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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倍轻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7-09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2018号兴华大厦东栋十层整层1071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招股说明书1-1-1声明及承诺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招股说明书1-1-2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541万股,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公司股东本次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规模为 4,243.4517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同时认
购股票数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即 154.10万股。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
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已安排本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 77.05万股,对应认购规模为 2,111.17万元。安信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7.40元
发行日期 2021年 7月 5日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后总股本 6,164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年 7月 9日招股说明书1-1-3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及风险,并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较高毛利率无法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8.07%、60.82%和 58.33%,主营业
务毛利率较高,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用工成本、产品结构以及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若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的技术领先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等情况发生,公司毛利率将存在下降以及无法维持较高水平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销售费用率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36.01%、41.28%和 41.40%,销售费用率
较高,且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销售模式存在差异。公司直销比例较大,在直销渠道下,公司线上平台的推广费和线下门店的租赁费、销售人员的薪酬支出较大,销售费用率随之较大,而可比公司直销比例相对较低,销售费用率也随之较低。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在全国各地新设 248家直营门店,线下门店的租赁费、销售人员的薪酬支出将进一步增加,销售费用率可能进一步增长,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直营店业务业绩不达预期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店业务实现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3,393.90万元、3,698.99
万元和 574.80万元。公司线下直营店业务由于门店租金、人员薪酬等固定支出
招股说明书1-1-4较大,一旦其销售收入不达预期,将对直营店业务的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同时,公司线下直营店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00%、30.80%和 20.07%,
占比较大,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绩风险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疫情管控措施导致公司高铁、机场等直营门店上半年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 4,388.06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1〕3-27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2,648.4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9.07%,实现扣除非经
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73.9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19%。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机场、高铁站等直营店的营业收入大幅下降,虽然公司加大了线上销售的拓展力度,营业收入同比有所增长,但直营门店固定成本较高,其销售减少对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如果全球疫情仍持续较长时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技术与产品迭代风险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精密驱动、仿生技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已成为同行业公司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公司的整体技术架构是基于行业通用技术,同时公司需要持续将上述领域新的技术成果应用于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主要产品,以不断向市场更新迭代自己的产品,不断满足消费者在智能化程度、便携性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35%、80.13%及 79.89%,保持在较高水平。
如果公司对行业未来技术发展方向的判断出现重大偏差或未能及时推出新型产品,且同行业公司在相关技术研究方面率先实现重大突破并成功产业化、相关产品的智能化程度、便携性等跨越式提升,或行业通用技术发生对公司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现有的研发经验和技术优势不复存在、产品体系与市场需求不再匹配,进而使得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被替代,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主要产品丧失市场竞争力的风险。
招股说明书1-1-5
(六)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但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一方面,现有大型公司对市场争夺的竞争加剧,具体体现为通过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保证服务覆盖等手段抢占市场;另一方面,中小型公司不断涌入市场,希望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为应对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竞争对手纷纷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上加大投入,并积极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和利润增长点。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69,411.57万元;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82,648.46万元。根据公司综合估算,公司在国内按摩器具行业的市场占有率约
为 5%-7%,在便携式按摩器这一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13%-15%。目前,我国按摩器具行业集中度不高,国内按摩器具各类生产企业超过 3,000家。
2020年度,行业内主要企业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692,409.28万元,其中国内销售收入为 154,665.49万元,占其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为 22.3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运
营的上市公司,除按摩小电器外,其主营业务还包括大型按摩器具、加湿器、家用医疗等业务,且以出口为主,与其相比,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智能便携按摩器领域,营业收入的整体规模也存在较大差距。
如果公司不能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不能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压缩新产品的上线周期,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推出高品质的产品,则公司存在产品价格下降、营业收入增速放缓、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短期内公司不能大幅增加营业收入或提高毛利水平,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可能影响公司利润。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从项目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若此期间净利润未能实现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在全国各地新设 248家直营门店,以进一步扩大公司营销网络。但随着物联网时代的来临,线上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加之线上消费群体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较高,线上渠道按摩器具销售增长速度较快。报告期内,招股说明书1-1-6公司线上销售实现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33.70%、40.26%和 52.27%。公司现有及未
来拟开设的门店,将会面临一定的线上销售的竞争风险,进而出现门店业务经营不及预期的风险。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马学军先生直接持股 2,484.85万股,持股比例为
53.75%,是公司控股股东。此外,马学军先生还通过赫廷科技控制公司 9.95%的
股份,通过日松管理间接控制公司 5.82%的股份,通过倍润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05%的股份。马学军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70.57%股份,并提名 7名董事中的 6名董事,能够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
议产生控制影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假设本次发行 1,541万股新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实际控制人仍掌握公司控股权。虽然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但实际控制人如果利用其持股比例优势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或其对公司董事会的影响力,仍然可以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会计信息及时性情况”。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405号《审阅报告》。
2021年 3月 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1,119.40万元,负债总额为 26,639.1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4,552.37万元。2021年 1-3月公司营业收入
为 21,489.13万元,较 2020年 1-3月增长 62.4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13.27万元和985.38
万元,较 2020年 1-3月分别增长 190.80%和 346.96%。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招股说明书1-1-7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客户结构稳定,主要供应商合作情况良好,不存在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公司所处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及市场发展情况较好,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2021年 1-6月业绩预告情况
基于公司目前的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预计 2021年 1-6月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1年 1-6月 2020年 1-6月变动比例营业收入 50,000.00 - 53,000.00 32,966.78 51.67%-60.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00.00 - 4,000.00 1,185.93 186.69%-237.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0.00 - 3,600.00 789.74 292.53%-355.85%
结合目前的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发行人预计 2021年 1-6月营业收入约为 50,000.00 万元至 53,000.00 万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51.67%至
60.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400.00万元至 4,000.00万元,同比增
长幅度约为 186.69%至 237.2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约为 3,100.00万元至 3,600.00万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292.53%至 355.85%。
上述 2021年 1-6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招股说明书1-1-8目录声明及承诺.1本次发行概况.2重大事项提示.3
一、特别风险提示.3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6
目录...8第一节释义..12第二节概览..15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5
二、本次发行概况.15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17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18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19
六、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及科创属性说明..20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22
八、募集资金的运用.22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2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24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26
四、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26
五、战略配售情况.27
第四节风险因素.30
一、技术风险.30
二、经营风险.31
三、财务风险.35
四、其他风险.36
招股说明书1-1-9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3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9
二、发行人设立及股东变化情况...39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4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54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55
六、发行人控股企业、分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57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74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81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91
十、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106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111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115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情况. 11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31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144
四、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52
五、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57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159
七、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209
八、公司境外经营情况.228
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229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229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232
三、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232
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232
五、报告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234
六、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238
招股说明书1-1-10
七、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和持续经营的能力..238
八、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40
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52
一、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表...252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26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62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63
五、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90
六、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291
七、分部信息..292
八、主要财务指标...293
九、经营成果分析...295
十、发行人资产质量分析.340
十一、发行人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364
十二、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情况..378
十三、会计信息及时性情况...379
十四、盈利预测报告..382
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83
一、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拟投资项目.383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384
三、未来发展规划...399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402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402
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
策的差异情况..402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406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406
五、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招股说明书1-1-11技术人员、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约束措施.409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429
一、重大合同..429
二、对外担保情况...432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432
第十二节有关声明.434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34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43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3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43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4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41
七、验资机构声明(一).443
八、验资机构声明(二).444
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445
第十三节附件...446
一、附件..446
二、查阅地点、时间..446
招股说明书1-1-12第一节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术语:
简称释义公司、倍轻松、发行人指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轻松股份指发行人曾用名深圳市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轻松有限指发行人前身深圳市轻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康思电子指轻松有限曾用名深圳市康思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倍轻松指深圳市倍轻松销售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倍轻松指上海倍轻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倍轻松指北京倍轻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倍轻松软件指深圳市倍轻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体之源科技指深圳市体之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武汉倍轻松指武汉倍轻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红太科技指深圳市红太中医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正念智能指东莞市正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微控科技指深圳微控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香港倍轻松指倍轻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境外全资子公司天津倍轻松指天津倍轻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孙公司,已注销倍轻松健康科技指深圳市倍轻松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孙公司广州倍之松指广州市倍之松销售有限公司,发行人孙公司西安倍之松指西安倍之松健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日本倍轻松指倍轻松科技日本有限公司,发行人境外孙公司美国倍轻松指Breo Technology USA, LLC,发行人境外孙公司深宁网络指上海深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倍轻松软件参股公司维克胜电子指深圳市维克胜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倍轻松软件参股公司新西兰倍轻松指BREO HOLDING LIMITED,香港倍轻松参股公司马来西亚倍轻松指BREO INTERNATIONAL SDN. BHD.,香港倍轻松参股公司澳大利亚倍轻松指倍轻松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已注销赫廷科技指青岛赫廷科技有限公司鼎元宏指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日松管理指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招股说明书1-1-13简称释义倍润投资指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归藏药谷指湖北归藏药谷农业有限公司欢乐世纪指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红土投资指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赫峰正富指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利维喜指利维喜健康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蔚叁投资指蔚叁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嘉信元德指深圳市嘉信元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丹麓投资指广州丹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轻松共享指深圳市轻松共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三板指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三会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议事规则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指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报告期、最近三年指 2018年度、2019年度及 2020年度报告期各期末指 2018年末、2019年末及 2020年末A股指每股面值 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指人民币元万元指人民币万元专业术语:
简称释义按摩器具指以机电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基础,通过机械和电子的融合设招股说明书1-1-14简称释义计,模拟人手进行揉、捶、敲、拍打、指压、推拿、震动、热疗等按摩动作与方法,作用于人体各部位,以达到缓解疲劳、活动筋骨、促进血液循环等功效的器具。
智能便携按摩器指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是能够随时随地为用户提供个人健康护理与按摩保健的智能硬件,由现代按摩器具融合驱动技术、仿生技术、信息技术等领域前沿科技成果以及传统中医理论发展而来。
亚健康指源自中华中医学会发布的《亚健康中医临床指南》,人体处于健康和疾病之间的一种状态,表现为一定时间内的活力降低、功能和适应能力减退的症状,但不符合现代医学有关疾病的临床或亚临床诊断标准。
GB 指中国国家标准的字母代号。
ISO 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的缩写。
ISO 9001 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国际标准,为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之一。
ISO 13485 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医疗器械管理质量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国标准表,该标准是专门用于医疗器械产品的一个独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ISO 14001 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向各国政府及各类组织提供统一的环境管理体系、产品的国际标准和规范的审核认证办法。
CE认证指适用于欧洲地区的产品安全认证,检测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是否达到欧洲和《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的指令要求。
RoHS认证指RoHS即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的缩写,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FCC认证指FCC即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的缩写,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负责授权和管理除联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频传输装置和设备。
IC认证指IC即 Industry Canada的缩写,加拿大工业部,负责电子电器产品进入加拿大市场的认证事务。
CB认证指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 IECEE关于电工产品测试证书的互认体系。
ODM 指原始设计制造商,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缩写,指由采购方委托制造方提供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后期维护的全部服务,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
AI 指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缩写,指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IoT 指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的缩写,指以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信息承载体为媒介,让所有能行使独立功能的普通物体实现互联互通的网络。
本招股说明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招股说明书1-1-15第二节概览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0年 07月 05日注册资本 4,623万元法定代表人马学军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 2018号兴华大厦东栋十层整层 1071室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19楼控股股东马学军实际控制人马学军行业分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公司股票于 2016年5月 10日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自2017年 8月 1日起在新三板终止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 1,54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1,54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发行后总股本 6,16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7.40元/股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招股说明书1-1-16发行市盈率
26.92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0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规模为 4,243.4517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同时
认购股票数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即 154.10万股。资产管理计划
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已安排本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即 77.05万股,对应认购规模为 2,111.17万元。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07 元/股(以
2020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
1.36元/股(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9.63 元/股(以按
2020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
1.02元/股(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5.40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85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均由发行人承担募集资金总额 42,223.4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5,891.04万元
招股说明书1-1-1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发行费用概算本次新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3,155.64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580.00万元;
3、律师费用:803.16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697.92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95.64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 86.66万元,差异系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
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除前述调
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1年 6月 25日初步询价日期 2021年 6月 30日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年 7月 2日申购日期 2021年 7月 5日缴款日期 2021年 7月 7日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1〕3-27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万元) 47,619.95 37,336.68 26,631.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3,447.69 16,319.42 11,648.8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42 62.13 65.58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82,648.46 69,411.57 50,799.37
净利润(万元) 7,045.81 5,476.71 4,509.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070.74 5,457.56 4,518.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273.99 5,219.93 4,343.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3 1.19 0.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3 1.19 0.99
招股说明书1-1-1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56 40.64 54.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6,824.59 3,895.70 3,809.40
现金分红(万元)- 2,100.08 459.9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46 5.86 5.04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与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是能够随时随地为用户提供个人健康护理与按摩保健的智能硬件,由现代按摩器具融合驱动技术、仿生技术、信息技术等领域前沿科技成果以及传统中医理论发展而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合计576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中国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的领军品牌。
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便携按摩器,能够针对现代人普遍出现的眼睛、颈肩、头部等疲劳不舒适,在工作、学习、生活和旅行等多元化场景下为用户提供个人健康护理和按摩保健,用户使用产品后可及时缓解身体的不适状况。公司产品以自主品牌“breo”和“倍轻松”系列产品为主,同时还为其他知名品牌企业提供ODM定制产品。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自主品牌“breo”与“倍轻松”系列产品,通过在多元化的渠道销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健康产品取得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等后形成盈利。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与“以销定采”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采购,“以产定采”模式下根据生产计划和物料库存情况进行采购,“以销定采”模式下根据销售订单和物料库存情况进行采购。
公司主要采用“计划生产”和“订单生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生产,“计划生产”模式下公司预估未来一定期间所需销售机型和数量进而组织生产,“订单生产”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确定所需销售机型和数量进而组织生产。公司在招股说明书1-1-19各生产环节统筹安排自主生产和委托加工。
公司自主品牌“breo”与“倍轻松”系列产品采用线上和线下融合互动的新零售模式。目前,公司线上销售可细分为线上 B2C、电商平台入仓和线上经销,线下销售可细分为线下直销和线下经销。此外,公司还为其他知名品牌企业提供ODM定制产品。
(三)竞争地位
公司是国内智能便携按摩器领域的领军企业,早在 2001年即推出首款按摩器产品,之后凭借设计不断优化、功能不断丰富的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持续引领市场。随着公司持续推出迭代升级新产品、加强营销推广力度以及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公司的市场份额预计将进一步扩大。
公司在技术研发与产品设计方面处于行业领军地位,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同时公司产品获得境内外重要奖项十余项,包括德国红点设计奖 2项、德国 iF设计奖 4项、日本优良设计奖 1项、澳大利亚优良设计奖 3项、香港工商业奖 1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 1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2项等。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按摩器具行业呈现产品结构设计趋于合理、技术创新较快、功能趋于完善、产品智能化程度显著提高等特点。
公司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是能够为用户提供个人健康护理和按摩保健的智能硬件,由现代按摩器具融合驱动技术、仿生技术、信息技术等领域前沿科技成果以及传统中医理论发展而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公司产品已能够实现智能控制,用户能够通过各类移动终端对按摩器具进行实时的远程观察和控制,或者通过语音进行人机交互,用户体验显著改善。同时,经用户允许后公司能够通过物联网、云平台等收集产品使用数据,在大数据分析的辅助下进一步了解用户需求和产品性能表现,有利于更科学地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
公司通过对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动力及传动系统组件、仿生按摩运动实现、招股说明书1-1-20产品内外部结构、工况静音性能、生命体征检测与传感、人机交互等方面的突破性创新,使公司产品在智能化、便携性、易用性、按摩效果、静音性能、外观设计、人体工学、环保材料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已建立科学规范的研发流程,能够在产品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材料、工艺等因素的影响,有效地提高研发成功率。此外,公司围绕新一代智能便携按摩器进行了一系列布局,促使公司产品在精密驱动、智能控制、健康传感、健康物联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六、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及科创属性说明
(一)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
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1〕3-27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5,219.93万元、6,273.99万元,合计 11,493.92万元,最近两年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82,648.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6,273.99万元,发行人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结合公司的技术水平、盈利能力和市场估值水平合理估计,预计发行人上市后的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
(二)公司科创属性说明
1、所属行业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是能够为用户提供个人健康护理和按摩保健的智能硬件,由现代按摩器具融合驱动技术、仿生技术、信息技术等领域前沿科技成果以及传统中医理论发展而来。因此,根据《上招股说明书1-1-21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中智能硬件这一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2、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报告期合计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研发费用(万元) 10,312.59 3,689.12 4,065.67 2,557.80
营业收入(万元) 202,859.40 82,648.46 69,411.57 50,799.37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08% 4.46% 5.86% 5.04%
公司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
5.08%
,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10,312.59
万元。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者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的规定。、发明专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合计57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54项、境外发明专利90项;拥有的著作权合计115项,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4项。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主要应用于公司主要产品智能便携按摩器,并形成主营业务收入。
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以上,软件企业除外”的规定,同时还符合“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的规定。、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82,648.46 69,411.57 50,799.37
复合增长率 27.55%
公司最近 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7.55%,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为
82,648.46万元。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
招股说明书1-1-22推荐暂行规定》中“最近 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0%,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亿元”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中所列 3项指标,此外还符合第五条中第 5项指标,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的科创属性要求,符合科创板定位。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备案核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7,862.02 27,862.02
深福田发改备案[2020]0129号不适用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8,801.08 8,801.08
深南山发改备案[2020]0408号不适用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010.00 5,010.00
深南山发改备案[2020]0409号不适用补充营运资金 8,000.00 8,000.00 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 49,673.10 49,673.10 --
上述项目总投资 49,673.1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9,673.10万元。若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若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有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计划”。
招股说明书1-1-23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541万股,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25%;公司股东本次不公开发售股份。
4、每股发行价格:27.40元
5、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规模为 4,243.4517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
佣金),同时认购股票数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即 154.10万股。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已安排本保荐机构依
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即
77.05万股,对应认购规模为 2,111.17万元。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
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7、市盈率:26.92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1.02元(按 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07元(按 2020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63元(按 2020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0、市净率:2.85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1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招股说明书1-1-24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2、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13、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4、发行费用概算:
(1)保荐、承销费用:3,155.64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580.00万元;
(3)律师费用:803.16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697.92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95.64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 86.66万元,差异系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
净额,税率为 0.025%。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法定代表人:黄炎勋联系电话:021-35082763传真:021-35082966保荐代表人:翟平平、任国栋项目协办人:顿忠清项目组成员:陈李彬、张双、刘刚、席骁、钱冠宇、彭国峻、李毳、王冬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招股说明书1-1-25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号天平金融大厦 12楼负责人:张炯联系电话:0755-88265288传真:0755-88265537经办律师:肖剑、沈琦雨、李小康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号 6楼负责人:张立琰联系电话:0755-829030291传真:0755-8299075经办注册会计师:邓华明、孙慧敏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院 1号楼 2门 1401法定代表人:杨钧联系电话:010-88312680传真:010-88312675经办评估师:李东峰、郭宏
(五)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号 6楼负责人:张希文联系电话:0755-829030291传真:0755-8299075经办注册会计师:邓华明、孙慧敏招股说明书1-1-26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号联系电话:021-58708传真:021-58899400
(七)收款银行
户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44201501100059588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388号联系电话:021-68808传真: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安信证券作为倍轻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由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并对获配股份设定限售期,具体事宜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执行。
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的情形。
四、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21年 6月 25日
2、初步询价日期:2021年 6月 30日
招股说明书1-1-27
3、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1年 7月 2日
4、申购日期:2021年 7月 5日
5、缴款日期:2021年 7月 7日
6、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五、战略配售情况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中,对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
后综合确定,包括以下两类:
(1)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安信资管倍轻松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
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发行人已与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主体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及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安信资管倍轻松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签署配售协议。
3、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照发行价格 27.40元认购其承诺认购的
发行人股票。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投资主体
2021年 4月,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且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获得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 12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依据相关规则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安信资管倍轻松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股说明书1-1-28设立时间:2021年 5月 11日备案日期:2021年 5月 17日募集资金规模:产品设立规模为 7,17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管理人: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该资产管理计划的每个对象均已和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职系认购金额(万元)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比例(%)1 马学军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2,300.00 32.08
2 汪荞青董事、文化师核心员工 200.00 2.79
3 范秀莲首席运营官核心员工 230.00 3.21
4 刘志华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233.00 3.25
5 张大燕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 365.00 5.09
6 陈晴副总经理、企划部总监高级管理人员 208.00 2.90
7 黄骁睿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 320.00 4.46
8 张玲监事会主席、海外销售部总监核心员工 438.00 6.11
9 蔡金发职工代表监事、直营部总监核心员工 526.00 7.34
10 张雯B2B销售部总监核心员工 550.00 7.67
11 邓玲玲审计总监核心员工 385.00 5.37
12 陈刚微控科技总经理核心员工 240.00 3.35
13 廖灿监事、研发部副总监核心员工 360.00 5.02
14 刘培培直营部区域负责人核心员工 238.00 3.32
15 吴锐电子商务事业部高级经理核心员工 290.00 4.04
16 万勇研发部开发经理核心员工 287.00 4.00
合计 7,170.00 100.00、参与数量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规模的
10.00%
,即
154.10
万股,同时认购规模为4,243.4517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招股说明书1-1-29
3、限售期限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投资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主体为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即 77.05
万股,获配金额为 2,111.17万元。
3、限售期限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招股说明书1-1-30第四节风险因素
一、技术风险
(一)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发展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相关技术正处于快速发展中;智能便携按摩器领域集成了仿生、驱动、降噪、交互、算法等方面的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精密驱动、智能控制技术均由其下多项支撑技术集聚融合而成。因此,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需要企业持续加强对整体系统化方案的研发投入,以更好的适应未来行业新一轮竞争。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 10,312.59万元,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 5.08%。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
公司及子公司已拥有与精密驱动与智能控制技术相关的境内发明专利 45项,软件著作权 26项;与智能健康传感与人机交互技术相关的境内发明专利 8项,软件著作权 2项;与健康物联与大数据健康服务技术相关的软件著作权 19项。
同时,终端消费者的健康消费意识不断提升、按摩保健情景不断丰富,能否精准的把握及判断市场走势,及时创新、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智能化水平更高、按摩保健效果更佳的产品,从而引领市场发展,是公司能否保持在细分领域行业地位及持续竞争力的关键。
虽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创新及投入,并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团队,配套细致的研发制度,公司截至目前推出的主要产品涉及的新技术及新工艺能较好的契合市场需求,但如果公司未来的技术开发和产品升级不能及时跟上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对相关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研发方向判断失误,研发投入不能满足技术研发创新需要等,将对公司保持技术领域的较强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并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公司系技术驱动型的创新科技公司,公司主营产品从设计到研发,创新性及科技含量较高。公司拥有大量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精密驱动与智能控制技术、智能健康传感与人机交互技术以及健康物联与大数据健康服务技术。这些核心技术的保护措施是否有效直接关系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招股说明书1-1-31精密驱动、智能控制技术对相关技术研发人员、关键工艺生产人员等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相关研发人员掌握了公司大量的关键技术,这些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存在外流的可能。如果竞争对手通过聘用上述人员等途径低成本掌握公司核心技术,将对公司保持技术领域的较强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建立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工作制度,并逐步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拥有境内外专利合计 576项、著作权合计 115项,但未来仍存在核心技术失密或知识产权被他人侵权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技术与产品迭代风险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精密驱动、仿生技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已成为同行业公司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公司的整体技术架构是基于行业通用技术,同时公司需要持续将上述领域新的技术成果应用于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主要产品,以不断向市场更新迭代自己的产品,不断满足消费者在智能化程度、便携性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35%、80.13%及 79.89%,保持在较高水平。
如果公司对行业未来技术发展方向的判断出现重大偏差或未能及时推出新型产品,且同行业公司在相关技术研究方面率先实现重大突破并成功产业化、相关产品的智能化程度、便携性等跨越式提升,或行业通用技术发生对公司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现有的研发经验和技术优势不复存在、产品体系与市场需求不再匹配,进而使得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被替代,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主要产品丧失市场竞争力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智能便携按摩器的销售情况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及健康消费观念息息相关。居招股说明书1-1-32民可支配收入上升和消费观念的升级有利于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发展,而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消费观念受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较大。未来如果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宏观经济出现波动,且公司未能针对由此带来的行业需求波动调整经营策略,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但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一方面,现有大型公司对市场争夺的竞争加剧,具体体现为通过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保证服务覆盖等手段抢占市场;另一方面,中小型公司不断涌入市场,希望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为应对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竞争对手纷纷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上加大投入,并积极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和利润增长点。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69,411.57万元;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82,648.46万元。根据公司综合估算,公司在国内按摩器具行业的市场占有率约
为 5%-7%,在便携式按摩器这一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13%-15%。目前,我国按摩器具行业集中度不高,国内按摩器具各类生产企业超过 3,000家。
2020年度,行业内主要企业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692,409.28万元,其中国内销售收入为 154,665.49万元,占其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为 22.3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运
营的上市公司,除按摩小电器外,其主营业务还包括大型按摩器具、加湿器、家用医疗等业务,且以出口为主,与其相比,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智能便携按摩器领域,营业收入的整体规模也存在较大差距。
如果公司不能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不能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压缩新产品的上线周期,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推出高品质的产品,则公司存在产品价格下降、营业收入增速放缓、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委托加工风险
公司采取轻资产经营模式,主要掌握产品设计研发、品质控制和供应链管理等核心环节,目前采用自主生产与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1-1-33单位:万台期间项目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2020年度自主生产产量 8.74 9.25 3.95 3.42
委托加工产量 67.87 25.14 5.46 30.19
2019年度自主生产产量 9.09 11.13 4.38 10.93
委托加工产量 54.66 15.76 4.41 14.03
2018年度自主生产产量 11.98 9.91 3.26 12.03
委托加工产量 40.43 9.20 2.12 14.79
若未来公司未能保持对委托加工生产的有效管理,一旦产品出现质量缺陷或供货短缺,将产生影响公司产品质量和生产供应的风险,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销售的季节性风险
公司产品的销售存在一定程度的季节性风险,主要来源于电商平台的销售特征。报告期内,公司在各电商平台的线上销售额分别为 17,057.10万元、27,862.83
万元和 43,120.74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3.70%、40.26%和
52.27%。公司在线上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线上销售额的波动会对公司
业绩造成影响。公司产品在天猫、京东、亚马逊等主流电商平台均有销售,而上述电商平台会在特定时间段举行线上打折促销等活动,如“双十一”、“618”等。
该等促销活动会对公司的销售规模产生影响,导致公司业绩存在一定的波动。如果公司在销售旺季未能充分协调好采购、生产、仓储、配送和售后等环节,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房产租赁不规范的风险
公司通过在全国各地开设直营门店展开线下直销,报告期内,线下直销收入分别为 17,567.55万元、24,604.76万元和 22,176.4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分别为 34.71%、35.55%和 26.88%,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在全国拥有一百余家自营门店,门店数量较多,且报告期内逐期增长。公司主要办公场所、生产场所以及在各地经营的门店均系通过租赁取得。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公司部分门店房产租赁存在租赁房产无对应房屋所有权证、出租人招股说明书1-1-34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函而向公司进行转租以及发行人未进行租赁备案等情况。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共有 55项机场或高铁区域租赁房产因暂未取得产权证或相关证明而存在法律瑕疵,报告期内该等租赁房产产生的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重为 6.84%,产生的毛利占发行人毛利比重为 8.70%;发行人共有 37
项商场区域租赁房产因尚未取得相关的产权证明而存在法律瑕疵,报告期内该等租赁房产产生的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重为 3.11%,产生的毛利占发行人毛利
比重为 3.89%。
虽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承诺,如因上述租赁瑕疵致使公司产生损失,则该部分损失由实际控制人承担,但该等租赁仍然存在一定的规范性风险。若未来因部分门店租赁存在法律瑕疵而导致相关门店被调整或关闭,会在短期内影响门店的经营绩效,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六)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0,799.37万元、69,411.57万元和 82,648.46
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36.64%、19.07%。2020年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增速有所下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推出高品质的产品,则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增速放缓、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七)境外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38%、10.89%和
9.52%,主要来源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及
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坚持全球化布局的发展战略,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投资设立了香港倍轻松、美国倍轻松和日本倍轻松等子公司,在香港设立了5家线下直营店及在海外亚马逊设立了线上直营店,并参股了新西兰倍轻松和马来西亚倍轻松。
由于国际经营环境及管理的复杂性,若公司境外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外商投资政策、法律环境差异、政治事件等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境外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由于公司主要在境内经营,境外经营管理实践经验相对不足,海外经营人才尚需进一步补充,因此公司也面临由于公司海外经营经验及人招股说明书1-1-35才储备不足的海外经营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受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的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476.00万元、8,529.87万元和 8,674.88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78%、12.29%和 10.5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 771.50万元、872.90万元和 725.00万元,占应收账款
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4.09%、10.23%和 8.36%。由于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和公司
经营规模预期扩大,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仍会保持较大金额且进一步增加。若未来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公司将面临部分客户所欠的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存货减值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和 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379.70万元、
10,273.07万元和 14,059.16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27.71%、27.51%
和 29.52%。公司存货占资产总额比重较高。
为及时满足消费者订单需求,减少因产品缺货而造成的损失,并及时响应电商平台组织的各项促销活动,公司在自有仓库及第三方平台保持一定的备货水平;此外,由于工厂生产产品需要一定的备货周期,公司为应对“双十一”等销售高峰,需提前备货以降低销售旺季出货延迟的风险。
鉴于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存货,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期市场需求情况,可能导致原材料积压、库存商品滞销、库存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等情况发生。当产品价格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时,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较高毛利率无法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8.07%、60.82%和 58.33%,主营业
务毛利率较高,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用工成本、产品结构以及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招股说明书1-1-36若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的技术领先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等情况发生,公司毛利率将存在下降以及无法维持较高水平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销售费用率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36.01%、41.28%和 41.40%,销售费用率
较高,且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销售模式存在差异。公司直销比例较大,在直销渠道下,公司线上平台的推广费和线下门店的租赁费、销售人员的薪酬支出较大,销售费用率随之较大,而可比公司直销比例相对较低,销售费用率也随之较低。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在全国各地新设 248家直营门店,线下门店的租赁费、销售人员的薪酬支出将进一步增加,销售费用率可能进一步增长,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直营店业务业绩不达预期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店业务实现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3,393.90万元、3,698.99
万元和 574.80万元。公司线下直营店业务由于门店租金、人员薪酬等固定支出
较大,一旦其销售收入不达预期,将对直营店业务的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同时,公司线下直营店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00%、30.80%和 20.07%,
占比较大,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六)所得税优惠政策风险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税率均为15%。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或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未来税后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马学军先生直接持股 2,484.85万股,持股比例为
招股说明书1-1-37
53.75%,是公司控股股东。此外,马学军先生还通过赫廷科技控制公司 9.95%的
股份,通过日松管理间接控制公司 5.82%的股份,通过倍润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05%的股份。马学军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70.57%股份,并提名 7名董事中的 6名董事,能够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
议产生控制影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假设本次发行 1,541万股新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实际控制人仍掌握公司控股权。虽然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但实际控制人如果利用其持股比例优势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或其对公司董事会的影响力,仍然可以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短期内公司不能大幅增加营业收入或提高毛利水平,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可能影响公司利润。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从项目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若此期间净利润未能实现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在全国各地新设 248家直营门店,以进一步扩大公司营销网络。但随着物联网时代的来临,线上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加之线上消费群体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较高,线上渠道按摩器具销售增长速度较快。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实现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33.70%、40.26%和 52.27%。公司现有及未
来拟开设的门店,将会面临一定的线上销售的竞争风险,进而出现门店业务经营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发行失败风险
由于股票发行会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次股票发行可能出现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预计市值等情况,甚至出现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中规定的市值上市条件,从而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绩风险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全球多数国家和地招股说明书1-1-38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疫情管控措施导致公司高铁、机场等直营门店上半年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 4,388.06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1〕3-27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82,648.4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9.07%,实现扣除非经常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73.9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19%。受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机场、高铁站等直营店的营业收入大幅下降,虽然公司加大了线上销售的拓展力度,营业收入同比有所增长,但直营门店固定成本较高,其销售减少对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如果全球疫情仍持续较长时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招股说明书1-1-39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enzhen Breo Technology Co., Ltd.
3、注册资本:4,623万元
4、法定代表人:马学军
5、成立日期:2000年 07月 05日(2007年 2月 2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
6、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 2018号兴华大厦东栋十层
整层 1071室
7、邮政编码:518031
8、联系电话:0755-82073336
9、传真:0755-82073434
10、互联网网址:https://www.breo.com
11、电子信箱:ir@breo.com.cn
12、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负责人:黄骁睿联系电话:0755-82073336-8966
二、发行人设立及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0年 7月 5日,赖金华、夏伟新和曾中莲以货币出资成立深圳市康思电子有限公司。康思电子初始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其中赖金华认缴出资 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00%;夏新伟认缴出资 1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9.00%;
曾中莲认缴出资 0.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00年 6月 30日,深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财验字[2000]第 140号),对各股东出资事项进行了验证。
招股说明书1-1-40本次出资的支付方式为现金缴存,出资来源系出资人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00年 7月 5日,康思电子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康思电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 赖金华 35.00 35.00 70.00 货币
2 夏伟新 14.50 14.50 29.00 货币
3 曾中莲 0.50 0.50 1.00 货币
合计 50.00 50.00 100.00 -
倍轻松在有限公司阶段曾使用深圳市康思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轻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名称,在股份公司阶段曾使用深圳市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名称。深圳市康思电子有限公司系轻松有限 2000年 7月初始设立时使用的公司名称;2001年 8月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轻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7年 2月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轻松有限整体变更为“深圳市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2月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轻松股份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轻松有限整体变更
深圳市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深圳市轻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 2007年2月 2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万元,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截至 2006年 11月 30日净资产 385.16万元为基础,折
股为 385.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作为发起人第一期出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7]005号《验资报告》。
第一期出资系净资产折股,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07年 2月 2日,轻松股份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招股说明书1-1-41轻松股份设立时,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1 马学军 450.00 346.50 90.00 净资产折股
2 汪荞青 50.00 38.50 10.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500.00 385.00 100.00 -
发起人第二期出资
115.00
万元已于2008年5月实缴完毕,深圳中胜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起人的第二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生(内)验字[2008]18号《验资报告》。
第二期出资的支付方式主要为银行转账,少量为现金缴存,出资来源系出资人家庭积蓄等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08年5月7日,轻松股份就发起人第二期出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轻松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1 马学军 450.00 450.00 90.00 货币、净资产
2 汪荞青 50.00 50.00 10.00 货币、净资产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
(三)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核查情况、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轻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审字[2006]920号《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财务报表,截至2006年11月30日,轻松有限母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未分配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总资产 894.34
净资产 385.16
未分配利润-210.44
由上表可见,轻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招股说明书1-1-42-210.44万元。轻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存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主
要原因系轻松有限为进行产品研发和业务拓展投入了大量的研发、人员支出,但前期产生的收入不足以覆盖同期支出所致。母公司报表层面,发行人历史形成的未弥补亏损已在 2009年末通过公司经营产生的净利润得到填补,上述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已消除。
2、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受益于前期的市场累积和技术沉淀,发行人市场地位和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规模效应进一步凸显,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因此,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整体变更的具体方案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2006年 12月 28日,轻松股份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将轻松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轻松有限以截至 2006年 11月30日净资产 385.16万元为基础,折股为 385.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溢价
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借:实收资本 50.00
借:资本公积 545.60
借:未分配利润-210.44
贷:股本 385.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0.16、整体变更的合法合规性
(1)发行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经创立大会、董
事会表决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系由轻松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其设立程序如下:
2006年12月22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深鹏所审字[2006]920号),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2006年11月30日,轻松有限账面净资产值为3,851,625.51
元。
2006年12月25日,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
2006年12月28日,轻松股份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全体招股说明书1-1-43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万元,首期出资 385.00万元。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轻松有限截至 2006年
11月 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3,851,625.51元按照 1:0.9996比例折合股份 385.00
万股(每股面值 1元),差额部分转入资本公积。其中,主发起人马学军持有轻松股份 346.50万股,发起人汪荞青持有轻松股份 38.50万股。
2007 年 1 月 18 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07]005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首期出资 385.00万元已按时足额缴纳。
2007年 2月 2日,轻松股份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 7月 28日,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12]第 9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6年 11月 30日,轻松有限总资产评估价值为 939.00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 509.18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429.82
万元。
(2)整体变更中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
已完成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轻松有限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创立大会决议,轻松有限全部债权、债务由轻松股份承继,不存在通过自身资产的调整或者企业间资产转移等行为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公司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系各发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决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设立履行了审计、评估、验资及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履行了变更登记等手续;发行人的设立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也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轻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相关事项经董事会、股东会表决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整体变更中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形,没有与债权人发生纠纷,已完成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整体变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招股说明书1-1-44
(四)报告期内公司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7年 12月,倍轻松增资至 1,654.64万元
2017年 12月 11日,倍轻松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1,605.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1,654.64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珠海欢
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40.29元/股的价格现金认购。欢乐世纪以现
金 1,999.96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增发的 49.64万股股份,其中 49.64万元作为公
司股本,差额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2019年 12月 25日,深圳中合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庆【2019】验字第032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 2018年 1月 26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出资。
欢乐世纪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与发行人接触表达投资意愿,考虑到对方作为专业投资机构能在资本市场上为发行人提供帮助,且发行人需要资金投入扩大经营,故同意其增资,其入股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本次增资价格系以 2017年预估净利润 2,500万元的 PE倍数(27倍)确定,发行人根据市场估值定价,具有公允性。
本次增资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出资来源系出资人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7年 12月 22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1,266.17 76.52
2 汪荞青 142.67 8.62
3 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 142.67 8.62
4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9.64 3.00
5 李践 35.67 2.16
6 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 17.83 1.08
合计 1,654.64 100.00
2、2018年 1月,倍轻松股权转让
2018年 1月 18日,倍轻松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马学军招股说明书1-1-45将所持公司股份 33.09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2.00%)转让给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8年 1月 19日,马学军与红土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马学军将
2.00%股权以 30.22元/股的价格,合计 1,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红土投资。
红土投资看好公司发展前景,考虑到对方作为专业投资机构能在资本市场上为公司提供帮助,且马学军个人有资金需求,经协商后,马学军同意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其入股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本次增资价格系以 2017年预估净利润2,500万元的 PE倍数(20倍)确定。红土投资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与欢乐世纪认购价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红土投资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考虑到红土投资的专业投资能力与声誉,其入股的市盈率倍数低于欢乐世纪入股的市盈率倍数,价格相应低于欢乐世纪的增资价格,具有公允性。
本次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出资来源系受让人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8年 1月 30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1,233.07 74.52
2 汪荞青 142.67 8.62
3 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 142.67 8.62
4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9.64 3.00
5 李践 35.67 2.16
6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09 2.00
7 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 17.83 1.08
合计 1,654.64 100.00
3、2018年 10月,倍轻松增资至 1,668.12万元
2018年 6月 28日,倍轻松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1,654.64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1,668.12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深圳市赫峰正
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5.00元/股的价格现金认购。赫峰正富以现金 67.43
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增发的 13.49万股股份,其中 13.49万元作为公司股本,差
招股说明书1-1-46额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赫峰正富系发行人持股平台,为激励核心员工,故同意其增资,其入股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本次增资价格系主要参考当期净资产,经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低于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对于差额部分已按股份支付进行账务处理,具有合理性。
本次增资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出资来源系出资人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8年 10月 23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1,233.07 73.92
2 汪荞青 142.67 8.55
3 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 142.67 8.55
4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9.64 2.98
5 李践 35.67 2.14
6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09 1.98
7 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 17.83 1.07
8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49 0.81
合计 1,668.12 100.00、
2018年11月,倍轻松增资至1,670.63
万元2018年9月10日,倍轻松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1,668.12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670.63
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赫峰正富以
41.96
元/股的价格现金认购。赫峰正富以现金
105.15
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增发的
2.51
万股股份,其中
2.51
万元作为公司股本,差额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2019年12月25日,深圳中合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庆【2019】验字第034号《验资报告》,对赫峰正富2018年10月和2018年11月两次增资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19年6月4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出资。
本次增资价格与前次增资的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系本次增资并非为股权激招股说明书1-1-47励,而是发行人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晴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经协商,同意其通过赫峰正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其入股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本次增资价格系主要参考 2017年 12月欢乐世纪增资价格,并经协商后确定,具有公允性。
本次增资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出资来源系出资人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8年 11月 9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1,233.07 73.81
2 汪荞青 142.67 8.54
3 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 142.67 8.54
4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9.64 2.97
5 李践 35.67 2.14
6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09 1.98
7 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 17.83 1.07
8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99 0.96
合计 1,670.63 100.00、
2018年11月,倍轻松增资至1,684.10
万元及股权转让2018年10月8日,倍轻松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1,670.63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684.10
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利维喜健康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
59.86
元/股的价格现金认购。利维喜以现金
806.48
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增发的
13.47
万股股份,其中
13.47
万元作为公司股本,差额部分转入资本公积;同意马学军将所持公司股份
20.21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1.20%
)转让给利维喜健康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利维喜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与发行人接触表达投资意愿,考虑到发行人需要资金投入扩大经营,且马学军个人有资金需求,经协商后,同意其增资及受让部分股权,其入股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主要参考发招股说明书1-1-48行人此前增资价格,并考虑发行人的成长性,经协商确定发行人投前整体估值为10亿元。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市场估值定价,且高于前次外部投资者的定价,具有公允性。
2018年 10月 9日,马学军与利维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马学军将 1.20%
股权以 59.86元/股的价格,合计 1,209.72万元转让给利维喜。
本次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出资来源系受让人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9年 12月 25日,深圳中合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庆【2019】验字第03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 2018年 11月 13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出资。
本次增资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出资来源系出资人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8年 11月 20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1,212.86 72.02
2 汪荞青 142.67 8.47
3 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 142.67 8.47
4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9.64 2.95
5 李践 35.67 2.12
6利维喜健康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33.68 2.00
7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09 1.97
8 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 17.83 1.06
9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99 0.95
合计 1,684.10 100.00
6、2019年 8月,倍轻松股权转让
2019年 5月 6日,倍轻松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马学军将招股说明书1-1-49所持公司股份 16.84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1.00%)转让给利维喜健康食品贸易(上
海)有限公司;同意汪荞青将所持公司股份 16.84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1.00%)
转让给利维喜健康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利维喜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有进一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需求,且马学军和汪荞青个人有资金需求,经协商,马学军和汪荞青同意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其入股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主要参考 2018年 11月股权转让价格及股权转让时公司市场估值情况,确定发行人整体估值为 14亿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较前次增资存在一定幅度的溢价,主要原因系考虑到发行人业绩持续上升,股权转让价格较 2018年 11月的增资和股权转让价格有所上升。该定价系根据市场估值定价,具有公允性。
2019年 6月 20日,马学军与利维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马学军将 1.00%
股权以 83.13元/股的价格,合计 1,399.99万元转让给利维喜。
同日,汪荞青与利维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汪荞青将 1.00%股权以 83.13
元/股的价格,合计 1,399.99万元转让给利维喜。
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资来源系受让人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9年 8月 21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1,196.02 71.02
2 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 142.67 8.47
3 汪荞青 125.82 7.47
4利维喜健康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67.36 4.00
5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9.64 2.95
6 李践 35.67 2.12
7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09 1.97
8 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 17.83 1.06
9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99 0.95
合计 1,684.10 100.00
招股说明书1-1-50
7、2019年 8月,倍轻松增资至 4,600.00万元
2019年 8月 1日,倍轻松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1,684.1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4,6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2019年 12月 25日,深圳中合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庆【2019】验字第03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 2019年 8月 1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为 4,60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为 4,600.00
万元。
因发行人注册资本金额较小,为适应生产经营需要,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发行人进行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有合理性。
本次增资系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9年 8月 30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3,266.85 71.02
2 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 389.68 8.47
3 汪荞青 343.68 7.47
4利维喜健康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84.00 4.00
5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35.59 2.95
6 李践 97.43 2.12
7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39 1.97
8 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 48.71 1.06
9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68 0.95
合计 4,600.00 100.00
8、2019年 12月,倍轻松股权转让
2019年 11月 28日,倍轻松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马学军将所持公司股份 460.0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10.00%)投资设立青岛赫廷科技有
限公司;同意马学军将所持公司股份 322.0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7.00%)投资设
招股说明书1-1-51立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股权转让系基于税务筹划方面的考虑,马学军以所持的部分发行人股权出资赫廷科技和日松管理,具有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主要参考青岛大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大明评报字[2019]第 050号《马学军持有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股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确定,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净资产评估值为 193,081,962.21元,按照马学军
持有股权 72.88%计算,马学军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价值评估值为 140,718,134.06
元。
本次股权转让系马学军以所持发行人股份出资设立赫廷科技和日松管理,相关出资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9年 12月 23日,青岛赫廷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登记;2019年 12月24日,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办理了工商登记。
本次股权变动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2,484.85 54.02
2 青岛赫廷科技有限公司 460.00 10.00
3 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 389.68 8.47
4 汪荞青 343.68 7.47
5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22.00 7.00
6利维喜健康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84.00 4.00
7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35.59 2.95
8 李践 97.43 2.12
9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39 1.97
10 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 48.71 1.06
11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68 0.95
合计 4,600.00 100.00、
2019年12月,倍轻松股权转让、增资至4,623.00
万元及公司类型变更2019年12月25日,倍轻松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利维喜招股说明书1-1-52健康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股份 184.0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4.00%)
转让给蔚叁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同意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将所持公司股份 46.0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1.00%)转让给深圳市嘉信元德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广州丹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 874.92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增发的 23.00万股股份,其中 23.00万元
作为公司股本,差额部分转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 38.04元/股;同意莘县日松
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将所持公司股份 7.05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0.15%)
转让给广州丹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 11月 27日,利维喜与蔚叁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利维喜将
4.00%股权以 26.17元/股的价格,合计 4,816.19万元转让给蔚叁投资。
利维喜与蔚叁投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本次股权转让系其内部调整的需要,其入股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按照利维喜原始投资价格确定,具有公允性。
2019年 12月 25日,日松管理与嘉信元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日松管理将 1.00%股权以 36.85元/股的价格,合计 1,695.10万元转让给嘉信元德。
嘉信元德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与发行人接触表达投资意愿,且马学军个人有资金需求,经协商后,马学军同意通过日松管理向其转让部分发行人股权,其入股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
2019年 12月 25日,日松管理与丹麓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日松管理将 0.15%股权以 36.66元/股的价格,合计 258.45万元转让给丹麓投资。
丹麓投资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与发行人接触表达投资意愿,且马学军个人有资金需求,经协商后,马学军同意通过日松管理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其入股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
嘉信元德及丹麓投资的入股价格,主要参考 2019年 8月股权转让价格,并结合发行人 2019年度预计净利润,经协商确定公司股权转让的整体估值为 16.95
亿元、增资的整体估值为 17.59亿元,上述估值均高于 2019年 8月利维喜股权
转让的整体估值 14亿元。同时,因同期存在丹麓投资向发行人增资,日松管理向嘉信元德转让股权每股价格按照整体估值除以增资前股本计算,日松管理向丹麓投资转让股权每股价格按照整体估值除以增资后股本计算,故而两次股权转让招股说明书1-1-53价格存在细微差异,具有公允性。
本次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出资来源均系受让人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20 年 3 月 1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0]3-20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 2019年 12月 30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出资。
2020年 5月 1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发行人 2019年12月 25日由深圳中合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庆【2019】验字第 032号《验资报告》、深庆【2019】验字第 033号《验资报告》、深庆【2019】验字第 034号《验资报告》、深庆【2019】验字第 039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35号《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复核报告》。
丹麓投资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有进一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需求,考虑到对方作为专业投资机构能在资本市场上为公司提供帮助,且发行人需要资金投入扩大经营,故同意其增资,其入股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本次增资价格参考 2019年 8月股权转让价格及增资时发行人市场估值情况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本次增资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出资来源系出资人自有资金,相关款项已实际支付,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因蔚叁投资系投资性外商独资公司,公司于 2020年 6月 8日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并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的规定在企业登记系统完成了外商投资信息的报送。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2,484.85 53.75
2 青岛赫廷科技有限公司 460.00 9.95
3 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 389.68 8.43
4 汪荞青 343.68 7.43
招股说明书1-1-5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5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68.95 5.82
6 蔚叁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184.00 3.98
7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35.59 2.93
8 李践 97.43 2.11
9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39 1.96
10 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 48.71 1.05
11深圳市嘉信元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00 1.00
12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68 0.94
13广州丹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5 0.65
合计 4,623.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各股东出资真实,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不存在股东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况。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核准,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0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简称倍轻松,证券代码为837027。
因经营战略需要,发行人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经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准,发行人股票自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发行人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不存在受到股转系统或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形。
招股说明书1-1-55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1、组织结构图
招股说明书1-1-56
2、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的情况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证券部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准备及协调工作;上市后的法定信息披露等事务;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协助董事会日常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处理;分析和研究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为公司战略、资本运作决策提供支持。
总经理办公室协助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不断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组织工作效率,加强有效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跟进落实公司年度计划的实施和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准确决策提供有效建议和准确数据支持。
法务部负责公司合同的审查以及跟进;负责客户资信调查及风险预警;负责各类纠纷、诉讼等的处理。
财务部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公司会计核算;编制公司预算与决算;分析公司财务状况;负责公司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管理等。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人才发展战略,拟定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及相关工作流程,有效进行人事管理;拓展多种渠道进行人才引进及储备;通过内部培训、联合培养、合作交流和继续教育等手段、建立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和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有效地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
信息与流程管理部通过信息化建设和 IT技术实践,使公司从战略、战术等各个层级提升效率、节省成本、控制风险。引入新兴 IT技术帮助公司开展业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企划部以公司整体战略为中心,制定产品长期发展与竞争策略,形成公司的产品体系;为产品管理的需要,制定新品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和对现有产品的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加强品牌管理及信用建设,有效利用资源,强化资源共享,提高品牌传播效果。综合运用企业资源,通过计划、组织、实施、控制来实现企业品牌战略目标。
研发部负责组织编制新产品开发计划、技术研究计划,并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依据客户及市场情况提升产品性能,以及定期举办技术交流活动。
供应链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工厂正常运营,做好与研发部和营销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物料、需求和消耗信息链畅通,提供成品;贯彻执行产品管理方针、技术文件、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程序,做好人员预测、培训,保证订单的完成;组织生产计划的制定、检查和进度控制工作;生产任务的调配,订单的审核、登记和分发;管理物料的收发存,建立仓库的运作流程,编制仓库管理文件,控制人力及物资的成本,协调采购、PMC、IQC、生产物料关系。
销售支持部作为市场端与工厂端的枢纽部门,协助总经理对五大销售部门进行日常销售工作的管理,通过销售数据及订单、售后系统的管理,支持销售团队目标的达成。
直营部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及利润指标;洞察线下渠道商业业态发展的变化,根据公司战略进行渠道布局;依据公司未来客群定位,积极寻找先进的体验模式;构建线下渠道行业壁垒,保持持续竞争优势;担负公司创新模式及客群定位探寻先行者职能;打造销售团队狼性文化;肩负公司文化对外传播的使命。
电子商务事业部制定电子商务事业部规章制度,负责电子商务事业部运营,协调部门工作,企业资源与社会资源整合,负责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战略制定、运营管理、网络品牌决策及网络运营计划。
B2B销售部搜集市场信息,把握市场动态,根据公司总体营销计划制定销售计划,依据销售计划制定部门销售方针,设计非直营营销渠道、建立销售网络,对销售业务活动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管理,实施销售业务,实现销售效益。提高产品招股说明书1-1-57部门主要职责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品牌知名度。
海外销售部负责制定战略和方案开拓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俄罗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市场,扩大公司产品的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占有率,推动企业国际化。
创新发展部负责公司模式创新研究、推广和整体营销培训落地实施工作,同时负责公司400客户服中心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行模式探索、总结、推广工作;建立倍轻松培训体系,为公司相关部门赋能;建立健全倍轻松客服中心体系,以客户满意为宗旨,树立倍轻松的良好形象。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公司的有关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负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
六、发行人控股企业、分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15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全资子公司——深圳倍轻松
企业名称深圳市倍轻松销售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4年 4月 16日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0491412F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三路福田星河 COCO Park商场二楼 L2-J06法人代表蔡金发股权结构倍轻松持股 100%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销售;家电、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床上用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化妆品、精油、中草药包、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一次性发热贴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饮水机)、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净水器、模具及配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软件服务;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中草药包、散装食品、饮料、茶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餐饮服务;冷热饮品制售;物流运输服务。
招股说明书1-1-58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负责华南地区的直营业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734.05 -92.44 431.30
2、全资子公司——上海倍轻松
企业名称上海倍轻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2年 2月 2日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590368808C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 201号 813室法人代表蔡金发股权结构倍轻松持股 10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产品销售、保健按摩产品销售、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负责华东地区的直营业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3,190.06 -145.75 -194.19
3、全资子公司——北京倍轻松
企业名称北京倍轻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2年 6月 19日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40092502A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号建外 SOHO23号南办公楼 B座 1506法人代表蔡金发股权结构倍轻松持股 100%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招股说明书1-1-59鞋帽、化妆品、玩具、工艺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负责华北地区及东北地区的直营业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2,840.26 -1,757.94 -588.60
4、全资子公司——倍轻松软件
企业名称深圳市倍轻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1年 9月 26日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4060225U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19层 1903法人代表马学军股权结构倍轻松持股 100%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玩具、工艺品的销售;区块链技术开发;链式数据结构研发;高容错的分布式计算系统设计;数字积分系统的技术开发;加密算法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云计算、物联网软硬件系统及相关设备的研发、销售;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大数据技术的研发;经营电子商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的投资平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4,951.47 3,910.24 -100.72、全资子公司——体之源科技
企业名称深圳市体之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3年 3月 26日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4984037E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19层 1902招股说明书1-1-60法人代表贺小潮股权结构倍轻松持股 100%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保健器材的研发、销售;电子保健产品、仪器仪表、健身运动器材的销售;办公用品、化妆品、精油的零售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
电子保健用品的生产;电子保健品、仪器仪表、健身运动器材的生产、中草药包、散装食品、饮料、茶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生产、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销售业务的运营主体之一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3,453.47 -293.55 -1,337.09
6、全资子公司——武汉倍轻松
企业名称武汉倍轻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2年 1月 29日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587979384J住所洪山区雄楚大街 268号出版文化城出版大厦 9层 C903室法人代表蔡金发股权结构倍轻松持股 100%经营范围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杯、水机、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配附件的销售;家电、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床上用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化妆品、精油、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一次性发热贴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饮水机)、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净水器、模具及配件、食品、保健品、茶叶的销售及网上销售;物流代理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软件服务;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负责华中地区和西南地区的直营业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1,080.10 -412.04 489.78、全资子公司——红太科技
企业名称深圳市红太中医科技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1成立时间 2017年 6月 5日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JX969N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19层 1908法人代表马学军股权结构倍轻松持股 100%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一类医疗器械及耗材研发与销售;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保健用品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负责灸疗仪项目的运营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173.53 -80.30 30.04
8、全资子公司——正念智能
企业名称东莞市正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8年 12月 26日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PBQA18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雨湖路 9号 3栋 801室法人代表贺小潮股权结构倍轻松持股 100%经营范围智能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研发、生产、销售:家用保健器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行业应用软件;销售: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床上用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化妆品、玩具、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饮水机、净水器、模具及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相关产品贸易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25.00 -17.68 -9.14
招股说明书1-1-62
9、控股子公司——微控科技
企业名称深圳微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6年 1月 13日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857086B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19层1905室法人代表马学军股权结构倍轻松持股 90%,陈刚持股 10%经营范围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无线通信设备、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互联网信息领域产品以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嵌入式硬件终端、传感器、硬件模组、信息处理模块、DSP运算处理器、AI智能终端的研发、销售;大数据产品、AI人工智能、物联网相关解决方案及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服务、咨询;信息系统的设计、集成、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负责软件及数据平台的开发服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260.95 27.33 -131.19、全资子公司——香港倍轻松
公司名称倍轻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2年 3月 7日公司注册号码 1714188住所香港新界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1号客运大楼7楼7T98A室股权结构倍轻松持股 100%经营范围电子保健器材、按摩保健器材、医疗器械的购销及进出口业务;网络销售、电子商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负责香港市场的开拓和产品销售及境外投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1,202.20 -929.78 -263.33
11、全资子公司——西安倍之松
企业名称西安倍之松健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21年 5月 28日招股说明书1-1-63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2MAB0WLC3XK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 236号图书大厦 942室法人代表蔡金发股权结构倍轻松持股 10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负责西北地区的直营业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孙公司——倍轻松健康科技
企业名称深圳市倍轻松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4年 3月 12日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93835639L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19层 04法人代表马学军股权结构倍轻松软件持股 87.15%,吴子寒持股 9.00%,王苏娜持股 2.00%,黄云持
股 1.00%,李涛持股 0.30%,余大明持股 0.20%,蒋传乐持股 0.20%,吴明
辉持股 0.15%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软件的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手部按摩器等产品的销售平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549.36 -389.37 -31.46
招股说明书1-1-64
13、孙公司——日本倍轻松
企业名称 Breo Japan CO., Ltd成立时间 2020年 2月 7日注册资本 950.00万日元
注册代码 0100-01-207464住所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神田锻3-4-oak Kanda Kajicho 7楼董事张玲股权结构香港倍轻松持股 100.00%
经营范围进出口通关,事业活动相关的产品、补材的进出口通关业务;物流:商品、部材保管、配送业务;制品贩卖:批发、零售(EC旗舰店、直营店铺销售);CS业务:咨询业务、退货换货业务、维修服务;各种许可证申请:医疗器械登录,其他关联许可认证申请、申请支援服务;商品制造支援:补材制作,以及关联业务、支援业务;市场活动:促进品牌认知、销售的相关活动以及支援业务(宣传活动)活动实施,媒体扩散,以及其他相关活动执行;市场调查:为事业活动推进进行的相关调查以及支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负责日本市场的开拓和产品销售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28.19 28.17 -32.57、孙公司——美国倍轻松
企业名称 Breo Technology USA, LLC成立时间 2019年 12月 9日注册资本 1.00万美元
住所美国特拉华州多佛市肯特郡新伯顿路850号201室Cogency Global公司股权结构香港倍轻松持股 100%经营范围电子按摩保健器材销售及网络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负责美国市场的开拓和产品销售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15、孙公司——广州倍之松
企业名称广州市倍之松销售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20年 7月 31日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招股说明书1-1-65实收资本 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Q2LA3G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南站南路 133号 226铺法人代表蔡金发股权结构深圳倍轻松持股 100.00%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心理咨询除外,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营养健康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零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服装辅料批发;茶叶作物及饮料作物批发;化妆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仪器仪表批发;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负责广州地区的直营业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二)分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共拥有 116家分公司,另有15家分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1发行人北京大兴第二分公司91110115MA01KKB95L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 S-F02-002(大兴机场内)2发行人北京大兴第一分公司91110115MA01KK9M92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 S-C02-002(大兴机场内)3 发行人成都分公司 91510104755962581H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 1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 6层 L630a2商铺4发行人东莞第一分公司91441900MA4WHEW67H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碧湖大道雨湖路 9号新绮腾金银珠宝产业中心 C栋 7-8楼5发行人广州第一分公司91440101MA5CYWC06W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想路 8号,B1层,B1-466发行人昆明第二分公司91530103MA6N1A5B34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28号同德广场A5地块 4F-26号商铺7发行人昆明第三分公司91530103MA6NY54N10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 21号昆明恒隆广场商场 5层 L520A号铺位招股说明书1-1-66序号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8 发行人昆明分公司 91534001MA6K37X52L云南省昆明市昆明长水机场航站楼 F3-CA-R-16号商铺9发行人兰州新区分公司(已于 2020年 9月 17日注销)91620100MA7315HXXK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 T2航站楼DD-410 发行人丽江分公司 91530702MA6NTMYN1Q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三义国际机场国内出发安检内 B7-1商铺11 发行人南昌分公司 91360104MA38NDJE69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城路 158号王府井购物中心6F-021/022号商铺12 发行人三亚分公司 91460200MA5T64AF2G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国际机场西连廊二楼隔离区B区域内13发行人上海虹桥机场第一分公司91310MA1FN0913K上海市闵行区申达一路 1号虹桥机场 T2候机楼 D60-5、
D40-1214发行人深圳第八分公司91440300MA5FNXQHXN深圳市宝安区航站街道后瑞社区 T3航站楼 3L-05-0315发行人深圳第二分公司91440300MA5F1N9H4Y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 T3航站楼 T3航站楼3E-01-0316发行人深圳第六分公司91440300MA5FEHC68H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圳市罗湖区华润万象城 553号17发行人深圳第三分公司91440300MA5F1NME2R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 T3航站楼 T3航站楼3W-04-0518发行人深圳第四分公司91440300MA5F1N8X9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 T3航站楼 T3航站楼3N-03-0319发行人深圳第五分公司91440300MA5FEA8B41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888号深圳湾万象城 B103B20 发行人深圳分公司 91440300689410076N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 N12区新湖路 99号壹方中心北区负 2层 038A21发行人沈阳分公司91210102573463707W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288号 L6层 DL63522 发行人双流分公司 91510122343017517L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T2航站楼内 D-R-1423 发行人太原分公司 911401050655536691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商务区长兴路 5号华润中心万象城 6层 L606号24 发行人腾冲分公司 91530522MA6N77D337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清水乡驼峰机场 T2航站楼内 F3-R24号25 发行人西安分公司 91610132MA6TYYLC47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北客站 2FZD-01号招股说明书1-1-67序号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26发行人西安咸阳机场分公司91611100MA6TKKQA5B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 T2航站楼、T3航站楼中心店、T3航站楼西指廊、T3航站楼东指廊、T1航站楼、T3航站楼商业街27发行人西宁分公司(2021.1.19注销)
91630104MA752YUJ43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 1号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 2层2021号28 发行人新疆分公司 91650100MA782AWN7U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街道 1341号 T2航站楼 9号登机口29发行人益田假日分店9144030057197188X0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夏街社区深南大道 9028号益田假日广场 B2-430 发行人长春分公司 91220101MA16XYKN2P吉林省长春市空港经济开发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T2航站楼 S-2-1531发行人郑州分公司91410100MA474QJR5H河南省郑州市辖区郑东新区郑州东站高架层 G13-332 发行人重庆分公司 915001037530714874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00号 4层 L422商铺33发行人重庆机场分公司915001123460568459重庆市江北机场 T3A航站楼三层 F指廊 L3C19B34 发行人南山分公司 91440300MA5G88HL69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19层 0635发行人昆明第四分公司91530100MA6PGHHW4T云南省昆明市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 F3EY01A36发行人重庆第一分公司91500112MA612HCC0C重庆市江北机场 T3A航站三层 F指廊 L3C12B37发行人重庆第二分公司91500112MA612HF014重庆市江北机场 T3A航站楼第三层 G指廊 L3D1138深圳倍轻松海岸城分店914403005719785479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 33号海岸城广场负 1层 043号39深圳倍轻松南宁分公司91450103595123412K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36号华润中心购物中心万象城第L6层 K603号商铺40深圳倍轻松长沙第二分公司91430100MA4QW16A5M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南车站编号长 3-30-3号、编号长 3-33-4号、编号长 3-40-5号、编号长3-60-5号41深圳倍轻松长沙第三分公司91430100MA4QW1A254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东牌楼长沙国金中心商场地下二层 KLG203号中岛42深圳倍轻松长沙分公司91430105077198975X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东牌楼路长沙国金中心商场地下一层 LG109B号招股说明书1-1-68序号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43深圳倍轻松福州一分公司91350182MA33FQF03P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长乐国际机场候机楼 4号登机口北侧N2-4-644深圳倍轻松福州二分公司91350182MA33FQG93N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长乐国际机场候机楼 13号登机口北侧 N2-13-3-245深圳倍轻松海口分公司91460100MA5TFWRB3J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际机场机楼隔离区 12号登机口对面 76平米店铺46深圳倍轻松深圳分公司91440300MA5G0X0866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主体楼 1F3047深圳倍轻松深圳第二分公司91440300MA5G12546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麻布社区海城路 3号前城滨海花园2栋 L27548深圳倍轻松深圳第三分公司91440300MA5GB87K04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园社区农林路 67号山姆会员店 2层P1-01-04B6505F2F0004-A49深圳倍轻松深圳第四分公司91440300MA5GKTYEXB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爱南路 666号星河时代购物公园 B-10150北京倍轻松朝阳第二分店91110105MA01846944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6号院 1号楼 L-SM1-37号51北京倍轻松朝阳第三分店91110105MA01KT2M9D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22号院 1号楼商业部分 4层 23号52北京倍轻松大连分公司91210202MAOYMLER5Q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29-3号四层 L4020室53北京倍轻松石景山第一分店(原名“北京倍轻松大兴分公司”)91110115335561969A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58号沃尔玛一层 4788F1F0002-A54北京倍轻松东城第二分公司91110101MA00FB4M4H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北京东方广场东方新天地商场地铁层 EE01E&EE23号店铺55北京倍轻松朝阳第五分店91110101078552550M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院 1幢-01层-101内 3B218铺位56北京倍轻松哈尔滨第二分公司91230103MA1BLGXB7P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 55号一层门市 A02-3257北京倍轻松哈尔滨第三分公司91230109MA1BMBX09W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大道 99号万达茂购物中心二层 2067A58北京倍轻松哈尔滨第一分公司91230102MA1B33RQ8H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新建航站楼(T2)区域店面 S2C2-36、
T1航站楼一层远机位 17-18号登机口 T2S1B2-159 北京倍轻松海淀第 91110108MA01L0Q16K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 1号C段招股说明书1-1-69序号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一分店 4层 4213号60北京倍轻松顺义第二分店91110113069646029A北京市顺义区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 D2W4(首都机场内)61北京倍轻松顺义第三分店91110113330273917H北京市顺义区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二层国内隔离区内 G269(首都机场内)62北京倍轻松朝阳第六分店91110113MA006EYB47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号院 24号楼-1层 B114B号63北京倍轻松顺义分店91110113061284684P京市顺义区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 A3N15(首都机场内)64北京倍轻松天津第三分公司91120110MA06RRRW7G天津市东丽区滨海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 8#-465北京倍轻松天津分公司91120104300320460P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 6号大悦城南区 2F-D27号66北京倍轻松西城第二分公司91110102MA01JQYL0X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31号 3F-D0767北京倍轻松西城第一分公司91110102MA01JPYC4T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2号楼-01层-102-B1-12A号商铺68北京倍轻松朝阳第四分店91110105MA01Q24A21北京市朝阳区常通路 1号院 1号楼-2至 5层 101内二层2F-C0169北京倍轻松西城第三分公司91110102MA01RK1A8R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西区商业 1层 01-46号70北京倍轻松石家庄市桥西区分公司91130104MA0FDY0049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 108号华润万象城五层L51271北京倍轻松大连第二分公司91210203MA10QYTN6K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 42号地上第一层4809F1F0009号铺位72上海倍轻松第八分公司91310101MA1FPFM0XY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268号裙楼五层 05-SPK1273上海倍轻松第二分公司(已于 2021年 4月注销)91310MA1K331J3L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3楼商场 31374上海倍轻松第六分公司91310104MA1FRF9400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1号第[三]层[B]段[3-14B/15A]单元75上海倍轻松第七分公司91310112MA1GCJ9K1Q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号LG层 LG156号商铺76上海倍轻松第五分公司91310106MA1FYELJ5Q上海轨道交通 13号线南京西路站地下一层M22号商铺77上海倍轻松第一分公司91310104324248205J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 1号608C铺位78上海倍轻松杭州第二分公司91330110MA2GNXK675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 1号 P1-L2-K0179上海倍轻松杭州第四分公司91330109MA2GPEHAX0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国际机场 T3航站楼 3F-17招股说明书1-1-70序号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80上海倍轻松杭州第一分公司91330109MA2B2Y2M76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国际机场 T3航站楼 3F-03a(杭州萧山机场 4店)81上海倍轻松合肥第二分公司91340111MA2N2E5K6T合肥市包河区南宁路与庐州大道交口万达茂广场室内步行街二层 2032号商铺82上海倍轻松合肥第一分公司91340100MA2MQQBK72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111号合肥华润万象城 D507号。
83上海倍轻松济南第二分公司91370102MA3QGUPR55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十路11号华润中心万象城L521A商铺84上海倍轻松济南第一分公司91370102MA3MJ95Y0A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188号济南恒隆广场商场[5-12]号85上海倍轻松江苏分公司913201055935045530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 98号(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贰层208号商铺)-南京河西万达86上海倍轻松南京第二分公司91320113MA1WHWK64X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仙林大道 181号万达茂二层 2059号87上海倍轻松南京第一分公司91320105MA1T846P2L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 888号(南京河西金鹰新店)88上海倍轻松青岛第一分公司913702023214231350青岛市城阳区民航路 99号青岛流亭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内 T-G-16—青岛机场89上海倍轻松第九分公司91310115MA1K4FXE4X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500号 L5层 L516号商铺90上海倍轻松第十分公司91310114MA1GX7L14Y上海市嘉定区陈翔公路 2299号 5层 05-3691上海倍轻松杭州第五分公司91330105MA2J247G5K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380号银泰城 6幢 204A室(铺位号:2F-DZ-12)92上海倍轻松合肥第三分公司91340103MA2W8MYK3D合肥新桥机场航站楼 46#商铺93上海倍轻松杭州第六分公司91330104MA2KCXY78C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 1238号内 6523F1F0002铺位94上海倍轻松杭州第七分公司91330109MA2KDPTW4K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 927号 5层 L539号商铺95上海倍轻松宁波第一分公司91330205MA2J4H583C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69号(山姆会员商店地上一层 4851F1F0012、4851F1F0013
号铺位)96上海倍轻松南通分公司91320602MA24Y8X1X7南通市崇川区桃园路 12号中南城 A座 3层 L3002D97 上海倍轻松第十一 91310112MA1GEJY915 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 3366号招股说明书1-1-71序号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分公司 L417B室98上海倍轻松常州分公司91320411MA2645HL1W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 588号4806B1F0002号99上海倍轻松宁波第二分公司91330205MA2J50726P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65号万象城 L4层 L405A号100武汉倍轻松汉江湾分公司9142010433349618XK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515号壹方购物中心 4层商 37A101武汉倍轻松河南分公司91410100MA40MX522C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农业东路 15号熙地港 B1层018号102武汉倍轻松金水分公司91410105MA461HQN5C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 126号正弘城 6层 L607号103武汉倍轻松西安第一分公司91610102596301030L西安曲江新区曲江大悦城购物中心 B1-65104武汉倍轻松郑州第一分公司91410105MA47ND239G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87号优悠购物公园四层 A4F-26号105武汉倍轻松天河机场第一分公司91420116MA4KHBU6M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街道天河机场 T3航站楼西二指廊 2W1-09106武汉倍轻松南昌分公司91360125MA38X7N21C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 369 号南昌铜锣湾广场主体商业 T16MALL购物中心 L4-15号商铺107武汉倍轻松汉西分公司91420106MA49BL8HX4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387号南国西汇城市广场二期地下第一层 4814B1F0004-B号铺位108武汉倍轻松郑州第二分公司91410100MA47WYQE8N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州东站高架层 3楼候车层 G10-5号109武汉倍轻松成都分公司91510108MA67TTR89K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 8号万象城 L4层WB417商铺110武汉倍轻松成都第一分公司91510107MA65E8YH6D成都市武侯区大悦路 518号大悦城 LG-D05111武汉倍轻松硚口分公司91420104MA49LX5253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 528号2F-17号-44号112武汉倍轻松兰州分公司91620103MA74DMBY2D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 16号兰州中心裙楼第一层 1-021号113武汉倍轻松成都第三分公司91510100MA69YQ7071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东林社区麓山大道二段199号 6511F1F0001号114武汉倍轻松成都第二分公司91510108MA69GRJY6R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二路 98号成都万象城二期 C馆第 L3层 C-328号115武汉倍轻松西安第二分公司91610132MAB0QUB190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北客站 2FZD-14号116 武汉倍轻松昆明分 91530114MA6Q8HNC6T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彩云南招股说明书1-1-72序号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公司路七彩云南第壹城购物中心Q-A1-4F-ZD008号商铺117武汉倍轻松昆明第二分公司91530100MA6Q9FU109云南省昆明市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 F1CA07118微控科技武汉分公司91420100MA49EM455E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三期10幢研发楼 4层 03-04号119西安倍之松兰州第一分公司91620102MA74NXKX67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68号万达广场 1楼JY-BX-007号120发行人兰州分公司(2020.9.17注销)
91620100MA74CA786R甘肃兰州中川国际机场 T2航站楼 CF-38121轻松有限新疆分公司(2020.4.30注销)
6501002900672乌市友好南路 14号122轻松有限西安分公司(2020.4.20注销)
6101022190673西安市解放路 236号 9楼 936室123轻松有限厦门分公司(2020.6.11注销)
3502062610955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 424、425
号十八号124轻松有限福州分公司(2020.5.22注销)
3501002902921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 76号永胜号大厦 205室125发行人宝安分公司(2019.3.15注销)
91440300335401164F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帝堂路沙二工业园 1-16栋第 7栋第
1、2层,第 3层北侧
126发行人深圳第一分公司(2019.3.15注
销)914403005642298479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和平东路港之龙科技园 H栋厂房第七层127发行人西双版纳分公司(2020.6.12注
销)91532801MA6NHWDG2H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洒镇机场航站楼标段 B-R15128北京倍轻松朝阳第一分店(2018.12.16
注销)91110105053567916D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6号院 1号楼 1层 L-SMM-221129北京倍轻松青岛分公司(2020.5.9注销)
370202329023011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7号书城二楼130北京倍轻松天津第二分公司(2018.4.18
注销)91120102MA05KF8L4J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 160号爱琴海购物公园 3F-323C131上海倍轻松上海第四分公司(2020.6.19
注销)91310110MA1G8QRQ2B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 1099号地上二层 L2-31A
(三)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4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参股公司——深宁网络
企业名称上海深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3成立时间 2019年 9月 4日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N8QP39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888号 15幢二层 E区 1249室法人代表汤圳圳股权结构汤圳圳持股 80.00%,倍轻松软件持股 20.00%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展览展示服务,商务咨询,会务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电器设备维修,销售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家具、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136.76 80.02 -19.14
2、参股公司——维克胜电子
企业名称深圳市维克胜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4年 5月 28日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109084X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科技路 3号厂房 C201法人代表方利军股权结构方利军持股 68.00%,黄光丽持股 20.00%,倍轻松软件持股 12.00%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移动电源、充电器、手机保护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医疗保健类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内外电子商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222.91 81.97 0.29
3、参股公司——新西兰倍轻松
企业名称 BREO HOLDING LIMITED.成立时间 2016年 10月 4日公司编号 6125827住所新西兰奥克兰市霍布森维尔劳伦森路4号4单元股权结构 Breo Limited持有 51.00%股权,香港倍轻松持股 49.00%
招股说明书1-1-74主营业务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材、健身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件及相关配附件的销售及网络销售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总资产(万纽币)净资产(万纽币)净利润(万纽币)
2020.12.31/
2020年度
63.77 42.00 -24.43、参股公司——马来西亚倍轻松
企业名称 BREO INTERNATIONAL SDN. BHD.成立时间 2019年 7月 31日注册资本 100.00万马币
注册代码 1336261-T住所LOT 6.08, 6TH FLOOR, PLAZA FIRST NATIONWIDE NO. 161, JALAN
TUN H.S. LEE 50 KUALA LUMPUR W.P. KUALA LUMPURMALAYSIA股权结构Lim Khoon Bin持股 40%,Unicom Legendary Sdn Bhd 持股 30%,香港倍轻松持股 15%,Lim Khoon Seng持股 10%,Country Heights Health TourismSdn Bhd 持股 5%主营业务保健器材、电子保健器材的销售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总资产(万马币)净资产(万马币)净利润(万马币)
2020.12.31/
2020年度
58.22 27.55 -47.73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马学军先生直接持股 2,484.85万股,持股比例为
53.75%,是公司控股股东。此外,马学军先生还持有赫廷科技 80.00%的股权并
担任赫廷科技的执行董事,系赫廷科技实际控制人,其通过赫廷科技间接控制公司 9.95%的股份;马学军先生持有日松管理 80.00%的出资并担任日松管理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系日松管理实际控制人,其通过日松管理间接控制公司 5.82%的
股份;马学军先生持有倍润投资 40.22%出资额并担任倍润投资执行董事,系倍
润投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倍润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05%的股份。综上,马学军
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70.57%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马学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110106197104*。马学军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1-1-75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二)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有赫廷科技、鼎元宏、汪荞青和日松管理。
1、赫廷科技
赫廷科技持有公司 4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95%,其基本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青岛赫廷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R9H3X1U成立时间 2019年 12月 23日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夏格庄镇青烟路 47号法人代表马学军出资人及出资情况马学军持股 80.00%,武玉珍持股 20.00%
经营范围自行车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行车的租赁及销售,设备租赁,婴儿用品(不含食品)销售,公共关系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项目依据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该公司为持股平台,未实际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1,940.82 1,940.47 -0.35
武玉珍对赫廷科技的出资系以自有资金实缴出资,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
鼎元宏持有公司
389.6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43%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462329成立时间 2011年 12月 15日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招股说明书1-1-76实收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彩田路 3069号星河世纪 A3605N法人代表马学军出资人及出资情况江秋峰持股 9.00%,其他 40名股东合计持股 91.00%(详见下表)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该公司为持股平台,未实际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396.56 395.23 -0.5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鼎元宏的股东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岗位1 江秋峰 9.00 9.00
外部投资人2马学军
6.81 6.81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3 伍锦美 5.85 5.85
董事刘伟之配偶4 马蓉 5.63 5.63
实际控制人马学军之妹妹5 张雯 5.62 5.62
B2B销售部总监6 朱道勇 5.62 5.62
离职员工7 张树龙 4.79 4.79
直营部之开拓部总监8 张大燕 4.50 4.50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9 尚坤 4.50 4.50
天津倍轻松(已注销)总经理孙金明之配偶10 张玲 3.49 3.49
监事会主席、海外销售部总监11刘志华
3.37 3.37
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12 马林楠 3.37 3.37
直营部区域负责人13 谢赛男 2.97 2.97
离职员工14 邓玲玲 2.81 2.81
审计总监15 贺小潮 2.70 2.70
副总经理16 郝杰 2.62 2.62
外部投资人17 陈晴 2.29 2.29
副总经理、企划部总监18 樊伟 1.77 1.77
外部投资人招股说明书1-1-77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岗位19 陈刚 1.77 1.77
微控科技总经理20 夏小梅 1.69 1.69
财务部副总监21 吴旭亮 1.66 1.66
离职员工22 赵兵 1.60 1.60
研发部产学研经理23 蔡金发 1.56 1.56
职工代表监事、直营部总监24 盛雅凤 1.27 1.27 离职员工
25 黄小平 1.25 1.25
供应链部采购高级经理26 白晓波 1.13 1.13
外部投资人27 李雪梅 1.12 1.12
财务部副总监28 肖志君 1.01 1.01
供应链部之品质部总监29 刘霞 1.00 1.00
离职员工30 钱金会 0.94 0.94
直营部区域负责人31 李小芳 0.88 0.88
财务部区域财务经理32 吴锐 0.82 0.82
电子商务事业部高级经理33 李玲 0.75 0.75
资金会计34 曾宪侠 0.75 0.75
退休员工35 廖灿 0.73 0.73
监事、研发部副总监36 张岭 0.68 0.68
直营部之开拓部经理37易小斌
0.56 0.56
信息与流程管理部副总监38 张磊 0.34 0.34
离职员工39 崔建峰 0.31 0.31
财务部销售财务副经理40 欧阳剑 0.23 0.23
研发部开发经理41 王少华 0.23 0.23
研发部软件技术总监合计 100.00 100.00 -
鼎元宏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且各股东所持股权不存在或曾经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利益安排之情形,因此鼎元宏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鼎元宏各股东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自己所持鼎元宏股权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能够形成有效决议,能够有效参与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马学军仅持有鼎元宏
6.81%
的股权,持股比例较招股说明书1-1-78低,且未与鼎元宏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拥有一票否决权等特殊权利安排,无法形成对鼎元宏股东会决议的控制影响,且历史沿革中鼎元宏重大事项均由鼎元宏各股东投票决定,不存在受马学军控制的情形。因此,鼎元宏不属于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控制的主体。
3、汪荞青
汪荞青女士持有公司 34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43%,其简历如下:
汪荞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40826197609*。汪荞青女士现担任公司董事、文化师,简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情况”。
4、日松管理
日松管理持有公司 268.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82%,其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2MA3R9R0J59成立时间 2019年 12月 24日认缴出资 5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出资 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莘亭街道甘泉路 12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马学军出资人及出资情况马学军出资 80.00%,武玉珍出资 20.00%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理财类咨询、不含期货、证券类咨询及相关业务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相关业务)、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类信息咨询除外)、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该合伙企业为持股平台,未实际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3,092.16 3,092.16 -0.29
武玉珍对日松管理的出资系以自有资金实缴出资,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招股说明书1-1-79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倍轻松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赫廷科技、日松管理和倍润投资。其中,赫廷科技和日松管理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部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倍润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58756H成立时间 2012年 12月 18日注册资本 54.3915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4.3915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彩田路 3069号星河世纪 A栋 3602A法人代表马学军出资人及出资情况马学军持股 40.22%,其他 27名股东合计持股 59.78%(详见下表)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该公司为持股平台,未实际经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58.37 57.04 -0.5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倍润投资的股东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岗位1马学军
21.88 40.22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2杨桂珍
2.18 4.00
直营部北京区销售培训主管3 万勇 1.96 3.60 研发部开发经理
4 尹威 1.96 3.60 董事长秘书
5 韩俊 1.96 3.60 直营部区域负责人
6 李锐 1.96 3.60 离职员工
7 张坚妮 1.71 3.14 直营部区域负责人
招股说明书1-1-80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岗位8 赵建芬 1.47 2.70 海外销售部副经理
9 汪江江 1.47 2.70 直营部区域负责人
10 胡文娟 1.37 2.52 海外销售部副经理
11 郭泽兵 1.22 2.25 研发部电子硬件主管
12 崔建峰 1.22 2.25 财务部销售财务副经理
13 胡彩霞 1.22 2.25 离职员工
14 林丽仙 1.09 2.00 离职员工
15 杜斐 0.98 1.80 研发部工业设计经理
16 蔡金标 0.98 1.80 研发部项目经理
17 周海东 0.98 1.80 研发部开发主管
18 杨明黎 0.98 1.80 直营部南宁督导
19 陈晴 0.98 1.80 副总经理、企划部总监
20 贾欣欣 0.79 1.45 B2B销售部业务高级经理
21 关春苗 0.79 1.45 B2B销售部客户经理
22 邓玲玲 0.79 1.45 审计总监
23 高佳 0.78 1.44 B2B销售部项目主管
24 钟绿 0.78 1.44 成本财务经理
25 刘云霞 0.78 1.44 直营部昆明督导
26 唐莉 0.78 1.44 直营部西安区大店长
27刘建壮
0.78 1.44
电子商务事业部售后副经理28肖杰
0.55 1.01
电子商务事业部高级运营经理合计 54.39 100.00 -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被质押和托管,也不存在其它权属争议的情况。
招股说明书1-1-81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4,623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1,541万股,无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2,484.85 53.75 2,484.85 40.31
2 赫廷科技 460.00 9.95 460.00 7.46
3 鼎元宏 389.68 8.43 389.68 6.32
4 汪荞青 343.68 7.43 343.68 5.58
5 日松管理 268.95 5.82 268.95 4.36
6 蔚叁投资 184.00 3.98 184.00 2.99
7 欢乐世纪 135.59 2.93 135.59 2.20
8 李践 97.43 2.11 97.43 1.58
9 红土投资 90.39 1.96 90.39 1.47
10 倍润投资 48.71 1.05 48.71 0.79
11 嘉信元德 46.00 1.00 46.00 0.75
12 赫峰正富 43.68 0.94 43.68 0.71
13 丹麓投资 30.05 0.65 30.05 0.49
14 社会公众股-- 1,541.00 25.00
合计 4,623.00 100.00 6,164.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2,484.85 53.75 2,484.85 40.31
2 赫廷科技 460.00 9.95 460.00 7.46
3 鼎元宏 389.68 8.43 389.68 6.32
4 汪荞青 343.68 7.43 343.68 5.58
招股说明书1-1-82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5 日松管理 268.95 5.82 268.95 4.36
6 蔚叁投资 184.00 3.98 184.00 2.99
7 欢乐世纪 135.59 2.93 135.59 2.20
8 李践 97.43 2.11 97.43 1.58
9 红土投资 90.39 1.96 90.39 1.47
10 倍润投资 48.71 1.05 48.71 0.79
合计 4,503.28 97.41 4,503.28 73.06
(三)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在公司任职情况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 马学军 2,484.85 53.75 2,484.85 40.31 董事长、总经理
2 汪荞青 343.68 7.43 343.68 5.58 董事、文化师
3 李践 97.43 2.11 97.43 1.58 无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的情况
1、发行人国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份情况。
2、发行人外资股份情况
蔚叁投资系投资性外商独资企业,为发行人外资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蔚叁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4FP680成立时间 2019年 11月 21日注册资本 3,000,00万美元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 2001号 1幢 4部位三层 333室法定代表人 RON SIM CHYE HOCK出资人及出资情况 V3 Brands Pte. Ltd.持股 100.00%
招股说明书1-1-83经营范围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
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
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
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
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
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该企业为外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蔚叁投资的控股股东V3 Brands Pte. Ltd.系一家注册地在新加坡的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Ron.Sim Chy Hock,其基本信息如下:
Ron Sim Chy Hock,系新加坡国籍人,护照号码为K1400*。
Ron Sim ChyHock系V3 GROUP LIMITED的创始人、执行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该公司是亚洲领先健康品牌(如OSIM

、TWG Tea和ONI Global)的拥有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蔚叁投资持有发行人
184.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98%
,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招股说明书1-1-84由上图可知,蔚叁投资的最终股东有 10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5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 Ron Sim Chy Hock、Rachel Sim Yu Juan、Rachel Sim Yu Xin、Roy SimYu Jie和 Teo Sway Heong,上述自然人股东均为外国国籍,不存在中国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入股等情形;机构股东分别为 KKRASIA III(EEA) PTE.LTD.、KKRASIA III SBS PTE.LTD.、KKRASIA III ESC PTE.LTD.、KKR PARTNERS IVL.P.和 KKR ASIA III FUND INVESTMENTS PTE.LTD.,上述机构均系境外知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KKR旗下子基金,穿透至最终出资人不存在中国籍自然人或注册在中国境内的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根据 KKR官方网站及公开资料显示,KKR基金成立于 1976年,总部设在纽约,在旧金山、伦敦、巴黎、香港、东京、北京等地设有多个办事处,是国际知名的投资机构之一。截至 2020年 9月 30日,KKR资产管理规模为 2,340亿美元。上述股东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禁止其担任股东的情形。将蔚叁投资穿透计算后,不存在导致发行人股东超过 200人的情形。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1、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为赫廷科技、日松管理、蔚叁投资、嘉信元德和丹麓投资。赫廷科技、日松管理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之“(二)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基本情况”;蔚叁投资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四)
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的情况”。
(1)嘉信元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嘉信元德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嘉信元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M78C79成立时间 2017年 7月 11日出资额 60,0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粤兴四道 1号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 809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嘉霖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及出资情况深圳市嘉霖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67%,其他 17个合伙人
出资 98.33%
招股说明书1-1-8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该合伙企业为创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嘉信元德的出资结构如下表: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深圳市嘉霖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1,000.00 1.67
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15,000.00 24.99
3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6.66
4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 11.66
5广东丰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5,000.00 8.33
6余彭年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 8.33
7湖南光控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 8.33
8广东海川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 5.00
9新骏升房地产经纪(深圳)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3,000.00 5.00
10深圳市海日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1,000.00 1.67
11深圳市泓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1,000.00 1.67
12深圳怡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1,000.00 1.67
13深圳市中科初新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 1.67
14 魏连速有限合伙人 500.00 0.83
15深圳市立达伟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500.00 0.83
16深圳市康成亨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500.00 0.83
17 卢坚庭有限合伙人 320.00 0.53
18天池创投(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200.00 0.33
合计 60,020.00 100.00
嘉信元德已于 2017年 11月 24日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Y0230),其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嘉霖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编号:P1065504)。
招股说明书1-1-86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市嘉霖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深圳市康成亨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15.00 51.50
2 深圳市嘉霖集团有限公司 485.00 48.50
合计 1,000.00 100.00
(2)丹麓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丹麓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广州丹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TYKF6E成立时间 2018年 4月 26日注册资本 50,5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南江二路 6号自编 1栋 2083号(仅限办公)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丹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广州丹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98%,其他 15个合伙人出资
98.02%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创业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该合伙企业为创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丹麓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表: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广州丹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1,000.00 1.98
2广州丹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
250.00 0.50
3星界新经济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8,400.00 16.63
4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6,000.00 11.88
5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6,000.00 11.88
6广州南沙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 9.90
7青岛淳文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600 7.1287
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泰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3,000.00 5.94
招股说明书1-1-87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有限合伙)9湖南光控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 5.94
10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 5.94
11广州丹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750.00 5.45
12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2,450.00 4.85
13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2,000.00 3.96
14宁波大榭旭腾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 3.96
15 雷雯有限合伙人 1,050.00 2.08
16 于淼有限合伙人 1,000.00 1.98
合计 50,500.00 100.00
丹麓投资已于 2018年 10月 18日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EG080),其基金管理人为广州丹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6810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州丹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 陆勤超 666.67 60.00
2 苏震波 333.33 30.00
3上海丹麓医疗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111.11 10.00
合计 1,111.11 100.00
2、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股份取得方式、入股原因、取得时间、价格及定价依据如下表所示:
新增股东目前持股数量(万股)股份取得方式入股原因股份取得时间价格定价依据赫廷科技
460.00
股东以发行人股权出资基于税务筹划方面的考虑,马学军以所持的部分发行人股权出资赫廷科技和日松管理2019年12月--日松管理
268.95
股东以发行人股权出资2019年12月--蔚叁投资
184.00 股权转让
利维喜与蔚叁投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本次股权转让系其内部调整的需要2019年12月
26.17元/
股蔚叁投资与转让方利维喜系同一控制下企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利维喜入股公司的价格招股说明书1-1-88新增股东目前持股数量(万股)股份取得方式入股原因股份取得时间价格定价依据嘉信元德
46.00 股权转让
嘉信元德看好公司发展前景,与发行人接触表达投资意愿,且马学军个人有资金需求,经协商后,马学军同意通过日松管理向其转让部分股权2019年12月
36.85
元/股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参考前次投资者入股时的估值,并结合发行人2019年度预计净利润,经协商确定公司股权转让的整体估值为16.95亿元、增资的整体估
值为17.59亿元,上述估值均
高于2019年8月利维喜股权转让的整体估值14亿元。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与2019年8月股权转让的每股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发行人在2019年8月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由1,684.10万股增加至4,600万
股,从而导致公司整体估值上升的同时每股价格出现下降。同时,因同期存在丹麓投资向发行人增资,日松管理向嘉信元德转让股权每股价格按照整体估值除以增资前股本计算,日松管理向丹麓投资转让股权每股价格按照整体估值除以增资后股本计算,故而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存在细微差异丹麓投资
30.05
股权转让及增资丹麓投资看好公司发展前景,与发行人接触表达投资意愿,且马学军个人有资金需求,经协商后,马学军同意通过日松管理向其转让部分发行人股权;丹麓投资有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需求,考虑到对方作为专业投资机构能在资本市场上为公司提供帮助,且公司需要资金投入扩大经营,故同意其增资2019年12月股权转让价格为
36.66
元/股,增资价格为
38.04
元/股关于上述新增股东最近一年持股数量变化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股东变化情况”之“(四)报告期内公
司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对于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赫廷科技、日松管理系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马学军控制的企业,与马学军及其控制的倍润投资存在关联关系;嘉信元德与福田红土均系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20%以上财产份额的企业。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各新增股东出资真实,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各股东间关联关系招股说明书1-1-89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各股东间关联关系马学军 2,484.85 53.75
赫廷科技、日松管理与倍润投资均系马学军先生控制的企业。其中,马学军先生持有赫廷科技 80.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
事,持有日松管理 80.00%的出资并担任执
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倍润投资 40.22%股权
并担任执行董事;赫廷科技的股东、日松管理的合伙人武玉珍与马学军系母子关系赫廷科技 460.00 9.95
日松管理 268.95 5.82
倍润投资 48.71 1.05
马学军 2,484.85 53.75
马学军先生持有鼎元宏 6.81%的股权,并
担任鼎元宏的执行董事;鼎元宏股东马林楠与马学军系姑侄关系;鼎元宏股东马蓉与马学军系兄妹关系鼎元宏
389.68 8.43
赫峰正富 43.68 0.94
张雯女士持有赫峰正富 7.00%的出资并担
任赫峰正富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其还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鼎元宏 5.62%的出资
鼎元宏
389.68 8.43
红土投资 90.39 1.96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红土投资 23.00%的出资,同时其
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嘉信元德 24.99%的
出资嘉信元德 46.00 1.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表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
(八)部分股东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的解除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与外部投资人利维喜、蔚叁投资、欢乐世纪、红土投资、嘉信元德、丹麓投资签署过对赌或特殊权利条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对赌及特殊权利条款均已彻底终止,发行人股东除拥有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外,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特殊权益或权利安排。
(九)股东资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具体如下:
1、马学军、汪荞青、李践均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存在担
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前任或现任工作人员、公务员、党政领导干部、招股说明书1-1-90国有企业领导、现役军人等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而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2、鼎元宏、倍润投资、赫峰正富、赫廷科技、日松管理均系依照中国法律
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上述企业均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的约定需予以终止、解散的情形;蔚叁投资系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正常存续的投资性外商独资企业;欢乐世纪、红土投资、嘉信元德、丹麓投资均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其纳入金融监管的情况如下:(1)欢乐世纪已于 2016年 9月 30日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基
金编号:SM5844),其基金管理人为北京欢乐长河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登记编号:P1032792);(2)红土投资已于 2017年 6月 9日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基
金编号:ST6576),其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62817);(3)嘉信元德、丹麓投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的备案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
情况”之“(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部分。除 KKRASIA III(EEA)
PTE.LTD.、KKR ASIA III SBS PTE.LTD.、KKR ASIA III ESC PTE.LTD.、KKRPARTNERS IV L.P.和KKRASIA III FUND INVESTMENTS PTE.LTD.系注册在境外的国际知名投资基金 KKR的子基金外,上述机构股东的最终出资人均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国资委、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国有控股企业等。上述 KKR子基金穿透至最终出资人不存在中国籍自然人或注册在中国境内的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上述机构股东的最终出资人不存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前任或现任工作人员、公务员、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现役军人等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而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综上所述,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十)发行人股东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均不存在亲戚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招股说明书1-1-91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共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独立董事。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期1 马学军董事长、总经理马学军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2 汪荞青董事、文化师汪荞青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3 刘志华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马学军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4 刘伟董事马学军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5 梁文昭独立董事马学军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6 李勇独立董事马学军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7 吴安鸣独立董事马学军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公司现任董事的简历如下:
马学军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职高学历。
1993年8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台湾富豪食品有限公司业务部,任销售主管;1995年2月至1996年2月就职于深圳西格玛销售中心,任销售经理;1996年9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倍轻松保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倍轻松保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1年8月至今就职于轻松有限、轻松股份及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曾荣获2014年《快公司》“中国商业最具创意人物100奖”等荣誉。
汪荞青女士,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英语专业(商务方向)。
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深圳市倍轻松保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今就职于轻松有限、轻松股份及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文化师,负责发行人的企业文化建设。目前,汪荞青女士还担任深圳市树与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招股说明书1-1-92刘志华女士,1978年 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新闻学专业。2002年 2月至 2003年 2月,就职于北京碟中碟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文案策划兼 REDHAT LINUX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03年 2月至 2004年 12月,自由职业;2004年 12月至 2006年 3月,任北京德善伟业广告有限公司企划部长;2006年 3月至 2007年 8月,任北京益生康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告策划总监;2007年 8月至今,就职于轻松股份、公司,任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 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 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伟先生,1981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2005年 6月至 2007年 6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经理;2007年 7月至 2012年 7月任海能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 7月至 2013年 6月,任燕加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人力资源总监;2013年 7月至 2015年 1月,任深圳嘉兰图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 3月至 2018年 1月,任深圳市科比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 10月至今,任深圳市埃普思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 7月至 2019年 4月,任千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 1月至今,任上海倍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 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梁文昭先生,1970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1993年至 2002年,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2年 11月至今,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 4月至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 5月至今,任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9月至今,任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2月至 2020年 7月,任深圳前海和骏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 7月至今,任深圳前海和骏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 10月至今,任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6月至今,任博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8月至今,任芯思杰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勇先生,1957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史专业。1981年 4月至 1995年 11月,任重庆钢铁集团公司党校招股说明书1-1-93讲师、经济师;1995年 11月至 2000年 3月,任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馆、图书馆馆长;2000年 3月至 2003年 6月,任重庆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2001年 6月至 2003年 5月,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联络处副处长;2002年 9月至 2005年 6月,于重庆行政学院学习;2003年 6月至 2008年 12月,任重庆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所所长、培训中心主任、副研究员;2008年 12月至 2018年 1月,任重庆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2013年 11月至 2018年 1月,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重庆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018年 1月至今,任重庆前沿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研究员;2019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安鸣女士,1956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汉语语言文学专业。1980年 8月至 1992年 6月,任重庆育才中学老师;1992年6月至 1997年 2月,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委员;1998年 6月至今,任重庆市育爱行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 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共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 2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期1 张玲监事会主席、海外销售部总监马学军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2 蔡金发职工代表监事、直营部总监职工代表选举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3 廖灿监事、研发部副总监汪荞青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公司现任监事的简历如下:
张玲女士,1979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998年 2月至 1999年 10月就职于美国国际银具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任外贸业务员;1999年 10月至 2001年 7月就职于深圳市倍轻松保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任外贸业务经理;2001年 8月至今就职于轻松有限、轻松股份及公司,现任外贸经理、海外销售部总监;2015年 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蔡金发先生,1982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招股说明书1-1-94市场营销专业。2006年 9月至 2007年 12月就职于兰州赛斯博通咨询策划公司,任策划经理;2008年 1月至 2009年 7月任职于甘肃蓝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 8月至今就职于轻松股份、公司,任西北大区助理、西安城市经理、西北大区负责人、西南大区负责人、华中中心总监助理、直营部总监助理、直营部总监;2019年 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廖灿女士,1982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法律专业。2001年 2月至 2004年 2月就职于峰晖集团东泰模具厂,任开发部绘图员;2004年 3月至 2005年 1月就职于科锐实业有限公司,任研发部助理结构工程师;2005年 1月至今就职于轻松有限、轻松股份及公司,历任知识产权部经理、研发部副总监;2019年 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 6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期1 马学军董事长、总经理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2 贺小潮副总经理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3 陈晴副总经理、企划部总监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4 刘志华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 4月-2023年 4月5 张大燕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6 黄骁睿董事会秘书 2020年 4月-2023年 4月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马学军先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部分。
贺小潮女士,1956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1995年 3月至 1998年 2月就职于新华书店重庆发行所,历任财务科长、业务副总经理;1998年 3月至 2001年 6月,就职于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图书发行公司,任副总经理;2001年 7月至 2005年 1月,就职于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图书零售连锁公司,任总经理;2005年 1月至 2011年 12月,就职于重庆新华集团出版分公司,任副总经理;2012年 8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招股说明书1-1-95任副总经理。
陈晴先生,1981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业设计专业和建筑学专业。2004年至 2006年,就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任工业设计师;2006年至 2008年,就职于伟创力(深圳)有限公司,任创新部副经理;2008年至 2010年,就职于美国宝丽来(深圳)有限公司,任创新部副经理;2010年至 2014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创新工场负责人;2014年至 2017年,任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 11月至今,任公司企划部总监;2019年 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志华女士,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部分。
张大燕女士,1974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拥有高级财务管理师、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中级会计师、internet技术运用中级工程师等多项专业资格。1998年 9月至 2000年 12月就职于贵州巨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副科长,结算中心主任;2001年 1月至 2002年 4月就职于深圳市吉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行财部经理;2002年 5月至 2007年 5月就职于深圳万基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财务总监助理、财务经理;2007年 6月至今就职于轻松股份、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黄骁睿先生,1989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等多项专业资格。
2012年 11月至 2015年 3月,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 4月至 2019年 7月,任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投资总监;2019年 8月至 2020年 4月,任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20年 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综合考虑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发挥的实际作用、掌握核心技术等因素,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认定。经审慎认定,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马学军、陈晴、王少华和杜斐,其中马学军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统筹领导发行人研发团队;陈晴担任发行人副总招股说明书1-1-96经理兼企划部总监,系发行人研发负责人之一,具体负责产品线规划与预研等方面的研发工作,相关成果广泛应用于发行人各类产品;王少华担任发行人软件技术总监,系发行人研发负责人之一,具体负责智能模块设计、物联网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软件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相关成果广泛应用于发行人各类产品;杜斐担任发行人研发部工业设计经理,系发行人研发部门主要成员,具体负责产品创意、外观设计、新工艺等方面的研发。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专业学历职务1 马学军-职高董事长、总经理2 陈晴工业设计专业、建筑学本科副总经理、企划部总监3 王少华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研发部软件技术总监4 杜斐工业设计专业本科研发部工业设计经理公司现任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如下:
马学军先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部分。
陈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企划部总监,简历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3、高级管理人员”部分。
王少华先生,1982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专业。2004年 7月至 2014年 12月,任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武汉研发部技术总监;2014年 12月至 2017年 7月,任方正璞华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总经理;2017年 11月至 2018年 7月,任途元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 7月至今,任武汉天地华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 7月至今,任途元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 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软件技术总监。
杜斐先生,1987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业设计专业。2009年 5月至 2010年 6月,任美利达自行车(中国)有限公司产品课设计师;2010年 6月至 2013年 5月,任深圳市问号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ID部工业设计师;2013年 8月至 2014年 5月,任深圳市埃克斯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部工业设计师;2014年 5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公司研发部工业设计经理。
招股说明书1-1-9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系马学军董事长、总经理赫廷科技执行董事发行人股东日松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股东倍润投资执行董事发行人股东鼎元宏执行董事发行人股东倍轻松软件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红太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微控科技执行董事发行人子公司倍轻松健康科技董事长发行人孙公司汪荞青董事、文化师深圳市树与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关联方刘伟董事深圳市埃普思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关联方上海倍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关联方梁文昭独立董事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关联方芯思杰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关联方深圳前海和骏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关联方博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关联方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关联方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关联方华南生物医用材料(深圳)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李勇独立董事重庆前沿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发行人关联方吴安鸣独立董事重庆市育爱行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关联方张玲监事会主席、海外销售部总监倍轻松软件监事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倍轻松监事发行人子公司深圳倍轻松监事发行人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8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系体之源科技监事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倍之松监事发行人孙公司日本倍轻松董事发行人孙公司倍润投资监事发行人股东鼎元宏监事发行人股东蔡金发职工代表监事、直营部总监上海倍轻松执行董事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倍轻松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深圳倍轻松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武汉倍轻松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西安倍之松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倍之松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孙公司贺小潮副总经理体之源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正念智能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王少华核心技术人员、研发部软件技术总监途元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武汉天地华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亲属关系
马学军先生和汪荞青女士曾系夫妻关系,二人已于 2014年 8月办理了离婚手续。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女,尚未成年,离婚后均未再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在发行人任职并专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贺小潮除外)与发行人均签署了《劳动合同》,副总经理贺小潮(退休返聘)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务协议》,对勤勉尽责、保守商业机密、重大知识产权等方面作了规定。此外,公司还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梁文昭、李勇、吴安鸣与公司签订了《聘用协议》。
招股说明书1-1-99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和《聘用协议》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或诉讼
纠纷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内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2019年初,公司董事会由马学军、汪荞青、李践、贺小潮、吴安鸣组成,其中马学军为董事长,吴安鸣为独立董事;2019年 6月,发行人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伟、刘志华为董事,选举宋泰宜、梁文昭为独立董事;2019年 11月,李践和贺小潮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宋泰宜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9年 11月,发行人召开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勇为独立董事;2020年 4月,发行人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马学军、汪荞青、刘志华和刘伟为公司董事,梁文昭、李勇和吴安鸣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的变动,系因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的需要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原董事会成员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所致。
2、监事变动情况
2019年初,公司监事会由张雯、张玲、谢赛男组成,其中张雯为监事会主席,谢赛男为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 2月,谢赛男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19年 4月,发行人召开 2019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蔡金发为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 6月,张雯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2019年 6月,发行人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廖灿为第四届监事会成员;2019年 11月,发行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张玲为监事会主席;2020年 4月,发行人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张玲、廖灿为公司监事,与 2020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蔡金发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招股说明书1-1-100最近两年,公司监事的变动,系因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的需要以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原监事会成员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所致。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9年初,马学军为公司总经理,贺小潮为副总经理,张大燕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邓玲玲为董事会秘书;2019年 11月,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刘志华、陈晴为副总经理;2020年 4月,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马学军为公司总经理,贺小潮、陈晴、刘志华为副总经理,张大燕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骁睿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最近两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较为稳定。股份公司成立后,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系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的需要及原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辞去高管职务所致。
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2019年初,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马学军、陈晴和杜斐。2019年 2月,王少华加入公司,任公司研发部软件技术总监。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
综上所述,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未发生重大变动。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被投资公司/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比例(%)1 马学军董事长、总经理赫廷科技 50.00 80.00
日松管理 50.00 80.00
赫峰正富 79.96 0.31
倍润投资 54.39 40.22
鼎元宏 100.00 6.81
深圳市中科金鼎天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10,000.00 10.00
招股说明书1-1-101序号姓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被投资公司/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比例(%)2汪荞青董事、文化师深圳市树与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0.00 100.00
深圳金叶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60.61 4.95
深圳金叶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60.61 4.95
3 刘志华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鼎元宏 100.00 3.37
赫峰正富 79.96 5.69
4 刘伟董事深圳市科比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5,080.33 7.90
上海倍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37.34 25.02
深圳市埃普思隆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50.00
嘉善科比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10.57
深圳六格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5.00
5 梁文昭独立董事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125.00 45.00
深圳市和科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69.93 63.56
深圳市前海和海创生物科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00.00 4.29
深圳市安和骏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15.46 0.005
深圳市安和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339.53 21.34
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00.00 2.14
深圳市灵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08.08 40.22
海南卓友荟萃供应链事业有限公司1,000.00 29.00
6 吴安鸣独立董事重庆市育爱行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0.00 100.00
7张玲监事会主席、海外销售部总监鼎元宏 100.00 3.49
四川德尔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07.84 1.07
崇州市维亚影业有限公司
800.00 38.46
8 蔡金发职工代表监事、直营部总监鼎元宏 100.00 1.56
赫峰正富 79.96 3.90
9 廖灿监事、研发部副鼎元宏 100.00 0.73
招股说明书1-1-102序号姓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被投资公司/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比例(%)总监10 陈晴副总经理、企划部总监鼎元宏 100.00 2.30
赫峰正富 79.96 10.45
倍润投资 54.39 1.80
深圳联和生物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 3.00
11 贺小潮副总经理鼎元宏 100.00 2.70
赫峰正富 79.96 1.73
12 张大燕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鼎元宏 100.00 4.50
13 王少华核心技术人员、研发部软件技术总监武汉途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 10.00
鼎元宏 100.00 0.23
苏州工业园区集雄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435.00 1.15
武汉天地华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40.00
14 杜斐核心技术人员、研发部工业设计经理倍润投资 54.39 1.80
除上述对外投资情况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对外投资。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
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担任职务或亲属关系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质押或冻结情况1 马学军董事长、总经理 2,484.85 53.75 无
2 汪荞青董事、文化师
343.68 7.43
无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招股说明书1-1-103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担任职务或亲属关系间接持股主体间接持股比例1 马学军董事长、总经理赫廷科技 7.96%
日松管理 4.65%
赫峰正富 0.00%
倍润投资 0.42%
鼎元宏 0.57%
2 刘志华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鼎元宏 0.28%
赫峰正富 0.05%
3 张玲监事会主席、海外销售部总监鼎元宏 0.29%
4 蔡金发职工代表监事、直营部总监鼎元宏 0.13%
赫峰正富 0.04%
5 廖灿监事、研发部副总监鼎元宏 0.06%
6 陈晴副总经理、企划部总监鼎元宏 0.19%
赫峰正富 0.10%
倍润投资 0.02%
7贺小潮副总经理鼎元宏 0.23%
赫峰正富 0.02%
8 张大燕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鼎元宏 0.38%
9 王少华核心技术人员、研发部软件技术总监鼎元宏 0.02%
10 杜斐核心技术人员、研发部工业设计经理倍润投资 0.02%
11 武玉珍实际控制人马学军之母亲赫廷科技 1.99%
日松管理 1.16%
12 马蓉实际控制人马学军之妹妹鼎元宏 0.47%
13 伍锦美董事刘伟之配偶鼎元宏 0.49%
注:间接持股比例是根据各自然人在间接持股主体的持股比例和间接持股主体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相乘得到。
除上述列示的情形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招股说明书1-1-104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存在其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奖金和福利补贴组成,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任期内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018-2019年,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的固定津贴为 3.00万元/年。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的固
定津贴调整为 6万元/年。
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决议,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聘任协议,对薪酬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
2、薪酬确定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需要履行严格的程序:公司董事的年度薪酬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的年度薪酬须报经监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公司遵照内部决策程序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确定。
3、薪酬总额及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 676.59万元、937.87万元和 857.14万元,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2.31%、14.98%和 10.37%。
4、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方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万元)在公司关联方领取薪酬(万元)备注马学军董事长、总经理 164.17 --
招股说明书1-1-105姓名公司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万元)在公司关联方领取薪酬(万元)备注汪荞青董事、文化师 27.12 --
刘志华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
122.14 -
2019年 6月选举成为董事;2019年 11月被聘任为副总经理刘伟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2019年 6月选举成为董事梁文昭独立董事 5.25 -
2019年 6月选举成为独立董事李勇独立董事 5.50 -
2019年 11月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吴安鸣独立董事 5.00 --
张玲监事会主席、海外销售部总监
66.58 --
蔡金发职工代表监事、直营部总监
80.75 -
2019年 4月选举成为监事廖灿监事、研发部副总监
36.95 -
2019年 6月选举成为监事贺小潮副总经理 59.78 --
陈晴副总经理、企划部总监
76.53 -
2019年 11月被聘任为副总经理张大燕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7.25 --
邓玲玲董事会秘书(已卸任)
44.75 -
2020年 4月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黄骁睿董事会秘书
32.40 -
2020年 4月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少华研发部软件技术总监
43.60 --
杜斐研发部工业设计经理
29.36 --
注:上表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系 2020年度其在发行人领取的全部薪酬。
李践、刘伟为外部董事,上述二人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属于公司员工,故均未在公司领薪。
在本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招股说明书1-1-106
十、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一)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采用间接持股的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等进行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时肯定员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与员工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提升团队凝聚力,有利于稳定核心员工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状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鼎元宏、倍润投资、赫峰正富均系以发行人员工为主体,以持有发行人股份为目的设立的持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1、鼎元宏
(1)基本情况
鼎元宏设立于 2011年 12月,现持有公司 389.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8.4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鼎元宏的股东情况详见本节之“七、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2)是否遵循“闭环原则”
在存续期内,鼎元宏存在部分股东不属于发行人员工的情形,因此不遵循“闭环原则”,在计算发行人股东人数时穿透计算鼎元宏的权益持有人数。
(3)是否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鼎元宏已出具承诺函,就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事项承诺如下:鼎元宏仅投资发行人并持有发行人股份,未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委托基金管理人对其资产进行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因此,鼎元宏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未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4)股份锁定期
鼎元宏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鼎元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的影响
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安排有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招股说明书1-1-107司的良性发展,整体而言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鼎元宏持股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
2、倍润投资
(1)基本情况
倍润投资设立于 2012年 12月,现持有公司 48.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1.05%。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倍润投资的股东情况详见本节之“七、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是否遵循“闭环原则”
在存续期内,倍润投资存在部分股东不属于发行人员工的情形,因此不遵循“闭环原则”,在计算发行人股东人数时穿透计算倍润投资的权益持有人数。
(3)是否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倍润投资已出具承诺函,就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事项承诺如下:倍润投资仅投资发行人并持有发行人股份,未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委托基金管理人对其资产进行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因此,倍润投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未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4)股份锁定期
倍润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倍润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的影响
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安排有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整体而言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倍润投资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控制的企业,有利于提高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
3、赫峰正富
(1)基本情况
赫峰正富设立于 2017年 8月,现持有公司 4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招股说明书1-1-108为 0.9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赫峰正富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PB1L3R成立时间 2017年 8月 21日注册资本 79.96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彩田路 3069号星河世纪 A栋 3601E执行事务合伙人张雯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张雯出资 7.00%,其他 21名合伙人合计出资 93.00%(详见下表)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该合伙企业为持股平台,未实际经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时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0.12.31/
2020年度
172.46 172.46 -0.6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赫峰正富的出资结构如下表: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岗位1 朱正宇有限合伙人 16.84 21.06
外部投资人2 陈刚有限合伙人 8.42 10.53
微控科技总经理3陈晴有限合伙人
8.35 10.45
副总经理、企划部总监4 于雷有限合伙人 6.32 7.90
外部投资人5 张雯普通合伙人 5.60 7.00
B2B销售部总监6 杨昌霖有限合伙人 5.00 6.25
外部投资人7 刘志华有限合伙人 4.55 5.69
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8上海领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4.18 5.22
外部投资人9 张坚妮有限合伙人 3.14 3.92
直营部区域负责人10 蔡金发有限合伙人 3.12 3.90
职工代表监事、直营部总监11 刘培培有限合伙人 2.48 3.10
直营部区域负责人12 汪江江有限合伙人 2.05 2.56
直营部区域负责人招股说明书1-1-109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岗位13 马林楠有限合伙人 1.95 2.44
直营部区域负责人14 姜薇有限合伙人 1.68 2.11
外部投资人15 贺小潮有限合伙人 1.38 1.73
副总经理16 李海燕有限合伙人 0.96 1.20
直营部济南督导17 黄勇有限合伙人 0.93 1.17
直营部区域负责人18 韩俊有限合伙人 0.89 1.12
直营部区域负责人19 张岭有限合伙人 0.72 0.90
直营部之开拓部经理20 邓玲玲有限合伙人 0.65 0.82
审计总监21 汤勇有限合伙人 0.50 0.63
直营部北京机场督导22 马学军有限合伙人 0.25 0.31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合计 79.96 100.00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领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领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KDH31W成立时间 2016年 1月 15日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上海市奉贤区联合北路 215号第 1幢 3800室法定代表人孙萌股东及股权结构孙萌持股 70.00%,上海领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0.0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中,上海领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领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K90082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14日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上海市奉贤区联合北路 215号第 1幢 3511室法定代表人孙萌股东及股权结构孙萌持股 100.00%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除市场经营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招股说明书1-1-110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领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零售品牌购物中心的渠道规划、布局的商务咨询业务,报告期内具有实际经营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孙萌的基本情况如下:
孙萌,女,199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其主要从业经历如下: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历任宁波中哲慕尚控股有限公司运营储备干部、Yatlas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品牌零售数据主管;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深圳市黑蚁控股有限公司渠道总经理助理;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任广州诺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发展中心高级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上海心本商贸有限公司渠道拓展高级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上海领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上海领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是否遵循“闭环原则”
在存续期内,赫峰正富存在部分股东不属于发行人员工的情形,因此不遵循“闭环原则”,在计算发行人股东人数时穿透计算赫峰正富的权益持有人数。
(3)是否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赫峰正富已出具承诺函,就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事项承诺如下:赫峰正富仅投资发行人并持有发行人股份,未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委托基金管理人对其资产进行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因此,赫峰正富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未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4)股份锁定期
赫峰正富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赫峰正富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的影响
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安排有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整体而言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赫峰正富持股比例较小,不会招股说明书1-1-111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
(二)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不存在已经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2018年末、2019年末和 2020年末,发行人在册正式员工总数分别为 739人、906人和 883人。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员工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布如下:
1、专业结构
分工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管理人员 53 6.00
研发人员 98 11.10
生产人员 89 10.08
销售人员 643 72.82
合计 883 100.00、受教育程度
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硕士及以上 21 2.38
本科 213 24.12
大专 266 30.12
高中及以下 383 43.37
合计 883 100.00
3、年龄分布
年龄分布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50岁及以上 27 3.06
40-49岁 104 11.78
30-39岁 375 42.47
29岁及以下 377 42.70
合计 883 100.00
招股说明书1-1-112
(二)劳务派遣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情况。
(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社会保障情况
(1)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与社会保险实缴人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①公司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依规定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②公司部分新入职员工入职日期超过当月社会保险缴纳截止日期,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③公司部分员工因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愿放弃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④公司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⑤公司部分员工系外籍人士,自愿放弃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除上述特殊情形外,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已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为在职 883名员工中的 812名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 91.96%。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与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①公司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依规定不需要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②公司部分新入职员工入职日期超过当月住房公积金缴纳截止日期,未能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③公司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在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④公司部分员工系农村户口,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意愿较低,自愿放弃在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⑤公司部分员工系外籍人士,自愿放弃在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
除上述特殊情形外,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已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为在职 883名员工中的 804名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 91.05%。
(2)主管机关证明情况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招股说明书1-1-11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各境内子公司均已取得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上述公司均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或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各境内子公司均已取得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上述公司均不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或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发行人境外经营主体的社会保障情况
根据德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初至今,香港倍轻松不存在违反所在地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杉村万国特许法律事务所(Sugimura & Partners)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自设立至今,日本倍轻松不存在违反所在地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 Dorsey &Whitney LLP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自设立至今,美国倍轻松不存在违反所在地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3、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承诺:如因倍轻松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日前未及时、足额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而受到任何追缴、处罚或损失,本人将全额承担该等追缴、处罚或损失并承担连带责任,以确保倍轻松及子公司、分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招股说明书1-1-114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是能够随时随地为用户提供个人健康护理与按摩保健的智能硬件,由现代按摩器具融合驱动技术、仿生技术、信息技术等领域前沿科技成果以及传统中医理论发展而来。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便携式健康产品,是眼部与头部等智能便携按摩器品类的开创者,现已发展成为国内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的领军企业,逐步打造东方特色全球品牌。公司一直专注人类健康问题,以“做对人类健康有影响力的事”为企业使命,持续推动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中医理论的有机结合。公司为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健康需求,不断创新和研发适用于智能便携按摩器的驱动、控制、传感、交互、物联及大数据等技术,近年来面向市场成功推出一系列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目前,除中国大陆的境内市场外,公司逐步开拓了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及马来西亚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市场。2016年,公司与大疆创新、微芯生物、柔宇科技等企业被深圳市评选为深圳十佳新锐型全球化公司。凭借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市场反应良好,销售规模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富有创造力的研发团队,通过多年的不懈探索与攻关,目前已形成比较深厚的技术储备。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深圳南山知识产权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等。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合计57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54项、境外发明专利 90项;拥有的著作权合计 115项,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4项。
公司坚持原创设计,产品工业设计部门被深圳市经信委评为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主要产品凭借其优良的工业设计,获得境内外重要奖项十余项,包括德国招股说明书1-1-115红点设计奖 2项、德国 iF设计奖 4项、日本优良设计奖 1项、澳大利亚优良设计奖 3项、香港工商业奖 1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 1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2项等。
经过多年的积淀和发展,公司在技术研发、工业设计、自主品牌、资质认证及销售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促使公司品牌知名度与竞争力持续提升。凭借在广大用户群体中树立的良好形象,公司拥有的“倍轻松”品牌获评深圳知名品牌、便携式按摩器品类领导品牌。
公司于 2001年携首款眼部按摩器产品正式进入按摩器具行业,并在此后发展中不断丰富自身产品,目前已形成以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四大类智能便携按摩器为主,能够改善日益扩大的亚健康人群等用户群体健康状况并满足其他健康需求的产品体系。公司力求以设计不断优化、功能不断丰富的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更好地满足各类用户群体日益增长的个人健康护理和按摩保健需求。近年来,公司主要产品不断升级,新产品的智能化水平等关键性能持续提升与改善,在智能健康产品市场特别是便携式这一细分领域深受消费者欢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此外,随着物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的成熟与应用,公司正在加快基于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的智能健康服务平台建设,能够为用户提供健康管理等增值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与智能便携按摩器相关的创新和研发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同时该类成果转化应用良好,促使主要产品的智能化水平与按摩保健效果持续提升与改善。公司未来将继续以改善用户健康为己任,积极通过加大研发力度、优化经营管理等方式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致力于成为全球智能便携健康产品的引领者。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便携按摩器,能够在工作、学习、生活和旅行等多元化场景下为用户提供个人健康护理和按摩保健。公司产品销售以自主品牌“breo”和“倍轻松”系列产品为主,同时还为其他知名品牌企业提供 ODM定制产品。
公司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主要包括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四大类智能便携按摩器。2018年至 2020年,公司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的销售总量由 95.22万台增长至 139.78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16%;销售收入
招股说明书1-1-116由 38,644.40万元增长至 65,908.8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60%。
公司致力于为不同用户群体提供高品质的便携式健康产品,积极围绕用户在工作、学习、生活和旅行等场景下的需求持续优化产品设计、丰富产品功能,在此基础上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公司于 2001年开创眼部按摩器系列产品,公司眼部按摩器相关专利曾获得深圳市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目前,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能够在温控热敷、调频振动、机械揉捏、音乐放松等功能配合下,结合砭针灸等中医理论,最大限度地还原真人手指揉按的手法及触感,通过点触按摩用户眼周区域、精准揉压眼周主要穴位。当今社会人们因工作、学习、娱乐等原因普遍长时间用眼,且多数用眼时间与电脑、手机等电子显示设备相关,这进一步加重了该类人群的眼疲劳程度。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能够帮助“电脑族”、“手机族”等用户便捷地实现护眼目标,深度缓解该类用户日常的眼疲劳症状。
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搭载自主研发的精密驱动组件、“EYE”系列主控组件以及物联网组件等重要模块,使得相关产品能够以轻巧便携的工业设计实现智能控制、智能传感、无线操控、语音交互控制与云端数据互联等关键功能。
招股说明书1-1-117气压按摩式机械按摩式虚拟触感按摩式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的主要类型包括气压按摩式、机械按摩式及虚拟触感按摩式。iSee M与 iSee X等气压按摩式产品采用可折叠设计,拥有 3D立体气压按摩、仿人手温控热敷及静心引导等功能,其自然气压囊能够给予眼周不同按摩压力,同时贴合感更强、避免按压眼球;Eye 1等机械按摩式产品采用人体工招股说明书1-1-118学设计,贴合人体脸部轮廓,其柔软触头 3D机械按摩穴位更加精准舒适;iSee K等虚拟触感按摩式产品采用可视化零压感设计,同时其创新点震按摩技术实现了按摩触点独立控制、自适应音频共振,间歇性长短振可在点对点准确触动眼周各穴位的同时避免拉扯眼部肌肤。
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在预设适用于日常保护、深度按摩和睡前放松等多种情景模式的基础上,依靠物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领域技术成果努力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健康服务。用户可通过语音识别系统或手机等移动设备对产品进行智能控制,自定义设备按摩方案中节奏、频率、力度及温度等要素。
公司新一代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面向广大用户推出探索模式与模式创作功能,用户可以将产品提供的上千种基础振动,与内旋、外旋、扩散、收敛、回环、回绕、对绕与齐震 8种按摩形式进行自由搭配组合,创作私人订制的专属按摩模式。此外,用户还可将创作成果上传云平台并分享给其他用户下载体验,充分享受健康社交的乐趣。
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凭借原创设计与优良品质多次获得重要奖项。2014年,iSee 4型产品获德国 iF设计奖;2017年,Eye 1型产品获德国 iF设计奖,iSee4型和 iSee 16型产品获澳大利亚优良设计奖;2019年,iSee M型产品获德国 iF设计奖,iSee 4型产品获中国外观设计银奖。
2、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公司于 2012年开创颈部按摩器系列产品。目前,公司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能够在温控热敷、音乐放松等功能配合下,结合中医理论仿人手指压揉捏,在颈部区域实现旋转位移、平移推拿及定点按摩等多种手法。当今社会长时间伏案工作学习、空调冷风直吹等原因导致的颈椎不适在人群中普遍存在且日益严重,而公司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能够针对于此深度缓解“低头族”等用户颈部的僵硬与招股说明书1-1-119酸痛。
公司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搭载自主研发的精密驱动组件、“NECK”系列主控组件以及物联网组件等重要模块,使得相关产品能够以轻巧便携的工业设计实现智能控制、智能传感与无线操控等关键功能。
揉捏式环颈揉捏推拿式机械揉捏式自适应充气揉捏式公司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的主要类型包括揉捏式、环颈揉捏推拿式、机械揉捏式及自适应充气揉捏式。iNeck 2等揉捏式产品可在仿人手指压按摩的同时提供多热源热疗,卸下手拉带后还可适用于手部、腹部及四肢的按摩;iNeck 3等环颈揉捏推拿式产品采用 200度环颈的舒适支撑设计,内置 3D圆润触头能够仿照手指关节推拿完成强有力的双向揉捏动作,同时自适应调节智能技术能够滑动按摩颈侧肌肉群,适用于不同脖形用户;iNeck Mini等机械揉捏式产品采用按摩招股说明书1-1-120头仿生手指设计,能够运用拿捏手法按摩颈部穴位、放松肩颈肌肉酸痛;iNeck Air2等自适应充气揉捏式产品的机身可自动充气、按摩触头可自动伸缩,C型环颈设计舒适支撑颈椎弧线,3D圆润按摩触头旋转揉捏按摩颈椎两侧斜方肌、放松紧绷肌肉。
公司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融合了物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领域技术成果,适用于工作疲惫、商旅疲劳及休闲放松等多种情景下的个人健康护理和按摩保健。
用户可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对产品进行智能控制,自定义设备按摩方案中节奏、力度及温度等要素。
公司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凭借原创设计与优良品质多次获得重要奖项。2013年,iNeck型产品获得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奖;2014年,iNeck 2型产品获得日本优良设计奖与香港工商业奖;2018年,iNeck 2型产品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3、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公司于 2008年开创头部按摩器系列产品。目前,公司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集推拿、按压、温控热敷、智能头围调节、音乐放松等功能于一体,结合中医理论实现仿人手按摩,能够为用户提供覆盖头眼颈的一站式按摩体验。当今知识型社会中,人们因生活节奏快、用脑强度大、熬夜频率高等原因而面临精神压力大、睡眠质量差等健康问题。公司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能够全面地深度缓解用户头部疲劳,起到改善睡眠质量等健康促进作用。
公司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搭载自主研发的精密驱动组件、“HEAD”系列主控组件以及物联网组件等重要模块,使得相关产品能够以相对轻便的工业设计实现智能控制、智能传感、无线操控、语音交互控制与云端数据互联等关键功能。
公司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配备的按摩触头与按摩气囊覆盖了人体头眼颈区招股说明书1-1-121域重要穴位,智能可控的触头按压按摩与气囊气压按摩相互配合,能够快速缓解用户在高强度工作、快节奏生活中积累的压力与紧张,促进睡眠质量改善。此外,不同型号产品分别拥有可视镜面与可拆卸面罩等功能,进一步提升用户随时随地享受个人健康护理和按摩保健的便利性。
公司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在内置多种情景模式的基础上,依靠物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领域技术成果努力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健康服务。用户可通过语音识别系统或手机等移动设备对产品进行无线控制,自定义设备按摩方案中节奏、频率、力度及温度等要素。
公司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凭借原创设计与优良品质多次获得重要奖项。
4、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
公司于 2013年开创头皮按摩器系列产品,目前,公司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采用多触头 3D立体按摩与防水亲肤设计,能够结合开、合、推、拉、揉、抓等按摩手法进行全方位运动揉抓,可起到舒缓肌肉与深度清洁等效果。公司新一代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配有近红外灯,能够进一步提高头皮按摩过程的舒适度与保健效果。
公司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搭载自主研发的精密驱动组件与“SCALP”系列主控组件等重要模块,使得相关产品能够以轻巧便携的工业设计实现智能控制、智能传感与一键操控等关键功能。
招股说明书1-1-122报告期内,公司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凭借原创设计与优良品质多次获得境内外重要奖项。2015年,Scalp型产品获德国红点设计奖;2016年,产品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2018年,Scalp Mini型产品获澳大利亚优良设计奖;2019年,Scalp 2型产品获德国红点设计奖,Scalp Mini型产品获德国 iF设计奖。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四大类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合计占比分别为 76.35%、80.13%及 79.8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收入(万元)比例(%)收入(万元)比例(%)收入(万元)比例(%)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25,089.02 30.41 19,921.49 28.78 14,983.82 29.60
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20,655.24 25.04 17,322.66 25.03 11,005.98 21.74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 11,967.44 14.51 9,954.56 14.38 6,618.96 13.08
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8,197.10 9.94 8,259.02 11.93 6,035.64 11.92
其他 16,586.61 20.11 13,753.02 19.87 11,973.03 23.65
合计 82,495.42 100.00 69,210.75 100.00 50,617.43 100.00
注:“其他”主要为肩部、手部、背部、腰部、足部智能按摩器等健康产品。
招股说明书1-1-123
(四)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自主品牌“breo”与“倍轻松”系列产品,同时为其他知名品牌企业提供 ODM定制产品,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在多元化的渠道销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健康产品取得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等后形成盈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能够覆盖各类成本费用支出,公司盈利情况良好、盈利模式稳健。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采购作业流程,与产品直接相关的采购主要由供应链部下设的采购部负责,其主要职能包括物料动态市场调研;物料采购的价格、交货期、付款条件等商业条件的确定;供应商筛选;订单跟踪与管理等。
公司主要采购流程如下: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与“以销定采”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采购。
“以产定采”模式下,根据生产计划和物料库存情况进行采购,具体流程为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直营部等预估未来一定期间所需销售机型和数量并发送给销售支持部,由销售支持部统筹整合后下单给供应链部下设的计划部,计划部向招股说明书1-1-124采购部提出物料请购单,采购部根据物料请购单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跟进订单按期交付。
“以销定采”模式下,根据销售订单和物料库存情况进行采购,具体流程为公司海外销售部、B2B销售部等根据客户订单确定所需销售机型和数量并发送给销售支持部,由销售支持部统筹整合后下单给计划部,计划部向采购部提出物料请购单,采购部根据物料请购单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跟进订单按期交付。
对于原材料的采购,公司通常与供应商签订框架性的物料采购协议约定一般性商业条款,并根据市场情况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按需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每笔采购交易按采购订单执行。
公司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塑胶件、包装物等。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通常选定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议价、采购,以避免因突发的原材料短缺而造成生产中断。对于其他辅助物料,公司以成本优先的原则,就近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计划生产”和“订单生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生产。
“计划生产”模式下,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直营部等预估未来一定期间所需销售机型和数量并发送给销售支持部,由销售支持部统筹整合后下单给供应链部下设的计划部。
“订单生产”模式下,公司海外销售部、B2B销售部等根据客户订单确定所需销售机型和数量并发送给销售支持部,由销售支持部统筹整合后下单给计划部。
智能便携按摩器的主要生产环节包括零部件前置加工、整机组装、检验及包装,公司在各生产环节统筹安排自主生产和委托加工。其中,公司主要产品即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等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同时采用自主生产和委托加工,其他产品主要采用委托加工。
(1)自主生产
公司拥有与智能便携按摩器等健康产品生产相关的生产设施,由供应链部负责组织产品生产,主要生产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四大类智能便携按摩器。
公司自主生产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过程中,公司主要承担整机组装、检验及包装环节。为提高生产效率,零部件前置加工环节中的部分工序由公司委托外部供招股说明书1-1-125应商完成。
(2)委托加工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设计、技术研发和用户服务是公司高速成长的主要驱动力,公司将较多资源投入到产品设计、技术研发和用户服务环节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此背景下,公司为了更好地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委托通过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加工产品以适应产业链分工趋势、增强产品供应能力、丰富产品品类、扩大品牌知名度。
①主要产品的委托加工公司已建立比较完善的材料、作业、工艺和品质等标准,与通过综合评审的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书、品质协议及保密协议等协议后,将零部件前置加工环节中的部分工序及部分产品的整机组装环节委托外部供应商完成。公司供应链部下设的采购部负责此类供应商的开发及管理。
一般情况下,公司负责产品的设计研发并提供主要原材料,指导监督供应商按产品生产方案完成加工并支付委托加工费;供应商负责提供其他辅料,根据公司要求完成指定的加工任务。该类委托加工的产成品经公司验收合格后,发往公司指定的仓库或客户。公司对相关产品的质量、性能等实施持续考核,确保一贯符合协议约定的标准。
②其他产品的委托加工为了满足用户多元化的健康产品需求,肩部智能按摩器等健康产品由公司委托通过综合评审的外部供应商进行加工生产,双方签署 ODM产品采购协议、品质协议及保密协议等协议。公司供应链部下设的采购部负责此类供应商的开发及管理。
一般情况下,公司向供应商提出产品框架要求并参与部分设计;供应商按照公司所下达的订单完成全部设计后,进行各类原材料采购和产品各环节生产。该类委托加工的产成品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由公司采购入库。公司对相关产品的质量、性能等实施持续考核,确保一贯符合协议约定的标准。
4、销售模式
公司自主品牌“breo”与“倍轻松”系列产品采用线上和线下融合互动的新零售模式,在互联网时代加速转向电子商务。公司的新零售模式强调线上终端与招股说明书1-1-126线下终端的协同发展,位于交通枢纽等客流密集区域的线下门店已成为广大用户接触感知“breo”与“倍轻松”品牌形象、亲身体验公司高品质产品及服务的窗口,有效提升了公司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在实现门店直接销售的同时还为线上终端持续引入访问流量,进一步带动公司整体销售增长;开设于各大电商平台的线上店铺对多种渠道引入的访问流量具有较高的转化效率,并且能够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更加科学地统计分析多维度销售数据、各类用户反馈评价等信息,辅助支持公司准确研判用户群体未来需求、及时调整线上和线下产品布局。同时,公司还在积极开展直播营销等新型营销方式。
目前,公司线上销售可细分为线上 B2C、电商平台入仓和线上经销,线下销售可细分为线下直销和线下经销。此外,公司还为其他知名品牌企业提供 ODM定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品牌线上和线下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在 90%以上。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费用与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82,648.46 69,411.57 50,799.37
销售费用(万元) 34,214.42 28,653.54 18,294.29
销售费用率(%) 41.40 41.28 36.01
营业成本(万元) 34,413.80 27,119.86 21,238.37
营业成本率(%) 41.64 39.07 41.81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8,294.29
万元、28,653.54
万元和34,214.4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01%

41.28%
元和
41.40%
;营业成本分别为21,238.37
万元、27,119.86
万元和34,413.80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81%

39.07%
元和
41.64%

发行人采用线上和线下融合互动的新零售模式,大力推动线上终端与线下终端的协同发展,在电商平台推广、线下体验店等方面投入较多。发行人上述销售活动有效提升了公司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带动公司整体销售增长。
(1)自主品牌线上销售
①线上B2C公司主要与京东POP

、天猫、亚马逊等采用此种模式合作。
线上B2C模式下,公司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的流量优势吸引消费者购买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7产品。具体流程为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达订单,选择电商平台指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付款,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在平台确认收货,订单完成。
②电商平台入仓公司主要与京东自营、唯品会等采用此种模式合作。
电商平台入仓模式下,公司与电商平台直接签署商品销售合同,将商品以协议价格销售给平台,再由电商平台进行销售。通常,在电商平台向公司下达订单后,公司发货至电商平台仓库。在后续销售中,终端消费者直接向电商平台下达订单并付款,电商平台通过其自有物流或第三方物流进行配送。公司按照与电商平台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为电商平台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一般情况下,公司与电商平台按照约定方式定期结算,电商平台将根据该周期内的结算情况向公司开具结算单,公司在进行确认后开具相应发票,电商平台在收到发票后根据合同约定时间以银行转账等方式付款。
③线上经销线上经销模式下,公司授权经销商在约定的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公司产品。
线上经销主要分为经销商发货与经销代发货两类。经销商发货模式为线上经销的主要方式,即公司先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终端消费者在经销商合作的平台下单后,由经销商自行发货给消费者;经销代发货模式即终端消费者在经销商的网店下单后,订单信息转至公司并由公司直接发货给终端消费者。
(2)自主品牌线下销售
①线下直销线下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在机场、高铁站及中高端商场等区域设立门店以推广和销售产品。公司与机场、高铁站及中高端商场的各类运营主体签订租赁协议或合作协议等获得经营场所,根据门店销售及库存情况及时向各门店发货。
②线下经销线下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境内外经销商销售产品,主要线下经销商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知名企业。
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卖断式销售。经销商自行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并在生产完成后将产品交付经销商,非因质量问题经销商一般不能退货。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与经销招股说明书1-1-128商合作情况良好。
(3)ODM销售
ODM销售模式下,公司作为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原始设计制造商,为其他知名品牌企业提供与智能便携按摩器相关的 ODM定制产品。该类客户主要包括傲胜、BORK等知名企业。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公司作为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供应情况、生产工艺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合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目前经营模式。
(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和研发,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主要产品方面,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从首款眼部按摩器开始逐步建立起以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四大类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为主,以按摩人体其余易疲劳部位智能按摩器与其他健康产品为辅的产品体系,并不断提升与改善产品的智能化水平与按摩保健效果。
在主要经营模式方面,为充分适应国内外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大量消费者转向电商平台的市场变革,公司自主品牌系列产品的销售模式从线下为主、线上为辅逐步调整为线上和线下融合互动的新零售模式。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主动地与各主要电商平台建立并维护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综上,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招股说明书1-1-129注:虚线框内工序主要由公司委托外部供应商完成。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整机组装过程中所产生的少量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其中,废气主要为焊接产生的少量铅烟和二氧化锡粉尘;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与生活垃圾;噪声主要由激光打标机等设备在作业过程中产生。
公司具备处理上述环境污染物的能力,采取的主要处理措施如下:废气通过通风设备进行处理;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中锡渣等边角料由供应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园区物业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噪音通过设备置于室内、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音能够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未发生过环保事故。
招股说明书1-1-13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是能够随时随地为用户提供个人健康护理与按摩保健的智能硬件,由现代按摩器具融合驱动技术、仿生技术、信息技术等领域前沿科技成果以及传统中医理论发展而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下的“C3969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1.5.2智能消费相关设备制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中的智能硬件。
(二)行业管理及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与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及其保健电器专业委员会等。
(1)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负责组织拟订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招股说明书1-1-131息司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3)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及其保健电器专业委员会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代表本行业企业的利益,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反映会员企业诉求,协调会员之间关系,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与市场秩序,联系政府,为行业、会员、政府提供服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保健电器专业委员会是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非常设机构,由按摩器具、足部保健电器、按摩椅等保健电器生产企业、保健电器零部件生产企业以及相关机构自愿加入组成。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目前,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颁布时间颁布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1 2006年 2月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纲要要求疾病防治重心前移,坚持预防为主、促进健康和防治疾病结合。
2 2008年 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订)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3 2009年 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规定要求,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4 2011年 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我国家用电器行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发挥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和市场创新方面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加强国际合作,充分运用全球资源,促进优势品牌企业的发展壮大;坚持以政策为引导,综合运用指导和规范等方式,为自主品牌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5 2013年 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
6 2015年 5月国务院《中国制造 2025》纲领提出,统筹布局和推动智能交通工具、智能工程机械、服务机器人、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电器、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7 2016年 3月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广全民健身,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招股说明书1-1-132序号颁布时间颁布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8 2016年 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纲要要求发展先进有效、安全便捷的健康技术,应对重大疾病和人口老龄化挑战。促进生命科学、中西医药、生物工程等多领域技术融合,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公共卫生、生殖健康等技术保障能力。研发创新药物、新型疫苗、先进医疗装备和生物治疗技术。推进中华传统医药现代化。
开发数字化医疗、远程医疗技术,推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养老等社会服务网络化、定制化,发展一体化健康服务新模式,显著提高人口健康保障能力,有力支撑健康中国建设。
9 2016年 7月国务院《“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规划提出,应对人口老龄化、消除贫困、增强人民健康素质、创新社会治理,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支撑民生改善。
规划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应用。发展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硬件和智能化系统,重点推进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慧农业、智能安防、智慧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
10 2016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纲要提出,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纲要同时要求,发展组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型疫苗、生物治疗等医学前沿技术,加强慢病防控、精准医学、智慧医疗等关键技术突破,重点部署创新药物开发、医疗器械国产化、中医药现代化等任务,显著增强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
11 2016年 11月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应用。在制造、教育、环境保护、交通、商业、健康医疗、网络安全、社会治理等重要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发展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硬件和智能化系统,重点推进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慧农业、智能安防、智慧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鼓励各行业加强与人工智能融合,逐步实现智能化升级。
12 2016年 12月商务部等《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支持电子商务服务民生。支持面向城乡居民提供社区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教育培训等电子商务服务。
13 2018年 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14 2018年 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招股说明书1-1-133序号颁布时间颁布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量体系认证制度。
15 2019年 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6 2019年 7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意见指出,对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尽早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完善防治策略,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健康服务的衔接,实现早诊早治早康复。
17 2019年 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纲要要求提高科研转化能力。组织实施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积极布局支撑健康产业发展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
纲要提出,支持企业推广穿戴式、便携式非接触式采集健康信息的智能化健康管理、运动健身等电子产品。
18 2019年 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目录所列第一类鼓励类包含智能人机交互系统与可穿戴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
19 2019年 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力争到 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 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202020年 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协同。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企业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公司所属行业的支持以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营造了促进创新型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有利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和未来发展。
(三)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按摩器具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主要发展阶段
招股说明书1-1-134现代按摩器具起源于 20世纪 60年代,该行业至今已有数十年的发展历史,各发展阶段概况如下:
20世纪 60年代,现代按摩器具起源于日本,由日本企业研制出第一台全自动按摩椅。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早期各类按摩器具功能单一、体积笨重且用
户体验较差,因此市场发展比较缓慢。
20世纪 80年代,得益于新材料和电子技术的进步,按摩器具生产厂商实现了按摩装置小型化和精确控制,使得按摩器具的用户体验大幅改善,这推动了按摩器具被广大家庭用户所接受。随着松下等传统家电巨头涉足按摩器具行业,行业呈现出生产厂商增加、产品种类和功能丰富、按摩性能提升的发展态势。同时,日本厂商开始向其他东亚地区、东南亚地区等周边区域推广现代按摩器具。
20世纪 90年代,市场上按摩器具的品种和功能不断丰富、体验不断改善,进入家庭的步伐加快。特别是便携按摩器具品种进一步丰富,逐步形成眼部、颈部、头部等细分市场,主要针对现代人普遍出现的眼睛、颈肩、头部等疲劳不舒适,用户使用该类产品后可及时缓解身体的不适状况。经过长期的市场培育,按摩器具从东亚和东南亚市场走向了欧美市场,并在全球一体化背景下迅速扩大了其市场规模。在这一时期,按摩器具的生产制造主要集中在日本、中国台湾等区域。
进入 21世纪后,在按摩器具消费领域,已形成北美、欧洲、东亚和东南亚四大主要消费区域,全球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由于中国经济实现了长期平稳较快增长,居民收入水平及健康消费意识不断提升,中国已成为全球范围内按摩器具招股说明书1-1-135消费需求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在按摩器具生产领域,随着中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并成为世界制造中心,全球相关产业链开始向中国大陆转移。目前,中国台湾原有的按摩器具相关产业已经基本完成转移,而日本厂商也陆续退出了小型按摩器具以及中低端大型按摩器具领域,其保留的生产和研发集中于中高端按摩椅等大型按摩器具。
(2)行业细分情况
目前,按摩器具行业可按产品形态细分为小型按摩器具行业和大型按摩器具行业。其中,小型按摩器具产品主要包括功能相对特定的眼部、颈部、头部、头皮、肩部、手部、背部、腰部、足部按摩器等,大型按摩器具主要为多功能按摩椅。
在我国按摩器具产品市场中,大型多功能按摩椅的价格明显高于各类小型按摩器,二者的市场占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3)市场需求影响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日益重视身心健康、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对自我保健能力产生了巨大的需求。进入 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的发展、人口的老龄化、亚健康的扩散等因素推动按摩器具市场规模持续快速扩大。
目前,按摩器具广泛服务于各类用户群体,包括亚健康人群、中老年人群以及商旅办公人群等重要人群,拥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①消费者收入与支出水平、健康意识水平各类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对其包括健康支出在内的各类消费支出存在关键招股说明书1-1-136影响力。当其收入水平上升、健康意识水平增强时,消费者更加关注医疗保健等能够改善长期生活品质的消费。
②亚健康人群规模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许多人长期处于工作、学习、生活等产生的较大压力中,身心持续紧张,容易进入亚健康状态,进而引发各类慢性疾病。
按摩器具能够帮助亚健康人群实现自助式日常按摩保健放松,改善其身心状态。
③人口老龄化速度全球人口老龄化加速是促使按摩器具行业规模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根据联合国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 7%的国家或地区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普遍存在血液循环不畅、肌肉衰老、骨质疏松等健康问题,而按摩器具能够为中老年人提供自主按摩保健服务。
④商旅办公人群规模伴随不同地区之间货物及服务贸易、人文交流的日益活跃,在不同城市、不同国家之间频繁往来的商旅人群不断增长,其在旅途中花费的时间也不断增加。
商旅人群长距离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飞机、高铁、动车、长途巴士等,因此不得不被长时间束缚于狭小的空间,普遍存在肢体僵硬、酸痛等身体不适症状。
由于办公电子化的普及,各行各业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电子化、网络化趋势明显,需要长时间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容易导致眼部疲劳肿胀、颈椎腰椎僵硬、肩背酸痛等身体不适症状。
针对商旅办公人群上述身体不适症状,按摩器具的按摩保健功能有良好的缓解效果,能够预防早期症状加重形成疾病。此外,轻巧便携的小型按摩器具,特别是更加适用于旅途和办公环境的可穿戴式按摩器,能够更好地满足商旅办公人群的个人健康护理和按摩保健需求。
⑤按摩器具智能化程度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和推广,广大消费者已经习惯于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便捷操控各类智能产品。在此背景下,按摩器具的用户对于产品的智能化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可根据使用者个人情况调整按摩节奏、力度、温度等要素的智能化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
招股说明书1-1-137
2、市场供给现状及未来趋势
按摩器具产业的转移促使中国成为全球按摩器具的制造中心与研发中心。中国已形成集按摩器具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链,多年来一直作为全球按摩器具主要出口国,主要出口目的地包括欧美、日韩等区域。
中国按摩器具行业整体技术实力正在稳步提升,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智能化程度较高。2020年度,行业内主要企业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 692,409.28万元,结合 AI、IOT、健康检测等技术持续进
行保健按摩领域的创新应用。截至目前,中国按摩器具行业集中度仍然不高,行业内各类生产企业数量超过 3,000家,而据估计年销售收入超过 1亿元的规模化生产企业仅 10-20家,同时国内自主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较低。
2014-2019年,中国按摩器在出口数量和出口金额上都呈现上升趋势,至2019年出口数量为 2.46亿台,出口金额为 30.47亿美元。前瞻产业研究院结合行业现
状以及产业格局,预计未来中国按摩器出口将会继续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由于同质化产品市场竞争加剧、消费者对产品智能化和便携性等要求提高,按摩器具生产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通过不断设计研发新产品和新功能、应用新技术和新材料、优化调整生产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标准等方式,保持产品的招股说明书1-1-138技术领域较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在个性化、便捷性等方面形成差异化优势。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和推广,按摩器具与上述领域前沿科技成果相融合已成为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新一代智能化按摩器具发展迅速。
3、市场需求现状及未来趋势
(1)全球市场情况
近年来,按摩器具的全球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于 2015年首次超过 100亿美元,又于 2019年首次超过 150亿美元。智能化按摩器等产品满足了消费者对于新一代按摩器具的要求,未来市场空间广阔。至 2022年,全球按摩器具市场规模预计将接近 184亿美元。2014-2022年,全球按摩器具市场规模的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2)亚洲市场情况
亚洲地区存在较为浓厚的按摩保健传统文化,是按摩器具主要的消费市场之一。2012-2019年,亚洲按摩器具市场规模由 22.37亿美元增长至 41.02亿美元。
至 2022年,亚洲按摩器具市场规模预计将接近 52.38亿美元。2012-2022年,亚
洲按摩器具市场规模的具体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1-1-139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3)中国市场情况
①市场背景进入 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良好,居民收入水平持续较快提升,消费者购买力不断增强。2019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0,73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5.8%。其中,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 42,359元,增长 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5.0%。2008-2019年,中国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9年,中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1,55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8.6%,扣除价
招股说明书1-1-140格因素,实际增长 5.5%。其中,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8,063元,增长 7.5%,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4.6%;中国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1,902元,增长
12.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8.8%。2013-2022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医疗
保健消费支出的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4-2019年,中国 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从 2.12亿人增加至 2.54亿人,2019
年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 18%,早已步入老龄化社会。2026年,中国 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预计将达到 3亿人,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招股说明书1-1-141要的战略目标包括,到 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健康中国 2030”取得了积极进展,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
②市场规模伴随着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的增长、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国内亚健康人群、中老年人群、商旅办公人群等的扩大,具有良好按摩保健功效的现代按摩器具正逐步获得广大消费者认可,相关产品的市场渗透率呈持续上升趋势。
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按摩器具市场需求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中国按摩器具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10-2019年,中国按摩器具市场规模由 49亿元增长至139亿元。至 2020年,中国按摩器具市场规模预计将接近 150亿元。2010-2020年,中国按摩器具市场规模的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发行人引用了前瞻产业研究院公开发布和销售的《2020-2025年中国按摩器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中部分数据,引用数据及其来源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相关数据是公开的,并非专门为编写本招股说明书而准备。发行人为获得《2020-2025年中国按摩器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按市场价格招股说明书1-1-142支付了订购费用。
(四)发行人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
经过近 20年的持续创新和研发,公司在与按摩器具相关的诸多技术领域均已形成较为丰富的积累,并已取得较为丰硕的科技成果。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合计 57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54项、境外发明专利 90项;拥有的著作权合计 115项,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4项。
除上述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外,公司及子公司共有数十项知识产权已提交审核申请,另有若干项科技成果以非专利技术的形式进行保护。
目前,公司在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的设计、仿生、驱动、降噪、交互、算法、物联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储备,公司核心技术可以归纳为精密驱动与智能控制技术、智能健康传感与人机交互技术以及健康物联与大数据健康服务技术。
公司精密驱动与智能控制技术是人体工学、微型动力及传动系统、自动化控制、信息技术等多个技术领域的交叉融合成果。该技术的应用使得公司智能按摩器产品的机身空间利用率、动力传输效率、动作组合仿生水平等性能指标达到较高水平,能以轻巧便携的形态实现如人手一般的精准穴位按揉效果。
公司智能健康传感与人机交互技术能够基于用户体征传感与产品工况传感所获取的数据,通过建立算法模型,较为智能化地为用户自动完成一系列服务,达到用户与产品最佳的交互体验。
公司健康物联与大数据健康服务技术能够帮助用户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与智能便携按摩器相连接,智能监测和管理个人健康状况,并进行气囊调节、温度调节、按摩程式设计等高级自定义设置。经用户允许后公司可通过物联网、云平台等收集产品使用数据,在大数据分析的辅助下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健康服务,如远程推送更适合的按摩程式等。
综上,公司的科技成果主要来自自主研发,其中主要技术成果广泛应用于公司的产品,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情况”之“(二)
主要产品”。
招股说明书1-1-143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智能便携按摩器领域的开创者及领军企业,早在 2001年即推出首款便携按摩器产品,之后凭借设计不断优化、功能不断丰富的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持续引领市场。随着公司持续推出迭代升级新产品、加强营销推广力度以及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公司的市场份额预计将进一步扩大。
公司在技术研发与产品设计方面处于行业领军地位,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同时公司产品获得境内外重要奖项十余项,包括德国红点设计奖 2项、德国 iF设计奖 4项、日本优良设计奖 1项、澳大利亚优良设计奖 3项、香港工商业奖 1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 1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2项等。
(二)发行人产品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按摩器具行业呈现产品结构设计趋于合理、技术创新较快、功能趋于完善、产品智能化程度显著提高等特点。
公司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是能够随时随地为用户提供个人健康护理与按摩保健的智能硬件,由现代按摩器具融合驱动技术、仿生技术、信息技术等领域前沿科技成果以及传统中医理论发展而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公司产品已能够实现智能控制,用户能够通过各类移动终端对按摩器具进行实时的远程观察和控制,或者通过语音进行人机交互,用户体验显著改善。同时,经用户允许后公司能够通过物联网、云平台等收集产品使用数据,在大数据分析的辅助下进一步了解用户需求和产品性能表现,有利于更科学地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
随着消费升级浪潮的来临,国内外消费者对健康产品的智能化、便携性、易用性、按摩效果、静音性能、外观设计、人体工学、环保材料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行业技术不断进步。目前,公司凭借产品技术水平及特点已在上述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先发优势。
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及特点详见本节“七、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
招股说明书1-1-144核心技术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随着全球按摩器具市场的繁荣及我国制造业的崛起,近年来国内涌现出了许多成功的按摩器具制造企业,行业步入快速发展期。许多日本的按摩器具厂商也逐渐将研发和制造转移到中国。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1、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 1996年 8月 1日,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日期为 2011年 9月 9日,股票代码为 002614。
公司以“为客户提供智能健康产品+服务”为使命,致力于保健按摩器械、健康环境、家用医疗等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通过“挖掘需求、服务客户、自主研发、精益制造及全球品牌行销”一体化价值链经营,持续为客户创造新的健康服务价值。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全球 OBM自主品牌经营和 ODM出口经营。公司旗下五大自主品牌奥佳华“OGAWA”、“FUJI”、“FUJIMEDIC”、“COZZIA”、“MEDISANA”分布亚洲、北美及欧洲三大核心市场。
2、厦门乐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乐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年 2月 16日。公司主要产品为魔力贴、助眠颈枕、眼部按摩仪等。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是眼部按摩器、头部按摩器以及智能便携按摩器等按摩器具细分行业的开创者,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智能便携按摩器领域拥有突出的研发能力。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合计 57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54项、境外发明专利 90项;拥有的著作权合计 115项,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4项。
公司工业设计部门被深圳市经信委评为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主要产品凭借其优良的工业设计,获得境内外重要奖项十余项,包括德国红点设计奖 2项、德国 iF设计奖 4项、日本优良设计奖 1项、澳大利亚优良设计奖 3项、香港工商招股说明书1-1-145业奖 1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 1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2项等。
公司通过对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动力及传动系统组件、仿生按摩运动实现、产品内外部结构、工况静音性能、生命体征检测与传感、人机交互等方面的突破性创新,使公司产品在智能化、便携性、易用性、按摩效果、静音性能、外观设计、人体工学、环保材料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已建立科学规范的研发流程,能够在产品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材料、工艺等因素的影响,有效地提高研发成功率。此外,公司围绕新一代智能便携按摩器进行了一系列布局,促使公司产品在精密驱动、智能控制、健康传感、健康物联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品牌优势
公司深耕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市场近二十年,具有丰富的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经验,拥有自主品牌“breo”与“倍轻松”。公司产品带给用户的健康体验良好,深受广大消费者好评,形成了显著的境内外品牌效应与优势。
公司在品牌运营过程中高度重视市场调研、长期充分投入,通过新零售模式将线上和线下终端作为了解消费者需求的体验场所,通过细致的调研活动密切关注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同时,公司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全流程中,高度重视用户的需求与感受,注重将消费者实际需求融入产品的功能和特性,使品牌内涵和消费者诉求相吻合,并且努力给用户不断带来新奇的舒适体验。
在国内按摩器生产企业多数缺乏自主品牌、依赖为其他知名品牌代工的背景下,公司始终坚持以运营自主品牌“breo”与“倍轻松”为主,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以经营自主品牌为特色,成为了境内知名品牌,并已将自主品牌产品销往欧美、日韩、香港、东南亚等境外市场。
3、资质认证优势
公司在质量管理、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等方面通过了境内外多项重要资质认证的全面评估,公司产品能够符合进入境内市场及欧盟成员国、美国等境外发达国家市场的高标准要求。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ISO9001:2015标准与 ISO13485:2016标准,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GB/T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 标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GB/T29490-2013标准。
招股说明书1-1-146公司产品达到我国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 1部分:
通用要求》、GB 4706.1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按摩器具的特殊要
求》、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 1部
分:发射》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取得了中国 GB认证。此外,公司产品还通过了欧盟 CE认证和 RoHS认证、美国 FCC认证、加拿大 IC认证及国际 CB认证等境外认证。
公司拥有的各项资质认证,有力地支持了公司产品在境内外市场的销售和推广。
4、销售渠道优势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共设有 165家线下直营门店。公司门店主要设在香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郑州等重要城市的机场、高铁站和中高端商场。公司在各主要销售区域设立了子公司和分公司,具备较强的跨地区管理能力,为销售渠道的持续拓展奠定了基础。
公司在中国香港、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美国设有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主要负责境外所在区域的产品销售及服务。
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线上消费者,公司大力建设了电子商务事业部,通过招股说明书1-1-147与电商平台多元化合作等方式不断扩大线上销售规模。公司高度重视优质渠道的战略布局,为公司未来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五)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公司在长期科研创新、不断提升制造水平以及增设门店的过程中,投入资金较多,但目前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且公司是轻资产公司,无自有房产土地,向银行融资的能力受到了一定限制,主要的资金来源于自身盈利的积累。因此公司经营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发展速度。为了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公司需要寻求资本的支持、增强资金实力,以更好地满足公司进一步市场拓展和产品开发的需要,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
2、收入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
公司目前主营智能便携按摩器,在该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属于领军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分别为 50,617.43万元、69,210.75
万元及 82,495.42万元。但与奥佳华等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收入规模仍存在一
定的差距。为了满足未来竞争需要,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收入规模,以更好地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六)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我国自主品牌崛起,参与国内外中高端市场竞争
中国制造正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加速升级走向中国智造,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陆续涌现出来,这些企业通过持续科技创新,以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产品逐渐赢得国内外用户与市场。
目前,按摩器具行业具有代表性的知名品牌主要包括国外品牌日本松下等,国内品牌奥佳华、倍轻松等。目前我国是全球按摩器具的研发与制造中心,是全球最大的按摩器出口国,整体技术实力稳步提升。
2、创新和研发重要性日趋提高,成为核心竞争力所在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临的时代,按摩器具的消费者要求产品高度智能化,促使产品设计和生产相关技术的创新研发不断加快。在此背景下,精密驱动、仿生技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促进了现有硬件的智能升级,显著提升了产品保健招股说明书1-1-148效果、改善了用户按摩体验,创新和研发已成为行业内企业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来源。
3、销售渠道线上化
随着物联网时代的来临,线上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加之线上消费群体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较高,线上渠道按摩器具销售增长速度较快,目前已经成为按摩器具企业激烈争夺的销售渠道。
4、影响行业市场需求的具体因素与影响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风险因素
影响按摩器具行业市场需求的具体因素主要包括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健康意识,以及亚健康人群、中老年人群、商旅办公人群的规模等,上述项目上升时,按摩器具行业的市场需求随之增加。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便携按摩器,具有鲜明的智能化与便携性特征,因此消费者健康意识、商务和旅游出行人群规模对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影响相对较大。上述需求增加时,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随之增加。若新冠疫情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则会对商务和旅游出行人群规模及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5、行业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我国按摩器具行业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主要包括行业规范化程度不高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等。目前,小型按摩器具行业尚未形成明确而公认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导致相当数量质量和性能较差的产品得以流入市场,部分劣质产品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此外,一部分按摩器具行业企业缺乏创新动力与能力,依赖于模仿业内领军企业的产品,而当前对该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还有所不足,这同样不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
之“(三)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1、经营情况对比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集品牌、营销、研发、制造、服务为一体的国际化保健按摩器械产业集团保健按摩器械、健康环境、家用医疗等系列产品厦门乐范健康 2007年为消费者打造与众不同的智能健魔力贴、助眠颈枕、眼部按招股说明书1-1-149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科技有限公司康产品摩仪等公司 2000年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以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资料来源:Wind、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各公司官网
2、市场地位对比
上述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各有特点,各家公司的主要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均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技术实力。
3、技术实力对比
公司名称专利情况研发投入情况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公司共拥有专利权 783项,其中,境内专利权 728项,境外专利权 55 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专利 1,005项。
2018年度、2019年度及 2020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37%、4.30%及 3.81%。
公司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合计 57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54项、境外发明专利 90项。
2018年度、2019年度及 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4%、5.86%及 4.46%。
资料来源:Wind,厦门乐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的比较情况
衡量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和指标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毛利率、研发投入和资产周转能力等。
报告期内,小型按摩器具行业主要企业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4,915.84 45,049.30
527,627.13 28,897.78 544,703.07 43,912.18
倍轻松 82,648.46 7,045.81 69,411.57 5,476.71 50,799.37 4,509.72
资料来源:Wind,厦门乐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相关信息2018年度、2019年度及 2020年度,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中按摩小电器收入分别为 206,552.11万元、189,193.89万元及 206,933.00
招股说明书1-1-150万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关于上述数据和指标的比较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的相关内容。
大型按摩器具行业的主要企业包括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2年 11月 15日成立,于 2017年 1月11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 603579。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按摩器具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打造按摩体验平台,提供共享按摩服务。作为国内主要的按摩器具产品与技术服务提供商之一,公司以“服务亿万人群,走进千万家庭”为愿景,致力于为全球用户带来健康时尚的生活方式。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6年 8月 1日成立,于 2011年 7月 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 300247。公司主要从事健康产品的经营,包括自有健康产品远红外桑拿房、按摩椅、按摩小器械、空气净化器、远红外小产品等健康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线上线下销售。同时,公司投资参股了健康服务、生命科技等大健康产业细分领域,包括中医医疗、远程诊断、干细胞精准医疗等项目。
报告期内,大型按摩器具行业主要企业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2019年度 2018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7,627.13 28,897.78 544,703.07 43,912.18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1,391.18 29,558.92 229,564.82 24,921.03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3,015.34 -71,605.84 106,335.79 -78,217.01
资料来源:Wind,上述公司尚未全部公开披露 2020年度报告
四、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
公司生产基地主要生产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四大类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招股说明书1-1-151各产品类别均由若干产品型号构成。鉴于不同类别、不同型号、结构复杂程度不同的产品在前置加工、整机组装、检验及包装等各生产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无法简单以产品的台数作为产能统计标准,因此以生产工时数为产能标准更为合理。
公司的工时计算方法如下:
月度标准工时=当月生产工人平均人数*当月自然天数*工作日标准工时;年度标准工时=当年各月度标准工时之和;公司生产工人工作日标准工时为每人每天 8小时。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标准工时和实际工时计算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小时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标准工时 202,969 258,340 234,377实际工时 253,777 322,349 296,698产能利用率 125.03% 124.78% 126.59%
2、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期间项目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2020年度自主生产产量 8.74 9.25 3.95 3.42
委托加工产量 67.87 25.14 5.46 30.19
销量 69.59 30.24 9.18 30.77
产销率 90.82% 87.96% 97.57% 91.56%
2019年度自主生产产量 9.09 11.13 4.38 10.93
委托加工产量 54.66 15.76 4.41 14.03
销量 59.61 23.76 7.59 24.53
产销率 93.51% 88.38% 86.37% 98.26%
2018年度自主生产产量 11.98 9.91 3.26 12.03
委托加工产量 40.43 9.20 2.12 14.79
销量 52.86 15.42 4.66 22.28
产销率 100.86% 80.71% 86.58% 83.10%
注:产销率=销量/(自主生产产量+委托加工产量)招股说明书1-1-15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中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主要采用自主生产和委托加工下外协加工方式生产,另有部分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采用委托加工下外购成品方式生产。报告期内,发行人外购成品主要包括肩部、腰部等按摩器。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主要产品产量中自主生产与委托加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项目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2020年度自主生产产量 8.74 11.41% 9.25 26.90% 3.95 41.96% 3.42 10.18%
委托加工产量-付费加工
67.87 88.59% 18.81 54.71% 5.46 58.04% 30.19 89.79%
委托加工产量-外购成品-- 6.33 18.42%----
合计 76.62 100.00% 34.37 100.00% 9.41 100.00% 33.62 100.00%
2019年度自主生产产量 9.09 14.26% 11.13 41.39% 4.38 49.80% 10.93 43.80%
委托加工产量-付费加工
54.66 85.74% 11.78 43.81% 4.41 50.20% 14.03 56.20%
委托加工产量-外购成品-- 3.98 14.80%----
合计 63.75 100.00% 26.89 100.00% 8.79 100.00% 24.97 100.00%
2018年度自主生产产量 11.98 22.85% 9.91 51.85% 3.26 60.57% 12.03 44.85%
委托加工产量-付费加工
40.43 77.15% 9.20 48.15% 2.12 39.43% 14.79 55.15%
委托加工产量-外购成品--------合计 52.40 100.00% 19.10 100.00% 5.38 100.00% 26.8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外加工费和外购成品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营业成本(万元) 34,413.80 27,119.86 21,238.37
当期发生的委外加工费(万元) 5,327.03 2,627.11 1,588.95
委外加工费占营业成本比例(%) 15.48 9.69 7.48
当期发生的外购成品(万元) 7,833.78 6,855.57 6,059.55
外购成品占营业成本比例(%) 22.76 25.28 28.53
招股说明书1-1-153
(二)销售收入构成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类别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收入(万元)比例(%)收入(万元)比例(%)收入(万元)比例(%)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25,089.02 30.41 19,921.49 28.78 14,983.82 29.60
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20,655.24 25.04 17,322.66 25.03 11,005.98 21.74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11,967.44 14.51 9,954.56 14.38 6,618.96 13.08
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8,197.10 9.94 8,259.02 11.93 6,035.64 11.92
其他 16,586.61 20.11 13,753.02 19.87 11,973.03 23.65
合计 82,495.42 100.00 69,210.75 100.00 50,617.43 100.00
注:其他主要为肩部、手部、背部、腰部、足部智能按摩器等健康产品。
2、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渠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销售模式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线上销售线上 B2C 27,483.64 33.32 16,378.46 23.66 7,686.70 15.19
电商平台入仓 12,788.70 15.50 10,018.50 14.48 8,366.98 16.53
线上经销 2,848.40 3.45 1,465.86 2.12 1,003.42 1.98
线上销售小计 43,120.74 52.27 27,862.83 40.26 17,057.10 33.70
线下销售线下直销 22,176.49 26.88 24,604.76 35.55 17,567.55 34.71
线下经销 12,663.79 15.35 12,792.74 18.48 11,393.90 22.51
线下销售小计 34,840.28 42.23 37,397.51 54.03 28,961.46 57.22
ODM销售 4,534.39 5.50 3,950.41 5.71 4,598.87 9.09
合计 82,495.42 100.00 69,210.75 100.00 50,617.43 100.00
(三)主要客户群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包括终端消费者、平台入仓模式下的电商、招股说明书1-1-154经销商以及采购 ODM定制产品的各类客户等。
(四)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不含税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不含税平均销售价格(元/台)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360.55 334.20 283.48
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683.01 728.93 713.80
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892.82 1,087.89 1,295.15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 388.91 405.80 297.05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产品自主定价权。
2018-2019年,公司眼部、颈部与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平均销售价格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推动因素包括产品性能、技术含量、功能丰富度和智能化水平等的迭代升级;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平均销售价格受主推产品型号部分调整及促销等因素影响而有所下降。
2019-2020年,公司主推产品型号部分调整,同时加大了营销推广力度,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平均销售价格有所下降;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平均销售价格受直销比重提升等因素影响而有所上升。
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的变动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的相关内容。
(五)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销售渠道分类2020年度1 京东 12,004.19 14.52%电商平台入仓
2 云朵 4,338.45 5.25%线下经销
3 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71.09 4.20%线下经销
4 傲胜 2,087.28 2.53% ODM
5 BORK Import, LLC 1,529.07 1.85% ODM
合计 23,430.08 28.35%
2019年度1 京东 9,202.90 13.26%电商平台入仓
2 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70.65 3.13%线下经销
招股说明书1-1-1553 云朵 2,169.51 3.13%线下经销
4 傲胜 1,432.13 2.06% ODM
5 TENMINDS 1,418.47 2.04%线下经销
合计 16,393.65 23.62%
2018年度1 京东 6,971.28 13.72%电商平台入仓
2 TENMINDS 1,749.54 3.44%线下经销
3 云集 1,026.17 2.02%电商平台入仓
4 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 971.10 1.91% ODM
5 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43.20 1.86%线下经销
合计 11,661.31 22.96%
注:公司与京东的交易对象包括同一控制下的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与傲胜的交易对象包括同一控制下的 OSIM International Pte Ltd与傲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公司与云集的交易对象包括同一控制下的浙江集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优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与 TENMINDS 的交易对象包括同一控制下的 TENMINDS Co., Ltd 与 Korea Breo Co.,Ltd;公司与云朵的交易对象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云朵实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云旭实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无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前五名客户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采购产品、原材料、能源或接受服务的情况
1、物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物料可分为原材料和成品两大类,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塑胶件及包装物等,主要成品包括肩部、腰部及足部智能按摩器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物料采购金额及占同期物料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类别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招股说明书1-1-156电子元器件 11,523.66 36.83 8,928.22 34.29 6,707.20 31.88
成品 7,833.78 25.04 6,855.57 26.33 6,059.55 28.80
塑胶件 3,998.37 12.78 3,233.00 12.42 2,549.74 12.12
包装物 2,237.80 7.15 2,088.08 8.02 1,501.74 7.14
硅胶、橡胶、TPU件 799.03 2.55 868.03 3.33 757.45 3.60
五金件 805.06 2.57 592.36 2.28 577.79 2.75
辅料及其他 4,091.58 13.08 3,472.32 13.34 2,883.30 13.71
合计 31,289.28 100.00 26,037.57 100.00 21,036.7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物料的采购金额占比相对稳定。、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不含税平均采购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类别不含税平均采购价格变动率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电子元器件+14.11%+13.52%+20.33%-
塑胶件+10.71%+27.19%+24.88%-
包装物+4.69%+0.04%+48.52%-
公司上游行业主要为智能便携按摩器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制造业,上游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市场供给充足,公司采购价格均按市场价格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均有所上涨。由于公司的产品类别和型号丰富,公司采购的电子元器件和塑胶件两大类原材料均包含若干种明细类别,其整体采购价格持续较快上涨,除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影响外,主要系在公司产品升级换代的进程中,为实现产品工作性能、技术含量、功能丰富度和智能化水平的迭代升级,产品所需电子元器件和塑胶件的复杂程度、生产成本明显提高,采购价格随之上升。公司包装物2018年和2019年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2017年,2020年的采购价格有所上升,主要系产品包装升级和纸张纸板等市场价格波动所致。、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不属于高耗能行业。
公司生产基地向厂房出租方采购生产所需电力并支付其电力费用,相关电力招股说明书1-1-157实际由当地电网提供,能源供应充足。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基地采购生产用电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生产用电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17.32 16.18 14.92
生产用电采购数量(万千瓦时) 19.58 18.34 15.76
生产用电不含税平均单价(元/千瓦时) 0.88 0.88 0.95
(二)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主要采购内容2020年度1 深圳市凌鑫电子有限公司 3,426.02 8.91 电子元器件
2 东莞领航电子有限公司 3,334.24 8.68
电子元器件、加工服务3东莞市品端精密塑胶五金有限公司2,560.46 6.66 塑胶件、加工服务
4深圳市轻松联益五金塑胶有限公司1,955.71 5.09
塑胶件、加工服务5 厦门睿康科技有限公司 1,651.82 4.30 成品
合计 12,928.25 33.64
2019年度1 深圳市凌鑫电子有限公司 2,983.88 9.88 电子元器件
2深圳市轻松联益五金塑胶有限公司1,783.30 5.90 塑胶件、加工服务
3 东莞市桥头俊莹玩具制品厂 1,670.41 5.53 辅料及其他
4 浙江璐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39.03 5.43 成品
5 厦门睿康科技有限公司 1,529.94 5.06 成品
合计 9,606.56 31.80
2018年度1 深圳市凌鑫电子有限公司 2,966.75 12.54 电子元器件
2深圳市轻松联益五金塑胶有限公司1,918.04 8.11 塑胶件、加工服务
3 浙江璐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50.89 6.98 成品
4 深圳市鼎铿实业有限公司 1,119.87 4.74 成品
5 东莞市桥头俊莹玩具制品厂 1,080.12 4.57 辅料及其他
合计 8,735.68 36.94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招股说明书1-1-158关联关系。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固定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生产设备 1,738.57 1,082.81 655.76 37.72%
电子设备及其他 2,079.00 1,239.28 839.72 40.39%
合计 3,817.57 2,322.09 1,495.48 39.17%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外购取得,包括服务器、3D打印机、监测仪及各类柜台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不存在瑕疵。
2、房屋建筑物情况
(1)自有房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自有房产,经营所用房产均系租赁而来。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的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地址租赁面积(平方米)租赁期限1 公司海信南方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19层 01、04、05、06、
07、08
1,452.18
2019.4.1
-2022.10.31
2 公司东莞市新绮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碧湖大道雨湖路 9号新绮腾金银珠宝产业中心 C栋 7-8楼6,825.98
2017.7.18
-2022.7.17
3 公司张斌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 号建外SOHO23号南办公楼 B座 1506
279.53
2018.5.20
-2021.5.19
4 体之源科技海信南方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19层 02、03
501.38
2019.4.1
-2022.10.31
招股说明书1-1-1595上海倍轻松北京梦想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588弄 3号楼 508室-
2019.8.1
-2021.7.31
6 香港倍轻松奥米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新界柴湾角街 84号顺丰工业中心 25楼F室不少于 11
2020.7.31
-2021.7.30
7 武汉倍轻松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雄楚大街 268号出版文化城 C903
99.95
2021.1.1
-2021.12.31
8微控科技武汉分公司陆娟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南工业园现代国际城三期 10 幢研发楼 4 层03-04号
210.00
2020.3.4
-2021.4.3
9 体之源科技海信南方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17层 07、08
488.39
2020.7.1
-2023.6.30
10 北京倍轻松冯秀莲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院 7号楼 34至 35层 3707
268.72
2020.10.16
-2022.10.15
(二)主要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概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的情况如下:
类别账面原值(万元)累计摊销(万元)账面价值(万元)软件 699.17 394.13 305.03
专利权 468.20 273.12 195.09
合计 1,167.37 667.25 500.12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外购软件以及与专利申请相关的支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不存在瑕疵。
2、商标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商标合计 282项,其中境内商标 202项、境外商标 80项,上述商标均不存在他项权利。
(1)境内商标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1公司
4369755 10 2007.06.07-2027.06.06
受让取得
2013.06.06
2公司
19566681 10 2017.05.28-2027.05.27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60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3 公司 19566456 5 2017.08.14-2027.08.13
原始取得-4公司
22460521 10 2018.03.28-2028.03.27
原始取得-5 公司 7614709 3 2020.11.07-2030.11.06
原始取得-6公司
7608261 5 2020.11.21-2030.11.20
原始取得-7 公司 7614688 8 2011.02.28-2031.02.27
原始取得-8 公司 7614612 9 2011.02.28-2031.02.27
原始取得-9 公司 6426290 10 2020.02.28-2030.02.27
原始取得-10 公司 7360926 11 2020.12.07-2030.12.06
原始取得-11公司
7614570 11 2011.02.28-2031.02.27
原始取得-12 公司 7614636 14 2012.06.28-2022.06.27
原始取得-13公司
7614542 16 2020.12.28-2030.12.27
原始取得-14 公司 7614503 18 2020.11.21-2030.11.20
原始取得-15公司
7614466 20 2020.12.28-2030.12.27
原始取得-16 公司 7608560 21 2020.11.21-2030.11.20
原始取得-17 公司 7608442 24 2020.11.21-2030.11.20
原始取得-18公司
7608526 25 2020.12.07-2030.12.06
原始取得-19 公司 6479939 28 2020.05.28-2030.05.27
原始取得-20公司
7608277 30 2020.11.14-2030.11.13
原始取得-21公司
7608326 35 2020.12.28-2030.12.27
原始取得-22公司
23499265 35 2018.03.28-2028.03.27
原始取得-23 公司 7608305 37 2020.11.28-2030.11.27
原始取得-24 公司 7608231 40 2020.11.28-2030.11.27
原始取得-25 公司 6479940 44 2020.04.14-2030.04.13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61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26 公司 19002800 5 2017.02.28-2027.02.27
原始取得-27公司
19181472 9 2017.04.07-2027.04.06
原始取得-28 公司 19181588 10 2017.04.07-2027.04.06
原始取得-29公司
19085649 25 2017.03.14-2027.03.13
原始取得-30 公司 23517160 7 2018.03.21-2028.03.20
原始取得-31 公司 23517368 11 2018.03.21-2028.03.20
原始取得-32 公司 23517406 21 2018.03.28-2028.03.27
原始取得-33 公司 10537518 10 2013.07.28-2023.07.27
原始取得-34公司
1156513 28 2018.03.07-2028.03.06
受让取得
2010.04.13
35 公司 1376886 10 2020.03.21-2030.03.20
受让取得
2010.04.13
36公司
4930509 44 2019.10.07-2029.10.06
受让取得
2010.04.13
37 公司 11511027 42 2014.04.14-2024.04.13
原始取得-38公司
8207018 10 2011.04.21-2031.04.20
原始取得-39 公司 8207140 28 2011.04.21-2031.04.20
原始取得-40 公司 8207172 44 2011.09.28-2031.09.27
原始取得-41公司
19181651 10 2017.04.07-2027.04.06
原始取得-42 公司 19181538 9 2017.04.07-2027.04.06
原始取得-43公司
19181722 11 2017.04.07-2027.04.06
原始取得-44公司
19181788 35 2017.04.07-2027.04.06
原始取得-45公司
19855869 25 2017.09.07-2027.09.06
原始取得-46公司14978295A
10 2015.09.07-2025.09.06
原始取得-47 公司 16097599 10 2016.03.21-2026.03.20
原始取得-48 公司 16097499 10 2016.05.28-2026.05.27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62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49 公司 20293127 9 2017.10.14-2027.10.13
原始取得-50公司
20293260 10 2017.08.07-2027.08.06
原始取得-51 公司 20293740 11 2017.08.07-2027.08.06
原始取得-52公司
20293893 14 2017.08.07-2027.08.06
原始取得-53 公司 20293994 28 2017.10.14-2027.10.13
原始取得-54 公司 20294012 35 2017.07.28-2027.07.27
原始取得-55 公司 20293816 42 2017.08.07-2027.08.06
原始取得-56 公司 21379914 10 2017.11.21-2027.11.20
原始取得-57公司
21379967 10 2017.11.14-2027.11.13
原始取得-58 公司 21380198 10 2017.11.21-2027.11.20
原始取得-59 公司 29568840 9 2019.02.07-2029.02.06
原始取得-60 公司 29565993 10 2019.02.07-2029.02.06
原始取得-61公司
29576797 11 2019.04.07-2029.04.06
原始取得-62 公司 29564100 21 2019.01.28-2029.01.27
原始取得-63公司
29568929 25 2019.04.07-2029.04.06
原始取得-64 公司 29565653 44 2019.02.07-2029.02.06
原始取得-65 公司 30400554 5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66 公司 30392236 9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67 公司 30388160 10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68公司
30407065 11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69 公司 30389373 35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70公司
30397427 42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71公司
30680327 9 2019.07.07-2029.07.06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63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72 公司 30681697 10 2019.06.21-2029.06.20
原始取得-73公司
30694579 11 2019.07.21-2029.07.20
原始取得-74 公司 30701494 14 2019.04.07-2029.04.06
原始取得-75公司
30691133 25 2019.06.21-2029.06.20
原始取得-76 公司 30678704 28 2019.04.07-2029.04.06
原始取得-77 公司 30683385 35 2019.04.07-2029.04.06
原始取得-78 公司 30701580 42 2019.04.14-2029.04.13
原始取得-79 公司 8535829 10 2011.12.07-2031.12.06
原始取得-80公司
8572214 10 2011.10.21-2031.10.20
原始取得-81 公司 8825399 10 2011.11.21-2031.11.20
原始取得-82公司
8825363 10 2011.11.21-2031.11.20
原始取得-83 公司 10385755 10 2013.03.14-2023.03.13
原始取得-84公司
13082548 10 2015.01.21-2025.01.20
原始取得-85 公司 20359856 9 2017.08.07-2027.08.06
原始取得-86 公司 19834707 10 2017.06.21-2027.06.20
原始取得-87公司
20752270 10 2017.09.14-2027.09.13
原始取得-88 公司 20752289 10 2017.11.07-2027.11.06
原始取得-89公司
20752269 10 2017.09.14-2027.09.13
原始取得-90公司
30214061 10 2019.02.07-2029.02.06
原始取得-91公司
30202019 5 2019.02.07-2029.02.06
原始取得-92 公司 30200782 10 2019.02.07-2029.02.06
原始取得-93 公司 7485962 10 2020.10.21-2030.10.20
原始取得-94 公司 7485963 28 2020.11.07-2030.11.06
原始取得-95 公司 6826150 10 2020.04.14-2030.04.13 原始-
招股说明书1-1-164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取得96 公司 6826151 28 2020.08.14-2030.08.13
原始取得-97 公司 6826152 44 2020.05.21-2030.05.20
原始取得-98公司
7352864 28 2020.10.14-2030.10.13
原始取得-99 公司 7122955 28 2020.09.14-2030.09.13
原始取得-100公司
8490922 10 2011.07.28-2031.07.27
原始取得-101公司
8330467 10 2011.06.14-2031.06.13
原始取得-102公司
10584849 10 2013.04.28-2023.04.27
原始取得-103 公司 14994702 10 2015.08.07-2025.08.06
原始取得-104 公司 29132562 9 2018.12.28-2028.12.27
原始取得-105 公司 29144815 10 2018.12.28-2028.12.27
原始取得-106 公司 29132647 35 2018.12.28-2028.12.27
原始取得-107公司
29128288 38 2018.12.28-2028.12.27
原始取得-108 公司 29142552 42 2018.12.28-2028.12.27
原始取得-109公司
31146294 9 2019.03.07-2029.03.06
原始取得-110公司
31133955 10 2019.02.28-2029.02.27
原始取得-111 公司 31153775 35 2019.03.07-2029.03.06
原始取得-112 公司 31154655 38 2019.04.14-2029.04.13
原始取得-113 公司 31149970 42 2019.02.28-2029.02.27
原始取得-114 公司 34459005 10 2019.07.07-2029.07.06
原始取得-115 公司 34478024 25 2019.07.21-2029.07.20
原始取得-116公司
15209579 42 2015.11.28-2025.11.27
受让取得
2018.10.17
公司
14404005 10 2015.05.28-2025.05.27
受让取得
2018.10.18
公司
15414185 42 2015.11.07-2025.11.06
受让取得
2018.10.12
招股说明书1-1-165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119 公司 15414102 35 2015.11.07-2025.11.06
受让取得
2018.10.12
120公司
18203700 10 2017.02.07-2027.02.06
受让取得
2018.10.12
121 公司 23676753 9 2018.04.14-2028.04.13
受让取得
2018.10.122
公司
23677069 35 2018.04.14-2028.04.13
受让取得
2018.10.123 公司 23676804 10 2018.04.14-2028.04.13
受让取得
2018.10.124 公司 30193104 5 2019.04.21-2029.04.20
原始取得-125 公司 34482793 10 2019.09.07-2029.09.06
原始取得-126 公司 38352447 20 2020.01.28-2030.01.27
原始取得-127公司
38350905 10 2020.01.28-2030.01.27
原始取得-128 公司 38369528 20 2020.01.28-2030.01.27
原始取得-129公司
38352435 10 2020.01.28-2030.01.27
原始取得-130 公司 38942998 43 2020.02.14-2030.02.13
原始取得-131公司
39447527 38 2020.03.07-2030.03.06
原始取得-132 公司 39474064 10 2020.03.14-2030.03.13
原始取得-133 公司 40715867 3 2020.06.07-2030.06.06
原始取得-134公司
40224056 5 2020.03.21-2030.03.20
原始取得-135 公司 40714394 5 2020.06.07-2030.06.06
原始取得-136公司
40230646 9 2020.05.28-2030.05.27
原始取得-137公司
38423082 10 2020.06.28-2030.06.27
原始取得-138公司
39456834 10 2020.03.21-2030.03.20
原始取得-139 公司 39464115 10 2020.03.21-2030.03.20
原始取得-140 公司 40234831 10 2020.03.21-2030.03.20
原始取得-141 公司 40225961 10 2020.03.28-2030.03.27
原始取得-142 公司 40225966 10 2020.05.21-2030.05.20 原始-
招股说明书1-1-166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取得143 公司 38415360 10 2020.06.21-2030.06.20
原始取得-144 公司 40712819 11 2020.04.21-2030.04.20
原始取得-145公司
40732783 16 2020.06.21-2030.06.20
原始取得-146 公司 40724710 18 2020.04.21-2030.04.20
原始取得-147公司
38362285 20 2020.05.14-2030.05.13
原始取得-148公司
40737778 20 2020.06.07-2030.06.06
原始取得-149公司
40724720 21 2020.06.07-2030.06.06
原始取得-150 公司 40714848 24 2020.04.14-2030.04.13
原始取得-151 公司 40717399 25 2020.06.07-2030.06.06
原始取得-152 公司 40215368 29 2020.05.21-2030.05.20
原始取得-153 公司 40735417 29 2020.06.07-2030.06.06
原始取得-154公司
40722218 32 2020.06.07-2030.06.06
原始取得-155 公司 40220791 33 2020.03.21-2030.03.20
原始取得-156公司
40739309 33 2020.04.21-2030.04.20
原始取得-157公司
39467488 35 2020.05.28-2030.05.27
原始取得-158 公司 39455608 36 2020.03.21-2030.03.20
原始取得-159 公司 39462718 36 2020.03.21-2030.03.20
原始取得-160 公司 39454298 36 2020.03.21-2030.03.20
原始取得-161 公司 39447447 42 2020.06.07-2030.06.06
原始取得-162 公司 38967030 43 2020.05.21-2030.05.20
原始取得-163公司
38975943 43 2020.04.28-2030.04.27
原始取得-164公司
38970458 43 2020.05.21-2030.05.20
原始取得-165公司
25932077 43 2018.08.14-2028.08.13
受让取得
2020.06.15
招股说明书1-1-167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166 公司 25932076 43 2018.08.14-2028.08.13
受让取得
2020.06.16
167公司
41722487 41 2020.07.28-2030.07.27
原始取得-168 公司 41717727 42 2020.07.28-2030.07.27
原始取得-169公司
41846098 32 2020.08.07-2030.08.06
原始取得-170 公司 41860950 36 2020.10.28-2030.10.27
原始取得-171 公司 44154017 5 2020.11.21-2030.11.20
原始取得-172 公司 44163209 9 2020.11.28-2030.11.27
原始取得-173 公司 44169613 10 2020.11.21-2030.11.20
原始取得-174公司
44160929 11 2020.11.28-2030.11.27
原始取得-175 公司 42095564 24 2020.12.14-2030.12.13
原始取得-176公司
42090928 21 2020.12.07-2030.12.06
原始取得-177 公司 42089782 7 2020.11.28-2030.11.27
原始取得-178公司
42082818 43 2020.11.07-2030.11.06
原始取得-179 公司 42081035 41 2020.12.14-2030.12.13
原始取得-180 公司 42982112 44 2020.11.21-2030.11.20
原始取得-181公司
42092310 3 2020.11.21-2030.11.20
原始取得-182 公司 42087200 20 2020.11.07-2030.11.06
原始取得-183公司
42077734 18 2020.09.07-2030.09.06
原始取得-184公司
44935413 35 2020.12.07-2030.12.06
原始取得-185公司
44161032 10 2020.12.14-2030.12.13
原始取得-186 公司 43376132 5 2020.10.28-2030.10.27
原始取得-187 公司 43362752 10 2020.11.14-2030.11.13
原始取得-188 公司 40224216 5 2020.10.07-2030.10.06
原始取得-189 公司 40234487 21 2020.07.21-2030.07.20 原始-
招股说明书1-1-168序号权利人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取得190 公司 40211269 32 2020.09.21-2030.09.20
原始取得-191 公司 40735856 44 2020.08.28-2030.08.27
原始取得-192公司
42851269 10 2020.11.28-2030.11.27
原始取得-193 公司 42860173 35 2020.10.21-2030.10.20
原始取得-194公司
42838577 10 2020.11.07-2030.11.06
原始取得-195公司
42860182 35 2020.11.21-2030.11.20
原始取得-196公司
34965981 3 2020.10.07-2030.10.06
原始取得-197 公司 43943358 3 2020.10.07-2030.10.06
原始取得-198 公司 43943363 10 2020.10.07-2030.10.06
原始取得-199 公司 43943372 20 2020.09.28-2030.09.27
原始取得-200 公司 43943376 25 2020.09.28-2030.09.27
原始取得-201公司
43936738 35 2020.10.21-2030.10.20
原始取得-202 公司 26476165 10 2018.09.21-2028.09.20
受让取得
2020.10.20
(2)境外商标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外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注册地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1 公司中国香港 302209518 9 2012.12.18-2022.03.29
原始取得-2 公司中国香港 302209518 11 2012.12.18-2022.03.29
原始取得-3公司中国香港
302209518 35 2012.12.18-2022.03.29
原始取得-4香港倍轻松中国香港 300994375 10 2008.05.14-2027.11.14
受让取得
2012.01.
055 公司中国香港 302028960 14 2012.07.04-2021.09.09
原始取得-6 公司中国台湾 01326093 10 2008.09.01-2028.08.31 受让 2012.08.
招股说明书1-1-169序号权利人注册地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取得097公司日本
5138156 10 2008.06.06-2028.06.06
受让取得
2012.08.
098公司韩国40-0760190 10 2008.09.05-2028.09.05
受让取得
2012.08.
099公司欧盟
006389381 10 2008.08.04-2027.10.24
受让取得
2012.08.
0910 公司英国 03369141 10 2019.04.26-2029.01.22
原始取得-11 公司美国 3558666 10 2009.01.06-2029.01.06
受让取得
2012.08.
0912 公司新西兰 963971 10 2013.05.23-2022.08.20
原始取得-13 公司南非 2012/24301 10 2016.01.29-2022.09.07
原始取得-14 公司智利 994382 10 2013.02.14-2023.02.15
原始取得-15公司巴西
905151402 9 2015.08.25-2025.08.25
原始取得-16公司阿根廷
3202392 9 2014.01.27-2024.01.27
原始取得-17公司秘鲁
00224051 10 2015.05.07-2025.05.07
原始取得-18公司哥伦比亚
583652 10 2014.08.12-2024.08.12
原始取得-19 公司加拿大 TMA877204 9 2014.05.06-2029.05.06
原始取得-20 公司印度 2333675 10 2018.06.11-2022.05.17
原始取得-21 公司中国台湾 01692396 10 2015.02.16-2025.02.15
原始取得-22 公司中国香港 302209527 9 2017.01.23-2027.01.23
原始取得-23公司中国香港
302209527 11 2017.01.23-2027.01.23
原始取得-24公司中国香港
302209527 35 2017.01.23-2027.01.23
原始取得-25公司中国香港
301790299 10 2011.08.15-2021.08.15
原始取得-26 公司中国香港 302028979 14 2013.04.23-2021.09.08
原始取得-27公司马德里(注 1)
1149562 10 2013.01.07-2023.01.07
原始取得-28 公司加拿大 TMA867699 10 2013.12.19-2023.12.19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70序号权利人注册地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29 公司中国台湾 01515374 14 2012.05.01-2022.04.30
原始取得-30 公司中国台湾 01515274 10 2012.05.01-2022.04.30
原始取得-31 公司美国 4828267 10 2015.10.06-2025.10.06
原始取得-32公司日本
5714361 10 2014.10.31-2024.10.30
原始取得-33 公司中国香港 303296322 10 2015.10.20-2025.02.05
原始取得-34公司欧盟
015730211 10 2016.11.22-2026.08.07
原始取得-35公司韩国40-1133579 10 2015.10.02-2025.10.02
原始取得-36公司美国
4875852 10 2015.12.22-2025.12.22
原始取得-37 公司加拿大 TMA945431 10 2016.08.08-2031.08.08
原始取得-38 公司中国台湾 01727946 10 2015.09.16-2025.09.15
原始取得-39 公司中国台湾 01738265 14 2015.11.16-2025.11.15
原始取得-40 公司日本 5760544 10 2015.04.24-2025.04.24
原始取得-41公司日本
5793648 14 2015.09.18-2025.09.18
原始取得-42 公司新西兰 1018413 14 2015.10.29-2025.04.28
原始取得-43公司韩国40-1149349 14 2015.12.06-2025.12.06
原始取得-44公司澳大利亚
1689766 14 2016.03.03-2025.04.27
原始取得-45 公司欧盟 013999826 14 2015.08.17-2025.08.27
原始取得-46 公司中国香港 303383811 14 2016.01.19-2025.04.22
原始取得-47 公司马德里(注 2)
1287478 10 2015.11.30-2025.11.30
原始取得-48 公司加拿大 TMA960587 14 2017.01.20-2032.01.20
原始取得-49 公司中国台湾 1954667 10 2018.12.01-2028.11.30
原始取得-50公司巴西
904670716 10 2015.03.31-2025.03.31
原始取得-51公司中国香港
302250044 10 2013.02.05-2022.05.13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71序号权利人注册地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52 公司中国台湾 01550428 10 2012.12.01-2022.11.30
原始取得-53 公司美国 4404068 10 2013.09.17-2023.09.17
原始取得-54 公司中国台湾 01550422 10 2012.12.01-2022.11.30
原始取得-55公司美国
4325797 10 2013.04.23-2023.04.23
原始取得-56 公司中国香港 302244384 10 2012.05.08-2022.05.07
原始取得-57公司日本
5529136 10 2012.10.19-2022.10.19
原始取得-58公司日本
6128460 10 2019.03.08-2029.03.08
原始取得-59公司日本
6149009 10 2019.05.31-2029.05.31
原始取得-60 公司日本 6149006 10 2019.05.31-2029.05.31
原始取得-61 公司日本 5401635 10 2011.03.25-2021.03.25
原始取得-62 公司中国香港 303306465 10 2015.11.06-2025.02.14
原始取得-63 公司中国台湾 01727947 10 2015.09.16-2025.09.15
原始取得-64公司美国
5830741 10 2019.08.13-2028.10.31
原始取得-65 公司马来西亚 2018062243 10 2018.06.12-2028.06.12
原始取得-66公司中国香港
304943278 10 2019.05.30-2029.05.29
原始取得-67公司中国香港
304943278 25 2019.05.30-2029.05.29
原始取得-68 公司中国香港304531482AA
9 2018.05.17-2028.05.16
原始取得-69 公司中国香港304531482AA
11 2018.05.17-2028.05.16
原始取得-70 公司中国香港304531482AA
14 2018.05.17-2028.05.16
原始取得-71 公司中国香港304531482AA
35 2018.05.17-2028.05.16
原始取得-72 公司马德里(注 3)
1446725 10 2018.10.31-2028.10.31
原始取得-73公司美国 2020.11.10
-2030.11.10
原始取得-74公司美国 2020.11.10
-2030.11.10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72序号权利人注册地注册号商标图标核定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75 公司以色列 322384 10
2019.11.19
-2029.11.18
原始取得-76 公司欧盟 008415457 14
2009.09.23
-2029.09.23
受让取得
2020.09.
17 公司欧盟 008415457 18
2009.09.23
-2029.09.23
受让取得
2020.09.
1778公司欧盟 2009.09.23
-2029.09.23
受让取得
2020.09.
1779 公司欧盟 008415457 28
2009.09.23
-2029.09.23
受让取得
2020.09.
1780公司欧盟 2009.09.23
-2029.09.23
受让取得
2020.09.
17注 1:马德里商标,在德国、新加坡、韩国、美国获得保护。
注 2:马德里商标,在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获得保护。
注 3:马德里商标,在日本、新加坡、韩国获得保护。
3、专利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合计 57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54项、境外发明专利 90项,上述专利均不存在他项权利。
(1)境内专利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专利合计 353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54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1视觉频谱治疗仪
200510052071.7 发明公司 2005.03.09-2025.03.08
受让取得
2015.12
.24
2 眼部按摩器 200510020508.9 发明公司 2005.03.09-2025.03.08
受让取得
2015.12
.24
3 振动按摩器 200610062028.3 发明公司 2006.08.07-2026.08.06
受让取得
2011.12
.12
4眼部保健按摩器
200710073599.1
发明公司
2007.03.21-2027.03.20
受让取得
2007.11
.01
5距离调节机构及具有该机构的头部按摩器头盔
200710074045.3 发明公司 2007.04.13-2027.04.12
受让取得
2007.11
.01
6头盔式按摩器及其头盔
200710074247.8
发明公司
2007.04.27-2027.04.26
受让取得
2007.11
.01
7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
200810216849.7 发明公司 2008.10.15-2028.10.14
原始取得-8 按摩器及其插 200910106277.1 发明公司 2009.03.31-2029.03.30 原始-
招股说明书1-1-173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头和插座取得9揉压式按摩器
200910106681.9
发明公司
2009.04.17-2029.04.16
原始取得-10头盔式按摩器及其头盔
200910221084.0
发明公司
2009.11.02-2029.11.01
原始取得-11迷你按摩器
201010518308.7
发明公司
2010.10.25-2030.10.24
原始取得-12 肩背部按摩器 201010533394.9 发明公司 2010.11.05-2030.11.04
原始取得-13电气插头、插座及按摩器
201010549494.0 发明公司 2010.11.18-2030.11.17
原始取得-14一种按摩装置的控制方法及按摩装置
201010561016.1 发明公司 2010.11.26-2030.11.25
原始取得-15一种基于按摩设备的自动按摩方法、系统及按摩设备
201110043608.9 发明公司 2011.02.22-2031.02.21
原始取得-16按摩器
201110316952.0
发明公司
2011.10.18-2031.10.17
原始取得-17一种揉捏式颈部按摩器
201110387415.5 发明公司 2011.11.29-2031.11.28
原始取得-18 颈部按摩器 201210015797.3 发明公司 2012.01.18-2032.01.17
原始取得-19 按摩器 201210081741.8 发明公司 2012.03.23-2032.03.22
原始取得-20按摩器的电机堵转方法及按摩器
201210122089.X 发明公司 2012.04.24-2032.04.23
原始取得-21按摩器材的热敷装置的恒温控制方法及按摩器
201210175253.3 发明公司 2012.05.31-2032.05.30
原始取得-22 抓头按摩器 201210205261.8 发明公司 2012.06.20-2032.06.19
原始取得-23 旋扭及按摩器 201310036196.5 发明公司 2013.01.30-2033.01.29
原始取得-24 颈部按摩器 201310389356.4 发明公司 2013.08.30-2033.08.29
原始取得-25声音判别的推荐方法及系统
201310451750.6
发明公司
2013.09.27-2033.09.26
原始取得-26血液中血氧饱和度的测量方法及系统
201310464640.3 发明公司 2013.09.30-2033.09.29
原始取得-27心率的检测方法及装置
201310542330.9 发明公司 2013.11.05-2033.11.04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7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28头部按摩器及其间距调节结构
201310603739.7 发明公司 2013.11.25-2033.11.24
原始取得-29一种多功能头部按摩器
201310603287.2
发明公司
2013.11.25-2033.11.24
原始取得-30生理信号的实时检测方法及系统
201310612091.X 发明公司 2013.11.26-2033.11.25
原始取得-31生理信号的检测处理方法及系统
201310611821.4 发明公司 2013.11.26-2033.11.25
原始取得-32便携式多功能按摩器
201410025945.9
发明公司
2014.01.20-2034.01.19
原始取得-33 按摩颈枕 201410103034.3 发明公司 2014.03.19-2034.03.18
原始取得-34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
201410196501.1 发明公司 2014.05.09-2034.05.08
原始取得-35眼部按摩器
201410550581.6
发明公司
2014.10.16-2034.10.15
原始取得-36按摩器及浮动式按摩轮组
201410650470.2
发明公司
2014.11.14-2034.11.13
原始取得-37智能颈部按摩器
201410650016.7 发明公司 2014.11.14-2034.11.13
原始取得-38手戴式血管硬度检测仪
201410833827.0 发明公司 2014.12.26-2034.12.25
原始取得-39折叠式血管硬度检测仪
201410833852.9 发明公司 2014.12.26-2034.12.25
原始取得-40血管硬度检测仪
201410833854.8 发明公司 2014.12.26-2034.12.25
原始取得-41按摩器及其自适应按摩头
201510014022.8
发明公司
2015.01.12-2035.01.11
原始取得-42软质颈部按摩器
201510226582.X
发明公司
2015.05.06-2035.05.05
原始取得-43颈部按摩器
201510397025.4
发明公司
2015.07.08-2035.07.07
原始取得-44一种按摩棒
201510535306.1
发明公司
2015.08.27-2035.08.26
原始取得-45 一种手表 201510760475.5 发明公司 2015.11.10-2035.11.09
原始取得-46 抓挠式按摩梳 201510833745.0 发明公司 2015.11.25-2035.11.24
原始取得-47按摩器及其按摩组件
201510833218.X 发明公司 2015.11.25-2035.11.24
原始取得-48 一种按摩梳 201510829933.6 发明公司 2015.11.25-2035.11.24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75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49 热灸仪 201610185730.2 发明公司 2016.03.29-2036.03.28
原始取得-50一种按摩鞋的制作方法
201610393401.7 发明公司 2016.06.03-2036.06.02
原始取得-51 睡眠耳机 201610716040.5 发明公司 2016.08.24-2036.08.23
原始取得-52按摩运动装置以及抓头按摩器
201710459381.3 发明公司 2017.06.16-2037.06.15
原始取得-53按摩运动装置以及抓头按摩器
201710114936.0 发明公司 2017.02.28-2037.02.27
原始取得-54一种手掌按摩器
201120022428.8
实用新型公司
2011.01.24-2021.01.23
原始取得-55一种光子治疗椅
201220016422.4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1.13-2022.01.12
原始取得-56按摩器及其气袋
201220105580.7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3.20-2022.03.19
原始取得-57 按摩器 201220116473.4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3.23-2022.03.22
原始取得-58头部穴位按摩器
201220252341.4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5.31-2022.05.30
原始取得-59手持平衡式颈部按摩器
201220301890.6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6.26-2022.06.25
原始取得-60 颈部按摩器 201220307618.9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6.28-2022.06.27
原始取得-61 多用按摩器 201220404553.X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8.15-2022.08.14
原始取得-62 一种电源电路 201220404249.5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8.15-2022.08.14
原始取得-63远红外热灸治疗仪
201220444691.0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9.03-2022.09.02
原始取得-64 新型按摩器 201220469929.5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9.14-2022.09.13
原始取得-65头部按摩器
201220484287.6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9.21-2022.09.20
原始取得-66 眼部按摩器 201220559486.9 实用新型公司 2012.10.29-2022.10.28
原始取得-67防夹发式按摩器
201220644435.6 实用新型公司 2012.11.29-2022.11.28
原始取得-68 滚珠式按摩器 201220649.8 实用新型公司 2012.11.29-2022.11.28
原始取得-69角度可调式按摩器
201220642595.7 实用新型公司 2012.11.29-2022.11.28
原始取得-70便携式按摩器
201220642747.3
实用新型公司
2012.11.29-2022.11.28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76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71按摩器及其拉带固定结构
201220735386.7 实用新型公司 2012.12.28-2022.12.27
原始取得-72 颈部按摩器 201220735366.X 实用新型公司 2012.12.28-2022.12.27
原始取得-73按摩器及其按摩头
201220734088.6 实用新型公司 2012.12.28-2022.12.27
原始取得-74旋钮及按摩器
201320054563.X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1.30-2023.01.29
原始取得-75 按摩坐垫 201320072098.2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2.08-2023.02.07
原始取得-76一种按摩垫
201320072097.8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2.08-2023.02.07
原始取得-77穴位按摩器
201320072096.3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2.08-2023.02.07
原始取得-78单头按摩器
201320072090.6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2.08-2023.02.07
原始取得-79 眼部按摩器 201320130033.9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3.20-2023.03.19
原始取得-80 手指按摩器 201320131015.2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3.21-2023.03.20
原始取得-81按摩器主体与气袋组件的固定结构和按摩器
201320209369.4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4.23-2023.04.22
原始取得-82按摩器及其按摩垫
201320209903.1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4.23-2023.04.22
原始取得-83按摩器及其按摩垫安装结构
201320209372.6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4.23-2023.04.22
原始取得-84 可调式按摩器 201320209305.4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4.23-2023.04.22
原始取得-85拉带式按摩器
201320209905.0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4.23-2023.04.22
原始取得-86 伸缩式按摩器 201320209323.2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4.23-2023.04.22
原始取得-87按摩坐垫
201320345885.X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6.17-2023.06.16
原始取得-88 颈部按摩器 201320538675.2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8.30-2023.08.29
原始取得-89用于按摩器的夹紧机构
201320539850.X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8.30-2023.08.29
原始取得-90 颈部按摩器 201320630037.3 实用新型公司 2013.10.12-2023.10.11
原始取得-91一种多功能头部按摩器
201320752027.7 实用新型公司 2013.11.25-2023.11.24
原始取得-92头部按摩器
201320751503.3
实用新型公司
2013.11.25-2023.11.24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77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93一种头部按摩器
201320751543.8 实用新型公司 2013.11.25-2023.11.24
原始取得-94多功能头部按摩器
201320751707.7 实用新型公司 2013.11.25-2023.11.24
原始取得-95双电极便携检测装置
201320860174.6 实用新型公司 2013.12.23-2023.12.22
原始取得-96一种按摩器
201420044176.2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1.23-2024.01.22
原始取得-97 一种按摩颈枕 201420125608.2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3.19-2024.03.18
原始取得-98眼部按摩器及其眼罩
201420135146.2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3.24-2024.03.23
原始取得-99眼部按摩器
201420151998.0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3.31-2024.03.30
原始取得-100一种眼部按摩器
201420151996.1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3.31-2024.03.30
原始取得-101一种眼部按摩仪
201420151980.0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3.31-2024.03.30
原始取得-102 洗头按摩器 201420151979.8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3.31-2024.03.30
原始取得-103 头部按摩器 201420235223.1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5.08-2024.05.07
原始取得-104一种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
201420235373.2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5.08-2024.05.07
原始取得-105轻便按摩鞋
201420444500.X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8.07-2024.08.06
原始取得-106 按摩鞋 201420445742.0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8.07-2024.08.06
原始取得-107 按摩鞋 201420444218.1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8.07-2024.08.06
原始取得-108 舒适按摩鞋 201420445798.6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8.07-2024.08.06
原始取得-109一种智能健康检测电路及检测手表
201420497885.6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8.29-2024.08.28
原始取得-110可调式头盔以及头盔式按摩器
201420535080.6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9.17-2024.09.16
原始取得-111血管硬度检测装置
201420557011.5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9.25-2024.09.24
原始取得-112头部按摩器
201420603190.1
实用新型公司
2014.10.17-2024.10.16
原始取得-113表带结构及该有该表带结构的智能健康监
201420645426.8 实用新型公司 2014.10.30-2024.10.29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78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测手表114弹性卡扣固定结构和智能健康监测手表
201420645427.2 实用新型公司 2014.10.30-2024.10.29
原始取得-115电极触点导通结构和智能健康监测手表
201420646703.7 实用新型公司 2014.10.30-2014.10.29
原始取得-116按摩器及按摩轮组
201420685529.7 实用新型公司 2014.11.14-2024.11.13
原始取得-117颈部按摩器及其按摩头锁紧装置
201420685530.X 实用新型公司 2014.11.14-2024.11.13
原始取得-118按摩器及其按摩头
201420708911.5 实用新型公司 2014.11.21-2024.11.20
原始取得-119一种血管硬度检测仪
201420845997.6
实用新型公司
2014.12.26-2024.12.25
原始取得-120多功能手部按摩器
201520173.0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2.13-2025.02.12
原始取得-121分区域按摩的手部按摩器
201520107897.8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2.13-2025.02.12
原始取得-122智能手部按摩器
201520107898.2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2.13-2025.02.12
原始取得-123舒适型手部按摩器
201520172.6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2.13-2025.02.12
受让取得
2018.04
.26
124软质颈部按摩器
201520287772.8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5.06-2025.05.05
原始取得-125 经络检测仪 201520327684.6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5.20-2025.05.19
原始取得-126按摩器及其软质按摩头
201520346909.2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5.26-2025.05.25
原始取得-127迷你按摩器
201520346934.0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5.26-2025.05.25
原始取得-128颈部按摩器
201520490630.1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7.08-2025.07.07
原始取得-129颈部按摩器
201520488217.1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7.08-2025.07.07
原始取得-130 颈部按摩器 201520490699.4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7.08-2025.07.07
原始取得-131充电式颈部按摩器
201520488159.2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7.08-2025.07.07
原始取得-132 手表及其表带 201520892756.1 实用新型公司 2015.11.10-2025.11.09
原始取得-133 智能手表 201520945528.6 实用新型公司 2015.11.24-2025.11.23
原始取得-134 防水按摩器 201521096151.8 实用新型公司 2015.12.24-2025.12.23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79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135 一种按摩鞋 201521140893.6 实用新型公司 2015.12.31-2025.12.30
原始取得-136 一种按摩鞋 201521140894.0 实用新型公司 2015.12.31-2025.12.30
原始取得-137 一种按摩鞋 201521139982.9 实用新型公司 2015.12.31-2025.12.30
原始取得-138热灸仪
201620250065.6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3.29-2026.03.28
原始取得-139 一种经络笔 201620249850.X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3.29-2026.03.28
原始取得-140一种经络仪
201620249679.2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3.29-2026.03.28
原始取得-141一种经络仪
201620249678.8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3.29-2026.03.28
原始取得-142一种经络仪
201620248621.6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3.29-2026.03.28
原始取得-143 一种按摩鞋 201620539713.X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6.03-2026.06.02
原始取得-144 一种按摩鞋 201620534831.1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6.03-2026.06.02
原始取得-145一种便携式按摩鞋
201620543431.7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6.03-2026.06.02
原始取得-146 头戴式耳机 201620933169.7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8.24-2026.08.23
原始取得-147走线隐藏式睡眠耳机
201620933207.9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8.24-2026.08.23
原始取得-148转动锁止式睡眠耳机
201620933208.3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8.24-2026.08.23
原始取得-149睡眠耳机
201620933854.X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8.24-2026.08.23
原始取得-150头部按摩器
201621109620.X
实用新型公司
2016.10.09-2026.10.08
原始取得-151 头部按摩器 201621105406.7 实用新型公司 2016.10.09-2026.10.08
原始取得-152一种具有防拆底座的富氢水杯
201621147082.3 实用新型公司 2016.10.21-2026.10.20
原始取得-153具有光装饰模块的富氢水杯
201621146593.3
实用新型公司
2016.10.21-2026.10.20
原始取得-154一种具有泄气阀的杯盖及水杯
201621147117.3 实用新型公司 2016.10.21-2026.10.20
原始取得-155可自动调节粗细手指环
201621147070.0 实用新型公司 2016.10.21-2026.10.20
原始取得-156可穿透式血氧心率检测指环
201621146556.2
实用新型公司
2016.10.21-2026.10.20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80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157一种富氢水杯及其电解结构
201621194174.7 实用新型公司 2016.10.28-2026.10.27
原始取得-158一种便携式按摩衣
201720080396.4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1.20-2027.01.19
原始取得-159一种可穿戴设备及充电装置
201720130063.8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2.14-2027.02.13
原始取得-160按摩装置以及腰部按摩器
201720175897.0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2.24-2027.02.23
原始取得-161 腰部按摩器 201720175896.6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2.24-2027.02.23
原始取得-162腰部按摩器
201720175266.9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2.24-2027.02.23
原始取得-163腰部按摩器
201720175835.X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2.24-2027.02.23
原始取得-164腰部按摩器
201720174750.X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2.24-2027.02.23
原始取得-165 腰部按摩器 201720175833.0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2.24-2027. 02.23
原始取得-166 腰部按摩器 201720174749.7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2.24-2027.02.23
原始取得-167按摩头以及按摩器
201720189271.5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2.28-2027.02.27
原始取得-168 一种智能指环 201720230133.7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3.10-2027.03.09
原始取得-169一种检测单元及智能指环
201720235016.X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3.10-2027.03.09
原始取得-170机械式眼部按摩器
201720330501.5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3.30-2027.03.29
原始取得-171机械式眼部按摩器
201720332710.3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3.30-2027.03.29
原始取得-172眼部按摩组件以及机械式眼部按摩器
201720327519.X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3.30-2027.03.29
原始取得-173 颈部按摩器 201720503823.5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5.05-2027.05.04
原始取得-174头皮按摩器
201720593123.X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5.25-2017.05.24
原始取得-175按摩运动装置以及抓头按摩器
201720708723.6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6.16-2027.06.15
原始取得-176机械旋转式按摩器
201720734568.5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6.22-2027.06.21
原始取得-177 一种按摩枕头 201721045124.7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8.18-2027.08.17
原始取得-178一种头皮按摩器防水底座、
201721297355.7
实用新型公司
2017.10.10-2027.10.09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81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头皮按摩器179头皮按摩器
201721549534.5
实用新型公司
2017.11.16-2027.11.15
原始取得-180头皮按摩器
201721535799.X
实用新型公司
2017.11.16-2027.11.15
原始取得-181按摩运动装置和抓头按摩器
201721775276.2
实用新型公司
2017.12.18-2027.12.17
原始取得-182便携式颈部按摩器
201721811951.2 实用新型公司 2017.12.21-2027.12.20
原始取得-183一种头部按摩器
201820071424.0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1.16-2028.01.15
原始取得-184 按摩器 201820707564.2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185 按摩器 201820707273.3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186 按摩器 201820710598.7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187一种眼部按摩器
201820850287.0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31-2028.05.30
原始取得-188电源输出装置及电子设备
201821162363.5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7.20-2028.07.19
原始取得-189颈部按摩器及其按摩头组件
201821039617.4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7.02-2028.07.01
原始取得-190按摩器
201821039569.9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7.02-2028.07.01
原始取得-191按摩器及其按摩头摆动结构
201820716775.2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192按摩器及其按摩头组件
201820716772.9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193颈部按摩器及其按摩头组件
201820716753.6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194按摩器及其按摩头组件、发热按摩头
201820716751.7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195迷你颈部按摩器
201820710720.0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196按摩器及其按摩头组件
201820710599.1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197 按摩器 201820707534.1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198过压保护装置及保健设备
201821930185.6 实用新型公司 2018.11.21-2028.11.20
原始取得-199一种多功能护理设备
201821926322.9
实用新型公司
2018.11.21-2028.11.20
原始取得-200一种升降组件及保健设备
201821926246.1 实用新型公司 2018.11.21-2028.11.20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82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201按摩组件及按摩器
201821924501.9 实用新型公司 2018.11.21-2028.11.20
原始取得-202 护理设备 201821920547.3 实用新型公司 2018.11.21-2028.11.20
原始取得-203放气装置及按摩器
201821919746.2 实用新型公司 2018.11.21-2028.11.20
原始取得-204一种护理设备
201821919710.4
实用新型公司
2018.11.21-2028.11.20
原始取得-205 眼部按摩器 201820796233.0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25-2028.05.24
原始取得-206按摩器及其按摩头布罩快拆结构
201820716771.4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207按摩器及其自适应按摩头组件
201820707561.9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208颈部按摩器
201820707274.8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209一种头部按摩器
201721535225.2 实用新型公司 2017.11.16-2027.11.15
原始取得-210一种头皮按摩器
201721535205.5
实用新型公司
2017.11.16-2027.11.15
原始取得-211按摩头以及抓头按摩器
201721773214.8 实用新型公司 2017.12.18-2027.12.17
原始取得-212 按摩器 201821038036.9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7.02-2028.07.01
原始取得-213一种眼部按摩器
201821344437.7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8.17-2028.08.16
原始取得-214一种多功能按摩器
201821335328.9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8.17-2028.08.16
原始取得-215一种健康管理设备
201821920549.2
实用新型公司
2018.11.21-2028.11.20
原始取得-216一种多功能护理设备
201821926314.4 实用新型公司 2018.11.21-2028.11.20
原始取得-217一种助眠放松仪
201822098709.6
实用新型公司
2018.12.13-2028.12.12
原始取得-218一种太阳穴放松装置及按摩器
201822098708.1 实用新型公司 2018.12.13-2028.12.12
原始取得-219无烟艾灸盒
201920180445.0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1.31-2029.01.30
原始取得-220一种动力机芯及保健器
201920402832.4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3.26-2029.03.25
原始取得-221按钮掩藏式控制机构
201920602180.9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4.26-2029.04.25
原始取得-222 一种太阳穴按 201920402833.9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3.26-2029.03.25 原始-
招股说明书1-1-183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摩装置及放松仪取得223基于光折射的辉度均匀装置及护理设备
201920592562.8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4.26-2029.04.25
原始取得-224仿人手肩部按摩机构及放松仪
201920402835.8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3.26-2029.03.25
原始取得-225热灸仪及包装盒
201920780758.X 实用新型
天津倍轻松
2019.05.27-2029.05.26
原始取得-226 手部按摩器 201130007805.6 外观设计公司 2011.01.17-2021.01.16
原始取得-227颈部按摩器(N1)
201230004333.3
外观设计公司
2012.01.09-2022.01.08
原始取得-228座垫(iCushion1)
201230032980.5
外观设计公司
2012.02.20-2022.02.19
原始取得-229按摩器(抓头式)
201230468976.3
外观设计公司
2012.09.28-2022.09.27
原始取得-230 血氧测量仪 201230600905.4 外观设计公司 2012.12.04-2022.12.03
原始取得-231颈部按摩器(iNeck2)
201330007982.3
外观设计公司
2013.01.11-2023.01.10
原始取得-232眼部按摩器(iSee4)
201330007995.0 外观设计公司 2013.01.11-2023.01.10
原始取得-233迷你按摩器(mini260)
201330053384.X 外观设计公司 2013.03.05-2023.03.04
原始取得-234 按摩坐垫 201330070627.0 外观设计公司 2013.03.19-2023.03.18
原始取得-235便携式生理参数检测仪
201430003940.7 外观设计公司 2014.01.07-2024.01.06
原始取得-236头眼部按摩器
201430032070.6
外观设计公司
2014.02.21-2024.02.20
原始取得-237 遥控器 201430078941.8 外观设计公司 2014.04.04-2024.04.03
原始取得-238按摩床垫
201430078914.0
外观设计公司
2014.04.04-2024.04.03
原始取得-239 触摸检测模块 201430316930.9 外观设计公司 2014.08.29-2024.08.28
原始取得-240 头部按摩器 201430396429.8 外观设计公司 2014.10.20-2024.10.19
原始取得-241 按摩器(手掌) 201530021293.7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1.23-2025.01.22
受让取得
2018.04
.23
242 健康腕表 201530055231.8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3.06-2025.03.05
原始取得-243经络检测仪
201530070579.4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3.23-2025.03.22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8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244 抓头按摩器 201530167744.8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5.28-2025.05.27
原始取得-245 按摩器(手掌) 201530189847.4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6.11-2025.06.10
原始取得-246 离子美肤仪 201530244336.8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7.09-2025.07.08
原始取得-247颈部按摩器
201530332656.9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8.31-2025.08.30
原始取得-248 眼部按摩器 201530367423.2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9.22-2025.09.21
原始取得-249洁面仪
201530494586.7
外观设计公司
2015.12.01-2025.11.30
原始取得-250脚部按摩器
201630042071.8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2.04-2026.02.03
原始取得-251睡眠耳机
201630154247.9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4.29-2026.04.28
原始取得-252 脚部按摩器 201630370135.7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8.05-2026.08.04
原始取得-253 富氢水杯 201630422922.1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8.25-2026.08.24
受让取得
2016.12
.29
254 眼部按摩器 201630513535.9 外观设计公司 2016.10.21-2026.10.20
原始取得-255 富氢水杯 201630520023.5 外观设计公司 2016.10.31-2026.10.30
原始取得-256富氢水杯套件
201630520.4
外观设计公司
2016.10.31-2026.10.30
原始取得-257 指环 201630598934.X 外观设计公司 2016.12.07-2026.12.06
原始取得-258指环
201630598349.X
外观设计公司
2016.12.07-2026.12.06
原始取得-259抓头按摩器(Scalp2)
201730127383.3
外观设计公司
2017.04.17-2027.04.16
原始取得-260 颈部按摩器 201730374278.X 外观设计公司 2017.08.15-2027.08.14
原始取得-261 按摩器 201730423056.2 外观设计公司 2017.09.07-2027.09.06
原始取得-262 按摩头 201730466587.X 外观设计公司 2017.09.28-2027.09.27
原始取得-263 按摩器 201730465323.2 外观设计公司 2017.09.28-2027.09.27
原始取得-264 颈部按摩器 201730534061.0 外观设计公司 2017.11.02-2027.11.01
原始取得-265按摩器底座
201730594787.3
外观设计公司
2017.11.28-2027.11.27
原始取得-266头部按摩器
201830012074.6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1.11-2028.01.10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85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267 按摩头 201830214879.9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268 颈部按摩器 201830215275.6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5.11-2028.05.10
原始取得-269 眼部按摩器 201830339410.8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6.28-2028.06.27
原始取得-270多功能按摩器
201830632152.2
外观设计公司
2018.11.08-2028.11.07
原始取得-271多功能颈部护理仪
201830657169.3 外观设计公司 2018.11.19-2028.11.18
原始取得-272脉冲颈部按摩器
201930189371.2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4.23-2029.04.22
原始取得-273眼罩(健康)
201930371224.7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7.12-2029.07.11
原始取得-274连帽式颈部放松装置
201930268578.9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5.28-2029.05.27
原始取得-275 健康颈枕 201930371238.9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7.12-2029.07.11
原始取得-276 眼部按摩器 201930182694.9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4.19-2029.04.18
原始取得-277 护眼仪 201930365975.8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7.10-2029.07.09
原始取得-278 按摩机芯 201930411908.5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7.31-2029.07.30
原始取得-279热灸仪盒
201930264882.6
外观设计天津倍轻松
2019.05.27-2029.05.26
原始取得-280 热灸仪 201930264336.2 外观设计
天津倍轻松
2019.05.27-2029.05.26
原始取得-281保健鞋(健康)
201930371246.3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7.12-2029.07.11
原始取得-282按摩头
201930503583.3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9.12-2029.09.11
原始取得-283 按摩器 201930503601.8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9.12-2029.09.11
原始取得-284 按摩设备 201930540537.0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9.30-2029.09.29
原始取得-285 按摩器 201930540541.7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9.30-2029.09.29
原始取得-286 脉冲护理仪 201930643020.4 外观设计公司 2019.11.21-2029.11.20
原始取得-287 脉冲护理仪 201930643023.8 外观设计公司 2019.11.21-2029.11.20
原始取得-288按摩头
201930650891.9
外观设计公司
2019.11.25-2029.11.24
原始取得-289语音控制设备
201920602179.6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4.26-2029.04.25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86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290大小可调式足垫及足疗鞋
201920729047.X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5.20-2029.05.19
原始取得-291卡扣组件及放松设备
201920729348.2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5.20-2029.05.19
原始取得-292拆卸式多功能足垫及足部护理鞋
201920855967.6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6.06-2029.06.05
原始取得-293无线式控制装置
201920860467.1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6.06-2029.06.05
原始取得-294 多功能保健鞋 201920868073.0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6.06-2029.06.05
原始取得-295排气降噪装置及穿戴设备
201920987256.4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6.26-2029.06.25
原始取得-296电磁阀组及按摩装置
201921002632.6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6.28-2029.06.27
原始取得-297显示屏幕面板的按摩器智能控制图形用户界面
201930732040.9 外观设计公司 2019.12.26-2029.12.25
原始取得-298透视窗结构及使用该结构的水杯
201920774567.2 实用新型
天津倍轻松
2019.05.27-2029.05.26
原始取得-299基于无线控制的装置
201920855796.7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6.06-2029.06.06
原始取得-300消音电磁阀及穿戴设备
201920981321.2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6.26-2029.06.26
原始取得-301按摩头单元、振动组件及智能穿戴设备
201910621757.5 发明公司 2019.07.10-2039.07.10
原始取得-302 自适应面罩 201921080017.7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7.10-2029.07.10
原始取得-303折叠式穿戴设备
201921079320.5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7.10-2029.07.10
原始取得-304带图案显示功能的穿戴设备
201921081027.2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7.10-2029.07.10
原始取得-305防夹组件及放松设备
201920724778.5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5.20-2029.05.20
原始取得-306直线往复运动机构及筋膜枪
201921274931.5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8.01-2029.08.01
原始取得-307同轴往复机芯及筋膜枪
201921236823.9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8.01-2029.08.01
原始取得-308多轴往复机芯及筋膜枪
201921274933.4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8.01-2029.08.01
原始取得-309软胶套及穿戴设备
201921000261.8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6.27-2029.06.27
原始取得-310 头部穿戴式设 202030130823.2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4.07-2030.04.07 原始-
招股说明书1-1-187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备取得311多频率触点穿戴设备
201921079980.3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7.10-2029.07.10
原始取得-312健康眼罩
201921738266.0
实用新型公司
2019.10.16-2029.10.16
原始取得-313健康鞋及健康鞋套件
201921749743.3
实用新型公司
2019.10.16-2029.10.16
原始取得-314 肩颈按摩机芯 201921418749.2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8.27-2029.08.27
原始取得-315封盖结构及按摩仪
201921394807.2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8.23-2029.08.23
原始取得-316一种健康管理设备
201921614.8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17一种健康管理设备
201921673462.4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18往复式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91457.6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19马达横置式手持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66105.5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20电源横置式手持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72925.5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21往复式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66135.6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22往复式肌肉放松装置
201921691337.6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23健康管理设备
201921666392.X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24手持式运动恢复设备及其按摩头
201921666242.9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25多模式手持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66241.4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26往复式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73115.1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27降噪装置及肌肉健康设备
201921673166.4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9.30-2029.09.30
原始取得-328 气袋及颈枕 201921819933.8 实用新型公司 2019.10.25-2029.10.25
原始取得-329悬挂式脉冲护理仪
201922042016.X 实用新型公司 2019.11.21-2029.11.21
原始取得-330 脉冲护理仪 201922027361.6 实用新型公司 2019.11.21-2029.11.21
原始取得-331 脉冲理疗仪 201922033498.2 实用新型公司 2019.11.21-2029.11.21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88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332悬挂式脉冲理疗仪
201922027528.9 实用新型公司 2019.11.21-2029.11.21
原始取得-333 脉冲按摩器 201922047027.7 实用新型公司 2019.11.21-2029.11.21
原始取得-334便携式脉冲按摩仪
201922033497.8 实用新型公司 2019.11.21-2029.11.21
原始取得-335用于显示屏幕面板的按摩器智能控制图形用户界面
201930724238.2 外观设计公司 2019.12.24-2029.12.24
原始取得-336轮流按压式保健器械
201922497746.9 实用新型公司 2019.12.31-2029.12.31
原始取得-337轮流按压式保健器械
201922498037.2
实用新型公司
2019.12.31-2029.12.31
原始取得-338按摩头
202030073492.3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3.06-2030.03.06
原始取得-339按摩器
202030075749.9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3.09-2030.03.09
原始取得-340 护眼仪 202030111771.4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3.27-2030.03.27
原始取得-341筋膜枪
202030131862.4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4.07-2030.04.07
原始取得-342脉冲理疗仪配件
202030187513.4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4.29-2030.04.29
原始取得-343 按摩头 202030188024.0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4.29-2030.04.29
原始取得-344 按摩头 202030188002.4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4.29-2030.04.29
原始取得-345 按摩器 202030285801.3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6.08-2030.06.08
原始取得-346多功能按摩枕
202030285052.4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6.08-2030.06.08
原始取得-347 按摩头 202030422515.7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7.29-2030.07.29
原始取得-348按摩头
202030421827.6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7.29-2030.07.29
原始取得-349 按摩头 202030422518.0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7.29-2030.07.29
原始取得-350脉冲理疗仪配件
202030552039.0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4.29-2030.04.29
原始取得-351脉冲理疗仪配件
202030552038.6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4.29-2030.04.29
原始取得-352 按摩头 202030422508.7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7.29-2030.07.29
原始取得-353护眼仪
201930365991.7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7.10-2029.07.10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89
(2)境外专利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外专利合计 223项,其中境外发明专利 90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1按摩装置之控制方法及按摩装置中国台湾 I520725 发明公司 2016.02.11-2031.08.24
原始取得2 颈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I535433 发明公司 2016.06.01-2032.05.03
原始取得3 颈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HK1169588 发明公司 2014.02.21-2032.01.18
原始取得4旋扭及按摩器中国香港HK1181479发明公司
2015.08.21-2033.01.30
原始取得5 头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I556812 发明公司 2016.11.11-2033.08.25
原始取得6旋扭及按摩器中国台湾I494964发明公司
2015.08.01-2033.08.28
原始取得7血液中血氧饱和度的测量方法及系统中国香港 HK1189146 发明公司 2015.08.21-2033.09.29
原始取得8心率的检测方法及装置中国台湾I538659发明公司
2016.06.21-2034.03.12
原始取得9生理信号的检测处理方法及系统中国台湾 I546049 发明公司 2016.08.21-2033.03.12
原始取得10生理信号的即时检测方法及系统中国台湾 I544901 发明公司 2016.08.11-2034.03.12
原始取得11双电极便携检测装置中国台湾 I544900 发明公司 2016.08.11-2034.03.12
原始取得12血液中血氧饱和度的测量方法及系统中国台湾 I536968 发明公司 2016.06.11-2034.03.12
原始取得13心率的检测方法及装置中国香港 HK1191834 发明公司 2017.06.30-2033.11.05
原始取得14生理信号的检测处理方法及系统中国香港 HK1192830 发明公司 2016.08.19-2033.11.26
原始取得15生理信号的实时检测方法及系统中国香港 HK1192433 发明公司 2016.08.19-2033.11.26
原始取得16按摩颈枕中国香港HK1197013发明公司
2016.10.28-2034.03.19
原始取得17 头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HK1200691 发明公司 2017.02.24-2034.05.09 原始
招股说明书1-1-190序号专利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取得18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中国台湾 I539905 发明公司 2016.07.01-2035.02.12
原始取得19智能颈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HK1205925 发明公司 2018.08.10-2034.11.14
原始取得20眼部按摩器中国台湾I574683发明公司
2017.03.21-2035.07.07
原始取得21智慧型颈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I583369 发明公司 2017.05.21-2035.08.24
原始取得22按摩器及浮动式按摩轮组中国台湾 I566763 发明公司 2017.01.21-2035.09.02
原始取得23眼部保健按摩器马来西亚 MY-152147-A 发明公司 2014.08.15-2027.10.19
原始取得24距离调节机构及具有该机构的头部按摩器头盔马来西亚 MY-160651-A 发明公司 2017.03.15-2028.03.26
原始取得25距离调节机构及具有该机构的头部按摩器头盔美国 US8206327B2 发明公司 2012.06.26-2028.05.05
原始取得26距离调节机构及具有该机构的头部按摩器头盔越南 17458 发明公司 2017.09.12-2027.10.19
原始取得27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美国US8740827B2发明公司
2014.06.03-2031.02.14
原始取得28振动换能器械器具有该振动换能器的体感振动装置日本 5458247 发明公司 2014.09.16-2031.12.03
原始取得29头盔式按摩器及其头盔美国 US8832869B2 发明公司 2013.02.15-2030.08.12
原始取得30头盔式按摩器及其头盔新加坡 172292 发明公司 2014.05.29-2031.02.21
原始取得31一种迷你按摩器新加坡189010发明公司
2015.04.13-2030.08.12
原始取得32头盔式按摩器及头盔韩国 10-1513222 发明公司 2015.08.04-2032.11.28
原始取得33手掌按摩器美国US9095490B2发明公司
2016.03.29-2034.05.12
原始取得34 颈部按摩器美国 US9295608B2 发明公司 2014.09.12-2032.02.22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91序号专利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35 颈部按摩器日本 5612228 发明公司 2015.05.27-2032.02.22
原始取得36颈部按摩器新加坡191702发明公司
2017.05.17-2032.02.22
原始取得37 颈部按摩器欧洲(注 1)2638890 发明公司 2013.12.31-2030.05.18
原始取得38振动换能器及具有该振动换能器的体感振动装置新加坡 180425 发明公司 2018.07.18-2032.02.22
原始取得39 颈部按摩器马来西亚 MY-166720-A 发明公司 2014.02.14-2031.01.31
原始取得40调节式头盔及头部按摩器新加坡 181627 发明公司 2014.09.16-2031.12.03
原始取得41一种揉捏式颈部按摩器新加坡 11201402680V 发明公司 2015.05.18-2032.07.10
原始取得42调节式头盔及头部按摩器美国 US9380824B2 发明公司 2016.07.05-2033.10.08
原始取得43按摩器及其装配工艺新加坡11201402509X发明公司
2015.11.23-2032.09.27
原始取得44 抓头按摩器新加坡 195663 发明公司 2015.09.28-2032.11.01
原始取得45角度可调式按摩新加坡 11201403020P 发明公司 2016.05.13-2033.03.05
原始取得46 颈部按摩器日本 5934441 发明公司 2016.05.13-2033.03.19
原始取得47旋扭及按摩器新加坡 11201405102R 发明公司 2016.10.26-2033.06.27
原始取得48旋扭及按摩器挪威342513发明公司
2018.06.04-2033.06.27
原始取得49抓头按摩器韩国10-1853157发明公司
2018.04.23-2032.11.01
原始取得50抓头按摩器日本5934440发明公司
2016.05.13-2032.11.01
原始取得51血液中血氧饱和度的测量方法及系统新加坡 11201600083Y 发明公司 2017.5.19-2033.10.23
原始取得52双电极便携检测装置美国US9282904B2发明公司
2016.3.15-2033.12.23
原始取得53 抓头按摩器美国 US9642769B2 发明公司 2017.05.09-2034.09.19
原始取得54 按摩颈枕新加坡 11201407067S 发明公司 2016.12.14-2034.03.19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92序号专利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55一种多功能头部按摩器新加坡 11201407120W 发明公司 2016.09.28-2034.04.16
原始取得56一种多功能头部按摩器日本6275273发明公司
2018.01.19-2034.04.16
原始取得57 眼部按摩器日本 6047690 发明公司 2016.11.25-2034.10.16
原始取得58智能颈部按摩器新加坡11201509140Q发明公司
2017.07.07-2034.11.14
原始取得59 眼部按摩器日本 6243058 发明公司 2017.11.17-2034.12.11
原始取得60 抓头按摩器俄罗斯 2611739 发明公司 2017.02.28-2032.11.01
原始取得61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新加坡 11201506189T 发明公司 2017.04.28-2035.01.20
原始取得62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澳大利亚 2015255528 发明公司 2018.01.11-2025.01.20
原始取得63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新西兰 726179 发明公司 2018.02.27-2035.01.20
原始取得64一种多功能头部按摩器美国US10022290B2发明公司
2018.07.17-2036.04.28
原始取得65血液中血氧饱和度的测量方法及系统韩国 10-1746307 发明公司 2017.06.05-2033.10.23
原始取得66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韩国 10-1668004 发明公司 2016.10.14-2035.01.20
原始取得67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日本 6144825 发明公司 2017.05.19-2035.01.20
原始取得68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美国 US9895280B2 发明公司 2018.02.20-2036.03.14
原始取得69一种多功能头部按摩器韩国 10-1686468 发明公司 2016.12.08-2034.04.16
原始取得70智能颈部按摩器日本 6339221 发明公司 2018.05.18-2034.11.14
原始取得71智能颈部按摩器韩国 10-1758545 发明公司 2017.07.10-2034.11.14
原始取得72一种按摩鞋及其制作方法澳大利亚 2016253537 发明公司 2018.06.28-2036.06.20
原始取得73 眼部按摩器新西兰 731911 发明公司 2019.01.04-2034.10.16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93序号专利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74一种按摩鞋的制作方法韩国 10-1974758 发明公司 2019.04.25-2036.06.29
原始取得75一种按摩鞋及其制作方法韩国 10-1945137 发明公司 2019.01.28-2037.06.20
原始取得76 眼部按摩器澳大利亚 2014409006 发明公司 2018.08.23-2034.10.16
原始取得77一种按摩鞋及其制作方法美国 US 10368609 B2 发明公司 2019.08.06-2036.07.06
原始取得78按摩运动装置以及抓头按摩器中国香港 HK1242955 发明公司 2019.11.01-2037.06.16
原始取得79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欧洲(注 2)3135144 发明公司 2019.07.17-2035.01.20
原始取得80一种按摩鞋及其制作方法新西兰 723678 发明公司 2019.10.30-2036.06.20
原始取得81按摩运动装置以及抓头按摩器中国台湾 I677340 发明公司 2019.11.21-2038.02.04
原始取得82机械旋转式按摩器中国台湾 I677336 发明公司 2019.11.21-2038.02.07
原始取得83按摩运动装置以及抓头按摩器俄罗斯 2702020 发明公司 2019.10.03-2038.01.17
原始取得84眼部按摩器新加坡11201506309S发明公司
2019.11.12-2034.10.16
原始取得85 手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M423557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3.01-2021.08.24
原始取得86一种迷你按摩器中国台湾 M423553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3.01-2021.08.24
原始取得87调节式头盔及头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M428683 实用新型公司 2012.05.11-2021.08.29
原始取得88 抓头按摩器中国台湾 M464050 实用新型公司 2013.11.01-2023.06.27
原始取得89 一种按摩垫中国台湾 M473216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3.01-2023.07.21
原始取得90 按摩坐垫中国台湾 M469900 实用新型公司 2014.01.11-2023.08.29
原始取得91眼部按摩器中国台湾M487073实用新型公司
201410.01-2024.03.19
原始取得92 头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M510159 实用新型公司 2015.10.11-2025.02.12
原始取得93 头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M510160 实用新型公司 201510.11-2025.02.12 原始
招股说明书1-1-194序号专利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取得94一种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中国台湾 M505825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8.01-2025.02.12
原始取得95可调式头盔以及头盔式按摩器中国台湾 M510168 实用新型公司 2015.10.11-2025.03.01
原始取得96一种智能健康检测电路及检测手表中国台湾 M516400 实用新型公司 2016.02.01-2025.04.22
原始取得97按摩器及其按摩头中国台湾M520888实用新型公司
2016.05.01-2025.09.20
原始取得98 按摩鞋中国台湾 M535006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1.11-2026.09.04
原始取得99一种富氢水杯及其电解结构中国台湾 M547553 实用新型公司 2017.08.21-2027.04.20
原始取得100 新型按摩器日本 3182483 实用新型公司 2013.03.06-2023.01.05
原始取得101迷你颈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M576458 实用新型公司 2019.04.11-2028.11.27
原始取得102一种头皮按摩器中国台湾 M563871 实用新型公司 2018.07.21-2027.12.21
原始取得103迷你按摩器中国香港
1000457.0M004
外观设计公司
2010.04.09-2035.03.15
原始取得104迷你按摩器中国香港
1000457.0M001
外观设计公司
2010.04.09-203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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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公司
2010.04.09-203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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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57.0M003
外观设计公司
2010.04.09-2035.03.15
原始取得107头眼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1001021.7M002 外观设计公司 2010.07.02-2035.06.02
原始取得108 遥控器中国台湾 D143590 外观设计公司 2011.11.01-2025.06.13
原始取得109 手控器中国香港 1100385.8 外观设计公司 2011.07.08-2036.03.06
原始取得110头眼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1100384.5M002 外观设计公司 2011.07.08-2036.03.06
原始取得111手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1100384.5M001
外观设计公司
2011.07.08-203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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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公司
2011.04.01-2036.03.10
原始取得113头眼部按摩器中国台湾D146714外观设计公司
2012.04.21-2026.07.07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95序号专利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114颈部按摩器(N1)中国香港 1200485.1 外观设计公司 2012.06.29-2037.03.18
原始取得115颈部按摩器(N1)中国台湾D151256外观设计公司
2013.01.01-2027.04.18
原始取得116 颈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D156372 外观设计公司 2013.10.11-2028.02.29
原始取得117眼部按摩器中国台湾D156373外观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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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取得118 颈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1300466.2M002 外观设计公司 2013.05.16-2038.03.19
原始取得119 眼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1300466.2M001 外观设计公司 2013.05.16-2038.03.19
原始取得120 按摩器中国香港 1300942.2M001 外观设计公司 2013.07.26-2038.06.02
原始取得121 按摩器底座中国香港 1300942.2M002 外观设计公司 2013.07.26-2038.06.02
原始取得122按摩器中国台湾D157921外观设计公司
2013.12.11-2028.06.18
原始取得123 腕表中国台湾 D179642 外观设计公司 2016.11.21-2030.03.29
原始取得124健康腕表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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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公司
2015.05.15-2040.04.16
原始取得125 头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1501051.5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8.21-2040.05.14
原始取得126手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1501222.8
外观设计公司
201510.09-2040.06.09
原始取得127 手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D174961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4.11-2030.07.21
原始取得128 抓头按摩器中国台湾 D176225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6.01-2030.08.25
原始取得129颈部按摩器中国台湾D177685外观设计公司
2016.08.11-2030.08.30
原始取得130 颈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1501910.8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1.08-204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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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012.4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1.22-204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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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077.1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1.29-204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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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1-203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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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取得136 脚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D186480 外观设计公司 2017.11.01-2031.10.19
原始取得137 脚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1602293.9 外观设计公司 2017.06.16-2041.12.04 原始
招股说明书1-1-196序号专利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取得138 杯子中国台湾 D190277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5.11-2032.04.27
原始取得139 按摩器中国香港 1800071.9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7.13-2043.01.11
原始取得140富氢水杯中国香港
1800208.1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7.20-2043.01.30
原始取得141 按摩器中国香港 1800197.6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7.20-204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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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公司
2018.07.202043.01.30
原始取得143颈部按摩器中国台湾D194070外观设计公司
2018.11.11-2033.02.06
原始取得144迷你按摩器(mini339)欧盟001904772-0001外观设计公司
2012.08.21-2036.08.16
原始取得145迷你按摩器(mini339)美国 USD665915S 外观设计公司 2012.08.21-2026.08.21
原始取得146 颈部按摩器新加坡 D2012/460/A 外观设计公司 2012.06.05-2032.04.02
原始取得147 颈部按摩器美国 USD693016S 外观设计公司 2013.11.05-2027.11.05
受让取得148 颈部按摩器马来西亚MY12-01182-0101外观设计公司 2013.04.23-2037.08.24
原始取得149眼部按摩器欧盟002212654-0001外观设计公司
2013.04.02-2038.04.02
原始取得150 眼部按摩器韩国 30-0750152 外观设计公司 2014.06.25-2029.06.15
原始取得151眼部按摩器美国USD739543S外观设计公司
2015.09.22-2029.09.22
原始取得152眼部按摩器日本1505675外观设计公司
2014.07.25-2034.07.25
原始取得153 颈部按摩器日本 1517106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1.09-2035.01.09
原始取得154 颈部按摩器美国 USD769453S 外观设计公司 2016.10.18-2030.10.18
原始取得155 健康腕表美国 USD766115S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9.13-2031.09.13
原始取得156 头部按摩器欧盟 002709386-0001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8.10-2040.05.25
原始取得157 头部按摩器俄罗斯 99343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7.13-2040.05.28
原始取得158头部按摩器美国USD763461S外观设计公司
2016.08.09-2031.08.09
原始取得159头部按摩器日本1536227外观设计公司
2015.09.18-2035.09.18
原始取得160手部按摩器欧盟002710608-0001外观设计公司
2015.09.07-2040.06.01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97序号专利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161 头部按摩器韩国 30-0864321 外观设计公司 2016.07.12-2035.06.03
原始取得162按摩器(手部)韩国30-0864322外观设计公司
2016.07.12-2035.06.12
原始取得163 头部按摩器日本 1536229 外观设计公司 2015.09.18-2035.09.18
原始取得164手部按摩器美国USD792979S外观设计公司
2017.07.25-2032.07.25
原始取得165 抓头按摩器挪威 84962 外观设计公司 2015.10.22-2040.08.31
原始取得166 脚部按摩器欧盟 003525492-0001 外观设计公司 2017.01.06-2041.12.19
原始取得167 脚部按摩器澳大利亚 201617374 外观设计公司 2017.01.31-2026.12.29
原始取得168 脚部按摩器新西兰 422541 外观设计公司 2017.02.28-2031.08.05
原始取得169富氢水杯欧盟003864578-0001外观设计公司
2017.07.04-2042.04.20
原始取得170 眼部按摩器澳大利亚 201712336 外观设计公司 2017.05.01-2027.04.21
原始取得171眼部按摩器新西兰422975外观设计公司
2017.06.01-2031.10.21
原始取得172 眼部按摩器欧盟 003866698-0001 外观设计公司 2017.06.13-2042.04.21
原始取得173眼部按摩器加拿大174204外观设计公司
2018.03.12-2027.04.21
原始取得174 富氢水杯韩国 30-0946527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2.27-2037.04.28
原始取得175 按摩器欧盟 004742187-0001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4.18-2043.03.06
原始取得176按摩器日本1613957外观设计公司
2018.08.24-2038.08.24
原始取得177 按摩器澳大利亚 201811349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3.28-2028.03.07
原始取得178按摩器欧盟005012507-0001外观设计公司
2018.04.25-2043.03.23
原始取得179按摩器日本1613315外观设计公司
2018.08.17-2038.08.17
原始取得180颈部按摩器澳大利亚201812603外观设计公司
2018.06.04-2028.05.02
原始取得181 颈部按摩器新西兰 424411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5.23-2032.11.02
原始取得182 颈部按摩器欧盟 005254430-0001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6.26-2043.05.02
原始取得183 颈部按摩器欧盟 005818564-0001 外观设计公司 2018.11.15-2043.11.07
原始取得184 颈部按摩器日本 1628677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3.15-2039.03.15 原始
招股说明书1-1-198序号专利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取得185 颈部按摩器韩国 30-0995080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2.19-2038.05.02
原始取得186 按摩器美国 D844163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3.26-2034.03.26
原始取得187按摩器韩国30-0995079外观设计公司
2019.02.19-2038.03.28
原始取得188 按摩器美国 US D853576 S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7.09-2034.07.09
原始取得189颈部按摩器美国US D853577 S外观设计公司
2019.07.09-2034.07.09
原始取得190颈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1802139.6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5.24-2043.10.30
原始取得191颈部按摩器中国台湾D199388外观设计公司
2019.08.21-2033.11.01
原始取得192 眼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1802483.4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8.23-2043.12.17
原始取得193 眼部按摩器中国台湾 D199403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8.21-2033.12.27
原始取得194 按摩器中国台湾 D193839 外观设计公司 2018.11.01-2033.02.07
原始取得195 按摩器中国台湾 D192896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9.11-2033.02.01
原始取得196按摩器韩国30-0992087外观设计公司
2019.01.28-2038.03.07
原始取得197 按摩器俄罗斯 112963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1.18-2043.03.07
原始取得198按摩器俄罗斯113047外观设计公司
2019.01.24-2043.03.28
原始取得199颈部按摩器俄罗斯113818外观设计公司
2019.03.25-2043.05.03
原始取得200 颈部按摩器马来西亚MY18-00406-0101外观设计公司 2019.03.29-2042.11.02
原始取得201 颈部按摩器俄罗斯 116078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8.16-2043.11.06
原始取得202 按摩器新加坡 30201805114R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4.03-2033.03.28
原始取得203 按摩器澳大利亚 201811884 外观设计公司 2018.04.23-2028.03.28
原始取得204 颈部按摩器日本 1640411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8.09-2039.08.09
原始取得205颈部按摩器韩国30-1019832外观设计公司
2019.08.14-2038.10.17
原始取得206眼部按摩器俄罗斯116798外观设计公司
2019.10.04-2043.12.27
原始取得207眼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0800669.6M002
外观设计公司
2008.04.25-2033.03.09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199序号专利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专利类型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208 头部按摩器中国香港 0800669.6M001 外观设计公司 2008.04.25-2033.03.09
原始取得209手部按摩器中国台湾D154504外观设计公司
2013.07.01-2023.07.12
原始取得210 脚部按摩器美国 USD854700S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7.23-2033.07.23
原始取得211一种头皮按摩器韩国10-2097636发明公司
2018.01.05-2038.01.15
原始取得212 护眼仪日本 1658821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4.10-2040.04.10
原始取得213 护眼仪中国香港 1915333.3 外观设计公司 2019.12.27-2044.12.26
原始取得214一种头部按摩器韩国 10-1752614 发明公司 2014.04.16-2034.04.16
原始取得215分区域按摩的手部按摩器韩国 20-0485677 实用新型公司 2015.02.13-2025.02.13
原始取得216 按摩器加拿大 180542 外观设计公司 2019.01.21-2029.01.21
原始取得217 眼部按摩器美国 US10561569B2 发明公司 2017.04.17-2038.06.22
原始取得218一种头皮按摩器俄罗斯 2719940 发明公司 2018.01.15-203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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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取得220按摩运动装置以及抓头按摩器日本 6736689 发明公司 2018.01.17-2038.01.17
原始取得221 眼部按摩器美国 USD884913S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5.19-2035.05.19
原始取得222按摩设备新加坡30202007836W外观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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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取得223 按摩设备日本 1668882 外观设计公司 2020.09.07-2040.09.07
原始取得注 1:生效国:英国、德国、法国。
注 2:生效国:英国、德国、法国。
4、著作权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著作权合计 115项,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4项,上述著作权不存在他项权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著作权名称类型编号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1 眼部磁疗治疗仪循环磁场计算机 2009SR036678 公司未发表原始-招股说明书1-1-200序号著作权名称类型编号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均匀分布软件软件取得2视觉频谱治疗仪调控软件计算机软件2009SR036681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3眼部磁疗治疗仪多频振波与音乐同步软件计算机软件2009SR036682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4视觉频谱治疗仪视听匹配软件计算机软件2009SR036679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5 眼部磁疗治疗仪调控软件计算机软件2009SR036680 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6倍轻松 Hm-1_A00头部按摩器系列软件计算机软件2015SR095667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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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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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iSee370日本版眼部按摩器软件计算机软件2012SR089762倍轻松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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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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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取得-61倍轻松 TQ-CAP_A00天狮系列软件计算机软件2016SR008747倍轻松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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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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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0
-206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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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4
-206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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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2066.12.31
原始取得-72倍轻松慕思壹号摩头Android APP软件计算机软件2019SR0037806 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73倍轻松 iNeck Air2_A00颈部系列软件计算机软件2019SR0670514倍轻松软件
2019.03.20
-206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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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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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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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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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6
-2069.12.31
原始取得-78 倍轻松后台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2019SR1065585 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79 倍轻松健康 APP软件计算机软件2019SR1065581 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80倍轻松加热垫 heat_pad系列软件计算机软件2019SR1087697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81breo倍轻松轻松云 APP软件计算机软件2019SR1261389 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82Breo倍轻松 iSeeK_A00眼部系列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080250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83Breo倍轻松经络枪系列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101526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84 微控企业大数据服务平台计算机软件2020SR0035868微控科技
2019.10.25
-2069.12.31
原始取得-85 销售决策支撑系统(PC端)计算机软件2019SR1451018微控科技
2019.10.17
-2069.12.31
原始取得-86销售决策支撑系统(钉钉小程序)计算机软件2020SR0038496微控科技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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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取得-87 物联网模块中间件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035516微控科技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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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取得-88 微控积分商城平台计算机软件2020SR0035479微控科技
2019.09.30
-2069.12.31
原始取得-89用户健康管理平台计算机软件2020SR0034423微控科技
2019.06.15
-2069.12.31
原始取得-90用户健康积分管理平台计算机软件2020SR0036130微控科技
2019.10.17
-2069.12.31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204序号著作权名称类型编号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91 用户健康管理 APP计算机软件2020SR0035508微控科技
2019.06.15
-2069.12.31
原始取得-92 用户健康积分管理 APP计算机软件2020SR0035501微控科技
2019.10.17
-2069.12.31
原始取得-93 微控 IoT系统管理平台计算机软件2020SR0060323微控科技
2019.10.16
-2069.12.31
原始取得-94远思音乐作品2011-B-046538公司
2010.12.30
-2060.12.31
原始取得-95 空间音乐作品2011-B-048469 公司
2010.12.30
-2060.12.31
原始取得-96云山听鸟音乐作品2011-B-050426公司
2010.12.30
-2060.12.31
原始取得-97五行音乐——金音乐作品2013-B-00112607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98五行音乐——木音乐作品2013-B-00112608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99 五行音乐——水音乐作品2013-B-00112609 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100 五行音乐——土音乐作品2013-B-00112610 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101 五行音乐——火音乐作品2013-B-00112611 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102倍轻松子午流注手机养生方案其他类型2014-L-00136483 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103倍轻松 UME健康心表界面其他类型2015-L-00225809公司
2015.04.08
-2065.12.31
原始取得-104 销售工作手册其他类型2018-L-00662316 公司未发表原始取得-105breo倍轻松 iSeeJ智能语音眼部按摩器软件版计算机软件2020SR0593845公司
2020.04.21
-2070.12.31
原始取得-106breo倍轻松 iNeckLite_A00颈部按摩器系列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323953 公司
2019.06.03
-2069.12.31
原始取得-107breo倍轻松 iNeck 3PRO_A00颈部按摩器系列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323949 公司
2019.06.02
-2069.12.31
原始取得-108breo倍轻松 SCALP MINI2_A00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323649 公司
2019.11.02
-2069.12.31
原始取得-109breo倍轻松 SCALP MINIJ_A00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323945 公司
2019.06.12
-2069.12.31
原始取得-110breo倍轻松 iSeeK IOS App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323645 公司
2019.12.20
-2069.12.31
原始取得-111breo倍轻松 iSeeK AndroidApp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323641 公司
2019.12.20
-2069.12.31
原始取得-112breo倍轻松经络枪_IOSAPP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323679公司
2019.12.20
-2069.12.31
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205序号著作权名称类型编号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受让取得的时间113breo倍轻松经络枪_Android APP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324196 公司
2019.12.20
-2069.12.31
原始取得-114breo倍轻松 iSee4J 眼部按摩器系列软件计算机软件2020SR0324304 公司
2019.07.17
-2069.12.31
原始取得-115轻松树 APP安卓版软件V1.0
计算机软件2020SR1142214 公司
2020.06.02
-2070.12.31
原始取得-
5、无形资产法律纠纷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6项知识产权存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 3月 26日,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 4276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发行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以未来穿戴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广东艾诗凯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诗凯奇”)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第 4276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为“无效决定”),维持专利号为 201410550581.6、专利名称为“眼部按摩器”的专利的全
部权利要求有效,或由被告重新作出决定。2020年 4月 10日,该案已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受理,并于 2020年 12月 2日开庭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作出判决。
2019年 8月 1日,因发行人发现艾诗凯奇制造生产、佛山市顺德区易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skg运动旗舰店”销售的名称为“SKG眼部按摩仪”的按摩器产品(产品型号:4301)涉嫌侵犯发行人注册号为“201410550581.6”
的“眼部按摩器”专利,发行人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艾诗
凯奇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发行人发明专利权的产品“SKG眼部按摩仪”(专利号为 ZL201410550581.6)的侵权行为;2、易恒公司立即停
止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发行人发明专利权(专利号为 ZL201410550581.6)的产
品的侵权行为;3、艾诗凯奇公司、易恒公司赔偿发行人经济损失 50万元;4、
艾诗凯奇公司、易恒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020年 6月 3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粤 73知民初 101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发行人全部诉讼
请求。2020年 8月 7日,发行人(上诉人)以艾诗凯奇为被上诉人一、以易恒
公司为被上诉人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1、依法撤
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所作(2019)粤 73民初 1019号民事判决;2、请求改判支
招股说明书1-1-206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3、请求判令被上诉人一支付上诉人因上诉维权而支
出的律师费 42,400元、差旅费(据实报销结算)等合理开支;4、请求判令两被
上诉人共同承担本案二审诉讼费用。2020年 12月 2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发行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 10月 11日,因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事宜,发行人以浙江凯诗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慈溪市威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被告四”)为被告,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等侵犯原告专利号为 CN201830215275.6、
CN201830214879.9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销毁制造侵
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等侵犯原告专利号为CN201830215275.6、CN201830214879.9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并销毁库存侵
权产品;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
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共计人民币伍拾万元,被告三、
四对前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19年 12月 12日,该案已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0年 10月 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落入
专利号为 CN201830215275.6“颈部按摩器”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
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判令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发行人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0.00万元,被告二对其中 5.00万元承担
连带责任;驳回发行人其他诉讼请求。2021年 3月 1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浙江凯诗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慈溪市威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2019年 7月 15日,唐晓伟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行人第 7608091号第 42类“BREO”商标在“技术研究”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2020年 3月 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关于第 7608091号第 42类“BREO”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标撤三字[2020]第 Y004718 号),决定撤销第 7608091 号第 42 类“BREO”注册商标,原第7608091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2020年 4月 9日,发行人对撤销注招股说明书1-1-207册商标的决定不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复审。2020年 6月 12日,该撤销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作出复审决定。
2019年 7月 15日,唐晓伟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行人第 7608180号第 41类“BREO”商标在“教育”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2020年 2月 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关于第 7608018号第 41类“BREO”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标撤三字[2020]第 Y003390 号),决定撤销第 7608180 号第 41 类“BREO”注册商标,原第7608180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2020年 4月 7日,发行人对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复审。2020年 6月 5日,该撤销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作出复审决定。
2019年 3月 4日,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行人第 1302085号第 10类“BREEZE”商标在“医疗器械”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2019年 9月 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关于第 1302085号第 10类“BREEZE”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标撤三字[2019]第 Y026347号),驳回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 1302085号第 10类“BREEZE”注册商标不予撤销。2019年 10月 25日,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对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复审。2019年 11月 22日,该撤销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2020年 10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关于第 1302085号“BREEZE”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商评字[2020]第 0280273号),认定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的撤销理由不成立,复审商标继续有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知识产权纠纷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资质及认证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并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及认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资质及认证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1-1-208序号取得主体资质及认证名称有效期截止日1 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021.9.13
2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 GB/T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标准)
2023.11.18
3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 ISO9001:2015标准)
2021.11.18
4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1.11.29
5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 ISO13485:2016标准)
2022.1.15
6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 GB/T29490-2013标准)
2023.2.26
7 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025.11.2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具有经营主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七、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
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系公司充分结合前沿理论成果、市场调研情况与生产工艺实际,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而取得的具有一定行业内开创性和先进性的技术。
经过近二十年的持续创新和研发,公司在与按摩器具相关的诸多技术领域均已形成较为丰富的积累。目前,公司在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的设计、仿生、驱动、降噪、交互、算法、物联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储备,公司核心技术可以归纳为精密驱动与智能控制技术、智能健康传感与人机交互技术以及健康物联与大数据健康服务技术,各项核心技术均由其下多项支撑技术集聚融合而成。
招股说明书1-1-209公司在核心技术与其支撑技术的形成过程中,长期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现已形成由数百项国内外专利和著作权构成的智能便携按摩器知识产权体系。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合计 57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54项、境外发明专利 90项;拥有的著作权合计 115项,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4项。
(1)精密驱动与智能控制技术
①技术概述公司精密驱动与智能控制技术是人体工学、微型动力及传动系统、自动化控制、信息技术等多个技术领域的交叉融合成果。该技术的应用使得公司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的机身空间利用率、动力传输效率、动作组合仿生水平等性能指标达到较高水平,能以轻巧便携的形态实现接近真人按揉手法的效果。
②支撑技术特点及先进性招股说明书1-1-210序号名称技术特点、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1便携按摩器工业设计技术公司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充分考虑了人体构造、视觉域、动作域等人体基础信息,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同时与传统中医理论相结合,使得产品结构更加贴合人体轮廓、按摩落点更加精准。
公司基于多年产品设计实践,形成了系统的工业设计规范与独特的工业设计风格,为公司产品保持较强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核心技术保障。公司在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内部空间布局、精密组件、微型构件及安全装置等方面的设计中持续发挥创造力,通过全面改善使用体验和安全性,为用户创造更大的健康价值。
已应用2面向便携按摩器的仿生按摩系统设计技术公司以人体工学与中医理论为指导,设计出适用于智能便携按摩器的精密动力装置与传动装置,通过气压、机械等技术手段实现接近人手的精准按揉效果,经多年设计实践形成了系统的设计规范,为公司持续创新提供了核心技术保障。
(1)整体规划产品按摩动作在动力、传动和控制组件功能组合
下的实现方式,能够使产品精准输出不同模式的仿生按摩动作,如模拟人手的按压、揉、捏、推拿、捶打、抚触等动作。
(2)精确计算下科学选用各种微型马达、微型空气泵等作为产
品核心动力源,高效满足舒适可调按摩力度等多样化动力需求,使得产品小巧轻便、功耗较低,实现产品整体的高质量、高效率。
(3)精确计算下科学选用各种微型齿轮箱、微型摇摆机构、微
型轨道机构等作为产品传动装置,将动力高效传递到按摩器触头等位置后作用于人体,与减速器、变速器、离合器、万向轴等组合实现较为复杂的按摩动作和力度输出,使得产品小巧轻便、功耗较低、噪音较小、寿命较长,实现产品整体的高效率。
(4)将按摩保健的揉、捏、按压、拍打、推拿等手法,通过视
频录制、动作采集等技术手段进行信号采集,将位置、力度、角度、面积、动作轨迹、手法等数字化存储,建立不同功效作用的手法程序数据库,为按摩器的按摩动作设计、智能化控制等提供数据支持,最终以控制系统和仿生工学最大限度地还原人手按摩的保健效果。
已应用3 智能控制系(1)驱动控制为各类输出提供基础的运转电路端口,为控制系已应用
招股说明书1-1-211序号名称技术特点、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统及终端硬件开发技术统软件提供与电子硬件器件的访问接口。智能化的控制系统为产品提供可靠的驱动支持,能够显著提高产品应答速度、降低运行故障率,可调动产品搭载的马达、气泵、气阀等硬件高效完成人体可感知的速度、温度、角度、力度等调节。
(2)公司基于多型微控制器,定制开发了专用嵌入式系统,集
成了丰富的输入输出接口,为产品自底层驱动、网络通信及应用控制等多方面提供易于交互的算法、编程和控制支撑,可用于快速开发终端应用,显著缩短了开发周期,为产品快速迭代与应用能力多样化提供了保障。
4便携按摩器信号处理与调制技术对于采集到的物理模拟信号数字化,经过分析、萃取和处理,实现多种信号的混合、分离、调整和参量控制。该技术主要用于支持不同部件驱动之间的自动化适配、多模态融合,如按摩动作与音乐同步、按摩动作与用户体征匹配等。
已应用5便携按摩器工作噪音控制技术通过模拟仿真分析,进行动力、传动、结构、材料、控制等多方面优化设计,综合运用材料吸声、隔声、减振、主动相位相消等对噪音源进行消噪、减振,可以大幅度降低便携按摩器的工作噪音,给予用户更佳的使用体验。
已应用③相关知识产权公司与该项核心技术相关的主要知识产权如下:
序号名称编号类型取得方式1 眼部按摩器 200510020508.9 发明受让取得
2 振动按摩器 200610062028.3 发明受让取得
3 眼部保健按摩器 200710073599.1 发明受让取得
4距离调节机构及具有该机构的头部按摩器头盔
200710074045.3
发明受让取得5 头盔式按摩器及其头盔 200710074247.8 发明受让取得
6 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 200810216849.7 发明原始取得
7 按摩器及其插头和插座 200910106277.1 发明原始取得
8 揉压式按摩器 200910106681.9 发明原始取得
9 头盔式按摩器及其头盔 200910221084.0 发明原始取得
10 迷你按摩器 201010518308.7 发明原始取得
11 肩背部按摩器 201010533394.9 发明原始取得
12 电气插头、插座及按摩器 201010549494.0 发明原始取得
13 一种按摩装置的控制方法及按摩装置 201010561016.1 发明原始取得
14一种基于按摩设备的自动按摩方法、系统及按摩设备
201110043608.9 发明原始取得
15 按摩器 201110316952.0 发明原始取得
16 一种揉捏式颈部按摩器 201110387415.5 发明原始取得
招股说明书1-1-212序号名称编号类型取得方式17 颈部按摩器 201210015797.3 发明原始取得
18 按摩器 201210081741.8 发明原始取得
19 按摩器的电机堵转方法及按摩器 201210122089.X 发明原始取得
20按摩器材的热敷装置的恒温控制方法及按摩器
201210175253.3 发明原始取得
21 抓头按摩器 201210205261.8 发明原始取得
22 旋扭及按摩器 201310036196.5 发明原始取得
23 颈部按摩器 201310389356.4 发明原始取得
24 头部按摩器及其间距调节结构 201310603739.7 发明原始取得
25 一种多功能头部按摩器 201310603287.2 发明原始取得
26 便携式多功能按摩器 201410025945.9 发明原始取得
27 按摩颈枕 201410103034.3 发明原始取得
28 头部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 201410196501.1 发明原始取得
29 眼部按摩器 201410550581.6 发明原始取得
30 按摩器及浮动式按摩轮组 201410650470.2 发明原始取得
31 智能颈部按摩器 201410650016.7 发明原始取得
32 按摩器及其自适应按摩头 201510014022.8 发明原始取得
33 软质颈部按摩器 201510226582.X 发明原始取得
34 颈部按摩器 201510397025.4 发明原始取得
35 一种按摩棒 201510535306.1 发明原始取得
36 一种手表 201510760475.5 发明原始取得
37 抓挠式按摩梳 201510833745.0 发明原始取得
38 按摩器及其按摩组件 201510833218.X 发明原始取得
39 一种按摩梳 201510829933.6 发明原始取得
40 热灸仪 201610185730.2 发明原始取得
41 一种按摩鞋的制作方法 201610393401.7 发明原始取得
42 睡眠耳机 201610716040.5 发明原始取得
43 按摩运动装置以及抓头按摩器 201710459381.3 发明原始取得
44 按摩运动装置以及抓头按摩器 201710114936.0 发明原始取得
45 一种便携式按摩衣 201720080396.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6 一种可穿戴设备及充电装置 201720130063.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7 按摩装置以及腰部按摩器 201720175897.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8 腰部按摩器 201720175896.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招股说明书1-1-213序号名称编号类型取得方式49 腰部按摩器 201720175266.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0 腰部按摩器 201720175835.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1 腰部按摩器 201720174750.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2 腰部按摩器 201720175833.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3 腰部按摩器 201720174749.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4 按摩头以及按摩器 201720189271.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5 机械式眼部按摩器 201720330501.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6 机械式眼部按摩器 201720332710.3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7 眼部按摩组件以及机械式眼部按摩器 201720327519.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8 颈部按摩器 201720503823.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9 头皮按摩器 201720593123.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0 按摩运动装置以及抓头按摩器 201720708723.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1 机械旋转式按摩器 201720734568.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2 一种按摩枕头 201721045124.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3 一种头皮按摩器防水底座、头皮按摩器 201721297355.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4 头皮按摩器 201721549534.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5 头皮按摩器 201721535799.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6 按摩运动装置和抓头按摩器 201721775276.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7 便携式颈部按摩器 201721811951.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8 一种头部按摩器 201820071424.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9 按摩器 201820707564.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0 按摩器 201820707273.3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1 按摩器 201820710598.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2 一种眼部按摩器 201820850287.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3 电源输出装置及电子设备 201821162363.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4 颈部按摩器及其按摩头组件 201821039617.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5 按摩器 201821039569.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6 按摩器及其按摩头摆动结构 201820716775.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7 按摩器及其按摩头组件 201820716772.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8 颈部按摩器及其按摩头组件 201820716753.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9 按摩器及其按摩头组件、发热按摩头 201820716751.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0 迷你颈部按摩器 201820710720.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招股说明书1-1-214序号名称编号类型取得方式81 按摩器及其按摩头组件 201820710599.1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2 按摩器 201820707534.1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3 过压保护装置及保健设备 201821930185.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4 一种多功能护理设备 201821926322.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5 一种升降组件及保健设备 201821926246.1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6 按摩组件及按摩器 201821924501.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7 护理设备 201821920547.3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8 放气装置及按摩器 201821919746.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89 一种护理设备 201821919710.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0 眼部按摩器 201820796233.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1 按摩器及其按摩头布罩快拆结构 201820716771.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2 按摩器及其自适应按摩头组件 201820707561.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3 颈部按摩器 201820707274.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4 一种头部按摩器 201721535225.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5 一种头皮按摩器 201721535205.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6 按摩头以及抓头按摩器 201721773214.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7 按摩器 201821038036.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8 一种眼部按摩器 201821344437.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99 一种动力机芯及保健器 201920402832.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0 按钮掩藏式控制机构 201920602180.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1 一种太阳穴按摩装置及放松仪 201920402833.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2 仿人手肩部按摩机构及放松仪 201920402835.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3 倍轻松 iNeck Air_A00颈部按摩器系列软件 2018SR1026724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04倍轻松 iNeckMini_A00颈部按摩器系列软件2018SR1024181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05 倍轻松 iSee16_A00眼部按摩器系列软件 2018SR1029512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06 倍轻松 iSeeM_A00眼部按摩器系列软件 2018SR1024410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07 倍轻松 Scalp mini_A00软件 2018SR1085456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08 倍轻松 EYE 1_A00眼部按摩器系列软件 2018SR1035191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09 倍轻松 iSeeX_A00眼部按摩器系列软件 2019SR0418587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10 倍轻松 iDream5S_A00头部系列软件 2019SR0074611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11 倍轻松WOWOS_A00手部按摩器系列软件 2019SR0076325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12 倍轻松 iNeck Air2_A00颈部系列软件 2019SR0670514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215序号名称编号类型取得方式113 倍轻松 iSee4M_A01眼部按摩器系列软件 2019SR0382949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14 倍轻松 iSee4X_A00眼部按摩系列软件 2019SR0382941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15 倍轻松 Scalp2_A00头皮系列软件 2019SR0371186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16 倍轻松 iDream3X_A00头部系列软件 2019SR0969840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17 Breo倍轻松 iSeeK_A00眼部系列软件 2020SR0080250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18 Breo倍轻松经络枪系列软件 2020SR0101526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19 卡扣组件及放松设备 201920729348.2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20 排气降噪装置及穿戴设备 201920987256.4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21 电磁阀组及按摩装置 201921002632.6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22breo倍轻松 iSeeJ智能语音眼部按摩器软件版2020SR0593845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23 消音电磁阀及穿戴设备 201920981321.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24 按摩头单元、振动组件及智能穿戴设备 201910621757.5 发明原始取得
125 自适应面罩 201921080017.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26 折叠式穿戴设备 201921079320.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27 带图案显示功能的穿戴设备 201921081027.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28 防夹组件及放松设备 201920724778.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29 直线往复运动机构及筋膜枪 201921274931.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0 同轴往复机芯及筋膜枪 201921236823.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1 多轴往复机芯及筋膜枪 201921274933.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2 多频率触点穿戴设备 201921079980.3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3 肩颈按摩机芯 201921418749.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4 封盖结构及按摩仪 201921394807.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5 往复式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91457.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6 马达横置式手持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66105.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7 电源横置式手持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72925.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8 往复式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66135.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39 往复式肌肉放松装置 201921691337.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40 手持式运动恢复设备及其按摩头 201921666242.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41 多模式手持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66241.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42 往复式肌肉放松设备 201921673115.1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43 降噪装置及肌肉健康设备 201921673166.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44 轮流按压式保健器械 201922497746.9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招股说明书1-1-216序号名称编号类型取得方式145 轮流按压式保健器械 201922498037.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46breo倍轻松 iNeck Lite_A00颈部按摩器系列软件2020SR0323953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47breo倍轻松 iNeck 3 PRO_A00颈部按摩器系列软件2020SR0323949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48 breo倍轻松 SCALP MINI 2_A00软件 2020SR0323649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49 breo倍轻松 SCALP MINI J_A00软件 2020SR0323945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50 breo倍轻松 iSeeK IOS App软件 2020SR0323645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51 breo倍轻松 iSeeK Android App软件 2020SR0323641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52 breo倍轻松经络枪_IOS APP软件 2020SR0323679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53 breo倍轻松经络枪_Android APP软件 2020SR0324196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54 breo倍轻松 iSee4J 眼部按摩器系列软件 2020SR0324304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
(2)智能健康传感与人机交互技术
①技术概述公司智能健康传感与人机交互技术能够基于用户体征传感与产品工况传感所获取的数据,通过建立算法模型,较为智能化地为用户自动完成一系列服务,达到用户与产品最佳的交互体验。
②支撑技术特点及先进性序号名称技术特点、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1生命体征检测技术通过生命体征传感探测,对用户心率、血氧、心电、脑电等进行采集,人工智能算法实时解析,让产品能以参量化的数据来分析理解人的使用感受和变化。
心率、血氧等检测已应用;心电、脑电等检测正在研发中2基于人体健康感知的智能传感与适配技术
(1)基于用户对温度、气压等的感知,实时感测产品
硬件和软件的工况,如功率负荷、工作温度、损耗情况、工作模式、方向转角、通信情况、软件版本、运行日志算法等,使得产品控制系统能够实时获取工作状态和性能,适配给用户最佳的按摩方案。
(2)将体征传感信号、产品工况传感信号作为反馈,
经过信号处理与调制后,嵌入式系统算法库及时进行自动控制运算、自动操控产品的工作输出模式,对该用户最佳的人体感知进行调节,实现智能调节,例如温度、按摩力度、灯光色调、音乐种类等功能。
已应用3语音和图像交互控制技术感测用户的音频或者图像信号并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算法解读,自动解析为产品可执行的指令,实现产品的语音识别控制、手势识别控制、视觉识别控制等智能控制,使产品具备主动可控的感知能力,能够与用户对话、完成人机交互。
语音交互已应用;图像交互正在研发中③相关知识产权招股说明书1-1-217公司与该项核心技术相关的主要知识产权如下:
序号名称编号类型取得方式1 声音判别的推荐方法及系统 201310451750.6 发明原始取得
2 血液中血氧饱和度的测量方法及系统 201310464640.3 发明原始取得
3 心率的检测方法及装置 201310542330.9 发明原始取得
4 生理信号的实时检测方法及系统 201310612091.X 发明原始取得
5 生理信号的检测处理方法及系统 201310611821.4 发明原始取得
6 手戴式血管硬度检测仪 201410833827.0 发明原始取得
7 折叠式血管硬度检测仪 201410833852.9 发明原始取得
8 血管硬度检测仪 201410833854.8 发明原始取得
9 双电极便携检测装置 201320860174.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0 一种智能健康检测电路及检测手表 201420497885.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 血管硬度检测装置 201420557011.5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2表带结构及该有该表带结构的智能健康监测手表
201420645426.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3 弹性卡扣固定结构和智能健康监测手表 201420645427.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4 电极触点导通结构和智能健康监测手表 201420646703.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5 一种血管硬度检测仪 201420845997.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6 经络检测仪 201520327684.6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7 可穿透式血氧心率检测指环 201621146556.2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8 一种智能指环 201720230133.7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9 一种检测单元及智能指环 201720235016.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 倍轻松 iCushion(CN)_00体感系列软件 2013SR078770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21 倍轻松breoOximeter(CN)_00健康体测软件 2014SR139644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22 语音控制设备 201920602179.6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3 无线式控制装置 201920860467.10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4 一种健康管理设备 201921614.8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5 一种健康管理设备 201921673462.4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6 健康管理设备 201921666392.X 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健康物联与大数据健康服务技术
①技术概述公司健康物联与大数据健康服务技术能够帮助用户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与智能便携按摩器相连接,监测和管理个人健康状况,并进行气囊调节、温度招股说明书1-1-218调节、按摩程式设计等高级自定义设置。经用户允许后公司可通过物联网、云平台等收集产品使用数据,在大数据分析的辅助下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健康服务,如远程推送更适合的按摩程式。
②支撑技术特点及先进性序号名称技术特点、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1适用于智能健康产品的物联网通信应用技术通过应用无线传输技术和通讯协议等通信技术,将智能健康产品接入公司 IoT平台,赋予产品更丰富、可拓展的功能空间,相关通信技术包括本地通信 Bluetooth、互联通信Wi-Fi与 GSM等技术,通讯协议 HTTP与 HTTPS等。
已应用2基于健康大数据和云平台的智能健康服务技术
(1)基于生命体征检测、物联通信等所积累的用户个性化健
康数据,赋予系统自动学习、多维分析和预知预测等人工智能能力,结合中医理论为用户提供健康服务,如智能化的远程健康管理等。
(2)产品接入云端后,依托于边缘计算能力,对用户健康情
况、产品使用情况等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并分析处理,后将结果通过物联通信回传至产品系统中匹配执行,可大幅提高单机产品的能力,同时还可实现用户喜好在不同的产品中无缝漫游和切换,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3)公司基于用户个体数据和中医理论提供增值服务,即通
过云端 API实现云云对接,实现多方 AI服务能力的整合,优化用户体验,使得用户在同一个应用内即可使用平台内众多场景下的增值内容。
正在研发中③相关知识产权公司与该项核心技术相关的主要知识产权如下:
序号名称编号类型取得方式1 倍轻松 breo ios APP软件 2016SR146559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2 倍轻松 breo Andriod APP软件 2016SR376881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3 倍轻松 ibrain iOS APP软件 2017SR264148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4 倍轻松 ibrain Android APP软件 2017SR257895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5 Galaxy PRO Android APP软件 2019SR0078396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6 Galaxy PRO iOS APP软件 2019SR0078271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7 iHeart Android APP软件 2019SR0075547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8 iHeart iOS APP软件 2019SR0076334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9 倍轻松健康 APP软件 2019SR1065581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0 breo倍轻松轻松云 APP软件 2019SR1261389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1 微控企业大数据服务平台 2020SR0035868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2 物联网模块中间件软件 2020SR0035516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招股说明书1-1-219序号名称编号类型取得方式13 微控积分商城平台 2020SR0035479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4 用户健康管理平台 2020SR0034423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5 用户健康积分管理平台 2020SR0036130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6 用户健康管理 APP 2020SR0035508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7 用户健康积分管理 APP 2020SR0035501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8 微控 IoT系统管理平台 2020SR0060323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19 轻松树 APP安卓版软件 V1.0 2020SR1142214 计算机软件原始取得、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成立之初,秉承研发技术驱动市场、务实经营的理念,着力解决按摩器具创新的前沿性技术问题,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并积累了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随着公司核心技术不断积累、研发人员增加、应用和实施范围扩大,公司加强了核心技术保护工作。公司核心技术保护措施主要如下:
(1)保密制度
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保密制度,实施资料授权管理、入职员工保密培训、责任追究等措施。其中,公司对于内部员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并与研发人员另行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对于接触研发信息或技术资料的外部人员和单位,双方需要在合作开始前签署保密协议。
(2)保密技术
公司采用文件加密、网络防火墙隔离等技术手段,防止设计图纸、工艺参数等核心资料泄露;采用加壳加固等技术手段,保护系统软件,防止逆向破解,盗版及非法使用;通过分层分级及权限控制等管理方式,严格控制人为泄密。
(3)申请知识产权
公司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在境内外积极申请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断提高核心技术法律保护的力度。、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公司核心技术产品为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招股说明书1-1-220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65,908.80 55,457.73 38,644.40
其中: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25,089.02 19,921.49 14,983.82
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20,655.24 17,322.66 11,005.98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 11,967.44 9,954.56 6,618.96
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8,197.10 8,259.02 6,035.64
营业收入 82,648.46 69,411.57 50,799.37
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79.75% 79.90% 76.07%
报告期内,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70%以上,公司主要通过自有核心技术形成营业收入。
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逐年增长,2018年至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60%
,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核心技术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2)随着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服务于终端消费者、有效满足其按摩保健需求,
公司产品不断受到市场的认可;
(3)基于亚健康人群、中老年人群和商旅办公人群按摩保健需求爆发等行
业发展机遇,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市场需求进入快速增长期。、创新点和突破性
项目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发行人的创新点和突破性精密驱动与智能控制技术整体架构属行业通用技术,发行人自主研发了仿生按摩、嵌入式系统、信号处理等模块。
发行人在机身内部空间布局、动力传输、仿生按摩动作、驱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使产品能以轻巧便携的形态实现接近真人按揉手法的效果。
智能健康传感与人机交互技术整体架构属行业通用技术,发行人自主研发了体征检测等模块。
发行人在体征采集、工况感测、算法模型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使产品能够智能化地为用户自动完成一系列服务。
健康物联与大数据健康服务技术整体架构属行业通用技术,发行人自主研发了应用软件、云平台等模块。
发行人通过在物联网、云平台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使产品能够实现远程推送按摩程式等丰富的健康服务。
(二)发行人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合计 57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54项、境外发明专利 90项;拥有的著作权合计 115项,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4项。
招股说明书1-1-221发行人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发行人工业设计部门被深圳市经信委评为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
公司主要产品获得境内外重要奖项十余项,包括德国红点设计奖 2项、德国iF设计奖 4项、日本优良设计奖 1项、澳大利亚优良设计奖 3项、香港工商业奖1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 1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2项等。
公司历年所获得的重要奖项或荣誉情况如下:
序号奖项或荣誉名称颁发单位颁发时间1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2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2019年3 深圳十佳新锐型全球化公司深圳市经信委、深圳市贸促委、CSOFT华也国际2017年4 深圳市专利奖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7年5 深圳知名品牌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 2016年6 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 2015年7 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1年8 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0年此外,公司及产品深受客户认可,所获得的重要奖项或荣誉情况如下:
序号奖项或荣誉名称颁发单位颁发时间1 智能先锋奖京东 2019年2 最佳口碑奖京东 2019年3 精诚合作品牌奖阿里巴巴 2019年4 年度销售贡献奖京东 2019年5 服务飞跃奖京东 2019年6 年度销售贡献奖京东 2018年
(三)技术储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如下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主要研发人员报告期内累计投入金额(万元)拟达到的目标及与行业水平比较1新一代环颈式颈部按摩器研发项目部分成果已产品应用并上市,最新成果处于开发阶段马学军、陈晴、王少华、杜斐等1,254.22
项目主要目标:研发具备颈部热敷、语音交互控制等功能的智能物联型颈部按摩器。
该项目整体达行业较先进水平。
招股说明书1-1-222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主要研发人员报告期内累计投入金额(万元)拟达到的目标及与行业水平比较2机械揉捏式眼部按摩器迭代升级项目部分成果已产品应用并上市,最新成果处于开发阶段马学军、陈晴、王少华、杜斐等
465.69
项目主要目标:研发具备仿生人手按摩、语音交互控制等功能的智能互联型仿生按摩器。
该项目整体达行业较先进水平。
3生命体征检测技术研发项目部分成果已产品应用并上市,最新成果处于开发阶段马学军、陈晴、王少华、杜斐等
792.68
项目主要目标:研发和改进智能穿戴检测心率、血压、心电、脑电等体征的技术。
该项目整体达行业较先进水平。
4智能按摩器 IoT平台系统研发项目部分成果已产品应用并上市,最新成果处于开发阶段马学军、陈晴、王少华等
834.36
项目主要目标:研发可接入各种智能按摩器并提供远程数据管理等功能的 IoT平台系统。
该项目整体达行业较先进水平。
(四)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工作,以保持核心竞争力。
研发投入是指公司研究开发活动形成的总支出。研发活动是指公司开展的与已立项的研发项目相关的研究与开发活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归集范围包括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职工薪酬、技术服务费、研发领料等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明细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职工薪酬 2,219.37 2,002.35 1,567.88
技术服务费 525.58 838.53 121.36
研发领料 383.66 327.27 247.04
租金及水电 230.46 273.93 263.36
股份支付- 264.72 81.59
折旧及摊销 212.83 171.97 134.90
其他 117.22 186.91 141.67
研发费用合计 3,689.12 4,065.67 2,557.80
营业收入 82,648.46 69,411.57 50,799.37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4.46% 5.86% 5.04%
招股说明书1-1-223
(五)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9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1.10%。
公司根据行业及技术经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专业资质等标准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确认公司核心技术团队由 4人构成,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马学军先生、陈晴先生、王少华先生及杜斐先生。
公司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专业资质及工作经历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行业及技术经验、对公司主要贡献、重要科研成果以及获得奖项情况如下:
(1)马学军先生
马学军先生是我国最早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研发与推广的资深产品专家之一,拥有二十余年的健康科技产品研发经验。马学军先生现任深圳智能可穿戴科技联盟副会长,曾获评“影响深圳装备工业创新发展领军人物”、“中国商业最具创意人物 100奖”。
马学军先生是公司创始人及产品研发总带头人,全面负责公司产品与技术战略规划,在研发方面的主要贡献包括组建并领导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指导和培养技术人才;把握市场和技术的发展趋势,判断产品研发方向;主持与公司主要产品、未来战略技术储备相关的技术开发和工艺改进。
马学军先生主持或参与了公司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产品的品类开创及后续迭代升级,是《眼部智能按摩器》、《头部智能按摩器及其头盔大小调节结构》、《颈部智能按摩器》、《按摩运动装置以及抓头按摩器》、《一种基于按摩设备的自动按摩方法、系统及按摩设备》等数十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2)陈晴先生
陈晴先生是资深的产品规划、创新与设计专家,拥有十余年的产品规划创新经验,曾任职于富士康、伟创力、美国宝丽来、华为、海王英特龙等境内外知名企业,主导产品路标规划、产品创新设计等方面的工作。陈晴先生对医疗器械和保健器材有着深入的研究,曾主导香港上市公司海王英特龙医疗器械产品线的孵招股说明书1-1-224化。陈晴先生在华为任职期间,规划并孵化多项手机终端的技术创新,在无缝链接、手机摄像技术、多屏互动、穿戴式、散热技术等领域均有深入研究。
近年来,陈晴先生专注于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的规划、创新与设计,领导公司产品企划团队,主要负责产品线规划与预研等方面的研发工作,相关成果广泛应用于公司各类产品。
(3)王少华先生
王少华先生拥有十余年的信息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经验,对系统架构、大数据、物联网等有深入的研究,是大数据分析领域的资深技术专家。王少华先生曾在方正国际软件等知名企业主持或参与多个大数据项目建设,在终端用户大数据运营系统、大数据运维系统、大数据基础平台及数据可视化报表等软件领域具有丰富的研发及管理经验。
王少华先生领导公司软件研发团队,主要负责智能模块设计、物联网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软件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相关成果广泛应用于公司各类产品。
(4)杜斐先生
杜斐先生拥有十余年工业设计经验,对智能硬件产品内外部构造等有深入的研究,是智能硬件产品工业设计领域的资深设计专家。
杜斐先生领导公司产品工业设计团队,主要负责产品创意、外观设计、新工艺等方面的研发,该团队所设计的产品先后荣获德国红点设计奖、澳大利亚优良设计奖等境内外奖项。
2、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核心技术人员在其获悉商业秘密至公司宣布商业秘密解密或实际上已经公开时负有保密职责,同时,协议约定核心技术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及离职后 24个月内,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在任何研发、生产、销售和公司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提供竞争性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任何研发、生产、销售和公司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提供竞争性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制定了绩效考核制度,每年针对其上年度在项目运营、招股说明书1-1-225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标准化推进、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定量考核。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申请知识产权等方面制定了奖励政策,鼓励核心技术人员积极从事技术创新,推进研发成果商业化,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为充分调动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创造性,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公司向核心技术人员提供了有竞争力的薪酬,并给予股权激励。
(六)技术创新机制及安排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总经理负责统筹公司的研发工作,与研发活动相关的主要组织如下:
组织名称组织职责研发部
(1)组织编制新产品开发计划、技术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2)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并负责研发人员及项目的技术培训;
(3)依据客户及市场情况提升产品性能;
(4)组织并实施公司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定期举办技术交流活动。
微控科技
(1)产品的物联方案、物联管理平台研发;
(2)经营管理数据、产品数据、用户数据等数据平台研发;
(3)基于大数据 AI的数据管理及数据分析、价值挖掘、应用 APP内容、
运营工具研发;
(4)基于倍轻松用户的数据增值运营服务。
招股说明书1-1-226
2、技术创新机制
(1)以行业技术发展为研发导向,兼顾前瞻性研发
公司以市场与行业技术发展为导向进行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主要针对当前业务中获取的用户实际需求、产品功能瓶颈、行业新技术等事项开展相应的研究与开发,不断开发优化模块、完善平台、优化系统。公司研发方向除解决近期市场、客户的诉求外,持续判断和把握按摩器具行业和相近行业的产品和技术趋势,在此基础上对相关领域进行前瞻性研发。公司一贯将技术发展同公司经营相结合,保持最新技术的商业转化,以保障公司在行业内技术领域的较强市场竞争力,积极探索和推动本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升。
(2)与电商平台协同发展
与公司保持紧密合作的京东、天猫、亚马逊等主流电商平台为持续把握消费者最新需求,不断地快速变革与创新。公司研发人员与电商平台相关技术人员之间形成了协同研究与探讨技术问题的有效渠道,不断攻克行业前沿问题。与电商平台的协同发展使得公司研发与技术始终紧跟用户需求,保持行业内技术领域的较强市场竞争力。
(3)营造鼓励创新氛围,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公司始终宣导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倡导不固守现状,开放、共享、共赢的平台思维,尊重和理解组织内部、外部的多方位观点,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持续巩固创新的氛围,为创新者提供组织内可用的资源和力量,将创意成功转化为创造实践,帮助成员创新成功和成长。公司建立了相应灵活高效的研发立项制度及研发资源支撑机制,鼓励公司全员在各自岗位上参与创新,不断完善企业技术与产品,提升企业的核心能力。
(4)加强研发人员团队建设
在内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公司每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鼓励技术研发人员积极参加行业技术类交流活动。通过与行业专家进行座谈、交流和研讨,公司研发人员能够充分了解行业技术方向和同行业企业的技术现状,规划自身技术创新的方向。在外部人才引进政策方面,公司制定了详细的人才招聘政策,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晋升机会,吸引具有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的优秀人才。
招股说明书1-1-227
(5)自主创新与借助外部专家相结合
公司在以自主创新为基石的同时,建立了借助外部专家、提高创新效率的相关机制。公司拥有由境内外行业专家、教授学者等组成的智库,能够为公司的研发创新活动提供行业信息、为科研技术路线的规划建言献策,与公司研发人员一同推动公司产品升级、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的研发效率。
八、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在中国大陆以外的香港、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美国设有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主要负责所在区域的产品销售及服务,香港子公司兼有全球销售网络投资布局职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企业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境外收入分别为 6,264.60 万元、7,537.38 万元及
7,856.8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38%、10.89%及 9.52%。报
告期内,公司境外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招股说明书1-1-228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发行人逐步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制定了公司章程及一系列法人治理细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目前治理结构规范、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完善的主要情况包括:
2006年 12月 28日,公司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
根据公司挂牌新三板对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2015年 10月 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5年 11月 12日召开的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
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对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2020年 3月 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20年 4月 15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
2020年 4月 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0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1-1-229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
通过对上述制度的制订和不断完善,发行人逐步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的公司治理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均得以有效执行,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形成了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的权力和决策程序,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个月内举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分别从股东大会的类型及召集、会议的提案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执行等方面详细规定了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以及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基本职能。
2018年年初至今,公司共召开了 18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股东大会、股东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董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06年 12月 28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4个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由 7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人,设董事长 1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招股说明书1-1-2302018年初至今,公司共召开了 22次董事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历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董事会、董事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3、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06年 12月 28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 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公司监事会由 3人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人,包括 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和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均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2018年初至今,公司共召开了 10次监事会。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历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监事会、监事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谨慎、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发展选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文件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与中介机构配合、与监管部门协调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招股说明书1-1-231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确保了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了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马学军刘志华、刘伟-提名委员会吴安鸣马学军、梁文昭吴安鸣、梁文昭审计委员会梁文昭汪荞青、李勇梁文昭、李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勇马学军、吴安鸣吴安鸣、李勇
2、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各专业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各位委员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相应权利和义务。各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三、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公司内控不规范情形及整改情况
宋泰宜原为发行人外部顾问,为发行人提供企业管理与门店运营等方面的咨询和培训服务,并向公司提供目标管理意识方面的培训及指导公司2019年年度计招股说明书1-1-232划工作方面的顾问服务。根据发行人与宋泰宜签署的《培训合作协议》和《顾问合作协议》的约定,宋泰宜为发行人提供顾问服务的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发生交易。
2019年6月,发行人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宋泰宜为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不得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据此,宋泰宜为发行人提供顾问服务,不符合相关独立董事的任职规定。为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宋泰宜于2019年11月辞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发行人已于2019年11月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了新的独立董事。
因宋泰宜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时间较短,在其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参与审议的议案分别为《关于2019年度上半年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事项分别为资本公积转赠股本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上述董事会议案和审议事项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宋泰宜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期间为发行人提供顾问服务,对发行人内控有效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的人数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运行。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制定使经济业务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目前公司的内控制度比较完整、合理,较好地满足了公司管理和发招股说明书1-1-233展的需要,并且这些制度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管理层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方面,在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方面,在提高本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方面,在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等方面,在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方面,在确保本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等所有重大方面,本公司建立健全了满足本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本公司所有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达到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出具了天健审[2021]3-28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报告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一)受到税务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违反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的行政处罚如下:
序号主体处罚原因处罚金额(元)处罚机关处罚时间1上海倍轻松杭州第一分公司2018年 7月 1日至 2018年 9月 30日印花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100.00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2020年 7月2上海倍轻松杭州第一分公司2018年 12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0.00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2020年 7月3发行人福州分公司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100.00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20年 5月4发行人厦门分公司发票丢失 1,500.00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2020年 5月招股说明书1-1-234序号主体处罚原因处罚金额(元)处罚机关处罚时间5发行人厦门分公司未按期申报纳税 6,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2020年 4月6北京倍轻松青岛分公司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200.00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20年 4月7发行人昆明第二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税务资料;2018年 4月 1日至2018年 6月 30日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购销合同印花税
200.00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联盟税务分局2020年 3月8上海倍轻松合肥第二分公司2018年 2月 1日至 2018年 2月 28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100.00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2020年 2月9上海倍轻松合肥第一分公司2017年 10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100.00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19年 8月10倍轻松健康科技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未按期申报
50.00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2019年 5月11轻松共享(已注销)注销时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
100.00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2019年 5月12发行人西安分公司未按期申报纳税 100.00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2019年 5月13武汉倍轻松西安第一分公司未按期申报纳税 100.00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新城区税务局西一路税务所2018年 11月14发行人昆明第二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未按期申报
200.00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2018年 9月15发行人太原分公司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200.00
太原市小店区国家税务局北格税务分局2018年 1月
2、主管机构证明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发行人上述子公司、分公司已取得其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如下证明文件:
(1)针对上表第 1项、第 2项税务处罚,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
局于 2020年 7月 24日出具《涉税违法行为审核证明》,确认上述两笔税务处罚不构成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自 2020年 1月 1日至开具该证明期间,上海倍轻松杭州第一分公司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失信行为。
(2)针对上表第 3项税务处罚,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于 2020
招股说明书1-1-235年 6月 9日出具《纳税证明》,确认在 2017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5月 31日期间,发行人福州分公司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行为。
(3)针对上表第 4项、第 5项税务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
局于 2020年 5月 28日出具《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发行人厦门分公司在 2017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5月 31日期间存在的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丢失通用手工发票的行为已处理完毕,未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4)针对上表第 9项税务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6月 1日出具证明文件,确认该项税务处罚未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5)针对上表第 10项税务处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2月 25日出具《税务违法纪录证明》,确认在报告期内,倍轻松健康科技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行为。
(6)针对上表中第 11项税务处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于
2020年 2月 27日出具《税务违法纪录证明》,确认自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至完成税务注销之日,轻松共享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行为。
(7)针对上表中第 12项税务处罚,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
局文景路税务所出具《涉税违法行为审核证明》,确认在报告期内,发行人西安分公司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行为。
(8)针对上表中第 13税务处罚,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新城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3月 29日出具《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确认报告期内,武汉倍轻松西安第一分公司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行为。
(9)针对上表中第 7项、第 14项税务处罚,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
务局联盟分局于 2020年 6月 2日出具证明文件,证明自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至 2020年 5月 31日,发行人昆明第二分公司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行为。
(10)针对上表中第 15项税务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万柏林区税务局
长风税务所于 2020年 5月 28日出具证明文件,证明发行人太原分公司 2018年1月所受行政处罚没有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招股说明书1-1-236
(二)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1) 2020 年 6 月 17 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东市监罚
[2020]Z6061702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发行人子公司正念智能生产的“3D揉捏按摩披肩”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正念智能作出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3D揉捏按摩披肩”,并处罚款 89,100元的行政处罚。
(2)2019年 1月 1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东工商凤告字[2019]00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发行人东莞第一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公示 2017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发行人东莞第一分公司作出罚款 6,000元的处罚。
2、主管机构证明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年 6月 18日出具证明,确认正念智能 2020年该项行政处罚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处罚的情形。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年 5月 8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东莞第一分公司 2019年 1月所受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处罚。
(三)报告期内,其他方面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的情况。
工商、税务、海关、社保、住房公积金、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出具了相关证明。
根据德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在报告期内,香港倍轻松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根据杉村万国特许法律事务所(Sugimura & Partners)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日本倍轻松自设立至今,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根据 Dorsey &Whitney LLP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美国倍轻松自设立至今,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招股说明书1-1-237
六、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
七、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和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系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了轻松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权益。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和聘任,不存在股东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权限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行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股东单位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
3、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及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公司股东支配公司资金使用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任职,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享账户的情况。
招股说明书1-1-238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现象。
4、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管理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要求,已经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以监事会为监督机构、以经营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组织架构体系,保证了公司的独立运营。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经营体系和人员,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运行,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已就公司独立运行情况进行了充分信息披露,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1、主营业务的稳定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马学军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70.57%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变动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内变动情况”部分。
招股说明书1-1-239
4、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其他或有事项
公司不存在以下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1)公司主要
资产、核心技术、商标存在重大权属纠纷;(2)公司存在重大偿债风险;(3)公
司存在重大担保,并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公司存在可
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5)公司所处行业的经
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6)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八、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马学军先生合计控制发行人 70.57%的股权,并
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控制情况经营范围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马学军持有 40.22%出
资额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投资管理青岛赫廷科技有限公司马学军持有 80%出资额自行车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行车的租赁及销售,设备租赁,婴儿用品(不含食品)销售,公共关系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项目依据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马学军持有 80%出资额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理财类咨询、不含期货、证券类咨询及相关业务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相关业务)、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类信息咨询除外)、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倍润投资、赫廷科技、日松管理主要为持有发行人股份而设立,不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活动,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所属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招股说明书1-1-240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
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义务的情形。
2、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
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 51%股权以上的控股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有竞争的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
3、如因发行人后续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导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
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措施以消除同业竞争,包括但不限于:(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产品和业务;(2)
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发行人;(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转让
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
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承诺自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直至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马学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控制公司 70.57%的股份
招股说明书1-1-241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2、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汪荞青持有公司 7.43%的股份
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8.43%的股份
青岛赫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9.95%的股份
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5.82%的股份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马学军持有其 40.22%股权并任执行董事
4、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倍轻松销售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倍轻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倍轻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轻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体之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武汉倍轻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红太中医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微控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正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西安倍之松健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倍轻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倍轻松科技日本有限公司香港倍轻松之全资子公司美国倍轻松香港倍轻松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轻松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倍轻松软件之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倍之松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倍轻松全资子公司
5、发行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新西兰倍轻松香港倍轻松持有其 49%股权的企业倍轻松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香港倍轻松持有其 15%股权的企业上海深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倍轻松软件持有其 20%股权的企业
6、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马学军、汪荞青、刘志华、刘伟、梁文昭、李勇、吴安鸣、张玲、蔡金发、廖灿、贺小潮、陈晴、张大燕、黄骁睿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践、宋泰宜、邓玲玲、姚雪峰、朱道勇、谢赛男、张雯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招股说明书1-1-242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7、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接控制或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湖北归藏药谷农业有限公司马学军持有其 80%股权并任执行董事(已于 2020年 6月 8日注销)深圳市树与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汪荞青控制的企业北京鼎泰恒盛科技有限公司刘志华及其配偶合计持股 100%,且刘志华任总经理的企业(已于 2020年 3月 13日注销)北京中科抗辐射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刘志华的配偶蔡明辉持股 25%并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唐山市美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刘志华的配偶蔡明辉的姐妹蔡明霞持股 52%并任执行董事的企业上海倍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刘伟持股 25.02%并任董事长
的企业深圳市埃普思隆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刘伟持股 50%并任监事的企业深圳市小桔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玩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董事刘伟的配偶伍锦美曾持股100%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0年 3月转让并辞任。
厦门市伍锦荣广告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刘伟的配偶的兄弟伍锦峰持股60%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快易应用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刘伟的配偶的兄弟伍锦峰持股56%并任总经理的企业深圳市蓝梦创新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刘伟的配偶的兄弟伍锦峰持有其 40.91%出资额的企业
深圳蓝梦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刘伟的配偶的兄弟伍锦峰任执行董事的企业深圳市华屹光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刘伟的配偶的兄弟伍锦华持股50%并任监事的企业深圳市易铸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刘伟曾持有 38.3%的股权,担
任总经理(已于 2019年 10月注销)上海骁栩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伟持有 44.5020%出资份额,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上海青笠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倍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上海倍肯电气有限公司上海倍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99%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持股 45%并任执行董事的企业深圳前海新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曾持股 51%的企业,已于 2020年 5月转让深圳市灵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持有其 40.22%出
资额的企业招股说明书1-1-243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深圳市和科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控制的企业深圳前海和骏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担任董事的企业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博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担任董事的企业芯思杰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重庆市育爱行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吴安鸣控制的企业深圳市典略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曾持有 7.14%的股
权,担任董事(已于 2019年 6月注销)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曾担任独立董事(已于 2019年 6月辞职)深圳宏旭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梁文昭曾担任董事(已于2019年 6月辞职)深圳市长龙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会秘书黄骁睿的父亲黄书北控制的企业大埔县三洲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会秘书黄骁睿的父亲黄书北控制的企业深圳市瀛海汇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会秘书黄骁睿的父亲黄书北曾担任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0年7月辞职)深圳市润华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会秘书黄骁睿的父亲黄书北曾担任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0年7月辞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高陂农家菜馆发行人董事会秘书黄骁睿的父亲黄书北控制的企业深圳市龙华新区昌盛商行发行人董事会秘书黄骁睿的母亲控制的企业甘肃蓝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蔡金发控制的企业(已于 2019年 10月注销)深圳市是享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原监事张雯曾持有 34.62%的出资,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于 2019年 6月注销)
8、其他关联方
深圳市维克胜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倍轻松软件持有其 12%股权的企业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控制的企业招股说明书1-1-244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上海行动成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控制的企业上海五项管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控制的企业上海四恩绩效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控制的企业北京行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控制的企业行动商学院(深圳)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控制的企业杭州行动成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控制的企业成都行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控制的企业上海倍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控制的企业上海智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控制的企业北京市亿康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持有其 9.8%的股权并
任董事的企业上海云盾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控制的企业上海蓝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原董事李践与其近亲属赵颖、李维腾合计持有 74.07%的份额
昆明风驰广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李践担任董事深圳市安尔雪家具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会秘书邓玲玲的弟弟桂术鑫控制的企业深圳市龙岗区碧秀饰品商行发行人原董事会秘书邓玲玲的弟弟桂术鑫控制的企业深圳市自由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原董事会秘书邓玲玲的弟弟桂术鑫控制的企业广州市远恒校具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会秘书邓玲玲妹妹的配偶李远冲控制的企业深圳市美仁心服饰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会秘书邓玲玲弟弟的配偶胡小珍控制的企业广州市莞华家具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会秘书邓玲玲的妹妹邓丽丽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公司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原监事张雯控制的企业
9、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澳大利亚倍轻松发行人原子公司(已于 2019年 2月注销)深圳市轻松共享科技有限公司倍轻松软件原子公司(已于 2019年 7月注销)天津倍轻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倍轻松软件原子公司(已于 2021年 4月注销)
(三)关联交易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不存在依赖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1-1-245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期间关联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定价依据2020年度新西兰倍轻松按摩器 43.11 0.05 市场价格
马来西亚倍轻松按摩器 64.56 0.08 市场价格
深宁网络按摩器 228.70 0.28 市场价格
2019年度新西兰倍轻松按摩器 122.55 0.18 市场价格
深宁网络按摩器 10.16 0.01 市场价格
2018年度-----②关联销售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及其他损害发行人利益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占 2019年度及 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9%和 0.41%,占比较小,未对发行
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显著影响。
③主要关联销售情况2019年度及 2020年度,公司向新西兰倍轻松销售额分别为 122.55万元和
43.11万元,主要销售按摩器。新西兰倍轻松系发行人联营公司,主要从事保健
器材的销售。新西兰倍轻松拥有智能便携按摩器在新西兰的销售渠道,发行人为开拓新西兰市场,于 2019年 6月受让了 Breo Limited持有的 49.00%新西兰倍轻
松股权,并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直接销售产品给新西兰倍轻松,具有公允性。
2020年度,公司向马来西亚倍轻松销售额为 64.56万元,主要销售按摩器。
马来西亚倍轻松系发行人参股公司,主要从事保健器材的销售。发行人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直接销售产品给马来西亚倍轻松,具有公允性。
2019年度及 2020年度公司向上海深宁销售额分别为 10.16万元和 228.70万
元,主要销售按摩器。上海深宁系发行人参股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电器设备的销售。深宁网络的管理团队拥有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在天猫等线上平台的销售渠道,发行人为开拓线上销售渠道,于 2019年 9月通过子公司倍轻松软件与汤圳圳共同出资设立了深宁网络,其中汤圳圳持股
80.00%,倍轻松软件持股 20.00%。公司与深宁网络签订了经销协议,并按照市
招股说明书1-1-246场化定价原则直接销售产品给深宁网络,具有公允性。
(2)关联采购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期间关联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定价依据2020年度维克胜电子眼罩组件 198.97 0.58 市场价格
刘伟顾问服务 11.05 0.03 市场价格
2019年度维克胜电子眼罩组件 41.45 0.15 市场价格
姚雪峰顾问服务 2.00 0.01 市场价格
刘伟顾问服务 77.69 0.29 市场价格
宋泰宜顾问服务 28.81 0.11 市场价格
2018年度姚雪峰顾问服务 14.00 0.07 市场价格
刘伟顾问服务 28.28 0.13 市场价格
宋泰宜顾问服务 12.10 0.06 市场价格
②关联采购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及其他损害发行人利益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26%、0.55%和 0.61%,占比较小,未对发行人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显著影响。
③主要关联采购情况2019年度及 2020年度,公司向维克胜电子采购额分别为 41.45万元和 198.97
万元,主要采购眼罩组件。维克胜电子系发行人参股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公司向维克胜电子的采购主要系根据生产需要采购的定制件。
2018年 6月,公司原副总经理姚雪峰因个人原因辞职。为保障继任管理者更好的开展工作,公司于 2018年 6月与姚雪峰签署《顾问合作协议》,聘请其为外部顾问,向公司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顾问费为 2.00万元/月,合作期为 2018
年 6月 1日至 2019年 5月 31日。双方合作已于 2019年 1月提前终止。
2018年 9月,公司与刘伟签署《合作协议》,聘请其为外部顾问,向公司提供战略规划制定、组织治理结构设计、商业模式的设计、融资策略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咨询和培训服务,顾问费为 3.00万元/月,培训服务费和年度服务奖
金另行计算,合作期限为 2018年 9月 1日至 2021年 8月 31日。上述合同已于招股说明书1-1-2472020年 6月提前终止,此后双方未再发生交易。2020年 1-3月刘伟因疫情及家庭原因未实际履职,经协商未领取顾问费。
2018年 8月,公司与宋泰宜签署了《培训合作协议》,聘请其为外部顾问,向公司提供企业管理与门店运营等方面的咨询和培训服务,顾问费为 2.00万元/
月,合作期限为 2018年 8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月,公司与宋泰宜签署了《培训合作协议》,聘请其为外部顾问,向公司提供企业管理与门店运营等方面的咨询和培训服务,顾问费为 2.00万元/
月,合作期限为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上述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发生交易。
2018年 9月,公司与宋泰宜签署了《顾问合作协议》,聘请其为外部顾问,向公司提供目标管理意识方面的培训及指导公司 2019年年度计划工作,顾问费为 3.70万元/天(以培训服务的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合作期限为 2018年 8月 1
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该培训服务费系主要参考市场情况,同时考虑宋泰宜的从业经历、市场知名度及培训服务内容、服务时长、以往培训效果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合同期限内该协议未实际执行。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为方便个别公司员工通勤,发行人向关联方马学军、汪荞青租赁了两处离公司较近的房产,用于员工宿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年度确认的租赁费2019年度确认的租赁费2018年度确认的租赁费马学军房屋- 6.00 6.00
汪荞青房屋- 7.20 7.20
2018-2019年度,发行人关联租赁的价格公允,均按照同类市场租赁价格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及其他损害发行人利益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除用于关联租赁的两处房产外,发行人并未发生其他类似的租赁情况。该等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2020年度,发行人未再发生关联租赁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招股说明书1-1-248①关联担保概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关联担保方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及金额签订日期发行人马学军保证被担保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000万元借款项下全部债务,借款期间自 2017年 1月 23日至2018年 1月 22日
2017.01.23
发行人马学军、汪荞青、鼎元宏、倍润投资保证被担保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000万元授信项下全部债务,授信期间自 2017年 6月 1日至2018年 5月 31日
2017.06.01
汪荞青抵押 2017.06.01
发行人马学军、汪荞青、鼎元宏、倍润投资保证被担保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800万元借款项下全部债务,借款期间自 2018年 7月 13日至2019年 7月 12日
2018.07.13
汪荞青抵押 2018.07.13
发行人马学军保证被担保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万元借款项下全部债务,借款期间自 2017年 8月 29日至 2018年 8月 28日
2017.08.07
发行人马学军保证被担保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万元借款项下全部债务,借款期间自 2018年 6月 15日至 2019年 6月 14日
2018.06.15
发行人马学军保证被担保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万元借款项下全部债务,借款期间自 2018年 9月 30日至 2019年 9月 29日
2018.09.30
发行人马学军、汪荞青保证被担保方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万元授信项下最高 715万元的全部债务,授信期间自 2019年 3月 14日至 2020年 3月 13日
2019.03.14
发行人马学军保证被担保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1,000万元授信项下全部债务,授信期间自 2019年 6月 18日至2020年 6月 18日-汪荞青抵押 2019.06.18
发行人马学军、汪荞青、倍润投资、鼎元宏保证被担保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500万元借款项下全部债务,借款期间自 2019年 9月 11日至2020年 9月 10日
2019.09.11
汪荞青抵押 2019.09.11
发行人马学军、汪荞青保证被担保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000万元借款项下全部债务,借款期间自 2019年 12月 17日至 2020年 12月 16日
2019.12.17
招股说明书1-1-249被担保方关联担保方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及金额签订日期发行人倍润投资保证被担保方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万元授信项下全部债务,授信期限自 2020年 4月 27日至2021年 4月 26日
2020.04.16
马学军、汪荞青、鼎元宏
2020.04.17
发行人马学军、体之源保证被担保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0万元授信项下全部债务,授信有效期自 2020年 11月 25日至 2021年 7月 24日2020年11月25日发行人马学军保证被担保方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300万元授信项下全部债务,授信期间自 2020年 11月 6日至2025年 11月 5日2020年11月12日发行人马学军、北京倍轻松、上海倍轻松、体之源保证被担保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万元授信项下全部债务,授信期间自 2020年 12月 3日至 2021年 12月 2日2020年12月4日报告期内,为增强公司的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发行人接受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由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金融机构要求,且为目前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普遍措施。上述担保不涉及对价支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②关联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是金融机构执行风险控制措施的体现,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3、关联方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变化情况如下: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关联方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新西兰倍轻松 94.35 70.31 -
其他应收款新西兰倍轻松- 0.37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关联方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账款维克胜电子 69.69 47.55 -
招股说明书1-1-250
4、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系。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2020年 4月 2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合规。
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Breo International SDN. BHD.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关于公司与Breo International SDN. BHD.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Breo Holding Limited

、Breo International SDN. BHD.

、上海深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维克胜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刘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交易不合理或定价不公允而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均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00%
或1,000.00
万元,该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合计546.39万元,未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00%
或1,000.00
万元。
招股说明书1-1-251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2019年 12月 31日和2020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和 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天健审〔2021〕3-27号《审计报告》。
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包含了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所有重大财务会计信息,但并不包括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所有信息,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应仔细阅读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9,290,230.04 84,860,874.96 78,023,467.26
应收票据 2,630,912.53 1,540,669.73 377,195.68
应收账款 79,498,742.57 76,569,736.90 47,044,992.83
预付款项 24,236,300.20 16,698,107.57 11,826,642.80
其他应收款 39,696,308.05 42,868,525.72 24,204,781.59
存货 140,591,605.10 102,730,675.34 73,796,967.46
其他流动资产 9,416,211.32 4,294,030.45 2,894,923.54
流动资产合计 435,360,309.81 329,562,620.67 238,168,971.1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971,671.59 4,605,940.9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0,000.00 120,000.00 -
固定资产 14,954,844.51 17,334,319.40 12,882,261.83
无形资产 5,001,201.51 5,610,644.89 5,549,577.28
长期待摊费用 11,847,279.28 12,320,460.61 7,253,911.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44,148.76 3,812,804.57 2,462,946.57
招股说明书1-1-252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839,145.65 43,804,170.43 28,148,697.41
资产总计 476,199,455.46 373,366,791.10 266,317,668.5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000,000.00 26,455,385.42 18,600,000.00
应付账款 153,041,599.72 136,160,389.55 84,530,070.65
预收款项 2,337,810.95 2,899,286.19 5,651,740.03
应付职工薪酬 13,661,141.69 12,079,297.71 11,002,146.00
应交税费 9,342,752.74 10,880,201.70 10,801,010.52
其他应付款 17,397,753.72 19,633,640.93 15,763,835.23
流动负债合计 240,781,058.82 208,108,201.50 146,348,802.4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550,722.02 2,424,401.85 3,442,994.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50,722.02 2,424,401.85 3,442,994.20
负债合计 242,331,780.84 210,532,603.35 149,791,796.63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46,230,000.00 46,230,000.00 16,681,120.00
资本公积 21,539,020.15 21,539,020.15 37,354,760.81
其他综合收益-1,142,834.97 -1,718,188.17 -1,115,867.75
盈余公积 23,115,000.00 14,841,813.90 8,036,486.66
未分配利润 144,735,745.65 82,301,554.23 55,532,084.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4,476,930.83 163,194,200.16,488,583.77
少数股东权益-609,256.21 -360,012.36 37,288.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3,867,674.62 162,834,187.75 116,525,871.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6,199,455.46 373,366,791.10 266,317,668.57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 826,484,571.04 694,115,696.87 507,993,694.77
减:营业成本 344,137,971.81 271,198,628.59 212,383,724.70
税金及附加 4,630,035.29 5,997,290.63 4,178,097.58
销售费用 342,144,158.25 286,535,418.32 182,942,895.43
招股说明书1-1-253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管理费用 28,628,850.75 26,881,380.31 25,000,523.05
研发费用 36,891,231.76 40,656,738.41 25,577,983.34
财务费用 1,625,744.25 1,992,971.04 1,262,985.91
其中:利息费用 966,669.48 953,830.70 873,588.78
利息收入 356,693.64 270,585.05 109,437.20
加:其他收益 16,481,991.23 6,540,144.67 7,556,583.20
投资收益-352,422.15 144,949.13 -
信用减值损失 696,585.26 -2,554,215.30 -
资产减值损失-1,349,711.43 -1,800,418.99 -8,879,117.65
资产处置收益-- 709,300.21
二、营业利润 83,903,021.84 63,183,729.08 56,034,250.52
加:营业外收入 611,379.36 733,618.70 528,033.27
减:营业外支出 1,859,955.06 922,146.35 1,607,318.51
三、利润总额 82,654,446.14 62,995,201.43 54,954,965.28
减:所得税费用 12,196,312.47 8,228,058.11 9,857,731.46
四、净利润 70,458,133.67 54,767,143.32 45,097,233.8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458,133.67 54,767,143.32 45,097,233.82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707,377.52 54,575,569.32 45,184,771.64
少数股东损益-249,243.85 191,574.00 -87,537.8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75,353.20 -578,219.72 -157,303.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75,353.20 -602,320.42 -155,159.7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100.70 -2,144.17
六、综合收益总额 71,033,486.87 54,188,923.60 44,939,929.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1,282,730.72 53,973,248.90 45,029,611.9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49,243.85 215,674.70 -89,681.9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3 1.19 0.99
招股说明书1-1-254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3 1.19 0.9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61,253,185.06 689,121,497.29 523,074,405.90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55,974.68 - 31,743.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051,538.13 7,004,599.62 8,960,044.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1,560,697.87 696,126,096.91 532,066,193.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8,715,808.87 267,495,974.27 244,682,285.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7,446,660.71 115,221,338.17 92,473,346.14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423,680.54 60,018,579.79 36,037,342.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7,728,621.74 214,433,197.69 120,779,220.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3,314,771.86 657,169,089.92 493,972,19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245,926.01 38,957,006.99 38,093,999.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1,916.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30.00 2,564.57 2,850,846.0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292,946.80 2,564.57 2,850,846.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242,019.04 22,640,219.32 15,449,310.42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0,961.99 4,580,991.8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592,981.03 27,221,211.15 15,449,310.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00,034.23 -27,218,646.58 -12,598,464.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910,260.64 24,140,995.2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35,300.00 76,470.00
招股说明书1-1-255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5,000,000.00 34,999,999.99 2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500,000.00 45,910,260.63 47,140,995.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6,455,385.42 27,199,999.99 24,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04,269.48 22,068,217.18 5,655,629.9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83,848.33 4,548,275.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143,503.23 53,816,492.40 30,055,629.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56,496.77 -7,906,231.77 17,085,365.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373,033.47 -857,745.20 405,185.2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929,355.08 2,974,383.44 42,986,086.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997,850.70 78,023,467.26 35,037,381.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8,927,205.78 80,997,850.70 78,023,467.26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9,125,475.71 68,469,193.40 68,712,844.16
应收票据 2,630,912.53 1,540,669.73 377,195.68
应收账款 202,633,917.47 152,299,203.94 68,979,185.66
预付款项 16,684,780.84 9,683,637.84 7,443,872.28
其他应收款 67,590,139.78 55,496,079.06 43,321,831.45
存货 122,096,132.45 88,449,887.29 67,199,664.04
其他流动资产 7,996,478.67 1,152,250.47 2,248,091.59
流动资产合计 548,757,837.45 377,090,921.73 258,282,684.8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9,408,909.01 9,408,909.01 1,741,418.51
固定资产 14,448,007.52 16,802,514.59 12,746,270.85
无形资产 4,845,113.70 5,445,812.84 5,358,347.79
长期待摊费用 9,879,358.37 10,731,141.07 6,748,554.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5,544.66 2,168,605.02 2,435,258.54
招股说明书1-1-256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476,933.26 44,556,982.53 29,029,849.85
资产总计 589,234,770.71 421,647,904.26 287,312,534.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000,000.00 26,455,385.42 18,600,000.00
应付账款 185,658,554.37 177,440,159.30 109,624,040.01
预收款项 30,436,956.13 2,208,060.61 12,677,939.62
应付职工薪酬 9,607,264.02 7,757,957.33 7,736,899.08
应交税费 8,356,629.80 9,317,462.07 5,919,431.26
其他应付款 57,710,639.69 36,365,891.93 30,418,284.62
流动负债合计 336,770,044.01 259,544,916.66 184,976,594.5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550,722.02 2,424,401.85 3,442,994.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50,722.02 2,424,401.85 3,442,994.20
负债合计 338,320,766.03 261,969,318.51 188,419,588.79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46,230,000.00 46,230,000.00 16,681,120.00
资本公积 20,039,020.15 20,039,020.15 35,854,760.81
盈余公积 23,115,000.00 14,841,813.90 8,036,486.66
未分配利润 161,529,984.53 78,567,751.70 38,320,578.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0,914,004.68 159,678,585.75 98,892,945.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9,234,770.71 421,647,904.26 287,312,534.71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 662,801,170.51 552,703,721.60 391,845,589.12
减:营业成本 345,682,661.66 280,816,748.96 214,963,291.41
税金及附加 3,622,995.40 4,293,235.11 2,402,782.64
销售费用 161,461,081.91 130,368,802.54 89,084,646.55
管理费用 25,435,962.31 23,348,902.49 20,829,295.55
研发费用 34,951,976.61 37,929,439.84 24,972,645.87
财务费用 1,141,556.03 1,263,573.99 920,823.89
招股说明书1-1-257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其中:利息费用 966,895.55 953,830.70 873,588.78
利息收入 326,234.57 244,226.12 89,198.35
加:其他收益 15,396,764.16 6,058,827.16 7,230,064.47
投资收益 234,394.28 --
信用减值损失 373,918.04 -1,548,795.70 -
资产减值损失-1,127,873.34 -1,800,418.99 -7,150,854.31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 105,382,139.73 77,392,631.14 38,751,313.37
加:营业外收入 684,380.28 518,517.26 114,818.51
减:营业外支出 1,718,492.68 857,406.30 1,515,108.30
三、利润总额 104,348,027.33 77,053,742.10 37,351,023.58
减:所得税费用 13,112,608.40 9,000,469.71 5,672,076.76
四、净利润 91,235,418.93 68,053,272.39 31,678,946.82
1、持续经营净利润 91,235,418.93 68,053,272.39 31,678,946.82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91,235,418.93 68,053,272.39 31,678,946.82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91,357,519.29 472,913,111.27 405,982,198.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55,974.6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584,468.82 8,359,623.35 7,752,134.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6,197,962.79 481,272,734.62 413,734,333.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5,837,914.34 263,274,700.50 244,963,948.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0,240,662.44 66,006,369.67 56,579,849.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294,316.58 32,135,363.61 17,270,007.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8,771,983.96 87,775,999.53 59,113,075.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3,144,877.32 449,192,433.31 377,926,880.47
招股说明书1-1-258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053,085.47 32,080,301.31 35,807,452.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34,394.2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30.00 2,564.57 3,275.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35,424.28 2,564.57 3,275.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692,719.11 21,070,148.68 13,150,016.79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67,490.5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692,719.11 28,737,639.18 13,150,016.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57,294.83 -28,735,074.61 -13,146,741.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474,960.64 24,064,525.2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5,000,000.00 34,999,999.99 2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500,000.00 45,474,960.63 47,064,525.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6,455,385.42 27,199,999.99 24,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04,495.55 22,068,217.18 5,653,485.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83,848.33 3,5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143,729.30 52,768,217.17 30,053,485.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56,270.70 -7,293,256.54 17,011,039.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795,779.03 -158,645.18 611,859.0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156,282.31 -4,106,675.02 40,283,609.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606,169.14 68,712,844.16 28,429,234.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762,451.45 64,606,169.14 68,712,844.16
招股说明书1-1-259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
断标准
(一)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公司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2019年 12月 31日和 2020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和 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27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12月 31日、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智能便携按摩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2018-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50,799.37 万元、69,411.57
万元和 82,648.46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由于电子商务销售金额重大,且其交易频繁、终端客户难以追踪、高度依赖电子商务平台后台数据,使得收针对收入确认,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
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利用内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
制、与收入确认流程相关的应用控制;
(3)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
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对于电子商务销售渠道的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
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订单、对账单、发货单、快递单等;招股说明书1-1-260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入存在可能被确认于不正确的期间或被操控以达到目标或预期水平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
销售额;
(7)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
至订单、对账单、发货单、快递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
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
恰当列报。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
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4,497.24万元,跌价准备为
人民币 438.08万元,账面价值
为人民币 14,059.16万元。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0,730.62
万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
457.55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
币 10,273.07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月 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7,702.96万元,
跌价准备为人民币 323.26 万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379.70
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售价、实际售价、合同约定售价、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售价、未来市场趋势等确定估计售价,并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
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
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
计售价与历史数据、期后情况、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对于期后已销售的存货,将估计售价与实际售价进行比较;对于期后尚未销售的存货,独立获取公开市场售价信息,并与估计售价进行比较;
(4)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5)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
型号陈旧、产量下降、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7)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
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是否属于日常招股说明书1-1-261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 2020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拥有权益比例纳入合并范围时间深圳市倍轻松销售有限公司 500.00万元 100.00% 2011年 12月
上海倍轻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万元 100.00% 2012年 2月
北京倍轻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00.00万元 100.00% 2012年 5月
深圳市倍轻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30.00万元 100.00% 2011年 9月
深圳市体之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00.00万元 100.00% 2013年 3月
武汉倍轻松科技有限公司 500.00万元 100.00% 2012年 1月
深圳市红太中医科技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100.00% 2017年 6月
东莞市正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100.00% 2018年 12月
深圳微控科技有限公司 300.00万元 90.00% 2019年 4月
倍轻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71.38万美元 100.00% 2012年 3月
天津倍轻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70.00% 2018年 6月
深圳市倍轻松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00.00万元
87.15%
2014年 3月Breo Technology USA, LLC 1.00万美元 100.00% 2019年 12月
Breo Japan CO., Ltd 950.00万日元 100.00% 2020年 2月
招股说明书1-1-262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拥有权益比例纳入合并范围时间广州市倍之松销售有限公司 30.00万元 100.00% 2020年 7月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情况如下:
(1)新设立子公司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正念智能设立 2018年 12月 100.00万元 100.00%
天津倍轻松设立 2018年 6月 140.00万元 70.00%
美国倍轻松设立 2019年 12月 1.00万美元 100.00%
日本倍轻松设立 2020年 2月 950.00万日元 100.00%
广州倍之松设立 2020年 7月 30.00万元 100.00%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购买日购买日确定依据取得股权比例微控科技受让 2019年 4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 90.00%
(3)注销子公司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处置日净资产(万元)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万元)轻松共享注销 2019年 7月 349.26 -0.63
澳大利亚倍轻松注销 2019年 2月 304.40 -15.22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招股说明书1-1-263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招股说明书1-1-264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招股说明书1-1-265
3、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四)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招股说明书1-1-266
(五)金融工具
1、2019年度、2020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 1)或 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招股说明书1-1-267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招股说明书1-1-268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招股说明书1-1-269经调整的报价;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招股说明书1-1-270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其他应收款—应收合并关联方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履约中押金保证金组合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招股说明书1-1-271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收账款——应收合并关联方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②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3个月内(含,下同) 0.00
4-6个月 5.00
7-12个月 20.00
1-2年 50.00
2年以上 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2018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招股说明书1-1-272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招股说明书1-1-273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招股说明书1-1-274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①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②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个月(含 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个月(含 6个月)但未超过 12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招股说明书1-1-275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六)应收款项
1、2019年度、2020年度
详见本节“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五)金融工具”之“1、2019
年度、2020年度”之“(5)金融工具减值”。
2、2018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超过 100万元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超过5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关联方组合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履约中押金保证金组合按账面余额 5%计提坏账准备2)账龄分析法账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3个月以内(含,下同) 0.00 0.00 5.00
4-6个月 5.00 5.00 5.00
7-12个月 20.00 20.00 5.00
1-2年 50.00 50.00 20.00
2-3年 100.00 100.00 40.00
招股说明书1-1-276账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3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七)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招股说明书1-1-277
(八)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招股说明书1-1-278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招股说明书1-1-279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部分之“(十二)资产减值”。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生产设备年限平均法 5-10 3.00 9.70—19.40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 3-5 3.00 19.40—32.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部分之“(十二)资产
招股说明书1-1-280减值”。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招股说明书1-1-281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年)软件 8、10
专利权 10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
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
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
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
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二)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招股说明书1-1-282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四)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招股说明书1-1-283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招股说明书1-1-284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六)收入(适用 2020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
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
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
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招股说明书1-1-285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
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
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
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
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
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具体如下:
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线上直销模式产品已发出、客户于平台系统内签收,且电商平台代收款项后确认相关收入。
线上经销模式由经销商直接发货给客户情况,公司产品已经发出,经销商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公司代发货情况,公司根据与经销商的对账结果确认收入。
招股说明书1-1-286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电商平台入仓模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对账时间,收到电商平台的对账清单并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线下直销模式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后确认收入。
线下经销模式公司产品已经发出,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国外经销模式报关出货,FOB模式,根据报关单确认收入。
(十七)收入(适用 2018年度和 2019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招股说明书1-1-287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具体如下:
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线上直销模式产品已发出、客户于平台系统内签收,且电商平台代收款项后确认相关收入。
线上经销模式由经销商直接发货给客户情况,公司产品已经发出,经销商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公司代发货情况,公司根据与经销商的对账结果确认收入。
电商平台入仓模式根据合同约定的对账时间,收到电商平台的确认清单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线下直销模式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后确认收入。
线下经销模式公司产品已经发出,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国外经销模式报关出货,FOB模式,根据报关单确认收入。
(十八)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
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
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招股说明书1-1-288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招股说明书1-1-289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二十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 7月 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于 2020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造成影响,且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五、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1〕3-30号《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28.00 -70.91 -11.12
招股说明书1-1-290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06.45 650.09 760.5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9.19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8.5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5 52.06 -25.8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6.90 -305.00 -459.07
小计 916.19 326.24 264.53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119.44 88.61 89.06
少数股东损益净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96.75 237.63 175.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70.74 5,457.56 4,518.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11.27 4.35 3.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3.99 5,219.93 4,343.01
注:上述 2018年度以及 2019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主要由股份支付产生。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以及股份支付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175.47
万元、
237.63
万元和
796.75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88%

4.35%

11.27%
,对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六、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16%、13%、10%、6%、3%VAT 应纳销售额 20%、19%、7.5%、6.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 7%、5%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 3%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30%、25%、21%、16.5%、15%
招股说明书1-1-291注:VAT为公司及子公司实现境外销售(电商平台)缴纳的税种。
(二)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倍轻松 15% 15% 15%美国倍轻松 21% 21%-香港倍轻松 16.5% 16.5% 16.5%
澳大利亚倍轻松-- 30%日本倍轻松 1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 25% 25%
(三)税收优惠及批文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844205101,有效期三年,自 2018年至 2020年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的规定,公司及深圳市倍轻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软件产品按法定增值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3、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 2019年 1月 1日起,对月销售额 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财税﹝2020﹞13号),自 2020年 3月 1日至 5月 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七、分部信息
公司分产品业务收入和分地区业务收入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九、经营成
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
招股说明书1-1-292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81 1.58 1.63
速动比率(倍) 1.22 1.09 1.12
资产负债率(合并,%) 50.89 56.39 56.2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42 62.13 65.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07 3.53 6.98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61 9.91 11.24
存货周转率(次) 2.73 2.94 3.4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112.65 7,455.81 6,395.29
利息保障倍数 86.50 67.04 63.9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070.74 5,457.56 4,518.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273.99 5,219.93 4,343.0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46 5.86 5.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1.48 0.84 2.2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25 0.06 2.58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
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号—净招股说明书1-1-293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时间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56 1.53 1.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55 1.36 1.36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0.64% 1.19 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87% 1.14 1.14
2018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4.26% 0.99 0.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2.16% 0.95 0.95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②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③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招股说明书1-1-294
九、经营成果分析
(一)经营业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营业收入 82,648.46 19.07 69,411.57 36.64 50,799.37 42.11
营业成本 34,413.80 26.90 27,119.86 27.69 21,238.37 32.89
营业毛利 48,234.66 14.05 42,291.71 43.07 29,561.00 49.56
营业利润 8,390.30 32.79 6,318.37 12.76 5,603.43 147.44
利润总额 8,265.44 31.21 6,299.52 14.63 5,495.50 149.82
净利润 7,045.81 28.65 5,476.71 21.44 4,509.72 119.76
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及变动趋势图(单位:万元)报告期内,随着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公司竞争力的不断增强,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毛利、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其中,2018年至 2020年,营业收入由 50,799.37
万元增长至 82,648.46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27.55%,营业毛利、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随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而不断上升,其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27.74%、22.37%、22.64%和 24.99%。
招股说明书1-1-295
1、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的同期对比情况
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的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6月 2019年度 1-6月变动额变动幅度营业收入 32,966.78 29,869.33 3,097.45 10.37%
营业成本 13,908.64 11,999.30 1,909.34 15.91%
销售费用 14,765.68 12,566.62 2,199.06 17.50%
其他收益 757.98 198.91 559.07 281.07%
营业利润 1,542.47 1,658.85 -116.38 -7.02%
净利润 1,161.16 1,392.72 -231.56 -16.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5.93 1,443.24 -257.31 -17.83%
扣除非经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89.74 1,539.77 -750.03 -48.71%
毛利率 57.81% 59.83%
销售费用率 44.79% 42.07%
净利率 3.52% 4.66%
公司 2020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 32,966.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0.37%,
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9.74万元,较去年同期扣
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孰低数下降 45.28%。
2020年 1-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机场、高铁站等直营店的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当期线下渠道实现营业收入 11,781.35万元,同比下降 29.27%;疫
情期间,公司加大了线上销售的拓展力度,同时受益于直播平台等线上销售渠道的兴起,当期线上渠道实现营业收入 19,747.00万元,同比增长 63.36%,上述因
素综合导致营业收入同比有所增长。
2020年 1-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毛利率较高的线下渠道销售额下降幅度较大,毛利率相对较低的线上销售占比呈明显上升趋势,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2020年 1-6月,公司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 17.50%,增长幅度高于营业
收入增长幅度,主要系本期广告等销售推广支出金额较大。
综上所述,2020年 1-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线下销售下降幅度较大,虽然公司加大了线上销售的拓展力度,线上销售大幅增长,导致上半年营业招股说明书1-1-296收入有所增长,但销售结构变化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进而导致净利润有所下降。
2、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情况
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 7-9月(A)2020年度 1-6月(B)变动额[注](C=A-B/2)变动率[注](D=C*2/B)营业收入 19,279.65 32,966.78 2,796.26 16.96%
营业成本 7,618.99 13,908.65 664.67 9.56%
销售费用 7,889.32 14,765.68 506.48 6.86%
营业利润 2,320.18 1,542.47 1,548.95 200.84%
净利润 2,081.38 1,161.16 1,500.80 258.50%
毛利率 60.48% 57.81%--
销售费用率 40.92% 44.79%--
净利率 10.80% 3.52%--
注:变动额、变动率按季量化分析。
2020年7-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半年单季度营业收入平均值增长
16.96%
,主要系随着疫情的逐渐消减,公司线下直营门店销售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所致。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机场、高铁站等直营店的销售收入大幅下降。
随着国内疫情的稳定和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第三季度公司线下门店销售基本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
受疫情影响,2020上半年毛利率较高的线下直营门店销售大幅下滑,毛利率相对较低的线上销售占比大幅上升,销售结构的变化导致公司上半年毛利率相对较低。
2020年7-9月,随着线下门店销售恢复,公司整体毛利率恢复至正常水平。
2020年7-9月销售费用率较上半年相比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疫情的逐渐消减,公司门店逐步恢复正常经营,线下直营门店贡献的收入增长率超过销售费用增长幅度,公司整体销售费用率较上半年呈下降趋势。
综上所述,2020年7-9月,受疫情逐渐消减影响,公司线下门店销售恢复至正常水平,营业收入有所增长、毛利率有所上升,而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导致业绩快速增长。
2020年7-9月业绩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系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净利润招股说明书1-1-297水平较低,随着疫情逐渐消减,公司经营活动及业绩增长恢复至正常水平,具有可持续性。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主营业务收入 82,495.42 99.81 69,210.75 99.71 50,617.43 99.64
其他业务收入 153.04 0.19 200.82 0.29 181.94 0.36
合计 82,648.46 100.00 69,411.57 100.00 50,799.37 100.00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品报废收入和产品维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8年度增加 18,593.32万元,增长幅度达 36.73%;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9
年度增加 13,284.67万元,增长幅度达 19.19%。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下游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公司主营产品为智能便携按摩器,其广泛服务于各类用户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压力较大的亚健康人群,以及中老年人群。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外经济不断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的同时,出现了亚健康扩散、社会老龄化等现象,对按摩器具产生了日益扩大的需求,这为按摩器具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同时,健康产业是 21世纪的朝阳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按摩保健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生活理念,不仅在中国,全球范围内具有按摩保健功能的按摩器具也逐渐被广大消费者接受,产品的市场普及率将呈现持续上招股说明书1-1-298升趋势。
(2)优秀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增强了产品的竞争优势
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工艺沉淀及人才集聚,公司具备了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公司通过对按摩器具产品关键零部件、产品工作原理、产品结构、性能、材料等的突破性创新,使公司产品在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另外,公司在新一代智能按摩器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布局,促使公司产品在智能控制、物联互通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公司加强优质销售渠道的战略布局,客户区域不断扩大
由于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的下游为终端消费者,销售渠道的搭建显得非常重要。截至 2020年末,公司在全国各大城市共拥有 165家直营店,主要设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郑州等大城市的机场、高铁站和中高端购物商场。公司在各主要区域开设了子公司和分公司,具备较强的跨地区管理能力,为销售渠道的持续拓展奠定了基础。另外,公司还运营了自己的电子商务销售平台,通过与大型电商如京东、天猫等合作,以开设网络店铺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网络销售渠道。
(4)公司品牌效应持续提升,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在便携式按摩器市场上经营多年,具有丰富的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经验,其产品的按摩、保健效果良好,逐渐在消费者中树立起了较好的品牌效应,并广受消费者好评。公司在品牌运营过程中,重视市场调研,将直营店作为了解消费者需求的常设机构,通过细致的调研活动,密切关注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在研发和销售的过程中,注重将消费者的需求融入产品的功能和特性,使品牌内涵和消费者诉求相吻合。同时,公司以经营自主品牌为特色,成为了国内按摩器十大品牌企业之一、深圳知名品牌,并将自主品牌产品销往日韩港台及欧美等许多国家
和地区。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1-1-299产品类别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收入(万元)比例(%)收入(万元)比例(%)收入(万元)比例(%)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25,089.02 30.41 19,921.49 28.78 14,983.82 29.60
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20,655.24 25.04 17,322.66 25.03 11,005.98 21.74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 11,967.44 14.51 9,954.56 14.38 6,618.96 13.08
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8,197.10 9.94 8,259.02 11.93 6,035.64 11.92
其他 16,586.61 20.11 13,753.02 19.87 11,973.03 23.65
合计 82,495.42 100.00 69,210.75 100.00 50,617.4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眼部、颈部、头皮以及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6.35%、80.13%和
79.89%,占比较高。
随着办公室工作人群的增多,颈椎疼痛的人群占比逐渐扩大,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市场需求随之增大。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的更新迭代以及市场推广,营业收入及占比逐步提高。另外,为提升顾客回购率,公司将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定位为能带来客户流量增量的引流产品,即客户在认可公司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后会继续购买公司其他类的智能便携按摩器并对公司品牌逐渐产生粘性,因而在提升其产品性能和市场竞争力以满足消费者产品诉求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了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市场推广力度,促使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营业收入及占比稳步提升。
公司产品和技术过硬,在优质渠道的广泛布局以及品牌效应持续提升的助力下,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收入在报告期内持续增长,销售收入占比整体呈增长趋势;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营业收入及占比在 2020年度小幅下降。
另外,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肩部、背部、脚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收入、毛利和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产品类型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收入毛利额毛利率收入毛利额毛利率收入毛利毛利率肩部 5,224.41 2,079.72 39.81 5,601.00 2,316.04 41.35 4,505.54 1,857.90 41.24
背部 1,980.10 1,061.98 53.63 1,264.57 600.89 47.52 959.31 392.83 40.95
脚部 1,491.42 624.65 41.88 997.49 372.89 37.38 786.96 282.85 35.94
招股说明书1-1-300产品类型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收入毛利额毛利率收入毛利额毛利率收入毛利毛利率腰部 1,428.61 724.22 50.69 1,015.17 326.59 32.17 289.03 47.99 16.60
健康运动 1,025.68 472.10 46.03 ------
手部 993.75 616.18 62.01 1,700.27 1,064.74 62.62 1,068.88 602.40 56.36
美妆 447.38 191.87 42.89 1,120.39 373.26 33.31 2,227.50 698.26 31.35
Mini 13.54 3.68 27.17 229.57 80.90 35.24 509.56 196.29 38.52
其他 3,981.74 1,954.39 49.08 1,824.55 860.08 47.14 1,626.25 835.40 51.37
小计 16,586.61 7,728.78 46.60 13,753.02 5,995.41 43.59 11,973.03 4,913.92 41.04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销售模式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线上销售线上 B2C 27,483.64 33.32 16,378.46 23.66 7,686.70 15.19
电商平台入仓 12,788.70 15.50 10,018.50 14.48 8,366.98 16.53
线上经销 2,848.40 3.45 1,465.86 2.12 1,003.42 1.98
—经销商发货 149.59 0.18 39.45 0.06 33.71 0.07
—代发货 2,698.81 3.27 1,426.41 2.06 969.72 1.92
线上销售小计 43,120.74 52.27 27,862.83 40.26 17,057.10 33.70
线下销售线下直销 22,176.49 26.88 24,604.76 35.55 17,567.55 34.71
线下经销 12,663.79 15.35 12,792.74 18.48 11,393.90 22.51
—国内经销 11,684.81 14.16 10,322.68 14.91 7,855.79 15.52
—国外经销 978.98 1.19 2,470.07 3.57 3,538.12 6.99
线下销售小计 34,840.28 42.23 37,397.51 54.03 28,961.46 57.22
ODM销售 4,534.39 5.50 3,950.41 5.71 4,598.87 9.09
合计 82,495.42 100.00 69,210.75 100.00 50,617.43 100.00
2018年和2019年,公司以线下销售渠道为主,线下销售金额分别为 28,961.46
万元和 37,397.51万元,占比分别为 57.22%和 54.03%。同时,公司加大了线上
销售渠道的推广,线上 B2C和电商平台入仓模式产生的销售收入逐年增加。
招股说明书1-1-3012020年度,受全国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线下渠道收入为 34,840.28万
元,占比为 42.23%,出现下降。而公司线上渠道销售收入上升明显,金额为
43,120.74万元,占比提升至 52.27%。
①线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分别为 17,057.10 万元、27,862.83 万元和
43,120.7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3.70%、40.26%和 52.27%,呈逐
年增长的趋势。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增加较快,主要系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4G/5G网络、便捷支付、移动终端、物流配套的发展,电子商务行业逐步发展成熟,促进网络消费快速增长。
线上 B2C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线上销售平台签署合作协议,由公司直接在线上销售平台对下游客户实现销售,线上销售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的线上 B2C平台主要包括京东、天猫、亚马逊等,公司不同平台线上B2C销售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平台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天猫平台 19,992.91 72.74 10,016.48 61.16 5,171.13 67.27
京东平台 4,115.79 14.98 3,700.48 22.59 1,638.98 21.32
亚马逊平台 2,206.37 8.03 2,307.90 14.09 658.92 8.57
其他平台 1,168.58 4.25 353.60 2.16 217.67 2.84
合计 27,483.64 100.00 16,378.46 100.00 7,686.70 100.00
注:其他平台包括阿里 1688网、北京轻松筹、贝店科技、工行商城、拼多多、苏宁拼购、淘小铺、网易考拉、公司官网、小红书倍轻松旗舰店等。
电商平台入仓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电商平台签署销售合同,再由电商平台对下游客户销售,电商平台为公司的客户。报告期内,通过电商平台入仓模式销售的主要平台包括京东、唯品会、云集等。报告期内,公司对不同平台的销售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京东自营 11,979.52 93.67 9,202.90 91.86 6,971.28 83.32
招股说明书1-1-302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唯品会 460.88 3.60 348.16 3.48 291.55 3.48
云集-- 315.20 3.15 1,026.17 12.26
其他 348.30 2.72 152.24 1.51 77.98 0.94
合计 12,788.70 100.00 10,018.50 100.00 8,366.98 100.00
线上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署销售合同,由经销商客户直接在线上销售平台对下游客户实现销售,公司将产品发往经销商客户或直接发往经销商的下游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的线上经销商主要包括苏宁、以梦为马等,公司线上经销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收入占比(%)2020年度1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765.75 26.88
2 广东以梦为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36.78 18.85
3 上海深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8.70 8.03
4 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33.08 4.67
5 深圳云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5.72 3.71
合计 1,770.02 62.14
2019年度1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554.38 37.82
2 广东以梦为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3.54 17.30
3 广州蜜柚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98.33 6.71
4 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67.06 4.57
5 上海一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8.70 4.00
合计 1,032.01 70.40
2018年度1 广州蜜柚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277.94 27.70
2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173.20 17.26
3 广东以梦为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4.90 8.46
4 杭州麻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4.23 4.41
5 北京彩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2.41 4.23
招股说明书1-1-303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收入占比(%)合计 622.68 62.06
②线下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线下销售收入分别为28,961.46
万元、37,397.51
万元和34,840.28
万元,2018年至2019年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了线下自营门店的投入力度并向全国各大城市进行布局,使得公司线下门店众多,且报告期内门店数量逐年增加,在增强公司自身品牌影响力的同时,也扩大了公司的销售规模。
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线下销售额有所下降。
线下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在机场、高铁及商场等区域设立门店销售产品。公司与各机场、高铁及商场等运营主体签订租赁协议或合作协议以获得经营场所,并根据门店销售及库存情况及时向各门店发货。此外,线下直销还包括展会与促销、团购以及社群营销等,报告期内公司线下直销不同类型涉及的收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类型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营门店 16,555.06 20.07 21,316.89 30.80 15,182.79 30.00
促销活动与展会 1,635.84 1.98 1,816.22 2.62 745.94 1.47
团购 1,821.03 2.21 1,471.66 2.13 1,638.82 3.24
社群营销 2,164.56 2.62 ----
合计 22,176.49 26.88 24,604.76 35.55 17,567.55 34.71
主营业务收入 82,495.42 100.00 69,210.75 100.00 50,617.4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门店按区域的坪效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平米/月区域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面积(㎡)收入月坪效面积(㎡)收入月坪效面积(㎡)收入月坪效华东 2,406.28 5,311.93 2,270.06 2,144.87 7,803.41 4,273.10 1,364.55 6,017.70 4,862.08
华北 1,332.27 2,398.72 2,088.46 1,084.37 3,901.36 4,295.46 736.61 3,767.18 4,904.27
华南 1,520.27 3,018.98 2,337.91 1,116.27 4,760.03 4,388.49 736.1 3,335.90 5,473.70
华中 1,199.06 2,576.55 2,027.04 874.52 2,367.19 3,604.31 391.52 1,288.83 3,465.91
西北 667.86 1,980.27 2,818.37 637.25 2,084.69 3,852.79 456.5 1,472.20 3,115.72
招股说明书1-1-304区域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面积(㎡)收入月坪效面积(㎡)收入月坪效面积(㎡)收入月坪效西南 955.25 2,062.13 2,561.87 775.05 2,847.62 3,971.31 610.57 1,764.60 3,117.02
东北 598.67 868.88 1,527.19 470.67 1,273.50 2,628.25 252.47 732.73 2,902.79
港澳台及国外 276.00 332.13 1,716.95 94 87.58 1,702.24 70 127.79 1,525.64
合计 8,955.66 18,549.60 2,225.81 7,197.00 25,125.38 3,992.69 4,618.32 18,506.93 4,252.80
注:表中收入为直营门店含税零售成交金额,在计算月坪效时使用加权平均月数。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门店月坪效金额分别为4,252.80
元、3,992.69
元和2,225.81
元。
2019年度月坪效有所下降,主要系当年新开设门店数量较多,部分门店月坪效尚处于提升阶段;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线下门店销售收入下降,当期月坪效随之下降。
线下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国内外经销商销售产品。公司与经销商签署销售合同,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卖断式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线下经销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收入占比(%)2020年度1 云朵 4,338.45 34.26
2 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71.09 27.41
3 梨山(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17.08 5.66
4 南京宇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28.22 3.38
5 江苏航天信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83.71 3.03
合计 9,338.55 73.74
2019年度1 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70.65 16.97
2 云朵 2,169.51 16.96
3 TENMINDS CO., LTD 1,418.47 11.09
4 梨山(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07.32 5.53
5 上海海牙湾贸易有限公司 618.80 4.84
合计 7,084.75 55.39
2018年度1 TENMINDS CO., LTD 1,749.54 15.36
招股说明书1-1-3052 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43.20 8.28
3 深圳市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903.79 7.93
4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770.44 6.76
5 KIDEN CO., LTD 711.09 6.24
合计 5,078.06 44.57
③ODM销售ODM销售模式下,公司作为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原始设计商,为其他知名品牌企业提供与智能便携按摩器相关的 ODM产品。该类客户主要包括傲胜、BORK等知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 ODM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收入占比(%)2020年度1 傲胜 2,087.28 46.03
2 BORK Import, LLC 1,529.07 33.72
3 Yamaguchi LLC 472.37 10.42
4 天狮 187.45 4.13
5 SICTEC INSTRUMENTS COMPANY LIMITED 81.44 1.80
合计 4,357.61 96.10
2019年度1 傲胜 1,432.13 36.25
2 BORK Import, LLC 931.51 23.58
3 Yamaguchi LLC 457.04 11.57
4 天津天狮环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16.36 5.48
5 东莞慕思寝具销售有限公司 206.57 5.23
合计 3,243.61 82.11
2018年度1 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 971.10 21.12
2 BORK Import, LLC 752.14 16.35
3 天津天狮环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15.87 11.22
4 东莞慕思寝具销售有限公司 440.18 9.57
5 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13.92 9.00
招股说明书1-1-306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收入占比(%)合计 3,093.21 67.26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ODM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598.87
万元、3,950.41
万元和4,534.39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按区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区域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华东 34,655.53 42.01 23,730.31 34.29 11,168.71 22.06
华北 24,117.56 29.24 21,292.24 30.76 17,092.45 33.77
华南 6,867.32 8.32 8,306.05 12.00 6,217.08 12.28
华中 3,136.20 3.80 2,208.83 3.19 1,154.82 2.28
西南 2,534.10 3.07 2,864.95 4.14 7,631.59 15.08
西北 2,149.64 2.61 1,885.24 2.72 437.19 0.86
东北 1,178.18 1.43 1,385.75 2.00 650.99 1.29
港澳台及国外7,856.89 9.52 7,537.38 10.89 6,264.60 12.38
合计 82,495.42 100.00 69,210.75 100.00 50,617.43 100.00
注: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的线上 B2C收入所属区域为电商平台的注册地所在的区域。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北和华南区域,其合计实现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8.12%、77.05%和 79.57%,主要系公司立足于深圳,并
由华南地区向周边辐射;另外,随着电子商务行业逐步发展成熟,公司通过在京东、天猫等大型电商平台上开设网上自营店以及将产品销售给电商平台等方式来发展线上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增加较快,线上业务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北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6,264.60万元、7,537.38万元和 7,856.89万
元,其按不同销售模式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销售模式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ODM 3,498.53 2,529.02 1,751.90
线上直销 2,744.05 2,309.47 663.56
招股说明书1-1-307销售模式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线下经销 978.98 2,470.07 3,538.12
线下直销 635.34 228.82 311.03
合计 7,856.89 7,537.38 6,264.60
主营业务收入 82,495.42 69,210.75 50,617.43
外销收入占比 9.52% 10.89% 12.38%
(三)营业成本分析、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主营业务成本 34,373.30 99.88 27,115.61 99.98 21,222.82 99.93
其他业务成本 40.50 0.12 4.26 0.02 15.55 0.07
合计 34,413.80 100.00 27,119.86 100.00 21,238.3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1,238.37
万元、27,119.86
万元和34,413.80
万元,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与业务规模扩大的趋势相一致。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9.93%

99.98%

99.88%
,占比较高,为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主营业务成本的明细构成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11,526.27 33.53 8,396.65 30.97 6,453.21 30.41
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6,885.59 20.03 5,258.10 19.39 3,568.92 16.82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 4,286.49 12.47 3,303.21 12.18 2,541.03 11.97
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2,817.12 8.20 2,400.03 8.85 1,600.54 7.54
其他 8,857.82 25.77 7,757.61 28.61 7,059.11 33.26
合计 34,373.30 100.00 27,115.61 100.00 21,222.82 100.00
招股说明书1-1-308报告期内,公司眼部、颈部、头皮以及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各期合计占比分别为 66.74%、71.39%和 74.23%,呈逐渐上
升趋势,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直接材料 21,160.02 61.56 16,537.17 60.99 12,781.10 60.22
直接人工 666.20 1.94 721.86 2.66 771.72 3.64
制造费用 4,583.68 13.34 2,982.79 11.00 1,937.99 9.13
采购成品 7,963.39 23.17 6,873.79 25.35 5,732.01 27.01
合计 34,373.30 100.00 27,115.61 100.00 21,222.8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报告期内,直接材料的金额分别为 12,781.10万元、16,537.17万元和 21,160.02万元,占比分别为 60.22%、
60.99%和 61.56%,主要为电子元器件、塑胶件、包装物等的采购成本,随公司
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而逐年增长。
①直接人工报告期内,直接人工金额分别为 771.72万元、721.86万元和 666.20万元,
占比分别为 3.64%、2.66%和 1.94%,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工
人数量呈下降趋势。
②制造费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委外加工费 3,901.29 2,252.13 1,218.08
职工薪酬 279.00 236.54 342.69
房租及水电 169.67 155.16 120.22
折旧及摊销 129.83 148.04 106.59
招股说明书1-1-309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物料 44.38 65.99 70.24
运输费 19.64 29.21 31.83
办公费 6.04 52.12 46.04
其他 33.82 43.6 2.29
合计 4,583.68 2,982.79 1,937.99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逐年递增,主要受委外加工费、职工薪酬、房租及水电、折旧及摊销变化影响,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A.委外加工费报告期内,委外加工费分别为1,218.08
万元、2,252.13
万元和3,901.29
万元。
2019年度加工费较2018年度大幅上升,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销售规模增长较快,新增规模委外加工占比较大,委外加工费相应上升。
2020年度加工费较2019年度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工厂延期至2月10日复工,且公司出于防控疫情的考虑,公司更多采用委托加工的生产模式,委外加工费相应增加。
B.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制造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
342.69
万元、
236.54
万元和
279.00
万元。
2019年度职工薪酬较2018年度有所减少,主要系:
2018年度因工厂搬迁给予生产管理人员一定补助,2019年度相关支出减少。
2020年度职工薪酬比2019年度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时间产线开工不足,相应生产工人工资记入制造费用。
C.房租及水电、折旧及摊销2019年员工食堂新增租赁面积和装修导致房租及水电、折旧及摊销有所增加。
2020年度,房租及水电小幅上涨;由于报废了部分模具以及部分模具因已提足折旧而不再计提,使得折旧及摊销有所下降。
招股说明书1-1-310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主营业务 48,122.12 99.77 42,095.14 99.54 29,394.61 99.44
其他业务 112.54 0.23 196.56 0.46 166.39 0.56
合计 48,234.66 100.00 42,291.71 100.00 29,561.00 100.00
发行人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9.44%、99.54%和 99.77%,主营业务毛利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
而相应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毛利(万元)比例(%)毛利(万元)比例(%)毛利(万元)比例(%)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13,769.66 28.61 12,064.55 28.66 7,437.06 25.30
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13,562.75 28.18 11,524.83 27.38 8,530.60 29.02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 7,680.95 15.96 6,651.36 15.80 4,077.94 13.87
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5,379.98 11.18 5,858.99 13.92 4,435.09 15.09
其他 7,728.79 16.06 5,995.41 14.24 4,913.92 16.72
合计 48,122.12 100.00 42,095.14 100.00 29,394.61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毛利持续增长。其中颈部、眼部、头皮及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合计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83.28%、
85.76%和 83.94%,是公司毛利的重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销售渠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销售模式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线上销售线上直销 16,749.24 34.81 10,229.70 24.30 5,190.57 17.66
招股说明书1-1-311销售模式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电商平台入仓 6,395.19 13.29 4,951.03 11.76 3,715.70 12.64
线上经销 1,403.91 2.92 742.78 1.76 429.74 1.46
线上销售小计 24,548.35 51.01 15,923.52 37.83 9,336.00 31.76
线下销售线下直销 16,388.94 34.06 19,073.66 45.31 13,385.56 45.54
线下经销 5,685.84 11.82 5,688.88 13.51 4,929.26 16.77
线下销售小计 22,074.78 45.87 24,762.54 58.83 18,314.82 62.31
ODM销售 1,498.99 3.11 1,409.08 3.35 1,743.79 5.93
合计 48,122.12 100.00 42,095.14 100.00 29,394.61 100.00
2018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线下销售渠道,线下销售渠道贡献的主营业务毛利金额分别为18,314.82
万元和24,762.54
万元,占比分别为
62.31%

58.83%
。随着公司加大了线上销售渠道的推广力度,线上直销和电商平台入仓模式的主营业务毛利额逐年增加。
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线下销售渠道销售额下降,其主营业务毛利为22,074.78
万元,占比下降至
45.87%
。疫情期间,线上消费呈增长趋势,公司亦加大了线上销售的推广力度,线上销售渠道主营业务毛利额上升明显,金额为24,548.35
万元,占比提升至
51.01%
。、毛利率分析
(1)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毛利率(%)波动点数(%)毛利率(%)波动点数(%)毛利率(%)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65.63 -5.31 70.94 -2.54 73.48
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66.66 -2.99 69.65 2.08 67.57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 64.18 -2.64 66.82 5.21 61.61
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 54.06 -3.79 57.85 0.92 56.93
其他产品 46.60 3.01 43.59 2.55 41.04
主营业务毛利率 58.33 -2.49 60.82 2.75 58.07
招股说明书1-1-312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毛利率(%)波动点数(%)毛利率(%)波动点数(%)毛利率(%)综合毛利率 58.36 -2.57 60.93 2.74 58.1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8.07%、60.82%和 58.33%,保持在
较高水平。公司其他产品收入金额较小,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毛利率一致。
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8年增加 2.75个百分点,主要系:①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增加 5.21个百分点的同时,销售占比由 13.08%增加
至 14.38%;②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增加 2.08个百分点的同时,销售规模
进一步提升,销售占比由 21.74%增加至 25.03%。
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9年下降 2.49个百分点,主要系:①
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下降 5.31个百分点,同时其销售占比小幅下降,由
11.93%下降至 9.94%;②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下降 3.79个百分点,同时
其销售占比小幅提升,由 28.78%上升至 30.41%;③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和头皮
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占比平稳的情形下,毛利率分别下降了 2.99个百分点和 2.64
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头部、颈部、头皮、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其毛利率的变动影响着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头部、颈部、头皮、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和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单价(元/台) 892.82 1,087.89 1,295.15
单位成本(元/台) 306.84 316.13 343.45
毛利率(%) 65.63 70.94 73.48
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单价(元/台) 683.01 728.93 713.80
单位成本(元/台) 227.69 221.26 231.47
毛利率(%) 66.66 69.65 67.57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单价(元/台) 388.91 405.80 297.05
单位成本(元/台) 139.30 134.66 114.04
毛利率(%) 64.18 66.82 61.61
招股说明书1-1-313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单价(元/台) 360.55 334.20 283.48
单位成本(元/台) 165.64 140.86 122.09
毛利率(%) 54.06 57.85 56.93
注: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均不含税。
①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报告期内,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单价分别为 1,295.15元/台、1,087.89
元/台和 892.82元/台。2019年销售单价较 2018年下降 16.00%,主要系:A、线
上直销模式下,主推产品 IDREAM 5系列单价由 2,935.03元/台下降至 2,594.60
元/台,降幅为 11.60%,主要系公司该年新推出其迭代产品 IDREAM 5S系列产
品,使得原 IDREAM 5系列产品因促销而价格下降;同时公司所推出的新产品IDREAM 3X系列单价较低,为 781.85元/台;B、线下经销模式下,单价较低的
主推产品 IDREAM 1169由于新增银行渠道,销量增加,销售占比随之提高,而单价较高产品 IDREAM 5系列销售占比下降。
2020年销售单价较 2019年下降 17.93%,主要系:(1)受新冠肺炎疫情的
影响,布局在机场、高铁以及中高端商场的线下门店销售收入下降,销售占比由
38.51%下降至 23.11%,而公司线下直销因主推高端产品及新品,平均单价一般
高于其他销售渠道;(2)线上平台入仓模式下,IDREAM 3S产品销售单价下降
幅度较大,由 776.70元/台下降至 676.06元/台,主要系京东平台由于促销活动较
多使得该型号产品零售价较低,因而向公司收取的毛利保护金额较多,由于公司将京东收取的毛利保护金额扣减相关收入,因而 IDREAM 3S型号产品平均销售单价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单位成本分别为 343.45元/台、316.13
元/台和 306.84元/台,呈下降趋势。2019年度,公司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单位成
本下降 7.95%,主要系 2019年度主推产品 IDREAM 5系列产品由于生产工艺的
改进,单位成本有所下降,由 2018年度的 479.58元/台降低到 2019年度的 407.50
元/台。2020年度,公司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单位成本微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分别为 73.48%、70.94%和 65.63%,
2019年度公司头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降低 2.54个百分点,主要系该年平均
单价降低了 16.00%,超过了平均成本的下降幅度即 7.95%;2020年度,公司头
招股说明书1-1-314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降低 5.31 个百分点,主要系该年平均单价降低了
17.93%,而平均单位成本微幅下降。
②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报告期内,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单价分别为 713.80元/台、728.93元/
台和 683.01元/台。2019年度,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平均单价较 2018年度
基本保持稳定。
2020年度,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 6.30%,主要系受新冠
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线下门店销售收入下降,销售占比由 59.07%下降至 44.21%,
而公司线下门店因主推高端产品及新品,平均单价一般高于其他销售渠道,从而拉低了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的平均销售单价。
报告期内,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单位成本分别为 231.47元/台、221.26元/
台和 227.69元/台。2019年度,单位成本下降 4.41%,主要系随着 INECK 3系列
产品量产后,其生产成本逐渐稳定,在规模优势下,平均单位成本开始下降。2020年度,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平均单位成本小幅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分别为 67.57%、69.65%和 66.66%,
2019年公司颈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提高 2.08个百分点,主要系该年平均单
价小幅上涨的同时,平均单位成本下降了 4.41%;2020年度,公司颈部智能便携
按摩器毛利率下降 2.99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销售单价下降 6.30%,同时其平均
单位成本上涨了 2.91%,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小于单价下降幅度。
③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报告期内,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单价分别为 297.05元/台、405.80元/
台和 388.91元/台,呈先增后降的趋势。2019年度较 2018年度销售单价提高
36.61%,主要系 SCALP MINI系列产品销售单价及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2018
年 SCALP MINI系列产品推出后,深受消费者喜爱,2019年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该系列产品的市场推广,该系列产品全年实现销售 8,415.09万元,占头皮智能便
携按摩器收入比例提升至 84.54%;同时公司推出了 SCALP MINI情侣款新品,
其销售单价较高,达到 455.00元/台,进一步提升了销售均价。
2020年度,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 4.16%,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
司线下门店销售收入下降,头皮产品在线下门店销售占比由 51.74%下降至
招股说明书1-1-315
37.09%,而公司线下门店因主推高端产品及新品,平均单价一般高于其他销售渠
道;另外,线上直销模式下,SCALP MINI系列产品由于促销力度加大,销售单价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平均销售单价为 335.38元/台,下降了 17.12%。
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单位成本分别为 114.04元/台、134.66元/台和 139.30
元/台,呈逐步增加的趋势。2019年度单位成本同比上涨 18.08%,主要系 SCALP
MINI系列产品成本较高,其新上市以及销售占比的提高,拉高了平均单位成本,2018年度和 2019年度 SCALP MINI系列产品成本分别为 129.82元/台和 137.64
元/台。2020年度,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平均单位成本较上年小幅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分别为 61.61%、66.82%和 64.18%,
2019年度公司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提高 5.21个百分点,主要系该年平均
单价上涨 36.61%的同时,平均单位成本上涨了 18.08%,低于平均单价上涨的幅
度。2020年度,公司头皮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下降 2.64个百分点,主要系该
年平均单价下降 4.16%,同时其平均单位成本小幅上升。
④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报告期内,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单价分别为 283.48元/台、334.20元/
台和 360.55元/台,呈上涨的趋势。2019年,销售单价较 2018年提高 17.89%,
主要系线下直销渠道中 ISEE M系列产品在 2018年第四季度推出并开始销售,因而销售收入由 2018年 296.46万元大幅上涨至 2019年全年的 3,102.94万元,
占线下直销渠道眼部智能按摩器收入的比例由 8.05%上升至 68.76%,而 ISEE M
系列销售单价较高,平均为 1,083.81元/台。
2020年度,销售单价较 2019年增长 7.88%,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
响,公司线下门店销售收入下降,眼部产品在线下门店销售占比由 22.65%下降
至 16.09%,下降 6.56个百分点;疫情期间,公司加大了线上销售的推广力度,
消费者消费趋势亦向线上转移,线上直销渠道收入占比由 34.55%上升至 47.50%,
上升 12.95个百分点。上述因素综合导致直销渠道销售占比上升,而直销渠道产
品的销售均价一般高于非直销渠道,导致产品销售均价略有上升。虽然线下直销占比下降拉低了销售均价,但线上及线下整体直销比重的上升促使销售均价上升,直销比重提升的影响更大导致 2020年度销售均价略有上升。
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单位成本分别为 122.09元/台、140.86元/台和 165.64
招股说明书1-1-316元/台。2019年度,单位成本上升 15.37%,主要系 ISEE M系列产品生产成本较
高,其在当年销售占比较大,因而推动平均单位成本上升。
2020年度,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平均单位成本较上年增加 17.59%,主
要系 ISEE 18、ISEE 361、ISEE 3R等低成本系列产品不再通过平台入仓模式进
行销售,使得平台入仓模式所销售的产品平均单位成本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分别为 56.93%、57.85%和 54.06%。
2019年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提高 0.92个百分点,主要系该年平均单
价上涨 17.89%的同时,平均单位成本上涨了 15.37%,低于平均单价上涨的幅度;
2020年度,公司眼部智能便携按摩器毛利率降低 3.79个百分点,主要系在平均
单价增长 7.88%的同时,平均单位成本增加 17.59%。
(2)分渠道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渠道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销售模式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线上销售线上 B2C 60.94 -1.52 62.46 -5.07 67.53 2.23
线上经销 49.29 -1.38 50.67 7.84 42.83 4.24
电商平台入仓 50.01 0.59 49.42 5.01 44.41 -5.72
线上销售小计 56.93 -0.22 57.15 2.42 54.73 2.05
线下销售线下直销 73.90 -3.62 77.52 1.33 76.19 1.30
线下经销 44.90 0.43 44.47 1.21 43.26 1.73
线下销售小计 63.36 -2.85 66.21 2.97 63.24 4.38
ODM销售 33.06 -2.61 35.67 -2.25 37.92 5.39
合计 58.33 -2.49 60.82 2.75 58.07 2.92
①线上 B2C报告期内,公司线上B2C模式合作的平台主要包括京东、天猫、亚马逊等,毛利率分别为 67.53%、62.46%和 60.94%。2019年度毛利率下降 5.07个百分点,
主要系公司产品在天猫平台毛利率下降所致;该年公司在天猫平台销售额较高,销售占比较大,而主要产品 iseeX系列眼部产品毛利率较低。2020年度,毛利率招股说明书1-1-317减少 1.52个百分点,主要系天猫自营店收入占比提高,由 61.16%提高至 72.73%,
而天猫自营店渠道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
②线上经销报告期内,公司线上经销模式合作的客户主要包括苏宁、以梦为马等,毛利率分别为 42.83%、50.67%和 49.29%。2019年度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公司销售给
客户苏宁、以梦为马的产品毛利率较高,且高毛利客户实现的收入占比持续上升。
2020年度毛利率小幅下降,主要系公司对线上经销商销售的眼部 IOT产品比例增大,自 22.36%增长至 40.88%,而眼部 IOT系列产品毛利率从 45.12%下降至
40.51%
,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③电商平台入仓报告期内,公司电商平台入仓模式客户主要包括京东、唯品会等,毛利率分别为 44.41%、49.42%和 50.01%。2019年毛利率增加 5.0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
司对京东商城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由
83.32%
增加至
91.73%
,同时该客户毛利率由 46.65%提高至 50.49%;2020年度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④线下直销线下直销模式指公司主要通过在机场、高铁站及中高端商场等区域设立门店以推广和销售产品。报告期内,线下直销模式的毛利率分别为
76.19%

77.52%
和 73.90%。2019年度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公司直营门店数量增加,其实现的销
售收入占线下直销收入的比重提升,而公司直营门店产品销售实现的毛利率在80%左右。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直营门店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下降,其他线下直销的销售占比上升,而直营门店的毛利率较高,其销售占比下降带动线下直销毛利率下降。
⑤线下经销线下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国内外经销商销售产品,报告期内,线下经销模式的毛利率分别为 43.26%、44.47%和 44.90%。2018年度至 2019年度毛利率呈
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对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943.20
万元和2,170.65
万元,占当期线下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8%

16.96%
,不断提高,且公司对该客户销售的毛利率较高。2020年度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⑥ODM销售报告期内,公司ODM销售模式合作的客户主要包括傲胜、BORK等知名企招股说明书1-1-318业,毛利率分别为 37.92%、35.67%和 33.06%。2019年度毛利率降低 2.25个百
分点,主要受公司不同客户毛利率的影响;2020年度,毛利率降低 2.61个百分
点,主要系公司对国内客户实现的收入占比由 35.98%下降至 22.84%,对国外客
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提升,而国内客户毛利率相对较高。
整体上看,直销渠道即线上 B2C和线下直销渠道由于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因而毛利率更高。
2018年度至2019年度,得益于同时加大了在线上推广和线下直营门店投入的力度,公司自身品牌越来越得到客户的认可,进而促进了公司直销渠道收入及其占比的稳步提升,使得公司线上B2C和线下直销的毛利率增长,最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提高。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线下直销渠道收入占比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小幅回落。
(3)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奥佳华 35.98% 37.22% 36.25%
石头科技 51.25% 36.12% 28.79%
科沃斯 41.53% 38.29% 37.84%
算术平均值 42.92% 37.21% 34.29%
倍轻松 58.36% 60.93% 58.19%
注 1:奥佳华主营业务包括大型按摩器具、按摩小电器、加湿器、家用医疗等业务,其中按摩小电器业务与公司类似;石头科技主营业务为智能清洁机器人等智能硬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同属智能硬件领域,且公司与其客户类型相似,双方财务指标具有一定的可比性;科沃斯主营业务为包括各类服务机器人、清洁类小家电等智能家用电器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与发行人同属智能硬件领域,且公司与其客户类型相似,双方财务指标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因此选择奥佳华、石头科技以及科沃斯作为可比公司。
注 2: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其他资料,由于石头科技以及科沃斯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因而毛利率数据采用 2020年 1-9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8.19%

60.93%

58.36%
,2018年至2020年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
①公司注重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通过不断创新和研发适用于智能便携按摩器的精密驱动、智能控制、智能传感、人机交互等技术,并结合在物联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等方面的积累,创造出设计不断优化、功能不断丰富的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以更好地满足各类用户群体日益增长的保健按摩需求。近年来,公司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快速迭代升级,其按摩保健效果持续提升,与国内竞争招股说明书1-1-319对手相比,公司产品的智能化程度、精密程度更具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与客户的议价能力,是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主要原因。
②可比公司与公司在销售区域、销售渠道及产品定位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毛利率的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A、销售区域。可比公司的海外销售占比较高,奥佳华 2018年度至 2020年度平均外销占比为 76.93%,科沃斯 2018年度至 2019年度平均外销占比为 48.99%
(科沃斯尚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外销数据),而公司同期平均外销占比为 10.71%,远低于可比公司。由于外销的毛利率低于国内
销售,可比公司因外销占比较高而拉低了其综合毛利率;B、销售渠道。可比公司奥佳华存在大量的 ODM业务,石头科技也存在较多的小米模式收入,即通过小米定制模式进行销售,而公司的销售以直销渠道为主,ODM业务占比很低,直销渠道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毛利率更高;C、产品定位。公司的产品定位较为高端,且拥有倍轻松自主品牌,享有较强的自主定价权,毛利率相对较高。
2020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58.36%,出现下降,主要系受全国新冠肺炎
疫情的影响,公司线下直销收入及其占比下降,而公司线下直销渠道由于和终端消费者直接交易,通常毛利率相对更高。
(五)其他利润表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分析
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销售费用 34,214.42 19.41 28,653.54 56.63 18,294.29 41.89
管理费用 2,862.89 6.50 2,688.14 7.52 2,500.05 4.16
研发费用 3,689.12 -9.26 4,065.67 58.95 2,557.80 37.06
财务费用 162.57 -18.43 199.30 57.80 126.30 -51.78
期间费用合计 40,929.00 14.95 35,606.65 51.66 23,478.44 34.76
营业收入 82,648.46 19.07 69,411.57 36.64 50,799.37 42.11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9.52 51.30 46.22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1.40 41.28 36.01
招股说明书1-1-320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46 3.87 4.92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46 5.86 5.04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20 0.29 0.25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3,478.44
万元、35,606.65
万元和40,929.0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6.22%

51.30%

49.52%
,整体波动较小。
(1)销售费用
①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专柜费用 7,550.75 22.07 8,297.45 28.96 5,169.59 28.26
职工薪酬 7,277.81 21.27 7,424.19 25.91 5,746.80 31.41
推广费 6,849.02 20.02 4,136.15 14.44 1,713.68 9.37
促销费 5,696.88 16.65 3,659.83 12.77 1,913.36 10.46
运杂费 2,026.50 5.92 1,628.39 5.68 1,014.90 5.55
广告宣传费 1,961.23 5.73 573.15 2.00 371.46 2.03
折旧及摊销 1,294.13 3.78 973.18 3.40 522.24 2.85
办公费 500.76 1.46 497.20 1.74 382.26 2.09
差旅交通费 303.66 0.89 653.20 2.28 589.18 3.22
招待费 87.50 0.26 154.37 0.54 159.76 0.87
其他 666.18 1.95 656.42 2.29 711.06 3.89
合计 34,214.42 100.00 28,653.54 100.00 18,294.2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8,294.29
万元、28,653.54
万元和34,214.42
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持续增加。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专柜费用、职工薪酬、推广费和促销费,报告期内公司前述四项费用合计比重分别为
79.50%

82.08%

80.01%

专柜费用指公司线下自营门店的租金费、物业管理费以及POS设备的租金招股说明书1-1-321费等。报告期内,公司专柜费用分别为 5,169.59万元、8,297.45万元和 7,550.75
万元,2019年专柜费用提高,主要系公司因品牌战略的考虑,加大了“线下体验店”的投入,线下体验店不仅是零售终端,更重要的是起到了科技体验、品牌宣传等作用,使得公司自营门店的数量增长,因而专柜费用也随之逐年增加。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线下自营门店的租金费等获得部分减免,专柜费用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 5,746.80万元、7,424.19万元和
7,277.81万元,呈先增后降的趋势。2019年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提高,主要系:
A、公司市场拓展情况良好,经营业绩提高,因而公司提高了销售人员的薪酬水平,使得销售费用中薪酬支出提高;B、公司在全国拥有一百余家自营门店,门店数量较多,而每家门店均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使得销售人员薪酬金额较大,与公司的业务发展趋势相匹配。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线下门店销售收入下降,相应销售人员薪酬有所下降。
推广费主要指公司合作的线上电商平台如京东、天猫等在其平台宣传公司的产品,公司为此所支付线上电商平台的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推广费用分别为1,713.68万元、4,136.15万元和 6,849.02万元,逐年提高,主要系伴随着科技的
不断进步,电子商务行业逐步发展成熟,公司加大了在线上电商平台推广自身产品的力度,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
促销费用主要包括公司在线下门店进行促销活动发生的各类费用以及京东、天猫等各大电商平台的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促销费用分别为 1,913.36万元、
3,659.83万元和 5,696.88万元,公司在促销活动上投入较多,且逐年增长,对公
司品牌影响力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销售收入也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奥佳华营业收入(万元) 704,915.84 527,627.13 544,703.07
销售费用(万元) 111,143.44 104,078.46 99,637.58
销售费用率(%) 15.77 19.73 18.29
石头科技营业收入(万元) 297,975.59 420,490.20 305,125.04
销售费用(万元) 36,824.61 35,379.01 16,329.30
招股说明书1-1-322可比公司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销售费用率(%) 12.36 8.41 5.35
科沃斯营业收入(万元) 414,200.69 531,219.43 569,365.61
销售费用(万元) 96,394.69 123,177.60 107,152.15
销售费用率(%) 23.27 23.19 18.82
平均销售费用率(%) 17.13 17.11 14.15
倍轻松营业收入(万元) 82,648.46 69,411.57 50,799.37
销售费用(万元) 34,214.42 28,653.54 18,294.29
销售费用率(%) 41.40 41.28 36.01
注: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其他资料,由于石头科技与科沃斯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因而毛利率数据采用 2020年 1-9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均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销售模式存在差异所致。报告期内,奥佳华平均外销比例较大,其外销业务基本采用 ODM方式进行销售,销售费用率较低;石头科技产品主要通过小米模式销售,销售费用率也较低;科沃斯销售渠道较多,既包括线上渠道,又包括线下渠道,并积极开拓国外业务,销售费用率相对较高。而公司直销比例较大,在直销渠道下,公司线上平台的推广费和线下门店的租赁费、销售人员的薪酬支出较大,因而销售费用率随之较大。
(2)管理费用
①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职工薪酬 1,301.65 45.47 1,327.59 49.39 1,020.77 40.83
租金及水电 390.56 13.64 393.15 14.63 329.76 13.19
中介服务费 364.62 12.74 269.61 10.03 238.93 9.56
办公费 196.96 6.88 145.59 5.42 109.81 4.39
差旅及交通 169.42 5.92 124.65 4.64 141.20 5.65
招待费 167.63 5.86 111.42 4.14 30.39 1.22
折旧及摊销 119.35 4.17 101.08 3.76 83.90 3.36
会议及培训 79.52 2.78 96.52 3.59 71.90 2.88
股份支付-- 61.10 2.27 390.54 15.62
招股说明书1-1-323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其他 73.17 2.56 57.42 2.14 82.85 3.31
合计 2,862.89 100.00 2,688.14 100.00 2,500.0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500.05
万元、2,688.14
万元和2,862.89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逐年提高。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92%

3.87%

3.46%
,整体呈下降的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品牌效应的增强以及规模效应的凸显,管理费用支出未随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同比例增加。
公司管理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租金及水电、中介服务费等,前述支出占管理费用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3.58%

74.04%

71.84%
,比例呈先增后降的趋势,主要是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支出的比重先增后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1,020.77
万元、1,327.59
万元和1,301.65
万元,2019年有所增加主要系随着经营业绩的增长,公司提高了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2020年度,管理人员薪酬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租金及水电费分别为
329.76
万元、
393.15
万元和
390.56
万元,呈先增后降的趋势。
2018年公司将办公场所搬迁至海信南方大厦,租金有所提升以及2019年公司办公场所租赁费进一步提高,使得公司2019年度租金及水电费上升。
2020年度,租金及水电费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中介服务费用主要为支付给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局的年费以及支付给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费用,金额分别为
238.93
万元、
269.61
万元和
364.62
万元。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奥佳华营业收入(万元) 704,915.84 527,627.13 544,703.07
管理费用(万元) 45,939.09 37,198.51 36,793.11
管理费用率(%) 6.52 7.05 6.75
石头科技营业收入(万元) 297,975.59 420,490.20 305,125.04
管理费用(万元) 5,384.51 5,959.11 20,609.17
管理费用率(%) 1.81 1.42 6.75
招股说明书1-1-324可比公司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科沃斯营业收入(万元) 414,200.69 531,219.43 569,365.61
管理费用(万元) 24,308.05 32,885.00 29,357.87
管理费用率(%) 5.87 6.19 5.16
平均管理费用率(%) 4.73 4.89 6.22
倍轻松营业收入(万元) 82,648.46 69,411.57 50,799.37
管理费用(万元) 2,862.89 2,688.14 2,500.05
管理费用率(%) 3.46 3.87 4.92
注: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其他资料,由于石头科技与科沃斯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因而毛利率数据采用 2020年 1-9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奥佳华除经营便携按摩器外,还开展其他健康保健相关业务,如经营按摩椅、健康环境、家用医疗等,石头科技销售模式包括小米模式、线上销售以及线下销售等,科沃斯销售模式包括线上销售、线下销售以及OEM/ODM模式等,各公司在人员数量、组织结构、内部管理水平、商业模式、产品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导致管理费用率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的主要项目如下:
A.职工薪酬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奥佳华 22,024.38 3.12 19,196.25 3.64 17,439.96 3.20
石头科技 2,190.10 1.23 3,287.23 0.78 2,018.97 0.66
科沃斯 10,175.39 4.24 20,588.60 3.88 16,392.67 2.88
行业平均 11,463.29 2.86 14,357.36 2.77 11,950.53 2.25
倍轻松 1,301.65 1.57 1,327.59 1.91 1,020.77 2.01
注:可比公司石头科技与科沃斯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且 2020年三季报也未披露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数据,因而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重数据采用 2020年 1-6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01%

1.91%

1.57%
。与奥佳华和科沃斯相比,管理人员薪酬金额及占比较低,主要原因系招股说明书1-1-325奥佳华和科沃斯收入规模较大且基本稳定,其管理人员数量较多,相应职工薪酬金额及占比较高,而公司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管理人员人数相对较少,故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重相对较低;与石头科技相比,公司管理人员薪酬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石头科技的产销规模增长迅速,收入规模增长速度高于职工薪酬增幅,管理人员薪酬占比较低。
B.中介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中介服务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石头科技 418.22 0.24 1,244.91 0.30 1,692.47 0.55
倍轻松 364.62 0.44 269.61 0.39 238.93 0.47
注:奥佳华和科沃斯未披露中介服务费信息。另外,可比公司石头科技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且 2020年三季报也未披露中介服务费数据,因而中介服务费占营业收入比重数据采用2020年 1-6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中介服务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47%和0.39%和0.44%。
与石头科技相比,公司中介服务费较低,主要系石头科技销售规模远大于公司所致,从费用率来看,两者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C.租金及水电报告期内,公司租金及水电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奥佳华 2,240.76 0.32 2,434.39 0.46 1,888.11 0.35
石头科技 140.02 0.08 154.34 0.04 177.10 0.06
科沃斯-- 1,930.30 0.36 1,489.50 0.26
行业平均 1,190.39 0.20 1,506.34 0.29 1,184.90 0.22
倍轻松 390.56 0.47 393.15 0.57 329.76 0.65
注:可比公司石头科技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且 2020年三季报也未披露租金及水电数据,因而租金及水电占营业收入比重数据采用 2020年 1-6月数据;科沃斯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2020年三季报未披露租金及水电数据,且 2020年半年度报告亦未披露水电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租金及水电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65%、0.57%和 0.47%,
高于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办公场所主要位于深圳繁华商圈范围内,租金及招股说明书1-1-326水电收费标准较高。
D.折旧与摊销报告期内,公司折旧与摊销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奥佳华 5,255.43 0.75 3,410.54 0.65 3,149.95 0.58
石头科技 194.59 0.11 ----
科沃斯 1,342.76 0.56 3,255.52 0.61 4,462.63 0.78
行业平均 2,264.26 0.47 3,333.03 0.63 3,806.29 0.68
倍轻松 119.35 0.14 101.08 0.15 83.90 0.17
注:可比公司石头科技 2018-2019年未披露相关数据。另外,可比公司石头科技和科沃斯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且 2020年三季报也未披露折旧与摊销数据,因而折旧与摊销占营业收入比重数据采用 2020年 1-6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折旧及摊销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0.17%、0.15%和 0.14%,
低于可比公司奥佳华和科沃斯,主要系奥佳华和科沃斯经营规模较大,所需的资源配置也较多,折旧与摊销金额较大。
(3)研发费用
①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职工薪酬 2,219.37 60.16 2,002.35 49.25 1,567.88 61.30
技术服务费 525.58 14.25 838.53 20.62 121.36 4.74
研发领料 383.66 10.40 327.27 8.05 247.04 9.66
租金及水电 230.46 6.25 273.93 6.74 263.36 10.30
股份支付-- 264.72 6.51 81.59 3.19
折旧及摊销 212.83 5.77 171.97 4.23 134.90 5.27
其他 117.22 3.18 186.91 4.60 141.67 5.54
合计 3,689.12 100.00 4,065.67 100.00 2,557.8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分别为 2,557.80万元、4,065.67万元和 3,689.1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04%、5.86%和 4.46%,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
招股说明书1-1-327酬、技术服务费和研发领料。其中技术服务费主要系公司在产品的降噪处理、人体体征检测以及产品外观设计等方面获取外部辅助性技术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通过提升产品的性能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的薪酬逐期增长,研发费用总额 2019年度和 2020年度分别较 2018年度大幅增长,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费用支出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整体预算研发支出实施进度2020年度新一代环颈式颈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593.09 547.73 未完成
机械揉捏式眼部按摩器迭代升级项目 203.28 187.73 未完成
生命体征检测技术研发项目 414.85 383.12 未完成
智能虚拟触感按摩器研发项目 462.50 427.12 完成
智能化多模调频轴向运动按摩器研发项目 674.59 622.99 完成
智能按摩器 IOT平台系统研发项目 474.02 437.76 未完成
轻松云智能手机客户端研发项目 601.73 555.70 完成
智能按摩器人工智能语音图像交互系统研发项目 359.17 331.70 完成
预研及其他 211.45 195.28 未完成
合计 3,994.68 3,689.12 -
2019年度按摩器工作噪音控制技术研发项目 352.42 331.96 已完成
头皮按摩器迭代升级项目 310.24 292.23 已完成
揉捏式颈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273.56 257.68 已完成
3D立体气压眼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203.43 191.62 已完成
充气式颈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171.81 161.83 已完成
气动按压式眼部按摩器迭代升级项目 140.81 132.64 已完成
分体式头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106.65 100.46 已完成
一体式头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82.7.96 已完成
手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80.90 76.20 已完成
脉冲式颈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50.75 47.81 已完成
新一代环颈式颈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385.80 363.40 未完成
机械揉捏式眼部按摩器迭代升级项目 111.07 104.62 未完成
招股说明书1-1-328生命体征检测技术研发项目 227.08 213.90 未完成
智能虚拟触感按摩器研发项目 332.22 312.93 未完成
智能化多模调频轴向运动按摩器研发项目 331.62 312.37 未完成
智能按摩器 IoT平台系统研发项目 339.96 320.23 未完成
轻松云智能手机客户端研发项目 204.12 192.27 未完成
智能按摩器语音图像交互系统研发项目 177.20 166.91 未完成
预研及其他 433.84 408.65 未完成
合计 4,316.26 4,065.67 -
2018年度迷你型揉捏式颈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230.09 204.16 已完成
迷你型头皮按摩器研发项目 137.46 121.97 已完成
新一代环颈式颈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386.66 343.09 未完成
机械揉捏式眼部按摩器迭代升级项目 195.36 173.34 未完成
气动按压式眼部按摩器迭代升级项目 210.78 187.03 未完成
一体式头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142.43 126.38 未完成
头皮按摩器迭代升级项目 201.59 178.87 未完成
生命体征检测技术研发项目 220.51 195.66 未完成
手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140.95 125.07 未完成
充气式颈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217.64 193.11 未完成
分体式头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108.84 96.58 未完成
3D立体气压眼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179.30 159.10 未完成
脉冲式颈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18.05 16.02 未完成
智能虚拟触感按摩器研发项目 121.93 108.19 未完成
智能化多模调频轴向运动按摩器研发项目 54.29 48.17 未完成
智能按摩器 IoT平台系统研发项目 86.07 76.37 未完成
按摩器工作噪音控制技术研发项目 32.74 29.05 未完成
智能按摩器语音图像交互系统研发项目 0.19 0.17 未完成
揉捏式颈部按摩器研发项目 47.00 41.70 未完成
预研及其他 150.74 133.76 未完成
合计 2,882.62 2,557.80 -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1-1-329可比公司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奥佳华营业收入(万元) 704,915.84 527,627.13 544,703.07
研发费用(万元) 26,878.55 22,686.92 18,343.26
研发费用率(%) 3.81 4.30 3.37
石头科技营业收入(万元) 297,975.59 420,490.20 305,125.04
研发费用(万元) 17,270.56 19,279.59 11,661.56
研发费用率(%) 5.80 4.59 3.82
科沃斯营业收入(万元) 414,200.69 531,219.43 569,365.61
研发费用(万元) 21,546.76 27,733.45 20,512.91
研发费用率(%) 5.20 5.22 3.60
平均研发费用率(%) 4.94 4.70 3.60
倍轻松营业收入(万元) 82,648.46 69,411.57 50,799.37
研发费用(万元) 3,689.12 4,065.67 2,557.80
研发费用率(%) 4.46 5.86 5.04
注: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其他资料。另外,由于石头科技和科沃斯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因而研发费用率数据采用 2020年 1-9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2020年度略低于可比公司,但2018年和2019年均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为持续保持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始终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并在智能便携按摩器等领域具有突出的研发能力。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工艺沉淀及人才集聚,公司具备了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通过对按摩器具产品关键零部件、产品工作原理、产品结构、性能、材料上的突破性创新,使公司产品在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在新一代智能便携按摩器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布局,促使公司产品在智能控制、物联互通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得益于公司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以及不断对产品进行迭代创新,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0,617.43
万元、69,210.75
万元和82,495.42
万元,2019年和2020年增长率分别为
36.73%

19.19%
,持续保持高速的增长。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1-1-330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利息支出 96.67 95.38 87.36
减:利息收入 35.67 27.06 10.94
汇兑损益-31.22 50.04 -56.03
手续费及其他 132.80 80.93 105.92
合计 162.57 199.30 126.3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26.30
万元、
199.30
万元和
162.5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25%

0.29%

0.20%
,占比较小。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和银行手续费等。
利息支出主要为银行短期借款利息费用,随着借款本金、利率及借款期限的变动而波动,不存在异常;利息收入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因外销业务持有一定数量的外币,主要为美元和港币,汇兑损益随外币汇率的变化而波动;手续费及其他主要为银行相关手续费。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87.37 71.86 -23.56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493.93 561.33 766.15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30.16 1.20 11.14
其他 36.74 19.62 1.93
合计 1,648.20 654.01 755.66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将 2017年 1月 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明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一、
发行人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一)主要债项”之“2、负
债构成分析”之“(7)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表所示:
招股说明书1-1-331单位:万元序号项目金额依据文件列报项目2020年度1 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 728.6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其他收益22019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发展分项第四批支持项目
86.7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32019年福田区促工业增长激励项目
60.00
福田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申请须知》其他收益4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一批拟资助
53.9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公示 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一批拟自主企业名单的通知》其他收益5 第 21届中国专利奖 50.00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运字[2018]36号)其他收益62019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30.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7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资金
26.00
关于印发《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通知(徐发改发[2014]30号)其他收益82019年 1-5月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20.58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落实〈深圳市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努力实现 2020年目标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商务规[2020]3号)其他收益9 香港保就业计划补助金 39.27
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同心抗疫保就业计划》其他收益10 香港零售业资助计划资金 7.12
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同心抗疫零售业资助计划》其他收益11生育津贴
13.74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2014]第 203号)其他收益12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办理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
10.20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4]18号)其他收益132020年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第一批项目资助
10.00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字[2019]5号)其他收益招股说明书1-1-332序号项目金额依据文件列报项目14 稳岗补贴 11.94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设规[2016]1号)其他收益15 社保返还 5.0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其他收益16 第一批防护用品支持项目 2.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政策》的通知其他收益17 小规模纳税人财政补助资金 0.35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20]4号)其他收益18 工会经费 0.44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5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发[2019]2号)其他收益19 科技创新中国专利奖支持 10.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20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企业)
1.7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21 科技创新-专利支持 33.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22生产经营支持(中小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0.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十一条政策》的通知其他收益23 新招员工支持 0.12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政策》的通知其他收益24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
20.00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运字[2018]36号)其他收益252020年第二批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助资金
45.00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字[2019]5号)其他收益招股说明书1-1-333序号项目金额依据文件列报项目26 总部经济-经营贡献支持 50.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27 企业上市梯队企业支持 100.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28先进制造业第二季度工业经营支持
36.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29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境外商标资助
0.50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4]18号)其他收益30收 2018年第二批计算机软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36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4]18号)其他收益31收科技创新专利支持-深圳市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18.5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32收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金-深圳市商务局
12.87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36号)其他收益合计 1,493.93 --
2019年度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工业经营支持
300.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8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74.40
深圳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科[2012]第 168号)其他收益32018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第五批支持企业项目
37.6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招股说明书1-1-334序号项目金额依据文件列报项目418年徐汇区财政拨付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32.00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其他收益
5广东省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
30.00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运字[2018]36号)其他收益6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国高企业认定奖励
20.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7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保费支持
19.75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 2018年深圳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拨款
10.70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4]18号)其他收益92019年度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资金
8.68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第 8号)其他收益1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9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第一批拟资助项目
5.00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他收益1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3.00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协助市科创委发放 2018年国高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其他收益122018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第六批支持企业项目
0.9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13 生育津贴 14.70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2014]第 203号)其他收益14 稳岗补贴 4.6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设规[2016]1号)其他收益合计 561.33 --
2018年度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服务制造业补助
200.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招股说明书1-1-335序号项目金额依据文件列报项目2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补助
113.42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3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经济、现代服务、先进制造补助
100.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4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98.17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5 科技创新补贴 83.5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办理 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资助资金拨款的通知》其他收益6 福田区信息化支持资金 37.8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7 专利补助 30.00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6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通报》(深府[2017]50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申报专利奖奖励的通知》(深市质[2018]第 37号)其他收益8香港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补助
26.30
香港创新科技署关于《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其他收益9 专项发展基金 26.00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其他收益
10 专利补助 14.07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8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4]18号)其他收益11国内市场开拓资金资助
10.10
《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中小字[2016]第 217号)、《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科[2012]第 177号)其他收益12 展会补贴 10.93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进出口额低于 6500万美元企业提升国营能力资金其他收益招股说明书1-1-336序号项目金额依据文件列报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180号)、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13 贯标认证支持补助 10.00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共 23个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他收益14 稳岗补贴 5.85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设规[2016]1号)其他收益合计 766.15 --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64.43 14.49 -
理财收益 29.19 --
合计-35.24 14.49 -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0万元、14.49万元和-35.24万元,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理财收益。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坏账损失 69.66 -255.42 -
合计 69.66 -255.42 -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坏账损失列报为“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不再列入资产减值损失。
2020年末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69.66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7.53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13
万元。
招股说明书1-1-337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坏账损失-- 632.79
存货跌价损失 134.97 180.04 255.12
合计 134.97 180.04 887.9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887.91万元、180.04万元和 134.97万
元,主要为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
坏账损失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构成。每年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70.93
合计-- 70.93
2018年度,公司因处置无形资产产生资产处置收益 70.93万元;2019年度
和 2020年度,公司无资产处置收益。
7、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无须支付款项 30.23 54.24 9.75
罚没收入 23.55 4.79 29.08
其他 7.36 14.33 13.98
营业外收入合计 61.14 73.36 52.8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28.00 70.91 82.05
对外捐赠 40.01 10.61 59.05
行政处罚支出 9.72 0.64 0.05
其他 8.26 10.05 19.58
招股说明书1-1-338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营业外支出合计 186.00 92.21 160.73
营业外收支净额-124.86 -18.85 -107.93
营业利润 8,390.30 6,318.37 5,603.43
占比-1.49 -0.30 -1.9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52.80万元、73.36万元和 61.14万元,主
要系无须支付的款项和罚没收入等。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60.73万元、92.21万元和 186.00万元,
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的损失。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107.93万元、-18.85万元和-124.86万元,
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3%、-0.30%和-1.49%,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8、纳税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1)所得税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当期所得税费用 1,332.77 957.79 1,062.42
递延所得税费用-113.13 -134.99 -76.65
合计 1,219.63 822.81 985.77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利润总额 8,265.44 6,299.52 5,495.50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239.82 944.93 824.8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40.05 -49.84 175.5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8.62 13.07 75.7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1.28 -2.4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82.36 91.34 19.5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81.65 -134.02 -162.6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89.64 225.12 111.99
招股说明书1-1-339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390.40 -314.25 -130.06
股份支付的影响- 48.87 70.82
所得税费用 1,219.63 822.81 985.77
十、发行人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流动资产 43,536.03 91.42 32,956.26 88.27 23,816.90 89.43
非流动资产 4,083.91 8.58 4,380.42 11.73 2,814.87 10.57
资产总计 47,619.95 100.00 37,336.68 100.00 26,631.77 100.00
1、资产规模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6,631.77 万元、37,336.68 万元和
47,619.95万元,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2019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8年末增加 10,704.91万元,增幅达 40.20%,主要
系:(1)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导致应收账款、存货和预付款项等科目期末账面
价值合计进一步增加了 6,332.99万元;(2)公司线下自营门店的数量持续增加,
因装修以及支付的租赁押金等导致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期末账面价值合计增加 2,373.03万元;(3)受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等因素综合
影响,货币资金余额增加 683.74万元。
2020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9年末增加 10,283.27万元,增幅达 27.54%,主要
系:(1)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导致存货和预付款项期末账面价值合计增加
4,539.91万元;(2)受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等因素综合影响,货币
资金余额增加 5,442.94万元。
2、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89.43%、88.27%和 91.42%,
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0.57%、11.73%和 8.58%,资产结构较为稳定。
招股说明书1-1-340公司的资产构成中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采用自主生产结合委托加工的生产方式,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同时,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和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大幅增长。
(二)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货币资金 13,929.02 31.99 8,486.09 25.75 7,802.35 32.76
应收票据 263.09 0.60 154.07 0.47 37.72 0.16
应收账款 7,949.87 18.26 7,656.97 23.23 4,704.50 19.75
预付款项 2,423.63 5.57 1,669.81 5.07 1,182.66 4.97
其他应收款 3,969.63 9.12 4,286.85 13.01 2,420.48 10.16
存货 14,059.16 32.29 10,273.07 31.17 7,379.70 30.99
其他流动资产 941.62 2.16 429.40 1.30 289.49 1.22
合计 43,536.03 100.00 32,956.26 100.00 23,816.90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库存现金 4.95 0.04 5.04 0.06 8.65 0.11
银行存款 13,428.19 96.40 7,859.41 92.62 7,539.66 96.63
其他货币资金 495.89 3.56 621.63 7.33 254.04 3.26
合计 13,929.02 100.00 8,486.09 100.00 7,802.3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7,802.35万元、8,486.09万元和
13,929.0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76%、25.75%和 31.99%,主要由库
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支付宝和亚马逊账户余额以及向银行借款的保证金和司法冻结资金。
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基本保持稳定。
招股说明书1-1-341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5,442.94万元,增幅 64.14%,
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以及当年公司向银行借款融入的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另外,2019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增长较快,主要系:①公司加大了线上业务的推广和线下门店的投入力度,使得公司直销收入规模扩大,伴随着便捷支付方式的发展,公司支付宝和亚马逊账户余额增长;②2019年公司新增短期借款较多,当年新增了 350万元的银行借款保证金。2020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当年因偿还短期借款收回了银行借款保证金。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银行承兑汇票 263.09 154.07 37.7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37.72万元、154.07万和 263.09万
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6%、0.47%和 0.60%,规
模较小。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净值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余额 8,674.88 8,529.87 5,476.00
坏账准备 725.00 872.90 771.50
应收账款净值 7,949.87 7,656.97 4,704.50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0.50 12.29 10.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704.50万元、7,656.97万元和
7,949.8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75%、23.23%和 18.26%。报告期内,
公司下游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广阔,随着产品技术含量和性能的不断提高以及优质销售渠道的扩展,公司品牌效应持续提升,产品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促使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78%、12.29%
招股说明书1-1-342和 10.50%,2020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
增幅小于收入增幅所致,总体上较合理,与公司实际经营相匹配。
(1)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种类
2020.12.31
账面余额(万元)比例(%)坏账准备(万元)计提比例(%)账面价值(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61.49 7.63 661.49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013.39 92.37 63.52 0.79 7,949.87
合计 8,674.88 100.00 725.00 8.36 7,949.87
种类
2019.12.31
账面余额(万元)比例(%)坏账准备(万元)计提比例(%)账面价值(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51.26 8.81 751.26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778.61 91.19 121.64 1.56 7,656.97
合计 8,529.87 100.00 872.90 10.23 7,656.97
种类
2018.12.31
账面余额(万元)比例(%)坏账准备(万元)计提比例(%)账面价值(万元)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77.82 12.38 677.82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798.18 87.62 93.68 1.95 4,704.50
合计 5,476.00 100.00 771.50 14.09 4,704.50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771.50万元、872.90
万元和 725.00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 14.09%、10.23%和 8.36%。公司的应收账
款主要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并对部分存在特殊情况的应收款进行了单项计提。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招股说明书1-1-343单位:万元、%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2020.12.31
Gentek Media,Inc. 644.41 644.41 100.00
未决诉讼,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深圳市丽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08 17.08 100.00 已结案,无可执行财产
小计 661.49 661.49 100.00 -
2019.12.31
Gentek Media, Inc. 688.98 688.98 100.00
未决诉讼,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天津市科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5.20 45.20 100.00 已结案,无可供执行财产
深圳市丽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08 17.08 100.00
未决诉讼,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小计 751.26 751.26 100.00 -
2018.12.31
Gentek Media, Inc. 677.82 677.82 100.00
未决诉讼,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小计 677.82 677.82 100.00 -
②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位:万元账龄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3个月以内 7,716.51 - 7,250.56 - 4,349.34 -
4-6个月 142.00 7.10 333.79 16.69 281.12 14.06
7个月-1年 70.08 14.02 -- 90.75 18.15
1-2年 84.80 42.40 178.64 89.32 30.99 15.49
2年以上-- 15.63 15.63 45.98 45.98
小计 8,013.39 63.52 7,778.61 121.64 4,798.18 93.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98.40%、97.50%
和 98.94%,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账龄结构较为合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了合理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公司账龄分析法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1-1-344单位:%账龄奥佳华石头科技倍轻松3个月以内(含,下同) 0.00 1.00 0.00
4-6个月 5.00 1.00 5.00
7个月-12个月 20.00 5.00 20.00
1-2年 50.00 10.00 50.00
2-3年 100.00 30.00 100.00
3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注:可比公司上述计提比例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信息。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采用较为谨慎的坏账计提政策,符合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与可比公司奥佳华完全一致。
(2)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余额(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万元)与发行人关系2020年 12月 31日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68.56 33.07 -非关联方
Gentek Media, Inc. 644.41 7.43 644.41 非关联方
BORK Import, LLC 522.93 6.03 -非关联方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7.30 5.04 -非关联方
OSIM International PTE. Ltd 352.97 4.07 0.27 非关联方
小计 4,826.17 55.64 644.68
2019年 12月 31日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57.46 14.74 -非关联方
Gentek Media, Inc. 688.98 8.08 688.98 非关联方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62.10 7.76 -非关联方
TENMINDS CO.,LTD 620.58 7.28 2.14 非关联方
BORK Import, LLC 407.05 4.77 -非关联方
合计 3,636.17 42.63 691.12
2018年 12月 31日Gentek Media,Inc 677.82 12.38 677.82 非关联方
TENMINDS CO.,LTD 543.71 9.93 3.20 非关联方
招股说明书1-1-345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307.11 5.61 -非关联方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43.71 4.45 -非关联方
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2.64 4.43 -非关联方
合计 2,014.99 36.80 681.02
上述客户中无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亦无公司其他关联方。
(3)不同销售模式下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销售模式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线上直销 661.16 7.62 821.79 9.63 752.68 13.75
线下直销 1,822.47 21.01 2,286.93 26.81 1,322.23 24.15
线下经销 4,239.95 48.88 3,332.70 39.07 2,397.32 43.78
线上经销 776.65 8.95 359.71 4.22 170.66 3.12
ODM 968.83 11.17 1,039.16 12.19 764.20 13.94
电商平台入仓 205.82 2.37 689.58 8.08 68.91 1.26
合计 8,674.88 100.00 8,529.87 100.00 5,476.00 100.00
①线上直销报告期各期末,线上直销模式下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52.68万元、821.79
万元和 661.16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3.75%、9.63%和 7.62%。
2019年末,线上直销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降
4.12
个百分点,主要系该模式下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小于其他模式所致;2020年末,线上直销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降 2.01个百分点,主要系:2020年公司境外亚马逊线上直销收入下降,使得相
应的应收账款随之下降。
②线下直销报告期各期末,线下直销模式下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22.23
万元、2,286.93
万元和 1,822.47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4.15%、26.81%和
21.01%

2019年线下直销规模上升,相关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比随之增加;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线下直销收入下降,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比随之下降。
③线下经销招股说明书1-1-346报告期各期末,线下经销模式下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397.32万元、3,332.70
万元和4,239.95
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43.78%

39.07%

48.88%。2019年末,公司线下经销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降,主要系该年末应收
账款余额增长幅度小于其他模式的增长幅度;2020年末,公司线下经销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提高 9.8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 2020年对经销客户中国免税品(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的收入大幅上升,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大。
④线上经销报告期各期末,线上经销模式下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0.66万元、359.71
万元和
776.65
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3.12%

4.22%

8.95%

2020年末,公司线上经销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提高
4.73
个百分点,主要系受消费者消费习惯向线上转移及电商“双十一”、“双十二”促销的影响,2020年度线上经销收入大幅增长,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⑤ODM报告期各期末,ODM模式下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64.20万元、1,039.16万
元和
968.83
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3.94%

12.19%

11.17%

2019年末,ODM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降 1.75个百分点,主要系该模式下应收账
款增长幅度小于其他模式所致;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降
1.02
个百分点,主要系当年公司收回客户浙江万旭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150.84万
元,该笔款项账龄较长。
⑥电商平台入仓报告期各期末,电商平台入仓模式下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68.91
万元、
689.58
万元和
205.82
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26%

8.08%

2.37%

2019年末,公司电商平台入仓模式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提高
6.82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对京东自营平台销售大幅增长,公司与京东自营约定对账后7个工作日内回款,2019年末因结算原因部分款项于次年初收回,导致该模式下期末应收账款大幅上升。
2020年末,公司电商平台入仓模式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降
5.71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客户京东将2019年部分款项延迟于2020年初结算,因此2019年末形成较多的应收账款,2020年度公司与京东之间的款项及时结算。、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具体如下:
招股说明书1-1-347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付款项 2,423.63 1,669.81 1,182.66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包括预付门店租金、预付电商平台的推广费以及预付供应商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1,182.66万元、1,669.81万
元和 2,423.6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97%、5.07%和 5.57%,各期余
额和占比呈上升趋势。2019年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增加 487.15万元,增幅 41.19%,
主要系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子商务行业逐步发展成熟,公司加大了线上推广的力度,预付电商平台的推广费随之增加;2020年末预付款项金额增加 753.82
万元,增幅 45.14%,主要系:(1)2020年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因采购原材料
等增加较多的预付款项;(2)公司因 IPO预付部分中介服务费。
(1)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账龄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1年以内 2,352.94 93.17 1,663.56 99.63 1,164.38 98.45
1-2年 70.69 6.83 0.23 0.01 10.55 0.89
2-3年-- 1.29 0.08 7.73 0.65
3年以上-- 4.73 0.28 --
合计 2,423.63 100.00 1,669.81 100.00 1,182.66 100.00
从账龄结构看,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45%、99.63%和 93.17%,账龄结构较好,不存在重大坏账风险。
(2)分类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付材料采购款 603.41 223.25 344.43
预付租金及物业费 562.80 824.77 664.61
预付推广及促销费 514.64 362.72 107.61
预付服务费 733.31 215.30 39.71
其他 9.48 43.77 26.30
招股说明书1-1-348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合计 2,423.63 1,669.81 1,182.66
如上表所示,公司预付款项主要包括预付材料采购款、预付租金及物业费、预付推广及促销费、预付服务费,报告期各期末各项预付款余额变化情况分析如下:
①预付材料款报告期内,预付材料款占物料采购总额比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20年度
2019.12.31/
2019年度
2018.12.31/
2018年度预付材料款 603.41 223.25 344.43
采购总额 36,616.31 28,664.67 22,625.71
预付材料款占采购总额比例 1.65% 0.78% 1.52%
公司大多数供应商给予一定付款信用期,仅马达、模具、成品等的采购需预付部分采购款。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材料款期末余额基本保持稳定,占公司物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采购规模的扩大,公司议价能力增强,更倾向于与提供账期的供应商合作。
②预付租金及物业费报告期内,预付租金及物业费主要为门店租赁费用,其与门店数量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付租金及物业费 562.80 824.77 664.61
期末门店数量 165 150 111预付租金的门店数量(家) 60 77 59单家门店平均预付租金及物业费(万元/家)
9.38 10.71 11.26
直营门店租金及物业费分为四种类型:固定租金、销售扣点、固定租金+销售扣点以及销售扣点和固定租金取孰高。报告期各期末,需预付租金及物业费的门店数量分别为59家、77家和60家,2019年末公司门店数量增长,预付租金及物业费上升。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门店享受租金折扣或减免政策,招股说明书1-1-349同时预付租金门店数减少,导致2020年末预付租金及物业费金额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单家门店平均预付租金及物业费分别为11.26万元、10.71万
元和9.38万元,呈下降的趋势,主要与门店租金及物业费的金额以及预付的月份
数有关。
③预付推广及促销费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推广及促销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推广费 514.10 340.85 99.75
促销费 0.54 21.88 7.86
合计 514.64 362.72 107.61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推广及促销费主要为预付给各大电商平台的推广费及促销活动预付款。根据电商平台的规则,公司预付推广费给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用于公司天猫专卖店、京东 POP店等店铺的产品精准推广,电商平台根据点击量或成交量与公司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推广及促销费余额分别为
107.61万元、362.72万元和 514.64万元,持续增长,主要是因为:随着线上销
售快速增长,公司加大了线上推广的力度,预付电商平台的推广费随之增加。
④预付服务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服务费余额分别为 39.71万元、215.30万元和 733.31
万元。
2019年末预付服务费比 2018年末增长 175.60万元,主要系预付新零售战略
升级培训费 89.00万元,预付 IPO中介服务费 35.00万元,以及预付国外域名申
请费 42.80万元所致。2020年末预付服务费较 2019年末增长 518.01万元,主要
系预付 IPO中介服务费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净值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4,180.49 4,564.79 2,559.75
招股说明书1-1-350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坏账准备 210.86 277.94 139.27
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 3,969.63 4,286.85 2,420.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押金保证金 4,108.81 4,413.36 2,431.33
应收暂付款 71.68 151.44 128.41
合计 4,180.49 4,564.79 2,559.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净额分别为 2,420.48万元、4,286.85
万元和 3,969.6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0.16%、13.01%和 9.12%,主要
包括押金保证金等。
2019年度,公司加大了线下直营门店的投入,使得直营门店的数量增长,由于线下直营门店大多采用租赁的方式,因此 2019年末公司支付相应的押金保证金余额增长。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净额下降,主要系:(1)2020年度,公司
所撤的门店中主要是开设在机场等的门店,而新开设的门店主要是在商场,其押金相对较低;(2)当年公司收回广州空港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3.33万押金以
及湖南省天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90.00万押金。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种类
2020.12.31
账面余额(万元)比例(%)坏账准备(万元)计提比例(%)账面价值(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180.49 100.00 210.86 5.04 3,969.63
合计 4,180.49 100.00 210.86 5.04 3,969.63
种类
2019.12.31
账面余额(万元)比例(%)坏账准备(万元)计提比例(%)账面价值(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1.50 2.22 38.50 37.93 63.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463.29 97.78 239.44 5.36 4,223.85
招股说明书1-1-351合计 4,564.79 100.00 277.94 6.09 4,286.85
种类
2018.12.31
账面余额(万元)比例(%)坏账准备(万元)计提比例(%)账面价值(万元)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48.25 99.55 127.77 5.01 2,420.4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50 0.45 11.50 100.00 -
合计 2,559.75 100.00 139.27 5.44 2,420.48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押金保证金,由于公司在线下开设了一百多家直营门店,需要向商场或者业主支付押金保证金,公司对押金保证金统一按 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原材料 1,875.50 13.34 1,670.52 16.26 1,055.02 14.30
在产品 511.85 3.64 200.84 1.95 370.58 5.02
库存商品 8,372.28 59.55 5,974.79 58.16 4,181.63 56.66
发出商品 1,308.71 9.31 774.31 7.54 764.39 10.36
委托加工物资 1,990.81 14.16 1,652.51 16.09 1,007.45 13.65
低值易耗品-- 0.11 0.00 0.65 0.01
合计 14,059.16 100.00 10,273.07 100.00 7,379.70 100.00
(1)存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组成,上述存货合计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0.96%

74.42%

72.89%
。原材料主要包含电子元器件、塑胶件、包装物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99%

31.17%

32.29%
,占比较高,其中,库存商品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56.66%

58.16%

59.55%
,占比较大且呈增长的趋势,与公司的经营模式及行业销售特点吻合。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自主品牌“breo”、“倍轻松”系列产品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线上销售可细分为线上B2C

、电商招股说明书1-1-352平台入仓和线上经销,线下销售可细分为线下直销和线下经销。报告期内,公司线下直销和线上 B2C规模不断扩大且增幅较快,因而公司须充分及时备货,进而促使公司库存商品金额及占比较大。
(2)存货增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 7,379.70 万元、10,273.07 万元和
14,059.16万元,2019年末和 2020年末存货金额同比分别增加 2,893.37万元和
3,786.09万元,增幅分别为 39.21%和 36.85%,主要系:
①公司线下门店众多,且报告期内门店数量逐年增加,公司须在门店备货以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因而库存商品金额逐期增长;②得益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营销越来越成为企业重要的销售渠道,公司加大了在京东、天猫等线上平台的推广促销力度,因而带动了公司销售业绩的增长,从而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以及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金额也随之增加。
总体而言,公司存货金额的变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3)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原材料 138.66 97.22 80.98
库存商品 141.15 207.53 90.80
发出商品 101.92 101.92 101.92
委托加工物资 56.35 50.89 49.57
合计 438.08 457.55 323.26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参见本节“十、发行人资产质量分析”之
“(四)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4)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期末余额 3个月内 4-6个月 6-12个月 1年以上
2020.12.31
原材料 2,014.16 1,550.82 53.58 126.90 282.87
招股说明书1-1-353项目期末余额 3个月内 4-6个月 6-12个月 1年以上在产品 511.85 511.85 ---
库存商品 8,513.44 7,263.30 504.05 401.67 344.42
发出商品 1,410.63 1,308.71 -- 101.92
委托加工物资 2,047.16 1,799.81 101.29 43.91 102.15
合计 14,497.24 12,434.49 658.92 572.48 831.36
2019.12.31
原材料 1,767.74 1,343.33 50.99 138.59 234.84
在产品 200.84 200.84 ---
库存商品 6,182.32 4,919.44 644.69 299.90 318.28
发出商品 876.23 774.31 -- 101.92
委托加工物资 1,703.39 1,519.59 15.14 49.22 119.43
低值易耗品 0.11 0.11 ---
合计 10,730.62 8,757.62 710.82 487.71 774.47
2018.12.31
原材料 1,135.99 886.30 58.95 146.94 43.80
在产品 370.58 370.58 ---
库存商品 4,272.42 3,257.21 496.17 271.60 247.44
发出商品 866.31 866.31 ---
委托加工物资 1,057.01 932.56 34.94 32.57 56.94
低值易耗品 0.65 0.65 ---
合计 7,702.96 6,313.60 590.06 451.11 348.19
(5)ODM业务对应存货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ODM业务对应存货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原材料 38.88 50.77 57.00
委托加工物资 14.66 69.25 57.13
库存商品 202.41 176.38 242.11
发出商品 36.19 19.13 160.91
合计 292.14 315.53 517.15
报告期内,公司ODM业务收入分别为4,598.87万元、3,950.41万元和4,534.39
万元,公司根据客户定制化的需求安排生产以及发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ODM招股说明书1-1-354业务对应存货余额分别为 517.15万元、315.53万元和 292.14万元,呈下降的趋
势。
2019年末 ODM业务对应存货余额下降主要系发出商品余额下降较大。2018年末发出商品余额较大,主要系出口国外客户的货物期末尚未完成报关手续。
2020年末 ODM业务对应存货余额小幅下降。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预缴税费 0.81 0.09 2.03 0.47 0.49 0.17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340.82 36.19 427.37 99.53 289.00 99.83
七天通知存款 600.00 63.72 ----
合计 941.62 100.00 429.40 100.00 289.49 100.00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预缴税费、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以及七天通知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289.49
万元、
429.40
万元和
941.6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2%

1.30%

2.16%
,占比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长期股权投资 397.17 9.73 460.59 10.5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00 0.29 12.00 0.27 --
固定资产 1,495.48 36.62 1,733.43 39.57 1,288.23 45.77
无形资产 500.12 12.25 561.06 12.81 554.96 19.72
长期待摊费用 1,184.73 29.01 1,232.05 28.13 725.39 25.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4.41 12.11 381.28 8.70 246.29 8.75
合计 4,083.91 100.00 4,380.42 100.00 2,814.8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814.87
万元、4,380.42
万招股说明书1-1-355元和 4,083.91万元,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其合计占
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1.25%、80.51%和 77.87%。
2019年末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1,565.55万元,增幅为 55.62%,主要系:
(1)受生产设备、电子设备等投入增加影响,固定资产增加 445.21万元;(2)
公司线下门店数量进一步增加,因装修费支出使得长期待摊费用余额持续上升。
2020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基本保持稳定。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长期股权投资 397.17 460.5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 0万元、460.59万元和 397.17
万元。2019年度,公司投资两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被投资单位2019年度变动情况期末减值准备期末持股比例
2019.1.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
2019.12.31
深宁网络 0.00 20.00 - 0.18 - 20.18 - 20.00
Breo Holding Limited 0.00 426.10 - 14.32 - 440.42 - 49.00
合计 0.00 446.10 - 14.49 - 460.59 --
2019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轻松软件与自然人汤圳圳共同出资设立深宁网络,其中公司持股 20%,对深宁网络具有重大影响,对其出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与汤圳圳共同出资设立深宁网络,主要系随着公司线上业务的快速发展,战略上需要在更多平台上进行多元化布局,而汤圳圳及其团队成员拥有天猫网店从营销至客服的整体运营能力,因而公司与汤圳圳共同出资设立深宁网络来设立新的天猫专卖店并销售倍轻松产品,符合公司线上渠道布局的战略,是公司在天猫体系矩阵布局的补充,并能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提升。
2019年度及 2020年度,公司向深宁网络销售金额分别为 10.16万元和 228.70万
元。未来,公司将持续与深宁网络进行业务合作。
2019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倍轻松受让Breo Holding Limited49%的股权,对 Breo Holding Limited具有重大影响,对其出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记入招股说明书1-1-356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 Breo Holding Limited,主要系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新西兰境内从事零售业务多年,在新西兰当地具有相关销售渠道,具备与发行人就发行人的产品在新西兰销售、推广共同合作的能力;而公司看重新西兰市场的潜力和空间,希望能够在新西兰扩大销售规模以及提高市场份额,并增强品牌影响力,这符合公司海外销售的战略布局,并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向新西兰倍轻松销售金额分别为
122.55
万元和 43.11万元。未来,公司将持续与新西兰倍轻松进行业务合作。
2020年度,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本期增减变动期末减值准备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期末深宁网络 20.18 --7.68 - 12.50 -
Breo Holding Limited 440.42 --54.43 -23.69 362.30 -
Breo International SDN.BHD.
35.10 -2.33 -10.40 22.37 -
合计 460.59 35.10 --64.43 -34.09 397.17 -
2020年 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倍轻松向马来西亚倍轻松增资 15万马币,增资完成后持有马来西亚倍轻松 15%的股权,对马来西亚倍轻松具有重大影响,对其出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记入长期股权投资。马来西亚倍轻松的管理团队拥有智能便携按摩器在马来西亚的销售渠道,发行人为开拓马来西亚市场与其合作,符合公司海外销售的战略布局,并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2020年度,公司向马来西亚倍轻松销售金额为 64.56万元。未来,公司将持续与
马来西亚倍轻松进行业务合作。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自 2019年 1月 1日开始,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12.00万元,其被投资单位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成本累计计入其他公允价值招股说明书1-1-357(%)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深圳市维克胜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2.00 12.00 - 12.00
合计- 12.00 - 12.00
2019年 10月,公司向维克胜电子增资 12万元,取得 12%股权,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公司投资维克胜电子,主要系维克胜电子业务团队擅长眼罩组件包布的设计和精密制造,而公司眼部按摩器需要大量包布的供应,投资维克胜电子,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完善自身供应链体系。2019年度及 2020年度,公司向维克胜电子采购金额分别为
41.45
万元和
198.97
万元。未来,公司将持续与维克胜电子进行业务合作。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账面原值:
生产设备 1,738.57 1,653.52 1,337.34
电子设备及其他 2,079.00 2,106.63 1,682.70
合计 3,817.57 3,760.15 3,020.04
累计折旧:
生产设备 1,082.81 847.95 810.26
电子设备及其他 1,239.28 1,178.77 921.56
合计 2,322.09 2,026.72 1,731.81
账面价值:
生产设备 655.76 805.57 527.09
电子设备及其他 839.72 927.86 761.14
合计 1,495.48 1,733.43 1,288.23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生产设备以及电子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3,020.04
万元、3,760.15
万元和3,817.57
万元。
截至2020年末,公司生产设备以及电子设备为公司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主要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综合成新率为
39.17%
,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1-1-358资产类别折旧年限账面原值(万元)账面价值(万元)成新率(%)生产设备 5-10年 1,738.57 655.76 37.72
电子设备及其他 3-5年 2,079.00 839.72 40.39
合计- 3,817.57 1,495.48 39.17
截至 2020年末,公司的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等权利受限情形。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软件 305.03 321.31 295.63
专利权 195.09 239.76 259.33
合计 500.12 561.06 554.96
公司无形资产由软件和专利权构成,报告期各期末金额分别为
554.96
万元、
561.06
万元和
500.12
万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均能正常使用,资产状况良好,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报告期内,研发资本化对应的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研发资本化金额- 24.06 207.77
其中:专利申请费用- 24.06 56.92
软件开发支出-- 150.85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资本化对应项目主要包括两类:(1)开发阶段发生的达
到资本化条件的软件开发支出,截至2020年末,期末不存在软件开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2)公司研发成果申请专利权发生的注册费、申请费等支出,截至
2020年末,公司共拥有申请专利权形成的无形资产463项,期末无形资产原值
468.20
万元。
报告期内,软件开发支出资本化明细及对应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招股说明书1-1-359单位:万元项目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相关项目基本情况DOZING分时租赁便携按摩器软件系统-- 150.85
以“小憩一下,让更好的自己出发”为理念,以租售一体智能柜为载体,在大出行及消费升级的背景下,开创了便携按摩器分时租赁和自动贩售新模式。主要针对人们在旅途中休息不便、身体疲惫等痛点提供了软硬件结合的解决方案,用户只需一键扫码租售小程序,便可借取按摩器,通过触碰识别的方式可轻松将产品归还至柜中,也可以将产品带上飞机,异地归还。其运营后台和数据中心对用户数据、订单数据及智能柜屏幕展示的营销内容进行实时反馈和集中管理。
合计-- 150.85 -、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装修费 1,184.73 1,232.05 725.39
合计 1,184.73 1,232.05 725.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 725.39万元、1,232.05万元和
1,184.73万元,主要系公司尚未摊销完的门店装修费。2019年度,公司新增自营
门店数量,为提升公司形象,公司会对新增的门店进行装修,导致该年末公司装修费提升,因而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增长。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根据租赁期与规定年限孰短分期平均摊销。具体摊销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办公室装修费 5年门店装修费租赁期与 2年孰短其他租赁期与 2年孰短注:其他为高铁直营门店需承担的出租方对商铺电力增容工程和外立面装修工程部分支出。
招股说明书1-1-360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减值准备 166.29 180.49 155.40
递延收益 23.26 36.37 51.64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304.86 164.42 39.25
合计 494.41 381.28 246.29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核算,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内,公司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资产状况,按既定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公司于 2019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对金融资产减值风险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形成了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并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消母子公司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而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25.00 872.90 771.5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10.86 277.94 139.27
存货跌价准备 438.08 457.55 323.26
合计 1,373.94 1,608.39 1,234.03
招股说明书1-1-361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25.00 872.90 771.50
应收账款余额 8,674.88 8,529.87 5,476.00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 8.36 10.23 14.0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稳健,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十、发行人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分析”之
“3、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与公司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10.86 277.94 139.27
其他应收款余额 4,180.49 4,564.79 2,559.75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重 5.04 6.09 5.44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较稳定,从构成来看,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等,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稳健,按政策对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合理、充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期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计提其他转销/转回其他2018年度 68.14 255.12 --- 323.26
2019年度 323.26 180.04 - 45.75 - 457.55
2020年度 457.55 134.97 - 154.45 - 438.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较短,基本均在一年以内。根据生产经营特点,招股说明书1-1-362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针对存货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4、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奥佳华 6.13 5.57 7.05
石头科技 19.30 14.34 7.94
科沃斯 5.34 5.78 7.74
算术平均值 10.26 8.56 7.58
倍轻松 9.61 9.91 11.24
注:表中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其他资料,由于可比公司石头科技和科沃斯尚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且已披露的三季报中未披露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数据,因此 2020年度周转率采用 2020年 1-6月的年化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1.24次、9.91次和 9.61次,应收账
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32.04天、36.32天和 37.46天。
2018年度和 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20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相近,主要系受销售模式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线下门店收入占比较高,平均为 32.38%,而奥佳华 ODM销
售占比较高,石头科技主要是小米模式销售,即客户为小米,线下直销占比很低,相对而言,线下门店直销模式应收账款较少,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
公司灵活制定并严格执行销售政策和收款政策,能够在销售增长的同时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此外,公司将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作为考核销售部门相关人员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金额和账龄,对应收账款的质量和回收情况进行了有效监控。上述持续有效的政策将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招股说明书1-1-363保持在合理水平。
2、存货周转率
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奥佳华 3.89 3.49 4.23
石头科技 5.76 9.35 13.16
科沃斯 2.69 2.87 3.73
算术平均值 4.11 5.24 7.04
倍轻松 2.73 2.94 3.41
注:表中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其他资料,由于可比公司石头科技和科沃斯尚未全部披露 2020年度报告,且已披露的三季报中未披露存货期末余额数据,因此 2020年度周转率采用 2020年 1-6月的年化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41次、2.94次和 2.73次,逐年下降,
主要系随着线上直销和线下直销合计收入及其占比的不断提高,公司充分备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生产模式存在差异所致。石头科技主要实行以订单拉动整个供应链系统的生产模式,不会提前大量备货和生产;奥佳华 ODM出口销售占 80%左右,因而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提高了存货的周转速度;而公司线上直销和线下直销合计收入及其占比不断提升,须备足存货以为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提高做好铺垫,因而降低了存货的周转速度。
十一、发行人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主要债项
1、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短期借款 4,500.00 18.57 2,645.54 12.57 1,860.00 12.42
应付票据------招股说明书1-1-364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应付账款 15,304.16 63.15 13,616.04 64.67 8,453.01 56.43
预收款项 233.78 0.96 289.93 1.38 565.17 3.77
应付职工薪酬 1,366.11 5.64 1,207.93 5.74 1,100.21 7.34
应交税费 934.28 3.86 1,088.02 5.17 1,080.10 7.21
其他应付款 1,739.78 7.18 1,963.36 9.33 1,576.38 10.52
流动负债合计 24,078.11 99.36 20,810.82 98.85 14,634.88 97.70
递延收益 155.07 0.64 242.44 1.15 344.30 2.3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5.07 0.64 242.44 1.15 344.30 2.30
负债合计 24,233.18 100.00 21,053.26 100.00 14,979.1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7.70%

98.85%

99.36%
。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构成,前述项目在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9.37%

86.57%

88.9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持续增长,其中2019年末和2020年末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分别增加6,074.08
万元和3,179.92
万元,主要原因为:(1)随着业务
规模的扩大,公司相应增加了采购量,而期末尚未到结算期的采购款金额较大,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增加5,163.03
万元和1,688.12
万元;(2)报告期内,随
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金需求也不断提升,因而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增加
785.54
万元和1,854.46
万元。、负债构成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保证借款- 1,000.00 1,220.00
保证及质押借款 4,500.00 1,645.54 640.00
合计 4,500.00 2,645.54 1,860.00
报告期内,银行借款是公司重要的融资渠道。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招股说明书1-1-365余额分别为 1,860.00万元、2,645.54万元和 4,50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12.42%、12.57%和 18.57%。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形势较好,能够及时偿还贷
款,具有良好的信誉。截至 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 4,500.00万元,不存
在逾期情形。
2019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8年末增加 785.54万元,增幅为 42.23%,2020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9年末增加 1,854.46万元,增幅为 70.10%,主要系随着
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以及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相应增加银行借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按性质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材料款 15,135.22 13,351.61 8,189.68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101.59 214.99 204.56
其他 67.35 49.44 58.77
合计 15,304.16 13,616.04 8,453.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453.01万元、13,616.04万
元和 15,304.1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6.43%、64.67%和 63.15%。
2019年末和 2020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增加 5,163.03万元和
1,688.12万元,增幅分别为 61.08%和 12.40%,主要系公司 2019年度和 2020年
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分别增长 18,612.20万元和 13,236.89万元,收入规模扩大导
致采购规模相应扩大,因而应付材料采购款金额随之提高。
目前,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已经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供应商会给予公司一定的信用期,随着公司规模的持续扩大和行业地位的逐步提升,公司获取供应商商业信用的能力将得以持续增强。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按性质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货款 233.78 289.93 565.17
招股说明书1-1-366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合计 233.78 289.93 565.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565.17万元、289.93万元和 233.7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7%、1.38%和 0.96%,占比较小,主要为客
户为采购公司产品而预付的货款。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短期薪酬 1,363.23 1,203.10 1,099.95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89 4.83 0.26
合计 1,366.11 1,207.93 1,100.21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100.21
万元、1,207.93
万元和1,366.1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34%

5.74%

5.64%

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逐期增长,主要系受社会平均劳动成本上升、公司经营绩效持续提升以及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而员工人数增加等因素的影响。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所得税 759.69 780.58 767.56
个人所得税 77.30 71.15 51.91
城建税 43.89 43.35 26.42
增值税 21.71 161.10 210.56
教育费附加 19.09 18.93 13.94
地方教育费附加 12.54 12.82 9.67
河道及堤围费 0.05 0.08 0.04
合计 934.28 1,088.02 1,080.10
招股说明书1-1-36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1,080.10万元、1,088.02万元和
934.2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21%、5.17%和 3.86%。公司各期末应
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
2019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 2018年末相近。
2020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下降 153.74万元,降幅为 14.13%,主要系:
①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降低或减免。自 2020年 3月 1日至 5月 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②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以及销售收入的不断提升,公司相应提高了原材料的采购,使得进项税额提高;③公司线上业务发展较好,特别是在“双十一”和“双十二”电商节,公司提高了线上推广的力度,发生的推广费较大,相应提高了进项税额。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暂收款 1,551.47 1,759.53 1,457.78
押金保证金 166.37 187.16 107.51
其他 21.94 16.67 11.09
合计 1,739.78 1,963.36 1,576.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576.38万元、1,963.36万元和
1,739.7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52%、9.33%和 7.18%,主要由应付
暂收款和押金保证金构成,其中应付暂收款为公司预提的门店租金费、促销场地费、电商平台费以及运杂费等,与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趋势一致。2020年度,公司其他应付款有所下降主要系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部分门店租金获得相应的减免。
(7)递延收益
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尚未确认收益的余额,公司按照相关资产的受益期进行摊销,其明细如下:
招股说明书1-1-368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120.22 120.22 120.90
智能气压微电脑技术创新计划研发资金资助 12.48 12.49 12.53
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资金 8.60 8.82 9.82
新型生理信号检测腕表关键技术研发资金 8.00 - 36.40
智能穿戴式健康生态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5.77 92.90 156.13
智能生理信号设备科技研发资金- 8.00 8.00
基于图像的人体成分仪及健康测评系统研制-- 0.51
合计 155.07 242.44 344.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344.30万元、242.44万元和 155.0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0%、1.15%和 0.64%,呈下降的趋势。报告
期各期末,主要政府补助项目如下:
①智能穿戴式健康生态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研究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司的“智能穿戴式健康生态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获得400万元的资助款项,该款项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②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根据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司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项目获得 300万元的资助款项,该款项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偿债能力分析
1、最近一期末借款情况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的对外借款情况如下:
贷款人借款人借款余额(万元)借款期限利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倍轻松 1,500.00
2020.11.30-
2021.11.29
5.00%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倍轻松 1,500.00
2020.12.08-
2021.12.07
4.00%
招股说明书1-1-369贷款人借款人借款余额(万元)借款期限利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倍轻松 1,500.00
2020.12.15-
2021.12.14
4.35%
合计- 4,5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项,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2、未来需偿还的负债及利息与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 2020年末,公司需要偿还的主要负债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余额较大,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款;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公司预提的门店租金费以及推广费等;短期借款为 4,5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高,偿债能力良好。应付账款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信用负债,公司预提的门店租金费以及推广费等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公司支付上述费用预计不存在障碍,另外公司借款余额相对较小,不存在可预计的未来无法偿还负债的风险。
3、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0.12.31/
2020年度
2019.12.31/
2019年度
2018.12.31/
2018年度流动比率(倍) 1.81 1.58 1.63
速动比率(倍) 1.22 1.09 1.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42 62.13 65.5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0.89 56.39 56.2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112.65 7,455.81 6,395.29
利息保障倍数(倍) 86.50 67.04 63.91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63

1.58

1.81
,速动比率分别为
1.12

1.09

1.22

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上年末均有微小的下降;2020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上年末均上升,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和收入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断累积,货币资金余额增长,使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得以提高。
招股说明书1-1-370总体而言,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具有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公司的流动性风险较低。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6.25%、56.39%和 50.89%,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58%、62.13%和 57.42%,整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随
着公司经营积累的快速增长和股东投入的增加,公司所有者权益快速增长,由2018年末的 11,652.59万元增长至 2020年末的 23,386.77万元,公司的资产负债
率随之下降。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为合理,营运资金能满足清偿到期债务的需要,因债务压力引起的财务风险较小。同时,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已与多家银行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主营业务的投入,这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若本次发行成功,将有利于公司迅速做大做强主业,实现规模效益,为投资者带来良好回报。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6,395.29万元、7,455.81万元和
10,112.65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63.91、67.04和 86.50,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此外,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事项,不存在资产证券化、创新金融工具等表外融资项目,不存在由此而带来的偿债风险。公司已与多家银行建立起了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拥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和外部融资渠道,长期偿债能力良好。
如果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解决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的不利局面,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
(4)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项目可比上市公司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奥佳华 1.88 1.26 1.65
石头科技 5.14 3.82 2.07
科沃斯 1.67 1.73 1.98
算术平均值 2.90 2.27 1.90
倍轻松 1.81 1.58 1.63
招股说明书1-1-371项目可比上市公司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速动比率奥佳华 1.51 0.89 1.31
石头科技 4.63 3.20 1.59
科沃斯 1.09 1.18 1.29
算术平均值 2.41 1.76 1.40
倍轻松 1.22 1.09 1.12
注:表中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其他资料,由于可比公司石头科技和科沃斯尚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因而采用 2020年三季报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奥佳华 46.89 44.29 44.6
石头科技 13.77 24.38 45.24
科沃斯 46.87 42.63 40.66
算术平均值 35.84 37.10 43.50
倍轻松 50.89 56.39 56.25
注:表中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其他资料,由于可比公司石头科技和科沃斯尚未披露 2020年度报告,因而采用 2020年三季报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
①公司的应付账款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6.43%

64.67%

63.15%
,为公司负债最主要的构成部分。随着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以及采购原材料金额不断提高,因而应付账款余额持续增长。应付账款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信用负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好,大额的应付账款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构成重不利影响。
②公司尚未登陆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报告期内日常经营采用了银行借款的融资方式。若公司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解决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的不利局面,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
招股说明书1-1-372
(三)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1、2018年 1月 29日,公司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即拟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16,546,3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78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股利 4,599,896.98元(含税);
2、2019年 1月 30日,公司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即拟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16,841,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75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股利 7,999,492.11元(含税);
3、2019年 8月 1日,公司召开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年度上半年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即拟以 2019年6月 30日的总股本 16,841,036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 7.72元(含税)现金股利,
共计 13,001,279.79元(含税);拟以 2019年 06月 30日的总股数 16,841,036 股
为基数,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7.314234股,共
计转增 29,158,964股。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应付股利余额为 0。
(四)现金流量情况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24.59 3,895.70 3,809.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0.00 -2,721.86 -1,259.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5.65 -790.62 1,708.5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7.30 -85.77 40.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92.94 297.44 4,298.6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892.72 8,099.79 7,802.35
招股说明书1-1-37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6,125.32 68,912.15 52,307.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5.60 - 3.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5.15 700.46 89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额 88,156.07 69,612.61 53,206.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871.58 26,749.60 24,468.2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744.67 11,522.13 9,247.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42.37 6,001.86 3,603.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72.86 21,443.32 12,077.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额 81,331.48 65,716.91 49,397.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24.59 3,895.70 3,809.40
净利润 7,045.81 5,476.71 4,509.72
营业收入 82,648.46 69,411.57 50,799.37
营业成本 34,413.80 27,119.86 21,238.37
销售收现比 1.04 0.99 1.03
注:销售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2,307.44
万元、68,912.15
万元和86,125.32
万元,与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3

0.99

1.04
,销售收现的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09.40
万元、3,895.70
万元和6,824.59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维持在较好的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利息收入 35.67 27.06 10.94
收到政府补助 819.09 579.44 795.29
收到往来款 318.55 74.84 46.72
其他 31.85 19.12 43.05
合计 1,205.15 700.46 896.00
招股说明书1-1-374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付现管理销售研发等费用 21,748.30 18,858.13 11,035.30
付现财务手续费 132.80 80.93 105.92
支付往来款 797.47 2,016.65 858.02
退回政府补助- 430.00 -
诉讼冻结资金 36.30 36.30 -
捐赠支出 40.01 10.61 59.05
其他 17.98 10.69 19.63
合计 22,772.86 21,443.32 12,077.92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1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10 0.26 285.0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29.29 0.26 285.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24.20 2,264.02 1,544.93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10 458.1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59.30 2,722.12 1,544.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0.00 -2,721.86 -1,259.85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259.85 万元、
-2,721.86万元和-2,530.00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544.93万元、2,264.02万元和 1,924.20万元,主要为购置
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和门店装修等支出;2019年度,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为 458.10
万元,主要系该年公司投资了上海深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Breo Holding Limited以及深圳市维克胜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招股说明书1-1-375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理财产品 1,600.00 --
合计 1,6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理财产品 1,6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600.00 --
合计 2,200.00 --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91.03 2,414.1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43.53 7.6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500.00 3,500.00 2,3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50.00 4,591.03 4,714.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645.54 2,720.00 2,44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0.43 2,206.82 565.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8.38 454.8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14.35 5,381.65 3,00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5.65 -790.62 1,708.54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08.54
万元、-790.62
万元和1,535.65
万元。公司的筹资活动主要包括吸收股东投资、向银行取得及偿还短期借款、向股东分配股利等。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招股说明书1-1-376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收回借款保证金 350.00 --
合计 350.00 --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上市中介机构服务费 518.38 --
支付借款保证金- 350.00 -
返还少数股东投资款- 104.83 -
合计 518.38 454.83 -
(五)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负债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短期借款等。应付账款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信用负债,其他应付款和借款余额相对较小,占公司总资产规模比例也相对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盈利质量较高。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未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对公司流动性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水平较低。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与较高的盈利质量为公司的偿债能力提供了保障。另外,如果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未来几年,下列因素决定了公司仍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空间广阔
公司主营产品为智能便携按摩器具,其广泛服务于各类用户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压力较大的亚健康人群,以及中老年人群。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外经济不断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的同时,出现了亚健康扩散、社会老龄化等现象,对按摩器具产生了日益扩大的需求;同时,健康产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养生逐渐成为一种社会生活的理念,不仅在中国,全球范围内具有按摩保健功能的招股说明书1-1-377按摩器具也逐渐被广大消费者接受,产品的市场普及率将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广阔的下游市场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竞争优势
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工艺沉淀及人才集聚,公司具备了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公司通过对按摩器具产品关键零部件、产品工作原理、产品结构、性能、材料上的突破性创新,使公司产品在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另外,公司在新一代智能按摩器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布局,促使公司产品在智能控制、物联互通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这将有助于公司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强化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和信息系统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盈利水平,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技术先进、经营业绩良好,预计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将保持持续向好趋势。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产品技术改进和持续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凭借先进的技术研发能力、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等优势,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能够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十二、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544.93万元、2,264.02万元和 1,924.20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原值金额合计分别为 4,741.10万元、6,104.89万元和
6,169.67万元,主要长期资产余额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购置生产设备、办公设备以及为扩大线下门店规模而增加门店投入后的装修支出,相关支出系为进一步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公司资本性支出导致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不会对公司的稳健经营造招股说明书1-1-378成影响。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关的投资,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外,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和自身经营状况的增能扩产、设备机器改造等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十三、会计信息及时性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年 3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 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 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405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倍轻松股份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1-1-379
1、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 2021.03.31 2020.12.31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51,119.40 47,619.95 7.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480.21 23,386.77 4.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4,552.37 23,447.69 4.71%
项目 2021年 1-3月 2020年 1-3月变动比例营业收入 21,489.13 13,230.27 62.42%
营业利润 1,192.01 -1,187.75 200.36%
利润总额 1,192.14 -1,191.35 200.07%
净利润 1,102.04 -1,235.16 189.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3.27 -1,226.06 19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5.38 -399.00 346.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4.18 859.02 -296.06%
2、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1年 1-3月 2020年 1-3月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0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9.23 128.7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17 -3.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1.10 -952.17
小计 150.46 -827.06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22.57 -
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7.89 -827.06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变动分析
1、资产质量情况
截至 2021年 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51,119.40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 7.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4,552.37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 4.71%。随着公司
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及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 2021年 3月末总资产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相应增加。
招股说明书1-1-380
2、经营成果情况
2021年 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1,489.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2.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13.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90.80%;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5.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46.96%。公司 2021年 1-3月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 2020年一季度国内外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021年一季度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效果显现,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营业收入相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多;另外,公司加大了线上推广的力度,线上销售业绩随之快速增长。
3、现金流量情况
2021年 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4.18万元,较上
年同期下降 296.06%,主要系:(1)公司在上年“双 11”、“双 12”电商节前
备货增加较多,相应的采购款在 2021年一季度支付金额较大;(2)为促进公司
业绩的增长,公司加大了线上推广的力度,2021年一季度支付的推广费较多。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021年 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127.89万元,
公司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五)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客户结构稳定,主要供应商合作情况良好,不存在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公司所处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及市场发展情况较好,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六)公司 2021年 1-6月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目前的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预计 2021年 1-6月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1年 1-6月 2020年 1-6月变动比例营业收入 50,000.00 - 53,000.00 32,966.78 51.67%-60.77%
招股说明书1-1-3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00.00 - 4,000.00 1,185.93 186.69%-237.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0.00 - 3,600.00 789.74 292.53%-355.85%
结合目前的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发行人预计 2021年 1-6月营业收入约为 50,000.00 万元至 53,000.00 万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51.67%至
60.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400.00万元至 4,000.00万元,同比增
长幅度约为 186.69%至 237.2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约为 3,100.00万元至 3,600.00万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292.53%至 355.85%。
上述 2021年 1-6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八)或有事项
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盈利预测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招股说明书1-1-382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拟投资项目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方向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 2020年 4月 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0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公开发行 1,541万股 A股,募集资金将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等项目的建设。上述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建设期(月)备案核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批复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7,862.02 27,862.02 27
深福田发改备案[2020]0129号不适用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8,801.08 8,801.08 36
深南山发改备案[2020]0408号不适用3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5,010.00 5,010.00 36
深南山发改备案[2020]0409号不适用4 补充营运资金 8,000.00 8,000.00 -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 49,673.10 49,673.10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强化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和信息系统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盈利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最终数额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解决;若有节余,将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
招股说明书1-1-383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说明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发行人于 2020年 5月 6日召开了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在银行开设专门的募集资金管理账户,专户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根据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以及业务体系,公司有能力独立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保障项目投产后的有效运营和实现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使公司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全国各地新设 248家直营门店,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营销网络布局,完善公司营销体系架构,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及整体经营实力,有效增强公司的品牌传播力度和影响力,助力公司打造更具影响力的智能便携按摩器品牌,全面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项目预计总投资 27,862.0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3,390.02万元,包括初始年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13,034.88万元、装修费用 3,953.30万元、软硬件投入 933.70
万元、铺货资金 4,354.33万元、预备费 1,113.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962.00万
元,品牌建设推广费用 3,510.00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A、加强国内市场网点布局,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终端直营门店是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2019年公司通过直营门店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约为 35.55%,2020年线下销售受到疫情影响,公司通过直
营门店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仍然达到 20.07%。截至 2020年末,公司在全国各大
招股说明书1-1-384城市共拥有 165家直营店,主要设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郑州等大城市的机场、高铁站和中高端购物商场,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零售终端网络体系。但从分布来看,目前公司门店的布局还有待完善,网点密集度还有待提高。
机场类门店: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飞机出行成为常态,部分城市客流量快速增长。未来几年,公司计划加强对旅客吞吐量在 1,000万以上的机场的网点布局,特别是旅客吞吐量在 2,000万以上的机场更是布局重点。本项目未来计划在 23个机场共新增 48家机场类门店。
高铁类门店:我国“八纵八横”规划总里程达 4.56万公里,截至 2019年 12
月,我国已开通高铁运营里程 3.5万公里,“八纵八横”规划总里程完成率尚未
达到 77%,未来仍有 23%的建设空间。目前公司高铁枢纽类门店还较少,布局高铁枢纽类门店将是未来的发展重点之一。本项目未来计划在 24个高铁站新增37家高铁类门店。
商场类门店:基于公司产品的定位,公司商场类门店选址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商场,目前国内中高端商场体量较大,公司在选址时主要倾向于选择城市商业标杆、区域商业标杆、区域成长类商业项目。另外,随着社区商业的崛起,未来还将研究社区类商业业态的网点布局。本项目未来计划在全国 19个城市新增 163家商场类门店。
本项目实施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更为密集的全国性营销网络布局,较大程度提升公司在全国重点城市的品牌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和顾客体验感,从而全面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竞争实力。
B、有助于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品牌价值品牌形象及其影响力是消费类产品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基础,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品质要求也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倾向于购买有品牌的产品,而在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市场中,良好的品牌形象更是成为消费者做出选择的重要参考因素。品牌宣传与推广,是公司增加消费者品牌忠诚度、赢得市场份额的重要竞争手段,也是公司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盈利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
招股说明书1-1-385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公司需要采取多元化、现代化的整合营销手段,向消费者传递其品牌文化和理念,扩大品牌认知度,持续强化公司的品牌形象。本项目计划通过大流量曝光、知名 IP合作、新媒体运营、会员纳新等多种主流方式进行品牌宣传和推广,加强公司的品牌传播力度,最终实现品牌价值的提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C、打造智能化的终端门店,提升零售数据分析管理能力随着公司终端零售网点数量不断扩大以及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的零售数据体量越来越大,提高数据分析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构建现代化和智能化的终端门店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必然需求和趋势。本项目将在新建终端门店投放数据采集、分析等智能终端设备与软件,通过对终端门店的零售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和数据管理,从而实现智慧化营销。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以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降低员工的重复劳动,减少对店员的高度依赖;另一方面将能为公司积累大量的、实时的、流通的零售终端消费数据,给智慧零售的大数据运营提供条件,从而可以实现商品画像和消费者画像,提升门店的成交率,并且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更高效的匹配供需,提高运营效率,达到优化整个价值链的目的。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A、公司拥有丰富的零售终端营销网络建设和运作经验公司目前建立了多层次的销售渠道,国内市场主要包括终端直营门店、电商直营店、展会/活动/团购等其他直营、电商经销,国外市场主要包括线下经销、跨境电商直营店、终端直营门店等。其中终端直营门店是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截至 2020年末,公司在全国各大城市共拥有 165家直营店,主要设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郑州等大城市的机场、高铁站和中高端购物商场,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零售终端网络体系,并且积累了大量的终端零售网建设和运作的实践经验,为公司今后的营销网络体系进一步扩大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有利于保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过程的顺利完成。
目前,公司已对终端零售网络的建设及其运营管理搭建起了一整套完善的体系制度,从城市选择、门店选址、开店准备、开业、运营服务质量监察等都设立了相应的制度文件。公司新开直营门店由直营部根据公司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开店地区和城市的规划调研,寻找机场/高铁站/商场、谈判、签订合约等。新开门店招股说明书1-1-386选址有一套完善的考核体系和考核标准,例如机场店重点关注因素为机场的吞吐量、门店位置辐射的登机口和航空公司、店面开口等;高铁站店重点关注因素为交通枢纽的重要性;商场店重点关注因素为商场的体量和营收、商场在当地零售体系的排名情况,所选商场基本为中高端商场,选择标准一般为:一线城市选区域中心,二线城市选城市中心,三四线城市选标杆商场。公司完善的营销网络建设和运营体系,为项目成功实施奠定基石。
B、技术研发及产品品质优势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产品保障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智能便携按摩器领域拥有突出的研发能力,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合计 57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54项、境外发明专利 90项;拥有的著作权合计 115项,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4项。
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工艺沉淀及人才集聚,公司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公司通过对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动力及传动系统组件、仿生按摩运动实现、产品内外部结构、工况静音性能、生命体征检测与传感、人机交互等方面的突破性创新,使公司产品在智能化、便携性、易用性、按摩效果、静音性能、外观设计、人体工学、环保材料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已建立科学规范的研发流程,能够在产品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材料、工艺等因素的影响,有效地提高研发成功率。此外,公司围绕新一代智能便携按摩器进行了一系列布局,促使公司产品在精密驱动、智能控制、健康传感、健康物联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技术研发和产品品质优势,为公司网络门店的产品提供了强大的支撑,保障了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C、公司在业内已树立了较好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公司坚持原创设计,产品工业设计部门被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主要产品凭借其优良的工业设计,获得境内外重要奖项十余项,包括德国红点设计奖 2项、德国 iF设计奖 4项、日本优良设计奖 1项、澳大利亚优良设计奖 3项、香港工商业奖 1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 1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2项等。经过多年的积淀和发展,公司在技术研发、工业设计、自主品牌、资质认证及销售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促使公司品牌知名招股说明书1-1-387度与竞争力持续提升。凭借在广大用户群体中树立的良好形象,公司拥有的“倍轻松”品牌获评深圳知名品牌、便携式按摩器品类领导品牌。
公司在国内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建立起的良好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渠道拓展和品牌推广奠定了一定的市场认知基础,从而有利于提高本项目各个营销推广环节的市场转化效率。
3、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联系
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项目投产后,将扩大公司整体规模,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产品、品牌、运营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公司业务的规模及协同效应,切实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抵抗市场变化风险的能力。
本项目是以现有经营管理能力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现有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扩大,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并将会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4、投资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7,862.02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重一建设投资 23,390.02 83.91%
1 初始年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13,034.88 46.76%
2 装修费用 3,953.30 14.18%
3 软硬件投入费 933.70 3.35%
4 铺货资金 4,354.33 15.62%
5 预备费 1,113.81 4.00%
二铺底流动资金 962.00 3.50%
三品牌建设推广费 3,510.00 12.52%
四项目总投资 27,862.02 100.00%
5、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所需的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7个月,分三批建设。T+1年第一季度为第一批门店的前期评估和洽谈、立项、装修、铺货和开业,第二季度正式运营;T+2年和T+3年分别完成第二批和第三批门店的建设。具体项目建设规划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招股说明书1-1-388序号项目T+1 T+2 T+3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1第一批门店前期评估洽谈2第一批门店立项、装修、铺货、开业3第一批门店正式运营4第二批门店前期评估洽谈5第二批门店立项、装修、铺货、开业6第二批门店正式运营7第三批门店前期评估洽谈8第三批门店立项、装修、铺货、开业9第三批门店正式运营
6、项目的备案情况
2020年 5月 9日,公司取得《深圳市投资项目备案证》(深福田发改备案[2020]0129号),项目名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27,862.02万元。
7、项目的环保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仅为少量的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等,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8、项目的土地和房产情况
该项目所需房产将全部通过租用目标机场、高铁站和商场的房屋实施。
(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随着现代驱动技术、仿生技术、信息技术等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结构的不断扩充,对公司的研发及检测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现有研发环境亟需改善、研发实力亟需增强,因此本项目将在深圳市新建一个研发中心,通过引进行业专业人才,增加研发课题,购置先进的研发相关软硬件设施,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研发环节,夯实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研发效率、研发质量,保持对前沿技术的追踪和研究应用,未来计划打造一个我国招股说明书1-1-389智能按摩器领域领先的综合性研发和检测中心。本项目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而进行的一次整体建设规划,既能够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需求,同时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项目总投资8,801.0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601.08
万元,包括办公楼租赁及装修费用 1,053.00万元、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 4,281.36
万元、项目预备费 266.72万元,研发课题费用 3,200.00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A、保证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要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及行业技术水平不断发展,新产品和新技术的需求持续增加,需要公司在研发方面给予更大的投入和支持。公司现有的研发人才和设备已不能充分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在国家与行业标准日益严苛和客户需求日益多样化的情况下,为保持公司技术领域的较强市场竞争力以及开发新产品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通过升级现有研发中心,增强整体研发能力。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拥有建筑面积为 1,200.00 平方米的研发中心及
1,500.00平方米的重点实验室,为产品和技术研发、研发人员办工等各项日常工
作实施提供场地保障,同时公司将引进行业内更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为研发工作开展提供有效的硬件支撑。研发办公环境的改善、更为先进完善的研发检测设备的配置,将有利于公司研发资源的整合,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条件、改善研发流程、提升研发效率,从而增强公司研发实力。
B、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加强新一代智能产品的研发投入,拓宽公司产品体系,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已覆盖眼部智能按摩器、颈部智能按摩器、头部智能按摩器、头皮智能按摩器以及其他智能按摩器等五大系列产品。随着客户群体多样化,对按摩器具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同时,AI以及大数据技术也被应用到按摩器具中,产品智能化速度加快。
面对以上趋势,公司未来需要继续坚持加大研发投入,坚持“整合”的产品思路,致力于构建先进技术实验室,推动虚拟触感、AI机器人技术和生命传感招股说明书1-1-390器技术与公司产品的结合,促进公司产品更大程度上地模拟人动力,并具备根据个体生命体征的差异智能匹配产品的功能,推动公司产品进一步智能化发展;同时构建高水平的研发实验室,推动公司检测水平乃至整个行业检测水平的提升,减少公司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加快产品上新周期。
C、有利于完善研发平台建设,扩充公司人才队伍,提升综合研发实力由于我国智能按摩器具起步发展比国外较晚,对于人才体系的建立和培养也相对较为薄弱,掌握专业技术的人才有限,高端人才更是缺口巨大,较难满足行业整体发展需求。同时,由于行业发展的特点,从业者需在行业内企业通过长期工作实践学习,才能成长为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端人才。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生命传感技术在按摩器具中的应用,按摩器具的功能不断加强,行业内企业对技术和研发人才的需求日趋激烈。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智能便携式按摩器创新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研发投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得到增强。未来随着业务规模和研发投入的不断增长,公司对研发人员仍有较大需求。本募投项目拟通过大量引进高端人才和行业内的专家人才,进一步扩充公司的人才队伍,建立起一支行业内领先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队伍。此外,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同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A、公司多年积累的研发经验和研发成果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智能便携按摩器领域拥有突出的研发能力,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合计 576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54项、境外发明专利 90项;拥有的著作权合计 115项,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4项。
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工艺沉淀及人才集聚,公司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公司通过对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动力及传动系统组件、仿生按摩运动实现、产品内外部结构、工况静音性能、生命体征检测与传感、人机交互等方面的突破性创新,使公司产品在智能化、便携性、易用性、按摩效果、静音性能、外观设计、人体工学、环保材料等方面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已建立科学规范的研发流程,能够在产品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材料、工艺等因素的影响,有效地提高研招股说明书1-1-391发成功率。此外,公司围绕新一代智能便携按摩器进行了一系列布局,促使公司产品在精密驱动、智能控制、健康传感、健康物联等方面持续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多年积累的丰富的核心技术、研发成果和研发经验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B、公司专业的研发和管理团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将研发创新视为推动公司业务增长的核心因素,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不断加大技术水平的改进创新,在智能便携式按摩器上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和产品经验。公司始终重视对研发工作的投入,每年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4%、
5.86%和 4.46%。
同时公司拥有一支稳定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在材料研发、产品研发、工艺改进等各个环节均拥有专业人才,为公司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以及产品质量的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司的研发团队长期致力于智能便携式按摩器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具备在较短的产品开发周期内快速开发出适应客户需求或引领市场发展的新产品的研发能力,通过不断开发出更具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逐步赢得市场广泛认可,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公司专业的研发人才作为技术和产品研发的核心支柱力量,为公司奠定了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C、公司成熟高效的研发管理流程,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支持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将战略目标落实到产品研发项目中去,建立了规范和完善的研发流程管理系统。同时,公司产品的研发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与行业的发展趋势为导向,将客户的需求和市场的新趋势充分结合,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可行性研究、立项、需求分析与对标产品检索、评审、制定项目计划、产品设计、测试等研发开发流程步骤,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的分工,充分考虑各项因素,降低研发过程中出现风险的概率。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管理经验,依照产品的创新性、功能性以及项目的风险、客户需求以及行业趋势变化制定不同的产品研发策略,以保证新品开发、产品的升级契合市场需求。
公司始终坚持高效的研发流程管理保证了公司研发产品的可靠性,从源头上招股说明书1-1-392控制在研发过程的发生的风险,并且防止公司资源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潜在威胁,不仅提高了公司整体研发效率,也有效减少在原发过程中资源浪费。公司高效完善的研发流程化管理,体现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稳健性,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支持。
3、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联系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对目前总部研发中心进行异地升级改造,扩充现有研发场地,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检测设备,提高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实现新产品和新技术的转化,属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范畴。同时引进更多行业高端人才,扩充公司现有研发体系,建立更加专业的研发团队,实现协同研发作用。本项目虽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充分提升整体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4、投资概况
本项目投资金额总量为 8,801.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重一建设投资 5,601.08 63.64%
1 工程费用 5,334.36 60.61%
1.1 办公楼租赁装修费 1,053.00 11.96%
1.2 软硬件购置费 4,281.36 48.65%
2 预备费 266.72 3.03%
二研发课题费 3,200.00 36.36%
三项目总投资 8,801.08 100.00%、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所需的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6个月,中心建设与研究开展同步滚动实施。具体项目建设规划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序号内容T+1年 T+2年T+3年Q1 Q2 Q3 Q4 Q1 Q2 Q3 Q41场地租赁及装修2人员调动、招募和培训招股说明书1-1-393序号内容T+1年 T+2年T+3年Q1 Q2 Q3 Q4 Q1 Q2 Q3 Q43硬件、软件采购与安装4 研究课题工作、项目的备案情况
2020年5月8日,公司取得《深圳市投资项目备案证》(深南山发改备案[2020]0408号),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801.08
万元。、项目的环保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仅为少量的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等,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项目的土地和房产情况
本项目拟在深圳市南山区通过租赁面积为2,700.00
平方米左右的场地作为研发中心实施的场地。
(三)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项目概况
本项目基于公司营运管理对信息化管理数据整合的迫切需要,将通过搭建供应链管理系统(包括产品供应链管理系统、一站式售后服务系统)、大数据系统运营系统(包括体验式新型营销管理系统、商业智能系统和业务中台系统及数据中台)以及对SAP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实现多系统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企业智能化运营的目标。通过实现业务板块的集成化管理,将各应用系统建立数据间关联关系,为数据进一步分析应用提供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大数据采集、分析等相关技术的应用,增强公司数据挖掘分析能力,实现业务流程优化,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项目建设完成后将综合提升公司现有系统硬件性能和软件运营环境,强化公司信息化管理和生产水平,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项目预计总投资5,010.00
万元,其中,信息系统投入为3,900.00
万元,数据中心建设投入为
900.00
万元,信息安全建设投入
210.00
万元。计划建设期36个月。
招股说明书1-1-394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A、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能力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积累大量数据,数据类型多样且散落在不同的系统中,系统数据来源不一、数据提取效率低等问题已逐渐成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的
瓶颈。公司亟需从各项数据中获取具有高业务价值以及公司内各业务部门重复使用的关键数据,并构建共通、准确、权威的数据来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系统将具备全面集成的特性和功能,用于解决公司现有各系统间的信息共通效率低、数据处理不及时等诸多问题。通过稳定、高效的数据整合平台实现公司信息化水平的整体提升,为公司高效的进行内部管理及大数据整合分析打下基础。业务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后,将进一步规范公司业务操作流程、提高服务品质、提升员工的团队协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公司的决策层也可通过改进后的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综合分析,更加及时、科学、有效地做出决策,对快速变化的市场做出及时、正确的响应。
B、有助于公司提高对供应链管理能力随着产品日益成熟及丰富,客户需求呈现多样化,产品的生产及更新迭代速度不断加快,向市场快速反应、提高市场响应能力已成为现代企业保持持续性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管理也逐渐从内部管理完善转向到注重整个产业链的衍生与整合。此外,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线上线下资源正在加速融合,传统销售渠道和模式正在被新的平台运作和业务渠道所代替,公司也正在经历从单一经营,到通过信息的高度交互,寻求上游供应及下游销售体系的变革,共建新型的合作关系。而新的合作平台要求供应链与公司自身发挥各自优势、打通沟通障碍、维持高度互动、加速业务流程重组,最终实现增强核心业务及竞争能力,在专业领域实现合作共赢。
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品牌,除了产品品质和性能方面,对售前售后服务的要求也很高。公司的产品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对消费者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终端市场。在贯穿于整个销售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对公司极为重要。
目前公司主要依靠门店和电商部门的服务人员提供线下线上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招股说明书1-1-395服务工作,服务工作的分工存在随意性,服务水平也因服务人员个体导致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公司需要统一协调、密切配合,使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能够完美融合,有序开展。
本项目拟通过建设和升级供应链管理系统,包括产品供应链管理系统、一站式售后服务系统和 SAP系统升级优化,实现对供应商的统一规范管理,对交付能力和物料质量进行实时管控和及时检测,加强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溯、可视化、排产及物流的自动化;实现对公司整体服务系统的升级优化、可视化和高效化。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控制风险、加快市场反应速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公司在供应链上的管控能力。
C、有利于提高公司大数据分析能力,加强公司对门店进行精细化管理能力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探索与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大数据重要性,在各行各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企业洞悉市场趋势、抢占市场先机,发掘商业价值的重要手段。公司的门店不仅作为公司品牌形象的象征,也是提供产品与服务的核心渠道,其经营状况的优劣直接决定经营业绩好坏和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公司门店数量持续增加,所产生的数据量也持续增多,对公司信息数据处理压力日趋加大,公司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亟需提高。
本项目的实施,将通过搭建体验式新型营销管理系统、商业智能系统,实现门店服务智能化,提升公司对门用户数据的搜集能力,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对用户进行了解和探究,对客户进行画像分析,精准营销,提高客户购物体验。同时,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分散在全国各地的销售终端实时地进行集中管理,对数据进行实时汇总分析,从而提升公司对各个销售终端的精细化管理。
D、为公司的信息安全提供有力保障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近年来,各企业在信息化应用和要求方面也在逐步提高,信息网络覆盖面也越来越大,网络的利用率稳步提高。然而信息化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各种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信息安全主要包括黑客攻击、病毒、数据操纵、蠕虫和特洛伊木马等技术。黑客的攻击目标已经从原来的商业互联网络逐步扩展到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事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尤其是近年来勒索病毒,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给各行各业造成很大的招股说明书1-1-396损失。
信息安全是企业的保障,是企业信息系统运作的重要部分,为清除安全隐患,杜绝信息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本项目将信息安全作为重要建设内容,通过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配置防火墙、防毒墙、堡垒机、准入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平台等手段,保障系统及数据安全。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A、信息技术的成熟与飞速发展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已经渗透到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促进了硬件制造与软件开发相结合、物质生产与服务管理相结合、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结合,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目前,无论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已经比较成熟,相应的信息应用软件技术日益完善。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高度发展和成熟以及信息服务体系的日益完善,为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提供了保证。
B、公司拥有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和流程体系信息化是现代企业在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公司通过多年的努力,形成了一套严谨规范且高效的管理制度,包括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流程体系,全面涵盖技术研发、经营计划、采购过程、生产过程、产品测试、质量体系、销售开发、运营服务等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给信息化项目的实施提供制度管理层面的保障。公司从计划、采购、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积累了多年的经验,为后续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3、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联系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系统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但将大幅度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为运营提供系统保障,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供可视化数据及决策支持,提升公司各部门的协同水平,提升整体效率。
4、投资概况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5,010.00万元,其中,信息系统投入为 3,900.00万元,数
据中心建设投入为 900.00万元,信息安全建设投入 210.00万元。
招股说明书1-1-397
5、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所需的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本项目信息系统、数据中心和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同步滚动进行,计划在三年内完成。
6、项目的备案情况
2020年 5月 8日,公司取得《深圳市投资项目备案证》(深南山发改备案[2020]0409号),项目名称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5,010万元。
7、项目的环保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8、项目的土地和房产情况
项目将在公司现有场所实施。
(四)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综合考虑公司成长阶段、业务特点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募集资金 8,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要。
公司主要采取直营销售的经营模式。直营店在商品质量、购物环境、顾客服务、商品种类、价格、店铺选址和商品陈列等方面具备诸多优势,有利于促成客户的购买行为和提升购买体验。但与此同时,各直营终端也需要大量铺货及备货,以满足门店销售的需要,这就对流动资金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公司的市场营销策略对于产品的销售具有重要的作用,公司每年需花费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用于市场营销,包括各种形式的价格折让、折扣、促销人员费用、管理培训等。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大,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并且仍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存货增长等各项所需流动资金相应增加。公司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需要投入更多的营运资金以确保稳健、高效地经营。
本项目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不仅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证,而且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减少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后,在短期内难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但从长期来看,公司的资金实力得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得以提升,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招股说明书1-1-398
三、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的战略规划
发行人将抓住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的发展机遇,力求准确把握和引导消费者的需求,并通过内部不断创新和扩大外部合作,打造一体化、全方位的智能生活服务平台,围绕消费者多方面的需求,为其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商品和服务。
发行人将坚持以直营为主的销售渠道,进一步巩固在已有市场中的领导地位,面向智能便携按摩器市场进行产业链整合与服务延伸,引领国内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的发展。并以上市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内部治理水平,优化产品及服务的供应链管理,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成为客户信赖的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智能便携按摩器行业领军企业。
(二)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实施效果、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经营网点拓展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未来三年内,计划在全国 19个重点省市的机场、高铁站及高端商场建设 248家直营门店,实现公司营销网络在重点交通枢纽和城市的高度覆盖,从而实现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具体计划为第一年新增门店 60家,第二年新增门店 80家,第三年新增门店 108家。
相关门店的选址定位以及开店将严格根据公司的有关评估程序进行,确保相关门店的经营实现既定的目标。具体的门店开设标准流程如下:
门店销售是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通过直营门店数量的稳步增长,招股说明书1-1-399以增厚公司的市场份额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有效增强公司的品牌传播力度和影响力。
2、品牌传播与品类拉动
公司深耕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市场近二十年,具有丰富的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经验,拥有自主品牌“breo”与“倍轻松”。公司产品带给用户的健康体验良好,深受广大消费者好评,形成了显著的境内外品牌效应与优势。
公司 2001年开创智能眼部按摩器品类,2008年开创智能头盔式按摩器品类,2016年开创智能环绕式颈部按摩器。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出新的产品品类,并推动品牌在全球推广,持续不断做对人类健康有影响力的事,致力于创具有东方特色的全球品牌。
3、供应链优化管理
作为专注于智能便携按摩器领域的企业,产品的品牌形象、性能与差异化将是发行人未来超越竞争对手、赢得市场份额与客户忠诚度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为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公司计划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管控,从供应链方面加强对产品品牌与成本管理投入,实现产品的品牌化、品质化与差异化竞争。一方面,公司将发挥门店数量多、覆盖广的渠道优势通过大批量采购,从供应商处获得具有竞争力的采购价格,实现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公司将优化现有的自主生产能力,达到核心产品的自主可控,同时加强自主研发的新产品的快速实现和落地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加快产品上新周期。
4、人力资源发展
公司持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提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确定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和规划,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等制度和流程,实现人力资源与公司业务发展的适应与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人员规模持续扩大。得益于公司自身良好的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职业上升空间,公司近年来持续从各大知名高校招录人才,公司的员工群体素质持续提高,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公司将按照现有的人才政策,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并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招聘、竞争轮招股说明书1-1-400岗等等的多种方式,重点引进、培养和储备研发、管理、营销等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一支业务精干、忠诚度高、学习力强的骨干队伍和一支训练有素、执行力强的员工队伍,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输送新鲜血液、提供创新动力。此外,公司将不断完善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倡导价值创造,提高人均效率,持续提升员工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营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倡导共赢企业文化来增强企业吸引力、凝聚力,确保员工队伍持续优化,实现人力资源的良性循环。
5、内部管理提升
在现有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公司自成立以来便持续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实施管理提升工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标准,完善组织职能和机构设置,规范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流程,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管理、营销管理、企业文化建设,推行精益管理,完善内控、审计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引进新的管理思想、理念和工具,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保持经营活力,为企业规模扩张、竞争能力提升提供组织、制度和管理保障。
目前公司的管理、治理架构已得到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水平、规范性程度均亦显著提高。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建设,细化项目制管理与公司统筹运营管理,以较高水平的内部管理为经营业务的持续拓展提供有力保障。
招股说明书1-1-401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对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取得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公司股票如果能成功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利
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一)发行上市后,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股利的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股利的分配比例: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招股说明书1-1-402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利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股利分配,可以根据盈
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股利分配政策的机制和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
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不得违反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分别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招股说明书1-1-403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
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普通股股利。
3、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审议约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以及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招股说明书1-1-404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7、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就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进行详细的说明。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8、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三)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1、股利支付方式更加合理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方式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2、股利分配程序进一步完善
《公司章程(草案)》中对股利分配的实施条件,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了股利分配政策的可操作性。
招股说明书1-1-405
3、股利分配更具稳定性和连续性
除《公司章程(草案)》中对股利分配的相关规定外,公司还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保障了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加了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利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股利分配进行监督。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本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用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制度性文件,详细规定了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以及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等各项制度安排。
(一)累积投票制度
1、《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对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主要规定如下: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2、《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招股说明书1-1-406《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累积投票选举董事的主要规定如下:
(1)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当控股股东控股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选举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2)董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当选人数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的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票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②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票数只能投向该股东大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选举监事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的监事人数之积,该票数只能投向该股东大会的监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计投票前,提醒参会股东认真计算核对其该次累计选票数。股东如有疑问,应立即咨询股东大会工作人员。
累计投票方式如下:
①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或监事选票,投票股东必须在选票上注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或监事后标出其所使用的票数;②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或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的最高限额,所选的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③若某位股东投选的董事或监事选票数超过该股东所拥有的董事或监事最高选票数,该股东该轮所有选票无效;④若某位股东所投的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该股东该轮所有选票无效;招股说明书1-1-407⑤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选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⑥表决完毕后,由股东大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或监事得票多少,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董事的当选原则:
①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但每位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②如果在股东大会当选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则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或监事,但已当选董事或监事人数达到或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大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或监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或监事进行选举;③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票数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大会另作选举。若因此导致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二时,则应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或监事进行选举。
股东大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作出解释和说明,以保证股东正确行使投票权利。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公司章程(草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的主要规定如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招股说明书1-1-408
(三)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的
相关安排《公司章程(草案)》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的主要规定如下: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规定。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招股说明书1-1-409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
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股票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6)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7)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
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票。
(8)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的股东汪荞青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招股说明书1-1-410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青岛赫廷、日松管理、倍润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规定。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2)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3)本企业/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
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票。
4、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的股东鼎元宏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招股说明书1-1-411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规定。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2)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3)本企业/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
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票。、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下的股东赫峰正富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规定。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2)本企业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3)本企业/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招股说明书1-1-412
(4)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
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票。
6、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下的股东蔚叁投资、欢乐世纪、红土投资、李践
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
企业/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
/本企业/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下的股东嘉信元德、丹麓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志华、蔡金发、陈晴、
贺小潮、张玲、廖灿、张大燕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招股说明书1-1-413
(4)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王少华、杜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3)本人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同时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招股说明书1-1-414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当某一年度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条件时: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内容,依法履行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义务和责任。
(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
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本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签
署《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函》,该承诺内容与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函》,则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公司将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②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 3年内,若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条件时: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内容,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和责任。
(2)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
对公司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招股说明书1-1-415
(3)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
各项义务和责任。
(4)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人将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照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发行人独立董事承诺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发行人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内容,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和责任。
(2)本人作为董事,在公司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
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
各项义务和责任。
(4)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人将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照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招股说明书1-1-416
(三)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1、发行人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公司及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招股说明书1-1-417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公司及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要求或是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承诺
(1)在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
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
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将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5)本人将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招股说明书1-1-418
(6)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7)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8)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9)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投
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10)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报刊或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公司所处行业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
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将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5)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招股说明书1-1-419
(7)本人将支持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
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
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滚存利润分配的方案
经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2、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招股说明书1-1-4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不得违反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分别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董事会参招股说明书1-1-421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
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①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②提取法定公积金 10%;③提取任意公积金;④支付普通股股利。
(3)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审议约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以及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招股说明书1-1-422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7)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现
金流状况、公司再生产和投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诉求,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后提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就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进行详细的说明。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8)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
(9)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程序
如因外部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充分考虑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招股说明书1-1-423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10)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
应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1)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七)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
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
(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同时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4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发行人全体股东承诺
(1)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
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八)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招股说明书1-1-425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特聘法律顾问,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九)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承诺: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
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倍轻松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
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与倍轻松签订正式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使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交易过程中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倍轻松提供比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切实维护倍轻松及其他股东的实际利益;
3、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倍轻松利益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作为倍轻松实际控制人期间持
招股说明书1-1-426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倍轻松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的股东赫廷科技、鼎元宏、日松管理承诺:
“本企业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倍轻松”)主要股东期间,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本企业及本企业目前和未来的控股子公司与倍轻松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企业及本企业目前和未来的控股子公司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市场公平交易中不要求倍轻松及其子公司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据《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倍轻松及其子公司、倍轻松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避免违规占用倍轻松资金及要求倍轻松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倍轻松及其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持有倍轻松的股份。”
3、关于租赁房产事项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部分租赁房产存在未取得房产证或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对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已经出具承诺,承诺上述租赁房产如因产权瑕疵或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致使发行人产生经济损失的,则该经济损失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全部承担。
4、发行人专项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第二项规定的要求,发行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股东为青岛赫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鼎元宏投资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1-1-427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蔚叁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嘉信元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赫峰正富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丹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三名自然人股东马学军、汪荞青、李践。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招股说明书1-1-428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重大合同指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签署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标的有效期限履行情况1上海云旭实业有限公司三方补充协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
2020.3.16
-2020.12.31
履行完毕2云朵实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渠道独家经销协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
2019.9.1
-2020.3.15
履行完毕3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购销协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
2019.1.1
-2019.12.31
履行完毕4浙江集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年度产品采购合同智能便携按摩器等
2018.1.5
-2018.12.31
履行完毕5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购销协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
2018.1.1
-2018.12.31
履行完毕6 BORK Import, LLCPurchase and Sale Contract、Additional agreement 1、
Additional agreement 2、
Additional agreement 3智能便携按摩器等
2017.11.1
-2021.12.31
正在履行7 TENMINDS Co., Ltd.DISTRIBUTORSHIPAGREEMENT智能便携按摩器等
2017.9.15
-2047.9.14
正在履行8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购销协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
2020.1.1
-2020.12.31
履行完毕9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合作主合同智能便携按摩器等
2020.3.1
-2020.12.31
履行完毕10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倍轻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
2020.8.1
-2025.7.31
正在履行11上海云旭实业有限公司渠道独家经销协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
2021.1.1
-2021.12.31
正在履行
(二)采购合同
公司与供应商签署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招股说明书1-1-429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标的有效期限履行情况1 深圳市凌鑫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原材料
2017.1.2
-2019.3.29
履行完毕2 深圳市凌鑫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原材料 2019.3.30起正在履行
3深圳市轻松联益五金塑胶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原材料、成品、加工服务
2015.12.10
-2019.6.29
履行完毕4深圳市轻松联益五金塑胶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原材料、成品、加工服务
2019.6.30
-2021.6.30
正在履行5 东莞市俊莹玩具制品厂采购协议书原材料
2015.11.25
-2019.6.29
履行完毕6东莞市俊莹玩具制品厂采购协议书原材料
2019.6.30
-2021.6.30
正在履行7 浙江璐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ODM产品采购协议成品
2017.3.1
-2018.12.31
履行完毕8 浙江璐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ODM产品采购协议成品
2019.1.1
-2019.12.31
履行完毕9 浙江璐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ODM产品采购协议成品
2020.1.1
-2020.12.31
履行完毕10 厦门睿康科技有限公司ODM产品采购协议成品
2019.1.1
-2022.1.1
正在履行11东莞市品端精密塑胶五金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原材料、加工服务
2019.6.30
-2021.6.30
正在履行12厦门市蒙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ODM产品采购协议成品
2016.6.1
-2019.6.30
履行完毕13 厦门市蒙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ODM产品采购协议成品
2019.7.1
-2022.7.1
正在履行1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原材料
2018.11.12
-2020.11.11
履行完毕15 东莞赣锋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原材料 2017.1.18起正在履行
16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原材料
2019.4.15起正在履行
17 深圳市集创兴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原材料 2016.12.23起正在履行
18东莞领航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加工服务
2019.9.13
-2022.9.12
正在履行19 深圳市鼎铿实业有限公司ODM产品采购协议成品
2017.12.08
-2019.6.24
履行完毕2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原材料 2020.11.13起正在履行
21 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书原材料 2019.3.25起正在履行
22 东莞市合沃电子有限公司ODM产品采购协议成品
2017.11.1
-2021.11.1
正在履行
(三)借款合同
公司与银行签署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招股说明书1-1-430序号贷款银行贷款起始日贷款到期日贷款利率贷款金额(万元)履行情况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17.1.23 2018.1.22 5.4375% 1,000 履行完毕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18.6.15 2019.6.14 6.09% 1,000
履行完毕3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19.3.14 2020.3.13
4.785%、
4.75%
1,000 履行完毕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2019.6.18 2020.6.18 5% 1,000
履行完毕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19.9.11 2020.9.10 6% 1,500 履行完毕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19.12.17 2020.12.16 6% 1,000 履行完毕
7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20.4.27 2021.4.26 4.5% 2,000 正在履行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20.11.30 2021.11.29 5% 1,500 正在履行
9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20.12.08 2020.12.07 4% 1,500
正在履行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20.12.03 2021.12.02 4.35% 1,500 正在履行
(四)担保合同
公司签署的重大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担保人债权人担保金额(万元)担保债权期限担保形式1额度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公司 1,500
2017.6.1-
2018.5.31
应收账款质押2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公司 800
2018.7.13-
2019.7.12
应收账款质押3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公司 1,500
2019.9.11-
2020.9.10
应收账款质押4中小企业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公司公司 1,000
2019.6.18-
2020.6.18
应收账款质押5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公司公司 2,530
2020.3.30-
2025.3.30
应收账款质押6额度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公司 1,500
2020.11.30-
2021.11.29
应收账款质押7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公司 3,000
2020.12.08-
2020.12.07
应收账款质押
(五)其他重大合同
公司签署的其他重大合同如下:
招股说明书1-1-431序号对方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标的有效期限履行情况1 湖南天娱广告有限公司《向往的生活》节目植入广告合同广告资源
2020.3.26
-2020.8.30
履行完毕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生效判决或尚未执行完毕的重大诉讼或仲裁(诉讼标的额超过
100.00
万元)如下:
2018年8月30日,因与Gentek就相关货物退回事宜产生纠纷,发行人子公司体之源科技以买卖合同违约及欺诈为由在美国加州圣伯纳迪诺法院向Gentek

、OBM Distribution Inc.公司和Gene Szeto个人(Gene Szeto为前述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诉求主要为关于四份送货单涉及的合同违约及欺诈。
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 1,232,143美元。本案已获法院受理,Gentek于2019年3月25日正式应诉并提出相关反诉,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案开庭时间由原定2020年4月20日延至2020年10月19日。
2020年 1月 8日,发行人、体之源科技和 Gentek签署了和解备忘录,约定:
Gentek将通过支付货款美元152,075.2
元和向体之源科技退回未支付货款的货物(总金额美元 1,043,504.8元)的方式合计向体之源科技退款美元 1,195,580元;
以及对于本案之外的 Gentek其他库存产品(预估金额为美元 40-50万元),根据库龄不同,体之源科技按照一定价格进行回购,Gentek应就此提供库存清单及回购价格;本和解备忘录签署后双方将根据相关具体事项签署一份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签订后以和解协议为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由于双方仍在就和解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和解程序尚未完成;双方和解事项涉及相关库存产品清点,但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双方仅就库存产品清单部分做出初步沟通,仓库存货清点工作尚未展开。
报告期末,发行人已将其对Gentek的应收账款和发出商品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上述诉讼案件系体之源科技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占发招股说明书1-1-432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且双方已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并签署了和解备忘录,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涉及行政处罚、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招股说明书1-1-433第十二节有关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马学军汪荞青刘伟刘志华吴安鸣梁文昭李勇全体监事签名:
张玲蔡金发廖灿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马学军贺小潮刘志华陈晴张大燕黄骁睿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招股说明书1-1-434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马学军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招股说明书1-1-43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顿忠清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任国栋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招股说明书1-1-436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王连志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招股说明书1-1-437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黄炎勋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招股说明书1-1-43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肖剑沈琦雨李小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炯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年月日招股说明书1-1-43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华明孙慧敏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希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招股说明书1-1-44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李东峰郭宏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杨钧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月日招股说明书1-1-441招股说明书1-1-442
七、验资机构声明(一)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华明孙慧敏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希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招股说明书1-1-443
八、验资机构声明(二)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建华伍先福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蔡建华深圳中合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年月日招股说明书1-1-444
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华明孙慧敏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希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招股说明书1-1-445第十三节附件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附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投资者可以在公司和保荐机构处查阅本招股说明书的附件,相关文件并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披露。
公司: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19楼电话: 0755-82073336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号国投大厦 4楼电话: 021-35082763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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