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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8-06-0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
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2,000万股,本次拟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莱士中国有限公司(各持股6,000万股)均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经发行人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发行人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为:以经审计后截至2007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基础,实施200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之后,剩余部分以及2007年6月30日以后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社会公众股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200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8,626,857.91 元(母公司报表数)。
3、2007年以来,有关监管部门对浆站进行大力整顿规范,血液制品全行业出现采浆量较大幅度下降,2006年全国供浆量为4687吨,2007年预计不超过3000吨,同比下降约40%。2007年公司血浆采集量相比2006年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公司2007年血浆采集量为223.17吨。
随着募股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对健康人血浆的需求量相对于目前公司投浆量将显著增加。公司能否获得充足的血浆供应将对公司业绩增长造成直接影响。
公司下属浆站GMP改造基本实施完成后,公司血浆采集量呈现逐月增长态势(2007年9月-2008年1月),月均增长率为12.47%。
4、公司收购部分浆站存在相关法律手续不完备的情形,除灵璧浆站及濉溪浆站之外,其他浆站收购过程中法律手续不完备不会影响收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司收购灵璧浆站时《资产评估报告》未办理备案手续,收购濉溪浆站时《资产评估报告》未办理备案手续,财政部门也尚未出具产权交易确认文件。
如果由于法律手续不完备影响灵璧、濉溪浆站收购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司可能丧失相应的浆源。
5、本公司生产的血液制品从人血浆中提取,由于其原材料的特殊性,使得该类制品可能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交叉感染、血源性疾病传播等重大医疗事故。同时,由于受科学技术及人类认知水平的限制,仍有许多病毒未被人类发现,存在因未知病毒导致血源性疾病传播的潜在风险。如果公司生产的产品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血源性疾病传播等重大医疗事故,将可能存在导致本公司停业整顿甚至倒闭的风险。公司自1992年产品正式下线销售至今,未发生有确定的产品污染、产品病毒传播的案例,主导产品人血白蛋白的批签发记录均为合格。
6、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以借款、代垫出口费用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资金占用情形均发生在2007年4月之前,自2007年4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发生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之前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已全部清理完毕。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郑跃文、莱士中国和黄凯均已承诺未来不再发生资金占用行为。
7、科瑞集团、郑跃文、黄凯、范小清、任晓剑已分别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2条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实际控制人的锁定期限和董事、监事、高管减持比例的规定对其持有的科瑞集团、莱士中国或科瑞天诚的股权做出了锁定承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4,000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率 25%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市盈率
市净率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42元(按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数据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
发行对象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莱士中国有限公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司承诺:自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锁定的承诺: 其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上海
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费用
律师费用
上网发行费用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文名称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Shanghai RAAS Blood Products Co., Ltd.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跃文
成立日期 1988年10月29日
住所 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斗路55号
邮政编码 200245
联系电话 021-64303911
传真 021-6430400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raas-corp.com
电子信箱 raas@raas-corp.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7号文批准,由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18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 A 字[2007]0006号)。公司于2007年3月1日取得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发行人由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形式设立,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为公司的发起人,变更设立后本公司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6,000.00 50.00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000.00 50.00
合计 12,000.00 100.00
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房产、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存货及货币资金等,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诊断试剂及检测器具和检测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等。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1、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2,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4,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以上股份全部为流通股。股东莱士中国和科瑞天诚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发行后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股东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6,000 37.50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000 37.50
社会公众股股东 4,000 25.00
注:*代表为外资股股东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诊断试剂及检测技术器具和检测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是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产品等。
2、产品销售方式与渠道
公司产品由公司市场部直接对医药经营机构、零售药店、医院进行推广和销售,其中以向医药经营机构(经销商)直接销售为主。公司产品境外销售由公司关联方——莱士国际有限公司独家经销,公司按照莱士国际要求直接将货物发给境外客户。
3、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人血浆。单采血浆站是采集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的采供血机构,负责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提供生产用原料血浆。
4、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国内通过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共有33家,2006年仅有26家企业正常生产。除本公司之外,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主要有华兰生物、成都蓉生、上生所、四川蜀阳等几家企业。
2006年前六大血液制品企业投浆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华兰生物 成都蓉生 上海莱士 四川蜀阳 上生所 贵阳黔峰 合计
投浆量(吨) 530 400 390 350 320 300 2290
占全国总投浆 11.31 8.53 8.32 7.47 6.83 6.40 48.86
量的比例(%)
数据来源:市场部根据各企业“一对一”浆站估计。
由于血液制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人血浆,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当年的投浆量份额可作为其产品市场占有率替代性指标。
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技术水平、质量控制、产品种类、品牌实力等几个方面:
(1)技术优势
本公司是国内最早实现血液制品批量生产的厂家之一,为上海市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及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血浆综合利用率较高。
公司血浆分离采用改良孔氏法,采用先进的离子交换层析、超滤纯化等工艺,产品均采用两步不同的有效病毒灭活措施。已采用的病毒灭活方法有:巴氏灭菌法、热处理法、S/D法(有机溶剂/清洁剂病毒灭活技术)、低pH法、纳米膜除病毒膜(DV50)过滤法。
(2)质量控制优势
1998年11月,公司首批通过血液制品企业GMP认证,并成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内首家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公司除严格遵循现行《中国药典》外,还遵循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规程、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导原则、美国药典及欧洲药典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高于国家法定的质量控制标准。
为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公司从原料血浆至成品经过了5次EIA(酶联免疫法)检测HBsAg、Anti-HCV、Anti-HIV-l/2,3次PCR(核酸扩增法)检测HBV-DNA、HCV-RNA、HIV-RNA,共计8次病毒检测,现国家仅要求3次病毒检测。其中,采用EIA对24人份血浆混合检测、对生产投料血浆检测为公司所特有,且均采用灵敏度较高的进口试剂进行EIA检测。同时,公司是国内唯一采用PCR技术对原料血浆、中间产品、终产品进行HBV-DNA、HCV-RNA、HIV-RNA病毒检测的厂家,有效保证了产品的安全性。
自1992年产品正式下线销售至今,公司未发生有确定的产品污染、产品病毒传播的案例,主导产品人血白蛋白的批签发记录均为合格。上海莱士产品多年来以其优良品质推动着中国血液制品产业标准的发展。
(3)产品优势
公司已拥有国家正式生产文号的产品有:人血白蛋白、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冻干人凝血因子 VIII、冻干人凝血酶、冻干人纤维蛋白原、外用冻干人纤维蛋白粘合剂7个品种,共23个规格。另有新研发产品“静脉注射用人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PH4)”已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公司是国内同行业中血浆综合利用率较高、产品种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生产
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冻干人凝血因子 VIII、冻干人凝血酶、冻干人纤维蛋白原五个产品均为国内首家取得生产文号并上市;冻干人凝血酶、外用冻干人纤维蛋白粘合剂均获得国家新药证书。
(4)品牌优势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惜增加成本采用国际先进的病毒检测方法(核酸扩增法),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高于国家法定的质量控制标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产品以优良的品质获得了广大消费者信赖和国际市场的认可,产品价格高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长期以来占据着中国血液制品消费的高端市场,在业内和消费者中拥有良好的知名度及信誉度,具有强大的品牌优势。
(5)市场优势
公司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公司产品长期占据着国内血液制品消费的高端市场。同时,公司是国内最早开拓海外市场、出口规模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远销海外多个国家,出口产品以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为主。
(6)人才优势
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公司本科学历以上员工有119人,占员工总数比例45.1%,其中博士、硕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共25人,占员工总数比例9.5%;在专业结构上,技术人员88人,占员工总数33.3%;在职称分布上,中、高级职称81人,占员工总数比例30.7%。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企业中具有较突出的人才优势。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1、商标、专利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拥有安普莱士、ALBURAAS等16个中英文注册商标。公司拥有“白蛋白的纯化方法”、“一种液体制剂脉注射用免疫血清蛋白及其制备方法”两项专利。
2、新药证书、药品批准文号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药证书2个、药品批准文号24个,药物临床试验批件1个。另公司产品已取得17个国家和地区药品监管当局颁发的76张注册证。
3、土地使用权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场地使用合同
房地产权证 用途 地号 2 使用年限
来源 (M) 编号(注)
沪房地闽字
闽行区江川路街道 SMC88DB02217 至公司营业
(2007)第 划拨 工业 10200
15街坊1/1丘 SMC2002DB046 期满
020474号
沪房地闽字 闽行区江川路街道 4031.23 SMC2000DB104 至公司营业
15街坊1/2丘 SMC2002DB047 期满
(2007)第 划拨 工业 闽行区江川路街道 2215.77 SMC92DB02115 至公司营业
020473号 15街坊1/2丘 SMC2002DB048 期满
4、特许经营权
本公司是国家定点生产血液制品的厂家。2007年4月18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换发了《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为沪S20060147,许可范围为血液制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5、GMP证书
公司最近一期《药品GMP证书》于2004年10月19日获得,有效期至2009年10月18日,证书编号F3159。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同业竞争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莱士中国与科瑞天诚、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凯与郑跃文及科瑞天诚控股股东科瑞集团分别与公司签定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2、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原材料、试剂
公司自设立以来,生产用乙肝试剂、艾滋试剂按照《合资经营合同》约定,一直由美国莱士负责供应。报告期内2005年乙肝试剂、艾滋试剂交易价格均为1美元/人份。
自2006年起公司开始不再从美国莱士采购乙肝试剂、艾滋试剂,而从非关联公司bioMerieuxChinaLtd. (香港梅里埃)采购。
报告期内乙肝试剂、艾滋试剂采购明细情况如下:
期间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采购金额 采购对象
(人份) (美元) (人民币元)
2007年度 乙肝试剂 604,608 0.32 1,630,461.03 香港梅里埃

艾滋试剂 576,000 0.45 2,158,630.01
乙肝试剂 599,040 0.32 1,531,443.36
2006年度 艾滋试剂 599,040 0.45 2,153,592.23
乙肝试剂 800,640 1.00 6,864,916.41
2005年度 艾滋试剂 800,640 1.00 6,864,916.41 美国莱士
(2)销售货物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关联方莱士国际进行出口销售。
期间 销售对象 交易金额 占当期主营业务 实现毛利占年度主
收入的比例 营业务利润比例
2007年度 莱士国际 45,977,072.88 14.83% 18.32%
2006年度 莱士国际 22,186,427.17 7.96% 7.08%
2005年度 莱士国际 19,298,427.39 6.37% 4.76%
报告期内,外方股东境外独家经销全部是通过关联公司——莱士国际实现,而公司相应代垫间接出口费用计入其它应收款——美国莱士。
公司委托莱士国际进行境外销售主要是基于成本、风险、收益等各个方面的考虑。公司自身尚不具备足够资源和精力覆盖复杂的海外市场,而公司关联方对海外商业模式、文化背景、法律体系等理解方面与公司相比有突出的优势。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海外经营的经验和能力,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销售、增加主营业务利润。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委托莱士国际境外销售产品品种主要为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占出口收入60%以上,主要原因在于国内及国际市场对于血制品消费上存在较大结构性差异,国际市场对于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的需求处于相对成熟稳定阶段,而国内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市场整体容量相对有限。因此,利用关联方在国际市场销售该类产品,能充分弥补国内市场总体需求有限的不足。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05年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采购试剂,交易价格超过市场价格;以及2005年、2006年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已于2006年开始逐步规范上述行为:从2006年开始按市场价格通过非关联第三方采购试剂,2007年6月清理完毕关联方资金占用。
除上述情况外,2005年以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依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签定和履行,内容真实,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莱士中国成立于2006年8月12日,注册编号:1066642,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东1号太古广场三座28楼,注册资本10,000港元,实收资本10,000港元,主要生产经营地为香港,现任董事黄凯(BinhHoang为备任董事),莱士中国为控股类公司,除了上海莱士以外没有其他参股或控股公司。
科瑞天诚成立于2002年10月,经营范围为:投资和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议服务。法定代表人郑跃文,注册资本26,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21层A2101。
莱士中国的唯一股东为黄凯,科瑞天诚的控股股东为科瑞集团,其实际控制人为郑跃文,因此黄凯和郑跃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黄凯先生,男,美国国籍,出生于1944年7月3日;居住所在地:1280Westwind Circle,WestlakeVillage,Ca91361 ;护照号码:213506433。
郑跃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2年1月11日;居住所在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中里10 栋 1 门 603 号;身份证号码:110108196201114952 。
(九)财务会计信息
1、财务会计报表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99,849,994.38 230,513,136.10 246,184,955.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687,546.91 94,651,115.59 87,449,843.99
资产总计 306,537,541.29 325,164,251.69 333,634,799.74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合计 136,527,690.67 168,392,310.20 101,934,982.78
负债合计 136,527,690.67 168,392,310.20 101,934,982.78
股本 120,000,000.00 43,409,042.62 43,409,042.62
资本公积 2,916,594.35 2,916,594.35
盈余公积 12,735,091.24 51,094,059.67 44,959,793.82
未分配利润 35,317,254.41 59,053,978.81 140,164,386.17
少数股东权益 1,957,504.97 298,266.04 25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0,009,850.62 156,771,941.49 231,699,816.96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306,537,541.29 325,164,251.69 333,634,799.74
(2)简要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07年度 2006年度 2005年度
营业收入 309,976,913.17 278,689,993.10 303,192,604.12
营业利润 100,430,447.75 59,561,097.33 61,726,891.45
利润总额 97,986,254.17 59,919,998.28 61,270,751.38
净利润 81,634,829.14 50,709,446.62 51,242,497.99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07年度 200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710,568.66 53,584,846.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142,774.62) (17,682,989.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849,540.42) (34,927,837.5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7,035.40 91,544.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765,289.02 1,065,563.33

项目 200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016,447.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94,600.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13,989.4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3,403.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74,454.32
2、非经常损益情况 (单位:元)
性质或内容 2007年度 2006年度 2005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处置长期资产收入
其中:股权处置收益 (1,406,841.78)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773,612.41 374,368.60 34,829.55
小计 (633,229.37) 374,368.60 34,829.55
(2)处置长期资产支出
其中: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4,182,181.30 80,338.03 367,798.94
小计 4,182,181.30 80,338.03 367,798.94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 (4,815,410.67) 374,368.60 34,829.55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84,999.00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
净额
(1)营业外收入 1,350,000.00 219,815.36 80,196.41
(2)减:营业外支出 470,623.69 154,944.98 203,367.09
营业外收支净额 879,376.31 64,870.38 (123,170.68)
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851,035.36) 358,900.95 (456,140.07)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91,945.92 53,730.14 (68,421.01)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942,981.28) 305,170.81 (387,719.06)


3、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07年度 2006年度 2005年度
流动比率 1.46 1.37 2.42
速动比率 0.90 0.87 1.58
应收账款周转率 3.56 2.48 3.17
存货周转率 1.74 2.06 1.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3.51% 52.13% 31.40%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48.02% 32.35% 22.12%
每股净资产(元) 1.42 3.61 5.3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元) 1.47 1.23 1.24
每股净现金流(元) 0.27 0.02 0.22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00 0.00 0.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119,210,817.55 75,028,873.31 73,369,067.26
利息保障倍数 25.30 16.89 15.62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稳定,资产流动性良好。本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是与主营业务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存货等。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合计9,331.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0.44%,主要为生产经营中所需的房屋、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使用状况良好。
(2)负债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长期负债,均为流动负债。从流动负债的结构来看,主要是短期借款,截至2007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27.83%。公司2005年、2006年负债总额的增加主要为应付股利的增加。截至2007年12月31日,应付股利余额为5,00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6.62%。
公司负债情况的变化正常,负债结构合理。
(3)资产周转能力
主要财务指标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存货周转率(次) 1.74 2.06 1.9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6 2.48 3.17
2005年、2006年、2007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9次、2.06次、1.74次,保持基本稳定水平。2007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在于:当期实现销售的部分静丙使用了往年度留存的有效组分,并以历史成本进行结转,而同期原料血浆采购成本(平均存货)不断上涨。
2005年、2006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17次、2.48次。2006年应收账款周转率由3.17降低到2.48,主要原因为2006年营业收入较2005年有所降低,但应收账款平均余额降幅相应较小。
2007 年初以来,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销售管理,严格了销售客户付款条件。同时,2007 年国内血液制品短缺形势加剧,经销商为获得本公司产品供应积极提高了回款速度,甚至采用现款结算。2007年12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06年大幅降低,2007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3.56次。
2、主营业务收入及盈利能力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血液制品销售,包括人血白蛋白、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类三大产品。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上来看,人血白蛋白和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的销售收入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血液制品属于高档医疗药品,公司产品以优良品质和高于行业平均标准的价格长期占据着国内血液制品消费的高端市场。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于华南、上海、华东地区等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华南地区一直是公司国内销售的传统重点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在华南地区的销售收入增长迅速。公司是国内同行业中最早开拓海外市场且出口规模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增长迅速。
(2)盈利能力分析
2007年度 2006年度 2005年度
产品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人血白蛋白 8,526.01 50.17 7,398.91 70.85 7,225.92 62.55
静注射人免疫 6,867.17 40.41 1,897.17 18.17 2,659.31 23.02
球蛋白

凝血因子类 1,602.10 9.43 1,146.09 10.98 1,667.28 14.43
合计 16,995.28 100 10,442.17 100 11,552.51 100
人血白蛋白和静注射人免疫球蛋白是本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2005 年至2007年,毛利贡献率合计分别为85.57%、89.02%、90.57%。其中,人血白蛋白毛利占比均在50%以上。公司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在2007年均有较大提升,毛利率的提升有效抵消了因为血浆供应不足导致人血白蛋白销量下降的影响,毛利贡献绝对额增加;而静注射人免疫球蛋白毛利率和销量均有较大提高,使得其毛利贡献绝对额出现大幅增长。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05年、2006年、2007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5,401.64万元、5,358.48万元、17,571.06万元,同期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124.25万元、5,070.94万元、8,163.48万元。2005年、2006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与当期实现净利润基本相当;2007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大大超过当期净利润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当期销售情势良好,应收款项回款周期大幅缩短,同时由于2007年公司投浆量降低,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整体而言,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资金回收情况良好。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等;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报告期内投资活动基本没有产生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4、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前景
在未来两三年内,公司将高质量完成募股资金建设项目,力争在两三年内,实现销售收入5--6亿元,净资产达到5亿元;同时,加大科研开发的投入,建成上海莱士研发质检中心和中试项目,将本公司建设成为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血液制品生产企业。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血液制品需求将日益旺盛,同时对血液制品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具有突出质量控制优势、技术优势的本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将日益增强。为保证公司原料血浆的稳定来源,公司将加强浆源的开发管理,积极争取建设新浆站,将管理开发单采血浆站作为公司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同时加大新产品的研发能力,提高血浆的提纯水平和综合利用水平,以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盈利水平。
(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1)股份公司成立之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莱士有限股利分配政策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
①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②提取8%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2%的储备基金,10%的企业发展基金;
③支付股东股利。
(2)股份公司成立之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
①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②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③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2005年利润分配情况
2005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2)2006年、2007年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06年2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分配利润3,000万元;
根据公司2006年3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分配利润1,000万元;
根据公司2006年5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分配利润2,000万元;
根据公司2006年5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审计机构审计后公司2006年6月30日净资产超过12,000 万元的部分(61,597,811.52元),按中外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公司2007年4月27日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分配利润2,000万元;
根据公司2007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分配利润5,000万元。
3、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一般政策与发行前将保持一致。
公司将在发行后第一个会计年度派发一次股利,预计采用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派发方式。派发对象为本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进行分配。详细的股利派发计划将由董事会制定,并报请股东大会批准。
4、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经发行人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发行人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为:以经审计后截至2007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基础,实施200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之后,剩余部分以及2007年6月30日以后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社会公众股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1、全州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0日,上海莱士与周卫新共同投资设立全州莱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503241100794,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上海莱士货币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周卫新货币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全州莱士法定代表人周卫新,经营范围:原料血浆采集。单采血浆许可证为:桂卫医血浆站字[2007]41号。2007年12月31日,全州莱士总资产为102.56万元、净资产为36.44万元,2007年净利润为-13.5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石门莱士成立于2006年6月19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7262000342,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上海莱士出资160万元、杨文出资40万元。
石门莱士法定代表人唐建,主要负责人为杨文,2007年12月31日,石门莱士总资产为852.62万元、净资产为85.09万元,2007年净利润为-116.0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石门莱士主营业务为机采供应血浆。单采血浆许可证为:湘卫医血浆站字[2007]第03号。
3、巴马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巴马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上海莱士出资24万元,雷箭出资6万元,注册资本3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527291000483(1-1)),法定代表人唐建。该公司主要管理者为宋正敏,2007年12月31日,巴马莱士总资产为95.69万元、净资产为12.56万元,2007年净利润为-19.2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机采供应血浆。单采血浆许可证为:桂卫医血浆站字[2007]25号。
4、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由上海莱士与曹敏共同投资设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22242300318(1-1),注册资本3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敏,上海莱士货币出资28.5万元(占注册资本95%),曹敏货币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5%)。
灵璧莱士主要管理者曹敏,2007年12月31日灵璧莱士总资产为269.28万元、净资产为20.00万元,2007年净利润为-8.2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灵壁莱士2007年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与曹敏签署了《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本公司全权委托曹敏经营管理灵璧莱士,曹敏享有对灵璧莱士的管理权和收益权。
灵璧莱士主营业务为机采供应血浆。单采血浆许可证为:皖卫血浆字[1998]第006号。
5、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2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4501221558291(1-1)。武鸣莱士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彦,上海莱士现金出资94万元(占注册资本94%),杨国彦等9人现金出资6 万元(合计占注册资本6%)。
武鸣莱士主要管理者杨国彦,2007年12月31日,武鸣莱士总资产为624.65万元、净资产为553.81万元,2007年净利润为79.4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武鸣莱士主营业务为机采供应血浆。单采血浆许可证为:桂卫医血浆站字 [2006]14号。
6、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大化莱士成立于 2007 年6月21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4527311005230(1-1),注册资本300万元,上海莱士出资比例为80%,蓝新等38名自然人出资20%。
大化莱士法定代表人为蓝新。2007年12月31日,大化莱士总资产为573.59万元、净资产为305.09万元,2007年净利润为26.7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大化莱士主营业务为机采供应血浆。单采血浆许可证为:桂卫医血浆站字[2007]33号。
7、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马山莱士成立于 2007 年8月24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4521271000236,注册资本378.87万元,上海莱士出资比例80%,蓝云端等27自然人出资比例20%。
马山莱士法定代表人为蓝云端,2007 年 12月 31 日,大化莱士总资产为409.77万元、净资产为387.02万元,2007年净利润为31.5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马山莱士主营业务为机采供应原料血浆。单采血浆许可证:桂卫医血浆站字[2007]32号。
8、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兴平莱士成立于2007 年 10 月 26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104811301168。兴平莱士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上海莱士出资80万,占注册资本比例80%,杨波出资20万,占注册资本比例20%。
兴平莱士法定代表人为唐建,2007年12月31日,兴平莱士总资产为159.14万元、净资产为100.00万元,2007年净利润为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兴平莱士主营业务为机采供应原料血浆。单采血浆许可证:陕卫血浆站第1号。
9、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大新莱士成立于2008年3月11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51424000000365(1-1)。兴平莱士注册资本198万元,上海莱士出资比例为100%。
大新莱士法定代表人为兰志光, 大新莱士主营业务为机采供应原料血浆。单采血浆许可证:桂卫医血浆站字[2007]21号。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人血白蛋白和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制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凝血因子类产品和特种免疫球蛋白产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研发质检中心项目和中试生产线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建设期投资金额 生产期流动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第一年 第二年 资金投入
1 人血白蛋白、静脉注射用人免疫 16,962.88 7,482.00 6,511.00 2,970.00
球蛋白制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2 凝血因子类产品和特种免疫球 13,380.39 6,145.00 5,347.00 1,888.00
蛋白产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3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3,907.68 1,563.07 2344.61 -
4 中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2,360.43 944.17 1416.29 -

序 建设
号 项目名称 期
1 人血白蛋白、静脉注射用人免疫 2
球蛋白制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2 凝血因子类产品和特种免疫球 2
蛋白产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3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
4 中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2
注:项目1及项目2,建设期及生产期投资金额为取整数。
以上四项目总投资需36,611.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454.60万元。若募集资金不足时,按上述次序安排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超过上述资金需求时,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可以先由公司适当自筹资金安排项目的进度,如果自筹资金来源于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前该项目的银行借款。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已披露的风险之外,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存在的下列风险:
1、产品价格限制及价格下跌风险
本公司的主导产品为血液制品,其中,人血白蛋白、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冻干人凝血因子VIII、冻干人纤维蛋白原目前已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最高零售价,各省市和企业在国家的最高零售价以下根据地区和企业的情况浮动,其他产品则由公司自主定价并经批准后执行。产品的价格受到限制将可能会导致产品利润水平的下降。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05年、2006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2007年血液制品行业产品供不应求,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下降。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6,129.08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358.18万元,占比为71.11%,公司计提了386.92万元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117.21万元,占比为18.23%,公司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随着公司销售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将保持较高水平,若应收账款不能如期收回将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收购子公司存在法律手续不完备造成损失的风险卫医发[2006]118号文发布以来,公司收购了9个单采血浆站,目前均在为公司供应血浆。公司在收购部分浆站过程中存在相关法律手续不完备的情形。除灵璧浆站及濉溪浆站之外,其他浆站收购过程中法律手续不完备不会影响收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由于法律手续不完备影响灵壁、濉溪浆站收购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司可能丧失相应的浆源。濉溪浆站与灵璧莱士公司于2006年、2007年向发行人的供浆量分别为13吨、8.84吨和5.63吨、4.94吨,合计共占发行人2006年、2007年投浆总量的5.6%和4.79%。
4、依赖主要客户风险
公司产品由市场部对医药经营机构、零售药店、医院进行推广和销售,其中以向医药经营机构(经销商)直接销售为主。2005年-2007年公司前5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总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43.32%、45.79%、62.75%,销售相对集中。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出现不稳定或其经营出现较大波动,将对本公司产品销售和盈利造成一定影响。
5、行业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生物制药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之一,与其他行业相比,受监管程度较高,包括产品质量、生产标准、行业准入等。例如:进口限制、不再批准新设血液制品企业、血液制品批签发制度等。若国家有关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对整个行业竞争态势带来新的变化,从而可能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没有应予披露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刑事诉讼案件。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上海莱士血液制 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 021-64303911 021-64304009
品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北斗路55号
华泰证券股份有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 021-68419797 021-68419915
限公司 路90号
北京市竞天公诚 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 010-65882200 010-65882211
律师事务所 20号联合大厦15层
深圳大华天诚会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 0755-82900952 0755-82900965
计师事务所 联合广场B座11楼

名称 经办人或联系人
上海莱士血液制 刘峥
品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 邓建勇、刘平、刘
限公司 静芳
北京市竞天公诚 李裕国、王卫国
律师事务所
深圳大华天诚会 邬建辉、刘耀辉
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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