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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已取消)
公告日期:2012-05-2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5,476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1,896 万股

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及其全资控制的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

司承诺:自发行人本次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傅建秋、肖文雄、李萍

丰承诺:自发行人本次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
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通 傅建秋、肖文雄、李萍丰、肖梅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限制以及自愿锁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定的承诺: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广业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和恒健投资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的通知,还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合计将

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持有,其中广业公司转持数量为 3,770,143 股,工程研究所转持数量

为 517,731 股,伊佩克环保转持数量为 517,731 股,广之业公司转持数量为

106,201 股,恒健投资转持数量为 564,194 股,具体转持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计

算为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签署日期:201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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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5,476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14.46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2 年 5 月 3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1,896 万股

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及其全资控制的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

司承诺:自发行人本次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傅建秋、李萍丰、华立

新、郑永伟承诺:自发行人本次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

本次发行前股东 傅建秋、李萍丰、华立新、郑永伟、肖梅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
所持股份的流通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限制以及自愿锁
定的承诺: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广业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和恒健投资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的通知,还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合计将

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持有,其中广业公司转持数量为 3,770,143 股,工程研究所转持数量

为 517,731 股,伊佩克环保转持数量为 517,731 股,广之业公司转持数量为

106,201 股,恒健投资转持数量为 564,194 股,具体转持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计

算为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期:2012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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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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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及其全资控制的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
承诺:自发行人本次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
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傅建秋、李萍丰、华立新、
郑永伟承诺:自发行人本次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傅
建秋、李萍丰、华立新、郑永伟、肖梅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广业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和恒健投资根
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
94 号的通知,还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合计将持有本公司
国有法人股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其中广业公司转持数量为 3,770,143 股,工程研究所转持数量为 517,731 股,伊
佩克环保转持数量为 517,731 股,广之业公司转持数量为 106,201 股,恒健投资
转持数量为 564,194 股,具体转持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计算为准。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董事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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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及经营能力;(2)利润分配形式及分配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若现金充裕,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提高现金分红比例;若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需提高注册资本,或者有着良好投资
机会需较多资金,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或者现金及股票股
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
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4)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
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
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
同时,公司制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
划》,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及其后的两年(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
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三、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发行人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
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特别风险提示

(一)安全风险

1、民爆器材生产安全风险
民爆器材产品的危险爆炸品的性质,决定了行业内企业都必然面临一定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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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安全风险。若由于安全风险控制不当而发生意外事故,则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
常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
为有效控制安全风险,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所有民爆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类别
进行安全评价。具体来说,针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爆产品生产线的项目,必须
对其建设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待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再对
该项目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通过后该生产线方可正式投产;针对民爆行
业中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研究成果,必须由行业主管部门
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合格后方可用于正式生产;针对民爆产品生产企业的全面安
全情况,一般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安全评价结果在“达
标级”以上方可换发新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经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编
号为 MB 生许证字[109 号] 、MB 生许证字[005 号]和 MB 生许证字[018 号]的民
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为将安全风险降低至最低水平,发行人及其下属生产民爆器材产品的子公司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当安全与
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毫无条件地服从安全”的安全管理原则,做到了以本
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保证安全、以健全的规章制度巩固安全、以优良的
人力资源促进安全,采取了一整套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的两家民爆器材产品生产企业,未发生过任何重大人
员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爆炸事故。但由于民爆器材固有的危险属性导致不
确定因素的存在,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发的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2、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安全施工风险
露天矿山采剥领域是天然具有一定高风险性的行业。发行人目前已取得了广
东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粤)JZ 安许证字[2011]000365 延)
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粤)FM 安许证
字[2006](变更)0053)。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
严格实行执证上岗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并制订了一整套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采
取一系列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且随着爆破技术不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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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化、科学化和数字化,行业风险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将会不断降低。
针对公司的工程施工风险,公司采取了强化项目运营安全监督和考核、设立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提高施工技术、加
大安全费用投入等多方面有效措施。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公司明确了安全管理
责任人,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水平,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此外,
公司通过大幅增加对大型开采设备的投入,从设备安全可靠性方面提升了本质安
全水平。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但由于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主要在露天、复杂地质及气候环境下进行,其主要
使用的民爆器材具有一定危险性,发行人面临行业固有的安全风险。若因爆破作
业操作不规范、方案设计不合理等主观原因,或特殊地质环境等其他不可控客观
因素导致安全事故,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企业盈利和品牌信誉等带来损失。因
此公司面临行业固有的安全风险。

(二)民爆器材生产能力及销售价格受国家管控的行业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民爆器材在生产能力与销售价格两方面都要受国家管
控。一方面,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核定许可产能,民爆器材生
产企业在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许可产能范围内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
对民爆器材的出厂价格实行指导价,确定其出厂基准价格和浮动范围。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生产能力的管控以及国家发改委对民爆产品销售
价格的指导,虽然有利于民爆产品行业有序竞争,确保行业内企业的合理利润水
平,但同时也制约了部分优势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决定扩大产能、调整价
格的能力。此外,鉴于民爆产品是执行国家指导价格,但指导价的调整与原材料
价格上升相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同时受工资成本上升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
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性。

(三)行业特性带来的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08%、
78.25%和73.32%,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依赖主要客户的风险。
受我国现阶段民爆器材流通体制的影响,公司民爆器材产品主要向广东省民
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销售,该公司一直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2011年、2010年、
2009年,对该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0,846.88万元、40,903.12万元,29,8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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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24%、30.80%、25.66%。同时,公司露
天矿山采剥服务主要依赖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大中型露天矿
山大部分由几家大型集团拥有。矿山业主出于对采剥业务“整体化、精准化、个
性化、安全化”的需求,越来越倾向于整体外包,使得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
务形成依赖几家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的现状,并将在今后长期存在。

(四)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引致的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1,012.73 万元、23,012.68
万元和 26,462.68 万元,绝对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08%、
17.33%和 16.35%, 2010 年、2011 年同比分别增长 9.52%和 14.99%。随着公司
应收账款的不断增长,公司存在产生坏账的风险,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
率也有可能降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部分应收账款由露天矿山采剥业务形成,其金额较高
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露天矿山采剥业务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大型露天矿
山业主,该类业务具有合同工程量大、服务周期较长的特点,行业内普遍存在
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的情形。另一方面,矿山业主
普遍采取收取 5%~20%不等的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并完成竣
工验收 1 年后再予返还服务商的方式。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报告
期内,质量保证金金额也随之增加,其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44.
63%、50.03%和 65.23%,导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资质优良、信誉卓著的矿山业主,如中国神华、华兴建
设、大宝山矿业、舞钢中加等,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无力还款的可能性较小。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仅为 143.49 万元,并全
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尽管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处于正常状态,符合行业一
般特点,但金额较大,占收入比例较高,公司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引致的坏
账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而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降低项目经营成
本,提升市场竞争力,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仍有可能产生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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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投资的预期效果不能实现。
2011年,公司完成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采剥总方量已超过6,000万
方,公司目前自有开采设备产能存在严重缺口,无法全部依靠自有设备完成,部
分产能需要通过分包方式补充。根据公司目前在手合同及未来较有把握拿到的订
单情况,公司未来4年露天矿山年平均剥离量将达到4,780.93万方,年采矿量将达
到2,372.45万吨,依靠目前自有设备加分包方式将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急需
购置一批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程度较高、产能较大的矿山开采设备。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采购的矿山开采设备均是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开
拓的关键、重要设备,其可行性与必要性已经公司审慎、全面论证。设备采购到
位后将迅速提高公司议价能力,提升毛利率。公司自2006年进入露天矿山采剥服
务领域以来,经过多年经验积累,目前已具备较完善的设备管理、运作能力。
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所采购的矿山开采设备到位后,仍不能排除设备出现闲
置,或部分在建工程因延期、中断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购买的矿山开采设备出现
短期闲置,以及因工程量不足而造成部分设备闲置,进而影响公司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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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本次发行简况 ............................................................................................................... 1
本次发行简况 ............................................................................................................... 2
发行人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
三、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
四、特别风险提示.........................................................
目录 ............................................................................................................................. 10
第一节 释义 ............................................................................................................. 14
一、一般释义............................................................ 14
二、专业术语释义........................................................ 15
第二节 概览 ............................................................................................................. 18
一、发行人简介..........................................................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四、本次发行情况........................................................
五、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6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四、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0
一、市场风险............................................................
二、技术风险............................................................
三、业务经营风险........................................................
四、行业安全风险........................................................
五、财务风险............................................................
六、行业特性带来的客户集中风险 ..........................................
七、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
八、股票市场风险........................................................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9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四、发行人出资及公司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
六、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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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84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91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持股或股东数
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98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8
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0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
二、行业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五、主要资产情况.......................................................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
七、发行人主要技术情况 .................................................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九、发行人质量控制情况 .................................................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27
一、同业竞争情况.......................................................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三、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六、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权利和程序 .......................................
七、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八、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和承诺 .....................................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25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51
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提名及选聘情况 ................................. 256
三、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变动情况 ........... 257
四、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58
五、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报酬情况 ....................... 25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
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25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 26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和重要承诺 ........... 261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62
十、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变动情况 ............................. 26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64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
行情况................................................................. 264
二、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75
三、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275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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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78
一、审计意见类型及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三、财务报表...........................................................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五、最近一期的收购兼并情况 .............................................
六、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 ...............................................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八、最近一期主要负债情况 ...............................................
九、所有者权益情况.....................................................
十、分部信息...........................................................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17
一、财务状况分析.......................................................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三、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
四、现金流量分析.......................................................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七、公司未来分红回报的规划 .............................................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78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及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规划 .......................
二、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计划 .............................................
三、拟订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四、面临的主要困难.....................................................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86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及运用情况 ..................................... 38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86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397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399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
二、最近三年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
三、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其具体计划、决策程序 .........................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03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的相关组织安排 ................................. 403
二、重大商务合同.......................................................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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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 413
四、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13
五、“10.16 事故”的具体情况、对发行人的影响、不构成首发上市实质障碍的中介机
构意见................................................................. 414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23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四、审计机构声明(一) .................................................
四、审计机构声明(二) .................................................
五、评估机构声明(一) .................................................
五、评估机构声明(二) .................................................
六、土地估价机构声明 ...................................................
七、验资机构声明(一) .................................................
七、验资机构声明(二) .................................................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36
一、备查文件........................................................... 436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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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后采用
宏大爆破 指
的公司名称
宏大有限 指 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广业公司
伊佩克环保 指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为广业公司下属全资企业
工程研究所 指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为广业公司下属全资企业
广之业公司 指 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为广业公司下属全资企业
环保集团 指 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广业公司下属全资企业
环境工程总公司 指 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为广业公司下属全资企业
恒健投资 指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科招商 指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硅谷天堂 指 上海硅谷天堂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宏大 指 广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宏大增化 指 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力拓厂 指 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
韶关力拓 指 韶关市力拓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由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改制而来)
明华公司 指 吸收合并韶关力拓前的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广东明华 指 吸收合并韶关力拓后的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力 指 北京中科力爆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宏大 指 东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宏大矿业研究院 指 北京广业宏大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航工程 指 广东宏大广航工程有限公司
增化厂 指 广州市增城化工厂
云浮硫铁矿 指 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云硫建安 指 广东云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云浮硫铁矿的控股子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神宁集团 指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
舞钢中加 指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大宝山矿业 指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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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建设 指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中科院力学所 指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韶关锐旗 指 韶关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08 年 10 月 16 日在宁夏大峰露天煤矿羊齿采区土石方剥离工程中
“10.16 事故 ” 指
发生的非责任事故
发行人本次向中国境内不特定对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本次发行 指
股)股票并上市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事故处理条例》 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的立信羊
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指
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信委 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监总局 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宁夏安监局 指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安监局 指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信部 指 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安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土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国防科工委 指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近三
指 2009 年、2010 年、2011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二、专业术语释义

民爆一体化 指 民爆器材产品的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为露天矿山业主提供民爆器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矿山基建剥离、
矿山民爆一体化 指
整体爆破方案设计、以爆破技术为核心的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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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等一系列服务的总称。

露天矿山采剥 指 露天矿山开采需将矿体周围的岩石及覆盖岩层以爆破方式进行松动
后,再通过露天运输通道将矿石或岩石运至指定地点。在本招股说
明书中指露天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
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

工业炸药 指 是以氧化剂和可燃剂为主体,按照氧平衡原理构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炸药的起爆装置,是爆破工程的主要起爆材料,它的作用是产生起
工业雷管 指
爆能来引爆各种炸药及导爆索、传爆管。

利用炸药爆炸的能量对介质做功,破坏某种物体的原结构,以达到
爆破技术 指
预定爆破工程目标所采用的一种技术。

将大量炸药集中装填于按设计开挖成的药室中达到一次起爆完成大
硐室爆破 指
量土石方剥离、开挖、抛填任务的爆破技术。

工作面以台阶形式推进,在每一个台阶分区进行爆破的爆破方法,
台阶爆破按在台阶上钻孔孔径、孔深的不同,分为深孔台阶爆破和

台阶爆破 指 浅孔台阶爆破,通常,将采用孔径大于50mm,孔深大于5m的钻孔进
行台阶爆破称为深孔台阶爆破。深孔台阶爆破是目前露天矿山开采
领域应用最为广泛的爆破技术。

用爆破方法处理软土地基的一项爆破技术,因多在水下进行,也称
软基爆破 指
软基处理水下爆破。

在道路、桥梁、矿山、隧道、水利水电、场平、基坑、孔桩等工程

石方控爆 指 施工中,因受施工环境限制,需对飞石、冲击波、振动等进行严格
控制的爆破施工方法。

爆破拆除 指 用爆破方式对建构筑物进行拆除。

装载非爆炸性质基质和添加剂的混装炸药车在爆破现场实现炸药组
现场混装炸药 指
分的现场混合并输入炮孔,尤其适合露天深孔台阶爆破。

爆破工程用特种车辆,用于装载非爆炸性基质和添加剂在爆破现场实

现炸药组分的现场混合并输入炮孔,炸药基质的制备、运输和使用高

度安全,适用于隧道掘进、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采石场、水利水电
现场混装车 指
建设和其他露天深孔台阶爆破作业。炸药现场混装车机动性强,在各

种气候条件和作业环境条件下均可有效实施爆破装药作业,装药作业

安全可靠,装药计量准确,爆破效果好,可大幅度提高装药爆破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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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水平和爆破效率。

炸药现场混装车所用非爆炸性基质的制备车间及辅助设施,由油相制

移动式地面站 指 备系统、水相制备系统、粒状硝铵上料系统、微量元素系统和地面乳

化装置等组成。
矿山企业计算开采范围内实际采出矿石量与该范围内地质储量的百

回采率 指 分比。根据计算范围的大小分为工作面、采区(矿块)、阶段和全矿
井的回采率。

计算开采范围内原矿地质品位与采出矿石品位之差与原矿地质品位
贫化率 指
之间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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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HongDa Blasting Co.,Ltd.
公司住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49 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 21 层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25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07 年 12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注册资本:16,420 万元
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爆破与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
础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
品;承包境外爆破与拆除、土石方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上各项具体
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上述相关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爆破清渣,机械设
备租赁。基础工程、航道工程、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工程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等。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07 年 11 月 20 日,宏大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宏大有限以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80,622,856.27 元,按 1:
0.806222987 比例折股为 6,500 万股,差额 15,622,856.27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
变更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12 月 19 日,宏大爆破在广东省工
商局核准登记,工商登记注册号为 440000000007691,注册资本 6,500 万元。

(三)主营业务
宏大爆破以大中型露天矿山为主要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含
现场混装)、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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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化系列服务,成功打造了“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以爆破技
术为核心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发行人独特的业务模式极大提高了矿
山采剥的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资源开采效率,实现业主综合经济效益最大化;
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符合国家“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
境友好型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经过多年的专业经营,公司已在露天矿山开采领
域发展成为我国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最强、爆破技术最先进、服务内容最齐全
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以爆破技术为核心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民
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其它爆破服务领域。

(四)竞争优势

1、爆破技术领先优势
现代爆破技术正沿着精准化、科学化、数字化的方向快速发展,在矿山民爆
一体化服务各环节中,技术难度最大,精准性、安全性要求最高,因此,持续保
持爆破技术领先优势成为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发
行人一直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立身之本,在多年孜孜不倦的技术追求中,技术创
新始终是公司快速发展的基石,是爆破服务的核心。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靠企业积累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
充分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不断挑战爆破技术高峰,先后成功完成了被誉为“中国
煤矿第一爆”、“世界环保第一爆”、“中国第一爆”等多项技术难度极高,业内影
响极大的项目,奠定了宏大爆破“技术创新领跑者”的行业地位。

2、行业资质优势
在行业资质方面,公司目前拥有国家住建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广东省
建设厅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工信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合计拥有年
产 9 万吨工业炸药、8,000 万发工业雷管的许可产能。公司是行业内资质最为健
全,资质等级最高的企业之一。

3、全方位满足业主对采剥服务“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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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优势
露天矿山业主为提高综合经济效益,降低安全风险,除越来越倾向于将采剥
环节整体外包外,还提出了“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要求,具体
情况如下:
(1)整体化
矿山业主要求服务商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能为矿山业主带来综合经济
效益最大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宏大爆破通过多年专业经营,对矿山业主提出的整
体化需求有深刻的理解,能综合考虑影响矿山业主综合经济效益的各种因素,进
而为业主提供最优整体解决方案,最大限度满足业主对整体化的客观需求,实现
业主综合经济效益最大化。
(2)精准化
矿山业主出于对其选矿设备及矿石用途的考虑,往往对矿石的规格有较准确
的要求,服务商能否通过精准的爆破技术控制爆后矿石块度,减少二次爆破次数,
降低爆破成本成为竞争的关键。作为行业内著名的“爆破专家”,宏大爆破能通
过其突出的爆破技术,满足业主对精准化的需求。
(3)个性化
矿山业主要求服务商从露天矿山的具体环境出发,为业主提供包括提高资源
回采率、降低贫化损失、采空区处理、矿石规格、加快生产进度等针对性极强的
个性化解决方案。
宏大爆破始终坚持爆破设计方案个性化、流程标准化,全面推行“一矿一优
化,一炮一设计”,针对每个采剥服务项目的不同情况和业主的个性化需求,在
运输道路规划、爆破方案设计、民爆器材的选择、开采设备的使用等各个环节进
行优化设计,全方位满足业主的个性化需求,赢得了业主的高度认可。
(4)安全化
矿山业主要求服务商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为业主提供最安
全的爆破技术和民爆器材、最有效的排土场和边坡防塌方管理方案、最可靠高效
的开采设备等一系列安全措施,减少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
宏大爆破公司深知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一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坚持“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毫无条件
地服从安全”的安全管理理念,坚持技术、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公司的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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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水平,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所采用的深孔露天台阶爆破技术是行业内
成熟、可靠的爆破技术,所使用的大型开采设备性能先进,安全系数高;公司目
前拥有现场混装炸药车应用技术、乳胶基质远程配送技术、控制爆破技术及移动
式乳胶基质制备站核心技术,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应用现场混装炸药车技术实施现
场生产、配送、爆破服务一体化经营的示范单位。

4、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专业技术团队,具有突出的
人才优势。
(1)优秀的管理团队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管理团队在“管理现代化、产业一体化、市场国际化、
资本社会化”的经营理念指导下,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将“澳瑞凯模式”确
定为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果断延伸产业链,进军民爆器材生产领域,在矿山民爆
一体化服务领域将公司打造成为爆破技术领先、经营模式先进的领军企业。公司
管理团队在露天矿山开采、定向爆破、水下爆破、隧道工程等方面均具有深厚的
理论功底,公司董事及高管成员中有 7 名拥有博士学位,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威
望,其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炳旭先生曾成功主持“中国第一爆”、“亚洲第
一爆”、“世界环保拆除第一爆”等多项国际、国内爆破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爆
破项目,被誉为“中国爆破第一人”,被新华社等八家单位评选为首届“转型.2010
中国经济十大领军人物”。此外,公司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理事长,在爆破服务行业内享有崇高的威望。
优秀的管理团队有助于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把握行业技术发展动态,
保持公司在爆破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管理团队在公司的发展历程中保持稳定的
同时不断吸纳优秀人才加入,推动了公司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2)专业的技术团队
公司拥有在露天矿山开采、民爆器材研发、定向爆破、水下爆破、隧道工程
等多方面的一流技术专家。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 人,博士、硕士
研究生 34 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4 人,高级工程师 47 人,工程师 106 人,是国
内同行业中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学术研究成果最为丰富的一流专业技术团
队,为公司在行业内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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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领域的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近年来充分发挥其在爆破技术和个性化整体方案设计能力上的优势,持
续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经济环保的采剥服务,获得了露天矿山业主的高度认可,
树立了“宏大爆破、爆破专家”的行业口碑。公司在招投标竞争中积累了丰富的
开拓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湛的技术和有效沟通,与客户建立了紧密
合作关系,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客户渠道。目前公司已与中国神华、神宁集团、
舞钢中加、大宝山矿业等多家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得益于发行人在业内的良好声誉和品牌知名度,我国大型、高端露天矿山开
采项目一般会主动邀请发行人参与投标。

6、设备优势
大型高端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对开采设备的要求越来越高,是否拥有大型
开采设备已成为众多高端项目竞标资格的关键竞争壁垒。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
打造成为我国一流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紧紧把握住行业发展趋势,针对露天
矿山开采项目的实际需求,适时投入了大量财力进行设备购置。目前,公司拥有
国内一流的 YZ-35C 牙轮机、TR-100 矿用车、WK-10B 电铲等大型矿山开采设
备,成为行业内少数拥有大型开采设备的从业企业之一。
此外,公司紧跟现场混装炸药的发展方向,首创研制并建设了多个移动式地
面站,购置了现场混装炸药车多台,具备了在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工业炸药生产的
能力,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及安全水平。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680.000 34.5920%
2 郑炳旭 1,790.336 10.9034%
3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4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50.000 5.1766%
5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 780.000 4.7503%
6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780.000 4.7503%
7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3.0451%
8 上海硅谷天堂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3.0451%
9 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60.000 0.9744%
10 其他 113 名自然人 3,732.528 22.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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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6,420.000 100.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业公司
是负责经营和管理广东省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以产业经
营为基础,以资本经营为核心,以自主创新为途径,重点依托环保、燃料能源、
矿业和现代服务业,致力于建设具有较强产业调控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拥有较
强核心竞争力的省属国有绿色环保产业企业。广业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8 月 23
日,法定代表人为吕业升,企业注册号为 440000000075104,注册资本为 128,000
万元,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50 号 22 楼。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广业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100,706.51 万元,
净资产为 572,571.35 万元,2011 年度营业收入为 2,551,232.80 万元,净利润
为 38,836.89 万元。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 410067 号”
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 69,865.66 62,284.00 52,849.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046.39 43,006.55 34,856.65
资产总计 119,912.05 105,290.56 87,705.86
流动负债合计 57,279.99 55,527.20 49,124.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47.26 17,490.03 3,454.50
负债合计 77,927.24 73,017.23 52,578.97
股东权益 41,984.81 32,273.33 35,126.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1,275.25 31,738.62 3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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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 161,817.98 132,822.92 116,239.57

营业利润 13,994.14 14,014.05 11,575.09

利润总额 14,392.73 13,545.16 11,551.21

净利润 12,305.77 10,922.43 8,528.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30.92 9,556.86 7,288.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1,790.79 6,049.95 5,369.17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08.61 4,461.74 10,337.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12.50 -17,561.92 -12,690.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06.57 13,410.46 11,725.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2.69 310.27 9,373.1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流动比率(倍) 1.22 1.12 1.08
速动比率(倍) 0.84 0.83 0.88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64.74 65.15 65.69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7.10 6.49 8.63
存货周转率(次) 6.52 7.78 9.93
综合毛利率(%) 23.00 23.48 23.0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
0.28 0.25 0.30
例(%)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497.93 18,625.07 14,473.86
利息保障倍数(倍) 5.81 9.37 16.91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元) 0.94 0.27 1.19
每股净资产(元) 2.56 1.93 3.6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1 0.02 1.08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9.39 30.11 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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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 0.74 0.66 0.6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4 0.66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72 0.42 0.46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5,47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91%;
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市 盈 率:【 】;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按 年 月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
年 月 日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五、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 2011 年 1 月 31 日通过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和 2011
年 2 月 21 日通过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此次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 5,476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实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预计投入资金额(万元) 项目备案情况
已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65,495
备案号:11010650901000092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有剩余,则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合理使用。如果本
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
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优先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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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5,47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91%;
(四)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五)发行市盈率:26.78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
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56 元/股(按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20 元/股(按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和实际募集资金合计额与发行后股本计算);
(八)市净率:2.78(以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计算);
(九)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
(十)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
象;
(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9,182.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72,626.83 万元;
(十三)发行费用概算: 单位: 万元

项目 金额或支付的标准
承销费用 54,173.18

保荐费用 200.00

审计费用 142.00

律师费用 61.00

文件制作及印制费 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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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 67.50

印花税 36.33

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 583.05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49 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 21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49 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 21 层
电话:020-38092888 转
传真:020-38092800
联系人:周育生、李敏贤
电子信箱: hdbp@hdbp.com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0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电话: 020-87555888 转
传真: 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朱煜起、李忠文
项目协办人:蒋伟驰
其他联系人:夏晓辉、苏莉、邓晓荣

(三)发行人律师: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晓华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268 号广州交易广场 13 层
电话: 020-83511839
传真: 020-83511836
经办律师:全朝晖、石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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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电话: 020-38396233
传真: 020-38396216
经办会计师:黄伟成、吴震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层
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户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3602000109001674642

(七)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 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联系电话: 0755-82083333
传 真: 0755-82083164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工作安排 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2 年 5 月 23 日至 2012 年 5 月 25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2 年 5 月 29 日

申购日期及缴款日期 2012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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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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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本公司所发行股票的决策时,除参考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
各项信息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以下风险因素。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按照重要
性原则及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排序,但并不表明风险依排列次序发
生,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决策。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和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民爆器材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
关系较为密切,与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呈正相关关系。公司业务对国民经济运行状
况、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特别是对矿山开采、城市基础设施、水利电站、道
路交通设施等行业的投资及相关投入存在较强依赖。因此,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
时期、宏观经济的发展速度都将对公司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影响。
同时,民爆器材行业是受政策导向影响较大并实行高度管制的行业,如果未
来民爆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目前,我国露天矿山开采行业存在着竞争主体大小不一、从业企业水平参差
不齐的现象。一方面,小型露天矿山开采领域,由于资质、技术要求较低,设备、
资金规模要求较小,存在竞争无序的现状。另一方面,在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领
域,由于开采周期较长、施工难度较大,对安全、环保要求较高,因此对露天矿
山采剥服务企业的行业资质、爆破技术水平、人员素质、设备水平、行业经验有
非常高的要求。目前参与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整体外包招投标的主要是几大
服务商,如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铁 19 局、宏大爆破等少数几家。即
使如此,面对强势的大型矿山业主,前述服务商往往需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条件,
投资大型开采设备,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并提高工作效率。因此,与竞争对手
相比,发行人虽然在整体方案设计、爆破技术上比较突出,能满足业主“整体化、
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需求,但在资金实力、大集团背景方面仍旧不足,
面临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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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爆器材市场分割的风险
由于易燃易爆的特殊属性,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
爆破作业和储存均受到国家严格管控,民爆器材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了
较大限制,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半径均具有较高的地域性,造成民爆
器材生产行业难以实现跨省拓展的市场分割风险。虽然 2006 年《民用爆炸物品
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后赋予了企业自产自销的权利,归还了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有的经营自主权,使得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管理模式发生了
转变,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但民爆器材行业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是一个长期过
程,民爆器材行业内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使公司面临
市场分割的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宏大增化和广东明华主要产品为各类工业炸药。硝酸
铵是上述企业生产工业炸药的主要原材料,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其采购
成本占公司民爆器材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5.40%、26.21%和 32.70%。作
为普通化工原料,虽然硝酸铵市场供应充足,但由于硝酸铵是主要原材料,其价
格变动对公司民爆产品业务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果硝酸铵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
上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宏大爆破通过实施以爆破技术为核心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满足了大
中型矿山业主对矿山采剥“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要求,大幅提
高了矿山采剥的本质安全水平以及资源开采效率,实现业主综合经济效益最大
化。虽然公司爆破技术在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领域居于领先地位,但长远而言,
仍存在下列风险:

(一)能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的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矿山服务业务涉及爆炸力学、施工工艺、控制技术和管理技
术等多个专业领域,技术的竞争是保持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国
内其他企业已充分认识到技术和创新的重要性,纷纷加大科研投入。发行人面临
是否能在行业内保持技术领先和创新可持续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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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才竞争的风险
人才竞争是市场竞争中最核心的要素。发行人经过二十余年的业务积累,拥
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构成了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 人,博士、硕士研究生 34 人,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4 人,高级工程师 47 人,工程师 106 人,拥有国内同行业中
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学术研究成果最为丰富的一流专业技术团队。目前日
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别是同类企业的人才竞争策略,对发行人的人才优势形成
威胁,面临着人才引进、稳定和发展的风险。同时,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掌握
了大量关键技术,这些核心技术人员一旦流失,有可能出现公司核心技术失密或
知识产权被他人侵权等情况,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重要影响。

三、业务经营风险

(一)资产规模较小的风险
自 2003 年开始,发行人管理团队依靠“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自主创新的
技术,在资产规模较小的情况下成功实施了多项具有行业里程碑意义的工程爆破
项目;公司及时总结提炼项目经验教训、技术心得,形成了大批自主创新的技术
研发优势,在行业赢得了“宏大爆破、爆破专家”的美誉,从而拓展了业务领域,
优化了客户结构,极大增强了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目前,公司主要业务领域为
大中型露天矿山,服务对象往往拥有大型矿山,其业务持续性强,但对服务提供
商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而公司的资产规模较小,成为今后竞争的掣肘。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总资产为 119,912.05 万元,净资产(归属母公司)
为 41,275.25 万元。与中铁 19 局等大型国有集团相比,公司资产规模仍相对较小,
可能影响公司市场开拓和承接大型露天矿山采剥项目的能力。

(二)工程分包风险
发行人的露天矿山采剥业务项目在执行中可以依法对外分包。虽然公司仅对
非核心环节进行分包,且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包商挑选和项目管理内控制度,
但仍存在着分包商素质参差不齐、分包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可能
对公司承包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成本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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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工期风险
部分业务由于施工周期较长,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受到项目管理制度不
健全、业务所在地的交通、供电、供水、土地征用、自然条件等各种不确定因素
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工程施工进度无法按照工程合同进行,从而存
在施工工期风险。

(四)民爆器材生产能力及销售价格受国家管控的行业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民爆器材在生产能力与销售价格两方面都要受国家管
控。一方面,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核定的许可产能,民爆器材
生产企业在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许可产能范围内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国家发改
委对民爆器材的出厂价格实行指导价,确定其出厂基准价格和浮动范围。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生产能力的管控以及国家发改委对民爆产品销售
价格的指导,虽然有利于民爆产品行业有序竞争,确保行业内企业的合理利润水
平,但同时也制约了部分优势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决定扩大产能、调整价
格的能力。此外,鉴于民爆产品是执行国家指导价格,但指导价的调整与原材料
价格上升相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同时受工资成本上升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
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性。

(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所带来的整合风险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实现公司民爆一体化的战略目标和解决同业竞争,公
司收购了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下属的两家民爆生产经营企业-明华公司和力拓
厂并将其合并成为广东明华。如何迅速将新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调整到位,
提升其盈利能力;且在集团内进行资源有效整合,切实加强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
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适应这种变化,将会影
响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此外,发行人未来还将积极抓住行业整合的趋势,通过
收购兼并方式进行扩张。收购兼并战略的实施对公司管理要求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程度的风险。
再者,如果本次发行获得成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生产规模
和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势必在运营管理、科技开发、市场开拓、人才引进、
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如果公司的管理团队、人力资源的素质及经营管
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架构和管理水平未能随着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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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而削
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四、行业安全风险

(一)民爆器材生产安全风险
民爆器材产品的危险爆炸品的性质,决定了行业内企业都必然面临一定的生
产安全风险。若由于安全风险控制不当而发生意外事故,则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
常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
为有效控制安全风险,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所有民爆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类别
进行安全评价。具体来说,针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爆产品生产线的项目,必须
对其建设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待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再对
该项目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通过后该生产线方可正式投产;针对民爆行
业中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研究成果,必须由行业主管部门
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合格后方可用于正式生产;针对民爆产品生产企业的全面安
全情况,一般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安全评价结果在“达
标级”以上方可换发新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经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编
号为 MB 生许证字[109 号] 、MB 生许证字[005 号]和 MB 生许证字[018 号]的民
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为将安全风险降低至最低水平,发行人及其下属生产民爆器材产品的子公司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当安全与
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毫无条件地服从安全”的安全管理原则,做到了以本
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保证安全、以健全的规章制度巩固安全、以优良的
人力资源促进安全,采取了一整套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的两家生产民爆器材产品企业,未发生过任何重大人
员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爆炸事故。但由于民爆器材固有的危险属性导致不
确定因素的存在,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发的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二)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安全施工风险
露天矿山采剥领域是天然具有一定高风险性的行业,发行人目前已取得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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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粤)JZ 安许证字[2011]000365 延)
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粤)FM 安许证
字[2006](变更)0053)。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
严格实行执证上岗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并制订了一整套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采
取一系列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且随着爆破技术不断的
精确化、科学化和数字化,行业风险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会不断降低。
针对公司的工程施工风险,公司采取了强化项目运营安全监督和考核、设立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提高施工技术、加
大安全费用投入等多方面有效措施。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公司明确了安全管理
责任人,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水平,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此外,
公司通过大幅增加对大型开采设备的投入,从设备安全可靠性方面提升了本质安
全水平。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但由于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主要在露天、复杂地质及气候环境下进行,其主要
使用的民爆器材具有一定危险性,发行人面临行业固有的安全风险。若因爆破作
业操作不规范、方案设计不合理等主观原因,或特殊地质环境等其他不可控客观
因素导致安全事故,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企业盈利和品牌信誉等带来损失。因
此公司面临行业固有的安全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资产流动性风险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 1.08、1.12 和 1.22,速动
比率分别为 0.88、0.83 和 0.84,相关财务指标处于正常波动范围之内,但是如果
相关指标下降,则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同时,公司主要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工程款一般按施工
进度支付,但如果因合同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延长或业主支付能力降低等因素
造成业主单位拖欠工程款,则可能使公司面临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降低公司的
现金支付能力。
发行人的露天矿山采剥业务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及确认收入,由于
结算签证单据须经过业主审批,从发行人提交工程量清单到审批确认需要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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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发行人在此期间持续施工完成的工程量未获得确认,形成了实际完成的工
程量与结算进度、完工进度存在差异,相应的成本支出及确认的施工毛利之和计
入“存货-工程施工”,上述情形符合发行人所属露天矿山采剥行业特点,不影响
公司确认收入的准确性,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存货-工程施工余额为 18,257.04 万元。虽然发行人客户均为大中型矿山业
主,资信水平高,长期合作中未出现欠款不还的情形,对垫资较大的项目,公司
也经过严密的程序。但是,行业惯例导致上述情形大量存在,将会使得公司期末
存货余额较大,对公司资产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引致的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1,012.73 万元、23,012.68
万元和 26,462.68 万元,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08%、17.33%
和 16.35%, 2010 年、2011 年同比分别增长 9.52%和 14.99%。随着公司应收账
款的不断增长,公司存在产生坏账的风险,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也有
可能降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部分应收账款由露天矿山采剥业务形成,其金额较高的
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露天矿山采剥业务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大型露天矿山业
主,该类业务具有合同工程量大、服务周期较长的特点,行业内普遍存在应收账
款回款周期较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的情形。另一方面,矿山业主普遍采取
收取 5%~20%不等的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并完成竣工验收 1
年后再予返还服务商的方式。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报告期内,质量
保证金金额也随之增加,其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44.63%、50.03%
和 65.23%,导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资质优良、信誉卓著的矿山业主,如中国神华、华兴建设、
大宝山矿业、舞钢中加等,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无力还款的可能性较小。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仅为 143.49 万元,并全额计
提了坏账准备。尽管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处于正常状态,符合行业一般特点,
但金额较大,占收入比例较高,公司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引致的坏账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为 41,2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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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本次新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长。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在投入当年不可能完全发挥最大效益,预计本次发行当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将会明显下降。

六、行业特性带来的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08%、
78.25%和73.32%,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依赖主要客户的风险。
受我国现阶段民爆器材流通体制的影响,公司民爆器材产品主要向广东省民
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销售,该公司一直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2011年、2010年、
2009年,对该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0,846.88万元、40,903.12万元和29,824.02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24%、30.80%和25.66%。同时,公司露
天矿山采剥服务主要依赖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大中型露天矿
山大部分由几家大型集团拥有。矿山业主出于对采剥业务“整体化、精准化、个
性化、安全化”的需求,越来越倾向于整体外包,使得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
务形成依赖几家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的现状,并将在今后长期存在。

七、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而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降低项目经营成
本,提升市场竞争力,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仍有可能产生不确定因素,
致使投资的预期效果不能实现。
2011年,公司完成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采剥总方量已超过6,000万
方,公司目前自有开采设备产能存在严重缺口,无法全部依靠自有设备完成,部
分产能需要通过分包方式补充。根据公司目前在手合同及未来较有把握拿到的订
单情况,公司未来4年露天矿山年平均剥离量将达到4,780.93万方,年采矿量将达
到2,372.45万吨,依靠目前自有设备加分包方式将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急需
购置一批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程度较高、产能较大的矿山开采设备。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采购的矿山开采设备均是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开
拓的关键、重要设备,其可行性与必要性已经公司审慎、全面论证。设备采购到
位后将迅速提高公司议价能力,提升毛利率。公司自2006年进入露天矿山采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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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领域以来,经过多年经验积累,目前已具备较完善的设备管理、运作能力。
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所采购的矿山开采设备到位后,仍不能排除设备出现闲
置,或部分在建工程因延期、中断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购买的矿山开采设备出现
短期闲置,以及因工程量不足而造成部分设备闲置,进而影响公司经济效益。

八、股票市场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尚处在发展阶段,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市中股票的
价格,不仅受公司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等因
素的影响而上下波动,同时还将受到国际国内政治、社会、经济、市场、投资者
心理因素及其他不可预料因素的影响而上下波动,造成投资风险。因此,本公司
提醒广大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风险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在选择投资本公司股票
时,还应充分考虑涉及到股票市场的各种风险,以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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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HongDa Blasting Co.,Ltd.
注册资本: 16,42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炳旭
成立日期: 2003年12月25日
变更设立时间: 2007年12月19日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政编码:
电话: 020-38092888
传真号码: 020-3809280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dbp.com
电子信箱: hdbp@hdbp.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发行人系由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2007年11月20日,宏大有限
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宏大有限以截至2007年10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0,622,856.27元,按1:0.806222987比例折股为6,500万股,差
额15,622,856.27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12 月 19 日 , 宏 大 爆 破 由 广 东 省 工 商 局 核 准 登 记 ,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号 为
440000000007691,注册资本6,500万元。

(二)发起人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广业公司、伊佩克环保、工程研究所、广之业公司、郑炳
旭、王永庆以及其他37名自然人股东,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的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万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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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850.000 28.4615%

2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487.500 7.5000%

3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 487.500 7.5000%

4 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1.5385%

5 郑炳旭 1,243.960 19.1378%

6 王永庆 1,029.460 15.8378%

7 其他37名自然人股东 1,301.580 20.0243%

合 计 6,500.00 100.00%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

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设立时主要发起人为广业公司及其控股的三家下属企业和自然人股
东郑炳旭、王永庆。
广业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经营和管理广东省
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不从事具体生产业务。拥有的主要资产均为下属企
业股权,详见本节“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三)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股东郑炳旭和王永庆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从事的
主要业务为对本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
在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的主要资产和业务均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是由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改制设立时整体承继
了宏大有限的资产和负债。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露天矿山采
剥服务及民爆器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其变化
公司是由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
均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
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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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系及演变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与主要发起人广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郑炳旭和王永庆存
在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四、偶发性关联交易”。除上述情况之外,本公司与主要发起人在生产经营
方面无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宏大有限的资产和负债等均由本公司承继,
机器设备、车辆、商标、专利等资产的产权均已过户到公司名下。

(八)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情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
均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
体系和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以及研发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的
独立经营能力,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2、资产独立
公司系由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变更时未进行任何业务、资产和人员的剥
离,整体承继了宏大有限的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有
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
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
(1)公司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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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公司的财务人
员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
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聘
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不存在大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
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
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制。
4、机构独立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此外,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单位和其
他关联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股东单位各职能部门与本公司各职
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任何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股东单位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情况。
5、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
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实施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
开设账户,未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号。公司独立办理纳
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
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股东变化情况
本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简要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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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
(发行人前身)
1988 年 5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15 万元(出资人为广东
1998 年 6 月 10 日,广东省煤炭工业研究所变更
省煤炭工业研究所)
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并划归广东省广业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管理。
2003 年 11 月 12 日,广业公司同意广东省宏大爆
破工程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增资扩股到 1,500
万元;其中工程研究所以净资产作价出资 300 万元;
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广业公司控股子公司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及郑炳
旭等 6 名自然人,合计以货币出资 1,200 万元。
2003 年 12 月 25 日改制成立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2005 年 11 月,广业公司、伊佩克环保、工程研
究所、广之业公司,郑炳旭、王永庆以及公司管理、
技术骨干等 33 名自然人进行现金增资,合计增资 5,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6,500 万元。同时,王永庆合计受
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让傅建秋、林再坚、唐涛、付启云持有的 260.33 万股。
2005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6,500 万元
2007 年 12 月,全体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以
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整体
变更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19 日整体变更
注册资本:6,5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广业公司以现金增资 1,700 万股,
同时公司管理、技术骨干王铁等 39 名自然人以相同价
格现金增资 500 万股,发行人注册资本从 6,500 万元增
加至 8,700 万元。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8,700 万元
2010 年 2 月,公司以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220 万元,注册资本从
8,700 万元增加至 13,920 万元。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13,920 万元 2010 年 9 月,公司引进恒健投资、中科招商、硅
谷天堂三家法人股东以及明华公司和力拓厂 40 名管
理、技术骨干自然人股东,公司股本增资至 16,420 万
元。同时,郑炳旭转让合计 200 万股给张汉平等 8 名
明华公司和力拓厂高管。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9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6,420 万元


本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的具体如下:

1、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股权结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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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8年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的设立
本公司业务起源可以追溯至1988年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广东省宏大爆
破工程公司。1988年5月14日,经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粤煤组[1985]452号文件
批准,发行人最早的前身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115万元,
出资人为广东省煤炭工业研究所,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主营控制
爆破工程;兼营名贵石材开采、新型建筑材料开发、爆破清渣、新技术成果转让、
新技术产品出售。1988年5月13日,广东省煤炭工业研究所出具了《企业资金信
用证明》,确认其资金数额及来源属实。
广东省煤炭工业研究所于1998年6月10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办函
[1998]366号文批复,变更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2000年8月11日,根据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章程和组建方案
的批复》(粤经贸[2000]622号),工程研究所及其上述直接主管部门广东省煤
炭工业总公司一并划入广业公司名下。
(2)2003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现金增资至1,500万元
根据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总体方案》(粤办发
[2000]9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授权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国有资产
的通知》(粤财企[2001]359号),广业公司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授权
投资机构,有权对其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实施产权管理。2003年11月12日,广
业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改制及增资扩股的批复》(广
业经(复)[2003]635号),同意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并增资扩股到1,500万元。其中:工程研究所以截至2002年12月31日广东省宏大
爆破工程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价出资,出资额为300万元;广业公司控股子公
司伊佩克环保和广之业公司,及郑炳旭等6名自然人,合计以货币出资1,200万元。
上述工程研究所作价出资的净资产系经广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
估并出具了“粤新评字[2003]第D075号”评估报告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
授权对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合规性审查意见的函》(粤财
企[2003]172号),广业公司出具广业函[2003]84号文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2003年12月25日,广业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改制资产处置
的说明》,工程研究所全资拥有的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经广业公司批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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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经(复)字[2003]635号)进行改制,经评估净资产366.29万元,广业公司确认
其净资产作价351.83万元,其中300万元作为对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出
资,余下部分由宏大有限以现金形式结付工程研究所。该笔51.83万元已足额支
付给工程研究所。
2003年12月17日,广州市金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广金审验(2003)
233号”验资报告,确认此次增资已足额缴纳。2003年12月25日,广东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440000100394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
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应儒,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
本次改制及增资完成后,宏大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300.000 20.00%

2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 300.000 20.00%

3 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75.000 5.00%

4 郑炳旭 270.000 18.00%

5 王永庆 180.000 12.00%

6 傅建秋 120.000 8.00%

7 唐 涛 105.000 7.00%

8 林再坚 75.000 5.00%

9 付启云 75.000 5.00%

合 计 1,500.00 100.00%

(3)2005年现金增资至6,500万元及部分股权转让
2005年11月28日,经宏大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广业公司、伊佩克环保、
工程研究所、广之业公司,郑炳旭、王永庆以及公司管理、技术骨干等33名自然
人进行现金增资,合计增资5,000万元,宏大有限注册资本从1,500万元增至6,500
万元;同时王永庆受让傅建秋持有的3.6667%股权(55万元出资额)、林再坚持
有的4.1333%股权(62万元出资额)、唐涛持有的6%股权(90万元出资额)、付
启云持有的3.5553%股权(53.33万元出资额),增资及转让价格均为每份出资额
1元。
2005年12月28日,广州市金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广金审验(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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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号”验资报告,确认此次增资已足额缴纳。2005年12月28日,宏大有限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宏大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850.000 28.4615%

2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487.500 7.5000%

3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 487.500 7.5000%

4 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1.5385%

5 郑炳旭 1,243.960 19.1378%

6 王永庆 1,029.460 15.8378%

7 刘 畅 208.090 3.2014%

8 李荣辉 86.670 1.3334%

9 罗惠堃 70.000 1.0769%

10 傅建秋 65.000 1.0000%

11 肖 梅 65.000 1.0000%

12 肖文雄 65.000 1.0000%

13 莫春伟 65.000 1.0000%

14 李萍丰 65.000 1.0000%

15 魏汉方 65.000 1.0000%

16 缪仕胜 65.000 1.0000%

17 陈颖尧 65.000 1.0000%

18 赵维清 65.000 1.0000%

19 张凤春 30.000 0.4615%

20 王会全 30.000 0.4615%

21 付启云 21.670 0.3334%

22 魏挺峰 21.670 0.3334%

23 赖义纯 20.320 0.3126%

24 吕 义 20.000 0.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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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赖经建 20.000 0.3077%

26 郑贤宏 16.250 0.2500%

27 张中宏 16.250 0.2500%

28 唐 涛 15.000 0.2308%

29 吴健光 15.000 0.2308%

30 卢史林 15.000 0.2308%

31 林再坚 13.000 0.2000%

32 钟伟平 13.000 0.2000%

33 陈迎军 13.000 0.2000%

34 周利珍 10.000 0.1538%

35 陈炎声 10.000 0.1538%

36 刘英德 10.000 0.1538%

37 陈焕波 9.680 0.1489%

38 钟雪梅 6.500 0.1000%

39 宋常燕 6.450 0.0992%

40 邢光武 6.450 0.0992%

41 郑健夫 4.840 0.0745%

42 农造录 3.870 0.0595%

43 黄之光 3.870 0.0595%

合 计 6,500.00 100.00%


2、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股权结构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
股权结构演变
(1)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5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股份
制改造的批复》(粤国资函[2007]569号),同意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
有限公司。宏大有限的全体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以宏大有限截至2007年10
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0,622,856.27元为基础,按1:0.806222987比例折股为
6,500万股,将宏大有限整体变更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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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6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证券从业
资格)出具了“联信评报字(2007)第A2218号”资产评估报告,对广东宏大爆
破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为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事
宜提供其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作为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加和法)和收益法,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0月31日。
根据相关评估工作,确定以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 171,262,245.27 171,317,745.97 171,317,745.97 0.00 0.00

长期投资 2 39,867,960.00 39,867,960.00 40,945,825.66 1,077,865.66 2.70

在建工程 3 39,077,055.69 39,077,055.69 41,145,820.00 2,068,764.31 5.29

其中:设备 4 39,316,234.06 39,316,234.06 41,145,820.00 1,829,585.94 4.65

无形资产 5 1,625,559.06 1,625,559.06 1,625,559.06 0.00 0.00

递延税款借项 6 2,352,790.77 2,352,790.77 2,352,790.77 0.00 0.00

资产总计 7 254,185,610.79 254,241,111,49 257,387,741.46 3,146,629.97 1.24

流动负债 8 163,417,820.60 163,473,321.30 163,473,321.30 0.00 0.00

长期负债 9 10,144,933.92 10,144,933.92 10,144,933.92 0.00 0.00

负债总计 10 173,562,754.52 173,618,255.22 173,618,255.22 0.00 0.00

净资产 11 80,622,856.27 80,622,856.27 83,769,486.24 3,146,629.97 3.90

本次评估仅用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公司未据此进行调
账。
2007年12月10日,立信会计师以“2007年羊验字第11997号”验资报告,审
验了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验证公司出资已按时足额缴纳。2007年12月19日,公
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440000000007691)。整体变更完成后,发行人
的股权结构无发生变化。

(2)2009 年现金增资至 8,700 万元
2009年12月11日,发行人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资扩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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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议案,同意广业公司以货币出资4,845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700万元,王铁等
39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1,425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从
6,500万元增加至8,7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5元,增资价格依据公司
经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
司增资扩股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09)第A0438号)确认的截至2009
年8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2.846元。
2009年12月30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
司增资暨同业竞争解决及首发上市方案的批复》(粤国资[2009]834号),同意
上述增资事宜。2009年12月24日,立信会计师以“2009年羊验字第17722号”验
资报告,审验了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验证公司出资已足额缴纳。2009年12月31
日,宏大爆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550.000 40.8046%

2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 487.500 5.6034%

3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487.500 5.6034%

4 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1.1494%

5 郑炳旭 1,243.960 14.2984%

6 王永庆 1,029.460 11.8329%

7 刘 畅 208.090 2.3918%

8 李战军 142.770 1.6410%

9 李荣辉 86.670 0.9962%

10 罗惠堃 70.000 0.8046%

11 陈颖尧 65.000 0.7471%

12 傅建秋 65.000 0.7471%

13 李萍丰 65.000 0.7471%

14 缪仕胜 65.000 0.7471%

15 莫春伟 65.000 0.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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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魏汉方 65.000 0.7471%

17 肖 梅 65.000 0.7471%

18 肖文雄 65.000 0.7471%

19 赵维清 65.000 0.7471%

20 王会全 30.000 0.3448%

21 张凤春 30.000 0.3448%

22 付启云 21.670 0.2491%

23 魏挺峰 21.670 0.2491%

24 赖义纯 20.320 0.2336%

25 赖经建 20.000 0.2299%

26 刘殿中 20.000 0.2299%

27 吕 义 20.000 0.2299%

28 张中宏 16.250 0.1868%

29 郑贤宏 16.250 0.1868%

30 卢史林 15.000 0.1724%

31 唐 涛 15.000 0.1724%

32 吴健光 15.000 0.1724%

33 陈迎军 13.000 0.1494%

34 林再坚 13.000 0.1494%

35 钟伟平 13.000 0.1494%

36 陈 伟 10.000 0.1149%

37 陈 飞 10.000 0.1149%

38 陈炎声 10.000 0.1149%

39 崔晓荣 10.000 0.1149%

40 董金成 10.000 0.1149%

41 伏 岩 10.000 0.1149%

42 何 建 10.000 0.1149%

43 胡江海 10.000 0.1149%



1-1-5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4 黄存建 10.000 0.1149%

45 黄阳斌 10.000 0.1149%

46 李君亭 10.000 0.1149%

47 廖新旭 10.000 0.1149%

48 林 波 10.000 0.1149%

49 刘传侦 10.000 0.1149%

50 刘英德 10.000 0.1149%

51 卢玛良 10.000 0.1149%

52 陆芝进 10.000 0.1149%

53 马英华 10.000 0.1149%

54 农造录 10.000 0.1149%

55 彭 斌 10.000 0.1149%

56 邱德如 10.000 0.1149%

57 冉 冉 10.000 0.1149%

58 宋常燕 10.000 0.1149%

59 王 铁 10.000 0.1149%

60 王丽娟 10.000 0.1149%

61 王仕林 10.000 0.1149%

62 吴 栩 10.000 0.1149%

63 邢光武 10.000 0.1149%

64 杨 珊 10.000 0.1149%

65 叶图强 10.000 0.1149%

66 张耿城 10.000 0.1149%

67 张佩涛 10.000 0.1149%

68 赵兴越 10.000 0.1149%

69 郑永伟 10.000 0.1149%

70 周利珍 10.000 0.1149%

71 周名辉 10.000 0.1149%



1-1-5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2 周育生 10.000 0.1149%

73 陈焕波 9.680 0.1113%

74 钟雪梅 6.500 0.0747%

75 罗国庆 6.000 0.0690%

76 樊运学 5.000 0.0575%

77 郑健夫 4.840 0.0556%

78 黄之光 3.870 0.0445%

79 刘春林 3.000 0.0345%

合 计 8,700.00 100.00%


(3)2010 年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从 8,700 万元增加至 13,920 万元)
2010年2月10日,发行人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议案,同意以2009年末总股本8,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转增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3,920万元。2010年2月10日,立信会计师以“(2010)
羊验字第17947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验证公司出资已足
额缴纳。2010年2月22日,宏大爆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转增资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680.000 40.8046%

2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 780.000 5.6034%

3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780.000 5.6034%

4 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60.000 1.1494%

5 郑炳旭 1,990.336 14.2984%

6 王永庆 1,647.136 11.8329%

7 刘 畅 332.944 2.3918%

8 李战军 228.432 1.6410%

9 李荣辉 138.672 0.9962%

10 罗惠堃 112.000 0.8046%

11 陈颖尧 104.000 0.7471%


1-1-5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 傅建秋 104.000 0.7471%

13 李萍丰 104.000 0.7471%

14 缪仕胜 104.000 0.7471%

15 莫春伟 104.000 0.7471%

16 魏汉方 104.000 0.7471%

17 肖 梅 104.000 0.7471%

18 肖文雄 104.000 0.7471%

19 赵维清 104.000 0.7471%

20 王会全 48.000 0.3448%

21 张凤春 48.000 0.3448%

22 付启云 34.672 0.2491%

23 魏挺峰 34.672 0.2491%

24 赖义纯 32.512 0.2336%

25 赖经建 32.000 0.2299%

26 刘殿中 32.000 0.2299%

27 吕 义 32.000 0.2299%

28 张中宏 26.000 0.1868%

29 郑贤宏 26.000 0.1868%

30 卢史林 24.000 0.1724%

31 唐 涛 24.000 0.1724%

32 吴健光 24.000 0.1724%

33 陈迎军 20.800 0.1494%

34 林再坚 20.800 0.1494%

35 钟伟平 20.800 0.1494%

36 陈 伟 16.000 0.1149%

37 陈 飞 16.000 0.1149%

38 陈炎声 16.000 0.1149%

39 崔晓荣 16.000 0.1149%



1-1-5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0 董金成 16.000 0.1149%

41 伏 岩 16.000 0.1149%

42 何 建 16.000 0.1149%

43 胡江海 16.000 0.1149%

44 黄存建 16.000 0.1149%

45 黄阳斌 16.000 0.1149%

46 李君亭 16.000 0.1149%

47 廖新旭 16.000 0.1149%

48 林 波 16.000 0.1149%

49 刘传侦 16.000 0.1149%

50 刘英德 16.000 0.1149%

51 卢玛良 16.000 0.1149%

52 陆芝进 16.000 0.1149%

53 马英华 16.000 0.1149%

54 农造录 16.000 0.1149%

55 彭 斌 16.000 0.1149%

56 邱德如 16.000 0.1149%

57 冉 冉 16.000 0.1149%

58 宋常燕 16.000 0.1149%

59 王 铁 16.000 0.1149%

60 王丽娟 16.000 0.1149%

61 王仕林 16.000 0.1149%

62 吴 栩 16.000 0.1149%

63 邢光武 16.000 0.1149%

64 杨 珊 16.000 0.1149%

65 叶图强 16.000 0.1149%

66 张耿城 16.000 0.1149%

67 张佩涛 16.000 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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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8 赵兴越 16.000 0.1149%

69 郑永伟 16.000 0.1149%

70 周利珍 16.000 0.1149%

71 周名辉 16.000 0.1149%

72 周育生 16.000 0.1149%

73 陈焕波 15.488 0.1113%

74 钟雪梅 10.400 0.0747%

75 罗国庆 9.600 0.0690%

76 樊运学 8.000 0.0575%

77 郑健夫 7.744 0.0556%

78 黄之光 6.192 0.0445%

79 刘春林 4.800 0.0345%

合 计 13,920.000 100.00%


(4)2010 年现金增资至 16,420 万元及部分股东股权转让
2010年9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扩股
暨引进投资者的议案和股权转让议案。
本次货币增资2,500万元,其中:恒健投资、中科招商和硅谷天堂分别认缴
新增注册资本850万元、500万元和500万元;力拓厂和明华公司40名管理技术骨
干合计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5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920万元增加至
16,420万元。同时,自然人股东郑炳旭将其所持公司200万股分别转让给张汉平、
华立新、汤伟明、曹洁明、江志华、柯育宏、孙建国和杨建华8名力拓厂和明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全部受让方已足额支付完毕股
权款,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和转让价格为每股5元,系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
报字(2010)第A0390号),以截至2010年8月31日宏大爆破的每股净资产2.273
元为基础,考虑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经各方协商确定最终增资价格。2010年9月
28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进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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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略投资者的批复》(粤国资[2010]723号),同意宏大爆破以每股5元的价格增资
扩股2,500万股。
2010年9月28日,立信会计师以“(2010)羊验字第20131号”验资报告审验
了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验证公司出资已按时足额缴纳。2010年9月29日,发行
人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1年3月18日,自然人股东张凤春与傅建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凤春将
其持有的48万股发行人股份以每股5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傅建秋,前述转让的股
权款已全部支付完毕,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0年11月,公司原股东何建因病去世,根据《继承法》规定,何建股权由
其妻子王晓玉和女儿何欣宁分别继承,前述股东变更已于2011年5月13日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
上述变动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680.000 34.5920%

2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 780.000 4.7503%

3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780.000 4.7503%

4 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60.000 0.9744%

5 郑炳旭 1,790.336 10.9034%

6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7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50.000 5.1766%

8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3.0451%

9 上海硅谷天堂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3.0451%

10 刘 畅 332.944 2.0277%

11 李战军 228.432 1.3912%

12 傅建秋 152.000 0.9257%

13 李荣辉 138.672 0.8445%

14 张汉平 115.000 0.7004%

15 罗惠堃 112.000 0.6821%




1-1-5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6 肖文雄 104.000 0.6334%

17 缪仕胜 104.000 0.6334%

18 陈颖尧 104.000 0.6334%

19 肖 梅 104.000 0.6334%

20 李萍丰 104.000 0.6334%

21 魏汉方 104.000 0.6334%

22 赵维清 104.000 0.6334%

23 莫春伟 104.000 0.6334%

24 华立新 83.000 0.5055%

25 汤伟明 77.000 0.4689%

26 曹洁明 74.000 0.4507%

27 江志华 74.000 0.4507%

28 柯育宏 64.000 0.3898%

29 孙建国 53.000 0.3228%

30 王会全 48.000 0.2923%

31 杨建华 35.000 0.2132%

32 魏挺峰 34.672 0.2111%

33 付启云 34.672 0.2111%

34 赖义纯 32.512 0.1980%

35 赖经建 32.000 0.1949%

36 吕 义 32.000 0.1949%

37 刘殿中 32.000 0.1949%

38 郑贤宏 26.000 0.1583%

39 张中宏 26.000 0.1583%

40 吴健光 24.000 0.1462%

41 卢史林 24.000 0.1462%

42 唐 涛 24.000 0.1462%

43 黄发芝 22.000 0.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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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冯雪峰 22.000 0.1340%

45 何 威 22.000 0.1340%

46 王晓峰 22.000 0.1340%

47 刘国强 22.000 0.1340%

48 钟伟平 20.800 0.1267%

49 林再坚 20.800 0.1267%

50 陈迎军 20.800 0.1267%

51 周利珍 16.000 0.0974%

52 刘英德 16.000 0.0974%

53 陈炎声 16.000 0.0974%

54 宋常燕 16.000 0.0974%

55 邢光武 16.000 0.0974%

56 农造录 16.000 0.0974%

57 王 铁 16.000 0.0974%

58 周育生 16.000 0.0974%

59 陈 飞 16.000 0.0974%

60 黄阳斌 16.000 0.0974%

61 周名辉 16.000 0.0974%

62 王丽娟 16.000 0.0974%

63 刘传侦 16.000 0.0974%

64 林 波 16.000 0.0974%

65 黄存建 16.000 0.0974%

66 郑永伟 16.000 0.0974%

67 冉 冉 16.000 0.0974%

68 伏 岩 16.000 0.0974%

69 董金成 16.000 0.0974%

70 廖新旭 16.000 0.0974%

71 吴 栩 16.000 0.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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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2 杨 珊 16.000 0.0974%

73 马英华 16.000 0.0974%

74 陈 伟 16.000 0.0974%

75 卢玛良 16.000 0.0974%

76 邱德如 16.000 0.0974%

77 赵兴越 16.000 0.0974%

78 叶图强 16.000 0.0974%

79 王仕林 16.000 0.0974%

80 彭 斌 16.000 0.0974%

81 张佩涛 16.000 0.0974%

82 张耿城 16.000 0.0974%

83 陆芝进 16.000 0.0974%

84 崔晓荣 16.000 0.0974%

85 胡江海 16.000 0.0974%

86 李君亭 16.000 0.0974%

87 陈焕波 15.488 0.0943%

88 钟雪梅 10.400 0.0633%

89 罗国庆 9.600 0.0585%

90 王晓玉 8.000 0.0487%

91 何欣宁 8.000 0.0487%

92 樊运学 8.000 0.0487%

93 王茂良 8.000 0.0487%

94 王俊欣 8.000 0.0487%

95 郑健夫 7.744 0.0472%

96 叶国强 7.000 0.0426%

97 刘湘广 7.000 0.0426%

98 李汝雄 7.000 0.0426%

99 丁玉英 7.000 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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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0 廖秀芳 7.000 0.0426%

101 蔡家源 7.000 0.0426%

102 钟国树 7.000 0.0426%

103 刘韶文 7.000 0.0426%

104 胡丽红 7.000 0.0426%

105 温永标 7.000 0.0426%

106 杨京武 7.000 0.0426%

107 甘德淮 7.000 0.0426%

108 黄之光 6.192 0.0377%

109 罗金先 5.000 0.0305%

110 于国栋 5.000 0.0305%

111 颜转松 5.000 0.0305%

112 颜秋娜 5.000 0.0305%

113 陈 翔 5.000 0.0305%

114 陈鸿飞 5.000 0.0305%

115 王少华 5.000 0.0305%

116 郑辉 5.000 0.0305%

117 卫 国 5.000 0.0305%

118 陈鸿龙 5.000 0.0305%

119 邝朝平 5.000 0.0305%

120 王永明 5.000 0.0305%

121 于仁忠 5.000 0.0305%

122 刘春林 4.800 0.0292%

合计 16,420.0000 100.00%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其影响
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实现发行人民爆一体化的战略目标,发行人于 2010 年
9 月收购明华公司和力拓厂的全部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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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华公司和力拓厂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全资控制的企
业,主营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等民用爆破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明华公司
和力拓厂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六、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上述两家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宏大增化相同,构成同业竞争。截
至 2010 年 9 月 26 日,发行人未收购明华公司和力拓厂前,上述公司的关联及股
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


100%

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


100% 100%

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 明华公司

100% 53.16%(直接
和间接控制)
力拓厂
发行人

53%

宏大增化




为解决同业竞争,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2010年9月发行人收购了明
华公司及力拓厂的全部股权。

2、本次收购各方履行的法律程序
(1)收购方履行的法律程序
①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10 年 7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及《关于收购广东省
力拓民爆器材厂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发行人收购明华公司和力拓厂 100%
股权(产权),同时将力拓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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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0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收
购议案。
②广东省国资委批准
2010 年 9 月 26 日,广东省国资委核发粤国资函[2010]707 号文,同意环保
集团所持明华公司 100%股权、环境工程总公司所持力拓厂 100%产权协议转让
给发行人。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令〔第 3 号〕)第三十条、《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资发产权〔2006〕306 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意见》(粤
国资产权〔2004〕110 号)等有关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对于国民经
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
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后,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因此,发行人作为广业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收购广
业公司全资控股的明华公司、力拓厂的全部股权,采取协议定价的交易方式,符
合国有资产股权转让之相关规定。
③股权收购和产权交接
2010 年 9 月 26 日,发行人分别与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总公司签订《关于广
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之产权转让协议》、《关于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之产权转
让协议》,约定发行人购买环保集团所持有的明华公司 100%股权及环境工程总
公司所持有的力拓厂 100%产权,标的产权价款支付方式均为:发行人在合同生
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51%,在合同生效后一年内支付总价款的
49%,该总价款的 49%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2010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依据产权转让协议分别向环保集团和环境工程总
公司支付 51%股权(产权)转让款。
201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分别与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总公司签订《关于广
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产权交接的协议》、《关于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产权交接
的协议》,确认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总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将标的产权交付给发
行人,并于当日举行了交接仪式,实际完成产权交接。
(2)被收购方履行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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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产核资
2010 年 4 月 18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基准日
为 2010 年 3 月 31 日的《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清产核资报告》广会所专字[2010]
第 10004170015 号)及《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清产核资报告》广会所专字[2010]
第 10001590018 号)。上述报告显示,明华公司调整后的资产总额 51,861,131.32
元,负债总额 21,072,419.61 元,所有者权益 30,788,711.71 元。力拓厂调整后的
资产总额 158,786,490.98 元,负债总额 71,213,514.48 元,所有者权益 87,572,976.50
元。
②资产评估及备案
2010 年 6 月 3 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公司分别出具了基准
日为 2010 年 3 月 31 日的《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0]第 A0179 号)及《广东省力拓器材
厂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联信评报字[2010]第
A0178 号)。依据该等评估报告,明华公司净资产评估值 3,124.86 万元,力拓厂
净资产评估值 12,331.83 万元。
2010 年 9 月 26 日,广东省国资委完成对上述评估报告的备案手续,并分别
出具明华公司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0017)以及力拓厂
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0016)。
③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安置方案
2010 年 8 月 28 日,力拓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广东省力拓民爆器
材厂职工安置方案》。2010 年 9 月 3 日,明华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广
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2011 年 6 月 7 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核发《关于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和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审核意见的函》(粤人社函[2011]1986 号),原则同意力拓厂和明华公司的上述职
工安置方案。
④被收购方主管部门批准程序
2010 年 6 月 23 日环境工程总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同意将所持有的力拓
厂 100%国有产权协议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参考评估值确定,同时力拓厂改制
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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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6 月 25 日环境工程总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环保集团召开董事会,同
意将其所直接持有的明华公司 100%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给发行人,同意环境工程
总公司向发行人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力拓厂 100%产权,以及将力拓厂改制。
2010 年 8 月 28 日,广业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同意环保集团将其所持
有的明华公司 100%国有股权、环境工程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力拓厂 100%国有
产权协议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为经广东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明华公司和力
拓厂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⑤广东省国资委批准
2010 年 9 月 26 日,广东省国委核发粤国资函[2010]707 号文,同意环保集
团所持明华公司 100%股权、环境工程总公司所持力拓厂 100%产权协议转让给
发行人。
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2010 年 9 月 16 日,广业公司向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呈交《关于
上报<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国营八〇六厂)与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改制及
吸收合并方案>的请示》,并在请示中对发行人收购明华公司、力拓厂的方案进
行了简要说明:(1)以国有产权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明华公司、力拓厂 100%
的国有股权(产权)转让给发行人,同时将力拓厂改制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
司;(2)以吸收合并的方式,由明华公司吸收合并韶关力拓,韶关力拓完成注
销手续。
2010 年 9 月 27 日,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以粤工办密[2010]29 号
文,批复力拓厂改制、明华公司吸收合并力拓厂方案。
⑦股权转让款的收取
2010 年 9 月 28 日,环保集团和环境工程总公司分别就发行人支付的明华公
司 51%股权转让款和力拓厂 51%产权转让款出具收据。
⑧工商登记
2010 年 12 月 27 日,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核准变更登记通
知书》(南海核变通内字【2010】第 1000724527 号),核准明华公司的股东变更
为宏大爆破。
2011 年 2 月 25 日,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核准变更通知书》(粤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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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变通内字【2011】第 1100045531 号),核准力拓厂变更名称为韶关市力拓民爆
器材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东变更为宏大爆破。
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截至2010
年9月30日,新的股权架构如下图:

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

45.067%(直接
和间接)

发行人


100% 100% 53%


力拓厂 明华公司 宏大增化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作为收购方,在收购明华公司、力拓厂全
部股权的过程中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且已依法履行有
关合同。明华公司和力拓厂作为被收购方,也依法进行了职工代表大会、清产核
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工商登记等各项国有资产转让的必要程序并经有权部
门审批。以上国有股权转让程序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于 2010 年收购明华公司、力拓厂的全部股权,各方履行
的法律程序完备,本次股权收购合法有效。

3、明华公司及力拓厂之评估增值情况
(1)明华公司评估情况
根据 2010 年 6 月 3 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
《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联信评报字[2010]第 A0179 号),评估师经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后,运用资产
基础法对明华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3 月 31 日,
明华公司全部资产账面值为 5,186.11 万元,评估值为 5,232.10 万元,增幅 0.89%;
负债账面值为 2,107.24 万元,评估值为 2,107.24 万元,无增减;净资产账面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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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8.87 万元,评估值为 3,124.86 万元,增幅 1.49%。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040.27 2,104.16 63.89 3.13
非流动资产 2 3,145.84 3,127.94 -17.91 -0.57
其中:固定资产 3 2,631.99 2,614.09 -17.91 -0.68
在建工程 4 196.70 196.7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 317.15 317.15 0.00 0.00
资产总计 6 5,186.11 5,232.10 45.99 0.89
流动负债 7 2,107.24 2,107.24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8 0.00 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9 2,107.24 2,107.24 0.00 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0 3,078.87 3,124.86 45.99 1.49

(2)力拓厂评估情况
根据 2010 年 6 月 3 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
《广东省力拓器材厂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联
信评报字[2010]第 A0178 号),评估师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
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收益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
过评估测算,力拓厂评估基准日时所有者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12,331.83 万元,
与基准日账面价值相比增值 40.82%。

4、收购后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无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该收购行为属同一控制下合并
经核查,报告期初至本次重组前,明华公司和力拓厂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广
业公司;宏大爆破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一直为广业公司,因此上述三家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都为广业公司。
本次重组后,广业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宏大爆破45.067%的股权,宏大爆破
持有明华公司、力拓厂100%的股权。宏大爆破、明华公司、力拓厂三家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仍为广业公司。
因此,上述重组为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的重组。
(2)相关指标计算
发行人收购明华公司和力拓厂的行为发生于2010年9月,发生上述行为前一
年(2009年)两家公司的资产总额合计金额及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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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金额占收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力拓厂 17,238.18 29,989.51 3,635.69

明华公司 6,253.65 3,827.41 -378.04

合计 23,491.83 33,816.92 3,257.65

宏大爆破 64,808.81 82,422.65 8,332.08

比例=合计/宏大爆破*100% 36.25% 41.03% 39.10%

注:力拓厂和明华公司的财务数据来源: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

华审字【2010】1809号和立信大华审字【2010】2252号审计报告。

鉴于明华公司和力拓厂在被收购前均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控制,是
发行人对同一控制权人下相同业务的资产重组;此外,按照上表测算,被收购的
两家公司2009年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三项指标占发行人2009年相应
指标的比例均未超过50%,两家公司相应指标的合计数占比也未超过50%,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规定,收购完
成后,广业公司控制的与民爆器材生产及销售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有形和无形
资产)和人员均已全部整合至发行人。保荐人和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5、收购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发行人收购明华公司和力拓厂主要是为了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积极响应民爆
行业整合政策。此外,在完成上述两家公司的收购后,发行人进一步提高了民爆
器材生产规模、丰富民爆器材的产品结构,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可持续盈利
能力。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收购明华公司和力拓厂的全部股权,有利
于增强资产和生产经营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
易,有利于实现宏大爆破民爆一体化战略目标。

6、关于对力拓厂和明华公司两家公司在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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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华公司和力拓厂两家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税务、环保、土地等相关有权部
门已出具证明文件,证明上述两家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查阅了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专项说明,实地查访了明华
公司和力拓厂的车间、仓库、管理部门,对广业公司、明华公司、力拓厂、宏大
爆破等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明华公司和力拓厂的相关财务报
告、销售合同,查阅了明华公司和力拓厂在收购前后的媒体报道,认为:力拓厂
和明华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诉讼,债权债务方面不存在重大纠纷。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出售子公司股权
1、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设立和购买该公司股权的详细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行人
子公司情况之(二)”。
2、广东宏大广航工程有限公司
2006年1月25日,宏大有限与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
广航工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宏大有限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
(1)2007年12月发行人转让所持广航工程50%股权
由于广航工程的资金、技术和设备与大型企业有很大差距,远未达到原定的
盈利预期。2007年12月,经广航工程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将其持有广航工程
35%股权(1,750万元出资额)以1,925万元转让给中山市港航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持有的广航工程15%的股权(750万元出资额)以82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赖义纯。
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持有广航工程10%的股权。
(2)2009年11月发行人出售剩余10%股权
2009年10月,经广航工程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与中山市港航疏浚工程有
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将持有广航工程注册资本10%(注
册资本的5,000万元)的股权,以400万元转让给中山市港航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3日,广航工程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
持有广航工程的股权。
3、广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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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00
万元,其中,宏大爆破出资540万元,占注册资本90%;王永庆出资60万元,占注
册资本10%。公司设立时法定代表人为王永庆,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土石
方工程【凡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或项目除外】。
(1)2007年股权转让和法定代表人变更
2007年12月3日,广州宏大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股权转让及人事任免事项。
王永庆被免去法定代表人职务,由罗惠堃接任。同日,宏大有限与罗惠堃及钟雪
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宏大爆破将其持有的广州宏大注册资本50%的股权共300
万元出资额和5%的股权共30万元出资额分别以原价转让给罗惠堃和钟雪梅;王永
庆与林再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将其持有的广州宏大10%的股权共60万元出资额
以原价转让给林再坚。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变更后,广州宏大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10

罗惠堃 300

林再坚 60

钟雪梅 30

(2)2011年股权转让
2011 年 5 月 13 日,宏大爆破第二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出售广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35%股权的议案》。2011 年 11 月 9 日,发
行人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将其持有广州宏大
35%股权(出资额为 210 万元),以 259 万元转让给朱玖胜。2011 年 12 月 9 日,
广州宏大完成了公司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广州宏大的股
权。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根据朱玖胜出具的《情况调查表》,并核查了其基本情
况如下:朱玖胜,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43282819XXX8276216,本科学历,
2006年起担任广州宏大项目经理。经核查,朱玖胜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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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出资及公司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一)发行人改制及增资时的验资情况
2003年12月27日,广州市金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宏大有限的注册资本
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广金审验(2003)23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
报告,截至2003年12月26日,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
其中工程研究所以截至2002年12月31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经评估的净资
产作价中的300万元出资,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以及郑炳旭等六名自然人以
货币出资1,200万元。

(二)2005 年增资的验资情况
宏大有限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资至6,500万元,2005年12月28日,广州市
金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宏大有限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广金审验(2005)088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05年12月28
日,宏大有限已收到各股东以现金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宏大有
限注册资本增至6,500万元。

(三)发行人整体变更时的验资情况
2007年12月11日,立信会计师对宏大爆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2007年羊验字第11997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07年
12月10日止,宏大爆破已收到全体发起人股东缴纳的股本6,500万元,该股本根
据立信会计师(2007)羊查字第11996号审计报告确认的宏大工程截至2007年10
月31日止的净资产80,622,856.27元为折股基础,净资产超过6,500万元的差额计入
资本公积。

(四)公司整体变更后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1、宏大爆破注册资本由 6,500 万元增资至 8,700 万元
2009年12月24日,立信会计师对宏大爆破本次增资出具了“(2009)年羊验
字第1772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9年12月24日止,宏大爆破已收到广
业公司、王铁等39名自然人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200万元,公司注册
资本增至8,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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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宏大爆破注册资本由 8,700 万元增资至 13,920 万元
2010年2月10日,立信会计师对宏大爆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出具了“(2010)
羊验字第1794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0年2月10日止,宏大爆破已将资
本公积5,220万元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3,920万元。
3、宏大爆破注册资本由 13,920 万元增资至 16,420 万元
2010年9月28日,立信会计师对宏大爆破增资出具了“(2010)羊验字第2013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0年9月28日止,宏大爆破已收到恒健投资、中
科招商、硅谷天堂、以及张汉平等40名自然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6,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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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
100% 100%

34.59%

环保集团 广东省广业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环境工程总公司

100%



郑 王 伊 工 恒 硅 中 广 其他
炳 永 佩 程 健 谷 科 之
旭 庆 克 研 投 天 招 业 名自
环 究 资 堂 商 公 然人
保 所 司



10.90% 10.03% 4.75% 4.75% 5.18% 3.05% 3.05% 0.97% 22.7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51% 38%




宏 广 大 北 东 云
大 东 矿 京 莞 浮
增 明 业 中 宏 分
化 华 研 科 大 公
究 力 司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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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监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技术委员会
安全生产委员会
招标委员会




人 安 工 民 证
审 研 信 企 行 财 力 全 程 爆 券
计 发 息 管 政 务 资 监 事 事 事
部 中 中 中 中 中 源 督 业 业 务
心 心 心 心 心 中 中 部 部 部
心 心




(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的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
责。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的日常事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
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各主要部门的职责如下:
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负责制定工程事业部的相关制度;制定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
预算;落实民爆一体化战略,促进混装业务在工程领域的应用;制定年
工程事业部 度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工程信息获取、市场推广、客户交流等活动;组
织客户拜访、项目投标、工程造价、合同签署、售后服务等工作;落实
工程技术的改进及应用;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
及检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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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民爆发展规划、民爆事业部内部制度建设,年度经营计划、财
务预算;负责民爆生产、销售、设备、安全等管理;负责民爆原材料、
民爆事业部 设备采购、安装、维护等管理;负责民爆的技术支持、工艺优化、技改,
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民爆团队建设、人员管理及绩效考核;促进民爆牌
照的吸收合并工作;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并大力推广混装业务,组织客户
拜访、产品销售、合同签署等工作等。
拟定和完善审计部管理相关的制度、流程和操作规范,监督和检查
审计部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和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对集团公司经营成
审计部 果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全面预算的执行和财务决算情况、公司业绩快报、关联交易、重大资产
处置、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审计工作情
况,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改进审计制度、方法及沟通程序。
负责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组织开
展集团公司股权并购投资、证券融资、“三会”、信息披露等各项工作。拟
定公司股权、债券融资方案,负责上市筹备相关事宜,检查推动全公司
证券事务部 对上市及再融资工作的配合,根据国家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组
织编制相关报告,审查公司需要对外发布的各类信息,执行公司对外信
息披露工作,研究公司的投资战略,制定、执行和改进投资策略,负责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监事会的会务组织和管理,建立投资者档案,协
助董秘做好公司投资者相关联系事宜,安排来访接待等工作等。
负责公司技术事项,包括进行技术研发、管理、指导及总结:建设
科研平台,编制科研计划,申报科研项目并组织实施、成果鉴定与评审,
研发中心 组织公司高新技术报评与维护,指导科研成果的转化;制定民爆一体化
科技创新战略,协调推动该战略在民爆行业内的实施;协助民爆信息化
和自控改善项目的实施等。
负责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指导生产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制定集团公司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指标及保障措施计划,负责制订集团公司的安全活动、专项
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计划等工作,并组织实施,对发现的安全隐
安全监督中心 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负责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监督、复查,监督、
核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的建立,督促指导事业部与子公司的安全生
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督促核查事业部、
子公司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参加 A 级危险源安全监测、防控
措施的制定。建立由 A 级危险源档案,监督生产单位 A 级危险源监测、
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调配;负责组织员工培训;负责员工的
人力资源中心 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梳理和提炼优秀的企业文化理念,建设并
完善企业文化体系。
拟定财务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集团公司、事业部与子公司财务核算
与财务管理各项工作,监督和检查派驻人员财务职能。负责公司财务规
财务中心 划、税务筹划、财务预算管理、财务分析、资金管理、财务监督、会计
核算、收入核算、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利润/股利分配、
对外报表报送、财务信息批露、会计档案管理、财务统计工作。
组织召开公司会议,公司文件管理;组织拟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公司的后勤工作;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请领、分发及固定资产的实
行政中心 物管理;负责公司的公共关系管理;负责公司安全管理;负责公司办公
车辆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工作;负责公司的工商注册、证照变更登
记及年检的办理;负责开具公司对外的所有证明,负责公章的保管及使
用;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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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拟定公司战略规划、制订经营计划、监督经营活动、建设流程制度、
推动管理创新等,规范事业部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组织集团公司的管
企管中心 理创新项目立项并推动实施;评估集团公司内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法律
风险;承担集团公司的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起草和审核
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件。
制定信息战略规划,打造信息平台,落实信息化建设与维护工作,
信息中心 对公司财务、生产安全等经营管理提供全过程动态数据,实现数据共享
和信息透明。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较为科学,管理制度严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
配合、协调运作,实现了高效、安全、合理运作的目标。

六、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一)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1、改制成立时间: 1985年5月12日;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石碣石塘路;
3、法定代表人:张汉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950.63万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13,950.63万元;
6、主要经营地:广东省佛山市、韶关市、云浮市、连南瑶族自治县;
7、股东情况:宏大爆破独资;
8、主营业务: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9、主要产品:广东明华(本部)中继起爆具、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
塑料导爆管、多孔粒状铵油炸药、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韶关分公司为乳化
炸药、膨化硝铵炸药、铵梯炸药、火雷管、电雷管;罗定分公司为乳化炸药;
10、主要资产: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资产
情况”;
11、历史沿革:
(1)明华公司
①明华公司前身设立
明华公司前身为国营明华机械厂,国营明华机械厂成立于 1985 年 5 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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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岭南工业公司。
②明华公司改制
1994 年 8 月 4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具粤府函[1994]217 号文,同意广东省
包括国营明华机械厂在内的 250 户企业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1995 年 8 月 3 日,
广东省经济委员会出具粤经企[1995]364 号文,同意国营明华机械厂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1996 年 4 月 29 日,广东粤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粤信核字(96)第 063 号审
计报告,对国营明华机械厂 199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进行核实。国营明华机械
厂 199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国家资金净占用数为 18,625,985.86
元,核实的国营明华机械厂国家资金净占用数为 16,514,116.57 元,应核减净资
产 2,111,869.29 元。
1995 年 7 月 13 日,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粤国资一[1995]3 号文,明
确国营明华机械厂的产权委托广东省电子机械工业厅管理。
1997 年 9 月 6 日,国营明华机械厂变更为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性
质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国有独资。1997 年 11 月 18 日,广东粤信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关于粤信核字(96)第 063 号审计报告的补充说明》,由于国营明华机械
厂改制更名为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把国营明华机械厂国有资本金 773 万元,
转为明华公司的国有资本金。
③股东变更
2000 年 7 月 26 日,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及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粤经贸
[2000]534 号文,将明华公司划拨给广东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001 年 6 月 12 日,广东省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科智机械集团有限
公司。
2003 年 8 月 26 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出具粤办发[2003]11 号文,将广东
省科智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划拨给广业公司。
2005 年 1 月 26 日,广东科智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省广业电子机械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④2008 年增资
广东粤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31 日出具粤信[2007]验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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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5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明华公司截至 1998 年 10 月 23 日止注册资本实收情
况。明华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773 万元,根据“粤计资[1998]589 号《关于省级“拨
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金的批复》”及董事会决议,明华公司申请增加
注册资本 516,072.59 元,由长期借款转增实收资本/国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 8,246,072.59 元。经广东粤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查,截至 1998 年
10 月 23 日止,明华公司已将长期借款本息共 516,072.59 元转增实收资本/国家
资本。
广东粤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 年 3 月 31 日出具粤信[2006 验字第
06122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明华公司截至 2002 年 8 月 31 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
况。截至 2002 年 8 月 31 日止,明华公司国有法人资本共 16,183,932.59 元,其
中:原注册资本 7,730,000.00 元;粤计资(1998)589 号拨改贷本息 516,072.59
元;粤财企[2002]239 号“关于同意广东明华解困周转金(本息 793.78 万元)
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复函”解困周转金本息人民币 7,937,860.00 元,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 16,183,932.59 元。
广东粤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出具验资报告(粤信[2008]
验字第 08019 号),审验了明华公司截至 2006 年 9 月 2 日止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根据明华公司“明机司董[2006]1 号‘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金的决议’”的规定,
同意将明华公司盈余公积 4,067.41 元转为国家资本金。明华公司申请增加注册
资本 4,067.41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6,188,000.00 元。已于 2006 年 11 月
21 日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2008 年 4 月 30 日,明华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
登记。
⑤股东变更
2009 年 11 月 12 日,广业公司出具广业函[2009]129 号文,将明华公司划转
给环保集团管理。2009 年 11 月 23 日,明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⑥股权转让
2010 年 9 月 26 日,发行人受让了明华公司的全部股权,详细情况详见本节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重大资
产重组情况及其影响”。
⑦明华公司吸收合并韶关力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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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9 月 26 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转让广东明华机械有
限公司与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 100%股权的批复》(粤国资函[2010]707 号),同
意《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改制及吸收合并方案》,发
行人收购力拓厂后将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力拓。
2010 年 9 月 27 日,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出具粤工办密[2010]29
号文同意明华公司吸收合并韶关力拓。吸收合并完成后,广东明华注册资本增至
13,950.63 万元,为原明华公司和韶关力拓的注册资本之和。根据 2011 年羊验
字第 21829 号,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基准日为 2011 年 3 月 31
日的《验资报告》,对本次吸收合并后广东明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人民币
139,506,300.00 元进行审验。2011 年 5 月 30 日,广东明华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核发注册号为 44068200006512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韶关力拓
①韶关力拓前身的设立及更名情况
韶关力拓最初由原广东省燃料工业厅 1959 年筹建,前身为 1959 年 9 月成立
的 101 化工厂,1960 年更名为广东省煤矿材料加工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68
年初更名为广东省三〇九厂。根据其 1990 年的工商登记资料,注册资本为
10,436,677.41 元,主管部门为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
②股东变更及增资
2000 年 8 月 11 日,根据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省广业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章程和组建方案的批复》(粤经贸[2000]622 号),广东省煤炭工
业总公司被划入广业公司名下。
根据广业公司广业函[2002]68 号的决定,将广东省三〇九厂划入广东省伊
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管理,并改制为其子公司。
2002 年 3 月 18 日,根据环保集团(筹)[2002]012 号文,对广东省三〇九
厂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伊佩克环保于 2002 年 5 月 31 日之前缴足。根据
韶关中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韶中一验字[2003]071
号),证明广东省三〇九厂已在 2003 年 5 月 19 日收到上述投资者投入的新增注
册资本 1,000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2,040.3 万元。广东省三
〇九厂于 2003 年 5 月 7 日向韶关工商局申请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从 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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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变更为 2,040.3 万元。
③股东变更
根据广业规[2005]015 号文,广业公司将广东省三〇九厂划拨给广业公司全
资子公司环境工程总公司经营管理。2005 年 9 月 2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④更名
2006 年 11 月 28 日,广东省三〇九厂名称变更为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
⑤股权转让
2010 年 9 月 26 日,发行人受让了力拓厂的全部产权,详细情况详见本节“三、
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及其影响”。
⑥改制
鉴于力拓厂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根据《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力拓
民爆器材厂改制及吸收合并方案》,发行人对力拓厂进行改制,并于 2011 年 2
月 2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韶关市力拓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2,331.83 万元。2010 年 10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2010 年羊
验字第 20342 号),验证韶关力拓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23,318,300.00 元。
⑦被吸收合并
发行人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广东力拓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的议案》。2011 年 5 月 18 日,韶关市工商
局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2011)第 1100192944 号,核准注销韶关市力拓民
爆器材有限公司。
12、业务发展过程
韶关力拓及其前身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火工产品(炸药、雷管)的经营生产。
明华公司自 1985 年至 1988 年主业为军品生产,兼营工业 8 号纸壳火雷管及
铸造件、加工件;1989 年增加经营范围:各种机械加工、铸件及木制品塑料制
品烟花;1993 年增加经营范围:模具、木制品、铝制品、铝型材、金属冲压件;
1997 年改制后经营范围变更为主营:军品、民爆、药品包装器材、铝合金型材;
兼营:工模具制造、金属和塑料制品、电镀、水电工程安装;2003 年增加太阳
能热水器的生产经营;2004 年合并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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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明华公司的经营范围:加工,制造:军品、工业火雷管、机械设备、铸件、
塑料制品、模具、木制品、铝型材、铝制品、金属冲压件、太阳能热水器;起爆
具、工业火雷管、导爆雷管、塑料导爆管(以上四项目由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连南分公司生产经营);2007 年撤销木制品的生产经营;2009 年经营范围中的
起爆具变更为中继起爆具。
2011 年明华公司吸收合并韶关力拓后,广东明华的主营业务为炸药、雷管
和军品的生产和销售。
13、财务简况: 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广东明华,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
资产为 33,042.00 万元,净资产为 21,055.78 万元;2011 年度营业收入为
33,716.86 万元,净利润为 5,209.95 万元。

(二)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1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
3、法定代表人:张汉平;
4、注册资本:3,200万元;
5、实收资本:3,200万元;
6、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
7、股东构成:宏大爆破独资;
8、主营业务: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9、历史沿革:
(1)2007 年 12 月现金设立宏大增化
2007年12月11日,宏大有限与广州市增城化工厂以及韦锦初等44名自然人共
同以货币出资设立宏大增化,注册资本3,200万元。其中,宏大有限出资1,12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35%;广州市增城化工厂出资640万元,占注册资本20%;韦
锦初等44名自然人出资1,4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本次出资由广州市增城红
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额缴足。具体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宏大有限 1,12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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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化工厂 640 20%

韦锦初等44名自然人 1,440 45%

合计 3,200 100%

(2)2008年股权转让
2008年5月23日,增城市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以[联席会纪]【2008】14
号文同意广州市增城化工厂按原价将其持有宏大增化20%股权进行转让。2008年
6月4日,宏大增化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化厂将其出资额640万元全部转让给孙海
东,转让金额640万元,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该等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价
款已支付完毕,2008年6月18日,宏大增化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2009年股权转让——宏大爆破收购18%的股权
2009年,根据国家民爆行业发展指导思想及公司民爆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需
要,发行人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增持宏大增化18%的股权。2009年1月4日发行人第
一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收购宏大增化18%股权的
议案》。2009年4月20日,宏大增化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发行人以576
万元的价格收购自然人股东孙海东持有的宏大增化18%股权。同日,发行人与孙
海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09年4月27日,宏大增化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2010年5月股权转让
王东顺与曾秀连离婚进行财产分割,2010年5月28日,自然人股东王东顺将
其持有的9万元出资额以9万元的价格转予曾秀连。2010年6月4日,宏大增化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
(5)2010年11月股权转让——宏大爆破收购全部少数股东47%的股权
2010年9月24日和2010年10月8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
次临时会议和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宏大增化
民爆有限责任公司47%股权的议案》。2010年11月26日,发行人与韦锦初等45名
自然人股东分别签订了《股东转让股权协议书》,约定发行人按每股5元的价格
受让韦锦初等45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宏大增化股份,股权转让款已按合同支付完
毕,2010年12月22日,宏大增化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收购完成后,宏大增化
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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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净资产为6,303.46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9,720.25万元,净利润为
1,822.87万元。

(三)北京中科力爆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89年4月12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15号;
(3)主要经营地:北京市;
(4)法定代表人:李江国;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实收资本:1,000万元;
(7)股东构成:宏大爆破出资510万元,占比51%;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出资250万元,占比25%;李江国出资110万元,占比11%;王峰出资101.6万元,
占比10.16%;周家汉出资17.5万元,占比1.75%;张建勋出资10.9万元,占比1.09%;
(8)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软基爆破及其他爆破服务;
(9)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887.17
万元,净资产为1,333.05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2,088.64万元,净利润为
269.20万元。

(四)北京广业宏大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28层C座2803房间;
(3)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主要经营地:北京市;
(7)股东情况:宏大爆破独资;
(8)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9)财务简况: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北京宏大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
为 1,037.88万元,净资产为1,019.18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190万元,净利
润为19.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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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东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8年7月8日;
2、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体育中心体育场东区二楼第50、51轴功能
房;
3、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4、实收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陈泽霞;
6、主要经营地:东莞市;
7、股东情况:宏大爆破出资228万元,占比38%;温健强出资132万元,占
比22%;陈泽霞出资120万元,占比20%;庄建康出资120万元,占比20%;
8、主营业务:城市控制爆破与拆除爆破;
9、财务简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东莞宏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77.21
万元,净资产为569.76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186.82万元,净利润为14.33
万元。
10、历史沿革:
(1)2008年7月现金设立东莞宏大
2008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与温健强、郑灿胜、庄建康共同出资设立了东莞
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其中:宏大爆破出资 228 万元,
占比 38%;温健强出资 132 万元,占比 22%;郑灿胜出资 120 万元,占比 20%;
庄建康出资 120 万元,占比 20%。东莞市东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并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已缴足。
(2)2011 年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21日,东莞宏大召开股东会,同意郑灿胜将其出资额120万元全
部转让给陈泽霞,转让金额120万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该等股权转让的
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2011年12月2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根据陈泽霞出具的《情况调查表》,并核查了其基本情
况如下:陈泽霞,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4405821xxxxx282327,2006年起
在东莞宏大工作。经核查,陈泽霞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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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此外,2011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召开 2011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东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38%股权的议案》,发行人
拟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其持有东莞宏大 38%的股权(出资额为 228 万元)
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出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转让尚未完成。

(六)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1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云浮 市云城区
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
高峰 大降坪中
程。(接受隶属企业法人的
1 云浮分公司 2008-3-21 叶图强 院宿舍 01 栋单
委托,在隶属企业法人的资
身宿 舍二、三
质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1、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68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4.5920%,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业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780万股份、780万股份、160万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
本的4.7503%、4.7503%、0.9744%。因此,广业公司合计控制本公司7,400万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45.067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企业注册号为
440000000075104。
(1)成立日期:2000年8月23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22楼;
(3)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
(4)注册资本:128,000万元;
(5)实收资本:128,0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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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定代表人:吕业升;
(8)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
经营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以上事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主营业务:授权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和管理;
(10)股东构成: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广业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100,706.51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572,571.35 万 元 , 201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2,551,232.80万元,净利润为38,836.89万元。
2、郑炳旭先生
郑炳旭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790.3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0.9034%。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4010319591105xxxx,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郑炳旭先生的基本情况详见第八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3、王永庆先生
王永庆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
份1,647.1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13%。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
份证号:34010419651019xxxx,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王永庆先生的基本情况详见
第八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4、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
工程研究所持有公司股份7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03%。企业注册
号为440000000049388。
(1)成立日期:1973年4月26日;
(2)改制日期:2008年8月12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罗路218号大院自编2栋;
(4)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
(5)注册资本:542万元;
(6)实收资本:542万元;
(7)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8)法定代表人:王志宏;
(9)经营范围:工程技术研究;节能环保技术与设备研究,节能环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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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开发;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监理(持有效资格证书经营);节能环保技术咨询;
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品检测(持有效资质证书
经营);节能环保设备及零配件销售;兼营货物鉴定、水尺计重、煤堆计重服务
(由分支机构经营);
(10)主营业务:工程技术研究;
(11)股东构成: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2)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工程研究所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992.52万元,净资产为3,023.37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2,371.14万元,净
利润为359.72万元。
5、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伊佩克环保持有公司股份7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03%。企业注册
号为440000000090933。
(1)成立日期:2002年4月22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第10栋;
(3)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
(4)注册资本:40万元;
(5)实收资本:4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法定代表人:王健;
(8)经营范围:环境保护及清洁生产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推广、
代理、销售和技术服务,相关业务培训、咨询,医疗仪器设备、电子产品研究开
发,废弃物处理,物业出租;
(9)主营业务:环保产品销售、股权投资;
(10)股东构成: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
(11)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伊佩克环保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734.33万元,净资产为-617.16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894.02万元,净利
润为512.37万元。
6、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广之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44%。企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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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为440000000006086。
(1)成立日期:2002年9月20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401号-407号二楼之二、之三;
(3)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实收资本:1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法定代表人:郑廷佳;
(8)经营范围:商务考察咨询及代理服务,企业资产运营咨询服务,投资
咨询服务(上述各项专项审批项目除外);承办展销会(具体另办登记证);销
售: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
汽车(不含小轿车)及其零配件,木制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电
子产品,电器机械,建筑材料,陶瓷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
材料,饲料,农副产品(不含许可经营项目);项目投资;
(9)主营业务:代理、销售;
(10)股东构成:广东省广业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广之业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70.73
万元,净资产为-554.01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148.46万元,净利润为43.38
万元。
7、其他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刘 畅 34032219750916xxxx 广东省广州市

李荣辉 44253119600905xxxx 广东省广州市

罗惠堃 44011119630406xxxx 广东省广州市

傅建秋 43030219660816xxxx 广东省广州市

肖文雄 44010319621012xxxx 广东省广州市

肖 梅 440101519710223xxxx 广东省广州市

莫春伟 32040219740725xxxx 海南省海口市

李萍丰 61011319660413xxxx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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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汉方 44142419690505xxxx 广东省广州市

王会全 44011164110xxxx 广东省广州市

魏挺峰 44010219680423xxxx 广东省广州市

赖义纯 43010419651108xxxx 广东省广州市

吕 义 21090267070xxxx 广东省广州市

张中宏 41080219651010xxxx 广东省广州市

卢史林 41080219670922xxxX 广东省广州市

林再坚 44011119651226xxxx 广东省广州市

陈迎军 42070019721224xxxX 广东省广州市

刘英德 41080219650914xxxx 广东省广州市

陈焕波 41080268083xxxx 广东省广州市

宋常燕 42010719650715xxxx 广东省广州市

郑健夫 44011119620523xxxx 广东省广州市

农造录 44011119661126xxxx 广东省广州市

缪仕胜 44011119660219xxxx 广东省广州市

陈颖尧 440105196407013xxxx 广东省广州市

赵维清 15020619670905xxxx 内蒙古包头市

张凤春 44010419500604xxxx 广东省广州市

付启云 44010519510219xxxx 广东省广州市

赖经建 44010319550327xxxx 广东省广州市

郑贤宏 44011165042xxxx 广东省广州市

吴健光 44011119400816xxxx 广东省广州市

唐 涛 43030219690226xxxx 广东省广州市

钟伟平 44010519540627xxxx 广东省广州市

周利珍 44010419540528xxxx 广东省广州市

陈炎声 44150119630823xxxx 广东省汕尾市

钟雪梅 44011164013xxxx 广东省广州市

邢光武 44011119650121xxxx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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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光 44010419811117xxxx 广东省广州市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恒健投资持有发行人850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1766%。恒健投资成
立于2006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文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531,700万
元,注册号为440000000028181,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15楼,经
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及处置,企业重组、收购、兼并及咨询,财
务顾问;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纸张及纸制品、矿产品(不含
钨、锡、锑)、粮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恒健投资母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969,914.21
万元,净资产为2,763,513.29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64.19万元,净利润为
6,142.78万元。

(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广业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 注册地/主要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号 经营地 (万元) (万元) 例
广州市东山区
销售、批
广东粤能(集 天河路 45 号之 100%
1 1992-12-26 4,482.923 4,482.923 发、物业
团)有限公司 六粤能大厦 20
出租等

广东省广业轻
广州市越华路 化工产品
2 化工业集团有 2000-9-6 53,086.9 53,086.9 100%
116 号 销售
限公司
广东省广业电 广州市越秀区
电子机械
3 子机械产业集 越华路 185 号 2000-9-1 17,894 17,894 100%
产品销售
团有限公司 12-13 楼
广州市越秀区 环保产品
4 环保集团 东风中路 318 2000-9-6 5,130 5,130 生产、进 100%
号 24 楼 出口
广东省广业纺 广州市越秀区 销售纺织
5 织物流产业集 麓湖路 5 号 A 2001-8-7 4,860.3 4,860.3 等相关产 100%
团有限公司 座 310 号房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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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风中 投资、房
广东广业投资
6 路 350 号瑞兴 1992-9-8 96,237 96,237 地 产 开 100%
集团有限公司
大厦 29-30 层 发、贸易
中国南海石油 石油天然
广州市环市东 全民所
7 联合服务总公 1984-3-30 11,417 11,417 气开发提
路 503 号 有制
司 供服务
广东广业经济 广州市越秀区 资 产 经
8 发展集团有限 德政北路 407 2005-1-18 5,000 5,000 营、国内 100%
公司 号 贸易
煤炭、机
广东省煤炭工 广州市越秀区 全民所
9 1997-12-9 2,798.9 2,798.9 械设备等
业总公司 越华路 116 号 有制
销售
广州市越秀区
广东省广业置 房地产开
10 德政北路 401 2010-5-13 4,800 4,800 100%
业有限公司 发
-407 号二楼
云浮市云城区
露天开采
11 云浮硫铁矿 高峰街(云硫 1988-1-1 51,692.2343 51,692.2343 100%
硫铁矿
影剧院侧)
广州市越秀区
广东广咨国际
环市中路 316 管理咨询
12 工程投资顾问 2003-1-24 2,100 2,100 35%
号金鹰大厦 11
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 项目投资
广东省广业投
13 东风中路 350 2009-2-17 1,033 1,033 及项目咨 96.81%
资控股公司
号首层 询
广州市五山路
环境工程总公 工程施工
14 省农机公司综 1981-5-16 6,783 6,783 100%
司 承包
合楼 5 楼
广西贵糖集团 广西贵港市幸
15 1997-3-26 10,079 10,079 制糖 100%
有限公司 福路 100 号

2、广业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财务数据:
2011 年末/2011 年度

序号 企业名称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1 广东粤能(集团)有限公司 119,737.57 22,851.46 1,447.80
广东省广业轻化工业集团有
2 31,342.65 16,220.15 623.99
限公司
广东省广业电子机械产业集
3 134,977.55 34,620.51 2,397.54
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
4 794,856.02 85,892.74 13,405.27
限公司
5 广东省广业纺织物流产业有 82,170.79 6,091.38 4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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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6 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0,982.00 104,355.95 5,471.47
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
7 53,185.19 18,055.54 -1,527.66

广东省广业经济发展集团有
8 25,142.30 16,118.85 1,069.01
限公司
9 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 12,229.05 -163.64 82.29
10 广东省广业置业有限公司 12,195.96 4,963.77 -368.86
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
11 172,963.79 89,700.70 14,458.46

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
12 21,017.70 4,028.48 1,642.12
有限公司
13 广东省广业投资控股公司 127,773.23 121,907.67 17,029.85
14 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 276,292.10 35,488.07 9,065.4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持有公
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总股本为16,420万股,公司本次拟向社
会公开发行5,476万股股票,发行后总股本为21,896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 25.0091%。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情况
号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1 广业公司 5,680.000 34.5920% 5,302.986 24.2190%

2 工程研究所 780.000 4.7503% 728.226 3.3259%

3 伊佩克环保 780.000 4.7503% 728.226 3.3259%

4 广之业公司 160.000 0.9744% 149.380 0.6822%

5 郑炳旭 1,790.336 10.9034% 1,790.336 8.1765%

6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1,647.136 7.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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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恒健投资 850.000 5.1766% 793.581 3.6243%

8 中科招商 500.000 3.0451% 500.000 2.2835%

9 硅谷天堂 500.000 3.0451% 500.000 2.2835%

10 刘 畅 332.944 2.0277% 332.944 1.5206%

11 李战军 228.432 1.3912% 228.432 1.0433%

12 傅建秋 152.000 0.9257% 152.000 0.6942%

13 李荣辉 138.672 0.8445% 138.672 0.6333%

14 张汉平 115.000 0.7004% 115.000 0.5252%

15 罗惠堃 112.000 0.6821% 112.000 0.5115%

16 肖文雄 104.000 0.6334% 104.000 0.4750%

17 缪仕胜 104.000 0.6334% 104.000 0.4750%

18 陈颖尧 104.000 0.6334% 104.000 0.4750%

19 肖 梅 104.000 0.6334% 104.000 0.4750%

20 李萍丰 104.000 0.6334% 104.000 0.4750%

21 魏汉方 104.000 0.6334% 104.000 0.4750%

22 赵维清 104.000 0.6334% 104.000 0.4750%

23 莫春伟 104.000 0.6334% 104.000 0.4750%

24 华立新 83.000 0.5055% 83.000 0.3791%

25 汤伟明 77.000 0.4689% 77.000 0.3517%

26 曹洁明 74.000 0.4507% 74.000 0.3380%

27 江志华 74.000 0.4507% 74.000 0.3380%

28 柯育宏 64.000 0.3898% 64.000 0.2923%

29 孙建国 53.000 0.3228% 53.000 0.2421%

30 王会全 48.000 0.2923% 48.000 0.2192%

31 杨建华 35.000 0.2132% 35.000 0.1598%

32 魏挺峰 34.672 0.2112% 34.672 0.1583%

33 付启云 34.672 0.2112% 34.672 0.1583%

34 赖义纯 32.512 0.1980% 32.512 0.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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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赖经建 32.000 0.1949% 32.000 0.1461%

36 吕 义 32.000 0.1949% 32.000 0.1461%

37 刘殿中 32.000 0.1949% 32.000 0.1461%

38 郑贤宏 26.000 0.1583% 26.000 0.1187%

39 张中宏 26.000 0.1583% 26.000 0.1187%

40 吴健光 24.000 0.1462% 24.000 0.1096%

41 卢史林 24.000 0.1462% 24.000 0.1096%

42 唐 涛 24.000 0.1462% 24.000 0.1096%

43 黄发芝 22.000 0.1340% 22.000 0.1005%

44 冯雪峰 22.000 0.1340% 22.000 0.1005%

45 何 威 22.000 0.1340% 22.000 0.1005%

46 王晓峰 22.000 0.1340% 22.000 0.1005%

47 刘国强 22.000 0.1340% 22.000 0.1005%

48 钟伟平 20.800 0.1267% 20.800 0.0950%

49 林再坚 20.800 0.1267% 20.800 0.0950%

50 陈迎军 20.800 0.1267% 20.800 0.0950%

51 周利珍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52 刘英德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53 陈炎声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54 宋常燕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55 邢光武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56 农造录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57 王 铁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58 周育生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59 陈 飞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60 黄阳斌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61 周名辉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62 王丽娟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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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刘传侦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64 林 波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65 黄存建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66 郑永伟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67 冉 冉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68 伏 岩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69 董金成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70 廖新旭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71 吴 栩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72 杨 珊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73 马英华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74 陈 伟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75 卢玛良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76 邱德如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77 赵兴越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78 叶图强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79 王仕林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80 彭 斌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81 张佩涛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82 张耿城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83 陆芝进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84 崔晓荣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85 胡江海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86 李君亭 16.000 0.0974% 16.000 0.0731%

87 陈焕波 15.488 0.0943% 15.488 0.0707%

88 钟雪梅 10.400 0.0633% 10.400 0.0475%

89 罗国庆 9.600 0.0585% 9.600 0.0438%

90 王晓玉 8.000 0.0487% 8.000 0.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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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何欣宁 8.000 0.0487% 8.000 0.0365%

92 樊运学 8.000 0.0487% 8.000 0.0365%

93 王茂良 8.000 0.0487% 8.000 0.0365%

94 王俊欣 8.000 0.0487% 8.000 0.0365%

95 郑健夫 7.744 0.0472% 7.744 0.0354%

96 叶国强 7.000 0.0426% 7.000 0.0320%

97 刘湘广 7.000 0.0426% 7.000 0.0320%

98 李汝雄 7.000 0.0426% 7.000 0.0320%

99 丁玉英 7.000 0.0426% 7.000 0.0320%

100 廖秀芳 7.000 0.0426% 7.000 0.0320%

101 蔡家源 7.000 0.0426% 7.000 0.0320%

102 钟国树 7.000 0.0426% 7.000 0.0320%

103 刘韶文 7.000 0.0426% 7.000 0.0320%

104 胡丽红 7.000 0.0426% 7.000 0.0320%

105 温永标 7.000 0.0426% 7.000 0.0320%

106 杨京武 7.000 0.0426% 7.000 0.0320%

107 甘德淮 7.000 0.0426% 7.000 0.0320%

108 黄之光 6.192 0.0377% 6.192 0.0283%

109 罗金先 5.000 0.0305% 5.000 0.0228%

110 于国栋 5.000 0.0305% 5.000 0.0228%

111 颜转松 5.000 0.0305% 5.000 0.0228%

112 颜秋娜 5.000 0.0305% 5.000 0.0228%

113 陈 翔 5.000 0.0305% 5.000 0.0228%

114 陈鸿飞 5.000 0.0305% 5.000 0.0228%

115 王少华 5.000 0.0305% 5.000 0.0228%

116 郑 辉 5.000 0.0305% 5.000 0.0228%

117 卫 国 5.000 0.0305% 5.000 0.0228%

118 陈鸿龙 5.000 0.0305% 5.000 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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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邝朝平 5.000 0.0305% 5.000 0.0228%

120 王永明 5.000 0.0305% 5.000 0.0228%

121 于仁忠 5.000 0.0305% 5.000 0.0228%

122 刘春林 4.800 0.0292% 4.800 0.0219%

12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547.600 2.5009%

社会公众股(A 股) 5,476.000 25.0091%

合 计 16,420.00 100.00% 21,896.00 1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122名股东,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 5,680.000 34.5920%

2 郑炳旭 1,790.336 10.9034%

3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4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S) 850.000 5.1766%

5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SS) 780.000 4.7503%

6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SS) 780.000 4.7503%

7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3.0451%

8 上海硅谷天堂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3.0451%

9 刘 畅 332.944 2.0277%

10 李战军 228.432 1.3912%

合 计 13,088.848 79.7128%


注: SS(State-own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国有法人股股东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所担任的职务
发行人前10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任职情况:

序号 公司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单位任职

1 郑炳旭 1,790.336 10.9034% 董事长、总经理

2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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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 刘 畅 332.944 2.0277% 2010 年离职

4 李战军 228.432 1.3912% 研发总经理

5 傅建秋 152.000 0.9257% 董事、副总经理

6 李荣辉 138.672 0.8445% 无

7 张汉平 115.000 0.7004% 副总经理

8 罗惠堃 112.000 0.6821% 广州宏大员工

9 肖文雄 104.000 0.6334% 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

10 缪仕胜 104.000 0.6334% 广州宏大员工

11 陈颖尧 104.000 0.6334% 广州宏大员工

12 肖 梅 104.000 0.6334% 职工监事

13 李萍丰 104.000 0.6334% 副总经理

14 魏汉方 104.000 0.6334% 广州宏大员工

15 赵维清 104.000 0.6334% 公司员工

16 莫春伟 104.000 0.6334% 广州宏大员工

合 计 5,348.52 32. 5732% ——


(四)战略投资者
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广业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
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
限公司为广业公司控制的公司,其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详见本节“七、(一)发
起人基本情况”;华立新和丁玉英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公司90万股股份;王晓
玉和何欣宁为母女关系,合计持有公司16万股股份;陈鸿龙、陈鸿飞和陈翔为兄
弟关系,各持有公司5万股股份,合计占0.0915%。除此之外,发行人的发起人、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及其全资控制的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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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自发行人本次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
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傅建秋、李萍丰、华立新、
郑永伟承诺:自发行人本次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傅
建秋、李萍丰、华立新、郑永伟、肖梅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广业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和恒健投资根
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
94 号的通知,还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合计将持有本公司
国有法人股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其中广业公司转持数量为3,770,143股,工程研究所转持数量为517,731股,伊佩
克环保转持数量为517,731股,广之业公司转持数量为106,201股,恒健投资转持
数量为564,194股,具体转持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计算为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

托持股、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本公司未发行内部职工股,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工会持股及信托持股、委托
持股及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职员工总数为2,051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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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专业结构、教育程度、年龄划分结构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如下: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项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人数 2,051 2,057 2,202

(二)按专业结构划分
专业分工情况:
专业结构 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销售人员 58 2.83%
研发及技术人员 290 14.14%
财务人员 70 3.41%
管理人员 245 11.95%
其他员工 1,388 67.67%
合 计 2,051 100.00%

职称情况:
专业技术资格 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
高级职称 51 2.49%
中级职称 106 5.17%
初级职称 179 8.73%
未评定 1,715 83.62%
合 计 2,051 100.00%

(三)按受教育程度划分
受教育程度 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 34 1.66%
本科学历 228 11.12%
大专学历 388 18.92%
大专以下 1,401 68.31%
合 计 2,051 100.00%

(四)按年龄划分
年龄 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51以上 265 12.92%
41-50 764 37.25%
31-40 593 28.91%
30下 429 20.92%
合计 2,05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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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劳务派遣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 2009 年 9 月 1 日与石嘴山市安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
《劳动派遣服务协议》,2010 年 7 月 1 日与韶关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了《劳动派遣服务合同》,发行人在部分临时性、辅助性岗位采用劳务派遣
形式作为公司劳动用工的补充手段。发行人报告期内劳务派遣情况如下:
1、报告期每期期末公司劳务派遣的工种及人数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人数
岗位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安保 7 18
勤杂 6 12
辅助 40 498
总计 53 528

2、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费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项 目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劳务派遣费用 546,849.24 5,547,479.27 21,393,439.24


注:劳务派遣费用按人按月工资统计计算。

3、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与石嘴山市安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服务协议》约定协
议期限自 2009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止,该协议现已履行完毕。
发行人与韶关锐旗签订的《劳动派遣服务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韶关锐旗、清远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
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将合同主体韶关锐旗变更为清远
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自 2011 年 12 月起由清远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
限公司为派遣员工发放工资和申报社保。
4、劳务派遣公司情况
依据石嘴山市安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工商资料记载,石嘴山市安晋劳务派遣
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经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宁
夏安富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27 日,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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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202200000640,法定代表人:勒新珍,注册地址:大武口区贺兰山南路 247
号党校信息楼内,注册资本为壹佰万元,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资格。
依据韶关锐旗工商资料记载,韶关锐旗成立于 2004 年 7 月 27 日,注册号:
440200000004934,法定代表人:杨细红,注册地址:韶关市新华南路新津小区
劳动力市场内,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资格。由广州市锐
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00%持股。
依据清远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商资料记载,清远市锐旗人力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8 日,注册号:441800000007894,法定代表人:
胡建国,注册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 5 号东方巴黎 1 栋 3117 自编 1 号,注
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资格。由广州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
限公司 100%持股。
经核查,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石嘴山市安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韶关
锐旗、清远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没有关联关系,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67 条的规定。发行人劳务派遣相关事项的处理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六)员工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及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员工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执行劳动合同制度。
本公司依法设立了工会组织,主要职能是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调解劳资纠
纷,并适时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和举办各类活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管理,丰
富员工文化生活,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要
求,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等基本社会保障。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发行人及
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至今均能自觉遵守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未因违反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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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如下:
其中,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期 间 2009 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社保缴纳情况 年末缴纳 缴纳比例 年末缴纳 缴纳比例 期末缴纳 缴纳比例
人数 人数 人数
年末用工人数 2,202 2,057 2,051
基本养老保险 2,083 94.60% 2,015 97.96% 2,018 98.39%
基本医疗保险 2,083 94.60% 2,015 97.96% 2,015 98.24%
失业保险 2,083 94.60% 2,015 97.96% 2,015 98.24%
工伤保险 2,083 94.60% 2,015 97.96% 2,009 97.95%
生育保险 1,834 83.29% 1,776 86.34% 1,792 87.37%
住房公积金 1,581 71.80% 1,913 93.00% 1,971 96.10%
其中,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社保缴纳金额 1,187.12 1,520.53 2,327.77
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 836.68 869.34 1,187.73

报告期内,随着员工薪酬水平的逐年提高,社保缴纳基数也随之提升,发行
人社保缴纳金额因此有所增加。此外,发行人2010年9月末完成对力拓厂和明华
公司的收购后,部分原力拓厂、明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管理部
门员工人事关系由韶关、罗定等地转入发行人母公司(广州总部),相关薪酬也
相应由发行人母公司发放,由于广州地区社保缴纳基数高于韶关、罗定等地,也
使发行人2010年、2011年社保缴纳金额有所增加。
2、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合规情况
(1)社会保险缴纳人数差异说明
报告期内,员工年末在册人数与实际购买社保人数存在少量差异主要是由于
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部分原国有企业员工仍由原单位购买保险以及新招聘
人员各项保险未能及时扣缴等情形造成。
(2)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差异说明
报告期内,员工在册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上述差
异已逐年降低。2009 年缴纳人数于用工人数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力拓厂(主要
是其罗定分厂)造成的, 其中 2009 年末力拓厂(含罗定分厂)合计用工人数为
989 人,公积金缴纳人数为 534 人,形成差异原因如下:由于力拓厂当时是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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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企业,企业内有较多的离岗、内退人员,根据规定上述人员无需缴纳住房
公积金;力拓厂及罗定分厂经营所在地并未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相关的住房公积金
制度,因此企业当时没制定较为完善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制度,但力拓厂及罗定
分厂已提供较好的员工住房福利;最后,部分员工由于自身原因(如员工本身为
农村户籍)不愿意缴纳以及部分员工在当月调离,故没有缴纳。自 2010 年发行
人收购力拓厂后,上述情况已经基本得到改变,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广东
明华力拓分公司和罗定分公司的员工人数和缴纳人数已基本一致。其他差异主要
是由于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部分原国有企业员工仍由原单位购买公积金以
及新招聘员工未能及时扣缴等情形造成。
(3)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符合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总数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存在少
量差异情形,但已逐步改善,目前已基本一致。这主要是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企
业性质,国家及地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客观环境和职工个人意愿影响所致,且
主要发生在发行人收购力拓厂和明华公司之前,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规
范,报告期内上述差异已经逐步降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也未因违反社会保险方
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被处罚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09 年以
来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存在欠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以及
由于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于 2011 年 3 月作出不可撤销承诺:“如
应政府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宏大爆破需要为其员工补缴自成立之日至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宏大爆破因在该期间内未为
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虽已缴纳但不合规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
失,本公司愿无条件为宏大爆破补缴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承担任何罚款
等一切可能给宏大爆破造成的损失。”广业公司作为广东省政府大型的国有资产
管理公司,其作出的承诺是真实的,且具有履行承诺的能力。该等承诺可有效防
范发行人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滞纳金风险。
综上,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员工在册人数与实际购买社保人数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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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人数存在少量差异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和公司主要
股东郑炳旭、王永庆、恒健投资出具《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

(二)公司主要股东持股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的主要股东就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做出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
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承诺
为避免发行人因欠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可能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于2011年3月作出书面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十、
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五)员工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及医疗制度
改革情况”之“2、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合规情况”之 “(3)发
行人符合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五)土地租赁承诺
为进一步保证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东明华土地租赁是一项长期稳定的安排,
确保广东明华独立性不受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和主要自然人股东郑
炳旭、王永庆于2011年12月16日分别作出了书面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经常性关联交易”之“(三)发行
人全资子公司向广业公司租赁其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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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宏大爆破以大中型露天矿山为主要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含
现场混装)、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
垂直化系列服务,成功打造了“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以爆破技
术为核心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发行人独特的业务模式极大提高了矿
山采剥的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资源开采效率,实现业主综合经济效益最大化;
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符合国家“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
境友好型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经过多年的专业经营,公司已在露天矿山开采领
域发展成为我国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最强、爆破技术最先进、服务内容最齐全
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

炸药
民爆器材产品
研发、制造、
雷管
销售(含现场 矿
混装)
索类 山


矿山基建剥离


整体爆破方案设计
露天矿山 化
爆破开采 服
矿物分装与运输 采剥服务 务




露天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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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业资质方面,公司目前拥有国家住建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广东省
建设厅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工信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合计拥有年
产9万吨工业炸药、8,000万发工业雷管的许可产能。公司是行业内资质最为健全,
资质等级最高的企业之一。
爆破技术是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的核心,具有极高的技术壁垒。公司目前拥
有多项在国际和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核心技术,其中 5 项核心技术获得国家发明
专利,20 项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内行业权威机构——中国工程爆破协会
2006 年出版的《建国 50 年来 200 项典型工程与技术成果》中,公司以 15 项入
选位列第一。公司成立以来,累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省部级科技进
步一等奖 3 项、二三等奖多项;行业科技进步特等奖 2 项、一等奖 5 项、二三等
奖多项,出版爆破科研专著 6 部,累计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爆破技术论文百余篇,
是我国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中获奖级别最高、获奖数量最多的从业企业。公
司自成立以来,依靠企业积累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充分整
合社会科技资源,不断挑战爆破技术高峰,先后成功完成了被誉为“中国煤矿第
一爆”、“世界环保第一爆”、“中国第一爆”等多项技术难度极高,首开成功
先例的露天矿山爆破开采及城镇建筑物爆破拆除项目,奠定了宏大爆破“技术创
新领跑者”的行业地位。
根据《2009年全国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通报》统计,2009年全国民爆器材
销售流向分布中,矿山开采用量达到总用量的75%以上,说明矿山开采是民爆器
材最为重要的应用领域,也是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近
年来把握住国家政策鼓励民爆行业纵向整合的趋势,将产业链延伸到矿山开采的
上游——民爆器材生产行业,设立了宏大增化,并整合了力拓厂和明华公司。短
期来看,一方面构建了公司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应用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整体
架构和战略布局,另一方面扩大了公司整体收入规模,提升了持续发展能力;中
长期来看,以爆破需求带动民爆器材产品的升级变革是国内外矿山民爆一体化服
务发展的主流趋势,发行人是我国矿山民爆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先行者,也是国内
第一家成功从爆破服务领域延伸到民爆器材生产领域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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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发展成为引领我国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经营模式的行
业领军企业。
秉承“创新、创造、共享、共赢”的企业宗旨,公司凭借独特的爆破技术优
势,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赢得了中国
神华、神宁集团、大宝山矿业、舞钢中加等多家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的高度认可,
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声誉斐然,赢得了“宏大爆破、爆破专家”的行业美名。目
前,公司业务领域覆盖了内蒙古、宁夏、河南等国内露天采矿主要区域,年采剥
总量超过6,000万方,工业炸药年许可产能达9万吨,工业雷管年许可产能8,000
万发,已发展成为我国行业内爆破技术领先、行业资质齐全、行业声誉斐然的矿
山民爆一体化服务领军企业。
发行人合并宏大增化、收购力拓厂及明华公司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及
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09 年度 2007 年度

2010 年度 (收购力拓厂、明华公 2008 年度 (合并宏大增化前一
业务类型
司前一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露天矿山采剥及
76,317.75 57.46% 71,638.18 86.92% 42,095.62 80.34% 54,667.86 97.48%
其他爆破服务:

露天矿山采剥 61,613.68 46.39% 57,618.18 69.91% 22,789.72 43.50% 24,378.29 43.47%

石方控制爆破 11,322.05 8.52% 8,740.85 10.60% 12,030.95 22.96% 19,259.74 34.34%

爆破拆除 242.77 0.18% 873.44 1.06% 1,213.47 2.32% 1,682.35 3.00%

软基爆破 3,139.25 2.36% 4,405.70 5.35% 6,061.49 11.57% 9,347.48 16.67%

民爆器材销售: 55,788.53 42.00% 10,273.92 12.46% 9,764.62 18.64% 1,157.50 2.06%

其他业务: 716.65 0.54% 510.56 0.62% 535.42 1.02% 254.94 0.45%

合计 132,822.92 100% 82,422.65 100% 52,395.67 100% 56,080.3 100%


注:为准确反映发行人合并宏大增化,收购力拓厂、明华公司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结构的
影响,上表 2007 年不含宏大增化收入数据,2008 年起开始合并宏大增化;上表 2008 年、
2009 年收入中不含力拓厂、明华公司收入数据,2010 年起合并力拓厂及明华公司收入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先后通过设立宏大增化,收购力拓厂和明华公司,使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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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业务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迅速扩大了民爆器
材销售收入及其在发行人营业收入中的比例,发行人产品结构由收购前集中在露
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领域发展成为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其他爆破服务与
民爆器材销售并重的产品品种结构。
为打造国内领先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发行人 2006 年起正式由爆破
服务领域向其上游——民爆器材研发、生产和销售领域延伸,期间经历三个重要
发展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为发行人 2006 年起正式开始从事工业炸药现场混装业务,矿山民
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初步形成,现场混装炸药与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纵向联系开始
打通并形成一定规模,但受制于我国现阶段民爆器材市场地域分割严重、跨省作
业审批难度较大等原因,发行人工业炸药现场混装业务规模一直难以大范围推
广。
第二阶段为发行人进一步完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于 2007 年设立宏大增
化,进军固定生产线民爆器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领域,并于 2008 年将宏大增
化纳入合并范围,上表数据显示发行人民爆销售收入由 2007 年的 1,157.50 万元
大幅增加至 2008 年的 9,764.62 万元,民爆器材产品销售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
的比例也由 2007 年的 2.06%提高到 2008 年的 18.64%,民爆器材产品已在发行
人收入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宏大增化工业炸药产能受限、且品种单一,在广
东省内市场份额有限。
第三个发展阶段为发行人进一步提高民爆器材产品在广东省内的市场份额,
为今后在广东省内率先实现民爆器材大规模自产自用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
式创造扎实基础,同时此举可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发行人于 2010 年收购了
力拓厂和明华公司,民爆器材销售收入由 2009 年的 10,273.92 万元大幅提升至
2010 年的 55,788.53 万元,民爆器材产品在发行人营业收入中的比例由 2009 年
的 12.46%提升到 2010 年的 42.00%,发行人已发展成为广东省内民爆器材产品
产能最大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大大增强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品种结构的变化不属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也未
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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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由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领域向民爆器材研

发、生产和销售领域延伸属于产业链向前端延伸,符合行业发展趋


在矿山开采服务领域提供包括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配送及爆
破开采服务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是目前国际上矿山开采领域最为成熟的
服务模式,澳大利亚的澳瑞凯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民爆一体化服务商,其在上世
纪就定位于成为“客户公认的提供高品质民爆器材及爆破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是目前全球矿山开采服务领域中应用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最为成功的企业。发行
人凭借领先的爆破技术,由爆破服务领域向上游——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领域延伸,符合国际上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的发展趋势。

(二)发行人由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领域向民爆器材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领域延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鼓励发

展的方向
由爆破服务领域向上游民爆器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延伸符合国家的产业政
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提出:“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考虑到民爆器材生产、使用、运输等环节
的危险属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信部多年来始终将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作为我
国民爆行业的发展方向,并大力推进民爆行业从业企业通过横向、纵向并购方式
解决我国民爆行业长期存在的“小、散、低”的行业格局。在此背景下,由于发
行人拥有独特的爆破技术及业务模式,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于 2007 年 7 月
出函认定发行人为重点扶持的民用爆破生产企业,发行人于此之后陆续获得更多
现场混装炸药许可产能,通过设立宏大增化、收购力拓厂及明华公司获得更多的
固定生产线炸药许可产能。

(三)发行人由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向民爆器材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领域延伸大幅增强了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
2007 年至今(扣除 2008 年、2009 年模拟合并力拓厂及明华公司的影响),
发行人收入结构呈现出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持续稳定增长、民爆器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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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销售收入迅速增加的特点,一方面反映出发行人原有的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
破服务业务收入增长较为稳定、持续,设立及并购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并未对发行
人原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增长迅速,持续盈
利能力较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161,817.98 21.83% 132,822.92 14.27% 116,239.5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12,130.92 26.93% 9,556.86 31.12% 7,288.6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以爆破技术为核心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民
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其它爆破服务领域。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概况

1、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简介
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处于露天矿产资源产业链的中端,是指为露天矿山业主
提供民爆器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以爆破
技术为核心的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一系列服务的总称。
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对保障矿产资源供应,保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其在露天矿产资源产业链中的位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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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地质普查




民爆器材
勘探规划与研究设计



矿山基建剥离

露天矿山开采


整体爆破方案设计


矿产品加
工与提炼
爆破开采



矿物分装
与运输 终端用户




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




(1)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民用爆破器材是各种工业火工品、工业炸药及制品的总称,是具有易燃易爆
危险属性的特殊商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广泛应
用于矿山开采、铁路道路、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
被称为“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
根据《2009年全国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通报》统计,2009年全国民爆器材
销售流向分布中,用于矿山开采消耗量达到总消耗量的75%以上,说明矿山开采
是民爆器材最为重要的应用领域,也是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重要组成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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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09 年全国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通报


民爆器材产品按其种类可划分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索等,具体
情况如下:
①工业炸药




岩石粉状乳化炸药 改性铵油炸药
工业炸药又称民用炸药,是以氧化剂和可燃剂为主体,按照氧平衡原理构成
的爆炸性混合物。工业上常用的有粉状硝铵类炸药(如铵梯炸药、铵油炸药、铵
松蜡炸药、膨化硝铵炸药、粉状乳化炸药等)、含水硝铵类炸药(如浆状炸药、
水胶炸药、重铵油炸药、乳化炸药等)、硝化甘油炸药等。目前,铵梯炸药和硝
化甘油炸药已基本退出了民爆器材产品市场,性能更为安全可靠的膨化硝铵炸药
和乳化炸药已成为应用最为广泛的工业炸药品种。
工业炸药按其生产方式可划分为为固定生产线生产和现场混装两种方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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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现场混装方式由于省去了工业炸药的众多储存、流通环节大大提高了工业炸
药使用的安全性,同时也降低了流通成本,成为国际上矿山开采领域民爆一体化
服务模式中广泛采用的民爆器材供应方式。
②工业雷管




工业电雷管 导爆管雷管
工业雷管是指工业炸药的起爆装置,是爆破工程的主要起爆材料,它的作用
是产生起爆能来引爆各种炸药及导爆索、传爆管。
目前工业雷管主要分为电雷管和导爆管雷管等几大类。工业电雷管指由电能
作用而发生爆炸变化的一种雷管,它广泛应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工业电雷管按作
用时间分为瞬发电雷管和延期电雷管;导爆管雷管是塑料导爆管雷管的简称,它
是由导爆管的冲击波冲能激发的工业雷管,由导爆管和火雷管装配组成,用于无
沼气、煤尘等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按作用时间分为瞬发导爆管雷管和延期导爆
管雷管。
③工业导爆索




工业导爆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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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导爆索是传递爆轰波的一种爆破器材,用以传爆或引爆炸药,是爆破中
广泛使用的一种爆破器材。工业导爆索主要包括普通导爆索、震源导爆索、油气
井用导爆索、其它工业导爆索。普通导爆索是目前大量使用的爆破器材,适用于
一般露天及无沼气、煤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在爆破中起传爆和引爆炸药的作用;
震源导爆索指用于地震勘探的一种导爆索;油气井用导爆索指用在油气井中起引
爆传爆作用的爆破器材。
(2)露天矿山基建剥离
露天矿山基建剥离是指在露天矿山基础设施建设期间,作业场地平整、矿区
内运输道路规划与开挖及其他建筑设施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土石方工程,其中,
矿区运输道路建设位置、长度和宽度、路面倾角大小对后续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
采用运输车辆的吨位、数量以及运输安全性均具有重要影响,是决定矿区开采效
率和运输成本的重要因素。
(3)整体爆破方案设计
整体爆破方案设计是指根据露天矿山的整体开采规划,在对爆破区域水文、
地质情况调查后,综合考虑开采效率、开采成本等因素的影响,为矿山业主提供
经济、科学、合理的爆破解决方案,以实现矿山业主整体开采效率和经济效益最
大化。
爆破技术是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的核心,也是决定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高低
最为关键的因素。爆破技术是利用炸药爆炸的能量对介质做功,破坏某种物体的
原结构,以达到预定爆破工程目标所采用的一种技术,涉及数学、力学、物理学、
化学和材料动力学、工程地质学等多种学科。现代爆破技术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
水利水电工程、铁路交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国民经济建设领域,是直接为国民
经济建设服务的各种工业生产和开挖施工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为国民经济建设
作出了重大贡献。
目前在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台阶爆破和硐室爆破均是广泛应用的爆破
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①硐室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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硐室爆破
硐室爆破是采用集中或条形硐室装药爆破开挖岩土,达到一次起爆完成大量
土石方开挖、抛填任务的爆破技术。硐室爆破具有量大、快速、高效的特点,因
此,适合在露天矿山建设初期,对矿体上覆土岩进行大规模爆破剥离,以满足后
续采用台阶爆破方法由上而下逐层开采的作业条件。硐室爆破方案规划设计情况
如下:
a、根据爆破任务(或标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爆破作业区的地形、地质
条件和周围环境状况,初步划定适于硐室爆破的区域范围,并估算其可爆方量和
有效方量是否满足要求,若不符合规定要求,再做调整,直到达到规定的要求为
止;
b、根据初步确定的主、副爆区条件,研究各爆区适宜的药包形式和组合布
置方式以及药包分排、分层布置原则;
c、药包布置宽度要注意侧面地形和地质情况,预防侧向逸出抛散和边坡坍
塌、失稳;
d、各排药包参数要通盘考虑、合理调整,既要考虑本排各药包设计参数的
合理性,更要考虑前后排药包的关系。
②台阶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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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深孔台阶爆破开采
台阶爆破是工作面以台阶形式推进,在每一个台阶分区进行爆破的爆破方
法,台阶爆破按在台阶上钻孔孔径、孔深的不同,分为深孔台阶爆破和浅孔台阶
爆破,通常,将采用孔径大于50mm,孔深大于5m的钻孔台阶爆破称为深孔台阶
爆破。深孔台阶爆破是目前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应用最为广泛的爆破技术。
深孔台阶爆破能够提供适合于机械挖运的破碎岩堆的块度大小及满足挖运
进度要求的一次爆破方量,在提高机械运装效率和经济效益等方面有极大的优越
性;深孔台阶爆破一般用于露天矿山开采,装药部位与所爆矿岩的位置关系比较
清楚而且容易取得数据,爆破装药量远小于硐室爆破,爆破时震动强度、飞石距
离、空气冲击波强度和破坏范围小且容易控制,有利于维护边坡稳定,降低安全
风险。
深孔台阶爆破方案规划设计情况如下:
a、孔径
孔径是指钻孔的直径,深孔露天爆破的孔径主要取决于钻机类型、台阶高度
和矿岩性质。从爆破的经济效果和装药操作来讲,孔径越大,爆破威力越大,装
药越方便,在炸药单耗不变的情况下,所需炮孔数量越少,钻孔成本越低;从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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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精度来看,孔径越小,炸药在矿岩中分布越均匀,爆破精度越高,在炸药单耗
不变的情况下,所需炮孔数量越多,钻孔成本越高。
b、台阶高度
台阶高度是深孔台阶爆破的重要技术参数之一,合理选取台阶高度关系到爆
破的效果和矿石装运效率及挖掘机械的安全,因此,台阶高度的确定必须能够给
机械设备(挖掘机、自卸车)创造高效率的工作条件;尽量减少辅助工作量;达
到最佳技术经济指标;满足安全工作的要求。此外,台阶高度还与钻孔孔径有密
切联系,不同的钻孔孔径有不同的台阶高度适用范围。台阶高度过小,爆破方量
少,钻孔成本高;台阶高度过大,不仅钻孔困难,且爆后碎岩堆积过高,对挖掘
机安全作业不利。
c、底盘抵抗线
底盘抵抗线是指由第一排装药孔中心到台阶坡脚的最短距离。在深孔台阶爆
破过程中,为避免残留根底并克服底盘的最大阻力,一般采用底盘抵抗线代替最
小抵抗线,底盘抵抗线是影响深孔爆破效果的重要参数,底盘抵抗线过大会造成
残留根底过多、大块率高、冲击振动大;底盘抵抗线过小不仅浪费炸药,增大钻
孔工作量,而且岩块易抛散而产生飞石、振动、噪声等不良效应。
d、孔距与排距
孔距是指同排相邻两个炮孔中心线间的距离;排距是指多排孔爆破时,相邻
两排炮孔间的距离。在炸药单耗和孔径不变的情况下,孔距或排距越小,钻孔数
量越多,爆破威力越大;孔距或排距越大,钻孔数量越少。随着矿岩爆破研究成
果的不断丰富,大孔距爆破技术发展迅速,即在炸药单耗不变的情况下,适当减
少底盘抵抗线或排距而增大孔距,可以显著改善爆破效果。
e、炮孔超深
为克服底盘矿岩的夹制作用,使爆破后不留根底,炮孔往往需要超出台阶顶
面一段深度。超深过大将造成钻孔和炸药的浪费,破坏下一个台阶顶板,给下次
钻孔造成困难;超深不足将产生根底或抬高底板的标高,影响机械装运。
f、炸药单耗
在深孔台阶爆破中,单位耗药量一般根据矿岩的坚固性、炸药种类、施工技
术和自由面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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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爆破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露天矿山开采的整体效率和效
益,也是影响露天矿山开采安全性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的核
心,具有极高的技术壁垒和资质壁垒,需要爆破从业单位和爆破从业人员均具有
较高的从业资质、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4)现场混装炸药
现场混装炸药是指由装载非爆炸性质基质和添加剂的混装炸药车在爆破现
场实现炸药组分的现场混合,炸药基质的制备、运输和使用高度安全,尤其适合
露天深孔爆破作业。
现场混装炸药方式实现了工业炸药在爆破现场供应,省去了传统工业炸药存
在的运输、储存等诸多流通环节,具有安全、方便、快捷、低成本等众多优势。
欧美发达国家消耗的工业炸药中绝大部分是通过现场混装方式生产,该种生产方
式是国际最为广泛和先进的工业炸药生产方式,也是我国现阶段政策鼓励的民爆
器材供应的发展方向,也是未来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中民爆器材产品供应环
节的重要方式。
以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胶状)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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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铵 水




水相溶化





水相计量 质

混 入
乳 冷 装
化 却 炮
车 孔
油相计量





油相溶化




乳化剂 复合油相




移动式地面站




(5)爆破开采
爆破开采是指按照既定爆破方案实施爆破的过程,以露天矿山开采应用最为
广泛的深孔台阶爆破为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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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人员准备 炮 炮 联
破 孔 炮 孔 结
作 测 钻 孔 装 爆 起
机械准备
业 量 孔 验 药 破 爆
准 定 收 堵 网
备 材料准备 位 塞 路



警戒区设置及警戒


解除警戒 排除危石、隐患




(6)矿物分装与运输
矿物分装与运输是指爆破作业完成后,将矿物和废渣分别铲装至自卸车中,
然后将矿物和废渣分别运至矿山业主指定地点的过程,具体流程如下:

矿物铲装运 存矿点卸矿




废渣铲装运 排场排弃


矿物分装与运输对铲装和运输设备有较高的要求,铲装、运输能力较大的设
备可以大大提高露天矿山开采的效率,减少设备使用数量,降低开采成本和安全
管理难度。在当今世界各国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大型挖掘机和大吨位自卸车是目
前最为先进的露天矿山开采铲装、运输设备,价格昂贵,只有综合实力较强、资
金规模较大的从业企业才有实力装备。

2、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优势
根据业主和服务商的关系,目前我国露天矿山采剥主要有三种模式,即业主
自采、专业分包及代表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整体外包,三种模式各自的特
征及优缺点如下:

开采模式 主要特征 主要优缺点

业主自采 爆、采、剥、分、装、运等各环节均 缺点:业主设备投资巨大、人员包袱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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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矿山业主以自有设备和人员完成。 重,普遍存在产能过剩;专业化程

度不高,安全风险较大,安全责任

多为大型矿山业主采用。 问题突出;开采成本较高,经济效

益较差。

优点:因所有环节均由业主自主实施,

协调难度低。

缺点:各环节设备及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短板效应”明显;现场管理难度

爆、采、剥、分、装、运等各环节均 很大;方案设计较难整体化;贫化

由矿山业主发包给各专业队伍完成。 率、回采率较难控制;安全生产问
专业分包
题突出。

多为中小型露天矿山业主采用。 优点:开采成本较低,无需开采设备投

入、专业团队投资及运营维护费用

支出。

缺点:对服务商资质、设备、人员、技
民爆器材供应,爆、采、剥、分、装、
术、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对合同总
运等各环节均由矿山业主整体外包
量及业务持续性要求较高。
给一家服务商完成。
整体外包 优点:满足矿山业主对采剥环节 “整体

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
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趋向采用整体
开采效率较高,对业主而言经济效
外包模式。
益容易得到保障。


3、国外“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现状
国外矿山开采领域的民爆一体化服务市场兴起于上世纪中后期,经过40多年
的发展历程,不仅整体市场规模较大,而且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矿山开采整体外包
的服务模式,此种服务模式占行业整体的比重非常大。在多年发展过程中,通过
不断地纵向、横向兼并,出现了多个大型甚至是超大型的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
个别大型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拥有价值几十亿美元的采矿设备,在世界范围内运
营,具有巨大的规模优势、成本优势和品牌优势。
美国和澳大利亚是全球最大的民爆器材产品消费国,全球第一大民爆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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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澳大利亚澳瑞凯公司(Orica)在美国民爆市场份额达45%,在澳大利亚
民爆市场份额达65%~70%,全球第二大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IPL公司在美国民
爆市场份额达40%~45%,在澳大利亚民爆市场份额达25%。
澳瑞凯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民爆一体化服务商,其在上世纪就定位于成为
“客户公认的提供高品质民爆器材及爆破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是目前全球矿山
开采服务领域中应用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最为成功的企业,其业务涵盖民爆器材
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配送及爆破服务业务,主要为包括露天矿山开采、地
下矿开采等行业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开采设备及矿山爆破服务。2009年度,澳瑞
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2亿澳元,税后利润达到6.5亿澳元,其中在矿山开采
领域提供民爆一体化服务创造的利润总额占公司整体利润总额的88%,其业务广
泛分布于全球六大洲,引领着露天矿山领域更广泛应用本安水平高的民爆一体化
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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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露 地
品 天 层 通
风 化
研 矿 支 土 工
发 山 持 及 石
排 原

、 爆 系
水 工

生 破 统
系 程

产 服 元
统 产
、 务 件





露天矿山及其他
地下矿山及隧道工程 矿山、水处理及其他
基础设施建设



纵观国外矿山开采领域民爆一体化服务行业的发展历程,整体外包比例大,
一体化程度高,行业集中度高是目前的几个显著特点。

4、我国矿山民爆一体化模式的形成和发展
(1)露天矿山采剥整体外包趋势明显
在我国露天矿山开采领域未形成整体外包服务市场之前,拥有采矿权的大型
露天矿山业主多采用自主开采方式进行矿山采剥,投入大量资金配置采剥设备,
自建队伍进行爆、剥、装等,投入大、安全性和经济效益较低。随着我国矿产资
源稀缺性日益明显,开采难度不断加大,安全环保、资源节约意识不断增强,露
天矿山业主越来越倾向于集中从事其具备比较优势的矿山资源储备和开发领域。
同时,出于经济性、专业化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考虑,露天矿山业主主动将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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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矿山采剥环节的业务大量整体外包给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商。而且,露天矿山采
剥服务商在爆破技术、行业资质、开采设备、项目运营方面具备突出优势,可有
效解决本质安全问题,从根本上满足了露天矿山业主的需求,从而使露天矿山采
剥服务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环节整体外包的趋势极大促进了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
务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由于大中型露天矿山对安全、环保等方面有极高的要求,
因此,行业资质、行业口碑、开采经验、爆破技术、开采设备、人员素质、项目
整体运营能力等指标成为服务商进入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的关键性因
素,目前国内仅有少数几家具备较高行业资质、良好行业口碑、丰富开采经验、
精准的爆破技术、先进开采设备、较高人员素质和项目整体运营能力的露天矿山
采剥服务商才具备承接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整体外包项目的资格和实力。
(2)“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发展势头强劲
“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服务模式,在矿山开采中尤为
适用。2006年9月,原国防科工委颁布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民
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明确提出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
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司长吴凤来在2011年民爆行业工
作会议上提出:“到‘十二五’末,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还具备重组整合到50家以
内,销售企业200家以内的调整潜力,同时要着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形成20家
左右跨区域的优势骨干企业集团,着力培育一到两家能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的大
型企业集团”,说明国家在继续鼓励民爆行业企业横向、纵向兼并之外,还明确
提出重点培育一到两家澳瑞凯式的中国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
(3)我国“民爆一体化服务”两种模式的对比分析
受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及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影响,“民爆一体化服务”服
务模式在我国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并在矿山开采领域呈现出两类“民爆一体
化服务”模式的发展趋势,一类是以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商为主向上游民爆器材生
产领域延伸;另一类是以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为主向下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延
伸。
在“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中,爆破作业环节的技术含量最高、操作流程最
为复杂、附加值也较高,是“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核心环节。因此,以民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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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生产企业为主向下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延伸技术壁垒较高,而以露天矿
山采剥服务领域向上延伸到民爆器材生产领域相对较为容易。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企业通过纵向资源整合,并购上游民爆器材生产企业,逐步发展成为为矿山业主
提供包括民爆器材产品供应(含现场混装)、矿山基础设施剥离、整体爆破方案
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和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
因此,澳瑞凯式的中国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必将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向民爆
器材生产领域延伸的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中产生。

(二)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法规
我国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涉及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爆破技
术为核心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两大细分行业,由于以上细分行业分别属于民爆器
材产品的生产和应用领域,因此,国家对以上细分行业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
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
以爆破技术为核心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住建部、公安
部和安监总局。
住建部主要负责对从事爆破服务行业的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认证管理、对
爆破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对爆破项目的经济技术标准的制订等;公安部门主要负
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和运输以及爆破作业的安全
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等;安监部门主要负责对本行业内企业进行安全生
产方面的认证和管理。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影响较大的主要法律、法规情况
如下: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日期 发布形式/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10月1日 国家主席令[1999]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00年1月1日 国家主席令[1999]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 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中国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993年5月1日 国家主席令[1992]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1996年10月30日 劳动部[1996]第4号令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9月1日 国务院[2006]第466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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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6月1日 国务院[2007]第493号令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年1月13日 国务院[2004]第397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07年9月1日 建设部[2007]第159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2007年10月18日 建设部建市[2007]第241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01年7月1日 建设部建建[2001]第82号令

《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8年1月1日 建设部建标[2007]第221号令

《爆破安全规程》 2004年5月1日 国家质监局 GB6722-2003


2、民爆器材生产行业
根据国家于2006年颁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我国民爆器材行
业主管部门为原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民爆器材行业
管理职能划归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负责全国民爆器
材的科研、生产、销售、质量检测、进出口的管理工作。此外,根据《民用爆炸
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民爆器材产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民
爆器材产品的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民爆器材产品的流向。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国家(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和地方(省、自治区、直辖
市及计划单列市)民爆器材行业主管部门两级行政管理体制和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安全生产司、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监
管部门组成的三级安全监管体系。此外,民爆器材产品的出厂基准价格和浮动范
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
国家对民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严格的许可证
制度,现阶段对公司所从事的民爆器材行业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
件情况如下: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日期 发布形式/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 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9月1日 国务院[2006]第466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6月1日 国务院[2007]第493号令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2006年9月1日 国防科工委令(第16号)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06年9月1日 国防科工委令(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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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实施办法》 2006年9月1日 国防科工委令(第18号)

国防科工委(科工爆
《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2007年3月9日
[2007]192号)

国防科工委(科工爆
《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 2007年3月9日
[2007]192号)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
《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 2008年8月15日
[2008]2079号)

《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2010年1月1日 工信部安[2009]656号


(三)行业的市场化程度
国家对民爆器材产品的生产和应用领域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
受此影响,我国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包含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和民爆器
材生产行业市场化程度有所不同。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从业
企业面向全国各大矿产资源主产区展开差异化竞争;民爆器材生产行业市场化程
度较低,从业企业竞争范围普遍局限在各自所在省份。

1、行业竞争格局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
从市场竞争角度来看,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竞争差异化明显,具有资
质、技术、设备优势的企业在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目前,我国露天矿山开采行业从业企业存在着竞争主体大小不一、从业企业
“散、乱、小”等特点。特别在小型露天矿山开采领域,由于资质、技术要求较
低,设备、资金规模要求较小,因此从业企业数量众多,存在竞争混乱、难以管
理的现状。相反,在大中型露天矿山领域,由于开采周期较长、施工难度较大,
对安全、环保要求较高,因此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的行业资质、爆破技术水
平、人员素质、设备水平、行业经验有非常高的要求。目前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
务行业中行业资质等级较高、年收入规模较大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只有葛洲
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铁19局、宏大爆破、久联发展等少数几家,这几家从
业企业构成了我国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的竞争主体。
(2)民爆器材生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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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易燃易爆的特殊属性,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
爆破作业和储存均受到国家严格管控,民爆器材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了
较大限制,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半径均具有较高的地域性,造成民爆
器材生产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因此,长期以来我国民爆
器材生产行业的竞争格局停留在“小、散、低”层面,民爆器材生产行业的竞争
主要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竞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民用爆
破器材产品的规模、品种、质量、价格和服务上。
针对目前我国民爆器材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经营区域分割严重等问
题,国家自2000年开始通过鼓励兼并、重组、关闭等方式解决民爆行业竞争格局
的“小、散、低”问题。在2010年11月份召开的全国民爆器材行业工作会议明确
提出“十二五”期间民爆行业整合仍将继续。
工信部对于“十二五”期间民爆行业规划的指示如下表所示:

规划部门 主要内容

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推进民爆行业科学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

坚持把调整优化行业结构作为推进民爆行业科学发展的主要任务
工信部
坚持推进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发展模式

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民爆行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

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司长吴凤来在2011年全国民爆器材行业工作会议上提出:
“到‘十二五’末,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还具备重组整合到50家以内,销售企业200
家以内的调整潜力,同时要着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形成20家左右跨区域的优势
骨干企业集团,着力培育1~2家能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的大型企业集团。”
可以预期,随着行业内结构调整和重组的推进,民爆行业的竞争格局将发生
较为深刻的变化,原来以区域内竞争为主的局面将逐渐演化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
相当规模、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间竞争为主的局面,同时国家还会重点培育1-2
家澳瑞凯式的中国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
2010年,我国民爆器材生产行业生产总值前十名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总值(亿元) 占行业比例(%)

1 云南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24.7 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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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7.3 2.62

3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7.2 2.59

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7 2.41

5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6.1 2.19

6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 2.16

7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5.7 2.05

8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5.5 1.98

9 江西国泰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5.0 1.80

10 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8 1.73

合计 79.0 28.40

2010年我国民爆器材行业生产总值 278.2 100.00

数据来源:《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237期

2、行业的市场供求状况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
①市场规模
由于我国矿产资源种类丰富,地理分布较为分散,开采方式较为多样,分管
行业协会众多,迄今为止尚无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整体市场规模的权威统计数
据。行业内普遍根据矿物比重和剥采比两项指标推算矿物剥离方量,再根据市场
剥离方量的平均市场价格推算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整体市场容量。
我国露天开采的矿产资源主要为煤炭、铁矿石、建筑石料、石灰石及有色金
属等,由于建筑石料、有色金属露天开采比例不详、开采单价较难取得等原因,
本招股说明书仅以煤炭、铁矿石及石灰石保守估算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容
量,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赛迪顾问行业调研数据,我国露天煤矿煤炭产量约占总体煤炭产量的
7%,露天铁矿铁矿石产量约占总体铁矿石产量的70%,石灰石基本为露天开采,
露天煤炭开采、露天铁矿开采及露天石灰石开采服务市场容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矿物品种 指标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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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量(亿吨) 32.40 29.60 27.16

露天开采产量(亿吨) 2.27 2.07 1.90

平均剥采比 1:5
煤炭
(每吨矿物对应的岩土剥离方量)

市场平均剥离价格(元/立方米)

市场容量(亿元) 181.44 165.76 152.10

数据来源:产量数据源自国家统计局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矿物品种 指标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总产量(亿吨) 10.72 8.81 8.24

露天开采产量(亿吨) 7.50 6.17 5.77

平均剥采比
铁矿石 1:3.5
(每吨矿物对应的岩土剥离方量)

市场平均剥离价格(元/立方米)

市场容量(亿元) 938.00 770.88 721.00

数据来源:产量数据源自国家统计局及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矿物品种 指标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水泥总产量(亿吨) 18.70 16.30 13.90

每吨水泥耗用石灰石量 1:1.3

石灰石 石灰石耗用量(亿吨) 24.31 21.19 18.07

市场平均开采服务价格(元/吨) 7.62

市场容量(亿元) 185.22 161.45 137.68


注:我国石灰石年开采量并无权威统计数据,石灰石是水泥生产最为主要的原材料,每

吨水泥大约耗用 1.3 吨石灰石,因此,可根据国家统计局及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我国 2008 年

至 2010 年水泥产量推算我国石灰石年消耗量。

照此推算,2008年至2010年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容量及增长率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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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虑其他各类矿产资源,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容量预计将超过
3,000亿元/年。
②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市场需求前景
a、我国煤矿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如下:
中国煤炭工业的重要地位与中国能源资源的禀赋条件息息相关,中国能源资
源的特点是富煤贫油,相对于石油和天然气,煤炭在中国既具有储量优势,又具
有成本优势,且分布也最广泛,因此煤炭也是中国战略上最安全和最可靠的能源。
在可预见的未来,煤炭仍将是中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的战略物资,具有不可替代
性。尽管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但煤炭工业在国民经济中
的基础地位,将是长期的和稳固的。
近年来,我国煤炭产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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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我国煤炭行业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及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 年底我国煤矿在建产能 6.9 亿吨,“十二五”规划
新开工煤矿建设规模达 5 亿吨,照此计算,“十二五”期间我国煤炭产量的增量
规模最大可达 11.9 亿吨,即使按目前 7%的露天开采比例谨慎测算,将为我国露
天煤矿提供近 1 亿吨的新增产能,依照前述推算方法,将为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
务企业带来近 70 亿元的新增市场容量。
同时,中国越来越重视小煤矿的治理和整合。“十一五”期间我国共计关闭
小煤矿约1万个,根据国家发改委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若干意见的通知》(2010年10月10日)规定,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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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小煤矿数量明显减少,形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
团,煤矿企业年均产能提高到80万吨以上,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
总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十二五”期间,我国煤炭行业集中度将得到大幅提高,露天煤矿开采将更
具规模化、专业化、集团化,对露天矿山的开采要求将更加规范,更有利于矿山
民爆一体化模式的推广和应用,为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带来巨大的市场需
求。
b、我国铁矿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市场需求:
铁矿资源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原
料,在国民经济建设、国防科技建设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铁矿资源
分布广泛,储量巨大,据国土资源部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国共有铁矿区3637
个,查明铁矿石资源储量646亿吨,其中,基础储量213亿吨,资源量433亿吨。
我国重点铁矿山分布区域如下所示:




目前,我国铁矿石消费量占全球总量的比例已达1/3,已成为世界铁矿石消
费第一大国。我国庞大的铁矿石消费需求,国内产量无法满足,钢铁企业需要大
量进口铁矿石,我国进口铁矿石的数量逐年递增,进口量占整体需求量的比重亦
逐步提高,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其中进口数量80%以上来自澳大
利亚、印度和巴西,对外依存度非常高,导致国外铁矿巨头利用垄断资源提高价
格,我国进口铁矿石价格不断上涨。
“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仍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钢铁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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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水平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为满足经济发展对铁矿石资源的需求,降低我国铁矿
石资源的对外依存度,国家将加大矿山建设步伐,挖掘老矿山生产潜力,到2015
年全国铁矿石原矿产量将达到15亿吨,保证40%的铁矿资源自给率(资料来源:
《我国铁矿业十一五回顾和十二五展望》中国冶金报2010年12月28日)。
近年来,我国铁矿石原矿产量情况如下:




为在“十二五”末达到铁矿石原矿年产15亿吨的规模,我国铁矿石原矿产量
在“十二五”期间的复合增长率将有望保持在7%左右。按照我国铁矿石原矿产
量70%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推算,“十二五”期间,我国露天铁矿开采将为露天矿
山采剥服务企业累计带来8.65亿吨左右的新增产能,757亿元左右的新增市场容
量。
(2)民爆器材生产行业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民爆器材的市场需求量近几年呈持续增长势头。
2009年和2010年我国民爆器材生产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指标名称 单位 2009年 同比(%) 2010年 同比(%)
生产总值 亿元 230.4 16.1 278.2 20.7
销售总值 亿元 230.5 21.7 278.3 23.7
工业炸药产量 万吨 296.1 1.9 351.5 18.7
工业雷管产量 亿发 21.9 -9.7 23.7 8.2

数据来源:《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237期)
全行业生产经营形势总体呈现出增长较快、效益较好的趋势,市场保持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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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两旺的发展态势。

3、行业的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
现阶段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差异化竞争趋势非常明显,行业内众多资
质、技术、资金、设备实力较弱的从业企业主要以“游击战”的模式在小型露天
矿山领域拓展业务,由于小型露天矿山开采外包市场从业企业众多、开采规模较
小、整体开采效率较低、资源浪费严重,因此小型露天矿山开采外包项目整体利
润水平较低,盈利的连续性也难以得到保证,从业企业的整体生存状况堪忧。
相反,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规模较大、开采年限较长、开采难度较大,对露
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行业资质、技术水平、人员素质、行业经验、设备水平均有
较高的要求,因此,大中型露天矿山外包项目整体平均利润水平普遍高于小型矿
山外包项目。根据赛迪顾问行业调查研究结果,近年来,我国大中型露天矿山开
采外包项目毛利率水平一般在16%~20%的范围内。行业内仅有少数行业资质较
高、爆破技术水平较为先进、人员素质、设备水平、资金实力均较强的露天矿山
采剥服务企业能够满足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项目外包的各项要求。
(2)民爆器材生产行业
我国民爆器材生产行业销售价格在国家发改委制定指导价格的基础上上下
浮动15%,价格弹性不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
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079号)规定,我国民爆器材产品国家指导价格较
2005年有了大幅提升,平均提价幅度达到30%。
在原材料成本方面,硝酸铵占工业炸药原材料成本的50%以上,在国家指导
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硝酸铵价格的变动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毛利率的高低具有重
要影响,近年来我国硝酸铵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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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百川资讯
在国家2008年大幅调高民爆器材产品销售指导价格和2009年硝酸铵价格大
幅回落的双重影响下,我国民爆器材生产企业2009年毛利率水平较2008年有了大
幅提升,我国民爆器材生产行业主要上市公司近年毛利率水平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江南化工 43.41% 46.16% 51.75% 31.23%

雷鸣科化 33.10% 38.13% 39.39% 30.80%

南岭民爆 39.19% 46.62% 50.63% 31.36%

久联发展 27.90% 30.77% 33.78% 31.00%

雅化集团 43.87% 48.80% 52.01% 41.48%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数据

4、行业的市场竞争壁垒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
①行业资质壁垒较高
爆破技术是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核心,是运用工业炸药进行露天矿山爆破开
采作业的过程,具有一定的高风险性,其特点是在保证安全和精准的条件下完成
具体爆破开采作业,因此,国家对爆破服务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行业
资质要求较高。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从事爆破作
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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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
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
位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
住建部对爆破应用服务企业从业资质也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住建部颁布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及配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爆破服务企业的从业资质、
技术人员资格认证、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及作业标准、技术设备等制定了较高要求,
成为进入本行业的主要资质壁垒。
②技术、人才壁垒高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是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施工难度的特殊行业,爆破
技术水平和技术人才资源是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决定因素。企
业是否掌握了露天矿山开采中最为核心的爆破技术并设计出个性化的爆破方案;
是否能在保证安全与精准的前提下提高开采效率,降低开采成本;是否具备了将
技术、设备进行产业化结合的成熟工艺,是其参与市场竞争并获取成功的重要因
素。同时,技术和人才是密不可分的,企业是否拥有掌握上述相关技术的人才,
也是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关键要素。因此,爆破技术水平及爆破技术专
业人才队伍构成了其他企业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③品牌、经验壁垒高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的特点是在保证安全与精准的条件下完成具体爆破
开采作业,爆破失败往往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和影响,因此,露天矿山采剥服
务业务的招标方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的品牌和以往项目经验等方面都有很
高的要求,对于规模和影响力都较大的高端项目来讲,通常只有少数具有较高声
誉和丰富项目经验的优势企业才具备竞标资格。
④资金、设备壁垒较高
一方面,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外包项目开采周期普遍较长,日常支出较多,
与业主方进行各期结算前,需要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先行以自有资金满足各项
支付要求,雄厚的资金实力是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能否顺利完成项目运作的重
要条件。另一方面,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外包项目还要求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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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性能卓越、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大型矿山开采设备,目前国内大型矿山开采设
备价格昂贵,要求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
(2)民爆器材生产行业
①行业资质壁垒较高
民爆器材行业实行专控管理准入制度,民爆器材产品的科研、生产、销售、
进出口、专用设备生产、工程设计、质量检测均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从事
民爆器材生产或销售的企业必须持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
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此外,民爆器材产品生产企业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
国家严格限制审批新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严格的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
是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本行业资质壁垒较高。
②技术壁垒较高
近年来,国家为解决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企业自主创新能
力不足,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加强了对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技改力度,加速淘
汰落后产能,鼓励和推广安全、节能、减排、降耗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工信
部2010年出台的《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明确了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主要
产品的发展方向,从推动技术进步角度,进一步提高技术准入门槛,对现有生产
线提出限制和淘汰技术内容的要求。技术门槛的提高也将加大新进入企业的投资
成本和投资风险。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鼓励发展“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
民爆一体化服务是目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矿山开采模式,在矿山开采领域实
施民爆一体化,可以在大幅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效率的同时提高回采率,节约开
采成本,达到本质安全管理和绿色环保的要求。因此,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公
安部、环保部、安监总局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积极推动
我国矿山开采领域内的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
2006年颁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表示“国家鼓励民用爆
炸物品从业单位采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性能的新技术,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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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
法》中明确提出:“鼓励采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性能的新产品、新设备、新
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现场混装车和移动式生产方式”。
此外,工信部将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确定为我国民爆行业的发展方向,公安
部门将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作为强化民爆器材产品管理的有利措施而大力倡导。
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大力推动下,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在我国发展势头
非常强劲,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将在政策法规更加完善、市场竞争更为公平、
地域管制更为宽松的环境中发展壮大。
(2)丰富的矿产资源为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二、行业基本情况”之“(三)行业的市场化程
度”之“2、行业的市场供求状况”之“(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之“②露
天矿山采剥服务的市场需求前景”。
(3)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明显
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8,140亿元,比上年增长23.84%,继续保持高
速增长,近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所包含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与民爆器材产品生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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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增速
明显,也为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和民爆器材生产行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2、不利因素
(1)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自建自采仍占相当比例,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
式有待进一步推广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自建自采模式仍占相
当比例,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专业
化程度较高的环节由矿山业主或其下属企业自行完成,“大而全”、“小而全”
的重复建设现象非常严重,造成开采效率低下、技术革新缓慢、资源浪费严重、
安全生产隐患多等众多弊端。
随着我国矿产资源的日益稀缺和国家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节约
等硬性要求的不断提高,矿山业主自建自采模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但目前仍占
相当比例,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进一步推广仍有待于矿山开采行业更深一
步的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竞争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2)民爆器材行业市场化程度较低,限制了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进
一步推广
由于易燃易爆的特殊属性,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
爆破作业和储存均受到国家严格的管控,民爆器材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
较大限制,地域分割现象较为严重,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实施民爆器材产品
“自产、自用”的难度仍然很大,从而限制了我国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进
一步推广。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的

周期性和区域性特征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①爆破技术
爆破技术是利用工业炸药爆炸产生的巨大能量作为生产手段,为国民经济建
设服务的一种技术,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铁路交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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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建设和建筑拆除等工程中。爆破技术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露天矿山
开采规模的大小、开采效率的高低以及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效果的优劣,是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核心。
在建国以前,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涉及到相关爆破技术几乎是一片空白,用
炸药开山采用打眼放炮的模式,操作完全依赖于实施者的经验,开采效率十分低
下。建国以后,国家从苏联引进了爆破技术,并且在各种项目实施中迅速普及应
用。仅以铁路建设效率一项评估就提高了工效20倍以上。目前,随着露天矿山开
采过程中机械化施工的程度越来越高,对爆破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因为要解决
机械化施工中挖、装、运、卸等配套实施问题,就要求满足机械化施工对于岩石
破碎的要求。以前的硐室大爆破技术破碎块度不均,二次破碎又会影响机械的使
用效率。而采用一般的钻孔爆破,其生产效率极低,远远无法满足挖装机械作业
和生产的要求,在此要求下,深孔爆破技术迅速发展,该技术可以根据挖装机械
的不同斗容量,合理控制岩石破碎的块度大小、爆堆形状、爆落方量,从而充分
发挥机械的使用效能。
目前,无论从爆破规模还是爆破精度上看,我国的爆破技术都达到了很高的
水平,已发展成为包括建筑物拆除爆破、切割爆破、定向爆破、预裂爆破、光面
爆破、成型爆破、水压爆破、膨胀剂爆破、燃烧剂爆破等一系列爆破技术理论,
并拥有相应的配套器材和施工工艺,同时在硐室爆破、拆除爆破、预裂爆破、光
面爆破等爆破技术研究与应用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目前在我国露天采矿领域,深孔台阶爆破是应用最为广泛、成熟的爆破技术。
深孔台阶爆破是指孔径在50mm以上,孔深在5m以上的钻孔爆破技术,具有单位
钻孔量小和炸药单位耗量低、生产效率高和便于采用综合机械化施工进行爆破、
挖装、运输作业等优点。露天矿山开采,铁路、公路路堑,大型水电枢纽工程的
基础开挖工程都需要进行深孔台阶爆破。进行深孔台阶爆破,通常把开挖区按深
度分成若干高为8~15m的梯段,逐梯段进行爆破。在每一梯段,用牙轮机或潜
孔钻机等沿开挖自由面布钻一排或数排垂直或倾斜的深孔,前后排孔位可对应布
置或相错成梅花形,用延期雷管控制进行爆破。
②爆破安全技术
爆破安全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保证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的技术;二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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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爆破振动、空气冲击波、噪声、飞石、毒气等其他安全事故的技术。
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爆破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其技术水平也有了
很大的提高。同时在发展爆破技术的基础上,为了使爆破安全技术管理科学化和
法制化,在大量生产实践和实验观测的基础上,参照国外的爆破规程,国家也制
定了大量关于爆破方面的法律、法规,爆破安全水平得以大幅提升。
③大型露天矿山开采设备的广泛应用
随着露天矿山开采行业专业化发展趋势的不断增强,矿山机械设备作为矿山
开采的重要载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朝着专业化、大型化和节能化方向
快速发展。
大中型露天矿山由于资源储藏量较大,开采工作面面积有限,因此,如何能
够以最少的开采设备实现最高的开采和运输效率成为选取矿山开采设备的关键
性的条件。目前,大型牙轮机、大型挖掘机、大型自卸车已成为我国大中型露天
矿山开采的必备设备,这些大型专业化矿山开采设备的广泛使用极大地提高了露
天矿山的开采效率,降低了开采成本。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现阶段我国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外包项目主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露天矿山
采剥服务商。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周期较长、开采难度较大、安全和环保要求较
高,因此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的选择非常严格,只有行业资质、人员素质、
设备水平、行业口碑经验等关键指标均较高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才有资格成
为竞标单位。
(3)行业的周期性和区域性特征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的发展通常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
规模有较高的相关性。当宏观经济处于扩张阶段时,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
资规模通常相对较大,市场对资源性产品的需求也较为旺盛。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行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密切相关。
我国矿产资源分布较为广泛,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面向矿山开展业务,业
务活动无明显区域性。

2、民爆器材生产行业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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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生产行业是受国家政策严格控制的特殊行业,曾经长期存在多部门
管理、地域分割严重等问题,导致民爆器材生产行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竞争
不充分,企业技术进步动力不足,行业总体技术水平落后于普通工业产品技术水
平。
近年来,民爆器材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对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的引导,企
业自身推动技术进步的动力明显增强,产品提价后技术投入的资金保障明显提
高,行业技术进步成效比较显著。从产品结构上,已淘汰了导火索、火雷管、铵
梯炸药等品种,工业炸药及其产品正在向多品种、系列化、低成本、低污染、原
材料来源丰富、性能优良、高安全性、环保型方向发展。从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
上,基础雷管生产已可完全实现自动化和连续化,电引火元件生产的自动化水平
也已有了很大的提升,成品装配的自动化、连续化技术及装备逐渐得到推广,采
用现场混装炸药作业方式的比例也逐步提高。
2010年工信部出台了《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明确了民用爆破器材
行业主要产品的发展方向,从推动技术进步角度,进一步提高技术准入门槛,对
现有生产线提出限制和淘汰技术内容的要求,《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的
出台势必将推动我国民爆器材生产行业整体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由于易燃易爆的特殊属性,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
输、爆破作业和储存均受到国家严格的管控,因此,民爆器材生产行业在生产及
销售模式上较为特殊。
①生产模式
在生产线安排上,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生产线包括:工业炸药生产线(胶状乳
化炸药生产线,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铵油炸药生产线,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
工业雷管生产线(工业电雷管生产线,导爆管雷管生产线),工业索类生产线(工
业导爆索生产线,塑料导爆管生产线),现场混装车(铵油炸药现场混装车、乳
化炸药现场混装车)等。
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根据其产品结构不同,选用不用的生产线。
在生产规划安排上,民爆器材行业属于国家高度管制行业,民爆器材生产企
业生产许可证由工信部安全生产司颁发,各类民爆器材产品的产能也由工信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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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司预先核准,因此,许可产能的大小成为评价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生产规模
的重要指标,也是影响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利润总额的重要因素。
在生产的组织和实施上,行业一般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在不超过公
司各类民爆器材产品许可产能的前提下,由企业具体组织生产,严禁超许可产能
生产。
②销售模式




民爆物品生产企业


















































































































发送产品

民爆流通企业 终端用户
提出购买需求、办理“双证”


民爆器材流通企业是指国家指定的民爆器材产品经销单位,在《民用爆炸物
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颁布之前,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只能向民爆器材流通
企业出售产品,再由民爆器材流通企业将民爆器材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民爆器
材流通企业是民爆器材产品销售中必需的中间环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
例》(2006年)颁布之后,民爆器材生产企业销售对象既包括民爆器材流通企业,
也可以向终端用户直接销售。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和管理部门的要求,购买民
爆器材产品的单位必须在购买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
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在购买方“双证”齐
备的条件下才向对方销售产品。在买卖行为成交后的3日内,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和购买方都必须将交易的品种和数量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就行业目前的情况而言,由于传统的行业格局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民爆器
材产品大部分仍销往各民爆器材流通企业,但随着民爆器材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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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和现场混装炸药供应模式的进一步推广,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直接向各
类终端用户销售的比例将逐步加大。
(3)行业的周期性和区域性特征
①行业的周期性
民爆器材生产行业的发展通常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有较高的相关性。当宏观经济处于扩张阶段时,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规
模通常相对较大,市场对民爆器材产品的需求也较为旺盛。
②行业的区域性
由于易燃易爆的特殊属性,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
爆破作业和储存均受到国家严格管控,民爆器材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了
较大限制,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半径均具有较高的地域性,造成民爆
器材生产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因此,我国民爆器材生产
行业的竞争格局长期停留在“小、散、低”层面,民爆器材生产行业的竞争主要
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竞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民用爆破器
材产品的规模、品种、质量、价格和服务上。
针对目前我国民爆器材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经营区域分割严重等问
题,国家自2000年开始通过兼并、重组、关闭等方式解决民爆行业竞争格局的“小、
散、低”问题。在2010年11月份召开的最新一届全国民爆器材行业工作会议上,
工信部相关领导明确表示“十二五”期间民爆器材生产行业整合仍将继续。
可以预期,随着行业内结构调整和重组的推进,民爆器材生产行业的竞争格
局将发生较为深刻的变化,原来以区域内竞争为主的局面将逐渐演化为在全国范
围内以具有相当规模、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竞争为主的局面。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

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我国矿山开采行业的产业链从资源勘探到终端用户已发展为高度分工、高度
专业化的复杂体系,其中涉及资源勘探、露天矿山整体规划、开采装备制造、基
础化工原材料制造、民爆器材制造、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等多个环节,发行人矿山
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所包含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和民爆器材产品生产行业位于
产业链的中端,对露天矿山开采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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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 矿
采 提 运 碎 用 洗 焙
掘 升 输 粉 筛 选 烧
设 设 设 磨 分 设 设
设 设
备 备 备 备 备
备 备



矿山机械设备制造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露天矿山
化工原料 民爆器材产品
生产制造 (含现场混装)


矿 破

山 整 爆

基 体 破

硝酸铵 乳化剂 炸药 雷管 索类 建 方 开

剥 案 采

离 设






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




1、上游行业
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的上游行业分别是基础化工原料生产行业和矿山机械
设备制造行业。
(1)硝酸铵
工业炸药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是硝酸铵(通常占原材料整体成本的50%以
上),因此,硝酸铵价格的走势对民爆器材生产行业的利润率有明显影响。我国
硝酸铵行业集中度较高,前十名硝酸铵生产企业占据行业50%以上的份额,国内
主要的硝酸铵生产企业规模都在年产10 万吨以上。硝酸铵属于大宗化学原料,
市场供应充足。
(2)矿山机械设备制造行业
矿山机械设备作为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极大地保障了矿山民爆
一体化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露天矿山开采设备是矿山机械设备的重要组成部
分,主要包括钻孔设备、铲装设备及运输设备等几个部分。
目 前 , 国际 矿 山机 械设 备 市 场基 本 被小 松( KOMATSU ) 、 山特 维 克
(SANDVIK)、阿特拉斯科普柯(ATLAS COPCO)、特雷克斯(TEREX)等
国际机械设备巨头垄断,产品性能先进、安全可靠,价格较为昂贵。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矿山机械设备行业经历了引进消化吸收、合作生产和
自主设计的发展道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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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矿山机械生产企业集团,主要有中信重型机械公司、北方重工有限公司、太原
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
我国矿山机械设备在技术、安全性、稳定性、开采效率上与国外同类产品仍
存在一定差距,进口大型专业化露天矿山开采设备仍是我国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
的首选设备,但进口价格高昂,只有生产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的矿山民爆一
体化服务企业才有能力配备。
目前,矿山开采设备行业市场竞争充分,市场供应充足。

2、下游行业
我国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的下游行业主要是各类矿产资源开发行业。我国矿
产资源种类丰富、分布广泛,为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二、行业基本情况”之“(三)行业的市场化程
度”之“2、行业的市场供求状况”之“(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之“②露
天矿山采剥服务的市场需求前景”。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是我国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中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最强、爆破技
术最先进、服务内容最齐全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
由于我国矿产资源种类丰富,地理分布较为分散,开采方式较为多样,分管
行业协会众多,迄今为止尚无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整体市场规模、市场占有率情
况编制过权威统计数据。根据赛迪顾问行业调研数据,在小型露天矿山开采领域,
由于资质、技术要求较低,设备、资金规模要求较小,存在从业企业“散、乱、
小”特征。在大中型露天矿山领域,由于开采周期较长、施工难度较大,对安全、
环保要求较高,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普遍在行业资质、爆破技术水平、人员素
质、设备水平、行业经验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目前,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
业资质等级较高、年收入规模较大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只有葛洲坝易普力股
份有限公司、中铁19局、宏大爆破、久联发展等少数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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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收入情况和近三年来我国露天
矿山采剥服务行业的推算市场容量,发行人在我国露天开采服务行业市场占有率
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年度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宏大爆破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收入 6.16 5.76 2.28
全国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容量 1,304.66 1,098.08 1,015.59
市场份额(%) 0.47 0.52 0.22

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国民爆一体化服务领域领军企业之一,根据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公开披露
数据,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民爆器材产品生产、销售及爆破服务 144,342.88 107,235.95 73,811.03


注: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并无其他企业从事民爆一体化服务业务,其公开

披露的民爆器材产品生产、销售及爆破服务业务收入数据可估算为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

司业务数据。

此外,近年来国内众多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在国家鼓励“民爆一体化”政策的
推动和自身产业链延伸需求的共同作用下,纷纷由民爆器材生产领域向下游延
伸,积极开拓包括露天矿山开采在内的各项爆破服务业务,但在“民爆一体化服
务”模式中,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环节技术含量最高、爆破作业精准度要求高、安
全实施难度最大,是“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核心环节,由民爆器材生产领域
向爆破服务领域延伸技术难度较大,因此,国内众多积极向爆破服务领域进行产
业链延伸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业务结构中,除久联发展爆破服务业务规模较大
外,其他企业的爆破服务业务规模和所占比例均普遍较小,业务拓展范围也大多
局限于所在省份内,目前尚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开拓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
务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时间段 爆破服务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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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3,805.60 9.21
雷鸣科化 2010 年 3,861.03 8.20
2011 年 1-6 月 2,515.21 10.24
2009 年 7,773.92 6.71
久联发展 2010 年 38,189.75 24.57
2011 年 1-6 月 39,318.29 37.39
2009 年 3,283.15 5.14
雅化集团 2010 年 7,905.85 10.36
2011 年 1-6 月 4,208.07 8.04
2009 年 71,638.18 61.90
宏大爆破 2010 年 76,317.75 57.77
2011 年 108,794.02 67.23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2、民爆器材生产领域
发行人工业炸药年许可产能达到9万吨,工业雷管年许可产能达8,000万发,
生产规模在广东省内位列第一,发行人2008年、2009年、2010年民爆器材销售收
入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年度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宏大爆破民爆器材销售收入 5.58 4.41 4.03
全国民爆器材销售总值 278.30 230.50 189.35
市场占有率(%) 2.01 1.91 2.13

根据公司2009年及2010年模拟财务数据和2009年及2010年全国民爆器材行
业生产总值前十名企业排名情况,公司民爆器材销售收入总额应在我国2009年及
2010年十大民爆器材生产厂商中分别排名第7和第8。

(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覆盖了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应用,
属于国家重点管控行业,行业准入壁垒较高,因此,行业资质、爆破技术、人员
素质、设备水平较高的从业企业数量较少,主要有如下几家:

1、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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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葛洲坝易普力”)成立于1993年,是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
爆破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葛洲坝易普力拥有5家民爆生产企业,控股、参
股10余家民爆流通企业,在全国十余个省(自治区)、市设有现场混装炸药车生
产系统,服务领域涵盖大型矿山开采、大型水利、核电电力工程和国家重点基础
建设工程等。
葛洲坝易普力各类工业炸药生产许可能力为18.7万吨/年,拥有国家颁发的爆
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主项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增项资质。
葛洲坝易普力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重庆、四川、新疆等地。
2、中铁 19 局
中铁19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19局”)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
道兵第九师,组建于1949年。1984年1月1日并入铁道部,改称铁道部第十九工程
局,2000年9月中铁19局正式编入中央企业工委序列,2001年改制为“中铁十九
局集团有限公司”,隶属国务院国资委,是我国以铁路工程总承包为主的大型综
合施工企业,拥有铁路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等多
项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
中铁19局的施工范围包括铁路、公路、市政、桥梁、隧道、深基础、工业与
民用建筑、水利水电、机场、港口码头、矿山、建筑与机械设备安装、土石方工
程施工等等。
中铁19局主要业务领域集中在交通设施建设领域,无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证,在露天矿山领域主要从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3、广东天诺民爆有限公司
广东天诺民爆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在佛山注册成立,由广东南海化工总厂
有限公司、广东华威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四O一厂联合组建而成。广东天
诺民爆有限公司是以民爆器材生产为龙头、集民爆器材研发、生产、销售、运输、
爆破服务于一体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拥有工业炸药年许可产能6.7万吨,生产
规模在广东省内仅次于发行人排名第二。2010年广东天诺民爆有限公司生产总值
达3.9亿元,在2010年全国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生产总值排序中位列第18位(数据
来源:《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237期)。
4、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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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7月18日成立,是集民爆器材产
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爆破工程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股份制上市公司,全国高
新技术企业,下设5个经营性分公司,4个控股子公司和一个省级民爆技术中心。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
研究开发;爆破工程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零兼营。拥有
各类工业炸药合计年许可产能16万吨/年;爆破工程技术服务集中在贵州省内的
建筑土石方工程、城镇建筑物爆破拆除领域等。2010年,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爆破工程技术服务收入达到3.82亿元,在其营业收入总额中占比为
24.57%。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1、爆破技术领先优势
现代爆破技术正沿着精准化、科学化、数字化的方向快速发展,在矿山民爆
一体化服务各环节中,技术难度最大,精准性、安全性要求最高,因此,持续保
持爆破技术领先优势成为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发
行人一直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立身之本,在多年孜孜不倦的技术追求中,技术创
新始终是公司快速发展的基石,是爆破服务的核心。
发行人依靠企业积累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充分整合社
会科技资源,不断挑战爆破技术高峰,先后成功完成了被誉为“中国煤矿第一爆”、
“世界环保第一爆”、“中国第一爆”等多项技术难度极高、业内影响极大的项
目,奠定了宏大爆破“技术创新领跑者”的行业地位。
(1)技术积累雄厚,技术水平领先
依托雄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专业的技术人才队伍,公司自成立以来在行业内
坚持“敢为人先”,勇于在爆破实践中挑战技术高峰,在爆破服务技术难度最高
的城镇建筑物爆破拆除领域,发行人完成的代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技术亮点 技术应用及获奖情况
百米钢筋混凝土烟囱
广州造纸厂 100
世界首例三折定向爆破,解决了超高建筑叠拆难 三段折叠控制爆破拆
米烟囱爆破拆
题。 除技术,获中国工程爆
除(2005 年)
破协会一等奖
广州天河城西 飞石、噪音、振动和粉尘是定向拆除爆破四大公 建筑物爆破拆除降尘
塔楼爆破拆除 害,公司通过运用世界首创的环保清洁拆除法, 技术研究,获中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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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最大爆破噪音 70-80 分贝;飞石飞溅距离小于 5 爆破协会特等奖
米;垂直爆点 16 米的地铁设施安然无恙,成功
实现了无飞石危害、无冲击波影响、低粉尘、低
噪音的爆破效果,被誉为“中国环保第一爆”。




广州造纸厂 100 米烟囱拆除爆破(2005 年)




广州天河城西塔楼拆除爆破(2007 年)
(2)突出的露天采矿技术优势
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是矿山开采的两种开采方式,与地下开采相比,露天开
采具有回采率高、采矿成本低、安全性好等多方面的优势。近年来,能源稀缺性
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国家不断出台能源利用优化政策,鼓励增产节约型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方式的优势更加明显。
公司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拥有国内领先的技术优势,在大幅提高回采率的同
时,最大程度上缩短采矿时间,加快业主的资产周转率,进而提高业主的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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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露天矿山开采领域主要技术情况如下:
①矿石贫化与损失控制技术
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造成部分矿石储量未能采出或者虽然
采出但未能全部运出矿床,使部分矿石损失于井下或者露天坑,这种情况称之为
矿石损失。回采率是指矿山企业计算开采范围内实际采出矿石量与该范围内地质
储量的百分比。矿石开采过程中,由于混入岩石和极少数情况下高品位粉矿的丢
失使产出矿石品位降低,称之为矿石贫化。工业矿石品位与产出矿石品位的差值,
占工业矿石品位的比率,叫做矿石贫化率。
贫化率是考核采矿质量与采矿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影响矿石品位的重要
因素,减少贫化损失是提高矿山业主经济利益,减少资源浪费的重要措施。受资
源赋存条件、地质条件变化、采矿技术、生产进度等因素的制约,控制贫化损失
难度较大,随着我国资源稀缺性的日益凸显,许多过去认为没有开采价值的资源,
都需开采以满足生产之需,因而进行贫化损失控制技术研究显得十分必要。
发行人依靠先进的爆破技术和多年的行业经验,研发出了露天矿山“倾斜台
阶”开采技术和“小台阶”开采技术,以及与之配套的矿层精确定位、破段分采、
原位爆破、大块采矿、土夹岩分采等一系列有效降低贫化率的露天矿山开采技术。
前述技术已在发行人河南舞钢露天铁矿开采项目中得到成功运用。2008年该
露天矿共采出矿石217.94万吨,该矿原设计贫化率12%,实际平均贫化率8.59%,
低于原设计贫化率3.41%,实际采出矿石品位提高0.65%。截至2010年末,河南
舞钢铁矿二期工程原生矿产量高于原设计产量202.16万吨。
此项技术有效减少了矿石贫化给矿山业主造成的损失,也提高了发行人在难
采矿体采矿市场的份额。
②反向布孔技术
在露天矿山台阶爆破作业中,炮孔的布置一般是从台阶临空面的坡顶线开
始,向台阶面的后部逐排推进布孔,即布孔顺序为从前向后布孔,称作顺向布孔。
顺向布孔的优点是可以充分考虑台阶面及其台阶底部即坡底的情况,保证前排炮
孔的爆破效果。但在爆破实施过程中,由于受爆破振动、岩性差别和机械挖装的
影响,爆破后台阶的坡顶线经常参差不齐。按照顺向布孔方法布孔,经常造成炮
孔连线呈现波浪形,这样的炮孔布置方法不利于实现爆破标准化,也不利于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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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作业,随着爆破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急需对此种布孔方式进行改进。
为克服顺向布孔法的缺点,发行人成功开发出反向布孔方法,即先从后排开
始布孔,第一排的布孔待前排抵抗线清理完毕后再进行布孔的方法。采用反向布
孔法能实现爆破后坡顶线整齐;布孔呈直线分布,有利于钻机的移动和钻孔对位,
有利于提高钻机的钻孔效率;它克服现有布孔方法的缺点,简单易行,既能保证
爆破效果,又便于实现爆破作业标准化。
经过发行人在宁煤大峰矿、大红山一期到三期露天矿山开采项目等多个项目
现场验证,采用反向布孔法可以实现爆破后的根底处理次数比原来减少10%,矿
岩大块率降低0.9%,爆破后的台阶面平整率由过去的60%提高到79%,炸药单耗
平均降低3%,钻机工作效率提高10%,在有效提高开采效率的同时,避免了钻
孔的浪费。
该项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号(申请号)为
201110006478.1。
③多种规格石料高强度开采技术
在规格石料开采中,业主对开采石料的规格存在多种需求,在同一规格石料
开采项目中,业主对石料的规格需求甚至达十几种,并在某些时间段要求规格石
料日开采量达到十几万方乃至几十万方,因此,在确保石料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
下提高规格石料的日开采量是十分困难的。
发行人基于多年的规格石料开采经验,开发出一整套能够在确保规格石料质
量的同时提高开采量的技术,包括:基于岩石赋存条件和岩石块度要求的爆破区
域分区技术、规格石料爆破开采技术、基于保护边坡的缓冲爆破技术和压渣爆破
技术等。
发行人以上技术已成功应用在发行人多个大型露天矿山采剥及石料开采过
程中,大大提高了开采效率和合格级配石料产出率,提高了资源利用率,节省了
原材料,降低能耗,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推广应用价值。
发行人在三亚露天石料开采项目中,通过运用该系列技术,发行人每立方米
爆破成本节约了2.5元。在发行人河南舞钢露天采矿项目中,通过应用“多种规
格石料高强度开采技术研究”成果,在矿石品位低、埋藏分布很不规则的条件下,
每吨矿石平均开采成本节约了 1.66元,开采工期比原计划提前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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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该系列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基于这些系列技术的多种规格石料开
采爆破工法已获得省级工法进行推广。
④电算精确延时干扰减震爆破技术
爆破会产生震动,而爆破震动可能会对周边环境和一些精密设施产生严重的
影响,甚至导致重大事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矿产
资源需求的不断增加,如何在爆破实施过程中实现对周边环境影响最小(特别是
爆破震动)成为迫切要求解决的难题。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发行人研发团队将计算机技术与现场试验相结合,根据
波动理论,研发出计算机精确延时孔间干扰减震技术。其基本原理是利用计算机
技术将各炮孔产生的子波位移,相位时移,使峰谷叠加,相互干扰抵消,从而实
现孔间干扰减震,使群孔爆破产生的震动小于单孔爆破产生的震动,从而达到控
制爆破震动的目的。
目前,此项技术在减少爆破震动方面位于全行业领先地位,在复杂环境下实
施爆破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此项技术已成功运用在发行人宁夏大峰煤矿5,500吨炸药硐室大爆破项目
中,爆破完成后,距离爆破点仅200米的工业建筑安然无恙。此项技术荣获2006
年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ZL200410052569.9)及省级工
法认证。
⑤采空区处理技术
与地下开采方式相比,露天开采方式具有回采率高、贫化率低、适用于大型
机械施工、产量大、生产效率高等诸多优点。随着我国矿产资源稀缺性的日益凸
显,部分曾经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的矿山通过转变为露天开采大幅提高了回采率,
降低了开采成本。
地采转露采后采空区给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威胁,地下开采后形
成的采空区,随着开采范围的增大而发生上覆岩层下沉,造成冲击地压事故在国
内外已发生过多次,造成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后,生产
中也常面临采空区威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导致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和设
备损失,并容易打乱正常的生产节奏,难以实现标准化生产,从而直接影响生产
效率和生产成本。因而,采空区处理技术水平决定着地采转露采是否能够顺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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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发行人是开展采空区处理生产与安全技术研究较早的企业之一,是广东省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空区处理安全生产技术研究”科研项目承担者。几年来,
发行人以大宝山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项目为依托,围绕采空区处理生产与安全技
术进行了多项深入研究,在采空区普查、详查,采空区定位,采空区处理方面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发行人研究开发出采空区精确定位技术,单层采
空区处理、多层采空区处理、已经垮塌采空区的保安处理等一系列采空区处理技
术,在大幅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的同时,确保了开采过程中的本质安全水平。发
行人通过采用上述技术,2010年仅在广东大宝山露天矿山开采项目中就完成了采
空区上部开采铜矿137万吨、铁矿123万吨,同时将贫化率从业主制定的5%降低
到2.5%。
⑥k-α爆破参数优化系统
在露天矿山台阶爆破作业中,爆后岩石块度及其分布是评判爆破质量的重要
参数,直接影响铲装、运输、破碎等后续工序的生产效率和成本。由于矿岩破碎
块度及其分布受到岩石性质、炸药性能、孔网参数及炸药单耗等诸多因素影响,
因而考虑以上诸因素,对爆破后的岩块块度及其分布进行综合研究,是一件极具
推广应用价值的工作。
借鉴国外的理论和实践,发行人运用Kuznetsov和Rosin-Rammler数学模型,
并结合发行人露天矿山开采经验,成功开发出露天矿山矿岩爆破质量预测与分析
计算机应用系统(又称k-α爆破参数优化系统)。k-α爆破参数优化系统建立了各
种爆破参数(如最小抵抗线、孔距、炸药单位耗药量、台阶高度、钻孔精度、炮
孔直径等)与爆破块度分布的定量关系,便于将这些参数与爆破块度分布进行量
化分析。该系统可利用少量的爆破试验资料对模型进行修正,提高预报精度,以
适应现场多变的生产环境或者生产条件。该系统可以辅助爆破设计人员根据不同
的矿岩爆破条件,以爆破矿岩块度和爆破成本为优化目标函数,预测所选爆破参
数对爆破矿岩大块产出率及爆破成本的影响,快速完成多项优化方案供决策参
考。
应用K-R数学模型进行爆破设计多方案比较和参数优选是提高爆破设计质
量,改善爆破效果,降低生产成本的有效途径。在发行人河南舞钢露天铁矿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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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采用该模型后,大红山1、2期露天石料开采项目中得到成功运用,使用该
模矿石平均大块率控制在1. 8% ~2. 2%,根脚率控制在5%左右,在提高爆破质
量,降低开采成本方面效果显著。
⑦露天矿山爆破安全管理系统
安全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对露
天矿山开采起着保证、支撑和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提高露天矿山爆破安全管理水
平、减少安全隐患,发行人以现有安全生产法规、规程为基础,结合目前我国露
天矿山爆破作业的发展形势及特点,开发出一套基于ERP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即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的露天矿山爆破安全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对各种
信息源采集的不同信息进行处理,实现露天矿山生产安全监测、监控以及自动控
制与企业管理系统的集成工作;通过对生产作业的统计分析,掌握相关人员的作
业情况;通过对现场设备行走路线的分析,及时掌握安全检查的覆盖面,为安全
核查提供针对性指导;通过对隐患发生的分析,提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为准
确、实时、快速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确保灾害预防、事故救助提供了及时、准确
的信息,保证了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高效运作。
该系统投入使用以后,在露天矿山爆破安全信息收集,安全规章制度贯彻,
事故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生产考评管理等方面均
发挥了重要作用。该系统的使用优化了发行人的安全管理流程,提高了安全管理
水平和效率。
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发行人以创新、成熟、稳定的技术先后完成了多项开
采规模大、开采难度高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赢得了矿山业主的广泛赞誉。

2、行业资质优势
在行业资质方面,公司目前拥有国家住建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广东省
建设厅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工信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合计拥有年
产9万吨工业炸药、8,000万发工业雷管的许可产能。公司是行业内资质最为健全,
资质等级最高的企业之一。

3、全方位满足业主对采剥服务“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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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优势

人员负担较重、开采效率不高,资源浪费严重、经济效益不佳、专业能力不
足、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是我国露天矿山开采行业长期存在的顽疾,随着我国矿
产资源稀缺性的日益凸显,国家对矿山开采安全生产要求的日益提高,传统的业
主自采和专业发包开采方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露天矿山业主为提高经济利益,
降低安全风险,除越来越倾向于将采剥环节整体外包外,还提出了“整体化、精
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服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整体化
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需要综合考虑影响其综合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包括:
矿区水文地理环境、矿山地质状况、矿产分布情况、回采率及贫化率目标、矿山
建设征地规划、边坡保护、生产计划统筹、矿物及废渣的分装运输及存放安排、
矿物生产进度配比、现场管理秩序、安全隐患排除和预防、矿产资源保护等。整
体外包服务商能否提供优化的整体规划方案,以有效满足业主对整体化的需求成
为业主选择整体外包服务商重要标准。
宏大爆破通过多年专业经营,对矿山业主整体化需求理解深刻,主动从业主
经济效益最大化角度出发,为业主提供最优整体解决方案,最大限度满足业主对
整体化的客观需求。以发行人河南舞钢露天铁矿采矿项目为例,说明如下:
河南舞钢露天铁矿禀赋条件较差,矿山建设征地成本较高,发行人针对其贫
瘠矿的特点,采用原位爆破及大块爆破的方法,通过分析矿层分布情况设计了针
对性的爆破参数,确保矿、岩、土有效分装,满足了业主对生产进度、回采率、
贫化率等各项要求,同时通过整体爆破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使业主征地面积低于
预计50%以上,大幅降低了业主征地成本。
发行人强大的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帮助业主及时把握住铁矿资源价格攀
升的有利市场时机,大幅提高了业主经济效益,获得业主高度认可,发行人也因此
获得了河南舞钢露天矿山后续多期采剥服务业务。
(2)精准化
矿山业主出于对其选矿设备及矿石用途的考虑,往往对矿石的规格有较准确
的要求,服务商能否通过精准的爆破技术控制爆后矿石块度,减少二次爆破次数,
降低爆破成本成为竞争的关键。以发行人大红山二期露天采石项目为例,说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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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业主要求在同时提供多种规格石料的情况下保证生产进度,原有的服务商因
爆破后的石料规格无法达到业主要求被迫退出。发行人通过自行研发出的多种规
格石料高强度开采系列技术,首先采用小爆破优化道路基建,极大提高现场车辆
运输效率;进一步通过提高钻孔精度、严格控制装药量和爆堆形状等多项措施,
在满足业主对石料多种规格需求的同时,保证了生产进度,实现了石料供应与业
主作业现场的无缝衔接,赢得了业主的认可,并获得业主后续多期采剥服务合同。
(3)个性化
矿山业主要求服务商从露天矿山的具体环境出发,为业主提供包括提高资源
回采率、降低贫化损失、采空区处理、矿石规格、加快生产进度等系列个性解决
方案。
宏大爆破始终坚持爆破设计方案个性化、流程标准化,全面推行“一炮一设
计”,针对每个采剥服务项目的不同情况和业主的个性化需求,在运输道路规划、
爆破方案设计、民爆器材的选择、开采设备的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设计,全
方位满足业主的个性化需求,赢得了业主的广泛赞誉。
(4)安全化
矿山业主要求服务商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为业主提供最安
全的爆破技术和民爆器材、最有效的排土场和边坡防塌方管理方案、最可靠高效
的开采设备等一系列安全措施,减少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
宏大爆破公司深知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一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坚持“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毫无条件
地服从安全”的安全管理理念,坚持技术、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公司的本质安全
生产水平,公司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所采用的深孔露天台阶爆破技术是行业
内成熟、可靠的爆破技术,所使用的大型开采设备性能先进,安全系数高;公司
目前拥有现场混装炸药车应用技术、乳胶基质远程配送技术、控制爆破技术及移
动式乳胶基质制备站核心技术,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应用现场混装炸药车技术实施
现场生产、配送、爆破服务一体化经营的示范单位。

4、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专业技术团队,具有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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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优势。
(1)优秀的管理团队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管理团队在“管理现代化、产业一体化、市场国际化、
资本社会化”的经营理念指导下,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将“澳瑞凯模式”确
定为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果断延伸产业链,进军民爆器材生产领域,在矿山民爆
一体化服务领域将公司打造成为爆破技术领先、经营模式先进的领军企业。同时,
公司管理团队在露天矿山开采、定向爆破、水下爆破、隧道工程等方面均具有深
厚的理论功底,公司董事及高管成员中有7名拥有博士学位,在行业内具有较高
的威望,其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炳旭先生曾成功主持“中国第一爆”、“亚
洲第一爆”、“世界环保拆除第一爆”等多项国际、国内爆破领域具有里程碑意
义的爆破项目,被誉为“中国爆破第一人”,被新华社等八家单位评选为首届“转
型.2010中国经济十大领军人物”。此外,公司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为中国工程
院院士,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理事长,在爆破服务行业内享有崇高的威望。
优秀的管理团队有助于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把握行业技术发展动态,
保持公司在爆破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管理团队在公司的发展历程中保持稳定的
同时不断吸纳优秀人才加入,推动了公司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2)专业的技术团队
公司拥有在露天矿山开采、民爆器材研发、定向爆破、水下爆破、隧道工程
等多方面的一流技术专家。截至2011年末,公司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
博士、硕士研究生34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4人,高级工程师47人,工程师106
人,是国内同行业中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学术研究成果最为丰富的一流专
业技术团队。
专业技术团队为公司在行业内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5、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领域的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近年来充分发挥其爆破技术和个性化整体方案的优势,持续为客户提供
安全高效、经济环保的采剥服务,获得了露天矿山业主的高度认可,树立了“宏
大爆破、爆破专家”的行业口碑。公司在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招投标竞争中
积累了丰富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开拓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湛的
技术和有效沟通,与客户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连续获得中大型露天矿山多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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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采剥服务合同。目前公司已与中国神华、神宁集团、大宝山矿业、舞钢中加等
多家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得益于发行人在业内的良好声誉和品牌知名度,我国大型、高端露天矿山开
采项目一般均会主动邀请发行人参与投标。

6、设备优势
大型高端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对开采设备的要求越来越高,是否拥有大型
开采设备已成为众多高端项目竞标资格的关键竞争壁垒。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
打造成为我国一流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公司紧紧把握住行业发展趋势,针对
露天矿山采剥项目的实际需求,适时投入了大量财力进行设备购置。目前,公司
拥有国内一流的YZ-35C牙轮机、TR-100矿用车、WK-10B电铲等特大型矿山开
采设备,成为行业内少数拥有大型开采设备的从业企业之一。
此外,公司紧跟现场混装炸药的发展方向,在我国首创研制并建设了多个移
动式地面站,购置了多台现场混装炸药车,具备了在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工业炸药
生产的能力,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及安全水平。




WK-10B 电铲 YZ-35C 牙轮机




TR-100 矿用车 移动式乳胶基质制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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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J-3 型混装炸药车

(四)发行人竞争劣势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提升,公司对大型开采设备的需求也越来
越多,大型开采设备技术含量较高、产能较大、可靠性强,国内大型开采设备主
要依赖进口,而进口设备价格昂贵,公司在采购进口大型开采设备方面面临巨大
的资金压力。
此外,公司把握住近年来民爆行业纵向一体化资源整合的发展趋势,先后收
购了宏大增化、力拓厂、明华公司等3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将产业链延伸至露
天矿山采剥服务的上游——民爆器材生产领域,公司为完成民爆行业纵向一体化
资源整合消耗掉了公司大量的积累资金和银行借款,报告期内,母公司2009年末、
2010年末及2011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69%、65.15%和64.74%,继续通过银
行借款方式对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财务支持已存在巨大困难。
融资手段单一,发展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瓶颈。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宏大爆破报告期内主营业务集中在以爆破技术为核心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领域。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和服务 主要产品和服务主要用途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1、露天矿山开采
1、露天及井巷矿山开采
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 2、土石方工程
民爆器材研发、生产、销售
3、城镇建筑物拆除
4、水利水电工程、交通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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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


(二)业务流程图

1、露天矿山采剥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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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

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准备

人员设备材料及临时建设施工设备




分台阶采矿剥离 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生产道路修筑,形成矿山运输系统




爆破设计 爆破实施准备



炮眼孔径、 飞石控制
起爆网 人 机 材
孔深、排 等安全措
路设计 员 械 料
距、药量 施验算 准 准 准
备 备 备



炮孔测设定位
炮孔装药堵塞

钻孔
联结爆破网路

炮孔验收 警戒区设置及警戒
起爆


有危石、隐患时排除
解除警戒


矿 矿石铲装运 存矿点卸矿 下
分 一
石 平
块 平
台 台
分 验 生
选 收 产
废石铲装运 排场排弃




2、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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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铵 水




水相溶化
催化剂




水相计量

乳 冷 敏 装 包 入
化 却 化 药 装 库

油相计量




敏化剂
油相溶化




乳化剂 复合蜡




3、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木粉干燥




水 计 计量输送
相 过 量
制 滤 泵
备 送
泵 螺 悬
混 送 旋 挂
合 结 混 输
晶 凉 送

油 计
相 过 量
制 滤 泵
备 送 膨
化 装
硝 药
胺 包
炸 装



4、现场混装炸药(乳化炸药)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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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铵 水




水相溶化





水相计量 质

混 入
乳 冷 装
化 却 炮
车 孔
油相计量





油相溶化




乳化剂 复合油相




移动式地面站




5、基础雷管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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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二 二 三
排 道 次 道 次 道
管 装 压 装 压 装
药 药 药 药 药




压 压 扣
帽 废 帽 帽
收 退 或 品 或 或
盒 模 压 剔 压 装
延 除 延 延
期 期 期
体 体 体




卡 装 础
腰 箱 雷




6、工业电雷管生产工艺流程图





线 导



对 存 卡 排
焊 干 口 膜

刚 基
性 础
药 雷
头 管




业 激
电 装 装 光
雷 箱 盒 编
管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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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我国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涉及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露天矿
山采剥服务两大细分行业,由于以上细分行业分别属于民爆器材产品的生产和应
用领域,因此,国家对以上细分行业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差异,
受此影响,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和民爆器材产品的经营模式有所不同。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经营模式为:以参与投标方式承接露天矿山采剥
服务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配备人员、技术、设备,组成项目部并按矿山业主
要求完成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各个环节,主要流程情况如下:
(1)市场信息
公司营销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分析国内各大露天矿山业主矿产资源开发及开
采计划,分析重点和竞争条件,制定业务发展策划,并安排具体人员进行项目联
系和跟踪,反馈信息,动态管理。
(2)参加投标
招投标方式是公司获取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的主要手段,由于露天矿山采
剥服务业务涉及到多行业、多学科专业知识的应用,因此在进行项目投标前,公
司需要与发包方进行充分沟通以掌握项目实际需求并提供前瞻性的设计引导,以
利于公司在竞标中有的放矢,处于有利地位。
(3)项目中标后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中标后,公司将在初步方案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客户
和露天矿山的具体情况对投标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深度论证,形成最佳开采方
案,以确保实现最佳开采效果。
(4)组建项目部现场施工
最佳设计方案确定后,公司立即组建项目部并根据设计方案为项目部配备人
员、技术和设备,由项目部具体负责项目的总体控制和管理,完成从现场施工、
各期工作量认定到各期款项回收等一系列工作。如项目部产能不足以满足矿山业
主对开采进度的要求,公司采取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非核心环节通过分包方式交
由公司常年合作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实施。
(5)项目完工验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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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露天矿山开采承包合同的全部工作量后,由项目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合同尾款结算等工作。

2、民爆器材生产
(1)固定生产线方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固定生产线民爆器材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通过向国内厂商及经销商采
购。
②生产模式
在生产的组织和实施上,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体情况为:公司
在每年年底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根据对市场需求的预测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
次年的生产计划,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该申请并结合各条生产线许可生产能力与产
品品种下达生产计划。上述生产计划的主要目的在于对生产线产量进行总量控制
以确保安全。销售合同签订后,客户在销售合同的范围内根据自身需要向公司提
交具体订单,销售部门将相关产品需求情况通报生产部门,由生产部门在生产计
划限额内组织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
在生产组织上,公司各条生产线均不得超计划生产,如生产计划不足以满足
销售需求,则公司需另行申请补充生产计划,但总产量不得超过该条生产线的许
可生产能力。
公司民爆器材产品全部由公司自有设备自行组织生产。
③营销模式
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颁布之前,公司民爆器材产品
的生产和销售是分离的,即公司作为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将产品销售给省内民爆器
材流通企业(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再由民爆器材流通企业将民爆器
材产品销售给下游用户,营销渠道和销售价格都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民用爆炸
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实施后,立法层面已允许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将民
爆产品直接销售给下游用户,但民爆行业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是一个长期的过
程,目前绝大多数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销售模式仍主要沿用以民爆器材流通企业
作为经销商的模式。
当前广东省民爆流通企业管理体制为:广东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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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民爆流通企业的销售资质,对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
许可证》;省内各地公安机关负责审核流通企业和其他单位的购买与运输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与《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证》。
公司具体销售流程为:终端用户先向广东省内流通企业提出购买公司产品的
具体需求,再由流通企业根据终端客户的具体需求向公司进行采购后再行发送到
终端客户手中。

3、“矿山民爆一体化”经营模式
民爆器材生产行业是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上游行业,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商向
矿山业主提供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同时向矿山业主提供民爆器材产品的生产和
配送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是国际上矿山开采领域广泛采用的服务模式。
在矿山开采领域应用“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能够有效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
效率,提高回采率,节约开采成本,达到本质安全管理和绿色环保的要求。因此,
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环保部、安监总局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陆续出台
相关政策、法规积极推动我国矿山开采领域内的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
发行人积极推进“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在矿山开采领域的应用,把握国家
政策鼓励民爆行业纵向整合的趋势,在矿山开采领域构建出了矿山民爆一体化服
务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混装炸药方式的应用
固定生产线民爆器材由于其产品的特殊性,在运输、仓储、配送等流通环节
均有较高的安全性要求,运输范围受到较大限制,流通环节成本较高,因此,通
过移动式地面站、混装炸药车进行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的作业方式具有安全、高效、
低成本的特性,是国内外工业炸药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代表国内最为先进的工
业炸药生产方式,也是矿山开采领域应用“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重要载体。
根据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司长吴凤来在2010年全国民爆器材行业工作会议上的报
告及工信安字[2009]124号文件《关于加强现场混装炸药车系统跨省作业管理工
作的通知》的精神,国家鼓励工业炸药向现场混装作业方式发展。
公司拥有现场混装炸药车应用技术、乳胶基质远程配送技术、控制爆破技术
及移动式乳胶基质制备站核心技术,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应用现场混装炸药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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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现场生产、配送、爆破施工一体化经营的示范单位。
公司通过在矿山开采领域应用先进的现场混装炸药应用技术和设备,成功地
构建了在矿山开采领域应用民爆一体化服务的模式,实现了公司与国际先进矿山
开采“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趋同。
(2)纵向并购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纵向并购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与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形成良性互动,
发挥战略协同优势一直是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近年来,公司紧紧把握民爆行业
纵向整合的趋势,先后并购了三家广东省内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使公司的工业
炸药年许可产等达到了9万吨/年,在广东省内的民爆器材产品市场上占据了50%
以上的市场份额。
受我国民爆器材产品传统流通体制的限制,公司目前生产的民爆器材产品尚
无法直接在公司矿山开采服务业务中得到应用,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和民
爆器材生产领域之间的战略协同效应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但根据我国《民用爆
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和管理部门的要求,公司作为民爆器材产品生
产企业可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直接销售公司民爆产品,销售对象既可
包括民爆器材产品流通企业,也包括各类大型终端客户,民爆器材产品传统流通
体制出现了政策松动,未来随着民爆器材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直销
方式将逐渐取代向民爆器材产品流通企业出售产品的销售模式而成为主流。
此外,工信部安全司司长吴凤来在2011年民爆行业工作会议上提出:“到十
二五末,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还具备重组整合到50家以内,销售企业200家以内的
调整潜力,同时要着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形成20家左右跨区域的优势骨干企业
集团,着力培育一到两家能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的大型企业集团”,说明国家在
继续鼓励民爆行业企业横向、纵向兼并之外,还明确提出重点培育一到两家澳瑞
凯式的中国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
随着我国民爆器材产品传统流通体制政策的松动和国家计划重点培育一到
两家能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影响,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大对民爆
器材生产企业纵向整合的力度,特别是在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较为集中的
宁夏、山西、内蒙古等矿产资源丰富的省区并购当地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一方
面可以顺应民爆器材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趋势,提高民爆器材产品自产自用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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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并购当地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方式进入当地市场,服务
终端客户,建立直接面向矿山业主的营销渠道,为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创
造业务机会。
通过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和民爆器材生产业务间的良性互动和相互
促进,我公司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战略协同效应会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成为“澳瑞凯”式的中国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领军企业。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服务和产品的产能、产量及实际产能利用率
(1)露天矿山采剥及其它爆破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露天矿山业主提供露天矿山采剥及其它爆破服务生产能力
情况如下: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其它爆破服务
年度
剥离量(万方) 开采量(万吨)
2009年 3,921.89 265.30
2010年 4,277.42 386.53
2011年 6,319.54 445.57
合计 14,518.85 1,097.40

(2)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民爆器材许可产能、安全许可产能/试生产计划、实际产量、
实际销量以及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安全许可产能 销售收入
产品品种 许可产能 实际产量 实际销量
/试生产计划 (万元)
2009 年度
乳化炸药(吨) 56,000 46,000 38,144 36,088 23,840.24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吨) 16,000 8,000 4,243 4,243 1,876.15
膨化硝铵炸药(吨) 18,000 18,000 13,994 12,991 8,181.71
工业炸药合计(吨) 90,000 72,000 56,381 53,322 33,898.10
工业电雷管(万发) 5,000 5,000 1,406 1,946 2,266.89
导爆管雷管(万发) 3,000 3,000 1,548 1,544 4,676.64
工业雷管合计(万发) 8,000 8,000 2,954 3,490 6,943.54
201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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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化炸药(吨) 56,000 56,000 42,892 44,974 29,689.83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吨) 16,000 8,000 3,996 3,996 1,813.22
膨化硝铵炸药(吨) 18,000 18,000 17,597 18,970 11,963.04
工业炸药合计(吨) 90,000 82,000 64,485 67,940 43,466.09
工业电雷管(万发) 5,000 5,000 2,039 1,897 2,357.95
导爆管雷管(万发) 3,000 3,000 2,003 2,060 6,281.16
工业雷管合计(万发) 8,000 8,000 4,042 3,957 8,639.11
2011 年度
乳化炸药(吨) 56,000 53,000 43,186 43,687 28,584.97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吨) 16,000 8,000 7,981 7,981 1,786.10
膨化硝铵炸药(吨) 18,000 18,000 17,990 17,975 11,370.63
工业炸药合计(吨) 90,000 79,000 69,157 69,643 41,741.70
工业电雷管(万发) 5,000 5,000 1,628 1,703 2,147.55
导爆管雷管(万发) 3,000 3,000 1,834 1,854 5,954.83
工业雷管合计(万发) 8,000 8,000 3,462 3,556 8,102.38

注:1、许可生产能力既包括安全许可生产能力,也包括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但已由行业
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生产线能力;安全许可生产能力是指生产线建设完成后,经行业主管部
门验收合格,在生产许可证标注安全生产许可的能力;

2、试生产计划是指生产线建设完成后,正式验收前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产量;

3、实际产量是指各品种当年实际生产的产量。

4、2011 年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实际销量 7,981 吨,其中,3,995 吨为对外销售,形成账面销售
收入 1,786.10 万元,3,986 吨为公司自产自用,未在账面体现为民爆器材销售收入。

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产品/服务类型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102,850.40 63.56% 61,613.68 46.39% 57,618.18 49.57%

民爆器材产品 52,528.78 32.46% 55,788.53 42.00% 44,090.84 37.93%

石方控爆 3,854.99 2.38% 11,322.05 8.52% 8,740.85 7.52%

软基爆破 2,088.64 1.29% 3,139.25 2.36% 4,405.70 3.79%

爆破拆除 - - 242.77 0.18% 873.44 0.75%

其他 495.17 0.31% 716.65 0.54% 510.56 0.44%

合计 161,817.98 100% 132,822.92 100% 116,239.57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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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变动情况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发行人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的主要营销模式为招投标方式,发行人在参与
投标并报价时,以相关国家标准定额、行业标准定额或地区标准定额作为参考,
考虑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的种类、技术含量、施工难易程度、开采规模、参与
投标企业的数量和竞争程度、矿山业主的具体要求、原材料价格等多项因素后确
定投标报价。如果招标项目技术含量较高、施工难度较大,则投标报价相对较高;
如果参与投标的企业数量较多、投标竞争较为激烈,则投标报价相对较低。
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同项目的定价均体现了明显个性化特征。
(2)民爆器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8]2079号)规定,发行人民爆器材产品销售价格在国家发改委制定指导价格
的基础上上下浮动15%,价格弹性不大,发行人报告期主要民爆器材产品年平均
价格情况如下:

产品品种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乳化炸药(元/吨) 6,543 6,602 6,606
多孔粒装铵油炸药(元/吨) 4,471 4,538 4,421
膨化硝铵炸药(元/吨) 6,326 6,306 6,298
工业电雷管(元/万发) 12,613 12,431 11,648
导爆管雷管(元/万发) 32,122 30,487 30,296


4、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业务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2011 年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占该项业务收入比例

中国神华哈尔乌素煤炭分
33,954.11
神华集团有限 公司
35,829.11 32.93%
责任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
1,875.00


青岛市海防工程局 15,702.32 14.43%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3,138.50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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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
11,785.35
中国核工业建 公司
11,982.94 11.01%
设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
197.59
限公司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0,370.00 9.53%
合计 87,022.87 79.98%



2010 年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占该项业务收入比例

中国神华哈尔乌素煤炭分
38,779.02
神华集团有限 公司
39,639.90 51.94%
责任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
860.88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0,391.30 13.62%

青岛市海防工程局 9,070.34 11.88%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
中国核工业建 公司 3,103.49
3,923.32 5.14%
设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
819.83
限公司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2,517.62 3.30%
合计 65,542.48 85.88%



2009 年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占该项业务收入比例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
14,077.85
中国核工业建 公司
26,631.10 37.17%
设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
12,553.25

中国神华哈尔乌素煤炭分公
14,058.71
神华集团有限 司
22,952.16 32.04%
责任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8,893.45
公司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5,531.95 7.72%

青岛海防工程局 3,498.75 4.88%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208.99 4.48%
合计 61,822.95 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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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业务前 5 名客户情况如下:
2011年度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占该项业务收入的比例
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 40,847 77.76%
深圳市化轻贸易有限公司 1,528 2.91%
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1,412 2.69%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148 2.19%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843 1.60%
合计 45,779 87.15%



2010年度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占该项业务收入的比例
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 40,903 73.32%
深圳市化轻贸易有限公司 1,749 3.14%
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1,690 3.03%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933 1.67%
东源县坚基矿业有限公司 487 0.87%
合计 45,762 82.03%



2009年度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占该项业务收入的比例
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 29,824 67.64%
深圳市化轻贸易有限公司 2,745 6.23%
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1,205 2.73%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846 1.92%
广州市和合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542 1.23%
合计 35,162 79.75%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5名客户存在较高的集中度,主要原因包括:受我国民
爆器材产品流通体制制约,发行人绝大部分民爆器材产品通过广东省民用爆破器
材专卖公司销售给终端用户,因此,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在报告期内占
发行人销售收入比例最高;发行人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面向国内大中型露天矿
山,合同金额较大,业务连续性较强,因此,报告期内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占发
行人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50%的情况,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占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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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其他爆破服务
发行人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其他爆破服务业务主要原材料包括:民爆器材及
其他辅助材料、柴油等。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营业成本占比 营业成本占比 营业成本占比
主要原材料
金额 (露天矿山采剥及 金额 (露天矿山采剥及 金额 (露天矿山采剥及
其他爆破服务) 其他爆破服务) 其他爆破服务)

民爆器材及其
9,312.99 10.64% 6,471.04 10.38% 4,740.48 8.12%
他辅助材料

柴油 12,942.15 14.79% 8,317.47 13.34% 7,594.03 13.01%

合计 22,255.14 25.43% 14,788.51 23.72% 12,334.51 21.14%


(2)民爆器材产品
发行人民爆器材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硝酸铵、高压聚乙烯、爆破线、乳化
剂等,其中硝酸铵在民爆器材产品原材料成本中所占比重最大,其他各类原材料
种类繁多但占比较小,采购价格变化对民爆器材产品盈利情况影响很小。报告期
内,发行人民爆器材主要产品营业成本中硝酸铵及其他原材料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主要原材料 营业成本占比 营业成本占比 营业成本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民爆器材) (民爆器材) (民爆器材)

硝酸铵 12,005.47 32.70% 10,156.64 26.21% 7,803.92 25.40%

其他 11,541.29 31.44% 11,260.26 29.06% 8,773.43 28.56%

合计 23,546.76 64.14% 21,416.90 55.27% 16,577.35 53.96%


2、主要原材料、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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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材料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工业炸药(元/吨) 6,210 6,122 6,450

柴油(元/升) 7.24 6.5 6.8


(2)民爆器材产品

主要原材料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硝酸铵(元/吨) 2,124.46 1,726.50 1,692.31

高压聚乙烯(元/吨) 14,185.21 15,284.82 12,203.51

爆破线(元/吨) 31,268.63 29,202.00 24,310.20

乳化剂(元/吨) 10,885.75 11,060.77 10,391.13


3、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原材料及能源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前五名供应商(含分包商)
采购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1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该项业务采购成本比例
准格尔旗云信劳务有限公司 10,820 14.89%
准格尔旗华达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8,890 12.2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345 7.36%
常德宗辉建筑有限公司 4,967 6.84%
湖南红旗建设有限公司 2,917 4.02%
合计 32,940 45.34%
2010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该项业务采购成本比例
准格尔旗云信劳务有限公司 4,318 8.7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3,246 6.59%
常德宗辉建筑有限公司 2,685 5.45%
准格尔旗华达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270 4.61%
葫芦岛鑫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23 4.31%
合计 14,642 29.73%
2009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该项业务采购成本比例
辽宁金帝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076 12.40%
葫芦岛鑫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564 11.36%
准格尔旗云信劳务有限公司 4,424 9.03%
常德顺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393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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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3,275 6.68%
合计 22,732 46.40%

报告期内,发行人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业务前5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该项采购成本比例
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 2,682 11.39%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639 11.21%
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 2,497 10.61%
广州科律合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1,717 7.29%
湖南省邵阳宝兴科肥有限公司 987 4.19%
合 计 10,522 44.68%
2010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该项采购成本比例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891 13.50%
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 2,470 11.53%
湖南省邵阳宝兴科肥有限公司 1,700 7.94%
广州科律合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1,491 6.96%
佛山市南海黄岐化玻有限公司 902 4.21%
合 计 9,454 44.14%
2009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该项业务采购成本比例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798 22.91%
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 1,745 10.53%
湖南省邵阳宝兴科肥有限公司 1,293 7.80%
广州科律合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885 5.34%
新元工贸有限公司 438 2.64%
合 计 8,159 49.22%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50%的情况。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占有权益。

(六)安全与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了民爆器材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应用,属于国家严格管
控行业。公司深知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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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民用
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等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一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管理方针,坚持“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毫无条件地服从安
全”的安全管理理念,坚持技术、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公司的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以本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石;以完善、有效、规范的
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为安全生产的保障;以专业、敬业的人力资源作
为安全生产的监督,采取一整套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1)以技术保障安全
公司充分认识到产品的服务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是保障安全的最根本要
素,不断提高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技术的本质安全性水平。公司在露天矿山采
剥服务领域所采用的深孔露天台阶爆破技术是行业内成熟、可靠的爆破技术,所
使用的大型开采设备性能先进,安全系数高;在民爆器材生产领域所采用的工艺
和装备是行业内主流的成熟工艺和生产技术,工艺参数和工艺配方合理,技术装
备可靠,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等主要产品生产线核心工序均实现了微机控制,生
产线自动化、连续化水平较高,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方面,公司以技术先行,建立了由总工程师主导的技术
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法规及技术标准,编制了覆盖全部工种、岗位
和生产工序流程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制定并严格执行《技术设计审批制
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针对危险作业部位和不同季节施工对爆破技术的
差异化要求,制定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行以专业工程师负责的《现场技术质
量控制制度》,配备了包括测尘、测震、测噪、测温等先进的技术检测仪器及设
备,严格做到安全设备精良、技术措施到位、作业过程规范、质量检验合格,生
产安全可靠;坚持爆破设计方案个性化、流程标准化,编制了格式规范的《工程
爆破设计书》,全面推行“一炮一设计”,对设计、施工、验收和总结实施全过
程技术质量控制管理,为保障安全生产提供了科学可靠的技术保障。
在民爆器材生产方面,公司与南京理工大学依靠各自专业技术优势联合开发
了年产可达2万吨的液混式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技术,采用先混合、后膨化的制
备技术,大大简化了生产工艺流程,整条生产线实现了在线人员、在线药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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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自动化、连续化水平高等突出优势,设计了完善的温度、压力、电机
保护、断流等安全监控措施,极大提高了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公司乳化炸药生产
线采用“浸水式直冷”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装药包装选用自动化装药包装技
术,药卷的上卡、装袋、抽真空、压合、装箱、打包等一系列包装程序实现了连
续化、自动化生产,大幅减少了生产线作业人员数量,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
公司民爆器材产品生产线的危险工序全部覆盖了视频、音频电子监视系统,
实现了对关键及危险作业工序的全程监控,工序间安装了安全隔离和防护措施,
从本质上保证了公司民爆器材产品生产线的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2)以制度保障安全
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方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政
策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
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部门、生产单位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同时,及时获取、识别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适时制、
修订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上岗制度》、《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危
害源辨识、评价与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三
违”界定标准及处罚规定》、《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检查评价标准及奖惩考核制度实施细则》等三十五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的安全制度体系、贯彻始终的“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安全文化,为公司
规范化安全生产提供了严密的制度保障。
在民爆器材生产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的
要求进行生产厂区、厂房设计和生产工艺布置;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
理条例》、《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流程》等国家和行业法规及标准,依法
组织民爆器材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
需要,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考
核奖罚办法》、《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事故管
理规定》等四十多项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民爆器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
管理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3)以人员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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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视为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每年编制并落实员工
教育培训计划,认真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员工转复岗安全教育和年度安全
教育。将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程标准、以及典型事故案
例等内容编辑成图文影像资料,通过组织员工集中上课学习、观看安全生产影视
资料、举办安全知识竞赛、设置安全宣传栏等方式,使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责任
意识,提高了对危险的认识水平,增长了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的防范技能;
公司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已参加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业安全
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全部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取证;
公司全员均经过公司的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公司依
照国家和行业规定,有计划地定期安排员工参加行业或公司组织的安全继续教
育,所有员工经考核全部合格。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
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了以预防为主的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成立了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和培训了应急救援队伍,配置了应急救援设备与器材,
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为所有员工交纳了工伤保险,按时足额交纳了保险费。
(4)以组织保障安全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总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兼任安全
生产委员会主任,负责统一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公司安全生产重
大事项;公司设置安全副总经理,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工作;所属
各子公司、项目部均成立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还设有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各子
公司、项目部对口设置了安环部,按规定足额配置了具有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所
有班组均设有专(兼)职安全员,危险作业还配备有现场专职安全监控员。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清晰的职能分配和明确的责任划分下,
有序开展日常专职安全检查与岗位自主安全监督互补、定期综合性安全大检查与
分级专项安全大检查相结合的全面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三违”行
为采取“零容忍”责任追究措施,坚决予以处理;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切实
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各级安全生产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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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负责、以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有
效到位。整体构筑严密、责权分工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公司
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的作用,将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5)以投入保障安全
公司依据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财企
[2006]478号)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报告期内,
公司累计提取安全生产费用6,982.4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
生产检查,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应急救援演练,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以及安全技
术改造和研发等项目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年度安全生产费计提数 年度安全生产费使用数 年末余额
2009 年 946.48 1,969.77 2,215.92 700.32
2010 年 700.32 2,164.72 1,829.36 1,035.68
2011 年 1,035.68 2,847.92 3,448.91 434.69
合计 6,982.41 7,494.19 -

充足的安全费用投入,完善和改进了公司安全生产条件,为公司各项安全生
产行为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根基,注重从技术、
制度、人员、组织和费用五个方面加强建设和投入,增强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
提高公司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公司目前通过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2、环保情况
公司在提供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过程中所采用的爆破技术和开采设备均具有
较高的环保性能,爆破和开采过程中基本无废水、废气排放;采剥服务中分离的
岩土、废渣由公司负责运送到矿山指定排土场,由矿山统一堆放和管理,待日后
矿山回填、复垦绿化时使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露天矿山往往远离人口
密集地区,爆破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及噪声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公司在民爆器材生产领域均采用环保工艺,主要原材料不含有毒物质,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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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生的尾料实现循环利用,对环境无污染,生产过程中基本无废气产生,少量
的工业废水和粉尘经过专门处理后达标排放。
公司定期委托专业环境监测机构对公司生产环境进行检测,公司目前通过了
GB/T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截至本招股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获得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出具的《关于广东
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函[2011]233号),原则同
意发行人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五、主要资产情况

(一)商标
公司拥有商标权5项,均为申请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号 核定服务项目 有效期限


第 37 类:采矿;采石; 2007 年 2 月 28 日至
1 第 3952051 号
钻井;打井 2017 年 2 月 27 日


第 13 类:火器;弹药;
火器弹药;猎枪;硝
化铵炸药;矿用引爆 2008 年 9 月 7 日至
2 第 4904038 号
雷管;炸药导火索; 2018 年 9 月 6 日
非玩具雷管;炸药;
烟火产品


第 39 类:船只出租; 2009 年 5 月 28 日至
3 第 4904037 号
拖运 2019 年 5 月 27 日


第 37 类:建筑施工监
督;水下建筑;拆除
建筑物;码头防浪堤 2009 年 5 月 14 日至
4 第 4904020 号
建筑;工厂建设;港 2019 年 5 月 13 日
湾建设;建防护堤;
采矿;采石;钻井


第 42 类:地质勘探; 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5 第 4904019 号
水下勘探 2019 年 10 月 6 日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力拥有以下1项商标,为申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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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号 核定服务项目 有效期限
第 37 类:建筑设备出
租;建筑;水下建筑;
拆除建筑物;仓库建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1 第 6510426 号 筑和修理;码头防浪
2020 年 3 月 27 日
堤建筑;港湾建设;
建防护堤;采矿;采


发行人已获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
序号 商标 申请号 类别 申请日期

1 10229503 第 13 类 2011 年 11 月 24 日


2 10229531 第 13 类 2011 年 11 月 24 日



3 10229578 第 13 类 2011 年 11 月 24 日


4 10229600 第 13 类 2011 年 11 月 24 日


5 10229612 第 13 类 2011 年 11 月 24 日


6 10229653 第 37 类 2011 年 11 月 24 日


7 10229663 第 37 类 2011 年 11 月 24 日



8 10229677 第 37 类 2011 年 11 月 24 日


9 10229690 第 37 类 2011 年 11 月 24 日


10 10229705 第 37 类 2011 年 11 月 24 日


11 10234499 第 42 类 2011 年 11 月 25 日


12 10234358 第 42 类 2011 年 11 月 25 日


13 10234375 第 42 类 2011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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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0234387 第 42 类 2011 年 11 月 25 日


15 10234418 第 42 类 2011 年 11 月 25 日


16 10234464 第 42 类 2011 年 11 月 25 日


(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为9,406.97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1、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序 使用权面积 地类
使用证号 宗地位置 2 取得方式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他项权利
号 (m ) (用途)
京西其国用 北京市西城区西
1 (2010 更)第 直门南大街 2 号 22.44 出让 写字楼 2010.5.7 2045.12.5 抵押
00118 号 C 座 2803
京西其国用 北京市西城区西
2 (2010 更)第 直门南大街 2 号 3.02 出让 写字楼 2010.5.7 2045.12.5 抵押
00119 号 C 座 2801
京西其国用 北京市西城区西
3 (2010 更)第 直门南大街 2 号 28.39 出让 写字楼 2010.5.7 2045.12.5 抵押
00116 号 C 座 2805

合计: 53.85 - - - - -


2、发行人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1)广东明华罗定分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序 使用权面积 使用权 地类 他项
土地使用权证号 宗地位置 2 使用权终止日期
号 (m ) 类型 (用途) 权利
罗府国用(2011) 罗定市兴文路
1 2,617.5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0 年 5 月 25 日 无
第 002810 号 142 号
罗府国用(2011) 罗定市兴文路
2 368.4 出让 工业用地 2060 年 5 月 25 日 无
第 002811 号 132 号背 1 号

罗府国用(2011) 罗定市兴文路
3 208.5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0 年 5 月 25 日 无
第 002812 号 137 号背 1 号

罗府国用(2011) 罗定市素龙街
4 62,656.4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0 年 5 月 25 日 无
第 002813 号 道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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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国用(2011) 罗定市素龙街
5 13,137.1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0 年 5 月 25 日 无
第 002814 号 道中村
罗府国用(2011) 罗定市素龙街
6 21,311.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0 年 5 月 25 日 无
第 002815 号 道中村
罗府国用(2011) 罗定市素龙街
7 7,924.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0 年 5 月 25 日 无
第 002816 号 道中村
罗府国用(2011) 罗定市素龙街
8 4,223.6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0 年 5 月 25 日 无
第 002817 号 道中村

(2)明华公司、力拓厂2011年受让广业公司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情况
明华公司和力拓厂韶关、连南和佛山南海三个厂区原生产经营用地为国有划
拨用地,广业公司根据《关于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属民爆企业重组改
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粤国土资利用函[2010]1710号)
获得了对该三个厂区原划拨用地的授权经营。
为保持广东明华三个厂区的整体规划,且满足广东明华持续发展需要,需改
变原韶关、连南和佛山南海厂区土地国有划拨用地的土地性质,为此广业公司通
过转让、长期租赁的方式,将原厂区用地继续配置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广东明华的
韶关、连南和佛山南海三个厂区完整使用。
为进一步完善资产权属,使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权证合一,清晰化,广东明华
需拥有所有厂房、仓库及附着物、构筑物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对原厂区的
土地进行了划分,一类是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即,所有厂房、仓库及附着物、
构筑物的用地(当时为土地协议、土地方案等文件表述方便简称为“核心用地”
并一直沿用至本招股说明书);第二类是厂区原规划内一直在使用的其他土地,
这些土地上无房屋等建筑物,主要为安全距离、厂区绿化地等(为方便表述,简
称为“非核心用地”)。
前述三个厂区核心用地共 116 宗,共 42,577.63 平方米,非核心用地共计
35 宗,共 1,189,836.44 平方米,由广业公司租赁给明华公司和力拓厂使用,租
赁期为 20 年。2011 年 1 月,明华公司和力拓厂与广业公司签订了核心用地转让
协议,并且取得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
广东明华受让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土地面积
使用证号 宗地位置 2 取得方式 用途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号 (m )




1-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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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1 311.5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24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2 309.1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25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3 121.01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26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4 96.35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27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5 1,643.95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28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6 31.8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29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7 841.02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30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8 74.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31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9 1,388.25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32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10 164.16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33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11 109.73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34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12 85.73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35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13 618.2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36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14 509.1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37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15 55.96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38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16 308.42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39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17 87.6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40 号 村




1-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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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18 26.32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41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19 207.13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42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20 468.07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43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21 479.1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44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22 13.0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45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23 24.3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46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24 76.75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47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25 72.6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48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26 75.9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49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27 424.2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50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28 575.9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51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29 41.03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52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30 121.8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53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31 192.95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54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32 212.7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55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33 311.72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56 号 村坝上村




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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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34 197.2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57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35 288.2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58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36 1,430.91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59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37 65.31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60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38 25.76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61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39 9.1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62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40 800.25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63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41 442.61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64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万角
42 32.82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65 号 村坝上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43 317.95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66 号 村木公坪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44 361.85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67 号 村木公坪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45 200.76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68 号 村木公坪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46 261.5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69 号 村木公坪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47 184.86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70 号 村木公坪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48 22.5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71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49 315.75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72 号 村




1-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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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50 1,136.41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73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51 908.4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74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52 647.5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75 号 村湖塘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53 16.0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76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54 163.12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77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55 800.3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78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56 223.82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79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57 30.51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80 号 村

南府国用(2011) 寨岗镇社墩
58 338.66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8 2060.9.29
第 182681 号 村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59 12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61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60 18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50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61 476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47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62 13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45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63 1,031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41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64 916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39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65 15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77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66 251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78 号 区犁市镇




1-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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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67 565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63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68 9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62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69 5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83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70 100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74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71 41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52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72 5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51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73 655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67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74 51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81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75 357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88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76 433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91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77 432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59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78 127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68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79 121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42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80 37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72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81 2,587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65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82 1,40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70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83 82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84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84 2,07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86 号 区犁市镇




1-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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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85 46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76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86 13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31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87 12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79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88 20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80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89 511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34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90 3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87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91 56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89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92 660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90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93 994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69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94 59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82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95 18 授权经营 工业用地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85 号 区犁市镇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96 381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35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97 383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36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98 381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30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99 401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32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00 422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33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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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01 422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43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02 380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48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03 381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75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04 381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49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05 151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46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06 163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44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07 169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60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08 249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37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09 148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38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10 133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40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11 932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71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12 41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92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13 142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93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14 153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66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15 66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73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 仓储(工
116 21 授权经营 2011.3.14 2060.9.29
第 020500064 号 区犁市镇 业)用地

合计: 42,577.63


上述59-116项所列的土地正在办理更名手续,该变更手续不存在任何障碍。
(3)宏大增化2011年受让土地使用权情况

1-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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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宏大增化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了位于增城市增江街联益村
面积为140,954平方米的一宗工业用地,成交价款为5,920万元。2011年7月19日,
宏大增化与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并支付了全部价款。
使用权面积 地类 他项
使用证号 宗地位置
取得方式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m ) (用途) 权利

增国用(2011) 增城街联益村老
140,954 出让 工业 2011.11.25 2061.7.18 无
第 GY000123 号 虎窿


(三)房屋所有权
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账 面 价 值 总 计 为
16,118.63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发行人在广州拥有的房产情况

序 取得 权利
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m2) 登记时间
号 方式 限制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1 187.62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18 号 号之二 2001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2 105.35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19 号 号之二 2002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3 57.60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20 号 号之二 2003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4 113.33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21 号 号之二 2004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5 102.23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22 号 号之二 2005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6 124.37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23 号 号之二 2006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7 118.48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24 号 号之二 2007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8 118.48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25 号 号之二 2008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9 118.48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26 号 号之二 2009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10 189.45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27 号 号之二 2010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11 188.84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09 号 号之二 2101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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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12 106.03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10 号 号之二 2102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13 57.98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11 号 号之二 2103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14 114.07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12 号 号之二 2104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15 102.89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13 号 号之二 2105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16 125.18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14 号 号之二 2106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17 131.56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15 号 号之二 2107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18 131.56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16 号 号之二 2108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19 190.68 2009.12.30 购买 抵押
0120082517 号 号之二 2109 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20 12.5 2010.4.1 购买 无
0120104310 号 号地下一层 02 车位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21 11.09 2010.4.1 购买 无
0120104311 号 号地下一层 40 车位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22 11 2010.4.1 购买 无
0120104312 号 号地下一层 52 车位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23 12.5 2010.4.1 购买 无
0120104313 号 号地下一层 55 车位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24 12.5 2010.4.1 购买 无
0120104314 号 号地下一层 56 车位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25 12.5 2010.4.1 购买 无
0120104315 号 号地下二层 43 车位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26 12.5 2010.4.1 购买 无
0120104316 号 号地下二层 44 车位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27 12.5 2010.4.1 购买 无
0120104317 号 号地下二层 59 车位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49
28 12.5 2010.4.1 购买 无
0120104318 号 号地下二层 94 车位


2、发行人在北京拥有的房产情况
序 2 取得 权利
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m ) 登记时间
号 方式 限制
X 京房权证西字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2
1 28.53 2010.4.23 购买 抵押
第 036148 号 号 28 层 C 座 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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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京房权证西字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2
2 267.89 2010.4.23 购买 抵押
第 036155 号 号 28 层 C 座 2805

X 京房权证西字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2
3 211.78 2010.4.23 购买 抵押
第 036149 号 号 28 层 C 座 2803


3、发行人全资、控股子公司广东明华拥有的房产情况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m ) 权利


1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518 号 罗定市兴文路 142 号(办公楼) 332.37 无


2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4264 号 罗定市兴文路 142 号(第 1 至第 6 卡) 770.83 无


3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4265 号 罗定市兴文路 142 号 2,547.66 无


4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519 号 罗定市兴文路 137 号背 1 号 1,060.12 无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5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85 号 779.79 无
爆器材厂新办公楼)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6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97 号 496.89 无
爆器材厂办公楼)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7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83 号 223.94 无
爆器材厂锅炉房)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8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84 号 385.17 无
爆器材厂乳化卷纸工房)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9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78 号 514.73 无
爆器材厂装药包装厂房)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10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79 号 436.85 无
爆器材厂硝铵材料仓库)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11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99 号 458.05 无
爆器材厂新硝铵仓库)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12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98 号 179.48 无
爆器材厂专用脂库)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13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201 号 175.54 无
爆器材厂 204 仓库)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14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88 号 167.42 无
爆器材厂 202 仓库)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15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87 号 175.54 无
爆器材厂 203 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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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16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200 号 175.54 无
爆器材厂 201 仓库)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17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80 号 1,128.95 无
爆器材厂 102 制药工房)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18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81 号 50.3 无
爆器材厂控制室)

罗定市素龙街道中村(广东省力拓民
19 粤房地权证罗字第 0000005182 号 69.71 无
爆器材厂理化室)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中心
20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10 号 124.11 无
理化室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一车
21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78 号 337.43 无
间办公室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一车
22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19 号 373.52 无
间冲凉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23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12 号 12.96 无
试验场雷管暂存间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膨化
24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11 号 1,036.3 无
炸药卷纸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膨化
25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07 号 1,017.07 无
炸药装药包装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膨化
26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18 号 159.65 无
炸药返工品处理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雷管
27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74 号 214.25 无
试验场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硝酸
28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18 号 571.18 无
铵二号库(膨化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膨化
29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17 号 103.2 无
炸药成品转手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雷管
30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13 号 53.04 无
成品转手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31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08 号 94.21 无
试验场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膨化
32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23 号 802.06 无
炸药制药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膨化
33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20 号 58.93 无
炸药自控室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34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86 号 656.58 无
油相制药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乳化
35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20 号 52.29 无
炸药自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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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乳化
36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80 号 358.55 无
炸药制药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乳化
37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15 号 448.14 无
炸药装药包装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乳化
38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672 号 322.23 无
炸药装药卷纸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二车
39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28 号 225.44 无
间办公室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
40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22 号 84.46 无
DDNP 废水处理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
41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02 号 353.65 无
DDNP 制药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电引
42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27 号 2,576.56 无
火元件生产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导爆
43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88 号 1416 无
管雷管制药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延期
44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675 号 823.36 无
元件制造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基础
45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06 号 1,471.82 无
雷管制造、电雷管装配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
46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77 号 345.32 无
DDNP 干燥筛药工房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湿
47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76 号 13.32 无
DDNP 转手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车间
48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87 号 236.34 无
办公室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生产
49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75 号 18.9 无
区后门卫岗哨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厂部
50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86 号 1,916.56 无
办公大楼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生产
51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671 号 40 无
区大门卫岗哨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硝酸
52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670 号 571.18 无
线一号库(地面站)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乳化
53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81 号 703.5 无
炸药混装车地面站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锅炉
54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03 号 1,331.86 无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一号
55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82 号 44.63 无
变电站

56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83 号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车队 17.86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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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57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95 号 352.89 无
一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58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05 号 352.89 无
二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59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04 号 356.52 无
三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60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89 号 376.96 无
四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61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97 号 376.96 无
五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62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98 号 387.46 无
六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63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600 号 369.75 无
七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64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21 号 348.96 无
八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65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26 号 348.96 无
九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66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88 号 138.25 无
十二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炸药
67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91 号 142.65 无
十一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总库
68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79 号 166.28 无
值班室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雷管
69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93 号 239.15 无
一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雷管
70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94 号 136.6 无
二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雷管
71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89 号 130.45 无
三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雷管
72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99 号 908.56 无
四号库(大)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基础
73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03 号 50.84 无
雷管一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雷管
74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01 号 133.67 无
原材料一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雷管
75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592 号 139.33 无
原材料二号库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黑索
76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04 号 70.56 无
今、苦味酸转手库




1-1-20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总库
77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73 号 20.67 无
门卫岗哨
浈江区犁市镇省力拓民爆器材厂生产
78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0200026416 号 175.41 无
区地

79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71 号 连南县寨岗镇一车间生产区配电房 30.83 无

连南县寨岗镇一车间生产区一车间办
80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74 号 311.96 无
公室
连南县寨岗镇一车间生产区新建大工
81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77 号 1,159.36 无


82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33 号 连南县寨岗镇一车间生产区木工房 1,848.8 无

83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99 号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河东办公楼 994.06 无

84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56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308) 27.25 无

85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57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305) 106.76 无

86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58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202) 782.2 无

87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86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原科研所 336.53 无

88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88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 4.7 小仓库 15.4 无

89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90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402) 30.34 无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导爆雷管厂
90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45 号 313.8 无
办公室)

91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46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计量房 319.76 无

92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47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空压机房 167.56 无

93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48 号 连南县寨岗镇河西四区电工房 191.08 无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供销材料库、
94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49 号 2,363.4 无
计划科半成品库

95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52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厕所 84.15 无

96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70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101) 665.11 无

97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71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102) 48 无

98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78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401) 226.86 无

99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79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607-2) 185.9 无

100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81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617) 74.28 无

101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80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610-2) 45.9 无

102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73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302) 454.4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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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72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301) 270.24 无

104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74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303) 38.94 无

105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75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304) 264 无

106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76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306) 27 无

107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77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307) 12 无

108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52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902) 196.26 无

109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54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904) 189.52 无

110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55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801) 364.43 无

111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59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 85 二燃工房 13.88 无

112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60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 85 小仓库 20.41 无

113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61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 85 大仓库 68 无

114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62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混药工房 122.71 无

115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64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 60 转手库 86.84 无

116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65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 85 卷纸工房 427.7 无

117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66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 85 总装工房 265.59 无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起爆药转手
118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67 号 35.43 无


119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68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 85 包装房 102.37 无

120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69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 60 冲凉房 228.74 无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五车间原锅
121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70 号 76.24 无
炉房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五车间办公
122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91 号 316.81 无


123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82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701-1) 27.09 无

124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83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810) 196.78 无

125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84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901) 1,160.37 无

126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85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811) 5.5 无

127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86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903) 14.19 无

128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90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二区门岗) 6.46 无

129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92 号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 60 装药工房 414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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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连南县寨岗镇“六 0 五”区 60 装药工房
130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93 号 480 无
(701-2)

131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63 号 连南县寨岗镇厂中心区 60、85 配电房 34.9 无

132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53 号 连南县寨岗镇木公坪生产区(501) 320 无

133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79 号 连南县寨岗镇木公坪生产区仓库 154.64 无

134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87 号 连南县寨岗镇木工坪生产区(502) 162 无

135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89 号 连南县寨岗镇木工坪生产区(506) 162 无

136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88 号 连南县寨岗镇木工坪生产区(503-1) 210 无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靠石径河边家
137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92 号 155.53 无
属平房第 6 栋)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靠厂办公楼-山
138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93 号 18.63 无
边厕所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靠山边(家属平
139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94 号 115.54 无
房第 5 栋)

140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95 号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家属平房 1 栋 155.53 无

141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96 号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家属平房 4 幢 130.45 无

142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97 号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厂招待所 521.18 无

143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98 号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军检 166.45 无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靠石径河边)
144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00 号 155.53 无
职工住宅第二栋平房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靠山边)家属
145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01 号 130.5 无
平房 2 幢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靠石径河边)
146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02 号 155.53 无
家属平房第 4 栋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靠山边)家属
147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03 号 129.68 无
平房 3 栋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靠石径河边)
148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04 号 155.53 无
家属平房 3 幢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靠山边)家属
149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05 号 129.02 无
平房 1 幢

150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34 号 连南县寨岗镇厂部区河东职工住房 155.53 无

151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72 号 连南县寨岗镇一车间生产区老锅炉房 282 无

152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73 号 连南县寨岗镇一车间生产区园锯房 153.58 无

153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75 号 连南县寨岗镇一车间生产区大锯房 257.16 无



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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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县寨岗镇一车间生产区球场冲凉
154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76 号 541.6 无


155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78 号 连南县寨岗镇一车间生产区老办公室 48.59 无

156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89 号 连南县寨岗镇车库区、修车工房 583.57 无

157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30 号 连南县寨岗镇车库区(车库老办公室) 44.29 无

158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37 号 连南县寨岗镇车库区、修车工房 407.7 无

连南县寨岗镇车库区(车库右边第 4
159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38 号 145.97 无
幢平房)
连南县寨岗镇车库区(车库左二栋平
160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39 号 145.97 无
房)
连南县寨岗镇车库区(车库左 1 栋平
161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40 号 145.97 无
房)
连南县寨岗镇车库区(车库右 3 栋平
162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41 号 145.97 无
房)
连南县寨岗镇车库区(车库右边第 1
163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42 号 145.97 无
栋家属平房)

164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43 号 连南县寨岗镇车库区供销办公楼 157.51 无

165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44 号 连南县寨岗镇车库区(家属楼第 2 幢) 676.32 无

166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35 号 连南县寨岗镇厂中心区锅炉工房 500.75 无

167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36 号 连南县寨岗镇厂中心区车库家属楼 718.55 无

168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83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大工房 659.06 无

169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84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维修工房 1,483.5 无

170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85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科室前栋 343.68 无

171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687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锻铆工房 654.47 无

172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50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原南建住房 195.42 无

173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51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原南建住房 95.11 无

174 粤房地权证南字第 0200000753 号 连南县寨岗镇“四七”区原南建住房 93.62 无


注:上述1-78宗房产为原力拓厂拥有的房产,明华公司吸收合并改制后的力拓厂后,目

前该78宗房产正在办理所有权人更名手续。

4、发行人全资、控股子公司宏大增化拥有的房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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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m ) 权利

增城市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 28 号(硝
1 粤房地权证自字第 662503 号 166.21 无
酸钠仓库)

增城市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 28 号(乳
2 粤房地权证自字第 662504 号 950.79 无
化炸药生产一线)

增城市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 28 号(乳
3 粤房地权证自字第 662505 号 120 无
化剂仓库)

增城市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 28 号(乳
4 粤房地权证自字第 662506 号 2,246.19 无
化炸药生产车间)




(四)专利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情况如下:

序 专利 有效
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期
钢筋混凝土烟囱折
1 发明 ZL200410015096.5 2004.1.12 20 年 申请 宏大爆破
叠爆破拆除方法
电算精确延时干扰 申请权受让
2 发明 ZL200410052569.9 2004.12.8 20 年 宏大爆破
减震爆破方法 自郑炳旭
一种硐室销毁炸弹
3 发明 ZL200610036033.7 2006.6.21 20 年 申请 宏大爆破
的系统和方法
实用 专利权受让
4 水下爆破聚能弹 ZL200620137864.9 2006.9.28 10 年 宏大爆破
新型 自郑炳旭
实用 一种敞开式、无动
5 ZL201020650134.5 2010.12.9 10 年 申请 宏大爆破
新型 力的冷却器
实用 一种汽车衡防泥土
6 ZL201120192235.7 2011.6.9. 10 年 申请 宏大爆破
新型 堵塞装置
兴化锁龙
专利权受让
一种泡沫粘尘剂及 消防药剂
7 发明 ZL200710123066.X 2007.6.28 20 年 自潘德顺和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有限公司、
郑炳旭
宏大爆破
兴化锁龙
实用 消防药剂
8 强制泡沫发生器 ZL200820110906.9 2008.4.28 10 年 申请
新型 有限公司、
宏大爆破
一种膨化硝铵炸药
9 发明 ZL200810219592.0 2008.11.27 20 年 申请 广东明华
的制备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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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
10 列管式换热器 ZL200920057641.5 2009.5.27 10 年 申请 广东明华
新型
实用 膨化硝铵炸药生产
11 ZL200920057642.X 2009.5.27 10 年 申请 广东明华
新型 线自动控制系统
实用
12 膨化结晶机 ZL200920055572.4 2009.4.28 10 年 申请 广东明华
新型
实用 一种电雷管激光编
13 ZL200920058696.8 2009.6.18 10 年 申请 广东明华
新型 码用雷管固定模具
实用 一种新型螺旋搅拌
14 ZL200920058698.7 2009.6.18 10 年 申请 广东明华
新型 桨叶结构
实用 一种铅芯延期体的
15 ZL200920058697.2 2009.6.18 10 年 申请 广东明华
新型 装填装置
实用 高粘度乳化基质长
16 ZL200920262633.4 2009.11.13 10 年 申请 广东明华
新型 距离泵送系统
实用
17 混合器 ZL201020199487.8 2010.5.17 10 年 申请 广东明华
新型
实用 一种卧式废水微电
18 ZL201020671725.0 2010.12.21 10 年 申请 广东明华
新型 解装置
实用 一种新型爆破网络
19 ZL201020671709.1 2010.12.21 10 年 申请 广东明华
新型 连接装置
通州市迅
实用 雷管起爆药自动传 飞机械设
20 ZL201020163961.1 2010.4.20 10 年 申请
新型 送装置 备厂、力拓

通州市迅
实用 一种雷管起爆药干 飞机械设
21 ZL 201020163933.X 2010.4.20 10 年 申请
新型 燥药盘 备厂、力拓

通州市迅
实用 一种雷管起爆药筛 飞机械设
22 ZL 201020163932.5 2010.4.20 10 年 申请
新型 药装置 备厂、力拓

乳化炸药生产线冷
实用
23 却水温度自控循环 ZL201020222670.5 2010.6.9 10 年 申请 宏大增化
新型
系统
实用 乳化炸药生产线空
24 ZL201020222667.3 2010.6.9 10 年 申请 宏大增化
新型 气缓冲装置
实用 乳化炸药生产线斜
25 ZL201020222668.8 2010.6.9 10 年 申请 宏大增化
新型 滚轴转角机

注1:2006年、2007年,发行人与兴化锁龙分别签订了《工程爆破降尘技术与产品科研
合作协议》、《开发降尘、降噪泡沫药剂及机械合作协议》、《沈阳五里河体育场爆破降尘
技术与产品科研合作协议》等协议,进行降尘药品、设备的研制及其降尘方法的探索,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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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定双方享受合作科研成果衍生知识产权保护成果的署名权,拥有在自身从事行业内利用双方
合作科研成果单独申报科研奖励的权利。2007年和2008年双方将其合作科研成果申请了专
利,并取得了共有专利权“一种泡沫粘尘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和“强制泡沫发生器”。
在申请“一种泡沫粘尘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的专利权时,由于经办人员工作失误,在相
关表格中误将发明人潘德顺和郑炳旭作为专利权人。为将该发明专利权属还原,2010年5月
26日,郑炳旭、潘德顺与宏大爆破、兴化锁龙四方共同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约
定,郑炳旭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将其共有的发明专利“一种泡沫粘尘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用”的专利权无偿转让予宏大爆破;潘德顺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将其共有的发明专利的专利
权无偿转让予兴化锁龙,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备案登记。
注2:力拓厂与迅飞机械于2009年6月20日签订了《机械产品订购合同》及《合同补充协
议》,约定力拓厂向迅飞机械购买DDNP自动筛药传送系统,DDNP自动筛药传送系统属于
力拓厂与迅飞机械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所有权属于双方共同拥有。根据明华公司出
具的《DDNP自动筛药传送系统使用总结》的说明,干燥药盘、自动传送装置及筛药装置是
DDNP自动筛药传送系统的其中部分,自2010年10月投入生产。基于上述的《机械产品订购
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力拓厂与迅飞机械就干燥药盘、自动传送装置及筛药装置,共
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011年5月30日,明华公司吸收合并改制后的力拓厂,以上力拓厂共有专利权人应变更
为广东明华与迅飞机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东明华正在办理此等变更手续,该手
续不存在障碍。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获受理专利情况:

序号 专利类型 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 法律状态 申请人
建构筑物爆破倒塌过程的摄影测量
1 发明 200810094341.4 2008.4.28 实质审查 宏大爆破
分析方法
2 发明 一种易发泡乳化剂 201010519913.6 2010.10.26 实质审查 宏大爆破
一种深孔台阶爆破中的反向布孔方
3 发明 201110006478.1 2011.1.13 实质审查 宏大爆破

4 发明 一种乳化炸药及其制备方法 201110009144.X 2011.1.17 实质审查 宏大爆破

5 发明 双层采空区钻孔探测方法 201110187434.3 2011.7.6 已受理 宏大爆破

6 发明 烟囱定向爆破倒塌时间测量方法 201210030914.3 2012.2.13. 已受理 宏大爆破

7 实用新型 延期药生产线电热水循环烘干系统 201120561627.6 2011.12.28 已受理 宏大爆破
延期体生产线圆盘自动装压药机装
8 实用新型 201120561805.5 2011.12.28 已受理 宏大爆破
药系统
广 东 明
9 发明 一种新型回转轴密封系统 201210048435.4 2012.2.29. 已受理 华、宏大
爆破
广 东 明
10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起爆药的装药装置 201220069460.6 2012.2.29. 已受理
华、宏大



1-1-20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爆破

广 东 明
11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回转轴密封装置 201220069486.0 2012.2.29. 已受理 华、宏大
爆破
12 发明 乳化炸药生产线斜滚轴转角机 201010197710.X 2010.6.9 已受理 宏大增化
乳化炸药生产线冷却水温度自控循
13 发明 201010197700.6 2010.6.9 实质审查 宏大增化
环系统
14 发明 乳化炸药生产线空气缓冲装置 201010197707.8 2010.6.9 实质审查 宏大增化
乳化炸药乳化器断水、断流保护装
15 实用新型 201120257654.4 2011.7.20 已受理 宏大增化

乳化炸药乳化器断水、断流保护装
16 发明 201110203882.8 2011.7.20 已受理 宏大增化
置及其控制方法
17 发明 水抛石爆破挤淤筑堤方法 201110096623.X 2011.4.13 实质审查 中科力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将下列专利许可北京中科力使用:

专利
序号 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有效期 许可有效期 许可类型 许可费用 履行状态
类型

水下淤泥质软地基爆
1 发明 ZL99122358.6 1999.11.3 20 年 20 年 独占许可 11 万元/年 正常
炸定向滑移处理法




(五)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账面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辆/套) 账面净值(万元) 成新率(%)
1 挖掘机 14 1,347
2 电铲 2 3,209
3 矿用自卸车 71 8,244
4 货车 4 131
5 推土机 11 524
6 装载机 9 137
7 运油车 2 27
8 自卸车箱 8 44
9 YZ-35C 牙轮钻机 1 305
10 平地机 1 33
11 厢车矿山服务车 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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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油罐车 5 37
13 油锤 1 21
14 洒水车 11 111
15 加油车 7 73
16 宇通客车 1 13
17 皮卡车 8 43
18 现场混装炸药车 10 578
19 移动式地面站 3 656
20 乳胶基质生产线设备 1 83
21 自动中包机 1 54
22 自动化控制输送系统 1 65
23 悬挂式轨道输送系统 1 65
24 自动装药机 15 176
25 乳化炸药中包装箱机 1 51
26 大直径药卷装箱机 1 46
27 基础雷管自动生产线设备 1 224
28 引火元件生产线 2 223
29 皮带输送控制系统 2 228
30 脚线对焊机 3 54
31 膨化炸药系统制冷设备 1 24
32 DDNP 自动筛药传送系统 1 71
33 自动后包机 1 32
34 装药回转螺旋 1 7
35 热合机 7 55
36 光线激光编码机 3 68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商业特许经营项目及特许经营权情
况。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所含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民爆器材生产行业属于国家严
格管控的特殊行业,经营民爆器材产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矿山开采及其他民
用爆破作业业务必须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及资质,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
公司拥有的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及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拥有的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及资质情况
许可证名称及证号 许可范围 许可单位
爆破企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硐室爆破 A 级、拆除爆破 A 级、深孔爆破 A 级、水下爆破 A 级、城镇 广东省公
粤公爆第001号 浅孔爆破 B 级、一般岩土爆破及特种爆破 安厅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 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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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74044010671 专业承包壹级 共和国住
房和城乡
建设部
1.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年生产量 4000 吨,生产地址:河北省(现场混
装车一台)
2.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年生产量 4000 吨,生产地址:河北省宽城满族
自治县宽城镇(现场混装车一台) 中华人民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3.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年生产量 4000 吨,生产地址:宁夏自治区石嘴 共和国工
MB 生许证字[109 号] 山市大峰煤矿(现场混装车一台),已获安全生产许可 业和信息
4. 乳化炸药(胶状),年生产量 5000 吨,生产地址:广东省云浮硫铁 化部
矿矿山(现场混装车一台),已获安全生产许可
5. 乳化炸药(胶状),年生产量 3000 吨,生产地址:河南省舞钢市庙
街乡(现场混装车一台),已获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 广东省安
(粤)FM 安许证字[2006] 采掘施工作业 全生产监
(变更)0053) 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
广东省建
( 粤 ) JZ 安 许 证 字 建筑施工
设厅
[2011]000365 延
内蒙古煤
安全资格证
露天煤矿剥离工程 矿安全监
内蒙建安证字[2009]047 号
察局
广东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广州市公
承担流动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
穗公爆证字 07-100 号 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 广东省对
程经营资格证书
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外经贸厅
4400200700096

除上述经营许可证外,根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二
款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
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据此,发行人依据已取得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证》依法具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资质。

(二)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相关经营许可及资质

情况

1、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明华公司和韶关力拓经营许可及资质情况
工信部颁发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证》(编号:MB生许证字[005]号)。
(此证是明华公司和韶关力拓合并的许可证),有效期:2010年2月7日至2013
年2月7日,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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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品种 年生产量 计量单位 生产地址 安全生产许可

中继起爆具 200 吨 广东省连南县寨岗镇(连南分公司) 获安全生产许可


工业电雷管 3,000 万发 广东省连南县寨岗镇(连南分公司) 获安全生产许可


导爆管雷管 1,000 万发 广东省连南县寨岗镇(连南分公司) 获安全生产许可


塑料导爆管 4,000 万米 广东省连南县寨岗镇(连南分公司) 获安全生产许可

暂未获安全生产许
乳化炸药(胶状) 3,000 吨 新疆哈密布(混装车 1 台)

广东省韶关乐昌市长来镇昌山水泥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2,000 吨 获安全生产许可
厂矿山区(现场混装车一台)
广东省清远英德市北台泥水泥厂矿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2,000 吨 获安全生产许可
山区(现场混装车一台)

膨化硝铵炸药 18,000 吨 广东省韶关市犁市镇(韶关分公司) 获安全生产许可


乳化炸药(胶状) 10,000 吨 广东省韶关市犁市镇(韶关分公司) 获安全生产许可

广东省罗定市素龙镇中村(罗定分
乳化炸药(胶状) 12,000 吨 获安全生产许可
公司)
广东省韶关市犁市镇(现场混装车
乳化炸药(胶状) 7,000 吨 获安全生产许可
两台)

导爆管雷管 2,000 万发 广东省韶关市犁市镇(韶关分公司) 获安全生产许可


工业电雷管 2,000 万发 广东省韶关市犁市镇(韶关分公司) 获安全生产许可



广东明华的其他经营许可如下:

许可证名称及证号 许可范围及有效期 许可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普通货运,有效期:2011 年 9 月 23 日至 2015 年 9
环境运输和城
粤交运管许可佛字 440600189743 号 月 30 日
市管理局


2、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宏大增化经营许可及资质情况

许可证名称 许可范围及有效期 许可单位

1. 乳化炸药(胶状),年生产量 8,000 吨,生产地址:广东省
增城市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 28 号,获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
中华人 民共和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2010 年 5 月 5 日至 2013 年 5 月 5 日
国工业 和信息
MB 生许证字[018 号] 2. 乳化炸药(胶状),年生产量 8,000 吨,生产地址:广东省
化部
增城市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 28 号,获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
2010 年 5 月 5 日至 201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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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8 类、9 类、1 类),有效期:2011 广州市 交通运
粤 交 运 管 许 可 穗 字
年 11 月 9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输管理局
440100001763 号


3、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力经营许可及资质情况
许可证名称及证号 许可范围及有效期 许可单位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国 住 房 和城 乡
B1194011010880
建设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北 京 市 住房 与
(京)JZ安许证字 建筑施工,有效期:2011 年 3 月 1 日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 城 乡 建 设委 员
[2011]221178B 会
北京市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炸药;工程所需特种炸药;各种工程所需雷管。 北 京 市 公安 局
京公爆证字 10 号 有效期至 2012 年 8 月 海淀分局
北京市爆破公司资质证书 A 级(含 A 级)以下拆除爆破工程; 北京市公安局
A 级(含 A 级)以下水下爆破工程;
B 级(含 B 级)以下岩土爆破工程(含硐室爆破、露天深孔爆
破、地下深孔爆破、复杂环境深孔爆破、城镇浅孔爆破)



七、发行人主要技术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技术所处阶段
发行人多年从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
要产品及服务中应用的技术均处于成熟阶段,并已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能力。
发行人目前主要技术情况如下: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发行人目前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的主要技术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
节之“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之“(三)发行人竞争优势”之“1、
爆破技术领先优势”之“(2)突出的露天采矿技术优势”。

2、民爆器材产品
公司在民爆器材产品生产方面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各类民爆器材产品的
生产工艺以及专有设备方面,公司现有民爆器材产品生产技术情况如下:
(1)膨化硝铵炸药生产技术
公司现有的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采用了与南京理工大学合作创新研发的
“液混式膨化硝铵炸药生产工艺及技术”,该生产线及工艺技术于2009年4月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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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技术鉴定及生产线验收,鉴定意见为“具有同类产品国际先进水平”,为粉
状工业炸药生产线更新换代的理想选择之一,现已成功转让四家;生产出的产品
性能好、贮存期长,深受用户欢迎。该生产线技术具有以下特点:
①生产线实现了自动化连续结晶、出料,产能达到6.0t/h,同时很好的满足
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制药厂房在线生产
人员不应超过6人、计算药量不应超过1.5t”的要求;
②氧化剂硝酸铵与可燃剂复合油相是在液态准分子状态下进行混合,所得炸
药的爆炸性能明显提高;
③采用全连续、全自动化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生产过程无剪切、无撞击、
在线存药量低、危险设备少、人员少,符合本质安全要求;
④制造方法简单,在一个工房内完成生产过程,工房面积小,用人少,生产
线能耗低,无粉尘,采用水浴式大气冷凝器,废水废料完全回收利用,符合节能
环保要求;
⑤采用了先进的自动控制技术和视频、音频电子监视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
全程监控和管理;控制系统通过在工艺的关键点设置传感检测装置,对温度、压
力、液位、配比流量、电机电流等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控,实现了断水、断流、
超温、超压、超流量、超负荷的自动报警和联锁停机保护。对生产运行实行多层
次、交互式自保护监控,并采用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套系统,保证系统运行更
加可靠,保障了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
⑥半成品、纸筒的悬挂输送,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减少了操作人员,提
高了连续化水平,并为行业借鉴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⑦采用炸药全自动包装设备,从封包、装箱到输送入库全部采用自动控制,
减轻了劳动强度,减少了操作人员,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2)胶状乳化炸药生产技术
公司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采用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成功机电
有限公司、石家庄晓进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厂商的乳化炸药生产技
术及设备,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高,监控设备及仪器可靠性高,设备本质安全性好,
产品性能可靠、质量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①采用全连续、全自动化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设备安全性能可靠、在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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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量低、在线操作人员少,符合本质安全要求;
②采用大间隙式乳化机,乳化充分,产品性能稳定;
③采用了先进的自动控制技术和电子监视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
和管理;控制系统通过在工艺的关键点安装传感检测设备,实现了对生产工艺流
程中的温度、压力、液位、配比流量、乳化机功率(或电流)等多项关键指标实
时进行监控,实现了断水、断流、超温、超压、超流量自动报警和联锁停机保护。
在生产工艺流程中采用多层次、交互式自保护监控,并在实现自动控制同时配备
手动控制系统,使系统运行更加可靠;
④采用行业较先进的自动包装设备,实现了从封包到装箱全过程采用自动包
装工艺,有效降低了劳动强度,减少了操作人员,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3)乳化基质地面站及配套现场混装车
公司拥有现场混装炸药车应用技术、乳胶基质远程配送技术、控制爆破技术
及移动式乳胶基质制备站核心技术,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应用现场混装炸药车技术
实施现场生产、配送、爆破施工一体化经营的示范单位。公司现场混装炸药该生
产技术具有以下特点:
①采用全连续、全自动化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原料溶(熔)化、乳
化、输送、冷却、装车”等生产全过程自动化,连续化生产。生产设备安全性好、
在线存药量低、在线人员少,符合本质安全要求;
②采用一级乳化,与以往传统的二级乳化生产线相比,减少了危险源,提高
了安全性;
③采用了先进的自动控制技术和视频、音频电子监视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
全程监控和管理;控制系统通过在工艺的关键点设置传感检测装置,对温度、压
力、液位、配比流量、乳化机功率(或电流)等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控,实现了
断水、断流、超温、超压、超流量自动报警和联锁停机保护。对生产运行实行多
层次、交互式自保护监控,并采用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套系统,保证系统运行
更加可靠,保障了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
④生产工艺简单,生产能力较大,适用性广,产能可在3.0-5.0 t/h之间自由
调节,实现连续不间断生产,生产线年产设计能力可达15,000吨,产品性能稳定。
(4)工业电雷管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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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雷管生产线主要包括:基础雷管制造、起爆药制造、延期药及延期体
制造、电引火元件制造、电雷管装配等几个部份。主要产品品种有瞬发、毫秒、
半秒、秒延期电雷管。公司电雷管生产线具有以下特点:
①基础雷管装填生产线,采用四川雅化绵阳实业公司自动化连续化雷管装填
线,实现了人机分离、自动添加药、自动在线检测、自动剔除废品、自动安全报
警、自动安全连锁、可靠防止传爆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大幅提高了生产线的自动
化程度和本质安全性,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②电引火元件生产线,采用云南燃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刚性
药头生产工艺技术,主要特点为:采用精密自动化设备,实现从电桥的冲裁、焊
桥丝、脚线对接、测电阻等工序自动化生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药头干燥采用
远红外干燥和自动涂漆防潮,提高了干燥效率,实现了电引火药头生产的连续化;
③电雷管装配生产线,采用与江苏通州迅飞机械设备公司合作开发的电雷管
装配全自动传输生产工艺技术,主要特点为:电雷管装配从卡口、导通、排模、
打码、装盒等整个生产过程实现了自动隔离传送、隔离操作,改善了生产条件和
作业环境,加强了安全隔离和防护措施、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安全
防护水平。
(5)导爆管雷管生产技术
公司导爆管雷管生产线主要包括:基础雷管制造、起爆药制造、延期药及延
期体制造、塑料导爆管准备、雷管编码、成品装配、包装等几个部分。主要生产
品种有毫秒、半秒、秒延期导爆管雷管生产线具有以下特点:
①基础雷管制造生产线,采用四川雅化绵阳实业公司自动化连续化雷管装填
线,实现了人机分离、自动添加药、自动在线检测、自动剔除废品、自动安全报
警、自动安全连锁、可靠防止传爆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大幅提高了生产线的自动
化程度和本质安全性,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②延期药及延期元件制造:能生产各品种、各系列产品的延期雷管药剂及延
期元件;
③导爆管雷管的编码工序采用自主设计的连续化自动化编码系统,待编码工
位、激光编码工位、已编码工位三者的动作由计算机进行协调统一。各工位均在
装甲防护内进行,危险工序实现了人机隔离和电子监控,各工位防护装置和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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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安全可靠;
④导爆管雷管装配生产线实现了生产线的柔性化和生产工艺的连续化,使生
产组织与安排更具灵活性,改善了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了安全隔离和防护
措施、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安全防护水平。

(二)发行人研究开发及技术合作情况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现代爆破技术正沿着精准化、科学化、数字化的方向快速发展,是矿山民爆
一体化服务各环节中,技术难度最大,精准性、安全性要求最高的环节。发行人
一直将技术作为公司立身之本,在多年孜孜不倦的技术追求中,技术创新始终是
公司快速发展的基石,是爆破服务的核心。
发行人研发中心成立于2004年(之前称技术中心),广东省省级技术中心,
具有独立完成应力测量、应变测量、爆破振动测量、摄影测量及判读能力,先后
独立开发出大变形位移转感应器、建筑物爆破拆除综合科研观测技术、全孔不耦
合崩塌爆破技术、亚平面条形药包技术、环保清洁爆破拆除技术等多项国内外领
先的科研成果,累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
二三等奖多项;行业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5项、二三等奖多项,出版爆破
科研专著6部,累计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爆破技术论文百余篇,已打造成为公司
爆破技术研发平台和露天采矿设计研发平台。
发行人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还注意充分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充分利用公
司作为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挂靠单位及中国工程爆破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的
有力条件,以项目合作为纽带,加强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及沟通,
进行项目的选题立项及研发合作,充分借助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雄厚的师资力
量,优良的科研设备,强强联合,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不断壮大公司科
研力量,提升科研水平。
发行人目前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1)数字信息化台阶爆破综合技术
爆破设计智能化、可视化与科学化,已成为当今爆破技术的一个主要发展方
向。目前,我国爆破设计、安全的评估和预测多以经验公式为主,其设计和评估
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已不能满足爆破作业的实际要求。通过开展爆破危害效应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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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采集和在线分析,针对岩体非均质、不连续以及信息的不确定性,形成实时
地质地形条件下的台阶爆破设计与施工的信息化处理技术,可以有力地促进台阶
爆破向着高效安全方向发展。
适合国情的具有发展潜力的数字信息化台阶爆破综合技术系统研发,可为露
天矿山开采及岩石爆破技术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系统采用数控钻孔机械进
行凿岩穿孔,自动化装药机进行装药,以及数码电子雷管系统进行高精度微差爆
破技术,必将带动包括采矿、水电、交通和港口等基础建设中的岩石爆破技术进
步,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目的在于针对台阶爆破技术发展需求,重点研究岩石裂隙三维描
述、钻孔设备精确定位、高精度电子雷管延时、爆破模拟及地震控制等关键技术,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化设备和数值模拟手段,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岩石
爆破关键技术和集成创新配套设备,实现爆破设计与施工的智能化、可视化与信
息化。本项目将开发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适于国内台阶爆破的信息化施工综合
技术,研究成果可以在采矿、交通、建筑、水电、能源等领域的爆破服务中推广
应用,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源开发和基础建设的技术进步。
(2)露天矿山采剥计划优化编制及多矿区联合配矿系统开发与应用
本项目的实施将建立地质与采矿设计模型及三维可视化平台,为计划编制及
生产过程模拟提供准确的矿床和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数据;实现不同生产阶段生
产计划的编制,包括远景规划、五年计划、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与周、日计
划;采用多目标优化方法,确定优化施工方案,并对任意时期内的回采过程进行
模拟和预演,实现露天矿矿山开采各环节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开展,保证最有效
地利用矿山资源,减少浪费,降低资金占用,防止采剥失调。
该项目通过对采区采矿点分布及资源类型、储量、地点、出矿品位等资源特
征与采剥计划等进行优化,改善现有配矿作业流程;开展多矿区库存矿石质量控
制及库存管理方式研究,确定矿石库存的管理模式,开展供矿管理方式及配矿现
场调度模式研究,解决供矿品位均衡问题。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建立露天矿地质模型与采矿设计三维可视化平台;提供
快速采剥计划编排成果图表,包括开采年末状态图、工程进度图、测量验收图及
各类生产计划报表等,按计划规定采出所需要矿石数量和质量;研究露天境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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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剥生产计划的整体优化,获得优化的开采境界、开采顺序和生产能力;建立配
矿数学模型,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产品市场价格动态更新出矿数量、品位和开采
区段,保证持续均衡地完成出矿任务,实现多矿区矿石贫富兼采,减少资源贫化
损失。
(3)基于岩性和炸药特性的高效爆破技术
露天矿山矿体上覆岩石种类千差万别,受炸药品种的局限,爆破效果往往不
甚理想。发行人通过多年的爆破实践发现,以岩石的波阻抗来描述岩石既宜操作,
又便于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对同类炸药来说,如果爆速不同,其爆破性能就
有显著差异,而通过调整炸药的密度可以比较方便的改变其爆速。
基于上述原理,发行人在多年爆破实践中积累了多种岩石与不同种类炸药的
波阻抗的匹配值,在具体爆破作业中通过测定岩石的波阻抗和调整炸药的密度就
能确保理想的爆破效果。
此项技术目前正在云浮硫铁矿和河南舞钢露天矿山进行试验,并已取得良好
效果。
(4)现场混装车装药条件下的露天矿山高边坡爆破控制技术
发行人目前正在研究采用现场混装车装药前提下,确定耦合装药、空气间隔
装药及不耦合装药对应的保留岩体爆破破坏与损伤分布特征,进而开发出与现场
混装车装药配套的套管内装药缓冲孔爆破技术和空气间隔预裂爆破技术,以实现
对临近矿山边坡部位爆破开挖破坏效应的有效控制。
研究的具体内容包括:不同装药耦合条件下的矿山边坡爆破破坏/损伤分布
特征;研发基于现场混装车的缓冲孔装药与爆破控制技术;研发基于现场混装车
的空气间隔装药预裂爆破技术。
发行人预计通过上述研究可以达到以下目的:研发出基于现场混装车装药的
缓冲孔与预裂爆破装药技术;开挖坡面半孔率及平整度达到采用传统筒装药的同
等水平。该项研究目前进展顺利。
(5)盲炮探测、识别与处理技术
发行人目前正在研究运用地质雷达、电磁法检测系统与温度传感器,快速检
测、识别与排除盲炮的方法与技术,以解决盲炮在爆破实践中引发的安全问题。
此项技术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试验室和现场试验确定地质雷达、电磁速度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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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或电磁冲量感应器及温度传感器在单独或组合使用并能完全检测出盲炮的判
据,同时确定这三种检测仪器的不同适应范围,以及这三种检测仪器两两组合或
全部组合的优缺点,找出在不同爆破条件下的最佳检测系统组合方式。此项技术
已通过室内和现场试验获得了多种数据,目前正在通过自动控制、爆炸动力学、
岩石力学、数值模拟及智能化集成等理论和方法进行完善,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
将基本实现了大爆破盲炮检测、识别与排除系统及系统的可视化,以确保生产安
全。
该项技术的研究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中国工程爆破协会正在对该项技术进行
了跟踪、鉴定,并准备在国内广泛推广。

2、民爆器材产品
发行人于2005年成立“民爆研究开发中心”,2009年被广东省政府确定为省
级技术中心。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研究开发管理,建立了完
善的科研管理制度,从立项管理、资金保障、绩效管理等方面全方位保证新产品
的持续研发和创新。
(1)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①高强度导爆管和高精度导爆管雷管研制
逐孔起爆技术是目前露天台阶深孔爆破中最为先进的爆破技术,在扩大爆破
规模、降低爆破危害、改善爆破效果方面具有显著的优点。逐孔起爆技术在国外
大空间台阶爆破中已经应用多年 ,在国内目前尚处于推广应用阶段 ,是未来我国
露天矿山大空间台阶爆破技术的发展方向。高强度导爆管和高精度导爆管雷管是
逐孔起爆技术应用中必备的起爆器材,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目前主要依赖进口。
随着逐孔起爆技术在我国的逐步推广,高强度导爆管和高精度导爆管雷管势
必成为我国民爆器材市场新的亮点。为在未来的民爆器材市场竞争中占据领先地
位,公司自2010年开始研制高强度导爆管和高精度导爆管雷管,研发工作目前已
进展到高强度导爆管试制及高强度导爆管三层共挤工艺技术及设备的研发阶段。
②节水型DDNP研制
DDNP作为工业雷管起爆药,已有几十年历史,因其机械感度低、火焰感度
好、流散性好、起爆能力强、原料来源广、成本低廉等优点,在我国、日本、韩
国等地获得了广泛应用。但传统DDNP生产工艺,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排出大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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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并且染色性强,处理困难,费用高,长期以来,没有找到真正切实可行的
处理方法。
创新型专利技术“节水型无粉尘DDNP生产工艺”,通过在DDNP还原和重
氮生产工艺上进行了重大的创新改进,使DDNP得率大大提高,废水排放量大幅
降低,解决了困扰民爆器材行业数十年的DDNP废水处理问题。
公司2010年引进“节水型无粉尘DDNP生产工艺技术”,现正进行产品试制
及生产线设计,目前进展较为顺利。
③乳化炸药2.4万吨大产能自动化生产线技术的研制
为顺应行业“鼓励开发应用安全环保、节能低耗、性能优良的新产品、新材
料、新工艺、新装备,研制应用本质安全、低能耗、小型化、环保型的专用设备,
重点研制应用大产能、规格可调的全自动装药机”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乳化
炸药生产线安全技术水平、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准备
与具备行业领先水平的专业科研机构合作研发并建设一条2.4万吨/年的大产能环
保型乳化炸药微机控制自动化、连续化生产线,该生产线采用微机控制,可实现
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同时提高乳化炸药生产线的安全和环保水平。
大产能环保型乳化炸药微机控制自动化连续化生产线,在乳化、凉药、敏化、
废料处理、安全联锁、大产能多品种装药机、中包机、自动运输系统等关键设备
技术方面已取得突破和创新。该技术的安全性、生产能力、环保水平、自动化控
制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有效突破了我国乳化炸药生产线装药部分产能低、
在线人员多的瓶颈,在一台装药机上产能最大可达12吨/小时,产品规格可从
Φ25mm~Φ130mm任意调节,实现了制药部分无固定操作人员,装药包装部分控
制在3~5人以内,将有力推动我国民爆器材生产作业模式的创新与升级,具有十
分广阔的推广应用前景。
此项技术目前正处于技术定型阶段。

(三)发行人研发资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研发投入 5,159.88 4,212.36 3,730.38
占营业收入比例 3.19% 3.17%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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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技术创新机制与进一步开发能力
为确保发行人爆破技术持续领先的行业地位,发行人建立了一整套技术创新
机制,从科研成果奖励、技术人才培养、与科研院所合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等
多个方面为发行人保持持续技术创新能力提供有力保障,具体情况如下:

1、建立科学的科研成果激励制度
发行人为建立有效的科研成果激励机制,先后制定了《技术研发中心人员绩
效考核奖励办法》、《技术研发人员绩效考核方案》、《技术研发人员绩效考核
流程》、《技术研发人员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激励制度,充
分鼓励和调动公司员工主动争取各级各类科研任务的积极性。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科技进步评审活动,表彰奖励在推动本公司科技进步中作
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鼓励科研人员为公司技术创新做出贡献。

2、建立有效的科技人才培养机制
发行人一贯重视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除每年从全国各类高等院校毕业
生中招收优秀人才充实公司科研队伍外,发行人还通过聘请行业专家举办讲座、
举办学术交流活动、选送优秀科研骨干赴知名科研院所深造等多种形式,有计划、
有步骤地培养高层科研人才,积极营造有利于科研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在培养
科研人才的同时,发行人还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从公司外部高
薪聘请各类高端技术人才,进一步充实公司科研队伍,提升科研水平。
公司对科研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建立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使
公司科研、技术领导岗位向工作能力强、科研成绩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

3、建立广泛的合作研究平台
发行人与国内知名研究机构、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开
发等方式实现产学研相结合,拓宽公司技术创新途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
为公司保持持续技术创新能力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研究平台。

4、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
发行人根据矿山民爆一体化行业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坚持科研工作以市场为
导向,以发行人业务实际需求为立足点进行技术创新的方针,确保了发行人科研
成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公司业务需求与科研成果之间建立了有效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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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有效提高了公司科研水平的同时为公司业务板块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2007年7月19日,发行人获得商务部核发《商务部关于同意广东宏大爆破工
程有限公司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发行人据此获得商务部合法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编号:
4400200700096)。
2008年发行人与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德龙商贸有限公
司合作完成阿曼的石方爆破项目,小规模尝试境外业务的经营环境和适应能力。
2008年该阿曼项目收入仅为191万元。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发行人管理层认为
在公司境内业务饱满,产能紧张的情况下,公司不再计划进一步开拓境外业务。
2008年11月5日,发行人与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结算协议书,
确认阿曼工程已于2008年9月15日结束;2009年3月26日,发行人与北京市德龙商
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结算协议书,确认该工程结算完毕。发行人管理层认为,该项
目已全部完工,且结算业已全部结束,不存在潜在纠纷。
除前述阿曼项目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从事其他境外业务,也未在境外设立
子公司、分公司。

九、发行人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露天矿山采
剥服务及其他爆破服务获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民爆器材产品获得
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二)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质量控制措施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将“安全与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线,通过服务质量
创出自己的市场品牌,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信誉度是公司长期坚持的发展策略。
一方面,公司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内引入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流程化、
规范化的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令客户满意;另一方面,公司专注于服务好每
一个项目和每一个客户,力争每一个承接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都能成为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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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名品、精品。具体环节体现在以下方面:
公司建立了一整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ISO9001:2008标准的项目管理程序
和规定,不断强化对项目方案设计、材料采购、现场施工、爆后清运等过程的质
量管理,加大质量监督、项目审查力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科学、先进、规范、
有序,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客户需求,具体措施包括:

1、参与制定爆破服务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体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执行行业的各类法规和技术标准,控制项目质量;借助
多年来爆破服务行业技术研究和近500个爆破服务项目的设计与实施的成功经
验,对爆破服务行业的方案设计、施工标准和操作规范产生了重大影响。近年来,
公司参与制定了一系列国家和部委的规范标准,其中涉及技术标准的主要有: 爆
破安全规程》、《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全国统一城镇控制爆破工程、
硐室大爆破工程预算定额》等。

2、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了项目实施的过程控制和管理,制定了详尽的
《项目管理手册》,从项目管理规划、人员组织、合同管理、分包管理、生产和
进度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
及环境管理、结算管理、物资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行政
管理、信息与沟通管理等层面分别制定了非常详尽的内部管理规定,对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的所有环节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明确了责任归属与奖惩措施,为进
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项目实施的风险与成本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3、项目质量审核与监督
由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由项目经理自控并由公司
质量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按阶段进行检查,在审核、
检查中发现的任何问题,项目经理必须及时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限时整改,
直到达标为止,确保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供应商管理制度
公司长期以来对原材料、能源和设备采购、项目分包实行严格的供应商管理
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的规定对潜在的设备、材料供应商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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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备水平、工程业绩、安全状况和管理能力等
进行审查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或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直接选择相应的供应商单
位,并定期按照项目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服务质量。

5、项目进度的管理与控制
由项目经理根据批准的进度计划表负责对施工进度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
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预判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工期目标如期
实现。公司对工程进度管理和控制措施包括:组织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科
学组织施工;组织强有力的专业施工队伍,保证劳动力需求的满足;以严格的质
量控制,保证计划的执行;加强对节假日、恶劣天气的提前预判和提前准备;协
调控制施工程序与进度;做好进度检查记录、掌握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建立合理
有效的项目进度奖惩制度等。

6、项目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公司由营销部门、运营中心、项目部共同研究编制项目责任成本,由项目经
理、现场经理根据项目责任成本负责组织对施工费用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项
目每个成本单项均有成本计划,项目部每月组织项目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公司
财务中心和运营中心预核算部门对项目所发生费用进行实时监控。项目年度末及
竣工验收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
审计报告,以保证项目成本得到有效地管理和控制。

7、项目安全管理与控制
在公司关于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下,由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负责组织对
施工安全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包括通过建立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各项项
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安全生产例
会,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等措施提高识别施工现场的危险源、风险评价和分析,
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能力,以确保施
工现场安全得到有效地管理和控制。

(三)民爆器材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1、制定并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内控标准
公司民爆器材产品全部严格执行产品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在国家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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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内控标准。胶状乳化炸药执行《乳化炸药》
(GB18095-2000)标准;膨化硝铵炸药执行《膨化硝铵炸药》(WJ9026-2004)
标准;工业电雷管执行《工业电雷管》(GB8031-2005)标准;导爆管雷管执行
《导爆管雷管》(GB19417-2003)标准,起爆具执行《起爆具》(WJ9045-2004)
标准。
公司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及质量控制目标,制定了高于国
家标准的内控标准,并严格遵照公司内控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从而严格保
证了公司民爆器材产品各项产品性能优异。

2、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了《质量管理手册》等多项质
量管理制度,为公司质量控制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3、配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与质量检测设备
公司设立了质量控制部门,配备了专业质量检测人员与质量检测设备,质量
检测人员均具备上岗资格证。公司还配备了CS-20智能二十通道串联准爆延期时
间测试系统、ZBS9601B智能爆速测量仪、DC9801智能雷管电参数测试仪、
ZBS9601A智能爆速测量仪、真空干燥箱、远红外水分快速分析仪、分析天平等
多项质量检测设备,为公司质量控制提供强有力的人员和设备保障。

4、对生产过程控制实行精细化管理
公司在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检验规程,对原材料进入、生产过程、
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情况受到全程监控,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
工序,运用作业研究、工序分析、人机工程等先进的科学方法,并结合专业技术、
统计技术和管理技术,从人员、设备、原材料、环保等多个方面入手严格保证产
品质量。

5、加大技术改造和升级力度,从本质上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进步作为公司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长期动力,报告期
内,公司通过对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岩石乳化炸药生产线等多项主要生产工艺
和生产装备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与升级,使公司产品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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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质量纠纷情况
由于公司建立起了较完善的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均进行了严格的
制度规范,公司自设立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的规
定,诚实守信,各种产品与服务均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产品技术标准,未
出现因违反有关产品或服务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也未出现过重大质量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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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广业公司,其经营范围为:资产经营与管
理;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以上事
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广业公司是以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批复形式组建而
成的投资控股型公司,代表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广东省广业环保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进行国有股权管理,并不参与具体
生产经营活动,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集中在以爆破技术为核心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民爆器材
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其它爆破服务领域。
报告期内,广业公司全资控制的明华公司和力拓厂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为解决同业竞争,发行人已于2010年9
月完成收购明华公司和力拓厂100%的股权,自此发行人与广业公司及其控制的
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虽然广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浮硫铁矿控股的广东云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形式上相似,但不构成同业竞争。云硫建安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云硫建安的基本情况和历史沿革
(1)云硫建安的基本情况
云硫建安成立于1989年12月14日,注册地址为云浮市云城区高峰镇,法定代
表人为余双林,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215.62万元,其中云浮硫铁矿出
资3,729.3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广东庞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486.25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云硫建安的历史沿革
云硫建安成立于1989年12月14日。根据2004年8月2日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向云浮硫铁企业集团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云硫建安的前身)核发《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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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显示,云硫建安的注册地址为云浮市云城区高峰镇,法定代表人为钱
锡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方式为承接、服务,
经营范围主营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按广东省建设厅证书编号
A2071044530201-4/4从事经营活动)。兼营普通货运、建筑材料(不含木材)、
五金电器、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
2007 年 12 月 18 日,云浮硫铁企业集团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云浮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广东云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期限
变更为长期,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变更为 3,215.62 万元,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
任公司,营业范围变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腐保温工
程专业承包叁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上述项目持有效资质证书从事经
营活动);普通货运;(持有效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出资人变更为
云浮硫铁矿出资 1,929.3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广州市庞大建筑科技有限公
司出资 1,286.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2008 年 10 月 10 日,核发编号为
44530000000262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 年 5 月 31 日,云硫建安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变更为 6,215.62 万元,出
资人变更为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云浮硫铁矿变更后的名称)出资
3,729.3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广东庞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486.25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云硫建安的业务性质、业务规模、业务定位
根据云硫建安的审计报告,该公司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矿内工程、矿
外工程及商品房销售。矿内工程收入指的是云硫建安为其控股股东云浮硫铁矿提
供工业建筑安装工程、房屋建设工程和土石方工程所产生的收入,其中土石方工
程仅为简单的土石方挖运,与发行人以爆破为核心技术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不
同;报告期内云硫建安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矿外工程收入指的是从云浮
硫铁矿以外客户取得的建筑安装工程收入,建筑安装工程业务与发行人业务性质
完全不同。该公司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及分类业务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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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 13,590.99 7,772.02 11,387.34 32,750.35
主营业务收入 13,572.77 7,770.82 11,385.18 32,728.77
其中:矿内工程收入 4,159.89 5,234.14 8,725.90 18,119.93
其中:土石方工程 2,148.31 2,078.01 2,636.51 6,862.83
矿外工程收入 5,927.52 2,422.84 2,651.81 11,002.17
商品房销售收入 3,485.35 113.84 7.47 3,606.66
其他业务收入 18.22 1.2 2.17 21.59
其中:租赁收入 0 1.2 0.00 1.20
其他收入 18.22 0 2.17 20.39
二、净利润 54.42 27.79 158.44 240.65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云硫建安 2009-2010 年的审计报告及 2011 年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走访了云硫建安项目现场,并核查了该公司近三年的审
计报告,主要工程合同、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云硫建安与云浮硫铁矿的施工结算
表等资料并经云硫建安书面说明,并访谈了该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虽然云硫建
安营业执照所载明项(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与
发行人存在一定相似性,但从其主营业务的内容及性质、主要客户、业务规模、
业务获得方式、业务定位及未来业务发展等各个方面来看,云硫建安与发行人业
务既不相同也不相似,不构成同业竞争。具体如下:
第一、从业务内容及性质看,两者既不相同也不相似。宏大爆破为露天矿山
业主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含现场混装)、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
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而云硫建安主要业务收入为工业与
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房屋建设工程收入和少量土石方工程,一直未利用其矿山总
承包贰级资质开展业务。其中土石方工程也仅仅是在矿区内内进行不含爆破的土
石方剥离(如土石方装车、运输及工作面平整工程),而发行人露天矿山采剥是
以爆破为核心的,云硫建安的土石方工程业务与发行人完全不同。
第二、从服务对象看,宏大爆破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国神华、神宁集团、大宝
山矿业、舞钢中加等国内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开拓的客户目标群为全国范围内
的大中型露天矿山。云硫建安公司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超过一半来源于控股股东
云浮硫铁矿,无需市场竞争。其供应商和分包商也与宏大爆破不相同,因此不会
发生同类客户、同类市场竞争情形。
第三、从取得业务的方式上看,宏大爆破的露天矿山采剥业务一般是通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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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招投标、邀标等纯市场竞争的方式获得,而云硫建安的土石方工程业务均来源
于其控股股东,无需市场竞争。宏大爆破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远远大于云硫建
安公司,在国内大中型露天矿山的竞标优势明显,云硫建安不会对宏大爆破构成
竞争。
第四、从业务定位及未来发展来看,两者定位不同。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核
查了发行人及云硫建安的主要合同,显示两者目前从事的业务内容、业务性质、
及未来的业务不相同。从未来发展方向看,发行人将继续重点发展以爆破技术为
核心的露天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而云硫建安的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为房地产开发
与销售,云硫建安目前从事的少量两项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相似的业务为土石方工
程及矿山总承包贰级,前者业务仅限于控股股东云浮硫铁矿的矿内工程,后者无
实际经营。根据两个公司的业务发展定位及广业公司的承诺,云硫建安不仅不具
备从事发行人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能力,更无意愿从事相同或相似的竞争业
务。
第五、发行人与云硫建安不仅业务内容、业务性质、业务定位、未来发展不
同,从业务规模看,相差甚远,具体业务规模如前表。
第六、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云硫建安之间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等各类关联
交易。
第七、由于发行人与云硫建安的业务性质、业务定位及未来发展方向均不相
同,发行人不会通过收购资产、股权等方式取得云硫建安的业务和股权。
因此,上述情况不构成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以及发展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竞
争,亦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此外,根据云浮硫铁矿今后的业务发展规划,实
际控制人广业公司作出承诺:将云硫建安营业执照中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调整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相关业务仅限于
云浮硫铁矿矿内工程);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相关业务仅限于云浮硫铁矿
矿内工程);若因云硫建安改制、分立等原因无法直接修改其经营范围的,前述
条款拟修改的经营范围业务将仅限于云浮硫铁矿的矿内相关工程。上述调整将于
2012年12月末前完成。
最后,为避免将来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广业公司还出具了《不同业竞争
承诺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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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之“(四)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综上,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云硫建安与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内容及性质、
业务模式、业务规模、主要客户、供应商和分包商等几个方面既不相同或相似,
双方不拥有相同的客户、供应商、分包商,其未来发展方向完全不同,报告期内
不存在关联交易,从未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以及发展产生竞争,从业务定位来看,
目前和未来也不会对发行人构成任何竞争关系,亦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云硫
建安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广业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之
间的同业竞争。
为了解决历史上曾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广业公司已经于2010年9月将其控
制的力拓厂和明华公司所有的股权转让给予发行人,从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广
业公司及其他下属成员单位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与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中,只有恒健投资为企业法人,其他股东
为自然人郑炳旭和王永庆。恒健投资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广东省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广东省省级融资平
台,是广东省省属企业实施产权多元化改革和经营转型的服务中心。发行人与恒
健投资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自然人股东郑炳旭和王永庆未投资与发行人相同或
相类似的企业;因此,发行人与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四)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
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的相关股东向本公司出具了《不同业竞争承诺函》。
1、控股股东广业公司出具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广业公司是以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批复形式组建而成的投资控股型公
司,自身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仅对有关下属企业进行国有股权管理,以
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不介入其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止,本公司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受广业公司控制
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宏大爆破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3)为避免将来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广业公司承诺,在广业公司与宏
大爆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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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广业公司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受广业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宏大爆破
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② 广业公司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受广业公司控制的企业亦不投资控股与宏大
爆破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实体或从事此类活动,任何此类投资、收购与兼并事项,
都将通过宏大爆破进行。
③ 广业公司上述各项承诺对广业公司控制的所有其他企业(不包括宏大爆
破)均有约束力。任何该等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均视为广业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④ 如广业公司或广业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宏大爆破受
到损失的,广业公司将给予宏大爆破合理的赔偿。
此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包括郑炳旭、王永庆、恒健投资
也分别出具了《不同业竞争承诺函》,其具体情况如下:
2、郑炳旭和王永庆出具的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接受本人控制的企业
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或者相似情形,不构成同业竞争。
(2)为避免将来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
份、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①本人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受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②本人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亦不投资控股与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构成竞争的实体或从事此类活动,任何此类投资、收购与兼并事项,都将通
过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进行。
③本人上述各项承诺对本人控制的所有其他企业均有约束力。任何该等企业
违反上述承诺,均视为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损
失的,本人将给予发行人合理的赔偿。
3、恒健投资出具的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受本公司控制的企
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或者相似情形,不构成同业竞争情况。
(2)为避免将来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持有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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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份期间:
①本公司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②本公司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亦不投资控股与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实体或从事此类活动,任何此类投资、收购与兼并事项,都
将通过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进行。
③本公司上述各项承诺对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其他企业均有约束力。任何该等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均视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④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给予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合理的赔偿。
⑤本公司在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发行
人的关联方披露如下: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广业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5,68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
股本的34.592%。广业公司通过其全资控股的工程技术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
之业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1,720万股,因此广业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7,4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067%,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持股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了控股股东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分别为郑炳旭、王永庆和
恒健投资,各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 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股) 关系

郑炳旭 1,790.336 10.9034% 无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无

同受广东省国资委控制
恒健投资 850.000 5.1766%
的下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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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控股股东的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 之“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三)控
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四)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和1
家参股公司,分别为宏大增化、广东明华、宏大矿业研究院、北京中科力和东莞
宏大,各子公司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
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除上述五家企业外,发行人通过子公司控
制下表两家企业。
注册地/主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控制方式
要经营地 (万元)
广东明华
销售机电产品、化
清新县物资有限公司 清新县 2003 年 5 月 20 日 30 持有 51%
工产品、建筑材料
股权
宏大增化
广州市和合民用爆破
广州市 2007 年 7 月 30 日 308 销售民爆产品 持 32.47%
器材有限公司
股权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任职、持有本公司和相关单位股
份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控制、共

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其他企业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三、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之外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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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广业公司控制的云浮硫铁矿提供爆破技术服务,在采场
指定区域进行矿岩穿孔作业,采购柴油由云浮硫铁矿按照市场价提供;广东省工
程技术研究所为发行人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服务价格由广东省工程技术
研究所按照双方协议价格提供。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定价政
关联方 内容 金额 占同类交 金额 占同类交 金额 占同类交

(万元) 易比例 (万元) 易比例 (万元) 易比例

云浮硫铁矿 采购柴油 市价 72.88 0.51% 80.91 0.73% 108.11 1.20%

清洁生产
广东省工程技
审核技术 协议价 8.55 0.17%
术研究所
服务
广东省环境保
技术服务
护工程研究设 协议价 40.00 0.78%

计院
信息平台
广业公司 协议价 1.00 0.19%
租用费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广业公司控制的云浮硫铁矿提供爆破技术服务,在采场
指定区域进行矿岩穿孔作业,销售炸药由发行人按照国家指导价提供;发行人向
广业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服务价格由发行人按照协议价收取;发行人向韶关宏大
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和合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销售少量炸药,由发行人
按照国家指导价提供。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关联方 内容 定价政策 金额 占同类交 金额 占同类交 金额 占同类交
(万元) 易比例 (万元) 易比例 (万元) 易比例


广业公司 咨询 协议价 25.00 5.05%


云浮硫铁
销售炸药 国家指导价 1,412.23 2.69% 1,690.41 3.03% 1,204.58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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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宏大
爆破工程 销售炸药 国家指导价 6.63 0.02%
有限公司
广州市和
合民用爆
销售炸药 国家指导价 479.31 0.91% 10.92 0.02% 541.51 1.23%
破器材有
限公司

注:2011 年 11 月 29 日,发行人子公司广东明华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其持有

韶关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出资额转让给韶关宏大监事杨展雄。经核查,杨展雄与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

(三)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向广业公司租赁其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

用权
1、广东明华租赁广业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的具体情况
2011 年 1 月 30 日广东明华前身与广业公司就土地租赁事宜签署了《国有土
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其中,
明华厂区向广业公司租赁土地的面积为 555,711.44 平方米;2011 年至 2016 年的
租赁价款总计为 369.9 万元/年;2017 年至 2019 年租赁价款总计为 399.5 万元/
年,2020 年起每年的租赁价格双方再行协商。力拓厂区向广业公司租赁的土地
使用权,约定 2011 年至 2013 年的租赁面积为 447,656 平方米,租赁价款总计为
567.54 万元/年;2014 年至 2016 年的租赁面积为 634,125 平方米,租赁价款为
803.69 万元/年;2017 年至 2019 年的租赁面积为 634,125 平方米,租赁价款总计
为 867.98 万元/年;2020 年起每年的租赁价格双方再行协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土地租赁的关联交易,即,2011 年度发行人全资子
公司广东明华合计土地租赁费用为 937.44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 0.75%,该
等租赁将长期存在。前述土地租赁的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股东履行了回避义务,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
格均由专业机构根据市场价格评估厘定,定价公允。
租赁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权类 土地面积 使用权终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座落 用途
型 (m ) 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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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狮山镇
佛府南国用(2011) 2060年9月
1 松岗办事处石 工业用地 授权经营 50,023.50
第0602768号 29日
碣村委会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2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244.66
第182682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3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398.87
第182683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4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24.73
第182684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5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18.50
第182685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6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24.85
第182686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7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24.88
第182687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8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38.66
第182688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9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06.75
第182689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10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215.29
第182690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11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092.43
第182691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12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214.70
第182692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13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83,128.28
第182693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14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26,534.31
第182694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15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03,755.94
第182695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16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98,905.23
第182696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17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84,342.90
第182697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18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283.84
第182698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19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61.85
第182699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20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316.32
第1826100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21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342.03
第1826101号 (061)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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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22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424.66
第1826102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23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430.17
第1826103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24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716.27
第1826104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25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207.56
第1826105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26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341.77
第1826106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27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603.42
第1826107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28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89.71
第1826108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29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81.88
第1826109号 (061) 29日
南府国用(2011) 工业用地 2060年9月
30 寨岗镇社墩村 授权经营 117.48
第1826110号 (061) 29日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区 仓储(工 2060年9月
31 授权经营 219,684.00
第020500053号 犁市镇 业)用地 29日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区 2060年9月
32 工业用地 授权经营 13,244.00
第020500054号 犁市镇 29日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区 2060年9月
33 工业用地 授权经营 133.00
第020500055号 犁市镇 29日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区 2060年9月
34 工业用地 授权经营 383,454.00
第020500056号 犁市镇 29日
韶府国用(2011) 韶关市浈江区 2060年9月
35 工业用地 授权经营 17,610.00
第020500057号 犁市镇 29日

2、广东明华租赁广业公司授权经营土地的的具体原因
为彻底解决同业竞争,发行人 2010 年收购了力拓厂及明华公司,采用全部
股权收购的方式,原业务需要的所有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室、仓库等资产
随着股权收购一并进入发行人体系,相关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亦应一并进入业
务体系。
广东明华共 4 个厂区,其中 3 个厂区韶关、连南、佛山南海在收购之前均为
国有划拨土地,罗定厂区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所用土地使用权。为保证广东明华
合法继续使用原 3 厂区所有生产经营有关土地,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取得了前述 3 个厂区的国有土地授权经营。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东明华根据土地用途将原有土地分为两类,一类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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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仓库及附着物、构筑物的用地;另一类是厂区一直在使用的其他土地。第
一类土地共 116 宗,面积 4.26 万平方米,广东明华以转让的方式向广业公司取
得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另一类无上盖物的土地共 35 宗,面积 118.98
万平方米,采取 20 年租赁期的方式继续使用。
广东明华 3 个厂区建厂时均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民用爆破器材
工程设计安全规程》并结合地形、地貌进行了厂区的整体设计与规划,聘请了安
全评价机构进行了安全评价,并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其厂区整体设计规
划一直沿袭至今。由于建厂时规划的厂区存在不规则的情形,若出租给其他主体
同时使用,厂区需进行重新规划,运输道路、防爆堤、工业管线、排污处理设施
需重新布置和建设,维持原规划与现状更为科学经济。综合考虑厂区整体规划用
地的延续性、整体性、经济性,广东明华以转让方式获得了有上盖物的土地,厂
区其余土地则采取全部租赁的方式。
根据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发行人租
赁的土地总价值为 27,033.80 万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母公司的
资产负债率为 64.74%,鉴于发行人所处行业需要较多营运资金,在自有资金有
限的情况下,高资产负债率使公司通过银行融资获取购买土地等长期资产的资金
成本较高,经综合考虑发行人认为选择租赁而非购买的方式获得广东明华 3 个厂
区无上盖物土地,在经济上是可行的,更符合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利于保护发行
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租赁土地的长期稳定安排及其决策机制、不会影响独立性的原因
(1)土地租赁合同为土地租赁的长期稳定奠定了基础
根据广业公司与广东明华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上述土地租
赁期限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协议规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
广业公司在租赁期内不得将租赁的土地对外担保、抵押或转让;不得单方面解除
或提前终止合同。
(2)完善的法人治理和关联交易制度可确保土地租赁的长期稳定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公司治
理制度。土地租赁行为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关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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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土地租赁事项的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赁改出
让等),均需经独立董事认可,且广业公司及其派出董事均需在股东大会与董事
会上进行回避表决。因此,土地事宜若发生重大变化,其决策权不属于广业公司,
而是广业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
(3)广业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进一步出具的相关承诺可有效防范土地使用
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
2011 年 12 月 16 日,广业公司就上述土地租赁事宜承诺如下:我公司郑重
承诺不将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的土地对广业公司集团内其他下属企业进行任何形
式的土地配置,仅租赁给广东明华使用。若违反本承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广业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为 45.067%)
和主要自然人股东郑炳旭、王永庆(两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合计持股比例为
20.9347%)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均承诺如下:不单独或联合其他股东向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提交关于购买上述租赁土地的提案,也不得在股东大会上对购买上述
租赁土地议案投赞成票。
上述承诺表明,广业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和主要自然人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在
租赁期间将不会主动变更广业公司与广东明华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
议》,有利于确保广东明华租赁广业公司授权经营土地的长期稳定性。
(4)租赁土地不会影响发行人独立性
民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天然危险属性保障了发行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土
地使用权的独占性及排他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法律特征保障了发行人
在租赁期间对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独占性及排他性;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
有限公司作为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评
估,并按照评估价确定租赁价格,土地租赁的定价公允;广业公司已对租赁土地
做出进一步承诺,承诺合法有效。因此,发行人不会因为土地租赁影响独立性。
(5)租赁期满后的土地使用仍持续稳定
根据广业公司与广东明华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20 年租赁期
满后广东明华可优先续租上述土地,且广业公司就土地租赁事宜承诺,不将上述
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的土地对广业公司集团内其他下属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土地
配置,仅租赁给广东明华使用,若违反承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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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持续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通过访谈广业公司主要领
导及发行人主要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管郑炳旭和王永庆了解到,上述土地 20
年租赁期满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东明华仍将继续租赁上述土地。另外,广业
公司进一步承诺,上述土地租赁期满后,广业公司仍继续将上述土地租赁给广东
明华使用。综上,广东明华长期租赁广业公司授权经营土地是稳定长期的安排,
有利于广东明华的持续经营。
综上,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广东明华租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
国有授权经营土地是一项长期稳定的安排,该等土地租赁价格按评估值确定,价
格公允透明,且履行了相关程序,不会影响发行人独立性,广业公司及自然人股
东郑炳旭、王永庆出具的承诺函进一步说明广东明华租赁广业公司国有授权经营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长期稳定的安排,有利于广东明华的持续经营。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一)关联担保
1、环境工程总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
2008 年 3 月 21 日,环境工程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北郊
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力拓厂 2008 年 2 月 22 日至 2011 年 2 月 21 日
之间提供最高额为 2,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2、郑炳旭与王永庆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
(1)2007 年 9 月 30 日,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中/长期)》。合同金额为 3,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自提款日起算。该借款由郑炳旭与王永庆共同提供最高额
为 3,000 万元保证,并签订了相应的《保证合同》。
(2)2009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公司签订《额度贷款合
同》,最高授信额为 4,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从 2009 年 8 月 18 日
起至 2010 年 8 月 18 日止。该授信额度由郑炳旭、王永庆共同提供最高额为 4,000
万元保证,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09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
《人民币借款合同(短期)》,合同金额为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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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由郑炳旭与王永庆分别提供最高额为 4,000 万元保证,并分别签订相应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
(4)2009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白云支行签订
《短期贷款协议书》。合同金额为 3,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自 2009 年 9 月
23 日至 2010 年 9 月 22 日。该借款由郑炳旭与王永庆分别提供最高额为 3,334
万元保证,并分别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2010 年 2 月 5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借
款合同》,合同金额为 1,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0 年 2 月 5 日至 2011 年 2 月 4
日。2010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借款
合同》,合同金额为 64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0 年 3 月 16 日至 2011 年 3 月 15
日。2010 年 5 月 10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流动
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 36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0 年 5 月 11 日至 2011
年 4 月 11 日。
以上借款合同由郑炳旭与王永庆分别提供最高额为 2,000 元保证,并分别签
订相应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6)2010 年 6 月 25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
订《授信协议》,最高授信额为 1,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限为 36 个月,自 2010
年至 2013 年。2011 年 3 月 14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
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 8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该合同
由郑炳旭、王永庆分别提供最高额为 1,000 万元保证,并分别签订相应的《最高
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7)2010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 2,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0 年 9 月 2 日至 2013
年 9 月 1 日。该借款由郑炳旭与王永庆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分别签订相应
的《保证合同》。
(8)2010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白云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 3,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0
年 9 月 26 日至 2011 年 9 月 25 日。该借款由郑炳旭与王永庆分别提供最高额不
超过 3,334 万元保证,并分别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9)2011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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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授信额度合同》,最高授信额为 4,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1
年 1 月 20 日至 2012 年 1 月 19 日止。该授信额度由郑炳旭、王永庆共同提供最
高额为 4,000 万元保证,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郑炳旭、王永庆、广业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
200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中长
期贷款合同》,合同金额为 13,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六年三个月,自 2009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借款由广业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5,850 万元的保
证,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该借款由郑炳旭与王永庆与共同
提供最高额为 7,150 万元的保证,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
2010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签
订《贷款合同》,合同金额为 3,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2011 年 3 月 10 日,
发行人与深圳发展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3,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6
个月。该借款由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3,000 万元保证,
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5、公司向宏大增化提供的最高额担保
(1)2011 年 2 月 28 日,宏大增化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签订了《人民币短期贷款》,借款金额 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1 年 2 月 28
日至 2012 年 2 月 28 日。该借款由发行人提供最高额 1,500 万保证,并签订了相
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2011 年 9 月 19 日和 2011 年 9 月 23 日,宏大增化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广州天誉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 万元和 800 万
元,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借款由发行人提供最高额为
2,223 万元保证,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6、公司向力拓厂提供的最高额担保
2010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浈江支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对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韶关浈江支行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 月 1 日止所形成的债权债务
提供担保,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总额为 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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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受让郑炳旭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2010年5月26日,潘德顺、郑炳旭与兴化锁龙消防药剂有限公司、发行人签
订《专利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郑炳旭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将其名下专利
名称为一种泡沫粘尘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为ZL200710123066.X的专
利权无偿转让予发行人。

(三)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收购明华公司和力拓厂的股权
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及符合民爆整合的行业需要,2010年9月,发行人以
总价人民币12,331.83万元受让力拓厂100%的股权,以总价人民币3,124.86万元受
让明华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收购价格公允并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具体
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本形
成、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其影响”。

(四)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受让广业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
2010年9月30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核发《关于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下属民爆企业重组改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粤国土资
利用函[2010]1710号),同意委托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粤国
土资利用函[2010]463号文核准处置的原国有划拨土地进行评估;并同意将原国
有划拨土地授权给广业公司经营管理;同意广业公司取得上述授权经营土地使用
权后,可以向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配置土地。
广业公司在依法取得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后,就明华公司、力拓厂生产
经营密切相关的厂房、仓库及附着物、构筑物所占用地(下称“核心用地”)于
2011 年 1 月 20 日分别与明华公司、力拓厂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约定广业公司按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
评估值,向明华公司、力拓厂转让其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并于 2011 年 1
月 30 日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约定具体转让价格。其中转让给明华公司的土地
使用权总价为 259.18 万元,转让给力拓厂的土地使用权总价为 687.32 万元。转
让给明华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已于 2011 年 3 月 8 日变更登记至明华公司名下,转
让给力拓厂的土地使用权已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变更登记至力拓厂名下。明华公
司吸收合并韶关力拓后,相关土地使用权人更名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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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华公司受让了广业公司授权经营的土地使用权 58 宗,并已完成过户手续,
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资产情况”之“(二)
土地使用权”之“2、发行人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力拓厂受让了广业公司授权经营的土地使用权58宗,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具
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资产情况”之“(二)
土地使用权”之“2、发行人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前述土地出售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联方履行了回避义务,表决程序合法;相关价格均由专业机构根据市场价格评
估厘定,定价公允。
发行人律师认为:广业公司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
规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获得明华公司、力拓厂原划拨土地的授权经营,
程序合法合规;广业公司取得授权经营后,依法可向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
企业配置土地,因此广业公司向力拓厂、明华公司转让核心用地,租赁非核心用
地的行为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广业公司将授权经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到力
拓厂、明华公司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出借方 借入方 拆入金额 发生日期 说明

已于 2011 年 3
广业公司 明华公司 200.00 2010 年 7 月
月 14 日归还


(六)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名 称 内 容 2011 年度 比例% 2010 年度 比例% 2009 年度 比例%
及决策程序
未支付股权 一年期银行贷款利
环境工程
转让款和期 率/协议签署日银行 348.99 11.67 101.20 6.25
总公司
间利润利息 同期贷款利率
未支付股权 一年期银行贷款利
环保集团 70.4 2.35 21.77 1.34
转让款利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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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云浮硫铁矿 28.51 14.26 28.51 8.55 142.06 9.47

其他应收款:

广州宏大 61.26 6.13 71.27 7.04

云浮硫铁矿 0.10 0.01 2.00 0.20

广东省煤炭工
67.00 6.70
业总公司

广业公司 32.91 1.65

应付账款:

云浮硫铁矿 25.96 37.75

其他应付款:

工程研究所 12.86

环保集团 1,059.05 1,731.42 1,623.35

环境工程总公
8,913.79


广业公司 126.95 326.95 126.95

伊佩克环保 55.50 55.50 55.50

广东省广业置
15.58
业有限公司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金额分别占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
的1.51%、1.29%和1.18%,且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均因正常业务产生,因此此类关
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及关联土地租赁费用分别占2009年、2010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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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营业成本的0.12%、0.08%和0.85%,期末存在应付账款余额亦属正常,因
此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为实现公司矿山民爆一体化的战略布局,同时解决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发
行人与关联方发生了股权、土地、专利的购买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消除了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同业竞争,对于发行人实施民爆一体化战略,把握行业整合发展机会、
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六、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权利和程序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
1、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重
大关联交易、公司合并或分立、重大资产收购或对外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
后,应及时向公司股东披露相关资料,并应征求公司中小股东对上述事项的意
见。”
2、第八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股东大会决
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必
要的说明。关联股东应当向董事会或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回避申请,其他股东有权
要求其回避。股东因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事项引起争议的,可以要求股东会对有
关争议作出表决。公司应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经股东会通过后用以规定关联
交易及信息披露。”
3、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序;重大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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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联交易是指该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额高于1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
资产值的5%以上(不包含5%)的关联交易。”
4、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
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
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
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5人的,应将该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可以出席股
东大会,并在会议上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必要的说明。关联股东应当
向董事会或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回避申请,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回避。股东因关联
关系、关联交易事项引起争议的,可以要求公司股东会对有关争议作出表决。”

(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公司拟与关联人发
生的交易金额(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高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含5%)的关联交易,除应当
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
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
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四)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1、第二十三条规定:“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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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
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
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
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
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
下除外。”
2、第五十六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
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
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
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5人的,应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1、第五条规定:“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为了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
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
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
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第六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独
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4、公司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
经审计资产值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七、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产生背景、相关合同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关联双方均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订立合同并严格执行有关合同,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
易公允、合法,并已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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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与关联方在业务、资产、机构、
人员、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了有关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
避表决制度,以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关联交易决策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公
允性。
公司完善了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
正常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
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签订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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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郑炳旭 董事长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陈晓东 董 事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王永庆 董 事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宗粤琦 董 事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傅建秋 董 事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方健宁 董 事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汪旭光 独立董事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娄爱东 独立董事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胡玉明 独立董事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1、郑炳旭,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
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起任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总经理;2003
年12月起历任发行人及其前身的董事、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党委书记;自2010
年12月起任宏大爆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郑炳旭分别在1991年获广东省首届“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奖;1993年获颁“国
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6年被评为“省属煤炭系统科技进步先进工作者”;1996
年,获首届煤炭部“青年科技奖”;2006年获得2005年度广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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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2007年获得“2007年度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称号。其所研究的《定向爆
破在惠州港搬山填海中的应用》(1990年)获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科学技术进
步一等奖;《爆破技术在惠州港搬山填海中的应用》(1991年)获水利部科技进
步奖一等奖;《控制爆破的推广与应用在惠州港建港大爆破中实施》(1991年)
获广东科技进步二等奖;《定向爆破技术在惠州港搬山填海中的应用》(1992
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城市市区复杂结构建筑物拆除爆破技术》、《条
形药包峒室爆破基础理论和设计施工技术研究与实践》(2002年)、《100米以
上高烟囱双向折叠定向倾倒爆破拆除综合技术》(2004年)获中国工程爆破协会
科技进步一等奖;新华社等八家单位评为的“转型.2010中国经济十大领军人
物” 。
2、陈晓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
企业管理博士,高级经济师。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广州技术产权交易所研
究发展部经理;2002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广业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资本经
营部副部长、资本经营部部长;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宏大有限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广业公司董事、总经济师。
3、王永庆,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
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加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2003年12
月起历任发行人及其前身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其所研究的《大城市闹市区复杂结构
建筑物拆除爆破技术》(2002年)、《100米以上高烟囱双向折叠定向倾倒爆破
拆除综合技术》(2004年)、《百米钢筋混凝土烟囱三段折叠控制爆破拆除技术》
(2006年)获得中国工程爆破协会颁发的一等奖;《MEF移动式乳胶基质制备站》
(2007年)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颁发的二等奖;《电算精确延时干扰减震
爆破技术》(2007年)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二等奖;《建筑物拆除爆破降
尘理论和应用的综合研究》(2008年)获得中国工程爆破协会颁发的特等奖。
4、宗粤琦,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12月出生,中共党
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至1997年任职于第一军医大学基础部;1997年至2000
年在广东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担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2001年至2002年在广东
省广业建材产业集团担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02年至2004年在广东省广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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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产业集团担任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4年至2009年在广东省粤华国
际贸易集团担任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9至2010年在广业公
司担任办公室主任;2010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
5、傅建秋,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8月出生,九三学社
社员、博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加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1999年至2003
年担任宏大有限工程技术部工程师;2004年至2007年担任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
2008年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参与研究编写的《100米以上高烟囱双向折叠
定向倾倒爆破拆除综合技术》(2004年)、《百米钢筋混凝土烟囱三段折叠控制
爆破拆除技术》(2006年)获得中国工程爆破协会颁发的一等奖;《电算精确延
时干扰减震爆破技术》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二等奖;《双曲线冷却塔爆破
拆除技术成果》(2008年)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三等奖;《建筑物拆除爆
破降尘理论和应用的综合研究》(2008年)获得中国工程爆破协会颁发的特等奖;
《100000m体育场控制爆破拆除技术研究》获得中国工程爆破协会颁发的一等
奖。
6、方健宁,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9年10月在南油服务总公司建设
发展公司担任财务部副经理;1999年10月至2010年12月在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担任审监部部长;2010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7、汪旭光,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39年12月出生,中共党
员,中国工程院院士。1971年至1992年担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教授、学术委员会
主任、总工程师,1993年至2002年担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院
长,1994年至2002年担任中国工程爆破协会常务理事,1995年起担任公安部爆破
专家组组长,2002年至2010年担任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2002年起担
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现任宏大爆破独立董事。汪旭光先后获国际金
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国家发明二、三等奖各1项,国
家优秀设计铜奖1项,全国科技大会奖2项,第三届中国工程科技奖,省部级奖励
30余项。出版《乳化炸药》、《浆状炸药理论与实践》、Emulsion Explosives等
学术著作8部,其中《乳化炸药》(第1版)1988年获第四届全国优秀科技图书一
等奖,2009年入选《新中国出版60年科技出版卷珍藏版》,Emulsion Explos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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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至98个国家和地区。主编论文集及爆破培训教材20余部,发表论文320余篇,
英、德、俄文译作60余万字。1978年被评为冶金工业部先进工作者,1982年当选
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1984年荣获首批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专家称号,
1991年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2年当选俄罗斯圣彼得堡工程科学院院士,
199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8、娄爱东,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1989年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获得法学学士。1989年加入康达律师事务所,
199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1993年3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法
律服务、外商投资法律服务,在上述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中国首
批证券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会员,2008年5月-2010年4
月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作为
发行人或承销商的法律顾问,参与了四十余家公司的境内外股票发行上市和再融
资业务。作为收购方或上市公司律师参与了十余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并购和资产
重组业务。
9、胡玉明,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1月出生,博士,
教授。1989年至今历任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厦门大学会计学系、暨南大学会计
学系教师;2006年至2009年担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2008年12月至今
担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2009年至今担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宏
大爆破、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选聘情况
日期 日期
李茂文 监事会主席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股东 股东大会

虞德君 监事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股东 股东大会
职工代表 职工民主
肖梅 监事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
大会 选举

1、李茂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
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3月至1999年9月曾任广州机电公司产权
财务部副部长;2000年10月至2010年3月担任广业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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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任宏大有限第二届监事会主席。2007年12月至2010年8月担任本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主席,2011年2月至今担任广业公司审计与监事工作部部长。现任本公司
监事会主席。
2、虞德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1月出生。2001年3
月至2006年9月于广东南方通信集团公司担任经营管理部资产管理主管;2006年
10月至2010年11月在广州珠江电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于2010
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审计专员。
3、肖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2月生,大专学历,会
计师,从事多年的财务管理工作。曾任宏大有限财务中心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共8名,基本情况如下:
1、郑炳旭先生,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2、王永庆先生,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3、傅建秋先生,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4、方健宁先生,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5、张汉平,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1970年加入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历任部门负责人、厂长。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宏大增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
6、李萍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4月生,博士,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2004年任海南洋浦项目部项目经理,2005年任海南三亚铁炉港三
期项目经理,2006年任海南三亚六道湾渔港项目部项目经理,2007年任辽宁兴城
试验段项目部项目经理,2008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100米以
上高烟囱双向折叠定向倾倒爆破拆除综合技术》和《高烟囱爆破拆除综合观测技
术》分别于2004年获得中国工程爆破协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多种规格石
料高强度开采技术研究》2009年获得中国工程爆破协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
7、华立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10月生,中共党员,
中专学历、工程师。1988年加入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历任车间主任、供销科
副科长、副厂长。2011年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民爆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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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8、郑永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5月生,大专学历,
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技术员、科长。2003
年6月加入宏大爆破,历任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2012年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共6名,基本情况如下:
1、郑炳旭先生,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2、王永庆先生,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3、傅建秋先生,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4、张汉平先生,见本节“一、(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5、李战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月出生,博士,高
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1年11月至1998年4月在河南焦作热电厂任副厂长;
1998年5月起在宏大爆破任职。主要从事建筑爆破拆除降尘研究,是水下爆破聚
能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曾主持了广东省东莞兴信塑胶厂火烧楼、东莞乌沙
水泥厂、东莞梅沙水泥厂、东莞新沙水泥厂等多项爆破拆除工程;参与了广东省
委三号楼低污染爆破拆除、连云港核电站基坑爆破开挖等多项爆破工程。现任本
公司总经理助理、研发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6、江志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2月25日出生,高
级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7年3月在广东省三零九厂任厂长助理;2009年1月至
今在广东省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任职总工程师。

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提名及选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提名及选聘情况
201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选举郑炳旭、陈晓东、王永庆、宗粤琦、傅建秋、方健宁、汪旭光、娄爱东、胡
玉明为董事,其中,汪旭光、娄爱东、胡玉明为独立董事,前述9名人员共同组
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提名了郑炳旭、陈晓东、宗
粤琦、方健宁和娄爱东,其他董事由自然人股东提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选举郑炳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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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成员提名及选聘情况
201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股东广业公司和
其他自然人股东提名,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了李茂文和虞德君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成员。
公司设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肖梅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选举李茂文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变

动情况

(一)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或与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名称 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关系

郑炳旭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790.336 10.9034%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

傅建秋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52.000 0.9257%

肖梅 监事 104.000 0.6334%

张汉平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15.000 0.7004%

李萍丰 副总经理 104.000 0.6334%

华立新 副总经理 83.000 0.5055

郑永伟 副总经理 16.000 0.0974%

李战军 核心技术人员 228.432 1.3912%

江志华 核心技术人员 74.000 0.4507%

丁玉英 华立新之妻子 7.000 0.0426%

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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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持股人姓名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郑炳旭 1,790.336 1,790.336 1,243.960

王永庆 1,647.136 1,647.136 1,029.460

傅建秋 152.000 104.000 65.00

肖梅 104.000 104.000 65.00

张汉平 115.000 115.000 -

李萍丰 104.000 104.000 65.00

李战军 228.432 228.432 142.770

江志华 74.000 74.000 —

华立新 83.000 83.000 —

郑永伟 16.000 16.000 —

丁玉英 7.000 7.000 —

合计 4,320.90 4,272.90 2,611.19


四、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持
有关联企业股份情况,亦不存在与发行人有利益冲突的其它投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报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011年度从公司领取收
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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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 姓名 职 务 收入(万元)

1 郑炳旭 董事长 169.78

2 陈晓东 董事 报告期不在公司领薪

3 宗粤琦 董事 106.58

4 方健宁 董事、副总经理 92.75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
5 王永庆 125.12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6 傅建秋 董事、副总经理 96.05

7 汪旭光 独立董事 12.00

8 胡玉明 独立董事 12.00

9 娄爱东 独立董事 12.00

10 李茂文 监 事 报告期不在公司领薪

11 虞德君 监 事 17.24

12 肖梅 监 事 25.31

13 张汉平 副总经理 112.10
14 李萍丰 副总经理 107.87
15 郑永伟 副总经理 95.34

16 华立新 副总经理 90.91

17 李战军 研发总监 77.91

18 江志华 广东明华总工程师 50.8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兼

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关联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兼职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公司的关联关系

郑炳旭 北京中科力 董事 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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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矿业研究院 执行董事、经理 全资子公司

陈晓东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济师 实际控制人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汪旭光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副院长 无关联关系

胡玉明 广东汤臣倍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河南爱普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娄爱东
江苏南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欧伏电器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审计与监事工作
李茂文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部部长

江志华 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全资子公司

北京中科力 监事 控股子公司
肖梅
宏大矿业研究院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张汉平
广东宏大增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声明,除上述披露的
兼职情况以外,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

属关系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配
偶关系及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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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和重

要承诺

(一)签订的协议情况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
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别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等方面的保密义务作了严格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合同履行
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持股锁定期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做出承
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
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董事长、总经理郑炳旭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永庆分别持有公司10.9034%
和10.0313%的股份,已向本公司出具了《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之“(四)
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承诺函》,对公
司承诺,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
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有关合同及承诺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四)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董事长、总经理郑炳旭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永庆就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出
具了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五)土地租赁承诺
为进一步保证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东明华土地租赁是一项长期稳定的安排,
确保广东明华独立性不受影响,董事长、总经理郑炳旭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
永庆于2011年12月16日作出了书面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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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经常性关联交易”之“(三)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向
广业公司租赁其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和选聘均严格履行了
相关的法律程序。

十、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近三年来,董事变动情况
2009年期初,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为李应儒、郑炳旭、王永庆、傅建秋、
陈晓东、宁志喜、汪旭光、汪良忠、胡玉明。
2010年12月28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郑炳旭、陈晓东、王永庆、宗粤
琦、方健宁、傅建秋、汪旭光、胡玉明、娄爱东为宏大爆破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二)近三年来,监事变动情况
2009年期初,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为李茂文、唐涛,职工监事为肖梅。
2010年8月27日,由于李茂文辞去第一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一职,经广业公
司提名,股东大会补选方健宁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2010年12月28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李茂文、虞德君为宏大爆破第二
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肖梅为宏大爆破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三)近三年来,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2009年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郑炳旭、王永庆、傅建秋、肖文雄。
2009年1月4日,宏大爆破第一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李萍丰、
刘畅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0年8月20日,宏大爆破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同意刘畅辞
去副总经理职务。
2010年12月28日,宏大爆破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郑炳旭
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永庆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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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张汉平、方健宁、傅建秋、肖文雄、李萍丰为副总经理。
2012年1月30日,宏大爆破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同意肖文雄辞去
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华立新和郑永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综上所述,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的变动主要是由于发行人董事会正常换届选举而产生,其
中广业公司委派董事长李应儒因达到退休年龄,故换届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独
立董事汪良忠因个人原因不再连任,广业公司委派的外部董事宁志喜由于工作调
动原因不再连任;监事的变动是发行人监事会正常换届选举而产生,其中第一届
监事会出现的人员更替是基于广业公司内部正常的工作调动所致;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稳定;随着公司经营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故对内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从而新增了几名副总经理。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过
重大变化,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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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具有健全合理、
运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
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与规则进行,
建立了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于2011年12月5日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该章程草案在本
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生效。
本节引用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均为公司现行章程之规定。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0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章程》。2008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正后的《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形成了健全的股东大会制度。2011年2月21
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股份公司至今,公司股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行使自身权利、履行自身义务。

1、股东大会的职责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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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
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审议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的重大投资、资产购买、资产出售、借贷事项;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会议的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
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即六人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
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提案的提交和表决
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列明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
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
或不符合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
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召开股东大会时,会
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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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能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
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
事项作出必要的说明。关联股东应当向董事会或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回避申请,其
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回避。股东因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事项引起争议的,可以要求
股东会对有关争议作出表决。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
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
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3)股东的出席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
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公司年
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年度报告;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除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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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
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在一年内投资、购买资产、资
产出售、对外担保、借贷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董
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股权激励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非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或公
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得
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
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3、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
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0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
董事会,2008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
事规则》,形成了健全的董事会制度。201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2月21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
股东大会,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1、董事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

2、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
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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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制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借贷、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
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
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
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1)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两位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监事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
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2)董事出席会议的方式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
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
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
票权。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不经召集会
议而通过书面决议,但要符合本章程规定的预先通知时间且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传
阅。经取得本章程规定的通过决议所需人数的董事的签署后,则该决议于最后签
字董事签署之日起生效。书面决议可以以传真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
(3)董事会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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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表决。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董事会对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借贷、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总经理的聘任或解聘及报酬、奖惩决定、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
方案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5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
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历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
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0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
监事会,2008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
事规则》,形成了健全的监事会制度。201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2月21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
股东大会,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
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
监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法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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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职责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
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
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
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
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1)会议召集和召开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监事提议
就可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在至少二分之一以上监事会成员出席时,方可召开。监事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2)监事出席方式
监事会议事方式为现场出席开会方式,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
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须载明授权范围。经书面委托,视作出席。
(3)监事会决议
对表决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监事,不得参加表决。监事会作出决议,,应
由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以记名表决通过。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监事会可不经召集会议
而通过书面决议,只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预先通知时间及决议供全体监事传
阅。经取得本章程规定的通过决议所需人数的监事的签署,则该决议应于最后签
字监事签署之日起生效。书面决议可以以传真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

4、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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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
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历次监事会在召集方式、
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建立了规范
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08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汪旭光先生、胡玉明先
生和汪良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审议通过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201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汪
旭光先生、胡玉明先生和娄爱东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2月21日,公司召
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
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胡玉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1)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
基本条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具
有该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规则;具有五年以上爆破工程或民爆器材行业、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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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
情形的人员;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已在
五家以上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人员。
(2)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公司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
高于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
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提名、任免董
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公司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超过公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借款或其它资金往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
收欠款;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事项。
如果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
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2、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接受聘任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公司董事会并仔细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就
公司内控完善、规范运作、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及保证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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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2008年1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
作制度》,2008年2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王永
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
议聘任王永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永庆先生被聘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规范行使职权,筹备并参与公司历次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按照规定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
等相关文件,会议召开期间从事记录工作,保证了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会议闭幕后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协调和组织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较好地履行
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此外,董事会秘书
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六)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2008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议案》,设立了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10年12月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选举了新一届专门委员会的成员:

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郑炳旭、汪旭光、陈晓东、王永庆 郑炳旭
审计委员会 胡玉明、娄爱东、宗粤琦 胡玉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娄爱东、胡玉明、陈晓东 娄爱东
提名委员会 汪旭光、郑炳旭、娄爱东 汪旭光

汪旭光、胡玉明、娄爱东为独立董事,其中胡玉明为会计专业人士。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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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评估公司制订的战略规划、发展目标、经营计划、执行流程;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4)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对公司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提出专业意见;
(2)评估公司的内控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4)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进行评估;
(5)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
(1)对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提出审核意见,对有损害股东利
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可以提交董事会予以否决;
(2)审核公司激励方案;
(3)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岗位绩效评
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4)对公司对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提出意见;
(5)负责对公司薪酬与激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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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条规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向董事会推荐;
(3)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并提出有关董事会成员构成、人数的建议并
提交给董事会;
(6)对被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二、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受到了如下行政处罚:
1、2009年10月15日,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哈尔乌素项
目部出具鄂安监管罚告字[2009]第(50)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发行人该项目
部未按规定办理存储手续,私自存储成品柴油,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给予发行人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1年11月22日,鄂尔多斯市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受到3万元罚
款的行政处罚的说明》,说明“宏大爆破哈尔乌素项目部私自存储成品油的行为
没有取得违法所得,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认为对宏大爆破给予3万元罚款的行政
处罚属情节轻微情形。”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根基,注重从技术、
制度、人员、组织和费用五个方面加强建设和投入,增强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
提高公司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
用的情况。《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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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按照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同业竞争解
决及首发上市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09]834号)及宏大爆破《增资扩股暨
解决同业竞争及IPO方案》,广业公司将对力拓厂、明华公司及公司的民爆资产
进行重组,以实现公司爆破服务纵向一体化及横向规模化经营,同时解决公司的
同业竞争问题,清除上市的实质性障碍。按照相关国企改制的法律法规要求,公
司需要对力拓厂的金融债务进行担保。根据力拓厂的负债情况,公司与力拓厂的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浈江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力
拓厂与该行自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形成的债权,以最高额折合人民币
3,700万元为限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上述担保
已经公司2010年5月26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0
年9月开始正式生效。力拓厂已于2010年9月30日被发行人收购为全资子公司并于
2011年5月30日被明华公司吸收合并,上述担保已不构成对外担保。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
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涵盖了公司研
发、运营、营销、投资决策、预算控制、成本管理、人力资源、文件档案等各个
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保护了资产的安全和
完整,能够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保证了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
整,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在完
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控制度得到完整、合理和有
效的执行。今后,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机构调整的需要,及时完善和
补充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可操作性,以使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的
经营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健、高速发展。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进行了审核,
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068号),认为宏大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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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标准于2011年12月31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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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立信
会计师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
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告”。

一、审计意见类型及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接受公司委托对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2011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
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067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进行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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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

注册资本 期末实际投资额 拥有权 是否 首次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益 合并 的时间

广东宏大增 生产、批发、零
化民爆有限 广州 3,200 9,216.00 售乳化炸药(胶 100% 是 2008 年 1 月
责任公司 状)
北京广业宏
技术开发、技术
大矿业设计
北京 1,000 1,000.00 咨询、技术服 100% 是 2010 年 11 月
研究院有限
务、技术转让
公司

广东明华机 雷管、炸药、军
佛山 13,950.63 15,790.88 100% 是 2010 年 9 月
械有限公司 品、机械设备


北京中科力
爆炸技术应用
爆炸技术工 北京 1,000.00 321.30 51% 是 2006 年 1 月
程有限公司 与开发;


注:韶关市力拓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与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5 月完成吸收
合并,目前韶关力拓已注销,广东明华吸收合并韶关力拓后存续。


三、财务报表

以下简要会计报表反映了公司基本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
本章中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项目进行了说明,投资者欲更详细地了解本公司报
告期财务状况,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之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一)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0,880,016.29 182,223,775.98 192,084,718.9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310,000.00 33,639,700.00 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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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242,006,019.10 213,633,899.29 195,449,329.70
预付款项 13,585,838.34 6,384,195.06 9,530,807.0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6,535,476.68 24,065,155.69 28,909,834.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19,256,799.43 162,893,306.98 97,517,413.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2,500.00
流动资产合计 698,656,649.84 622,840,033.00 528,492,103.4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1,670.19 956,784.40 1,208,860.29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22,314.38 6,447,508.51 6,195,194.81
投资性房地产 3,760,357.85 27,084,089.02 23,654,111.00
固定资产 380,074,739.69 339,870,591.62 236,538,928.80
在建工程 4,124,115.30 19,621,893.59 60,441,034.4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5,258,427.64 24,879,940.01 10,936,361.56
开发支出
商誉 3,674,843.51 3,674,843.51 1,876,507.89
长期待摊费用 22,563.20 71,959.40 47,177.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24,822.21 7,457,939.93 7,668,318.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0,463,853.97 430,065,549.99 348,566,494.40
资产总计 1,199,120,503.81 1,052,905,582.99 877,058,597.8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8,000,000.00 92,000,000.00 10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475,000.00 - 73,27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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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214,707,533.50 207,264,553.43 193,480,725.37
预收款项 22,588,155.69 8,989,827.56 19,443,985.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6,590,587.10 28,507,403.77 37,104,504.06
应交税费 28,284,501.19 42,987,395.66 5,151,400.67
应付利息 1,354,174.68 1,633,757.16 761,418.7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7,995,054.75 143,573,176.77 39,024,126.1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804,845.55 30,315,895.55 18,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72,799,852.46 555,272,009.90 491,244,660.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9,481,495.40 164,363,582.20 32,7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775,572.42 997,028.29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85,624.13 6,384,492.75 245,015.0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29,898.18 3,155,158.57 1,6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472,590.13 174,900,261.81 34,545,015.07
负债合计 779,272,442.59 730,172,271.71 525,789,675.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4,200,000.00 164,200,000.00 87,000,000.00
资本公积 19,508,164.83 19,737,213.47 181,198,632.9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4,346,947.77 10,356,833.24 7,003,186.46
盈余公积 25,341,656.03 19,619,453.88 22,893,808.6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99,355,688.63 103,472,737.22 22,152,188.5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12,752,457.26 317,386,237.81 320,247,816.67
少数股东权益 7,095,603.96 5,347,073.47 31,021,105.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9,848,061.22 322,733,311.28 351,268,921.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99,120,503.81 1,052,905,582.99 877,058,597.88


2、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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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618,179,750.84 1,328,229,188.04 1,162,395,686.38
其中:营业收入 1,618,179,750.84 1,328,229,188.04 1,162,395,686.38
二、营业总成本 1,479,319,842.16 1,188,367,356.80 1,045,738,883.80
其中:营业成本 1,246,748,856.50 1,013,094,495.11 895,631,348.55
营业税金及附加 40,553,419.81 30,908,785.75 28,311,633.59
销售费用 25,210,392.05 24,671,712.45 21,452,575.40
管理费用 130,128,359.26 103,940,847.06 89,517,440.96
财务费用 30,341,883.18 15,091,188.10 5,479,623.58
资产减值损失 6,336,931.36 660,328.33 5,346,261.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81,468.81 278,680.18 -905,874.5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8,342.15 263,846.00 94,125.4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9,941,377.49 140,140,511.42 115,750,928.02
加:营业外收入 5,500,438.04 6,169,967.08 2,819,889.75
减:营业外支出 1,514,533.54 10,858,828.67 3,058,668.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62,301.75 9,082,578.36 640,283.5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3,927,281.99 135,451,649.83 115,512,149.01
减:所得税费用 20,869,597.94 26,227,345.20 30,227,822.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3,057,684.05 109,224,304.63 85,284,326.5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38,057,762.21 20,772,416.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309,153.56 95,568,634.20 72,885,998.54
少数股东损益 1,748,530.49 13,655,670.43 12,398,328.04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4 0.66 0.6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4 0.66 0.62
七、其他综合收益 -229,048.64 38,018.02
八、综合收益总额 122,828,635.41 109,262,322.65 85,284,326.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21,080,104.92 95,606,652.22 72,885,998.5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48,530.49 13,655,670.43 12,398,328.0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70,677,528.65 1,321,088,541.88 1,117,337,287.5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242,003.55 64,549,837.11 57,653,305.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43,919,532.20 1,385,638,378.99 1,174,990,5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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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57,530,306.78 981,534,550.91 734,816,457.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2,548,066.56 160,415,596.59 134,178,425.6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6,730,307.00 94,580,391.48 106,804,004.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024,708.83 104,490,489.15 95,816,755.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8,833,389.17 1,341,021,028.13 1,071,615,643.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086,143.03 44,617,350.86 103,374,949.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90,000.00 4,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873,662.94 11,532.30 62,756.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805,492.00 1,871,415.40 216,065.60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69,154.94 1,882,947.70 4,278,821.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11,112,613.98 45,563,084.09 125,071,831.83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7,281,539.74 131,939,087.00 6,11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8,394,153.72 177,502,171.09 131,181,831.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124,998.78 -175,619,223.39 -126,903,009.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5,000,000.00 62,7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7,253,500.00 232,792,559.00 17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2,199.00 24,420,019.71 5,756,522.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0,175,699.00 382,212,578.71 241,456,522.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1,646,636.80 192,106,081.25 79,823,711.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8,911,767.14 46,545,548.19 23,833,843.0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8,304,000.00 5,389,960.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51,572.00 9,456,353.78 20,539,439.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6,109,975.94 248,107,983.22 124,196,993.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065,723.06 134,104,595.49 117,259,529.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26,867.31 3,102,722.96 93,731,469.00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9,567,307.98 176,464,585.02 82,733,116.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7,594,175.29 179,567,307.98 176,464,585.02



(二)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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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8,664,194.67 102,902,609.62 101,973,628.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650,000.00 33,339,700.00 5,000,000.00
应收账款 222,497,578.80 188,674,953.24 168,497,340.56
预付款项 9,851,478.99 2,798,955.68 6,340,443.2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6,729,566.66 22,336,843.33 25,068,332.81
存货 174,531,453.47 124,125,097.80 50,355,836.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87,924,272.59 474,178,159.67 357,235,581.1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65,446,914.24 267,893,883.00 24,589,764.99
投资性房地产 23,195,221.25 23,654,111.00
固定资产 226,000,287.84 207,115,660.46 106,858,630.24
在建工程 1,627,230.00 9,932,560.00 52,554,342.6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188,696.00 794,676.28 1,058,801.5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7,089.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73,707.44 3,425,881.20 4,888,425.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0,036,835.52 512,394,971.19 213,604,076.08
资产总计 1,087,961,108.11 986,573,130.86 570,839,657.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8,000,000.00 92,000,000.00 9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475,000.00 73,278,500.00
应付账款 173,744,657.07 165,992,013.96 149,053,310.99
预收款项 12,850,011.35 4,612,629.02 5,371,5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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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13,149,337.65 7,210,766.65 5,723,722.81
应交税费 20,965,846.88 28,745,848.69 3,540,685.72
应付利息 705,903.02 1,037,123.81 164,785.4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7,209,096.41 178,449,093.92 9,175,911.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9,804,845.55 30,315,895.55 18,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24,904,697.93 508,363,371.60 354,308,471.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9,481,495.40 134,363,582.20 20,7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9,481,495.40 134,363,582.20 20,700,000.00
负债合计 704,386,193.33 642,726,953.80 375,008,471.5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4,200,000.00 164,200,000.00 87,000,000.00
资本公积 80,049,038.96 80,049,038.96 56,322,856.2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2,518,669.46 307,953.24
盈余公积 17,171,120.64 11,448,918.49 5,900,832.9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9,636,085.72 87,840,266.37 46,607,496.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3,574,914.78 343,846,177.06 195,831,185.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87,961,108.11 986,573,130.86 570,839,657.23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89,048,951.62 758,705,992.48 692,288,852.05
减:营业成本 875,173,620.35 613,572,988.93 565,133,198.7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209,209.22 24,603,981.05 22,888,258.84
销售费用 8,957,009.54 8,096,875.89 2,787,804.49
管理费用 87,572,574.79 37,956,108.63 34,531,862.62
财务费用 26,963,727.75 14,848,514.99 4,493,674.09
资产减值损失 6,724,440.09 1,798,461.35 8,502,862.9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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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143,031.24 9,491,308.58 2,091,699.4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4,448.30 195,308.58 63,148.6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64,591,401.12 67,320,370.22 56,042,889.83
加:营业外收入 2,023,100.00 391,525.13 746,495.31
减:营业外支出 974,485.11 634,246.98 1,565,112.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21,607.05 628,246.98 8,360.7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5,640,016.01 67,077,648.37 55,224,272.89
减:所得税费用 8,417,994.51 11,596,792.88 13,926,593.5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7,222,021.50 55,480,855.49 41,297,679.38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57,222,021.50 55,480,855.49 41,297,679.38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56,438,037.52 672,230,965.84 554,930,789.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566,495.19 108,303,139.47 45,086,695.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5,004,532.71 780,534,105.31 600,017,485.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31,070,978.75 637,528,076.32 453,629,373.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3,678,798.84 26,380,807.37 24,332,304.6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778,095.33 27,153,168.02 42,414,340.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9,622,105.33 81,917,972.32 51,796,882.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3,149,978.25 772,980,024.03 572,172,900.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854,554.46 7,554,081.28 27,844,584.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90,000.00 4,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 9,296,000.00 3,028,550.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2,370,400.00 1,564,000.00 113,065.60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960,400.00 10,860,000.00 7,141,616.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3,840,845.28 16,638,734.24 100,348,099.03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7,181,539.74 140,001,087.00 5,7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022,385.02 156,639,821.24 106,108,099.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061,985.02 -145,779,821.24 -98,966,4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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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5,000,000.00 62,7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7,253,500.00 212,792,559.00 14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2,199.00 22,420,019.71 15,756,522.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0,175,699.00 360,212,578.71 221,456,522.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6,646,636.80 177,106,081.25 54,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5,637,847.59 21,531,756.61 9,358,096.5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51,572.00 9,456,353.78 30,539,439.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5,836,056.39 208,094,191.64 94,197,535.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339,642.61 152,118,387.07 127,258,986.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132,212.05 13,892,647.11 56,137,089.1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246,141.62 86,353,494.51 30,216,405.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5,378,353.67 100,246,141.62 86,353,494.51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工程收入与民爆产品销售收入两大方面,公司具体
的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工程收入
(1)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原则
如果工程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
认合同收入和成本。工程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
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
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百分比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
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确定合同完工百分比的方法
本公司确认完工百分比的方法为:根据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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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3)合同预计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工程合同进行全面检查,当存在合同预计总成本
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时,按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的差额计提
预计损失,本公司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4)本公司工程收入成本确认的具体操作流程
①对于当期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项目合同所确定
的总造价作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实现的合同收入的总额,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
每个会计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
②对于当期已完工且已办理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决算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
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营业收入。
③对于当期已完工尚未办理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
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差额作为当期收入。
④根据完工百分比计量、确认当期的收入和成本。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百分比-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
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百分比-以前会计年度累计
已确认的合同成本;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
工百分比-以前会计年度累计确认的毛利。
(5)本公司工程的结算模式
工程进度结算:公司一般每月或阶段工程结算时,向客户提供经监理确认的
工程量清单,并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经客户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后,按
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决算前,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到合同
总价的80%至95%。
工程竣工决算:全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交验合格后,公司
向客户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经客户审核、确认后,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并按合同
约定支付到决算总价的90%至95%。质量保证金:项目办理竣工结算后,将决算
总价的5%-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期满后,客户将保证金返还公司。
(6)劳务分包模式下的成本确认政策
公司受资金、设备不足的限制,将部分作业,以劳务分包的方式来完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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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从安全、调度、工期、质量等方面对劳务分包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公司
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基础,根据分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公司结算部门提供完
工结算依据,计入当期的工程施工成本。
(7)劳务分包模式下的结算方式和流程
公司项目相关部门对分包商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确认,计算分包商每月或
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并按双方确认工作量的80%至95%支付分包价款。公司与发
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与分包商办理最终分包工程结算,将决算总价的
5%-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期满后,将保证金支付给分包商。
2、民爆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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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
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
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
收票据、预付款项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
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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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
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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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
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三)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工程施工、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
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前期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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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四)长期投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
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
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和交易
费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分
别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合同
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
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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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
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
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
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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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
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
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
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
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
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
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
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五)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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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50 3%-5% 1.9%-4.85%

机器设备 5-10 3%-5% 9.5%-19.4%

运输设备 5-10 3%-5% 9.5%-19.4%
电子及办公设备 5 3%-5% 19%-19.4%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
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
租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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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
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
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六)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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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
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七)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
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
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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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按产权证上载明使用年限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10 年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许可年限
软件 10 年 预计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
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
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
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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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大于或者等于100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减值测试后,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不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依据。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依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5.00%

1至2年 10.00% 10.00%

2至3年 3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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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至4年 50.00% 50.00%

4至5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 100%

对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和支付政府部门的各项押金
及保证金,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计提依据是根据未来
现金流量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按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
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帐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

(九)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依据及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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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
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
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也不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

五、最近一期的收购兼并情况

2010年9月发行人收购了其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明华公司及力
拓厂的全部股权,收购前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超过发行人相
应项目20%(含),根据证监会要求披露被收购企业收购前一年利润表如下所示:
力拓厂2009年度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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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0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99,895,058.33
减:营业成本 224,460,994.1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46,340.37
销售费用 10,635,054.44
管理费用 19,122,337.47
财务费用 1,909,978.01
资产减值损失 -271,029.8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65,340.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2,556,724.36
加:营业外收入 4,985.49
减:营业外支出 6,204,848.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21,715.3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6,356,861.07
减:所得税费用 9,377,297.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979,563.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979,563.61

数据来源:立信大华审字[2010]1809号审计报告

明华公司2009年度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8,274,135.59
减:营业成本 24,584,767.47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9,019.14
销售费用 885,191.95
管理费用 16,318,804.74
财务费用 69,735.57
资产减值损失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33,383.28
加:营业外收入 302,001.89
减:营业外支出 148,986.2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80,367.5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80,367.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80,3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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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立信大华审字[2010]2252号审计报告

六、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
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归集计算财务报表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509,152.63 -4,892,095.80 -912,461.17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3,467,410.39 1,749,576.04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38,057,762.21 20,772,416.34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38,805.20 218,055.34 -809,956.17
出;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9,592.81 -721,180.68 -45,213.81

所得税的影响数; -723,733.51 656,974.33 189,506.37

合计 3,401,227.52 35,069,091.44 19,194,291.56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后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3,722,314.38
元,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核算方法 初始投资额 期末投资额 股权比例%
东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
权益法 2,280,000.00 2,165,104.81 38.00

广州市和合民用爆破器材有
权益法 1,000,000.00 1,057,209.57 32.47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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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小计 3,280,000.00 3,222,314.38 -
韶关市粤联民用爆破器材销
成本法 100,000.00 100,000.00 10.00
售有限公司
南京东诺工业炸药高科技有
成本法 300,000.00 300,000.00 7.50
限公司
清远市和联民爆器材有限公
成本法 100,000.00 100,000.00 10.00

成本法小计 500,000.00 500,000.00
合计 3,780,000.00 3,722,314.38

报告期末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对东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
科力爆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
限公司、北京广业宏大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资,列示如下: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核算方法 初始投资额 期末投资额 股权比例%
东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
权益法 2,280,000.00 2,165,104.81 38.00
限公司
权益法小计 2,280,000.00 2,165,104.81
北京中科力爆炸技术工
成本法 3,213,000.00 3,213,000.00 51.00
程有限公司
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
成本法 92,160,000.00 92,160,000.00 100.00
责任公司
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成本法 157,908,809.43 157,908,809.43 100.00
(广东明华)
北京广业宏大矿业设计
成本法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本法小计 263,281,809.43 263,281,809.43
合计 265,561,809.43 265,446,914.24

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
进行调整,对母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1 年度影响数 2010 年度影响数 2009 年度影响数 累计影响数

宏大增化 18,228,682.62 9,329,377.26 12,789,963.32 40,348,023.20

北京中科力 1,372,911.16 1,035,701.50 1,099,398.76 3,508,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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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1 年度影响数 2010 年度影响数 2009 年度影响数 累计影响数

力拓厂 - 4,207,525.00 - 4,207,525.00

明华公司 58,096,943.90 -2,049,824.12 - 56,047,119.78

宏大矿业研究院 197,335.30 -5,504.06 - 191,831.24

合计 77,895,872.98 12,517,275.58 13,889,362.08 104,302,510.64



(二)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元) 固定资产净额(元)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88,479,054.73 161,186,288.70 85.52%
机器设备 196,588,400.72 128,040,229.24 65.13%
运输工具 120,592,448.48 86,075,735.29 71.38%
电子及办公设备 10,357,288.18 4,772,486.46 46.08%
合计 516,017,192.11 380,074,739.69 73.66%

(三)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名称 取得方式 初始金额 摊销年限 摊余价值
土地使用权 购买 95,544,400.00 50 年 94,069,731.64
专有技术 股东投资 2,636,041.93 10 年 530,551.00
软件 购买 669,300.00 10 年 658,145.00
合计 - 98,849,741.93 - 95,258,427.64

公司根据无形资产的有效年限和预计可使用年限确定其摊销年限。截至2011
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形。

八、最近一期主要负债情况

(一)银行借款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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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类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抵押借款 8,000,000.00

保证借款 143,000,000.00

信用借款 37,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质押借款 17,371,861.80

抵押借款 22,432,983.75

信用借款 5,000,000.00

长期借款

质押借款 100,383,760.40

抵押借款 59,097,735.00

保证借款 20,000,000.00

信用借款 20,000,000.00

合计 432,286,340.95


(二)对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关联方的负债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会计科目 账面余额
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 25.96
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1,059.05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126.95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55.50
广东省广业置业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15.58

(三)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退休人员福利费用 1,775,572.42

退休人员福利费用是按照职工安置方案估算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及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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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力拓民爆器材厂为已经退休人员承担的福利费用,包括退休人员补贴、医疗保
险等。

九、所有者权益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股东权益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164,200,000.00 164,200,000.00 87,000,000.00
资本公积 19,508,164.83 19,737,213.47 181,198,632.9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4,346,947.77 10,356,833.24 7,003,186.46
盈余公积 25,341,656.03 19,619,453.88 22,893,808.6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99,355,688.63 103,472,737.22 22,152,188.5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12,752,457.26 317,386,237.81 320,247,816.67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7,095,603.96 5,347,073.47 31,021,105.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9,848,061.22 322,733,311.28 351,268,921.99


十、分部信息

(一)分大类的项目列示
2011年度
单位:元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营业毛利率

露天矿山采剥 1,028,503,968.05 828,896,129.51 199,607,838.54 19.41%

石方控爆 38,549,857.62 30,978,224.35 7,571,633.27 19.64%

软基爆破 20,886,399.56 15,219,164.77 5,667,234.79 27.13%

民爆器材销售 525,287,786.63 367,127,204.27 158,160,582.36 30.11%

小计 1,613,228,011.86 1,242,220,722.90 371,007,288.96 23.00%

其他业务 4,951,738.98 4,528,133.60 423,605.38 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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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18,179,750.84 1,246,748,856.50 371,430,894.34 22.95%

2010年度
单位:元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营业毛利率

露天矿山采剥 616,136,769.31 498,633,593.91 117,503,175.4 19.07%

石方控爆 113,220,499.56 97,655,604.55 15,564,895.0 13.75%

爆破拆除 2,427,675.59 2,237,755.21 189,920.4 7.82%

软基爆破 31,392,512.15 24,887,675.87 6,504,836.3 20.72%

民爆器材销售 557,885,270.52 387,483,683.44 170,401,587.1 30.54%

小计 1,321,062,727.13 1,010,898,312.98 310,164,414.2 23.48%

其他业务 7,166,460.91 2,196,182.13 4,970,278.8 69.35%

合计 1,328,229,188.04 1,013,094,495.11 315,134,692.9 23.73%

2009年度
单位:元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营业毛利率

露天矿山采剥 576,181,839.16 470,703,446.05 105,478,393.11 18.31%

石方控爆 87,408,509.81 67,616,661.67 19,791,848.14 22.64%

爆破拆除 8,734,421.19 8,148,673.96 585,747.23 6.71%

软基爆破 44,056,983.96 37,046,858.89 7,010,125.07 15.91%

民爆器材销售 440,908,357.26 307,222,258.42 133,686,098.84 30.32%

小计 1,157,290,111.38 890,737,898.99 266,552,212.39 23.03%

其他业务 5,105,575.00 4,893,449.56 212,125.44 4.15%

合计 1,162,395,686.38 895,631,348.55 266,764,337.83 22.95%


(二)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 118,648.19 103,927.98 88,437.95
所占比例 73.32% 78.25% 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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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如下:
单位:元

区域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东北地区 1,975,885.81 30,973,202.57 275,923,894.28
华北地区 476,837,609.99 399,377,278.58 148,832,426.49
华中地区 73,367,912.42 31,255,060.57 34,522,643.81
华东地区 157,023,237.62 90,703,430.87 61,366,263.55
西北地区 99,939,708.15 89,168,939.56
华南地区 804,083,657.87 768,753,754.54 547,475,943.69
合计 1,613,228,011.86 1,321,062,727.13 1,157,290,111.38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公司报告
期内各期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086,143.03 44,617,350.86 103,374,949.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124,998.78 -175,619,223.39 -126,903,009.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065,723.06 134,104,595.49 117,259,529.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26,867.31 3,102,722.96 93,731,469.00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1、2012年1月30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以审
计后的201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9,704,000.00元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或有事项
1、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无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无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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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
3、2010年11月16日,公司因爆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三门工业城经济开
发有限公司(被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453万元及利息、退回公司履约
保证金270万元及利息、返还公司垫付的矿产资源税及资源补偿费362万元及利
息、依法补偿相关损失260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截至审计报告日,
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三)其他重要事项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债务重组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债务重组。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项 目 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1,670.19 956,784.40 1,208,860.29

4、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2 1.12 1.08
速动比率(倍) 0.84 0.83 0.88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64.74 65.15 65.69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7.10 6.49 8.63
存货周转率(次) 6.52 7.78 9.9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497.93 18,625.07 14,473.86
利息保障倍数(倍) 5.81 9.37 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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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元) 0.94 0.27 1.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1 0.02 1.08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0.28 0.25 0.3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公司负债总额/公司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当年折旧摊销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净利润 全面 加权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摊薄 平均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39% 33.84% 0.74 0.74
2011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8.57% 32.89% 0.72 0.7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11% 27.69% 0.66 0.66
201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9.06% 23.44% 0.42 0.4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76% 30.50% 0.62 0.62
200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6.77% 42.69% 0.46 0.4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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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P÷E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

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

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4、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

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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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一)2003 年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增资扩股
2003年6月,广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粤新评字(2003)D075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12月31日,
评估结论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 5,382,898.89 5,382,898.89 5,382,898.89 0.00 0.00

各种设备 2 497,917.25 441,021.81 644,742.20 203,720.39 46.19

无形资产 3 2,636,041.93 2,636,041.93 100.00

资产总计 4 5,880,816.14 5,823,920.70 8,663,683.02 2,839,762.32 48.76

流动负债 5 4,559,039.99 4,559,039.99 5,000,749.10 441,709.11 9.69

负债总计 6 4,559,039.99 4,559,039.99 5,000,749.10 441,709.11 9.69

净资产 7 1,321,776.15 1,264,880.71 3,662,933.92 2,398,053.21 189.59


(二)2007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证券从业资格)
出具了“联信评报字(2007)第A2218号”资产评估报告,对广东省宏大爆破工
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为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事宜提
供其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加和法)和收益法,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0月31日。
根据相关评估工作,确定以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 171,262,245.27 171,317,745.97 171,317,745.97 0.00 0.00

长期投资 2 39,867,960.00 39,867,960.00 40,945,825.66 1,077,865.66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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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3 39,077,055.69 39,077,055.69 41,145,820.00 2,068,764.31 5.29

其中:设备 4 39,316,234.06 39,316,234.06 41,145,820.00 1,829,585.94 4.65

无形资产 5 1,625,559.06 1,625,559.06 1,625,559.06 0.00 0.00

递延税款借项 6 2,352,790.77 2,352,790.77 2,352,790.77 0.00 0.00

资产总计 7 254,185,610.79 254,241,111,49 257,387,741.46 3,146,629.97 1.24

流动负债 8 163,417,820.60 163,473,321.30 163,473,321.30 0.00 0.00

长期负债 9 10,144,933.92 10,144,933.92 10,144,933.92 0.00 0.00

负债总计 10 173,562,754.52 173,618,255.22 173,618,255.22 0.00 0.00

净资产 11 80,622,856.27 80,622,856,27 83,769,486.24 3,146,629.97 3.90

本次评估仅用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公司未据此进行调
账。

(三)2009 年现金增资
2009年12月,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联信评报
字(2009)第A0438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广东省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扩股事宜提供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参考依
据。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和收益法,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8月31日。根据相关
评估工作,确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广东省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84,977,500.00元。本次评估仅为增资价格提供参考,公司未
据此进行调账。

(四)2010 年增资扩股
2010年9月,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联信评报
字(2010)第A0390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广东省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扩股事宜提供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参考依
据。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和收益法,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8月31日。根据相关
评估工作,确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广东省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权益价值为316,354,300.00元。本次评估仅为增资价格提供参考,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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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进行调账。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历次验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
人出资及公司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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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分析应结合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及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读。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对发行
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作如下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及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 流动资产 69,865.66 58.26% 62,284.00 59.15% 52,849.21 60.26%
产 非流动资产 50,046.39 41.74% 43,006.55 40.85% 34,856.65 39.74%

目 资产总计: 119,912.05 100% 105,290.56 100% 87,705.86 100%
负 流动负债 57,279.99 73.50% 55,527.20 76.05% 49,124.47 93.43%
债 非流动负债 20,647.26 26.50% 17,490.03 23.95% 3,454.50 6.57%

目 负债总计: 77,927.24 100% 73,017.23 100% 52,578.97 100%

(二)资产分析
1、资产规模和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资产: 69,865.66 62,284.00 52,849.21
其中:货币资金 20,088.00 18,222.38 19,208.47
应收票据 631.00 3,363.97 500.00
应收账款 24,200.60 21,363.39 19,544.93
预付款项 1,358.58 638.42 953.08
其他应收款 1,653.55 2,406.52 2,890.98
存货 21,925.68 16,289.33 9,751.74
其他流动资产 8.25 - -
非流动资产: 50,046.39 43,006.55 34,856.65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17 95.68 1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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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372.23 644.75 619.52
投资性房地产 376.04 2,708.41 2,365.41
固定资产 38,007.47 33,987.06 23,653.89
在建工程 412.41 1,962.19 6,044.10
无形资产 9,525.84 2,487.99 1,093.64
商誉 367.48 367.48 187.65
长期待摊费用 2.26 7.20 4.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2.48 745.79 766.83
资产总计: 119,912.05 105,290.56 87,705.86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增长快速,2011年末资产总额较2009年末增加
32,206.19万元,增幅达到36.72%。公司资产总额在快速增长的同时,流动资产
与非流动资产在资产总额中比例相对较为稳定,公司运营生产、设备采购、投资
等经营活动运转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营业收入增长迅速,主要生产
经营设备大幅增加,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均实现了较大幅度
增长。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流动资产增长迅速,公司流
动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流动资产
69,865.66 12.17% 62,284.00 17.85% 52,849.21

2009年末、2010年末及2011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中,货币资金、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三项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合计占到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4.28%、68.96%和64.29%,公司流动资产流动性良好。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和货币资金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货币资金余额 20,088.00 18,222.38 19,208.47
货币资金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 28.75% 29.26% 36.35%
货币资金增长率 10.24% -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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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 2009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中 239.92 万元为公司开具项目保函而存入银行的保证

金,1,322.09 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010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中 265.65 万元为项目保

函保证金;2011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中 169.50 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59.08 万元为项

目保函保证金。

根据公司民爆一体化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2010年投入大量资金纵向整合民
爆资产并大量采购露天矿山开采设备,公司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经营规模
得到进一步扩大,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在继续保持良性增长的同时,货币资金余额
出现小幅下降。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及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收票据余额 631.00 3,363.97 500.00
应收票据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 0.90% 5.40% 0.95%
应收票据增长率 -81.24% 572.79% -

公司2009年度较少采用票据方式进行业务结算,因此,2009年公司应收票据
余额较小,自2010年下半年,随着国家对信贷资金规模的收紧,矿山业主提高了
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与服务商进行结算的比例,故公司2010年末未到期应收票
据余额较大。2011年,公司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大幅增加了应收票据贴现及背
书规模,2011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上年末大幅降低。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 161,817.98 132,822.92 116,239.57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6,462.68 23,012.68 21,012.73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6.35% 17.33% 18.0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 34.64% 34.30% 36.98%
营业收入增长率 21.83% 14.27%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率 14.99% 9.52% -
应收账款周转率 7.10 6.49 8.63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51.39 56.21 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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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分析
2009年末、2010年末及201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1,012.73
万元、23,012.68万元和26,462.68万元,账面余额较大,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较
高,具体分析如下:
a、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结算特点
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单项合同金额较大,矿山业主为保证施工质量,
一般会与公司约定预留合同总额或结算款的5%~2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
完工验收结束一年后返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采剥服务项目的增多,相
应的应收工程款和质量保证金余额必然随之增加,因此,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
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结算方式。
b、受矿山业主审批、付款流程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付款周期较长
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大中型露天矿山,且多为国有矿
山,资金管理规范、付款流程较多,回款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客户内部审批付
款流程较多、时间较长的影响,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余额较大。
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配比关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2010年末、201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较上一年末较增
长9.52%和14.99%,2010年度、2011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14.27%和
21.83%,营业收入增长率均高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率,反映出公司在保持营
业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工作,使得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保持合理增长。
③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分析
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63、6.49和
7.10,周转率较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应收质量保证金余额较大,回收期较长。报
告期内,公司应收质量保证金对应收账款周转率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6,462.68 23,012.68 21,012.73
应收质量保证金余额 17,260.44 11,514.30 9,377.99
应收质量保证金余额占应收账款比例 65.23% 50.03% 44.63%
剔除质量保证金影响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9,202.24 11,498.38 11,634.74
剔除质量保证金影响后应收账款周转率 15.63 11.48 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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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质量保证金影响后,公司2009年、2010年、201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
为13.63次、11.48次和15.63次。
④应收账款质量分析
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大中型露天矿山,如中国神
华、神宁集团、大宝山矿业、舞钢中加、华兴建设等,公司主要客户质地优良、
信誉较高,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应收质量保证金余额均处于正常合同期
限内,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质保金无法回收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8,815.27 71.11% 17,518.37 76.12% 19,504.21 92.82%
1~2 年 5,894.57 22.28% 4,979.19 21.64% 781.90 3.72%
2~3 年 1,242.04 4.69% 264.64 1.15% 299.90 1.43%
3~4 年 260.32 0.98% 107.00 0.46% 195.51 0.93%
4~5 年 107.00 0.40% 1.59 0.01% 11.62 0.06%
5 年以上 143.49 0.54% 141.90 0.62% 219.60 1.04%
合计 26,462.68 100.00% 23,012.68 100% 21,012.73 1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2009年末、2010年末及2011
年末,1年以内及1~2年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分别为96.54%、
97.76% 和93.39%。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规定,在报告期内足
额地计提了坏账准备,符合稳健性、谨慎性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对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计提坏账准备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6,462.68 23,012.68 21,012.73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 2,262.08 1,649.29 1,467.80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4,200.60 21,363.39 19,544.93

截至201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5名客户合计金额为19,912.89万元,占应收
账款账面余额的75.25%,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5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账
单位名称 账龄 账面余额
面余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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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内 5,238.55 19.80%
中国神华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
1~2 年 2,545.77 9.62%
1 年以内 3,629.04 13.71%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1~2 年 1,664.51 6.29%
1 年以内 3,082.42 11.65%
青岛海防工程局
1~2 年 893.83 3.38%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
1 年以内 1,993.84 7.53%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3 年 864.92 3.27%
合计 19,912.89 75.25%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预付款项余额 1,358.58 638.42 953.08
预付款项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 1.94% 1.03% 1.80%
预付款项增长率 112.80% -33.02% -

报告期内,2009年末、2010年末及2011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小,占当期
流动资产比例较低,主要为公司预付给供应商的原材料、设备及油料采购款。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282.19 3,014.26 3,614.19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 2.37% 3.86% 5.47%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增长率 -24.29% -16.60%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较低,主要为公司从事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其他爆破服务业务预付给客户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
公司员工备用金等。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09.82 44.25% 2,058.60 68.30% 2,053.62 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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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 460.11 20.16% 326.21 10.82% 792.88 21.94%
2~3 年 323.40 14.17% 179.75 5.96% 296.82 8.21%
3~4 年 98.69 4.32% 48.80 1.62% 34.18 0.95%
4~5 年 22.07 0.97% 32.00 1.06% - -
5 年以上 368.09 16.13% 368.89 12.24% 436.69 12.08%
合计 2,282.19 100.00% 3,014.26 100% 3,614.19 1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2009年末、2010年末及2011
年末,1年以内及1~2年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占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78.76%、79.12%和64.41%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余额均已按会计政策足额计提了
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对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282.19 3,014.26 3,614.1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 628.64 607.74 723.20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1,653.55 2,406.52 2,890.98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5名客户合计金额为1,062.83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46.57%,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前5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账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性质或内容
面余额的比例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30.83 1 年以内 14.50% 投标保证金
三门工业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70.00 2~3 年 11.83% 履约保证金
200.00 1~2 年 8.76% 履约保证金
中国神华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
50.80 1 年以内 2.23% 履约保证金
中港集团衡阳重机有限公司 151.20 1~2 年 6.63% 设备订金
广州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60.00 3~4 年 2.63% 履约保证金
合计 1,062.83 46.57%

(6)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程施工 18,257.04 83.27% 12,719.77 78.09% 5,129.36 52.60%
库存商品 1,493.01 6.81% 1,396.65 8.57% 2,527.67 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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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1,829.56 8.34% 1,764.39 10.83% 1,755.63 18.00%
在产品 326.99 1.49% 265.64 1.63% 228.81 2.35%
周转材料 19.08 0.09% 142.89 0.88% 110.27 1.13%
存货账面余额合计 21,925.68 100% 16,289.33 100% 9,751.74 100%
存货余额占流动资产比例 31.38% 26.15% 18.45%
存货余额增长率 34.60% 67.04% -
存货周转率(次) 6.52 7.78 9.93

报告期内,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存货余额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18.45%、26.15%和31.38%;2010年末、2011年末存货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
长了67.04%和34.60%;2010年度、2011年度存货周转率分别较上年度下降了2.15
次和1.26次。
公司存货余额主要以工程施工、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原材料为主,其中,工
程施工余额为公司从事露天矿山开采及其他爆破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已完工未结
算金额(实际发生的原材料、人工等各项成本及确认的合同施工毛利之和,扣除
已经与发包方结算价款后的余额)。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原材料主要为公司民爆
器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产成品、在产品及原材料等。公司工程施工余额在2009
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占当期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2.60%、78.09%和
83.27%,是公司存货余额中最为主要的部分。
公司2010年末、2011年末存货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了6,537.59万元和
5,636.35万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下降了2.15次和1.26次,主要原因为公司2010
年末、2011年末确认的已完工未结算金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了7,590.41万元和
5,537.27万元。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的结算一般要经过服务商上报、监理
方验收、矿山业主审核确认等多道环节,因此,收入成本的确认与施工款项的结
算存在时间差,造成已完工未结算金额的产生并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中。
未来公司会进一步加强对已完工未结算金额的管理工作,存货周转率会逐步得到
改善。
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完工未结算金额基本为一到两个月内未予结算
的工程进度款及项目竣工决算前尚未经决算确认的小额工程尾款,未来因无法与
业主结算导致已完工未结算金额对应相关收入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很低。
3、非流动资产分析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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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分别为120.89万元、
95.68万元和60.17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韶关力拓持有的上市公司韶能股份的
原始股,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其他股票交易行为。
(2)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65.41
万元、2,708.41万元和376.04万元。
2009年之前公司总部办公场所为租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
员工数量随之大幅增加,租用场所面积狭小,难以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2009年公司以银行贷款方式购置了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
大厦北塔两层房产,其中一层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使用,另一层待公司经营规
模继续扩大时再予投入使用。2011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员工人数的不
断增加,公司将该层对外租用的房产收回自用,因此,该层房产在公司对外出租
期间,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公司收回自用后转为固定资产核算。
发行人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均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固定资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51,601.72 44,078.43 32,625.2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8,847.91 12,536.00 9,828.39
电子及办公设备 1,035.73 834.23 613.54
机器设备 19,658.84 19,275.54 15,943.63
运输设备 12,059.24 11,432.67 6,239.67
累计折旧合计: 13,567.89 10,064.68 8,944.6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729.28 1,983.54 2,726.24
电子及办公设备 550.91 416.63 270.36
机器设备 6,848.62 5,386.75 4,538.26
运输设备 3,439.08 2,277.76 1,409.79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38,033.83 34,013.75 23,680.5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6,118.63 10,552.46 7,102.15
电子及办公设备 484.81 417.59 343.18
机器设备 12,810.22 13,888.79 11,405.37
运输设备 8,620.16 9,154.91 4,829.88
减值准备合计: 26.35 26.69 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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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7.57 7.91 7.91
机器设备 6.20 6.20 6.20
运输设备 12.59 12.59 12.59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38,007.47 33,987.06 23,653.8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6,118.63 10,552.46 7,102.15
电子及办公设备 477.25 409.69 335.28
机器设备 12,804.02 13,882.60 11,399.17
运输设备 8,607.57 9,142.32 4,817.29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增长率: 17.07% 35.11% 20.91%
固定资产成新率: 73.66% 77.11% 72.50%

公司2010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较 2009年末增加11,453.20万元,增幅
35.11%。增加主要项目为:公司2010年新增一批大型矿山开采设备10,742.64万
元;公司2009年新购置的办公楼于2010年自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2,684.32
万元。公司2011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较2010年末增加7,523.29万元,增幅
17.07%,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增加6,311.91万元,主要包括公司2010年对外出租
的津滨腾越大厦20楼于2011年转为自用,由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固定资产2,365.41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明华部分自建办公楼及厂房完工投入使用,由在建工
程转入固定资产,合计金额2,600余万元;公司购置的成铭大厦办公楼于2011年
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1,066.7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固定资产增加规
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规模匹配,并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固定资产成新率分别为
72.50%、77.11%和73.66%,成新率较高。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412.41 1,962.19 6,044.1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 - - -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412.41 1,962.19 6,044.10

报告期内,公司2010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较2009年末减少了4,081.91万元,
主要减少项目为2009年公司购置的办公楼于2010年自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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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4.32万元;公司2009年购置的准寒型电铲、牙轮机等大型采矿设备于2010
年安装完毕后自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2,181.20万元。公司2011年末在建工程账
面余额较2010年末减少了1,549.7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部分在建厂房及办公楼
于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后转入固定资产,外购成铭大厦办公楼于2011年装修完毕
投入使用后转入固定资产。
截至201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均处于正常建设阶段,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
减值情况。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9,884.97 2,703.94 1,251.36
其中:土地使用权 9,554.44 2,440.34 987.76
专有技术 263.60 263.60 263.60
软件 66.93
累计摊销合计: 359.13 215.95 157.72
其中:土地使用权 147.47 31.81 -
专有技术 210.55 184.14 157.72
软件 1.12 - -
减值准备合计: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专有技术 - - -
软件 - -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9,525.84 2,487.99 1,093.64
其中:土地使用权 9,406.97 2,408.53 987.76
专有技术 53.06 79.47 105.88
软件 65.81 - -

2011年末无形资产余额较大,主要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完善生产经营用地
权属而使土地使用权账面金额有所增加,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华为完善
生产经营用地土地权属,于2011年上半年支付946.5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宏大
增化为完善其生产经营用地土地权属,于2011年7月支付5,920万元购买土地使用
权。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余额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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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坏账准备 2,890.73 2,257.03 2,191.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6.35 26.69 26.69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
存货跌价准备 - - -
合计 2,917.08 2,283.73 2,217.69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随之增
加,坏账准备余额也相应增长,但形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主要客户均为国
有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客户质地优良,资信程度较高,坏账风险较小。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的经营特点和会计政策规定的计提原则、计提比例提取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与资产状况相符,不存在因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不足而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三)负债分析
1、负债规模和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负债合计: 57,279.99 55,527.20 49,124.47
其中:短期借款 18,800.00 9,200.00 10,500.00
应付票据 847.50 - 7,327.85
应付账款 21,470.75 20,726.46 19,348.07
预收款项 2,258.82 898.98 1,944.40
应付职工薪酬 2,659.06 2,850.74 3,710.45
应交税费 2,828.45 4,298.74 515.14
应付利息 135.42 163.38 76.14
其他应付款 3,799.51 14,357.32 3,902.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80.48 3,031.59 1,8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47.26 17,490.03 3,454.50
其中:长期借款 19,948.15 16,436.36 3,270.00
长期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177.56 99.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8.56 638.45 24.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2.99 315.52 160.00
负债合计: 77,927.24 73,017.23 52,57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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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流动负债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43%、76.05%和73.50%,是公司负债总额最为主要部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
债在报告期内保持了相对稳定的结构。
2、主要负债项目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短期借款余额 18,800.00 9,200.00 10,500.00
短期借款余额占负债总额比例 24.13% 12.60% 19.97%

报告期内,公司2011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0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随
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呈上升趋势,公司通过银行短
期借款方式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付票据余额 847.50 - 7,327.85
应付票据余额占负债总额比例 1.09% - 13.94%

公司2009年末、2011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7,327.85万元和847.50万元,
主要为公司向设备供应商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付账款余额 21,470.75 20,726.46 19,348.07
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比例 27.55% 28.39% 36.80%
应付账款余额增长率 3.59% 7.12% -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形成的应支付给分包商的分
包款以及民爆器材产品业务形成的应支付给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款等。
(4)预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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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预收款项余额 2,258.82 898.98 1,944.40
预收款项占负债总额比例 2.90% 1.23% 3.70%
预收款项余额增长率 151.26% -53.77% --

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业主预付给公司的工程款及民爆器材产品预收订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3,710.45
万元、2,850.74万元和2,659.06万元,占各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6%、3.90%
和3.40%,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付职工薪酬明细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772.75 66.67% 1,624.87 57.00% 2,559.40 68.98%
职工福利费 21.98 0.83% 21.98 0.77% 94.23 2.54%
社会保险费 7.12 0.27% 2.12 0.07% 12.29 0.33%
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 239.76 9.02% 238.04 8.35% 238.44 6.43%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48.12 5.57% 210.39 7.38% 394.68 10.64%
辞退福利 469.34 17.65% 753.35 26.43% 404.51 10.90%
非货币性福利 - - - - 6.89 0.19%
合计 2,659.06 100% 2,850.74 100% 3,710.45 100%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余额主要为当月计提下月发放
的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及根据公司考核制度计算并预提的各项奖金。公司根据
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本福利。
公司2010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余额较上年度大幅
下降934.5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韶关力拓2010年度部分奖金由之
前的当年年末计提,次年发放的方式变更为当年发放,使得公司2010年末应付职
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余额下降。
公司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期末余额分别
为404.51万元、753.35万元和469.34万元,为公司计提用于未来支付给内退人员
的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用按其现值确认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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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余额主要为公司累
计未予发放给职工的部分住房补贴。
(6)应交税费
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515.14万元、
4,298.74万元和2,828.45万元,占各期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0.98%、5.89%和
3.63%。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应交税费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交税费明细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增值税 227.86 517.33 40.71
营业税 1,276.47 1,107.16 375.26
企业所得税 1,015.03 877.76 14.9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8.49 1,609.11 34.19

其他税费 280.59 187.38 50.02
合计 2,828.45 4,298.74 515.14


注:其他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市区堤围防护费、土地使用

税及印花税等。

公司2009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较低,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缴纳
增值税的全资子公司韶关力拓增值税为月度缴纳,2009年12月份韶关力拓实际销
售数量较低,原材料采购正常进行,韶关力拓2009年12月份增值税进项余额大于
销项余额,使得2009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为-63.75万元。
公司2009年末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余额较低,主要原因包括:一方面公
司全资子公司韶关力拓2009年12月取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韶关力拓2009
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应按15%缴纳,但在取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前,韶关
力拓企业所得税按25%税率预缴,因此,韶关力拓2009年末应交税费——应交企
业所得税余额较低,造成公司2009年末合并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较
低。
公司2010年末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余额较上年末增长较大,主
要原因是2010年公司收购宏大增化少数股东股权代扣代缴宏大增化少数股东的
股权转让应交个人所得税1,197.20万元,该笔税款已于2011年上半年缴纳完毕。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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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其他应付款余额 3,799.51 14,357.32 3,902.41
其他应付款余额占负债总额比例 4.88% 19.66% 7.42%
其他应付款增长率 -73.54% 267.91% --

公司其他应付款包括与其他单位往来款、收取的押金、保证金等各项款项。
公司2010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09年末增加10,454.91万元,主要是公司2010
年收购民爆资产股权尚未支付完毕的股权转让款及期间利润合计10,438.32万元
和收购宏大增化少数股权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197.20万元。截至2011年末,
宏大增化少数股权收购款已支付完毕,欠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期间损益也全部支付
完毕,因此,2011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大幅下降。
(8)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长期借款余额 19,948.15 16,436.36 3,270.00
长期借款余额占负债总额比例 25.60% 22.51% 6.22%
长期借款余额增长率 21.37% 402.64% --

公司2010年末及2011年末长期借款余额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2010年、2011
年并购民爆资产、购买采矿设备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对资金需求较大,公司资
金缺口较大,因此,公司2010年、2011年通过大幅增加银行借款的方式来满足公
司对长期资金的需求。
(9)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负债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预计负债 177.56 99.70 -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负债余额较小, 2010年末和2011年末预计负债余额
99.70万元和177.56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华确认的预计为已退休人员负
担的福利费用,包括退休人员补贴、医疗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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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74% 65.15% 65.69%
流动比率(倍) 1.22 1.12 1.08
速动比率(倍) 0.84 0.83 0.8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497.93 18,625.07 14,473.86
利息保障倍数(倍) 5.81 9.37 16.91

注:各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③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④息稅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额

⑤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
资本结构较为合理,与公司实际业务状况较为匹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货币
资金将大幅增加,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会大幅提升,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升高,反应了公司良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2009年度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在利息支出较低的情况
下,收入和利润实现了大幅增长。2010年、2011年,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继续扩大经营规模,公司通过银行融资方式收购民爆资产,采购大型矿山开采设
备,使公司2010年度及2011年度利息支出较2009年度大幅增加,利息保障倍数有
所降低,随着公司各项新增非流动资产转化收入能力的逐步释放,公司利息保障
倍数会逐步得到提升。
总体来看,公司各项偿债能力财务指标正常,不能偿付到期债务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从未发生过逾期未还债务或延迟付息情况。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
大,盈利能力不断提升,资信评级不断提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
司AAA评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给予公司和韶关力拓AAA评级,
银行授信额度不断提升,公司偿债能力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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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主要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主要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 7.10 6.49 8.63
存货周转率 6.52 7.78 9.93
非流动资产周转率 3.48 3.41 3.96
总资产周转率 1.44 1.38 1.66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②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③非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非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④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63、6.49和7.10,
周转率较低。
公司目前已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这些措施包括:制订
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安排专人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进行记录、统计和风险
提示;在信用期内,公司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
问题;在最佳收款时间内,向客户发出清晰准确的书面对账通知,约定付款时间
并定时拜访;客户付款期限一到,财务部门及时向销售部门发出催收通知书,销
售部门组织催收,必要时上门收款。质保金管理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密切跟踪客
户的内部外部程序,努力做到项目验收时点可控,今后随着公司实力进一步加强,
公司营销部门将积极优化质量保证金条款,力争质量保证金比例逐步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周转率较低,但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国
有大中型露天矿山,客户质地好,资信水平高,随着公司未来对应收账款催收管
理工作的进一步强化,公司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会逐步得到改善。
(2)存货周转率
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存货周转率较2009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10
年末、2011年末公司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金额较2009年增幅较大。公司露天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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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剥服务业务的结算一般要经过服务商上报、监理方验收、矿山业主审核确认等
多道环节,因此,收入成本的确认与施工款项的结算存在时间差,造成已完工未
结算金额的产生并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中。未来公司会进一步加强对已完
工未结算金额的管理工作,存货周转率会逐步得到改善。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一、营业总收入 161,817.98 132,822.92 116,239.57

其中:营业收入 161,817.98 132,822.92 116,239.57

二、营业总成本 147,931.98 118,836.74 104,573.89

其中:营业成本 124,674.89 101,309.45 89,563.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055.34 3,090.88 2,831.16

销售费用 2,521.04 2,467.17 2,145.26

管理费用 13,012.84 10,394.08 8,951.74

财务费用 3,034.19 1,509.12 547.96

资产减值损失 633.69 66.03 534.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8.15 27.87 -90.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83 26.38 9.4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994.14 14,014.05 11,575.09

加:营业外收入 550.04 617.00 281.99

减:营业外支出 151.45 1,085.88 305.8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6.23 908.26 64.0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392.73 13,545.16 11,551.21

减:所得税费用 2,086.96 2,622.73 3,022.7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305.77 10,922.43 8,5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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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3,805.78 2,077.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30.92 9,556.86 7,288.60

少数股东损益 174.85 1,365.57 1,239.83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营业收入保持增长趋势,盈利能力处于
较高水平。2010年度和2011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较上一年增加16,583.35万元和
28,995.06万元,增幅14.27%和21.83%;同时,公司盈利水平呈增长态势,2010
年度和2011年度净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增加2,394万元和1,383.34万元,增幅分别
为28.07%和12.67%。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增比 金额 占比 增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161,322.80 99.69% 22.12% 132,106.27 99.46% 14.15% 115,729.01 99.56%
其他业务 495.17 0.31% -30.90% 716.65 0.54% 40.37% 510.56 0.44%
合计 161,817.98 100% 21.83% 132,822.92 100.00% 14.27% 116,239.57 100.00%

公司收入绝大部分来自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民爆器材销售收入,随着国家基
础设施投入的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扩大、全社会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增长,
以及公司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呈明显的
增长态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10年、2011年分别较上年增长14.15%和22.12%。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趋势良好,凭借其爆破技术优势以及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
式,赢得了中国神华、宁煤集团、大宝山矿业、舞钢中加等多家大型露天矿山业
主的高度认可,从而使承接的合同总额、单个合同金额大幅提高,逐步与上述大
中型露天矿山业主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盈利能力逐年
提升,经营业绩稳定性进一步得到提高,已发展成为国内集民爆器材产品供应(含
现场混装)、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系
列服务为一体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领军企业。
随着国家未来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持续增加、国民经
济发展对上游资源(煤、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等矿产品)市场需求量的稳步
增长,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民爆器材产品及其他各类爆破服务的市场需求量将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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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稳定增长。公司将充分发挥爆破技术优势这一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采矿设
备产能和生产效率,充分发挥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优势,大力拓展露天矿
山采剥业务,积极扩大市场份额。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业务规
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爆破技术领先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发挥,整体化、精
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将得以继续优化,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经营业绩也将保持快速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露天矿山采剥及
108,794.02 67.44% 76,317.75 57.77% 71,638.18 61.90%
其他爆破服务:

露天矿山采剥 102,850.40 63.75% 61,613.68 46.64% 57,618.18 49.79%

石方控制爆破 3,854.99 2.39% 11,322.05 8.57% 8,740.85 7.55%

爆破拆除 - - 242.77 0.18% 873.44 0.75%

软基爆破 2,088.64 1.29% 3,139.25 2.38% 4,405.70 3.81%

民爆器材销售: 52,528.78 32.56% 55,788.53 42.23% 44,090.84 38.10%

合计 161,322.80 100.00% 132,106.27 100.00% 115,729.01 100.00%


注:占比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1)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其他爆破服务收入所
占比重最大,收入金额逐年增加,2010年度和2011年度分别比前一年增长6.53%
和42.55%。该类业务构成主要以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为主,其他爆破服务主要包括
石方控制爆破、软基爆破以及爆破拆除。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其他爆破服务收入
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图: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增比 金额 占比 增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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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采剥 102,850.40 94.54% 66.93% 61,613.68 80.73% 6.93% 57,618.18 80.43%

石方控制爆破 3,854.99 3.54% -65.95% 11,322.05 14.84% 29.53% 8,740.85 12.20%

软基爆破 2,088.64 1.92% -33.47% 3,139.25 4.11% -28.75% 4,405.70 6.15%

爆破拆除 - - - 242.77 0.32% -72.21% 873.44 1.22%

合计 108,794.02 100% 42.55% 76,317.75 100% 6.53% 71,638.18 100%




图:报告期公司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收入分析(万元)




①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发行人自2006年起开始全面进军露天矿山采剥领域,公司凭借独特的爆破技
术优势,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赢得了
业内高度认可。报告期内,该业务收入增长迅速,2009年、2010年和2011年收入
规模分别为57,618.18万元、61,613.68万元和102,850.40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33.61%,具体分析如下:
发行人作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其引领的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
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领先的爆破技术和多年的项目施工经验,高效的项
目组织和管理水平,极大提高了露天矿山采剥的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了资源
开采效率,实现了矿山业主综合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赢得了中国神华、宁煤集
团、大宝山矿业、舞钢中加等多家大型露天矿山业主的高度认可,建立了“宏大
爆破、爆破专家”的品牌形象。公司2010年和2011年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收入分别
较上年增长6.93%和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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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销售收入详细情况如下:
2009 年
项目名称 收入累计(万元)
大红山项目 30,129.85
神华哈尔乌素采矿项目 14,058.71
神华宁煤大峰采矿项目 8,893.45
潮汕机场土石方工程 5,531.95
河南舞钢采矿项目 3,208.99
东区 JGQ-A-4 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 2,167.23
六道湾采石项目 1,064.92
其他项目 6,583.08
合计 71,638.18


2010 年
项目名称 收入累计(万元)
哈尔乌素采矿项目 38,779.02
大红山项目 12,993.66
大宝山采矿项目 10,391.30
永和项目工程 2,529.85
河南舞钢采矿项目 2,517.62
广州东区土石方工程项目 1,814.29
名盛房地产土石方工程项目 1,448.38
潮汕机场土石方工程项目 1,074.29
玉环漩门围基垦工程项目 1,017.86
其他 3,751.50
合计 76,317.75



2011 年

项目名称 收入累计(万元)
哈尔乌素采矿项目 33,954.11
大红山项目 27,685.27
大宝山采矿项目 13,138.50
山西太钢采矿项目 10,370.00
宁夏太西采矿项目 8,118.97
河南舞钢采矿项目 6,493.98
宁煤大峰矿采矿项目 1,875.00
内蒙古必鲁甘干采矿项目 1,046.03
永和贤江项目工程 1,018.72
其他 5,09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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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8,794.02

由上表可知,相比 2010 年,公司 2011 年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业务
收入规模大幅增加了 32,476.27 万元,主要增长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0 年收入 2011 年收入 增量
大红山项目 12,993.66 27,685.27 14,691.61
山西太钢采矿项目 0.00 10,370.00 10,370.00
宁夏太西采矿项目 0.00 8,118.97 8,118.97
合计 - - 33,180.58

2011年,公司新增山西太钢采矿项目为公司带来业务收入10,370万元,新增
宁夏太西采矿项目为公司带来业务收入8,118.97万元,公司原有大红山项目收入
较2010年增加14,691.61万元,为公司2011年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业务
收入较2010年实现大幅增长的最重要原因,同时,公司对长期客户神华集团、大
宝山矿业的收入继续保持较大规模,反映出公司与长期客户已形成紧密、稳定的
合作关系,同时反映出公司较强的大客户开拓能力。
②其他爆破服务收入
除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外,发行人其他爆破服务收入主要包括石方控制爆破、
软基爆破以及爆破拆除。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矿产资源需求的不断增加,发行人主
动将战略重点转向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领域,集中公司资源以获得稳定的客户,
从而使得其他爆破服务收入及占比随之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在该领
域具备领先的爆破技术优势,发行人不排除日后待资金和人员更充裕时,进一步
扩大其在其他爆破服务领域业务规模的可能。报告期内,其他爆破服务业务的经
营情况如下:
随着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收入的逐步增加,其他爆破服务收入占爆破服务
总收入的比例逐步降低。 2011年,公司开展石方控爆业务较少,收入较低。
软基爆破服务主要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力开展,随着公司发展重点
的逐步转移,该项业务的收入出现逐年下降趋势。虽然该类业务收入逐年递减,
但发行人管理层认为:随着我国海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软基爆破业务可能孕
育着巨大的市场契机,可能成为公司未来利润增长点。
爆破拆除是公司的传统优势领域,市场占有率高,公司在该领域创造了众多
第一,并拥有多项专利,代表着公司在爆破服务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帮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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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招标中打响品牌,在公司发展历程中承担了技
术、经验、品牌积累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城市更新改造规模的不断扩大,爆破
拆除工程的业务量仍将持续增长,但由于该类业务的单项工程量小,地理跨度大,
合同可持续性较差的特性,公司在此领域的未来发展重点转变为着重承接具有国
际及国内重大影响的爆破拆除项目。
③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其他服务前五名客户情况

2011年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神华集团有限责 中国神华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 33,954.11
35,829.11
任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1,875.00

青岛市海防工程局 15,702.32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3,138.50

中国核工业建设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11,785.35
11,982.94
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197.59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0,370.00




2010 年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神华集团有限责 中国神华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 38,779.02
39,639.90
任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860.88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0,391.30

青岛市海防工程局 9,070.34

中国核工业建设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3,103.49
3,923.32
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819.83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2,517.62


2009 年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14,077.85
26,631.10
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12,553.25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 中国神华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 14,058.71
22,952.16
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8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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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5,531.95
青岛海防工程局 3,498.75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208.99



(2)民爆器材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民爆器材收入种类划分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增比 金额 占比 增比 金额 占比

工业炸药 41,741.70 79.46% -3.97% 43,466.09 77.91% 28.23% 33,898.10 76.88%


工业雷管 8,102.38 15.42% -6.21% 8,639.11 15.49% 24.42% 6,943.54 15.75%


其他 2,684.60 5.11% -27.11% 3,683.33 6.60% 13.36% 3,249.20 7.37%

合计 52,528.78 100% -5.84% 55,788.53 100% 26.53% 44,090.84 100%


报告期内,公司民爆器材产品2010年度销售收入较2009年增长26.53%,主要
原因为:公司2010年度抓住区域内民爆器材需求量迅速增长的机遇,通过加强内
部管理、抓紧产能验收、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品结构,使得工业炸药的销量获
得较大增长。其中,2010年乳化炸药销量增加8,886吨,增幅24.62%,销售收入
增加5,849.59万元;膨化硝铵炸药销量增加5,979吨,增幅46.02%,销售收入增加
3,781.33万元。
公司2011年度民爆器材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了3,259.75万元,小幅下降了
5.84%,主要原因为工业炸药2011年销量较上年度减少了2,283吨(已扣除自产自
用未形成账面销售收入的工业炸药3,986吨),工业雷管2011年销量较上年度减
少401万发,导爆管等其他民爆器材产品销售收入下降近1,000万元,造成公司
2011年度民爆器材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小幅下降。
②发行人报告期内工业炸药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产品品种 实际销量 销售收入(万元)
2009 年度
乳化炸药(吨) 36,088 23,840.24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吨) 4,243 1,876.15
膨化硝铵炸药(吨) 12,991 8,1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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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炸药合计(吨) 53,322 33,898.10
2010 年度
乳化炸药(吨) 44,974 29,689.83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吨) 3,996 1,813.22
膨化硝铵炸药(吨) 18,970 11,963.04
工业炸药合计(吨) 67,940 43,466.09
2011年度
乳化炸药(吨) 43,687 28,584.97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吨) 7,981 1,786.10
膨化硝铵炸药(吨) 17,975 11,370.63
工业炸药合计(吨) 69,643 41,741.70

注:2011年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实际销量7,981吨,其中,3,986吨为公司自产自用,未形

成账面销售收入,3,995吨为对外销售,实现账面销售收入1,786.10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宏大增化、明华公司和力拓厂民爆器材产品销售
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母公司 2,067.02 1,975.46 1,485.85
力拓厂 - 39,751.30 29,989.51
宏大增化 9,718.59 9,452.42 8,788.07
明华公司/广东明华 40,743.17 4,609.35 3,827.41
合计 52,528.78 55,788.53 44,090.84

注: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力拓厂与明华公司已于2011年完成吸收合并,因此,2011年力拓

厂销售收入数据为空,其销售收入数据已并入广东明华。

2、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以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和民爆器材生产为主,其中
民爆器材生产行业受国家管制,产品销售范围有较强的区域化特征,因此发行人
民爆器材产品绝大部分在广东省内销售。作为广东省内许可产能最大的工业炸药
生产企业和唯一的工业雷管生产企业,发行人在技术、市场占有率方面均在华南
地区具有极高的行业地位,随着国家对民爆器材生产行业整合的不断深入,发行
人民爆器材产品在广东省的区域地位仍将继续得到巩固及提升。
发行人露天矿山采剥业务收入全部由母公司实现,且报告期内该业务收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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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占母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87.43%。下表的业务区域比例基本可反映公司露
天矿山采剥业务的地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东北地区 197.59 0.18% 3,097.32 4.12% 26,631.10 38.75%
华北地区 45,595.12 41.92% 39,639.89 52.74% 14,058.71 20.46%
华中地区 7,336.79 6.75% 3,125.51 4.16% 3,452.26 5.02%
华东地区 15,702.32 14.44% 9,070.34 12.07% 3,516.76 5.12%
西北地区 9,993.97 9.19% - - 8,916.89 12.98%
华南地区 29,946.60 27.53% 20,220.89 26.91% 12,142.61 17.67%
西南地区 - - - - - -
合计 108,772.40 100% 75,153.95 100% 68,718.33 100%

自2000年起,发行人将其爆破拆除的业务范围由广东省内逐步扩展到全国
各地,如沈阳五里河体育馆爆破、镇海炼化工业烟囱爆破等,赢得了行业内对公
司爆破技术、爆破方案设计能力的高度认可。2006年起,公司凭借多年来建立的
良好品牌和爆破技术优势开始将业务开发重点转向华中、华北等矿产资源丰富的
区域,至此公司已在主要矿产区域建立起长期客户营销渠道。经过多年的深耕细
作,发行人把握住与华北地区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长期战略合作的机遇,使得华
北地区逐步成为公司露天矿山采剥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地区。
3、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分析
公司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司对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76.08%、78.25%和73.32%,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主
营业务所处行业的特点决定的。首先,受我国现行民爆器材产品流通体制的影响,
发行人民爆器材产品主要通过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销售,报告期内,公
司对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的销售额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5.66%、
30.80%和25.24%。此外,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主要依赖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大中型露天矿山主要由几家大型集团拥有。矿山业主出于对采
剥服务业务“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需求,越来越倾向于整体外
包,使得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形成依赖几家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的现状。
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特征和管理体制的现状,在今后相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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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内仍将继续存在。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5位销售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 40,846.88 25.24%

中国神华哈尔乌
33,954.11
神华集团有限责 素煤炭分公司
35,829.11 22.14%
任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集
1,875.00
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海防工程局 15,702.32 9.70%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4,286.94 8.83%

中国核工业华兴
11,785.35
中国核工业建设 建设有限公司
11,982.94 7.41%
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
197.59
二建设有限公司

合计 118,648.19 73.32%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 40,903.12 30.80%

中国神华哈尔乌
38,779.02
神华集团有限责 素煤炭分公司
39,639.90 29.84%
任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集
860.88
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0,391.30 7.82%

青岛市海防工程局 9,070.34 6.83%

中国核工业华兴
中国核工业建设 建设有限公司 3,103.49
3,923.32 2.95%
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
819.83
二建设有限公司

合计 103,927.98 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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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度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 29,824.02 25.66%

中国核工业建 中国核工业第 14,077.85
设集团公司 二二建设有限
公司
26,631.10 22.91%
中国核工业华
兴建设有限公 12,553.25

中国神华哈尔
乌素煤炭分公 14,058.71
神华集团有限 司
22,952.16 19.75%
责任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
集团有限责任 8,893.45
公司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5,531.95 4.76%
青岛海防工程局 3,498.75 3.01%
合计 88,437.95 76.08%



4、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2009年、2010年和2011年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81.99万元、617
万元和550.04万元,2010年和2011年分别较上年增加118.81%和下降10.85%。营
业外支出分别为305.87万元、1,085.88万元和151.45万元,2010年和2011年分别
较上年增加255.02%和下降86.05%。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34.20 9.38 10.61
合计
政府补助 346.74 394.32 166.00

不用支付款项 - 168.94 75.15

其他 69.10 44.36 30.23

营业外收入合计 550.04 617.00 281.99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
96.23 908.26 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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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支出 4.10 75.90 13.90

赔偿金 - - 45.19

罚款 - - 113.00

其他 51.12 101.73 69.75

营业外支出合计 151.45 1,085.88 305.87

营业外收支净额 398.59 -468.89 -23.88

利润总额 14,392.73 13,545.16 11,551.21
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
2.77% -3.46% -0.21%
总额比例

2009年营业外收支净额为-23.8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低,其金额
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10年营业外收支净额为-468.8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为-3.46%,其
中2010年度营业外收入较2009年度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当期的政府补贴较上年
增加228.32万元。此外,发行人2010年度的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出现较大幅度的增
加,主要是由于2010年度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宏大增化因报废生产线从而确认
407.54万元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以及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韶关力拓和明华公司2010
年分别确认298.78万元和139.09万元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处置损失所致。
2011年营业外收支净额为398.5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为2.77%。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支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未有重大影响。

(二)成本及其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24,222.07 99.64% 101,089.83 99.78% 89,073.79 99.45%

其他业务成本 452.81 0.36% 219.62 0.22% 489.34 0.55%

合计 124,674.89 100% 101,309.45 100% 89,563.13 100%


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分
别为99.45%、99.78%和99.64%,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较为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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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种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 87,509.35 70.45% 62,341.46 61.67% 58,351.56 65.51%

民爆器材销售 36,712.72 29.55% 38,748.37 38.33% 30,722.23 34.49%

合计 124,222.07 100% 101,089.83 100% 89,073.79 100%


(1)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11 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成本构成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费用 6,154.57 7.03% 4,837.70 7.76% 4,030.94 6.91%

材料费用 9,312.99 10.64% 6,471.04 10.38% 4,740.48 8.12%

机械使用费 16,680.61 19.06% 11,028.20 17.69% 9,039.54 15.49%

其他直接费用 1,904.30 2.18% 3,316.57 5.32% 1,739.87 2.98%

间接费用 3,059.28 3.50% 2,231.82 3.58% 2,144.29 3.67%

分包成本 50,397.60 57.59% 34,456.12 55.27% 36,656.45 62.82%

合计 87,509.35 100.00% 62,341.46 100.00% 58,351.56 100.00%

公司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业务成本主要是机械使用费和分包成本,
2009年、2010年及2011年,两项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8.31%、
72.96%及76.65%。机械使用费主要是柴油费、设备的折旧及修理费、设备运输费
和设备租赁费,其中燃料及动力主要是现场机械设备及辅助工程机械消耗的柴
油,设备运输费主要是公司设备在不同的项目之间调遣的费用。
分包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最高,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分别为
62.82%、55.27%和57.59%。
发行人主要从事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包括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
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众多环节,其中,矿物分装与运输环节需要
大量使用铲装、运输等矿山开采设备,相对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等技术
难度较高的核心环节,矿物分装与运输环节技术难度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受
自身资金实力的限制,自有的铲装、运输设备产能无法满足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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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业务规模迅速扩大的需求,因此部分铲装、运输等技术难度相对较低的业务环
节通过分包或设备租赁方式来完成。工程分包模式是我国工程行业从业企业普遍
采用的生产模式,发行人将部分铲装、运输等技术难度较低的业务环节通过分包
方式完全符合行业特点。
发行人业务分包模式详细情况如下:
①分包计划
项目部根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项目分包计
划》,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选定相应工程分包单位。分包计划主要内容包
括分包工程内容、估算工程量、预计设备需求、人员数量、预计进场时间、预计
工期等。分包计划由合同部会同技术质量部编制,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分
包计划分别报送采购部和安全运营部。
②合格分包商数据库管理
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分包商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包括分包商评估、更
新、考核、注销等。
入库分包商需满足证照齐全、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施工能力等条件,入库分
包商必须提供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
书、有效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分包商的选择
发行人根据合格分包商的技术、设备、财务和人力资源情况、近三年已完工
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等情况结
合项目具体分包需求,在合格分包商数据库中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进行选择。
④分包商的管理
项目部指导分包商施工准备,安排有关现场管理工程师与分包商管理人员对
接,明确现场管理制度、程度、方法。项目部针对每一分包商制定管理方案,确
定分包商的各类计划、报告、实物的管理程序、时间要求及紧急问题的处理方法。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员工进行安全、技术、质量等方面的教
育和培训。
严格执行施工分包合同,及时办理商洽变更手续,随时了解分包工程的进展
情况,发现并解决劳务方面出现的问题。严格监管分包商用工情况,防止二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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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或转包。监督分包商及时足额发放其员工工资。
⑤分包商的评价与考核
每半年,项目部对现场分包商的施工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填写分包商考核记
录表,报采购部,作为年度对分包商集中评价的依据。
公司将考核不合格的分包商从合格分包商数据库中删除。
分包商考核内容包括:分包商综合素质、工程施工质量、工期、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工人工资支付、与项目工程管理人员配合情况等。
⑥与分包商的结算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按分包合同规定与分包商办理进度款结算。
分包工程结算由合同部根据技术质量部提供的工程量编制结算单,经相关部
门审核签字,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审定,公司审定后拨付分包工程款。
分包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与分包商办理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结算结果报公
司审批确认,公司审计部会同财务部、安全运营部、采购部共同审定结算结果。
分包成本主要采用按月与分包商实地测量,并按月与分包商结算的方式确
定。若当月未办理分包结算,公司根据当月与分包商测量结果及分包合同进行分
包成本预估,并将预估分包成本反映在当月工程成本中。下月初,公司按实际分
包结算来调整预估成本。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公司每月分包工程量测量时间一
般和客户对公司完成工程量测量的时间保持一致。并且每月会将公司与客户的测
量结果和公司与分包的测量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来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分包商及其业务金额情况如下:

2011 年度
分包商名称 分包金额(万元)

准格尔旗云信劳务有限公司 10,819.61
准格尔旗华达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8,889.88
常德宗辉建筑有限公司 4,967.43
湖南红旗建设有限公司 2,917.36
山西盛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889.69
准格尔旗宏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809.23
青岛鑫桂煜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2,729.38
包头市雄蜂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2,370.70
五河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03.48
河南皓大置业有限公司 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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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2,206.90


2010 年度
分包商名称 分包金额(万元)

准格尔旗云信劳务公司 4,318.26
常德宗辉建筑有限公司 2,685.00
准格尔旗华达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270.00
葫芦岛鑫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23.49
包头市雄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2,086.28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1,290.37
五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42.66
准格尔旗浩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998.35
湖南红旗建设有限公司 922.63
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580.00
合计 18,417.03



2009 年度
分包商名称 分包金额(万元)

辽宁金帝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076.37
葫芦岛鑫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563.93
准格尔旗云信劳务公司 4,424.43
常德顺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392.72
葫芦岛海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1,056.32
深圳市佳诚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533.71
准格尔旗瑞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445.80
准格尔旗浩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434.30
兴城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51.15
兴城市悦森爆破有限公司 163.91
合计 22,342.64



公司分包商数量较多的主要原因如下:
施工环节较多,各环节专业化要求较高,因此公司需要根据各环节的不同要
求选择不同的分包商;施工业务量较大,维持一定数量的分包商规模可有效避免
过度依赖少数分包商,同时可以有效防止分包商将分包工程进行二次转包、分包;
发行人业务项目较多,施工地域遍布各省,为有效控制成本,各项目一般本着就
近选择的原则选择当地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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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司自有设备产能的限制,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部分铲装、运输业
务需要通过分包或设备租赁方式完成,这两种方式呈现一定的此消彼长的关系。
公司各期分包成本及机械使用费占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成本的比重如
下: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分包成本金额(万元) 50,397.60 34,456.12 36,656.45
分包成本占比 57.59% 55.27% 62.82%
机械使用费金额(万元) 16,680.61 11,028.20 9,039.54
机械使用费占比 19.06% 17.69% 15.49%

公司机械使用费主要由柴油费、设备租赁费、设备运输费、设备折旧及修理
费等构成。公司 2009 年至 2011 年机械使用费金额分别为 9,039.54 万元、
11,028.20 万元和 16,680.61 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与公司报告期内露天矿山
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规模的增长相匹配。
人工费用主要是支付给各项目部现场工作人员的各项人员费用,报告期内,
随着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工费用也呈相应上升趋势。
材料费用主要是炸药、雷管、火工品辅料、其他材料等,2009年、2010年及
2011年,公司各项材料费用占该项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8.12%、10.38%和10.64%,
比例较为稳定,材料费用增长比例与营业成本增长比例基本一致。
其他直接费用主要是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临时设施费、进退场费、生产工
具及用具、检验试验费、工程测量费、员工体检费等。2010年其他直接费用出现
较大增幅主要是由于内蒙古哈尔乌素项目2010年增加临时设施446.79万元,施工
范围改变,增加道路建设维修投入189.32万以及增加安全投入330.75万元所致。
间接费用主要是项目的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但随着公司收入
规模的逐步增加,其占成本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2)民爆器材产品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11 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业炸药 29,464.88 80.26% 30,140.09 77.78% 23,470.44 76.40%


工业雷管 5,471.68 14.90% 5,786.53 14.93% 4,681.6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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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776.16 4.84% 2,821.75 7.28% 2,570.10 8.37%

合计 36,712.72 100% 38,748.37 100% 30,722.23 100%


报告期内,公司民爆器材产品成本总额呈增长趋势,基本与民爆器材收入增
长趋势保持一致。
①工业炸药生产成本情况
原材料耗用成本是公司工业炸药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2009年度、2010
年度和2011年度,公司原材料耗用成本占工业炸药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61.27%、61.05%和68.69%。其余部分为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含燃料动力),生
产成本中料、工、费构成比例保持了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炸药产品成本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成本: 20,240.56 68.69% 18,399.90 61.05% 14,379.36 61.27%

其中:硝酸铵成本 12,005.47 40.75% 10,156.64 33.70% 7,803.92 33.25%


人工成本: 5,010.50 17.00% 5,369.01 17.81% 4,305.69 18.35%


制造费用: 4,213.82 14.30% 6,371.18 21.14% 4,785.39 20.39%

合计 29,464.88 100% 30,140.09 100% 23,470.44 100%


从上表可知,工业炸药生产成本主要以原材料为主,其中硝酸铵是工业炸药
最主要的原材料。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度,公司硝酸铵耗用成本占工业
炸药生产成本分别为33.25%、33.70%和40.75%。2011年度,原材料成本占工业炸
药销售总成本较高,主要由2011年度硝酸铵价格较高所致。由于本公司具有多年
的工业炸药生产经验,各类工业炸药生产工艺稳定,因此单位产品硝酸铵的耗用
数量基本保持稳定,影响公司工业炸药生产成本的主要因素为硝酸铵采购价格的
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2010年、2011年人工费用较2009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随
着公司民爆板块整体效益的提升、生产规模的扩大、人员数量的增加、社会物价
水平提高以及相关制度的逐步落实,职工薪酬(含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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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制造费用主要由车间管理及辅助人员工资、生产设备折旧及维修费用、燃料
动力费用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2010年生产线技改力度较大,相应的修理费用、
物料消耗、燃料动力费用等各项支出较大,造成公司2010年制造费用金额较高。
②工业雷管生产成本情况
工业雷管生产工序较工业炸药相对复杂,原材料耗用成本是公司工业雷管生
产成本最为主要的构成部分,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司原材料耗用
成本占工业雷管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44.75%、53.50%和53.07%,其余50%左右
的生产成本为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含燃料动力),生产成本中料、工、费构成
比例基本保持了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雷管主要产品工业雷管成本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成本 2,904.02 53.07% 2,732.48 53.50% 1,927.45 44.75%


人工成本 1,035.27 18.92% 938.23 18.37% 863.15 20.04%


制造费用 1,532.39 28.01% 1,436.72 28.13% 1,516.97 35.22%

合计 5,471.68 100% 5,107.43 100% 4,307.14 100%


公司工业雷管最主要的原材料为高压聚乙烯和导爆线,该类材料价格的波动
是影响工业雷管成本最重要的因素。2009年原材料金额及占成本比例较低,主要
原因是公司2009年主要原材料高压聚乙烯和导爆线采购价格低于2010年、2011
年。
③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敏感性分析
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对公司民爆器材产品生产成本和利润影响较大,按
2011年的口径测算,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硝酸铵作为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
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变动范围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万元) 影响利润总额的百分比
1% 120.05 0.83%

5% 600.27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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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200.55 8.34%

硝酸铵作为公司民爆器材产品最为主要的原材料,其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公
司民爆器材产品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公司将通过内部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效率
等措施,以控制、降低因硝酸铵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收购和整合韶
关力拓和明华公司后,发行人已成为广东省内许可产能最大的工业炸药生产企
业,因此未来可采取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议价的方式,由公司负责统一对外采
购,进一步提高议价能力,争取相对较优惠的采购价格,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
模效益。此外,公司将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减少硝
酸铵采购价格由于非市场因素产生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再者,
公司可通过与硝酸铵价格供应厂商的战略伙伴关系,及时获得较充分的市场信
息,对硝酸铵未来走势形成较为准确的判断,在保证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合理调
整提货量和库存量,在相对低价位时段合理加大储存,降低整体采购成本。
3、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间费用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增比 金额 占比 增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161,817.98 100% 21.83% 132,822.92 100% 14.27% 116,239.57 100%
销售费用 2,521.04 1.56% 2.18% 2,467.17 1.86% 15.01% 2,145.26 1.85%
管理费用 13,012.84 8.04% 25.19% 10,394.08 7.83% 16.11% 8,951.74 7.70%
财务费用 3,034.19 1.88% 101.06% 1,509.12 1.14% 175.41% 547.96 0.47%
三费合计 18,568.06 11.47% 29.21% 14,370.37 10.82% 23.40% 11,644.96 10.02%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相对
较小,期间费用主要是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是以销售机构经费和运输费为主,其中销售机构经
费主要由销售人员薪酬福利、差旅费、业务接待费和办公费用等构成。报告期内
公司各期销售费用随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而逐年增长,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相对
稳定,销售费用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销售机构经费 1,504.94 1,429.77 1,1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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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费 42.94 41.74 55.48
运输费 856.41 865.13 800.06
折旧费 86.65 57.76 53.03
其他 30.11 72.77 77.71
合计 2,521.04 2,467.17 2,145.26

销售费用金额占比营业收入比例较小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民爆器材产品销
售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和区域性,公司民爆器材产品主要通过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
专卖公司销售,因此销售费用较低。另一方面,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开拓
多采用市场化的招投标方式,而公司在行业内已具备较好的口碑,一般都会收到
投标邀请,因此,公司用于业务开拓方面的销售费用较低。此外,近年来公司逐
步优化业务结构,有选择地参与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项目投标,且中标率较高,
使得公司投标产生的销售费用相对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机构经费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业务接待费 388.82 381.87 257.93
工资及福利费 492.47 458.65 442.22
交通及差旅费 281.76 280.95 241.66
办公费 308.03 253.47 184.66
设计费及咨询费 14.64 30.09 12.91
其他 19.22 24.74 19.60
合计 1,504.94 1,429.77 1,158.9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机构经费主要由业务接待费、销售人员工资、销售人员
差旅费、销售机构办公费用等构成,各期主要明细费用项目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与工业炸药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运输费(万元) 856.41 865.13 800.06

工业炸药销量(吨) 69,643 67,940 53,322

注:2011 年度工业炸药销量 69,643 吨中包含自产自用的 3,986 吨工业炸药。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列支的运输费主要由民爆器材运输车辆的燃料、
折旧、修理维护费用构成,各期运输费用与工业炸药销量较为匹配。
(2)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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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及社保费用、办公经费、差旅费、
折旧与摊销、研究与开发费、业务招待费及各项税费等。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管理
费用随着公司经营收入的增加而逐年增长,管理费用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办公经费 824.73 676.87 623.46
职工薪酬 4,088.21 3,405.09 3,148.58
差旅费 409.51 373.00 339.21
业务招待费 507.83 460.52 247.70
折旧费 575.10 539.52 378.17
聘请中介机构费 384.80 229.04 159.39
研究与开发费 5,159.88 4,212.36 3,730.38
税费 296.56 136.54 103.54
无形资产摊销 81.78 53.15 26.41
租赁费 526.73 111.24 132.13
其他 157.71 196.76 62.76
合计 13,012.84 10,394.08 8,951.74

201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09年度增加1,442.34万元,增幅16.11%,主要原
因为:公司管理部门员工人数的增加以及员工薪酬福利水平的提高,职工薪酬增
加256.51万元,增幅8.15%;公司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研究与开发费增加481.98
万元,增幅12.92%;差旅费、业务接待费、折旧费等项目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
大合计增加407.96万元,增幅42.27%。201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增加
2,618.75万元,增幅25.19%,主要原因为: 公司管理部门员工人数的增加及员
工薪酬福利水平的提高,职工薪酬增加683.12万元,增幅20.06%;公司不断加大
技术研发投入,研究与开发费用增加947.52万元,增幅22.49%,中介机构费、税
费、租赁费等项目也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值基本稳定,分
别为7.70%、7.83%和8.04%,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管理费用的增长与公司经营规模
的扩张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研究与开发费用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研发人员及外聘专家薪酬 1,590.09 1,342.73 1,2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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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设备折旧 395.52 364.37 295.39
材料 2,786.62 2,140.69 1,935.16
其他费用(差旅费、资料费等) 387.65 364.57 297.86
合计 5,159.88 4,212.36 3,730.38

报告期内,公司研究与开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及外聘专家薪酬、研发设备
折旧、材料及差旅费、资料费等构成。公司作为国内爆破技术领先的矿山民爆一
体化服务商,持续保持爆破技术领先优势是公司实现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发行
人一直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立身之本,发展的基石,爆破服务的核心。报告期内,
公司研究与开发费用支出较高,为公司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提供了坚实的物质
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办公费用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办公用品 293.14 247.54 236.47
车辆费用 143.68 110.13 91.77
会议费 74.49 67.56 58.36
通讯费 168.35 111.20 108.57
其他 145.07 140.45 128.30
合计 824.73 676.87 623.46

报告期内,公司办公费用主要由办公杂费、交通及差旅费、劳动保护费用等
构成,报告期各期明细费用金额基本稳定。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利息支出 2,991.52 1,619.01 726.05

减:利息收入 159.94 157.56 209.49

汇兑损益 - 0.02 -

其他 202.61 47.65 31.40

合计 3,034.19 1,509.12 547.9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支出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010年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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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费用较2009年增加961.16万元,增加175.41%,主要是由于公司2010年末长期
借款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加所致。2011年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1,525.07
万元,主要原因为2011年度公司借款融资规模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公司2011年度
利息支出金额较上年度增长为1,372.5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费用主要由借款利息支出及票据贴息利息支出构
成,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支出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借款利息支出 2,851.91 1,571.36 701.93
借款项目 加权平均借款本金 45,253.30 26,886.78 9,779.66
加权平均借款利率 6.30% 5.84% 7.18%
票据贴息利息支出 139.61 47.65 24.12
合计 2,991.52 1,619.01 726.05

注:加权平均借款本金计算公式:当期每笔借款本金×当期计息天数/365 天;加权平均
借款利率计算公式:当期借款利息支出/当期加权平均借款本金。
报告期内,公司债务规模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
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设备采购方面的资金需求不断提高,推动公司通过
扩大负债规模的方式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公司围绕民爆一
体化的战略目标在报告期内先后收购了力拓厂、明华公司全部(产权)股份及宏
大增化少数股东股权,为满足公司并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负债规模也进一步扩
大。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资金用途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债务规模不
断扩大、利息支出不断增加,债务规模与利息支出较为匹配。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露天矿山采剥及
21,284.67 57.30% 13,976.28 44.35% 13,286.61 49.81%
其他爆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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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销售 15,816.06 42.58% 17,040.16 54.07% 13,368.61 50.11%

其他业务 42.36 0.11% 497.03 1.58% 21.21 0.08%

合计 37,143.09 100% 31,513.47 100% 26,676.43 100%

由上表可知,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和民爆器材销售两项业务是公司
毛利的主要来源。
(1)报告期内,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露天矿山采剥 19,960.78 93.78% 11,750.32 84.07% 10,547.84 79.39%

石方控制爆破 757.16 3.56% 1,556.49 11.14% 1,979.18 14.90%

爆破拆除 - - 18.99 0.14% 58.57 0.44%

软基爆破 566.72 2.66% 650.48 4.65% 701.01 5.28%

合计 21,284.67 100% 13,976.28 100% 13,286.61 100%

由上表可知,2009年、2010年和2011年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产生的毛利占
该类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9.39%、84.07%和93.78%,其毛利总额及占比均
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主要得益于:①发行人在行业内爆破技术领先、行业资质齐
全、项目管理经验丰富、设备水平较高,能够满足客户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整体
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要求,因此,议价能力有所提升,使得公司报告
期内毛利率有所增长,2009年、2010年和2011年毛利率分别为18.31%、19.07%
和19.41%;②由于公司能为客户实现综合经济效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依靠良
好的行业口碑获取单价更高、金额更大合同的能力也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收入规模不断增加,为公司带来的毛利也持续提高;③此外,
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业务的规模效益日益明显。
(2)报告期内,民爆器材按产品品种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民爆品种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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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业炸药 12,276.82 77.62% 13,326.00 78.20% 10,427.66 78.00%

工业雷管 2,630.80 16.63% 2,852.58 16.74% 2,261.86 16.92%

其他 908.44 5.74% 861.58 5.06% 679.10 5.08%

合计 15,816.06 100% 17,040.16 100% 13,368.61 100%

由上表可知,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工业炸药产生的毛利占民爆器材产
品毛利总额的比例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分别为78.00%、78.20%和77.62%,是
民爆器材产品业务的主要毛利来源。
(3)报告期内,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增长变
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露天矿山采剥 19,960.78 69.87% 11,750.32 11.40% 10,547.84
其他爆破服务 1,323.89 -40.53% 2,225.97 -18.72% 2,738.77
民爆器材销售 15,816.06 -7.18% 17,040.16 27.46% 13,368.61
合计 37,100.73 19.62% 31,016.44 16.36% 26,655.2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逐年增长,从2009年度的26,655.22万元增长到
2011年度的37,100.73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7.98%。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快速
增长,与公司近年来主营业务快速增长相适应。
2、综合毛利率、分行业毛利率的数据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年度 2010年度 2009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61,322.80 132,106.27 115,729.01

主营业务成本 124,222.07 101,089.83 89,073.79

主营业务毛利 37,100.73 31,016.44 26,655.22

其中:露天矿山采剥 19,960.78 11,750.32 10,547.84

其他爆破服务 1,323.89 2,225.97 2,738.77

民爆器材 15,816.06 17,040.16 13,368.61

主营综合毛利率 23.00% 23.48%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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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露天矿山采剥 19.41% 19.07% 18.31%

其他爆破服务 22.27% 15.14% 19.53%

民爆器材 30.11% 30.54% 30.32%

从上表可知,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03%、
23.48%和23.00%,保持相对稳定的趋势。
(1)露天矿山采剥业务毛利率分析
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31%、
19.07%和19.41%,保持相对稳中有升的趋势。公司2006年开始已逐渐围绕大中型
露天矿山业主开展业务,并投入了大量资金购置大型开采设备,公司凭借领先的
爆破技术及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与国内
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同时,议价能力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毛利率高于一般的工程施工
企业,是因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对安全开采综合效益、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行
业资质等的要求远高于一般工程施工企业,发行人作为行业的领军者,在爆破技
术、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行业资质和施工经验等各方面均具核心竞争力,因此能
够较一般工程施工企业获取更高的毛利率。另一方面,2010年度贵州久联民爆器
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的以政府土石方工程和爆破拆除为主的工程施工业务
实现了38,189.74万元的收入,其毛利率为22.09%,与发行人的毛利率与其较为接
近。
(2)民爆器材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民爆器材产品中工业炸药及工业雷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1年度 2010年度 2009年度

民爆器材 30.11% 30.54% 30.32%

其中:工业炸药 29.41% 30.66% 30.76%

工业雷管 32.47% 33.02% 32.58%

公司2010年对力拓厂和明华公司收购完成后,在经营管理、生产流程、原材
料采购等多个层面进行了有效整合,人工及制造费用有所下降,整合效益初步显
现,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硝酸铵价格不断上涨的负面影响,使
得公司主要民爆器材产品毛利率总体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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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民爆器材生产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久联发展 雷鸣科化 南岭民爆 雅化集团 平均 公司

2011 年 1-9 月 27.90% 33.10% 39.19% 43.87% 36.02% 30.11%

2010 年度 30.77% 38.13% 46.62% 48.80% 41.08% 30.54%

2009 年度 33.78% 39.39% 50.63% 52.01% 43.95% 30.32%

注:公司民爆器材产品毛利率 30.11%为公司 2011 年度民爆器材产品毛利率。

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开财务数据

公司民爆器材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较可比上市公司低,这主要是由于发行人
2010年9月收购的明华公司和韶关力拓是建厂历史较长的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
重,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高于同行业其他企业,从而使得公司民爆器材产品综合
毛利率较低。另一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增化于2007年设立,一直秉承宏大
爆破的管理理念,无历史包袱负担。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宏大增化的毛利
率分别为50.08%、44.93%和37.99%,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
因此,宏大增化更能反映公司经营管理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能力。发行人管理层
在对明华公司、韶关力拓和宏大增化进行深入分析后认为:“在完成对明华公司
和韶关力拓整合后,公司将尽快通过积极优化组织架构、改进工艺设备、进一步
发挥人员潜能、完善管理激励机制等措施,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升
公司民爆器材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使其尽快接近并达到行业平均水平”。2011
年,受主要原材料硝酸铵价格上升的影响,公司民爆器材综合毛利率略有下降,
符合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毛利率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宏大增化民爆器材产品毛利率水平如下: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9,718.59 9,446.98 8,788.07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6,026.18 5,202.52 4,386.83
毛利率 37.99% 44.93% 50.08%

(四)公司经营成果的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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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 161,817.98 132,822.92 116,239.57

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前的营业
14,519.68 14,052.22 12,200.31
利润

营业利润 13,994.14 14,014.05 11,575.09

利润总额 14,392.73 13,545.16 11,551.21

净利润 12,305.77 10,922.43 8,528.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30.92 9,556.86 7,288.60


1、营业利润变化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2010年营业利润较2009年增长2,438.96万元,主要得益于公
司2010年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和综合毛利率的小幅提升,2011年公司营业利润较
上年度小幅下降19.91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2011年管理费用较上年
度增加2,618.75万元,主要为公司管理部门员工薪酬及研发投入的增加;另一方
面,公司2011年银行借款规模的大幅增加,导致公司利息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1,372.51万元;最后,2011年公司民爆器材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减少了3,259.75
万元,导致民爆器材毛利额较上年度降低了1,224.10万元。以上三方面原因造成
公司2011年度露天矿山采剥及其他爆破服务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公司整体营
业利润较上年度小幅降低。

2、利润总额变化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较2009年度增长17.26%,2011年利润总额
较2010年增长6.26%。公司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民爆器材销
售。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不大。
前述项目的具体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一)、4、营业外支出情况以
及(五)、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

3、净利润变化及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2010年净利润较2009年增长28.07%,主要原因包括:公司
2010年度营业收入较2009年度增加了16,583.35万元,增幅为14.27%,使得2010
年度净利润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力2010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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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企业所得税率从25%调整为15%,也使得公司2010年度净
利润有所增加。
公司2011年净利润较2010年净利润增加1,383.34万元,增长12.67%,主要原
因为:一方面公司2011年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度减少934.43万元,另一方面,公司
控股子公司广东明华2011年执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企业所得税率由2010
年的25%降低为15%,企业所得税费用的降低也使得公司2011年净利润有所增加。

(五)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
会计信息”之“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年度 2010年度 2009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 340.12 3,506.91 1,919.43

同期净利润 12,305.77 10,922.43 8,528.43

非经常性净损益占净利润比重 2.76% 32.11% 22.51%

2009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1,919.43万元,占净利润的比重为22.51%。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中主要包括:2010年9月30日同一控制下合并明华公司和韶关力拓
2009年度净损益2,077.24万元、非流动资产处置产生亏损91.25万元以及其他的营
业外收入和支出净亏损80.99万元。
2010年公司的非经常性净损益为3,506.91万元,占净利润的比重为32.1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主要包括:2010年9月30日同一控制下合并明华公司和韶关
力拓2010年1-9月份的净损益3,805.78万元、非流动资产处置产生亏损489.21万元、
收到政府补助174.96万元、以及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21.81万元。
2011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340.1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为2.76%,非
经常损性益项目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0.92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346.7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占净利润的比重为18.16%,主要原因为公
司2010年9月30日同一控制下合并明华公司和韶关力拓2009年度至2010年1-9月
份累计实现的净损益5,883.02万元所致。除去上述偶发性事项的影响,非经常性
净损益合计占净利润的比重很低,对公司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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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并报表以外的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金额及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投资收益 108.15 0.75% 27.87 0.21% -90.59 0.78%

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主要构成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分红、参股公司的
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的投资收益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报告期
各期投资收益对利润总额影响极小。
报告期内公司少数股东损益金额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少数股东损益 174.85 1.42% 1,365.57 12.50% 1,239.83 14.54%

报告期内,公司的少数股东损益主要由北京中科力和宏大增化产生,上述两
家公司在2009年度至2011年度实现的少数股东损益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宏大增化 北京中科力 宏大增化 北京中科力 宏大增化 北京中科力

少数股东损益 - 131.91 1,268.67 99.51 1,134.20 105.63

占比 - 75.44% 92.90% 7.29% 91.48% 8.52%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少数股东损益主要由宏大增化产生,由于发行
人已于2010年12月收购宏大增化剩余47%的全部少数股东股权,使其成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2011年少数股东损益大幅降低,已不再对公司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七)报告期内重大合同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收入前五名合同的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累计已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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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收入、累计已发生成本、甲方累计确认情况和完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总收 合同预计 累计已确认 累计已发生 甲方累计确认
年度 项目 完工比例
入 总成本 收入 成本 情况
大红山一期 15,081.72 12,002.17 14,077.85 11,203.28 14,077.85 93.34%
哈尔乌素五期
15,490.56 14,043.74 13,108.68 11,884.33 12,943.50 84.62%
Ⅰ标段
2009 年
大红山二期 15,397.14 12,011.08 12,553.25 9,792.60 12,553.25 81.53%
宁煤大峰煤矿 11,507.03 10,334.38 11,507.03 10,334.38 11,507.03 100.00%
潮汕机场 6,469.84 4,521.71 5,531.95 3,866.23 5,331.95 85.50%
哈尔乌素项目
39,565.87 33,108.72 38,779.02 32,450.28 38,731.66 98.01%
五期Ⅱ标段
大宝山一期 10,927.30 8,694.85 9,089.40 7,232.44 9,089.40 83.18%
2010 年
大红山三期 11,552.21 8,396.89 10,478.10 7,616.16 10,390.99 90.70%
大红山五期 16,374.30 11,902.73 2,091.00 1,519.98 2,068.48 12.77%
大红山二期 15,397.14 12,093.46 14,830.74 11,648.59 14,753.25 96.32%
哈尔乌素(六期
22,615.76 18,850.59 21,838.06 18,202.47 21,838.06 96.56%
东扩帮)
大红山五期 21,354.18 15,268.24 17,789.86 12,719.75 17,772.07 83.31%
2011 年 大宝山二期 18,529.35 15,557.34 14,945.12 12,548.18 14,930.18 80.66%
哈尔乌素(六期
12,951.47 11,983.99 11,268.81 10,426.96 11,255.28 87.01%
南扩帮)
大红山六期 25,871.14 20,438.20 9,712.14 7,673.02 9,615.02 37.54%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有已履约完毕的重大合同不存在重大潜在纠纷,目前正在
执行的合同,施工进度、结算、回款均正常,不存在重大潜在纠纷。

三、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三方面:一是为规模日益增长的露天
矿山采剥服务业务配套大型开采设备和运输设备,以及适时改造更新民爆器材生
产线,二是为实现民爆一体化的战略规划和解决同业竞争而进行的民爆器材生产
企业的收购活动,三是购建办公场所以及购买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1、购买股权
(1)2009年,公司购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宏大增化18%的股权,购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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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576万元,已于当年支付完毕;2010年公司购买宏大增化47%的少数股权,购
买价格为7,520万元,截至2011年末,该笔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目前公司拥有
宏大增化100%的股权。
(2)2010年,公司购买实际控制人全资控制的明华公司和韶关力拓100%的
股权,购买价格分别为3,124.86万元和12,331.83万元,至2011年末已全部支付完
毕。

2、购置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新增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机器设备 1,227.47 5,184.50 845.26
运输工具 750.69 5,600.72 3,727.89
房屋及建筑物 6,311.91 5,481.98 2,371.68
合计 8,290.07 16,267.19 6,944.83

报告期内,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重大资本性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实际进度

购置津滨腾越大厦办公楼及其装修 4,900.00 4,841.51 68.14 - 100%
购置成铭大厦办公楼及其装修 1,000.00 - 917.06 149.64 100%
WK-10B 准寒型电铲购置及安装 3,810.00 2,030.00 1,780.00 - 100%
矿用汽车购置及安装 8,475.00 3,390.00 4,661.25 - 100%
YZ-35C 牙轮机 756.00 378.00 - - 50%
卡特挖掘机 541.60 541.60 - - 100%
ERP 信息系统 2,000.00 - - 94.72 4.74%


3、购买无形资产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华为完善生产经营用地土地权属,于2011年上半年支
付946.5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宏大增化为完善其生产经营用地土地权属,于2011
年7月支付5,920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除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支出外,在未来三年内,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自
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投资的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支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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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信息系统(ERP) 2,000 发行人
2 研发中心建设 2,000 发行人
新建一条24,000吨/年的乳化炸药生产线(尚需取
3 3,000 广东明华或宏大增化
得许可)
4 购买大型采矿设备 30,000 发行人
5 收购兼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20,000 发行人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174,391.95 138,563.84 117,499.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58,883.34 134,102.10 107,161.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08.61 4,461.74 10,337.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726.92 188.29 427.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23,839.42 17,750.22 13,118.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12.50 -17,561.92 -12,690.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35,017.57 38,221.26 24,145.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25,611.00 24,810.80 12,419.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06.57 13,410.46 11,725.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2.69 310.27 9,373.1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759.42 17,956.73 17,646.46

201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508.61万元,较上年度大幅增加,
主要原因是公司2011年进一步提高了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催
收力度,使得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增长比例大于应收账款的增长,极大改善了公
司201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累计净利润基本匹配。
公司经营比较稳健,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单位:万元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累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08.61 4,461.74 10,337.49 30,307.84
净利润 12,305.77 10,922.43 8,528.43 31,756.63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不断增加,主要是由公司购置大型设备、
办公场所和经营用地、以及收购股权所致。一方面,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尤其是露
天矿山服务规模大幅增长,对大设备的需求激增。另一方面,为了实现矿山民爆
一体化,同时解决同业竞争,公司进行了股权收购。再次,为保证资产权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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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租赁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购置了必要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详见本节之
“三、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一方面,2009年公司控
股股东广业公司和王铁等39名自然人合计货币出资6,270万元认购股份;2010年
恒健投资等3名机构投资者,以及力拓厂和明华公司40名管理技术骨干合计货币
出资12,500万元认购股份。另一方面,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提
升,资信评级不断提高,银行授信额度不断提升,公司合理利用了银行借款。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司AAA评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给予公司和力拓厂AAA评级,目前公司拥有不低于7.77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差异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不存
在较大差异。
(二)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不存在为
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三)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安监总局颁布的《关于印发〈高危行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 号)以及财政部
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通知》(财会[2009]8 号)的相关规
定,提取安全生产经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取及使用安全生产
经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年度安全生产费计提数 年度安全生产费使用数 年末余额

2009 年 946.48 1,969.77 2,215.92 700.32

2010 年 700.32 2,164.72 1,829.36 1,035.68

2011 年 1,035.68 2,847.92 3,448.91 434.69

合计 6,982.41 7,49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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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安全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安全经费支出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693.16 716.13 1,010.96
安全生产检查支出 67.94 145.04 145.91
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整改支出 606.32 366.15 400.15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支出 21.13 37.17 66.59
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预案相关支出 18.96 16.96 29.03
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39.24 57.71 50.40
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教育费用 100.21 51.21 170.27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801.96 438.99 342.61
合计 3,448.91 1,829.36 2,215.92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安全生产经费主要用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安全生产检查,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应急救援演练,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以及
安全技术改造等方面。
充足的安全费用投入,完善和改进了公司安全生产条件,为公司各项安全生
产行为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矿山民爆一体化”
服务是目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矿山开采模式,可以在大幅提高矿产资源开采效率
的同时,提高回采率,节约开采成本,达到本质安全和绿色环保的要求。工信部、
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环保部、安监总局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
法规积极推动我国矿山开采领域内的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在国家相关政策、法
规的大力推动下,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在我国发展势头非常强劲,矿山民爆一体
化服务提供商将在政策法规更加完善、市场竞争更为公平、地域管制更为宽松的
环境中发展壮大。
(二)丰富的矿产资源为露天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
市场空间。一方面,我国煤炭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高,露天煤矿开采将更具规模
化、专业化、集团化,对露天矿山的开采要求将更加规范,更有利于矿山民爆一
体化服务模式的推广和应用,为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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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国煤炭产量的增量规模最大可达11.9亿吨,将为我国露天煤矿
提供至少1亿吨的新增产能,为我国露天矿山开采服务企业提供约70亿元的新增
市场容量。另一方面,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仍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钢铁消
费水平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为满足经济发展对铁矿石资源的需求,降低我国铁矿
石资源的对外依存度,国家将加大矿山建设步伐,挖掘老矿山生产潜力,到2015
年全国铁矿石原矿产量将达到15亿吨。按照我国铁矿石原矿产量70%采用露天开
采方式推算,“十二五”期间,我国露天铁矿开采将为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累
计带来8.65亿吨左右的新增产能,757亿元左右的新增市场容量。
(三)民爆一体化带来行业整合契机。民爆器材行业生产经营形势总体呈现
出增长较快、效益较好的趋势,市场保持了产销两旺的发展态势。公司抓住了民
爆行业整合的契机,以领先的爆破技术为核心,积极向民爆器材行业延伸。目前
已拥有工业炸药许可产能9万吨,工业雷管许可产能8,000万发,成为广东省内民
爆器材生产许可产能最大的企业。这一方面奠定了公司广东省内行业龙头地位,
将在民爆行业整合中为公司带来更多机会。另一方面公司既拥有多项专业工程资
质证书,又拥有工业炸药、工业雷管产能许可,成为行业内资质最为健全,资质
等级最高的企业之一,是名副其实的民爆一体化先行企业。一旦民爆器材行业销
售的地方垄断保护主义被打破,公司将能够充分利用自产炸药,这将会为公司带
来更高的毛利水平。
(四)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领域的营销渠道优势将使公司业绩保持持续稳定
增长。公司近年来充分发挥其爆破技术和个性化整体方案的优势,持续为客户提
供安全高效、经济环保的采剥服务,获得了露天矿山业主的高度认可,树立了“宏
大爆破、爆破专家”的行业口碑。公司在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招投标竞争中
积累了丰富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开拓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湛的
技术和有效沟通,与客户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连续获得大中型露天矿山多期后
续采剥服务合同。目前公司已与中国神华、宁煤集团、舞钢中加等多家大中型露
天矿山业主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五)设备优势将为公司带来更多高端大型客户,将为公司业绩进一步增长
作出贡献。大型高端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对开采设备的要求越来越高,是否拥
有大型开采设备已成为众多高端项目竞标资格的关键竞争壁垒。公司多年来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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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于打造成为我国一流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紧紧把握住行业发展趋势,针
对露天矿山开采项目的实际需求,适时投入了大量财力进行设备购置。目前,公
司拥有国内一流的YZ-35C牙轮机、TR-100矿用车、WK-10B电铲等大型矿山开
采设备,成为行业内少数拥有特大型开采设备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此
外,公司紧跟现场混装炸药的发展方向,首创研制并建设了多个移动式地面站,
购置了多台现场混装炸药车,具备了在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工业炸药生产的能力,
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及安全水平。

七、公司未来分红回报的规划

(一)公司未来分红回报的规划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1年1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2011年12
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一百五十五条第
二款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若现金充裕,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现金分红比例;若公司为扩大业
务规模需提高注册资本,或者有着良好投资机会需要较多资金,则根据具体情况
选择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或者现金及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同时,坚持回报股东是公司的发展理念,未来公司会根据露天矿山采剥以及
民爆行业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在确保公司快速发展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在
兼顾股东利益与公司发展的基础上,尽可能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以保护投资者利
益。综合分析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外部融资情况、社会
资金成本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所需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公
司规划期内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趋势等情况,公司
计划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及其后的两年(即,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
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二)《公司章程(草案)》就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股利分配政策对于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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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五十四条对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规
定,董事会提出股利分配议案后,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能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召开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向股
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未进行现金分红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
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和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
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
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保荐人认为:《公司章程(草案)》对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操作程序等进行
了明确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完备且具有可操作性。
(三)公司制定未来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及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1、公司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2008年开始,公司进行了持续的现金分红,原因在于: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
的成果并获得现金回报,是公司管理层遵循的理念;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良好,
现金流良好,现金分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现金分红也考
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预留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发行人近三年均
有现金分红,其中200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870万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比例为11.94%,2010年现金分配金额为1,970.40万元,占当年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20.62%,2011年现金分配金额为1,970.40万元,占
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16.24%,近三年合计的现金分红占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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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16.60%。
公司201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970.40万元与2010年度相等,分配比例为
16.24%,与公司近三年的平均分配比例相当,说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连贯、稳
定,符合企业的发展需要。
此外,现金分配16.24%的比例也符合发行人上市后正式执行《公司章程(草
案)》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对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即,“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发行人在2011年度利润水平较2010年度大幅增加的前提下,现金分红金额与
2010年相同,现金分配比例与历史分配水平相当,说明发行人在注重给予投资者
稳定回报的前提下,也很大程度上有利于确保公司上市后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与企业的资金需求
公司收入绝大部分来自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民爆器材销售收入。
2009 年至 2011 年,公司民爆器材销售收入分别为 44,090.84 万元、
55,788.53 万元和 52,528.78 万元,呈相对平稳状态。公司管理层认为,未来民
爆器材销售市场规模将保持稳定,市场较为成熟,公司收款情况良好,不但能够
通过业务自身所带来的现金流维持公司在该市场的发展,还可以给公司带来稳定
的现金流。
2009 年至 2011 年,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其他爆破服务收入分别为
71,638.18 万元、76,317.75 万元和 108,794.02 万元,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由
于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需要公司投入较大的运营资金,同时公司服务客户一般
为国有大中型矿山业主,其资金管理规范、付款流程较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
款周期较长,余额较大,因此,需要一定的现金来支撑公司在该市场的稳步发展。
在民爆器材销售市场保持稳定,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保持稳步增长的情况
下,公司能够通过自身业务发展带来的现金保证现有业务规模的稳定发展,为公
司向股东现金分红提供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从2009年末的87,705.86万元快速增长到2011年末的119,912.05万元,综合实力
得到增强。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得到增强,降低了公
司营运资金需求压力,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也为公司以现金分红方
式给予股东回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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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未来三年的资金计划
公司未来三年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设备技术
改造项目,以及计划用自筹资金投资的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包括管理信息
系统(ERP)、研发中心建设、新建一条24,000吨/年的乳化炸药生产线、购买大
型采矿设备、收购兼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合计投资122,495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为65,495万元,通过募集资金解决;其他项目投资额为57,000
万元,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解决。公司需要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未来三
年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4、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确定最低分红比例的依据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结合市场的行业特点和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上市后每
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该比例与上市
前3年实际现金分红比例略有下降,主要原因在于行业与企业的未来发展难免会
面临各种风险与新的机遇,企业的资金流转与需求也会相应变动,而公司章程需
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与严肃性,公司以谨慎与务实的态度,只设定了15%为现金
分红比例的下限。
公司会根据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将未向股东分配利润而
留存的现金,用于拓展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在兼顾股东利益与公司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将选择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以
保护投资者利益。
保荐人认为:公司制定的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规则、分红政策、分红计划
具有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章程中有关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合理和完备,具有可
操作性,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分红计划及可行性
综合考虑《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和公司未来三年的经营计划和资金规
划,公司计划未来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采取现金分红的比例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1、公司按30%现金分红计划测算的具体分红金额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2009年度-2011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7,288.60万元、9,556.86万元和12,130.92万元。公司预计未来三年业绩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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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30%的分红比例,预计2012年度-2014年度每年现金分红将不低于3,600万元。
2、公司实施30%现金分红计划的依据及可行性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现金2.01亿元;2009年至2011年各期,公司
实 现 的 经 营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0,337.49 万 元 、 4,461.74 万 元 和
15,508.61万元;报告期内平均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0,102.61万元,占三年平
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金额的104.59%,高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仍将和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保
持紧密合作关系,对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不会发生变化,销售和采购政策亦
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公司未来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入主要是募投项目的实施,无
其他重大资本性投入,可以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全部解决。截止2011年12
月31日,母公司流动资产为58,792.4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4,866.42万元),流
动负债为52,490.47万元,公司偿债能力较强,支付现金股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制的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
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郑炳旭、王永庆现共同承诺:保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当年及其后的两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30%,并向股东大会提交现金分红提案,在相关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投赞成
票。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处于快速成长期,需要不断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业
务扩张的需要,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未来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
比例为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和
未来发展目标合理确定的,符合《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具有可行性
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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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本业务发展目标是公司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状况,对未来三年
业务发展做出的合理预期、计划与安排。由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行业发展变化
快,本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排除公司根据
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本业务发展目标进行及时修正、
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及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规划

(一)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
当前,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民爆器材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随着我国固
定资产投资常年持续高位,受其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电开发
等产业前景良好,新特区建设、西部大开发、振兴老东北工业区和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等给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与民爆器材行业带来了巨大发展机遇。
发行人在内外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背景下,将继续以“爆破专家”为己任,
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公司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优势,进一步在露
天矿山采剥领域做专做大,提升市场占有力和品牌影响力;提供更优良的事业平
台大力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为公司民爆一体化的战略的实施和持续发展奠定扎
实基础;以爆破技术以及民爆器材为基础,重点发展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实现采
矿与民爆器材战略协同发展,促进中国民爆产业技术革新、产品升级和商业模式
创新,使发行人成为中国民爆产业新经济领航者。

(二)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发行人将发挥品牌优势,巩固爆破拆除工程的行业地位,重点壮大露天矿山
采剥服务业务,通过收购兼并扩大民爆产业市场份额,使主营业务保持持续增长,
力争成为国内领先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提供商,争取每年不低于20%的增长,
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亿元,净利润2.5亿元,成为国内规模较大、整体爆
破方案设计能力最强,爆破技术最先进、服务内容最齐全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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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计划

(一)市场开发计划
发行人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根据公司本身的优势,制定了以下的市场开发
计划:
1、巩固发行人已有的市场
在民爆器材方面,发行人作为广东省内许可产能最大的工业炸药生产企业和
唯一的工业雷管生产企业,无论在技术、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发行人民爆器材产
品在华南地区具有极高的行业地位,随着行业不断深入整合,广东省内很可能形
成几家,甚至一家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发行人在广东省的区域地位将显著巩固
提升。
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方面,露天矿山采剥环节占矿山业主主营业务成本的比
重较小,安全、环保责任重大,矿山业主逐步将其外包给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
公司抓住了这个历史的发展机遇,以领先的爆破技术优势和整体化、精准化、个
性化、安全化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优势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上承接了
一批规模大、具有标志性影响力的采剥项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具备了良
好的口碑和客户关系,并保持了业务量快速增长的态势。
公司将继续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各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以巩固现有市
场,与长期合作伙伴(矿山集团或其相关联附属公司)建立合资公司,固化业务
关系,使得竞争者成为业务合作伙伴,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场开发的广度
和深度。
2、开发新技术,开拓新的市场领域
爆破技术是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的核心,发行人一直将技术作为公司立身之
本,在多年孜孜不倦的技术追求中,技术创新始终是公司快速发展的基石。公司
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在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上以自主研发
为主,社会科技资源为辅的模式以进一步整合内外部技术资源,为开拓新的市场
领域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3、实施集团化扩张战略
公司将抓住民爆行业整合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对同行业企业的并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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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进一步跨区域联合兼并扩张,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行业内部资源的优化
整合配置。

(二)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计划
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
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发行人将以成立宏大矿业研究院为契机,打造良好平台,
采用当今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优化爆破技术和优化采矿设计的宏大爆破露天矿山
采剥模式,深化集研发、生产、施工、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链开发,促进公司业务
增长和市场扩大。
1、加大研发的投入力度,提高发行人研发和技术创新水平
发行人通过设立宏大矿业研究院,将提高公司在爆破技术开发、炸药研发及
乳化炸药车一体化、科技信息搜集等方面的能力,并能够为公司提供更加良好的
研究和试验条件,获得更加详细的技术等各方面的数据,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
有力的技术支撑。
2、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发行人的科研能力
人才是企业技术创新至关重要的因素,发行人通过设立宏大矿业研究院,营
造创新氛围,在已有高水平人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做好科研
技术队伍的建设;并通过宏大矿业研究院在国内著名研究院所和公司之间搭建一
座桥梁,推动高等院校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工作,从而推动公司的技术进步,巩
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项目管理计划
发行人主要经营业务为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占很大的
比重,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严格的《项目施工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和
《供应商管理制度》等,但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业务深度的不断增加,
现有的项目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1、完善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项目质量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发行人将建立质量管理数据统计和分析体
系;建立关键设备材料供货商和分包商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信息库;在公司定期发
布工程质量信息。
2、完善项目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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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将启用专业设置,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进行项目流程的管理;建
立完善的方案设计与采购对接的管理流程;改善劳务分包招标评标管理办法,与
分包公司充分接触,寻求最适合的分包商并与之建立战略协作关系。
3、完善项目成本管理
发行人将改进项目的全过程成本核算体系,完善建立项目成本预算和核算制
度;改善设计和采购费用变更管理流程;建立购买设备资料库、列明采购原材料
和劳务分包数据库。
4、完善项目的信息化管理
发行人将通过先进的通信、网络和数字化手段,保证项目信息传达和项目建
设进度的同步更新;建立完善的施工、分包、销售、买卖合同库。

(四)再融资计划
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公司财务结构将得到优化,资本实力和资产规
模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本次发行上市将使公司成为公众公司,为公司未来发展
资金需求提供更丰富的融资渠道。
1、公司将集中精力做好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
给股东以丰厚回报。
2、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实际和资金需求,科学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功能,
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未来公司将综合利用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等多种
融资方式,维护股东权益,保证公司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五)人力资源管理计划
在未来几年里,发行人将建立有效配置的人才结构及制定长期、短期激励机
制,制定合理高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管理层和员工的沟通机制,保持旺盛的
工作士气,形成团队合力和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公司还将配合自身发展战略
来重新设计以人为本的品德、技术、管理等培训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真
正实现尊重员工,与员工形成利益共享的伙伴关系,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的创造
潜力,让每一位员工充分实现个人的价值,以达到留住人才,吸纳更多人才的目
的,建立人才队伍的优势,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足够的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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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购兼并计划
未来几年,公司拟积极寻求合适的条件和机会,立足于广东地区的区位优势,
整合省内的民爆资源,形成公司在区域市场内民爆器材的生产优势,为混装炸药
车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生产基地。在完成对省内民爆企业大规模重组后,公司计划
进一步向外地市场扩张,打破地方垄断,进入国家民爆产业龙头行列,为公司的
矿山民爆一体化战略作出重要的贡献。
公司拟对收购的企业开展业务单位战略绩效管理,加强集团管控,加强民爆
生产单位的管理,降低成本,建立规模成本优势,并在集团架构下开展企业文化
建设。

(七)公司治理计划
公司将充分利用股票发行上市的契机,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
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内部激励机制及法人治理制度,强化董事会决策职能,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组织
架构,并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机制。
公司也将积极利用人力资源优势,保持和建设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三、拟订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本公司所拟定的业务发展目标与规划是在以下基本性假设条件存在并有效
的基础上制定的,如果其中某些假设条件有所变化,公司将及时快速应对,调整
自身的发展目标与发展方式。
(一)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进展顺利,募集资金全部到位;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及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下,没有出现重大的
市场突变情形;
(三)发行人所处的宏观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没有对本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四)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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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对人才、技术和资本都有较高的要求,2011年全
国民用爆破物品行业工作会的报告明确指出:民爆行业“十二五”将重点实现有
效提升产业集中度,着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加快企业
发展方式的转变,促使一批跨地区、跨领域具备一体化服务能力的企业集团脱颖
而出,形成如20家左右优势骨干企业集团。同时,通过尽可能的政策扶持,充分
鼓励具备条件的优势骨干企业再进一步强强联合,着力培育几家具有与国际先进
企业相比肩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在民爆产品的可研开发、原材料制备、生产、
检测、配送和爆破服务等全寿命周期上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
团,引领中国民爆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发行人于2004年就将“澳瑞凯”模式作为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多年来公司
坚持矿山民爆一体化的战略,“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公司着重在露天矿
山领域发展壮大,公司的既定战略符合民爆行业宏观政策。发行人通过“宏大爆
破、爆破专家”的良好企业形象、精湛的爆破技术和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
与中国神华等国有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依靠集团
化运作,先进的服务模式和安全节能的现场混装炸药,全方位为业主提供矿山民
爆一体化系列服务,随着公司北京矿业研究院的设立,发行人很可能成为全国范
围内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民爆一体化骨干企业。若能成功实现IPO,则更能促使这
一目标早日实现。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必须不断扩大主业,在今后有利时机,抓住产
业集中化程度提高的契机,进行兼并收购。随着公司发展规划的逐步实施,公司
在战略规划、企业管理、人才结构、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公司必须全方位吸引足够的人才,建立良好的消化机制,尽快提高各方面应对能
力,进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大
量涌进国内市场,公司将面对更加严峻的市场、人才、资源等各个方面的竞争。
虽然我国民爆行业目前行政垄断色彩较浓,但国家已确定必须培育市场机制,创
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澳瑞凯于1997年在我国威海建立了澳瑞凯(威海)
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也标记着民爆行业势必面临国际巨头的强有力的竞争。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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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竞争对手的加入很可能促进行业进一步产业集中化,虽加剧了竞争,但更有
利于发行人进一步做大做强。
(三)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大幅增长,随着募集资金项目
的实施,公司在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带来新的挑战。另外,公司发展战
略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人才支持,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将是公司
实现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通过现有业务制定出业务发展目标,依据业务发展目标进行现有业务
的开展,两者相辅相成:
(一)业务发展目标为公司现有的业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让现有业务更好
地向前发展;
(二)在市场开发计划上,巩固已有的市场,保持业务量的持续增长;同时
开发新的技术,开拓新的市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根据公司现有人员的状况,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而制定的一系列人才激
励、培育计划,为公司能更好地发展打下基础;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使公司业务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
在同行业中持续保持技术领先的位置。通过建立北京矿业研究院,为公司持续发
展提供技术保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使公司业务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五)完善项目的质量、成本、流程和信息化管理,保证公司健康的业务发
展态势;
(六)再融资计划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和投资规模提供了资金的支持,为
实现公司的目标创造了条件;
(七)兼并与收购计划结合了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增强了公司民爆器材
业务的竞争力,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措施;
(八)公司治理计划将对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起到积极作用,形成公司
规模发展和法人治理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业务目标的
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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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矿山开采设备购置,对本公司实现业
务发展目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公司拟以募集资金采购的矿山开采设备产能较大、生产效率较高,将
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项目承接能力,大幅增加营业收入,有利于改善公司开采设
备产能不足和现有设备结构不完善的现状,提高开采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并有
效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和垫资能力,进而提高公司承揽业务的成功率;
(二)建立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为实现公司业务目标提供资金来源,满足公
司扩大生产规模对资金的需求;
(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有效巩固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有力拓展公司发
展空间,增强公司中长期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公司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四)本次发行将对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起到积极作用。公司变更为股
份公司以来,一直致力于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票的公开发行上市将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具有极大的
促进作用;
(五)本次发行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的人力资
源优势,从而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奠定基础。
综上,此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实施后,公司的开采设备的整体规模、技术水
平和研发能力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公司项目承揽能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增强,
核心竞争力将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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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及运用情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6万股,具体募集资金额将根据向询
价对象询价后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

(二)募集资金项目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预计投入资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施工设备技术改 已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
65,495万元
造项目 备案号:11010650901000092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有剩余,则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合理使用。如果本
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
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优先予以置换。
公司全体董事已就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充分考虑和审慎调查,一致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
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具有实施可行性。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5,495万元,全部用于露天矿山开采设备的购置,具体投
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 费用构成比例
1 设备购置费 64,995 99.24%
2 铺底流动资金 500 0.76%
合计 65,49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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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市场前景

1、项目背景
(1)露天矿山采剥整体外包趋势明显
在我国露天矿山开采领域未形成整体外包服务市场之前,拥有采矿权的大中
型露天矿山业主多采用自主开采方式进行矿山采剥,投入大量资金配置开采设
备,自建队伍进行爆、剥、装等,投入大、安全性和经济效益较低。随着我国矿
产资源稀缺性日益明显,开采难度不断加大,安全环保、资源节约意识不断增强,
露天矿山业主越来越倾向于集中从事其具备比较优势的矿山资源储备和开发领
域同时,出于经济性、专业化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考虑,露天矿山业主主动将
露天矿山采剥环节业务大量整体外包给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商。而且,露天矿山采
剥服务商在爆破技术、行业资质、开采设备、项目运营方面具备突出优势,可有
效解决本质安全问题,从根本上满足了露天矿山业主的需求,从而使露天矿山采
剥服务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环节整体外包的趋势极大促进了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
务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由于大中型露天矿山对安全、环保等方面有极高的要求,
因此,行业资质、行业口碑、开采经验、爆破技术、开采设备、人员素质、项目
整体运营能力等指标成为服务商进入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的关键性因
素,目前国内仅有少数几家具备较高行业资质、良好行业口碑、丰富开采经验、
精准的爆破技术、先进开采设备、较高人员素质和项目整体运营能力的露天矿山
采剥服务商才具备承接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整体外包项目的资格和实力。
(2)“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发展势头强劲
“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服务模式,在矿山开采中尤为
适用。2006年9月,原国防科工委颁布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民
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明确提出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
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司长吴凤来在2011年民爆行业工
作会议上提出:“到‘十二五’末,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还具备重组整合到50家以
内,销售企业200家以内的调整潜力,同时要着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形成20家
左右跨区域的优势骨干企业集团,着力培育一到两家能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的大
型企业集团”,说明国家在继续鼓励民爆行业企业横向、纵向兼并之外,还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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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重点培育一到两家澳瑞凯式的中国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
(3)我国“民爆一体化服务”两种模式的对比分析
受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及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影响,“民爆一体化服务”模
式在我国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并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呈现出两类“民爆一体
化服务”模式的发展趋势,一类是以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商为主向上游民爆器材生
产领域延伸;另一类是以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为主向下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延
伸。
在“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中,爆破作业环节的技术含量最高、操作流程最
为复杂、附加值也较高,是“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核心环节。因此,以民爆
器材生产企业为主向下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延伸技术壁垒较高,而以露天矿
山采剥服务领域向上延伸到民爆器材生产领域相对较为容易。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企业通过纵向资源整合,并购上游民爆器材生产企业,逐步发展成为为矿山业主
提供包括民爆器材产品供应(含现场混装)、矿山基础设施剥离、整体爆破方案
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和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
因此,澳瑞凯式的中国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必将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向民爆
器材生产领域延伸的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中产生。

2、项目所处行业宏观需求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行业基本情况”之“(三)
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之“2、行业的市场供求状况”之“(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行业”之“①市场规模”与之“②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市场需求前景”部分内容。

3、市场竞争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
状况”之“(一)发行人行业竞争地位”与之“(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部分
内容。

4、项目实施基础
宏大爆破以大中型露天矿山为主要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含
现场混装)、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
垂直化系列服务,成功打造了“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以爆破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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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为核心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发行人独特的业务模式极大提高了矿
山采剥的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资源开采效率,实现业主综合经济效益最大化;
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符合国家“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
境友好型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经过多年的专业经营,公司已在露天矿山开采领
域发展成为我国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最强、爆破技术最先进、服务内容最齐全
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
秉承“创新、创造、共享、共赢”的企业宗旨,公司凭借独特的爆破技术优
势,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赢得了中国
神华、神宁集团、舞钢中加、大宝山矿业等多家大型露天矿山业主的高度认可,
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声誉斐然,赢得了“宏大爆破、爆破专家”的行业美名。目
前,公司业务领域覆盖了内蒙古、宁夏、河南等国内露天采矿主要区域,年采剥
总量已超过6,000万方,工业炸药年许可产能达9万吨,工业雷管年许可产能8,000
万发,已发展成为行业内爆破技术领先、行业资质齐全、行业声誉斐然的矿山民
爆一体化服务领军企业。公司近年来从事的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具体情
况如下:
(1)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剥服务项目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是中国最大的露天煤矿,设计年产原煤2000万吨,隶属于
中国神华。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哈尔乌素露天煤矿提供专业矿山采掘服务,公司
以精湛的爆破技术、先进的矿山开采、一流的项目管理质量及优良的服务意识,
赢得了业主的好评。虽然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采剥服务单位多为中国特大型施工企
业,但公司在每年的施工形象评比中,安全、质量、进度等指标均获第一名,一
直担任各采剥服务单位的爆破总指挥,赢得了业主和各采剥服务单位的认可和尊
重。
2009年公司与神华准格尔能源集团结成战略联盟,并投入约1.3亿元人民币
购置大型先进的露天采矿设备参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的剥离和采煤工作,将年剥
离量提高到2,000万方。
(2)河南舞钢经山寺露天铁矿采剥服务项目
河南舞钢经山寺露天铁矿,开采境界内铁矿石储量1,370.56万吨,设计服务
年限11年,设计能力12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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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2006年2月开始为河南舞钢经山寺露天铁矿提供采剥服务,针对该铁
矿矿体薄、夹层多、品位低的特点,通过科研攻关,采用高强度、资源节约及选
择性开采矿石的深坑挖掘、原位爆破、等级控制等先进采掘施工工艺实现了先进
性、可靠性、经济性、节能性、以人为本和环境友好等多项关键指标的全面优化,
主要亮点包括:
①提前6年完成开采任务,年产量达260万吨,是原设计产量的两倍多;
②提前1.5年开采出原生铁矿石(设计2年,实际5个月),确保业主的铁矿
石供应;
③铁矿资源回收率提高3.2%,废石掺入率降低了3%,实现了资源的节约,
深受业主好评;
④初期仅占用了原设计征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大大缓解了业主的征地压力,
使业主的初期投资大大降低;
⑤由于服务年限的缩短,大大降低了基坑排水、边坡的维护等费用。
(3)广东大宝山铜、铁矿露天采剥服务项目
广东大宝山露天矿山,1975年正式投产,矿区为铁、铜、铅锌、硫等多金属
矿区,是典型的地下开采转为露天开采矿山。2009年,公司承接了该矿山原生矿
露天采剥服务项目。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矿区周边居民对井下铜、硫、铅锌资源进行了掠夺式开
采,民窿多达112条,加上该矿的原地下开采留下的采空区给施工作业人员和设
备带来严重的安全威胁,2004年曾经发生了三次大塌方,严重影响到矿区的安全
生产。因此,采空区的探测、监测及处理成为该项目顺利安全施工的必要条件之
一。此外,大宝山矿区海拔高,全年有三分之一时间笼罩在雾气和阴雨天气中,
道路湿滑泥泞,部分采区出现积水、烂泥、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进度。
发行人是开展采空区处理生产与安全技术研究较早的企业之一,是广东省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空区处理安全生产技术研究”科研项目承担者。发行人依
靠自行研发出的采空区精确定位技术,单层采空区处理、多层采空区处理、已经
垮塌采空区的保安处理等一系列采空区处理技术,在大幅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的
同时,确保了开采过程中保持较高的本质安全水平。发行人通过采用上述技术,
2010年共完成采空区上部开采铜矿137万吨、铁矿123万吨,同时将资源损失率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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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制定的5%降低到2.5%。

5、项目实施前景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依靠拥有的爆破技术优势和先进的整体化、精
准化、安全化、个性化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在露天采矿领域树立公司行
业领先者的地位,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整体需求旺盛的宏观因素刺激下,公司业
务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公司完成露天矿山剥离及采矿总量已超过6,000万方,
公司目前自有开采设备产能存在缺口,无法全部依靠自有设备完成,部分产能需
要通过分包方式补充。根据公司目前在手合同及未来较有把握拿到的订单情况,
公司未来4年露天矿山年平均剥离量将达到4,780.93万方,年采矿量将达到
2,372.45万吨,依靠目前自有设备加分包方式将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急需购
置一批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程度较高、产能较大的矿山开采设备。
公司未来合同订单对开采设备产能需求情况如下: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序 项目 项目
剥离量 采矿量 剥离量 采矿量 剥离量 采矿量 剥离量 采矿量
号 名称 类型
(万方) (万吨) (万方) (万吨) (万方) (万吨) (万方) (万吨)
内蒙哈尔乌素 露天煤矿采
1 2,000 2,000 2,000 2,000
项目 剥服务
河南舞钢铁矿 露天铁矿采
2 797.85 231.02 251.96 237.07 164.42 177.41 152.49 177.41
项目 剥
广东大宝山项 露天铜、/
3 300 313.50 300 313.50 300 313.50 300 313.50
目 铁矿采剥
大红山四期项 露天石料采
4 28.96 152.10 28.96 152.10
目 剥
大红山五期项 露天石料采
5 869.57 869.55 869.55
目 剥
大红山六期项 露天石料采
6 36.19 691 14.88 284
目 剥
山西太钢东山 露天石灰石
7 300 300 300
石灰石矿 矿采剥
山西太钢盂县 露天石灰石
8 500 500 500
石灰石矿 矿采剥
宁夏大峰矿卡 露天煤矿采
9 1,000 1,000 1,000 1,000
布梁采区项目 剥
新疆吉木萨尔 露天油页岩
10 1,000 1,000 1,000 1,000
油页岩矿项目 矿采剥
11 滦平马剑子沟 露天铁矿采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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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项目 剥
合计 5,611.00 3,382.19 4,595.80 2,656.22 4,464.42 2,160.46 4,452.49 1,290.91


(三)项目技术方案

1、业务流程概述
(1)根据矿山整体规划,对矿山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道路及其他
设施进行土石方挖掘、地面平整;
(2)根据矿山开采计划,爆破对象的具体状况和环境、爆破的技术要求、
岩石的硬度对爆破孔网参数、民爆器材的品种和用量、爆破的延期时间等爆破作
业的关键性指标进行整体化、精准化、安全化、个性化的设计;
(3)采用大型钻孔设备按照爆破方案的既定要求打好炮孔;
(4)跟据爆破方案的具体安排运送现场混装炸药车至爆破现场,使用现场
混装炸药车将混装炸药导入炮孔;
(5)采用起爆器材连接好爆破网络,安全警戒程序完成后,按既定程序完
成爆破;
(6)爆破完成后,调用大型挖掘机、大型矿用自卸车将废石、废料挖运至
排土场,将矿产品运输至业主指定地点交付使用。

2、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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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

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准备

人员设备材料及临时建设施工设备




分台阶采矿剥离 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生产道路修筑,形成矿山运输系统




爆破设计 爆破实施准备



炮眼孔径、 飞石控制
起爆网 人 机 材
孔深、排 等安全措
路设计 员 械 料
距、药量 施验算 准 准 准
备 备 备



炮孔测设定位
炮孔装药堵塞

钻孔
联结爆破网路

炮孔验收 警戒区设置及警戒
起爆


有危石、隐患时排除
解除警戒


矿 矿石铲装运 存矿点卸矿 下
分 一
石 平
块 平
台 台
分 验 生
选 收 产
废石铲装运 排场排弃




3、主要设备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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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台数 合价

1 牙轮机 YZ-35C 7 2,800

2 4 m 电铲 195-b 8 7,200

3 45t级矿用自卸汽车 TR50 32 8,000

4 10 m 电铲 WK-10 10 18,000

5 100t级矿用自卸汽车 TR100 40 22,240

6 140边坡钻机 1

7 320马力履带推土机 山推320 5

8 370kW轮式推土机 卡特834H 1

9 220kW平地机 天工PY280G 1

10 120kW压路机 德纳派克CA610D 1
加 拿 大 CWS
11 轮胎机械手 1
TM13P
12 洒水车(50吨) - 2

13 多功能电缆车 TMCY-CR460 1

14 碎石机(阿特拉斯+沃尔沃) HH35T+EC460BLC 1

15 移动式发电车1200kW SDC9200TDY 1 1,500

16 汽车吊(25t) 三一QY130 1

17 越野轮胎式起重机(80t) 中联RT750 1

18 汽车吊(130t) 三一QY130 1

19 油脂车 Eagle-pro Lube型 1

20 启动加热车 MH-1000 1

21 移动照明车 RL4000 4

22 工程检修车 Eagle pro-2型 1

23 越野叉车 MRT2150 1

24 维修工具车 SDC200 3

25 加油车 东风XZL5100GJY 4

26 10T消防车 东风153 1

27 中客 2K6751DF 2

合计 133 6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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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序号 主要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平均消耗量
1 工业炸药 万吨 1.4
2 工业雷管 万发 23.3
3 柴油 万吨 2.36

本项目所需工业炸药将视项目具体情况优先选用公司现场混装方式现场制
造和供应,其他原材料均为国内化工市场通用产品,货源充足,可在露天矿山剥
采服务项目所在地就近采购。

(五)项目实施计划

1、项目建设实施进度

项目内容及进度计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划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1季度 2季度
设备询价与招标阶

设备订购及安装阶

设备正式投入生产


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所列矿山开采设备投产后,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能力将得到大大增
强,年剥离总量和年采矿总量两项指标将得到大幅提高,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投产前技术指标 项目投产后技术指标
(自有设备) (自有设备)
露天矿山剥离总量(万方/年) 1,000 3,700
露天矿山采矿量(万吨/年) 200

(六)项目环保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项目运营过程当中排放的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
处理后用于项目部绿化,不排入地表水体,一方面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
有利于水资源的节约,技术经济可行。

2、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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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项目采掘过程中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道
路扬尘及爆破采掘过程中钻孔、爆破产生的粉尘。道路扬尘通过道路岩土洒水降
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方式降低道路扬尘水平,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爆破采
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可采取湿式作业钻孔、爆破后洒水等方式降低粉尘水平。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和爆破作业产生的噪声。矿区
一般地处偏远地区,远离密集生活区和生活设施,噪声难以传播到矿区以外,因
此,噪声仅对矿区内道路沿线及爆破区域周边范围有一定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项目运营地排放的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
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项目安全问题
采用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列露天矿山开采设备进行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作业人员劳动条件得到以进步改善,体力劳动量进一步减轻,作业人员在先进设
备的配合下施工,避免了落后设备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隐患进一步减少。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措施有效,作业人员均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并掌握
了事故防范措施,事故隐患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
项目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公司将充分考虑到在防火、电气、防雷防静电、防
机械伤害、防尘防毒等安全防范措施。

(八)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所列露天矿山开采设备到位后即可立即投入生产,投产后正常年份效
益测算如下:
序号 财务指标 单位 指标数值
1 营业收入 万元/年 63,414
2 总成本费用 万元/年 50,731
3 利润总额 万元/年 12,683
4 净利润 万元/年 10,780
5 净现值(税后;ic=10%) 万元 40,626.12
6 内部收益率(税后) % 23.52%
7 平均投资净利润率 %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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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回报期(税后) 年 3.84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公司整
体实力和竞争力势必会进一步提升。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所列设备的服务对象为大中型露天矿山,露天矿山开
采一般需要一定的基建期后才会进入稳产期,因此,公司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因
财务摊薄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
投资回报率,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水平都
将实现大幅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均会不断增强。

(三)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会大幅降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
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股票发行溢价将会是公司资本公积金得到
大幅补充,公司资本结构更趋稳健,公司股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加强。

(四)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对盈利水平的影响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列矿山开采设备到位后折旧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新增固定资产64,995万元,折旧年限为10年,残
值率为3%,设备到位后的10年中,公司每年将新增折旧费6,304.52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列矿山开采设备到位后营业收入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列专业矿山采掘设备投产后,每年新增营业收入情
况如下:
影响指标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10年
新增营业收入(万元) 47,560 63,414 63,414 63,414 63,414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列矿山开采设备到位后净利润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列专业矿山采掘设备到位后,公司每年新增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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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影响指标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10年
新增净利润(万元) 8,085 10,780 10,780 10,780 10,780

根据上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列矿山开采设备到位后,公司固定资产
折旧费用将大幅上升,但新增设备所带来的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足以抵消大规
模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折旧费用增加的影响,从而确保公司盈利水平的稳定增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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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利分配方案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
和业务发展计划提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公司章程》规
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7、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二、最近三年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年度 股利分配情况 决策程序
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700 万股为基数,向
2009 全体股东每股现金分红 0.1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 2009 年度股东大会
股利 870 万元
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420 万股为基数,
2010 向全体股东每股现金分红 0.12 元(含税),共分配 2010 年度股东大会
现金股利 1,970.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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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420 万股为基数,
2011 向全体股东每股现金分红 0.12 元(含税),共分配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现金股利 1,970.4 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2011年度的现金股利分配已全部派发完毕。

三、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其具体计划、决策程序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的期间间隔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一百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
取现金或股票或者现金及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若为扩大业务规模需提高注册资本,或者有着良好投资机会需要较多
资金支持,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各期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一百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

(四)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和资金规划,公司计划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
年及其后的两年(即,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
制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广东广之业经济
开发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郑炳旭、王永庆现共同承诺:保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当年及其后的两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30%,并向股东大会提交现金分红提案,在相关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投
赞成票。

(五)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具体内容的约定

1、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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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五十四条对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进行了规定“董
事会提出股利分配议案后,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章程(草案)》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和第四款对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以及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需履行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
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
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
金。”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在《公司章程(草案)》一百五十五条对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
与程序进行了规定,内容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
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供便利。”

3、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一百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若现金充裕,公司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提高现金分红比例;若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需提高注册资本,或者有着
良好投资机会需要较多资金,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或者现
金及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稳定的回报,合
法合规,公司已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股利分配决策机
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2011 年度的股利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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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了必要、合法的程序,该股利分配方案在保持一贯稳定的同时,也考虑了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预留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因此,公司 2011 年
度的分配方案及未来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计划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现
金流量状况和未来发展目标合理确定的,符合《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分配方案和计划合理,具有可行性和
可操作性。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发行人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
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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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的相关组织安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设置了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的部门,即董事会管理下的证券部,主管负责人为王永庆和周育生。公司的对外
咨询电话为:020-38092888转,传真:020-38092800。

二、重大商务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
的500万元以上的或者虽然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
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如下:

(一)服务合同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合同
(1)①2010年3月31日,发行人与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舞钢中
加矿业经山寺露天矿南扩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剥离表土、岩石剥离、矿石开采、
挖运各环节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工期22个月,从2010年4月2日至
2012年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②2010年10月8日,发行人与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舞钢中加矿
业经山寺露天采场西北扩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剥离表土、岩石剥离、矿石开采、
挖运各环节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工期72-9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
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2010年7月20日,发行人与北方魏家茆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露天
煤矿穿孔及爆破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发行人承包范围暂定
穿孔及爆破工程量407.47万m3,其中岩石228.62万m3,原煤178.85万m3。该合同
暂定价为1,731.65万元。合同总工期为9个月。
(3)①2010年9月5日,发行人与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海
南采石场采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承包工程量暂估为200.1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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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包括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部分,合同暂定价为7,010.23万元。合同工期
为24个月。
②2011年3月17日,发行人与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海南二
期采石场采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承包工程量为1,288.33万m3。
合同总价包括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部分,合同总价为25,871.14万元。合同工期为
36个月。
(4)2011年1月12日,发行人与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广东省大
宝山矿业有限公司露天采场基建工程(1)施工合同》。工程量约为790万m3,
最终以核实的为准。土石方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17.76元/ m3,回收副产矿石量按
16.5元/吨。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20天。
(5) ①2011年2月1日,发行人与青岛海防工程局签订《采石工程(二期)
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承包工程量为1,581.04万m3。合同总价包括固定单价、
固定总价以及暂列金额部分,合同总价款为16,104.56万元。合同工期暂定为36
个月。
②2011年10月23日,发行人与青岛海防工程局签订《采石工程(二期)承包
合同补充协议》。该合同约定,增加部分施工任务给发行人,增加部分工程量为
599.22万m3。合同总价包括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为5,249.62万元。
该协议从2011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日期之前按原协议执行。
(6)①2011年3月15日,发行人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煤炭
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为哈尔乌素露天煤矿2011年生产剥
离外包2,200万m3剥离工程(招标范围内)。工程总量为1,100万m3,其中土方工
程量50万m3,综合运距2.986km,综合单价12.61元/ m3;岩石工程量1,050万m3,
综合运距2.901km,综合单价20.94元/ m3。承包合同总价为226,157,636元,合同
工期总日历天数294天。
②2011年5月10日,发行人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煤炭分公
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哈尔乌素露天煤矿2011年生产剥离II
期外包1,550万m3剥离工程二标段,工程内容为土石方剥离工程。工程总量为810
万m3,其中土方工程量85万m3,综合运距3.309km,综合单价9.42元/ m3;岩石
工 程 量 725 万 m3 , 综合 运 距 3.671km , 综合 单 价 16.764 元 / m3 。 合 同 价 格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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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514,668元。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29天,竣工日期在2011年12月31日前。
③2011年12月27日,发行人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煤炭分公
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为哈尔乌素露天煤矿2012年生产剥离
大设备外包1,440万m3剥离工程第二标段(土方:挖运、排弃;岩方:爆破、挖
运、排弃),合同价款为15,831万元,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12年1月1日,竣
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④2011年12月27日,发行人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煤炭分公
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为哈尔乌素露天煤矿2012年生产剥离
小设备外包2,950万m3剥离工程第四标段(土方:挖运、排弃;岩方:爆破、挖
运、排弃),合同价款为14,146.39万元,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12年1月1日,
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7)2011年5月23日,发行人与宁夏林利煤炭有限公司签订了《爆破工程承
包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工作主要包括:a、爆破方案设计和报批;b、爆破作
业,含装药、联线、堵塞、爆破前后的检查、安全警戒、起爆及盲炮处理、二次
破碎等工序;c、炸药、雷管、导爆管(索)等火工品的加工、购买、运输、保
管、现场看守;d、自备混装炸药车、钻机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并办理
好有关手续。合同结算单价为7.5元/m,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8)2011年9月27日,发行人与阿巴嘎旗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阿
巴嘎旗金地矿业必鲁甘干铜钼露天矿生产外包工程承发包合同》。该合同约定,
发行人按照必鲁甘干露天矿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工程地点范围内剥离及采矿,一
期工程年生产矿石165万吨;合同为单价合同,约定表土综合单价为4.88元/吨;
-12米~-48米水平的岩石综合单价为8.63元/吨,矿石综合单价为10.55元/吨;-60
米~-96米水平的岩石综合单价为8.92元/吨,矿石综合单价为11.10元/吨;-108
米~-144米水平的岩石综合单价为9.21元/吨,矿石综合单价为11.39元/吨;-156
米~204米水平的岩石综合单价为9.56元/吨,矿石综合单价为12.05元/吨;低品
位矿石按相应水平的岩石单价结算。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单为准,工期总日
历天数为730天。
(9)2011年12月27日,发行人与滦平建龙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马剑子沟
露天矿穿孔爆破外包工程承发包合同》。该合同为单价合同,约定:2012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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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矿石穿孔爆破量不少于325万吨原生矿,岩石穿孔爆破量不少于160万吨;岩
石穿孔爆破综合单价为4.09元/吨;矿石穿孔爆破综合单价为4.61元/吨。工期总
日历天数:365天,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2、其他爆破服务合同
(1)①2010年2月5日,发行人与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石方爆
破清运工程施工合同》。发行人对永和贤江村西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石方爆破
工程C标爆破工程范围内的石方进行爆破清除。石方总量为621,462.5 m3,合同价
款为中标价3,789.92万元。合同工期为180天。②2010年9月9日,发行人与广州永
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石方爆破清运工程施工合同》。发行人对永和区二
期用地5号地块范围内的石方进行爆破清除。石方总量暂定为750,000 m3,合同
暂定总价款为5,229万元。合同工期为120天。
(2)2010年6月8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力与中交上航局航道建设
有限公司签订《岱山县大衢渔港防波堤工程爆破挤淤施工分包合同》。工作内容
包括堤头爆破、堤侧面爆破、戗台爆夯等。日均需完成9,500 m3的工作量。综合
单价为3.9元/ m3。总工期为560天,开工时间为2010年6月20日。
(3) 2012年1月10日,北京中科力与广东省航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
《温岭市中心渔港工程山体开采及水下爆破挤淤项目爆破工程施工合同》。该合
同约定,北京中科力按照施工图纸承包温岭市中心渔港工程山体开采及水下爆破
挤淤项目爆破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为4,166.83万元,合同工期约定完工时间为2013
年6月30日。

3、分包合同
(1)2010 年 10 月 3 日,发行人与山东省对外建设工程总公司签订《土石
方挖装合作协议》。该合同约定山东省对外建设工程总公司按发行人的要求对采
石场爆破采石工程(二期)负责爆破石方挖装车。该合同为单价合同,其中堤心
石 1.47 元/T;各种规格石 1.91 元/T;弃渣 1.29 元/T。合同工期自 2010 年 10 月
3 日起,截止时间按发行人要求决定。
(2)2010 年 10 月 3 日,发行人与福清市东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土
石方挖装合作协议》。该合同约定,福清市东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发行人的要
求对采石场爆破采石工程(二期)负责爆破石方挖装车。该合同为单价合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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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堤心石 1.47 元/T;各种规格石 1.91 元/T;弃渣 1.29 元/T。合同工期自 2010 年
10 月 3 日起,截止时间按发行人要求决定。
(3)2010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与五河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舞
钢中加矿业经山寺露天矿南扩工程钻孔分包合同》。该合同约定,五河县市政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按发行人的要求在指定区域钻孔。该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60
以上平台岩石 1.85 元/m3,矿石 2.37 元/ m3;60-0 平台岩石 2.21 元/ m3,矿石 3.03
元/ m3,合同工程量按总爆破方量进行计算。该合同工期暂定为 660 天。
(4)2011年3月15日,发行人与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永和贤
江村西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石方爆破工程分包合同》。该合同约定,广东五华
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范围为挖土露石、油炮机进行二次破碎、边坡修整、清理
工作面、倒堆。合同价暂定为1,800万元,工期为270天。

(二)民爆器材销售合同
1、2012年1月4日,广东明华与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签订了《民用
爆破器材买卖合同》,约定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向广东明华按总经销协
议价购买10,000吨的乳化炸药及15,000吨的膨化炸药,执行年度是2012年。
2、2012年1月4日,广东明华与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签订了《民用
爆破器材买卖合同》,约定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向广东明华按总经销协
议价购买12,000吨的乳化炸药,执行年度是2012年。
3、2012年1月4日,宏大增化与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签订了《民用
爆破器材买卖合同》,约定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向宏大增化按总经销协
议价购买16,000吨乳化炸药,执行时间为2012年。
4、2012年1月4日,广东明华与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签订了《民用
爆炸物品购销合同》,约定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向广东明华按总经销协
议价购买670万发电雷管及650万发导爆管雷管,执行年度为2012年。
5、2012年1月4日,广东明华与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签订了《民用
爆破器材买卖合同》,约定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向广东明华按总经销协
议价购买1,300万发电雷管及1,100万发导爆管雷管,执行年度为2012年。
6、2012年1月6日,发行人与云浮硫铁矿签订了《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购销合
同》,约定在矿山深孔爆破中发行人按云浮硫铁矿的用量向其提供装药车车制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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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炸药。合同数量约为1,250吨(按实际结算),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起至
2012年6月30日。

(三)采购合同

1、设备采购合同
2011年9月5日,发行人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WYD260液压挖掘
机合同》,向其购买1台WYD260液压挖掘机,该合同总价为2,000万元。合同约
定,卖方向发行人提供一台液压铲测试一年,测试合格后最终销售给发行人。

2、原料采购合同
(1)2011年12月25日,广东明华与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民
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广东明华向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以随行就市的单
价购买10,000吨硝酸铵,采用均衡发货的形式发货,执行期限为2012年度。
(2)2011年12月15日,广东明华与福建邵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民
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广东明华向福建邵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随行就市的单
价购买9,000吨硝酸铵,执行期限为2012年度。
(3)2011年11月26日,广东明华与湖南省邵阳宝兴科肥有限公司签订了《民
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广东明华向湖南省邵阳宝兴科肥有限公司以随行就市的
单价购买10,000吨硝酸铵,交货时间及数量为第一、三季度2,000吨,第二、四季
度3,000吨。执行期限为2012年度。
(4)2011年12月15日,宏大增化与福建邵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民
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宏大增化向福建邵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随行就市的单
价购买6,000吨硝酸铵,执行期限为2012年度。
(5)2011年12月25日,公司与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民
用爆炸物品购销合同》。公司与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以随行就市的单
价购买5,000吨硝酸铵,执行期限为2012年度。
(6)2011年12月12日,宏大增化与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民用爆
破器材买卖合同》。宏大增化向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随行就市的单价购买
5,000吨硝酸铵,双方电话或传真联系后再发货,执行期限为2012年度。
(7)2011年12月26日,公司与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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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买卖合同》。公司与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随行就市的单价购
买5,000吨多孔硝铵,执行期限为2012年度。
(8)2011年12月27日,广东明华与广东新华粤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工
业品买卖合同》。广东明华与广东新华粤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提货当期出卖人出
厂单价购买炸药专用复合蜡1,500吨,执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
日。

(四)借款合同

1、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
(1)2009年8月,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借款
合同(中/长期)》。借款金额为2,300万元,借款期限为60个月,自提款日起算。
自2009年第三季度开始每季度还款115万元。该借款由发行人广州房产提供抵押
担保。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借款金额为1,150万元。
(2)2010年9月,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提款日起算。
该合同由郑炳旭和王永庆分别提供保证担保。
(3)2011年12月26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
《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授信有效期截自2011年12月26日至
2012年12月21日止。2011年1月13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
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
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该合同为上述《授信额度协议》额度内的借款合同。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
(1)2009年10月23日,发行人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
中长期贷款合同》,合同金额为1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六年三个月,自2009年
10月23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该借款由广业公司提供最高额为5,850万元的保证
担保;且由郑炳旭与王永庆与共同提供最高额为7,150万元的保证担保;同时,
发行人将大设备作为抵押担保和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发行人实际借款金额为
7,003.07万元。
(2)2010年9月21日,发行人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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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贷款合同》,合同金额为7,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0年9月26日至2015年9月
25日。发行人以评估价值为15,456.69万元的力拓厂和明华公司股权为上述借款提
供质押担保。2011年9月22日,发行人与银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原《并购
贷款合同》金额改为9,113万元,借款期限改为2010年9月26日至2016年12月31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借款金额为8,203.56万元。
(3)2011年8月5日,发行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并购
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76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自2011年8月17日至2016
年8月16日。同日,双方签订相应的《权利质押合同》,发行人以其持有数额为
3,200万元的宏大增化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发行人实际借款金额为3,572万元。
(4)2012年1月17日,发行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人民
币短期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2年1月17日
至2013年1月17日。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
(1)2009年3月30日,力拓厂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浈江支行签
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2011年9月9日还款500万元,2012年3月
29日还款500万元。该借款由发行人提供保证担保。
(2)2010年6月29日,力拓厂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浈江支行签
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2013年4月28日还款1,000万元,2013年5
月28日还款500万元,2013年6月28日还款500万元。该借款由发行人提供保证担
保。
(3)2011年3月31日,力拓厂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浈江支行签
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7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3月31日至
2012年3月30日。该借款由发行人提供保证担保。
(4)2011年9月20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
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9月20日至
2012年3月19日。
(5)2011年10月18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10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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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2012年10月17日。

4、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
2011年3月14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订《借
款合同》,借款金额为8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该借款由郑炳旭和王永庆分
别提供最高额为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同时,发行人将北京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5、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
2011年7月20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自提款日起算。
该借款由发行人提供信用担保。
6、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
(1)2011年6月7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支行签订《基
本额度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授信有效期为2011年6月7日至2012
年6月6日止。
(2)2011年7月29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支行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1年7月29
日至2012年7月28日止。该合同为2011年6月7日签订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额
度内的借款合同。
(3)2011年10月28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支行签订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1年
10月28日至2012年10月27日止。该合同为2011年6月7日签订的《基本额度授信合
同》额度内的借款合同。
7、宏大增化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
(1)2011年9月19日,宏大增化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提款日起算。
该合同为2011年4月19日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的额度内借款合同。该借款由
发行人提供保证担保。
(2)2011年9月23日,宏大增化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8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提款日起算。
该合同为2011年4月19日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的额度内借款合同。该借款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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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提供保证担保。

(五)租赁合同

1、发行人出租房产合同
2009年10月21日,发行人与香港中国信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以下称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发行人将天河区华厦路49号之二2001—2010
房出租给承租人作为办公使用,建筑面积为1,235.3771m2;租金为每个月92,653
元,租金从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租赁期限自2010年2月7日至2015年2月6日止,
共计60个月。同时,双方已就各出租单位分别签订了详细的出租合同,双方各付
各税,并已分别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河区分局进行租赁登记备案。
2011年11月17日,发行人与承租人等签订《协议书》,承租人同意将2001-2010
房 共 1,235.3771m2 全 部 退 回 给 发 行 人 , 发 行 人 以 188 万 元 购 买 承 租 人 对 该
2001-2010房的装修及购置的办公家具。承租人在2011年12月1日退回2003-2008
房共634.4867 m2,在201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退回2001-2002房和2009-2010房共
600.8904 m2。

2、全资子公司力拓厂和明华公司土地租赁协议
2011年1月30日,力拓厂与广业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按照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确定的租赁单价计算,
2011年至2013年租赁面积为447,656平方米,租赁价款为567.54万元/年;2014年
起租赁面积为634,125平方米,租赁价款为803.69万元/年;2017年至2019年的租
赁价款为867.98万元/年,2020年起租赁价格增长比率双方再行协商。租赁期限为
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租。
2011年1月30日,明华公司与广业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租赁面积为555,711.44平方米,按照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评
估报告确定的租赁单价计算,2011年至2016年的租赁价款为369.9万元/年;2017
年至2019年租赁价款总计为399.5万元/年,2020年起租赁价格增长比率双方再行
协商。租赁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
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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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务派遣合同
发行人与韶关锐旗签订了《劳动派遣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派遣员工在发行
人工作的期间从事基础类工作,工作地点为发行人下属各地区域,合同期限为
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2011年11月3日,发行人与韶关锐旗、清远市锐
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将合同主体
韶关锐旗变更为清远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自2011年12月起由清远市锐
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派遣员工发放工资和申报社保等。

(七)保荐承销协议
发行人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的发行与承销签订了《广东宏大爆破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就本次发行的保荐与承
销中的权利义务及费用的收取标准、如何支付及支付期限进行了详细的约定。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宏大爆破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0年11月16日,发行人因爆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三门工业城经济开发
有限公司(被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453万元及利息、退回发行人履约
保证金270万元及利息、返还发行人垫付的矿产资源税及资源补偿费362万元及利
息、依法补偿相关损失260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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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重大诉讼(包括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10.16 事故”的具体情况、对发行人的影响、不构成首发

上市实质障碍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10.16 事故”的具体情况
1、大峰煤矿的简介
宁夏大峰露天煤矿是隶属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的煤炭企业,大峰煤矿的
羊齿采区(以下简称“羊齿采区”)是该煤矿的一个接续采区。
该煤矿采区原为井工开采,由于受大面积火区及采空区等开采条件影响,安
全隐患严重,煤炭资源回收率低。为减少资源损失,提高稀有的太西煤资源回收
率,2007 年初神宁集团委托太西设计院完成了《神宁集团大峰露天煤矿羊齿采
区露天复采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后;2007 年 8 月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自治
区煤炭工业局审查通过了上述安全专篇及该矿的露天复采初步设计说明书。2007
年 10 月,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出具了《关于神宁集团大峰
露天煤矿羊齿采区露天复采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批复》(宁煤安发【2007】99
号)批准了安全专篇及初步设计说明书。
2、发行人中标大峰煤矿的情况
2007 年 4 月,神宁集团委托神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外招
标,发行人中标并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成功实施了硐室大爆破。2008 年 5 月发
行人再次中标,继续承担上述大峰煤矿羊齿采区剥离工程中 B 标段的土石方剥挖
施工任务。
3、“10.16 事故”的具体经过
根据调查组出具的调查报告,“10.16 事故”的具体经过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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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0 月 16 日,宏大爆破施工的羊齿采区基建剥离工程 B 区+2140m 水
平剥挖平台由北偏东向南偏西方向推进。在+2149m 平台实施深孔松动爆破,孔
径 140mm,排距 4.0-4.5m,孔距 4-6m,孔深 3.5-11.0m,共布置 9 排 53 个炮孔,
单孔最大药量 96kg,设计总装药量 2.476t,采用排间毫秒分段起爆方式。13 时
40 分,爆破队长电话报告项目部总工:设计的 53 个炮孔已完成施工。14 时 35
分,开始装药。15 时至 16 时,项目经理在挖运作业和爆破施工作业现场查看,
没有发现异常现象。17 时,装药结束。17 时 30 分,爆破警戒指挥站的总指挥发
布了爆破警戒清场工作指令。18 时 03 分,总指挥确认各警戒点警戒人员已经到
位,对+2140m 平台起爆站工作人员下达解炮起爆指令。18 时 13 分,确认+2140m
解炮起爆完成后,向+2149m 平台起爆站工作人员下达深孔起爆指令,一声闷响
之后又传出一声轰响,事故发生。
“10.16 事故”造成 16 人死亡,48 人受伤。报告期内,该事故已妥善处理
完毕,发行人因为该事故合计损失 1,625 万元。
4、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宁夏回族自治区(下称“自治区”)党委、政府
等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发行人也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力量开展抢救伤员工
作。
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发行人积极组织并参与现场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16
名遇难者的遗体得到了妥善处理,所有受伤人员及时住院治疗。至 2008 年 10
月 27 日,事故中死亡的 16 名人员的理赔工作结束。截至 2009 年 1 月 22 日,48
名受伤人员已全部出院,赔付基本完成,伤者及其家属情绪稳定,未发生上访诉
讼事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所有赔付工作处理完毕,发行人不存在任何
应付未付应赔未赔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未决纠纷及诉讼、仲裁,不存在“10.16
事故”死者、伤者及其家属投诉举报等引起的重大潜在纠纷。
5、事故发生后,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技

事故后,发行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立即进一步完善了
安全管理措施,具体有:1)积极参与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修改; 2)在国家
和行业协会支持下,正努力攻克盲炮识别技术;3)将每年10月份定为公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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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月”,10月16日定为公司安全警示日;4)进一步完善以技术保障安全、
以大型设备提高本质安全、以制度保障安全、以安全生产委员会等各层级组织保
障安全、以强化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安全等各项制度层面的措施,使安全制度
更加完善、可操作性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不断提高。
6、“10.16 事故”的权威法律认定意见
事故发生后,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立即成立了大峰煤矿羊齿采区土石方
工程“10.16”重大爆破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2009 年 4 月 21
日,事故调查组完成了“宁夏大峰露天煤矿羊齿采区土石方剥离工程‘10.16’
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10.16 事故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已
经宁夏自治区人政府以“宁政函[2009]156 号文”批复确认。根据事故调查报告,
“10.16 事故”定性意见及原因如下:
①“10.16”爆炸事故的爆源是:宏大爆破 2007 年 12 月 20 日在神宁集团大
峰露天矿山羊齿采区上部水平硐室大爆破工程爆破时拒爆的 B14-3 药室的
135.44 吨炸药。
②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发行人在大峰煤矿羊齿采区+2149M水平进行剥挖
施工过程中,深孔爆破时诱爆了2007年12月20日发行人在该采区实施硐室爆破时
的拒爆药室炸药。
③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B14导硐受高温火区和采空塌
陷区双重影响,B14-3药室在塌陷区不稳定岩层中,又是整体起爆网路中最后起
爆的药室,岩层的相对运动、填塞物的剧烈错动导致埋在填塞段中的导爆索严重
变形或拉断,造成了B14-3药包传爆中断,遗存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另一方面,
在大峰矿羊齿采区这种地质条件极为复杂,具有高温和采空区双重影响的条件
下,实施硐室爆破,受当前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还不能够完全预见
全部的潜在危险因素,未能发现这一重大危险源。
综合上述原因分析,经深入全面的调查取证,事故调查组认定:发行人2008
年10月16日在大峰露天矿山羊齿采区实施土石方剥离施工时发生的重大爆炸事
故是一起非责任事故。事故类别为土石方工程火药爆炸事故。
调查报告同时指出,调查期间,事故调查组收到关于发行人爆破资质、专
业技术人员等问题的举报信,调查组对举报信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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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核实,认定举报信件反映的情况不实。
7、事故结论、批复、结案通知
2009 年 9 月 17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大峰露天煤矿羊齿采区土石方剥离工程“1016”重大爆破事故调查处理意
见的批复》(宁政函[2009]156 号文)批准了“10.16 事故”事故调查组于 2009
年 4 月 21 日签发的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该批复认为:1)事故调查符合《安全
生产法》、《事故处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
2)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性质认定;3)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
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由宁夏安监局做好处理工作;4)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
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报告指出:“‘10.16 事故’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给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科学
发展和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
动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
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隐患排查机制,虽然这起事故为非责任事故,但
抱着对党、对人民、对社会、对死难者家属高度负责的态度,参照《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议对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及事故单位给予相应的处
理。”宁夏人民政府已以“宁政函[2009]156 号文”批复同意,“同意事故调查
组提出的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由宁夏安监局做好处理工作。”
根据“宁政函[2009]156 号文”批复意见及调查报告,2009 年 10 月 10 日,
神宁集团及发行人正式收到宁夏安监局签发的《关于宁夏大峰露天煤矿羊齿采区
土石方剥离工程“10.16”重大爆破事故结案的通知》(宁安监矿[2009]281 号
文)。该通知同时抄送了国家安监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
府副主席等政府领导班子、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等机关单位。
8、发行人因“10.16 事故”受到的行政处罚
根据宁政函[2009]156号文和宁安监矿[2009]281号文,宁夏安监局下发了行
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实及证据为:2008年10月16日,神华宁煤大峰露天煤矿羊
齿采区露天基建土石方工程施工的B区工地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
经事故调查组查证,该事故属于非责任事故,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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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大峰矿甲方12名相关人员不同金额的罚金等行政处罚;
对发行人处以100万元、郑炳旭处以18万元、傅建秋处以9万元、其他5名非发行
人高管项目人员处以不同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胡正强因已在事故中去世不再追
究)。根据宁夏安监局出具的《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合规性及
“10.16事故”情况的说明函》及《关于宁夏大峰露天煤矿羊齿采区土石方剥离
工程“1016”重大爆炸事故情况的说明函》:“1016事故”是一起非责任事故,
宏大爆破及其公司相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时不存在违反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和行业标准及规程的问题。尽管这起事故是非责任事故,“抱着对党、对人民、
对社会、对死难者家属高度负责的态度”,宁夏安监局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宏大爆破及公司相关高管、员工给予相应的罚
款处理,但该行政处罚不属于“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发行人及发行人相关人员被处以的前述罚款已全部按时缴付完毕。

(二)“10.16 事故”的后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1、“10.16事故”后2008第四季度受影响情况
“10.16事故”后,发行人投入了大量精力、财力、人力,一方面积极配合
政府进行善后处理,客观上影响了公司经营的资源投入;另一方面,发行人主动
进行内部排查,进一步完善技术及安全控制,客观上影响了营业收入和经营资源
的投入;发行人一般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业务开拓,当时事故调查组正在进行全
面深入的调查取证,在事故原因及定性未正式出具前,业务开拓受到不同程度的
影响。
在这个前所未有的困难时期,宏大爆破上下一心,团结精进,在当年个人收
入受到大幅影响的预期情况下,未有一人主动离职,各项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公
司上下精神面貌良好。公司营销中心、项目运营部、各项目部经理一方面落实公
司“安全第一”的精神和制度完善措施,一方面主动与客户进行沟通,努力推进
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2008 年 10 月 16 日发生“10.16”事故,该事故被认定为非责任事故,但发
行人抱着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由“10.16”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给予最大
程度上的赔偿,赢得了宁夏安监局、矿山业主、死难者家属等各方面的认同,
“10.16”事故详细支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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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赔偿项目 2008 年 2009 年 合计
死亡赔偿支出 5,117,677.00 - 5,117,677.00
医疗赔偿支出 732,550.81 - 732,550.81
财产赔偿支出 8,239,790.05 12,000.00 8,251,790.05
事故费用支出 708,725.40 439,875.00 1,148,600.40
罚款支出 - 1,000,000.00 1,000,000.00
合计 14,798,743.26 1,451,875.00 16,250,618.26

截至2009年,公司“10.16事故”支出全部支付完毕,不存在潜在纠纷,对
公司2010年、2011年经营业绩不再产生不利影响。
2、2008年随即恢复生产
2008年11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发行人下发文件,
原则同意发行人的宁夏大峰矿羊齿采区剥离工程恢复生产。
2008年12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广东省国资委关
于事故是否影响发行人有关工作出具了“宁安委办函[2008]10号”文,指出:“发
行人在‘10.16事故’发生后,全力以赴组织和参与事故救援,主动承担事故善
后处理责任,积极消除安全隐患,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和调查,态
度端正,工作扎实,赢得了宁夏区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部门的信任。鉴于对“10.16
事故”原因的判断,该委员会已同意恢复发行人在宁夏区的生产活动。事故调查
处理应不影响发行人参加与其资质相符的其他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经过调查,发
行人的各种资质均由有权部门依法颁发,手续齐全,资料完备。未发现有影响其
资质条件的问题。”
2009年7月17日,发行人与神宁集团签订协议,约定发行人继续承包原石方
剥离工程,由于工程量发生变化,工期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2011年,发行人
与神宁集团新达成意向,将继续向其提供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以上事实说明:
“10.16事故”并未影响发行人与神宁集团的合作关系。此外,该事故也未影响
发行人其他合同的继续执行,并且发行人与中国神华、舞钢中加、大宝山矿业签
订了多期合同,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3、2009年开始发行人取得了较好的发展
发行人上下一心,凭借较强的方案设计能力、精湛的爆破技术,2008年事故
后,积极拓展业务,新增了长期客户,如大宝山项目,事故发生前的长期客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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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合作关系正常。2009年,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收入实现5.84亿元。
从公司开拓业务、财务数据、招投标效果、业务合同的签订、人员招聘、发
行人资质、行业影响力提升等各方面来看,发行人在“10.16事故”后,生产经
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因“10.16事故”使其持续经营能力受到影响的情形。

(三)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对“10.16 事故”不构成本次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性障碍的核查意见
1、“10.16事故”责任性质认定的法律依据
(1)发行人承担神华集团大峰煤矿羊齿采区上部水平硐室大爆破工程设计
及施工业务是经过合法招投标程序的,同时,公司具有承接该项业务的合法资质,
因此公司承接该项业务在主体、程序、业务资质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无违反《安全生产法》第25、27条等条款之规定,亦无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
全管理条例》第3条、第31条、34条等条款之规定。
(2)大峰矿硐室大爆破工程设计及施工的方案,业主方已通过有资质的设
计院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经宁夏安监局等有权部门的审批,方案的审批合法合规;
在施工方案的处置方面严格遵守了双方合同的约定及国家制定的《爆破安全规
程》专业指导具体操作规范。
(3)发行人在大峰煤矿羊齿采区硐室爆破项目中,从硐室爆破的设计、爆
后检查以及爆后开挖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爆破行业的安全规程和
标准、公司的安全制度进行操作,无违反《安全生产法》第25、27条等条款之规
定、亦无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0条、36条等条款之规定及国家
制定的《爆破安全规程》专业指导具体操作规范的一切相关要求。
(4)2007年12月硐室爆破后,甲乙双方对该次爆破进行了联合验收。
(5)非责任事故是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的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目前科学
技术条件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即包括自然事故和技术事故。此次重大
爆炸事故经依法设立的事故调查组全面深入的调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等
各项论证及法定程序,被认定为“非责任事故”,且该文件同时抄送了国家安监
总局等各个相关有权部门,至今未发生事故定性的任何相反法律意见。
(6)认定的法律小结。从事故定性及责任定性的法律角度来分析,神宁集
团对大峰煤矿羊齿采区改为露天矿山采剥及硐室爆破的安全专篇方案进行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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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论证,方案获得有权部门审批;发行人从事该等业务具备所有相关的法定资
质;发行人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级法律法规、行业方面的安全规程、
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进行操作。
在此等情况下发生了重大爆炸事故,发行人已依法依规依内部安全制度操作
仍然发生了这起意外事故;该事故认定为非责任事故是有权部门根据《安全生产
法》等法律法规做出的最终权威法律认定,“10.16事故”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的非责任事故。“10.16事故”不构成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的意见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发表专项意见如下:“我们查阅了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
法规、爆破安全规程、公司内部安全控制的相关文件;查阅了事故的大量调查及
性质认定文件,抽查了发行人的工程施工日志;访谈了宁煤项目经理、发行人高
管、安全委员会成员;实地走访了宁煤大峰矿甲方的相关人员;并在前述基础上
就爆破专业技术问题及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问题进一步请教了爆破行业专家及
广东安监局专家;最后通过函证获得了宁夏安监局关于发行人罚款的专项说明。
经核查,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程及标准、公
司内部安全流程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因此‘10.16事故’为非责任
事故,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该事故定性为非责任事故,该认定为最终权威法律
认定,并抄送了国家安监总局;此外,根据宁夏安监局出具的《关于广东宏大爆
破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合规性及“10.16事故”情况的说明函》及《关于宁夏大峰
露天煤矿羊齿采区土石方剥离工程“10.16”重大爆炸事故情况的说明函》: 10.16
事故”是一起非责任事故,宏大爆破及其公司相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时不存在违反
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及规程的问题。发行人及公司相关高管、员
工被处以罚款是由于宁夏安监局,“抱着对党、对人民、对社会、对死难者家属
高度负责的态度”1,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在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但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第25条中的“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
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事故发生后
1
本招股说明书中抱着对党、对人民、对社会、对死难者家属高度负责的态度的表
述均引自宁夏大峰露天煤矿羊齿采区土石方剥离工程‘10.16’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宁夏自治区人政府出具的宁政函[2009]156号文等事故处理的相关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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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发行人经营资质正常,合同正常履行,经营正常。保荐人认为“10.16事
故”为非责任事故,发行人被处以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两名董事被处以罚
款的行政处罚,是宁夏安监局“抱着对党、对人民、对社会、对死难者家属
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出的决定,我们认为该等行政处罚不会构成发行人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障碍。

(四)发行人“10.16 事故”后的相关内控、整改措施及其效果
发行人在“10.16事故”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制度;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监督机制,形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前、
事中、事后风险控制制度;不断提高生产装备、设施、工艺、技术的本质安全水
平;增加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全面提高安全意识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提高发行人
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最大程度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
上述措施制定科学,实施有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发行人未再发生过重
大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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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郑炳旭 陈晓东 王永庆



宗粤琦 方健宁 傅建秋



汪旭光 娄爱东 胡玉明


全体监事:



李茂文 虞德君 肖梅


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汉平 肖文雄 李萍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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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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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煜起 李忠文


项目协办人签名:


蒋伟驰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志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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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
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招股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晓华




经办律师:
全朝晖 石其军




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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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一)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雄溢




经办注册会计师:
黄伟成 吴 震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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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二)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
用的审计报告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蒋洪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
冯琨琮 马 蕙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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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机构声明(一)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陈喜佟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余丹 缪远峰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产估价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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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机构声明(二)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李德华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德华 赵祖印




广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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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估价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土地估价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土地估价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土地估价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土地估价机构负责人:
周裕丰




经办土地估价师:
陈智华 亢冬伟




广东卓越土地房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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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一)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雄溢




经办注册会计师:
黄伟成 吴 震




郑德伦 方振平




陈雄溢 廖文坚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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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二)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汤莉桦




经办注册会计师:
汤莉桦 陈仕照




广州市金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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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备查地点
发行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跃大厦北塔21层
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电话:020-38092888转
传真号码:020-38092800
联系人:王永庆、周育生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566
联系人:朱煜起、李忠文、蒋伟驰、夏晓辉、苏莉、邓晓荣

(二)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1-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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