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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2-05-31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Dynavolt Power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华富工业区猛狮蓄电池厂内 1,2,4 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
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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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释义................................................................................................................................ 3
一、常用词语释义................................................................................................................... 3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 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1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1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11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12

四、公司业务情况................................................................................................................. 14

五、公司资产情况................................................................................................................. 17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2

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23

九、财务会计信息................................................................................................................. 24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38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39
一、风险因素......................................................................................................................... 39

二、其他重要事项................................................................................................................. 45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50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50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5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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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
含义:

一、 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
指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猛狮股份
福建动力宝 指 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柳州动力宝 指 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猛狮 指 上海猛狮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原名”澄海市沪美
沪美公司 指 蓄电池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前身为沪美
蓄电池厂
沪美蓄电池厂 指 澄海县沪美蓄电池厂
乡镇企业局 指 澄海县乡镇企业管理局
栢迪鑫公司 指 广东栢迪鑫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股东
厦门友信 指 厦门友信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股东
厦门乐辉 指 厦门市乐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猛狮集团 指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猛狮机械 指 柳州市猛狮机械有限公司
粤桂动力 指 柳州市粤桂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善为液压 指 柳州市善为液压胶管有限公司
猛狮兆成 指 汕头猛狮兆成电动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原名为”澄海市猛狮蓄
猛狮制造 指
电池制造有限公司”
通力克 指 汕头经济特区通力克电脑电源有限公司
沈阳研究所 指 沈阳蓄电池研究所
日本企业GS&Yuasa,目前全球摩托车电池产销量最大
汤浅 指
的制造商
江森自控 指 江森自控有限公司,英文名为Johnson Controls,.Inc.
埃克塞德 指 埃克塞德科技集团,英文名为Exide Technologies
艾诺斯 指 美国艾诺斯电池集团,英文简称Enersys
整车配套市场 指 为摩托车整车生产商配套提供零部件的市场
售后更换市场 指 修理或更换摩托车零部件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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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为高端摩托车提供蓄电池等零配件更换的市场,目前以
高端更换市场 指 欧洲、北美、日本以及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
是发行人主要的目标市场。
发行人的一种销售模式,ODM是英语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缩写,直译是”原始设计制造商”,是
ODM 指
指某制造商设计出某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
外一些企业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销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民生证券
正中珠江、会计师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09年、2010年和2011年


二、 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铅(Pb) 指 一种有色金属,是铅蓄电池的主要原材料
又称”铅酸蓄电池”或”铅酸电池”,是蓄电池的一
铅蓄电池 指 种,电极主要由铅及含铅化合物制成,电解液为硫酸
溶液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英语全称为:Valve Regulated
阀控电池、VRLA 指
Lead Acid Battery
千伏安时(KVAH) 指 一种度量电池容量的常用单位
铅蓄电池使用的一种电解质,它是一种硅凝胶,目前
胶体电解质 指 采用的是由硅溶胶或气相SiO2按一定比例和规定浓度
的硫酸溶液混合配制而成
铅蓄电池的一种,这类电池以胶体电解质代替常规电
胶体电池 指
池中自由流动的液态稀硫酸电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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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纳米胶体电池 指 采用纳米级胶体材料制成的胶体电解质电池
传统二轮摩托车、助力车、踏板摩托车、以及三轮车
摩托车 指
等机动车辆
用于摩托车,摩托艇,沙滩车,雪上摩托,全功能车,
摩托车用电池 指
割草机等器械点火和照明用的蓄电池
一种釆用双性(电池性、电容性)极板组装而成的新
超级电池 指 型铅蓄电池,其特点是兼具了超级电容器和铅蓄电池
的特性
按相关标准规定方法,对蓄电池以相同的顺序有规律
循环寿命 指
地反复进行充、放电试验至规定终点所经历的周期
额定容量 指 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并由制造商标称的电池的容量值
电池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出其额定容量时所需要的电流
放电倍率 指
值,在数据值上等于电池额定容量的倍数
电池长时间经受特定的工作循环后,自动保持这一特
记忆效应 指
定的倾向
电池的能量未通过放电进入外电路而是以其他方式损
自放电率 指
失的速率
蓄电池充电时,由于某种原因造成蓄电池内部产生热
热失控 指 量的速率超过其散热能力而出现的一种不正常状态,
严重时会造成电池报废
蓄电池端子永久地连接到足以维持电池接近完全充电
浮充寿命 指 的恒压电源上充电,当正常供电临时中断时给电路供
电的电池的工作寿命
又称为”比功率”,电池的能量与其体积或质量之比,
比能量 指
常以WH/KG或是WH/L表示
电池在符合(或小于)相关标准规定的体积及质量情
高容量 指 况下,按规定条件试验,电池的实际容量明显高于相
关产品标准的规定要求
存放寿命 指 电池充满电后到需要再次充电才能使用的时间间隔
极板 指 由集流体和活性物质构成的电池的电极
吸液式超细玻璃棉隔板(AbsorbentGlassMat),一种
AGM隔板 指
广泛用于免维护铅蓄电池的隔离板
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的三元共聚物,是一种用途
ABS 指
极广的热塑性工程塑料
一种通常采用活性炭作为电极,功能电解液作为电解
超级电容器 指 质,并利用电极和电解液之间形成的界面双电层电荷
来存储能量的一种新型电子元件,又称双电层电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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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
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
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
新能源汽车 指 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
(HEV)、纯电动汽车(EV)、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FCEV)、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等)
汽车等
Powersports,以汽油发动机为动力的运动型器械,如
劲量运动器械 指 摩托车、摩托艇、雪上摩托、ATV(沙滩车)、UTV
(全功能车)等
混合动力汽车 一种装有两个以上动力源的汽车,一般是以燃料(汽

(HEV) 油、柴油等)和电能共同作为动力源的汽车
指 完全由可充电电池(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镍氢电
纯电动汽车(EV)
池等)提供动力源的汽车
欧盟颁布的《关于在电气、电子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
RoHS 指
物质的指令》
ISO9001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ISO14001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日本JIS 指 日本的国家工业技术标准
美国SAE 指 美国机车行业的技术标准
欧洲DIN 指 德国标准化协会的标准

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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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 特别风险提示

(一)人民币升值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亚洲其他国家的高端摩
托车电池更换市场,且主要以美元结算。公司外销业务虽然预收部分货款,但是
余款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如果人民币相对于美元升值,公司外币应收账款将
发生汇兑损失。受人民币升值影响,2009、2010 年和 2011 年公司的汇兑损失分
别为 24.62 万元、210.95 万元和 95.37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75%、
4.89%和 1.95%。同时,公司对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建立了产品售价与人
民币汇率联动机制,但如果人民币过快大幅升值,公司虽然可以提高产品美元销
售价格,但是相对汤浅等竞争对手的价格优势减弱,客户向公司的采购量可能减
少,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因此,人民币升值会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铅及铅合金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铅及铅合金,铅及铅合金占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的
比重在 70%左右,其市场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
报告期内,铅价整体呈上升趋势。国内 1#铅锭的价格自 2009 年初的 12,000 余元
/吨,上升至 2009 年末的 17,000 余元/吨,2010 年上半年有所降低,6 月份最低
下降至 14,000 余元/吨,此后逐步上升,2010 年末维持在 18,000 元/吨左右。2011
年国内 1#铅锭的价格整体处于高位,截至 2011 年末,1#铅价维持在 15,000 元/
吨左右。

公司凭借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高、品种规格齐全、交货期短等竞争优势,
对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产品售价能与铅价联动。铅价上涨时,公司可以提
高产品售价,铅价下跌时,公司将降低产品售价。因此,在产能和销售量确定的
情况下,公司存在主要原材料铅及铅合金价格波动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风
险。此外,如果铅及铅合金的供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价格产生异常波动,而
公司不能与下游客户继续保持铅价联动机制,或者铅价联动的幅度和时间滞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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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价的变动,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则铅价波动
会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沪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及陈乐伍承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其它股东栢迪鑫公司、杜湘伟、邱文锦、蚁志伟、许兰卿、肖荣林、陈
广明、厦门友信和杜建明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陈乐伍、陈银卿、林伟坡和杜湘伟
还承诺:自上述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
享有。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
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可以采取现金或现金和股票二者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股利。 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
此外,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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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拟定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经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通
过;公司董事会拟定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的,由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的方式表决通
过。 特定情况下,公司需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由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5、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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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
1,33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6%
股本比例

每股发行价格 22.00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

30.5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1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市盈率
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6.04 元(按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的总股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计算)
9.31 元(按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发行对象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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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Dynavolt Power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陈乐伍

注册资本: 3,977.6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9 日

住所: 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华富工业区猛狮蓄电池厂内 1,2,4 幢)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754-86989570

传 真: 0754-86989554

互联网网址: http:// www.dynavolt.net

电子信箱: msinfo@dynavolt.net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公司系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发起设立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复函》(粤办函[2001]440 号)及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发
起设立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经贸监督[2001]650 号)批准,
由沪美公司、沈阳蓄电池研究所、陈乐伍、管雄俊、杜建明五位发起人共同发起
设立。2001 年 11 月 9 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440000200649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沪美公司、沈阳蓄电池研究所、陈乐伍、管雄俊、杜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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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沪美公司 实物资产 1,916.00 76.64
陈乐伍 货币现金 446.50 17.86
沈阳蓄电池研究所 货币现金 75.00 3.00
管雄俊 货币现金 50.00 2.00
杜建明 货币现金 12.50 0.50
合计 2,500.00 100.00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977.60 万元,公司 本次 拟向 社会 公 众发 行
1,33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5,307.6 万股。发行后社会公众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5.06%。

发行人控股股东沪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夫妇和陈乐伍承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栢迪鑫公司、杜湘伟、邱文锦、蚁志伟、许兰卿、肖荣林、陈
广明、厦门友信和杜建明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陈乐伍、陈银卿、林伟坡和杜湘伟
还承诺:自上述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二)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发行前,发起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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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沪美公司 2,107.60 52.99
2 陈 乐 伍 628.65 15.80
3 栢迪鑫公司 314.60 7.91
4 杜 湘 伟 165.00 4.15
5 邱 文 锦 165.00 4.15
6 蚁 志 伟 165.00 4.15
7 许 兰 卿 110.00 2.76
8 肖 荣 林 110.00 2.76
9 陈 广 明 99.00 2.49
10 厦门友信 99.00 2.49
11 杜 建 明 13.75 0.35
合 计 3,977.60 100.00


2、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沪美公司 2,107.60 52.99
2 99 39 1
2 陈 乐 伍 628.65 15.80
3 栢迪鑫公司 314.60 7.91
4 杜 湘 伟 165.00 4.15
5 邱 文 锦 165.00 4.15
6 蚁 志 伟 165.00 4.15
7 许 兰 卿 110.00 2.76
8 肖 荣 林 110.00 2.76
9 陈 广 明 99.00 2.49
10 厦门友信 99.00 2.49
合计 3,963.85 99.65

3、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乐伍 628.65 15.8
2 杜湘伟 165 4.15
3 邱文锦 165 4.15
4 蚁志伟 165 4.15
5 许兰卿 110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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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6 肖荣林 110 2.76
7 陈广明 99 2.49
8 杜建明 13.75 0.35
合计 1456.40 36.61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陈再喜和陈银卿为沪美公司的股东,陈再喜与陈银卿系夫妻关系,陈再喜与
陈乐伍系父子关系,陈银卿与陈乐伍系母子关系。除此之外,其他股东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四)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公司目前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

公司未发行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
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两百人的情况。

四、公司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铅蓄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是我国摩托车起
动电池出口额最大的企业,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
要产品是摩托车起动用电池,主要销往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亚洲其
他国家的高端摩托车电池更换市场,其中自主研发的纳米高能免维护胶体电池
2009年通过了广东省科技厅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奖,
2010年获得汕头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报告期公司纳米胶体电池销售量大幅增加,
成为铅蓄电池的高科技换代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由生产部统一组织。生产部下专设物流课和采购课负责原材料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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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采购业务,其中:物流课主要负责物料的出入库管理、物料的缺料报购、物料的
储存、防护等;采购课主要负责制定采购策略、实施采购业务、供应商的开发及
管理。

为了保证原材料采购渠道的畅通和稳定,公司每种原材料供应商均在两家以
上,铅及铅合金则有更多供应商,至少保证5-10家以供选择。为了确保采购材料
的质量,公司制定了详细的采购管理程序,并在合同中订立了品质保障条款,供
货方需保证所提供产品品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能满足公司的检验及使用要求,
否则公司在一周内无条件退货并由供应商承担费用;公司还制定了供应商评分记
录制度以及合格供应商名录制度,确保供应商信誉以及所供应产品质量。在货款
结算方面,公司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订立结算条款,严格按照议定价格、支付方式
和时间结算。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即公司生产部门按照客户订单确定
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要求和订单数量组织生产。公司生产由总经理统筹
管理,主管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具体的生产管理,生产部负责组织及实施,按照订
单出运计划完成生产任务。

公司定期召开产销供协调会,对已接订单任务进行协调确认交期,更新优化
生产出运计划。生产运营通过生产线的柔性化适配和内部资源合理调配,实现对
订单的快速准确响应。

3、销售模式
自公司于 2004 年成功完成从内销向外销的转型以来,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
洲、美国和日本等高端电池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增长迅速,受产能限制,
公司采取“以外销为主、内销为辅”的销售策略。内外销市场的具体销售模式如
下:

(1)外销市场

在外销市场,公司建立了以地域划分的经销商体系。公司选定实力较强的汽
车(含摩托车)配件零售商、批发商、贸易商及专业电池批发商作为经销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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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外销市场销售模式为买断式销售,即货物发出并报关装船后实现销售收入。

在外销市场,公司目前主要提供 ODM 生产服务,同时也以自有品牌销售。

(2)内销市场
在内销市场,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模式。公司设有国内销售部和上海销售子
公司,其中国内销售部统一管理对华东省区以外区域的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上
海销售子公司主要负责华东省区的销售业务以及产品的售后服务。在内销市场,
公司主要以自有品牌销售。

(三)行业竞争状况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011 年以前,我国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众多,全国铅酸蓄电池制造厂家近
2,000 家,但产值在 500 万元以上规模的企业仅 200 多家,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
行业集中度不高,部分生产企业技术水平不高、生产设备落后,尤其是环保设施
落后,达不到清洁生产要求。大量小规模企业的存在使低端铅蓄电池产品在我国
呈现无序竞争状态,行业发展不均衡影响了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良的推进,不但制
约着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而且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

2011 年,国家环保部、工信部等九部(局)联合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将铅
酸蓄电池列为首要整治对象,《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也指出要
在 2011 年对铅酸蓄电池行业的 7 个重点区域进行综合防控,对达不到要求的企
业,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根据环保部 8 月 2 日发布的《各地公布铅蓄
电池行业名单》,截至 2011 年 7 月底,中国各地共排查铅蓄电池企业 1,930 家,
其中,取缔关闭 583 家、停产整治 405 家、停产 610 家、80 家在建,仅有 252
家企业在生产。随着政府对铅蓄电池行业整治行动的深入,限制低水平低技术含
量项目,提高行业门槛,加大行业集中度已成为铅酸蓄电池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011年12月26日,工信部下达“十二五”期间铅蓄电池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
标任务(工信部产业〔2011〕612号),“十二五”期间国内铅蓄电池行业将淘汰
落后产能746万千伏安时。受此影响,2012年我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将进入调整期,
铅酸蓄电池的行业集中度将显著提高。未来,铅蓄电池行业竞争主要体现在占据
规模及技术优势企业之间的有序竞争。

从全球范围来看,发达国家铅蓄电池行业集中度较高,企业规模较大,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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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是在国际市场高端产品领域,部分国际大型企业凭借质量优势处于相对垄断地
位,如日本汤浅占据了发达国家 65%左右的摩托车用电池市场份额。

因此,铅蓄电池行业的整体竞争环境处于寡头垄断和充分竞争并存状态,行
业竞争格局主要体现为两大特点:一是在国际市场高端产品领域寡头垄断,但这
些国际大型企业的相对垄断地位正不断受到来自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国家厂商的
挑战;二是在低端产品领域充分竞争,如:我国在行业专项整治前许多小规模企
业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产品毛利率较低。随着低端产品生产弊端的日益凸显(如:
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等),行业门槛将会不断提高,这一领域和竞争状
态的发展将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的统计数据,按销售收入排序,2009
和 2010 年公司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摩托车起动电池企业中排名第三位。公司以
外销为主,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新兴发展中国家的摩
托车电池更换市场,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按出口金额
排序,2009 年和 2010 年公司产品出口额在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摩托车
起动电池企业中排名第二位和第一位。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全面掌握了铅蓄电池生产技术,并自主研发和储备
了多项蓄电池先进技术,主要产品纳米高能免维护摩托车起动电池在世界主要高
端摩托车起动电池消费国逐步确立了作为高科技换代产品的市场地位。报告期
内,公司在欧美等高端电池更换市场的销售额也持续增长。

五、公司资产情况

(一)主要的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目前
使用状况良好。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 9,618.37 万元,
账面净值为 7,709.66 万元,成新率为 80.16%。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折旧年限 原值(万元) 累计折旧(万元)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20 年 4,372.66 353.93 4,018.73 91.91%
机器设备 10 年 4,198.08 1,107.68 3,090.40 73.61%
运输工具 5年 501.10 227.69 273.41 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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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 5年 218.09 86.86 131.23 60.17%
其他设备 5年 328.44 132.55 195.89 59.64%
合计 - 9,618.37 1,908.71 7,709.66 80.16%

(二)主要的无形资产

1、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
用权和计算机软件、资质及认证。其中,账面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计算机软
件,其入账情况见下表:

类别 原值(万元) 累计摊销(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土地使用权 5,495.40 201.73 5,293.67
计算机软件 26.95 6.29 20.66
合计 5,522.35 208.02 5,314.33

2、土地使用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拥有土地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共4宗,为厂房、办
公楼等生产经营场所占有土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权利人 土地证号 面积(㎡) 取得时间 用途 取得方式
江国用(2008)第
1 柳州动力宝 61,155.53 2008.10.16 工业 挂牌出让
051293 号

诏国用(2010)字第
2 福建动力宝 164,235.50 2010.09.09 工业 挂牌出让
11136 号
澄国用(2010)第
3 猛狮股份 6,555.00 2010.6.23 工业 挂牌出让
2010013 号

粤房地权证澄字第
4 猛狮股份 22,385.29 2010.6.23 工业 挂牌出让
2000037311 号

上述土地的土地出让金已全额支付,并已分别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取得了土
地使用权证。

3、计算机软件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金蝶ERP财务软件账面净值为20.66万元。

4、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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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合法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11项,其中:
2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

5、注册商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合法拥有15项注册商标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日,沪美公司持有发行人 52.99%的股份,
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及陈乐伍合计持有发行人 68.79%的
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本公
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因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上的其他股东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沪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2.99%的股份
陈再喜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沪美公司 60.86%的股权
陈银卿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沪美公司 39.14%的股权
陈乐伍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15.80%的股份
栢迪鑫公司 公司其他主要股东,持有公司 7.91%的股份


2、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猛狮集团 陈再喜、陈银卿分别持有其 67.89%、32.11%的股权
猛狮机械 猛狮集团持有其 81.88%的股权
粤桂动力 猛狮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
猛狮兆成 猛狮集团持有其 7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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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为液压 陈再喜持有其 72.00%的股权
厦门乐辉 陈乐伍持有其 50.00%的股权

3、公司控股和参股的企业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柳州动力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福建动力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猛狮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本公司关
联方。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有重大影响
的公司均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2009 年 1 月 1 日,猛狮集团与发行人订立《租赁合同》,将其拥有的位于广

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324 国道广益路口猛狮集团办公大楼租赁予发行人作日常办

公用途,使用面积为 1,211 平方米,租赁期为 3 年,即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 10.00 元(按租赁面积计算),月租金为

12,110.00 元,年租金为 145,320.00 元,租金按年结算。

2012 年 1 月 1 日,猛狮集团与发行人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期延长一年,

租金不变。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参考同类型楼盘的市场公开租金确定,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商标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1 日,猛狮集团与发行人订立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将其
拥有的 848906 号商标无偿转让予发行人。该注册商标转让已于 2010 年 4 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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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日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备案,转让手续已完成。

2009 年 12 月 25 日,猛狮集团与发行人订立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将其
拥有的第 1590437 号和第 1797311 号(核定使用商品类别均为第 9 类)的注册商
标无偿转让予发行人。相关变更手续已完成。

(2)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股权转让

2008 年 12 月,发行人与陈乐强共同投资设立福建动力宝。福建动力宝设立
时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实收资本 600 万元,其中猛狮股份以现金出资 600 万元,
陈乐强出资 0 万元。漳州兴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设立登记的注册资
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08)漳兴会内验字第 536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1 月 7 日,陈乐强与发行人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福建动
力宝 10.00%的股权无偿转让予发行人。

(3)正在履行的关联方担保合同

①2010 年 12 月 22 日,猛狮集团以及陈乐伍、林少军、陈银卿和陈再喜分
别与广发银行澄海支行订立了编号为 1053061004901 号和 1053061004902 号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与该支行于同日订立的编号为 10530610049 号的
《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2011 年 5 月 10 日,陈乐伍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个人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 17062011MSDY001 号),为发行人在上述合同项下发
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9,000 万元。

③2011 年 5 月 16 日,猛狮集团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17062011MSDY001 号),为发行人在上述合同项下发生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9,000 万元。

④2011 年 5 月 10 日,沪美公司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17062011MSDY002 号),为发行人在上述合同项下发生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9,000 万元。

⑥2011 年 7 月 30 日至 8 月 5 日,陈乐伍、陈再喜、陈银卿先后与交行龙湖
支行订立了《保证合同》(编号:汕交银保字 2011107 号之二、三、四),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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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子公司福建动力宝与该支行订立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汕交银贷字
2011107 号)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情况如下表:
出生 薪酬 任期起止日 持有本公
姓名 职务 兼职
年份 (元) 期 司股份
柳州动力宝执行董事兼总经
2010.11.15
董事长、 理;福建动力宝执行董事兼
陈乐伍 1971 150,000 至 15.80%
总经理 总经理;上海猛狮执行董事;
2013.11.15
厦门乐辉公司执行董事
陈银卿 副董事长 1948 0 同上 沪美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董事、副
陈乐强 1973 120,000 同上 -
总经理
董事、副
吴智麟 1968 120,000 同上 -
总经理
林伟坡 董事 1975 0 同上 栢迪鑫公司执行董事 -
杜湘伟 董事 1970 0 同上 4.15%
中国电子学会化学与物理技
术分会秘书长、《电池世界》
杂志主编、”中国电池在线网
刘彦龙 独立董事 1965 60,000 同上 站”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 -
行业协会网站”主管、”中国国
际电池技术交流会/展览会”
组委会秘书长等职务
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兼任宜华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
袁胜华 独立董事 1962 60,000 同上 -
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和深
圳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
2011.03.07
汕头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
谢文丽 独立董事 1974 60,000 至 -

2013.11.15
2010.11.15
王泽欣 监事 1972 77,000 至 -
2013.11.15
陈少强 监事 1967 75,000 同上 -
林伯连 监事 1963 77,000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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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
赖其聪 监、董事 1980 120,000 同上 -
会秘书
核心技术
杜建明 1939 85,000 同上 0.35%
人员
核心技术
林本瑜 1950 85,000 同上 -
人员

注:邹晖于 2011 年 2 月 14 日因个人原因向发行人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1 年 3

月 7 日,经发行人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补选谢文丽为发行人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邹晖的辞职已生效。

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沪美公司持有公司 2,107.6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52.99%的股份,
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沪美公司已不从事实际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沪
美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登记机关 汕头市澄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99 年 5 月 5 日 注册号 440583000013924
注册资本 2,9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9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银卿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 324 国道广益路口猛狮工业大楼二楼南侧
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玩具,工艺品(不含金银饰品),应急灯,逆变
经营范围
器,充电器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及陈乐伍。

陈再喜与陈银卿分别持有沪美公司 60.86%和 39.14%的股权;本次发行前,
沪美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52.99%的股份,陈乐伍直接持有发行人 15.80%的股份;
陈再喜和陈银卿为夫妻关系,陈再喜与陈乐伍为父子关系,陈银卿与陈乐伍为母
子关系。本次发行前,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及陈乐伍合计持有发行人 68.79%的
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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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部分)
单位:元
资产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1,599,575.22 67,489,259.53 83,256,956.04
应收票据 2,112,900.00 - 30,000.00
应收账款 46,187,008.42 37,122,587.15 41,646,213.21
预付款项 34,626,437.62 24,903,278.23 33,341,288.40
其他应收款 1,568,575.25 1,142,786.69 2,255,805.91
存货 71,659,196.01 67,022,693.21 67,247,859.97
其他流动资产 12,706.72 2,158,857.74 1,005,185.71
流动资产合计 247,766,399.24 199,839,462.55 228,783,309.2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7,096,636.67 62,644,515.46 38,933,362.93
在建工程 101,571,422.47 66,644,867.71 11,545,640.82
无形资产 53,143,309.79 54,273,338.83 26,032,766.67
长期待摊费用 1,345,755.37 1,254,783.46 770,060.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60,331.74 3,127,199.64 1,589,595.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6,417,456.04 187,944,705.10 78,871,426.68
资产总计 484,183,855.28 387,784,167.65 307,654,735.92
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部分)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5,000,000.00 110,000,000.00 69,000,000.00
应付票据 26,012,820.80 26,574,861.74 36,981,409.92
应付账款 11,238,515.55 6,706,783.53 24,385,379.03
预收款项 13,647,748.49 7,278,473.76 2,546,969.85
应付职工薪酬 693,397.92 1,031,690.65 1,923,414.36
应交税费 5,985,462.74 1,398,884.83 7,202,349.46
其他应付款 1,245,948.23 737,068.80 808,77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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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387,552.10 387,552.10 677,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59,211,445.83 154,115,315.41 143,525,301.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0,000,000.00 2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625,678.74 14,973,230.84 2,896,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625,678.74 34,973,230.84 2,896,000.00
负债合计 243,837,124.57 189,088,546.25 146,421,301.34
股东权益
股本 39,776,000.00 39,776,000.00 36,160,000.00
资本公积 51,924,000.00 51,924,000.00 55,540,000.00
盈余公积 14,696,532.63 11,382,469.91 7,740,905.61
未分配利润 133,950,198.08 95,613,151.49 61,792,528.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40,346,730.71 198,695,621.40 161,233,434.58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240,346,730.71 198,695,621.40 161,233,434.5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84,183,855.28 387,784,167.65 307,654,735.92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02,935,906.06 335,765,138.70 241,955,518.79
其中:营业收入 402,935,906.06 335,765,138.70 241,955,518.79
二、营业总成本 358,027,395.61 292,833,910.15 211,331,767.30
其中:营业成本 293,786,458.10 238,674,581.33 181,093,397.2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28,813.74 1,622,176.01 993,045.30
销售费用 13,267,780.01 11,885,397.14 5,469,417.54
管理费用 36,687,593.48 32,343,669.50 19,703,190.77
财务费用 12,261,395.98 9,187,692.85 4,181,620.68
资产减值损失 95,354.30 -879,606.68 -108,904.19
三、营业利润 44,908,510.45 42,931,228.55 30,623,751.49
加:营业外收入 4,110,296.10 1,691,067.06 2,147,179.00
减:营业外支出 196,568.15 1,513,200.66 92,223.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9,558.15 924,870.66 92,2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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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润总额 48,822,238.40 43,109,094.95 32,678,707.00
减:所得税费用 7,171,129.09 5,646,908.13 4,158,381.16
五、净利润 41,651,109.31 37,462,186.82 28,520,325.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651,109.31 37,462,186.82 28,520,325.84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5 0.94 0.81
(二)稀释每股收益 1.05 0.94 0.81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41,651,109.31 37,462,186.82 28,520,325.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41,651,109.31 37,462,186.82 28,520,325.8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5,117,399.15 399,849,117.72 270,413,775.5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08,993.61 16,116,276.77 4,411,830.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9,926,392.76 415,965,394.49 274,825,605.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1,227,863.51 280,555,613.56 212,550,181.0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757,986.95 27,073,012.04 18,276,144.7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938,372.34 32,582,836.03 15,403,470.2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688,114.44 29,795,256.43 16,753,157.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1,612,337.24 370,006,718.06 262,982,95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314,055.52 45,958,676.43 11,842,652.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5,191,086.42 112,522,472.23 36,915,174.89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191,086.42 112,522,472.23 36,915,174.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191,086.42 -112,522,472.23 -36,915,174.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188,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7,580,265.64 178,808,800.72 88,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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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28,682.49 15,673,365.54 12,518,112.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5,908,948.13 194,482,166.26 125,706,112.1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7,580,265.64 117,808,800.72 2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0,685,880.08 6,012,561.92 3,563,197.13
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26,773.33 12,518,112.12 12,758,489.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6,592,919.05 136,339,474.76 45,321,686.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16,029.08 58,142,691.50 80,384,425.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438,998.18 -8,421,104.30 55,311,903.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091,312.54 61,512,416.84 6,200,513.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530,310.72 53,091,312.54 61,512,416.84

(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 -12.96 -92.49 -9.2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409.55 169.11 214.44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支净额 -5.22 -58.83 0.28
小计 391.37 17.79 205.50
减: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得税 61.08 9.44 34.16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 330.30 8.35 171.3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65.11 3,746.22 2,852.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3,834.81 3,737.87 2,680.69

2009、2010 年以及 2011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分别为
1,713,378.66 元、83,486.44 元和 3,302,968.76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01%、0.22%、7.93%,对当期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2009 年、2011 年非经常
性损益金额较大,主要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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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比率(倍) 1.56 1.30 1.59
速动比率(倍) 1.11 0.85 1.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93% 44.01% 38.9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0.09% 0.12% 0.16%
项目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次/期) 9.67 8.53 7.13
存货周转率(次/年,次/期) 4.24 3.56 3.6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856.30 5,665.46 4,001.8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57 8.17 10.6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97 1.16 0.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81 -0.21 1.53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2009、2010 和 2011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4.36%、
51.53%和 51.17%;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64%、48.74%和
48.83%。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
例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供不应求,订单饱和,因此逐年加大非流动资产
的投入,以提高产能,同时公司加快了募投项目建设,导致在建工程等资本性支
出增加较多。

(2)负债状况分析

2009、2010 和 2011 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4,642.13 万元、18,908.85 万
元和 24,383.71 万元,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98.02%、81.50%和 65.29%。2011 年
末非流动负债占比同比提高,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福建动力宝新增长期借款较多。
2010 年末非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①子公司福建动力宝新增长
期借款 2,000 万元;②公司收到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拨入的广益街道华富经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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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园片”土地改造款 1,052.76 万元。

(3)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资产(万元) 24,776.64 19,983.95 22,878.33
非流动资产(万元) 23,641.75 18,794.47 7,887.14
流动负债(万元) 15,921.14 15,411.53 14,352.53
非流动负债(万元) 8,462.57 3,497.32 289.60
流动比率(倍) 1.56 1.30 1.59
速动比率(倍) 1.11 0.85 1.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93% 44.01% 38.96%
资产负债率(合并) 50.36% 48.76% 47.59%
项目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856.30 5,665.46 4,001.8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7,831.41 4,595.87 1,184.27
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3,243.90 -842.11 5,531.1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97 1.16 0.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82 -0.21 1.53
利息保障倍数(倍) 5.57 8.17 10.64
经营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倍) 8.33 8.64 4.49

(1)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理,利息保障倍数高。从负债构成看,公司的债
务主要为流动负债,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亦不存
在表外融资的情况,因此不存在长期债务的偿还风险。

(2)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合理水平。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
账款、存货等项目为主,应收账款主要为外销应收款,债务人均为国际知名的电
池经销商,财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很高,回收周期短,变现能力很强。
同时,公司为订单式生产,存货变现能力强。随着主营产品销售规模的增长,公
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逐年增长,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
正常经营和偿债的需求,因此面临的短期债务偿还风险较低。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资产周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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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次/期) 9.67 8.53 7.13
存货周转率(次/年,次/期) 4.24 3.56 3.64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次/期) 1.80 1.57 1.33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次/期) 0.92 0.97 1.01


①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2009、2010 以及 2011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很高,且逐年上升,分别为
7.13 次、8.53 次、9.67 次。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外销业务中公司对部分客户预收一定比例
的定金,剩余部分采取电汇、信用证和托收三种方式进行结算,公司外销对象多
为欧美大型经销商,回款期一般在 1 个月左右;内销业务中公司对部分国内客户
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对部分信用良好的大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因
此,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很快,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②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2009、2010 和 2011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64、3.56、4.24,存货周
转情况正常,存货周转率整体呈上升趋势。

2009 和 2010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
是: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外销市场,尤其是欧美市场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正常
情况下,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是公司交单的高峰期。由于上述期间正逢我国的春
节假期,且国外客户对于产品的交货期要求极为严格,为保证及时交货,公司一
般会在年末增加原材料采购和产品储备,以应对旺季销售,因而导致期末存货金
额较大。

③营运能力综合分析

2009、2010 和 2011 年,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34 次、1.58 次、1.81
次,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01 次、0.97 次、0.92 次,资产周转速度较快,营运
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上升,总资产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
是: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为了扩大产能,近年来,公司不断增加在建工程投入,
而目前尚未产生效益。未来随着在建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和产生效益,资产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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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将不断提高,营运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总收入构成及分析

2009、2010 和 2011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4,195.55 万元、33,576.51
万元、40,293.59 万元,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9.05%。

①按营业收入类型划分

按照业务类别,公司的营业收入可分为铅蓄电池销售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材
料、废铅销售等其他业务收入。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7,404.01 92.83% 32,867.76 97.89% 23,575.56 97.44%
其他业务收入 2,889.58 7.17% 708.75 2.11% 619.99 2.56%
营业收入合计 40,293.59 100.00% 33,576.51 100.00% 24,195.55 100.00%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2009、2010 和 2011 年,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分别为 23,575.56 万元、32,867.76 万元、37,404.01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97.44%、97.89%、92.83%。

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废料以及极板销售收入。2009、2010 和 2011 年,
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619.99 万元、708.75 万元、2,889.58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2.56%、2.11%、7.17%。

②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

公司产品分为非胶体电池和胶体电池两种。报告期内,两种产品销售情况具
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产品名称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非胶体电池 27,502.52 73.53% 25,042.32 76.19% 19,864.14 84.26%
胶体电池 9,901.49 26.47% 7,825.44 23.81% 3,711.42 15.74%
合计 37,404.01 100.00% 32,867.76 100.00% 23,575.5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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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 和 2011 年,公司非胶体电池分别实现收入 19,864.14 万元、
25,042.32 万元、27,502.5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26%、76.19%、
73.53%,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2)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①利润的主要来源

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营业收入 40,293.59 33,576.51 24,195.55
毛利率 27.09% 28.92% 25.15%
毛利额 10,914.94 9,709.06 6,086.21
营业利润 4,490.85 4,293.12 3,062.38
营业外收支净额 391.37 17.79 205.50
利润总额 4,882.22 4,310.91 3,267.87
净利润 4,165.11 3,746.22 2,852.03

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毛利额,毛利额来源
于营业收入并受毛利率的影响。

②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公司毛利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业务类型
毛利 比重 毛利 比重 毛利 比重
主营业务 9,734.67 89.19% 9,051.75 93.23% 5,603.34 92.07%
其中:非胶体电池 6,254.99 57.31% 5,854.20 60.30% 4,137.60 67.98%
胶体电池 3,479.68 31.88% 3,197.55 32.93% 1,465.75 24.08%
废铅及其他 1,180.28 10.81% 657.31 6.77% 482.87 7.93%
合计 10,914.94 100.00% 9,709.06 100.00% 6,086.2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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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非胶体电池的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重相对较高,是公司利润主
要来源,胶体电池的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重相对较低,但逐年增加且增加的
速度很快,是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从未来发展来看,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

A、产能和产品销量

报告期,公司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量的持续增长。公司通过提高
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来提高产品质量和性价比,同时公司不断增加新产品开发和研
究投入,特别是胶体电池的研究开发,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随着公司产品订
单的增加,公司加大了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的投入,产能得
到提高,产品销售量持续增长,从而保证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和稳定发展。因
此,公司产品的产能和销售量,特别是胶体电池的产能和销售量是影响盈利能力
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因素之一。

B、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公司产品的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是利润增长的另一重要因素。
因此,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特别是技术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的胶体电池的毛利
率水平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因素之一。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现金流量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31.41 4,595.87 1,1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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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19.11 -11,252.25 -3,691.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1.60 5,814.27 8,038.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97 1.16 0.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82 -0.21 1.53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511.74 39,984.91 27,041.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0.90 1,611.63 441.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992.64 41,596.54 27,482.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122.79 28,055.56 21,255.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75.80 2,707.30 1,827.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93.84 3,258.28 1,540.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68.81 2,979.53 1,675.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161.23 37,000.67 26,298.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31.41 4,595.87 1,184.27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由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有);

(2)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
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经股东大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4)剩余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
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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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2、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
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
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可以采取现金或现金和股票二者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股利。 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
红;此外,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等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拟定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经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通
过;公司董事会拟定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的,由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的方式表决通
过。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股利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
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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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
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
论证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且公司需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由参加表
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
细论证和说明原因,且公司需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由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五)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
(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进行了规划。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之 九、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全体股东稳定投资回报,有
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已对利润分配事项进
行了明确规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
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权益”。

4、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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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子公
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1、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情况

(1)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于 2008 年 3 月出资组建的子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2009 年 5 月,本公
司对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1,500 万元,增资后柳州市动力
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实际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纳入 2009、2010 和 2011 年合并报表范围。

(2)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系由公司与陈乐强于 2008 年 12 月共同
出资组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90%股权。公司的第一期
出资 600 万元已于 2008 年 12 月 15 日缴纳,2010 年 1 月 7 日,公司受让原股东
陈乐强所持有的 10%股权后缴纳第二期出资 2,4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实际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占实收资本的 100%,
纳入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合并报表范围。

(3)上海猛狮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出资组建的子
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已实际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纳入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合并报表范围。

2、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子公司全部为投资组建取得,无通过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 成立 注册 持股 表决权 法人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主要业务
名称 时间 地点 比例 比例 代表
广西 机动车蓄电池及蓄
柳州动力宝 2008 2,000 万元 2,000 万元 100% 100% 陈乐伍
柳州 电池配件生产、销售
福建 铅酸蓄电池的研
福建动力宝 2008 3,000 万元 3,000 万元 100% 100% 陈乐伍
诏安 发、生产及销售
汽车配件、摩托车
上海猛狮 2009 上海 50 万元 50 万元 100% 100% 陈乐伍
配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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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 1,330
万股 A 股。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年产 60 万千伏安时纳
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投资金额 建设期 环保审查批
项目 备案部门 备案文号
(万元) (月) 复

年产 60 万千伏安时纳米 福建省发展 闽发改备
诏 环 保 函
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 14,970 12 和改革委员 [2011]K00
[2008]6 号
力用电池新建项目 会 017 号

该项目已被列入福建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 2011 年中央预
算内资金投资计划(闽发改工业[2011]1262 号)”。

上述项目资金需求总量为14,970万元,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投资项
目的投资金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多于项目投资金
额,资金多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
款支付上述部分项目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项目剩余投资以及置换已支付款
项。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自筹资金9,400.56万元用于以上项目,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短期内难以产生经济效
益,预计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会有所下降。公司目前已在积极开始募集资金
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产,将极大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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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 人民币升值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亚洲其他国家的高端摩
托车电池更换市场,主要以美元结算。公司外销业务虽然预收部分货款,但是余
款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如果人民币相对于美元升值,公司外币应收账款将发
生汇兑损失。受人民币升值影响,2009、2010 年和 2011 年公司的汇兑损失分别
为 24.62 万元、210.95 万元和 95.37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75%、4.89%
和 1.95%。此外,公司对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建立了产品售价与人民币汇
率联动机制,但如果人民币过快大幅升值,公司虽然可以提高产品美元销售价格,
但是相对汤浅等竞争对手的价格优势减弱,客户向公司的采购量可能减少,从而
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因此,人民币升值会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 主要原材料铅及铅合金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铅及铅合金,铅及铅合金占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的
比重在 70%左右,其市场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
报告期内,铅价整体呈上升趋势。国内 1#铅锭的价格自 2009 年初的 12,000 余元
/吨,上升至 2009 年末的 16,000 余元/吨,2010 年上半年有所降低,6 月份最低
下降至 14,000 余元/吨,此后逐步上升,2010 年末维持在 17,000 元/吨左右。2011
年国内 1#铅锭的价格整体处于高位,截至 2011 年末,1#铅价维持在 15,000 元/
吨左右。报告期内国内 1#铅锭的价格走势具体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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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凭借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高、品种规格齐全、交货期短等竞争优势,
对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产品售价能与铅价联动。铅价上涨时,公司可以提
高产品售价,铅价下跌时,公司将降低产品售价。因此,在产能和销售量确定的
情况下,公司存在主要原材料铅及铅合金价格波动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风
险。此外,如果铅原料的供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价格产生异常波动,而公司
不能与下游客户继续保持铅价联动机制,或者铅价联动的幅度和时间滞后于铅价
的变动,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则铅价波动会对公司
利润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 出口业务及行业风险

公司属于铅酸蓄电池行业的子行业,产品主要用于摩托车等小型机械的起
动。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公司外销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13%、90.45%、83.87%。近年来,欧美地区的摩托车起动电池市场需求稳定
并略有增长,部分国际大型企业凭借质量优势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如日本汤浅占
据了发达国家 65%左右的摩托车用电池市场份额。少数中国企业凭借性价比优势
逐步打破了国际大型企业在欧美地区的垄断,销售量逐年增加,但目前拥有的市
场份额仍然很小,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印度、印尼、越南、泰国、
巴西等新兴发展中国家的摩托车需求量持续增长,比如:2009 年越南摩托车销
售量同比增长约 20%。2010 年泰国摩托车销售量同比增长 20.2%,2011 年泰国
摩托车销量同比增长 11-16%,这都为摩托车起动电池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公司产品以摩托车电池更换市场为主,市场需求稳定。报告期,凭借产品质
量稳定、性价比高、品种规格齐全、交货期短等竞争优势,公司外销产品数量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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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长。但是,目前受欧债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欧洲经济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
如果欧债危机进一步恶化,导致欧洲经济持续低迷,并进一步影响美国及其它发
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出口地区摩托车电池需求下降。若公
司未能有效开拓其他市场,将给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出口
业务风险和下游行业需求下降带来的行业风险。

(四) ODM模式经营风险

在外销市场,公司主要以 ODM 方式销售产品,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
以 ODM 方式销售所获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8.73%、70.36%、
65.16%。在欧、美、日、澳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摩托车电池更换市场,公司的客
户为汽车(含摩托车)配件零售商、批发商、贸易商及专业电池批发商等经销商,
这些经销商在一定的区域范围拥有成熟的经销网络,经营的历史悠久,拥有自己
的配件(含电池)品牌,但是不具有配件(含电池)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一直以
来是向摩托车配件(含电池)生产商以 ODM 形式采购。上述经销商最初是向欧
美、日本等发达地区和国家的国际知名电池生产商采购电池,随着中国电池生产
商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以及服务质量的改善,目前已开始逐渐向中国电池
生产商采购。

摩托车配件经销商(含专业电池经销商)经销多种摩托车配件或多种类型电
池,摩托车电池仅是其经销的多种产品中的一种,占其经销总额的比例较小。而
对于专业化摩托车电池生产商来说,终端零售销售网络的建设时间长、成本高、
经营品种繁多包括各种配件,自己建设终端零售销售网络,既不现实也不经济。
全球摩托车电池生产商一般不在更换市场建设自己的终端零售销售网络,而是通
过经销商销售产品,销售方式既有自有品牌销售,也提供 ODM 生产销售服务,
这是全球摩托车电池生产商(包括世界知名电池生产商汤浅等)常用的销售模式。

近几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性能和服务
质量,打破了汤浅等国际知名大型电池生产商在欧、美、日、澳等发达地区和国
家摩托车电池市场的垄断。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相互依存的合作关系,产
品主要销往欧、美、日、澳等发达地区和国家的摩托车电池市场,这些市场对产
品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等方面的要求高,产品品种规格繁多,进入该市场的门槛
高,公司的外销客户一般须经过比较长的时间对公司产品进行试销,以保证其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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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认可,因此,公司的外销客户一般不轻易更换供应商。

2009、2010 年和 2011 年,公司 ODM 模式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
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59%、40.64%、32.52%,逐期下降,其中 2009、2010
和 2011 年,ODM 模式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89%、
8.70%、8.89%,占比较小。目前,公司 ODM 模式对单一客户的依赖程度不高。

但是,如果未来公司在产品研究开发、产品质量和性能、交货期等方面不能
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由于公司自有品牌销售占比较低,向主要客户销售的模式以
ODM 为主,公司主要客户可能转向其他摩托车电池生产商采购,将对公司的经
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 ODM 模式经营风险。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 2011 年铅蓄电池产能为 50 万 kVAh/年,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新增铅
蓄电池产能(纳米胶体电池)60 万 kVAh/年。纳米胶体电池具有容量大、起动能
力强以及使用寿命长等性能优势,更加安全和环保,市场需求旺盛,同时公司拥
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对募投项目做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并制定了完善
的市场开拓措施,有能力消化新增产能。但是,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
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料供应和工艺技术水平等
因素做出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突变、工程进度、原材料供应
及设备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实际建成后的产品市场需求、销售价格、生
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产生差异。如果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
动,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
况发生,或公司市场开拓措施没有得到较好执行,新增产品可能无法如期全部实
现销售,公司将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盈利水平与预测的盈利水平出现差
异的风险。

(六) 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目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3,977.60 万股,沪美公司持有 2,107.60 万股,持股比例
为 52.99%,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再喜和陈银卿通过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 52.99%
的股权,陈乐伍直接持有公司 15.80%的股份,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以及陈乐伍
合计持有发行人 68.7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上述三人
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 51.55%,但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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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建立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
决及独立董事等一系列制度,使公司的法人治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同时,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但是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
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
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七)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摩托车起动用电池,销往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
亚洲其他国家等高端电池更换市场。近年来,凭借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高、品
种规格齐全、交货期短等竞争优势,公司产品销量增长较快。由于高端电池更换
市场利润率较高,新的竞争对手将不断进入,公司未来在扩张市场份额时将会面
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公司纳米胶体电池率先推向市场之后,销售量大幅增加,纳
米胶体电池作为铅蓄电池高科技换代产品,利润率高,市场潜力大,越来越受到
竞争对手的重视,竞争对手未来可能会加大对胶体电池的研发和生产投入,胶体
电池将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因此,公司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八)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债务人均为国际知名的电池经销商,客户资信状况和回款
情况良好,应收账款的账期在一个月左右,回收期短,周转率高。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 4,614.74 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99.15%,1-2 年的应收账款为 15.17 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0.33%,2-3 年的
应收账款为 12.93 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0.28%,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为 11.41
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0.25%。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合理,大部分
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质量高,但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未
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有所增长,如果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或其所在国家的
政治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从而给公司带来应
收账款回收风险。

(九) 资产抵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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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部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了抵押,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用作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2,837.34 万元,用作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
值 5,293.67 万元,抵押资产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16.79%。公司盈利能力强,
在各贷款银行中信誉度较高,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能偿还债务而被债权人行
使抵押权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料的突发性
事件,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有可能不能及时偿
还银行借款,从而导致借款银行对抵押资产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

(十) 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09、2010 年和 2011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3.41%、
20.82%、18.97%,盈利能力较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投资项目需要经
历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设备安装、投产及试运营等过程,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
定时间,虽然目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但是,在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前,由于净资产大幅增加,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
率下降的风险。

(十一) 技术风险

目前,公司拥有 10 项核心专有技术,这些相关的核心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
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为
防止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防止技术失密,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全部签订了《技术
保密合同》,未发生过技术泄密的情况。但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技术人
员私自泄露技术机密,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新产品研发带来不利影响,对公司
造成较大的损失。

(十二) 管理风险
公司及三个子公司分别位于广东汕头、福建诏安、广西柳州和上海闵行,对
跨地域的协同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公司拥有具备丰富企业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
才,并制定了科学的、体系化的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但是,
随着子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不能提高跨地域协同管理水平,未能
随业务的发展而完善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公司的竞争力将会削弱,未来的经营
和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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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于子公司福建动力宝实施,虽然福建动力
宝与公司距离很近,且公司在经营柳州动力宝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跨地域协同
管理经验,建立了规范化的流程管理体系,并为福建动力宝做了相应的人才储备,
具备异地实施募投项目和跨地域协同管理的能力,但是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较好地
保证跨地域协同管理的有效性,将对募投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 环保政策风险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
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和排放。同时,公司对可能
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环保工作符合国家法规及管理体系要
求,已取得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柳江县环境保护局、福建省诏安县环境保
护局的环保无违规证明。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环境保护的支出合计为 1,451.21 万元。随着人们环境保护
意识的增强,如果未来国家实施更严格的环境规定,如收紧排污限制、增加排污
费、实施更广泛的污染管制规定、施行更严格的许可机制及更多物质被纳入污染
管制范围,本公司可能需要安装、更换、提升或补充污染控制器材和设备,增加
相关的成本支出,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授信、担保和借款合同

1、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澄海分行”)
订立的合同

2010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人与广发银行澄海支行订立了《授信额度合同》(合
同编号:10530610049 号),该支行向发行人提供敞口最高限额为 6,000 万元的授
信额度,具体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其中:流动资
金贷款额度的最高限额为 6,000 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银行承兑汇票额
度的敞口最高限额为 2,996 万元,仅用于发行人真实贸易项下的业务结算),额度
有效期自 2010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22 日,利率为固定利率,按实际
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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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向广发银行澄海支行的借款为 4,500 万
元。

上述合同的担保:

①2010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与广发银行澄海支行订立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1053061003301 号),以其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西侧猛狮工业
园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书号为粤房地权证澄字第 2000037311 号),为发行人与
该支行自 2010 年 9 月 9 日至 2013 年 9 月 9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
或补充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3,850 万
元。发行人已于 2010 年 9 月 16 日在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了上述房地产的抵押
登记(房地产他项权证号码为粤房地他项权证汕字第 1000005154 号)。

②2010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与广发银行澄海支行订立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1053061003303 号),以其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广益华富经联社“旱园
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澄国用[2010]第 2010013 号),为发行人与该支
行自 2010 年 9 月 9 日至 2013 年 9 月 9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
充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650 万元。发
行人已于 2010 年 9 月 16 日在汕头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号码为澄国土他项[2010]第 0117 号)。

③2010 年 12 月 22 日,猛狮集团以及陈乐伍、林少军、陈银卿和陈再喜分
别与广发银行澄海支行订立了编号为 1053061004901 号和 1053061004902 号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与该支行于同日订立的编号为 10530610049 号的
《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合同正在履行中。

2、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订立的合同

2011 年 5 月 10 日,发行人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综合授信合同》(编
号:公授信字第 17062011MSDY001 号),该分行同意向发行人提供 9,000 万元的
最高授信额度,授信种类为贷款和汇票承兑,有效使用期限自 2011 年 5 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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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 2012 年 5 月 20 日。

2011 年 5 月 10 日,发行人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银行承兑协议》(编
号:公承兑字第 17062011MSDY001 号),该分行授予发行人在上述《综合授信
合同》项下约定的用于承兑业务的额度内办理汇票承兑,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
汇票保证金比例不低于 30%。

2011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流动资金贷款借款
合同》(编号:公借贷字第 17062011MSDY004 号),发行人在上述《综合授信合
同》项下额度内取得该分行提供的短期贷款 1,500 万元,借款用途为付贷款,借
款期限自 2011 年 7 月 5 日至 2012 年 7 月 5 日,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7.572%。

2011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流动资金贷款借款
合同》(编号:公借贷字第 17062011MSDY005 号),发行人在上述《综合授信合
同》项下额度内取得该分行提供的短期贷款 1,500 万元,借款用途为付贷款,借
款期限自 2011 年 7 月 12 日至 2012 年 7 月 12 日,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7.572%。

2011 年 9 月 16 日,发行人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流动资金贷款借款
合同》(编号:公借贷字第 17062011MSDY006 号),发行人在上述《综合授信合
同》项下额度内取得该分行提供的短期贷款 3,000 万元,借款用途为付贷款,借
款期限自 2011 年 9 月 16 日至 2012 年 9 月 16 日,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7.872%。

2012 年 1 月 4 日,发行人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流动资金贷款借款
合同》(编号:公借贷字第 17062012MSDY001 号),发行人在上述《综合授信合
同》项下额度内取得该分行提供的短期贷款 3,000 万元,借款用途为付贷款,借
款期限自 2011 年 1 月 5 日至 2012 年 11 月 5 日,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7.87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向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的借款为 8,000 万
元。

上述合同的担保:

①2011 年 5 月 10 日,陈乐伍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个人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 17062011MSDY001 号),为发行人在上述合同项下发
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9,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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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②2011 年 5 月 16 日,猛狮集团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17062011MSDY001 号),为发行人在上述合同项下发生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9,000 万元。

③2011 年 5 月 10 日,沪美公司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17062011MSDY002 号),为发行人在上述合同项下发生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9,000 万元。

④2010 年 12 月 31 日,柳州动力宝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最高额抵
押合同》(编号:公高抵字第 17062010MSDY001 号),以其拥有的证号为“江国
用(2008)第 051293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以及该土地上的编号为“江房权证柳江县字第 00045013 号”、“江房权
证柳江县字第 00045014 号”、“江房权证柳江县字第 00054415 号”的《房屋所
有权证》项下的房产为发行人与该分行自 2010 年 4 月 23 日至 2013 年 4 月 23
日期间连续订立的多个《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债权的
最高本金余额为 5,300 万元。上述抵押担保已分别在柳江县国土资源局和柳江县
房产管理局办理了上述土地以及房屋的抵押登记(土地他项权证号码为江他项
[2011]第 002 号、房屋他项权证号码为江房他证柳江县字第 00026626 号)。

⑤2011 年 7 月 12 日,柳州动力宝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订立了《最高额抵押
合同》(编号:公高抵字第 17062011MSDY001 号),以其拥有的证号为“江房权
证柳江县字第 00067533 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产为发行人与该分行自
2011 年 5 月 20 日至 2013 年 4 月 23 日期间连续订立的多个《综合授信合同》项
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940 万元。上述抵押担保已于 2011
年 7 月 22 日在柳江县房地产管理所办理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记(房屋他项权证号
码为江房他证柳江县字第 00028943 号)。

上述合同正在履行中。

3、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汕头支行”)
订立的合同

2012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与建行汕头分行订立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合同编号:2012 年公借字第 004 号),发行人向该分行借款 2,000 万元,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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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款用途为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利率为固定利率(3)2012 即起息日基准利率,
借款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11 日起至 2013 年 1 月 10 日。

上述合同的担保:

①2009 年 11 月 12 日,汕头市澄海区海鹏达塑胶玩具有限公司与建行汕头
分行订立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09 年保字第 158 号),为发行人 200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1 日期间,与该行发生的借款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3,600 万元。

②2010 年 2 月 2 日,猛狮集团与建行汕头分行订立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合
同编号:2010 年抵字第 009 号),以其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口的粤房地权证
澄字第 2000018169 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项下的房地产权,为发行人 2010
年 2 月 1 日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期间,与该行发生的借款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
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4,300 万元。该抵押担保已于 2010 年 2 月 5 日在汕头
市澄海区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他项权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
证澄字第 200000781 号)。

③2011 年 8 月 23 日,陈乐伍与建行汕头分行订立了《自然人最高额保证合
同》(合同编号:2011 年最高额保字第 047 号),为发行人 2011 年 8 月 23 日至
2013 年 8 月 23 日期间,与该行发生的借款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最高债权额为 6,000 万元。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日,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或被行政处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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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经办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或联系人
发行人: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 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 0754-86989570 0754-86989554 赖其聪、林影
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010-85127872 010-85127888 梁江东、李维丰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座 16-18 层
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 程秉、李彩霞、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 020-38799345 020-38799335
建大厦 9 楼 王志宏
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广州市东风东路 555 号粤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020-83859808 020-83800977 何国铨、杨文蔚
海集团大厦 10 楼
务所有限公司
验资机构:
广州市东风东路 555 号粤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020-83859808 020-83800977 何国铨、杨文蔚
海集团大厦 10 楼
务所有限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司深圳分公司

收款银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0755-82083333 0757-82083947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2 年 5 月 24 日-2012 年 5 月 29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2 年 5 月 31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2 年 6 月 1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
股票上市日期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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