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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5-04-1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SUN Display Co., Ltd.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文化创意园)AB 座三层 B3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1,756 万股,占本次发行
预计发行日期:2015 年 4 月 16
后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 日
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
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7,024 万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股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
开兵承诺: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份,在易
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
不由易尚展示回购。

2、公司股东陈铭、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
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基强、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谢志远、刘振基、吕群英、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庄伟雄、
李志威、郑惠贤、林泽文、陈鸿程、吴彪、李伟承诺:截止易尚展示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份,在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东 所 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示回购。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3、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梦龙、
制 和 自
王玉政、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
愿 锁 定
承诺: 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除以上锁定期外,公司股东李伟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
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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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5、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梦龙、
王玉政、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本人违反承诺,所
得的收益为易尚展示所有;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
反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失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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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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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相关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承诺:
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份,在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示回购。
2、公司股东陈铭、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刘基强、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谢志远、刘振基、
吕群英、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庄伟雄、李志威、郑惠贤、林泽文、陈
鸿程、吴彪、李伟承诺: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份,在
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
示回购。

3、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梦龙、王玉政、
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除以上锁定期外,公司股东李伟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5、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梦龙、王玉政、
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本人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为易尚展示所有;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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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
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
效。”

(二)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诺及相关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招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相关承诺
发行人承诺:一、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
份)。二、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三、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
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
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回购股份、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等承
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承诺:一、公司招股说
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购回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二、公司招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三、如本人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
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暂不领取该未履行承诺事项起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及在公司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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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薪酬,直至本人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及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为止。
四、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
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因公司上市所做之所有承诺不会因为本人
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2、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董事林泽文、吴彪、监事彭康鑫、江文彬关于招
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相关承诺
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董事林泽文、吴彪、监事彭康鑫、江文彬承诺:一、
公司招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暂不领取该未履行承诺事
项起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及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或补贴,直至本人继续履行
相关承诺及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为止。三、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
承诺,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
责任。本人因公司上市所做之所有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3、公司董事林晓帆、独立董事王晓玲、赵晋琳、周蕊及监事李冬关于招股
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林晓帆、独立董事王晓玲、赵晋琳、周蕊及监事李冬承诺:一、公
司招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
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暂不领取该未履行承诺事项
起当年及以后年度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或补贴,直至本人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及投资
者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为止。三、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严格
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因公
司上市所做之所有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之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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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启动公司股价稳定措施。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①公司回购股票;②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票;③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选用前述方式时的前提:①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②不能迫使
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
第二选择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②公司虽实
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
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
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
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
条件。
3、实施股份稳定措施的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①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提
出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并及时披露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公司股东
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
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
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单次不低于公
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10%;如果在 12 个月内公司多次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则累计
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合计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③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连续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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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
自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再次达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则公司应继续实施
上述股份回购计划;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④如公司未履行上述回购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①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份稳定措
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向
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
毕或终止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触发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时,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60 个
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
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15%,但不高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
的 30%。
公司承诺: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函及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刘梦龙、向开兵、王玉政就股价稳定措施承诺如
下:
“1、本人将在触发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向公
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并将根据增持方案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
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同时,本人增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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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的期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予转让;
2、本人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
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备忘录的要求;
3、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
净资产的情形,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人承诺就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
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
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
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承诺不可撤销。”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函及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刘梦龙、向开兵、王玉政、吴彪、林晓帆、林泽文,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向开兵、王玉政、吴彪就股价稳定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60 个交易日起通过证
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用
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15%,
不高于本人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30%。同时,本人增持公
司股份的期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予转让;
2、本人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
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备忘录的要求;
3、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
净资产的情形,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人承诺就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
全部表决票数(如有)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
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本人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 30%予以扣留,直至本
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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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不可撤销,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履行。”

(四)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相关未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

1、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之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
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
外;
(5)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1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
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
变更;
(6)若本人违反承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
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得转让。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2、持股或同一控制下合并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铭、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之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陈铭、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
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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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3)本人(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机构)持有公司
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机构)可以将持有易尚展示的所有股票
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50%(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
(5)若本人(本机构)违反承诺,本人(本机构)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本机构)履行完本承诺为
止;本人(本机构)在违反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五)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易尚展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如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公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
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
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
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
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
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情形。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所制作、出具的
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
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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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
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
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本所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如本所在本
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
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
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
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
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
偿。本所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
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1、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2014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
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2、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一节关于公司发
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的全部内容,“第十一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关于未来三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
和长期回报规划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事项: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
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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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公司法》及本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
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
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的部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
求等情况提出、拟订;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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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明确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发
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
事、监事会的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②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利
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
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该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发表意见,并在公司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
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下同)的,应当满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
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
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7)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
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
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
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
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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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终端展示行业是由连锁零售市场的兴起而拉动的新兴行业,连锁零售业的发
展促使终端规模不断扩大、终端数量不断增多,为终端展示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
场空间。在终端展示服务各个流程中都有不同的主体提供部分环节服务,如营销
策划公司、广告公司、展示道具生产公司、家具公司、装饰装修公司等均能提供
终端展示服务,导致终端展示行业市场分散,市场集中度低。
终端展示行业目前尚处在发展初期,公司凭借一体化服务模式在市场竞争中处
于优势地位,但随着终端展示由传统的商品陈列向品牌展示过渡以及品牌推广手段
的多元化发展,客户对终端展示服务的需求也将由简单的展示道具需求,逐步过渡
到由终端展示服务公司全面提供涵盖策划、设计、生产、安装及售后的一体化服务
模式,终端展示一体化服务模式公司也将逐渐增多,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
的风险。尽管本公司在一体化服务模式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形成了高效的展示设计
和工艺创新机制,制定了较为完备的“设计程序”,客户储备较多,若本公司不能
够有效地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将会对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2、设计人员流失及设计方案泄密风险


经多年积累,公司建立了“展示设计系统”,使公司每年创新设计的新品不断
增加,缩短了终端展示产品设计、工艺技术研发周期,降低了成本,提升了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公司依托优秀设计团队的集体智慧,建立了以行业设计案例、设计素
材管理、内部制度管理及文献资料管理为基础的“展示设计数据库”,能够为设计
师提供丰富的设计资源,降低了设计难度,并充分激发设计师的创作灵感,大幅度
提高设计的效率和设计方案的数量。
“展示设计系统”的建立保障了公司以设计为先导的核心优势。设计方案主要
在设计图纸及文档中体现,容易通过视觉记忆、电子邮件等方式泄露,公司存在因
设计人员的离职或其他原因造成设计方案泄密、设计数据库被剽窃的风险。

3、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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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5,244.37 万元、
37,008.60 万元和 43,420.84 万元,增幅分别达到 5.01%和 17.33%。随着公司业务
的不断拓展和规模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在管理模式、
人才储备、技术(设计)创新及市场开拓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的
管理水平和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
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难以保证公司安全和高效地运营,
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4、非经常性损益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 3,213,525.94 14,357,429.96 11,264,26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占
9.12% 25.89% 18.98%
净利润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32,029,993.91 41,103,479.97 48,092,709.73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公司享受深圳市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税率和
政府补助收入所致,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
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8.98%、25.89%和 9.12%,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变
动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及 2015 年 1-3 月经
营业绩预计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
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
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预计 2015 年 1-3 月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为
10%-14%,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为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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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 4
二、关于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12
三、特别风险提示 ............................................................................................................. 15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及 2015 年 1-3 月经营业绩预计 ................ 16

第一节 释 义 ......................................................................................................... 22

第二节 概 览 ......................................................................................................... 24

一、发行人简介 ................................................................................................................. 24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25
三、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6
四、本次发行情况 ............................................................................................................. 28
五、募集资金用途 ............................................................................................................. 2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9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9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0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3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2

一、市场竞争风险 ............................................................................................................. 32
二、设计人员流失及设计方案泄密风险 ......................................................................... 32
三、管理风险 ..................................................................................................................... 33
四、税收优惠风险 ............................................................................................................. 33
五、非经常性损益风险 ..................................................................................................... 34
六、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薄盈利水平的风险 ................................................................. 34
七、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风险 ......................................................................................... 34
八、市场相对集中风险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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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受宏观经济波动冲击的风险 ..................................................................................... 35
十、季节性波动风险 ......................................................................................................... 35
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 35
十二、毛利率下降风险 ..................................................................................................... 36
十三、3D 业务拓展风险 ................................................................................................... 36
十四、电子商务冲击风险 ................................................................................................. 3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二、公司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 37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1
四、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 ......................................................................................... 41
五、公司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 54
六、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9
七、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 64
八、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 68
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 68
十、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68
十一、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
况 ......................................................................................................................................... 72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7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 75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 ..................................................................................... 81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0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11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23
六、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 132
七、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 133
八、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137
九、公司在中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 138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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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业竞争 ................................................................................................................... 139
二、关联交易 ................................................................................................................... 14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146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146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情况 ................................................................................................................................... 15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 15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15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15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152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协议........................ 152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15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 153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15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55

一、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情况 ................................................................................... 155
二、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171
三、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172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 172
五、公司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及完善公司治理的具体措施。........ 172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75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75
二、审计意见 ................................................................................................................... 183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183
四、最近三年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84
五、税项 ........................................................................................................................... 201
六、分部信息 ................................................................................................................... 204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204
八、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 204
九、固定资产 ...................................................................................................................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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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无形资产 ................................................................................................................... 207
十一、主要负债情况 ....................................................................................................... 208
十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209
十三、报告期内现金流情况 ............................................................................................ 211
十四、期后事项 ................................................................................................................ 211
十五、或有事项 ................................................................................................................ 211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 211
十七、财务指标 ................................................................................................................ 211
十八、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 214
十九、公司历次验资情况 ............................................................................................... 214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8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18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35
三、现金流量分析 ........................................................................................................... 250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252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253
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 254

第十二节 未来发展与规划 ................................................................................... 259

一、发行人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 ............................................................... 259
二、未来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263
三、规划和目标的假设依据以及实施面临的困难 ....................................................... 265
四、发行人未来发展计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265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6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66
二、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 267
三、募集资金项目简介 ................................................................................................... 268
四、公司消化新增产能的措施及保证 ........................................................................... 290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292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294

一、股利分配政策 ...........................................................................................................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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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 297
三、利润共享安排与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 297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98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 298
二、重要合同 ................................................................................................................... 298
三、对外担保情况 ........................................................................................................... 302
四、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 302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0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302

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 303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0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0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305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06
五、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07

第十七节 附 件 ................................................................................................... 308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08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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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用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
指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司、易尚展示、易尚
公司前身深圳市洲际展览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洲际展览展示
易尚有限 指
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惠州易尚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昆山易尚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上海易尚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龙岗分公司 指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昆山分公司 指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已注销)
北京分公司 指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卓佳汇智 指 公司股东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汇智成长 指 公司股东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晓扬投资 指 公司股东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奥威斯 指 原公司股东东莞市奥威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汇众同创 指 公司股东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天唯展示 指 公司曾经关联方深圳市天唯展示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为 指 公司客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喜之郎 指 公司客户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朵唯 指 公司客户深圳市朵唯志远科技有限公司
宏图三胞 指 公司客户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海尔 指 公司客户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三星 指 公司客户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大参林 指 公司客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联想 指 公司客户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市监局、工商局 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已更名为“国浩律师(深圳)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天职国际会计师

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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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1,756 万股人民币普通
本次发行 指
股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 1.00 元之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会 指 易尚有限股东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易尚有限董事会、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专业术语
商品与消费者面对面的展示、交易场所,是商品流通的最终环
终端/营销终端/品牌
指 节。企业通过终端,将品牌形象和产品信息传达给消费者,从
终端
而使消费者对品牌形象和产品获得认知,最终实现销售。
利用 3D 扫描、3D 建模等技术,将实物通过计算机图形影像展
虚拟展示 指 示,辅以声、光、电等多媒体手段,实现人与场景交互的展示
方式
能够多次重复使用的会展展示系统,该系统采取结构件模块化
制作,现场应用搭积木的原理,主体材料通过不同形式的结构
件连接实现不同的形状效果,主体结构框架部分可重复利用多
循环会展系统 指
次,形象效果采用可回收、可降解的物料,会展结束后主体物
料可 100%回收循环再利用,实现物料的多次重复使用,从而
达到节能、节材的低碳、环保目的
终端展示行业中为下游客户提供的服务及产品的统称,包括展
终端展示产品 指
示道具和整体展示项目。
在商业空间(商场、专卖店、超市、展厅等)设计中用于产品
的衬托和商业空间设计与环境陈列搭配的物件,主要包括展示
终端展示道具、展示 柜、展示架、展台等有助于突出商品形象、公司形象、品牌形

道具、终端道具 象的物件、器物。展示道具从空间的设计来看可大可小,小至
产品的一个摆件,大到空间中的重要陈列物件。展示道具也可
以是一件独立的产品,可单独作为展示用品来展示。
主要为企业的营销终端提供展示策划、形象设计、展示道具生
整体展示项目 指 产、装饰装潢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包括:展车制作、展厅制
作及专卖店制作等。
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
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
连锁经营 指
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
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即展会上需要进行特别装修的展位,简称特展,系展览专用词
汇之一,指展馆室内或室外空地上按任意面积划出的展出空
特装展位 指
间。只提供正常大厅照明及未铺地毯的展位空地,一般 36 平
方米起租,主办方不提供任何配置,参展商需自行设计及搭建。
本招股说明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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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ESUN Display Co., Ltd.
注册资本:5,2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梦龙
变更设立日期:2010 年 4 月 7 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文化创意园)AB 座三层 B3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品牌展示策划、设计、推广服务;商业空间展示
设计及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及工程施工;承办展览展示;数字多媒体的研发与
应用;展览展示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应用;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贸易(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意产品设计、开发、销售;
三维体验服务;3D 打印服务;3D 打印产品销售。许可经营项目:展览展示道具
的研发加工;展示及显示设备研发生产、数字多媒体的研发与应用、光电仪器研
发生产;普通货运。数字化扫描成像服务以及相关设备研发、生产、销售。

(一)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2010 年 3 月 20 日,易尚有限
股东会作出决议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值 47,363,782.60 元按 1.579:
1 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 17,363,782.60 元记入资本公积。2010 年 3 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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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易尚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
2010 年 3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设立的发起
人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深核字[2010]297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4 月 7 日,公司依法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 44030710303498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业务概况

公司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展示服务,包括品牌终端展示服务、虚拟展示服
务和循环会展服务。
品牌终端展示服务具体包括为品牌连锁终端客户提供展示道具产品,整体展
示项目的策划设计、展示道具研发生产、装饰装潢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公司品
牌终端展示业务服务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如:华为、联想、联通、海尔、三
星等。公司根据客户的品牌推广和营销策略设计出品牌终端展示整体形象方案,
展示道具在工厂进行模块化的批量生产,在品牌终端现场实现搭积木式的快速组
合安装,结合简易的装饰装潢,实现品牌终端的快速建设和统一复制,彰显企业
品牌形象与内涵,提高企业影响力,促进产品销售,最大程度地为客户创造价值。
虚拟展示服务包括3D扫描成像、虚拟展示的设计、研发与推广应用等,目前尚
处于研发、推广阶段,销售收入较少;循环会展服务包括为会展参展商提供展览
设计、策划、可循环展台搭建等服务,目前尚处于研发、推广阶段,尚未形成销
售收入。
品牌终端展示服务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收入和主要利润来源,虚
拟展示服务和循环会展服务是公司未来业务的重要补充。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梦龙持有 19,957,500 股,占总股本的 37.88%,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王玉政持有 6,75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2.81%;向开兵持
有 5,242,500 股,占总股本的 9.95%。根据上述三人于 2010 年 4 月 18 日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并说明如下:
“一、近三年(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以来,协议各方在深圳市易尚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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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其前身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所有重要事务中均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包括但不限于在历次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上,协议各方作为股东、董事均能形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决议,各方之
间在公司重要事务决策层面不存在相互矛盾或对立的意思表示。刘梦龙系股份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开兵、王玉政为刘梦龙(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向开兵、王玉政认可刘梦龙作为实际控制人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力。
二、出于共同的理念,协议各方协议确定自本协议签署后,向开兵、王玉政
在股份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提案
权、提名权等)时与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保持一致行动。
三、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三年,在此
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辞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遵守各方出具的持股锁定
期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梦龙,简历如下:
刘梦龙,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深圳市
福田区第六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福田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侨工作委员会
委员、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副
会长、2010 年度深圳会展产业“优秀企业家”、深圳市经济特区成立 30 周年会
展业领军人物、2010—2011 年度中国会展产业金手指奖“十大杰出企业家”、
2012 年度中国会展产业金手指奖“十大优秀企业家”、2012 年深圳市福田区“福
田杰出人才”奖、2012 年-2013 年深圳市福田区节能先进个人、深圳市人民政府
颁发的深圳市技术发明一等奖、深圳博物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百名行
业领军人物”;曾任职于普宁县供销总公司、普宁县国土局、深圳市建筑材料集
团公司、广州市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
位;2004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易尚有限董事长;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
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三、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 612 号
《审计报告》,本公司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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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16,094,186.49 412,508,397.91 329,617,136.11
负债总额 367,075,179.19 177,660,910.46 134,426,558.59
股东权益 249,019,007.30 234,847,487.45 195,190,577.52

(二)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收入 434,208,403.34 370,086,049.86 352,443,702.45
营业利润 39,088,463.45 48,697,069.55 64,395,962.03
利润总额 42,870,191.89 65,592,478.76 68,396,753.07
净利润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44,315.34 62,032,588.35 54,164,005.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69,898.91 -32,944,263.03 205,945.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409,377.20 20,799,737.03 -41,399,487.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283,470.83 49,864,982.30 12,970,481.66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45 2.11 2.25
速动比率(倍) 1.37 1.95 2.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00% 47.26% 43.7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1 3.19 3.64
存货周转率(次) 10.87 9.38 8.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926.12 8,283.67 7,974.3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524.35 5,546.09 5,935.7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3,203.00 4,110.35 4,809.27
利息保障倍数(倍) 4.08 9.17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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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23 1.18 1.0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82 0.95 0.2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73 4.46 3.7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0.72% 0.70% 0.62%
占净资产的比例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 1,756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
发行数量 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
股份。
发行价格 10.48 元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发行对象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对象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总额(万元)
1 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 17,322.00
2 营销平台扩建项目 2,516.66
3 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766.12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合 计 27,604.78

上述四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27,604.78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
金 15,495.9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
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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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 1,756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
份。
每股发行价格:10.48 元
发行市盈率:22.98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7.24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73 元(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股
本 5,268 万股)
预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75 元(按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
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发行后市净率:1.82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配售及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1、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8,402.88 万元
2、预计募集资金净额:15,495.95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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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金 额
承销费用及承销费用 2,300.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47.17 万元
律师费用 78.3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359.43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22.02 万元
合 计 2,906.93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1006 号诺德金融中心 13 层 H 单元
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805995
传真:0755-82805993
保荐代表人:王培华、韦建
项目协办人:吴小鸣
项目人员:刘强、李世平、幸思春

(二)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负责人:张敬前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2 楼及 24 楼
邮编:518034
电话:0755-83515666
传真:0755-83515333
经办律师:曹平生、唐都远

(三)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陈永宏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绿景广场 B 座 1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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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18048
电 话:0755-61372811
传 真:0755-61372899
经办会计师:陈志刚、李春华

(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 真:0755-25988122

(五)收款银行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联洋支行
户 名: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
账 号:1219 0930 7610 902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 真:0755-82083104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15 年 4 月 15 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2015 年 4 月 10 日
网下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5 年 4 月 16 日
网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5 年 4 月 16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按照程序向深交所
申请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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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竞争风险

终端展示行业是由连锁零售市场的兴起而拉动的新兴行业,连锁零售业的发
展促使终端规模不断扩大、终端数量不断增多,为终端展示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
场空间。在终端展示服务各个流程中都有不同的主体提供部分环节服务,如营销
策划公司、广告公司、展示道具生产公司、家具公司、装饰装修公司等均能提供
终端展示服务,导致终端展示行业市场分散,市场集中度低。
终端展示行业目前尚处在发展初期,公司凭借一体化服务模式在市场竞争中处
于优势地位,但随着终端展示由传统的商品陈列向品牌展示过渡以及品牌推广手段
的多元化发展,客户对终端展示服务的需求也将由简单的展示道具需求,逐步过渡
到由终端展示服务公司全面提供涵盖策划、设计、生产、安装及售后的一体化服务
模式,终端展示一体化服务模式公司也将逐渐增多,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
的风险。尽管本公司在一体化服务模式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形成了高效的设计和工
艺创新机制,制定了较为完备的“设计程序”,客户储备较多,若本公司不能够有
效地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将会对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设计人员流失及设计方案泄密风险

经多年积累,公司建立了“展示设计系统”,使公司每年创新设计的新品不断
增加,缩短了终端展示产品设计、工艺技术研发的周期,降低了成本,提升了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依托优秀设计团队的集体智慧,建立了以行业设计案例、设计
素材管理、内部制度管理及文献资料管理为基础的“展示设计数据库”,能够为设
计师提供丰富的设计资源,降低了设计难度,并充分激发设计师的创作灵感,大幅
度提高设计的效率和设计方案的数量。
“展示设计系统”的建立保障了公司以设计为先导的核心优势。设计方案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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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计图纸及文档中体现,容易通过视觉记忆、电子邮件等方式泄露,公司存在因
设计人员的离职或其他原因造成设计方案泄密、设计数据库被剽窃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5,244.37 万元、
37,008.60 万元和 43,420.84 万元,增幅分别达到 5.01%和 17.33%。随着公司业务
的不断拓展和规模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在管理模式、
人才储备、技术(设计)创新及市场开拓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的
管理水平和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
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难以保证公司安全和高效地运营,
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税收优惠风险

本公司原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0 年 8
月 26 日通过)和“深府 [1993]1”号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个
市辖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根据“深府[1988]232 号”《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通
知》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洲际展览展示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属于生产性
企业,符合减免税条件。2004 年 9 月 20 日,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横岗分局
出具了“深国税龙横减免[2004]0149 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同意深圳市
洲际展览展示技术有限公司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1 年至第 2 年的经营所得免征
所得税,第 3 年至第 5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公司开始获利年度为 2008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国发
〔2007〕39 号”《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公司 2008 年、2009 年免缴所得税;2010 年按 11%的税率缴纳所得税,2011 年
按 12%的税率缴纳所得税,2012 年按 1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由于深府[1988]232 号文、深府[1993]1 号文属深圳经济特区规章,未见有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作为依据,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上述深
圳地方性规定享受的 2012 年的减免税优惠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2012 年确
认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项目为 826.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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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先生承诺:“若税务主管部门对发行人
本次发行上市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进行追缴,本人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
担应补交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且不向发行人追偿。”

五、非经常性损益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 3,213,525.94 14,357,429.96 11,264,26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占
9.12% 25.89% 18.98%
净利润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32,029,993.91 41,103,479.97 48,092,709.73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公司享受深圳市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税率和
政府补助收入所致,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
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8.98%、25.89%和 9.12%,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变
动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六、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薄盈利水平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的,并进行了详尽
的可行性分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充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设计
研发实力,扩大公司的销售网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中拟
用 14,375.60 万元购建固定资产,以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成后固定资产投资年折旧额总计为 1,026.51 万元,将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折
旧大幅增加。若新建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则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将可能摊薄
公司的盈利水平。

七、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 21,473.25 万元,占当期期末
总资产的比例为 34.85%。其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总应收账款的 98.26%;公
司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64、3.19 及 2.61,应收账款周转率呈逐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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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趋势,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2013 年与 2012 年相比,在应收
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率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增长趋势的减缓导致
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②2014 年末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导致 2014 年度应收账款
周转率低于 2013 年度。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均是与公司形成良好合作关系的企
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商业信用程度高,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尽管如此,若客户
财务状况恶化、出现经营危机或者信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
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市场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华南地区,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来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24,245.57 万元、23,895.56 万元和 30,193.52 万元,
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68.79%、64.57%和 69.54%,存在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九、受宏观经济波动冲击的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可否认,我
国经济增长在年度间仍有所波动。同时,我国已经融入了世界经济体系,经济发
展也受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我国乃至世界经济的波动将对终端展示行业发展产
生一定的冲击,从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下游零售行业一般会在国庆、元旦、春节前对销售终端进行升级或更新
换代,因此,公司销售旺季一般在下半年。由于受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在完整的
会计年度内,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一定的随季节性波动特征,一
般上半年的收入和利润要低于下半年。发行人经营业绩面临季节性风险。

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24,901.9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长,如公司利润规模不能同比增长,将导致本
公司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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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毛利率下降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5.27%、33.46%和 32.81%,其中,展示
道具毛利率分别为 35.17%、33.04%和 31.91%,毛利率呈逐年下降趋势。随着竞
争者的不断加入,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未来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
的风险,对公司经营将产生影响。

十三、3D 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对 3D 扫描成像技术已经进行了较大的研发和推广投入,对相关技术更
新、推广应用将进行持续性投入,但由于 3D 扫描成像为新兴产业,未来是否能
够产生较高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十四、电子商务冲击风险

公司为品牌连锁终端客户提供品牌终端展示服务,客户涵盖了消费电子、家
电、快速消费品、医药等行业。近年来强势崛起的电商企业对连锁零售业的传统
经营方式带来了较大冲击,连锁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增长率下滑,营业面积增长
率也呈下降趋势。由于电商对连锁零售行业具有较大冲击,从而间接影响发行人
主营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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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英文名称:Shenzhen ESUN Display CO.,LTD
注册资本:5,2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梦龙
变更设立日期:2010 年 4 月 7 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文化创意园)AB 座三层 B301
邮政编码:518048
电 话:0755-82535766
传 真:0755-82535766
互联网网址为:http://www.es-display.com
电子邮件地址为:szesun@es-display.com

二、公司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前身为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2010 年 3 月 20 日,易尚有限
股东会作出决议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值 47,363,782.60 元按 1.579:
1 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 17,363,782.60 元记入资本公积。2010 年 3 月 20
日,易尚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
2010 年 3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设立的发起
人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深核字[2010]297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4 月 7 日,公司依法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 44030710303498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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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陈铭、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谢志远、刘振基、吕群英、庄伟雄、李
志威、刘基强、郑惠贤、林泽文、陈鸿程。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
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上述三人除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外,设立前后其他投资事项如下:
1、刘梦龙原持有香港中华展览展示系统有限公司 65%股权,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8 日,注册资本 1 万港元,业务性质为展览展示系统及项目工程,
该公司已于 2010 年 8 月 20 日注销。
2、王玉政原持有深圳市圣乔兴实业有限公司 90%的股权,该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6 月 20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该公司已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完成注销。
王玉政原持有深圳市莎仕远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55%的股权,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2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梯零配件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信息
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2010 年 11 月 18 日王玉政转让其持有的 55%股权。
王玉政及其配偶房莉曾分别持有深圳市天唯展示有限公司 51%和 49%的股
权,该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19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经营范围为展示器材
设计、展览展示设计;喷绘设计;企业现象策划;礼品策划;国内商业、物资供
销业(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2010 年 11 月 16 日王玉
政转让其持有的 51%的股权,2011 年 1 月 14 日房莉转让其持有的 49%的股权。
该公司已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注销。
3、向开兵原持有香港中华展览展示系统有限公司 35%股权,该公司成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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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10 月 8 日,注册资本 1 万港元,业务性质为展览展示系统及项目工程,
该公司已于 2010 年 8 月 20 日注销。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因此公司设立前后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业务均未发生变化。本公司设立时的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存货、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经营性资产。本公司从事的
主要业务是为企业营销终端提供展示产品及服务,专注于为企业的营销终端提供
展示策划、形象设计、展示道具生产、装饰装潢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以及展示道
具产品。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
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之间的关系

易尚有限整体变更后,所有资产和业务全部注入易尚展示,易尚展示的业务
流程是原企业业务流程的延续和完善,设立前后公司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实质变化。
公司主要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业务流程图” 。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与主要发起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易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其所有的业务、资产、负债、人员等
全部进入易尚展示,原易尚有限的资产和权利的权属证书已全部更名至股份公司。

(八)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独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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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独立

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为企业营销终端提供展示产品及服务,专注于为企
业的营销终端提供展示策划、形象设计、展示道具生产、装饰装潢等一体化的解
决方案以及展示道具产品。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业务体系,能面向市场独
立经营,不存在受制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2、资产完整

公司资产与发起人资产产权界定清晰。公司由易尚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其资
产全部由股份公司承继。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与配套措
施,其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合法拥
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的所有
权或使用权。
公司没有以资产或信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
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有独立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其资产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的
情况。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
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职务
及领取报酬。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兼职。
公司制定了独立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工资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
中心负责员工的招聘、调动、考核、薪酬等工作。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并
按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

4、财务独立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作出经营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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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干预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的情况。
本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进行税务登
记并按规定纳税,税务登记证号为深税登字 440307761957587 号。本公司独立开
设银行账号,基本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世界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为 4000025119200175293,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号的情况。

5、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
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结构体系,各机构均独
立运作,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单位、个人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
活动的情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完全独立,不存在混合经营及合署办公的情况。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

(一)股份公司前身设立及变更情况

1、2004 年 4 月,深圳市洲际展览技术有限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洲际展览技术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李峰、李凯共同出资组
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李峰以货币资金出资 90 万元,李凯以货
币资金出资 10 万元。
根据深圳市龙达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4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深龙会验字[2004]
第 17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4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
本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
公司于 2004 年 4 月 28 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元) 出资比例
李峰 900,000.00 90.00%
李凯 100,000.00 10.00%
合 计 1,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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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 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经2004年8月4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自然人李峰将其持有的45万元出资
占公司45%的股权以人民币4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刘梦龙,将其持有的20万元出资
占公司20%的股权以人民币2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向开兵,自然人李凯将其持有的
10万元出资占公司10%的股权以人民币10万元转让给刘梦龙。2004年8月4日,李
峰、李凯与刘梦龙、向开兵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于2004年9月6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元) 出资比例
刘梦龙 550,000.00 55.00%
李峰 250,000.00 25.00%
向开兵 200,000.00 20.00%
合 计 1,000,000.00 100.00%

3、2004 年 11 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 万元)

经2004年11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万元
增资至500万元。其中刘梦龙以货币资金增资154万元;李峰以货币资金增资51
万元;向开兵以货币资金增资56万元;陈铭以货币资金增资100万元;陆柏青以
货币资金增资20万元;周之坤以货币资金增资19万元。
此次增资业经深圳龙达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11月24日出具的深龙会验字
[2004]第410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2004年11月29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
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刘梦龙 2,090,000.00 41.80%
陈铭 1,000,000.00 20.00%
李峰 760,000.00 15.20%
向开兵 760,000.00 15.20%
陆柏青 200,000.00 4.00%
周之坤 190,000.00 3.80%
合 计 5,000,000.00 100.00%

4、2005 年 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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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05年2月1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自然人李峰将其持有的44.65万元
出资占公司8.93%的股权以44.6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刘梦龙,将其持有的1.65万元
出资占公司0.33%的股权以1.6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向开兵,将其持有的21.35万元
出资占公司4.27%的股权以21.3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陈铭,将其持有的4.3万元出资
占公司0.86%的股权以4.3万元转让给自然人陆柏青,将其持有的4.05万元出资占
公司0.81%的股权以4.0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周之坤。2005年2月1日,李峰与刘梦
龙、向开兵、陈铭、陆柏青、周之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于2005年2月16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
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元) 出资比例
刘梦龙 2,536,500.00 50.73%
陈铭 1,213,500.00 24.27%
向开兵 776,500.00 15.53%
陆柏青 243,000.00 4.86%
周之坤 230,500.00 4.61%
合 计 5,000,000.00 100.00%

5、2005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更名

经2005年5月30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名称由原“深圳市洲际展览
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洲际展览展示技术有限公司”。同意自然人陆柏
青将其持有的出资24.3万元占公司4.86%的股权以24.3万元转让为自然人刘梦龙。
2005年5月31日,陆柏青与刘梦龙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公司于2005年6月6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
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元) 出资比例
刘梦龙 2,779,500.00 55.59%
陈铭 1,213,500.00 24.27%
向开兵 776,500.00 15.53%
周之坤 230,500.00 4.61%
合 计 5,000,000.00 100.00%

6、2005 年 9 月,第二次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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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05 年 9 月 30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洲际展览
展示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5 年
9 月 30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07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经 2007 年 10 月 30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自然人周之坤将其持有的 23.05
万元出资占公司 4.61%的股权以 23.05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刘梦龙。2007 年 11 月 8
日,周之坤与刘梦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于2007年12月5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
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元) 出资比例
刘梦龙 3,010,000.00 60.20%
陈铭 1,213,500.00 24.27%
向开兵 776,500.00 15.53%
合 计 5,000,000.00 100.00%

8、2007 年 1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经 2007 年 12 月 6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自然人刘梦龙将其持有的 150
万元出资占公司 30%的股权以 15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王玉政。2007 年 12 月 6 日,
刘梦龙与王玉政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于2007年12月25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
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元) 出资比例
刘梦龙 1,510,000.00 30.20%
王玉政 1,500,000.00 30.00%
陈铭 1,213,500.00 24.27%
向开兵 776,500.00 15.53%
合 计 5,000,000.00 100.00%

9、2009 年 7 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1,000 万元)

经2009年6月1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万元增
资至1,000万元。其中自然人刘梦龙以货币资金增资151万元;自然人陈铭以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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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增资121.35万元;自然人向开兵以货币资金增资77.65万元;自然人王玉政以
货币资金增资150万元。
此次增资业经深圳鹏达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6月5日出具的深鹏达会验字
[2009]082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2009年7月8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元) 出资比例
刘梦龙 3,020,000.00 30.20%
王玉政 3,000,000.00 30.00%
陈铭 2,427,000.00 24.27%
向开兵 1,553,000.00 15.53%
合 计 10,000,000.00 100.00%

10、2009 年 9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经2009年9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自然人陈铭将其持有的122.7万元
出资占公司12.27%的股权以122.7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刘梦龙。同意自然人王玉政
将其持有的100万元出资占公司10%的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刘梦龙。2009年9月
18日,陈铭、王玉政与刘梦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于2009年9月28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
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元) 出资比例
刘梦龙 5,247,000.00 52.47%
王玉政 2,000,000.00 20.00%
向开兵 1,553,000.00 15.53%
陈铭 1,200,000.00 12.00%
合 计 10,000,000.00 100.00%

11、2009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1,200 万元)

经 2009 年 12 月 8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李志威、
刘基强、谢志远、刘振基、吕群英、庄伟雄、郑惠贤、林泽文、陈鸿程等九名自
然人为公司新股东,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00 万元增资至 1,200 万元,本次
增资的定价为 5.40 元/出资额,全部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
此次增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1 日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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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深核字[2009]65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4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
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元) 出资比例
刘梦龙 5,247,000.00 43.724%
王玉政 2,000,000.00 16.667%
向开兵 1,553,000.00 12.942%
陈铭 1,200,000.00 10.000%
谢志远 400,000.00 3.333%
刘振基 400,000.00 3.333%
吕群英 400,000.00 3.333%
庄伟雄 200,000.00 1.667%
李志威 133,300.00 1.111%
刘基强 133,300.00 1.111%
郑惠贤 133,300.00 1.111%
林泽文 133,300.00 1.111%
陈鸿程 66,800.00 0.557%
合 计 12,000,000.00 100.00%

12、2009 年 12 月,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1,333 万元)

经 2009 年 12 月 25 日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法人深
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新股东,
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200 万元增资至 1,333 万元,本次增资的定价为 7.22 元
/出资额,全部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
此次增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
天职深核字[2009]84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
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刘梦龙 5,247,000.00 39.35%
王玉政 2,000,000.00 15.00%
向开兵 1,553,000.00 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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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铭 1,200,000.00 9.00%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65,000.00 5.00%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665,000.00 5.00%
谢志远 400,000.00 3.00%
刘振基 400,000.00 3.00%
吕群英 400,000.00 3.00%
庄伟雄 200,000.00 1.50%
李志威 133,300.00 1.00%
刘基强 133,300.00 1.00%
郑惠贤 133,300.00 1.00%
林泽文 133,300.00 1.00%
陈鸿程 66,800.00 0.50%
合 计 13,330,000.00 100.00%

(二)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情况

经 2010 年 3 月 20 日的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
公司以截止到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
产 47,363,782.60 元,按 1.579:1 折合股本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 17,363,782.60 元记入资本公积,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3 月 20 日,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易尚
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
2010 年 3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整体变更设
立的发起人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深核字[2010]297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7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
44030710303498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梦龙 11,805,000 39.35%
王玉政 4,500,000 15.00%
向开兵 3,495,000 11.65%
陈铭 2,700,000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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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 5.00%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 5.00%
谢志远 900,000 3.00%
刘振基 900,000 3.00%
吕群英 900,000 3.00%
庄伟雄 450,000 1.50%
李志威 300,000 1.00%
刘基强 300,000 1.00%
郑惠贤 300,000 1.00%
林泽文 300,000 1.00%
陈鸿程 150,000 0.50%
合 计 30,000,000 100.00%

(三)整体设立股份公司后的变更情况

1、2010 年 7 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3,400 万元)

经 2010 年 6 月 10 日股份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
法人东莞市奥威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自然人刘基强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公司进行增
资。其中:东莞奥威斯以人民币 1,050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150 万股,每股价
格 7.0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5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公司
注册资本的 4.41%,其余的 9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以人民币 210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30 万股,每股价格 7.0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3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的 1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经本次增
资完成后,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持股 180 万股,占增资后公司注册
资本的 5.29%;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 770 万元认购人
民币普通股 110 万股,每股价格 7.0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10 万元计入
公司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 3.24%,其余的 6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刘基强以人民币 770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110 万股,每股价格 7.00 元,每股
面值 1.00 元,其中 11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的 6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经本次增资完成后,刘基强共计持股 140 万股,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 4.12%。
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3,400 万元,公司股份总额由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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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增加至 3,400 万股。
此次增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天
职深核字[2010]453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15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本
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梦龙 11,805,000 34.72%
王玉政 4,500,000 13.24%
向开兵 3,495,000 10.28%
陈 铭 2,700,000 7.94%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0 5.29%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 4.41%
东莞市奥威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 4.41%
刘基强 1,400,000 4.12%
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100,000 3.24%
谢志远 900,000 2.65%
刘振基 900,000 2.65%
吕群英 900,000 2.65%
庄伟雄 450,000 1.32%
李志威 300,000 0.88%
郑惠贤 300,000 0.88%
林泽文 300,000 0.88%
陈鸿程 150,000 0.44%
合 计 34,000,000 100.00%

2、2010 年 9 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3,512 万元)

经 2010 年 7 月 10 日股份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
法人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吴彪、李伟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公司进
行增资。其中: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216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
股 90 万股,每股价格 2.4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9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
本,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 2.56%,其余的 12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吴彪以人
民币 28.80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12 万股,每股价格 2.4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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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2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 0.34%,其余的 16.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李伟以人民币 24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10 万股,每股价格
2.4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公司注册
资本的 0.28%,其余的 1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400
万元增加至 3,512 万元,公司股份总额由 3,400 万股增加至 3,512 万股。
此次增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天
职深核字[2010]490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5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本
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梦龙 11,805,000 33.61%
王玉政 4,500,000 12.81%
向开兵 3,495,000 9.95%
陈 铭 2,700,000 7.69%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0 5.13%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 4.27%
东莞市奥威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 4.27%
刘基强 1,400,000 3.99%
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100,000 3.13%
谢志远 900,000 2.56%
刘振基 900,000 2.56%
吕群英 900,000 2.56%
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900,000 2.56%
庄伟雄 450,000 1.28%
李志威 300,000 0.86%
郑惠贤 300,000 0.86%
林泽文 300,000 0.86%
陈鸿程 150,000 0.43%
吴 彪 120,000 0.34%
李 伟 100,000 0.28%
合 计 35,120,000 100.00%

3、2011 年 5 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5,26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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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11 年 4 月 29 日的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截止到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审计的资本公积 42,931,782.60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份 5 股,共计
转增 1,7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268 万股,
注册资本增加至 5,268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5,371,782.60 元。
此次增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天
职深 ZH[2011]556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2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本
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梦龙 17,707,500 33.61%
王玉政 6,750,000 12.81%
向开兵 5,242,500 9.95%
陈 铭 4,050,000 7.69%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 5.13%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50,000 4.27%
东莞市奥威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250,000 4.27%
刘基强 2,100,000 3.99%
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50,000 3.13%
谢志远 1,350,000 2.56%
刘振基 1,350,000 2.56%
吕群英 1,350,000 2.56%
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1,350,000 2.56%
庄伟雄 675,000 1.28%
李志威 450,000 0.86%
郑惠贤 450,000 0.86%
林泽文 450,000 0.86%
陈鸿程 225,000 0.43%
吴 彪 180,000 0.34%
李 伟 150,000 0.28%
合 计 52,680,000 100.00%

4、2015 年 3 月,东莞奥威斯转让所持易尚展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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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3 月 5 日,东莞奥威斯与刘梦龙经友好协商,双方自愿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约定东莞奥威斯将其持有的易尚展示 225 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刘
梦龙,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6.03 元,转让总价款为 1,356.75 万元。
(1)东莞奥威斯转让所持易尚展示股份的原因
本次股份转让系转让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双方自愿达成股份转让协议。
(2)东莞奥威斯转让所持易尚展示股份履行的程序
A、2015 年 3 月 5 日,东莞奥威斯唯一股东广东奥威斯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股东决定,同意本次股份转让。
B、2015 年 3 月 5 日,东莞奥威斯与刘梦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东莞奥威斯将其持有的易尚展示 225 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刘梦龙,每股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 6.03 元,转让总价款为 1,356.75 万元。
C、2015 年 3 月 5 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份转让协议》
进行了见证,出具了编号为 JZ20150306005 的《股权转让见证书》,证明股份转
让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时意思表示真实,签字属实。
D、2015 年 3 月 5 日,刘梦龙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东莞奥威斯银行账户支付人
民币 1,356.75 万元股份转让款。东莞奥威斯出具了收到股份转让款的收据。
E、根据《公司法》及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仅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认购情况进行登记,不办理股份转让变更登
记,深圳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登记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办理。2015 年 3 月 6 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东莞
奥威斯与刘梦龙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出具了股份转让后的易尚展示股东名
册。
F、2015 年 3 月 6 日,发行人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备案手续。
(3)东莞奥威斯转让所持易尚展示股份的定价依据
经股份转让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定价依据为:按易尚展示 2014 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每股收益及 9 倍市盈率为依据,每股转让
价格定为 6.03 元,东莞奥威斯所持易尚展示 225 万股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
1,356.75 万元。
(4)刘梦龙受让东莞奥威斯所持易尚展示股份的资金来源
刘梦龙受让东莞奥威斯所持易尚展示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刘梦龙及其家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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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经营所得、投资收益、工资、奖金等收入及借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份转让经转让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
股份转让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其转让行为及结果合法、有效。刘梦龙受让东
莞奥威斯所持易尚展示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委托持股及代持股份的
情况,转让股份不存在利益输送和其它安排,不存在纠纷和潜在风险。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梦龙 19,957,500 37.88%
王玉政 6,750,000 12.81%
向开兵 5,242,500 9.95%
陈 铭 4,050,000 7.69%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 5.13%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50,000 4.27%
刘基强 2,100,000 3.99%
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50,000 3.13%
谢志远 1,350,000 2.56%
刘振基 1,350,000 2.56%
吕群英 1,350,000 2.56%
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1,350,000 2.56%
庄伟雄 675,000 1.28%
李志威 450,000 0.86%
郑惠贤 450,000 0.86%
林泽文 450,000 0.86%
陈鸿程 225,000 0.43%
吴 彪 180,000 0.34%
李 伟 150,000 0.28%
合 计 52,68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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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一)公司的股权关系结构图




(二)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情况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职责

1、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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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情况、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经济效益进
行审计监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以及资产安全、保值等进行审计监督;负
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公司内部经
营管理、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证券部

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机
构有关公司上市筹备事宜;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筹备工作;做好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等。

3、人力资源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下设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
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战略目标,组
织实施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与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
理等工作。行政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体系的建立、公司会议组织及记录、各
类公文拟定和发布、重要来访活动的接待、员工食宿管理、工业安全管理,办公
室管理等。

4、财务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企业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会计核算和实施会
计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准确、及时进行成本核算、
编制财务报告等。

5、营销中心

营销中心下设营销一部、营销二部、营销三部、营销四部。营销一部主要负
责快消品、家电等行业的销售业务;营销二部主要负责 IT 电子、汽车等行业的
销售业务;营销三部主要负责通讯、医药、服装等行业的销售业务;营销四部主
要负责珠宝、钟表等行业及多媒体展厅、展车、海外客户的销售业务。

6、创意研发中心

创意研发中心下设设计部和研发部。设计部主要负责展示道具、工程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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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设计,提供以视觉传达为主的展示设计方案和相关的技术方案。研发部主
要负责新型展示技术的应用,产品的工业设计,新材料及新工艺的应用,及整个
公司产品工艺更新。

7、运营中心

运营中心负责公司所有订单交付。运营中心下设计划部、采购部、装管部、
工程图纸部。计划部主要负责订单执行的计划管理;采购部主要负责原材料、外
协产品的采购工作;装管部主要负责展示道具安装、展示项目的实施;工程图纸
部主要负责对装管部所实施工程项目图纸资料的支持。

8、技术成本中心

技术成本中心下设预决算部、技术部和样品部。预决算部主要负责向客户提
供报价,并根据报价内容制定公司的服务内容,并持续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以及
决算工作;技术部主要负责技术、工艺的分解、细化,对业务开拓的支持和生产
的指导;样品部主要负责样品的制作及工艺品质标准的完善。

9、制造中心

制造中心包括龙岗分公司、昆山易尚和惠州易尚。分(子)公司主要由生产
计划部(PMC)、IE 部、品质部等部门组成。(1)生产计划部(PMC)负责生
产计划管理。包括各车间的生产进度、物料需求计划、仓储管理、物流管理。(2)
IE 部负责工厂布置、生产线布置、各项操作规范的制定与检查、生产技术、工
艺标准的制定及修改。(3)品质部负责制定产品质量准则、原材料质量检验、
生产过程中质量检查、成品检查和各项功能测验、质量异常处理及跟踪、质量问
题分析及报告、质量体系的维护和完善。

10、循环会展事业部

循环会展事业部主要负责研发可循环使用的展览器具,为企业提供循环会展
设计、搭建服务。

11、3D 影像事业部

3D 影像事业部主要负责研发三维扫描成像软硬件系统,销售三维扫描成像
设备及为客户提供三维扫描成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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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1、控股子公司

(1)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A、公司概况

注册名称 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29 日
住 所 惠州市惠台工业园区 54 号小区(厂房)内(301-5)号房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承办展览展示,品牌策划、设计、推广服务,企业形象设计及综合服务,
室内外装饰设计,商场形象设计及安装工程服务,工程装饰、装修及工程
施工,文化活动策划,广告业务(户外广告凭许可经营),展览展示道具、
经营范围
商场展示道具的研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与
技术进出口,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B、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0,438,358.95
净资产 7,974,352.69
项目 2014 年度
净利润 -506,723.39

(2)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A、公司概况

注册名称 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29 日
住 所 千灯镇黄浦江南路 1529 号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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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展览展示器、综合展览展示架生产、销售;展览展示
经营范围
器材研发;平面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展示用品及零配件销售;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B、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4,794,604.25
净资产 27,712,699.98
项目 2014 年度
净利润 1,192,040.49

为便于业务开展,发行人设立了具有法人资格的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
司,并由其承接昆山分公司(已注销)原有资产及人员等。发行人于 2011 年 6
月向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承诺,承诺于 2 年内将昆山易尚搬出化工区。根据昆山市
环境保护局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昆环函(2013)58 号《关于千灯化工区
适度引进非化工项目请示的函复》,昆山易尚所处区域以前依法批准的现有非化
工项目维持原状,根据化工区建设发展的需要,逐步将化工区内非化工项目迁出
化工区,因此昆山易尚目前尚未搬迁。

由于昆山易尚租赁厂房面积不大,而且对厂房要求不高,普通工业厂房即可,
因此即使搬迁也比较容易找到新的厂房予以替代,搬迁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
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梦龙承诺:“作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若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昆山市易尚洲际
展示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找到合适的搬迁厂房,而导致生产经营受到损失,该损失
由本人承担,保证易尚展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A、公司概况

注册名称 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9 月 9 日
住 所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37 号 23D 室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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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
经营范围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B、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571,018.47
净资产 8,632,505.33
项目 2014 年度
净利润 -1,367,258.16

2、参股公司

公司不存在参股公司。

六、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1、自然人

是否拥有境外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永久居留权
刘梦龙 中国 否 44052719550115xxxx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王玉政 中国 否 32081119700110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向开兵 中国 否 34232619700105 xxxx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陈 铭 中国 否 44052719761206 xxxx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北街道
谢志远 中国 否 44022719651127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刘振基 中国 否 44152219590420 xxxx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吕群英 中国 否 44052719701003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庄伟雄 中国 否 44052719650810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李志威 中国 否 44030119780129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刘基强 中国 否 51102119710707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郑惠贤 中国 否 44052419640927 xxxx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林泽文 中国 否 44030619670220 xxxx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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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程 中国 否 44052719670306 xxxx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北街道

2、法人

(1)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12 月 7 日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2603
法定代表人:蔡明君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实收资本:4,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投资,风险投资管理咨询、投资顾问及企业管理顾问(不
含限制项目)。
截止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杨 骏 2,200 55%
蔡明君 1,800 45%
合 计 4,000 100%

根据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杨
骏与蔡明君系夫妻关系,由于晓扬投资股东杨骏先生去世,其在晓扬投资的股权
目前正在依法办理过户手续中,因此晓扬投资目前的股权结构暂不调整。由于晓
扬投资是有限责任公司,不会因为股权的变化而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权结构造成任何影响。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21,509,950.05
净资产 203,312,678.41
项目 2014 年度
净利润 3,361,194.49

(2)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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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6 年 9 月 25 日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圳中心商务大厦 2209 室
法定代表人:卓睿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技术创业产业;受托管理和经营其
他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投资咨询业务;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
截止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如下: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2,287,363.58
净资产 49,534.613.26
项目 2014 年度
净利润 -4,330,928.11

(二)发起人以外的其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18 日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民田路西深圳中心商务大厦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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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卓睿)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截止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汇智成长目前的合伙人结构及出资情况为: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张庆杰 1,500 25.00% 有限合伙人
李吟发 1,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黄育宏 500 8.33%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 50.00% 普通合伙人
合 计 6,000 100%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见上文。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083,316.19
净资产 24,688,076.49
项目 2014 年度
净利润 663,029.08

2、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20 日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新狮村 54 号 1305 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江文彬
注册资本:225 万元
实收资本:225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
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公司,截止到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之日,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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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
序 性 出资金额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任职情况 比例
号 别 (元)
(%)
1 江文彬 男 44030319610228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监事、运营中心副经理 335,000.00 14.91

2 刘翠云 女 44528119790926 xxxx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人力资源副经理 175,000.00 7.78

3 彭 博 男 12010419850323 xxxx 天津市南开区 3D 事业部副经理 150,000.00 6.67

4 徐维霞 女 34253019820904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营销中心业务经理 125,000.00 5.56

5 彭康鑫 男 44253019691223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监事会主席、审计部负责人 125,000.00 5.56

6 彭 娟 女 32010319831010 xxxx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 证券事务代表 125,000.00 5.56

7 黄 雷 男 45222319710404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创意研发中心副总监 75,000.00 3.33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区儒
8 肖祥飞 男 43050219691214 xxxx 技术成本中心副总监 75,000.00 3.33
林镇
9 徐群如 男 36222319731009 xxxx 江西省樟树市 行政人员 75,000.00 3.33

10 杜艳艳 女 13118219820422xxxx 河北省衡水市 3D 事业部工程师 75,000.00 3.33

11 孙百参 男 37252219750727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龙岗分公司物流部主管 65,000.00 2.89

12 王玉军 男 32082519670927 xxxx 江苏省泗阳县裴圩镇 运营中心经理 62,500.00 2.78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康山
13 王英伟 男 36232919740303 xxxx 营销中心副总监 62,500.00 2.78

14 程士玉 男 34272319751021 xxxx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财务部经理 62,500.00 2.78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
15 张青海 男 41010219820412 xxxx 昆山易尚副总监 60,000.00 2.67
山镇
16 吴子强 男 41302919771027 xxxx 河南省新县陈店乡 北京分公司副总监 50,000.00 2.22

17 李 昕 女 64512219781018 xxxx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营销中心经理 50,000.00 2.22

18 孙昌晶 男 36242619630814 xxxx 江西省泰和县糖厂 营销中心经理 50,000.00 2.22

19 陈月标 男 44162419760729 xxxx 广东省和平县彭寨镇 原运营中心监理 40,000.00 1.78

20 余富饶 男 51112319641005 xxxx 四川省犍为县塘坝乡镇 营销中心业务经理 37,500.00 1.67

21 梅祖元 男 43072319810126 xxxx 湖南省澧县复兴厂镇 技术成本中心经理 30,000.00 1.33

22 周德华 男 36250219800927 xxxx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昆山易尚采购主管 30,000.00 1.33

23 余久明 男 34260119770914 xxxx 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 技术成本中心经理 25,000.00 1.11

24 毛海砚 男 42242219790909 xxxx 湖北省松滋市南海镇 龙岗分公司计划部经理 25,000.00 1.11

25 沈世军 男 41302819731024 xxxx 河南省罗山县山店乡 龙岗分公司木漆部副经理 25,000.00 1.11

26 李真真 女 41150319841014 xxxx 重庆市渝中区 财务部主管 25,000.00 1.11

27 陈安德 男 43062319851018 xxxx 长沙市天心区 首席设计师 25,000.00 1.11

28 李镜波 男 44122119780508 xxxx 广东省深圳南山区 首席设计师 25,000.00 1.11

29 马 君 男 51252919791019 xxxx 四川省江安县大井镇 昆山易尚主管 20,000.00 0.89

30 刘玉平 男 32042219740117 xxxx 江苏省金坛市金城镇 昆山易尚副总监助理 20,000.00 0.89

31 刘永洪 男 51292619740312 xxxx 四川省蓬安县石孔乡 龙岗分公司品质部经理 20,000.00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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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
序 性 出资金额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任职情况 比例
号 别 (元)
(%)
32 幸秋红 女 44142519791117 xxxx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财务部主管 20,000.00 0.89

33 李正军 男 43240219711209 xxxx 湖南省津市市新洲镇 昆山易尚物控主管 15,000.00 0.67

34 梁 丽 女 51082319820910 xxxx 湖北省公安县孟家溪镇 营销中心大客户主管 10,000.00 0.44

35 沈 飞 男 34012219860803 xxxx 安徽省肥西县高刘镇 运营中心主管 10,000.00 0.44

36 付家祯 女 36012419790926 xxxx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营销中心大客户主管 10,000.00 0.44

37 孟 松 男 45232319750914 xxxx 广西全州县白宝乡 龙岗分公司组装部副经理 10,000.00 0.44

38 朱春华 男 36212119760420 xxxx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白鹭乡 龙岗分公司组装部主管 10,000.00 0.44

39 刘红艮 男 42112219750420 xxxx 重庆市云阳县南溪镇 北京分公司经理 10,000.00 0.44

40 陆何胜 男 45212919751019 xxxx 广西崇左市江州区濑湍镇 龙岗分公司组装部主管 10,000.00 0.44

合计 2,250,000.00 100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或者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268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75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假设本次发行新股1,756万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1 刘梦龙 19,957,500 37.88% 19,957,500 28.41%
2 王玉政 6,750,000 12.81% 6,750,000 9.61%
3 向开兵 5,242,500 9.95% 5,242,500 7.46%
4 陈 铭 4,050,000 7.69% 4,050,000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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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5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 5.13% 2,700,000 3.84%
6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50,000 4.27% 2,250,000 3.20%
7 刘基强 2,100,000 3.99% 2,100,000 2.99%
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
8 1,650,000 3.13% 1,650,000 2.35%
伙)
9 谢志远 1,350,000 2.56% 1,350,000 1.92%
10 刘振基 1,350,000 2.56% 1,350,000 1.92%
11 吕群英 1,350,000 2.56% 1,350,000 1.92%
12 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1,350,000 2.56% 1,350,000 1.92%
13 庄伟雄 675,000 1.28% 675,000 0.96%
14 李志威 450,000 0.86% 450,000 0.64%
15 郑惠贤 450,000 0.86% 450,000 0.64%
16 林泽文 450,000 0.86% 450,000 0.64%
17 陈鸿程 225,000 0.43% 225,000 0.32%
18 吴 彪 180,000 0.34% 180,000 0.26%
19 李 伟 150,000 0.28% 150,000 0.21%
20 社会公众股东 17,560,000 25.00%
合计 52,680,000 100.00% 70,240,000 100.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刘梦龙 19,957,500 37.88%
2 王玉政 6,750,000 12.81%
3 向开兵 5,242,500 9.95%
4 陈 铭 4,050,000 7.69%
5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 5.13%
6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50,000 4.27%
7 刘基强 2,100,000 3.99%
8 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50,000 3.13%
9 谢志远 1,350,000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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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刘振基 1,350,000 2.56%
11 吕群英 1,350,000 2.56%
12 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1,350,000 2.56%
合计 50,100,000 95.09%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自然人股 持股数
序号 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职务
东名称 (股)
易尚展示董事长、惠州易尚执行董事、昆山
1 刘梦龙 19,957,500 37.88%
易尚执行董事、上海易尚执行董事
2 王玉政 6,750,000 12.81% 易尚展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易尚展示董事、总经理、惠州易尚总经理、
3 向开兵 5,242,500 9.95%
昆山易尚总经理、上海易尚总经理
4 陈 铭 4,050,000 7.69% 无
5 刘基强 2,100,000 3.99% 无
6 谢志远 1,350,000 2.56% 无
7 刘振基 1,350,000 2.56% 无
8 吕群英 1,350,000 2.56% 无
9 庄伟雄 675,000 1.28% 无
10 李志威 450,000 0.86% 无
11 郑惠贤 450,000 0.86% 无
12 林泽文 450,000 0.86% 易尚展示董事
合 计 44,175,000 83.86%

(四)股东中的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持有情况

本公司股东中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持有的情形。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公司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持股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刘梦龙 37.88%
2 王玉政 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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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3 向开兵 9.95%
4 陈 铭 7.69%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之表弟
5 刘振基 2.56%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之叔叔
6 陈鸿程 0.43%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之侄女婿
7 刘翠云 通过汇众同创间接持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之侄女
8 王玉军 通过汇众同创间接持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玉政之兄
9 刘玉平 通过汇众同创间接持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向开兵之妻弟
10 卓佳汇智 4.27% 卓佳汇智为汇智成长唯一普通合伙人,出资比
11 汇智成长 3.13% 例 50.00%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承诺:
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份,在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示回购。

2、公司股东陈铭、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刘基强、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谢志远、刘振基、
吕群英、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庄伟雄、李志威、郑惠贤、林泽文、陈
鸿程、吴彪、李伟承诺: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份,在
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
示回购。

3、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梦龙、王玉政、
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除以上锁定期外,公司股东李伟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5、除以上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梦龙、王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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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开兵、吴彪、林泽文承诺:“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本人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为易尚展示所有;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
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
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
效。”

八、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本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


本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
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十、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册正式员工为 858 人。

(二)员工的构成结构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含子公司)的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
年龄结构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结构 人数 比例
管理人员 260 30.30%
生产人员 368 42.89%
市场销售 110 12.82%
设计研发人员 120 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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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858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 人数 比例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9 3.38%
大专及本科学历 317 36.95%
大专以下学历 512 59.67%
合 计 858 100.00%

3、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 人数 比例
30 岁以下 418 48.72%
31-40 岁 274 31.93%
41 岁以上 166 19.35%
合 计 858 100.00%

(三)执行社会保障制度情况

本公司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与本公司签订
的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1、社会保险
公司已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生育等保险。除昆山分公司(已注销,其资产、人员由昆山易尚承接)自2011
年1月起由深圳转为在昆山当地缴纳社会保险,北京办事处自2011年10月起由深
圳转为在北京当地缴纳社会保险,北京分公司自2012年2月起由深圳转为在北京
当地缴纳社会保险,昆山易尚自2012年2月起在昆山当地缴纳社会保险,上海易
尚自2013年9月起在上海当地缴纳社会保险外,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人员的
社会保险均在深圳缴纳。
2012年8月3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了证明,证明深圳市易尚展
示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间未发现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
者规章的行为。2013年1月11日、2014年2月7日、2014年8月14日和2015年1月12
日,该局分别出具了证明,证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7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期间无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而被行政处罚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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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2012年8月24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了证明,证明龙岗分公司
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无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而
被行政处罚的记录。2013年1月21日、2014年1月22日、2014年8月22日和2015年1
月14日,该局出具了证明,证明龙岗分公司在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
间无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2012 年 1 月 18 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证明深圳市
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
规及各项政策,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未发现一起违法、违规及任何
员工投诉事件,企业与员工存在良好的雇佣关系。
2012年2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证明深
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11人正常缴纳各种保险。2012年7月20日
及2013年1月15日,该中心出具了证明,证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办事处10人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7月18日,该中心出具了证明,证明深圳市易
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12人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2月12日,北京市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深圳市易尚展示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2013年12月8人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深圳市易尚展
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2014年6月8人缴纳社会保险。2015年1月16日,北京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深圳市易尚
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2014年11月6人缴纳社会保险。
2012年7月16日,北京市顺义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了参保单位缴纳
社会保险情况表,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7人缴纳社会保险,
无欠费。2013年1月6日,该中心出具了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表,北京分公
司15人缴纳社会保险,无欠费。2013年7月22日,该中心出具了参保单位缴纳社
会保险情况表,北京分公司9人缴纳社会保险,无欠费。2014年2月17日,北京市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深圳市易尚展
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13年12月9人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8月14日,北京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深圳市易尚
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14年6月8人缴纳社会保险。2015年1月19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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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深圳市易
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14年11月10人缴纳社会保险。
2012 年 7 月 19 日、2013 年 1 月 5 日、2013 年 7 月 15 日、2014 年 1 月 18、
2014 年 7 月 22 日和 2015 年 1 月 7 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出具
了证明,证明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
等未发现一起违法、违规及任何员工投诉事件,企业与员工存在良好的雇佣关系。
2014 年 2 月 20 日,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了单位参加城镇社会
保险基本情况,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截止 2014 年 1 月 4 人缴纳社会
保险,无欠费。2014 年 7 月 23 日,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了单位参
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截止 2014 年 6 月 25
人缴纳社会保险,无欠费。2015 年 1 月 20 日,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
具了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截止 2014
年 12 月 37 人缴纳社会保险,无欠费。
2、住房公积金
公司已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了住房公积金。昆山分公司(已
注销,其资产、人员由昆山易尚承接)于 2011 年 2 月开始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并为在职员工补交了 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1 月的住房公积金。北京办事处
自 2011 年 10 月起由深圳转为在北京当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北京分公司自 2012
年 2 月起由深圳转为在北京当地缴纳住房公积金,昆山易尚自 2012 年 2 月起在
昆山当地缴纳住房公积金,上海易尚自 2013 年 9 月起在上海当地缴纳住房公积
金。除前述情况外,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均在深圳缴纳。
2015 年 1 月 7 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证明深圳市易
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
法违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2015 年 1 月 14 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证明深圳市易
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自 201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2012 年 1 月 10 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出具了证明,证
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自 2010 年 8 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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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受任何处罚。
2015 年 1 月 8 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出具了证明,证明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自 2011 年 10 月至今,依法缴存住房公
积金,未发现有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012 年 7 月 20 日、2013 年 1 月 9 日、2014 年 1 月 22 日、2014 年 7 月 24
日和 2015 年 1 月 15 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义管理部分别出具了证明,
证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自 2012 年 2 月 7 日开户至 2014 年
12 月,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发现有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
为。
2015 年 1 月 15 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证明昆山市易
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自 2012 年 2 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截止证明开具之日,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2015 年 1 月 14 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证明上海易尚展览
展示服务有限公司开户缴存以来未受到该中心行政处罚。
3、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出具了《承诺函》:如果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分公司所在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对以前年度的员工社保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未
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和损失,本人将在无需发行人
支付对价的情况下代发行人全部承担。

十一、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相关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内容参见本节“七、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之“(七)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
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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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
交易”之“(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

(四)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节“十、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三)执行社会
保障制度情况”。

(五)关于租赁房产权属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公司的主要固
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四)房屋建筑物租赁情况”。

(六)关于所得税优惠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
能力分析”之“(三)按照利润表主要项目逐项分析对利润的影响”。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股东
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八)关于昆山易尚搬迁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节“五、公司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之“(四)控股子
公司及参股公司简要情况”之“1、控股子公司”。

(九)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诺及相关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十)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之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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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相关未履
以上的股东之持股意向
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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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公司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展示服务,包括品牌终端展示服务、虚拟展示服
务和循环会展服务。
品牌终端展示服务具体包括为品牌连锁终端客户提供展示道具产品,整体展
示项目的策划设计、展示道具研发生产、装饰装潢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公司品
牌终端展示业务服务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如:华为、联想、联通、海尔、三
星等。公司根据客户的品牌推广和营销策略设计出品牌终端展示整体形象方案,
展示道具在工厂进行模块化的批量生产,在品牌终端现场实现搭积木式的快速组
合安装,结合简易的装饰装潢,实现品牌终端的快速建设和统一复制,彰显企业
品牌形象与内涵,提高企业影响力,促进产品销售,最大程度地为客户创造价值。
虚拟展示服务包括3D扫描成像、虚拟展示的设计、研发与推广应用等,目前尚
处于研发、推广阶段,销售收入较少;循环会展服务包括为会展参展商提供展览
设计、策划、可循环展台搭建等服务,目前尚处于研发、推广阶段,尚未形成销
售收入。
品牌终端展示服务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收入和主要利润来源,虚
拟展示服务和循环会展服务是公司未来业务的重要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产品

(1)主要产品
按照公司提供的展示服务类别,可以分为品牌终端展示产品、虚拟展示产品
和循环会展产品。公司虚拟展示产品销售收入较少,循环会展产品尚未实现销售
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品牌终端展示产品,具体包括整体展示
项目和展示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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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展示项目包括专卖店、展厅、展车等。专卖店主要针对营销终端,结合
品牌、产品的特点、风格设计出整体展示方案,充分考虑店面空间布局,通过工
厂模块化生产的展柜、展架、展台等展示道具与现场搭积木式的快速组合安装,
辅助以简单的现场装饰,形成独立的品牌专区、专卖店,增强消费者的环境体验,
促进产品销售;展厅是为了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集展示、互动、体验为一
体的综合性场所,公司展厅项目包括形象品牌展厅、大型主题会议展场、主题特
色会议室等,展厅的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测量、道具生产、多媒体安装调试、现
场装饰等;展车是指将大型的集装箱进行改装,搭配自动控制系统和液压拉伸系
统,再进行室内装饰,形成一个移动式的展厅,通过拉伸结构设计能使展车面积
增加最多70%左右,最大使用面积可达70平方米,展车能够实现商务洽谈、会议、
产品展示等功能,并且可以随时移动。
展示道具是直接面向公众的界面实体,是展示空间的物质基础,为商品的承
托、吊挂、陈列、照明等功能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硬件设备。根据不同的摆放位置
和使用功能,展示道具分为展柜、展架、展台等;根据材质不同,展示道具分为
以钢材、木材、玻璃、亚克力以及五金为主的展示道具等;这些产品在工厂内进
行批量生产,然后根据客户的要求配送到营销终端。
下图圆形虚框部分为发行人提供的营销终端展示产品。发行人依托创新的业
务模式、领先的设计水平、完善的生产布局等核心竞争优势,通过一体化服务为
客户提供终端展示产品,提升品牌形象、展示品牌内涵、提高产品销量,最大程
度地为客户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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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案例
①宏图三胞专卖店




②联想专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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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展厅




④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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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展示道具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的演变过程

发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展 (2004 年-2006 年) (2007 年-2009 年) (2010 年至今) (2012 年至今)
阶 展示道具自主设计与整体展 虚拟展示和循环会展业务的
展示道具生产阶段 展示道具自主设计与生产
段 示项目一体化服务 研发与推广
业 展示道具的自主设计与生产 3D 扫描成像、虚拟展示技术
展示道具的自主设计与生
务 展示道具的辅助设计与生 阶段; 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产阶段;
内 产阶段 系统、完整的一体化终端展 循环会展系统的设计、研发与
专卖店综合服务
容 示解决方案的全面实施; 推广应用;
产 展柜、展架等展示道具; 3D 扫描设备,提供 3D 数字
展柜、展架等展示道具;
品 专卖店、展厅、展车等整体 模型及展示服务;
展柜、展架等展示道具 以专卖店为代表的设计、制
内 展示项目; 循环会展系统产品;
造、安装服务;

强调展示道具的组合与搭 展示策划、形象设计、展示 3D 扫描成像:获取实体产品
配、重视展示设计与整体效 道具生产、多媒体展示、装 的 3D 数字信息,快速建立 3D

果 饰装潢等一体化的解决方 数字模型;
品 辅助设计、单个展示道具生
案; 循环会展系统:主体结构框架
特 产与销售
部分为金属材料,可重复利用

多次,形象效果采用可回收、
可降解的物料;
设 结合展示产品工艺技术,对 大力提高终端展示产品的 基于多年来的设计及业务经 3D 扫描成像:3D 扫描设备、
计 设计方案提出反馈意见,少 自主设计和研发能力,通过 验,结合客户的需求及消费 虚拟展示技术
内 量参与设计。 学习终端展示最新的设计 者的现场体验需求,总结并 循环会展系统:对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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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公司的设计内容以产品的 理念和设计风格,结合自身 形成了“展示设计系统”。 结构进行专项设计,使之能够
结构、工艺设计为主; 业务的积累,形成了自主设 “展示设计系统”包括: 自由组合、重复使用,现场快
设计的产品以单个道具设 计能力; 终端展示设计理念; 速搭建;
计和辅助性设计为主; 设计手法以 3D 设计为主, 终端展示设计程序;
设计的手法主要以平面设 具备了空间设计能力;极大 终端展示设计数据库。
计的手法设计部分商场和 地提升了公司的业务范围
展览的特装展位。 和服务领域,形成了以设计
为先导的核心竞争力。





品 手机柜 连锁店 展厅 3D 扫描技术应用






电子展位 连锁店 展车 循环会展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虚拟展示产品销售收入较少,循环会展产品尚未实现销售收入,报告期
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品牌终端展示产品。品牌终端展示产品实体形态为展
柜、展架、展台等展示道具,主要原材料为木材、钢材、亚克力、玻璃等,制造
工艺与家具业类似,属于以展示道具为主的家具制造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可归属于 “制造业”之“家
具制造业”(行业编码C21)。
与传统家具制造业不同的是,公司产品注重终端展示整体设计和展示道具设
计,也具有文化产业属性。公司根据客户品牌形象、企业文化、产品功能,进行
展示策划与设计,致力于将客户品牌导入到终端展示环境中。终端展示环境并不
是一个简单陈列和展示的场所,而是将消费者置身于终端体验环境中,通过终端
整体布局、色彩搭配、照明选择、多媒体和影像系统应用、品牌元素设计、商品
及道具的陈列方法营造一种“环境的品牌体验”。终端展示设计绝不是简单的室
内设计,除了需要考虑环境设计、造型设计、材料质地、色彩搭配、光线、人体
工学等外在表象外,还要考虑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企业的品牌理念等内在因素,
在终端展示中导入品牌,站在品牌的高度,使展示终端成为品牌在现实生活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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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动体现。
随着现代连锁零售业的发展、企业对品牌及营销终端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
以及多媒体、网络等高科技在终端展示领域中的应用,发行人所属行业已从传统
家具制造业演变为一个集设计、制造、装饰装潢、多媒体展示等于一体的品牌终
端展示行业。

(一)终端展示介绍

1、营销终端

营销终端是消费者与商品面对面的展示、交易场所,是商品流通的最终环节。
企业通过终端,将品牌形象和产品信息传达给消费者,从而使消费者对品牌形象
和产品获得认知,最终实现销售。
营销终端概念的提出,是近年来企业由被动参与零售变为主动参与零售甚至
主导零售的一种表现方式,是零售业中较为活跃、主动、发展较快的一种营销和
展示方式。企业通过美化零售现场展示,加强现场服务和现场宣传,把被动销售
的商场变成企业可以主导的终端,直接有效的传播品牌形象,最大程度提高商品
销量。营销终端的具体功能如下图所示:




2、展示道具及整体展示项目

展示道具包括展柜、展架、展台等,其加工手段包括五金加工、木制品加工、
塑料制品加工、丝网印刷等。展示道具是为了满足营销终端形象和功能的要求,
以设计为先导,强调个性化、系统化的产品;设计改变了传统标准货架堆放,突
出品牌文化、产品布局、个体展示、信息传达、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个性化主要
体现商家的特点,在设计方面有别于竞争对手;系统化要求所有网点的终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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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并在结构设计中系统化,使其功能、成本和外观达到最优,满足批量加工
的需要。
整体展示项目需要通过各种展示要素的有机组合,形成和谐美观的展示效
果,具体要素和表现内容如下:

要素 表现内容
1、 采用动态的、序列化的、有节奏的空间展示形式;
空间 2、 在空间设计中考虑人的因素,使空间更好的服务于人;
3、 保证展示环境的辅助空间和整体空间的协调性。
照明 整体照明和局部照明的统一使用
1、 色彩的运用在商业展示中要有穿透力和时空感;
色彩
2、 注重色彩的形式变化,做到感官传递的丰富性、多样性。
1、体现设计的美观、材料应用的科学性,充分考虑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工程性
材料 能要符合应用环境;
2、以自身的基本属性确定用途,以安全、经济和环保为基本原则,遵循各种施工规范。

(二)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展示道具制造工艺与家具制造业类似,家具制造业所遵守的主要法律法
规、政策如下:

序号 法律及法规 标准名称
1 GB/T 3324-2008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2 GB/T 3325-2008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3 GB/T 3327-1997 家具柜类主要尺寸
4 GB/T 3326-1997 家具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5 GB/T 11718-1999 中密度纤维板
6 QB/T 6016-97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7 GB5296.6-2004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 6 部分:家具
8 QB/T1951.1-1994 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公司产品以展示设计为先导,国家和地方政府鼓励支持相关设计产业的发
展,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主要政策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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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有关内容
该《意见》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
《关于推进文化创 施、组织实施 4 部分。重点任务是:塑造制
意和设计服务与相 造业新优势;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提升
国务院 2014 年
关产业融合发展的 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旅游发展文化内涵;挖
若干意见》 掘特色农业发展潜力;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
间;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
艺术创意和设计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发
《文化部关于加快
展重点。要大力发展平面设计、外观设计、
文化产业发展的指 文化部 2009 年
工艺美术设计、雕塑设计、服装设计及展览
导意见》
设计,提升设计创意能力和水平。
对创意设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环境营造、
《关于促进创意设
服务平台建设、产业基地建设、人才建设、
计业发展的若干意 深圳市 2009 年
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政策
见》
意见。
《深圳市文化产业 创意设计业被列为首个扶持发展的重点领
发展规划纲要 深圳市 2008 年 域,提出建设“全球创意设计之都”的发展
(2007-2020)》 目标,加大对创意文化产业原创项目扶持等。
创意设计与广告策划属于第三类重点领域,
《2008-2010 年深
其中创意设计包括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建
圳市文化产业专项
深圳市 2008 年 筑设计、时装设计、展览设计、室内设计与
资金重点扶持的领
环境设计、广告设计、珠宝设计、工艺美术
域范围》
设计等
《广东省建设文化 建设广州、深圳、佛山工业创意设计基地,
广东省委
强省规划纲要 2010 年 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等地建设
省政府
(2011-2020 年)》 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

(三)行业发展状况和竞争格局

1、行业发展历程




2000年以前,我国商品零售行
业形式较为简单,历经了供销社、
百货公司、批发市场、超级市场等
阶段,商品只是简单的产品堆积,
分类摆放。产品的品牌宣传以媒体
广告为主,形式单一,基本没有形
成终端展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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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0年,是终端展示市场
的初步形成阶段,商家开始注重终
端抢占零售市场,提出“决胜于终
端”的市场营销理念,加强了促销
力度。市场由使用单一类型的促销
展示道具向品牌专区过渡,出现了
专营店、专卖店、购物中心等多种
形态,在商品展示上呈现个性化、
品牌化的特色。从事终端展示行业
的服务商,也由最初提供简单的终
端展示道具发展到提供从设计、生
产到安装服务的一体化终端展示服
务。
2011 年以后,随着终端展示行
业的专业化发展,终端建设对品牌
形象展示的要求越来越高,终端展
示逐步向以展示设计为核心,强调
个性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形成
专业配套、跨行业、跨学科、新兴
的综合服务体系。品牌终端展示一
体化服务日趋成熟,现代信息技术
开始融合到现有展示模式中。电子、
软件、多媒体等高科技手段将新型
多元化、互动式的展示引入到传统
静态展示中。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越来
越多的产品通过网络营销和展示,
企业逐步注重消费者网上购物的体
验与互动。虚拟展示开始成为品牌
终端展示的重要补充,虚拟展示最
初以“图片+文字”的方式进行网上
展示,但无法实现立体展示和互动
体验,随着 3D 技术的应用,可以
实现虚拟展示全方位各个视角的互
动浏览,可以让人如同看到实体产
品一样,方便地观察到产品的每一
个细节,并可以随时放大,对结构
和款式特征形成直观感受。



2、行业竞争格局

终端展示行业涉及企业众多,营销策划公司、广告公司、展示道具生产公司、
家具公司、装饰装潢公司、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商等均参与该行业,行业内企业
规模普遍较小、竞争无序、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服务模式差别较大。行业内大多
数企业一般提供单一的服务,如营销策划公司主要提供终端展示策划及终端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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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分析服务;广告公司主要提供终端品牌形象推广服务;家具公司一般提供少
量简单的终端展示道具;展示道具生产公司主要提供批量化的终端展示道具生
产;装饰装潢公司主要提供终端展示的基础装饰装潢服务;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
商提供终端展示策划、终端形象设计、终端道具设计研发及生产、终端建设等一
体化的终端展示解决方案。
各市场主体完成终端展示服务的主要业务环节与盈利模式对比分析如下:

各类型终端展示主体 需求分析及策划 展示设计 生产制造 装潢安装 售后服务
营销策划、广告公司 ● ●
展示道具生产公司或家具

公司
装饰装潢公司 ●
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商 ● ● ● ● ●

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商与营销策划公司、广告公司、家具公司、装饰装潢公
司的比较如下:

广告、营销策划类公
项目 装饰装潢类公司 家具类公司 本公司

根据客户的品牌推
广和营销策略设计
出品牌终端展示整
向客户提供品牌策划 体形象方案,展示道
为公共建筑、酒店、商业 与管理、广告策划创 具在工厂进行模块
用于家居、办
综合体、住宅等提供装 意设计、媒介代理投 化的批量生产,在品
业务定位 公等家具的设
饰、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 放、户外广告发布、 牌终端现场实现搭
计与制造。
工等 促销活动、公关活动、 积木式的快速组合
企业形象 CI 等。 安装,结合简易的装
饰装潢,实现品牌终
端的快速建设和统
一复制
上游:钢材、木材、
上游:建筑装饰材料行
亚克力、玻璃等行
业,具体包括水泥、钢筋、 上游:电视、报纸、 上游:板材、
业。
板材、石材、油漆、铝材、 广播、杂志等媒介公 实木、油漆、
行业上下 下游:主要是零售业
玻璃等。 司。 玻璃等行业。
游 及具有终端的各行
下游:旅游业(酒店、饭 下游:需要宣传推广 下游:企事业
业,包括家电零售
店等)、房地产业(商业 的各种行业。 单位、家庭等。
业、消费电子业、快
类、住宅类)等
速消费品业等。
专卖店、展厅、展车、
广告的设计、制作及 办公桌、椅子、展柜、展架、展台等
产品(服 各种建筑的室内外装饰
发布,营销策划、推 储物柜等的设 终 端 展 示 产 品 的 设
务) 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等。
广活动等。 计与制造。 计、生产、安装一体
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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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为主,施工期
工厂标准化生 个性化定制服务,同
长;客户装饰更新周期较 品牌宣传主要通过电
产为主,产品 一 客 户 方 案 标 准 化
行业特征 长;方案通常注重功能 视、报纸、公告、杂
以分销及零售 复制;突出设计、品
性,对不同客户提供不同 志等媒体进行。
为主。 牌形象。
的设计方案。

3、行业市场需求与供给

(1)行业市场需求

①行业市场容量
终端展示行业是由零售市场的兴起而拉动的新兴行业,由于终端展示行业服
务的对象广泛,涵盖了各大连锁零售企业和消费电子、家电、快速消费品、食品、
饮料、医药等众多行业的终端场所,市场规模较大。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零售销售规模
增长迅速,2005-2013年我国零售业商品销售额由17,641亿元增长到98,487亿元。
零售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企业对终端投入的不断加大,为终端展示行业带来了前
所未有的发展机会。据统计,2006年我国终端展示市场规模为446.23亿元,2007
年增加到568.12亿元,增长率为27.32%;受经济危机影响,2008年增长相对缓慢
为490.25亿元,2009年增加到701.49亿元(数据来源:《我国终端展示行业市场
现状及未来发展分析》);随着零售行业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城
市化进程的加速及企业对终端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终端展示行业市场规模较
大。
②行业市场需求的驱动因素
A、零售业的连锁经营趋势带动了终端展示行业的发展

我国终端展示行业的发展与连锁零售业的发展息息相关。20世纪90年代后期
开始,随着零售商业迅速发展,我国连锁零售业发展迅速,成为各种零售业态中
发展最快、极具市场活力与竞争力的零售业态。2005-2013年我国连锁零售业的
商品销售额由12,588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38,007亿元,零售营业面积由8,687万平
方米增长到15,640万平方米。
连锁经营推动了终端展示行业的迅速发展,终端展示由传统的商品陈列向品
牌展示过渡,满足产品陈列、性能展示、品牌形象建设等多种功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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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B、品牌推广手段的多元化促进终端展示行业的快速发展

随着市场饱和、产品同质化程度的提高和行业竞争的加剧,企业对品牌的建
设由单一依赖媒体广告转向综合运用广告、终端营销、公共关系、会议会展等一
系列手段,营销手段呈现多元化态势。与传统的媒体广告对比,终端营销的特点
如下:

项目 终端展示 媒体宣传
客户人群专业 宣传面广
优势 购买目的明确 速度快
迅速形成销售 消费者容易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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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终端展示 媒体宣传
可以批次投入 更换容易
使用时间长(连续 2 年以上) 时间较短(同一广告连续时间短)
网点少 不分观看人群
劣势 投入速度相对于媒体宣传较慢 不分场合、时间
受众较少 很难促进直接购买

由于终端展示兼有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的双重优势,企业越来越重视终端展
示的品牌展示效应,终端建设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投入方向。
C、产品及方案使用周期短带来新的市场需求

终端展示要求紧跟时代潮流,以创新的设计理念,全面展示公司的品牌形象,
对展示产品进行深度诠释,给目标客户、消费者的心灵带来强烈的震撼,促成产
品销售。而设计潮流的变化,品牌形象的演进、商品促销以及新产品的阶段性上
市对终端展示产品有非常强烈的时效要求。因此,终端展示产品使用周期较短,
一般为一到两年,商品促销或产品更新换代时更换速度更快,在较短的使用期限
内会形成整体更新需求。
(2)行业市场供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品牌终端展示产品,具体包括整体展示
项目和展示道具。整体展示项目主要为企业的营销终端提供展示策划、形象设计、
展示道具生产、装饰装潢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展示道具主要为企业营销终端设
计并提供展示道具。由于公司从公开资料无法获取终端展示产品提供商的数量、
产能、产量以及销售收入,因此无法获取整个市场的供给情况。

4、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展示设计的导向作用更加突出


随着营销终端展示功能需求逐步升级,应用市场不断拓展,客户对终端展示
产品的设计风格和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展示设计在终端展示中的作用日益
凸显。终端展示设计能够营造最佳的展示效果,丰富展示品牌深层内涵,如:品
牌风格、品牌文化以及该品牌与市场同类竞争对手的差异,使品牌能够更为方便、
自由地对展示内容进行更迭。同时,展示设计能够使消费者更加直观、有效的感
受品牌及产品所带来的消费体验,引导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促进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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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体化终端展示解决方案是未来品牌终端展示行业的主要模式

专业化分工是市场充分竞争的必然趋势,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渐加剧,客户对
终端展示服务的需求由简单的展示需求,逐步过渡到涵盖策划、设计、生产、安
装及售后服务的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现有服务环节分散的业务模式很难适应市
场需求,尤其是中高端市场需求,具有设计优势、较强生产整合能力的企业将从
竞争中胜出,以其完善、高效、优质的一体化服务赢得市场,并逐步建立品牌优
势。
(3)高科技在终端展示中的应用更加广泛

计算机科学技术、3D 技术及多媒体技术的进步为终端展示设计带来了革命
性飞跃,结合音频视频技术、光学投影技术、电子灯光、3D 等高技术手段将展
品、展览空间与参观者纳入统一的整体展示,改变单调、静止的传统展示方式,
使参观者和产品之间的动态交流得以实现,增强展示的交互性,改变过去单方向
的视觉观赏模式,使消费者在多媒体展示空间中得到综合互动式的体验,对品牌
形象和产品功能有更深刻的了解。
(4)终端展示产品越来越注重节能环保

节能环保概念的全球化也引领了终端展示的发展潮流。终端展示的节能和环
保,通常从设计开始,注重使用高品质、环保的材料,遵循简洁、实用的原则,
摒弃繁琐设计,减少材料浪费。
(5)网上 3D 虚拟展示将成为实体展示的一种重要补充

网上虚拟展示是一种在互联网虚拟空间上进行企业和产品展示的方式,过去
主要采取“图片+文字信息”的展示形式,缺乏互动体验。随着 3D 技术的发展,
3D 虚拟展示能够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产品展示,增强互动体验。未来 3D 虚
拟展示将成为网上虚拟展示的主要形式,并作为实体展示的一种重要补充。
(6)循环会展业务将成为会展行业的发展方向

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展会活动已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在一些区位
条件优越的经济体系中,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我国展会行业在快速
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严重的物料浪费。每个展会都需要大量的材料进行布展,一
般展会时间只有 3-5 天,而展会结束后很多材料被丢弃,成为垃圾,没有很好地
做到回收再利用,而下一个展会又要重新购买相关材料,浪费了大量的物力和财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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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会展可多次重复使用、安装方便,从而达到节能、节材的低碳、环保目
的。因此,通过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而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资源消耗的循环会展
展览模式将成为未来会展行业的发展方向。

5、市场价格走势及未来市场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品牌终端展示产品,具体包括整体展示
项目和展示道具。整体展示项目主要为企业的营销终端提供展示策划、形象设计、
展示道具生产、装饰装潢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该类展示项目一般是定制化产品。
由于各个整体展示项目的设计不同、面积不同、需要的相关展示道具数量也不同,
因此价格无可比性;展示道具也是定制化产品,不同公司需求的展示道具设计和
规格不一样,同一个公司不同时期需求的展示道具设计和规格也不一样,因此公
司生产的展示道具价格可比性不强。
为提升品牌形象、促进产品销售、增强消费者体验、引导消费者消费,企业
对营销终端建设、终端展示设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终端展示产品的需求将
保持增长态势。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将不断提高展示设计能力、增加多媒体等
展示手段及其他科技手段的应用,因此,整体上来说,终端展示产品附加值将保
持相对稳定的趋势。
随着终端展示行业的发展,将有更多企业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
但具有较强设计优势、大规模展示道具生产能力、快速安装服务优势的终端展示
服务提供商在竞争中将处于有利地位。

(四)终端展示行业进入壁垒

1、设计壁垒

终端展示设计需要在深刻理解客户企业文化、品牌内涵及产品功能的基础
上,结合客户营销推广计划,才能有针对性的设计出能体现客户品牌形象的终端
展示产品,实现品牌文化的传播和产品推广。缺乏设计能力的企业较难进入该行
业,设计水平的高低也将决定行业内企业的竞争能力,形成设计壁垒。

2、客户壁垒

由于终端展示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品牌形象和产品
销量,大型公司在选择终端展示服务商时需经过严格的考察和认证。因此,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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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选择终端展示服务商时十分慎重,一旦建立合作关系后,双方合作是相对
稳定的。终端展示服务商对客户服务时间较长,会对客户的企业文化和品牌内涵
形成深度认知,客户更换服务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其品牌形象的宣传,进
而影响产品销售。因此,对于新进入者具有一定的客户壁垒。

3、资源整合壁垒

终端展示涉及的道具品种较多、时效性较强,通常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
从对品牌理解到展示设计、终端展示道具生产及装饰装潢的一整套流程,需要终
端展示服务提供商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目前国内终端展示行业的企业规模
普遍偏小,在较短的时间内往往难以完成较大的订单。因此,在较短时间内整合
分散的资源,提供高品质的服务,满足客户大量大额订单的需求成为进入该行业
的壁垒。

4、人才壁垒

终端展示提供了从终端展示需求分析、终端展示策划、展示设计到终端道具
生产及装饰装潢的一体化服务,是平面设计、室内设计、工业设计、道具制造、
工程管理、装饰装潢、多媒体技术等多专业、多学科交融的专业性行业。由于终
端展示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行业内综合型的优秀人才较少,人才壁垒非常明显。

5、资金和规模壁垒

终端展示需求具有订单量大、需求时间较为集中、客户分布广泛、品质要求
高等特征,这对终端展示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资金和规模生产的要求,资金实力较
弱和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在承接项目时处于弱势。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未来消费能力的提高将带动终端展示行业的发展

消费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国家多
次出台政策刺激消费。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能力也不断提
高,带动了终端展示行业的发展。《关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持续发展的几个问题》
就明确提出:我国已进入只有调整经济结构才能促进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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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需是调整经济结构的立足点,而扩大居民消费又是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 十
二五”规划将扩大内需上升到新的高度,提出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建立扩大消费
需求的长效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
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随着“十二五”
规划的逐步实施,国内居民的消费潜力将得到较大释放。
(2)企业对品牌建设及品牌推广的重视有利于本行业的发展

营销终端是企业品牌推广和宣传的载体,是消费者所面对的最直接的品牌广
告,终端的质量和展示效果直接决定了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成功有效
的终端展示能够生动宣传企业品牌形象、品牌文化和品牌所有有价值的信息,对
品牌有着不容忽视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内涵。
随着制造业成熟度的不断提高,企业更加认识到品牌的价值和作用,开始注
重品牌建设。在众多的品牌宣传推广手段中,更多企业把眼光投向了最直观、最
体现品牌形象的营销终端,通过终端展示品牌文化与品牌形象,让消费者对品牌
所要展示的文化和形象有更精准和深刻的认知。企业对品牌建设和推广的重视,
对专业终端展示服务需求的增长,有利于终端展示行业的发展。
(3)市场需求稳定增长

终端展示行业服务对象广泛,涵盖了各大连锁零售企业和消费电子、家电、
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医药等众多行业,且展示道具产品更新周期较短,产
品更新换代较快,市场需求将保持长期稳定的增长,市场空间较大。

2、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低,没有形成统一的业态

我国终端展示行业尚处在起步阶段,行业中有不同的主体提供部分环节服
务,如营销策划公司、广告公司、展示道具生产公司、家具公司、装饰装潢公司
等均能提供部分服务或产品,而能提供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的专业化企业较少,
市场集中度较低。
(2)终端展示服务商综合实力相对较弱

我国终端展示服务业发展历史较短,行业内企业平均规模较小,多数企业产
品单一,能够跨区域为客户提供从终端需求分析、终端策划到终端展示设计、终
端道具生产及装饰装潢一体化服务的企业较少。行业内企业资本实力普遍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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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和专业化程度偏低。
(3)终端展示行业专业人才短缺

终端展示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终端展示行业的整体发展
水平。由于终端展示行业为平面设计、室内设计、工业设计、家具制造、工程管
理、装饰装潢、多媒体技术等多专业、多学科交融的专业性行业,综合性的专业
终端展示人才短缺。

(六)行业技术水平现状

1、设计技术水平现状

近年来,终端展示在设计方法和手段方面有了很大进步,计算机辅助设计已
经普及,软件开发及应用已经达到一定水平,设计过程及结果基本通过计算机的
形式表现出来。
各地域、各公司在设计理念、思想、文化和艺术表现手法上存在较大差异,
目前国内很多公司缺乏对终端展示的理解,在商业展示和艺术性的综合考量上认
识不足。国内终端展示行业在准确选材、应用高科技材料以及专业化设计等方面
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制造技术现状

终端展示产品涉及材料多(钢材、玻璃、板材、亚克力等),工艺环节多,
通用设备少,传统的手工制作与组装技术仍然是终端展示行业的主流。手工加工
的产品品质主要依赖工人的熟练程度和企业的管理水平。

(七)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利润水平

1、行业经营模式

终端展示服务模式主要包括三类,具体包括国际高端品牌终端设计与外包生
产的经营模式;集终端展示策划、终端形象设计、终端展示道具设计及生产、装
饰装潢于一体的终端展示服务模式;终端展示单一服务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①国际高端品牌终端设计与外包生产的经营模式
国际高端品牌终端设计主要为奢侈品提供展示设计服务,紧密围绕“品牌理
念、奢侈理论、时尚潮流”三个要素,强调奢华、个性、时尚、尊贵、经典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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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商品作为艺术品模式展现于公众,演绎品牌历史与内涵,展示商品的艺术价值,
挖掘其精致深厚的审美价值,彰显各奢侈品牌之间以及奢侈品牌与大众品牌之间
的区别,满足客户对精致、高端商品的需求以及由此带来的满足感。
奢侈品牌终端设计的创意灵魂来自于国际一线的设计大师,如 2003 年
PRADA 在东京的全新旗舰店由举世闻名的建筑大师赫尔佐格和德默隆设计,
2008 年 CHANEL 的经典作品“流动的艺术”由著名设计师扎哈哈迪德设计。
该模式以顶级设计师为核心,注重于品牌终端的设计环节,方案实施以外包
的形式分包给其他环节的服务商。其终端展示具有附加值高、价格高、艺术欣赏
价值高的特点,但奢侈品牌在各地专卖店、展示店较少,且更换速度慢,因此,
市场总量相对较小。
②集终端展示策划、终端形象设计、终端展示道具设计及生产、装饰装潢于
一体的终端展示服务模式
国内中高端品牌连锁终端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一体化的终端展示策
划、终端形象设计、终端展示道具设计及生产、装饰装潢服务满足其降低综合成
本、迅速扩张的需求。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企业能够满足连锁业零售终端多、分
布范围广、展示形象统一、展示道具更换速度快、展示道具需求量大的需求,具
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③终端展示单一环节服务模式
营销策划公司、广告公司、道具生产公司、家具公司、装饰装潢公司一般只
能单独提供设计、道具加工、装饰装潢服务,上述公司的客户终端规模较小、展
示道具需求量较少或相对低端,难以满足连锁终端数量多、分布范围广、展示道
具需求量大的要求。

2、行业的利润水平

国内终端展示行业涉及公司较多,如营销策划公司、广告公司、展示道具生
产公司、家具公司、提供一体化终端解决方案的公司等,各类公司的利润水平参
差不齐。目前尚无与本公司类似的上市公司,无法取得其他同行业的公司利润水
平数据。

(八)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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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终端展示产品的需求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在宏观经济上升期间,企
业通常会加大终端展示产品投入,行业需求呈上升趋势;而在宏观经济下滑期间,
大型企业通常会加大终端展示产品投入以促进销售,实力较小的企业则可能会减
少终端展示产品投入。因此,终端展示行业存在一定的周期性。

2、区域性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经济发展程度、营销观念存在一定差异。北京、上海、
深圳等一线城市和部分沿海城市经济较为发达,各种业态的终端零售卖场竞争较
为激烈,终端展示产品需求较大,终端展示行业发展速度较快。而经济发展相对
落后的地区,终端展示产品需求相对较小,发展速度较慢。

3、季节性

终端展示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与假期经济有一定的关联性。节
假日多,客户的营销市场活动计划随之增多。各大终端零售卖场通常在国庆、元
旦、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对展示道具进行大量更新,对终端展示产品的需求
较大。

(九)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
状况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钢铁制造业、木材及木材加工业、玻璃及
玻璃制品业、有机玻璃制造及加工业、电器制造及五金加工业等;下游行业主要
是零售业及具有终端的各行业,包括家电零售业、消费电子零售业、快速消费品
业、医药连锁行业等,具体情况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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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端展示行业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终端展示行业的上游主要是展示道具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如钢材、木材、
玻璃、亚克力、五金电器等产品。上游原材料市场的发展变化,对终端展示行业
有直接影响,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终端展示道具的成本,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终
端展示道具的质量。
终端展示行业的原材料在市场上非常普遍,生产厂家较多,竞争相对较为激
烈,不存在稀缺性;由于原材料生产厂家较多,供给较为充裕,在采购时选择性
较大,价格较为公开。

2、终端展示行业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终端展示行业的下游与终端消费密切相关,主要包括消费电子行业、家电行
业、快速消费品行业、医药连锁业、服饰行业、珠宝行业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增
长、产业结构的升级推动终端展示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1)消费电子行业

消费电子主要指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使用的各种电子类产品,如手机、电脑、
相机等。近年来,随着产品升级换代速度的加快,我国消费电子行业保持高速增
长,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主营业务收入从2006年的427.73亿元增长到
2013年的1,999.98亿元;通信设备零售主营业务收入从2006年的278.21亿元增长
到2013年的858.07亿元。基于市场商机,中国消费电子企业正通过规模化转型、
产品技术升级,实现从制造向创新的全面升级。消费电子行业将不断推出设计更
复杂、功能更强大、更具个性化的创新产品,需要个性化、互动性的终端展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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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对不断推陈出新的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功能诠释,引导消费电子行业的潮流。
(2)家电行业

在家电业蓬勃发展的 20 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和 20 世纪 90 年代前期,家电企
业在利润推动下迅速实现了规模扩张。但从 20 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开始,由于市
场趋于饱和,家电产品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最近几年,家电市场
竞争日趋白热化。伴随着生产厂家间竞争的加剧,家电专卖店和超级市场异军
突起,已经成为家电经销网点的绝对主体。
家电产品的日益同质化,家电专卖店和超级市场的迅速发展,对能彰显产
品特色和品牌内涵的终端展示产品提出了较大需求。
(3)快速消费品行业

快速消费品是指购买周期短、购买频率高、单位产品价值相对比较低的消
费品,与其他类型消费品相比,购买决策和购买过程有着明显的差别。快速消
费品大部分属于随机性购买商品或选择性购买商品,主要包括食品、饮料、日
化产品等。消费者对快速消费品的第一印象直接影响产品销售,因此,需要终
端展示产品直观展现快速消费品的品牌和功效,以带动其产品销售。
(4)医药连锁行业

截至 2009 年底,全国共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2,149 家,下辖门店 13.5 万多
家,零售单体药店 25.3 万多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 38.8 万多家。2009 年,全
国医药零售企业销售总额 1,487 亿元,2000 年至 2009 年,年均增长 20%,城市
社区和农村基层药品市场规模明显扩大;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行
业集中度开始提高,连锁经营发展较快,连锁企业门店数已占零售门店总数的
1/3,百强医药连锁企业销售额占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的 39%;百强医药连锁企业
门店数量从 2003 年的 20,395 个增加到 2013 年的 55,027 个。医药连锁行业迅猛
发展也为其下游行业——终端展示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
(5)服饰行业

在服饰行业国际化、同质化竞争的大背景下,服装产品的质量与创新已不是
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系统性、战略性及具有差异性的品牌塑造与管
理是建立顾客忠诚、赢得市场竞争地位的核心问题。
居于各细分市场竞争寡头的服装企业越来越重视终端建设,围绕消费群体的
心理和行为变化不断进行终端升级,如旗舰店、品牌形象店、新兴的生活方式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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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4S 体验馆等。服饰企业通过终端展示提炼品牌核心价值,挖掘品牌内涵与寓
意,塑造品牌的个性文化,传递品牌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触动消费者内心的
品牌认同和情感期待,拉近消费者与品牌的距离,加深对品牌的认同。
我国服饰企业众多,为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扩大产品销售,各企业对终端建设
投入将不断增长,从而带动终端展示行业的发展。
(6)珠宝行业

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我国珠宝首饰消费
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成为继住房、汽车之后的第三大消费热点。目前我国已
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珠宝首饰市场,一些重要珠宝产品的消费已居世界
前列。据中宝协相关资料统计,我国珠宝首饰行业的销售额从 2005 年的 1,400
亿元增长到 2011 年的 2,795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2.21%。预计到 2015 年,我
国珠宝首饰行业销售额将达到 4,516 亿元。
珠宝首饰消费不仅是满足单纯的增值保值需要,更多的是满足艺术和精神层
面的需求,是追求时尚、彰显个性和身份地位的需要。珠宝行业是对终端展示要
求最高的行业之一,需要通过完美的设计和意境表现珠宝产品的高价值。随着我
国珠宝首饰行业的快速发展,将大幅增加对高附加值终端展示产品的需求。

3、发行人上下游产业及宏观经济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公司的应
对措施

上游行业对发行人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公司原材料主
要为钢材、木材、玻璃、亚克力、五金电器等产品,该类原材料的特点是:市场
上非常普遍,生产厂家较多,竞争相对较为激烈,不存在稀缺性;由于原材料生
产厂家较多,供给较为充裕,在采购时选择性较大,价格较为公开,公司受上游
影响相对较小。
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连锁零售业,包括消费电子、家电、快速消费品、医药
等行业。下游行业对发行人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变化,近年来,
连锁零售业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促进了公司发展。未来几年在国家刺激和重视
消费的背景下,连锁零售业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如果国家经济形势、消费环境
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影响连锁零售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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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 年连锁零售业销售额及营业面积情况


销售规模 营业面积
年份
金额(亿元) 同比增长 数量(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
2005 年 12,588 49.96% 8,687 20.60%
2006 年 14,952 18.78% 8,979 3.36%
2007 年 17,754 18.74% 10,044 11.86%
2008 年 20,446 15.16% 10,198 1.53%
2009 年 22,240 8.67% 11,809 15.80%
2010 年 27,385 23.13% 12,757 8.03%
2011 年 34,511 26.02% 13,671 7.16%
2012 年 35,461 2.76% 14,766 8.01%
2013 年 38,007 7.18% 15,640 5.92%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2014。

企业对终端展示产品的需求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在宏观经济上升期间,企
业通常会加大终端展示产品投入,行业需求呈上升趋势;而在宏观经济下滑期间,
大型企业通常会加大终端展示产品投入以促进销售,实力较小的企业则可能会减
少终端展示产品投入。考虑到终端展示产品使用周期短、行业市场规模巨大的特
点,即使宏观经济不景气,企业对终端展示产品需求相对减少,但由于公司客户
范围较广,总体市场需求仍然较大,能够通过不断拓展新客户、增加产品销售抵
消宏观经济相对不景气对公司的影响。
2005-201 年我国 GDP 情况

年份 GDP(亿元) 同比增长
2005 年 184,937.37 15.67%
2006 年 216,314.43 16.97%
2007 年 265,810.31 22.88%
2008 年 314,045.43 18.15%
2009 年 340,902.81 8.55%
2010 年 401,512.80 17.78%
2011 年 473,104.05 17.83%
2012 年 519,470.10 9.69%
2013 年 568,845.21 9.50%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2014。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的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1)增强设计能力,公司通过建立“展示设计数据库”,与高等院校合作研
发,招聘设计行业的精英人员等方式加强公司的设计能力,赢得订单,提升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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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2)结构设计降低成本:通过不断优化结构设计方案,在提高产品质量、
提高产品性能和稳定性基础上,从设计源头降低原材料的使用量,减少原材料价
格上涨的压力。同时,结构设计的优化可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
(3)加强内部管理,进行技术革新,购买先进设备,提高工作效率。通过
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弥补成本上涨造成的利润损失。
(4)增加客户群体的广度,目前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家电、消费类电
子、快速消费品、医药连锁等行业,公司在保证现有的客户基础上加大力度开拓
其他客户。
(5)通过一体化服务模式增加与客户的黏性。公司通过对客户品牌文化内
涵的理解,为其提供良好的设计方案;公司通过规模化标准化制造,为客户及时
提供优质的终端展示道具;公司通过全方位安装及质量保证服务,解决了客户的
后顾之忧。基于以上原因,公司的主要客户存在一定的持续性。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市场地位及市场份额

1、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具有创新的设计理念、较强的研发能力、快速的生产执行能力、完善的
配套服务措施,是行业内能够在全国范围或跨区域为品牌商特别是大品牌客户提
供专业终端展示服务的企业之一。
近年来,公司已经取得了一定荣誉和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荣誉资质 授予单位 时间
1 商业展示设计中心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
2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3.8
委会
3 深圳市技术发明奖一等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3.9
深圳三维数字成像及显示技术
4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11
工程实验室
深圳易尚虚拟现实技术展示应
5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10
用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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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荣誉资质 授予单位 时间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深圳市企业联合
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深圳市质量协
6 2013 首届深圳质量百强企业 会、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深圳 2013
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时代商家》
杂志社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体旅游
7 2014.1
(2012-2013) 局、深圳市统计局
2013 年度深圳市会议展览业协
8 深圳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2013.12
会“重合同守信誉”企业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发展和改
2012 年度深圳市优秀新兴业态 革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9 2013.2
文化创意企业 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文体
旅游局
2012 年度中国会展产业金手指
10 中国会展财富论坛组委会 2013.3
奖“最佳展示工程机构”
第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
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11 业博览交易会主展馆导视系统 2012.5
组委会办公室
特别创意设计奖、优秀展示奖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化立市
12 深圳市文化+科技型示范企业 和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 2011.5
市文体旅游局
2010-2011 年度中国会展产业金
13 手指奖“最佳创新设计机构”、 中国会展节事财富论坛组委会 2011.5
“最佳展示工程企业”
14 深圳知名品牌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 2011.1

2、市场份额
我国具有一定规模的终端展示服务企业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地
区,由于行业尚处在发展初期,参与主体繁杂,市场集中度很低,单个企业的市
场份额很小。
随着市场对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传统的营销策划公司、广
告公司、展示道具生产公司、家具公司、装饰装潢公司提供的环节服务越来越无
法满足客户需求,未来终端展示市场将逐步向规模化发展的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
企业转移。公司将通过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完善营销网络布局、提升设计和终端
展示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二)主要竞争对手

国内终端展示服务行业属新兴行业,竞争格局比较分散,目前公司的主要竞
争对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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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展阳金属制品(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展阳”)
无锡展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经营范围为生产
展示架及相关金属制品;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建筑装饰(上述凭资质证书经营);
从事展示架及相关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
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日先陈列展示用品(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日先”)
中山日先注册地址为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工业区(胜隆社区居委会),经营
范围为生产经营各种灯箱、展示架、展示柜、货架、海报架、有机玻璃工艺制品
(上述产品不含印刷)、家具;从事上述产品的研发设计及相关技术信息咨询服
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3、广东领先陈列展示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领先”)
广东领先注册地址为中山市南区兴福路61号,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销售:
各种灯箱、货架、展示架、展示柜、海报架、有机玻璃工艺制品、绘图机、制图
台、绘图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许可后方可经营);承接标识安装工程、室内
装饰设计、室内装饰工程。
发行人上述的主要竞争对手资料均摘自网站或其他宣传资料,公司无法获得
所处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资产规模、生产及销售规模、经营状况、技术及设计研
发水平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三)竞争优势

1、一体化服务优势
与提供终端展示环节服务的营销策划公司、广告公司、设计公司、展示道具
生产公司、家具公司、装饰装潢公司相比,公司拥有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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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统的环节服务模式相比,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模式具有如下优势:
(1)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模式的快速反应优势
当今市场处在瞬息万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品牌推广和促销活动非常频繁,客
户要求终端展示公司能及时配合终端展示的各种调整,对整体制作时间要求非常
短。一体化服务模式可以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服务,可以在短时间利用内部资源
完成客户订单,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2)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的整体品质优势
终端展示行业是跨越多种业态的新兴行业,行业内产业链环环相扣,如果不
能深度了解和掌控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一个较好的设计方案会因为实施者
专业性不足、环节脱离导致最后的方案实施与设计有很大差距。一体化服务模式
可行性的设计来源于对客户品牌、内涵和产品的全面掌握。优化的工业设计可以
形成稳定、合理的工艺结构,决定了产品安装的便利程度;高品质的生产决定了
展示的质量。因此,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凭借全流程服务,可以确保方案从策划、
设计到最终实施的有效实现。
(3)一体化终端展示业务模式的利润优势
终端展示行业的环节多、规模大,一体化服务模式能在设计、生产制造、安
装等环节统一考虑,在满足客户要求的情况下,通过优化结构、材质、工艺、安
装方法、物流渠道等方面形成增值,使利润空间和盈利性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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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终端展示产品,公司对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环节实
施标准化、模块化管理。公司基于模块化和标准化服务链的一体化终端展示平台,
提供设计、规模化生产、快速交货的专业终端展示服务,促使市场份额的逐步扩
大和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
2、设计优势
公司坚持“设计为先导”的理念,在终端展示设计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具体
表现如下:
(1)展示设计数据库的建立
公司创意研发中心对各大行业的终端展示需求进行长期不间断跟踪研究,积
累了从市场调研、展示设计、展示道具生产到后续服务的实战案例,建立了业内
领先的“展示设计数据库”。公司现共有 4 大类、12 个行业、1600 余款终端陈
列结构造型和设计方案的技术储备,可满足各品牌对终端展示设计方案的需求,
提高了展示方案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




(2)设计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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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整套设计程序,从市场调研开始,历经客
户营销终端的行业定位,视觉效果的设计和确认,材质、工艺等施工资料的确认
等环节。
设计程序完成了与客户从理念统一到视觉效果统一的渐进过程,解决了终端
展示行业中设计方案和客户对颜色、风格等感性效果存在认知差异反复修改方案
甚至产生纠纷的问题,大大地提高了设计效率。
(3)展示设计关键元素的确定
公司的展示设计围绕“品牌、种类、展示、资讯、体验”五大元素,结合各
行业的特点及具体应用环境,通过对客户品牌文化的深入解读,植入对终端营销
和流行趋势的深刻理解,从而为目标客户提供终端展示的整体解决方案。
(4)设计团队优势
公司设计团队分为 6 个小组,包括消费电子、家电、快速消费品、医药连锁、
服饰珠宝 5 个行业组和 1 个平面设计组;设计小组内部有展示设计、模型建立和
效果渲染、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等不同的分工。按照不同行业划分设计组,可以使
各小组的设计师专注于该行业的设计理念,在该行业内能够得到长期、专一的学
习和经验积累。公司各设计小组统一协调分工,优势互补。
3、市场及客户优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终端展示服务,彰显客户品牌形象和品
牌内涵、提高产品销量,最大程度地为客户创造价值。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
在业内已经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公司与众多知名品牌在终端展示领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涵盖了消费电子、
家电、快速消费品、医药连锁、连锁卖场等各个行业,主要客户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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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造优势
(1)全面配套的加工手段可满足终端展示行业多样化的加工需求
公司制造中心拥有木材加工、模板贴面加工、五金钣金加工、五金焊接加工、
亚克力加工、电脑写真、板材和金属面丝印等多种加工手段,能充分满足终端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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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市场丰富多样化的需求。
(2)生产基地布局完整、合理
目前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在广东,保证了公司主要市场——珠江三角洲地区
的市场需求;为满足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已在昆山建立了
生产基地;上述两生产基地能就近满足周边市场需求,有效降低成本。为拓展华
北市场,公司正在北京建立安装服务基地。
(3)公司拥有多年的管理经验和加工技术积累
由于展示道具是非标准产品,具有异形多、结构复杂、加工环节多的特点,
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研究,公司形成了一套专业化的生产制作流程和管理
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通过统一的订单管理系统、有效的成本管理、责任制
的生产制度以及严格的生产进度管理切实保证工厂的有效生产和管理;以集约
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来提高展示道具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关键环
节的优化,提升整体制造能力,如产品结构部门对展示道具进行工艺技术分解,
缩短了工艺技术分解时间,并以恰当的工艺流程,形成作业指导书,有效提高生
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专业化的生产流程管理,保证了公司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大规模个性化展
示道具的生产制造,满足客户终端展示时效性的需求。
(4)逐渐引进的大型先进设备保证产能和质量
公司逐渐引进了业内领先的大型设备和现代化生产线,包括意大利进口电脑
板材开料锯、日本进口数控冲床和数控折弯机、大型激光切割机、高精度推台锯、
修边锯、全自动 UV 油漆涂线等先进设备,大大提高了生产的自动化水平、生产
效率和加工精准度,进一步细化了生产流程中各环节的操作分工,提升了产品质
量和档次。

(四)竞争劣势

虽然公司在国内终端展示市场中存在一定的优势,但公司在经营规模、经营
网络等方面尚显不足。

1、经营规模的限制

随着企业对终端展示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对终端展示产品需求增长迅
速,公司业务量也随之增长,但现有规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制约了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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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切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适应市场需要。

2、营销网络的不足

虽然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布局了营销服务网点,但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
扩大,公司现有的营销服务网络已经不能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需在全国范
围内对现有营销服务网点进行升级并增加营销服务中心。
未来,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产能、增强设计能力及完善营销服务网络,
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

(五)发行人与连锁企业合作关系及连锁业态在报告期内对公司
业务的影响

1、发行人与连锁企业合作关系
连锁企业是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随着零售商业迅速发展而发展起来的零售业
态,是各种零售业态中发展较快、具有市场活力与竞争力的零售业态,涵盖了消
费电子、家电、快速消费品、医药等行业。
连锁企业店面数量多、终端展示设计装饰风格与商品陈列统一,对店面设计
与商品陈列有一定的要求,对展示道具的需求量大,并要求在短期内完成展示道
具的生产及安装,对展示道具提供商的设计能力、生产规模、反应速度、服务质
量具有较高的要求。
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设计人员,在长期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从市场调研、
设计、展示道具生产到后续服务的实战案例,并建立了设计数据库能够满足连锁
企业对店面设计的需求;公司在深圳、昆山建立了生产基地,拥有多年的管理经
验和加工技术积累,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大规模展示道具的生产制造,满足连
锁企业对终端展示时效性的需求。
可见,公司适应了连锁企业的发展与需求,与连锁企业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合
作关系,连锁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的发展壮大能够更快速为
连锁企业提供终端展示产品。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连锁企业,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
系,如华为、联想、宏图三胞、海尔、三星等,与上述企业合作关系比较稳定。
2、连锁业态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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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业态是当今零售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近年来我国连锁业
态发展较快。2009-2013 年,我国连锁零售销售规模分别为 22,240 亿元、27,385
亿元、34,511 亿元、35,461 亿元及 38,007 亿元,同比增长 8.67%、23.13%、26.02%、
2.75%及 7.18%;营业面积分别为 11,809 万平方米、12,757 万平方米、13,671 万
平方米、14,766 万平方米及 15,640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5.80%、8.03%、7.16%、
8.01%及 5.92%。


2009-2013 年我国连锁零售业销售额与营业面积情况

销售规模 营业面积
年份
金额(亿元) 同比增长 数量(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
2009 年 22,240 8.67% 11,809 15.80%
2010 年 27,385 23.13% 12,757 8.03%
2011 年 34,511 26.02% 13,671 7.16%
2012 年 35,461 2.75% 14,766 8.01%
2013 年 38,007 7.18% 15,640 5.92%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2014。

我国连锁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终端展示行业的发展,进而促进了公司业

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公司对老客户保持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2012-2014 年,公司向华

为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3,419.50 万元、3,210.32 万元、5,973.09 万元;公司向联想

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1,485.14 万元、4,266.92 万元、3,624.82 万元;公司向宏图三

胞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1,758.29 万元、2,526.56 万元、2,001.65 万元。

第二,不断开拓新的连锁零售企业客户。2010 年开发了联想、宏图三胞、

大参林;2011 年开发了海尔、三星、中兴通讯等客户;2012 年开发了联通、老

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2013 年开发了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

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2014 年开发了上海来伊份食品连

锁经营有限公司、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等客户。

第三,公司客户涵盖了消费电子、家电、快速消费品、医药等行业,客户范

围较广。

由此可见,连锁业态的发展促进了公司业务发展。2012-2014 年公司营业收

入为 35,244.37 万元、37,008.60 万元、43,420.84 万元,保持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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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业务情况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品牌终端展示产品,具体包括整体展示

项目和展示道具。公司虚拟展示业务和循环会展业务尚处于研发推广阶段,虚拟

展示产品销售收入较少,循环会展产品尚未形成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整体展示项目 8,586.16 19.77% 5,074.05 13.71% 5,677.66 16.11%
展示道具 34,695.24 79.90% 31,934.55 86.29% 29,566.71 83.89%
虚拟展示产品 139.44 0.32%
合计 43,420.84 100.00% 37,008.60 100.00% 35,244.37 100.00%

(二)业务流程图

1、一体化服务模式流程图

公司通过设计体系、生产制造体系、安装及售后服务体系三大业务体系的有
机组合,构建了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平台,向客户提供专业的一体化、全流程的
高品质终端展示产品及服务。
公司三大体系的功能如下:
(1)设计体系
设计体系:设计体系主要提供设计服务,设计价值已体现在产品生产与销售
中,由设计部及研发部组成,通过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提供终端展示的设计方案,
经客户确认后,生成项目预算,包含下图的“市场调研”、“策划过程”、“设
计过程”及“制样过程”。
设计案例:在宏图三胞专卖店项目中,客户为提升品牌形象,促进产品销售,
增强客户体验,对专卖店进行大批量的升级,发行人为宏图三胞提供了全套的《宏
图三胞店面形象整体设计方案》。发行人通过提供设计方案赢得了客户并实现了
产品销售,设计通过产品销售来实现其价值。
在展车项目中,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结合客户品牌推广方案和展示主题,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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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出符合客户品牌形象的展车展示方案,赢得客户。公司负责展车的整体设计、
多媒体设备的安装调试,将车体制作和装饰装潢主要委托给专业公司完成。
在展厅项目中,公司根据客户要求,结合客户品牌推广方案和展示主题,设
计出符合客户品牌形象的展厅展示方案,赢得客户。公司负责展厅的整体设计、
展厅内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具体装饰装潢工作主要委托给专业公司完成。
(2)生产制造体系
生产制造体系:生产制造体系主要职能为生产展示道具,最终实现销售,由
PMC 部、IE 部、木漆部、五金部、组装部等部门组成,提供生产计划、原材料
采购、产品制样、产品量产等系统服务。包括下图的“生产过程”部分。
(3)安装及售后服务体系
安装及售后服务体系:由包装部、物流部和售后服务部构成,提供产品包装、
产品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安装服务价值已包含在产品销售价值中,包含下图
的“测量及绘图”、“安装”及“售后服务”部分。
(4)设计体系业务流程图如下:




(5)生产制造体系、安装服务体系业务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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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个系统相辅相成,公司通过设计切入销售从而赢得客户,同时提升产
品附加值,增强公司实力;通过制造有形产品及安装服务将设计意图予以表达,
协助客户增加销售并增强其综合实力;公司的设计及安装服务价值通过产品生产
及销售来体现;良好的安装服务是公司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重要手
段。

2、主要产品生产流程

(1)展示道具生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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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卖店实施的详细流程
①公司首先根据客户要求,设计专卖店的整体设计方案;
②根据整体设计方案要求设计、制作整套的展示道具,与客户确认样品;
③结合具体门店的实际条件,根据整体形象方案要求,测量尺寸,设计出具
体门店的方案;
④根据客户门店数量,统计所需展示道具的数量,然后大批量生产展示道具;
⑤按照每个门店的具体方案进行装饰装潢工作,涉及天花、地板装饰装潢工
作主要委托给专业公司完成,以墙壁装饰为主的装饰装潢主要由本公司完成;
⑥按照每个门店的具体方案分别向各门店发运展示道具;
⑦在每个门店的现场进行展示道具安装,并交付使用。
(3)展厅实施的详细流程
①设计:根据客户要求,结合客户品牌推广方案和展示主题,设计出符合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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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品牌形象的展厅展示方案,并提交预算;
②展厅装饰装潢:本公司负责总体项目管理,具体的装饰装潢工作委托有资
质的装饰公司完成;
③多媒体安装调试:由本公司负责展厅内的多媒体设备的安装调试;
④验收:完成的展厅交由客户验收;
(4)展车实施的详细流程
①设计:根据客户要求,结合客户品牌推广方案和展示主题,设计出符合客
户品牌形象的展车展示方案,并提交预算;
②展车车体制作:委托专业厂家根据本公司的设计要求,生产加工展车的车
体部分;
③展车装饰装潢:公司负责总体项目管理,具体装饰装潢工作委托给专业公
司完成;
④多媒体安装:公司负责展车内多媒体设备的安装调试;
⑤验收:完成的展车交由客户验收。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各大连锁零售企业和消费电子、家电、快速消费品、医药
连锁等众多行业的知名品牌。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由于公司产品以定制
为主,产品差异化明显,公司产品销售定价策略为成本加成模式。
公司销售及客户管理工作由营销中心专门负责,营销中心根据公司经营目标
制定销售计划,协调计划执行,进行客户管理,长期跟踪客户的动态,获取客户
订单。
(1)以展示设计为项目切入点
随着终端展示对品牌内涵设计需求的与日俱增,公司建立了以展示设计为切
入点的营销方式,引领销售过程的全面展开。
公司设计工作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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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项目制推进销售进程
基于营销中心的平台,公司在承接业务时,以项目制推进销售工作。项目小
组由策划、设计、客服、预算、大客户经理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在销售过程中,
项目人员互相配合,在前期就已经为客户提供了整体的策划方案,赢得客户的信
任。具体如下:




(3)行业重点客户跟踪
根据客户所处行业,公司重点追踪快消品、家电、IT 电子、通讯、医药、
服装、珠宝等行业重点客户。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木材、玻璃、亚克力等。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和物料采购计划,并参考仓储数量计算出所
需物料采购量,统一编制采购计划。
生成采购订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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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了保证长期稳定获取低价优质的原材料,对采购流程进行严格控制管
理,并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公司对关键原材料保持三家左右的合作供
应商,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原材料的品质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能力。
根据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部根据销售订单、生产计划,查询相关
采购信息,按货比三家原则,确定符合《来料检验标准》的供应商,确定采购订
单的价格及数量。采购订单经各相关部门确认回传后,采购员按订单交期跟进交
货,确保生产所需原材料能及时供应,对出现品质问题的原材料进行退换货。上
述严格的采购管理程序,保证了原材料采购的及时性及高品质。

3、生产模式

(1)展示道具制作
展示道具产品属于个性化产品,要依据客户的需要提供个性化的设计、制造
与安装服务,因此公司展示道具主要为订单式生产,生产计划严格按照客户订单
及销售计划制定。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对生产进行总体控制和管理,及时处理订单
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公司生产车间根据生产
管理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具体活动和资源,
以达到对产量、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完成生产计划。
公司展示道具产品主要采取自行生产的方式,根据业务需求,发行人会将部
分产品外协加工。在外协加工管理上,公司根据订单的需求数量和工期要求,确
定委托加工厂家以及具体的技术要求、质量验收要求和工期要求等。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外协展示道具采购金额分别为 2,291.95 万元、
2,696.63 万元和 3,873.30 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33%、12.65%
和 15.18%。公司目前主要外协展示道具生产厂家名称为深圳市勤诚旺吸塑五金
有限公司、东莞市辉龙五金有限公司、深圳市风中龙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市
奥普特维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泛斯标识有限公司等公司。2014 年前五名外协
展示道具采购金额 2,041.07 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8.00%。
(2)现场施工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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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展柜展架等展示道具组装
展柜展架等展示道具组装一般包括展示道具组装和简单电路安装,由公司完
成现场安装。
②专卖店
专卖店的装饰装潢主要包括两类:不涉及天花与地板安装的装饰装潢主要由
公司进行现场施工;涉及天花与地板安装的装饰装潢主要由公司委托给专业公司
进行现场施工,公司负责现场监理。
③展厅
目前,展厅的装饰装潢主要由公司委托给专业公司进行现场施工,公司负责
现场监理。
④展车
展车包括车体制造和装饰装潢。其中展车车体制造由公司委托专业公司按照
公司的设计要求进行制造加工,包括箱体部分、自动控制系统、液压拉伸系统、
空调系统等,公司负责现场监理,加工完成后运送至公司;展车装饰装潢:公司
委托给专业公司完成。
展车车体制造、装饰装潢完成后,由公司运送给客户。
⑤施工外包的金额和占比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施工外包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389.45 万元、
1,095.12 万元和 1,419.47 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87%、5.14%和
5.56%。公司目前主要施工外包单位名称为东莞市新易天展览工程有限公司、深
圳市浩天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筑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迈竞实业有限
公司、深圳市典丽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2014 年前五名施工外包金
额为 839.06 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3.29%。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1、公司产能及主要产品产销率情况

(1)产能
公司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产品完全按照客户需求设计、生产,差异较大,
且由于公司产品多为个性化产品,产品的规格、工艺结构、生产流程差距很大,
不同产品所需之加工设备需求差异较大,因而无法准确估计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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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销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销率如下表所示:

2014年
年 2013年
年 2012年

产成品入库额(万元) 29,589.48 24,853.63 22,083.30
产成品出库额(万元) 29,172.62 24,624.07 22,735.57
产销率 98.59% 99.08% 102.95%

2、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占当期销售
时期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收入比例(%))
华为(注 2) 5,973.09 13.73%
联想(注 1) 3,624.82 8.33%
大参林(注 3) 3,501.26 8.05%
2014 年
宏图三胞(注 4) 2,001.65 4.60%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865.55 4.29%
合计 16,966.37 39.00%
联想(注 1) 4,266.92 11.53%
华为(注 2) 3,210.32 8.67%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063.86 8.28%
2013 年
大参林(注 3) 2,577.92 6.97%
宏图三胞(注 4) 2,526.56 6.83%
合计 15,645.58 42.28%
华为(注 2) 3,419.50 9.70%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861.10 8.12%
深圳市朵唯志远科技有限公司 2,100.51 5.96%
2012 年
宏图三胞(注 4) 1,758.29 4.99%
海尔(注 5) 1,696.04 4.81%
合计 11,835.45 33.58%
注 1:联想销售收入包括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联想移
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等销售额。
注 2:华为销售收入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东莞)有
限公司等销售额。
注 3:大参林销售收入包括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8 月,广东大参林连
锁药店有限公司更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等销售额。
注 4:宏图三胞销售收入包括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等销售额。
注 5:海尔销售收入包括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等销售额。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50%或严重依赖
少数客户的情况。上述客户均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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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上述客户不存在受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情形。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占比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木材、玻璃、亚克力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如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钢材 5,723.52 19.62% 4,799.62 19.49% 5,593.74 24.52%
木材 4,346.67 14.90% 3,931.38 15.97% 3,166.65 13.88%
玻璃 4,594.88 15.75% 3,922.30 15.93% 3,767.96 16.52%
亚克力 1,505.25 5.16% 1,186.96 4.82% 900.73 3.95%
五金电器 1,358.77 4.66% 1,153.18 4.68% 1,018.60 4.46%
其他(注) 1,627.40 5.58% 1,699.72 6.90% 1,533.12 6.72%
合计 19,156.49 65.67% 16,693.16 67.79% 15,980.79 70.05%
注:其他包括包装材料、油漆、胶水、砂纸等辅助材料。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非标准产品,主要原材料规格及型号存在较大差异,难以
统一进行单位换算,因此,难以统计主要原材料单价及变动情况。
公司原材料在市场上非常普遍,从事原材料的生产厂家较多,市场竞争充分,
原材料不存在稀缺性,在采购时选择性较大,价格较为公开,原材料价格变动对
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的主要能源包括水、电等,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很小,其价
格变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很小。

4、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总
年份 供应商
(万元) 额的比例
2014 年 深圳市丽达源木业有限公司 3,678.2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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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名仕实业有限公司 3,424.88 13.43%
广州市富明玻璃有限公司神山分公司 1,849.55 7.25%
深圳市宝盛达实业有限公司 1,847.93 7.24%
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注 1) 1,189.54 4.66%
合计 11,990.13 47.00%
深圳市宝盛达实业有限公司 3,242.63 15.22%
费县探沂镇坤源多层板厂 1,919.78 9.01%
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注 1) 1,905.26 8.94%
2013 年
深圳市丽达源木业有限公司 1,830.18 8.59%
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1,060.44 4.98%
合计 9,958.29 46.73%
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注 1) 2,303.49 11.40%
深圳市丽达源木业有限公司 1,403.57 6.95%
费县探沂镇坤源多层板厂 1,241.46 6.15%
2012 年
柳州市正荣贸易有限公司 875.43 4.33%
柳州市林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859.56 4.26%
合计 6,683.51 33.09%

注 1: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采购包含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信义超白光伏
玻璃(东莞)有限公司、信义环保特种玻璃(江门)有限公司采购额。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公司采购总额 50%或严重依赖少数
供应商的情况。上述供应商均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受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情形。

(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于 2012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证明》,深圳
市福田区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于 2013 年 1 月 22 日、2014 年 2 月 19 日、
2014 年 7 月 21 日、2015 年 1 月出具了《安全生产情况证明表》,深圳市大鹏新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 2013 年 2 月 18 日出具了《证明》,深圳市大鹏新区
经济服务局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2014 年 1 月 24 日、2014 年 7 月 30 日、2015
年 1 月 9 日出具《证明》,上述文件确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未接到有关易尚展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保荐机构于 2015 年 2 月对千灯镇安监办进行了访谈,确认昆山易尚设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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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能够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因违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

2、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对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
木材开料、打磨工序产生的木屑和粉尘,喷漆、丝印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生
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木材、五金等固体废物等。对于生产过程中污染源和污染
物,公司采取了有效的控制和治理措施,具体如下:
(1)粉尘及防治措施
对木材开料、打磨工序产生木屑和粉尘,通过在木材加工设备上方设置集气
装置,将产生的粉尘经抽风系统进行收集,再将其引至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
处理后的尾气通过管道引至厂房顶部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浓度很小,达到
排放标准。
(2)废水及防治措施
喷漆、丝印等废水经过专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定废物及防治措施
对木材边角废料、五金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等工业固定废物,交由废品回
收站回收处理。
(4)噪音及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是生产中机床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在设备上加装消声
器、采用防震基础以及通过建筑物隔声来减少和降低噪声污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
准要求,由于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不会造成明显的环保事故,
所以公司发生环保事故的风险较小。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于 2012 年 2 月 7 日出具了深人环法字[2012]第 09 号
《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环境守法情况的证明》、于 2012 年
8 月 22 日出具了深人环法证字[2012]第 311 号《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
司环境守法情况的证明》、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深人环法证字[2012]第 311
号《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环境守法情况的证明》、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出具了深人环法字[2013]第 26 号《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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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等公司环境守法情况的证明》、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出具了深人环法证字
[2014]第 74 号《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环境守法情况的证明》,
于 2014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深人环法字[2014]第 377 号《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
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环境守法情况的证明》确认本公司、龙岗分公司报告期未发生
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现阶段未对环境造成污染,已达到国家和地方规
定的环保要求。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2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昆环法证字[2012]第 207 号《关
于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环保守法情况的证明》、于 2013 年 1 月 6 日出
具了昆环法证字[2013]第 03 号《关于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环保守法情
况的证明》、于 2013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昆环法证字[2013]第 226 号《关于昆山
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环保守法情况的证明》、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出具了昆
环法证字[2014]第 26 号《关于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环保守法情况的证
明》、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出具了昆环法证字[2014]第 269 号《关于昆山市易尚
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环保守法情况的证明》确认昆山易尚在环境保护方面遵守了国
家和地方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和受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况。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 233.32 174.25 183.79
机器设备 3,006.77 2,735.08 1,453.16
运输设备 196.35 260.02 286.14
办公设备 403.71 402.98 351.92
合 计 3,840.15 3,572.33 2,275.00

2、主要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

(1)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房屋建筑物主要为公司购买的企业人才住房,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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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购房款已支付完毕,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2)生产设备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单位原值 10 万元以上
的机器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序 数量
名称 原值(元) 净值(元) 成新率
号 (台)
1 喷绘机 1 119,000.00 5,950.00 5.00%
2 喷绘机 1 119,000.00 5,950.00 5.00%
3 喷绘机 1 119,000.00 5,950.00 5.00%
4 喷绘机 1 119,000.00 26,675.83 22.42%
5 四排钻 1 100,854.70 51,351.85 50.92%
6 电子锯 1 719,769.24 366,482.50 50.92%
7 往复锯 1 127,350.42 64,842.59 50.92%
8 封边机 1 273,504.28 139,259.26 50.92%
9 加工中心 1 252,136.76 128,379.63 50.92%
10 往复锯 1 127,350.42 69,883.54 54.88%
11 补土机 1 137,948.72 76,791.45 55.67%
12 淋幕机 1 166,153.84 92,492.30 55.67%
13 底漆砂光机 1 191,709.40 106,718.23 55.67%
14 脉冲单机除尘器 2 338,461.52 188,410.25 55.67%
15 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 1 287,606.84 160,101.14 55.67%
16 加热干燥流平机 2 271,794.88 153,450.86 56.46%
17 全自动旋转喷漆机 1 837,606.80 472,898.84 56.46%
18 双面粉尘清除机 1 117,948.72 66,591.88 56.46%
19 除尘设备 2 125,982.91 71,127.85 56.46%
20 加工中心 1 260,683.77 149,241.46 57.25%
21 气箱脉冲高清除尘器 1 287,606.84 166,931.80 58.04%
22 脉冲单机专用布袋除尘器 2 338,461.52 196,448.71 58.04%
23 脉冲式除尘设备 1 141,025.64 84,086.54 59.63%
24 脉冲式除尘设备 1 111,111.11 66,250.00 59.63%
25 自动封边机 1 106,837.61 64,547.72 60.42%
26 自动封边机 1 104,273.50 63,824.07 61.21%
27 底漆砂光机 1 199,658.12 125,368.66 62.79%
28 喷绘机 2 152,991.46 103,332.98 67.54%
29 全自动封边机 1 102,564.10 69,273.50 67.54%
30 电子开料锯 1 217,948.72 147,206.20 67.54%
31 小松数控折弯机 1 760,683.76 519,800.57 68.33%
32 强力钢架冲床 1 156,410.26 108,118.59 69.13%
33 数控多工位冲床 1 1,020,000.00 705,075.00 69.13%
34 除尘设备 1 193,162.40 144,227.93 74.67%
35 加工中心 1 252,136.76 196,246.44 77.83%
36 电子锯 1 217,948.72 169,636.75 77.83%
37 折弯机 1 555,555.54 441,203.69 7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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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大功率数控激光切割主机系统 1 2,136,752.13 1,730,769.23 81.00%
39 刨槽机 1 290,598.28 239,985.75 82.58%
40 旋压机 15 3,589,743.60 3,163,461.55 88.13%
41 原力雕刻机 1 252,136.76 226,187.69 89.71%
42 数控转塔冲床 1 2,564,102.56 2,320,512.82 90.50%
43 数控折弯机 1 811,965.81 734,829.06 90.50%
44 数控折弯机 1 555,555.56 502,777.78 90.50%
45 武藤喷绘机 1 130,769.23 123,522.44 94.46%
46 武藤喷绘机 1 117,948.71 111,412.39 94.46%
47 加工中心 1 219,408.84 153,368.95 69.90%
48 热水工程 1 221,000.01 160,200.01 72.49%
49 除尘设备 1 309,504.27 232,934.20 75.26%
50 六排多轴钻 1 132,478.64 120,941.96 91.29%
51 砂光机 1 116,239.32 111,638.18 96.04%
合计 21,179,443.00 15,706,670.63 74.16%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所有 终止 取得 面积 他项
证号 位置
权人 日期 方式 (平方米) 权利
惠府国用(2011) 2061 惠州市仲恺
惠州
第 13022150001 年 1 月 出让 44,499.3 高新区沥林 无
易尚
号 28 日 镇英光村

易尚 深 房 地 字 第 宝安区西乡
年5月 出让 11,856.85 无
展示 5000631183 号 街道
19 日
惠州易尚已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取得了惠府国用(2011)第 13022150001 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该宗地块作为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因申请调整规划
设计方案等原因,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41305-Z-[2011]001)
约定的动工期限内,惠州易尚未动工开发。就延期动工开发事项,惠州易尚向土
地主管部门作了书面报告,并取得了惠仲国土资函[2011]382 号《关于惠州市易
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延期开发建设的复函》、惠仲国土资函[2012]178
号《关于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动工时限延期的复函》。惠州易
尚目前正在办理动工开发所需相关手续,已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
设工程勘察合同》,缴纳了基础设施配套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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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8 项商标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有效期限
2008-03-28 至
1 发行人 4459344 第 16 类 自主申请
2018-03-27
2008-11-07 至
2 发行人 4459343 第 35 类 自主申请
2018-11-06
2008-08-28 至
3 发行人 4459342 第 40 类 自主申请
2018-08-27
2008-03-28 至
4 发行人 4459341 第 16 类 自主申请
2018-03-27
2008-08-28 至
5 发行人 4459340 第 40 类 自主申请
2018-08-27
2008-04-14 至
6 发行人 4459326 第 20 类 自主申请
2018-04-13
2007-12-14 至
7 发行人 4459325 第9类 自主申请
2017-12-13
2004-02-28 至
8 发行人 3283633 第 20 类 受让取得
2024-02-27

发行人上述注册商标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也未许可他人使用。

3、专利权

截至 2015 年 1 月 23 日,发行人合法拥有 86 项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 57
项,外观设计专利 18 项,发明专利 11 项。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取得方式 申请日

1 易尚展示 展示架(幸运之星 ES-E340) 外观设计 ZL200630009557.8 受让取得 2006/5/9
2 易尚展示 展示架(商之侣 ES-E840) 外观设计 ZL200630009556.3 受让取得 2006/5/9
3 易尚展示 展示架(先锋 ES-E350) 外观设计 ZL200630009555.9 受让取得 2006/5/9
4 易尚展示 展架(ES-XH) 外观设计 ZL200630009558.2 受让取得 2006/5/9
5 易尚展示 展屏促销台(ES-CH) 外观设计 ZL200730161552.1 受让取得 2007/7/31
6 易尚展示 铝合金边框促销台(ES-CPZ) 外观设计 ZL200730161553.6 受让取得 2007/7/31
7 易尚展示 展示柜(背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83175.3 自主申请 2010/5/28
8 易尚展示 展柜(抽拉式展示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71587.5 自主申请 2010/5/19
9 易尚展示 展柜(灯箱展示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71586.0 自主申请 2010/5/19
10 易尚展示 展柜(精品背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99752.8 自主申请 2010/6/11
11 易尚展示 展柜(精品) 外观设计 ZL201030163543.8 自主申请 2010/5/12
12 易尚展示 展示柜(铝合金) 外观设计 ZL201030166942.X 自主申请 2010/5/14
13 易尚展示 收银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83174.9 自主申请 2010/5/28
14 易尚展示 手机展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66946.8 自主申请 2010/5/14
15 易尚展示 展示柜(双层) 外观设计 ZL201030166957.6 自主申请 2010/5/14
16 易尚展示 展示柜(体验式) 外观设计 ZL201030183181.9 自主申请 2010/5/28
17 易尚展示 投影光展示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163568.8 自主申请 2010/5/12
18 易尚展示 锥形柜台 外观设计 ZL201030163554.6 自主申请 20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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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易尚展示 LED 节能灯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682.7 自主申请 2010/5/12
20 易尚展示 便携式堆头 实用新型 ZL201020189949.8 自主申请 2010/5/14
21 易尚展示 加固件 实用新型 ZL201020189929.0 自主申请 2010/5/14
22 易尚展示 手机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696.9 自主申请 2010/5/12
23 易尚展示 抽拉式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700.1 自主申请 2010/5/12
24 易尚展示 投影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710.5 自主申请 2010/5/12
25 易尚展示 组装式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9931.8 自主申请 2010/5/14
26 易尚展示 多层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725.1 自主申请 2010/5/12
27 易尚展示 灯箱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737.4 自主申请 2010/5/12
28 易尚展示 层板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6753.3 自主申请 2010/5/12
29 易尚展示 转角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9935.6 自主申请 2010/5/14
30 易尚展示 体验式展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189946.4 自主申请 2010/5/14
31 易尚展示 一种展示道具骨架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220527702.1 自主申请 2012.10.16
32 易尚展示 一种展示墙骨架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220527688.5 自主申请 2012.10.16
33 易尚展示 一种板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220527685.1 自主申请 2012.10.16
一种可伸缩模块化展示墙的连接
34 易尚展示 实用新型 ZL201220527705.5 自主申请 2012.10.16
结构
35 易尚展示 可伸缩模块化展示墙的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220527717.8 自主申请 2012.10.16
36 易尚展示 一种展示架快速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531941.4 自主申请 2012.10.17
37 易尚展示 一种模块化展示架 实用新型 ZL201220531687.8 自主申请 2012.10.17
38 易尚展示 一种结构型材 实用新型 ZL201220531925.5 自主申请 2012.10.17
39 易尚展示 一种 LED 屏幕展示墙 实用新型 ZL201220568132.0 自主申请 2012.10.31
40 易尚展示 一种展示地台 实用新型 ZL201220609646.6 自主申请 2012.11.16
41 易尚展示 一种展示布夹具 实用新型 ZL201220609348.7 自主申请 2012.11.16
42 易尚展示 一种模块化展示墙 实用新型 ZL201220612541.6 自主申请 2012.11.19
43 易尚展示 一种墙体外接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220616148.4 自主申请 2012.11.20
44 易尚展示 展示用型材及墙体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420415738.X 自主申请 2014.07.25
45 易尚展示 楼梯 实用新型 ZL201220624045.2 自主申请 2012.11.22
46 易尚展示 一种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623982.6 自主申请 2012.11.22
47 易尚展示 转向调节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654940.9 自主申请 2012.12.03
48 易尚展示 连接锁 实用新型 ZL201220672608.5 自主申请 2012.12.07
49 易尚展示 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680086.3 自主申请 2012.12.11
50 易尚展示 一种伸缩杆 实用新型 ZL201220688405.5 自主申请 2012.12.13
51 易尚展示 一种板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710116.0 自主申请 2012.12.20
52 易尚展示 一种铰链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712896.2 自主申请 2012.12.21
53 易尚展示 展示墙骨架及骨架单元 实用新型 ZL201220742599.2 自主申请 2012.12.28
54 易尚展示 一种转向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746369.3 自主申请 2012.12.30
55 易尚展示 紧固连接装置及骨架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746405.6 自主申请 2012.12.30
56 易尚展示 紧固装置及展示装置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220749236.1 自主申请 2012.12.31
57 易尚展示 一种承重柱 实用新型 ZL201320004929.2 自主申请 2013.01.06
58 易尚展示 支撑杆拼接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320032315.5 自主申请 2013.01.22
角度连接锁以及斜向连接的展示
59 易尚展示 实用新型 ZL201320039581.0 自主申请 2013.01.23
骨架结构
弧形板连接装置及使用其的弧形
60 易尚展示 实用新型 ZL201320039531.2 自主申请 2013.01.23
展示墙体
61 易尚展示 展示装置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320055742.5 自主申请 20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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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易尚展示 倾斜展示墙 实用新型 ZL201320054597.9 自主申请 2013.01.31
63 易尚展示 展示桁架 实用新型 ZL201320067747.X 自主申请 2013.02.05
64 易尚展示 展示装置用显示器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320067750.1 自主申请 2013.02.05
65 易尚展示 展示架 实用新型 ZL201320067775.1 自主申请 2013.02.05
66 易尚展示 可伸缩展示墙 实用新型 ZL201320087399.2 自主申请 2013.02.26
67 易尚展示 一种可弯折的展示墙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320087715.6 自主申请 2013.02.26
68 易尚展示 一种长度可调展示墙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320087739.1 自主申请 2013.02.26
69 易尚展示 把手及使用其的地板 实用新型 ZL201320090071.6 自主申请 2013.02.27
70 易尚展示 弧度展示设备 实用新型 ZL201320100485.2 自主申请 2013.03.06
71 易尚展示 型材以及带有该型材的展示地台 实用新型 ZL201320177630.7 自主申请 2013.04.10
连接组件及使用该连接组件的结
72 易尚展示 实用新型 ZL201320279580.3 自主申请 2013.05.21
构体
灯箱型材及使用该灯箱型材的灯
73 易尚展示 实用新型 ZL201320467236.7 自主申请 2013.08.01
箱框
74 易尚展示 展示墙及展示墙挂板 实用新型 ZL201420041670.3 自主申请 2014.01.22
75 易尚展示 连接组件及墙体骨架 实用新型 ZL201420416678.3 自主申请 2014.07.25
基于虚拟波前编码的非对称加解
76 易尚展示 发明 ZL200610014905.X 受让取得 2006/7/25
密方法及装置
77 易尚展示 一种三维建模方法及系统 发明 ZL201010121138.9 受让取得 2010/3/9
78 易尚展示 一种深度像匹配方法 发明 ZL200710073297.4 受让取得 2007/2/8
79 易尚展示 数字水印嵌入和检测方法及装置 发明 ZL200910104813.4 受让取得 2009/1/5
80 易尚展示 基于虚拟光学的加密方法及装置 发明 ZL200910105285.4 受让取得 2009/1/24
三维主动视觉传感器的多视点姿
81 易尚展示 发明 ZL200610014904.5 受让取得 2006/7/25
态估计和自标定方法
一种大型薄壳物体表面的三维检
82 易尚展示 发明 ZL201010288154.7 受让取得 2010.09.20
测系统及其检测方法
83 易尚展示 一种三维成像方法及系统 发明 ZL201010121122.8 受让取得 2010.03.09
一种基于自适应标靶的视觉测量
84 易尚展示 发明 ZL201110003909.9 受让取得 2011.01.10
系统及其标定方法
85 易尚展示 一种角度可调的连接装置 发明 ZL201210479050.3 自主申请 2012.11.22
86 易尚展示 一种连接装置 发明 ZL201210479325.3 自主申请 2012.11.22

发行人上述专利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也未许可他人使用。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4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著作权人 著作权名称 证书登记号 取得方式
坩埚自动光学三维检测系统
1 发行人 2014SR002109 受让取得
[3DAOIS]V1.0
智能三维视觉软件[Smart Vision-3D
2 发行人 2014SR002106 受让取得
Studio]V2.1
3 发行人 3D 模型实时浏览和逼真绘制系统 2013SR129009 自主申请
4 发行人 基于深度图像全视角实时绘制系统 2013SR129006 自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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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作为许可方,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拥
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的情况。

(四)房屋建筑物租赁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主要房屋建筑物租赁
情况如下:
1、2011 年 3 月 1 日,北京绿源食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租赁物位置:北京市顺义区大孙
各庄镇杜石路前马段 11 号,面积:2,623.93 ㎡。租赁期限:从 2011 年 3 月 1 日
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免租期从 201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
租金:第 1 年至第 2 年为每年 42 万元,第 3 年至第 4 年为每年 44.1 万元,第 5
年 46.305 万元。
2、2014 年 6 月 12 日,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与发行人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位置及面积:北京市朝阳区万红路 5 号 4 幢 2 层 206
室(A206),建筑面积 210 ㎡。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租金总额 229,952.00 元。
3、2010 年 1 月 20 日,昆山市惠康五金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易尚洲际展
示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租赁物业位置及面积:昆山市
千灯镇黄浦江南路 1529 号,面积 8942 ㎡。租赁期限:自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止,租金:月租金 79,166.00 元。2014 年 11 月 11 日,昆山易尚与
昆山市惠康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就上述厂房续签了《厂房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
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止,租金:月租金 116,666.00
元。
4、2014 年 2 月 27 日,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深圳
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物业位置及面
积: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高源社区金业路 98 号 A9 号,建筑面积 3,994.93
㎡。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止。租金:2014 年 3
月 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月租金 31,387.93 元;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月租金 33,629.9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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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4 年 2 月 27 日,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深圳
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物业位置及面
积: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高源社区金业路 98 号 9 号,建筑面积 7,886.88
㎡。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止。租金:2014 年 3
月 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月租金 56,927.70 元;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月租金 60,994.00 元。
6、2014 年 2 月 27 日,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深圳
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物业位置及面
积: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高源社区金业路 98 号 A9 号宿舍 A 栋,建筑面
积 2,740.87 ㎡。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止。租金:
2014 年 3 月 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月租金 19,781.50 元;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月租金 21,194.50 元。
7、2014 年 2 月 27 日,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深圳
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物业位置及面
积: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高源社区金业路 98 号 A9 号宿舍 B 栋,建筑面
积 1,772.76 ㎡。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止。租金:
2014 年 3 月 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月租金 12,799.80 元;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月租金 13,714.00 元。
8、2014 年 2 月 27 日,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物业位置及面积:深圳市大
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高源社区金业路 98 号 5 号厂房,建筑面积 4,225.00 ㎡。租赁
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止。租金:2014 年 3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月租金 32,669.07 元;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月租金 35,002.60 元。该房产无房产证。
针对上述房产无权属证书的情况,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出具了《声
明》:“1、本公司对租赁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房屋所用土地为建设用地。2、
租赁房屋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范围,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上述房屋不存在任
何障碍;未来十年内,我公司不会将租赁房屋申请纳入城市更新改造拆迁范围。
3、在《房屋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届满之前,本公司没有对租赁房屋改变
用途或者拆除之计划;如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被强制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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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无法履行租赁合同,本公司将提前通知承租方,给予合理搬迁时间,并赔偿承
租方因搬迁导致的损失。4、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葵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了《证明》:“深圳市龙岗
区葵涌街道金业路 98 号 5 号工业厂房属由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所有,
由于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权属证书;上述厂房目前不存在应当拆除或者没收的情
形,也未列为被拆迁对象,未来十年内不会申请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办事处出具了《证明》:上述厂房目前均不存在应当
拆除或者没收的情形,也未列为被拆迁对象;未来十年内不会申请纳入城市更新
改造范围,可以使用。
9、2014 年 3 月 10 日,深圳市世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了《房
屋租赁合同》,约定发行人承租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文化创
意园)AB 座三层 B301 的房屋,建筑面积 3114.4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 2014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月租金为 164,814.00 元。从 2014 年 4 月
1 日起,租金在合同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 5%。
2014 年 3 月 10 日,深圳市世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出租人)与发行人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物业位置及面积: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 309B 栋五楼,建筑面积 1,258.00 ㎡。租赁期限:
自 2014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租金:月租金 75,480.00 元。从
2014 年 4 月 1 日起,在合同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 5%。
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有限公司(出租人、已更名为“深圳市世纪文化
创意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物业位置及
面积: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文化创意园)AB 座一层 A103 号,建
筑面积 466.56 ㎡。租赁期限:自 2013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止,
租金:月租金 27,994.00 元。从 2014 年 10 月 18 日起,在合同租金的基础上逐年
递增 5%。
上述三处租赁物业系出租人从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租赁取得,并
转租给发行人。该房产属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所有,由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
管理中心进行管理,未取得权属证书。
针对上述房产无权属证书的情况,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福强
路 4001 号深圳文化创意园物业情况说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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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物业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文化创意园,上述物业系福田区政
府投资建设的合法建筑,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为福田区政府直属事业
单位,接受区政府委托对政府物业资产进行管理,保证物业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有权将上述物业对外出租。
10、李时与发行人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位置及面
积:上海市仙霞路 137 号 23D 室,总建筑面积 259.94 ㎡。租赁期限: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止,免租期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止。月租金 47,439.00 元。
11、2013 年 12 月 26 日,南京京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位置及面积:南京市雨花区花神大道 23 号 5 楼 108
室,总建筑面积 271 ㎡。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14 日
止。年租金 200,000.00 元。该房产无房产证。发行人租赁该房产主要用于销售联
络,该房产产权存在瑕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12、实际控制人就租赁房产产权存在瑕疵出具的承诺
就上述租赁房产产权存在的瑕疵,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出具了《承诺函》,
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下属子(分)公
司因租赁房产涉及的法律瑕疵而导致该等租赁房产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
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
罚的直接损失,或因拆迁可能产生的搬迁费用、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停工损失、
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等),本人将在毋需发行人
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全额承担上述经济损失,并不向发行人进行任何追偿。”

六、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取得的资质情况列表如下:

颁发机构 资质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 叁级 C24402551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既没有授权他人、也没有被他人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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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权。

七、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技术所处阶段

1、展示设计:公司拥有的展示设计系统,实现了设计过程的标准化和系统
化,设计系统中的“展示设计数据库”能为设计师提供丰富的设计资源并能够激
发创作灵感和降低设计难度;随着客户对营销终端设计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需
要对设计系统进行不断升级。
2、生产技术:公司拥有部分高端的生产设备,如电脑板材开料锯、数控冲
床和数控折弯机、高精度推台锯等,能够为客户快速提供优质的终端展示产品;
同时,具备多年的生产管理经验和工艺经验,可以基本满足目前的业务需求。
3、3D 扫描成像、虚拟展示技术
公司基于结构光扫描、双目视觉为原理的 3D 快速扫描及彩色 3D 模型快速
重建技术,成功研发出高效率的全方位 3D 扫描设备。该设备由多个扫描单元环
绕分布,每个单元内均设置有多个传感器,设备启动后,发出结构光,传感器在
3 秒内采集约 300 万个点,通过专有的成像与建模系统将采集后的物体三维深度
数据、彩色纹理数据自动拼接,快速自动生成 3D 彩色数字模型。
公司的 3D 扫描成像技术能够快速实现展示产品 3D 建模的产业化,提高 3D
建模效率、降低成本,该技术获得了深圳市技术发明奖一等。

(二)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和大力投入科技研发,与深圳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展开合
作;建立了深圳易尚虚拟现实技术展示应用工程实验室、深圳三维数字成像及显
示技术工程实验室;成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正在从事研发项目如下:

项目 研发内容、目标 进度
通过样品测试,进
对会议展览所使用墙体进行单元化设计,采用铝
入小批量试产阶
标准化功能叠加墙 合金型材做主体,进行多种方式的拼接成为墙体,
段,正在申请 1 项
设计使用寿命:重复使用 100 次以上。
国家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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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表面材质与墙体的连接方式。 通过分析基本
单元结构和其造型特征,分析展示效果与材料属 样品阶段,正在申
基于单元与造型的
性的关系,分析底板材料与基本单元及其造型的 请 1 项国家发明专
表皮多样化设计
连接便捷性和可靠性,设计出多套底板材料与连 利。
接方式的有机组合。
设计一种结构形式为正多面体的基本单元,并能
够通过此基本单元的快速便捷连接,形成可靠展
样品阶段,完成正
示造型骨架,基于骨架能够形成墙体、地台、吊
正多面体及其造型 六面体的结构测
顶等展会核心结构;通过丰富的结构形式能够组
(正六面体) 试。正在申请 1 项
合成不同的造型骨架,满足展会中对于造型的要
国家发明专利。
求;设计的正六面体结构形式稳固,物料成本降
低 30%。
2010 年 9 月至今。
初步基础功能实
基于结构光的三维数字化方法研究、多传感器网
三维数字化技术在 现。可对小型物件
络的构建方法研究、精密的系统标定方法研究、
展示平台中的应用 进行输入和再现。
纹理采集与融合的研究;实现各种展示产品、商
与研究 目前开展对于人像
品的三维输入和显示。
的 3D 扫描和成像
展示。
2011 年 5 月至今。
针对不同尺寸文物的三维数字化研究、大数据量
可实现精度已经达
文物的数字化展示 三维深度数据与纹理数据的处理技术研究,以及
到 40 微米,在多种
研究 真实感纹理映射的研究。高精度、安全获取文物
反光材质上有待进
的三维信息。真实再现文物的颜色、材质肌理。
一步研发。
开发虚拟的网络展示平台,研究虚拟博物馆在展
2011 年 8 月开始投
虚拟博物馆 示、传播、交互使用的技术,并且支持多种操作
入研发。
系统。

(三)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主要依据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计划,结合生产过程进行,
同时兼顾研发投入的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研发投入 1,727.53 1,498.64 1,176.45
占营业收入比例 3.97% 4.05% 3.34%

(四)公司研发制度与人员情况

1、研发设计机构及研究人员

本公司的研发机构包括设计部和研发部。设计部主要负责展示道具、工程项
目的策划、设计,提供以视觉传达为主的展示设计方案和相关的技术方案。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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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主要负责新型展示技术的应用,产品的工业设计,新材料及新工艺的应用及整
个公司产品工艺更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4 人,分别为向开兵先生、肖祥飞先
生、黄雷先生及李镜波先生。简介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设计研发人员 120 人,占员工总数的 13.99%。

2、研发的组织管理方式

为了有效地执行新产品开发、组织生产活动,实现企业预定的新产品开发目
标,公司由三层组织来共同完成新产品开发工作,即研发中心、核心小组和相关
职能部门组成的新产品开发组织体系。




研发中心职能:
把握新品开发方向,完成新品开发计划;
对多个新品开发项目通过阶段性评审筛选最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通过资源分配的方式控制新品开发项目和进度。
核心小组职能:
推动新品开发进行,完成单个新品开发项目;
执行结构化活动并按阶段提交报告至产品审批委员会;
根据研发中心的决策开展下阶段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职能:
提供各项目所需要的资源;
建立与新产品开发相关的流程、标准和工具;牵头实施这些流程,领导变革;
使跨项目的工作更容易合作和共享知识;
发展本职能内员工相关的新产品开发技巧,指导、培训本部门内部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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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提供相应的资源。

(五)技术创新机制及创新制度安排

1、创新体系的机构设置

公司建立了适合自身需求的技术创新体系,设立了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机
构主要从事展示设计、技术研发、工艺改进等工作,担当推动公司持续创新,提
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角色。公司创意研发中心始终坚持“以设计为先导,以技
术创新为推力”的宗旨,建设业内领先的研发平台,不断提升技术创新及集成能
力,并通过产学研结合、完善人力资源结构,支撑技术创新发展。

2、自主创新机制

(1)建立健全研发项目的组织管理,确保研发项目的高效运行
公司建立了成体系的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流程,根据项目研发的实际需求,成
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项目方案论证、实施与验收,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制
定项目实施细则,制定详细的研发产品规划和技术指标,对技术难点进行研究和
公关,组织技术研发团队完成产品商品化的各种相关工作。制定了标准的组织管
理流程,把整个项目管理分为五个阶段:包括项目立项、项目需求、项目开发实
施、项目验收、结项维护。对产品研发的各个阶段进行严格控制和高效管理,让
研发核心人员、市场人员、公司领导、客户都可以从不同角度获得他们关心的信
息并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使整个研发过程可视、可控。
(2)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制度,保障自主创新能力
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研
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保密制度》等规范制度,通过建立技术标杆,带动全体研发人员的技术创新积
极性。公司还从规范技术开发流程和选用先进技术开发软件入手,大大提高了研
发效率和进度。除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之外,公司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的时候
更是将创新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战略,将创新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与外部科研机构的合作

1、发行人于 2012 年 2 月和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签署了《虚
拟现实技术研究与应用创新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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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化创意产业和展览展示领域的深度应用为契机,
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开展面向展示设计的行业软件平台研发、交互
媒体设计与制作等工作;
(2)研究成果权属另行商议并签署合同确定。
2、发行人于 2011 年 11 月和深圳大学签署了《“易尚—深大三维数字化及
显示技术联合研发中心”合作协议》,约定:
(1)成立“易尚—深大三维数字化及显示技术联合研发中心”,目的是通
过产学研方式将三维数字化和显示技术引入展示行业,共同推动展示和数字化文
物展示等前瞻性高新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
(2)研究成果权属另行商议并签署合同确定。
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等单
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214 号),批准在深圳市
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文件》(人社部
[2013]61 号),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深圳市易
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
5、公司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赵沁平院士联合建立了“虚拟现实院士工作站”;
与清华大学金国藩院士联合建立了全息显示院士工作站;与天津大学叶声华院士
联合建立了光电测量院士工作站;与深圳大学牛憨笨院士联合建立了三维成像院
士工作站。

八、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于 2004 年取得 ISO9002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行业内最早获得该
类认证的企业之一,并于 2010 年通过了长城质量保证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升级
换版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GB/T19001-2008/ISO9001:2008 标准。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的质量控制措施覆盖了终端展示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的全过程,
通过各项质量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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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性和效率。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全流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如《质量体
系监控管理程序》、《生产设备管理程序》、《质量目标管理办法》、《订单评
审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生产运作管理程序》、《产品防护管理程
序》等;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制定了完善的工艺流程及产品作业
指导书、每个制作流程都实行全检及巡检制度、科学的员工管理及考核、标准的
成品检验规范。
公司对各质控效果、各部门职能完成度进行测量,评定是否达到预定目标要
求,并分析原因,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公司实现的质量目标是:产品准时交
货率≥95%,产品合格率≥99.5%,顾客投诉率<2 次/月/每一顾客,顾客退货率
<5‰。

(三)质量纠纷及处理措施

自成立以来,公司质量控制体系运作良好,公司从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过
重大质量纠纷。严格、苛刻的质量控制及保证制度使公司的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产品经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合格,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九、公司在中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没有在中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拥有
境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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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刘梦龙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无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因
此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企业从事相同、相似
业务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就避免
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生产的产品及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
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
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如有)将不生产、开
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
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如有)进一步拓展
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如有)将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产品或业务产生
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如有)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
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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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如有)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
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关联方和关联关
系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梦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

2、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刘梦龙 19,957,500 37.88%
2 王玉政 6,750,000 12.81%
3 向开兵 5,242,500 9.95%
4 陈 铭 4,050,000 7.69%
5 晓扬投资 2,700,000 5.13%
6 卓佳汇智 2,250,000 4.27%
7 汇智成长 1,650,000 3.13%

注:卓佳汇智为汇智成长唯一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 50.00%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其一致
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惠州易尚、昆山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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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上海易尚。该三家公司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
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5、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6、其他关联方

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是指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原则认定的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包
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其他关联法人包括关联
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货物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2)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A、2010年10月27日,刘梦龙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贷
款人)签订40000928-2010年最高抵横字0010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
房产为发行人自2010年8月11日至2013年8月11日期间在2,000万元的最高额内对
贷款人发生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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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10年12月8日,刘梦龙、向开兵、王玉政、陈铭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贷款人)签订编号分别为工银深自保横字2010年第
042号——第04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自2010年12月8日至2012年12
月8日期间在4,000万元的最高额内对贷款人发生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C、2011年2月1日,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泰然支行(贷款人)出具编号分别为2011年东字第1011737701-1号——第
1011737701-3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发行人与贷款人签订的2011年东字第
1011737701号《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期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
日起至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本公司已归还该借款合同对应的本息。
D、2011年6月21日,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陈铭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贷款人)签订编号分别为工银深自保横字2011年第
025号——第02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自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
月17日期间在5,000万元的最高额内对贷款人发生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E、2013年7月15日,刘梦龙、向开兵、王玉政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贷款人)签订了编号为平银深分战略二部保字20130408第002-1号—
—平银深分战略二部保字20130408第002-3号的《保证担保合同》,为发行人与
贷款人签订的平银深分战略二部贷字20130408第002号《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两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本公司已
归还该借款合同对应的本息。
F、2014年3月27日,昆山易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融资
人)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授信(保证)字(2014)第012号《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发行人与融资人签订的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授信字(2014)第012号《基
本额度授信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限自2014年3月27日至2015
年3月27日止。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下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是为了突出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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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以及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做出的安排。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
生重大影响。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制度规定

本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规定,同时规定
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另外,本公司在《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
序作了更加详尽的规定。

1、《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
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
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

重大关联交易(指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本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依据。

3、《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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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
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
以回避。关联董事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
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批准如下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低于 1000 万元或低于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
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低于 1000 万元或低于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事项不满本条前款所规定的相应最低限额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审核、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
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
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
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对于今后发生的关
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相关规章规
定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认为:公司近三年发生的关联
交易合法有效,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及其他决策制度的规定,作价公允,在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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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进行制度设计,对关联交易的决策
权力和程序作出明确有效的规定,以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承诺,主要内容为:本人(公司)将根据“公平、公正、
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减少本人(公司)及/或本人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的交易,严格遵守与尊重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与发行人以公允价格进行公平交易,不谋求本人(公司)及/或本人(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非法利益。如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在关联交易中损害发行人
及其股东的权益或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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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刘梦龙 董事长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向开兵 董事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王玉政 董事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林晓帆 董事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吴 彪 董事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林泽文 董事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王晓玲 独立董事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赵晋琳 独立董事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周 蕊 独立董事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1、刘梦龙先生
刘梦龙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深圳市福田区第六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福田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侨工作
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议展览业
协会副会长、2010 年度深圳会展产业“优秀企业家”、深圳市经济特区成立 30
周年会展业领军人物、2010—2011 年度中国会展产业金手指奖“十大杰出企业
家”、2012 年度中国会展产业金手指奖“十大优秀企业家”、2012 年深圳市福
田区“福田杰出人才”奖、2012 年-2013 年深圳市福田区节能先进个人、深圳市
人民政府颁发的深圳市技术发明一等奖、深圳博物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
“百名行业领军人物”;曾任职于普宁县供销总公司、普宁县国土局、深圳市建
筑材料集团公司、广州市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益房地产开发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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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等单位;2004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易尚有限董事长;2010 年 3 月起任深
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2、向开兵先生
向开兵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曾任职于安徽省凤阳县城南中学、深圳市捷意电脑公司、深圳市新飞腾电脑设计
制作有限公司、3M 香港/中国公司等单位;2004 年至 2010 年 3 月任易尚有限董
事、总经理;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任
期至 2016 年 3 月。
3、王玉政先生
王玉政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曾任职
于淮阴市清江磷肥厂、深圳市超级电脑有限公司、深圳市昶虹实业有限公司、意
大利莎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办事处等单位;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深圳
市天唯展示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易尚有限董事、副
总经理;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4、林晓帆先生
林晓帆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职于深圳航空公司、深圳市卓佳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2006年至今任深圳市
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0年3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任期至2016年3月。
5、吴 彪先生

会计师;曾任职于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国轩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2007年7月至2009年3月任深圳市国电南思系统控制有
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任深圳市宏天高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2010年1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0年11月起任深
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至2016年3月。
6、林泽文先生
林泽文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
职于汕头市香料厂、汕头市泰能医药公司等单位;1998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深
圳市麟展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0年11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期至2016年3月。
7、王晓玲女士
王晓玲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副教授;曾任职于招商证券经纪业务部;2006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现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4年8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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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任期至2016年3月。
8、赵晋琳女士
赵晋琳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委员、深圳
市地方税收研究会委员。2006年6月至今在深圳大学任教,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
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4年3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任期至2016年3月。
9、周 蕊女士

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5
年至2007年任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至2009年任信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师;2009年至今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0年11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16年3月。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彭康鑫 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李 冬 监事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江文彬 监事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1、彭康鑫先生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建行汕尾市分行;2003 年 3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
司财务经理;2009 年 5 月至 8 月任包商银行深圳市分行高级客户经理;2009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审计部负责人;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2、李 冬先生
李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职于深圳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 年 10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晓扬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研究总监;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3、江文彬先生 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
江文彬先生,
职于广东省普宁市果菜副食品公司、广东省普宁市房地产公司等单位;2004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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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运营中心副经理;2011 年 4 月起任深圳市易尚
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期至 2016 年 3 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向开兵先生
向开兵先生,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简历见上文。

2、王玉政先生
王玉政先生,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简
历见上文。

3、吴 彪先生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共 4 人,基本情况如下:
1、向开兵先生
向开兵先生,简历见上文。
2、肖祥飞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MBA;曾任职于

湖南城步机械厂、东莞美极有限公司等单位;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深圳
华览展览策划有限公司营运副总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湖南和光
正道管理咨询公司项目咨询总监;2010 年 2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技术成
本中心副总监。
3、黄 雷先生
黄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柳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深圳市高级技师学院艺术设计系、深圳
市联合空间有限公司等单位;2005 年至 2009 年任深圳市卡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设计总监;2010 年至今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创意研发中心副总监。
4、李镜波先生
李镜波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深圳市工业展览馆;2007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深圳市天梭展示有限
公司设计师;2010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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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姓名 职务或亲属关系 招股书签署日持股比例(%)

刘梦龙 董事长 37.88
王玉政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81
向开兵 董事、总经理 9.95
吴 彪 董事、财务总监 0.34
林泽文 董事 0.86
陈 铭 刘梦龙之表弟 7.69
刘振基 刘梦龙之叔叔 2.56
陈鸿程 刘梦龙之侄女婿 0.4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
结的情况。

(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方式及持股情况

间接持股方式:通过汇众同创间接持股,汇众同创持有发行人 135 万股股份,
持股比例 2.56%。汇众同创基本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汇众同创的情况
如下:

姓名 职务或亲属关系 招股书签署日出资比例(%)

彭康鑫 监事会主席、审计部负责人 5.56
江文彬 监事、运营中心副经理 14.91
刘翠云 人力资源副经理、刘梦龙之侄女 7.78
黄 雷 创意研发中心副总监 3.33
肖祥飞 技术成本中心副总监 3.33
李镜波 首席设计师 1.11
王玉军 运营中心经理、王玉政之兄 2.78
刘玉平 昆山易尚副总监助理、向开兵之妻弟 0.8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所持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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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对外投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在发行人及其关
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元)
1 刘梦龙 董事长 420,000.00
2 王玉政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60,000.00
3 向开兵 董事、总经理 360,000.00
4 林晓帆 董事 -
5 吴 彪 董事、财务总监 360,000.00
6 林泽文 董事 -
7 王晓玲 独立董事 注1
8 赵晋琳 独立董事 注1
9 周 蕊 独立董事 注1
10 彭康鑫 监事会主席、审计部负责人 147,460.00
11 江文彬 监事、运营中心副经理 71,412.00
12 李 冬 监事 -
13 肖祥飞 技术成本中心副总监 148,027.00
15 黄 雷 创意研发中心副总监 105,426.00
16 李镜波 首席设计师 126,000.00
注 1: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 万元/年。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领取薪酬外未在本公司及
本公司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
姓名 职务 兼职情况
本公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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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易尚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刘梦龙 董事长 昆山易尚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上海易尚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惠州易尚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向开兵 董事、总经理 昆山易尚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上海易尚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林晓帆 董事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本公司股东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无
王晓玲 独立董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无
岁宝百货控股(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赵晋琳 独立董事 年年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深圳西龙同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无
周 蕊 独立董事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李 冬 监事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本公司股东
监事、运营中心
江文彬 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股东
副经理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声明,除本招股说明书
已披露的兼职外,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存
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
间的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均已经与公司签订了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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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
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第五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和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职工
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推选。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1、2010 年 3 月 29 日,经发行人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刘梦龙、
向开兵、王玉政、林晓帆、王宋荣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王宋荣为
独立董事。2010 年 3 月 29 日,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选
举刘梦龙担任公司董事长;
2、2010 年 11 月 12 日,经发行人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增选吴彪、林泽文、兰艳泽、周蕊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兰艳泽、
周蕊为独立董事;
3、2013 年 3 月 10 日,经发行人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
举刘梦龙、向开兵、王玉政、林晓帆、林泽文、吴彪、王宋荣、兰艳泽、周蕊为
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王宋荣、兰艳泽、周蕊为独立董事。2013 年 3
月 10 日,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通过,选举刘梦龙担任公司
董事长。
4、2014 年 3 月 10 日,经发行人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兰艳泽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选举赵晋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5、2014 年 8 月 15 日,经发行人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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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王宋荣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选举王晓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1、2010 年 3 月 26 日,易尚有限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彭康鑫为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
2、2010 年 3 月 29 日,经发行人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刘翠云、
李冬为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0 年 3 月 29 日,经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选举彭康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3、2011 年 4 月 29 日,经发行人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江文
彬为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免去刘翠云监事职务;
4、2013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彭康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
5、2013 年 3 月 10 日,经发行人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
举江文彬、李冬为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13 年 3 月 10 日,经发行人第
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选举彭康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10 年 3 月 29 日,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聘任
向开兵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玉政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吴彪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2、2010 年 10 月 26 日,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聘任
李伟担任公司营销总监,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2013 年 3 月 10 日,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
聘任向开兵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玉政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
吴彪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伟担任公司营销总监。
4、2013 年 12 月 18 日,李伟因个人原因辞去营销总监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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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已逐步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
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等各项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分权与
制衡为特征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在治理方面的各类规章制度齐全,主要有: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通过不断完善,本公司已建
立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机构依法规范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规范运行情况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
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
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
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
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
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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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
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责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保除外);(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股东大会的上述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10年3月29日,发行人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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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
在 2 个月内召开。
(2)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
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
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
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
(3)股东大会的出席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
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
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
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公司年度
报告;(6)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
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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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3)公司章程的修改;(4)公司在一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5)股权激励计划;(6)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
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就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董事会和监事会
人员选举、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投向、股利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
相应决议。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签署的决议与会议记录真实、有效。具体会议情
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与会股东所持股份占总
股本比例(%)

1 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0 年 03 月 29 日
2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 年 06 月 10 日
3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 年 07 月 10 日
4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 年 09 月 30 日
5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 年 11 月 12 日
6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 年 11 月 28 日
7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 年 01 月 30 日
8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 年 03 月 31 日
9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1 年 04 月 29 日
10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 年 05 月 16 日
11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 年 05 月 19 日
12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 年 08 月 12 日
13 201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 年 12 月 20 日
14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02 月 18 日
15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2 年 03 月 26 日
16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05 月 18 日
17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0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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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10 月 08 日
19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11 月 07 日
20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03 月 10 日
21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3 年 05 月 12 日
22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07 月 01 日
23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10 月 15 日
24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12 月 26 日
25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1 月 21 日
26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 03 月 10 日
27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3 月 20 日
28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4 月 21 日
29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6 月 10 日
30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8 月 15 日 95.73
31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03 月 06 日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运作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
独立董事3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2、董事会的职责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
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
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
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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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
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0年3月29日,发行人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主要内容如下:
(1)董事会的召集和通知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1)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4)董事长认为必要时;(5)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
议时;(6)经理提议时;(7)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将盖有董
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
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
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
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2)董事会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
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
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
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
席董事会会议。
(3)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会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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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
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
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
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除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
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
规定。董事会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
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
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
形成决议。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
记录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
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董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
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内容。

4、董事会召开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生产经营方案、管理人员任命、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制订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关决议,确保了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签署的决议与会议记录真实、有效,不存在董事会违法
行使职权的行为。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情况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实出席数/应出席数)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0 年 03 月 29 日 5/5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0 年 05 月 18 日 5/5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0 年 06 月 18 日 5/5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0 年 09 月 15 日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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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0 年 10 月 26 日 5/5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0 年 11 月 13 日 9/9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1 年 01 月 13 日 9/9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1 年 03 月 15 日 9/9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1 年 04 月 07 日 9/9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1 年 04 月 30 日 9/9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1 年 05 月 03 日 9/9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1 年 07 月 22 日 9/9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1 年 07 月 25 日 9/9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1 年 12 月 04 日 9/9
15 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一次会议 2012 年 02 月 03 日 8/9
16 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会议 2012 年 02 月 16 日 8/9
17 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 2012 年 03 月 01 日 9/9
18 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四次会议 2012 年 04 月 23 日 9/9
19 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五次会议 2012 年 05 月 03 日 9/9
20 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六次会议 2012 年 08 月 01 日 9/9
21 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七次会议 2012 年 08 月 18 日 9/9
22 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八次会议 2012 年 09 月 17 日 9/9
23 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九次会议 2012 年 10 月 22 日 9/9
24 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02 月 23 日 9/9
25 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03 月 10 日 9/9
26 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03 月 22 日 9/9
27 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会议 2013 年 04 月 08 日 9/9
28 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 2013 年 04 月 22 日 9/9
29 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会议 2013 年 06 月 15 日 9/9
30 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六次会议 2013 年 07 月 10 日 9/9
31 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七次会议 2013 年 09 月 30 日 9/9
32 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八次会议 2013 年 12 月 02 日 9/9
33 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九次会议 2013 年 12 月 20 日 9/9
34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 2014 年 01 月 06 日 9/9
35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02 月 16 日 9/9
36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 2014 年 02 月 26 日 9/9
37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 2014 年 03 月 10 日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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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五次会议 2014 年 04 月 05 日 9/9
39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会议 2014 年 04 月 15 日 9/9
40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05 月 14 日 9/9
41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八次会议 2014 年 05 月 25 日 9/9
42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九次会议 2014 年 07 月 31 日 8/9
43 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09 月 16 日 9/9
44 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 2015 年 01 月 22 日 9/9
45 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 2015 年 02 月 09 日 9/9

注:上述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兰艳泽委托独立董事王宋荣出席。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会议独立
董事赵晋琳因出国未出席。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规范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监事会运作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主席1名,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责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
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
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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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0年3月29日,发行人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主要内容如下:
(1)监事会的召集和通知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
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任何监事提议召
开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
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形。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将
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
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
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监事可以放弃要求获得监事会会议通
知权利。
(2)监事会的召开和决议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
席方可举行,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
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董事
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监事的表决意
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
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
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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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
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
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
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4、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
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签署的决议与会议记录真实、有效,不存在监事会违法行使
职权的行为。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出席情况
(实出席数/应出席数)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0 年 03 月 29 日 3/3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0 年 08 月 12 日 3/3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0 年 11 月 18 日 3/3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1 年 01 月 13 日 3/3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1 年 04 月 07 日 3/3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1 年 07 月 22 日 3/3
7 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一次会议 2012 年 02 月 03 日 3/3
8 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会议 2012 年 02 月 16 日 3/3
9 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会议 2012 年 03 月 01 日 3/3
10 第一届监事会 2012 年第四次会议 2012 年 08 月 18 日 3/3
11 第一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02 月 23 日 3/3
12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03 月 10 日 3/3
13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03 月 22 日 3/3
14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会议 2013 年 04 月 22 日 3/3
15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 2013 年 10 月 20 日 3/3
16 第二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 2014 年 02 月 16 日 3/3
17 第二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07 月 31 日 3/3

本公司外部监事李冬自获聘以来,出席了公司历次监事会、历次股东大会,
通过参加公司会议、工作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检查公司财务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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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对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2010年3月29日,发行人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1、独立董事的构成

2010年3月29日,经发行人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王宋荣为独立董
事。2010年11月12日,经发行人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增选兰艳
泽、周蕊为独立董事。2013年3月10日,经发行人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选举王宋荣、兰艳泽、周蕊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3月10日,
经发行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兰艳泽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
事职务,选举赵晋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8月15日,经发行人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王宋荣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
职务,选举王晓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
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独立董事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重大
关联交易(指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
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
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
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
股东征集投票权。

3、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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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独立董事赵晋琳未出席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会议、公司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外,本公司独立董事自获聘以来,出席或委托出席了历次
董事会、历次股东大会,通过参加公司会议、工作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独立董事所具
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对公司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的决
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
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2010年3月2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聘请王玉政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2013年3月10日,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
次会议决议通过,聘任王玉政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2010年10月26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
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其中规
定董事会秘书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1、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会议文件,安排有关会务,负责
会议记录,保障记录的准确性,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主动掌握有关会议的执行
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2、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导向功能,董事会秘书应确保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董事会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
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
3、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联络人,负责组织准备和及时递
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
4、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披露的制度,参
加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
5、负责公司股价敏感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和措施。
对于各种原因引致公司股价敏感资料外泄时,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时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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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和澄清;
6、负责协调组织市场推介,协调来访接待,处理投资者关系,保持与投资
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协调解答社会公众的提问,确保投资者及
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组织筹备公司推介宣传活动,对市场推介和重要来访等
活动形成总结报告;
7、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的持股数量和董
事股份记录资料,以及公司发行在外的债券权益人名单;
8、协助董事及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有义务
及时提醒;
9、协调向公司监事会及其他审核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提供必须的信息资料,
协助做好对有关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董事和经理履行诚信责任的调查。
自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与各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时还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13年3月10日,经发行人第二届
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2014年3月10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更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2014年7月31日,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201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选举王晓玲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 委员
战略委员会 刘梦龙 向开兵、王玉政、赵晋琳、王晓玲
提名委员会 王晓玲 向开兵、赵晋琳
审计委员会 赵晋琳 王玉政、周 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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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周 蕊 刘梦龙、赵晋琳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
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
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
他事宜。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
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
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
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协调
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提议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
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
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
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
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
的其他事宜。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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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均能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工
作细则,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公司的战略规划、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及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
构、提升了公司的规范运行水平。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届第一次会议 2010 年 11 月 13 日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届第二次会议 2011 年 07 月 12 日
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届第三次会议 2012 年 01 月 28 日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届第四次会议 2012 年 04 月 20 日
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届第五次会议 2012 年 04 月 30 日
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届第六次会议 2012 年 09 月 14 日
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届第七次会议 2012 年 10 月 18 日
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届第八次会议 2013 年 02 月 20 日
9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届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03 月 10 日
1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届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06 月 12 日
1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届第三次会议 2013 年 09 月 27 日
1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届第四次会议 2013 年 11 月 22 日
1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届第五次会议 2013 年 12 月 18 日
1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届第六次会议 2014 年 01 月 04 日
1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届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02 月 06 日
1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届第八次会议 2014 年 02 月 24 日
1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届第九次会议 2014 年 04 月 03 日
1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届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05 月 23 日
19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二届第十一次会议 2014 年 07 月 28 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届第一次会议 2010 年 11 月 13 日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届第二次会议 2011 年 03 月 26 日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届第三次会议 2012 年 03 月 31 日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届第四次会议 2013 年 02 月 20 日
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届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03 月 10 日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届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01 月 04 日
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届第三次会议 2014 年 02 月 06 日
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届第四次会议 2014 年 07 月 28 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届第一次会议 2010 年 11 月 13 日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届第二次会议 2011 年 03 月 26 日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届第三次会议 2012 年 03 月 31 日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届第四次会议 2013 年 0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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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二届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03 月 10 日
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二届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02 月 06 日
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二届第三次会议 2014 年 08 月 23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第一次会议 2010 年 11 月 13 日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第二次会议 2011 年 03 月 26 日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第三次会议 2011 年 04 月 25 日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第四次会议 2011 年 07 月 19 日
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第五次会议 2011 年 10 月 13 日
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第六次会议 2012 年 02 月 19 日
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第七次会议 2012 年 04 月 10 日
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第八次会议 2012 年 08 月 07 日
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第九次会议 2012 年 10 月 10 日
1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届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3 月 10 日
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届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04 月 12 日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届第三次会议 2013 年 08 月 06 日
1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届第四次会议 2013 年 10 月 13 日
1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届第五次会议 2014 年 02 月 06 日
1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届第六次会议 2014 年 03 月 10 日
1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届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04 月 10 日
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届第八次会议 2014 年 07 月 28 日
1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届第九次会议 2014 年 11 月 15 日
1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届第十次会议 2015 年 01 月 19 日

二、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
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
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
因发行人北京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报2012年度检验,
2013年9月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出具了京工商顺处字(2013)第
3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3,000.00元。北京分公司已办理了年检,并
按期缴纳了罚款。2014年2月18日、2014年8月1日和2015年1月19日,北京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分别出具了证明,证明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北京分公司没
有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受到查处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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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发行人保荐机构、律师认为,北京分公司未按期办理年检期间,未
获得违法所得,且及时补办了年检,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
成实质性障碍。

三、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形。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和审议程序,从制度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完整合理的,并得到了有效
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
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
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
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专项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5]612-2号),报告的鉴
证意见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规范于201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

五、公司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及完善公司
治理的具体措施。

公司针对股权结构及行业特点,采取如下措施,以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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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效及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

(一)健全机构设置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分权与制衡为
特征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截止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王晓玲、
赵晋琳、周蕊为独立董事,林泽文、林晓帆为外部董事,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
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公司监事
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李冬为外部监事。公司形成了人力资源中心、财务部、
品牌终端事业部、循环会展事业部、3D影像事业部等部门组成的经营团队。公
司比较科学地划分了各机构的责任权限,并贯彻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
成了相互制衡机制。发行人通过健全机构设置及合理配置人员,对完善内部控制、
优化公司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在具体业务层面逐步建立健全了《营销中心管理制度》、《设计部管
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业务管理办法》、《办公室管理制度》、
《财产盘点制度》、《产品成本核算细则》、《工厂生产成本管理制度》、《货
币资金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通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科学决策、执行和监
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决策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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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及规范运作,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玉政、向开兵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
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四)一致行动协议及股份锁定承诺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刘梦龙持有19,957,500股,占总股本的37.88%,该种股权结构有利于发
行人完善公司治理。同时,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进而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
稳定和长远发展,发行人股东刘梦龙、向开兵、王玉政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概览”。此外,上述三人就股份锁定出具了
《股东承诺书》,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之“(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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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非经特别说明,本节财务数据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若欲对发行人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审计报告。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4,140,271.78 170,856,800.95 120,991,818.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202,142.53 7,042,963.91 3,645,947.28
应收账款 214,732,491.25 118,620,597.63 113,324,798.66
预付款项 13,345,762.01 8,147,059.71 9,687,978.2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588,530.34 3,281,045.82 1,993,179.50
存货 28,087,089.40 25,579,739.62 26,902,382.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03,433.75
流动资产合计 488,099,721.06 333,528,207.64 276,546,104.7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38,401,485.65 35,723,295.68 22,750,004.73
在建工程 7,072,610.81 154,822.50
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 59,464,926.86 18,369,898.61 18,297,112.60
长期待摊费用 6,280,475.24 10,146,585.51 11,046,383.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9,046.87 1,795,447.97 977,530.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845,920.00 12,790,14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7,994,465.43 78,980,190.27 53,071,031.40
资产总计 616,094,186.49 412,508,397.91 329,617,1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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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6,600,000.00 85,000,000.00 40,315,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3,274,827.39 29,700,000.00 29,452,565.52
应付账款 61,451,207.07 34,069,695.08 28,909,600.85
预收款项 1,300,818.42 630,831.70 7,102,912.36
应付职工薪酬 9,943,558.84 7,651,068.12 5,975,511.06
应交税费 2,456,374.12 4,771,123.35 8,969,738.4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05,893.35 2,338,192.21 1,878,030.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23,200.00
流动负债合计 336,732,679.19 164,160,910.46 122,926,558.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30,342,500.00 13,500,000.00 11,5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342,500.00 13,500,000.00 11,500,000.00
负债合计 367,075,179.19 177,660,910.46 134,426,558.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2,680,000.00 52,680,000.00 52,680,000.00
资本公积 25,371,782.60 25,371,782.60 25,371,782.6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074,166.66 19,481,620.57 14,319,965.6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7,893,058.04 137,314,084.28 102,818,829.3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249,019,007.30 234,847,487.45 195,190,577.52
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249,019,007.30 234,847,487.45 195,190,577.52
合计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616,094,186.49 412,508,397.91 329,617,136.11
(或股东权益)合计
或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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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34,208,403.34 370,086,049.86 352,443,702.45
其中:营业收入 434,208,403.34 370,086,049.86 352,443,702.4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95,119,939.89 321,388,980.31 288,047,740.42
其中:营业成本 291,726,158.06 246,240,680.59 228,131,665.1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66,527.39 2,964,278.21 3,660,956.92
销售费用 27,573,470.26 20,628,817.11 16,232,469.14
管理费用 49,458,359.39 36,996,147.20 29,682,730.73
财务费用 17,034,354.46 13,843,889.13 8,292,746.58
资产减值损失 5,561,070.33 715,168.07 2,047,171.9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088,463.45 48,697,069.55 64,395,962.03
加:营业外收入 3,856,907.10 16,982,097.58 4,038,355.95
减:营业外支出 75,178.66 86,688.37 37,564.9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5,200.4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2,870,191.89 65,592,478.76 68,396,753.07
减:所得税费用 7,626,672.04 10,131,568.83 9,039,782.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少数股东损益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综合收益总额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7 1.05 1.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7 1.05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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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7,600,078.68 407,901,463.46 363,296,482.7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47.27 4,149.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52,073.02 18,070,592.00 3,828,585.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2,852,151.70 425,975,502.73 367,129,217.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4,680,187.29 254,574,485.81 218,030,880.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9,811,043.43 44,786,208.57 36,802,484.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979,013.65 41,890,406.24 40,083,370.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337,591.99 22,691,813.76 18,048,477.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0,807,836.36 363,942,914.38 312,965,212.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44,315.34 62,032,588.35 54,164,005.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80,000.00 2,000,000.00 12,22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880,000.00 2,000,000.00 12,22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63,049,898.91 34,944,263.03 12,014,054.25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049,898.91 34,944,263.03 12,014,054.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69,898.91 -32,944,263.03 205,945.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9,000,000.00 216,398,393.00 132,44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9,000,000.00 216,398,393.00 132,44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7,400,000.00 171,713,393.00 155,12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041,822.80 23,460,262.97 18,714,487.7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800.00 42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590,622.80 195,598,655.97 173,839,487.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409,377.20 20,799,737.03 -41,399,487.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2.80 -23,080.05 18.3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283,470.83 49,864,982.30 12,970,481.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170,856,800.95 120,991,818.65 108,021,336.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4,140,271.78 170,856,800.95 120,991,8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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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3,941,527.60 170,659,805.52 118,664,690.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202,142.53 7,042,963.91 3,645,947.28
应收账款 239,934,766.27 118,620,597.63 113,324,798.66
预付款项 13,195,552.04 7,756,370.34 9,265,000.2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9,511,738.97 11,899,971.77 10,854,035.62
存货 23,639,255.76 20,026,658.11 25,599,056.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987,676.99
流动资产合计 534,412,660.16 336,006,367.28 281,353,528.4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0,000,000.00 40,000,000.00 30,000,000.00
固定资产 36,285,487.61 34,181,856.22 21,199,509.91
在建工程 3,117,163.31
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 43,093,616.24 1,643,333.51 1,215,293.02
长期待摊费用 6,118,428.37 9,370,634.88 9,942,118.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84,253.03 1,793,205.05 975,596.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845,920.00 12,790,14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5,344,868.56 99,779,169.66 63,332,518.70
资产总计 679,757,528.72 435,785,536.94 344,686,0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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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6,600,000.00 85,000,000.00 40,315,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3,274,827.39 29,700,000.00 29,452,565.52
应付账款 125,153,977.46 52,914,248.06 44,203,003.64
预收款项 1,300,818.42 630,831.70 7,102,912.36
应付职工薪酬 8,681,640.82 6,912,868.41 5,553,706.94
应交税费 3,560,271.52 5,047,512.53 8,893,891.7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144,043.81 12,234,087.85 3,308,328.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23,200.00
流动负债合计 404,715,579.42 192,439,548.55 139,152,608.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30,342,500.00 13,500,000.00 11,5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342,500.00 13,500,000.00 11,500,000.00
负债合计 435,058,079.42 205,939,548.55 150,652,608.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2,680,000.00 52,680,000.00 52,680,000.00
资本公积 25,371,782.60 25,371,782.60 25,371,782.6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074,166.66 19,481,620.57 14,319,965.6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3,573,500.04 132,312,585.22 101,661,690.50
所有者权益
244,699,449.30 229,845,988.39 194,033,438.70
(或股东权益)合计
或股东权益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679,757,528.72 435,785,536.94 344,686,047.13
(或股东权益)合计
或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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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52,582,997.63 387,610,035.60 363,733,547.29
其中:营业收入 452,582,997.63 387,610,035.60 363,733,547.2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13,163,918.76 344,269,011.25 301,613,980.38
其中:营业成本 317,198,912.66 273,098,163.57 244,315,960.0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93,374.26 2,794,645.83 3,428,791.27
销售费用 25,025,208.19 19,481,553.08 15,416,869.37
管理费用 45,028,939.51 34,341,150.71 28,096,615.61
财务费用 17,026,617.46 13,839,566.53 8,316,307.24
资产减值损失 5,390,866.68 713,931.53 2,039,436.8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419,078.87 43,341,024.35 62,119,566.91
加:营业外收入 3,831,699.03 16,935,809.20 4,026,465.83
减:营业外支出 59,402.94 75,409.88 36,694.9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5,200.4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3,191,374.96 60,201,423.67 66,109,337.8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265,914.05 8,584,873.98 8,324,072.4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925,460.91 51,616,549.69 57,785,265.3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925,460.91 51,616,549.69 57,785,265.36
八、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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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91,033,194.06 408,890,931.86 376,505,601.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47.27 4,149.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20,550.08 28,987,237.67 24,358,359.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4,953,744.14 437,881,616.80 400,868,109.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5,852,804.60 264,402,914.80 238,955,751.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1,137,169.58 40,115,678.29 34,046,250.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2,844,809.04 37,672,515.10 37,769,429.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214,528.79 22,285,208.25 21,609,268.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4,049,312.01 364,476,316.44 332,380,699.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04,432.13 73,405,300.36 68,487,409.9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2,620,959.81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80,000.00 2,000,000.00 12,22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880,000.00 2,000,000.00 14,840,959.8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58,236,528.19 34,186,841.86 11,279,363.48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75,236.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911,764.45 44,186,841.86 11,279,363.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031,764.45 -42,186,841.86 3,561,596.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9,000,000.00 216,398,393.00 132,44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9,000,000.00 216,398,393.00 132,44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7,400,000.00 171,713,393.00 155,12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041,822.80 23,460,262.97 18,714,487.7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800.00 42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590,622.80 195,598,655.97 173,839,487.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409,377.20 20,799,737.03 -41,399,487.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22.80 -23,080.05 18.3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281,722.08 51,995,115.48 30,649,536.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170,659,805.52 118,664,690.04 88,015,153.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3,941,527.60 170,659,805.52 118,664,6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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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对易尚展示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
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
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612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易尚展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易尚展示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
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1、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承办展览展示,品牌策划、设计、推广服务,企业形
象设计及综合服务,室内外装饰设计,商场形象设计
及安装工程服务,工程装饰、装修及工程施工,文化
惠州市易尚 活动策划,广告业务(户外广告凭许可经营),展览
广东省
洲际展示有 全资子公司 终端展示 1000 万元 展示道具、商场展示道具的研发,国内贸易(不含专
惠州市
限公司 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无。
昆山市易尚 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展览展示器、综合展览展示架生
苏州市
洲际展示有 全资子公司 终端展示 2000 万元 产、销售;展览展示器材研发;平面设计,企业形象
昆山
限公司 策划;展示用品及零配件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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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化
上海易尚展
上海市 艺术活动交流策划,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
览展示服务 全资子公司 终端展示 1000 万元
有限公司 长宁区 一体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续上表)

实质上构成 少数股东权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
表决权 是否
期末实际 对子公司净 持股比 少数股 益中用于冲 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
比例 合并
出资额 投资的其他 例(%)
) 东权益 减少数股东 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
(%)
) 报表
项目余额 损益的金额 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1000 万元 - 100 100 是 - - -
2000 万元 - 100 100 是 - - -
1000 万元 - 100 100 是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2013 年 9 月 9 日,本公司投资设立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自成
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最近三年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核算

本公司的业务包括品牌终端展示服务、虚拟展示服务和循环会展服务。品牌
终端展示服务主要包括整体展示项目和展示道具。虚拟展示服务和循环会展服务
尚处于研发和推广阶段,虚拟展示产品销售收入较少,循环会展服务尚未形成销
售收入。
公司的商品销售于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收入: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让渡资产使用权于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各项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1、整体展示项目
于整体展示项目交付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
2、展示道具
于产品交付,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需要进行简单安装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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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装完成,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
3、虚拟展示产品
于产品交付,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需要进行简单安装的,则
在安装完成,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
4、出口销售
于开具出口销售发票及装箱单、货物已办理离境手续并取得出口报关单时确
认收入实现。

(二)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两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
A、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
购;
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
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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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
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
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
A、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B、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3、金融工具的计量: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账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
计量;
(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
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
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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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
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
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
计量:
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公司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
资的,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
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公司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公司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之间的差额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
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
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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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
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处理。进行分拆时,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
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
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该非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
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4、金融资产转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
处理。
5、金融资产减值核算方法: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
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
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以下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和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本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G、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H、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需要进行减值测
试;
B、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损失的计量: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低于期末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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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若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出现持续下
跌,且其下跌属于非暂时性的,则可认定该项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

(三)应收款项的减值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
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
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
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
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项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款项。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
起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期末余额的
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
的,以应收款项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
确定以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应收款项账龄 估计损失
1 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30%
3 年以上 100%
其中:已确定无法收回的 予以核销

(四)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
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处在生产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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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整体展示项目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整体展
示项目。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外购商品、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
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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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
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
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
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
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
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
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
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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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
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
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
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
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
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六)投资性房产的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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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
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建筑物的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
物的折旧方法一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与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
一致。

(七)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
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
等确定。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固定资产的成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构成。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
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
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
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
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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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5% 20 年 4.75%
机器设备 5% 5-10 年 9.50%-19.00%
运输工具 5% 5-8 年 11.875%-19.00%
办公设备 5% 5年 19.00%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已计提减值准备
的固定资产,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按照尚可使用年限
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八)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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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
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
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
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
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3、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
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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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4、定期复核使用寿命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
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
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
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每个会计期间结束,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
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
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
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5、无形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
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
测试。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确定。其中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
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十)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
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
用除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损益外,其余均在各费用项目的预计受
益期间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
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一)减产减值准备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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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司一般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
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
计净残值)。

(十二)借款费用的核算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
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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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
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
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三)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股份支付,是指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
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十四)所得税核算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
异,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
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即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
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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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实现或结算方式,
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当税率计量
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十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
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购买方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
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
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比较达到企业合并时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与交易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每一单项交易应予确认的商誉或者应计入发
生当期损益的金额。购买方在购买日确认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应为每一
单项交易产生的商誉(或应予确认损益的金额)之和。
(3)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确认有关投资收益,同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
为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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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
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
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C、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
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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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本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
依据,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而成。
合并时,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母
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投资收益、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等均
相互抵销。

(十七)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的变更
2014 年 1 月至 6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外,上述其他准则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照相关准则的规定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申报期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本财务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财务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税项

(一)增值税

1、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2]71 号”《关于在北京等 8 省
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深
圳市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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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其中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等。本公司服务收入属于试点
范围,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
6%。2012 年 11 月 1 日以后,公司执行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和 6%。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税率为 3%。
3、2012 年 5 月 1 日以前,本公司的子公司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3%;2012 年 5 月 1 日以后,根据“昆国税
三 增值税认定[2012]269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本公司的子
公司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7%。
4、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税率为 17%和 6%。

(二)营业税

1、本公司的营业税税率为 5%和 3%。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的营业税税率为 5%。
3、本公司的子公司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的营业税税率为 5%。
4、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税税率为 5%。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1、本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调整为 7%。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7%。
3、本公司的子公司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5%。
4、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为 7%。

(四)教育费附加

1、本公司的教育费附加费率为 3%。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的教育费附加费率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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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的子公司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的教育费附加费率为 3%。
4、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的教育费附加费率为
3%。

(五)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原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0
年 8 月 26 日通过)和“深府 [1993]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个
市辖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根据“深府[1988]232 号”《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通
知》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洲际展览展示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属于生产性
企业,符合减免税条件。2004 年 9 月 20 日,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横岗分局
出具“深国税龙横减免[2004]0149 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同意深圳市洲
际展览展示技术有限公司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1 年至第 2 年的经营所得免征所
得税,第 3 年至第 5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公司开始获利年度为 2008 年度。

2010 年 4 月 7 日,本公司注册地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根据“深国税函〔2008〕
274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仍然享受过渡优惠政策。
2011 年 2 月 23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为:GR201144200104),有效期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3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取得了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深国税减免备
案[2013]63 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公司 2013 年所
得税税率为 15%。
2014 年 7 月 24 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
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444201789),有效期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2015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取得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深国税福减免备案[2015]18
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本公司 2014 年度享受高新技
术企业所得税 15%的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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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国发
〔2007〕39 号”《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深国
税福减免备案[2013]63 号”等文件,本公司所得税税率按下表执行:

年份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
所得税税率 12.5% 15% 15%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3、本公司的子公司昆山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4、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六)其他税项

依据税法规定计缴。

六、分部信息

详见第十一节“二、(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收购兼并的情况。

八、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 -25,200.45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 - 8,263,667.23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3,692,100.00 16,802,400.00 3,875,300.00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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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89,628.44 118,209.66 125,491.04
和支出;

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
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781,728.44 16,895,409.21 12,264,458.27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568,202.50 2,537,979.25 1,000,197.7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3,213,525.94 14,357,429.96 11,264,260.5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
3,213,525.94 14,357,429.96 11,264,260.51
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注:“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指本公司按照法定
税率 25%计算的所得税与按照实际执行税率计算的所得税之差额。

(二)2012 年以来补贴收入具体情况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 目 收到时间 金额(元)
商业终端展示器具研发生产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014/7/30 164,600.00
“2014 年深圳市原创研发贷款贴息” 2014/12/18 780,000.00
福田区财政贡献奖 2014/12/22 200,000.00
“福田区文化创意企业政府奖” 2014/7/2 300,000.00
为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对公司提供中
2014/4/2 800,000.00
小企业发展资金。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深圳市财政委下达 2013 年度深圳市品牌
2014/3/19 360,000.00
培育专项资助项目和资助资金.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给予公司节能先进单位的奖励 2014/4/14 50,000.00
福田区财政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补助 2013/1/11 150,000.00
福田区财政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支持补助 2013/1/11 150,500.00
福田区财政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上市辅导补助 2013/1/11 1,000,000.00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项目资金补助 2013/1/24 930,000.00
深圳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2013/2/7 700,000.00
低碳环保型循环会展项目补助 2013/5/6 8,000,000.00
深圳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 10
2013/5/7 500,000.00
强奖励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奖励 2013/5/21 700,000.00
深圳市文化创意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2013/7/25 460,000.00
三维数字化网络商城展示技术的应用与研究补助 2013/7/25 7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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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收到时间 金额(元)
公共展示空间导视系统设计及应用补助 2013/7/25 1,050,000.00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2013/7/26 800,000.00
资金上市辅导补助
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重大活动奖励 2013/11/22 370,000.00
深圳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奖励 2013/11/22 350,000.00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奖励 2013/11/22 250,000.00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服务业款贴息补助 2013/11/22 348,700.00
深圳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补助 2012/5/23 800,000.00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2/6/28 300,000.00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贡献奖励 2012/9/29 768,500.00
深圳市原创文化创意项目贷款贴息资助 2012/12/26 1,610,000.00
数字化博物馆的展示应用与前景专项资金 2012/12/27 720,000.00

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的当期计入“营业外收
入”,并分别作为当期的非经常性损益处理。其中数字化博物馆的展示应用与前
景项目 2012 年实际发生支出 396,800.00 元,确认 2012 年营业外收入 396,800.00
元;2013 年实际发生支出 323,200.00 元,确认 2013 年营业外收入 323,200.00 元。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确认的营
期末计入
业外收入 报告期项目
项目 收到时间 金额 递延收益
金额 投入情况
金额

彩色 3D 扫描与打印的应用推广项目 2014/9/10 88.00 0.00 55.00 88.00
循环会展系统项目 2014/9/28 400.00 0.00 0.00 400.00
高精度三维裁衣系统技术研发项目 2014/12/16 450.00 0.00 0.00 450.00
新型环保可循环展示系统的应用示范项目 2014/12/23 300.00 0.00 0.00 300.00
多传感器全自动三维数字化成像技术项目 2014/2/27 150.00 0.00 135.00 150.00
数字化博物馆展示技术平台研发与推广应用项目 2014/2/19 400.00 40.00 400.00 360.00
虚拟现实技术展示应用工程实验室项目专项资金及 2012/11/27
600.00 0.00 420.79 600.00
项目配套支持资金 2013/3/15
三维数字成像及显示技术工程实验室项目专项资金 2012/12/21
600.00 60.00 600.00 540.00
及项目配套支持资金 2013/3/15
基于主动立体视觉的三维数字成像技术专项资金 2012/11/9 150.00 3.75 150.00 146.25
合计 3,138.00 103.75 1700.67 3,034.25

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的当期计入“其他非流
动负债”,项目建成后分期摊销,当年的摊销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并减少相应的“其
他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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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以来,发行人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真实、合法、合规;上
述补贴的取得具有偶然性和不可持续性,发行人已根据有关规定将其列入非经常
性损益。发行人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真实、合法、合规,已计入递延收
益,将根据资产的折旧情况分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三)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 3,213,525.94 14,357,429.96 11,264,26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占
9.12% 25.89% 18.98%
净利润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32,029,993.91 41,103,479.97 48,092,709.73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公司享受深圳市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税率和
政府补助收入所致,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
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8.98%、25.89%和 9.12%,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变
动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九、固定资产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
备和办公设备构成,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原值 折旧 净值 综合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2,659,508.16 326,353.12 2,333,155.04 87.73%
机器设备 41,545,258.96 11,477,551.12 30,067,707.84 72.37%
运输工具 4,224,672.65 2,261,159.68 1,963,512.97 46.48%
办公设备 7,555,743.99 3,518,634.19 4,037,109.80 53.43%
合 计 55,985,183.76 17,583,698.11 38,401,485.65 68.59%

十、无形资产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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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初始金额 摊销金额 摊余价值 综合成新率
土地使用权 59,992,724.00 2,329,857.85 57,662,866.15 96.12%
软件 2,478,311.67 1,103,779.82 1,374,531.85 55.46%
专利 512,250.00 169,721.20 342,528.80 66.87%
著作权 100,000.00 14,999.94 85,000.06 85.00%
合 计 63,083,285.67 3,618,358.81 59,464,926.86 94.26%

十一、主要负债情况

(一)银行借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9,600 万元,银行借款具体
情况如下:

借款
贷款单位 借款金额(元) 借款期限
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世界广场支行 30,000,000.00 2014.9.30-2015.9.25 信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世界广场支行 30,000,000.00 2014.5.14-2015.5.4 信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20,000,000.00 2014.10.8-2015.4.7 信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9,000,000.00 2014.6.25-2015.6.25 信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41,000,000.00 2014.7.10-2015.7.10 信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17,000,000.00 2014.7.22-2015.7.7 信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29,600,000.00 2014.8.7-2015.6.29 信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20,000,000.00 2014.8.22-2015.3.12 保证
合计 196,600,000.00

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借款。

(二)应付账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6,145.12 万元,无欠持有本
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款项。

(三)应付票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 6,327.4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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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收账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 130.08 万元,无欠持有本公
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款项。

(五)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 994.36 万元,无拖欠性
质的职工薪酬。

(六)应交税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 245.64 万元,主要为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七)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170.59 万元,主要为应支
付的运费、水电物业费等,无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十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9,019,007.30 234,847,487.45 195,190,577.52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52,680,000.00 52,680,000.00 52,680,000.00
资本公积 25,371,782.60 25,371,782.60 25,371,782.60
盈余公积 23,074,166.66 19,481,620.57 14,319,965.60
未分配利润 147,893,058.04 137,314,084.28 102,818,829.32
少数股东损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9,019,007.30 234,847,487.45 195,190,577.52

(一)股本(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

2010 年 4 月 7 日,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市易尚展
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
产 47,363,782.60 元(其中:实收资本 13,330,000.00 元,资本公积 17,0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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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盈余公积 1,696,378.26 元,未分配利润 15,267,404.34 元)按照 1.579:1 的比
例折合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登
记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 30,000,000.00 元(每股面值 1 元,股份数 30,000,000 股),
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 17,363,782.60 元计入资本公积。该注册资本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核字[2010]29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增资人民币 4,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
股本为人民币 34,000,000.00 元(每股面值 1 元,股份数 34,000,000 股),各股
东出资额超过新增股本部分 24,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该注册资本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核字[2010]45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增资人民币 1,12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
股本为人民币 35,120,000.00 元(每股面值 1 元,股份数 35,120,000 股),各股
东出资额超过新增股本部分 1,568,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该注册资本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核字[2010]490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增资人民币 17,560,000.00 元(以资本公积转增),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52,680,000.00 元(每股面值 1 元,股份数
52,680,000 股)。该注册资本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
ZH[2011]55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盈余公积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为 23,074,166.66 元,报告期内
盈余公积变动均为按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其中: 2012 年度提
取 5,778,526.53 元,2013 年度提取 5,161,654.97 元,2014 年提取 3,592,546.09 元。

(三)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37,314,084.28 102,818,829.32 62,410,385.6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者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592,546.09 5,161,654.97 5,778,526.53
应付普通股股利 21,072,000.00 15,804,000.00 13,170,000.00
其他(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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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未分配利润 147,893,058.04 137,314,084.28 102,818,829.32

十三、报告期内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2,044,315.34 62,032,588.35 54,164,005.30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5,169,898.91 -32,944,263.03 205,945.75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76,409,377.20 20,799,737.03 -41,399,487.7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2.80 -23,080.05 18.39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283,470.83 49,864,982.30 12,970,481.66

十四、期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
调整事项。

十五、或有事项

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财务指标

(一) 财务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45 2.11 2.25
速动比率(倍) 1.37 1.95 2.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00% 47.26% 43.7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1 3.19 3.64
存货周转率(次) 10.87 9.38 8.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926.12 8,283.67 7,9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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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524.35 5,546.09 5,935.7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3,203.00 4,110.35 4,809.27
利息保障倍数(倍) 4.08 9.17 13.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23 1.18 1.0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82 0.95 0.2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73 4.46 3.7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0.72% 0.70% 0.62%
占净资产的比例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
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6、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总资产(母公司)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1、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单位:元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
会计期间 指标计算基础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89% 0.67 0.67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3.53% 0.61 0.61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95% 1.05 1.05
2013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9.23% 0.78 0.78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16% 1.13 1.13
2012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28.49% 0.91 0.91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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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
算。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 ( E0 + NP÷2 +
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
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
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
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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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
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
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八、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2010 年 3 月 25 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易
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0]
第 0064 号),为发行人股份制改造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本次评估仅为本公司股
份制改制提供价值参考,不做评估调账。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账面值 6,180.59 万元,
评估值 6,282.67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102.08 万元,增值率为 1.65%;负债总额账
面值 1,444.21 万元,评估值 1,444.21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 4,736.38
万元,评估值 4,838.46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102.08 万元,增值率为 2.16%。

十九、公司历次验资情况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共进行了九次验资及一次验资复核,具体情况如下:
1、2004 年 4 月,深圳市洲际展览技术有限公司设立
2004 年 4 月 27 日,深圳市龙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龙会验字[2004]第 17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4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李峰以货币资金出资 90 万元,李凯以货币资金出资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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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 年 11 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 万元)
2004 年 11 月 24 日,深圳龙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龙会验字[2004]第 410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0 万元增资至 500 万元,其中刘梦龙以
货币资金增资 154 万元,李峰以货币资金增资 51 万元,向开兵以货币资金增资
56 万元,陈铭以货币资金增资 100 万元,陆柏青以货币资金增资 20 万元,周之
坤以货币资金增资 19 万元。
3、2009 年 7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1000 万元)
2009 年 6 月 5 日,深圳鹏达会计师事务所于出具深鹏达会验字[2009]082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500 万元增资至 1,000 万元,其中自然人
刘梦龙以货币资金增资 151 万元,自然人陈铭以货币资金增资 121.35 万元,自
然人向开兵以货币资金增资 77.65 万元,自然人王玉政以货币资金增资 150 万元。
4、2009 年 12 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12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1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深核字
[2009]6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李志威、刘基强、谢志远、
刘振基、吕群英、庄伟雄、郑惠贤、林泽文、陈鸿程等九名自然人为公司新股东,
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00 万元增资至 1,200 万元,本次增资的定价为 5.40 元
/出资额,全部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
5、2009 年 12 月,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1333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深核字
[2009]8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法人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新股东,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
的 1,200 万元增资至 1,333 万元,本次增资的定价为 7.22 元/出资额,全部以货币
资金方式增资。
6、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验资
2010 年 3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
发起人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深核字[2010]297 号验资报告。公司以截
止到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
47,363,782.60 元,按 1.579:1 折合股本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 17,363,782.60 元记入资本公积,整
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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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0 年 7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3400 万元)
2010 年 7 月 13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深核字
[2010]45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3,400 万元,公司
股份总额由 3,000 万股增加至 3,400 万股,其中:东莞市奥威斯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以人民币 1,050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150 万股,每股价格 7.0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5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的
4.41%,其余的 9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210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30 万股,每股价格 7.0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3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的 1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经本次增资完成后,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持股 180 万股,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权)
的 5.29%;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 770 万元认购人民币
普通股 110 万股,每股价格 7.0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10 万元计入公司
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的 3.24%,其余的 660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刘基强以人民币 770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110 万股,每股价格 7.00 元,
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1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的 660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经本次增资完成后,刘基强共计持股 140 万股,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股
权)的 4.12%。
8、2010 年 9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3512 万元)
2010 年 9 月 1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深核字
[2010]49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由 3,400 万元增加至 3,512 万元,公司
股份总额由 3,400 万股增加至 3,512 万股,其中:深圳市汇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以人民币 216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90 万股,每股价格 2.4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9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的 2.56%,
其余的 12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吴彪以人民币 28.80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12
万股,每股价格 2.4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2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占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的 0.34%,其余的 16.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李伟
以人民币 24 万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10 万股,每股价格 2.4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的 0.28%,
其余的 1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9、2011 年 5 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5,26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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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 29 日 ,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天 职 深
ZH[2011]55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以截止到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资本公积 42,931,782.60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份 5 股,共计转增 1,7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5,268 万股,注册资本增加至 5,268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5,371,782.60 元。
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2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2 年 3 月,股份公司验资复核(针对深鹏达会验字[2009]082 号验资
报告的验资复核报告)
2012 年 3 月 5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针对深鹏达会验字
[2009]082 号验资报告出具了天职深 ZH[2012]63-5 号《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
公司对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进行专项复核》,确认“我们对贵公司
提供的与‘深鹏达会验字[2009]082 号’验资报告相关的资料进行复核后认为,贵公
司该次增资款按有关规定已全部出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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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实际经营情况对报告期内
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和资本性支出进行了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和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

1、资产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1,414.03 34.76% 17,085.68 41.42% 12,099.18 36.71%
应收票据 1,220.21 1.98% 704.30 1.71% 364.59 1.11%
应收账款 21,473.25 34.85% 11,862.06 28.76% 11,332.48 34.38%
预付款项 1,334.58 2.17% 814.71 1.98% 968.80 2.94%
其他应收款 358.85 0.58% 328.10 0.80% 199.32 0.60%
存货 2,808.71 4.56% 2,557.97 6.20% 2,690.24 8.16%
其他流动资产 200.34 0.33% - - - -
流动资产合计 48,809.97 79.22% 33,352.82 80.85% 27,654.61 83.90%
固定资产 3,840.15 6.23% 3,572.33 8.66% 2,275.00 6.90%
在建工程 707.26 1.15% 15.48 0.04% - -
无形资产 5,946.49 9.65% 1,836.99 4.45% 1,829.71 5.55%
长期待摊费用 628.05 1.02% 1,014.66 2.46% 1,104.64 3.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90 0.31% 179.54 0.44% 97.75 0.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84.59 2.41% 1,279.01 3.1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799.45 20.78% 7,898.02 19.15% 5,307.10 16.10%
资产总计 61,609.42 100.00% 41,250.84 100.00% 32,961.7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流动资产
占总资产的比重保持在较高水平,表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强,资产整体质量较
高。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61,609.42 万元,较 2012 年末增长了 86.91%,
资产总额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利润的积累和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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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资产项目分析

(1)货币资金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2,099.18 万元、
17,085.68 万元和 21,414.03 万元,2013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4,986.50 万元,2014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4,328.35 万元。
2013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2 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3 年经营活动
现金净流入 6,203.26 万元;同时,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3,294.43 万元,筹资
活动现金净流入 2,079.97 万元(其中,银行借款现金净流入 4,468.50 万元,分配
股利偿付利息现金流出 2,346.03 万元)。
2014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3 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4 年经营活动
现金净流入 1,204.43 万元;同时,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4,516.99 万元,筹资
活动现金净流入 7,640.94 万元(其中,银行借款现金净流入 11,160.00 万元,分
配股利偿付利息现金流出 3,504.18 万元)。
(2)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票据种类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220.21 704.30 364.59
合计 1,220.21 704.30 364.59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不存在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占流动资产、营业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增长
与营业收入增长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2012 年 12 月 31
类别
/2014 年度 日/2013 年度 日/2012 年度
应收账款 21,473.25 11,862.06 11,332.48
营业收入 43,420.84 37,008.60 35,244.37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49.45% 32.05% 32.15%
应收账款周转率 2.61 3.19 3.64
应收账款增长率 81.02% 4.67% 41.33%
营业收入同期增长率 17.33% 5.01% 21.34%

1)应收账款变动及账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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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不断增加,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所致。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期增长分别为 5.01%和 17.33%,相应的应收
账款期末增长率分别为 4.67%和 81.02%。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64、3.19
和 2.61,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①2013 年与 2012 年相比,在应
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率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增长趋势的减缓导
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②2014 年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导致 2014 年度应收账款
周转率低于 2013 年度。
2014 年末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是:①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因素的
影响,公司 2014 年末超账龄应收账款较 2013 年末增长较快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公司正常账期为 3 个月以内,2014 年末账龄超过 3 个月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8,129.85 万元,较 2013 年末同账龄应收账款余额 1,699.24 万元增加 6,430.61 万
元;②公司 2014 年第四季销售较 2013 年同期销售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长较快。
公司 2014 年末账龄 3 个以内应收账款余额为 14,508.93 万元,较 2013 年末同期
应收账款余额 10,794.50 万元增加 3,714.43 万元。
公司应收账款客户规模较大且经营实力较强,且公司已与客户建立了长期、
稳定的业务关系,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报告期内未发生坏账损失。
公司 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名单及金额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金额(元) 占比 金额(元) 占比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 1) 21,391,046.78 9.45% 16,958,862.84 13.57%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注 1) 18,658,477.80 8.24% 11,289,480.50 9.04%
青岛海尔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注 2) 17,920,901.38 7.92% - -
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注 2) 17,820,930.26 7.87% -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 2) 16,647,210.33 7.35% 4,906,793.03 3.93%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注 3) 13,547,731.24 5.98% 15,284,393.48 12.23%
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注 3) 12,825,940.70 5.67% 11,012,083.53 8.81%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 3) 2,118,469.79 0.94% 10,037,872.67 8.03%
合计 120,930,708.28 53.42% 69,489,486.05 55.61%
注 1: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同为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注 2: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注 3:201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析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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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含) 22,244.96 98.26% 12,353.73 98.88% 11,896.73 99.72%
1-2 年(含) 324.32 1.43% 140.02 1.12% 33.99 0.28%
2-3 年(含) 69.50 0.31% - - - -
3-4 年(含) - - - - - -
合计 22,638.78 100.00% 12,493.75 100% 11,930.72 100%
截至 2014 年末,应收账款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单位和其他关联方欠款。
2)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不断增加,截至 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达
到 21,473.25 万元,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主要原因是:
①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产品体现家具制造业和装饰装潢业的综合
特征,具有装饰装潢业和家具制造业货款结算综合特征而导致货款结算期较长,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家具制造业(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
有限公司、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分别
为 17.17%和 14.73%,装修装饰业(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螳
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
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分别为 52.13%和 62.92%,公司应收
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2.15%和 32.05%,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介
于家具制造业和装饰装潢业之间,处于合理水平。
②公司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通常约定质保期为 1 个月
至 1 年不等,大部分合同未约定质保金,客户一般会在付款时考虑质保期等因素
而延期 1-2 个月付款,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③随着公司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声誉的不断提高,公司向主要客户的销售规模
不断扩大(如:华为、联想、海尔、大参林、康美等)。这些客户的优点是经济
实力强、坏账风险低,但也存在付款申请审批环节多、结算周期长的缺点,这也
是公司应收账款较大的原因。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内,预付账款按账龄分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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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1,234.47 714.71 968.80
1-2 年(含 2 年) 0.11 100.00
2-3 年(含 3 年) 100.00
合计 1,334.58 814.71 968.80
预付账款核算内容主要包括篷房款、循环材料款、保荐费、3D 悬浮展示技
术、房租款、仓储费、板材款、钢材款和玻璃款等内容。
(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主要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押金和等。
(6)存货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余额及其占资产总额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2012 年 12 月 31
类别
/2014 年度 日/2013 年度 日/2012 年度
存货 2,808.71 2,557.97 2,690.24
流动资产 48,809.97 33,352.82 27,654.61
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5.75% 7.67% 9.73%
营业成本 29,172.62 24,624.07 22,813.17
存货周转率 10.87 9.38 8.51
报告期内,存货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逐年降低,存货综合管理能力良好。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8.51、9.38 和 10.87,存货周
转率逐年上升。
公司报告期内存货构成明细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704.35 25.08% 794.05 31.04% 927.11 34.46%
在产品 327.15 11.65% 373.36 14.60% 207.41 7.71%
库存商品 1,455.89 51.83% 1,039.03 40.62% 809.47 30.09%
整体展示项目 321.32 11.44% 351.53 13.74% 746.25 27.74%
合计 2,808.71 100.00% 2,557.97 100.00% 2,690.24 100.00%

①原材料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存货比例在 25%到 35%之间变动,变动不大。
虽然公司原材料在市场上非常普遍,从事原材料的生产厂家较多,市场竞争
充分,原材料不存在稀缺性,但由于产品所需原材料品种较多,包括钢材、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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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克力、玻璃、五金电器等,为保证定制化产品正常生产需要,公司需要储备多
种不同规格型号的原材料。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钢材不同规格型
号数量分别为 134 种、221 种和 246 种,木材不同规格型号数量分别为 138 种、
184 种和 252 种,亚克力不同规格型号数量分别为 85 种、112 种和 166 种,玻璃
不同规格型号数量分别为 246 种、134 种和 327 种,五金电器不同规格型号数量
分别为 512 种、774 种和 1500 种。

公司产品生产周期与产品种类、批量大小、客户要求等因素有关,产品生产
周期差异较大。一般而言,展示道具从安排生产开始到验收的业务流程周期约
8-19 天(生产备货到客户验收,根据不同客户的要求,各环节之间尚会有一定的
间隔时间);整体展示项目从安排生产到验收的业务流程周期约 8-65 天。为保
证批量生产需要,公司需要储备一定量的原材料,原材料储备天数平均为 20 天
左右。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周转天数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成本-直接材料(万元) 19,156.49 16,693.16 15,980.79
平均原材料余额(万元) 749.20 860.58 855.34
原材料周转天数(天) 15 19

②在产品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余额均较小。
③库存商品变动分析
公司执行以销定产的生产计划,库存商品主要为订单产品,订单变动导致库
存商品余额变动。
④整体展示项目变动分析
整体展示项目包括处在生产过程中和已完工未确认的整体展示项目。报告期
整体展示项目余额变动主要是各年末尚未结算项目影响所致。
2014 年末未发现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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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企业所得税 200.34 - -

(8)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构成,报告期
内,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明细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建筑物 233.32 6.08% 174.25 4.88% 183.79 8.08%
机器设备 3,006.77 78.30% 2,735.08 76.56% 1,453.16 63.88%
运输设备 196.35 5.11% 260.02 7.28% 286.14 12.58%
办公设备 403.71 10.51% 402.98 11.28% 351.92 15.47%
合计 3,840.15 100.00% 3,572.33 100.00% 2,275.00 100.00%
报告期内,机器设备净值从 2012 年末的 1,453.16 万元增加到 2014 年末的
3,006.77 万元,增长了 106.91%,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市场开拓能力的不断增
强,公司增加生产设备的购置,保证公司产能的增加需求。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原值 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2,659,508.16 326,353.12 2,333,155.04 87.73%
机器设备 41,545,258.96 11,477,551.12 30,067,707.84 72.37%
运输工具 4,224,672.65 2,261,159.68 1,963,512.97 46.48%
办公设备 7,555,743.99 3,518,634.19 4,037,109.80 53.43%
合计 55,985,183.76 17,583,698.11 38,401,485.65 68.59%

注:成新率计算公式: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00%

(9)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金额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无形资产 5,946.49 1,836.99 1,829.71
长期待摊费用 628.05 1,014.66 1,104.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90 179.54 97.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84.59 1,27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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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软件及专利构成,其中截至 2014 年末土
地使用权 5,766.29 万元、软件 137.45 万元,专利 34.25 万元,著作权 8.50 万元;
2014 年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 628.05 万元,为公司办公楼装修及厂房
改造工程的摊余价值。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影响数。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向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支付的购房预付款,截
至 2014 年末,预付购房款金额为 1,484.59 万元。

3、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提取及测试情况

报告期内,除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外,公司无其他资产减值准
备的计提情况。减值准备余额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1,274.09 718.18 651.17
合计 1,274.09 718.18 651.17

(1)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提取
公司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报告期内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三)应收款项的减值”。
(2)存货减值测试

截至 2014 年末,未发现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因此未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发现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和质量持续提高,资产结构优化,
资产质量优良,公司将继续加强资产管理,执行稳健的财务会计政策,有效保证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负债的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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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9,660.00 53.56% 8,500.00 47.84% 4,031.50 29.99%
应付票据 6,327.48 17.24% 2,970.00 16.72% 2,945.26 21.91%
应付账款 6,145.12 16.74% 3,406.97 19.18% 2,890.96 21.51%
预收款项 130.08 0.35% 63.08 0.36% 710.29 5.28%
应付职工薪酬 994.36 2.71% 765.11 4.31% 597.55 4.45%
应交税费 245.64 0.67% 477.11 2.69% 896.97 6.67%
其他应付款 170.59 0.46% 233.82 1.32% 187.80 1.40%
一年内到期的
- - - - - -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32.32 0.24%
流动负债合计 33,673.27 91.73% 16,416.09 92.40% 12,292.66 91.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34.25 8.27% 1,350.00 7.60% 1,150.00 8.55%
负债合计 36,707.52 100.00% 17,766.09 100.00% 13,442.66 100.00%
2013 年末负债总额与 2012 年末相比增长 32.16%,2014 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3
年末增长 106.62%,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公司负债构成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增加短期借款用于满足生产经营的需
要。
2014 年末短期借款较高的原因是:公司募投项目和 3D 产业基地拟于 2015
年开工,且未来 3D 产业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因此,公司需要提前进行资金储备,
导致短期借款余额较大。
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2013 年末应付票据与 2012 年末相比变动不大,2014 年末应付票据较 2013
年末增长 113.05%,主要系公司增加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采购款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良好信誉形象的树立,部分供应商给
公司的信用额度增加,导致应付账款余额不断增加。

4、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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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预收账款金额较小,主要为客户预付货款。2013 年末预收账款
较 2012 年末减少主要系预收货款减少所致。2014 年末与 2013 年末相比变动不
大。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核算内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社会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中,2012 年末、2013 年
末和 2014 年末应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分别 302.83 万元、334.38 万元和 484.50
万元,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应交税费主要核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等内容,其中,2014 年末应交增值税 173.43 万元。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运费、备货保证金和水电物业费等。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是公司向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一年
内到期调整所致。

9、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收益 3,034.25 1,350.00 1,150.00

(1)2012 年 10 月 17 日,根据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深发改[2012]1196
号”《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虚拟显示技术展示应用工程实验室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为虚拟现实技术展示应用工程
实验室项目提供专项扶持资金 500.0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研发仪
器设备及软件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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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3 月 15 日,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资金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
新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对虚拟现实技术展示应用工程实验室给
予配套专项支持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公司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市场开拓、
房租支出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2)2012 年 11 月 28 日,根据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深发改[2012]1371
号”《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三维数字成像及显示技术工程实验
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为三维数字成像及显示
技术工程实验室项目提供专项扶持资金 500.0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
的研发仪器设备及软件购置。
2013 年 3 月 15 日,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资金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
新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对深圳三维数字成像及显示技术工程实
验室分别给予配套专项支持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公司研发投入、设备购置、
市场开拓、房租支出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013 年 12 月,该项目建设投资已完成,补助资金已全部用于设备清单所述
仪器设备的购置,并于当月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验收。
从 2014 年 1 月起按设备清单所述仪器设备的折旧年限 10 年平均分摊,计入
当期营业外收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项目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的金额为 600,000.00 元。
(3)2012 年 10 月 9 日,根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深
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试行)》的规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为基于主动立体视觉的三维数字成
像技术项目提供扶持资金 150.0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研发仪器设
备、材料购置及人员经费。
2014 年 9 月,该项目建设投资已完成,补助资金已全部用于设备清单所述
仪器设备的购置,并于当月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申请验收。从 2014 年 10 月
起按设备清单所述仪器设备的折旧年限 10 年平均分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项目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 37,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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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4 年 2 月 19 日,根据《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关于安排 2013 年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
财教[2013]416 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3 年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深财教[2013]84 号的规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与深圳
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数字化博物馆展示技术平台研发
与推广应用项目项目提供扶持资金 400.0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
备、技术购置及人员经费。
2014 年 6 月,该项目建设投资已完成,补助资金已全部用于设备清单所述
仪器设备的购置,并于当月向深圳市文化体育局申请验收。从 2014 年 7 月起按
设备清单所述仪器设备的折旧年限 5 年平均分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项目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 400,000.00 元。
(5)2014 年 2 月 27 日,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
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为多传感器全自动三
维数字化成像技术项目提供扶持资金 150.0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设备及材料购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6)2014 年 9 月 10 日,根据《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对彩色 3D 扫描与打印的应用推广项目提供扶持
资金 88.0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备购置及广告宣传。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7)2014 年 9 月 28 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节能重点工程、
循环经济和节约资源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2014 年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节能重点工
程、循环经济和节约资源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2014 年中央预
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循环会展系统项目提供扶
持资金 400.0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及设备安装。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8)2014 年 12 月 16 日,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
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高精度
三维裁衣系统技术研发项目提供扶持资金 450.0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
中的设备及材料购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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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4 年 12 月 23 日,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
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新型环
保可循环展示系统的应用示范项目提供扶持资金 300.0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
施过程中的设备及材料购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2012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日/2014 年 日/2013 年 日/2012 年

流动比率(倍) 1.45 2.03 2.25
速动比率(倍) 1.37 1.88 2.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00% 47.26% 43.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926.12 8,283.67 7,974.36
利息保障倍数(倍) 4.08 9.17 13.34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超过 1.0,表明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
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均保持在较高水
平,2014 年末资产负债率(母公司)由 2013 年末的 47.26%上升到 64.00%,主
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另外,公司信誉甚佳,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有效的融
资渠道,多年来一直保持良好的偿债信用记录,无逾期未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逾
期支付利息的情况。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比较分析

目前,国内尚无与本公司业务相同的上市公司。
从业务特征来看,本公司提供的展示道具产品与家具行业类似,本公司提供
的整体展示项目在提供展示道具的基础上融入设计、装饰等一体化服务内容,涉
及了装饰装修行业相关内容。因此,本公司分别选择家具行业和装修装饰行业上
市公司进行同行业比较分析,但由于家具行业和装修装饰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营产
品与本公司相比仍存在较大差异,财务指标的可比性将受到影响,关于同行业的
比较分析仅供参考。

公司与家具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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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浙江永强(002489) 2.31 2.38
美克股份(600337) 1.71 1.54
宜华木业(600978) 1.49 1.40
流动比率 索菲亚(002572) 5.07 5.56
喜临门(603008) 2.86 3.89
五家公司平均 2.69 2.95
发行人 2.03 2.25
浙江永强(002489) 1.59 1.88
美克股份(600337) 0.83 0.65
宜华木业(600978) 0.76 0.89
速动比率 索菲亚(002572) 4.56 5.21
喜临门(603008) 1.53 3.40
五家公司平均 1.85 2.40
发行人 1.88 2.03
浙江永强(002489) 35.73% 30.01%
美克股份(600337) 28.26% 18.80%
宜华木业(600978) 45.84% 43.60%
资产负债率(母
索菲亚(002572) 14.08% 8.61%
公司)
喜临门(603008) 27.32% 17.93%

五家公司平均 30.24% 23.79%
发行人 47.26% 43.71%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信息。

公司与装修装饰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洪涛股份(002325) 1.99 2.21
金螳螂(002081) 1.59 1.52
流动比率 广田股份(002482) 1.91 1.64
瑞和股份(002620) 1.85 1.84
四家公司平均 1.83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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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发行人 2.03 2.25
洪涛股份(002325) 1.75 2.20
金螳螂(002081) 1.46 1.51
广田股份(002482) 1.67 1.49
速动比率
瑞和股份(002620) 1.61 1.73
四家公司平均 1.62 1.73
发行人 1.88 2.03
洪涛股份(002325) 50.16% 40.45%
金螳螂(002081) 68.53% 61.91%

资产负债率(母 广田股份(002482) 57.56% 54.85%
公司) 瑞和股份(002620) 49.98% 47.37%
四家公司平均 56.56% 51.15%
发行人 47.26% 43.71%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信息。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对比分析
公司2012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高于装饰装修行业水平,但仍低于家具行
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货币资金
及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2012年末较2011年末增长,同时,由于短期借款及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流动负债减少导致流动负债总额2012年末较2011年末减少,
因此,公司2012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2011年末快速增长;②公司业务特征
介于家具行业和装饰装修行业之间,因此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介于家具行业
和装饰装修行业之间,属于合理水平。
公司2013年流动比率高于装饰装修行业但低于家具行业,速动比率高于装饰
装修行业,与家具行业接近。
(2)资产负债率对比分析
2012年和2013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与装修装饰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相近。
2012年和2013年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家具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原因是:
①2011年部分可比上市公司在当年上市融资募集现金,降低了可比上市公司的资
产负债率;②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银行融资能力强,供应商信用较好,
公司资产负债率变动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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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层认为,目前财务规划较为稳健,无到期未偿还债务,预期因不能
偿还到期债务而导致的财务风险较小。同时,公司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通过向银
行融资的方式实现了规模经营,给股东带来了较大的回报。本次发行后,公司将
筹集长期资本金,更有助于公司改善财务结构,扩大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降低
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1 3.19 3.64
存货周转率(次) 10.87 9.38 8.5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扩
大,公司应收账款增加较快所致。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分析详见本节之“一、财
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和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之“2、主要资
产项目分析”之“(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上升,存货周转情况良好。存货周转率变动
分析详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和主要资产的减值准
备情况”之“2、主要资产项目分析”之“(6)存货分析”。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比较分析

公司与家具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浙江永强(002489) 5.08 4.54
美克股份(600337) 15.18 13.90
宜华木业(600978) 4.31 3.70
应收账款周转
索菲亚(002572) 37.86 28.85

喜临门(603008) 4.55 4.83
五家公司平均 13.40 11.16
发行人 3.19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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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3.44 3.24
美克股份(600337) 1.14 1.37
宜华木业(600978) 2.04 1.79
存货周转率 索菲亚(002572) 10.35 11.84
喜临门(603008) 5.07 4.58
五家公司平均 4.41 4.57
发行人 9.38 8.51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信息。

公司与装修装饰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洪涛股份(002325) 1.85 2.59
金螳螂(002081) 1.98 2.38

应收账款周转 广田股份(002482) 2.29 2.42
率 瑞和股份(002620) 1.61 1.80
四家公司平均 1.93 2.30
发行人 3.19 3.64
洪涛股份(002325) 140.85 141.35
金螳螂(002081) 204.87 200.68
广田股份(002482) 12.19 12.42
存货周转率
瑞和股份(002620) 12.81 13.51
四家公司平均 92.68 91.99
发行人 9.38 8.51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信息。

(1)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介于家具行业和装修装饰行业之间,处于合理水平。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家具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是:索菲亚以“经销商销售模式”
为主并采取“先款后货”的销售政策,应收账款相对较低,导致其应收账款周转
率远高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美克股份“零售业务”占比超过 50%,应收账款
周转率也相对偏高;索菲亚和美克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偏高拉高了家具行业应收
账款周转率;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其他家具公司较为接近。
(2)存货周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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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装饰行业上市公司因其行业特征库存较小,因此本公司存货周转率与该
行业无可比性。本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家具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产
品以定制化为主,不需要储备较大规模的存货。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43,420.84 17.33% 37,008.60 5.01% 35,244.37
净利润 3,524.35 -36.45% 5,546.09 -6.56% 5,935.70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图如下: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比例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全部为主营业务收入。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分析如下:
(1)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品牌终端展示产品,具体包括整体展示
项目和展示道具。公司虚拟展示业务和循环会展业务尚处于研发推广阶段,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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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产品销售收入较少,循环会展产品尚未形成销售收入。公司报告期内收入构
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整体展示项目 8,586.16 19.77% 5,074.05 13.71% 5,677.66 16.11%
展示道具 34,695.24 79.91% 31,934.55 86.29% 29,566.71 83.89%
虚拟展示产品 139.44 0.32%
合计 43,420.84 100.00% 37,008.60 100.00% 35,244.37 100.00%
公司整体展示项目需要根据客户的品牌推广和营销策略设计出终端展示整
体形象方案,对展示道具进行大批量生产,结合现场安装及装饰装潢,形成整体
的品牌形象,彰显企业内涵、提高企业影响力、促进产品销售。因此,整体展示
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品牌终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虚拟展示产品主要为 3D 产品,尚处于销售推广阶段,销售收入较少。
(2)按销售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销售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销售 43,283.06 99.68% 36,791.21 99.41% 35,243.17 100.00%
华南 30,193.52 69.54% 23,895.56 64.57% 24,245.57 68.79%
华北 309.34 0.71% 226.16 0.61% 1,104.49 3.13%
华东 12,033.22 27.71% 12,144.04 32.81% 9,006.41 25.55%
华中 43.89 0.10% 37.69 0.10% 74.59 0.21%
西南 482.67 1.11% 358.13 0.97% 763.56 2.17%
西北 37.36 0.09% - - 48.55 0.14%
东北 183.05 0.42% 129.64 0.35% - -
境外销售 137.78 0.32% 217.39 0.59% 1.20 0.00%
合计 43,420.84 100.00% 37,008.60 100.00% 35,244.37 100.00%

上述地区分部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进行划分的,具体划分为:华南
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
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华东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华中地区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西南地区包
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省、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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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
省、黑龙江省。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其中华南区域是目前销售核心区域,占
比均超过 50%,该地区主要客户为华为、中兴、联通、三星、大参林、康美药业、
喜之郞等。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展,华东地区销售呈快速增长的趋势, 2012 年、
2013 年和 2014 年销售占比分别为 25.55%、32.81%和 27.71%,该地区客户主要
为宏图三胞、海尔、联想等。

2、营业收入增长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并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主要得益于以下几
个方面:
(1)终端展示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是业绩增长的市场基础
终端展示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是业绩增长的市场基础。据统计,2006 年我
国终端展示市场规模为 446.23 亿元,2007 年增加到 568.12 亿元,增长率为
27.32%;受经济危机影响,其后两年增长相对缓慢,2008 年为 490.25 亿元,2009
年增加到 701.49 亿元;随着零售行业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城市
化进程的加速及企业对终端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终端展示行业服务行业市场规
模较大。终端展示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增长提供了市场基
础。
(2)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模式提升了公司竞争力
自 2010 年至今,公司构筑了较为完善的“展示设计系统”,建立了业内领
先、服务配套和布局完整的终端展示一体化服务模式。“展示设计系统”使得公
司具备了设计团队优势、数据资源优势、快速反应优势,在竞争环境中保持竞争
优势和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模式得到多数客户认可,
为公司的稳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不断拓展优质客户,为公司业
绩的可持续增长开拓了新的市场空间。报告期,公司客户包括华为、联想、海尔、
大参林、宏图三胞、康美药业、联通等业内知名企业,优质客户销售收入的增长
是公司报告期业务增长的主要原因。
(3)公司生产能力的不断提升是业绩增长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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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不断购置新设备以满足新增产能
的需要。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公司生产设备原值分别为 1,999.30
万元、3,489.54 万元和 4,154.53 万元,新增设备提高了公司产能,有力保障了公
司业绩增长对应的产品需求。

3、季节性波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呈现季节性波动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春节前 4-5 个月处于
销售的高峰期。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季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8,792.67 20.25% 7,540.65 20.38% 6,866.14 19.48%
第二季度 10,809.26 24.89% 9,070.11 24.51% 7,533.99 21.38%
第三季度 10,412.35 23.98% 9,144.45 24.71% 9,011.35 25.57%
第四季度 13,406.55 30.88% 11,253.39 30.41% 11,832.89 33.57%
合计 43,420.84 100.00% 37,008.60 100.00% 35,244.37 100.00%




终端展示行业是由连锁品牌零售市场的兴起而拉动的新兴行业,由于终端展
示行业服务的对象广泛,涵盖了各大连锁零售企业和消费电子、家电、快速消费
品、医药等众多行业及品牌商的终端场所。通常情况下,受中国传统节日的消费
习惯影响明显,每逢国庆、元旦、春节前夕,零售卖场、专业零售终端会对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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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形象进行更新,以迎接零售终端销售高峰的到来,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呈现季
节性波动。
对于季节性波动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将积极推进消费电子、快速消费品、
医药连锁业、珠宝业等市场的开发,丰富客户类别,降低季节性波动对公司经营
成果的影响。

(二)利润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
主要因素分析

1、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贡献构成及占毛利总额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整体展示项目 3,070.44 21.55% 1,833.18 14.80% 2,032.84 16.35%
展示道具 11,072.63 77.71% 10,551.35 85.20% 10,398.36 83.65%
虚拟展示产品 105.16 0.74%
合计 14,248.22 100.00% 12,384.54 100.00% 12,431.20 100.00%
从产品构成角度看,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展示道具。

2、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1)公司作为终端展示行业的企业之一,未来的持续发展有赖于巩固并不
断提高设计能力。能否继续保持并提高展示设计优势,将成为公司未来能否持续
快速发展的关键。为此,公司已计划利用募集资金在现有研发设计体系基础上扩
建创意研发中心,不断提升展示设计能力。
(2)公司所处终端展示行业目前竞争格局较为分散,在终端展示服务各个
流程中都有不同的主体提供部分环节服务,如营销策划公司、广告公司、设计公
司、展示道具生产公司、家具公司、装修装饰公司等均能提供部分服务,市场集
中度较低。公司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应该是行业未来发展方向。能否在激烈的行业
竞争中保持持续领先优势,优化营销网络,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将对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不断巩固和提高展示设计、品牌策划、
资源整合等综合竞争能力,进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市场占有率,以保证较
强的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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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随着展示行业的发展,网上虚拟展示和循环会展技术日趋成熟,行业
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拓宽,竞争格局也将随之发生变化,能否在行业发展进程中保
持领竞争优势,将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在 3D 虚拟展示和
循环会展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研发投入,3D 虚拟展示能够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
产品展示,增强互动体验,将成为网上虚拟展示的主要形式,并成为实体展示的
一种重要补充;循环会展可多次重复使用、安装方便,从而达到节能、节材的低
碳、环保目的。随着 3D 虚拟展示和循环会展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公司未来持续
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三)按照利润表主要项目逐项分析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43,420.84 100.00% 37,008.60 100.00% 35,244.37 100.00%
营业成本 29,172.62 67.19% 24,624.07 66.54% 22,813.17 64.7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6.65 0.87% 296.43 0.80% 366.10 1.04%
销售费用 2,757.35 6.35% 2,062.88 5.57% 1,623.25 4.61%
管理费用 4,945.84 11.39% 3,699.61 10.00% 2,968.27 8.42%
财务费用 1,703.44 3.92% 1,384.39 3.74% 829.27 2.35%
资产减值损失 556.11 1.28% 71.52 0.19% 204.72 0.58%
营业利润 3,908.85 9.00% 4,869.71 13.16% 6,439.60 18.27%
营业外收入 385.69 0.89% 1,698.21 4.59% 403.84 1.15%
营业外支出 7.52 0.02% 8.67 0.02% 3.76 0.01%
利润总额 4,287.02 9.87% 6,559.25 17.72% 6,839.68 19.41%
所得税费用 762.67 1.76% 1,013.16 2.74% 903.98 2.56%
净利润 3,524.35 8.12% 5,546.09 14.99% 5,935.70 16.84%

1、营业收入分析
详见本节“二、(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相关分析。
2、营业成本分析
(1)按产品分类
按产品分类,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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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整体展示项目 5,515.72 18.91% 3,240.87 13.16% 3,644.82 15.98%
展示道具 23,622.62 80.98% 21,383.20 86.84% 19,168.35 84.02%
虚拟展示产品 34.28 0.12%
合计 29,172.62 100.00% 24,624.07 100.00% 22,813.17 100.00%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22,813.17 万元、
24,624.07 万元和 29,172.62 万元,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同。
(2)按成本类别分析
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公司
营业成本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9,156.49 65.67% 16,693.16 67.79% 15,980.79 70.05%
其中:
钢材 5,723.52 19.62% 4,799.62 19.49% 5,593.74 24.52%
木材 4,346.67 14.90% 3,931.38 15.97% 3,166.65 13.88%
玻璃 4,594.88 15.75% 3,922.30 15.93% 3,767.96 16.52%
亚克力 1,505.25 5.16% 1,186.96 4.82% 900.73 3.95%
五金电器 1,358.77 4.66% 1,153.18 4.68% 1,018.60 4.46%
其他(注) 1,627.40 5.58% 1,699.72 6.90% 1,533.12 6.72%
直接人工 1,709.10 5.86% 1,318.40 5.35% 1272.72 5.58%
制造费用 3,409.99 11.69% 2,884.39 11.71% 2,239.83 9.82%
外协展示道具
3,373.07 11.56% 2,655.73 10.79% 2,159.52 9.47%
成本
外协整体展示
1,523.96 5.22% 1,072.39 4.36% 1,160.30 5.09%
项目成本
合计 29,172.62 100.00% 24,624.07 100.00% 22,813.17 100.00%
注:其他包括包装材料、油漆、胶水、砂纸等辅助材料。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由于受到产能的制约,公司将部分展示道具
产品通过外协加工完成。
随着公司整体展示项目的不断增加,为保障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公司将专
卖店项目涉及天花、地板装饰装潢工作主要委托给专业公司完成;将展厅项目具
体的装饰装潢工作主要委托给专业公司完成;将展车项目中,车体制作委托专业
厂家根据公司的要求生产加工,装饰装潢工作委托给专业公司完成。

3、期间费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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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销售费用 2,757.35 6.35% 2,062.88 5.57% 1,623.25 4.61%
管理费用 4,945.84 11.39% 3,699.61 10.00% 2,968.27 8.42%
财务费用 1,703.44 3.92% 1,384.39 3.74% 829.27 2.35%
期间费用合计 9,406.62 21.66% 7,146.89 19.31% 5,420.79 15.38%
营业收入 43,420.84 37,008.60 35,244.37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不断增加,主要是销售人员职工薪酬、运输费、差旅费
及房屋水电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不断增加,主要是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和房租
水电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不断增加,主要是利息支出增加所致。具体分析如
下:
(1)销售费用
①报告期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明细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运输费 786.42 28.52% 696.38 33.76% 614.06 37.83%
职工薪酬 901.16 32.68% 705.10 34.18% 532.07 32.78%
差旅费 243.78 8.84% 179.81 8.72% 110.15 6.79%
房租水电费 194.30 7.05% 194.82 9.44% 145.02 8.9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8.92 1.77% 43.84 2.13% 43.75 2.70%
招待费 80.34 2.91% 62.98 3.05% 51.37 3.16%
车辆费用 5.34 0.19% 14.33 0.69% 15.13 0.93%
折旧费 21.72 0.79% 21.26 1.03% 19.30 1.19%
宣传费 375.98 13.64% 73.46 3.56% 56.22 3.46%
其他(注) 99.38 3.60% 70.89 3.44% 36.18 2.23%
合计 2,757.35 100.00% 2,062.88 100.00% 1,623.25 100.00%

注:其他核算内容包括:物业管理费、办公费、通讯费等。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为运输费、职工薪酬、差旅费、房租水电费和宣传
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随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公司客户区域的扩大导
致运输费用不断增加,公司销售人员持续增加及薪酬水平提高导致职工薪酬不断
增加,公司销售区域不断拓展导致差旅费不断增加,公司销售团队的办公楼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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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增加导致房租及水电费费用不断增加,公司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导致宣传费用
不断增加。
②公司销售费用与家具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从业务特征来看,公司提供的展示道具产品与家具行业类似,公司2012年和
2013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家具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数据如下: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浙江永强(002489) 8.67% 7.99%
美克股份(600337) 32.91% 33.24%
宜华木业(600978) 6.44% 7.03%
索菲亚(002572) 9.03% 10.33%
喜临门(603008) 13.95% 12.77%
五家公司平均 14.20% 14.27%
发行人销售费用率 5.57% 4.61%

由于公司所处终端展示行业与家具行业销售模式不一致所致,美克股份主要
通过自营零售店面销售产品,且广告宣传费投入大导致销售费用占比较高;索菲
亚、喜临门、宜华木业、浙江永强等公司销售费用也体现广告宣传费占比相对较
高的特征。由于公司直接面对的是企业客户,广告投入较少,导致公司销售费用
率要低于家具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管理费用
①报告期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明细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研发费用 1,727.53 34.93% 1,498.64 40.51% 1,176.45 39.63%
职工薪酬 2,083.41 42.12% 1,283.93 34.70% 1,035.19 34.88%
房租水电费 208.46 4.21% 134.96 3.65% 112.07 3.7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38.13 2.79% 97.45 2.63% 55.56 1.87%
折旧费 106.10 2.15% 93.54 2.53% 68.75 2.32%
办公费 75.55 1.53% 86.50 2.34% 60.42 2.04%
差旅费 101.95 2.06% 69.24 1.87% 66.16 2.23%
招待费 43.63 0.88% 45.39 1.23% 62.18 2.09%
无形资产摊销 138.50 2.80% 42.35 1.14% 35.53 1.20%
车辆费用 49.46 1.00% 33.55 0.91% 34.32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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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 33.59 0.68% 32.29 0.87% 26.10 0.88%
上市费用 51.89 1.05% 66.04 1.78% 76.49 2.58%
其他(注) 187.64 3.79% 215.74 5.83% 159.04 5.36%
合计 4,945.84 100.00% 3,699.61 100.00% 2,968.27 100.00%

注:其他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为研发费用、职工薪酬、房租水电费、长期待摊费
用摊销、折旧费、办公费和差旅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随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公司研发投入增加导致
研发费用不断增加,公司管理人员持续增加及薪酬水平提高导致职工薪酬不断增
加,办公楼租赁面积增加导致房租水电费用不断增加,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是办公
楼装修工程费用增加所致,固定资产增加导致折旧费不断增加,公司业务规模扩
大导致办公费不断增加。
②公司管理费用与家具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从业务特征来看,公司提供的展示道具产品与家具行业类似,公司2012年和
2013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家具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数据如下: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浙江永强(002489) 6.50% 6.47%
美克股份(600337) 9.02% 10.50%
宜华木业(600978) 5.28% 5.16%
索菲亚(002572) 11.92% 9.18%
喜临门(603008) 8.45% 7.63%
五家公司平均 8.24% 7.79%
发行人管理费用率 10.00% 8.42%

从上述对比表可以看出,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均高于浙江永强、宜华木业和喜
临门,但低于索菲亚,公司管理费用处于中等水平。发行人管理费用率逐年上升
的主要是研发费用和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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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 1,767.94 103.79% 1,379.99 99.68% 849.09 102.39%
减:利息收入 98.40 5.78% 56.39 4.07% 29.06 3.50%
汇兑损失 0.03 0.00% 2.31 0.17% - -
手续费等 33.86 1.99% 58.48 4.22% 9.25 1.12%
合计 1,703.44 100.00% 1,384.39 100.00% 829.27 100.00%
2013 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66.94%,主要是借款利息支出增加 211.18
万元,票据贴现利息增加 319.73 万元;2014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13 年度增长
23.05%,主要是借款利息支出增加 640.35 万元,票据贴现利息减少 243.41 万元。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坏账损失 556.11 71.52 204.72
合计 556.11 71.52 204.72

资产减值损失为公司根据坏账计提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政府补助 369.21 1,680.24 387.53
其他 16.48 17.97 16.31
合计 385.69 1,698.21 403.84

营业外收入主要核算内容为政府补助收入。

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2.52 -
捐赠支出 2.00 - -
其他 5.52 6.15 3.76
合计 7.52 8.67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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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所得税费用 762.67 1,013.16 903.98
其中:当期所得税 776.03 1,094.95 945.92
递延所得税 -13.36 -81.79 -41.95

公司自 2008 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该等税收优惠没有
明确的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但属深圳市依据地方规章给予深圳市企业普
遍适用的优惠待遇,已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上述深圳地
方性规定享受的 2012 年的减免税优惠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确认越权审批或
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项目 826.37 万元,该等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
的影响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八、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
益”之“(二)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若税务主管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进行追缴,本人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担应补交
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且不向发行人追偿;该承诺为不可撤
销之承诺。
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动对发行人后续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公司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分别按 12.5%、15%、15%的税率缴纳所得
税。2011 年 2 月 23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为:GR201144200104),有效期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3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取得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深国税福减免备案
[2013]63 号”《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同意本公司 2013 年度享受高新技
术企业所得税 15%的优惠税率。2014 年 7 月 23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
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认定本公司为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144200104),有效期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2015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取得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
务局“深国税福减免备案[2013]18 号”《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同意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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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13 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15%的优惠税率。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60%、0%和 0%。公
司目前主营业务发展良好,随着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生产规模、持续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深圳市的“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到期对公司影
响不大,或即便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改变,公司也有能力
消化由此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8、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明细如下: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净利润(万元) 3,524.35 5,546.09 5,935.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万元) 3,203.00 4,110.35 4,809.27
营业收入(万元) 43,420.84 37,008.60 35,244.37
净利润率 8.12% 14.99% 16.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率 7.38% 11.11% 13.65%

报告期内,销售净利率的变化受销售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影响明细情况如下: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率 增减变动 比率 增减变动 比率
销售毛利率 32.81% -0.65% 33.46% -1.81% 35.27%
营业税金及附加率 0.87% 0.07% 0.80% -0.24% 1.04%
期间费用率 21.66% 2.35% 19.31% 3.93% 15.38%
资产减值损失率 1.28% 1.09% 0.19% -0.39% 0.58%
营业外收入占比 0.89% -3.70% 4.59% 3.44% 1.15%
营业外支出占比 0.02% -0.01% 0.02% 0.01% 0.01%
所得税费用率 1.76% -0.98% 2.74% 0.18% 2.56%
净利润率 8.12% -6.87% 14.99% -1.85% 16.84%
2013 年净利润率较 2012 年下降 1.85%,主要原因是:期间费用率上升 3.93%,
营业外收入占比上升 3.44%,销售毛利率下降 1.81%,三项因素导致净利润率下
降 2.30%。①期间费用率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3 年员工人数增加和工资增
长导致职工薪酬较 2012 年增加 421.77 万元,职工薪酬费用率由 2012 年的 4.45%
上升到 2013 年 5.37%;公司 2013 年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较 2012 年增加
322.19 万元,研发费用率由 2012 年 3.34%上升到 2012 年 4.05%;公司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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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较 2012 年增加 530.90 万元,利息支出费用率由 2012 年的 2.41%上升到
2013 年 3.73%;②销售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3 年展示道具产品毛
利率由 2012 年的 35.17%下降至 2013 年的 33.04%;③营业外收入变动主要原因
是:公司 2013 年取得较多政府补助导致营业外收入较 2012 年增加 1,292.71 万元,
营业外收入占比由 2012 年的 1.10%上升到 2013 的 4.54%。
2014 年净利润率较 2013 年下降 6.87%,主要原因是:期间费用率上升 2.35%,
营业外收入占比下降 3.70%,两项因素导致净利润率下降 6.05%。①期间费用率
变动主要原因:公司员工人数增加和工资增长使职工薪酬由 2013 年的 1,989.03
万元增长到 2014 年的 2,984.57 万元,导致职工薪酬费用率由 2013 年的 5.37%上
升到 2014 年的 6.87%;公司加大 3D 宣传推广力度导致宣传费用由 2013 年 73.46
万元增长到 2014 年的 375.98 万元,导致宣传费用率由 2013 年的 0.20%上升到
2014 年的 0.87%;②营业外收入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由
2013 年 1,680.24 万元下降到 2014 年 369.21 万元,导致政府补助收入占收入比由
2013 年的 4.54%下降到 2014 年的 0.85%。

(四)敏感性分析

以 2014 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公司产品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钢材、木材、
玻璃、亚克力)的变动对毛利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变化率 -10% -5% -1% 0% 1% 5% 10%
产品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30.47% -15.24% -3.05% 0.00% 3.05% 15.24% 30.47%
木材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3.05% 1.53% 0.31% 0.00% -0.31% -1.53% -3.05%
钢材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4.02% 2.01% 0.40% 0.00% -0.40% -2.01% -4.02%
玻璃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3.22% 1.61% 0.32% 0.00% -0.32% -1.61% -3.22%
亚克力价格对毛利的影响 1.06% 0.53% 0.11% 0.00% -0.11% -0.53% -1.06%

从上表可以看出,产品价格、木材、钢材、玻璃、亚克力对毛利的敏感系数
为分别为3.05、-0.31、-0.40、-0.32和-0.11,产品价格变动对毛利的敏感性较大,
产品价格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敏感性因素之一。

(五)毛利率变动趋势及原因

1、毛利率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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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整体展示项目 3,070.44 35.76% 1,833.18 36.13% 2,032.84 35.80%
展示道具 11,072.63 31.91% 10,551.35 33.04% 10,398.36 35.17%
虚拟展示产品 105.16 75.41%
合计 14,248.22 32.81% 12,384.54 33.46% 12,431.20 35.27%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5.27%、33.46%和32.81%,综合毛
利率变动幅度不大。
(1)整体展示项目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整体展示项目毛利率分别为35.80%、36.13%和35.76%。由于整
体展示项目属于定制化产品,需要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设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因此整体展示项目的难易程度、面积大小、项目成本等存在差异,从而导致报告
期内整体展示项目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展示项目包括专卖店项目、展厅项
目和展车项目。专卖店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专卖店的整体设计、具体门店的设计
和装饰装潢、展示道具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等内容;展厅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展
厅的设计、装饰装潢、多媒体安装等内容;展车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展车的设计、
车体制作、装饰装潢、多媒体安装等内容。
(2)展示道具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展示道具毛利率分别为 35.17%、33.04%和 31.91%,毛利率波动
幅度不大。展示道具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的原因:公司基于多年来的设计及业务
经验,结合客户的需求及消费者的现场体验需求,总结并形成了“展示设计系统”,
公司对原有展示道具进行综合升级,使之更加时尚、高档,对消费者更具有体验
性,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导致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
(3)虚拟展示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虚拟展示产品主要为 3D 产品,尚处于销售推广阶段,销售收入较少,
毛利率较高。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目前,国内尚未出现与本公司业务相同的上市公司。
从业务特征来看,本公司提供的展示道具产品与家具行业类似,本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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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整体展示项目在提供展示道具的基础上融入设计、装饰等一体化服务内容,涉
及了装饰装修行业相关内容。因此,本公司分别选择家具行业和装修装饰行业上
市公司进行同行业比较分析,但由于家具行业和装修装饰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营产
品与本公司相比仍存在较大差异,财务指标的可比性将受到影响,关于同行业的
比较分析仅供参考。

公司与家具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浙江永强(002489) 23.25% 22.27%
美克股份(600337) 52.43% 46.99%
宜华木业(600978) 31.57% 30.45%
索菲亚(002572) 37.05% 34.90%
喜临门(603008) 37.03% 35.80%
五家公司平均 36.27% 34.08%
发行人产品综合毛利率 33.46% 35.27%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信息。

公司与装修装饰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洪涛股份(002325) 18.42% 18.16%
金螳螂(002081) 17.75% 17.15%
广田股份(002482) 15.84% 14.49%
瑞和股份(002620) 14.50% 14.35%
四家公司平均 16.63% 16.04%
发行人产品综合毛利率 33.46% 35.27%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信息。

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高于装修装饰行业平均毛利率,与家具行业上市公司平
均毛利率较为接近。

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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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204.43 6,203.26 5,416.40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516.99 -3,294.43 20.59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7,640.94 2,079.97 -4,139.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28.35 4,986.50 1,297.05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较如
下图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760.01 40,790.15 36,329.65
营业收入 43,420.84 37,008.60 35,244.37
现金收入比 89.27% 110.22% 103.0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204.43 6,203.26 5,416.40
净利润 3,524.35 5,546.09 5,935.70
差额 2,319.92 -657.17 519.3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12年和2013年现金收入比均超过100%,销售回款
情况良好;2014年现金收入比为89.27%,主要是2014年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应收
账款增长原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一)2、
(3)应收账款”。

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原因见以下调节过程(金额单
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净利润 35,243,519.85 55,460,909.93 59,356,970.24
加:资产减值准备 5,561,070.33 715,168.07 2,047,171.9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
5,870,576.33 3,823,115.14 2,596,980.25
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769,969.61 729,134.64 588,524.2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631,803.87 4,185,832.17 2,616,861.8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25,200.45 -
财务费用 14,118,945.60 8,104,343.02 5,544,469.3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33,598.90 -817,917.38 -419,462.86
存货的减少 -2,507,349.78 -79,152.14 -177,6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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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07,233,274.27 -7,246,097.81 -34,300,585.97
(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54,722,652.70 -2,867,947.74 16,310,731.13
(减少以“-”号填列)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44,315.34 62,032,588.35 54,164,005.30

(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59万元、-3,294.43万元和
-4,516.99万元,2013年和2014年为负数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
期资产所致,2012年为正数,原因是: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
产支出1,201.41万元外,2012年收到补贴收入1,222.00万元。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详见本节“四、
(一)报告期内重大的资本性支出”。

(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39.95万元,主要内容为:1、收
到银行借款13,244.00万元,2、偿还银行借款15,512.50万元,3、分配股利、利润
及偿付利息1,871.45万元。
201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9.97万元,主要内容为:1、收到
银行借款21,639.84万元,2、偿还银行借款17,171.34万元,3、分配股利、利润及
偿付利息2,346.03万元。
201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40.94万元,主要内容为:1、收到
银行借款34,900.00万元,2、偿还银行借款23,740.00万元,3、分配股利、利润及
偿付利息3,504.18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的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总额分别为1,201.41万元、3,494.43万元和
6,304.99万元,资本性支出主要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主要为购置土地使用权、购
买机器设备等。通过购置上述资产,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提升了产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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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随着公司资本性支出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的营
业收入也持续增长。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资本性支出外,公司未来不排除根据经
营的需要参与深圳建设用地的招牌挂程序并启动建设项目的可能,除募集资金项
目和建设用地项目可能形成的支出外,公司无其他可预见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跨行业投资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稳健的财务结构、较强的盈利能力以及良好的资产
质量状况和现金流量是本公司主要的财务优势。本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偿债
能力强,资产质量状况良好,有利于本公司确保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预计未来公司仍能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及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分析如下:
1、行业持续发展为本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下游零售终端行业将持续发
展,势必带动终端展示行业的持续发展,为本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因此,宏观环境持续向好,为本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发行上市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资产规模将迅速扩大,资产负债率下降,偿
债能力提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增大公司的非流动资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
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效解决公司产能不足的状况,强化
规模效应,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产能扩大
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吸引优质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
若本次发行成功,将为公司提供新的发展平台,有助于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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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一)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为了保证上市前后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明确本次发行后对
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
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
行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同时,
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
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
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公司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1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议案》。2014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14-2016)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议案》,补充公司未来2015年度、2016
年度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1、《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及
决策程序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
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公司法》及本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
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
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的部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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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
求等情况提出、拟订;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明确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发
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
事、监事会的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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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②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利
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
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该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发表意见,并在公司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
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下同)的,应当满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
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
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7)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
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
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
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
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8)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201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如
下: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
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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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14-2016)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议案》,补充公司未来2015年度、2016
年度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主要内容: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
3、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整体展示项目和展示道具的生产和销售,发展潜力好,资金需
求量大,因此,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后的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所需。
4、公司发行上市后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5%的合理性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项目 现金分配股利(元)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元) 比例
2012年 15,804,000.00 59,356,970.24 26.63%
2013年 21,072,000.00 55,460,909.93 37.99%
2014年 - 35,243,519.85 -
合计 36,876,000.00 150,061,400.02 24.57%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事宜的股东大会尚未召开,因此 2014 年现金分配股
利具体金额尚未确定。在不考虑 2014 年现金分配股利的情况下,2012 年至 2014
年分配的现金股利合计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计比例为 24.57%,仍大于发
行上市后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2012 年至
2014 年现金分配平均比例 24.57%大于 15%的原因是:公司历来重视对股东的回
报,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经董事会讨论并经股
东大会通过,公司确定了 2012 年和 2013 年较大比例现金分红的政策。
(2)确定发行上市后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5%考虑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终端展示行业受益于下游连锁零售行业的增长,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相应保持了增长态势,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较高水平,预计未来几年,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仍将保持增长。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
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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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的基础上,参考报告期内的现金
分红情况,经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次发行上市后采取不低于 15%的现
金比例分红政策,有利于保持公司未来利润分配的连续和稳定,同时,公司将本
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以及未分配利润用于扩大产能、增强研发设计能力等正常
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所需,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利润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综上所述,公司确定发行上市后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15%,符合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对现金股利的需求,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关于未来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合理性分析
公司一贯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结
合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制定的未来三年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为当年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15%的规划是合理的、可行的,具体分析如下: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14,789.31万元、货币
资金为21,414.03万元,此外,公司具备较高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较强偿债能力,因
此,公司未来具备现金分红的能力。
2、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7,024 万股,股本总额较小,每股净资
产及每股收益相对较高,具备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3、作为一家正在谋求上市的成长型企业,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留存公司
的未分配利润,在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回报。
4、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梦龙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开兵、王玉政均已承诺,2014
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的15%,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
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在未来审议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利润分
配议案时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确保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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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发行人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

(一)整体发展战略

发行人以“传播品牌文化、提升客户价值”为使命,以展示设计为核心,以
一体化的终端展示服务模式,帮助客户提升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销量,最大程度
地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坚持走专业化发展路线,充分利用领先的展示设计水平、
快速的生产能力等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将不断扩大在终端展示
行业的影响力,力争成为我国终端展示行业的龙头企业。
围绕这一愿景,公司以“和谐易尚,效益企业”为宗旨,坚持走自主创新的
发展道路,成为终端展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的核心经营理念是:
诚信:诚实守信,是合作的基础,是凝聚团队精神的力量;
智慧:个人智慧,达到最大化融积;
求实:脚踏实地,认真做好每一天、每一件事;
敬业:坚韧执著,一切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
公司倡导“企业发展第一、建设效益企业第一、诚信正直第一”的企业文化,
秉承“个人与企业共同发展壮大,个人利益和价值在效益企业中得以实现和体现”
的经营思想,引导我国终端展示发展潮流,致力于把易尚打造成为中国领先的终
端展示品牌。

(二)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目标

公司的核心优势主要体现在领先的设计水平、创新的业务模式、快速的生产
能力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将进
一步提升公司设计水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拓全国重要市场,全面加强对终
端展示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性提升,迅速跟进下游行业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提
供专业的终端展示服务,扩大公司市场发展前景。另外,公司在可循环利用的展
示系统和在互联网上的虚拟展示方面投入研发和市场开拓,借以占领未来的高端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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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经营计划

1、增进自主创新能力的计划及目标
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学习、消化吸收终端展示设计技术,并将其他行业的
计算机辅助设计、多媒体等高新技术应用到终端展示设计领域,形成自主创意优
势。公司将通过如下计划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展示设计系统”,
通过设计的系统化、程序化,构建终端展示行业内的高端展示设计系统,形成一
个标准化的良性发展的展示设计平台,保证公司设计方案的不断输出,形成展示
设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创新展示理念,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到现有展示模
式,突破传统的静态展示模式,引领先进展示技术的运用,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2、深化终端展示一体化服务
公司将面向全国市场,坚持以设计为核心,通过为客户提供创新、高附加值
的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带动公司业务的稳步扩展。公司将以行业领先的经营理
念,深入掌握终端展示的客户需求,建立成体系的终端业务操作标准,对终端展
示从设计、施工、材料使用实施业务规范和全流程监控,推进行业向标准化、规
范化发展。
3、人才战略与管理培训计划
要完成公司的发展目标,人才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将依靠“培养”
和“引进”,将人才战略贯彻到管理、研发、销售领域的各个层面。
公司长期以来本着“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将人才战略不断深化,培养“讲
纪律、讲团结、讲学习、讲奉献、讲服务、讲发展”专业人才,不断优化人员素
质结构。具体策略如下:
(1)做好人力资源的战略规划,多渠道引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的中高
级人才,加大对人才的投入力度。
(2)加大管理队伍建设,公司坚持严格挑选、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管理人
员,并持续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在核心管理岗位推进有针对性的干部梯
队的建设。
(3)建立科学实用的任职资格体系,逐渐建立并完善基于任职资格的薪酬
体系,同时,继续完善激励机制,使公司的激励政策更加科学、公正。
4、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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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不断加强全国市场的开拓力度,将成熟的终端展示一体化服务模式复
制到全国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1)通过对原有三个区域营销服务中心的升级和新建四个区域营销服务中
心,构建覆盖全国的七大区域营销服务中心的一体化营销平台,全面提升公司营
销能力和项目执行力度;
(2)加大专项营销活动,公司通过参加相关行业展会、投放专业媒体等方
式,扩大在专业客户群的知名度,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3)优化公司现有信息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司的协同工作效率和集中管控
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决策能力。
5、生产制造能力的提升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生产制造能力,解决生产规模不够大的制造瓶颈,夯实公
司的产品基础。从产能和质量全面提升生产制造能力,扩大生产规模、实现技术
升级。具体方法是:
通过厂房及相关的设备的投入,扩大公司的生产能力,满足客户对高品质道
具产品的需求;
通过进一步购买电脑板材开料机、全自动旋转喷漆机、数控冲床等先进设备,
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进一步提升道具的加工精度、工艺水平,提高公司的生产
效率和工程承接能力;降低现场产生的粉尘、噪音污染,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
环境,协助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6、循环会展系统研发、推广计划
针对展会资源严重浪费的情形,公司经过专项研发推出了循环会展系统。该
系统采取结构件模块化制作,现场应用搭积木的原理,对造型各异的展览摊位采
用了系统化、标准化的金属骨架系统,实现了金属骨架系统的多次重复利用;对
展览摊位的吊顶、墙体、地台采用单元化设计,可在现场实现搭积木式快速安装;
对于灯光、装饰板、地毯等易耗品采用了节能环保、可多次使用的物料。会展结
束后主体物料可回收循环再利用,实现物料的多次重复使用,从而达到节能、节
材的低碳、环保目的,可有效解决目前大型主题会议展览存在的资源浪费问题,
达到节能、环保目的。该系统已拥有多项专利技术,该项目为国家发改委认定的
“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司正在进行循环会展系统的推广工作,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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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的商业前景。
7、3D 扫描成像、虚拟展示技术研发、推广计划
(1)3D 扫描成像技术、虚拟展示技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公司在 3D 扫描成像、虚拟展示技术方面进
行了专项研发投入,已经成功研发出高效率的全方位 3D 扫描设备,拥有基于结
构光扫描、双目视觉为原理的 3D 快速扫描及彩色 3D 模型快速重建技术,实现
从物体三维深度数据、彩色纹理数据的采集,到三维深度数据的自动拼接,快速
自动生成 3D 彩色数字模型,解决展示产品 3D 建模产业化的瓶颈,提高建模效
率、降低成本,应用于基于互联网平台的虚拟展示,以适应未来展示行业的发展
趋势。
(2)3D 扫描成像、虚拟展示技术应用
为提高企业品牌形象、知名度与产品销量,企业的营销方式不断推陈出新,
在建设营销终端展示的同时逐步重视网络营销与展示,并注重消费者网上购物的
体验与互动,消费者购物体验渐入企业网络营销视野。对消费者来说,网络上的
商品因其图片静态的呈现方式,对结构和款式特征不能形成直观的感受。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目前主流网络平台均已具备在技术上支持 3D
数字模型的自由浏览和互动(基于 HTML5 /Web 3d 相关协议),3D 数字模型可
以提供全方位各个视角的互动浏览,3D 数字模型在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可以
让客户如同看到实体产品一样,方便地观察到产品的每一个细节,并可以随时放
大,对结构和款式特征形成直观感受。
目前 3D 展示模型主要通过计算机软件、人工建模和渲染完成,如将大量产
品进行 3D 建模,时间较长、成本较高。公司的 3D 扫描成像技术能够快速自动
实现展示产品 3D 建模的产业化,提高 3D 建模效率、降低成本,为大面积 3D
展示的普及、推广应用提供技术保障,能够在不改动原有网络系统程序的情况下,
实现产品的 3D 虚拟展示,如未来的 3D 网络商城、3D 数字化展馆等。
公司的 3D 扫描成像技术能够为虚拟展示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满足客户产
品 3D 虚拟展示的需求。
此外,3D 扫描成像技术还能够在医疗、文物、服装、影像等方面得到应用。
医疗领域:可以开发符合病人身体结构的 3D 手部网状支架,具有轻便透气的优
点,改变用石膏包裹、固定骨折部位的弊端;文物保护:可在数秒间快速捕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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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缝隙间的各种数据,完成文物的数字化保存,公司已经与陕西、四川、深圳等
省市的博物馆开展了数字化文化遗产的合作;服装领域:能够快速测量三维数据,
量身定做合身衣服;影像领域:从 360 度读取信息进行拍摄,生成的 3D 数据模
型可通过 3D 显示器展示逼真的三维互动模型,也可通过 3D 打印机和 3D 雕刻
设备快速复制出逼真的展示模型,如 3D 人体模型、3D 婚纱照等。
(3)3D 扫描成像应用案例




3D 扫描设备 3D 扫描设备




3D 扫描数据模型 3D 扫描及打印模型
3D 虚拟展示服务市场巨大,公司将加大 3D 虚拟展示服务的推广力度,使
之成为公司未来利润的重要增长点。

二、未来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运用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有利于公司终端
展示一体化服务在全国市场的深度拓展,有利于继续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并为
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终端展示整体解决方案,提升客户品牌价值,促进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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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与核心技术研发水平,实现服务的进一步升级;
有利于吸引和凝聚社会的人才资源,加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建设。

(一)对增强持续成长能力的影响

1、扩大市场占有率,扩大易尚品牌在全国的影响力
公司通过七大区域营销服务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完善全国营销网,提升项
目整体执行能力。公司将市场成功运作经验在全国市场广泛铺开,不断扩大公司
在终端展示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市场地位。
2、提高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公司通过在惠州设立生产基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通过购买较为
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产品的加工精度和工艺水平,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和降低生
产成本,是公司实现快速增长,保证产品满足持续市场需求的重要途径。
3、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企业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的建设,对公司的信
息沟通及决策反馈起到了重大作用,公司管理层通过 ERP 系统升级及其它信息
化建设,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力,内部信息流更加畅通,有利于公司市场竞争力和
管理能力的整体提升,直接促进公司盈利水平的提高。

(二)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

创意研发中心项目扩建后,将极大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
力。公司目前已经拥有多项国家专利,并已研发出多种产生重大效益的展示产品。
随着企业的上市和创意研发中心实力的不断增强,将会吸引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
凝聚到易尚核心团队中,也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中。募
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巩固公司的创新优势,
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战略。

(三)迅速提升技术和管理团队的整体实力

通过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成为公众公司后,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和社会影
响力,有利于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时还可以增强公
司对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团队的整体素质,从而推动
公司业务模式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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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和目标的假设依据以及实施面临的困难

(一)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尽快完成,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拟投资项
目能顺利如期完成;
2、公司所遵循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将不会发生重大变
化,并能被较好执行;
3、公司所在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不会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4、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区以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5、不会发生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导致公司财产重大损失
的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任何不可预见的因素。

(二)业务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目前,公司筹措资金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取得资金,
将会严重制约本公司的发展速度或加大财务风险。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一方
面可为公司扩大生产能力、拓展营销服务网点、提高设计研发水平等方面提供较
强的项目建设资金支持,从而使公司迅速实现专业化生产能力,加快实现战略构
想的步伐;另一方面,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这种较大规模资金运用和公司较快扩
张的背景下,公司在战略规划、营销策略、资源配置,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管
理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挑战,公司将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公司管理,巩固公
司的竞争优势。

四、发行人未来发展计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上述未来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所进
行的规模化扩张和再发展,是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公司将在保持良好
发展势头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创新、扩大生产等多种形式将现有的服务模式进一
步升级,并全面提升市场拓展力度和配套服务能力,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进而实
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因此,其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具有一致性和延续性,是现有
业务的延伸,都服务于打造中国顶尖终端展示服务商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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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756万股社会公众股,经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
的轻重缓急分别投资于下列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总额(万元)
1 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 17,322.00
2 营销平台扩建项目 2,516.66
3 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766.12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合 计 27,604.7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营销平台扩建项
目和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均已获得立项核准,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分局《关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创意终端展示 于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创
1 项目登记备案(编号:
产品生产项目 意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121300219019002)
表的批复》惠仲环建[2011]25号
营销平台
2 深发改备案[2014]0102号 无
扩建项目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建设项目
创意研发中
3 深发改备案[2014]0101号 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环批
心扩建项目
[2012]100025号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上述四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7,604.78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5,495.9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
金或银行贷款弥补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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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以利用自有资金先行实施部分项目,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企业营销终端提供展示产品及服务,专注于为企业的营销
终端提供展示策划、形象设计、展示道具生产、装饰装潢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以
及展示道具产品。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是围绕自身主营业务进行的。

二、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一)产品市场容量分析

详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
行业发展状况的竞争格局”之“3、行业市场需求与供给”。

(二)产量、销量、产销率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终端展示产品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2014年度
年 2013年
年 2012年

产成品入库额(万元) 29,589.48 24,853.63 22,083.30
产成品出库额(万元) 29,172.62 24,624.07 22,735.57
产销率(%) 98.59% 99.08% 102.95%

(三)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区域主要在华南地区,因此公司募集建设项目之一
——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在惠州。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区域情况详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
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之“1、营业收入构成及比例”之“(2)按销售地区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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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公司目前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无锡展阳、中山日先等公司。详细情况参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中
的相关内容。
由于我国终端展示行业尚处在起步阶段,在终端展示行业各个流程中都有不
同的主体提供部分环节服务,如营销策划服务、广告公司、展示道具生产公司、
家具公司、装饰装修公司等均能提供部分产品,而能提供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的
专业化企业较少,市场集中度较低。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提高公司一
体化全流程终端展示服务能力,巩固行业竞争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实力,提升产
品市场占有率。

三、募集资金项目简介

(一)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新建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用于满足公司终端展示领域从展示设计到
安装维护的一站式服务中终端展示产品的定制化配套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将有助于大幅提高公司终端展示产品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对高品质终端展
示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强化公司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提高产品生产效率,
降低生产成本,最终达到提高公司综合竞争优势的目的。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7,322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3,650 万元,占总
投入的78.80%;铺底流动资金为3,672万元,占21.20%。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 募投项目投资(万元) 投资比例
一 土建及配套工程 8,830 50.97%
二 生产设备及配套 3,450 20.20%
2.1 机器设备 2,419 13.96%
2.2 办公设备 361 2.08%
2.3 运输设备 180 1.04%
2.4 环境保护处理设备 540 3.12%
三 安装工程费 105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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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募投项目投资(万元) 投资比例
四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16 3.55%
五 预备费 600 3.46%
六 铺底流动资金 3,672 21.20%
投资合计 17,322 100.00%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提高终端展示产品生产能力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保障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大型商业连锁终端,因同类型的产品可用在同一品牌的所
有连锁店,产品需求将得以几十倍、上百倍放大,是“整体复制或菜单式复制”
的展示产品。公司竞争力的强弱除与公司展示设计理念有关外,还与能否满足客
户订单的交货期密切相关,而满足客户订单的交货期,首先在产能上要有所保障。
目前,公司的展示产品的生产主要在深圳生产基地,产能基本饱和,以致部分产
品或工序依赖外协完成,无法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求。此外,公司展示设计方案
及后续增值服务因为缺乏载体,阻碍了公司终端展示一体化服务产业链的发挥。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公司终端展示产品的生产能力,充分
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巩固和提升公
司在终端展示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凸显“易尚”品牌优势,提高综合能力和持续
盈利能力。
(2)提高生产效率是增强公司业务承接能力的关键因素
公司终端展示产品生产包括开料、加工、喷漆、组装等多道工序,任一环节
的生产将影响下一个阶段的生产效率。在高峰时段,公司同时进行的项目数量很
多,项目进度受到设备生产效率的制约,无法满足现阶段的市场需求。因此,公
司急需继续购买电脑板材开料机、带自循环系统喷漆台、数控冲床等相对更为先
进的设备,提高生产效率,缩短项目周期,实现终端展示产品的设计生产与业务
扩展的良性互动,增强公司业务承接能力。
(3)提高质量和工艺水平是满足客户需求的有效手段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终端展示市场,客户越来越成熟和理性,对产品、服务的
质量和工艺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客户对产品的工艺精细度、品质及外观
效果等方面要求越来越高,本项目在重要工序上将采用技术先进的生产设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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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板材开料机、带自循环系统喷漆台、数控冲床等。上述设备具有自动化程度
高、加工精度高、生产效率高、性能稳定可靠、易调节、能加工更复杂的曲面等
优点,能够提高展示产品的工艺水平,满足客户对产品品质和性能日益增长要求。
(4)为客户更好展示企业文化和品牌形象的需要
企业要想在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积极创建知名品牌,不
断展示良好形象。所以,成功的展示对于塑造企业形象、品牌形象、提升知名度
和公众认知度都极具价值。
公司的设计人员凭借着对展示设计的深刻理解,结合客户使用环境和视觉效
果以及生产基地的材料和产能,提供前瞻的展示设计。生产基地的扩建,有利于
提高生产能力,为设计人员提供更丰富的材料选择性,拓展设计思路,更好诠释
客户的企业文化和品牌形象。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的业务模式是产能消化的基础
优秀的业务模式是公司获得订单基础之一,公司目前是行业内能够跨区域提
供终端展示“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近两年公司的生产能力处于满
负荷运营状态,未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完成能够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先发优势,
促进公司快速响应机制和全面服务能力的提升,满足连锁零售企业和品牌商全国
布点的要求,从而实现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的逐步扩大。
(2)良好的生产管理能力是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
公司通过订单管理与设计和生产计划的有机结合,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
生产成本。公司依据管理操作流程,收集客户需求,由设计师提供展示设计。生
产基地对其进行制样、批量生产。生产基地通过完善管理,生产任务具体落实到
人,从而逐步提升单位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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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需求 生产基地 订单管理


展示设计 制样 成本控制管理


批量生产 责任制生产管理



生产进度管理




(3)优秀的设计能力是保证生产的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奉行“创意为先、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在终
端展示方面长期积累的展示设计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的设计研发人
员共120名,平均在终端展示服务行业内有4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是一支富有前沿
设计及实战经验的专业精英团队。公司的展示设计结合了各行业的特点及其具体
应用环境,通过对目标行业进行细分,植入对终端营销和流行趋势的深刻理解,
从而为目标客户提供终端展示的整体解决方案。
(4)严格的质量控制满足客户对产品的高品质要求
工厂实行全面过程控制质量管理体系,从供应商挑选、原材料选购、制造过
程检验、最终检验层层把关。在使用专业机械加工的同时,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
培训及指导,以保证各环节工艺品质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公司设立IE部,主要
负责工厂布置、生产线布置、各项操作规范的制定与检查、生产技术、工艺及品
质标准的制定及修改。公司生产部门依据产品质量准则对原材料质量检验、生产
过程中质量检查、成品检查和各项功能测验、质量异常处理及跟踪、质量问题分
析及报告、质量体系的维护和完善,有效保证了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安装过程。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选址为在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工业园,已经取得惠府国用(2011)第
30231500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主要机器设备

公司机器设备投资金额合计为2,418.9万元,主要包括全自动旋转喷漆机、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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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机、数控冲床等,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募投项目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1 全自动旋转喷漆机 台 1 88
2 喷绘机 台 4 20
3 气动点焊机 台 2 30
4 底漆砂光机 台 2 20
5 封边机 台 1 28
6 无尘喷涂设施 套 1 70
7 电动叉车 台 4 35
8 自动线宽带两头砂光机 台 3 35
9 平板式金属雕刻机 台 1 130
10 自动丝印机 台 3 20
11 数控冲床 台 1 200
12 数控折弯机 台 2 80
13 全厂供气系统 套 1 100
14 大型吸塑机 套 1 40
15 平板式板材写真系统 套 1 300
16 自动裁管机 台 1 27

6、工艺技术

(1)技术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加工精度和加工技术水平都有大幅提升,募投
项目前后加工技术对比情况如下:

钢板数控切割技术
参数及说明 募投后(自动激光切割) 募投前(半自动等离子切割)
加工精度 加工精度达到0.2mm以内 加工精度1mm
设备的切割速度是原设备的2倍,使
产能 切割速度慢
得产能倍增
设备稳定 设备运转稳定,自动化程度高 设备人工依赖高,故障率高
成本 浪费少而导致成本降低 浪费较多
钢板数控冲压技术
参数及说明 募投后(数控) 募投前(手动)
加工精度 加工精度达到0.05mm以内 加工精度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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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高,并能连续多步骤冲压复杂
产能 简单冲压,速度慢
元件
设备稳定 设备运转稳定,自动化程度高 设备人工依赖高,故障率高
成本 浪费少而导致成本降低 浪费较多
平板式电脑喷绘系统
参数及说明 募投后(平板喷绘) 募投前(手工丝印)
加工精度 加工精度达到0.05mm以内 加工精度0.2mm
产能 自动化连续喷绘速度提升5倍以上 手工速度慢
设备稳定 设备运转稳定,自动化程度高 设备人工依赖高,故障率高
成本 浪费少而导致成本降低 浪费较多
木板板材开料系统
参数及说明 募投后(上料自动) 募投前(上料半自动)
一次性批量进料,全自动操作,大 手动单次上料,浪费时间,对人工依赖
产能
大提高了产能,和对人工的依赖。 大
设备稳定 设备运转稳定,自动化程度高 设备人工依赖高,故障率高
成本 浪费少而导致成本降低 浪费较多

(2)工艺流程
本项目的工艺流程与公司现有产品相似,具体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业务流程图”。

7、投资项目的建设时间

本项目建设期12个月。项目建设周期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一年
项目实施内容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项目筹备
设备招标并签订采购
合同
厂房土建与装修
工厂信息化配置
生产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
工厂试运行


8、主要原材料及辅料的供应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所需的原材料及辅料与公司现有展示产品相同,
可由现有供应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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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经济指标 预期值 备注
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20.61%
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26.85%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6.33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 5.39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 8,536 折现率=12%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 15,057 折现率=12%

(二)营销平台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该项目计划投资2,516.66万元,主要用于“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建设与升级”、
“专项营销活动”、“信息化建设”三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建设与升级项目:将现有的深圳、北京和上海三个
营销服务点升级为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加大营销团队建设,完善现有营销职能,
提升整体营销能力;新增青岛、西安、成都、昆明四个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完善
全国营销网络布局;在深圳、北京、上海、青岛四个区域营销服务中心设立产品
展厅,全面展示营销终端整体解决方案的实施效果。
(2)专项营销活动项目:公司针对下游客户的行业性特点,参加各种专业
性行业展会,在专业性媒体投放广告,扩大公司在专业客户群的知名度,提升公
司品牌影响力。
(3)信息化建设项目:升级现有的信息化平台,包括ERP系统、视频会议
系统、协同OA系统、邮件系统等,实现各个系统间数据与信息的共享。该项目
的建设将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分析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司上下游业
务的协同能力,加强公司内部各业务流程的整合,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优化现有的营销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公司营销服务能力
营销服务网络作为现代市场营销的重要手段,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
我国消费品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业务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随着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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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发展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营销服务网络已远远不能满足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需要,主要体现在:
①营销网点少。一是公司营销网络支撑点不够。目前除深圳、北京、上海三
个重点市场区域布局了营销服务网点外,其他区域没有营销服务网点;二是布局
不合理。目前公司营销范围主要集中在华南、华东和华北部分地区,中西部地区
没有营销网点,大量区域性商业企业的存在,需要得到中、西部的市场营销服务
网点的支撑。公司在西安、成都、昆明等地新建营销服务中心进入公司的营销空
白区域,构建全国性营销网络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②办公场所设施不完善。目前公司深圳、北京、上海的营销服务点面积较小,
办公场所装修不能与公司行业地位相匹配,不利于公司形象的提升,不便于公司
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也不利于营销队伍的稳定。尤其是上述三个营销服务点没有
设置相应的展厅,难以对公司产品进行全面展示,降低了对客户的吸引力。公司
在深圳、北京、上海、青岛四个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展厅,能够大大提升区域
营销服务中心的展示和宣传作用,将产品形象生动的展示给客户,促进公司产品
销售。
(2)加强项目执行能力,满足客户全国化扩张对终端展示项目的需求
公司服务客户主要为连锁商业机构和大型集团公司。全国性的连锁商业机构
和集团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建设营业网点;区域性连锁商业机构和集团
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布局营业网点。
这些连锁商业机构和集团公司在执行终端展示建设时,往往要求公司在有限
的时间内完成全国或某一区域终端展示项目的实施,并保持所有项目的一致性和
协调性。公司目前仅有的三个营销服务网点数量有限、服务网络半径过长,难以
满足上述需求。因此,公司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布局营销服务中心,满足客户全国
性连锁商业机构、集团公司和区域性连锁商业机构集团公司的需求。本项目的实
施可全面提升公司的项目执行能力,提高公司的服务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
(3)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扩大需要配套相应的营销服务平台
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将得到大幅度提升,目前的销售网
络已不能满足未来产能提高的需要。因此,需要加强配套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
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4)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营销管理水平,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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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有限,协同管理效率不高。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
扩大,客户需求日趋复杂,公司急需一套先进的信息化平台来完善整个业务流程,
优化各个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搭建一个全面、完整的集中
式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工作流的融合,有效提升内部运营管理能
力。同时,通过采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销售工作会议,能够减少销售人员往返总部
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并有效降低差旅费的开支,从而降低销售费用。

3、项目可行性

(1)成功的市场拓展经验为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以深圳为中心,逐步向全国拓展业务以来,积累了一定的成功拓展市场
的经验。公司已经在北京和上海建立了营销服务点,将成熟的市场拓展模式及经
验移植到当地市场,配以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对当地市场的反馈速度和
掌控能力能够得到迅速提升,并对周边市场形成辐射,从而带动华北、华东区域
的市场销售。公司成功的业务拓展经验,将为区域营销服务中心的建设奠定坚实
的基础。
(2)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规范的流程使得营销服务中心的建设具有高效复制性
虽然公司目前的营销网络还不完善,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还未形成,但公司
在营销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规范的业务流程、市场开发制度和销售管理制度。公
司现有营销服务点根据所辖区域市场规模和消费特点,制定了不同的销售策略和
品牌推广方式,建立了有效的销售培训制度和健全的销售人员激励机制。各区域
营销服务点丰富的销售管理经验,可以直接复制到新设区域营销服务中心,极大
地增强了各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建设的可行性。
(3)良好的品牌形象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
公司自成立之初持续坚持品牌建设,在终端展示行业已经成为优秀品牌,尤
其在消费类电子、医药连锁、家电等行业。作为终端品牌形象的倡导者,公司将
品牌文化注入展示设计和项目实施中,在终端展示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
在业内获得多个奖项和荣誉。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了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建设的可
行性,为其成功实施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4)稳固的客户资源是本项目成功实施的坚实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如华为、三星、宏图三胞、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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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朵唯等。公司通过展示设计将客户的品牌文化和产品内涵融入到终端展示
产品中,对其整体形象进行展现,提高客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客户品牌和
文化的深刻理解和深度挖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新的供应商短期内难以对客户进
行深入了解,新的供应商较难取代现有的合作关系。公司在行业中较高的知名度
和固定的大客户群体,是扩大营销网络规模和新设营销服务中心的良好基础,有
利于营销服务中心的业务拓展。
(5)信息化管理的配套使得项目建设更有效、快捷
公司通过对原有销售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大幅提升了管理的信息化水
平,增强了终端控制力度,有效规范了销售管理,提升了供应链反应速度。特别
是公司导入了供应链管理系统以后,主要的业务流程都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层可
以通过网络能直接了解当天的订单及库存量,及时组织生产和原材料采购。信息
管理系统的配套建设使得营销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统一管理变得更加有效、快捷。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内容主要为:
单位:万元

序号 子项目 区域中心名称 性质 主要职能 投资金额

深圳(华南)营销服务点 升级 市场拓展、项目执行、客户服务 520.60

北京(华北)营销服务点 升级 市场拓展、项目执行、客户服务 329.90

区域营销 上海(华东)营销服务点 升级 市场拓展、项目执行、客户服务 345.10
服务中心
1 青岛(环渤海)营销服务点 新设 市场拓展、项目执行、客户服务 204.20
建设及升
级项目 成都(西南)营销服务点 新设 市场拓展、项目执行、客户服务 96.20

西安(西北)营销服务点 新设 市场拓展、项目执行、客户服务 101.20

昆明(云贵)营销服务点 新设 市场拓展、项目执行、客户服务 99.20

行业展会参展计划 专业性行业展会扩大公司知名度 200
专项营销
2
在专业性媒体进行广告投放提升
活动项目 专业媒体广告投入计划 98.26
公司品牌影响力
硬件投入 网络硬件升级
信息化建
3
协同 OA 子系统、CRM 系统、操
设项目 软件投入
作系统、ERP 二期系统升级等

5、营销服务中心及配套布局的依据

(1)营销网点选择依据
终端展示的投入与地区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尤其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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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较强的正相关关系。在社会购买力较强的地区,消费性行业集中度较高,品牌
连锁企业网点分布密集,商业活动频繁,对终端展示的需求旺盛。因此,各地经
济的发展程度、社会消费品的市场容量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低对企业在终端
展示方面的投入有直接影响。终端展示的具体影响因素如下表所示:

关键因素 内容
城市特点:产业结构、政府机构、自然环境、文化氛围等
城市结构因素 城市规划:土地征用规划、市政实施规划等
交通条件:城市交通、地铁轻轨、一般公路、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
人口结构及人口流动:人口密度、人员构成、人口未来增减趋势等
消费结构因素 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水平、社会消费总额等
消费者偏好与行为:生活方式、购物方式的偏好、消费习惯等
城市商业结构
商业结构因素
消费性行业集中程度、商业活动密集程度
商业集中区
营销网络位置条件
接近交通要道
与竞争品牌的竞争及互补效应
竞争条件
符合易尚展示市场定位的重点企业数量

在重点考虑各地的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因素的前提下,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布局营销服务中心,形成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
网络。本项目布局的深圳、北京、上海、青岛、西安、成都、昆明七大城市,经
济发展速度较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高、地理位置优越、市场辐射力强,是
全国终端展示市场最为集中的重点区域。
(2)营销网点选择分析
①深圳
深圳经济发展迅速,GDP从2001年2,482.49亿元上升至2010年的9,510.91亿
元,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4.38%,远高于全国GDP的增长速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
额从2001年的832.04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3,000.76亿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
消费能力的不断增强为深圳终端展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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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深圳统计局。

②上海
上海是我国第一大城市,我国最大的工业基地、外贸港口和最大的商业城市,
上海不仅是我国重要的科技、贸易、金融和信息中心,也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
全球重要的经济和贸易中心。上海人均GDP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居全国各省区及
直辖市首位。
上海商业发达,聚集了众多全球500强和全国大型商业连锁企业的总部,是
终端展示最为重要的市场之一。
上海营销网络中心辐射的华东片区,汽车、酒类、乳业、服装、电脑、电子
产品、手机和珠宝等行业发展迅速,是终端展示企业重要客户的聚集地。
上海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城市之一,GDP从2001年的 4,950.84
亿元上升至 2010 年的17,165.98亿元,年均增幅达13.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从2001年的2,016.37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6,036.86亿元,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北京。
上海巨大的消费品市场总量推动了终端展示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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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海统计局

③北京
北京是我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流中心,最重要的金融中心和商业中心,综
合经济实力保持在全国前列。截至2007年,世界 500 强企业在北京设立机构共
有477家,“中国企业500强”总部位于北京地区的共有94家。众多国内外知名企
业总部位于北京。
北京市拥有多处规模较大、有良好购物环境和文化氛围的商业文化中心。著
名的商业中心包括王府井、西单、前门,新兴的以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和中央电视
台总部大楼为中心的北京商务中心区、金融街、亮马桥、丽泽商务区等。是全球
第六大零售城市,居内地之首;零售业国际化程度列世界第六,内地之首。
北京营销网络中心辐射的华北片区,药业、汽车、糖果、乳业、服装、电脑、
电子产品、手机和珠宝等行业发展迅速。
北京的GDP保持了快速的增长,从2001年的3,708亿元上升至 2010 年的
14,113.6亿元,年均增幅达14.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01年的1,831.40亿元
增长到2010年的6,229.30亿元,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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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北京统计局

④青岛
青岛市是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因名牌企业众多被誉为“中国品牌之都”。
2011年1月,国务院批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经济总量仅次于长三角、珠
三角和京津唐经济区,居全国第四位,青岛作为其核心区域和龙头城市。2010
年,青岛市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5,666.19亿元、1,902.74亿元。




数据来源:青岛市统计局。

⑤成都
成都是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是西南地区的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
交通及通信枢纽,综合实力西部第一。成都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中国中西部创业环
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目前共有175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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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500强,有百家全球研发中心聚集成都。成都目前在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
产业、化学化工产业、家具和鞋业制造产业、动漫和传媒产业、会展产业、航空
航天产业和旅游业等行业发展迅速。
成都的 GDP从 2001 年的1,492.04亿元上升至 2010 年的5,551.30亿元,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627.50亿元增长到2,417.60亿元。




数据来源:成都市统计局。

⑥西安
西安是中国七大区域中心城市之一,是新欧亚大陆桥中国段和黄河流域最大
的中心城市,中国中西部地区最大最重要的科研、高等教育、国防科技工业和高
新技术产业基地。中国中西部和北方内陆地区的金融中心、交通中心。
西安的GDP从2001年的734.86亿元上升至 2010年的3,241.49亿元,社会消费
品零售总额从406.21亿元增长到1,611.04亿元。




数据来源:西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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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昆明
昆明是西部地区仅次于成都、重庆、西安的第四大城市,地处“9+2”泛珠
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圈、“10+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圈和大湄公河次区域
经济合作圈的交汇点,地理位置十分独特,迎来了建设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的历史
机遇。昆明经济发展迅速,2010年,昆明市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
2,120.37亿元、1,060.19亿元。




数据来源:昆明市统计局。

6、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投入将在两年内完成,具体如下:



时间 T1 T2
1、深圳、北京和上海营销服务中心 1、新建青岛、西安、成都和昆明营销服务
建设
升级 中心
内容
2、信息化建设 2、专项营销活动

7、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本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明显
的促进作用,提高市场营销能力,占据更大市场份额,降低生产基地项目投产后
增加产能所带来的经营压力,有力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三)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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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越来越重视自主创新,提升终端展示的核心
竞争力。本项目拟增加投入对现有创意研发中心进行优化升级,扩大研发场地、
提升研发设备配置,引进研发、技术人员,提高终端展示整体解决方案的展示设
计水平及展示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完善创意研发中心现有配置,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随着业务规模逐渐壮大,公司越来越多地面临大型的商业终端设计,原有的
设计中心配置已经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业务需要。由于公司是终端展示整体解决
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终端展示服务,在展示设计、展示技术等方面都
需要提供个性化的研发支持。公司正在进行以及将要进行的展示设计需要依赖更
加完善的试验、展示设备,需要引进高端设计人才,以保证能够提供高层次的设
计和整体解决方案。
(2)提高展示设计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随着终端展示功能需求的逐步升级,客户对终端展示产品的设计风格和设计
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设计能力已经是未来竞争环节中重要的一环。好
的展示设计方案是获得设计、生产、安装服务等终端展示综合订单的前提,而没
有设计的终端展示企业很难满足客户一体化展示服务的需求,只能提供简单的生
产加工环节服务,陷入以价格战为主的恶性竞争。因此,公司应不断提高展示设
计能力,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设计出更多的设计方案,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
的要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3)形成业内领先的展示设计平台,保证公司展示设计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设计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根据多年展示设计经验的总结,
公司建立了“展示设计系统”和“展示设计数据库”,保障公司以展示设计为先
导的核心优势。公司进一步完善“展示设计数据库”,将设计优势提升到平台优
势,形成一个标准化的、良性发展的展示设计平台,保证公司展示设计方案的不
断输出,形成展示设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展示设计平台也势必成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是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的关键因素。
(4)创新展示技术理念,保证公司展示技术领先性的需要
信息技术和高科技的发展为展示科技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未来的终端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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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行业将不断创新展示理念,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现有展示模式,突破传统的静
态展示模式,让消费者在多元化的展示体验中对企业品牌形象和产品功能等得到
深刻了解。因此,只有把握先机,快速学习和掌握最新的展示技术,才能保持市
场领先地位。

3、项目可行性

(1)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展示设计经验
公司一直以技术研发为持续发展的根本,强调研发与市场的结合,以研发指
导生产,以技术实践促进技术升级,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经过多年发展公
司在方案设计、工艺流程和材料运用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获得了多项专利
技术。公司展示设计方案得到了国内国外知名企业的充分认可,为展现客户品牌
形象和产品内涵,促进产品销售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公司拥有的丰富设计经
验和专利技术为研发中心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2)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如《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研发项
目经费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公司制定了有效的研发中心绩效考核
机制,对研发中心的考核做了详细的规定。公司通过完善薪酬体系及实行一系列
鼓励职工晋升的措施,对技术贡献人员实施奖励,将企业发展与研发员工发展紧
密联系在一起。
(3)公司拥有丰富人才储备
公司非常重视研发团队建设,以企业的文化和理念、发展与成就构筑平台,
不拘一格吸纳人才、培养人才。公司多数设计研发人员在终端展示行业内有多年
的工作经验,展示设计和技术研发经验非常丰富。
(4)公司重视产学研合作,利用外部资源加强公司设计研发力量
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公司高度注重与外部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建立起
紧密的产学研合作体系。通过紧密的产学研合作体系,公司不仅能够有效整合外
部研发资源,引进前沿技术,保证公司不断推陈出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技
术水平,而且能够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优势,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4、项目研究方向及实施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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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终端展示策划、终端形象设计、终端道具设计研发及
生产、终端建设等一体化的终端展示整体解决方案,在设计方面不断吸收新的元
素,在技术方面持续创新,提高产品层次,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创意研发中心的研究方向包括:
(1)展示设计数据库的升级与完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渐壮大,公司越来越多地面临大型的商业终端设计。为
满足更多客户个性化需求,凸显其品牌形象,形成符合客户定位与品牌内涵的终
端展示方案,公司计划对现有的展示设计数据库进行升级、完善,建成行业领先、
能满足多个大型设计项目同时展开的设计能力。
针对终端展示设计个性化、种类繁多、工艺复杂等特点,公司根据现有的“电
子”、“家电”、“快消品”、“医药”等细分行业,在现有数据库基础上进行
重新分类和扩容,将“设计元素”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建立包括“门店组
合”、“柜台组合”、“道具”、“材质工艺”、“时尚元素”、“文化元素”
等门类,以图片、文档、数据进行展现。公司以“展示设计数据库”为核心,将
各种文化理念、设计元素整合到终端展示的设计中,为设计师提供基本素材和参
考思路,同时为新入职的设计师提供基础培训。
(2)多媒体展示技术的研究
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展示科技同样也在日新月异的变化。“多媒体展示”
以特有的生动和形象,焕发出独特的艺术魅力,将是未来展示的重要组成部分。
①针对展示的3D扫描成像及显示技术的研发
在多媒体展示中,特别是大面积场景的模拟展示中,需要制作大量的3D模
型,耗费了大量设计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公司研发的3D扫描成像及显示技术可
以将现实生活中的商品通过扫描输入电脑,自动进行渲染,快速生成3D高清影
像。该技术节省了大量的制作时间,把设计师从繁重的模型建立工作中解脱出来,
专注于设计。
②应用于终端展示的虚拟现实技术的研发
在各项多媒体展示技术中,虚拟现实技术最能提供身临其境的现场体验。虚
拟现实系统是一个大型的、声光电结合的、全电脑控制的智能系统,通过3D实
时渲染技术,能根据体验者的实时活动,作出实时的环境改变。虚拟现实技术所
提供的数据接口能够实时获取模拟环境中各种元素的数据参数,例如环境中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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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度、物体的运行速度、物体的重量、光线的强弱等。
公司以虚拟现实技术为管理平台,结合各项三维技术,创造出各种绚丽的虚
拟终端。公司将该技术将运用于模拟大型商场、展览会、大型社会活动的多媒体
展示中,实现多个展示个体在整体大型环境下相对独立的活动体验、实时互动。

5、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地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世纪工艺品文化广场二期3
楼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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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架构




6、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1,766.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1 装修费用 300 16.99%
2 租赁费用 105.12 5.95%
3 研发设备投资 420.60 23.81%
4 软件投资 147.40 8.35%
5 人员工资 543 30.75%
6 流动资金 250 14.16%
7 合计 1,766.12 100.00%

(2)主要设备及软件情况
①主要设备情况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360 度弧幕显示系统 1 套 19
LED 大屏幕 10 平米 1 套 30
空气幕布成像系统 2 套 9
全息膜成像系统 6 套 5
数字沙盘系统 1 台 12
图形专用显示器 22’ 25 台 1
自动机械手臂 1 套 15
设计部个性家私 1 套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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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软件清单

软件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Adobe 平面套件 4 套 1.5
CoreDraw 4 套 0.6 2.4
3D Max 25 套 2.5 62.5
AutoCad 25 套 1
MaYa 20 套 1.5
音频编辑软件 3 套 2.5 7.5
视频编辑软件 2 套 1
全息扫描软件(跟随硬件) 2 套 1
全息成像软件(跟随硬件) 1 套 10

7、项目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项目 第一年(第一期) 第一年(第二期)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实验室装修
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培训
投入使用

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创意研发中心项目主要用于提高终端展示整体解决方案的展示设计水平及
展示技术水平,不直接产生效益。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公司的流动资产保有量和业务规模密切相关,公司由于募集资金投产导致销
售收入增长,公司的流动资产保有量和流动资金需求随之增加,具体的增加金额
以2011-2013年公司销售相应的占用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情况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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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最近三年平均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118,620,597.63 113,324,799.00 80,183,733.00 104,043,043.00
预付款项 8,147,059.71 9,687,978.00 7,271,365.00 8,368,801.00
存货 25,579,739.62 26,902,382.00 26,724,727.00 26,402,283.0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34,069,695.08 28,909,601.00 45,063,711.00 36,014,336.00
预收帐款 630,831.70 7,102,912.00 1,151,612.00 2,961,785.00
营业收入 370,086,049.86 352,443,702.45 290,469,908.65 337,666,553.65
营业成本 246,240,680.59 228,131,665.10 186,330,663.00 220,234,336.23
以2011-2013年的收入及成本数据推断上述科目周转次数及相应募集资金收
入预计增加的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所需占用的资金(或占
项目 平均周转率
用供应商等资金)
应收账款 3.25 10,537.83
预付款项 40.35 847.62
存货 8.34 2,876.23
应付账款 6.12 3,923.35
预收帐款 74.36 322.65
应收账款周转率=2011年到2013年平均营业收入/年均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周转率=2011年到2013年平均营业成本/年均预付账款
存货周转率=2011年到2013年平均营业成本/年均存货
应付账款周转率=2011年到2013年平均营业成本/年均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周转率=2011年到2013年平均营业收入/年均预收账款
所需占用的资金=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实现年收入(年成本)/周转率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补充的流动资金=所需占用的流动资产-所需要占用
的流动负债-募集资金原铺底流动资金=6,343.68万元
综上所述,为保障募投项目之一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的顺利实施,需
要补充流动资金6,343.68万元,取整按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消化新增产能的措施及保证

(一)固定资产投资的必要性分析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建设新的车间和厂房
公司现有的厂房和车间全部采取租赁方式取得,无法满足公司大规模扩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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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募投项目的需要,公司将在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生产基地
上新建生产车间,因此房屋建筑物投资规模较大。
2、新增设备更先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本次募投项目在考虑设备配置时,采用了更先进、自动化程度更高的设备。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装备水平将有较大幅度提高,一方面有利于严
格控制生产和研发的各项工艺参数,提高质量和工艺水平;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降
低人工成本,并有效控制固定资产的运营和维护成本,降低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
3、完善生产环节
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将部分产品委托外单位加工,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
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生产环节,进一步保障产品品质并降低生产成本,因此,
公司将加大公司固定资产投资。
4、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营销服务水平
为不断提高公司展示设计水平和丰富展示设计数据库,提高营销能力,公司
将进一步建设创意研发中心、扩建营销网络。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与公司产品未来
的生产能力不存在直接的相关关系,但对提高公司新产品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从
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相应的固定
资产投资是必要的。

(二)消化新增产能的措施

1、新增产能弥补公司目前产能的不足
目前,公司生产车间面积有限,随着销售订单的不断增加,公司现有产能已
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要,产能不足部分公司目前通过外协加工的形式补充,存
在扩张产能的客观需求。
2、公司在终端展示行业的市场地位有助于产能消化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电子、快速消费品、医药等行业,客户涵盖了各
个行业的知名品牌。公司已经与华为、三星、宏图三胞、联想、海尔等客户建立
了多年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巩固和扩大与已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将积极开发新
的客户,实现产品销售。
3、广阔的市场前景有助于产能消化
随着各个行业、各个企业对终端建设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终端展示行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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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容量较大。目前公司在终端展示行业所占市场份额较小,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前
景为公司产能消化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4、加大营销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通过对现有深圳、北京、上海三个营销服务点升级为区域营销服务中心,
新增青岛、昆明、成都和西安四个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完善全国营销网络布局,
加大营销团队建设,提升整体营销能力;通过在区域营销服务中心设立产品展示
区,使客户全面了解终端整体解决方案的实施效果。同时,针对下游客户的行业
性特点,公司拟参加各种专业性行业展会,在专业性媒体进行广告投放,扩大公
司在专业客户群的知名度,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终端展示行业
的市场占有率。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费用化人员工资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
果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14,375.60万元,新增无
形资产147.40万元,导致公司每年的固定资产折旧有较大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其他固
项目名称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 运输设备 无形资产 合计
定资产
创意终端
展示生产 8,830.00 2,419.00 361.00 180.00 1,861.00 13,651.00
项目
营销平台
104.00 200.00 304.00
扩建项目
创意研发
中心扩建 420.60 147.40 568.00
项目
合计 8,830.00 2,839.60 465.00 380.00 1,861.00 147.40 14,523.00

2、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年摊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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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其他固
项目名称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 运输设备 无形资产 合计
定资产
创意终端
展示生产 419.43 229.81 68.59 34.2 176.76 928.79
项目
营销平台
19.76 38 57.76
扩建项目
创意研发
中心扩建 39.96 29.48 69.44
项目
合计 419.43 269.76 88.35 72.20 176.76 29.48 1,055.99

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年份项目有关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新增折旧摊销费用
为1,055.99万元。

(二)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与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短期内难以发挥效益,将使公司全面摊薄的
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从长远来看,随着募投项目投产并逐步产生效益,公司
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有较大幅度增长,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将会相应提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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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东持
有的股份数额进行分配。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实行如下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
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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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公司法》及本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
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
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的部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
求等情况提出、拟订;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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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发
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
事、监事会的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②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利
润总额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
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该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发表意见,并在公司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
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下同)的,应当满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
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
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7)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
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
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
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
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8)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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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2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按总股本 52,68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170,000.00 元,不派股、不转增;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上述利润分配已支付完毕。
2013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按总股本 52,68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804,000.00 元,不派股、不转增;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上述利润分配已支付完毕。
2014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度
利润分配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按总股本 52,68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072,000.00 元,不派
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上述利润分配已支付完毕。

三、利润共享安排与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2014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
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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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主管负责人:王玉政
电话:0755-82535766
传真:0755-82535766
电子邮件:szesun@es-display.com

二、重要合同

本节所披露的重要合同是指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
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
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截至2015年1月23日,本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授信及借款合同

1、2013年10月10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
款人)签订了借2013流574福田号《人民币额度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发行人提
供借款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自2013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
月9日止。2014年10月8日,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2,000万元,利率为中国人
民银行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借款期限自2014年10月
8日至2015年4月7日。
2、2014年1月8日,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授信人)签订了
编号为ZH38941312061号《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向发行人提供最高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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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6,000万元,有效期限从2014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7日止。
2014年7月22日,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贷款行)签订了编
号为ZH38941312061-4JK《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行向发行人提供借款1,700
万元,用于采购原材料,年利率8%,借款期限自2014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7日。
2015年1月4日,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贷款行)
签订了编号为ZH38941312061-5JK《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行向发行人提供
借款4,300万元,用于采购,年利率7%,借款期限自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7月3
日。
3、2014年6月11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人)签
订了编号为0222778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人向发行人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
5,000万元。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12个月。
2014年6月25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人)签订
了编号为0026015《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900万元,用于采购原
材料,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六个月至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1%,借款期限自
2014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25日。
2014年7月10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人)签订
了编号为0229038《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4,100万元,用于支付
货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六个月至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1%,借款期限自
2014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0日。
4、2014年5月9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贷
款人)签订了编号为40000928-2014(横岗)字001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3,000万元,用于支付货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六个
月至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利率调整以6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借
款期限自2014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4日。
5、2013年12月20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授信
人)签订了编号为2013年东字第0013733023号《授信协议》。授信人向发行人提
供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有效期限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2月29日止。
2014年8月7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贷款人)签
订了编号为2014年东字第1014733024号《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
3,700万元,用于支付货款,年利率7.2%,借款期限自2014年8月7日至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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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
6、2014年3月27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融资人)
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授信字(2014)第0012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融资
人向发行人提供基本额度授信最高本金额度为5,000万元,有效期限从2014年3月
27日至2015年3月27日止。
2014年8月11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贷款人)
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流借字(2014)第0007A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
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2,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年利率7.5%,借款期限
自2014年8月12日至2015年3月20日。
7、2014年4月10日,发行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人)签
订了编号为银授合字第10201214016号《授信额度合同》。授信人向发行人提供
授信额度最高限额为18,000万元,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4,000万元,有效自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4月9日止。发行人尚未取得借款。
8、2014年9月28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贷
款人)签订了编号为0400000928-2014(横岗)字005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贷款人向发行人提供借款3,000万元,用于支付货款,利率为借款发放日前一工
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年期贷款基础利率上浮20%,借款期限自2014年
9月30日至2015年9月25日。
9、2014年11月3日,发行人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兑
人)签订了编号为4403407392014061604号《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
兑协议》,该协议约定经承兑人审定,同意以发行人作为出票人签发承兑金额不
超过3,000万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有效期为2014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
2日。

(二)担保合同

2014年3月27日,昆山易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融资人)
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授信(保证)字(2014)第001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发行人与融资人签订的编号为兴银深龙华授信字(2014)第012号《基本额度
授信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限自2014年3月27日至2015年3
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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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合同

1、2014年5月26日,发行人与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了《华
为中国区MKT SI2.2硬终端及服务框架采购协议》,该协议对价格标准、质量要
求、验收部分、费用结算与支付、后续维保及相关服务等基本事项进行了约定。
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2014年3月10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该协议可适用于
甲方的各关联公司。
2、发行人与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01410080017的《联
想委外服务协议》及附件《工作说明》,该协议对工作标准和质量、期限和工期
及保修期、报酬和支付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期限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
日。
3、2014年3月31日,发行人与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了《基
建物资采购合同》,合同对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颜色和质量,验收
方法,货款的结算,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等事项进行了约定,该合同适用于
发行人与甲方各分、子公司之间的全部合作。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4月1日起至
2015年3月31日。
4、发行人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14年度中兴手机硬终端制作
与供货框架合同》,该合同对质量标准、订单、库存、送货、安装、安装时间、
验收、交通、付款、售后服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期限自2014年4月1日至2015
年4月1日止。
5、2014年4月10日,发行人与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协
议书》,该协议对采购产品及数量、产品价格、付款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双
方每年底可对本协议提出重新审议意见,审议确定后的新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
废止。如双方对本协议无新的修改意见,则本协议自动延续生效。

(四)建筑施工合同

2014年11月13日,惠州易尚与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创意终端展示
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对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等
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价4,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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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销及保荐协议

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协议
就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承销和保荐事宜做出了规定。以上协议的签
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四、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也无任何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和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也无任何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
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也无任何可预见的受到任何重大刑事起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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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刘梦龙 王玉政 向开兵 林晓帆




林泽文 吴 彪 王宋荣 周 蕊 赵晋琳


全体监事签字:

彭康鑫 江文彬 李 冬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向开兵 王玉政 吴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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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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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
冉 云



项目协办人:
吴小鸣



保荐代表人:
王培华 韦 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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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敬前




经办律师:
曹平生 唐都远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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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永宏




经办会计师:
陈志刚 李春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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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永宏




经办会计师:
陈志刚 李春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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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附 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上述文件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投资者于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一)查阅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

(二)查阅时间: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每日上午 8:30—11:
30,下午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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