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6-10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Prolto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Ltd.)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

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21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
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特别提示,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普路通
普路通有限公司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武汉普路通 指 武汉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瑞通国际 指 香港瑞通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智通国际 指 香港智通国际有限公司,瑞通国际子公司
慧通国际 指 香港慧通国际有限公司,瑞通国际子公司
东湖普路通 指 武汉东湖综保区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普路通 指 深圳市前海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普路通电子商务/益 深圳市普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子公司后更名为深

宅客电子商务 圳市益宅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转让,2013 年已注销
新疆普路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公司子公司,已于 2014 年转
新疆普路通 指

北海普路通 指 北海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和普时代 指 成都和普时代商贸有限公司
前海瑞泰 指 深圳前海瑞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智通国际子公司
回收宝科技 指 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
普路通信息/聚智通 深圳市普路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聚智通信

信息 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浙商创投 指 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皖江物流 指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中瑞国信 指 北京中瑞国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英证券
天健正信 指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中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怡亚通 指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飞马国际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英迈国际 指 Ingram Micro Inc.
台湾联强 指 Synnex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香港利丰 指 利丰有限公司
三星电子 指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飞利浦 指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百纳威尔 指 北京百纳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九龙福 指 深圳市九龙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郑州康亿 指 郑州康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同方计算机 指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上海泰科源 指 上海泰科源贸易有限公司
HONG KONG TECHTRONICS INDUSTRIAL LIMITED/香港
香港泰科源 指
泰科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宝龙达 指 合肥宝龙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新势力传奇 指 深圳市新势力传奇科技有限公司
浪潮电子 指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2-2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联强国际 指 联强国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长城计算机 指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澳门电信 指 中国电信(澳门)有限公司
创维 RGB 指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同方股份 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曙光计算机产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
天津曙光/曙光信息 指
有限公司
高新奇 指 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AO XIN QI ELECTRONICS(H.K)LTD,与深圳市高新奇科技
GAO XIN QI 指
股份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
深圳市嘉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深圳市嘉捷重工机械有限
嘉捷 指
公司 80%股份,两家公司合称嘉捷
小米 指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从采购原材料到制成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最后到把产品销售
供应链 指 给消费者的过程中,物料、资金、信息等各种生产要素在不同
的企业之间传递流转的功能网链
通过整合和优化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
供应链管理 指 等,提高供应链的运作效率,降低供应链运作成本,提升供应
链参与企业的竞争力
五流 指 商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和工作流
经手货值 指 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时经手货物的价值总额(不含税)
Third Party Logistics,第三方物流。生产经营企业为集中精力
3PL 指 搞好主业,把原来属于自己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
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
Cubic Meter,立方米即 m。CBM 常用于表示集装箱(货柜)
CBM 指
体积的大小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OEM 是
一种代工生产方式,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
OEM 指
己掌握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
加工任务则交给第三方企业去做的生产方式
P/O 指 Purchase Order,订购单
境内加工贸易企业通过向海关申领加工贸易手册,在进口零组
件进行加工时,可以暂不缴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但利用该等
手册进口/出口 指
零组件加工的半成品或成品没有内销权,必须用于出口,同时
使用加工贸易手册进行核销
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或所属海关内的
出口复进口 指
加工企业加工后出口再进口的经营活动
CRM 指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是一种以用户和
供应商双方都获得最低成本为目的,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由供
VMI 指
应商管理库存,并不断监督协议执行情况和修正协议内容,使
库存管理得到持续地改进的合作性策略
一种外汇衍生工具,指外汇买卖双方在成交时先就交易的货币
种类、数额、汇率及交割的期限等达成协议,并用合约的形式
远期外汇合约 指
确定下来,在规定的交割日双方再履行合约并结算,具体包括
DF、NDF等合约类型
到期有本金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Foreign Exchange Forward
DF 指 Contract),约定到期时按照该合约载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
理的结售汇业务


1-2-3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合约(Non-Deliverable Forward ),到期不
NDF 指 交割本金,仅就本金项下到期日实际汇率与约定汇率的差额进
行交割结算的远期外汇合约
商业银行针对有进出口业务需求的企业推出的将远期售汇与
存贷款相结合的一项业务,旨在降低企业的汇率风险和购汇成
组合售汇 指
本。具体的操作方式包括 DF 组合售汇、NDF 组合售汇、
DF+NDF 组合售汇、信用证组合售汇等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规划。是针对物质资源
管理(物流)、人力资源管理(人流)、财务资源管理(资金流
ERP 指
流)、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流)集成一体化的企业管理信息系

Office Automation,办公自动化。常指一切可满足于企事业单
位的、综合型的、能够提高单位内部信息交流、共享、流转处
OA 指
理的和实现办公自动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各种信息化设备和
应用软件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
欧 洲 市 场 的 护 照 。 CE 代 表 欧 洲 统 一 ( CONFORMITE
CE 认证 指 EUROPEENNE)。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
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
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公司在境内银行存入保证金或购买银行相关理财产品作为保
内保外贷 指
证金,并由境外子公司向境外银行借款用于支付货款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监事及监事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 1 元的总量不超过 1,850 万股
本次发行 指
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




1-2-4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书智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公司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一
致行动人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书智、张云、赵野、何帆、邹
勇还承诺:在前述承诺禁售期过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
职而终止。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


1-2-5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
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
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情况
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上述主体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
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与回购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④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
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1-2-6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与上市公司股东增持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③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
述第 2 项与本项冲突,则按照本项执行。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与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条件的前提
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
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 20%。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届时未履行上述承诺,将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责任;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以二级市场价
格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以二级市
场价格依法购回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包括本次公开发行时其他股
东公开发售部分及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


1-2-7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此外,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如招股意向书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
公司(或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本公司(或本
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五、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
过错的除外。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
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
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
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上述责任主体违反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
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
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
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
措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

七、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书智、浙商创投、张云、赵野、何帆、聚智通信息、

1-2-8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皖江物流、邹勇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但减持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八、公司收入来源于综合服务产生的收入,各项服务流互相结合而实现整
体收益

公司致力于通过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综合运用包括管理、金融、信息在内
的各种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方案设计、采购、分销、库存管理、
资金结算、通关物流以及信息系统支持等诸多环节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
务,以帮助客户提高其供应链的运作效率并降低其运作成本,各环节或各基础服
务项目并不完全根据为客户的贡献而单独测算确定其盈利。

公司盈利来源的收入是包括综合服务费、物流服务费和资金服务费等收入在
内的综合性收入,是一揽子系统服务产生的不可分割的收入。

九、由于供应链行业的特殊性导致的财务报表个别科目或财务指标反映的
经济实质对招股意向书阅读者产生的影响

公司通过运用包括管理、金融、信息在内的各种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全方
位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帮助客户提高其供应链的运作效率并降低其运作成本实现
自身收益。其中,由于供应链行业的特殊性可能导致以下会计科目或财务指标对
招股意向书阅读者产生影响:

(一)营业收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手货值分别为 1,196,492.86 万元、2,134,326.58 万元和
3,799,845.47 万元,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8.21%;利润总额分
别为 5,497.60 万元、6,119.21 万元和 12,487.52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0.71%,
但由于公司报告期内提供服务类业务比重上升,而交易类业务比重下降,导致公
司营业收入为 497,657.23 万元、441,397.53 万元和 313,257.86 万元,呈递减趋势。

(二)综合毛利率的影响

1-2-9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64%、3.42%和 5.40%,相对较低,这
是由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特点所致,即根据公司具体提供交易类业务和服务类业
务两种业务的比例不同而产生收入确认方式不同,交易类业务按经手货物销售额
全额确认收入,服务类业务则按经手货物销售额一定比例收取的服务费确认收
入,上述相同会计政策下计算基数的较大差异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公司利润来
源实质上是利用提供综合供应链管理服务而获取的服务费收入和资金结算使用
收入等一揽子服务产生的综合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交易类业务和服务类业务毛
利率如下: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交易类业务 2.53% 2.17% 1.71%
服务类业务 80.54% 72.91% 86.01%
综合毛利率 5.40% 3.42% 2.64%

(三)组合售汇产品的影响

公司提供资金流服务中利用包括购买银行提供的组合售汇产品在内的多种
方式进行外币货款支付以降低支付成本是供应链管理企业所常用的方式。虽然在
购买组合售汇产品时收益即已锁定,但需根据会计准则按期分别确认相关的投资
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财务费用等会计科目金额,有别于单一金融资产的财
务分析,需将以上科目组合对照分析。

(四)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95.55%、97.92%和 98.39%,
资产负债率较高,这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时,可以通过银行提
供的组合售汇产品进行货款结算降低外币货款的支付成本,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和
短期借款余额较大,使公司资产和负债同时大幅增加所致,这也是供应链管理行
业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所决定,与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情况一致。

十、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
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2-10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 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
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
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 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
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
展。
(三) 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
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四)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
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 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
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1-2-1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六) 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
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
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七)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
机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
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
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
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1-2-12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
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
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
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
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
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
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
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并对未来三年的股利
分配进行了计划。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审阅。根据审
阅报告,2015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868.82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5.22%;实现净利润 4,321.0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39.25%。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15 年 1-4 月经手货值为


1-2-13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160,190.37 万元,且不存在下列情况:1、业务规模大幅下滑;2、经营模式发
生变化;3、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4、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5、
行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6、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2-14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本次股票的发行总量不超过 1,850 万股,且发行数量占公司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四、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初步询
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五、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经审计的公司 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7.24 元/股(按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市净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九、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十、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可买卖 A
股股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十三、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十四、发行费用概算: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费用 5,007.13
保荐费用 300.00
审计费用 652.67
律师费用 278.52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09.94
发行手续费、上市辅导费 62.40


1-2-15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计 6,710.66




1-2-16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中、英文名称
Shenzhen Prolto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注册资本 5,5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书智
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19 日(2009 年 10 月 22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21 楼
电话号码 (0755)8287 4201
传真号码 (0755)8287 423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prolto.com
电子信箱 info@prolto.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普路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来。2009 年 10 月,普路通有限公
司以截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70,006,163.78 元为基础,
按 1:0.7142228241 的比例折为 5,000 万股股份,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正信对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字
(2009)第 10-01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设立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301102890677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前身普路通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包括陈书智、何帆、赵野、
张云、邹勇、叶晴 6 名自然人和浙商创投、普路通信息 2 家法人。普路通有限公
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普路通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本公司承继,普
路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业务投入股份有限公司。




1-2-17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总股本为 5,550 万股,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总股本为 5,550 万股,公司本
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总量不超过 1,85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书智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公司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一
致行动人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书智、张云、赵野、何帆、邹
勇还承诺:在前述承诺禁售期过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
职而终止。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1-2-18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发起人情况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陈书智 1,909.7780 38.20% 自然人股
浙商创投 703.1499 14.06% 一般法人股
张云 559.4929 11.19% 自然人股
赵野 493.6651 9.87% 自然人股
何帆 427.8803 8.56% 自然人股
普路通信息 394.9665 7.90% 一般法人股
邹勇 296.2248 5.92% 自然人股
叶晴 214.8425 4.30% 自然人股
合计 5,000.0000 100.00% -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关联关系如下:陈书智先生持有普路通信息 90%股权,
张云女士持有普路通信息 10%股权。除上述关系外,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通过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综合运用包括管理、金融、信息在内
的各种手段和工具,创新性地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工
作流在内的供应链改进方案并协助其执行,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方案设计、采
购、分销、库存管理、资金结算、通关物流以及信息系统支持等诸多环节在内的
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以帮助客户提高其供应链的运作效率并降低其运作成
本。目前,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主要服务于电子信息行业和医疗器械行业。公司自
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服务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起点,当客户需求明确且解决方案确定,则公司
根据客户的要求严格执行供应链管理方案;若客户需求不明确或仅在供应链运作
过程中存在困难,则公司首先对客户的供应链进行诊断,明确其供应链管理需求,
并根据该需求提出供应链解决方案并不断改进直到客户满意。


1-2-19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商业模式的独特性体现在业务模式方面,与传统的物流服务商相比,公
司在提供物流配送服务同时还提供采购、垫资、信用支持、结算、报关等供应链
整合服务,这一模式使客户与公司从传统的商业关系发展成利益共同体,即公司
通过整合企业供应链环节,提高企业供应链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企业业
务量,同时提高公司的服务费收入,达到客户与公司的双赢。
在供应链管理方案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的盈利模式为:
交易类业务:以买断销售形式获取定额收益,按实际销售价格向客户开具增
值税发票;
服务类业务:按经手货值的一定比例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仅以收取的服务费
金额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公司交易类业务和服务类业务的各自特点决定了交易类业务按销售商品收
入原则确认收入,服务类业务按提供劳务收入原则确认收入。
公司关于交易类和服务类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和标准如下:

项目 交易类 服务类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
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在货物已运抵客户指定地
确认原则 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点,并由客户或客户指定
和标准 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的其他收货人签收后确
公司确认收入分为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国内销售 认。
按发货与客户办理签收手续后确认为销售收入,出
口销售按发货并完成报关出口手续后确认为销售
收入。

从业务流程上看,交易类业务和服务类业务既有类似又有所差异。两类业务
在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工作流流程基本相同,但由于两
类业务受不同的法律关系约束,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角色也不尽相同,导致
两类业务在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流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项目内容 交易类业务 服务类业务
根据《购销合同》,海外供
海外供应商向瑞通国际 瑞通国际仅作为收货人与海外供应
应商需要向瑞通国际交付
交付货物的方式 商接洽
货物并开具销售发票
在货物进口环节 公司作为货物的买方在海 公司仅作为进口受托人,进口增值


1-2-20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缴纳进口增值税,因此与 税由货物的真实买方——客户缴
进口有关的违法违规风险 纳,公司替客户代缴,公司需要将
主要由公司承担 进口增值税发票移交给客户。因此
进口环节的违法违规风险主要由客
户承担,公司仅需作为进口受托人
承担次要法律责任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和业务
公司与客户签署《购销合
委托确认但直接向客户交付货物,
同》实现货物所有权转移,
并向客户移交相关进口增值税发
并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在向客户交付货物环节 票,并根据收取的服务费向客户开
因此如果客户弃单或违约,
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客户弃单或违
公司拥有与货物有关的所
约,公司仅拥有货物留置权,保留
有权利,包括处置权
寻求救济的权利。

在交易类业务中,是由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签署《购销合同》,公司参
与交易过程;在服务类业务中,则是由客户与供应商直接签署《购销合同》,公
司仅以受托代理人的身份提供通关进口、代付货款和移交货物等服务。
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1、客户规模。客户数量与盈利水平呈
正比。公司的收入是根据经手货值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因此公司需要客户数
量的增加或在现有客户身上不断挖掘其他服务模块的需求以获得收入增长;2、
服务的复杂程度。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的实际业务需求,量身定做其供应链管理服
务内容,虽然基本服务主要为“五流”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但会根据不同服务的
复杂程度及公司投入的成本大小具体调整收取的服务费率。

(三)行业竞争情况及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所处竞争环境
(1)供应链管理行业市场竞争相对分散
目前供应链管理行业在我国尚处在导入期,大部分企业已经逐渐认识到供应
链管理的价值,但真正付诸实施的却相对偏少。供应链管理行业的发展取决于供
应链上的各节点企业接受供应链管理理念的进程。中国企业整体供应链管理水平
还比较落后,根据 IBM 商业价值研究院的调查,半数以上在中国运营的公司平
均订单交付周期超过 20 天,是大多数发达国家公司的四倍以上。
与中国企业供应链效率整体低下相伴随的是大部分中国企业的供应链管理
实践仍仅停留在自营物流和第三方物流阶段,真正应用供应链管理理念的企业和
专业从事供应链管理的服务商都相对较少。专业供应链管理企业面对的是一个相

1-2-2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对分散同时市场潜力巨大的竞争格局。
(2)供应链管理所服务行业相对分割
作为专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其供应链管理效率高低不仅取决于对供应链
管理流程的熟练高效操作,还需要对所服务领域的整条供应链上的企业生态及行
业发展动态有精准的理解,从而能够为行业内的企业提供贴身的供应链管理解决
方案并能够控制风险。不同行业的供应链特征差异导致目前大多数专业供应链管
理服务商均是集中服务于一个或少数几个行业,鲜有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同时服务
众多领域。
(3)境内外供应链管理企业尚未正面竞争
国外供应链管理巨头业务发展相对成熟,并且其供应商、生产厂商和客户大
多为各领域内的国际领先企业和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但是由
于境内供应链管理企业由于更贴近境内企业和国内市场,掌握了国外供应链管理
巨头所不具备的境内丰富的供应商、生产厂商和客户资源,因而在国内供应链管
理市场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因此,目前境外供应链管理企业服务对象大都为公司总部在境外的跨国公
司,涉及中国境内的业务也主要为境外跨国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的业务。境内外
供应链管理企业尚未展开正面竞争。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以及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1)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从整个供应链管理行业来看,行业内的主要企业为境外的供应链管理巨头,
其代表性企业有英迈国际、香港利丰等。行业内主要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① 英迈国际(Ingram Micro)
英迈国际成立于 1979 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塔安纳, 是全球最
大的技术产品和供应链服务供应商,也是全球领先的技术销售、营销和物流公司。
作为技术产品流通渠道的核心环节,英迈国际通过独创性的产品线整合分销、市
场支持活动、外包储运服务、技术支持和资金周转服务等途径,为厂商和分销商
创造商机和利润空间。其业务主要集中在 IT 产品的分销环节。英迈国际 2013 年
度营业收入为 425.54 亿美元。其服务客户主要有惠普、爱普生、思科、艾默生
等。


1-2-22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② 香港利丰(Li&Fung)
香港利丰于 1906 年在香港成立,是全球范围内最具规模的供应链管理企业
之一,其运用供应链管理的概念,为客户提供高增值及高流量消费品的原料采购、
制造及出口统筹服务,为零售商及知名品牌提供环球供应链管理。其优势主要体
现在服装成衣的采购和虚拟生产环节。香港利丰 2013 年度营业收入为 208.35 亿
美元,其超过 60%的营业收入来自于服装成衣。其服务客户主要有耐克、阿迪达
斯 、添柏岚等。
③ 怡亚通
怡亚通成立于 1997 年,总部设在深圳,是中国第一家上市供应链企业(股票
代码:002183),以生产型供应链服务、流通消费型供应链服务、全球采购中心
及产品整合供应链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为核心的全球整合型供应链服务平台,
专业承接企业非核心业务外包,帮助企业有效管理及优化供应链结构,提高核心
竞争力。怡亚通 201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5.14 亿元。其服务客户主要有惠普、飞
利浦、联想、清华同方等。
(2)国内供应链管理行业的主要企业
国内供应链管理行业起步较晚,与国际巨头相比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目前在
各个服务领域的主要代表性企业有:

服务领域 代表企业
电子信息 怡亚通、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普路通
医疗器械 通用美康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医药下属公司)、怡亚通、普路通
能源石化 飞马国际、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时装 联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快速消费品 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汽车 安吉天地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原尚物流(广州)有限公司

(3)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目前公司的服务领域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行业和医疗器械行业。
国内电子信息和医疗器械产业的供应链管理市场规模较大,同时,供应链管
理服务不是传统的标准化作业,带有鲜明的智慧型、个性化和创新性的特点,需
要嵌入客户运营的各个环节,与客户构成紧密合作以及一定程度上相互依赖的关
系,因此,行业内企业的竞争并不在于存量客户的争夺导致正面竞争,而主要系
新客户开拓过程中的竞争关系。

1-2-23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在电子信息行业,公司面对的竞争对手包括怡亚通、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
股份有限公司等;而在医疗器械行业,公司竞争对手包括通用美康医药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下属公司)和怡亚通等。
(4)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利用后发优势,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已经迅速成长为供应链管理行业
的主力军。公司现为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理事单位,深圳市物流与供应
链服务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先后获得“广东省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
深圳海关授予的“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及“AA 类管理企业”、中国报关协会
颁发的“预归类服务单位资质证”等资质。根据深圳海关数据显示,公司 2014
年度深圳市一般贸易进口额排名第一、2014 年度深圳市一般贸易进口纳税额排
名第一。根据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2015 年 3 月 30 日公布的“2014 年我国一般贸
易进口企业百强榜”中排名第十四名:

1 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2 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3 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4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5 大庆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6 宝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7 珠海振戎公司
8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9 中海油中石化联合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0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1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2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3 捷豹路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4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 山东晨曦集团有限公司
16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17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1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9 保时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做最贴近客户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的理念,
注重通过提供智慧供应链服务、创新性地为客户提供供应链改进方案而赢得客户
的业务机会;通过“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为全力满足客户需求
1-2-24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而提供多种个性化的定制服务以及更多的资源支持赢得客户的信赖。此外,公司
历来十分重视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前提下探索并开拓新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前
沿课题,已经与香港城市大学航贸金融研究中心和南方科技大学签署了战略咨询
合作框架协议,在供应链理论与课程研究、在职员工继续教育与培训等几个方面
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经过近年来的不断自我提升,公司已迅速发展成为国内供
应链管理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高速发展,经手货值保持
78.21%的年均复合增长率;2014 年公司经手货值已达到 379.98 亿元的规模。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公司一直坚持轻资产运作模式,因此固定资产相对较少,日常经营中所需的
固定资产一般通过外包或租赁方式取得。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办公设备 70.68
运输设备 136.49
合计 207.1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租赁使用办公用房和仓储用房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租赁面积
坐落 用途 租赁期限 承租人
号 (m2)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 1006 号深圳国
1 3,897.11 办公用房 2014.10.15-2019.10.14 普路通
际创新中心 A 栋 20
层、21 层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
街道平安大道 1 号
2 2,380.00 仓库用房 2014.4.16-2015.4.15 普路通
华南城铁东物流区
1 号仓库
武汉吴家山台商投
武汉普路
3 资区高桥产业区圆 230.00 办公用房 2009.4.20-2019.4.19

台中大道特 1 号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 武汉普路
4 98.74 办公、仓储 2014.10.1-2015.10.1
开发区光谷三路一 通


1-2-25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
普路通北
5 村东路 18 号财智国 139.88 办公用房 2015.1.6-2015.3.5
京分公司
际 C-303
上海市闵行区莘建
普路通上
6 东路 58 弄 1 号 68.46 办公用房 2013.12.1-2015.11.30
海分公司
1310 室
香港新界沙田石门
7 安平街 8 号伟达中 1,421.00 办公、仓储 2012.8.1-2015.7.31 瑞通国际
心地下 1 号室
香港新界沙田石门
8 安平街 8 号伟达中 1,485.00 办公、仓储 2013.7.1-2016.6.30 瑞通国际
心 8 楼 5 号室
武汉普路
北海加工区申报厅
9 65.00 办公用房 2013.9.1-2015.8.31 通北海分
二楼 207 号办公室
公司
北海加工区办公大 北海普路
10 25.00 办公用房 2014.3.1-2017.2.28
楼 204 号办公室 通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
东湖普路
11 开发区光谷三路一 150.00 办公用房 2014.3.4-2015.9.3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 武汉普路
12 110.85 办公用房 2014.2.22-2016.2.21
南一路乐山苑 F502 通
13 南升有限公司 188.67 办公用房 2013.8.19-2015.8.18 慧通国际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
14 大道中航国际广场 47.75 办公用房 2014.7.1-2015.6.30 和普时代
3 座 1311
成都市高新西区合
15 作路 89 号时代天街 96.26 办公用房 2014.10.15-2017.10.14 和普时代
901

(二)无形资产

1、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有 20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次发表日期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权利人
/开发完成日
1 普路通供应链管理系统 V8.2 2008SR18345 普路通 2006 年 12 月 10 日
2 普路通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V1.2 2009SR01992 普路通 2007 年 5 月 10 日
3 普路通订单管理系统 V1.2 2009SR01993 普路通 2007 年 7 月 10 日
4 普路通物流管理系统 V2.0 2008SR34481 普路通 2008 年 1 月 20 日
5 普路通供应链管理系统 V9.2 2008SR34480 普路通 2008 年 1 月 20 日

1-2-26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6 普路通 OA 系统 V1.0 2009SR02022 普路通 2008 年 1 月 30 日
7 普路通 VMI 管理软件 V2.0 2010SR053100 普路通 2009 年 8 月 31 日
8 普路通客户结算软件 V2.0 2010SR052993 普路通 2009 年 10 月 31 日
9 普路通人事管理软件 V5.0 2010SR052994 普路通 2010 年 5 月 31 日
10 普路通财务系统 V1.0 2011SR102711 普路通 2011 年 9 月 16 日
普路通供应链管理系统
11 2011SR102762 普路通 2011 年 9 月 16 日
V11.5.31.1
12 普路通业务分析系统 V1.0 2013SR028979 普路通 2012 年 6 月 30 日
13 普路通 VMI 管理软件 V3.0 2013SR029527 普路通 2012 年 9 月 30 日
14 普路通工资管理系统 V1.0 2014SR078539 普路通 2013 年 5 月 31 日
15 普路通手机竞价管理系统 V1.0 2014SR078520 普路通 2013 年 6 月 30 日
16 普路通办公管理系统 V1.0 2015SR013115 普路通 2013 年 9 月 10 日
17 普路通手机评估系统 V1.0 2014SR093262 普路通 2013 年 11 月 30 日
18 普路通关务管理系统 V1.0 2015SR013112 普路通 2014 年 5 月 6 日
19 普路通物流结算系统 V1.0 2015SR013290 普路通 2014 年 8 月 9 日
20 普路通结算管理系统 V1.0 2015SR013292 普路通 2014 年 8 月 9 日

2、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注册商标有 3 个,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申请注册类别 申请号 申请人 注册有效期

2010.11.14-
1 第 35 类 7005657 普路通
2020.11.13

2010.8.21-
2 第 35 类 7005658 普路通
2020.8.20
2010.8.21-
3 第 35 类 7005659 普路通
2020..8.20

(三)从事业务取得的许可、登记及备案情况

1、特许经营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特许经营权具体情况如下:

被许可
名称 颁发单位 颁发时间 批准文号 到期时间 内容

中华人民 武汉市东
武汉普 共和国道 西湖区公 2013 年 6 鄂交运管许可 A 字 2017 年 7
普通货运
路通 路运输经 路运输管 月6日 420112301361 号 月 31 日
营许可证 理所
中华人民 深圳市交 2012 年 7 粤交运管许可深字 2016 年 7
普路通 普通货运
共和国道 通运输委 月 30 日 440300057003 号 月 24 日


1-2-27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路运输经 员会
营许可证
Ⅱ类、Ⅲ类
6854 手术室、
急救室、诊疗
室设备及器
具,Ⅱ类、Ⅲ
类 6845 体外
循环及血液
处理设备,Ⅱ
类、Ⅲ类 6840
临床检验分
析仪器,Ⅱ
类、Ⅲ类 6832
医用高能射
线设备,Ⅱ
中华人民 类、Ⅲ类 6830
共和国医 广东省食 医用 X 射线
2013 年 3 2018 年 3
普路通 疗器械经 品药品监 粤 B08015 设备,Ⅱ类、
月 19 日 月 18 日
营企业许 督管理局 Ⅲ类 6828 医
可证 用磁共振设
备,Ⅱ类、Ⅲ
类 6824 医用
激光仪器设
备,Ⅱ类、Ⅲ
类 6823 医用
超声仪器及
有关设备,Ⅱ
类、Ⅲ类 6822
医用光学器
具、仪器及内
窥镜设备,Ⅱ
类、Ⅲ类 6821
医用电子仪
器设备
深圳市市
食品流通 场监督管 2013 年 3 SP44030010100428 2016 年 2 预包装食品;
普路通
许可证 理局福田 月 11 日 97 月 21 日 批发
分局
广东省酒 深圳市酒
2014 年 9 粤经信酒批字第 2017 年 9
普路通 类批发许 类专卖管 法国葡萄酒
月 18 日 4403020158 号 月 17 日
可证 理办公室

2、其他证书


1-2-28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的其他登记、备案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所有人 名称 颁发单位 颁发时间 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中华人民共
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2015 年 1 月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
和国深圳海
货人报关注册登记 22 日

证书
对外贸易经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2011 年 7 月 备案登记表编号:
营者备案登
案登记表 21 日
普路通 记机关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深圳出入境 2009 年 11 备案登记号:
登记证明书 检验检疫局 月2日
商务部国际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货物运输代 2009 年 12 备案表编号为:
备案表 理企业备案 月 15 日 00024039
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中华人民共 2009 年 8 月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
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和国武汉海 4 日有效期

货人报关注册登记 关 至 2015 年 7
证书 月1日
对外贸易经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2011 年 3 月 备案登记表编号:
营者备案登
案登记表 7日
记机关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湖北出入境 2011 年 7 月 备案登记号:
武汉普路通
登记证明书 检验检疫局 14 日
武汉市商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部国际货物 2011 年 3 月
备案表编号:00009056
备案表 运输代理企 9日
业备案机关
中华人民共 海关编号:
保税物流中心企业 2009 年 8 月
和国武汉海 (武)关中心企册字第
注册登记证书 13 日
关 00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2014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
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3 日有效期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
和国北海海
货人报关注册登记 至 2017 年 1 4505560041

证书 月3日
北海普路通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对外贸易经 2010 年 12 备案登记表编号:
案登记表 营者备案登 月2日
记机关
代理报检单位备案 北海出入境 2011 年 9 月
登记证号:4500910077
登记证明书 检验检疫局 26 日




1-2-29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书智。陈书智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
还持有并控制公司股东聚智通信息 90.00%股权。
聚智通信息主要业务为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投资兴办实业、企业
管理咨询及其他信息咨询等,目前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与本公司不存在经营
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
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为根据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向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劳动报酬。除此之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向文
和时代提供交易类采购执行供应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文和时代 手机采购执行 - - 174.24

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与北京文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委托采购合作
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12
年按照市场价格向北京文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交易类采购执行供应链服务;
占发行人 2012 年交易类采购执行供应链业务收入比例为 1.03%,对发行人经营
状况和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除上述事项外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发生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是否已履
担保方 借款银行 主合同名称 主合同期限
(万元) 行完毕

陈书智、张 综合融资额 2012-05-08
云、赵野、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50,000
度合同 至

何帆


1-2-30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3-05-07
2012-07-11
陈书智、张 综合授信额 至
云、赵野、 华商银行 5,000
度合同

何帆、邹勇 2013-07-11
陈书智、张 2012-07-31
云、赵野、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综合授信额
6,000 至 是
何帆、聚智 度合同
通信息 2013-07-31
2012-08-03
陈书智、张 最高额综合 至
云、赵野、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 5,000
授信合同

何帆、邹勇 2013-08-02
2012-10-24
陈书智、张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 基本额度授
6,250 至 是
云、赵野、 行 信合同
何帆 2013-10-24
2012-11-12
陈书智、张 授信额度合 至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23,000 是
云、赵野 同
2013-11-11
2012-12-07
陈书智、张 综合授信合 至
云、赵野、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3,000


何帆、邹勇 2013-12-07
陈书智、张 2013-01-09
云、赵野、 深圳发展银行华富支行 综合授信额 至
8,000 是
何帆、聚智 度合同
2013-09-05
通信息
2013-04-24
陈书智、张 授信额度协 至
云、赵野、 中国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45,000


何帆、邹勇 2014-04-23
2013-05-16
陈书智、张 综合融资额 至
云、赵野、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86,000
度合同

何帆 2014-05-15
2013-05-31
陈书智、张 授信额度合 至
云、赵野、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160,000


何帆 2014-05-30
陈书智、张 2013-12-23
云、赵野、 平安银行深圳华富支行 综合授信额 至
30,000 是
何帆、聚智 度合同
2014-12-22
通信息
2013-11-14
陈书智、张 综合授信合 至
云、赵野、 交通银行深圳沙井支行 10,000


何帆、邹勇 2014-11-14

陈书智、张 2013-12-30
最高额融资
云、赵野、 华夏银行深圳益田支行 5,000
合同
至 是
何帆 2014-12-30


1-2-3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陈书智、张 2014-01-09
授信额度合
云、赵野、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20,300

至 是
何帆、邹勇 2105-01-08

陈书智、张 2014-02-21
融资额度协
云、赵野、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8,000

至 是
何帆、邹勇 2015-02-21
陈书智、张 2014-05-20
云、赵野、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基本额度授
18,750 至 否
何帆、聚智 信合同
2015-05-20
通信息
2014-05-21
授信额度合
陈书智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160,000 至 否

2015-05-20

陈书智、张 2014-05-21
综合融资额
云、赵野、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91,000
度合同
至 否
何帆 2015-05-20

陈书智、张 2014-05-21
授信额度合
云、赵野、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1,000

至 否
何帆 2015-05-20
不定期,以
陈书智 华侨银行北京分行 15,937.50 银行信贷函 贷款人随时 否
审查为准
陈书智、张 2014-11-04
授信额度协
云、赵野、 中国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20,000 至 否

何帆、邹勇 2015-11-04

(2)关联方借用差旅费
报告期内,为公司开展业务所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预借少量
差旅费用作业务备用金,导致与公司的资金往来。报告期内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关联方
余额 增加 减少 余额 增加 减少 余额 增加 减少 余额
陈书智 - - - - 3.12 3.12 - 49.17 49.17 -
张云 - - - - - - - 14.41 14.41 -
何帆 - - - - - - - 14.81 14.81 -
赵野 - - - - - - - 12.71 12.71 -
邹勇 - - - - - - - 7.63 7.63 -
邝燕 - 1.30 1.30 - 9.90 9.90 - 19.50 19.50 -
师帅 - 0.50 0.50 - - - - - - -
合计 - 1.80 1.80 - 13.02 13.02 - 118.23 118.23 -

(3)2012 年益宅客电子商务偿还公司垫付员工社保费用
益宅客电子商务前身为普路通电子商务,曾系公司子公司,公司曾为普路通
电子商务员工垫付部分工资及社保款,截至 2011 年末,普路通电子商务尚欠公

1-2-32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司 5.09 万元,2012 年益宅客电子商务计划履行注销程序,并向公司偿还所欠 5.09
万元垫付款。
公司曾为益宅客电子商务垫付部分员工社保费用,益宅客电子商务偿还垫付
余款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发行人经营及财
务状况影响较小。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公司共有 9 名董事,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由股东提名并由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1、陈书智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先后任深圳市康佳电子总公司品质管理经理、深圳市深飞激光光学系统有限公
司销售部经理、深圳中航集团天科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TCL 集团电脑科技有
限公司显示事业部经理、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联维
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怡亚通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
2、张云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先后任怡亚通的客户服务部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赵野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先后任洛阳 014 中心第二研究室工程师、海南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工程师、海
南华昌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拓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大云实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怡亚通销售中心事业三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邹勇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先后任怡亚通全国物流运作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
5、何帆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先后任怡亚通客户服务部经理、销售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6、徐汉杰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先后任浙江电视台证券财经栏目主编、浙江盈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杭


1-2-33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州联梦娱乐软件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上海永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合伙人、顾问。现任公司董事。
7、马士华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
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
学的访问学者。曾先后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学指
导委员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湖北省物流学会副会长、武汉市
第三届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任供应链与物流管理研究所所长、中国物流学会
副会长、公司独立董事。
8、王苏生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CPA)、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现任深圳市公共管理学会会
长、深圳仲裁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注册
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雷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汽集团独立董事、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
9、邓磊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律师。曾先后任职于湖南众议律师事务所、创智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
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共有 3 名监事,其中 2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
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
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1、赵甦女士,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博士
学历。曾先后就职于东北内蒙古煤田地质局计划处、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
公司,先后任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助理、海南田园饮料
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浙江宁波华丰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投后管理总监。现任公司监事。
2、黄照宇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先后任深圳市迈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伊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销

1-2-34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售部经理。现任公司关键零组件事业部经理、监事。
3、邝燕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先后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商务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公司大客
户服务部经理、东湖普路通监事,现任公司营运总监、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张云女士,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参见董事简介。
2、赵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参见董事简介。
3、邹勇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参见董事简介。
4、师帅先生,公司财务总监,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曾先后任深圳市智雄电子销售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市科健营销有
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长沙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京基
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深圳市怡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
司财务总监。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书智先生。
陈书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2011119630504xxxx,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陈书智先生是公司创始人
及发起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陈书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909.7780 万股,
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34.41%的股份;此外,陈书智先生还通过持有聚智通信息
90%的股权而间接控制公司 394.9665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7.12%,合计
控制公司 2,304.7445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41.53%。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1-2-35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738,046,737.54 6,416,803,174.76 4,063,217,804.0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4,868,489.45 72,818,987.39 34,398,349.16
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5,701,572.93 30,000,000.00
应收账款 781,406,902.27 484,835,750.84 603,076,204.72
预付款项 76,207,014.34 133,046,408.34 93,821,485.20
应收利息 259,714,365.31 80,383,976.01 92,758,054.8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7,808,218.11 40,577,595.70 120,705,504.03
存货 54,976,716.05 29,799,133.46 31,166,811.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385,633,274.55 5,487,363,293.34 92,813,479.75
流动资产合计 22,348,661,717.62 12,941,329,892.77 5,161,957,693.6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8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071,725.39 2,519,488.59 2,724,877.3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68,724.71 319,042.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31,098.53 6,380,769.01 2,040,003.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182,823.92 9,068,982.31 5,083,923.10
资产总计 22,357,844,541.54 12,950,398,875.08 5,167,041,616.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29,079,998.33 5,683,793,201.81 3,798,143,318.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434,067.48 64,475,285.08 33,377,837.43
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2,000,000.00 50,000,000.00 106,660,000.00
应付账款 584,711,963.58 384,864,755.64 833,111,491.00
预收款项 40,905,008.86 63,579,309.81 27,612,410.90
应付职工薪酬 4,823,415.48 2,801,192.22 2,400,561.97
应交税费 18,232,625.15 12,788,607.94 6,442,040.52
应付利息 205,461,722.19 21,744,986.95 67,425,248.37



1-2-36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37,743,547.19 354,358,210.54 29,011,730.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0,531,438,509.08 5,276,199,054.72 -
流动负债合计 21,584,830,857.34 11,914,604,604.71 4,904,184,638.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369,046,606.89 729,053,974.36 -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65,163.29 1,754,764.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1,211,770.18 730,808,738.65 -
负债合计 21,956,042,627.52 12,645,413,343.36 4,904,184,638.9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5,500,000.00 55,500,000.00 55,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4,055,663.78 64,055,663.78 64,055,663.7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902,787.33 -2,031,310.20 -934,710.4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8,107,411.52 17,698,591.53 13,064,836.93
未分配利润 256,041,626.05 170,026,061.98 130,931,958.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1,801,914.02 305,249,007.09 262,617,748.36
少数股东权益 -263,475.37 239,229.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1,801,914.02 304,985,531.72 262,856,977.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357,844,541.54 12,950,398,875.08 5,167,041,616.7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132,578,588.77 4,413,975,283.96 4,976,572,253.65
减:营业成本 2,963,433,860.02 4,262,958,285.31 4,845,051,269.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1,784.54 665,721.03 1,823,945.42
销售费用 67,434,311.67 48,436,685.28 43,517,224.16


1-2-37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管理费用 62,437,598.06 42,676,544.34 35,731,468.31
财务费用 411,558,244.13 130,177,892.31 4,514,286.00
资产减值损失 3,171,134.18 27,247,702.23 8,339,948.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14,434,421.97 8,381,949.84 927,739.55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86,082,384.75 147,074,810.67 16,435,516.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4,358,462.89 57,269,213.97 54,957,367.91
加:营业外收入 981,412.08 4,049,785.30 129,157.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64,686.36 126,891.32 110,521.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4,875,188.61 61,192,107.95 54,976,003.15
减:所得税费用 16,904,044.03 10,721,954.38 8,513,398.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7,971,144.58 50,470,153.57 46,462,604.69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
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743,342.21 50,972,858.44 46,604,567.07
少数股东损益 227,802.37 -502,704.87 -141,962.3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8,522.87 -1,096,599.71 4,456.6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28,522.87 -1,096,599.71 4,456.60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8,522.87 -1,096,599.71 4,456.6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8,099,667.45 49,373,553.86 46,467,061.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7,871,865.08 49,876,258.73 46,609,023.6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27,802.37 -502,704.87 -141,962.3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94 0.92 0.8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94 0.92 0.8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52,771,478.67 5,948,053,589.92 5,393,814,189.90


1-2-38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收到的税费返还 71,309,066.78 372,518,166.33 219,572,921.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488,281,380.99 17,792,407,573.01 7,936,484,365.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312,361,926.44 24,112,979,329.26 13,549,871,477.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502,152,321.27 6,325,579,254.76 5,667,754,579.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277,254.29 21,361,201.71 15,128,935.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589,588.32 62,049,337.51 31,748,328.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713,659,314.17 17,653,860,594.52 7,891,784,042.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276,678,478.05 24,062,850,388.50 13,606,415,88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83,448.39 50,128,940.76 -56,544,407.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191,059.08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1,059.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82,068.49 2,897,403.63 460,101.70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8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2,068.49 2,897,403.63 460,101.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3,127.57 -2,897,403.63 -460,101.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676,935,545.97 9,100,652,844.18 4,942,424,809.1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2,458,541.51 199,134,317.72 92,294,425.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79,394,087.48 9,299,787,161.90 5,034,719,234.4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066,595,644.77 8,454,160,160.42 4,929,537,453.0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439,334,771.42 318,689,687.18 54,829,599.9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192,803.00 52,829,008.14 24,945,758.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574,123,219.19 8,825,678,855.74 5,009,312,811.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729,131.71 474,108,306.16 25,406,423.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89,423.84 -328,608.59 -279,758.0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0,888,234.73 521,011,234.70 -31,877,844.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3,792,763.68 62,781,528.98 94,659,373.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2,904,528.95 583,792,763.68 62,781,528.98


4、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对净利润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72.16 394.11 -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1-2-39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49 -1.82 1.86
所得税影响额 -9.33 -58.84 -0.28
非经常损益合计 42.35 333.45 1.58
净利润 10,797.11 5,047.02 4,646.26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 0.39% 6.61% 0.03%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03%、6.61%和 0.39%,
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不大。

5、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04 1.09 1.05
速动比率 1.03 1.08 1.0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
- - -
净资产的比例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98.39% 97.92% 95.55%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4.95 8.11 9.72
存货周转率 69.91 139.85 106.0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3,765.24 25,541.65 16,786.36
利息保障倍数(倍) 1.20 1.32 1.49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0.64 0.90 -1.02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6.50 9.39 -0.57


6、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 稀释每
资产收益率(%)
股收益 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10 1.94 1.94
2014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8.99 1.93 1.93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82 0.92 0.92
2013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5.72 0.86 0.86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80 0.84 0.84
2012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7.79 0.84 0.84
股股东的净利润



1-2-40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总体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234,866.17 99.96% 1,294,132.99 99.93% 516,195.77 99.90%
非流动资产 918.28 0.04% 906.90 0.07% 508.39 0.10%
资产总计 2,235,784.45 100.00% 1,295,039.89 100.00% 516,704.1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 516,704.16 万元、1,295,039.89 万元
和 2,235,784.45 万元。公司的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99.90%、99.93%和 99.96%。公司以固定资产等形式存在的非流
动资产规模很小。这主要是由于:
①行业特点
供应链管理行业属于新兴服务业,相比于传统制造业,不需要承担生产资料
转移增值过程中的加工制造职能,仅需要在流通环节提供服务,确保供应链能够
低成本快速响应。上述特点导致供应链管理企业不需要大量投资于生产设备、厂
房等固定资产。
②公司经营组织模式
公司在为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同时,继续贯彻供应链管理理念的精
髓,即将自身非核心业务外包,以便能够更加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公司在为客
户提供包括物流、资金流、商流、信息流和工作流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
时,将同质性较强、市场竞争充分的物流执行服务外包,专注于能够体现核心竞
争力的物流服务方案设计、资金流和信息流服务。物流执行服务的外包导致公司
不需要购置大量的运输工具、仓库等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增长迅速,总资产规模复合增长率为 108.01%,
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产规模随之扩大。
(2)偿债能力分析



1-2-4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98.39% 97.92% 95.55%
流动比率 1.04 1.09 1.05
速动比率 1.03 1.08 1.05
财务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73,765.24 25,541.65 16,786.36
利息保障倍数(倍) 1.20 1.32 1.49

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为“轻资产”公司,公
司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时,代收代付货款及税款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应付款项期末
余额较大,且公司通过购买组合售汇产品等方式降低外币货款支付成本,导致公
司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余额较大,使公司资产和负债同时大幅增加,因此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较高。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变化不大并且都保持在 1 以上,是由于构成公司流
动资产主要部分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构成流动负债主要部分的短期借款、应
付账款分别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大体上保持同比例变动所致。
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每年持续增加主要是因为:①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
大,利润总额逐年增加;②公司外币贷款产生较大规模利息支出。
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偏低,利息支出较大,是由外币贷款所形成,而公司取得
外币贷款时,会存入与外币贷款金额对应的人民币保证金,由此会产生相应的利
息收入,扣除相应利息收入后的利息支出净额相对较小,因此利息偿付有较强保
障,公司不存在逾期支付利息情况。

2、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8.34 5,012.89 -5,654.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31 -289.74 -46.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72.91 47,410.83 2,540.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8.94 -32.86 -27.9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088.82 52,101.12 -3,187.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379.28 6,278.15 9,465.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290.45 58,379.28 6,278.15


1-2-42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
及代收客户货款,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以及代付客户货
款。
由于公司的商业模式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量比较
大。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539,381.42 万元、
594,805.36 万元和 475,277.15 万元,款项回收正常,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8.38%、134.76%和 151.72%,同时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566,775.46
万元、632,557.93 万元和 450,215.23 万元。
①公司 2012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654.44 万元,主要原因是:
A.公司 2012 年末经营性应收项目较期初增加 23,954.70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
目较期初增加 23,060.37 万元,存货较期初减少 2,685.62 万元,由此导致部分经
营性现金流入;
B.2012 年,公司部分货款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相应向银行存入 34,196.60 万
元保证金,该部分资金流动性受到限制,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视同经营活
动现金流出。
上述两方面的原因使 2012 年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②公司 2013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5,012.89 万元,与公司 2013 年净利
润 5,047.02 万元相互匹配,2013 年度净利润基本都以现金形式收回,经营性现
金流表现良好。
③公司 2014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3,568.34 万元,较公司 2014 年净利
润 10,797.11 万元较小,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4 年经营性应收项目较期初增加
31,426.49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较期初增加 21,163.80 万元,存货较期初增加
2,517.76 万元,由此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因此公司 2014 年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较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4 年公司转让新疆普路通 75%股权导致现金流出 9.11 万元。公司投资性
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和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支
付现金分别为 46.01 万元、289.74 万元和 28.21 万元。2014 年公司投资回收宝科


1-2-43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技支付现金 38.00 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借款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494,242.48 万元、910,065.28 万元和
1,767,693.55 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492,953.75 万元、845,416.02 万
元和 1,806,659.56 万元。公司借款收到的现金与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基本平衡,
主要是由于公司购买组合售汇产品所致,在取得银行外币贷款的同时,需要以全
额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
其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公司从事组合售汇形成的投资
收益与利息收入,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公司从事组合售汇形
成的投资损失和银行手续费。
公司 2014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为境外银行普遍
执行的以贴现法方式向瑞通国际发放部分贷款所致,发放贷款时银行先从本金中
扣除利息部分,此部分未产生现金流入,而利息支出产生现金流出,由此导致筹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业务分布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种类划分的收入结构及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营业收入 占比 增幅 营业收入 占比 增幅 营业收入 占比
交易类业务 300,375.73 95.89% -30.60% 432,798.39 98.05% -12.03% 491,991.72 98.86%
服务类业务 12,694.36 4.05% 65.37% 7,676.53 1.74% 40.68% 5,456.56 1.10%
其他 187.77 0.06% -79.65% 922.60 0.21% 341.56% 208.94 0.04%
合计 313,257.86 100.00% -29.03% 441,397.53 100.00% -11.30% 497,657.23 100.00%




1-2-44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类业务收入分别为 491,991.72 万元、432,798.39 万元和
300,375.73 万元,服务类业务收入分别为 5,456.56 万元、7,676.53 万元和 12,694.36
万元。从上述收入结构来看,交易类业务占比分别为 98.86%、98.05%和 95.89%,
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与该类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有关,其中交易类业
务以销售货物的总额确认收入,服务类业务以向客户收取的服务费确认收入,因
此以销售货物的总额确认收入的交易类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
公司 2013 年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11.30%,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3 年
度交易类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12.03%,但公司 2013 年度服务类业务收入较
去年同期增长 40.68%,公司经手货值较去年同期增长 78.38%。
公司 2014 年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29.03%,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4 年
度交易类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30.60%,但公司 2014 年度服务类业务收入较
去年同期增长 65.37%,公司经手货值较去年同期增长 78.03%,报告期内,公司
总体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2)营业收入行业分布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行业划分的收入结构及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行业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电子信息类 272,616.21 87.03% 411,641.59 93.26% 467,785.80 94.00%
医疗器械类 40,453.88 12.91% 28,833.34 6.53% 29,662.49 5.96%
其他 187.77 0.06% 922.60 0.21% 208.94 0.04%
合计 313,257.86 100.00% 441,397.53 100.00% 497,657.23 100.00%




1-2-45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信息类行业收入分别为 467,785.80 万元、411,641.59 万
元和 272,616.21 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 94.00%、93.26%和 87.03%%,是公司营
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医疗器械类行业收入分别为 29,662.49 万元、
28,833.34 万元和 40,453.88 万元。
(3)营业收入地区分布及其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地区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东北 3,961.57 1.26% 101.75 0.02% 220.77 0.04%
华北 185,024.38 59.06% 164,134.46 37.19% 175,245.35 35.21%
华东 3,577.27 1.14% 7,938.38 1.80% 6,025.40 1.21%
华南 41,341.80 13.20% 134,972.38 30.58% 64,817.52 13.02%
华中 14,181.08 4.53% 1,020.52 0.23% 11,757.03 2.36%
西北 0.00 0.00% 1,160.80 0.26% 231.97 0.05%
西南 2,686.38 0.86% 3,696.46 0.84% 4,969.76 1.00%
境外 61,981.10 19.79% 128,372.79 29.08% 234,389.42 47.10%
合计 313,257.86 100.00% 441,397.53 100.00% 497,657.23 100.00%

报告期内,华南和华北是公司境内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地,上述区域合计占
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在 50%左右。造成上述收入来源地区较为集中的主要原因是
由于公司现有供应链管理业务集中在电子信息类与医疗器械类行业,而我国电子
信息类与医疗器械类行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和环渤海等经济发达地区。

此外,报告期内,境外营业收入占总体比重分别为 47.10%、29.08%和 19.79%,

1-2-46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与出口相关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
(4)利润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情况如下: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交易类业务 7,601.28 44.94% 9,404.44 62.27% 8,426.35 64.07%
服务类业务 10,224.01 60.45% 5,597.13 37.06% 4,693.12 35.68%
其他 -910.82 -5.38% 100.13 0.66% 32.62 0.25%
合计 16,914.47 100.00% 15,101.70 100.00% 13,152.1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分别为 13,152.10 万元、15,101.70 万元和 16,914.47 万
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的毛利逐年提高,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来
自于交易类业务的毛利占主要部分,占比分别为 64.07%、62.27%。2014 年度来
自于服务类业务的毛利占主要部分,占比为 60.45%,公司服务类业务增长较快。
(5)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①供应链管理所服务行业自身的发展状况

公司目前供应链管理所服务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与医疗器械行业。电子
信息行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较高,市场容量巨大且发展较快,但电子信息行业作为
外向型较强的行业,受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较大,电子信息行业产品需求量及
价格变化都会对公司的收入产生影响。医疗器械行业自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一
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受新医改政策的影响,公司医疗器械行业供应链服务
随之增长迅速,但公司能否保持目前的增长速度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进而影响
公司的盈利能力。

②人民币汇率、本外币存贷款利率的变动

公司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涉及外汇支付,人民币汇率、本外币存贷款利率的
变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③资金实力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对相关配套资金需求越来越大,间接融资方式难以
持续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资金实力能否及时壮大相关营运资金能否持续投


1-2-47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入,会影响公司一体化供应链管理中商流、信息流与资金流等“五流”的有效结
合,会对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三)股利分配情况

1、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依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利润按照如下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
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2 年 4 月 30 日,普路通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760 万元。
本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013 年 4 月 22 日,普路通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
按各自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724.50 万元。本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014 年 4 月 24 日,普路通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1-2-48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
按各自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1,131.90 万元。本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等议案,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
了修改。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 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
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
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 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
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
展。
(3) 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
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4)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
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 利润分配的条件:
①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
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②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2-49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6) 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①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
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②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③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
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
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④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7)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
机制:
①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
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
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②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1-2-50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③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
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④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
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8)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①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A.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
司经营亏损;
B.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
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C.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
以前年度亏损;
D.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②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
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③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
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


1-2-5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
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并对未来三年的股利
分配进行了计划。

4、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
享有。

(四)控股子公司情况

1、武汉普路通
名称:武汉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台商投资区高桥产业园台中大道特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书智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21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市
营业范围:供应链的管理;国内贸易;信息咨询;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股东情况:武汉普路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09 年 4 月,普路通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李波共同投资成立了武汉普路通。
根据武汉普路通之《公司章程》,武汉普路通注册资本分两期缴足,首期于 2009
年 4 月 20 日之前由普路通有限公司出资 100 万元;第二期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
之前由普路通有限公司出资 395 万元、李波出资 5 万元。2009 年 4 月 17 日,武
汉普路通首期 1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到位;2009 年 4 月 21 日,武汉普路通公司
经工商登记正式成立。2010 年 4 月 19 日,武汉普路通召开股东会,决议武汉普
路通第二期出资方式变更更改为:在 2011 年 4 月 20 日前由普路通出资 400 万元
缴足。2010 年 5 月 11 日,李波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认缴的武汉普路
通出资 5 万元全部转让给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已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在武汉市工


1-2-52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2011 年 4 月 8 日,武汉普路通第二期 4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到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持有武汉普路通全
部权益。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武汉普路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825.60 万元,净资
产为 423.19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为-48.99 万元。
2、北海普路通
名称:北海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西北海出口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邹勇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29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海市
营业范围:电子产品供应链管理;电子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
出口业务;代理报关、报检、仓储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股东情况:北海普路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海普路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10.58 万元,净资
产为 77.72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为-3.85 万元。
3、瑞通国际
名称:香港瑞通国际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ong Raton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沙田区安平街 8 号伟达中心 8 楼 805 单元
注册资本:1 万港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3 月 22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特别行政区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股东情况:瑞通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06 年 3 月,普路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公司股东何帆在香港设立实
际控制人为普路通有限公司的瑞通国际,作为普路通有限公司在香港代收货物、


1-2-53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代付货款平台。2006 年 3 月,何帆与公司签订了《股份代持合同》。2006 年 3 月
22 日,何帆在香港出资 100 港币注册成立了瑞通国际。瑞通国际成立时,法定
股本 1 万股,实际发行 100 股,每股面值 1.00 港币,由何帆出资 100 港币认购
持有。
2008 年 3 月,公司与香港籍员工邱伟雄签订了《股份代持合同》“根据公司
统一安排,邱伟雄先生拟从何帆先生处受让并代公司持有香港瑞通的股份,在公
司认为时机恰当时,邱伟雄应依公司的指示将其持有的香港瑞通全部股份按约定
价格依法转让给公司。”2008 年 4 月,根据公司的指示,何帆将其持有的瑞通国
际全部股份转让给邱伟雄。
2008 年 5 月 10 日,普路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 100 港币的价格收购瑞通
国际 100%的股权,并将瑞通国际的股本补充到 10,000 股。2008 年 8 月 15 日,
商务部以“[2008]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 001751 号”《批准证书》批准了公司的上
述股权收购以及出资行为。2008 年 9 月 12 日,公司将瑞通国际的股本补充到
10,000 股。200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
续。
报告期内,瑞通国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简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490,269.25 559,925.41 169,400.70
负债合计 486,294.89 556,231.32 165,987.26
股东权益合计 3,974.36 3,694.09 3,413.45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333,048.99 356,737.50 256,229.99
营业利润 328.08 635.96 2,212.12
利润总额 319.15 638.39 2,212.12
净利润 267.42 390.31 1,883.03

4、智通国际
名称:香港智通国际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ongKong Ziton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沙田区安平街 8 号伟达中心 1 楼 1 单元
注册资本:1 万港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3 日


1-2-54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特别行政区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股东情况:智通国际为瑞通国际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智通国际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5,505.88 万元,净资
产为-18,436.38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为-0.15 万元。
5、慧通国际
名称:香港慧通国际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ongKong Witon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漆咸道南中晶金融中心 107-109 号
注册资本:1 万港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9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特别行政区
主营业务:手机销售
股东情况:慧通国际为瑞通国际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慧通国际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24.13 万元,净资产
为-10.68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为-2.78 万元。
6、东湖普路通
名称:武汉东湖综保区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 777 号
法定代表人:陈书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3 月 18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市
营业范围:供应链管理;电子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国内贸易;仓储。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股东情况:东湖普路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东湖普路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584.07 万元,净
资产为 963.77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为-34.61 万元。


1-2-55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7、前海普路通
名称:深圳市前海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书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5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
营业范围: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从事装卸、搬运业务;物流配送
信息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技术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
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
业。港口服务:港口船舶引航服务;港口拖船服务;集装箱装拆服务;货运船舶
停靠和物资供应服务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前海普路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和普时代
名称:成都和普时代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合作路 89 号 19 栋 1 单元 9 层 901 号
法定代表人:赵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9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成都市
营业范围:销售电子产品、计算及软硬件、电脑芯片、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通讯产品;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和普时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前海瑞泰
名称:深圳市前海瑞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1-2-56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书智
注册资本:3,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27 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前海瑞泰为智通国际全资子公司。




1-2-57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供应链管理服务领域内的竞争优势。本
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金金额
Ⅰ 医疗器械类供应链管理项目 13,373 13,373
Ⅱ 电子信息类供应链管理项目 32,623 32,623
合计(Ⅰ+Ⅱ) 45,996 45,996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的业务特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将以补充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方式投入;
3、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较募集资金项目需要量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度增长。

(二)对总资产及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将会提高,短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将
相对下降。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由于净资产的迅速扩张,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被
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会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1-2-58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未来随着募集资金补
充公司业务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公司主营业务的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以提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将得以增加,从而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五)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充实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扩大公司供应链管
理业务规模,公司的行业地位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打下坚
实基础。




1-2-59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对电子信息行业的依赖的风险

公司目前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领域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行业。报告期内,
公司来自于电子信息行业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00%、
93.26%和 87.03%。电子信息行业是当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受国家产业政策
的大力扶持,市场规模及潜力巨大;同时,电子信息行业市场响应速度要求高、
竞争激烈等特点也促使其通过供应链外包方式提升其供应链效率和竞争力,电子
信息行业的供应链外包市场规模巨大,但公司依然面临着因电子信息行业景气程
度波动而对公司盈利造成影响的风险。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存在的风险

公司于 2009 年 6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取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并于 2012 年 9 月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 GR201244200439 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证书有效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应重新进行认定取得资格,并自取得当年
起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
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将对 2015 年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 25%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三)新兴商业模式拓展业务面临的风险
供应链管理行业作为新兴服务业,融合了相当于第三方物流公司、外贸公司、
资金平台公司和管理咨询公司的功能,它主要通过承接客户非核心业务外包的方
式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资金流、商流、信息流和工作流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
理服务,与传统的服务模式有较大差异,属于新兴商业模式。该商业模式在国外
发展已较为成熟,在国内方兴未艾,目前已被熟悉该商业模式的在华跨国公司和
较多参与国际竞争的境内企业采用。但是,由于境内多数企业对基于非核心业务


1-2-60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外包的供应链管理服务的需求尚不迫切,再加上很多企业对供应链管理服务还需
要一个逐步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使得该新兴商业模式的推广可能需要一个渐进的
期间,导致公司业务出现无法迅速扩大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60,307.62 万元、48,483.58 万元和
78,140.69 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12.12%、10.98%和 24.94%。公司应
收账款中的大部分是由于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将货物赊销给公司,公司再对等赊销
给客户所造成的,公司在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才需向其指定的供应商支付货
款,而不需要公司提前垫付货款,在此之前形成了对客户的应收账款以及对其指
定供应商金额相对应的应付账款;其他由公司先行支付发生的垫资(包括垫税款
和货款)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8,568.56 万元、18,477.24 万元和
13,800.3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2%、4.19%和 4.41%。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比例分别为 99.68%、99.48%和
99.82%,虽然公司已采取包括动态货权质押、股东连带担保责任、收取保证金等
措施予以消除或减少应收帐款到期不能收回而使公司受到的损失,但也存在如果
相关客户经营环境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恶化,公司将存在因对客户的应收款无法
收回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公司组合售汇收益减少的风险

公司在为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时,涉及大量境外采购的外汇支付业务,
由于境外人民币远期外汇合约和境内人民币即期汇率存在远期即期差,且境内人
民币存款利率与境内境外外币贷款利率也存在利率差,为降低外币货款支付成
本,通过购买银行推出的无风险、固定收益的组合售汇产品完成外币货款支付。
银行的组合售汇产品仅提供给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并有实际付汇需求的客户,
并且需要客户向银行提供贸易项下对外付汇的必要单据。
公司通过购买组合售汇产品进行外币货款支付是公司提供资金流服务时降
低外币货款支付成本、实现整体服务收益的重要手段,是综合服务产生的收入的
重要组成部分,与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本身紧密相关。无论人民币升值、波动或
者贬值,只要存在人民币即期远期汇率差与不同币种存款贷款利率差合计为正的


1-2-6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情况,公司就可以通过购买银行提供的组合售汇产品降低外币货款支付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购买银行提供的组合售汇产品降低外币货款支付成本分
别为 2,237.12 万元、2,508.83 万元和 3,127.72 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40.69%、41.00%和 25.05%。公司通过银行提供的组合售汇产品进行货款结算可
取得无风险收益,虽然不会出现公司组合售汇收益亏损的情况,但由于组合售汇
要受人民币即期远期汇差及不同币种存款贷款利率差影响,若汇差和利差的波动
区间较窄可能出现公司组合售汇收益减少的情况。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95.55%、97.92%和 98.39%,
资产负债率较高,这主要是由公司所处供应链管理行业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所
决定,与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情况一致。公司作为“轻资产”公司,在提供供应
链管理服务时,公司可以通过银行提供的组合售汇产品进行货款结算降低外币货
款的支付成本,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余额较大,使公司资产和负债同时
大幅增加,因此资产负债率较高;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速动比率均超过 1.0,具
有较好的短期偿债能力,虽然正常情况下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并不会对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仍存在某一时点公司大额集中支付且客户偿付发生大额违约
时的短期偿债风险。

(七)资金内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供应链结算服务中公司经手货值分别为 119.65
亿元、213.43 亿元和 379.98 亿元。随着公司业务高速成长,大量的外汇结算将
通过公司完成,随之带来了因资金结算量大,单据众多,结算环节多造成的资金
内控风险。

(八)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9.35%、71.33%和 67.67%,公司服务类业务前五大客户实现的收入占该类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02%、74.14%和 81.57%,存在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服务类业务客户小米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1,667.69 万元、
4,483.43 万元和 9,630.43 万元,占服务类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56%、58.40%

1-2-62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 75.86%,由于服务类业务的毛利率较高,分别为 86.01%、72.91%和 80.54%,
客户小米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大,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合作时间较长基本稳定,且多为定制化服务互相依
赖性较强,但如果上述客户的业务发生变化或者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则
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较大影响。

(九)基础物流外包的风险

公司在提供供应链管理集成服务时,所承担的基础物流环节的服务主要通过
外包来实现。物流外包可能因为承包方的履约不力(比如装卸失职、货物丢失,
货物损坏、延迟等)或不可抗力而影响整体供应链效率。虽然公司为物流环节所
有货物实施了全额投保,最大限度减小货物灭损可能带来的损失,但上述事件的
发生仍可能影响公司的信誉,并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十)仓库租赁的风险

目前公司仓库均通过租赁取得。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对仓储面积的需
求不断提高,若不能及时取得业务发展所需仓储场所,或由于租赁到期不能续租,
可能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电子信息行业和医疗器械行业的供应链管理业务。
这些项目均已经公司论证和系统规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行业目
前的发展趋势,但在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管理
等方面如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到公
司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十二)上市当年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尽管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经营模式、公司营销及管理状况均未发
生较大变化,但鉴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行业竞争加剧、经营
成本上升、业务快速扩张导致的成本费用支出加大等,公司上市当年经营业绩可
能出现下降的风险。



1-2-63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事项

1、授信合同

(1)2014 年 5 月 19 日,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与公司签署了《基本额度授信
合同》(编号:兴银深福技一授信字 2014 第 025 号),其向公司提供 18,750 万元
的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
2014 年 8 月 21 日,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与公司签署了《基本额度授信合同》
(编号:兴银深福技一授信字 2014 第 094 号),其向公司提供 200,000 万元的最
高额本金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至 2015 年 8 月 21 日。
(2)2014 年 5 月 21 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与公司签署《综合融资
额度合同》(编号:借 2014 综 0281 宝安 R),其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91,000
万元的综合融资总额度,额度有效期为 2014 年 5 月 21 日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
2014 年 5 月 21 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与公司签署《额度最高额应收
账款质押合同》,为上述《综合融资额度合同》(编号:借 2014 综 0281 宝安 R)
提供质押担保,约定:在编号为“借 2014 综 0281 宝安 R”的《综合融资额度合
同》项下授信未结清前,公司将付款人为同方计算机、曙光信息、百纳威尔、郑
州康亿、小米对应的应收账款全部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2014 年 5 月 21 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与公司签署《出口退税托管账
户最高额质押合同》,为上述《综合融资额度合同》(编号:借 2014 综 0281 宝安
R),约定:公司以其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创业支行开立的出口退税账户内的出
口退税款项以及双方约定的应付至上述账户但尚未转入的出口退税款设定质押。
2014 年 5 月 21 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与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合同》
(编号:借 2014 财 0281 宝安 R),其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160,000 万元的授
信总额度,额度有效期为 2014 年 5 月 21 日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
2014 年 5 月 21 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与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合同》
(编号:借 2014 额 0281 宝安 R),其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授信
总额度,额度有效期为 2014 年 5 月 21 日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
(3)2014 年 7 月 11 日,华侨银行北京分行向公司发出《银行信贷函》(编

1-2-64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号:L01BJI2014-005),其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的信贷总额授信,
授信期限为不定期,取决于华侨银行北京分行的定期审查结果。
(4)2014 年 11 月 04 日,中国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与公司签署了《授信额度
协议》(编号:2014 圳中银罗额协字第 5000205 号),其向公司提供 20,000 万元
的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为 2014 年 11 月 0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04 日。
(5)2015 年 02 月 10 日,交通银行深圳沙井支行与公司签署了《综合授信
合同》(编号:交银深 2015 年沙井综授字 001 号),其向公司提供 12,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为 2015 年 02 月 09 日至 2016 年 02 月 09 日。

2、组合售汇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瑞通国际正在履行的 1,000 万美元及以上的组合售汇
合同情况如下:
签署银行 签署日期 期限 组合售汇产品合同外币金额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2014 年 08 月 26 日 183 天 20,000,000.00 美元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2014 年 09 月 02 日 189 天 19,275,671.00 美元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2014 年 10 月 23 日 162 天 19,624,081.78 美元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2014 年 10 月 23 日 162 天 19,624,081.78 美元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2014 年 10 月 16 日 364 天 23,364,163.00 美元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2014 年 10 月 21 日 365 天 31,142,292.00 美元

3、内保外贷相关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瑞通国际正在履行的 5,000 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
及以上的内保外贷相关合同情况如下:

内保外贷银行(内保行/外贷行) 签署日期 期限 内保外贷合同金额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 2014 年 04 月 02 日 354 天 555,443,047.72 元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 2014 年 04 月 23 日 365 天 352,768,414.05 元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 2014 年 05 月 08 日 362 天 645,038,188.54 元
中国银行/星展银行 2014 年 06 月 24 日 364 天 346,378,027.39 元
建设银行/建设银行 2014 年 03 月 26 日 369 天 129,000,000.00 美元
建设银行/建设银行 2014 年 04 月 25 日 360 天 120,000,000.00 美元
兴业银行/农业银行 2014 年 07 月 17 日 365 天 50,207,765.28 美元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 2014 年 09 月 24 日 365 天 412,576,466.67 元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 2014 年 09 月 24 日 365 天 587,400,700.00 元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 2014 年 09 月 25 日 365 天 318,573,000.00 元

4、供应链管理服务合同

1-2-65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与主要客户(前十大交易类及服务类客户)
签订的相关供应链管理服务合同如下:
(1)2014 年 7 月 16 日,公司与曙光信息、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
司、曙光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曙光公司”)共同签署《进口代理
协议》(编号:PLT201407-133),约定公司代理曙光公司从深圳、上海、北京等
口岸进口电子产品。协议有效期 1 年,自 2014 年 7 月 26 日至 2015 年 7 月 25 日。
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2014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百纳威尔签署《进口代理采购合同》(编号
PLT201405-078),约定公司代理百纳威尔从境外进口手机原材料。合同有效期为
2 年,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履
行中。
2014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百纳威尔签署《出口业务合作协议书》(编号
PLT201405-081),约定公司为百纳威尔出口手机或相关原材料办理报关出口相关
事宜。合同有效期为 2 年,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截至报告
期末,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01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与北京百纳威尔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签署《进
口代理(采购)合同》(编号 PLT201409-204),约定公司为北京百纳威尔无线通
信设备有限公司进口手机原材料办理进口审批和报关相关事宜。合同有效期为 2
年,自 2014 年 9 月 22 日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到期后每年自动顺延一年,直至
任何一方于到期日前九十日通知另一方提出终止。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履
行中。
(3)2013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同方计算机签署了《进口代理(采购)合
同》(编号:PLT201306-086),约定公司代理同方计算机从境外进口笔记本及部
件,电脑零部件等产品。合同有效期为 2 年,自 2013 年 5 月 2 日至 2015 年 5 月
1 日。如双方未重新签订或修改协议,则该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截至报告
期末,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4)2013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高新奇签署了《进口代理合同》(编号:
PLT201304-064),约定公司代理高新奇从境外进口手机零配件、电话机零配件、
平板电脑零配件等产品。该协议有效期为 1 年。如双方无异议,到期后每年自动


1-2-66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延期一年。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013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高新奇签署了《出口业务合作协议书》(编
号:PLT201304-065),约定公司负责向高新奇提供合法的手机出口报关相关单证,
并办理收汇结汇、外汇核销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办理报关出口相关事宜。协议有
效期 1 年,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该合同到期前,如双方无
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5)2014 年 6 月 20 日,东湖普路通与澳门电信签署《终端供货协议》,约
定东湖普路通按照澳门电信的要求进行终端货品的采购,并对相关产品的价格进
行约定。该协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如双方均无异
议,则该协议期限顺延一年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
履行中。
2014 年 9 月 1 日,公司与澳门电信、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签署了《终端
销售三方合作协议书》(编号:PLT201407-145),约定公司按照澳门电信的要求
将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供应的 CDMA 手机终端及相关配件办理一系列商检、
海关出口手续。该协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期一
年。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6)2014 年 4 月 18 日,公司与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签署《进口代
理合同》(编号:PLT201403-028),约定公司代理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从
境外进口手机零配件等产品。合同有效期 1 年,自 2014 年 4 月 16 日至 2015 年
4 月 15 日,到期后每年自动延期一年,直至任何一方于续约到期日前九十日通
知另一方提出终止。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7)2013 年 12 月 13 日,瑞通国际与香港泰科源签署了《香港物流配送服
务合同》(编号:PLT201312-198),约定瑞通国际为香港泰科源所经营的电子元
器件产品提供香港的货物仓储管理、配送等服务。合同有效期为 1 年,自 2013
年 12 月 6 日至 2014 年 12 月 5 日,本合同到期前,如双方未重新签订或修改合
同,到期后每年自动延期一年。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013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与上海泰科源签署了《进口代理合同》(编号:
PLT201401-006),约定公司代理上海泰科源从境外进口电子元器件产品。合同有
效期为 1 年,自 2013 年 12 月 8 日至 2014 年 12 月 7 日。到期后每年自动延期一


1-2-67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直至任何一方于续约到期日前九十日通知另一方提出终止。截至报告期末,
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8)2011 年 11 月 14 日,北海普路通与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签
署《北海加工区物流代理协议》(编号:LST-11110101),约定北海普路通代理冠
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在北海口岸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报检、验货等与货
物进出口有关的事项,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如无书面异议,有效期将顺延,
直至其中一方需求终止协议。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9)2013 年 12 月 26 日,武汉普路通与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
司湖北分公司签署《代理报关协议》,约定武汉普路通代理中外运—敦豪国际航
空快件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办理货物报关业务,协议无固定期限,委托方终止协
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被委托方即可。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10)2014 年 12 月 30 日,武汉普路通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运输代理协议》,约定武汉普路通负责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货物的
运输、送货及其他指定的相关服务,协议的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4、其他重要合同

(1)公司正在履行的保险合同

序 保险 被保 年投保
合同名称 保险标的 保险期限
号 公司 险人 金额
普路通及其 标的物 1:通信设备/机电/仪器设备机器
下属分子公 配件(单价不超过 RMB1,000,000 每台),
司(包括但 医疗设备/机械及其配件(单价不超过
不限于普路 RMB2,000,000 每台)、太阳能电池片、
通北海分公 数码电子产品之零配件(包括 CPU/IC/
货物运输 美亚 司/上海分公 手机屏,且单价不超过 RMB1,000,000
保险年度 财产 司/北京分公 没箱)、电子元器件/电子配件/IC(单价
自 2014-05-11 人民币
1 保单 保险 司、武汉普 不超过 RMB1,000,000 每箱)、化工品(袋
至 2015-05-10 60 亿元
(EM667 有限 路通、北海 装/桶装/纸箱,且危险品除外)、食品(干
90306) 公司 普路通、新 货)及其它由被保险人承运,符合国家
疆普路通、 规定的经公路运输的货物。
瑞通国际 标的物 2:数码电子产品(除外手机、
(包含智通 平板电脑、游戏机)、液晶显示器、液晶
国际和慧通 电视及其半成品或配件。
国际) 标的物 3:电脑(包括平板电脑)、游戏

1-2-68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机、手机、数码电子产品之零配件(包
括 CPU/IC/手机屏)
标的物 4:陶瓷生产设备(整套设备价
值 不 超 过 RMB3,000,000.00 不 超 过
RMB5,000,000.00)
中国
太平
洋财
财产一切
产保
险保险单 人民币
险股 自 2015-01-20
2 (ASHZ0 普路通 流动资产—存货 13,000 万
份有 至 2016-01-19
0902415Q 元
限公
000014S)
司深
圳分
公司
中国
财产保险 平安
受保人以信托形式持有及/或寄售及/或
单 保险 港币
由受保人负责的贸易库存,主要包括电 自 2014-09-24
3 (HKO/P (香 瑞通国际 6,000 万
子零件,计算机零件,集成电路,液晶 至 2015-09-23
AR/2014/ 港)有 元
显示器,服务器等。
10938) 限公


(2)公司正在履行的仓储合同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房产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
华南国际工业原料 自 2014-04-16
1 普路通 道 1 号华南城铁东物流区 1 号 2,380 平方米
城(深圳)有限公司 至 2015-04-15
仓库
MAPLETREELLOG
香港新界沙田石门安平街 8 号 自 2012-08-01
2 GTC(HKSAR) 瑞通国际 1,421.04 平方米
伟达中心地下 1 号室 至 2015-07-31
LIMITED
MAPLETREELLOG
香港新界沙田石门安平街 8 号 自 2013-07-01
3 GTC(HKSAR) 瑞通国际 1,484.78 平方米
伟达中心 8 楼 5 号室 至 2016-06-30
LIMITED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公司与深圳市嘉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嘉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开始建立业务联系,委托公司采购指定货物,并向其提供包括信息
流、商品流、资金流在内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陆续按照该公司的具体要求将
采购的货物购买后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完成签收,后由于其自身经营问题开始陆续
出现不能按时全额清偿应付款项问题,其中深圳市嘉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至今仍

1-2-69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未支付剩余货款累积共计人民币 26,355,522.37 元,深圳市嘉捷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至今仍未支付剩余货款累积共计人民币 10,206,087.27 元。此外,根据双方签
订的《委托采购合作协议》约定,对延付款项每延迟一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因此,仍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共计 1,068,867.21 元。
公司已于 2012 年 8 月 30 就公司与深圳市嘉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嘉
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买卖合同纠纷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判令被告合计支付其欠付本公司货款 36,561,609.64 元及违
约金 1,068,867.21 元,共计人民币 37,630,476.85 元。
经过审判,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8 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2)深
福法民二初字第 7150 号和 7151 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货款共计 36,561,609.64
元(违约金从 2012 年 3 月 28 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七收取)由深圳市嘉捷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嘉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承担,同时实际控制人吴捷和其妻陈雪
芬及其他关联公司广西嘉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嘉捷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
捷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嘉捷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13 年 5 月 2 日,公司收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大成律师事务
所关于公司债权偿还连带责任承担主体江苏嘉捷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并申报了公司债权。此后由于管理人和债务人及投
资人就重整计划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且债务人负债率较高、可处置财产变现能
力较弱,因此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管理人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
算申请,目前正处于破产清算中。
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处理原则,对应收深圳市嘉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深
圳市嘉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该项
诉讼对本公司此次发行上市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
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
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2-70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0755) (0755) 张云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
8287 4201 8287 4231 倪伟雄
理股份有限公司 心 A 栋 21 楼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 (0755) (0755) 钟敏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路 19 号 15 层 2390 1683 8276 4220 王韬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 (010) (010) 许志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号 SK 大厦 36-37 层 3320 6999 3320 6888 孙民方
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0755) (0755) 周俊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楼 8258 4520 8258 4507 陈勇
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四川 (0755) (0755) 伍方贵
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
大厦 1513 室 8367 3301 8367 3073 蔡永安
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0755) (075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2593 8000 2598 8132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款银行:
( 021 ) ( 02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
61618888 63232036
有限公司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0755) (0755)
-
深圳证券交易所 5045 号 8208 3333 8208 3164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时间 2015 年 6 月 12 日、2015 年 6 月 15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5 年 6 月 17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5 年 6 月 18 日
股票上市日期(预计) 2015 年 6 月 29 日




1-2-7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三、查阅地点

1、发行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电话:(0755)8287 4201
联系人:张云、倪伟雄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
电话:(0755)2390 1683
联系人:钟敏、王韬




1-2-72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3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