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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6-05-17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里木湖路 13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
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
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公司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应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低于 25.00%,且不超过 1,868
万股,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方式: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或中国证监
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每股发行价格:7.70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6 年 5 月 1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承诺:“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
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案公开发售部分老股,且承诺不会因此
导致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除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
外,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天顺股份的股份,自本次天顺股
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天顺股份
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
的天顺股份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丧失对天顺股份控股股东地位、
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
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公司所持有的
天顺股份的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后,本公司股东在天顺股份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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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有天顺股份的股份总数的 25%;上述股东从天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本公司
不转让所持有的天顺股份的股份;且在上述股东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
内,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天顺股份的股票数量占本公司所持有天顺
股份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均承诺:“若根据询价结果预
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案公开发售部分老股,
且承诺不会因此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本人在本
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
本人在公司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本公司股东白炳辉承诺:“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
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案公开发售部分老股;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在本次发
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海通
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光正投资有限公司、赵素菲、王略、朱希良、辛幸明、饶
国兵、吴勇、袁卫新、江凌云、拜文艳、任琪荣、马新平、李晓燕、陈永兵和
梅启龙均承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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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分股份。”
同时,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略、吴勇、马新平和赵素
菲均承诺:“在前述各自的自愿锁定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不
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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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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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
一、本公司此次发行前总股本为56,0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总量不超过18,680,000股
2016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6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应根据
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低
于 25.00%,且不超过 1,868 万股,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承诺:
“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
案公开发售部分老股,且承诺不会因此导致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
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天
顺股份的股份,自本次天顺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也不由天顺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天顺股份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在不丧失对天顺股份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
提下,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上年末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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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所持有的天顺股份的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后,本公司股东在天顺股份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天顺股份的股份总数的 25%;上述股东从天顺股份离职后半
年内,本公司不转让所持有的天顺股份的股份;且在上述股东申报离职半年后的
十二个月内,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天顺股份的股票数量占本公司所持
有天顺股份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
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
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均承诺:
“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
案公开发售部分老股,且承诺不会因此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除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
开发售外,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
满两年后,本人在公司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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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
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
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
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股东白炳辉承诺:“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
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案公开发售部分老股;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在本次发行前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海通开
元投资有限公司、光正投资有限公司、赵素菲、王略、朱希良、辛幸明、饶国兵、
吴勇、袁卫新、江凌云、拜文艳、任琪荣、马新平、李晓燕、陈永兵和梅启龙均
承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略、吴勇、马新平和赵素菲
均承诺:“在前述各自的自愿锁定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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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因,而放弃履行承诺。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
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
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天顺有限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丧失对天顺股份控股股
东地位、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减持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减持股
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其减持股份的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则要求。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
理。
天顺有限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在满足其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
提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天顺有限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
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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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
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
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王普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王普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
述期限,在满足其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减持股
份的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
以公告,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
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
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

“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
持有的天顺股份的股份,自本次天顺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天顺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本企业已作出的相关
承诺的前提下,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全部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其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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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减持时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
外)并在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企业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
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
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
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
持有的天顺股份的股份,自本次天顺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天顺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
前提下,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其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
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
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
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
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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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稳定股价的预案
201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4 年 4 月 11 日公
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
定公司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议案。《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
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
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情形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则公司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条件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
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
当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条件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
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
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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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③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④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的其他方式。
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
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2)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①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
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公司控股股东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
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
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
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③公司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
行人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100%;
④其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
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
进行增持,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其
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
计划;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
金额不少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分红和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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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值的 30%。
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
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
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
应承诺。
3、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如发行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董事会应向股东
大会提出替代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替代方案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对替代
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
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致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
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
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
面的承诺
(一)发行人就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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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
关违法事实后30个交易日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本公
司股票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
量做相应调整。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个交易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天顺有限就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如天顺股份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天顺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需回购股份情形的,
天顺有限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
事实后30个交易日内启动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
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回购及购回价格为发行
人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
数量做相应调整。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天顺有限将在该等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个交易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天顺有限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在违反相关
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和胡晓玲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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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个交
易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在违反承诺发
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和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该等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个交易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
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
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
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发行人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中审华
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和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
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六)保荐机构先行赔付承诺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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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本公司能够为各类客户提供集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和物
流金融监管为一体的全方位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其核心业务主要涉及供应链方案
设计、物流、供应链流程管理、仓储、采购执行、分销执行、物流监管等。在人
员、技术、市场方面均进行了一定的储备,能够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开
展。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701.81 万元。其中,第三方物流业务实现
收入 45,184.27 万元,同比增长 2,197.42 万元,增幅 5.11%;物流园区经营业
务实现收入 599.39 万元,增幅 12.29%。整体而言,公司业绩将会呈现健康、
可持续的发展。
公司此次发行所募资金将用于“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物流信息管
理系统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本公司将大大拓展自身的物流园区规
模,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物流系统运转效率和整体运营管理水平,从而在保证物流
园区经营业务快速扩大的同时,全面带动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进一步增长,并以
此为基础大力推动供应链管理、物流金融监管等业务的迅速发展,最终形成产业
链上各业务环节相互促进、共同持续成长的良性循环。
(2)面临的风险及改进措施
①公司业务的季节性特征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目标市场为以新疆为主的我国西北地区,该地区冬季
气候寒冷且降雪量较大,导致路面冰冻现象严重,路况较为恶劣,对公路运输有
很大影响。此外,公司部分客户属于水泥、钢铁等建材行业,而这些行业的下游
——建筑业受到冬季气候条件影响,正常施工大量减少,导致其对综合物流服务
需求相应下降。因此,公司每年第一季度的业务量相对较少,但公司运营发生的
固定成本如折旧、工资、财务费用等仍会正常发生,导致每年第一季度盈利水平
较低,进而导致公司上半年的利润水平较低,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
特征,经营业绩主要在下半年得以体现。
改进措施:公司拟通过拓展第三方物流业务运输品种,提高各业务板块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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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联动,提高第三方物流业务为以外各类综合型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规模,大力开
拓疆外市场业务,降低季节性因素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②应收账款的规模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
扩大,若应收账款规模过快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降,将给公司带来较大
的营运资金压力和一定的经营风险。
改进措施: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公司拟紧密关注外部环境变化趋势,做好相
关决策工作,加强客户信用和财务风险评估,加大应收账款控制力度,保障资产
安全;充分利用财务政策,加速货款回笼。
③燃油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无论由公司自有车辆承接,还是由外协对象承接,其成
本构成中最主要的是燃油费成本。由于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较大,因此导致
国内燃油价格亦呈现较大波动,进而必然导致本公司营业成本的波动。
改进措施: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因业务需要需购买运营车辆时,公司拟购买
燃料价格相对较低的 LNG 车辆;按照燃油价格波动及时与客户及外协对象协商
调整相应运费,形成及时有效的价格传导机制。
④交通违章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
公司执行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其驾驶员及其驾驶的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存
在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主要包括超过限定高度、违停、未按规定行
驶、超过核定载质量、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等多种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一定的风险。
改进措施:公司拟通过加强自有车辆司机和外协车辆司机的业务培训、安全
培训、守法培训,加强考核与监督,避免交通违章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
响。
⑤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承运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完成。公司通过自主研发
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集合了数量庞大的外协对象的运输车辆信息,针对某一条
运输线路,公司以类似服务价格询价,立即会有众多同质的运输服务外协对象响
应。但若公司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公司与客户签订第三方物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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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后,不能立即委托足够的外协对象及时完成运输任务,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重
大违约风险,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此外,若外协对象无法及时完成相关
业务,将有可能影响公司整体服务进度或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在外
协对象承运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导致其无法偿付相关货物损失,则
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先行代其承担,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改进措施:公司将及时升级、维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跟踪或掌握物流
服务进度信息,与外协对象签订外协服务合同时始终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承担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完善分红政策等
措施,提高投资者回报。具体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安全管理,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
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
度,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建设完成,公司
业务覆盖能力、项目管理效率、信息化水平等将有较大提升,预期将为公司带来
良好的经济效益。
(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①加强成本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
公司积极加强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
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运营中心、各部门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
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②择机开展并购,快速拓展市场
本次发行上市将有助于公司品牌和资金实力的提升。公司将把握这一机遇,
择机开展并购,重点对具有产业互补特征的公司或具有一定市场规模和较强盈利
能力的企业实施并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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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完善,规定了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机制以
及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公司章程》进一步
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
配条件等,明确了现金分红优先于股利分红。公司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建立科
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上述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并不等同于对未来利润情况作出预测,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
何责任。
3、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将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
费行为进行约束。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⑤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
司利益。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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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⑤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八、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4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5 年 2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 2016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2014 年 3 月 7 日,本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上述公司章程规定了本
次发行后股利分配的基本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
3、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但在具备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
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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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且符
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时,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配利
润的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重大投资(包
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以及购买设备等)涉及的累计支出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的(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且
超过 5,000 万元。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时,董事会可以基于回报投资者的考虑,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详细会议记录。独
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在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情况而不进行现
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
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
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七)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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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按以下决策程序进行调整:
1、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2、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
3、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八)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公司发行上市后具体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章 股利分
配政策”部分的相关内容。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本招股说
明书“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
息及经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6 年 1-3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本公
司 2016 年 1-3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16)002668 号),本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
息及经营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 年 1-3 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 年 1-3
月财务报告,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相比上一年末下降 10.35%,主要系
公司使用货币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
发行人 2016 年 1-3 月综合毛利率为 15.91%,基本保持稳定。营业利润相
比上年同期增长 239.02 万元,增幅 130.83%,营业利润上升的主要原因为:①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②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长,主要系在国内风电行业逐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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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苏的背景下,2016 年 1-3 月公司为客户金风科技承运大件货物产生的收入同比
增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
稳定。此外,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及服
务的收入规模及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预计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增幅 10%-1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相比上年同期增幅 5%-10%,预计 2016 年经营业绩不存在同比大幅下降的情
形。预计 201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2.4 亿元-2.76 亿元,同比上升 0%-15%,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360 万元-1,490 万元,同比上升 5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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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同时,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
股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1、2013 年 5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
文),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试点。尽管本公司的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是从事运力调配,该业务本
质上属于“现代物流业”,“营改增”政策并未就第三方物流业务缴纳增值税的税
率进行明确规定,税务部门目前将本公司的第三方物流业务纳入“交通运输业”
中的陆路货运业务,适用增值税率为 11%。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实际可抵扣项
目较少,该项业务的实际税负明显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体系不断完善,但
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仍然较高,因而“营改增”政策导致公司
的实际税负有较大程度增加,进而会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2、本公司的主要目标市场是以新疆为主的西北地区。该地区冬季气候寒冷
且降雪量较大,导致路面冰冻现象严重,路况较为恶劣,对公路运输有很大影响。
此外,公司部分客户属于水泥、钢铁等建材行业,而这些行业的下游——建筑业
受到冬季气候条件影响,正常施工大量减少,导致其对综合物流服务需求相应下
降。因此,公司每年第一季度的业务量相对较少,但公司运营发生的固定成本如
折旧、工资、财务费用等仍会正常发生,导致每年第一季度盈利水平较低,进而
导致公司上半年的利润水平较低,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经营
业绩主要在下半年得以体现。因此,投资者不能以半年报的数据推断本公司全年
的生产经营情况。尽管公司业务的季节性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但公司仍提醒投资者关注这种季节性特征导致的收益在上下半年不均衡分布的
情形。
3、现阶段,新疆乃至全国范围内综合物流行业均呈现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格
局,一方面市场需求不断攀升,另一方面市场容量的迅速扩大也吸引了大量竞争
者的参与。近年来,我国综合物流服务行业发展迅速,从事物流服务行业的企业
数量日益庞大,截至 2011 年,我国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已达到 73 万多家,整
个行业集中度很低,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就公司目前现有的主要目标市场——新
疆地区来看,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数量已超过 6,000 家,而且越来越多的新兴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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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流服务企业不断涌现,疆外的一些知名度较高的综合物流企业亦将逐步进入新疆
地区,这势必引发新疆地区物流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本公司不能在未
来的发展中迅速地确立并保持自己的品牌优势和行业领导地位,公司将会面临较
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2013 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一年度增长 22.80%,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18.97%,应收账款增长幅度略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2014 年下半年公司实
现收入的增长导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增长了 5,451.33 万元,增长率为 63.91%。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增长了 2,293.45 万元,增幅 16.40%。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欠款客户大多为经济实力较强,商业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
和上市公司;公司应收账款以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相
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但是,应收账款规模
增加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限制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并给公司财务带来相关
风险;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仍然给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一定风险。此外,若上述欠款
客户自身经营陷入困境,将进一步导致公司面临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5、受公司规模的限制,公司目前的主要服务区域集中在新疆地区,市场集
中度很高。尽管新疆地区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经济增长势头,大宗物资的物
流量始终保持快速上升的趋势,物流服务的市场需求量不断扩大,但区域市场的
特征仍然使得本公司面临一定的风险,一旦目标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
影响本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海关总
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审,本公司符合《产业结构调
整目录 2011》中第二十九条: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
设的要求。本公司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
率为 15%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
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和富蕴县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分别享受
一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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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如果未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不再列入国家鼓励的产业目录或国
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将随之发生变化甚
至不再享受税收优惠,从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水平等造成一定影响。
本公司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分别享受税收优惠金额为 556.29 万元、
520.72 万元和 829.03 万元,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比重为 17.56%、16.08%和
25.40%。
7、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完成。公司通过自主
研发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集合了数量庞大的外协对象的运输车辆信息,针对某
一条运输线路,公司以类似服务价格询价,立即会有众多同质的运输服务外协对
象响应。报告期期内,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外协对象变化较大对发行人生产经
营未产生重大影响。但若公司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公司与客户签订
第三方物流运输合同后,不能立即委托足够的外协对象及时完成运输任务,可能
导致公司面临重大违约风险,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此外,公司委托外协对象完成第三方物流业务,已形成清晰完善的合作模式。
执行具体运输业务时签订《运单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承担等内容
进行了明确约定。发行人仅向外协对象支付运输费用,不承担外协对象因运输发
生的其他费用。但是若外协对象无法及时完成相关业务,将有可能影响公司整体
服务进度或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在外协对象承运过程中发生特殊情
况或不可抗力,导致其无法偿付相关货物损失,则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先
行代其承担,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但公司仍提醒投资
者关注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承运可能导致的重大违约风险。
8、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驾驶员及其驾驶的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考虑到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复杂环境,驾驶员在营
运过程中会受到来自于上述主管部门的处罚,主要包括超过限定高度、违停、未
按规定行驶、超过核定载质量、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等多种事项。为了规范驾驶员
的驾驶行为,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驾驶员违反该制度而受到的
处罚由其自行承担,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车辆的违章罚款
均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公司未承担上述罚款。报告期内外协对象的车辆造成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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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通违章由外协对象承担,公司未承担外协单位车辆的交通违章造成的罚款及其他
经济损失。尽管如此,公司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从事货运物流业务可能承担罚
款的风险。
9、2014 年末、201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3,981.06 万元、
8,529.73 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 70.74%、94.04%。2014 年,公司应
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大幅下降。2015 年,应收账款余额为
16,274.51 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为 96.56%。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增加、主营
业务收现比率大幅下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限制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并
给公司财务带来相关风险。此外,若上述欠款客户自身经营陷入困境,将进一步
导致公司面临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10、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完成,外协对象在为
公司执行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其驾驶员及其驾驶的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考虑到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复杂环境,外协对象在
为公司执行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会受到来自于上述主管部门的处罚,主要包括
超过限定高度、违停、未按规定行驶、超过核定载质量、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等多
种事项。报告期内外协对象的车辆造成的交通违章由外协对象承担,公司未承担
外协单位车辆的交通违章造成的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外协对象车辆的交通违章
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不产生影响。尽管如此,公司仍提醒投资者关注外协对象车辆
的交通违章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
11、本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建
成后可大幅增强公司仓储能力,有效提升公司物流园区的服务能力。由于该项目
建设存在一定周期,且该项目能否获得预期收益取决于公司的客户及市场开发能
力,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者公司的市场开发出现问题,将会影响本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未来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后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总额将大幅增加,全部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折旧摊销额约新增 1,000.66 万元。如果此次募投项目的市场
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项目的新增收入不能弥补上述新增的资产的折旧或摊
销,势必将导致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下滑。
本次发行成功后,本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鉴于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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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运行期,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会低
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公司存在由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所引致的相关风险。
12、报告期内发行人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单位外协成本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
22.75 25.52 15.61 20.84 19.58
(元/车次*公里)
报告期内,公司大件货物外协单位成本受到路况、“营改增”政策等主要因
素的影响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其波动不具有特定的规律性,相应的波动符合其业
务特点。
其中,2014 年公司承接的中广核贵州贵定过路山风电场项目、四川攀枝花
一二期天润风电场项目和山西夏县二期天润风电场项目,由于所对应的风电场项
目建设周期较长,风电场周边路况复杂,客户设置了中转库备货。上述三个项目
均处于边远山区,从中转库到风场各机位(业内称之为“倒短”)的运距虽短,
但道路大多为盘山路,大件货物拉运难度很大,成本很高。
2014 年度按客户需求,上述项目部分货物的到货地点为中转库。从主机厂
到中转库为长途运输,路况一般较好,物流成本相对较低。而部分 2014 年运至
中转库的叶片等大件货物在 2015 年上半年陆续根据客户的要求从中转库运送到
各指定机位。由于 2014 年部分大件货物仅运送至中转库,而对应的倒短工作在
2015 年上半年完成,因此导致 2014 年公司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显著较低,
而 2015 年上半年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显著较高。
假设 2015 年 1-6 月上述三个项目倒短运输业务均在 2014 年度内实施完毕
(将上述三个“倒短”项目模拟纳入 2014 年相应路线计算),并考虑“营改增”
政策的影响,报告期内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模拟测算情况如下:
2015 年 1-6 2014 年
项目 2013 年模拟数据 2012 年
月模拟数据 模拟数据
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
21.58 20.30 21.33 19.58
(元/车次*公里)
由上表可见,由于 2014 年部分线路的大件产品仅运送到风场中转库,其对
应的从中转库运送至风场机位(倒短)的运送任务延至 2015 年 1-6 月间执行,
导致 2014 年和 2015 年 1-6 月的单位外协成本出现较大波动,将该因素模拟还
原至 2014 年后,报告期内的单位外协成本基本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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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 2015 年上述 “倒短”项目模拟纳入 2014 年相应路线计算,则报告
期内大件货物的单位外协成本变化情况模拟如下(剔除“营改增”的影响):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2013 年模拟数据 2012 年
模拟数据 模拟数据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
85,293,803.54 52,721,534.52 36,885,594.62 16,054,471.03
(元)
大件货物外协周转量
4,004,929.00 2,476,061.00 1,729,064.00 820,135.00
(车次*公里)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
21.30 21.29 21.33 19.58
(元/车次*公里)
由上表可见,由于 2014 年部分线路的大件产品仅运送到风场中转库,其对
应的从中转库运送至风场机位(倒短)的运送任务延至 2015 年执行,导致 2014
年和 2015 年的单位外协成本出现较大波动,将该因素模拟还原至 2014 年后,
报告期内的单位外协成本基本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水平。
受到路况等原因的影响,发行人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可能出现波动,本公
司提请投资者关注该方面的风险。
13、本公司未作盈利预测,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相关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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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 34
第一章 概览................................................................................................................... 38
一、发行人简介 ..................................................................................................................... 38
二、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41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及主要财务数据 ......................................................................... 42
四、本次发行情况 ................................................................................................................. 44
五、募股资金主要用途 ......................................................................................................... 45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 4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47
三、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48
第三章 风险因素 ........................................................................................................... 50
一、“营改增”导致公司税负增加的风险 ........................................................................... 50
二、公司业务的季节性特征带来的风险 ............................................................................. 50
三、市场竞争风险 ................................................................................................................. 51
四、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风险 ............................................................................................. 52
五、区域市场风险 ................................................................................................................. 53
六、所得税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 53
七、发行人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承运的风险 ............................................. 54
八、公司从事货运物流业务承担罚款的风险 ..................................................................... 55
九、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大幅下降产生的风险 ......................... 55
十、外协对象车辆的交通违章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 ............................. 55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56
十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单位外协成本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 . 57
十三、外协对象分散及变化给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带来的风险 ..................... 58
十四、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 59
十五、经营管理风险 ............................................................................................................. 60
十六、燃油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 60
十七、人力资源风险 ............................................................................................................. 60
十八、控制风险 ..................................................................................................................... 61
十九、融资能力有限的风险 ................................................................................................. 61
二十、业务模式风险 ............................................................................................................. 62
二十一、资产抵押风险 ......................................................................................................... 62
二十二、安全生产方面的风险 ............................................................................................. 63
二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相关数据未经审计的风险 ............................................. 63
二十四、其他风险 ................................................................................................................. 63
第四章 公司基本情况 .................................................................................................... 6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5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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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历次股本演变情况 ............................................................................................. 69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85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 85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 86
七、发行人组织结构 ............................................................................................................. 89
八、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 92
九、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 97
十、发行人股本情况 ........................................................................................................... 123
十一、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
的情况................................................................................................................................... 128
十二、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28
十三、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及履行情况........................................................................................................................... 132
第五章 业务与技术 ...................................................................................................... 13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13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35
三、行业竞争情况 ............................................................................................................... 161
四、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 169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270
六、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 ................................................................................................... 286
七、发行人租用资产的情况 ............................................................................................... 288
八、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机制 ....................................................... 291
九、服务质量控制 ............................................................................................................... 294
十、发行人物流相关业务发生交通违章及相关的处罚情况 ........................................... 295
第六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298
一、独立经营情况 ............................................................................................................... 298
二、同业竞争 ....................................................................................................................... 300
三、关联交易 ....................................................................................................................... 302
第七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32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 32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 327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33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及特定协议或安排 ................................... 33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 33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 33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 334
第八章 公司治理 ......................................................................................................... 337
一、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 337
二、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 341
三、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 344
四、独立董事制度情况 ....................................................................................................... 346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情况 ................................................................................................... 348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合法合规运作情况 .......................................................................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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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七、发行人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 ............................................................................... 349
八、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 350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 352
一、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 352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36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 362
四、财务报表的分部信息 ................................................................................................... 391
五、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393
六、发行人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情况 ............................................................................... 394
七、发行人无形资产的情况 ............................................................................................... 395
八、发行人主要债项 ........................................................................................................... 396
九、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401
十、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 405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406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407
十三、发行人资产评估的情况 ........................................................................................... 409
十四、发行人历次资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 410
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12
一、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 412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 443
三、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 ................................................................................................... 493
四、发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 ............................................................................................... 496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比较 ................................... 497
六、发行人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 499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 501
八、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509
九、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513
第十一章 业务发展目标 ............................................................................................... 515
一、发行人的发展计划 ....................................................................................................... 515
二、以上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实施的困难 ............................................................... 519
三、发行人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或途径 ....................................................... 520
四、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521
第十二章 募集资金运用 ............................................................................................... 522
一、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522
二、募集资金运用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 52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525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548
五、公司董事会的分析意见 ............................................................................................... 552
第十三章 股利分配政策 ............................................................................................... 554
一、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 554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 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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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处置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555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555
第十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 558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相关负责部门情况 ............................................................... 558
二、重大合同 ....................................................................................................................... 558
三、对外担保情况 ............................................................................................................... 576
四、诉讼事项 ....................................................................................................................... 578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涉及
的诉讼事项........................................................................................................................... 578
第十五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80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 589
一、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 589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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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天顺股份、本公司、公 指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司或发行人
天顺有限 指 本公司控股股东,原名称为“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现已将名称变更为“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富蕴天顺公司 指 富蕴县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天顺哈密公司 指 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酒泉天顺公司 指 酒泉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阜康天顺公司 指 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巴里坤公司 指 巴里坤县天恒祥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伊犁天勤公司 指 伊犁天勤供应链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欧啦物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
欧啦物流信息公司 指
行人控股子公司
德合旅游 指 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天顺有限之控股子公司
天恒祥物业 指 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顺有限之全资子公

新疆、自治区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疆内、疆外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境外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最近三年 指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物流 指 供应链活动的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客户需要而对商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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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务以及相关信息从产地到消费地的高效、低成本流动和储
存进行的规划、实施与控制的过程。
第三方物流 指 由物流服务商以合同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向供需企业提
(合同物流) 供所需要的全部或部分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物流服务商
通过整合仓储、运输等社会物流资源,集中精力提高物流
服务质量,以合同形式来保证为委托方提供物流服务。第
三方物流促进物流行业向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
展。
外包、外协 指 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功能和服务,并利用企
业外部的资源为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服务。企业为维持
组织核心竞争力,解决组织人力不足的困境,将组织的非
核心业务委托给外部的专业公司,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
品质,集中人力资源,提高顾客满意度。
供应链 指 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
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
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
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
它不仅是一条连接供应商到用户的物流链、信息链、资金
链,而且是一条增值链,物料在供应链上因加工、包装、
运输等过程而增加其价值,给相关企业带来收益。
供应链管理 指 在满足一定的客户服务水平的条件下,为了使整个供应链
系统成本达到最小而把供应商、制造商、仓库、配送中心
和渠道商等有效地组织在一起来进行的产品制造、转运、
分销及销售的管理方法。
供应链管理服务 指 针对供应链管理的方式、方法及手段。
物流园区 指 在物流作业集中的地区,在几种运输方式衔接地,将多种
物流设施和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场
所,也是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和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物流企
业的集结点。其包括以下功能:综合功能、集约功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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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息交易功能、集中仓储功能、配送加工功能、多式联运功
能、辅助服务功能、停车场功能。其中,综合功能的内容
为:具有综合各种物流方式和物流形态的作用,可以全面
处理储存、包装、装卸、流通加工、配送等作业方式以及
不同作业方式之间的相互转换。
物流金融监管 指 客户把货物存储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认可的第三方
仓库内,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银行委托该第三方代为
监管该货物,第三方可向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仓储
服务和监管服务等衍生服务。
社会物流总额 指 第一次进入国内需求领域,产生从供应地向接受地实体流
动的物品的价值总额。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进入需求领
域的农产品物流总额、工业品物流总额、进口货物物流总
额、外省市调入物品物流总额、再生资源物流总额、单位
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
社会物流总费用 指 报告期内国民经济各方面用于社会物流活动的各项费用
支出的总和。包括支付给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
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各个物流环节的费用;应承
担的物品在物流期间发生的损耗费用;社会物流活动中因
资金占用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社会物流活动中发生的管
理费用等。社会物流总费用划分为运输费用、保管费用、
管理费用。
物流业增加值 指 物流产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物流活动为社会提供的最终
成果的货币表现。物流产业增加值等于物流产业的总产值
扣除中间投入后的余额,反映了物流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
的贡献。
公路货物运输量 指 一定时期内,公路货物运输的货运最大量。
货运周转量 指 一定时期内,运输部门实际运送的货物吨数和其运输距离
的乘积,以吨千米计。
中物联 指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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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一家物流与采购行业综合性社团组织。政府授予联合会外
事、科技、行业统计和标准制修订等项职能。
新疆物流协会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行业协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
律师 指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 审 华 寅五 洲 会 计师 指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分
事务所 别为: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和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37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第一章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njiang Tianshun Supply Chain Co.,LTD.
注册资本: 5,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普宇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里木湖路 133 号
邮政编码: 830026
联系电话: 0991-3792602
传真号码: 0991-3792602
互联网址: www.xjtsscm.com
电子邮箱: xjts@xjtsscm.com
本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10 日,是由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王
普宇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5,600 万元。
本公司是一家管理水平先进、产业链覆盖较广、综合配套能力很强的专业从
事综合型供应链服务的企业,业务链以持续做大做强第三方物流为基础,并延伸
至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等业务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
供应链方案设计、物流、供应链流程管理、仓储、采购、分销、物流监管等在内
的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
面对现代企业生产社会化分工的不断细化以及经济结构的日趋复杂,传统的
“大而全”的企业分散了自身资源在其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不仅降低了其核心
优势功能所拥有的资源量,而且其在物流、仓储等非核心业务方面的管理亦无法
达到专业化的程度,自给自足型的物流服务供给大大降低了其经营效率并提高其
运营成本。而基于第三方物流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借助其自身发达的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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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络、丰富的配送渠道以及成熟的运作经验和专业化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在复杂的
市场竞争环境中专注于自身优势功能发展核心业务,提升产品及服务的流通速
度,减少运营成本,分散库存风险,进而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能力。
因此,凭借着独特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供应链综合服务日益显示出其在国民
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受到了国家和企业的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我国有着广阔
的发展前景。
据新疆物流协会统计,本公司是疆内营业收入最大的民营综合型第三方物流
供应商。2010 年公司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为 AAAA 级物流企业;2013
年公司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复审被评定为 AAAA 级物流企业;公司被推
选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2011 年度及 2012 年度中国特种物流
年会,公司分别被评定为“2011 年度中国大件物流行业模范单位”和“2012 年
度全国特种物流行业全国三十强企业”称号。2013 年 7 月,公司被中国物流与
采购联合会评定为 AAA 级信用企业。此外,公司申报的第三方企业信息化集成
平台建设成果,被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评为“2010 年度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
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2013 年 11 月,公司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评
定为“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龙头骨干企业”。2013 年 12 月,公司被中国交
通运输协会评定为“大件道路安全运输示范单位”。
公司获得政府部门和物流行业协会的多项资质和荣誉,主要情况如下:
时间 资质和荣誉 颁发单位
2014 年 10 月 2014 年度全国先进物流企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2014 年 10 月 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2014 年)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13 年 1 月 AAAA 级物流企业(注 1)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13 年 1 月 道路货运与物流业立功竞赛优胜企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 年 7 月 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注 2) 中国物流采购与联合会
2013 年 11 月 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3 年度特种物流行业-大件道路安全
2013 年 12 月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运输示范单位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乌鲁
2013 年 12 月 创新型企业
木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 年 2 月 道路货物运输二级企业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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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2012 年 6 月 特种物流行业全国三十强企业 中国特种物流年会组织委员会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国联
2012 年 6 月 全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秀贡献企业
资源网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乌鲁
2012 年 12 月 创新型试点企业 木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国资委
2010 年度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
2011 年 1 月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成果二等奖
2011 年 5 月 2011 年度中国大件物流行业模范单位 中国特种物流年会组织委员会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国联
2011 年 7 月 全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秀推进企业
资源网
2011 年 7 月 行政效能作风建设监测点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AAAA 级物流企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常务理事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10 年 2010 年度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诚信中国七星奖 2010 年中国物流行业
中国诚信企业家大会
十大信用企业
注 1:A 级物流企业分为 A、AA、AAA、AAAA、AAAAA 五个等级,AAAAA 级为最高
级。
注 2: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AAA 级为最高级。
公司在第三方物流管理水平、供应链服务业务链覆盖面以及供应链综合配套
能力方面均处于业内较为领先的地位。本公司能够为各类客户提供集第三方物
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和物流金融监管为一体的全方位综合型供应链服
务,其核心业务主要涉及供应链方案设计、物流、供应链流程管理、仓储、采购
执行、分销执行、物流监管等,客户遍及新疆全境,业务则已延展至疆外多个省
份。
近年来,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由 2013 年度的 40,411.40 万元增长到
2015 年度的 45,184.27 万元,报告期内受“营改增”政策影响,公司税负显著
增加,但公司净利润依然保持了增长。公司此次发行所募资金将用于“新疆天顺
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
本公司将大大拓展自身的物流园区规模,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物流系统运转效率和
整体运营管理水平,从而在保证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快速扩大的同时,全面带动公
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进一步增长,并以此为基础大力推动供应链管理、物流金融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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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等业务的迅速发展,最终形成产业链上各业务环节相互促进、共同持续成长的
良性循环,将公司打造成西部地区乃至中亚最专业的全方位一站式综合型供应链
服务商。
二、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目前共有股东 20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16 人,法人股东 4 名。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股数(万股) 股份比例
新疆天顺投资集团
1 3,360 60.00%
有限公司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
2 450 8.04%
资基金(有限合伙)
3 王普宇 321 5.73%
4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 5.36%
5 白炳辉 250 4.46%
6 赵素菲 200 3.57%
7 王略 170 3.04%
8 朱希良 150 2.68%
9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150 2.68%
10 辛幸明 80 1.43%
11 饶国兵 70 1.25%
12 吴勇 30 0.54%
13 袁卫新 30 0.54%
14 江凌云 20 0.36%
15 拜文艳 5 0.09%
16 任琪荣 4 0.07%
17 马新平 4 0.07%
18 李晓燕 2 0.03%
19 陈永兵 2 0.03%
20 梅启龙 2 0.03%
合计 5,6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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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王普宇先生和副董事长胡晓玲女士夫妇,均
为中国国籍,汉族。王普宇先生身份证号为 65430119711022XXXX,住址为乌
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街;胡晓玲女士身份证号为 65020319670821XXXX,住
址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街。王普宇先生除直接持有本公司 5.73%的股权,
还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 34.13%的出资,系天顺有限第一大股东,
其配偶胡晓玲持有天顺有限 17.87%的出资;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共持有天顺有
限 52%的出资,并通过天顺有限间接控制了本公司 60%的股权,进而直接持有
和间接控制了本公司合计 65.73%的股权。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及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本公司以第三方物流服务为起点和基础,不断积累人才、经验和客户资源。
公司自成立之初即严抓服务质量,以严格的质量控制成就了优良的服务品质,为
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也为公司的市场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公司初
步建立了反应快速和配置有效的物流信息系统,大大提升了公司综合物流服务水
平和效率。公司凭借着长期积累的服务优势和市场优势,建立起遍及新疆各地、
同时辐射全国的第三方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开拓效果并赢得了
客户的普遍认可。
凭借着优质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公司逐步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合作关
系,有效积累了各种市场资源。经过数年的努力,公司逐步整合各类市场资源,
从简单帮助客户安排货物的运输,逐渐发展到为多类客户设计、实施供应链方案
和运行企业分销、采购、物流的供应链系统和提供专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本公司
的业务已经从单纯的第三方物流逐步扩展到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
融监管等领域,整个业务链条得以有效延伸,并且形成各个业务环节相互拉动和
促进的良性循环,大大增加了客户黏度,直接推动了各业务的全面发展,使得公
司已经成长为集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等业务
于一体的、具备国内先进的供应链综合运营管理和配套服务水平的综合型供应链
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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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天顺股份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状况(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378,194,459.40 355,025,159.92 255,821,788.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6,303,562.83 112,428,467.87 115,233,827.87
资产总计 504,498,022.23 467,453,627.79 371,055,616.44
流动负债合计 217,497,055.66 218,161,599.18 148,165,798.3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375,907.34 5,331,264.78 5,585,980.62
负债合计 233,872,963.00 223,492,863.96 153,751,779.01
股东权益合计 270,625,059.23 243,960,763.83 217,303,837.4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04,498,022.23 467,453,627.79 371,055,616.44
简要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487,018,082.64 557,636,395.64 547,084,218.74
营业利润 32,962,148.11 36,234,262.04 32,581,723.13
利润总额 37,413,524.75 36,381,764.80 34,918,752.96
净利润 32,645,242.20 32,384,332.15 31,686,735.60
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57,662.06 -54,580,393.53 -32,460,182.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3,724.82 -4,448,004.79 -3,534,038.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93,583.71 42,521,586.33 -1,207,044.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37,803.17 -16,506,811.99 -37,201,2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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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每股净资产(元) 4.83 4.36 3.8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6.36% 47.81% 41.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17% 46.01% 39.9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8 0.58 0.5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8 0.58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
12.73% 14.07% 15.5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11.31% 14.03% 14.59%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0.82 -0.97 -0.58
(元)
流动比率 1.74 1.63 1.73
速动比率 1.61 1.43 1.54
应收账款周转率 3.22 4.95 7.07
存货周转率 43.77 43.81 72.2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51,408,761.31 51,465,638.87 47,739,326.26
利息保障倍数 5.48 4.86 6.08
四、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 1.00 元
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应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
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低于
25.00%,且不超过 1,868 万股,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方式: 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或中国
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价格: 7.70 元/股
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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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募股资金主要用途
根据 2016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 2016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围绕主营业务并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万元) (万元)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 哈地发改经贸备 201205 号
19,017 9,007.92
园区项目 哈地发改经贸[2012]33 号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2,900 1,395.68 济贸易发展局备案编码:
建设项目
合计 21,917 10,403.60 —
上述项目已由本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的方式筹措部分资金先行投入实施,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先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的银
行借款。
本次发行若募集资金未达到上述项目拟投资总额,本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
通过银行借款等其它方式补足项目投资金额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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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发行股数:公司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应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低于 25.00%,且不超过 1,868 万
股,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1%
5、每股发行价格:7.70 元/股
6、发行市盈率:
19.7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4.8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83 元(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01 元(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全面摊薄计算)
8、市净率:1.54 倍(按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或中国证
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10、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发行费用:
承销及保荐费用:3,13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3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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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用:100 万元
登记托管费及上市初费等:35 万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375 万元
发行费用合计:3,980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里木湖路 1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普宇
电话:0991-3792602
传真:0991-3792602
联系人:王略、贾智慧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24
保荐代表人:张昱、汤毅鹏
项目协办人:阮瀛波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代千、王义、董晓瑜、林峥、罗书洋、于学强、周方南、
李守伟、高天
3、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 36 号世纪百盛大酒店 24 层
负责人:王仑
电话:0991-2842887 0991-2816037
传真:0991-282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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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律师:陈盈如、段瑞祺
4、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梁春
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义、邢敏
5、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6、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7、本次发行的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南方支行
户名: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3602041719222300219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6 年 5 月 18 日
网上申购日期: 201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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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日期: 2016 年 5 月 2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尽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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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风险因素
投资本公司的股票可能涉及一系列风险,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敬请投资者
将下列风险因素及相关材料连同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材料一并考虑。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及其它材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以下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
能力和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营改增”导致公司税负增加的风险
2013 年 5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
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文),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
增”试点。
尽管本公司的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是从事运力调配,该业务本质上属于“现
代物流业”,“营改增”政策并未就第三方物流业务缴纳增值税的税率进行明确规
定,税务部门目前将本公司的第三方物流业务纳入“交通运输业”中的陆路货运
业务,适用增值税率为 11%。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该项
业务的实际税负明显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体系不断完善,但第三方物流业
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仍然较高,因而“营改增”政策导致公司的实际税负有
较大程度增加,进而会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业务的季节性特征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目标市场为以新疆为主的我国西北地区,该地区冬季
气候寒冷且降雪量较大,导致路面冰冻现象严重,路况较为恶劣,对公路运输有
很大影响。此外,公司部分客户属于水泥、钢铁等建材行业,而这些行业的下游
——建筑业受到冬季气候条件影响,正常施工大量减少,导致其对综合物流服务
需求相应下降。因此,公司每年第一季度的业务量相对较少,但公司运营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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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成本如折旧、工资、财务费用等仍会正常发生,导致每年第一季度盈利水平
较低,进而导致公司上半年的利润水平较低,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
特征,经营业绩主要在下半年得以体现。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上下半年的
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上半年 24,011.54 49.30% 22,659.48 40.63% 25,001.75 45.70%
下半年 24,690.26 50.70% 33,104.16 59.37% 29,706.67 54.30%
合计 48,701.80 100% 55,763.64 100% 54,708.42 100%
尽管公司业务的季节性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但公司仍提醒
投资者关注这种季节性特征导致的收益在上下半年不均衡分布的情形。
三、市场竞争风险
现阶段,新疆乃至全国范围内综合物流行业均呈现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格局,
一方面市场需求不断攀升,另一方面市场容量的迅速扩大也吸引了大量竞争者的
参与。近年来,我国综合物流服务市场的需求逐年扩大,行业发展迅速,已经进
入了“跨越式”发展的时期。蓬勃发展的综合物流服务市场导致从事物流服务行
业的企业数量日益庞大,截至 2011 年,我国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已达到 73 万
多家,整个行业集中度很低,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1
就公司目前现有的目标市场——新疆地区来看,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数量已
超过 6,000 家 2。同时,随着新疆地区经济不断快速发展,对社会化专业物流的
需求也与日俱增,从而将导致越来越多的新兴物流服务企业不断涌现,疆外的一
些知名度较高的综合物流企业亦将逐步进入新疆地区,这势必引发新疆地区物流
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可以预见的是,我国物流行业必将面临整合。如果本公司不能在未来的发展
中迅速地确立并保持自己的品牌优势和行业领导地位,公司将会面临较大的市场
竞争风险。
1
数据来源:《中国物流年鉴 2012》。
2
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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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总体上呈上升趋势。2013
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2.80%,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18.97%,应收账款增长幅度略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2014年下半年公司实
现收入的增长导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3
年末增长了5,451.33万元,同比增长63.91%。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4年末增长了2,293.45万元,增幅16.40%。公司2014年度应收账款余额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重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2013年度应收账款余
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同行业上市公司而言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 16,274.51 16.40% 13,981.06 63.91% 8,529.73 22.80% 6,945.78
营业收入 48,701.81 -12.66% 55,763.64 1.93% 54,708.42 18.97% 45,986.34
占营业收入比例 33.42% — 25.07% — 15.59% — 15.10%
华鹏飞 34.69% 58.68% 72.84% 42.45%
新宁物流 56.78% 24.42% 25.06% 23.83%
同行
业上 飞马国际 4.27% 4.11% 3.14% 8.27%
市公 恒基达鑫 28.71% 27.12% 14.09% 15.85%
司应
收账 澳洋顺昌 20.36% 26.80% 26.81% 21.59%
款余 华贸物流 14.96% 15.73% 13.63% 14.81%
额占
营业 飞力达 17.69% 13.92% 15.30% 15.43%
收入 怡亚通 21.10% 23.04% 32.33% 26.40%
比重
欧浦智网 8.28% 4.68% 1.11% 1.12%
平均 22.98% 22.06% 22.70% 18.86%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欠款客户大多为经济实力较强、商业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
和上市公司;公司应收账款以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2013 年末、2014 年末
和 2015 年末,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99.73%、99.12%
和 87.74%,公司无账龄为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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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公司通过财务系统与物流电子
信息系统的对接,对应收账款进行逐笔管理,在单笔业务完成后可即时通知项目
负责人员开始应收账款的回款工作,不断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控制应收
账款的相应风险。但是,应收账款规模增加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限制公司业
务的快速发展,并给公司财务带来相关风险;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公司应
收账款规模同比增幅较大,是导致当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的原因之一,从而给公司的财务健康带来一定压力,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仍然给公
司持续发展带来一定风险。此外,若上述欠款客户自身经营陷入困境,将进一步
导致公司面临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五、区域市场风险
受公司规模的限制,公司目前的主要服务区域集中在新疆地区,市场集中度
很高。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来源按区域划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疆内 45,597.79 93.63% 52,572.49 94.28% 53,225.93 97.29%
疆外 3,104.02 6.37% 3,191.15 5.72% 1,482.49 2.71%
合计 48,701.81 100% 55,763.64 100% 54,708.42 100%
尽管新疆地区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经济增长势头,大宗物资的物流量始
终保持快速上升的趋势,物流服务的市场需求量不断扩大,但区域市场的特征仍
然使得本公司面临一定的风险,一旦目标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影响本
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因此,本公司将积极开拓中亚和疆外市场,从而尽可能弱
化区域市场给本公司带来的风险。
六、所得税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审,本公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
目录 2011》中第二十九条: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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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本公司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 15%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
限责任公司、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和富蕴县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分别享受一
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公司 2013 年还享受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本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章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中“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部分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占公司净利润比重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所得税税收优惠 829.03 520.72 556.29
公司净利润 3,264.52 3,238.43 3,168.67
税收优惠占净利润比例 25.40% 16.08% 17.56%
如果未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不再列入国家鼓励的产业目录或国
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将随之发生变化甚
至不再享受税收优惠,从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水平等造成一定影响。
七、发行人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承运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完成。公司通过自主研发
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集合了数量庞大的外协对象的运输车辆信息,针对某一条
运输线路,公司以类似服务价格询价,立即会有众多同质的运输服务外协对象响
应。报告期期内,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外协对象变化较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未
产生重大影响。但若公司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公司与客户签订第三
方物流运输合同后,不能立即委托足够的外协对象及时完成运输任务,可能导致
公司面临重大违约风险,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此外,公司委托外协对象完成第三方物流业务,已形成清晰完善的合作模式。
执行具体运输业务时签订《运单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承担等内容
进行了明确约定。发行人仅向外协对象支付运输费用,不承担外协对象因运输发
生的其他费用。但是若外协对象无法及时完成相关业务,将有可能影响公司整体
服务进度或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在外协对象承运过程中发生特殊情
况或不可抗力,导致其无法偿付相关货物损失,则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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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代其承担,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但公司仍提醒投资
者关注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承运可能导致的重大违约风险。
八、公司从事货运物流业务承担罚款的风险
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驾驶员及其驾驶的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被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考虑到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复杂环境,驾驶员在营运
过程中会受到来自于上述主管部门的处罚,主要包括超过限定高度、违停、未按
规定行驶、超过核定载质量、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等多种事项。为了规范驾驶员的
驾驶行为,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驾驶员违反该制度而受到的处
罚由其自行承担,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车辆的违章罚款均
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公司未承担上述罚款。报告期内外协对象的车辆造成的交通
违章由外协对象承担,公司未承担外协单位车辆的交通违章造成的罚款及其他经
济损失。尽管如此,公司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从事货运物流业务可能承担罚款
的风险。
九、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大幅下降产生的
风险
2014 年末、201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3,981.06 万元、8,529.73
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 70.74%、94.04%。2014 年,公司应收账款大
幅增加,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大幅下降。2015 年,应收账款余额为 16,274.51 万
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为 96.56%。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增加、主营业务收现比率
大幅下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限制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并给公司财务带
来相关风险。此外,若上述欠款客户自身经营陷入困境,将进一步导致公司面临
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十、外协对象车辆的交通违章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风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完成,外协对象在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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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其驾驶员及其驾驶的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被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考虑到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复杂环境,外协对象在为公
司执行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会受到来自于上述主管部门的处罚,主要包括超过
限定高度、违停、未按规定行驶、超过核定载质量、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等多种事
项。报告期内外协对象的车辆造成的交通违章由外协对象承担,公司未承担外协
单位车辆的交通违章造成的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外协对象车辆的交通违章对公
司的经营业务不产生影响。尽管如此,公司仍提醒投资者关注外协对象车辆的交
通违章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物流园区服务能力扩大后导致的销售风险
本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建成后
可大幅增强公司仓储能力,有效提升公司物流园区的服务能力。尽管本公司已经
针对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未来市场容量进行了详细而谨慎的论证,并已就市
场开发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但由于该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且该项目能否获
得预期收益取决于公司的客户及市场开发能力,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
者公司的市场开发出现问题,将会影响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未来经营
情况和盈利能力。
(二)资产折旧和摊销大量增加形成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后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总额将大幅增加,全部项目建
成后预计年折旧摊销额约新增 1,000.66 万元。如果此次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等
因素发生变化,导致项目的新增收入不能弥补上述新增的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势
必将导致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下滑。
(三)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后,本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一定的筹备期及试运行期,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近期内公
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会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公司存在由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下降所引致的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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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单位外协成本波
动幅度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单位外协成本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
22.75 25.52 15.61 20.84 19.58
(元/车次*公里)
报告期内,公司大件货物外协单位成本受到路况、“营改增”政策等主要因
素的影响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其波动不具有特定的规律性,相应的波动符合其业
务特点。
其中,2014 年公司承接的中广核贵州贵定过路山风电场项目、四川攀枝花
一二期天润风电场项目和山西夏县二期天润风电场项目,由于所对应的风电场项
目建设周期较长,风电场周边路况复杂,客户设置了中转库备货。上述三个项目
均处于边远山区,从中转库到风场各机位(业内称之为“倒短”)的运距虽短,
但道路大多为盘山路,大件货物拉运难度很大,成本很高。
2014 年度按客户需求,上述项目部分货物的到货地点为中转库。从主机厂
到中转库为长途运输,路况一般较好,物流成本相对较低。而部分 2014 年运至
中转库的叶片等大件货物在 2015 年上半年陆续根据客户的要求从中转库运送到
各指定机位。由于 2014 年部分大件货物仅运送至中转库,而对应的倒短工作在
2015 年上半年完成,因此导致 2014 年公司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显著较低,
而 2015 年上半年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显著较高。
假设 2015 年 1-6 月上述三个项目倒短运输业务均在 2014 年度内实施完毕
(将上述三个“倒短”项目模拟纳入 2014 年相应路线计算),并考虑“营改增”政
策的影响,报告期内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模拟测算情况如下:
2015 年 1-6 2014 年
项目 2013 年模拟数据 2012 年
月模拟数据 模拟数据
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
21.58 20.30 21.33 19.58
(元/车次*公里)
由上表可见,由于 2014 年部分线路的大件产品仅运送到风场中转库,其对
应的从中转库运送至风场机位(倒短)的运送任务延至 2015 年 1-6 月间执行,
导致 2014 年和 2015 年 1-6 月的单位外协成本出现较大波动,将该因素模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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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至 2014 年后,报告期内的单位外协成本基本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水平。
如果将 2015 年上述 “倒短”项目模拟纳入 2014 年相应路线计算,则报告
期内大件货物的单位外协成本变化情况模拟如下(剔除“营改增”的影响):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2013 年模拟数据 2012 年
模拟数据 模拟数据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
85,293,803.54 52,721,534.52 36,885,594.62 16,054,471.03
(元)
大件货物外协周转量
4,004,929.00 2,476,061.00 1,729,064.00 820,135.00
(车次*公里)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
21.30 21.29 21.33 19.58
(元/车次*公里)
由上表可见,由于 2014 年部分线路的大件产品仅运送到风场中转库,其对
应的从中转库运送至风场机位(倒短)的运送任务延至 2015 年执行,导致 2014
年和 2015 年的单位外协成本出现较大波动,将该因素模拟还原至 2014 年后,
报告期内的单位外协成本基本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水平。
(发行人报告期内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具体波动情况以及原因分析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之“(五)主
要成本构成情况”之“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外协成本分析”)
受到路况等原因的影响,发行人大件货物单位外协成本可能出现波动,本公
司提请投资者关注该方面的风险。
十三、外协对象分散及变化给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带来
的风险
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完成。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外协对象
非常分散,2013 年度公司每一外协对象成本占天顺股份外协成本的比例均不超
过 1%;2014 年度公司单一外协对象成本占公司外协成本的比重超过 1%的仅有
一家(达到 1.55%),其他也均不超过 1%。2015 年,公司单一外协对象成本占
公司外协成本的比重超过 1%的仅有三家(分别占比为 3.68%、1.56%和 1.44%),
其他也均不超过 1%。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外协对象成本占外协总成本的比例
约 10%左右,占比很低。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的前十大外协对象逐年变
化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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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对象数量较多且分散,加之逐年变化,导致公司对外协对象的管理难度
有所加大。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集合了数量庞大的外协对象
的运输车辆信息,对外协车辆进行网络化、信息化管理;针对某一条运输线路,
公司以类似服务价格询价,立即会有众多同质的运输服务外协对象响应。由于外
协对象分散且逐年变化,对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等都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公司与客户签订第三方物
流运输合同后,不能立即委托足够的外协对象及时完成运输任务,可能导致公司
面临重大违约风险,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此外,外协对象分散和变化对发行人与外协对象的议价能力提出要求,尽管
运输市场价格十分透明,但不同线路的运输价格因路况、环境等因素而存在上下
浮动的空间。面对各种业务、各种路线以及众多外协对象,天顺股份必须在保证
运力和保证利润率之间寻求动态平衡,如果发行人针对各种路线和各个外协对象
不能很好地进行议价管控,可能导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成本增加,导致盈利能
力下滑,给公司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提请投资者关注外协对象的分散及变化给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带来的潜在风险。
十四、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综合型供应链服务的供应商,客户类型覆盖了包括供
应商、制造商、采购商和零售商等在内的物流网络所有环节,因此,公司业务的
经营状况与我国特别是新疆地区的生产、消费水平有很高的关联程度,受经济发
展的周期性波动影响较为明显。虽然在中央“举全国之力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长
治久安”以及“一带一路”等各项政策推动下,未来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将
持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全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等均将大幅上升,给本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但是经济增长的波动属于客
观规律,未来目标市场的周期性变动仍不可避免,因此本公司仍然提请投资者关
注经济周期波动给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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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市场对综合物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综合物流服务正在我国快速崛
起。随之而来的是综合物流服务模式的日趋复杂和行业内部分工的日益多样化。
这在给公司带来巨大发展机遇和新的盈利增长点的同时,也是对公司经营管理能
力的挑战。
面对综合物流服务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服务模式的多样化,本公司所提供
的业务类型也不断增加,业务链不断延伸,因此公司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
应变和创新能力,以及时优化自身组织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改进运营管理、财
务管理,保证物流服务系统的高效率运转。如果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水平不能有效
提高,无法适应业务链延伸和业务规模持续上升的要求,将限制公司未来的持续
增长能力,从而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十六、燃油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第三方物流业务。该项业务无论由公司自有车辆承接,
还是由外协对象承接,其成本构成中最主要的是燃油费成本。由于近年来国际原
油价格波动较大,因此导致国内燃油价格亦呈现较大波动,进而必然导致本公司
营业成本的波动。尽管燃油价格的波动带来的成本波动能够部分通过改变运价向
客户转移,但仍然会对公司拓展市场、发掘客户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公司提请投
资者关注燃油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十七、人力资源风险
综合物流服务行业引进我国的历史时间较短,但发展十分迅速,导致国内对
相关人才的培养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具备创新意识的专业供应链管理和技术
人才十分匮乏。公司作为疆内首屈一指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商,在多年的生产经
营过程中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类人才。同时
公司建立了多种人才引进机制,并通过职工培训、制定激励和晋升制度等方式和
手段,有效的防止和减少了人才的流失。但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
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对人力资源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如果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和
人才储备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人力资源风险,降低公司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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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优势。
十八、控制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王普宇先生除直接持有本公司
5.73%的股权,还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 34.13%的出资,系天顺有
限第一大股东,其配偶胡晓玲持有天顺有限 17.87%的出资;王普宇、胡晓玲夫
妇共持有天顺有限 52%的出资,并通过天顺有限间接控制了本公司 60%的股权,
进而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了本公司合计 65.73%的股权。
根据询价结果,如果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
的,则不转让老股,预计本次发行后,王普宇、胡晓玲夫妇仍将合计控制本公司
49.29%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如果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本次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计划投入额的,相应减持老股,控股股东天顺有限和王普宇公开发售股份
数量不超过 5,243,856 股,预计本次发行后,王普宇、胡晓玲夫妇仍将合计控制
本公司 30%以上的股份,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作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有可能通过所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来对发行人的发展战略、生产
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十九、融资能力有限的风险
本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一方面为适应不断扩大的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以
及募投项目和其他项目的陆续建设,公司需要持续、大量的资本支出;另一方面,
新市场的开拓带来营运资金需求的快速上升,公司每年都需要大量新增资金投
入。
本公司目前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银行借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已经达到 46.3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已经达到 44.17%。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拓宽融资渠道,则未来银行借款和其他负
债将进一步上升,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继续攀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
标下降,资产流动性降低,给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带来风险。
目前公司正面临着很好的市场机遇,需要迅速做大做强,巩固自身的市场地
位。如果公司未来的新增投入得不到保证,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业务量的资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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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就可能坐失发展良机。本公司希望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积极拓宽融资渠
道,迅速筹集资金,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变筹资渠道单一的状况,进一步改善
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二十、业务模式风险
本公司以第三方物流业务为基础,全面延伸产业链而积极发展了供应链管理
等新兴业务。其中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是受客户的委托代为采购其指定厂家的指
定商品,并提供相应的物流、存货管理等服务。在该业务项下,一类业务是将货
物直接按照采购方的需求进度及时向其运送交付,从而为采购方提供原材料采购
和物流的一揽子方案;另一类业务是采购方先预付总货款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履
约保证金,本公司再根据采购方每月的采购、提货和销售计划,通过公司自身物
流网络配送至公司仓库或公司监管仓库,在客户下达提货通知并另行交付相应货
款后,公司按客户指令进行拣货配送,从而为采购方提供原材料采购、物流和商
业信用的全方位增值服务。
在供应链管理业务中,本公司是在充分了解实际采购方需求的前提下,并严
格按照实际采购方的要求进行采购执行;同时公司拓展该项业务时寻求合作的实
际采购方均为最终用户,尽量避免与大宗商品中间贸易商开展此类业务。因此相
应的实际采购方最终违约拒收货物的风险较小。但本公司仍然提醒投资者关注该
业务项下的客户因市场环境发生巨大变化而出现违约的风险。
二十一、资产抵押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亦随之不断
增长。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17,930.00万元,公司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率为46.3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17%,涉及的被抵押
资产的原值11,113.33万元、净值10,440.39万元,已占本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的
82.66%,主要为公司房屋、在建工程和土地。若本公司不能及时偿还上述借款,
借款银行可能对被抵押的资产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本公司归还借款,从而可能会影
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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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安全生产方面的风险
企业的生产安全一直是国家评定企业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生产作业的安全
性已成为衡量企业风险的主要方面之一。新疆地区春季风沙大、冬季冰雪厚的自
然气候条件导致路面情况复杂,再加上各运输车辆的安全系数和人员驾驶经验的
熟练程度不同,都会对公司物流业务的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对安
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为防范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公司结合
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制度》、 运营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等规章制度,规定了一系列详细的安全生产条例,并提出奖惩措施。
此外,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
本公司按照自营运输服务业务收入的 1%计提安全生产费,专门用于公司安全生
产方面的支出,从而进一步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同时,公司亦为车辆、货物等财
产以及驾驶人员均购买了相关保险。
尽管本公司已经采取了各类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公司仍然提请投资者关注公
司潜在的安全风险。
二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相关数据未经审计的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
务信息及经营情况”中披露了审计截止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后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期间公司的经营状况,上述相关数据未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存在经
审计后数据调整的风险。
二十四、其他风险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国家财政、金融、税收、土地使用、产业政策、行业
管理、环境保护等各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如果未来某些
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地区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将有可能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活动
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政治风险
如果本公司目标市场发生动乱、民族冲突等政治性动荡的局势,会在一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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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上影响本公司未来的市场需求。尽管在党中央和政府的积极引导和管控下,未
来发生此类政治风险的概率较小,但仍然存在偶发此类风险而影响本公司未来经
营的可能性。
(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风险
如果本公司目标市场地区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情形,不仅会对该地区
的道路运输状况造成一定破坏,甚至还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国民建设,进而
影响供应链服务行业的市场需求,对本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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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njiang Tianshun Supply Chain Co.,LTD.
注册资本: 5,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普宇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里木湖路 133 号
邮政编码: 830026
联系电话: 0991-3792602
传真号码: 0991-3792602
互联网址: www.xjtsscm.com
电子邮箱: xjts@xjtsscm.com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
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二类),大型物件
运输(四类),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运站(场)经营;煤炭批发。一
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
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
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为准):铁路、公路货物运输代理;装
卸、搬运服务;国内劳务输出;国际货运代理;物流园管理服务;仓储服务;综
合物流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停车服务;过磅服务;物流配送服务;
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
外),焦炭,矿产品,铁精粉,生铁,化肥,建材,金属制品的销售;工程机械
租赁,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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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天顺股份是由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王普宇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2008 年 11 月,天顺有限和王普宇就发起设立天顺股份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书》,协议约定公司股本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天顺有限投入货币资金和
经评估与物流相关的营运车辆和设备等实物资产合计 2,700 万元,折股 2,700 万
股;自然人王普宇投入货币资金 300 万元,折股 300 万股。
2008 年 11 月 28 日,天顺股份召开创立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公司章程规定发起人的出资分两
次缴付,首次出资分别由天顺有限以货币资金 600 万元、王普宇以货币资金 300
万元缴付。2008 年 12 月 3 日,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五洲审字
[2008]8-69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12 月 1 日,公司首次出资 900
万元已由天顺有限和王普宇缴足。2008 年 12 月 10 日,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
限公司正式成立,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650000048000010 的营业执照。
2009 年 6 月 9 日,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五洲审字[2009]8-38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6 月 9 日,公司二期出资 2,100 万元已由天
顺有限以货币资金 1,192.18 万元、评估价值 907.82 万元的 29 辆大货车等实物
资产缴足,公司与天顺有限于 2009 年 5 月 11 日前办妥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所
有权过户手续。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拟投资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华评评报字[2008]065 号),对天顺有限拟投入天
顺股份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确认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上述资产价值总
额为 907.82 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天顺有限和自然人王普宇,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具体出资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1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2,700 90% 货币、实物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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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普宇 300 10% 货币资金
合计 3,000 100% —
(三)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1、天顺有限在公司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1)天顺有限在本公司设立之前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天顺有限在本公司设立前主要从事道路运输业务及汽车、电石、水泥等的销
售业务。除持有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运输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外,天顺有限
还持有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公司 68.65%的股权。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天顺有限总资产为 4,542.58 万元,净资产为
1,917.99 万元;200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95.11 万元,净利润-72.58 万元。(以
上数据经新疆众鑫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天顺有限在本公司设立之后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投资设立天顺股份并缴足注册资本后,天顺有限不再从事道路运输业务和物
流业相关业务,而主要从事于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汽车销售及股权投资等业
务。目前,除持有天顺股份 60%的股权外,该公司还持有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
限责任公司 68.65%的股权、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及
喀什安顺矿业开发公司 43.00%的股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9,659.04 万元,负债 6,444.52 万元,
净资产 3,214.52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98.22 万元,净利润 111.32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新疆嘉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王普宇在本公司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王普宇在公司设立前持有德合旅游 23.93%股权和天顺有限 18.00%的股权。
本公司设立后,王普宇未另行投资或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未
另行持有其他任何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单位的权益。目前,王普宇除
持有本公司 5.73%的股权外,还持有天顺有限 34.13%的股权、布尔津县德合旅
游有限责任公司 24.56%的股权(通过受让分别增持了天顺有限和布尔津县德合
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和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61%的股
权。
王普宇在本公司设立之前任天顺有限董事长,在本公司设立之后同时兼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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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股份董事长。在本公司设立前后,王普宇均未在上述任职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以外的单位从事任何业务。
3、胡晓玲在本公司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胡晓玲在公司设立前持有德合旅游 5.53%股权和天顺有限 11.00%的股权。
本公司设立后,胡晓玲未另行投资或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未
另行持有其他任何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单位的权益。目前,胡晓玲持
有天顺有限 17.87%的股权、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5.53%的股权。
胡晓玲在本公司设立之前任天顺有限总经理,在本公司设立之后同时兼任天
顺股份副董事长。在本公司设立前后,胡晓玲均未在上述任职公司及其控制的企
业以外的单位从事任何业务。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由天顺有限和自然人王普宇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
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公司发起人投入的货币资金和物流业务所需的货车等经营性
实物资产。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于第三方物流等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主营业务
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业务流程情况
发行人系通过发起设立的方式建立的新设公司,公司设立后一直从事于第三
方物流等综合型供应链服务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的
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公司业务流程的具体情况详见“第五章 业务与技术”中“四、
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的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发起人天顺有限和王普宇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仅限于持有公司股份及
雇佣关系,公司成立以来与发起人的关联关系未发生变化。公司自设立以来,天
顺有限和王普宇在本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方面均未与本公司直接发生任何持续性
关联交易。本公司与发起人的关联交易详请参见“第六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发起人出资资产已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五洲审字
[2008]8-691 号《验资报告》、五洲审字[2009]8-386 号《验资报告》和大华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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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 号《验证报告》审验确认,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完成。
三、发行人历次股本演变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
2008 年 11 月,天顺有限和王普宇就发起设立天顺股份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书》,协议约定公司股本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天顺有限投入货币资金和
经评估与物流相关的营运车辆和设备等实物资产合计 2,700 万元,折股 2,700 万
股;自然人王普宇投入货币资金 300 万元,折股 300 万股。
2008 年 11 月 28 日,天顺股份召开创立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公司章程规定发起人的出资分两
次缴付,首次出资分别由天顺有限以货币资金 600 万元、王普宇以货币资金 300
万元缴付。2008 年 12 月 3 日,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五洲审字
[2008]8-69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12 月 1 日,公司首次出资 900
万元已由天顺有限和王普宇缴足。
2008 年 12 月 10 日 , 天 顺 股 份 正 式 成 立 , 并 领 取 了 注 册 号 为
650000048000010 的营业执照。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已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缴付形式
1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2,700 600 90% 货币资金
2 王普宇 300 300 10% 货币资金
合计 3,000 900 100% —
(二)2009 年 6 月,天顺有限缴付二期出资
2008 年 12 月 15 日,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新疆天顺物
流有限公司拟投资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华评评报字[2008]065 号),对天顺有
限拟投入天顺股份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确认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上述
资产价值总额为 907.82 万元。
2009 年 6 月 9 日,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五洲审字[2009]8-38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6 月 9 日,公司二期出资 2,100 万元已由天
顺有限以货币资金 1,192.18 万元、29 辆大货车等实物资产 907.82 万元缴足,
天顺有限已与天顺股份于 2009 年 5 月 11 日办妥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所有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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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手续。
公司于 2009 年 6 月 12 日完成了二期出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次变更
后,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已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1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2,700 2,700 90% 货币、实物出资
2 王普宇 300 300 10% 货币资金
合计 3,000 3,000 100% —
2012 年 4 月 23 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新疆天顺物
流有限公司拟核实其原对外投资部分资产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
(2012)第 1017 号),对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天顺有限作为天顺股份发起
设立出资的 29 辆重型半挂牵引车、1 辆挂车及挂车改装费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上述资产的评估值为 6,995,707.00 元,评估价值与公司设立时华夏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评评报字[2008]065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金额相差
2,082,472.40 元。
2012 年 5 月,天顺有限以货币资金 2,082,472.40 元补足公司实收资本。2012
年 5 月 2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司前期实物出资价值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而补足资本金的验证报告》(大华验
字[2012]052 号),确认截至 2012 年 5 月 28 日,天顺股份已收到天顺有限缴纳
的补足资本金 2,082,472.40 元。
(三)2009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发行人拟对三名业务骨干——许可、焦玉莉和贾智慧实施股
权激励;根据与天顺有限关系密切人员——储召辉(当时任职于克拉玛依市德合
兴工贸有限公司)和史永刚(天顺有限的股东)的投资请求,综合平衡后,天顺
有限向上述人员转让了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权。
确定转让价格时,天顺有限考虑到发行人成立仅一年,当时每股净资产相对
于股票面值溢价不多(2009 年度发行人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1.1874 元),最
终决定按股票面值向上述自然人转让股份。
2009 年 12 月 12 日,天顺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天顺有限将其所持
股份 675 万股转让给史永刚、许可、焦玉莉、贾智慧及储召辉等 5 名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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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2009 年 12 月 12 日,天顺有限与上述 5 名自然人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受让方 受让股份数 受让股份价款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股份比例
序号 (万股) (万元)
1 许可 180 6.00%
2 焦玉莉 125 4.17%
新疆天顺物流 3 贾智慧 125 4.17%
有限公司 4 储召辉 125 4.17%
5 史永刚 120 4.00%
合计 675 22.50%
天顺股份于 2010 年 1 月 7 日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2,025 67.50% —
2 王普宇 300 10.00% 董事长
3 许可 180 6.00% 项目经理
4 焦玉莉 125 4.17% 项目副经理
5 贾智慧 125 4.17% 证券事务代表
6 储召辉 125 4.17% 无任职
无任职
7 史永刚 120 4.00%
(为天顺有限股东)
合计 3,000 100% —
(四)2010 年 2 月,增资扩股
2010 年一季度,发行人计划扩大业务骨干的股权激励范围(包括:天顺有
限的三名业务骨干),鉴于激励的人员较多,若天顺有限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对上
述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天顺有限的控股地位。因此发行人决
定实施增资扩股,并参照发行人 2009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1874 元为依据,
略作溢价后,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 1.30 元/股。
2010 年 2 月 6 日,天顺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200 万
元,由王略、倪娟、拜文艳、董洪霞、赵禄、任琪荣、马新平、高思芳、张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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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燕、潘和平、陈永兵、梅启龙等 13 名自然人以现金认购,新股认购价格为
1.30 元/股,本次增资认购价款共计 260 万元。2010 年 2 月 9 日,公司、公司 7
名股东与上述 13 名新增自然人股东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了增资价格、
认购股份数等,并同时约定新增股东“不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的,其所持公司的
股份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股份转让的价格,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王普
宇”。
本次增资扩股后,公司股东由 7 人增加至 20 人;公司总股本由 3,000 万股
增至 3,200 万股,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至 3,200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溢价部
分 6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上述注册资本业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
疆华西分所于 2010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五洲松德审字[2010]2-0118 号《验资报
告》审验确认。
上述 13 名股东认购股份和出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万股) 出资金额(万元)
1 王略 160
2 倪娟 5 6.50
3 拜文艳 5 6.50
4 董洪霞 5 6.50
5 赵禄 5 6.50
6 任琪荣 4 5.20
7 马新平 4 5.20
8 高思芳 2 2.60
9 张金福 2 2.60
10 李晓燕 2 2.60
11 潘和平 2 2.60
12 陈永兵 2 2.60
13 梅启龙 2 2.60
合计 200
2010 年 2 月 21 日,公司完成上述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次增
资扩股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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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当时任职情况
1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2,025 63.28% —
2 王普宇 300 9.38% 董事长
3 许可 180 5.63% 项目经理
4 王略 160 5.00% 董事、投资部部长
5 焦玉莉 125 3.91% 项目副经理
6 贾智慧 125 3.91% 证券事务代表
7 储召辉 125 3.91% 无任职
无任职
8 史永刚 120 3.75%
(为天顺有限股东)
综合部部长(已于 2010 年
9 倪娟 5 0.16%
9 月离职)
10 拜文艳 5 0.16% 审计部部长
无任职(布尔津县德合旅游
11 董洪霞 5 0.16%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已于
2012 年 3 月离职)
安检部部长(已于 2011 年
12 赵禄 5 0.16%
2 月离职)
13 任琪荣 4 0.13% 天顺有限财务部统计主管
14 马新平 4 0.13% 项目经理
财务部副部长(于 2010 年
15 高思芳 2 0.06% 9 月离职;2012 年 12 月至
今于公司任职)
项目副经理(已于 2012 年
16 张金福 2 0.06%
3 月离职)
无任职
17 李晓燕 2 0.06%
(天顺有限行政主管)
调度主管(已于 2010 年 12
18 潘和平 2 0.06%
月离职)
19 陈永兵 2 0.06% 哈巴河分公司经理
20 梅启龙 2 0.06% 项目经理
合计 3,200 100% —
(五)2010 年 7 月,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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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对资金的需求规模也不断上升。为增加发行人
的资本实力,同时也为提升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的控股比例。2010 年 7 月 21 日,
发行人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总股本增至 3,900 万股,新增 700
万股股份(即新增注册资本金 700 万元),每股认购单价参照发行人 2010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1.3304 元,略作溢价,最终确定增资单价为 1.4
元/股。本次增资股份全部由天顺有限以货币方式认购,共计募集资金 980 万元。
2010 年 7 月 21 日,天顺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700
万元,新增股本全部由天顺有限以现金认购,新股认购价格为 1.40 元/股,本次
增资认购价款共计 980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公司总股本由 3,200 万股增至
3,900 万股,注册资本由 3,200 万元增至 3,900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溢价部分 28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上述注册资本业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
分所于 2010 年 7 月 22 日出具的五洲松德验字[2010]2-0567 号《验资报告》审
验确认。
201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完成上述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次增
资扩股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2,725 69.87%
2 王普宇 300 7.69%
3 许可 180 4.62%
4 王略 160 4.10%
5 焦玉莉 125 3.21%
6 贾智慧 125 3.21%
7 储召辉 125 3.21%
8 史永刚 120 3.08%
9 倪娟 5 0.13%
10 拜文艳 5 0.13%
11 董洪霞 5 0.13%
12 赵禄 5 0.13%
13 任琪荣 4 0.10%
14 马新平 4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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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5 高思芳 2 0.05%
16 张金福 2 0.05%
17 李晓燕 2 0.05%
18 潘和平 2 0.05%
19 陈永兵 2 0.05%
20 梅启龙 2 0.05%
合计 3,900 100%
(六)2010 年 8 月,增资扩股
为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资本实力,发行人决定实施增资扩股,吸引外部战略
投资人参与公司的增资扩股。经发行人与外部投资者的沟通协商,本次增资价格
依据发行人 2010 年预计净利润(1,600 万元),按照市盈率 8.75 倍,最终定为
2.80 元/股。
2010 年 7 月 26 日,天顺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1,100
万元,新增股本由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白炳辉、赵素菲、朱希良、辛
幸明、饶国兵、袁卫新以现金认购,新股认购价格为 2.80 元/股,本次增资认购
价款共计 3,080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公司总股本由 3,900 万股增至 5,000 万
股,注册资本由 3,900 万元增至 5,000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溢价部分 1,980 万元
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上述注册资本业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五洲松德验字[2010]2-057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上述 7 名股东认购股份和出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万股) 出资金额(万元)
1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
2 白炳辉 250
3 赵素菲 200
4 朱希良 150
5 辛幸明 100
6 饶国兵 70
7 袁卫新 30
合计 1,100 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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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上述新增自然人股东均不是本公司员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中赵素菲在 2010 年 7 月被选聘为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其他自然人均未在本公司任职。
201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完成上述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次增
资扩股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股数(万股) 股份比例
1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2,725 54.50%
2 王普宇 300 6.00%
3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 6.00%
4 白炳辉 250 5.00%
5 赵素菲 200 4.00%
6 许可 180 3.60%
7 王略 160 3.20%
8 朱希良 150 3.00%
9 焦玉莉 125 2.50%
10 贾智慧 125 2.50%
11 储召辉 125 2.50%
12 史永刚 120 2.40%
13 辛幸明 100 2.00%
14 饶国兵 70 1.40%
15 袁卫新 30 0.60%
16 倪娟 5 0.10%
17 拜文艳 5 0.10%
18 董洪霞 5 0.10%
19 赵禄 5 0.10%
20 任琪荣 4 0.08%
21 马新平 4 0.08%
22 高思芳 2 0.04%
23 张金福 2 0.04%
24 李晓燕 2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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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潘和平 2 0.04%
26 陈永兵 2 0.04%
27 梅启龙 2 0.04%
合计 5,000 100%
(七)2010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9 月,公司股东倪娟、高思芳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其在 2010 年 2
月 9 日所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之相关内容,上述两名自然人与王普宇分别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按之前的约定将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按 2009 年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约合 1.40 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予王普宇。
同时,股东辛幸明因其个人资金周转所需,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20
万股)转让予新股东江凌云。双方签订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参照 2010
年 8 月公司增资扩股之价格,确定其股份转让价格为 2.80 元/股。江凌云未在本
公司任职。
2010 年 9 月 21 日,天顺股份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倪娟、高思芳将所
持全部公司股份转让给王普宇,同意辛幸明将所持部分股权转让给江凌云。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股份数(万股) 受让股份比例 受让股份价款(万元)
倪娟 5 0.10%
王普宇
高思芳 2 0.04% 2.8
辛幸明 江凌云 20 0.40%
合计 27 0.54% 65.80
2010 年 9 月 28 日,天顺股份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
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股数(万股) 股份比例
1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2,725 54.50%
2 王普宇 307 6.14%
3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 6.00%
4 白炳辉 250 5.00%
5 赵素菲 200 4.00%
1-1-77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6 许可 180 3.60%
7 王略 160 3.20%
8 朱希良 150 3.00%
9 焦玉莉 125 2.50%
10 贾智慧 125 2.50%
11 储召辉 125 2.50%
12 史永刚 120 2.40%
13 辛幸明 80 1.60%
14 饶国兵 70 1.40%
15 袁卫新 30 0.60%
16 江凌云 20 0.40%
17 拜文艳 5 0.10%
18 董洪霞 5 0.10%
19 赵禄 5 0.10%
20 任琪荣 4 0.08%
21 马新平 4 0.08%
22 张金福 2 0.04%
23 李晓燕 2 0.04%
24 潘和平 2 0.04%
25 陈永兵 2 0.04%
26 梅启龙 2 0.04%
合计 5,000 100%
(八)2011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公司股东潘和平因个人原因离职;2011 年 2 月,公司股东
赵禄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其在 2010 年 2 月 9 日所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之
相关内容,上述两名自然人与王普宇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按之前的
约定将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按 2010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约合 1.90 元/股的价
格全部转让予王普宇。
同时,天顺有限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持股比例,便于未来发行人根据经营需
要有充足的股权融资空间,天顺有限以市场价格收购许可、焦玉莉、储召辉、史
1-1-78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永刚和贾智慧所持发行人的股份。经协商,天顺有限参照 2010 年 8 月 10 日外
部战略投资人的增资单价(2.8 元/股)略作上浮确定转让单价为 3.00 元。此外,
天顺有限将本次所收购的股权中的一小部分按上述收购价格同时转让给公司总
经理吴勇和财务部经理刘冰,以激励新引入公司的高管及核心人员。因此,在实
际操作过程中,由贾智慧直接按上述收购价格将部分股份转让给吴勇及刘冰。
2011 年 2 月 20 日,天顺股份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许可、焦玉莉、储召
辉、史永刚及贾智慧将所持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
勇及刘冰,赵禄、潘和平将所持股份转让给王普宇。上述各方分别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股份数(万股) 受让股份比例 受让股份价款(万元)
许可 180 3.60%
焦玉莉 125 2.50%
新疆天顺物流
储召辉 125 2.50%
有限公司
史永刚 120 2.40%
85 1.70%
贾智慧 吴勇 30 0.60%
刘冰 10 0.20%
赵禄 5 0.10% 9.50
王普宇
潘和平 2 0.04% 3.80
合计 682 13.64% 2,038.30
2011 年 3 月 22 日,天顺股份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次
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股数(万股) 股份比例
1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3,360 67.20%
2 王普宇 314 6.28%
3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 6.00%
4 白炳辉 250 5.00%
5 赵素菲 200 4.00%
6 王略 160 3.20%
1-1-79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7 朱希良 150 3.00%
8 辛幸明 80 1.60%
9 饶国兵 70 1.40%
10 吴勇 30 0.60%
11 袁卫新 30 0.60%
12 江凌云 20 0.40%
13 刘冰 10 0.20%
14 拜文艳 5 0.10%
15 董洪霞 5 0.10%
16 任琪荣 4 0.08%
17 马新平 4 0.08%
18 张金福 2 0.04%
19 李晓燕 2 0.04%
20 陈永兵 2 0.04%
21 梅启龙 2 0.04%
合计 5,000 100%
(九)2011 年 5 月,增资扩股
为进一步吸引外部战略投资人,增强发行人的资本实力。2011 年 4 月 14
日,天顺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600 万元,新增股本由皖
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新疆光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
更名为光正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新股认购价格为 7.50 元/股,本次增资
认购价款共计 4,500 万元。该次增资定价系发行人与投资者经过沟通协商,依据
2011 年预计净利润(3,500 万元),按照 12 倍市盈率而确定。本次增资扩股后,
公司总股本由 5,000 万股增至 5,600 万股,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5,600 万
元;本次增资扩股溢价部分 3,90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上述注册资本业经五
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5 月 4 日出具的五洲松德验字[2011]2-40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上述 2 名股东认购股份和出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1-80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万股) 出资金额(万元)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
1 450 3,375
(有限合伙)
2 新疆光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 1,125
合计 600 4,500
2011 年 5 月 5 日,公司完成上述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次增资
扩股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股数(万股) 股份比例
1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3,360 60.00%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
2 450 8.04%
基金(有限合伙)
3 王普宇 314 5.61%
4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 5.36%
5 白炳辉 250 4.46%
6 赵素菲 200 3.57%
7 王略 160 2.86%
8 朱希良 150 2.68%
9 新疆光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 2.68%
10 辛幸明 80 1.43%
11 饶国兵 70 1.25%
12 吴勇 30 0.54%
13 袁卫新 30 0.54%
14 江凌云 20 0.36%
15 刘冰 10 0.18%
16 拜文艳 5 0.09%
17 董洪霞 5 0.09%
18 任琪荣 4 0.07%
19 马新平 4 0.07%
20 张金福 2 0.03%
21 李晓燕 2 0.03%
1-1-81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22 陈永兵 2 0.03%
23 梅启龙 2 0.03%
合计 5,600 100%
(十)2012 年 8 月,股权转让
2012 年 3 月,公司股东董洪霞、张金福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其在 2010
年 2 月 9 日所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之相关内容,上述两名自然人与王普宇分
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按之前的约定将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按 2011 年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约合 2.91 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予王普宇。
同时,公司股东刘冰于 2012 年 4 月离职,并将其所持全部股份转让予王略,
经双方协商,按照公司 2011 年 5 月增资扩股之价格 7.50 元/股进行转让。
2012 年 6 月 17 日,天顺股份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董洪霞、张金福将
所持全部股份转让给王普宇,刘冰将所持全部股份转让给王略,上述各方分别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股份数(万股) 受让股份比例 受让股份价款(万元)
董洪霞 5 0.09% 14.55
王普宇
张金福 2 0.04% 5.82
刘冰 王略 10 0.18% 75.00
合计 17 0.31% 95.37
2012 年 8 月 9 日,天顺股份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次
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股数(万股) 股份比例
1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3,360 60.00%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
2 450 8.04%
资基金(有限合伙)
3 王普宇 321 5.73%
4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 5.36%
5 白炳辉 250 4.46%
6 赵素菲 200 3.57%
7 王略 170 3.04%
1-1-82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8 朱希良 150 2.68%
9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150 2.68%
10 辛幸明 80 1.43%
11 饶国兵 70 1.25%
12 吴勇 30 0.54%
13 袁卫新 30 0.54%
14 江凌云 20 0.36%
15 拜文艳 5 0.09%
16 任琪荣 4 0.07%
17 马新平 4 0.07%
18 李晓燕 2 0.03%
19 陈永兵 2 0.03%
20 梅启龙 2 0.03%
合计 5,600 100%
本次股权转让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无变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权沿革均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完备的手续;历次股份转让均由当事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履行了股份交割及支付转让款的义务,并依法缴清了个人所得税;股份转让系当
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股份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管理登记条例》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历次增资扩股,均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
内部的决策程序,并依照当时《公司法》的法律规定,履行了验资及工商变更登
记程序,发行人历次增资行为符合当时《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发行人历次股权沿革均按《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完备的手续;历次股份转让均由当事人签订了《股份转让
协议》,履行了股份交割及支付转让款的义务,并依法缴清了个人所得税;股份
转让系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股份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管理登记条
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历次增资扩股,均按《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了内部的决策程序,并依照当时《公司法》的法律规定,履行了验资及
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发行人历次增资行为符合当时《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1-1-83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十一)关于发行人股本演变其他事项的核查情况
1、发行人股东溢价转让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共计发生多笔股权转让,其中溢价股权转让及缴纳个人
所得税的情况如下:
受让方 原始投 股份转 溢价总 个税金
序 转让方 股转数
姓名或 资单价 让单价 额(万 额(万 完税凭证号
号 姓名 (万股)
名称 (元) (元) 元) 元)
1 高思芳 王普宇 2.00 1.3 1.4 0.20 0.04 N0.2011040033038630
2 倪 娟 王普宇 5.00 1.3 1.4 0.50 0.10 N0.2011040033038630
天顺有
3 许 可 180.00 1.00 3.00 360.00 72.00 N0.20100368889

天顺有
4 焦玉莉 125.00 1.00 3.00 250.00 50.00 N0.20100368889

贾智慧 天顺有 85.00 1.00 3.00 170.00 34.00 N0.20100368889

5
吴 勇 30.00 1.00 3.00 60.00 12.00 N0.20100368889
刘 冰 10.00 1.00 3.00 20.00 4.00 N0.20100368889
天顺有
6 储召辉 125.00 1.00 3.00 250.00 50.00 N0.20100368889

天顺有
7 史永刚 120.00 1.00 3.00 240.00 48.00 N0.20100368889

8 赵 禄 王普宇 5.00 1.30 1.90 3.00 0.60 N0.20100368889
9 潘和平 王普宇 2.00 1.30 1.90 1.20 0.24 N0.20100368889
10 刘 冰 王 略 10.00 3.00 7.50 45.00 9.00 N0.2011040033038630
11 董洪霞 王普宇 5.00 1.30 2.91 8.05 1.61 N0.2011040033038630
12 张金福 王普宇 2.00 1.30 2.91 3.22 0.644 N0.2011040033038630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溢价收益,已由当事
人依法缴清个人所得税。
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溢价收益,已由当
事人依法缴清个人所得税。”
2、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是否为转让双方的真实意愿,是否存在诉讼、纠纷
或其他影响发行人股权确定性的事项。
1-1-84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本保荐机构就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核查了发行人备案于工商的股权沿革资
料,核查了发行人历次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协议、章程修正案及部分股东关于股
份转让的公证书;并对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的受让股东进行了专项《访谈》:历
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均确认其股权转让是真实的、自愿的,均不存在潜在纠
纷。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股份转让,均由当事人签订
了《股份转让协议》,履行了股份交割及支付转让款的义务,涉及溢价转让的个
人所得税已依法履行了缴税义务。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为转让双方的真实意愿,
不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影响发行人股权确定性的事项。
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股份转让,均由当事人签
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履行了股份交割及支付转让款的义务,涉及溢价转让的
个人所得税已依法履行了缴税义务。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为转让双方的真实意
愿,不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影响发行人股权确定性的事项。”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的事宜,除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而购
置固定资产以外,未发生过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或置换等事宜。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一)2008 年 12 月 3 日,为公司设立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五洲审字[2008]8-69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 12 月 1 日公司已
收到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和王普宇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900 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
(二)2009 年 6 月 9 日,为缴足公司注册资本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五洲审字[2009]8-38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9 年 6 月 9 日
公司已收到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100 万元,
其中货币出资 11,921,820.60 元,实物出资 9,078,179.40 元。
(三)2010 年 2 月 10 日,为公司增资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
所新疆华西分所出具了五洲松德审字[2010]2-011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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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年 2 月 10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增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 万元,均
为货币出资。
(四)2010 年 7 月 22 日,为公司增资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
所新疆华西分所出具了五洲松德验字[2010]2-056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7 月 22 日公司已收到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7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五)2010 年 7 月 29 日,为公司增资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
所新疆华西分所出具了五洲松德验字[2010]2-057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增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100 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
(六)2011 年 5 月 4 日,为公司增资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新疆华西分所出具了五洲松德验字[2011]2-40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5
月 4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增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600 万元,均为
货币出资。
(七)2012 年 5 月 28 日,为公司补足资本金之目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052 号验证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5 月 28 日公
司已收到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缴纳的补足资本金人民币 2,082,472.40 元,均
为货币出资。
(八)2013 年 6 月 2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
华核字[2013]004989 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对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08
年 12 月 3 日至 2011 年 5 月 4 日止为天顺股份出具的历次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确认天顺股份相关股东在上述期间内的历次出资均足额缴纳。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共有股东 20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16 人,法
人股东 4 名。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持有公司 60%股权的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王普宇先生除直接持有本公司 5.73%的股权,
还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 34.13%的出资,系天顺有限第一大股东,
1-1-86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其配偶胡晓玲持有天顺有限 17.87%的出资;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共持有天顺有
限 52%的出资,并通过天顺有限间接控制了本公司 60%的股权,进而直接持有
和间接控制了本公司合计 65.73%的股权。
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本公司共有控股子公司 6 家,分别为控股 100%的
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富蕴县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
限责任公司、巴里坤县天恒祥物流有限公司、伊犁天勤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及控
股 57%的欧啦物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无参股子公司。
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股东、本公司下属控股、参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图示如下:
1-1-87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夫 17.87%
34.13%
3%

白炳辉 光正 海通 皖江(芜 新疆天
王 赵 王 吴 马 等 11 名 投资 开元 湖)物流 顺投资
普 素 新 自然人 有限 投资 产业投资 集团有
宇 菲 略 勇 平 股东 公司 有限 基金(有 限
公司 限合伙) 公司
5.73% 3.57% 3.04% 0.54% 0.07% 10.97% 2.68% 5.36% 8.04% 60.0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57%
新疆天顺 富蕴县 巴里坤县 阜康市 伊犁天 欧啦物
供应链哈 天顺供 天恒祥物 天顺物 勤供应 流信息
密有限责 应链有 流有限公 流有限 链有限 技术有
任公司 限公司 司 公司 公司 限公司
5.61% 24.56% 68.65% 100% 43.00%
新疆美特 布尔津县 乌鲁木齐 喀什安
智能安全 德合旅游 天恒祥物 顺矿业
工程股份 有限责任 业服务有 开发有
有限公司 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5.53%
1-1-88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七、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本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大会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董事会秘书 提 战 薪 审

名 略 与 计
总 经 理 委 投 考 委
员 资 核 员
会 委 委 会

员 会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证 信 财 人 市 车 企 综 物 物 采 运 大 国
券 息 务 力 场 辆 业 合 流 流 供 营 件 际 审
管 管 事
部 技 部 资 销 管 园 金 管 事 物 计
理 业
术 源 售 理 部 理 区 融 部 理 业 流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100% 100% 100% 100% 100% 57%
乌 吉 米 鄯 阿 哈 新疆 富蕴 巴里 阜康 伊犁 欧啦
苏 木 东 善 勒 巴 天顺 县天 坤县 市天 天勤 物流
市 萨 区 县 泰 河 供应 顺供 天恒 顺物 供应 信息
分 尔 分 分 市 分 链哈 应链 祥物 流有 链有 技术
公 县 公 公 分 公 限公
密有 有限 流有 限公 有限
司 分 司 司 公 司 司
限责 公司 限公 司 公司
公 司 任公 司
司 司
注:鄯善县分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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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二)公司主要职能部门设置及职责
审计部:制订内部审计制度,参与年度财务预算、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并
对其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评估股份公司及子公司的各项财务数据、报表的准确、
真实和合法性。
证券部:负责证券融资、证券市场分析研究及其他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生产
发展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具体实施证券融资业务;协助董事会秘书编制公司年度
报告、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制作有关报送文件;协助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有关工作,准备会议文件、公告文件。
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物流、财务、OA 系统等业务电子信息处理的管理工
作,维护公司电子信息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公司重要电子设备的安全、保
密等,公司计算机软件、硬件购置与维护的管理工作,以及公司内部网络的建设
和维护,公司电子处理系统涉及外部通信的接口、联络等业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并负责优化物流业务流程,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公司各项业务,开展物流业务流程
规范、新型物流技术的研究、物流行业标准制定、物流管理创新研究以及物流信
息的整合运用。
财务部:建立完整的会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
收申报及缴纳;检查下级单位财务管理状况;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考核各经营业
务单元的经营绩效。
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建设发展人力资源各项构成体系,
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为实现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人力保障;负责对
公司各岗位人员的能力进行调查考核评价;组织制定、执行、监督公司人事管理
制度;负责职位说明书体系的建立;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及考核工作;
制定薪酬政策和晋升政策,组织提薪评审和晋升评审,负责公司社会统筹及意外
伤害保险的管理。
市场销售部:负责公司市场开发工作,通过对市场信息的搜集整理提出开辟
新线路或业务的计划;通过对现有业务的跟踪分析整理提出优化改造方案;制定
销售目标,根据客户所在的行业状况、发展趋势、竞争对手、合作伙伴、采购和
销售渠道进行分析,同时对同行业的优势劣势进行分析,目标客户信息的搜集整
理、汇总,以及物流行业政策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制定月度、季度、全年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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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计划。
车辆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运营车辆的运营情况,运营线路的筹划、预
算与确定工作,监督、检查车辆维修工作进展程度和对车辆运营日报表及月报表
数据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车辆运营相关外部事务协调,对接、解决相
关问题、车管人员及驾驶员管理的制度制定及实施,制定与实施车管人员及车辆
驾驶员奖罚机制。
企业管理部: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执行情况予以修订;负责
公司生产经营的计划管理和各项数据的统筹分析,并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激励机
制;负责客户的开发、维护、后期投诉的处理及相关业务的制定;负责公司法律
事务的组织、管理;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核及实施;参与公司重大
合同的谈判、起草及审核;对公司及其子分公司的设立、变更及各项重大经营活
动提出法律意见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务;接受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
企业的诉讼、非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和调解等涉企纠纷事务。
综合管理部:指导各生产运营单位做好安全目标管理,组织安全工作的跟踪
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及事故处理,负责公司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例会工作,组织
公司运营单位的安全主管、安全员进行培训;负责公司的公共关系管理工作;企
业文化(CI)建设管理和宣传工作。
物流园区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负责组织进行全疆、全国范围内的园
区建设选址调研工作,在公司确定项目投资后,负责进行项目建设的全面管理工
作,向公司提交园区运营情况分析和效益评估工作。
物流金融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物流金融监管的业务模式、规范、流程管理
等有关制度,规范、组织、实施公司物流金融监管业务;负责公司客户资源的维
护开拓并建立客户资料,协助金融机构对公司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进行审核、
评估;负责公司同各银行的合作交流,摸索新的合作模式;负责落实创新业务的
市场调研、业务模式、操做规程设计。
采供事业部:负责供应链采购、运输、仓储和分销;整合供应链体系的各项
资源,建立健全有序、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开拓以物流金融监管为主的业务;
建立和健全供应商、承运商、分销商的开发、维护、跟踪及评估体系,合理控制
采购及运输成本并保证品质;建立切实可行的供应链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预防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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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制定业务执行监管标准和工作流程,确保供应链业务的安全稳健。
运营管理部:负责安全实施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的整体运作与管理工
作;实施运营项目风险监督职能、运营协调职能,配合市场营销部完善对新市场
运营项目评估及分析,负责自有车辆管理,收集、整合车辆资源。
大件事业部:负责风能、钢结构等大件货物项目运营,市场整体预测与分析、
评估、维护与开拓,信息收集、客户档案管理、物流方案设计、投招标等;负责
运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防范,如资质、资格、信誉度、技术能力等级、车辆资源
的组织与整合、外协对象资质、合同管理收集、大型设备运行中的安全、货物保
险管理、协助事故处理与理赔跟踪、安全档案管理、各岗位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检
查监督与考核等工作。
国际物流部:负责搭建国际物流铁路公路联运的国内口岸和国外平台的搭
建,对目标客户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以及物流行业政策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拓展新的国际物流市场。
八、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本公司共有控股子公司 6 家,无参股子公司。报告
期内,公司曾控制酒泉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富蕴县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
富蕴天顺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21 日,公司住所为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
县四区文化西路中心花园小区 89 号 246 栋 1 单元 201 室。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勇。该公司为天顺股份 100%控股
子公司。
富蕴天顺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
目:道路运输辅助活动,铁路、公路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物流园管
理服务;仓储服务,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工程机械租赁,房屋出租;化工
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焦炭、矿产品、铁精粉、生铁、化肥、建材、煤炭、
金属制品销售。
富蕴天顺公司实际主要从事第三方物流业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
资产总额 6,098.07 万元,负债 1,930.85 万元,净资产 4,167.21 万元;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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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营业收入 6,520.62 万元,净利润 583.68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报告期内,富蕴天顺公司曾以富蕴县幸福路 9 号诚信公证计量站作为公司住
所。
1、公正计量站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正计量站持有的《营业执照》记载,公司名称:富蕴县诚信称重公正
计量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富蕴县
三区东风路 3 号;法定代表人:王荃;注册资本:肆拾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
2010 年 5 月 10 日;营业期限:2010 年 5 月 10 日至 2030 年 5 月 10 日;经营
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称重公正计算(0.4t-150t)。一般经营项目:计量器具维
护。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正计量站注册资本 40 万元,
其中:王荃出资 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于光庆出资 2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50%。王荃为公正计量站的执行董事;于光庆为公正计量站的监事。
2、公正计量站与富蕴天顺公司之间的关系
根据富蕴天顺公司持有的《营业执照》记载,公司名称:富蕴县天顺供应链
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富蕴
县幸福路 9 号诚信公证计量站;法定代表人:吴勇;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
币;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营业期限: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辅助活动、铁路、公路货物
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物流园管理服务,仓储服务,货运信息,商务信息
咨询,工程机械租赁,房屋出租;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焦碳、矿产品、
铁精粉、生铁、化肥、建材、煤炭、金属制品销售。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富蕴天顺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均由天顺股份出资。吴勇为富蕴天顺公司的执行董事;王略为富蕴天顺公
司的监事;马新平为富蕴天顺公司的经理。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正计量站与富蕴天顺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公正计量站与富蕴天顺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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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计量站为公司住所的原因,该计量站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公司住所的要求。
根据《公司法》(2013 年修订)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有
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住所。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 年修订)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的相
关规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当依法登记;经公司登记机
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2011 年 6 月 21 日,富蕴天顺公司系根据股东决定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 万元。鉴于天顺股份未在富蕴县拥有可供富蕴天顺公司办公用房。
富蕴天顺公司为依法设立,同时便于与客户就近结算,选择租赁公正计量站拥有
的位于富蕴县幸福路 9 号房屋作为其经营场所。2011 年 6 月 16 日,富蕴天顺公
司与公正计量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富蕴天顺公司租赁公正计量站位
于幸福路 9 号诚信公正计量站面积为 110 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办公。因该房屋正
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为此,富蕴县房地产管理所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向富蕴
县工商局出具《证明》,证明:公正计量站有一套门面坐落于幸福路 9 号、建筑
面积 110 平方米的房产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请县工商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2011 年 6 月 21 日,富蕴天顺公司在富蕴县工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依
法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富蕴天顺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的记载,
富蕴天顺公司住所均为富蕴县幸福路 9 号诚信公正计量站。
经核查,随着富蕴天顺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位于幸福路 9 号的房屋满足不
了该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自 2013 年 5 月至今,富蕴天顺公司与自然人魏清玉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魏清玉位于富蕴县四区文化西路中心花园小区 89
号 246 栋 1 单元 201 室的房屋用于富蕴天顺公司办公经营。富蕴天顺公司根据
股东决定,依法在工商办理了住所地变更的登记备案。根据富蕴天顺公司最新《营
业执照》及章程记载,富蕴天顺公司住所为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四区文化西路
中心花园小区 89 号 246 栋 1 单元 201 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蕴天顺公司租赁公正计量站拥有的、位于幸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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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号诚信公正计量站面积为 110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其办公场所,符合《公司法》
(2013 年修订)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 年修订)关于住所的相关规定;
同时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富蕴天顺公司的住所已经变更为新疆阿勒泰地
区富蕴县四区文化西路中心花园小区 89 号 246 栋 1 单元 201 室。
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富蕴天顺公司租赁公正计量站拥有的、位于幸
福路 9 号诚信公正计量站面积为 110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其办公场所,符合《公
司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 年修订)关于住所的相关
规定。”
(二)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天顺哈密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3 日,公司住所为哈密市北出口。该公司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实收资本 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长征。该公司为天
顺股份 100%控股子公司。
天顺哈密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
输(四类)。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道路
运输辅助活动;铁路、公路、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物流园管理服务;
仓储服务;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
及相关配套服务;工程机械租赁服务;停车服务;房屋租赁;焦炭、矿产品、铁
精粉、生铁、金属制品、办公用品、建材、矿山机械产品的销售。
天顺哈密公司实际主要从事第三方物流、物流园区经营等业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12,748.21 万元,负债 5,852.16 万元,净资产 6,896.05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9,337.72 万元,净利润 1,069.06 万元(上述数据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阜康天顺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住所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瑶
池明珠小区(1 区 2 段)20 幢 1 单元 13-1 号。该公司注册资本 700 万元,实收
资本 7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拜文艳。该公司为天顺股份 100%控股子公司。
阜康天顺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公路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服
务;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仓储服务(危险货物除外);商务信息咨询;国内普通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矿产品(专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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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建材的销售;工程机械、房屋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阜康天顺公司实际主要从事公路货物运输、公路货物运输代理等业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779.68 万元,负债 58.85 万元,净资产 720.83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15.87 万元,净利润-72.39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巴里坤县天恒祥物流有限公司
巴里坤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住所为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
阳光小区 5 幢 2 单元 501 室。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王普宇。该公司为天顺股份 100%控股子公司。
巴里坤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
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233.87 万元,负债 38.17 万元,净
资产 195.70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34.47 万元(上述数
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伊犁天勤供应链有限公司
伊犁天勤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司住所为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
城镇果尔敏西街 145-1 号。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马新平。
伊犁天勤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辅助活动,铁路、
公路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物流园管理服务,仓储服务,货运信息、
商务信息咨询,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焦炭,矿产品,铁精粉,生铁,
化肥,水泥,五金,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469.07 万元,负债 204.03 万元,净
资产 265.04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22.59 万元,净利润 179.68 万元(上
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欧啦物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欧啦物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 203、204 室。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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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普宇。该公司为天
顺股份 57%控股子公司。
欧啦物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等的软件
开发、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82.23 万元,负债 1.73 万元,净资
产 80.49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9.50 万元(上述数据已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酒泉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酒泉天顺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10 日,公司住所为酒泉市工业园区(西
园)。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长征。
酒泉天顺公司经营范围为:大型物件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信息、
商务信息咨询,工程机械租赁,铁路,公路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
酒泉天顺公司实际主要从事第三方物流、公路货物运输代理等业务。
酒泉天顺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刊登了注销公告,并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截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121.49 万元,负债
4.47 万元,净资产 117.03 万元;2013 年 1-7 月无营业收入,净利润-0.78 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九、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持有公司 60%股权的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
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7 日,原名为“新疆天顺物流有限
公司”,其住所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街道办事处古牧地中路东风巷(丰
源大厦斜对面)。该公司注册资本 3,100 万元,实收资本 3,1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为王普宇。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普宇 1,058 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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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继芳 558 18.00%
3 胡晓玲 554 17.87%
4 王淑芬 372 12.00%
5 王淑梅 186 6.00%
6 胡长征 93 3.00%
7 王略 93 3.00%
8 史永刚 62 2.00%
9 王昱燃 62 2.00%
10 王鹏 62 2.00%
合计 3,100 100%
上述股东中,王普宇、王继芳系兄弟关系;王淑芬、王淑梅系王普宇、王继
芳之姊妹;胡晓玲系王普宇之配偶;胡长征系胡晓玲之弟;王昱燃、王鹏系王淑
芬之儿女。除此以外,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天顺有限的实际控制人和企业性质等基本情况如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实际控制人 企业性质 董事、监事及高管
(万股) (%)
王普宇、 民营企业。主要从事房 董事:王普宇、谢定国、王
胡晓玲 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及 忠孝、胡晓玲、焦智
1 天顺有限 3,360.00 60.00 股权投资等业务。 监事:王淑芬、王继芳、王
淑梅
高管:胡晓玲
经核查,天顺有限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的实际控制人系发行人的实
际控制人,且担任发行人的董事;天顺有限的股东王略及胡长征为发行人的高级
管理人员;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天顺有限与发行人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服务于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中介机构项目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天顺有限投资天顺股份的资金来自
公司经营收入,不存在委托他人代持或受托代持天顺股份股票的情形。2010 年
7 月,天顺股份实施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增至 5,000 万元,引入海通开元及白
炳辉、朱希良、辛幸明、赵素菲、饶国兵、袁卫新等新股东。该等新股东与天顺
股份及其原股东共同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2011 年 4 月,天顺股份实施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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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股,将注册资本增至 5,600 万元,引入光正投资及芜湖基金为新股东,该等新
股东与天顺股份及其原股东共同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根据上述增资扩股协
议第六条的约定,若天顺股份未实现约定年份的业绩,天顺有限及王普宇有补偿
上述新股东的义务。2013 年 1 月,上述新股东分别出具《关于放弃补偿的声明》,
为了保证天顺股份发行上市的稳定性和合法性,上述新股东均放弃要求天顺有限
及王普宇因发行人未实现约定年份业绩的现金补偿权利。除上述对赌条款外,天
顺有限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012 年 9 月 26 日,天顺有限股东会决定将公司名称由“新疆天顺物流有
限公司”变更为“新疆天顺投资有限公司”。2012 年 10 月 22 日,天顺有限取
得米东新区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新)名称变核内[2012]
第 038443 号),企业变更后的名称为“新疆天顺投资有限公司”。2012 年 11 月
12 日,天顺有限在自治区米东新区工商局办理了变更名称的工商登记手续。
2012 年 12 月 20 日,天顺有限股东会决定将天顺有限的名称变更为“新疆
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 年 1 月 7 日,天顺有限在工商局办理了名称变更
的登记手续。
天顺有限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
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
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为准):
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农蓄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
机械设备、皮棉、建材、钢材、装饰装修材料;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
天顺有限目前实际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及股权投资等业务。除持
有天顺股份 60%的股权外,天顺有限还持有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68.65%的股权、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及喀什安顺矿
业开发公司 43.00%的股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9,659.04 万元,负债 6,444.52 万元,
净资产 3,214.52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98.22 万元,净利润 111.32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新疆嘉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天顺有限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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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投资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王 王 胡 王 王
普 继 晓 淑 淑
宇 芳 玲 芬 梅
34.13% 18% 17.87% 12% 6%
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3% 2% 2% 2%
胡 王 史 王 王
长 永 昱
征 略 刚 燃 鹏
5.53% 24.56% 1.25% 68.65 100% 43%
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喀什安顺矿业开发
有限公司
(1)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德合旅游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6 日,公司住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
区布尔津县贾登峪二区。该公司注册资本 2,600 万元,实收资本 2,6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王普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85.00 68.65%
2 王普宇 638.55 24.56%
3 胡晓玲 143.85 5.53%
4 胡长征 32.60 1.25%
合计 2,600 100%
上述股东中,王普宇、胡晓玲、胡长征分别持有天顺有限 34.13%、17.87%、
3%的股权;王普宇、胡晓玲分别在天顺有限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胡晓玲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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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宇之配偶;胡长征系胡晓玲之弟。
德合旅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住宿、餐饮;一般经营项目:玉石、
旅游纪念品、日用百货销售。
德合旅游实际主要从事酒店、餐饮等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1,772.35 万元,负债 403.30 万元,
净资产 1,369.04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3.99 万元,净利润-118.17 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天恒祥物业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公司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
区大连街 52 号 601 室。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
表人为胡晓玲。天顺有限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天恒祥物业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服务;房屋装饰、装潢
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花木销售、租赁;房屋租赁等。
天恒祥物业实际主要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81.13 万元,负债 8.48 万元,净资
产 72.64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5.05 万元,净利润 0.57 万元(上述数
据未经审计)。
(3)喀什安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喀什安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8 日,公司住所为塔什库尔
干县乔戈里路。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李平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喀什大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570 57%
2 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30 43%
合计 1,000 100%
喀什安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矿产投资;矿产品的收购与销售、
矿山机械设备销售。
喀什安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主要从事矿产品的筛选和销售等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3,125.59 万元,负债 2,416.38 万元,
1-1-101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净资产 709.20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34.70 万元(上述
数据未经审计)。
3、天顺有限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资产及资产取得方式和过程
(1)天顺有限及子公司的房屋所有权及取得方式和过程
经核查天顺有限及子公司 2014 年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固定资产台账,
天顺有限及子公司拥有 24 栋房屋所有权,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情况
如下:
序 所有 建筑面 取得
房屋产权证号 坐落 结构 用途
号 权人 积(㎡) 方式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生产用
1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198.65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43 号 凝土 房
栋 1 层 01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办公用
2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665.77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48 号 凝土 房
栋 2 层 01
3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钢筋混 生产用 177.50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52 号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凝土 房
栋 1 层 03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办公用
4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31.76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45 号 凝土 房
栋 6 层 07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天顺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办公用
5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101.50 自建
有限 区字第 2013381450 号 凝土 房
栋 6 层 02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办公用
6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63.87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42 号 凝土 房
栋 6 层 04
7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钢筋混 办公用 31.79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47 号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凝土 房
栋 6 层 08
8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钢筋混 办公用 32.52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41 号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凝土 房
栋 6 层 05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办公用
9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31.35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40 号 凝土 房
栋 6 层 06
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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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钢筋混 办公用 63.54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55 号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凝土 房
栋 6 层 03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办公用
11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93.09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46 号 凝土 房
栋 6 层 10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办公用
12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99.08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39 号 凝土 房
栋 6 层 09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13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地下室 986.20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44 号 凝土
栋-1 层 1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办公用
14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629.65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56 号 凝土 房
栋 3 层 01
15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钢筋混 办公用 622.69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49 号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凝土 房
栋 6 层 01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办公用
16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611.65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53 号 凝土 房
栋 5 层 01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办公用
17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620.23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54 号 凝土 房
栋 4 层 01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钢筋混 生产用
18 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220.19 自建
区字第 2013381451 号 凝土 房
栋 1 层 02
面积合计: -- -- -- -- 5,281.03 --
贾登峪旅游接待基地 营业用
19 2005001436 砖混 765.92 购买
二区 房
20 2005001440 贾登峪旅游接待基地 砖混 营业用 765.92 购买
二区 房
徳合
贾登峪旅游接待基地 营业用
21 旅游 2005001441 砖混 711.07 购买
二区 房
贾登峪旅游接待基地 营业用
22 2005001438 砖混 1086.30 购买
二区 房
23 2005001439 贾登峪旅游接待基地 砖混 营业用 775.83 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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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 房
贾登峪旅游接待基地 营业用
24 2005001437 砖混 827.12 购买
二区 房
面积合计: -- -- -- -- 4,932.16 --
A、天顺有限拥有的自建房产取得过程情况
2009 年 1 月 8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乌鲁木
齐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备案编号:09091505210001),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开
发区一期,项目名称为综合办公大楼、综合服务楼、住宅,建设性质为新建,计
划工期为 2009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
2009 年 6 月 10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房产局核发的《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 650104200980039 号),批准天顺有限总部大楼
的用地规划,用地位置为开发区一期 1#街坊,用地面积 7,859.02 平方米。
2009 年 8 月 20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房产局核发《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650104200980120 号),批准天顺有限综合办公楼的工程
规划,建设位置为开发区一期 1#街坊,建设规模 7,640.10 平方米。
2009 年 9 月 23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核发《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编号:650102200909230101-045),批准天顺有限总部大楼的施
工建设,建设地址为开发区大连街,建设规模为 7,640.00 平方米。
2013 年 7 月 17 日,天顺有限取得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国有土使
用证》(乌国用(2013)第 040206 号)。
经核查,天顺有限依据上述项目手续,共建设 50 栋房屋,其中 32 栋房屋
在其建设期间出售给天顺股份。工程完工后,天顺有限按照相关法规取得了剩余
18 栋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天顺有限该等新建房屋在其拥有的土地上建设,
且办理了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许可手续,因此,天顺有限所取得的 18 栋《房屋
所有权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B、徳合旅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取得过程情况
德合旅游拥有的 6 栋房屋所有权来源于原股东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限
公司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2007 年 7 月 10 日,德合旅游股东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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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注册资本 2,550 万元,其中: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限公司以实物方式出
资 1,785 万元;王普宇以货币方式出资 590.3775 万元;胡晓玲以货币方式出资
135.0225 万元;胡长征以货币方式出资 30.60 万元;王略以货币方式出资 15.30
万元。
2007 年 7 月 30 日,新疆宏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克拉玛依市德合兴
工贸有限公司拟进行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宏盛评报字[2007]第 8-142 号),
评估确认: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限公司拟用作出
资的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0,928,910 元。
2007 年 8 月 29 日,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宏
昌验字[2007]8-053 号),验证:截至 2007 年 8 月 29 日,德合旅游已收到王普
宇、胡晓玲、胡长征、王略和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限公司认缴的新增注册资
本 2,55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765 万元;实物出资 1,785 万元。
2007 年 9 月 10 日,德合旅游取得布尔津县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654321050000098)。根据该执照记载,德合旅游的注册资本
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2,600 万元。经核查,德合旅游已将股东用于出资的 6
栋房屋变更至德合旅游名下。
(2)天顺有限及子公司的对外投资
经核查,根据天顺有限提供的股权结构图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附注,截至目
前,天顺有限对外投资三家子公司,包括:发行人、德合旅游及天恒祥物业。天
顺有限取得该等子公司股权及投资过程详见本反馈意见第二题。
经核查,天顺有限子公司未对外进行投资行为。
(3)天顺有限及子公司的车辆及取得方式
经核查天顺有限及各子公司截至目前的固定资产台账,天顺有限及各子公司
未拥有营运车辆,现拥有车辆均为外购的办公用车。
(4)天顺有限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
经核查,截止目前,天顺有限及子公司无任何知识产权。
(5)天顺有限及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取得方式和过程
经核查,天顺有限及子公司拥有七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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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取得
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证号 坐落 面积(㎡) 终止期
号 方式
乌国用(2013)第 040206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
1 天顺有限 2,332.96 2048.11.5 出让
号 连街 52 号
布土国用(2005)第 00421 贾登峪综合接待基
2 409.77 2042.8.19 出资
号 地二区改型 8 号楼
布土国用(2005)第 00422 贾登峪综合接待基
3 409.77 2042.8.19 出资
号 地二区改型 9 号楼
贾登峪综合接待基
布土国用(2005)第 00423
4 地二区改型 10 号 409.77 2042.8.19 出资


徳合旅游 贾登峪综合接待基
布土国用(2005)第 00424
5 地二区改型 11 号 409.77 2042.8.19 出资


贾登峪综合接待基
布土国用(2005)第 00425
6 地二区改型 12 号 524.32 2042.8.19 出资


布土国用(2005)第 00426 贾登峪综合接待基
7 608.47 2042.8.19 出资
号 地二区次接待中心
天顺有限拥有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过程:2008 年 10 月 8 日,天
顺有限取得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成交通知书》,
确定天顺有限竞得 2008-c-122 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宗地面积为 7,859.03
平方米,成交价为 365 万元。2008 年 11 月 5 日,天顺有限与乌鲁木齐市国土
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
取得坐落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 1 号小区的土地,宗地面积为 7,859.02 平方米,
宗地用途为商业用地。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为 365 万元,天顺有限
于 2008 年、2009 年分别支付 180 万及 185 万元。截至目前,天顺有限已取得
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乌国用(2013)040206 号)。
徳合旅游拥有的六宗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过程:德合旅游拥有的六宗土
地使用权均源于原股东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限公司的投资。经核查,德合旅
游已将股东用于出资的六宗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德合旅游名下。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受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诉讼或其他纠纷,或其他对其合法存续、股权造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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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不确定性的事项的核查情况
根据税务部门、工商部门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分别
出具的证明,并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受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分别出具的《声明》,并检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zgcpwsw/)、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
查 询 网 ( http://shixin.court.gov.cn/ )、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网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网站信息。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诉讼
或其他纠纷。
根据上述公司分别出具的相关说明,并根据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及上网查询《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相关信息,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对其合法存续、股权造成重大不确定
性的事项。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王普宇先生除直接持有本公司
5.73%的股权,还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 34.13%的出资,系天顺有
限第一大股东,其配偶胡晓玲持有天顺有限 17.87%的出资;王普宇、胡晓玲夫
妇共持有天顺有限 52%的出资,并通过天顺有限间接控制了本公司 60%的股权,
进而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了本公司合计 65.73%的股权。
王普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65430119711022XXXX,住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街。王普宇先生目前
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并兼任天顺有限董事长、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执
行董事、喀什安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胡晓玲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65020319670821XXXX,住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街。胡晓玲女士目前
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并兼任天顺有限董事、总经理、德合旅游监事、天恒祥物
业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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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除持有本公司和天顺有限股权外,王普宇还直接持有德合旅游 24.56%的股
权和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61%的股权;
除持有天顺有限股权外,胡晓玲还直接持有德合旅游 5.53%的股权。
王普宇、胡晓玲夫妇还通过控制天顺有限而间接控制了德合旅游、天恒祥物
业。王普宇、胡晓玲夫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
议的情况。
2、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1)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章“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及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2、
控股股东投资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2)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股份”)成立于 2002
年 3 月 19 日,公司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
广场 B 座 2909 室,公司注册资本 5,740 万元,实收资本 5,740 万元,法定代表
人为王文江。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 比例
1 王文江 3,377.50 58.84%
2 高艺 602.00 10.49%
3 王普宇 322.00 5.61%
4 李晓萍 294.00 5.12%
5 北京京胜油运有限公司 280.00 4.88%
6 陶瑜 112.00 1.95%
7 王海燕 72.80 1.27%
7 邓王力 70.00 1.22%
9 陆军 70.00 1.22%
10 罗广迪 63.00 1.10%
11 赵旻 56.00 0.98%
12 汪培镇 49.00 0.85%
13 田强 42.00 0.73%
1-1-108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4 何蓉 42.00 0.73%
15 王良胜 42.00 0.73%
16 舒群 42.00 0.73%
17 郑维彦 28.00 0.49%
18 齐研 28.00 0.49%
19 朱宝英 28.00 0.49%
20 周凤 21.00 0.37%
21 刘阳 21.00 0.37%
22 叶海军 21.00 0.37%
23 王宇明 16.80 0.29%
24 王立东 9.80 0.17%
25 张英 8.40 0.15%
26 闫霞 7.00 0.12%
27 王毅飞 7.00 0.12%
28 张青曼 2.80 0.05%
29 童茜文 1.40 0.02%
30 张飞 1.40 0.02%
31 王文伟 1.40 0.02%
32 候茹蕾 0.70 0.01%
合计 5,740.00 100%
美特股份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开发和安装;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
咨询、转让、服务;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油田设备的维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上项目具体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以相关部门
核发的资质证书为准);光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网络设备的销售及售后服
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石油化工产品的销
售;电子产品、消防设备及器材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美特股份目前主要从事安全防范智能监控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单机设备
销售;安全防范智能监控信息系统维护服务;工程服务;软件销售;技术及设计
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0,715.06 万元,净资产为
1-1-109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6,301.53 万元;2015 年营业收入 5,949.96 万元,净利润-516.01 万元。(以上
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新疆德盛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德盛紫金目前是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王普宇之兄长王继利及其配偶
熊新芳所控股的企业。
(1)德盛紫金的历史沿革
①公司设立
2010 年,天顺有限进行战略调整,自身作为专门的投资平台和控股实体,
而具体业务分别由专门企业实体承担。
在此战略调整的指导下,王普宇、胡晓玲、焦智、康秀珍四位自然人于 2010
年 9 月投资设立新疆德盛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收
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 655 号 1 栋 4 层;公司股
东会决定由焦智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康秀珍任监事。
德盛紫金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人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王普宇 300.00 300.00 30%
2 胡晓玲 300.00 300.00 30%
3 焦智 200.00 200.00 20%
4 康秀珍 200.00 200.00 2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以上投资情况由新疆天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新天凌验字【2010】
9-036 号验资报告,2010 年 9 月 15 日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
650100050166124。
②2012 年王普宇、胡晓玲夫妇所持德盛紫金的股份与王继利、熊新芳所持
天顺有限的股份进行置换
2012 年,王普宇与王继利(弟弟与二哥)进行业务分割,由王普宇夫妇负
责供应链业务、王继利夫妇负责房地产业务。因此,王普宇、胡晓玲与王继利、
熊新芳进行股权置换,约定王普宇、胡晓玲将持有德盛紫金的全部股权分别与王
1-1-110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继利、熊新芳持有的天顺有限的全部股权进行转让置换。
2012 年 2 月 1 日,王继利与王普宇签订《股权转让置换协议》,约定:王继
利自愿将所持天顺有限 366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1.8%)与王普宇所持德
盛紫金 27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27%)进行股权转让置换。
2012 年 2 月 1 日,熊新芳与王普宇签订《股权转让置换协议》,约定:熊新
芳自愿将所持天顺有限 41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3%)与王普宇所持德盛
紫金 3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3%)进行股权转让置换。
2012 年 2 月 1 日,王继利与胡晓玲签订《股权转让置换协议》,约定:王继
利自愿将所持天顺有限 192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6.2%)与胡晓玲所持德盛
紫金 27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27%)进行股权转让置换。
2012 年 2 月 1 日,熊新芳与胡晓玲签订《股权转让置换协议》,约定:熊新
芳自愿将所持天顺有限 21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0.7%)与胡晓玲所持德盛
紫金 3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3%)进行股权转让置换。
其他股东(焦智、康秀珍)均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股权变更后,德盛紫金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人 变更前资本(万元) 变更后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王继利 — 540.00 54%
2 熊新芳 — 60.00 6%
3 焦智 200.00 200.00 20%
4 康秀珍 200.00 200.00 20%
5 王普宇 300.00 — —
6 胡晓玲 300.00 — —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③2013 年增资
2013 年 3 月 8 日,德盛紫金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2,000 万元,由各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增加出资。增资后,德盛紫金股权
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人 变更前资本(万元) 变更后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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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 王继利 540.00 1,080.00 54%
2 焦智 200.00 400.00 20%
3 康秀珍 200.00 400.00 20%
4 熊新芳 60.00 120.00 6%
合计 1,000.00 2,000.00 100%
以上出资情况由新疆握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新握驰会验字
【2013】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④2014 年股权转让
2014 年 4 月 15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康秀珍将持有公司 400 万
股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 20%)转让给焦智,转让后康秀珍不再是公司股东,
同时康秀珍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由熊新芳担任公司监事;2014 年 4 月 15 日康
秀珍、焦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办理了工商登
记,变更后德盛紫金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人 变更前资本(万元) 变更后资本(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王继利 1,080.00 1,080.00 54%
2 焦智 400.00 800.00 40%
3 熊新芳 120.00 120.00 6%
4 康秀珍 400.00 — —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
保荐机构对王普宇、胡晓玲夫妇以及王继利、熊新芳夫妇进行了访谈,上述
人员确认,王普宇、胡晓玲夫妇所持天顺有限的股份以及王继利、熊新芳夫妇所
持德盛紫金的股份均不存在代持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了相关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相关工商资料等,认为:王普
宇、胡晓玲夫妇所持天顺有限的股份以及王继利、熊新芳夫妇所持德盛紫金的股
份均不存在代持情形。
(2)德盛紫金的主要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53,702.15 万元,负债 57,257.65 万
元,净资产-3,555.49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319.55 万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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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目前,德盛紫金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在建项目:
①“天津路”地块。2012 年 5 月,德盛紫金通过“招拍挂”取得编号为
2009-C-080 地块,面积为 8120.84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②“会展纬二路”地块。2013 年 5 月,德盛紫金通过“招拍挂”取得编号
为 2012-C-129 地块,面积为 4752.39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③“米东区东山大道”地块。2014 年 5 月,德盛紫金通过“招拍挂”取得
编号为 2012-C-260 地块,面积为 42168.21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目前,德盛紫金开发的“颐和花园”项目部分已实现对外销售,剩余部分均
处于正常销售过程中。
(3)德盛紫金的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德盛紫金的工商资料、公司章程,获取了德盛紫金的对外投
资情况声明,对德盛紫金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目
前德盛紫金无对外投资。
(三)其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本公司其他主要股东(法人股东、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担任本公司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法人股东
(1)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住所为芜湖市渡春路 33 号房屋-3,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 9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该公司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管
1 900 1.00% 普通合伙人
理企业(有限合伙)
2 南翔万商投资有限公司 22,500 25.00% 有限合伙人
3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500 15.00% 有限合伙人
4 奇瑞控股有限公司 9,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5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8,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6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 26,100 29.00%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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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理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90,000 100% —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和企业性质等基
本情况如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实际控制人 企业性质 董事、监事及高管
(万股) (%)
执行事务合伙人:皖江(芜
民营企业。主要从事股
1 芜湖基金 450.00 8.04 陈 玮 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权投资业务。
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芜湖基金持有发行人 8.04%的股权比例,系发行人的关联方;除上
述关联关系外,芜湖基金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服务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项目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芜湖基金投资天顺股份的资金来自该合伙企业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委托
他人代持或受托代持天顺股份股票的情形。经核查,2011 年 4 月,天顺股份实
施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增至 5,600 万元,引入光正投资及芜湖基金为新股东,
该等新股东与天顺股份及其原股东共同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根据该增资扩
股协议第六条的约定,若天顺股份未实现约定年份的业绩,天顺有限及王普宇有
补偿上述新股东的义务。2013 年 1 月,芜湖基金出具《关于放弃补偿的声明》,
为了保证天顺股份发行上市的稳定性和合法性,芜湖基金放弃天顺有限及王普宇
因发行人未实现约定年份业绩的现金补偿权利。除上述对赌条款外,芜湖基金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物流产业投资、
股权投资、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的项目
除外)。
该公司实际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85,734.01 万元,负债 3,000.95 万
元,净资产 82,733.05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869.76 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除持有本公司 8.04%的股权外,该公司还持有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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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94%股权、重庆秦川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0.00%股权、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17%股权、安阳凤
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60%股权、陕西榆林康隆能源有限公司 3.31%股权、福
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1%股权、北京创毅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1%
股权、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5.16%股权、深圳市天和时代电子设备有
限公司 9.03%股权、上海动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36%股权、中交通力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 2.03%股权、珠海越亚封装基板技术有限公司 3.17%股权、西
安格威石油仪器有限公司 13.50%股权、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5.28%股权、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2.36%股权和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76%
股权。
①普路通与发行人之间的业务竞争关系
经核查,普路通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该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包括
供应链方案设计、采购、分销、库存管理、资金结算、通关物流以及信息系统支
持等诸多环节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该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集中于电子
信息行业和医疗器械行业,其他有少量农产品销售收入。
从业务类型来看,普路通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业务,与天顺股份的供应链管
理业务类似,与天顺股份的第三方物流业务、物流园区业务及物流金融监管业务
均不相同或类似。
从类似业务的目标客户、目标市场领域来看,普路通的供应链管理业务集中
于电子信息行业和医疗器械行业,来自于上述两个行业的各种业务收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均超过 99.79%以上;普路通的主要客户集中在电子信息行业和医疗器
械行业,主要包括:深圳创维、同方、曙光信息、百纳威尔科技公司、小米通讯、
康亿医疗等等。而天顺股份供应链管理业务集中于水泥、铁精粉、生铁、钢材、
煤炭、冶金焦等大宗商品领域;主要客户包括: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准东矿业、
阿拉山口胜利金属、乌鲁木齐维泰开发、石河子国能能源等等。因此从目标客户、
目标市场领域来看,普路通与天顺股份不存在任何重合的情形,因此不会产生业
务竞争关系。
从市场地域情况来看,天顺股份的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集中于新疆地区;而
普路通尽管在新疆设立了子公司,但主要从事农产品销售,且业务量很小,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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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年和 2013 年仅为 208.94 万元和 922.60 万元,列入其他业务收入。因此普路通
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在新疆地区基本没有开展,普路通与天顺股份在类似业务的市
场区域方面也不存在重合,因此不会产生业务竞争关系。
经查阅普路通的招股说明书以及对天顺股份的关联方、关联关系的相关核
查,确认报告期内普路通与天顺股份不存在关联交易。
综上,普路通与天顺股份尽管存在部分类似业务,但报告期内与天顺股份不
存在上下游关系,与天顺股份不存在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与天顺股份不存在业务
竞争的关系。
②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顺股份的业务竞争关系
经核查,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招股意向书中披露,该
公司主营业务是提供自动化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基于规划集成和软件开发,
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仓储、配送自动化物流系统及服务。其主要产品种类包括:
工业生产型物流系统、商业配送型物流系统、运营维护、托盘梗箱。
从业务类型来看,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天顺
股份的物流园区业务存在少部分类似的情形。但是,天顺物流的物流园区业务主
要是为客户提供仓储场地及配套的装卸、分装等服务。而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为最终用户提供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而不是为物流园区企
业、仓储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因此从具体的业务内容来看,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天顺物流在主营业务方面并不存在实质上的重合情形,因此
不会产生业务竞争关系。
从类似业务的目标客户、目标市场领域来看,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为烟草、电力等行业内企业提供物流系统集成服务,主要客户
包括:江西中烟、安徽中烟、华环国际烟草、广东中烟等等。天顺股份物流园区
服务业务主要客户是在新疆地区需要建立仓储基地、配送中心的客户群体,包括:
国美电器、金天山物流配送、利星行物流等等,主要客户中没有烟草、电力系统
的客户。因此从目标客户、目标市场领域来看,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与天顺股份不存在任何重合的情形,因此不会产生业务竞争关系。
从市场地域情况来看,天顺股份的物流园区服务业务全部集中于新疆地区。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疆地区未设有子公司,其主要客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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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在江西、安徽、云南、广东、贵州、福建、江苏、四川等地(主要集中在华东、
华南和西南地区)。因此,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顺股份在
物流园区业务的地域方面也基本不存在重合的情形,因此不会产生业务竞争关
系。
经查阅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意向书以及对天顺股
份的关联方、关联关系的相关核查,确认报告期内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与天顺股份不存在关联交易。
综上,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顺股份尽管存在少部分类
似业务,但业务实质类似程度很低,且报告期内与天顺股份不存在上下游关系,
与天顺股份不存在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与天顺股份不存在业务竞争的关系。
(2)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23 日,经营住所为上海市广东
路 689 号 26 楼 07-12 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向
阳。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实收
资本为 575,000.00 万元。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企业性质等基本情况如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实际控制人 企业性质 董事、监事及高管
(万股) (%)
董事:汪异明、王美娟、仇
民营企业。主要从事股 夏萍、廖荣耀、张向阳
1 海通开元 300.00 5.36 海通证券
权投资业务。 监事:芮政先
高管:汪异明
经核查,海通开元持有发行人 5.36%的股权比例,系发行人的关联方;除上
述关联关系外,海通开元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服务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项目成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海通开元投资天顺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委托他人代持或受
托代持天顺股份股票的情形。2010 年 7 月,天顺股份实施增资扩股,将注册资
本增至 5,000 万元,引入海通开元及白炳辉、朱希良、辛幸明、赵素菲、饶国兵、
袁卫新等新股东。该等新股东与天顺股份及其原股东共同签订了《增资扩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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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根据该增资扩股协议第六条的约定,若天顺股份未实现约定年份的业绩,
天顺有限及王普宇有补偿上述海通开元及其他新增自然人股东的义务。2013 年
1 月,海通开元出具《关于放弃补偿的声明》,为了保证天顺股份发行上市的稳
定性和合法性,海通开元放弃天顺有限及王普宇因发行人未实现约定年份业绩的
现金补偿权利。除上述对赌条款外,海通开元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资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
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
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除持有本公司 5.36%的股权外,该公司未持
有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的权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1,418,504.76 万元,负债 346,192.45
万元,净资产 1,072,312.31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1,196.77 万元,净
利润 85,385.04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已投资的企业主要包括:陕西国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兴高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银龙预应力钢材股份有
限公司、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泰瑞机器制造(中国)有限公司、
广东拜博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抚州苍
源中药种植有限公司、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山东长征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汽环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
三明鑫疆磷业股份有限公司、欣狮铝业(上海)有限公司、大通湖天泓渔业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吉禾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文化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现代农业和
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海通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虎扑(上海)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九一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界面(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恒信大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袋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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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匹匹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久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
海通旭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红演圈(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全值药房
连锁有限公司、赤子城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上海聚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华云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
(3)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7 月 4 日,经营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
技术开发区迎宾路 154 号迎宾丽舍小区 33-4-303 室,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冯新,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周永麟 2,621.47 52.43%
周永燕 1,256.53 25.13%
李京红 600.00 12.00%
冯新 522.00 10.44%
合计 5,000.00 100%
上述股东中,周永麟和周永燕是兄妹关系;除此以外,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企业性质等基本情况如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实际控制人 企业性质 董事、监事及高管
(万股) (%)
董事:周永麟、周永燕、冯
民营企业。主要从事股 新、贾林军
1 光正投资 150.00 2.68 周永麟
权投资业务。 监事:李京红
高管:冯新
经核查,光正投资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的其他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服务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项目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光正投资投资天
顺股份的资金来自该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委托他人代持或受托代持天顺股份股
票的情形。2011 年 4 月,天顺股份实施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增至 5,600 万元,
引入光正投资及芜湖基金为新股东,该等新股东与天顺股份及其原股东共同签订
了《增资扩股协议》。根据该增资扩股协议第六条的约定,若天顺股份未实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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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年份的业绩,天顺有限及王普宇有补偿上述新股东的义务。2013 年 1 月,光
正投资出具《关于放弃补偿的声明》,为了保证天顺股份发行上市的稳定性和合
法性,光正投资放弃天顺有限及王普宇因发行人未实现约定年份业绩的现金补偿
权利。除上述对赌条款外,光正投资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光正投资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
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
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为
准):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受让股权
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讯服务。
该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为股权投资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 48,737.43 万元,负债 45,310.17 万
元,净资产 3427.26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909.45 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除持有本公司 2.68%的股权外,该公司还持有光正置业有限公司 98.41%的
股权和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31%的股权。
2、主要自然人股东
(1)赵素菲
赵素菲女士持有本公司 3.57%的股权,并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赵素菲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65010219721019XXXX,住址为
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 128 号。赵素菲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
有争议的情况。
赵素菲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详见“第七章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对外投资情况”。
(2)王略
王略先生持有本公司 3.04%的股权,并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略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65020319700605XXXX,
住址为新疆克拉玛依市拉玛依区向阳南村。王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王略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还持有天顺有限 3.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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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勇
吴勇先生持有本公司 0.54%的股权,并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勇为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65010219691006XXXX,住址为新
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青城巷锦华名居。吴勇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
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吴勇除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4)马新平
马新平先生持有本公司 0.07%的股权,并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马新平为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65010419680813XXXX,住址为新
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26 号。马新平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马新平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5)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任职履历等个人简历情况,是否在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及任职年限;前述人员受让发行人股权或向发行人增资的资
金来源
经核查,发行人自然人股东近五年履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设立以来的工
资表及社保花名册,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及任职年限
情况如下:
序 股东姓 在发行人及其子公
近五年履历 任职年限
号 名 司任职职务
2006 年 11 月至今,担任天顺有限董事长 -- 9年
2008 年 12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董事长 担任发行人董事长 6年
1 王普宇 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巴里坤县天恒祥物流有 执行董事 2年
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5 年 4 月至今,担任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5.4
执行董事
欧啦物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月至今
1987 年至 2015 年任伊犁糖烟有限责任公司任执 未在发行人及其子公
2 白炳辉 ---
行董事兼总经理 司任职
3 赵素菲 2010 年至今,担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担任发行人监事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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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至今任新疆融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0 年至今任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担任发行人监事会主
2013 年 8 月至今任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3年

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4 月至今任新疆中商惠民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总经理。
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发行人董事; 担任发行人董事 6年
2009 年 9 月至今,担任天顺哈密公司监事 监事 6年
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担任天顺有限董事 -- 2年
2010 年 7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5年
4 王 略
2011 年 6 月,担任富蕴天顺公司监事 监事 4年
2012 年 6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副总经兼董事会秘书 3年
书;
2013 年 11 月至今,担任阜康天顺公司监事 监事 2年
1995 年 8 月至今,在新疆金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未在发行人及其子公
5 朱希良 --
工作,历任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司任职
2009 年至今,担任新疆石河子恒和房地产开发有 未在发行人及其子公
6 辛幸明 --
限公司总经理 司任职
2010 年 6 月至今任云南宁蒗三鑫矿业有限公司、
瑞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 未在发行人及其子公
7 饶国兵 --
2013 年 7 月至今任甘肃景泰瑞达矿业有限公司董 司任职
事长。
未在发行人及其子公
8 袁卫新 1999 年至今在乌鲁木齐新三重公司工作 --
司任职
2010 年 4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昆仑银行克拉玛
-- --
依市分行行长;
9 吴 勇 201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总经理; 担任发行人总经理 4年
2011 年 2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董事; 董事兼总经理 4年
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富蕴天顺公司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5年
未在发行人及其子公
10 江凌云 1997 年退休 --
司任职
2009 年 2 月至 2011 年 12 月,在发行人担任审
11 拜文艳 任发行人审计部长 2年
计部长;
1-1-122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2011 年 12 月至今,担任阜康天顺公司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年
兼总经理。
2006 年至 2010 年,在天顺有限从事财务工作。 未在发行人及其子公
12 任琪荣 --
2011 年至今,在德盛紫金从事财务工作 司任职
2009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担任发行人项目经
项目经理 3年
理;
2012 年 6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3年
13 马新平
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富蕴天顺公司经理 经理 4年
2014 年 4 月至今,担任伊犁天勤公司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1年
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巴里坤公司经理 经理 2年
2006 年至 2009 年,在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
未在发行人及其子公
14 李晓燕 限公司工作; --
司任职
2009 年至今,在天顺有限担任行政主管。
15 陈永兵 2005 年至 2015 年,担任哈巴河分公司项目经理 经理 10 年
2004 年至 2008 年,任天顺有限任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4年
16 梅启龙 2008 年 2014 年,任发行人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6年
2014 年 4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乌苏市分公司经理。 经理 1年
就发行人历次股权受让方的资金来源等事项,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进行了
逐一访谈,并制作了访谈笔录;核查了自然人股东近五年履历。经核查,本保荐
机构认为,自然人股东受让股权资金来源于家庭收入及自筹资金。
十、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根据 2016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应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低于 25.00%,且不超过 1,868 万股,不进行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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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 56,000,000 100% 56,000,000 74.99%
其中:自然人股 13,400,000 23.93% 13,400,000 17.94%
社会法人股 42,600,000 76.07% 42,600,000 57.04%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18,680,000 25.01%
总股本 56,000,000 100% 74,680,000 100%
公司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公司股东情况
本公司目前共有 20 名股东,其中法人股股东 4 名、自然人股东 16 名。假
设本次发行新股 1,868 万股,其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股数 股份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任职情况
(万股) 发行前 发行后
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
1 3,360 60.00% 44.99% 社会法人股 —
公司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
2 450 8.04% 6.03% 社会法人股 —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 王普宇 321 5.73% 4.30% 自然人股 董事长兼天顺有限董事长
4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300 5.36% 4.02% 社会法人股 —
5 白炳辉 250 4.46% 3.35% 自然人股 无任职
6 赵素菲 200 3.57% 2.68% 自然人股 监事会主席
7 王略 170 3.04% 2.28% 自然人股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8 朱希良 150 2.68% 2.01% 自然人股 无任职
9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150 2.68% 2.01% 社会法人股 —
10 辛幸明 80 1.43% 1.07% 自然人股 无任职
11 饶国兵 70 1.25% 0.94% 自然人股 无任职
12 吴勇 30 0.54% 0.40% 自然人股 董事、总经理
13 袁卫新 30 0.54% 0.40% 自然人股 无任职
14 江凌云 20 0.36% 0.27% 自然人股 无任职
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执行
15 拜文艳 5 0.09% 0.07% 自然人股
董事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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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任琪荣 4 0.07% 0.05% 自然人股 天顺有限财务部统计主管
17 马新平 4 0.07% 0.05% 自然人股 副总经理
18 李晓燕 2 0.03% 0.03% 自然人股 天顺有限行政主管
19 陈永兵 2 0.03% 0.03% 自然人股 哈巴河分公司经理
20 梅启龙 2 0.03% 0.03% 自然人股 项目经理
合计 5,600 100% 74.99% — —
由上表可见,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包括 4 名法人股东和 6 名自然人股东,共持
有本公司股份 5,431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96.99%和
72.72%;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共持有本公司 1,321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占总
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23.60%和 17.69%。
(三)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公司无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上述各股东之间,自然人股东王普宇本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持有天顺有
限 95%的股权,具体包括:王普宇本人持有天顺有限 34.13%的股权,并担任天
顺有限董事长;王普宇之配偶胡晓玲持有天顺有限 17.87%的股权,并担任天顺
有限总经理;王普宇之兄王继芳持有天顺有限 18%的股权;王普宇之姐王淑芬、
王淑梅分别持有天顺有限 12%和 6%的股权;王普宇之妻弟胡长征持有天顺有限
3%的股权;王普宇之姐——王淑芬之儿女王昱燃、王鹏分别持有天顺有限 2%
的股权。
公司自然人股东王略持有天顺有限 3%的股权。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承诺:
“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
案公开发售部分老股,且承诺不会因此导致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
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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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股份的股份,自本次天顺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也不由天顺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天顺股份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在不丧失对天顺股份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
提下,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上年末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所持有的天顺股份的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后,本公司股东在天顺股份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天顺股份的股份总数的 25%;上述股东从天顺股份离职后半
年内,本公司不转让所持有的天顺股份的股份;且在上述股东申报离职半年后的
十二个月内,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天顺股份的股票数量占本公司所持
有天顺股份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
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
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均承诺:
“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
案公开发售部分老股,且承诺不会因此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除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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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开发售外,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
满两年后,本人在公司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
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
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
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发行人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股东白炳辉承诺:“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
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案公开发售部分老股;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在本次发行前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海通开
元投资有限公司、光正投资有限公司、赵素菲、王略、朱希良、辛幸明、饶国兵、
吴勇、袁卫新、江凌云、拜文艳、任琪荣、马新平、李晓燕、陈永兵和梅启龙均
承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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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略、吴勇、马新平和赵素菲
均承诺:“在前述各自的自愿锁定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承诺。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符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
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
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
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
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员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项 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员工人数 176 193
(二)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员工 176 人,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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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分布
项 目 人数(人) 比例
生产人员 96 54.55%
专业技术人员 12 6.82%
专业结构
销售人员 1 0.57%
管理及行政人员 67 38.07%
人员合计 — 176 100%
2、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的结构分布
项 目 人数(人) 比例
硕士及其以上 2 1.14%
本科 41 23.30%
学历结构 大专 68 38.64%
中专 19 10.80%
高中及其以下学历 46 26.14%
人员合计 — 176 100%
3、公司员工年龄分布
项 目 人数(人) 比例
30 岁以下 53 30.11%
30~40 岁 51 28.98%
年龄结构
41~50 岁 58 32.95%
51 岁及以上 14 7.95%
人员合计 — 176 100%
(三)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按照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给各员工按时交纳各类社会
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等基本社会保险,并代扣代缴员工大病医疗保险。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社保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费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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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米东、吉木 哈巴河
哈密市 伊宁市 阜康市
(股份) 萨尔、乌苏、
项目 富蕴)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单位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缴费 缴费 缴费 缴费 缴费 缴费 缴费 缴费 缴费 缴费 缴费 缴费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养老保险 20% 8% 20% 8% 20% 8% 20% 8% 20% 8% 20% 8%
医疗保险 9% 2% 9% 2% 6% 2% 8% 2% 7% 2% 9% 2%
工伤保险 0.5% — 0.9% — 1% — 1% — 1% — 1.5% —
失业 城镇户口 1.5% 0.5% 1.5% 0.5% 1.5% 0.5% 1.5% 0.5% 1.5% 0.5% 1.5% 0.5%
保险 非城镇户口 1.5% — 1.5% — 1.5% — 1.5% — 1.5% — — —
生育保险 0.8% — 0.8% — 1% — 1% — 0.6% — 1% —
住房公积金 6% 6% 6% 6% 6% 6% 6% 6% 12% 12% 6% 6%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期间 员工人数 应缴人数 实缴人数 未缴纳人数
2013 年末 212 184 184
社保基金 2014 年末 193 177 177
2015 年末 176 160 160
2013 年末 212 189 189
住房公积金 2014 年末 193 181 181
2015 年末 176 163 163
注:各年度员工人数与应缴人数的差异原因为相应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或入职不满 1
个月的员工;实缴人数含补缴人数。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为应缴纳社保及
住房公积金的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2013 年末,公司社保实缴人
数为 184 人,而住房公积金的实缴人数为 189 人,产生差异的原因是社保有 4
名员工为异地缴纳人员,另有 1 名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2014 年末,公司社保
实缴人数为 177 人,而住房公积金的实缴人数为 181 人,产生差异的原因是社
保有 4 名员工为异地缴纳人员。2015 年 12 月末,公司社保实缴人数为 160 人,
而住房公积金的实缴人数为 163 人,产生差异的原因是社保有 3 名员工为异地
缴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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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未缴纳社保金额 — — —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金额 — 0.13 —
未缴纳金额小计 — 0.13 —
本期净利润 3,264.52 3,238.43 3,168.68
未缴纳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 0.00004%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应缴未缴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金额较小,对公司
利润影响较小,随着公司规范员工保障制度,该比例且呈逐步降低趋势,且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为应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保
及住房公积金。2014年末,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金额为0.13万元,主要原因
是:2014年11月,吉木萨尔县分公司所在住房公积金缴纳中心因系统升级,要
求企业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工作,由于此账户于2015年1月审批通过,2014
年11月计提的住房公积金已经在2015年1月按时补缴缴纳。
报告期内,就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而存在的追缴风险:
(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向公司作出承诺:“本人作为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股份”)实际控制人,若出现上
述员工要求天顺股份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者相关主管机关要求天顺股份依法为
其缴纳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其滞纳金和罚款的情况时,由本人以自有资金及
时足额承担赔偿或代为缴纳的义务,具体数额以相关主管机关通知核定的数额为
准,并赔偿由此给天顺股份造成的任何损失。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
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和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
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公司的控股股东天顺有限向公司作出承诺:“作为天顺股份的控股股
东,若出现上述员工要求天顺股份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者相关主管机关要求天顺
股份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其滞纳金和罚款的情况时,由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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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承担赔偿或代为缴纳的义务,具体数额以相关主管机关通知
核定的数额为准,并赔偿由此给天顺股份造成的任何损失。天顺有限若违反相关
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和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根据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米东区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依法缴纳
各项社会保险,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根据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公司依法缴纳住房公积
金,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本中心的行政处罚。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发生欠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事项不会对发
行人构成障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反社保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而
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和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和胡晓玲女士就避免与本
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第六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中“一、同业
竞争”之“(二)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部分的
相关内容。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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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四)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天顺有限以及在发行人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稳定股价的预案”。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天顺有限、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面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和胡晓玲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八)其他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
的承诺,详见“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中“十三、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
情况”部分的相关内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相关责任主体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
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了相关承诺。在承诺中,承诺人就其
未能履行在本次发行中作出的承诺提出了对应的约束措施。上述承诺及约束措施
内容合法、合规、合理、及时、有效,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承诺人出具上述承诺已经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已经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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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主体签署或盖章,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相关文件
对责任主体作出公开承诺应同时提出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相关要求。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各项承诺及约束措施,已充
分披露在《招股说明书》中,该等承诺及约束措施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及《关于进一步推
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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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迅速崛起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商,主要从事于大宗货物和大件货
物的第三方物流业务,并从事于相应的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
管等业务。
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依托新疆资源丰富的经济特点,以大宗货物和
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服务为起点,不断积累人才、经验和客户资源,业务逐步扩
展到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物流金融监管等领域,逐渐发展成为疆内营业
收入最大的民营综合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自设立之初,公司便严抓服务质量,
以严格的质量控制成就了优良的服务质量,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也为公司
的市场开拓奠定了质量和客户基础。凭借着优质的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公司逐
步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合作关系,从简单帮助客户安排货物的运输、仓储,
逐步发展成为部分客户设计、实施和运行企业整个采购、物流、仓储和分销的专
业供应链管理业务。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凭借着不断积累的信誉和市场优势,取
得了良好的服务效果并赢得了客户的口碑,公司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了物流金
融监管的开展。及至目前,公司已逐渐由单一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转变为集第三
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型供应
链服务商。
公司自设立以来,以第三方物流服务为基础,通过人才、经验和客户的不断
积累,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及时把握市场动向,适时适度延伸公司业务链条,并
通过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逐步发展壮大,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为现代物流业。
2004 年 8 月 5 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
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现代物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为加强综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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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建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和协会参加的全国现代物流工
作协调机制,成员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民航
总局、公安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标准
委等部门及有关协会组成,主要职能是提出现代物流发展政策、协调全国现代物
流发展规划、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等。
(二)主要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内容解读
我国政府部门第一次针对现代物流发展颁布的综合性政
2001年3 月,国家经济贸易委 策意见,指出:加快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对于优化资源
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加快我国现 配置,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综合国力和企
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经 业竞争能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贸运行[2001]189 号) 战略,推进我国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04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等九
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或募集资金,大力
部委《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
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企业,鼓励资产质量好、经营
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
管理好、具有成长潜力的物流企业上市。
[2004]1617 号)
1、现代物流行业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通过优化与整合
2005 年 6 月,国家标准化管理 物流活动全过程,获得最大效率和效益的复合性产业;
委员会等八个部委《全国物流标 2、加强物流标准的统一性、关联度,为各产业物流的创
准 2005 年—2010 年发展规划》 新发展提供技术、管理和规范服务,促进我国物流与国际
接轨。
2005 年 12 月,国家税务总局
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
《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
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物流企业开展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
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工作,逐步解决物流企业营业税重复纳税问题
[2005]208 号)
1、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实现企业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和再生资源回收
的系列化运作。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
2006 年 3 月,《国民经济和社 流;
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强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推
进物流信息化;
3、加强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
域性物流中心。
2007 年 3 月,《国务院关于加 1、优先发展运输业,提升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
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 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发[2007]7 号) 2、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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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
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物流产业列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服务行业(服务业中唯
一列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行业),《振兴规划》提出:
1、积极扩大物流市场需求,促进物流企业与生产、商贸
2009 年 3 月,《国务院关于印 企业互动发展,推进物流服务社会化和专业化;
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 2、加快物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信息
知》(国发[2009]8 号) 沟通,创新物流服务模式,加强资源整合,满足多样性的
物流需要;
3、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水
平。
“十二五”期间,新疆将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
电子商务、代理联运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专业化物流企
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加快企业生产流程再
造,促进物流配送的社会化;加强大宗重要商品、生活必
需品等应急物流体系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铁
2011 年 1 月,《新疆维吾尔自治 路、公路、航空和管道运输的立体化运输网络,加快在乌
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 鲁木齐、奎屯、哈密、喀什、库尔勒、精河、阿拉山口、
规划纲要》 霍尔果斯等交通枢纽和口岸建设一批起点高、规模大、辐
射能力强,集运输、仓储、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功能
于一体的现代物流基地或物流中心等;加快新疆与内地及
周边国家物流大通道建设,支持企业参与中亚国家互联互
通项目建设,形成区内物流、国内物流和国际物流互动发
展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
流成本;推动农产品、大宗矿产品、重要工业品等重点领
2011 年 3 月,《国民经济和社 域物流发展;
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支持物流园区等物流功能集
聚区有序发展;
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
1、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2、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2011 年 8 月,《国务院办公厅 3、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
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 4、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
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 5、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
号 6、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
7、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
8、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
2011 年 11 月,关于印发《营业
1、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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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1]110 号) 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
2、在现行增值税 17%标准税率和 13%低税率基础上,新
增 11%和 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 17%税率,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 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
业适用 6%税率。
“十二五”期间,新疆将重点扶持 100 家物流企业和重点
2012 年 3 月,《关于推荐重点扶 支持 100 个物流发展项目,以改变新疆物流业现状,适应
持的物流企业和项目的通知》 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建立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实现新疆物
流产业现代化。
1、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积极支持民
间资本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
业重点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基础设施领域;
2、加快形成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管理体制:打
破阻碍物流设施资源整合利用的管理瓶颈,完善资质审批
管理,简化注册经营手续;
2012 年 6 月,《关于鼓励和引导
3、为民营物流企业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
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
减轻民营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民营物流企业的土地
意见》发改经贸[2012]1619 号)
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民营物流企业融资环境,促进民营
物流企业车辆便利通行;
4、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强做大:推动民营物流企业加快
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积极支持民营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合
作,发挥行业协会在支持民营物流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
用。
加快物流新技术应用步伐:支持企业改造升级现有物流信
2012 年 6 月,商务部《关于推
息系统,实现物流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生产企业及相关
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
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共用、资源共享。大力推进物联网技
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
术、RFID 射频识别码、GPS 实时监控等新技术在共同配
[2012] 211 号)
送工作中的应用水平。
引导仓储企业由传统仓储中心向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物
流服务商转变。在服务方面由仓库出租向仓储管理、库存
2012 年 12 月,商务部《关于促
控制、加工包装、分拣配送、质押监管等多功能增值服务
进仓储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发展;在技术方面由平面堆放、人工操作向立体化存储、
(商流通发[2012] 435 号)
单元化作业、机械化与自动化操作发展;在管理方面由分
散、粗放式经营向精益化、标准化与信息化发展。
2013 年 5 月,《关于在全国开展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 适用 17%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 11%税率,其
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 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 6%税率。
到 2015 年,基本建立物流园区建设及管理的有关制度,
2013 年 9 月,《全国物流园区发
初步建成一批布局合理、运营规范、具有一定经济社会效
展规划》(发改经贸[2013]1949
益的示范园区。到 2020 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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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度、功能齐全、绿色高效的全国物流园区网络体系。
到 2020 年,基本建成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物
2013 年 6 月,《关于交通运输推
流服务体系,传统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突破,物
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流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交通运输与现代物流的
(交规划发【2013】349 号)
融合发展,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1、按照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
带等重大战略规划要求,加快推进重点物流区域和联通国
际国内的物流通道建设,重点打造面向中亚、南亚、西亚
的战略物流枢纽及面向东盟的陆海联运、江海联运节点和
重要航空港,建立省际和跨国合作机制,促进物流基础设
2014 年 10 月,国务院《物流业 施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2、西部地区要结合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打造物流
年)》
通道,改善区域物流条件,积极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农产
品、矿产品等大宗商品物流产业。
3、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和上市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
渠道。
(三)现代物流业概况
1、现代物流与传统物流的关系及发展趋势
现代物流业是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
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
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
现代物流与传统物流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内涵不同。现代物流不仅仅包含传统
物流所包含的储存、运输等活动,还代表着各种物流活动的集成协调,使这些局
部的活动,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下,经过权衡而能达到比较好的配合。现代物流是
以传统仓储、运输业务为基础,利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对由此延伸的加工、配
送、结算、金融质押、信息服务等功能进行有效整合和提升,注重物流系统设计
和物流资源的合理规划。现代物流是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前提,在实践中不断创
新的业务。
2、现代物流行业经营模式的特点
(1)第三方物流成为发展的主要方向
作为一种新兴的物流形态,第三方物流有效提升了物流行业的服务效率,降
低了服务成本,使物流服务的规模经济效益得以体现。第三方物流已逐渐成为现
代物流发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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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技术广泛应用
现代物流具有大范围、跨领域、多层次、立体式、全方位的特点。信息传递
也会表现出多边、交叉、同步等特性,信息技术是现代物流服务的关键要素。具
备一套技术架构先进、功能层次分明、高效协同的信息技术系统是开展现代物流
服务的必要条件。
(3)通过服务外包降低物流成本
由于物流活动具有地域广、多样化、目的地分散的固有特征,综合物流企业
一般不具备对货物配送地域全面、深度覆盖的作业能力,在长期的竞争发展过程
中,形成单个物流企业具有比较成本的优势(比如物流专线、仓储地域优势、专
业领域等优势)。物流企业通过将某些作业环节外包给具有比较成本优势的其他
企业,这种物流企业之间服务外包的协作模式,提高了积货配载率、仓储周转率,
缩短了配送时效,从而实现降低物流运作成本、提高物流服务效率。
目前,我国传统物流正在向现代物流转变,并呈现以下发展趋向:
(1)第三方物流发展趋向
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企业更加关注其核心资源与竞争力的培养,将企业内
部物流交给专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经营。从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
第三方物流发展潜力巨大。
(2)供应链管理发展趋向
在全球竞争环境快速变化的今天,原先独立分开的诸如原材料采购、产品生
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已经逐渐结合到一起,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供应链。生
产企业的经营管理已经不能片面地追求单个环节功能的优化,而是从全局出发,
实现整个供应链价值的最优化。
(3)信息化趋向
信息化是现代物流发展的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
网络应用快速普及和物流信息系统运作渐入佳境,物流信息化建设也取得了显著
的成绩。
(4)物流园区趋向
物流园区是物流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是为了实
现物流设施集约化、物流运作共同化、城市物流设施空间布局合理化目的而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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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周边区域集中建设的物流设施群与众多物流业者在地域上的物理集结地。物流
园区作为重要的物流基础设施,具有功能集成、设施共享、用地节约的优势。近
年来,我国物流园区的发展步伐比较快,呈现出数量增加很快、园区类型不断丰
富、地域差别明显、园区功能不断完善、社会效益不断显现等特点。
3、关于“综合型供应链服务的企业”、“综合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说明
关于“综合型供应链服务的企业”、“综合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明确要求
或定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行业协会出具了《关于综合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和
综合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定位的说明》,其主要内容如下:
“供应链是指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控制,
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
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
功能网链结构。
供应链服务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用系统的观点对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
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设计、规划、控制与优化,即通过行使管理的职能,进行计
划、组织、协调与控制,以寻求建立供、产、销以及客户间的企业战略合作伙伴
关系,并保证这些供应链成员取得相应的绩效和利益的整个服务过程。
供应链服务的发展历程:
(1)纵向一体化管理阶段——企业内部物流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前,企业普遍处于产品与价格竞争阶段,企业核心
竞争力在于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产品成本,与之相适应的是一种企业内部纵向一
体化的生产管理模式,即将产品的研发、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营销
等各个环节都集中在企业内部,内部一体化主要通过公司部门设置或投资控股相
关公司来实现。在这种生产管理模式下,与生产管理有关的大部分物流、信息流
都在企业内部传递,企业对供应链的全过程拥有较强的控制力,但供应链运行成
本高、与产品有关的服务相对欠缺,且企业面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较为迟钝。
(2)第三方物流管理阶段
20 世纪 90 年代末至本世纪初,面对竞争环境的进一步加剧,企业不仅需
要降低价格、提高质量,还需要改善服务。然而改善服务所必需的相关投资却与
企业规模化大生产的理念相冲突,于是企业逐渐摒弃了纵向一体化的生产管理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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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将投资规模较大或资产利用效率不高的业务(如仓储、运输、通关、国际货
代等业务)通过外包方式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运作。由此,第三方
物流行业开始兴起。
(3)供应链服务阶段
自本世纪初以来,企业面对的市场需求呈现多样化且变化频繁的特点,客户
的定制化需求越来越明显,而且对需要得到满足的时间(交货期)要求也越来越
高,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难以满足这种现实需求。在这种市场需求和竞争背景下,
企业的生产模式也不得不从规模化大生产逐步过渡到大规模定制阶段,企业之间
的竞争不仅包括价格、质量、服务,还包括时间。因此,企业的内部效率提高已
经难以满足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需求,这便催生了核心企业只专注于供应链上的
某个或多个核心环节,而将供应链上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全部或部分
外包,发挥供应链上每个参与者的优势,并对供应链上的所有参与者进行一体化
统筹管理的供应链管理理念。由此,基于承接核心企业外包的供应链职能的供应
链管理服务行业开始逐步发展起来。
供应链
商流 物流 资金流 信息流
第 企
三 业
方 内
物 部
流 物

而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应为供应链链条上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四大
节点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目前国内供应链服务企业类型多样,但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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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够完全涵盖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多个环节的供应链服务企业较
少。
因此,供应链服务能够涵盖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环节的供应链服务
企业可定位为综合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其主营业务应至少涵盖第三方物流、物流
园区经营、供应链管理三种业务以上,具备自主研发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方物流公司除提供传统的第三方物流业务外,还可以提供供应链环节上
的商流、资金流或信息流等一种以上供应链节点服务的,可定位为综合型第三方
物流供应商。”
发行人业务范围涵盖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
管。其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业务名称 具体内容
通过整合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配送与信息等各服
务环节,实现客户的物流服务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个性化、
1 第三方物流
一站式整体物流解决方案,公司运用信息化的综合物流管理
系统为客户提高物流执行效率。
在物流服务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对各类行业上下游企业的
了解和信息沟通,及时了解上下游客户的供需要求,公司
“形式买断”客户所需原材料;并应客户要求,公司或将货
2 供应链管理 物直接运至客户处“销售”予采购方;或将货物存放到公司
仓库或公司监管仓库进行监管,客户按预先约定的采购数
量、价格付款提货,公司同时可向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资金
结算配套服务、第三方物流、仓储等综合物流服务。
通过园区平台的积聚功能,拓展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为供
3 物流园区经营 应链管理业务与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提供支持,同时可向客户
提供仓储、仓库租赁、分拣、监管、集散等多种服务。
客户将货物存放到公司仓库或公司监管仓库,凭仓单向银行
4 物流金融监管 申请借款,可以提高客户的融资能力和资金利用效率,公司
同时可向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仓储服务和监管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业务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第三方物流 45,184.27 92.78% 42,986.85 77.09% 40,411.40 73.87%
供应链管理 2,628.13 5.40% 11,853.55 21.26% 13,503.23 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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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区经营 599.39 1.23% 533.81 0.96% 472.64 0.86%
物流金融监管 290.01 0.60% 389.43 0.70% 321.15 0.59%
合计 48,701.80 100% 55,763.64 100% 54,708.42 100%
发行人业务以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为起点,因而第三方物
流是发行人的传统优势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较快,供应
链管理业务已成为发行人业务收入新的增长点。
发行人物流园区经营业务目前产生的营业收入虽然较少,但报告期内该项业
务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发行人可以通过物流园区的物资集聚功能,帮助公司拓
展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的第三方物流业务,是发行人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极大
助益。同时,自有的物流园区投入使用对于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供应链管理业务和
物流金融监管业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大大增强上述两项业务的服务能力
和服务效率。发行人募投项目“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达产后,将进一步
增强发行人物流园区经营业务的规模和盈利能力。
发行人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收入虽然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比较低,但报告期
内该项业务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该业务与供应链管理业务皆可以帮助客户解决
资金短缺问题,可以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增值服务,有利于公司巩固与客户良
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黏度”,对于发行人扩展增长自身的第三方物流业务
及物流园区经营业务规模具有促进作用。
发行人第三方物流业务和物流园区经营业务主要服务于供应链“物流”节点,
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服务于供应链“商流”和“资金流”节点,物流金融监管业
务主要服务于供应链“资金流”节点;在此基础上,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的物流
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信息流”的传递。发行人目前已形成以第三方物流为基
础,以物流园区经营为支撑,以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为拓展的业务结构,
以上业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发行人通过轻资产和重资产模式的结合,实现资
源的共享,增加公司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品种,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方案
设计、物流、供应链流程管理、仓储、采购、分销、物流金融监管等在内的一站
式、全方位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同时也将为发行人带来更稳定的客户资源和稳
定的业务发展。
综上所述,发行人通过第三方物流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物流园区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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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方案设计、物流、供应链流
程管理、仓储、采购、分销、物流金融监管等在内的一站式、全方位的供应链服
务,发行人供应链服务能够涵盖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多个供应链环节。
发行人符合“综合型供应链服务企业”、“综合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定位。
4、我国现代物流业现状
物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动脉系统,它连接经济的各个部门并使之成为一个有
机的整体,其发展程度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
一。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现代物流业也得到迅猛发展,全国社会物
流总额从 2004 年的 38.4 万亿元增长到 2014 年的 213.5 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达到 18.71%;2014 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为 10.6 万亿元 1。2013 年社会物流
总收入 7.2 万亿元,同比增长 9.2% 2。从社会物流总额构成情况看,2014 年,
工业品物流总额为 196.9 万亿元,同比增长 8.3%,工业品物流总额占社会物流
总额的比重为 92.2%,工业物流是推动社会物流总额增长的主要动力;农产品物
流总额为 3.3 万亿元,同比增长 4.1% 3。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图所示: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 年全国物流业增加值为 3.5 万亿元,物流业
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 5.5% 4。2013 年全国物流业增加值为 3.9 万亿元,可比
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
数据来源:《中国物流年鉴 2014》。
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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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 8.5%。2013 年,物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 6.8%,占服务业增加值的
比重为 14.8% 1。2012 年全国物流业增加值为 3.5 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
比增长 9.1%。2012 年,物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 6.8%,占服务业增加值
的比重为 15.3%。2011 年全国物流业增加值为 3.19 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
同比增长 13.9%,增幅比上年提高 0.8 个百分点。2011 年,物流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为 6.8%,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 15.7%;物流业对服务业的贡献率为
22.8%,比上年提高 3.8%,在服务业增加值增长的 8.9 个百分点中,物流业直
接拉动的约为 2 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 0.1 个百分点,表明物流业发展对服务业
的贡献日益突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亦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我国物流业依然
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 2。现代物流业已成为“十二五”期间国家经济结构调整
中服务业在国民经济结构比例上升 4 个百分点的重要抓手和推动力量 3。
随着现代物流业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物流园区建设也开始提速,区域性物流
中心逐步形成。近几年来,各地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更为合理,呈高速增长态
势,随着一批适应不同需要、定位明确的专业物流园区的开工建设和一些功能健
全的综合物流园区逐步发挥重要作用,物流网络组织节点开始形成,有效地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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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中国物流年鉴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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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物流年鉴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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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物流年鉴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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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物流功能和要素的集成整合,有利于我国物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2012 年,
我国的物流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4 万亿元,同比增长 23.9%。入选中
物联《2012 年度中国物流园区(基地)名录》的各类物流园区 754 家,比 2008
年的 475 家增长 58.74% 1。仓储、配送设施现代化水平提高,一批区域性物流
中心正在形成,物流的技术设备更新和信息化建设加快。
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和社会物流总额均保持平稳增长,物流园区规模逐步扩
大,但社会经济运行的成本仍然较高,2004 年~2014 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
GDP 比例如下:
由上图可知,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例总体上呈缓慢下降趋势。2013
年我国物流总费用占GDP比为 16.6%,较 2004 年的 18.80%仅下降了 2.2 个百
分点 2,体现了我国近年来物流效率逐渐提高,但提高速度缓慢。一般而言,发
达国家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约为 10%。相比之下我国物流成本过高,在微观
上降低了生产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在宏观上则影响了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
同时,我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仍显不足,尚未建立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能
力充分、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物流园区、物流技术装备等建设尚有待
加强;物流技术、人才培养和物流标准也不能完全满足物流业发展需要,物流服
务一体化和集约化程度亦不高。
5、我国第三方物流行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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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物流年鉴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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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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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是相对“第一方”发货人和“第二方”收货人而言的,由第三
方物流企业来承担企业物流活动的一种物流形态。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为客户提供
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务。随
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越来越多的产品在世界范围内流通、生产、
销售和消费,物流活动日益庞大和复杂,而第一、二方物流的组织和经营方式已
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要;同时,为应对越来越趋于激烈的竞争,企业必须确立核
心竞争力,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物流成本,把不属于核心业务的物流活动外包
出去。于是,第三方物流应运而生。第三方物流因其所具有的专业化、规模化等
优势在分担企业风险、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快物流产业的形成和
再造等方面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已成为 21 世纪物流发展的主流,也是我国物流
行业的发展方向。
我国第三方物流近年来发展迅速。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南开大学现
代物流研究中心对我国工商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总体情况的调查,近年来我国开
展物流外包业务的工商企业比例逐年上升,2010 年达到 63.3%,比 2006 年增
加了 20.7 个百分点 1。2011 年,我国开展物流外包业务的工商企业比例达到
86.7%,较 2010 年增加了 23.4% 2。
2010 年我国工商企业外包物流业务量占企业总物流量的比例主要集中于
50%~80%和 80%以上,分别为 29.1%和 40.3%,两项合计为 69.4% 3。
工商企业外包物流业务量 各区间工商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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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物流年鉴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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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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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物流年鉴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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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其总物流量比重区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10%及以下 13.3% 11% 9.9% 9.1% 7.1%
11%-30% 15.8% 17.1% 12.3% 10.8% 10.4%
31%-50% 9.7% 7.3% 10.8% 9.2% 13.1%
51%-80% 19.7% 20.5% 21.7% 29.8% 29.1%
80%以上 41.5% 44.1% 45.3% 41.1% 40.3%
虽然近年来我国第三方物流取得了较大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我国第三方
物流市场整体规模依然较小,与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欧洲目前使用第三方
物流服务的比例约为 76%,美国约为 58%,且其需求仍在增长。而我国 2010
年开展物流外包业务的工商企业比例为 63.3%,且工商企业外包物流业务量占企
业总物流量的比例为 80%以上的企业占比也仅为 40.3%,使用第三方物流服务
的比例远低于欧美 1。
同时,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规模较小、数量多,目前国内注册的物流企业多
达 73 万多家。2010 年度,我国前 50 强物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共计 5,927 亿
元,而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 7.10 万亿元,前 50 强企业占比仅为 8.35%;2011 年
度,我国前 50 强物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共计 7, 274 亿元,而我国社会物流总费
用 8.40 万亿元,前 50 强企业占比仅为 8.66%,行业集中度不高。与此同时,
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有限。相关研究表明,我国第三方物流
供应商的收益 85%来自仓储、运输等基础性服务,而物流金融、物流信息服务
等增值服务的收益只占 15% 2。
6、新疆现代物流业发展概况
伴随着西部经济大开发的热潮,新疆迎来经济腾飞的历史机遇。经济体制改
革的全面启动,为新疆经济注入了无限活力。作为中国市场经济的新宠儿,现代
物流以它独特的魅力也逐渐融入到新疆经济改革的大潮中,现代物流业亦在新疆
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近年来,新疆物流业总体规模开始快速增长,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传统运输、
仓储企业实行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截至 2011 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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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物流年鉴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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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物流年鉴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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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已注册的运输仓储邮政等物流企业 6,589 家,企业注册资金 402.2 亿元,分
别比 2008 年底增长 27.1%和 56.6% 1。2014 年,新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实现生产总值 483.7 亿元,较 2006 年增长 192.07%,占 2014 年新疆GDP比重
为 5.22%,占新疆第三产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15.47% 2。
2014 年新疆全社会货运量达到 72,168.00 万吨,货物周转量 1,880.92 亿吨
公里,分别较 2006 年增长 131.58%和 110.58%,其中公路货物运输量为
64,758.00 万吨,占比达到 89.73 % 3。目前新疆已形成货流、客流大进大出的态
势。新疆区域物流已形成以公路运输为主、铁路运输为辅、民航和管道运输快速
发展的立体运输网络。以石油石化、煤炭、矿产资源、棉花等为主的大宗货物物
流、以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生活用品等为主的“干线运输+区域配送”物流、
以边境小额贸易为主的口岸外贸物流亦成为新疆现代物流业的三个主要特色。
1
数据来源:《新疆物流业发展形势及对策建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
http://www.xn--efv956a90bz9c.com/_d2763485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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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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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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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1 年底,新疆已注册的运输仓储邮政等物流企业已达 6,589 家。截
至 2013 年底,被中国采购与物流联合会评定为AAAA级以上物流企业仅 12 家 1,
大部分物流企业未能实现物流信息化或者信息化水平很低,仅能提供简单的运输
送货、仓库保管等基本服务。新疆物流业依然存在企业规模偏小、行业集中度低、
设施能力偏弱、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7、新疆物流业需求情况
新疆是亚洲大陆的心脏地区,东面、南面与我国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
区相邻,从东北到西南与 8 个国家接壤,拥有 28 个边境口岸,是历史上我国通
往西亚及欧洲著名的丝绸之路。2013 年 9 月 7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建设“丝
绸之路经济带”构想。新疆特有的地理位置和资源等优势,以及与中亚各经济体
的经贸往来关系,奠定了新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无可替代的地位,新疆将
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一个交
通线、是一个综合运输体系、是一个物流通道。2014 年 10 月,国务院《物流业
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指出,按照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
绸之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规划要求,加快推进重点物流区域和联通国际国
内的物流通道建设。西部地区要结合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打造物流通道,
改善区域物流条件,积极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农产品、矿产品等大宗商品物流产
业。新疆自然资源丰富,煤炭、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和贵金属储量巨大,风
能和太阳能有待继续开发和利用,使得依托资源优势的新疆经济得到了快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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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新疆物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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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新疆地区地处内陆,以内向经济为主,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较小,2014 年
GDP增速高达 10.81%,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 26.1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
新疆是我国的资源大省,其制造业并不发达,因而疆内主要出产物资和出疆
物资主要是石油、煤炭、钢铁、矿石、化工产品、棉花等大宗物资或大件货物;
新疆的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亦十分丰富,新疆已探明的新能源储量有 8
亿千瓦之多,新疆境内可供开发的新能源储量已超过一亿千瓦,目前实际装机容
量则仅有 300 多万千瓦 2。大力发展能源与资源产业是新疆经济发展的重头戏,
因而大量固定资产投资亦集中于能源与资源产业。
2010 年 7 月,中石油集团宣布从明年到 2020 年,中石油将投资 3,000 亿
元加强在新疆地区的开发,几乎等于前 30 年中石油在疆投入的总和。依据规划,
未来十年里,中石油要把新疆建成全国最重要的油气生产基地和炼油化工基地、
石油储备基地、工程技术服务保障基地以及引进中亚-俄罗斯油气资源的战略通
道和运输总部和金融总部。 3
中国华能集团专门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快华能新疆能源产业发展的意见》和
《关于华能新疆准东能源基地投资开发管理体制的意见》,计划在未来十年内,
在新疆完成投资 1,000 亿元以上,努力争取到“十二五”末,华能在新疆发电装
机达到 500 万千瓦,煤炭产能达到 3,000 万吨/年,年外运量达到 1,500 万吨,
煤制天然气产能达到 40 亿标方/年;到“十三五”末,发电装机达到 1,000 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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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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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大陆桥视野》2013 年第 4 期。
3
数据来源:《中石油未来十年将投资 3000 亿发动新疆战略》,中国经济时报,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0/07-21/24156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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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煤炭产能达到 6,000 万吨/年,年外运量达到 3,000 万吨,煤制天然气产能
达到 60 亿标方/年。 1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投资建设新疆电力能源项目方面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国电“十二五”期间计划在新疆投资超过 1,000 亿元(含兵
团)。国电“十二五”期间在疆电源投产装机规模将超过 1,000 万千瓦,煤炭产
能超过 3,000 万吨/年,完成 100 亿立方米煤制气一期 40 亿立方米煤化工项目建
设,总投资将超过 1,000 亿元(含兵团),国电在疆内新能源结构比例将超过
53.10%。 2
预计到 2015 年,新疆的原油产量将达 3,300 万吨、天然气 450 亿立方米、
煤炭 4 亿吨、钢铁生产能力达到 2,200 万吨、水泥生产能力达到 6,000 万吨 3。
新疆的经济建设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飞速发展时期,物流行业也势必获得前所未
有的增长空间。依据《新疆物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新疆物流
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20%以上,2015 年全社会物流增加值将增长到 500 亿元以上,
较之 2011 年的 256.72 亿元,几乎将增长一倍。
依托新疆的经济特点和不断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新疆物流市场亦以大宗物
资、大件货物物流需求为主。新疆最大的发展优势是资源,而其最大的发展劣势
则是距离。新疆幅员辽阔,远离内地经济腹地,疆内运输和疆内与疆外的运输距
离都很长,因此新疆的社会物流总费用一直较高,按现行费率初步测算,新疆每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所需的运输费用比全国水平高 2~3 倍。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
已经成为新疆经济发展和企业运营的迫切需求,因而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选择综合
成本更低、配送效率更高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也将为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更大的
市场空间。
(四)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原因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利润来自于其与客户共同创造的价值,通过不断降低物流
运作成本,提高物流运行效率,从而与客户创造更多新价值,即“第三利润源”,
这种新价值是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客户两方共同分享,因此,现代物流企业为客
1
数据来源:《未来 10 年华能在疆投资超千亿》,新疆天山网,
http://news.ts.cn/content/2010-05/30/content_50052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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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电“十二五”期间计划在新疆投资超过 1000 亿元》,新疆能源网,
http://xjny.ts.cn/content/2010-06/17/content_68224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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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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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节约的物流成本越多,其利润率越高。
近年来,物流成本要素价格进入上行通道,劳动力价格连续提高,仓库租金
再创新高。而国内多数物流企业只能提供传统运输、仓储业务,服务方式和手段
比较原始和单一,管理模式和技术装备比较落后,不能实现产业化、信息化、低
消耗、高产出,无法从根本上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其同质化竞争
较为激烈,服务价格难以得到有效提升。在劳动力、原材料、能源价格不断上升
的同时,大部分物流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综合业务能力不强等因素制约,难以转
嫁成本,企业经营面临巨大压力。
与之相较,综合型物流服务商通过不断整合物流资源、延伸增值服务链和提
高物流信息系统水平,为整条产业链创造越来越多的新价值,从而维持业内较高
毛利率,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 A 股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统计,2014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综合毛利率为 16.57%。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毛利率 24.70% 17.80% 23.53%
华鹏飞
营业收入(万元) 77,706.70 67,970.69 40,503.49
毛利率 26.65% 31.21% 31.56%
新宁物流
营业收入(万元) 59,027.40 40,428.84 36,834.20
毛利率 0.50% 0.51% 0.66%
飞马国际
营业收入(万元) 4,763,722.49 3,211,905.60 2,985,048.31
毛利率 34.64% 41.09% 46.08%
恒基达鑫
营业收入(万元) 15,296.44 17,444.32 16,691.96
毛利率 20.67% 19.78% 13.77%
澳洋顺昌
营业收入(万元) 158,438.16 151,739.99 139,852.78
毛利率 8.72% 7.02% 5.48%
华贸物流
营业收入(万元) 797,801.50 796,693.10 853,335.44
毛利率 17.07% 13.20% 16.74%
飞力达
营业收入(万元) 222,938.15 274,166.48 236,642.21
毛利率 6.51% 7.34% 8.64%
怡亚通
营业收入(万元) 3,964,107.23 2,194,985.88 1,151,420.03
毛利率 16.34% 11.17% 29.94%
欧浦智网
营业收入(万元) 176,847.89 177,443.96 61,660.65
同行业上市 毛利率 17.31% 16.57% 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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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平均 营业收入(万元) 1,137,320.66 770,308.76 613,554.34
毛利率 17.22% 14.02% 12.44%
天顺股份
营业收入(万元) 48,701.81 55,763.64 54,708.42
上表中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由于所服务的行业、业务类型的不同,盈利能力和
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但近年上述公司的营业收入基本均实现了增长,毛利率基
本保持稳定,说明整个现代物流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五)行业的主要壁垒
1、品牌障碍
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的竞争是方案设计、服务质量和资金等各个方面的综合
实力的竞争,客户非常看重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以往的成果、业绩和市场口碑,刚
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要获得客户的信赖需要长时间的业务积累。而良好的企业信
誉,需要一个长期的形成过程。运营初期,行业新进入者以及众多小型企业难以
形成良好的市场形象,在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其业务规模难以得到保证,第三
方物流服务商极易处于亏损状态,为获得客户的信赖,形成有影响力的品牌效应,
服务商需要在此阶段有足够的资本投入,保持业务的持续开展,这构成企业进入
该行业的障碍。
2、资金障碍
现代物流服务行业的经营模式有多种,从资产结构角度看,比较典型的有两
种:(1)轻资产型,即服务商本身不重点投资固定资产,而是通过整合他人的资
源完成物流服务;(2)重资产型,即自建仓库或具有行业特色的交易市场,借助
贸易产品的集中交易和流转,开拓贸易产品的物流管理服务。这两种模式的共同
点是资金的需求量很大,前者除了网络布点需要投资外,还需要大量的业务执行
配套资金;而后者在发展仓库或交易市场的过程中更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拓展
现代物流服务业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一般企业难以承受,从而构成了较高的
市场进入门槛。
3、技术壁垒
第三方物流的运作和发展在根本上是对现代技术的应用,现代信息管理、运
筹规划、存货管理、物流作业自动化等技术的广泛应用是现代物流服务发展的重
要基础。随着现代物流服务业竞争的加剧,物流相关技术将不断升级,以应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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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化、全方位的市场需求。在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的大趋势下,物流技术的
自动化、运作管理的信息化、运作流程的智能化、多种技术和软硬件平台集成化
成为现代物流服务业的发展方向,掌握和应用这些技术,需要的不仅是资金的投
入,更需要相关技术的长期开发和积累,这构成了企业进入该行业的障碍。
4、人才障碍
现代物流业作为新兴的复合性产业,涉及运输、仓储管理、货代、联运、制
造、贸易、信息等行业,作业过程复杂、信息量大、对技术要求高,且各种物流
信息具有不确定性大、难以管理的特点,大大提高了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
我国尚未形成有效的现代物流管理人才培养体系,这使得现代物流管理人才奇
缺。目前物流人才供给中,规划类、营销类、管理类人才,尤其是复合型的物流
战略、物流设计管理人员匮乏,短期内难以网罗或培养符合行业发展要求的人才,
对新进入者形成较大障碍。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提高我国经济运行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综
合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国家和地方政府非常重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相继
建立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近年来陆续出台各类产业政策,积极
引导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
2007 年 3 月 19 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
见》(国发[2007]7 号)要求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力度,积极支
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同时,还要求优先发展运输业,
提升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为现代物流服务业
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09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发[2009]8 号),物流业成为中国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唯一的生产性服务业。
2011 年 3 月,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
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大
宗矿产品、重要工业品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支持
物流园区等物流功能集聚区有序发展;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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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化水平。
2014 年 10 月,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指出,
按照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规划要求,加
快推进重点物流区域和联通国际国内的物流通道建设,重点打造面向中亚、南亚、
西亚的战略物流枢纽及面向东盟的陆海联运、江海联运节点和重要航空港,建立
省际和跨国合作机制,促进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西部地区要
结合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打造物流通道,改善区域物流条件,积极发展具
有特色优势的农产品、矿产品等大宗商品物流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
过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和上市等多种方式拓宽融
资渠道。
一系列政府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改善了现代物流服务行业的发展环境,为现
代物流服务行业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2)物流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期,企业物流外包需求增强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物流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社会物流总额不断扩大。2005 年~2014 年,社会物流总额保持了 11%以上的增
长速度,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14 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 213.5 万亿元,
2014 年全国物流总费用为 10.6 万亿元。 1
与此同时,我国企业物流外包需求也持续增强。近年来,我国开展物流外包
业务的工商企业比例逐年上升,2011 年达到 86.7%,较之 2009 年增加了 25.5%,
较之 2006 年增加了 44.1%。我国工商企业已逐步认识到物流服务外包是企业降
低物流成本,专注于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2
可以说,第三方物流已成为现代物流发展的主流趋势,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
升级和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国第三方物流市场增速将会进一步加快。
(3)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
信息技术进步有效地促进了现代物流的发展,目前,全球领先的物流信息系
统已推广使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地理信息系统(GIS)、不停车自动
交费系统(ETC)、智能交通系统(ITS)、无线通信等运输领域新技术,条形码、
智能标签、RF 等自动识别、标识技术,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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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企业建设高效率的系统创造了条件。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
了数据的快速、准确传递,一方面提高了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仓储管理、装卸运输、
采购、订货、配送发运、订单处理的自动化水平,促进了订货、包装、保管、运
输、流通加工一体化。同时,强大的网络系统使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能更快捷地和
其他专业服务商沟通,及时掌握物流的运作状态,提升物流服务商对物流服务质
量的控制能力,提高物流服务效率。通过网络系统与客户系统的对接,使客户可
以随时跟踪自己的货物,实现了现代物流服务真正的无缝链接。现代信息技术的
发展,拓展了现代物流服务的发展空间。
同时,先进的信息技术帮助现代物流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和系统规划,即整合
传统的作业领域,融入客户管理过程,实现供应链各环节的无缝联接,大大降低
物流过程中库存积压、送货延时、运输不可控等风险。
(4)物流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完善
“十一五”以来,物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
规划》,推动了交通与物流基础设施的规模跨越式增长。2014 年,我国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4.3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18.32%,占全社会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8.38 % 1。截至 2014 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 11.20 万
公里,比上年增长 8.59%,其中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 16,000 公里 2;截至 2014
年底,我国公路总里程达 446.39 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达 11.19 万公里 3;
物流园区建设加快,仓储、配送设施现代化水平提高,一批区域性物流中心正在
形成,物流的技术设备更新和信息化建设加快。物流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为物
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设施条件。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我国物流企业运营成本较高
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物流成本依然较高,我国物流企业经营水平还没有明显
改善,劳动力短缺、原材料和能源价格高企导致企业运营成本加大。同时,由于
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性原因和石油行业的垄断性因素导致我国社会物流运营
成本较高。此外,“营改增”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将第三方物流一并纳入运输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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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纳税管理,导致整个第三方物流行业税负显著上升。2014 年,我国社会物流
总费用为 10.6 万亿元,其中运输费用为 5.6 万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
比率为 16.6%,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 1。
(2)资金短缺限制了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
资金瓶颈不仅直接制约国内物流服务商的资源整合和网络扩张速度,同时也
影响我国物流行业在信息化建设和引进先进物流技术方面的推进速度。此外,由
于现代物流服务商需要为客户垫付大量资金,因此其所需运营资金亦在迅速扩大
的业务规模中捉襟见肘,仅依靠银行借款融资不仅资金获取渠道单一,而且资金
使用成本较高,因而导致物流企业运营压力增大。
(3)现代物流行业高端人才匮乏
近年来,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迅猛,但物流教育的发展却相对滞后,而通过
企业内部培育现代物流业所需的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又需要较长周期。由于缺
乏有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导致人才储备不足。高素质人才的缺乏影
响了现代物流服务业的发展。
(七)现代物流业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科学技术的进步为物流企业提供了基于现代工艺技术的价值输送平台,大大
促进了行业的技术改进,促使传统物流模式向现代化物流模式转变。本行业的技
术水平和特点主要表现在物流信息技术和运输组配技术等两个方面。
1、物流信息技术
物流信息技术是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的各个作业环节中的综合应用,是物流
技术发展最快的领域。以 RFID(射频识别)、GPS(全球定位系统)、GIS(地
理信息系统)、LBS(移动位置服务)等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在现代物流业的
应用,强化了物流服务的效率,优化了物流服务的路线,合理调配运力,可视化
物流全过程,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企业的库存管理和物流费用,提高其盈
利能力。
本公司已经在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逐步推行移动 GPS、LBS 等技术的应
用,对大件货物等单车货值较高的货物通过 GPS、手机平台等进行动态监测,
大大提高公司对运输资源的掌控及调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所要投资的“物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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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将进一步扩大 GPS 等信息技术的应用范围并全面升级
其设备和技术能力,从而大大强化公司未来对第三方物流的整体管理能力。
2、运输组配技术
运输组配技术是现代物流业降低成本的主要手段。在单个用户配送数量不能
达到车辆的有效载运负荷时,如何集中不同用户的配送货物,进行搭配装载以充
分利用运能、运力,这就需要组配,组配可以大大提高货物配送数量并降低物流
成本。组配技术是物流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可以预期组配
技术将得到快速发展。
本公司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和钻研,初步搭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流系
统,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输组配技术,能够在短时间内进行物流资源的灵
活调配,在满足客户的各类需求的基础上设计最佳运输组配线路,从而提高整体
物流效率,降低公司服务成本。公司通过本次募投——“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项目”的建设,将全面升级公司整个物流管控系统,进一步提高未来运输组配能
力,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第三方物流业务的要求,为公司业务的全面增长奠定坚实
基础。
(八)现代物流业经营的季节性和周期性
现代物流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关联较为紧密,随宏观经济周期出现波
动,其行业周期与国民经济周期基本一致。此外,现代物流业发展还与所处区域
的经济发展相关。
现代物流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但公司所在地新疆地区冬季气候寒冷,
公司下游客户中部分生产型企业的正常运营和交通运输效率在冬季将会受到影
响,从而间接影响到本公司的经营,使得本公司每年的经营活动呈现季节性,一
季度业务量较少,第二季度业务量开始增加,大量业务集中在三季度和四季度中
上旬。
(九)现代物流业与上下游的关系
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物流行业的上游系为其提供基础服务支持的道路交通、仓储以及提供燃油动
力的石油行业,道路交通、仓储业是物流服务的基础设施,运输费用和仓储成本
的高低对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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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现代物流行业的下游行业极为广泛,就公司面对的新疆市场及大宗物资、大
件货物第三方物流而言,近年来新疆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固定资产投资规
模不断扩大,煤炭、石油、金属矿石等产量逐年增加。与之相对应,第三方物流
的需求也将保持较快速度增长。
三、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公司主要为疆内上市公司、大型企业提供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已与八一钢
铁、华电股份、金风科技、神华能源、天富热电、天山股份、圣雄能源、青松建
化等疆内知名大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701.81 万元。其中,第三方物流业务实现收入 45,184.27 万元,同比增长
2,197.42 万元,增幅 5.11%;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实现收入 599.39 万元,增幅
12.29%。
第三方物流行业目前非常分散,行业集中度很低。据新疆物流协会统计,本
公司是疆内营业收入最大的民营综合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凭借着优异的服务质
量和专业的表现,2010 年公司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为 AAAA 级物流企
业;2013 年公司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复审被评定为 AAAA 级物流企业,
公司被推选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
疆内主要物流企业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企业评级 业务范围 服务领域 规模
油田运输(沙漠运输)、
成品油配送(非油配送)、
2014 年,新
化工产品运输、航油运
中国石油天 疆地区实现
运输(公路、大件、危险 输、燃气运输、钢管运输、
然气运输公 AAAAA 营业收入
品),货代等 特种大件运输、国外和涉
司 201.72 亿
外运输、社会物流(集装
元。
箱运输)、汽车修理为主
营业务。
2014 年,实
新疆兆中快
AAAA 零担快运 零担货物运输 现营业收入
运公司
2.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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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实
新疆九州通
现物流营业
医药有限公 AAAA 医药销售 医药
收入 24.43

亿元。
煤炭批发经营,普通货物
新疆亚欧大 2014 年,实
运输。公路、铁路联运代
陆桥煤炭运 AAAA 煤炭购、运、销等 现营业收入
理服务,仓储服务,场地
销有限公司 3.2 亿元。
租赁,装卸等
运输(公路、铁路、航空、
农业(农资),汽车,电
新疆邮政速 大件、快运),枢纽(机 2014 年,实
子,化工,轻工纺织,园
递物流有限 AAAA 场、公路场站、铁路货 现营业收入
区,商贸,快速消费品,
公司 站),仓储,配送,快递, 3.37 亿元。
医药,电信
信息,供应链
钢铁及有色金属贸易、农
2014 年,主
中铁物资集 产品贸易、矿产品贸易、
营业务(贸
团新疆有限 AAAA 贸易、物流等 金融服务、进出口贸易、
易、物流)收
公司 工程技术咨询和物流业
入 10.1 亿元

新疆蓝天石
2014 年,实
油化学物流 承担集团产成品和原材
AAAA 运输、仓储、商贸 现营业收入
有限责任公 料运输业务
18 亿元

注:以上信息取自新疆物流协会。
由上表可知,上述疆内主要物流企业业务类型和服务行业与本公司都不尽相
同,公司是疆内大宗物资、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的龙头企业。
(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目前在疆内主要竞争对手基本信息及 2014 年经营情况大致如下:
公司名称 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营业收入
新疆天域安驰物流有限公司 大宗货物运输、煤炭销售 1,500 万元 约 1.15 亿元
大宗货物运输、汽车修理、
新疆顺通物流有限公司 2,200 万元 约 3.1 亿元
铁路与公路货运、信息代理
注:以上信息根据新疆物流协会、相关公司网上公开信息及市场调查获得。
(三)主要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自设立之初,公司便倡导用心服务,严抓服务质量,优异的服务质量为公司
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声誉。2010 年公司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为 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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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物流企业;2013 年公司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复审被评定为 AAAA 级物
流企业;公司被推举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2011 年度及 2012
年度中国特种物流年会,公司分别被评定为“2011 年度中国大件物流行业模范
单位”和“2012 年度全国特种物流行业全国三十强企业”称号。2013 年,公司
获得交通部“道路货运与物流业立功竞赛优胜企业”荣誉称号。2013 年 11 月,
公司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评定为“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龙头骨干
企业”。2013 年 12 月,公司被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评定为“大件道路安全运输示
范单位”。
公司获得政府部门和物流行业协会的多项资质和荣誉,主要情况如下:
时间 资质和荣誉 颁发单位
2014 年 10 月 2014 年度全国先进物流企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2014 年 10 月 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2014 年)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13 年 1 月 AAAA 级物流企业(注 1)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13 年 1 月 道路货运与物流业立功竞赛优胜企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 年 7 月 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注 2) 中国物流采购与联合会
2013 年 11 月 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3 年度特种物流行业-大件道路安全
2013 年 12 月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运输示范单位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乌鲁
2013 年 12 月 创新型企业
木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 年 2 月 道路货物运输二级企业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12 年 6 月 特种物流行业全国三十强企业 中国特种物流年会组织委员会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国联
2012 年 6 月 全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秀贡献企业
资源网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乌鲁
2012 年 创新型试点企业 木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国资委
2010 年度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
2011 年 1 月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成果二等奖
2011 年 5 月 2011 年度中国大件物流行业模范单位 中国特种物流年会组织委员会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国联
2011 年 7 月 全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秀推进企业
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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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7 月 行政效能作风建设监测点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AAAA 级物流企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常务理事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10 年 2010 年度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诚信中国七星奖 2010 年中国物流行业
中国诚信企业家大会
十大信用企业
注 1:A 级物流企业分为 A、AA、AAA、AAAA、AAAAA 五个等级,AAAAA 级为最高
级。
注 2: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AAA 级为最高级。
公司亦秉承“诚信为公司发展之本”的经营理念,笃信这一最基本的商业定
律。公司荣获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颁发的“2014 年度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
“2010 年度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称号,并在中国诚信企业家大会中被
评定为“诚信中国七星奖 2010 年中国物流行业十大信用企业”。2013 年 7 月,
公司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为 AAA 级信用企业。基于公司诚信的经营理
念,公司与客户、外协对象均保持良好的合作。
公司参与编制的《物流大件服务质量规范》、《物流采购服务质量规范》、《物
流配送服务质量规范》、 物流仓储服务质量规范》、 物流质押监管服务质量规范》
5 个乌鲁木齐物流地方标准,已经获得自治区地方标准审批,并发布实施。
良好的企业声誉和品牌形象为公司的市场开拓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得公司在
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 2008 年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与众多知名企业形成了稳
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包括八一钢铁、华电股份、金风科技、
神华能源、天富热电、天山股份、圣雄能源、青松建化等疆内外上市公司、大型
企业。公司在与上述客户多年的服务合作过程中,凭借优异的服务质量和高效的
服务效率,获得了客户的肯定,公司被天山股份米东事业部评为“2011 年度优
秀运输商”,被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评为“2012 年度水泥运输最佳合作单
位”,被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评为“2012 年度最佳合作伙伴”,被新疆金
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为“2013 年度业务运作最佳承运商”。
由于知名优质企业在选择物流服务商时对服务商的专业服务能力、管理水
平、物流效率、品牌信誉以及经济实力等要求较高,强调业务合作的稳定性与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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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性,因此其客户忠诚度同样较高。同时,上述客户更倾向于与合作关系密切的
物流服务商共同成长,将新的物流需求提供给原有合作良好的物流服务商,这有
利于公司及时掌握相关行业的最新变化趋势,设计符合客户需求的服务方案,并
将其复制拓展至其他客户,有利于公司业务模式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3、规模优势带来的良性循环
本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是第三方物流,这也是公司其他衍生业务的基础所在。
而第三方物流的本质在于为客户提供物流外包服务,核心目的就是为客户尽可能
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提高竞争力的核心因素之一在于能否综合自身掌
握的各种运输和客户资源,设计出最佳组合配送路线,将多个客户的物流业务合
理调配在一起,大大降低外协对象的空载率,从而有效降低整体运输成本。
本公司通过多年努力,已经成长为疆内营业收入最大的民营综合型第三方物
流供应商。一方面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另一方面掌握着庞大的外协运输资源。
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司较为领先的物流管理系统和严密的调度管理,本公司能够
对各种客户的物流任务作出迅速反应,并与其他客户的物流任务进行合理配对。
公司的客户资源越丰富,这种物流任务调配工作就越容易实现;而调配工作做得
越好,本公司的第三方物流综合成本就越容易得到控制,这就进一步促进越来越
多的客户将越来越多的物流业务外包给本公司。
本公司目前已经进入这样一个良性循环的周期,因此第三方物流业务保持了
良好的发展态势,并为公司未来的业务持续增长创造越来越坚实的基础。
4、富有竞争力的业务链体系
目前,新疆市场第三方物流企业数目众多,但其中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无
法覆盖物流服务的全部环节,仅能提供仓储、配送等服务中的一项,对客户缺乏
足够吸引力。公司以第三方物流服务为起点,通过不断的积累和发展,目前业务
已扩展到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物流金融监管等领域,是疆内为数不多的
可以为客户设计、实施和运行整个采购、物流、仓储和分销完整供应链管理服务
的物流企业,并通过业务创新为客户提供结算、金融质押监管等服务。本公司已
形成了物流行业完整的业务结构,客户只需与公司合作,即可享受全部的物流服
务项目,把主要精力放在企业的核心业务上,客户对公司有一定的黏性,并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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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碑效应聚集更多的客户。
因此,公司已形成以第三方物流为基础,以物流园区经营为支撑,以供应链
管理、物流金融监管为拓展方向的业务结构,这种业务结构不仅稳定完整,同时
也具有较强的扩张能力,是一种极具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的业务结构,使得公司
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5、发达的服务网络
新疆自治区面积约为我国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具有地域辽阔、城际之间距
离远、物流资源分散的特点。同时,新疆的公路建设发达程度也远低于内地省份。
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疆内进行了广泛的战略布局,形成了成熟的市场运作
体系,物流业务呈平稳增长态势,牢牢占据疆内大宗货物物流企业中的龙头地位。
同时,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客户物流需求,第三方物流运输范围辐射北
京、内蒙、陕西、宁夏、青海、甘肃等多个省市地区,为公司业务在内地省份的
拓展,奠定了基础。
6、自主研发的物流管理系统
立足于公司业务的需要,公司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疆天顺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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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V2.0、新疆天顺快运管理系统 V1.0、新疆天顺车辆信息管理系统 V1.0、新
疆天顺车辆调度管理系统 V2.0、天顺物流信息在线查询系统-(手机版)V1.0 和
天顺物流金融管理系统软件 V1.0,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管理、车辆管理、合同管
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统计报表等功能模块。目前,公司是疆内
唯一拥有物流信息系统软件著作权的民营物流企业。
上述系统初步构建形成了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了公司在全国范围
内的订单承接、运作、结算,提高了对客户的业务接待处理速度,充分实现了各
部门之间数据及时同步;解决了因业务量大而产生的数据信息共享矛盾,实现业
务数据的统一化、规范化、便捷化,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了人为操作失误,提高
了工作效率。
同时,对于大件货物等具有较高单车价值的货物,公司逐步通过对自有运输
车辆的 GPS 定位和对外协车辆的手机平台定位,实现了车辆组定位、组跟踪、组
查、信息查询、三方通话指挥调度、全程记录行程轨迹等功能。新疆天顺车辆信
息管理系统和新疆天顺车辆调度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了车辆的高效管理,通过对
大量外协车辆信息的积累以及分析,在接收运输计划之后,该系统能够迅速筛选
出较为符合要求的外协车辆作为备选运力,短时间内完成人工筛选所难以完成的
外协车辆搜索工作,从而大大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该系统还能
够自动交叉比对已有业务和新的运输计划,从而尽可能为外协车辆提供连续性的
衔接业务,进而可以充分利用车辆的运能、运力,提高了货物配载率,降低了车
辆空驶率,一方面大幅提高了调度效率和车辆使用效率,为企业节省了费用;另
一方面提高了派车和送达的及时率和准确率,提升客户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了企
业实力和竞争力。
此外,公司申报的第三方企业信息化集成平台建设成果,被中国交通企业管
理协会评为“2010 年度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2012 年,
公司被乌鲁木齐市科技局、乌鲁木齐市经信委和乌鲁木齐市国资委评定为“创新
型试点企业”,也显示了公司在物流信息化建设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7、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
公司近年来业务量保持持续增长,培养了一批业务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
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各个业务均具有丰富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满足其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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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方案;公司主要核心管理者均多年从事于现代物流业务,能够准确把握物流
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公司发展战略,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8、地缘优势
新疆作为欧亚大陆中心,与 8 个国家为邻,边境线长达 5,400 多公里,是我
国边境线最长、对外口岸最多的省区,这使新疆对外开放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
势。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第一届、第二届及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
会相继在乌鲁木齐召开,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经济合作日益加强,中国与中亚间物
流市场开发潜力巨大。公司拥有一批熟悉中亚文化与语言的专业人员,为未来开
拓中亚市场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3 年 9 月 7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新
疆特有的地理位置和资源等优势,以及与中亚各经济体的经贸往来关系,奠定了
新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无可替代的地位,新疆将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
上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一个交通线、是一个综合运输体
系、是一个物流通道。2014 年 10 月,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
—2020 年)》指出,按照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等重
大战略规划要求,加快推进重点物流区域和联通国际国内的物流通道建设。西部
地区要结合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打造物流通道,改善区域物流条件,积极
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农产品、矿产品等大宗商品物流产业。随着一系列支持新疆
经济发展政策的出台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逐年扩大,新疆经济得到迅猛发展,
第三方物流需求也急剧扩大。新疆地区地域辽阔,城际距离远,大部分疆外企业
目前尚无法构建形成覆盖全疆的物流网络。而本公司作为疆内大宗物资、大件货
物第三方物流的龙头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区域市场优势和服务网络优势,迅速
占领市场。
9、人才培养优势
在公司不断发展的同时,公司亦着眼于未来人才的培养。现代物流业所需要
的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需要企业通过较长的时间周期培养。有鉴于此,公司
与新疆财经大学、石河子大学进行产学研项目合作,不仅可以研究新疆物流业的
发展趋势和规律、建立物流数据统计模型,而且通过公司高管在高校授课、为学
生提供实习职务等方式,选取可用之才,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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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劣势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业务体系逐渐完善。但和业务规模、业
务体系相对应的物流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信息系统的改进升级和高端物流人才的
引进所需资金的不足,制约了公司业务拓展的步伐。同时,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随
着业务不断增长持续上升,但公司整体规模较小,单纯依靠银行信贷融资导致融
资能力受到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有所制约。
四、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服务及用途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现代物流服务业,公司利用自身的规模优势和信息优势,
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从采购、仓储、运输、质押监管、结算等一系列的综合型供应
链服务,是疆内营业收入最大的民营综合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公司业务范围涵
盖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公司主要服务行业
为能源、建材、钢铁、矿石、农副产品等大宗物资及大型设备等特种物资,客户
主要为疆内上市公司及知名大型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业务名称 具体内容
通过整合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配送与信息等各服
务环节,实现客户的物流服务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个性化、
1 第三方物流
一站式整体物流解决方案,公司运用信息化的综合物流管理
系统为客户提高物流执行效率。
在物流服务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对各类行业上下游企业的
了解和信息沟通,及时了解上下游客户的供需要求,公司
“形式买断”客户所需原材料;并应客户要求,公司或将货
2 供应链管理 物直接运至客户处“销售”予采购方;或将货物存放到公司
仓库或公司监管仓库进行监管,客户按预先约定的采购数
量、价格付款提货,公司同时可向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资金
结算配套服务、第三方物流、仓储等综合物流服务。
通过园区平台的积聚功能,拓展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为供
3 物流园区经营 应链管理业务与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提供支持,同时可向客户
提供仓储、仓库租赁、分拣、监管、集散等多种服务。
客户将货物存放到公司仓库或公司监管仓库,凭仓单向银行
4 物流金融监管 申请借款,可以提高客户的融资能力和资金利用效率,公司
同时可向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仓储服务和监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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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流程图
1、第三方物流
公司通过整合物流各环节的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第三方
物流服务,包括车辆资源的调配管理,物流方案的规划与设计,仓储、运输、装
卸、搬运、配送等物流作业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同时,公司利用信息化综
合物流管理系统,将物流活动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搜集、传递、储存、整理、分析
和使用。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制定物流服务方 根据中标文件,
投标项目
案,组织投标 签订协议
与客户协商签订
议标项目 缴纳保证金
服务协议
对 利用自有车辆 根据车辆位置、路线状
车 利
辆 用 况及外协市场价格 利用信息化管理


息 系统定位车辆
货 利用外协车辆,签
物 化
进 管 订外协服务合同
行 理
监 系
控 统 司机取得货物磅
根据服务方案实 货物达到,客户 单等凭证并交付
施物流作业 组织过磅验收 公司
与客户对账确认
结算收款 司机将到货凭证
后开具发票,办
交付公司
理结算
2、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是利用公司为各类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有利条件,在建立
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各种上下游企业供需要求的基础上,(1)先行
“形式买断”供应商的商品,然后根据实际采购方的要求,①将货物直接按照采
购方的需求进度及时向其运送交付,从而为采购方提供原材料采购和物流的一揽
子方案,有利于采购方的库存管理和物流管理,同时也为供货方拓展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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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增值服务;②在实际采购方先行预付总货款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的前提下,根据采购方每月的采购、提货和销售计划,通过公司自身物流网络配
送至公司仓库或公司监管仓库,在客户下达提货通知并另行交付相应货款后,按
客户指令进行拣货配送,这将为采购方提供原材料采购、物流和商业信用的全方
位增值服务;(2)公司为客户提供综合型供应链服务时,在为客户提供第三方物
流、物流园区经营等业务的同时,亦可为部分业务量大、信誉好的客户提供供应
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公司在拥有货物质押监管权并通过物流或仓储等服务
环节对货物保持控制权的基础上,公司作为代理采购服务商可为公司供应链管理
业务客户在代理采购期间向其供应商支付一定额度的代理采购款;或者作为代理
销售服务商可为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在代理销售期间,向其支付一定额度的
代理销售款。该服务融合了资金流、物流、商流和信息流,实现了三方的共赢。
供应链管理业务是在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提出采购委托后,由公司与供应链
管理业务客户签署《销售合同》,明确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需求的货物品种及价
格,约定合同交易时间后进行采购,公司通过与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签署的《销
售合同》实现货物所有权转移,并向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由公
司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以自身名义购入商品。公司参与上述供应链交易
过程。待货物验收入库后,财务部根据入库单及供应商送货单进行财务处理,借
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贷记“应付账款”;待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需求货
物时,业务人员按照销售合同,对货物进行销售出库,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及供应
链管理业务客户签收单进行财务处理,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此种业务模式下公司的盈利模式为:公司拥有货物的所有权,以
买断销售形式获取收益,按实际销售价格向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开具增值税发
票,故公司确认存货,按照全额法确认收入并在应收账款中核算相关款项。
因公司拥有货物的所有权,确认存货,按实际销售价格向供应链管理业务客
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供应链管理业务在“形式买断”后至“销售”予采购
方期间公司承担货物价格变动及品质等其他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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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客户需求,与 全面调查客户的资
市场、行业调研
客户洽谈 质、财务等资料
签订协议 项目评审 提出服务方案
供应链管理商务流程
供应链管理操作流程
采购订单、分销指令
①—a 支付货款
天顺股份 采购方
②—a 支付一定比例的履
约保证金



付 —
款 付 原
d
c
采 ①—b 根据采购方需求供货 款 材
购 提 料
货 配

供应商 天顺监管库
②—b 原材料配送
供应链管理业务解决了客户因资金或储存等条件的约束而无法采购需要数
量的原材料和供应商不愿意代客户压库或赊销的问题,使客户摆脱了流动资金不
足的困扰,而供应商也无需为产品的存储和货款的回收所困扰。与传统的物流业
务相比,供应链管理在提供物流配送服务的同时,还可以提供采购、结算、信息
咨询服务;而与传统的销售贸易业务相比,供应链管理业务一般不会保有大量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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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降低了存货毁损、灭失的风险,降低了存货持有成本,真正实现了三方的共
赢。
(1)发行人的供应链管理业务与已上市同行业公司相关业务运营的具体差

从同行业上市公司来看,华贸物流、飞力达、怡亚通、飞马国际及普路通等
上市公司均有部分业务类型与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具有较强的比较性,具体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业务名称 主要商品类型 业务模式
主要为生产商提供采购执行
和分销执行的综合服务,按照
客户的采购或销售需求,提供
市场信息、价格协调、排产协
钢铁、矿砂、电子
华贸物流 供应链贸易 调、交货协调、物流策划、通
产品
关、仓储、配送、简单加工、
资金、结算等“一条龙”服务,
最终将商品销售给客户或客
户指定的购买商。
为客户提供采购、销售计划,
并提供订单管理、库存管理、
飞力达 贸易执行 — 运输配送、仓储管理、融资结
算、资金垫付等一系列所需的
各种服务;
从供应商采购货物后,将货物
由 IT 行 业 扩 展 至
按客户的需求,配送到卖场、
通讯、电子、医疗、
超市、门店等。为客户提供一
怡亚通 深度供应链业务 机械、母婴、日化、
站式的供应链服务,包括采
食品、酒饮、家电
购、深度物流、销售、收款的
行业等行业
全方位服务。
采取“形式买断”的方式,通
矿产资源类的能
过合同对采购、销售价格和途
飞马国际 贸易执行 源、资源类以及塑
中的运输成本的约定,实现对
化、IT、电子等
贸易执行收益的锁定。
交易类:按经手货物销售额全
额确认收入;
电子信息加工业、
普路通 供应链管理 服务类:按经手货物销售额一
医疗器械行业
定比例收取的服务费确认收
入。
1、公司“形式买断”供应商
矿产资源类及水
本公司 供应链管理 商品,并提供运输、仓储等服
泥、钢材等建材
务,根据客户需求拣货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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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按数量付款提货;
2、公司取得客户货物质押监
管权,并为客户货物提供运
输、仓储、监管、配送等服务,
在质押物价值范围内为客户
提供结算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用。
注:对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名称及运作方式的表述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披
露的文件。
从提供服务的商品类型来看,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提供服务的商品类型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不尽相同。公司主要从事煤炭、铁精粉等矿产资源类商品
及水泥、钢材等建材产品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均主要从事 IT
行业、电子产品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其中飞马国际、华贸物流也从事矿产资源类
产品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怡亚通相关业务服务已延伸至通讯、电子、医疗、机械、
母婴、日化、食品、酒饮、家电等多个行业。
从业务模式来看,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模式基本相同,均是由供应链服务商
根据客户采购或销售计划“形式买断”商品,并提供运输、仓储、配送等服务,
客户根据提货数量付款提货。而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除了提供“形式买断”的服
务模式外,亦从事供应链配套资金结算业务,即取得客户抵押的商品,在通过对
抵押商品提供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取得商品监管控制权的基础上,在客户抵
押商品价值范围内为客户提供结算服务,代替客户结算采购款并收取服务费用的
业务模式。
在“形式买断”模式下,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业务定
价方式均为:采购价款*(1+佣金率)+仓储、物流等服务费用;在取得客户商品
监管控制权模式下,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定价方式为:货款结算服务费+仓储、
物流等服务费用。
(2)发行人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新业务模式的运行机制,以及对
发行人会计核算的影响
Ⅰ.发行人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的运行机制
公司为客户提供综合型供应链服务时,在为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物流园区
经营等业务的同时,亦可为部分业务量大、信誉好的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资金结
算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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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大宗货物行业经过多年的实践表明:开展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
务,无论是对客户、公司、厂商都是一个多赢的选择。公司在业界经营多年,具
备强大的企业资源信息系统,依托完善的风险内控体系,有一批专业人士在各自
擅长的领域对客户资信和商业模式进行考察和控制,掌握相关产品的质量及市场
行情等信息。
本公司开展此项服务的着眼点是:由于部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存在一定的信
息不对称,采购方和销售方很难快速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手迅速完成采购或销售交
易;同时由于部分客户其内部资金支付程序复杂、周期相对较长,结算模式单一,
不能完全满足其交易对手方或其自身的资金结算需求。此时需要具备强大的企业
资源信息系统的供应链管理公司协助客户遴选适合的采购商或销售商;同时需要
供应链管理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先行满足各方资金结算需求,减少交易时间和交易
成本并最终促成交易。
公司在拥有货物质押监管权并通过物流、仓储或监管等服务环节对货物保持
控制权的基础上,公司作为代理采购服务商可为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在代理
采购期间向其供应商支付一定额度的代理采购款;或者作为代理销售服务商可为
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在代理销售期间,向其支付一定额度的代理销售款。下
图为公司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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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客户需求,与 全面调查客户的资
市场、行业调研
客户洽谈 质、财务等资料
签订协议 项目评审 提出服务方案
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业务流程-代理采购
信息流:代理采购需求
天顺股份 资金流:货币资金、票据等 采购方
支付手段
促 支付综合服务费

交 物
易 流
信 签订买卖 :

息 合同 材
付款
流 料


供应商 监管库—物流园
物流:原材料配送
区、监管等服务
针对相关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风险加
以控制:
①严格的客户选择制度
公司选择的客户一般为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业务量稳定、信誉好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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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②严格的产品选择制度
公司选择的代理服务产品一般为公司所熟悉或在第三方物流业务中承运过
的商品,且为市场竞争力强、市场变现能力好的产品。
③严格的货物的控制
公司在拥有与信用额度等值以上的货物质押监管权并通过物流、仓储或监管
等服务环节对货物保持控制权。保证在极端异常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合法处置,
迅速收回成本。
④事中事后监控
公司指派熟悉相关产品市场行情的专业人员及时了解相关产品市场动态、行
业变动趋势,指派专人对客户质押的产品进行监管,跟踪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
实时检查及反馈信用控制情况。遇市场价格波动,致使质押物贬值率达 10%时,
自公司向客户发出书面《追加质物通知书》之日起柒个工作日内,客户须根据公
司要求向公司追加质押物等,追加金额=(库存产品均价-产品现价)×(1-履约
保证金率)×库存产品数量,否则,公司有权处置质物。
⑤法律措施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手续,确保在异常极端风险出现时可以通过法律手
段处理货物,安全收回款项。
Ⅱ.发行人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的会计核算如下:
发行人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财务部在取得委托方出具的“委托代理确认
书”及监管库出具的“验货单”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结算配套资金并进行财务处
理,借记“其他应收款-委托方”,贷记“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每月月末
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的综合费率与支付结算配套资金金额及当月使用天数计算
当期服务费,并根据与对方签章确认形成的对账单确认收入及开具服务费发票,
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待合同执行完毕,委托
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发行人返还结算资金,财务部在收到款项后通知业务部门及监
管库库管,监管库向委托方下达解除监管通知书,并解除货物监管。财务部根据
银行水单等单据进行财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贷记“其他
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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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的会计核算反映了该业
务的经营实质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3、物流园区经营
公司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合作区内投资建设的新疆天顺综合物
流配送中心规划红线面积 45,404.6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3,372.77 平方米。主
要设施有:联合办公楼,仓储用房等。其中多功能库房 12,000.45 平方米,钢结
构仓储库房 6,480 平方米,联合办公楼 2,880 平方米,堆场约 3,000 平方米,钢
结构装卸平台 1,890 平方米。
公司物流园区除可以提供仓储、仓库租赁、堆场等服务外,还可以通过园区
的积聚功能,拓展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并为供应链管理业务及物流金融监管业
务提供仓储监管支撑。公司物流园区设有监管库、仓储库、租赁库和堆场,其主
要作用如下:
(1)监管库:公司为供应链管理和合作银行开展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提供监
管服务的仓库;
(2)仓储库:按服务天数和仓储物资数量收取仓储费的仓库;
(3)租赁库:较长时间的租给客户,按月收取租金,租金根据仓库面积决
定。
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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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货物进仓流程图
签订合同 安排库位并组织运 装卸人员卸载、分
输 类、堆放送抵货物
检验货物,确认破
损及损耗程度
客户签收入库单, 仓管员核对单据, 收发人员核对送货
确认破损记录 出具入库通知单 单,完成签收手续
②货物出仓流程图
客户提出转货、出 审核提货凭证,开 仓管员审核相关单
库通知 具出库单 据
检查费用结算
记录
统计编制经营报表 安排货物的吊装、
保安查验放行
上报 及装载
此外,公司物流园区同时还提供物业管理、结算、网站建设、网络设施维护、
信息咨询和交易平台等配套增值服务。
4、物流金融监管
为客户提供物流金融监管服务是综合型供应链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已
与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乌鲁木齐商业银
行、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联社等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取得与上述银行开展物流
金融监管业务的资格。公司作为银行建立监控体系及信用体系的中转站,通过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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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质押,实施现代物流增值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
现与客户的合作共赢。
公司物流金融监管业务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对监管物分别执行静态监管和动
态监管,其具体流程图分别如下:
①静态监管
①提出贷款申请
⑥发放贷款
银行 融资企业
⑦偿还贷款
吉 司




出 出 释 提
具 具 木 吉 ③
三 放 供
质 解 萨 木 方 质 质
押 除 尔 萨 认 押 押
通 质 县 鄯 可 物 物
知 押 分 善 的
书 通 公 县 质
知 司 分 检
书 公 公
⑤实施监管
天顺股份 监管区域
②动态监管
①提出贷款申请
⑥发放贷款
银行 融资企业
⑦偿还贷款
测 司




出 出 释 提

具 具 , 对 三 放 质 供
质 解 并 质 方 质 押 质
押 除 出 认 押 物 押
具 押 进
通 质 可 物 物
押 检 物 的 出

书 通 测 进 质 库
知 报 行 检
书 告 检 公
自由出货
自由库存
⑤实施监管
天顺股份 库存警戒线 提醒补货或还款
监管库存 不可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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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开展,有效的利用了公司物流园区的区位优势和仓
储功能,与金融机构合作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为中小企业搭建平台,缓
解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想贷不敢贷、想借借不到”的困难,解决供应链的资金
瓶颈,保证供应链的畅通,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
(三)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为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外协车辆服务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业务中
的采购服务执行,其采购模式分别如下:
(1)外协车辆服务采购
公司为了将有限资源集中于其核心业务,委托外协对象执行运输、配送等物
流环节,从而达到提高效率、节约资源、降低成本的目的,是公司对外协对象的
服务外包。因而,公司会在自有资源不能满足业务需要、自营成本大于外协成本
且不能保证服务质量、相关线路难以覆盖或不具备优势时,委托外协对象完成第
三方物流服务中的运输配送等业务。
公司委托外协对象完成第三方物流服务中的部分作业环节,已形成清晰完善
的合作模式。外协对象接受委托,执行运输或区域配送等业务。在确立合作关系
前,公司履行查验外协对象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
业执照》、保险单等资质文件的查验程序。在此基础上,公司与主要外协对象签
订《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约定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具体业
务执行时,公司履行查验相应司机持有的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保险
单等资质文件的查验程序,具体运输业务再签订《运单合同》。
(2)采购服务执行
采购服务执行是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公司与客户签订供应
链服务框架协议,并通过在框架协议下签订采购服务执行服务合作协议、仓储租
赁服务合作协议等子协议,规定各个业务环节的业务流程和业务量。采购服务执
行服务合作协议签订后,公司依据协议为客户提供采购执行、采购订单操作、第
三方物流、仓储管理、资金结算等供应链服务。公司根据客户每月的采购、提货
和销售计划,凭借物流服务积累的客户资源,为客户推荐供应商,或者客户自行
指定供应商,然后按客户与供应商的协议价格,代客户向供应商进行批量采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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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结算,并在客户下达提货通知后,按客户指令进行拣货配送。公司凭借丰富
的物流服务经验和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了集商务服务、物流服务、仓储
服务、资金结算服务为一体的采购执行平台。
采购/结算 采购执行平台 采购需求
供应商 1 采购执行
供应商 2 采购订单操作
客 户
……. 仓储管理
供应商 N 交货 资金结算 管理/配送
2、服务模式
公司始终重视对客户的服务工作,结合自身的物流服务经验,通过信息化的
服务模式和轻、重资产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保证服务质量,提高业务效率。
(1)信息化的服务模式
公司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疆天顺物流管理系统 V2.0、新疆天顺快
运管理系统 V1.0、新疆天顺车辆信息管理系统 V1.0、新疆天顺车辆调度管理系
统 V2.0、天顺物流信息在线查询系统-(手机版)V1.0 和天顺物流金融管理系统
软件 V1.0,并与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条码技术
(BARCODE)、射频识别技术(RFID)以及远程视频监控技术等现代物流技术
集成应用,构建了公司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公司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整合了订单接收、查询、车辆调度监控、货物在途信
息实时查询、财务网络结算以及公司综合管理等多项功能,实现对公司第三方物
流和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全面覆盖。公司通过天顺物流管理系统和快运管理系统对
订单信息、执行状态、运输损耗量、货物入库、订单结算、货物仓储及货物出库
等进行跟踪管理;公司也是疆内少数可以通过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车辆调度管理
系统及全球定位系统(GPS)和手机定位平台实现车辆定位、进行车辆路线规划
及货物在途跟踪的企业之一。公司目前主要是对单车货值较高的车辆通过 GPS
和手机定位平台进行动态定位和跟踪。
公司将上述信息技术与多年物流行业经验结合,形成信息化的服务模式,大
大提高了各业务环节的效率,减少了人工操作的失误,为及时优质的服务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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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障。
(2)轻资产与重资产相结合的经营模式
现代物流服务行业的经营模式有多种,从资产结构来看,比较典型的有两种:
①轻资产型,服务商本身不重点投资固定资产,而是通过整合他人的资源完成物
流服务;②重资产型,即购置运输设备、自建仓库或交易市场,借助货物或贸易
产品的集中、交易和流通,相应的开拓物流服务。
公司目前已形成以第三方物流为基础,以物流园区经营为支撑,以供应链管
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为拓展的业务结构,以上业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同时,经
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公司也相应形成了轻资产与重资产相结合的综合型供应链服
务模式:
①轻资产型的第三方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模式:在第三方物流服务过程中,公
司利用自身整合物流资源和优化物流环节的能力,集合了数量庞大的外协对象的
运输车辆信息,而自身仅需保有少量运输车辆,即可满足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业务
需求。这种模式使得公司无需大量购置运输车辆,即可满足公司运输能力的需求,
提高了公司在不具有比较成本优势的营运线路的营运能力及车辆物流作业的集
货配载率,降低了车辆的空载率,节省了物流成本。同时,该种模式有较强的可
复制性,使得公司在业务规模和业务区域上拥有较强的扩张能力。
②重资产型的物流园区模式:2010 年,公司结合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多年经
验、新疆地区矿产资源丰富的经济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立了通过投资建设
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带动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发展的经营模式。该物流
园区的建设为客户的上下游交易提供了交易平台和场地支持,也为公司锁定了第
三方物流业务的客户资源;同时,该物流园区不仅将为公司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
融监管业务提供仓储监管的基础,也为客户的原材料和商品的采购、配送、分销
提供了便利,将极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为公司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业
务的拓展创造有利条件。
公司通过轻资产和重资产模式的结合,实现资源的共享,增加公司服务功能,
创新服务品种,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方案设计、物流、供应链流程管理、
仓储、采购、分销、物流监管等在内的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同
时也将为公司带来更稳定的客户资源和稳定的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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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分为第三方物流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及物流
金融监管业务,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通过投标的形式承接,在与客户建立良
好的合作关系后,公司一般通过议标的形式与客户直接签订订单。公司的供应链
管理业务、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及物流金融监管业务主要采用与客户直接签订订单
的方式承接业务。
公司的投标工作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①获取业务信息:公司主要通过公开的招标信息、网上业务洽谈、老客户回
访及新客户开发等方式获取业务信息,同时公司亦采用多种方式推荐公司信息,
提高公司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②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与客户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客户的物流服务需求的具
体内容,包括货物所在区域、分散程度、配送地区、区域路况等信息;
③精算物流作业成本:项目组设计优化配送路线,根据路线路面状况、收费
站数量等,估算配送的油耗、路桥费、货损比等成本因素,精确估算单位产品的
运输价格;
④估算项目毛利率区间:项目组根据市场调研及执行配送路线的外协对象情
况,估算项目执行的毛利率区间;
⑤形成物流服务方案及投标书:项目组对物流服务路线、流程进行规划,初
步形成物流方案及投标书后,由总经理确定项目的目标毛利率和投标价,形成正
式的物流服务方案和投标书;
⑥提交物流方案及投标书:项目组向客户提交物流方案及投标书,并就服务
内容、价格等与客户协商谈判;
⑦签订物流服务框架合同。
(四)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业务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1-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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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第三方物流 45,184.27 92.78% 42,986.85 77.09% 40,411.40 73.87%
供应链管理 2,628.13 5.40% 11,853.55 21.26% 13,503.23 24.68%
物流园区经营 599.39 1.23% 533.81 0.96% 472.64 0.86%
物流金融监管 290.01 0.60% 389.43 0.70% 321.15 0.59%
合计 48,701.80 100% 55,763.64 100% 54,708.42 100%
注:2013 年 8 月“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由原来价内的差额营
业税改为价外的增值税(税率为 11%),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金额较“营改增”政策实
施前减少销项税部分。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疆内 45,597.79 93.63% 52,572.49 94.28% 53,225.93 97.29%
疆外 3,104.02 6.37% 3,191.15 5.72% 1,482.49 2.71%
合计 48,701.81 100% 55,763.64 100% 54,708.42 100%
2、服务的定价模式
(1)第三方物流
公司为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公司根据货物物流路线制定
物流方案,依据运输距离和货物品种确定单位货物的运输单价,参与客户的投标。
公司收取的第三方物流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
第三方物流服务费=运输单价×货物数量
(2)供应链管理
公司与客户签订供应链服务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内签订采购执行服务协
议、仓储服务协议及第三方物流服务协议等。
其中采购执行定价方式为:采购价款+服务费;其中,服务费根据具体业务
的不同包括:第三方物流运输服务费、相关仓储装卸等服务费、提供商业信用的
费用等。
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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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服务费根据客户需求的不同而变化,参照市场收费水平与客户协商制
定。
(3)物流园区经营
公司物流园区仓库分为仓储库、租赁库和监管库三类,其定价方式如下:
对于临时租给客户的仓储库,公司按照仓储物资数量确定服务单价,并按照
租赁天数收取费用,其定价公式如下:仓储服务费=仓储单价×仓储天数;
对于较长时间租给客户的租赁库,公司依据仓库的面积按月收取租金,其定
价方式如下:仓储服务费=月租金×租赁时间。
对于公司为供应链管理和合作银行开展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提供监管服务的
监管库,不仅收取仓储费用,亦根据监管货物的金额及监管天数收取服务费。
(4)物流金融监管
本公司物流金融监管的收费采取“一事一议”的定价方法,按照供应链综合
服务市场的物流金融监管收费水平,与客户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3、报告期内,公司提供各项业务的服务量和均价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各项业务的服务量和均价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服务标的主要为大宗货物和大件货
物。
①报告期内,公司提供大宗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服务量和均价情况如下:
均价 运费总金额
年份 业务细类 货物周转量(吨*公里)
(元/吨*公里) (含税,元)
2015 年 大宗货物 1,265,594,933.55 0.29 366,999,734.43
2014 年 大宗货物 1,423,453,222.50 0.30 422,184,161.88
2013 年 大宗货物 1,156,513,348.96 0.32 372,658,960.57
②报告期内,公司提供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的运量和收入情况如下:
运费总金额
年份 业务细类 运量
(含税,元)
发电机 690 台
机舱 430 台
2015 年 叶轮 396 台 134,545,687.13
叶片 2442 片
轮毂 34 台
2014 年 发电机 462 台 54,969,9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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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舱 561 台
叶轮 561 台
叶片 1,143 片
发电机 372 台
机舱 363 台 51,520,810.25
2013 年
变桨 363 台
叶片 1,066 片
公司提供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收费会根据运输线路的路况、运距、运
输货物的种类和季节性等因素,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每单物流
服务的收费。其中,发电机的基准运价为 0.65 元/吨*公里~1.15 元/吨*公里;机
舱变桨的基准运价为 0.65 元/吨*公里~1.00 元/吨*公里;叶片的基准运价为 10.00
元/片*公里~42.00 元/片*公里。
(2)报告期内,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业务的服务量和均价(不含税)情况
如下:
年份 业务细类 服务量(吨) 均价(元/吨) 收入(元)
焦粒 9,976.48 275.69 2,750,436.83
矿粉 558.02 153.85 85,849.23
钢 3,327.67 2,282.73 7,596,166.21
2015 年 沫煤 23,048.10 35.45 817,114.15
生铁 4,017.95 1,754.67 7,050,185.56
水泥 13,250.58 262.49 3,478,153.84
合计 54,178.79 — 21,777,905.82
铁精粉 21,151.55 575.38 12,170,074.90
水泥 15,109.35 247.16 3,734,450.45
铸铁 23,899.01 1,788.16 42,735,335.87
2014 年
冶金焦 25,764.91 853.15 21,981,416.08
钢材 8,545.93 2,787.94 23,825,543.26
煤炭 31,962.16 98.00 3,132,396.27
合计 — — 107,579,216.83
铁精粉 69,150.07 673.76 46,590,430.91
水泥 17,237.78 287.94 4,963,481.67
2013 年
煤炭 96,480.68 68.41 6,600,716.31
生铁 20,836.52 2,043.51 42,579,6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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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焦 33,872.50 1,012.56 34,298,034.35
合计 — — 135,032,346.81
注1:2014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收入118,535,476.58元,其中供应链管理资金
结算配套服务实现收入10,956,259.75元。2015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收入
26,281,345.61元,其中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实现收入4,503,439.79元。
(3)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物流园区经营业务的服务量和均价情况如下:
年份 服务量(天*平方米) 均价(元/天*平方米) 收入(元)
2015 年 9,488,835.00 0.63 5,993,939.53
2014 年 8,904,012.00 0.60 5,338,073.25
2013 年 7,802,341.20 0.61 4,726,378.78
(4)本公司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收费采取“一事一议”的定价方法,按照
供应链综合服务市场的物流金融监管收费水平,与客户协商确定。
4、报告期公司的产能和产能利用率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现代物流服务业,主要从事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
流园区经营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其可
运营的业务量,主要取决于公司资金实力;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下,公司只需派
遣业务人员对借款人质押的货物进行出入库监控管理,派遣人员数量与监管货物
的数量和价值无直接关系,与物流金融监管业务量亦无直接关系。因而,公司供
应链管理业务与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无法计算产能。
公司自主研发了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集合了数量庞大的运输车辆信息,通过
对外协车辆运力的调配,绝大多数的第三方物流业务均是委托外协对象完成,而
自身仅需保有少量运输车辆和运能。
(1)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车辆的数量、运能和运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公里
年度 车型 年末数量 加权数量 运能 自营车运量 产能利用率
2015 年度 普货 37 37 7,104.00 4,175.39 58.78%
2014 年度 普货 37 39.67 7,616 3,503.83 46.01%
2013 年度 普货 38 41 7,872 1,800.36 22.87%
注:①公司自营车辆最大载重量为 20 吨;按每年 300 个工作日,工作时间 8 小时,计
算工作时间;由于新疆地区路况较差,尤其是部分矿区道路极难行驶,因此其平均时速按每
小时 40 公里计算;
②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均处置过自有车辆,因而处置车辆其加权数
量为:(年初至其被处置月份的月份数/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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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自营车辆运能=自有车辆加权数量*20t*360 日*8h*40km/h
④公司除普货外,还有极少的大件货车,用于运输发电机、机舱、叶轮、叶片等货物,
其按货物大小按件运输。由于根据货物的形状、大小,运输货物的件数差异很大,且公司
2014 年底仅保有 1 辆大件货车,故未对大件货车运能进行统计。公司自营车辆运能不包含
大件货车的运能。
⑤上述运能是在无交通事故、车辆状态良好、不考虑恶劣天气状况的理想状态下计算的
结果。由于新疆冬季时间长、气候恶劣,且部分路线路况极差,故公司实际运能应远低于理
想状态水平,因此公司实际产能利用率应远高于上表水平。
(2)物流园区经营产能即为其仓储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新疆天顺综合物
流配送中心的仓储能力和实际仓储情况如下:
单位:日.平方米
项目 园区仓储能力 实际仓储情况 利用率
2015 年度 9,670,591.05 9,488,835.00 98.12%
2014 年度 9,031,061.05 8,904,012.00 98.59%
2013 年度 8,463,293.05 7,802,341.20 92.19%
注:仓储能力=自仓库或堆场投入使用日至年末的天数*仓储面积
5、报告期内前十名客户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1)2015 年向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占主营
序 金额
实际控制人 客户名称 业务收 业务类型
号 (万元)
入比例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8,771.11 18.01% 第三方物流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4,087.04 8.39% 第三方物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 1,355.06 2.78% 第三方物流
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653.34 1.34% 第三方物流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
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06.29 0.63% 第三方物流
钢铁有限公司
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85 0.04% 第三方物流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13.67 0.03% 第三方物流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0.14 0.00% 第三方物流
小计 15,207.51 31.23%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655.86 11.62% 第三方物流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 哈密金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4,389.85 9.02% 第三方物流
2
有限公司 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060.57 2.18% 第三方物流
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85.24 0.38% 第三方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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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33.10 0.07% 第三方物流
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19.13 0.04% 第三方物流
小计 11,343.75 23.30% --
3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351.28 6.88% 第三方物流
4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苏热电分公司 1,490.43 3.06% 第三方物流
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782.08 1.61% 第三方物流
沙湾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30.32 0.47% 第三方物流
奇台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48.02 0.30% 第三方物流
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7.72 0.08% 第三方物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
5 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9.89 0.04% 第三方物流
限公司
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5.43 0.01% 第三方物流
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97 0.01% 第三方物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96 0.00% 第三方物流
小计 1,229.38 2.52% --
6 新疆昌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162.90 2.39% 第三方物流
7 新疆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52.15 2.16% 第三方物流
8 昌吉市亚欣物流有限公司 923.99 1.90% 第三方物流
9 新疆金龙水泥有限公司 788.99 1.62% 第三方物流
10 山东德标建设有限公司 759.62 1.56% 供应链管理
合计 37,309.99 76.62% --
(2)2014 年向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占主营业

实际控制人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务收入比 业务类型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80.26 18.08% 第三方物流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4,354.35 7.81% 第三方物流
宝钢集团新 新疆八钢老爷庙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391.59 4.29% 第三方物流
1 疆八一钢铁
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 1,953.96 3.50% 第三方物流
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910.30 1.63% 第三方物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19.36 0.57% 第三方物流
1-1-190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127.65 0.23% 第三方物流
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68.28 0.12% 第三方物流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28.40 0.05% 第三方物流
小计 20,234.15 36.28%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78.30 3.91% 第三方物流
哈密金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831.14 3.28% 第三方物流
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349.61 0.63% 第三方物流
新疆金风科 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336.04 0.60% 第三方物流
2 技股份有限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206.43 0.37% 第三方物流
公司
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50.01 0.09% 第三方物流
乌鲁木齐金风天翼风电有限公司 0.72 0.00% 第三方物流
小计 4,952.25 8.88% --
3 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有限公司 4,097.87 7.35% 供应链管理
4 新疆准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696.91 4.84% 供应链管理
富蕴县宏泰选冶有限责任公司 871.14 1.56% 第三方物流
新疆宏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684.77 1.23% 第三方物流
新疆宏泰矿
5 业股份有限 阿勒泰阿巴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46.70 0.44% 第三方物流
公司 第三方物流
富蕴县乔夏哈拉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60 0.27%
小计 1,953.21 3.50% --
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33.07 1.85% 第三方物流
奇台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78.66 0.68% 第三方物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90.96 0.52% 第三方物流
新疆天山水 沙湾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13.66 0.20% 第三方物流
6 泥股份有限
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9.97 0.09% 第三方物流
公司
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1.07 0.02% 第三方物流
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57 0.01% 第三方物流
小计 1,880.96 3.37% --
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294.97 2.32% 第三方物流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农八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15.69 0.75% 第三方物流
7
师国有资产 第三方物流
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十户滩镇分
监督管理委 113.03 0.20%
公司
1-1-191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员会 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 11.71 0.02% 第三方物流
小计 1,835.40 3.29% --
8 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 1,802.93 3.23% 第三方物流
9 新疆昆仑钢铁有限公司 1,782.76 3.20% 第三方物流
10 甘肃新精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76.62 2.83% 供应链管理
合计 42,813.06 76.77% --
(3)2013 年向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占主营业

实际控制人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务收入比 业务类型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9,093.31 16.62% 第三方物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 5,513.73 10.08% 第三方物流
宝钢集团新
1 疆八一钢铁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4,055.38 7.41% 第三方物流
有限公司
新疆八一钢铁南疆拜城有限公司 65.35 0.12% 第三方物流
小计 18,727.77 34.23% --
2 新疆昆仑钢铁有限公司 5,199.01 9.50% 第三方物流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32.55 4.08% 第三方物流
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296.03 2.37% 第三方物流
哈密金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998.42 1.82% 第三方物流
新疆金风科
3 技股份有限 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57.33 0.47% 第三方物流
公司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139.49 0.25% 第三方物流
乌鲁木齐金风天翼风电有限公司 0.77 0.00% 第三方物流
小计 4,924.58 9.00% --
4 乌鲁木齐兴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257.97 7.78% 供应链管理
5 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有限公司 4,124.22 7.54% 供应链管理
6 阿拉山口胜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918.44 7.16% 供应链管理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 3,022.33 5.52% 第三方物流
华电新疆发
7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 42.92 0.08% 第三方物流
电有限公司
小计 3,065.25 5.60% --
第三方物
8 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含分公司) 2,063.76 3.77%
流、供应链
1-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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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9 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 1,624.76 2.97% 第三方物流
10 新疆龙海硅业发展有限公司 356.37 0.65% 第三方物流
合计 48,262.13 88.22% --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宏泰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子公
司均通过独立招标方式与公司确定业务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少
数客户的情形。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主要客户的权益,公
司的关联自然人未担任上述客户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导致
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产生利益倾斜的关联关系。
6、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运输品种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客户收入及运输品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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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第三方
实际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物流业务 主要运输品种
控制人
收入比例
干磁选矿、江源矿、磁海原矿、大破碎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8,771.11 19.41% 成品矿、水、雅矿其他物质、块矿、小
破碎成品矿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4,087.04 9.05% 球团、铁精粉、沫煤、大块煤、混煤
宝钢集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 1,355.06 3.00% 焦煤、铁精粉
新疆八一
1 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653.34 1.45% 钢材、焦炭
钢铁有限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06.29 0.68% 钢板、钢材、生铁块
公司
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85 0.05% 铁丝、钢材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13.67 0.03% 钢材、焊管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0.14 0.00% 电动机、烧结矿
2015
小计 15,207.51 33.66% --
年度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655.86 12.52%
哈密金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4,389.85 9.72%
新疆金风 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19.13 0.04%
风电机组
2 科技股份 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060.57 2.35%
有限公司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33.10 0.07%
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85.24 0.41%
小计 11,343.75 25.11% --
3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351.28 7.42% 沫煤
4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苏热电分公司 1,490.43 3.30% 电煤、沫煤
5 新疆天山 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782.08 1.73% 石灰石
1-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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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股份 沙湾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30.32 0.51% 熟料、水泥
有限公司 奇台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48.02 0.33% 熟料
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7.72 0.08% 水泥
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9.89 0.04% 水泥
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5.43 0.01% 水泥
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97 0.01% 水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96 0.00% 水泥
小计 1,229.38 2.72% --
合计 32,622.35 72.21% --
磁海原矿、大破碎成品矿、干磁选矿、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80.26 23.45%
江源矿、小破碎成品矿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4,354.35 10.13% 球团、铁精粉、煤、钢材
新疆八钢老爷庙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391.59 5.56% 铁砂子
宝钢集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 1,953.96 4.55% 焦煤、铁精粉、铁丝、钢材
新疆八一
1 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910.30 2.12% 焦炭、钢材、烧结矿
钢铁有限
公司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19.36 0.74% 钢材、钢板
2014
年度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127.65 0.30% 烧结矿
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68.28 0.16% 钢材、铁丝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28.40 0.07% 焊管
小计 20,234.15 47.08%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78.30 5.07%
新疆金风
哈密金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831.14 4.26%
2 科技股份 风电机组
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349.61 0.81%
有限公司
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336.04 0.78%
1-1-195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206.43 0.48%
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50.01 0.12%
乌鲁木齐金风天翼风电有限公司 0.72 0.00%
小计 4,952.25 11.52% --
富蕴县宏泰选冶有限责任公司 871.14 2.03% 铁精粉
新疆宏泰 新疆宏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684.77 1.59% 铁精粉、球团
3 矿业股份 阿勒泰市阿巴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46.70 0.57% 铁精粉
有限公司 富蕴县乔夏哈拉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60 0.35% 铁精粉
小计 1,953.21 4.54% --
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33.07 2.40% 石灰、废石
奇台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78.66 0.88% 熟料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90.96 0.68% 水泥
新疆天山
沙湾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13.66 0.26% 熟料、水泥
4 水泥股份
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9.97 0.12% 水泥
有限公司
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1.07 0.03% 水泥
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57 0.01% 水泥
小计 1,880.96 4.38% --
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294.97 3.01% 煤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15.69 0.97% 煤
农八师国 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十户滩镇分公司 113.03 0.26% 煤
5
有资产监 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 11.71 0.03% 煤
督管理委
员会 小计 1,835.40 4.27% --
6 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 1,802.93 4.19% 钢材、铁精粉
1-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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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疆昆仑钢铁有限公司 1,782.76 4.15% 铁精粉、螺纹钢、焦炭、煤、球团
合计 34,441.66 80.12% --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9,093.31 22.50% 磁海原矿、大破碎成品矿、干磁选矿、
宝钢集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 5,513.73 13.64% 铁精粉、煤
新疆八一
1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4,055.38 10.04% 球团、铁精粉、煤
钢铁有限
新疆八一钢铁南疆拜城有限公司 65.35 0.16% 铁精粉
公司
小计 18,727.77 46.34% --
2 新疆昆仑钢铁有限公司 5,199.01 12.87% 铁精粉、螺纹钢、焦碳、煤、球团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32.55 5.52%
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296.03 3.21%
新疆金风 哈密金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998.42 2.47%
2013 风电机组
3 科技股份 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57.33 0.64%
年度
有限公司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139.49 0.35%
乌鲁木齐金风天翼风电有限公司 0.77 0.00%
小计 4,924.58 12.19% --
华电新疆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 3,022.33 7.48% 煤、煤矸石
4 发电有限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 42.92 0.11% 煤
公司 小计 3,065.25 7.59% --
5 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649.01 4.08% 煤
6 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 1,624.761 4.02% 钢材、铁精粉、盘圆、铁矿石
合计 35,197.90 87.10% --
1-1-197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客户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第三方物
流业务主要客户的运输需求集中在大宗货物中的铁和煤等矿产品类、钢铁类、水
泥类以及大件货物中的风电机组。
1-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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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大宗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具体运输品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公里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运输品种
周转量 占总周转量比率 周转量 占总周转量比率 周转量 占总周转量比率
铁砂子 - - 15,268.31 10.73% - -
干磁选矿 14,650.25 11.58% 15,135.41 10.63% 14,820.20 12.81%
铁精粉 17,765.37 14.04% 14,723.26 10.34% 39,330.84 34.01%
球团 5,553.10 4.39% 13,588.79 9.55% 13,677.06 11.83%
江源矿 6,877.42 5.43% 6,816.77 4.79% 5,139.88 4.44%
磁海原矿 3,195.75 2.53% 5,097.29 3.58% 3,321.72 2.87%
小破碎成品矿 4,513.87 3.57% 3,631.40 2.55% 2,279.03 1.97%
铁矿类 大破碎成品矿 176.71 0.14% 393.10 0.28% 481.88 0.42%
矿粉 10.60 0.01% 11.40 0.01% - -
雅矿其他物质 6.60 0.01% 5.14 - 7.49 0.01%
原矿 - - - - 1,163.38 1.01%
铁矿粉 - - - - 923.18 0.80%
铁矿石 - - - - 66.76 0.06%
成品矿 - - - - - -
小计 52,749.67 41.68% 74,670.87 52.46% 81,211.42 70.23%
钢材 4,382.10 3.46% 8,961.53 6.30% 2,865.81 2.48%
螺纹钢 98.56 0.08% 1,587.38 1.12% 876.61 0.76%
钢铁类 盘圆 - - - - 508.53 0.44%
面包铁 - - 390.52 0.27% - -
钢板 0.44 - 160.62 0.11% - -
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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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4,481.10 3.67% 11,100.05 7.80% 4,250.95 3.68%
沫煤 16,300.99 12.88% 21,755.63 15.28% 18,408.76 15.92%
焦炭 5,960.47 4.71% 7,574.76 5.32% 1,862.98 1.61%
精煤 1,634.55 1.29% - - - -
焦煤 3,344.90 2.64% 3,809.51 2.68% 710.14 0.61%
原煤 - - 3,104.90 2.18% - -
中煤 787.24 0.62% 2,271.64 1.60% - -
电煤 8,865.77 7.01% 751.46 0.53% - -
煤炭 3,753.57 2.97% 602.46 0.43% 42.14 0.04%
煤矿类 动力煤 - - 67.74 0.05% - -
煤沫 84.28 0.07% 46.40 0.03% 144.74 0.13%
大块煤 11.64 0.01% 7.81 0.01% - -
焦碳 6.00 - - -
混煤 37.83 0.03% 2.78 - - -
煤矸石 - - - - 139.27 0.12%
烟煤 - - - - 45.03 0.04%
焦粉 - - - - 13.45 0.01%
小计 40,781.23 32.22% 40,001.09 28.11% 21,366.51 18.48%
石英石 - - 3,235.86 2.27% 1,950.87 1.69%
铜粉 1,295.25 1.02% 1,897.26 1.33% 834.21 0.72%
硫精砂 - - - - 903.75 0.78%
其他
石英砂 - - 1,010.69 0.71% 70.02 0.06%
矿产品
烧结矿 - - 440.01 0.31% 319.59 0.28%
锌粉 - - 294.42 0.21% 256.84 0.22%
小计 1,295.25 1.06% 6,878.24 4.83% 4,335.28 3.75%
1-1-200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水泥类 水泥类 1,428.20 1.13% 608.86 0.43% 1943.42 1.68%
石灰类 石灰类 14,254.89 11.26% 5,152.41 3.62% - -
石膏类 石膏类 - - - - 334.79 0.29%
合计 114,990.34 90.86% 138,411.52 97.25% 113,442.37 98.11%
1-1-201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由于铁和煤等矿产品类、钢铁类等大宗货物的具体品种种类较为丰富。报告
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根据业务需求对相应细分品种的运输需求量可能发生变化,
公司应客户需求从事相应大宗货物具体品种的第三方物流业务,由此导致公司报
告期内的具体运输品种发生变化,但仍然集中在大宗货物中的铁和煤等矿产品
类、钢铁类、水泥类以及大件货物中的风电机组。
(3)具体运输品种发生变化是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分析
新疆区域物流已形成以公路运输为主、铁路运输为辅、民航和管道运输快速
发展的立体运输网络。新疆是我国的资源大省,以石油石化、煤炭、矿产资源、
钢铁、化工产品、棉花等为主的大宗货物物流、以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生活用
品等为主的“干线运输+区域配送”物流、以边境小额贸易为主的口岸外贸物流
亦成为新疆现代物流业的三个主要特色。预计到 2015 年,新疆的原油产量将达
3,300 万吨、天然气 450 亿立方米、煤炭 4 亿吨、钢铁生产能力达到 2,200 万吨、
水泥生产能力达到 6,000 万吨 33。新疆的经济建设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飞速发展
时期,物流行业也势必获得前所未有的增长空间。依据《新疆物流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新疆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20%以上,2015 年全社会
物流增加值将增长到 500 亿元以上,较之 2011 年的 256.72 亿元,几乎将增长
一倍。依托新疆的经济特点和不断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新疆物流市场亦以大宗
物资、大件货物物流需求为主。
2014 年 10 月,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指出,
按照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规划要求,西
部地区要结合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打造物流通道,改善区域物流条件,积
极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农产品、矿产品等大宗商品物流产业。
由于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的影响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第三方物流
业务运输的大宗货物具体品种发生变化,但由于大宗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对运输
工具基本无特殊要求,同时大宗货物品种丰富,运量需求较大。因此,具体运输
品种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客户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
根据业务需求对相应细分品种的运输需求量发生变化,但仍然集中在大宗货物中
33
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1-202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的铁和煤等矿产品类、钢铁类、水泥类以及大件货物中的风电机组。
综上述所,结合新疆物流市场以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为主的特点,以及“一
带一路”等国家相关政策,公司专业从事于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业
务,并从事于相应的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等业务,报告期
内公司大宗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和周转量稳步发展、大宗货物具体运输品种
发生变化及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逐年增长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
况。
7、报告期各期对主要供应链管理客户销售内容、服务量和收入金额
(1)报告期各期对主要的前五大供应链管理客户销售内容、服务量和收入
金额
占同期主 占同期供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服务量(吨)金额(万元)营业务收 应链管理
入比例 收入比例
1 山东德标建设有限公司 钢材 3,327.67 759.62 1.56% 28.90%
2 甘肃新精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生铁 4,017.95 705.02 1.45% 26.83%
3 新疆众诚天合贸易有限公司 焦粒 9,976.48 275.04 0.56% 10.47%
2015 年
中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责
度 4 矿粉 、水泥 4,628.36 127.66 0.26% 4.86%
任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
5 水泥 4,343.65 117.21 0.24% 4.46%
公司
合计 26,294.10 1,984.55 4.08% 75.51%
冶金焦、铁
1 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有限公司 46,916.46 4,053.24 7.27% 34.19%
精粉
2 新疆准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铸铁 14,949.01 2,696.91 4.84% 22.75%
2014 3 甘肃新精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铸铁 8,950.00 1,576.62 2.83% 13.30%
年度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
4 钢材 2,400.82 647.42 1.16% 5.46%

5 江苏省国裕建设有限公司 钢材 1,691.94 487.87 0.87% 4.12%
合计 74,908.23 9,462.07 16.97% 79.82%
乌鲁木齐兴亿通供应链管理有
1 生铁 20,836.52 4,257.97 7.78% 35.53%
限公司
2013
年度 2 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有限公司 铁精粉 60,375.75 4,124.22 7.54% 30.54%
3 阿拉山口胜利金属制品有限公 冶金焦、铁 78,244.90 3,918.44 7.16% 29.02%
1-1-203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司 精粉
4 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 煤炭 39,864.86 414.75 0.76% 3.07%
司(含分公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
5 水泥 8,875.00 277.32 0.51% 2.05%
有限公司
合计 208,197.03 12,886.04 23.75% 96.22%
(2)乌鲁木齐兴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贸易型企业向发行人间接采购
的原因
公司的供应链管理客户中存在乌鲁木齐兴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准
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甘肃新精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贸易型企业,此类贸易型
企业向公司间接采购的原因:
①供应链管理业务作为新兴业务符合市场需求
本公司以第三方物流业务为基础,全面延伸产业链而积极发展了供应链管理
等新兴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是受客户的委托代为采购其指定厂家的指定商
品,并提供相应的物流、存货管理等服务。公司为采购方提供了原材料采购、物
流和商业信用的全方位增值服务,无论是终端客户还是普通贸易型企业均对供应
链管理业务具有较高的业务需求。
②贸易型企业对上游掌控能力不足
贸易型企业主要优势是拓展下游客户能力较强,而对上游企业掌控能力较
差,公司由于长期在铁精粉、生铁、煤炭等大宗物资方面拥有丰富的上游资源和
长期的运营经验,对产品质量具有较高的识别能力,对产品价格均有较高议价能
力,贸易型企业通过我公司采购能够保证产品质量,获取较为优惠价格。
③贸易型企业资金实力不足,物流管理能力较差
贸易型企业一般规模相对较小,自身资金实力相对不足,物流管理能力较差,
公司提供的供应链管理业务以及其他第三方物流、结算等增值服务可以满足其业
务需求,弥补贸易型企业的弱势,帮助贸易型企业更好的专心拓展其下游客户,
扩大贸易型公司的业务规模。
④公司选择合作的贸易型企业信誉良好
公司通过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充分调查,对中间贸易商的终端客户的真实
需求信息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挑选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中间贸易商,有效的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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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大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规模的同时,可以充分保证款项的及时回收。保荐机构
对报告期内主要中间贸易商乌鲁木齐兴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准东矿业
投资有限公司和甘肃新精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访谈,上述中间贸易商从公司
采购的货物均已实现对外销售,截至目前上述中间贸易商不存在拖欠公司款项的
情况。
(3)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按客户类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客户类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最终用户 1,518.10 57.76% 7,486.40 63.16% 9,159.79 67.83%
中间贸易商 1,110.04 42.24% 4,367.15 36.84% 4,343.44 32.17%
合计 2,628.13 100% 11,853.55 100% 13,503.23 100%
(4)供应链管理业务中收货方违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充分利用自身对各类行业上下游企业的了
解和信息沟通,及时了解上下游客户的供需要求,向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资金结
算配套服务、第三方物流、仓储等综合物流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供应链管理
业务合同》,应客户要求,公司或将货物直接运至客户处;或将货物存放到公司
仓库或公司监管仓库进行监管,客户按预先约定的采购数量、价格付款提货。
经核查公司诉讼方面的资料,查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账,核查了公司供应
链管理业务合同、发票、提货单、收款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履行了预先采购、运输及交付货物的义务,通过一
站式服务综合满足了客户关于货物采购、运输、存储、监管等方面的需求,不存
在收货方拒收货物及不支付货款的违约情形,发行人也不存在因收货方违约而导
致损失的情形。
8、报告期内物流园区经营业务的主要客户和服务内容
报告期内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前 5 大客户和服务内容的具体情况如下:
1-1-205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占同期物
均价(元/ 占同期主
序 服务量 流园区经
期间 客户名称 天*平方 金额(万元)营业务收
号 (天*平方米) 营收入比
米) 入比例

1 新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5,496,480.00 0.68 383.65 0.79% 64.01%
新疆旭高食品科技股份有限
2 1,479,600.00 0.69 103.62 0.21% 17.29%
公司
2015 年 3 金天山物流配送中心 2,283,795.00 0.42 96.24 0.20% 16.05%
度 乌鲁木齐市先格广告有限公
4 131,040.00 0.33 4.38 0.01% 0.73%

5 上海利星行物流有限公司 31,440.00 0.65 2.04 0.00% 0.34%
合计 9,422,355.00 0.61 589.93 1.21% 98.42%
1 新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4,590,061.71 0.65 297.54 0.53% 55.74%
2 金天山物流配送站 2,009,465.57 0.43 86.31 0.15% 16.17%
3 上海利星行物流有限公司 1,087,824.02 0.58 63.31 0.11% 11.86%
2014
新疆旭高食品科技股份有限
年度 4 700,580.00 0.60 41.76 0.07% 7.82%
公司
新疆水阳光电子商务有限公
5 333,333.33 0.60 20.00 0.04% 3.75%

合计 8,721,264.63 0.58 508.92 0.91% 95.34%
1 新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3,938,449.68 0.65 255.65 0.47% 54.09%
新疆水阳光电子商务有限公
2 1,459,971.67 0.60 87.60 0.16% 18.53%

2013 3 浙江蓝天印业有限公司 1,149,750.00 0.60 68.99 0.13% 14.60%
年度 4 金天山物流配送站 326,806.39 0.45 14.79 0.03% 3.13%
新疆天山巨鑫商品混凝土有
5 303,538.67 0.45 13.66 0.02% 2.89%
限责任公司
合计 7,178,516.41 0.62 440.69 0.81% 93.24%
9、发行人报告期内物流金融监管业务前 10 大客户和服务内容
占同期物
合同约定 占同期主
收入金额 流金融监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监管物 监管期限 营业务收
(万元) 管收入比
(月) 入比例

1 新疆金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铁精粉 12 25.16 0.05% 8.68%
2015 年
2 九圣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种子 12 25.00 0.05% 8.62%

3 新疆刀郎枣业有限公司 红枣 5 24.00 0.05% 8.28%
1-1-206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4 新疆昊融实业有限公司 钢材 6 21.00 0.04% 7.24%
5 新疆金鑫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棉籽 11 19.00 0.04% 6.55%
6 新疆新实良种股份有限公司 玉米种子 13 15.58 0.03% 5.37%
7 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柴油 11 12.00 0.03% 4.14%
8 新疆瑞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钢材 5 11.92 0.02% 4.11%
9 新疆万通人钢结构有限公司 H 型钢 7 10.50 0.02% 3.62%
10 乌鲁木齐市赛利丰达工贸有限公司 润滑油 12 10.20 0.02% 3.52%
合计 -- -- 174.36 0.36% 60.12%
1 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铁矿石 12 60.18 0.11% 15.45%
2 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有限公司 铁精粉 12 44.63 0.08% 11.46%
棉短绒、精
3 新疆光大山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2 18.50 0.03% 4.75%
制棉
4 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 铁精粉 12 18.37 0.03% 4.72%
5 新疆金鑫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棉籽 12 16.67 0.03% 4.28%
2014 方管、矩形
6 乌鲁木齐兴建永达商贸有限公司 10 15.50 0.03% 3.98%
年度 管
7 新疆新实良种股份有限公司 玉米种子 12 13.50 0.02% 3.47%
8 精河县新始源铸造有限公司 铁精粉 11 13.33 0.02% 3.42%
9 新疆信源浮法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玻璃 12 13.10 0.02% 3.36%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
10 钢材 3 12.20 0.02% 3.13%
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合计 -- -- 225.98 0.41% 58.03%
1 阜康市永鑫煤焦化有限公司 原煤 17 83.00 0.15% 25.84%
2 新疆新实良种股份有限公司 玉米种子 12 37.78 0.07% 11.76%
3 新疆瑞德物资有限公司 沥青 12 26.00 0.05% 8.1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
4 原煤 9 14.66 0.03% 4.57%
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5 拜城县天昆煤化有限公司 原煤 5 14.17 0.03% 4.41%
2013
6 新疆万瑞达贸易有限公司 工程车 6 14.00 0.03% 4.36%
年度
7 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铁矿石 12 11.42 0.02% 3.55%
8 新疆汉光嘉业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棉短绒 7 8.33 0.02% 2.59%
9 吉木萨尔县华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焦炭 12 8.33 0.02% 2.59%
10 吉木萨尔县鼎鑫铸业有限公司 铁精粉 5 7.80 0.01% 2.43%
合计 -- -- 225.49 0.41% 70.21%
1-1-207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五)主要成本构成情况
1、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协成本 36,475.55 90.47% 35,925.63 74.93% 34,143.06 71.28%
自营成本 1,047.97 2.60% 894.72 1.87% 395.88 0.83%
供应链管理成本 2,163.65 5.37% 10,451.87 21.80% 12,701.30 26.52%
折旧与摊销 361.28 0.90% 361.76 0.75% 423.06 0.88%
人工及其他 267.43 0.66% 311.05 0.65% 237.41 0.50%
合计 40,315.88 100% 47,945.03 100% 47,900.70 100%
注:①外协成本为公司使用外协对象提供的服务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外协对
象的劳务成本及燃油费等;②公司自营成本主要包括燃料费和路桥费等,不含人工和折旧;
供应链管理成本主要为采购成本。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外协成本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协成本 36,475.55 96.77% 35,925.63 96.89% 34,143.06 97.93%
自有车辆自营成本 1,218.25 3.23% 1,151.26 3.11% 721.91 2.07%
合计 37,693.80 100.00% 37,076.89 100% 34,864.98 100%
外协成本是指第三方物流业务中支付给外协对象的运输服务费用。报告期
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营业成本中外协成本占比分别为 96.77%、96.89%、
97.93%,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物流业务外协成本和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中的外协
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外协收入 44,034.30 4.98% 41,943.99 5.43% 39,783.09 -3.54%
外协成本 36,475.55 1.53% 35,925.63 5.22% 34,143.06 -2.03%
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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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外协成本与外协收入的增减变化趋势较为匹
配。外协成本的波动主要与外协对象为公司提供的业务量和服务价格相关。
报告期内,外协成本的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成本 22,761.87 62.40% 22,647.02 63.04% 30,060.82 88.04%
燃料成本 13,713.68 37.60% 13,278.61 36.96% 4,082.24 11.96%
外协成本合计 36,475.55 100.00% 35,925.63 100.00% 34,143.06 100.00%
2013 年 8 月 1 日“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公司通过向中石油等公司采购燃
油,并提供给外协对象,外协对象执行运输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部分燃料费用
由公司采购后直接承担,外协对象完成运输服务后公司与其进行结算。物流运输
行业燃油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大约在 40%左右,2014 年度公司外协成本中燃料
成本占比 36.96%,略高于公司自有车辆燃料成本占自有车辆自营成本的比例,
主要系公司自有车辆中燃油车辆占比较低而 LNG 车辆占比较多。2015 年度公司
外协成本中燃料成本占比 37.60%,与 2014 年度基本持平。
(2)报告期各期外协成本和第三方物流业务量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物流业务外协成本和相应外协对象完成的第三方物
流业务量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大宗货物外协成本(万元) 27,251.00 32,137.70 30,540.02
大宗货物外协周转量(万吨*公里) 122,384.10 138,841.49 113,850.98
大宗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万元/
0.22 0.23 0.27
万吨*公里)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元) 92,245,516.73 37,879,234.17 36,030,501.12
大件货物外协周转量(车次*公里) 4,054,391.00 2,426,599.00 1,729,064.00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元/
22.75 15.61 20.84
车次*公里)
2014 年度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相应业务量的占比有所下降,主
要系“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燃料价格中的增值税部分直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
不再计入相关成本。2015 年大宗货物外协成本与相应业务量的占比与 2014 年
度持平。
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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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天顺股份 2014 年度和 2013 年 8-12 月份燃料价格中的增值税部分按照未
实施“营改增”政策进行还原计入相关成本进行模拟测算的情况如下:
2014 年模拟 2013 年模拟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数据 数据
大宗货物外协成本(万元) 34,116.40 31,148.49 32,137.70 30,540.02
大宗货物外协周转量(万吨*公里) 138,841.49 113,850.98 138,841.49 113,850.98
大宗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万元/万吨*公里) 0.25 0.27 0.23 0.27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元) 40,665,813.37 36,885,594.62 37,879,234.17 36,030,501.12
大件货物外协周转量(车次*公里) 2,426,599.00 1,729,064.00 2,426,599.00 1,729,064.00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元/车次*公里) 16.76 21.33 15.61 20.84
2014 年度模拟测算的大宗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标为 0.25 万元/万
吨*公里,较模拟测算前增加 0.02 万元/万吨*公里;与 2013 年度大宗货物外协
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标 0.27 万元/万吨*公里仅相差 0.02 万元/万吨*公里,基本
变化不大。由此可见,2014 年度大宗货物外协成本与相应业务量的占比有所下
降,主要系“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燃料价格中的增值税部分直接作为增值税进
项税额,不再计入相关成本。
2014 年度模拟测算的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标为 16.76 元/车
次*公里,较模拟测算前增加 1.15 元/车次*公里,仍低于 2013 年度大件货物外
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标。由于公司承运的大件货物为风电机组,风电机组属于
特种货物,风电机组的类型有 1500kw、2500 kw 和 3000 kw,对应的叶片长度
分别为 40m、55m 和 59.5m,对应的发电机、机舱和叶轮(变桨)的重量型号
也不尽相同,因此相应的运价也相差较大。同时,由于大宗货物如铁矿石或煤等
矿点的开采周期较长,矿点至客户的运输线路一般较为长期稳定;而风电场的建
设周期相对较短,运输风电机组的运输路线较为不固定,公司与客户通常通过前
期路勘后根据路况确定运价,不同路况运输路线的运价差异亦较大。因此,报告
期内,公司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标受到“营改增”政策、大件货物
风电机组的具体型号以及路况等主要因素的影响呈现一定的波动性,总体而言,
报告期各期公司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标波动性取决于当期具体大
件货物的特点和业务相对应的路况等因素,其波动不具有特定的规律性,相应的
波动符合其业务特点。
以下就发行人报告期内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标变动情况进行
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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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A、报告期内发行人大件货物运输品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件货物运输的货物均为风电机组,风电机组主要由叶片、
发电机、机舱和叶轮(变桨)组成。发行人大件货物运输的品种除风电机组外无
其他品种。
B、报告期内发行人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运费成本各期前十名运输路线情况
对比
2015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3 年度,公司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运费成
本前十名运输线路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前十名运输线路涉及的外协成本之
和占当年发行人大件货物运输外协 90.25% 51.85% 53.70%
总成本的比重
因此,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运费成本前十名运输线
路可以代表当期该项业务的外协成本整体情况。
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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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货物 风场与国道、省道或 运输及卸 运距
年度 起点 终点 风场线路状况 车次*公
名称 乡村道路距离 货天数 (公里)
里)
2015 200 公里山路、道路崎
年度 岖、坡度大、弯道多、
叶片 贵定堆场 贵定现场 中转库距机位 200 公里 11 200 337.35
道路窄,需特种车倒
运。
新疆哈密烟墩 8B 华电风
叶片 上海艾郎 风场离 G30 国道 50 公里 50 公里砂石戈壁路 15 4253 18.16
电场
新疆哈密烟墩 7B 新疆电
双叶片 北京中材 风场离 G30 国道 30 公里 30 公里沙石戈壁路 14 2587 25.97
院二期项目
西安总装 新疆达坂城 200MW 整 风场离 G312 国道 25 公
发电机 25 公里沙石戈壁土路 8 2532 21.43
厂 装天润风电场 里
艾郎兴安 新疆哈密三塘湖第三 A
双叶片 30 公里乡村道路 30 公里沙石戈壁土路 17 4460 14.10
盟 区一期国投新风风电场
包头总装 新疆哈密三塘湖第三 A
发电机 30 公里乡村道路 30 公里沙石戈壁土路 10 2614 19.75
厂 区一期国投新风风电场
102 公里山路、道路崎
株洲总装 四川攀枝花一二期天润 风场离京昆高速 138 公
发电机 岖、坡度大、弯道多道 8 1607 33.67
厂 风电场 里
路窄、
102 公里山路、道路崎
四川攀枝花一二期天润 中转库距机位 102 公
双叶片 北京中材 岖、坡度大、弯道多道 13 3275 31.52
风电场 里
路窄、需特种车倒运
叶片 攀枝花堆 四川攀枝花一二期天润 中转库距机位 102 公 102 公里山路、道路崎 5 150 143.65
场 风电场 里 岖、坡度大、弯道多道
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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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窄、需特种车倒运
18 公 里 丘 陵 道 路 土
江苏连云 路;200 公里山路、道
中广核贵州贵定过路山 中转库距国道 18 公里,
叶片 港中复叶 路崎岖、坡度大、弯道 21 2011 32.59
千盆山风电场 中转库距机位 200 公里
片厂 多、道路窄,需特种车
倒运。
2014 西安总装 新疆哈密淖毛湖一二期 风场距离 312 国道 10 公
发电机 10 公里戈壁土路 16 2591 15.88
年度 厂 天润风电场 里
机舱/叶 江苏大丰 中广核贵州贵定过路山 风场距离 309 省道 18 公
18 公里丘陵道路土路 12 2567 16.15
轮 总装厂 千盆山风电场 里
阜宁中财 中广核贵州贵定过路山 风场距离 309 省道 20 公
叶片 20 公里丘陵道路土路 13 2164 16.37
叶片厂 风电场 里
西安总装 新疆哈密烟墩第五中节 风场距离 312 国道 10 公
发电机 10 公里土路 16 1956 15.45
厂 能风电场 里
秦皇岛惠 新疆达坂城苇湖梁华电
双叶片 风场距离 312 国道 5 公里 5 公里戈壁土路 11 3559 14.11
腾叶片厂 风电场
北京总装 甘肃瓜洲安北第二中电 风场距离 312 国道 12 公
发电机 12 公里土路 20 2535 15.79
厂 国际风电场 里
甘肃白银
中科宇能 新疆巴里坤三塘湖一场 风场距离 332 省道 20 公
双叶片 20 公里戈壁土路 7 1846 16.54
科技有限 二期天山电力风电场 里
公司
叶片 上海艾郎 四川攀枝花一二期天润 风场距离 108 国道 8 公里 8 公里戈壁土路
13 3092 15.67
风电场
双叶片 酒泉叶片 新疆达坂城苇湖梁华电 风场距离 312 国道 5 公里 5 公里戈壁土路 6 1202 14.99
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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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 风电场
甘肃白银
中科宇能 新疆鄯善一期五凌电力
双叶片 风场距离 312 国道 2 公里 2 公里土路 6 1778 12.75
科技有限 风电场
公司
2013 西安总装 新疆巴里坤三塘湖一场 风场距离乡村道路 40 公
发电机 40 公里戈壁土路 9 1956 22.92
年度 厂 三期龙源风电场 里
北京中材 青海锡铁山矿区三峡风 风场距离 215 国道 25 公 10 公里戈壁土路 15 公
双叶片 20 2689 23.44
叶片厂 电场 里 里盘山土路
酒泉叶片 新疆富蕴一期天润风电
叶片 风场距离 216 国道 5 公里 5 公里盘山道路土路 5 1604 22.65
厂 场
山东德州 新疆托里二期中节能风 风场距离 312 国道 35 公
双叶片 35 公里戈壁土路 23 3750 20.19
世纪威能 电场 里
北京中材 山西夏县一期天润风电 风场距离 232 省道 30 公
叶片 30 公里戈壁土路 24 1156 19.81
叶片厂 场 里
白银中科
新疆塔城玛伊塔斯三期
双叶片 宇能科技 风场距离 201 省道 3 公里 3 公里戈壁土路 7 2436 14.16
中电投风电场
有限公司
西安总装 青海锡铁山矿区三峡风 风场距离 215 国道 25 公 10 公里戈壁土路 15 公
发电机 8 1740 23.11
厂 电场 里 里盘山土路
西安总装 云南禄丰仙人洞中电投 风场距离 108 国道 36 公
发电机 36 公里山路 20 2650 20.64
厂 风电场 里
包头总装 山西夏县一期天润风电 风场距离 232 省道 30 公
发电机 30 公里戈壁土路 8 1286 20.36
厂 场 里
发电机 北京总装 新疆巴里坤三塘湖一场 风场距离乡村道路 40 公 40 公里戈壁土路 21 3332 22.12
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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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 三期龙源风电场 里
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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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14 年较 2013 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分析
大件货物的运输成本受道路状况的影响较大,尤其是联接国道、省道、乡道
与风场之间的简易道路的状况及长度对大件货物的运输成本影响更大。土路的路
基不实,经过各种运输车辆的碾压,经常出现较大的坑洼状况,导致大件货物运
输车辆移动缓慢,有时甚至需要额外牵引车辆提供辅助。盘山路地形复杂,特别
是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在盘山路的转弯处行驶难度大,特殊情况下可能对车辆进行
特殊改装才能满足运输需求;在部分坡度较陡的路段,需要辅助车辆或机械帮助
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移动。因此,土路尤其是盘山路越长,所需的运输及卸货时间
越长,运输成本上升越快。
通过上表可知,2014 年度公司运费成本前十名大件货物运输线路的途经路
况整体好于 2013 年度,同时风场与国道、省道或乡村道路距离较近;2014 年
度所需运输及卸货时间相对较短,从上表可测算得出,2014 年度公司运费成本
前十名大件货物运输线路的平均每天完成运距 194.08 公里/天,2013 年度公司
运费成本前十名大件货物运输线路的平均每天完成运距 155.86 公里/天,可见
2014 年度公司运费成本前十名大件货物运输线路的平均运行效率显著高于
2013 年度。
从上表可测算得出,2014 年度公司运费成本前十名大件货物运输线路的平
均单价为 15.37 元/车次*公里,与 2014 年度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
标 15.61 元/车次*公里不存在较大差异; 2013 年度公司运费成本前十名大件货
物运输线路的平均单价为 20.94 元/车次*公里,与 2013 年度大件货物外协成本
与周转量对比指标 20.84 元/车次*公里不存在较大差异。
通过上述分析,2014 年度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标低于 2013
年度,主要是因为 2014 年度公司大件货物运输线路的途经路况整体好于 2013
年度,同时风场与国道、省道或乡村道路距离较近;2014 年度所需运输及卸货
时间相对较短。这说明报告期各期公司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标波动
性取决于当期具体大件货物的特点和业务相对应的路况等因素,其波动不具有特
定的规律性,相应的波动符合其业务特点。
C、风场与国道、省道或乡村道路距离及路况对运输成本的影响分析
风电机组从生产厂商出厂的路况基本为国道、省道等道路,路况一般较好,
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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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价格相对较低。但风场一般位于偏远地区或山区等风带地区,联接国道、省
道、乡道与风场之间的简易道路的路况大多数很差,联接国道、省道、乡道与风
场之间的简易道路的路况及距离对整体运输价格影响较大。例如,土路的路基不
实,经过各种运输车辆的碾压,经常出现较大的坑洼状况,导致大件货物运输车
辆移动缓慢,有时甚至需要额外牵引车辆提供辅助;有时甚至需要机械托举,以
便车辆能够先通过坑洼地段,再将货物放回车辆并重新加以固定。盘山路地形复
杂,特别是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在盘山路的转弯处行驶难度大,特殊情况下可能对
车辆进行特殊改装才能满足运输需求;在部分坡度较陡的路段,需要辅助车辆或
机械帮助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移动。因此,土路尤其是盘山路越长,所需的运输及
卸货时间越长,运输成本上升越快。
风场周边道路的路况对运输成本的具体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由于联接国道、省道、乡道与风场之间的简易道路的路况较差,导致车辆
移动速度慢,完成运输任务所需时间至少拖延 1 至 2 天,加上空载返程的时间,
导致需要向外协对象支付相应的费用。例如:风场周边道路为土路,可能导致该
路段多花费 1-2 天完成,盘山路可能导致该路段多花费 2-3 天;加上拉运的车辆
还要空驶原路返回,又需要增加路程所需时间,这些都将导致外协对象增加收费。
②由于联接国道、省道、乡道与风场之间的简易道路的路况较差,一方面对
车辆的损耗远远高于路况较好的道路,外协对象需付出更多的维修成本;另一方
面油耗亦大幅增加,导致外协对象燃料成本增加。大件货物的运输车辆一般为特
种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原本就较高,路况差的道路很容易导致其轮胎、底盘、
支架等受损,更换轮胎、车辆损害修复的成本都相对较高。
③部分土路及大部分山路在运输过程中需要辅助的牵引设备,有时需要专业
吊装设备,这些设备也需要外雇,亦增加了运输成本。
④部分土路及大部分山路在运输过程中需要转向或托举,外协对象需要额外
的工作人员,亦导致运输成本的增加。
据发行人业务实践总结,风场与国道、省道或乡村道路的路段的运输成本占
相应整条运输线路成本的比例一般在 10%-30%之间。因此,尽管风场周边道路
在里程上占整条运输线路的里程比重较低,但在该路段所支出的成本相对较高,
占整条运输线路成本的比重相对较高,因而该路段的长度、路况好坏对整条运输
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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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成本的影响也相对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大件货物外协单位成本受到路况、“营改增”政策等主要因
素的影响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其波动不具有特定的规律性,相应的波动符合其业
务特点。
①路况优劣影响运输成本
大件货物的运输成本受道路状况的影响较大,尤其是联接国道、省道、乡道
与风场之间的简易道路的状况及长度对大件货物的运输成本影响更大。土路的路
基不实,经过各种运输车辆的碾压,经常出现较大的坑洼状况,导致大件货物运
输车辆移动缓慢,有时甚至需要额外牵引车辆提供辅助。盘山路地形复杂,特别
是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在盘山路的转弯处行驶难度大,特殊情况下可能对车辆进行
特殊改装才能满足运输需求;在部分坡度较陡的路段,需要辅助车辆或机械帮助
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移动。因此,土路尤其是盘山路越长,所需的运输及卸货时间
越长,运输成本上升越快。
报告期内,不同项目主要因路况等因素导致各项目毛利率以及平均外协单位
成本均有差异。2014 年度公司大件货物运输线路的途经路况整体好于 2013 年
度。
此外,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大件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
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大件货物货损 93.66 30.44 44.84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加强对外协对象的管理和安全培训等措施以降低货
损的发生。但大件货物货损金额亦可以间接证明报告期大件货物运输的路况,一
般情况下路况相对较好,则货损金额相对较少。2013 年度与 2012 年度的大件
货物货损金额基本相同,可间接说明 2013 年度与 2012 年度大件货物运输路况
基本相同;而 2014 年度大件货物货损金额较 2013 年度有所下降,故可间接说
明 2014 年度大件货物运输的路况好于 2013 年度。2015 年度大件货物货损金额
较大,主要是因为 2015 年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度增长
144.76%,且 2015 年度执行的“倒短”运输量较大,路况较差导致货损金额有
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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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增长。
通过上述分析,2014 年度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标低于 2013
年度,主要是因为 2014 年度公司大件货物运输线路的途经路况整体好于 2013
年度,2014 年度所需运输及卸货时间相对较短。这说明报告期各期公司大件货
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指标波动性取决于业务相对应的路况等因素,其波动不
具有特定的规律性,相应的波动符合其业务特点。
②不同外协对象承运大件货物价格的比较分析
保荐机构选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运费成本前十名
运输线路中排名前五的外协对象的单位运输价格进行比较。保荐机构同时对上述
大件货物运输相关的合同、运单、结算单、银行水单等资料进行了核查。对部分
大件货物运输线路中外协对象司机在执行运输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行车
运输成本(燃料费、路桥费、食宿费等)资料进行了收集分析,对主要承运大件
货物的外协对象进行了访谈或函证。对发行人部分竞争对手或竞争对手的外协对
象进行了访谈,其确认了针对相同线路、相同品种的大件货物运输价格与发行人
不存在较大差异。
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各期,相同运输线路及运输相同货物时,发行人大件
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外协对象的单位运输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向不
同大件货物外协对象支付的外协运输费用不存在较大差异。
③路况优劣影响招投标价格
大件货物的运输成本受道路状况的影响较大,同样,道路运输状况的优劣也
是客户招标过程中的重要考虑因素,如果某一运输线路的路况较为恶劣,客户为
保证有足够的运输服务商参与投标,保证货物及时运达,能够接受的运输价格越
高。采取外协服务方式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为保持一定的利润敞口,在委托外协
服务时,会按照中标价格,同时在进行路勘等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相应调整外协
服务价格,由于提供外协运输服务竞争较为激烈,能够形成一定的价格传导,即
中标价格较低,相应外协运输服务的价格也相应降低。
公司大件货物外协服务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毛利率 23.90% 23.51% 25.38% 33.77%
“营改增”前 27.65% 26.02% 28.41% 33.77%
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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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毛利率
2012 年度,国内风电行业开始逐步复苏,但提供相应大件运输服务的物流
供应商相对较少,客户能够接受相对较高的运输服务价格。故 2012 年度公司大
件货物外协服务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毛利率相对较高。
2013 年度,随着国内风电行业逐步复苏,提供相应大件运输服务的物流供
应商逐渐增多,在投标过程中竞争开始激烈,客户为降低运输成本亦开始将路况
作为重要的定价依据,2013 年度公司大件货物运输线路的途经路况与 2012 年
度相比较为接近,大件货物外协单位成本较 2012 年度略有提高,但大件货物单
位运输价格较 2012 年度有所下降,故 2013 年度公司大件货物外协服务第三方
物流业务的毛利率较 2012 年度有所降低。
2014 年度,由于公司所承运的大件货物运输线路路况整体好于 2013 年度,
客户相应降低了运输服务价格,公司为保持一定的利润敞口,在委托外协服务时,
亦相应降低了外协服务价格。2014 年度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毛利率较
2013 年度降低了 7.38%,其中,大件货物单位运输价格较 2013 年度降低了
26.92%,大件货物外协单位成本较 2013 年度降低了 25.10%,可见,大件货物
单位运输价格的降低幅度高于大件货物外协单位成本的降低幅度,公司能够在一
定程度上转嫁价格变动的影响,但不能完全转嫁价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这一特
点符合一般行业规律。
同时,由于 2013 年 8 月“营改增”政策实施,为保持各年度收入、成本口
径一致,经模拟测算的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的毛利
率分别为 33.77%、28.41%、26.02%和 27.65%。其中,2014 年度大件货物第
三方物流业务的模拟毛利率较 2013 年度降低了 8.39%,其中,大件货物单位运
输价格较 2013 年度降低了 23.98%,大件货物外协单位成本较 2013 年度降低了
21.43%,可见,在同一口径下,2014 年度大件货物单位运输价格的降低幅度亦
高于大件货物外协单位成本的降低幅度。
经上述分析可知,2014 年度,由于公司所承运的大件货物运输线路路况整
体好于 2013 年度,以及随着承运大件货物竞争愈加激烈,故公司相应大件货物
单位运输价格较 2013 年度降低了 26.92%,大件货物外协单位成本较 2013 年度
降低了 25.10%,公司 2014 年度相应的毛利率较 2013 年度降低了 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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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倒短”项目对大件外协成本的量化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2014 年度公司所承运的大件货物运输线路路况整体好于
2013 年度。但其中,中广核贵州贵定过路山风电场项目、四川攀枝花一二期天
润风电场项目和山西夏县二期天润风电场项目,2014 年度按客户需求,上述项
目部分货物的到货地点为中转库。从主机厂到中转库为长途运输,路况一般较好。
上述三个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路况复杂,客户设置了中转库备货,但上述三个
项目均处于边远山区,从中转库到风场各机位的运距虽短,但道路大多为盘山路,
业内称之为“倒短”。
2015 年度,公司继续为金风科技提供上述三个项目的大件货物运输服务,
按客户需求,公司将上述三个项目的部分大件货物由中转库运送到各机位。上述
三个项目在 2015 年 1-6 月的收入和成本情况如下:
货物 运距 运输收入 单价 运输成本 外协单位成本
起点 终点
名称 (公里) (万元) (元/车*公里) (万元) (元/车*公里)
中广核贵州贵定
各机
叶片 过路山风电场 200 867.57 405.41 721.92 337.35

中转库
山西夏县二期天 各机
叶片 100 182.43 243.24 147.32 196.43
润风电场中转库 位
四川攀枝花一二
机舱/ 各机
期天润风电场 102 17.14 88.42 14.72 75.97
叶轮 位
中转库
通过上表可知,上述三个项目从中转库到各机位的运距虽短,但道路均为盘
山路,路况较差,相应中标价格较高,同时单位运输成本亦较高。
假设 2015 年 1-6 月上述三个项目中转库到各机位的运输均在 2014 年度实
施完毕,则 2014 年度的外协单位运输成本模拟测算情况如下表:
2014 年模拟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数据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元) 37,879,234.17 46,718,877.11 36,030,501.12
大件货物外协周转量(车次*公里) 2,426,599.00 2,457,437.00 1,729,064.00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元/车次*公里) 15.61 19.01 20.84
假设 2015 年 1-6 月上述三个项目中转库到各机位的运输均在 2014 年度实
施完毕,则 2014 年度的外协单位运输成本由 15.61 元/车*公里提高到 19.01 元/
车*公里,与 2013 年度外协单位运输成本基本持平。通过上述模拟测算亦可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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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由于公司所承运的大件货物运输线路路况整体好于 2013 年度,由此
导致 2014 年度外协单位成本较 2013 年度下降。
同时,若考虑到“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将上述模拟测算数据情况调整如下:
2014 年模拟 2013 年模拟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数据 数据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元) 49,895,760.75 36,885,594.62 37,879,234.17 36,030,501.12
大件货物外协周转量(车次*公里) 2,457,437.00 1,729,064.00 2,426,599.00 1,729,064.00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元/车次*公里) 20.30 21.33 15.61 20.84
通过再次模拟测算,2014 年度的外协单位运输成本由 15.61 元/车*公里提
高到 20.30 元/车*公里,仅较 2013 年度下降 4.81%,与 2013 年度外协单位运
输成本基本持平。
同时,若假设 2015 年 1-6 月上述三个项目中转库到各机位的运输均在 2014
年度实施完毕,则 2015 年 1-6 月的外协单位运输成本由 25.52 元/车*公里降低
到 20.54 元/车*公里,与 2013 年度外协单位运输成本基本持平。
假设 2015 年 1-6 月上述三个项目中转库到各机位的运输均在 2014 年度实
施完毕,则 2014 年度上述三个项目外协单位运输成本模拟测算情况如下表:
主机厂到中转库 主机厂到各机位
货物
项目 单位运输成本 单位运输成本
名称
(元/车*公里) (元/车*公里)
中广核贵州贵定过路山风
叶片 16.37 43.53
电场
叶片 山西夏县二期天润风电场 21.25 34.29
四川攀枝花一二期天润风
机舱/叶轮 15.67 17.60
电场
通过上表测算,假设 2015 年 1-6 月上述三个项目中转库到各机位的运输均
在 2014 年度实施完毕,则 2014 年度中广核贵州贵定过路山风电场项目外协单
位运输成本由 16.37 元/车*公里提高到 43.53 元/车*公里,增幅较大;2014 年度
山西夏县二期天润风电场项目外协单位运输成本由 21.25 元/车*公里提高到
34.29 元/车*公里;2014 年度四川攀枝花一二期天润风电场项目外协单位运输成
本由 15.67 元/车*公里提高到 17.60 元/车*公里。
保荐机构查看了上述三个项目所签合同,对应的运单、磅单、结算单、银行
水单,执行了收入截止性测试,对主要外协对象进行了访谈或函证,对客户金风
科技进行了访谈和函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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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针对上述三个项目的成本和收入确认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由此可见,上述三个“倒短”项目是影响 2014 年度甚至 2015 年 1-6 月外
协单位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
综上所述,如果将上述三个“倒短”项目模拟纳入 2014 年相应路线计算,
则报告期内大件货物的单位外协成本变化情况模拟如下(剔除“营改增”的影响):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项目 2013 年模拟数据 2012 年
模拟数据 模拟数据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
34,849,185.09 49,895,760.75 36,885,594.62 16,054,471.03
(元)
大件货物外协周转量
1,614,658.00 2,457,437.00 1,729,064.00 820,135.00
(车次*公里)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
21.58 20.30 21.33 19.58
(元/车次*公里)
由上表可见,由于 2014 年部分线路的大件产品仅运送到风场中转库,其对
应的从中转库运送至风场机位(倒短)的运送任务延至 2015 年 1-6 月间执行,
导致 2014 年和 2015 年 1-6 月的单位外协成本出现较大波动,将该因素模拟还
原至 2014 年后,报告期内的单位外协成本基本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水平。
⑤2015 年度“倒短”项目影响的相关模拟测算
2015 年度,公司“倒短”项目的收入和成本情况如下:
运距 运输成
货物 运输收入 单价 外协单位成本
起点 终点 (公 本
名称 (万元) (元/车*公里) (元/车*公里)
里) (万元)
中广核贵州贵
定过路山风电 各机
叶片 200 867.57 405.41 721.92 337.35
场 位
中转库
山西夏县二期
各机
叶片 天润风电场中 100 189.73 243.24 152.88 196.00

转库
四川攀枝花一
机舱
二期天润风电 各机
/叶 102 25.78 81.54 21.92 69.33
场 位

中转库
四川攀枝花一
二期天润风电 各机
叶片 150 336.76 196.93 245.64 143.65
场 位
中转库
假设 2015 年上述“倒短”项目中转库到各机位的运输均在 2014 年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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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则 2014 年度的外协单位运输成本模拟测算情况如下表:
2014 年模拟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数据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元) 37,879,234.17 49,302,877.28 36,030,501.12
大件货物外协周转量(车次*公里) 2,426,599.00 2,476,061.00 1,729,064.00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元/车次*公里) 15.61 19.91 20.84
假设 2015 年 1-6 月上述“倒短”项目的中转库到各机位的运输均在 2014
年度实施完毕,则 2014 年度的外协单位运输成本由 15.61 元/车*公里提高到
19.91 元/车*公里,与 2013 年度外协单位运输成本基本持平。通过上述模拟测
算亦可印证,2014 年度由于公司所承运的大件货物运输线路路况整体好于 2013
年度,由此导致 2014 年度外协单位成本较 2013 年度下降。
同时,若考虑到“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将上述模拟测算数据情况调整如
下:
2014 年模拟 2013 年模拟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数据 数据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元) 52,721,534.52 36,885,594.62 37,879,234.17 36,030,501.12
大件货物外协周转量(车次*公里) 2,476,061.00 1,729,064.00 2,426,599.00 1,729,064.00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元/车次*公里) 21.29 21.33 15.61 20.84
通过再次模拟测算,2014 年度的外协单位运输成本由 15.61 元/车*公里提
高到 21.29 元/车*公里,仅较 2013 年度下降 0.18%,与 2013 年度外协单位运
输成本基本持平。
同时,若假设 2015 年上述“倒短”项目中转库到各机位的运输均在 2014
年度实施完毕,则 2015 年的外协单位运输成本由 22.75 元/车*公里降低到 20.18
元/车*公里,与 2013 年度外协单位运输成本基本持平。
综上所述,如果将上述“倒短”项目模拟纳入 2014 年相应路线计算,则报
告期内大件货物的单位外协成本变化情况模拟如下(剔除“营改增”的影响):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2013 年模拟数据 2012 年
模拟数据 模拟数据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
85,293,803.54 52,721,534.52 36,885,594.62 16,054,471.03
(元)
大件货物外协周转量
4,004,929.00 2,476,061.00 1,729,064.00 820,135.00
(车次*公里)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
21.30 21.29 21.33 19.58
(元/车次*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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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由于 2014 年部分线路的大件产品仅运送到风场中转库,其对
应的从中转库运送至风场机位(倒短)的运送任务延至 2015 年执行,导致 2014
年和 2015 年的单位外协成本出现较大波动,将该因素模拟还原至 2014 年后,
报告期内的单位外协成本基本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水平。
⑥整体路况对运输成本影响的模拟测算
据发行人业务实践总结,风场与国道、省道或乡村道路的路段的运输成本占
相应整条运输线路成本的比例一般在 10%-30%之间。路况更为复杂的路段如盘
山路等所占比例会更高。上述三个项目的“倒短”路段运输成本占相应项目总成
本的比例经测算如下:
中转库到各机位 主机厂到中转库 单位运输成
货物 “倒短”路段
项目 单位运输成本 单位运输成本 本合计
名称 运输成本占比
(元/车) (元/车) (元/车)
中广核贵州贵定
叶片 67,469.37 35,430.02 102,899.39 65.57%
过路山风电场
山西夏县二期天
叶片 19,642.60 26,415.15 46,057.75 42.65%
润风电场
机舱/ 四川攀枝花一二
7,748.72 48,461.54 56,210.26 13.79%
叶轮 期天润风电场
经上表测算,由于中广核贵州贵定过路山风电场和山西夏县二期天润风电场
“倒短”路段的路况更为复杂,“倒短”路段运输成本占比分别为 65.57%和
42.65%,占比较高。四川攀枝花一二期天润风电场的路况较为复杂,“倒短”路
段运输成本占比为 13.79%,处于 10%-30%的区间之内。
假设 2014 年度大件货物的运输线路路况与 2013 年度一致,同时假设路况
较为复杂的路段的运输成本占相应整条运输线路成本的比例为 20%。模拟测算
的数据如下表:
2014 年模拟
项目 2013 年
数据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元) 47,349,042.71 36,030,501.12
大件货物外协周转量(车次*公里) 2,457,437.00 1,729,064.00
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与周转量对比(元/车次*公里) 19.51 20.84
通过模拟测算,2014 年度大件货物外协成本为 4,734.90 万元,外协单位运
输成本为 19.51 元/车*公里,与 2013 年度外协单位运输成本基本持平。
因此,尽管风场周边道路在里程上占整条运输线路的里程比重较低,但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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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段所支出的成本相对较高,占整条运输线路成本的比重相对较高,因而该路段
的长度、路况好坏对整条运输线路成本的影响也相对较大。
通过上述核查并综合分析及量化分析,保荐机构认为,2014 年度大件货物
运输线路路况整体好于 2013 年度,2014 年度部分项目的“倒短”运输应客户
需求于 2015 年陆续开展,是导致 2014 年度大件外协单位成本较 2013 年度下
降的重要原因。
总体而言,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外协成本和第三方物流业务量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物流业务外协成本和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中的外协
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外协收入 44,034.30 4.98% 41,943.99 5.43% 39,783.09 -3.54%
外协成本 36,475.55 1.53% 35,925.63 5.22% 34,143.06 -2.03%
外协成本占
82.83% - 85.65% - 85.82% -
外协收入比例
2013 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中外协收入金额较 2012 年有所下降,主
要原因系“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原来价内的差额营业税改为价外的增值税,公
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金额较“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减少销项税部分,导致收入
金额有所减少。2013 年度第三方物流业务中外协收入同比下降 3.54%,与之相
应,第三方物流业务外协成本同比下降 2.03%,二者变化趋势较为匹配。
2014 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中外协收入金额较 2013 年有所提高,主
要系 2014 年度第三方物流业务客户运输需求有所增加。2014 年度第三方物流
业务中外协收入同比增长 5.43%,与之相应,第三方物流业务外协成本同比增长
5.22%,二者变化趋势较为匹配。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外协成本占相应
外协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83%、85.65%、85.82%,占比较为稳定。
综上分析,公司报告期各期外协成本和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是匹配的。
3、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本分析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本的具体内容和波
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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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本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燃料费 346.54 28.45% 343.86 29.87% 223.08 30.90%
折旧 234.46 19.25% 234.57 20.38% 297.50 41.21%
人工 510.84 41.93% 376.55 32.71% 73.29 10.15%
维修及配件费 59.83 4.91% 101.56 8.82% 37.35 5.17%
保险费 52.51 4.31% 63.81 5.54% 66.37 9.19%
运营管理费及其他 14.07 1.15% 30.92 2.69% 24.32 3.37%
合计 1,218.25 100.00% 1,151.26 100.00% 721.91 100.00%
注: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本主要包括自有车辆的燃油费、折旧、人工成本、
保险费、维修及配件费、运营管理费等;
燃料费=燃油费+LNG费;
运营管理费包含路桥费、年审费和专项储备等。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本主要包括燃料费、折旧、
人工、维修及配件费和保险费等。报告期内,上述各项成本合计占自有车辆自营
成本的比例在 9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本和自营收入的变化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同比增长 2014 年 同比增长 2013 年 同比增长
自有车辆自营成本 1,218.25 5.82% 1,151.26 59.47% 721.91 -31.62%
自有车辆自营收入 1,149.98 10.27% 1,042.86 65.98% 628.31 -20.00%
2013 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本较 2012 年度下降的原
因主要是:2013 年度公司出售了部分燃油车辆,燃料成本、人工成本和折旧较
2012 年度有所下降;2013 年度公司自有车辆自营收入较 2012 年大幅下降,相
应人工成本、燃料成本、维修及配件费和运营管理费有所下降。2013 年度,公
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本下降幅度与自有车辆自营收入下降幅度基
本一致。
2014 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本较 2013 年度增长
59.47%,主要系随着 2014 年度公司自有车辆自营收入的增长,相应的燃料费、
人工和维修及配件费等成本有所增长。2014 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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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自营成本增长幅度略小于自有车辆自营收入增长幅度,主要系自有车辆自营成
本中的折旧和保险费等较为固定的成本同比变化不大;同时,“营改增”政策实
施后,燃料和配件价格中的增值税部分直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计入相关
成本。
2013 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收入较 2012 年度大幅下降,
主要原因是:公司开拓了“磁海-180 选矿”和“磁海-天宝”运输线路的第三方
物流业务,该条运输线路的运输量较大、合作周期较长,公司逐步将自有 LNG
车辆调配到此条运输线路,协助外协对象完成运输任务,但由于运营初期此条运
输线路的 LNG 加气站供气不充足,导致公司自有 LNG 车辆运量受限。
2014 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收入较 2013 年度大幅增长,
主要原因是:2014 年度公司提高了自有车运营效率,同时随着上述运输线路运
量需求的增长以及 LNG 加气站供气充足后,公司自有 LNG 车辆的运量有所增长。
随着公司自有车辆运营效率的不断提高,2015 年度公司自有车辆实现自营
收入 1,149.98 万元,同比增长 10.27%;而同期自有车辆自营成本为 1,218.25
万元,同比增长 5.82%;2015 年度自有车辆自营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同期自有车
辆自营成本增长幅度。
①燃料费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车辆燃料费占当期自有车辆自营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8.45%、29.87%、30.90%,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车辆燃料费与自营收入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同比增长 2014 年 同比增长 2013 年 同比增长
燃料费 346.54 0.78% 343.86 54.14% 223.08 -32.68%
自有车辆自营收入 1,149.98 10.27% 1,042.86 65.98% 628.31 -20.00%
2013 年度,公司自有车辆燃料费较 2012 年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3
年度公司自有车辆自营收入较 2012 年度大幅下降,并出售了部分燃油车辆,相
应燃料费较 2012 年度大幅下降。
2014 年度,公司自有车辆燃料费较 2013 年度增长 54.14%,主要原因系:
2014 年度公司自有车辆自营收入较 2013 年度大幅增长。2014 年度,公司自有
车辆燃料费增长幅度小于自有车辆自营收入增长幅度,主要系 2014 年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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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 耗用量占比较高,同时“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燃料价格中的增值税部分
直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计入相关成本。
2015 年 度 , 公 司 自 有 车 辆 燃 料 费 占 当 期 自 有 车 辆 自 营 成 本 的 比 例 为
28.45%,与 2014 年度基本持平。
发行人自有车辆燃料费占当期自有车辆自营成本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公
司自有车辆中大部分是 LNG 车辆,其使用的燃料不是柴油而是 LNG。由于天然
气价格长期以来相比汽柴油价格低,因此使用 LNG 作为运输车辆比同样排量、
同样工况的柴油车而言更加经济,燃料成本更加低廉。一般而言在同等排量、同
样工况条件下,LNG 车辆比柴油车辆燃料费用大约能节省 20%—40%。取中值
(节约 30%)测算,将发行人 LNG 车辆的燃料费全部换算成柴油车的燃料费,
则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车辆燃料费用占当期自有车辆自营成本的比重模拟情况
大致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换算为柴油车的模拟测算:
换算为柴油车的模
473.60 35.20% 476.90 37.13% 297.32 37.35%
拟燃油费
换算为柴油车的模
1,345.31 100% 1,284.31 100% 796.15 100 %
拟自营成本合计
发行人报告期内外协成本中燃料成本所占比重情况:
货币成本 22,761.87 62.40% 22,647.02 63.04% 30,060.82 88.04%
燃料成本 13,713.68 37.60% 13,278.61 36.96% 4,082.24 11.96%
外协成本合计 36,475.55 100% 35,925.63 100% 34,143.06 100%
由此可见,如果将发行自有的 LNG 车辆燃料费全部模拟换算成柴油车的燃
料费,则发行人报告期内自有车辆的燃料费占当期自有车辆自营成本比重与外协
车辆燃油费占当期外协成本的比重基本一致。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经模拟测算后公司自有车辆燃油成本
占自有车辆自营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5.20%、37.13%、37.35%。物流行业燃油
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大约在 40%左右(其统计口径为燃油的含税成本)。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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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和 2012 年度,经模拟测算后公司自有车辆燃油成本占自有车辆自营成本的
比例分别为 37.35%和 37.01%,仅略低于行业均值,主要系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2 年度公司自有车辆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而折旧等固定成本依旧发生,故
燃油成本占比略低。2014 年度,经模拟测算后公司自有车辆燃油成本占自有车
辆自营成本的比例为 37.13%,略高于外协成本中燃料成本占比。2015 年度,经
模拟测算后公司自有车辆燃油成本占自有车辆自营成本的比例为 35.20%,略低
于 2014 年度,主要系 2015 年度公司按照司机完成的业务量支付相应的劳务成
本,人工成本占比增加,自有车辆运营效率提高,导致燃油成本占比相对略有下
降。
2013 年 8 月“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燃料价格中的增值税部分直接作为增
值税进项税额,不再计入相关成本,如果按照“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将燃料的增值
税进项税额计入成本,则发行人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经模拟测算后公司自
有车辆燃油成本占自有车辆自营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8.86%和 40.87%,与行业
均值基本持平。
②折旧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折旧(万元) 234.46 234.57 297.50
燃油车(辆) 4 4
LNG 车(辆) 34 34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内折旧与摊销金额的变化主要由其自有车数量变
化导致。
③人工
i)人工成本的变动情况
2014 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本中的人工成本较 2013 年
度大幅增长,主要系:2014 年度公司为提高自有车辆运营效率逐步改变了自有
车辆的运营方式,由以前年度招聘司机作为公司员工运营自有车辆,变更为以劳
务形式雇佣外部司机运营自有车辆,按照其完成的业务量支付相应的劳务成本,
2014 年度公司自有车辆自营收入较 2013 年度大幅增长,故按照相应业务量支
付相应司机的劳务成本大幅增长。2015 年度人工占比较 2014 年度增加,主要
是因为公司按照司机完成的业务量支付相应的劳务成本,2015 年度自有车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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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收入较 2014 年度有所增长。
ii)以劳务形式雇佣自有车辆司机的情况
2014 年之前,天顺股份自有车辆的司机均为公司员工,薪酬主要来自于其
按月领取的工资。由于自有车辆工作场所地处偏远,司机的激励机制也不完善,
导致司机主动性无法得以调动,工作效率较低。这又导致自有车辆的产能利用率
低,业务收入偏低,导致自有车辆业务的亏损较大,这反过来又抑制了司机薪酬
的提高和激励,公司自有车辆司机离职率较高。
经公司管理层认真研究,发行人决定在本着提高司机个人收益的宗旨,以提
高公司自有车辆的运营效率为目标,通过双赢的制度设计来实现运营效率的提
高。
考虑到司机这一职业流动性较高,以往频繁的办理入职和离职以及相关社保
手续增加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难度,因此公司决定改为以劳务形式雇佣司机运营
自有车辆,按照司机完成的业务量支付相应的劳务成本。
2014 年,发行人与原有正式员工的司机进行友好协商,解除了相关的劳动
合同。同时,发行人向社会以劳务雇佣形式招募运营车辆的司机,陆续以劳务形
式雇佣了 33 名司机。根据公司与劳务司机签订的相关《劳务合同》,公司按劳务
司机的工作量支付相应劳务费用,具体为按拉运量支付相关报酬。
这一模式实际与员工按工作量领取薪酬本质上是相同的。对自有车辆司机的
激励制度而言,最根本的就是根据其工作量来给予相应的报酬,以鼓励司机“多
拉快跑”。因此,即使公司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雇佣自有车辆司机,也必然采
取浮动薪酬的机制,按照司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主要是以拉运量来评价的)确
定最终向其支付的薪酬总额,具体将表现为根据司机拉运的数量按照固定比例给
予提成奖励;这与发行人以劳务形式雇佣司机并按其拉运货物数量支付相应的劳
务费用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劳务形式雇佣司机的模式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方
式雇佣司机并按照完成的工作量给予浮动的薪酬模式之下,发行人的人工成本与
当期自有车辆拉运量具有对应关系,两种模式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基本一致
的。
在经营管理上,无论是劳务形式雇佣的司机,还是原先正式员工的司机,都
是根据发行人运营管理部门直接发出的指令,在指定地点、按指定数量装载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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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然后运送至指定卸货点交付货物并卸货。如果将正式员工的薪酬制度改为
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来计提报酬,则两种雇佣方式下都是按照司机的拉运量来考核
并核算其应得的报酬。因此,劳务形式雇佣司机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雇佣司机
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
由于采取按工作量支付劳务费用的方式,一方面,劳务司机薪酬得到提高,
劳务司机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另一方面,自有车辆的货运量自 2014 年以来迅速
提高,自有车辆的收入显著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车辆收入及司机成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自有车辆自营收入 1,149.98 1,042.86 628.31
自有车辆自营成本 1,218.25 1,151.26 721.91
毛利 -68.27 -108.40 -93.60
毛利率 -5.94% -10.39% -14.90%
员工薪酬(劳务采购) 510.84 376.55 73.29
员工薪酬占自有车辆
41.93% 32.71% 10.15%
自营成本比例
员工薪酬占自有车辆
44.42% 36.11% 11.66%
自营收入比例
司机积极性的大大提高有效促进了发行人自有车辆运营效率的显著上升,使
得自有车辆的收入迅速增长。尽管 2014 年和 2015 年自有车辆的人工成本占成
本的比例明显上升,但由于收入快速增长,折旧、保险费用等相对固定的成本在
成本中所占比重下降,使得发行人自有车辆整体盈利情况转好。
综上,发行人以劳务形式雇佣司机的模式与以劳动合同方式雇佣司机并采取
按照完成的工作量给予浮动的薪酬模式,对于发行人经营方式、利润方面的影响
基本是一致的,不存在显著差异。
目前,发行人自有车辆产能利用率提高,货运量大大增加,自有车辆收入大
幅增加;相应的劳务司机根据约定,按照工作量所获得的劳务费用较原先自有车
辆员工司机所领取的固定薪酬也大幅增加。由于收入较为理想且相对稳定,使得
2014 年以来以劳务形式雇佣的司机相对较为稳定,原来司机流动性大的问题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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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得到较好的解决。
因此,发行人决定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现有劳务雇佣司机的行为。发行人计
划将现有劳务雇佣司机的劳务协议均执行至 2015 年末,并已承诺将在与现有司
机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与之全部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从 2016 年 1
月 1 日开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发行人将对司机采取“底薪+业务量提成”
的激励模式,按员工司机的工作量给予浮动薪酬。因此,预计从 2016 年 1 月 1
日开始在规范后的劳动关系下,司机能够受到足够的激励,仍然能够保持较好的
工作积极性,发行人自有车辆的运营水平仍然能够继续提高。
鉴于发行人已经作出上述承诺,天顺股份现有的以劳务雇佣司机的行为将很
快得到进一步规范,公司将彻底消除现有以劳务雇佣司机的情形,与自有车辆司
机全部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签订相关的劳务合同,发行人内部管理
的规范性将得以进一步改善。
2016 年 1 月起,公司已经与上述司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对司机采
取“底薪+业务量提成”的激励模式,按员工司机的工作量给予浮动薪酬。
④保险费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
本中的保险费金额变动不大。
⑤维修及配件费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成本中的维修及配件费金额变
动主要与当年自有车辆实现的自营收入、当年运输线路状况及车辆使用状况有
关。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同比增长 2014 年 同比增长 2013 年 同比增长
维修及配件费 59.83 -41.09% 101.56 171.95% 37.35 -79.20%
自有车辆自营收入 1,149.98 10.27% 1,042.86 65.98% 628.31 -20.00%
2013 年度,公司自有车辆维修及配件费用较 2012 年度降幅较大,主要原
因系:2013 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收入较 2012 年降幅较大;公
司出售了部分燃油车辆;同时 2013 年 8 月 1 日“营改增”政策实施后,配件价
格中的增值税部分直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计入相关成本。
2014 年度,公司自有车辆维修及配件费用较 2013 年度增幅较大,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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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系 2014 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收入较 2013 年增幅较大,对自
有车辆进行了维修维护。由于 2014 年度公司对自有车辆进行了维修,2015 年
维修及配件费金额及占比有所下降。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能源燃料油和 LNG 与各期相关运输工具、相关
业务量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燃料消耗量与相应各期相关运输工具数量的关系如下表: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自有车辆燃油耗用量(L) 89,256.85 49,101.94 69,147.09
自有车辆燃油耗用金额(元) 500,730.91 334,384.23 498,550.50
自有燃油车(辆) 4 4
自有燃油车单车耗油量(L/辆*年) 22,314.21 12,275.49 13,829.42
自有车辆 LNG 耗用量(L) 745,150.33 733,862.99 400,991.28
自有车辆 LNG 耗用金额(元) 2,964,714.36 3,104,240.43 1,732,282.34
自有 LNG 车(辆) 34 34
自有 LNG 车单车耗油量(L/辆*年) 21,916.19 21,584.21 10,552.40
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车辆完成第三方物流业务货物周转量的不同、运输
线路状况的差异以及车辆使用情况,可能导致发行人报告期内燃料消耗量与相应
各期相关运输工具数量匹配的稳定性出现波动。2015 年公司增加了自有燃油车
辆的使用,其完成的业务量相对提高,故自有燃油车单车耗油量较 2014 年度有
所提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车辆燃料消耗量与相关业务量的关系如下表: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自有车辆大宗货物燃料耗用量(L) 629,220.85 580,886.71 293,888.35
自有车辆大宗货物周转量
4,175.39 3,503.83 1,800.36
(万吨*公里)
自有车辆大宗货物单位货物作业量耗
150.70 165.79 163.24
油量比率(L/万吨*公里)
自有车辆大件货物燃料耗用量(L) - - 65,832.13
自有车辆大件货物周转量
- - 56,967.00
(车次*公里)
自有车辆大件货物单位货物作业量耗
- - 1.16
油量比率(L/车次*公里)
注:LNG和柴油按照等值热量的原则换算1升柴油=1.38升LNG。
2014 年度和 2013 年度,自有车辆大宗货物单位货物作业量耗油量比率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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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2015 年,自有车辆大宗货物单位货物作业量耗油量比率较 2014 年度
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继续强化对自有车辆的运营管理,保持对司机的激励政策,
自有车辆运营效率及产能利用率持续提高,自有车运输线路的路况较 2014 年亦
有所好转。
2013 年度和 2012 年度,自有车辆大件货物单位货物作业量耗油量比率较
为稳定、与相关业务量较为匹配。2014 年度,公司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全
部委托外协对象完成。
综上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能源燃料油和 LNG 与各期相关业务量基
本匹配。
(3)报告期内第三方物流业务自有车辆自营亏损的原因
①行业特性决定了自有车辆空驶率较高,导致自营亏损
对于任何一种形式的运输单位,对其成本影响最大的因素就是空驶。空驶意
味着运输单位在人工、折旧、燃料、过路费等成本发生的同时却没有收入。对于
单个物流企业而言,特别是新疆地区涉及大宗物资、大件物资的物流运输,无论
如何也无法做到所有路线均能够承接到足够的双向货运业务,因此物流企业的自
有车辆返程空驶的概率较大,将直接导致物流企业自有车辆运营的成本相对于其
收入而言偏大,自有车辆每单业务的成本偏高。
而社会运输车辆面对的是众多物流企业以及最终物流用户,全社会货物运输
量是非常巨大的,相对于单个物流企业的自有车辆而言,社会运输车辆更容易从
多个途径获得具有衔接性的业务,能够较为容易的形成物流循环,在这一循环体
系内,单个运输车辆分摊到每单业务的成本自然而然就得以降低。
因此,这种物流行业的特性决定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尽可能利用社会运输
资源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而不是大规模购置自有车辆来满足运力需求。
所以,天顺股份在第三方物流业务方面一贯主要采取外协车辆服务采购的方
式,只保留了少部分自有车辆。公司保有少量自有车辆的目的主要是在突发性运
力不足时可紧急调派,满足物流需求,提高公司整体为客户服务的质量,有助于
提高客户黏性。具体而言,一方面在类似于春节前后社会运力明显不足的期间,
万一客户有突发性物流需求而依靠外协车辆难以全部解决的情况下,就需要自有
车辆弥补运力需求;另一方面,在某些路线上可能由于道路状况、天气原因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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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导致暂时性的社会运力不足,则也需要自有车辆弥补运力需求。此外,还有少
量突发性社会因素导致的社会运力不足,也需要自有车辆来补足,比较典型的是
2009 年“7.5 事件”期间,社会不稳定因素导致社会运输车辆供给减少,天顺股
份的自有车辆在为政府和客户提供应急运输服务过程中做出巨大贡献,创造了良
好的社会效益,并获得了“全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先进单位”的嘉奖。
但这类突发性情况较少发生,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自有车辆面临空驶率
较高的问题,因此公司将自有车辆主要投入于部分距离相对较短、线路固定、运
输需求量较大的业务中,以尽量降低空驶率高带来的影响。但是受到行业特性的
影响,自有车辆无论如何优化运营安排,其空驶率相对较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对
自有车辆的盈利性具有直接的影响。
以目前自有车辆主要拉运的“磁海-180 选矿”为例,该线路均是单程满载,
返程空载,路线固定。以 2014 年度为例,该线路上单车单次收入平均约为
1,687.31 元,相应成本平均约为 1,883.90 元(包含了空载返程的各种成本)。
假设返程不是空载,即使返程仅能够收到去程 70%的收入,则单车往返一次总
收入能够达到 2,868.43 元,而相应成本不会增加太多(返程载货的话油耗会较
空载高一些,其他成本应该大致不变),则能够实现利润 984.53 元。可见,空
驶率高是天顺股份自有车辆自营亏损的主要原因。
②报告期前两年产能利用率偏低也导致自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车辆自营收入和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自有车辆自营收入 1,149.98 1,042.86 628.31
自有车辆自营成本 1,218.25 1,151.26 721.91
毛利 -68.27 -108.40 -93.60
毛利率 -5.94% -10.39% -14.90%
2013 年,天顺股份在自有车辆的司机员工薪酬激励机制方面有所欠缺,薪
酬主要来自于其按月领取的工资。由于自有车辆工作场所地处偏远,司机的激励
机制也不完善,导致司机主动性无法得以调动,工作效率较低。这又导致自有车
辆的产能利用率低,业务收入偏低,导致自有车辆业务的亏损较大,这反过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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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了司机薪酬的提高和激励,公司自有车辆司机离职率较高。由于司机工作积
极性低,自有车辆整体运营效率偏低,导致产能利用率偏低。
此外,2013 年公司将自有车辆逐步集中于“磁海-180 选矿”和“磁海-天宝”
运输线路的第三方物流业务,由于公司自有车辆大多为 LNG 车辆,但运营初期
此条运输线路的 LNG 加气站供气不充足,导致公司自有车辆运量受限,使得
2013 年自有车辆收入较 2012 年大幅下降。
自有车辆的折旧、维护等固定成本在产能利用率偏低的情形下导致自营成本
进一步上升。因此,2013 年公司自有车辆产能利用率偏低也是当期自营亏损的
重要原因之一。
2014 年,一方面上述线路的 LNG 加气站供气得到了保证;另一方面公司积
极采取措施对司机进行激励,大大提高了司机的积极性,自有车辆运营效率明显
提高,产能利用率大幅度上升,2014 年自有车辆自营收入较 2013 年度大幅提
高,直接降低了自有车辆的亏损幅度。
2015 年,公司继续强化对自有车辆的运营管理,保持对司机的激励政策,
自有车辆运营效率及产能利用率持续提高,2015 年自有车辆收入较 2014 年有
所增长。
4、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
公司为服务型企业,主营业务为第三方物流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物流园
区经营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原材料采购主要为供应链管理业务中的原材料
采购,能源采购主要为第三方物流业务中自营运输所需的燃料采购以及采购燃油
提供给外协对象。公司对原材料和能源均不存在依赖。
(1)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及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中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及价格(不含税)
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平均采购价格
年份 种类 采购数量(吨) 采购金额(元)
(元/吨)
焦粒 275.12 9,976.48 2,744,760.00
矿粉 149.57 558.02 83,464.54
2015 年度
沫煤 35.17 23,048.10 810,577.31
生铁 1,750.40 4,017.95 7,033,0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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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228.43 13,250.58 3,026,828.01
合计 — — 13,698,644.74
铁精粉 531.86 13,716.04 7,295,047.26
水泥 207.33 15,109.35 3,132,654.57
铸铁 1,783.82 23,899.01 42,631,619.63
2014 年度 冶金焦 814.71 22,607.20 18,418,257.69
煤 94.57 31,962.16 3,022,549.84
钢材 2,449.09 13,821.73 33,850,644.82
合计 — — 108,350,773.81
水泥 256.46 17,237.78 4,420,811.27
铁精粉 645.59 67,811.26 43,778,244.56
煤炭 65.23 96,480.68 6,293,897.29
2013 年度
生铁 1,921.65 20,836.52 40,040,555.42
冶金焦 917.48 37,030.21 33,974,358.86
合计 — — 128,507,867.40
(2)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数量及采购价格
本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能源是燃料,燃料由公司向有关燃料供应商进行采
购,能够确保对公司正常、稳定、充足的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车辆主要能源的采购数量及价格情况如下:
2015 年
名称
平均单价(元/ L) 数量(L) 金额(元)
燃料油—燃油车 5.61 89,256.85 500,730.91
燃料—LNG 车 3.98 745,150.33 2,964,714.36
合计 — — 3,465,445.27
2014 年
名称
平均单价(元/ L) 数量(L) 金额(元)
燃料油—燃油车 6.81 49,101.94 334,384.23
燃料—LNG 车 4.23 733,862.99 3,104,240.43
合计 — — 3,438,624.66
2013 年
名称
平均单价(元/ L) 数量(L) 金额(元)
燃料油—燃油车 7.21 69,147.09 498,550.50
燃料—LNG 车 4.32 400,991.28 1,732,282.34
合计 — — 2,230,832.84
(3)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为外协对象提供燃油这一变化的原因和对发行人
相关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集合了数量庞大的外协
对象的运输车辆信息,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完成,公司的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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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物流业务主要是从事运力调配。第三方物流业务无论由公司自有车辆完成还是
委托给外协对象完成,其中的燃料成本的占比均较大。“营改增”政策实施后,
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为充分反映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经营
实质,公司为此细化了外协对象委托服务模式,原外协对象提供运输服务过程中
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外协对象承担,外协对象完成运输服务后公司与其进行结算外
协费用;现外协对象执行运输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部分燃料费用由公司采购后
直接承担,外协对象完成运输服务后公司与其进行结算,公司实际承担的外协费
用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公司通过多年的第三方物流业务经验统计了自有燃油车辆燃料成本占比,并
结合物流运输行业燃料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同时通过与外协对象的协商,在外
协对象自愿接受的前提下,外协对象执行运输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部分燃料费
用由公司采购后直接承担,公司直接承担燃料费的比例以公司自有燃油车辆燃料
成本占比为标准,基本不超过物流运输行业燃油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外协对象
完成运输服务后公司与其进行结算,公司实际承担的外协费用不会因此受到影
响。
(4)发行人采购燃油并提供给外协对象使用的具体方式及相关会计处理方

①发行人采购燃油并提供给外协对象使用的具体方式
发行人在第三方物流业务经营过程中,向外协对象支付的运费中包括运输途
中发生的燃油支出。在发行人向外协对象提供燃油之前,发行人支付给外协对象
的运输费用是根据外协对象提供服务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在发行人向外协对象
提供燃油之后,根据发行人与外协对象签订的《运单合同》约定,发行人委托外
协对象承运货物并提供运输途中实际消耗的燃油,运输过程中的其他费用由发行
人以支付运输服务费用的方式向外协对象支付。发行人向中石油等燃油供应商采
购燃油,取得燃油供应商出具的相应加油卡或加油票,此种方式具有使用方便、
安全、易于保管、全国通用、核算准确的特点。在发行人向外协对象提供燃油之
后,由发行人以加油卡(票)的方式向外协对象提供其实施受托运输业务中所需
燃油,运输过程中的其他费用仍由发行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采购燃油金额与当期提供给外协对象使用的燃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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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燃油采购金额(含税) 15,901.24 15,664.22 4,829.95
提供给外协对象使用的燃油金额(含税) 16,025.59 15,487.47 4,815.55
②相关会计处理方式
发行人为保证加油卡(票)的使用和日常管理,设计了较为合理的内部管理
流程和符合会计核算要求的会计处理方式。发行人自主开发的加油卡(票)信息
管理系统也完整记录了发行人从采购加油卡(票)到加油卡最终使用的全过程,
信息记录不但包括每张加油卡的卡号、金额、采购经办人员、复核保管人员、领
用人员、使用状态还包括每张卡最终由哪位外协对象使用及相关的车辆信息、 运
单合同》编号等。发行人可以根据系统提供的信息对采购的每张卡进行全程跟综,
保证了支付的每张卡与每份《运单合同》及外协对象一一对应。
发行人从采购加油卡(票)到加油卡(票)使用完毕,主要经过预付采购款、
取得加油卡(票)、办理入库、业务部门领用、提供给外协对象、取得燃油供应
商开具的专用发票、月末盘存等阶段,各个阶段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Ⅰ.采购预付款阶段:发行人以预付款方式向燃油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取得
燃油供应商收款收据后,将采购款计入预付账款;
Ⅱ.加油卡(票)取得阶段:发行人取得燃油供应商提供的加油卡(票)后,
经相关经办人员查验、复核、签字确认办理入库后,按照实际取得加油卡(票)
金额办理原材料的暂估入库,分别计入原材料及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Ⅲ.加油卡(票)领用阶段:发行人业务部门根据燃油需要量提交加油卡(票)
使用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签字确认领用后,按照加油卡(票)领用金额、
领用部门计入生产成本,同时冲减原材料;
Ⅳ.加油卡(票)使用阶段:发行人业务部门根据核定的燃油用量以加油卡
(票)的方式向外协对象提供燃油后,按照加油卡(票)实际使用金额计入主营
业务成本,同时冲减生产成本;
Ⅴ.月末与燃油供应商进行对账,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发行人当月实际消耗的
燃油专用发票后,冲减暂估原材料及暂估应付款;增加原材料,冲减预付账款。
Ⅵ.上述从采购加油卡(票)到使用完毕,发行人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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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处理方式为在未取得燃油供应商开具的燃油专用发票前,发行人对所采购的燃
油进项税采用暂估方式计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待实际取得燃油供应商开具的
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后,冲减暂估增值税额,将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计
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外协服务
(1)公司使用外协服务的原因
公司形成了轻资产与重资产相结合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模式,即轻资产型的
第三方物流模式与重资产型的物流园区模式相结合。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
的前提下,公司对第三方物流服务项目进行合理分解、外包,藉此扩大服务规模,
强化核心竞争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也是国际物流业的通行做法,也是现
代综合物流企业降低营运成本、扩大影响的重要手段。
①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由于运输行业准入低、竞争充分、附加值
低,新疆地区地域辽阔,疆内运输和疆内与疆外的运输距离都很远,广阔的服务
区域使得公司自营车辆的服务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公司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有效
的保障了公司物流服务能力的延展和对服务区域的覆盖。公司通过物流信息化技
术对外协合作车辆进行定位管理,降低了车辆运输距离、提高了车辆集货配载率,
不仅为公司降低了营运成本、提高了公司经营效益,同时也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②社会化分工的必然选择。目前,各行业的专业化、精细化分工程度日益提
高,现代物流业亦是如此。任何一个物流企业都无法独立完成物流业务环节中的
所有工作。选择外协合作可以充分的利用社会资源,是合理的行业细化分工,可
以带来较高的效率和效益,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因而,公司使用外协对象完成
部分第三方物流服务,顺应了行业细化分工和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的客观需求。
(2)公司外协对象的数量及集中度
由于公司服务地域覆盖辽阔且近年来业务量不断扩大,因而公司外协对象数
量较多且业务集中度较低。2013 年度公司每一外协对象成本占公司外协成本的
比例均不超过 1%,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每一外协对象成本占公司外协成
本的比例均不超过 10%。
(3)外协服务的合作模式
公司委托外协对象完成第三方物流服务,已形成清晰完善的合作模式。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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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合作关系前,公司履行查验外协对象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营业执照》、保险单等资质文件的查验程序。在此基础上,公司与主要
外协对象签订《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约定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在具体业务执行时,公司履行查验相应司机持有的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
证、保险单等资质文件的查验程序,具体运输业务再签订《运单合同》。
公司未曾因外协对象的履约不力或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与主要外协单位签订了《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与外协司机
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上述两类合同之间的关系如下:
Ⅰ、签订两个层次协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发行人与外协单位签订《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是构建了发行人与
外协对象进行合作的法律基础。在此基础上,发行人按照框架性协议的授权在具
体业务发生时,与外协司机以《运单(代合同)》的形式或签订具体的《货物运
输合同》来约定具体的业务,是针对第三方物流业务的特性而设计的制度。
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本质在于整合社会运输资源,为物流需求方提供最有效
率、相对成本最低的物流安排。而能否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关键在于
降低空驶率。因此,任何单个运输企业的车辆都不可能做到有效降低空驶率;第
三方物流业务必须根据物流需求就近安排社会运输车辆迅速满足具体的运输要
求。
在物流需求方发生具体运输业务的实施过程有如下特征:
特征 影响
发行人与外协单位签订协议时在约定运输起
社会运输需求巨大,运输线路众多
止点的条款上难以覆盖全部运输线路
同一运输线路每周甚至每天都有运输任务,
社会车辆流动性很大
因此基本不可能是同样的车辆来实施
物流需求方的具体运力需求也根据其自身生
发行人无法事先安排具体的外协车辆恰好满
产经营活动的安排不断发生变化,可预测性
足物流需求方每个时点的运力要求
也不高
发行人根据物流需求方不同时点的运力要
社会外协单位数量众多,外协车辆隶属于不
求,所安排的外协车辆大多分别隶属于不同
同的外协单位
的外协单位
因此,如果发行人在每次具体运输业务实施过程中,都与外协单位就该次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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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任务签订具体的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最主要条款在于所运输的货物、运输起
止点、运价),再由外协单位向外协司机发出指令,则整个第三方物流业务运行
效率将大大降低,难以满足物流需求方不断变化的运力要求;而且由于每次运输
任务所面对的外协单位都在变化,即使同一运输线路上,发行人都可能需要每天
跟不同的外协单位签订新的运输合同,这将大大增加发行人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成
本。
所以,发行人设计了两个层次的合同制度:①框架性协议是基础性、纲领性
文件。框架性协议对发行人与外协司机就具体的运输任务直接签订相关运输合同
进行了授权。②发行人与外协司机在具体业务发生时签订相关运输合同,符合发
行人与外协单位之间的约定,同时又适应了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具体特性,提高了
业务运行效率,有效降低了社会物流成本。
Ⅱ、框架性协议明确了基本的合作关系
公司与主要外协单位签订《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为双方长期合作
的纲领性文件,对双方具体合作业务具有指导作用。对合作期限、框架性协议下
的委托运输合同的签订、其运输工具、驾驶员资格、实际操作流程、该框架协议
下发行人与外协司机具体签订的各类表单的法律效力等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内
容进行约定。
根据该等框架协议,发行人要求外协单位的运输资质持续合法有效;要求外
协单位委派的运输车辆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符合服务对象要求;要求外协单位保
证其委派的驾驶员具有驾驶资格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运输业务涉及的与甲
方之间的结算流程。
Ⅲ、授权
发行人在使用外协对象的过程中,与外协单位、外协司机分别签订相关的合
同,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各方的责、权、利。由于发行人的外协服务实际由各个外
协司机具体承接,而外协车辆具有很大的流动性且各线路的外协车辆变化很大,
发行人在具体使用外协车辆时如果每单业务均与外协单位签订具体的运输合同,
将大大增加发行人的管理成本,降低运营效率;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发行人与外
协单位签订相关框架协议,并在该框架协议的授权基础上,在具体运营过程中与
该外协单位下属车辆的司机(即外协司机)直接以《运单(代合同)》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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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等方式明确具体物流运输业务的各项条款。
该框架协议明确约定:
①本协议(框架)为双方长期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双方具体合作业务具有
指导作用。
②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框架)适用于外协单位名下所有车辆和司机。
③外协单位授权其名下所有车辆和司机负责具体签订委托运输业务中所涉
及的各类表单,包括但不限于:《运单(代合同)》、提货单、磅单、结算单等,
该等表单构成了该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均具有法律效力。具体运输业务操
作流程以相关表单为准。外协单位同时授权发行人在外协司机提供了符合要求的
运输服务后直接与外协司机进行业务支付结算。
Ⅳ、《运单(代合同)》或《货物运输合同》明确具体物流运输业务的各项条

A.大宗货物运输中,发行人以《运单(代合同)》形式与外协司机明确具体
物流运输业务的各项条款
在大宗货物运输业务的外协管理过程中,发行人在组织车源后,向拟为公司
提供外协服务的外协司机发出《运单(代合同)》,该《运单(代合同)》具体记
载了相关运输业务的“收货人”、“发货起止地点”、“司机姓名”、“承运车号”、
“承运货物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或重量”等信息,上述信息符合《合同法》
(货运合同)“第三百零四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
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
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此外,通过该运单(代合同,外协司机在运单上签字确认)具体约定了相关
权责分配的合同条款:
①外协单位及其司机不得以车辆损坏、违章、事故等借口延长到货时间。产
生相应的损失由外协单位及其司机承担。
②在运输货物过程中,若因发生人身伤害及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
失全部由外协单位及其司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责任、刑事责任。
③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在运输途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交通事故、机械故障等
原因影响正常交货期限的,外协司机应当在事故发生时,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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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由公司根据情况做处理意见;若情况特别紧急,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应及时
采取救济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若因外协单位及其司机未及
时报告或者未及时采取救济措施造成损害进一步扩大的,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④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应对托运的货物安全负责,承运期间如发生货物被盗、
雨淋、变质、缺少、丢失、毁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应按
照货物价值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⑤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应及时、安全地将货物运送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外协单
位及其司机在运输途中发现公司提供的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收货地址有误的,
必须及时与公司联系;外协单位及其司机错运到达地点或者收货人的,外协单位
及其司机必须无偿将货物运送到公司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并承担因错运及延期
造成的各种直接或间接损失。
⑥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方式扣留
本次运单托运的货物,若发生此类情况,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由外协单
位及其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大件货物运输中,发行人与外协司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明确具体物流
运输业务的各项条款
在大件货物运输业务的外协管理过程中,发行人组织车源后,与拟为发行人
提供外协服务的外协司机签订相关的《货物运输合同》。该合同载明“承运车辆
的车号”、“驾驶员姓名”、“承运货物”、“数量”、“装货地和到达地”等信息,上
述信息符合《合同法》(货运合同)“第三百零四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
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
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此外,就权责分配进行具体约定:
①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准时、安全、完整地运抵指定地点,并办好交
接手续。如接收单位发现有丢失、缺少、污染、变质、损坏,乙方将负责全额赔
偿,如若没有按时将叶片运输指定地点,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乙方承担
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货物被损坏、遗失等,以乙方的货车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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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装车时乙方应认真清点货物数量,检查包装质量,捆绑包扎覆盖。启运后
所发生的货物丢失、破损、污染、淋湿、被盗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赔偿金额按甲方托运单保价价值免赔部分计算。
④乙方在运输途中不得以车辆损坏、塞车、事故等为借口来免除应承担的责
任(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⑤若乙方超过甲方约定的时间未到达、错运、错交收货人等给甲方造成经济
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⑥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迅速通知甲方,所产生的费用及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
担。
⑦乙方途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换车否则以违约论处。
⑧乙方到达卸货地,应严格按照卸货厂家规定有序的卸货,如乙方不按照卸
货厂家规定卸货,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甲方有权拒付运费。
⑨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挂擦等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甲方运输管
理人员,由甲方负责选择专业的维修厂家进行维修并落实维修,严禁乙方私自联
系厂家或其他人员进行维修,如出现隐瞒不报或者私修的情况,一切损失由乙方
承担,相关费用从乙方的保证金或运费中扣除,且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运费(不支
付剩余运输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同乙方的一切合作。
⑩在发生事故时,如因乙方车辆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其责任全部由
乙方承担。
Ⅴ、发行人与主要外协单位签订的《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法理上
属于预约合同,而《货物运输合同》或《运单(代合同)》法理上属于本约合同
根据最高院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7 号)第二条的规定,发行人与主要外协单位
签订的《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法理上属于预约合同,而《货物运输合
同》或《运单(代合同)》法理上属于本约合同。
对于预约合同,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尚无具体规定,但最高院
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2)7 号)第二条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已形成了关于预约合同的基本
制度。该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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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
合同的义务,预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
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该条规定,所谓预约合同就是约定在将来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将来订
立之合同为本约合同。虽然该司法解释在内容上限于买卖合同,但实际上预约的
适用范围非常宽泛,包括适用于运输、投资、租赁、承揽等各种合同类型。一项
合同最终达成,通常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反复的磋商,进入缔约阶段后,通过达成
预约合同,对未来双方之间能达成特定合同的意向或目的进行确定,从而起到稳
固双方交易机会的作用。
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关系:就缔约时间而言,预约合同属于在缔约过程中
达成的协议,而本约合同则是缔约最后阶段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定型后签订
的;就缔约目的而言,预约合同虽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初步安排,但其主
要目的在于将来订立特定、具体的本约合同,而本约合同则是双方特定权利义务
的确定;从内容上看,预约合同的内容旨在确定合作意向以及明确对未来签订本
约合同具有指导意义的纲要、基础性基本原则和内容,而本约合同内容则是明确
合同的具体条款。从性质上看,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是相互独立且相互关联的两
个合同。
发行人与主要外协单位签订的《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属于预约合
同,该合同旨在: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初步安排,明确双方的合作关系;为
签订具体运输合同明确具有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框架、基础性基本原则和内容;同
时针对运输业务的灵活性和多变性授权外协司机就具体的运输任务赋有直接签
订相关运输合同的权利。发行人与外协司机签订的《运单(代合同)》或《货物
运输合同》属于本约合同,该合同旨在明确具体物流运输业务的具体条款。从性
质上看,上述两类合同是相互独立且相互关联的两个合同。
综上,发行人设计了两个层次的合同制度:①公司通过与主要外协单位签订
《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确定了双方基本合作关系,框架性协议是基础
性、纲领性文件,框架性协议对发行人与外协司机就具体的运输任务直接签订相
关运输合同进行了授权;②具体物流运输业务与外协司机签订《运单(代合同)》
或《货物运输合同》,符合发行人与外协单位之间的约定,同时又适应了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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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务的具体特性,提高了业务运行效率,有效降低了社会物流成本。两者有
机相结合,才构成完整的合同约定,通过上述方式,发行人与外协单位及其委派
的外协司机之间全面而清晰地约定了各自的责、权、利。
(4)公司使用外协对象的原则
①公司自有资源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时。
②公司针对相关线路或区域难以全面覆盖或不具备优势,而外协对象相对更
具优势时。
公司对外协对象的选择程序:
公司根据业务的开展需要,制定了外协对象的评估准入制度,按照使用原则
和评估准入制度择优选用合格的外协对象。外协对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保险单等资质文件。
A、公司综合考虑外协对象的主营线路、质量、价格、信誉、实力、营业规
模、从业时间、保险覆盖度等因素。通过网络查询外协对象的信誉状况、是否存
在违法违规等情形。
B、运营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定期对外协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对符合运营条
件的外协对象列入公司合格的外协对象名录。公司会利用相关指标对外协对象进
行考核,如物流准确率、货损率、及时率、物流报价、客户投诉等指标,根据上
述考核结果对外协对象进行淘汰管理;对于连续三次整改的外协对象,从公司合
格名录中剔除。
C、公司通常以询价竞争的方式确定外协对象。公司用以询价的基准价格,
通常会结合市场上同类服务平均报价和合理利润来确定,然后根据对各外协对象
的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外协对象参与承运服务的质量、诚信记录,最终确定委
托运输服务的价格和外协对象。
(5)外协对象的具体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外协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排名 外协对象 金额(万元) 占外协成本比例
1 石河子市物源运输有限公司 1342.78 3.68%
2015 2 莲花县顺风物流有限公司 568.03 1.56%
年度 3 保定市博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524.58 1.44%
4 昌吉市吉顺达商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67.17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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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永新县翔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41.03 0.39%
6 新疆顺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34.40 0.37%
7 奇台县程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33.74 0.37%
8 阜阳市志刚运输有限公司 132.68 0.36%
9 克拉玛依诚运物流有限公司 132.40 0.36%
10 沙河市鑫安运输有限公司 130.29 0.36%
合计 3,507.09 9.61%
1 富蕴中通物流有限公司 558.04 1.55%
2 新疆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38.17 0.94%
3 沙河市中天汽车队 297.65 0.83%
4 木垒县顺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77.85 0.77%
5 克拉玛依市华晟瑞致物流有限公司 275.14 0.77%
2014
6 乌鲁木齐捷航华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74.78 0.76%
年度
7 富蕴金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9.07 0.58%
8 茌平恒元运输有限公司 187.17 0.52%
9 沙河市鑫安运输有限公司 178.21 0.50%
10 石河子市安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162.02 0.45%
合计 2,758.10 7.68%
1 昌吉市吉顺达商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321.53 0.94%
2 南城县万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310.64 0.91%
3 木垒县顺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58.54 0.76%
4 墨玉县玛卡尼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20.55 0.65%
5 富蕴金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5.14 0.60%
2013
6 保定市博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89.28 0.55%
年度
7 抚州市丰悦物流有限公司 184.90 0.54%
8 资溪县利佳物流有限公司 157.14 0.46%
9 阿勒泰鑫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55.40 0.46%
10 新疆陆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141.09 0.41%
合计 2,144.21 6.28%
②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外协司机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排名 外协司机 金额(万元)
1 徐国祥 145.85
2 刘玉成 134.00
3 杨云辉 108.87
4 于建军 69.63
2015 年度
5 程效领 37.08
6 张海涛 30.18
7 赵罗罗 30.18
8 郑夫星 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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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刘辉 27.09
10 王蜀辉 25.66
合计 636.45
1 王蜀辉 62.22
2 程效领 42.42
3 李健民 39.45
4 张玉新 31.46
5 杨斌 26.57
2014 年度 6 孟亚鹏 23.90
7 卢振军 7.14
8 孙向涛 6.34
9 刘德忠 4.60
10 罗玉涛 4.21
合计 248.30
1 刘坡 79.18
2 李豫忠 55.94
3 朱秀珍 36.83
4 张兴春 33.70
5 赵东伟 23.14
2013 年度 6 刘全 21.63
7 陈杰 21.23
8 刘玉昌 18.33
9 郭永军 17.80
10 高光辉 12.65
合计 320.44
(6)报告期内外协对象变化较大的原因和影响
公司的核心业务——第三方物流业务是有效集合社会运输资源,为客户最大
限度地提供并执行经济、可靠的物流方案,在满足客户运量、时间等各种要求的
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客户的物流成本。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物流企业,仅仅依靠自有运输能力,不仅无法有效覆盖广
阔的物流疆域,而且必然会大大提高空载率,导致物流成本的上升。因此,第三
方物流行业必须更多地依靠目标市场疆域内的社会运输资源。所以这一业务的本
质在于针对客户的物流需求迅速、有效地调配社会运输资源,第三方物流企业的
核心竞争力很大程度上也表现在对社会运输资源的调配能力上。
因此,公司在从事第三方物流业务时,针对相关线路或区域难以全面覆盖或
不具备优势,而外协对象相对更具优势时,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的前提下,
委托外协对象完成第三方物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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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主要外协对象变化较大。主要原因是:
①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以及自主研发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集合了遍布
新疆且数量庞大的外协对象的运输车辆信息,用于针对每个客户具体物流需求进
行及时、准确的运输资源调配。
由于这些社会运输车辆不仅承接公司的业务,还承接其他运输业务,因此车
辆是始终在流动的。在公司收到客户的物流需求指令后,第一时间寻找客户附近
的运输车辆承接客户的物流业务。因此,不仅是不同客户的物流业务由不同的社
会车辆承担,即使是同一个客户在不同时间上的物流业务承担车辆也是动态变化
的。
鉴于社会车辆隶属于各种运输服务企业(即外协对象),因此承接公司物流
业务的车辆动态变化直接导致了公司各个年度的外协对象也是动态变化的。
②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客户需求执行第三方物流业务,每年客户货物的供需
地点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主要运输线路可能会相应发生改
变。公司新增运输线路后,通过询价的方式并考虑相关外协对象对新增运输线路
是否熟悉、服务质量、诚信记录等因素选定合格的外协对象执行相应运输服务,
因此可能导致主要外协对象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运费成本前 20 条运输线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货物名称 起点 终点 运费成本
干磁选矿 磁海 180 选矿 2,193.56
铁精粉 富蕴蒙库铁矿 八钢 2,130.14
江源矿 磁海 180 选矿 1,197.79
电煤 乌苏四棵树煤矿 乌苏中电投热电厂 1,152.72
石灰 博乐五台工业园 石河子 1,122.16
球团 富蕴蒙库铁矿成品库 八钢 1,121.62
沫煤 红沙泉 天伟 983.05
2015
干磁选矿 磁海 天宝 818.11
年度
叶片 贵定堆场 贵定现场 721.92
小破碎成品矿 磁海 180 选矿 720.56
沫煤 红沙泉 天能 673.35
焦煤 艾矿 八钢 659.36
煤炭 大成能源科技 阜丰生物 603.80
焦炭 金晖兆丰焦化 山钢集团莱芜钢铁 572.82
石灰石 奇台七户乡 中泰矿冶 559.80
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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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片 上海艾郎 新疆哈密烟墩 8B 华电风电场 486.46
石灰石 加库布拉克附属矿 伊犁天山水泥 461.00
焦炭 南疆拜城 乌市八钢 425.96
氧化铝 北站 新疆神火 403.61
石灰 天博辰业矿业有限公司 天业集团电石产业石灰料场 377.97
干磁选矿 磁海 180 选矿 2,924.14
2014 球团 富蕴蒙库铁矿成品库 八钢 2,277.54
年度 铁砂子 巴里坤老爷庙 八钢 2,121.60
江源矿 磁海 180 选矿 1,490.76
磁海原矿 磁海 天宝 1,145.08
铁精粉 富蕴县城南物流园料场 八钢 1,080.57
焦煤 艾矿 八钢 1,061.41
球团 富蕴蒙库铁矿新料厂 八钢 989.60
干磁选矿 磁海 天宝 895.82
小破碎成品矿 磁海 180 选矿 792.31
沫煤 天池能源 天能 758.39
石灰石 加库布拉克附属矿 伊犁天山水泥 672.58
石灰 博乐五台工业园 石河子 598.43
中煤 巴里坤黑眼泉 神火煤电 566.11
铁精粉 阿勒泰阿巴宫新选厂料场 八钢 490.92
石英石 阿勒泰红墩 奎屯龙海 477.95
沫煤 碱沟矿 天富北电 460.90
铁精粉 富蕴蒙库铁矿 八钢 445.31
沫煤 准南 天山铝业 408.01
发电机 西安总装厂 新疆哈密淖毛湖二期天润风电场 390.97
铁精粉 富蕴蒙库铁矿 八钢 4,631.35
干磁选矿 磁海 180 选矿 3,444.68
球团 富蕴蒙库铁矿成品库 八钢 2,679.57
沫煤 五彩湾神华准东矿 乌鲁木齐热电厂 1,411.63
江源矿 磁海 180 选矿 1,147.17
铁精粉 富蕴榕辉矿冶 昆仑钢铁 102 团 978.21
磁海原矿 磁海 天宝 872.33
2013
干磁选矿 磁海 天宝 867.14
年度
沫煤 乌东煤矿 天河热电厂 675.99
小破碎成品矿 磁海 180 选矿 615.58
铁精粉 阿勒泰市垃圾厂中转料场 八钢 553.40
铁精粉 青河县升辉矿 昆仑钢铁 102 团 549.22
沫煤 湖北宜化五彩湾煤矿 乌鲁木齐热电厂 543.66
铁精粉 青河县 昆仑钢铁 102 团 485.11
铁精粉 鄯善 昆仑钢铁 102 团 4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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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煤 阿克苏温宿县 昆仑钢铁 102 团 414.12
铁精粉 阿勒泰阿巴宫料场 八钢 402.24
沫煤 五彩湾 乌鲁木齐热电厂 394.05
铁精粉 富蕴宏泰选冶 八钢 375.85
原矿 磁海 天宝 371.85
③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对象主要为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其中大
宗货物的品种较多,客户各年度对每一具体品种的物流需求量可能存在差异,由
于不同的大宗货物或大件货物对运输设备可能具有不同的要求(譬如车辆尺寸、
车辆的清洁程度等),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某一外协对象可能专业从事于某一品
种的运输服务,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运输品种发生变化亦可能导致外协对象发
生变化。
由于公司服务地域覆盖辽阔且近年来业务量不断扩大,因而公司外协对象数
量较多且业务集中度较低。2013 年度公司每一外协对象成本占公司外协成本的
比例均不超过 1%。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外协对象成本占外协总成本的比例低
于 10%,占比很低。公司对单个外协对象不存在依赖。由于运输行业准入低,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数量众多,运输市场竞争充分,所提供运输服务的同质性很
高,故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外协对象可替代性较强。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综合
信息管理系统,集合了数量庞大的外协对象的运输车辆信息,针对某一条运输线
路,公司以类似服务价格询价,立即会有众多同质的运输服务外协对象响应。因
此,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外协对象变化较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
响。
(7)外协服务的定价模式
①国内的物流市场是完全竞争化市场,物流服务价格的市场透明度高,外协
对象的报价竞争性强,公司通常以询价竞争的方式确定外协对象。
②公司用以询价的基准价格,通常会结合市场上同类服务平均报价和合理利
润来确定,然后根据对各外协对象的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外协对象参与承运服
务的质量、诚信记录,最终确定委托运输服务的价格和外协对象。
③公司对外协对象的运输服务费用结算及时,对外协对象的管理透明规范。
④公司对于外协对象的管理和询价等事务始终遵循管办分开、多人参与、逐
级审批、事后稽核的原则,严格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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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公司对外协对象的物流运输定价及价格调整的依据或影响因素包括运输
距离,路况、货物类别、载货量、货物的疏密度、装载能力、装卸搬运、承担责
任程度、运输供需因素、服务要求等。
(8)相关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十分重视外协服务相关风险的防控,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首先,
在法律层面上,公司与主要外协对象签订《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明
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具体运输业务再签订《运单合同》;其次,在
公司内部控制层面上,公司制定了《外协服务管理办法》、《车辆调度管理办法》、
《运费结算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外协对象的管理,强化了风险防控,提高
了外协服务效率。最后,公司进行持续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强化规范操
作和安全意识,外协对象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规范操作。
①外协对象接受委托,执行运输或配送等业务时,由外协对象自行完成作业
流程。
②在确立合作关系前,公司履行查验外协对象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保险单等资质文件的查验程序。
③公司与主要外协对象签订《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对合作期限、
框架性协议下的委托运输合同的签订、外协对象的运输工具、驾驶员资格、实际
操作流程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内容进行约定;要求外协对象提供安全、可靠、资
质齐全、符合服务对象要求的运输工具,驾驶员具有驾驶资格,运输工具保险齐
全。
④在具体业务执行时,具体运输业务再签订《运单合同》,记载了司机姓名、
车牌号等信息,查验相应司机持有的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保险单等
资质文件,并对合同双方在具体业务执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约定,包括货物名
称、型号、数量或重量、装车确认、安全事项、损害赔偿、运达期限、运费支付、
回单传递、责任承担等内容。
在建立上述风险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公司通过《运单合同》明确服务质量责
任分摊,通过明确服务质量责任分摊实现了公司对外协对象服务质量的控制:
①外协对象不得以车辆损坏、违章、事故等借口延长到货时间。产生相应的
损失由外协对象承担。
1-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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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运输货物过程中,若因发生人身伤害及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
失全部由外协对象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责任、刑事责任。
③外协对象在运输途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交通事故、机械故障等原因影响
正常交货期限的,外协对象应当在事故发生时,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报告,由
公司根据情况做处理意见;若情况特别紧急,外协对象应及时采取救济措施,防
止损害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若因外协对象未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采取救济
措施造成损害进一步扩大的,外协对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④外协对象应对托运的货物安全负责,承运期间如发生货物被盗、雨淋、变
质、缺少、丢失、毁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外协对象应按照货物价值承担全
部赔偿责任。
⑤外协对象应及时、安全地将货物运送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外协对象在运输
途中发现公司提供的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收货地址有误的,必须及时与公司
联系;外协对象错运到达地点或者收货人的,外协对象必须无偿将货物运送到公
司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并承担因错运及延期造成的各种直接或间接损失。
⑥外协对象及其派出的司机等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
其他方式扣留本次运单托运的货物,若发生此类情况,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损失
的,由外协对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在外协对象执行运输服务过程中,运营管理部负责督导和协调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在运输方案执行完成后(或阶段性完成后),运营管理部负
责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运作情况的数据记录(如物流准确率、货损率、及时率、物
流报价、客户投诉等指标),对各外协对象进行KPI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作为选
择外协对象合作的主要依据。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运单合同》明确服务质量责任分摊,通过明确服务质
量责任分摊及通过对外协对象的KPI考核,实现了公司对外协对象服务质量的控
制。
(9)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违约情况
①第三方物流业务外协对象违约可能性较小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第三方物流业务合同对违约条款的约定,第三方物流
业务的外协对象可能产生的违约行为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重大违约情形,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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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司机未按约定交付货物,货物丢失;另一种是轻微违约,指的是外协司机未能
及时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或者货物的损耗超过约定。
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所涉及的货物大多数为大宗物资,包括矿石、铁精粉、
钢材、煤炭、水泥等等,大多具有体积大、重量大、单位体积(重量)的价值相
对较低的特点。因此单个外协车辆所拉运的大宗货物的价值量相对较低,例如一
车铁精粉约40吨,按600元/吨计算,货值仅24,000元。外协司机综合考虑自身拉
运支出、运费收入等因素,侵吞货物的可能性较小。特别是目前信息发达,外协
司机一旦发生整车货物丢失的情况,将被列入黑名单而很难再继续获得各方的业
务,将导致其巨大损失。因此外协司机发生重大违约的可能性很小。
对于轻微违约的情形,公司在委托外协对象承担运输任务时与对方明确约定
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外协司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会尽可能妥善装卸货物、
尽可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从而尽量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②针对重大违约情形: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要外协对象进行了访谈,经访谈,主要外协对象确认其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重大违约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要第三方物
流业务客户进行了访谈,发行人主要第三方物流业务客户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第
三方物流业务不存在重大违约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运营管理部负责人进行了访
谈,同时发行人出具了相关声明,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第三方物流业务未发生
过重大违约行为。
同时,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保证金、营业外收入
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明细账,亦确认了发行人第三方物流业务不存在重大违约
情形。
保荐机构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http://www.court.gov.cn/bsfw/)、
中 国 法 院 网 ( http://www.chinacourt.org ) 及 乌 鲁 木 齐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网
(http://www.urumqicourt.org/),并进行互联网检索,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
重大仲裁、诉讼及其他或有事项。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第三方物流业务未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③针对轻微违约情形,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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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明细账。
由于货损等轻微违约情形是大宗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不可避免的,同时对于
上述轻微违约情形客户通常按照到货吨位与公司结算。公司在委托外协对象执行
第三方物流业务时,经与客户对账后,如果外协对象在承运过程中发生轻微违约,
公司则相应按照相关约定扣减外协对象运输服务费或者对外协对象进行处罚,公
司实际上不承担相应违约造成的损失。因此,轻微违约行为对发行人的运营不会
造成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通过多种措施以减少各种违约情形的发生。具体包括:
A、加强岗前培训、加强安全培训。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公司员工、外协对象
等合作方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B、加强物流作业工具安全设施配备和管理,如车辆上加装GPS等。
C、强化保险意识,实现风险点的保险覆盖,为物流业务环节购买商业保险。
D、制定相应考核制度,对公司司机和外协对象执行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完成
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第三方物流业务未发生过重大
违约行为;报告期内发生的轻微违约行为对发行人的运营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外协对象交发生通违章和处罚的相关情况
由于为公司提供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外协对象数量众多,相应外协对象的车辆
数量众多。故保荐机构选取了报告期各期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外协对象车辆运费
排名前十名的外协对象车辆的违章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统计结果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车牌号 违章类型 违章次数 违章类型 违章次数 违章类型 违章次数
豫 N87662 - 0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超高*9
超高*5 未带安全带*2
超载*3
违行*3 未喷大号*3
新 H15037 14 次 违停*4 19 次 12 次
未喷大号*5 超高*2
加装灯具*1
不系安全带*1 违停违行*5
未带安全带*2
超载*1
违停*1
新 A53960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4次 违行*1 3次
违行*3
超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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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行*3 不系安全*1
新 A58579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违停*1 5次 违章倒车*1 3次
超高*1 违行*1
新 A79415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违行*3 3次
新 B29749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 0 -
超高*7
超高*9
未喷大号反光条*13 超高*2
违停*3
加装灯具*3 超载*1
新 H16389 未喷大号* 反光 18 次 31 次 7次
不系安全带*2 违行*3
条*4
违停*3 未喷大号*1
违停*2
违行*3
新 L07419 - 0 - 0 -
豫 LC3118 - 0 - 0 违行*1 1次
冀 FA1018 - 0 - 0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超高*1
新 L11244 2次 - 0 -
加装灯具*1
豫 N89779 - 0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豫 N88695 - 0 - 0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豫 N87622 - 0 - 0 -
未喷大号*3 超高*6
超高*2 违行*1
新 A86791 违停*1 9次 超载*1 12 次 超载*3 3次
违行*2 加装灯具*2
未购买保险*1 未粘贴反光条*2
超高*14
未粘贴反光条*9
打电话*2
超高*19
未粘贴反光条*4
未喷大号*5
违停*4
晋 WQC555 33 次 加装灯具*3 41 次 未粘贴反光条*4 4次
未携带驾驶证*2
违停*3
未买保险*3
违行*2
号牌不清楚*1
违章载客*3
超高*6
超速*2
未喷大号*3
超高*3
未粘贴反光条*4
未携带驾驶证*1
不系安全带*4
豫 PZ4728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29 次 超载*2 19 次
违停*3
未粘贴反光条*5
违行*6
违停*2
带电话*1
违行*2
违章掉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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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11 超速*1
超高*11
加装灯具*5 超高*3
违停*6
豫 PZ7401 22 次 违停*3 27 次 超载* 3 10 次
违行*3
违行*5 违停*2
未粘贴反光条*2
未喷大号 3 违行*1
未喷大号*4 超高*3
新 A86822 违停*3 9次 未粘贴反光条*4 8次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超高*2 违行 1
超速*4
超高*8
违行*6 违行*6
超速*2
未带驾驶证*1 超速 3
新 B51606 19 次 违行*3 15 次 14 次
未喷大号*3 未喷大号*3
违停*1
超高*4 超高*2
加装灯具*1
违停*1
超高*19
未喷大号*12 超载*8
未喷大号*6
反载客*5 未喷大号*4
超高*15
超载*3 超速*1
新 H17005 违停*7 34 52 次 21 次
车门未关行驶*3 违停*3
违行*5
违停*3 疲劳驾驶*4
违章倒车*1
违行*5 改漆*1
未粘贴反光条*2
超高*26
超高*18 超速*4
号牌不清*3 违停*6 未粘贴反光条*1
晋 M64169 未喷大号*3 31 次 加装灯具*6 50 次 疲劳驾驶*1 3次
违行*4 违行*6 占用应急车道*1
违停*3 未喷大号*3
未粘贴反光条*2
超高*34
超高*19
违停*6
违停*4
新 D07780 不按规定倒车*4 49 次 27 次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未买保险*1
超载*3
违行*3
违行 82
超高疲劳驾驶*2 超速*2
超高 42
超高*8 违行*3
未喷大号*6
未喷大号*3 未喷大号 1
违行*11
新 D06251 74 次 违行*4 27 次 加装灯具*2 15 次
违停*5
未粘贴反光条*5 未系安全带*2
未粘反光条*7
加装灯具*2 超载*2
超载*3
违停*3 违停*3
超速*6 超速*5
新 A91058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14 次 10 次
超高*2 超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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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行*3 违行*2
超载*2
加装灯具*1
新 B50232 - 0 - 0 超速*2 2次
超高 3 超高*2
违停 3 超载*2
新 A69479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8次 7次
未带行驶证 1 遮挡号牌*1
违行 1 超速 2
超高*13
加装灯具*5 超速*1
违停*5 违停*4
新 BA5647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未喷大号*3 32 次 未喷大号*2 14 次
违行*3 超高*3
未粘贴反光条*2 违行*4
车门未关闭行驶*1
超速*1 超高*5
超载*4
违停*2
新 J21999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未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19 次
违行*3
未贴反光条*2
未喷大号*2
经查询,2015 年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外协对象车辆运费金额较大的外协对
象车辆的违章信息情况如下:
车牌号 违章类型 违章次数
皖 KG2065 超高*1 1次
皖 KH0202 超高*2 2次
超高*5、乱停放*1、违行*1、
皖 KE8910 8次
超长宽*1
皖 KL2025 超高*1 1次
皖 KC5387 超高*1 1次
冀 FH5771 0
冀 FH8985 0
冀 FH2972 0
冀 FB5810 0
1-1-260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冀 FH2982 0
报告期内外协对象的车辆造成的交通违章由外协对象承担,公司未承担外协
对象车辆的交通违章造成的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
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服务于铁精粉、煤炭、铁矿石等大宗物资,单车单
次运输货值约为0.5万元—3.2万元不等,单车单程收入主要约为1,000—8,000
元,公司不承担外协对象车辆的交通违章造成的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公司通过
多年的经营积累以及自主研发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集合了遍布新疆且数量庞大
的外协对象的运输车辆信息,若某一外协对象运输车辆因严重违章被吊销相应资
质,公司可以立即通过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其他同质的外协对象及时完成运输
服务,因此,外协对象车辆的交通违章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不产生影响。
6、发行人与外协单位、外协司机的权责分配,外协相关业务内部控制
(1)发行人与外协单位、外协司机的权责分配
目前,我国道路货物运输营运车辆一般都隶属于某一货运企业(均为各类具
有运输资质的货运企业),车辆的行驶证以及营运证均以该货运企业的名义办理。
货运企业对该等车辆具有统一管理的义务,一旦该等车辆在行驶、运营过程中出
现违章、违约、交通事故或其他纠纷,其所属货运企业不仅需要协助交通管理部
门联系相关司机、与相关司机进行交涉,而且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并对相关司
机进行处理。该等货运企业与下属车辆的司机之间会签订相关的协议,约定其各
自的权责,保证该企业对司机的统一管理。
上述货运企业即构成了发行人的外协单位,其委派的司机即构成了外协司
机。发行人在使用外协对象的过程中,与外协单位、外协司机分别签订相关的合
同,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各方的责、权、利。由于发行人的外协服务实际由各个外
协司机具体承接,而外协车辆具有很大的流动性且各线路的外协车辆变化很大,
发行人在具体使用外协车辆时如果每单业务均与外协单位签订具体的运输合同,
将大大增加发行人的管理成本,降低运营效率;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发行人与外
协单位签订相关框架协议,并在该框架协议的授权基础上,在具体运营过程中与
该外协单位下属车辆的司机(即外协司机)直接以运单或合同等方式明确权责分
配。
Ⅰ发行人与外协单位签订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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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主要外协单位签订《物流运输协议》(框架性协议),对合作期限、
框架性协议下的委托运输合同的签订、其运输工具、驾驶员资格、实际操作流程、
该框架协议下发行人与外协司机具体签订的各类表单的法律效力等等双方的权
利与义务内容进行约定。
根据该等框架协议,发行人要求外协单位的运输资质持续合法有效;要求外
协单位委派的运输车辆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符合服务对象要求;要求外协单位保
证其委派的驾驶员具有驾驶资格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运输业务涉及的与甲
方之间的结算流程。
同时,该框架协议明确约定:外协单位授权其名下所有车辆和司机负责具体
签订委托运输业务中所涉及的各类表单,包括但不限于:运单、提货单、磅单、
结算单等,该等表单构成了该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均具有法律效力。具体
运输业务操作流程以相关表单为准。外协单位同时授权发行人在外协司机提供了
符合要求的运输服务后直接与外协司机进行业务支付结算。
Ⅱ发行人与外协司机通过运单或合同等方式明确权责分配
A)大宗货物运输中,发行人以运单形式与外协司机明确权责分配
在大宗货物运输业务的外协管理过程中,发行人在组织车源后,向拟为公司
提供外协服务的外协司机发出《运单》,该运单不仅具体记载了相关运输业务的
发货起止地点、司机姓名、承运车号、承运货物名称等信息,还通过该运单(代
合同,外协司机在运单上签字确认)具体约定了相关权责分配的合同条款:
①外协单位及其司机不得以车辆损坏、违章、事故等借口延长到货时间。产
生相应的损失由外协单位及其司机承担。
②在运输货物过程中,若因发生人身伤害及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
失全部由外协单位及其司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责任、刑事责任。
③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在运输途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交通事故、机械故障等
原因影响正常交货期限的,外协司机应当在事故发生时,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公司
报告,由公司根据情况做处理意见;若情况特别紧急,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应及时
采取救济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若因外协单位及其司机未及
时报告或者未及时采取救济措施造成损害进一步扩大的,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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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应对托运的货物安全负责,承运期间如发生货物被盗、
雨淋、变质、缺少、丢失、毁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应按
照货物价值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⑤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应及时、安全地将货物运送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外协单
位及其司机在运输途中发现公司提供的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收货地址有误的,
必须及时与公司联系;外协单位及其司机错运到达地点或者收货人的,外协单位
及其司机必须无偿将货物运送到公司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并承担因错运及延期
造成的各种直接或间接损失。
⑥外协单位及其司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方式扣留
本次运单托运的货物,若发生此类情况,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由外协单
位及其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大件货物运输中,发行人与外协司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明确权责分

在大件货物运输业务的外协管理过程中,发行人组织车源后,与拟为发行人
提供外协服务的外协司机签订相关的《货物运输合同》。该合同载明承运车辆的
车号、驾驶员姓名、承运货物等信息,并就权责分配进行具体约定:
①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准时、安全、完整地运抵指定地点,并办好交
接手续。如接收单位发现有丢失、缺少、污染、变质、损坏,乙方将负责全额赔
偿,如若没有按时将叶片运输指定地点,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乙方承担
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货物被损坏、遗失等,以乙方的货车作抵押。
③装车时乙方应认真清点货物数量,检查包装质量,捆绑包扎覆盖。启运后
所发生的货物丢失、破损、污染、淋湿、被盗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赔偿金额按甲方托运单保价价值免赔部分计算。
④乙方在运输途中不得以车辆损坏、塞车、事故等为借口来免除应承担的责
任(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⑤若乙方超过甲方约定的时间未到达、错运、错交收货人等给甲方造成经济
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⑥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迅速通知甲方,所产生的费用及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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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⑦乙方途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换车否则以违约论处。
⑧乙方到达卸货地,应严格按照卸货厂家规定有序的卸货,如乙方不按照卸
货厂家规定卸货,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甲方有权拒付运费。
⑨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挂擦等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甲方运输管
理人员,由甲方负责选择专业的维修厂家进行维修并落实维修,严禁乙方私自联
系厂家或其他人员进行维修,如出现隐瞒不报或者私修的情况,一切损失由乙方
承担,相关费用从乙方的保证金或运费中扣除,且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运费(不支
付剩余运输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同乙方的一切合作。
⑩在发生事故时,如因乙方车辆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其责任全部由
乙方承担。
根据上述发行人与外协单位签订的框架协议以及发行人与外协司机签订的
《运单(代合同)》或《货物运输合同》,发行人与外协单位及其委派的外协司
机之间全面而清晰地约定了各自的责、权、利,以确保发行人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2)发行人外协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及其运行的有效性
Ⅰ外协相关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严格的第三方物流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包括针对大宗物资
管控的《运营管理制度》及针对大件货物运输管控的《大件项目运输安全服务管
理制度》、《大件项目挂车连接管理、安全行车等规定》,内容涵盖第三方物流
业务的全过程,其中包括公司委托外协过程中制定的各项管控措施。
同时,发行人还制定了《外协车辆及司机奖惩管理办法》,对外协司机的奖
惩条件、奖惩方法及组织安排等进行了具体约定。
Ⅱ、公司对外协单位和外协司机的选择程序:
公司根据业务的开展需要,制定了外协单位及外协司机的评估准入制度,按
照使用原则和评估准入制度择优选用合格的外协单位及外协司机。外协单位及外
协司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保险单
等资质文件。
A、公司综合考虑外协单位及其所委派的外协司机的主营线路、质量、价格、
信誉、实力、营业规模、从业时间、保险覆盖度等因素。通过网络查询外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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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誉状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
B、运营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定期对外协单位及外协司机进行综合考评,对
符合运营条件的外协单位及外协司机列入公司合格的外协对象名录。公司会利用
相关指标对其进行考核,如物流准确率、货损率、及时率、物流报价、客户投诉
等指标,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对外协单位和外协司机进行淘汰管理;对于连续三次
整改的外协单位或外协司机,从公司合格名录中剔除。
C、公司通常以询价竞争的方式确定外协对象。公司用以询价的基准价格,
通常会结合市场上同类服务平均报价和合理利润来确定,然后根据对各外协司机
的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外协司机参与承运服务的质量、诚信记录,最终确定委
托运输服务的价格和外协司机。
Ⅲ、与外协单位和外协司机签订相关协议
如前文所述,发行人与外协单位签订的框架协议以及发行人与外协司机签订
的《运单(代合同)》或《货物运输合同》,明确而全面地约定各自的责、权、
利。
Ⅳ、外协司机具体承运时的审核
外协司机接受发行人的外协委托意向后,在签署《运单(代合同)》或《货
物运输合同》之前,须根据发行人的要求提交各项资质证书,主要包括运输车辆
行驶证、营运证、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发行人通过人工查验或通过
第三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对上述五证进行查验,对无法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虚假资
质证书的,发行人将拒绝与其合作。对再次接受发行人委托的外协对象,发行人
还将对其历史的承运信息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外协对象有不良承运记录被记入发
行人黑名单的,发行人也将拒绝与其合作。
Ⅴ、合同履行阶段的内控运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每年大量委托外协单位及其委派的外协司机完成各类运输
业务。2014年,发行人委托外协对象完成运输业务签订运单量超过10万次,调
度运输车辆超过1万辆,为保证《运单(代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的安全、
有效履行,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控措施:
①安全教育培训:发行人在承运期间对外协对象进行持续的业务培训和安全
教育,不断强化规范操作和安全意识,外协对象必须按照发行人的要求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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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承运货物途经线路查勘:发行人对所承运的第三方物流运输业务在承运业
务开始运作前须实行路勘工作,对承运途中的道路状况、沿途与运输相关的加油
站、维修设施配备情况、道路周边环境及气候状况等做出详细说明,对道路行驶
过程中易出现的安全隐患给予警示,并制定出最优运输路线供外协司机使用,最
大限度减少外协司机行驶风险。
③运输过程监控:发行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外协对象运输过程进行全程
监控,在大件货物运输以及部分价值较高的大宗货物运输过程中,发行人通过加
装GPS车辆定位系统、租用手机定位管理系统、与客户共同对外协对象所承运的
贵重物品加装货物跟踪定位系统,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行。在运输监控过程中,对
外协司机的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车辆不按规定的路线行驶等进行实时监控,一
经发现立即对外协司机提出警示并责令其进行改正,避免外协司机发生安全风
险。
④运输设备监控:为确保外协对象安全行驶,发行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协车
辆的主要部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灯光设备、传动系统设备、制动系统设备、
消防系统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外协对象对车辆及时进行保养维护。
⑤ 运输质量保障:发行人在运单合同中对外协对象安全、及时履行合同作
了明确约定,确保运单合同履行的质量。
此外,发行人要求外协单位和外协司机对提供服务的运营车辆购买商业性的
第三者责任险;在此基础上,发行人还会对大件货物等价值较高的货物另外购买
专门的商业保险,以切实保障发行人自身权益,防范潜在风险。
Ⅵ、合同完成阶段的内控运行
外协司机完成运输业务后向发行人提供运单、客户签字确认的发货磅单及到
货磅单或《装箱(验收)清单》、外协司机的身份证或驾驶证等相关资料;发行
人根据前述框架协议的约定,与外协司机直接进行运费结算。首先,发行人的业
务部门对外协司机提供的各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录入结算系统,发行人的财务
部门或结算点相关人员对结算资料进行复核;其次,外协司机对发行人结算系统
自动生成的结算单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最后,发行人根据双方确认无误的结算
单,依据发行人资金管理审批制度进行逐级审批后向外协司机支付外协费用。
Ⅶ、对外协单位及外协司机的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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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按照公司制定的对于外协对象的奖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先后对数
百名外协司机进行了奖励,合计发放各类奖品及奖金数万元;同时,发行人积极
安排外协单位及外协司机与甲方单位进行互动,联合举行现场观摩会及学习活动
10余次,有效的激发了外协单位和外协司机的运输积极性,促进其提高生产运行
安全意识,树立了良好的外协车辆运输队伍的形象,赢得了甲方客户及社会的一
致好评。
同时发行人对各类违反公司相关管理方法的事项进行处罚,有效规避了外协
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形成良好的外协运行氛围,确保了外协单位及外协
司机队伍的稳定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协对象的管控取得了良好效果,外协运营中的货损等
被控制在很小的范围内,货损占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规模的比重很小;外协运营
中的货损均由保险或外协司机承担,外协司机承运过程中的违章罚款等损失也均
由其自行承担,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因外协对象或外协司机的违约、违章等情形而
遭受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外协运营活动中,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了有效的内控措施,较好地对外协运营进行了控制和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
得到了有效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外协相关业务内部控制有效。
7、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公司从2011年开始开展了供应链管理业务,在该业务中,公司应客户要求,
“形式买断”客户所需原材料,将货物存放到公司仓库或公司监管仓库进行监管,
客户按预先约定的采购数量、价格付款提货,公司同时可向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
仓储等供应链综合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不含 占同期同类采 采购
期间 排名 采购对象
税,万元) 购金额比例 标的
1 乌鲁木齐兴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03.30 51.34% 生铁
2015 年度 2 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12.73 15.53% 水泥
3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148.74 10.86% 焦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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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83.44 6.09% 水泥
5 拜城县润丰商贸有限公司 76.92 5.62% 焦粒
6 新疆鑫博华生矿业有限公司 64.00 4.67% 沫煤
7 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 48.81 3.56% 焦粒
8 吉木萨尔县超越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7.06 1.25% 沫煤
9 伊犁兴钢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8.35 0.61% 矿粉
10 新疆山水建瓴投资有限公司 6.52 0.48% 水泥
合计 1,369.87 100.00% —
1 新疆弘飞商贸有限公司 2,585.88 23.87% 钢材
2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1,794.13 16.56% 铸铁
3 乌鲁木齐兴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72.80 14.52% 铸铁
4 新疆准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281.50 11.83% 冶金焦
5 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有限公司 896.24 8.27% 铸铁
2014 年度 6 新疆榕辉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569.72 5.26% 铁精粉
7 深圳市宝安华兴实业有限公司 560.32 5.17% 冶金焦
8 新疆凯隆工贸有限公司 265.22 2.45% 钢材
9 新疆山水建瓴投资有限公司 223.34 2.06% 水泥
10 新疆中瑞昊远矿业有限公司 216.78 2.00% 煤
合计 9,965.93 91.98% —
1 阿拉山口胜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004.06 31.16% 生铁
2 新疆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918.11 14.93% 铁精粉
3 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794.87 13.97% 冶金焦
4 阜康市泰华煤焦化有限公司 1,346.15 10.48% 冶金焦
5 新疆榕辉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1,074.45 8.36% 铁精粉
2013 年度 6 福海县万丰选冶有限公司 946.76 7.37% 铁精粉
7 石河子天佑工贸有限公司 629.39 4.90% 沫煤
8 福海县鑫诚商贸有限公司 438.50 3.41% 铁精粉
9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414.35 3.22% 水泥
10 深圳市宝安华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56.41 2.00% 冶金焦
合计 12,823.05 99.78% —
公司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时,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的集中度较高,主要是因为
在公司与客户在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前,客户通常会首先指定公司的采购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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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且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业务于2011年才开始开展,相应的客户和供应商处于
不断开发阶段。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向单
一供应商采购的集中度逐年降低。因此,虽然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向主要供应
商采购的集中度较高,但是对上述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成本中的路桥费、燃料费均为随机采购,不存在向单个
供应商采购超过50%的情形,供应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
心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持有其权益。外协对象与公司系普通业务合作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采购供应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部门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
具体情况,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开展落
实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对电气、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了专业的安全技
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通过后才准其独立操作。同时,公司的交通工具和物流
园区的建筑均参加财产保险,并按行业规定设置了自控、消防器具等安全措施。
公司的特殊工种涉及电气人员和运营车辆人员,保荐机构查阅了电气人员的
维修电工证,具备从事相关电气操作的法定资质;查阅了运营车辆人员的道路运
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相关运营车辆人员均具备从事驾驶运营
车辆的法定资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特殊工种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具备从事岗
工种类型 员工类型 资格证名称 人员数量
位的法定资质
电气人员 公司员工 维修电工证 1 是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
车辆人员 劳务人员 33 是
格证、机动车驾驶证
2013 年 12 月,公司被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评定为“大件道路安全运输示范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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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均遵守了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面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安全生产方面处罚的情况。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证明》,新疆天顺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在我区区域内,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经查验,该公司没有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而受到过处罚的记录。
2、环保情况
公司所属现代物流业为服务行业,自身无实物产品的生产,对周边自然环境
影响较小,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但公司依然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对第三方物流
服务和物流园区经营产生的废水、废气和生活垃圾等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了严格
控制,对公司自有运输设备进行了改进。2011 年公司被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评定为“全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秀推进企业”,2012 年公司被中国交通企业管
理协会评定为“全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秀贡献企业”。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均遵守了国家和地方在环境保护方面法规
的规定,没有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环境保护核查意见》(新环防字[2013]248 号),该公司在核查时段内能够遵守
环保法律法规,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到环保部门的处
罚。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是与经营业务相关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等。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顺股份合并报表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4,896.06 万元,
累计折旧 1,792.82 万元,账面净值 3,103.24 万元,总体成新率为 63.38%。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天顺股份合并报表的无形资产原值为 721.19 万元,累计摊销 118.30 万元,账面
净值 602.8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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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
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整体成新率较
高,状态良好,公司依法拥有相关产权。
1、公司主要运输设备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主要运输设备情况如下表: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尚能安全运行
序号 设备类别 成新率 先进性
(辆) (万元) (万元) 平均时间(年)
1 LNG 车 34 1,817.69 736.29 40.51% 国际领先 3.02
2 牵引车 4 95.05 73.80 77.64% 国内领先 5.94
3 挂车 1 3.02 1.93 63.76% 国内领先 5.00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根据发行人设立时的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评估
报告,天顺有限以非货币资产(30 辆运输车辆)作价出资天顺股份,该等车辆
于 2009 年 6 月 1 日前全部过户到发行人名下。其中:10 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
需要,由发行人转让给了富蕴天顺公司。
2010 年 10 月至 12 月,发行人与天顺有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发行人、
天顺哈密公司与天顺有限分别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天顺有限向发行人及天
顺哈密公司各出售 20 辆 LNG;向发行人出售水泥重罐挂车 6 辆。经核查,截止
2010 年 12 月,天顺有限向发行人及天顺哈密公司交付了 40 辆车及水泥重罐挂
车 6 辆,并将该等车辆按协议约定分别登记在发行人及天顺哈密公司的名下;截
止 2011 年 8 月,发行人及天顺哈密公司向天顺有限支付完上述购车款。
经核查,自发行人设立以后,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新购了部分运输车辆。同
时,由于原股东出资的运输车辆因使用年限较长,公司已陆续对外处置了原股东
出资的运输车辆。
综上,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运输 39 辆运输车辆(包括 5 辆
半挂车),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车牌号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登记日期 来源
1 天顺股份 新 A86243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2 天顺股份 新 A86248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3 天顺股份 新 A86284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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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顺股份 新 A86285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5 天顺股份 新 A86286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6 天顺股份 新 A86290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7 天顺股份 新 A86296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8 天顺股份 新 A86297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9 天顺股份 新 A86307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10 天顺股份 新 A86322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11 天顺股份 新 A86323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12 天顺股份 新 A86326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13 天顺股份 新 A86328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14 天顺股份 新 A86329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15 天顺股份 新 A86332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16 天顺股份 新 A86333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17 天顺股份 新 A86337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18 天顺股份 新 A86339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19 天顺股份 新 A86350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1 2010.12.06 购买
20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043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16 购买
21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079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16 购买
22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03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16 购买
23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09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16 购买
24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12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16 购买
25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13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16 购买
26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19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16 购买
27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43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30 购买
28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53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30 购买
29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64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30 购买
30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67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30 购买
31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72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30 购买
32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76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30 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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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82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1.30 购买
34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3196 重型自卸货车 陕汽牌 SX3315DT456TL 2010.12.06 购买
35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2149 挂 重型仓栅式半挂车 通华牌 THT9400CLX 2010.8.10 购买
36 天顺哈密公司 新 L12691 重型半挂牵引车 陕汽牌 SX4Z55NT324 2010.8.10 购买
37 天顺股份 新 AA6992 重型半挂牵引车 陕汽牌 SX4256NT324Z 2014.03.18 购买
38 天顺股份 新 AA6973 重型半挂牵引车 陕汽牌 SX4256NT324Z 2014.03.18 购买
39 天顺股份 新 AA6999 重型半挂牵引车 陕汽牌 SX4256NT324Z 2014.03.18 购买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上述相关资产不存在权
利瑕疵或其他不确定性。
2、主要房产和建筑物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的房产和建筑物情况如下表:
产权 他项权
序号 权证号 权利人 用途 面积(m2) 登记日期 座落
来源 利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生产用房 219.70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1 层
2012372537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2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39.70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2 层
2012372539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3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45.44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2 层
2012372540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4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23.39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2 层
2012372541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5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136.23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2 层
2012372542
乌房权证经济技 经济技术开发区
6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136.26 2012.8.2 买卖 抵押
术开发区字第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1-273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2012372543 办公楼 1 栋 2 层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7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22.66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2 层
2012372544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8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106.82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2 层
2012372545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9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69.67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3 层
2012372732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0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32.96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3 层
2012372731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1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64.25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3 层
2012372730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2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35.28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3 层
2012372729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3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80.80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3 层
2012372728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4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64.28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3 层
2012372727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5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36.22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3 层
2012373093
乌房权证经济技 经济技术开发区
16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35.66 2012.8.2 买卖 抵押
术开发区字第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1-274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2012373094 办公楼 1 栋 3 层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7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27.17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3 层
2012373095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8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33.68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3 层
2012373096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9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28.93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3 层
2012373097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20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32.69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3 层
2012373098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21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101.09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4 层
2012372546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22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46.85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4 层
2012372547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23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148.30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4 层
2012372548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24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63.32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4 层
2012372549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25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98.69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4 层
2012372550
乌房权证经济技 经济技术开发区
26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92.73 2012.8.2 买卖 抵押
术开发区字第 大连街 52 号综合
1-1-275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2012372551 办公楼 1 栋 4 层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27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99.70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5 层
2012373072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28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31.62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5 层
2012373073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29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207.85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5 层
2012373074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30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101.45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5 层
2012373075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31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89.95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5 层
2012373076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大连街 52 号综合
32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29.00 2012.8.2 买卖 抵押
办公楼 1 栋 5 层
2012373077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济技
赛里木湖路 133
33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办公用房 2,880.01 2014.1.13 新建 抵押
号联合办公楼 1
2014304217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 经济技术开发区
34 术开发区字第 天顺股份 仓库 12,000.45 2013.10.30 新建 赛里木湖路 133 抵押
2013456379 号 号1栋1层1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开字
(头屯河区)赛里
35 第 2015369005 天顺股份 仓储 1572.00 2015.6.17 自建 抵押
木湖路 133 号

1#101 室
乌房权证经开字 经济技术开发区
36 第 2015369006 天顺股份 仓储 1572.00 2015.6.17 自建 (头屯河区)赛里 抵押
号 木湖路 133 号
1-1-276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201 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开字
(头屯河区)赛里
37 第 2015369003 天顺股份 仓储 1668.00 2015.6.17 自建 抵押
木湖路 133 号

3#101 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房权证经开字
(头屯河区)赛里
38 第 2015369004 天顺股份 仓储 1668.00 2015.6.17 自建 抵押
木湖路 133 号

3#201 室
(1)外购房屋
2009 年发行人与天顺有限签订了《办公楼预售合同》,该合同约定:发行人
出资 1,669.031 万元购买天顺有限开发的 2,382.34 平方米的商品房,每平方米
为 7,000 元。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发行人 200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0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12 年 7 月 21 日,发行人与天顺有限
签订了 32 份《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经核查,发行人已于 2011 年 8 月向天顺
有限支付完上述购房款,并于 2012 年 8 月 2 日取得乌鲁木齐市房地产管理局核
发的 32 个《房屋所有权证》。
发行人于 2015 年下半年新购置了三套房产,均已签订了相应的《商品房预
售合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商品房出售方 房屋坐落 面积(m2) 总价款(元)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头屯河公
新疆天恒基坤鹏汽车城
路 2345 号天恒基国际汽车文化城 51.23 192,368.65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务中心 A1 座 10 层 39 号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头屯河公
新疆天恒基坤鹏汽车城
路 2345 号天恒基国际汽车文化城 51.23 192,368.65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务中心 A1 座 10 层 40 号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头屯河公
新疆天恒基坤鹏汽车城
路 2345 号天恒基国际汽车文化城 51.23 192,368.65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务中心 A1 座 10 层 41 号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经付清全部购房款,上述三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正在办理中。
(2)自建房屋
经核查,发行人在经济开发区二期自建了综合物流配送中心,该等建设项目
审批手续如下:
1-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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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目立项
2008 年 10 月 30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出具乌经开投
[2008]63 号《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
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备案的批复》,同意发行人新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B、项目涉及的环境影响批复
2010 年 4 月 27 日,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保局出具《关于新
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乌经开环评字[2010]15 号),同意发行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
C、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2011 年 3 月,发行人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人民政府核发的《国
有土地使用证》(兵十二师国用(2011)第 12800104 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
让,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使用权面积为 53,945.09 平方米,终止日期为 2060
年 10 月 29 日。
D、与项目开发有关的许可证
2010 年 3 月 16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房产局核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 650104201080018 号),批准天顺股份综合物流配
送中心项目的用地规划,用地面积 53,945.09 平方米。
2010 年 8 月 7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房产局核发《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建字第 650104201080150 号),批准发行人联合办公楼的工程规划,
建设位置为合作区 B2 街坊,建设规模 2,880.00 平方米。2011 年 5 月 3 日,乌
鲁 木 齐经 济技术开 发区规划 房产局核 发《建设 工程规划 许可证》( 建字第
650104201180059 号),批准发行人多功能仓库的工程规划,建设位置为合作区
B2 街坊,建设规模为 12,000.45 平方米。2011 年 10 月 14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
术开发区规划房产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650104201180147
号),批准发行人 1 号、3 号仓储用房的工程规划,建设位置为合作区 B2 街坊,
建设规模 6,480.00 平方米。
2010 年 10 月 1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核发《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编号:650102201010010501-070),批准发行人综合物流配送中
心联合办公楼工程的施工建设,建设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与经四
1-1-278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路交汇处,建设规模 2,880.00 平方米。2011 年 6 月 14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
开 发 区 建 设 发 展 局 核 发 《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 编 号 :
650102201106140101-043),批准发行人多功能仓库工程的施工建设,建设地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与经四路交汇处,建设规模为 12,000.45 平方
米。2012 年 7 月 18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局核发《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650102201107180101-0066),批准发行人 1 号、3
号仓储用房工程的施工建设,建设位置为合作区 B2 街坊,建设规模 6,480.00
平方米。
经核查,上述在建工程项目已经转为固定资产,联合办公楼、多功能仓库及
1 号、3 号仓储用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产及取得过程,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产权证号 座 落 用途 合同号 发票号
(M2)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 1 栋 1 层 04 生产用房 219.70 XS00077449 00102053
第 2012372537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2 1 栋 2 层 02 办公用房 39.70 XS00077417 00102021
第 2012372539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3 1 栋 2 层 03 办公用房 45.44 XS00077418 00102022
第 2012372540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4 1 栋 2 层 04 办公用房 23.39 XS00077420 00102023
第 2012372541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5 1 栋 2 层 05 办公用房 136.23 XS00077421 00102024
第 2012372542 号
经济
6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技术 1 栋 2 层 06 办公用房 136.26 XS00077422 00102025
第 2012372543 号 开发
区大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7 连街 1 栋 2 层 07 办公用房 22.66 XS00077423 00102026
第 2012372544 号
52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综合
8 1 栋 2 层 08 办公用房 106.82 XS00077424 00102027
第 2012372545 号 办公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9 1 栋 3 层 02 办公用房 69.67 XS00077425 00102028
第 2012372732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0 1 栋 3 层 03 办公用房 32.96 XS00077426 00102029
第 2012372731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1 1 栋 3 层 04 办公用房 64.25 XS00077427 00102030
第 2012372730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2 1 栋 3 层 05 办公用房 35.28 XS00077428 00102031
第 2012372729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3 1 栋 3 层 06 办公用房 80.80 XS00077429 00102032
第 2012372728 号
1-1-279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4 1 栋 3 层 07 办公用房 64.28 XS00077430 00102033
第 2012372727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5 1 栋 3 层 08 办公用房 36.22 XS00077431 00102034
第 2012373093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6 1 栋 3 层 09 办公用房 35.66 XS00077432 00102035
第 2012373094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7 1 栋 3 层 10 办公用房 27.17 XS00077433 00102051
第 2012373095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8 1 栋 3 层 11 办公用房 33.68 XS00077434 00102037
第 2012373096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9 1 栋 3 层 12 办公用房 28.93 XS00077435 00102038
第 2012373097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20 1 栋 3 层 13 办公用房 32.69 XS00077436 00102039
第 2012373098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21 1 栋 4 层 02 办公用房 101.09 XS00077437 00102040
第 2012372546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22 1 栋 4 层 03 办公用房 46.85 XS00077438 00102041
第 2012372547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23 1 栋 4 层 04 办公用房 148.30 XS00077439 00102042
第 2012372548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24 经济 1 栋 4 层 05 办公用房 63.32 XS00077440 00102043
第 2012372549 号
技术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开发
25 区大 1 栋 4 层 06 办公用房 98.69 XS00077441 00102044
第 2012372550 号
连街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52 号
26 1 栋 4 层 07 办公用房 92.73 XS00077442 00102045
第 2012372551 号 综合
办公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27 楼 1 栋 5 层 02 办公用房 99.70 XS00077443 00102046
第 2012373072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28 1 栋 5 层 03 办公用房 31.62 XS00077444 00102047
第 2012373073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29 1 栋 5 层 04 办公用房 207.85 XS00077445 00102048
第 2012373074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1 栋 5 层 05 办公用房 101.45 XS00077446 00102049
30
第 2012373075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31 1 栋 5 层 06 办公用房 89.95 XS00077447 00102050
第 2012373076 号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32 1 栋 5 层 07 办公用房 29.00 XS00077448 00102052
第 2012373077 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赛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33 里木湖路 133 号 1 栋 仓库 12,000.45 自 建
第 2013456379 号
1层1
经济技术开发区赛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
34 里木湖路 133 号联合 办公用房 2,880.01 自 建
第 2014304217 号
办公楼 1 栋
乌房权证经开字第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
35 仓储 1572.00 自 建
2015369005 号 屯河区)赛里木湖路
1-1-280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33 号 1#101 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
乌房权证经开字第
36 屯河区)赛里木湖路 仓储 1572.00 自 建
2015369006 号
133 号 1#201 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
乌房权证经开字第
37 屯河区)赛里木湖路 仓储 1668.00 自 建
2015369003 号
133 号 3#101 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
乌房权证经开字第
38 屯河区)赛里木湖路 仓储 1668.00 自 建
2015369004 号
133 号 3#201 室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上述相关资产不存在权
利瑕疵或其他不确定性。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表:
他项权
序号 权证号 类型 权利人 面积(m2) 用途 期限 座落
利情况
兵十二师国用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
1 (2013)第 出让 天顺股份 45,404.60 工矿仓储 2060.10.29 抵押
区赛里木湖路 133 号
12800165 号
乌国用(2012) 其他商服用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
2 出让 天顺股份 1,052.43 2048.11.05 抵押
第 0037763 号 地(办公) 区大连街 52 号
哈密市国用
工业仓储用 哈密工业园区广东工业
3 (2012)第 出让 天顺股份 200,141.67 2062.11.08 抵押
地 加工区
0264 号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3 宗土地使用权,其中: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
区赛里木湖路 133 号及哈密工业园区广东工业加工区的 2 宗土地系通过招拍挂
方式取得;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的土地使用权系通过购买天顺有
限开发的商品房、以转让方式取得。
上述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宗地一:发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座落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里木
湖路 133 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53,945.05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
矿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60 年 10 月 29 日。发行人已于 2011 年
3 月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人民政府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兵十
1-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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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国用(2011)第 12800104 号)。2011 年 5 月 17 日,乌鲁木齐市政工程建
设处出具《关于苏州路西延与乌奎高速路互通立交工程附属物及土地有关事宜的
函》(市政建行函[2011]117 号),该函主要内容:根据乌鲁木齐市 2011 年城维
计划安排,新建苏州路西延与乌奎高速互通立交工程,需拆除发行人铁丝围墙
290 米,占用发行人土地约 7,685 平方米。2013 年 1 月 7 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出具《关于协调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补偿事宜的会议纪
要》(乌政办函[2013]3 号),该会议纪要决定,按照现行市场价格进行等价置换
已征用天顺股份 8,540.49 平方米的土地。为此,2013 年 4 月 8 日,发行人重新
取得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人民政府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兵十二
师国用(2013)第 12800165 号)。该证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5,404.60 平方
米,其余被市政征用的土地正在置换之中。2015 年 6 月 5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
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规划房产局出具《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司土地置换情况的说明》,根据 2015 年第一次投资促时领导小组会议,规划部
门综合考虑拟选址用地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因保税区控规控制性详
细规划目前正在编制,待规划编制完成后,将积极推进置换用地选址工作。
该宗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程序如下:
①2009 年 9 月 29 日,农十二师国土资源局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
卖出让公告》(师国土资告字[2009]13 号),拍卖出让位于农十二师合作区的土
地使用权。
②2009 年 10 月 19 日,农十二师国土资源局与天顺股份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确认:天顺股份竞得编号 2009-17 地块的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2010 年 10 月 26 日,农十二师国土资源局与天顺股份签订《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66120020100073)。发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宗地编
号为 2009-17 地块。
④缴纳的出让金。2009 年 10 月,发行人向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
局缴纳了土地招标保证金 450 万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一份《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NO:8724743341),2010 年 11 月 15 日,
发行人通过建行河南路支行开发区分理处向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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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了 3,315,000 元的土地出让金。
⑤办理的证书。发行人于 2011 年 3 月取得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国
有土地使用证》(兵十二师国用(2011)第 12800104 号)。因市政工程占用发行
人部分土地。2013 年 4 月 8 日,发行人重新取得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
人民政府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兵十二师国用(2013)第 12800165 号)。
该证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5,404.60 平方米,其余土地因被市政征用,目前正
在置换之中。
宗地二:发行人因购买房屋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座落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
发区大连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052.43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
他商服用地(办公),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8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人已于 2012
年 10 月 17 日取得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乌国用(2012)
第 0037763 号)。
该宗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程序如下:
①天顺有限取得该宗土地的方式及过程:2008 年 10 月 8 日,天顺有限取
得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核发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天顺
有限竞得 2008-c-122 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宗地面积为 7,859.03 平方米,
成交价为 365 万元整。2008 年 11 月 5 日,天顺有限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
经济开发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
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 1 号小区的土地,宗地面积为 7,859.02 平方米,宗地用途
为商业用地,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为 365 万元。天顺有限于 2008
年、2009 年分别支付 180 万及 185 万元,天顺有限取得该国有土地使用权 (乌
国用(2013)040206 号)。
②经过天顺有限在该宗土地上的商品开发,2009 年,发行人与天顺有限签
订了《办公楼预售合同》,发行人出资 1,669.031 万元购买天顺有限开发的
2,382.34 平方米的商品房,每平方米为 7,000 元。2012 年 7 月 21 日,发行人
与天顺有限签订了 32 份《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2011 年 8 月,发行人向天顺
有限支付完上述购房款,于 2012 年 11 月 7 日取得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核发
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乌国用(2012)第 0037763 号)。
宗地三:天顺哈密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座落于哈密工业园区广东工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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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00,141.67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仓
储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62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已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取得哈密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哈密市国用(2012)第
0264 号)。
该宗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程序如下:
①2012 年 10 月 23 日,哈密市土地交易中心在《哈密日报》刊登《哈密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七宗位于哈密工业园区广东工业
加工区的土地使用权。
②2012 年 11 月 8 日,哈密市土地交易中心与天顺哈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
书》,确认:天顺哈密公司竞得编号 2012 挂牌-040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块成交总价为 540.382509 万元。
③2012 年 11 月 13 日,哈密市国土资源局与天顺哈密公司签订《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2 挂牌-040 号)。发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宗地
编号为 2012 挂牌-040 地块。
④缴纳的出让金。2012 年 10 月 23 日,天顺哈密公司向哈密市财政局缴纳
了土地招标保证金 480.1408 万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一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NO:6922571684),2012 年 11 月 12 日,哈
密市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哈密分行营业部向哈密市财政局缴纳了 600,417.09 元土
地出让金。
⑤办理的证书。天顺哈密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取得哈密市人民政府核发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哈密市国用(2012)第 0264 号)。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上述相关资产不存在权
利瑕疵或其他不确定性。
2、公司拥有的商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表:
序号 商标名称及图形 注册人 取得方式 证书号码 权利期限 类别
第 39 类:运输;托运;汽
2010.8.7- 车运输;空中运输;货物贮
1 天顺股份 转让
2020.8.6 存;能源分配;信件投递;
管道运输;商品包装;货物
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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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
第 35 类:广告宣传栏的制
备;进出口代理;商业管理
2010.7.14- 辅助;替他人代销;职业介
2 天顺股份 转让
2020.7.13 绍所;商业场所搬迁;办公
机器和设备出租;文件复
印;会计;广告
第 39 类:运输;托运;汽
车运输;空中运输;货物贮
2010.8.14-
3 天顺股份 转让 6644622 存;能源分配;信件投递;
2020.8.13
管道运输;商品包装;货物
运输。
第 35 类:广告宣传栏的制
备;进出口代理;商业管理
2010.8.7- 辅助;替他人代销;职业介
4 天顺股份 转让
2020.8.6 绍所;商业场所搬迁;办公
机器和设备出租;文件复
印;会计;广告
鉴于天顺有限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股权投资业务,不再从事与物流相关的
业务,其无需再使用与运输业务有关的注册商标。2012 年 4 月 29 日,发行人
与天顺有限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约定:天顺有限将拥有的四项注册
商标(商标号为 6644623、6550749、6550747 和 6644622)以无偿方式转让
给发行人。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经查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截至目前,天顺有限
转让给发行人的上述四项注册商标已经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天顺有限出具的相关说明,并查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
天顺有限转让的四项注册商标由其依法申请取得。
根据发行人与天顺有限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书》的约定,以及经保荐机构
查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天顺有限转让上述四项注册商标后,不
再享有该等注册商标权。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别出具的相关说明,并据保荐机构检索中国裁判文
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
布 与 查 询 网 ( http://shixin.court.gov.cn/ )、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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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网站。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营产品所使用的商标等知识
产权不存在侵权、被侵权或者其他权利不确定性的情况。
3、公司拥有的著作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的著作权如下表:
他项权利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 证书号 有效期
情况
新疆天顺物流管理 软著登字第 2010.9.30~
1 天顺股份 2012SR030145 2010.9.30 无
系统 V2.0 0398181 号 2060.12.31
新疆天顺快运管理 软著登字第 2011.5.30~
2 天顺股份 2012SR030405 2011.5.30 无
系统 V1.0 0398441 号 2061.12.31
新疆天顺车辆信息 软著登字第 2011.10.10~
3 天顺股份 2012SR088792 2011.10.10 无
管理系统 V1.0 0456828 号 2061.12.31
新疆天顺车辆调度 软著登字第 2011.6.11~
4 天顺股份 2012SR088720 2011.6.11 无
管理系统 V2.0 0456756 号 2061.12.31
天顺物流信息在线 2013.5.20~
软著登字第
5 查询系统-(手机版) 天顺股份 2013SR086871 2013.5.20 无
0592633 号 2063.12.31
V1.0
天顺物流金融管理 软著登字第 2013.9.25~
6 天顺股份 2013SR127259 2013.9.25 无
系统软件 V1.0 0633021 号 2063.12.31
六、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
经保荐机构、公司律师核查,公司已取得的经营业务所需的特许经营权的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资质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核发日期 有效期
道路普通货物运
输;货物专用运输
(罐式容器);大型 乌鲁木齐市道路
道路运输经营 新交运管许可乌字 2015.3.31~
天顺股份 物件运输(二类); 运输管理局第四 2015.4.7
许可证 650110003949 2019.3.30
国际道路普通货物 分局
运输;大型物件运
输(四类)
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 道路运输经营 新交运管许可昌字 阜康市道路运输 2014.7.11~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014.7.11
司 许可证 652302002147 管理局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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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普通货物运
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 道路运输经营 新交运管许可哈字 哈密地区道路运 2013.4.9~
输;大型货物运输 2013.4.9
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 652201008410 输管理局 2017.4.8
(四类)
富蕴县天顺供应链有限 道路运输经营 新交运管许可阿勒 富蕴县道路运输 2015.6.18~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015.6.18
公司 许可证 字 654322000510 管理局 2019.6.17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
道路运输经营 新交运管许可昌字 吉木萨尔县道路 2016.3.29~
限公司吉木萨尔县分公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016.3.29
许可证 652327901133 运输管理局 2020.3.28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 道路运输经营 新交运管许可阿勒 哈巴河县公路运 2013.6.26~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013.6.26
限公司哈巴河分公司 许可证 泰字 654324000408 输管理局 2017.6.25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 乌鲁木齐市道路
道路运输经营 新交运管许可乌字 2013.7.16~
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区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运输管理局第六 2013.7.16
许可证 650110003949-04 2017.7.15
分公司 分局
巴里坤哈萨克自
巴里坤县天恒祥物流有 道路运输经营 新交运管许可哈字 2013.12.11~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治县道路运输管 2013.12.11
限公司 许可证 652222006037 号 2017.12.10
理局
察布查尔锡伯自
伊犁天勤供应链有限公 道路运输经营 新交运管许可伊字 2014.4.21~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治县道路运输管 2014.4.21
司 许可证 654022002553 号 2018.4.20
理局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 道路运输经营 新交运管许可塔字 乌苏市道路运输 2014.12.12~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014.12.12
限公司乌苏市分公司 许可证 654202401659 号 管理局 2018.12.11
本公司及子分公司所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均按时
办理了年度检验,本公司及子分公司只需持续经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
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其持有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延续不存在法律障碍。已经到期的相关经营许可
证均处于正常办理延续手续的过程中。
根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从事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相关业务的企业,实施备案登记管理。经核查,发行人从事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业务并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取得商务部出具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
表》(一),根据该表记载,发行人可以从事业务类型为:运输方式:海运、空运、
陆运;货物类型:一般货物、国际展品、过境运输、私人物品;服务项目:揽货、
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
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特殊项目:多式联运、国际快递(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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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物品及私人信函及县级以上党政军公文除外)。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了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许
可证书和特许经营权,且该等特许经营许可证均已办理了延期手续,不存在无法
继续使用相关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七、发行人租用资产的情况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的房屋租赁均属于办公性租赁用房。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办公性房屋租赁的具体情况:
租赁面 租金合计 房产证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用途 租赁起止期间 房产证
积(m2) (元) 用途
哈巴河分
陆 贝 55.00 12,000.00 办公 2015.8.8-2016.8.8 -- --
公司
阿勒泰阿山
阿勒泰分 阿市房字第 商业用
商贸有限责 365.00 3,360.00 办公 2016.1.1-2016.12.31
公司 00039857 号 途
任公司
乌苏北园春 乌苏市新市区办
乌苏分公
房地产开发 60.00 25,000.00 办公 2015.12-2016.2 事处字第 商业

有限公司 0038486 号
新疆钢铁雅
矿区临建房无房 临时宿
哈密公司 满苏矿业有 716.33 68,768.00 员工居住 2015.3.15--2016.3.14
产证 舍
限责任公司
哈市 2005 字第
哈密公司 钱存石 150.00 15,000.00 办公 2015.6.16-2016.6.15 住宅
5577 号
富国用(2010)
富蕴公司 魏清玉 94.41 14,400.00 办公 2015.5.15 -2016.5.14 住宅
第 0162 号
阜房权证管字第
阜康公司 奚巧兰 107.35 10,800.00 办公 2014.5.1--2016.4.30 住宅
00048688 号
巴里坤公 私房权证巴政字
文建峰 76.65 6,000.00 办公 2015.12.1-2017.11.30 住宅
司 第 00001465 号
伊犁公司 王新民 430.64 12,200 办公 2015.12.23-2016.12.23 土地证号:5245 商住楼
吉木萨尔 吉木萨尔镇字第
徐培武 25.00 4,000.00 办公 2015.12.7-2018.12.6 商住楼
分公司 0001219 号
1-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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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分公
李路 99.35 18,000.00 办公 2015.8.21-2016.8.21 抵押按揭 住宅

天顺股份及其子公司租赁的物业均用于天顺股份下属各子、分公司的办公之
用。根据上表所列示,相关物业大部分都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书,表明出租方是该
物业的合法持有者,是有权出租相关物业的。
天顺股份下属子、分公司租赁的上述物业中,除哈巴河分公司租赁物业已经
完成租赁备案之外,其他均未进行租赁备案。在实践活动中,经过对几家子、分
公司所租物业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走访,该等部门并未强制要求房屋租赁双方
进行租赁备案,只是接受自愿备案。
天顺股份下属子、分公司租赁的上述物业多数属于住宅,其法定用途与实际
用途不相符合;部分物业性质属于商业或商住,其法定用途与实际用途相符;部
分物业属于矿区的临时建筑,用于人员临时住宿,其法定用途与实际用途相符。
当前社会上租赁物业的法定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的情况较为普遍,相关部门对此
的管理相对较松,因此在实践活动中,发行人下属子、分公司的办公场所存在因
该原因需要搬迁的可能性,但这一风险相对不大。
2、未进行租赁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 年修订)第五十四条及《商
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6 号)第十四
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
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 号)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综上,公司子公司办公性租赁用房,虽然均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但并
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3、针对租赁无房产证及搬迁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的分析
鉴于公司子、分公司租赁房屋均用来办公,面积不大,代价不高,目前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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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空置率居高不下,市场对外出租房屋的供给充沛,承租方在该租赁房屋的关系中
属于绝对的强势地位,公司子、分公司完全可以根据对自身有利的需要,适时更
变的办公地点。因此,针对公司子、分公司存在部分房屋无产权证的情况,公司
承诺将依法规范子、分公司的房屋租赁事项,责令该等子、分公司与无房产证的
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与产权清晰的出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公司承诺
将推动子、分公司尽快完成各个租赁物业的备案工作。发行人规范子、分公司房
屋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搬迁,是公司遵循法律规范的过程,不存在不利影响,对公
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租赁的物业均用作一间或少数几间办公室,主要是有办公场所便于发行
人各子、分公司能够合法登记注册。由于目前发行人运用了较为先进的物流信息
系统和财务结算系统,公司能够在总部通过物流信息系统调配遍布全疆的物流资
源;同时为发行人提供外协服务的对象能够统一由总部进行结算。因此,各子、
分公司的办公场所在具体运营中所起作用相对不大。如果确实需要对上述子、分
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调整和搬迁,发行人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实施,而且对公司各
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如果确需搬迁,从时间角度来说,发行人下属子、分公司均能够在较近范围
内迅速找到类似面积的合适物业重新承租;从搬迁成本来说,仅仅是办公用品、
零星家具的搬运,其成本较低,数百至数千元即可;由于搬迁不会对发行人各项
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因此搬迁过程不会给发行人带来其他方面的
成本、损失等。
发行人已承诺将依法规范子、分公司的房屋租赁事项,责令该等子、分公司
与无房产证的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与产权清晰的出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
时,公司承诺将推动子、分公司尽快完成各个租赁物业的备案工作。发行人控股
股东——天顺有限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均已承诺:发行人下
属子、分公司现有承租的物业如果因上述未备案、物业法定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
而导致任何潜在的损失,由天顺有限及王普宇、胡晓玲夫妇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天顺股份下属子、分公司所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大部分系有权出租
相关物业,上述物业均未办理租赁备案,部分物业的实际用途与法定用途相符,
部分物业的实际用途则与法定用途不符。因此,发行人下属子、分公司所租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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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一定的搬迁风险;该等搬迁对发行人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
响;该等搬迁所花成本相对较小。鉴于发行人已经承诺将尽快规范物业租赁、完
成租赁备案,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已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潜在损失,因此保
荐机构认为,天顺股份物业租赁中所存在的瑕疵以及可能导致的搬迁风险对发行
人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机制
(一)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
公司将信息技术与多年物流行业经验结合,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疆
天顺物流管理系统V2.0、新疆天顺快运管理系统V1.0、新疆天顺车辆信息管理系
统V1.0、新疆天顺车辆调度管理系统V2.0、天顺物流信息在线查询系统-(手机
版)V1.0和天顺物流金融管理系统软件V1.0,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管理、车辆管理、
合同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统计报表等功能模块。上述系统初
步构建形成了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了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订单承接、
运作、结算,提高了对客户的业务接待处理速度,充分实现了各部门之间数据及
时同步;解决了因业务量大而产生的数据信息共享矛盾,实现业务数据的统一化、
规范化、便捷化,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了人为操作失误,提高了工作效率。物流
信息管理系统已成为公司物流业务运行的“中枢神经系统”。公司拥有的核心技
术的详细情况如下:
1、新疆天顺物流管理系统V2.0
该系统基于实现公司业务流程数字化、信息化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的工作效率
及竞争力这一目的而自主研发的信息管理系统。自从软件投入使用以来,已初步
实现了对本公司货物运输全过程的信息数字化的管理目标,对公司运营效率的提
高及业务的规范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所起到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
2、新疆天顺快运管理系统V1.0
该系统立足于本公司的零担快运业务需求而进行自主研发的物流数据管理
系统,主要针对散货及多点配送物流业务进行管理,在多点收、提货和多段运输
及合理配载方面进行程序化控制,对复杂的现付、到付、返单付、双边付以及代
收款等收支模式和统计进行了有效处理,实现了零担快运业务全过程的精细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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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其主要功能为基本信息管理、订单管理、运输配送管理、结算管理、报表管
理、信息发布等六大部分功能模块,满足了零担快运业务运作需求。
3、新疆天顺车辆信息管理系统V1.0
该系统基于实现公司业务流程数字化、信息化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的工作效率
及竞争力这一目的而自主研发的一套系统。该系统主要实现了对车辆自购买以来
的基本信息、保险信息、事故信息、审验信息、司机信息等与该车有关的信息的
数字化管理,为车辆建立了一份详实、准确、统一的电子档案。方便了车管人员
对车辆的实时掌控与管理。
4、新疆天顺车辆调度管理系统V2.0
本系统是立足于公司的业务需求,基于实现公司业务流程数字化、信息化而
自主研发的一套系统。本系统使得发运信息和结算单据通过派车单编号,建立了
一一对应关系,保证了系统数据的唯一性及正确性。
5、天顺物流信息在线查询系统-(手机版)V1.0
本系统采用广域网(Internet)方式,利用智能手机浏览器进行无线访问物
流业务数据,实现跨手机系统平台的在线管理服务,达到移动处理物流业务的目
的。
6、天顺物流金融管理系统软件V1.0
本系统为公司在执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时,实现金融机构、监管机构、融资
企业共享物流金融数据,相互监督制约。通过系统控制,对质押动产进行有序冻
结和解冻,规范监管各个环节操作流程,降低监管机构的监管风险。准确统计监
管数据,提高统计效率,及时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二)研发机构、研发机制、研发人员及研发费用
1、研发机构
公司设立信息技术部,本着以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管理的宗旨,负责公司物流、
财务、OA 系统等业务电子信息处理的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电子信息处理系统的
正常运行,负责公司重要电子设备的安全、保密等,公司计算机软件、硬件购置
与维护的管理工作,以及公司内部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公司电子处理系统涉及外
部通信的接口、联络等业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负责优化物流业务流程,精细
化管控公司各项业务,开展物流业务流程规范、新型物流技术的研究、物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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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定、物流管理创新研究以及物流信息的整合运用。
2、研发机制
(1)培养全员创新意识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提倡全员建立创新意识,通过组织培训、内部研讨等
方式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创新涵盖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不仅是技术的创新,还
包括了业务模式的创新、管理的创新、销售渠道的创新、服务产品设计的创新等。
(2)创新与物流业务实际需求相结合
信息技术部是公司科技创新、信息系统研发和运维管理的职能部门,其核心
是围绕物流业务运行开展服务工作,将物流业务实际需求调研作为常态化管理和
科技创新、信息研发的基础,并反作用于物流业务,促进物流业务流程科学化、
管理精细化、提高客户满意度,使技术研发更贴近于业务的运行和客户的需求,
为公司与客户建立核心合作伙伴关系创造更多的条件,赢得竞争优势。通过设立
项目专项小组,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来组织研发活动。项目小组包括业务、技术
和管理等方面的资深员工、外聘专家和资深信息技术企业,加大横向合作来促进
研发机制和思路的创新。
(3)研发人才培养
物流的研发人才分为两大类,一是物流业务运行和管理人才,主要从事物流
理论研究,指导物流信息技术人才进行信息系统研发;二是物流信息技术人才,
主要从事信息系统的研发和运维。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引进此两方面研发人才,加
强员工的持续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员工的技术素养,并根据市场变化及产业发
展战略调整,完善科技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学历结构,使之更好地满足
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4)研发项目管理
公司制定研发目标,严格按照公司的《软件开发、管理制度》完成每个项目
的研发任务,每个项目都需经立项建议、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及审核批准后由
专项项目组负责研发实施,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项目验收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每
个专项开发项目组由项目经理、物流管理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组成,采用项目经
理负责制,项目组直接向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开发的效果和进度及成果的大小
对项目开发人员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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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职研发人员
公司现有专职研发人员12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6.82%,公司专职研发人员
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专业功底深厚、经验丰富、优势互补的研发团队,致力
于信息技术研发及应用工作,通过开展市场研究工作,有效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
物流服务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如下:
时间 专职研发人员人数 员工总人数 研发人员占比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176 6.8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4 193 7.25%
2013 年 12 月 31 日 4 212 1.89%
4、研发投入情况
为巩固和加强公司物流信息技术优势,公司每年投入资金进行持续研究开
发。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研究开发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研发支出(万元) 137.18 136.21 34.86
营业收入(万元) 48,701.81 55,763.64 54,708.42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28% 0.24% 0.06%
5、目前,本公司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如下:
编 项目
项目周期 建设内容及目标 进展情况 先进程度
号 名称
实现 PC 或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发布货源、车源 利用车联
天顺物流
1 12 个月 信息,通过虚拟匹配技术完成物流任务的交易, 前期调研 网、移动互
交易系统
通过金融终端完成资金支付。 联等技术
九、服务质量控制
公司自设立以来即倡导用心服务,严抓服务质量,以服务质量控制为公司生
产经营的首要大事。公司为加强对服务质量的控制,采取了下列质量控制措施:
1、服务质量标准
2009 年 5 月 21 日,公司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认证,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1312Q10405R0M),
并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再次通过了该认证。参照 ISO9001 系列标准,公司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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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系列适用于自身及下属分、子公司的质量手册要求、质量体系要求、服务实
现规范等,建立了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业务流程不断完善规范,有效的控制
服务质量的全过程,服务质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服务质量控制措施
物流的本质即是服务,服务质量是物流企业的生命。公司将供应链综合服务
质量管理的关键要素和每项要素的具体标准及要求汇编成《质量管理手册》,主
要包括:《第三方物流业务管理制度》、《供应链管理业务管理制度》、《仓储租赁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物资采
购管理制度》、《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运输风险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公司
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落实贯彻,从每项业务的起始运作即开始实施质量控制和
跟踪,保证业务运作的高服务质量。
公司就服务实现的各个环节制定了详细严格的控制程序:《质量管理评审控
制程序》、《项目管理控制程序》、《服务实现策划程序》、《供方评价控制程序》、
《服务质量测量、分析和改进程序》等,保证了公司供应链综合服务的高效率、
高质量完成。
3、服务质量纠纷情况
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服务质量状况良好,没有出现因服务
质量而产生纠纷的情况。
十、发行人物流相关业务发生交通违章及相关的处罚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交通违章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2014
违章类型
违章次数 违章次数 违章次数
加装灯具 -- 10
改变车架 -- --
未粘贴反光条 3 1
未带安全带 1 1
低速行驶 — — —
超高 7 44
违反指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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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行 11 -- --
违停 -- 7
超限 -- --
超速 -- --
超载 -- --
灯光不全 -- --
行驶过程中打电话 -- --
未按规定行驶 -- 4
未粘贴年检标示 -- --
未按规定安装号牌 -- 11
未喷大号
造成交通堵塞 -- 1 --
未带行驶证 -- --
违规载客 -- 1 --
未按时购买保险 -- --
未粘贴保险 -- -- --
合计 32 82
以上交通违章均为公司自有运营车辆造成,根据公司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均由司机个人承担相关罚款,且罚款金额均已缴清,不存在诉讼或其他
纠纷。上述交通违章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亦未造成人员伤亡。
报告期内外协对象的车辆造成的交通违章由外协对象承担,公司未承担外协
单位车辆的交通违章造成的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车辆较少,截至 2014 年末自有车辆仅 38 辆。自有车辆
主要用于运送铁精粉、煤炭、铁矿石等大宗物资,单车单次运输货值约为 0.5 万
元—3.2 万元不等,单车单程收入约为 1,000—3,000 元,通过乘以报告期内的
违章合计数估算违章对应的收入。报告期内自有车辆对应的收入和违章对应的收
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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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48,701.80 100% 55,763.64 100% 54,708.42 100%
自有车辆收入 1,149.98 2.36% 1,042.86 1.87% 628.31 1.15%
交通违章对应 16.00— 41.00— 47.00—
-- -- --
的货值 102.40 262.40 300.80
交通违章对应 3.20— 0.28%-- 8.20— 0.01%-- 9.40— 0.02%--
的收入 9.60 0.83% 24.60 0.04% 28.20 0.05%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车辆的收入占比均在 2%以下,根据测算违章对应的收入
占公司的收入比例在 0.1%以下,占比很低,交通违章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不产生
重大影响。
2、公司报告期内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
公司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2012 年 8 月 26 日发生两车相撞事故一死一伤,
公司司机承担主要责任,公司发生车辆维修费用 16.57 万元,经法院调解公司赔
偿受害人丧葬费 47 万元,款项已支付,与受害人不存在其他诉讼或纠纷。太平
洋财务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已向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 38.20 万元。
根据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遵守《安全生产法》及
其他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没
有违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条
例》等相关规定合法经营,没有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受到行政
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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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其中,王普宇任控股股东董事长和
本公司董事长,并未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行政职务;胡晓玲在本公司仅担任副董事
长职务,未担任其他行政职务。王普宇、胡晓玲的对外投资情况和兼职情况参见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中“三、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和“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公司其他主要自然人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赵素菲、王略、吴勇、马新平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并
在天顺股份任职以外,均未持有其他任何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
企业的权益,也未在其他任何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单位
任职或领取薪酬,也未以其他任何形式控制或参与其他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
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单位的经营;其个人也均未在天顺股份以外从事任何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目前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及股权
投资等业务,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未持有其他任何与本公司从
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的权益。
本公司的法人股东——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海通
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及光正投资有限公司系专门从事权益性投资的企业,其自身并
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目前也不存在控制其他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
企业的情形。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方面也不存在与上述三家法人股东
所投资的其他单位之间的交易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了适应现代企
业发展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具
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本公司各项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明晰。公司自设立之初,便与发起人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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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划分明确,发起人的承诺出资份额均已通过资产验证并完成相关所有权移交
手续。股东历次投入的现金和实物资产均及时到位,并办理了相关验资手续和资
产权属变更手续。发起人已将其原有与供应链综合服务相关联的各类经营性资产
全部投入天顺股份,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各项生产设备、各项知识产权和
各项权属证书均由公司独立取得,并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与股东及其他关联
单位之间的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
况,以及使用公司资产为股东提供担保、抵押的情形。
(二)业务独立
本公司具有独立自主的生产经营业务,公司围绕着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
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等各类综合型供应链服务业务,组建了自有的采
购、物流运输、信息技术和销售等专业部门,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业务链结构,
并在此基础上设立相关的综合管理、财务等部门,对物流服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
起到了监督和支持的作用。由此,公司可以独立参与各种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
独立与客户、供应商签订各类业务服务和采购协议,并独立与客户、供应商进行
结算;公司具有完备的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从竞标、签订合同、采购到提供服
务和结算等一系列业务流程,对股东不存在任何业务依赖。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均未投资其他任何与本公司相
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也未从事其他任何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上述股东均出具
了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
况不存在重大影响;本公司不存在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的情况,各项经营业务均不构成对任何股东的依赖关系。
(三)人员独立
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对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规定,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
核心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任职,不存在上述人员在其他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
业务的企业、单位任职或领薪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依据法定程序产生,不存在人事任命受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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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单位干扰的情形。
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公司所有员工统一管理,公司独
立招聘员工,并依法独立提供工薪报酬和相应的社会保障。
(四)机构独立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办公场所,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了适应自身
发展需要的内部组织机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结
合自身营运需要设立一系列参与经营管理的职能部门,并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
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本公司各机构部门之间权限清晰,职能及人员划归明确,依照法律及《公司
章程》独立执行事务,不存在权限界定不清,相互影响的局面。公司内部机构与
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股东和其他单位、个人违法干预公
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五)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
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没有为股东或个人提供
担保,也不存在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公司可以独立制
定财务决策,不存在受股东控制或影响公司财务管理的状况。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实体)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
况,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1)控股股东的业务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持有本公司股权 3,360 万股,占发行前本公司
总股本的 60%。目前天顺有限已将与综合物流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全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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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其名下不再拥有任何与综合物流业务有关的经营性资产,与本公司不存
在同业竞争。天顺有限目前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及股权投资等业务。
(2)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控股情况 经营范围
布尔津县德合旅 天顺有限直接持有 68.65% 住宿,餐饮;玉石、旅游纪念品、
2,600 万元
游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 日用百货销售
乌鲁木齐天恒祥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服务;
物业服务有限公 100 万元 天顺有限持有 100%股权 房屋装饰、装潢服务;园林绿化工
司 程;花木销售、租赁;房屋租赁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王普
宇除直接持有本公司 5.73%的股权外,还持有天顺有限 34.13%的股权,其配偶
胡晓玲也持有天顺有限 17.87%的股权。王普宇、胡晓玲夫妇通过控制天顺有限
而间接控制了本公司 60%的股权,进而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了本公司合计
65.73%的股权。王普宇、胡晓玲夫妇控股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控股情况 经营范围
王普宇持有 24.56%的股权,胡晓
布尔津县德合旅 住宿,餐饮;玉石、旅游纪
2,600 万元 玲持有 5.53%的股权,通过天顺
游有限责任公司 念品、日用百货销售
有限间接控制 68.65%的股权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
乌鲁木齐天恒祥
王普宇、胡晓玲通过控制天顺有 服务;房屋装饰、装潢服务;
物业服务有限公 100 万元
限间接控制 100%的股权 园林绿化工程;花木销售、

租赁;房屋租赁
除上述对外投资以外,王普宇和胡晓玲均未持有其他任何公司、企业的权益,
也未在其他任何公司、企业或单位任职或领取薪酬,也未以其他任何形式控制或
参与其他公司、企业或单位的经营;也未在天顺股份以外从事任何与本公司主营
业务相同、相似的业务。因此,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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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有限承诺:“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经营组织目前未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天顺股份已生产经营或将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天顺股份已生产经营或将
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本公司若违反
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
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
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王普宇、胡晓玲均承诺:“作为天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本人目前未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天顺股份已生产经营或将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天顺股份已生产经营或将生
产经营的产品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本人若违反上述
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和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关联交易
(一)主要关联方
1、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是王普宇、胡晓玲夫妇,王普宇直接持有本公司 5.73%的股
权,王普宇、胡晓玲夫妇通过控制天顺有限间接控制了本公司 60.00%的股权,
合计共控制本公司 65.73%的股权。
2、对本公司具有控制权的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是天顺有限,持有本公司 60.0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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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所控股、参股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关系
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天顺有限控股的公司
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天顺有限控股的公司
喀什安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天顺有限参股的公司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王普宇先生参股的公司
4、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除天顺有限、王普宇和胡晓玲夫妇以外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04%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5.36%
注:上述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的相关介绍。
5、本公司控股公司
控股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富蕴县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 100%
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100%
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100%

酒泉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100%
巴里坤县天恒祥物流有限公司 100%
伊犁天勤供应链有限公司 100%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欧啦物流信息技术 57%
有限公司
注:酒泉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注销。
6、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七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介绍。
7、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或其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关系 持股比例
王普宇之兄王继利及其妻子 王继利持股 54%、其
新疆德盛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熊新芳控股的公司 妻熊新芳持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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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实际控制人能够实施重大影
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限公司 —
响的企业
新疆德盛紫金房地产开发有 新疆德盛紫金房地产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王普宇 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阜康市德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之兄王继利及其妻子熊新芳 93.75%,王继利持股
实际控制的企业 6.25%
注:克拉玛依德合兴工贸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7 月注销。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接受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012 年 1 月,公司与天恒祥物业续签了《物业管理合同》,由天恒祥物业向
公司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的办公楼提供 2012 和 2013 年度
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管理面积为 2,382.34 平方米。由于一楼面积为 219.70 平
方米的商铺间在 2011 年间因水电暖问题尚无法正常使用,而在 2012 年投入正
常使用,用于公司日常运费结算接待厅,因此较前份《物业管理合同》增加商铺
管理费用。
上述交易行为经 2011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 2011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对上述交易的投票表决。根据该合同,2012 年和 2013
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均为 114,656.40 元。
本公司于 2013 年初一并缴纳了 2010 年 12 月份、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
的物业管理费,共计 227,443.10 元,并全部计入 2012 年当期损益。
2014 年 1 月,公司与天恒祥物业续签了《物业管理合同》,由天恒祥物业向
公司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的办公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委
托管理面积为 2,382.34 平方米,物业管理费合计为 114,656.40 元,委托管理期
限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交易行为经 201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15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天恒祥物业续签了《物业服务合同书》,天恒祥物
业为发行人提供办公场所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等费用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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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735.00 元/年,物业合同服务期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关联交易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该项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交易
交易对象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性质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易比例 易比例
乌鲁木齐天恒祥物 物业
16.57 100% 11.47 100% 11.47 100%
业服务有限公司 管理
2、偶发性关联方交易事项
(1)无偿受让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的商标
2012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书》,合
同约定天顺有限向公司永久性无偿转让注册号为 6644623、6550749、6550747
和 6644622 的注册商标;双方确认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天顺有限不在上述商标的
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品,也不从事其他与该商品产、销相竞争
的活动。该交易行为经 201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对上述交易的表决。
目前,上述交易已经完成,相关商标的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
3、接受关联方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交易事项
本公司报告期内业务发展较快,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担
保取得的借款无法满足公司持续增长的业务需要,因此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
供担保,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接受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项目 金额(万元) 备注
1 天顺有限、王普宇、王略 1,000 已履行完毕
2 王普宇、胡晓玲 1,200 已履行完毕
3 王普宇、胡晓玲 1,000 已履行完毕
银行借款
4 天顺有限、王普宇、胡晓玲 500 已履行完毕
担保
5 天顺有限、王普宇、胡晓玲 500 已履行完毕
6 天顺有限、王普宇、胡晓玲 1,000 正在履行
7 天顺有限、王普宇、胡晓玲 1,000 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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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天顺有限 1,800 正在履行
9 天顺有限、王普宇、胡晓玲 1,000 正在履行
10 天顺有限、王普宇、胡晓玲 1,000 正在履行
11 天顺有限、王普宇、胡晓玲 1,000 正在履行
12 天顺有限、王普宇、胡晓玲 500 已履行完毕
13 王普宇、胡晓玲 1,800 已履行完毕
14 王普宇、胡晓玲 830 已履行完毕
15 王普宇、胡晓玲 190 已履行完毕
16 王普宇、胡晓玲 530 已履行完毕
17 王普宇、胡晓玲 560 已履行完毕
18 天顺有限 1,000 已履行完毕
19 天顺有限 450 已履行完毕
20 天顺有限 600 已履行完毕
21 天顺有限 600 已履行完毕
保理融资
22 天顺有限 600 已履行完毕
担保
23 天顺有限 290 已履行完毕
24 天顺有限 400 已履行完毕
25 天顺有限 380 已履行完毕
26 天顺有限 500 正在履行
27 天顺有限 590 正在履行
28 天顺有限 320 已履行完毕
29 天顺有限 800 已履行完毕
30 天顺有限 450 已履行完毕
31 天顺有限 620 已履行完毕
(1)2012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取得
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0,000.00元提供保证。天顺有
限、王普宇、王略分别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质押
反担保合同》,分别以其持有的本公司560万股、314万股和126万股的股权作质
押提供反担保。该笔借款已归还,质押股权已办理出质登记、解押登记手续。
(2)2012年12月,王普宇、胡晓玲为本公司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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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木齐分行人民币12,000,000.00元借款提供保证,保证期间为2012年12月4日
至2013年12月3日。该笔借款已清偿完毕。
(3)2013年11月, 王普宇、胡晓玲夫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ZB6009201300000329《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本公司自2013年11月27日起至2014年11月27日止取得的借款提供最高本金限
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2014 年 4 月 2 日,公司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编号:2014
年委借字第 080072 号)约定:贷款人接受乌鲁木齐昌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委
托,向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 500 万元,期限自 2014 年 4 月 2 日至
2014 年 7 月 1 日。
2014 年 4 月 2 日,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鼎信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王普宇和胡晓玲与乌鲁木齐昌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保
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2014 年 4 月 2 日,公司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编号:2014
年委借字第 080074 号)约定:贷款人接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鑫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的委托,向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 500 万元,期限自 2014
年 4 月 2 日至 2014 年 7 月 1 日。
2014 年 4 月 2 日,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鼎信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王普宇和胡晓玲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
订《委托贷款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2014年9月25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2014乌银贷字第760号),约定:中信银行向发行人借款1,000万用
于支付运费,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借款
期限自2014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4日。
2014年9月25日,发行人、天顺有限、王普宇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正
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正鑫担保”)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4
年委托保证字第038号),约定:发行人委托正鑫担保为其向中信银行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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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费用为借款总额的2%,同时天顺有限、王普宇向
正鑫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2014年9月25日,王普宇、胡晓玲与正鑫担保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合
同编号:2014年保证字第038-1号),约定:因正鑫担保为发行人向中信银行1,000
万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保证正鑫担保的有关权益,王普宇、胡晓玲对《委托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2014年委托保证字第038号)项下全部款项及费用向正鑫
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4年9月25日,天顺有限与正鑫担保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2014年保证字第038-2号),约定:因正鑫担保为发行人向中信银行1,000万借款
提供保证担保,为保证正鑫担保的有关权益,天顺有限对《委托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2014年委托保证字第038号)项下全部款项及费用向正鑫担保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2014年8月7日,王普宇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14)信乌银最保字第379-1号),约定:王普宇为发行人向中信银行在2014
年8月7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合计最高金额在2,400万元内的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2014年8月7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下称
“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4乌银贷字第
513号),约定:中信银行向发行人借款1,000万用于支付运费,贷款利率为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借款期限自2014年8月7日至2015
年5月6日。
2014年8月7日,发行人、乌鲁木齐昌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昌河融
资”)、天顺有限、乌鲁木齐市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鼎信融资”)及王
普宇签订《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4年最高额委托保证字第041
号),约定:发行人委托昌河融资为其在《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2014乌银贷字第513号)项下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王普宇、天顺有限、鼎信融资为昌河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2014年8月7日,王普宇、胡晓玲与昌河融资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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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4年保证字第041-1号),约定:因昌河融资为发行人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为保证昌河融资的有关权益,王普宇、胡晓玲对《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2014年最高额委托保证字第041号)项下全部款项及费用向昌河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4年8月7日,天顺有限与昌河融资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2014年保证字第041-2号),约定:因昌河融资为发行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为保证昌河融资的有关权益,天顺有限对《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14年最高额委托保证字第041号)项下全部款项及费用向昌河融资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8)2015年4月11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商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年(开发)字0005号),约定:发行人向工商银行借款1,800
万元用于支付运费,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
贷款利率计算,分笔提款的,贷款利率分别确定;借款期限一年,2016年4月1
日前一次或多次提清借款。
2015年4月11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最高抵)0099号),约定:发行人以其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
术开发区大连街的土地一宗(证号:乌国用[2012]第0037763号)及该宗土地上
的32栋房屋在2,100万元的最高限额内向工商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自
2015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11日。
2015年4月11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年(开发)字005-1号),为保证工商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的
实现,天顺有限向工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
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9)2015年6月30日,公司与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下称“哈密商业银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DW-2015年1877号),
公司向哈密商业银行借款1,000万元用于支付运费,贷款月利率为7.1333‰;借
款期限一年,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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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0日,天顺有限与哈密商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DW-2015年
1877号),为保证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的实现,天顺有限为公司向哈密商业银行
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两年。
2015年6月30日,王普宇、胡晓玲与哈密商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DW-2015
年1877号),为保证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的实现,王普宇、胡晓玲为天顺供应链
向哈密商业银行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
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至借款合同项下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10)2015年5月1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下称
“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5]信银乌贷字第0411号),
公司向中信银行借款1,000万元用于支付运费;贷款利率以贷款实际提款日的定
价基础利率上浮158BPS;贷款期限自2015年5月13日至2016年2月29日。
2014年8月7日,王普宇、胡晓玲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2014)信乌银最保字第379-1号),约定:王普宇为公司向中信银行在2014
年8月7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合计最高金额在2,400万元内的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5年5月12日,公司、乌鲁木齐昌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昌河融资”)、
天顺有限及王普宇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5年开担委字023号),
公司委托昌河融资为其在《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015]信银乌贷字第0411
号)项下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后两年;王普宇、天顺有限为昌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2015年5月12日,天顺有限与昌河融资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15年开担保字023-1号),约定:因昌河融资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为保证昌
河融资担保债权的实现,天顺有限向昌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015年5月12日,王普宇与昌河融资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15年开担保字023-2号),约定:因昌河融资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为保证昌
河融资担保债权的实现,天顺有限向昌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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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
行(下称“招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招商银行向发行人发放1,000万元贷
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自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9月29日。
2015年9月30日,王普宇、胡晓玲向招商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编
号:2015年借保字第0917-1号),王普宇、胡晓玲为发行人向招商银行借款1,000
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5年9月21日,发行人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下称“正鑫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正鑫融资担保公司同意为
发行人向招商银行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天顺有限、乌鲁木
齐市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鼎信融资担保公司”)、王普宇及胡晓玲向正
鑫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2015年9月30日,正鑫融资担保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编
号:2015年借保字第0917-2号),正鑫融资担保公司为发行人向招商银行借款
1,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5年9月21日,天顺有限与正鑫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
(2015年开担保字056-1号),天顺有限为正鑫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保证期间自正鑫融资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最后一次向招商银行支付代偿款项
之日起至正鑫融资担保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所享有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2015年9月21日,王普宇、胡晓玲与正鑫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
同》(2015年开担保字056-3号),王普宇、胡晓玲为正鑫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保证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正鑫融资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最后一次向招商银行支付代
偿款项之日起至正鑫融资担保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所享有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
之日止。
(12)2015年8月24日,发行人与乌鲁木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头屯河区信用
社(下称“农信社”)签订《委托借款合同》,招商银行向发行人发放500万元贷
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11月24日。
2015年8月24日,天顺有限与正鑫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委托贷款保证合同》,
天顺有限为上述发行人的500万元借款向正鑫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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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2015年8月24日,王普宇、胡晓玲与正鑫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委托贷款保证
合同》,天顺有限为上述发行人的500万元借款向正鑫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
债权的费用。
(13)2013年9月,王普宇、胡晓玲夫妇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
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1305000992《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2013年9月17日起至
2014年3月17日止取得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2013年10月,王普宇、胡晓玲夫妇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
分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1305001138《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2013年10月29日
起至2014年4月29日止取得的83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2013年10月,王普宇、胡晓玲夫妇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
分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1305001148《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2013年10月31日
起至2014年4月29日止取得的19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2013年12月,王普宇、胡晓玲夫妇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
分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1305001246《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2013年12月2日起
至2014年6月2日止取得的53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2014 年 2 月 20 日,王普宇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签
订《保证合同》(编号:1405000139),约定:王普宇为本公司自 2014 年 2
月 20 日至 2014 年 8 月 20 日止取得的的 560 万元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胡晓玲签署了《共有人声明条款》。
(18)2013 年 9 月 10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
支行(下称“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2013 年信字第 0907 号),约定招
商银行向公司提供 2,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自 2013 年 9 月 10 日至 2014
年 9 月 9 日。2013 年 9 月 10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
路支行(下称“招商银行”)签订保理合同(编号:2013 年保理字第 0901 号),
约定:招商银行向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保理融资服务;保理合作
期间自 2013 年 9 月 10 日至 2014 年 9 月 9 日。
2013 年 9 月,天顺有限向招商银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天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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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为招商银行向公司在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期间提供 2,500 万元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贷款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
用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担保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至公
司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后两年。
(19)2014 年 8 月 15 日,天顺有限与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
支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 30020103-2014(保)字 00007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公司自 2014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止取得借款提供最高余额为
人民币 5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4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4(EFR)00016 号),下称“主合同”),约定:工商银行
给予发行人 450 万元的保理融资用于支付运费。
(20)2014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4(EFR)00029 号),下称“主合同”),约定:发行人以应收
账款质押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给予发行人 600 万元的保理融资用于支付运费;
融资利率为 5.88%;保理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5 年 2 月 27 日。
2014 年 11 月 17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30020103-2014(保)字 00021 号),为保证工商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
天顺有限向工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
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1)2014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0300200103-2014(EFR)00033 号,下称“主合同”),约定:
发行人以应收账款质押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给予发行人 600 万元的保理融资
用于支付运费;融资利率为 5.88%;保理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5 年
2 月 11 日。
2014 年 11 月 17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30020103-2014(保)字 00022 号),为保证工商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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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有限向工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
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2)2015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EFR)00008 号),下称“主合同”),约定:工商银行给予发
行人 600 万元的保理融资用于支付运费;融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上浮 5%;保理期限为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
2015 年 3 月 2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15-003 号),为保证工商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天顺有限向工商银行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
年。
(23)2015 年 5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EFR)00021 号)),约定:工商银行给予发行人 290 万元
的保理融资用于支付运费;融资利率为 5.355%;保理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17 日
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17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保)字 00021-2 号),为保证工商银行在《国内保理业务
合同》(合同编号:0300200103-2015(EFR)00021 号))项下债权的实现,
天顺有限向工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
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4)2015 年 5 月 16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
同编号:0300200103-2015(EFR)00016 号)),约定:工商银行给予发行人
400 万元的保理融资用于支付运费;融资利率为 5.355%;保理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1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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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16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保字)00016-1 号),为保证工商银行在《国内保理业务
合同》(合同编号:0300200103-2015(EFR)00016 号))项下债权的实现,
天顺有限向工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
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5)2015 年 5 月 16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
同编号:0300200103-2015(EFR)00012 号)),约定:工商银行给予发行人
380 万元的保理融资用于支付运费;融资利率为 5.355%;保理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16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保字)00012-1 号),为保证工商银行在《国内保理业务
合同》(合同编号:0300200103-2015(EFR)00012 号))项下债权的实现,
天顺有限向工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
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6)2015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EFR)00039 号),约定:发行人将其对哈密金风风电设备
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5,756,118.18 元质押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给予发行人 500
万元的保理融资;融资利率为 4.5675%;保理融资到期日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
2015 年 12 月 2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开发(保)字 0033-2 号),天顺有限为发行人向工商银行
500 万元的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两年。
(27)2015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0300200103-2015(EFR)00040 号),约定:发行人将其对新疆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6,692,051.13 元质押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给
予发行人 590 万元的保理融资;融资利率为 4.5675%;保理融资到期日为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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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月 10 日。
2015 年 12 月 2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开发(保)字 0034 号-2),天顺有限为发行人向工商银行
590 万元的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两年。
(28)2015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
同编号:0300200103-2015(EFR)00025 号),约定:发行人将其对新疆金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3,826,073.20 元质押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给予发
行人 320 万元的保理融资;融资利率为 5.355%;保理融资到期日为 2015 年 11
月 6 日。
2015 年 6 月 26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保字)00025 号-1 号),天顺有限为发行人向工商银行 320
万元的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29)2015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
同编号:0300200103-2015(EFR)00026 号),约定:发行人将其对哈密金风
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9,410,089.88 元质押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给予发
行人 800 万元的保理融资;融资利率为 5.355%;保理融资到期日为 2015 年 11
月 13 日。
2015 年 6 月 26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保字)00026 号-1 号),天顺有限为发行人向工商银行 800
万元的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30)2015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
同编号:0300200103-2015(EFR)00028 号),约定:发行人将其对新疆金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5,187,752.24 元质押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给予发
行人 450 万元的保理融资;融资利率为 5.0925%;保理融资到期日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
2015 年 8 月 5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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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200103-2015 年开发(保字)00029 号-1 号),天顺有限为发行人向工商银
行 450 万元的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
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31)2015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
同编号:0300200103-2015(EFR)00029 号),约定:发行人将其对哈密金风
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7,372,913.96 元质押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给予发
行人 620 万元的保理融资;融资利率为 5.0925%;保理融资到期日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
2015 年 8 月 5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开发(保字)00030 号-2 号),天顺有限为发行人向工商银
行 620 万元的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
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4、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比例 期末余额 比例 期末余额 比例
应付账款
天恒祥物业 16.57 100% — — — —
合计 16.57 100% — — — —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接受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天恒祥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设立的物业服务公司,主要向天顺有限
名下的房地产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从天顺有限购进房产后也同样接受天恒祥
提供的物业配套服务,其定价依据为参考天恒祥物业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收取的
物业服务费水平协商确定。报告期内,本公司上述物业管理服务支出占管理费用
和净利润比例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占管理费用比例 1.13% 0.91% 1.07%
占净利润的比例 0.51% 0.35% 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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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向天恒祥物业支付的物业费占管理费用和净
利润比例相对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造成重大影响。
2、无偿受让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的商标
公司自成立之初即与控股股东天顺有限协议约定由公司无偿使用天顺有限
注册的注册号为 6644623、6550749、6550747 和 6644622 的注册商标,且在
无偿使用期限内天顺有限不再使用上述商标。随着公司在供应链服务市场份额占
有率的不断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已逐步确立,为加强对公司品牌的管理和控制,
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的市场认可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签订协议将上述注
册商标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2012 年 8 月,公司已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权转
让申请。目前上述商标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
4、接受关联方为本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接受关联方为本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没有产生交易利润,因此不会
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天顺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三条规定: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
事行使表决权。但上述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有权参与该关联事项的审议讨论,并提
出自己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
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
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顺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四条规定: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具有下列情形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1)交易对方;
(2)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
该交易对方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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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4)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
受到影响的人士。”
天顺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五条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
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
(7)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
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8)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
自然人。”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九条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当充分
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明确表示回避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具
有同样法律效力。”
2、关联交易的原则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条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
则:
(1)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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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3)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4)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
决;
(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6)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的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发生
以下关联交易(提供担保的除外),应当由董事会批准,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之间的
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七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发生
以下关联交易(提供担保的除外),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八条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还
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
审计。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经营运转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报
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
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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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如下意
见:
“本独立董事审阅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发生的重大关
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
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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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本届董事会成员于 2015 年 5 月 5 日由公司 2014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普
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胡晓玲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列
表如下:
姓名 性别 职 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王普宇 男 董事长 天顺有限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胡晓玲 女 副董事长 天顺有限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吴勇 男 董事、总经理 天顺有限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董事、副总经
赵燕 女 天顺有限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理、财务总监
姜长辉 男 董事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舒群 男 董事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马洁 男 独立董事 天顺股份董事会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王江 男 独立董事 天顺股份董事会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朱瑛 女 独立董事 天顺股份董事会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上述各董事简历如下:
王普宇先生,本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 10 月。1991 年至 1997 年历任克拉玛依市乌尔禾联营车队驾驶员、项目经理;
1998 年至 2003 年任克拉玛依市普宇公司董事长;2003 年至 2006 年任克拉玛
依市德合兴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11 月至今任天顺有限董事长;2008
年 12 月至今兼任天顺股份董事长。
胡晓玲女士,本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7
年 8 月。1995 年至 2001 年任克拉玛依井下作业公司经管员;2001 年至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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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任克拉玛依市普宇公司总经理;2003 年至 2007 年任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
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6 年 11 月至今任天顺有限总经理;2008 年 12 月至今任
天顺股份副董事长。
吴勇先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9 年 10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 年 7 月至 1995 年 1 月在中国人民银行
克拉玛依分行工作;1995 年 1 月至 1997 年 3 月任克拉玛依市油城信用社开发
部总经理;1997 年 3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克拉玛依市茂源信用社社主任;2002
年 12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克拉玛依市城市信用社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行长;2010 年 4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昆仑银行克
拉玛依营业部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天顺股份总经理;2011 年 2 月至今
任天顺股份董事。
赵燕女士,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
生于 1965 年 5 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 年 3 月至 1999 年 6 月在
新联集团历任出纳、会计处长;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2 月在无锡拖拉机厂、
无锡中收收割机厂任董事、总会计师;2000 年 3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中收新疆
机械制造公司、中收房地产公司任财务经理;2001 年 10 月至 2009 年 8 月在新
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长、财务副总监;2009 年 8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5 月至今任天顺股
份副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天顺股份财务总监,2015 年 5 月至今任天顺
股份董事。
姜长辉先生,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8 年
9 月,大学本科学历。2001 年至 2002 年,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师;2002
年至 2005 年,在凯利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任资产经理;2007 年至 2008 年在加铝
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任并购经理;2008 年至今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副总裁。
舒群先生,本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7 年 11
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营师。1997 年 5 月任新疆轻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1997 年 6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啤
酒花”)董事会秘书;2000 年 6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啤酒花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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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啤酒花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2005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啤酒花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
理兼任综合部部长;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啤酒花董事会秘书;2006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0 月历任新疆啤酒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
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新疆华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新疆鑫丰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马洁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2
年 3 月,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 年 9 月至 1989 年 9 月任新疆财经学院工业经
济系助教;1992 年 3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新疆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助教;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1 月任新疆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讲师、教研室主任;1994 年 1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新疆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1998 年 1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新疆财经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处长;2001 年 8 月至 2007 年 9 月
任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MBA 教育中心(后改名 MBA 学院)处长、主任、教
授;2007 年 9 月至今任新疆财经大学 MBA 学院主任、院长;现兼任新疆北新
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亚中机电销售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江先生,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2
年 12 月,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 年 6 月至 1991 年 12 月任西安公路学院管理
系助教、讲师;1992 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历任深圳鸿基集装箱运输公司办公
室副主任、主任,深圳保得实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1995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大
学物流研究所所长,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现兼任深圳市爱比西信息咨询有限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朱瑛女士,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 5 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1 年 2 月
至 1993 年 8 月任乌鲁木齐市博通电子事务所会计;1993 年 9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兵团新新会计事务所(现变更为新新华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0 月借调至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上市处工作;2001 年 11
月至今,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原名为上海立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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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分所)所长、合伙人。现兼任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天山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任期 3 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本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由公司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于 2015 年 5 月 5 日由公
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赵素菲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赵素菲 女 监事会主席 天顺有限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
黄绍英 女 监事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资基金(有限合伙)
胡建林 男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赵素菲女士,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2 年 10 月,大学本科学历。1989 年至 2002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营
业部客户经理;2005 年至今历任新疆融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总经理;2008 年至今任新疆融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至今任新疆中
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3 月至今任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13 年 8 月至今任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15 年 4 月至今任新疆中商惠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绍英女士,本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9 年
2 月,EMBA。2010 年至 2011 年任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
本运作与股权管理岗,2011 年至今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西安管理总部总经理。
胡建林先生,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信息技术部部长,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3 年 10 月,大学专科学历,高级经营师。2000 年 3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新疆万众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新疆万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新疆华凌
技工学校科长;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新疆晨光赢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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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总监;2009 年 2 月至今任天顺股份信息技术部部长;2011 年 8 月至今任天
顺股份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本
届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5 年 5 月 5 日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期间
吴 勇 男 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赵燕 女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王 略 男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胡长征 男 副总经理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马新平 男 副总经理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卢明星 男 副总经理 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
吴勇先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详见本章“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简介(一)董事”。
赵燕女士,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详见本章“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一)董事”。
王略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出生于 1970 年 6 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物流师。1992 年至 1996 年任克拉玛
依市人民银行科员;1996 年至 2003 年任克拉玛依市油城信用社职员;2003 年
至 2006 年任克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至 2007 年任克
拉玛依市德合兴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至 2008 年历任天顺有限发展部
部长、董事;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天顺股份投资部部长;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天顺股份董事;2010 年 7 月至今任天顺股份董事会秘书;
2012 年 6 月至今担任天顺股份副总经理。
胡长征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 3 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物流师,助理经济师。1995 年 1 月至 2000 年 1
月在新疆奎屯市红旗商场工作;2007 年 2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克拉玛依德合兴
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9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天顺股份市场总监;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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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至今任天顺股份副总经理。
马新平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8
年 8 月,专科学历。2000 年 6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职员;200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天顺有限项目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历
任天顺股份项目经理、运营总监;2012 年 6 月至今任天顺股份副总经理。
卢明星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6
年 12 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HR 经理人(中级),员工关系
管理师。1999 年 10 月至 2009 年 3 月在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人力资
源及行政工作;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
源经理兼行政中心副主任;2012 年 6 月至今任天顺股份副总经理。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 9 名董事(含 3 名独立董事)、3 名监事、6 名高级管理人员,均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普宇先生与副董事长胡晓玲女士是配偶关系,副董事长胡晓玲
与副总经理胡长征是姐弟关系,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配偶关系、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目前的持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王普宇先生持有公司 321 万股,持股比例为 5.73%;公司董事、
总经理吴勇先生持有公司 30 万股,持股比例为 0.54%;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王略先生持有公司 170 万股,持股比例为 3.04%;公司监事赵素菲女士持
有公司 2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3.57%;公司副总经理马新平先生持有公司 4 万
股,持股比例为 0.07%。
本公司董事长王普宇、副董事长胡晓玲、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略、副总
经理胡长征通过持有天顺有限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中王普宇与胡
晓玲是夫妻关系,胡晓玲与胡长征是姐弟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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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胡 胡 王
普 晓 长
宇 玲 征 略
34.13% 17.87% 3% 3%
阿勒泰市分公司
新疆天顺
60%
5.73% 3.04%
新疆天顺供应链信息技术部
3.57% 0.07% 0.54%
赵 素 菲 马 新 平 吴 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其所直接、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本公
司股份均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报告期内持股变化情况
1、直接持股变化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均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姓 名 职 务
直接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5.73% 5.73% 5.73%
王普宇 董事长 2015 年持股数量 2014 年持股数量无 2013 年持股数量无
无变动 变动 变动
吴勇 董事、总 0.54% 0.54% 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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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2015 年持股数量 2014 年持股数量无 2013 年持股数量无
无变动 变动 变动
副总经 3.04% 3.04% 3.04%
王略 理、董事 2015 年持股数量 2014 年持股数量无 2013 年持股数量无
会秘书 无变动 变动 变动
3.57% 3.57% 3.57%
赵素菲 监事 2015 年持股数量 2014 年持股数量无 2013 年持股数量无
无变动 变动 变动
0.07% 0.07% 0.07%
马新平 副总经理 2015 年持股数量 2014 年持股数量无 2013 年持股数量无
无变动 变动 变动
2、间接持股情况变化情况
王普宇、胡晓玲、王略、胡长征通过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的权
益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
持股比例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天顺有 天顺有 天顺有
姓名 职务 持有天顺 持有天顺 持有天顺
限持本 限持本 限持本
有限的股 有限的股 有限的股
公司股 公司股 公司股
权比例 权比例 权比例
权比例 权比例 权比例
王普宇 董事长 34.13% 34.13% 34.13%
胡晓玲 副董事长 17.87% 17.87% 17.87%
副总经理、 60% 60% 60%
王略 3% 3% 3%
董事会秘书
胡长征 副总经理 3% 3% 3%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胡晓玲夫妇的其他近亲属通过持有本公
司控股股东——天顺有限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与实际控制 天顺有 天顺有 天顺有
姓名 持有天顺 持有天顺 持有天顺
人的关系 限持本 限持本 限持本
有限的股 有限的股 有限的股
公司股 公司股 公司股
权比例 权比例 权比例
权比例 权比例 权比例
王继芳 王普宇之兄 18% 60% 18% 60% 18%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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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芬 王普宇之姐 12% 12% 12%
王淑梅 王普宇之姐 6% 6% 6%
胡长征 胡晓玲之弟 3% 3% 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
况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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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与本公司关系
(万元)
天顺有限 3,100 34.13% 本公司控股股东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
4,100 5.61% 关联单位
王普宇 董事长 有限公司
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 同受本公司控股股
2,600 24.56%
公司 东控制的公司
天顺有限 3,100 17.87% 本公司控股股东
胡晓玲 副董事长 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 同受本公司控股股
2,600 5.53%
公司 东控制的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
王略 天顺有限 3,100 3.00% 本公司控股股东
会秘书
深圳市爱比西信息咨询有限
王江 独立董事 30 50.00% 无关联关系
公司
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0,000 65.00% 无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赵素菲 监事会主席
香港卫视国际传媒集团有限 10 亿元
1.00% 无关联关系
公司 港币
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 同受本公司控股股
2,600 1.25%
胡长征 副总经理 公司 东控制的公司
天顺有限 3,100 3.00% 本公司控股股东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对外投资。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天顺股份以外不存在与本公司从事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其他投资。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其他对外投资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利益
冲突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及特定协议或安排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收入(万元) 备注
王普宇 董事长 26.17 —
胡晓玲 副董事长 — 不在公司领薪
吴勇 董事、总经理 2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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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8.57 —
姜长辉 董事 — 不在公司领薪
舒群 董事 — 不在公司领薪
王江 独立董事 5.00 独立董事津贴
马洁 独立董事 5.00 独立董事津贴
朱瑛 独立董事 5.00 独立董事津贴
赵素菲 监事会主席 — 不在公司领薪
刁隽桓 监事 — 不在公司领薪
胡建林 监事 13.62 —
王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63 —
胡长征 副总经理 11.70 —
卢明星 副总经理 13.59 —
马新平 副总经理 19.11 —
注 1:以上人员的收入包括薪酬、津贴、奖金等。
除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之外,上述人员均未有在本公司及下属公
司以外的其他单位领取薪酬的情形。
本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均签有《劳动合同》,对上述人士的诚信义务、保密
义务作了详细规定。
本公司除接受公司董事长王普宇、副董事长胡晓玲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外,
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签订任何借款、担保等协议,也未有认股
权等安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一)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企业名称 兼任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
天顺有限 董事长

同受本公司控
王普宇 董事长
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股股东控制的
公司
喀什安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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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参股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
天顺有限 董事、总经理

同受本公司控
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公司 监事 股股东控制的
胡晓玲 副董事长
公司
同受本公司控
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
执行董事 股股东控制的
限公司
公司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本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
或股东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其他关联企业及同行业其他法人单位担任职务。
(二)外部董事、监事的兼职情况
公司外部董事、监事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位 与公司关系
董事会秘书、副
舒群 董事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联关系
总经理(注)
姜长辉 董事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副总裁 本公司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
所长、合伙人 无关联关系
疆分所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朱瑛 独立董事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新疆财经大学 MBA 学院 主任、院长 无关联关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马洁 独立董事
新疆亚中机电销售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大学物流研究所 所长 无关联关系
王江 独立董事
深圳市爱比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无关联关系
新疆融海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无关联关系
赵素菲 监事会主席
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合伙人 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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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新疆中商惠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无关联关系
黄绍英 监事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 无关联关系
注:舒群自 2016 年 1 月不再担任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普宇先生和副董事长胡晓玲女士,本公司董
事、总经理吴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略先生,本公司监事会主
席赵素菲女士,本公司副总经理马新平先生均就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愿锁定事宜做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中“十一、
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部分的相关内容。
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就避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第六
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中“一、同业竞争”之“(二)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部分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其他重要承诺,详见“第四章 发行
人基本情况”中“十四、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部分的相关内容。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2012 年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王普宇、胡晓玲、王略、吴勇、王继利、齐
敬然组成。
因齐敬然先生已从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离职,根据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提名,2012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2 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姜长辉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王普宇、胡晓玲、吴勇、王略同时被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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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马洁、孙卫红被增选为公司独立董事,齐敬然、王继利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
201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普宇先生为公司董
事长;选举胡晓玲为公司副董事长。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新增法人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提名,
2012 年 8 月 10 日,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增选舒群为公
司董事。
本公司原独立董事孙卫红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位,2013 年 7 月
22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瑛女士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由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决议,选举王普宇、胡晓玲、吴勇、赵燕、姜长辉、舒群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朱瑛、马洁、王江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普宇先生为公司董
事长;选举胡晓玲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监事的变动
2012 年初,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为赵素菲、王继芳和胡建林。
为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2012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2
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选举赵素菲、刁隽桓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胡建林,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赵素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因监事刁隽桓辞职,2015 年 2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选举黄绍英为公司监事。
由于本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次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胡建林为职工监事。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过决议,选举赵素菲、黄绍英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职工监事胡建林,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赵素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12 年 6 月 2 日,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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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胡长征(时任公司市场总监)、马新平(时任公司运
营总监)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卢明星为副总经理,聘任熊哲波为公司财务
总监。
2013 年 5 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赵燕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3 年 12 月,公司财务总监熊哲波因个人原因辞职,2013 年 12 月 1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赵燕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由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聘任吴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燕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王
略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胡长征、马新平、卢明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综上所述,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基本保持了以王普宇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层的稳定性,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变化对公司业务和企业发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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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公司治理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已建立了由本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构架,形成了权力机
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
衡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制定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治理文件。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内容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股份公司上
市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秘书均依法运作,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一、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职权和主要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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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章程 4.12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应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2、股东大会主要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
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集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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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不同意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集临时股东大
会的,将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集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
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
提案后10日内未做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
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集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
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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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
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3)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
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
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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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大
会的职责、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
公司成立以来召开各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各
个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行使相关权力,承担相应义务,从未发生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一)董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目前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王普宇为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马洁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朱瑛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召集人)。
1、战略投资委员会
战略投资委员会由五人组成,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其主要职责为:
(1)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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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
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数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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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董事会的职责和主要议事规则
1、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拟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各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
使,不得授权单个或几个董事单独决策,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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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2、公司董事会主要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且在
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
(4)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5)经理提议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
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
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必
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1)《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2)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3)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
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
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
数不足 3 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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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胡建林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由公司第四
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决议,选举赵素菲、黄绍英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赵素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一)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1名为职工
监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监事会的职责和主要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会的主要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
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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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7)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监事的表决意
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
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
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
以上监事通过。
四、独立董事制度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设置情况
本公司设独立董事 3 人,分别是王江先生、马洁先生、朱瑛女士(独立董事
具体情况参见“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中“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部分相关内容)。公司现有董事共 9 人,其中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制度安排
1、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董事职权外,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由
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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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2、独立董事应当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确定或者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聘请或解聘会计事务所;
(5)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与公司现有或拟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 万元,或者
关联法人与公司现有或拟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0.5%的任何关联交易;
(6)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7)《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应当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
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
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向股东大会分别披露。
3、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1)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
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
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
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
应予以采纳。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
10 年。
(2)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为独立董事履行职
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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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应当公告的,公司应及时公告。
(3)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4)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5)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三)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权利和义务,有
效地规范了股东行为,较好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对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
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情况
本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制度。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2、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3、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有关机构所有
问询;
4、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
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上市后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涉及上述监事培
训事项由监事会负责;
5、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
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
立即如实地向有关机构报告。涉及督促监事的上述事项由监事会负责。
6、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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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协助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投
资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8、《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间变更董事会秘书的,新任董事会秘书与本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届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足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
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
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
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
公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自受聘以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一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合法合规运作情况
本公司一贯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相关制度,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经
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处
罚。
七、发行人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
(一)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占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关联方与发行人资金往来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六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中“二、关联交易”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关联方对发行人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存在的担保情况具体详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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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中“二、关联交易”部分之内容。
八、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本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
本公司按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个要
素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健全性和合理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是否有效
进行评估如下:
1、控制环境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本公司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
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
并按照中国证监会 2001 年 8 月 16 日颁布的证监发[2001]102 号文《关于在上市
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形成了公司法人
治理机构的基本框架,并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
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
(2)组织机构
本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
构,明确各自职责、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程序,并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不断健全
和优化。公司按照业务运营的需要,设置了各职能部门、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
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明确了各部门
的职责权限,对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成效。
公司控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未发生
超越股东大会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也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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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
本公司已建立了关于人事行政等一系列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流程指引,人
事管理的相关岗位均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并在招聘与录用、培训、离职、薪酬与
考核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制定并实施针对性培训的
计划,以确保经理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基本
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2、风险识别与评估
本公司虽然没有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进行管理,但在内部控制的
实际执行过程中已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
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有效地识别、计量、评估与监控,对已识别可接
受的风险,本公司要求量化风险,制定控制和减少风险的方法,并进行持续监测、
定期评估;对于已识别不可接受的风险,本公司要求必须制定风险处理计划,落
实处理计划负责人和完成日期。
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
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内容全面、规范合理、执行有力,有效地发挥了保障资产安
全、促进规范经营、确保科学决策的作用。同时,管理层也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
际需要,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以完善。
(二)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核字[2016] 000346 号《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发表意见如下:“天顺股份按
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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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以获取全部财务资料。
一、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一)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本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
债表,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利润表,2015 年度、2014 年度、
2013 年度的股东权益变动表,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具体如下:“天顺股
份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
顺股份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62,343,716.98 53,455,913.81 69,962,725.80
应收票据 111,297,368.81 78,968,033.84 54,116,760.25
应收账款 155,825,994.39 137,882,240.32 84,327,628.30
预付款项 17,676,677.15 23,812,424.34 15,497,992.41
其他应收款 20,853,981.28 41,239,404.97 20,267,957.46
存货 4,334,565.82 14,088,727.91 7,797,522.85
其他流动资产 5,862,154.97 5,578,414.73 3,851,201.50
流动资产合计 378,194,459.40 355,025,159.92 255,821,788.57
1-1-352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43,722,185.09 44,589,210.34 45,595,627.99
固定资产 31,032,402.43 34,258,713.67 37,442,652.60
在建工程 41,747,578.31 25,076,274.76 23,612,049.45
工程物资 100,988.18 202,440.00 202,440.00
无形资产 6,028,832.87 6,186,002.14 6,461,877.63
长期待摊费用 424,16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58,714.72 727,125.73 530,478.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88,701.23 1,388,701.23 1,388,701.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6,303,562.83 112,428,467.87 115,233,827.87
资产总计 504,498,022.23 467,453,627.79 371,055,616.44
短期借款 179,300,000.00 164,583,332.08 112,065,800.00
应付票据 1,700,000.00 — —
应付账款 22,127,804.80 31,218,375.40 22,417,841.45
预收款项 1,055,566.21 8,800,696.63 5,277,807.56
应付职工薪酬 2,830,960.22 2,013,107.95 1,499,728.60
应交税费 2,615,683.13 5,011,147.34 4,669,712.00
应付利息 232,211.16 459,893.33 631,757.98
其他应付款 7,634,830.14 6,075,046.45 1,603,150.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217,497,055.66 218,161,599.18 148,165,798.39
长期借款 — — —
递延收益 16,375,907.34 5,331,264.78 5,585,980.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375,907.34 5,331,264.78 5,585,980.62
负债合计 233,872,963.00 223,492,863.96 153,751,779.01
股本 56,000,000.00 56,000,000.00 56,000,000.00
资本公积 65,214,602.56 65,214,602.56 65,214,602.56
专项储备 106,123.30 77,070.10 92,475.85
盈余公积 9,624,188.26 8,065,667.13 8,006,112.72
未分配利润 139,334,005.76 114,603,424.04 87,990,646.30
1-1-353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270,278,919.88 243,960,763.83 217,303,837.43

少数股东权益 346,139.35 — —
股东权益合计 270,625,059.23 243,960,763.83 217,303,837.4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04,498,022.23 467,453,627.79 371,055,616.44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营业总收入 487,018,082.64 557,636,395.64 547,084,218.74
二、营业总成本 454,055,934.53 521,402,133.60 514,502,495.61
其中:营业成本 403,158,777.64 479,450,308.25 479,007,036.1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620,451.04 3,956,896.98 2,929,604.13
销售费用 11,066,917.79 9,490,616.02 9,288,207.70
管理费用 14,720,954.88 12,544,447.67 10,752,386.78
财务费用 14,314,593.61 14,442,977.51 11,959,130.60
资产减值损失 7,174,239.57 1,516,887.17 566,130.30
三、营业利润 32,962,148.11 36,234,262.04 32,581,723.13
加:营业外收入 7,293,308.84 1,286,526.09 4,112,768.28
减:营业外支出 2,841,932.20 1,139,023.33 1,775,738.4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2,717.52 1,024,084.91 1,654,878.87
四、利润总额 37,413,524.75 36,381,764.80 34,918,752.96
减:所得税费用 4,768,282.55 3,997,432.65 3,232,017.36
五、净利润 32,645,242.20 32,384,332.15 31,686,735.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29,102.85 32,384,332.15 31,706,339.07
少数股东损益 -83,860.65 — -19,603.4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645,242.20 32,384,332.15 31,686,735.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2,729,102.85 32,384,332.15 31,706,339.0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3,860.65 — -19,603.47
八、每股收益
1-1-354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8 0.58 0.5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8 0.58 0.57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0,250,817.42 394,499,792.54 514,482,795.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976,509.55 54,857,394.67 11,322,524.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6,227,326.97 449,357,187.21 525,805,319.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0,342,027.23 415,904,281.17 520,887,280.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033,864.72 13,648,926.27 14,003,263.5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346,779.74 26,448,532.86 14,894,426.1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746,993.22 47,935,840.44 8,480,532.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469,664.91 503,937,580.74 558,265,502.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57,662.06 -54,580,393.53 -32,460,182.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0,050.00 1,134,732.85 1,785,238.47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70,050.00 1,134,732.85 1,785,238.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196,325.18 5,582,737.64 5,319,276.86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96,325.18 5,582,737.64 5,319,276.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3,724.82 -4,448,004.79 -3,534,038.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3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0,500,000.00 296,896,557.17 203,389,926.84
1-1-355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930,000.00 296,896,557.17 203,389,926.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3,600,000.00 238,210,000.00 191,111,278.7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5,002,436.71 15,298,488.89 12,026,183.05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21,147.00 866,481.95 1,459,509.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0,523,583.71 254,374,970.84 204,596,971.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93,583.71 42,521,586.33 -1,207,044.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37,803.17 -16,506,811.99 -37,201,264.9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455,913.81 69,962,725.80 107,163,990.72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493,716.98 53,455,913.81 69,962,725.80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58,345,920.53 33,840,181.70 52,217,309.13
应收票据 29,510,000.00 38,705,947.45 21,623,448.46
应收账款 76,112,435.77 57,767,797.88 23,374,013.68
预付款项 9,683,916.77 15,918,749.55 10,863,829.70
其他应收款 52,032,945.39 73,070,445.00 81,102,487.82
存货 284,600.00 703,100.00 3,591,978.51
其他流动资产 2,945,228.99 1,709,366.15 1,770,249.48
流动资产合计 228,915,047.45 221,715,587.73 194,543,316.78
长期股权投资 49,570,000.00 49,000,000.00 48,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43,722,185.09 44,589,210.34 45,595,627.99
固定资产 27,335,886.46 29,596,619.86 30,265,201.86
在建工程 174,339.62 80,000.00 80,000.00
工程物资 100,988.18 202,440.00 202,440.00
无形资产 501,917.82 755,922.22 918,276.87
1-1-356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7,501.62 480,033.41 449,515.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88,701.23 1,388,701.23 1,388,701.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3,821,520.02 126,092,927.06 126,899,763.44
资产总计 352,736,567.47 347,808,514.79 321,443,080.22
短期借款 131,900,000.00 125,331,365.10 104,165,800.00
应付票据 1,700,000.00 — —
应付账款 6,384,299.45 17,501,768.35 10,428,081.70
预收款项 1,055,486.21 8,800,696.63 3,785,413.30
应付职工薪酬 2,382,405.14 1,306,605.44 1,292,836.73
应交税费 1,956,437.69 2,228,192.24 3,183,154.75
应付利息 232,211.16 290,960.00 624,211.98
其他应付款 5,808,234.91 2,219,537.02 2,441,675.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51,419,074.56 157,679,124.78 125,921,173.77
长期借款 — — —
递延收益 4,375,907.34 2,331,264.78 2,585,980.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75,907.34 2,331,264.78 2,585,980.62
负债合计 155,794,981.90 160,010,389.56 128,507,154.39
股东权益
股本 56,000,000.00 56,000,000.00 56,000,000.00
资本公积 65,200,000.00 65,200,000.00 65,200,000.00
专项储备 52,403.13 53,454.07 74,798.79
盈余公积 9,624,188.26 8,065,667.13 8,006,112.72
未分配利润 66,064,994.18 58,479,004.03 63,655,014.32
股东权益合计 196,941,585.57 187,798,125.23 192,935,925.8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52,736,567.47 347,808,514.79 321,443,080.22
1-1-357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营业收入 299,734,668.22 248,850,004.70 358,421,702.60
减:营业成本 250,222,895.97 218,960,864.23 313,154,114.59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69,929.71 2,180,766.62 2,273,067.77
销售费用 8,724,921.23 7,355,892.41 7,604,456.87
管理费用 11,989,910.42 10,284,785.86 9,120,833.19
财务费用 10,443,598.53 9,417,491.22 10,692,692.64
资产减值损失 3,709,140.41 250,952.69 -18,938.48
加:投资收益 — — 210,996.32
二、营业利润 11,974,271.95 399,251.67 15,806,472.34
加:营业外收入 7,192,251.84 1,286,508.93 3,888,496.74
减:营业外支出 569,263.11 294,476.07 1,203,005.6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122,717.52 292,302.74 1,084,499.21

三、利润总额 18,597,260.68 1,391,284.53 18,491,963.43
减:所得税费用 3,012,749.40 795,740.41 2,631,650.93
四、净利润 15,584,511.28 595,544.12 15,860,312.5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584,511.28 595,544.12 15,860,312.5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2,530,344.30 188,929,363.92 380,931,262.7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717,461.96 325,288,860.37 172,375,958.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5,247,806.26 514,218,224.29 553,307,221.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6,287,453.74 178,940,350.39 340,118,657.8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748,728.49 11,374,475.91 12,275,480.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066,143.13 11,485,835.08 10,419,767.74
1-1-358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8,589,111.77 339,387,166.41 220,566,313.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5,691,437.13 541,187,827.79 583,380,219.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56,369.13 -26,969,603.50 -30,072,998.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0,050.00 462,000.00 640,238.47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50.00 462,000.00 640,238.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210,754.92 4,163,012.18 4,955,870.4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0,754.92 5,163,012.18 14,955,870.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0,704.92 -4,701,012.18 -14,315,632.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0,500,000.00 216,722,553.17 195,489,926.8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500,000.00 216,722,553.17 195,489,926.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8,600,000.00 188,910,000.00 191,111,278.7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4,168,778.38 13,866,961.59 12,009,959.36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21,147.00 652,103.33 1,459,509.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4,689,925.38 203,429,064.92 204,580,747.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89,925.38 13,293,488.25 -9,090,820.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655,738.83 -18,377,127.43 -53,479,450.6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840,181.70 52,217,309.13 105,696,759.74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495,920.53 33,840,181.70 52,217,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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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的基准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会计主体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与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
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
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
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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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
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
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发行人持股比例
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哈密 综合物流服务 3,000 万元 100%
酒泉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甘肃酒泉 综合物流服务 100 万元 100%
富蕴县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 新疆富蕴 综合物流服务 1,000 万元 100%
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阜康 综合物流服务 700 万元 100%
巴里坤县天恒祥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巴里坤 综合物流服务 100 万元 100%
伊犁天勤供应链有限公司 新疆伊犁 综合物流服务 100 万元 100%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欧啦物流 新疆乌鲁木
软件开发 100 万元 57%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齐
合并范围说明:
1、2010 年 9 月,本公司独资设立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 3,000 万元,并于 2010 年 9 月 3 日领取营业执照。
2、2010 年 5 月,本公司独资设立酒泉天顺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并于 2010 年 5 月 10 日领取营业执照。该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
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
3、2011 年 6 月,本公司独资设立富蕴县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并于 2011 年 6 月 21 日领取营业执照。2013 年 12 月,由本公司增
资 9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后,本公司共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
并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4、2011 年 12 月,本公司与阜康时代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阜康市天
顺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并于 2011 年 12 月 22 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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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阜康天顺公司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阜康天顺公司注册资
本由 1,000 万元变更为 7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后本公司共出资 7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 100%,并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5、巴里坤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为天顺股
份全资子公司。
6、2014 年 4 月,本公司独资设立伊犁天勤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
币 100 万元,并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领取了营业执照。
7、2015 年 4 月,本公司出资设立欧啦物流信息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并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领取营业执照。本公司出资 57 万,占注册资本
57%。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原则和具体方法
1、提供服务收入
第三方物流服务已经提供或服务进度能够可靠的确认,服务总收入和总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时,确认服务收入的实现。
具体根据接受服务方的物流服务需求提供物流服务完成后,以经第三方运输单位
签单确认的运输结算单据及接受服务方签单确认的业务凭据作为已经提供服务
的确认依据,以接受服务方签单确认的业务凭据及物流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作
为服务收入的计量依据。
2、销售商品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
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以购买
方提货时本公司开具的出库单经购买方签单确认作为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以
出库单数量及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作为收入的计量依据。
3、物流园区经营收入
本公司物流园区经营收入以公司与需方签订的物流园经营合同或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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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总报酬,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4、物流金融监管收入
本公司物流金融监管收入以公司与质权人及出质人签订的商品质押监管协
议约定的监管费用总额,在监管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5、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
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
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
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
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
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
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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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
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
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
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计入
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
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
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
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
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
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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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
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
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
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
1-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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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
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
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
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四)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
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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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
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
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
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
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
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
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
拆;
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
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
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
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
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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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
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
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
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
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
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
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
独立事件所引起。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
款项、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
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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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
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
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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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
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
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
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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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
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
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
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
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
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
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
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
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
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
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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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
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
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
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五)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1)应收账款:单项金额在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上。
(2)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在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1)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分为
以账龄作为主要风险特征划分为的组合、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组合以及合
并范围内关联方单位应收账款组合。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中,以账龄作为主要风险特征划分为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准备,具体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提取比例
3 个月内 1%
3 个月~1 年以内 5%
1 年~2 年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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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3 年 30%
3 年~4 年 50%
4 年~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对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单位应收账款除非
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债务人出现
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
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
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六)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
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本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
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②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
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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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
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
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
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
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
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
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
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
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
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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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同一控制下和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
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
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
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
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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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
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
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
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
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
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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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
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
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
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
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
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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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
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
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
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
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
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
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
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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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
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
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
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
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
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
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
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
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
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
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
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
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
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
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
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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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6、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存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根据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
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
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九)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
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
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
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净残值率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 40 2.375%
土地使用权 — 按合同或法律的规定确认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
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
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本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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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
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
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电子及其他、运输设备等。
3、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
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
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
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年 2.375% 5%
机器设备 10 年 9.50% 5%
运输设备 8年 11.875% 5%
办公电子及其他 5年 19.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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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
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一)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
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
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
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
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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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
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二)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
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
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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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无形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按合同或法律的规定确认
软件 五年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
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
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
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
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
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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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
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
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
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
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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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
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
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
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
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
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
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
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
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
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
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
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
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对于存在修改条款和条件的情况的,本期的修改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
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
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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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十四)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
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
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
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
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
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
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
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
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
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
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
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
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
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十五)借款费用的核算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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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
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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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
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
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六)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
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
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
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
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
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
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
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
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
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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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七)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
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
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
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
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
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
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
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
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
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
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
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
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
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十八)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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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及 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
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同时,
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要求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
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
影响如下:
2012 年 1 月 1 日
报表项目名称
变更前金额 变更金额 变更后金额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68,333.33 -1,868,333.33 -
递延收益 - 1,868,333.33 1,868,333.33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名称
变更前金额 变更金额 变更后金额
其他非流动负债 5,840,696.43 -5,840,696.43 -
递延收益 - 5,840,696.43 5,840,696.4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名称
变更前金额 变更金额 变更后金额
其他非流动负债 5,585,980.62 -5,585,980.62 -
递延收益 - 5,585,980.62 5,585,980.6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报告期的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报告期的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分部信息
在本公司财务报表中根据不同业务类型披露了分部财务信息,具体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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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按业务分类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其中:第三方物流 451,842,722.13 429,868,547.52 404,113,981.33
供应链管理 26,281,345.61 118,535,476.58 135,032,346.81
物流园区经营 5,993,939.53 5,338,073.25 4,726,378.78
物流金融监管 2,900,075.37 3,894,298.29 3,211,511.82
合计 487,018,082.64 557,636,395.64 547,084,218.74
主营业务成本
其中:第三方物流 376,938,000.68 370,768,948.47 348,649,830.60
供应链管理 21,636,480.83 104,518,736.24 127,012,984.53
物流园区经营 2,473,250.32 2,115,080.29 2,085,233.42
物流金融监管 2,111,045.81 2,047,543.25 1,258,987.55
合计 403,158,777.64 479,450,308.25 479,007,036.10
主营业务毛利
其中:第三方物流 74,904,721.45 59,099,599.05 55,464,150.73
供应链管理 4,644,864.78 14,016,740.34 8,019,362.28
物流园区经营 3,520,689.21 3,222,992.96 2,641,145.36
物流金融监管 789,029.56 1,846,755.04 1,952,524.27
合计 83,859,305.00 78,186,087.39 68,077,182.64
(二)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按地区分类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其中:新疆自治区内 455,977,919.87 525,724,867.46 532,259,314.04
新疆自治区外 31,040,162.77 31,911,528.18 14,824,904.70
合计 487,018,082.64 557,636,395.64 547,084,218.74
主营业务成本
其中:新疆自治区内 378,827,711.76 451,760,901.64 466,344,9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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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新疆自治区外 24,331,065.88 27,689,406.61 12,662,103.00
合计 403,158,777.64 479,450,308.25 479,007,036.10
主营业务毛利
其中:新疆自治区内 77,150,208.11 73,963,965.82 65,914,380.94
新疆自治区外 6,709,096.89 4,222,121.57 2,162,801.70
合计 83,859,305.00 78,186,087.39 68,077,182.64
五、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明细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3,518.13 -1,024,084.91 -1,654,878.87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 — —
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7,129,875.91 1,274,506.37 4,110,406.88
府补助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
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 — —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 — —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 — —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 — —
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 — —
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
— — —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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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 — —
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 — —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 — —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 — —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 — —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14,981.14 -102,918.70 -118,498.18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22、所得税的影响数 -810,126.20 -46,737.60 -364,294.42
23、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税后) — — -67,281.16
合计 3,641,250.44 100,765.16 1,905,454.25
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 11.13% 0.31% 6.01%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数额均较小,占净利润的比重较低,对公司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六、发行人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情况
(一)固定资产状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原价为 4,896.06 万元,累计折
旧为 1,792.82 万元,固定资产净额为 3,103.24 万元。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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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折旧方法
房屋及建筑物 40 18,761,675.18 2,115,343.90 16,646,331.28 年限平均法
机器设备 10 1,772,702.91 681,166.56 1,091,536.35 年限平均法
运输设备 8 26,562,420.98 13,779,655.49 12,782,765.49 年限平均法
办公电子及其他 5 1,863,755.05 1,351,985.74 511,769.31 年限平均法
合计 — 48,960,554.12 17,928,151.69 31,032,402.43 —
本公司生产经营设备成新度较高,未出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
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因而未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对外投资情况
本公司合并报表无对外投资。
七、发行人无形资产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 721.19 万元,累计
摊销 118.30 万元,账面价值 602.8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总摊销 剩余
取得方 摊销期确 2015 年 12 月
项目 原值 期限 累计摊销 摊销
式 定依据 30 日摊余价值
(月) 期限
土地使用权
哈密工业园区广东
出让 5,676,041.74 600 出让合同 359,482.66 5,316,559.08 562
工业加工区
软件 0.00 —
金蝶软件 购买 101,135.51 60 会计政策 101,135.51 0.00 —
瑞文天翼软件 购买 3,600.00 60 会计政策 3,600.00 0.00 —
金额较小,
管家婆进销存软件 购买 1,000.00 12 当年摊销 1,000.00 0.00 —
完毕
著作权 购买 2,100.00 60 会计政策 1,540.00 560.00 16
著作权 1,600.00 60 会计政策 986.79 613.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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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系统 购买 980,000.00 60 会计政策 604,333.21 375,666.79 23
服务器数据库 购买 35,598.29 60 会计政策 15,425.80 20,172.49 34
服务器系统 购买 28,362.39 60 会计政策 12,290.46 16,071.93 34
办公软件 购买 40,320.51 60 会计政策 17,472.26 22,848.25 34
WinPro 8 购买 26,880.34 60 会计政策 11,648.26 15,232.08 34
通达 OA 网络智能
购买 72,504.27 60 会计政策 21,751.20 50,753.07 42
办公系统
新疆欧啦物流网软
购买 242,718.45 60 会计政策 32,362.48 210,355.97 52

合计 — 7,211,861.50 — — 1,183,028.63 6,028,832.87 —
八、发行人主要债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负债总额为 23,387.30 万元,其中流动负
债为 21,749.71 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1,637.59 万元。公司流动负债中占较大比
重的主要是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债项。
(一)短期借款
公司报告期内短期借款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86,000,000.00 93,000,000.00 24,000,000.00
质押借款 — — 33,710,000.00
保证借款 30,000,000.00 20,000,000.00 43,500,000.00
保证+质押借款 10,900,000.00 37,000,000.00 4,200,000.00
带有追索权的票据 52,400,000.00 14,583,332.08 6,655,800.00
合计 179,300,000.00 164,583,332.08 112,065,800.00
由于公司规模较小,报告期内主要依靠抵押和质押贷款。随着本公司不断的
发展壮大,公司持续增长的业务收入以及健康的财务状况吸引了多家银行的关
注,从 2011 年开始,本公司以应收债权向银行办理了保理贷款融资业务;同时,
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帮助公司拓展融资渠道。这些银行借款
有效提高了公司的融资能力,增强了公司的发展动力。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继续拓宽间接融资规模,使得银行借款进一步增加,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
1-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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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张对资金的需求。
(二)其他主要的流动负债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量的不断增长,公司通过应付账款的形式合理运用
商业信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第
三方物流业务所需的运费支出和长期资产项目建设的应付款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余额为 2,212.78 万元。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代外协司机扣缴的相关税金和收取的押金及保证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763.48 万元,公司其他应付
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三)非流动负债
本公司非流动负债中,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均为其他非流动负债。
公司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负债均为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
16,375,907.34 5,331,264.78 5,585,980.62
补助
2010 年 中小企业发
展专项资金(综合物 1,678,333.49 1,725,833.45 1,773,333.41
流配送中心)
自主创新资金(物流
116,949.03 177,966.03 238,983.03
信息平台)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
281,266.42 427,465.30 573,664.18
业发展专项补助
哈密综合物流配送中
心建设中央预算内投 12,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资补助
新疆物流交易平台建
2,299,358.40 - -
设项目
(四)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除应付职工薪酬283.10万元,无其他对内部人
员的负债。上述应付职工薪酬均无拖欠性质的部分。
报告期公司各期末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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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比例 期末余额 比例 期末余额 比例
应付账款
天恒祥物业 16.57 100% — — — —
合计 16.57 100% — — — —
(五)或有负债、资产抵押及其他承诺事项
1、对外担保
(1)对子公司的担保:
①2014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天顺哈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乌鲁
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2014(EFR)00003 号),
约定:天顺哈密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融资 1,150 万
元。天顺股份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编号:2014 年开发(保)字
0008 号)。
②2014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天顺哈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A1405000559),交通银行向天顺
哈密公司提供 1,34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2014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
天顺哈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
A1405000614),交通银行向天顺哈密公司提供 16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
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1405000559),约定:公司为交通银行与天顺哈密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为 1,500 万元。
③2014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富蕴天顺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A1405000560),交通银行向富蕴
天顺公司提供 74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2014 年 5 月 30 日,富蕴天顺公司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A1405000613),
交通银行向富蕴天顺公司提供 24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
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1405000560),约定:公司为交通银行与富蕴天顺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1-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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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为 1,000 万元。
④2014 年 11 月 27 日,天顺哈密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国内保理合同》(合
同编号:A1405001503 号),约定:交通银行向天顺哈密公司提供 1,500 万元
保理融资服务;融资利率 6.72%;融资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
2014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1405000559 号),约定:为保证交通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发行人
为天顺哈密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在最高额 1,500
万元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⑤2014 年 11 月 21 日,富蕴天顺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国内保理合同》(合
同编号:A1405001478 号),约定:交通银行向富蕴天顺公司提供 1,000 万元
保理融资服务;融资利率 6.72%;融资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5
月 24 日。
2014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1405000560 号),约定:为保证交通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发行人
为富蕴天顺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在最高额 1,000
万元内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对分公司的担保:2014 年 3 月 13 日,本公司之分公司哈巴河分公司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行借款 2,340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本公
司为哈巴河分公司在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内向工商银行阿勒泰分
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承诺事项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①2015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
1-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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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商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开发)字 0005 号),约定:发行人向工商银行借款 1,800
万元用于支付运费,借款期限一年,2016 年 4 月 1 日前一次或多次提清借款。
2015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
号:0300200103-2015(最高抵)0099 号),约定:发行人以其位于乌鲁木齐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的土地一宗(证号:乌国用[2012]第 0037763 号)及该
宗土地上的 32 栋房屋在 2,100 万元的最高限额内向工商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抵
押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11 日至 2020 年 4 月 11 日。
②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下称
“昆仑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88109911505130005),
天顺供应链向昆仑银行借款 2,800 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年利率 6.955%;贷
款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
2015 年 5 月 14 日,天顺哈密公司与昆仑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
号 : 88109911505130005301 ) , 为 保 证 《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 ( 编 号 :
88109911505130005)项下昆仑银行主债权的实现,天顺哈密公司以其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号:哈密市国用[2012]第 0264 号)及该宗土地上的在建工程为天
顺供应链在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期间不超过 3,000 万元的借
款提供最高额抵押。
③2014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
行(下称“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A1405000644
号),约定:交通银行向发行人借款 5,000 万元用于支付运费及日常经营周转,
贷款期限不长于 12 个月,贷款利率 7.2%;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9 月 5 日至 2015
年 9 月 4 日。
2014 年 6 月,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
1405000644 号),为保证《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编号:A1405000644
号)项下主债权的实现,发行人以其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里木湖路
133 号的土地、房产及在建工程在 5,000 万元的最高限额内向交通银行提供抵押
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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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2015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
行(下称“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A1538001012 号)。
2015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1538001012
号),发行人以其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里木湖路 133 号的一宗土地(证
号:兵十二师国用 2015 第 12800240)和六栋房产(证号:乌房权证经济技术
开发区字第 2013456379 号、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 2014304217 号、
乌房权证经开字第 2015369003 号、乌房权证经开字第 2015369004 号、乌房
权证经开字第 2015369005 号、乌房权证经开字第 2015369006 号)向交通银
行提供抵押。
⑤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
5,000,000.00 元,系本公司以 5,756,118.18 元应收账款质押取得。天顺有限和
哈密天顺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
5,900,000.00 元,系本公司以 6,692,051.13 元应收账款质押取得。天顺有限和
哈密天顺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或有及承诺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及承诺事项。
九、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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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单位:元 其他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工具
一、上年年末余额 56,000,000.00 65,214,602.56 77,070.10 8,065,667.13 114,603,424.04 — — 243,960,763.8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56,000,000.00 65,214,602.56 77,070.10 8,065,667.13 114,603,424.04 — — 243,960,763.8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29,053.20 1,558,521.13 24,730,581.72 — 346,139.35 26,664,295.4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32,729,102.85 — -83,860.65 32,645,242.2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股本 — — — — — — 430,000.00 43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430,000.00 43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1,558,521.13 -7,998,521.13 — — -6,44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558,521.13 -1,558,521.13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6,440,000.00 — — -6,440,000.00
3、其他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29,053.20 — — — — 29,053.20
1、本期提取 — — 114,997.57 — — — — 114,997.57
2、本期使用 — — -85,944.37 — — — — -85,944.37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56,000,000.00 65,214,602.56 106,123.30 9,624,188.26 139,334,005.76 — 346,139.35 270,625,059.23
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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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单位:元 其他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工具
一、上年年末余额 56,000,000.00 65,214,602.56 92,475.85 8,006,112.72 87,990,646.30 — — 217,303,837.4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56,000,000.00 65,214,602.56 92,475.85 8,006,112.72 87,990,646.30 — — 217,303,837.4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15,405.75 59,554.41 26,612,777.74 — — 26,656,926.4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32,384,332.15 — — 32,384,332.1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股本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59,554.41 -5,771,554.41 — — -5,712,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59,554.41 -59,554.41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5,712,000.00 — — -5,712,000.00
3、其他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15,405.75 — — — — -15,405.75
1、本期提取 — — 169,806.25 — — — — 169,806.25
2、本期使用 — — -185,212.00 — — — — -185,212.00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56,000,000.00 65,214,602.56 77,070.10 8,065,667.13 114,603,424.04 — — 243,960,7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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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单位:元 其他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工具
一、上年年末余额 56,000,000.00 65,200,000.00 86,455.17 6,420,081.47 63,470,338.48 — 34,206.03 191,211,081.15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56,000,000.00 65,200,000.00 86,455.17 6,420,081.47 63,470,338.48 — 34,206.03 191,211,081.1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14,602.56 6,020.68 1,586,031.25 24,520,307.82 — -34,206.03 26,092,756.28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31,706,339.07 — -19,603.47 31,686,735.6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股本 — 14,602.56 — — — — -14,602.56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4、其他 — 14,602.56 — — — — -14,602.56 —
(三)利润分配 — — — 1,586,031.25 -7,186,031.25 — — -5,6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586,031.25 -1,586,031.25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5,600,000.00 — — -5,600,000.00
3、其他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6,020.68 — — — — 6,020.68
1、本期提取 — — 63,501.57 — — — — 63,501.57
2、本期使用 — — -57,480.89 — — — — -57,480.89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56,000,000.00 65,214,602.56 92,475.85 8,006,112.72 87,990,646.30 — — 217,303,837.43
1-1-404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十、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5.77 -5,458.04 -3,246.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37 -444.80 -353.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9.36 4,252.16 -120.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3.78 -1,650.68 -3,720.13
1、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来看,201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3,246.02 万元,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年末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
余额均较 2012 年末有所增长,经营性应收项目较 2012 年末增加了 7,574.51 万
元。其中,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2 年末增长了 1,583.95 万元,增长率为 22.80%,
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基本持平,公司应收账款以 1 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为主,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相对较小,公司未发生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情
形,显示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与回收状况。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
以票据进行结算的业务及客户进一步增多,2013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2
年末大幅增加了 4,631.68 万元。应收票据具有流通性强和回收风险低的特点,
公司可择机使用票据背书转让进行支付的方式或贴现来解决营运资金需求。因而
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尽管暂未形成现金回款,但也有效反映出公司 2013 年
经营活动的成果是可靠的、健康的。
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58.04 万元,实现净利润
3,238.4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水平不匹配,主要
系:2014 年末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较 2013 年末增加了 11,420.49 万元。①2014
年下半年公司实现收入的增长导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014 年末公司应收
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增长了 5,451.33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以 1 年以内的应收
账款为主,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相对较小,公司未发生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情形,
显示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与回收状况;②2014 年公司在保持业务稳步发
展的同时,以票据进行结算的业务及客户进一步增多,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3 年
末增加 2,485.12 万元;③2014 年,公司拓展供应链管理业务,为部分业务量大、
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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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好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其他应收款余
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2,152.96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尽
管暂未形成现金回款,但也有效反映出公司 2014 年经营活动的成果是可靠的、
健康的。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575.77 万元,实现净利润
3,264.5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水平较为匹配。2014
年末的应收账款陆续回款及 2015 年度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陆续回款,2015 年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14 年度增加 7,575.10 万元。
2、从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来看,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除购置业务所需运输设
备、电子设备及软件外,为完善和优化业务体系,公司先后投资建设新疆天顺综
合物流配送中心和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显示了公司
良好的发展前景。
3、从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来看,2013 年,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加了 1,612.55 万元。但公司偿还了部分已到期银行借款及利息费用,并
为给予股东合理的回报,对股东分配股利 560.00 万元,因而 2013 年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70 万元。
2014 年,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了 5,251.75 万元;同时
公司偿还了部分已到期银行借款及利息费用,并为给予股东合理的回报,对股东
分配股利 571.20 万元,因而 2014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252.16
万元。
2015 年,公司偿还了部分已到期银行借款及利息费用,并为给予股东合理
的回报,对股东分配股利 644.00 万元,因而 201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3,959.36 万元。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
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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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和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流动比率 1.74 1.63 1.73
速动比率 1.61 1.43 1.5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17% 46.01% 39.9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6.36% 47.81% 41.44%
应收账款周转率 3.22 4.95 7.07
存货周转率 43.77 43.81 72.2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51,408,761.31 51,465,638.87 47,739,326.2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32,729,102.85 32,384,332.15 31,706,339.0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9,087,852.41 32,283,566.99 29,800,884.82
后的净利润(元)
利息保障倍数 5.48 4.86 6.0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0.82 -0.97 -0.5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4 -0.29 -0.6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8 0.58 0.5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8 0.58 0.5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83 4.36 3.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
12.73% 14.07% 15.52%
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11.31% 14.03% 14.59%
收益率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
0.26% 0.31% 0.42%
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重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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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2015 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73 0.58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1.31 0.52 0.5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
2014 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07% 0.58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4.03% 0.58 0.5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
2013 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52% 0.57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4.59% 0.53 0.5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帐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其中:平均应收账款=(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其中: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折旧+无形及长期资产摊销+财务费用利
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
本化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年末股本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年末股本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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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重
=期末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除外)÷期末净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P÷(E0+NP÷2+Ei×Mi÷M0-Ej×Mj÷M0±Ek×Mk
÷M0)
其中:P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的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
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
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
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
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
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
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
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
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
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
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十三、发行人资产评估的情况
1、2008 年 12 月 15 日,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新疆天顺物
流有限公司的委托,以 2008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新
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拟注入天顺股份的 29 辆大货车进行评估,出具了《新疆天
顺物流有限公司拟投资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华评评报字[2008]065 号)。具体
评估结果如下:
1-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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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项目 增值额 增值率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29 辆货车 8,211,520.37 7,897,559.52 8,211,520.37 7,897,559.52 9,416,557.00 9,078,179.40 1,180,619.88 14.95%
2、2012 年 4 月 23 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新疆天顺物流
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拟核实其原对外投
资部分资产涉及的 29 辆重型半挂牵引车、1 辆挂车及挂车改装费,在 2008 年
11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追溯评估,出具了《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拟核实其
原对外投资部分资产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2]第 1017 号)。
根据该评估报告,评估机构确认上述资产涉及的 29 辆重型半挂牵引车、1
辆挂车及挂车改装费合计账面原值 8,211,520.37 元,账面净值 7,897,559.52 元,
经评估原值为 7,393,800.00 元,净值为 6,995,707.00 元,减值率为 11.42%。
十四、发行人历次资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1、2008 年 12 月 3 日,为公司设立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五洲审字[2008]8-69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 12 月 1 日公司已收到
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和王普宇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900 万元,均
为货币出资。
2、2009 年 6 月 9 日,为缴足公司注册资本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了五洲审字[2009]8-38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9 年 6 月 9 日公
司已收到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100 万元,其
中货币出资 11,921,820.60 元,实物出资 9,078,179.40 元。
3、2010 年 2 月 10 日,为公司增资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
疆华西分所出具了五洲松德审字[2010]2-011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2
月 10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增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 万元,均为货
币出资。
4、2010 年 7 月 22 日,为公司增资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
疆华西分所出具了五洲松德验字[2010]2-056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7
月 22 日公司已收到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700 万
元,均为货币出资。
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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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0 年 7 月 29 日,为公司增资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
疆华西分所出具了五洲松德验字[2010]2-057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增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100 万元,均
为货币出资。
6、2011 年 5 月 4 日,为公司增资之目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
华西分所出具了五洲松德验字[2011]2-40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5 月 4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增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600 万元,均为货币
出资。
7、2012 年 5 月 28 日,为公司补足资本金之目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052 号验证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5 月 28 日公司已
收到新疆天顺物流有限公司缴纳的补足资本金人民币 2,082,472.40 元,均为货
币出资。
8、2013 年 6 月 2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
字[2013]004989 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对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08 年
12 月 3 日至 2011 年 5 月 4 日止为天顺股份出具的历次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确认天顺股份相关股东在上述期间内的历次出资均足额缴纳。
1-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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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
析后认为: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及股权结构合理、财务健康稳定、
现金流量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收
入持续增加;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持续的增长潜力。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分析应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
表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读,非经特别说明,以下数据
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发行人资产状况分析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资产总额达到 504,498,022.23 元,其中
流动资产 378,194,459.40 元,占比为 74.96%,整体资产质量良好。报告期内,
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37,819.45 74.96% 35,502.52 75.95% 25,582.18 68.94%
非流动资产 12,630.36 25.04% 11,242.85 24.05% 11,523.38 31.06%
资产总计 50,449.80 100% 46,745.36 100% 37,105.56 100%
1-1-412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分
别较上年末增长了 3,586.15 万元、9,639.80 万元和 3,704.44 万元,增长率分别
为 10.70%、25.98%和 7.9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
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以及为满足不断增加的资金需求量,公司股东对公司增资及
公司借入银行借款所致。
从资产结构来看,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
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4.30%、68.94%和 74.96%。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
重较高,且占比呈逐年递增趋势,主要系公司从事供应链综合服务,人才、信息
技术和流动资金是主要的生产要素,因此所需营运资金较多,流动资产在总资产
中的比重较大。
1、流动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资产为 378,194,459.40 元,由于公
司所处行业的特性以及公司的经营特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数额
较高,在流动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超过 80%。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主要流动资产项目的构成亦有所变化,公司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234.37 16.48% 5,345.59 15.06% 6,996.27 27.35%
应收票据 11,129.74 29.43% 7,896.80 22.24% 5,411.68 21.15%
1-1-413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应收账款 15,582.60 41.20% 13,788.22 38.84% 8,432.76 32.96%
预付账款 1,767.67 4.67% 2,381.24 6.71% 1,549.80 6.06%
其他应收款 2,085.40 5.51% 4,123.94 11.62% 2,026.80 7.92%
存货 433.46 1.15% 1,408.87 3.97% 779.75 3.05%
其他流动资产 586.22 1.55% 557.84 1.57% 385.12 1.51%
流动资产合计 37,819.45 100% 35,502.52 100% 25,582.18 1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6,234.37 5,345.59 6,996.27
占流动资产的比重 16.48% 15.06% 27.35%
2014 年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 1,650.68 万元,减幅 23.59%,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①在保持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以票据进行结算的业务及客
户进一步增多,应收票据大幅增加,而公司票据贴现有所下降;②随着公司第三
方物流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预付运费等生产经营资金有所增加;③“营改
增”政策导致公司缴纳的税金有所增长,对资金也形成了较大压力。
201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比 2014 年末增加 888.78 万元,增幅 16.63%。
(2)应收票据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5,411.68 万
元、7,896.80 万元和 11,129.74 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2,485.12 万元,
增幅 45.92%,主要系:在保持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以票据进行结算的业务及
客户进一步增多,应收票据大幅增加,而公司票据贴现有所下降。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票据余额比 2014 年末增加 3,232.94 万元,
增幅 40.94%,主要系票据结算的业务及客户进一步增多,而公司票据贴现或背
书量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变化不大,但以票据结算的业务有所增加,
导致报告期各年末应收票据余额均大幅增加,与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结构有所变化
1-1-414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相关。
2010 年下半年,公司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和市场调查,开始筹备起步供应
链管理业务。随着公司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的经验不断丰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分别达到 13,503.23
万元、11,853.55 万元和 2,628.13 万元,该项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已分别
达到 24.68%、21.26%和 5.40%。
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上游主要为提供外协车辆的运输公司。公司外协采购
比较分散,单个外协单位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金额都不大,且外协单位一般规
模较小,因此一般都不接受票据结算。受此影响,公司在进行第三方物流业务时,
亦尽量不接收票据支付。但与第三方物流业务不同,公司供应链管理采购商品金
额一般较大,且供应商可以接受票据背书转让的支付方式。因而,在供应链管理
业务得到迅速发展后,公司亦不再排斥接收票据支付,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有所增
加,在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结算方式有所变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票据中不存在持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应收票据。
(3)应收账款
①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16,274.51 13,981.06 8,529.73
相对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33.42% 25.07% 15.59%
应收账款净额 15,582.60 13,788.22 8,432.76
占流动资产的比重 41.20% 38.84% 32.96%
应收账款周转率 3.22 4.95 7.07
②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末/年度 2014 年末/年度 2013 年末/年度
项目
余额 增长率 余额 增长率 余额 增长率
应收账款余额 16,274.51 16.40% 13,981.06 63.91% 8,529.73 22.80%
营业收入 48,701.81 -12.66% 55,763.64 1.93% 54,708.42 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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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长 22.80%,与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基本
保持一致,相对于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依然较低。公司在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的情
况下较好地控制了应收账款规模,保证了公司运营的稳健性。
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了 5,451.33 万元,增幅
63.91%,主要系,公司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同时 2014 年下半年部分客户运输
需求增加,2014 年下半年公司实现收入的增长导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此
外,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部分客户回款有所放缓。2014 年末,公
司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为 99.11%,不存在较大回收风险。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4 年末应收账款已实现回款 12,008.51 万元。
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了 2,293.45 万元,主要系,
2015 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增长了 2,197.42 万元,由于第三方
物流业务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较高,故 2015 年公司第三方
物流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增长是 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增长
的主要原因,但由于第二季度第三方物流业务产生的收入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大部
分处于账期内,因此所形成相应的应收账款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性又不存在较
大的回收风险。
由上表可知,201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度增长了 18.97%,而应收
账款余额较 2012 年度增长了 22.80%,应收账款增长幅度略高于营业收入增长
幅度;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度增长了 1.93%,但同期应收账款增
长了 63.91%,2014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大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
度。其具体原因如下:
A、自 2013 年 8 月始,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由原来价内的差额营业税改为
价外的增值税(税率为 11%),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金额较“营改增”政策
实施前减少了销项税部分,降低了收入的增长幅度,但减少的销项税部分依然计
入“应收账款”科目,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却不受影响,在“营改增”前后公司应
收账款和收入的对比口径是不同的。
经公司测算,受“营改增”政策影响,公司 2013 年 8—12 月份第三方物流
业务收入较测算的“未营改增”情况下减少了 1,987.76 万元,2014 年第三方物
流业务收入较测算的“未营改增”情况下减少了 4,691.26 万元,2015 年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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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务收入较测算的“未营改增”情况下减少了 5,011.26 万元。考虑上述影
响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第三方物流收入增长率和应收账款增长率对比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2 年末
2015 年末/年度 2014 年末/年度 2013 年末/年度
项目 /年度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应收账款
16,274.51 16.40% 13,981.06 63.91% 8,529.73 22.80% 6,945.78
余额
主营 营改增后
48,701.81 -12.66% 55,763.64 1.93% 54,708.42 18.97% 45,986.34
业务 收入
未营改增
54,089.75 -10.53% 60,454.90 6.63% 56,696.18 23.29% 45,986.34
收入
应收账款
13,762.91 19.03% 11,562.63 43.99% 8,030.29 18.87% 6,755.29
第三 余额
方物 营改增后
45,184.27 5.11% 42,986.85 6.37% 40,411.40 -3.85% 42,030.45
流业 收入
务 未营改增
50,195.53 5.28% 47,678.11 12.45% 42,399.16 0.88% 42,030.45
收入
由上表可知,受“营改增”的影响,营改增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第三方物
流收入增长率降低了 4%—7%,是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主营业务收入
增长率原因之一。
B、公司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多年,与许多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
司对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和有多年合作关系的客户采用赊销政策,并给与一定的
信用期,因而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但公司应收
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年末应收账款以账龄为 3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3 个月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82.14%、97.25%和 92.79%。因此,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应收款项的持续增
长,与其第四季度业务收入分布相关。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第四
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 月份 收入 占比
10月份 63,061,918.36 44.54%
2012年
11月份 51,503,180.51 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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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 27,033,972.02 19.09%
合计 141,599,070.89 100%
10月份 42,469,531.62 32.42%
11月份 51,541,579.91 39.35%
2013年
12月份 36,974,000.54 28.23%
合计 130,985,112.07 100%
10月份 55,681,778.97 37.15%
11月份 48,225,214.87 32.18%
2014年
12月份 45,964,255.26 30.67%
合计 149,871,249.10 100%
由上表可知,2013 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为 130,985,112.07 元,较 2012 年
度有所减少;但 2013 年 12 月份收入为 36,974,000.54 元,较 2012 年度高
9,940,028.52 元。由于 12 月份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龄尚短,大部分尚未到账
期,期末未收回导致公司 2013 年度应收账款较 2012 年度有所增加。
2014 年 公 司 第 四 季 度 收 入 为 149,871,249.10 元 , 较 2013 年 度 高
18,886,137.03 元;2014 年 12 月份收入为 45,964,255.26 元,较 2013 年度高
8,990,254.72 元。2014 年第四季度和 12 月份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均较 2013 年
同期大幅增长,导致 2014 年末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应收账款较之 2013 年末有
较大幅度增长。
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了 2,293.45 万元,主要系,
2015 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增长了 2,197.42 万元,由于第三方
物流业务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较高,故 2015 年公司第三方
物流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增长是 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增长
的主要原因,但由于第二季度第三方物流业务产生的收入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大部
分处于账期内,因此所形成相应的应收账款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性又不存在较
大的回收风险。
公司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对于当年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 15.59%、25.07%和 33.42%;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
分别为 32.96%、38.84%和 47.22%。2013 年—2015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
别为 7.07、4.95 和 3.22。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幅较大,导致
2014 年和 2015 年应收账款余额相对于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和应收账款净额占
流动资产的比重有所提高,而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2015 年末,公司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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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为 87.74%,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
账龄处于合理范围之内,不存在过大的风险。
本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对于当年营业收入比重的水平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相比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澳洋顺昌 20.36% 26.80% 26.81%
飞马国际 4.27% 4.11% 3.14%
恒基达鑫 28.71% 27.12% 14.09%
华鹏飞 34.69% 58.68% 72.84%
新宁物流 56.78% 24.42% 25.06%
怡亚通 21.10% 23.04% 32.33%
飞力达 17.69% 13.92% 15.30%
华贸物流 14.96% 15.73% 13.63%
欧浦智网 8.28% 4.68% 1.11%
同行业上市公
22.98% 22.06% 22.70%
司平均水平
本公司 33.42% 25.07% 15.59%
由上表可知,2013 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低于同行业上
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 2014 年度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略高于同
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显示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水平。
本公司各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澳洋顺昌 4.35 3.88 3.81
飞马国际 28.40 28.47 27.79
恒基达鑫 3.35 4.93 6.45
华鹏飞 2.33 1.96 1.72
新宁物流 2.72 4.23 4.33
怡亚通 5.91 5.00 4.04
飞力达 8.62 7.37 7.02
华贸物流 6.52 6.59 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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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浦智网 15.41 39.49 89.12
同行业上市公
8.62 11.32 16.87
司平均水平
剔除欧浦智网、
飞马国际后的
4.83 4.85 7.83
同行业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
本公司 3.22 4.95 7.07
报告期内,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来看,除了主要以仓储等业务为主的欧浦
智网和以贸易执行业务为主的飞马国际之外,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平均水平基本持平,显示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
③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
公司针对不同客户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及赊销额度管理制度。
A、第三方物流业务
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通过投标的形式承接,在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
系后,公司一般通过议标的形式与客户直接签订合同,结算方式及回款时间均以
合同约定进行。对于有多年合作关系、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客户,例如八钢、
金风科技等客户,公司采用赊销政策,并提供不超过 180 天信用期的信用政策。
对于新承接或合作时间不长、规模较小的客户,公司采用较为谨慎的信用政
策,允许客户部分赊销并给予一定的信用期,根据客户合作时间和规模实力分别
确定不同的赊销额度,但最高不得超过 500 万元,信用期不超过 45 天。如果此
类客户赊销额度或是信用期超过限额,公司将立即停止提供第三方物流业务,直
至业务款回收后再继续履行该客户业务。
B、供应链管理
公司对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采取谨慎的信用政策,针对不同客户及不同的业
务类型,分别制订不同的信用政策。具体要求如下:
a.对于“形式买断”模式下的供应链管理客户,对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客
户,公司不要求支付保证金,并采用赊销政策,给与不超过一年的信用期;对于
规模较小的客户,公司要求支付 30%的保证金,并不允许赊销。
b.对于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业务的客户,公司要求客户必须支付不
低于业务总额 30%的保证金,并对其采取谨慎的信用政策,不允许赊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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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及融通资金总额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期限支付。
C、物流园区经营
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采用预收客户款项或要求客户按期付款的信用政策,
不允许赊销。
D、物流金融监管
公司对物流金融监管业务采用谨慎的信用政策,对于初次合作的客户,以合
同签订时收回监管费用为原则,不允许赊销;对于有过合作经历且信誉良好的客
户公司给予一定的赊销额度及信用期,但信用期不得超过监管期,监管费必须在
监管期结束时收回。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各类型业务的部分
业合同,就结算条款与公司信用政策进行了比较,公司业务合同结算条款符合公
司信用政策的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④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结构分析
A.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净额
3 个月内账款 8,084.98 49.68% 80.85 8,004.13
3 个月-1 年账款 6,194.71 38.06% 309.74 5,884.98
2015 年 12 月
1-2 年账款 1,980.82 12.17% 297.12 1,683.69
31 日
2-3 年账款 14.00 0.09% 4.20 9.80
应收账款余额 16,274.51 100.00% 691.91 15,582.60
3 个月内账款 12,972.87 92.79% 129.73 12,843.14
3 个月-1 年账款 884.42 6.33% 44.22 840.20
2014 年 12 月
1-2 年账款 121.60 0.87% 18.24 103.36
31 日
2-3 年账款 2.17 0.02% 0.65 1.52
应收账款余额 13,981.06 100.00% 192.84 13,788.22
3 个月内账款 8,295.44 97.25% 82.95 8,212.49
2013 年 12 月 3 个月-1 年账款 211.27 2.48% 10.56 200.71
31 日 1-2 年账款 23.02 0.27% 3.45 19.56
2-3 年账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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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余额 8,529.73 100% 96.97 8,432.76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以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99.73%、
99.12%及 87.74%,公司无账龄为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较小。公司通过财务系统与物流电子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了对应收账款的逐笔
管理,在单笔业务完成后即通知项目负责人员开始应收账款的回款工作,应收账
款回收的及时性较强,2014 年末,公司 1 年以上应收账款比例仅为 0.89%;2015
年末,公司 1 年以上应收账款比例仅为 12.26%,显示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回
款情况。但本公司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对账龄在 3 个月以内、3 个月~1 年、1
年~2 年及 2 年~3 年的应收账款分别计提 1%、5%、15%和 30%的坏账准备。
B. 发行人 2015 年 6 月末,账龄超过 3 个月的应收账款较其他报告期期末
大幅上升的原因
Ⅰ. 公司账龄超过 3 个月的应收账款尚处于账期内
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如下: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通过投标的
形式承接,结算方式及回款时间均以合同约定进行。对于有多年合作关系、信誉
良好、实力雄厚的客户,例如八钢、金风科技等客户,公司采用赊销政策,并提
供不超过 180 天信用期的信用政策。对于“形式买断”模式下的供应链管理客
户,对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客户,公司不要求支付保证金,并采用赊销政策,
给与不超过一年的信用期;对于规模较小的客户,公司要求支付 30%的保证金,
并不允许赊销。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采用预收客户款项或要求客户按期付款的
信用政策,不允许赊销。公司对物流金融监管业务采用谨慎的信用政策,对于初
次合作的客户,以合同签订时收回监管费用为原则,不允许赊销;对于有过合作
经历且信誉良好的客户公司给予一定的赊销额度及信用期,但信用期不得超过监
管期,监管费必须在监管期结束时收回。
按照合同约定,公司为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业务和供应链管理业务的服务周
期一般接近 1 年,相关业务在合同期限内均为滚动、持续发生,根据上述公司的
信用政策,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账龄超过 3 个月的应收账款尚处于正
常账期内。
Ⅱ.发行人年中的应收账款中超过 3 个月账龄的占比均高于当年末的占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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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6 月 30 日和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账龄超过 3 个月的应收账款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时间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3 个月内账款 12,269.47 69.65% — — —
3 个月-1 年账款 5,054.15 28.69% — — —
2015 年 6
1-2 年账款 289.92 1.65% — — — —
月 30 日
2-3 年账款 2.17 0.01% — — —
应收账款余额 17,615.71 100% — — —
3 个月内账款 8,198.75 80.75% 3 个月内账款 12,972.87 92.79%
3 个月-1 年账款 1,825.57 17.98% 3 个月-1 年账款 884.42 6.33%
2014 年 6 2014 年 12
1-2 年账款 129.21 1.27% 1-2 年账款 121.60 0.87%
月 30 日 月 31 日
2-3 年账款 — — 2-3 年账款 2.17 0.02%
应收账款余额 10,153.53 100% 应收账款余额 13,981.06 100%
3 个月内账款 6,138.12 90.09% 3 个月内账款 8,295.44 97.25%
3 个月-1 年账款 675.50 9.91% 3 个月-1 年账款 211.27 2.48%
2013 年 6 2013 年 12
1-2 年账款 — — 1-2 年账款 23.02 0.27%
月 30 日 月 31 日
2-3 年账款 — — 2-3 年账款 — —
应收账款总额 6,813.62 100% 应收账款余额 8,529.73 100%
通过上表的对比可知,发行人每年 6 月 30 日的超过 3 个月账龄的应收账款
的占比都要显著高于当年年末超过 3 个月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这与公司业务的
季节性特征相关,公司第一季度业务量相对较小、第二季度业务量开始增加、大
量业务集中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在每年 6 月末,正是公司进入业务旺季的时
候,工作强度较高,公司对于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所投入的人力物力相对不足,
因此容易导致应收账款回款略慢。而且,每年年末是各行业普遍结算、清账的时
间段,加之公司年末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加大催收力度,因此年末超过 3 个月账龄
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年中有明显下降。
因此,发行人 2015 年 6 月 30 日账龄超过 3 个月的应收账款占比较 2014
年末、2013 年末高是符合公司一贯的经营特点的。
Ⅲ.发行人供应链管理业务中有部分业务账龄较长
发行人于 2014 年下半年与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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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正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苏国裕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等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向其销售建筑所用的钢材。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与该等
公司结算迟缓,致使其与发行人之间也未能及时结算,使得该项业务的应收账款
账龄拖长。该部分应收账款余额占账龄超过 3 个月一 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的
38.26%,金额 1,933.68 万元。
上述供应链管理业务在 2014 年确认收入为 1,898.08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
入的比重为 3.40%;该等业务在 2014 年的毛利贡献为 105.95 万元,占当年整
体业务毛利的比重为 1.36%。因此上述供应链管理业务对发行人 2014 年经营业
绩的影响很小。
Ⅳ.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述供应链管理业务相应的应收账款已收回 600
万元;其他第三方物流业务相应的应收账款均处于正常滚动回款过程中。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所形成的应收账款(17,615.71 万
元)中,已经收回 14,381.02 万元,占比 81.64%,回款情况良好,剩余部分也
处于正常催收回款过程之中。
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余
时间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额比例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125.65 25.35%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1,708.15 10.50%
2015 年 12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832.51 5.12%
月 31 日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44.84 4.58%
山东德标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688.75 4.23%
合计 8,099.89 49.77%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751.83 19.68%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986.50 7.06%
2014 年 12 新疆八钢老爷庙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785.73 5.62%
月 31 日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62.85 5.46%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757.48 5.42%
合计 6,044.39 43.23%
2013 年 12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695.81 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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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 1,759.48 20.63%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1,100.01 12.90%
新疆昆仑钢铁有限公司 951.07 11.15%
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 270.72 3.17%
合计 6,777.09 79.45%
由上表可知,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前 5 名应收账款单
位合计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79.45%、43.23%和 49.77%,占公司应
收账款的比例较高。公司前 5 名应收账款单位主要为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的客户
或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等大型客户,这些客户信誉良好、偿还能力较强,公司应
收账款的回收风险极小。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中不存在应收持公司 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4)预付账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549.80
万元、2,381.24 万元和 1,767.67 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06%、6.71%和 4.67%,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小。
2013 年,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458.76 万元,增幅
42.05%,主要原因是:①2013 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增幅较大,相应供应
链商品采购规模比上年增加,导致预付款项相应增加;②随着公司业务量的增长
而预付运费等生产经营资金有所增加。
2014 年末预付账款余额为 2,381.24 万元,较 2013 年末增加 831.44 万元,
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和运费等生产经营资金。
2015 年末预付账款余额为 1,767.67 万元,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和运费
等生产经营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账款中不存在预付持公司 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坏账准备以及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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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 2,368.29 4,298.05 2,145.09
计提坏帐准备 282.89 174.11 118.29
其他应收款净额 2,085.40 4,123.94 2,026.80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5.51% 11.62% 7.92%
2013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2,145.09 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占流动
资产的比重为 7.92%。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业务保证金和备用金等。2013 年
公司其他应收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业务量增加导致支付给客户的保证金相应
增加。
2014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2,152.96 万元,增幅
100.37%。主要系公司拓展供应链管理业务,为部分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提供供
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时形成的代理采购款或代理销售款。公司供应链管理
资金结算配套服务的客户均为业务量大、信誉好的客户,且公司拥有货物质押监
管权并通过物流或仓储等服务环节对货物保持控制权,因而所形成的相应其他应
收款发生损失的风险较小。
2015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减少 1,929.76 万元,主要系
收回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资金。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业务保证
金等。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五大其他应收款合计为 1,341.39 万元,占其他
应收款账面余额的 56.64%,具体情况如下:
与本公司 金额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限 占比
关系 (万元)
500.00 1-2 年 21.11%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 保证金
1.00 2-3 年 0.04%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 保证金 243.92 1-2 年 10.30%
37.74 3 个月以内 1.59%
18.87 3 个月-1 年 0.80%
大华会计事务所深圳分所 中介机构 发行费用
143.40 1-2 年 6.05%
15.38 2-3 年 0.65%
代理采购或
伊犁金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 191.09 1-2 年 8.07%
代理销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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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展商会 - 商会筹备款 190.00 3 个月-1 年 8.02%
合计 — — 1,341.39 — 56.64%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应收持公司 5%(含 5%)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6)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减值准备和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账面余额 525.18 1,408.87 779.75
计提减值准备 91.72 — —
存货净额 433.46 1,408.87 779.75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1.15% 3.97% 3.05%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构成明细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商品 366.66 1,217.72 694.91
原材料 66.80 191.15 62.10
周转材料 — — 22.74
合计 433.46 1,408.87 779.75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主要为开展供应链管理
业务购入的库存商品,存货余额随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的订货量而变化。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余额为 779.75 万元,较 2012 年末增加 232.99
万元,增幅 42.61%,主要系 2013 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增幅较大,相应
供应链商品采购规模比上年增加,公司为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业务所购入的物
资,客户尚未提货所致。此外,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为保证运营的
顺畅而增加了原材料和周转材料的购置,其在年末尚未消耗完毕从而形成存货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余额为 1,408.87 万元,较 2013 年末增加
629.12 万元,增幅 80.68%,主要系公司为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业务所购入的物
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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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客户尚未提货所致;此外,公司为保证运营的顺畅而增加了原材料的购置,
其在年末尚未消耗完毕从而形成存货余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余额为 433.46 万元,较 2014 年末减少 975.41
万元,主要系公司库存商品销售结转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报告期内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存在其他流动资产余额,
分别为 385.12 万元、557.84 万元和 586.22 万元,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天顺
哈密公司和富蕴天顺公司因取得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前期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
款以及公司待认证抵扣的进项税和已认证留抵的进项税。
2012 年 12 月 3 日,哈密市地方税务局下发《减、免税备案通知书》(哈市
地税减免备字(2012)第 127 号):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
任公司自 2011 年度至 2015 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减半征税期间,
免征地方分享部分)
2013 年 4 月 28 日,富蕴县地方税务局下发《减免税备案通知书》(富地税
减免备字 2013[006]号):本公司之子公司富蕴县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自 2012 年
度起至 2016 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两免三减半。(减半征税期间,
免征地方分享部分)
根据上述减免税的通知,本公司在 2012 年及 2013 年预缴的部分所得税税
款将予以退还或以后年度抵扣。
2、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非流动资产为 126,303,562.83 元,报告
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投资性房地产 4,372.22 34.62% 4,458.92 39.66% 4,559.56 39.57%
固定资产 3,103.24 24.57% 3,425.87 30.47% 3,744.27 32.49%
在建工程 4,174.76 33.05% 2,507.63 22.30% 2,361.20 20.49%
工程物资 10.10 0.08% 20.24 0.18% 20.24 0.18%
无形资产 602.88 4.77% 618.60 5.50% 646.19 5.61%
1-1-428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长期待摊费用 42.42 0.34%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5.87 1.47% 72.71 0.65% 53.05 0.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8.87 1.10% 138.87 1.24% 138.87 1.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630.36 100% 11,242.85 100% 11,523.38 100%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
别为 32.49%、30.47%和 24.57%,占非流动资产比重较高。而随着公司投资建
设物流园区,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相继投入建设,
公司在建工程有所增长。2011 年,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部分设施投入使
用,其中部分仓库用于出租,形成投资性房地产;2013 年,新疆天顺综合物流
配送中心更多仓储设施投入运营并出租给客户,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亦相应增加,
而固定资产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
(1)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原值 48,101,058.19 元,累计
折旧 4,378,873.10 元,账面价值 43,722,185.09 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34.62%,占总资产比重为 8.67%。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较 2012 年末增加 3,223.19 万元,
主要系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因建成其联合办公楼、1#仓库、3#仓库
等对外出租而将相应的房屋及建筑物和土地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列示。
2014 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较 2013 年末减少 100.64 万元,主要系计提折
旧摊销所致。
(2)固定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 48,960,554.12 元,累计
折旧为 17,928,151.69 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31,032,402.43 元,占非流动资
产的比重为 24.57%,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6.15%。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运输设备、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报告期内公司
固定资产原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房屋及建筑物 1,876.17 38.32% 1,814.99 37.41% 1,813.23 36.91%
1-1-429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运输设备 2,656.24 54.25% 2,680.63 55.25% 2,762.06 56.22%
机器设备 177.27 3.62% 177.27 3.65% 184.13 3.75%
办公电子
186.38 3.81% 179.07 3.69% 153.24 3.12%
及其他
合计 4,896.06 100% 4,851.95 100% 4,912.66 100%
2013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 2012 年末减少了 2,947.40 万元,主要系
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因建成其联合办公楼、1#仓库、3#仓库等对外
出租而将相应的房屋及建筑物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列示。
2014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 2013 年末减少了 60.71 万元,主要系公
司出售了原值为 374.56 万元的运输设备,购进了原值为 293.13 万元的运输设
备。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主要系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
心、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和阜康天顺物流园区相继投入建设所致。
(4)无形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 7,211,861.50 元,
累计摊销 1,183,028.63 元,账面价值 6,028,832.87 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4.77%,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1.2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无形资产合计 602.88 618.60 646.19
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 4.77% 5.50% 5.61%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 1.20% 1.32% 1.74%
其中:土地使用权 531.66 543.01 554.36
扣除土地使用权的无形资
0.26% 0.31% 0.42%
产占同期末净资产的比重
2014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3 年末减少 27.59 万元;2015 年
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减少 15.72 万元;主要系无形资产计提
摊销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因为计提坏账准备产生可抵扣
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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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性差异以及确认相关政府补助的递延收益而形成的。
2014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了 19.66 万元,增
幅 37.06%,主要系公司 2014 年末坏账准备余额较 2013 年末有所增加所致。
2015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了 113.16 万元,主要系
公司 2015 年末坏账准备余额较 2014 年末有所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1 年乌鲁木齐市启动建设“两桥一路”项目,其中苏州路西延与乌奎高
速公路互通立交工程占用公司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用地的账面价值
1,388,701.23 元。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乌政办函(2013)3 号
文件,已决定给予公司另行置换相应土地作为补偿的事宜,但政府至今尚未确定
具体补偿地块,因而公司确认其他非流动资产 1,388,701.23 元。
(7)资产质量及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公司制定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且本着稳健性和公允性的原
则,每年对各项资产审慎衡量其实际价值,并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确保公
司资产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坏帐准备 691.91 192.84 96.97
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 282.89 174.11 118.29
合计 974.80 366.95 215.26
在划分应收款项账龄时,公司将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细分为 3 个月以内款项
和 3 个月~1 年款项,其中 3 个月以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 1%,3 个
月~1 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 5%。报告期内,公司 1 年期以上的应收
款项所占比例较低,公司会计估计亦赋予了合理的坏账计提比例,以进一步夯实
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公司存货主要为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购入的库存商品,其销售价格是签订合
同时已经确定的,可变现净值不会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变化,因此不存在需要
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形。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从事物流业务所需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房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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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筑物等。各类固定资产目前成新度较高,不存在大规模重置压力;主要设备技术
水平较为领先;各类固定资产无闲置、贬值状况,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公司已建
立完善的固定资产使用、维修保养、调度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在期末对
固定资产进行分析,如出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实体损坏、长期闲置
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未发生减值情形。对于在建工程和无形
资产,公司也进行了严格、审慎的减值测试,确认报告期内未发生减值情形。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的提取充分、合理,与公司资
产的实际质量状况相符,公司各项资产质量较好。
(二)发行人负债状况分析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负债总额达到 233,872,963.00 元,其中
流动负债为 217,497,055.66 元,非流动负债为 16,375,907.34 元。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1,749.71 93.00% 21,816.16 97.61% 14,816.58 96.37%
非流动负债 1,637.59 7.00% 533.13 2.39% 558.60 3.63%
负债总计 23,387.30 100% 22,349.29 100% 15,375.18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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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营运
资金的需求亦不断增加,公司不断通过银行借款筹集资金以满足对营运资金的需
求,负债总额逐年增加,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的特征。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较上一年期末增加了
976.87 万元、6,974.11 万元和 1,038.01 万元,分别增长 6.78%、45.36%和 4.64%。
从负债结构来看,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
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6.37%、97.61%和 93.00%,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较高。
1、流动负债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流动负债的主
要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7,930.00 82.44% 16,458.33 75.44% 11,206.58 75.64%
应付票据 170.00 0.78% — — — —
应付账款 2,212.78 10.17% 3,121.84 14.31% 2,241.78 15.13%
预收账款 105.56 0.49% 880.07 4.03% 527.78 3.56%
应付职工薪酬 283.10 1.30% 201.31 0.92% 149.97 1.01%
应交税费 261.57 1.20% 501.11 2.30% 466.97 3.15%
应付利息 23.22 0.11% 45.99 0.21% 63.18 0.43%
其他应付款 763.48 3.51% 607.50 2.78% 160.32 1.08%
一年内到期的
— — — — — —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1,749.71 100% 21,816.16 100% 14,816.58 100%
公司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福利费,不存在拖欠税款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
到期未清偿债务。
(1)短期借款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公司所从事的第三方物流业务需为客户
垫付大量运费,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随着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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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的相继动工建设,公司的资金需求量进一步扩大。因
此,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不断通过银行借款筹集资金以保障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报告期内各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不断增加。
公司作为一家中小型企业,起初通过银行借款融资能力较弱。随着近年来公
司的迅速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并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获得了银行的认
可,银行借款的种类也从最初单一的抵押借款扩大到保理业务等借款方式,公司
的债权融资能力大大增强。因此公司银行借款逐年增加。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的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8,600.00 9,300.00 2,400.00
质押借款 — — 3,371.00
保证借款 3,000.00 2,000.00 4,350.00
保证+质押借款 1,090.00 3,700.00 420.00
带有追索权的
5,240.00 1,458.33 665.58
票据
合计 17,930.00 16,458.33 11,206.58
2014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6,458.33 万元,较 2013 年末增长了
5,251.75 万元,增幅为 46.86%。2015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7,930.00
万元,较 2014 年末增长了 1,471.67 万元,增幅为 8.94%。公司期末短期借款
中包括:公司以土地及在建工程等作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公司以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方式取得银行借款、公司以外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取得银行借款以及
公司以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作为质押或者贴现来取得银行融资等。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借款余额所涉及的借款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章 其他重要
事项”中“二、重大合同”部分的相关内容。
(2)应付账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241.78
万元、3,121.84 万元和 2,212.78 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5.13%、
14.31%和 10.17%。公司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第三方物流业务所需的运费支出以
及兴建物流园区等项目过程中的应付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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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商业信用,应付账款为本公司解决资金周转问题、稳定财务状况提
供了一条有效途径。因而,本公司每年都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对外信誉的前提下,
充分利用这一途径,节约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3)预收账款
本公司的预收账款主要是预收客户的业务款项。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27.78 万元、880.07 万元和 105.56 万元,
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56%、4.03%和 0.49%,占比较小。
(4)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公司应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公司应付职
工薪酬余额无拖欠性质的款项。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149.97
万元、201.31 万元和 283.10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01%、0.92%和
1.30%。2014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51.34 万元,增幅
34.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计提的绩效工资暂未发放。2015 年末公司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81.79 万元,增幅 40.63%,增加的主要原
因是公司本期计提的绩效工资暂未发放。
(5)应交税费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2013 年末、
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466.97 万元、501.11 万元和
261.5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3.15%、2.30%和 1.20%。
2013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 2012 年末增长 308.55 万元,增幅为 194.77%,
主要原因系本公司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营改增”政策,导致应交增值税
大幅增加。
2014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 2013 年末增长 34.14 万元,增幅为 7.31%,
主要系“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公司应交增值税有所增加。
(6)其他应付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60.32
万元、607.50 万元和 763.48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8%、2.78%和
3.51%。2014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增长 447.18 万元,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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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3%,主要系公司期末收取的押金及保证金余额增加所致。2015 年末,公
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763.48 万元,主要系公司期末收取的押金及保证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2、非流动负债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558.60
万元、533.13 万元和 1,637.5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全部为其
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均为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变化的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1,637.59 533.13 558.60
2010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67.83 172.58 177.33
(综合物流配送中心)
自主创新资金(物流信息平台) 11.69 17.80 23.90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
28.13 42.75 57.37
发展专项补助
哈密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中央
1,200.00 300.00 300.00
预算内投资补助
新疆物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229.94
(三)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74 1.63 1.73
速动比率 1.61 1.43 1.54
资产负债率(合并) 46.36% 47.81% 41.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17% 46.01% 39.98%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51,408,761.31 51,465,638.87 47,739,3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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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保障倍数 5.48 4.86 6.08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3 倍、1.63
倍和 1.74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54 倍、1.43 倍和 1.61 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且变动趋势较为稳定,显示了公司良好的资
产流动性和短期偿债能力。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基本为流动负债,其中短期借款余额达
到 17,930.00 万元,并在设备采购、外协采购过程中形成了一定数额的应付账款。
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日益扩大,流动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不断通
过银行借款筹集资金,同时利用自身商业信用缓解营运资金的需求量。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率为 46.36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4.17%,处于正常的负债水平,不会给公司造成过高的财
务风险。但是,本公司正在投资建设的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和物流管理信
息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 2.19 亿元,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未
来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随之增加,如果全部通过银行借款来满足资金需求,
势必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增加,从而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维持在较
高水平,显示出公司较强的利息偿付能力和良好的业绩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利
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利息支付能力较强。
本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公司能够保持健康稳定的财务结构,能
够合理运用财务杠杆。但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对新市场的开发和
渗透力度进一步加大,特别是此次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的开工建设,使得公司营
运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如果不能及时拓宽融资渠道,
单纯依靠银行借款,势必导致资产负债率一再升高,会影响公司的财务健康和稳
定,加大公司财务风险。因此本公司迫切需要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拓宽融
资渠道,保持稳定而合理的财务结构。
鉴于公司近年来盈利情况良好,公司与银行等债权人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
系,拥有多家银行给予的 A 级以上的银行信用等级,有利于公司保持较好的融
资能力。同时,公司将力争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进行直接融资,进一步优化
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偿债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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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报告期内除为子公司和分公司提供担保之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因此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风险。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澳洋顺昌 5.29 2.76 1.10
飞马国际 1.15 1.04 1.04
恒基达鑫 1.34 1.09 2.15
华鹏飞 2.04 1.89 2.21
新宁物流 1.90 2.46 1.78
怡亚通 1.08 1.09 1.10
流动比率
飞力达 2.55 2.65 3.00
华贸物流 1.62 1.48 1.59
欧浦智网 1.15 2.70 1.25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2.01 1.91 1.69
水平
本公司 1.74 1.63 1.73
澳洋顺昌 17.99% 22.59% 49.02%
飞马国际 86.80% 95.05% 94.07%
恒基达鑫 3.98% 11.75% 4.23%
华鹏飞 18.14% 37.13% 37.27%
新宁物流 18.43% 45.18% 29.91%
资产负债
怡亚通 84.08% 86.64% 80.81%
率(母公司
口径) 飞力达 35.51% 36.22% 33.87%
华贸物流 50.91% 49.86% 42.00%
欧浦智网 39.44% 25.19% 38.64%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39.48% 45.48% 45.54%
水平
本公司 44.17% 46.01% 39.98%
2013年末、201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201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1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
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公司处在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时期,存在较大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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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除内部积累外,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和票据贴现提供营运资金,但公司的资
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均处于合理及可控水平,符合现代综合物流服务行业特征,
与公司的业务发展基本适应。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澳洋顺昌 4.35 3.88 3.81
飞马国际 28.40 28.47 27.79
恒基达鑫 3.35 4.93 6.45
华鹏飞 2.33 1.96 1.72
新宁物流 2.72 4.23 4.33
怡亚通 5.91 5.00 4.04
飞力达 8.62 7.37 7.02
应收账款周转率 华贸物流 6.52 6.59 7.51
欧浦智网 15.41 39.49 89.12
同行业上市公司
8.62 11.32 16.87
平均水平
剔除欧浦智网、飞
马国际后的同行
4.83 4.85 7.83
业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
本公司 3.22 4.95 7.07
澳洋顺昌 0.63 0.68 0.76
飞马国际 2.53 2.16 2.64
恒基达鑫 0.11 0.15 0.16
华鹏飞 0.53 0.92 0.66
新宁物流 0.49 0.66 0.73
总资产周转率 怡亚通 1.45 1.21 0.92
飞力达 1.36 1.78 1.63
华贸物流 2.59 2.65 3.01
欧浦智网 0.77 1.27 0.63
同行业上市公司
1.16 1.28 1.24
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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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1.00 1.33 1.55
报告期内,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来看,除了主要以仓储等业务为主的欧浦
智网和以贸易执行业务为主的飞马国际之外,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同时,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同行
业上市公司而言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显示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
最近三年,公司的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保持了相对稳定和平衡的增长态势,
最近三年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保持了相对稳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总
资产周转率相对较高。
总体来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基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及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的业务特点。
(五)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1、所有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5,600.00 5,600.00 5,600.00
资本公积 6,521.46 6,521.46 6,521.46
专项储备 10.61 7.71 9.25
盈余公积 962.42 806.57 800.61
未分配利润 13,933.40 11,460.34 8,799.06
归属于母公司
27,027.89 24,396.08 21,730.38
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34.61 — —
股东权益合计 27,062.51 24,396.08 21,730.38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盈利,所有者权益逐年增长。
2、股本
公司股本演变情况请参见“第四章 公司基本情况”中“四、发行人历次股
本演变情况”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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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本公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521.46 6,521.46 6,521.46
4、盈余公积及专项储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盈余公积 962.42 806.57 800.61
专项储备 10.61 7.71 9.25
本公司每年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为10%,公司报告期内各年末盈余公积余额
的变化均系公司按上述政策计提,因而盈余公积金相应增加,报告期内未发生盈
余公积金减少的事项。
本公司专项储备系按照第三方物流业务的自营收入计提1%的安全专项储
备。
(1)报告期内安全生产费计提明细表
单位:元
自有车辆 计提
年度 应计提金额 账面计提数 差异
自营收入 比例
2015 年 11,499,756.71 1.00% 114,997.57 114,997.57 ---
2014 年 10,428,635.95 1.00% 104,286.36 169,806.25 65,519.89
2013 年 6,283,121.07 1.00% 62,831.21 63,501.57 670.36
(2)报告期内安全生产费使用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GPS 安全费用 --- 117,443.33 13,045.38
消防安全费用 8,693.16 21,273.95 18,579.63
安全培训费用 20,500.94 7,260.00 1,800.00
材料安全费用 50,715.42 18,930.50 10,383.28
劳保用品 6,034.85 20,304.22 13,672.60
合计 85,944.37 185,212.00 57,480.89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运输煤炭、水泥、钢材等物资,公司自有运输设备按使
用的燃料品种分为燃油车(主要燃料为燃油)、LNG 车(主要燃料为液化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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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 LNG 等危险品的运输。
(3)发行人报告期内安全生产费计提和使用方法:
由于发行人运输车辆分为外协车辆及自有车辆,其中主要运输车辆为外协单
位车辆,外协运输单位车辆所有权及经营权均不属于发行人所有,外协单位运输
车辆运营风险由外协单位承担,发行人不承担外协车辆运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
相关安全责任,因此发行人仅需对自有车辆取得收入计提安全生产费。
每年末发行人按照自有车辆运营年度收入的1%计提安全生产费,符合《企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按照以下标
准平均逐月提取:(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
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的规定。
发行人安全生产费支出主要为GPS安全费用支出、消防、劳保等安全用品
支出,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交通
运输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
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
出;(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七)安
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规定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安全生产费计提和使用符合《企业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
发行人会计师发表的核查意见:“通过核查,我们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安全
生产费计提和使用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
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期初未分配利润 11,460.34 8,799.06 6,347.03
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2.91 3,238.43 3,170.63
减:对股东分配股利 644.00 571.20 560.00
减:提取盈余公积金 155.85 5.96 158.6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3,933.40 11,460.34 8,7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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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增加主要源于公司净利润的累积。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2年
12月31日总股本5,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共
派发560万元。
公司2014年3月7日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571.20万元。
公司 2015 年 5 月 5 日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6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644.00 万
元。
上述股利分配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2016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上述议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48,701.81 55,763.64 54,708.42
同比增长率 -12.66% 1.93% 18.97%
其中,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 45,184.27 42,986.85 40,4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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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收入2014年度较2013年度有所增长;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受资
金规模瓶颈的限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业务附加值较高的第三方物流业务
稳步增长的前提下,公司主动调减了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本
公司是疆内营业收入最大的民营综合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
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高的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市场需求增长,为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现代物流服务业发展,极大的改善
了现代物流服务业的发展环境。而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的运用亦拓展了现代服务业
的发展空间。本公司作为现代物流服务业的优势企业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第三方
物流业务收入亦持续增长。
同时,公司所处的新疆地区近来年经济发展迅猛,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加,
但由于地域辽阔运输距离长的特点,社会物流总费用一直较高,每亿元国内生产
总值所需的运输费用较全国水平高2~3倍,高昂的社会物流费用成为新疆经济
发展的巨大劣势。因而,配送成本更低、配送效率更高的第三方物流服务越来越
受到企业的青睐。此外,现代物流服务业的发展亦得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业
政策的大力支持,新疆地区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市场需求极其广阔。
本公司作为新疆地区第三方物流行业的龙头企业,凭借自身实力和优势,牢
牢抓住了这一市场机遇,第三方物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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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确立本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疆天顺物流管理系统V2.0、新疆天顺快运
管理系统V1.0、新疆天顺车辆信息管理系统V1.0、新疆天顺车辆调度管理系统
V2.0、天顺物流信息在线查询系统-(手机版)V1.0和天顺物流金融管理系统软
件V1.0,是疆内唯一拥有物流信息系统软件著作权的民营物流企业。公司通过信
息技术在物流业务中的有效运用,降低了运营成本,减少了人工失误,在客户中
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信誉。技术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帮助本公司赢得了
新疆地区众多上市公司、大企业集团的青睐,公司获得了八一钢铁、华电股份和
金风科技等客户的大额订单。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竞标中已逐渐进入良性的业务
循环周期,为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根本保证。
(3)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和营销战略布局
本公司在不断开拓市场的同时,非常注重服务体系的优化完善和目标市场的
营销战略布局。
在服务体系方面,本公司在不断巩固自身在第三方物流服务方面优势的同
时,也非常重视业务的创新和服务体系的完善,2011年和2012年公司分别开始
开展了供应链管理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上述业务的开展不仅有效的缓解了
客户资金紧张的压力,亦帮助客户的供应商节约成本、降低存货水平,起到了融
通公司客户及其供应商的作用,公司也相应拓展了第三方物流业务,同时巩固与
客户的良好关系,切实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在目标市场的营销战略布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乌鲁木齐、哈密、阜
康、富蕴、巴里坤、伊犁、乌苏等地设立子、分公司,逐步建成辐射全疆的营销
网络。同时,公司在乌鲁木齐投资建设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通过物流园
区的建设经营,带动第三方物流业务以及供应链管理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
发展。
2、主营业务收入分业务构成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于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业务,并从事于相应商品
的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等综合型供应链服务业务。报告期
内,公司营业收入的业务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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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第三方物流 45,184.27 92.78% 42,986.85 77.09% 40,411.40 73.87%
供应链管理 2,628.13 5.40% 11,853.55 21.26% 13,503.23 24.68%
物流园区经营 599.39 1.23% 533.81 0.96% 472.64 0.86%
物流金融监管 290.01 0.60% 389.43 0.70% 321.15 0.59%
合计 48,701.80 100% 55,763.64 100% 54,708.42 100%
(1)公司业务以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为起点,因而第三
方物流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报告期内,第三方物流业务为公司提供了较为稳
定 的 收 入 来 源 。 2013 年 度 、 2014 年 度 及 2015 年 度 该 项 业 务 分 别 产 生 收 入
40,411.40万元、42,986.85万元和45,184.27万元,其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则分
别达到73.87%、77.09%和92.78%,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大。2013年8月“营
改增”政策实施后,原来价内的差额营业税改为价外的增值税,公司第三方物流
业务收入金额较“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减少销项税部分,导致第三方物流业务收
入金额有所减少。在2014年全年度受到“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以及中国经济“新
常态”的背景下,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实现收入42,986.85万元,同比增长6.37%。
2015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实现收入同比增长2,197.42万元,增幅5.11%,主要
是因为在国内风电行业逐步复苏的背景下,2015年公司为客户金风科技承运大
件货物的运量显著增长。目前公司已与八一钢铁、华电股份、金风科技、神华能
源、天富热电、天山股份、圣雄能源、青松建化等疆内外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建
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在加强与老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亦重视新客户的开
发,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拓,第三方物流业务仍将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2)在保持第三方物流市场地位的同时,公司亦十分注重业务体系的优化
完善。2010年下半年,公司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和市场调查,开始筹备起步供
应链管理业务。随着公司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的经验不断丰富、服务能力不断增
强,2013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分别达到13,503.23万元和
11,853.55万元。供应链管理业务已成为公司业务收入新的增长点,2013年和
2014年该项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已分别达到24.68%和21.26%。由于第三
方物流业务和供应链管理业务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2015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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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现收入同比增长2,197.42万元,公司的资金瓶颈日益凸显,故2015年公司
供应链管理业务仅实现收入2,628.13万元。
①发行人2015年供应链管理业务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
公司从事供应链综合服务,资金是主要的生产要素。公司执行第三方物流服
务时需要预先支付燃料费、工资或外协费用;为保证货物的安全,公司需预先向
第三方物流业务客户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物流服务完成后公司与客户存在一
定的账期。供应链管理业务中,“形式买断”类供应链管理业务中公司需先行形
式买断供应商的商品,而公司与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结算尚存在一定的账期;供
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中由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先行满足各方资金结算需求。
因此,第三方物流业务和供应链管理业务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两项业务均为资
金密集型业务,在公司资金规模未有较大增长的情况下,第三方物流业务和供应
链管理业务的进一步增长受到资金瓶颈的限制。
“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低于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在资金规
模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第三方物流业务稳步增长的前提下,
公司主动调减了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2015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实现收入同
比增长2,197.42万元,由于受到资金瓶颈的限制,2015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
仅实现收入2,628.13万元。
②发行人发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的障碍
如前所述,供应链管理业务为资金密集型业务。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的毛利
率及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毛利率 6.82% 5.50% 5.21% 6.90%
怡亚通 资产负债率
84.08% 86.64% 80.81% 83.77%
(母公司)
毛利率 0.39% 0.38% 0.47% 1.59%
飞马国际 资产负债率
86.80% 95.05% 94.07% 93.47%
(母公司)
毛利率 5.51% 5.40% 3.42% 2.64%
普路通 资产负债率
96.68% 98.39% 97.92% 95.55%
(母公司)
本公司 毛利率 17.67% 11.82% 5.93% 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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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44.17% 46.01% 39.98% 42.80%
(母公司)
通过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可知,供应链管理业务的毛利率较低,资
产负债率较高,供应链管理业务类公司均依靠较大的资金规模推动业务发展。通
过上述分析,发行人目前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发行人发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的主
要障碍是资金规模。
从市场而言,越是经济低迷的阶段,企业的资金压力越大,供应链管理业务
提供商的市场需求越大。因此,天顺股份在2015年主动收缩供应链管理业务规
模,是针对当期经济形势的变化,企业做出的主动性经营策略的调整,而并非发
行人受制于市场环境所导致的业务经营障碍所致。
因此,发行人2015年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的下降,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
化而做出的经营策略的调整。公司这一调整不仅有利于有效降低经营风险,而且
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供应链管理业务不存在市场
环境、业务能力方面的障碍和限制。
③公司将持续发展供应链管理业务
Ⅰ.公司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背景
随着第三方物流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并对诸
多客户的经营状况、原材料采购需求或产品销售要求、财务状况等较为熟悉;同
时,由于长期从事大宗货物的物流服务,公司对大宗货物的需求变动、价格走势
等市场变化了解较为深刻,并对大宗货物上下游的供需情况有了深入了解。经过
长期的、有意识的经验积累和市场跟踪调查,发行人在不断开拓第三方物流业务
的基础上,积极筹备起步供应链管理业务,并于 2011 年正式开展该项业务。
Ⅱ.公司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
发行人基于长期的第三方物流业务以及开展数年的“形式买断”类供应链管
理,对于上下游客户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供需情况有了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
发行人能够较好地了解下游客户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等要素。公司在上述业务
发展等基础上,将能够较好地解决供应链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问题,从而为全体
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Ⅲ.发行人四大板块业务的协同
天顺股份以第三方物流业务为起点,逐步拓展到供应链管理业务、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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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目前形成了四大业务板块。这四大板块的业务不
是互相割裂的,发行人从了解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和切实需求入手,发掘供应链各
个环节的业务机会,努力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通过信息流、业务流的综合,发行人四大业务板块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推
动公司在供应链综合服务领域健康、持续、全面成长。
货物倒运可能带来堆场仓储业务
第三方物流业务 物流园区管理业务
集聚客户带来新的物流业务需求
提供客户
提供客户需求 未来创造
需求和经营状况
仓储要求 提供仓储监管的经验
提供市场供需状况
拉动更多第 发掘潜在的物流需求 集聚客户带来潜在需求
了解客户经营状况
三方物流业
务需求
集聚客户带来潜在需求
发掘和创造潜在需求
供应链管理业务 物流金融监管业务
发掘和创造潜在需求
发行人经过多年在第三方物流业务领域的发展,积累和沉淀了一大批优质客
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公司能够熟悉客户的经营状况和需
求情况。同时,通过大量的第三方物流业务运营,公司对所涉及的大宗货物的市
场供需状况、上下游企业发展情况也有了清晰的认知。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第三
方物流业务板块所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及分析,将其中可供挖掘的需求以及风险
评估信息迅速传递给供应链管理业务,使得供应链管理业务板块能够较为容易进
行风险评估和控制,且能够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获取业务以及开展业务
的成本大大降低。
由此可见,供应链管理业务是发行人综合型供应链管理服务中至关重要的业
务之一,在公司资金规模有所保障的情况下,公司将持续发展包括供应链管理业
务在内的综合型供应链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的持续发展将不会受到客观因
素的障碍。
(3)2010年,公司在乌鲁木齐投资建设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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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及2012年该物流园区部分设施相继投入使用,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于2013
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分别产生营业收入472.64万元、533.81万元和
599.3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该项业务目前产生的营业
收入虽然较少,但其可以通过物流园区的物资集聚功能,帮助公司拓展乌鲁木齐
及周边地区的第三方物流业务,是公司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极大助益。同时,
自有的物流园区投入使用对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供应链管理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
业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大大增强上述两项业务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4)公司2012年开始从事物流金融监管业务,该业务与供应链管理业务皆
可以帮助客户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可以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增值服务,有利于
公司巩固与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黏度”,对于公司扩展增长自身的
第三方物流业务规模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2013年公司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收入
达到321.15万元,2014年公司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收入达到389.43万元,2015年
公司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收入达到290.01万元。
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等业务是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
有效延伸,丰富了公司的业务结构,增强了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使得公司业务覆盖现代物流全产业链。上述各项业务相辅相成,相互起到积极促
进的作用,从而使公司整个业务链条形成良性循环,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分析
本公司目前的主要目标市场是新疆地区市场。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实
际的地区分布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疆内 45,597.79 93.63% 52,572.49 94.28% 53,225.93 97.29%
疆外 3,104.02 6.37% 3,191.15 5.72% 1,482.49 2.71%
合计 48,701.81 100% 55,763.64 100% 54,708.42 100%
(1)公司当前以巩固和扩大新疆市场的份额为主导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深化,特别是新疆能源、化工等产业的飞速发
展,新疆地区经济发展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势头,自 2003 年以来 GDP 增长率和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平均保持在两位数的水平,这亦极大地带动了新疆地区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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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的发展。此外,新疆地域广阔,其面积占我国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疆内
运输和疆内与疆外的运输距离都很长,因而社会物流总费用偏高一直是新疆经济
发展的劣势。在新疆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成本更低、配
送效率更高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新疆第三方物流市场前景广阔。因此,本公司的
经营战略是首先立足于本地区,在不断巩固和扩大本地区市场地位的基础上,积
极开拓疆外市场。近年来,公司通过积极的市场开发,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持续
增长,运量、营业收入以及竞争实力在新疆地区均居领先水平,但相对于新疆现
代物流行业市场的整体容量而言,公司目前市场占有率仍然相对有限。因此,在
目前的市场条件下,本公司必然首先专注于新疆地区的市场开拓。
本公司作为新疆地区大宗货物及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的龙头企业,将充分利
用现有的区域市场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自身在新疆市场的行业地位,进一步
扩大自身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提高公司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整体抗风险的
能力。
(2)报告期内公司疆外业务的具体拓展情况
本公司在大力开发现有新疆市场、努力提高市场份额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疆
外市场的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疆外市场收入占比呈逐年增加趋势。
①疆外业务收入占比逐年增长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疆内 45,597.79 93.63% 52,572.49 94.28% 53,225.93 97.29%
疆外 3,104.02 6.37% 3,191.15 5.72% 1,482.49 2.71%
合计 48,701.81 100% 55,763.64 100% 54,708.42 100%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疆外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比例分别为 2.71%、
5.72%和 6.37%,占比逐年增长。公司将继续拓展疆外业务,进一步提高疆外收
入占比。
②利用疆内业务辐射疆外市场
公司将在深层次开发疆内市场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品牌输出,将业务范围向疆
外市场延伸。公司报告期内尽管大部分业务集中于疆内市场,但仍积极承接部分
疆外市场的业务;同时公司在疆内市场所承接部分业务的运送范围也辐射到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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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司将切实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客户群
体中树立起良好的口碑,在全国范围内打造“天顺供应链”的品牌,从而推动自
身向疆外市场积极、快速渗透。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客户物流需求,第三方物流运输范围辐射北京、内
蒙、陕西、宁夏、青海、甘肃、贵州、四川等多个省市地区,为公司业务在内地
省份的拓展,奠定了基础。
③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新建物流基地辐射疆外市场
公司也将在不断巩固和提高疆内市场份额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在疆
外市场合理设置市场开发和运营所需的网点,力求有效扩大自身辐射区域面积,
并为承接更多的疆外业务奠定基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新疆天顺哈密物
流园区,正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在新疆通往疆外市场的“东大门”设立物流
基地,为公司未来进军疆外市场,积极拓展内地业务提供基础保障。
④利用地缘优势积极拓展中亚市场
此外公司亦将积极开拓中亚等国际市场,将积极开展与中亚各国之间的国际
物流服务,在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同时,在国际范围
内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不断加强与疆内出口型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并派出
专人赴中亚地区考察当地的供应链服务市场,尝试与中亚地区的供应链服务提供
商开展合作,为公司以后充分利用“一带一路”、 “东联西出”政策,开拓国内、
国际市场奠定了前期基础。
报告期内,疆外业务的主要客户和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占同期主 占同期疆
金额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务收 外收入比 业务类型
(万元)
入比例 例
1 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060.57 2.18% 34.17% 第三方物流
2 甘肃新精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05.02 1.45% 22.71% 供应链管理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3 674.50 1.39% 21.73% 第三方物流
2015 年度 公司
4 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 253.53 0.52% 8.17% 第三方物流
5 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85.24 0.38% 5.97% 第三方物流
合计 2,878.85 5.91% 92.75% --
2014 年度 1 甘肃新精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76.62 2.83% 49.41% 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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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省国裕建设有限公司 487.87 0.87% 15.29% 供应链管理
3 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349.61 0.63% 10.96% 第三方物流
4 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336.04 0.60% 10.53% 第三方物流
5 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27.68 0.59% 10.27% 供应链管理
合计 3,077.82 5.52% 96.45% --
1 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290.20 2.36% 87.03% 第三方物流
2013 年度 2 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92.29 0.35% 12.97% 第三方物流
合计 1,482.49 2.71% 100.00% --
4、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波动情况
本公司目前的主要目标市场集中于以新疆为主的西北地区,冬季气候寒冷,
生产型企业的正常运营和交通运输效率在冬季受到影响,因而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公司第一季度业务量很小、第二季度业务量开始增加、大量
业务集中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因此,本公司每年上、下半年的业务收入规模
有较大差距。公司报告期内上下半年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上半年 24,011.54 49.30% 22,659.48 40.63% 25,001.75 45.70%
下半年 24,690.26 50.70% 33,104.16 59.37% 29,706.67 54.30%
合计 48,701.80 100% 55,763.64 100% 54,708.42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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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公司每年下半年的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大致在 55%左
右,本公司每年的上下半年的收入呈现一定季节性波动。2013 年上半年公司营
业收入比重较 2012 年上半年高,主要是因为公司客户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
限公司因其内部业务安排,部分运输业务提前至 2013 年第一季度,导致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业务收入增加。
5、“营改增”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2013 年 5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
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文),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
增”试点。根据上述规定,2013 年 8 月 1 日起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由按差额征
收 3%的营业税改为按 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由于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可取得
的增值税进项税较少,受“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利
润总额均有所降低。
“营改增”政策只对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造成影响,其对第三方物流业务具
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3年8—12月
项目 营改增前模拟数 营改增后实际数 增减额 增减率
营业收入 201,192,593.55 181,314,999.37 -19,877,594.18 -10.96%
营业成本 167,204,453.32 152,328,692.27 -14,875,761.05 -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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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33,988,140.23 28,986,307.10 -5,001,833.13 -17.26%
毛利率 16.89% 15.99% 0.90个百分点 -5.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88,126.45 1,206,949.18 -81,177.26 -6.73%
对利润总额影响数 -4,920,655.86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476,781,142.09 429,868,547.52 -46,912,594.57 -10.91%
营业成本 409,449,269.63 370,768,948.47 -38,680,321.16 -10.43%
毛利 67,331,872.46 59,099,599.05 -8,232,273.41 -13.93%
毛利率 14.12% 13.75% 0.37个百分点 -2.7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59,110.65 2,152,596.44 -506,514.21 -23.53%
对利润总额影响数 -7,725,759.20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501,955,264.62 451,842,722.13 -50,112,542.49 -11.09%
营业成本 423,263,031.58 376,938,000.68 -46,325,030.90 -12.29%
毛利 78,692,233.03 74,904,721.45 -3,787,511.58 -5.06%
毛利率 15.68% 16.58% 0.9 个百分点 5.4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34,764.60 2,074,630.98 -1,260,133.62 -60.74%
对利润总额影响数 -4,347,135.73
由上表可知,“营改增”后 2013 年 8—12 月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较“营
改增”前降低了 10.96%,毛利率降低了 0.90 个百分点,利润总额降低了
4,920,655.86 元,由于可抵扣进项增值税项较少,“营改增”对公司 2013 年 8
—12 月经营业绩影响较大。2014 年度,为降低“营改增”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公司根据外协对象的燃油成本实际情况,要求外协对象部分燃油由公司采购
供给,以增加可抵扣进项增值税项。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这一措施降低了“营改
增”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014 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营业收入较“未营
改增模拟数”减少了 10.91%,但毛利率仅降低 0.37 个百分点,利润总额降低
7,725,759.20 元。2015 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营业收入较“未营改增模拟数”
减少了 11.09%,但毛利率仅降低 0.9 个百分点,利润总额降低 4,347,135.73 元。
(二)营业成本分析
1、公司营业成本增长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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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成本 40,315.88 47,945.03 47,900.70
同比增长率 -15.91% 0.09% 21.5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增长率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基本保持一致,营业
收入与营业成本基本配比。
2、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业务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三方物流 37,693.80 93.50% 37,076.89 77.33% 34,864.98 72.79%
供应链管理 2,163.65 5.37% 10,451.87 21.80% 12,701.30 26.52%
物流园区经营 247.33 0.61% 211.51 0.44% 208.52 0.44%
物流金融监管 211.10 0.52% 204.75 0.43% 125.90 0.26%
合计 40,315.88 100.00% 47,945.03 100% 47,900.70 100%
(1)第三方物流成本
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成本主要包含公司外协运输费用、燃料费、路桥费、工
资和折旧等项目。第三方物流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占公司
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73.87%、77.09%和 92.78%,相应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成
本占公司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72.79%、77.33%和 93.50%。公司第三方物流业
务成本与收入基本匹配。
(2)供应链管理成本
公司于 2011 年开展了供应链管理业务,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成本主要为商
品采购成本。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4.68%、21.26%及 5.40%,相应供应链管理业务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比重分别
为 26.52%、21.80%及 5.37%,公司供应链理业务成本的变动主要与供应链理
业务收入及商品采购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3)物流园区经营成本
2011 年和 2012 年,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部分设施相继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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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始开展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折旧摊销及
员工工资,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物流园区经营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
例分别为 0.44%、0.44%及 0.61%,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
(4)物流金融监管成本
公司于 2012 年开始从事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成本主要为
员工工资,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
例分别为 0.26%、0.43%及 0.52%,占比很低。
(三)报告期公司业绩的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数额 同比增长 数额 同比增长 数额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48,701.81 -12.66% 55,763.64 1.93% 54,708.42 18.97%
营业成本 40,315.88 -15.91% 47,945.03 0.09% 47,900.70 21.54%
营业利润 3,296.21 -9.03% 3,623.43 11.21% 3,258.17 -4.15%
利润总额 3,741.35 2.84% 3,638.18 4.19% 3,491.88 -2.44%
净利润 3,264.52 0.81% 3,238.43 2.20% 3,168.67 0.15%
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97%,2013年,虽然“营改增”政策导
致公司税负显著提高,但公司净利润依然较2012年实现略微增长。在2014年全
年度受到“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以及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公司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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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和净利润依然实现了持续增长。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受资金规模瓶颈的限
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业务附加值较高的第三方物流业务稳步增长的前提
下,公司主动调减了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2015年公司净利
润依然实现了持续增长。
1、经营业绩稳步发展
本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到18.97%,201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93%,与同期营业成本的增长率基本持平,表明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
信息技术领先、业务模式领先、服务领先的竞争策略,不断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
力,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
同时,本公司净利润亦保持增长。2013年,虽然“营改增”政策导致公司
税负显著提高,但公司净利润依然较2012年实现略微增长。在2014年全年度受
到“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以及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公司净利润依然实
现了持续增长。公司在现有管理水平、营运资金规模、资产和负债规模下充分发
挥了服务和市场开拓能力,营运规模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平。公司如果希望继续保
持稳定的增长,势必需要扩大运能和营运资金供给。
2、报告期发行人利润的主要来源
本公司主要从事于以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业务为基础,覆盖相
应的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等全产业链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
业务,公司利润也主要来源于上述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营业务项目的毛利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8,385.92 100.00% 7,818.61 100% 6,807.72 100%
其中:
第三方物流 7,490.47 89.32% 5,909.96 75.59% 5,546.42 81.47%
供应链管理 464.48 5.54% 1,401.67 17.93% 801.94 11.78%
物流园区经营 352.06 4.20% 322.30 4.12% 264.11 3.88%
物流金融监管 78.91 0.94% 184.68 2.36% 195.25 2.8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不断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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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物流业务。但随着公司业务体系的不断优化和完善,供应链管理业务、物流园
区经营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亦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产生的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81.47%、75.59%和89.32%。
2011年,公司开展了供应链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取得
了良好发展,2012年该项业务产生的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已达到3%以上;
2013 年 该 项 业 务 产 生 的 毛 利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更 是 超 过 了 10% , 达 到
11.78% ; 2014 年 该 项 业 务 产 生 的 毛 利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的 比 例 增 长 至
17.93%,2015年该项业务产生的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为5.54%,供
应链管理业务已经成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和利润来源。
此外,公司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尚处于建设和设施完善中;物流金融
监管业务于2012年才刚刚开展,因而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
务产生的毛利依然较低,其中物流园区经营业务产生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比
重不足5%,物流金融监管产生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比重不足3%。报告期内,
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的毛利贡献逐年提高,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将成为公司新的
利润增长点,同时公司通过物流园区经营业务的集聚功能,不断拓展第三方物流
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
3、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公司保持连续而稳定的业绩增长的首要因素是保持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以
及业务毛利率的稳定;其次公司通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期间费用,以
尽可能提高销售利润率。
(1)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为保证本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应当在进一步做大做强第三
方物流业务的同时,加快供应链管理业务、物流园区经营业务与物流金融监管业
务的发展,充分发挥各项业务间的联动效应,努力巩固并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
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保持持续增长,从而保证了公司连续和稳定的
盈利能力。这一方面得益于公司资本实力不断增强,业务规模持续发展;另一方
面则得益于公司先进的物流信息化技术和良好的品牌与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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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通过不断的市场开拓、优质的服务质量和物流信息化技术的运用,不
仅实现了整体业务规模增长,还通过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车辆配载率、降低车辆
空驶率等手段,保持了稳定的盈利水平。这是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持续增长的根本
保证,也是公司未来继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2)迅速增强资金实力
资金需求始终是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随着公司技术水平和市
场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公司已经能够获得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但公司业务对营
运资金需求极大,物流园区的建设亦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始终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和
不断增加银行借款有效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使得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较快
发展。
但公司资产规模有限,能够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的规模亦有限。如果公司不能
有效拓展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要,很可能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坐失良机。因而,
公司希望通过此次公开发行股票,迅速增强资本实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和市场的
持续拓展提供有力保证。
(3)期间费用对利润的影响
公司期间费用相对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利润影响不大。但是,随
着募投项目的建设以及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未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
务费用都将进一步上升,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四)发行人毛利率变化情况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 17.22% 14.02% 12.44%
其中:
第三方物流 16.58% 13.75% 13.72%
供应链管理 17.67% 11.82% 5.93%
物流园区经营 58.74% 60.38% 55.88%
物流金融监管 27.21% 47.42% 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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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44%、14.02%和
17.22%。2013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受“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业务毛利率
略有下滑;而物流园区经营业务随着设备与人员投入的增加,业务毛利率亦有所
下滑;此外,2013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其毛利占比亦同
比增幅较大,而该项业务的毛利率相对较低,因而2013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较2012年有所下降。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4.02%,较2013年主营业务
毛利率有所提高,主要系2014年公司毛利占比较高的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与
2013年度基本持平以及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有所提高所致。2015年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率为17.22%,较2014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提高,主要系2015年公司
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占比有所提高,同时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较2014年度有
所提高。
公司2013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除因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和物流
园区经营业务毛利率均低于2012年度外,亦受201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
发生变化的影响。2013年度公司毛利率下降的具体影响因素如下:
(1)公司自2011年开始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后,该业务发展迅猛,对公司
营业收入及毛利贡献逐渐增加,占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贡献的比例逐渐增大,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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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第三方物流 42,986.85 77.09% 40,411.40 73.87% 42,030.45 91.40%
供应链管理 11,853.55 21.26% 13,503.23 24.68% 3,654.01 7.95%
物流园区经营 533.81 0.96% 472.64 0.86% 219.48 0.48%
物流金融监管 389.43 0.70% 321.15 0.59% 82.40 0.18%
合计 55,763.64 100% 54,708.42 100% 45,986.34 100%
主营业务毛利
第三方物流 5,909.96 75.59% 5,546.42 81.47% 6,123.08 93.12%
供应链管理 1,401.67 17.93% 801.94 11.78% 249.42 3.79%
物流园区经营 322.30 4.12% 264.11 3.88% 160.69 2.44%
物流金融监管 184.68 2.36% 195.25 2.87% 42.28 0.64%
合计 7,818.61 100% 6,807.72 100% 6,575.47 100%
由上表可知,2013年度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达到13,503.23万元,较
2012年大幅增加了9,849.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亦由7.95%增加至
24.68%;同期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毛利801.94万元,较2012年大幅增加了
552.52万元,但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仅由3.79%增加至11.78%。公司供应链
管理业务的毛利率明显低于第三方物流、物流园区经营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
2013年度随着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和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大幅增加,降低了
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导致公司毛利率较2012年度降低。
(2)2013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较2012年度降低了0.85个百分
点;与2014年度相比,虽然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基本持平,但供应链管理毛
利率较2014年度低5.89个百分点,导致公司2013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明显低于
2012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2013年度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较低
的具体原因如下:
①第三方物流
2013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为13.72%,低于2012年度的14.57%,
与2014年度的13.75%基本持平,主要系自2013年8月始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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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由于公司可抵扣进项增值税项不
足,“营改增”降低了公司盈利能力和毛利率水平。2013年8—12月份,受“营
改增”政策影响,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利润总额较测算的“未营改增”情况下减
少了492.07万元,毛利率降低了0.90个百分点,降低了公司2013年度第三方物
流业务毛利率水平。2014年度,公司在外协对象自愿情况下为其采购供给部分
燃油,以增加可抵扣进项增值税项。2014年度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利润总额较
测算的“未营改增”情况下降低772.58万元,毛利率降低0.37个百分点。这一措
施虽然一定程度降低了“营改增”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公司2014年度第
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依然低于2012年度。
②供应链管理
2013年度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为5.93%,与2012年度的6.83%相近,
明显低于2014年度的11.82%,主要系2014年度在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基础上,开
始提供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业务模式
下,公司无需“形式买断”商品,而是在取得客户货物质押监管权的情况下,为
客户货物提供运输、仓储、监管、配送等服务,在质押物价值范围内为客户提供
结算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由于无需“形式买断”商品,该模式下公司按服务
费用确认收入,经手商品的价值并不确认收入,业务毛利率远高于“形式买断”
形式。2014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收入118,535,476.58元,其中供应链管
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实现收入10,956,259.75元,因而2014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
务毛利率远高于2013年度,使得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提高,与2012
年度基本持平,均高于2013年度。
综上,公司2013年度毛利率有所下滑是由于毛利率较低的供应链管理业务
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大幅增加、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受“营改增”影响有
所下滑及受业务模式影响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较低等原因所致。
2、按业务类型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1)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分析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72%、
13.75%和16.58%。2013年8月1日“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公司第三方物流业
务由原来价内的差额营业税改为价外的增值税,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金额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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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减少销项税部分,导致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金额有所减少,
故2013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略有下滑。虽然2014年全年公司第三方物
流业务受到“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但由于2014年度燃油价格有所下降,同时
公司通过向中石油等公司采购燃油,并提供给外协对象,燃油成本按照不含税金
额结转,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成本有所降低,故2014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
利率与2013年基本持平。2015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较2014年度有所
提高,主要系:①在国内风电行业逐步复苏的背景下,2015年公司为客户金风
科技承运大件货物的运量显著增长,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占第三方物流
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由2014年度的11.52%提高到2015年的26.83%,大件货物
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毛利率高于大宗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毛利率;②2015年公
司自有车辆运营效率较2014年有所提高。
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成本主要为外协成本,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公
司外协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达到71.28%、74.93%和90.47%,公司
在自营车辆运力难以覆盖新疆广阔物流服务区域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大量使用外协对象完成部分第三方物流服务,不仅有效的保障了公司物流服务能
力,而且降低了公司营运成本、提高了物流服务效率。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能够
保持稳定的盈利能力,依靠的是公司比较有效的成本传导机制和对外协成本的控
制。
物流市场的竞争充分,价格透明度高。公司在进行招投标时,根据货物、路
线、路况等测算路桥费、耗油量等主要成本因素,计算出单位货物的运输成本,
并以此为依据加上合理的利润形成招投标价格。而公司亦以此价格为依据,在合
格外协对象范围内以询价竞争的方式,综合考虑外协对象的运作能力、服务质量、
价格等因素确定外协供应商。公司始终恪守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在
运输单价由于燃油价格、路桥费变动等原因发生波动时,不仅通过合同约定、自
主协商等方式调整与客户的协议价格,亦会相应调整与外协对象之间的协议价
格。通过对外协成本的精确核算、控制和成本的有效传导,虽然报告期内燃油价
格、路桥费等第三方物流业务成本因素有所波动,但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
务毛利率总体上受上述因素变动的影响较小。
(2)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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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0年开始筹备并于2011年正式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2013年、
2014年及2015年该项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93%、11.82%和17.67%。供应链管理
业务盈利情况受客户类别、客户需求(是否需要提供商业信用)、上下游供需状
况、商品种类等因素的影响较大,故业务毛利率有一定的波动。2012年公司为
客户采购的产品主要为水泥与铁精粉等,而2013年及2014年扩展为水泥、冶金
焦、生铁、铁精粉、煤炭等。2014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为11.82%,
较2013年大幅提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不断拓展供应链管理业务,为部分客户提
供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该项业务作为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延伸,业务附
加值较高。2015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为17.67%,较2014年有所提高,
主要是因为公司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收入占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总额
的比例较2014年有所提高,该业务的附加值较高、毛利率较高,因此相对提高
了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水平。随着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以及在供应链管理
业务方面的经验不断丰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供应链管理业务提供的服务产品
日益丰富,亦包含了为客户提供商业信用等附加值较高的供应链服务。虽然供应
链管理业务毛利率较其他业务毛利率低,但可以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增值服
务,有利于公司巩固与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黏度”,对于公司增长
自身的第三方物流业务规模及开展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Ⅰ、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具体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业务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华贸物流 供应链贸易 1.70% 1.96% 1.64% 1.83%
飞力达 贸易执行 2.34% 0.67% 0.89% 1.63%
深度供应链
怡亚通 6.82% 5.50% 5.21% 6.90%
业务
飞马国际 贸易执行 0.39% 0.38% 0.47% 1.59%
普路通 供应链管理 5.51% 5.40% 3.42% 2.64%
行业平均毛利率 3.35% 2.78% 2.33% 2.92%
本公司 供应链管理 17.67% 11.82% 5.93% 6.83%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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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务的毛利率。公司供应链管理毛利率较高与业务区域、商品种类和业务模
式等因素相关,具体原因如下:
①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新疆地区,而新疆物流业相对落后,公司面临的竞争
激烈程度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A级物流企业超过3,000
家,其中5A级物流企业近200家。《2014年度中国物流企业50强排名》中,第
50名物流业务收入为22.4亿元,入围门槛比上年提高2.1亿元。截至2014年底新
疆仅有5A级物流企业一家、4A级物流企业九家,而其中只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运
输公司和中铁物资集团新疆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新疆物
流企业总体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不高。
而供应链管理业务需物流企业能够同时提供物流、仓储、采购、分销、物流
监管、结算等服务,同时,供应链管理业务需“形式买断”商品,是资金密集型
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提供商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疆内具有完整业务链和
足够资金实力可以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较少。而与之相反,由
于供应链管理业务可以为客户解决因资金或储存等条件的约束而无法采购需要
数量的原材料和供应商不愿意代客户压库或赊销的问题,使客户摆脱了流动资金
不足的困扰,疆内需要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客户数量众多。公司自开展供应链管理
业务以来,得到众多客户的欢迎,该项业务取得了迅猛发展。公司在资金实力有
限而可选择客户较多的情况下,可以有针对性的选择采购、分销商品毛利率较高
的业务或具有较高物流、仓储、监管、结算附加值的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使供应链管理业务整体保持较高毛利率水平。
②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似业务的毛利率,亦与
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提供服务的商品类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同相关。同行业上
市公司提供服务的商品类型主要以IT、电子行业原材料、配件为主,其服务的客
户为类似于联想、惠普、戴尔、小米等电子信息加工企业。这类企业对原材料和
配件价格情况了如指掌,对于原材料和配件在品牌、质量、数量、时间上均会有
指定;不仅如此,对后续的相关的物流、配送、用工等也都有清晰明确的计算。
由于企业本身对商流、信息流掌握比较充分,物流、资金流周转速度快,因此在
与这类企业进行供应链管理合作中,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在商流、信息流、资金流
上并无明显优势,很难在供应链上创造利润空间、为自身供应链管理业务争取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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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毛利率。以普路通为例,普路通主要从事电子信息类行业和医疗器械行业的供
应链管理,医疗器械行业交易周期长、单位价值高等特点,从事上述两个行业交
易类业务时,医疗器械行业毛利率远高于电子信息类行业: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电子信息类行业 1.44% 1.59% 1.13%
医疗器械类行业 9.62% 10.46% 10.83%
此外,怡亚通的深度供应链业务大量从事于医疗、机械、母婴、日化、食品、
酒饮、家电行业等行业,其毛利率也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较,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服务商品为煤炭、矿石、
水泥和钢材等大宗商品,公司多年从事上述商品的第三方物流业务,与众多该类
商品的销售方和采购方保持着合作关系,掌握大量该类商品的销售或采购需求信
息。
因而,从商流和信息流来看,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业务服务的客户大多为中
小型企业,公司在商流与信息流方面与客户相较处于明显优势。公司在与客户合
作过程中,利用自身商流与信息流的优势,在帮助客户更快的消化库存、销售商
品和采购原材料、加速其物流周转速度的同时,亦可以提高商品销售利润率、降
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在供应链环节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因而也为自己的供应链
管理业务争取到更大利润空间和更高毛利率水平。
从物流和资金流来看,公司在进行供应链管理业务时,多数客户按需求总量
提出采购数量,并只预付30%或不预付商品款,公司在购入商品时则通常需要全
额支付商品款,款到后方可提取商品;客户根据自己的实际生产情况和生产需求,
给公司下达商品供应量,并每月根据公司实际供应量结算商品款,供应链管理业
务需占用一定比例的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所从事的行业,在
物流、配送、用工、生产等方面的计划相对粗犷,远没有电子信息加工行业企业
那么精细,大多无法做到按批次或月度提供采供计划,其物流和资金流周转效率
远没有电子信息加工行业企业那么高,导致资金占用比例较大、占用时间较长。
公司在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时,会根据资金占用金额计算资金使用费,计入供应
链管理收入总额中。由于资金占用比例较大、占用时间较长,导致资金使用费高,
使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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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从业务模式来看,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业务大部分均采用“形式买断”的
模式,经手商品的全部价值均确认收入。而自2014年始,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
除采用“形式买断”的模式外,亦开始开展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即在
客户抵押商品价值范围内为客户提供结算服务,代替客户结算采购款并收取服务
费用的业务模式。公司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与普路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
类业务相似,均按服务费用确认收入,经手商品的价值并不确认收入,因而该模
式的毛利率远高于“形式买断”的模式。2014年公司开始开展该模式业务并取
得收入10,956,259.75元,导致公司2014年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大幅提高,进
一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似业务。2015年公司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
得收入450.34万元,占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7.14%,占比较2014
年度有所提高,导致公司2015年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较2014年度有所提高。
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毛利构成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收入 2,177.79 10,757.92 13,503.23 3,654.01
成本 2,130.46 10,451.87 12,701.30 3,404.59
形式买断
毛利 47.33 306.05 801.94 249.42
毛利率 2.17% 2.84% 5.94% 6.83%
收入 450.34 1,095.63 - -
成本 33.19 - - -
资金结算配套服务
毛利 417.15 1,095.63 - -
毛利率 92.63% 100% - -
收入 2,628.13 11,853.55 13,503.23 3,654.01
成本 2,163.65 10,451.87 12,701.30 3,404.59
合 计
毛利 464.49 1,401.67 801.94 249.42
毛利率 17.67% 11.82% 5.93% 6.83%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
利率分别为 6.83%、5.93%、11.82%和 17.67%。其中,“形式买断”供应链管
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83%、5.94%、2.84%和 2.17%;自 2014 年始,公司供
应链管理业务除采用“形式买断”的模式外,亦开始开展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
套服务,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毛利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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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100%和 92.63%。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 “形式买断”供应
链管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83%、5.94%、2.84%和 2.17%,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3 年度,公司 “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较 2012 年度略有下降。
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服务商品为钢铁、煤炭、矿石和水泥等大宗商品,2014
年度至今,由于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上述大宗商品价格总体上呈波动
下降趋势,大部分大宗商品生产企业利润空间收窄,大宗商品的供需双方对价格
更加敏感,由此导致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 “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
务毛利率较 2013 年度大幅下滑。
自 2014 年始,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除采用“形式买断”的模式外,亦开始
开展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即在客户抵押商品价值范围内为客户提供结
算服务,代替客户结算采购款并收取服务费用的业务模式。公司供应链管理资金
结算配套服务与普路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类业务相似,均按服务费用确认收入,
经手商品的价值并不确认收入,因而该模式的毛利率远高于“形式买断”的模式。
2014 年公司开始开展该模式业务并取得收入 1,095.63 万元,占供应链管理业务
收入的 9.24%,该业务 2014 年度毛利率为 100%,主要是因为公司于 2104 年 3
月开展此业务,业务处于初期开拓阶段,“形式买断”和资金结算配套服务在前
期客户信息收集、客户信用调查和相关产品市场调研等工作重合度较高,因此资
金结算配套服务在开展初期相关工作人员由“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工作
人员兼职负责,相关人员的人工等成本按照“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的经营
特性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由于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毛利率较高,
因此导致公司 2014 年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较 2013 年度大幅提高。
2015 年度,公司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毛利率为 92.63%,较 2014
年度有所降低,主要系随着该业务的逐步开展,公司为不断提高在该业务领域的
专业度以及防范业务风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展业务,自 2015 年始公司指
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相关工作人员的人工等成本
按照业务经营特性计入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成本中进行核算。2015 年,
公司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得收入 450.34 万元,占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
收入的比重为 17.14%,占比较 2014 年度有所提高,导致公司 2015 年供应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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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业务毛利率较 2014 年度有所提高。
Ⅱ、供应链管理业务在“形式买断”模式下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及现金流
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链管理业务在“形式买断”模式下的收入、成本、毛
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收入 2,177.79 10,757.92 13,503.23 3,654.01
“形式买断” 成本 2,130.46 10,451.87 12,701.30 3,404.59
供应链管理业务 毛利 47.33 306.05 801.94 249.42
毛利率 2.17% 2.84% 5.94% 6.83%
“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
125.46 1,233.51 12,950.84 4,075.80
所支付的现金
成本(A1) 2,130.46 10,451.87 12,701.30 3,404.59
增值税进项税额(B1) 362.18 1,865.70 2,184.41 671.73
应付账款本期减少额(C1) -1,062.05 -66.57 11.84 -
票据结算的影响额(D1) -467.67 -11,448.11 -2,937.39 -547.28
预付款项本期增加额(E1) 50.98 -92.19 842.53 -
存货本期增加额(F1) -888.44 522.81 148.15 546.76
“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
431.2 4,268.64 13,900.41 3,972.33
所收到的现金
收入(A2) 2,177.79 10,757.92 13,503.23 3,654.01
增值税销项税额(B2) 370.22 1,828.85 2,295.55 621.18
应收账款本期减少额(C2) -1,794.24 -2,622.79 -401.99 -302.86
应收票据本期减少额(D2) -481.89 -5,896.48 -1,645.62 -
预收款项本期增加额(E2) 159.31 201.14 149.24 -
注:“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所支付的现金=A1+B1+C1+D1+E1+F1;
“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所收到的现金=A2+B2+C2+D2+E2
①“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分析
2010年下半年,公司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和市场调查,开始筹备起步供应
链管理业务。随着公司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的经验不断丰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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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低于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在资金规
模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第三方物流业务稳步增长的前提下,
公司主动调减了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2015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实现收入同
比增长2,197.42万元,由于受到资金瓶颈的限制,2015年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
实现收入有所下降。
②“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分析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 “形式买断”供应链
管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83%、5.94%、2.84%和2.17%,呈逐年下降趋势。2013
年度,公司“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较2012年度略有下降。公司供
应链管理业务主要服务商品为钢铁、煤炭、矿石和水泥等大宗商品,2014年度
至今,由于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上述大宗商品价格总体上呈波动下降
趋势,大部分大宗商品生产企业利润空间收窄,大宗商品的供需双方对价格更加
敏感,由此导致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 “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
率较2013年度有所下滑。
③“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现金流分析
2012年度,公司“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所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含
税)基本匹配;“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所收到的现金与销售收入(含税)
基本匹配。
2013年度,公司“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所支付的现金略低于营业成
本(含税),主要系公司采用票据方式支付供应商款项;“形式买断”供应链管
理业务所收到的现金略低于销售收入(含税),主要系公司以部分票据形式收到
了客户款项。
2014年度,公司“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所支付的现金大幅低于营业
成本(含税),主要系公司采用票据方式支付供应商款项的金额大幅增加;“形
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所收到的现金大幅低于销售收入(含税),主要系公司
以票据形式收到客户款项有所提高,同时当年度形成了部分对客户的应收账款。
2015年度,公司“形式买断”供应链管理业务所支付的现金大幅低于营业
成本(含税),主要系公司利用账期暂未对部分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对部分供
应商采用票据方式支付款项,同时销售了上年度部分存货;“形式买断”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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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业务所收到的现金大幅低于销售收入(含税),主要系公司以票据形式收到
部分客户款项,同时当年度形成了部分对客户的应收账款暂未收回。
(3)物流园区经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公司于 2010 年投资建设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2011 年至 2013 年该
物流园区部分设施相继投入使用。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毛利率分别为 55.88%、60.38%和 58.74%。
2014 年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3 年有所提高,主要系随着
2013 年公司物流园区设施及人力投入的增加,物流园区的服务水平及效率愈加
提高,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单位成本较 2013 年有所降低,业务规模效益逐步显现。
2015 年,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毛利率为 58.74%,与 2014 年度基本持平。
物流园区经营业务不仅具备较高的毛利率,且物流园区的物资集聚功能,能
够帮助公司继续拓展强化第三方物流业务,同时,对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供应链管
理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大大增强上述业务的服务
能力和服务效率。
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主要提供货物仓储、仓库租赁、堆场租赁等服务。该
业务土地和固定资产资金投入较大,但物流园区建成后运作较为简单,只需配备
少量人员和运输设备,完成货物的卸载、分类、堆放、送抵、出入库、看管等工
作即可。因此,该业务成本主要由物流园区的折旧摊销费和人员工资构成:
单位:万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折旧摊销费 122.90 49.69% 122.00 57.68% 125.37 60.12%
工资薪酬 65.22 26.37% 58.56 27.69% 42.89 20.57%
其他 59.21 23.94% 30.95 14.63% 40.27 19.31%
合计 247.33 100.00% 211.51 100.00% 208.52 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成本中折旧摊销费和工资薪酬
合计占比均在 70%以上,其中折旧摊销费均在 50%以上。公司目前正在运营的
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其土地使用权于 2010 年取得,取得时土地成本较
低。在 2012 年部分建成并投入使用时,其土地价值已经有了大幅升值,而物流
园区的租赁价格也较取得土地时有了较大上涨。因此,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可
以取得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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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业务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仓储及仓储增
新宁物流 27.44% 37.54% 38.09% 43.05%
值服务
恒基达鑫 仓储及装卸 34.64% 41.09% 46.08% 59.06%
飞马国际 物流园区经营 64.06% 66.79% 72.08% 67.93%
欧浦智网 仓储业务 74.77% 76.17% 74.59% 75.18%
行业平均毛利率 50.23% 55.40% 57.71% 61.31%
本公司 物流园区经营 58.74% 60.38% 55.88% 73.2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毛利率高于新宁物流、恒基达
鑫,低于飞马国际、欧浦智网,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相当。因此,公司
物流园区业务毛利率虽然较高,但依然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4)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毛利率分析
公司物流金融监管业务于2012年起开展,2013年、2014年和2015年该业务
毛利率为60.80%、47.42%和27.21%。公司物流金融监管的收费采取“一事一
议”的定价方法,按照供应链综合服务市场的物流金融监管收费水平,与客户协
商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主要受不同银行和客户、监管货物的种类和货值、监
管期限等因素的影响,故该项业务毛利率的波动幅度较大。该项业务主要是与客
户、银行展开合作,为客户的融资提供便利,为客户质押的原材料、存货等提供
监管工作,物流金融监管的成本主要是人工成本,故该项业务的毛利率较高。且
该项业务无需占用公司资金,风险相对较小,对于公司扩展增长自身的第三方物
流业务规模及开展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物流金融监管业务中,公司作为银行建立监控体系及信用体系的中转站,对
借款人货物存放到公司仓库或公司监管仓库的货物进行监管,借款人凭仓单向银
行申请借款。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将货物存放于自有仓库或租用的与自身距离较
近的仓库,而由公司派遣人员进行货物的出入库监控管理,因而公司物流金融监
管业务成本主要为员工薪酬。其营业成本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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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薪酬费用 185.79 88.01% 173.31 84.65% 99.39 78.94%
其他 25.31 11.99% 31.44 15.36% 26.51 21.06%
合计 211.10 100% 204.75 100% 125.90 1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成本中,薪酬费用占比均在
80%左右。由于公司只需派遣 2—3 个工作人员,即可完成一笔物流金融监管业
务,且每笔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收入在几万至几十万不等,收入较为可观,故该
业务毛利率水平较高。
3、燃油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和毛利率水平的影响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中自营车辆燃油费占公司自营燃油车辆的成
本平均为29.93%。燃油费在第三方物流业务营业成本中占比较高,且燃油价格
波动较大,燃油价格的变动对公司的营业成本和利润会有一定影响。
(1)燃油价格变动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是第三方物流业务,因此营业成本中主要构成也是
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成本。第三方物流业务虽然绝大部分由外协车辆承担,但外协
车辆的成本与本公司自营业务燃油车辆的成本大致相似,主要由燃油费、员工工
资、路桥费、车辆维修费等组成,其中燃油费的占比一般较高且波动较大。本公
司自营的第三方物流业务中燃油费占成本的比重约为29.93%,将外协车辆与自
营业务燃油车辆近似等同视之,则公司整体第三方物流业务的营业成本中约
29.93%为燃油费成本。若以此推算,从静态角度来考虑,燃油价格每上涨10%,
将导致本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营业成本相应大约增加2.99%,燃油价格的波动对
公司营业成本有一定的影响。
(2)燃油价格变动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
为反映燃油价格变动对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公司以燃油价格
的变动率为参数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假设外协对象燃油费占成本比例与本公司相
当,公司营业收入及除燃油费以外的其他成本保持不变,燃油价格为燃油费的唯
一影响因素,在公司不存在成本转嫁机制的情况下,如果燃油单价上涨或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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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则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则相应减少或增加约1.51%,公司毛利率对
燃油价格变动的敏感性较高。
(3)公司对燃油成本波动的应对措施
近年来我国汽油、柴油价格波动较大,2011年~2012年汽油、柴油价格基
本处于上升通道,仅2012年下半年汽油、柴油价格开始略微呈现下降趋势,2013
年汽油、柴油价格走势较为平稳,2014年汽油、柴油价格呈下降趋势。报告期
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毛利率水平总体上却保持相对稳定,主要归功于公司采
取了有效的针对性措施。
近年来,公司已形成了较为有效的燃油成本传导机制。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
同时,在充分考虑燃油价格的波动风险对成本影响的基础上,根据业务的货物类
型、路线、路况等核算单位货物的油耗,确定单位货物的运输成本,再加上合理
的利润率与客户签订合同。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燃油价格的涨跌情况,由双
方协商调整运输单价并出具调价单,双方就调价单盖章确认,实行新的运输价格。
上述定价和协商模式基本可以覆盖燃油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变动。因此在实
践中燃油等成本因素的价格变动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要小于上述敏感性分析的
影响水平。由于公司已形成了较为有效的成本传导机制,虽然报告期内燃油价格
呈现波动趋势,但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总体上保持相对稳定。
4、燃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是第三方物流业务,因此营业成本中主要构成也是
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成本。第三方物流业务虽然绝大部分由外协车辆承担,但外协
车辆的成本与本公司自营业务车辆的成本大致相似,主要由燃料费、员工工资、
路桥费、车辆维修费等组成,其中燃料费的占比一般较高。
为测算燃料价格波动对净利润的影响,模拟假设条件如下:
(1)将外协车辆与自营业务车辆近似等同视之,假设外协对象燃料费占成
本比例与本公司相当。
(2)公司收入及除燃料费以外的其他成本及费用均保持不变,公司不存在
成本转嫁机制。
(3)模拟测算所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相应报告期的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根据上述假设条件,测算结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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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燃料成本占自有车成本比例 28.45% 29.87% 30.90%
第三方物流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93.50% 77.33% 72.79%
燃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26.60% 23.10% 22.49%
燃料价格上涨 10%对第三方物流业务成本的影响 2.84% 2.99% 3.09%
公司实际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 16.58% 13.75% 13.72%
燃料价格上涨 10%后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 14.20% 11.17% 11.06%
燃料价格上涨 10%对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的影
-14.31% -18.74% -19.42%

燃料价格上涨 10%对营业成本的影响 2.66% 2.31% 2.25%
燃料价格上涨 10%后的公司营业成本 41,388.17 49,052.43 48,978.15
燃料价格上涨 10%后的公司利润总额 2,669.06 2,530.78 2,414.43
燃料价格上涨 10%后的公司净利润 2,328.90 2,252.71 2,190.96
公司实际利润总额 3,741.35 3,638.18 3,491.88
公司实际净利润 3,264.52 3,238.43 3,168.67
燃料价格上涨 10%后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28.66% -30.44% -30.86%
注:燃料价格上涨或下跌相同幅度对各项目的影响绝对数额相同,仅变动方向相反。
通过上述测算,如果燃料价格上涨或下跌10%,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
则相应减少或增加约19%,公司净利润则相应减少或增加约30%,公司毛利率和
净利润对燃料价格变动的敏感性较高。
公司已形成了较为有效的燃料成本传导机制。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在
充分考虑燃料价格的波动风险对成本影响的基础上,根据业务的货物类型、路线、
路况等核算单位货物的油耗,确定单位货物的运输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利润率与
客户签订合同。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燃料价格的涨跌情况,由双方协商调整
运输单价并出具调价单,双方就调价单盖章确认,实行新的运输价格。上述定价
和协商模式基本可以覆盖燃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变动。因此在实践中燃料等成
本因素的价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要小于上述敏感性分析的影响水平。
5、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比较分析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现代物流服务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从事公路货物运输
业务且业务分类与公司相似的公司较少,主要包括飞马国际(SZ.002210)、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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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飞(SZ.300350)。公司选取物流行业上市公司分业务类别进行毛利率水平的
比较,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简称 业务名称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仓储及仓储增值服务 27.44% 37.54% 38.09%
代理报关服务 42.36% 40.63% 48.73%
新宁物流 代理报检服务 87.77% 83.50% 76.35%
代理送货服务 10.73% 6.42% 7.03%
综合毛利率 26.65% 31.21% 31.56%
仓储 19.72% 37.31% 44.43%
恒基达鑫 装卸 46.32% 49.60% 46.69%
综合毛利率 34.64% 41.09% 46.08%
钢板物流配送 11.15% 9.54%
16.86%
澳洋顺昌 铝板物流配送 17.66% 15.27%
综合毛利率 20.67% 19.78% 13.77%
综合跨境物流 12.18% 10.47% 8.82%
华贸物流 供应链贸易 1.70% 1.96% 1.64%
综合毛利率 8.72% 7.02% 5.48%
基础物流服务收入 8.56% 7.56% 10.62%
综合物流服务收入 29.04% 40.43% 43.89%
飞力达 技术服务收入(软件企业) 59.62% 62.80% 60.46%
贸易执行收入 2.34% 0.67% 0.89%
综合毛利率 17.07% 13.20% 16.74%
广度 6.10% 49.07% 47.93%
深度 6.82% 5.50% 5.21%
怡亚通
全球采购 4.15% 5.77% 3.34%
综合毛利率 6.51% 7.34% 8.64%
综合物流服务 17.51% 14.46% 18.28%
贸易执行 0.39% 0.38% 0.47%
飞马国际
物流园区经营 64.06% 66.79% 72.08%
综合毛利率 0.50% 0.51% 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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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物流服务 19.89% 21.21% 26.72%
华鹏飞 供应链商品销售 16.11% 8.16% 2.56%
综合毛利率 24.70% 17.80% 23.53%
仓储业务 74.77% 76.17% 74.59%
加工业务 68.65% 71.17% 68.88%
欧浦智网
综合物流业务 11.13% 9.23% 7.76%
综合毛利率 16.34% 11.17% 29.94%
第三方物流 16.58% 13.75% 13.72%
供应链管理 17.67% 11.82% 5.93%
本公司 物流园区经营 58.74% 60.38% 55.88%
物流金融监管 27.21% 47.42% 60.80%
综合毛利率 17.22% 14.02% 12.44%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同业务的毛利率相差较大,与本公司情
况类似,其中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最低,而物流园区经营、物流金融监管及其
他附加服务毛利率较高。由于本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因而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低于新宁物流、恒基达鑫、欧浦智网等仓储服务收入占
比较高的公司,但高于怡亚通和飞马国际等供应链管理业务占比较高的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均低于华鹏飞综合物流服务业务毛利
率;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低于飞马国际综合物
流服务业务毛利率。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毛利率低于内地上市公司,这与公司
所处地区和所服务的行业相关。公司主要从事能源、建材、钢铁、矿石、农副产
品等大宗物资及大型设备的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目标市场为新疆市场。新疆地
区地域辽阔,矿区与运输干道的距离一般较长,而矿山公路的道路路面等级标准
一般较低,路面类型一般采用中级、低级,以节约基本建设投资。长距离的较差
路面增加了运输车辆轮胎、燃料的损耗和维修保养的支出,增加了物流成本。此
外,新疆地区高速公路普及率尚不及内地经济发达省份,而通过省道、国道进行
运输较高速公路不仅速度较慢、物流效率低,而且油耗更大。此外,由于本公司
的主要目标市场为以新疆为主的我国西北地区,该地区冬季气候寒冷且降雪量较
大,导致路面冰冻现象严重,路况较为恶劣,对公路运输有很大影响,公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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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属于水泥、钢铁等建材行业,而这些行业的下游——建筑业受到冬季气候条
件影响,正常施工大量减少,导致其对综合物流服务需求相应下降,但公司运营
发生的固定成本如折旧、工资等仍会正常发生,这亦会对公司的毛利率产生部分
影响。因此,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毛利率较内地同行业上市公司低。但报告期
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显示出公司优秀的物流方案设计
能力和运输车辆调度管理能力。
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与飞马国际和飞力达的贸易执行业务、怡亚通供应链深
度业务、华贸物流供应链贸易和华鹏飞供应链商品销售在业务模式、客户类别和
交易标的上有所区别,故其毛利率与飞马国际、飞力达、怡亚通、华贸物流和华
鹏飞相关业务毛利率有所差异。
物流园区经营业务的毛利率主要受地理位置、园区配套设施、园区交易标的
及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营业成本以折旧为主,毛利率水平主要取决于收入高
低、物流园区的规模及人员、配套设施的投入情况。随着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
中心的逐渐建成,相应的配套设施投入有所增加,2013 年计提折旧和摊销有所
增加;同时公司增加了投入物流园区的人力,该项业务的人力成本有所增加,故
2013 年该项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2014 年公司物流园区经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3
年有所提高,主要系随着 2013 年公司物流园区设施及人力投入的增加,物流园
区的服务水平及效率愈加提高,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单位成本较 2013 年有所降低,
业务规模效益逐步显现。
(五)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变动情况的分析
本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呈增长态势、利润水平保持稳定,公司发展态
势良好。
1、业务收入和成本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本公司利用技术、资金、服务、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开
拓市场,提高市场份额,业务不断发展,主营业务毛利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数额 同比增长 数额 同比增长 数额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48,701.80 -12.66% 55,763.64 1.93% 54,708.42 18.97%
营业成本 40,315.88 -15.91% 47,945.03 0.09% 47,900.70 21.54%
1-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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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司营业成本增长率略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主要系公司供应链
管理业务发展良好,该业务收入增幅较大,但由于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导致
公司整体营业成本增长率略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2、公司期间费用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销售费用 1,106.69 16.61% 949.06 2.18% 928.82 6.38%
管理费用 1,472.10 17.35% 1,254.44 16.67% 1,075.24 -2.22%
财务费用 1,431.46 -0.89% 1,444.30 20.77% 1,195.91 20.85%
合计 4,010.25 9.94% 3,647.80 13.99% 3,199.97 8.0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相对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106.69 2.27% 949.06 1.70% 928.82 1.70%
管理费用 1,472.10 3.02% 1,254.44 2.25% 1,075.24 1.97%
财务费用 1,431.46 2.94% 1,444.30 2.59% 1,195.91 2.19%
合计 4,010.25 8.23% 3,647.80 6.54% 3,199.97 5.85%
最近三年,公司期间费用相对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保持在5.80%~
8.50%之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稳定且占比较小。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的销售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职工薪酬 546.61 539.24 561.49
办公费用 39.00 35.64 34.63
业务招待费 69.88 49.20 32.35
差旅费 33.15 30.2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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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 11.57 11.92 9.30
汽车费用 58.64 57.18 61.67
折旧摊销费 31.90 46.19 28.20
保险费 262.64 140.45 59.66
其他 53.30 39.00 124.35
合计 1,106.69 949.06 928.8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2014 年公司销售费用为 946.06
万元,较 2013 年增加了 20.24 万元,增长了 2.18%,略高于当期营业收入增长
率。2013 年公司销售费用增长率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率,2014 年公司销售费用增
长率略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显示了公司的规模效益,在良好有效的内部控制基
础上,实现了对费用的合理控制。2015 年,公司销售费用为 1,106.69 万元,较
2014 年度有所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的增长,为
相应业务购买的保险费支出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公司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华鹏飞 2,910.37 3.75% 2,636.94 3.88% 1,903.06 4.70%
新宁物流 3,583.60 6.07% 2,155.52 5.33% 1,642.16 4.46%
飞马国际 1,971.65 0.04% 1,421.96 0.04% 2,001.44 0.07%
恒基达鑫 — — — — — —
澳洋顺昌 3,067.71 1.94% 2,707.22 1.78% 2,755.54 1.97 %
华贸物流 34,086.25 4.27% 24,580.60 3.09% 22,254.86 2.61%
飞力达 4,998.57 2.24% 5,538.19 2.02% 4,662.93 1.97%
怡亚通 17,352.31 0.44% 10,395.38 0.47% 7,361.61 0.64%
欧浦智网 1,330.79 0.75% 825.63 0.47% 139.46 0.23%
同行业可比
8,662.66 2.44% — 2.14% — 2.08%
上市公司平均
天顺股份 1,106.69 2.27% 949.06 1.70% 928.82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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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由于从事业务的侧重不同,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
售费用率差异较大。其中,侧重于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华鹏飞、华贸物流及飞力达
等公司的销售费用率较高,而侧重于供应链管理或物流园区经营的飞马国际、怡
亚通及欧浦智网、恒基达鑫等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则很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
用率低于华鹏飞、华贸物流及飞力达等主要从事第三方物流的上市公司,显示了
公司较强的成本费用管理能力。而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基本保持稳定,显
示了公司的规模效益,在良好有效的内部控制基础上,实现了对费用的合理控制,
亦于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业务收入逐年增加,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提高的
趋势相符。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的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职工薪酬 664.66 564.53 467.04
办公费用 59.70 40.12 50.04
业务招待费 108.97 66.73 54.88
差旅费 59.22 47.77 43.86
通讯费 18.50 20.25 16.62
汽车费用 64.47 67.76 78.47
中介咨询费用 69.61 49.77 50.75
折旧摊销费 138.84 128.16 140.13
税金 79.63 82.68 86.27
研发支出 137.18 136.21 34.86
其他 71.32 50.46 52.31
合计 1,472.10 1,254.44 1,075.24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及折旧摊销费。公司规模效益不断
体现,在良好有效的内部控制基础上,实现了对费用的合理控制。2013年,公
司产生管理费用1,075.24万元,与 2012年基本持平。2014年,公司管理费用为
1,254.44万元,较2013年增长179.20万元,主要系2014年职工薪酬及研发支出
有所增长。2015年,公司管理费用为1,472.10万元,较2014年有所增长,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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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2015年职工薪酬有所增长。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财务费用变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支出 834.31 941.46 686.94
减:利息收入 5.82 5.39 11.12
现金折扣及贴息 449.59 411.53 389.83
其他 153.38 96.70 130.27
合计 1,431.46 1,444.30 1,195.91
最近三年,公司业务规模逐年扩大,对运营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因而从银
行的借款规模亦逐年扩大,财务费用总体上呈不断增长趋势。
2014年公司财务费用较2013年增加了248.38万元,增长了20.77%,主要系:
2014年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较2013年增加了254.53万元。2015年公司
财务费用与2014年度基本持平。
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坏账损失 717.42 151.69 56.6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2014年
度,公司计提的坏账损失为151.69万元,较2013年度增加95.08万元,主要原因
是2014年末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及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13年度有所增加,相应计
提的坏账准备亦有所增加所致。2015年,公司计提的坏账损失为717.42万元,
较2014年度增加565.7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部
分客户回款有所放缓,公司账龄在3个月-1年之间的应收账款有所增长,相应计
提的坏账准备亦有所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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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收益 5.92 — —
政府补助 712.99 127.45 411.04
其他 10.42 1.20 0.24
合计 729.33 128.65 411.28
①公司2015年主要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14.62
2010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物流配送中心) 4.75
自主创新资金(物流信息平台) 6.10
重点非上市公司各项补助 30.00
税收营改增扶持资金 338.74
经营发展扶持资金 218.69
新疆物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补贴 70.06
其他 30.02
合计 712.99
②公司2014年主要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14.62
2010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物流配送中心) 4.75
自主创新资金(物流信息平台) 6.10
重点非上市公司各项补助 50.00
市级创新型企业补助 20.00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励 10.00
其他 21.98
合计 127.45
③公司2013年主要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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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14.62
2010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物流配送中心) 4.75
自主创新资金(物流信息平台) 6.10
重点非上市公司各项补助 50.00
税收财政奖励 60.26
2013 年上市工作扶持资金 200.00
对企业政策性补贴 50.00
乌鲁木齐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贴 15.00
就业补贴 10.31
合计 411.04
(2)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 12.27 102.41 165.49
对外捐赠支出 3.80 — —
其他 268.12 11.49 12.09
合计 284.19 113.90 177.5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影响
较小。
(六)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6.35 -102.41 -165.49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712.99 127.45 411.04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1-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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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261.50 -10.29 -11.85
外收支净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 — —
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的影响数 -81.01 -4.67 -36.43
少数股东损益 — — -6.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
364.13 10.08 190.55
性损益净影响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2.91 3,238.43 3,17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908.78 3,228.35 2,980.09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占归
11.13% 0.31% 6.01%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数额较小,占净利润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执行的税收政策
1、主要税种和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所执行的主要税种和法定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销售商品收入、应税服务收入 17%、11%、6%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收入 3%、5%
城建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注1
注 1: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 15%,本公司之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
均为 25%。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富蕴县天顺供应
链有限公司与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详见“2、报告期内的所享受
的税收优惠政策”;
注 2:根据财税[2013]37 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作为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为增值税纳税人;本公司及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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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缴纳增值税,其中运输收入由原来缴纳营业税(税率为 3%)改为按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
11%;仓储费收入由原来缴纳营业税(税率为 5%)改为按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 6%。
2、报告期内的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2014 年 3 月 6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了《企
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
例、《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审,本公
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2011》中第二十九条: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本公司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的税收优惠政策。
(2)2012 年 12 月 3 日,哈密市地方税务局下发《减、免税备案通知书》
(哈市地税减免备字(2012)第 127 号):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
有限责任公司自 2011 年度至 2015 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减半征税
期间,免征地方分享部分)
(3)2013 年 4 月 11 日,阜康市地方税务局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阜
地税通字[2013]007 号):本公司之子公司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 2012 年度享
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4)2013 年 4 月 28 日,富蕴县地方税务局下发《减免税备案通知书》(富
地税减免备字 2013[006]号):本公司之子公司富蕴县天顺供应链有限公司自
2012 年度起至 2016 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两免三减半。(减半征税
期间,免征地方分享部分)
(5)2013 年 3 月 13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下发《减免
税备案通知书》[经济区地税备减免字(2013)1 号]文件:根据《关于物流企业大
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土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 号),本公司
位于开发区赛里木湖路 133 号面积为 45,404.60 平方米用于仓储用地的土地符
合免税规定,本公司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减半征收该土
地的土地使用税。
(6)2013 年 8 月 1 日,哈密市地方税务局下发《哈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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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哈市地税发
(2013)214 号]文件: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仓储设施用地面积
136,741.67 平方米,非仓储设施用地面积 63,400.00 平方米,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13 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新地税
发[2012]65 号)文件的规定。经哈密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委员会决定,减免新
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城镇
土地使用税 61,533.75 元。
(7)2015 年 5 月 19 日,经察布查尔县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备案,本公司之子公司伊犁天勤供应链有限公司自 2015 年度起至 2019
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两免三减半(减半征收期间,免征地方分享部
分)。
3、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数额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所得税税收优惠 829.03 520.72 556.29
土地使用税优惠
- 2.55 7.17
(税后影响数)
公司净利润 3,264.52 3,238.43 3,168.67
不享受税收优惠的公司
2,435.49 2,715.16 2,605.21
净利润
不享受税收优惠后公司
25.40% 16.08% 17.56%
净利润下降幅度
如果未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不再列入国家鼓励的产业目录或国
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将随之发生变化。
如不再享受税收优惠,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水平等造成一定影响。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不享受税收优惠后公司净利润的下降幅度分别为
17.56%、16.08%和 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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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子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天顺哈密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利润的贡献
大于对收入的贡献的原因说明
1、报告期发行人母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天顺哈密公司收入利润的贡献情

单位:万元
合并报表 母公司 富蕴天顺公司 天顺哈密公司
期间 项目
金额 金额 贡献度 金额 贡献度 金额 贡献度
营业收入 48,701.80 29,973.47 61.54% 6,520.63 13.39% 9,337.72 19.17%
2015
毛利 8,385.92 4,951.18 59.04% 1,207.13 14.39% 1,890.40 22.54%
年度
净利润 3,264.52 1,558.45 47.74% 583.69 17.88% 1,069.06 32.75%
营业收入 55,763.64 24,885.00 44.63% 11,075.16 19.86% 13,814.73 24.77%
2014
毛利 7,818.61 2,988.91 38.23% 1,885.71 24.12% 2,448.52 31.32%
年度
净利润 3,238.43 59.55 1.84% 1,366.60 42.20% 1,607.29 49.63%
营业收入 54,708.42 35,842.17 65.51% 7,418.58 13.56% 11,308.66 20.67%
2013
毛利 6,807.72 4,526.76 66.49% 981.06 14.41% 1,244.84 18.29%
年度
净利润 3,168.67 1,586.03 50.05% 811.34 25.61% 781.62 24.67%
报告期内母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对于合并报表的毛利贡献度
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而净利润的贡献度与营业收入
的贡献度存在较大差异。
2013 年母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对于合并报
表的贡献度基本匹配。母公司净利润贡献度小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而富蕴天顺
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净利润贡献度大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
2014 年和 2015 年,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毛利对于合并报表的贡
献度稍大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母公司毛利贡献度稍小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富
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净利润贡献度大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母公司净利润
贡献度小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
2、报告期富蕴天顺公司、天顺哈密公司利润贡献度大于收入贡献度的原因
1-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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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母公司 富蕴天顺公司 天顺哈密公司
期间 项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29,973.47 100.00% 6,520.63 100.00% 9,337.72 100.00%
营业成本 25,022.29 83.48% 5,313.50 81.49% 7,447.33 79.76%
毛利率 16.52% -- 18.51% -- 20.24% --
管理费用 1,198.99 4.00% 51.26 0.79% 128.57 1.38%
2015 销售费用 872.49 2.91% 11.41 0.17% 138.74 1.49%
年度 财务费用 1,044.36 3.48% 109.41 1.68% 223.06 2.39%
三费合计 3,115.84 10.40% 172.07 2.64% 490.37 5.25%
利润总额 1,859.73 6.20% 632.25 9.70% 1195.02 12.80%
所得税率 15.00% -- 7.50% -- 7.50% --
净利润 1,558.45 5.20% 583.69 8.95% 1,069.06 11.45%
营业收入 24,885.00 100.00% 11,075.16 100.00% 13,814.73 100.00%
营业成本 21,896.09 87.99% 9,189.45 82.97% 11,366.21 82.28%
毛利率 12.01% -- 17.03% -- 17.72% --
管理费用 1,028.48 4.13% 11.19 0.10% 160.16 1.16%
2014 销售费用 735.59 2.96% 4.60 0.04% 148.31 1.07%
年度 财务费用 941.75 3.78% 205.26 1.85% 267.11 1.93%
三费合计 2,705.82 10.87% 221.04 2.00% 575.58 4.17%
利润总额 139.13 0.56% 1,480.14 13.36% 1,742.72 12.61%
所得税率 15.00% -- 7.50% -- 7.50% --
净利润 59.55 0.24% 1,366.60 12.34% 1,607.29 11.63%
营业收入 35,842.17 100.00% 7,418.58 100.00% 11,308.66 100.00%
营业成本 31,315.41 87.37% 6,437.52 86.78% 10,063.82 88.99%
2013 毛利率 12.63% -- 13.22% -- 11.01% --
年度 管理费用 912.08 2.54% 4.20 0.06% 113.18 1.00%
销售费用 760.45 2.12% 28.25 0.38% 110.78 0.98%
财务费用 1,069.27 2.98% 22.65 0.31% 95.33 0.84%
1-1-490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三费合计 2,741.80 7.65% 55.10 0.74% 319.29 2.82%
利润总额 1,849.20 5.16% 808.98 10.90% 846.52 7.49%
所得税率 15.00% -- 7.50% -- 7.50% --
净利润 1,586.03 4.43% 811.34 10.94% 781.62 6.91%
由于母公司地处新疆省会乌鲁木齐,富蕴天顺公司地处北疆,天顺哈密公司
地处东疆,三家公司由于所处地点不同,承接业务类型和托运货物类型存在一定
差异,导致三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但收入贡献度和毛利的贡
献度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由于母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
司的三费、企业所得税税率差异导致其净利润贡献度与收入贡献度存在较大差
异。
(1)2013 年贡献度差异的具体原因分析
2013 年母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对于合并报
表的贡献度基本匹配。主要是由于 2013 年母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
司毛利率分别为 12.63%、13.22%和 11.01%,三家公司毛利率基本一致,导致
毛利贡献度与其营业收入贡献度基本一致。
母公司净利润贡献度小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而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
司净利润贡献度大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主要是由于母公司聘用了大量的高级管
理人员、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银行借款主要由母公司向银行融资取得,母公司
同时负责管理各地分支机构和市场销售部,并承担了上市相关费用,导致母公司
承担承担较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母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
哈密公司三费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65%、0.74%和 2.82%,母公司承担的
三费高于子公司;同时母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 15%,而两家子公司企业所得税
率为 7.5%。
(2)2014 年贡献度差异的具体原因分析
2014 年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毛利和净利润对于合并报表的贡献度
稍大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而母公司毛利贡献度稍小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主要
是由于母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承接业务类型不同,其毛利率分别
为 12.01%、17.03%和 17.72%,毛利率差异导致毛利贡献度相对于收入贡献度
存在一定差异。
1-1-491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净利润对于合并报表的贡献度大于营
业收入的贡献度,而母公司净利润贡献度小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主要是由于母
公司聘用了大量的高级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银行借款主要由母公司
向银行融资取得,母公司同时负责管理各地分支机构和市场销售部,并承担了上
市相关费用。母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三费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为 10.87%、2.00%和 4.17%,母公司承担的三费远高于子公司;同时母公司企
业所得税率为 15%,而两家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 7.5%。
同时随着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的承接业务能力逐渐增强,将原本由
母公司承接的业务根据属地原则和方便服务客户的原则分配到子公司开展,母公
司业务收入和毛利额出现一定的下降。2014 年毛利额由 2013 年的 4,526.76 万
元下降到 2,988.91 万元,而母公司 2013 年和 2014 年三费合计金额基本一致,
分别为 2,741.80 万元和 2,705.82 万元,导致净利润由 2013 年的 1,586.03 万元
下滑到 2014 年的 59.55 万元,使得母公司的收入与净利润对合并报表的贡献度
出现较大差异。
(3)2015 年贡献度差异的具体原因分析
2015 年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毛利和净利润对于合并报表的贡献度
稍大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而母公司毛利贡献度稍小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主要
是由于母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承接业务类型不同,其毛利率分别
为 16.52%、18.51%和 20.24%,毛利率差异导致毛利贡献度相对于收入贡献度
存在一定差异。
2015 年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净利润对于合并报表的贡献度大于营
业收入的贡献度,而母公司净利润贡献度小于营业收入的贡献度。主要是由于母
公司聘用了大量的高级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银行借款主要由母公司
向银行融资取得,母公司同时负责管理各地分支机构和市场销售部,并承担了上
市相关费用。母公司、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三费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为 10.40%、2.64%和 5.25%,母公司承担的三费远高于子公司;同时母公司企
业所得税率为 15%,而两家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 7.5%。
同时随着富蕴天顺公司和天顺哈密公司的承接业务能力逐渐增强,将原本由
母公司承接的业务根据属地原则和方便服务客户的原则分配到子公司开展,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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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母公司的收入与净利润对合并报表的贡献度出现较大差异。
三、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5.77 -5,458.04 -3,246.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37 -444.80 -353.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9.36 4,252.16 -120.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3.78 -1,650.68 -3,720.1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246.02 万元、-5,458.04 万元和 4,575.77 万元,呈现较大波动。报告期内,
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水平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5.77 -5,458.04 -3,246.02
同期净利润 3,264.52 3,238.43 3,168.67
存货的减少 975.42 -629.12 -232.9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额 -1,135.46 -11,420.49 -7,574.5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额 -655.75 1,523.67 -223.51
201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46.02 万元,主要系公司
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年末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余额均较 2012 年末有所增长,经
营性应收项目较 2012 年末增加了 7,574.51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2
年末增长了 1,583.95 万元,增长率为 22.80%,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与营业收入
增长率基本持平,公司应收账款以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应收账款的坏账风
险相对较小,公司未发生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情形,显示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
管理与回收状况。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以票据进行结算的业务及客户
进一步增多,2013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2 年末大幅增加了 4,631.68 万
元。应收票据具有流通性强和回收风险低的特点,公司可择机使用票据背书转让
1-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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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支付的方式或贴现来解决营运资金需求。因而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尽管
暂未形成现金回款,但也有效反映出公司 2013 年经营活动的成果是可靠的、健
康的。
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58.04 万元,实现净利润
3,238.4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水平不匹配,主要
系:2014 年末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较 2013 年末增加了 11,420.49 万元。①2014
年下半年公司实现收入的增长导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014 年末公司应收
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增长了 5,451.33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以 1 年以内的应收
账款为主,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相对较小,公司未发生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情形,
显示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与回收状况;②2014 年公司在保持业务稳步发
展的同时,以票据进行结算的业务及客户进一步增多,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3 年
末增加 2,485.12 万元;③2014 年,公司拓展供应链管理业务,为部分业务量大、
信誉好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资金结算配套服务,其他应收款余
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2,152.96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尽
管暂未形成现金回款,但也有效反映出公司 2014 年经营活动的成果是可靠的、
健康的。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575.77 万元,实现净利润
3,264.5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水平较为匹配。2014
年末的应收账款陆续回款及 2015 年度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陆续回款,2015 年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14 年度增加 7,575.10 万元。
因此,尽管本公司 2013 年及 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且与同期净利润水平虽然有不匹配的情形,但其属于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正常
情况,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回收情况良好,应收票据流通性很强,不会对
公司未来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收现比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8,701.81 55,763.64 54,708.4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47,025.08 39,449.98 51,448.28
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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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收现比率 96.56% 70.74% 94.04%
由上表可知,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
别为 94.04%、70.74%和 96.56%。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收现情况较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基本匹配。2014
年公司收现比率仅为 70.7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明显低于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较 2013 年度亦有大幅下降。2014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收现比
率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如下:
(1)受“营改增”税收政策改变、四季度收入大幅上升及 2014 年房地产
行业低迷,部分供应链管理业务客户未及时回款等因素影响,公司 2014 年末应
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同时,中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公司客户资金和经营
压力加大,以票据的方式支付账款的客户增多,公司 2014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亦
有所增加。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增加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应收票据 78,968,033.84 54,116,760.25 24,851,273.59
应收账款 137,882,240.32 84,327,628.30 53,554,612.02
合计 216,850,274.16 138,444,388.55 78,405,885.61
由 上 表 可 知 ,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和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合 计 增 加 了
78,405,885.61 元,导致公司 2014 年在主营收入变化不大的情况下,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13 年度大幅下降。
(2)2014 年由于用票据支付服务款的客户增多,为缓解自身资金压力,公
司尽量采取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支付采购款,2014 年度背书转让的票据金额大
幅增加。公司通过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减少了现金的流出,缓解了自身的压力。
但票据背书转让后,亦无相应的现金流入公司,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收现率进
一步降低。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除购置业务所需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软件外,
为完善和优化业务体系,公司先后投资建设新疆天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和新疆天
顺哈密物流园区,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显示了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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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公司开始投资建设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2013 年、2014 年、2015
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531.93 万元、
558.27 万元和 719.63 万元,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亦分别为-353.40 万元、-444.80 万元和 187.37 万元。
上述投资活动的现金支出为公司未来成长奠定了基础,会在未来给全体股东
带来更加丰厚的回报。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加了 1,612.55 万元。但公
司偿还了部分已到期银行借款及利息费用,并为给予股东合理的回报,对股东分
配股利 560.00 万元,因而 2013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70 万元。
2014 年,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了 5,251.75 万元;同时
公司偿还了部分已到期银行借款及利息费用,并为给予股东合理的回报,对股东
分配股利 571.20 万元,因而 2014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252.16
万元。
2015 年,公司偿还了部分已到期银行借款及利息费用,并为给予股东合理
的回报,对股东分配股利 644.00 万元,因而 201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3,959.36 万元。
四、发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各年度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现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719.63 558.27 531.93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数额均较大,主要是公司为先后投资建设新疆天
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和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支付了购买土地、设备、建造厂
房等款项。
公司近年来的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业进行,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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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亦不计划进行跨行业投资。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新疆天顺
哈密物流园区”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外,发行人无其他可预见的重
大资本性支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第十二章 募集
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比较
与本公司具有一定可比性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为华鹏飞(300350)、新宁
物流(300013)、飞马国际(002210)、恒基达鑫(002492)、澳洋顺昌(002245)、
华贸物流(603128)、飞力达(300240)、怡亚通(002183)和欧浦智网(002711)。
本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公司 单项重大应收账款
三个月以内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华鹏 单笔应收账款余额
— 5% 20% 50% 100%
飞 100 万元以上
新宁 单笔应收账款余额在
— 1% 10% 30% 50% 80% 100%
物流 300 万元以上
飞马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1% 5% 10% 30% 50% 100%
国际 10%以上的项目
恒基 单笔应收账款余额
— 0 20% 50% 100%
达鑫 100 万元以上
澳洋 单笔应收账款余额
注1 15% 20% 100%
顺昌 300 万元以上
华贸 余额超过 500 万元的 国内 — 0 50% 100%
物流 应收账款 国外 — 0 100%
飞力 余额超过 300 万元
— 5% 20% 50% 100%
达 (含)的应收账款
怡亚 单笔应收账款余额在
采用个别认定法对单项重大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通 500 万元以上
欧浦 期末余额 100 万元及
2% 20% 40% 100%
智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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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 单笔应收账款余额在
1% 5% 15% 30% 50% 80% 100%
股份 300 万元以上
注 1:澳洋顺昌 6 个月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0%,7~12 个月计提比例为
10%。
资料来源:各上市公司 2014 年审计报告
本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折旧方法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及配
3~20 年 5% 4.75%~31.67%
套设施
办公及其他设备 3~5 年 5% 19.00%~31.67%
年限平均
华鹏飞
法 机械设备 3~5 年 5% 19.00%~31.67%
物流设备 3~6 年 5% 15.83%~31.67%
专用设备 3~5 年 5% 19.00%~31.67%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5%~10% 4.50%~4.75%
机械设备 5~10 年 5%~10% 9.00%~19.00%
年限平均 运输设备 5年 5%~10% 18.00%~19.00%
新宁物流
法 电子设备 5年 5%~10% 18.00%~19.00%
构建物 5年 5%~10% 18.00%~19.00%
办公设备 5年 5%~10% 18.00%~19.00%
房屋及建筑物 3~30 年 5% 3.16%~31.60%
年限平均 通用设备 5年 5% 19.00%
飞马国际
法 运输设备 5~8 年 5% 11.88%~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5年 5% 19.00%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年 0~10% 2.25%~10.00%
年限平均
华贸物流 运输工具 5~10 年 0~10% 9.00%~20.00%

办公设备 3~10 年 0~10% 9.00%~33.33%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10% 4.50%
机器设备 10 年 10% 9.00%
年限平均
恒基达鑫 运输设备 5年 10% 18.00%

电子及办公设备 5年 10% 18.00%
港务及库场设施 10~25 年 5%~10% 3.80%~9.00%
澳洋顺昌 年限平均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10%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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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机器设备 10 年 10% 9.00%
运输设备 5年 10% 18.00%
电子设备和办公
5年 10% 18.00%
设备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5%~10% 4.50%~4.75%
年限平均 电子、办公设备
飞力达 3~5 年 5%~10% 18.00%~31.67%
法 及其他
交通运输设备 4~5 年 5%~10% 18.00%~23.75%
房屋及建筑物 20~46 年 5%~10% 2.00%~4.75%
年限平均
怡亚通 运输设备 5~10 年 5%~10% 9.00%~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5年 5%~10% 18.00%~19.00%
房屋及建筑物 35 年 5% 2.714%
年限平均 机器设备 10 年 5% 9.50%
欧浦智网
法 运输设备 8年 5% 11.875%
办公及其他设备 5年 5% 19.00%
房屋及建筑物 40 年 5% 2.375%
年限平均 机器设备 10 年 5% 9.50%
天顺股份
法 运输设备 8年 5% 11.875%
办公电子及其他 5年 5% 19.00%
资料来源:各上市公司 2014 年审计报告
从上表的对比来看,本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以及固定资产的折
旧年限和年折旧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体现了较强的谨慎性。
本公司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失谨
慎的重大差异。
六、发行人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
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一)本公司的对外担保
1、对子公司的担保:
(1)2014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天顺哈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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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2014(EFR)00003 号),
约定:天顺哈密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融资 1,150 万
元。天顺股份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编号:2014 年开发(保)字
0008 号)。
(2)2014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天顺哈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A1405000559),交通银行向天
顺哈密公司提供 1,34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2014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之子公
司天顺哈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
A1405000614),交通银行向天顺哈密公司提供 16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
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1405000559),约定:公司为交通银行与天顺哈密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为 1,500 万元。
(3)2014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富蕴天顺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A1405000560),交通银行向富
蕴天顺公司提供 74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2014 年 5 月 30 日,富蕴天顺公司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A1405000613),
交通银行向富蕴天顺公司提供 24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
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1405000560),约定:公司为交通银行与富蕴天顺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为 1,000 万元。
(4)2014 年 11 月 27 日,天顺哈密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国内保理合同》
(合同编号:A1405001503 号),约定:交通银行向天顺哈密公司提供 1,50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融资利率 6.72%;融资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
2014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1405000559 号),约定:为保证交通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发行人
为天顺哈密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在最高额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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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2014 年 11 月 21 日,富蕴天顺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国内保理合同》
(合同编号:A1405001478 号),约定:交通银行向富蕴天顺公司提供 1,00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融资利率 6.72%;融资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5 月 24 日。
2014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1405000560 号),约定:为保证交通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发行人
为富蕴天顺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在最高额 1,000
万元内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对分公司的担保:2014 年 3 月 13 日,本公司之分公司哈巴河分公司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行借款 2,340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本公司
为哈巴河分公司在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内向工商银行阿勒泰分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二)本公司现有的诉讼及其他或有事项
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仲裁、诉讼及其他或有事项。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物流管理信息系
统建设项目。由于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预计募
集资金到位当年,本次募集资金除能够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外,
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公司现有业务预
计经营稳定,未有重大变化。按照本次发行 1,868 万股计算,公司股本和净资产
规模将大幅增加,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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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公开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提高公司各类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协同效应
近年来,新疆地区供应链服务市场的规模日益扩大,服务层级不断拓展,与
商务、保险、金融、信息等产业之间的联动发展逐渐加深,市场对供应链基础设
施特别是物流园区的需求快速增长。哈密地区物流量较大,同时作为联接疆内外
的枢纽,各个方向的物资转运对哈密地区物流园区提出了越来越迫切的建设要
求。本公司紧紧抓住有利的历史机遇,投资建设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构
建与哈密地区区域经济、产业体系、物流需求以及区位交通优势相适应的的物流
服务体系,将大大改善本公司在哈密地区的仓储、装卸和配送能力,提高服务质
量,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通往疆内外两个方向的物流综合服务市场,从而进一
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的建成将显著提升公司的供应链运转效率,有效降低
公司的物流成本,大幅增强公司的仓储能力,进而加大公司与其他行业和企业的
合作能力,有利于公司探索供应链服务的新模式。同时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的
建成有助于公司在我国西部地区的发展规划,实现内联新疆、外通西部各省市的
战略布局,确保公司在新疆地区的规模优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物流园区的建设,为客户的上下游交易提供了交易平台和场地支持,也
为公司锁定了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客户资源;同时,通过物流园区的积聚功能,物
流园区不仅将为公司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提供仓储监管的基础,也为
客户的原材料和商品的采购、配送、分销提供了便利,将极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
率,为公司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拓展创造有利条件,将进一步公司
完善以第三方物流为基础、以物流园区经营为支撑、以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
管为拓展的业务结构,进而实现公司各项业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持续发展。
2、提高公司物流等综合信息处理能力的需要
目前,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发展,服务对象数量逐渐增加,业务领域也将向供
应链管理及物流金融监管进一步拓展,客观上要求公司对现有物流信息系统进行
建设和改造,提升公司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水平和营运效率,提高供应链活动的
效率性与协同性,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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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集中管理的软件系统。该系统应用跨越总部及分子
公司的多个部门,能有效建立起为决策支持服务的完善的数据体系和信息共享机
制。系统中各个子系统应用和业务流程的优化,将使原有流程更合理,提高工作
效率,加快市场响应,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项目的建设与改造将为公司提供更为丰富的管理数据信息,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营运效率,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为客户服务的能力,满足公司长期发
展的需要。
供应链管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物流园区属于重资产,需要较多的前
期建设资金;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需要一定的研发资金和设备购置资金。
企业的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前期资金,目前资金缺乏已成为制约行业内企业发展
的重要因素。股权融资具有可规划性和可协调性强,财务成本负担较低等特点,
适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能使公司保持稳定的资本结构。
3、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本次募投项目是保持公司战略实
施的具体措施,有助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增加公司的服务能力,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其中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公司通过在“新疆门户”新
建仓库、增加物流营运设施和增加自动化系统配套设施,有利于公司将业务辐射
至全国的战略规划,有助于公司突破发展瓶颈,提升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通过
物流园区的建设,继续强化公司轻资产与重资产相结合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模
式,为客户的上下游交易提供了交易平台和场地支持,也为公司锁定了第三方物
流业务的客户资源;同时,通过物流园区的积聚功能,物流园区不仅将为公司供
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提供仓储监管的基础,也为客户的原材料和商品的
采购、配送、分销提供了便利,将极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为公司供应链管理
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拓展创造有利条件,将进一步公司完善以第三方物流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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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以物流园区经营为支撑、以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为拓展的业务结构,
进而实现公司各项业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持续发展。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集中管
理的软件系统。该系统应用跨越总部及分子公司的多个部门,能有效建立起为决
策支持服务的完善的数据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系统中各个子系统应用和业务流
程的优化,将使原有流程更合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市场响应,提高客户满意
度,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物流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与改造将为公司提供更为
丰富的管理数据信息,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营运效率,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提
高公司为客户服务的能力,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一支稳定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从业经
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高级物流师 5 名;具备 5 年以上物流行
业从业经验的人员 14 人;研发人员 12 人。优秀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和业务
团队为公司高效实施募投项目奠定了基础。
公司将信息技术与多年物流行业经验结合,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疆
天顺物流管理系统 V2.0、新疆天顺快运管理系统 V1.0、新疆天顺车辆信息管理
系统 V1.0、新疆天顺车辆调度管理系统 V2.0、天顺物流信息在线查询系统-(手
机版)V1.0 和天顺物流金融管理系统软件 V1.0,上述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已成为
公司物流业务运行的“中枢神经系统”。
2014 年新疆全社会货运量达到 72,168.00 万吨,货物周转量 1,880.92 亿吨
公里。新疆区域物流已形成以公路运输为主、铁路运输为辅、民航和管道运输快
速发展的立体运输网络。2013 年 9 月 7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建设“丝绸之
路经济带”构想。新疆特有的地理位置和资源等优势,以及与中亚各经济体的经
贸往来关系,奠定了新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无可替代的地位,新疆将成为
“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一个交通线、
是一个综合运输体系、是一个物流通道。2014 年 10 月,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
长期规划(2014—2020 年)》指出,按照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
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规划要求,加快推进重点物流区域和联通国际国内的物流
通道建设。西部地区要结合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打造物流通道,改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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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条件,积极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农产品、矿产品等大宗商品物流产业。随着
一系列支持新疆经济发展政策的出台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逐年扩大,新疆经济
得到迅猛发展,第三方物流需求也急剧扩大。新疆地区地域辽阔,城际距离远,
大部分疆外企业目前尚无法构建形成覆盖全疆的物流网络。而本公司作为疆内大
宗物资、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的龙头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区域市场优势和服务
网络优势,迅速占领市场。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开发实施募投项目的人才储备、技术实力和市场资源。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拟通过加强现有业务板块
协同及风险管控、加强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管
理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股东回报。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本公司能够为各类客户提供集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和物
流金融监管为一体的全方位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其核心业务主要涉及供应链方案
设计、物流、供应链流程管理、仓储、采购执行、分销执行、物流监管等。在人
员、技术、市场方面均进行了一定的储备,能够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开
展。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701.81 万元。其中,第三方物流业务实现
收入 45,184.27 万元,同比增长 2,197.42 万元,增幅 5.11%;物流园区经营业
务实现收入 599.39 万元,增幅 12.29%。整体而言,公司业绩将会呈现健康、
可持续的发展。
公司此次发行所募资金将用于“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物流信息管
理系统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本公司将大大拓展自身的物流园区规
模,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物流系统运转效率和整体运营管理水平,从而在保证物流
园区经营业务快速扩大的同时,全面带动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进一步增长,并以
此为基础大力推动供应链管理、物流金融监管等业务的迅速发展,最终形成产业
链上各业务环节相互促进、共同持续成长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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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临的风险及改进措施
①公司业务的季节性特征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目标市场为以新疆为主的我国西北地区,该地区冬季
气候寒冷且降雪量较大,导致路面冰冻现象严重,路况较为恶劣,对公路运输有
很大影响。此外,公司部分客户属于水泥、钢铁等建材行业,而这些行业的下游
——建筑业受到冬季气候条件影响,正常施工大量减少,导致其对综合物流服务
需求相应下降。因此,公司每年第一季度的业务量相对较少,但公司运营发生的
固定成本如折旧、工资、财务费用等仍会正常发生,导致每年第一季度盈利水平
较低,进而导致公司上半年的利润水平较低,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
特征,经营业绩主要在下半年得以体现。
改进措施:公司拟通过拓展第三方物流业务运输品种,提高各业务板块的协
同联动,提高第三方物流业务为以外各类综合型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规模,大力开
拓疆外市场业务,降低季节性因素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②应收账款的规模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
扩大,若应收账款规模过快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降,将给公司带来较大
的营运资金压力和一定的经营风险。
改进措施: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公司拟紧密关注外部环境变化趋势,做好相
关决策工作,加强客户信用和财务风险评估,加大应收账款控制力度,保障资产
安全;充分利用财务政策,加速货款回笼。
③燃油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无论由公司自有车辆承接,还是由外协对象承接,其成
本构成中最主要的是燃油费成本。由于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较大,因此导致
国内燃油价格亦呈现较大波动,进而必然导致本公司营业成本的波动。
改进措施: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因业务需要需购买运营车辆时,公司拟购买
燃料价格相对较低的 LNG 车辆;按照燃油价格波动及时与客户及外协对象协商
调整相应运费,形成及时有效的价格传导机制。
④交通违章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
公司执行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其驾驶员及其驾驶的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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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主要包括超过限定高度、违停、未按规定行
驶、超过核定载质量、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等多种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一定的风险。
改进措施:公司拟通过加强自有车辆司机和外协车辆司机的业务培训、安全
培训、守法培训,加强考核与监督,避免交通违章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
响。
⑤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承运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主要委托外协对象完成。公司通过自主研发
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集合了数量庞大的外协对象的运输车辆信息,针对某一条
运输线路,公司以类似服务价格询价,立即会有众多同质的运输服务外协对象响
应。但若公司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公司与客户签订第三方物流运输
合同后,不能立即委托足够的外协对象及时完成运输任务,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重
大违约风险,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此外,若外协对象无法及时完成相关
业务,将有可能影响公司整体服务进度或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在外
协对象承运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导致其无法偿付相关货物损失,则
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先行代其承担,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改进措施:公司将及时升级、维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跟踪或掌握物流
服务进度信息,与外协对象签订外协服务合同时始终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承担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完善分红政策等
措施,提高投资者回报。具体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安全管理,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
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
度,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建设完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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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覆盖能力、项目管理效率、信息化水平等将有较大提升,预期将为公司带来
良好的经济效益。
(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①加强成本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
公司积极加强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
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运营中心、各部门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
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②择机开展并购,快速拓展市场
本次发行上市将有助于公司品牌和资金实力的提升。公司将把握这一机遇,
择机开展并购,重点对具有产业互补特征的公司或具有一定市场规模和较强盈利
能力的企业实施并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4)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完善,规定了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机制以
及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公司章程》进一步
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
配条件等,明确了现金分红优先于股利分红。公司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建立科
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上述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并不等同于对未来利润情况作出预测,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
何责任。
3、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将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
费行为进行约束。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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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⑤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
司利益。
2016 年 1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发行人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2016 年 1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的议案》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及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八、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发行人会计师对发行人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3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出具“大华核字(2016)002668 号”《审
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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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天
顺股份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6 年 1-3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说明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 年 1-3 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 年 1-3
月财务报告,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本公司财务审计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 2016 年 1-3 月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
告》(大华核字(2016)002668 号)。公司 2016 年 1-3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3.3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32,690.02 37,819.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540.04 12,630.36
资产总计 45,230.06 50,449.80
流动负债 16,087.51 21,749.71
非流动负债 1,700.53 1,637.59
负债合计 17,788.05 23,387.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410.84 27,027.89
少数股东权益 31.17 34.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442.01 27,062.5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9,865.61 8,7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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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营业利润 421.71 182.69
利润总额 420.85 219.08
净利润 380.57 215.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4.02 215.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384.74 178.62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47.08 -1,834.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87 -33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0.56 -2,313.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04.51 -4,483.73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2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
7.06 36.37
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0.28 0.03
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的影响数 0.14 -
合计 -0.72 36.39
(四)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3.3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45,230.06 50,449.80 -10.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442.01 27,062.51 1.40%
项目 2016 年 1-3 月及同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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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9,865.61 8,740.27 12.88%
营业利润 421.71 182.69 130.83%
利润总额 420.85 219.08 92.10%
净利润 380.57 215.02 76.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84.02 215.02 78.60%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384.74 178.63 115.38%
股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相比上一年末下降 10.35%,主要系
公司使用货币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
现代物流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但本公司的主要目标市场集中在我国西
北地区,该地区冬季气候寒冷,路况较为恶劣,对公路运输有很大影响。此外,
公司部分客户属于水泥、钢铁等建材行业,受到冬季气候条件影响,正常施工大
量减少,导致其物流需求相应下降。公司每年第一季度的业务量相对较少,但公
司运营的固定成本仍会正常发生,导致每年第一季度盈利水平较低;第二季度业
务量开始增加,大量业务集中在三季度和四季度中上旬。投资者不宜以单季度数
据推测公司的全年经营业绩情况。
发行人 2016 年 1-3 月综合毛利率为 15.91%,基本保持稳定。营业利润相
比上年同期增长 239.02 万元,增幅 130.83%,营业利润上升的主要原因为:①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②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长,主要系在国内风电行业逐步复
苏的背景下,2016 年 1-3 月公司为客户金风科技承运大件货物产生的收入同比
增长。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
稳定。此外,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及服
务的收入规模及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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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增幅 10%-1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增幅 5%-10%,预计
2016 年经营业绩不存在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形。预计 201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2.4
亿元-2.76 亿元,同比上升 0%-1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360 万元-1,490 万
元,同比上升 5 %-15 %。
九、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
析后认为: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及股权结构合理、财务健康稳定、
现金流量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
收入持续增加;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持续的增长潜力。
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是在国内、特别是新疆地区现代物流行业迅
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自身不断完善业务链、扩大经营规模以及不断开拓市场的
结果。在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本公司将紧紧抓住
新疆跨越式发展和现代物流业高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不断拓展业务链,一方
面创新改进信息技术、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积极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盈
利能力。
本公司在市场开拓、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激励机制等方面已建立了良好的
基础,近年来业务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发展,市场区域不断扩大,管理和服务水
平不断提高,技术开发能力不断增强。特别是随着业务链的不断延伸,公司目前
已经发展成为提供全产业链综合服务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商,能够同时满足各类
客户在物流方案设计、物流实施、物流金融监管等方面的需求,并通过开发供应
链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从而全面加强本公司各类客户的“黏度”,切
实提高了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的发展已进
入良性循环,具有良好的成长潜力。
预计在未来几年内,本公司将继续通过扩大业务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信息系
统建设、不断深化与老客户的合作、拓展新客户、新市场、加快各类客户增值服
务开发等方式继续提高本公司的市场份额,并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一贯严格坚持科学的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并合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
使得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水平较为稳定,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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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结构不断优化,体现了本公司市场竞争力持续加强。投
资活动现金流量支出扩大与本公司持续扩大公司业务服务能力以及打造全产业
链的发展战略相适应。
本公司在新疆大宗物资和大件货物的现代化物流市场中处于龙头地位,通过
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经建立了强大的品牌、稳固的销售渠道、优良的信息系统
等竞争优势。面对日益激烈竞争的市场,公司管理层也清楚地意识到,虽然目前
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竞争优势,所处行业市场容量巨大,但随着竞争对手的增加,
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为在市场上抢占先机,公司需要在全产业链的打造和物流
信息管理技术等方面投入较多资金。而公司目前资金来源主要是向银行借贷和自
身积累,筹资渠道单一,在公司加大投资规模时,将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
一定影响。若不能及时筹措企业发展壮大所需的资金,将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
因而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将大大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为公司紧紧抓住现代物
流行业市场大发展的机遇创造良好的基础。本公司将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
金,改变筹资渠道单一的状况,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募集资金将用于新疆货运枢纽地区的物流园区建设、公司物流信息技术系统的研
发与全面升级。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将大大增强本公司的业务服务能力和整体
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一方面有利于公司短时间内扩大业务规
模,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目标市场的龙头地位,实现营业收
入的快速增长,大大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另一方面能够实现公司业务结构的进一
步优化,提高公司业务的附加价值,切实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
竞争能力。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综合型供应链服务行业将是长期快速发展的领域,具
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未来将要通过扩大市场区域、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大
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丰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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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的发展计划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公司的总体战略为:不断巩固和加强第三方物流的基础优势,打造物流园
区的平台,充分发挥物流园区的聚集功能,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结合供应链管
理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努力发展成为专业化一站式综合型供应链服务供应
商。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始终贯彻这一战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注重
科技创新和自主研发,在专注于提供专业化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的同时,努力提
高供应链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服务品质。在该总体战略目标的基础上,本公司
制定了以下具体战略:
1、规模化战略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平稳向上发展,社会生产和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我
国对物流服务的市场需求迅速扩大。为此,公司将加大对物流服务能力、仓储管
理能力、物流网络和配送中心建设的投入力度,以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和技术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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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实现规模化经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2、层级化战略
公司紧跟现代物流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根据自身特点,搭建了适合公司未
来发展的结构合理、体系完备的业务经营层级。公司将持续关注对物流信息系统、
物流节点和物流园区等物流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深入开拓第三方物流服务
市场。并以此为依托,在结合现代物流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的各项有利
条件,带动公司供应链管理、物流金融监管等物流服务其他环节的迅速发展,形
成以第三方物流为基础,以物流园区经营为支撑,以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
为拓展的金字塔型、综合型供应链业务体系,最终实现公司各项业务的均衡发展
和层级化经营。在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使公司的各项业务能够
有效的衔接,进一步提升公司一站式综合型供应链服务能力。
3、经营管理信息化战略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良好的信息处理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的运转
效率,加强公司对业务的监督管理水平,进而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公司在运营过
程中即十分注重对信息资源的管理和运用,在完善公司级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
推动物流园区级、区域级甚至国际级物流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可以有效加强公司内部各层级之间的信息流通、反馈,增强公司上下游的信息分
享。
4、服务模式多样化战略
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模式是公司获得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法宝。
公司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将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发展趋势,积极细化和创新各
项业务的服务模式,向客户提供多样化和差异化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
5、跨区域经营战略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通过不断积累经验,总结出了适用于自身的可复
制的经营模式。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将利用现有经验和技术,逐步扩大业
务覆盖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全面互补的物流网络体系,从而扩大公司的收入
来源,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6、国际化发展战略
公司所立足的新疆地区,是我国与中亚各国进行贸易往来的重要枢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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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东联西出”桥头堡的重要作用。依托于新疆地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公司将积
极开展与中亚各国之间的国际物流服务,在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推动公司业务
快速发展的同时,在国际范围内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
(二)主要业务经营目标
公司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将充分发挥自身在市场、运营模式、人力、资本
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扩大自身各项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争取在三
年内实现以下目标:
1、加大对物流园区的投入力度,在深入开拓第三方物流市场的基础上,推
动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等高端供应链服务的快速发展,从而迅速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优势。
2、进一步丰富公司的第三方物流模式,积极开展公铁联运、多式联运,形
成水、陆、空全方位覆盖的立体物流渠道。
3、加强物流园区等物流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公司将在哈密地区建立
集仓储、运输、装卸搬运、配送及流通加工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物流园区,以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仓储、配送等物流节点的运营能力,促进公司各项供应链服务
业务的紧密衔接,实现公司盈利水平的快速增长。
4、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工作。公司拟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搭建标准化网
络平台和信息系统,实现车辆、货物运输的智能调度、实时监测跟踪、原材料储
备、货物存储、远程监控等管理职能,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运输的安全、准时、
快捷,使运输模式真正迈向信息化、规范化、秩序化和科学化。同时,公司将利
用信息技术改变原有封闭式的物流系统架构,对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实时的信息
交换接口,通过系统间的信息及时传递,加强企业与客户及合作伙伴联系的紧密
性,达到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物流信息共享的目的。
(三)发行人在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等方面拟采取的措施
1、以募集资金建设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
近年来,新疆地区供应链服务市场的规模日益扩大,服务层级不断拓展,与
商务、保险、金融、信息等产业之间的联动发展逐渐加深,市场对供应链基础设
施特别是物流园区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为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壮大自身规模,
拟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建设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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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的建成将显著提升公司的供应链运转效率,有效降低
公司的物流成本,大幅增强公司的仓储能力,进而加大公司与其他行业和企业的
合作能力,有利于公司探索供应链服务的新模式。同时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的
建成有助于公司在我国西部地区的发展规划,实现内联新疆外通西部各省市的战
略布局,确保公司在新疆地区的规模优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开展信息系统的升级与扩建
有效的信息系统建设不仅可以使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节约成本开支,更
可以为企业间处理业务建立信息传递管理渠道,通过企业间的数据传输、联接和
整合,提高企业的综合效益。公司通过内部开发和外部引进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发、
升级和扩建公司的物流信息系统,使其实现车辆及货物运输的智能调度、实时监
测跟踪、原材料储备、货物存储、远程监控、客户关系管理等管理职能,并形成
与驻外机构及各分支公司的信息系统联网和数据的整体管控,从而提高企业整体
供应链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对供应链的管理和运作能力,为公司业务的快
速发展提供有利的保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日益扩大和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
公司将持续保持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根据日新月异的市场发展变化
及公司服务的开展情况,及时升级与扩建信息系统,确保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
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3、积极开拓市场
市场是企业生存和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本公司针对供应链服务行业的特
点,以自身的技术、服务、质量和品牌建设为依托,深入研究供应链服务市场各
个层次、各个领域的具体需求,积极推动市场开拓。
一方面,本公司将在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实施深度开发疆内
市场的营销策略。本公司将通过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的建设,迅速扩大供应链
服务能力,加大与其他行业和公司的合作力度,形成规模化经济,并依托信息技
术、模式创新等方面的优势,深入开发疆内市场,尤其是开发供应链管理、物流
金融监管等高端市场,并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另一方面,本公司将围绕着“跨区域经营”和“国际化发展”的市场战略,
积极开拓疆外市场和中亚市场。作为新疆地区首屈一指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本公
司一贯重视对新疆以外的西北地区市场以及中亚地区供应链服务市场的开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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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客户物流需求,第三方物流运输范围辐射北京、内蒙、
陕西、宁夏、青海、甘肃等多个省市地区,为公司业务在内地省份的拓展,奠定
了基础。同时,公司不断加强与疆内出口型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并派出专人赴中
亚地区考察当地的供应链服务市场,尝试与中亚地区的供应链服务提供商开展合
作,为公司 “国际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4、积极实施人员培训和扩充计划
本公司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提高员工素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
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建立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考核、激励、约束机
制,不断充实技术开发创新和应用型人才、项目管理人才。每年持续引进一定数
量的大专、本科以上毕业生及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提高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经
营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决策能力,培养一批懂技术、市场观念强、适应国际化
经营的管理人才;加强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提高科技人员的技术开发
和技术创新能力;通过不间断的岗位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优化
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人才竞争和激励机制。
5、深化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
本公司将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并通过建立全
面、透明的内部审计系统,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落实和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有
效进行提供保障。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组织结构,完善公司的
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公司内部计划管理、投融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生
产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信息管理;在优化管理模式的前提下,
对公司发展规划进行统一部署,理顺内部各种权力和责任关系,做到各部门职责
明确,责权对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设具有凝聚力、创新意识的卓越团队。
本公司将通过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规范运作,为公司未来增强成长性、增强
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以上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实施的困难
(一)上述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态势良好,国家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经营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法规无重大改变。
3、本公司管理层无重大人事调整,董事会、股东大会既定的经营目标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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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贯彻执行。
4、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转变或未有重大突发事件影响。
5、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知因素而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上述发展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1、综合型供应链服务行业对基础设施和物流系统运转效率有较高要求。此
次本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需要进行大规模
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量较大,仅靠银行融资会形成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形
成较大的财务风险,无法同时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和财务稳健的要求。因而本公司
计划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切实保证业务
发展计划得以实施。
2、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投产,使公司成倍扩张,对公司而言既
是一次飞跃发展的契机,也是一次重大挑战。本公司需要迅速增强资本实力,大
量引进管理和技术人才,努力开拓市场和发掘新客户,才能顺利将产能转化为收
入和利润,让股东分享持续成长的收益。
3、在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及资金需求规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在战
略规划、组织设计、机制建立、资源配置、运营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4、本公司地处边疆,生活条件、信息交流等方面与东部地区尚存在一定差
距,在人才引进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发行人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或途径
1、公司将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筹措资金,一方面为公司扩大综合型供
应链服务规模、促进信息化发展和推动市场开拓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
能够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此次公开发行股票以
及未来募集资金项目的成功实施,是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对公司
的未来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主要体现在:
(1)本次募股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物流园区、信息系统的建设,有
利于快速扩大本公司的服务规模,提高供应链系统运转效率,占领现有业务的增
量市场;同时推动公司对中亚市场和疆外市场的开发,尽快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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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公司在综合型供应链服务领域的市场拓展、
服务模式多样化的步伐,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供应链系统运转效率和跨行业合作
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有利于全面提升
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拓展融资渠道,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
降低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增加未来融资的灵活性,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4)本次募股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
的完善,公司运作进一步规范化,从而实现公司体制上的跨越,促进公司更快的
发展。
(5)此次公开发行股票能够迅速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对
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竞争优势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各项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管理升级和体制创新。
3、本公司将根据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对综合型供应链服务技术、企业管理
等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切实提
升公司运行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公司将在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上述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四、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依赖于现有业务做精、做深、做专,现有业务的良好
运营是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实现的基础;公司未来的持续增长能力必须建立在不断
扩大经营规模以及提升管理效率的基础之上,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规划是公司未来
发展的方向,是对现有业务的扩充和提升。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能顺利完成,将有效扩大公司的综合
型供应链服务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与跨行业企业的合作,进一步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及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市场占有
率、实现未来发展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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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 2016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6 年 1 月 24 日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应根据企业实
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低于
25.00%,且不超过 1,868 万股,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运用于物流园区的建设、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
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将按项目轻重缓急顺序
投入以下 2 个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万元) (万元)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 哈地发改经贸备 201205 号
19,017 9,007.92
园区项目 哈地发改经贸[2012]33 号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2,900 1,395.68 济贸易发展局备案编码:
建设项目
合计 21,917 10,403.60 —
注: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主体分别为新疆天
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
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投资进度时间要求不一
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在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时,将按照相关规定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原计划投资 24,123.70 万元建设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并于
2012 年 8 月 24 日取得了由哈密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哈密地区企业
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哈地发改经贸备 201205 号)批准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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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之后,公司对该项目进一步作了审慎研究,并对建设支出和设备采购支出进
行了更为精细的安排,从而将预算投资总额降至 19,017 万元。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取得了哈密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
区建设项目备案证内容变更的批复》(哈地发改经贸[2012]33 号),同意本公司
将投资规模变更为 19,017 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 300 万元,其它全部由企
业自筹。
公司计划投资 2,900 万元建设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取得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的《乌鲁木齐投资
项目登记备案证》批准投资建设。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全
部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四)募集资金项目不会改变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在原有业务基础上的进一步展开,增加公司的
服务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仍将按照
原有的采购模式、服务模式及销售模式运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
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模式。
(五)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投资项目需求时的安排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
过银行借款或其它方式自筹解决。
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时间安排
1、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 19,017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7,517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 1,500 万元。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在建设期全部投入。本项目
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2 年内将全部投产。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年度计划见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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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建设投资 12,000 5,517
流动资金 - 1,500
合计 12,000 7,017
注:上述投资进度基于所需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筹措资金,其建设
进度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顺延。
2、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 2,900 万元,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
在建设期全部投入。本项目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2 年内将全部投入使用。该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年度计划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建设投资 2,054
流动资金 - -
合计 2,054
注:上述投资进度基于所需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筹措资金,其建设
进度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顺延。
二、募集资金运用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其中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
项目,公司通过在“新疆门户”新建仓库、增加物流营运设施和增加自动化系统
配套设施,有利于公司将业务辐射至全国的战略规划,有助于公司突破发展瓶颈,
提升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通过物流园区的建设,继续强化公司轻资产与重资产
相结合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模式,为客户的上下游交易提供了交易平台和场地支
持,也为公司锁定了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客户资源;同时,通过物流园区的积聚功
能,物流园区不仅将为公司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提供仓储监管的基
础,也为客户的原材料和商品的采购、配送、分销提供了便利,将极大提高公司
的经营效率,为公司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拓展创造有利条件,将进
一步公司完善以第三方物流为基础、以物流园区经营为支撑、以供应链管理和物
流金融监管为拓展的业务结构,进而实现公司各项业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持
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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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集中管
理的软件系统。该系统应用跨越总部及分子公司的多个部门,能有效建立起为决
策支持服务的完善的数据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系统中各个子系统应用和业务流
程的优化,将使原有流程更合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市场响应,提高客户满意
度,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物流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与改造将为公司提供更为
丰富的管理数据信息,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营运效率,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提
高公司为客户服务的能力,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
途;本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
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1)通过物流园区的建设,继续强化公司轻资产
与重资产相结合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模式,为客户的上下游交易提供了交易平台
和场地支持,也为公司锁定了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客户资源;同时,通过物流园区
的积聚功能,物流园区不仅将为公司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提供仓储监
管的基础,也为客户的原材料和商品的采购、配送、分销提供了便利,将极大提
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为公司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拓展创造有利条
件,将进一步公司完善以第三方物流为基础、以物流园区经营为支撑、以供应链
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为拓展的业务结构,进而实现公司各项业务相互依存、相互
促进、持续发展;(2)“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物流、资金流、
信息流进行集中管理的软件系统,将在发行人现有研发能力的基础上实施。物流
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与改造将为公司提供更为丰富的管理数据信息,将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营运效率,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为客户服务的能力,满
足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
用途;本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
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
1、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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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是疆内营业收入最大的民营综合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依靠优异的服
务质量和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形成了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近年来,随着新疆
经济的高速发展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不断增加,新疆市场物流服务需求迅速增
加,公司主营业务也得到持续发展。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701.81 万
元。其中,第三方物流业务实现收入 45,184.27 万元,同比增长 2,197.42 万元,
增幅 5.11%;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实现收入 599.39 万元,增幅 12.29%。伴随着
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基础物流配套设施不足的瓶颈日益显现,特别是由于
缺少进入内地市场的物流基地,公司向内地市场的开拓计划受到巨大阻碍。为保
证服务质量,公司被迫放弃部分客户订单,对于内地的订单尤其审慎。因此,公
司在哈密兴建物流园区,通过在“新疆门户”新建仓库、增加物流营运设施和增
加自动化系统配套设施,有利于公司将业务辐射至全国的战略规划,有助于公司
突破发展瓶颈,提升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此外,通过物流园区的建设,继续强
化公司轻资产与重资产相结合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模式,完善以第三方物流为基
础、以物流园区经营为支撑、以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为拓展的业务结构,
进而实现公司各项业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持续发展。
(2)哈密地区物流业发展的需要
哈密位于新疆东部,是新疆通往内地的门户,素有新疆东大门之称。随着新
疆经济的发展,哈密地区已逐步成为辐射周边区域的物流中心和新亚欧大陆桥上
一个重要物资流通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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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主要公路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哈密作为新疆通往我国内地及沿海的“东大门”之地位。无
论是新疆北部的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地区,还是新疆经济最发达的天山北坡经
济带(伊犁—奎屯—石河子—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或者是物产资源丰富
的新疆中线(喀什—阿克苏—库尔勒),其各种物资基本都必须经哈密地区出疆,
再经甘肃等省运往我国内地或沿海;沿海或内地的物资也同样经哈密地区入疆。
而新疆另一个通往内地的“出口”——依吞布拉克,不仅离经济发达的新疆
中北部距离较远,而且其接近青海,出疆道路条件也不如哈密地区。因此,哈密
地区是新疆联接我国内陆的最重要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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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在新亚欧大陆桥位置图
从上图可以看到,新的亚欧大陆桥东起连云港,西经哈密—乌鲁木齐—伊犁,
从霍尔果斯口岸、阿拉山口口岸等通往中亚,并向中东和欧洲大陆延伸,最终直
达西欧。这条运输线,与昔日闻名天下的“丝绸之路”大致重合,是亚欧大陆不
可忽视的重要运输线路之一。而哈密正是这条运输线路上举足轻重的枢纽之一。
2013 年 9 月 7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新
疆特有的地理位置和资源等优势,奠定了新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无可替代
的地位。而哈密作为新疆的东大门,亦将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举足轻重的
枢纽之一。
2013 年,哈密地区公路完成货运量 1,638 万吨,比上年增长 11.2% 1。2014
年末公路里程 7,293.30 公里,其中等级公路 5,080.40 公里,高速公路 400.00
公里 2。十二五期间,哈密地区继续加快连霍高速公路哈密段、京新高速公路、
南湖-沙尔湖、三塘湖-老爷庙等国省道建设项目,加快主干道、省道的提升改
造和矿区资源公路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交通和区位优势,为哈密成为地区物流枢
纽奠定基础。
哈密地区物流量快速增长,同时作为联接疆内外的枢纽,各个方向的物资转
运对哈密地区物流园区提出了越来越迫切的建设要求。本公司紧紧抓住有利的历
史机遇,投资建设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构建与哈密地区区域经济、产业
体系、物流需求以及区位交通优势相适应的的物流服务体系,将大大改善本公司
在哈密地区的仓储、装卸和配送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通
往疆内外两个方向的物流综合服务市场,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1
数据来源:《哈密地区 201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
数据来源:《哈密地区 201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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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的支持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物流业的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和促进物流业
发展的政策。201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提高物流效率,
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大宗矿产品、重要工业品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支
持物流园区等物流功能集聚区有序发展,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和
标准化水平。
2011 年 4 月,新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台了《新疆物流业“十二
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切实将物流业作为新疆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发展。
以合理布局和强化物流节点功能为重点,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物流一体化和信
息化为主线,积极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科学构建新疆区域物流体
系”。
2012 年 2 月,科技部印发《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
通知,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有效推动我国制造业向产业链
高端转移,大大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物流,
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率。
2014 年 10 月,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指出,
按照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规划要求,加
快推进重点物流区域和联通国际国内的物流通道建设。西部地区要结合推进丝绸
之路经济带建设,打造物流通道,改善区域物流条件,积极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
农产品、矿产品等大宗商品物流产业。
国家和地方出台的一系列产业政策,给予现代物流业发展巨大支持,使物流
业进入规范、快速的发展通道,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
和成长环境。
(2)哈密的区位优势是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哈密是新疆通往内地的门户,已成为区际物资流通的一个重要聚集点。依托
优越的区位交通条件,哈密成为新疆东部的综合交通中心、全疆“东联西出、西
来东去”的重要枢纽和现代化的商品物流集散地。哈密地区交通枢纽地位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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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立足哈密、连接内地、服务全疆和中亚地区奠定坚实基
础。
新疆矿产资源资源丰富,农牧产品品种繁多,每年将有大量资源和物资运往
内地。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指出,西部地区要
结合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打造物流通道,改善区域物流条件,积极发展具
有特色优势的农产品、矿产品等大宗商品物流产业。此外,根据《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新疆 2015 年钢铁产量和水
泥产量有望分别达到 2,200 万吨和 6,000 万吨,也将刺激新疆的物流需求。哈密
是新疆的东大门,是新疆与内地经贸往来的重要节点。随着新疆经济的发展,哈
密的货物过境需求也逐年上升。哈密地区公路货运量已从 2008 年的 696 万吨增
长到了 2013 年的 1,638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8.67%。哈密地区的公路货
运周转量也从 2007 年的 9.37 亿吨公里增长到了 2011 年的 21.92 亿吨公里,年
复合增长率达到 23.67% 1。哈密快速增长的货运业务将带来大量的仓储、转运和
配送业务需求,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的建设将更好的满足上述需求。
1
数据来源:哈密地区统计局,《哈密地区 200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哈密地区 2011 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哈密地区 201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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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哈密经济的发展带动物流园区的需求
哈密经济发展迅速,2014 年生产总值已达到 400.0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
比上年增长 20.3% 1,近年来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
哈密地区农牧业发达。2011 年哈密农林牧渔总产值 36.37 亿元,过去 5 年
平均增长率达到了 22.9%。2014 年哈密棉花、瓜类、红枣和葡萄产量分别达到
了 5.30 万吨、20.03 万吨、8.02 万吨和 6.70 万吨;肉类和牛奶产量达到了 6.13
万吨和 5.84 万吨 2。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将建设农副产品配送库,满足地区
农副产品商贸往来的需要。
1
数据来源:哈密地区统计局,《哈密地区 201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
数据来源:哈密地区统计局,《哈密地区 201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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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矿产资源丰富,种类多、品位高、储量大,目前已发现矿藏 76 种 1,
优势矿藏主要包括煤、石油、天然气、铜、镍、铁、钼、金、石材等。2013 年,
哈密原煤产量达到了 2,848.1 万吨,增长 30.4%;铁精粉产量达到了 275.5 万吨,
增长 11.5%;球团矿产量达到了 325.6 万吨 2。矿产资源、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
将带来大量机电产品的需求,从而产生相应的仓储配送需求。公司将在新疆天顺
哈密物流园区建设机电产品物流中心和机电产品配送库,满足矿产资源开发的需
要。
随着哈密地区经济的发展,消费品需求不断上升。2014 年哈密社会消费品
零售总额达到了 75.34 亿元,比上年增长 16.1%,比 2006 年翻一番以上 3,为
哈密市大型连锁商贸企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将建设
日用消费品配送仓库,为大型连锁商贸企业及其供应商提供仓储服务,并逐步开
展市内配送业务,完善公司第三方物流服务能力。
1
数据来源:《哈密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2
数据来源:哈密地区统计局,《哈密地区 201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
数据来源:哈密地区统计局,《哈密地区 201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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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的区位优势
哈密工业园区于 2003 年 2 月启动建设,2006 年批准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
发展至今,哈密工业园区已建成了广东工业加工区、重工业加工区和有色金属工
业加工区。哈密工业园区不断加大投资建设力度,推动园区快速发展,2013 年
前三季度,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365,353 万元,增长 34.7%,其中,基础设
施投资 7,323 万元,企业投资 358,030 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 708,213 万元,
增长 150%;实现工业增加值 170,319.6 万元,增长 93.3%。2014 年 1-10 月,
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 875,621.2 万元,同比增长 6.2%;实现工业增加值
185,538.7 万元,同比增长 32.9% 1。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所在的广东工业加
工区位于哈密市北出口,距哈密市区 6 公里,毗邻连霍高速,303 省道两侧,交
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目前,入驻企业有哈密金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华锐风
电(哈密)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特变电工哈密新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西部建设哈密有限公司、广新石
材有限公司等。随着哈密工业园区的不断发展,园区入驻企业的工业品仓储物流
需求将会为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提供大量的业务支撑。
(5)公司具备顺利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
公司作为一家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商,主要从事于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
物流业务,并从事于相应的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等业务。
1
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xje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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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有准确的把握。公司拥有一支稳
定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公司依托现有的
经营优势和客户基础,具备顺利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
3、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9,017.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7,517.00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1,500.00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工程项目费用名称 投资估算(万元) 投资占比
1 建设投资 17,517.00 92.11%
1.1 综合物流配送中心 2,755.12 14.49%
1.2 综合物流园区 10,362.08 54.49%
1.3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2,674.90 14.07%
1.4 基本预备费 1,124.90 5.92%
1.5 设备购置安装费 600.00 3.16%
2 铺底流动资金 1,500.00 7.89%
合计 19,017.00 100%
(2)项目建设方案及主要设备
①建设方案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占地约为 200,000 ㎡,总建筑面积为 87,096 ㎡。
根据作业内容及服务内容的不同,总体布局拟分为七个分区,分别是机电产品交
易区、机电产品配送区、工业品配送区、日用消费品配送区、农副产品配送区、
大件产品物流区和综合服务区。
A、机电产品交易区
机电产品交易区以新疆矿产资源大开发为依托,建设辐射哈密地区的机电产
品物流中心,并逐步扩大规模和影响力,进而形成辐射全疆的机电产品物流中心。
其中,多功能库 1 座,建筑面积 18,490 ㎡,主要为机电产品提供日常展示的平
台,来往客户可根据展示内容,选择产品、联系供应商,通过订单实现商品流通;
机电产品物流中心建筑面积 10,560 ㎡,共 6 栋,主要引进机电产品及配件经营
商户,提供机电产品及配件的现场交易和订单交易。
B、机电产品配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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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配送区建设机电产品配送库 1 座,建筑面积 9,000 ㎡。主要提供机
电产品及配件的仓储、配送、加工、维修、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等供应链
综合服务。
C、工业品配送区
工业品配送区建设工业品配送库 1 座,建筑面积 9,000 ㎡。主要为工业企业
提供产品及配件的仓储、配送、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等供应链综合服务。
D、日用消费品配送区
日用消费品配送区建设日用消费品配送库 1 座,建筑面积 9,000 ㎡。主要 为
商贸企业提供仓储、配送等供应链综合服务。
E、农副产品配送区
农副产品配送区建设农副产品配送库 1 座,建筑面积 9,000 ㎡。主要为农副
产品企业提供仓储、配送等供应链综合服务。
F、大件产品物流区
大件产品物流区占地面积 3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大件堆场,提供大件的堆存、
配送、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等供应链综合服务。
G、综合服务区
综合服务区主要包括综合办公食宿中心和停车场,其中,综合办公食宿中心
建筑面积 22,046 ㎡;停车场占地面积 2 万平方米。
项目功能性建筑均为钢结构建筑,其中多功能库与机电产品物流中心采用二
层构架结构,多功能库一层层高 5m,二层层高 3m,机电产品物流中心一层层
高 6m,二层层高 3m;配送库均采用单层仓库结构,层高 8m。
②主要设备
本项目设备购置共 600 万元,其中仓储设备购置费 573.92 万元,仓储办公
设备购置费 16.45 万元,仓储办公家具购置费 9.6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投资额(万元)
1 仓储设备购置费 - 573.92
1.1. 行车 1 130.00
1.2 地磅 1 10.00
1.3 叉车 5 66.40
1.4 货架 1,500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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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托盘 2,000 65.60
1.6 搬运车 12 1.92
2 仓储办公设备购置费 - 16.45
2.1 电脑 21 8.40
2.2 打印机 4 1.00
2.3 条码打印机 4 3.60
2.4 传真机 3 0.45
2.5 空调 20 3.00
3 仓储办公家具购置费 - 9.63
3.1 办公桌、椅 25 6.25
3.2 会议桌 1 0.56
3.3 会议椅 30 0.90
3.4 四门更衣柜 2 0.32
3.5 文件柜 20 1.60
合计 600.00
(3)主要原辅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本公司生产用水由哈密市自来水总公司供应,电力由电网公司供应,均为维
持项目运营及办公设备正常运转的需要。本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水,
市场供应充足稳定。
(4)工艺流程
项目涉及的第三方物流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及物流金
融监管业务的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业务与技术”的相关内容。
(5)环境保护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系提供各类仓储、保管服务,并伴随装卸等作业,污染
物主要为噪音以及少部分废水、废气等。公司将在建设过程中和运营过程中持续
投入资金用于环境保护,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均采用合理方法予以
治理并达标,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012 年 11 月 28 日,哈密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对新疆天顺哈密物流
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哈市环监字[2012]086 号),同意公司建
设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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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选址
该项目位于哈密工业园区广东工业加工区内,距离哈密市中心 6 公里,地处
城市周边,占地约 300 亩,区位交通条件优越,周边有产业可以依托,适合物
流园区建设。项目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前,本公司已
经缴纳了相关的土地出让费用,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7)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新增仓储能力 6.51 万立方米,平均实现年
销售收入 8,657.20 万元,净利润 3,074 万元。
项目计算期按 15 年计算,包括两年建设期,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全投资
财务内部收益率将达到:所得税前(税率为 25%,下同)为 21.42%,所得税后
为 19.06%;净现值(折现率=12%)税前 20,358 万元,税后 15,466 万元。投
资回收期:所得税前为 6.04 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为 6.56 年(含建设期)。
(8)项目组织方式与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以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为实施主体进行建设。在建设资
金落实的前提下,公司计划 24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形成规模仓储能力,并申
请工程竣工验收。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备案、环境
影响评价、征地及市场宣传等前期工作。
(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1)物流产业信息化的必然选择
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现代物流行业的运输、仓储、包装、装卸、加工以及配
送等多个环节。若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层次较低、信息技术和物流设备较落后,
将难以形成有效的供应链作业,削弱企业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竞争力。同时,
物流咨询、策划,以及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增值物流服务也对物流企业的信息化程
度提出了更高要求。现代物流业必须依托于信息技术的支撑,才能实现业务经营
模式的优化创新及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因此,通过搭建技术架构先进、功能层次
分明、高效协同的信息技术系统为客户提供多层次的、快捷的现代物流服务,是
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目前,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对象数量逐渐增加,业务领域也将向供
应链管理及物流金融监管进一步拓展,客观上要求公司对现有物流信息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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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建设和改造,提升公司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水平和营运效率,提高供应链活动的
效率性与协同性,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迫切需要利用本次募集资金,进一
步完善和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
败之地。
(2)改善公司业务流程和管理的需要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集中管理的
软件系统。该系统应用跨越总部及分子公司的多个部门,能有效建立起为决策支
持服务的完善的数据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系统中各个子系统应用和业务流程的
优化,将使原有流程更合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市场响应,提高客户满意度,
增强公司的竞争力。随着系统应用的不断扩大和深化,将为公司提供丰富的管理
数据信息,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3)满足业务增长的客观需求
随着我国西部经济大开发的热潮,新疆迎来了经济腾飞的历史机遇。经济的
飞速发展带来了对物流服务的强劲需求,2006 年~2014 年,新疆全社会货运总
量平均增长率高达 10.77% 1,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推
进、中央大规模对口援疆工作的持续开展、新疆第三产业的崛起及对外贸易量的
持续增长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新疆市场对物流服务的需求将迅速增长。公
司业务规模也有望进一步扩大,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物流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
建设与改造将提高公司的营运效率,提高公司为客户服务的能力,满足公司长期
发展的需要。
2、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可行性
(1)公司具有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储备
公司多年来一直重视物流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致力于信息化网络系统的搭
建。公司将信息技术与多年物流行业经验相结合,已经建立了统计分析、系统管
理、自动办公管理、企业综合门户、运输管理、配送管理等子系统。公司还拥有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疆天顺物流管理系统 V2.0、新疆天顺快运管理系统 V1.0、
新疆天顺车辆信息管理系统 V1.0、新疆天顺车辆调度管理系统 V2.0、天顺物流
信息在线查询系统-(手机版)V1.0 和天顺物流金融管理系统软件 V1.0 等 6 个
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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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上述技术储备为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改造提供了技术保障。
(2)行业变革带来的机遇期
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指出,整合现有物流
信息服务平台资源,形成跨行业和区域的智能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综合
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电子口岸和大宗商品交易等平台建设,促进各类平台
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鼓励龙头物流企业搭建面向中小物流企业的物流信
息服务平台,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有效降低货车空驶
率。建设智能物流信息平台,形成集物流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交换、跟踪
追溯、智能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信息服务中心。
新疆的物流业起步晚、底子薄、信息化水平不高,仍处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
流转型阶段。在物流行业的供应链中,企业和上下游之间的信息流不通畅,流通
环节多,导致成本较高。新疆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层次较低,大部分物流企业
服务手段单一,阻碍了物流市场规模的扩大,影响了为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提供优
质服务的能力。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行业整合势在必行。行业整合不仅仅是简
单的数量叠加,更重要的是经营模式的突破和创新。物流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具有
一定的可扩展和推广性,公司可向全区上千家小、微型物流企业提供行业信息服
务,提供信息交换和业务往来的系统,在产业链上向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
等领域延伸,与行业合作商共享信息,为公司拓宽收入来源。
3、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2,900.79 万元人民币,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工程建设费用 1,796,171.20 6.19%
2 软硬件系统购置费 24,170,606.12 83.32%
2.1 硬件设备购置费 10,415,370.00 35.91%
2.1.1 网络设备 1,399,620.00 4.82%
2.1.2 服务器设备 1,709,400.00 5.89%
2.1.3 存储备份设备 968,000.00 3.34%
2.1.4 安全设备 2,905,600.00 10.02%
2.1.5 呼叫中心及配套设备 612,750.00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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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元) 占总投资比例
2.1.6 终端设备 2,820,000.00 9.72%
2.2 系统软件购置费 3,264,620.00 11.25%
2.3 应用软件购置费 8,943,000.00 30.83%
2.4 系统集成费 1,547,616.12 5.34%
3 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1,423,053.87 4.91%
4 预备费 732,574.84 2.53%
5 工程税金 885,467.11 3.05%
总投资 29,007,873.13 100%
(2)项目建设方案及主要设备
①建设方案
公司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物联网技术、GPS 导航/定位技术、电子
商务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建成统一平台、统一界面、统一功能、统一标准的应用
系统。该系统将实现车辆及货物运输的智能调度、实时监测跟踪、原材料储备、
货物存储、远程监控等管理职能,并形成及各分子公司的信息系统联网和数据的
整体管控,最大限度地保障运输的安全、准时、快捷。该系统将增强公司对供应
链的管理和运作能力,为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有利的保证。
对物流业务系统而言,项目总体分三个层次建设,分别是决策层、管理层和
作业层。其中决策层子应用系统 4 个,管理层 11 个,作业层 15 个,共 30 个。
子应用系统中的部分系统为公司现有系统,本期工程进行改造。本期建设子应用
系统 25 个,建设情况如下:
A、决策层
决策层共建设 4 个子应用系统,分别是统计分析、决策支持、主题分析、专
题分析。
B、管理层
管理层本期建设 10 个子应用系统,包括合同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服
务管理、结算管理、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管理、系统管理、自动办公管理、专业
管理、企业综合门户等。
C、作业层
作业层本期建设 11 个子应用系统,包括采购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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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管理、销售管理、资源管理、移动物流办公、呼叫中心、设备交易中心、一
站式供应链服务、物流金融监管等。
其中统计分析、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管理、系统管理、自动办公管理、企业
综合门户、运输管理、配送管理等 8 个业务应用系统为公司目前已有子系统,在
本期工程中对其进行改造、升级。
同时,在项目规划期内还将依据实际业务发展需求,陆续进行完善建设的子
应用系统共 5 个,包括:招投标管理、货运代理管理、国际物流管理、回收物流
管理、车辆救援与维修。
②主要设备
本项目软硬件系统购置费共 2,417.06 万元,其中硬件设备购置费 1,041.54
万元,系统软件购置费 326.46 万元,应用软件购置费 894.30 万元,系统集成
费 154.76 万元。软硬件具体购置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网络设备
1.1 核心交换机 台 2
1.2 内网交换机(数据共享区) 台 2
1.3 内网交换机(网络管理区) 台 2
1.4 内网交换机(数据交换区) 台 2
1.5 内网交换机(终端接入区) 台 3
1.6 核心路由器(外联区) 台 3 目标架构 6 台
1.7 网管工作站 台 1
1.8 网管软件 台 1
1.9 专用机架线缆 套 1
1.10 网络机柜 台 1
(二)服务器设备
2.1 数据库服务器 1 台 1
2.2 数据库服务器 2 台 1
2.3 门户网站服务器 台 1
2.4 数据交换服务器 台 1
2.5 应用支撑服务器 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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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决策与管理层应用服务器 台 2
2.7 作业层应用服务器 台 2
2.8 其它服务器
2.8.1 客服系统服务器(含呼叫中心) 台 2
2.8.2 测试服务器 台 2
2.8.3 网管服务器 台 1
2.8.4 杀毒服务器 台 1
2.8.5 增值服务器 台 1
2.8.6 负载均衡设备 台 1
(三)存储系统
3.1 磁盘阵列 台 1
3.2 16 口 SAN 光纤交换机 台 2
3.3 磁带库 套 1
(四)系统软件
4.1 数据库系统 套 1
4.2 应用集成平台
4.2.1 消息中间件(MOM) 套 1
4.2.2 应用集成中间件(ESB) 套 1
4.2.3 定制组件
数据接口组件 套 1
数据交换组件 套 1
数据共享组件 套 1
4.3 应用服务平台
4.3.1 应用服务器中间件(J2EE) 套 1
4.3.2 定制组件
电子表单组件 套 1
4.4 门户服务平台
4.4.1 门户中间件 套 1
4.5 工具软件
4.5.1 报表统计工具 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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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图形展示系统 套 1
4.5.3 信息系统构架工具 套 1
4.6 备份管理软件系统 套 1
4.7 操作系统(PC Server) 套 8
(五)安全设备及安全支持服务
5.1 千兆防火墙
5.2 主机入侵检测系统
5.3 网络入侵检测系统
5.4 防病毒系统
5.5 网络安全审计系统
5.6 数据库安全审计系统
5.7 防 DDOS 攻击系统
5.8 漏洞扫描系统
5.9 安全管理平台
5.10 认证服务器
5.11 安全服务器
5.12 安全平台
5.12.1 身份认证注册系统
5.12.2 身份认证服务系统
5.12.3 LDAP 服务器
5.12.4 OCSP 在线证书状态查询系统
5.12.5 智能卡接口组件
5.12.6 安全应用组件
5.12.7 USBkey 证书
(六)呼叫中心设备
1、硬件部分
6.1.1 接入及录音设备
需生产制造厂商针
ACD 排队平台 台 1 对本项目的正式授
权文件
6.1.2 主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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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数据交换服务器(前置机) 台 1 同上
6.1.4 CTI/IVR、录音服务器(工控机) 台 2 同上
6.1.5 坐席终端
PC 机 台 5
话机及耳麦 套 5
2、软件部分(需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
6.2.1 呼叫中心平台软件及接口开发
呼叫中心平台软件 套 1
呼叫中心平台管理软件 套 1
6.2.2 呼叫中心应用软件
问询 套 1
提示 套 1
受理 套 1
投诉 套 1
(七)终端及辅助设备
7.1 条码(RFID)读写器 台 60
7.2 终端电脑 台 200
7.3 票据打印机 台 40
7.4 条码打印机 台 30
7.5 激光一体机 台 20
7.6 网络打印一体机 台 1
7.7 GPS 台 110
7.8 LED 显示屏 平米 20
7.9 触屏终端 台 3
(3)主要原辅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水,市场供应充足稳定。本项目运营用水由乌
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电力由电网公司供应,均可支持公司运营及办公设备
正常运转的需要。
(4)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是通过提高公司物流信息化水平,为公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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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提供信息化系统,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流程,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信息化支
持,本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降低企业成本、提升效率
本项目通过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数学方法与手段,对企业物流活动进行决
策、预测和控制,进而实现科学管理和决策的最优化、智能化,使得企业更加合
理地利用有限资源,以最小的消耗,取得经济效益。本项目实施后能有效加强企
业内部对物流活动运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各环节之间的沟通,避免因信息资源获
取不畅造成的车辆空载等,从而降低运输成本。本项目能显著节约由于物流企业
与客户间信息传导、核对等而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效提高沟通效率,缩减
响应时间和流通周期,提高单位时间内物流处理量,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收入。通
过利用自动化设备收集和处理商流、物流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和挖掘,
最大限度地利用有效信息对物流活动进行管理,使信息流贯穿商务活动始终,引
导商务活动发展,发挥事前测算流通路径、即时监控输送过程、事后反馈分析的
作用,从而降低物流的整体运行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系统对单个节点
的依赖性,可大大提高抗风险能力。
②提供信息交换和业务往来的系统,为公司拓宽收入来源
新疆物流业发展落后,缺乏企业共享的信息系统,天顺股份物流管理信息系
统项目将弥补此项空缺。此系统具有一定的可扩展和推广性,公司可通过物流管
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向全区上千家小、微型物流企业提供行业信息服务,提供信
息交换和业务往来的系统,为公司赢得拓展业务的机会。
③推动物流业务流程重组和组织结构优化
物流信息化必然要求进行物流流程重组,以使物流更加合理化、高效化、现
代化,扩展物流时间和空间范围。同时,物流信息化将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
使物流企业内部管理趋于扁平化和合理化,提高管理效率。此外,物流信息化可
以使新的流程或新的管理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
④提升企业响应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物流企业的竞争已从环节的竞争转到供应链的竞争。企业的信息处理能力和
管理能力决定了整个供应链对市场的反应能力,决定了为顾客提供高效率、高水
平服务的能力。信息化建设是物流企业提升服务能力的一个关键环节。通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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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网络,一方面,顾客可以随时与物流企业进行联系、沟通、查询业务,提升客
户体验,增强客户黏性;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化建设,企业可以快速对市场进行
反应,提升企业对市场的响应速度和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5)环境保护
本项目的建设及投入使用基本不会产生大量污染物。2012 年 12 月 20 日,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物流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乌经开环审字[2012]82 号),
同意公司建设该项目。
(6)项目组织方式与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以天顺股份为实施主体进行建设。在建设资金落实的前提下,公司计
划 24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
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
(三)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
2012 年 8 月 24 日,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哈密地
区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备案证编码为哈地发改经贸备 201205 号),同意
哈密公司关于“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的项目备案。
2012 年 11 月 23 日,自治区哈密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新疆天
顺哈密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备案证内容变更的批复》(哈地发改经贸[2012]33 号),
同意发行人变更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2012 年 11 月 28 日,哈密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对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
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哈市环监字〔2012〕086 号),同意该项
目建设。
该项目建设用地由发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座落于哈密工业园区广东工业加
工区的土地使用权(证号:哈密市国用[2012]第 0264 号),该宗土地总面积为
200,141.67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50 年。
2012 年 3 月 13 日,哈密市规划管理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地字第 652201201200032 号),批准哈密公司物流园区北区物流园(一期)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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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用地规划,用地面积 58,147 平方米。2012 年 3 月 13 日,哈密市规划管理
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 652201201200033 号),批准哈
密公司物流园区北区物流园(二期)项目的用地规划,用地面积 141,995 平方
米。
2012 年 12 月 18 日,哈密市规划管理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字第 652201200117 号),批准哈密公司物流园机电产品交易市场的工程规划,
建设位置为哈密广东工业园区,建设规模 7892.76 平方米。
2012 年 12 月 27 日,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652201201212276901),批准哈密公司物流园机电产品交易市场的工
程施工,建设面积为 7892.76 平方米。
2、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012 年 11 月 23 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乌鲁
木齐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备案编码为 12091605820078),同意发行人物流管
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备案。
2012 年 12 月 20 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新疆天顺
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乌经
开环审字〔2012〕82 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1)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得
股东大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国务院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与其主营业务一致。(2)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
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符合《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法》 的相关
规定。(3)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依取得了项目占用
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办理了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许可手续,符合《土
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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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净资产为 27,062.51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4.83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增加,资产负债
率将大幅度降低,进而大大增强了本公司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在募
集资金全部投入之前,相当部分资金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存在,短期内本公司的流
动资产大幅度增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度升高,这将提高本公司的短期偿
债能力;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逐步实施,流动资产向其他资产形态转移,公司的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逐步趋向正常。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因此短期内对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不会有大的影响。然而净资产大幅度增加,净资产
收益率将会被摊薄,但随着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逐步完成并产生效益,本公司的
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营业收入将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也会逐步回升。
(三)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后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总额将大幅增加,全部项目建
成后年折旧摊销额约新增 1,000.66 万元。公司需要积极开拓市场、有效利用募
投项目扩大业务规模,从而消化因新项目的资产投资而导致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增
加,确保公司营业利润不会因此而下降。
(四)优化公司产业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成功运用,将为公司业务向内地的延伸建立桥头堡,有利于公
司辐射全国的现代物流服务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公司综合型供应链业务体系。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的建立将扩大公司综合物流服务规模和仓储环节的周转
能力,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五)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可有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可利用自动化设备收集和
处理商流、物流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和挖掘,最大限度地利用有效信
息对物流活动进行管理,使信息流贯穿商务活动始终,引导商务活动发展,发挥
事前测算流通路径、即时监控输送过程、事后反馈分析的作用,从而降低物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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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运行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系统对单个节点的依赖性,可大大提高
抗风险能力。
(六)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规模,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本次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规模;同时,亦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风险,
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盈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七)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对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服务模式的影响
公司目前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服务模式为轻资产型模式:在第三方物流服务过
程中,公司利用自身整合物流资源和优化物流环节的能力,集合了数量庞大的外
协对象的运输车辆信息,而自身仅需保有少量运输车辆,即可满足第三方物流服
务的业务需求。这种模式使得公司无需大量购置运输车辆,即可满足公司运输能
力的需求,提高了公司在不具有比较成本优势的营运线路的营运能力及车辆物流
作业的集货配载率,降低了车辆的空载率,节省了物流成本。同时,该种模式有
较强的可复制性,使得公司在业务规模和业务区域上拥有较强的扩张能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运用于物流园区的建设、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
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将按项目轻重缓急顺序
投入以下 2 个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万元) (万元)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 哈地发改经贸备 201205 号
19,017 9,007.92
园区项目 哈地发改经贸[2012]33 号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2,900 1,395.68 济贸易发展局备案编码:
建设项目
合计 21,917 10,403.60 —
公司在哈密兴建物流园区,通过在“新疆门户”新建仓库、增加物流营运设
施和增加自动化系统配套设施,有利于公司将业务辐射至全国的战略规划,有助
于公司突破发展瓶颈,提升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通过物流园区的建设,继续强
化公司轻资产与重资产相结合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模式,为客户的上下游交易提
供了交易平台和场地支持,也为公司锁定了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客户资源;同时,
通过物流园区的积聚功能,物流园区不仅将为公司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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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提供仓储监管的基础,也为客户的原材料和商品的采购、配送、分销提供了便
利,将极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为公司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拓展
创造有利条件,将进一步公司完善以第三方物流为基础、以物流园区经营为支撑、
以供应链管理和物流金融监管为拓展的业务结构,进而实现公司各项业务相互依
存、相互促进、持续发展。
目前,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对象数量逐渐增加,业务领域也将向供
应链管理及物流金融监管进一步拓展,客观上要求公司对现有物流信息系统进行
建设和改造,提升公司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水平和营运效率,提高供应链活动的
效率性与协同性,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对公
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集中管理的软件系统。该系统应用跨越总部及分子
公司的多个部门,能有效建立起为决策支持服务的完善的数据体系和信息共享机
制。系统中各个子系统应用和业务流程的优化,将使原有流程更合理,提高工作
效率,加快市场响应,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项目的建设与改造将为公司提供更为丰富的管理数据信息,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营运效率,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为客户服务的能力,满足公司长期发
展的需要。
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尤其是“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后,
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提高供应链活动的效率性与协同性,促进公司第三
方物流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和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相互依
存、相互促进。
(1)将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外协对象及其运输车辆信息的“大数据库”。通过
不断完善外协对象及其运输车辆信息收集,公司一方面可以更加快速的选择服务
质量与效率高、价格更加合适的外协对象完成运输服务;另一方面,可以针对客
户的特殊运输要求,更加快速的选择符合客户要求的外协对象完成相应运输服
务。
(2)将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客户信息的“大数据库”。通过不断完善客户需求
等信息的收集,公司可以掌握大量的客户运输需求信息,为外协对象或自营车辆
提供更多的业务需求信息,同时亦可以提高公司的配货效率与精确度,降低车辆
空驶率,进而为公司、外协对象和客户节省费用,实现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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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进一步优化第三方物流运输路线,降低运输成本。通过“物流管理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公司可以更为迅速和精确的为外协对象运输车辆、自营车
辆选择路况更好的运输线路,降低运输线路的拥堵造成的运营成本和时间成本,
提高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效益与效率。
(4)“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充分利用车辆的运能、
运力,不断提高货物配载率,降低车辆空驶率,一方面将大幅提高调度效率和车
辆使用效率,为公司、外协对象和客户节省费用;另一方面将提高派车和送达的
及时率和准确率,提升客户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和竞争力。同时,可以
提高并完善客户、公司、外协对象的信息互动,进一步提高运输货物的安全性,
提高客户满意度与黏度。
综上所述,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实施后可进一
步促进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发展。由于运输行业准入低、竞争充分、附加值低,
新疆地区地域辽阔,疆内运输和疆内与疆外的运输距离都很远,广阔的服务区域
使得公司自营车辆的服务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同时,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
亦是综合型物流服务商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外协运输服务完成客户的第三方物流
业务。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
货物配载率,降低车辆空驶率,可实现公司、外协对象和客户的三方共赢,更多
的客户及外协对象将会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同时公司自营车辆的运作效率将进
一步提高。因此,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第三方物流业务服务模式仍将持续保持轻
资产型模式,即公司适度拥有少量自营车辆,主要通过外协对象完成第三方物流
业务,第三方物流业务服务模式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通过上述分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第三方物流业务服务模式不会发生
较大变化,公司仍将适度拥有少量自营车辆完成部分第三方物流业务,因此自行
提供运输服务不存在相关障碍或瓶颈,公司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拥有足够的储备
支撑相应业务,不存在不确定性。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同业竞争或者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增加公司的服务能力,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
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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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董事会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经营需
求相吻合,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条件。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的业务基础上,对公司现有业务结构进
行补充以及对业务规模进行扩大,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
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经营规模方面,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701.81 万元。公司
是一家管理水平先进、产业链覆盖较广、综合配套能力很强的专业从事综合型供
应链服务的企业,业务链以持续做大做强第三方物流为基础,并延伸至供应链管
理、物流园区经营及物流金融监管等业务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方案
设计、物流、供应链流程管理、仓储、采购、分销、物流监管等在内的一站式、
全方位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公司是疆内大宗物资、大件货物第三方物流的龙头
企业。
第二、财务状况方面,公司总体资产质量较高,各项财务指标较好,有能力
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运营;
第三、技术水平方面,公司多年来一直重视物流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致力于
信息化网络系统的搭建。公司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疆天顺物流管理系统
V2.0、新疆天顺快运管理系统 V1.0、新疆天顺车辆信息管理系统 V1.0、新疆天
顺车辆调度管理系统 V2.0、天顺物流信息在线查询系统-(手机版)V1.0 和天顺
物流金融管理系统软件 V1.0 等 6 个软件。上述技术储备为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
建设和改造提供了技术保障;
第四、管理能力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具
备拥有丰富物流经营的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2009 年 5 月 21 日,公司通
过了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认证,取得了《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1312Q10405R0M),并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再
次通过了该认证。参照 ISO9001 系列标准,公司制定了一系列适用于自身及下
属分、子公司的质量手册要求、质量体系要求、服务实现规范等,建立了系统的
质量管理体系,对业务流程不断完善规范,有效的控制服务质量的全过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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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保证了服务的质量。因此,公司具备能够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
运营的相应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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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股利分配原则进行股利分配。《公
司章程》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做出以下规定: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
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
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
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3年,公司向全体股东进行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60.00万元。
2014年,公司向全体股东进行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1.20万元。
2015年,公司向全体股东进行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44.00万元。
上述股利分配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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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上述议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处置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 201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4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5 年 2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 2016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发行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享。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 年 3 月 7 日,本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
的议案,上述公司章程规定了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的基本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
3、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但在具备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
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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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且符
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时,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配利
润的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重大投资(包
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以及购买设备等)涉及的累计支出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的(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且
超过 5,000 万元。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时,董事会可以基于回报投资者的考虑,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详细会议记录。独
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在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情况而不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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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
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
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七)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确
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按以下决策程序进行调整:
1、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2、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
3、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八)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九)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修订)》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政策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注重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修订)》及本招股说明书中
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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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相关负责部门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较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完善的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本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是证券部,主管负责人是公司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王略先生,对外咨询电话和传真均为 0991-3792602。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办法、通知等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正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误导和
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
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当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公司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的同时置备于公司住所,
供公众查阅;并将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文档的置备地建设,同时加强对该类文
档的管理,尽量为投资者提供完整、准确、无误的备查文件;同时公司将进一步
加强公司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及时更新公司基本资料、公司新闻和公司公告内容,
为广大投资者提供良好的信息披露平台。
二、重大合同
(一)借款合同
1、本公司相关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1)2015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商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开发)字 0005 号),约定:发行人向工商银行借款 1,800
万元用于支付运费,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
贷款利率计算,分笔提款的,贷款利率分别确定;借款期限一年,2016 年 4 月
1 日前一次或多次提清借款。
2015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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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0300200103-2015(最高抵)0099 号),约定:发行人以其位于乌鲁木齐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的土地一宗(证号:乌国用[2012]第 0037763 号)及该
宗土地上的 32 栋房屋在 2,100 万元的最高限额内向工商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抵
押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11 日至 2020 年 4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开发)字 005-1 号),为保证工商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
的实现,天顺有限向工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
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
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2015 年 4 月 11 日,富蕴天顺公司与工
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300200103-2015 年(开发)字 005-2
号),为保证工商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富蕴天顺公司向工商银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
年。
(2)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
行(下称“哈密商业银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DW-2015 年 1877
号),公司向哈密商业银行借款 1,000 万元用于支付运费,贷款月利率为
7.1333‰;借款期限一年,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天顺有限与哈密商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DW-2015
年 1877 号),为保证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的实现,天顺有限为天顺供应链向哈
密商业银行 1,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本
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2015 年 6 月 30 日,王普宇、胡晓玲与哈密商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DW-2015 年 1877 号),为保证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的实现,王普宇、胡晓
玲为天顺供应链向哈密商业银行 1,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
括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至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3)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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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5]信银乌贷字第 0411
号),公司向中信银行借款 1,000 万元用于支付运费;贷款利率以贷款实际提款
日的定价基础利率上浮 158BPS;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王普宇、胡晓玲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2014)信乌银最保字第 379-1 号),约定:王普宇为公司向中信银
行在 2014 年 8 月 7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合计最高金额在
2,400 万元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5 年 5 月 12 日,公司、乌鲁木齐昌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昌河
融资”)、天顺有限及王普宇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5 年开担
委字 023 号),公司委托昌河融资为其在《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5]
信银乌贷字第 0411 号)项下的 1,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王普宇、天顺有限为昌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
反担保。
2015 年 5 月 12 日,天顺有限与昌河融资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2015 年开担保字 023-1 号),约定:因昌河融资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为保证昌河融资担保债权的实现,天顺有限向昌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
保。
2015 年 5 月 12 日,王普宇与昌河融资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2015 年开担保字 023-2 号),约定:因昌河融资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为
保证昌河融资担保债权的实现,天顺有限向昌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015 年 5 月 13 日,昌河融资与中信银行签订《保证合同》([2015]信银乌
保字第 0411 号),为保证《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5]信银乌贷字第
0411 号)项下主债权的实现,昌河融资为公司向中信银行 1,000 万元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2015 年 5 月 13 日,昌河融资与中信银行签订《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2015]
信银乌保质字第 0411 号),为保证《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5]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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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贷字第 0411 号)项下中信银行债权的实现,昌河融资向中信银行指定的银行
账户存入 100 万元货币资金作为保证金;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下
称“昆仑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88109911505130005),
天顺供应链向昆仑银行借款 2,800 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年利率 6.955%;贷
款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
2015 年 5 月 14 日,天顺哈密公司与昆仑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
号 : 88109911505130005301 ) , 为 保 证 《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 ( 编 号 :
88109911505130005)项下昆仑银行主债权的实现,天顺哈密公司以其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号:哈密市国用[2012]第 0264 号)及该宗土地上的在建工程为天
顺供应链在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期间不超过 3,000 万元的借
款提供最高额抵押。
(5)2015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分行(下称“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A1538001012
号),约定:发行人向该行借款 5,500 万用于购货或支付运费,授信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10 日至 2016 年 7 月 6 日。发行人已经收到交通银行两笔借款,具体如
下:①3,000 万元,利率 5.52%,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②1,000 万元,利率 5.22%,期限自 201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0 日。
2015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1538001012
号),发行人以其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里木湖路 133 号的一宗土地
和六栋房产向交通银行提供抵押,抵押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11 日至 2017 年 3
月 11 日。
(6)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
支行(下称“招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编号:2015 年借字第 0917 号),
招商银行向发行人发放 1,000 万元贷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年利率在
5.4375%,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
2015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鑫融资担保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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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称“正鑫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5
年开担委字 056 号),正鑫融资担保公司同意为发行人向招商银行 1,000 万元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天顺有限、乌鲁木齐市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
称“鼎信融资担保公司”)、王普宇及胡晓玲向正鑫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的反担保。
2015 年 9 月 21 日,天顺有限与正鑫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
(2015 年开担保字 056-1 号),天顺有限为正鑫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保证期间自正鑫融资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最后一次向招商银行支付代偿款项
之日起至正鑫融资担保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所享有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2015 年 9 月 21 日,鼎信融资担保公司与正鑫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
保证合同》(2015 年开担保字 056-2 号),鼎信融资担保公司为正鑫融资担保
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正鑫融资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最后一次向招
商银行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至正鑫融资担保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所享有的债权
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2015 年 9 月 21 日,王普宇、胡晓玲与正鑫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保
证合同》(2015 年开担保字 056-3 号),王普宇、胡晓玲为正鑫融资担保公司
提供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正鑫融资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最后一次向招商银
行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至正鑫融资担保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所享有的债权诉讼
时效届满之日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正鑫融资担保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
(编号:2015 年借保字第 0917-2 号),正鑫融资担保公司为发行人向招商银行
借款 1,000 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5 年 9 月 30 日,王普宇、胡晓玲向招商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
(编号:2015 年借保字第 0917-1 号),王普宇、胡晓玲为发行人向招商银行借
款 1,000 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本公司相关的保理合同情况如下:
(1)2015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
号:0300200103-2015(EFR)00039 号),约定:发行人将其对哈密金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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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设备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5,756,118.18 元质押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给予发行
人 500 万元的保理融资;融资利率为 4.5675%;保理融资到期日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
2015 年 12 月 2 日,哈密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开发(保)字 0033-1 号),哈密公司为发行人向工商银行
500 万元的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两年。
2015 年 12 月 2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开发(保)字 0033-2 号),天顺有限为发行人向工商银行
500 万元的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两年。
2015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发行人以
其指定银行账户名下的应收运费作为向工商银行的还款保障。
(2)2015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0300200103-2015(EFR)00040 号),约定:发行人将其对新
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6,692,051.13 元质押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
给予发行人 590 万元的保理融资;融资利率为 4.5675%;保理融资到期日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
2015 年 12 月 2 日,哈密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开发(保)字 0034 号-1),哈密公司为发行人向工商银行
590 万元的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两年。
2015 年 12 月 2 日,天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300200103-2015 年开发(保)字 0034 号-2),天顺有限为发行人向工商银行
590 万元的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两年。
2015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发行人以
其指定银行账户名下的应收运费作为向工商银行的还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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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三方物流业务合同
1、2012 年 8 月 31 日,天顺哈密公司与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货物运输服务合同》,约定:天顺哈密公司为雅满苏矿业公司提供成品矿、
原矿运输服务;合同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4 日;合同双方还就结算方式、双方
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作了约定。
2、2014 年 2 月 7 日,巴里坤县天恒祥物流有限公司(乙方)与新疆八钢
老爷庙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号为
BGLYM-THXWL-201402,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蒙古铁矿砂的运输服务;甲方
负责货物的卸车,在收到货物后应当核验货物的运输量、运输质量,并支付乙方
运输费用;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调派车辆,完成甲方运输任务。双方还
就各自的其他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合同的生效、变更、纠纷和终
止做出了详细约定。
3、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有限公司(甲方)签订《货物运输合
同》,合同编号为 YSHT2014-077,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焦煤的运输服务;
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支付乙方运输费;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派车辆,满足
甲方对焦煤质量、供应量及运输安全的要求。双方还就各自的其他权利义务、违
约责任、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合同的终止做出了详细约定。本合同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双方签订的《焦煤运输补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将合同的期限变
更为:201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双方同时就原《货物运输合
同》中的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做出了详细的补充。
4、2014 年 5 月 21 日,公司与奇台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方”)
签订《熟料运输合同》,约定:运距为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至奇台天山水
泥有限责任公司,约 190 公里;运输单价 43 元/吨;运量以甲方计划量为准;合
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5 月 21 日至 2015 年 5 月 21 日。合同双方还就结算方式、
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5、2014 年 3 月 1 日,伊犁天勤公司与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甲方”)签订《运输合同》(YLTS20140301),约定:伊犁天勤公司为甲方
拉运石灰石;起运地为阿克塔斯石灰岩矿和加库布拉克附属矿,目的地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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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价为 13.5 元/吨和 12.09 元/吨;运量以甲方每月下达计划量为准,每日不少于
8,000 吨均衡承运;合同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3 月 1 日。双方还
就计量、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6、2014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下称“甲
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号:NJGS-YL14-011),约定:公司为
甲方提供焦炭运输服务,起点为甲方原料场地,到达地为八钢规定堆放场地,运
输价为 190 元/吨(含税价)。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7 月 26 日至甲方通知应急
拉运终止。合同双方还就包装要求、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7、2014 年 11 月 11 日,富蕴天顺公司与新疆新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新棉集团”)签订《公路运输协议》(协议编号:XMGF-WL-2014007),
约定:富蕴天顺公司为新棉集团提供棉花运输服务;运量以每批次实际物流交割
清单和调拨单确定;运价按每批次市场核定议价为标准;运输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合同双方还就费用及结算方式、卸货事项、各
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8、2014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与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下称“新源
糖业”)签订《公路汽车承运协议》,约定:发行人为新源糖业拉运白砂糖、颗
粒粕;运输路线由新源糖业确定;运价根据运输路线确定;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9 月 20 日至 2015 年 9 月 20 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9、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下称“昆玉钢铁”)
签订《运输协议》(合同编号:KYGT-YXGS-YSXY-201407-0006),约定:发
行人为昆玉钢铁提供钢材产品的运输服务;运输线路及运价为自昆玉钢铁至乌鲁
木齐 49 元/吨;自昆玉钢铁至石河子 38 元/吨;自昆玉钢铁至北屯 110 元/吨;
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合同双方还就运费结算、
运输量及期限、车辆管控要求、进厂、装车要求、运输、服务质量、道路责任承
担及解决纠纷方式等条款作了约定。
10、2014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
山水泥”)签订了《运输协议》,约定:发行人为天山水泥提供水泥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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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运地为天山二分厂、吐鲁番制造、富康制造、达坂城制造、硫磺沟制造、沙湾
制造;卸车地点由天山水泥指定;运量以实际运量为准;合同有效期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合同双方还就运输标的的要求、运输费用结算方式及考核标准、安
全管理事项、单据保存及提交、考核扣款及争议解决等条款作了约定。
11、2014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与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苏热电分公司(下称“中电投”)签订《燃煤运输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CPIXJ-WSRD-C-(2014)第 183 号),约定:发行人为中电投提供燃煤物资的运
输服务;货物从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棵树煤炭有限公司至乌
苏热电分公司煤场;单价为 23.85 元/吨;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合同双方还就货物的包装、货运期限、货物检验方法、付
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保密、分包与转让、不可抗力、合同变更与解除、违约
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及履约保证等条款做了约定。
12、2014 年 12 月,发行人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下
称“金风攀枝花分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号:PZHJF-YS-2014-001
号),约定:发行人为金风攀枝花分公司四川攀枝花一、二期天润风电场项目提
供 1500kw 机组物资的运输服务;运价以运输里程×吨重×单位运价确定;合同
双方还就货运期限、货物检验方法、运费结算、双方权利义务、货物运输保险、
理赔和索赔程序、承运商月考核、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履约保证等条款做
了约定。
13、2014 年 3 月 26 日,米东分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天山水泥”)签订《运输协议》,约定:米东分公司为天山水泥提供水泥物资
的运输服务;运输起点为天山二分厂、吐鲁番制造、阜康制造、达坂城制造、硫
磺沟制造、沙湾制造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3 月 26 日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合同双方还就货运量及期限、货物检验方法、运费结算及考核标
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履约保证等条款做了约定。
14、2014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与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下
称“天富燃料”)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合同编号:RY.YS2014-166),约定:
发行人为天富燃料提供沫煤(烟煤)物资的运输服务;运输价格为 110 元/吨;
运输数量为 10 万吨;货物起运地为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到达地为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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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天富南热电厂、新疆天富能源有限公司及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
区分公司、天河分公司、西工业区、炮台镇、新安镇、十户滩镇及西营镇分公司;
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5 年 3 月 5 日。合同双方还就货物验收、
运费结算、履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了约定。
15、2014 年 9 月 12 日,发行人与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下
称“天富燃料”)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合同编号:RY.YS2014-135),约定:
发行人为石河子运输公司提供沫煤(烟煤)物资的运输服务;运输价格为 90 元
/吨;运输数量为 10 万吨;货物起运地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到达地为石
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区、天河电厂、炮台镇、新安镇、十户滩镇及
西营镇分公司;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合同双
方还就货运期限、货物检验方法、履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履约保证等条款做
了约定。
16、2014 年 9 月 12 日,发行人与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下
称“天富燃料”)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合同编号:RY.YS2014-134),约定:
发行人为石河子运输公司提供沫煤(烟煤)物资的运输服务;运输价格为 90 元
/吨;运输数量为 10 万吨;货物起运地为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至
石河子天富南热电厂、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区、天河、炮台镇、
新安镇、十户滩镇及西营镇分公司;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合同双方还就货运期限、货物检验方法、履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履约保证等条款做了约定。
17、2014 年 9 月 12 日,发行人与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下
称“天富燃料”)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合同编号:RY.YS2014-114),约定:
发行人为石河子运输公司提供沫煤(烟煤)物资的运输服务;运输价格为 110
元/吨;运输数量为 10 万吨;起运地为阿勒泰鑫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到达地为
新疆天富南热电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开发区、天河、西工业区、炮台镇、新安镇、十户滩镇及西营镇分公司;合同
有效期自 2014 年 7 月 26 日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合同双方还就货运期限、货
物检验方法、履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履约保证等条款做了约定。
18、2015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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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签订了《2015 年煤炭运输合同》,约定:发行人为新疆神华提供煤炭
拉运(含卸车)服务;运输路线自准东矿、本部矿、屯宝矿、宽沟矿、黑山矿、
红沙泉矿至天业集团;运输单价为 130 元/吨、67 元/吨、65 元/吨、63 元/吨、
90 元/吨、145 元/吨;合同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
同还就支付方式、运输量及计算方法、运输调度及安全管理、违约责任、争议解
决条款及合同生效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19、2015 年 1 月 26 日,发行人与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晶羿
矿业”)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号为 TS-YY-04-0103-150202,约定:
发行人为晶羿矿业提供石灰运输服务;运输路线自精河县晶羿矿业至石河子天业
集团下属公司,运距约为 300 公里;运输单价为 81 元/吨,合同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中还就运费结算方式、运输质量及运输
安全、协议纠纷解决方式等做出了约定。
20、2015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与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下称“金
晖兆丰”)签订了《焦炭运输合同》,约定:发行人为金晖兆丰提供焦炭运输服
务,运输路线自拜城县金晖兆丰焦场至山钢集团莱芜钢铁厂新疆有限公司厂内,
合同期限自 2015 年 3 月 25 日至 2015 年 4 月 25 日;合同还就计量方法、结算
方式、违约责任等做出了约定。
21、2015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与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下
称“天富燃料”)签订了《2015 年煤炭运输合同》,合同编号为:RY.YS2015-012,
约定:发行人为天富燃料提供沫煤(烟煤)的运输服务,运输路线自阿勒泰鑫泰
矿业至石河子天富南热电、石河子市国能能源、西工业区、天河、炮台镇、新安
镇、十户滩、西营镇分公司,合同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1 日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合同还就运输计划、货物验收、结算方法等做出了约定。
22、2015 年 1 月 29 日,发行人与新疆光大山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光大山河”)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约定:发行人为光大山河提供纤维素、
精制棉、棉浆粕的运输服务,合同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中对付款方式、货物运输保险、产品运输安全等做出了约定。
23、2015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与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下称“昆玉钢铁”)
签订《运输协议》(协议编号:TS-YY-04-0111-150403),约定:发行人为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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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钢铁提供钢材产品汽车运输服务;运量以实际拉运量为准;运价按运输路线确
定;运输期限自 2015 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合同双方还就结算方
式、业务办理要求、进厂、装车要求、运输、服务质量、道路责任承担及争议解
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24、2015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与沙湾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沙
湾水泥”)签订《2015 年承运合同》(合同编号:TS-YY-04-0106-150310),
约定:发行人为沙湾水泥提供熟料运输服务;运量 10 万吨;运输路线自石河子
天业水泥公司至沙湾水泥公司;合同金额为 209 万元;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3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双方还就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了约定。
25、2015 年 3 月,发行人与哈密金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哈密金风”)
签订《货物运输合同》(HMJF-YS-2015-004 号),约定:发行人为哈密金风
新疆达坂城 200MW 整装天润风电场项目提供拉运风电机组服务;合同还就双方
权利和义务、货物运输保险、理赔和索赔程序、承运商月考核、运输费用及结算
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26、2015 年 2 月 5 日,发行人与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下
称“天富燃料”)签订《煤炭运输合同》(RY.YS2015-018),约定:发行人为天
富燃料拉运沫煤(烟煤);运输路线为新疆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宽沟矿(呼图
壁县)至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区、
西工业区、天河分公司;运量为 15 万吨,运输价格为 50 元/吨。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合同还就数量及月度供应计划、货
物验收、结算方式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27、2015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与天富燃料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RY.YS2015-033),约定:发行人为天富燃料拉运沫煤(烟煤);运输路线为新
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四分公司(新疆和布克赛尔县)至石河子天富南热
电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区、西工业区、天河、炮台镇、
新安镇、十户滩镇及西营镇分公司;运量为 15 万吨,运输价格为 100 元/吨。合
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3 月 11 日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合同还就数量及月度供应
计划、货物验收、结算方式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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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15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与天富燃料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RY.YS2015-034),约定:发行人为天富燃料拉运沫煤(烟煤);运输路线为徐
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和布克赛尔县)至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
限公司,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区、西开发区、天河、炮台镇、新
安镇、十户滩镇及西营镇分公司;运量为 15 万吨,运输价格为 85 元/吨。合同
有效期自 2015 年 3 月 11 日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合同还就数量及月度供应计
划、货物验收、结算方式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29、2015 年 4 月,发行人与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下称“甘肃
金风”)签订《货物运输合同》(GSJF-YS-2015-008 号),约定:发行人为甘
肃金风新疆哈密烟墩 7B 新疆电院二期项目提供拉运风电机组服务;合同还就双
方权利和义务、货物运输保险、理赔和索赔程序、承运商月考核、运输费用及结
算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30、2015 年 4 月 22 日,伊犁天勤公司与新疆金龙水泥有限公司(下称“金
龙水泥”)签订《石灰石运输合同》(JL-XJ-YL-2015-009),约定:伊犁天勤
公司为金龙水泥拉运石灰石;运输路线为由老矿或新矿至二分厂处;合同估算金
额为 1,780 万元;年运量约为 100 万吨,日运输量以金龙水泥需求为准。合同
有效期自 2015 年 4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还就运输费用、运输
流程、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31、2015 年 3 月 1 日,伊犁天勤公司与昆玉钢铁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约定:伊犁天勤公司为昆玉钢铁提供拉运钢材产品服务;运输价格为 35.9 元/吨
及 43 元/吨。合同还就运输线路、运费结算、运输量及期限、进厂及装车要求、
运输及服务质量、道路责任承担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32、2015 年 3 月,发行人与哈密金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哈密金风”)
签订《货物运输合同》(HMJF-YS-2015-007 号),约定:发行人为哈密金风
新疆达坂城托里新能源一、二期风电场项目提供拉运风电机组服务;合同还就双
方权利和义务、货物运输保险、理赔和索赔程序、承运商月考核、运输费用及结
算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33、2015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与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
疆神华”)签订《2015 年煤炭运输合同》,约定:发行人为新疆神华提供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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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运服务;运输路线自屯宝矿至昌二、昌三电厂;运输单价为 22 元/吨;合同有
效期自 2015 年 4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还就支付方式、运输量
及计算方法、运输调度及安全管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及合同生效等条款
做出了约定。
34 、 2015 年 6 月 11 日 , 发 行 人 与 昆 玉 钢 铁 签 订 《 运 输 协 议 》
(KYGT-WZ-YS-201506-0003),约定:发行人为昆玉钢铁提供拉运铁精粉服
务;运输价格为 103.5 元/湿吨;运输路线自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货场至
昆玉钢铁炼铁原料场;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6 月 1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合同还就运费结算、运输量、车辆管控要求、装车要求、运输质量控制、道路责
任承担、纠纷解决方式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35、2015 年 5 月 6 日,伊犁天勤公司与昆玉钢铁签订《运输协议》
(KYGT-YXGS-YSXY-201506-0011),约定:伊犁天勤公司为昆玉钢铁提供拉
运钢材产品的服务;自昆玉钢铁至石河子的运输单价为 41 元/吨;自石河子至乌
鲁木齐的运输单价为 50 元/吨;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5 月 6 日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合同还就运费结算、运输量及期限、业务办理要求、服务质量、道路责
任承担及纠纷解决方式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36、2015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与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屯河
水泥”)签订《2015 年承运合同》(2015-02),约定:发行人为屯河水泥提
供水泥拉运服务;运距 55 公里;运价为 20.90 元/吨;运量为 10 万吨;合同金
额为 2,090,000.00 元;合同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合
同还就运费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约
定。
37、2015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与奇台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奇
台天山水泥”)签订《熟料运输合同》(TS-YY-04-0119-150526),约定:发
行人为奇台天山水泥提供水泥熟料的拉运服务;运距 44 公里,自新疆蒙鑫水泥
有限公司奇台分公司至奇台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单价为 13.5 元/吨;运
量以奇台天山水泥的运单为准;合同还就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
任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38、2015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与益海(昌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下称
1-1-571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益海粮油”)签订《公路运输合同》(L-Y-1506-00002XC),约定:发行人
为益海粮油提供中小包装及相关货物的运输服务;运量以益海粮油下达的运单为
准;运输路线及价格根据具体目的地确定;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合同还就货物承运时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
风险抵押金、不可抗力、保密、运费结算及纠纷解决方式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39、2015 年 9 月 16 日,发行人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华锐风电”)签订《大唐瓜州风电场项目运输合同书》(合同编号:
HRYS2015008),约定:发行人承运华锐风电大唐瓜州风电场项目 17 套风力
发电机组叶片及其附属设备;起运地为艾朗上海叶片厂、中复酒泉叶片厂,到达
地为甘肃酒泉大唐瓜州风电场;合同金额为 3,668,970.00 元;运输周期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合同双方还就资质条件、结算方式、验收、
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风险转移、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条款做了约定。
40、2015 年 9 月 6 日,发行人与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下称“华
锐甘肃”)签订《大唐瓜州北大桥第三风电场风电机组运输合同书》(合同编号:
HRXBGS-YS-201508-04),约定:发行人承运华锐甘肃大唐瓜州北大桥第三风
电场 100MW 项目 34 台风力设备;起运地为甘肃省酒泉市工业园区,到达地为
甘肃省瓜州县北 30 公里处;合同金额为 2,814,180.00 元;运输周期自 2015 年
8 月 20 日至 2016 年 8 月 20 日。合同双方还就资质条件、结算方式、验收、运
输服务管理要求、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风险转移、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
款做了约定。
41、2015 年 7 月,发行人与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下称“甘肃
金风”)签订《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编号:GSJF-YS-2015-014 号),约定:
发行人为甘肃金风新疆哈密烟墩 8B 华电福新风电场拉运风电设备;运输区间自
酒泉总装厂至各机位。合同双方还就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运输安全管理、结算方
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了约定。
42、2015 年 11 月,发行人与甘肃金风签订《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编号:
GSJF-YS-2015-043 号),约定:发行人为甘肃金风新疆木垒老君庙海元中电投
风电场拉运风电设备;运输区间自酒泉总装厂至各机位。合同双方还就各方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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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义务、运输安全管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了约定。
43、2015 年 7 月,发行人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风科技”)
签订《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编号:GOLDWIND-YS-2015-046 号),约定:发
行人为金风科技新疆哈密三塘湖第一 C 区中电建风电场项目拉运风电设备;运
输区间自各风电设备生产厂至各机位,运价根据运输区间确定。合同双方还就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运输安全管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
了约定。
44、2015 年 9 月,发行人与金风科技签订《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编号:
GOLDWIND-YS-2015-067 号),约定:发行人为金风科技新疆哈密三塘湖宣力
一期风电场拉运风电设备;运输区间自各风电设备生产厂至各机位。合同双方还
就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运输安全管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
款做了约定。
45、2015 年 11 月,发行人与金风科技签订《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编号:
GOLDWIND-YS-2015-085 号),约定:发行人为金风科技新疆木垒老君庙海元
中电投风电场拉运风电设备;运输区间自各风电设备生产厂至各机位。合同双方
还就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运输安全管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条款做了约定。
46、2015 年 10 月,发行人与金风科技签订《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编号:
GOLDWIND-YS-2015-081 号),约定:发行人为金风科技广西南宁横县大浪龙
源风电场拉运风电设备;运输区间自各风电设备生产厂至各机位。合同双方还就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运输安全管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做了约定。
47、2015 年 7 月 24 日,发行人与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下称
“八一钢铁”)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号:JTYS-2015-077),约定:
发行人为八一钢铁拉运焦煤,发行人根据八一钢铁下达的焦煤运输需求量承运;
运输路线自艾维尔沟煤矿至八一钢铁本部原料卸车场地;运输价格冬季为 78 元
/吨,夏季为 71.5 元/吨;合同期限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双方还就货物装卸责任与方法、结算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保证
金等条款做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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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015 年 9 月,发行人与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下称“新源糖业”)
签订《公路运输承运协议》(合同编号:xy-lx2015-020),约定:发行人为新
源糖业拉运白砂糖和颗粒粕;运输路线由新源糖业确定;运输价格根据运输路线
和季节调整;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 日。合同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了约定。
49、2015 年 10 月 11 日,发行人与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下称
“拜城钢铁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号:YS-NJGC-15-020),
约定:发行人为拜城钢铁公司拉运棒材和线材;运输路线自拜城钢铁公司库存场
地至库尔勒经销点、喀什经销点、和田经销点;运费分别为 89 元/吨、154.2 元
/吨、164 元/吨;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9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
双方还就包装要求、运输质量、安全要求、货物装卸责任及方法、结算方式、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50、2015 年 10 月 1 日,发行人与新疆金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
司(下称“金业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号:YS-BCFG-15-003),
约定:发行人为金业公司拉运废钢;运输路线自八钢南疆钢铁拜城公司至金业公
司指定库房;运费为 127 元/吨;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双方还就运输质量、安全要求、货物装卸责任及方法、结算方式、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51、2015 年 10 月 9 日,发行人与天博辰业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天博公
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发行人为天博公司拉远石灰;运输路线自天
博辰业矿业有限公司至天业集团电石产业石灰料场;运价为 103 元/吨;合同双
方还就运费结算方式、运输质量、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约定。
52、2015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与新疆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农机公司”)
签订《国际货物进口清关、运输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XJTSG-009),约
定:发行人为农机公司拉运约翰迪尔 7660 型六行摘棉机若干台;运输路线自天
津新港至新疆南北疆各地州市现场;运输基础单价为 4.8 万元/台,根据目的地
不同做上浮调整,该单价为包干价含陆运费用、保险费、商检费等。合同双方还
就运输方式、运输时间、双方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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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链管理业务合同
1、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有限公司(下称“供方”)
签订《生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JTS-20140528),约定:供方向公司提供
铸铁 6,000 吨。合同双方还就产品数量、交提货时间、方式、检验标准、结算方
式、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2、2014 年 7 月 17 日,发行人与新疆中瑞昊远矿业有限公司(下称 “中
瑞昊远”)签订了《煤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140717),约定:中瑞昊远向
发行人提供沫煤(淮南烟煤);数量为 36 万吨;单价为 142.32 元/吨,单价根据
发热量调整;合同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2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合同双方还
就结算标准、煤炭验收及煤质化验、煤炭质量问题处理、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
式等条款做了约定。
3、2014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下称“甲方”)与新疆西部能源产业链有限
公司(下称 “乙方”)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TS2014-09-26),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混煤(淮南煤)合同总价约为 10,000,200 元。合同双方还就结
算标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了约定。
4、2014 年 11 月 11 日,富蕴天顺公司与新疆弘飞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新
疆弘飞”)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合同编号:XJHF2014111101),约定:新疆
弘飞向富蕴天顺公司出售不同规格的螺纹钢若干吨;合同金额为 15,256,769.68
元;交货方式为富蕴天顺公司到新疆弘飞仓库自提。合同双方还就技术标准、质
量要求、验收标准方法、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了
约定。
5、2014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
司(下称“农八师天山铝业”)签订了《煤炭采购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农八师
天山铝业销售沫煤,发行人按照供煤计划完成 36 吨合同供煤量;运输方式为汽
车运输;沫煤单价按照发热量计算;合同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2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合同双方还就煤炭质量标准、煤炭验收及煤质化验、煤炭质量问题的
处理、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了约定。
6、201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下称“乙方”)与乌鲁木齐兴亿通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下称“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XYT20141105),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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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向甲方采购铁块,数量 4,000 吨,单价 2,015 元/吨,交货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28 日。合同双方还就技术标准、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方法、付款方式及
期限、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7、201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与甘肃新精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甘
肃新精诚”)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JCSLJS20141028),约定:公司
向甘肃新精诚销售铁块 4,000 吨,单价 2,020 元/吨,交货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28 日,合同双方还就质量要求、运输方式、包装标准、验收标准、结算方式、
违约责任等条款做了约定。
8、2015 年 7 月 3 日,富蕴天顺公司与山东德标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下称“山东德标”)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富蕴天顺公司向山东
德标公司出售螺纹钢,合同中约定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单位、单价、
交货方式、地点及付款结算方式等事项。
(四)物流园区经营业务合同
1、2012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与新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库区租赁合
同补充协议》,双方对 2010 年 9 月 1 日签订的《库区租赁合同》中的库区租赁
期限、租金、退出等条款做出修改。修改后:租赁期限 5 年,自 2011 年 5 月 9
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8 日止;租赁仓储库房 12,000 ㎡,租金前两年为 0.43 元/
天㎡,后三年租金为 0.65 元/天㎡;租赁办公区 366 ㎡,租赁费为 0.55 元/天
㎡;租赁值班室一间,租金 14,600.00 元/年。此外,双方还就供暖、解除合同、
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等进行了约定。
2014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与新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
签订《扩租补充协议》,发行人将其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里木湖路 133
号新疆天顺物流园区内 1 号仓储库房出租给国美电器;面积为 3,144 平方米;
2015 年 1 月 1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年租金为 725,478 元,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8 日期间的年租金为 263,624.40 元;双方还就租金支
付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发票开具方式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做出了约定。
三、对外担保情况
1、对子公司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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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天顺哈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乌
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2014(EFR)00003 号),
约定:天顺哈密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融资 1,150 万
元。天顺股份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编号:2014 年开发(保)字
0008 号)。
(2)2014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天顺哈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A1405000559),交通银行向天
顺哈密公司提供 1,34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2014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之子公
司天顺哈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
A1405000614),交通银行向天顺哈密公司提供 16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
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1405000559),约定:公司为交通银行与天顺哈密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为 1,500 万元。
(3)2014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富蕴天顺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A1405000560),交通银行向富
蕴天顺公司提供 74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2014 年 5 月 30 日,富蕴天顺公司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签订保理合同(合同编号:A1405000613),
交通银行向富蕴天顺公司提供 24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
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1405000560),约定:公司为交通银行与富蕴天顺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为 1,000 万元。
(4)2014 年 11 月 27 日,天顺哈密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国内保理合同》
(合同编号:A1405001503 号),约定:交通银行向天顺哈密公司提供 1,50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融资利率 6.72%;融资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
2014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1405000559 号),约定:为保证交通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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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为天顺哈密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在最高额 1,500
万元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2014 年 11 月 21 日,富蕴天顺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国内保理合同》
(合同编号:A1405001478 号),约定:交通银行向富蕴天顺公司提供 1,000
万元保理融资服务;融资利率 6.72%;融资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5 月 24 日。
2014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与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1405000560 号),约定:为保证交通银行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发行人
为富蕴天顺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期间在最高额 1,000
万元内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对分公司的担保:2014 年 3 月 13 日,本公司之分公司哈巴河分公司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行借款 2,340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本公司
为哈巴河分公司在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内向工商银行阿勒泰分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也未有涉及刑事诉
讼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所涉及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正式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胡晓玲在报告期内均不存在重大违法行
为,也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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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正式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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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1-1-580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保荐代表人:
张昱 汤毅鹏
项目协办人:
阮瀛波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81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陈盈如 段瑞祺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仑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582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 月 日
1-1-583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1-584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验资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
1-1-585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86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
1-1-587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1-588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一、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修订);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发行人: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每周一至五上午 9:30~13:30、下午 15:00~19:00
查阅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
联系电话: 0991-3792602
联系人: 王略、贾智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每周一至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查阅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联系电话: 020-88836999
联系人: 张昱、汤毅鹏、阮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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