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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吉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6-06-29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6.37 元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9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发行股数
委员会核准额度为准。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及股东张和平、庄澍、贺静颖、永
悦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
股东金润悦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
该部分股份。
股东海银创投承诺:自本企业对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13 年 2 月 1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也不由厦
门吉宏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股东邵跃明、周承东、龚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 红鹰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股东庄浩、张和平、庄澍、
贺静颖,间接股东邵跃明、龚红鹰、周承东均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数的 25%。自本人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
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厦门吉宏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控股股东庄浩及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张和平、
庄澍、贺静颖、邵跃明、周承东、龚红鹰均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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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
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
价作相应调整。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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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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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700 万股,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2,900
万股,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1,600 万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及股东张和平、庄澍、贺静颖、永悦投资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本公司违反
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或者转让厦门吉宏股份的,转让股票所得归厦门吉宏所有。
股东金润悦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如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或者转让厦门吉宏股份的,转让股票所得归厦门吉
宏所有。
股东海银创投承诺:自本企业对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3
年 2 月 1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也不由厦门吉宏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股东邵跃明、周承东、龚红鹰均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股东庄浩、张和平、庄澍、贺静
颖,间接股东邵跃明、龚红鹰、周承东均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数
的 25%。自本人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本人所持有厦门吉宏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控股股东庄浩及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张和平、庄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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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静颖、邵跃明、周承东、龚红鹰均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
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关股权
锁定期的承诺在本人离职后仍然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有关义务。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厦门吉宏股份或在任职期间违规转让
厦门吉宏股份的,转让所得归厦门吉宏所有。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一)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本预案所述其他“公司董事”含义皆同)、高级管理人
员将依据本预案的规定依次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2、终止条件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实
施稳定股价具体措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
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预案的规定达到其
回购或增持的最高限时。
(3)继续回购/增持/买入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次实施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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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将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但回购结果不应导致公司
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内依法召集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
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同时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2)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
本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实施完毕后,如未达到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终止条
件,公司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方案,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备案手续(如需),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
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自公司发布
增持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增持具体方
案。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同时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2)
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
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
之日起将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或买入义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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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具体方案实施完毕后,如未达到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终
止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
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如需),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完成增持具体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同时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
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
的 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
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则未能履行稳定
公司股价承诺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该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向该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同时该等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
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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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
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三十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
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回购时公司股票
停牌,则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发售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证券
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要求公司控股股
东庄浩制订股份回购方案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
予以公告。
4、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厦门吉宏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
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购回方案并予以公告,依法购回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股东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
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
司股票停牌,则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督促本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
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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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
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承诺:
本公司/本所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本所为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公司/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本所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
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及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庄澍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公司股
票(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下同)。(1)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本人若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
价。(2)减持方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
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减持数量:本人所持厦门吉宏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 5%;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
持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人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由公司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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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投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可根
据需要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具体减持计划为:(1)减持数量及时间:自本公司所
持厦门吉宏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
时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龚红鹰间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
的 50%;自本公司所持厦门吉宏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至 24 个月期
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龚
红鹰间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的 100%。(2)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门吉宏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减持方式:实施减持计划时,本公司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由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
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或者转让厦门吉宏股份的,转让股票所得归厦门
吉宏所有。
金润悦投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可
根据需要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具体减持计划为:(1)减持数量及时间:自本公司
所持厦门吉宏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
届时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邵跃明、周承东间接持有的厦门
吉宏股份)的 50%;自本公司所持厦门吉宏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
至 24 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
本公司股东邵跃明、周承东间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的 100%。(2)减持价格:
不低于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减持方式:实施减持计划时,
本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由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将通过证券交
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或者转让厦门吉宏股份的,转
让股票所得归厦门吉宏所有。
五、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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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1、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
承诺事项,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
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公司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
偿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
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承诺
1、保证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出的所有
公开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相关承
诺事项,本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
本人因未履行上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
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3)本人未履行上述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如本人未履行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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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赔偿责任履行完毕前,不得转让(因继承、被
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同时不得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本人的部分,公司有权以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
分红用于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保证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
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同意公司根据情节轻重调减或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履行
完成相关承诺事项(邵跃明、周承东、丁渺淼未领取薪酬除外);(3)不得作为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4)如因未履行
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
户;(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七、关于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一)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将继续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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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的《关于修订<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
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
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予以细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也可以采用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方式。
3、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时间间隔及安排
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每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净
利润(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正值,同时公司累计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2)现金流充裕,现金分红后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
营;(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在同时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以现金分红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董事会认定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
利分配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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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 1 股。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以及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
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6、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具体情况
公司上市后三个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累计不少于该三年度累计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上市后当年至上市后两年,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股利不低于前一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接受所有股东
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具体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方案
根据本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首次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 1-3 月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
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中喜专审字【2016】第 0684 号”)。
公司2016年3月末资产总额较2015年末增加747.67万元,增幅为1.22%;负债
总额较2015年末增加147.36万元,增幅为0.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2015
年末增加639.63万元,增幅为2.50%。
公司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578.73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213.8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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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增幅为19.48%;2016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9.62万元,较
去年同期增加186.10万元,增幅为41.0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定。
此外,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收
入规模及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
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有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具体情况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
况”。
九、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
关注如下风险因素: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92.32%、93.96%和 87.85%,其中对公司第一大客户伊利集团的销
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8.30%、67.27%和 65.93%,存在公司客户
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在食品饮料、日化等消费品领域,包括伊利集团、恒安
集团、金红叶集团、纳爱斯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如果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发生产
品安全等质量事件,或受到行业内同类企业发生的产品重大事件的连带影响,或
因外部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自身终端消费市场发生不利变化等各种情形,导致对
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业绩波动风险
我国包装行业产业集中度较低,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均以进一
步扩大产销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主要目标之一,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因此公
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带来的业绩下滑风险。
根据发行人与伊利集团签订的 2016 年销售合同,公司对其销售产品的销售
价格较 2015 年有不同幅度(主要在-5.98%-8.37%之间)的波动,2015 年较 2014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各类原纸采购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虽然公司通过严格控
制采购成本,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产品销量等措施化解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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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使得公司 2015 年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但如果 2016 年客户
订单量下滑,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波动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很可能导
致公司业绩下滑。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为原纸,原纸分为白卡纸、白板纸、牛卡纸和瓦楞
纸、牛皮纸等,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消耗原纸金额占主营业务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 58.79%、58.43%和 61.30%,原纸价格的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消防安全风险
公司原材料含易燃性较强的纸张、油墨和塑料等,生产中均为原纸及塑料薄
膜的印刷和包装过程。尽管公司极为注意安全生产,制定了严格的消防安全制度,
同时配备了各项防火设施,如果发生火灾将给公司造成人员、财产上的损害,对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
水平,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故公司短期内存在每
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在客户招标采购中不能中标的风险
发行人以参加主要客户招标采购的方式与其合作,虽然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
长期合作中,从未出现未能中标的情形,但未来若发行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供货
绩效下降,可能存在部分产品不能中标的风险,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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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第一节 释义 ...............................................................................................................22
第二节 概览 ...............................................................................................................27
一、发行人简介.................................................................................................................................2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32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33
四、本次发行情况 ............................................................................................................................34
五、募集资金用途 ............................................................................................................................3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7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39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3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0
一、经营风险 .....................................................................................................................................40
二、管理风险 .....................................................................................................................................42
三、财务风险 .....................................................................................................................................43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46
五、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4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7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47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49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8
五、历次验资情况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58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及组织机构图......................................................................................60
七、发行人子公司简要情况 ...........................................................................................................64
八、发起人、发行人全体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73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85
十、公司内部职工股情况................................................................................................................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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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88
十二、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88
十三、公司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 ....................................................................................................................................................... 103
十四、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104
十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 104
十六、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0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106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106
二、行业的基本情况 ..................................................................................................................... 106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124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29
五、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 166
六、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许可及相关资质............................................................................... 183
七、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 184
八、境外经营情况 ......................................................................................................................... 188
九、质量控制情况 ......................................................................................................................... 189
十、发行人冠名“科技”的依据................................................................................................ 190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92
一、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192
二、同业竞争 .................................................................................................................................. 193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95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 19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1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 21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
情况 ................................................................................................................................................... 221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2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22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224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2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协议及重要承诺 ......................................................... 226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26
九、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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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229
一、股东大会 .................................................................................................................................. 229
二、董事会 ...................................................................................................................................... 234
三、监事会 ...................................................................................................................................... 240
四、独立董事 .................................................................................................................................. 243
五、董事会秘书.............................................................................................................................. 245
六、发行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 247
七、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 252
八、控股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及发行人对控股股东担保的情况 ........................................ 253
九、报告期内发行人周转贷款情况 ........................................................................................... 253
十、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256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57
一、财务报表 .................................................................................................................................. 257
二、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266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66
四、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67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68
六、主要税项及享受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 283
七、发行人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287
八、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87
九、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291
十、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 294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97
十二、现金流量.............................................................................................................................. 299
十三、或有事项、期后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00
十四、财务指标.............................................................................................................................. 303
十五、盈利预测.............................................................................................................................. 306
十六、历次资产评估报告............................................................................................................. 306
十七、历次验资报告 ..................................................................................................................... 308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09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09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47
三、现金流量分析 ......................................................................................................................... 372
四、资本性支出..............................................................................................................................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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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376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76
七、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 377
八、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 382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384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89
一、公司发展战略与业务发展目标 ........................................................................................... 389
二、公司发行当年与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390
三、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391
四、公司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 391
五、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92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93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9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 ....................................................................................... 39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396
四、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 396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417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419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419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419
三、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具体计划..................................................... 420
四、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422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423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组织安排................................................................................... 423
二、重大合同 .................................................................................................................................. 423
三、对外担保情况 ......................................................................................................................... 436
四、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36
五、关联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36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3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3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44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441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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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资机构声明 ......................................................................................................................... 444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46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448
一、备查文件 .................................................................................................................................. 448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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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1、常用词语:
发行人、厦门吉宏、
本公司、公司、吉宏 指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吉宏有限 指 厦门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指 庄浩

金润悦投资 指 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永悦投资 指 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庄浩、张和平、庄澍、贺静颖、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
发起人 指
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 6 名股东
海银创投 指 厦门海银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正奇彩印 指 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呼市吉宏 指 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香港吉宏 指 吉宏(香港)包装有限公司
滦县吉宏 指 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孝感吉宏 指 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吉宏纸品、吉宏纸袋 指 厦门吉宏环保纸袋有限公司
富骏激光 指 厦门富骏激光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已注销
原厦门市正佳工贸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更名为厦门印猫印
厦门印猫、正佳工贸 指
刷技术有限公司
廊坊分公司 指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廊坊开发区吉宏 指 廊坊开发区吉宏印刷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已注销
廊坊市吉宏 指 廊坊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协永盛 指 厦门协永盛彩印有限公司
厦门吉震 指 厦门吉震纸制品有限公司,已注销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界龙实业 指
司,股票代码 6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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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兴印刷 指 鸿兴印刷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0450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合兴包装 指
司,股票代码 00222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
永新股份 指
码 00201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紫江企业 指
司,股票代码 60021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公司主要
伊利集团 指 为其液态乳、奶粉和酸奶提供彩色包装纸盒和彩色包装箱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887
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公司主要为其纸巾、
恒安集团 指 纸尿裤、卫生巾等提供彩色包装纸盒和塑料软包装。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1044
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公司主要为其洗衣粉、
纳爱斯集团 指
天然皂粉、香皂、洗发露、牙膏等提供彩色包装纸盒。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公司主要为其产品
金红叶集团 指
提供彩色包装纸盒和塑料软包装。
金佰利 指 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
维达纸业集团,含其子公司。公司主要为其纸巾提供彩色包
维达集团 指
装纸盒
美德维实伟克 指 美德维实伟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泰山食品 指 泰山企业(漳州)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药业 指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票代码 600261)及其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
阳光照明 指
公司、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余江分公司、鹰潭阳光照明有
限公司
加意包装 指 加意包装材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良品铺子 指 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鸿星尔克 指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劲霸男装 指 劲霸男装(上海)有限公司
森马服饰 指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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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东莞天龙纸业有限公司、
铭冠纸业(天津)有限公司、东莞海龙纸业有限公司、锦盛
纸业(天津)有限公司、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东莞地龙
玖龙纸业 指
纸业有限公司、河北永新纸业有限公司、耀龙纸业(天津)
有限公司、天穹纸业(天津)有限公司、玖龙纸业(太仓)
有限公司
包括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
太阳纸业 指
有限公司、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博汇纸业 指 包括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移动通信 指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永亨银行 指 WING HANG BANK,LTD.;永亨银行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发局 指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台商投资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海沧区环保局 指 厦门市海沧区环保局
海沧区房产局 指 厦门市海沧区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元 指 人民币元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与上市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中喜会计师、 指
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的、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
《公司章程(草案)》 指 程指引》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修改的发行人《公司章程(草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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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用词语:
由全球单张纸印刷机市场上占据四成以上份额的德国海德
海德堡胶印机 指
堡生产,可一次性完成多色精确套印及过油的胶版印刷设备
由世界上最先进的凹版印刷机制造商之一的瑞士博斯特集
团生产的多色凹印生产线,采用独立排列放卷机-接纸器-
博斯特凹印机 指 蓄纸器单元、独立双电眼输入纠偏/二次张力控制单元、独
立单元式印刷机组,连接大张裁切机,配装高精度横向电子
套准系统
胶印工艺,是平版印刷的一种,即借助于胶皮(橡皮布)将
胶印 指
印版上的图文传递到承印物上的印刷方式
凹版印刷工艺,即印刷时先将印刷版上多余的油墨(非印刷
面上的油墨)刮净,然后通过压印胶辊给印刷版之间的被印
凹印 指
刷物上,加以适当的压力,把油墨从凹面内挤压到被印刷物
上,而形成图文的一种印刷方式
柔性版印刷工艺,即使用柔性版、通过网纹传墨辊传递油墨
柔印 指 施印的印刷方法,属于凸版印刷的一种,一般采用卷筒式印
刷方式
电化铝烫印,是一种不用油墨的特种印刷工艺,即借助一定
的压力与温度,运用装在烫印机上的模版,使印刷品和烫印
烫金 指
箔在短时间内互相受压,将金属箔或颜料箔按烫印模版的图
文转印到被烫印刷品的表面
用模切刀根据产品设计要求的图样组合成模切版,在压力的
模切 指
作用下将印刷品切成所需形状和压痕的工艺
UV 是紫外线的英文(Ultra-Violet Ray)缩写,用 UV 油墨完
成的印刷。UV 油墨是指用紫外线照射即可固化的油墨。UV
UV 印刷 指
印刷相对于传统复合油墨印刷在生产效率和环保方面具有
明显的优势
一种多层的粘合体,是由箱板纸和通过瓦楞辊加工成波形的
瓦楞纸粘合而成的板状物,它有很高的机械强度,能经受搬
瓦楞纸板/纸板 指 运过程中的碰撞和摔跌,是一种重量轻、强度大、可回收利
用的绿色包装纸板。根据需求,瓦楞纸板可以加工成单面瓦
楞纸板、三层瓦楞纸板、五层、七层等多层瓦楞纸板
包括镭射转移膜和镭射复合膜两大类。指一种厚度仅10~50
微米的透明薄膜,由两种折光指数相差较大的透明树脂完成
100层至200层的复合而成,每层厚度仅为几纳米。此种多层
镭射膜 指
结构能将白色光线分离成光谱的颜色,经过薄膜反射,光线
互相干扰而产生彩虹般的色泽,色彩会随着观察角度的不同
而改变,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瓦楞纸箱/纸箱 指 使用瓦楞纸板制成的包装用纸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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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用漂白化学制浆或机械制浆,制造并充分施胶的单层或
多层结合的纸,适于印刷和产品的包装,一般定量在 150g/
白卡纸 指
㎡以上。这种卡纸的特征是:平滑度高、挺度好、整洁的外
观和良好的匀度
白板纸是一种正面呈白色且光滑,背面多为灰底的纸板,这
白板纸 指
种纸板主要用于单面彩色印刷后制成纸盒供包装使用。
指 Computer-to-plate,计算机直接制版,利用计算机将所需
CTP 指 复制的图文信息,直接输出在光敏或热敏印刷版材上进行曝
光,然后经过显影、冲洗、封胶得到胶印印版的制版技术
CX102-6+LYYL 指 海德堡速霸六色平张纸胶印机 72X102cm,带上光单元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用白板纸、白卡纸等制成的包装盒,
彩色包装纸盒 指 方便产品的配送、展示、销售,主要用于日常用品(如:纸
巾、食品、牙膏、节能灯、香皂、手机、药品等)的外包装
彩色包装箱就是指为具有减缓内装物或产品受到冲击和振
动,保护其免受损坏所采取的一定防护措施的包装。分为:
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种,运输包装是指货物运输中必须的
彩色包装箱 指 包装,主要为黄板箱;销售包装是指货物在销售时能起到品
牌展示及方便客户使用的一种包装。公司主要产品彩色包装
箱多指销售包装,主要用于日常用品(如:牛奶、饮料等)
的外包装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用聚乙烯、聚丙烯等原材料,制成的
塑料包装物,外型柔软,方便产品的配送、销售及顾客的使
塑料软包装 指
用。主要用于日常用品的外包装,如:婴儿尿裤袋、妇女卫
生用品、食品包装、洗涤用品外包装等。
用 100%纯木浆做成的牛皮纸,制成带有纸质手把的环保纸
环保纸袋 指 袋,耐破高,韧性好,高强度,方便运输。主要用于各类商
品外包装袋,如服装、鞋、食品、烟酒、化妆品、保健品等
的包装手提袋
制成的印版,装在打样机上进行试印。打样要正确地再现原
打样 指
版的阶调层次和色彩。打样是出版物印刷的一个重要工序
指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规划,是建立在信
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
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ERP 不仅仅是一个软件,更
ERP 指 重要的是一个管理思想,它实现了企业内部资源和企业相关
的外部资源的整合。通过软件把企业的人、财、物、产、供、
销及相应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管理流、增值流等紧密
地集成起来,实现资源优化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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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Jihong Package Technology Ltd.
注册资本: 8,7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庄浩
住 所: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 9 号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3 日
经营范围: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
批的事项);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本册印制;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塑料薄膜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
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
(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
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
发行人系由厦门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本次发行前的股权结构
如下:
表2-1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庄浩 3,981.25 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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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澍 1,531.25 17.60%
金润悦投资 1,500.00 17.24%
永悦投资 875.00 10.06%
张和平 306.25 3.52%
贺静颖 306.25 3.52%
海银创投 200.00 2.30%
合 计 8,700.00 100%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以快速消费品为核心领域的包装印刷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提
供商,业务链涵盖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包装工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
刷生产、供应链优化等各个环节。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托优秀的研发设计
团队、快速响应的服务和先进的生产工艺,帮助客户特别是快速消费品客户实现
现有产品包装改进以及新产品包装的不断推出。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塑料软包装、环保纸袋等,
广泛应用于快速消费品的外包装。经过多年的努力,凭借新颖的设计创意、先进
的产品工艺和优良的产品品质,公司已与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团、金
红叶集团、阳光照明等大型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表2-2
产品
公司产品(外包装)图片
种类
彩色包
装纸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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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
包装箱
塑料
软包装
环保
纸袋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一直致力于成为消费品包装印刷领域中的优质综合服务
商,并在技术、服务、质量、品牌、管理等方面形成了核心竞争力,先后获得“厦
门最具成长型的企业”、“政府指定文化传播企业”、“中国质量信得过企业”、
“福建名牌产品”等荣誉。
1、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商业模式的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一直致力于成为消费品包装印刷领域中的优质综合服务
商,并逐步形成了以品牌客户导向型发展战略为引领,以高附加值包装设计与包
装方案优化增值服务为核心,与品牌客户共同增长的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商
业模式。
公司始终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主动为客户提供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
包装工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刷生产、供应链优化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其中,
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服务重点以提升客户的品牌形象和产品市场价值为目
标,为客户提供产品的概念创意设计、包装美学与结构设计、包装材质选择与评
估、印前设计、印刷工艺设计、包装印刷样品评估等一系列服务。一体化主要体
现在公司拥有集胶印、柔印、凹印于一体的多种、多色印刷技术、大幅面、多功
能的印刷设备、印刷机联线印后加工技术、微型瓦楞纸盒(箱)直接印刷技术以
及瓦楞纸生产线,可以涵盖客户的大部分产品,满足客户对于包装的多样化需求。
公司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的商业模式能够帮助客户减少因产品更新换代
重新寻找供应商的过程,帮助客户节约时间和成本,获得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等
众多知名品牌客户的一致认可。因此,公司采取的“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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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使得公司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2、技术与设备优势
(1)设计优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快速消费品行业。快速消费品主要包括日化用
品、食品饮料、烟酒等,消费速度较快,消费者往往属于冲动型购买,产品的外
观包装对销售起着重要作用。公司的包装创意设计融合了企业文化、美学、原材
料、工艺流程等多种元素,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前提下,帮助客户设计和改进
包装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后续生产及销售中,通过信息反馈了解客户的需求变化,
改进包装方案,使客户的包装产品在图案设计和外观形态上更具视觉冲击力,在
众多的快速消费品包装中能够脱颖而出,促进客户产品的销售。公司的设计优势
能够让客户与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
(2)数字化技术与设备优势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一直注重技术开发和设计创新。公司设立了研发设计
部,持续加大对产品研发的投入,较早实现了计算机直接制版(CTP)技术的开
发与熟练应用,并掌握了多色、高速、自动、联动等先进印刷技术,不断尝试以
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来引导客户,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印前服务—
从数字化流程到先进的色彩管理以确保高效生产及完美的印刷包装质量,并以美
学的设计理念为客户提供自主创新包装和突出客户特色的个性化包装,印前加工
技术优势明显。通过持续加大对技术与产品研发的投入,公司的数字化技术和信
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并于 2011 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 年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复审。
为提高效率和达到更高的质量标准,公司引进了先进的印刷及配套设备,现
拥有多套海德堡、曼罗兰、博斯特等国际领先设备,能够为客户提供平版印刷、
凹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等多种印刷方式。公司能够很好的将新技术和新设计通过
这些先进设备应用到产品中,在提高产能的同时,保证了产品的质量,有效的降
低了生产成本,与国内其他同行业企业相比具有一定技术应用和设备优势。
3、客户资源和品牌优势
公司坚持以“同一价格质量最好,同一质量价格最优”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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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高标准服务,凭借专业的服务经验和一体化、一站式服务的优势,赢得众多知
名品牌企业的信赖,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
快速消费品领域的知名企业:“伊利集团”是国内乳制品龙头企业;“恒安集
团”是国内生活用纸龙头企业;“纳爱斯集团” 和“立白集团”是国内知名的
日化用品企业;“金红叶集团”是国内知名的生活用纸品牌企业。这些优质客户
自身发展迅速,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另一方面本公司
能借助这些优质客户的影响拓展业务规模,吸引潜在客户,逐步扩大和强化公司
的品牌影响,“吉宏”商标被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因此,高端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市场基
础,公司将会继续加大高端客户资源的开发力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客户资
源优势,不断扩大自身在包装印刷领域中的竞争优势和知名度。
4、质量优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快速消费品的外包装,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因此,公司对于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有着很高的要求。公司十分重视质量管理,在
选材上首先考虑环保性,在各重要的生产工序均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及技术人
员,并在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了更加严格的企业技术标准以及质量管
理制度和流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程控制,以确保产品品质达到客户需求。公司
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 2011 年和 2013 年被中国质量
评价协会评为“质量信得过单位”。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逐步发展成为我
国包装印刷行业内极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5、管理优势
本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均长期从事包装印刷行业,具有丰富的行业技术和管理
经验,具备培养专业管理团队的能力,并始终秉承“集权有度、分权有序、快速
复制、快速见效”十六字管理模式,高度重视管理制度、信息化和骨干队伍的建
设。
“集权有度”体现在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生产管理、供应链管
理及战略目标方面实现总部模式,实行统一标准口径、集中集权管理。
“分权有序”体现在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对分、子公司实行合理授权,并建立
相应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分、子公司的积极性、创造性与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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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复制”体现在集权有度、分权有序的前提下,通过自我积累、银行融
资、租赁等内外部融资渠道,快速复制建立新的分、子公司。
“快速见效”体现在建设条件完备的前提下,分、子公司实现“当年建设、
次年投产、两年见效”。
此外,公司的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有力保障,公司
目前已经使用 ERP 管理系统,并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逐步完善,实现了从客
户下单到每个生产环节等过程的衔接,通过对每个环节的跟踪监控,确保了公司
产品能够高质量且准确无误送达指定客户,大大提高了客户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6、海西区域政策优势
自 2009 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
见》以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
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海峡西岸经济区将发展成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
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
重要基地以及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福建省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核
心省份,将着力打造海峡西岸先进印刷业基地,这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
了有力的政策基础。公司将借助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政策优势,积极寻求行业发展
机会,开展对台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庄浩女士,本次发行前,庄浩女士持有公司
3,981.25 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45.76%。
庄浩女士,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 年 6 月
毕业于北京印刷学院,本科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福建漳州印刷总
厂技术员、制版分厂厂长;1995 年 3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广东潮州彩达制版有限
公司驻厦门办事处经理;1996 年 12 月起任正奇彩印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
年 12 月起历任吉宏有限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发行人
董事长、总经理,香港吉宏董事,正奇彩印执行董事、总经理,孝感吉宏执行董
事、经理,吉宏纸袋执行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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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表2-3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 61,277.04 53,060.12 45,279.36
负债合计 34,610.06 28,982.88 23,983.91
股东权益合计 26,666.98 24,077.24 21,295.4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5,550.20 22,507.84 21,295.4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表2-4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52,186.53 38,592.75 38,725.59
营业利润 3,443.28 1,532.35 3,762.22
利润总额 3,841.74 1,709.40 3,997.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38.44 1,908.39 3,633.2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表2-5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6.00 1,565.50 3,536.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1.00 -3,843.01 -4,939.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0.95 2,631.07 3,191.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5.84 353.62 1,7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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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表2-6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94 0.92 1.06
速动比率 0.74 0.71 0.8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8.13% 55.55% 53.4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7 3.67 3.96
存货周转率(次) 6.94 6.31 6.8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114.87 5,232.85 6,418.75
利息保障倍数(倍) 4.26 2.46 6.4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64 0.18 0.4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0.04 0.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22 0.42
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22 0.42
股东的净
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14.60% 8.58% 18.53%
扣除非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17 0.37
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17 0.37
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
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12.64% 6.62% 16.4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
0.28% 0.36% 0.18%
占净资产的比例
四、本次发行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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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900 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四)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由公司和主承销商综合询价结果和
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或者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五)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
(六)发行后市盈率:22.8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募集资金用途
表2-7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1 厦门吉宏胶印改扩建项目 13,025 厦沧经【2012】函 66 号
2 厦门吉宏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 6,067 厦沧经【2012】函 64 号
3 厦门吉宏创意设计项目 1,052 厦沧经【2012】函 65 号
4 偿还银行贷款 5,000 --
合 计 25,144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发行人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共需资金 25,144 万元,其中 13,575 万元使用首发上市募集资金, 其
余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相
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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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表3-1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900 万股(不涉及老股转
3、发行股数:
让)
4、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25%
例: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由公司和主承销商综合询价结果和市
5、定价方式:
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或者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6、每股发行价 6.37 元/股
2.94 元(按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计算)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37 元
发行前市盈率:17.1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9、发行市盈率:
发行后市盈率:22.8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0、发行市净率: 1.89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
11、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
12、发行对象:
(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或证券监
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13、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
募集资金总额 18,473 万元、净额 13,575 万元。
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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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发行费用概算:
(1)承销保荐费用: 【4,000】万元
(2)审计费用: 【300】万元
(3)律师费用: 【140】万元
(4)评估费用: 【8】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350】万元
息披露费用
(6)发行手续费: 【100】万元
16、拟上市地点 深圳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发行人: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庄浩
注册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电话: 0592-6316330
传真: 0592-6316330
联系人: 龚红鹰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
电话: 010-88086668
传真: 010-88087880
保荐代表人: 刘晓勇、陆燕蔺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组成员: 姜晓强、富晓松、许茂卯、陈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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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付洋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C座40-3四-五层
电话: 010- 50867666
传真: 010- 50867998
经办律师: 王盛军、周群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资)
会计师事务所: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增刚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电话: 010-67085873
传真: 010-67084147
经办注册会计师: 高庆华、李彦芬、高明来
(五)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原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向阳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7层703
电话: 010-51667811
传真: 010-51667811
经办注册评估师: 黄二秋、侯娟
(六)股票登记机构
股份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 0755-259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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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5-25988122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户名: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2083164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表3-2
发行安排 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6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6 月 27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时间 2016 年 6 月 29 日
申购日期 2016 年 6 月 30 日
缴款日期 2016 年 7 月 4 日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
预计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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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章节资
料以外,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
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92.32%、93.96%和 87.85%,其中对公司第一大客户伊利集团的销
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8.30%、67.27%和 65.93%,存在公司客户
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在食品饮料、日化等消费品领域,包括伊利集团、恒安
集团、金红叶集团、纳爱斯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如果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发生产
品安全等质量事件,或受到行业内同类企业发生的产品重大事件的连带影响,或
因外部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自身终端消费市场发生不利变化等各种情形,导致对
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业绩波动风险
我国包装行业产业集中度较低,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均以进一
步扩大产销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主要目标之一,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因此公
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带来的业绩下滑风险。
根据发行人与伊利集团签订的 2016 年销售合同,公司对其销售产品的销售
价格较 2015 年有不同幅度(主要在-5.98%-8.37%之间)的波动,2015 年较 2014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各类原纸采购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虽然公司通过严格控
制采购成本,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产品销量等措施化解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的
影响,使得公司 2015 年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但如果 2016 年客户
订单量下滑,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波动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很可能导
致公司业绩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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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风险
公司始终把质量管理贯穿于采购、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并建立了严格的质
量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质量控制措施良好,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纠
纷事故。公司主要客户是国内知名的企业,如: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
团等,其产品在不断更新换代,对于包装的质量要求较高,如果公司的印刷包装
技术水平不能及时满足客户的要求,出现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
声誉造成损害,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为原纸,原纸分为白卡纸、白板纸、牛卡纸和瓦楞
纸、牛皮纸等,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消耗原纸金额占主营业务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 58.79%、58.43%和 61.30%,原纸价格的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五)厂房租赁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的主要用于生产的厂房如下: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租赁廊坊开发区丰达容器有限
公司的厂房、办公楼和仓库,位于廊坊开发区华祥路113号,总面积为15,500平
方米,租赁期限至2016年6月,该租赁的经营场地已经取得了房屋所在地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但未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厦门吉宏向厦门东孚腾飞招商服务有
限公司租赁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浦头路89号的厂房,总面积为14,821平方
米,租赁期限至2017年12月,该租赁的经营场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产
权证书;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租赁唐山国珍食品有限公司3.7万平方米土地及
该土地上2.5万平方米厂房及办公生活用房,位于唐山市滦县经济开发区,租赁
期限至2026年11月,该租赁的经营场地已经取得了房屋所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但未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由于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因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虽
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本公司可以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提出续租,但本公司依然面
临因产权手续不完善或合约到期不能续租,经营场所被迫搬迁而导致生产中断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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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客户招标采购中不能中标的风险
发行人以参加主要客户招标采购的方式与其合作,虽然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
长期合作中,从未出现未能中标的情形,但未来若发行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供货
绩效下降,可能存在部分产品不能中标的风险,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二、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庄浩持有公司45.76%的股份,此外,庄浩的亲
属庄澍、张和平、贺静颖分别持有公司17.60%、3.52%和3.52%的股份,庄振海
通过永悦投资间接持有公司7.18%的股份,庄浩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共
计77.58%的股权,本次发行后,庄浩及其亲属仍然持有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份。尽
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且有效运作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庄浩仍可利用其控股地
位,控制公司的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若控制不当,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不
利影响。
(二)资产抵押金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提供抵
押担保的方式获得银行借款,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的账面净值为
4,835.85万元的房屋建筑物被抵押,占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的59.32%;账面净值
为1,739.03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被抵押,占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的46.68%;公司拥
有的机器设备账面净值2,054.04万元被抵押,占公司机器设备账面净值的12.15%。
若公司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存在银行变卖抵押资产的可能,从而引起公司生
产经营不稳定的风险。
(三)消防安全风险
公司原材料含易燃性较强的纸张、油墨和塑料等,生产中均为原纸及塑料薄
膜的印刷和包装过程。尽管公司极为注意安全生产,制定了严格的消防安全制度,
同时配备了各项防火设施,如果发生火灾将给公司造成人员、财产上的损害,对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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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
(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3至2015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47%、6.62%、12.64%。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净资产
规模将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资金投入到产能完全释放需要一定
的周期,因此,公司在该周期内将会出现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735.56万
元、11,188.19万元和14,394.0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56%、
28.99%和27.58%,应收账款数额较大;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96
次、3.67次和3.87次,应收账款周转正常。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在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9%以上,应收账款质量较好。虽然公司应
收账款所对应的主要客户信誉良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因公司的应收账款
数额较大,如果公司不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在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风险
2011年母公司被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
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
GF2011351001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4年6月27日,母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至2017年6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并经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2012年4月25日、2015
年2月15日登记备案,母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的
优惠税率。
呼市吉宏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确认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为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
的复函》(内发改西开函【2013】118号),认定呼市吉宏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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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15%企业所
得税税率。2013年3月27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国家税务局核发的《西
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表》,从2012年开始享受15%税率的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2年8月3日,呼市吉宏收到呼和浩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
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
惠的函》,享受退税的设备共计542台、金额为33,031,818.46元。从2012年9月份
开始可抵免所得税金额为3,303,181.85元。2012年度已抵免1,828,629.73元, 2013
年度已抵免1,474,552.12元。
2014年2月11日,母公司取得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事项备案通知书》,公司2013年度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国家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三部委公布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范围内
的专用设备228台套,其原值为20,556,248.41元,按规定可抵免企业所得税金额
2,055,624.84元,已于2013年度全部抵免。
2014年10月29日,呼市吉宏取得土默特左旗国家税务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先备案通知书》,子公司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改委三部委公布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范围内的专用设备163
台套,其原值为6,683,087.82元,按规定可抵免企业所得税668,308.78元。2014年
度已全部抵免。
2015年2月10日,母公司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向厦门市海沧区国家
税务局办理了备案登记,母公司2014年度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国家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三部委公布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范围内的
专 用 设 备 138 台 套 , 其 原 值 为 24,532,453.08 元 , 按 规 定 可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2,453,245.31元,母公司2014年度实际抵免企业所得税1,361,726.04元, 2015年度
抵免企业所得税1,091,519.27元,已全部抵免完毕。
2015年2月10日,吉宏纸袋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事项向厦门市海沧区国家
税务局办理了备案登记,吉宏纸袋2014年度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国家财政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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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三部委公布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范围内
的专用设备137台套,其原值为16,800,868.41元,按规定可抵免企业所得税
1,680,086.84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吉宏纸袋尚未抵免企业所得税。
2016年1月21日,母公司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向厦门市海沧区国家
税务局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了备案登记,母公司2015年度购置
并实际使用列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三部委公布的《节能、
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2008年版)》范围内的专用设备13台套,金额共计17,278,632.49元,
按规定可抵免企业所得税1,727,863.25元,母公司已于2015年度全部抵免。
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净利润比例如下:
表4-1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税收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 732.48 422.76 720.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38.44 1,908.39 3,633.21
占比 19.59% 22.15% 19.83%
如果未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更,或公司以后年度不再符
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标准或无法获取税务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备案,或本公司子公司呼市吉宏所享受的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发生变
化,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短期偿债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产能扩张使得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需
要大量的资金,并且维持日常经营所耗用的营运资金增加,导致公司流动负债规
模较大。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为32,180.5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92.98%,流动负债比例较高;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
分别为1.06倍、0.92倍和0.94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4倍、0.71倍和0.74倍,略低
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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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厦门吉宏胶印改建和扩建项目、厦门吉宏塑料软包
装扩建项目、厦门吉宏创意设计项目等,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增
强公司的业务服务水平,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及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
率和盈利能力。尽管公司针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如果
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等不确定性因素发生变化,则公司有可能无法按原计划顺利
实施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该等项目的新增产能将无法有效消化、无法实现
预期效益,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
水平,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故公司短期内存在每
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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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Jihong Package Technology Ltd.
住 所: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注册资本: 8,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庄浩
邮政编码:
电话: 0592-6316330
传真: 0592-631633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jihong.cc
电子信箱: ipo@jihong.cc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03年12月24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0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
批的事项);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本册印制;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塑料薄膜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
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
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
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厦门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0年10月28日,公司前
身 吉 宏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 以 经 中 喜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2010 年 8 月 31 日 净 资 产
111,985,637.03元为基础,折股85,000,000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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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照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
比例对应持有股份公司股份。
2010年12月3日,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领取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50205200003843。
(二)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为6名,分别为自然人庄浩、庄澍、张和平、贺静颖,法
人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发起
人持有的股份情况如下:
表5-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浩 3,981.25 46.84%
2 庄澍 1,531.25 18.02%
3 金润悦投资 1,500.00 17.65%
4 永悦投资 875.00 10.29%
5 张和平 306.25 3.60%
6 贺静颖 306.25 3.60%
合 计 8,500.00 100%
(三)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自然人庄浩,公司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之前,庄浩拥有的主
要资产为吉宏有限46.84%的股权以及正奇彩印55%的股权。股份公司成立后,主
要发起人庄浩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吉宏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时继承了吉宏有限的全部
资产和业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存货等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商标等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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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时主要从事快速消费品包装的设计、生产与销售业务,在整体变更
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
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吉宏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变更前后公司主要业务及其流程没有发生变
化。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前,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方面与正奇彩印存在部分关联交易,股
份公司成立后,发行人于2011年11月收购了正奇彩印原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正
奇彩印变更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吉宏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吉宏有限的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均
由股份公司承继,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依法办理了资产产权变更。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前身吉宏有限的股本变化情况
1、2003年12月,吉宏有限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厦门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由股东庄浩、庄澍、马冬英于2003
年12月24日共同出资设立。吉宏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151.8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分两期缴纳完毕。各股东设立时出资及缴纳情况如下:
表5-2 单位:万元
2003 年 12 月 2004 年 1 月
股东名称 合计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一期出资额 第二期出资额
庄浩 37.69 60.98 98.67
庄澍 15.57 22.38 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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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冬英 5.66 9.52 15.18
合 计 58.92 92.88 151.80
2003年12月9日、2004年1月7日,厦门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
“厦中瑞验【2003】Y1208号”、“厦中瑞验【2004】Y1004号”《验资报告》,
验证上述出资均已到位。
2003年12月24日,吉宏有限成立,并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
350206201460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5年7月,增资至351.80万元
2005年6月22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351.80
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表5-3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228.67
庄澍 87.95
马冬英 35.18
合 计 351.80
2005年6月30日,厦门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中瑞验【2005】
Y122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验证。2005年7月14日,吉宏有
限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3、2005年8月,增资至500万元
2005年8月20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500
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表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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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325.00
庄澍 125.00
马冬英 50.00
合 计 500.00
2005年8月30日,厦门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中瑞验【2005】
Y130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验证。2005年8月30日,吉宏有
限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4、2006年5月,增资至1,000万元
2005年12月1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
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表5-5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650.00
庄澍 250.00
马冬英 100.00
合 计 1,000.00
2005年12月8日,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中兴会验字
【2005】第21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验证。2006年5月29日,
吉宏有限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5、2006年6月,增资至1,500万元
2006年6月6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
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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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6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975.00
庄澍 375.00
马冬英 150.00
合 计 1,500.00
2006年6月14日,厦门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中瑞验【2006】
Y119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验证。2006年6月20日,吉宏有
限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6、2006年7月,增资至1,800万元
2006年7月17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800
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表5-7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1,170.00
庄澍 450.00
马冬英 180.00
合 计 1,800.00
2006年7月24日,厦门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中瑞验【2006】
Y123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验证。2006年7月28日,吉宏有限
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7、2006年9月,增资至2,000万元
2006年8月23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
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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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8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1,300.00
庄澍 500.00
马冬英 200.00
合 计 2,000.00
2006年8月29日,厦门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中瑞验【2006】
Y1248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验证。2006年9月5日,吉宏有限
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8、2008年1月,增资至2,250万元
2008年1月22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2,250
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表5-9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1,462.50
庄澍 562.50
马冬英 225.00
合 计 2,250.00
2008年1月25日,厦门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安德信内验
【2008】第B-00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验证。2008年1月25日,
吉宏有限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9、2009年4月,增资至3,000万元
2009年4月2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
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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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0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1,950.00
庄澍 750.00
马冬英 300.00
合 计 3,000.00
2009年4月7日,厦门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安德信内验
【2009】第B-00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验证。2009年4月9日,
吉宏有限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10、2010年2月,增资至3,600万元
2010年1月29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3,600
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表5-11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2,340.00
庄澍 900.00
马冬英 360.00
合 计 3,600.00
2010年2月4日,厦门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安德信内验
【2010】第B-01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验证。2010年2月5日,
吉宏有限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11、2010年5月,增资至4,200万元
2010年5月10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4,200
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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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表5-12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2,730.00
庄澍 1,050.00
马冬英 420.00
合 计 4,200.00
2010年5月13日,厦门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安德信内验
【2010】第B-040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验证。2010年5月17日,
吉宏有限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12、2010年5月,增资至7,000万元
2010年5月24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7,000
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认缴,变更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
下:
表5-13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4,550.00
庄澍 1,750.00
马冬英 700.00
合 计 7,000.00
2010年5月26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门方华验【2010】
第A060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验证。2010年5月27日,吉宏有
限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13、2010年7月,股权变动
2010年7月1日, 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庄浩、庄澍、马冬英分别将其
持有的吉宏有限8.13%、3.13%、1.25%的股权以568.75万元、218.75万元、87.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马冬英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1-55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4.38%的股权以306.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和平;马冬英将其持有的吉宏有限
4.38%的股权以306.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贺静颖。同日,上述转、受让各方分别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股,为转受让双方协商
确定。
2010年7月2日,吉宏有限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表5-14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3,981.25 56.88
庄澍 1,531.25 21.88
张和平 306.25 4.38
贺静颖 306.25 4.38
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75.00 12.50
合 计 7,000.00
14、2010年7月,引进新股东金润悦投资
2010年7月20日,经吉宏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厦门金润悦投资有
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发行人增资1,5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注册资本2.46元,定价
依据是双方在发行人净资产基础上协商确定,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
为8,500万元。
2010年7月25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喜验字【2010】第01036号”《验
资报告》,证明上述资金已经到位。其中:增加发行人注册资本1,500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2,190万元。2010年7月27日,吉宏有限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
毕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表5-15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3,981.25 46.84
1-1-56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庄澍 1,531.25 18.02
张和平 306.25 3.60
贺静颖 306.25 3.60
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75.00 10.29
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17.65
合 计 8,500.00
(二)发行人设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1、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0年10月28日,经吉宏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中喜
审字【2010】01396号”审计的截止2010年8月31日净资产111,985,637.03元,按照
1:0.759的比例折股8,500万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剩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
积。公司名称变更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1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喜验字【2010】第01056号”《验
资报告》,确认公司出资已经全部缴足。
2010年12月3日,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领取了注
册号为35020520000384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海银创投增资
2012年12月15日,经吉宏股份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厦
门海银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0
万元,认购价格为每股5元,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700万元。
2012年12月17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喜验字【2012】第0029号”《验
资报告》,证明上述资金已经到位。其中:增加发行人注册资本200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800万元。2013年2月1日,吉宏股份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
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1-1-57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表5-16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庄浩 3,981.25 45.76
庄澍 1,531.25 17.60
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17.24
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75.00 10.06
张和平 306.25 3.52
贺静颖 306.25 3.52
厦门海银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
200.00 2.3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8,700.00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五、历次验资情况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表5-17
时间 变更事项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号
吉宏有限设立,注册资本
厦门中瑞会计师事 厦中瑞验【2003】
2003 年 12 月 151.80 万元,实收资本 58.92
务所有限公司 Y1208 号
万元
吉宏有限设立,注册资本
厦门中瑞会计师事 厦中瑞验【2004】
2004 年 1 月 151.80 万元,实收资本 151.80
务所有限公司 Y1004 号
万元
增资 2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 厦门中瑞会计师事 厦中瑞验【2005】
2005 年 6 月
为 351.80 万元 务所有限公司 Y1226 号
增资 148.20 万元,注册资本 厦门中瑞会计师事 厦中瑞验【2005】
2005 年 8 月
变更为 500 万元 务所有限公司 Y13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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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增资 5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 厦门中兴会计师事 厦中兴验【2005】第
2005 年 12 月
为 1,000 万元 务所有限公司 212 号
增资 5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 厦门中瑞会计师事 厦中瑞验【2006】
2006 年 6 月
为 1,500 万元 务所有限公司 Y1192 号
增资 3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 厦门中瑞会计师事 厦中瑞验【2006】
2006 年 7 月
为 1,800 万元 务所有限公司 Y1231 号
增资 2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 厦门中瑞会计师事 厦中瑞验【2006】
2006 年 8 月
为 2,000 万元 务所有限公司 Y1248 号
增资 25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 厦门安德信会计师 厦安德信内验【2008】
2008 年 1 月
为 2,250 万元 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 B-009 号
增资 75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 厦门安德信会计师 厦安德信内验【2009】
2009 年 4 月
为 3,000 万元 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 B-007 号
增资 600 万元,注册资本 3,600 厦门安德信会计师 厦安德信内验【2010】
2010 年 2 月
万元 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 B-012 号
增资 6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 厦门安德信会计师 厦安德信内验【2010】
2010 年 5 月
为 4,200 万元 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 B-040 号
增资 3,800 万元,注册资本变 厦门方华会计师事 厦门方华验【2010】
2010 年 5 月
更为 7,000 万元 务所有限公司 第 A0601 号
增资 1,500 万元,注册资本变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中喜验字【2010】第
2010 年 7 月
更为 8,500 万元 有限公司 01036 号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注册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中喜验字【2010】第
2010 年 12 月
资本 8,500 万元 有限公司 01056 号
增资 2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中喜验字【2012】第
2013 年 2 月
为 8,700 万元 有限公司 0029 号
(二)验资复核情况
2013年4月29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喜专审字(2013)第09027号”
《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验资报告的专项复核报告》,对发
行人报告期内增资情况进行复核,结论如下:“经我们对吉宏包装提供的与验资
相关的资料进行复核,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止,吉宏包装已入账的股本账面余额
为8,500.00万元。我们未发现有证据表明吉宏包装存在股本未及时到位的情况。”
(三)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是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设立时,以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中喜专审【2010】148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截止2010年8月31日吉宏有限
净资产111,985,637.03元按1:0.759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份8,500万股,
剩余部分26,985,637.03元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后,原吉宏有限的
资产、负债和权益全部进入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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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及组织机构图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图5-1
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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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 浩 庄 澍 张和平 贺静颖 永悦投资 金润悦投资 海银创投
45.76% 17.60% 3.52% 3.52% 10.06% 17.24% 2.30%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60% 51%
廊 厦 呼 吉 孝 滦 厦
坊 门 和 宏 感 门
浩 县
市 ( 吉
市 特 市 吉
正 香 宏
吉 市 吉
奇 吉 港 宏

宏 彩 宏 宏
) 包 保
印 印 印 包
刷 包 装 纸
刷 制 装
版 包 装 有 袋
有 装 有 有 有
有 限
限 有 限 限 限
限 限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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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图5-2
股东大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证券部
内部审计部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供 生 质 市 研 设 客 行
财 应 产 量 场 廊 发 备 户 人 政
务 链 部 管 营 坊 设 工 服 力 综
部 管 理 销 分 计 程 务 资 合
理 部 部 公 部 部 部 源 部
部 司 部
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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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内部职能部门
1、证券部:负责处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日常事务;负责拟定并管
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管理证券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
企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事项和信息披露事项。
2、行政综合部:负责公司行政办公事务和日常工作,承办总经理办公会会
务,协调公司行政事务;负责公司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公司文印工
作;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印鉴管理、保密工作、工商登记管理,协调处理重大法
律事务;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负责公司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3、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负责公司财务决算及其分析;负责
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信息编制工作;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和产权登
记工作,管理对外投资股权及其权益;参与公司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对重大项
目进行财务评价,对重大固定资产购置和重大资产处置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公司
资金管理;负责财会人员的上岗资格审查,对子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
选任提出建议。
4、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监督执行和综合评价;
负责子公司常规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外部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的联系;
负责财务预算的执行监督和检查;负责财务会计信息发布前的内部审计监督。
5、人力资源部:研究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及人力资源政策、制度,负责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指导、管控与服务工作;办理公司管理人员的任免事宜,管
理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设置、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免的备案工作;负责与派
遣公司的对接与协调;制定公司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及配置计划;负责公司人工成
本核算与控制;负责公司经营者经营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公司员工关系管理。
6、生产部:按计划组织产品生产和控制;科学规范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按
质、按量、按时完成生产订单。
7、供应链管理部:负责采购、仓储、存货管理及供应链优化;市场采购信
息监测及供应链整合;根据生产计划、存货情况制定物资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进行合理采购;采购过程中的退、换货工作;供应商资料的保管与归档工作。
8、质量管理部:主要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持及完善;产品质量问
题分析、预防和改善;严格监督执行公司各类流程及质量标准,确保及提升产品
1-1-63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质量。
9、研发设计部:负责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国内外先进技术、新材料的信
息搜集、引进及产品工艺的优化工作;对公司实施的技改及开发项目提供技术支
持,负责和各大专院校及相关企业的技术交流、各种技术及专利的申报工作、对
公司内部及客户提供新技术、新材料的宣传推广以及负责公司相关技术资料的编
写工作;负责按照产品特点编制工艺方案、完成产品的样品试制工作;负责新工
艺的开发试制及配合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印前技术支持。
10、市场营销部:负责市场战略规划、市场营销;配合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进
行市场推广;搜集决策必要的相关信息。
11、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日常联系和订单的全流程进度控制;完成质量跟
踪,并将客户的反馈、信息做分类处理;协调处理质量投诉,并将最终处理结果
归档管理;负责组织客户文档的管理及业务往来;定期对固定客户进行拜访,及
时了解客户动态。
12、设备工程部:负责机器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对
员工开展设备操作技术指导。
(四)发行人分公司简要情况
表5-18
公司名称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06年2月23日
负责人 张和平
营业场所 廊坊开发区华祥路113号
包装装潢印刷、平面广告设计制作、纸制品开发设计、制作。(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发行人子公司简要情况
(一)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表5-19
1-1-64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成立时间 2009年9月1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和平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金山开发区察素齐路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包装装潢印刷(凭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平面广告设计制作;纸制品开
经营范围 发、设计、制作及销售;批发零售纸张、印刷器材、机械维修及技术改造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128.04万元,净资产7,615.03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度营业收入12,299.10 万元,实现净利润1,270.48 万元。(已审计)
(二)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
表5-20
成立时间 1996年12月2日
注册资本 150万元
实收资本 15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庄浩
注册地 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30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记录媒介复制;本册印制;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互联
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文化用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
经营范围
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
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
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信息
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8.74万元,净资产74.61万元,2015
主要财务数据
年度营业收入241.93万元,实现净利润10.57万元。(已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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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奇彩印基本情况及收购原因
发行人设立后,为解决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以现金方式收购了
正奇彩印原股东持有的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正奇彩印简要情况
(1)1996年12月,正奇电脑设立
1996年12月,庄浩、马冬英、庄澍、戴诚、张和平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市正奇
电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庄浩、戴诚、马冬
英、庄澍和张和平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和10
万元,法定代表人庄浩。
(2)1998年12月,股权转让
1998年12月16日,戴诚与庄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戴诚将其所持有的
正奇电脑25%的出资以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庄浩,转让完成后,庄浩持有正奇电
脑55%的出资。
(3)2000年6月,更名为正奇彩印
2000年6月13日,正奇电脑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厦门市
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05年4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5年4月12日,正奇彩印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50万元,
各股东按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庄浩、马冬英、庄澍、张和平分别持有正奇
彩印55%、20%、15%和10%的出资。
(5)2011年11月,股权变动
2011年11月23日,正奇彩印股东庄浩、马冬英、庄澍、张和平分别将持有正
奇彩印55%、20%、15%和10%的出资转让给吉宏股份。
2、收购正奇彩印的原因
(1)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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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前,发行人生产所需的部分印版从正奇彩印采购,由于正奇彩印为
发行人关联方,因此产生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完成后,上述关联交易不再发生。
本次收购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庄浩持有正奇彩印55%的出资,为正奇彩印的
实际控制人,由于发行人与正奇彩印的业务范围均有涉及“包装装潢印刷品”经
营项目,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收购完成后,正奇彩印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将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业务完整性
印前服务是发行人一体化一站式服务的重要环节,专业程度较高,同时又是
衔接前端创意设计和后端生产加工的重要纽带。正奇彩印印前服务在图文设计和
制作、色彩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方面拥有较强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专业的团队和设
备、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业务实践,以及在区域内对市场稳定性的贡献。
3、本次收购前一年度正奇彩印的财务状况
本次收购前一年度(2010年),正奇彩印资产总额554.87万元,负债总额484.35
万元,净资产70.52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397.30万元,净利润-13.24万元。
4、本次收购的转让程序和定价
2011年11月15日,吉宏股份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
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的议案》;2011年11月23日,正奇彩印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股东股权转让事项。
2011年11月23日,正奇彩印原股东庄浩、马冬英、庄澍、张和平分别与发行
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分别持有的正奇彩印出资全部转让给发行人。
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经审计的正奇彩印净资产。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中喜审字【2011】第01504号”《审计报告》,截止2011年9月30日,
正奇彩印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520,347.60元。根据经审计的净资产,2011年12月
23日,发行人分别支付给正奇彩印原股东庄浩28.62万元、马冬英10.41万元、庄
澍7.81万元、张和平5.20万元股权转让款。
5、本次股权收购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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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营业务均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在印前服务方面的综合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提高了发行人的业务竞争能
力;同时避免了同业竞争,减少了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廊坊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
表5-21
成立时间 2013年1月8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和平
注册地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产业聚集区畅祥道14号厂房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纸制品的生产;广告装潢设计、制作。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34.97万元,净资产1,843.41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68.95万元。(已审计)
(四)吉宏(香港)包装有限公司
表 5-22
成立时间 2013年8月29日
出资额 10,000港元
法定代表人 庄浩
注册地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21号远东发展大厦22楼6A室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48.62万元,净资产-3.19万元,2015
主要财务数据
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1.73万元。(已审计)
香港吉宏具体情况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四、报告
主要业务情况
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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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表 5-23
公司名称 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11月15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庄浩
注册地 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新华社区十组端药西路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平面广告设计、制作;纸塑制品研发、设计;批发、零售印刷器材。(上
经营范围
述经营项目中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84.91万元,净资产483.58万元,2015
主要财务数据
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12.53万元。(已审计)
(六)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表 5-24
成立时间 2014年1月22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和平
注册地 河北省唐山市滦县经济开发区(阿里山大街)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包装装潢印刷;纸制品开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纸张批发零售;印刷器
经营范围
材及印刷机械维修、技术改造;平面广告设计制作。
股权结构 厦门吉宏60%;齐思钺40%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470.54万元,净资产2,125.39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度营业收入8,182.88万元,实现净利润221.08万元。(已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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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厦门吉宏环保纸袋有限公司
表 5-25
成立时间 2014年6月10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庄浩
注册地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园二期浦头路9号1#二楼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股权结构 厦门吉宏51%;厦门靖晨工贸有限公司49%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74.69万元,净资产2,094.95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度营业收入2,401.91万元,实现净利润-1,104.19万元。(已审计)
(八)公司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1、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章丘市明水经济开发区赭山工业园赭山南路西首
设立日期:2008年7月24日
注册资本:3,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权结构:王健58.59%;骆伟民41.41%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普通货运(以上项目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
营期限内经营)。纸制品的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广告的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673.68万元,净资产
3,251.51 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8,117.18万元,实现净利润36.07万元。(未经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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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情况: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亿同新”)属于
包装印刷行业,主要是彩印瓦楞包装纸箱的生产及销售,主要客户为厦门银鹭食
品集团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旺旺食品有限公司、济南达利食品有
限公司、山东兔八哥集团有限公司等。
2、简要历史沿革
2008年7月,厦门市亿同新包装企业有限公司和周志芳共同出资设立山东亿
同新纸业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300万元,实收资本60万元。其中:厦门
市亿同新包装企业有限公司出资48万元,周志芳出资12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志强。
2008年11月,山东亿同新股权转让并实收资本到位。周志芳将其已出资的12
万元全部转让给王丰泽,同时王丰泽现金出资18万元,厦门市亿同新包装企业有
限公司现金出资222万元。完成后,山东亿同新实收资本变更为300万元。其中:
厦门市亿同新包装企业有限公司出资270万元,王丰泽出资30万元。
2008年11月,山东亿同新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其中:厦门
市亿同新包装企业有限公司出资275万元,王健出资175万元,王丰泽出资50万元。
2011年12月,山东亿同新股东同比例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万元。其
中:厦门市亿同新包装企业有限公司出资825万元,王健出资525万元,王丰泽出
资150万元。
2012年3月,山东亿同新出资人股权转让。厦门市亿同新包装企业有限公司
将全部出资转让给厦门亿同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健、王丰泽将全部出资转让
给厦门班班纸业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厦门亿同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825万元,厦门班班纸业有限公司出资675万元。
2012年12月,山东亿同新注册地址及法人变更,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为王健。
2013年4月,山东亿同新股权转让,厦门亿同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全部出
资转让给王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王健出资825万元,厦门班班纸业有限公
司出资675万元。
2014年6月,山东亿同新股东同比例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万元,其中:
王健出资1,375万元,厦门班班纸业有限公司出资1,125万元。
2014年7月,山东亿同新股权转让,厦门班班纸业有限公司将全部出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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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骆伟民。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王健出资1,375万元,骆伟民出资1,125万元。
3、本公司对山东亿同新投资情况
(1)投资原因
山东亿同新经过多年的业务开拓和积累,已经与其主要服务客户厦门银鹭食
品集团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建立了较为良好
的业务关系,但由于设备、资金及技术等原因,其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仅为彩印
瓦楞包装纸箱,不能满足客户对其他包装产品的延伸需求。发行人增资山东亿同
新后,拟通过山东亿同新稳定的客户关系为发行人获取新的业务合作机会,开拓
新客户。
另外,山东亿同新计划在国内新三板挂牌上市,发行人可获得投资收益。
(2)投资程序
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山东亿同新股东会审议通过,2014年11
月12日,发行人与山东亿同新及原股东签订《增资入股协议》,协议约定原股东
王健以现金及实物认缴出资320万元、原股东骆伟民以现金认缴出资200万元、发
行人以现金认缴出资1,800万元;鉴于山东亿同新正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
章丘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要求完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山东亿同新承诺于2014
年12月25日前完成相应环保整改并通过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若
山东亿同新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通过环保验收,则发行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
撤回对山东亿同新的投资;各认缴股东应在2014年12月25日前将上述协议项下出
资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亿同新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
2014年12月5日,山东亿同新在章丘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公司未实际出资的原因
山东亿同新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未于2014年12月25日前完成,发行人未按照上
述协议的要求实际出资。
(4)公司撤销认缴出资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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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情况,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撤销上述
对山东亿同新的认缴出资。
山东亿同新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山东亿同新的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减
至3,200.00万元。即发行人认缴出资减至0.00万元;股东王健出资1875.00万元、
骆伟民出资1,325.00万元不变。
2015年1月5日,山东亿同新在《新晨报》31版刊登减资公告,公示期满后,
未有债权人提出任何异议。
2015年3月6日,该减资事项在章丘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
八、发起人、发行人全体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起人股东情况
公司发起人为自然人股东庄浩、庄澍、张和平、贺静颖、法人股东厦门市永
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
1、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表5-26
序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路 2 号
1 庄浩 中国 35060019690623XXXX
XX 室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北里
2 庄澍 中国 35060019710910XXXX
388 号 XX 室
3 张和平 中国 11022419691214XXXX 北京市宣武区先农坛街 XX 号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北里
4 贺静颖 中国 42010619730925XXXX
388 号 XX 室
上述发起人股东均不具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2、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永悦投资持有公司875万股,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的10.06%。
(1)永悦投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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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后坑西潘社308号A585单元
设立日期:2010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875万元
实收资本:875万元
法定代表人:庄振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权结构:庄振海出资71.43%、龚红鹰出资15.43%、王锦藏出资11.43%、
徐萍出资1.71%。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含证券、期货等须经许可
的金融、咨询项目)、企业营销策划。(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
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及对外投资情况:永悦投资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目前除持有发
行人股权外,无其他控股及参股公司。
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26.20万元,净资产1,026.00
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54.78万元。(未经审计)
(2)永悦投资历史沿革
① 设立:2010年6月,自然人林巧红、王锦藏、王景福分别现金出资60万元、
20万元、20万元发起设立永悦投资,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
巧红。
② 原股东增资:2010年8月,经永悦投资股东会决议,永悦投资股东按照原
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对永悦投资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永悦投资注册资本变更
为200万元。其中:林巧红出资120万元、王锦藏出资40万元、王景福出资40万元。
③ 原股东及新股东股东增资:2011年1月,经永悦投资股东会决议,永悦投
资原股东以现金方式对永悦投资增资,同时增加新股东对其进行增资,增资价格
为每注册资本1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永悦投资注册资本变更为875万元。其中:
林巧红出资525万元、王锦藏出资100万元、王景福出资40万元、林晖出资40万元、
王鑫出资55万元、徐碧宜出资100万元、徐萍出资15万元。
④ 股权变动:2012年5月,经永悦投资股东会决议,林巧红将其持有的永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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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525万元的出资全部转让给庄振海,同时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庄振海。
本次出资转让的原因如下:永悦投资设立及历次增资时林巧红的出资来源均
为庄振海提供,其所持有的永悦投资出资实际是代庄振海持有。中介机构入场尽
职调查时,发现上述代持行为,为了避免潜在的股权纠纷,林巧红将其代为登记
的出资还原为实际出资人,本次出资转让并未支付价款。
⑤ 股权变动:2012年10月,经永悦投资股东会决议,王景福、林晖、王鑫
分别将其持有的40万元、40万元、55万元永悦投资的出资转让给龚红鹰,其他股
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出资转让的价格为每股3元,为转受让各方协商确定。
⑥ 股权变动:2012年11月,经永悦投资股东会决议,徐碧宜将其持有的100
万元永悦投资的出资转让给周红,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出资转让的价
格为每股3元,为转受让双方协商确定。
⑦ 股权变动:2013年5月,经永悦投资股东会决议,周红将其持有的100万
元永悦投资的出资转让给庄振海,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出资转让的价
格为每股3元,为转受让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是周红由于个人原因辞去
发行人财务总监职务,因此其将持有的永悦投资出资转让。
(3)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永悦投资工商设立资料、历次股权变动资料、股权转让收付
款凭据,对原出资人及出资代持人进行访谈后认为:永悦投资在设立时存在股东
代持行为,但上述代持行为已经还原,保护了出资人的权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的纠纷;同时永悦投资出资人之间的历次转让行为均为其本人自愿,不存在纠纷
或潜在的纠纷。
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前述委托持股情形已清理完毕,未对发行人、
永悦投资及其股东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利益造成损失,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首发造
成实质性影响。
3、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润悦投资持有公司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的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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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第四层B6单元
设立日期:2010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加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权结构:李加东出资73.17%、许有用出资18.70%、邵跃明出资4.07%、周
承东出资4.07%
经营范围:对能源业、矿产业、房地产业、酒店业、旅游业、基础设施行业、
高科技产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
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及对外投资情况:金润悦投资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目前除持有
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控股及参股公司。
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834.22万元,净资产1,190.05
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98.45万元。(未审计)
保荐机构走访了金润悦投资并对其股东进行了访谈,同时查阅了金润悦投资
的工商登记资料后认为:金润悦投资主营业务是对外股权投资,对发行人的股权
投资是基于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可,并对发行人良好发展前景的
预期,金润悦投资的出资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浩为多年朋友关系,除此之外,
与发行人、中介机构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关系。
(二)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
1、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除发起人股东外,厦门海银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发行人20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2.30%,海银创
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1)海银创投基本情况
经营场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钟林路8号海投大厦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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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1年5月16日
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
实缴出资额:4,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海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程全喜)
经营范围:1、对生物医药产业、高科技产业、工业、信息产业、服务业、
农业、商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2、
股权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
可经营。)
海银创投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108.25
万元,净资产5,108.2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26.92万元。(未
审计)
(2)海银创投合伙人情况
海银创投合伙人为19名,其中法人11名,自然人8名,具体情况如下:
表5-27
法人合伙人名称及认缴出资情况 法人合伙人基本信息
注册资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 营业执照 设立时间 法定
名称 本(万 营业范围 股权结构
号 (万元) 比例 号码 及住所 代表人
元)
冠亚投资控股
2010 年 12 月 20 日 企业投资管理
厦门海 有限公司、上
设立;厦门市海沧 与投资咨询、对
银投资 35020520 海明河实业有
1 500 2.50% 区海沧街道钟林路 1,000 黄宏源 农业、工业、商
管理有 0023791 限公司、厦门
8 号海投大厦 10 楼 业、高科技产业
限公司 新景地投资有
06 单元 的投资等
限公司
1997 年 10 月 27 日 保税港区码头
厦门海
设立;厦门市海沧 建设、贸易与物
沧投资 35020500 181,540 厦门市海沧区
2 4,000 20.00% 区海沧街道钟林路 李丹 流、城区开发和
集团有 0000043 .20 人民政府
8 号海投大厦 12、 建设为主的房
限公司
21-28 层 地产业等
厦门新 2009 年 8 月 10 日设 非证券类股权 钟森鑫、钟碧
3 景地投 2,500 12.50% 立;厦门市湖里区 12,800 于治军 投资及与股权 菊、钟碧凤、
资有限 嘉禾路 396 号 10 层 投资有关的咨 钟碧玉、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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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B09 单元 询服务(不含吸 喜、许霖、戴
收存款、发放贷 丽霞、周世皇、
款、证券、期货 李玉桐、程莹、
及其他金融服 厦门钻石海岸
务) 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立 2009 年 10 月 21 日
对工业、农业、 厦门立龙集团
龙兴业 35020020 设立;厦门市翔安
4 1,500 7.50% 1,000 陈成龙 商业的投资;财 有限公司、陈
投资有 0052588 区大嶝中路 598 号
务咨询等 胤铭
限公司 综合楼 1 楼
上海明 2006 年 9 月 15 日设 资产管理、投资
河实业 31023000 立;崇明县新河镇 管理咨询、企业 石惠芳、戴美
5 1,250 6.25% 1,000 石惠芳
有限公 0265259 新开河路 825 号 8 管理咨询、市场 芳
司 幢 218 室 信息咨询等
冠亚投 2004 年 11 月 18 日
实业投资、创业
资控股 31011500 设立;上海市浦东 徐华东、朱益
6 1,250 6.25% 5,000 徐华东 投资、投资管理
有限公 0866326 新区东方路 836-838 民

司 号 1101-3 室
厦门百 2007 年 12 月 29 日
销售电梯设备
川朝瑞 设立;厦门市思明 蔡聪颖、邱臻、
35020020 及相关零配件、
7 机电工 1,000 5.00% 区莲前西路 287-09 500 蔡聪颖 周彬彬、陈妙
0011504 机电设备维修、
程有限 号 101 单元 K 区 117 甄、许惠文
系统集成等
公司 室
上海望
2005 年 11 月 14 日 销售纺织原料
通贸易
8 1,000 5.00% 设立;天钥桥路 325 100 叶健 及产品、化工原 叶健、陈燕来
有限公
号 3219 室 料及产品等

1998 年 4 月 3 日设
厦门原
立;厦门市思明区 批发零售原石、
石企业 35020010 郭志军、郭天
9 1,000 5.00% 湖滨北路中信惠扬 5,000 郭志军 石板材、石材工
有限公 0002795 博
大厦商务楼 8 楼 D、 艺品等

E、F 单元
厦门闽 2011 年 5 月 4 日设
厦门闽海兴工
海兴投 35020520 立;厦门市海沧区 房地产投资、商
10 1,000 5.00% 1,000 程友国 程建设有限公
资有限 0026664 海沧街道沧虹路 业投资等
司、温志伟
公司 128 号第三层 04 室
对房地产、矿 厦门艺辉集团
厦门艺 2006 年 11 月 7 日设
35020510 业、高科技产 有限公司、厦
11 辉投资 1,000 5.00% 立;厦门市海沧区 1,000 林嘉军
0001328 业、旅游业投资 门锦辉实业发
公司 锦里村
等 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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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合伙人名称及认缴出资情况 自然人合伙人基本信息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近年从业经历
号 (万元) 比例
厦门市思明区白鹿路 59 号 2001 年 1 月至今任厦门市金光明
12 游美德 500 2.50% 35062819641023××××
××室 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路 38 号 2011 年至今任厦门厦化实业有
13 方金龙 500 2.50% 35020519541018××××
××室 限公司董事长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镇囷瑶 2000 年至今任厦门明发爆破工
14 林明约 500 2.50% 35021119620905××××
村北市×号 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村柯厝 2006 年 5 月至今任厦门亚银担保
社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5 月任
15 叶根成 500 2.50% 35020419780519××××
厦门绿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镇囷瑶 2010 年至今任厦门石丰贸易公
16 陈清允 500 2.50% 35020519820928××××
村北市×号 司经理
厦门市思明区石泉路 23 号 2002 年至今任厦门中泉民防工
×× 程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7 林忠豹 500 2.50% 35020419531216××××
至今任厦门鸿扬民防工程科技有
限公司总经理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里 195 号 2005 年 11 月至今任厦门蓝湾科
18 林秀芬 500 2.50% 35010219680108××××
××室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厦门市思明区嘉滨里 23 号 2011 年至 2013 年任厦门立龙集
19 张丽 500 2.50% 35210119580729×××× 室××号 团副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泰安
永鸿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合计 20,000 100% -- -- --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银创投股东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海银创投对外投资情况
除本公司外,海银创投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表5-28
序 投资企业 设立 注册资本 法定 出资
住所 营业范围 主营业务
号 名称 时间 (万元) 代表人 比例
厦门蓝湾 厦门市海沧区 从事生物技术的研发及投资; 从事生物
1 科技有限 2005-11 1,063.83 生物医药港鼎 林秀芬 海洋生物化学药品、保健食品 技术的研 6%
公司 山路 9 号 和其他药物的研究开发等 发和投资
1-1-79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银创投对外投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4)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对海银创投进行了走访,并查阅其工商登记材料、合伙人协议等法
律文件,获得其合伙人及其股东承诺后认为:海银创投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对发行人的投资主要是对发行人市场前景的判断和管理团队的认可,出资资金来
源于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有效;海银创投持有发行人股份系真实
持有,不存在委托代持股份的情况,与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之间不
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庄浩女士直接持有发行人3,981.25万股,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
本的45.76%,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庄浩基本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一、(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除持有厦门吉宏的
股权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控制的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除持有厦门印猫、永悦投资的出资外,不存
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永悦投资基本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八、(一)发起人股东情况”相
关内容。厦门印猫具体情况如下:
(1)厦门印猫基本情况
原厦门市正佳工贸有限公司,2015年5月18日,名称变更为厦门印猫印刷技
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7月5日
注册资本:50万元
实收资本: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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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马冬英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莲花村莲花社386号
经营范围: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
批的事项);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其他未
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其他未列明
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
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
(2)股权结构
厦门印猫自设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表5-29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马冬英 30.00
2 庄振海 10.00
3 贺静颖 10.00
-- 合 计 50.00
(3)主要业务及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7.68万元,净资产52.30万
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27.55万元,实现净利润-10.51万元。(未经审计)
(4)厦门印猫目前业务及未来拟从事的业务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了厦门印猫的销售发票、营业收入明细账、记账
凭证等资料并取得了厦门印猫对于目前业务的说明,经核查,报告期内及目前厦
门印猫的实际经营业务为电子产品及进口葡萄酒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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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访谈了厦门印猫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马冬英女士,根据
其介绍,未来厦门印猫的业务定位主要是作为深圳印猫的线下加盟商,为福建或
厦门区域的印刷行业厂家(发行人除外)在色彩管理服务及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方
面提供线下相关服务。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厦门印猫未来拟从事的业务与目前业务
存在较大差异。
(5)厦门印猫未来从事的业务是否会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经核查,厦门印猫未来只为深圳印猫客户提供色彩管理服务及设备维护保养
方面的线下服务,即厦门印猫只为深圳印猫的客户提供特定相关服务,而不会独
立发展客户,亦不会扩展其业务类型。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截至本回
复出具之日,厦门印猫的未来拟进行的业务与厦门吉宏目前经营的业务不存在同
业竞争。
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厦门印猫进一步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有)不对任何与厦门吉宏从事相同或相近
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
②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有)不会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厦门吉宏的
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③本公司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厦门吉宏
所有。
④如在未来,厦门吉宏进入或寻求进入本公司正在经营或拟进入经营的任何
业务领域,本公司将自动退出该领域
⑤本公司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厦门吉宏
所有。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在厦门印猫严格履行相关承诺的前提
下,厦门印猫的未来业务不会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6)厦门印猫未来从事的业务是否会与发行人发生新的关联交易
厦门印猫的未来业务定位主要是作为深圳印猫的线下加盟商,为福建或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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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的印刷行业厂家在色彩管理服务及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方面提供线下相关服
务,因发行人在色彩管理服务及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方面配备了足够的专业人员,
因此厦门印猫未来从事的业务不会与发行人发生新的关联交易。
为避免损害到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之利益,厦门印猫承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
人发生新的关联交易;如在未来发生关联交易,厦门印猫承诺:“与发行人发生
的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不损害发行人股东之利
益。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前述承诺因此给发行人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予以赔偿”。
发行人控股股东、总经理庄浩女士针对与厦门印猫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
易,特别作出以下承诺:
①本人将尽量促使发行人避免与厦门印猫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发行人与厦门
印猫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人将促使双方的关联交易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
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②本人将尽量促使发行人对于与厦门印猫发生的任何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均将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③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发行人与厦门印猫的关联交易转移股份公司利润,不会
通过影响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④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股份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予以赔偿。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如相关承诺人切实履行承诺,厦门印猫
与发行人不会发生新的关联交易;如发生不可避免的新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之控
股股东、总经理庄浩将会促使发行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合法程
序审议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交易双方也会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
易价格,不会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之利益。如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相关承诺,
厦门印猫及发行控股股东将会对发行人及发行人之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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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外投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

1、发行人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表5-30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码
庄浩 实际控制人 35060019690623XXXX
张和平 实际控制人庄浩配偶 11022419691214XXXX
张泽和 张和平的哥哥 34283019620403XXXX
陈莉丽 张泽和的配偶 34283019630815XXXX
张以闻 张泽和、陈莉丽之子 34290119910511XXXX
张兴和 张和平的哥哥 34282419651210XXXX
王海莲 张兴和的配偶 34282419661123XXXX
张瑞 张兴和、王海莲之子 34082419910727XXXX
张培伦 张兴和、王海莲之女 34082419961104XXXX
张泽贤 张和平的弟弟 34282419730115XXXX
陈翠平 张泽贤的配偶 34282419731223XXXX
庄振海 实际控制人父亲 51021519390424XXXX
马冬英 实际控制人母亲 35060019430123XXXX
庄澍 实际控制人的弟弟 35060019710910XXXX
贺静颖 庄澍的配偶 42010619730925XXXX
胡柔云 贺静颖的母亲 42010619441218XXXX
贺静萍 贺静颖的姐姐 42010619700607XXXX
秦翼 贺静萍的配偶 42010619690407XXXX
2、发行人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外投资的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对外投资情况除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的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印猫
印刷技术有限公司(原厦门市正佳工贸有限公司)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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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存在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类似
业务,或存在交易、资金往来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发行人交易情况如下:
表5-31 单位:元
姓名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交易内容 职务
张兴和 47,121 45,606 42,134 职工薪酬 辅料采购员
张以闻 53,779 43,868 32,260.26 职工薪酬 生产计划员
王海莲 21,907 - - 职工薪酬 食堂帮厨
注:上述 3 人均就职于发行人子公司呼市吉宏,其中:张兴和于 2012 年 4
月入职,张以闻于 2012 年 8 月入职;王海莲于 2015 年 1 月入职。
除上述薪酬外,报告期内其他关联交易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相关内容。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不存在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除上述交易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与发行人其他交易和资金往来。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者其他争
议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所持发行人股份
不存在被抵押、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8,700万股,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2,900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不超过11,600万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前
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表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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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庄浩 3,981.25 45.76 3,981.25 34.32
庄澍 1,531.25 17.60 1,531.25 13.20
金润悦投资 1,500 17.24 1,500 12.93
永悦投资 875 10.06 875 7.54
张和平 306.25 3.52 306.25 2.64
贺静颖 306.25 3.52 306.25 2.64
海银创投 200 2.30 200 1.72
本次发行股份 - - 2,900 25.00
合 计 8,700 100 11,600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表5-3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浩 3,981.25 45.76
2 庄澍 1,531.25 17.60
3 金润悦投资 1,500 17.24
4 永悦投资 875 10.06
5 张和平 306.25 3.52
6 贺静颖 306.25 3.52
7 海银创投 200 2.30
-- 合 计 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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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表5-34
序号 股东 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公司任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孝感吉宏执行董事、
1 庄浩 3,981.25 45.76% 经理;正奇彩印执行董事、总经理;香港吉
宏董事;吉宏纸袋执行董事、总经理
发行人董事、呼市吉宏监事、廊坊分公司副
2 庄澍 1,531.25 17.60%
总经理、滦县吉宏董事
发行人董事,呼市吉宏执行董事、总经理,
3 张和平 306.25 3.52% 廊坊分公司总经理,廊坊市吉宏执行董事、
滦县吉宏董事长、经理
4 贺静颖 306.25 3.52% 发行人副总经理、孝感吉宏监事
合 计 6,125 70.40% --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股东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如下:庄浩与张和
平为夫妻关系,分别持有发行人发行前45.76%和3.52%的股份;庄澍与贺静颖为
夫妻关系,分别持有发行人发行前17.60%和3.52%的股份;庄振海与马冬英为夫
妻关系,庄振海通过永悦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发行前7.18%的股份,马冬英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此外,庄振海与庄浩、庄澍为父女及父子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十、公司内部职工股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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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
等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
及委托持股等情况,亦不存在股东数量超过相关法律、法规限制的情形。
十二、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员工总人数1002名,其中:正式员工970名,
劳务派遣员工32名。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变化情况如下:
表5-35
年度 期初人数(名) 期末人数(名)
2013 年 12 月 31 日 68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66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29
2、人员结构
(1)专业结构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专业结构如下:
表5-36
专业分工 人数(名) 占员工比例(%)
管理人员 189 18.86
财务人员 21 2.10
设计研发人员 45 4.49
生产人员 711 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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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 36 3.59
合 计 1002
(2)教育程度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受教育程度如下:
表5-37
学历 人数(名) 占员工比例(%)
硕士研究生以上 2 0.20
大学本科 47 4.69
大学专科 184 18.36
大专以下 769 76.75
合 计 1002 100.00
(3)人员年龄分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年龄分布如下:
表5-38
年龄 人数(名) 占员工比例(%)
51 岁以上 73 7.29
41-50 岁 225 22.46
31-40 岁 270 26.95
30 岁及以下 434 43.31
合 计 1002
3、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和解聘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1)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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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正式员工970名,公司均依法与之签订了劳动合
同。员工新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可续签三年期劳动
合同,三年后再次续约,可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截止报告期末,廊坊市吉宏尚未聘任员工,廊坊市吉宏的运营岗位由廊坊分
公司人员兼任,日常事务由廊坊分公司处理,目前廊坊市吉宏厂房建设等事务均
由发行人及廊坊分公司委派人员处理;孝感吉宏已聘任两名员工,该两名员工由
厦门吉宏委派,负责前期土地取得等事宜的衔接。该两名员工均与孝感吉宏签订
劳动合同,为发行人正式员工。目前,孝感吉宏尚未开立社保账户,上述员工的
社保由发行人统一在厦门缴纳。
(2)劳务派遣人员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派遣员工情况如下:
表 5-39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时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劳务派遣人数 32 53
员工总人数
465 445
(含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6.88% 11.91% 38.25%
注:发行人其他子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
根据 2014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
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的规定,截止 2014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过了规定比例,
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因发行人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用工
总量的 10%,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制定调整用工方案,并将于 2014 年 3 月 1 日起
两年内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比例。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劳务派遣人数为 32
人,占发行人母公司用工总量的 6.88%,发行人已经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内,将上述劳务派遣用工降至规定比例内,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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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占发行人用工总量的比例
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
的相关规定。
4、发行人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具体情况
(1)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原因
公司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大部分产品采用自动化生产线进行生产,但线下的
部分辅助流程需要大量的员工进行手工操作,上述辅助程序较为简单,只需要基
本的培训即可上岗,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同时,发行人在生产旺季业务量增加
时需要增加辅助人员数量,以保证生产进度。
由于上述人员具有临时性、可替代性、辅助性的特点,且流动性较强,作为
公司正式员工管理较为困难,因此,为了保障辅助人员利益及规范用工管理的要
求,发行人自2012年11月起对上述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2)劳务派遣公司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厦门市拓新原劳务有限公司、廊坊市开发区方州劳务
派遣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派遣员工原由廊坊市搜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自
2013年3月止已全部过渡至廊坊市开发区方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签订《劳
务(人才)派遣协议》。自2014年12月起,廊坊分公司已解除劳务派遣,不再采
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32名派遣员工均由厦门市拓新原劳务有限公司
派遣。厦门市拓新原劳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包含“劳务派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厦门市拓新原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持有350205200025334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国内劳务派遣服务;对外劳
务合作经营;人才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快递服务;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
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其他
家庭用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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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派遣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与派遣公司签署的协议中,对于派遣岗位、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
缴纳及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均予以约定。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公司、
派遣员工及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与派遣员工、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
务派遣协议(合同)》,协议中明确约定:
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的管理,依法履行用人
单位的管理义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按照公司的用工要求,将人员派遣至公司指定的岗位工作。公司
负责劳务派遣费用的支付和结算。
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依照派遣
所在地社保部门规定的缴纳基数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由发行
人全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的社保账户统一缴纳。其中:
公司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由公司承担,派遣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由
公司按月支付后,再从派遣人员工资中扣除。
发行人按月将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派遣费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
付给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及时将工资发放给派遣员工,并及时缴纳社保费用。
(4)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劳务派遣员工花名册、发行人与派遣公司的社保支付凭证、
派遣公司开具的收款发票、抽查了《劳务派遣协议(合同)》,并通过社会保障信
息网上查询平台抽查派遣员工的缴费信息、每月缴费时间及缴费金额后认为:发
行人根据自身经营模式的特点,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保障了辅助生产人员的合
法权益,符合公司的经营模式。
(二)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及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所属地社会保险政策,为多数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派遣人
员的社会保险由发行人支付给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统一缴纳。
1、正式员工基本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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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
报告期内,在规范用工之前,发行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相对较低,未
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主要是临时性辅助用工。2012年11月规范用工后,发行人对辅
助用工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派遣公司直接缴纳。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
规及所在地社会保险政策的要求,按照各地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为多数职工缴纳
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生育保险;廊坊市吉宏和孝感吉
宏均在2013年设立,均未社保开户;滦县吉宏自2014年7月开立了社保账户,从
2014年7月起为员工缴纳保险。
根据《廊坊市市本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廊坊市“目前暂不征缴
生育保险基金,生育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支付”,廊坊分公司未单独缴纳生育保险。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正式员工970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为884名(含
呼市吉宏、滦县吉宏参加新农合保险228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总人数为86名,
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因如下: A、30名员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未缴纳; B、8
名员工自行缴纳; C、1名试用期内员工暂未缴纳,待转正后补缴;D、47名新
入职员工待开户后缴纳。
表5-4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人数 缴纳社 员工人数 缴纳社 员工人数 缴纳社
(不含派遣) 保人数 (不含派遣) 保人数 (不含派遣) 保人数
970 884 876 764 499 491
(2)住房公积金
由于发行人农村户籍员工较多,在2012年4月前发行人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
积金。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如下:A、发行人员工(包括厦门本部区域、廊
坊区域、呼市区域、滦县吉宏)工作地以外农村户籍员工占员工总人数的绝大多
数(截止报告期末,农村户籍的正式员工占正式员工总人数的86.63%),其多数
拥有自建房屋;B、为了保证员工权益,厦门本部、廊坊分公司、滦县子公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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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为员工租赁职工宿舍,呼市吉宏自建职工宿舍供员工使用;C、部分员工为工
作地以外户籍,由于流动性的原因,其本人不愿意在工作地缴纳,主动放弃;D、
已在原单位退休员工未缴纳;E、新入职员工尚未缴纳。
2012年5月开始,发行人开始逐步规范,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并缴费,
其中具有城镇户籍的员工原则上必须缴纳,农村户籍的员工采取自愿原则。报告
期内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表5-4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人数 缴纳住房公 员工人数 缴纳住房公 员工人数 缴纳住房公
(不含派遣) 积金人数 (不含派遣) 积金人数 (不含派遣) 积金人数
970 477 876 497 499
2、劳务派遣人员基本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用工需求及规范用工管理的需要,2012年11月起,发行人对辅助人
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员工人数
为32名。
(1)缴费情况
① 社会保险
为了保障派遣人员的权益,根据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公司按照所属地规定
的缴纳费率,自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当月起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截
止报告期末已全部缴纳社会保险。
② 住房公积金
由于派遣人员具有相对的流动性及农村户籍的原因,截止报告期末,派遣人
员尚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2)支付方式及监管情况
派遣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由公司全额支付给派遣公司,通过派遣公司设立的
社保账户统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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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实际缴纳情况,公司每期对派遣公司缴费单据进行核
查。同时,公司不定期通过社保基金网站查阅平台对其缴费信息抽查,核查劳务
派遣公司缴费是否及时,缴费金额是否与代扣金额一致。发行人自采用劳务派遣
方式管理临时用工后,派遣公司能够及时足额的为派遣人员缴纳各项费用。
3、主管部门意见
厦门市、廊坊市、呼和浩特市、滦县社保管理部门分别出具证明文件,证明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
情形。
厦门市、廊坊市、呼和浩特市、滦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分别出具证明文件,
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而
受到处罚的情形。
4、股东承诺
对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部分员工和派遣人员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承诺:如因发行人及其分公司、
子公司在本次首发完成之前未足额、按时为全体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
积金,导致发行人及其分公司、子公司被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要求补缴
相关费用、征收滞纳金或被任何他方索赔的,其将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无条件补足
发行人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应缴差额并承担其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没有因为违反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管理
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虽然存在部分员工和派遣人员未及
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存在的追缴风险已由控股股东出具承诺承
担,不存在损害员工、派遣人员和发行人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
重大影响。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薪酬情况
1、发行人的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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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薪酬模式分为高管年薪制、结构工资制(普通员工)。发行人根据不
同的岗位性质定薪,注重考核和激励,兼顾公平。发行人按照岗位将员工分为生
产、销售、管理、技术四类人员,同时根据职位级别分为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管理人员的薪资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级别工资、加
班费和各项补贴构成。生产员工的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计件工资、
加班费和各项补贴构成。
员工薪资采用月给付制度,当月薪资于次月的 25 日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新进员工于报到日起计算薪资。
每月 10 日前,人力资源部统计上月员工的考勤记录等计算员工个人薪资,
编制上月薪资核算统计表后发送至财务部。财务部审核验证并统计出员工的月工
资发放总额,逐级报送至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员工如对薪资的计算有异议,
应在薪资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作出说明,人力资源部重新核查考勤
等记录,出现差错的,应通知财务部门及时补发员工少算部分的薪资。
2、发行人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
平比较情况
(1)发行人各级别薪酬情况
表 5-42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级别 区域
平均月薪/元 平均月薪/元 平均月薪/元
高级管 -- 13,537.25 13,576.38 12,725.44
理人员
厦门 8,669.86 7,286.70 6,297.52
中层管 呼市 6,049.46 5,012.02 4,555.71
理人员 廊坊 6,028.58 5,937.16 5,805.64
滦县 5,962.05 5,772.24 -
厦门 4,743.16 4,484.78 4,107.02
普通 呼市 3,064.86 3,236.31 2,953.89
员工 廊坊 3,462.21 3,524.85 3,253.09
滦县 2,715.28 2,54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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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各岗位薪酬情况
表 5-43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岗位 区域
平均月薪/元 平均月薪/元 平均月薪/元
厦门 5,491.34 5,160.72 4,185.25
管理 呼市 3,409.69 3,820.07 3,435.81
人员 廊坊 3,504.99 3,490.05 3,514.50
滦县 3,347.25 3,233.17 -
厦门 4,860.64 4,903.74 4,948.93
财务 呼市 3,541.02 3,557.16 3,094.52
人员 廊坊 3,643.78 3,341.13 3,529.02
滦县 3,071.25 2,852.46 -
设计 厦门 6,965.91 5,874.75 5,527.88
研发
人员 廊坊 6,981.18 7,012.28 -
厦门 4,890.69 4,814.44 4,508.44
生产 呼市 3,048.32 3,000.11 2,753.91
人员 廊坊 3,508.97 3,774.80 3,553.44
滦县 2,751.52 2,608.11 -
厦门 6,256.23 4,548.71 3,883.31
销售 呼市 4,491.46 5,434.49 5,216.31
人员 廊坊 4,217.14 3,771.20 3,352.51
滦县 3,006.85 3,144.38 -
注:滦县吉宏 2014 年设立。
(3)发行人各分子公司平均工资情况
表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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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区域
平均月薪/元 平均月薪/元 平均月薪/元
厦门 5,169.64 5,033.34 4,625.30
呼市 3,197.71 3,310.45 3,026.21
廊坊 3,657.3 3,773.99 3,535.21
滦县 2,892.91 2,772.36 -
(4)发行人各分子公司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情况
表 5-45
2014 年 2013 年
区域
平均月薪/元 平均月薪/元
厦门 5,060.75 3,993.00
呼市 4,051.92 3,700.17
廊坊 2,821.25 2,493.17
滦县 2,621.58 -
数据来源:厦门市制造业从业人员用工成本来自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廊坊、滦县社会平均工资均来自当地统计局;呼市社会平均工资来自呼市社
保局;2015 年平均工资尚未公布。
3、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未来发行人将持续执行现有的薪酬制度,根据公司发展情况,结合行业及当
地的薪酬标准,逐步提高员工薪酬水平;同时,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员工的福利
政策,保证发行人的用工稳定性,吸引和保留员工、特别是核心员工能够持久的
为公司服务,与公司共同发展。
4、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情况
经核查,2012 年 11 月起,发行人对部分辅助工序采用劳务派遣由派遣员工
完成。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表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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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区域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元) (元/月) (元) (元/月) (元) (元/月)
厦门 2,043,596.1 4,452.28 4,242,502.47 3,589.26 4,560,312.54 3,483.81
廊坊 - - 1,535,164.44 3,337.31 1,800,361.14 3,153.00
廊坊分公司2015年无派遣员工。
(2)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合理性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低于正式员工工资,主要原因是由于所从
事的工种不同和人员流动所造成的差异。
① 劳务派遣人员从事的辅助工序,主要工种包括装卸、清洁、安保、打包、
剥纸等,工作任务基本为手工操作,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且文化水平较低的人员
均可操作,与凹印、胶印、模切等需要技术含量的熟练工种的工作项目完全不同,
由于所从事的工种不同,相应的薪酬制度也有所区别。
② 劳务派遣人员流动性较大,发行人在测算平均工资时,按照每月实际支
付的工资总额除以员工人数。由于流动性较大,有的派遣员工仅完成半月或一周
的工作,不能完成整月工作,因此发行人不能按照整月对该部分员工计算薪酬。
由于该部分人员薪酬相对较少,直接拉低了月平均工资数。
(3)2013、2014年度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数有较大幅度下降,劳务派遣薪
酬总额小幅下降的原因分析
为满足《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发行人逐步规范并减少派遣人员的使
用数量,自 2014 年 9 月起,母公司已不再接收新的派遣人员,廊坊分公司在 2014
年 11 月末,一次全部取消了派遣人员。
由于发行人是在 2014 年下半年逐步减少派遣人员,且廊坊分公司是在 2014
年 11 月之前完成的派遣清理,2013 年和 2014 年年度平均派遣人员人数并没有
大幅度下降,分别为 157 名、137 名,因此导致发行人 2014 年期末较 2013 年期
末派遣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而派遣人员薪酬总额仅有小幅下降。
(四)报告期发行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具体措施
1、报告期发行人员工(合并)薪酬总额及员工人数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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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薪酬总额变化情况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幅 增幅
(万元) (万元) (万元)
员工薪酬总额 6,246.88 23.06% 5,076.23 20.47% 4,213.83
(2)员工变化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数(名) 增幅 人数(名) 增幅 人数(名)
1002 7.86% 929 39.70%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薪酬总额与员工人数均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变动方
向一致。
2014年较2013年,发行人薪酬总额和员工人数分别增幅20.47%、39.70%,
员工人数增长幅度高于薪酬总额的原因主要是:(1)发行人2014年1月和2014年6
月,分别新设了滦县吉宏和吉宏纸袋两个子公司,聘任了新员工,导致2014年期
末员工人数有较高的增幅;(2)上述新设公司设立后处于筹建和设备调试阶段,
分别于2014年3月和2014年8月进行试生产后陆续聘任的员工,员工人数是期末时
点数,薪酬发放总额为期间数据,导致薪酬增长幅度低于员工人数增长幅度。
2015年较2014年,发行人薪酬总额和员工人数分别增幅23.06%、7.86%,薪
酬总额增长幅度高于员工人数增长幅度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较2014年员工工资
总额增加,以及相应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及职工
教育经费均有所增加所致。
2、报告期发行人母公司员工薪酬总额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仅母公司使用派遣员工,且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彩色包装纸
盒和彩色包装箱,为了更具有可比性,因此选择母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具体如下:
(1)发行人母公司员工薪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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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幅(%) 增幅(%)
(万元) (万元) (万元)
员工薪酬总额 3,449.01 12.83 3,056.80 -0.73 3,079.23
(2)发行人母公司实际产量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产量 增幅 产量 增幅 产量
彩色包装纸盒
6,651.86 50.68% 4,414.67 0.07% 4,411.75
(万平方米)
彩色包装箱
3,058.52 16.52% 2,624.94 -20.28% 3,292.81
(万平方米)
合计 9,710.38 37.94% 7,039.61 -8.63% 7,704.56
(3)对比分析情况
发行人母公司主要产品彩色包装纸盒和彩色包装箱2014年实际产量为
7,039.61万平方米,比2013年7,704.56万平方米,减少664.95万平方米,降幅为
8.63%,主要是受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彩色包装箱销量下降所导致,同期母公
司薪酬总额2014年比2013年减少22.43万元,降幅为0.73%。
2015年母公司实际产量为9,710.38万平方米,比2014年7,039.61万平方米,增
加2,670.77万平方米,增幅为37.94%,主要系彩色包装纸盒销量明显增加所致,
同期母公司薪酬总额2015年比2014年增加392.20万元,增幅为12.83%。
综上,2014年与2013年、2015年与2014年相比较,母公司主要产品产量与薪
酬的增减变动趋势一致,不存在差异。
3、发行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具体措施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使用的派遣人员为32名,占发行人母公司员工
总人数的6.88%,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了持续满足上述规定,
发行人采取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措施如下:
(1)通过设备更新,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派遣员工使用
派遣人员多数从事线下较为简单的工序,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通过设备的
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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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来提高自动化程度,尽量减少原线下需要手工操作的工序,减少操作人员,
同时也是发行人产品质量标准化提升的需要。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新增德国hs
贴片机、瑞士博斯特高速通用糊盒机、瑞士博斯特全自动包装机、ETERNA全自
动平压平模切压痕机(全自动模切机)、全自动纸盒成型机等设备,通过更新改
造,淘汰落后设备,有效减少派遣人员的使用数量。
(2)技能培训合格后转岗
面对逐步显现的招工难问题,为了员工的稳定性,发行人根据工种的不同,
在设备更新的同时,发行人还对部分派遣员工进行转岗培训,经过熟悉新的设备
和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将其转为正式员工,与发行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减少派
遣人员的使用数量。
(五)规范前后相关成本的变化情况,以及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劳务派遣人数
平均劳务派遣人数
区域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厦门 38 99
廊坊 - 38
合计 38 137
2、发行人规范前后相关成本的变化情况
规范后比规范前人工成本增加(万元)
区域
2015 年比 2014 年 2014 年比 2013 年
厦门 52.51 17.33
廊坊 14.59 5.24
合计 67.10 22.57
3、规范前后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自2014年9月起,发行人母公司逐步规范并减少派遣人员的使用数量,不再
接收新的派遣人员,廊坊分公司在2014年11月末,一次全部取消了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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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低于正式员工工资,规范后比规范前增加了人工成
本,其中:2014年比2013年增加人工成本22.57万元,2015年比2014年增加人工
成本67.10万元,相应减少发行人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后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采取了有效的措
施,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已经规范,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报告期
内,发行人薪酬总额与产量变动趋势一致;规范用工前后,发行人成本变化增幅
较小,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不存在较大影响。
十三、公司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重要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详细内容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
诺”相关内容。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直接股东张和平、贺静颖,间接股东龚红鹰、邵跃明、周承东承诺:其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若本人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
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5%以上主要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详细内容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
示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相关内容。
3、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细内容见招股说
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二、(二)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相关内容。
4、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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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相关内容。
5、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详细内容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相关内容。
6、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详细内容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
施”相关内容。
7、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详细内容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五、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即期回报摊薄的承诺”相关内容。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
诺,未发生因违反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十四、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
的预案
详细内容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相关内容。
十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详细内容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相关内容。
十六、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详细内容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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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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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以快速消费品为核心领域的包装印刷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提
供商,业务链涵盖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包装工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
刷生产、供应链优化等各个环节。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托优秀的研发设计
团队、快速响应的服务和先进的生产工艺,帮助客户特别是快速消费品客户实现
现有产品包装改进以及新产品包装的不断推出。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塑料软包装等,广泛应用于
快速消费品的外包装。经过多年的努力,凭借新颖的设计创意、先进的产品工艺
和优良的产品品质,公司已与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团、金红叶集团、
阳光照明等大型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界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23印刷和记录媒介
复制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属于
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分类下“印刷”之“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根据印刷行业分类标准以及实际从事的经营活动,公司应隶属于印刷行业中
的包装印刷子行业,涉及的业务范围如下图所示:
图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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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印刷 纸包装印刷
软塑包装印刷
本册印刷 塑料包装印刷
印刷行业
硬塑包装印刷
包装印刷 金属包装印刷
其他印刷 玻璃包装印刷
其他包装印刷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管理体制
我国包装印刷行业采取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国家新闻出
版广电总局是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印刷协会、中国印刷及设
备器材工业协会和中国包装联合会是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其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负责本行业的宏观指导和行政管理;中国
印刷协会作为全国印刷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印刷工作者及其相关企业自愿结合的
群众性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主要负责本行业的行业调查、行业统计、价格协调、
信用证明、参与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拓展国际印刷交流与合作等工作;中国印刷
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是由印刷及印刷设备器材行业从事生产经营、科研开发、教
育培训、信息服务、物资营销等单位自愿组成的跨行业、跨部门的全国性行业组
织,主要负责开展全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发布工作、组
织制定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及行规、行约等工作,该协会下设包装印刷分会、
印刷器材分会等机构;中国包装联合会主要负责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包
装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开展行业调查与统计分析、组织与
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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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法规与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包装印刷行业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表6-1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时间
1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15 号) 2001 年 8 月 2 日
2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 15 号) 2001 年 11 月 9 日
3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令第 19 号) 2003 年 9 月 1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四号) 2009 年 1 月 1 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号) 2009 年 6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主席令第五
6 2012 年 7 月 1 日
十四号)
2、国家行业政策
(1)《印刷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
2011年,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印刷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该
规划明确指出:①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印刷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发
展基本保持同步;②到“十二五”期末,我国印刷业总产值预计超过11,000亿元
人民币,成为全球第二印刷大国,使我国成为世界印刷中心;③到“十二五”期
末,产值超过50亿元的印刷企业有若干家,产值超过10亿元的印刷企业超过100
家;④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绿色环保印刷体系,力争绿色印刷企业数量
占到我国印刷企业总数的30%;⑤以数字印刷、数字化工作流程、CTP和数字化
管理系统为重点,在全行业推广数字化技术,到“十二五”期末,数字印刷产值
占我国印刷总产值的比重超过20%。该规划对于我国加快转变印刷产业发展方
式,培育优势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引导整个印刷产业实施绿色环保战略转型有
着积极的意义,将促进我国印刷业持续稳定发展。
(2)《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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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
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指出:① 巩固和壮大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
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和只读类光盘复制、可录类光盘生产等印刷、复制产业;②
鼓励印刷、复制企业积极采用数字和网络技术改造生产流程和现有设备;③ 实
施数字印刷和印刷数字化工程,推动发展快速、按需、高效、个性化数码印刷;
④ 推动印刷产业从单纯加工服务型向以提高信息增值的现代服务型转变;⑤ 鼓
励印刷企业上下游共同探索循环用纸等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绿
色印刷;⑥ 对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产能,要运用环保、技术标准、产业和融
资政策等手段,坚决予以淘汰。该指导意见为我国包装印刷企业的健康发展指明
了前进的方向。
(3)《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指出,“以文
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
容和动漫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
印刷复制业要发展高新技术印刷、特色印刷,建成若干各具特色、技术先进的印
刷复制基地”。该规划将印刷复制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加以扶持,从而为
我国包装印刷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3年发布并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修正)》规定,如下印刷设备的制造与使用属于鼓励类项目:
表6-2
印刷设备鼓励类项目 说明
幅宽≥750 毫米,印刷速度:单色多面≥16000 张/小时,双面
单张纸多色胶印机
多色≥13000 张/小时。
商业卷筒纸胶印机 幅宽≥787 毫米,印刷速度≥7 米/秒,套印精度≤0.1 毫米。
印刷速度:单纸路单幅机≥75000 张/小时,双纸路双幅机
报纸卷筒纸胶印机
≥150000 张/小时,套印精度≤0.1 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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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色宽幅柔性版印刷机 印刷宽度≥1300 毫米,印刷速度≥350 米/分。
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 印刷速度≥150 米/分。
环保多色卷筒料凹版印刷机 印刷速度≥300 米/分,套印精度≤0.1 毫米。
出版用:印刷速度≥150 米/分,分辨率≥600 dpi;包装用:印
喷墨数字印刷机 刷速度≥30 米/分,分辨率≥1000 dpi;可变数据用:印刷速度
≥100 米/分,分辨率≥300 dpi。
成像速度≥15 张/小时,版材幅宽≥750 毫米,重复精度 0.025
CTP 直接制版机
毫米,分辨率 3000 dpi。
无轴数控平压平烫印机 烫印速度≥10000 张/小时,加工精度 0.05 毫米。
(5)印刷其他相关鼓励政策
根据海关总署2013年第73号公告,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税
委会【2013】36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
涉及印刷设备和器材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2014年我国对感光材料等47
种商品继续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其中包括激光照排片、胶卷等;②计算机直接
制版设备(CTP)暂定税率为5%,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零件和胶印机用墨量遥
控装置暂定税率为零等。③2014年对部分胶印机、柔印机、凹印机暂定3%-9%不
等税率。
3、地方行业政策
(1)《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省新闻出版产业的意见》
2012年,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省新闻出版产业的意
见》,该意见提出了“大力发展印刷产业,以高科技推动印刷产业升级换代,发
展绿色印刷和高端印刷,推动印刷产业从单纯加工服务型向信息技术、创意设计、
加工服务三位一体转变;大力扶持数字印刷、高端印刷、现代物流产业基地(园
区)建设,创建国家级海峡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加大对国家鼓励的数字出版和绿
色印刷产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等一系列印刷产业扶持政策。”
(2)《福建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
201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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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划提出“印刷业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为重点区域,完善现代印刷产
业基地布局;以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为平台,着力拓展两岸在
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印刷复制、动漫和网络游戏策划制作等方面
的合作渠道”等。
(3)《培育百亿印刷包装产业集群发展方案(2009-2015)》
2009年,厦门市新闻出版局制定《培育百亿印刷包装产业集群发展方案
(2009-2015)》,该方案提出了厦门市印刷业的发展目标:“2015年厦门市印刷
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与2008年相比实现翻一番,对市工业总产值的贡献达
2.5%,在福建省印刷工业总产值中占40%,并争取达到50%。在发展龙头企业方
面,培育150家以上有竞争力的大型印刷企业,培育25家产值超亿元的企业,发
展3家以上上市公司,发展5家以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规模效益突出、具有国际
竞争力的大型印刷企业。另外,形成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有影响的知名品牌,
进入全国印刷业先进城市行列。同时,在产品方面鼓励发展创新型高档包装装潢
印刷品和出版物印刷品,重点发展节能环保型、新兴智能印刷品和多层复合高档
软包装印刷”。
从上述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来看,公司所处的包装印刷行业属于我国国家及
地方政府大力鼓励发展的行业。
(四)包装印刷行业市场情况
1、印刷行业发展状况
(1)世界印刷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印刷行业作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产业,近年来
一直保持着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美国印刷市场与信息研究机构PRIMIR PIPA发
布的《全球印刷市场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印刷业总产值将达7,250亿美
元,亚洲印刷业占全球产值在2014年将由2008年的30%增加至35.1%,而北美地
区将由2008年的30.8%降至27.3%,西欧则由2008年的27.2%降至22.6%。(数据来
源:《广东印刷》2013年03期)
(2)我国印刷行业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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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印刷业作为新闻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的发
展态势。原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中国印刷业发展情况(2012年)》白皮书(以
下简称“白皮书”)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印刷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9.3%,
远远高于同期国民经济11.2%的增长率,且2011年我国印刷业总产值占新闻出版
业总产值的57.8%,印刷复制业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目前,我国
印刷业的整体规模已经接近全球第二位,行业集约化程度在逐步提升,发展态势
良好。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我国印刷业总产值将超过11,000亿元人民币,并
成为全球第二印刷大国和世界印刷中心,同时逐步实现向印刷强国的转变。
① 印刷业总产值增速放缓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企业年度检验统计,2014 年全国共有印刷
企业 10.5 万家,从业人员 339.4 万人,实现印刷总产值 10857.5 亿元,全行业资
产总额 11763.0 亿元,利润总额 714.2 亿元,印刷对外加工贸易额 866.2 亿元。
与上一年相比,我国印刷业总产值增长了 5.3%,增速放缓,企业总数和从业人
员数量均有所减少。
② 纸与软塑包装印刷业务竞争优势明显
在包装印刷行业的细分市场领域,纸和塑料包装印刷分别位列第一位、第二
位,产值占比合计超过60%。其中,在塑料包装印刷领域,随着国家大力实施包
装减量化的政策要求,因软塑包装材料的轻质便捷、印刷适应性强等特性,软塑
包装印刷相较硬塑包装印刷的竞争优势将更加明显,尤其是复合膜软包装印刷技
术的不断创新,将会逐步增强彩印软塑包装印刷的市场竞争力和应用领域。
③ 消费品包装印刷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包装印刷广泛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生活中的各个行业,如食品饮料、日化、电
子通讯、烟草、医药、服装等领域。因此,包装印刷行业与其下游服务领域的发
展状况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包装印刷行业得
到了迅速发展,尤其是食品、饮料、日化、医药、电子等消费品包装印刷市场的
发展较为迅猛。“十二五”期间,伴随着我国食品工业、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业
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消费品包装印刷市场的发展前景将会更加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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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印刷行业发展格局
(1)行业集约化程度相对较低
《印刷经理人》杂志2015年第7期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百强印刷企业2014
年的销售收入总值为943.55亿元,占全国印刷业总产值的8.69%(根据国家新闻
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统计,2014年中国印刷业实现总产值
10,857.5亿元)。包装印刷行业作为我国印刷业的第一大细分子行业,虽然在上述
百强榜单中占据多数,但行业内企业主要以区域性中小型企业为主,行业集约化
程度相对较低,缺乏国际竞争力。
(2)区域化发展不平衡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配套服务型行业,包装印刷行业的发展与区域经济的发
展状况息息相关。受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我国包装印刷行业也呈现出
区域化发展不平衡特征,即我国包装印刷产业主要集中分布在珠三角(广东、海
南)、长三角及华东地区(福建、浙江、江苏、上海)以及环渤海区域(山东、
河北、北京、天津、辽宁),中西部发展相对滞后。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
级与产业布局的优化调整,我国包装印刷企业已开始逐步向中西部发展。
3、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供需状况
(1)市场供求现状
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目前整体呈现出中低端市场供
过于求、高端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中低端市场供过于求现象主要是由于包装印
刷行业的中低端市场进入门槛较低所致;高端市场供不应求现象主要是因为高端
市场存在一定的技术、资本、市场、管理和绿色环保等进入壁垒,从而使得大部
分中低端包装印刷企业无法顺利进入,以致造成包装印刷行业呈现高端市场供应
不足现象。
(2)市场供求变动趋势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我国城乡居民的购买力
和生活品质将不断提高,这将会带动我国消费品市场的持续快速增长,并通过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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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传导进一步带动我国包装印刷产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纸和软塑包装印刷高
端市场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总体上看,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市场需求仍将继
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且高端包装印刷市场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增大。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包装印刷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配套服务型行业,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受到内部
管理技术水平以及外部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其中,内部管理技术水平是
决定包装印刷企业内部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是影响包装印刷
行业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的系统性因素。近年来,从事高端
包装印刷业务的企业,因其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强,一般可保持20%以上的毛
利率水平,而从事低端包装印刷业务的企业毛利率水平则相对较低。
随着我国包装印刷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集约化程度的日益提升,
具有技术、品牌和服务等核心竞争优势的高端包装印刷企业,在面对外部市场发
生不利变化的情形下,将会具有较强的成本消化和转嫁能力,从而使其盈利能力
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五)进入行业主要壁垒
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进入壁垒主要包括技术壁垒、资本壁垒、市场壁垒、管
理壁垒和绿色环保壁垒等,这些进入壁垒在高端包装印刷领域体现的更为突出。
1、技术壁垒
包装印刷技术水平的高低是决定一个包装印刷企业能否长期立足市场并获
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随着我国包装印刷行业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拥有CTP制版技术、多色、高速、自动、联动等先进包装印刷技术和设备的包装
印刷企业将获得比较明显的先发竞争优势,技术落后的包装印刷企业若不及时进
行技术革新,将会被逐步淘汰出局。
2、资本壁垒
包装印刷行业作为一个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资本持续进行研
发投入、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引入高端印刷设备,如从德国引进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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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102-6+LYYL海德堡高速对开六色加双上光单张纸胶印机设备的购置价格为
人民币2,100万元左右。同时,包装印刷企业作为下游客户的配套服务型企业,
若缺乏雄厚的资本支撑,将无法适应下游客户跨区域布局的战略需要,进而会面
临失去客户的风险。因此,包装印刷企业只有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才能不断提
高自身的综合服务水平,并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3、市场壁垒
随着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下游客户为了不断提升自身产品的品牌形象,应
对竞争激烈的消费品市场,对包装印刷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一个包装印刷企业的
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品牌信誉度是下游客户选择包装印刷服务商时重点考虑的
因素,优质的包装印刷企业将会获得下游客户的信赖,并与之逐步形成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这种稳定的合作关系,将构成新进入者的主要市场壁垒。
4、管理壁垒
包装印刷涉及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包装工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
刷生产等程序,专业性较强,只有拥有丰富从业经验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建立严格的质量管控流程,采用高效的印刷管理信息化系统,才能在日益激烈的
市场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这些因素将构成新进入者的主要管理壁垒。
5、绿色环保壁垒
随着世界各国对包装印刷行业节能、降耗、减排、绿色、安全的要求日渐提
高,绿色环保已经成为我国包装印刷行业未来发展的重点主攻方向。原国家新闻
出版总署和环境保护部在2010年共同成立了实施绿色印刷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
进绿色印刷,并于2011年10月发布了《关于实施绿色印刷的公告》,开展绿色印
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这将给我国大部分包装印刷企业带来一定的绿色环保门
槛。同时,包装印刷的原辅材料采用、生产工艺和设备选用等方面是一个包装印
刷企业能否真正做到绿色环保的关键要素,这将构成新进入者短期内的主要障
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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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大力扶持
我国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将印刷复制业列为今后重点发
展的九大文化产业之一,这突出了印刷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另根据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印刷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十二
五”时期,我国要从印刷大国向印刷强国的转变取得重大进展,争取在新闻出版
业中提前实现强国目标,并实现印刷业总产值超过11,000亿元人民币,成为全球
第二印刷大国,使我国成为世界印刷中心;同时大力推动绿色印刷发展,重点发
展个性化数字印刷、智能标签印刷以及纸、塑料等绿色环保产品包装印刷。在上
述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包装印刷行业尤其是纸、软塑包装印刷细分市场将会
获得难得的发展机遇。
(2)居民消费增长拉动包装印刷需求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居民的消费升级趋势更加明显,社会总消费
需求也快速增长,从而对包装印刷行业需求起到较大的拉动作用。在各类社会消
费品中,快速消费品如食品、饮料及日常生活用品作为居民消费的必需品,其需
求在近年来保持高速增长。因此,快速消费品增长的需求将成为包装印刷行业快
速发展的重要牵引力。
(3)数字印刷技术广泛应用
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应用的日益广泛,印刷技术不断向数字化方向发
展,数字印刷技术在包装印刷中应用日趋活跃。数字印刷作为一种将数字化的图
文信息直接记录到承印材料上的全新印刷技术,其输入和输出的都是图文信息数
字流,能使包装印刷企业在印刷、印后加工到交货整个工作流程上以更短的周期
和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目前,数字印刷与传统包装印刷呈现相辅相成的关系,数字印刷应用于短版
包装印刷、个性化包装印刷、可变数据包装印刷、远程包装印刷及数码打样等传
统包装印刷难以实现的领域。《印刷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提出,要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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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推广数字化技术,数字印刷产值在“十二五”期末占我国印刷总产值比重超
过20%。未来,数字印刷技术将进一步向传统包装印刷领域渗透,带给包装印刷
行业新的增长机遇。
(4)行业整合升级趋势显现
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目前呈现出包装印刷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的特
点,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下,我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包装印刷企
业已开始逐步通过技术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以推动包装印刷行业的转型升级。
在行业整合升级的过程中,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升,技术水
平落后和不符合绿色环保印刷发展方向的包装印刷企业将会逐步被市场淘汰,这
有助于提升我国包装印刷业的整体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健康有
序发展。
2、不利因素
(1)行业整体竞争能力不强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印刷加工基地,但我国包装印刷行业存
在企业大的不强、小的不精,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区域发展不平衡,技术创新
动力不足,新兴市场开拓能力不强,职业技能标准和资质认证体系尚不健全等问
题,这些因素制约了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致使我国包装印刷行业
的整体竞争能力不强,缺乏世界级的优势企业。
(2)高端印刷设备主要依赖进口
目前,我国低档印刷设备已经能够自给自足,中档印刷设备基本能够满足国
内需求并有部分设备出口,但高端印刷设备主要还是依赖进口。这主要是由于我
国自主研发生产的印刷设备在速度、性能、稳定性、可靠性、自动化和信息化等
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所致。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
每年印刷设备进口额在16亿美元左右,相当于国内印刷机械行业总产值的一半
(数据来源:印刷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虽然我国已将“重点发展
数字印刷及印刷数字化技术装备、高档印刷机械、高端印后设备和绿色环保设备
器材”列入国家印刷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但短期内仍无法改变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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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设备主要依靠进口的局面,这将会使得我国包装印刷企业继续花费高昂成本
去购买国外高端印刷设备,从而对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整体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
不利影响。
(3)行业资本支撑力度有待提升
包装印刷行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企业通过资本的自我不断积累显然无法
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获取资本支
持的渠道非常有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非上市包装印刷企业虽然可以利用融资
租赁、股权融资等非银行融资手段,但仍然无法获得足够的资本支撑,从而限制
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总体来看,资本支撑力度不足制约了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
集约化发展和创新能力。
(七)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1、纸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1)纸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水平
我国纸包装印刷技术环节可分为两个阶段,即印刷处理和成品包装环节,整
体呈现出产品印刷数字化和印后成品包装自动化的特点,具体分析如下:
① 印刷技术从模拟、数字并存向全数字化转变
纸包装印刷技术在历经模拟技术时代后,现正处于模拟、数字并存的时代,
并逐渐向数字时代转变。目前,我国纸包装印刷技术在印前、印中和印后三个阶
段的数字化水平和一体化程度均有所提高。具体印刷技术如下表所示:
表6-3 纸包装印刷市场的主要印刷技术情况
印刷环节 主要印刷技术
手工制版、照相制版、电子分色制版,依靠模拟技术和
传统制版技术
人工操作
印前处理
以脱机直接制版(Computer-To-Plate,简称CTP)为主,
数字印前技术
运用光敏、热敏和其他成像技术
印刷 传统印刷技术 胶印、柔印、凹印、网印等独立印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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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胶印、柔印、凹印、网印于一体的多种、多色印刷技
现代印刷技术 术、微型瓦楞纸盒(箱)直接印刷技术、大幅面、多功
能的印刷设备、印刷机联线印后加工技术等
印后加工 上光、压光、覆膜、烫印、裱贴、模切、凹凸、贴窗、糊盒成型
② 成品包装技术与印后加工一体化趋势明显
纸包装印刷市场的另一重要技术即成品包装技术,其核心技术为模切和糊盒
技术。我国模切、糊盒技术整体呈现出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态势,并逐渐与印
后加工技术结合,进一步加速纸包装印刷机械的多功能化。
在模切技术方面,我国纸包装模切技术从简单、小幅面的平压平模切到大幅
面、高效率、高精度平压平和圆压平模切,进而发展到圆压圆滚筒高速模切,已
部分实现与印刷机联机模切,整体呈现出高效自动的发展特点。
在糊盒技术方面,我国自动糊盒机市场高端自动化程度相对较低,简单自动
糊盒占比较大。但是随着市场上异型盒需求的增加和自动化程度的提升,高端自
动糊盒机的应用开始增加,有效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目前,高端自动糊盒机
以进口为主。
未来,我国纸包装印刷产品的成品包装技术与印后加工技术相结合,将进一
步提升市场自动化程度。例如,全自动数控烫金机与模切机、自动糊盒机相连,
从给纸、烫金、模切、凹凸压印、上下贴合、排废、贴窗、糊盒到最后包装成箱
全部自动完成,实现大幅降低人工成本并提升成品包装的自动化及产品洁净程
度。
(2)纸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特点
① 数字化印前制版技术高速发展
我国纸包装印刷的印前处理技术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由模拟为主、人工操作
的传统制版技术向以脱机直接制版为代表的数字印前技术发展。脱机直接制版
(CTP)不仅拥有极高的印刷精度和密度,在制造出高质量印刷品的同时,还拥
有减少工艺步骤、缩短交货期、充分发挥印刷机效率以及节省劳动力和耗材等优
点,市场发展前景良好。
② 新型一体化印刷技术提升市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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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虽然我国纸包装印刷市场的印刷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高
质量的印刷设备多以进口设备为主,但随着大幅面多功能印刷、微型瓦楞纸盒直
接印刷、组合印刷方式与联线加工等印刷技术在我国的日渐普及,我国纸包装印
刷技术整体呈现多样化、一体化的发展特点。
一方面,微型瓦楞纸盒(箱)直接印刷技术和大幅面、多功能的印刷设备近
年来在我国取得较快发展,适用于各种瓦楞纸板直接印刷的新型高品质印刷机受
到市场欢迎,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啤酒、饮料、乳品等市场对彩印瓦楞纸箱
的大量需求,有效提高纸包装印刷的生产效率。
另一方面,纸包装印刷机联线印后加工技术使得印刷上光、烫印、模切、压
痕、压凹凸、打码等技术一次完成,实现生产印刷连续不间断,在印刷一体化程
度提高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生产效率。目前市场上已有海德堡、曼罗兰、博
斯特等印刷机生产厂商推出多种此类联线设备。
③ 印后加工技术有所创新,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
在繁杂的印后加工技术中,上光、烫印、覆膜是提升纸包装印刷产品质量的
关键印后加工技术。在上光技术方面,艺术效果好、生产效率高的紫外线上光工
艺被纸包装印刷企业迅速采用,而2008年后新推出的能有效避免简单UV印刷缺
点的混合上光技术也成为更加灵活、经济、高质量的上光加工方法;在烫印加工
方面,彩色烫印箔、折光烫印箔、全息烫印箔等的创新发展,使得烫印加工从简
单的表面整饰向防伪、高档图案印刷等功能性应用转变;在覆膜加工方面,目前
我国覆膜加工工艺已日趋成熟,应用领域拓宽。整体来看,随着我国纸包装印后
技术的引入和不断创新,我国纸包装印后技术趋于完善,纸包装印刷产品整体质
量水平得到提升。
2、塑料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1)塑料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水平
我国塑料包装印刷的技术环节可分为塑料制品成型加工、印刷处理和成品包
装三个阶段,虽然与发达国家的塑料包装印刷水平还有一定差距,但整体上已呈
现出生产印刷一体化、自动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通过技术引进和创新逐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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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与国际市场接轨,具体分析如下:
① 塑料成型技术趋于一体化、自动化
根据生产产品形式的不同,塑料包装印刷产品生产成型技术可分为塑料包装
薄膜生产技术和塑料包装箱及容器生产技术,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6-4 塑料包装印刷市场的主要生产技术情况
生产产品类别 主要生产技术
塑料包装薄膜 压延法、流延法、吹塑法、拉伸、双向拉伸等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 挤出吹制膜塑法、注射吹制膜塑法、旋转成型法等
在塑料包装薄膜的生产中,吹塑法已成为塑料薄膜加工成型的主要技术手
段。这主要是由其生产设备操作简单、工艺容易控制、机器利用率高、成品率高
且产出薄膜强度大等特点决定的。目前,我国约80%的塑料薄膜由吹塑法制成。
在塑料包装箱及容器的生产中,注射吹制膜塑法是塑料容器加工成型的主要
技术手段。其中,一步法“注吹”工艺设备是目前主要的生产设备。在药用包装
行业中,国内标准化的药用包装企业基本上都已采用一步法“注吹”工艺设备,
并以三工位设备为主。这种设备可三个工位同时运行,不仅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而且可与传送带连接,自动计数包装,真正实现了生产过程的全自动化。
② 塑料印刷技术以提升产品质量、绿色化方向发展为主
塑料包装印刷的印刷技术环节可分为印前准备、印刷和印后加工三个阶段,
主要印刷技术如下表所示:
表6-5 塑料包装印刷市场主要印刷技术情况
印刷环节 主要印刷技术
雕刻凹版:手工、机械、电子;腐蚀凹版:主要为网点
印前制版 凹版;数字制版:电子雕刻机、激光刻膜及后腐蚀处理
方式、电镀合金的激光直接烧蚀制版方式等
印前准备 放电(电晕)处理法、火焰处理法、紫外线辐射法、酸
表面处理
(硫酸、铬酸)处理法等。
抗静电处理 抗静电剂消除静电法、离子静电处理器消除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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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印刷方法 柔性、凹版和丝网印刷
印刷
特殊印刷方法 UV印刷、喷墨印刷、金银墨印刷、珠光印刷、转印
烫印技术 热烫印技术、冷烫印技术
印后加工
分条制袋技术 边封、自立袋等技术
(2)塑料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特点
① 印前处理技术以节能型放电法为主
由于塑料表面不易与印刷油墨粘合,因此,塑料包装印刷的印前技术除与纸
包装类似的印前制版技术外,还包括塑料承印物表面处理技术。塑料材料的印前
预处理对塑料包装整体印刷效果的影响较大。在众多表面印前处理的技术方法
中,简单易操作、效果好、无污染的放电法得到普遍应用,而容易产生污染的溶
剂法已较少使用在食品、药品等塑料包装印刷领域。
② 凹版和 UV 印刷技术提升产品质量
塑料包装印刷技术对塑料包装印刷产品整体质量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
用,近年来我国传统和特殊印刷技术的发展有效推动了塑料包装印刷产品质量的
进一步提高。在传统印刷技术方面,印刷质量高、颜色鲜艳、墨层厚实、画面层
次清晰、耐印力高且能广泛应用于大批量印件的凹版印刷在塑料包装印刷市场上
占有很大份额,极大推动了塑料印刷质量的提升;在特殊印刷技术上,有着良好
着色性能、印刷生产效率高等特点的UV印刷技术在塑料包装印刷领域日趋流行。
③ 柔性印刷技术促进市场向绿色化方向发展
在低碳包装的产业要求下,我国塑料包装印刷技术逐渐趋于印刷废物排放
少、印刷过程绿色化的无污染印刷技术。尽管凹版印刷在印刷质量上有着明显优
势,但凹版印刷在印刷过程中易产生废水废气,这就使得环保无污染的柔性印刷
技术得以发展。近年来,柔性印刷技术在我国塑料包装印刷市场上的占比逐渐增
加,已成为各种印刷技术中增长最快的印刷技术,预计未来有逐渐取代凹版印刷
技术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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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业的经营模式及周期性、季节性
1、行业的经营模式
包装印刷企业普遍采用“产品直销、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每种包装印刷
产品只向特定的客户供应,采取直接销售方式,由营销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工作,
产品销售不经过经销商,这决定了包装印刷产品的生产完全取决于特定客户的需
求,采用订单式销售模式,生产时间、生产数量均服从客户的需要,一般不作产
品储备。因此,包装印刷企业往往需要预留一定的产能,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2、行业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包装印刷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包括食品饮料、日化、电子通讯、烟草、医药、
服装等领域,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着包装印刷行业的发展变化趋势。
目前,我国大部分包装印刷企业主要涉足包装印刷的中低端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其向下游行业转嫁成本的能力有限,因此,该部分企业受下游行业的不利影响较
大。从事高端包装印刷服务的企业,其往往由于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品牌影响
力和综合服务能力而受到下游客户的信赖,并与客户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形成战
略合作伙伴关系。发行人的主要客户集中在食品饮料、日化等领域,受下游行业
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隶属于包装印刷行业,主营业务涉及到包装印刷行业的纸包装印刷和塑
料包装印刷。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本公司纸包装印刷业务的原材料主要为原纸、油墨和塑料膜。其中,原纸主
要包括白卡纸、白板纸、牛卡纸、瓦楞纸和牛皮纸等;塑料软包装印刷业务的原
材料主要为塑料米粒和油墨。因此,本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造纸及
纸制品加工业,油墨制造业及塑料薄膜业,这些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将对包装印刷
行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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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印刷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包括食品饮料、日化、电子通讯、烟草、医药、
服装等领域,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着包装印刷行业的发展变化趋势。
目前,我国大部分包装印刷企业主要涉足包装印刷的中低端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其向下游行业转嫁成本的能力有限,因此,该部分企业受下游行业的不利影响较
大。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品牌影响力和综合服务能力而受到下游客户的
信赖,并与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的主要客户集中在食品饮料、
日化等领域,下游行业周期性的波动对发行人有一定的影响。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发行人是一家以快速消费品为核心领域的包装印刷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提
供商,业务链涵盖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包装工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
刷生产、供应链优化等各个环节。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托优秀的研发设计
团队、快速响应的服务和先进的生产工艺,帮助客户特别是快速消费品客户实现
现有产品包装改进以及新产品包装的不断推出。目前,公司已与伊利集团、恒安
集团、纳爱斯集团、金红叶集团、阳光照明等大型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
目前,国内包装印刷行业产业集中度相对较低,行业内仍以区域性中小企业
为主,大多数包装印刷企业不具有规模经济优势,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不高。公
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不断的技术创新,规模逐渐增大,产品质量获得客户的充分
认可,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包装产品最具有竞争力的供应商之一。
(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表6-6 公司分区域主要竞争对手
区域 主要客户 主要竞争对手
北方地区 伊利集团、恒安集团、 保定金富兴纸箱包装公司
(廊坊分公司、滦县吉 金红叶集团
宏、呼市吉宏服务区域) 国际纸业(呼和浩特)包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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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荣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 鸿兴印刷集团
南方地区
斯集团、金红叶集团、立白
(厦门吉宏服务区域)
集团、阳光照明等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一直致力于成为消费品包装印刷领域中的优质综合服务
商,并在技术、服务、质量、品牌、管理等方面形成了核心竞争力,先后获得“厦
门最具成长型的企业”、“政府指定文化传播企业”、“中国质量信得过企业”
等荣誉。
1、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商业模式的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一直致力于成为消费品包装印刷领域中的优质综合服务
商,并逐步形成了以品牌客户导向型发展战略为引领,以高附加值包装设计与包
装方案优化增值服务为核心,与品牌客户共同增长的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商
业模式,如下图所示:
公司始终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主动为客户提供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
包装工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刷生产、供应链优化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其中,
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服务重点以提升客户的品牌形象和产品市场价值为目
标,为客户提供产品的概念创意设计、包装美学与结构设计、包装材质选择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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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印前设计、印刷工艺设计、包装印刷样品评估等一系列服务。一体化主要体
现在公司拥有集胶印、柔印、凹印于一体的多种、多色印刷技术、大幅面、多功
能的印刷设备、印刷机联线印后加工技术、微型瓦楞纸盒(箱)直接印刷技术以
及瓦楞纸生产线,可以涵盖客户的大部分产品,满足客户对于包装的多样化需求。
公司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的商业模式能够帮助客户减少因产品更新换代
重新寻找供应商的过程,帮助客户节约时间和成本,获得了伊利集团、恒安集团
等众多知名品牌客户的一致认可。因此,公司采取的“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
模式”使得公司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2、技术与设备优势
(1)设计优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快速消费品行业。快速消费品主要包括日化用
品、食品饮料、烟酒等,消费速度较快,消费者往往属于冲动型购买,产品的外
观包装对销售起着重要作用。公司的包装创意设计融合了企业文化、美学、原材
料、工艺流程等多种元素,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前提下,帮助客户设计和改进
包装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后续生产及销售中,通过信息反馈了解客户的需求变化,
改进包装方案,使客户的包装产品在图案设计和外观形态上更具视觉冲击力,在
众多的快速消费品包装中能够脱颖而出,促进客户产品的销售。公司的设计优势
能够让客户与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
(2)数字化技术与设备优势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一直注重技术开发和设计创新。公司设立了研发设计
部,持续加大对产品研发的投入,较早实现了计算机直接制版(CTP)技术的开
发与熟练应用,并掌握了多色、高速、自动、联动等先进印刷技术,不断尝试以
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来引导客户,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印前服务—
从数字化流程到先进的色彩管理以确保高效生产及完美的印刷包装质量,并以美
学的设计理念为客户提供自主创新包装和突出客户特色的个性化包装,印前加工
技术优势明显。通过持续加大对技术与产品研发的投入,公司的数字化技术和信
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并于2011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通过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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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企业复审。
为提高效率和达到更高的质量标准,公司引进了先进的印刷及配套设备,现
拥有多套海德堡、曼罗兰、博斯特等国际领先设备,能够为客户提供平版印刷、
凹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等多种印刷方式。公司能够很好的将新技术和新设计通过
这些先进设备应用到产品中,在提高产能的同时,保证了产品的质量,有效的降
低了生产成本,与国内其他同行业企业相比具有一定技术应用和设备优势。
3、客户资源和品牌优势
公司坚持以“同一价格质量最好,同一质量价格最优”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
供高标准服务,凭借专业的服务经验和一体化、一站式服务的优势,赢得众多知
名品牌企业的信赖,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
快速消费品领域的知名企业:“伊利集团”是国内乳制品龙头企业;“恒安集
团”是国内生活用纸龙头企业;“纳爱斯集团” 和“立白集团”是国内知名的
日化用品企业;“金红叶集团”是国内知名的生活用纸品牌企业。这些优质客户
自身发展迅速,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另一方面本公司
能借助这些优质客户的影响拓展业务规模,吸引潜在客户,逐步扩大和强化公司
的品牌影响,“吉宏”商标被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因此,高端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市场基
础,公司将会继续加大高端客户资源的开发力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客户资
源优势,不断扩大自身在包装印刷领域中的竞争优势和知名度。
4、质量优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快速消费品的外包装,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因此,公司对于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有着很高的要求。公司十分重视质量管理,在
选材上首先考虑环保性,在各重要的生产工序均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及技术人
员,并在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了更加严格的企业技术标准以及质量管
理制度和流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程控制,以确保产品品质达到客户需求。公司
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2011年和2013年被中国质量评价
协会评为“质量信得过单位”。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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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行业内极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5、管理优势
本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均长期从事包装印刷行业,具有丰富的行业技术和管理
经验,具备培养专业管理团队的能力,并始终秉承“集权有度、分权有序、快速
复制、快速见效”十六字管理模式,高度重视管理制度、信息化和骨干队伍的建
设。
“集权有度”体现在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生产管理、供应链管
理及战略目标方面实现总部模式,实行统一标准口径、集中集权管理。
“分权有序”体现在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对分、子公司实行合理授权,并建立
相应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分、子公司的积极性、创造性与主观能动性。
“快速复制”体现在集权有度、分权有序的前提下,通过自我积累、银行融
资、租赁等内外部融资渠道,快速复制建立新的分、子公司。
“快速见效”体现在建设条件完备的前提下,分、子公司实现“当年建设、
次年投产、两年见效”。
此外,公司的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有力保障,公司
目前已经使用ERP管理系统,并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逐步完善,实现了从客
户下单到每个生产环节等过程的衔接,通过对每个环节的跟踪监控,确保了公司
产品能够高质量且准确无误送达指定客户,大大提高了客户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6、海西区域政策优势
自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
见》以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
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海峡西岸经济区将发展成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
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
重要基地以及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福建省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核
心省份,将着力打造海峡西岸先进印刷业基地,这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
了有力的政策基础。公司将借助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政策优势,积极寻求行业发展
机会,开展对台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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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目前的融资主要依靠银行借款、融资租赁,融资渠道单一,既增加了公
司的财务成本和风险,也束缚了公司的发展。公司目前仍欠缺通畅的资本市场融
资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2、经营规模相对偏小
本公司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在经营规模和资本实力方面还存在着一定
的差距。近年来公司发展迅速,随着公司原有客户业务量的不断增长以及对新客
户的持续开发,客户对公司包装产品的需求量持续上升,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已
无法满足市场与客户的需求,限制了公司为更多的客户提供包装服务。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塑料软包装和环保纸袋等,
广泛应用于消费品,尤其是快速消费品外包装。具体情况如下:
表6-7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 用 途
减缓产品受到的冲击和振动,保护其免受损坏,以及方便运输、展示。
彩色包装箱 公司彩色包装箱多指销售包装,主要用于日常用品(如:牛奶、饮料
等)的外包装
销售展示及产品使用说明,促进产品销售。主要用于日常用品(如:
彩色包装纸盒
纸巾、食品、牙膏、节能灯、香皂、手机等)的外包装
用聚乙烯、聚丙烯等原材料,制成的塑料包装物,外型柔软,方便产
塑料软包装 品的配送、销售及顾客的使用。主要用于日常用品的外包装,如:婴
儿尿裤袋、妇女卫生用品、食品包装、洗涤用品外包装等。
用100%纯木浆做成的牛皮纸,制成带有纸质手把的环保纸袋,耐破高,
环保纸袋 韧性好,高强度,方便运输。主要用于各类商品外包装袋,如服装、
鞋、食品、烟酒、化妆品、保健品等的包装手提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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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彩色包装纸盒(平版印刷)和塑料软包装(凹版印刷)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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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2
印前工艺 印刷 印后工艺
客户需求 平
分析 版

装 印
制 版
出 刷
创新设计 货
胶版印刷 表面 烫印 模切 贴窗 糊盒 工
组合方案
线检 处理 线检 线检 艺


详细设计 特种印刷
及其验证 材料制作
包 凹
色彩管理 装 版
标准化 出 印


吹塑 凹版印刷 复合 分切 熔烫 插角 制袋

工艺评审 线检 线检 线检 线检 线检 线检

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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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中各环节的工艺特点说明如下:
制版:原稿复制成印版的统称。
平版印刷:先将印版上的油墨传递到橡皮布上,再转印到承印物上的印刷方
式。
烫印:在纸张、纸板、纸品、涂布类等物品上,通过烫模将烫印材料转移在
被烫物上的加工工艺。
表面处理:在印刷品表面进行上光、覆膜、压光,改进印刷品表面的耐磨、
光泽、装饰等的一种工艺。
模切:把模切刀和压线刀组合在同一个模板内,在模切机上同时进行模切和
压痕,将印品切制成所需形状的加工工艺。
贴窗:在模切好的印刷品开窗位置上粘贴一层透明薄膜的印后加工工艺。
糊盒:将模切好的印刷品某些需要粘合部分通过机械或手工方式粘合形成所
需成型形状的一种印后加工工艺。
凹版印刷:印刷时先将印刷版上多余的油墨(非印刷面上的油墨)刮净,然
后通过压印胶辊给印刷版之间的被印刷物,加以适当的压力,把油墨从凹面内挤
压到被印刷物上,而形成图文的一种印刷方式。
吹塑:一种塑料加工方法,是指将塑料粒子加热融化再吹成薄膜的一种塑料
加工工艺。
复合:将粘合剂通过复合机涂布在基材的表面,以加热辊压附在其它薄膜上
而复合的方式。
分切:将成卷材料或印品裁成所需宽度卷材的工艺。
熔烫:将成卷材料或印品的两层薄膜,在高温的烫刀上进行熔合并进行清废
的一种工艺。
插角:在卷膜通过的地方安装特制的模具使其形成一种三角形或带转角的工
艺。
制袋:用粘合、缝纫和热合等方法制袋的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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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彩色包装箱(瓦楞纸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图6-3
印前工艺 印刷 印后工艺

包 楞
客户需求 胶
装 印
表面处理
分析 出 工

贴 模 粘 提 货 流
平板单张 程
面 切 箱 手 图
方案设计 纸印刷
瓦楞制作

包 楞
装 水

设计验证 出 工
货 艺

瓦线跑版 水墨印刷 模切 粘箱 提手 程

印前制作 瓦

包 预
装 印

出 艺
工艺准备 货 流
瓦线 横切 模切 粘箱 提手 程
卷筒柔性

跑版
版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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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中各环节的工艺特点说明如下:
平板单张纸印刷:以单张纸为承印物,印版的图文部分和非图文部分几乎处
于同一平面的印刷方式。
瓦楞制作:在瓦楞机上压制出的瓦楞芯纸的两面黏合面纸而形成具有较高机
械强度和抗压强度纸板的一种工艺。
贴面:将面纸与瓦楞纸板在裱纸机上进行粘合的一种工艺。
模切:把模切刀和压线刀组合在同一个模板内,在模切机上同时进行模切和
压痕,将印品切制成所需形状的加工工艺。
粘箱:将模切好的纸箱需要粘合部分通过机械或手工方式粘合形成所需成型
形状的一种印后加工工艺。
提手:在纸箱的特殊部分进行穿过塑料或其他材料的提手,使其成型后可以
方便用手拎提的一种工艺。
水墨印刷:以水性油墨为转移油墨的一种凸版印刷方式。
卷筒柔性版印刷:以卷筒纸张或其他卷筒材料为承印物,用弹性凸版将油墨
转移到承印物表面的一种印刷方式。
横切:将卷筒瓦楞纸板切成单张印刷成品纸板供纸箱后道加工的一种工艺。
瓦线跑版:是卷筒原纸经过压制瓦楞,上胶,粘合,分纸压线,横切成规格
纸板,最后经码输出等工序构成的流水作业线。
3、环保纸袋工艺流程图
图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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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中各环节的工艺特点说明如下:
制版:将原稿根据不同的制袋工艺,排版制成印版的统称。
印刷:
1、柔版印刷:先将网纹辊上的水性油墨传递到印版上,再通过印版转印到
承载物上的卷筒印刷。
2、凹版印刷:印刷时先将印刷版上多余的油墨(非印刷面上的油墨)刮净,
然后通过压印胶辊给印刷版之间的被印刷物,加以适当的压力,把油墨从凹面内
挤压到被印刷物上,而形成图文的一种印刷方式。
3、胶版印刷:先将印版上的油墨传递到橡皮布上,再转印到承印物上的印
刷方式。
分切:将成卷的材料或印品裁成所需宽度卷材的工艺。
复合:将粘合剂通过复合机涂布在基材的表面,以加热辊把薄膜与纸张复合
在一起的方式。
烫印:在纸张、纸塑类等物品上,通过烫模将烫印材料转移在被烫物上的工
艺。
UV: UV 既可在覆膜后实施,也可在印刷品上直接上光,为了突出局部上光
的效果。
裁片:将成卷的材料或者印品裁切成制袋所需规格的工艺。
制袋:
1、扁绳:将成卷印品导入设定好的轨道,通过电机带动齿轮上的滚轴以及
许多机械手,进行上手挽、成筒、糊边、糊底全自动一次成型制袋工艺。
2、圆绳:将成卷印品导入设定好的轨道,通过电机带动齿轮上的滚轴以及
许多机械手,进行上手挽、压痕、糊边、糊底全自动一次成型制袋工艺。
3、单张反折口圆绳:将单张印品导入设定好的轨道,通过电机带动齿轮上
的滚轴以及许多的机械手,进行上手挽、压痕、糊边、糊底全自动一次成型制袋
工艺。
(三)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作为一家从事包装印刷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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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动态,独立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原辅材料采购。根据业务需求初步选定两
家以上供应商进行对比,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供货的及时性等进行
调查并评估,最后选定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先送样并小批量试用,同时通知品管
部对样品进行检测确认,出具样品检测报告。试用合格后,建立合作关系,双方
签订合同。公司应每季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的及时性与售后服务等进行
综合评审。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将客
户订货信息反馈至生产部门,生产部根据订单生成生产任务单,车间根据生产任
务的要求,领取各种原材料合理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由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
验,最后贴上分类标签,办理入库手续。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为方便管理和节约成本,会选择把少量产品的部分工序
(如:给包装箱穿提手)以外协方式完成生产,除此以外,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
均自主完成。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直接面向客户。 公司设立“市场营销部”和“客户
服务部”,负责统一公司的销售制度、营销策略和市场开拓,以加强公司对“集
团化、大客户”的服务。对于年采购额较大的核心客户,公司设立服务专员,随
时跟踪订单的生产、售后服务,了解和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
公司坚持“质量第一,与核心客户共同发展”的原则,伴随核心客户的成长
而成长,在销量大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实现销售、仓储和售后服务的本地化,
提供快速反应的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客户的忠诚度。
(四)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与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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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8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彩色包装纸盒 彩色包装箱 塑料软包装 环保纸袋
时间 类别
(万平方米) (万平方米) (吨) (万平方米)
产能 8,200 8,600 1,200 4,500
产量 8,739.89 8,216.88 1,488.29 1,722.84
2015 年 销量 8,675.69 8,210.45 1,496.87 1,718.65
产销率 99.27% 99.92% 100.58% 99.76%
产能利用率 106.58% 95.55% 124.02% 38.29%
产能 7,600 7,800 1,200 4,500
产量 6,117.13 6,343.09 1,119.31 281.34
2014 年 销量 6,062.96 6,277.01 1,076.23 188.06
产销率 99.11% 98.96% 96.15% 66.84%
产能利用率 80.49% 81.32% 93.28% 6.25%
产能 5,500 5,600 1,000 -
产量 5,616.68 5,987.41 999.94 -
2013 年 销量 5,576.68 5,987.76 1,041.01 -
产销率 99.29% 100.01% 104.11% -
产能利用率 102.12% 106.92% 99.99% -
注:环保纸袋于 2014 年 8 月试生产。
2、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
(1)按产品种类划分
表6-9 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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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彩色包装纸盒 26,238.49 51.03% 19,572.32 52.19% 19,920.16 52.57%
彩色包装箱 19,267.27 37.47% 15,071.84 40.19% 15,715.04 41.47%
塑料软包装 3,040.69 5.91% 2,523.97 6.73% 2,260.78 5.97%
环保纸袋 2,872.32 5.59% 333.96 0.89% -- --
合 计 51,418.78 100.00% 37,502.10 100.00% 37,895.98 100.00%
(2)按销售区域划分
表6-10 公司主要产品的区域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区域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东北 4,544.98 8.84% 1,116.36 2.98% 1,188.90 3.14%
华北 25,803.86 50.18% 23,426.46 62.47% 23,644.94 62.39%
华东 13,273.24 25.81% 9,976.97 26.60% 10,169.22 26.83%
华南 3,301.15 6.42% 1,974.38 5.26% 1,679.48 4.43%
华中 3,652.13 7.10% 638.87 1.70% 806.26 2.13%
西南 116.25 0.23% 266.52 0.71% 314.94 0.83%
西北 727.17 1.41% 102.53 0.27% 92.23 0.24%
合计 51,418.78 100.00% 37,502.10 100% 37,895.98 100%
3、主要服务客户群体
表6-11 主要产品的客户群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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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客户群体
恒安集团、伊利集团、纳爱斯集团、金红叶集团、阳光照明、美德维
彩色包装纸盒
实伟克、加意包装、立白集团
彩色包装箱 伊利集团、广州药业、泰山食品、河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
塑料软包装 恒安集团、金红叶集团
环保纸袋 匹克、良品铺子、鸿星尔克、劲霸男装、森马服饰
4、主要产品毛利率及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表6-12 报告期主要产品毛利及毛利率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彩色包装纸盒 6,547.62 24.95% 4,264.17 21.79% 4,775.10 23.97%
彩色包装箱 3,659.43 18.99% 2,529.70 16.78% 3,061.66 19.48%
塑料软包装 390.33 12.84% 230.76 9.14% 231.73 10.25%
环保纸袋 -143.03 -4.98% -126.33 -37.83% -- --
(2)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表6-13 报告期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 品
单价 同比增幅 单价 同比增幅 单价 同比增幅
彩色包装纸盒
3.02 -6.50% 3.23 -9.52% 3.57 -4.29%
(元/平方米)
彩色包装箱
2.35 -2.08% 2.40 -8.40% 2.62 -9.03%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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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软包装
20,313.68 -13.38% 23,452.00 7.99% 21,717.18 10.49%
(元/吨)
环保纸袋
1.67 -6.18% 1.78 -- -- --
(元/平方米)
5、报告期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表 6-15 2013 年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初始 销售额 占主营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占比
合作时间 (万元) 比例 (万元)
1 伊利集团 2006 年 25,882.79 68.30% 6,050.43 65.58%
2 恒安集团 2003 年 4,994.84 13.18% 1,714.69 18.58%
3 纳爱斯集团 2010 年 2,462.53 6.50% 275.32 2.98%
4 金红叶集团 2006 年 840.63 2.22% 151.39 1.64%
5 美德维实伟克 2013 年 803.53 2.12% 75.30 0.82%
合 计 - 34,984.32 92.32% 8,267.13 89.60%
表 6-16 2014 年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初始 销售额 占主营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占比
合作时间 (万元) 比例 (万元)
1 伊利集团 2006 年 25,226.48 67.27% 6,351.57 53.78%
2 恒安集团 2003 年 4,852.84 12.94% 2,152.56 18.23%
3 加意包装 2014 年 2,747.42 7.33% 1,147.30 9.71%
4 纳爱斯集团 2010 年 1,509.49 4.03% 240.80 2.04%
5 阳光照明 2012 年 900.28 2.40% 644.58 5.46%
合 计 - 35,236.51 93.96% 10,536.81 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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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17 2015 年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初始 销售额 占主营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占比
合作时间 (万元) 比例 (万元)
1 伊利集团 2006 年 33,900.50 65.93% 9,692.73 63.86%
2 恒安集团 2003 年 5,867.73 11.41% 1,845.94 12.16%
3 加意包装 2014 年 2,242.63 4.36% 1,031.03 6.79%
4 纳爱斯集团 2010 年 1,594.59 3.10% 267.52 1.76%
5 阳光照明 2012 年 1,565.79 3.05% 435.69 2.87%
合 计 - 45,171.25 87.85% 13,272.92 87.44%
(五)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及协议签订情况
1、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及合作的持续性理由
(1)伊利集团
① 伊利集团的供应商管理情况
对于新供应商,须经过伊利集团供应部、研发部和质管部的联合现场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硬件设备和设施、生产能力、人员、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成
本控制能力等一系列内容,2015 年以来为确保供应商能够持续稳定地供货,还
请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供应商的财务进行评估。
对现有供应商,每两年进行现场质量评估并打分,根据采购金额、价格竞争
力、现场评估分数、供货绩效(包括服务、产品质量、交货情况)将现有供应商
分为 A、B、C、D 类,A 类供应商为伊利集团的主要供应商,B 类供应商为辅
助供应商,C、D 类供应商为次要供应商。
经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伊利集团供应商名录,有资格参加伊利集团年度采购
招标,但伊利集团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邀标。
② 合作模式
公司以参加伊利集团年度招标采购的方式与其合作。招标前一个月,伊利集
团会将招标文件发送给具有合格供应商资质的厂家,供应商收到招标邀请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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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回函表示愿意参与招标,随后根据伊利集团要求在电子招标平台上报价,伊
利集团评标委员会开标,并根据供应商报价情况发起磋商,进行二次报价。
2014 年 12 月以前伊利集团由各事业部(液态奶事业部、酸奶事业部、奶粉
事业部和冷饮事业部)自行组织本事业部的招标工作。其中,奶粉事业部在每年
的 4 月份举行本年度的纸盒招标,合同在当年的 4 月份签订;液态奶、酸奶和冷
饮事业部则是在每年的 11 月份进行次年瓦楞纸箱的年度招标,合同在当年的 12
月份签订,由各事业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期限一年。2014 年 12 月起,伊利集
团纸质包装由集团供应保障部整合招标,不再由各事业部自行招标,由集团直接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③ 合作的可持续性
A、公司与伊利集团建立了互信互利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2006 年公司与伊利集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为伊利集团华北区域提供液态
奶包装服务;2008 年公司开始为伊利集团奶粉事业部和酸奶事业部提供彩色包
装服务;2009 年 9 月,公司在伊利集团总部附近成立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
有限公司,加大了对伊利集团华北区域和蒙西区域液态奶包装的服务;2011 年
公司开始为伊利集团冷饮事业部提供包装服务,公司与伊利集团的业务范畴逐步
增加。目前,公司和伊利集团已经合作 10 年,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B、公司以高品质的产品及优质的服务获得伊利集团的高度认可
经过多年的友好合作,公司以高品质的产品及优质的服务获得伊利集团的高
度认可,公司已通过伊利集团内部考核,成为其 A 类供应商,享有伊利集团赋
予 A 类供应商的一切待遇。2015 年 5 月,伊利集团委托华夏邓白氏中国对其供
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并于 2015 年 6 月出具《中国供应商评估报告》,厦门吉宏风
险预警评分为 1 分(指数为 1 至 10 分,1 分为最低风险,10 分为最高风险),表
示其处于风险非常低。综合信用评价为优秀。
C、公司较为突出的综合竞争优势,是双方保持稳定合作关系的必要条件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进行设备及技术更新,拥有印刷包装的较强生产能力,
能够为伊利集团提供较为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支持。经过在包装印刷行业多年的发
展,已在技术与设备、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多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而伊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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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作为我国最具知名度的乳制品品牌企业,选择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包装产品供
应商符合其自身商业利益。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与伊利集团的合作也在不
断深入,合作广度也将不断拓宽。
D、公司的“贴近性”生产布局模式是双方稳定合作关系的客观保障。
伊利集团选择供应商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选择其下属生产工厂区域内有
生产能力的供应商;通常要求其 A 类供应商就近建厂(300 公里以内);考察供
应商的专业性、匹配性;可提供增值服务、专业技术支持服务等。公司采用了“贴
近式”生产布局模式,在伊利集团的业务基地附近设立分、子公司,建立了配套
的包装生产基地,既能够保证对伊利集团供货的及时性、便于其对公司生产过程
的严格监督、保证包装的产品品质,也最大程度地节约了物流成本。这种生产布
局模式是双方稳定合作关系的客观保障。
E、我国乳业的快速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与伊利集团稳定的相互合
作关系
根据伊利集团披露的年报,2008 年至 2014 年,液体乳收入从 144.42 亿元
增长至 424.06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9.66%;奶粉及奶制品从 32.33 亿元增长
至 60.1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0.90%,收入增长迅速。得益于行业的快速发展,
伊利集团产品销量的快速增长将直接带动对公司包装产品的需求,有助于进一步
深化公司与伊利集团稳定的相互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厦门吉宏每年向伊利集团的销售额占其同期纸包装材料采购总额
的比例约为 15%左右。公司与伊利集团的合作稳定,具有可持续性。
④ 发行人与伊利集团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A、厦门吉宏与伊利集团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及给客户带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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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轻质涂布牛卡的推广
2011 年至 2013 年发行人参与推动彩印纸箱表面用纸由原先的灰底白板(每
平方米 250/300 克)更改为(每平方米 200/235 克)涂布牛卡,有效的降低了主
要原材料的成本,提升了产品质量,在伊利液态奶事业部得到广泛推广,并无偿
共享给伊利液态奶事业部的其他供应商。由于乳业包装的广泛应用,使轻质的涂
布牛卡成为该包装种类的主要原材料。
b、冷链专用纸的开发和推广
长期以来冷链专用纸张被进口垄断(如美国 GPI、MWV,芬兰斯道拉恩索
纸等),进口冷链纸价格高、供货周期长且交期不稳定。发行人 2014 年与客户共
同商议并在客户的大力推动及供应商的配合下共同开发及推广冷链包装用纸国
产化,并于 2015 年初试制成功并投入使用,占发行人生产伊利集团酸奶卡纸所
使用冷链专用纸金额的 62.63%,销量较 2014 年增加幅度较大,极大的改善了客
户包装效率及大幅度降低了客户包装采购成本,为客户的包装自动化做出了较大
程度的贡献。
B、与伊利集团战略合作给发行人带来的意义
发行人多次被伊利集团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获得伊利集团颁发的最佳贡献
奖及最佳提案奖,这些荣誉多年来为发行人带来很大程度的订单保障及份额提
升,并享受优先建厂及供货的待遇。
(2)恒安集团
① 合作模式
公司以参加恒安集团半年度招标采购的方式与其合作。恒安集团在每年的 3
月及 9 月开展招投标工作,并于当年的 4 月份与 10 月份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相应
的采购合同,合同期限 6 个月。恒安集团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每个月对供
应商进行询价,并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签订补充协议。
2013 年 6 月,厦门吉宏(乙方)与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签订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经过甲方评审,确认乙方及乙方公司符合相关采购
确定的供应商资质,为甲方及甲方下属企业的包装材料提供商;乙方向甲方提供
的包装材料范围主要包括彩盒、纸尿裤包装、“淳一”化妆品包装材料等,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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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甲方提供有关产品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乙方按照有竞争力市场价格向恒安集
团供货,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同意乙方享有优先供货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
的产品信息以及公司的产品动态和变化等方面的信息,供甲方在设计思路及营销
策略等方面予以参考,基于该项设计方面的协作关系,双方确认,对于甲方新品
包装材料和方案,乙方有优先打样的权利及新品优先供货权;乙方就具体生产项
目通过招标或者直接销售与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企业另行签订
《合作协议》或《采购协议》,甲方按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
合作期限五年,自 2013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如果双方对于彼
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意,经双方同意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三年。
② 合作的可持续性
A、公司与恒安集团建立了互信互利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2003 年公司通过认证成为恒安集团供应商,为恒安集团提供包装纸盒产品;
2011 年公司引进塑料软包装生产线,开始为恒安集团提供塑料软包装产品。经
过 12 年的友好合作,公司以先进的生产工艺、高质量的产品以及优质的服务赢
得恒安集团的信赖。
B、公司 2013 年已与恒安集团签订为期 5 年的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双方的合作关系,成为双方持续合作的有
效保障。
C、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支持促使发行人与恒安集团未来合作更趋紧密与深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包装印刷行业,在技术、设备先进性、生产能力及
产品质量方面具有综合竞争力,可以为恒安集团提供较为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支
持,双方的设计团队经常进行信息交流,公司定期为其提供产品信息以及公司的
产品动态和变化等方面的信息,可供恒安集团在设计思路及营销策略等方面参
考,对于恒安集团新品包装材料和方案,公司有优先打样的权利及新品优先供货
权。
D、日常消费品行业的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与恒安集团稳定的相互合
作关系
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升级趋势日渐明显,日常消费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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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前景广阔,生活用纸和妇幼卫生用品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根据恒安集团
披露的年报,2009 年至 2014 年,恒安集团营业收入从 108.34 亿港币增长至
238.31 亿港币,年复合增长率为 17.08%,收入增长迅速。得益于我国日常消费
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恒安集团产品销量的快速增长将直接带动对公司包装产品的
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与恒安集团稳定的合作关系。
2、发行人与伊利集团等主要客户的招标过程及发行人的中标情况
(1)伊利集团
2014 年 12 月以前伊利集团由各事业部(液态奶事业部、酸奶事业部、奶粉
事业部和冷饮事业部)自行组织本事业部的招标工作。2014 年 12 月起,伊利集
团纸质包装由集团供应保障部整合招标,不再由各事业部自行招标,由集团直接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每年 4 月伊利集团开展当年 5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奶粉纸盒、酸奶卡纸
采购的招标工作,每年 11 月开展次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纸包装箱采购的招
标工作。招标前一个月,伊利集团会将招标文件发送给具有合格供应商资质的厂
家,供应商收到招标邀请函后,书面回函表示愿意参与招标,随后根据伊利集团
要求在电子招标平台上报价,伊利集团评标委员会开标,并根据供应商报价情况
发起磋商,进行二次报价。伊利集团根据最终报价及供应商上年供货绩效等确定
供应商及供货比例。
发行人为伊利集团的 A 类供应商,A 类供应商有三轮报价机会。在发行人
与伊利集团的长期合作中,发行人不断为伊利集团提供包装设计及优化等技术支
持,发行人与伊利集团 10 年的合作中,多次被伊利集团评为优秀供应商,不存
在在其年度招标中未能中标的情形。
(2)恒安集团
每年 3 月恒安集团开展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包装物采购的招标工作、每年
9 月开展当年 10 月 1 日至下一年 3 月 31 日包装物采购的招标工作,招标前 10
天左右在其电子招标平台发布招标信息,供应商于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填
报价格,开标后,恒安集团根据各供应商上报的价格及过去半年的表现进行综合
评定,部分品种会以电话的形式进行二次询价,达成一致后,恒安集团给予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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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的机会,恒安集团再根据最终报价确定供应商及大致的供应份额。
根据发行人 2013 年 6 月与恒安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发行人符合
恒安集团相关采购确定的供应商资质,发行人可以按照有竞争力市场价格向恒安
集团供货,在同等条件下,恒安集团同意发行人享有优先供货权。发行人与恒安
集团合作 13 年来,在恒安集团的每半年度采购招标中,不存在未能中标的情形。
发行人以参加主要客户招标采购的方式与其合作,虽然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
长期合作中,从未出现未能中标的情形,但未来若发行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供货
绩效下降,可能存在部分产品不能中标的风险,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该等风险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做重大事项提示。
3、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的具体条款
(1)与伊利集团签订的框架协议的具体条款
① 包装箱名称、类别、单位、单价、供货期
包装箱名称、类别、单位、单价、供货期:见附件一
② 数量、具体的品项名称及版面
以甲方(伊利集团,下同)或委托人具体订单数量、具体的品项名称及版面
为准;
③ 合同价款
按甲方或委托人确认接收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合同价款包括
制版费、改版费、装车费、运费保险费及 17%的增值税等本合同货物至甲方或委
托人指定点之前的全部费用。
包装箱价格核算说明:
A、液态奶事业部、酸奶事业部
包装箱(自动箱)价格=总长度×总宽度×平米单价
包装箱(手动箱)价格=总长度×总宽度×平米单价
垫片价格=长度×宽度×平米单价
包装箱及垫片依据附件中液态奶事业部《瓦楞包装箱质量标准》及酸奶事业
部《纸箱纸托质量标准》中相应品项的长、宽、高计算。
B、奶粉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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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箱(自动箱)价格=总长度×总宽度×平米单价
包装箱(手动箱)价格=[(长+宽)×2+0.06]×(宽+高)×平米单价。
垫片价格=长度×宽度×平米单价
包装箱及垫片依据附件中奶粉事业部《瓦楞纸箱质量标准》中相应品项的长、
宽、高计算。
C、冷饮事业部
包装箱价格=[(长+宽)×2+0.04]×(宽+高)×平米单价(长、宽、高
都为内径尺寸)。
包装箱及垫片依据附件中冷饮事业部《包装箱技术标准》中的长、宽、高计
算。
价格调整:如上游原材料市场行情发生异常波动,届时由双方协商或根据双
方确认的价格调整机制进行价格调整。
④ 质量要求
A、质量标准详见甲方液态奶、冷饮、酸奶、奶粉事业部瓦楞包装箱技术标
准。(附件三:液态奶事业部《瓦楞包装箱质量标准》、冷饮事业部《冷饮包装箱、
卡格及隔板技术标准》、奶粉事业部《瓦楞纸箱质量标准》、酸奶事业部《纸箱质
量标准》)
B、包装箱及垫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可视情形由甲方或委托人决
定是否接收。
⑤ 交货方式、费用负担、地点;
A、交货方式:乙方(发行人,下同)负责将货物运抵甲方或委托人指定地
点。乙方承担运费及保险费,货物卸货到甲方或委托人指定地点前毁损、灭失的
风险由乙方承担。
B、交货地点:甲方或委托人指定地点,具体地点以订单收货地址为准。
⑥ 验收标准及方式
A、按附件三进行验收,质量标准中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验收
B、抽样计划按照质量标准约定执行,质量标准未约定的,按照甲方或委托
人通知为准。
⑦ 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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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7%)后,
45 天内以 3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形式付清乙方当批货款或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发
票后 90 天内以电汇形式付清乙方当批货款。
B、对账周期:甲方或委托人以自然月为周期、于每个周期的次月同乙方核
对经甲方或委托方验收合格的包装箱或垫片数量,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开具发票
给甲方或委托方。
⑧ 合同有效期
《包装箱合同书》有效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纸包装材料合同书》有效期为 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
(2)与恒安集团签订的框架协议的具体条款
① 合同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合同标的物的价格依据卖
方(厦门吉宏)原材料市场价格,若卖方的原材料上涨 10%或下调 5%时,双方
将对合同标的物价格重新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详见附件价格清
单)
② 交货数量:具体交货数量以买方订单为准。
③ 交货地点:买方订单指定的公司及收货仓库。
④ 运输方式:汽车或集装箱运输。
⑤ 保险及运费:由卖方承担。
⑥ 卸货费用:由卖方承担。
⑦ 版费:合同期间所有开版及改版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⑧ 验收标准和方法:HW-质管-303-003《纸品纸盒质量检验标准》、HW-质
管-203-100《中包装质量检验标准》。
⑨ 结算方式:实际交货数量以买方的质检结果为准,原则上它作为卖方开
增值税发票的唯一依据;货到验收合格后,买方总部及各收货公司凭对应的增值
税票开票日期起 45 天内付款(节假日顺延)。买方不得无故拖延货款;卖方有义
务在每个月的月底把往来对账单传真给买方,以便双方核对。
⑩ 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在价格执行
有效期内或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其他时间,若价格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严重影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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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双方公平交易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并将另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规定并
遵照执行。
其他约定事项:经双方确认的订单、报价单、来往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验
收标准和方法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发行人2014年、2015年主要产品价格下降的原因
(1)2014年主要产品价格下降原因
① 2014 年伊利集团对发行人采购的 90%以上产品采购价格较 2013 年有不
同幅度的下降,下降幅度主要在 10%-15%。
伊利集团对发行人产品价格下调的主要原因为:
A、2013年发行人主要产品所用原材料灰底白板纸、白卡纸、瓦楞纸、牛卡
纸等原纸出厂价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1.91%、2.07%、9.34%、15.98%(根据wind
资讯相关数据计算得出),2013年原纸价格的大幅下降,影响了伊利集团2013年
年底纸包装材料的招标价格;
B、我国包装行业产业集中度较低,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均以
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主要目标之一,市场竞争较为激烈,2013
年年底招标2014年纸包装材料时,伊利集团邀标的其他纸包装材料供应商报价低
于上年,故发行人报价也较上年下降。
伊利集团纸包装材料的招标流程为:招标前一个月,伊利集团会将招标文件
发送给具有合格供应商资质的厂家,供应商收到招标邀请函后,书面回函表示愿
意参与招标,随后根据伊利集团要求在电子招标平台上报价,伊利集团评标委员
会开标,并根据供应商报价情况发起磋商,进行二次报价。由于伊利集团纸包装
材料的价格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故 2014 年伊利集团纸包装材料采购价的下调
是统一行为,同样影响到伊利集团的其他供应商。
②2013 年原纸价格下降对发行人其他客户的 2014 年招标价格的影响
由于 2013 年原纸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恒安集团对发行人的产品招标价(即
销售合同价)2014 年较 2013 年有不同幅度的下降,下降幅度主要集中在 0%至
17.6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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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主要产品价格下降原因
2015 年,发行人对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的销售收入共计 39,768.23 万元,占
同期主营业务的 77.34%,其中对伊利集团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65.93%,
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
①伊利集团
根据发行人与伊利集团签订的 2015 年销售合同,公司对其销售的 90%以上
产品的销售价格较前一年度有不同幅度(主要在 1%-11%之间)的下降。
②恒安集团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 3 月末及 9 月末与恒安集团签订的采购/销售协议,公
司对其销售的产品价格较 2014 年同期有不同幅度的下降,下降幅度主要在 0%
至 13.33%之间。
综上,发行人 2015 年主要产品价格下降主要为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等主要
客户要求降价的结果。
5、发行人主要客户定价标准的改变对发行人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1)伊利集团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伊利集团销售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及对毛利率的
影响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平均销售
项目 平均销售单 对毛利率 对毛利 平均销售单
较上年 单价(元 较上年
价(元/平 的影响 率的影 价(元/平
变动 /平方 变动
方米) (注) 响(注) 方米)
米)
纸箱、
2.53 -3.07% -2.41% 2.61 -10.00% -8.56% 2.90
纸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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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毛利率的影响=[(本年纸盒及纸箱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上年纸盒及纸箱产
品平均单位销售成本)/本年纸盒及纸箱产品平均销售单价]Ⅹ100%-上年纸箱及纸
盒产品的平均毛利率。
2015 年、2014 年发行人对伊利集团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较上年下降 3.07%、
10%,致使发行人对其的销售毛利率分别较上年下降 2.41、8.56 个百分点。
(2)恒安集团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恒安集团销售的纸箱、纸盒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变动情况
及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平均销售 平均销售 平均销售
对毛利率 对毛利率
项目 单价(元 较上年 单价(元 较上年 单价(元
的影响 的影响
/平方 变动 /平方 变动 /平方
(注) (注)
米) 米) 米)
纸箱、
2.35 -10.31% -9.10% 2.62 -14.38% -12.95% 3.06
纸盒
注:对毛利率的影响=[(本年纸盒及纸箱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上年纸盒及纸箱产
品平均单位销售成本)/本年纸盒及纸箱产品平均销售单价]Ⅹ100%-上年纸箱及纸盒
产品的平均毛利率。
2015 年、2014 年发行人对恒安集团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较上年下降 10.31%、
14.38%,致使发行人对其的销售毛利率分别较上年下降 9.10、12.95 个百分点。
6、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伊利集团的销售毛利率及其波动情况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毛利率较 毛利率较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上年变动(注) 上年变动(注)
纸箱、纸盒 21.67% 2.76% 18.91% -3.77% 22.68%
注:毛利率较上年变动=本年毛利率-上年毛利率
报告期内,由于原纸价格下降,2015 年、2014 年发行人对伊利集团销售产
品的合同价有不同幅度的波动,使得发行人对伊利集团的平均产品销售单价分别
下降 3.07%、10%,单位销售成本分别下降 6.60%、5.36%,综合产品销售价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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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的影响导致 2015 年发行人对伊利集团销售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2.76
个百分点、2014 年较上年下降 3.77 个百分点。
7、发行人议价能力以及应对价格波动的有效措施
(1) 议价能力
公司以先进的生产工艺、高质量的产品以及优质的服务赢得伊利集团、恒安
集团等主要客户的高度信赖,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与伊利集团签订的都是定价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列出的产品价格全
年不变,但当包装物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根据供应商的调价要求,
伊利集团会进行包装物原材料价格调查和调价沟通,调整合同价格,并签订补充
协议,确保供应商的合理利润。公司与伊利集团于2015年12月31签订的2016年销
售《合同书》有如下价格调整条款:
如上游原材料市场行情发生异常波动,届时由双方协商或根据双方确认的
价格调整机制进行价格调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伊利集团签订的销售合同价格全年不变,不存在期初
定价、期间调价的情形。
公司与恒安集团签订的均是产品名称、规格、定价的框架合同,具体提供
的产品数量在订单中确定。合同中约定:“若公司包装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大于
或等于10%或下调大于等于5%时,双方将对合同标的物价格重新协商确定,并
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
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发行人每月与恒安集团协商确定销售合同范围内部
分产品的订单价格,故发行人对恒安集团销售的部分产品存在期初定价,每月根
据原材料超出波动范围而进行调价的情形。
(2)应对价格波动的有效措施
① 优化产品结构
A、在包装行业利润空间不断被上下游挤压的情况下联合国内大型造纸厂
(技术好,规模大)共同开发轻质环保用纸和防水冷链用纸,一则可以替换质量
低且无序竞争的灰底白板纸,二则摆脱冷链用纸依赖国外进口的现象,既帮助客
户降低了成本,帮助造纸厂扩大了市场份额,也改善了发行人产品的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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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通过对原有设备的技术更新换代,提高产能利用率,承接一些品种多、
交期紧,加工难度较大、毛利率相对较高的订单。
② 注重产品研发,提升客户产品包装档次
采用新工艺或新材料为客户的产品包装进行更新换代,扩大产品销量,降低
固定摊销费用。
③ 加强集中采购优势,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④ 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管理,优化业务流程。
8、发行人的经营是否高度依赖伊利集团
2013年至2015年公司来自伊利集团和恒安集团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81.48%、80.21%、77.34%,其中来自伊利集团的销售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30% 、67.27%和65.93%,公司对伊利集团、恒安集团
等主要客户的占比较高,主要由于公司对伊利集团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来
自伊利集团的收入占比较高,是公司所处发展阶段、食品饮料企业生产特点等因
素综合影响而形成的结果。
(1)伊利集团简介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乳品行业龙头企业。公司主要为伊
利集团液体乳、奶粉、酸奶提供彩色包装纸盒和彩色包装箱。
2008年以来,伊利集团主要产品业务收入增长迅速,如下图所示:
图6-5 伊利集团2008年以来分产品收入增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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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伊利集团年报
(2)公司与伊利集团形成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
伊利集团属于食品饮料行业,主要产品均为快速消费品,消费速度较快,属
于冲动购买产品,产品的外观包装对销售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伊利集团对产品
的外包装有着极高的要求。经过多年的友好合作,公司成为伊利集团的优秀供应
商。
报告期内,厦门吉宏每年向伊利集团的销售额占其同期纸包装材料采购总额
的比例约为15%左右。
(3)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业务体系,经营决策不受伊利集团影响
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我国包装印刷行业核心竞争力较为突出、盈利能力较强
的企业之一,拥有完整、独立的业务体系。公司与伊利集团之间相互合作的业务
关系是双方在长期共同合作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双方基于商业利益考量形成
的,不会因此而影响公司独立生产经营决策。自公司与伊利集团合作以来,伊利
集团未通过协议约定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进行任何限制,公司
完全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独立进行经营决策。
(4)发行人为伊利集团部分区域生产工厂的主要供应商
伊利集团液态奶事业部的生产工厂分为华北、蒙西、辽西、华南、东北、鲁
豫、华中、华东、西北、西南等10个区域,每个区域有1至2家A类供应商,发行
人的四家生产工厂在伊利集团华北、蒙西、辽西、华南区域均享受A类供应商待
遇。伊利集团作为我国最具知名度的乳制品品牌企业,选择包装纸箱供应商时对
其生产能力、生产技术、设备、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及成本控制能力均有较高的
要求,包装纸箱运输半径300公里以内为佳。发行人在伊利集团华北、蒙西、辽
西、华南生产区域内设立分、子公司,建立了配套的包装生产基地,发行人在上
述区域内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为伊利集团液态奶事业部上述区域内生产工厂的
主要供应商;而在其他事业部,如酸奶事业部、奶粉事业部,发行人提供的包装
纸盒供货半径可达1500公里,因此发行人可为酸奶、奶粉两个事业部的所有区域
生产工厂供货,并且供货比例较高。
(5)优质大客户对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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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伴随优质大客户的快速成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呈增长态势,
这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了市场地位,为公司今后的业务发展奠定了基
础。
② 优质大客户的品牌效应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有利于公司拓展新客户。
③ 优质大客户付款及时,有利于公司进行财务预算管理,降低货款回收风
险。
由于伊利集团等优质客户资金雄厚、信誉良好,货款及时到账,便于公司财
务进行财务预算管理并降低公司货款回收风险。
④ 伊利集团对新供应商均要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硬件设
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成本控制能力等一系列内容,评估合格后方
能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且每两年对现有供应商进行现场质量评估,形式类似
于新供应商。伊利集团对供应商的高要求可有效促进公司更新设备及技术、改革
工艺流程、强化内部管理。
(6)公司积极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秉承“精益求精”的经营理念,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经过多年的努力,
已得到了多数客户的认可,客户结构日趋丰富。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均是国内
知名企业,如恒安集团、纳爱斯集团、金红叶集团、美德维实伟克、阳光照明、
立白集团等,这些企业规模较大,公司正在加深与这些主要客户的紧密合作。
公司下游行业主要包括食品饮料、日化、电子通讯、烟草、医药、服装等领
域,发展空间巨大,目前公司正积极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客户。2014年、2015
年公司拓展了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浙
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匹克体育用品有限
公司、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新客户。新客户的拓展将降低公司业务
对伊利集团的依赖。
(7)降低主要客户销售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发行人对伊利集团等主要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主要客户的招标价对发
行人的经营有较大的影响,但发行人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注重产品研发、扩大产
品销量、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优化业务流程等降低主要客户销售价格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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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客户对发行人的依存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下列柔性服务加强客户对公司的依存度:与供应商联
合开发新型原材料,帮助客户降低了成本,也改善了发行人产品的毛利;及时向
客户提供公司的产品动态和变化等方面的信息,供客户在设计思路及营销策略等
方面予以参考;优化客户的包装方案、包装设计等。
综上所述,公司对伊利集团等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与伊利集
团形成了互信互利的长期合作关系,发行人为伊利集团部分区域生产工厂的主要
供应商;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业务体系,经营决策不受伊利集团影响;公司采
取有效措施降低主要客户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伊利集团等优质大客户不但推动了
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还促进公司设备及技术的更新,增强公司知名度,提高公
司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未来实现稳定成长。
发行人对伊利集团等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
风险,该等风险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做了重大事项提示。
(9)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发行人与伊利集团形成了互信互利的长期
合作关系,发行人对伊利集团等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但公司拥有完整、
独立的业务体系,经营决策不受伊利集团影响。发行人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
险,该等风险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做了重大事项提示。
9、发行人与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的核查
(1)核查程序
① 访谈客户及发行人相关业务人员;
② 查阅报告期公司与主要客户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签订框架合同/协议;
③ 查阅主要客户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对其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
(2)核查情况
经过多年的友好合作,厦门吉宏以高品质的产品及优质的服务获得伊利集团
及恒安集团等主要客户的高度认可。
2015年公司被伊利集团评为优秀供应商。公司2013年与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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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甲方)签订战略为期5年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持续稳定合作提供了有效
保障。
公司与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等主要客户的合作稳定,具有可持续性。
(3)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
(六)委外加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5名委外加工业务情况如下:
1、2015年度
表6-17
占当期委托
加工 金额
被委托方名称 定价标准 加工总额的
内容 (万元)
比重
厦门市同昌顺印 过油、覆 场地费、机器设备折旧、人员工
208.25 27.48%
刷包装有限公司 膜等 资、辅助材料成本和合理利润
厦门市湖里区嘉 光膜,哑 场地费、机器设备折旧、人员工
95.52 12.60%
顺达纸塑厂 膜 资、辅助材料成本和合理利润
内蒙古精越物流 场地费、人员工资、装卸费、挑
穿提手 82.56 10.89%
有限公司 选及合理利润
张北县龙飞包装 场地费、人员工资、装卸费、挑
穿提手 68.80 9.08%
加工部 选及合理利润
厦门旗扬彩印有 场地费、人员工资、装卸费、挑
手提袋 41.54 5.48%
限公司 选及合理利润
合计 -- -- 496.67 65.53%
2、2014年度
表6-18
加工 金额 占当期委托加
被委托方名称 定价标准
内容 (万元) 工总额的比重
场地费、人员工资、装卸费、挑
曹志飞 穿提手 56.65 8.53%
选及合理利润
厦门市同昌顺印 瓦纸、 场地费、机器设备折旧、人员工
53.63 8.08%
刷包装有限公司 覆膜 资、辅助材料成本和合理利润
场地费、人员工资、装卸费、挑
林煜晖 穿提手 53.37 8.04%
选及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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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费、人员工资、装卸费、挑
姚爱清 穿提手 50.04 7.54%
选及合理利润
场地费、人员工资、装卸费、挑
董钢怀 穿提手 49.66 7.48%
选及合理利润
合计 -- -- 263.35 39.67%
3、2013年度
表6-19
加工 金额 占当期委托加
被委托方名称 定价标准
内容 (万元) 工总额的比重
穿手提 场地费、人员工资、装卸费、挑
陈志佳 97.27 14.37%
袋绳 选及合理利润
北京辉腾佳艺劳 场地费、人员工资、装卸费、挑
穿提手 71.29 10.53%
务服务有限公司 选及合理利润
廊坊一二〇六 印刷 场地费、机器设备折旧、人员工
52.35 7.73%
印刷厂 加工费 资、辅助材料成本和合理利润
场地费、人员工资、装卸费、挑
刘江 穿提手 45.59 6.73%
选及合理利润
过光
厦门桐宏包装 场地费、机器设备折旧、人员工
油、覆 42.78 6.32%
制品有限公司 资、辅助材料成本和合理利润

合计 -- -- 309.28 45.68%
(七)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原纸,原纸主要包括白板纸、白卡纸、牛卡纸和瓦楞纸等,
目前原纸市场供给充足,不存在原材料供应紧张问题。其他辅料油墨、塑料膜、
塑料米国内货源充足,采购渠道众多,原材料供应稳定。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
采购均价(不含税)变动情况如下表:
表6-21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不含税)
项 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原纸-包装盒及箱用纸(元/吨) 2,815.55 2,645.77 2,762.67
环保纸袋用纸(元/吨) 5,132.02 5,419.49 -
注:采购均价=年度采购金额/年度采购数量,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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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22 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材料费 30,514.31 74.49 22,376.31 73.12 22,180.38 74.36
其中:原纸 25,109.38 61.30 17,882.69 58.43 17,536.61 58.79
2、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价格波动较小。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6-23 主要能源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时间 类别 电
平均单价(元/度) 0.59
2015 年 金额(万元) 1,021.98
占比 2.49%
平均单价(元/度) 0.62
2014 年 金额(万元) 812.42
占比 2.60%
平均单价(元/度) 0.63
2013 年 金额(万元) 689.75
占比 2.32%
3、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表6-25 2013年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1 玖龙纸业 原纸 7,430.37 31.32%
2 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原纸 2,867.69 12.09%
3 太阳纸业 原纸 966.80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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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定市三联纸业有限公司 原纸 934.46 3.94%
5 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 原纸 825.06 3.48%
合 计 -- 13,024.38 54.90%
表6-26 2014年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1 玖龙纸业 原纸 5,123.12 21.00%
2 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原纸 2,248.72 9.22%
3 秦皇岛沅泰纸业有限公司 原纸 2,202.23 9.03%
4 加意包装(当年新增) 原纸 1,825.69 7.48%
5 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 原纸 945.90 3.88%
合 计 -- 12,345.65 50.60%
表6-27 2015年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1 玖龙纸业 原纸 6,161.89 18.53%
2 厦门恒益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原纸 2,545.90 7.66%
3 秦皇岛沅泰纸业有限公司 原纸 2,021.14 6.08%
4 加意包装 原纸 1,429.94 4.30%
5 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 原纸 1,322.34 3.98%
合 计 -- 13,481.21 40.55%
注:发行人对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进行合并。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无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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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
4、发行人确定供应商的原则
(1)根据客户产品情况所需的原纸种类选择相应供应商;
(2)根据供应商产品质量、价格因素,执行同质低价的原则,同时考虑地
域、付款条件、合作时间、信誉等综合因素确定合作供应商。
5、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变动原因
(1)2014年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原因如下:
2014 年玖龙纸业北方工厂(如天津)陆续投产,可以提供多种类、多规格
的瓦楞纸张,在同质价低的采购原则下,发行人部分原向保定三联纸业有限公司
采购的瓦楞纸从玖龙纸业采购,部分原向太阳纸业采购的白卡纸从博汇纸业采
购,减少了保定三联纸业有限公司和太阳纸业的采购量。因此,保定三联纸业有
限公司和太阳纸业未成为发行人 2014 年前五大供应商。
2014 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新增加意包装和秦皇岛沅泰纸业有限公司两名
供应商。主要是由于滦县工厂于 2014 年 2 月左右开始生产,纸张从距离在 100
公里之内的秦皇岛沅泰采购。同时,当年新增加意包装冷链纸包装业务,需使用
其销售指定牛卡纸,采购量较大。因此,加意包装和秦皇岛沅泰纸业有限公司成
为发行人 2014 年前五大供应商。
(2)2015年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原因如下:
在同质价低的采购原则下,发行人部分原向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的涂布牛卡纸从价位较低的玖龙纸业采购,减少了其采购量。因此,山东世
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成为发行人 2015 年前五大供应商。
2015 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新增厦门恒益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主要由
于厦门恒益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实力雄厚,可以为发行人提供账期,故发行人
通过其采购进口芬兰涂布牛卡纸及万国纸业冷链用纸。万国纸业冷链用纸属于定
制产品,一年只生产三次-四次,每次生产量较大,而发行人分月使用,造纸厂
需要发行人全款提货,为了避免资金占用,发行人通过其在厦门的经销商厦门恒
益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因此,厦门恒益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成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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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2015 年前五大供应商。
6、供应商的变动状况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供应商的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存在显著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
商变动状况主要是由于客户的产品结构改变以及供应商产品价格变动产生的。目
前国内生产原纸的企业数量较多,市场供给充足,不存在原材料供应紧张问题,
发行人采取同质价低的采购原则,可进一步控制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因此,主要供应商的变动状况对发行人的经营影响不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前五名发生变动,主要由
于在原纸完全竞争市场情况下,根据相同质量价格最优的原则,对于订单所需原
材料从供应商中进行合理调整,符合市场规律。由于原纸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
不存在依赖供应商的情形,报告期内供应商的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影
响。
(八)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原材料含易燃性较强的纸张、油墨和塑料等,生产中均为原纸及塑料薄
膜的印刷和包装过程。公司非常注意安全生产,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根据“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了各类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制订了确保安全
生产的相关预防措施,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曾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曾受到安全
生产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九)公司环保情况
公司包装印刷生产线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机器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活
用水的排放、生活垃圾、油墨的挥发等,公司非常重视环境保护,针对整体生产
经营及各生产流程中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环节制定了《废弃物管理制
度》等制度和具体的控制措施。
2014 年 9 月 1 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证明,自 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7 月,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而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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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8 月 12 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出具了证明,厦门吉
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前期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
保护档案资料齐全;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保措施已按相关要求落
实,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止,未发生信
访投诉及环境违法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
2014 年 9 月 1 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湖里分局出具了证明,自 2012 年 1 月
至证明出具日止,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因违
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2014 年 7 月 16 日,滦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证明,自公司开办之日起至本证
明出具日,严格执行国家和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违反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未受过行政处罚。
五、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分、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概况如下:
表6-28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9,191.36 1,038.63 - 8,152.74
机器设备 24,593.36 7,690.02 - 16,903.34
运输设备 307.33 217.65 - 89.67
电子设备及其他 1,056.18 495.35 - 560.83
合 计 35,148.23 9,441.65 - 25,706.58
2、房屋建筑物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表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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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证书编号 建筑面积(㎡) 地址 用途
蒙房权证土默特左旗 土默特左旗金山开发区金
1 呼市吉宏 25,566.53 工业
字第 184011300714 山大道南春光路东
厦国土房证第
2 厦门吉宏 14,910.11 海沧区浦头路 9 号 1#厂房 工业
01077743 号
厦国土房证第
3 厦门吉宏 36.42 海沧区浦头路 9 号门卫 工业
01077744 号
厦国土房证第
4 厦门吉宏 8,174.58 海沧区浦头路 9 号 2#厂房 工业
01077745 号
厦国土房证第 01077743 号为房地合一权证,土地总面积为 15,000.68 平方米,
为出让的工业用地,批准使用期限至 2056 年 10 月 17 日。
根据发行人“厦国土房证第 01077743 号”房产证记载,发行人尚有两处违
建待拆建筑(A、B 为临时厂房)。其中:A 临时厂房建筑面积 600 ㎡,发行人
作为放置待发运产品的临时周转仓库使用,B 临时厂房建筑面积 120 ㎡,发行人
作为放置油墨溶剂等辅料的临时仓库使用。
由于目前发行人经营场地较为紧张,厦门市规划局出具“核字第
350205201204013 号”《厦门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同
意发行人上述临时厂房应在城市建设有需要时,且在二期厂房竣工验收后自行拆
除。
发行人拟在两处违建待拆建筑原址建设新的生产用房,2014 年 6 月 5 日,
厦门市海沧区投资促进局出具“厦沧投﹝2014﹞函 47 号”)《关于吉宏印刷仓库
项目备案的函》,2014 年 6 月 18 日,厦门市规划局出具“(2014)厦规海用核
准第 003 号”《准予核定规划条件决定书》,核准公司新建厂房事项的项目规划。
上述两处违章建筑报告期末的账面净值为 63.36 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末净
资产的 0.24%,占比较低。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出具承诺,若因政府有权部门对发行人上
述违建厂房实施拆除、没收或对发行人进行处罚,庄浩将全额补偿发行人由此产
生的搬迁费用、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罚金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损失。
3、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分、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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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30
序 数 净值 剩余运行
设备名称 成新率 先进性 使用人
号 量 (万元) 时间(月)
海德堡速霸六色平张纸胶印
1 1台 84% 国际领先 1,578.98 101 厦门吉宏
机(CX102-6+LYYL)
2 海德堡 6+1 印刷机 1台 52% 国际领先 598.29 62 厦门吉宏
3 海德堡 5+1 印刷机 1台 39% 国际领先 509.14 47 厦门吉宏
惠普数字印刷机(10000/HP
4 1台 94% 国际领先 924.40 79 厦门吉宏
Indigo)
高宝高速单张纸胶印机
5 1台 83% 国际领先 763.42 99 厦门吉宏
(RA105-5+L)
6 平压平双机机组烫金机 1台 75% 国内领先 260.68 90 厦门吉宏
7 BOBST 高速通用糊盒机 1台 60% 国际领先 185.52 72 厦门吉宏
8 陕西北人凹印机 1台 59% 国内领先 132.00 71 厦门吉宏
9 HS 贴片机 1台 69% 国际领先 145.43 83 厦门吉宏
10 博斯特高速通用糊盒机 1台 73% 国际领先 131.33 87 厦门吉宏
11 汇通凹印机 1台 58% 国内领先 102.46 70 厦门吉宏
12 全自动烫印机 1台 56% 国内领先 89.33 67 厦门吉宏
13 博斯特全自动包装机 1台 76% 国际领先 118.53 91 厦门吉宏
HTYJZ10-1150 型机组式凹版
14 1台 85% 国内领先 131.92 102 厦门吉宏
印刷机
ETERNA 全自动平压平模切
15 1台 76% 国内领先 104.04 91 厦门吉宏
压痕机
16 平压平清废模切机 1台 95% 国内领先 122.12 114 厦门吉宏
17 平压平清废模切机 1台 95% 国内领先 122.12 114 厦门吉宏
18 平压平清废模切机 1台 95% 国内领先 113.97 114 厦门吉宏
19 平压平清废模切机 1台 95% 国内领先 113.97 114 厦门吉宏
20 单张式手提袋制袋机 1台 98% 国内领先 117.76 118 厦门吉宏
21 单张式手提袋制袋机 1台 100% 国内领先 115.38 120 厦门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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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干法复合机 1台 74% 国内领先 83.62 89 厦门吉宏
23 博斯特高速通用糊盒机 1台 90% 国际领先 92.82 108 厦门吉宏
24 罗兰全自动五色胶印机 1台 49% 国际领先 702.60 59 呼市吉宏
25 1.6 米瓦楞线板 1套 47% 国内领先 159.38 56 呼市吉宏
全自动平压平模切压痕机
26 1台 50% 国内领先 76.28 60 呼市吉宏
(1450SE)
ERNA 全自动平压平模切压
27 1台 58% 国内领先 81.54 69 呼市吉宏
痕机
ETERNA 全自动平压平模切
呼市吉宏
28 压 痕 机 1台 83% 国内领先 114.38 100
(PE1620EAHL-EXTRA 型)
29 推纸板送纸五色水印机 1台 80% 国内领先 65.08 96 呼市吉宏
30 海德堡速霸对开五色胶印机 1台 33% 国际领先 128.13 39 廊坊分公司
海德堡速霸五色平张纸胶印
31 1台 96% 国际领先 697.74 115 廊坊分公司
机 72*102cm 带上光系统
32 模切压痕机 1台 44% 国内领先 63.41 53 廊坊分公司
33 海德堡 5 色印刷机 1台 29% 国际领先 134.24 52 滦县吉宏
34 瓦楞纸板生产线 1台 98% 国内领先 298.72 117 滦县吉宏
35 1.6M 瓦楞生产线 1套 12% 国内领先 63.57 14 滦县吉宏
全自动平压平模切压痕机
36 1台 90% 国内领先 102.10 108 滦县吉宏
(带清废)
37 纽朗制袋机 1台 87% 国内领先 392.00 104 吉宏纸袋
38 圆绳全自动纸袋机 2台 95% 国内领先 359.87 114 吉宏纸袋
39 全自动单张式贴手把制袋机 1台 63% 国内领先 302.96 75 吉宏纸袋
40 全自动扁绳机 1台 53% 国内领先 274.76 63 吉宏纸袋
41 全自动单张式贴手把制袋机 1台 59% 国内领先 275.48 71 吉宏纸袋
42 全自动单张式贴手把制袋机 1台 55% 国内领先 257.09 66 吉宏纸袋
43 全自动单张式贴手把制袋机 1台 61% 国内领先 209.39 73 吉宏纸袋
44 全自动单张式贴手把制袋机 1台 66% 国内领先 202.92 79 吉宏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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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热熔胶机
45 方邦圆绳全自动卷筒纸袋机 1台 58% 国内领先 146.64 69 吉宏纸袋
46 方邦圆绳全自动制袋机 1台 62% 国内领先 105.54 74 吉宏纸袋
47 柔性版印刷机 1台 54% 国内领先 118.10 65 吉宏纸袋
注:2014年4月厦门吉宏本部将海德堡5色印刷机按评估价出售给滦县吉宏,滦县吉
宏对上述海德堡5色印刷机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因该设备保养较好,使用状况正常,
尚可使用年限延长,故2014年4月末预计本台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为72个月,截止2015
年12月31日,剩余使用年限为52个月。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土地5宗,土地使用权证
书具体情况如下:
表6-31
面积 使用权 是否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权利人 土地座落位置 终止日期
(㎡) 类型 抵押
厦国土房证第地
1 厦门吉宏 14,986.65 海沧区东孚镇 2061.08.13 出让 是
00011347 号
土左金山国用(2010) 金山开发区金山
2 呼市吉宏 47,530.79 2060.07 出让 是
第046号 大道南春光路东
广阳产业聚集区
廊广国用2014第00001
3 廊坊市吉宏 30,937 畅祥道南侧,宏 2063.12.23 出让 否

业路西侧
注:位于海沧区浦头路 9 号 1#厂房的一宗土地(厦国土房证第 01077743 号)详见
本节“(一)主要固定资产 2、房屋建筑物。”廊坊市吉宏二期土地证正在办理中。
2、商标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分、子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 5 项,具体情
况如下表:
表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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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证号 保护期限
吉宏股份 第40类 第8896371号 2011/12/14 -2021/12/13
吉宏股份 “吉宏” 第40类 第8838950号 2011/11/28 -2021/11/27
吉宏股份 “吉宏” 第16类 第8838913号 2011/11/28 -2021/11/27
吉宏股份 第16类 第8896293号 2011/12/14 -2021/12/13
厦门正奇 “正奇” 第40类 第3591082号 2015/3/21-2025/3/20
3、专利技术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 16 项专利,专利所有权人均为发行
人,具体情况如下:
2011 年 4 月 2 日,武汉大学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
让合同,武汉大学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号为 ZL200510120545.7 和
ZL200910061354.6 两项发明专利转让给厦门吉宏。
2014 年 6 月 26 日,武汉大学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
让合同,武汉大学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号为 ZL201010294960.5 发明专
利转让给厦门吉宏。
表6-33
使用期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 限或保
方式
护期限
食品间接接触水性塑料 授权公告日:
ZL200510120545.7 发明专利 受让 20年
油墨及其制备方法 2008年11月19日
胶印油墨溶剂及其制备 授权公告日:
ZL200910061354.6 发明专利 受让 20年
方法 2011年5月18日
牙刷包装盒 ZL201230595887.5 外观设计 2013年5月8日 自有 10年
八角包装盒 ZL201230596098.3 外观设计 2013年5月22日 自有 10年
一种包装盒 ZL201220654341.7 实用新型 2013年7月10日 自有 10年
一种展示包装盒 ZL201220654187.3 实用新型 2013年7月31日 自有 10年
一种纸巾盒改良结构 ZL201220654302.7 实用新型 2013年7月31日 自有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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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型十字垫片 ZL201320193925.3 实用新型 2013年10月9日 自有 10年
一种可收折式展开运输
ZL201320466141.3 实用新型 2014年1月29日 自有 10年
的精品包装盒
一种抑菌驱螨印刷底油
母液和由母液制作的印
ZL201310058365.5 发明专利 2014年7月9日 自有 20年
刷底油及其制备方法
(适用于塑料材质)
一种水溶耐奶油油墨及
ZL201010294960.5 发明专利 2014年9月3日 受让 20年
其制备方法
一种具夹心无纺布提手
ZL201420130849.6 实用新型 2014年9月10日 自有 10年
结构的包装盒
一种包装盒漫反射层结
ZL201420302626.3 实用新型 2014年11月12日 自有 10年

一种可二次撕裂而方便
ZL201420285432.7 实用新型 2014年11月12日 自有 10年
使用的纸巾盒
一种方便使用的纸巾盒 ZL201420285472.1 实用新型 2014年11月12日 自有 10年
一种抑菌驱螨印刷底油
母液、由母液制作的印
ZL201310058366.X 发明专利 2014年11月12日 自有 20年
刷底油及其制备方法
(适用于纸制材质)
(三)租赁资产情况
1、租赁房产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分、子公司租赁的房屋情况如下:
表6-34
序号 租赁地名 出租方 承租方 用途 租赁面积 期限
廊坊开发区华祥路厂 廊坊开发区丰达 廊坊 厂房、仓 2014.10 至
1 15,500 m2
房及办公楼 容器有限公司 分公司 库 2016.6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
厦门海沧城建集 员工 2013.5 至
2 “金包银”外口公寓 厦门吉宏 104 间
团有限公司 宿舍 2016.4
1#楼 2-5 层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
厦门海沧城建集 员工 2013.8 至
3 “金包银”外口公寓 厦门吉宏 26 间
团有限公司 宿舍 2016.4
1#楼第 6 层
廊坊市和景创展
廊坊市畅祥道 2 号中 廊坊市 2012.12 至
4 房地产开发有限 办公 100m2
14 号厂房 吉宏 2016.12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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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东孚镇浦头路 厦门东孚腾飞招 2013.12 至
5 厦门吉宏 厂房 2,592m2
89 号玛瑙工业园一层 商服务有限公司 2017.12
厦门市东孚镇浦头路
厦门东孚腾飞招 2013.11 至
6 89 号玛瑙工业园二 厦门吉宏 厂房 12,229m2
商服务有限公司 2017.12
层、三层、四层
唐山市滦县经济开发
北京圣利来租赁 办公、生 2013.11 至
7 区阿里山大街厂房和 滦县吉宏 25,000m2
有限公司 产 2014.10
办公用房
唐山市滦县经济开发
唐山国珍食品有 办公、生 2014.11 至
8 区阿里山大街厂房和 滦县吉宏 25,000m2
限公司 产 2026.11
办公用房
其中,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租赁廊坊开发区丰达容器
有限公司的厂房、办公楼和仓库,位于廊坊开发区华祥路 113 号,租赁期限至
2016 年 6 月。由于该租赁的经营场地未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合同中也未
约定因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虽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
厦门吉宏廊坊分公司可以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60 天提出续租,但本公司依然面临
因产权手续不完善或合约到期不能续租,经营场所被迫搬迁而导致生产中断的风
险。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厦门吉宏廊坊分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产权存在瑕疵的问题,
厦门吉宏决定在廊坊购置土地自建厂房。为此,厦门吉宏于 2013 年 1 月出资 2,000
万元在廊坊市广阳区设立了廊坊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已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在廊坊市广阳区取得编号为“廊广国用 2014 第 00001 号”的土地,厂
房前期设计已基本完成,并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
年 10 月 10 日,廊坊市吉宏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经批准后的开工日期
为 2015 年 10 月 10 日,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8 日。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厂房
建设已开工建设,并已完成工程进度的 35%。廊坊市吉宏厂房竣工后,发行人的
廊坊分公司将整体搬迁至新建厂房。廊坊开发区丰达容器有限公司的厂房、办公
楼和仓库租赁期限至 2016 年 6 月,根据租赁协议,公司在廊坊市吉宏新厂房投
入使用前可以续租。
厦门吉宏租赁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的厂房,位于厦门市同安西柯镇
工业区福明路 200 号,租赁期限为 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9 月。2013 年 10 月 29
日,厦门吉宏和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一份《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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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在 2012 年 6 月 20 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提前解除,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
给予厦门吉宏不超过 20 天的清理时间,该期间内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
免收租金等费用。
厦门吉宏向厦门东孚腾飞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东孚镇浦头路 89 号玛
瑙工业园的厂房,该厂房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合同中也未
约定因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本公司面临因产权手续不
完善或因合约到期不能续租,经营场所被迫搬迁而导致生产中断的风险。厦门市
海沧区东孚镇政府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出具《证明》,“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
浦头路 89 号的厂房建筑物所利用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归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政
府所有,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 2047 年 1 月 10 日,附着
于该地块上的厂房建筑物所有权归属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政府,厂房建筑物产
权证尚未取得,该厂房建筑物近五年内没有被纳入旧改或拆迁范围。厦门市海沧
区东孚镇政府授权厦门东孚腾飞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上述厂房建筑物。”
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租赁唐山国珍食品有限公司 3.7 万平方米土地及该土
地上 2.5 万平方米厂房及办公生活用房,位于唐山市滦县经济开发区,租赁期限
至 2026 年 11 月,该租赁的经营场地未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针对上述租赁房屋的瑕疵,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浩承诺:“如发
行人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租赁的厂房及其他建筑物被拆迁或被迫搬迁或因未取得
产权权属证书而受到其他使用限制,由此给发行人及其分公司、子公司造成任何
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罚的直接损失,或因拆迁可能产生的拆迁费用、
搬迁费用及停工损失等),本人将补偿发行人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一切经济损
失。”
2、租赁设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由于厦门本部生产场地限制及产品运输半径等原因,为了
满足客户的需求,发行人租赁协永盛相关印刷设备及协永盛原租赁的厂房从事彩
色包装箱的生产。2012 年 6 月,发行人与协永盛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与协永
盛占用厂房所有权人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具体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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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出租方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协永盛彩印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同安区福明路 200 号 3#厂房第 2 层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世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各类包装纸盒、纸箱等纸制品的生产加工。
① 股权结构
协永盛股权结构如下:
表 6-35
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厦门市同昌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000 50%
台湾世锋纸业有限公司 1,000 50%
合计 2,000 100%
② 协永盛股东情况
A、厦门市同昌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福路 72 号
设立时间:1997 年 12 月 2 日
注册资本:2,5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骆伟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其他纸制品制造;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五金产品批发;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橡胶制
品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
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骆伟民出资 2,335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91.21%;杨进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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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225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8.79%。
主营业务:厦门同昌顺为包装印刷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胶印彩色包装纸盒、
纸箱、彩卡、说明书等各类纸制品。
B、台湾世锋纸业有限公司
根据台湾宜兰县政府营利事业登记证登记信息,世锋纸业基本信息如下:
营利事业名称:世锋纸业有限公司
资本额:50 万元新台币
负责人:叶世蜂
组织:有限公司
所在地:宜兰县五结乡五结村新生街三号一楼
登记日期:中华民国 96 年 3 月 7 日
营业项目:文教、乐器、娱乐用品批发业;文教、乐器、娱乐用品零售业;
国际贸易业。
(2)厂房出租方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情况(以下简称“湖里峰
艺”)
① 基本情况
住所:厦门市禾山蔡塘工业区(湖里)
设立时间:1997 年 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云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
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限湖里区
安岭二路 86 号第五层 503 号经营);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主营业务:湖里峰艺主营业务为各类塑料薄膜(保鲜膜、保鲜袋)的生产及
销售。
② 股权结构
表 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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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叶云艺 470 94%
叶云峰 30 6%
合计 500 100%
③ 股东情况介绍
A、叶云峰,男,1972 年 9 月出生,居住地为厦门市湖里区蔡塘村蔡塘社,
1997 年至今,任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B、叶云艺,男,1974 年 5 月出生,居住地为厦门市湖里区蔡塘村蔡塘社,
1997 年至今,任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取得了协永盛、湖里峰艺工商登记资料,对协永盛及湖里峰艺主要
股东进行访谈,并取得了其出具的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厦门协永
盛彩印有限公司和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均
承诺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协永盛及其股东、湖里峰艺及其股东与
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4)租赁原因
① 协永盛在经营期间的主要业务为彩色包装箱的生产和销售,由于其自身
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成本费用较高,其自 2011 年以来出现主营业务利润亏损,协
永盛股东决定不再继续经营彩色包装箱业务,其有意将上述彩色包装箱生产线设
备等出售或出租,以缓解业务亏损和人工成本带来的资金压力。
② 发行人目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主要产品为快速消费品行业所需的
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和塑料软包装。发行人从控制成本费用和保证服务质
量方面考虑,根据客户分布区域、产品结构,分别在厦门本部以外的河北廊坊市、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建立了生产基地。
发行人于 2012 年上半年知悉公司主要客户将于 2013 年年初在广东建厂投
产,同时在厦门周边 500 公里左右增加两家委托加工工厂。根据对方的招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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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 11 月份对下一年的外包装箱采购进行招标,并且在招标前审验供应商的
综合实力。发行人彩色包装箱生产基地集中在北方区域,为满足公司主要客户的
需求,同时丰富厦门本部的产品结构,发行人在厦门本部急需购买或租赁相应的
彩色包装箱生产线设备。
由于协永盛彩色包装箱生产线主要设备-印刷机较为老旧(六色胶印机出厂
日期为 1989 年、五色胶印机出厂日期为 1992 年),生产性能不稳定,同时在 2012
年发行人资金较为紧张,故发行人决定先暂时租赁协永盛彩色包装箱设备。
(5)租赁协议签署情况
2012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与协永盛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租赁费用为 15
万元/月,期限 3 年,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租赁期间,如
果租赁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时厦门吉宏可根据故障情况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
在租赁费中予以扣除。若厦门吉宏无法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协永盛
进行维修。
同时,发行人与协永盛占用厂房所有权人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签订
《厂房租赁合同》,每月租金 8.365 万元。
(6)设备租赁价格的确定情况以及公允性
2012 年 6 月,发行人与协永盛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租赁费用为
15 万元/月。由于二手设备租赁市场无参考价格,因此,上述设备租赁价格系租
赁双方协商确定,定价依据主要是考虑租赁设备的折旧成本、设备性能及出租方
合理利润等因素,租赁价格公允。理由如下:
① 折旧测算
保荐机构取得了协永盛在租赁设备时点(2012 年 6 月)的资产明细清单,
取得了协永盛每月账务处理的折旧表。经核查,上述设备的月折旧额约为 8.75
万元,协永盛除部分设备已到达使用年限未计提折旧外,其余设备均按照正常的
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具体如下:
表 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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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月折旧额(万元)
1,228.66 563.68 8.75
② 维修费用、税金和合理利润
在考虑设备折旧的基础上,本次租赁的价格同时考虑了协永盛需要承担设备
重大故障的维修费用、协永盛需承担的相关税费,同时考虑了协永盛的合理利润
等因素。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与协永盛设备租赁的
定价考虑了上述综合因素,上述租赁价格合理体现了双方的商业利益,为租赁双
方协商的结果,租赁价格公允。
(7)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租赁协永盛设备,完善了厦门吉宏本部的产品结构,满足了厦门
周边原发行人客户及新增客户对彩色包装箱的需求,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整体实
力。
3、设备租赁解除情况及承租设备购买情况
(1)设备及房产租赁合同解除情况
2013 年 9 月,厦门吉宏承租的上述彩色包装箱生产线设备中的两台主要设
备-六色胶印机和五色胶印机出现重大故障并且维修费用较高,因协永盛未能及
时修复,导致短期内厦门吉宏本部彩色包装箱产品无法顺利生产。经双方友好协
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设备租赁合同,并于 2013 年 12 月签订《租赁设备解除协
议》,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自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起,双方正式终止 2012
年 6 月 20 日签署《设备租赁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租赁费按原合
同租金履行;双方之间不存在违约责任,也无任何其他争议;若协永盛欲将出租
的设备出售时,在同等条件下厦门吉宏有优先购买权。
2013 年 10 月 29 日,厦门吉宏和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租赁
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双方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相关
租赁的设备搬运至位于东孚镇浦头路 89 号玛瑙工业园租赁的厂房。
(2)承租设备购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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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 月 17 日,公司与协永盛签订《设备转让协议》,向其购买原承租
设备中的部分性能较为良好的设备,本次购买的设备不包括上述六色胶印机和五
色胶印机及部分发行人不需要的附属设备,购买价格为 151.81 万元。
① 定价依据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购买协永盛部分设备的价格为 151.81 万元。购买
价格是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中铭评报字【2014】第
0006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确定。
② 评估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并对评估方法及假设进行了复核,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评估方法为成本法;评估范围为单瓦机、
切纸机等机器设备 22 台;评估结果如下:
表 6-38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
项目 增值率(%)
(万元)
原值 净值
单瓦机等机器设备 382.79 129.00 151.81 17.68
③ 定价的公允性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上述设备均为发行人生产所需设备,购买价格依据第
三方评估价值确定,定价公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购买协永盛设备的定价采用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
的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3)本次交易对发行人的影响
① 本次解除设备租赁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不存在违约责任;
② 上述承租生产线中的主要设备-印刷机出现重大故障,短期内对公司生
产造成一定影响,但发行人于 2013 年 11 月购进一台高宝利必达五色带上光胶印
机,以减少上述主要印刷机故障造成的影响。上述设备租赁协议解除及购买设备
交易短期内影响了厦门吉宏本部少部分生产订单的及时完成,但经发行人采取补
救措施,未给客户造成实质损失,并且发行人使用性能良好的印刷机有利于提高
1-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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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
(四)发行人融资租赁设备情况
1、其他租赁设备情况
发行人由于资金紧张及客户产品升级的需求,报告期内除经营租赁协永盛设
备外,还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租赁生产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表 6-39
序 合同金额 每期租金 合同履行 权属
出租人 设备名称 租赁期间
号 (万元) (元) 情况 状况
远东国际租 全自动烫金 36 个月; 厦门
1 124.00 27,553.00 履行完毕
赁有限公司 模切机 起租日:2009.12 吉宏
海德堡速霸
远东国际租 36 个月; 厦门
2 五色平张纸 1,294.00 285,927.00 履行完毕
赁有限公司 起租日:2011.2 吉宏
胶印机
远东国际租 全自动平压
36 个月; 廊坊
3 赁有限公司 平模切压痕 110.00 25,238.00 履行完毕
起租日:2010.8 分公司

远东国际租 全自动平压
36 个月; 廊坊
4 赁有限公司 平模切压痕 158.00 36,514.00 履行完毕
起租日:2010.6 分公司

远东国际租 海德堡速霸 48 个月; 廊坊
5 580.00 137,750.00 履行完毕
赁有限公司 四色胶印机 起租日:2010.8 分公司
提前终止
合同后转
德国曼罗兰 1-6 期:
远东国际租 48 个月, 入售后租
6 全张五色胶 1,565.00 70,000;7-48 -
赁有限公司 起租日:2011.3 回交易(详
印机 期:349,642
见本表第
14 项)
远东国际租 1600mm 瓦
36 个月; 呼市
7 赁有限公司 楞纸板生产 378.00 86,178.0 履行完毕
起租日:2010.8 吉宏
线
远东国际租 全自动平压
36 个月; 呼市
8 赁有限公司 平模切压痕 159.00 36,472.00 履行完毕
起租日:2010.10 吉宏

厦门星原融
海德堡速霸 36 个月; 厦门
9 资租赁有限 1,280.00 284,701.15 履行完毕
六色胶印机 起租日:2011.1 吉宏
公司
SG 海德堡速霸 SG
2,119.00 48 个月; 498,848
10 Equipment 六色平张纸 正在履行 Equipmen
(港元) 起租日:2013.12 (港元)
Finance 胶印机 t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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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HongKon
Limited g Limited
高宝利必达
1,160.89 36 个月 322,469
11 永亨银行 五色带上光 正在履行 永亨银行
(港元) 起租日:2013.9 (港元)
胶印机
平压平全清 远东国际
远东国际租 36 个月;
12 废模切机;检 257.11 58,642.00 正在履行 租赁有限
赁有限公司 起租日:2014.1
品机;打包机 公司
平压平双机
组烫金机;博
远东国际
远东国际租 斯特全自动 36 个月
13 784.00 217,779.00 正在履行 租赁有限
赁有限公司 包装机;博斯 起租日:2014.6
公司
特高速通用
糊盒机
第 2-9 期每期
德国曼罗兰 远东国际
远东国际租 36 个月 603,627.90;第
14 全张五色胶 1,179.79 正在履行 租赁有限
赁有限公司 起租日:2014.6 1 期及 10-36
印机 公司
期 248,888.00
海德堡速霸 远东国际
远东国际租 36 个月
15 五色平张纸 928.12 193,923.00 正在履行 租赁有限
赁有限公司 起租日:2015.7
胶印机 公司
HP INDIGO
惠普租赁有 84 个月 惠普租赁
16 四色数字印 1,366.00 135,238.00 正在履行
限公司 起租日:2015.8 有限公司
刷机
注:除 10、11、16 项外,其他项融资租赁如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
利率,自次月起租金作相应调整。
2、租赁设备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性
(1)客户包装升级的需要
随着生活的进步及消费观念、产品周期的变化,发行人客户也会不断增加自
己的产品结构或更新产品包装,对包装的印刷工艺、印刷质量提出更高的升级要
求。发行人需要更新原有设备和增加配置先进设备来满足客户包装升级的需要,
从而消化客户订单,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可以缩短交货周期。
(2)增加设备先进性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发行人客户多数为快速消费品龙头企业,对产品质量及工艺的先进性要求较
高,如伊利集团每两年对工厂进行现场评估。发行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先进
设备后,可以优化产品的生产工序,为客户的包装设计提供市场最流行的包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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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技术,极大的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可以有效的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及客户
产品包装工艺设计的市场领先性。
3、租赁设备是否存在瑕疵或无法使用的风险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
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与设备出租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或合同,实地查看了
主要租赁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融资租赁的设备主要为进口印刷机、其他工序
设备,且先进性较高,发行人能够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用,租赁设备不存在瑕疵
和无法使用的风险。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租赁设备不存在瑕疵和无法使用的风险。
申报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许可及相关资质
(一)资质证书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情况如下:
表6-40
认定编号 企业名称 批准发证单位 有效期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
厦门吉宏包装科 自 2014 年 6 月 27
GF201435100077 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
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起,有效期三年
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特许经营权、经营许可证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012 年 11 月 2 日,发行人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
01465957),进出口企业代码为 3502751621596。
2、特许经营权
表6-41 发行人取得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1-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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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主体 许可证编号 授权单位/发证机关 授权期限
闽(2014)印证字 2015 年 1 月至
1 厦门吉宏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354400013 号 2017 年 3 月
(内)印证字 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
2 呼市吉宏 年检有效
156A00032 号 电局
【冀】印证字廊 B 2014 年 11 月
3 廊坊分公司 廊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00245 号 至 2017 年 3 月
闽【2014】印证字 2015 年 2 月至
4 正奇彩印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355400002 号 2017 年 3 月
【冀】新出印证字 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 2014 年 5 月至
5 滦县吉宏
31502025 号 版局 2017 年 5 月
厦(2015)印证字 2015 年 1 月至
6 吉宏纸品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56400719 号 2017 年 3 月
七、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研发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研发能力,并设立了研发设计部门,通过与高等
院校合作、聘请专家以及自主研发相结合,在充分吸收国内外先进设计理念和工
艺技术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工艺开发和设计理念的创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创意设计项目”的建设,即在现有研发设计
部的基础上进行扩建,购置软硬件设备,引进高端创意设计人才,扩大创意设计
团队,进一步整合组织结构并提高运营效率,以此来提升公司整体的创意设计能
力。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拥有研发设计人员 45 名。
(二)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的研发投入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技术开发和应用,包含对新技术的应用
和开发,生产工艺的改良和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二是创新和设计策划,包含市
场调研、信息收集、产品性能的改进、新产品包装设计及现有产品包装翻新的设
计策划和开发。公司的研发主要集中在母公司,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绝对金额逐
年增加。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研发投入占母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表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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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母公司研发费用(万元) 母公司营业收入(万元) 占比
2015年 1,084.26 34,024.91 3.19%
2014年 760.73 24,918.31 3.05%
2013年 1,006.04 27,336.15 3.68%
(三)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情况
1、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情况
(1)生产链标准化色彩管理技术
生产链标准化色彩管理技术包含影响色彩变化的材料一致性检验和控制,设
备稳定性的维护保养,确保在线变量检测和检验的高精度监控,各生产环节的标
准操作管理,以及仓储、物流环境和时间等方面的控制。
生产链标准化色彩管理与一般色彩管理的不同点在于其强调整个生产环节
全过程的色彩控制,它区别于以往仅注重印刷单一环节,忽视印刷后道工序对色
彩一致性的控制。实施和应用生产链标准化色彩管理技术可以确保为客户提供高
质量、高一致性的印刷包装制品。
(2)创新开发和设计策划
公司设计及技术整合能够有效的解决客户现有包装改进及新包装设计中面
临难以兼顾材料、结构、工艺、美观和成本的问题。公司研发设计部通过了解客
户对于新产品包装设计的需求信息,针对客户的产品链收集相关行业动态、设计
和创新的素材,从产品包装的材料、工艺、成本等进行全面分析,与客户充分的
互动,为客户提供最适合客户需求的包装设计方案。通过设计与技术的整合,大
大提高了公司为客户包装改善、改造和创新的能力。
2、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技术应用及先进性情况
表6-43
技术名称 主要作用 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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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频 UV 印刷 用于实现高清晰和高质量图片印刷效果 行业领先
用于实现在各种可印刷材质上保证油墨适
高可靠性 UV 印刷 行业领先
印性、附着力和可靠性的技术
局部立体多元透镜印刷技术 用于在局部实现立体的多元透镜效果 行业领先
全自动联线贴窗、异型模切及 实现将贴窗、异型模切及单线或双线折现工
国内领先
单双折现 序联线自动化
凹印高亮度金属效果技术 实现在塑料表面凹印高亮度金属效果 国内领先
局部 3D 防伪效果 通过胶印印刷的方式实现局部 3D 防伪效果 国内领先
3、报告期内产品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研发情况如下:
表6-44
研发项目名称 主要作用 所处阶段 先进性
瓦楞纸板专用无异味
无异味瓦楞纸板用的胶 完成 行业领先
粘合剂制备
符合物理及化学性能要求的更薄的 PE
超薄高强度改性 PE 膜 完成 国内领先

白度达到白墨印刷要求且具有高适印性
高白度高适印性 PE 膜 完成 行业领先
的 PE 膜
一种抑菌驱螨印刷底
油母液和由母液制作
对高洁净度要求的塑料包装表面增加抑
的印刷底油及其制备 完成 国内领先
菌驱螨功能
方法(适用于塑料材
质)
一种抑菌驱螨印刷底
油母液、由母液制作的 对高洁净度要求的纸张包装表面增加抑
完成 国内领先
印刷底油及其制备方 菌驱螨功能
法(适用于纸质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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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有材料的前提下,用专用水溶性油
一种水溶耐奶油油墨
墨的配方和印刷及后道的工艺技术角度 完成 国内领先
及其制备方法
寻找耐奶油等可行的解决方案
无覆膜真彩防潮包装 冷冻环境下的包装表面无需覆膜即可保
完成 行业领先
工艺改进 证印刷表面保持鲜艳色彩
绿色无苯凹印工艺升 环保凹印油墨,水性无苯无溶剂,无 完成
行业领先
级改造 VOC
高亮度大曲率镭射透 实现高亮度大曲率透镜效果,并解决相 完成
行业领先
镜材料开发 关的印刷工艺
与同类型产品比较实现光哑度强烈反 完成
高反差特效 UV 印刷工
差,漫反射粒度适中,达到比较理想的 行业领先
艺开发
视觉和触觉效果
立体微细导光纹成型 完成
在承印物表面呈现一种动态光纹的特效 行业领先
工艺开发
环保高亮光上光工艺 美化印刷品、保护印刷品、加强印刷品 完成
行业领先
开发 的宣传效果和提高印刷品的实用价值
提手材料环保,可实现自动化组装,生 完成
环保低成本提手纸箱 行业领先
产效率高,材料和生产成本低
使包装盒有很好的耐磨擦性能、卓越的 完成
联线触感包装盒开发 行业领先
色泽度以及更特别的哑光效果
在表面粗糙的环保纸(如黄牛卡)表面
环保纸高像素印刷开
印刷出色彩鲜艳以及渐变柔顺的高保真 完成 行业领先

图案
4、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目前,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表6-45
在研技术名称 主要作用 所处阶段
凹印色彩补偿工艺技术开 提升高像素高质量印刷的色彩还原度及色彩一
研发中
发 致性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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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塑料效果纸质包装盒开 在纸张表面获得与塑料表面相似材质感觉,包括
研发中
发 色彩以及触感等。
无覆膜彩印镭射包装盒开 采用非覆膜及 C 平方的方式,使得包装盒表面
研发中
发 获得丰富镭射炫彩的视觉效果。
替代回收纸包装盒的环保 在回收纸包装盒的成本及指标要求前提下,应用
研发中
新一代包装 全新的理念开发出突破性的新包装解决方案。
一种环保高松厚白卡纸开 同等克重纸张具有更加高的挺度和厚度。并且单
研发中
发 位面积纸张成本的竞争力大幅提升。
在普通白卡纸表面上光后,能够使其表面达到压
一种环保高亮光上光油及
光的光亮度指标;同时改进现有不环保、高能耗、 研发中
上光工艺开发
高成本的工艺缺陷。
环保非 UV 逆向上光工艺 改进现有不环保、高消耗、高成本的工艺,开发
研发中
开发 低成本的环保非 UV 系统的逆向上光技术。
从包装的结构,生产工艺以及对客户组装的影响
纸巾盒实用创新 研发中
进行创新,更加人性的解决客户的潜在需求。
立体微细导光纹成型工艺
低成本包装表面装饰处理解决方案,大幅提升平
开发(结构色彩印刷技术 研发中
面设计的表现力,提升包装的吸引力。
的研发和产业化)
(四)公司的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研发技术力量较强,实验检测条件手段齐全,创新体系较完善,建立了
良好的创新文化和符合企业实际的人才管理和激励制度,为持续创新发展打下了
坚实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以创意设计中心为主体,进一步提高
研发投入,力争在同类企业中保持领先地位。
发行人将在高端包装印刷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包装方案优化等方面大量引进
专业研究人员。同时,公司制订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了全体员工的主观
能动性,有效地推动了公司技术进步,改善了经营管理,促进了公司技术持续创
新。
八、境外经营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香港吉宏 100%的股权,该公司设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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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融资代母公司购买设备并付款外,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
九、质量控制情况
(一)原辅材料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原辅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选用环保、易降
解、可再生的材料。
(二)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如下:
表6-46
标准名称 标准代码 类型
瓦楞纸板 GB/T 6544-2008 国家标准
平版装潢印刷品 GB/T 7705-2008 国家标准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4456-2008 国家标准
凹版装潢印刷品 GB/T 7707-2008 国家标准
包装纸盒 Q/XMQC 001-2015 企业标准
胶印过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WI-PG-03(D00) 企业标准
凹印过程检验指导书 WI-PG-54(A01) 企业标准
纸品纸盒质量检验标准 HW-质管-303-003(03) 客户标准(恒安集团)
纸品自动卷膜质量检验标准(手帕纸) HW-质管-303-016(05) 客户标准(恒安集团)
中包袋质量检验标准 HW-质管-203-100(06) 客户标准(恒安集团)
抽取式卫生纸\面巾纸单包膜检验规范及
MQ/SP/0011(A.0) 客户标准(金红叶集团)
特采标准
纸盒检验规范及特采标准 MQ/SP/0004(A.0) 客户标准(金红叶集团)
瓦楞包装箱质量标准 YLYT/FLBZ/YF/04(F) 客户标准(伊利集团)
YLSN/JW/FB/KZ/
酸奶卡纸质量标准 客户标准(伊利集团)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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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盒标准 NYFS/JB4-02-2013 客户标准(伊利集团)
牙膏彩盒质量控制标准 20111017(1) 客户标准(纳爱斯集团)
(三)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已经按照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了《质量管理手册》,
明确制订了公司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公司对产品从源头(选择供应商,采购
原材料)到客户完成验收的全过程进行控制,通过供应链管理部、质量管理部、
生产部以及设备工程部等各部门的通力配合,确保产品质量达到企业技术标准要
求。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培训,引导员工认清产品质量与企业生命、自
身利益的关系,提高了员工的工作自检意识和能力。
在质量管理手册中,对各部门管理职责及工作范围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
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加上严格的产品标准认证,为公司质量管理运作提供了坚实
的保障。
(四)公司产品质量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实行了全面的质量控制流程管理。产品销
售出库后,根据客户的反馈信息作出相应处理,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进行
处理。
厦门市、廊坊市、呼和浩特市、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出具证明文件,证
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律、行政法规
的情况,未受过行政处罚。
十、发行人冠名“科技”的依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产品技术研发和创新,设立了研发设计部,较早
实现了计算机直接制版(CTP)技术的开发与熟练应用,并掌握了多色、高速、
自动、联动等先进印刷技术。目前,公司持续加大对技术与产品研发的投入,注
重以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来引导客户和市场,公司的数字化技术和
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并于 2011 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 年通过
复审。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5 项发明专利、2 项外观设计专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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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项实用新型专利,上述专利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在印刷设备方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陆续引进了国际领先的印前、印
刷、印后加工设备,现拥有多套海德堡、博斯特、曼罗兰等高端印刷及印后加工
设备,并已实现了从印刷到成品包装的印刷机联线印后加工联动技术。
综上所述,公司在技术、设备和研发方面均拥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因此公司
在名称中冠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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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完全分开。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独立完整,且具备独立面
向市场和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土地、房产、专利、
商标等资产,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公司不存在以
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对其所有的资产依法拥有产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系由吉宏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
体系。公司具有独立自主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拥有必
要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起来
的一套完整体系,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
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三)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具有独立健全的法人
治理结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公司根据经营的需要设立了完整和独立的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
理和控制制度。公司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构成了一个有
机的整体,保证了公司的高效运作。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
联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机
构设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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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体系。公司与正式员工签订了《劳
动合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和聘任。公司股东推荐董事和经理人选
均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代替董事
会、股东大会直接审批或决策重大事项的行为。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中兼职。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
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资金运作独立,
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证并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及其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及
混合纳税的情形。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干
预企业资金使用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生产所需的核心技术和能力,合法拥有专利和商标;公
司在技术、商标、销售渠道、客户等方面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企业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资产、业务独立完整,人员、机
构、财务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分开,具备独立的自主经营能
力。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除持有发行人股份
外,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对外出资,其关联人除投资厦门印猫印刷技术有限公
司(原正佳工贸)、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外,亦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文件,厦门印猫在名称变更前的经营范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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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水暖器材、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
学品及监控化学品);2、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
名称变更完成后经营范围: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
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
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五金产品批发;电
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
易代理;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电子产品零
售;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商务
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
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印猫实际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及德国进口葡萄酒的销
售,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文件,永悦投资经营范围:企业投资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以上不含证券、期货等须经许可的金融、咨询项目)、企业营销策划。
永悦投资实际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承诺如下: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自身未从事与厦
门吉宏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厦门吉宏及
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2)在本人作为厦门吉宏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会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厦门吉宏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自然人庄澍、张和平、贺静颖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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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自身未从事与厦
门吉宏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厦门吉宏及
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2)本人作为厦门吉宏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本人不会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厦门吉宏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
3、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法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法人永悦投资承诺如下: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自身未从事与
厦门吉宏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公司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厦门吉
宏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2) 在本公司作为厦门吉宏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厦门
吉宏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
4、其他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金润悦投资承诺如下:
(1)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自身未从事与
厦门吉宏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公司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厦门吉
宏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2)在本公司作为厦门吉宏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厦门
吉宏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业务规则,发行人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
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关联自然人
表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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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人名称 关联关系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 庄浩 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发行人发行前 45.76%的股权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
2 庄澍 董事,实际控制人庄浩之弟,直接持有发行人发行前 17.60%的股份
三、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关联自然人
3 张和平 董事,实际控制人庄浩之配偶,直接持有发行人发行前 3.52%的股份
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庄浩之弟媳、庄澍之配偶,直接持有发行人发
4 贺静颖
行前 3.52%的股份,持有发行人关联法人厦门印猫 20%的出资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东永悦投资
5 龚红鹰
15.43%出资
6 邵跃明 董事,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东金润悦投资 4.07%出资
7 邓普君 独立董事
8 黄建忠 独立董事
9 周海涛 独立董事
10 汪献忠 独立董事
11 白雪婷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12 何卓锴 职工监事
13 曹丽敏 职工监事
14 丁渺淼 监事
15 周承东 监事,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东金润悦 4.07%出资
16 吴明贵 财务总监
五、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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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庄浩之父亲,持有发行人股东永悦投资 71.43%出资,直
17 庄振海
接持有发行人关联法人厦门印猫 20%出资
18 马冬英 实际控制人庄浩之母亲,直接持有发行人关联法人厦门印猫 60%出资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八、发起人、发行人全体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四)发行
人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外投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相关内容
(二)关联法人
表 7-2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发行人子公司
1 呼市吉宏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 正奇彩印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 廊坊市吉宏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 香港吉宏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5 孝感吉宏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6 滦县吉宏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持有其 60%的出资
7 吉宏纸袋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持有其 51%的出资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
8 永悦投资 直接持有发行人发行前 10.06%的股份
9 金润悦投资 直接持有发行人发行前 17.24%的股份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关联自然人庄浩的关联企业,原厦门市正佳工贸有限公司,2015
10 厦门印猫
年 5 月更名为厦门印猫印刷技术有限公司
漳州市恒丽电子有
11 董事邵跃明出资企业,其直接持有 95.72%出资
限公司
福建华晟钟表研发 董事邵跃明曾出资企业,其直接持有 71.06%出资,2014 年 12
12
设计有限公司 月转让全部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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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辰(国际)投资
13 董事邵跃明出资企业,其直接持有 30%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众辰精密机芯 董事邵跃明出资企业,天辰(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14
有限公司 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
15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黄建忠同时任该企业独立董事,现已卸任
有限公司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
16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黄建忠同时任该企业独立董事,现已卸任
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
17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黄建忠同时任该企业独立董事,现已卸任
有限公司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
18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黄建忠同时任该企业独立董事,现已卸任
份有限公司
河南巨龙生物工程
19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周海涛同时任该企业独立董事,现已卸任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
20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周海涛同时任该企业独立董事,现已卸任
有限公司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
21 独立董事周海涛同时任该企业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四、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关联法人
22 海银创投 直接持有发行人发行前 2.30%的股份
五、报告期内其他关联法人
23 厦门吉震 监事丁渺淼出资企业,持有其 40%出资,2013 年 1 月注销
发行人参股公司,持有其 36%的股权(未实际出资),2015
24 山东亿同新
年 3 月撤销认缴出资
(三)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销的关联公司为厦门吉震,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住所:集美区灌口镇涌泉工业园J1厂房一楼左侧
设立日期:2007年3月9日
注册资本:150万元
实收资本: 59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渺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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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丁渺淼持有40%、秦风梅持有30%、汪喜荣持有30%
经营范围:制造纸制品(不含印刷)、批发零售机械设备
注销日期:2013年1月30日
设立及股权变动情况:厦门吉震由庄浩、秦凤梅、汪喜荣于2007年3月共同
出资设立,其中庄浩持有40%、秦风梅持有30%、汪喜荣持有30%的出资,法定
代表人庄浩;2009年5月,庄浩将其持有的厦门吉震40%出资转让给丁渺淼,同
时股东会选举丁渺淼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经理,汪喜荣为公司监事。
2、注销原因
该公司经营期间主要业务为离型纸的生产及销售,由于业务亏损,故不再继
续经营。
3、履行的注销程序
2012年3月20日,厦门吉震召开股东会,审议该公司注销事项。
2013年1月30日,厦门市集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厦集)登记内销字
【2013】第2062013012450020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
4、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
厦门吉震除2010年与发行人存在资金往来外,不存在其他交易。
5、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厦门吉震工商登记文件、注销程序文件及管理部门的无违规
证明文件后认为:厦门吉震注销程序合法,经营期间不存在工商管理部门的处罚。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表7-3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发生额 2014 年发生额 2013 年发生额
董监高薪酬 148.04 119.30 115.54
控股股东关系密切
12.28 8.95 7.44
的家庭成员薪酬
合计 160.32 128.25 1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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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与厦门印猫(正佳工贸)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
2013年2月1日,发行人与正佳工贸签订代理协议,由正佳工贸代理采购进口
贴片机配件,支付进口关税及增值税金额为1,429.09元。
(2)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厦门印猫(正佳工贸)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① 其他应收款
表7-4 单位:元
年度 期初余额 借款 还款 期末余额 交易事项
2013 年 -- 2,840,000 2,840,000 -- 资金周转
2014年度及2015年度,发行人与厦门印猫(正佳工贸)不存在交易。
② 预付账款
表7-5 单位:元
年度 期初余额 借方 贷方 期末余额 交易事项
2013 年 196,177.35 1,429.09 197,606.44 -- 预付采购款
2014年度及2015年度,发行人与厦门印猫(正佳工贸)不存在交易。
2、收购香港吉宏100%股权
2013年9月18日,庄浩将其持有的香港吉宏100%股权以出资额10,000港元转
让给厦门吉宏。
(1)设立香港吉宏的目的
2013年8月29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浩出资10,000港元设立香港吉宏,设
立该公司的目的是通过香港吉宏融资代母公司购买设备并支付设备款。
由庄浩设立香港吉宏并通过香港吉宏融资购买设备的主要原因是:
其一,发行人为境内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境外公司需先行取得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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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申请程序繁琐并完成设立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原租赁协
永盛设备中印刷机老旧,已多次维修且维修后质量不稳定,发行人急需购买印刷
机,且当时设备厂商有现货(正常的设备预定及运输时间在6-8个月),并能够符
合发行人的生产需求,鉴于时间紧迫,因此,由庄浩先行设立了香港吉宏。
其二,从节约财务费用方面考虑,国内融资租赁基准费率(平息)为4.5%
以上,香港融资租赁基准费率(平息)为3%左右,香港融资租赁费用利率与国
内融资租赁的利率相比具有较大的优惠。
(2)香港吉宏的主要业务
2013年9月13日,香港吉宏与永亨银行签署租贷合约,租贷永亨银行高宝利
必达五色带上光胶印机1台,分36期支付,租贷费用总和11,608,884港币。上述设
备于2013年11月开始在厦门吉宏本部安装调试。
2013年11月22日,香港吉宏与SG Equipment Finance Hong Kong Limited签署
租购协议,租购海德堡速霸六色平张纸胶印机1台,租购物品价值2,000,000欧元,
折合21,190,000港币,分48期支付。上述设备于2014年3月开始在厦门吉宏本部安
装调试。香港吉宏代发行人分期支付上述购买设备款。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代发行人融资租赁设备并支付相关款项外,
香港吉宏未开展其他业务。
(3)股权转让程序
2013年9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庄浩与厦
门吉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庄浩将其持有的香港吉宏100%股权以出资额
10,000港元转让给发行人。股权转让手续于2013年10月16日办理完毕。自此,香
港吉宏成为厦门吉宏全资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款已于2013年12月支付。
3、关联自然人为发行人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 1 ) 2010 年 11 月 26 日 , 庄 浩 与 农 业 银 行 厦 门 海 沧 支 行 签 订
“831052010000057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庄浩为吉宏有限与该行在2010
年11月16日至2013年11月15日发生的债权债务在最高余额7,000万元内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2 年 4 月 13 日 , 庄 浩 、 贺 静 颖 与 农 业 银 行 厦 门 海 沧 支 行 签 订
“83100620120000663”《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发行人自2012年4月13日起至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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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12日止的所有债务在最高余额462.12万元内提供抵押担保。截止报告期末,
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2 年 12 月 12 日 , 庄 浩 与 农 业 银 行 厦 门 海 沧 支 行 签 订
“83100520120000632”《最高额保证合同》,庄浩为发行人自2012年12月12日起
至2015年12月11日止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8,400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5 年 6 月 11 日 , 庄 浩 、 贺 静 颖 与 农 业 银 行 厦 门 海 沧 支 行 签 订
“83100620150000190”《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自有房产为发行人自2015年6月
11日起至2018年6月11日止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435.69万元。
2015 年 12 月 23 日 , 庄 浩 与 农 业 银 行 厦 门 海 沧 支 行 签 订
“83100520150000527”《最高额保证合同》,庄浩为发行人自2015年12月23日起
至2018年12月22日止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800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从农业银行取得的借款余额为7,040万元。
(2)2011年8月15日,庄浩、张和平、贺静颖、庄澍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签 订 “FKHT2011080060”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为 发 行 人 与 该 行 签 订 的
“FKHT2011080060”《综合授信协议》和综合授信期间延长至2013年6月18日的《补
充协议》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的履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3 年 2 月 27 日 , 庄 浩 、 庄 澍 、 张 和 平 、 贺 静 颖 与 厦 门 银 行 签 订
“GSHT2013010615 保 ”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为 发 行 人 与 厦 门 银 行 签 订
“GSHT2013010615”《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2013年2月27日
至2013年6月18日,最高担保限额3,5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3)2012年7月25日,庄浩为与招商银行泉州江南支行签订“2012年最高保
字第83-207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2012年信补字第83-207-1号”的授
信补充协议和“2012年信补字第83-207-2号”《授信补充协议》,为发行人与招
商银行泉州江南支行签订的“2012年信字第83-207号”《授信协议》及其项下所
有分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间为2012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24日,授信
额度为2,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3年12月26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泉州江南支行签订“2013年信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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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90号”《授信协议》、“2013年信补字第83-490号”《授信补充协议》、“2013
年最高应质第83-490号”《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发行人取得招商银行江
南支行提供的2,000万元循环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14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
12日。2013年12月26日,庄浩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消担保书》(2013年最高保
字第83-490号)为“2013年信字第83-490号”《授信协议》项下的主债权提供担
保。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5年3月2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签订“2015
年信字第80-088号”《授信协议》,发行人取得招商银行泉州丰泽支行提供的2,000
万元循环授信额度(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编号为2013年信字第83-490号的《授
信协议》项下叙做的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自动转入本协议项下,直接占
用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2015年03月26日至2016年03月25日。2015
年3月2日,庄浩、张和平、庄澍、贺静颖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
支行分别签订“2015年最高保字第83-088-1号、2015年最高保字第83-088-2号、
2015年最高保字第83-088-3号、2015年最高保字第83-088-4号”《最高额不可撤
销担保书》,为“2015年信字第80-088号”《授信协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
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签订“2015年最高应质第80-088号的
《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作质
押, 为“2015年信字第80-088号”《授信协议》提供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发行
人从招商银行实际取得的借款余额为1,000万元。
(4)2012年8月22日,庄浩、庄澍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签订
“GR12148”《保证合同》,庄浩、庄澍为发行人与该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1,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
履行完毕。
2013年9月9日,发行人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签订
“GR13264”《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取得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提供的
1,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资金营运周转;签订“GR13261”《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取得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提供的1,5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开立银行
承兑汇票及汇票项下的付款。庄浩、庄澍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签订了《保
证合同》,为上述两笔《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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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笔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同时使用,发行人可以在授信额度内同时借款和开立
承兑汇票,但开立承兑汇票合计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
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5)2013年2月16日,庄浩、张和平、贺静颖、庄澍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
订“兴银厦文高抵字【2013】X0216-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自有房产为发
行人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兴银厦文授字【2013】X0216号”《基本额度
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2013年2月16日至2014年2
月15日,授信额度2,500万元。同日,庄浩、张和平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
银厦文个保字【2013】X0216”《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基本额度授
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履行
完毕。
2013年9月24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短贷字(2013)
X082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其借款1,000万元,由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最高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庄澍、贺静颖以其自用房屋建筑物为厦门市
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房屋建筑物价值230万元。同日,庄浩与张和平向兴
业银行厦门分行出具了《个人担保声明书》(兴银厦文个保字(2013)X0824号),
为该借款提供担保。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4年5月20日,庄浩、张和平、庄澍、贺静颖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
银厦文业额抵字2014021A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自有房产为发行人与兴业
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业额字2014021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提供担
保,授信期间为2014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19日,授信额度包括“兴银厦文授字
【2013】X0216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在内合计不超过3,300万元;同日,庄
浩、张和平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业额个保字2014021号”《个人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履
行完毕。
2014年10月24日,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
业保字2014070号”《保证合同》,为厦门吉宏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借款1,000万
元提供担保,庄浩与张和平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出具了“兴银厦文业个保字
20141970号”《个人担保声明书》,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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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厦门吉宏与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厦投保抵字第2014103-1号”《反担
保抵押合同》,将公司全自动模切烫金机等7台设备作为抵押物提供反担保。庄澍、
贺静颖与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厦投保抵字第2014103号”《反担保抵押合
同》,以自有房屋280万元为上述借款提供反担保。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履行
完毕。
2015年5月11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业额字2015049
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不超过3,300万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编号为兴银厦文业额字2014021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终止),
授信期间为2015年05月11日至2016年5月10日。2015年5月11日,庄浩、张和平、
贺静颖、庄澍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业额抵字2015049A号”《最
高额抵押合同》,以房屋做抵押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以2台设备设定抵押,
签订了兴银厦文业额抵字2015049B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日,庄浩、张和平
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业额个保字2015049号”《个人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呼市吉宏为本公司作担保与兴业银
行厦门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厦文业额保字201504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并为
编号为兴银厦文业额字2015049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提供担保。
2015年10月26日,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
业保字20151975号”《保证合同》,为厦门吉宏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借款1,000万
元提供担保,庄浩与张和平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出具了“兴银厦文业个保字
20151975号”《个人担保声明书》,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
证。厦门吉宏与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厦投保抵字第2015132-2号”《反担
保抵押合同》,将公司全自动模切烫金机等9台设备作为抵押物提供反担保。庄澍、
贺静颖与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厦投保抵字第2015132-2号”《反担保保证
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反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从兴业银行厦
门分行实际取得的借款余额为3,829万元。
(6)2013年11月5日,呼市吉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签订“HHHT(2013)ZHSX字0167号”《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呼市分行为
呼市吉宏提供4,000万元授信额度,其中一般贷款额度授信额度2,000万元,银行
承兑汇票授信额度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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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张和平、庄浩分别与光大银行呼市分行签订“HHHT(2013)ZGBZ
字0106号、HHHT(2013)ZGZRRBZ字0231号、HHHT(2013)ZGZRRBZ字0230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授信提供担保。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5年2月2日,呼市吉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
“HHHT(2015)ZHSX字0002号”的《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呼市分行为呼市
吉宏提供3,000万元授信额度,本协议项下最高授信额度涵盖原综合授信协议(编
号为HHHT(2013)ZHSX字0167号)项下的未结清业务授信额度在内,其中一般贷
款额度授信额度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15
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3日。厦门吉宏、张和平、庄浩分别与光大银行呼市分行签
订 “HHHT(2015)ZGBZ 字 0001 号 、 HHHT(2015)ZGZRRBZ 字 0005 号 、
HHHT(2015)ZGZRRBZ字000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授信提供担保。截止
报告期末,呼市吉宏从光大银行实际取得的借款余额为2,000万元。
(7)2015年10月28日,发行人廊坊分公司与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
“(理1号)2015年供协字第052号”《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发行人以伊利集团
及其分子公司的货款向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服务。同日,庄浩、
张和平与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年供保字第052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合作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700万元,
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5年10月29日,发行人与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年
供协字第050号”《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发行人以伊利集团及其分子公司的货款
向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服务。同日,庄浩、张和平与惠商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年供保字第05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
述合作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15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
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5年11月3日,滦县吉宏与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
年供协字第051号”《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发行人以伊利集团及其分子公司的货
款向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服务。同日,庄浩、张和平与惠商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年供保字第05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上述合作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600万元,保证期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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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通过保理业务取得融资未到期金额1,164.70万元。
4、关联方为发行人融资租赁设备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由于资金紧张,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机器设备,关联
方向债权人出具《保证函》并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表7-7
主合同 担保金额 担保
主合同编号 担保方 债权人
签订时间 (万元) 方式
庄浩、张和平、 远 东 国 际 租 连带责
2009.12.03 IFELC09D041577-L-01 124.00
庄澍、马冬英 赁有限公司 任保证
庄浩、张和平、 远 东 国 际 租 连带责
2010.01.29 IFELC10D040013-L-01 1,294.00
庄澍、马冬英 赁有限公司 任保证
庄浩、张和平、 远 东 国 际 租 连带责
2010.02.23 IFELC10D040068-L-01 158.00
庄澍、马冬英 赁有限公司 任保证
庄浩、张和平、 远 东 国 际 租 连带责
2010.05.31 IFELC10D040641-L-01 378.00
庄澍、马冬英 赁有限公司 任保证
庄浩、张和平、 远 东 国 际 租 连带责
2010.06.22 IFELC10D040959-L-01 110.00
庄澍、马冬英 赁有限公司 任保证
庄浩、张和平、 远 东 国 际 租 连带责
2010.06.22 IFELC10D040953-L-01 580.00
庄澍、马冬英 赁有限公司 任保证
庄浩、张和平、 远 东 国 际 租 连带责
2010.07.26 IFELC10D041207-L-01 1,565.00
庄澍、马冬英 赁有限公司 任保证
庄浩、张和平、 远 东 国 际 租 连带责
2010.07.26 IFELC10D040794-L-01 159.00
庄澍、马冬英 赁有限公司 任保证
厦门星原融
连带责
2010.10.19 XYRZZ-10016 庄浩 资租赁有限 1,280.00
任保证
公司
庄浩、张和平、 1,062.11 连带责
2013.9.13 -- 永亨银行
庄澍、贺静颖 (港币) 任保证
SG Equipment
2,119.00 连带责
2013.11.22 00042600913 庄浩、庄澍 Finance Hong
(港币) 任保证
Kong Limited
庄浩、张和平、 远东国际租赁 连带责
2013.10.14 IFELC13D0438C3-L-01 232.00
庄澍、贺静颖 有限公司 任保证
庄浩、张和平、 远东国际租赁 连带责
2014.6.19 IFELC14D042883-L-01 700.00
庄澍、贺静颖 有限公司 任保证
庄浩、张和平、 远东国际租赁 连带责
2014.6.20 IFELC14D042887-L-01 1,083.80
庄澍、贺静颖 有限公司 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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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浩、张和平、 远东国际租赁 连带责
2015.6.26 IFELC15D041656-L-01 850.00
庄澍、贺静颖 有限公司 任保证
惠普租赁有限 连带责
2015.6.16 SYN-GZ20150411 庄浩 1,366.00
公司 任保证
注:连带责任担保期间为设备起租日至债务期满日后两年。
5、关联方为发行人购买原料提供担保
2013年10月20日,庄浩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纸业太阳
纸板有限公司、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庄浩为发行人自2013年10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与万国纸业太阳白
卡纸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签订的一系列《纸张购货专用合同》,在最高额300万元内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6、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1)2013年9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厦门吉
宏向永亨银行出具《担保书》,为吉宏香港与永亨银行签署《租贷合约》的履行
在不超过10,621,120港元的总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15年10月26日,廊坊市吉宏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向廊坊银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发行人为上述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2018年10月26日。截止报告期末,廊坊市吉宏实
际取得的借款金额为260万元。
7、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自然人除职工薪酬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三)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往来余额。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收购关联人持有的股权、关联人为发行
人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租赁设备提供担保、关联方为发行人代理采购进口贴片
机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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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为资金密集型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及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生
产所需流动资金短缺也是发行人一直努力解决的难题,发行人在自身可用于抵押
资产可使用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发行人关联方通过自身资产或信誉为公司向金融
机构贷款和融资租赁机器设备提供担保,可有效解决发行人资金短缺和设备更新
的瓶颈,提升发行人的市场竞争能力。
2、收购香港吉宏股权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拓展了发行人的融资渠道、并可降低发行人未来的融资费
用,减少了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关联方为发行人代理进口原料及设备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关联方正佳工贸代理进口贴片机配件是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避
免延误生产进度。
(五)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
公司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原则,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在《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了规定;同时,《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治理文件中也已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
策程序等;另外,公司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
允、合理,从而保护股东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五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向股东大会声明关联关
系并回避表决。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
情况并回避。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
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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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
提供担保除外)金额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
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进行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利和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
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3、《独立董事制度》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第(一)款: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金额高于
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及回避制度作了详细规定:
“第六条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以及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低于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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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供借款)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低于3,000
万元人民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5%的关联交
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但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除外;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但公司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四)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董事会
也可组织专家、专业人士进行评审;
第七条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
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2013年1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3年2月18日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对本公司关
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及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建立以后,已经履行了
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联交易决策的回避制度
根据发行人相关会议文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也未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
已回避表决,未参与关联交易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
有效表决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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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调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厦门吉宏与关联方厦门印猫(正佳工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
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厦门吉宏不存在故意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
的情况;
2、厦门吉宏与关联方报告期内不存在非经营性的资金占用,除职工薪酬外,
与关联自然人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自然人为厦门吉宏担保的行为,该等行
为解决了公司资金需求,未给公司造成资金损失,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形;
3、厦门吉宏收购控股股东庄浩持有的香港吉宏出资事项,收购完成后,有
效解决了持续的关联交易,更有利于厦门吉宏的发展,收购香港吉宏定价公允,
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目前厦门吉宏已经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在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情况下,可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
公允,有效维护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5、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将根据公司治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今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我们在定价公允性、
交易必要性等方面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出具承诺,保证不与关联方发生非经
营性的资金往来。
2、发行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
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
3、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治理文件的要求,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
交易,事先获得独立董事的同意并取得监事会的认可,按照审议权限严格履行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庄澍、永悦投资及金润悦投资均出具了承诺函,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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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人(或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期间,将尽
可能减少和规范本人(或本公司)以及本人(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发行
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
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人(或本公司)将一律严格遵循等
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不要求发行人提供优于任何
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
件及发行人章程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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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独立董事。公
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具体情况如
下:
表8-1
姓名 性别 职务 董事任期
庄浩 女 董事长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龚红鹰 女 副董事长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庄澍 男 董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张和平 男 董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邵跃明 男 董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邓普君 男 独立董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2月26日
黄建忠 男 独立董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2月26日
周海涛 男 独立董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汪献忠 男 独立董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郭 光 男 独立董事 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11月12日
高 晶 男 独立董事 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11月12日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庄浩女士,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相
关内容。
龚红鹰女士,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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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物资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1993年5
月任西安飞机工业公司金属处计划员;1993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厦门光夏印刷
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12月起历任吉宏有限副总经理、发行人副董事
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庄澍先生,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7月毕业
于西南交通大学,工程师,2004年6月取得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9
月至2006年2月任职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2006年2
月起任廊坊分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9月起任呼市吉宏监事;2003年12月至2010
年11月历任吉宏有限监事、董事;现任发行人董事、廊坊分公司副总经理、呼市
吉宏监事、滦县吉宏董事。
张和平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6月
毕业于北京印刷学院,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4年5月任职于北京利丰雅高长
城印刷有限公司;1994年5月至1996年8月任瑞士利伯明(中国)机械服务有限公
司工程师;1996年12月至2006年2月任正奇彩印副经理;2006年2月起任廊坊分公
司负责人、总经理;2010年5月起任呼市吉宏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7月起历
任吉宏有限董事、发行人董事;2013年1月起任廊坊市吉宏执行董事;现任发行
人董事、廊坊分公司总经理、呼市吉宏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廊坊市吉宏执行董事、
滦县吉宏董事长、经理。
邵跃明先生,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1年9月至1996年9月任漳州市国营钟表厂技术员;1996年11月至今任漳州市恒
丽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4年12月至今任天辰(国际)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05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福建华晟钟表研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6年8月至今任福建众辰精密机芯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11年12月至
今任发行人董事。
邓普君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安理工大
学硕士研究生学位;1992年7月至1996年9月任北京印刷学院印刷技术系教师;
1996年9月至1999年5月,在西安理工大学学习;1999年5月至今在北京印刷学院
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任教;现任北京印刷学院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副院长、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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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2011年12月至2016年2月26日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黄建忠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83年本科毕
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政经专业,1997年3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马克思主义经
济思想史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1986年7月至1998年1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系、
国际贸易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系主任;1998年1月至2002年2月任
福建省体改委策划中心处长;2002年起历任厦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副教授、
教授、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8月至今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院长;2011年12月至2016年2月26日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周海涛先生,195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轻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1976年12月至1980年1月在浙江37502部队第二工程队服义务役;1991年4月至
1993年11月就职于北京首都影视文化研究所任财务经理;1993年12月至1995年7
月任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任北京龙洲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至2007年2月任北京中伦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
师;2007年2月至2009年9月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10月起任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12月起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兼任北京百华悦
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汪献忠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1991年7月获得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2000年1月获得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硕士;1999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职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市君悦(深
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2011年12月起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郭光先生,195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 年 9 月
至 1990 年 7 月,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助教、讲师;1990 年 10 月至 1993 年
7 月,在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学习;1993 年 8 月至 1994 年 9 月,在德国波恩大
学法学院兼职;1994 年 10 月至 1995 年 6 月为德国慕尼黑克伙尔律师事务所职
员;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5 月,在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学习;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5 月,为德国克虏伯公司法律部职员;1998 年 6 月至 1999 年 2 月,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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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职员;1999 年 3 月至 2001 年 3 月,为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2001 年 4 月至今,为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年 2 月起任
发行人独立董事,兼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高晶先生,195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1982年2月至1985年8月,在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任编辑;1985年9至1991年4
月,在北京印刷学院任教师;1991年5月至1993年8月,为北京百花彩印有限公司
职工;1993年9至1995年11月为北京豹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职工;1995年12至1997
年3月任中国民航报社照排主任;1999年2月至2001年1月任必胜网信息部主任;
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任今日印刷杂志社社长助理;2002年6月至2009年7月任
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编辑;2009年8月至2016年1月任北京豹驰技术发展有限
公司高级工程师。2016年2月起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3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具体情况如下:
表8-2
姓名 性别 职务 监事任期
白雪婷 女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何卓锴 男 职工监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曹丽敏 女 职工监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丁渺淼 男 监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周承东 男 监事 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2日
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白雪婷女士,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泉州
农业工程学校,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1998年5月任厦门市元龙包装贸易有限公
司行政部职员;1998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厦门福龙达彩印有限公司业务部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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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起历任吉宏有限、发行人业务部主管;现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监
事会主席。
何卓锴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四川
师范学院中文系,大专学历;1998年3月至2004年2月任正奇彩印输出主管;2005
年3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经理;2007年4月至2008
年4月自由职业;2008年5月起任廊坊分公司采购部主管;现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
事、廊坊市吉宏监事、滦县吉宏监事。
曹丽敏女士,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漳州
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2004年4月至2007年9月任龙海市公安局户籍协管员,
2007年11月起历任吉宏有限采购部主管、发行人供应链管理部经理;现任发行人
职工代表监事。
丁渺淼先生,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
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起至今任职于福建宏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现任发行人监事。
周承东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漳州
师范学院,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4年在南靖二中任教;1994年9月至2003年7
月任漳州过塘中学英语教研组组长;2003年起任漳州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总务处
主任;2010年6月起任金润悦投资监事;现任发行人监事。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8-3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庄浩 女 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2 日
龚红鹰 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3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2 日
贺静颖 女 副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2 日
吴明贵 男 财务总监 2013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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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庄浩女士、龚红鹰女士的简历分别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二、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简介”和“第八节 一、(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贺静颖女士,197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7月毕业
于西南交通大学,2004年6月取得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7月至1998
年2月,就职于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任工程师;1998年2月至2003年5月任厦门
国际会展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7月至2013年3月任正佳工贸监
事;2003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吉宏有限财务部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
历任吉宏有限、发行人监事;2010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发行人设备工程部经理;
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孝感吉宏监事。
吴明贵先生,197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7月毕
业于三明工业学校工业会计专业,2002年6月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大专学
历,中级会计师; 1994年9月至1997年3月任将乐美东有限公司会计; 1997年4
月至2001年4月任厦门惠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课长;2001年5月至2004年6月任厦
门欣恒顺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4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厦门微联软件开
发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12月至2011年4月任厦门晋联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发行人财务经理; 2013年4月起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庄浩女士:简历详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张和平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龚红鹰女士:简历详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钟金华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天津
科技大学(原天津轻工业学院)印刷包装工程系印刷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1
年6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泉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任印前技术员;2003年10月
至2004年2月,就职于厦门新东亚彩印有限公司任彩印技术员;2004年2月起就职
于正奇彩印,现任正奇彩印电脑部经理。
周平永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江西
省广丰县机电技术专业学校,大专学历;1994年9月至1997年6月,任龙海市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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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有限公司机修工;1997年7月起就职于正奇彩印,现任正奇彩印副总经理。
洪志煌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7月
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印刷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4年12月,就职
于广东中山市中山印艺制版有限公司任印前制作,2005年1月就职于正奇彩印,
现任正奇彩印技术部经理。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0年11月12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
举庄浩、龚红鹰、庄澍、张和平和吴硕为公司董事,同时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选
举庄浩、龚红鹰分别为发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2011年12月31日,经发行人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邵跃明、邓普君、黄建忠、周海涛、汪献
忠为发行人董事,其中邓普君、黄建忠、周海涛、汪献忠为独立董事;
2013年11月12日,发行人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庄
浩、龚红鹰、庄澍、张和平、邵跃明、邓普君、黄建忠、周海涛、汪献忠为发行
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邓普君、黄建忠、周海涛、汪献忠为独立董事。同时,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庄浩、龚红鹰分别为发行人董事长、副董事
长。
2016年2月26日,发行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独立董
事的议案,选举郭光、高晶为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0年11月12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和第一届职工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选举贺静颖、丁渺淼、曹丽敏为发行人监事,
其中曹丽敏为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2011年12月15日,经发行人2011年第一届职
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白雪婷、何卓锴为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2011年12月31日,经发行人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周承
东为发行人监事。同日,发行人2011年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白雪婷为第
一届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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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发行人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卓锴、白雪
婷、曹丽敏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3年11月12日,发行人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丁渺淼、周承东为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同日,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白雪婷为监事会主席。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
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8-4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姓名 现任职务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庄浩 董事长、总经理 3,981.25 -- 45.76%
庄澍 董事 1,531.25 -- 17.60%
张和平 董事 306.25 -- 3.52%
贺静颖 副总经理 306.25 -- 3.52%
副董事长、副总经
龚红鹰 -- 135.00 1.55%
理、董事会秘书
邵跃明 董事 -- 61.05 0.70%
周承东 监事 -- 61.05 0.70%
注:龚红鹰通过永悦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间接持股数量等于其持有永悦投资
15.43%的出资比例与永悦投资持有发行人875万股的乘积;邵跃明和周承东分别通过金润悦
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间接持股数量等于其分别持有金润悦投资4.07%的出资比例与金
润悦投资持有发行人1,500万股的乘积。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持有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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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情况如下:
表8-5
姓名 亲属关系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方式
与董事长庄浩、董事庄澍、董事张和平、副
通过永悦投
庄振海 总经理贺静颖分别为父女关系、父子关系、
资间接持有
翁婿、翁媳关系
注:间接持股数量等于其持有永悦投资71.43%的出资比例与永悦投资持有发行人875万
股的乘积。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表8-6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庄浩 3,981.25 45.76 3,981.25 46.84 3,981.25 46.84
庄澍 1,531.25 17.60 1,531.25 18.02 1,531.25 18.02
张和平 306.25 3.52 306.25 3.60 306.25 3.60
贺静颖 306.25 3.52 306.25 3.60 306.25 3.60
庄振海 625.00 - 525.00 - 525.00 -
龚红鹰 135.00 - 135.00 - - -
邵跃明 61.05 - 61.05 - 61.05 -
周承东 61.05 - 61.05 - 61.05 -
注:庄振海、龚红鹰均通过永悦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邵跃明、周承东均通过金润
悦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012年4月前,庄振海持有永悦投资出资由林巧红代为持有。
截止2015年末,上述人员持股数量与2013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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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
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均未有质押、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表8-7
姓名 在公司担任职务 对外投资公司名称 出资比例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龚红鹰 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43%
董事会秘书
漳州市恒丽电子有限公司 95.72%
天辰(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0%
邵跃明 董事
福建众辰精密机芯有限公司 100%
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 4.07%
周承东 监事 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 4.07%
贺静颖 副总经理 厦门印猫印刷技术有限公司 20%
注:福建众辰精密机芯有限公司为天辰(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投资外,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
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201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表8-8
税前年度薪酬
姓名 现任职务 备注
(万元)
庄浩 董事长、总经理 18.00 --
庄澍 董事 12.00 廊坊分公司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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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和平 董事 12.00 呼市吉宏领取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龚红鹰 14.40 --
董事会秘书
贺静颖 副总经理 14.40 --
邵跃明 董事 -- 未在公司领取
邓普君 独立董事 3.00 独董津贴
黄建忠 独立董事 3.00 独董津贴
周海涛 独立董事 3.00 独董津贴
汪献忠 独立董事 3.00 独董津贴
白雪婷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7.25 --
何卓锴 职工监事 6.17 --
曹丽敏 职工监事 7.00 --
丁渺淼 监事 -- 未在公司领取
周承东 监事 -- 未在公司领取
吴明贵 财务总监 18.16 --
钟金华 核心技术人员 6.72 --
周平永 核心技术人员 9.69 --
洪志煌 核心技术人员 10.28 --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表8-9
兼职单位与
姓名 现任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公司关系
董事长、
庄浩 正奇彩印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香港吉宏 董事 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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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吉宏 执行董事、经理 全资子公司
吉宏纸袋 执行董事、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呼市吉宏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廊坊分公司 负责人、总经理 分公司
张和平 董事
廊坊市吉宏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滦县吉宏 董事长、经理 控股子公司
呼市吉宏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庄澍 董事 廊坊分公司 副总经理 分公司
滦县吉宏 董事 控股子公司
同时担任董事
漳州市恒丽电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的公司
同时担任董事
邵跃明 董事 天辰(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的公司
同时担任董事
福建众辰精密机芯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
的公司
教授、博士生导
黄建忠 独立董事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无
师、院长
同时担任独立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董事的公司
周海涛 独立董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无
汪献忠 独立董事 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执业律师 无
北京印刷学院印刷与包装工程
邓普君 独立董事 副院长、副教授 无
学院工程系
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无
郭 光 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独立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董事
董事的公司
廊坊市吉宏 监事 全资子公司
何卓锴 监事
滦县吉宏 监事 控股子公司
丁渺淼 监事 福建宏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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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总务处主任 无
周承东 监事
持有发行人5%
金润悦投资 监事
以上股东
贺静颖 副总经理 孝感吉宏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
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
的亲属关系
董事长、总经理庄浩与董事庄澍为姐弟关系、与董事张和平为夫妻关系,董
事庄澍与副总经理贺静颖为夫妻关系。除此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协议及重要承诺
(一)签订协议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除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外,未与公司签定其他任何协议。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做
出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相关内容。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
序,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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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2010年11月12日,发行人创立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庄浩、张和
平、庄澍、龚红鹰、吴硕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吴硕因个人原
因辞去董事职务,同时选举邵跃明为董事,增选邓普君、黄建忠、周海涛、汪献
忠为独立董事。
2013年11月12日,发行人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庄浩、龚红鹰、庄
澍、张和平、邵跃明、邓普君、黄建忠、周海涛、汪献忠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其中邓普君、黄建忠、周海涛、汪献忠为独立董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5年11月3日发布的“教人厅函[2015]11号”《教育
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发行人独立
董事黄建忠先生、邓普君先生属于教育部排查和纠正的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
部,2015年12月,黄建忠先生、邓普君先生均向发行人提出辞职意愿。2016年1
月28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更换独立董事并聘任新独
立董事的议案,2016年2月26日发行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更换独立
董事的议案,选举郭光、高晶为公司独立董事,黄建忠、邓普君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2010年11月12日,发行人创立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贺静颖,丁
渺淼为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曹丽敏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同日,
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贺静颖为监事会主席。
2011年12月15日,发行人2011年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增选白雪
婷、何卓锴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贺静颖辞去监事会
主席、监事职务,同时选举周承东为监事。同日,发行人2011年第一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选举白雪婷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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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2日,经发行人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和第一届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白雪婷、何卓锴、丁渺淼、曹丽敏、周承东为发行人第二
届监事会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2年1月5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周红担任发行人财务总
监职务。
2013年1月29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贺静颖担任发行人
副总经理职务。
2013年4月20日,周红由于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发行人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选举吴明贵担任发行人财务总监职务。
2013年11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庄浩为发行人总
经理,龚红鹰、贺静颖为发行人副总经理,吴明贵为发行人财务总监,龚红鹰为
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上述人员
变动,系发行人完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而进行的正常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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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如下担保事项: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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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并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5月发行人对《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经发行人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发行人股东大会能够规范运行,发行人股东能够
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
1、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
在2个月内召开。
2、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
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
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
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
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
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
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
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3、股东大会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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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
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
并作出决议。
4、股东大会的召开与决议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当
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权名册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
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的一名董事主持。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5、累积投票制度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2010年12月3日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发行人股东大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其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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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运作规范,决议合法有效,为公司经营
业务的长远发展和治理结构的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召开21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
况如下:
表9-1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主要议案
创立大会暨第 通过《整体变更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
1 2010 年 11 月 12 日
一次股东大会 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2011 年第一次 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2 2011 年 4 月 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案》等议案
2011 年第二次 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关于修
3 2011 年 5 月 9 日
临时股东大会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通过《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
2010 年年度股 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0 年度
4 2011 年 6 月 15 日
东大会 财务决算报告》, 201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0 年度财务报告》等议案
2011 年第三次
5 2011 年 10 月 12 日 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2011 年第四次 通过《关于收购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
6 2011 年 11 月 1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司的议案》
通过《关于选举邵跃明先生担任董事职务的
2011 年第五次
7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议案》,《关于选举汪献忠先生等 4 人担任公
临时股东大会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制度修订等议案
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
2011 年年度股
8 2012 年 4 月 15 日 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1 年度
东大会
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2012 年第一次
9 2012 年 7 月 10 日 通过《2011 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第二次 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的议案》,《关
10 2012 年 8 月 22 日
临时股东大会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通过《关于厦门海银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
2012 年第三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
11 2012 年 12 月 1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本 200 万元(股份 200 万股)的议案》,《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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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
2013 年第一次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12 2013 年 2 月 18 日
临时股东大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业务担保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方案
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运用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开
2012 年年度股 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首
13 2013 年 5 月 20 日
东大会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等议案
2013 年第二次 通过《关于公司为吉宏(香港)包装有限公
14 2013 年 9 月 1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司提供信用担保事项的议案》
2013 年第三次
15 2013 年 11 月 12 日 通过发行人换届选举聘任董事、监事等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第一次 通过发行人变更营业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
16 2014 年 4 月 2 日
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通过《关于修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关于修订<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议
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上
市具体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
2013 年度股东 于修订<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17 2014 年 5 月 12 日
大会 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厦门吉宏包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
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所涉承诺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14 年度股东 通过《2014 年度财务报告》、《2014 年度利
18 2015 年 4 月 18 日
大会 润分配预案》等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2015 年第一次 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授权董
19 2015 年 5 月 10 日
临时股东大会 事会办理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决议有效期
延期的议案》
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5
2015 年年度股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财务决算
20 2016 年 2 月 26 日
东大会 报告》、《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5
年度财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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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2016 年第一次 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授权董
21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事会办理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决议有效期
延期的议案》
二、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
事长各一名,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一名法律专业
人士、一名行业人士、一名经济学人士。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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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
规则》,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均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2013年5
月,发行人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1、董事会的召开和提案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
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2、董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3、董事会的决议和回避表决制度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会议表
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或书面等方式进行。
董事的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见中选择其
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见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
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
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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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
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
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
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2010年12月3日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发行人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其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全
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董事权利,各次董事会的召开、决议均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表9-2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主要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审议总
1 2010 年 11 月 12 日
第一次会议 经理工作细则等议案
通过同意将厦门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廊坊分
第一届董事会
2 2011 年 3 月 12 日 公司更名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会议
廊坊分公司的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 2011 年 3 月 18 日
第三次会议 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4 2011 年 4 月 23 日 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等议案
第四次会议
通过《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0
第一届董事会
5 2011 年 5 月 25 日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0 年度财务决算
第五次会议
报告》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
6 2011 年 9 月 26 日
六次会议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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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关于收购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7 2011 年 10 月 30 日 的议案》,《关于注销子公司廊坊开发区吉宏印
第七次会议
刷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通过《关于选举邵跃明先生担任董事职务的议
第一届董事会 案》,《关于董事会增加 4 名董事的议案》,《关
8 2011 年 12 月 15 日
第八次会议 于选举汪献忠先生等 4 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议案》等议案
通过《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富骏激光材料有
第一届董事会
9 2012 年 1 月 5 日 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
第九次会议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议案
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1
第一届董事会
10 2012 年 3 月 15 日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1 年度财务决算
第十次会议
报告》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11 2012 年 6 月 24 日 通过《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
12 2012 年 7 月 2 日
第十二次会议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的议案》、《关于
13 2012 年 8 月 6 日
第十三次会议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子公司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
14 2012 年 9 月 11 日
第十四次会议 限公司变更营业范围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5 2012 年 11 月 14 日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通过《关于厦门海银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合
第一届董事会 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6 2012 年 11 月 29 日
第十六次会议 200 万元(股份 200 万股)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第一届董事会
17 2013 年 1 月 29 日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聘任贺静颖
第十七次会议
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通过《聘任吴明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18 2013 年 4 月 20 日
第十八次会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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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方案的
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开发行股
第一届董事会 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
19 2013 年 4 月 29 日
第十九次会议 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厦门吉
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厦
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草案)》等议案
通过《201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
第一届董事会
20 2013 年 8 月 12 日 于对子公司廊坊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增资的
第二十次会议
议案》、《投资设立湖北全资子公司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公司为吉宏(香港)包装有限公司
21 第二十一次会 2013 年 8 月 29 日
提供信用担保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收购吉宏(香港)包装有限公司股
22 第二十二次会 2013 年 9 月 18 日
权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发行人换届并选举第二届董事、监事
23 第二十三次会 2013 年 10 月 27 日
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4 第二十四次会 2013 年 11 月 4 日 通过关于发行人对廊坊市吉宏增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5 2013 年 11 月 12 日 通过发行人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管人员等议案
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6 2013 年 12 月 7 日 通过发行人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7 2014 年 3 月 17 日 通过关于变更营业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
第三次会议
通过《关于修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议案>的议
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上市具体事宜
的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修订<厦门
第二届董事会 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
28 2014 年 4 月 18 日
第四次会议 议案》、《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承诺事项的议案》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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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
包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远东
第二届董事会
29 2014 年 6 月 18 日 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购买机器设备的议案》、《关
第五次会议
于为子公司厦门吉宏纸品有限公司代付设备
款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30 2014 年 8 月 30 日 通过《201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31 2014 年 8 月 30 日 通过《201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第六次会议
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第二届董事会
32 2014 年 9 月 12 日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厦门
第七次会议
市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等
通过《关于增资入股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33 2014 年 11 月 3 日 的议案》、《关于将部分机器设备转让给控股子
第八次会议
公司的议案》等
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江南
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 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
34 2015 年 1 月 4 日
第九次会议 包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关于撤销对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
司认缴出资的议案》等
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
第二届董事会
35 2015 年 3 月 16 日 度财务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第十次会议
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关于廊坊分公司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机器设备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申
第二届董事会
36 2015 年 4 月 24 日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
第十一次会议
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上市具体
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等
第二届董事会
37 2015 年 7 月 18 日 通过《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第十二次会议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廊坊市吉宏印刷有限公
司筹建新厂区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
第二届董事会
38 2015 年 8 月 27 日 吉宏纸品有限公司更名的议案》、《关于修改<
第十三次会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
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廊坊市吉宏印刷有限
39 2015 年 10 月 22 日
第十四次会议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吉宏环保纸袋
40 2015 年 12 月 8 日
第十五次会议 有限公司修改其章程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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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2015 年度财务报告》、《关于预计首发
第二届董事会
41 2016 年 1 月 22 日 后即期回报摊薄及填补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通过《关于提名郭光先生、高晶先生为公司独
42 2016 年 1 月 28 日
第十七次会议 立董事的议案》
第二届第十八 《关于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3 2016 年 3 月 1 日
次会议 《关于变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第二届第十九 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
44 2016 年 3 月 30 日
次会议 办理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延期的
议案》等
三、监事会
(一)监事会的设置
发行人的常设监督机构是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
事三名,超过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
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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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监事会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规范运行,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义务
并行使权利。2013年5月,发行人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
修订。
1、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
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监事提议召开时;
(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监事会的通知及内容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
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专人送出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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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的时间、地点;(2)拟审议
的事项(会议提案);(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
议;(4)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5)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3、监事会的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或书面方式进行。监事的表决意向
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
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
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
监事过半数同意。
(四)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2010年12月3日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发行人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其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全
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监事权利,各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决议均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表9-3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主要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通过《选举贺静颖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1 2010 年 11 月 12 日
第一次会议 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届监事会
2 2011 年 5 月 25 日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1 年度财
第二次会议
务预算报告》等议案
通过《关于选举周承东先生担任公司监事
第一届监事会
3 2011 年 12 月 15 日 会监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增加 2 名监
第三次会议
事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通过《关于选举白雪婷担任公司第一届监
4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第四次会议 事会主席的议案》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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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届监事会
5 2012 年 3 月 15 日 《2011 年度财务报告》、《2011 年度利润分
第五次会议
配预案》等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6 2012 年 11 月 14 日
第六次会议 的议案》
通过《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2
第一届监事会
7 2013 年 4 月 29 日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2 年度利润分配
第七次会议
预案》等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通过《关于公司为吉宏(香港)包装有限
8 2013 年 8 月 29 日
第八次会议 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9 2013 年 10 月 27 日
第九次会议 监事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0 2013 年 11 月 12 日 通过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议案
第一次会议
通过《关于修订<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
第二届监事会 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厦门
11 2014 年 4 月 18 日
第二次会议 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2 2014 年 8 月 30 日 通过《201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第三次会议
通过《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第二届监事会
13 2015 年 3 月 16 日 年度财务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14 2015 年 7 月 18 日 通过《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第五次会议
通过《2015 年度财务报告》、《关于预计首
第二届监事会
15 2016 年 1 月 22 日 发后即期回报摊薄及填补方案相关事宜的
第六次会议
议案》等
四、独立董事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聘任了四名独立董事,同时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用以明
确独立董事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提高独立董事决策能力。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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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原有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2013年11月12
日,发行人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续聘。2016
年2月26日,发行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郭
光、高晶为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的设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
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担任独立董事所必须具备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
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金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
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独立董
事履行职权需要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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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需要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
5、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
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
资等重大事项;
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7、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8、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制度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11年发行人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保障。同时,发
行人股东大会选举邓普君先生、黄建忠先生、周海涛先生、汪献忠先生为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2月26日,发行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更
换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郭光、高晶为独立董事,邓普君、黄建忠不再担任公司
的独立董事。目前,公司董事会九名成员中独立董事为四名,占董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一以上。
自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上
市规则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
司重大关联交易、高管人员聘任等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
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设立了董事会秘书,明确了公司董事会
秘书承担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与义务,并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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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有助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的履行
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
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担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
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3、最近三年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公司现任监事或独立董事;
5、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7、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8、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9、连续两年未参加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的;
10、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三)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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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
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
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
交易所报告并办理公告;
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所有问
询;
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规则及相关规定的
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
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交易所报告;
8、《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发行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规定可以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审计、
薪酬、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置各专
门委员会。2013年1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聘任。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对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变更。
同时,发行人还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并选举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有利于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水平。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邓普君、黄建忠、庄浩组成,邓普君担任主任委员,2016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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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委员变更为郭光、高晶、庄浩。根据工作细则的规定,战略委
员会主要职责为: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战略委员会根据职责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
持。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
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
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战略委员会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如下:
表9-4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主要议案
第一届第一次
1 2012 年 6 月 28 日 审议发行人对子公司呼市吉宏增资事项
会议
第一届第二次
2 2012 年 8 月 2 日 审议发行人注销子公司富骏激光事项
会议
第一届第三次 审议发行人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廊
3 2012 年 11 月 10 日
会议 坊市吉宏事项
第一届第四次
4 2012 年 11 月 25 日 审议海银创投对发行人增资事项
会议
第一届第五次 审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相
5 2013 年 4 月 18 日
会议 关事项
审议发行人投资设立湖北全资子公司、对
第一届第六次
6 2013 年 8 月 7 日 子公司廊坊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增资等相
会议
关事项
第一届第七次
7 2013 年 9 月 14 日 审议关于收购香港吉宏股权的议案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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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第八次 审议发行人对子公司廊坊市吉宏印刷有限
8 2013 年 10 月 12 日
会议 公司增资相关事项
第二届第一次
9 2013 年 12 月 2 日 关于投资设立滦县吉宏的相关事项
会议
第二届第二次 关于修订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10 2014 年 4 月 8 日
会议 等相关事项
第二届第三次
11 2014 年 10 月 27 日 关于发行人对山东亿同新增资事项
会议
(二)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周海涛、汪献忠、邵跃明组成,周海涛担任主任委员,根据工
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2、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3、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4、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5、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6、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7、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
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审计委员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审计
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
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审计委员会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如下:
表9-5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主要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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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第一次 审议发行人聘任 2012 年会计师事务所事
1 2012 年 3 月 5 日
会议 项
第一届第二次
2 2012 年 6 月 20 日 审议发行人 2011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会议
第一届第三次
3 2012 年 8 月 2 日 审议发行人注销子公司富骏激光事项
会议
审议发行人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廊
第一届第四次
4 2012 年 11 月 10 日 坊市吉宏事项;审议发行人聘任内审部门
会议
负责人事项
第一届第五次 审议发行人聘任 2013 年会计师事务所事
5 2013 年 4 月 18 日
会议 项;审议发行人 2012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第一届第六次 审议发行人 201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等事
6 2013 年 8 月 10 日
会议 项
第二届第一次 审议发行人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
7 2014 年 4 月 15 日
会议 等事项
第二届第二次
8 2014 年 8 月 25 日 审议发行人 201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事项
会议
第二届第三次 审议发行人 2014 年度财务报告事项;审议
9 2015 年 3 月 5 日
会议 发行人 2014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等
第二届第四次
10 2015 年 7 月 12 日 审议发行人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事项
会议
第二届第五次
11 2016 年 1 月 12 日 审议发行人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等
会议
(三)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黄建忠、周海涛、庄浩组成。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委
员会变更为:高晶、周海涛、庄浩。高晶担任主任委员,根据工作细则的规定,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就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
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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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当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
提出替代性的董事、经理人选。
提名委员会根据职责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
持。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
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提名委员会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如下:
表9-6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主要议案
第一届第一次 审议发行人提名全资子公司廊坊市吉宏执
1 2012 年 11 月 10 日
会议 行董事事项
第一届第二次
2 2013 年 1 月 25 日 审议发行人提名副总经理事项
会议
第一届第三次
3 2013 年 4 月 16 日 审议发行人提名财务总监事项
会议
第一届第四次 审议发行人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独立
4 2013 年 10 月 20 日
会议 董事等事项
审议《关于提名张和平、庄澍为拟新设滦
第二届第一次
5 2013 年 12 月 7 日 县子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张和平为
会议
拟新设滦县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二届第二次 审议《关于提名庄浩为拟新设吉宏纸品子
6 2014 年 3 月 12 日
会议 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议案》
第二届第三次 审议《关于提名郭光先生、高晶先生为公
7 2016 年 1 月 18 日
会议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周海涛、汪献忠、邵跃明组成,汪献忠担任主任委员,
根据工作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
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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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
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
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
主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如下:
表9-7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主要议案
第一届第一次 审议 2012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审议发
1 2012 年 3 月 5 日
会议 行人高管人员 2012 年度薪酬事项
第一届第二次 审议发行人董事及高管 2013 年度薪酬事
2 2013 年 4 月 18 日
会议 项
第二届第一次 审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及高管 2014 年度
3 2014 年 4 月 8 日
会议 薪酬的事项
第二届第二次 审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及高管 2015 年度
4 2015 年 3 月 5 日
会议 薪酬的事项
审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16 年年
第二届第三次
5 2016 年 1 月 12 日 度薪酬的议案;审议关于预计首发后即期
会议
回报摊薄及填补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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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并制定了经营决策程序与规则。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八、控股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及发行人对控股股东担保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的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三、(二)
偶发性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
(二)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的担保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
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报告期内发行人周转贷款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周转贷款基本情况
表 9-8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 1,794.24 1,935.75 2,795.24
厦门协永盛彩印有限公司 -- -- 1,415.76
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6,615.14 5,995.18 2,752.26
合计 8,409.38 7,930.93 6,963.26
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均为发行
人全资子公司,厦门协永盛彩印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周转贷款的背景
其一、主要原因为贷款发放时间与借款人支付供应商货款时间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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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通常为一年,对一笔一年期贷款来说,一年发
放一次,而公司一般根据供应商账期支付货款,几乎每周都有付款,贷款发放时
间与借款人供应商货款支付时间不匹配,因此部分货款是由发行人用自有资金支
付,待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时,部分由发行人周转贷款后再根据资金安排在合同约
定的付款时间支付给供应商。此外,根据发行人贷款发放银行的规定,发行人在
获取银行贷款时必须向银行提供对应的商务合同,并在银行的监管下支付给约定
的交易对象。
其二、发行人属于资金密集型生产企业,且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了保证产
品质量及客户印刷工艺的要求,提升发行人的市场竞争能力,发行人需要较多的
资金购买先进的、自动化的配套设备及新建厂房。在我国现有的融资环境下,民
营企业融资相对较难,并且由于信贷政策原因,固定资产贷款审批程序较为繁琐、
审批时间相对较长且较难取得。为了解决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利用
周转贷款补充营运资金,从而完成部分固定资产的投资和建设。
(三)周转贷款的具体用途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关联公司及供应商周转的贷款已全部收回。发
行人周转贷款后,获得的资金用途为:1、补充资本性支出占用的营运资金,用
于支付货款、支付租赁设备款、偿还借款、支付借款利息等;2、支付设备款、
工程款等资本性支出。具体用途见下表所示:
表 9-9 单位:万元
用途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支付货款 4,010.33 2,716.52 3,391.33
支付货款占比 48% 34% 49%
2、购买及租赁设备 487.16 1,215.11 630.27
支付工程款 53.42 285.69 476.02
购买及租赁设备及支付工程款占比 6% 19% 16%
3、补充营运资金支付货款之外的其他款项 3,858.47 3,713.61 2,465.64
其中:支付职工工资 653.91 610.46 399.5
支付税金、水电费 703.02 688.25 366.6
分、子公司资金周转 671.59 419.09 8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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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其他银行借款 736.97 992.43 450.83
支付借款利息 163.49 168.18 190.6
其他与经营相关支出 929.49 835.2 214.03
补充营运资金支付货款之外的其他款项占比 46% 47% 35%
合计 8,409.38 7,930.93 6,963.26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约34%-49%的周转贷款资金用于支付货
款,约35%-47%的周转贷款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用于支付货款之外的其他经营性
支出,剩余约19%以下的周转贷款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设备款。
(四)周转贷款相关内控制度
发行人《长短期借款内部控制制度》对周转贷款事项的规定如下:
“第十五条 如公司涉及通过本公司关联公司及供应商周转贷款的情况,应
按以下细则执行:
1、公司通过关联方及供应商周转贷款须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2、公司财务部须了解该供应商历史信用状况、近期的资金、经营状况是否
良好,经调查无异常后方可放款。
3、公司须取得贷款周转方保证在 2 个工作日内将周转资金由其账户划转至
本公司账户的承诺函。
4、财务部相关人员对上述周转贷款凭证进行复核后交由出纳执行。
5、每笔周转资金放款后,财务部应有专人跟踪每笔款项从对方账户划转至
公司账户,当出现周转贷款不能及时、足额转回公司指定账户时,财务部应及时
上报公司总经理,安排专人采取有效措施催收上述资金。”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对通过关联公司及供应商周转贷
款的审批程序、资金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我们认为发行人相关内控
制度较为完善且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发行人用于周转贷款的资金除极少部分
滞后 1-2 个工作日收回外,其余均在 2 个工作日内收回,未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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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发行人周转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用于资金拆借、证券投
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入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发行人均按贷
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
十、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一)公司管理层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意见
根据发行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公
司现行的内部控制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
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
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
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自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当然,这些内部控制制度虽已初
步形成完善的体系,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内控制度还将进一步健
全和完善,并将在实际工作中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本公司内部控制于2015
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申报会计师中喜会计师出具“中喜专审字【2016】第0062号”《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申报会计师认为:“我们认为,吉宏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相关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
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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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
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非经特别说明,以下引用的财务
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喜审字【2016】第0016号)。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除阅读本节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外,还应关注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
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10-1 单位: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914,333.68 43,261,539.92 36,697,625.22
应收票据 18,267,666.94 14,587,340.83 29,716,504.12
应收账款 143,940,612.15 111,881,910.79 87,355,590.89
预付款项 2,509,845.06 3,137,367.38 4,880,973.81
其他应收款 6,100,265.18 4,865,703.56 5,144,603.17
存货 64,081,095.64 54,791,107.75 44,126,853.50
其他流动资产 9,335,817.14 12,414,884.49 3,498,953.18
流动资产合计 301,149,635.79 244,939,854.72 211,421,103.8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257,065,757.24 250,412,133.31 153,922,959.81
在建工程 7,452,587.28 148,142.00 31,995,313.98
无形资产 38,012,475.73 25,903,698.22 25,947,790.96
开发支出 - 16,140.00
长期待摊费用 2,461,755.26 3,674,600.68 1,149,220.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12,371.59 2,234,516.50 870,194.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15,853.48 3,288,304.09 27,470,855.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1,620,800.58 285,661,394.80 241,372,474.81
资产总计 612,770,436.37 530,601,249.52 452,793,5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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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337,000.00 148,490,000.00 97,210,506.39
应付票据 62,219,329.51 25,070,517.88 18,942,993.47
应付账款 82,098,710.46 62,193,215.38 61,881,552.40
预收款项 87,722.02 24,637.22 56,701.22
应付职工薪酬 7,549,510.95 5,547,689.65 4,280,972.19
应交税费 3,315,665.09 1,863,092.38 3,274,328.03
其他应付款 1,083,225.70 1,203,513.71 2,642,893.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114,418.19 22,338,806.00 11,491,014.68
流动负债合计 321,805,581.92 266,731,472.22 199,780,961.4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600,000.00 16,775,000.00
长期应付款 17,208,454.18 18,060,662.67 17,858,605.54
递延收益 4,486,589.19 5,036,693.01 5,424,509.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295,043.37 23,097,355.68 40,058,115.23
负债合计 346,100,625.29 289,828,827.90 239,839,076.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7,000,000.00 87,000,000.00 87,000,000.00
资本公积 35,965,289.46 35,965,289.46 35,965,289.46
其他综合收益 -924.78 -73.51 -76.10
盈余公积 10,501,179.43 7,559,431.94 6,349,580.90
未分配利润 122,036,473.74 94,553,789.92 83,639,707.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5,502,017.85 225,078,437.81 212,954,502.06
少数股东权益 11,167,793.23 15,693,983.8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6,669,811.08 240,772,421.62 212,954,502.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12,770,436.37 530,601,249.52 452,793,5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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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表10-2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21,865,300.36 385,927,475.74 387,255,903.69
其中:营业收入 521,865,300.36 385,927,475.74 387,255,903.69
二、营业总成本 487,432,505.86 370,603,948.54 349,633,728.97
减:营业成本 413,806,377.71 312,117,443.69 302,815,224.55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13,082.86 2,027,510.03 1,927,126.24
销售费用 28,081,259.07 20,311,628.70 19,768,733.59
管理费用 26,950,180.61 23,821,948.25 17,956,447.18
财务费用 12,801,411.89 11,088,534.74 7,318,184.53
资产减值损失 3,380,193.72 1,236,883.13 -151,987.1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投资收益 -
三、营业利润 34,432,794.50 15,323,527.20 37,622,174.72
加:营业外收入 4,194,283.88 2,501,121.84 3,134,210.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1,388.30 112,733.56 48,640.75
减:营业外支出 209,682.79 730,604.68 782,788.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4,910.97 614,639.02 546,502.32
四、利润总额 38,417,395.59 17,094,044.36 39,973,596.60
减:所得税费用 5,559,154.86 -83,872.61 3,641,504.89
五、净利润 32,858,240.73 17,177,916.97 36,332,091.7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
- -
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384,431.31 19,083,933.16 36,332,091.71
少数股东损益 -4,526,190.58 -1,906,016.1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51.27 2.59 -76.1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851.27 2.59 -76.10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851.27 2.59 -76.10
其他综合收益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51.27 2.59 -76.1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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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857,389.46 17,177,919.56 36,332,015.6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7,383,580.04 19,083,935.75 36,332,015.61
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4,526,190.58 -1,906,016.19 -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3 0.22 0.4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3 0.22 0.4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10-3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3,194,520.61 284,145,936.65 274,738,376.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778,700.30 1,407,102.46 950,288.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47,956.10 2,889,144.96 4,427,737.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9,121,177.01 288,442,184.07 280,116,402.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7,311,884.33 170,910,673.07 147,924,333.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558,060.72 49,523,886.07 41,321,352.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844,296.07 24,553,160.39 28,148,464.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146,934.05 27,799,482.44 27,362,008.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3,861,175.17 272,787,201.97 244,756,158.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60,001.84 15,654,982.10 35,360,243.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2,700.0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516,000.00 528,828.00 1,725,9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000.00 368,600.00 1,764,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67,000.00 1,170,128.06 3,490,3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4,177,041.50 39,600,229.88 52,882,658.6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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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177,041.50 39,600,229.88 52,882,658.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10,041.50 -38,430,101.82 -49,392,358.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600,000.00 1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17,600,000.00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8,909,683.75 173,310,000.00 152,415,277.6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7,74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8,909,683.75 190,910,000.00 170,155,277.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1,719,683.75 129,420,506.39 111,319,971.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6,635,731.22 16,464,366.67 9,082,316.23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63,757.05 18,714,395.34 17,840,482.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6,219,172.02 164,599,268.40 138,242,769.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09,488.27 26,310,731.60 31,912,507.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1,107.08 554.4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58,420.85 3,536,166.33 17,880,392.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192,849.01 30,656,682.68 12,776,290.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734,428.16 34,192,849.01 30,656,6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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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10-4 单位: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273,294.64 21,939,797.98 22,144,105.35
应收票据 15,018,386.34 12,115,340.83 17,516,504.12
应收账款 98,519,977.99 76,090,492.86 65,290,491.63
预付款项 767,103.87 1,550,467.09 3,862,794.07
其他应收款 37,863,227.91 20,751,068.70 33,288,156.50
存货 45,067,909.17 34,910,903.10 32,099,735.1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360,368.66 5,158,899.16 2,944,914.29
流动资产合计 241,870,268.58 172,516,969.72 177,146,701.1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83,006,023.75 83,006,023.75 45,506,023.75
固定资产 156,038,594.90 146,519,131.29 98,860,381.70
在建工程 2,801,451.32 -- 31,328,627.81
无形资产 9,606,501.57 9,918,509.86 9,715,648.23
开发支出 16,140.00
长期待摊费用 1,651,839.32 1,727,721.35 980,034.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6,296.90 1,778,623.44 641,694.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91,066.55 3,554,170.22 24,787,006.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6,611,774.31 246,504,179.91 211,835,558.10
资产总计 498,482,042.89 419,021,149.63 388,982,2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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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4,534,000.00 128,490,000.00 97,210,506.39
应付票据 52,225,587.92 19,533,571.50 18,942,993.47
应付账款 60,161,939.90 38,481,076.28 38,358,039.02
预收款项 87,722.02 24,637.22 24,637.22
应付职工薪酬 4,963,614.97 4,125,700.27 3,689,364.74
应交税费 1,589,131.33 1,044,504.67 1,961,439.66
其他应付款 14,674,642.92 3,980,846.00 2,391,384.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318,941.32 19,283,170.50 7,434,238.59
流动负债合计 270,555,580.38 214,963,506.44 170,012,603.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6,775,000.00
长期应付款 15,951,277.62 14,054,409.43 17,155,149.48
递延收益 3,272,967.07 3,758,490.78 3,933,273.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224,244.69 17,812,900.21 37,863,423.22
负债合计 289,779,825.07 232,776,406.65 207,876,026.6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7,000,000.00 87,000,000.00 87,000,000.00
资本公积 34,963,374.81 34,963,374.81 34,963,374.81
盈余公积 10,501,179.43 7,559,431.94 6,349,580.90
未分配利润 76,237,663.58 56,721,936.23 52,793,276.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8,702,217.82 186,244,742.98 181,106,232.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8,482,042.89 419,021,149.63 388,982,2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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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表10-5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40,249,126.36 249,183,050.86 273,361,536.79
减:营业成本 264,023,510.40 204,058,774.82 218,976,923.9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78,881.28 1,368,356.50 1,231,846.17
销售费用 18,990,415.27 14,720,249.83 15,463,064.61
管理费用 15,332,710.08 12,612,608.63 11,390,180.31
财务费用 10,875,624.43 9,469,435.08 6,818,350.56
资产减值损失 2,293,104.02 460,790.04 -133,869.5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投资收益 1,245,741.07 1,158,302.82 1,768,695.06
二、营业利润 28,300,621.95 7,651,138.78 21,383,735.82
加:营业外收入 3,745,123.15 3,861,377.13 3,025,446.5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2,578.23 1,812,657.20 48,640.75
减:营业外支出 209,680.67 550,934.07 779,455.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134,910.97 461,300.67 543,168.99

三、利润总额 31,836,064.43 10,961,581.84 23,629,726.98
减:所得税费用 2,418,589.59 -1,136,928.59 909,508.53
四、净利润 29,417,474.84 12,098,510.43 22,720,218.4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六、综合收益总额 29,417,474.84 12,098,510.43 22,720,218.4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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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10-6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4,929,539.97 208,011,811.29 224,722,657.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778,700.30 1,407,102.46 950,288.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83,398.68 2,540,274.00 3,825,322.81
现金流入小计 280,491,638.95 211,959,187.75 229,498,268.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4,992,320.02 116,401,511.71 132,460,664.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525,137.54 30,427,489.98 30,140,549.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830,847.64 14,647,884.94 19,166,003.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618,981.76 19,194,748.13 22,610,049.92
现金流出小计 228,967,286.96 180,671,634.76 204,377,267.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524,351.99 31,287,552.99 25,121,001.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2,700.0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70,502.09 2,449,204.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516,000.00 4,367,828.00 1,718,4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1,882,264.46 136,222,723.56 34,717,180.44
现金流入小计 135,398,264.46 141,933,753.71 38,884,784.8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1,217,767.52 25,927,746.55 33,535,029.9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500,000.00 19,007,938.4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603,530.27 106,258,134.25 43,442,681.26
现金流出小计 133,821,297.79 169,685,880.80 95,985,649.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6,966.67 -27,752,127.09 -57,100,864.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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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 -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5,500,683.75 143,310,000.00 152,415,277.6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930,773.60 23,600,000.00 58,153,168.76
现金流入小计 209,431,457.35 166,910,000.00 220,568,446.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1,719,683.75 119,420,506.39 111,319,971.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5,258,730.95 15,306,366.67 9,082,316.23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438,087.96 36,180,460.56 57,675,753.34
现金流出小计 257,416,502.66 170,907,333.62 178,078,040.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85,045.31 -3,997,333.62 42,490,405.5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16,273.35 -461,907.72 10,510,542.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641,255.09 16,103,162.81 5,592,620.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757,528.44 15,641,255.09 16,103,162.81
二、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15
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
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16】第0016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
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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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
并范围如下表所示:
表10-7 单位:万元
注册 权益比 是否合并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投资额
资本 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呼市吉宏 呼和浩特 2,000 2,000 100 合并 合并 合并
正奇彩印 厦门市 150 49.81 100 合并 合并 合并
廊坊市吉宏 河北廊坊 2,000 2,000 100 合并 合并 合并

香港吉宏 香港 1 1 100 合并 合并 合并
孝感吉宏 孝感市 500 500 100 合并 合并 合并
滦县吉宏 河北唐山 2,000 1,200 60 合并 合并 -
吉宏纸袋 厦门市 5,000 2,550 51 合并 合并 -
注:香港吉宏认缴出资额为1万港元。
1、2013年9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庄浩与
厦门吉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庄浩将其持有的香港吉宏100%股权以出资额
10,000港元转让给厦门吉宏。上述股权转让手续于2013年10月16日办理完毕,自
此,香港吉宏成为厦门吉宏全资子公司。
2、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在湖北省孝感市设
立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于2013年11
月15日取得孝感市孝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2013年开
始合并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3、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滦县
经济开发区与自然人齐思钺共同投资设立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滦县吉宏
包装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2日取得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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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从2014年1月开始合并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
4、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在厦门市与厦门靖晨
工贸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厦门吉宏纸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
中公司认缴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厦门吉宏纸品有限公司于2014
年6月10日取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2014年6月开
始合并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5年9月11
日,更名为“厦门吉宏环保纸袋有限公司”。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及依据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采取自取货形式的,提货并取得收款凭证时间即为确认收入实现;采用发货
到对方指定地点方式的,以公司将商品发至对方单位指定地点并验收,取得收款
凭证作为确认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采用以下方法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1)已完工作的测量;(2)
己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的劳务总量的比例;(3)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
比例。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原则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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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二)金融工具的分类和核算方法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公司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均按公允价值计量,在进行后续计量时,四类
资产的计量方式有所不同。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取得时的公允价
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
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时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
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该金融资产处置时其取得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原计
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入投资收益。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按双方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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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及摊余成本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
益。该金融资产处置时其取得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
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
他金融负债,取得时按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
间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认其公允价
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
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
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
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对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
值准备;计提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其
中,属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在随后发生公允价值回升时,原减值准备可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其减值准备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三)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
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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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根据存货全面清查的结果,按单个存货项目
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估计的市价扣
除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销售费用和税金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
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
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购买
成本的公允价值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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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作为商誉;如果购买成本的公允价值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的份额,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
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
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
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资
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该项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债务重组方
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或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
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
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
确定。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1)任何一个合
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2)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
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3)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
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
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
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
配政策等的制定。(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
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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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公司按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
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
象的,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被投资单位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
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年限超过
一年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
用直线法提取折旧。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表10-8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30 5% 4.75%~3.17%
机器设备 10 5% 9.50%
交通运输工具 5 5% 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5% 19.0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按照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市价大
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
期内不可能恢复;公司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
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同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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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公司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
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公司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
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其他有可能表明资
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其中,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
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5、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指正在兴建中的资本性资产,以实际成本入账。成本包括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机器设备的购置成本、建筑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以及资本化利息与
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限: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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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结转固定资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若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则先预估价
值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按实际成本调整原估计价值,
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
的在建工程,按该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实质上
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在建工程,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七)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核算内容
公司的无形资产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照经济
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在其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进行摊销。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有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
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公司综合各方面情
况,如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企业的历史经验
等,来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如果经过这些努力,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
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
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同于以前的估计,则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
改变其摊销年限;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
是有限的,则按照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处理。
4、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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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费用化,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
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具体为:(1)从
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2)有意完成
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销售它。(3)该无形资产可以产生可能未来经济利益。(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对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可以可靠地
计量。
5、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公司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成
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商品房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
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土地使用权的账
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单独进行摊销。
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表10-9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坏账准
单项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
备的确认标准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的
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
计提方法
生减值的,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表10-10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账龄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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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1
账 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账龄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账龄 1 至 2 年 10.00%
账龄 2 至 3 年 20.00%
账龄 3 至 4 年 40.00%
账龄 4 至 5 年 60.00%
账龄 5 年以上 100.00%
注:关联方之间个别计提坏账,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再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根据金额大小分别归类到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
(九)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的内容及资本化原则:公司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摊
销、辅助费用及外币借款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
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借款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
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
产活动已经开始。
3、暂停资本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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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
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
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
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公司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
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公司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
权平均数与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应予资本化利息金额。
(十)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货
币性资产按照收到或应收到的金额计量,非货币性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以名义金额1元计量。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但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
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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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中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出租人按资产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
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
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中的固定资产,按照类似资产
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
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
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
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
费、谈判费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赁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
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应当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
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
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方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
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承租人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
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确定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
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
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
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
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内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
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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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
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生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
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初始确认后的商誉,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损失的金额计
量。商誉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商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
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对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
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
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销
公司间内部重大交易、内部往来及权益性投资项目后编制而成。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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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
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十四)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方应当根据其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
分类。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
合营安排,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
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2)合营安排的
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
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
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应当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
新评估。
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
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
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
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
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
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
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
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
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
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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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十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
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
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
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
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
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
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
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
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如下:
表10-12 单位:元
日 期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递延收益 5,424,509.69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负债 -5,424,509.69
(2)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其他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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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六、主要税项及享受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表10-13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设计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 5%、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25%
1、增值税
发行人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分别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符合
规定的进项税从销项税中抵扣。
2、营业税
发行人及所属子公司对涉及的营业税收入,按应税收入的5%计征。
3、城建税
本公司厦门吉宏本部2015年6月以前城建税税率为5%,因所在地厦门市海沧
区东孚镇撤镇设东孚街道办事处,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地方税务局东孚分局公告,
自2015年6月起,本公司厦门本部城建税税率调整为7%。
子公司呼市吉宏城建税税率为5%,本公司廊坊分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城建税
税率为7%。
4、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实际执行的所得税税率
表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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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纳税主体 计税依据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母公司 厦门吉宏 应税收入 15% 15% 15%
分公司 廊坊吉宏 应税收入 15% 15% 15%
呼市吉宏 应税收入 15% 15% 15%
正奇彩印 应税收入 20% 20% 25%
廊坊市吉宏 应税收入 25% 25% 25%
子公司 香港吉宏 利得 16.50% 16.50% 16.50%
孝感吉宏 应税收入 25% 25% 25%
滦县吉宏 应税收入 25% 25% -
吉宏纸袋 应税收入 25% 25% -
注 1:子公司吉宏(香港)包装有限公司仅缴纳利得税,税率为 16.5%。
注 2:正奇彩印 2014 年度、2015 年度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条件, 其所
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税收优惠
1、发行人自2011年起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2)2011年11月8日,发行人被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
为GF2011351001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获得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适用15%的优惠税率。自2011年起至2013年发行人
母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完成厦门市海沧
区国家税务局的登记备案工作。
2014年6月27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本公司继续被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F20143510007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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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15日经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登记备案,本公司2014年、2015年享受15%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
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
例实行税额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
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
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
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
结转抵免。”
根据上述规定,2012年8月3日经呼和浩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呼和
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的
函》批准,2012年9月14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国家税务局审核并备案登
记,呼市吉宏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税的设备共计542台、设备金额为33,031,818.46
元,自2012年9月起可以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3,303,181.85元,2012年度发行人抵
免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为 1,828,629.73 元 , 2013 年 度 发 行 人 抵 免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为
1,474,552.12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可抵免的所得税额已全部抵免。
2014年2月11日,本公司取得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事项备案通知书》,本公司2013年度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三部委公布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范围
内的专用设备228台套,其原值为20,556,248.41元,按规定可抵免企业所得税金
额2,055,624.84元。本公司已于2013年度全部抵免。
2014年10月29日,呼市吉宏取得土默特左旗国家税务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先备案通知书》,子公司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改委三部委公布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范围内的专用设备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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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套,其原值为6,683,087.82元,按规定可抵免企业所得税668,308.78元。2014年
度已全部抵免。
本公司2014年度购置并实际使用的专用设备138台套(原值为24,532,453.08
元),属于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节能、
节水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和环境保护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优
惠目录(2008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文件的范围,按规定可抵免企业
所得税2,453,245.31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2月10日就上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
项向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了备案登记。本公司2014年度实际抵免企业所
得税1,361,726.04元,相应减少2014年度当期所得税费用1,361,726.04元,2015年
度抵免企业所得税1,091,519.27元,已全部抵免完毕。
本公司之子公司厦门吉宏环保纸袋有限公司2014年度购置并实际使用的专
用设备137台(原值为16,800,868.41),属于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
改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
和环境保护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
文件的范围,按规定可抵免企业所得税1,680,086.84元。子公司已于2015年2月10
日就上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向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了备案登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吉宏纸袋尚未抵免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2015年度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
委三部委公布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范围内的专用设备13台套,金
额共计17,278,632.49元,按规定可抵免企业所得税1,727,863.25元。本公司已于
2016年1月21日就上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向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及廊
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了备案登记。本公司已于2015年度全部抵免。
3、呼市吉宏自2012年起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7月27日联合颁发的《关
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
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6日颁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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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
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
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
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2013年3月7日经呼市吉宏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认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
限公司为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的复函》(内发改西开函【2013】118号)批准,2013
年3月2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国家税务局出具《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审核确认表》审核确认,呼市吉宏从2012年开始享受15%税率的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
七、发行人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无需披露的收购兼并情况。
八、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6)第0060号专项鉴证报告。依据经核
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及其对净利润
的影响如下:
(一)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情况
表10-15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5.35 -50.19 -49.79
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172.79 312.15 205.56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396.52 222.63 306.50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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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12.3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5.01 4.61 -21.5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571.25 489.20 440.70
减:所得税影响数 58.01 54.60 35.5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74 -0.97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非经营性损益净额 503.50 435.57 405.15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38.44 1,908.39 3,633.20
减:影响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503.50 435.57 405.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3,234.94 1,472.82 3,228.05
净利润
(二)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
表10-16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利得 25.10 36.86 176.44
其中:本年已摊销 80.11 75.64 60.86
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利得 316.41 146.99 245.64
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合计 396.52 222.63 306.50
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表10-17
补贴金额 是否与资
期 间 补贴项目 项目批文
(万元) 产相关
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
2015 年 贷款贴息补助 50.00 否
厦门市文化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款的通
知》(夏文发办联【201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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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
重大项目及拨付资助经 于下达 2015 年第二批市科技计划重大
240.00 否
费 项目及拨付资助经费的通知》(厦科联
【2015】34 号)
社保补差 -- 12.92 否
《海沧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关于下达 2014
技改设备投资补助 年度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 10.10 是
通知》
2015 年内蒙古省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工
专项资金 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和中小企业发展 15.00 是
专项资金
专利申请费用资助资金 -- 1.34 否
《关于奖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达标规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
模或限额以上工贸企业的通知》(厦海 1.00 否
业奖励金
安监【2014】64 号)
《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担保费补贴 5.00 否
融资担保费补贴的证明》
厦门市海沧区劳务就业中心出具的厦门
劳务协作款 6.15 否
吉宏、吉宏纸袋劳务协作补贴《证明》
《关于下达 2012 至 2013 年度厦门市文
文化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化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的通知》(厦文发 30.00 否
办【2013】16 号)
《关于表彰海沧区获得 2013 年度著名
厦门市注明商标奖励 5.00 否
商标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决定》
厦门社保补差 -- 4.58 否
《关于下达二〇一四年度海沧区第十四
技改设备购置补贴 批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的通知》(厦海 36.86 是
科联【2014】12)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拨付 2014 年度外
2014 年 否
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夏财外 47.29
[2014]30 号
专利申请费用资助 -- 0.12 否
《关于拨付 2014-2015 年度厦门市 50 家
重点文化企业奖励 重点文化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厦文 10.00 否
发办【2014】24 号)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
于下达 2014 年厦门市第一批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 50.00 否
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厦经企【2014】
17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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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海沧
著名商标品牌奖励补贴 区获得 2012 年度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称 35.00 否
号企业的决定》(厦海政【2013】28 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2
2012 年度保增长、促稳
年度保增长、促稳定先进工业企业的决 4.02 否
定先进工业企业表彰款
定》(厦海政【2013】31 号)
《厦门市上市办关于同意厦门吉宏包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国证监会正式
上市工作经费补贴 30.00 否
受理上市工作经费补助的意见》(厦上
市办【2013】补助 5 号)
《关于 2013 年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
房产税土地使用奖励 有限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 83.76 否
资金有关情况的说明》
《关于给予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扶持基金 80.00 否
公司改制上市扶持资金情况的说明》
2013 年 《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担保费补贴 5.00 否
融资担保费补贴的证明》
厦门市海沧区劳动就业中心出具的《证
厦门社保补差 3.75 否
明》
《关于认定“正奇”商标为厦门市著名
厦门市著名商标 2.00 否
商标的通知》
专利申请费用资助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出具的《通知》 0.38 否
《廊坊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关于对中小微
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发放新增就业补
廊坊社保补差 1.73 否
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廊开劳人
【2013】18 号)
《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购置奖励补贴的证
企业技改设备购置补贴 18.44 是
明》
《关于给予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
呼市技改补贴 限公司 2013 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 158.00 是
中央投资项目扶持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厦门市发改委厦发改产业【2009】函14号文件《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厦
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批准厦门市光弘电子有限公司“超高光效大功率白光LED生
产线技术改造”等44个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复函》及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和厦门市
经济发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中小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厦发改
产业【2009】60号),吉宏有限“印刷绿色环保数字化生产线项目”获得中央预
算内投资250万元。2009年12月30日吉宏有限收到厦门市财政局拨付的250万元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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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2013年-2015年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均为25.38万元。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
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厦财企【2012】36号),2012年6月28日收到厦门市财政
局拨付的政府补贴250万元,用于购买环保型软包装数字化印刷机。2013年-2015
年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均为26.43万元。
根据《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购置奖励补贴的证明》,发行人于2013年12月24日
收到厦门市海沧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拨付企业技改设备购置奖励补贴18.44万元。
2013年摊销额为0.18万元,2014年、2015年摊销额为2.17万元。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
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668号),本公司于2013
年8月7日收到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拨付的政府补贴158万元,用于3,000万件环保纸
箱高端胶印礼品箱生产线技改项目。2013年摊销额为8.88万元,2014年、2015年
摊销额为21.30万元。
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收到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局、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拨付企业技改设备购置补贴36.86万元。政府补贴的摊销期间为设备的剩余使用
期间,即2014年12月-2023年6月,2014年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为0.36万元,
2015年摊销额为4.29万元。
公司于2015年9月9日收到厦门市海沧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拨付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财政扶持资金10.10万元。政府补贴的摊销期间为设备的剩余使用期间,即
2015年9月-2024年7月,2015年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0.38万元。
呼市吉宏于2015年12月27日收到内蒙古省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转型升
级(互联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 摊销期间为该设备的剩余使用
期间,即2015年12月-2023年12月,2015年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0.15万元。
九、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1、应收票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为1,826.77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其中,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为1,400万元。
公司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6,886.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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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表10-18 单位:万元
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年)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9,191.36 1,038.63 - 8,152.73
机器设备 10 24,593.36 7,690.02 - 16,903.34
运输设备 5 307.33 217.65 - 89.68
电子设备及其他 5 1,056.18 495.35 - 560.83
合 计 -- 35,148.23 9,441.65 - 25,706.58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及建筑物原值为5,666.76万元,
净值为4,835.85万元;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原值为3,631.38万元,净值为2,054.04
万元。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大合同”相关内容。
其中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表10-19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博斯特高速通用糊盒机 177.78 46.44 131.33
平压平双机机组烫金机 341.88 81.20 260.68
博斯特全自动包装机 153.85 35.32 118.53
高宝利必达五色带上光胶印机 915.64 152.23 763.42
海德堡速霸六色平张纸胶印机 1,858.54 279.56 1,578.98
平压平自动清废模切机 102.56 17.86 84.70
打包机(2 台) 21.37 3.72 17.65
检品机(标配两镜头) 74.36 12.95 61.41
惠普 Indigo 数字印刷机(四色) 982.91 58.51 9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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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堡速霸五色平张纸胶印机 726.50 28.76 697.74
德国曼罗兰五色胶印机 1,354.27 651.67 702.60
合 计 6,709.65 1,368.21 5,341.44
3、在建工程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表10-20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孝感厂房设计勘察费 16.40 - 16.40
廊坊市吉宏厂房 448.71 - 448.71
待安装设备 280.15 - 280.15
合 计 745.26 - 745.26
4、无形资产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表10-21 单位:万元
剩余摊
取得 摊销年 2015.12.31
类 别 初始金额 销期限
方式 限(月) 账面价值
(月)
一、土地使用权
厦国土房证第 01077743 号 出让 231.76 600 188.89 489
厦国土房证第地 00011347 号 出让 779.47 600 710.61 547
土左金山国用(2010)第 046 号 出让 445.46 600 389.03 525
廊广国用 2014 第 00001 号 出让 1,211.60 600 1,161.12 573
廊坊市吉宏二期土地* 出让 1,280.00 600 1,275.73 598
小 计 3,948.29 3,725.38
二、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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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间接接触水性塑料油墨及其
受让 6.00 175 4.11 120
制备方法专利权
胶印油墨溶剂及其制备方法
受让 6.00 214 4.46 159
专利权
一种抑菌驱螨印刷底油母液和由
母液制作的印刷底油及其制备方 自有
法(适用于塑料材质)
2.09 223 1.92 205
一种抑菌驱螨印刷底油母液、由母
液制作的印刷底油及其制备方法 自有
(适用于纸质材质)
一种水溶耐奶油油墨及其制备方
受让 3.78 228 3.47 209

小 计 17.87 - 13.96 -
三、商标
正奇商标 自有 1.50 28 - -
小 计 1.50 -
四、软件
财务软件等 购买 103.69 60-120 61.90 --
合 计 -- 4,071.35 - 3,801.25
注:2015年10月,廊坊市吉宏与廊坊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证尚未取得。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抵押的无形资产原值为1,888.82万元,净值
为1,739.03万元,抵押的土地证号为:“厦国土房证第01077743号”、“土左金
山国用(2010)第046号”和“廊广国用2014第00001号”。
十、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15,033.70万元,明细如下:
表10-2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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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借款银行 编号 借款期限 借款类别
(万元)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367 500 2015.03.13 至 2016.03.12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417 500 2015.03.20 至 2016.03.19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561 400 2015.04.17 至 2016.04.16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652 500 2015.05.08 至 2016.05.07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714 1,000 2015.05.19 至 2016.05.18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893 640 2015.06.24 至 2016.06.23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982 300 2015.07.10 至 2016.07.09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007 500 2015.07.16 至 2016.07.15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181 800 2015.08.19 至 2016.08.18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269 1,000 2015.09.08 至 2016.09.07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460 200 2015.10.21 至 2016.10.20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532 300 2015.11.06 至 2016.11.05 抵押借款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710 400 2015.12.10 至 2016.12.09 抵押借款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保证、抵押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995 2015.05.28 至 2016.05.27
20151918 号 借款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保证、抵押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995 2015.07.07 至 2016.07.06
20151935 号 借款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保证、抵押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400 2015.07.22 至 2016.07.21
20151942 号 借款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保证、抵押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439 2015.08.04 至 2016.08.03
20151947 号 借款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保证、抵押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1,000 2015.10.26 至 2016.10.25
20151975 号 借款
招商银行泉 州丰泽 2015 年流字第
500 2015.11.03 至 2016.03.02 质押借款
支行 80-01-1114 号
招商银行泉 州丰泽 2015 年流字第
500 2015.11.09 至 2016.03.08 质押借款
支行 80-01-1141 号
HHHT(2015)LDZJ
光大银行呼市分行 1,000 2015.04.23 至 2016.04.22 保证借款
字 0077 号
HHHT(2015)LDZJ
光大银行呼市分行 500 2015.05.13 至 2016.05.12 保证借款
字 008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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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T(2015)LDZJ
光大银行呼市分行 500 2015.5.11 至 2016.05.10 保证借款
字 0083 号
惠商商业保理有限 2015 年供协字第 051
580.30 注 保理融资
公司 号
惠商商业保理有限 2015 年供协字第 052
277.40 注 保理融资
公司 号
惠商商业保理有限 2015 年供协字第 050
307 注 保理融资
公司 号
合计 - 15,033.70 - -
注:根据《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应收账款到期日在发票开具日后第 180 天内。发行
人执行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期限均在 120 日以内。
(二)应付票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均为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材料供应
商的货款,余额合计6,221.93万元。公司应付票据的期限均较短,全部在6个月以
内。本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三)应付账款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分类列示如下:
表10-23
项 目 金 额(万元)
货款 7,287.67
设备款 768.04
工程款 154.16
其他 -
合 计 8,209.87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90.36万元
主要包括工程尾款、货款扣款等。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或关联方款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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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内部人员的负债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内部人员的负债主要为应付职工薪酬754.95万
元,其中无长期拖欠、工效挂钩性质的工资,无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补偿的情况。
(五)长期借款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借款金额为260万元。
(六)长期应付款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应付款情况如下:
表10-24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余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账面价值
远东国际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款 579.22 25.56 553.66
惠普租赁有限公司 906.09 144.91 761.18
SG Equipment Finance Hong Kong
418.01 12.00 406.01
Limited 融资租赁款
合 计 1,903.32 182.47 1,720.85
公司长期应付款为到期时间大于1年的应付融资租赁设备款项。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表10-25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本 8,700.00 8,700.00 8,700.00
资本公积 3,596.53 3,596.53 3,596.53
盈余公积 1,050.12 755.94 634.96
未分配利润 12,203.65 9,455.38 8,3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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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0.09 -0.01 -0.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5,550.20 22,507.84 21,295.45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116.78 1,569.4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666.98 24,077.24 21,295.45
(一)股本
公司股本变化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设
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相关内容。
(二)资本公积
表10-26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本溢价 3,596.53 3,596.53 3,596.53
合 计 3,596.53 3,596.53 3,596.53
2012年12月14日厦门海银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
的投资款1,000.00万元,其中股本200.00万元,资本公积800.00万元,但截止2012
年12月31日仍未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故全额计入资本公积核算。2013年2月1
日工商增资手续办理完毕,原计入资本公积的200.00万元调入股本。
(三)盈余公积
表10-27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法定盈余公积 1,050.12 755.94 634.96
合 计 1,050.12 755.94 634.96
公司2013年度-2015年度均按当年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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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分配利润
表10-28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上年年末余额 9,455.38 8,363.97 5,255.4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期初未分配利润 9,455.38 8,363.97 5,255.46
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38.44 1,908.39 3,633.21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
减:提取盈余公积金 294.17 120.99 227.20
分配股利 696.00 696.00 297.50
转作股本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12,203.65 9,455.38 8,363.97
十二、现金流量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表10-29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6.00 1,565.50 3,536.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1.00 -3,843.01 -4,939.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0.95 2,631.07 3,191.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5.84 353.62 1,788.0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19.28 3,065.67 1,277.6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73.44 3,419.28 3,065.67
现金流量分析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现金流量
分析”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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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或有事项、期后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三)承诺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1)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抵押担保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抵押担保借款余额合计为
11,129.00万元,明细如下:
表 10-30 单位:万元
担保 抵押标的 抵押物账 抵押物账
抵押权人 抵押标的物
单位 物类别 面原值 面净值
五色胶印机
本公司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机器设备 1,083.84 509.14
(CD105-5+L)
速霸六色胶印机
本公司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机器设备 1,118.26 598.29
(XL75-6+L)
本公司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全自动模切烫金机 153.85 89.33
印刷机及配套排风设
本公司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69.09 102.46
备一套
本公司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机组式凹版印刷机 215.02 132.00
博斯特高速通用成形
本公司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299.15 185.52

本公司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贴片机(德国进口) 205.66 145.43
HTYJZ10-1150 型机组
本公司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53.85 131.92
式凹版印刷机
本公司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干法复合机 110.82 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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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共挤薄膜吹塑
本公司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64.58 41.71
机组
吹膜机组及配套冷却
本公司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57.26 34.61
设备一套
以上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和厦门市担保公司的担保借款余额为 3,829 万元
厦国土房证第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
本公司 厂房 01077743、1077744、 2,775.50 2,402.38
海沧支行
01077745 号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
本公司 无形资产 1-2#工业厂房用地 231.76 188.89
海沧支行
工业厂房:蒙房权证土
呼市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
厂房 默特左旗字第 2,891.25 2,433.47
吉宏 海沧支行
工业厂房用地:土左金
呼市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
无形资产 山国用(2010)第 046 445.46 389.03
吉宏 海沧支行

以上抵押权人为农业银行的担保借款余额为 7,040 万元
廊坊市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 廊广国用(2014)第
无形资产 1,211.60 1,161.12
吉宏 公司 00001 号
以上抵押权人为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借款余额为 260 万元
合 计 11,186.95 8,628.93
(2)应收账款质押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签订了授信额度为2,000.00万
元《授信协议》,由庄浩、张和平、庄澍、贺静颖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时以公
司与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项下应收款项作质押,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签订了编号:2015年最高应质第80-088号的《最高额应
收账款质押合同》。
2015年10-12月,本公司、廊坊分公司及滦县吉宏分别与惠商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签订《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以伊利集团及其分子公司的部分货款向惠商商
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服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廊坊分公司
及滦县吉宏以应收账款12,952,605.88元向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
11,647,000.00元,合同尚在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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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上述外,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已到期的借款全部按时偿清,承
诺已履行完毕。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其他前期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5年5月,吉宏纸品以两台日本纽朗扁绳全自动制袋机与江苏方邦机械有
限公司三台圆绳全自动制袋机进行设备置换,双方置换价格为人民币
6,630,000.00元(含税价格),不含税价为5,666,666.67元。吉宏纸品以置换价格(公
允价值 )5,666,666.67元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作为换入设备的成本,换出设
备的账面价值为5,543,598.77 元,公允价值与换出设备账面价值的差额即非货币
资产交换收益金额123,067.87元记入营业外收入。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2012年6月20日,公司与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
赁合同书》,租赁厂房位于同安西柯镇工业区福明路200号3#厂房,面积为7730
平方米。租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1日,月租金为83,650.00元。同时,公
司与协永盛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租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月租
金为15.00万元。
2013年10月29日,公司与厦门市湖里峰艺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解
除协议。2013年11月、12月公司与厦门东孚腾飞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
赁合同》,租赁厂房位于海沧区东孚镇浦头路89号,其中二、三、四层租赁面积
为12,229.00平方米,租期为2013年11月12日至2017年12月11日,租赁期前期每季
度租金28.62万元,自2015年12月12日起每季度租金为31.18万元;一层租赁面积
为2,592平方米,每季度租金为7.46万元。
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与协永盛签订《设备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2014年1
月17日公司按照评估值151.81万元购入原租赁的协永盛部分设备。
(2)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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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2014年11月12日,本公司与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签订
《增资入股协议》,协议约定原股东王健以现金及实物认缴出资320.00万元、原
股东骆伟民以现金认缴出资20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1,800.00万元;
鉴于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正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章丘市环境保护局审
批意见要求完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承诺于2014年12
月25日前完成相应环保整改并通过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若山东
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通过环保验收,则本公司有权要求解除
合同,并撤回对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各认缴股东应在2014年12月25
日前将上述协议项下出资到位。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5,000.00万元。
2014年12月5日,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在章丘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
登记。
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未于2014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
公司未按照上述协议的要求实际出资。
鉴于上述情况,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撤销上
述对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
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的
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减至3,200.00万元。即本公司认缴出资减至0.00万元;股
东王健出资1,875.00.00万元、骆伟民出资1,325.00万元不变。
2015年1月5日,山东亿同新纸业有限公司在《新晨报》31版刊登减资公告,
公示期满后,未有债权人提出任何异议。
2015年3月6日,该减资事项在章丘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
十四、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基本财务指标
表10-31
财务指标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0.94 0.92 1.06
速动比率(倍) 0.74 0.71 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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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8.13% 55.55% 53.4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
0.28% 0.36% 0.18%
权、采矿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7 3.67 3.96
存货周转率(次) 6.94 6.31 6.8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总额(万元) 8,114.87 5,232.85 6,418.75
利息保障倍数 4.26 2.46 6.4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64 0.18 0.4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0.04 0.21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母公司)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 100%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
损益》【200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
的要求,公司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表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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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2015年度 14.60% 0.43 0.4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4年度 8.58% 0.22 0.22
股东的净利润
2013年度 18.53% 0.42 0.42
2015年度 12.64% 0.37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4年度 6.62% 0.17 0.17
东的净利润
2013年度 16.47% 0.37 0.37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
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
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
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
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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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
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
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
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
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 P1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
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五、盈利预测
本公司未出具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历次资产评估报告
(一)设立时的资产评估
吉宏有限成立时未进行资产评估。
(二)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2010年12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委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0年11月更名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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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0
年8月31日。2010年10月28日,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厦
门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六合正旭评报
字【2010】第283号)。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对吉宏有限改制的经济行为涉及的吉宏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委估
资产的利用状态,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日,资产基础法下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表10-33 金额:万元
序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2,009.66 12,293.83 284.17 2.37
2 非流动资产 8,472.72 10,897.54 2,424.82 28.62
3 长期股权投资 1,350.00 1,563.62 213.62 15.82
4 投资性房地产 - - - -
5 固定资产 5,167.62 6,136.36 968.74 18.75
6 在建工程 1,601.77 2,309.52 707.75 44.19
7 无形资产 223.87 820.29 596.42 266.41
8 长期待摊费用 67.75 67.75 - -
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71 - -61.71 -100.00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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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资产总计 20,482.38 23,191.37 2,708.99 13.23
12 流动负债 7,274.72 7,274.72 - -
13 非流动负债 2,009.10 2,009.10 - -
14 负债总计 9,283.82 9,283.82 - -
15 净资产 11,198.56 13,907.55 2,708.99 24.19
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为股份公司改制时工商部门所要求的必备资料,公司未根
据该次评估进行账务调整,亦未用作其他用途。
十七、历次验资报告
公司历次资本变动,股东均全额缴纳认缴股本,出资及时到位,并经验资报
告审验。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五、(一)历次验
资情况”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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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资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
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等进行了讨论与分析。如无特别说明,本节的讨论与
分析均以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合并报表数据为依据,本节
所示“最近三年”或“报告期”为“2013年、2014年及2015年”。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1、公司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11-1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流动资产合计 30,114.96 49.15% 24,493.99 46.16% 21,142.11 46.6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162.08 50.85% 28,566.14 53.84% 24,137.25 53.31%
资产总计 61,277.04 100% 53,060.13 100% 45,279.36 100%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45,279.36万元、53,060.13万元和61,277.04万元,呈逐步上升趋势,主要由于公司
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公司固定资产投入的持续增长。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53.31%、53.84%和50.85%,总资产中非流动资产所占比重较高,
主要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了满足客户印刷工艺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建生产线、引进进口印刷及配套设
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如下图:
图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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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资产情况及资产质量分析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
表11-2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5,691.43 18.90% 4,326.15 17.66% 3,669.76 17.36%
应收票据 1,826.77 6.07% 1,458.73 5.96% 2,971.65 14.06%
应收账款 14,394.06 47.80% 11,188.19 45.68% 8,735.56 41.32%
预付款项 250.98 0.83% 313.74 1.28% 488.10 2.31%
其他应收款 610.03 2.03% 486.57 1.99% 514.46 2.43%
存 货 6,408.11 21.28% 5,479.11 22.37% 4,412.69 20.87%
其他流动资产 933.58 3.10% 1,241.49 5.07% 349.90 1.65%
流动资产合计 30,114.96 100% 24,493.99 100% 21,142.11 1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构成,报告期内各期末三
项资产余额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在75%以上。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各个项目的变
动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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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备用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系公
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具体如下:
表11-3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现金 16.27 12.95 13.05
银行存款 3,157.18 3,406.33 3,052.62
其他货币资金 2,517.99 906.87 604.09
合 计 5,691.43 4,326.15 3,669.76
公司报告期各期期末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669.76万元、4,326.15万元和
5,691.43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7.36%、17.66%和18.90%。公司其
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的货币资金系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而保持的正常、
合理的流动性储备,货币资金增长符合公司营业规模扩大的需求,没有闲置资金
的现象。
② 应收账款
A、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的坏账准备如下:
表11-4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项 目 账面价值
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5,169.27 99.93% 775.21 5.11% 14,394.0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
9.92 0.07% 9.92 100.00%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15,179.19 100% 785.13 -- 14,394.06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及账面价值如下:
表11-5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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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账 龄
余额 余额占比 计提比例 金额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5,136.69 99.79% 5% 756.99 14,379.69
1至2年 3.17 0.02% 10% 0.32 2.85
2至3年 13.53 0.09% 20% 2.71 10.82
3至4年 1.12 0.01% 40% 0.45 0.67
4至5年 0.07 0.00% 60% 0.04 0.03
5 年以上 14.71 0.10% 100% 14.71 -
合 计 15,169.27 100% 775.21 14,394.06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在99%以上,公
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短,回收风险小。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735.56万
元、11,188.19万元和14,394.06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32%、45.68%和47.80%。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处行业
的结算方式决定的。为了维护和拓展客户资源,与优质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行业内企业一般会根据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给予长期客户或新开拓的知名
度较高的客户适当的信用期。
B、公司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表11-6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同比 同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长 增长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15,179.19 28.53% 11,809.58 28.00% 9,226.24
营业收入(万元) 52,186.53 35.22% 38,592.75 -0.34% 38,725.59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
29.09% - 30.60% - 23.82%
入的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7 - 3.67 - 3.96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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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3.82%、30.60%和29.09%,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配比关系正常。公司应收
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波动主要由于结算方式变化所致。
2014年度营业收入基本与2013年同期持平,但应收账款增加28%,主要由于:
公司本期第四季度恒安集团、阳光照明、加意包装材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
客户的销量较2013年四季度较大幅度增加,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未到账期;公司新
增子公司吉宏纸品,于2014年8月试生产,10月开始销售,年末应收账款未到账
期。
2015年度营业收入较2014年同期增长35.22%,应收账款余额较2014年年末上
升28.53%,略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比率。2015年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维
持在30%左右,与2014年相比变化不大。
C、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现金折扣金额如下:
表11-7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10.06 -3.20 2.31
D、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实际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坏账准备的具体计提比例:
表11-8
合兴包装 永新股份 界龙实业 紫江企业
账 龄 本公司
(002228) (002014) (600836) (600210)
1 年以内 1%,5% 5% 不计提 0.3%,1% 5%
1~2 年 10% 10% 10% 5% 10%
2~3 年 20% 30% 30% 10% 20%
3~4 年 50% 50% 50% 40% 40%
4~5 年 80% 80% 50% 80% 6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其公告的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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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表11-9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 目
坏账准备余额/ 坏账准备余额/ 坏账准备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合兴包装(002228) 2.84% 2.86% 5.39%
永新股份(002014) 5.01% 5.02% 5.02%
界龙实业(600836) 7.54% 7.15% 6.02%
紫江企业(600210) 0.77% 0.63% 0.43%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4.04% 3.92% 4.22%
平均数
本公司 5.26% 5.32% 5.07%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其公告的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基本一致。
E、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表11-10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伊利集团 9,692.73 一年以内 63.86%
恒安集团 1,845.94 一年以内 12.16%
加意包装材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031.03 一年以内 6.79%
阳光照明 435.69 一年以内 2.87%
纳爱斯集团 267.52 一年以内 1.76%
合 计 13,272.92 -- 87.44%
F、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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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11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5 年收回 2013 年 2014 年度收 2012 年 2013 年度
期末余额 金额 期末余额 回金额 期末余额 收回金额
11,809.58 11,761.24 9,226.24 9,170.82 10,312.64 10,259.03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
年度公司收回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48%、99.40%和99.59%,报
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团等品牌知名度
高、资金实力雄厚、信用好的快速消费品企业集团,客户信誉良好,应收账款回
收风险较小。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结构合理,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坏账准备计提
充分,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中不存在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贷款质押的应收帐款为3,007.02万元。详见
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大合同”相关内容。
③ 预付款项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等,截止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中
不存在预付关联方的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表11-12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39.50 95.42% 305.30 97.31% 383.19 78.51%
1-2 年 5.02 2.00% 1.97 0.63% 28.52 5.84%
2-3 年 - - - - 74.38 15.24%
3 年以上 6.47 2.58% 6.47 2.06% 2.00 0.41%
合计 250.98 100% 313.74 100% 488.1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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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其他应收款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坏账准备明细如下表所示:
表11-13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项 目 账面价值
占其他应收款
金额 比例 金额
余额的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 -- -- --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732.67 100.00% 122.64 16.74% 610.0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 -- -- -- --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合 计 732.67 100.00% 122.64 16.74% 610.03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账龄及账面价值如下:
表11-14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账 龄 其他应收款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41.94 5 11.85 230.09
1至2年 85.11 10 8.51 76.60
2至3年 302.37 20 60.47 241.90
3至4年 100.67 40 40.27 60.40
4至5年 2.57 60 1.54 1.03
5 年以上 - 100 - -
合 计 732.67 -- 122.64 610.03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14.46万
元、486.57万元和610.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3%、1.99%和2.03%,
金额和占比均较小。201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732.67万元,主要为公司
支付孝感市孝南区土地投标保证金292.32万元、廊坊市吉宏支付的投资保证金
100万元、远东设备租赁保证金105万元、廊坊市宏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施工
措施费125.18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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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不存在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⑤ 存货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412.69万元、5,479.11
万元和6,408.11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0.87%、22.37%和21.28%。公
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其中原材料主要为白卡
纸及白板纸等各类纸张。报告期内各会计期末结存存货构成如下:
表11-15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原材料 4,439.82 69.28% 3,867.37 70.58% 3,521.01 79.79%
在产品 720.86 11.25% 449.97 8.21% 280.05 6.35%
库存商品 734.86 11.47% 926.76 16.91% 485.89 11.01%
周转材料 88.35 1.38% 72.67 1.33% 67.34 1.53%
委托加工物资 75.40 1.18% - - 10.37 0.23%
发出商品 348.82 5.44% 162.34 2.96% 48.03 1.09%
合 计 6,408.11 100% 5,479.11 100% 4,412.69 100%
如上表,从存货的构成来看,公司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各期末占存货金额的
比例均在65%以上。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原材料金额基本保持
稳定,主要原因为:公司不断提高材料预算管理水平,合理确定采购周期,既保
证生产,又尽量减少库存。
公司在产品2014年和2015年金额均有所增加,主要由于年末公司订单增加后
各工序之间流转的在产品增加所致。
2013年末至2015年末,公司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合计余额分别为533.92万
元、1,089.10万元和1,083.68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12.10%、19.87%和16.91%,
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比例相对较小,主要由于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产成品等存
货将来形成最终产品销售时市场有保障,报告期末不存在库存商品积压情况。
2014年末库存商品增加,主要由于2014年新增子公司吉宏纸品,因处于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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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订单交货期长,故产成品库存量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期末存货余额的波动主要受原材料储备量的波动影响,各期
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总体较低,符合公司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也说明公司存
货管理能力较强。
A、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数量、金额及变动情况
表 11-16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数量 数量 数量
(万元) (万元) (万元)
各类原纸(吨) 10,316.32 3,161.00 8,452.71 2,662.94 8,526.11 2,574.32
油墨(吨) 31.74 94.05 24.81 86.71 34.61 96.27
光膜、镭射膜
602.78 123.91 507.14 112.89 390.44 98.29
(万平方米)
塑料米、CPP
161.92 154.80 72.89 81.21 53.51 67.13
膜等(吨)
总 计 - 3,533.76 - 2,943.75 - 2,836.01
2014年末较2013年末公司各类原纸金额增长3.44%,主要由于库存原纸种类
不同,单价不同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油墨的库存量较小,2014年末较2013年末
油墨下降 9.93%,属于油墨安全库存内的正常波动;2014年末同比2013年末塑料
米、CPP膜等增长20.97%,主要由于2014年期末塑料软包装订单增加,其主材塑
料米库存增加。
2015年末较2014年各类原纸金额增长18.70%,主要由于公司主要产品订单增
多,原纸备货量相应增加。油墨2015年末较上年末增加8.47%,光膜、镭射膜2015
年末较上年末增加9.76%,属于安全库存内的正常波动;2015年末较2014年年末
塑料米、CPP膜增加90.61%,主要由于塑料软包装产品订单增加,塑料米等原材
料备货量增加。
B、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过程、计提情况及依据
a、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政策
公司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根据存货全面清查的结果,按单个存货项目的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估计的市价扣除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销售费用和税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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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方法
(a)《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通常应当以合同
价格为基础计算。
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则
该材料仍然应当按成本计量。
(b)公司存货的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表11-17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6.94 6.31 6.86
存货周转天数(天) 52 57
其中:原材料周转率(次) 8.86 9.86 10.72
原材料周转天数(天) 41 37
产成品周转率(次) 37.4 37.71 53.38
产成品周转天数(天) 10 1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大约为 2个月,其中,产成品周转天
数为7至10天,公司产成品周转天数较短;原材料周转天数为34至41天。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通常与主要客户签有销售合同,在此合同下根
据客户具体下达的订单和采购计划组织生产,少部分未签订合同的则根据客户即
时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及订单制定采购计划。公司储备存货
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执行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及订单,故原材料库存量相对
较低,原材料周转快,库存时间较短。
(c)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均以加工产成品为目的,各报告期末不存在持有以备出
售的原材料、在产品,因此,公司主要存货(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可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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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净值均以产成品的销售价格为基础确定。产成品以其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的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原材料和在产品,以其所生产的
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的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c、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表:
表 11-18 单位:万元
可变现净 实际计提
账面 可变现
截止日 存货类别 值减去账 存货跌价
余额 净值
面余额 准备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4,227.36 5,275.76 1,048.40 -
塑料软包装 56.36 56.48 0.13 -
吉宏纸袋 319.85 381.23 61.38 -
原材料小计 4,603.56 5,713.47 1,109.91 -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526.01 674.76 148.75 -
塑料软包装 29.27 37.57 8.30 -
2015/12/31 吉宏纸袋 187.26 173.71 -13.56 21.68
在产品小计 742.55 886.04 143.49 21.68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744.32 980.00 235.68 -
塑料软包装 93.14 113.76 20.62 -
吉宏纸袋 263.90 329.77 65.88 17.68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小计 1,101.36 1,423.54 322.18 17.68
合计 6,447.47 8,023.04 1,575.57 39.36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3,548.96 4,206.63 657.68 -
塑料软包装 132.62 170.24 37.62 -
吉宏纸袋 258.47 276.78 18.31 -
原材料小计 3,940.05 4,653.65 713.60 -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235.22 276.38 41.16 -
塑料软包装 112.19 141.69 29.50 -
吉宏纸袋 102.56 103.08 0.52 -
2014/12/31
在产品小计 449.97 521.15 71.18 -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787.63 968.35 180.72 -
塑料软包装 119.11 138.37 19.27 -
吉宏纸袋 182.36 193.02 10.66 -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小计 1,089.10 1,299.74 210.64 -
合计 5,479.11 6,474.54 995.43 -
2013/12/31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3,469.42 4,393.84 924.42 -
塑料软包装 129.30 147.51 18.21 -
吉宏纸袋 - - - -
原材料小计 3,598.72 4,541.35 94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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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182.67 268.35 85.68 -
塑料软包装 97.38 118.15 20.77 -
吉宏纸袋 - - - -
在产品小计 280.05 386.50 106.46 -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 500.01 602.83 102.82 -
塑料软包装 33.91 36.62 2.71 -
吉宏纸袋 - - - -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小计 533.92 639.45 105.53 -
合计 4,412.69 5,567.30 1,154.62 -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吉宏纸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9.36
万元,主要由于:为开拓环保纸袋市场,2014 年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吉宏
纸品,于 2014 年 8 月试生产,10 月开始销售,因吉宏纸品处于市场开发阶段,
2015 年产能利用率为 38.29%,单位产品分摊的折旧及人工较高,故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吉宏纸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分别低于其成本 21.68
万元、17.68 万元。
d、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a)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b)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c)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
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d)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
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e)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为核查发行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成本,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
了以下核查程序:
(a)了解发行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过程,核查发行人是否按照公司
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政策进行跌价测试;
(b)获取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的合同及订单,核查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估
计售价是否按照合同或订单确定;
(c)获取发行人生产成本的相关资料,核查原材料及半成品至完工时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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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成本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d)获取有关资料,核查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是否合理;
(e)向发行人生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
本的情形;
(f)核查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结果是否合理正确;
(g)申报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均进行了监盘,对报告期各期存
货的收发存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残次、冷背、呆滞的存货。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后认为:2015年12月31日吉宏纸袋在产品、库存
商品可变现净值分别低于其成本21.68万元、17.68万元,因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9.36万元;除吉宏纸袋在产品、库存商品外,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存货可
变现净值大于成本,不存在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无。
(2)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
表11-19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25,706.58 82.49% 25,041.21 87.66% 15,392.30 63.77%
在建工程 745.26 2.39% 14.81 0.05% 3,199.53 13.26%
无形资产 3,801.25 12.20% 2,590.37 9.07% 2,594.78 10.75%
开发支出 - - - - 1.61 0.01%
长期待摊费用 246.18 0.79% 367.46 1.29% 114.92 0.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1.24 0.45% 223.45 0.78% 87.02 0.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1.59 1.67% 328.83 1.15% 2,747.09 11.38%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162.08 100.00% 28,566.14 100.00% 24,137.25 100.00%
2013年末至2015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4,137.25万元、28,566.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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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31,162.08万元。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各个项目的变动分析如下:
① 固定资产
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值分别为15,392.30万元、
25,041.21万元和25,706.58万元,占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3.77%、87.66%
和82.49%。
固定资产各期末的构成具体如下:
表11-20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房屋建筑物 8,152.74 8,315.56 5,401.69
机器设备 16,903.34 16,196.99 9,585.07
运输工具 89.67 127.62 144.42
办公设备及其他 560.83 401.04 261.12
合 计 25,706.58 25,041.21 15,392.3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固定资产的变动主要由于采购新设备以及在建工程转入房屋建
筑物。其中,201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2013年末增加12,328.99万元,主要为
厦门3号和4号厂房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2,507.62万元;子公司呼市吉宏3号厂
房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507.38万元,另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租入及在建工程转
入固定资产多台生产设备,以及新设控股子公司滦县吉宏、吉宏纸品购入生产设
备,原值增加8,831.29万元。2015年较2014年增加惠普数字印刷机、平压平清废
模切机等设备,机器设备原值增加4,278.55万元;同时处置设备使得机器设备原
值减少1,919.1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较大,主要由于公司投资新建生
产线、引进国外进口印刷及配套设备所致。公司今后仍将致力于引进国际先进印
刷及配套设备,不断提升企业自动化程度,待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公司的
固定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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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1
资产类别 合兴包装 永新股份 界龙实业 紫江企业 本公司
房屋建筑物 20 20 20-50 20 20-30
机器设备 10 10 10 10-15
交通运输工具 5 4 5 5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3-5 5 5-10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其公告的年度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
异。
A、报告期内购买专用设备的名称、类别、价格、设备供货商以及设备用途
表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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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价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类别 数量 设备供应商 设备用途 使用单位
年度 (万元) (万元)
博斯特高速通用糊盒
1 2013 节能设备 1 177.78 177.78 博斯特(上海)有限公司 胶印糊盒 厦门吉宏
机--美龙 II110A2CS
2 2013 干法复合机 节能设备 1 101.71 101.71 陕西北人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凹印复合 厦门吉宏
平压平双机机组烫金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
3 2013 节能设备 1 341.88 341.88 胶印烫金 厦门吉宏
机--MK21060STE 公司
博斯特全自动包装机
4 2013 节能设备 1 153.85 153.85 博斯特(上海)有限公司 胶印糊盒 厦门吉宏
--Cartonpack GT
ETERNA 全自动平压
平模切压痕机 上海旭恒精工机械制造有限
5 2013 节能设备 1 135.04 135.04 胶印模切 厦门吉宏
--PE1620SAHL-EXT 公司
RA 型
纸箱纸盒电脑打样机
6 2013 节能设备 1 11.11 11.11 上海信奥科技有限公司 印前打样 厦门吉宏
--DCZ501713
全自动纸盒成型机
7 2013 节能设备 1 83.76 83.76 温州正润机械有限公司 胶印糊盒 厦门吉宏
--RB6040
8 2013 自动检测设备 节能设备 1 26.50 26.50 厦门康润科技有限公司 凹印检测 厦门吉宏
大金空调 厦门市众恒兴机电设备有限 厦门吉宏
9 2013 节能设备 2 3.29 6.58 胶印制冷
FDY250KMY1L 公司
五色带上光胶印机 德国进口:KOENIG &
10 2013 节能设备 1 983.66 983.66 胶印印刷 厦门吉宏
(RA 105-5+L) BAUER AG
天津鑫宇恒包装机械制造有 廊坊
11 2013 叠纸机 节能设备 1 3.85 3.85 胶印叠纸
限公司 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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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镇隆胜晟五金 廊坊
12 2013 纸格机 节能设备 1 29.91 29.91 胶印纸格
机械厂 分公司
2013 年合计 13 2,055.62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胜晨五金
1 2014 纸格机 节能设备 1 29.91 29.91 胶印生产 呼市吉宏
机械厂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胜晨五金
2 2014 纸格机 节能设备 1 29.91 29.91 胶印生产 呼市吉宏
机械厂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胜晨五金
3 2014 纸格机 节能设备 1 29.91 29.91 胶印生产 呼市吉宏
机械厂
天津鑫宇恒包装机械制造有
4 2014 五色水印一体机 节能设备 1 80.34 80.34 胶印生产 呼市吉宏
限公司
5 2014 覆膜机 节能设备 1 57.26 57.26 深圳市鑫加福机械有限公司 胶印覆膜 呼市吉宏
深圳市东京文洪印刷机械有
6 2014 裱纸机 节能设备 1 34.33 34.33 胶印裱纸 呼市吉宏
限公司
天津市亚欧劲龙机械制造有
7 2014 打包机 节能设备 1 21.37 21.37 胶印打包 呼市吉宏
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创诺包装材料有
8 2014 提手打包机 节能设备 1 1.03 1.03 胶印打包 呼市吉宏
限公司
9 2014 覆膜机 节能设备 1 66.67 66.67 文承机械(东莞)有限公司 胶印覆膜 呼市吉宏
深圳市东京文洪印刷机械有
10 2014 裱纸机 节能设备 1 34.33 34.33 胶印裱纸 呼市吉宏
限公司
上海旭恒精工机械制造有限
11 2014 模切机 节能设备 1 135.90 135.90 胶印模切 呼市吉宏
公司
12 2014 圆磨机 节能设备 1 10.26 10.26 天津鑫宇恒包装机械制造有 胶印生产 呼市吉宏
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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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13 2014 捆扎机 CT-100 型 节能设备 1 1.92 1.92 东莞市厚街敬章机械商行 胶印打包 呼市吉宏
天津鑫宇恒包装机械制造有
14 2014 印刷机 节能设备 1 19.66 19.66 胶印生产 呼市吉宏
限公司
ACCURA 高速卷筒分
15 2014 节能设备 1 57.26 57.26 雅高机械(太仓)有限公司 胶印分切 呼市吉宏
切机
16 2014 剪叉式液压升降平台 节能设备 1 1.67 1.67 湖北金茂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胶印生产 呼市吉宏
17 2014 固定式升降平台 节能设备 1 2.82 2.82 湖北金茂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胶印生产 呼市吉宏
天津鑫宇恒包装机械制造有
18 2014 模切机 节能设备 1 5.56 5.56 胶印模切 呼市吉宏
限公司
TY-100JC 印刷机集
19 2014 节能设备 1 2.05 2.05 唐印机械(深圳)有限公司 胶印印刷 呼市吉宏
尘器
天津鑫宇恒包装机械制造有
20 2014 模切部 节能设备 1 9.40 9.40 胶印模切 呼市吉宏
限公司
21 2014 自动接纸机系统 节能设备 1 0.85 0.85 湖州旭升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胶印印刷 呼市吉宏
22 2014 捆扎机 CT-100 型 节能设备 1 5.77 5.77 东莞市厚街敬章机械商行 胶印打包 呼市吉宏
23 2014 输送机 节能设备 1 4.26 4.26 香河谷丰粮油机械厂 胶印生产 呼市吉宏
24 2014 条码检测仪 节能设备 1 1.09 1.09 北京东方解码科技开发中心 胶印生产 呼市吉宏
贴窗机
25 2014 节能设备 1 16.80 16.80 东京文洪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胶印贴窗 呼市吉宏
WHS-1100DBF
东光县兴国纸箱机械有限公
26 2014 胶水机/1400 节能设备 1 0.44 0.44 胶印糊盒 呼市吉宏

高温高速输水阀组 昆山市张浦镇镜盟热能机械
27 2014 环保设备 1 3.86 3.86 工业生产 呼市吉宏
984 型(反渗透过滤) 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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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高速输水阀组 昆山市张浦镇镜盟热能机械
28 2014 环保设备 1 3.66 3.66 工业生产 呼市吉宏
982 型(反渗透过滤) 厂
多功能欧式制袋机 张家港市春秋科技发展有限
29 2014 节能设备 1 18.80 18.80 凹印制袋 厦门吉宏
--CQRS-600 春秋 公司
平压平自动清废模切
30 2014 节能设备 1 102.56 102.56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胶印模切 厦门吉宏
机--MK1060MF
检品机(标配两镜头)
31 2014 节能设备 1 74.36 74.36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胶印检测 厦门吉宏
--MK550Qmini
多功能欧式制袋机 张家港市春秋科技发展有限
32 2014 节能设备 1 18.80 18.80 凹印制袋 厦门吉宏
--CQRS-600 春秋 公司
海德堡速霸六色平张
纸胶印机
33 2014 节能设备 1 1,800.42 1,800.42 海德堡中国有限公司 胶印印刷 厦门吉宏
--CX102-6+LYYL
High Speed
HTYJZ10-1150 型机
组式凹版印刷机--江 江阴市汇通印刷包装机械有
34 2014 节能设备 1 153.85 153.85 凹印印刷 厦门吉宏
阴汇通 限公司
HTYJZ10-1150
35 2014 切纸机--QZYK130S 节能设备 1 8.38 8.38 浙江国威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胶印分切 厦门吉宏
全自动脱卡机(自动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天润发
36 2014 节能设备 1 11.11 11.11 胶印剥纸 厦门吉宏
清废机)--AK-1100 印刷机械配件店
博斯特高速通用糊盒
37 2014 节能设备 1 102.56 102.56 博斯特(上海)有限公司 胶印糊盒 厦门吉宏
机--美龙 II 80 AI CS
38 2014 自动贴窗机 节能设备 2 8.55 17.09 深圳市东京文洪印刷机械有 胶印贴窗 廊坊
1-1-328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限公司 分公司
深圳市东京文洪印刷机械有 廊坊
39 2014 全自动高速裱纸机 节能设备 1 32.48 32.48 胶印裱纸
限公司 分公司
廊坊
40 2014 全自动提手机 节能设备 1 34.19 34.19 河南华鑫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胶印提手
分公司
廊坊
41 2014 覆膜机 节能设备 1 57.26 57.26 深圳市鑫加福机械有限公司 胶印覆膜
分公司
全自动 OPP 无胶覆膜 广州市鑫元印刷专用设备有 廊坊
42 2014 节能设备 1 21.37 21.37 胶印覆膜
机 限公司 分公司
高速复合机
43 2014 节能设备 1 51.28 51.28 无锡江南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纸袋复合 吉宏纸品
GFH-1350A
伺服传动电脑高精密
44 2014 卷筒纸分切机 节能设备 1 23.93 23.93 浙江大源机械有限公司 纸袋分切 吉宏纸品
CM-1400A
瑞平全自动数字式分 汕头市瑞平轻工机械厂有限
45 2014 节能设备 1 40.17 40.17 纸袋分条 吉宏纸品
条机 FTW-1500 公司
可调式卷筒纸袋机
46 2014 节能设备 1 52.50 52.50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纸袋制袋 吉宏纸品
ZD-FJ11B
可调式卷筒纸袋机
47 2014 节能设备 1 53.80 53.80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纸袋制袋 吉宏纸品
ZD-FJ11B
自动卷筒烫金机
48 2014 节能设备 1 61.61 61.61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纸袋烫金 吉宏纸品
TYM1050JT
柔性版印刷机
49 2014 节能设备 1 51.63 51.63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纸袋印刷 吉宏纸品
EKOFA-1270-6
1-1-329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方邦圆绳全自动卷筒
50 2014 节能设备 1 172.68 172.68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纸袋制袋 吉宏纸品
纸袋机 ZD-QFJ18
扁绳全自动制袋机
51 2014 (纽朗制袋机) 节能设备 1 289.82 289.82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纸袋制袋 吉宏纸品
2036T+508H
扁绳全自动制袋机
52 2014 (纽朗制袋机) 节能设备 1 301.11 301.11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纸袋制袋 吉宏纸品
2036T+508H
全自动单张式贴手把
53 2014 节能设备 1 234.29 234.29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纸袋制袋 吉宏纸品
制袋机 NP-35MIIH
单张自动烫金模切机
54 2014 节能设备 1 77.92 77.92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纸袋模切 吉宏纸品
TYM1300
伺服传动电脑高精度
55 2014 卷筒纸分切机 节能设备 1 24.64 24.64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纸袋分切 吉宏纸品
LK-1400
全自动单张式贴手把
56 2014 节能设备 1 244.70 244.70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纸袋制袋 吉宏纸品
制袋机 NP-45MIIH
2014 年合计 57 4,801.64
平压平清废模切机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
1 2015 节能设备 1 119.66 119.66 胶印模切 厦门吉宏
-MK1060E 天津长荣 公司
平压平清废模切机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
2 2015 节能设备 1 119.66 119.66 胶印模切 厦门吉宏
-MK1060E 天津长荣 公司
平压平清废模切机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
3 2015 节能设备 1 128.21 128.21 胶印模切 厦门吉宏
-MK1060E 天津长荣 公司
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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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压平清废模切机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
4 2015 节能设备 1 128.21 128.21 胶印模切 厦门吉宏
-MK1060E 天津长荣 公司
糊盒机-MK650FBII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
5 2015 节能设备 1 36.75 36.75 胶印糊盒 厦门吉宏
天津长荣 公司
糊盒机 MK650FBII 天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
6 2015 节能设备 1 36.75 36.75 胶印糊盒 厦门吉宏
津长荣 公司
手提袋糊底机
7 2015 节能设备 1 17.09 17.09 温州正博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胶印制袋 厦门吉宏
ZB50B-2 正博
单张式手提袋制袋机
8 2015 节能设备 1 119.66 119.66 温州正博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胶印制袋 厦门吉宏
ZB1200CS-430 正博
单张式手提袋制袋机
9 2015 节能设备 1 115.38 115.38 温州正博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胶印制袋 厦门吉宏
ZB1200CS-430 正博
冷切外补片制袋机 张家港市春秋科技发展有限
10 2015 节能设备 1 15.21 15.21 凹印制袋 厦门吉宏
--CQCR-600 春秋 公司
冷切外补片制袋机 张家港市春秋科技发展有限
11 2015 节能设备 1 15.21 15.21 凹印制袋 厦门吉宏
--CQCR-600 春秋 公司
海德堡速霸五色平张 海德堡(天津)印刷设备有限 廊坊分公
12 2015 节能设备 1 726.5 726.5 胶印印刷
纸胶印机 公司 司
前缘送纸五色印刷开
天津市鑫宇恒包装机械制造 廊坊分公
13 2015 槽(模切式)模切机 节能设备 1 149.57 149.57 胶印生产
有限公司 司
震动清废自动堆纸机
2015 年合计 13 1,727.86
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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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12 年购买专用设备可抵免所得税金额为 378.10 万元,其中 2012 年抵
免所得税金额为 230.64 万元,2013 年抵免所得税金额为 147.46 万元;2013 年购买
专用设备可抵免所得税金额为 205.56 万元,已抵免所得税金额为 205.56 万元;2014
年购买专用设备可抵免所得税金额为 480.16 万元,其中 2014 年抵免所得税金额为
203.00 万元,2015 年抵免所得税金额为 109.15 万元,尚未抵免企业所得税金额为
168.01 万元(吉宏纸袋购买专用设备可抵免所得税金额)。2015 年购买专用设备可
抵免所得税金额为 172.79 万元,2015 年抵免所得税金额为 172.79 万元。
B、相关专用设备是否被发行人实际使用,发行人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收抵
免手续是否齐备
保荐机构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专用设备清单,对发行人相关专用设备进
行抽盘,对相关专用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进行核查,取得了厦门市海沧区国家
税务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通知书》、土默特左旗国家税务局
下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通知书》等文件。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购买的专用设备被发行人实际使用,发行人在当地
税务部门办理的税收抵免手续齐备。
C、相关专用设备购买的会计处理
申报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相关专用设备购买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
② 在建工程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分别为3,199.53万元、14.81万元和745.26万元,占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3.26%、0.05%和2.39%。
2014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3年末减少3,184.72万元,主要是在建工程
已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15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4年末增加730.45万元,主要系廊坊市吉宏
建设新厂房所致。
公司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具体构成如下:
表11-23 单位:万元
1-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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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待安装设备 280.15 - 1,018.03
3 号厂房 - - 557.43
4 号厂房 - - 1,616.35
围墙 - - 7.72
廊坊市吉宏厂房工程 448.71 9.11 -
孝感吉宏厂房设计勘察费 16.40 5.70 -
合 计 745.26 14.81 3,199.53
A、廊坊吉宏的建设计划,投资额度,目前的开工进展等情况
廊坊市吉宏拟在 2016 年建成一期年产 8,000 万平方米包装盒(箱)车间。
该项目一期预计投资 7,000 万 。
廊坊市吉宏已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期项目总面积约为 25,000 平方米,分为精品包装车
间、瓦楞包装车间、附属用房、锅炉房及泵房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
在建项目总体已完工约 35%,其中精品瓦楞车间主钢构完成 40%;附属用房共
计三层,一、二层框架部分已完工,三层钢筋绑扎完成 80%;锅炉房及泵房已完
成泵房水池部分。该工程预计于 2016 年 6 月全部竣工。
B、未来是否涉及搬迁和固定资产清理及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经核查,该项目涉及搬迁和固定资产清理,发行人将会在廊坊市吉宏新厂区
工程完工并且新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后,尽量采用不影响销售订单交货的方式搬
迁,具体为:分批搬迁、提前生产备货或滦县吉宏代加工等逐步搬迁。新老厂区
距离 5 公里,搬迁时间估计需要 20 天左右。
a、新厂区计划采购新的瓦楞纸生产线和锅炉设备,旧设备将作为二手设备
出售,估计固定资产清理损失约 10 多万元。其他设备搬迁安装后可正常使用不
存在清理损失。
b、根据搬迁工作量和搬迁距离测算,预计搬迁费用 80-120 万元。
综上,本次搬迁预计减少发行人搬迁当期利润总额约 90-1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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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后认为:廊坊市吉宏在厂房建设完成后,发行人廊坊分
公司拟搬迁至新建厂房,存在搬迁和固定资产清理的情形;由于未来搬迁发行人
尽量采用不影响销售订单交货的方式,且预计的搬迁费用较少,对发行人的财务
状况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③ 无形资产
表11-24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一、原值
土地使用权 3,948.29 2,668.29 2,668.29
专利权及其他 123.06 118.62 57.57
合 计 4,071.35 2,786.91 2,725.86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222.90 165.27 111.91
专利权及其他 47.20 31.26 19.17
合 计 270.10 196.53 131.08
三、净值
土地使用权 3,725.38 2,503.02 2,556.38
专利权及其他 75.86 87.35 38.40
合 计 3,801.25 2,590.37 2,594.78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
值分别为2,594.78万元、2,590.37万元和3,801.25万元,占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
别为10.75%、9.07%和12.20%。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生产用厂房的土地使用权。
2015年无形资产原值较年初增加1,280万元,主要为廊坊吉宏以出让方式取
得新增土地使用权。
④ 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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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5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减值损失 141.24 108.52 87.02
尚未抵免税款 - 109.15 -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 - - -
未弥补亏损 - 5.78
合 计 141.24 223.45 87.02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尚未抵免税款
等时间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
2014年末、2015年末,由于子公司吉宏纸袋经营亏损,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对吉宏纸品资产减值准备、尚未抵免税款、
未弥补亏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确认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吉宏纸袋2014年度购置并实际使用的专用设备137台(原值为16,800,868.41
元),属于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节能、
节水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和环境保护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优
惠目录(2008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文件的范围,按规定可抵免企业
所得税1,680,086.84元。吉宏纸袋已于2015年2月10日就上述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事
项向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了备案登记。吉宏纸袋2014年度及2015年度未
抵免企业所得税。由于吉宏纸袋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
性,因此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680,086.84元。
⑤ 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止2015年12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521.58万元,主要为预付设
备款260.11万元和预付工程款261.47万元。
3、资产减值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如下:
表11-26 单位:万元
1-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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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坏帐准备 785.13 621.39 490.6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22.64 64.24 71.27
存货跌价准备 39.36 - -
合 计 947.13 685.63 561.95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该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已按
照会计政策规定的计提原则、计提比例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将来
形成最终产品销售时市场有保障,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塑料软包装等主
要产品的盈利能力较好。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系根据本公
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产品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
用后的价值,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均高于其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吉宏纸袋在产品、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低
于其成本39.36万元,发生减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36万元。
由于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未出现减值情况,
对该四类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谨慎合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资产的实际状
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因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不足而影响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的情形。
(二)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1、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负债构成如下表:
表11-27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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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合计 32,180.56 92.98% 26,673.15 92.03% 19,978.10 83.30%
其中:
15,033.70 43.44% 14,849.00 51.23% 9,721.05 40.53%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6,221.93 17.98% 2,507.05 8.65% 1,894.30 7.90%
应付账款 8,209.87 23.72% 6,219.32 21.46% 6,188.16 25.80%
预收账款 8.77 0.03% 2.46 0.01% 5.67 0.02%
应付职工薪酬 754.95 2.18% 554.77 1.91% 428.10 1.78%
应交税费 331.57 0.96% 186.31 0.64% 327.43 1.37%
其他应付款 108.32 0.31% 120.35 0.42% 264.29 1.10%
一年内到期的非
1,511.44 4.37% 2,233.88 7.71% 1,149.10 4.79%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29.50 7.02% 2,309.74 7.97% 4,005.81 16.70%
其中:
260.00 0.75% - - 1,677.50 6.99%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1,720.85 4.97% 1,806.07 6.23% 1,785.86 7.45%
递延收益 448.66 1.30% 503.67 1.74% 542.45 2.26%
负债总计 34,610.06 100% 28,982.88 100% 23,983.91 100%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3,983.91万元、
28,982.88 万 元 和 34,610.06 万 元 ,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2.97% 、 54.62% 和
56.48%。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图如下:
图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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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均在80%以上,非流动负债占总
负债的比重较小。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结合
自身业务特点,充分利用了经营性账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金额较大;另一方
面公司采购原材料等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公司短期借款余额
较大。
2、主要负债构成分析
(1)短期借款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9,721.05万元、
14,849.00万元和15,033.70万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0.53%、51.23%和
43.44%。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高,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及订单增加,公司需耗用更多的营运资金来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在各金融机
构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不存在借款到期不能
偿还的情形。
(2)应付票据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1,894.30万元、2,507.05
万元和6,221.93万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7.90%、8.65%和17.98%。报告期
内,公司的应付票据均系为支付供应商原材料采购款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出
现逾期未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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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加32.35%,2015年末较年初增加148.18%,
主要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多所致。
2015年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应付账款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6,188.16万元、6,219.32
万元和8,209.87万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5.80%、21.46%和23.72%。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的原材料采购款。公司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购买
原材料可以从供应商处获得一定期限的付款信用期。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如下:
表11-28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货款 7,287.67 5,402.53 4,998.47
设备款 768.04 487.88 237.72
工程款 154.16 312.80 947.03
其他 - 16.11 4.94
合计 8,209.87 6,219.32 6,188.16
账龄一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工程款及货款扣款。
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32.01%,主要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付材料款
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单位或其他关联方欠款。
(4)预收账款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预收账款分别为5.67万元、2.46万元
和8.77万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2%、0.01%和0.03%。
报告期内公司的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小型客户的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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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其他关联方欠款。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应交税费的明细如下:
表11-29 单位:万元
税 种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增值税 227.37 158.08 244.47
营业税 1.58 1.61 -
企业所得税 64.65 1.58 1.81
城市建设税 14.22 8.70 15.42
教育费附加 13.38 7.98 12.54
个人所得税 6.79 4.99 2.72
印花税 2.53 2.18 2.74
水利建设基金 1.03 1.19 1.15
契税 - - 46.60
合 计 331.57 186.31 327.43
2014年末应交税费略少,主要由于2014年末应交增值税较2013年末有所减
少。
(6)其他应付款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64.29万元、120.35
万元和108.32万元。2013年末主要为应付代垫的进口设备税金、租赁费、工程质
保金等;2014年末、2015年末主要为应付的工程质保金等。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3 年末、 2014年末和 2015年 末 公 司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分 别 为
1,149.10万元、2,233.88万元和1,511.4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的具体构
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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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30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38.5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余额 1,676.19 1,455.05 1,298.32
减:融资费用 164.75 159.67 149.2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 1,511.44 1,295.38 1,149.10
合 计 1,511.44 2,233.88 1,149.10
截至2015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
823.28万元,应付香港永亨银行融资租赁款189.11万元,应付SG Equipment
Finance Hong Kong Limited 融资租赁款501.51万元,应付惠普租赁有限公司融资
租赁款162.29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164.75万元。
(8)长期借款
2013年末至2015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1,677.50万元、0万元、260万元,
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99%、0、0.75%,公司报告期内长期借款金额较低,
均系抵押借款。
(9)长期应付款
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1,785.86万元、
1,806.07万元和1,720.85万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7.45%、6.23%和4.97%。
公司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的具体构成如下:
表11-31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远东国际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款 579.21 856.81 70.95
香港永亨银行融资租赁款 -- 178.07 481.72
SG Equipment Finance Hong Kong
418.01 865.84 1,372.81
Limited 融资租赁款
惠普租赁有限公司 906.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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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182.47 94.65 139.61
合 计 1,720.85 1,806.07 1,785.86
为了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解决采购设备占用资金较多的问题,公司自2009
年开始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采购部分印刷及配套设备。公司的长期应付款为应付
的融资租赁款。
(10)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为收到的尚不能确认为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递延收益的
明细如下:
表11-32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印刷绿色环保数字化生产线项目 116.16 141.54 166.92
环保型软包装数字化印刷机生产线 155.28 181.72 208.15
2012 年企业技改设备购置奖励补贴 13.92 16.09 18.26
高端胶印礼品箱生产线 106.52 127.82 149.12
2013 年企业技改设备购置奖励补贴 32.21 36.50 -
2014 年度技改设备投资补助 9.72 - -
呼市专项资金 14.85 - -
合 计 448.66 503.67 542.45
(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表11-33
财务指标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0.94 0.92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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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倍) 0.74 0.71 0.8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8.13% 55.55% 53.4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总额(万元) 8,114.87 5,232.85 6,418.75
利息保障倍数 4.26 2.46 6.46
2、主要偿债指标分析
(1)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析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如下表:
表11-3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倍) (倍) (倍) (倍) (倍) (倍)
合兴包装(002228) 1.23 0.87 1.34 0.94 1.45 1.04
永新股份(002014) 3.38 2.63 3.64 2.95 3.39 2.78
界龙实业(600836) 1.07 0.34 1.08 0.26 0.91 0.21
紫江企业(600210) 0.78 0.48 0.88 0.51 0.98 0.58
平均值 1.62 1.08 1.74 1.17 1.68 1.15
厦门吉宏 0.92 0.71 1.06 0.84 1.10 0.86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其公告的年度报告。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10、1.06、
0.92和0.94;速动比率分别为0.86、0.84、0.71和0.74。公司2012年至2014年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由于公司处于扩张阶段,流动负
债较大所致,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金融机构信用良好,短期偿债
风险较小。
(2)资产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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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合兴包装(002228) 64.82% 62.87% 56.77%
永新股份(002014) 16.54% 17.85% 19.77%
界龙实业(600836) 48.05% 47.38% 46.37%
紫江企业(600210) 63.94% 63.56% 63.54%
平均值 48.34% 47.92% 46.61%
厦门吉宏 55.55% 53.44% 51.22%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其公告的年度报告
母公司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22%、53.44%、55.55%和58.13%,公司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略高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①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来看,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的息
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6,418.75万元、5,232.85万元和8,114.87万元。2014年度
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8.48%,主要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
率下降所致;2015年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55.08%。
②从利息保障倍数来看,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6.46、2.46和4.26。公司2014年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下降61.89%,主要由于公司
利润总额下降57.24%及利息支出增加52.33%,虽然报告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有
所波动,但公司从未发生贷款及利息支付逾期情况。2015年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
利润的上升,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上升73.17%。近几年,公司良好的信用记录使
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金融机构授信,能够稳定的从贷款机构获得资金支持。截止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为19,700万元(包括借款及汇票等),
尚有3,070.54万元的额度未使用,公司无法偿付银行借款利息的可能性较小。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包装印刷业务,2013年、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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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和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36.02万元、1,565.50万元
和5,526.00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7.32%、91.13%和168.18%,报告
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占净利润的比例较高,表明公司收入的质量较好,
无法偿还债务的可能性较小。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经营状况、商业信用、金融机构信用记录良好,供应商信用政策
相对宽松,金融机构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并被授予较高的信用额度,公司偿债风险较小。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表11-36
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7 3.67 3.96
存货周转率(次) 6.94 6.31 6.86
2、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表11-37 单位:次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合兴包装(002228) 4.21 4.25 4.34
永新股份(002014) 5.78 6.19 7.07
界龙实业(600836) 7.41 6.79 5.35
紫江企业(600210) 7.23 7.37 7.53
平均值 6.16 6.15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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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厦门吉宏 3.67 3.96 4.27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其公告的年度报告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
由于结算周期不同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分别为85天、91
天和98天。
公司主要客户系大型快消品龙头企业,资金实力强、信誉度高,报告期内,
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2)存货周转率
公司2012年至2015年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90、6.86、6.31和6.94。公司存货
主要是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客户较稳定
②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存货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存货信
息化管理系统,保持适当的存货储备。
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表11-38 单位:次
同行业公司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合兴包装(002228) 5.86 5.30 5.00
永新股份(002014) 5.23 5.40 5.31
界龙实业(600836) 0.93 0.69 0.60
紫江企业(600210) 3.94 3.91 3.55
平均值 3.99 3.83 3.62
厦门吉宏 6.31 6.86 5.90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其公告的年度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12年至2014年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平均数,公司存货周转较快,存货管理良好。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管理层认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析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公司的业务
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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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相符合,偿债风险较小,经营效率较高,资产周转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包装印刷行业,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能力较强。
2013年至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整体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凭借稳定
的客户资源、先进的技术装备、较强的技术实力、新颖的设计创意、先进的产品
工艺和优良的产品品质而受到下游客户的信赖,并与客户形成长期合作伙伴关
系。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盈利数据如下:
表11-39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52,186.53 35.22% 38,592.75 -0.34% 38,725.59
主营业务收入 51,418.78 37.11% 37,502.10 -1.04% 37,895.98
主营业务毛利 10,454.35 51.55% 6,898.30 -14.50% 8,068.50
营业利润 3,443.28 124.71% 1,532.35 -59.27% 3,762.22
利润总额 3,841.74 124.74% 1,709.40 -57.24% 3,997.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738.44 95.89% 1,908.39 -47.47% 3,633.21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234.94 119.64% 1,472.82 -54.37% 3,228.05
的净利润
公司2015年较2014年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
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22%;②主营业务产品
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1.94个百分点;③本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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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较上年同期14.31%下降1.31个百分点。④计算增长率的比较基数(2014
年营业利润等)相对较小。
2013年至2015年公司利润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11-3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见下表:
表11-40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51,418.78 98.53% 37,502.10 97.17% 37,895.98 97.86%
其他业务收入 767.75 1.47% 1,090.65 2.83% 829.61 2.14%
合 计 52,186.53 100% 38,592.75 100% 38,725.59 100%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2013至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8,725.59万元、38,592.75万元和52,186.53
万元。2015年较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7.11%,主要由于2015年订单增加,销
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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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5年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如下图:
图11-4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和塑料软包装三大业务构
成,2014年新增环保纸袋业务;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制版收入、材料销售等,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
2、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
按产品类别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表11-41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占比 增幅 占比 增幅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
彩色包装纸盒 26,238.49 51.03 34.06 19,572.32 52.19 -1.75 19,920.16 52.57
彩色包装箱 19,267.27 37.47 27.84 15,071.84 40.19 -4.09 15,715.04 41.47
塑料软包装 3,040.69 5.91 20.47 2,523.97 6.73 11.64 2,260.78 5.97
环保纸袋 2,872.32 5.59 760.08 333.96 0.89 - - -
主营业务收入
51,418.78 100 37.11 37,502.10 100 -1.04 37,895.98 100
合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塑料软包装、环保纸袋的生
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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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5年公司四类产品的收入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11-5
报告期内,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88%以上,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是公司的主打产品,为进
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为调整和丰富产品结构,增加产品类型,
公司自2011年起涉足塑料软包装领域,自2014年9月起,公司增加环保纸袋印刷
产品。
2013年至2015年公司来自伊利集团和恒安集团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达分别为81.48%、80.21%和77.34%。来自伊利集团和恒安集团的营业收入占
比较高的原因:
(1)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优良的产品质量取得伊利集团、恒安集团
等快速消费品龙头企业的信赖,通过“贴近式生产布局”,集中公司优势资源贴
近核心客户,为核心客户主要提供彩色包装箱及彩色包装纸盒,与伊利集团和恒
安集团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也形成了较高的竞争壁垒。
(2)尽管公司在我国纸包装行业已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但与国
际一流纸包装企业相比,在规模、资金实力上还有较大差距,在快速增长的过程
中,公司只能走“由专到强,由强到大”的发展路径,首先将有限的资金、产能
集中于现有的主要客户,优先满足现有主要客户的需求,在资金实力、生产能力
不断增强的前提下,才具备向其他包装领域扩张的能力,因此,公司目前以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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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恒安集团纸制品包装为主的收入结构是公司发展过程中资金、产能受约束
条件下的必然选择。
3、按销售地域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表11-42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东北地区 4,544.98 8.84 1,116.36 2.98 1,188.90 3.14
华北地区 25,803.86 50.18 23,426.46 62.47 23,644.94 62.39
华东地区 13,273.24 25.81 9,976.97 26.60 10,169.22 26.83
华南地区 3,301.15 6.42 1,974.38 5.26 1,679.48 4.43
华中地区 3,652.13 7.10 638.87 1.70 806.26 2.13
西南地区 116.25 0.23 266.52 0.71 314.94 0.83
西北地区 727.17 1.41 102.53 0.27 92.23 0.24
合计 51,418.78 100 37,502.10 100 37,895.98 100.00
从销售的地区分布看,本公司产品的销售区域主要为华北、华东地区, 2013
至2015年,上述区域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22%、89.07% 和
75.99%,公司在上述两个地区的销售占比高,主要由于公司的主要客户伊利集团、
恒安集团位于上述地区。
(二)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2013年至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6.09%。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
入略有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大客户伊利集团对公司的90%以上的产品进行了
10%-15%降价。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5.22%,主要由于销售订单
增加,主要产品销量增加37%。
2013年至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整体趋势上涨的原因:
1、下游市场迅速发展,产品需求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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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纸质以及塑料软包装产品主要应用于饮料、生活用纸等快速消费品
的外包装,受快速消费品行业需求变化的影响很大。当前我国快速消费品行业发
展迅猛,据国家统计局统计, 2013年、2014年、2015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分别为24.28万亿元、27.19万亿元、30.09万亿元,环比分别增长11.95%和
10.67%。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逐渐提升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渐完善,居民消费升
级趋势更加明显,社会消费总额持续增长,我国快速消费品行业还有更为广阔的
发展前景。
2、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是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保证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生产布局、供应链、设计、技术、客户资源、管理、
设备自动化程度、质量等多方面均建立了竞争优势,赢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信赖,
并与之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主要客户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等合
作时间均超过5年。2013年至2015年,公司主要客户的产销量快速增长,2015年
公司营业收入较2013年实现了增长。
3、产能扩大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奠定基础
2014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主要客户对公司大部分产品销
售价格有所调整,致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改扩建、新建高水平的胶版和塑料软包装印刷生产线,
提高设备自动程度、生产工艺水平和管理水平等措施,稳步提升了产能,扩展了
产品品种,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最近三年经营成果变化分析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关于营业收入的具体分析详见招股说明
书“第十一节 二、盈利能力分析(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相关内容。
2、营业成本
公 司 2013 至 2015 年 的 营 业 成 本 分 别 为 30,281.52 万 元 、 31,211.74 万 元 和
41,380.64万元。2013年至2015年营业成本环比增长3.07%、32.58%,同期营业收
入增幅为-0.34%、35.22%。2014年由于销售价格下降,导致营业收入略有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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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营业成本变动率有所上升。2015年营业成本的增幅与收入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1-43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 (%)
主营业务成本 40,964.43 33.85 30,603.80 2.60 29,827.48
其他业务成本 416.21 -31.54 607.94 33.90 454.04
合 计 41,380.64 32.58 31,211.74 3.07 30,281.52
3、营业税金及附加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表11-44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
营业税 11.62 38.51 0.2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3.41 87.83 102.48
教育费附加 106.28 76.41 89.96
合 计 241.31 202.75 192.71
4、期间费用
公司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如下:
表11-4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费用 2,808.13 2,031.16 1,976.87
管理费用 2,695.02 2,382.19 1,795.64
财务费用 1,280.14 1,108.85 731.82
期间费用合计 6,783.29 5,522.20 4,504.34
销售费用率 5.38% 5.26%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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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率 5.16% 6.17% 4.64%
财务费用率 2.45% 2.87% 1.89%
期间费用率 13.00% 14.31% 11.63%
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的期间费用分别为4,504.34万元、
5,522.20万元和6,783.2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63%、14.31%和
13.00%。公司对期间费用进行了较严格的预算控制和开支管理。
(1) 销售费用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为向客户发货产生的运费、销售人员的工资、折旧费用
等。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976.87万元、2,031.16
万元和2,808.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0%、5.26%和5.38%,基本保
持稳定。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如下表:
表11-46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杂费用 1,641.36 58.45% 1,468.34 72.29% 1,448.32 73.26%
包装费用 490.24 17.46% 323.73 15.94% 336.17 17.01%
职工薪酬 226.11 8.05% 111.24 5.48% 127.90 6.47%
差旅费 17.95 0.64% 18.51 0.91% 16.81 0.85%
业务招待费 10.73 0.38% 3.64 0.18% 3.74 0.19%
折旧费 20.80 0.74% 18.13 0.89% 8.52 0.43%
其他 400.94 14.28% 87.57 4.31% 35.42 1.79%
合 计 2,808.13 100% 2,031.16 100% 1,976.87 100%
公司2014年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较小,与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相
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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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较2014年,公司销售费用增长38.25%,略高于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率
(35.22%),随着公司主要产品销量较上年上升,导致运杂费、包装费、职工薪
酬等费用增加所致。公司销售费用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要由于吉宏纸
袋销售人员有所增加,与2014年相比职工薪酬增加等。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表11-47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519.55 56.38% 1,166.20 48.95% 800.82 44.60%
差旅费 96.92 3.60% 117.80 4.95% 151.35 8.43%
各项税费 245.17 9.10% 212.59 8.92% 135.35 7.54%
招待费 79.24 2.94% 91.44 3.84% 131.75 7.34%
办公费 67.37 2.50% 55.08 2.31% 58.21 3.24%
水电费 82.37 3.06% 72.15 3.03% 25.11 1.40%
折旧费 88.24 3.27% 77.00 3.23% 51.06 2.84%
研发支出 43.68 1.62% 42.21 1.77% 42.31 2.36%
无形资产摊销 73.20 2.71% 65.46 2.75% 39.23 2.19%
长期待摊费用 9.31 0.35% 53.26 2.24% 28.73 1.60%
审计评估咨询费 102.40 3.80% 52.88 2.22% 56.45 3.11%
开办费 - - 70.79 2.97% 35.85 2.00%
董事会经费 12.00 0.44% 12.00 0.50% 12.00 0.67%
其他 275.58 10.23% 293.33 12.31% 227.41 12.67%
合 计 2,695.02 100% 2,382.19 100% 1,795.64 100%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福利及保险费、各项税费、折旧摊销费、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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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等。公司2013年至2015年的管理费用分别为1,795.64万元、2,382.19万元和
2,695.0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4%、6.17%和5.16%。2014年、2015
年,管理费用随着营业收入上升而上升,主要由于职工薪酬、各项税费等较上年
增加所致。
2014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67%,主要由于职工薪酬、各项税费、水
电费、无形资产摊消、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等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而职工薪
酬、开办费增加,主要系2014年公司新设子公司滦县吉宏、吉宏纸品及新增管理
人员所致。
2015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13%,主要由于职工薪酬、各项税费、水
电费、折旧等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表11-48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利息支出 980.80 924.86 609.08
减:利息收入 40.70 37.27 30.35
汇兑损失 77.65 16.48 -
金融机构手续费 58.23 46.03 27.71
现金折扣 10.06 -3.20 2.31
融资租赁利息 194.10 161.94 123.07
合 计 1,280.14 1,108.85 731.82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贷款利息支出、融资租赁利息等。2013年至2015年公
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731.82万元、1,108.85万元和1,280.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1.89%、2.87%和2.45%。
2014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1.52%,主要原因为:贷款增加导致利息支
出增加51.85%;新增融资租赁设备使得融资租赁利息增加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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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5.45%,主要原因为:贷款增加导致利息支
出增加以及新增融资租赁设备使得融资租赁利息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表11-49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坏账损失 227.38 123.69 -15.20
存货跌价损失 39.36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减值损失 71.27
合 计 338.02 123.69 -15.20
2013至2015年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20万元、123.69万元和338.02
万元。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为应收款项、存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按照公司
会计政策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6、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表11-50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外收入 419.43 250.11 313.42
营业外支出 20.97 73.06 78.28
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0.92% 14.63% 7.84%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经营成
果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
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捐赠支出等。
7、所得税费用
表11-5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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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473.70 128.04 201.90
递延所得税费用 82.21 -136.43 162.25
合 计 555.92 -8.39 364.15
公司执行的所得税税率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六、主
要税项及享受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相关内容。
(四)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系列构成情况如下
表11-52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彩色包装纸盒 19,690.87 48.07 15,308.16 50.02 15,145.06 50.78
彩色包装箱 15,607.84 38.10 12,542.14 40.98 12,653.37 42.42
塑料软包装 2,650.36 6.47 2,293.21 7.49 2,029.05 6.80
环保纸袋 3,015.36 7.36 460.29 1.50 - -
合 计 40,964.43 100 30,603.80 100 29,827.48 100
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30,603.80万元,同比增长2.60%,而同期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减少1.04%,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率趋势不一致
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但销售单价有所下降
所致。2015年与2014年同期相比增长33.85%,主要由于订单增多,销量增加,与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7.11%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公司主要产品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彩色包装纸盒及彩色包装箱成本构成情况
表11-53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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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材料费 26,677.81 75.58 20,390.41 73.21 20,748.34 74.64
其中:
23,755.72 67.30 17,738.89 63.69 17,536.61 63.08
原纸
辅料 2,922.08 8.28 2,651.52 9.52 3,211.73 11.56
人工费 2,947.03 8.35 2,522.58 9.06 2,164.69 7.79
制造费用 5,673.88 16.07 4,937.30 17.73 4,885.40 17.57
合 计 35,298.71 100 27,850.29 100 27,798.43 100
塑料软包装成本2013年至2015年构成情况
表11-54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材料费 2,103.04 79.35 1,797.33 78.38 1,432.04 70.58
人工费 181.88 6.86 169.67 7.40 206.34 10.17
制造费用 365.45 13.79 326.21 14.23 390.67 19.25
合 计 2,650.36 100.00 2,293.21 100.00 2,029.05 100.00
环保纸袋成本构成情况
表11-55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材料费 1,733.47 57.49 188.56 40.97
人工费 490.24 16.26 65.2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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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 791.65 26.25 206.52 44.87
合 计 3,015.36 100.00 460.29 100.00
2013年至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图如下:
图11-6
从上图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材料的比重最高,占总成本的
70%以上。报告期内,材料占比73%-75%,材料占比波动幅度较小。
公司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较高,所以人工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构成,原材料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2014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由于生产人员
增加所致。
2015年较2014年同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由于:(1)
产品结构变化使得原纸占比较上年增加;(2)公司本年主要产品的销量增加37%,
人工及制造费用增长幅度低于销量增长幅度。
(五)毛利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情况见下表:
表11-56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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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10,454.35 96.75 6,898.30 93.46 8,068.50 95.55
其他业务毛利 351.55 3.25 482.71 6.54 375.57 4.45
合 计 10,805.89 100.00 7,381.01 100.00 8,444.07 100.00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实现的毛利分别为8,444.07万元、7,381.01万元
和10,805.89万元。2014年毛利较2013年下降12.59%,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
以及营业收入下降所致。2015年毛利较2014年增长46.40%,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
增长所致。
2013年至2015年公司综合毛利变化趋势如下图:
图11-7
2、报告期内,公司不同类别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图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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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别主营业务产品的毛利率如下:
表11-57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销售毛利 毛利率 销售毛利 毛利率 销售毛利 毛利率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彩色包装纸盒 6,547.62 24.95 4,264.17 21.79 4,775.10 23.97
彩色包装箱 3,659.43 18.99 2,529.70 16.78 3,061.66 19.48
塑料软包装 390.33 12.84 230.76 9.14 231.73 10.25
环保纸袋 -143.03 -4.98 -126.33 -37.83 - -
合 计 10,454.35 20.33 6,898.30 18.39 8,068.50 21.29
2014年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箱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由于公司对主
要客户伊利集团90%以上的产品销售单价下降以及原纸平均采购单价下降综合
影响所致。2014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增加环保纸袋业务,由于试生产初期客户订
单少,产量较小,产能利用率低,单位产品分摊的机器设备折旧等固定费用较大,
导致毛利率为负数。
2015年较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增加1.94个百分点,主要因为:
① 采用新工艺或新材料为客户的产品包装进行更新换代,扩大产品销量
彩色包装纸盒、纸箱销量较上年增加37%、塑料软包装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39%,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折旧费用等费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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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优化产品结构
在包装行业利润空间不断被上下游挤压的情况下联合国内大型造纸厂(技术
好,规模大)共同开发轻质环保用纸和防水冷链用纸,一则可以替换质量低且无
序竞争的灰底白板纸,二则摆脱冷链用纸依赖国外进口的现象,既帮助客户降低
了成本,帮助造纸厂扩大了市场份额,也改善了发行人纸巾盒、酸奶包装卡纸等
产品的毛利。
通过对原有设备的技术更新换代,提高产能利用率,承接一些品种多、交期
紧,加工难度较大、毛利率相对较高的订单,如灯盒等产品。
③ 发行人与造纸厂联合开发轻质环保用纸和防水冷链用纸的具体情况
A、轻质环保用纸
a、推广合作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纸业”)
注册资本:133,684.4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鹏远
成立日期:1994年04月29日
经营范围:胶印纸、书写纸、包装纸、纸板、造纸木浆的生产、销售;批准
范围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b、合作的具体情况
2014年11月,发行人与博汇纸业共同开发推广轻质环保白卡纸产品。
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
(a)合作内容
博汇纸业研制的白卡纸应具备轻质、环保、挺度高、印刷效果优良、外观成
型好等特点,该纸张可用于食品及个人护理产品的外包装,发行人帮助博汇纸业
在该市场进行推广。
(b)合作方式
发行人根据其掌握的市场信息,负责提出纸张研制方向以及纸张应达到的特
性,向博汇纸业提供相应的数据作为参考,并对博汇纸业试制过程提出合理化建
议;博汇纸业负责按照发行人提出的研制方向进行纸张的试制,并承担前期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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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的相关费用。
截止目前,发行人与博汇纸业联合开发的轻质环保用纸未申请专利。
B、防水冷链用纸
a、合作方开发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280.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08日
经营范围:包装纸板和纸产品的制造、销售、营销、分销和研发,原材料、
设备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材料的采购,造纸生产设施的运营管理与咨询(商务与
技术)服务,一般贸易以及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b、合作开发具体情况
发行人2014年与客户共同商议并在客户的大力推动及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国纸业”)的配合下共同开发及推广冷链包装用纸国产
化,并于2015年初试制成功并投入使用。
在合作开发过程中,发行人根据其掌握的市场信息,负责提出产品研制方向
以及产品应达到的特性及无偿提供打样、测试,测试数据及结果供万国纸业参考,
并对万国纸业试制过程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万国纸业负责按照发行人提出的研制
方向进行产品的试制,并承担前期产品研制的相关费用。
2015年5月22日,发行人与万国纸业联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 “涂布牛卡
纸及其生产工艺”发明专利,目前尚未取得专利权证书。
C、定量分析对发行人产品成本和毛利的具体影响,并分析对未来收入和盈
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a)发行人自2015年2月开始逐步采购使用万国纸业防水冷链用纸,用于生
产伊利酸奶包装卡纸。2015年发行人生产伊利集团酸奶卡纸所使用万国纸业防水
冷链用纸金额占62.63%,由于万国纸业冷链用纸2015年平均采购单价为1.93元/
平方米(含税),较进口冷链专用纸(2015年平均采购单价为含税2.22元/平方
米)低13.06%,使得发行人2015年伊利酸奶卡纸单位销售成本较2014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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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每万平方米酸奶卡纸销售毛利增加6.66%,具体影响分析如下:
2015 年较 2014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年变动率
销量(万平方米) 1,555.71 962.14% 146.47
单位销售成本(元/万平方米) 23,441.17 -7.63% 25,378.80
毛利(万元) 1,261.97 1,032.92% 111.39
每万平方米销售毛利(元) 8,111.89 6.66% 7,605.09
(b)恒安纸巾盒产品属大宗普通包装,竞争较激烈,近年来随着所使用主
要原材料-灰底白板纸(400g)的下降,销售单价不断下降,随着市场价格竞争,
2014年发行人恒安纸巾盒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5.02%,由于固定折旧等成
本不变,导致利润下降。2014年末发行人推动开发轻质环保纸(300g),随后投
入生产,开发此纸种的目的是让客户产品更美观,同时提高客户产品档次,避免
更严重的恶性竞争,扩大发行人的市场份额,因此在客户总体纸质包装数量下降
的情况下,发行人争回市场份额,2015年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上升62.35%。
(c)对未来收入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发行人与博汇纸业联合推广开发轻质环保用纸,使用轻质环保纸替代竞争无
序的灰底白板纸,提高了客户产品档次,使得发行人2015年恒安纸巾盒销量大幅
增加;发行人与万国纸业联合开发防水冷链用纸并投入使用,不仅降低了发行人
伊利酸奶卡纸的销售成本及有效提升了该类产品的销量、毛利,而且极大地改善
了客户包装效率及大幅度降低了客户包装采购成本。发行人与造纸厂联合开发并
推广轻质环保用纸及防水冷链用纸,未来可以为发行人在同类产品的销售中赢得
更多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收入及毛利,提升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D、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与造纸厂联合开发并推广轻质环
保用纸及防水冷链用纸,使得发行人纸巾盒及酸奶卡纸产品销售数量2015年较
2014年大幅增加,增加了发行人该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及毛利,提升了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
(2)各类别主营业务产品的毛利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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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58 单位:%
年 度 项 目 彩色包装纸盒 彩色包装箱 塑料软包装 环保纸袋 合 计
毛利率 24.95 18.99 12.84 -4.98 20.33
2015
收入占比 51.03 37.47 5.91 5.59 100.00
年度
毛利贡献率 12.73 7.12 0.76 -0.28 20.33
毛利率 21.79 16.78 9.14 -37.83 18.39
2014
收入占比 52.19 40.19 6.73 0.89 100.00
年度
毛利贡献率 11.37 6.74 0.62 -0.34 18.39
毛利率 23.97 19.48 10.25 - 21.29
2013
收入占比 52.57 41.47 5.96 - 100.00
年度
毛利贡献率 12.60 8.08 0.61 - 21.29
注:收入占比=各项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毛利贡献率=各产品毛利率×各产品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
2013年度、2014年和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1.29%、
18.39%和20.33%,其中彩色包装纸盒分别贡献了12.60、11.37和12.73个百分点,
彩色包装箱分别贡献了8.08、6.74和7.12个百分点,彩色包装纸盒及彩色包装箱
对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毛利率变动起主要作用。
公司彩色包装纸盒及彩色包装箱产品工艺日渐成熟,产品系列丰富,客户群
体在稳定中不断增加。可以预见,未来彩色包装纸盒及彩色包装箱产品仍将是公
司重要收入和利润来源。公司将持续产品创新,不断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彩色
包装纸盒及彩色包装箱产品,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自2011年开始步入塑料软包装领域,主要原因为:公司通过深挖掘现有
客户的包装需求,不断扩大纸质类和数字化软包装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品种数量,
逐步提升软包装的市场份额,向综合性包装供应商迈进。
3、公司销售单价、单位销售成本变化情况、原因及对毛利率的影响
(1)彩色包装纸盒及彩色包装箱销售单价、单位销售成本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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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59 单位:元/平方米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同比 对毛利 同比 对毛利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率影响 增长率 率影响
产品销售价格 2.69 -4.27% -3.32% 2.81 -8.77% -7.05% 3.08
产品销售成本 2.09 -7.52% 6.05% 2.26 -5.83% 4.63% 2.40
其中:直接材料 1.58 -4.82% 2.85% 1.66 -7.26% 4.31% 1.79
直接人工 0.17 -15.00% 1.07% 0.20 5.26% -0.24% 0.19
制造费用 0.34 -15.00% 2.14% 0.40 -4.76% 0.74% 0.42
平均毛利率 22.30% 2.73% 19.57% -2.42% 21.99%
2014年度,彩色包装纸盒及纸箱销售平均单价2.81元/平方米较2013年同期
3.08元/平方米下降8.77个百分点,导致毛利率相应下降了7.05个百分点;产品销
售平均成本2.26元/平方米较2013年同期2.40元/平方米下降5.83个百分点,导致毛
利率上升4.63个百分点,综合产品销售价格和成本的影响,导致公司彩色包装纸
盒及纸箱毛利率较2013年同期21.99%下降2.42个百分点。
2015年与2014年同期相比,彩色包装纸盒及纸箱产品销售单价虽然下降了
4.27%,但是单位成本下降了7.52%,下降的幅度大于销售单价的幅度,导致彩
色包装纸盒及纸箱毛利率较2014年同期上升2.73个百分点。
(1)直接材料
2014年度、2015年度直接材料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7.26%、4.82%,毛利率
因此上升4.31、2.85个百分点。2014年直接材料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生产所用的
原纸的平均采购单价2014年度同比下降4.23%。2015年较2014年同期单位产品直
接材料下降4.82%,主要由于①2015年发行人逐步用轻质环保纸替代质量低且无
序竞争的灰底白板纸,主要产品所用原纸的克重较上年降低,使得每吨纸的成品
产出率增加;②主要产品产量较上年增加,产品批次生产量大,原纸消耗率降低;
③单位产品所使用的辅料下降19.47%,辅料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酸奶包
装卡纸(不需要使用胶黏剂、贴窗膜等辅料)等加工工序较短的产品产量较上年
增加1倍多;本年产品批次生产量大,辅料消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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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原纸价格变动的匹配情况
① 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纸箱所用原纸的价格变动情况
表 11-60 单位:元/吨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原纸 2,815.55 6.42% 2,645.77 -4.23% 2,762.67
2015 年公司彩色包装纸盒、纸箱所用的白卡、白板、涂布牛卡纸(纸箱所
用)、涂布牛卡纸(酸奶卡纸所用)、箱板纸、瓦楞纸等原纸采购单价分别较上年
同期下降 11.28%、2.13%、5.52%、2.10%、-0.46%、1.03%,但由于本期酸奶包
装卡纸产量增加幅度较大,其所用的涂布牛卡纸采购量为 9,961.95 吨,较上年采
购量(4,864.98 吨)大幅增加,因其平均采购单价(不含税价格为 6,190.04 元/
吨)远高于其他各类纸张,使得公司 2015 年各类原纸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同期
增长 6.42%。
② 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纸箱单位产品所用原纸变动情况
表 11-61 单位:元/平方米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同比 对毛利 同比 对毛利
单价 单价 单价
增长率 率影响 增长率 率影响
原纸 1.46 1.39% -0.71% 1.44 -5.26% 2.69% 1.52
2014年彩色包装纸盒、纸箱所用原纸采购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4.23%,每平
方米彩色包装纸盒、纸箱产品所用原纸下降5.26%,发行人原纸采购价格变动与
发行人单位产品所用原纸变动情况匹配。
发行人2015年彩色包装纸盒、纸箱所用原纸采购单价较2014年上升6.42%,
每平方米彩色包装纸盒、纸箱产品所用原纸上升1.39%,发行人原纸采购每吨单
价变动率高于发行人每平米产品所用原纸变动率的主要原因为:2015年发行人逐
步用轻质环保纸替代质量低且无序竞争的灰底白板纸,主要产品所用原纸的克重
较上年降低,使得每吨纸的成品产出率增加;此外主要产品产量较上年增加,产
品批次生产量大,原纸消耗率降低。
(2)直接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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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彩色包装纸盒及纸箱包装产品的单位人工成本变
动较小,对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0.24%、1.07%。2014年度,公司包装盒及包装
箱产量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但由于新设子公司滦县吉宏,生产工人增加,导致
单位产品直接人工增加,毛利率因此下降0.24个百分点。2015年,公司彩色包装
纸盒、纸箱单位人工成本下降15.00%,主要由于该类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36.84%,分摊的单位人工下降,使得毛利率上升1.07个百分点。
(3)制造费用
2014年度产量较2013年同期略有上升,导致单位产品所分担的制造费用减
少,使得毛利率因此上升0.74个百分点。2015年较2014年公司彩色包装纸盒、纸
箱单位制造费用下降15%,主要由于该类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36.84%,分摊
的单位制造费用下降,使得毛利率上升2.14个百分点。
塑料软包装销售单价、单位销售成本变化情况
表11-62 单位:万元/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同比 对毛利 同比 对毛利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率影响 增长率 率影响
产品销售价格 2.03 -13.62% -11.84% 2.35 8.29% 7.30% 2.17
产品销售成本 1.77 -16.90% 15.54% 2.13 9.23% -8.41% 1.95
其中:直接材料 1.41 -16.17% 11.29% 1.67 21.01% -13.48% 1.38
直接人工 0.12 -25.00% 1.92% 0.16 -20.00% 1.73% 0.20
制造费用 0.24 -20.00% 2.33% 0.30 -21.05% 3.57% 0.38
平均毛利率 12.84% 3.70% 9.14% -1.11% 10.25%
2014年度,塑料软包装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了8.29%,导致毛利率
相应上升7.30个百分点。产品销售成本上升了9.23%,毛利率相应下降8.41个百分
点,综合产品销售价格和成本的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1.11个百分点。
2015年较2014年,塑料软包装平均毛利率上升3.70%。主要由于单位产品销
售成本下降16.90%,导致毛利率上升了15.54个百分点,同时产品价格的下降导
致毛利率下降了11.8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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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材料
2014年度,公司材料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21.01个百分点,毛利率因此下降
13.48%,主要由于:①塑料软包装产品结构变化致使塑料米用量加大;②公司2014
年产品打样较多,材料消耗较多。
2015年较上年同期,公司直接材料单位价格下降16.17%,导致毛利率上升
11.29%,直接材料下降的主要原因:本期塑料软包装所用主要原材料塑料米采购
单价下降18.64%。
(2)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2014年度,公司塑料软包装单位人工成本下降20%、制造费用下降21.05%,
毛利率因此上升1.73、3.57个百分点。主要由于:①为了更加准确核算各品类产
品的成本,从2014年开始把包装纸盒与塑料软包装分设成二个成本中心进行成本
归集核算;②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上涨3.38%。
2015年度,因公司塑料软包装产品销量同比增加39.08%,单位产品分摊的人
工和制造费用分别下降25%、20%,导致毛利率分别下降1.92%、2.33%。
4、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盈利能力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表11-63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原材料成本(万元) 30,514.31 22,376.31 22,180.38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40,964.43 30,603.80 29,827.48
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74.49 73.12 74.36
原材料成本增长(%) 1 1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率(%) -2.92 -3.24 -2.75
主营业务毛利率对原材料成本的敏感性系数 -2.92 -3.24 -2.75
原材料成本增长(%) 2 2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5.84 -6.49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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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毛利率对原材料成本的敏感性系数 -5.84 -6.49 -5.50
从上表可以看出, 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原材料成本若变动1%,
则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将反向变动2.75%、3.24%和2.92%,公司毛利率对原材料
成本变动较为敏感。
在包装印刷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品附加值的高低以及原材料价格是决
定公司毛利率整体水平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原纸
的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影响了产品订单价格,公司对于销售合同对应的供应商
的选择与采购成本控制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机制,尽量减少销售单价下降对公
司产品毛利率的影响。今后将更注重研发设计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拓展和维护营销渠道,加强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调研及分析,不断完善原材料采
购管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盈利水平。
5、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分析
表 11-64
项目 类别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彩印包装材料 18.53% 20.31% 22.20%
永新股份
塑料软包装薄膜 1.41% 4.04% 1.20%
纸箱 21.27% 20.38% 18.15%
合兴包装 纸板 9.20% 8.80% 8.46%
缓冲包材 17.37% 14.69% 15.56%
界龙实业 彩印包装装潢 12.40% 15.37% 15.11%
薄膜 5.06% 7.15% 5.31%
紫江企业
彩色纸包装印刷 18.59% 21.67% 21.35%
彩色包装纸箱、纸盒 19.57% 21.99% 21.91%
发行人 塑料软包装 9.14% 10.25% 9.93%
纸袋 -37.83% - -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年报计算得出。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彩色包装纸箱、纸盒产品与合兴包装、
紫江企业的类似产品毛利率无较大差异,合兴包装主营业务产品中,纸箱产品与
发行人彩色包装纸箱、纸盒的所用原纸、工艺、用途类似,但纸板、缓冲包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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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彩色包装印刷纸箱、纸盒所用原纸及工艺有所区别;发行人彩色包装纸箱、
纸盒毛利率较界龙实业彩色包装装潢产品高,主要由于界龙实业彩色包装装潢产
品中既包括彩色纸盒、纸箱,也包括出版物、期刊等(其年报中未单独披露彩色
纸箱、纸盒的相关数据);发行人塑料软包装产品毛利率低于永新股份主营业务
产品中的彩印包装材料,主要由于产品类型不同所致,发行人塑料软包装产品为
纸尿裤、卫生巾等单层外包装产品,而永新包装主营业务产品中彩印包装材料为
塑料复合软包装产品;紫江企业、永新股份主营业务中的薄膜、塑料软包装薄膜
产品的毛利率低于发行人塑料软包装产品,主要原因为薄膜、塑料软包装薄膜均
为软包装产品原材料。
(六)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
2013至2015年,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405.15万元、435.57万元和503.50万元,分别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1.15%、22.82%和13.47%。2014年度,由于公司净利润减少,非经常损益与净
利润的占比有所提高。
三、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流量状况如下表所示:
表11-65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319.45 28,414.59 27,473.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731.19 17,091.07 14,79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6.00 1,565.50 3,536.02
净利润 3,285.82 1,717.79 3,633.21
营业收入(含增值税) 61,058.24 45,153.51 45,308.9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
62.76% 62.93% 60.64%
的现金/营业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168.18% 91.13% 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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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6.70 117.01 349.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17.70 3,960.02 5,288.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1.00 -3,843.01 -4,939.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0.95 2,631.07 3,191.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5.84 353.62 1,788.0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73.44 3,419.28 3,065.67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为了解决产能瓶颈问题,公司进行了大量的投资活动,仅靠经营
活动产生的资金积累无法满足投资资金需求,故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增资、引进
新股东、银行借款等必要外部筹资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36.02万元、1,565.50万元和
5,526.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含
税)的比例分别为60.64%、62.93%和62.7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货款大量采用承兑汇票结算
方式,公司在获得客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后,为节约财务费用,通常直接将银
行承兑汇票向上游供应商背书,用来支付采购的原材料或设备款。由于银行承兑
汇票不能视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因此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将其背书的过
程未在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反映。报告期内,公司在销售和采购中大量采用以银行
承兑汇票为主的票据结算,使得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出现波动。报告期内,公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的 比 率 分 别 为 97.32% 、 91.13% 和
168.18%,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较高,营业收入
质量较高。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催
收力度,货款回收较好;此外公司采用以应收票据背书及应付票据方式支付供应
商货款的金额加大,使得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相对减少。
公司各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的具体原因如下:
表11-66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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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3,285.82 1,717.79 3,633.21
加:资产减值准备 338.02 123.69 -15.20
固定资产折旧、汽油资产折耗、生产性
2,839.43 2,205.16 1,616.13
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73.57 65.46 39.2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73.34 86.51 31.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04 50.19 49.79
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3.32 -0.50 -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 - -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174.90 1,086.81 732.1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递延税款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82.21 -136.43 162.25
列)
递延税款负债增加(减少以“-”号
- - -
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68.36 -1,066.43 -1.1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5,145.73 2,307.77 -1,595.04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3,667.45 -4,874.53 -1,116.92
号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6.00 1,565.50 3,536.02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3年至2015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5,288.27万元、3,960.02
万元和3,417.70万元,主要是公司为投资新建及更新改造生产线,支付的土地使
用权款、建筑工程款、机器设备的购置款、新设子公司投资支出等;2013年至2015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349.03万元、117.01万元和376.70万元,
主要是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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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等。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新增股东投入、原股东增资和借款所得;筹资
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偿付利息和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以及偿还往来款支付的现金。
2013年至2015年公司收到的借款净额分别为4,109.53万元、4,388.95万元和
719.0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生产用厂房土地购置、厂房建设
以及印刷设备购置等各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表11-67 单位:万元
资本性支出类别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固定资产投资 2,857.87 7,657.60 2,279.57
在建工程 448.46 321.31 1,450.20
无形资产投资 1,336.98 115.38 1,469.89
租入厂房改造 -- -- 88.60
合 计 4,643.31 8,094.29 5,288.27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为投资新建及更新改造生产线,用票据
及现金方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款、建筑工程款、机器设备的购置款支出等。公司
近年的资本性支出全部围绕包装印刷业务展开,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投资金
额为25,144万元及廊坊市吉宏厂房工程建设投资约7,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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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按照拟定的投资计划分期进行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
资金运用”和“本节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2、主要
资产情况及资产质量分析 (2)非流动资产 ② 在建工程”中相关内容。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发行人重大或有事项及对发行人的影响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
信息 十三、或有事项、期后事项、承诺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业务和规模不断扩大的机遇,发挥自身优势,稳健经营,
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保持了较强的盈利
能力。预计未来公司将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盈利能力。
(二)公司主要财务困难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70%以上,占比较高,公司对营运资金
需求较大,并且公司处于扩张时期,为扩大产能及提高设备先进性需进行较大的
投资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手段较为单一,资金需求主要依靠自有资金、银
行借款、商业信用方式解决,有限的融资渠道难以支持公司技术、产品和市场战
略的有效贯彻,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募集资
金投资到位之后,公司资产负债水平将显著下降,随着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公
司债务结构将持续优化,单一的银行借款融资模式以及短期债务较高的局面将得
到改善。
(三)盈利能力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提升,公司未来面临着良好的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将凭
借自身积累的技术优势,全面提升盈利能力,保持持续稳定发展态势。
1、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拉动下游产业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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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包装行业的最大应用领域为快速消费品的包装。考虑到我国居民基数庞
大,且收入水平快速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从人均消费量来看,我国快速消
费品行业的潜在市场空间非常巨大。行业广阔的市场前景和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为公司的持续赢利提供了重要保证。
2、原纸价格波动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纸。报告期内,原纸占公司纸盒、纸箱产品平均生产
成本的比例在60%以上。原纸价格波动,会影响产品的售价及生产成本,进而影
响毛利率水平。公司针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主要原材料
价格走势的调查与预测,从而确定原纸安全库存量;二是公司制定更加严格的采
购管理及成本控制,对于销售合同对应的供应商的选择与采购成本控制建立起一
套较为完整的机制。由此减少原纸价格波动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公司目前正处于业务扩张阶段,一方面,现有产能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
需求,另一方面公司产品相对集中,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
品产能,新增塑料软包装印刷生产线,有助于公司化解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通
过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在产能、产品、设备先进性等方面均将获得一定幅度的提
升,为公司的业绩成长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后,一方面能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
构,扩展公司融资空间,为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另一方面,
可以有效保证公司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从而
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价值,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在可预
见的将来,凭借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市场空间,稳定的客户资源、良好
的印刷包装技术水平、先进的印刷生产线、新颖的设计创意和优良的产品品质,
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而得到持续提高。
七、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2,900万股股票,占发行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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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8,700万股增至11,600万股,
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陆续投入到胶印改
扩建项目、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创意设计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以推动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除“偿还银行贷款”外,其他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
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综合考虑上述
因素,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
即期回报被摊薄。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提升公司品牌和形象,配合核心客户战略发展的需要
我国的印刷生产模式向数字化、自动化、一体化生产模式转变,产品以纸质
轻量化、绿色印刷方向发展为主。在技术发展、产品不断更新的市场环境下,我
国纸包装印刷企业必须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才能适应市场发展。
经过近10年的发展,公司目前的核心客户有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
团、金红叶集团等,这些客户均为大型的企业集团,其产品均在不断的更新和变
化,这对其包装供应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为适用客户产品新型包装的要求,
配合客户完成产品更新换代和实现其战略发展计划,这就要求公司在提供优质服
务的同时,还必须完成自我升级,在生产方面需要拥有匹配客户产品的高端生产
线和产能。
2、完善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能力,满足客户一站式服务的需要
目前,公司产品以彩色包装纸盒收入最高,彩色包装箱次之,而2015年塑料
软包装产品的收入仅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91%,产能为1,200吨,产量1,488.29
吨,产能利用率为124.02%。现有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不能满足客户快速增长
的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并成为综合性包装印刷服务商,需
丰富自己的产品结构,提高塑料软包装的产能,为客户提供多样化产品需求,从
而巩固公司在行业的综合竞争优势。
3、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强化公司品牌形象
尽管公司在技术、客户、质量等多方面已形成核心竞争优势,但与国际一流
纸盒包装企业相比,公司整体实力还有一定差距,核心竞争力还需要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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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后,公司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建成高品质的生产线,全
面提升质量水平,有助于提升客户的认可度,强化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的综合
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4、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58.13%,公司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一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2013年、2014年和
2015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731.82万元、1,108.85万元、1,280.14万元。公司负
债规模较大,使得财务费用较高,降低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
于偿还银行贷款,降低债务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包装印刷行业。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均围绕主
营业务开展,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建厂房及现有厂房改造、增加生产设备、
生产工序改进、生产能力扩张、研发设计能力提升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等,从而进
一步突出公司核心业务的竞争力,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
“五、 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四)发行人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

1、人员方面
公司作为消费品包装印刷领域中的优质综合服务商,在技术、服务、质量、
品牌、管理等方面形成了核心竞争力,并吸引和培养了相关的的专业人才。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员工1002名,其中管理人员189名,生产人员711名、
设计研发人员45名、销售人员36名。公司在管理、生产、销售等方面均储备了较
为专业的人员,有力的保障了公司为客户提供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包装工
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刷生产、供应链优化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2、技术、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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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一直注重技术开发和设计创新。公司持续加大对产品
研发的投入,并掌握了多色、高速、自动、联动等先进印刷技术,通过持续加大
对技术与产品研发的投入,公司的数字化技术和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为提高效率和达到更高的质量标准,公司引进了先进的印刷及配套设备,现
拥有多套海德堡、曼罗兰、博斯特等国际领先设备,能够为客户提供平版印刷、
凹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等多种印刷方式。公司能够很好的将新技术和新设计通过
这些先进设备应用到产品中,在提高产能的同时,保证了产品的质量,与国内其
他同行业企业相比具有一定技术应用和设备优势。
本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均长期从事包装印刷行业,具有丰富的行业技术和管理
经验,具备培养专业管理团队的能力。
3、市场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稳定的客户资源、先进的技术装备、较强的技术实力、
新颖的设计创意、先进的产品工艺和优良的产品品质而受到下游客户的信赖,并
与客户形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极大地提高公司印刷高端产品的能力(如:香烟、化
妆品包装),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同时也节约了人工成本,在配合客户完成战
略规划的同时,完成自我的升级,提升公司形象和地位。
公司主要客户为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团、阳光照明等大型知名企
业。在这些优质客户业务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业务也将有一定的增长。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每股收益摊薄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
司对于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自身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做大做强纸包装印刷业务的同时,努力开拓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软
塑包装印刷业务,以形成纸和软塑包装印刷两大业务协同发展的结构性布局,大
力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的盈利能力。
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目前已经深入掌握了胶印包装的关键技术、
生产工艺及综合服务能力,可为客户设计个性化的包装应用服务。依托此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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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已为多家快速消费品大型企业集团如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
团、加意包装、阳光照明、金红叶集团、美德维实伟克等提供包装印刷服务及解
决方案。同时,公司通过自身在包装印刷行业的影响积极寻求潜在客户。
另外一方面,公司彩色包装纸盒和彩色包装箱主要客户为伊利集团、恒安集
团、纳爱斯集团、金红叶集团知名企业,具有塑料软包装的潜在需求。这些优质
客户业务持续增长,对于塑料软包装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加。公司可以借助与上述
优质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来开拓塑料软包装市场,从而消化塑料软包装项目新增
的产能,积极培育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
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
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
效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将改进完善生
产流程,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
司的经营业绩。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对募投项目“胶印改建和扩建项目”、“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和“创
意设计中心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
产业政策,借助于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新增产能消化有所保障,具有较好的市
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
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早日投产和投入使用。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
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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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
5、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
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制度了《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吉宏包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
东回报机制。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
续性。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 保
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被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
示 五、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即期回报摊薄的承诺”相关内容。
八、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一)分红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
求和意愿,坚持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步实现。以现金股利、股
票股利或上述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规划期内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
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经营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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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1、企业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发展所处阶段
我国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消费升级趋势明显,我国包装印刷行业整体发展将受惠于这种经济形势,各类型
包装印刷产品的总消费量将持续快速增长,包装印刷行业的市场容量将不断做
大,包装印刷产品的总体市场需求也将保持比较旺盛的局面,并且市场对高端包
装产品的需求增长将快于对中、低端包装印刷产品的需求增长。
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快速消费品领域,如: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
团等,客户自身每年在不断增长,公司除紧跟客户的步伐外,寻求自身的飞跃。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区域布局的基础上,利用自身在技术、服务、质量、品牌、管
理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积极拓展华东、华中、西南区域的战略布局,全面提
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未来财务结构将不断优化,持续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
增强。
2、外部融资环境和社会资金成本
目前社会资金成本持续处于较高状态,外部融资环境较为严峻,对企业从外
部取得融资较为不利。尤其作为中小民营企业,银行贷款难度较高,资金成本较
大。公司将会充分利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和未分配利润等内部筹
资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公司正谋求通过股票发行募集长期发展资金,
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偿债能力和
财务安全性将得到有效提高,公司将大大增强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回报股东的能
力。
3、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连续的、稳定的、科学的股利分配政策是股东进行长期投资的重要判断依据。
目前广大中小股东都希望上市公司进一步增强对股东的回报意识。进行现金分红
是决定公司股票价值的重要因素,对分红比例的确定要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公司
将股东利益最大化做为制定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首要目标。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上述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的基
础上,综合分析发行融资规模、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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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近期分红规划,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三)分红规划的制定及执行
分红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制定周期为三年。公司董事会需按照同期分红
规划中的股利分配原则及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分红计划,并经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四)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4年4月18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吉
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经发行人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上市后三个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累计不少于该三年度累计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上市后当年至上市后两年,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股利不低于前一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接受所有股东
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2016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出具“中喜专审字【2016】第0684号”《审阅
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
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吉宏
股份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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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专项说明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16
年1-3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
人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16年1-3月财
务报告,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本公司财务审计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
审计,但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公司 2016 年 1-3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表11-68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3.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31,007.62 30,114.96
非流动资产 31,017.08 31,162.08
资产总计 62,024.71 61,277.04
流动负债 32,391.37 32,180.56
非流动负债 2,366.04 2,429.50
负 债 34,757.42 34,610.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189.83 25,550.20
少数股东权益 1,077.45 1,116.78
所有者权益 27,267.29 26,666.9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表11-69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3月 2015年1-3月
营业收入 13,578.73 11,364.91
营业利润 758.58 4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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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779.47 498.14
净利润 600.29 347.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9.62 453.5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621.86 436.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表11-7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3月 2015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3.44 -708.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7.42 -326.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9.35 -1,595.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1.52 -2,629.89
4、非经常损益主要数据
表11-71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3月 2015年1-3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 20.64 19.89
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25 -0.17
所得税影响额 3.13 2.98
合 计 17.76 16.74
(四)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表11-72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3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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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62,024.71 61,277.04 1.22%
负 债 34,757.42 34,610.06 0.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189.83 25,550.20 2.50%
项目 2016年1-3月 2015年1-3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3,578.73 11,364.91 19.48%
营业利润 758.58 478.41 58.56%
利润总额 779.47 498.14 56.48%
净利润 600.29 347.91 72.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9.62 453.52 41.0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621.86 436.78 42.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9.35 -1,595.21 --
公司2016年3月末资产总额较2015年末增加747.67万元,增幅为1.22%,主要
是由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等增加所致;负债总额较2015
年末增加147.36万元,增幅为0.43%,主要是由于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综合变动所致;所有者权益较2015年末增加
639.63万元,增幅为2.50%,主要是公司2016年1-3月的经营积累所致。
公司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578.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213.82万
元,增幅为19.48%,主要原因是彩色包装纸盒收入同比增加1,517.66万元,增幅
为26.21%,环保纸袋较上年同期增加647.38万元,增幅为228.43%,但环保纸袋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仅为6.92%。
公司2016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9.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86.10万元,增幅为41.03%。主要原因为:(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48%;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61.28%;(3)2015年降息使得公司财务费用
2016年1-3月较上年同期下降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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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主要经营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
稳定。此外,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及服
务的收入规模及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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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与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始终以核心技术研发为支撑,以优秀品质保证为根本,以高端品牌塑
造为依托,以绿色环保为己任,大力实施品牌客户导向型发展战略,并致力于成
为中国消费品包装印刷领域中的优质综合服务商,主动为客户提供集包装设计、
包装方案优化、包装工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刷生产、供应链优化于一体的
一站式综合服务,引领行业服务革新,不断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1、完善区域布局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区域布局的基础上,利用自身在技术、服务、质量、品牌、
管理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通过快速复制,积极拓展华东、华中、西南区域的
战略布局,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优化业务结构
公司将在做大做强纸包装印刷业务的同时,努力开拓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软
塑包装印刷业务,以形成纸和软塑包装印刷两大业务协同发展的结构性布局,大
力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
3、延伸服务范围
公司将在现有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延伸服务范围,即从
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为客户量身提供自动化包装解决方案服务,从而进一步强
化公司的综合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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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发行当年与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一)研发计划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导、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按照包
装印刷减量化、重复使用、再循环和可降解(3R+1D)的发展方向,持续加大研
发投入,积极研发纸和软塑包装印刷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从而使公
司能够始终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二)市场开拓计划
1、巩固并扩大现有客户的市场份额
公司在过去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专业的服务能力和优质的服务质量赢得了
客户的信赖。在未来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的一体化、一站式
综合服务优势,为现有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不断巩固和扩大公司在现有客
户采购中的市场份额。
2、大力开发消费品领域的高端新客户群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消费品包装印刷领域中的优质综合服务商,高端客户群
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市场基础,公司将会继续加大消费品
领域高端新客户群的开发力度,例如:烟标、电子产品、化妆品、高端酒类客户,
进一步优化公司的客户结构,不断扩大自身在包装印刷领域中的竞争优势和知名
度。
(三)再融资计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逐步提高
公司的服务能力,并以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
将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际融资需求,适时灵活运用资本
市场平台增发新股、发行债券等融资手段进行多渠道融资,在控制融资成本和优
化资本结构的基础上,打造成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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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并购计划
我国包装印刷行业存在大量的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往往在技术、管理、资
本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劣势。公司上市后,将按照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目标的
要求,积极寻找市场上具有投资价值的同行业标的企业进行并购,并通过输入技
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有效提升被并购标的企业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
低成本扩张的战略目标。
(五)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
公司将在现有人才梯队的基础上,根据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持续引进综合
素质较强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技术、财务与法律等方面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并不断完善员工的培训、培养与绩效考核体系,有效提升公司员工的技能水平和
执行力,从而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关于包装印刷行业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及宏观经济、
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无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其上下游行业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本次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按时到位,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能按计划实施;
4、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资本制约
目前,公司在技术、服务、质量、品牌、管理等方面均形成了较强的核心竞
争优势,但仅仅依靠银行融资、融资租赁以及自身积累等资本筹集方式已无法适
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资本制约成为公司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最大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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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力资源制约
随着公司发展规模的日益壮大以及区域布局的逐步完善,公司需要配备大量
的经营管理、技术、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合格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需
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公司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一定的人力资源瓶颈。
五、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
我国包装印刷行业的发展趋势,经过审慎可行性研究后确定的。公司业务发展计
划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服务、质量、品牌、管理等方面
的核心竞争优势,增强现有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为公司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和可持
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次发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公司实施业务发展计划
所面临的资本瓶颈,并为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资本市场融资平台,
因此,本次发行对公司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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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201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议案》。2014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议案>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程度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表13-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1 厦门吉宏胶印改扩建项目 13,025 厦沧经【2012】函 66 号
2 厦门吉宏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 6,067 厦沧经【2012】函 64 号
3 厦门吉宏创意设计项目 1,052 厦沧经【2012】函 65 号
4 偿还银行贷款 5,000 -
合 计 25,144 --
发行人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在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对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数额做出调整。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共需资金 25,144万元,其中 13,575 万元使用首发上市募集资金, 其余部分由发行
人自筹解决。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在
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制定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草案)》,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做出如下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
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该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将于公司首次开发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
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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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
(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生产规模相匹配
公司胶印(彩色包装纸盒)2013年产能为5,500万平方米,产量为5,616.68万
平方米,产能利用率102.12%;到2015年,公司彩色包装纸盒产能为8,200万平方
米,实际产量为8,739.89万平方米,产能利用率为106.58%,处于饱和状态。胶印
改建和扩建项目达产并扣除拟替换产能后,公司彩色包装纸盒产能达10,900万平
方米/年,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提高了公司现有产能、缓解了一定程度的生产压力,
而且促进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另外,公司彩色包装纸盒的主要客户为伊利集
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团、阳光照明等大型知名企业。在这些优质客户业务持
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保障。预计项目达
产后彩色包装纸盒的产量和销量将大幅增加,有助于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随着
公司业务的增长,胶印改建和扩建项目具有可行性。
2011年公司业务范围拓展到塑料软包装印刷,当年产量很小。通过2011年和
2012年的经验积累,塑料软包装产品质量已经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产量逐渐增大,
为现有客户提供塑料软包装产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5年产能为1,200吨,产
量1,488.29吨,产能利用率为124.02%,现有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不能满足客户
快速增长的需求。因此,通过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的实施,能够满足客户快速发
展的需要,能够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具有可行性。
随着公司的业务不断扩大,产品订单越来越多,市场需求不断变化,下游应
用领域对公司产品的升级改良、技术创新方面的需求逐渐增加,因此急需通过新
建创意和设计技术中心。创意设计中心办公面积300平方米,展厅300平方米,共
计600平方米,通过现有厂区办公室第一号楼第二层改建为创意设计中心办公室
和展厅,具有可行性。
综上,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产能能够逐步得到消化,
具有可行性。
(二)募投项目与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2013年至2015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725.59万元、38,592.75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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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86.5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633.21万元、1,717.79万元和3,285.82万元,资产
负债率分别为53.44%、55.55%和58.13%,流动比率分别为1.06、0.92和0.94。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大为改善,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资产流动
性将显著提高。
本次募投项目使用25,144万元,与公司的资产规模相匹配,具有可行性。项
目完全达产后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为1,379.96万元,短期内会给本公司盈利带
来压力,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短期内将有所下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
达产,经济效益逐步体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将恢复正常水平。
(三)公司拥有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水平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一直致力于成为消费品包装印刷领域中的优质综合服务
商。公司始终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主动为客户提供包装设计、包装方案优化、
包装工艺设定、印前制版、包装印刷生产、供应链优化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为提
高效率和达到更高的质量标准,公司引进了先进的印刷及配套设备,现拥有多套
海德堡、曼罗兰、博斯特等国际领先设备,能够为客户提供平版印刷、凹版印刷、
柔性版印刷等多种印刷方式。
公司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的商业模式能够帮助客户减少因产品更新换代
重新寻找供应商的过程,帮助客户节约时间和成本,获得了伊利集团、恒安集团
等众多知名品牌客户的一致认可。
公司募投项目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在技术水平具有可行性。
(四)公司的管理水平与募投项目相匹配
本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均长期从事包装印刷行业,具有丰富的行业技术和管理
经验,具备培养专业管理团队的能力,并始终秉承“集权有度、分权有序、快速
复制、快速见效”十六字管理模式,高度重视管理制度、信息化和骨干队伍的建
设。
公司的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有力保障,公司目前已
经使用ERP管理系统,并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逐步完善,实现了从客户下单
到每个生产环节等过程的衔接,通过对每个环节的跟踪监控,确保了公司产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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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高质量且准确无误送达指定客户。
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均在厦门,公司的管理水平与募投项目相匹配,具
有可行性。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次募投项目为胶印改建和扩建、塑料软包装扩建、创意设计中心项目及偿
还银行贷款。募投项目均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实施主体均为母公司厦门吉宏,项
目实施后,不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
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一)胶印改建和扩建项目
公司胶印生产线,主要用来生产彩色包装纸盒产品。本项目包括两个部分,
一部分为改建,即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替换主要设备;另一部分为扩建,即
再增加一条生产线。
1、本项目建设背景
(1)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和《印刷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等政策,加大了
对印刷行业的扶持力度;同时,福建省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省新闻出版
产业的意见》、《福建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以及《加快福建省印
刷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鼓励印刷行业的发展。
其中,《印刷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指出,在“十二五”期间,我国
印刷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发展基本保持同步。到“十二五”期末,我国
印刷业总产值预计超过11,000亿元人民币,成为全球第二印刷大国,使我国成为
世界印刷中心。2012年,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省新闻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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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的意见》,该意见提出了“大力发展印刷产业,以高科技推动印刷产业升级
换代,发展绿色印刷和高端印刷,推动印刷产业从单纯加工服务型向信息技术、
创意设计、加工服务三位一体转变”等。
从国家和福建省的产业政策可以看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区的产业政策
和发展方向。
(2)公司主要客户业务持续增长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凭借着专业的服务经验和一流的服务
质量,与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公司主要客户均为我国多
个领域内具有优势市场地位的知名企业,这些优质高端客户信誉良好,业务发展
迅速。伊利集团、恒安集团和金红叶集团2011年至2013年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
分别为12.95%、11.47%、18.36%,预计未来将持续保持增长,作为其主要包装
供应商之一,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保障。同时,公司将借
助这些优质客户在各行业的影响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开发新的产品和开拓潜在客
户。
(3)公司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将为项目实施提供保证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一直注重技术开发和设计创新。公司设立了研发设计
部,持续加大对产品研发的投入,较早实现了计算机直接制版(CTP)技术的开
发与熟练应用,并掌握了多色、高速、自动、联动等先进印刷技术,不断尝试以
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来引导客户,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印前服务,
并以美学的设计理念为客户提供自主创新包装和突出客户特色的个性化包装。
为提高效率和达到更高的质量标准,公司引进了先进的印刷及配套设备,现
拥有多套海德堡、曼罗兰、博斯特等国际领先设备,能够为客户提供平版印刷、
凹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等多种印刷方式。公司能够很好的将新技术和新设计通过
这些先进设备应用到产品中,在提高产能的同时,保证了产品的质量,有效的降
低了生产成本。
2、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提升公司品牌和形象,配合核心客户战略发展的需要
我国的印刷生产模式向数字化、自动化、一体化生产模式转变,产品以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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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量化、绿色印刷方向发展为主。在技术发展、产品不断更新的市场环境下,我
国纸包装印刷企业必须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才能适应市场发展。
经过近10年的发展,公司目前的核心客户有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
团、金红叶集团等,这些客户均为大型的企业集团,其产品均在不断的更新和变
化,这对其包装供应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为适用客户产品新型包装的要求,
配合客户完成产品更新换代和实现其战略发展计划,这就要求公司在提供优质服
务的同时,还必须完成自我升级,在生产方面需要拥有匹配客户产品的高端生产
线和产能。
为了进一步全方位提升公司的高端包装印刷服务,本建设项目计划引进高端
印刷设备海德堡胶印机(CX102-8)和海德堡胶印机(CX102-6)(该设备已于2014
年3月到货并安装调试)各一台,同时新增配套的糊盒、模切、烫金、贴窗等设
备,实现将印刷上光、烫印、模切、压痕、凹凸、贴窗、糊盒等生产流程联线完
成。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极大地提高公司印刷高端产品的能力(如:香烟、化
妆品包装),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同时也节约了大量人工成本,在配合客户完
成战略规划的同时,完成自我的升级,提升公司形象和地位,进一步扩大公司在
纸包装印刷行业的竞争优势。
(2)项目建设同时是解决后道工序产能瓶颈的迫切要求
2013 年,公司彩色包装纸盒产能为 5,500 万平方米,产量 5,616.68 万平方米,
产能利用率 102.12%。由于 2013 年公司彩色包装纸盒产能利用率已经达到饱和
状态,公司 2013 年末至 2014 年购置进口设备,使公司 2014 年彩色包装纸盒产
能增加至 7,600 万平方米,缓解了一定程度的生产压力。2015 年,公司彩色包装
纸盒产能为 8,200 万平方米,产量 8,739.89 万平方米,产能利用率达到 106.58%。
在核心客户持续快速增长势头的带动下,公司现有产能已趋于饱和,同时,
随着公司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加大,公司新客户也在不断的增加。如不尽快扩大产
能、提前进行生产布局,不仅可能因供货能力不够无法满足客户的发展需要,而
且可能影响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优势。为维护长期稳定的核心客户关系,同时让新
增客户对公司有充分的信心,公司非常有必要解决产能问题。
公司目前彩色包装纸盒生产线,在后道工序尚处于设备不足状态,成为制约
公司产能的瓶颈,公司有必要引入更多成套先进设备,从而解决产能瓶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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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实施能将现有生产线上后道工序阶段减少人工,提高生产效率,丰富产
品结构,满足客户对于高端产品的需求。
(3)项目建设是公司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需要
尽管公司在技术、客户、质量等多方面已形成核心竞争优势,但与国际一流
纸盒包装企业相比,公司整体实力还有一定差距,核心竞争力还需要不断加强。
项目建设实施前,2013年公司彩色包装纸盒产能为5,500万平方米,2014年7,600
万平方米,2015年增加至8,200万平方米。本项目达产并扣除拟替换产能后,公
司彩色包装纸盒产能达10,900万平方米/年,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提高了公司现有产
能,而且促进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高,主要表现在:
① 通过本项目实施,可以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扩大客户群体,丰富客
户结构,公司借助这些优质客户在各行业的影响拓展服务业务范围,开发潜在客
户,逐步扩大和强化公司的品牌;
② 通过本项目实施,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品种,提升公司为客户提供高附加
值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从而增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
③ 项目扩产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发挥规模效应,降低单位销售费用
和管理费用,提升公司在同行业企业中的领先优势和后续增长潜力。
3、项目概况
本项目坐落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公司已经取得二期
土地证(证号:厦国土房证第地00011347号),土地面积14,986.65平方米,其中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7,73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065.764平方米,新建第4
号厂房,同时与现有第1号厂房进行对接,安置新增的彩色包装纸盒印刷生产线,
对原有部分设备进行改造升级。
4、产能分析
(1)公司产能增加情况
公司胶印(彩色包装纸盒)2013年产能为5,500万平方米,产量为5,616.68万
平方米,产能利用率102.12%;2014年彩色包装纸盒产能7,600万平方米,实际产
量为6,117.13万平方米,产能利用率为80.49%;2015年彩色包装纸盒产能为8,200
万平方米,实际产量为8,739.89万平方米,产能利用率为106.58%,处于饱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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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能5,200万平方米/年,主要产品为彩色包装纸盒。其中:
①改建部分将新增产能500万平方米;②扩建部分新增产能2,700万平方米 。综
上,募投项目合计将新增产能3,200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拟引进一台海德堡胶印机(CX102-6-LYYL)用以替代原来的海德堡
五色胶印机。该生产线建设期为3个月,从第一年开始逐步达产,生产负荷为60%,
第二年完全达产。2014年3月,发行人已经用自有资金购买,并于2014年5月调试
完成。
同时,本项目建设拟引进一台海德堡胶印机(CX102-8+2)、同时新增配套
的制盒、模切、烫金、贴窗等设备,用以扩充生产线。该部分建设期为18个月,
从第二年开始逐步达产,生产负荷为40%,第三年完全达产。
因此,本项目含扩建和改建部分在项目实施的第三年完全达产,加上公司原
有生产线,并扣除拟替换的产能后,公司彩色包装纸盒实际产能将达到10,900万
平方米。
(2)产能利用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自筹资金进行胶印改建和扩建、塑料软包装募投项目的建设,
故公司在建项目主要为募投项目的先期建设。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自筹资金购置一台募投项目计划引进的海德
堡胶印机(CX102-6-LYYL),于 2014 年 3 月到位并进行安装调试,引进这台海
德堡胶印机后,公司 2014 年胶印生产线产能增加至 7,600 万平方米,产能利用
率为 80.49%,产销率为 99.11%,2014 年产能利用率的下降主要由于海德堡胶印
机(CX102-6-LYYL)投入生产已在 2014 年 6 月份,但产能是按全年估算,产
量未能完全释放所致,2015 年彩色包装纸盒产能为 8,200 万平方米,实际产量为
8,739.89 万平方米,销量 8,675.69 万平方米,产销率为 99.27%,产能利用率为
106.58%,处于饱和状态。
公司胶印(彩色包装纸盒)2015年产能为8,200万平方米(包含募投项目改
建部分新增500万平方米产能),加上募投项目扩建部分新增产能2,700万平方米,
胶印改建和扩建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胶印(彩色包装纸盒)的产能为10,900万平
方米。
一般情况下,包装印刷企业会预留15%的产能用来接老客户和新客户的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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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公司在引进募投设备海德堡胶印机(CX102-6-LYYL)后产能利用率已达
到106.58%,说明公司的新增产能消化较好,现有产能已趋于饱和状态,随着公
司业务的增长,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压力较小。
(3)客户资源分析
①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与主要客户伊利集团和恒安集团的初始合作时间分别为2006年和2003
年,合作时间分别为10年和13年,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双方长期合作
的基础上,公司与恒安集团在2013年签署了为期5年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
为2013年6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提供的包装材料范围主要包括:彩
盒(包含“心相印、七度空间、安乐、安尔乐等品牌)、纸尿裤包装(包含 “安
尔乐、奇莫”等品牌、“淳一”化妆品等,如果双方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
意,经双方同意可将协议期限顺延三年。同时,公司被伊利集团评为级别最高的
A类供应商,享受A类供应商一切待遇,加深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综上,公司与主要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公司消化新增产能的基础。
② 公司主要客户的业务持续增长
2015年,公司彩色包装纸盒主要客户为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团、
阳光照明等大型知名企业。其中,伊利集团和恒安集团2010年至2014年营业收入
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6.13%和15.41%(数据来源:伊利集团和恒安集团年报)。
在这些优质客户业务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也将在一定程度上
有所保障。预计项目达产后彩色包装纸盒的产量和销量将大幅增加,有助于公司
新增产能的消化。
③ 公司积极开拓新客户
目前,我国生活用纸行业和日化行业发展迅速,行业集中度较高,涌现出一
批行业大型企业,其对包装印刷供应商产品的质量及服务能力要求日渐提高。经
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目前已经深入掌握了胶印包装的关键技术、生产工艺及综合
服务能力,可为客户设计个性化的包装应用服务。依托此优势,目前,公司已为
多家快速消费品大型企业集团如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团、加意包装、
阳光照明、金红叶集团、美德维实伟克等提供包装印刷服务及解决方案。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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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自身在包装印刷行业的影响积极寻求潜在客户,2014年公司拓展了广州
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等新客户,新增客户将为消化新增产能提供积极补
充。
(4)产品市场前景分析
纸包装印刷广泛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生活中的各个行业,如食品饮料、日化、
电子通讯、烟草、医药、服装等领域。因此,纸包装印刷行业与其下游服务领域
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十二五”期间,伴随着我国食品工业、日化、医药产业、
电子信息业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食品饮料、日化、医药等行业已拥有一批实
力较强的龙头企业,部分行业集中度已经较高或者已显现提高的趋势,纸包装印
刷行业也将受到下游行业集中度提高的推动而趋于集中。
整体来看,在纸包装印刷市场规模不断增长的推动下,我国纸包装印刷市场
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行业的快速发展和集中度的提高将是消化项目新增产能的
基石。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3,025.25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行以投入自有
资金进行前期准备和建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3-2
费用名称 估算价格(万元) 比例
序 号
1 建设投资 11,344.07 87.09%
1.1 建筑工程及装修费 1,677.78 12.88%
1.1.1 建筑工程费 1,002.32 7.70%
1.1.2 装修费 610.76 4.69%
1.1.3 消防、园区配套费用 64.70 0.50%
1.2 设备购置费 8,857.50 68.00%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08.79 6.21%
1.3.1 建设筹备费 100.00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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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基本预备费 330.41 2.54%
1.3.3 土地购置费 378.38 2.90%
2 铺底流动资金 1,681.18 12.91%
3 项目总投资(1+2) 13,025.25 100.00%
6、工艺流程图
图13-1
本项目实施后,新购置的海德堡胶印机CX102-8和CX102-6本身能替代后续
部分表面处理和烫印功能,简化部分印刷流程,提高后道工序的自动化程度,解
决由表面处理、烫印等过程中较多依赖人工的瓶颈,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7、设备选择
表13-3 单位:万元
项目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
一 主要设备 - - - 7,229.00
1 海德堡印刷机 CX102-6+LYYL 1 1,785 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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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海德堡印刷机 CX102-8+LYYL 1 2,125 2,125
3 滚刀式高速横切机 GQD-1100 1 65
4 波拉裁纸系统 套 1 84
5 Bobst 糊盒机 - 2 230
6 HS 贴窗机 - 2 255
7 有恒双色烫金机 MK21060STE 1 450
8 Bobst 模切机 - 2 800 1,600
9 检测设备等 - - 150
二 税款(增值税+关税) - - - 1,628.50
三 合 计 - - - 8,857.50
8、主要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建设产能为5,200万平方米/年,主要为生活用纸包装盒、奶粉包装盒
等。本项目主要原材料消耗,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3-4 项目主要原材料的年消耗量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1 原纸 吨 23,000
2 PS 版 片 17,000
3 油墨 吨
4 光油 吨
5 电 万 kwh
本项目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原纸、PS版、油墨、光油及其他一些辅助材料,
这些原材料属于完全竞争产品,市场供应充足。
9、项目环保情况
2012年12月28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出具了《关于吉宏胶印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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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海审(2012)180号)批准该项目建设。
10、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产能5,200万平方米/年,改建部分产能为2,500万平方米,较原产
能新增500万平方米,扩建部分新增产能2,700万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全部达产后,
年销售收入约为2.1亿元,净利润为2,138.85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3.67%,
投资回报期(税后)6.45年。
11、项目的组织方式与实施进度
(1)项目组织方式
本项目由厦门吉宏具体组织实施,公司将设立专门的项目实施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18个月完成,其中改建部分建设期第4个月开始量产,扩建部分
建设期第19个月开始量产。
具体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表13-5
项目 T1-3 月 T4-6 月 T7-9 月 T10-12 月 T13-15 月 T16-18 月 T18 个月后
改建
可研报告及审批
扩建
图纸设计 扩建
新设备订货 改建 扩建
工程施工 扩建 扩建 扩建
新设备安装调试 改建 扩建
人员培训 改建 扩建
生产准备和试运行 改建 扩建
竣工投入量产 改建 扩建
(3)项目实际进展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实际投入5,001.25 万元,主要为支付土地出
让金、购买设备款及部分建设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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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
1、本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和《印刷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等政策,加大了
对印刷行业的扶持力度;同时,福建省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省新闻出版
产业的意见》、《福建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包装工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加快福建省印刷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鼓励
印刷行业的发展。
(2)项目建设是公司扩大产能,提高市场份额的需要
为丰富产品结构,2011年公司业务范围拓展到塑料软包装印刷,由于处于机
器调试和探索阶段,当年产量很小。通过2011年和2012年的经验积累,塑料软包
装产品质量已经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产量逐渐增大,为现有客户提供塑料软包装
产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4年公司塑料软包装产品产能1,200吨,产量1,119.31吨,产销率96.15%,
产能利用率93.28%;2015年产能1,200吨,产量1,488.29 吨,产销率100.58%,产
能利用率达到124.02%,处于饱和状态,不能满足客户快速增长的需求。因此,
通过本项目扩大产能,是满足客户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司提高市场份额的必
要手段。
(3)项目建设是公司优化和完善产品结构的需要
目前,公司产品以彩色包装纸盒收入最高,彩色包装箱次之,2015年塑料软
包装产品的收入仅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91%。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一站
式服务并成为综合性包装印刷服务商,需丰富自己的产品结构,提高塑料软包装
的产能,为客户提供多样化产品需求,从而巩固公司在行业的综合竞争优势。
(4)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强化公司品牌形象
项目建设实施后,公司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建成高品质的生产线,全
面提升质量水平,有助于提升客户的认可度,强化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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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2、项目概况
本项目坐落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公司已经取得二期
土地证厦国土房证第地00011347号,土地面积14,986.65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
7,25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920.17平方米。
2015年公司塑料软包装产能1,200吨,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产能3,955吨。
项目建设期1年,第二年开始逐步达产,生产负荷为80%,第三年完全达产。
3、产能消化分析
公司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拟引进博斯特凹印机、SOMA柔版机各一台,同
时配套流延机、气相色谱-安捷仪、液相色谱仪等设备,建成高品质的生产线,
全面提升质量水平,有助于提升客户的认可度,强化公司的品牌形象。本项目完
全达产后,将新增产能3,955吨。项目建设期1年,第二年开始逐步达产,生产负
荷为80%,第三年完全达产。
(1)产能利用率分析
2013 年公司塑料软包装产品产能 1,000 吨,产量 999.94 吨,产能利用率达
到 99.99%,产销率为 104.11%,产能利用率处于饱和作态;2014 年公司塑料软
包装产品产能略有增加至 1,200 吨,产量 1,119.31 吨,产能利用率达到 93.28%,
产销率为 96.15%,增加的 200 吨产能在 2014 年得到有效消化;2015 年产能为
1200 吨,产量 1,488.29 吨,产销率 100.58%,产能利用率达到 124.02%,处于
饱和状态。目前,公司塑料软包装产品需求旺盛, 2015 年产能利用率已达到
124.02%,由于产能的限制,公司无法满足其他客户的需求,待募投项目逐步实
施,产能释放后,公司可承接其他客户的大订单并大力开拓新客户,逐步消化新
增产能。
(2)客户资源分析
① 公司与塑料软包装主要客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来自恒安集团的塑料软包装产品收入分别为 1,613.79
万元、2,373.44 万元和 2,920.58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34.53%,增长速度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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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司塑料软包装业务的主要客户。2013 年公司与恒安集团签署了为期 5 年的
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是公司消化新增产能
的基础。
② 公司主要客户的业务持续增长
为丰富产品结构,2011年公司业务范围拓展至塑料软包装印刷,由于处于机
器调试和探索阶段,当年产量很小。通过2011年和2012年的经验积累,塑料软包
装产品的主要客户为恒安集团、金红叶集团等,均是国内快消品知名企业。其中,
2009年至2014年,恒安集团营业收入从 108.34亿港币增长至238.31亿港币,年复
合增长率为17.08%(数据来源:恒安集团年报)。在这些知名企业业务持续增长
的背景下,公司塑料软包装业务的持续增长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保障,有助于
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
③ 公司积极开发客户的潜在需求
公司坚持以“同一价格质量最好,同一质量价格最优”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
供高标准服务,凭借专业的服务经验和一体化、一站式服务的优势,赢得众多知
名品牌企业的信赖,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彩色包装纸盒和彩
色包装箱主要客户为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团、金红叶集团知名企业,
具有塑料软包装的潜在需求。这些优质客户业务持续增长,对于塑料软包装的需
求也在日益增加。公司可以借助与上述优质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来开拓塑料软包
装市场,从而消化塑料软包装项目新增的产能。
(3)产品市场前景分析
塑料包装以其质量轻、强度高、易成型、耐磨损、易着色、成本低等特点成
为仅次于纸质包装的包装材质,现已广泛应用于日常消费品中。其中食品、医药
用品和日化品包装是塑料包装市场中应用最多且增长较快的领域,成为塑料包装
印刷产业链下游的主要客户。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消费的政策背景下,日
常消费品对塑料包装市场的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我国塑料包装市场良好的发展
前景将是公司消化项目新增产能的基石。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6,067.44万元,建设工程计划在1年内全部完成。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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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表13-6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估算价格(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5,612.43 92.50%
1.1 建筑工程及装修费 1,341.70 22.11%
1.1.1 建筑工程费 792.00 13.05%
1.1.2 装修费 489.40 8.07%
1.1.3 消防、园区配套费用 60.30 0.99%
1.2 设备购置费 3,640.00 59.99%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30.73 10.40%
1.3.1 建设筹备费 100.00 1.65%
1.3.2 基本预备费 152.45 2.51%
1.3.3 土地购置费 378.28 6.23%
2 铺底流动资金 455.01 7.50%
3 项目总投资(1+2) 6,067.44 100%
5、工艺流程图
图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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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选择
表13-7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总价(万元,含税)
1 博斯特凹印机 1050*10 1,550
2 SOMA 柔版机 1200*10 1,200
3 流延机 4m
4 气相色谱-安捷仪 7890A-5975C
5 液相色谱仪 —
合 计 3,640
7、主要原材料供应
按照项目设计产能,完全达产后,本项目塑料软包产能为4,155吨。具体原
辅材料消耗量见下表:
表13-8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的年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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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原辅材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1 低密度聚乙烯 t/a
2 线性低密度聚乙烯 t/a
3 聚丙烯 t/a
4 油墨 t/a
5 醋酸乙酯 t/a
6 异丙醇 t/a
7 正丁醇 t/a
8 电 万 KWh/a
8、项目环保情况
2012年12月28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出具了《关于吉宏塑料软包装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海审(2012)179号)批准该项目建设。
9、投资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第二年产能为达产期的80%,第三年全部达产。项目全部达产后,
公司营业收入增加9,100万元,净利润增加882.73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13.08%,投资回收期(税后)6.62年。
10、项目的组织方式与实施进度
(1)项目组织方式
本项由厦门吉宏具体组织实施,公司将设立专门的项目实施管理领导小组负
责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12个月时间完成,分为五个阶段,包括总体规划与设计、场地准
备、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等阶段。
根据本项目内容和实施进度要求,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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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9
时间 T1-2 月 T3-4 月 T5-6 月 T7-8 月 T9-12 月
可研报告及审批
图纸设计
新设备订货
工程施工
新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
生产准备和试运行
竣工投入量产
(3)项目实际进展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实际投入1,132.57 万元,主要为支付土地出
让金及部分建筑工程款等。
(三)创意设计中心项目
1、本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1)一体化服务是包装印刷行业的发展趋势
包装印刷行业涉及包装设计、印刷和印后加工等一系列工序流程。伴随着经
济结构转型,越来越多的制造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倾向于将包装印刷环节整
套外包,为包装印刷行业提供新的机遇。
包装印刷企业的一体化服务不仅包括包装印刷制品,还包括概念设计、包装
美学和结构设计、印前工序等。目前,我国包装印刷行业中为下游提供一体化专
业服务的包装印刷企业较少,能为客户提供设计、研发等高附加值服务的包装印
刷企业,将在行业中凸显其竞争优势。
(2)技术创新是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技术创新优势是包装印刷企业中最为关键的核心优势。中低端的包装印刷企
业竞争激烈,企业只有依托创新的技术才能获得相对较高的利润空间。在包装印
刷领域中,对上游原材料研发优势和印刷设备优势成为企业处于领军地位的关
键。包装印刷业的龙头企业大都选择向上游产业链延伸,加大对包装原材料的研
究与开发。随着行业的日益成熟和市场的发展,加大创意和设计投入是提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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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包装印刷行业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3)现有创意和设计能力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随着公司的业务不断扩大,产品订单越来越多,市场需求不断变化,下游应
用领域对公司产品的升级改良、技术创新方面的需求逐渐增加,公司现有的创意、
设计能力及人才储备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急需通过新建创意和设计技
术中心,引进高端人才,满足公司产品在不同应用领域的需求。
3、项目概况
公司在现有研发设计部的基础上,通过现有厂区办公室第一号楼第二层改建
创意设计中心办公室和展厅,购置软硬件设备,扩大创意设计团队,进一步整合
组织结构并提高运营效率来提升企业整体的创意设计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1,052.75万元,创意设计中心办公面积300平方米,展厅300平
方米,共计600平方米,软硬件设备485万元,建设期为12个月。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052.75万元,计划在1年内建设工程全部完成。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表13-10
序号 费用名称 估算价格(万元) 比例
1 装修费用 240.00 22.80%
2 设备购置费 485.00 46.07%
3 人员培训费 200.00 19.00%
4 基本预备费用 27.75 2.64%
5 流动资金 100.00 9.50%
6 项目总投资 1,052.75 100.00%
5、设备选择
表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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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金额(万元)
1 打印扫描等办公设备
2 设计电脑
3 服务器
4 机房工程
5 网络布线
6 多媒体教室
7 数码输出设备
8 软件
合 计
6、项目的组织方式与实施进度
(1)项目组织方式
本项目由厦门吉宏具体组织实施,公司将设立专门的项目实施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12个月完成,分为五个阶段,包括总体规划与设计、场地准备、
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等阶段,各阶段穿插进行,环环相扣,以
节约时间。该项目已在厦门市海沧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备案,待厦门吉宏胶印改扩
建项目和厦门吉宏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建设完成与现有1号和2号厂房进行布局
调整后,再依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设备安装。
根据本项目内容和实施进度要求,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表13-12
时 间 T1-2 月 T3-4 月 T5-6 月 T7-8 月 T9-12 月
可研报告及审批
图纸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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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
办公室及展厅装修
设备采购
人员培训
设备安装调试
竣工验收
7、项目环保情况
2012年12月28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出具了《关于创意设计中心项
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厦环海审(2012)178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8、投资效益分析
该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为公司贡献利润。项目实施完成后,研发中
心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创新设计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偿还银行贷款
1、运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目前,我国信贷环境总体处于偏紧状态,存款准备金率处于历史相对较高水
平,不利于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对营
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2013-2015年,公司贷款余额分别为11,398.55万元、
14,849.00万元和15,293.7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53.44%、55.55%
和58.13% ,维持在较高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业
务发展。在当前信贷收缩的融资环境下,公司进一步获得银行授信额度的难度将
加大,不利于公司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不断扩大产销规模的需要。另一方面,
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公司将不断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完
善产业机构和区域布局,上述战略的实施均有赖于大量资金的支持,仅依靠银行
贷款债务融资将增加公司财务成本和偿还债务风险。因此,本次募集资金5,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银行借贷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
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减少利息支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银行借款的持续增加以及公司融资租赁设备使得公司财务费用维持在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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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2013-2015年,公司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利息支出合计分别为732.15万元、
1,086.80万元和1,174.90万元。利息支出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盈利水
平,并加大了公司的偿债风险。若公司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
可缓解营运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公司银行借款情况和偿还计划
(1)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和结构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规模为 15,033.70 万元(其中银行借
款 13,869 万元,保理未到期 1,164.70 万元),银行长期借款 260 万元。银行借款
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表13-13
借款金额
借款银行 编号 借款类型 借款期限
(万元)
2015.06.24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893 640.00 抵押
2016.06.23
2015.07.16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007 500.00 抵押
2016.07.15
2015.08.19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181 800.00 抵押
2016.08.18
2015.09.08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269 1000.00 抵押
2016.09.07
2015.11.06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532 300.00 抵押
2016.11.05
2015.03.13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367 500.00 抵押
2016.03.12
2015.04.17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561 400.00 抵押
2016.04.16
2015.03.20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417 500.00 抵押
2016.03.19
2015.05.19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714 1,000.00 抵押
2016.05.18
2015.05.08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652 500.00 抵押
2016.05.07
2015.10.21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460 200.00 抵押
2016.10.20
2015.07.10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982 300.00 抵押
201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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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 至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710 400.00 抵押
2016.12.09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2015.05.28 至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995.00 担保
20151918 号 2016.05.27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2015.07.07 至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995.00 担保
20151935 号 2016.07.06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2015.07.22 至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400.00 担保
20151942 号 2016.07.21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2015.08.04 至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439.00 担保
20151947 号 2016.08.03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2015.10.26 至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1000.00 担保
20151975 号 2016.10.25
招商银行泉州丰泽 2015 年流字第 2015.11.03 至
500.00 授信
支行 80-01-1114 号 2016.03.02
招商银行泉州丰泽 2015 年流字第 2015.11.09 至
500.00 授信
支行 80-01-1141 号 2016.03.08
HHHT(2015)LDZJ 2015.04.23 至
光大银行呼市分行 1,000.00 担保
字 0077 号 2016.04.22
HHHT(2015)LDZJ 2015.05.13 至
光大银行呼市分行 500.00 担保
字 0085 号 2016.05.12
HHHT(2015)LDZJ 2015.05.11 至
光大银行呼市分行 500.00 担保
字 0083 号 2016.05.10
廊银营业部公借字 2015.10.26 至
廊坊银行营业部 260.00 抵押
2015 第 026 号 2018.10.25
合计 14,129.00 - -
(2)公司银行借款偿还计划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借款的用途和借款期限,综合考虑自身
的资金状况,利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5,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大为改善,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
资产流动性将显著提高。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建厂房及现有厂房改造、增加生产设备、生产工序
改进、生产能力扩张、研发设计能力提升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等,从而进一步突出
公司核心业务的竞争力,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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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经济效益逐步体现、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公
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都将大幅提升,同时,公司的研发、创新和设计能力将得
到全面提升。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虽然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高,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无法正常产生效益,加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
预计第一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为411.65万元,项目完全达产后每年新增折旧及摊
销费为1,379.96万元,短期内会给本公司盈利带来压力,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短期内将有所下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达产,经济效益逐步体现,净资
产收益率指标将恢复正常水平。
(三)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的成功将扩大公司的产能、提升公司印刷高端产品的能力、增
强公司研发和创意设计能力,对于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有着深远
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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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
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决议,以本公司2012年末的总股本8,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共支付红利297.50万元。
根据2014年5月12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决议,以本公司2013年末的总股本8,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支付红利696万元。
2015年4月18日,经发行人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201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本公司2014年末的总股本8,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08元(含税),共支付红利696万元。
以上股利均已分配完毕。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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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
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三、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具体计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将继续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
《关于修订<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对公司的
股利分配政策予以细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也可以采用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方式。
3、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时间间隔及安排
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每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净
利润(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正值,同时公司累计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2)现金流充裕,现金分红后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
营;(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以
及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收购兼并)在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且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在同时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以现金分红方式
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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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董事会认定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
利分配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
不少于1股。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会计年度或半年度结束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或控股股东应结
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征求独立
董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
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审议通过。若公司当期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股东回报情
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并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情况未来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
方案进行审议和表决。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及程序
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可对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及法规的有关规定:(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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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为负数时;(2)公司当期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3)公司根据生
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求,或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
生较大变化导致的其他情况。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以及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
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7、对于发生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风险的控制
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可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8、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
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
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
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四、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市后三年内分红规划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七、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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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组织安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股票上市地
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本公司专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的部
门是公司的证券部,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龚红鹰女士;联系电话:0592-6316330,
传真:0592-6316330,电子信箱:ipo@jihong.cc。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公司除在至少一种信息披露指定报刊
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报刊或媒体上披露信息,但必须确保:指
定报刊不晚于非指定报刊或媒体披露信息;在不同报刊或媒体上披露同一信息的
内容一致。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重大合同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将要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
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1、与伊利集团签署的销售框架合同
发行人母公司及呼市吉宏、廊坊分公司、滦县吉宏与伊利集团及其子公司签
署的销售框架合同,如下表。合同约定了产品的单价、付款方式、质量要求、包
装标准、交货方式等内容,具体数量以订单为准。
表15-1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编号 合同期限 产品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
1 YL-BZX-2016-004 2016/1/1至2016/12/31 包装箱
团股份有限公司
YL-BZX-2016-003 2016/1/1至2016/12/31 包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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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BZX-2016-018 2016/1/1 至 2016/12/31 包装箱
YL-BZX-2016-080 2016/1/1 至 2016/12/31 包装箱
伊利集团金山分公 奶粉纸盒、
2 YL-ZBZ-2015-002 2015/5/1至2016/4/30
司 酸奶卡纸
2、与恒安集团签署的销售框架合同
表15-2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编号 合同期限 产品
恒安(中国)卫 中包袋、
1 HAZW-JH0115640 2015/10/1至2016/3/31
生用品有限公司 彩箱
福建恒安集团有 中包袋、
2 HAJT-JH0115558 2015/10/1至2016/3/31
限公司 纸盒
晋江恒安心相印 HAJX-JH0115287 2015/10/1至2016/3/31 纸盒
3
纸制品有限公司 HAJX-JH0115336 2015/10/1至2016/3/31 纸盒
福建恒安家庭生
4 HAJTSH-JH0115365 2015/10/1至2016/3/31 中包袋
活用品有限公司
3、与纳爱斯集团签署的销售框架合同
发行人与纳爱斯集团及其子公司签署的销售框架合同,如下表。合同约定了
产品名称、规格尺寸、材料结构、单价等,具体交货时间、数量以每月订单为准。
表15-3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编号 合同期限 产品
NICE/CG2015092983537/83
2015/9/29至2016/3/31 牙膏外盒
NICE/ CG2015110685062 2015/11/6至2016/4/30 牙膏外盒
NICE/CG2015101383920 2015/10/13至2016/3/31 牙膏外盒
纳爱斯集团有
1 NICE/CG2015111985539/85
限公司 2015/11/19至2016/5/31 牙膏外盒
牙 膏 外
NICE/CG2015121586591/86
2015/12/15至2016/6/30 盒、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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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化妆护理 NICE/CG2015121586597-0
2 2015/12/15至2016/6/30 香皂盒
品有限公司
洗发水
NICE/CG2015081781710 2015/8/17至2016/2/29
套盒
洗发水
NICE/CG2015092983540 2015/9/29至2016/3/31
套盒
纳爱斯丽水日
3 洗发水
化有限公司 NICE/CG20151019JH01 2015/10/19至2016/4/30
套盒
NICE/CG2015121586597-0 洗发水
2015/12/15至2016/6/30
1 套盒
丽水市雕牌化 NICE/CG2015121586597-0
4 2015/12/15至2016/6/30 洗衣粉盒
工有限公司
4、与阳光照明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
2015年12月1日,发行人分别与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鹰潭
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余江分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阳光照明及其关联公司向发行人采购包装彩盒,同时约定了产品品名、
单价、包装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起一
年。
5、与金红叶集团签署的销售合同
2015年6月1日,发行人与金红叶纸业(天津)有限公司签订《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GHYTJ,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5月31日。合同约定金红叶纸业(天津)
有限公司向发行人订制纸盒类包材,订制产品编码、名称、材料质量、规格、数
量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
6、与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和联想
香港签订的采购协议
2013年4月1日,厦门吉宏与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联想移动通信(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和 联 想 香 港 签 订 “LX201303105” 号 《 采 购 协 议 》 和
“LX201303105-1”号《采购协议工作说明》,协议约定了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
限公司、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和联想香港向厦门吉宏购买彩盒,具体
数量、规格、包装方式、交货时间、地点以及货物品质规范号等以采购订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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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
2015年4月,厦门吉宏与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签订《纸提袋购销
合同》,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向厦门吉宏采购纸提袋产品,合同约定
了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材质、质量标准、付款条件及期限等条款,具体的产
品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合同期限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
(二)采购合同
1、与保定市三联纸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
2015年8月1日,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与保定市三联纸
业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廊坊分公司采购原纸,合同约定了产品名称、质
量、结算及运输方式等条款,具体产品供货数量、规格、价格及交货时间以实际
订单为准,有效期限为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2、与加意包装材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2014年5月14日,厦门吉宏与加意包装材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原
纸买卖基本合同》,厦门吉宏向加意包装材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原纸,
合同约定了订货方法、价款支付、交付、费用承担等框架性条款,具体采购的原
纸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以实际订单为准。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至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的三十日前为止,任何一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的,
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一年,此后亦同。
3、与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
2015年12月10日,呼市吉宏与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
同》,向其采购原纸。合同约定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指标、付款期限及
结算方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等条款,具体产品供货数量、价格、供货时间以
实际订单为准,有效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14日,廊坊分公司与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买卖
合同》,向其采购原纸。合同约定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指标、付款期限
及结算方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等条款,具体产品供货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以实际订单为准,有效期限2015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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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内蒙古承浩纸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
2016年1月1日,呼市吉宏与内蒙古承浩纸业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呼
市吉宏采购原纸。合同约定了产品名称、克重、单价、结算方式及期限、运输方
式及费用承担等条款,具体产品供货数量、规格、供货时间以实际订单为准,有
效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5、与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
2016年1月1日,呼市吉宏与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呼
市吉宏采购原纸,合同约定了产品质量、付款方式及交货时间等条款,具体产品
供货数量、规格、型号、价格以实际订单为准,有效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6、与玉田县国健纸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
2015年7月23日,滦县吉宏与玉田县国健纸制品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滦县吉宏采购原纸,合同约定了产品名称、质量、包装、付款及运输方式等条款,
具体产品供货数量、规格、价格及交货时间以实际订单为准,有效期限为2015
年7月23日至2016年7月22日。
7、与博汇纸业签订的采购合同
厦门吉宏分别于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买卖合同》,厦门吉宏采购原纸,合同约定了产品名称、质量、结算方式等条
款,具体产品名称、供货数量、规格、价格及交货时间以实际订单为准,有效期
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8、与内蒙古荣信纸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
2016年1月1日,呼市吉宏与内蒙古荣信纸业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呼
市吉宏采购原纸。合同约定了产品名称、克重、结算方式及期限、运输方式及费
用承担等条款,具体产品供货数量、规格、单价、供货时间以实际订单为准,有
效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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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租赁合同
1、融资租赁合同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合同如下:
表15-4
序 合同总价
出租人 承租人 融资租赁内容 合同编号 租赁期间
号 (万元)
平压平全清废模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 厦门 IFELC13D043 36 个月;
1 切机;检品机;打 257.11
公司 吉宏 8C3-L-01 起租日:2014.1.27
包机
SG Equipment
吉宏 海德堡速霸六色 2,119.00 48 个月;
2 Finance HongKong
香港 平张纸胶印机 港币 起租日:2013.12.2
Limited
吉宏 高宝利必达五色 0830-865646- 1,160.89 36 个月
3 永亨银行
香港 带上光胶印机 894-000 港币 起租日:2013.9.13
平压平双机组烫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 厦门 金机;博斯特全自 IFELC14D042 36 个月
4 784.00
公司 吉宏 动包装机;博斯特 883-L-01(注 1) 起租日:2014.6.26
高速通用糊盒机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 呼市 IFELC14D042 36 个月
5 五色胶印机 1,179.79
公司 吉宏 887-L-01(注 2) 起租日:2014.6.25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 廊坊分 海德堡速霸五色 IFELC15D041 36 个月
6 928.12
公司 公司 平张纸胶印机 656-L-01 起租日:2015.7.3
厦门 HP INDIGO 四色 5293838986/S/ 84 个月
7 惠普租赁有限公司 1,366.00
吉宏 数字印刷机 1 起租日:2015.8.31
注1:本合同为《售后回租租赁合同》,合同签署日2014年6月19日,同时签署了《所有权转
让协议》(IFELC14D042883-P-01);
注2:本合同为《售后回租租赁合同》,合同签署日2014年6月19日,同时签署了《所有权转
让协议》(IFELC14D042887-P-01)。
2、对应的担保合同
(1)2013年10月14日,廊坊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
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3D0438C3-U-02);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
有 限 公 司 与 远 东 国 际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 保 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IFELC13D0438C3-U-01);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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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3D0438C3-U-03),为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2)2013年11月22日,香港吉宏签署了《租购协议》(编号:00042600913),
由香港吉宏租购海德堡速霸六色平张纸胶印机一台,庄浩、庄澍、厦门吉宏分别
签署了《连带责任担保书》为该融资租赁事项进行担保。
( 3 ) 2013 年 9 月 13 日 , 香 港 吉 宏 签 署 了 《 租 购 合 约 》( 编 号 :
0830-865646-894-000),由香港吉宏租购高宝利必达五色带上光胶印机一台,庄
浩、庄澍、张和平、贺静颖、厦门吉宏分别签署了《担保书》为该融资租赁事项
进行担保。
(4)2014年6月19日,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4D042883-U-01);廊坊市吉宏印刷
有 限 公 司 与 远 东 国 际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 保 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IFELC14D042883-U-02);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
司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4D042883-U-03);庄浩、张和平、庄澍、
贺静颖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函》,为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
(5)2014年6月20日,发行人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IFELC14D042887-U-01);廊坊市吉宏印刷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4D042887-U-02);厦门市正奇彩印
制 版 有 限 公 司 与 远 东 国 际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 保 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IFELC14D042887-U-03);庄浩、张和平、庄澍、贺静颖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
司签署《保证函》,为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
(6)2015年6月26日,厦门吉宏、吉宏纸品、正奇彩印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
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5D041656-U-01); 廊坊市吉宏与远
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5D041656-U-02);滦
县 吉 宏 与 远 东 国 际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 保 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IFELC15D041656-U-03);呼市吉宏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IFELC15D041656-U-04);庄浩、张和平、庄澍、贺静颖与远东国
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函》,为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
(7)2015年6月18日,庄浩与惠普租赁有限公司签署《担保书》,为融资租赁
合同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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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抵押及借款合同
1、 授信协议(合同)与对应的抵押或保证合同
(1)与招商银行泉州丰泽支行签署的《授信协议》
2015年3月2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泉州丰泽支行签订《授信协议》(2015年
信字第80-088号)、《授信补充协议》(2015年信补字第80-088号)、《授信补充协
议》(2015年信补字第80-088号,订单贷专用)、《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2015
年最高应质第80-088号)、《银行承兑合作协议》(2015年信承字第80-088号)、《应
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发行人取得招商银行丰泽支行提供的2,000万元循环授信
额度(包含原“2013年信字第83-490号”授信协议下未结清的授信额度在内),
具体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授信
期间为2015年3月26日至2016年3月25日。该授信协议的担保条款为:由发行人与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集团内关联公司全年商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提供抵
(质)押担保;同时,发行人与招商银行泉州丰泽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5年最高
质字第83-088号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2015年3月2日,庄浩、庄澍、张和平、贺静颖与招商银行泉州丰泽支行签订
了编号分别为(2015年最高保字第80-088-1号)、(2015年最高保字第80-088-2号)、
(2015年最高保字第80-088-3号)、(2015年最高保字第80-088-4号)的《最高额
不可撤消担保书》,为上述《授信协议》(2015年信字第80-088号)项下的主债权
提供担保。
(2)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
2015年5月11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基本额度授信合同》(兴
银厦文业额字2015049号),发行人取得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提供的3,300万元授信
额度(包括“兴银厦文业额字2014021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在内合计不超
过3,3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开立信用证等
各种短期信用业务,授信期间为2015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0日。2015年5月11
日,庄浩、张和平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业额个保字2015049号”
《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庄浩、张和平、庄澍、
贺静颖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业额抵字2015049A号”《最高额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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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合同》,以自有房产提供担保;发行人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业
额抵字2015049B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机器设备提供担保;呼市吉宏与与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兴银厦文业额保字201504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2015年10月26日,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
(兴银厦文业保字20151975号),为厦门吉宏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借款1,000万元
提供担保,庄浩与张和平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出具了《个人担保声明书》(兴银
厦文业个保字20151975号),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厦门吉宏与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书》(厦投保协字第
2015132号)和《反担保抵押合同》(厦投保抵字第2015132-2号),厦门吉宏将公
司全自动模切烫金机等9台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上述借款提供反担保。庄澍、
贺静颖与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厦投保反字第2015132-2
号),为上述借款提供反担保。
(3)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抵押合同
2013年8月12日,厦门吉宏与农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83100620130002871号),厦门吉宏以“厦国土房证第01077743号、
01077744号、01077745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厂房等建筑物为其与农业银
行海沧支行自2013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1日期间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
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5,299万元。
2014年1月21日,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厦门海沧支
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83100620140000052),为发行人向农业
银行借款额度4,981万元提供担保,抵押物为:位于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南春光
路东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工业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左金山国用<2010>第
046号;房产证号:蒙房权证土默特左旗字第184011300714),合同期限自2014
年1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止。
2015年6月11日,庄浩、贺静颖与农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
同》(合同编号:83100620150000190),为发行人提供额度435.69万元的债务担
保,抵押物为:湖里区仙岳路4666号1183单元商业房地产(房产证号:厦国土房
证第00898684-1、00898684-2号),担保期限为2015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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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庄浩与农业银行厦门海沧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83100520150000527),为发行人提供额度10,800万元的债务担保,担保
期限为2015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22日。
(4)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5年2月2日,呼市吉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
《综合授信协议》(编号:HHHT(2015)ZHSX字0002号),光大银行呼市分行
为呼市吉宏提供3,000万元授信额度(包含原“HHHT(2013)ZHSX字0167号”
授信协议下未结清的授信额度在内),其中一般贷款额度授信额度2,000万元,银
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15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3日。厦
门吉宏、张和平、庄浩分别与光大银行呼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HHHT(2015)ZGBZ字0001号、HHHT(2015)ZGZRRBZ字0005号、HHHT(2015)
ZGZRRBZ字0006号)为该授信提供担保。
(5)与廊坊银行签署的抵押合同
2015年10月26日,廊坊市吉宏与廊坊银行营业部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
同编号:廊银营业部公借字2015第026号),为廊坊市吉宏向廊坊银行借款额度
2,000万元提供担保,抵押物为:位于广阳产业聚集区畅祥道南侧,宏业路西侧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廊广国用<2014>第00001号),合同期限
自2015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26日止。
2015年10月26日,厦门吉宏与廊坊银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廊银营业部公借字2015第026号),为发行人提供额度2,000万元的债务担
保,担保期限为2015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26日。
2、借款合同
表15-5
借款金额 借款
借款银行 编号 借款期限
(万元) 类型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893 640.00 抵押注 1 2015.06.24 至 2016.06.23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007 500.00 抵押注 1 2015.07.16 至 2016.07.15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181 800.00 抵押注 1 2015.08.19 至 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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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269 1,000.00 抵押注 1 2015.09.08 至 2016.09.07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532 300.00 抵押注 1 2015.11.06 至 2016.11.05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367 500.00 抵押注 2 2015.03.13 至 2016.03.12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561 400.00 抵押注 2 2015.04.17 至 2016.04.16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417 500.00 抵押注 2 2015.03.20 至 2016.03.19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714 1,000.00 抵押注 2 2015.05.19 至 2016.05.18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652 500.00 抵押注 2 2015.05.08 至 2016.05.07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460 200.00 抵押注 2 2015.10.21 至 2016.10.20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0982 300.00 抵押注 3 2015.07.10 至 2016.07.09
农业银行海沧支行 83010120150001710 400.00 抵押注 4 2015.12.10 至 2016.12.09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995.00 担保注 5 2015.05.28 至 2016.05.27
20151918 号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995.00 担保注 5 2015.07.07 至 2016.07.06
20151935 号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400.00 担保注 5 2015.07.22 至 2016.07.21
20151942 号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439.00 担保注 5 2015.08.04 至 2016.08.03
20151947 号
兴银厦文业流贷字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1,000.00 担保注 6 2015.10.26 至 2016.10.25
20151975 号
招商银行泉州丰泽 2015 年流字第
500.00 授信注 7 2015.11.03 至 2016.03.02
支行 80-01-1114 号
招商银行泉州丰泽 2015 年流字第
500.00 授信注 7 2015.11.09 至 2016.03.08
支行 80-01-1141 号
HHHT(2015)LDZJ 字
光大银行呼市分行 1,000.00 担保注 8 2015.04.23 至 2016.04.22
0077 号
HHHT(2015)LDZJ 字
光大银行呼市分行 500.00 担保注 8 2015.05.13 至 2016.05.12
0085 号
HHHT(2015)LDZJ 字
光大银行呼市分行 500.00 担保注 8 2015.05.11 至 2016.05.10
0083 号
廊银营业部公借字 2015
廊坊银行营业部 260.00 抵押注 9 2015.10.26 至 2018.10.25
第 026 号
注1:该借款的抵押担保合同为83100620130002871和83100520120000632(此合同编号已
更新为831005201200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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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该借款的抵押担保合同为83100620140000052和83100520120000632(此合同编号已
更新为83100520120000527);
注 3 : 该 借 款 的 抵 押 担 保 合 同 为 83100620140000052 、 83100620150000190 和
83100520120000632(此合同编号已更新为83100520120000527);
注 4 : 该 借 款 的 抵 押 担 保 合 同 为 83100620130002871 、 83100620150000190 和
83100520120000632(此合同编号已更新为83100520120000527);
注5:该借款的授信合同为:兴银厦文业额字2015049号;对应的担保合同为:兴银厦文
业额个保字2015049号、兴银厦文业额保字2015049号、兴银厦文抵字2015049A号、兴银厦
文抵字2015049B号;
注6:该借款的担保合同为:兴银厦文业个保字20151975号、兴银厦文业保字20151975
号;
注7:该借款的授信合同为:2015年信字第80-088号;
注8:该借款的担保合同为:HHHT(2015)ZGBZ字0001号、HHHT(2015)ZGZRRBZ
字0005号、HHHT(2015)ZGZRRBZ字0006号);
注9:该借款的抵押担保合同为:廊银营业部公借字2015第026号;借款合同金额2000万
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发放长期借款260万元。
3、保理业务合作协议
2015年10月29日,厦门吉宏与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
年供协字第050号”《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发行人以伊利集团及其分子公司的货
款向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服务。同日,庄浩、张和平与惠商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年供保字第05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上述合作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150万元,保证期间为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2015年12月24日,厦门吉宏与惠商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年供业字第050-2号”《保理业务合同》,融资307万
元。
2015年11月3日,滦县吉宏与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
年供协字第051号”《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发行人以伊利集团及其分子公司的货
款向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服务。同日,庄浩、张和平与惠商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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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年供保字第05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上述合作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600万元,保证期间为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2015年12月11日,滦县吉宏与惠商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年供业字第051-2号”《保理业务合同》,融资580.30
万元。
2015年10月28日,发行人廊坊分公司与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
号)2015年供协字第052号”《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发行人以伊利集团及其分子
公司的货款向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服务。同日,庄浩、张和平与
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年供保字第052号”《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上述合作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700万元,保证期
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2015年12月23日,廊坊分公司与惠商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理1号)2015年供业字第052-2号”《保理业务合同》,融
资277.40万元。
(五)租赁合同
发行人主要的租赁房产情况如下表:
表15-6
面积 租金
出租人 承租人 位置 用途 2
租赁期限
(m ) (万/年)
廊坊开发区丰达 廊坊 廊坊开发区华祥路 厂房、 2014 年 10 月
15,500 168.00
容器有限公司 分公司 厂房及办公楼 仓库 -2016 年 6 月
厦门东孚腾飞招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 2013 年 11 月
厦门吉宏 厂房 12,229 114.46
商服务有限公司 1

镇浦头路 89 号 -2017 年 12 月
厦门东孚腾飞招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 2013 年 12 月
厦门吉宏 厂房 2,592 29.86
商服务有限公司 镇浦头路 89 号 -2017 年 12 月
唐山国珍食品有 唐山市滦县经济开 厂房、 2013 年 11 月
滦县吉宏 25,000 100.00
限公司 2

发区阿里山大街西 办公 -2026 年 11 月
注:1、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政府出具的《证明》,厂房所有权人为厦门市海沧区东
孚镇政府,授权厦门东孚腾飞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租金从2015年12月12日起,增加
至124.74万元/年。
2、厂房的所有权人为唐山国珍食品有限公司。根据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与北京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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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承租人由北京圣利
来租赁有限公司变更为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唐山国珍食品有限公司、滦县吉宏包装有限
公司、北京圣利来租赁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土地房屋承转租合同》,承租人为滦县吉宏包
装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2014年11月至2026年11月。
(六)其他合同
厦门吉宏与庄浩分别向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
板有限公司、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出具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厦门吉宏履行一系列《纸张购货专用合同》所实际形成的债务最高金额人民
币300万元提供担保,合同期限为2013年10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与廊坊市吉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
同编号:c131000320150001),本合同出让宗地编号为:廊广2015-1,宗地面积
28,561平方米,坐落于广阳产业聚集区内,旺盛路东侧,畅祥南道以北,出让价
款1,280万元,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事项。
四、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决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或仲裁事项。
五、关联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控股子公司,以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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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
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厦门市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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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监事签字:
厦门市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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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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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晓安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晓勇 陆燕蔺
项目协办人(签字):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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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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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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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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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验资报告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及验资报告的复
核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验资机构负责人:
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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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资产评估师(签字):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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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明
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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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电 话:0592-6316330
传 真:0592-6316330
联系人:龚红鹰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603室
电 话:010-88086668
传 真:010-88087880
保荐代表人:刘晓勇、陆燕蔺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组成员:姜晓强、富晓松、许茂卯、陈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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