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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12-1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tong Meat Products Co., Ltd.
(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简要情况,并
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诱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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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实际控制人朱俭勇、朱俭军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公司股东华晨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如在
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公司股东甲统股份、正大投资、康地饲料、浙科汇庆、富越控股、DPI、
浙科汇利、恒晋同盛、金晟硕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通过持有公司股东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朱
俭勇、朱俭军、胡森明、何亚娟、周喜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
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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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通过持有公司股东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林振发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
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股
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6、通过持有公司股东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俞志霞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
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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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一)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
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根据《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
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
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
时,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
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使用的资金金额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使用不少于 1,000 万元(资金来源包
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
(二)控股股东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华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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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将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
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 5 个交易日内通知
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增持
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5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
的计划,其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其合计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 500 万
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质押股票贷款等方式。
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
股股东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
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公司股票收盘
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
定措施。
(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1、当公司
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
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的,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
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5 个交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2、通过二级市场
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发行人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不满
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3、将在公
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使用不少于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
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的 50%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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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四)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
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准确及完整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华统股份承诺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自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前述情形之日起
的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的计划并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回购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方
式、回购期限、完成时间等信息,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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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
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
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
履行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
限售股份。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
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
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
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2、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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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
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津贴等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
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
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
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津贴等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
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
导致国信证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
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信证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
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
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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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经国家相关司法机关有效裁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3)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
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可
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
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6 个月。
2、甲统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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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3)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知华统股份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
计划,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甲
统股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发行人全部股
份的锁定期 6 个月。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
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假设公司本次发行 4,466.67 万股,募
集资金净额不超过 26,023.69 万元,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因此,募集
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
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和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业绩下滑风险、食品安全风险、动物
疫病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
面对以上风险,公司主要改进措施如下:
(1)在采购环节、生产环节、存储环节、销售环节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
准,并将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作为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
(2)畜禽养殖严格执行“疫苗免疫”、“封闭饲养”等生物安全措施,构建
完善的畜禽卫生防疫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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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续增强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水平,在强化产品品质控制的基础上,大
幅提升企业规模化生产能力,丰富产品种类,积极推进营销网络建设,扩大销售
市场区域,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巩固并提高公司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
有率;
(4)积极引进专业管理人才,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5)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尽快创造效益;
(6)完善公司内部管理,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严格
控制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
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建设工作。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
项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提高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
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营销团队建设,加强销售人才
的培养和招聘,提升营销团队素质,凭借强有力的销售团队,推动公司新增产能
的合理消化。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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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
未来回报能力。
发行人慎重提示投资者,发行人制定上述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
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实施上述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就公司本次发
行涉及的每股收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回报措施等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及拟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和规定,
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该等制度及规定等。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坚
决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定及/或修订薪酬制
度时,将相关薪酬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
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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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
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
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
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现金、股票或现
金和股票相结合等方式的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与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董事会提出包含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方案。
同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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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是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投资资金或营运资金的支出。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
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
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票
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方案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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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外部董事、独
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
1/2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
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
取外部监事意见,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4)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5)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就具体原因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在上述情况下,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应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
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
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决定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后拟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
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
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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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
取外部监事意见,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
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七、股利分配情况
2013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以股本 11,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 1,210 万元。
2015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以股本 13,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2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1,634.80 万元。
2016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以股本 13,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1,514.20 万元。
八、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 2014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发行
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苏州华统等新投产厂区盈利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台州商业并建成了湖州华统,前述两家企业从收购(投
产)至实现盈利的周期如下:
项 目 收购(投产)时间 实现盈利时间 盈利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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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收购(投产)时间 实现盈利时间 盈利周期
台州商业 2014 年 1 月[注] 2014 年 8 月 7 个月
湖州华统 2015 年 10 月 2016 年 3 月 5 个月
注:2014 年 1 月,台州商业处于亏损状态。
2016年4月,苏州华统生猪屠宰项目建成投产,主要生猪屠宰设备从代表世
界肉类加工机械行业先进水平的荷兰MPS等厂家引进。发行人在畜禽屠宰领域积
累了丰富经验,报告期内子公司台州商业、湖州华统的盈利周期均较短,表明发
行人具有较强的异地复制能力。苏州华统投产时间较短,虽尚未实现盈利,但经
营形势逐渐向好,预计将在短期内扭亏为盈,为发行人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但
是,若苏州华统等新投产厂区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不能盈利,则将对公司盈利能
力构成不利影响。
十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食品安全风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
历来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15年10月1日颁布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
强化了食品生产者的社会责任,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违法食品生产者
的处罚力度,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已成为食品加工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未来
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纰漏或因突发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发行人品牌和声誉
将遭受重大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食品(包括生鲜猪肉、生鲜禽肉、
火腿、酱卤)占比分别为87.00%、85.66%、92.18%、96.09%,若食品安全事故
造成公司声誉受损进而影响各类食品的销售,将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冲击,导
致公司面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动物疫病风险
畜禽资源是否健康、安全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我国人口密度较高,经济发
展水平相对落后,卫生防疫等社会事业欠发达,这些因素都容易导致动物疫情爆
发,且畜禽疫情可通过接触、食物、空气等多种途径传播,传染地域广,预防难
度大。以生猪养殖为例,我国生猪养殖过程中发生的疫病主要有猪蓝耳病、口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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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猪流行性腹泻、猪伪狂犬病、猪圆环病、猪瘟等,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先后
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A型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一方面,大规模动物疫病的爆发会造成畜禽出栏量下降,对公司原材料供给
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疫情的流行容易引发人们对猪禽产品消费的恐慌心理,
或促使消费者增加对替代产品(如牛肉、羊肉等)的消费,或直接导致猪禽产品
消费需求的萎缩。2013年3月江浙沪地区出现人感染H7N9新型禽流感疫情,国内
禽类消费量在短期内出现剧减,公司家禽产业链受到较大影响。
目前公司业务覆盖畜类、禽类的养殖、屠宰、加工两条产业链,主营业务收
入均为畜禽肉类或相关产品。未来如果发生大规模动物疫病发生,或者公司疫病
防控体系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产销量下降进而导致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生猪和活禽是公司主要的原材料。我国畜禽价格受饲料价格、市场供求关系、
规模化养殖水平、动物疫情及农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而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一方面,肉品销售价格变动与畜禽采购价格变动存在一定时滞,当畜禽采购价格
持续上涨时,若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另一方面,畜禽产品销售价格的上涨促使消费者增加对替代产品(如牛肉、
羊肉等)的消费,市场需求下降会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四)消费者对畜禽养殖行业的信心风险
目前,大多数畜禽养殖企业仍使用传统方式养殖畜禽,生产技术相对落后,
卫生环境差。个别企业受利益驱使,在畜禽养殖过程中违规添加药物或添加国家
明令禁止的药物,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2011 年 3 月与 2012 年 12 月,
央视分别曝光“瘦肉精”事件与“速生鸡”事件,使得畜禽养殖行业声誉遭受重
创。未来,如果行业内个别企业发生严重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引发消费者对畜
禽养殖行业的信任危机,那么包括公司在内的畜禽肉类食品加工企业都会受到不
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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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司从事牲畜、家禽等自产农产
品销售可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 号),公司从事饲料产品销售可免征增值税。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公司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
〔2008〕149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
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 号),公司从事肉类初加工业
务(包括火腿等风干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享受所得税税收
优惠的金额分别为 1,707.75 万元、1,885.78 万元、1,927.86 万元、1,377.45 万元,
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9.81%、23.21%、25.09%、39.07%。如果国家降低农
产品和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
响。
十二、招股意向书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 号),天健会计
师审阅了华统股份 2016 年第 3 季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 7-9 月和 2016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16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健审
〔2016〕7967 号审阅报告。
公司 2016 年 1-9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为 139,658.74 万元,负债总额为 57,518.9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为 78,061.75 万元;2016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269,714.11 万元,较
2015 年 1-9 月增长 108.22%;2016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18.33 万元,较 2015 年 1-9 月增长 50.52%;2016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55.02 万元,较 2015 年 1-9 月增长 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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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
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财务报告审
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
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
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
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及销售情况未
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
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预计 2016 年营业收入将在 35.45-39.18 亿元,较 2015 年度增长
82.37%-101.56%;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8,300-9,500 万元,较 2015 年
度增长 10.40%-26.36%;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
在 6,300-7,500 万元,较 2015 年度增长 23.69%-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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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4,466.6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
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63 元/股(按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股(按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 】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
发行市净率 【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者采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发
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费用 1,900 万元
保荐费用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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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用 515 万元
律师费用 8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00 万元
发行手续费 3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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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HUATONG MEAT PRODUCTS CO., LTD.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
注册资本 13,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俭军
前身华统有限成立于2001年8月8日,后于2011年11月1日整体变更设立股
设立日期
份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579-89908661
传真号码 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 lysn600@163.com
互联网网址 http:// www.huatongmeat.com
信息披露与投 负责机构: 证券部
资者关系 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廖文锋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浙江义乌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27 日,浙江省商务厅出具浙商务资函〔2011〕203 号《浙江省
商务厅关于浙江义乌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
批复》同意华统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10 月 8 日,公
司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0 月 26 日,经创立大会决议,全体发起人同意将华统有限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前公司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华统股份承继。同日,天健
所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
验〔2011〕440 号《验资报告》。2011 年 11 月 1 日,经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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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注册登记,浙江义乌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领取了变更后注册号为 33070040000638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资本 11,000 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系华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分别以其各自占公司净资产的份额
作为出资缴纳认缴股本。变更设立后,公司完整承继了华统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
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
手续。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单位:万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
华统集团 社会法人股 7,554.56 56.38% 7,554.56 42.28%
起 36 个月
自上市之日
甲统股份 境外法人股 2,430.35 18.14% 2,430.35 13.60%
发 起 12 个月
起 自上市之日
华晨投资 社会法人股 529.71 3.95% 529.71 2.96%
人 起 36 个月
股 自上市之日
富越控股 社会法人股 320.39 2.39% 320.39 1.79%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DPI 境外法人股 320.39 2.39% 320.39 1.79%
起 12 个月
非 自上市之日
正大投资 境外法人股 668.66 4.99% 668.66 3.74%
发 起 12 个月
起 自上市之日
康地饲料 社会法人股 668.66 4.99% 668.66 3.74%
人 起 12 个月
股 自上市之日
浙科汇庆 其他股 418.75 3.13% 418.75 2.34%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浙科汇利 社会法人股 209.38 1.56% 209.38 1.17%
起 12 个月
自上市之日
恒晋同盛 其他股 209.38 1.56% 209.38 1.17%
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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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
金晟硕嘉 其他股 69.79 0.52% 69.79 0.39%
起 12 个月
社会公众股 - - 4,466.67 25.00% -
合 计 13,400.00 100.00% 17,866.67 100.00% -
(二)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持股比例
持有华晨投资 41.13%股权,持有富越控股 35%股权。华统集
华统集团 56.38%
团股东朱俭勇和朱俭军为兄弟关系。
为华统集团控股子公司,华统集团股东朱俭军持有其 4.03%股
华晨投资 权。华晨投资股东朱泽磊、施宪分别为华统集团股东朱俭勇、 3.95%
朱俭军之侄子和外甥女,两人均持有华晨投资 2.42%股权。
富越控股 为华统集团参股公司,华统集团持有其 35%股权。 2.39%
合 计 62.72%
甲统股份、正大投资、DPI 为本公司外资股东。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国有、
外资单位或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也不存在工会持股、职
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形。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以畜禽屠宰业务为核心,全力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主营业务覆
盖“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四大环节,对外销售
的产品主要包括饲料、生鲜猪肉、生鲜禽肉、金华火腿、酱卤制品等。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对应的主要客户群体如下:
产品系列 客户群体
饲料 农户、专业养殖户、个体养殖户、养殖场等
生鲜猪肉 家庭消费者、餐饮企业、超市、食品加工企业、企事业单位等
生鲜禽肉 家庭消费者、餐饮企业、超市、食品加工企业、企事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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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系列 客户群体
火腿 餐饮酒店、食品加工企业、企事业单位、家庭消费者等
酱卤制品 家庭消费者、餐饮酒店、餐饮企业、超市等
(二)产品销售方式
公司生鲜猪肉销售模式以区域经销模式为主,其他销售模式为辅。公司主要
执行先款后货、以销定产、统一配送的销售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生鲜猪肉 65%
以上通过区域经销模式实现销售。
公司生鲜禽肉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经销客户主要为市场个体批
发户,直销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连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公司负责将产品配
送至客户指定地点。
公司火腿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符合资质的
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经销模式一般采取先款后货的货款结算模式,对部分优质
客户给予一定账期;公司通过食品加工企业、餐饮酒店、企事业单位及专卖店等
实现火腿产品的直接销售。酱卤制品主要通过华师傅专卖店及直接销售给连锁超
市、酒店、餐饮连锁店等客户实现销售。
公司饲料产品在满足畜禽养殖业务需要的基础上,其余全部对外销售。公司
对外销售饲料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饲料产品的销售区域主要
为浙中、浙南等地区。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玉米、豆粕、生猪、家禽等。公司所需原材料市
场供应充足,均可直接在国内选购;公司生产运营所需能源主要为水、电、煤。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兼具资金密集型行业的特点。屠宰
加工模式从手工、半机械化、机械化发展到高度现代化,对技术和资金的要求越
来越高。就行业现状来看,目前我国机械化程度较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企业
占多数,机械化程度高、技术先进的企业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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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围绕畜禽屠宰核心主业,全力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主营业务覆
盖“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四大环节,是农业产
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同时是浙江省规模化畜禽屠宰龙头企业。
2013-2015 年,公司自营生猪屠宰量分别为 71.61 万头、80.40 万头、88.06
万头,分别占浙江省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量的 4.44%、5.00%、5.86%。
2016 年 4 月 11 日,浙江省肉制品协会出具证明文件,证明:华统股份作为浙江
省畜禽屠宰龙头企业,最近三年自营生猪屠宰量(不含代宰)名列浙江省规模以
上屠宰企业前两名。
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及良好的市场声誉,公司 2010
年成功通过中央储备冻肉冷库资质审定,获得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资格。2011
年 6 月,华统股份被商务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市场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其中
肉类企业 20 家,食糖类企业 6 家)。
公司的快速发展为促进农民增收、稳定肉品市场供应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
了社会的充分肯定。公司先后被授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农产品
加工业示范企业、2011 年中国肉类食品行业强势企业、全国设施农业装备与技
术示范单位等称号。2011 年,“华统”火腿荣获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
谈会优质产品奖。2015 年,公司成为中国肉类协会第五届理事单位,同年,公
司获得“2014 年全国诚信兴商双优示范单位”称号。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通用设备。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折旧年限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55,664.23 6,091.61 49,572.62 89.06%
通用设备 5年 2,520.34 983.00 1,537.34 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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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折旧年限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资产净值 成新率
专用设备 5-10 年 25,395.21 8,723.68 16,671.53 65.65%
运输工具 5年 2,838.99 1,045.99 1,793.01 63.16%
合 计 86,418.77 16,844.27 69,574.49 80.51%
其中,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坐落位置 面积(m2)
1 华统股份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12954号 义亭镇姑塘工业区1号地块 8,859.52
2 华统股份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12952号 义亭镇姑塘工业区2号地块 7,430.33
3 华统股份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12950号 义亭镇姑塘工业区3号地块 7,493.93
4 华统股份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12951号 义亭镇姑塘工业区4号地块 2,532.98
5 华统股份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12684号 义亭镇姑塘工业区5号地块 4,821.04
6 华统股份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12683号 义亭镇姑塘工业区6号地块 29,554.34
7 华统股份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12953号 义亭镇姑塘工业区7号地块 15,522.64
8 绿发饲料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07669号 义亭镇工业区 7,613.65
9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15950号 路桥区话月居话月巷24号 101.26
10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38398号 路桥区横街镇山后潘村 5,824.00
11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38397号 路桥区横街镇山后潘村 943.37
12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15809号 路桥区话月居话月巷25号 944.49
13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15688号 路桥区桐屿镇山羊居马路北 338.91
14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15687号 路桥区桐屿镇山羊居马路北 160.60
15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75468号 路桥区金清镇卷桥村 923.29
16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15686号 路桥区田洋王村文昌路 2,200.46
17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17704号 路桥区桐屿镇桐杨居 281.80
路桥区金清镇金清港社区金
18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 S0056476号 1,009.57
港西路188号
路桥区金清镇金清港社区金
19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 S0056475号 1,641.66
港西路188号
路桥区金清镇南街居南街18
20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74508号 1,665.41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古街
21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 S0087753号 1,981.84
社区邮电路37号
22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15808号 路桥区话月居邮电路4号 471.35
23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 S0059068号 路桥区新桥镇中兴路92号 1,398.7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坐落位置 面积(m2)
24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 S0059067号 路桥区新桥镇中兴路92号 588.18
路桥区蓬街镇杨府庙居青龙
25 台州商业 台房权证路字第374506号 2,295.95
西路 69 号
26 华农屠宰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01145号 义亭镇义杭线西侧 26,336.04
义亭镇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
27 华农屠宰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01147号 7,919.10
限公司北侧地块
28 华统股份 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00297号 义亭镇相宜路68号 29,820.88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33 宗土地使用权,均已取得了相应主
管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权
序号 土地使用证号 使用权人 坐落 用途 面积(m2) 终止日期
类型
浙(2016)义乌市不 义亭镇姑塘工
1 华统股份 工业用地 出让 13,499.58 2052.05.05
动产权第 0012954 号 业区 1 号地块
浙(2016)义乌市不 义亭镇姑塘工
2 华统股份 工业用地 出让 11,869.59 2052.05.05
动产权第 0012952 号 业区 2 号地块
浙(2016)义乌市不 义亭镇姑塘工
3 华统股份 工业用地 出让 17,103.55 2052.05.05
动产权第 0012950 号 业区 3 号地块
浙(2016)义乌市不 义亭镇姑塘工
4 华统股份 工业用地 出让 12,624.71 2052.05.05
动产权第 0012951 号 业区 4 号地块
浙(2016)义乌市不 义亭镇姑塘工
5 华统股份 工业用地 出让 25,471.23 2052.05.05
动产权第 0012684 号 业区 5 号地块
浙(2016)义乌市不 义亭镇姑塘工
6 华统股份 工业用地 出让 30,034.19 2052.05.05
动产权第 0012683 号 业区 6 号地块
浙(2016)义乌市不 义亭镇姑塘工
7 华统股份 工业用地 出让 9,397.08 2052.05.05
动产权第 0012953 号 业区 7 号地块
浙(2016)义乌市不
8 绿发饲料 义亭镇工业区 工业用地 出让 15,000.00 2046.12.11
动产权第 0007669 号
义乌国用(2015)第 义亭镇铜山路
9 华统股份 工业用地 出让 18,195.60 2062.01.16
102-00881 号 以北,相宜路边
浙(2016)义乌市不 义亭镇相宜路
10 华统股份 工业用地 出让 12,189.50 2062.01.16
动产权第 0000297 号 68 号
浙(2016)义乌市不 义亭镇义杭线
11 华农屠宰 工业用地 出让 21,000.00 2062.01.16
动产权第 0001145 号 西侧
12 湖土国用(2012)第 湖州华统 湖州市南浔区 工业用地 出让 18,294.00 2062.11.0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使用权
序号 土地使用证号 使用权人 坐落 用途 面积(m2) 终止日期
类型
022791 号 千金镇金城村
北庄路东侧、漾
南路南侧
湖州市南浔区
浔土国用(2015)第
13 湖州华统 千金镇菱新公 工业用地 出让 41,772.00 2062.11.05
003687 号
路 8888 号
浔土国用(2014)第 湖州市南浔区
14 湖州华统 工业用地 出让 11,041.00 2064.05.25
001929 号 千金镇金城村
苏州吴中经济
吴国用(2012)第
15 苏州华统 开发区瓜泾东 工业用地 出让 46,646.60 2062.07.24
0631060 号
路南侧
路国用(2014)第 路桥区横街镇
16 台州商业 工业用地 出让 18,676.00 2051.05.30
00114 号 山后潘村
路国用(2000)字第
17 台州商业 路桥区文昌路 商业用地 出让 1,590.70 2040.07.17
25-276 号
路国用(2000)字第 路桥话月居话
18 台州商业 商业用地 出让 492.90 2040.12.18
25-7595 号 月巷 25 号
路国用(2000)字第 路桥话月居话
19 台州商业 综合用地 出让 101.70 2050.12.18
25-7594 号 月巷 24 号
路国用(2000)字第 下梁镇卷桥村
20 台州商业 综合用地 出让 759.90 2050.07.17
14-275 号 卷桥东路
路国用(2000)字第
21 台州商业 桐屿镇桐杨村 生猪仓库 出让 958.40 2047.04.03
19-273 号
路国用(2000)字第 路桥良一村下
22 台州商业 仓储 出让 743.00 2050.12.18
25-7593 号 洋殿桥[注]
路国用(2000)字第 桐屿镇山羊居
23 台州商业 综合用地 出让 633.30 2050.07.17
19-274 号 屿城路 244 号
路国用(2000)字第 蓬街镇青龙西
24 台州商业 综合用地 出让 2,497.60 2050.07.17
3-278 号 路 69 号
台州市路桥区
路国用(2015)字第 金清镇金清港 城镇住宅
25 台州商业 出让 2,164.90 2070.07.17
00064 号 社区金港西路 用地
188 号
路国用(2000)字第 金清镇南街 18
26 台州商业 住宅用地 出让 727.40 2070.07.17
1-272 号 号
台州市路桥区
路国用(2014)字第 路桥街道古街
27 台州商业 办公用地 出让 1,046.50 2050.12.18
00276 号 社区邮电路 3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使用权
序号 土地使用证号 使用权人 坐落 用途 面积(m2) 终止日期
类型
台州市路桥区
路国用(2015)字第
28 台州商业 话月居邮电路 4 商业用地 出让 153.00 2040.12.18
00065 号

路国用(2000)字第 新桥镇中兴路
29 台州商业 综合用地 出让 1,492.20 2050.07.17
9-4939 号 92 号
义亭镇义乌华
浙(2016)义乌市不 农家禽屠宰有
30 华农屠宰 工业用地 出让 15,424.07 2062.01.16
动产权第 0001147 号 限公司北侧地

椒江区沿海高
椒国用(2015)第 速以西、现代大
31 台州华统 工业用地 出让 77,197.00 2065.03.01
002218 号 道以北(工业)
出让地块
金华市金义都
金市国用(2015)第
32 金华华统 市 新 区 孝 顺 镇 工业用地 出让 47,410.00 2065.05.19
101-29750 号
镇西功能区
浙(2016)义乌市不 义 亭 镇
33 华统股份 工业用地 出让 3,320.10 2066.06.15
动产权第 0008940 号 2015-001 地块
注:该地块上房屋建筑未办理房产证,现已对外出租。
2、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46 项注册商标,其中境内注册商标 43 项,
境外注册商标 3 项。
(1)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号 类号 核定使用类别 到期日 取得方式
肉;鱼片;肉罐头;蛋;牛奶制品;食用
1 3714059 29 油脂;蔬菜色拉;食品用胶;精制坚果白, 2025.04.27 自行申请
食物蛋白
肉;鱼片;水产罐头;水果蜜饯;腌制蔬
2 6645566 29 菜;蛋;食用油脂;蔬菜色拉;果冻;精 2020.03.13 自行申请
制坚果仁;木耳;食物蛋白
医院;饮食营养指导;理发店;园艺;眼
3 7316514 44 2020.12.13 自行申请
镜行;卫生设备;出租
纺织品精细加工;烧制陶器;面粉加工;
4 7316515 40 动物屠宰;服装制作;印刷;废物和垃圾 2020.10.13 自行申请
回收;空气净化;水净化;艺术品装框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号 类号 核定使用类别 到期日 取得方式
供暖设备的安装和修理;计算机硬件安装、
5 7316516 37 维护和修理;喷涂服务;轮胎翻新;家具 2021.04.13 自行申请
保养;服装翻新;消毒
广告;广告宣传;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
化;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会计;组织商
6 7316557 35 业或广告展览;为广告或销售组织时装展 2020.10.13 自行申请
览;进出口代理;演员的商业管理;商业
场所搬迁
咖啡;茶;糖;怪味豆;蜂蜜;以谷物为
7 7316559 30 主的零食小吃;豆浆;酵母;搅稠奶油的 2020.12.13 自行申请
制剂
游戏机;玩具;跳棋(游戏);运动球类;
8 7316560 28 健美器;射箭用具;游泳池(娱乐用); 2021.04.13 自行申请
合成材料制圣诞树;钓具
服装花边;发饰品;服装扣;假发;针;
仿真水果;服装垫肩;修补纺织品用热粘
9 7316561 26 2021.02.20 自行申请
胶布片;亚麻布标记用数字或字母;茶壶
保暖套
织物;无纺布;纺织品壁挂;毡;毛巾被;
10 7316562 24 床罩;家具罩(宽大的);洗涤用手套; 2020.12.20 自行申请
哈达;纺织品或塑料帘
11 7316563 23 纱;线;毛线 2020.10.20 自行申请
瓷器装饰品;酒水装置;梳;牙刷;牙签;
12 7316564 21 化妆用具;保温瓶;清洁布;未加工或半 2020.11.27 自行申请
加工玻璃(建筑玻璃除外)
(动物)皮;背包;家具用皮装饰;皮质
13 7316565 18 系带;裘皮;伞;手杖;皮带(马具); 2020.12.20 自行申请
香肠肠衣;旅行包(箱)
农业机械;干燥机(脱水式);榨汁机;
14 7316566 7 包装机;食品加工机(电动);洗衣机; 2020.12.13 自行申请
非手工操作手工具
15 7317022 1 蒸馏水;木浆;肥料;工业用嫩肉剂 2021.05.06 自行申请
洗发剂;清洁制剂;皮革保护剂(上光);
16 7317174 3 研磨剂;香精油;化妆品;牙膏;香;动 2020.08.06 自行申请
物用化妆品;香水
消毒剂;医用气体;婴儿食品;净化剂;
17 7317239 5 兽医用药;杀虫剂;消毒纸巾;牙用光洁 2021.01.20 自行申请
剂;卫生巾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号 类号 核定使用类别 到期日 取得方式
金属管;金属绳;五金器具;金属锁(非
18 7317327 6 电);金属陈列架;金属运输盘;金属容 2021.04.13 自行申请
器;金属标志牌;青铜制品(艺术品)
磨具(手工具);铲(手工具);园艺工
具(手动的);屠宰动物的剥皮用具和器
19 7317375 8 具;卷发用手工具(非电);钻子;穿孔 2021.01.20 自行申请
工具(手工具)雕刻工具(手工具);剪

医疗器械和仪器;牙科设备;理疗设备;
20 7317397 10 助听器;奶瓶;避孕套;假肢;矫形用物 2020.08.13 自行申请
品;缝合材料;医用诊断设备
21 7317419 11 灯;喷焊灯;水分配设备;电暖器 2021.01.20 自行申请
机车;缆车;婴儿车;公共马车;车辆轮
22 7317443 12 2020.12.13 自行申请
胎;航空运输机;船
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首饰盒;珠宝
23 7317459 14 2020.08.13 自行申请
(首饰);钟
纸;复印纸(文具);卫生纸;笔记本;
24 7317475 16 书籍装订材料;文具;绘画材料;色带; 2020.09.27 自行申请
数学教具;建筑模型
肉;火腿;香肠;鱼片;水产罐头;冷冻
水果;腌制蔬菜;蛋;牛奶制品;食用油
25 7400400 29 2020.10.20 自行申请
脂;水果色拉;果冻;精制坚果仁;木耳;
食物蛋白
可可制品;巧克力饮料;茶;锅巴;豆浆;
26 7400419 30 食用淀粉;食用小苏打;食用香料(不包 2020.12.13 自行申请
括含醚香料和香精油);家用嫩肉剂
27 7400458 32 啤酒;饮料制剂 2020.12.13 自行申请
开胃酒;苹果酒;果酒(含酒精);酒(利
28 7400469 33 口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含酒精 2020.09.06. 自行申请
液体;米酒;黄酒;食用酒精;青稞酒
树木;小麦;自然花;酿酒麦芽;鲜水果;
29 7780520 31 2021.06.13 自行申请
植物种子
肉;火腿;香肠;鱼片;水产罐头;冷冻
水果;腌制蔬菜;蛋;牛奶制品;食用油
30 7780556 29 2021.02.27 自行申请
脂;水果色拉;果冻;精制坚果仁;木耳;
食物蛋白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号 类号 核定使用类别 到期日 取得方式
肉;火腿;香肠;鱼片;水产罐头;冷冻
水果;腌制蔬菜;蛋;牛奶制品;食用油
31 7902318 29 2021.03.13 自行申请
脂;水果色拉;果冻;精制坚果仁;木耳;
食物蛋白
火腿;咸肉;腌肉;腌腊肉;猪肉;猪肉
32 8279262 29 2021.09.20 自行申请
食品;肉片;肉;肉脯;熏猪肉
黑布丁;火腿;死家禽;咸肉;香肠;腌
33 8316573 29 2021.09.20 自行申请
腊肉;板鸭;肉干;猪肉食品;肉松
加工过的花生;豆腐制品;肉;猪肉食品;
34 8339808 29 火腿;死家禽;肝;牛奶制品;牛肚;腌 2021.09.06 自行申请
制蔬菜
黑布丁;火腿;死家禽;咸肉;香肠;腌
35 8937229 29 2022.01.20 自行申请
腊肉;板鸭;肉干;猪肉食品;肉松
火腿;肉;猪肉食品;肉罐头;肉冻;熏
36 9844897 29 猪肉;香肠;腌肉;死家禽;腌腊肉;猪 2022.10.13 自行申请
肉;蛋;板鸭;动物油脂;肉罐头
树木;玉米;自然花;种家禽;柠檬;蘑
37 3156437 31 2023.04.20 自行申请
菇菌丝;谷种;酿酒麦芽;动物栖息用品
38 502304 31 饲料 2019.10.29 自行申请
树木;玉米;自然花;活家禽;鲜水果;
39 6649885 31 新鲜蔬菜;动物食品;酿酒麦芽;动物栖 2020.03.13 自行申请
息用品;植物种子
40 800886 31 饲料、饲料添加剂 2025.12.20 自行申请
肉;火腿;香肠;食用油;豆腐制品;果
41 5756797 29 2021.04.20 收购继受
冻(截止)
玉米、动物催肥剂、动物食品、动物饲料、
42 11799909 31 猪饲料、饲料、下蛋家禽用备料、宠物食 2024.06.20 自行申请
品、家畜催肥熟饲料
板鸭;肉脯;肉干;肉糜;腌腊肉;肉松;
43 12162277 29 2024.07.27 自行申请
香肠熏肉;盐腌肉;肉片
(2)境外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号 类号 核定使用类别 到期日 取得方式
猪肉食品;肉;火腿;熏猪肉;香肠;
301325088 腌肉;死家禽;猪肉;鱼片;肉罐头;
1 29 2019.04.14 自行申请
(香港注册) 腌水果;腌制蔬菜;蛋;牛奶制品;食
用油脂;蔬菜色拉;果冻;精制坚果仁;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号 类号 核定使用类别 到期日 取得方式
木耳;食物蛋白
猪肉食品;肉;火腿;熏猪肉;香肠;
腌肉;死家禽;猪肉;鱼片;肉罐头;
T0905244Z
2 29 腌水果;腌制蔬菜;蛋;牛奶制品;食 2019.05.13 自行申请
(新加坡注册)
用油脂;蔬菜色拉;果冻;精制坚果仁;
木耳;食物蛋白
猪肉食品;肉;火腿;死家禽;鱼片;
Kor315618
3 29 腌制蔬菜;蛋;牛奶制品;精制坚果仁; 2019.05.13 自行申请
(泰国注册)
食物蛋白
3、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6 项实用新型专利,4 项外观设计专利,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证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1 实用新型专利 火腿包装盒 华统股份 201120055269.1 2011.03.04 2011.09.07 自行申请
2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火腿腌制托盘 华统股份 201120055326.6 2011.03.04 2011.09.14 自行申请
3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火腿发酵架 华统股份 201120055312.4 2011.03.04 2011.09.14 自行申请
4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火腿腌制架 华统股份 201120055555.8 2011.03.04 2011.09.14 自行申请
5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火腿搁置架 华统股份 201120055121.8 2011.03.04 2011.08.10 自行申请
6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火腿包装盒 华统股份 201120055569.X 2011.03.04 2011.08.17 自行申请
7 外观设计专利 包装袋 华统股份 200930385346.8 2009.12.31 2010.06.30 自行申请
8 外观设计专利 包装袋(饲料 1) 绿发饲料 201530055663.9 2015.03.09 2015.08.12 自行申请
9 外观设计专利 包装袋(饲料 2) 绿发饲料 201530055671.3 2015.03.09 2015.09.16 自行申请
10 外观设计专利 包装袋(饲料 3) 绿发饲料 201530055664.3 2015.03.09 2015.09.02 自行申请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统集团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未从事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
因此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俭勇、朱俭军未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
他企业,因此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情况如下:
1、销售货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定价政
关联方 产品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生鲜猪肉、
富国超市 火腿、酱卤 367.79 725.17 873.36 690.20
制品等
丰和生猪 饲料、玉米、
0.05 0.28 0.11 73.62
合作社 生鲜猪肉等
火腿、酱卤
华统集团 16.33 17.88 17.07 13.78
制品
华统置业 火腿 4.02 12.57 4.24 20.40
市场价
生鲜猪肉、
华统房产 22.92 3.15 9.07 6.62
火腿等
义乌农商 火腿、酱卤
4.36 1.40 2.61 -
银行 制品等
合 计 415.47 760.45 906.46 804.61
当期营业收入 165,093.42 194,369.76 163,039.70 150,297.79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0.25% 0.39% 0.56% 0.54%
2、房屋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华统集团出租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共计 200m2,各年
度分别确认租赁费收入 10,000.00 元。
3、金融服务
义乌农商银行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为本公
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参照市场费率标准收取有关业务服务费。报告期本公
司及子公司与义乌农商银行发生的有关金融服务业务情况如下:
(1)结算账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义乌农商银行转账结算资金的情况如下: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利息收入
2016 年 1-6 月 2,990.87 106,191.02 107,157.84 2,024.05 3.94
2015 年度 8,409.40 208,167.00 213,585.53 2,990.87 12.54
2014 年度 3,580.45 231,879.41 227,050.46 8,409.40 36.09
2013 年度 2,955.95 156,089.56 155,465.06 3,580.45 13.87
(2)银行借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向义乌农商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利息支出
2016 年 1-6 月 1,000.00 - 1,000.00 - 10.97
2015 年度 2,000.00 3,000.00 4,000.00 1,000.00 88.50
2014 年度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126.33
2013 年度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121.08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全文。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对于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是由公司
与交易对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遵循了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性 年 任期起止 2015 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其他利益
姓名 职务 从业简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日期 薪酬 股份数量 关系
华统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华晨投资董事兼总经
理、富越控股董事兼总经理、绿发饲料董事长、华
统养殖董事长、苏州华统董事、富国超市监事、丰
和生猪合作社理事长、华统房产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华统置业执行董事、华统新能源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华统电子商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义乌农商
银行董事、龙泉驿村镇银行董事、安宁村镇银行董
事、稠州商业银行监事、龙游义商银行监事、昆仑
能源投资董事、华统进出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华
朱俭 2014.10~ 曾任华统有限董事长, 富企业董事、义乌食品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 不在公 4,730.73 本公司实际控制
董事长 男 49
勇 2017.10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天国际副董事长、总经理、天山文化董事长兼总经 司领薪 万股 人
理、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亚牙龙湾
海辉渡假村有限公司董事长、三亚亚龙湾海景国际
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新天舜华有限公司董
事、新疆中新资源有限公司董事、新疆新天天池生
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渊奥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深圳国际董事、香溪房产董事、海信旅
业有限公司董事、胡汉辉集团(海南岛)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晋辉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良牧饲料原料
采购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性 年 任期起止 2015 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其他利益
姓名 职务 从业简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日期 薪酬 股份数量 关系
华晨投资董事长、绿发饲料董事、绿发农业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华统养殖董事、华农屠宰董事、绿发
副董事 曾任华统有限总经理, 农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华统执行董事兼总经
朱俭 2014.10~ 23.56 万 3,175.18 本公司实际控制
长、总 男 46 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理、金华华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台州商业执行董
军 2017.10 元 万股 人
经理 总经理 事兼总经理、台州华统董事兼总经理、苏州华统董
事兼总经理、富国超市董事、华统房产监事、薏仙
蔲化妆品监事、志同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统集团监事、华农屠宰监事、苏州华统董事、华
朱根 2014.10~ 统房产副总经理、华统物业执行董事、薏仙蔲化妆 不在公
董事 男 55 现任本公司董事 - -
喜 2017.10 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高恒置业董事、华统置业总 司领薪
经理、义乌食品公司监事、道生贸易监事
曾任台湾南亚塑胶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发 甲统股份董事长、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富国超市
林振 副董事 2014.10~ 部工程师、台湾卜蜂企 董事兼总经理、分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创 不在公 1,834.91
男 61 间接股东
发 长 2017.10 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 精密董事长、甲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司领薪 万股
及行销部经理,现任本 理、上海德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公司副董事长
曾任浙江财经学院金融
学院副教授、浙江财经
杭州美安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财经大
王方 独立董 2016.12~ 学院会计学院财务管理
男 53 学硕士生导师、浙江凯达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 - -
明 事 2017.10 系主任,现任杭州电子
事、浙江博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科技大学会计学院副教
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性 年 任期起止 2015 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其他利益
姓名 职务 从业简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日期 薪酬 股份数量 关系
曾任安徽固镇县县委宣
传部科员、复旦大学经
上海博时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珍金
徐为 独立董 2014.10~ 济学院副教授、复旦大 5.00 万
男 65 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麦乔浦利广告有 - -
民 事 2017.10 学华商研究中心副主 元
限公司董事
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

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系
独立董 2014.10~ 教师,现任浙江大学城 5.00 万
周虹 女 54 - - -
事 2017.10 市学院教授,本公司独 元
立董事
曾任浙江王斌装饰材料
俞志 监事会 2014.10~ 有限公司会计、华统集 不在公 8.54 万
女 37 华统集团副总经理 间接股东
霞 主席 2017.10 团财务经理,现任本公 司领薪 股
司监事会主席
曾任元大京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元
大资产管理(香港)有
陈科 2014.10~ 上海斗牛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大创精密 5.00 万
监事 男 45 限公司助理董事,星展 - -
文 2017.10 监事、上海斗茂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元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私人银行部副总裁,现
任本公司监事
朱华 职工代 2014.10~ 现任本公司监事、绿发 7.91 万
男 54 - - -
荣 表监事 2017.10 农业基建科长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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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年 任期起止 2015 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其他利益
姓名 职务 从业简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日期 薪酬 股份数量 关系
曾任双汇集团项目总经
理、千喜鹤集团有限公
申书 副总经 2014.10~ 司副总经理、河南众品 19.09
男 45 - - -
斌 理 2017.10 食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万元
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
曾任安徽和威农业开发
胡森 副总经 2014.10~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23.47 12.82 万
男 55 合肥丰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间接股东
明 理 2017.10 理、总经理,现任本公 万元 股
司副总经理
曾任浙江义乌华统饲料
有限公司进出口部主
何亚 副总经 2014.10~ 管、华统集团执行董事 13.96 8.54 万
女 38 - 间接股东
娟 理 2017.10 助理、华统有限总经理 万元 股
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
曾任华统集团融资专
副总经
员、财务部副经理、华
廖文 理、董 2014.10~ 11.39 万
男 31 统股份证券事务代表, - - -
锋 事会秘 2017.10 元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周喜 财务总 2014.10~ 曾任江西省湖口县流泗 13.75 万 12.82 万
男 42 - 间接股东
华 监 2017.10 粮管所任科员、副所长、 元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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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年 任期起止 2015 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其他利益
姓名 职务 从业简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日期 薪酬 股份数量 关系
华统有限财务负责人、
华统股份财务总监、财
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
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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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华统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 7,554.56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
本总额的 56.38%。华统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758056104G
注册地址 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俭勇
成立日期 2003年11月21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义乌市
股东构成 朱俭勇持有60%的股权;朱俭军持有40%的股权
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饰品、五金制品、服装、鞋帽批发
实际控制人为朱俭勇、朱俭军兄弟,其通过华统集团控制公司 56.38%股份、
通过华晨投资控制公司 3.95%股份,两人合计控制公司 60.33%股份。朱俭勇、
朱俭军简要情况参见上表。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 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4,191,052.10 147,601,360.16 249,267,690.37 156,071,267.86
应收票据 - 212,750.00 710,000.00 30,000.00
应收账款 32,435,462.54 29,079,313.13 23,846,167.65 34,482,484.2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元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预付款项 8,639,218.45 3,933,589.51 5,535,736.49 10,441,807.60
其他应收款 14,576,919.07 23,996,505.67 16,286,744.56 7,154,962.86
存货 164,019,936.98 230,134,482.27 222,878,878.53 204,409,531.97
其他流动资产 99,617,630.37 95,000,919.81 79,518,910.24 67,744,485.61
流动资产合计 423,480,219.51 529,958,920.55 598,044,127.84 480,334,540.1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81,884.91 2,281,884.91 2,281,884.91 2,281,884.91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34,777,579.59 35,781,158.67 37,788,296.21 -
固定资产 695,744,931.65 483,614,003.68 233,521,141.99 224,972,145.58
在建工程 25,167,901.64 210,895,758.36 283,056,927.97 107,096,440.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2,093,286.67 1,550,460.70 1,749,973.19 2,221,295.68
无形资产 184,546,132.31 184,656,886.13 84,891,326.43 46,743,738.08
商誉 3,089,412.35 3,089,412.35 3,089,412.35 -
长期待摊费用 2,527,464.80 2,964,996.82 3,243,274.95 3,550,553.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327.58 57,964.19 16,997.72 31,230.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93,646.18 630,000.00 2,370,000.00 43,577,7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1,701,567.68 925,522,525.81 652,009,235.72 430,474,988.58
资产总计 1,375,181,787.19 1,455,481,446.36 1,250,053,363.56 910,809,528.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6,294,602.00 350,000,000.00 349,029,000.00 315,856,000.00
应付票据 450,000.00 - -
应付账款 64,926,883.01 94,778,156.75 45,949,361.11 56,587,351.13
预收款项 21,399,472.27 27,081,423.30 15,934,932.02 8,965,241.58
应付职工薪酬 10,307,332.61 9,003,163.64 6,748,091.13 5,128,005.48
应交税费 2,959,636.01 3,526,657.39 1,382,981.99 1,087,073.58
应付利息 589,772.07 845,449.64 892,694.85 712,827.33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37,515,812.31 30,351,407.53 29,683,881.41 9,032,767.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500,000.00 36,413,600.00 10,000,000.00 2,7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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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合计 448,493,510.28 552,449,858.25 459,620,942.51 400,069,266.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8,500,000.00 107,086,400.00 85,000,000.00 69,300,000.00
递延收益 20,253,316.09 19,254,566.09 3,75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753,316.09 126,340,966.09 88,750,000.00 69,300,000.00
负债合计 577,246,826.37 678,790,824.34 548,370,942.51 469,369,266.64
股东权益:
股本 134,000,000.00 134,000,000.00 134,000,000.00 110,000,000.00
资本公积 303,270,280.30 303,270,280.30 305,937,171.20 157,996,875.20
盈余公积 22,442,772.00 22,442,772.00 15,283,352.08 10,355,033.45
未分配利润 295,057,225.95 271,863,185.84 220,186,700.46 143,427,942.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54,770,278.25 731,576,238.14 675,407,223.74 421,779,851.06
少数股东权益 43,164,682.57 45,114,383.88 26,275,197.31 19,660,411.00
股东权益合计 797,934,960.82 776,690,622.02 701,682,421.05 441,440,262.0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375,181,787.19 1,455,481,446.36 1,250,053,363.56 910,809,528.7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50,934,193.91 1,943,697,587.14 1,630,397,000.93 1,502,977,925.65
减:营业成本 1,548,734,573.66 1,790,618,258.52 1,482,134,436.23 1,384,358,839.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130.61 305,806.25 341,679.67 190,334.19
销售费用 16,709,422.31 23,836,194.71 23,783,801.47 20,448,424.11
管理费用 39,491,997.99 57,552,864.71 44,426,630.74 34,439,049.42
财务费用 9,418,728.43 21,700,977.03 22,258,354.87 19,184,264.26
资产减值损失 4,134,835.36 976,794.66 -1,280,235.47 1,185,861.25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23,013.70 3,512,465.76 -5,486,533.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5,486,533.4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364,505.55 50,829,704.96 62,244,799.18 37,684,619.63
加:营业外收入 3,956,289.88 27,813,659.39 21,027,397.46 21,247,472.4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5,831.41 88,674.00 -
减:营业外支出 1,067,668.48 1,808,381.91 2,037,954.69 1,647,248.4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80.00 269,261.85 216,792.47 44,076.1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253,126.95 76,834,982.44 81,234,241.95 57,284,843.60
减:所得税费用 516,788.15 1,491,281.47 1,218,223.88 881,955.9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736,338.80 75,343,700.97 80,016,018.07 56,402,887.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336,040.11 75,183,905.30 81,687,076.68 56,727,600.36
少数股东损益 -3,599,701.31 159,795.67 -1,671,058.61 -324,712.67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9 0.56 0.64 0.5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9 0.56 0.64 0.52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4,736,338.80 75,343,700.97 80,016,018.07 56,402,887.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8,336,040.11 75,183,905.30 81,687,076.68 56,727,600.3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599,701.31 159,795.67 -1,671,058.61 -324,712.6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43,968,492.17 2,179,787,803.98 1,828,456,744.22 1,656,513,834.69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9,131.93 595,693.61 740,775.31 618,338.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03,564.62 38,680,842.99 37,166,031.78 26,110,565.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57,281,188.72 2,219,064,340.58 1,866,363,551.31 1,683,242,739.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77,331,655.89 1,968,572,047.71 1,648,163,382.93 1,528,520,981.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934,524.97 75,166,186.37 61,516,145.53 48,209,654.89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17,400.37 5,568,531.18 5,083,697.65 4,684,274.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80,254.69 31,160,658.57 29,470,245.21 20,143,268.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4,163,835.92 2,080,467,423.83 1,744,233,471.32 1,601,558,17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117,352.80 138,596,916.75 122,130,079.99 81,684,560.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401,632,288.7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23,013.70 3,512,465.7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6,835.89 555,998.88 254,977.0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16,800.00 33,540,000.00 7,772,775.84 5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16,800.00 235,739,849.59 413,473,529.21 50,254,977.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1,276,300.36 275,422,070.45 211,680,270.02 114,624,644.43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0 400,000,000.00 38,557,7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030,000.00 11,000,000.00 5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276,300.36 497,452,070.45 622,680,270.02 203,182,344.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59,500.36 -261,712,220.86 -209,206,740.81 -152,927,367.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650,000.00 23,750,000.00 172,940,296.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650,000.00 23,750,000.00 1,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1,094,602.00 679,534,200.00 434,933,000.00 423,096,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 17,706,660.75 1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744,602.00 704,284,200.00 625,579,956.75 433,09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5,300,000.00 630,063,200.00 396,760,000.00 322,56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6,395,330.66 45,899,492.98 28,916,612.22 32,432,093.6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01,446.00 19,044,275.77 1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1,695,330.66 683,864,138.98 444,720,887.99 364,992,093.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50,728.66 20,420,061.02 180,859,068.76 68,103,906.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07,036.78 78,912.88 -555.54 -86,415.5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885,839.44 -102,616,330.21 93,781,852.40 -3,225,315.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5,576,891.54 248,193,221.75 154,411,369.35 157,636,685.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3,691,052.10 145,576,891.54 248,193,221.75 154,411,369.35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480.00 -263,430.44 -128,118.47 -44,076.17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3,697,672.43 27,512,651.77 20,681,489.12 20,960,824.00
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 2,123,013.70 3,512,465.76 -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 - 770,309.66 -
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72,866.56 -508,440.85 -43,417.72 254,454.99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小 计 3,624,325.87 28,863,794.18 24,792,728.35 21,171,202.82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
2,237.50 517,011.64 42,705.94 76,224.16
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124,225.52 4,097,657.43 274,651.94 522.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
3,497,862.85 24,249,125.11 24,475,370.47 21,094,456.29
经常性损益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34,838,177.26 50,934,780.19 57,211,706.21 35,633,144.07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
9.12% 32.25% 29.96% 37.19%
的比重
注: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指 标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0.94 0.96 1.30 1.20
速动比率(倍) 0.58 0.54 0.82 0.6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19% 37.03% 38.29% 51.5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 0.00% 0.00% 0.00% 0.0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5.63 5.46 5.04 3.83
股)
指 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0.22 68.61 52.64 53.84
存货周转率(次) 7.86 7.91 6.94 6.7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443.78 13,633.95 13,672.10 10,468.97
利息保障倍数(倍) 4.46 4.46 4.35 3.81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84 1.03 0.91 0.74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0.31 -0.77 0.70 -0.03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从资产规模来看,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91,080.95 万元、125,005.34 万元、
145,548.14 万元、137,518.18 万元,呈上升趋势,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等增加所致。公司正处于快速扩张期,生产经营规模
持续扩大。
从资产结构来看,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流动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2.74%、47.84%、
36.41%、30.79%。流动资产占比减少,主要系由于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
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增幅较大所致。
从负债规模来看,公司报告期内在建或建成年产 12 万吨饲料生产线、苏州
华统生猪屠宰项目、湖州华统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等多个项目,资本性支
出规模较大,相应增加了银行信贷融资,使得公司的负债总额相对较高,且逐年
增长。
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
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5.24%、83.82%、81.39%、77.70%。公司流动负债中有
息短期借款的比例较大,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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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虽然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平均水平低,短期偿债压力较大,但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逾
期借款。公司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资信情况较好,未来可持续获得银行
信贷支持。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将得到进一步
提升。
2、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25%、98.83%、
99.20%、99.75%。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加工、肉制
品深加工”四大产业环节,对外出售的主要产品包括生鲜猪肉、生鲜禽肉、畜禽
饲料、火腿、酱卤制品等。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作为中央储备肉代储单位获
得的冷藏费补贴和利息补贴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类 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生鲜猪肉 147,055.63 89.30% 152,417.22 79.05% 117,146.50 72.70% 112,624.03 75.50%
生鲜禽肉 6,879.11 4.18% 16,125.16 8.36% 13,081.48 8.12% 8,299.49 5.56%
饲料 3,927.11 2.38% 10,962.67 5.69% 17,580.35 10.91% 15,448.99 10.36%
火腿 2,992.69 1.82% 6,128.63 3.18% 5,244.60 3.25% 7,051.23 4.73%
酱卤制品 1,318.22 0.80% 3,058.24 1.59% 2,551.83 1.58% 1,806.62 1.21%
其他 2,511.35 1.52% 4,113.63 2.13% 5,531.80 3.43% 3,938.59 2.64%
合 计 164,684.12 100.00% 192,805.55 100.00% 161,136.57 100.00% 149,168.96 100.00%
注:公司本部及其子公司的业务为上下游关系,上表数据为合并抵消后结果,下同;主营业务收入中
的其他产品主要是直接对外出售的商品猪、白羽鸡以及代宰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生鲜猪肉 7,935.36 78.92% 9,877.33 68.46% 9,172.21 66.77% 8,144.23 72.75%
生鲜禽肉 753.65 7.50% 1,855.09 12.86% 1,718.45 12.51% 1,171.83 10.47%
饲料 394.99 3.93% 750.36 5.20% 898.44 6.54% 845.67 7.55%
火腿 215.01 2.14% 672.76 4.66% 458.02 3.33% 894.47 7.99%
酱卤制品 197.14 1.96% 376.96 2.61% 321.72 2.34% 85.09 0.76%
其他 558.74 5.56% 896.05 6.21% 1,167.98 8.50% 53.35 0.48%
合 计 10,054.90 100.00% 14,419.50 100.00% 13,736.82 100.00% 10,897.9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生鲜猪肉毛利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较大,其毛
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 72.75%、66.77%、68.46%、78.92%。2013-2015
年生鲜禽肉毛利逐年上升,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稳定上升。报告期内公司饲料
业务毛利基本保持稳定,2015 年度因销售规模缩减毛利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受
上游原料价格上涨和下游消费市场低迷的影响,公司火腿业务毛利下滑,对主营
业务毛利的贡献度降低。2014 年度、2015 年度其他产品对公司毛利贡献较大,
主要系禽流感后家禽养殖业恢复情况较好,公司通过直接对外出售部分活禽实现
的毛利额分别达到 1,060.07 万元、477.2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类 别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生鲜猪肉业务毛利率 5.40% 6.48% 7.83% 7.23%
生鲜禽肉业务毛利率 10.96% 11.50% 13.14% 14.12%
饲料业务毛利率 10.06% 6.84% 5.11% 5.47%
火腿业务毛利率 7.18% 10.98% 8.73% 12.69%
酱卤制品业务毛利率 14.96% 12.33% 12.61% 4.71%
其他业务毛利率 22.25% 21.78% 21.11% 1.35%
主营业务毛利率 6.11% 7.48% 8.52% 7.50%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
3、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0、1.12、1.12、1.12,表明公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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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情况良好。
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168.46 万元,与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差额为-2,300.51 万元,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长所致。
公司 2014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213.01 万元,与 2014 年
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差额为-1,459.09 万元,主要系本年度存货规模增长所致。
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859.69 万元,与 2015 年
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差额为 225.74 万元,主要系本年度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所致。
公司 2016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311.74 万元,与 2016
年 1-6 月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差额为 3,867.95 万元,主要系本年度存货减少所致。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载明的股利分配原则进行股利
分配,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本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②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
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③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④支付股东股利。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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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3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以股本 11,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 1,210 万元。
2015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以股本 13,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2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1,634.80 万元。
2016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以股本 13,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1,514.20 万元。
3、发行完成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以及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
规划(2014-2016)》,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遵循以下规定: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
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现金、股票或
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等方式的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与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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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董事会提出包含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方案。
同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是指: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投资资金或营运资金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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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
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①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方案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②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外部董事、独立董
事意见。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 1/2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③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外
部监事意见,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④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
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⑤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
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就具体原因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在上述情况下,公
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应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①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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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决定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②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后拟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
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的,
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③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外
部监事意见,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④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
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长期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具
体内容如下:
(1)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
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
金需求、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
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
稳定性。
(2)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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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和听
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3)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盈利
和现金流预测情况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回报规划》。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
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应对公司的分红回报
规划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
公司目前外部经济环境、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预计重大投
资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提出未来分红回报规划调整方案。分红回报规划
的调整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调整方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4)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公司当年用于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当年实际发展情况和需
要,主要用于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补充公司资本以增强公司
资本实力,用于合理业务扩张所需的投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需求,具体使用
计划安排原则由董事会根据当年公司发展计划和公司发展目标拟定。
(5)2014-2016 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内,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每
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如果在 2014 至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保持增长,则可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并加
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发行人直接下辖 10 家子公司,分别为绿发饲料、华统养殖、绿
发农业、华农屠宰、绿发农机、湖州华统、苏州华统、台州商业、台州华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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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华统。
上述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公司名称 2016年1-6
2016-06-30 2015-12-31 2016-06-30 2015-12-31 2015年度

绿发饲料 4,162.02 5,464.03 3,728.47 3,564.64 163.83 388.48
华统养殖 4,593.80 3,527.79 4,228.18 3,242.08 986.10 654.23
绿发农业 5,906.49 5,173.30 5,253.89 4,740.84 513.05 1,111.46
华农屠宰 14,377.54 11,876.68 6,485.70 5,328.65 -342.95 586.74
绿发农机 693.59 698.39 657.67 654.28 3.40 46.86
湖州华统 16,158.51 15,333.11 4,627.40 4,324.01 303.39 -507.87
苏州华统 19,424.37 19,349.00 3,560.75 4,501.18 -940.43 27.19
台州商业 3,021.62 4,137.31 294.26 -480.31 774.56 1,063.61
台州华统 8,619.90 7,543.97 7,812.66 7,373.33 -60.67 -126.67
金华华统 2,830.10 2,861.54 2,820.62 2,861.54 -40.92 -38.4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1、绿发饲料
公司名称 浙江绿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566959181B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振兴路8号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俭勇
成立日期 2010年12月15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义乌市
股东构成 华统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配合饲料(畜禽、水产)、浓缩饲料(畜禽)生产、销售(《饲料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6月11日止);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
(与有效《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同时使用);饲料新技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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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统养殖
公司名称 义乌市华统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733209442G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陇头朱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俭勇
成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义乌市
股东构成 华统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 生猪(不含种猪)养殖、销售
3、绿发农业
公司名称 义乌市绿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7539502030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俭军
成立日期 2003年7月30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义乌市
股东构成 华统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肉鸡(不含种鸡)、鸭(不含种鸭)饲养、销售;分支机构1:义乌市
佛堂镇田心三村,经营范围:鸭(不含种鸭)养殖、销售;分支机构2:
义乌市佛堂镇联盟村,经营范围:肉鸡(不含种鸡)养殖、销售;分
经营范围 支机构3:义乌市义亭镇车路村,经营范围:肉鸡(不含种鸡)养殖、
销售;分支机构4:义乌市佛堂镇田心四村,经营范围:肉鸡(不含种
鸡)养殖、销售;分支机构5:义乌市佛堂镇杨盆村,经营范围:肉鸡
(不含种鸡)养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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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华农屠宰
公司名称 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798568833K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义杭线西侧上胡路口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凤仙
成立日期 2007年2月1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义乌市
股东构成 华统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家禽屠宰加工销售(与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使用);生鲜
经营范围
家禽肉批发、零售。
5、绿发农机
公司名称 浙江绿发农牧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580356002A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义杭线西侧上胡路口
注册资本 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俭军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28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义乌市
股东构成 华统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 农牧机械、畜牧机械制造、销售
6、湖州华统
公司名称 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3054246233K
注册地址 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菱新公路8888号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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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2年9月27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
股东构成 华统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肉制品生产技术研发
经营范围
与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本公司自用机械设备进口
7、苏州华统
公司名称 苏州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575352621T
注册地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北路东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晨东
成立日期 2011年5月11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苏州市
股东构成 华统股份持有60%的股权,苏州市吴中食品有限公司持有40%的股权
家禽、鲜肉加工、批发;生猪屠宰、加工;收购食用农产品(不含粮
食收购);厂房、冷库租赁;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
经营范围
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
8、台州商业
公司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47046924049
注册地址 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山后潘村
注册资本 1,275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俭军
成立日期 1999年5月7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台州市
股东构成 华统股份持有94.42%的股权,其他20名自然人合计持有5.58%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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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肉、禽、蛋批发零售,畜禽屠宰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9、台州华统
公司名称 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2313527014G
注册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工人东路434号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俭军
成立日期 2014年8月14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台州市
华统股份持有67.00%的股权,台州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持有33.00%的
股东构成
股权
生猪定点屠宰;畜禽屠宰;食品加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初级农产
经营范围
品速冻;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10、金华华统
公司名称 浙江金华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3313579957C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镇西工业功能区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俭军
成立日期 2014年8月25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金华市
股东构成 华统股份持有100.00%的股权
经营范围 肉制品的加工与销售、生猪屠宰、家禽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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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 201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4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2016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情况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 项目环评批复
号 金额(万元) 投入(万元)
年屠宰生猪 50 万
浔发改投资〔2014〕80
1 头及 1 万吨肉制品 26,818.05 16,023.69 湖环建〔2013〕36 号

加工项目
年 屠宰 加 工 3,600 义环中心〔2012〕46
2 16,500.24 10,000.00 义发改许〔2014〕9 号
万羽家禽项目 号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为 43,318.29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 26,023.69 万元。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
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制度。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分析
(一)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及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受传统消费习惯影响,猪肉一直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消费肉品,猪肉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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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中具有“猪粮安天下”的战略地位,人均猪肉消费量的增长在一定意义
上象征着生活水平的改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
猪肉消费量得到较大程度增长,猪肉逐渐成为普通民众的基础消费品。以猪肉为
主导的肉品消费结构为发行人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及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的顺
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年屠宰加工 3,600 万羽家禽项目
禽肉作为中华传统美食,自古以来就深受老百姓的喜爱。与猪肉、牛肉等红
肉相比,作为白肉的禽肉具有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低胆固醇的“一高三低”
营养特点,在美国、巴西等国家,禽肉(主要是鸡肉)已发展为超过猪肉、牛肉
的第一大肉类消费食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居民消费理念的转变,禽肉
消费量呈现出良好增长势头。公司年屠宰加工 3,600 万羽家禽项目拥有广阔的消
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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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在本摘要“重大事项提示”所披露的风险之外,本公司的主要风险因素还
包括:
(一)发行人承包农村土地可能引发的风险
畜禽养殖行业是一个需要大量使用土地的行业,截至目前,发行人共承包约
1,731.00 亩农村土地用于畜禽养殖,如果国家相关土地管理政策发生变化,可能
对发行人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周边土地用途的改变,发
行人面临发包方或出租方违约的风险。
(二)生产许可证期满不能续展的风险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从事规模化粮食收购活动,须取得主管部门核
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目前,绿发饲料收购玉米等饲料原料已取得有效期至
2017 年 2 月 19 日的《粮食收购许可证》,若该证期满后绿发饲料无法及时进行
续展,则绿发饲料无法从事玉米等饲料原料的收购活动,将对公司饲料生产业务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
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目前,绿
发饲料已取得有效期分别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与 2019 年 6 月 11 日的《添加剂预
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及《饲料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
许可生产产品类别为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产品类别
为浓缩饲料、配合饲料,若前述证书期满后绿发饲料无法及时进行续展,则绿发
饲料无法从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及配合饲料的生产,将对公司饲料生
产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兴办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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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须取得主管部门
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实行年检制度。目前,
公司畜禽养殖及屠宰业务均已获得合法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未来
公司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无法通过主管部门的年检,则公司无法从事相应的
畜禽养殖或畜禽屠宰业务,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
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生猪定点屠宰证》实行年检制
度。目前,公司生猪屠宰业务均已获得合法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若未来
公司生猪屠宰条件发生变化,无法通过主管部门的年检,则公司无法从事相应的
生猪屠宰业务,将对公司生猪屠宰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目前,公司肉制品及
食用动物油脂生产已获得有效期分别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与 2017 年 4 月 2 日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前述证书期满后公司无
法及时进行续展,则公司无法从事肉制品加工业务,将对公司火腿及酱卤业务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修订和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施行,公司所
处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迅速变化。虽然规模化企业同小型企业的竞争仍在持
续,但产业集中度日趋提高,规模化企业之间的竞争已成为行业主流。目前,行
业内已形成了一批规模化生产的龙头企业,如双汇发展、雨润食品、大众食品等。
未来,行业优势企业还将利用自身优势持续扩大产能,围绕畜禽资源、成本控制、
产品开发、品牌塑造等方面展开新一轮竞争。行业整合行为在一定时期内将加剧
国内市场竞争,公司如不能及时有效地调整经营战略,将面临市场发展空间遭受
挤压进而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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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销售市场相对集中风险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公司产品在浙江省实现
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4.85%、97.63%、96.08%、89.80%,
公司存在销售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一方面,作为一家总部位于浙江的肉类加工
企业,公司在成立之初便确立了精耕细作浙江市场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浙江
省人口密集且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肉类产品需求旺盛,公司优先
保障供应运距较短的市场。虽然子公司苏州华统生猪屠宰项目已于 2016 年 4 月
投产,但发行人在短期内仍较难改变销售市场集中于浙江地区的状况,导致公司
面临销售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五)环保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畜禽养殖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畜禽粪便及养殖污水,畜禽屠宰及肉制品
加工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屠宰后畜禽肠胃内容物及生产废水。未来,随着人
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如果国家对现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或提高现行污染物排
放标准,公司将因增建环保设施、支付营运费用等而增加相应成本。
(六)政府补助金额下降的风险
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主要系各级政府部门对农业企业的财政扶持。报告期
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2,096.08 万元、2,068.15 万元、2,751.27 万
元和 369.77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6.59%、25.46%、35.81%和 10.49%,
若未来各级政府降低农业相关产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公司将面临政府补助金额下
降的风险,并将对公司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七)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朱俭勇、朱俭军兄弟,本次发行前朱俭勇、朱俭军通过华
统集团控制公司 56.38%股份、通过华晨投资控制公司 3.95%股份,两人合计控
制公司 60.33%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较高。同时,朱俭勇为公
司董事长,朱俭军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如果朱俭勇、朱俭军利用其控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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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从事有损于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将对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造成一定损失。
(八)子公司管理控制风险
公司以畜禽屠宰为核心主业,全力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主营业务覆
盖“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等四大环节。为了促
进业务发展和方便独立核算,公司在浙江、江苏等地共设立了 10 家子公司,专
职负责产业链各环节业务。由于部分子公司相距较远,信息传递反馈环节较多,
公司存在由于对各子公司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公司内控制度失效的风险。
(九)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
人存在被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及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和年屠宰加工 3,600 万羽家禽项目。如果未来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市场环境等
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或预期效益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新增产能不能顺利消化的风险
2015 年度,公司自营生猪屠宰量为 88.06 万头,自营家禽屠宰量为 700.34
万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畜禽肉品产量与目前相比将有较
大幅度提高,产品种类得到丰富,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市场,或者竞争环境发
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将难以合理消化,将会对募投
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十二)火腿存货跌价风险
火腿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一般超过 8 个月,且成品保质期较长,与生鲜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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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存货周转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火腿存货余额较大,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火腿存货账
面价值分别为 9,917.88 万元、9,478.57 万元、9,731.12 万元、7,993.24 万元,占
公司存货的比重分别为 48.52%、42.53%、42.28%、48.73%。火腿产品具有较长
的保质期,且在一定年限内存放发酵的时间越长其价格也越高。但如果短期内出
现火腿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或火腿产品价格快速下降的情形,公司火腿存货将面
临减值的风险。2016 年上半年,火腿原材料生鲜猪肉价格持续上涨,火腿直接
材料成本升高,考虑到原材料价格过高公司主动下调了投料数量,致使单位制造
费用上升,但同期火腿销售价格未明显上升,导致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计提了
381.34 万元火腿在产品减值准备和 21.11 万元火腿原材料减值准备。如果未来火
腿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公司仍将面临进一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8.99%、9.67%、
7.27%、4.69%。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本公司净资产将出现大幅增长。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
率下降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 33 份、销
售合同 9 份、借款合同 12 份、担保合同 13 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 份、其他合
同 1 份。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要影
响的重担诉讼或仲裁事项。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浙江华统肉制
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
发行人 品股份有限公 0579-89908661 0579-89907387 廖文锋
姑塘工业小区

保荐机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国信证券股份
构(主承 号国信证券大厦 0571-85115307 0571-85316108 朱仙掌
有限公司
销商) 16~26 层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
律师事 北京市天元律
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 010-57763888 010-57763777 胡华伟
务所 师事务所
厦 10 层
天健会计师事
会计师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务所(特殊普通 0571-88216888 0571-88216999 程志刚
事务所 9楼
合伙)
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
资产评 坤元资产评估
贸丽晶城 A 座欧美中 0571-87719313 0571-87178826 潘华锋
估机构 有限公司
心 C 区 1105 室
中国证券登记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
股票登 结算有限责任 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
0755-21899999 0755-21899000 -
记机构 公司深圳分公 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司 楼
中国工商银行
收款银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中路地王
- - -
行 深圳市分行深 大厦附楼首层
港支行
拟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
的证券 0755-82083333 0755-82083164 -
所 号
交易所
二、发行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日期:2016 年 12 月 20 日-2016 年 12 月 2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16 年 12 月 26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6 年 12 月 27 日和 2016 年 12 月 29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时间和地点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
一、查阅地点: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二、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审计报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之签章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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