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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翔鹭钨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1-04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Xianglu Tungsten Co., Ltd.
(住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庵头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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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
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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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6
一、基本情况 ................................................................ 26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27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28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 31
五、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40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4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1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5
九、财务会计信息 ............................................................ 55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81
第五节 风险因素 ................................................. 82
一、市场风险 ................................................................ 82
二、经营风险 ................................................................ 83
三、财务风险 ................................................................ 83
四、管理风险 ................................................................ 84
五、政策风险 ................................................................ 85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86
七、其他重要事项 ............................................................ 8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88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88
二、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 9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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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特定
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或公司、本公司、
指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翔鹭钨业
翔鹭有限 指 潮州翔鹭钨业有限公司
启龙有限 指 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前身:潮州启龙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众达投资 指 潮州市众达投资有限公司
开达加工厂 指 启龙有限前身:潮安县开达矿产品加工厂
福州金达 指 福州金达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天科汇能 指 新疆天科汇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坤祥矿业 指 新疆坤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金鑫矿业 指 安远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力奥盈辉 指 广州市力奥盈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永宣科技 指 潮州市永宣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潮州市湘桥区兆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前身:潮安县兆
兆丰股份 指
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钨业 指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及其前身福建省厦门钨品厂
厦钨工会 指
工会委员会
虹鹭工会 指 厦门钨业子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章源钨业 指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 指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发改委 指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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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潮州市工商局 指 广东省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潮安县工商局 指 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精诚
指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申衡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前身广东正中
正中珠江、会计师 指
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各期期末 指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会 指 公司前身潮州翔鹭钨业有限公司股东会
股东大会 指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面值为 1.00 元的不超过 2,500 万股境内上市
本次发行 指
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美国 KENNAMETAL 指 Kennametal Inc.
美国 ECOMETAL 指 Ecometal, Inc.
韩国 TAEGUTEC 指 Taegutec Ltd.
台湾 TAIWAN
指 Taiwan Powder Technologies Co., Ltd.
POWDER
韩国 ILJIN 指 Iljin Diamond Co., Ltd.
加拿大 ZD RESOURCES 指 ZD Resources Corporation
日本 I.F. TRADING 指 I.F. Trading Co., Ltd
二、专业术语
钨 指 元素符号为 W,是熔点最高的金属之一,熔点高达 3,410℃,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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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大特点是高比重、同时具有良好的高温强度和导电、传热性能,
常温下钨的化学性质稳定。
钨矿石经粗碎、重力选矿及精选后得到钨精矿,一般含 WO365%
钨精矿 指
以上,钨精矿是生产仲钨酸铵(APT)、钨铁的主要原料。
属钨工业的中间产品,由钨精矿经压煮、离子交换、蒸发结晶而
仲钨酸铵、APT 指 制得,主要用于制造氧化钨、偏钨酸铵及其他钨化合物,也可以
用于石油化工行业作添加剂。
属钨工业的中间产品,由 APT 煅烧制成,有黄色氧化钨、蓝色氧
氧化钨 指
化钨和紫色氧化钨等多种氧化形态。
以氧化钨为原料,用氢气还原制成,主要用作钨材加工及碳化钨
钨粉 指
生产的原料。
金属钨粉和炭黑为原料,经过配碳、碳化、球磨、过筛工序制成,
碳化钨粉 指 黑色六方晶体,有金属光泽,为电、热的良好导体,具有较高熔
沸点,化学性质非常稳定。
自身混合或与金属黏合剂混合的未烧结金属碳化物,海关编码
未烧结金属碳化物 指
38243000 的商品,主要为碳化钨粉混合料。
以碳化钨粉为硬质相,以钴为粘结剂,经混合、湿磨、干燥、制
合金粉、钨合金粉 指
粒后制成混合料。
硬质合金产品主要以碳化钨为硬质相、钴为粘结相,经球磨、喷
雾制粒、压制、烧结制得。因其具有很高的硬度、强度、耐磨性
硬质合金及其工具 指
和耐腐蚀性,主要用于切削工具、冲压工具、模具、采矿和筑路
工程机械等领域。
由中国商务部分配给指定出口企业的钨系列产品的出口许可证
出口配额 指
配额,2015 年商务部取消了钨及钨制品出口配额管理。
通过特殊树脂的专项吸附及解析作用,分离出钨矿冶炼过程
离子交换技术 指
中产生的钨酸根离子技术。
μm 指 计量单位,微米
nm 指 计量单位,纳米
基于空气在恒定压力下先透过粉末堆积体,根据空气透过粉末堆
费氏粒度 指
积体时所产生的阻力和流量求出粉末的比表面积和平均粒度。
比表面积 指 是指单位质量物料所具有的总面积,单位为平方米/克。
碳化钨-钴硬质合金中的碳化钨晶粒度在 0.2-0.5um,合金性能
高性能超细碳化钨粉 指
中洛氏硬度在 92.5HRA 以上,抗弯强度在 4500MPA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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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超粗碳化钨粉 指 碳化钨-钴硬质合金中的碳化钨晶粒度大于 6.0um 以上
纳米碳化钨粉 指 碳化钨-钴硬质合金中的碳化钨晶粒度小于 0.2um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
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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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风险因素”部分,并
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滚存利润分配及分红政策
(一)滚存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适用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2、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
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股利形式
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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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构合理的前提下,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
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4、现金股利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
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就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议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依法
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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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因特殊情况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
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依法予以
披露。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若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应该对公司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应该依法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
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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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
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对上市后三年的股利分配做出了进一步安排,具体如下: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在保证公司股本规
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在满足公
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式;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
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详细内容,请详见招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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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二、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锁定及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丰、陈宏音夫妻二人及其子女陈伟东、陈伟
儿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申报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公司上市后 3 年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
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
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
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众达投资、启龙有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
处理。
公司股东力奥盈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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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其他股东永宣科技、邓海雄、陈利泉、陈瑞波、佘周鹏、陈颂敏、蔡伟
创和陈层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果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
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
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 2 项的启动条
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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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采取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稳
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以下情形时启动稳定公司
股价的措施,回购公司股份:
(1)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的 20%。
公司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
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本公司将继
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不超过上一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5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以下情
形时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
(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4)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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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下一年度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
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
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
在公司公告的 10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以下
情形时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
(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
领取税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20%。
(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
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
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
司公告的 10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敦促并确保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关于稳定股价预案方面
的相应承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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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若本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
未上市,自相关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60 个工作日内,本
公司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
本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自相关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
后 6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发
行价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为准。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
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
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丰、陈宏音及其子女陈伟东、陈伟儿承诺: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对上
述事项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后 60 日内启动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本人公开发售股份的工作,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
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
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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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相应调整。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
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人
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本人自愿无条
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
披露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后 60 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
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
定。
(四)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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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将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审计、验资及验资复核机构,现承诺如下:如承诺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
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承诺:若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本所在为翔
鹭钨业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上市”)项目中制作、出具的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
下简称“事实认定”),若事实认定之日翔鹭钨业已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
意向的承诺
作为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启丰、众达投资、启龙
有限以及力奥盈辉,就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本人/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
3、若上述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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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出具的一系列承诺的约束措施明确。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人将
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其他责
任主体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若本公司/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
措施为准。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销,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
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
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
措施如下:
1、完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始终专注于钨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
涵盖 APT、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钨合金粉到硬质合金的产品线。在产品线
纵向延伸的同时,公司也注重同类产品的横向扩展,不断向“超细”和“超粗”
两个方向延伸,形成近百种不同规格和型号的系列产品。丰富的产品结构能够满
足不同客户的多层次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获得更广阔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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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空间。随着高端制造业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我国硬质合金产品结构
进一步得到优化,硬质合金深加工产品获得了较快发展。公司将紧跟趋势,利用
募投项目进一步扩大高性能硬质合金产品的生产,提高产品的利润水平,实现公
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完善销售网络
公司将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加强服务管理,不断增加客户质量和数量,保
证产品销量稳中有升。公司将增加相应的营销队伍,包括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和
销售人员,扩大公司的营销团队,结合各种营销培训活动,不断的提升营销人员
素质,提高企业整体营销能力。同时,通过营销服务网络的建设,配置专业的售
后服务人员,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及时、专业的个性化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强
化企业竞争优势。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加大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利用公司现
有的品牌和渠道优势,进一步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硬质合金棒材、管材、带材和矿
用梯度硬质合金等产品,不断延伸公司的产品服务体系。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年产 600 吨特种硬质合金产业
化项目”主要用于棒材、管材、带材特种硬质合金和矿用梯度结构硬质合金生产
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及完善人员配置等。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高性
能硬质合金产品的生产,提高产品的利润水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在公司
总部建设研发中心,主要用于研发中心的建设、专业设备购置及人员培训等。项
目建成后,公司的研发中心将具有更强大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改造能力,并
持续开发业内领先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风
险较小,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股东回报。
4、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投资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公
司结合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外部融资环境,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
(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
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
政策的调整原则,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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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和分配进行监督。
综上,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填补股东回报,但是公司经营仍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和多种不确定因素,上述措施
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八、特别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目前,全球经济尚处在“后危机时代”。美国经济虽呈现复苏状态,但仍充
满不确定性。欧元区仍增长缓慢,日本也维持低速增长态势,主要新兴经济体虽
然保持增长,但两面受夹,一方面出口增长困难,另一方面通胀威胁加大。钨产
品广泛应用于装备制造、机械加工、冶金矿山、军工和电子通讯行业等各个行业,
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家经济出现周期性大幅波动,将对钨产品市场需求以
及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较大影响,进而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二)原材料供应及价格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钨制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原料为钨精矿。公司生产
所需的钨精矿通过外购获得,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根据钨精矿价格变动情况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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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调整,从而降低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如果未来钨精矿价
格发生剧烈变化而钨制品价格未能同步变动,将会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此外,公司向多家供应商外购钨精矿,不存在依赖某一或
少数供应商的情形,但由于该等原料采购合同多为按批采购,合同采购期限一般
不超过 1 年,如果未来市场对钨精矿的需求发生爆发式增长,或国家突然压缩钨
精矿开采配额,公司存在不能在合理价格范围内确保外购原材料稳定供应的风
险。
(三)出口贸易资格风险
我国属钨资源大国和钨消费大国,目前我国钨制品的产量、出口量和消费量
均位居世界第一位。但由于钨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国家对钨行业的各个环节(开
采、冶炼、经营、出口等)均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商务部对钨品直接出口企
业资格制定非常严格的标准。公司是我国 2016 年 14 家获得钨品直接出口资格的
企业之一。目前公司部分产品销往国外,如果国家对出口企业资格标准进行大幅
调整,则可能使公司出口业务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九、财务会计信息”之“(四)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之“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部分披露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2016 年 6 月 30 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审阅。
2016 年 1-9 月营业收入 51,772.11 万元,净利润 4,722.14 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4,415.84 万元,同比期间 201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57,460.66 万元,净利润 4,205.4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4,011.41 元。由于公司产品的平均价格
低于去年同期产品平均价格,使得收入略有下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9.90%。但
由于公司毛利率有所提升,净利润随之上升。2016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同比上
升 12.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
10.08%。公司预计 2016 年与 2015 年相比,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幅度为-10%至+10%,
收入金额区间为 65,578.09 万元至 80,150.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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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比变动幅度为 0 至+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金额区间为 5,214.80 万元至
6,257.76 万元。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原
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与上
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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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每股面值:1.00 元;
(三)发行股数:不超过 2,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四)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
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五)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六)定价方式: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七)每股发行价格:11.42 元(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
行价格);
(八)市盈率: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承销方式:余股包销;
(十)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89 元(按照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90 元(按照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8,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24,801.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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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金额
承销保荐费 2,700.00
审计、验资 490.08
律师费用 130.0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83.00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45.55
合计 3,748.63
(十四)发行承销费用的分摊原则: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全部
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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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Xianglu Tungsten Co., Ltd.
注册资本:75,000,000 元
实收资本:75,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陈启丰
成立日期:1997 年 4 月 17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2 年 7 月 9 日
住 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庵头工业区
邮政编码:515633
电 话:0768-6972888
传真号码:0768-6303998
互联网网址:http://www.xl-tungsten.com
电子信箱:Stock@xl-tungsten.com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钨精矿、钨制品、硬质合金及钨深加工产品;危险
化学品生产:氢气[压缩的](21001);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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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2012 年 6 月 7 日,翔鹭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广东
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6 月 13 日,正中珠江出具《审计报告》(广会
所审字[2012]第 11002730073 号),截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翔鹭有限净资产值
为 25,492.13 万元。2012 年 6 月 15 日,翔鹭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
同意以 2012 年 5 月 31 日为改制审计基准日,将公司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人
民币 145.91 万元)后的净资产值人民币 25,346.22 万元折股成股份公司股份
7,500 万股(人民币 7,500 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人民币 17,846.22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6 月 22 日,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翔鹭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会议通过了股份公司
章程,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2 年 6 月 22 日,正中珠江出具验资报告(广会所验字【2012】第
11002730085 号),截至 2012 年 6 月 22 日止,公司实收股本为 7,500 万元。
2012 年 7 月 9 日,潮州市工商局颁发股改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为:445121000004059)。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众达投资等 4 名企业股东以及陈启丰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公司
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众达投资 19,635,000 26.18%
2 启龙有限 19,057,500 25.41%
3 陈启丰 19,057,500 25.41%
4 力奥盈辉 6,000,000 8.00%
5 永宣科技 2,250,000 3.00%
6 邓海雄 1,500,0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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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7 陈利泉 1,500,000 2.00%
8 陈瑞波 1,500,000 2.00%
9 佘周鹏 1,500,000 2.00%
10 陈颂敏 1,500,000 2.00%
11 蔡伟创 750,000 1.00%
12 陈层 750,000 1.00%
合 计 75,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前后公司
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后(按公开发行新股 2,500 万
发行前
股东 股计算)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比
众达投资 19,635,000 26.18% 19,635,000 19.64%
陈启丰 19,057,500 25.41% 19,057,500 19.06%
启龙有限 19,057,500 25.41% 19,057,500 19.06%
力奥盈辉 6,000,000 8.00% 6,000,000 6.00%
永宣科技 2,250,000 3.00% 2,250,000 2.25%
邓海雄 1,500,000 2.00% 1,500,000 1.50%
陈利泉 1,500,000 2.00% 1,500,000 1.50%
陈瑞波 1,500,000 2.00% 1,500,000 1.50%
佘周鹏 1,500,000 2.00% 1,500,000 1.50%
陈颂敏 1,500,000 2.00% 1,500,000 1.50%
蔡伟创 750,000 1.00% 750,000 0.75%
陈层 750,000 1.00% 750,000 0.75%
社会公众投资者 - - 25,000,000 25.00%
合计 75,000,000 100.00% 1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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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前十名股东
序号 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众达投资 19,635,000 26.18%
2 陈启丰 19,057,500 25.41%
3 启龙有限 19,057,500 25.41%
4 力奥盈辉 6,000,000 8.00%
5 永宣科技 2,250,000 3.00%
6 邓海雄 1,500,000 2.00%
7 陈利泉 1,500,000 2.00%
8 陈瑞波 1,500,000 2.00%
9 佘周鹏 1,500,000 2.00%
10 陈颂敏 1,500,000 2.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陈启丰 25.41% 董事长、总经理
2 邓海雄 2.00% 无
3 陈利泉 2.00% 无
4 陈瑞波 2.00% 无
5 佘周鹏 2.00% 无
6 陈颂敏 2.00% 无
7 蔡伟创 1.00% 无
8 陈层 1.00% 无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股份的承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丰、陈宏音夫妻二人及其子女陈伟东、陈伟
儿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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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申报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公司上市后 3 年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
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
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
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众达投资、启龙有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
处理。
公司股东力奥盈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其他股东永宣科技、邓海雄、陈利泉、陈瑞波、佘周鹏、陈颂敏、蔡伟
创和陈层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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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钨制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各
种规格的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钨合金粉及钨硬质合金等。
凭借多年的持续努力与创新,公司形成了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并获得了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钨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认证资质或荣誉称号,成为中国钨业协会主席团单
位、广东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是广东省最大的钨制品生产和出口企
业。
(二)主要产品
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从 APT 到硬质合金的产品体系。公司的主要产
品为氧化钨(包括黄色氧化钨、蓝色氧化钨、紫色氧化钨等)、钨粉,碳化钨粉、
钨合金粉及钨硬质合金等深加工产品。
公司产品结构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如下图所示:
注:红色线框内为公司目前所生产的产品,其中碳化钨粉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APT:属钨工业的中间产品,由钨精矿经压煮、离子交换、蒸发结晶而制得,
主要用于制造氧化钨、偏钨酸铵及其他钨化合物,也可以用于石油化工行业作添
加剂。
氧化钨:属钨工业的中间产品,由 APT 煅烧制成,有黄色氧化钨、蓝色氧化
钨和紫色氧化钨等多种氧化形态。氧化钨是生产钨粉的主要原料,主要用于生产
金属钨粉和碳化钨粉,同时也可以用于生产化工产品,如油漆和涂料、石油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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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化剂等。
钨粉:以氧化钨为原料,用氢气还原制成,主要用作钨材加工及碳化钨生产
的原料。钨粉是加工钨材制品和钨合金的主要原料。纯钨粉可制成丝、棒、管、
板等加工材和一定形状的制品;钨粉与其他金属粉末混合,可以制成各种钨合金,
如钨钼合金、钨铼合金、钨铜合金等。
碳化钨粉:以金属钨粉和炭黑为原料,经过配碳、碳化、球磨、过筛工序制
成,黑色六方晶体,有金属光泽,为电、热的良好导体,具有较高熔沸点,化学
性质非常稳定。碳化钨粉是生产硬质合金的主要原料。
钨硬质合金:以碳化钨粉为硬质相,以钴为粘结剂,经混合、湿磨、干燥、
制粒后制成混合料,再将混合料压制成坯料,经过压制、烧结制成具备所需性能
的硬质合金材料,主要用于制作各种切削工具、刀具、钻具、矿山工具和耐磨零
部件等。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业务模式
1、公司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利用公司的人才和技术优
势,不断增强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并通过积极承担国家级任务、课题等研发项
目,强化与业内知名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建立并完善具有竞争力的人员培养
和研发制度,从人、财、物及制度等方面巩固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2、公司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物料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采购模式。
对于钨精矿,公司按照生产计划进行采购,结合钨精矿的库存确定采购量,
并根据供应商报价以及三大网站(亚洲金属网、中华商务网、伦敦金属导报)的
报价情况确定采购价格。综合考虑正常采购流程及突发情况两方面因素,公司钨
精矿通常需要 1-2 个月的安全库存。
对于 APT,公司根据自产 APT 数量与所需 APT 的耗用量之间的缺口进行补充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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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他原辅材料,公司采购部门会根据销售订单的情况按需采购。
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严格挑选和考核供应商,通过询价、招标等方式
确定主要原材料合格供应商。
3、公司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订单式生产为主。公司根据销售部门接受的订单安排生
产计划,组织人员进行生产。同时,公司会结合销售预测、库存情况及生产周期
进行中间产品的备货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及对客户产品订单的响应速度。
4、公司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
钨制品的销售渠道包括直销及经销。根据公司产品的特点,公司采用了直销
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这两种销售模式都属于买断式销售,即交易完成后,
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均已随之完全转移给客户。直销模式下,公司开拓客户,公司
销售人员直接联系客户推广。经销模式下,公司产品直接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
负责产品销售并自负盈亏,同时,公司为经销商的下游客户提供技术指导,下游
客户的使用反馈也直接提供给公司。
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大部分业务均直接与用户对接,客户向公司提出产品的
具体要求,公司再安排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但对于一些国外客户,由于其国
家进出口政策及公司架构安排,客户对海外采购习惯于通过专业代理机构进行。
而在国内一些区域,由于客户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对于单一客户来讲,无
法满足公司的付款要求及出货量,因此这些客户会通过一家中间商汇总订单后,
由这家中间商向公司进行采购。上述的代理机构或中间商在公司销售中体现为经
销商。
由于这类代理性质的经销商,实际上是为特定的终端客户提供服务,而且是
终端客户向其发出采购要求,再由其向公司下单,经销商其实只承担信息传达及
款货流转的功能。公司对这些经销商的销售定价、回款政策与对直销客户的没有
做区别对待。
1)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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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经销协议与直销协议一致,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单价、总
价、装货港、目的港、保险、付款方式等。
2)内销
公司与内销经销商签署区域代理合同,通过该协议明确:
① 明确经销商代理区域、代理销售产品、代理有效期;
②明确经销商在遵守协议条款的前提下,公司不得在相应区域设立同类或类
似的总代理
(2)按销售模式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年度 直经销 品种类型 数量(吨) 收入(万元) 占比 毛利率
氧化钨 1,148.05 11,825.84 33.35% 12.49%
钨粉 42.96 602.75 1.70% 16.20%
直销 碳化钨粉 1,242.15 17,757.49 50.08% 19.82%
合金粉 9.00 128.03 0.36% 23.48%
2016 年
硬质合金 95.58 2,934.40 8.28% 33.63%
1-6 月
钨粉 1.26 15.79 0.04% 18.47%
碳化钨粉 142.76 1944.05 5.48% 19.02%
经销
合金粉 16.90 247.95 0.70% 18.55%
硬质合金 0.10 2.94 0.01% 33.81%
氧化钨 1,355.38 17,713.16 24.31% 11.41%
钨粉 281.10 4,881.29 6.70% 14.22%
直销 碳化钨粉 2,034.71 37,416.30 51.35% 14.32%
合金粉 136.40 2,690.88 3.69% 15.75%
硬质合金 130.60 4,633.14 6.36% 32.27%
2015 年度
氧化钨 0.30 4.42 0.01% 12.90%
钨粉 41.31 756.53 1.04% 10.63%
经销 碳化钨粉 182.72 2,956.92 4.06% 13.80%
合金粉 92.13 1,806.42 2.48% 18.21%
硬质合金 0.01 0.43 0.00% 32.80%
氧化钨 617.01 11,058.24 14.93% 12.52%
2014 年度 直销
钨粉 196.97 4,652.56 6.28%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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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化钨粉 1,790.29 42,095.91 56.84% 14.83%
合金粉 205.60 4,669.62 6.31% 15.10%
硬质合金 98.26 3,910.95 5.28% 32.93%
氧化钨 71.20 1,330.38 1.80% 12.55%
钨粉 30.53 711.16 0.96% 12.08%
经销 碳化钨粉 162.96 3,798.55 5.13% 15.00%
合金粉 77.90 1,823.00 2.46% 16.20%
硬质合金 0.15 4.99 0.01% 34.95%
氧化钨 453.80 7,995.87 11.43% 3.36%
钨粉 317.92 7,829.63 11.19% 9.64%
直销 碳化钨粉 1,436.74 36,486.17 52.15% 17.69%
合金粉 200.70 5,037.12 7.20% 20.92%
2013 年度 硬质合金 82.39 3,273.73 4.68% 31.10%
氧化钨 73.40 1,425.70 2.04% 10.41%
钨粉 2.80 76.24 0.11% 11.64%
经销
碳化钨粉 189.02 4,712.02 6.73% 17.64%
合金粉 121.70 3,134.03 4.48% 23.08%
(3)公司主要销售政策及结算模式
公司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模式、退换货政策与直销并无差异,报告期
内公司的信用政策、结算模式、退换货政策如下:
1)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客户的合作年限、规模、未来合作前景、结算方式进行分级,对不
同级别的客户分别授予 30 天、45 天、60 天的信用期。
2)公司与客户的结算模式
公司与内销经销商的结算模式主要通过银行汇款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与
外销经销商主要通过信用证、电汇结算。
3)返利政策
公司无销售返利政策。
4)退换货情况
①退换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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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内销客户,客户收到货后,若发现该批产品有质量问题或因运输过程造
成的其他影响数量或质量的问题,与客户确认属实后,公司将与客户协商不进行
退货,而是进行换货处理。对换回的产品可重新回炉,如产品重新检验合格并没
有其他问题可转售其他客户或降级销售。
对于外销客户,由于发到国外的产品涉及进出口关税及流通上的诸多不便,
在确认属公司问题引起的情况下,通常直接采用折价方式进行处理,协商未果时,
方才执行按退换货流程。如产品质量或者包装与销售合同或发票不符,买方须于
提货单日期之后 35 天内提出,并且最终的检验结果将以中国检验检疫局的检验
报告为准。
② 报告期内销售退换货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出现退货的情形,且只有单笔换货的情形。2013 年 2 月上
海工具厂与公司签署购货合同,采购 0.8 微米的碳化钨粉 2.5 吨,后由于上海工
具厂生产需要 0.6 微米碳化钨粉,故在 2013 年 9 月签署退货协议,退还 2013 年
2 月购进的碳化钨粉 2.22 吨,不含税价 50.85 万元,后将相应价值 0.6 微米的
碳化钨粉发予上海工具厂。
(四)主要原材料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钨精矿、APT 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使用
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品种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钨精矿 17,949.06 63.97% 37,735.61 70.42% 47,593.32 82.19% 47,693.21 85.51%
APT 10,108.27 36.03% 15,847.22 29.58% 10,314.72 17.81% 8,343.68 14.49%
合计 28,057.33 100.00% 53,582.83 100.00% 57,908.04 100.00% 56,036.89 100%
注:在存货核算中,考虑到 APT 为中间产品且能够对外销售,故归入半成品核算。
上述原材料均为国内采购,且有众多可靠供应商以供选择。
2、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及其价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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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品种 均价 采购量 均价 采购量 均价 采购量 均价 采购量
(万元/吨) (吨) (万元/吨) (吨) (万元/吨) (吨) (万元/吨) (吨)
钨精矿 5.60 3,206.10 6.24 6,046.91 9.19 5,180.80 10.55 4,519.13
APT 8.25 1,225.60 9.67 1,639.44 14.73 700.44 16.44 507.50
3、主要能源采购量及其价格情况
公司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和煤炭。报告期内,公司水电煤炭费合计金额
分别为 1,326.08 万元、1,617.62 万元、2,081.77 万元和 1,093.59 万元。在整
个成本构成中,公司生产经营所消耗的能源金额比重较小,能源价格的波动对公
司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公司主要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消耗量 消耗量 消耗量 消耗量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水(万吨) 18.80 15.30 32.42 49.37 29.77 38.21 27.62 51.21
其中:
5.06 14.25 16.97 48.16 13.46 37.28 19.94 50.78
自来水
水库水 13.74 1.06 15.45 1.22 16.32 0.93 7.68 0.42
电(万千瓦时) 1,594.78 926.97 3,073.27 1,800.54 2,954.52 1,356.26 2,483.47 1,012.70
煤炭(吨) 2,191.79 151.31 3,180.67 231.86 2,816.88 223.15 2,703.15 262.17
合计 1,093.58 2,081.77 1,617.62 1,326.08
公司用水和煤炭主要在冶炼环节,用电主要集中在氢气制备环节,报告期内
公司水、电及煤炭消耗量逐年上升,基本与产量变化一致。2016 年 1-6 月用水
整体单价偏低,主要是由于使用了部分成本较低的水库水;同期煤炭耗用量较大,
主要是由于生产工艺有所调整,耗用煤炭的比例提高。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专注于钨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从仲
钨酸铵、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到硬质合金等为一体的产品体系。公司是 2016
年全国 14 家获得钨品直接出口企业之一 。凭借多年的持续努力与创新,公司形
成了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并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
广东省钨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认证资质或荣誉
1
《商务部关于公布 2016 年第一批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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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号,成为中国钨业协会主席团单位、广东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是
广东省最大的钨制品生产和出口企业。
我国钨矿资源相对集中,根据《2015 中国钨工业年鉴》,湖南、江西两省
已探明钨矿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比例分别为 29.39%和 26.53%,分别位列第一位
和第二位,广东省钨矿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 3.89%,位列第八位。
发行人地处广东省潮州市,结合当地钨矿资源相对缺乏的实际情况,发行人
实施了差异化的竞争策略,更加重视钨冶炼关键环节的技术突破,并注重相关环
节的技术升级,形成了明显的技术优势;同时,发行人也非常重视管理制度的完
善、产品线的丰富以及客户资源和服务体系的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了
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
1、领先的生产技术水平
硬质合金具体性能主要受碳化钨粉粒度(晶粒度)大小和粘结剂含量的影响。
在硬质合金粘结相含量不变的情况下,碳化钨晶粒越细,硬质合金的硬度就越高;
碳化钨晶粒越粗,硬质合金的断裂韧性越高。
公司通过在超细碳化钨粉和超粗碳化钨粉两个方向持续的技术攻关,在碳化
钨粉的粒度分布、颗粒集中度、减少团聚和夹粗等方面取得了领先的技术水平,
目前已经能够生产粒度在 0.05m~60m 的碳化钨粉,远高于 3m~8m 的行业平
均水平,极大提高了硬质合金的产品性能。
围绕高质量碳化钨粉的制备,发行人从钨矿分解、氧化钨制备以及钨粉制备
等各个环节整体提升技术实力,形成了白钨矿磷酸盐分解技术、高钠氧化钨生产
制备技术、针状紫色氧化钨的制备技术、高压坯强度钨粉生产技术、超细晶粒硬
质合金生产技术等相关核心技术集群,从而使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综合技术领先优
势。
领先的技术优势一方面提高了金属回收率,降低了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另
一方面提高了产品质量,提高了单位产品销售价格。公司生产的碳化钨粉先后获
得了“国家重点新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等多项称号。
2、先进的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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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钨制品的生产加工具有较高的传承性,上游原材料的质量和稳定性直接
影响到客户产品的质量和声誉,因此,客户都非常重视供应商的生产管理能力,
以保证能够提供优质、稳定的产品,其中国外优秀企业对供应商生产管理能力的
要求更加严格。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改进生产管理,取得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并分别
在 2005 年、2006 年和 2009 年成为韩国 TAEGUTEC、美国 KENNAMETAL 和 IMC 国际
金属切削(大连)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进行了
更加深入的合作,对生产工艺和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探讨、优化和调整,进一步提
升了公司的生产管理能力,目前公司已成为上述客户的优质供应商。
3、丰富的产品结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钨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
形成了涵盖 APT、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钨合金粉到硬质合金的产品线。在
产品线纵向延伸的同时,公司也注重同类产品的横向扩展,不断向“超细”和“超
粗”两个方向延伸,形成近百种不同规格和型号的系列产品。
丰富的产品结构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层次需求,并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的
应用领域,从而获得更广阔的成长空间。同时,丰富的产品结构能够形成不同产
品间技术进步的协同效用,缩短新产品研发时间,加快技术转化进程。
4、广泛稳定的客户资源
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丰富的产品结构以及较高的性价比,公司产品获得了
众多海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可,并保持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与部分国内外知名
企业的合作情况如下:
客户 合作情况
韩国 TAEGUTEC 2005 年开始合作,连续多年为前十大客户
IMC 国际金属切削(大连) 2009 年开始合作,连续多年为前十大客户
美国 ECOMETAL 2006 年开始合作,连续多年为前十大客户
百利精密刀具(南昌)有限公司 2010 年开始合作,连续多年为前十大客户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2007 年开始合作,连续多年为前十大客户
5、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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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常重视客户关系的管理和维护,建立了较完备的客户服务档案,能根
据客户的需求制定对应的销售方案,为客户编制个性化、专业化的咨询。同时,
销售部门及技术人员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及时收集客户的产品使用信息,并对
客户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快速有效的解决方案。
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使发行人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沟通,提高了客户的
稳定性。
五、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
设备等,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根据正中珠江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广会审字
[2016]G14000340323 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折旧年限(年)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20-40 6,127.59 1,620.27 - 4,507.32
机器设备 5-10 10,138.97 5,448.97 - 4,690.00
运输设备 5-10 962.26 547.61 - 414.65
办公设备 2-10 769.76 355.33 - 414.43
合计 17,998.58 7,972.19 - 10,026.40
1、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序 数
设备名称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号 量
1 超细碳化钨粉生产设备 1 1,396.12 865.71 62.01%
2 十五管还原炉(7#,8#) 2 328.21 264.53 80.60%
3 十四管炉 1 57.26 37.82 66.05%
4 高温十五管还原炉 1 224.34 213.46 95.15%
5 十五管炉 1 237.69 16.74 7.04%
6 外热式电回转炉-蓝钨炉(1#,2#) 2 94.02 83.38 88.68%
7 外热式电回转炉-蓝钨炉(3#,4#) 2 94.02 84.90 90.30%
8 蓝钨炉(1#,2#,3#,4#) 4 56.57 50.47 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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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制氢设备 1 205.13 62.53 30.48%
10 氢气回收净化系统 1 144.44 116.42 80.60%
11 配电变压器系统 1 76.10 42.88 56.35%
12 高低压配电安装工程 1 116.53 105.23 90.30%
13 粉尘治理工程 1 86.50 55.73 64.43%
14 氨回收工程设备 1 316.06 208.88 66.09%
15 生产废水治理工程 1 65.00 42.93 66.05%
16 合金-生产用机器设备-辅助设备 1 57.78 38.17 66.06%
17 硬质合金球 1 69.42 17.13 24.68%
18 湿法立式搅拌球磨机 1 54.62 49.32 90.30%
19 合金-烧结工序-真空成型设备 1 98.29 64.92 66.05%
20 加压烧结炉 1 143.59 130.82 91.11%
21 合金-烧结工序-低压烧结炉 1 400.00 255.63 63.91%
2、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35 处房产,建筑面积总和为 19,506.17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属证书号 坐落地 房屋用途
号 (m2) 方式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1 2,674.51 潮安县官塘镇庵头工业区 厂房仓库 自建
4000000056 号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2 1,524.65 潮安县官塘镇庵头工业区 厂房仓库 自建
4000000057 号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3 503.33 潮安县官塘镇庵头工业区 厂房仓库 自建
4000000058 号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村“红墩
4 314.46 车库 自建
4000000059 号 片”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村“红墩
5 620.32 锅炉房 自建
4000000060 号 片”地段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村“红墩
6 528 做桶车间 自建
4000000061 号 片”地段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村“红墩
7 1,330.47 车间 自建
4000000062 号 片”地段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村“红墩
8 192 蓝钨房 自建
4000000063 号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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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属证书号 坐落地 房屋用途
号 (m2) 方式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村“红墩
9 369 机修车间 自建
4000000064 号 片”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村“红墩
10 3,286.7 宿舍 自建
4000000065 号 片”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村“红墩
11 2,358.92 仓库 自建
4000000066 号 片”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村“红墩
12 1,069.96 仓库 自建
4000000067 号 片”
粤房地权证潮安字第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村红墩
13 2,536.74 生产厂房 自建
4000000068 号 地段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14 15.19 非住宅 转让
2013014160 号 一幢 038 号车位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15 128.61 住宅 转让
2013014161 号 一幢 601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七
16 149.03 住宅 转让
2013014163 号 幢 702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17 128.61 住宅 转让
2013014164 号 一幢 201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18 12.5 非住宅 转让
2013014165 号 一幢 041 号车位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19 128.61 住宅 转让
2013014166 号 一幢 101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20 132.22 住宅 转让
2013014167 号 二幢 102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21 128.66 住宅 转让
2013014168 号 一幢 302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22 128.66 住宅 转让
2013014169 号 一幢 202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23 128.66 住宅 转让
2013014171 号 一幢 102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24 128.61 住宅 转让
2013014172 号 一幢 301 房
1-2-42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属证书号 坐落地 房屋用途
号 (m2) 方式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25 128.66 住宅 转让
2013014173 号 一幢 502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26 22.94 非住宅 转让
2013014174 号 一幢 037 号车位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六
27 150.22 住宅 转让
2013014175 号 幢 702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28 128.66 住宅 转让
2013014176 号 一幢 702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29 128.61 住宅 转让
2013014178 号 一幢 701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30 128.61 住宅 转让
2013014179 号 一幢 401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31 128.66 住宅 转让
2013014181 号 一幢 402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32 128.66 住宅 转让
2013014182 号 一幢 602 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33 16.36 非住宅 转让
2013014183 号 一幢 039 号车位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34 13.57 非住宅 转让
2013014185 号 一幢 040 号车位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花园十
35 12.8 非住宅 转让
2013014224 号 一幢 042 号车位
除上述房产外,发行人向官塘镇象山村委会租赁了约 13 亩集体土地,并在
该等租赁集体土地上建设了约 2,500 平方米的无证房产用于生产二部的还原工
序。潮安县国土资源局已出具证明,确认该宗土地目前已纳入“三旧”改造范围,
将按“三旧”改造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出让手续,在改造完成前,该企业可按现
状继续使用该土地。同时,发行人建设了约 1,200 平方米房产用于员工宿舍,因
周边高速公路延长线拓宽,该等房产亦无法取得房产证。
潮州市城乡规划局、潮州市湘桥区建设局已分别出具证明,确认不会就上述
建筑物进行处罚和拆除。且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与潮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5100-2014C-004 号),后
1-2-43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续土地储备充分,因此若上述厂房继续使用出现障碍,公司可在短时间内完成搬
迁,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启丰、陈宏
音就此出具承诺函,保证公司不会因该等无证房产遭受任何损失,否则将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及外购管理系统软件等构成,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4,009.04 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
值为 3,922.60 万元。主要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共拥有 28 宗土地,详细情况如下:
序 使用权面 使用权
权属证书号 坐落 终止日期 土地用途
号 积(m2) 类型
安国用(2012)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 厂房及配
1 16,000 2044.02.01 出让
第特 2265 号 村“红墩片” 套设施
安国用(2012) 潮安县官塘镇庵头 厂房、仓
2 8,666.40 2043.12.20 出让
第特 2266 号 工业区 库
安国用(2012)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 厂房及配
3 4,933.30 2045.10.30 出让
第特 2267 号 村红墩地段 套设施
安国用(2012) 潮安县官塘镇象山
4 12,833 2048.12.19 出让 工业
第特 2268 号 村红墩地段
安国用(2012) 潮安县官塘镇大人 工业配套
5 18,461 2061.10.19 出让
第特 2276 号 家山 设施
粤房地权证潮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0,980(共
6 房 字 第 花园十一幢 038 号 2062.12.31 出让 非住宅
用面积)
2013014160 号 车位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7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601 房
2013014161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8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七幢 702 房
2013014163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9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201 房
2013014164 号
1-2-44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使用权面 使用权
权属证书号 坐落 终止日期 土地用途
号 积(m2) 类型
粤房地权证潮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0,980(共
10 房 字 第 花园十一幢 041 号 2062.12.31 出让 非住宅
用面积)
2013014165 号 车位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1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101 房
2013014166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2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二幢 102 房
2013014167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3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302 房
2013014168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4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202 房
2013014169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5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102 房
2013014171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6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301 房
2013014172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7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502 房
2013014173 号
粤房地权证潮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0,980(共
18 房 字 第 花园十一幢 037 号 2062.12.31 出让 非住宅
用面积)
2013014174 号 车位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9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六幢 702 房
2013014175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20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702 房
2013014176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21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701 房
2013014178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22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401 房
2013014179 号
1-2-45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使用权面 使用权
权属证书号 坐落 终止日期 土地用途
号 积(m2) 类型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23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402 房
2013014181 号
粤房地权证潮
10,980(共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24 房 字 第 2062.12.31 出让 住宅
用面积) 花园十一幢 602 房
2013014182 号
粤房地权证潮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0980(共
25 房 字 第 花园十一幢 039 号 2062.12.31 出让 非住宅
用面积)
2013014183 号 车位
粤房地权证潮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0,980(共
26 房 字 第 花园十一幢 040 号 2062.12.31 出让 非住宅
用面积)
2013014185 号 车位
粤房地权证潮 潮州市春荣路春荣
10,980(共
27 房 字 第 花园十一幢 042 号 2062.12.31 出让 非住宅
用面积)
2013014224 号 车位
潮 府 国 用 中山(潮州)产业
28 ( 2015 ) 第 80,304.76 转移工业园径南分 2064.3.10 出让 工业用地
02956 号 园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重视企业的创新能力、自主开发能力的培育以及自主知识
产权的保护、运用和发展,所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情况如下:
(1)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境内商标注册情况如
下: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取得方式
2011.08.07-
1 第 1613596 号 发行人 第6类 申请取得
2021.08.06
(2)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摘要之日,公司已获得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1 包装桶封闭箍 实用新型 ZL 200920237217.9 2009.10.09 转让取得
一种碳化钨钴铬金属复合粉的
2 发明 ZL 200910193072.1 2009.10.09 转让取得
生产工艺
3 一种高钠 WO3 的生产工艺 发明 ZL 201110117589.X 2011.04.29 申请取得
1-2-46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种具有高硬度高韧性双高性
4 发明 ZL 201010583277.3 2010.12.10 转让取得
能 WC 基硬质合金的制备方法
一种用于湿法冶钨的氨气回收
5 实用新型 ZL 201520323070.0 2015.05.19 申请取得
利用装置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有关同业竞争的情况
除发行人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实际主要业务
销售:有色金属(不含钨制品)、非金属矿
产品(国家专项规定除外)、耐火材料、化
持有公司股权,从
陈启丰 65% 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建
启龙有限 事少量贸易(不含
陈宏音 35% 筑材料、日用百货;不锈钢制品加工。(依
钨制品)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企业
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众达投资 陈启丰 51% 日用百货,计算机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 持有公司股权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太阳能光伏、光热的技术开发;销售:环保
材料、环保设备、家用电器、净水设备、空
天科汇能 陈启丰 80% 气加湿净化设备、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 未实际开展业务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金鑫矿业 陈启丰 70%
矿产品加工、销售 未实际开展业务
(注销) (注销前)
Linda Star
陈伟儿 从事少量贸易,自
Limited(联
100%(注销 - 2015 年起不再开
达星有限公
前) 展业务
司)(注销)
Tone 陈伟儿 - 从事少量贸易,自
1-2-47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Achieve 100%(注销 2015 年起不再开
Limited(同 前) 展业务
鼎有限公
司)
潮州市湘桥 陈伟儿控
区芭蕉树饮 制的个体 服务:小型餐 餐饮
食店 工商户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钨制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上述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其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目前没有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其它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
称“竞争业务”)。
2、其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于其作
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
竞争业务的业务。
3、其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将来面
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
予发行人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
且持续有效,直至其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年后为止。
5、其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如违反上
述任何承诺,其将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
是连带责任。
6、其将督促并确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其
1-2-48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遵守本承诺函之承诺。
(三)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2011 年 10 月 12 日,陈启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690120110220 号),为翔鹭有限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潮州分行自 201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2 日签订的最高额不超
过 1,500 万元的借款等其他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12 年 3 月 5 日,陈启丰、陈宏音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
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1700112014-01),为翔鹭有限与广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于 2012 年 3 月 5 签订的《额度贷款合同》(编号:
11700112014-0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5,000 万元,担保期
间自 2012 年 3 月 5 日至 2013 年 3 月 5 日。
(3)2013 年 3 月 18 日,陈启丰、陈宏音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
州湘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3 年湘保字第 12007 号),为
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湘桥支行自 2013 年 3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8 日签订的最高额不超过 1 亿元的借款等其他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4)2013 年 3 月 29 日,陈启丰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
署《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17082013XL0001 号),为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17082013XL0001 号)
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5,900 万元,担保
期间自 2013 年 3 月 29 日至 2014 年 3 月 29 日。
(5)2013 年 7 月 24 日,陈启丰、陈宏音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
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1700113102-02 号),为发行人与广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11700113102
号)项下最高额不超过 2.5 亿元的具体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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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3 年 7 月 24 日至 2014 年 7 月 23 日。
(6)2014 年 5 月 26 日,陈启丰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
署《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 17122014XL001 号),为发行人与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第
17122014XL001 号)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为 5,900 万元,担保期间自 2014 年 6 月 5 日至 2015 年 6 月 5 日。
(7)2014 年 7 月 7 日,陈启丰、陈宏音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
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1700114151-01 号),为发行人与广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编号:11700114151
号)在 2.5 亿元最高本金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自 2014 年 7 月 7
日至 2015 年 7 月 6 日。
(8)2015 年 5 月 18 日,陈启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6960120150124),为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潮州分行之间自 2015 年 5 月 18 日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期间签署的借款、贸
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
本合同项下的主合同)在 10,000 万元最高本金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9)2015 年 6 月 9 日,陈启丰、陈宏音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11700115102-01 为,为发行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潮州分行于 2015 年 6 月 9 日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11700115102)及其
修订或补充在 2.5 亿元最高本金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0)2015 年 8 月 12 日,陈启丰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
署《最高额担保合同》(个高保字第 17122015XL001 号),为发行人与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公授信字第 17122015XL001
号)项下发生的债权在 2015 年 8 月 12 日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 1 亿元的最高债
权额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1)2016 年 3 月 1 日,陈启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ZCD2016003-DB02),为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之间自 2016 年 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期间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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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在
6,270 万元最高本金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2016 年 3 月 1 日,陈宏音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ZCD2016003-DB03),为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之间自 2016 年 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期间签
署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其
它授信业务合同在 6,270 万元最高本金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3)2016 年 3 月 15 日,陈启丰、陈宏音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1700116042-04),为发行人与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编号:11700116042)在最高债
权额 250,000,000 元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31
关联方名称
日 日 日 日
应付股利
潮州市众达投资有限公司 - - 392.70 -
潮州启龙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 381.15 -
陈启丰 - - 381.15 76.23
广州市力奥盈辉投资合伙企业
- - 120.00 -
(有限合伙)
报告期各期末,除了应付股利,公司无其他的关联交易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兼职 薪酬 与公
持有公
任期 司的
姓 职 性 年 司股份
起止 简要经历 情况(万 其他
名 务 别 龄 情况 数量(万
日期 元) 利益
股)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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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60 年 12 月出生,大专
学历。1980 年参加工作,1987
年进入钨制品行业;1997 年组
众达投资监
董事 建翔鹭有限;2001 年至今任公
陈 2015. 事、启龙有
长、 司董事长;曾任潮州市政协委 4,145.8
启 男 56 7-201 限执行董 12.15 无
总经 员,现任中国钨业协会主席团
丰 8.7. 事、天科汇
理 主席、广东省有色协会副会
能监事
长、潮州市人大常委,并被潮
州市政府授予“慈善家”称号;
曾先后获得过省市级科学技
术奖励。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众达投资执

陈 2015. 权,1985 年 1 月出生,英国威 行董事、潮
事、
伟 女 31 7-201 尔士班戈大学会计金融专业 州市湘桥区 11.55 392.70 无
副总
儿 8.7. 毕业,本科学历。2010 年 7 月 芭蕉树饮食
经理
加入公司 店负责人
董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事、 权,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南
副总 2015. 大学有色金属专业毕业,本科

经 男 34 7-201 学历。2004 年至今在公司任 无 12.15 无 无

理、 8.7. 职,历任公司技术员、研发部
总工 部长、总经理助理、研发质管
程师 中心主任。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88 年 1 月出生,2011
陈 2015.
年 7 月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
伟 董事 男 28 7-201 无 7.98 569.42 无
学社会科学系金融与会计专
东 8.7.
业,2012 年 12 月获英国曼彻
斯特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乾道投资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金管理(北
权,1981 年 7 月出生,复旦大 京)有限公
学经济学学士,复旦大学工商 司董事总经
2015. 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 理、上海永
余 独立
男 35 7-201 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高级 利宝金融信 2.50 无 无
刚 董事
8.7. 审计师、平安资产管理公司 息服务有限
(直接投资部)投资副总监、 公司总经
复星凯雷(上海)股权投资管 理、江苏华
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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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监事
中南大学教
授、博士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导师、《硬
2015. 权,1965 年 1 月出生,中南大 质合金》杂
张 独立
女 51 7-201 学金属材料专业毕业,先后获 志编辑委员 2.50 无 无
立 董事
8.7. 中南大学材料学硕士及博士 会委员、
学位。 APMI(美国
粉末冶金学
会)委员
韩山师范学
院教授、潮
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
州市质量计
权,1961 年 10 月出生,博士
量监督检测
陈 2015. 学位。曾任中国华南农业大学
独立 所技术总
少 男 55 7-201 助教、美国内华达州大学拉斯 2.50 无 无
董事 监、潮州市
瑾 8.7. 维加斯分校博士后研究科学
归侨联合会
家、美国休斯顿大学明湖分校
副主席、潮
教授、研究生导师。
州市政协委

行政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事业 权,1973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
姚 部经 2015. 历。2000 年 5 月加入公司,先
明 理、 男 43 7-201 后从事公司多个岗位,2002 年 无 3.77 无 无
钦 监事 8.7. 负责公司采购和物流业务,
会主 2010 年至今分管公司行政事
席 业部。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陈 2015.
权,1965 年 3 月出生。1997
继 监事 男 51 7-201 无 1.95 无 无
年 10 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先
光 8.7.
后负责生产统计、后勤保障。
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事、 权,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南
2015.
付 生产 大学粉末冶金专业毕业,本科
男 32 7-201 无 6.01 无 无
胜 二部 学历,粉末冶金工程师,公司
8.7.
副经 技术骨干,2007 年 7 月加入公
理 司。
副总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经 权,1983 年 4 月出生,武汉工
李 2015.
理、 程大学工业分析专业毕业,本
盛 男 33 7-201 无 9.15 无 无
董事 科学历。2006 年加入公司,曾
意 8.7.
会秘 任生产部副经理、质管部经
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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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82 年 11 月出生,华南
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本
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
李 2015.
财务 务师。曾担任东莞市顺利实业
晓 男 34 7-201 无 9.75 无 无
总监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莞市东
生 8.7.
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广
东大印象(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广东立信税务事务所
汕头分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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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启丰、陈宏音夫妻及其子女陈伟东、陈伟儿。本
次发行前,陈启丰直接持有公司 25.41%股份,陈启丰及其子女陈伟东、陈伟儿
合计持有众达投资 100%股权,通过众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6.18%股份;陈启丰、
陈宏音夫妇合计持有启龙有限 100%股权,通过启龙有限间接持有公司 25.41%股
份。因此,本次发行前,陈启丰及其配偶陈宏音、子女陈伟东、陈伟儿合计控制
公司 77.00%的股份。
陈启丰,公司董事长,身份证号码 440520196012******,住址广东省潮州
市湘桥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陈宏音,身份证号码 440520196308******,住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陈伟东,公司董事,身份证号码 445102198801******,住址广东省潮州市
湘桥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陈伟儿,公司董事,身份证号码 445102198501******,住址广东省潮州市
湘桥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8,876,484.55 160,566,899.18 131,074,045.44 134,781,827.72
应收票据 66,687,954.85 62,329,676.91 47,492,811.99 48,698,719.19
应收账款 88,533,760.38 91,037,690.59 74,344,485.86 62,215,434.89
预付款项 18,941,379.97 16,674,111.20 17,410,252.63 15,682,588.69
其他应收款 244,799.08 278,101.99 270,673.58 374,9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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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存货 177,890,247.23 155,536,653.39 179,367,646.77 174,731,296.57
其他流动资产 26,052,914.99 26,387,599.06 31,106,932.76 24,437,715.30
流动资产合计 567,227,541.05 512,810,732.32 481,066,849.03 460,922,580.6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763,490.85 12,763,490.85 12,763,490.85 12,763,490.85
固定资产 100,263,961.33 103,310,505.77 94,789,915.87 71,041,240.10
在建工程 7,623,025.13 4,679,647.29 3,008,566.46 15,586,380.55
无形资产 40,090,358.21 40,598,143.67 9,659,620.98 9,105,169.80
长期待摊费用 143,801.72 185,424.98 268,671.50 351,918.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7,946.36 896,508.29 621,790.22 502,066.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61,707.08 5,016,444.10 19,243,329.00 1,947,58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6,654,290.68 167,450,164.95 140,355,384.88 111,297,845.61
资产总计 733,881,831.73 680,260,897.27 621,422,233.91 572,220,426.24
2、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7,700,000.00 71,700,000.00 61,680,000.00 78,200,000.00
应付票据 172,808,410.45 138,439,046.11 126,392,450.96 112,747,840.00
应付账款 23,552,215.90 30,329,392.06 27,946,900.89 22,702,871.02
预收款项 3,953,710.65 2,125,186.02 13,039,166.28 7,623,309.81
应付职工薪酬 118,015.26 150,000.00 175,373.46 130,151.04
应交税费 5,784,789.25 2,801,468.76 1,744,239.62 3,040,023.48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15,000,000.00 762,300.00
其他应付款 150,000.00 169,400.00 157,510.00 15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60,000.00 2,560,000.00 2,080,000.00 2,08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76,627,141.51 248,274,492.95 248,215,641.21 227,436,495.3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5,626,666.55 15,986,666.57 13,746,666.61 15,826,666.6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626,666.55 15,986,666.57 13,746,666.61 15,826,666.63
负债合计 292,253,808.06 264,261,159.52 261,962,307.82 243,263,1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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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东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178,462,181.43 178,462,181.43 178,462,181.43 178,462,181.43
专项储备 18,244,429.16 16,078,299.18 11,686,451.33 7,300,858.54
盈余公积 19,145,925.71 19,145,925.71 13,931,129.33 8,319,422.43
未分配利润 150,775,487.37 127,313,331.43 80,380,164.00 59,874,801.86
股东权益合计 441,628,023.67 415,999,737.75 359,459,926.09 328,957,264.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33,881,831.73 680,260,897.27 621,422,233.91 572,220,4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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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54,677,256.51 728,645,397.10 740,553,425.05 699,754,448.58
减:营业成本 289,372,171.98 620,554,041.79 626,886,895.92 587,141,969.98
营业税金及附加 929,915.28 4,610,569.11 5,192,900.80 4,742,726.76
销售费用 2,667,521.21 5,143,068.19 4,772,412.14 4,645,986.34
管理费用 22,796,724.09 41,668,727.58 39,457,629.60 36,218,136.47
财务费用 1,164,070.98 -1,769,876.84 2,529,883.79 8,406,762.56
资产减值损失 -146,232.56 1,831,453.82 798,159.50 -730,025.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投资收益 327,893.74 468,000.00 374,020.71 564,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二、营业利润 38,220,979.27 57,075,413.45 61,289,564.01 59,892,891.51
加:营业外收入 2,964,000.02 3,400,498.96 3,597,139.78 2,324,900.02
减:营业外支出 400.00 508,200.00 9,800.00 35,7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 - -
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41,184,579.29 59,967,712.41 64,876,903.79 62,182,091.53
减:所得税费用 6,472,423.35 7,819,748.60 8,759,834.75 8,302,164.14
四、净利润 34,712,155.94 52,147,963.81 56,117,069.04 53,879,927.39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6 0.70 0.75 0.7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6 0.70 0.75 0.72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4,712,155.94 52,147,963.81 56,117,069.04 53,879,9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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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385,154,294.24 723,771,745.53 664,240,922.06 705,324,257.4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210,535.37 2,952,823.42 3,109,690.80 9,607,307.99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7,364,829.61 726,724,568.95 667,350,612.86 714,931,565.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292,144,053.09 567,261,713.84 508,139,441.51 527,987,749.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14,289,341.39 27,185,665.94 24,068,453.33 19,210,273.80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225,436.15 29,773,169.84 36,550,420.00 34,436,921.3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6,388,211.14 30,154,579.40 29,074,210.45 27,568,355.34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6,047,041.77 654,375,129.02 597,832,525.29 609,203,30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1,317,787.84 72,349,439.93 69,518,087.57 105,728,264.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327,893.74 468,000.00 - 564,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920,000.00 4,800,000.00 374,020.71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7,893.74 5,268,000.00 374,020.71 564,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6,124,272.64 38,027,918.40 36,310,843.17 25,375,265.89
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24,272.64 38,027,918.40 36,310,843.17 25,375,265.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876,378.90 -32,759,918.40 -35,936,822.46 -24,811,265.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7,700,000.00 91,700,000.00 61,680,000.00 82,918,961.2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700,000.00 91,700,000.00 61,680,000.00 82,918,961.28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51,700,000.00 81,680,000.00 78,200,000.00 108,615,577.2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
13,943,144.32 19,739,309.29 20,033,009.66 21,000,100.98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9,837,510.60 1,981,589.45 2,379,760.16 13,486,760.45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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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480,654.92 103,400,898.74 100,612,769.82 143,102,438.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7,780,654.92 -11,700,898.74 -38,932,769.82 -60,183,477.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 - - -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8,660,754.02 27,888,622.79 -5,351,504.71 20,733,521.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20,407,185.35 92,518,562.56 97,870,067.27 77,136,545.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39,067,939.37 120,407,185.35 92,518,562.56 97,870,067.27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各期经
营成果的影响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本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
益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 - - -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286.40 217.31 276.30 212.00
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 - 37.40 -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6 71.92 82.43 16.9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96.36 289.23 396.14 228.92
调整纳税所得额影响合计 44.45 43.38 59.42 34.34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额 251.91 245.85 336.72 194.58
净利润 3,471.22 5,214.80 5,611.71 5,387.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219.31 4,968.95 5,274.99 5,193.4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比例 7.26% 4.71% 6.00%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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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财务指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流动比率(倍) 2.05 2.07 1.94 2.03
2、速动比率(倍) 1.41 1.44 1.22 1.26
3、资产负债率(%) 39.82 38.85 42.16 42.51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89 5.55 4.79 4.39
(元)
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
0.20 0.23 0.25 0.03
净资产的比例(%)
2016 年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1、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 3.95 8.36 10.85 11.40
2、存货周转率(次/期) 1.73 3.69 3.54 3.50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015.15 7,658.10 7,912.03 7,810.60
4、利息保障倍数(倍) 16.29 13.65 16.19 10.32
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68 0.96 0.93 1.41
(元)
6、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5 0.37 -0.07 0.28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数/7,500 万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价值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00 万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5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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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
所示: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
报告期利润 基本 稀释
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13 0.46 0.46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6 月 7.54 0.43 0.43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45 0.70 0.70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2.82 0.66 0.6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19 0.75 0.75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5.21 0.70 0.70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52 0.72 0.72
2013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6.89 0.69 0.69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S
S=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
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
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最终控制方实施控制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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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
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
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
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
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本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分析
1) 公司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高端制造业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我国硬质合金
产品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硬质合金深加工产品获得了较快发展。公司自身不断
进行产品及业务调整,产业链得到延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规模整体
呈增长态势。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73,388.18 万元,较上年
末增长 5,362.09 万元,增长率为 7.88%。
总体来看,公司资产构成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较大。报告期
各期末,流动资产占公司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80.55%、77.41%、75.38%和 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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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基本保持稳定。公司目前的资产结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匹配,符合钨制品
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行业的特点。
2) 应收账款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与总资产、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净额(万元) 8,853.38 9,103.77 7,434.45 6,221.54
占总资产的比例(%) 12.06 13.38 11.96 10.87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24.96 12.49 10.04 8.8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严格,各期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占资产总额、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重总体保持稳定。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上一期有所增加,主
要是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客户数量增加,使得应收账款有所增加。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 5 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韩国 TAEGUTEC LTD. 2,504.29 26.86
杭州天石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813.51 8.73
IMC 国际金属切削(大连)有限公司 803.00 8.61
河南省大地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530.52 5.69
长沙华信合金机电有限公司 509.21 5.46
合计 5,160.54 55.36
公司前五大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单位:万元/%
名称 金额 占总额比例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
株洲硬质合金 130.78 1.40
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硬质合金进出口有
及其关联方 - -
限责任公司
韩国 TAEGUTEC LTD. 2,504.29 26.86
IMC 国际金属切削(大连)有限公司 803.00 8.61
河南省大地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530.52 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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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金额 占总额比例
株洲肯特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241.33 2.59
合计 4,209.92 45.16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集中度较高,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欠款占期末应收账
款总额的 55.36%,该等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韩国
TAEGUTEC、IMC 国际金属切削(大连)有限公司、河南省大地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等
企业与公司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历年回款记录良好,该等客户对公司的应收账款
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3) 存货分析
公司产业链条涵盖了 APT、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及硬质合金的纵向一体
化产品系列,公司目前核心和主导产品是碳化钨粉。为便于存货归类核算,公司
按照生产工序,将碳化钨粉成品及其后端的合金粉成品、硬质合金成品归入产成
品,将前端 APT(含外购部分)、氧化钨、钨粉成品归入半成品。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7,732.33 43.47 7,318.70 47.05 7,856.83 43.80 7,497.28 42.91
在产品 3,991.23 22.44 3,580.02 23.02 3,909.89 21.80 3,655.75 20.92
半成品 2,803.71 15.76 2,056.79 13.22 2,449.55 13.66 2,893.53 16.56
产成品 3,261.76 18.34 2,709.24 16.70 3,720.49 20.74 3,426.57 19.61
合计 17,789.02 100.00 15,553.67 100.00 17,936.76 100.00 17,473.13 100.00
占流动资产比例 31.36 30.33 37.29 37.91
占总资产比例 24.24 22.86 28.86 30.54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473.13 万元、17,936.76
万元、15,553.67 万元和 17,789.02 万元,总体保持稳定。随着业务规模的提升
及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有效管理,使得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呈下
降态势。2015 年末存货余额较前一期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钨精矿当年采购价
格较低所致;随着钨精矿价格的走高,2016 年 6 月末存货余额也随之回升至接
近 2014 年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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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材料占比与公司的经营模式相适应。公司主要从事钨制品的开发、生
产与销售,属于钨制品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根据原材料市场
价格以及合理利润率确定销售价格,同时根据订单数量补充采购原材料数量,从
而保持原材料库存的相对稳定。库存主要原材料一般需要保证公司 1-2 个月的生
产经营。
4) 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4,326.32 万元、26,196.23 万元、
26,426.12 万元和 29,225.38 万元,整体略有增长,与公司资产总额的增长趋势
相符。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其中,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占
比最大,报告期各期末,三项负债占公司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87.83%、82.46%、
91.00%和 90.35%。
公司负债总额的变动与业务实际运行情况整体上保持合理的匹配关系,流动
负债为主的负债结构与公司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相适应。
5) 应付账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整体较为平稳,分别为 2,270.29 万元、
2,794.69 万元、3,032.94 万元和 2,355.22 万元,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原材料采
购款。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的付款方式与采购时点的市场供求关系、价格走势预
期、双方过往合作情况等因素相关,公司目前推行预付款、货到付款及应付票据
相结合的模式,较多采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余额及占负债总额的比例相对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大部分在一年以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1,880.96 79.86 2,802.13 92.39 2,762.59 98.85 2,225.50 98.03
1-2 年 447.44 19.00 203.35 6.70 9.90 0.35 38.99 1.72
2 年以上 26.82 1.14 27.46 0.91 22.21 0.79 5.80 0.26
应付账款小计 2,355.22 100.00 3,032.94 100.00 2,794.69 100.00 2,270.29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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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的股东款项及关联方款项。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2.05 2.07 1.94 2.03
速动比率(倍) 1.41 1.44 1.22 1.26
资产负债率(%) 39.82 38.85 42.16 42.51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015.15 7,658.10 7,912.03 7,810.60
1)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03 倍、1.94 倍、2.07 倍和
2.05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26 倍、1.22 倍、1.44 倍和 1.41 倍。报告期内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基本保持平稳。
2)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7,810.60 万元、7,912.03
万元、7,658.10 万元和 5,015.1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相对
稳定,保证了公司的偿债能力;2016 年 1-6 月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高,
主要是由于公司当期的毛利润水平较高。公司通过良好的经营业绩及股东投入实
现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整体负债水平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资产负债率保持稳
定,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资产周转能力较强,资产周转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 3.95 8.81 10.85 11.40
存货周转率(次/期) 1.73 3.69 3.54 3.50
1)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1.40 次、10.85
次、8.81 次和 3.95 次。公司始终重视应收账款管理,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率保
持在较高水平。公司根据客户规模、企业性质、信用状况等将客户分为不同的等
级,分别采取不同的应收账款管理措施:①针对部分信用较高的客户,公司一般
会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②针对部分信用较低的客户,公司要求其在合同签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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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生产前预付部分货款,多采用款到发货或收货付款的方式,保证公司的应收
账款质量。
2)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50 次、3.54 次、3.69
次和 1.73 次,公司存货周转率稳中有升。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9,975.44 万元、74,055.34 万元、
72,864.54 万元和 35,467.73 万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营业收入较前一年度
分别变化 5.84%和-1.61%,公司营业收入的组成情况如下:
公司凭借高稳定性、高性价比的产品以及完备的钨制品产业链优势,确保产
品能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层次需求,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下游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原有广泛而稳定的客户群体,通过对已有市场深
度挖掘、不断开拓新市场、适时调整产品结构等方式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认可度;
通过改扩建原有生产线、适当延长产业链等方式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使得公司
营业收入在钨市场波动中保持了一定的增长,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年
复合增长率为 2.04%。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综合毛利率(%) 18.41 14.83 15.35 16.09
主营业务毛利率(%) 18.42 14.83 15.35 16.09
氧化钨毛利率(%) 12.49 11.41 12.52 4.43
钨粉毛利率(%) 16.25 13.74 13.27 9.66
碳化钨粉毛利率(%) 19.74 14.28 14.85 17.68
合金粉毛利率(%) 20.23 16.74 15.41 21.75
硬质合金毛利率(%) 33.63 32.27 32.93 31.10
钨精矿价格变动、钨制品销售价格、原材料单耗、产品销售结构是影响公司
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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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16.09%、15.35%、14.83%和 18.42%。主营业务产品销售单价、单位产品
成本、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销售单价(万元/吨) 13.14 -23.25% 17.12 -24.83% 22.78 -6.29% 24.31
单位产品成本(万元/吨) 10.72 -26.47% 14.58 -24.37% 19.28 -5.45% 20.40
增加 3.59 个 降低 0.52 个 降低 0.74 个
毛利率 18.42% 14.83% 15.35% 16.09%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变动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销售费用 266.75 - 514.31 7.77 477.24 2.72 464.60 4.84
管理费用 2,279.67 - 4,166.87 5.60 3,945.76 8.94 3,621.81 21.57
财务费用 116.41 - -176.99 -169.96 252.99 -69.91 840.68 -38.79
合计 2,662.83 - 4,504.19 -3.67 4,675.99 -5.10 4,927.09 2.74
当年营业收入 35,467.73 72,864.54 74,055.34 69,975.44
占营业收入比重 7.51% 6.18% 6.31% 7.04%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总体保持稳定,在管理费用增长的情况下,财务费用呈现
下降的态势,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464.60 万元、477.24 万元、514.31
万元和 266.7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66%、0.64%、0.71%和 0.75%。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运杂费用及销售人员薪酬等。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3,621.81 万元、3,945.76 万元、
4,166.87 万元和 2,279.6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18%、5.33%、
5.72%和 6.43%。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技术开发费、管理人员薪酬、折旧与摊销
等。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840.68 万元、252.99 万元、-176.99
万元和 116.4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20%、0.34%、-0.24%和 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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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公司致力于发展主业,近年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一直是公司现金的
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与同期营业收入同步增长,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70,532.43 万元、66,424.09 万元、
72,377.17 万元和 38,515.43 万元,表明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131.78 7,234.94 6,951.81 10,572.83
净利润 3,471.22 5,214.80 5,611.71 5,387.99
差异 1,660.56 2,020.14 1,340.10 5,184.83
其中:存货的减少 -2,235.36 2,272.01 -463.64 -1,365.6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5.37 -4,317.21 -620.11 -1,154.7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012.42 2,295.13 969.07 6,231.30
财务费用 269.31 473.93 427.07 666.88
折旧摊销 627.38 1,187.40 997.26 925.52
其他 -28.56 108.87 30.44 -118.45
201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572.83 万元,比同期净
利润高出 5,184.83 万元,主要是 2012 年起公司开始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开展采购
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3 年末应付票据金额为 11,274.78 万元,促使当
年度经营性应付项目分别增加 6,231.30 万元。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基本持平。2015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略高于净
利润,主要是因为存货的减少和应付票据的增加。2016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略高于净利润,主要是因为应付票据的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2013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投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
为收到的兆丰股份分派的现金红利,2014 年主要是由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远期
售汇合同到期结汇而产生的。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现金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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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了高性能超细碳化钨循环技改、硬质合金生产线设
备建设等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较大。报告期内各期,投
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2,537.53 万元、3,631.08 万元、3,802.79 万元和 612.43
万元。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均是为改良生产技术、扩大生产
规模而购建的设备、房屋建筑物等。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主要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和偿还借款产生的
现金流量、分派股利支付的现金及票据保证金支出等。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1)会计师对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申报会计师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9 月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
广会专字[2016]G14000340413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
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翔鹭钨业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9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公司 2016 年 1-9 月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流动资产合计 58,211.16 51,281.07 52,898.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906.91 16,745.02 16,610.82
资产总计 75,118.06 68,026.09 69,509.70
流动负债合计 28,039.86 24,827.45 27,809.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63.26 1,598.67 1,218.67
负债合计 29,603.12 26,426.12 29,027.67
股东权益 45,514.95 41,599.97 40,482.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5,514.95 41,599.97 40,4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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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51,772.11 57,460.66
营业利润 5,132.56 4,677.20
利润总额 5,492.92 4,905.51
净利润 4,722.14 4,205.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22.14 4,205.4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2.80 1,530.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6.72 -3,204.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80.04 -1,907.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33.97 -3,580.88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350.40 158.15
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6 70.16
所得税的影响额 54.05 34.2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306.31 1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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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 2016 年 1-9 月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公 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后经营状况良好, 2016 年 1-9 月营业收入
51,772.11 万元,净利润 4,722.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4,415.84 万元,同比期间 201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57,460.66
万元,净利润 4,205.4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为 4,011.41 元。由于公司产品的平均价格低于去年同期产品平均价格,
使得收入略有下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9.90%。但由于钨精矿和公司主要产品
2016 年 1-9 月总体呈现价格上升趋势,使得公司毛利率有所提升,净利润随之
上升。2016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同比上升 12.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 10.08%。公司预计 2016 年与 2015 年相比,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幅度为-10%至+10%,收入金额区间为 65,578.09 万元至
80,150.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 0 至+20%,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金额区间为 5,214.80 万元至 6,257.76 万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
日后,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
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5、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分析
(1)钨制品应用领域广泛,市场空间较大
钨是国民经济和现代国防不可替代的基础材料和战略资源,钨产品广泛应用
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主要包括装备制造、机械加工、冶金矿山、军工和电子通
讯行业等。钨资源量分布相对集中,我国是世界上钨矿资源储量及产量最大的国
家。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科技进步、新产品研发和战略性
新兴产业的发展,钨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钨制品市场特别是高端钨制品市场需
求将保持较为可期的增长。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钨制品的开发,以高性能、
高精度、高附加值的钨加工产品研发生产为发展方向,不断完善产业链并将产品
做精做细,以不断提升行业地位和盈利水平。
(2)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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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品牌知名度较高,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钨制
品产业链较为完善,人才储备丰富、队伍稳定,优质客户资源广泛且保持长期合
作关系,这些竞争优势保证了公司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业务盈利能力。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随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及品牌知名
度将进一步提升,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年产 600 吨特种硬质合金产业化项目”
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线,大幅提升公司产品档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为公司研发新技术、改良产品、节能降耗提供技术支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带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
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五)滚存利润分配及分红政策
1、滚存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适用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改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及上市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
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2)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
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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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股利形式
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
构合理的前提下,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
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4)现金股利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
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就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议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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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因特殊情况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
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依法予以
披露。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若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应该对公司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应该依法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
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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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3、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
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对上市后三年的股利分配做出了进一步安排,具体如下: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在保证公司股本规
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在满足本
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式;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
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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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六)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果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
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
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 2 项的启动条
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采取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稳
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以下情形时启动稳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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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的措施,回购公司股份:
① 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 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③ 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的 20%。
公司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
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本公司将继
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不超过上一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5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以下情
形时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
① 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 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③ 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④ 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下一年度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
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
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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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公告的 10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以下
情形时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
① 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 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③ 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领
取税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20%。
④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
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
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
司公告的 10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敦促并确保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关于稳定股价预案方面
的相应承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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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2,50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其中预计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500 万股,
根据本次发行的定价结果,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可能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根据轻重缓急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期 投资总额 备案情况
入金额
广东省发改委备案,
年产 600 吨特种硬质合金产
18 个月 19,329.45 19,329.45 备案号
业化项目
【132100234029002】
广东省发改委备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 个月 3,000.00 3,000.00 备案号
【132100334029001】
偿还银行贷款 - 6,000.00 2,471.92
合计 28,329.45 24,801.37
注:根据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书面确认,同意“年产 600 吨特种硬质合金产业化项目”
延期,项目计划建设期调整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项目计划建设期调整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28,329.45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 24,801.37 万元。如未发生重大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实际募集资金将按以
上排列顺序投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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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本公司发行股票的决策时,除参考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提供
的各项信息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以下风险因素。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按照重
要性原则及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排序,但并不表明风险依排列次序发
生,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决策。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目前,全球经济尚处在“后危机时代”。美国经济虽呈现复苏状态,但仍充
满不确定性。欧元区仍增长缓慢,日本也维持低速增长态势,主要新兴经济体虽
然保持增长,但两面受夹,一方面出口增长困难,另一方面通胀威胁加大。钨产
品广泛应用于装备制造、机械加工、冶金矿山、军工和电子通讯行业等各个行业,
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家经济出现周期性大幅波动,将对钨产品市场需求以
及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较大影响,进而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二)原材料供应及价格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钨制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原料为钨精矿。公司生产
所需的钨精矿通过外购获得,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根据钨精矿价格变动情况相应
调整,从而降低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如果未来钨精矿价
格发生剧烈变化而钨制品价格未能同步变动,将会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此外,公司向多家供应商外购钨精矿,不存在依赖某一或
少数供应商的情形,但由于该等原料采购合同多为按批采购,合同采购期限一般
不超过 1 年,如果未来市场对钨精矿的需求发生爆发式增长,或国家突然压缩钨
精矿开采配额,公司存在不能在合理价格范围内确保外购原材料稳定供应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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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风险
(一)出口贸易资格风险
我国属钨资源大国和钨消费大国,目前我国钨制品的产量、出口量和消费量
均位居世界第一位。但由于钨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国家对钨行业的各个环节(开
采、冶炼、经营、出口等)均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商务部对钨品直接出口企
业资格制定非常严格的标准。公司是我国 2016 年 14 家获得钨品直接出口资格的
企业之一。目前公司部分产品销往国外,如果国家对出口企业资格标准进行大幅
调整,则可能使公司出口业务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
是汇兑损益,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汇兑损益;
二是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若人民币持续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性
价比优势将被削弱,从而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境外销售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12,740.00 万元,11,735.89 万元、21,154.97
万元和 8,052.44 万元,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21%、15.85%、29.04%和
22.71%。外销产品收入在公司整个收入构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且在未来一段
时间内境外市场依然是公司积极开拓的市场。如果国际市场出现大幅度波动,包
括国际市场所在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以及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国际市场当地需求发生重大变化,与我国政治、经济、外交合作关系发生变化等
情况,都将对公司的境外营业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存货净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 17,473.13 万元、17,936.76 万元、
15,553.67 万元和 17,789.02 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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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9%、30.33%和 31.36%。上述存货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 7,497.28 万元、
7,856.83 万元、7,318.70 万元和 7,732.33 万元,占存货总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42.91%、43.80%、47.05%和 43.47%。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主要是由公司所处的行
业特点以及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所致。如未来钨精矿价格大幅波动,公司仍面
临存货跌价而引起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二)融资渠道单一和偿债风险
银行渠道是公司的主要融资渠道,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负债为
27,662.71 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1,562.6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9.82%。整体而
言,公司通过银行渠道的融资能力较强,但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公司报告期内承
担较高的融资费用。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为 6,770.00
万元,应付票据为 17,280.84 万元,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如果未来公
司不能维持较好现金流,可能因短期偿债压力影响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进而对
公司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和经营计划产生不利影响。随着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
发展完善,公司资金需求将更加强烈,如果公司不能拓展融资渠道,将面临一定
的资金压力,从而影响公司长期发展。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分别为 17.52%、16.19%、13.45%和 8.13%。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
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因此其效益的显
现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
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启丰、陈宏音及其子女陈伟东、陈伟儿
合计控制公司 77.00%股份,本次发行完成之后仍能对公司实施控制。虽然公司
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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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等制度,在制度安排上已形成了一套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决策和经营机构的
监督约束机制,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能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
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作为钨制品加工行业的优秀企业,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较
为稳定的管理及研发团队。公司已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有竞争力的
薪酬待遇、发展平台等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核心管理及研发人员。随着生产经
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如果本公司未能及时吸收引进及稳定足够的人才,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长期经营
和发展。
五、政策风险
(一)所得税率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取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
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高新技
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1 年-2013 年,企业所得税减按 15%征收;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通过了 2014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15%
优惠税率。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15%
优惠税率。若公司将来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或上述税收优惠
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出口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2004 年以来,国家逐步取消了钨品出口退税,并对氧化钨、碳化钨等产品加
征关税。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下发的《国务院关税税
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5]3 号),经国务院
批准,取消钢铁颗粒粉末、稀土、钨、钼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公司出口钨产品从 2015 年 5 月起不需缴纳关税。目前公司部分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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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往国外,如果国家提高钨品出口关税,公司出口产品的利润水平将可能下降,
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环保政策风险
钨冶炼行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废水、废气以及噪声污染。公司多年
来一贯重视环保投资和技术创新,研发了相关的工艺使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标
准。近年来公司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和物力,用于有关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设备
的购买和工艺改造,已安装投入了有效的三废处理设施,使三废均能达标排放,
并通过了国家有关环保部门的检查。如果未来国家实施更严格的环境规定,如收
紧排污限制、增加排污费、实施更广泛的污染管制规定、施行更严格的许可机制
等措施,本公司遵守环境法律及法规的成本将可能会上升。
(四)出口配额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是 2016 年全国 14 家获得钨品直接出口资格的企业之一,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外销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8.21%、15.85%、29.04%和 22.71%。
根据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相关文件,2015 年对钨及钨制品取消配额管理,实行
出口许可证管理。而在此之前,我国将钨及钨制品列入出口配额商品管理范围。
取消钨制品出口配额后,获得钨产品出口资质的企业竞争可能加剧,如公司在未
来不能继续维持出口竞争优势或上述出口配额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产品
的国际市场销售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均是经过市场调研、方案论证后慎重决定的,属
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但是,一方面钨制品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募投项目达产后,
存在价格波动风险,使得募投项目盈利达不到预计;另一方面募投项目达产后,
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并不断整合国内外营销体系、开拓国内外
市场,将存在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可能,进而影响募投项目的效益与公司的
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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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授信、借款、
承兑合同、担保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等。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要
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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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
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启丰
注册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庵头工业区
电话:0768-6972888
传真:0768-6303998
联系人:李盛意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电 话:020-87555888
传 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凌鹏、陈家茂
项目协办人:杨灿熙
其他联系人:刘令
(三)发行人律师: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文晶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2401 室
电 话:021-6886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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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1-68866466
经办律师:李翰杰、吉翔
(四)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 1001-1008 房
首席合伙人:蒋洪峰
电话:020-83939698
传真:020-83800977
经办会计师:王旭彬、张腾
(五)资产评估机构: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222 号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喜佟
电话:020-83642358
传真:020-83642103
经办评估师:潘赤戈、晏帆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电 话:0755-25938000
传 真:0755-25988122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
第一支行
户 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60200010900167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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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 话:0755-88668888
传 真:0755-82083164
二、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工作安排 日 期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日期 2016 年 12 月 27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16 年 12 月 29 日-2016 年 12 月 30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1 月 4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1 月 5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1 月 9 日
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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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时间和地点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
一、查阅地点: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二、查阅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2:30-5:00
三、招股说明书全文可通过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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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
明书摘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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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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