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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利: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7-02-1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edali Industry Co., Ltd.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三层)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发行 3,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2 月 2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励建炬承诺:自公司
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
的承诺: 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结
束时所持公司股份的 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
公司股东大业盛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
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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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
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 150%。
公司股东宸钜公司、苏州和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所持股份意向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完毕,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 150%。
公司股东平安财智、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明
石北斗、北京明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
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等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直接持有或通过大业盛
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蔡敏、孔天舒、石会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
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
担任公司监事,并通过大业盛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李武章、李燎原、王少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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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励建立、励
建炬、蔡敏、李武章、李燎原、王少权、孔天舒、石会峰
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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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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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风险因素”章节的全
文。
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励建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
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的 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
公司股东大业盛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
发行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直接持有或通过大业盛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
东蔡敏、孔天舒、石会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
担任公司监事,并通过大业盛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李武章、李燎原、王少权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宸钜公司、平安财智、苏州和达、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明石
北斗、北京明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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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等股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励建立、励建炬、蔡敏、李武章、李
燎原、王少权、孔天舒、石会峰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
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
二、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根据发行人 201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的议案》,公司
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预警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公司将在 10 个
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
沟通。
2、启动条件及程序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5 日内召开董事
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
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停止条件
在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
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
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 2 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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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本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
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如果公
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
股份。
(3)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以下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4)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
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5)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
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
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
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
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
金额不高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
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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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
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因在股东大
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而拒绝实
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
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
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
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
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3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上述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
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
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
价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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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定股价相关承诺
发行人承诺: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科达利上一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相关计算结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情
况时,本公司将开展科达利启动稳定股票价格预案,履行本公司在科达利稳定股票价格
预案中的义务。本承诺函所承诺的事项在科达利整个发行上市进程中持续有效。本公司
愿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内
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本人将积极配合,启动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本人不
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
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

发行人承诺:(1)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
公司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
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前述情形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起
三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有关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按
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的股份回购方案,启
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股票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3)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
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
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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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
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根据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采用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时本
人公开发售及转让的股份,股票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3)如公司招
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
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
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照法
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
诺:如果因其出具文件的执业行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
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
致相关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
理信赖而将其用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信达
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信达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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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的,信达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励建炬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1)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
况和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的 15%。(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
不得减持。上述期间内,即使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其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发行人股东大业盛德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反
大业盛德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二级市场的交易表
现,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
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 150%,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大
业盛德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
公司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发行人股东宸钜公司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反
其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
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意向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完毕,
但不排除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发行人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调整减持时
间的可能性,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
的 150%。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无需履行上
述公告程序。
发行人股东苏州和达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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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
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意向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完毕,
但不排除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发行人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调整减持时
间的可能性,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
的 100%。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无需履行上
述公告程序。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
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承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公司利益。
尽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上述承诺,公司提示
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事宜,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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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之―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
定,相关议案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科达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
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
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
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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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
益。
本承诺自本公司盖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公司、
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未能履行有关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承诺并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
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
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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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
益。
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即使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或发生职务变更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以上
承诺。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
失。‖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若不能履行关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自愿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本人前述承诺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
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6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公司实现的滚存利润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八、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根据发行人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审议<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审议<深圳市
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回报规划(草案)>的议案》,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公司应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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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
(二)现金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条件及最低比例: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
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利润分配。
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
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可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原则如下:A、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C、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三)利润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
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每次分配股票股利
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 1 股。
(四)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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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
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 1/2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
为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公
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
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
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
事行使上述投票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上同意。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
金利润分配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
东的意见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 3 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
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
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等方
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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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别风险提示
(一)客户集中风险
本公司下游应用领域锂电池电芯行业、汽车行业均存在市场份额较为集中的特点。
本公司实行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通过与大客户的紧密合作实现了公司的持续快速发
展,但同时亦形成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
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6.84%、86.34%及 88.47%,其中
来自于比亚迪的销售收入比重达到 62.44%、50.63%及 38.35%,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业内知名企业,其资金实力雄厚、财务状况稳健,公
司与上述核心客户保持了相互扶持、协同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合作关系持续、稳定;
公司自身已成长为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具备一定影响力的领先企业,并成为下游高端
客户的首选合作方之一。但未来若本公司多个大客户的经营状况同时产生大幅波动,或
比亚迪的经营状况发生大幅波动,且上述波动导致核心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或采购
比例大幅下降,或未来公司的各项竞争优势不再维持导致与主要客户交易不持续、产品
被其他供应商替代,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比亚迪对发行人营业收入的重大影响及相关风险
发行人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
来自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
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44%、50.63%及 38.35%。虽呈下降
趋势,且 2016 年比亚迪已不是公司第一大客户,但倘若比亚迪自身的经营情况及市场环
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公司的经营业绩波动。
公司对比亚迪的销售业务主要包括锂电池结构件产品和汽车结构件产品两方面:
在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结构件)方面,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来自于比亚迪的业务收入分别为 15,336.60 万元、19,139.23 万元和
19,306.01 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1.81%、27.01%及 18.32%,呈现持续
下降趋势。公司在动力电池结构件及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方面先后与松下、ATL、
力神、波士顿、德国大众微电池、中航锂电、上海航天、亿纬锂能、LG 等公司展开了
更为广泛和深入的合作,客户集中度逐步降低。未来,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收入中来自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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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迪的收入比重预计会进一步下降。虽然公司不存在对比亚迪的单一依赖,但若比亚迪
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降低或停止向公司采购锂电池结构件产品,将可
能导致公司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收入产生一定的波动。
在汽车结构件业务方面,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来自于比亚迪的汽车结构
件业务收入分别为26,137.32万元、38,185.44万元和36,429.03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收入
比例分别为99.91%、98.74%和97.78%,占比较高。虽然发行人已与比亚迪建立了长期
稳固、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合作关系,但若比亚迪未来因自身经营状况或下游汽车市
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汽车结构件产品的需求量或采购比例大幅下降,将对发行
人汽车结构件业务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从而对公司整体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增速放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增长迅猛。目前公司在动力锂电池精密
结构件领域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2014-2016 年公司动力及储能电池精密结构
件销售额分别达到为 2.02 亿元、5.79 亿元、9.34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 114.91%。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0.02%、51.15%及 64.15%,产生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 47.22%、
62.83%及 71.85%。本公司依托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领域累积的优质客户资源、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两部分业务的技术交叉融合、研发及生产方面的早期战
略布局等优势顺利切入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并凭借良
好的产品质量和业内口碑,成为国内和国际优秀动力锂电池生产商的首选合作方之一。
但是,一方面,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锂电池生产工艺尚未完全达到成熟,部分工艺
环节仍在持续优化和改进过程中;另一方面,虽然新能源汽车系近期及未来一段时期各
国推广的重点,我国亦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来支持相关行业发展,但对比传统燃油汽车,
新能源汽车量产车型仍较少且销量相对不高。因此,未来如果新能源汽车因在性能及技
术瓶颈方面未能实现突破、配套充电及储能设备难以普及、成本压力引致销售价格过高
等原因使得销量未及预期,或是发生其他行业突发因素导致市场需求量降低,均有可能
影响到本公司下游核心客户的销售业绩,以及公司动力汽车结构件业务的总体布局,使
得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增长低于预期。此外,随着动力锂电池相关产品和技术逐
步发展、成熟,公司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也可能呈逐步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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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应用于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扩产和技改项目,总
投资规模约 6.99 亿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48.79%。如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销量
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亦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回报及整体未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惠州、深圳、上海、西安四地―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
产和技改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
合楼项目‖等六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 9.82 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总额的 68.58%。项目建设完成并启用后,将显著推动公司产能、产品品质和
客户服务能力的提升,并为未来的持续增长奠定技术工艺和研发基础。
尽管上述项目系公司基于对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
势,以及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客户订单和未来预计产品需求严密分析的基础
上,综合考虑市场前景与政策变动预期后作出的慎重决策,但上述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
为预测性信息,若未来市场需求或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动、行业竞争加剧等情
况发生,则可能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收益。此外,
项目实际建成或实施后产品的需求量、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本公司的预测
存在一定差异,因此项目预期效益及其对公司整体效益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
经营规模、产品/服务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
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良
好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7 年 1-3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
约为 33,584 万元至 36,936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 3.21%至 13.51%;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 4,137 万元至 4,550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 4.23%至
14.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约为 4,100 万元至 4,500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 3.12%至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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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公司预计 2017 年一季度业绩较去年同期保持稳步增长,与去年同期相
比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并不能涵盖公司全部的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请投资者认真阅读
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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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27
第二节 概览 .........................................................................................................................35
一、发行人概况...............................................................................................................3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42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43
四、本次发行情况...........................................................................................................44
五、募集资金用途...........................................................................................................4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47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47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48
三、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5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53
一、客户集中风险...........................................................................................................53
二、比亚迪对发行人营业收入的重大影响及相关风险...............................................53
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增速放缓的风险.......................................................54
四、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下滑的风险...........................................................55
五、租赁厂房风险...........................................................................................................56
六、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57
七、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57
八、产能利用率波动风险...............................................................................................58
九、在江苏筹建新的生产基地相关的风险...................................................................59
十、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发生坏账的风险...................................................................59
十一、存货跌价的风险...................................................................................................60
十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60
十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61
十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61
十五、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带来的风险...............................................................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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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技术泄漏的风险...................................................................................................63
十七、公司未来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63
十八、市场竞争的风险...................................................................................................64
十九、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6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6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65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65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68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78
五、历次验资情况...........................................................................................................82
六、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83
七、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83
八、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简介.......................................................85
九、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8
十、发行人股本情况.....................................................................................................103
十一、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
东数量超过 200 人的情况 ................................................................................105
十二、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105
十三、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
况 ........................................................................................................................108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11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111
二、行业基本情况......................................................................................................... 112
三、行业竞争情况.........................................................................................................140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和生产流程.................................................................................151
五、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157
六、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171
七、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情况.................................................................................192
八、公司特许经营情况.................................................................................................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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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201
十、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情况.....................................................................................206
十一、公司的境外经营情况.........................................................................................212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13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213
二、同业竞争.................................................................................................................214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215
四、采取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223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224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22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2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229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个人投资情况.................237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239
四、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有关协议及重要承诺
............................................................................................................................239
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240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240
七、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240
第九节 公司治理结构 .......................................................................................................242
一、概述.........................................................................................................................242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242
三、本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257
四、本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57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258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59
一、发行人的财务报表.................................................................................................259
二、注册会计师的意见.................................................................................................27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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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71
五、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适用的税率情况.............................................................284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收购兼并情况.............................................................................286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87
八、最近一年末主要资产.............................................................................................288
九、主要债项.................................................................................................................291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292
十一、现金流量基本情况.............................................................................................292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93
十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294
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报告披露情况.........................................................................296
十五、发行人历次评估验资情况.................................................................................296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98
一、公司财务状况分析.................................................................................................298
二、盈利能力分析.........................................................................................................322
三、现金流量分析.........................................................................................................346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350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说明.....................................351
六、对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的分析.............................................................351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352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359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61
一、整体发展目标.........................................................................................................361
二、发展战略.................................................................................................................361
三、未来三年主要发展计划.........................................................................................362
四、拟定上述规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363
五、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364
六、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364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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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65
二、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36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383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404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同业竞争及独立性的影响.....................................406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407
一、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407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的分配情况.........................................................................408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408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408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410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11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411
二、重大合同................................................................................................................. 411
三、对外担保情况.........................................................................................................422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422
五、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和仲裁.............................422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2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2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26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427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28
五、验资机构声明.........................................................................................................429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30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431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431
二、查阅时间.................................................................................................................431
三、查阅地点.................................................................................................................431
四、查阅网址.................................................................................................................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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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缩略语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名词解释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科达利
A股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
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在境内首
次公开发行 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招股意向书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招股意向书》
科达利有限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
控股股东 指 励建立先生
实际控制人 指 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二人
大业盛德 指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宸钜公司 指 深圳市宸钜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宸钜通信科
技有限公司‖
苏州和达 指 苏州和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安财智 指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海成长 指 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远致富海 指 深圳远致富海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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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富海 指 芜湖富海浩研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明石 指 北京明石科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明石北斗 指 明石北斗(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科达利 指 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陕西科达利 指 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南科达利 指 湖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日科技 指 深圳市东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科达利精密 指 深圳市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

惠州科达利、惠州富达金 指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惠州市富达金
光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科达利 指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大连科达利 指 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龙岗分公司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为本公
司曾经的分公司
新材料公司 指 深圳市科达利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曾经的
全资子公司
压铸公司 指 深圳市科达利压铸制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曾经的全
资子公司
金橙公司 指 深圳市金橙电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励建立先生曾经控股的公司
香港创宏 指 香港创宏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励建炬
先生曾经控股的公司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总部设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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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深圳的 IT 及汽车制造公司)
力神 指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总部
设在中国天津的锂离子电池制造公司)
比克 指 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总部设
在中国深圳的锂离子电池制造公司)
ATL(含CATL) 指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广汽、广汽集团 指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三星 指 韩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总部设在
韩国的世界 500 强跨国公司)
三星SDI 指 三星在电子领域的附属企业
松下 指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总部设在
日本的世界 500 强跨国公司)
LG 指 韩国 LG 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总部设在韩
国的世界 500 强跨国公司)
日立 指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总部设在日
本的世界 500 强跨国公司)
三洋 指 日本三洋电器集团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总部设在日本
的世界 500 强跨国公司)
索尼 指 日本索尼株式会社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总部设在日本
的世界 500 强跨国公司)
宝马 指 德国宝马公司(BMW,德文:Bayerische Motoren Werke
AG)及其全球分支机构,是德国一家世界知名的高档
汽车制造商
德国大众微电池 指 Volkswagen Varta Microbattery 及其全球分支机构
谷神、浙江谷神 指 浙江谷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光宇 指 光宇国际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上海航天 指 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捷威动力 指 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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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在中国天津的锂离子电池制造公司)
波士顿 指 美国波士顿电池公司及其全球分支机构
中航锂电 指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亿纬锂能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湖北金泉 指 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
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汤浅 指 日本汤浅株式会社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蓄电池的研
究、开发和生产
宇通 指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IIT 指 日本工业研究院,定期发布全球锂电池行业的相关报

高工锂电 指 高工锂电产业研究所,定期发布中国锂电池行业的相
关调研报告
Wind资讯 指 万得资讯,中国大陆领先的金融数据、信息和软件服
务企业
Gartner 指 美国高德纳公司(Gartner,NYSE:IT),又译顾能公
司,从事信息技术研究和咨询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信息产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安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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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瑞华、发行人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评估师 指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联资产评估集
团有限公司
中审国际 指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其深圳分所现已合
并至瑞华
南方民和 指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后合并至
中审国际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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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
度》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
度》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工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制度》 工作制度》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制
度》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精密结构件 指 具有高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高性能要求等特性的,
在工业产品中起固定、保护、支承、装饰等作用的塑
胶或五金部件
精密制造 指 零件毛坯成形后余量小或无余量、零件毛坯加工后达
到相当精度的生产技术总称
精密模具 指 结构严谨、尺寸精度能达到互换性要求,成型制品能
达到高精度、高表面质量、高性能要求的模具
精密度 指 要求所加工的结构件达到的准确程度,也就是可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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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的大小,可容忍误差大的结构件精密度低,可容
忍误差小的结构件精密度高
便携式锂电池 指 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平板电脑等数
码产品的小型锂电池,具有体积小,携带方便的特点
动力锂电池、动力电池 指 为新能源汽车等大型电动设备提供动力用的专业大型
锂电池,具有体积大、容量高、强度高,抗冲击性强
的特点,技术要求较高
储能锂电池、储能电池 指 应用于储能设备、发电设备等的大型锂电池
聚合物锂电池 指 锂离子电池的一种,又称高分子锂电池,可以配合各
种产品的需要,制作成不同形状与容量的电池
极耳 指 聚合物锂电池的一种原材料,从电芯中将正负极引出
来的金属导电体
气密性 指 某一零件对液体或气体的抗泄露程度,这一指标涉及
很多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装配质量
尺寸精度 指 指实际尺寸变化所达到的标准公差的等级范围
Gwh 指 电量单位,千兆瓦时
VMI 指 全称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即供应商管理库存,
是一种以用户和供应商双方都获得最低成本为目的,
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由供应商管理库存,并不断监督
协议执行情况和修正协议内容,使库存管理得到持续
地改进的合作性策略
RoHS 指 专指欧盟颁布的《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
害物质指令》,主要针对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过程中及原
材料中的有害物质采取的限制措施
CNC 指 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全名为 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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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走丝 指 利用连续移动的细金属丝(称为电极丝)作电极,对
工件进行脉冲火花放电蚀除金属、切割成型,一般走
丝速度低于 0.2m/s,精度达 0.001mm 级
注塑成型机 指 借助螺杆(或柱塞)的推力,将已塑化好的熔融状态
(即粘流态)的塑料注射入闭合好的模腔内,经固化
定型后取得制品的工艺设备
激光焊 指 以聚焦的激光束作为能源轰击焊件所产生的热量进行
焊接的方法,英文名为 Laser Beam Welding
机加工 指 机械加工的简称,是指通过机械精确加工材料的加工
工艺
QC080000 指 IEC/IECQ 公布的有害物质管理系统技术标准。此标准
是用来管理有害物质的方法,是一项国际认可的绿色
产品标准
ISO/TS16949 指 针对汽车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组织制订
ISO14001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HSF 指 Hazardous Substance Free,有害物质减免或无有害物质
1、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招股意向书中所列示
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2、本招股意向书中涉及的我国、我国经济以及行业的事实、预测和统计,包括本
公司的市场份额等信息,来源于一般认为可靠的各种公开信息渠道。本公司从上述来源
转载或摘录信息时,已保持了合理的谨慎,但是由于编制方法可能存在潜在偏差,或市
场管理存在差异,或基于其它原因,此等信息可能与国内和国外所编制的其他资料不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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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
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Kedali Industry Co., Ltd.
2、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3、注册资本: 10,500万元
4、科达利有限设立日期:1996年9月20日
5、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10年12月2日
6、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三层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
发行人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
造商,尤其是在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具备突出的研发
技术实力,业务增长迅猛,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未
来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并借助强大的技术优势和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公司
此部分业务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发行人凭借着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技术融合,既掌握便携式锂电池精
密结构件相关的高安全性、高精密度的生产工艺,又具备汽车结构件相关的大型结构件
的生产设备和开发条件,并且凭借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顺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
速发展趋势,成功实现了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的迅猛发展。2014-2016 年公司动
力及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销售额分别达到为 2.02 亿元、5.79 亿元、9.34 亿元,复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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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达 114.91%。
发行人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
车动力锂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已与松
下、LG、三星、波士顿、德国大众微电池等国外知名客户,以及比亚迪、ATL、力神、
中航锂电、亿纬锂能等国内领先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广泛应
用于比亚迪、宝马、宇通、江淮、腾势、北汽、广汽等品牌新能源汽车及传统汽车,以
及华为、三星、LG、中兴、联想等品牌手机,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发行人通过深度参与客户的新产品研发过程从而切入优质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并结
合自身快速响应的能力,为其持续提供高质量、高度一致性的精密结构件,在长期合作
过程中日益加深对客户业务和产品的理解,共同研发,持续合作,从而不断巩固、加强
和拓展客户合作关系。如,发行人于 1999 年即开始与比亚迪合作,凭借强大的技术优
势及精益求精、客户至上的专业态度,先后在便携式锂电池及粘性更强的新能源汽车动
力锂电池领域为比亚迪供应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此外,发行人还于 2001 年、2003
年分别开始为力神、比克等国内最主要的锂电池厂商供货;2007 年达到松下的品质标
准并展开合作,成为松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供应商,并于其后相继通过三星、LG 等
跨国企业认证以及 QC080000 和 TS16949 等国际标准体系的认证,品质管理能力日益得
到更多优质客户的认可。
发行人掌握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核心技术,凭借强大的模具开发能
力、先进的生产平台、国际标准的品质管理能力、高效的产品研发和供应体系、贴近客
户的生产基地布局、良好的综合管理能力,在业内逐渐成长为具备影响力的领先企业,
并在国内和国际客户中树立了高效、专业、高品质的企业形象。截至 2016 年末,公司
拥有专利 76 项,其中日本专利 2 项、韩国专利 2 项、台湾专利 1 项、美国专利 1 项,
国内发明专利 12 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具备较强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能力。发行
人凭借自身在精密结构件行业的竞争优势,已成为下游高端客户的首选合作方之一。
公司在锂电池结构件方面的核心技术能显著改善或提高锂电池(组)的安全性、一
致性,并通过改变结构件物理尺寸增加单位体积下的电池容量。具体说明如下:在锂电
池安全性方面,公司的安全防爆技术能避免或减少电池内部电化学反应异常时可能出现
的电池压力过大产生的安全事故;高低温状态下的结构件密封技术能降低电池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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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正负极渗漏故障,从而提高电池安全性和使用寿命。在锂电池一致性方面,公司的
盖板自动装配技术集自动装配、焊接、铆接、检测功能、追溯系统于一体,精密拉伸技
术及设备可使得铝壳生产精度更高,产品一致性更好。在锂电池连通性方面,公司的铜
铝软连接技术,能克服新能源汽车在颠簸震动等恶劣使用条件下电池与电池之间连接的
松动或脱落问题,增强连通性,减少断路故障。在锂电池容量方面,公司的动力电池的
铝壳深度拉伸技术在保持外壳强度的前提下,能将铝壳的拉伸度提高,强度不受影响的
同时壁厚变薄,从而增加单位体积下的电池容量。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拟投入募集资金约 6.99 亿元,在惠州、深圳、上海、西
安四地投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以期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
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的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实现公司在该领域中的绝对领先优
势。
(三)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1、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以及稳固持续的客户合作关系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供
应商之一。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优异的
产品品质,公司吸引了众多高端优质客户。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客户涵盖全
球十大锂电池生产商(根据高工锂电 2015 年度排名)中的松下、比亚迪、三星、LG、
ATL、力神等,公司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比亚迪、宝马、宇通、江淮、腾
势、北汽、广汽等品牌新能源汽车,以及华为、三星、LG、中兴、联想等品牌手机;
在汽车结构件领域,公司一直是比亚迪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并且近年来在合作的广度、
深度上均有提升,公司亦积极探索与其他知名汽车厂商的合作机会。通过多年的紧密合
作,公司与上述厂商建立了稳定、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获得了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
商‖、―十年最佳合作伙伴‖、―优秀合作伙伴‖、―战略二级工厂‖等称号,公司已融入下游
客户的供应链体系,深入参与其设计、研发和生产流程,以自身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与
下游客户建立了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联系。
依靠着与下游高端客户、尤其是国际领先客户的良好合作往绩,发行人一方面树立
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形成了优势资源的聚集效应,在全球锂电池
等相关行业向中国转移的大背景下,持续吸引更多国际、国内优质客户与公司展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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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另一方面,凭借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合作信誉,公司在粘性更强的动力锂电池等领
域有效吸引新老客户开展合作,增速迅猛,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并占据了领
先的市场地位,分享下游行业蓬勃发展带来的机遇和增长。
2、在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领域的领先优势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领域、可再生能源设备领域的快速发展,对其核心
组成部分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的需求亦呈爆发式增长。发行人作为一家锂电池结构件和汽
车结构件的制造商,早至 2007 年起,就与新能源汽车厂商和锂电池厂商沟通,并开展
研发,探索进入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领域;2008 年,本公司获得 QC080000 品质
管理认证,同年开始向比亚迪小规模供应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产品;2010 年,公司获得
TS16949 认证,公司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开发进入加速阶段。报告期内,公
司在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领域增长迅猛,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并已形成较大的生产
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2014-2016 年公司动力及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销
售额分别达到为 2.02 亿元、5.79 亿元、9.34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 114.91%。公司动力
及储能锂电池的合作客户还包括松下、比亚迪、ATL、亿纬锂能、波士顿、汤浅、中航
锂电、力神、德国大众微电池、谷神等,并在持续快速扩充。
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精密动力电池铝壳全自动连续拉伸生产设备和模具、精密动力
电池盖板组装生产线等,并在不断投资、扩充先进生产设备,能够生产超长超高精密结
构件、动力电池模组物料、电池包、动力连接线和软性连接件等,并可在短时间内完成
开发交样。
动力及储能锂电池客户通常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
的制造经验和核心技术,并符合 TS16949、QC080000 等两类产品的相关体系要求和品
质标准要求。而公司即为少数既掌握成熟的锂电池结构件技术又拥有汽车结构件生产经
验的企业之一,并已成功通过了前述的两项认证。公司充分利用锂电池结构件和汽车结
构件的技术融合,既通过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掌握了高安全性、高精密度的
生产工艺,又通过汽车结构件的生产具备了大型结构件的生产设备和开发条件,并借助
上述两方面技术融合实现了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领域的迅猛增长,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
位;未来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并借助强大的技术优势和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
公司此部分业务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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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突出的技术优势和合作研发优势
公司在结构件的研发和制造方面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拥有高精密度、高一致性的
生产工艺,以及先进的冲压加工、拉伸加工、注塑加工和模具制造技术。公司系国内最
大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供应商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从事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和生
产的企业之一。通过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和技术经验,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技术品质实现了大幅提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取得
授权专利 76 项,其中日本专利 2 项、韩国专利 2 项、台湾专利 1 项、美国专利 1 项,
国内发明专利 12 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具备较强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能力。公司
主要产品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安全防爆、防渗漏、超长拉伸、断电保护、
自动装配、智能压力测试等多项核心技术,具备开发多型号产品的能力,产品和技术开
发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开展与下游高端领先客户全程对接的交互式研发模式,以下游客户需求和行业
发展趋势为导向,公司在与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过程中,融入客户的供应链,与客户技
术部门同步沟通,深入客户的产品研发、试产、批量生产等全过程,通过与客户相关部
门的全程同步反馈,将客户的意见纳入研发全程,共同确定产品的技术和设计方案;同
时特别是在新兴领域,公司创造性、前瞻性地进行精密结构件相关的产品制式、产品工
艺、产品性能的自主研究,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先导性研发配套,从而
得到客户的充分肯定,建立起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合作关系。
通过融入下游高端领先客户的研发过程和研发体系,一方面,有助于发行人尽早确
定在客户供应链中地位,取得产品量产权,获取更多后续订单,保证未来的收入和经营
业绩;另一方面,通过配合行业中优秀企业共同研发,获得了在本行业的技术先发和领
先优势,提升了技术创新实力,持续吸引业内优质客户资源不断向公司聚集,比如在新
兴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通过前期与比亚迪等动力锂电池厂商、甚至新能源汽车
厂商的直接合作,在动力电池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问题解决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获得了防爆、密封等方面多项核心技术,从而在行业高速发展期,持续吸引中航锂电等
优质客户向公司采购,为公司近年来业绩和利润率提升做出了很大贡献。
4、先进的生产平台、优秀的生产管理能力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优异的生产体系和生产设备保证了生产的稳定性和效率。公司实施―精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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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柔性化生产‖及―信息化管理‖等先进及智能化生产模式,拥有经松下、三星、LG
等国际厂商认证的先进生产平台,拥有包括日本进口全自动连续拉伸机、日本山田精密
高速冲床、旋转式机械手、精密气动冲床、复合材料摩擦焊接设备、Miyachi(米亚基)
激光焊机、精密注塑成型机、数控加工中心及精密冲压配套体系等在内完整的精密制造
设备体系,以及包括非接触式测量仪、轮廓测量仪、二次元、三次元、大型拉力计、盐
雾试验机、氦质谱仪、悬臂冲击试验机、高低温实验冲击、扭矩转速功率显示仪等在内
的各种精密测量仪器;并具备设备控制数字化、管理信息化的行业先进的生产管理能力,
可快速制造满足国际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对终端电池产品性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的使用
寿命、一致性、安全性、电性能(包括能量密度和功率密度)、成本等各方面;国内外
主要大型客户对产品的品质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具备高品质的先进生产体系、确
保国际高标准的产品质量控制成为与知名大型客户合作、承接国际转移新增业务的重要
前提条件。公司 2007 年开始与松下开展合作,产品质量达到松下公司的国际品质标准
要求,并相继通过三星、LG 等跨国企业认证以及 QC080000 和 TS16949 等国际标准体
系的认证。优秀的品质管理能力确保公司持续承接国际新增业务,有效促进优质客户资
源的聚集。同时,发行人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拥有精细化的成
本控制能力,与日本、韩国本土结构件生产企业相比,具备了较强的产品性价比优势。
此外,公司领先的市场份额、较大的年产量亦使固定成本、设备折旧得到有效分摊。在
同样达到国际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发行人具备了较强的国际产业竞争优势。
5、良好的模具研发能力保证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
公司生产的灵活性和响应能力较高,有助于满足大客户的需求。公司的模具制造能
力很强,并持续自主开发了众多型号产品的模具,积累了丰富的模具生产和制造经验,
具备了强大的模具开发技术,获得松下、三星、LG 等国际巨头的技术认可。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已成功开发锂电池结构件模具 5,300 多项、汽车结构件模具 5,000 多项,最
快开发周期仅为 3 天。在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加快、产品型号不断丰富的市场环境下,可
快速定制产品,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强大的模具技术奠定了公司精密结构件业务扩展的
良好基础。
公司凭借快速、成熟的模具开发能力,根据客户的产品规格和技术需求,快速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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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化产品;针对精密结构件行业订单多种类、多型号的特点,采用可灵活设计、调整、
拆装的柔性生产线,快速组织生产,对订单快速响应;同时,利用长期建立的稳定、标
准化、并持续优化的供应商网络,确保公司各类生产资源的快速供应。以上三点因素综
合,使得公司实现了快速、高效的产品生产和供应,出色的响应速度极大程度地提高了
公司对客户的服务能力,也提升了公司在市场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6、贴近客户的生产基地布局为优质、高效的客户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发行人顺应锂电池、汽车行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经营模式和普遍规律,积极配套下游
客户,在其周边设立生产基地,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深化客户合作关系。
公司目前各地子公司的布局及定位均体现了其本地化生产、辐射周边客户的战略部
署:2003 年,为拓展高端海外客户,公司成立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以服务于江浙沪一
带的国际知名锂电池厂商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和制造基地,2007 年公司成功成为松下锂
电池结构件的中国供应商,并在未来几年中持续发展了 LG、三星、日立等新的国际高
端客户。2007 年和 2014 年,为配套公司多年重要客户比亚迪在西安和长沙的生产基地,
公司分别设立子公司陕西科达利和湖南科达利,客户定位于周边区域的比亚迪和其他大
型汽车及动力锂电池厂商。2016 年,为配套大连松下等动力锂电池客户,公司设立子
公司大连科达利。由此,公司在华东、华南、西部等行业重点区域均形成了生产基地的
布局,有效辐射周边的下游客户,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能地域覆盖。目前,发行人正在
江苏溧阳新建生产基地,以更好地服务中航锂电、ATL、波士顿、无锡松下、南京 LG
等周边的下游高端领先客户,并已与中航锂电、波士顿等签订了有实质性内容的战略合
作协议,配套其临近生产基地的动力锂电池产能。
公司通过以上的生产基地配套和地域覆盖战略,一方面提高了对客户的高效服务能
力,增强了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具体体现在:(1)便于方便快捷地与客户进行
信息沟通,尽早获知客户的经营战略和计划、产品研发方向和进展、对公司产品的反馈
信息、其产品的销售状况等,有助于公司尽早融入新产品合作开发过程、取得后续量产
权、针对性地调整自身的生产周期和经营计划、增强公司快速反应能力;(2)有助于缩
短公司产品的运输半径,减少运输成本和运输时间,降低产品交货期的不确定性,有效
配合客户供应链和库存管理;(3)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及时跟进产品售后
情况、接收反馈信息、处理可能遇到的后续问题、提供持续高效服务,并结合售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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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高与客户合作的广度、深度和紧密度,不断巩固客户关系。另一
方面,公司全国各地的子公司作为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支点,有效辐射周边的相关
产业,形成了有利的先发布局,为后续业务的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持续吸引临近区
域的优质新客户与公司开展合作。
公司贴近客户的全国生产基地布局使得自身的制造能力、技术优势、研发实力等其
他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和体现,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与松下、比亚迪、LG、三星、ATL、
中航锂电等下游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的紧密联系。
7、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及卓有成效的综合管理能力
目前,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面临技术要求提升、品质标
准提高、产品型号增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等多方面要求,对于企业的制造能力、
工艺品质、资金运用、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拥有经验丰富且具
有前瞻性战略思维的管理团队尤为重要。
公司主要管理团队、技术人员均在相关行业服务多年,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励建立、
副总经理励建炬等从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汽车行业精密结构件业务均超过15年,核心
团队大部分成员从科达利创立初期就在公司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在产品研发、
生产管理、品质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均拥有独特的优势,能够深入了解客户诉求和行
业发展趋势,很好地把握公司的新兴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不断挖掘和实现新的业务增
长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励建立先生,实际控制人为励建立先生及励建炬先生,二人系兄
弟关系。励建立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励建炬先生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分别持有公司 5,352.87 万股、1,664.2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8%、15.85%,另外,励建炬先生还通过大业盛德间接
持有公司 3.17%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70.0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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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917,973,530.46 713,626,946.05 561,888,816.91
非流动资产 805,240,583.93 464,146,655.20 258,650,449.94
资产总计 1,723,214,114.39 1,177,773,601.25 820,539,266.85
流动负债 717,438,812.80 508,210,856.65 310,410,415.70
非流动负债 8,627,975.82 16,032,319.78 11,083,800.64
负债合计 726,066,788.62 524,243,176.43 321,494,216.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929,998,155.68 653,530,424.82 499,045,050.51
少数股东权益 67,149,170.09 - -
股东权益合计 997,147,325.77 653,530,424.82 499,045,050.5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1,455,307,372.73 1,132,970,542.01 674,285,685.00
营业利润 271,052,453.39 181,302,205.87 85,367,533.71
利润总额 274,670,866.67 183,944,013.74 85,905,487.62
净利润 232,616,900.95 154,485,374.31 72,523,550.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667,730.86 154,485,374.31 72,523,55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229,604,425.22 152,209,901.16 72,086,376.32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291,387.82 126,622,045.60 -13,242,419.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999,279.16 -159,658,289.17 -51,392,600.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158,169.65 47,352,336.41 45,087,8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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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3,613.95 -150,408.45 -172,079.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0,563,892.26 14,165,684.39 -19,719,229.77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28 1.40 1.81
速动比率 1.07 1.16 1.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15% 49.52% 39.5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
0.15% 0.18% 0.16%
产比例
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5 3.75 3.51
存货周转率(次) 7.16 6.71 4.3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2,949.59 22,400.45 11,879.57
利息保障倍数(倍) 29.93 27.26 14.70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2.97 1.21 -0.1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62 0.13 -0.19
四、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发行 3,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
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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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总投资 预计募集资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号 额 金使用额
大亚湾发展和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 改革局 惠湾建环审
1 34,558.80 29,517.15 18 个月
密结构件项目 2016-441303-3 [2016]58 号
8-03-003604 号
深圳动力锂电池精
深发改备案 深宝环水批
2 密结构件扩产和技 14,977.16 12,792.20 18 个月
[2014]0095 号 [2012]605753 号
改项目
西高新发商发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
[2014]337 号、 高新环评批复
3 密结构件扩产和技 10,377.18 8,863.29 18 个月
西高新创新发 [2014]138 号
改项目
[2016]242 号
松发改产备
[2014]056 号、
上海动力锂电池精
松发改产备 松环保许管
4 密结构件扩产和技 9,964.16 8,510.53 18 个月
[2014]063 号、 [2014]1312 号
改项目
松发改产备
[2016]069 号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深发改备案 深宝环水批
5 7,281.42 6,219.16 18 个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4]0096 号 [2012]605754 号
大亚湾发展和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 改革局 惠湾建环审
6 21,051.90 16,415.84 36 个月
厂房及综合楼项目 2016-441303-3 [2016]59 号
6-03-003606 号
7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5,000.00 40,000.00 - - -
总计 143,210.62 122,318.17 - -
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筹
方式解决;如项目已以公司自筹资金作先期投资或将进行先期投资,公司将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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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请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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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1.00 元
3.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 3,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公开
发售老股)
4.每股发行价: 【】元
5.发行前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发行后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8.86 元(按经审计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除以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年【】月【】日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10.发行前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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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发行后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
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3.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
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
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
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14.承销方式: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15.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亿元,其中公司公
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亿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亿元
16.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含税)总额为 9,631.83 万元,包括:
保荐及承销费用 7,957.00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710.00 万元,评估费用 18.00 万元,律师费用 410.00
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34.00 万元,
上市相关手续、材料制作费用 102.83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Kedali Industr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励建立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
厂房三层
联系电话: (0755)6118 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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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5)6118 9991
联系人: 蔡敏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电话: (010)6505 1166
传真: (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 陈静静、张韦弦
项目协办人: 王浩楠
项目经办人: 潘志兵、赵欢、牛昊天、徐志骏、彭妍喆
(三)副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联系电话: (0755)3354 7219
传真: (0755)8243 4614
项目经办人: 周凌云、唐伟、钟亮、李洋
(四)分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涛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住所: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
15、16、18、19、20、21、22、23 单元
联系电话: (010)5082 7227、7225、7230、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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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5082 7207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五)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张炯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
联系电话: (0755)8826 5288
传真: (0755)8826 5537
经办律师: 张炯、彭文文
(六)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顾仁荣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联系电话: (010)8809 5588
传真: (010)8809 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殷建民、周关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张敬前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2 楼及 24

联系电话: (0755)8351 5666
传真: (0755)8351 5333 8351 5090
经办律师: 余平、何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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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智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939 室
联系电话: (010)8800 0066
传真: (010)8800 0006
经办注册评估师: 莫少霞、睢剑安
(九)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 8000
传真: (0755)2598 8122
(十)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开户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7 年 2 月 16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2 月 20 日
网下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7 年 2 月 21 日、2017 年 2 月 23 日
网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7 年 2 月 21 日、2017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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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后尽快申请和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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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公开发售的股票价值时,除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提供
的其他资料外,还应该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客户集中风险
本公司下游应用领域锂电池电芯行业、汽车行业均存在市场份额较为集中的特点。
本公司实行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通过与大客户的紧密合作实现了公司的持续快速发
展,但同时亦形成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
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6.84%、86.34%及 88.47%,其中
来自于比亚迪的销售收入比重达到 62.44%、50.63%及 38.35%,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业内知名企业,其资金实力雄厚、财务状况稳健,公
司与上述核心客户保持了相互扶持、协同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合作关系持续、稳定;
公司自身已成长为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具备一定影响力的领先企业,并成为下游高端
客户的首选合作方之一。但未来若本公司多个大客户的经营状况同时产生大幅波动,或
比亚迪的经营状况发生大幅波动,且上述波动导致核心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或采购
比例大幅下降,或未来公司的各项竞争优势不再维持导致与主要客户交易不持续、产品
被其他供应商替代,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比亚迪对发行人营业收入的重大影响及相关风险
发行人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
来自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
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44%、50.63%及 38.35%。虽呈下降
趋势,且 2016 年比亚迪已不是公司第一大客户,但倘若比亚迪自身的经营情况及市场环
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公司的经营业绩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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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比亚迪的销售业务主要包括锂电池结构件产品和汽车结构件产品两方面:
在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结构件)方面,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来自于比亚迪的业务收入分别为 15,336.60 万元、19,139.23 万元和
19,306.01 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1.81%、27.01%及 18.32%,呈现持续
下降趋势。公司在动力电池结构件及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方面先后与松下、ATL、
力神、波士顿、德国大众微电池、中航锂电、上海航天、亿纬锂能、LG 等公司展开了
更为广泛和深入的合作,客户集中度逐步降低。未来,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收入中来自比
亚迪的收入比重预计会进一步下降。虽然公司不存在对比亚迪的单一依赖,但若比亚迪
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降低或停止向公司采购锂电池结构件产品,将可
能导致公司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收入产生一定的波动。
在汽车结构件业务方面,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来自于比亚迪的汽车结构
件业务收入分别为26,137.32万元、38,185.44万元和36,429.03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收入
比例分别为99.91%、98.74%和97.78%,占比较高。虽然发行人已与比亚迪建立了长期
稳固、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合作关系,但若比亚迪未来因自身经营状况或下游汽车市
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汽车结构件产品的需求量或采购比例大幅下降,将对发行
人汽车结构件业务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从而对公司整体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增速放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增长迅猛。目前公司在动力锂电池精密
结构件领域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2014-2016 年公司动力及储能电池精密结构
件销售额分别达到为 2.02 亿元、5.79 亿元、9.34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 114.91%。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0.02%、51.15%及 64.15%,产生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 47.22%、
62.83%及 71.85%。本公司依托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领域累积的优质客户资源、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两部分业务的技术交叉融合、研发及生产方面的早期战
略布局等优势顺利切入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并凭借良
好的产品质量和业内口碑,成为国内和国际优秀动力锂电池生产商的首选合作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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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方面,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锂电池生产工艺尚未完全达到成熟,部分工艺
环节仍在持续优化和改进过程中;另一方面,虽然新能源汽车系近期及未来一段时期各
国推广的重点,我国亦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来支持相关行业发展,但对比传统燃油汽车,
新能源汽车量产车型仍较少且销量相对不高。因此,未来如果新能源汽车因在性能及技
术瓶颈方面未能实现突破、配套充电及储能设备难以普及、成本压力引致销售价格过高
等原因使得销量未及预期,或是发生其他行业突发因素导致市场需求量降低,均有可能
影响到本公司下游核心客户的销售业绩,以及公司动力汽车结构件业务的总体布局,使
得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增长低于预期。此外,随着动力锂电池相关产品和技术逐
步发展、成熟,公司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也可能呈逐步下降趋势。
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应用于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扩产和技改项目,总
投资规模约 6.99 亿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48.79%。如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销量
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亦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回报及整体未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下滑的风险
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是发行人成立前期最早开拓的业务之一,曾经是公司
重要收入来源,但随着发行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业务的快速发展,该
业务已经不是发行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但仍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有积极贡献。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收入分别为 16,468.28 万元、
12,940.75 万元及 12,021.21 万元,下降较为明显。
公司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的上述收入变动趋势与近期便携式锂电池市场变化
相关:
1、根据 IIT 的统计,近年来全球便携式锂电池市场规模有所波动,其中 2012 年度
便携式锂电池市场规模由 2011 年度的 158 亿美元下降至 155 亿美元,2013 年至 2015
年的便携式锂电池市场规模也始终持平在 160-180 亿美元左右,未像之前年度有显著增
长;
2、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便携式锂电池电芯产品在形状、特性、功能等各方面
日趋多元化,传统方形窄幅便携式锂电池更新换代周期加快,一些新产品如超宽超薄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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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型锂电池电芯、聚合物锂电池电芯等陆续涌现,行业内众多电芯厂商纷纷调整产品结
构以适应市场变化,公司作为上述电芯厂商的合作方,报告期内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产
品结构亦在不断随下游客户需求变化而进行调整,逐渐降低传统方型结构件产品在便携
式锂电池结构件中的比重,短期内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等受此影响有所下降,同时也为
公司该部分业务的未来发展方向及结构化布局增加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3、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崛起、热点车型的不断涌现,锂电池电芯厂商纷纷将
战略重点调整至产业链更为高端、利润空间更高的动力锂电池领域,而对竞争激烈、毛
利率较低的传统便携式锂电池市场的投资需求则呈日益减缓趋势。
基于此,如果未来发行人下游便携式锂电池电芯行业规模出现不利波动、公司主要
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产品需求进一步下降,抑或公司便携式锂电池电芯主要客户产量和
需求量出现下降,将可能对公司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销量、销售额或毛利率产生
负面作用,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租赁厂房风险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本部及其子公司部分位于深圳、长沙及大连的生产厂房系
租赁取得,租赁厂房面积合计 54,685.92 平方米,其中 13,667.80 平方米的租赁厂房由于
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该部分房产面积占发行人租赁厂房面积的 24.99%,
占发行人自有及租赁厂房面积合计的 13.97%。
鉴于:发行人主要租赁厂房附近有较多的同类其他厂房可供发行人租赁,且发行人
所需均为标准厂房,相关核心生产设备搬迁难度较小,可在短期内实现搬迁;2015 年 7
月,发行人通过收购惠州科达利取得了其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约 8 万平方
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面积超过 5 万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并计划建成后将其作为公司产
品的生产经营地,有望从根本上解决深圳地区租赁经营场地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可能影
响。此外,就上述租赁厂房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事宜,发行人已分别于 2014 年 7 月、
11 月取得长沙蓝色置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和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出具
的《证明》,确认该等租赁房产未列入清拆范围,最近五年无拆迁计划,同意作为工业
经营场地使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及励建炬先生亦已出具承诺,若上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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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在租赁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产生纠纷无法继续租用,将承担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
司东日科技、湖南科达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因此,预期上述租赁厂房尚未取得房地
产权证书事宜可能导致的风险相对可控。然而,若上述厂房被强制拆迁或者因其他原因
无法续租,发行人部分经营场所将面临搬迁,短期内可能使得生产能力、生产效率、交
货时间等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六、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锂电池结构件产品包括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和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锂电池结构件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33.49%、31.90%
和 32.81%,整体呈现一定的波动。
关于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前期由于市场刚起步、发行人作为行业中少数
优质供应商之一议价能力较强、主要客户对发行人前期研发费用补偿等因素,毛利率较
高。随着动力锂电池市场规模的迅速增长,相关行业日臻成熟,市场需求逐步释放,发
行人为进一步加强与主要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可能相应调低销售价格,毛利率也随之波
动。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毛利率分别为 41.76%、
34.19%及 34.15%,总体来看,随着行业的逐步发展,虽然毛利率逐步趋于稳定,未来
还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关于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随着下游便携式锂电池电芯厂商的竞争日趋激烈,
相关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公司作为电芯厂商的结构件提供商,其利润空间亦
将受到一定挤压。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其毛利率分别为 23.34%、21.67%
及 22.39%,呈现一定的波动。此外,若发行人的便携式锂电池销量持续下滑,各单位
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毛利率亦存在下降的风险。
总体而言,随着锂电池结构件的市场规模迅速增长,虽然相关行业日渐成熟,但未
来发行人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可能仍存在波动的风险。
七、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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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24 万元、12,662.20 万元及 31,229.14 万元;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7,252.36 万元、
15,448.54 万元及 23,261.69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而经营
性现金流波动较大。
2014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324.24 万元。首先,随着下半
年起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呈爆发式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快速提升;其次,公司采用票
据方式结算的客户增多,公司应收票据规模相应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
此外,公司 2014 年 3 月完成新一轮股权融资,主动减少贴现票据的比例,改为持有应
收票据。发行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均有所上升,导致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
出。
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若公司的信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业
务往来款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增加,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将相应
减少。若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或存在其他重大影响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及营运周
转能力的因素,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入不足于偿还到期的供应商货款和银行
贷款,以及公司现有资金规模可能无法支撑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的风险。
八、产能利用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部分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存在一定的波动。如受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
业务收入持续下降的影响,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产能利用率亦相应出现下降。汽车结构
件受下游汽车制造行业和大客户订货量的波动影响以及公司的产能建设和变化影响,导
致产能利用率亦存在一定的波动。
未来,公司下游便携式锂电池电芯行业存在需求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
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销量、产能利用率产生负面作用;发行人的汽车结构件业务
产能利用率亦受下游汽车制造业景气程度和大客户订单量的影响,存在波动可能性。虽
然发行人在便携式锂电池市场规模增速放缓、下游电芯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大力发
展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促进整体业绩的高速增长,但若公司不能及时根据市场
情况对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汽车结构件业务的生产设备、人员配置等经营性安排做出
及时调整,将可能面临产能利用率持续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效率造成一定的不
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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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在江苏筹建新的生产基地相关的风险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新能
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合作协议》,双方拟于江苏省溧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
20 亿元人民币,扩大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产能,项目分两期
实施。公司亦已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江苏科达利精密工
业有限公司,作为此项目的主体;项目公司业已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和建设施工合同。
公司拟通过该项目更好地服务中航锂电、ATL、波士顿、无锡松下、南京 LG 等周边的
下游高端领先客户,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深化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确立公司
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市场地位。
然而,公司在新地点、与一家新的合作方共同开展该项目,在筹建阶段,可能面临
政府协调、当地合作、资金筹措、许可审批、人才引进等多方面的挑战;而在项目建成
投产后,在人员管理、质量管控、安全生产、客户沟通、供应商合作、资金持续周转等
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在项目的筹建、投产等过程中,
公司前期建设和营运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并且由于将形成规模较大的土地使用权、厂房、
设备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后续的折旧、摊销费用也会对公司整体业绩带来一定的负
面影响;虽然公司对投资该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有较好的客户资源支撑,与
周边的中航锂电、ATL、波士顿、无锡松下、南京 LG 都存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与
部分客户签署长期供货协议,但仍不能完全排除上述配套下游客户因自身状况或产品需
求发生重大变化出现投产延迟,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导致上述项目产
能无法全部消化,项目的预期收入和效益可能无法完全达到,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产能利
用率和运营效率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影响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十、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本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0,982.20万元、
36,355.44万元及35,392.92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57%、30.87%及20.5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数分别为3.51次/年、3.75次/年及3.85次/年。应收账款总额较高,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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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预计未来一段时期仍将保持相对较大的应收账款规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6.94%,公司已按照
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绝大多数下游合作方系经营业绩
稳定的优质客户,目前客户业务发展良好,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相关
销售款项不能按期支付甚至无法偿还而发生坏账,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
十一、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存货可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和周转材料
等。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净额分别为 11,630.15 万元、12,494.23 万元及 15,279.00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17%、10.61%及 8.87%。
公司对于主要的原材料采购,如铝材、钢材、镍材、塑料、铜材等通过集中谈判,
签订长期框架协议进行,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筛选和淘汰,同时引入新的优质供应商,以
确保公司原材料的高品质,提高公司材料采购方面的议价能力,保证公司材料采购的相
对较低成本;公司为控制产品滞销风险,以订单式生产为主。然而,由于公司下游客户
所处的锂电池行业、汽车行业竞争激烈,相关产品具有较强的更新换代趋势,因此如公
司因产量预计偏差导致储备的产成品数量高于客户实际需求量,或存货因管理不善发生
毁损,抑或下游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下跌,都可能产生存货跌价或滞销风险,将对公司未
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材、钢材、镍材、塑料、铜材等,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直接材料成本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均超过 50%,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较大。
近年来国际国内钢材价格、有色金属价格等有所波动,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
亦相应波动,尽管公司绝大多数下游客户系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
关系,产品销售价格存在一定的浮动空间,能够将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转嫁给下
游客户,但未来如果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会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一定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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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并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和盈利能力的下降。
十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深圳总部及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率为 15%。
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后,如公司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导致公司
所得税税负上升。根据瑞华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7]48320003 号),2016 年度、2015 年度、2014
年度,发行人享受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2,209.00 万元、1,287.59 万元、619.6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04%、7.00%、7.21%。尽管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
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税收优惠未构成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但如果国家相关税收政
策发生变化,致使本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仍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一定影响。
十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惠州、深圳、上海、西安四地―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
产和技改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
合楼项目‖等六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9.82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总额的68.58%。项目建设完成并启用后,将显著推动公司产能、产品品质和客
户服务能力的提升,并为未来的持续增长奠定技术工艺和研发基础。
尽管上述项目系公司基于对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
势,以及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客户订单和未来预计产品需求严密分析的基础
上,综合考虑市场前景与政策变动预期后作出的慎重决策,但上述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
为预测性信息,若未来市场需求或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动、行业竞争加剧等情
况发生,则可能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收益。此外,
项目实际建成或实施后产品的需求量、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本公司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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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一定差异,因此项目预期效益及其对公司整体效益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需要购置较多单价较高的生产设备、研发和测试设备、分析及设计软件等,项
目建设完成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金额将有所增加,从而
对本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压力。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依托发行人现有客户及已形成的技术、产品优势,预计将产
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对于四个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其最高年度折旧、
摊销金额合计为 5,465 万元,占达产后预计收入的比例仅在 3.9%左右;对于新能源汽车
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其最高年度折旧、摊销占达产后预计收入的比重约为 2.3%,
项目产生的效益完全可以消化新增折旧摊销的费用;对于不直接产生收入的锂电池精密
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最高年度折旧、摊销金额为 609 万元,不足发行人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的 0.5%,占比较小,因此总体来看,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相关的折旧、摊
销金额不会对发行人未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但同时,考虑到扩产和技改项目实施后发
行人产品销量将逐步提升,1-2 年内相关产能利用率难以达到 100%,因此短期可能出
现折旧及摊销费用大幅增加、但收入增长速度及增长规模相对延迟的情形,从而可能对
公司短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 15.92%、26.41%及 29.62%。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提高,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有一定
的建设及运营周期,因此,本次发行后在一定期限内,预计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
净资产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降低。
十五、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下游产品对应的锂电池行业、消费电子行业、汽车行业日新月异,其产品规
格、型号更新换代频率较快,尤其新能源汽车行业更属新兴行业,正处于持续的技术革
新及优化阶段。同时,行业产品具有品质要求高、产品种类多、不同型号需单独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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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替换成本高的特点,因此需建立高效、快速的产品开发体系,根据客户需求持续进
行不同型号产品的开发,如果研发效率低下则可能导致客户流失的风险。
尽管本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不断跟踪行业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持续推动
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形成并掌握了多项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相关研究成果,并已建立起
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但技术及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以及客户
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仍可能对公司应用现有技术和产品构成一定的冲击,如果公司不能紧
跟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并提前进行布局,提高研发实力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或由于研
发效率低下等原因不能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响应,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不被客户接受、
技术被市场淘汰乃至客户流失的风险。
十六、技术泄漏的风险
本公司在长期与国内外领先企业的合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和研发经验,形成
了大量的专利技术、核心技术和保密工艺,虽然公司采取了诸多措施进行关键技术的保
密工作,但仍无法完全规避技术泄露风险。倘若该等情形发生,竞争对手或其他第三方
可能采取不正当途径知晓公司的技术秘密并开发或生产类似产品,将可能导致公司市场
占有率受挫,从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会受到一定影响。公司选择依照法律途径进行
维权,可能耗费一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七、公司未来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经营业绩逐年提升,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67,428.57万元、113,297.05万元及145,530.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达到7,252.36万元、15,448.54万元及23,266.77万元。本次发行后,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公司将面临资源整合、市场开拓、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新
挑战,带来了管理难度的增加。虽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
健全的组织结构以及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并依托较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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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能力具备了快速响应订单的能力,但仍然存在现有管理体系不能适应未来公司快速
扩张的风险。倘若上述情况发生,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八、市场竞争的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经营面临着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竞争:一方面,作为诸多下游国际领
先企业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和韩国、日本等国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供应商形成了激烈的
竞争态势,若上述企业未来在技术、供应效率、产品成本等方面实现较大突破,或在中
国开设分公司和制造工厂,将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产生一定的冲击;另一方面,随着锂
电池产业链近年来向中国的转移,也可能吸引更多的本地新厂商或相似企业进入发行人
所在行业,从而加剧本行业的竞争压力。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对应的动力锂电池行业,未
来发展前景良好,虽然公司近几年业务增长迅猛,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并占
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积累了较强的技术、产品和客户资源优势,但未来新参与者的进
入,仍将会对公司既有和潜在客户资源形成一定的威胁,继而可能对公司进一步提高市
场份额及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十九、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10,500万股,励建立先生及励建炬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0.00%的股份;如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则本次发行后
上述二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的比例将降至52.5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
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则,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
票制度、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等,实际控制人也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但仍存
在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股地位对公司股东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确定性影响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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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Kedali Industry Co., Ltd.
注册资本: 10,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励建立
科达利有限成立日期: 1996 年 9 月 20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 日
公司住所及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
第一栋厂房三层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0755)6118 6666
传真号码: (0755)6118 999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kedali.com.cn
电子信箱: ir@kedali.com.cn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以励建立、励建炬、宸钜公司、大业盛德、平安财智、蔡敏为发起人,由
科达利有限于 2010 年 12 月 2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2 日,本公司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证号:44030610348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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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
本公司发起人为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宸钜公司、大业盛德、平安财智、蔡敏
先生。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 认股数(万股) 认购比例
1 励建立 5,352.87 59.48%
2 励建炬 1,664.29 18.49%
3 宸钜公司 855.00 9.50%
4 大业盛德 719.99 8.00%
5 平安财智 315.00 3.50%
6 蔡敏 92.85 1.03%
合计 9,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励建立先生和励建炬先生。本公司改制前,除直接持有公司合
计77.97%的股权外,励建立先生和励建炬先生还分别持有发行人员工持股公司大业盛德
10%和90%的股权,以及香港创宏2%和98%的股权(香港创宏已于2012年1月撤销解散),
此外励建立先生还持有金橙公司60%的股权(该等股权已于2010年12月全部转让给无关
联第三方,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橙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高能锂电池的生
产、研发及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不含生产、加工)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
供销业。(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为
聚焦精密结构件主营业务,加强发行人独立性,2010 年 12 月公司股东励建立将金橙公
司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转让后亦不再与金橙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关系,报告期
内发行人与金橙公司未发生交易。
金橙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乾华 400.00 80.00
2 罗乾福 100.00 20.00
合计 5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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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
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孙乾华、罗乾福与励建立、励建炬不存在
关联关系。
本公司变更设立前后,公司主要发起人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
变化。
(四)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科达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科达利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及相关业
务,公司改制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是精密结构件研发和制造业务。公司自成立以
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
改制前后本公司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
节 业务和技术‖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成立后,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主要发起人励建立、励建炬先生曾通过大业
盛德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相关借款已于 2012 年度全部偿还;此外,励建立、励建炬
先生还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借款和担保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三)偶发性关
联交易‖相关内容。
除此之外,发行人和主要发起人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方
面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科达利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科达利有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所有
资产产权变更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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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一)1996 年 9 月 20 日,科达利有限设立
1996 年 9 月,励建立先生与程爱武女士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 60 万元与 40 万元设
立科达利有限,励建立先生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该次设立事项业经深圳市公允会计师事务所―深公允验字(1996)第 A107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励建立 60.00 60.00%
2 程爱武 40.00 40.00%
合计 100.00 100.00%
199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成立,领取了注册号为 27927329-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2002 年 7 月 29 日,第一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 万元
2002 年 7 月 3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增至 300 万元,其中公司以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 65.40 万元转增资本,同时励建立以货币增资 134.60 万元。
励建立已缴纳此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公司该次增资业经深圳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深东海验字(2002)第 084 号‖《验资报
告》验证,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励建立 233.84 77.95%
2 程爱武 66.16 22.05%
合计 300.00 100.00%
200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深圳市工商局向公
司换发了注册号为 440301205637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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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05 年 10 月 9 日,第二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 600 万元
2005 年 8 月 2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至 600 万元,公司以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 300 万元转增资本。励建立已缴纳此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
资本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该次增资业经深圳东方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深东方会验字[2005]第 95 号‖《验资
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励建立 467.68 77.95%
2 程爱武 132.32 22.05%
合计 600.00 100.00%
200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深圳市工商局向公
司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2009 年 6 月 25 日,第三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 万元
2009 年 6 月 16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0 万元,其中励建立先生
及励建炬先生分别以货币资金增资 3,282.32 万元和 1,117.68 万元。
公司该次增资业经深圳广诚会计师事务所―深诚验字[2009]第 212 号‖《验资报告》
验证。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励建立 3,750.00 75.00%
2 励建炬 1,117.68 22.35%
3 程爱武 132.32 2.65%
合计 5,000.00 100.00%
2009 年 6 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深圳市工商局向公
司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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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0 年 4 月 22 日,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4 月 15 日,公司股东程爱武女士与励建炬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程爱武女士将其持有的 2.65%公司股权转让给励建立先生指定的转让对象励建炬先生。
该次股权转让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0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JZ20100415008‖号
《股权转让见证书》见证,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励建立 3,750.00 75.00%
2 励建炬 1,250.00 25.00%
合计 5,000.00 100.00%
201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深圳市工商局于 2009 年更名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励建立以程爱武作为名义股东,代其持有部分科达利有限股权,由此成立科达利有
限。程爱武从未参与过科达利有限的生产经营。2002 年 7 月、2005 年 8 月,科达利有
限存在的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情形,因登记在程爱武名下的出资额的实际出资人为励
建立,因此,上述二次科达利有限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完成后,由于产生的未分配利润
应实际归属于励建立,登记在程爱武名下的转增出资额的实际权利人仍为励建立。2010
年 4 月,励建立与程爱武签署《解除代持关系确认书》,双方确认程爱武持有科达利有
限股权期间,登记在其名下的对科达利有限的出资均为励建立所有;双方确认于该《解
除代持关系确认书》签订之日起解除代持关系,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程爱武在出资当
时、现在及未来均不曾/不会对上述事实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2010 年 4 月 22 日,程爱
武将登记在其名下的全部出资转让给励建炬,至此,程爱武不再代励建立持有科达利有
限的股权,经核查程爱武与励建立之间曾存在的股权代持关系真实,程爱武将其全部出
资转让给励建炬后,上述代持关系解除。励建炬受让登记在程爱武名下的全部出资后,
励建炬已向该等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励建立足额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励建炬不存在代
励建立持有上述股权的情形,上述股权不存在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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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0 年 8 月 3 日,第四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 5,060 万元
2010 年 7 月 15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5,060 万元,新增股东蔡
敏先生以 200 万元价格认购公司新增的 60 万注册资本,剩余 14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蔡敏增资时在发行人任副总经理,增资的原因是蔡敏看好发行人的长期发展,同时发行
人为激励核心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发行人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促使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增资的价格按公司 2009 年度净资产的 2 倍为作价依据,上述
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蔡敏历年工资收入和家庭积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公司该次增资业经南方民和―深南验字(2010)第 220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
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励建立 3,750.00 74.11%
2 励建炬 1,250.00 24.70%
3 蔡敏 60.00 1.19%
合计 5,060.00 100.00%
2010 年 8 月 3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向公司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蔡敏不存在以委托代持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且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申请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存在亲
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七)2010 年 9 月 2 日,第五次增资后注册资本 5,816.09 万元
2010 年 8 月 15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756.09 万元,新增股东宸钜
公司和平安财智分别投资 3,300 万元和 1,215.79 万元,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分别为
552.53 万元和 203.56 万元,剩余 3,759.7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公司该次增资业经南方民和―深南验字(2010)第 27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
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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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励建立 3,750.00 64.48%
2 励建炬 1,250.00 21.49%
3 宸钜公司 552.53 9.50%
4 平安财智 203.56 3.50%
5 蔡敏 60.00 1.03%
合计 5,816.09 100.00%
2010 年 9 月 2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向公司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科达利有限此次引入宸钜公司、平安财智的原因为补充科达利有限流动资金,增强
科达利有限研发投入。宸钜公司、平安财智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认购价格为 5.97 元,
增资的价格按科达利有限 2009 年合并报表净利润 2,085.36 万元及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16.66 倍市盈率为作价依据。根据宸钜公司、平安财智签署的股东声明,宸钜公司、平
安财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在发行人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期
间及上市后,宸钜公司、平安财智与发行人之间无对赌安排;宸钜公司股东均为自然人,
无国有股东,宸钜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属于国有股,不存在需要转持股份的情形;
平安财智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持股比例
单独或合计超过 50%的国有股东,因此,平安财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属于国有股,不
存在需要转持股份的情形。
(八)2010 年 9 月 26 日,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励建立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5%的股权以人民币 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大业盛德;同意原股东励建炬先生将
其持有的公司 3%的股权以人民币 3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大业盛德。
大业盛德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权转让发生前,大业盛德股权结构为励建
立先生持有 10%的股权,励建炬先生持有 9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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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9 月 21 日,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与大业盛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该次股权转让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0 年 9 月 21 日出具的 JZ20100921061 号《股权
转让见证书》见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励建立 3,459.20 59.48%
2 励建炬 1,075.52 18.49%
3 宸钜公司 552.53 9.50%
4 大业盛德 465.28 8.00%
5 平安财智 203.56 3.50%
6 蔡敏 60.00 1.03%
合计 5,816.09 100.00%
2010 年 9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九)2010 年 12 月 2 日,股份公司设立
201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经审计的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的母公
司净资产人民币 150,041,726.97 元,按 1:0.599833 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
9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未折股的净资产 60,041,726.97 元计入股份公司的
资本公积。
公司该次变更业经中审国际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30012‖号《验资报告》
验证,并经瑞华―瑞华核字[2014] 48250023‖号《验资复核报告》复核。整体变更后,公
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励建立 5,352.87 59.48%
2 励建炬 1,664.29 18.49%
3 宸钜公司 855.00 9.50%
4 大业盛德 719.99 8.00%
5 平安财智 315.00 3.50%
6 蔡敏 92.85 1.03%
合 计 9,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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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
公司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2012 年 4 月 27 日,第六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 9,700 万元
2012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新增股东苏州和达投资 3,608.25 万元,增资 700.00 万元,超过新增股本部分
2,908.25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公司该次增资业经中审国际深圳分所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2]09030014‖号验资
报告验证,并经瑞华―瑞华核字[2014] 48250023‖号《验资复核报告》复核。本次增资后,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励建立 5,352.87 55.18%
2 励建炬 1,664.29 17.16%
3 宸钜公司 855.00 8.81%
4 大业盛德 719.99 7.42%
5 苏州和达 700.00 7.22%
6 平安财智 315.00 3.25%
7 蔡敏 92.85 0.96%
合计 9,700.00 100.00%
201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向公司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此次引入苏州和达的原因为适应发行人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发行人
的资本实力。苏州和达的入股价格均为 5.15 元/股,本次增资的价格按发行人 2012 年度
预计净利润 4,700 万元及包含苏州和达投资金额完全摊薄后 10.6 倍市盈率为作价依据。
根据苏州和达签署的股东声明,苏州和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在发行人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期
间及上市后,苏州和达与发行人之间无对赌安排。苏州和达的最终投资者均为自然人,
无国有股东,苏州和达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属于国有股,不存在需要转持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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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2014 年 3 月 31 日,第七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 10,500 万元
2014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新增股本由新增股东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北京明石、明石北斗等合
计出资 7,920.00 万元认购,超过新增股本的部分共 7,120.00 万元全部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公司该次增资业经瑞华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4825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
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励建立 5,352.87 50.98%
2 励建炬 1,664.29 15.85%
3 宸钜公司 855.00 8.14%
4 大业盛德 719.99 6.86%
5 苏州和达 700.00 6.67%
6 平安财智 315.00 3.00%
7 南海成长 300.00 2.86%
8 远致富海 200.00 1.90%
9 芜湖富海 100.00 0.95%
10 北京明石 100.00 0.95%
11 明石北斗 100.00 0.95%
12 蔡敏 92.85 0.88%
合计 10,500.00 100.00%
201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向公司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此次引入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北京明石、明石北斗的原因为补
充发行人流动资金,南海成长以 2,970 万元认购发行人 300 万股股份,远致富海以 1,980
万元认购发行人 200 万股股份,芜湖富海以 990 万元认购发行人 100 万股股份,北京明
石以 990 万元认购发行人 100 万股股份,明石北斗以 990 万元认购发行人 100 万股股份,
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北京明石、明石北斗的入股价格均为 9.9 元/股。本次
增资的价格按发行人 2013 年度净利润 6,140 万元以及包含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
富海、北京明石、明石北斗投资金额完全摊薄后的 16.95 倍市盈率为作价依据。根据南
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北京明石、明石北斗签署的股东声明,南海成长、远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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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海、芜湖富海、北京明石、明石北斗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在发行人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期
间及上市后,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北京明石、明石北斗与发行人之间无对
赌安排;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北京明石、明石北斗无持股比例单独或合计
超过 50%的国有股东,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北京明石、明石北斗持有发行
人的股份不属于国有股,不存在需要转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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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有限公司
1996 年 9 月成立,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励建立占 60%,程爱武占 40%
2002 年 7 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00 万元
励建立占 77.95%,程爱武占 22.05%
2005 年 10 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600 万元
励建立占 77.95%,程爱武占 22.05%
2009 年 6 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000 万元
励建立占 75%,励建炬占 22.35%,程爱武占 2.65%
2010 年 4 月,程爱武将其持有的 2.65%的股权转让给
励建炬
2010 年 8 月,蔡敏向公司增资 60 万元,公司注册资
本增至 5,060 万元
2010 年 9 月,宸钜公司及平安财智向公司分别增资
552.53 万 元 及 203.56 万 元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5,816.09 万元
2010 年 9 月,励建立和励建炬分别将其持有公司 5%
和 3%的股权转让给大业盛德。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股东及股权比例不

2012 年 4 月,苏州和达向公司增资 700 万元。公司注
册资本增至 9,700 万元
2014 年 3 月,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北京
明石、明石北斗向公司增资合计 800 万元。公司注册
资本增至 10,500 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股本变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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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设立以来资产重组情况具体如下:
(一)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1、科达利有限购买励建炬先生持有的陕西科达利 40%股权
陕西科达利于 2007 年 4 月 25 日由科达利有限和励建炬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其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科达利有限 300.00 60.00%
2 励建炬 200.00 40.00%
合计 500.00 100.00%
2008 年 5 月 20 日,陕西科达利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励建炬先生将其
持有的陕西科达利 40%的股权转让给科达利有限。2008 年 5 月 20 日,科达利有限与励
建炬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励建炬先生将其持有的陕西科达利 40%的
股权以 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科达利有限,陕西科达利成为科达利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8 年 6 月 4 日向陕西科达利换发了注册号为
61013110001411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科达利有限购买励建炬先生持有的新材料公司 25%股权
新材料公司于 2005 年 7 月 11 日由科达利有限和励建炬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其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科达利有限 150.00 75.00%
2 励建炬 50.00 25.00%
合计 2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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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9 月 27 日,科达利有限与励建炬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
励建炬先生将其持有的新材料公司 25%的股权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科达利有限,新
材料公司成为科达利有限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于 2009 年 9 月
27 日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深高交所见(2009)第 08636 号《股
权转让见证书》。
2009 年 10 月 1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新材料公司换发了注册号为
44030610430606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科达利有限购买香港创宏持有的上海科达利 24.75%股权
2003 年 7 月,上海科达利成立,上海科达利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科达利有限 76.00 75.25%
2 香港创宏 25.00 24.75%
合计 101.00 100.00%
2010 年 10 月 25 日,上海科达利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上海科达利由中外
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同意股东香港创宏将其持有的公司 24.75%的股权以 204.6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科达利有限。
2010 年 11 月 1 日,科达利有限与香港创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香港
创宏将其持有的上海科达利 24.75%的股权以 204.6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科达利有限,上
海科达利成为科达利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2010 年 12 月 17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向上海科达利换发了注册号
为 31000040035091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科达利有限收购压铸公司 100%股权
压铸公司于 2006 年 11 月 17 日由励建立、王燕、周胜祥、罗杰恩、肖辉煌共同出
资设立,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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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励建立 114.00 57.00%
2 王燕 36.00 18.00%
3 周胜祥 20.00 10.00%
4 罗杰恩 18.00 9.00%
5 肖辉煌 12.00 6.00%
合计 200.00 100.00%
2008 年 6 月 10 日,科达利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 114 万元的价格受
让励建立持有的压铸公司 57%的股权,以 36 万元的价格受让王燕持有的压铸公司 18%
的股权,以 20 万元的价格受让周胜祥持有的压铸公司 10%的股权,以 18 万元的价格受
让罗杰恩持有的压铸公司 9%的股权,以 12 万元的价格受让肖辉煌持有的压铸公司 6%
的股权。同日,压铸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原股东将所持的压铸公司的股权
转让给新股东科达利有限。2008 年 6 月 16 日,科达利有限与励建立、王燕、周胜祥、
罗杰恩、肖辉煌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压铸公司成为科达利
有限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于 2008 年 6 月 16 日对上述《股权转
让协议书》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深高交所见(2008)第 04442 号《股权转让见证书》。
2、科达利有限收购东日科技 100%股权
东日科技于 2003 年 3 月 31 日由励伯民先生和胡彩英女士共同出资设立,其分别持
有东日科技 30%和 70%的股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彩英 70.00 70.00%
2 励伯民 30.00 30.00%
合计 100.00 100.00%
2009 年 9 月 29 日,东日科技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励伯民及胡彩英分别将其
拥有的东日科技 30%及 70%的股权转让给科达利有限,转让价格分别为 30 万元和 70
万元。2009 年 11 月 6 日,科达利有限与励伯民及胡彩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东
日科技成为科达利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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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励伯民先生为励建立先生和励建炬先生的父亲,胡彩英女士为励建立先生
和励建炬先生的母亲。2009 年 9 月 29 日,励建立先生分别与励伯民先生、胡彩英女士
签订了《解除代持关系确认书》,确认励伯民先生、胡彩英女士持有东日科技股权期间,
登记在其名下的对东日科技的出资均为励建立先生所有;双方确认于该《解除代持关系
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双方解除代持关系,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励伯民先生、胡彩英女
士在出资当时、现在及未来均不曾/不会对上述事实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深圳国际高
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于 2009 年 11 月 6 日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深
高交所见(2009)第 09648 号《股权转让见证书》。
(三)吸收合并子公司
1、科达利有限吸收合并压铸公司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压铸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8 日做出股东会决
议同意其被科达利有限吸收合并事宜,科达利有限于 2009 年 9 月 28 日做出股东会决议
同意吸收合并压铸公司事宜,压铸公司与科达利有限分别于 2009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特
区报刊登了吸收合并公告,并于 2009 年 12 月 3 日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压铸公司
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工商注销事宜。
2、科达利有限吸收合并新材料公司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运营效率,新材料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8 日做出股东会
决议同意其被科达利有限吸收合并事宜,科达利有限于 2009 年 9 月 28 日做出股东会决
议同意吸收合并新材料公司事宜,新材料公司与科达利有限分别于 2009 年 9 月 30 日在
深圳特区报刊登了吸收合并公告,并于 2009 年 12 月 3 日在深圳市签署了《吸收合并协
议》。新材料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工商注销事宜。
(四)购买惠州富达金 100%股权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但存在自有生产经营场地不足的问题,为确保公司生产
经营稳定及满足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一直在寻找合适的生产经营场地。惠州富
达金拥有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约 8 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面积超
过 5 万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地理位置距离公司及客户所在地适中。公司通过收购其 100%
股权的方式,可获得上述资产并计划建成后将其作为公司产品的生产经营地,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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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的扩大和产业战略布局。
惠州富达金于 2010 年 10 月 21 日由深圳市富达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李达军先生
分别出资 10%、90%设立,2010 年 10 月 28 日,李达军、深圳市富达金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分别与深圳富达金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惠州富达
金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富达金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其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富达金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5,200.00 100.00%
合计 5,200.00 100.00%
2015 年 6 月 3 日,惠州富达金、深圳富达金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
达军与发行人签署《关于惠州市富达金光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圳富达金
塑胶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惠州富达金 100%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2015 年 8 月,深圳富
达金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达军与发行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有关在建工程、资料移交等事项,以及股权
转让款项作出补充约定。经各方协商并参考市场价格,股权转让价款最终确定为
7,017.31 万元。发行人关于股权转让的决策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
信息‖之―六、发行人报告期内收购兼并情况‖。
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向惠州富达金换发了注册号为
44130000013043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惠州富达金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2 月 1 日,惠州富达金将其公司名称由―惠州市富达金光电有限公司‖变更
为―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就上述更名事项,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向惠州科达利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3005645329263《营业执照》。
五、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及其前身设立时及设立后共进行过9次验资、1次验资复核,历次验资及验资
复核情况如下表:
序 完成工商
验资目的 金额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号
号 变更日期
深圳市公允会计师 深公允验字(1996)
1 1996年9月 有限公司设立 100万元
事务所 第A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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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完成工商
验资目的 金额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号
号 变更日期
深圳东海会计师事 深东海验字(2002)
2 2002年7月 增资扩股 300万元
务所 第084号
深圳东方正大会计 深东方会验字[2005]
3 2005年10月 增资扩股 600万元
师事务所 第95号
深圳广诚会计师事 深诚验字[2009]
4 2009年6月 增资扩股 5,000万元
务所 第212号
深南验字(2010)
5 2010年8月 增资扩股 5,060万元 南方民和
第220号
深南验字(2010)
6 2010年9月 增资扩股 5,816.09万元 南方民和
第279号
中审国际验字
中审国际审验、瑞
7 2010年12月 股份公司设立 9,000万元 [2010]01030012号、瑞华
华复核
核字[2014]48250023号
中审国际验字
中审国际深圳分所
8 2012年4月 增资扩股 9,700万元 [2012]09030014号、瑞华
审验、瑞华复核
核字[2014]48250023号
瑞华验字[2014]48250003
9 2014年3月 增资扩股 10,500万元 瑞华

根据相关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上述验资事项相关的资金投入均已到位。
六、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是由科达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以科达利有限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50,041,726.97 元,按 1:0.599833 的折股比例折为股
份公司的股本 9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未折股的净资产 60,041,726.97 元
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按照账面价值入账。
七、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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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的设置情况
(三)发行人主要内部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本公司设事业部、采购部、市场部、研发部、品保部、财务部、董秘办、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职能部门 职责
负责产品生产组织;负责公司生产计划制订并组织人员、设备按计划生产;负责
事业部 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及工艺流程问题;确保生产过程的品质稳定,并负责来料
检验和出货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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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职责
组织制订公司各项营销管理政策、制度和计划;负责公司划定行业/区域的销售、
市场部
市场推广、营销网络建设、营销业务及营销人员的统筹管理等。
负责公司的采购计划管理、订单及配送管理、市场稽查、原辅材料采购、供应商
采购部 渠道的建立及维护、采购合同管理及采购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公司的原材料采
购、供应商渠道的建立及维护、采购合同管理。
负责公司核心技术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公司技术发展方向并组织实施新技术、新
研发部 产品和新工艺研发;负责开展技术协作与交流活动,向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等
工作,寻找技术合作伙伴。
组织制定质量、环境体系文件;监督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的
品保部
贯彻执行;主导全公司产品质量的监督;负责客户售后服务。
制订和完善公司财务预决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
织编制、汇总及合并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的财务报表,定期向股东大会、董事
财务部
会、公司领导及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提供财务报告;依法正确计算、缴纳各
项税金,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保管公司的会计档案。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审查公司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
理性、效益性,评价公司经营状况及经营成果,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对相关内部
审计部
控制系统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与评价,并提出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系统的建议和措施。
编制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组织员工招聘、定岗定编工作,管理人事档案、劳动
合同;组织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体系,组织员工考勤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 收集市场薪酬数据;负责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办公环境等行政日常事务的管理;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培训体系,组织培训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文化体系,组织企
业文化活动以及员工关系管理等工作。
负责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对外信息披露管理;负责与
董秘办 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的联络和沟通工作;组织对公司领导及员工的证券知识培训
工作。
八、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 7 家全资子公司,1 家控股子公司。
(一)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1、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上海科达利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 836.92 万元,实收资本为 836.92
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寅青路 829 号,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模具、机电产
品、电池配件、五金制品及塑料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结构件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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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销售。发行人持有上海科达利 100%的股权。
上海科达利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11,928.99 万元、净资产为 7,347.37
万元,净利润为 2,011.69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依据瑞华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
2、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陕西科达利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0
万元,住所为西安市高新区南三环北辅道 39 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汽车
配件、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模具、日用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配
件、电子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营业务为
汽车结构件生产和销售。发行人持有陕西科达利 100%的股权。
陕西科达利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22,431.06 万元、净资产为 14,389.64
万元,净利润为 1,614.99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依据瑞华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
3、深圳市东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东日科技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 万元,
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园第一栋厂房一至三层西分隔体,经
营范围包括:―产销模具、五金件、塑胶件、锂电池壳/盖板(不含国家限制项目)‖,
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结构件的销售。发行人持有东日科技 100%的股权。
东日科技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1,373.44 万元、净资产为 1,371.43 万
元,净利润为 159.8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依据瑞华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
4、湖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湖南科达利成立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住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轴路以东、东十一线以西长沙蓝色置业有限公司 8
号楼综合楼 201,经营范围包括:―五金件、塑胶产品、模具、汽车零配件、电池配件
的生产、研发及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
件方可经营)‖,主营业务为汽车结构件的生产和销售。发行人持有湖南科达利 100%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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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达利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2,705.95 万元、净资产为 725.81 万
元,净利润为-142.32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依据瑞华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
5、深圳市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科达利精密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 万
元,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仙人岭雄丰路 3 号厂房 2 栋整楼,经营范围
包括:―一般经营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五金件、塑胶产品、模具、
汽车零配件、电池配件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及其他
限制项目)‖,主营业务为汽车结构件的生产和销售。发行人持有科达利精密 100%的股
权。
科达利精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24,937.45 万元、净资产为 3,648.81
万元,净利润为 1,361.38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依据瑞华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
6、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惠州科达利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21 日,注册资本为 5,200 万元,住所为惠州大亚
湾西区龙海二路 308 号,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五金制品、塑胶制品、压铸制
品、模具、新能源动力电池结构件、汽车配件、LED 灯、节能电器、胶框、导光板、
背光、模组、LED 支架;国内贸易;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有惠州科达利 100%的股权。
惠州科达利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12,894.12 万元、净资产为 4,783.06
万元,净利润为-256.85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依据瑞华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
7、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江苏科达利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3 日,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住所为江苏中关村
科技产业园芜申路 168 号 D 幢 315 室,经营范围包括:―锂电池结构件、模具、五金制
品、塑胶制品、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持有江苏科达利
90%的股权,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科达利 10%的股权。
江苏科达利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27,369.37 万元、净资产为 26,3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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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净利润为-50.8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依据瑞华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
8、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大连科达利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住所为辽宁省大连
保税区海明路 179-4 号,经营范围包括:―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模具、新能源动力电
池结构件、锂电池结构件、汽车配件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持有大连科达利 100%的股权。
大连科达利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549.41 万元、净资产为-38.89 万元,
净利润为-38.8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依据瑞华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
(二)发行人的分公司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曾拥有一家分公司——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
司,于 2015 年 6 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龙岗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住所为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仙人岭雄丰路 3 号厂房 2 栋整栋,经营范围包括:―五
金制品、塑料制品、模具、汽车配件、压铸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2014 年末,发行人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决定注销龙岗分公司,并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龙岗分公司的议案》。2015
年 6 月,龙岗分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发行人注销龙岗分公司,主要是基于加强管理,进一步明确经营主体的“责权利”,
以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开展商事经营,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因此,发行人决定注销龙
岗分公司,并同时在深圳市龙岗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科达利精密。
(三)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参股公司。
九、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1、励建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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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22219720927****,住所:浙
江省慈溪市附海镇南圆村。
2、励建炬先生
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22219761204****,住所:浙
江省慈溪市附海镇南圆村。
3、大业盛德
大业盛德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 960 万元,实收资本为 960 万元,
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深南大道以北、侨城北路以西天鹅堡(二期)T 栋 21A,经
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均为企业股权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大业盛德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励建炬 444.26 46.27%
2 孔天舒 33.31 3.47%
3 赵世雄 26.69 2.78%
4 肖辉煌 26.69 2.78%
5 石会峰 26.69 2.78%
6 黎安明 19.97 2.08%
7 陈小波 19.97 2.08%
8 卢尚委 19.97 2.08%
9 刘公发 19.97 2.08%
10 赵善华 19.97 2.08%
11 聂于军 19.97 2.08%
12 黄传宏 13.34 1.39%
13 李燎原 13.34 1.39%
14 李志坚 13.34 1.39%
15 肖达安 13.34 1.39%
16 黄承辉 13.34 1.39%
17 黄伯敬 13.34 1.39%
18 蔡智伟 9.98 1.04%
19 胡大安 9.98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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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20 朱雪松 9.98 1.04%
21 李武章 9.98 1.04%
22 陆如龙 9.98 1.04%
23 张中涛 9.98 1.04%
24 陈立群 6.86 0.71%
25 刘红英 6.62 0.69%
26 袁雅红 6.62 0.69%
27 廖群霞 6.62 0.69%
28 于庆利 6.62 0.69%
29 钟作山 6.62 0.69%
30 雷俊 6.62 0.69%
31 韩笑凌 6.62 0.69%
32 邹国锦 6.62 0.69%
33 张朝晖 6.62 0.69%
34 邱宜升 6.62 0.69%
35 冯水平 6.62 0.69%
36 欧阳平 6.62 0.69%
37 龚佩玲 6.62 0.69%
38 王泥生 6.62 0.69%
39 何小春 6.62 0.69%
40 刘建军 6.62 0.69%
41 王宗家 6.62 0.69%
42 刘安强 4.51 0.47%
43 王少权 4.03 0.42%
44 李建锋 4.03 0.42%
45 田辉珍 4.03 0.42%
46 范洪斌 3.31 0.345%
47 黄承海 3.31 0.345%
合计 960.00 100.00%
大业盛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989.56 万元、净资产为 989.56 万元,
净利润为 144.0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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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盛德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1)大业盛德的设立
2010 年 9 月 16 日,励建炬与励建立签署了《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约定大业盛德注册资本为 960 万元,于大业盛德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首期
出资额于大业盛德注册登记前缴付,并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20%,首期出资 192 万元,
其中股东励建炬出资 172.80 万元,股东励建立出资 19.20 万元;剩余出资于两年内缴足。
2010 年 9 月 16 日,深圳广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诚验字[2010]第 271 号《验资
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9 月 16 日,大业盛德上述股东以货币出资合计 192 万元,其
中励建炬共应出资 86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本次出资 172.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18%;励建立共应出资 9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本次出资 19.2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2%。
2010 年 9 月 19 日,大业盛德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10495139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大业盛德设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励建炬 864.00 172.80 90.00 货币
2 励建立 96.00 19.20 10.00 货币
合计 960.00 192.00 100.00 -
(2)2011 年 3 月大业盛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3 月 3 日,大业盛德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励建立将其持有的
大业盛德 10%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96 万元,其中的 20%为已缴出资,80%为未缴出
资)分别以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转让价款转让给黄传宏等 14 名自然人;同意励建炬将
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40.95%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393.09 万元,其中的 20%为已缴出资,
80%为未缴出资)分别以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转让价款转让给孔天舒等 23 名自然人;
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011 年 3 月 7 日,励建立分别与黄传宏等 14 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约定励建立将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1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上述 14 名自然人,约定上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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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让大业盛德股权后,向励建立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0%,其余 80%股权转让价款
由其支付至大业盛德账户;励建炬分别与孔天舒等 23 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书》,约定由励建炬将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40.95%的股权转让给上述 23 名自然人,约定
上述 23 人受让大业盛德股权后,向励建炬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0%,其余 80%股权转
让价款由其支付至大业盛德账户,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序 受让出资 受让出资比例 支付给转让方 出资至大业盛德
转让方 受让方
号 (万元) (%) (万元) 账户(万元)
1 黄传宏 13.34 1.39 2.67 10.66
2 李燎原 13.34 1.39 2.67 10.66
3 陈立群 6.86 0.71 1.36 5.46
4 刘红英 6.62 0.69 1.34 5.33
5 袁雅红 6.62 0.69 1.34 5.33
6 许玲丽 6.62 0.69 1.34 5.33
7 何晓明 6.62 0.69 1.34 5.33
励建立
8 廖群霞 6.62 0.69 1.34 5.33
9 于庆利 6.62 0.69 1.34 5.33
10 钟作山 6.62 0.69 1.34 5.33
11 冯水平 4.03 0.42 0.80 3.20
12 邹国锦 4.03 0.42 0.80 3.20
13 何小春 4.03 0.42 0.80 3.20
14 刘建军 4.03 0.42 0.80 3.20
15 孔天舒 33.31 3.47 6.67 26.66
16 赵世雄 26.69 2.78 5.34 21.33
17 苗福远 26.69 2.78 5.34 21.33
18 肖辉煌 26.69 2.78 5.34 21.33
19 石会峰 26.69 2.78 5.34 21.33
20 励建炬 黎安明 19.97 2.08 4.00 16.00
21 陈小波 19.97 2.08 4.00 16.00
22 卢尚委 19.97 2.08 4.00 16.00
23 刘公发 19.97 2.08 4.00 16.00
24 赵善华 19.97 2.08 4.00 16.00
25 聂于军 19.97 2.08 4.0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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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李志坚 13.34 1.39 2.67 10.66
27 肖达安 13.34 1.39 2.67 10.66
28 黄承辉 13.34 1.39 2.67 10.66
29 杨良顺 13.34 1.39 2.67 10.66
30 黄伯敬 13.34 1.39 2.67 10.66
31 蔡智伟 9.98 1.04 2.00 8.00
32 罗家跃 9.98 1.04 2.00 8.00
33 胡大安 9.98 1.04 2.00 8.00
34 朱雪松 9.98 1.04 2.00 8.00
35 李武章 9.98 1.04 2.00 8.00
36 陆如龙 9.98 1.04 2.00 8.00
37 黎永中 6.62 0.69 1.34 5.33
合计 489.09 50.95 98.00 391.50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署分别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见证,深
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7 日分别出具了关于上述《股权转让协
议书》的《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1 年 3 月 23 日,大业盛德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10495139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业盛德股东及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以及当时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 当时在发行人处任职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励建炬 副总经理 470.91 49.05 货币
2 孔天舒 市场部经理 33.31 3.47 货币
3 赵世雄 财务总监 26.69 2.78 货币
第一事业部总经理、研发部副主
4 苗福远 26.69 2.78 货币

5 肖辉煌 陕西科达利副总经理 26.69 2.78 货币
6 石会峰 总经理助理 26.69 2.78 货币
7 黎安明 上海科达利副总经理 19.97 2.08 货币
8 陈小波 人力资源部经理 19.97 2.08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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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卢尚委 第五事业部总经理 19.97 2.08 货币
10 刘公发 第六事业部总经理 19.97 2.08 货币
11 赵善华 采购部经理 19.97 2.08 货币
12 聂于军 第二事业部总经理 19.97 2.08 货币
13 李志坚 上海科达利技术部部长 13.34 1.39 货币
14 肖达安 上海科达利生产部经理 13.34 1.39 货币
15 黄承辉 第五事业部生产二部经理 13.34 1.39 货币
16 杨良顺 市场部经理、监事 13.34 1.39 货币
17 黄伯敬 第五事业部生产一部经理 13.34 1.39 货币
18 黄传宏 陕西科达利副总经理 13.34 1.39 货币
19 李燎原 东日科技市场部经理、监事 13.34 1.39 货币
20 蔡智伟 总经办主任 9.98 1.04 货币
21 罗家跃 第三事业部生产经理 9.98 1.04 货币
22 胡大安 第六事业部注塑部经理 9.98 1.04 货币
23 朱雪松 品保部经理 9.98 1.04 货币
24 李武章 品保部经理 9.98 1.04 货币
25 陆如龙 市场部经理 9.98 1.04 货币
26 陈立群 财务部职员 6.86 0.71 货币
27 刘红英 总经办职员 6.62 0.69 货币
28 袁雅红 东日科技市场部职员 6.62 0.69 货币
29 许玲丽 第三事业部资材部经理 6.62 0.69 货币
30 何晓明 第一事业部生产二部经理 6.62 0.69 货币
31 廖群霞 东日科技市场部职员 6.62 0.69 货币
32 于庆利 上海科达利国际事业部经理 6.62 0.69 货币
33 钟作山 总经办电脑课课长 6.62 0.69 货币
34 黎永中 东日科技市场部职员 6.62 0.69 货币
35 冯水平 第二事业部生产课长 4.03 0.42 货币
36 邹国锦 第三事业部生产二部课长 4.03 0.42 货币
37 何小春 第一事业部生产三部课长 4.03 0.42 货币
38 刘建军 第一事业部生产一部经理 4.03 0.42 货币
合计 - 960.00 100.00 -
(3)2011 年 7 月大业盛德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缴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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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20 日,大业盛德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罗家跃将其持有的
大业盛德 1.0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9.98 万元,其中的 20%为已缴出资,80%为未缴
出资)分别转让给新股东王少权、李建锋、刘安强;同意股东黎永中将其持有的大业盛
德 0.6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6.62 万元,其中的 20%为已缴出资,80%为未缴出资)
分别转让给新股东田辉珍、刘安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以上转让原因为部分原
股东从公司离职。同意增加大业盛德实收资本 768 万元,分别由大业盛德股东于 2011
年 7 月 4 日前缴纳。
2011 年 6 月 22 日,罗家跃与王少权、李建锋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
定由罗家跃分别将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0.42%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4.03 万元,其中的
20%为已缴出资,其余 80%为未缴出资)转让给王少权、李建锋,王少权、李建锋向罗
家跃分别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0%,其余 80%股权转让价款由其支付至大业盛德账户。
2011 年 6 月 22 日,罗家跃、黎永中与刘安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
罗家跃将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0.20%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1.92 万元,其中 20%为已
缴出资,其余 80%为未缴出资)转让给刘安强;由黎永中将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0.27%的
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2.59 万元,其中 20%为已缴出资,其余 80%为未缴出资)转让
给刘安强,刘安强向罗家跃、黎永中分别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0%,其余 80%股权转
让价款由其支付至大业盛德账户。
2011 年 6 月 22 日,黎永中与田辉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黎永中将
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0.42%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4.03 万元,其中 20%为已缴出资,
其余 80%为未缴出资)转让给田辉珍,田辉珍向黎永中分别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0%,
其余 80%股权转让价款由其支付至大业盛德账户。
上述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至大业
受让出资(万 受让出资比 支付给转让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盛德账户
元) 例(%) 方(万元)
(万元)
1 王少权 4.03 0.42 0.80 3.20
2 罗家跃 李建锋 4.03 0.42 0.80 3.20
3 刘安强 1.92 0.20 0.40 1.60
4 黎永中 田辉珍 4.03 0.42 0.80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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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安强 2.59 0.27 0.53 2.14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署分别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见证,深
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2 日分别出具了关于上述《股权转让协
议书》的《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1 年 7 月 5 日,深圳正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正验字[2011]54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2011 年 7 月 4 日,大业盛德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即 768 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连同第一期出资,大业盛德累计实收资本为 96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
的 100%。
2011 年 7 月 13 日,大业盛德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及增加实收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104951392 号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股权转让及增加实缴出资完成后,大业盛德新
增股东及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以及当时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新股东姓名 当时在发行人处任职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刘安强 上海科达利制造三课课长 4.51 0.47 货币
2 王少权 总经办经理 4.03 0.42 货币
3 李建锋 第六事业部生产七部课长 4.03 0.42 货币
4 田辉珍 财务部职员 4.03 0.42 货币
(4)2011 年 10 月大业盛德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0 月 8 日,大业盛德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许玲丽将其持有的
大业盛德 0.69%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6.62 万元)以 6.6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励建炬,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1 年 10 月 9 日,许玲丽与励建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许玲丽将
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0.69%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6.62 万元)以 6.62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励建炬。该《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署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见证,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9 日出具了关于上述《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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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1 年 10 月 18 日,大业盛德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10495139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2 年 5 月大业盛德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3 月 12 日,大业盛德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苗福远将其持有的
大业盛德 2.78%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26.69 万元)以 26.6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励建炬;
同意股东杨良顺将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1.39%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13.34 万元)以 13.3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励建炬,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12 年 5 月 12 日,大业盛德召
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
2012 年 3 月 12 日,苗福远与励建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苗福远将
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2.78%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26.69 万元)以 26.69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励建炬。该《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署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见证,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出具了关于上述《股权转让协议
书》的《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2 年 5 月 11 日,杨良顺与励建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杨良顺将
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1.39%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13.34 万元)以 13.34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励建炬。该《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署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见证,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出具了关于上述《股权转让协议
书》的《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2 年 5 月 24 日,大业盛德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10495139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13 年 6 月大业盛德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6 月 26 日,大业盛德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励建炬将其持有的
大业盛德 8.68%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83.28 万元)以 135.4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中涛
等 14 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出资(万元) 受让比例(%) 受让价格(万元)
1 励建炬 张中涛 9.98 1.04 1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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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牟忠利 9.98 1.04 16.125
3 王宗家 6.62 0.69 10.750
4 龚佩玲 6.62 0.69 10.750
5 韩笑凌 6.62 0.69 10.750
6 欧阳平 6.62 0.69 10.750
7 张朝晖 6.62 0.69 10.750
8 雷 俊 6.62 0.69 10.750
9 邱宜升 6.62 0.69 10.750
10 王泥生 6.62 0.69 10.750
11 冯水平 2.59 0.27 4.300
12 邹国锦 2.59 0.27 4.300
13 何小春 2.59 0.27 4.300
14 刘建军 2.59 0.27 4.300
合计 83.28 8.68% 135.45
2013 年 6 月 26 日,张中涛等 14 人与励建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励
建炬将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8.68%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83.28 万元)以 135.45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张中涛等 14 人。该《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署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见证,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关于上
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3 年 7 月 2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大业盛德出具[2013]第 5410716 号《变
更(备案)通知书》。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业盛德新股东及认缴出资
额、出资比例以及当时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新股东姓名 当时在发行人处任职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张中涛 第一事业部总经理 9.98 1.04 货币
2 牟忠利 第三事业部经理 9.98 1.04 货币
3 王宗家 第六事业部生产经理 6.62 0.69 货币
4 龚佩玲 证券事务代表 6.62 0.69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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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韩笑凌 上海科达利市场主管 6.62 0.69 货币
6 欧阳平 龙岗分公司生产经理 6.62 0.69 货币
7 张朝晖 财务经理 6.62 0.69 货币
8 雷 俊 市场三部主管 6.62 0.69 货币
9 邱宜升 第三事业部项目技术部课长 6.62 0.69 货币
10 王泥生 原材料仓库课长 6.62 0.69 货币
(7)2013 年 10 月大业盛德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0 月 15 日,大业盛德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牟忠利将其持有
的大业盛德 1.04%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9.98 万元)以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励建炬,其他
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3 年 10 月 15 日,牟忠利与励建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牟忠利将
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1.04%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9.98 万元)以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励建
炬。该《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署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见证,深圳联
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
的《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3 年 10 月 28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大业盛德出具[2013]第 5677501 号《变
更(备案)通知书》。
(8)2016 年 4 月大业盛德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4 月 15 日,大业盛德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何晓明将其持有的
大业盛德 0.345%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3.31 万元)以 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范洪斌,同
意股东何晓明将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0.345%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3.31 万元)以 10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黄承海,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6 年 4 月 15 日,何晓明与范洪斌、黄承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
何晓明将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0.345%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3.31 万元)以 10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范洪斌,将其持有的大业盛德 0.345%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3.31 万元)以 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黄承海。该《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署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见证,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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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6 年 4 月 25 日,大业盛德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事宜。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业盛德新股东及认缴出资
额、出资比例以及当时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新股东姓名 当时在发行人处任职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范洪斌 项目主管、生产部经理 3.31 0.345 货币
2 黄承海 技术科科长 3.31 0.345 货币
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大业盛德股权未发生变化。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大业盛德股东与本次申请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工作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大业盛德股东不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
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负责人、工
作人员不存直接或间接持有大业盛德股权的情形。
4、宸钜公司
宸钜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 月 2 日,注册资本为 1,9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900 万元,
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和平东路南侧圳宝工业区宿舍楼 A 栋 3 楼 317(办公场
所),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均为股权投资。
宸钜公司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颜许斌 1,000.00 52.63%
2 颜琼 700.00 36.84%
3 许鹤源 200.00 10.53%
合计 1,900.00 100.00%
宸钜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3,342.69 万元、净资产为 3,337.69 万
元,净利润为 171.0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平安财智
平安财智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26 日,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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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7 层,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平安财智 100%股权。
平安财智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186,375.55 万元、净资产为 172,437.41
万元,净利润为 11,798.32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蔡敏
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30119810607****,住所:广
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金湖一街 47 号银湖鸣翠谷。
(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励建立先生、励建炬
先生、宸钜公司、大业盛德(以上股东详细情况见本节―九、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苏州和达。
苏州和达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住所为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国际金融
大厦 416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和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
表:杜简丞),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提供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实业投资。
苏州和达的投资者构成及认缴出资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苏州和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0.69%
2 吴瑞芳 1,500.00 10.34%
3 荣伟 900.00 6.21%
4 王冰 700.00 4.83%
5 许小燕 600.00 4.14%
6 丁雪平 600.00 4.14%
7 邵慧良 600.00 4.14%
8 胡荣良 600.00 4.14%
9 傅灵民 500.00 3.45%
10 赵秀英 500.00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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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1 马乔乔 500.00 3.45%
12 胡方进 500.00 3.45%
13 赵大慧 500.00 3.45%
14 苏州市明日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2.76%
15 孙忠东 400.00 2.76%
16 杜建月 400.00 2.76%
17 周小成 400.00 2.76%
18 孙烨 400.00 2.76%
19 夏大皿 300.00 2.07%
20 王奕帆 300.00 2.07%
21 曾庆冠 300.00 2.07%
22 盛祖绮 300.00 2.07%
23 马晓峰 300.00 2.07%
24 朱大年 300.00 2.07%
25 杜伟清 300.00 2.07%
26 冯菊花 300.00 2.07%
27 王刚 300.00 2.07%
28 潘国平 300.00 2.07%
29 张嘉宝 300.00 2.07%
30 李秋萍 300.00 2.07%
31 倪蕴之 300.00 2.07%
32 钱玉英 300.00 2.07%
33 张永彬 200.00 1.38%
合计 14,500.00 100.00%
苏州和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13,020.34 万元、净资产为 12,715.34
万元,净利润为-5.4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励建立先生及励建炬先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直接并通过大业盛德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70.00%
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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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控股股东系励建立先生,实际控制人系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控制本公司外,励建炬先生还持有大业盛德 46.27%的股权,此外,
励建立先生及励建炬先生未控制其他企业。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权利争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
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十、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10,500 万股,本次拟申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不涉
及公开发售老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比 持股数(万股) 占比
1 励建立 5,352.87 50.98% 5,352.87 38.23%
2 励建炬 1,664.29 15.85% 1,664.29 11.89%
3 宸钜公司 855.00 8.14% 855.00 6.11%
4 大业盛德 719.99 6.86% 719.99 5.14%
5 苏州和达 700.00 6.67% 700.00 5.00%
6 平安财智 315.00 3.00% 315.00 2.25%
7 南海成长 300.00 2.86% 300.00 2.14%
8 远致富海 200.00 1.90% 200.00 1.43%
9 芜湖富海 100.00 0.95% 100.00 0.71%
10 北京明石 100.00 0.95% 100.00 0.71%
11 明石北斗 100.00 0.95% 100.00 0.71%
12 蔡敏 92.85 0.88% 92.85 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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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比 持股数(万股) 占比
13 本次发行流通股 - - 3,500.00 25.00%
合计 10,500.00 100.00% 14,0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其在发行人单位任职情况见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万股) 比例 发行人单位任职情况
1 励建立 5,352.87 50.98% 董事长、总经理
2 励建炬 1,664.29 15.85% 董事、副总经理
3 宸钜公司 855.00 8.14% -
4 大业盛德 719.99 6.86% -
5 苏州和达 700.00 6.67% -
6 平安财智 315.00 3.00% -
7 南海成长 300.00 2.86% -
8 远致富海 200.00 1.90% -
9 芜湖富海 100.00 0.95% -
10 北京明石 100.00 0.95% -
合计 10,307.15 98.16% -
(三)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共有 3 名自然人股东,其中励建立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励建
炬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蔡敏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形。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公司股东励建立先生和励建炬先生为亲兄弟关系,本次发行前,励建炬持有大业
盛德 46.27%的股权。此外,远致富海与芜湖富海系同受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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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北京明石和明石北斗系同受明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企
业。
除以上情形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十一、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
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 200 人的情况
本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未曾有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
持股和股东数量超过 200 人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和构成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自动化生产水平进行人力资源规划,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在职员工总数分别为
2,601 人、3,370 人和 3,387 人。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构
成情况如下:
1、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 人数(名) 占比
行政管理人员 276 8.15%
技术人员 584 17.24%
营销人员 32 0.94%
生产人员 2,345 69.24%
其他人员 150 4.43%
合 计 3,38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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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历构成
学历构成 人数(名) 占比
本科及以上 178 5.26%
大专(专科) 478 14.11%
高中及同等学历(包括中专) 998 29.47%
其他 1,733 51.17%
合计 3,387 100.00%
3、年龄构成
年龄构成 人数(名) 占比
40 岁以上 774 22.85%
30-39 岁 1,308 38.62%
20-29 岁 1,263 37.29%
20 岁以下 42 1.24%
合计 3,387 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社保缴纳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3,387 人,其社保缴纳
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未缴人数 未缴比例(%)
养老险 3,360 99.20% 27 0.80%
医疗险 3,369 99.47% 18 0.53%
工伤险 3,369 99.47% 18 0.53%
生育险 3,369 99.47% 18 0.53%
失业险 3,369 99.47% 18 0.53%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为绝大多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司部分员工
未缴纳部分社会保险项目的主要原因为: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方可购买社保,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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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新入职员工的社会保险于 2017 年 1 月缴纳;发行人子公司部分员工的养老保险在
原雇佣单位缴纳,相关转移手续尚在办理中;公司的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按时缴纳社会保险
费,报告期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3,387 人,其住房公积
金缴纳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未缴人数 未缴比例
公积金 3,318 97.96% 69 2.04%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为绝大多数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部分员
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为:多数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系 2016 年 12 月入职,
其住房公积金已于 2017 年 1 月缴纳;发行人子公司部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在原雇佣单
位缴纳,相关转移手续尚在办理中;公司的返聘人员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按时缴纳住房公积
金,报告期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对发行人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未缴款项 1.45 4.94 12.76
2 利润总额 27,467.09 18,394.40 8,590.55
未缴纳金额占当期利
3 0.01% 0.03% 0.15%
润总额比例
根据上述表格,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占当期利润
总额的比例较小,对发行人财务指标影响较小。
针对上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励建炬已作
出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任何应缴而未缴或漏缴的强制性社会保险金和/或住
房公积金款项或任何税收款项(包括因此导致的任何滞纳金或罚金),并被任何行政机
关或监管机构要求补缴或支付时,由励建炬、励建立共同负责补缴或支付,并承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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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存在少量未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对
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劳务派遣情况
为保障公司临时性用工需求,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作为生产人员的补充手
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雇佣劳务派遣员工 26 人,在一定程
度上缓解了发行人阶段性劳动力短缺状况。因公司订单量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均衡
性,在订单量突然增加时,为保证正常生产交付,企业会雇佣少部分劳务派遣员工,待
订单交付结束后用工人数即恢复正常状态,因此,发行人雇佣的劳务派遣员工属于发行
人临时性的工作岗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用工范围的规定。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有 3,387 名员工,发行人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占发行人用
工总量的 0.76%,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
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已
与劳务派遣员工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
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派遣公司均持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
营许可证》,该等劳务派遣公司为公司提供符合公司用人条件的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服
务。
十三、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
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二、同业竞争‖有关内容。
(二)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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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相关内容。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
关承诺‖相关内容。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
新股、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相关内容。
(五)关于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相关内容。
(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宸钜公司、大业盛
德、苏州和达就规范关联交易事项作出了承诺,具体参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四、采取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
(七)有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发行人员工及社会
保障情况‖。
(八)关于租赁房产的相关承诺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五、租赁厂房风险”相关内
容。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有关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作出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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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款项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励建炬承诺:―若存在需要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及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补缴其所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款项(包括
因此导致的任何滞纳金或罚金),并被任何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要求补缴或支付时‖,由
其―共同负责补缴或支付‖,并同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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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
商,尤其是在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具备突出的研发技
术实力,业务增长迅猛,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未来
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并借助强大的技术优势和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公司此
部分业务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公司凭借着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技术融合,既掌握便携式锂电池精密
结构件相关的高安全性、高精密度的生产工艺,又具备汽车结构件相关的大型结构件的
生产设备和开发条件,并且凭借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顺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
发展趋势,成功实现了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的迅猛发展。2014-2016 年公司动力
及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销售额分别达到为 2.02 亿元、5.79 亿元、9.34 亿元,复合年增
长率达 114.91%。
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
动力锂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已与松下、
LG、三星、波士顿、德国大众微电池等国外知名客户,以及比亚迪、ATL、力神、中
航锂电、亿纬锂能等国内领先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广泛应用
于比亚迪、宝马、宇通、江淮、腾势、北汽、广汽等品牌新能源汽车及传统汽车,以及
华为、三星、LG、中兴、联想等品牌手机,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公司通过深度参与客户的新产品研发过程从而切入优质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并结合
自身快速响应的能力,为其持续提供高质量、高度一致性的精密结构件,在长期合作过
程中日益加深对客户业务和产品的理解,共同研发,持续合作,从而不断巩固、加强和
拓展客户合作关系。如,发行人于 1999 年即开始与比亚迪合作,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
及精益求精、客户至上的专业态度,先后在便携式锂电池及粘性更强的新能源汽车动力
锂电池领域为比亚迪供应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此外,发行人还于 2001 年、2003 年
分别开始为力神、比克等国内最主要的锂电池厂商供货;2007 年达到松下的品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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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展开合作,成为松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供应商,并于其后相继通过三星、LG 等跨
国企业认证以及 QC080000 和 TS16949 等国际标准体系的认证,品质管理能力日益得到
更多优质客户的认可。
公司掌握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核心技术,凭借强大的模具开发能力、
先进的生产平台、国际标准的品质管理能力、高效的产品研发和供应体系、贴近客户的
生产基地布局、良好的综合管理能力,在业内逐渐成长为具备影响力的领先企业,并在
国内和国际客户中树立了高效、专业、高品质的企业形象。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拥有
专利 76 项,其中日本专利 2 项、韩国专利 2 项、台湾专利 1 项、美国专利 1 项,国内
发明专利 12 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具备较强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能力。发行人凭
借自身在精密结构件行业的竞争优势,已成为下游高端客户的首选合作方之一。
具体而言,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
构件、汽车结构件三大类,广泛应用于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便携式通讯及电子产品、电
动工具、储能电站等众多行业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精密结构件研发及制造领域,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
化。
二、行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概述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精密结构件制造业,具体面向的下游应用行业为锂电池行业和汽
车行业,目前最主要为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201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公司业务属于制造业下的金属制品业(分
类代码 C-33)。
精密结构件是指具有高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高性能要求等特性的,在工业产品
中起固定、保护、支承、装饰等作用的塑胶或五金部件,并根据应用环境的不同,具备
可连接性、抗震性、散热性、防腐蚀性、防干扰性、抗静电性等特定功能。
精密结构件的应用十分广泛,主要下游行业包括锂电池、汽车、储能电站、通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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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机电设备、航空器材、高速机车等对结构件的加工精度和产品质量精度有严格要求
的领域,运用产品大到航天飞机、军工机械,小至家庭用具、电子配件,就不同应用领
域的精密结构件而言,其功能、特性、外形、成本等亦有较大差别。发行人目前生产的
精密结构件主要应用于锂电池和汽车领域,其所处产业链位置、涵盖产品类别及与下游
关系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所在行业: 下游行业:
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 锂电池及汽车行业
锂电 动力及储能锂电池 动力及储能 新能源汽车
池精 精密结构件行业 锂电 锂电池行业 等行业
密结 池行
构件 便携式锂电池 业 便携式锂电
行业 精密结构件行业 池行业
汽车
汽车行业
结构件行业
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和其下游应用行业的关系主要表现为:
1、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发展情况与其对应下游应用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
由于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是下游应用行业的重要配套行业,在既定产品结构和技术
水平下,下游产品和本行业产品的量之间存在固定配套比例关系,如锂电池对其结构件
盖板、壳的需求配比均为 1:1。因此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市场需求、行业规模、发展
空间等与下游行业存在紧密的相关性;即对于发行人,锂电池行业、汽车行业的市场容
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汽车结构件行业的市场规模。随着新能源汽车
产业的迅速崛起,目前动力锂电池行业正在迎来爆发式增长,推动相应的精密结构件行
业市场规模快速提升。
2、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是下游不可或缺的重要配套行业
结构件是工业产品的基础构架,决定了最终产品的外形特征和耐用程度,优秀的精
密结构件产品对精密度、质量、一致性和制造流程等有较高的要求,因此精密结构件行
业为影响下游行业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的重要配套行业。例如,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是锂
电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锂电池的安全性、密闭性、能源使用效率等都具有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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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业属于多技术交叉、工艺品质要求高、设备投入较大的资金密集
型高技术行业。
3、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领先企业往往与下游优质客户结成稳定的供应链关系
由于精密结构件与下游产品联系紧密,下游高端品牌客户通常会寻找优秀的精密结
构件供应商,共同研发,紧密配合,逐步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此外,精
密结构件制造商的产品生产过程一般通过精密生产设备和高水准的生产环境来保障,需
要采用柔性制造设备、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自动化、精细化程度较高的高端制造设
备,采用精度较高的模具,且制造环境对温度、空气中粉尘含量、设备表层绝缘程度等
均有较高要求;下游厂商对供应商的认证周期较长,更换成本较大;因此下游厂商在拥
有固定的精密结构件供应商后,一般不会轻易变更。优秀精密结构件制造企业能够融入
客户供应链体系,深入客户研发阶段,取得产品后续量产权。
(二)行业管理体制及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1、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精密结构件制造业管理体制主要为国家宏观指导及协会自律管理下的市场竞
争体制,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发改委承担行业的宏观调控及行政管理职能,不定
期发布行业政策对本行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
2、行业政策
(1)锂电池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序 颁布
法律、法规、政策 颁布部门 涉及内容
号 时间
信息产业部、发改委、 规定镉是―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并规定
《电子信息产品 商务部、海关总署、 为减少或消除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
1 污染控制管理办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有害物质或元素而采取相应措施。信息产业

法》 局、国家质量监督检 部对积极开发、研制新型环保电子信息产品
验检疫总局、环保部 的组织和个人,可以给予一定的支持。
加快电子元器件产品升级。……提高新型锂
《电子信息产业 2009 离子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等产品的研发生
2 国务院办公厅
调整和振兴规划》 年 产能力,初步形成完整配套、相互支撑的电
子元器件产业体系。
《国家重点新产 2010 把锂离子电池以及相关产品及技术列为优
3 科技部
品计划优先发展 年 先发展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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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颁布
法律、法规、政策 颁布部门 涉及内容
号 时间
技术领域》
发改委、科技部、工
《当前优先发展
信部、商务部、中华 2011 锂电池位于―信息‖大类中―10.信息功能材料
4 的高技术产业化
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 年 与器件类‖类型。
重点领域指南》
产权局
第二阶段:2010-2015 年实现混合动力汽车
《电动汽车科技 产业化技术突破。开展以能量型锂离子动力
5 发展 ―十二五‖ 专 科技部 电池为重点,电池模块化为核心的动力电池

项规划》 全方位技术创新,实现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大
规模产业化的技术突破。
《电子基础材料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用高效节能无刷电机、
6 和关键元器件―十 工信部 高性能磁性元件和动力电池,推动锂离子动

二五‖规划》 力电池的产业化。
《发改委<产业
2013 锂离子电池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九―轻
结构调整指导目
7 发改委 年修 工‖类中的第 16 小类,明确了对动力电池、
录(2011 年本)>
正 储能电池和正极材料发展的政策鼓励。
(修正)》
对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
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及性能、资
《锂离子电池行
8 工信部 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卫生和
业规范条件》 年
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要
求。
(2)汽车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序 颁布
法律、法规、政策 颁布部门 涉及内容
号 时间
《关于开展节能
与新能源汽车示 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
范推广试点工作 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
的 通 知 》( 2009 2009 昌等 13 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
1 财政部、科技部
年)和《节能与新 年 推广试点工作,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
能源汽车示范推 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
广财政补助资金 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管理暂行办法》
商务部、工信部、公 积极促进汽车销售,推动汽车市场健康有序
安部、财政部、国家 发展;鼓励二手车流通,大力培育和规范二
《关于促进汽车
2 税务总局、国家工商 手车市场;完善报废汽车管理制度,加快老
消费的意见》 年
行政管理总局、中国 旧汽车报废更新;努力开拓农村汽车市场,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促进农村汽车消费和更新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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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时间
会、中国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
《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员会关
于开展―节能产品 财政部、发改委

惠民工程‖的通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发改委、工信部、财
知》 政部联合发布的旨在推进节能减排的战略,
《财政部 国家发 指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 1 级或 2 级
3 展改革委员会 工 以上的十大类高效节能产品进行推广应用,
业和信息化部关 包括已经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
于印发―节能产品 财政部、发改委、工 2010 源汽车。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给予一次性
惠民工程‖节能汽 信部 年 定额补助。
车(1.6 升及以下
乘用车)推广实施
细则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 提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有
制定国民经济和 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中 2010
4 社会发展第十二 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
央委员会 年
个五年规划的建 等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切
议》 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指出中国计划用 20 年时间,使节能环保、
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整
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
《国务院关于加
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
快培育和发展战
5 国务院 支撑。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中
略性新兴产业的 年
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重点培育
决定》
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
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
车等产业。
整车及零部件和充电设施生产等相关企业,
要向社会公开相关产品的性能参数和使用
《关于进一步做
信息,如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好节能与新能源
6 财政部 的一次充电续驶里程、混合动力汽车的节油
汽车示范推广试 年
率、动力电池的充电方式、时间、寿命等,
点工作的通知》
以及上述产品的保修、保换条款,确保用户
全面了解和正确使用相关产品。
……技术路线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
《节能与新能源 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
汽车产业发展规 2012 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7 国务院
划 ( 2012—2020 年 产业化……到 2015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
年)》 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 50 万
辆;到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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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时间
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 200 万辆、累计产销量
超过 500 万辆,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企业……
推进动力电池及相关零配件、组合件的标准
化和系列化;……重点建设动力电池产业聚
集区域,积极推进动力电池规模化生
产,……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公共服务领
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私人购买新能源
汽车试点给予补贴;……逐步扩大公共机构
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规模……相关企
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强化金融服务支撑作用……
《关于组织开展
新能源汽车产业
技术创新工程的 奖励资金的支持对象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
财政部、工信部、科 2012
8 通知》、 新能源汽 整车项目(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
技部 年
车产业技术创新 燃料电池汽车)和动力电池项目两大类。
工程财政奖励资
金管理暂行办法》
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
2013-2015 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
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 10000 辆,其他城
《关于继续开展
财政部、科技部、工 2013 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 5000 辆。
9 新能源汽车推广
信部、发改委 年 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
应用工作的通知》
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
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30%。
《关于扩大混合
将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
动力城市公交客 财政部、科技部、工 2012
10 客车)推广范围从目前的 25 个节能与新能
车示范推广范围 信部、发改委 年
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
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2012
11 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车船税政策的通 局、工信部 年
知》
加快培训和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
略性新兴产业,到 2015 年,战略性新兴产
《国务院关于印
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8%左
发―十二五‖国家
12 国务院 右;2020 年达到 15%,新能源汽车成为国民
战略性新兴产业 年
经济先导产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提出新能源汽车产业路线发展图:到 2015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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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时间
产销量力争达到 50 万辆。到 2020 年,纯电
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
超过 500 万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
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
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产业化……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力
度,扩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
范围和规模。推进充电网络体系和设施建
设……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
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
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
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
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
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
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
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强制报 商务部、发改委、公 2012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
13
废标准规定》 安部、环保部 年 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 8 年,中型出租客运
汽车使用 10 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 12
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 13 年;专用校车使
用 15 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
轿车除外)使用 20 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
12 年,其他摩托车使用 13 年等。根据规定,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
废。
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加快
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大力
加强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解决动力电池
《国务院关于加
2013 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问题,加强驱
14 快发展节能环保 国务院
年 动电机及核心材料、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发
产业的意见》
和产业化,加快完善配套产业和充电设施,
示范推广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
车、空气动力车辆等。
至 2015 年末,科技创新对国家实现节能减
排目标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自主知识产权
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体系初步形成,节能减
《2014-2015 年节 排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节
15 能减排科技专项 科技部、工信部 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体系初步建立,

行动方案》 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形成规模效应。
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等领域的
规模化推广示范……继续推进―十城千辆‖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推动新能源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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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2014-2016
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
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
于 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国务院办公厅 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
关于加快新能源 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
16 汽车推广应用的 国务院 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有关方

指导意见》(2014 面要抓紧研究确定 2016-2020 年新能源汽车
年) 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 2014 年
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
期;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
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地区
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
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
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以及
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
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自 2014 年 9 月 1
《关于免征新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20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免征车辆购置税。
17 源汽车车辆购置
局、工信部 年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
税的公告》
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
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
理。
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 年)》;实施新能源汽车―纯电驱
动‖技术转型战略;完善电动汽车―三纵三横‖
《国家重点研发 技术体系和新能源汽 车研发体系,升级新
计划新能源汽车 2015 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抓住新能源、
18 科技部
重点专项实施方 年 新材料、信息化科技带来的新能源汽车新一
案(征求意见稿)》 轮技术变革机遇,超前研发下一代技术;到
2020 年,建立起完善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科
技体系和产业链。为 2020 年实现新能源汽
车保有量达到 500 万辆提供技术支撑。
至 2020 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
《关于加快推进
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
新能源汽车在交
19 交通运输部 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 30 万辆;新
通运输行业推广 年
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
应用的实施意见》
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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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 年新 财政部、科技部、工 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
20 能源汽车推广应 业和信息化部、发改 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

用财政支持政策》 委 补助,实行普惠制。
《关于 2016-2020 财政部、科技部、工
2015 四部委将在 2016-2020 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
21 年新能源汽车推 业和信息部、发展改
年 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
广应用的通知》 革委
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面向全国所有省
《关于―十三五‖
(区、市)。2016 至 2020 年,只要充电基础
新能源汽车充电
财政部、科技部、工 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
设施奖励政策及
22 业和信息部、发展改 模较大的省(区、市),都将会获得中央财
加强新能源汽车 年
革委、国家能源局 政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应专门用于支持充
推广应用的通知
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
(征求意见稿)》
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
到 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 1.2
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480 万个,以满足
全国 500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务与私
人乘用车领域,新增超过 430 万个用户专用
《电动汽车充电 充电桩;公共充电领域,新增超过 2400 座
基础设施发展指 发改委、能源局、工 2015 城市公共充电站与 50 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
23
南 ( 2015-2020 信部、住建部 年 桩。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四纵四横‖
年)》 的城际快充网络,新增超过 800 座城际快充
站;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
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 3850 座公
交车充换电站、2500 座出租车充换电站、
2450 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到 2020 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
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
5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较完善
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
《国务院办公厅 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持续
关于加快电动汽 2015 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
24 国务院
车充电基础设施 年 系。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
建设的指导意见》 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
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
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
公共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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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以使用
者居住地基本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
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
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
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
《住建部关于加
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
强城市电动汽车
25 住建部 原则上,每辆电动汽车要有一个基本充电车
充电设施规划建 年
位,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
设工作通知》
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
的 10%,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
一座快速充换电站,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
次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支持和促进电动汽车
推广应用。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目标,对燃
《新能源汽车碳
2016 油汽车规模企业设定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
26 配额管理办法(征 发改委
年 车产销量的年度比例要求,并折算为企业应
求意见稿)》
缴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数量。
(三)发行人所在行业基本情况
1、锂电池及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基本情况
锂电池自上世纪 90 年代初实现产业化以来,由于其具有能量密度高、工作电压大、
循环寿命长、充电速度快、放电功率高、自放电率小、记忆效应小和绿色环保等突出优
势,得到了迅速的发展;2000 年以后,锂电池在手机电池领域逐步占据主导地位,直
至基本垄断手机电池领域,同时在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等领域也得到了广
泛应用,并逐步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拓展。近些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概念不断深入人
心,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发展迅速,其在总体锂电池行业中
的市场份额占比快速提升。
全球锂电池行业近年来快速增长。根据 IIT 的统计数据,2005 至 2015 年,全球锂
电池总需求量 8Gwh 增长到 57Gwh,市场规模从 56 亿美元增长到 221 亿美元,复合年
增长率分别高达 21.7%和 14.7%;预计 2025 年全球锂电池总需求量和市场规模将分别
达到 184Gwh 和 363 亿美元,未来十年复合年增长率预计分别为 12.4%和 5.1%,将继
续维持在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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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363 200
347 354 359
350 325 328 332 184 180
300 282 294 163
249 138
250 221 129
207
200 165 169 96
85
150 110
97 90 57
100 81
56 64
33 40
50 22 28
15 15
8 11 13
0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2017E 2018E 2019E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全球锂电池市场规模(亿美元,左轴) 全球锂电池总需求量(Gwh,右轴)
数据来源:IIT
注:IIT 报告在锂电池行业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但其所统计的数据仅是全球富有代表性企业的数据,
其中关于中国的统计数据包含 5 家以上企业(比亚迪、力神、ATL、比克、光宇等)的数据。本招
股意向书他处所引用的 IIT 数据亦采取同样的统计口径。
我国锂电池市场规模亦不断提升。根据高工锂电的统计,2011 至 2015 年间,中国
锂电池产量从 12Gwh 增长到 46Gwh,增长了 2.8 倍,预计 2016 年将达到 70Gwh;中国
锂电池市场规模亦从 2011 年的 277 亿元增长到 2015 年的 850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高达
32.4%,预计 2016 年市场规模将达 1,220 亿元。
1,400
1,220
1,200 70 70
1,000
800
600
401 30
400
277 23
200 12
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中国锂电池产值(亿元,左轴) 中国锂电池产量(Gwh,右轴)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随着消费电子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形成全球化采购和资源配置格局,锂电池产业正
逐步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全球锂电池行业的地位迅速提升。
在动力锂电池方面,由于我国政府大力支持、市场空间广阔、相关上下游行业配套等因
素的共同影响,中国动力锂电池企业在全球动力锂电池领域已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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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份额迅速增长;在便携式锂电池方面,随着中国工业技术、工艺水平、产品品质等的
提升,成本优势的体现以及一批先进精密结构件等配套企业的崛起,松下、三星、LG
等多家锂电池产业巨头纷纷在华设立子公司或将生产制造部门甚至研发部门迁至中国,
从而使得近年来锂电池材料国产化比例快速提升。而从 2011 至 2015 年的数据来看,中
国市场份额增加了 15 个百分点,预计未来几年仍将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60%
52% 52%
50%
中国锂电池市场份额 48%
39%
40% 35% 36%
33%
30%
20%
10%
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2017E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从锂电池下游应用来看,随着电子产品对高效化、轻薄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智能手
机、平板电脑、移动电源等便携式锂电池应用领域的发展是最近几年驱动锂电池行业持
续增长的主要动力。随着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受国家政策支持、技术进步等作用高速发展,
动力锂电池等行业板块发展迅速,并将在未来迎来更快的增长。
根据高工锂电的统计数据,2015 年中国和全球锂电池下游应用领域分布情况如下
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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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锂电池下游应用 全球锂电池下游应用
笔记本,
储能, 5.9%
其他, 2.6% 4.3% 其他, 2.9%
电动汽车,
手机, 26.7% 笔记本,
29.2%
12.4%
电动汽车,
36.6% 电动自行车,
平板, 6.9% 3.2%
手机, 22.6%
电动工具, 移动电源,
1.3%
电动自行车, 移动电源, 电动工具, 9.0%
4.9% 10.8% 平板, 12.6% 2.1%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以下分别介绍动力及储能锂电池行业、便携式锂电池行业及其精密结构件行业的基
本情况:
(1)动力锂电池及其精密结构件行业基本情况
动力锂电池主要应用于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
汽车。
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随着全球节能环保意识的提升,以及
拉动经济增长等的需要,以锂电池为代表的清洁能源逐渐成为未来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发
展方向,中国、德国、日本、美国等全球主要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国均推出政策大力推进
本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根据 IIT 的统计数据,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从 2009 年的 74 万
辆增长到 2015 年的 216 万辆,复合年增长率达 19.5%,预计到 2025 年,全球新能源汽
车销量将达到 660 万辆,未来十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将达 11.8%。过往,新能源汽车销售
中以混合动力汽车为主,但近年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以电力为主要
能源来源的汽车销量增速更快,预计未来,其增长率将远远超过混合动力汽车。
1-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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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3,000 2,840 2,930
2,620 2,730
2,495 2,555
2,500 2,357 2,244
2,225
2,068 2,072
1,870 1,895
2,000 1,637 1,741 1,663 1,722
1,467 1,388 1,503 1,355 1,422
1,500 1,220 1,187 1,279
980 1,070
868 851
1,000 735 831 823 703 646
194 306 482 474
59 118
500
63 89 130 190
31 41 12
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2017E 2018E 2019E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纯电动汽车(千台)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千台) 混合动力汽车(千台)
数据来源:IIT
我国出于减少汽车排放污染、降低原油资源依赖,把握汽车行业发展契机等战略
需要,亦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2012 年 7 月,国务院正式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规划(2012-2020)》,提出我国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
的主要战略取向;并且设定中长期发展目标,2020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
车累计产销量超过 500 万辆。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从 2011 年
的 0.8 万辆左右高速增长到 2015 年的 37.9 万辆,复合增长率达 161.5%,其中半数以上
为纯电动汽车,预计 2016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将达 67.5 万辆左右,将继续呈现翻番
式的增长。
80 375.4% 400%
355.5% 67.5
70 350%
60 300%
50 250%
37.9
40 200%
30 150%
78.1%
20 100%
49.3% 40.0% 8.3
10 50%
0.8 1.3 1.8
0 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万辆,左轴)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率(右轴)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目前,锂电池是电动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技术体现点之一,在新能源汽车
的成本中占比很高,因此动力锂电池已逐步成为未来全球锂电池行业的重要增长点。
全球动力锂电池市场从 2010 年左右开始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而亦呈现高速
1-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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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态势,总需求量至 2015 年达 9Gwh,市场规模达 41 亿美元,2011 至 2015 年间的
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 73.2%和 61.7%,市场规模占总体锂电池市场比例从接近零上升至
22%;预计未来十年,全球动力锂电池市场将继续迅猛增长,预计至 2025 年,总需求
量和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 85Gwh 和 177 亿美元,未来十年复合年增长率预计分别为
25.2%和 15.7%,市场规模占比将迅速提升至 48%左右:
200 177 90
180 165 171 85 80
156
160 138 141 144 71
140
120 110
52
93
100
80 63
60
41
40 30
23
13
20 1 6
4 6
0 0 1 2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2017E 2018E 2019E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全球动力锂电池市场规模(亿美元,左轴) 全球动力锂电池需求量(Gwh,右轴)
数据来源:IIT
我国动力锂电池行业亦迎来良好发展机遇。根据高工锂电的统计,2011 至 2015 年
间,中国动力锂电池产量从 1.1Gwh 增长到 19.9Gwh,复合年增长率为 106.2%。
25 250%
19.9
219.5%
20 200%
15 150%
129.9%
10 100%
6.2
74.7%
5 2.7 50%
1.1 2.0 35.9%
0 0%
2011 2012 2013 2014
中国动力锂电池产量(Gwh,左轴) 中国动力锂电池产量增长率(右轴)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注:上图统计的动力锂电池包括应用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等上的锂电池
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市场将随着上述行业的发展而迅速扩大。锂电池由正极材
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和精密结构件等组成,其中精密结构件主要为铝/钢壳、
1-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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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板、连接片等,是锂电池及锂电池组的主要构成材料之一。由于新能源汽车需要的是
大功率电能,因此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往往使用上百个电芯串、并联以保证能量的供应。
由此来说,一般单个动力锂电池结构件的市场价格是传统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的几十甚
至上百倍。而且不同于传统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需要结合部分
汽车结构件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仅有产品同时满足高度精密性、一致性要
求的少数大型精密结构件生产厂商方能与国内外领先汽车厂商进行相应产品的联合开
发和配套供应。
目前精密结构件占动力锂电池生产成本的比重一般高于便携式锂电池,随着动力锂
电池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机遇,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市场也将迎来高速的发展。
(2)便携式锂电池及其精密结构件行业基本情况
便携式锂电池主要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等便携式电子产品
领域。
全球便携式锂电池行业有所波动,总体呈增长态势,各细分市场构成将发生较大
变化。随着电子产品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普及率的提升,便携式锂电池应用领域的
逐步扩展,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更新换代频率的加快,便携式锂电池产品的发展水平和
供应频率亦持续提高,便携式锂电池的总体市场需求逐步增大。2006 至 2015 年,全球
便携式锂电池总需求量从 2006 年的 11Gwh 增长到 2015 年的 47Gwh,市场规模总体从
64 亿美元增长到 177 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 17.5%和 12.0%;预计 2025 年全球
便携式锂电池总需求量和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 96Gwh 和 184 亿美元,未来十年复合年
增长率预计分别为 7.4%和 0.4%,便携式锂电池市场总体市场规模将继续保持在较高水
平。然而便携式锂电池的各细分市场的增长情况存在较大差异,近年来下游手机厂商普
遍出现使用聚合物锂电池、替代传统方型锂电池等的趋势。就总体锂电池行业分形状市
场规模而言,根据 IIT 的统计,聚合物锂电池细分市场呈现高速增长,而方型锂电池的
出货量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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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184 187 182 185 185 186 189 187 185 184
173 177
180
158 155
160
92 96
140 86 89
80
120 109
97
100 89 62
81
80 64
44
60
40
21
20 11 13 15 15
0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2017E 2018E 2019E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全球便携式锂电池市场规模(亿美元,左轴) 全球便携式锂电池市场需求量(Gwh,右轴)
数据来源:IIT
我国便携式锂电池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生产和出口大国。根据高工锂电的
统计,2011 至 2015 年间,中国便携式锂电池总体产量从 10.9Gwh 增长到 23.7Gwh,复
合年增长率为 21.4%。和全球市场的趋势相仿,我国便携式锂电池领域也明显出现了聚
合物锂电池取代方型电池的趋势,方型电池在便携式领域的产量比例呈下降趋势,而聚
合物锂电池的产量和占比增速领先。
25 23.7 35%
21.6
32.9% 18.5 30%
20
28.5%
25%
14.4
15 20%
10.9
10 16.3% 15%
10%
10.0%
5
5%
0 0%
2011 2012 2013 2014
中国便携式锂电池产量(Gwh,左轴) 中国便携式锂电池产量增长率(右轴)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注:上图统计的便携式锂电池包括应用在笔记本、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数码产品上的锂电池。
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市场将伴随下游行业的发展而同步增长。锂电池由正极
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和精密结构件等组成,其中精密结构件主要为铝/钢壳、
盖板、连接片等,是锂电池及锂电池组的主要构成材料之一。随着下游需求的持续发展,
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也形成了相当的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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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储能锂电池及其精密结构件行业基本情况
除了前文所述的动力锂电池和便携式锂电池外,其他锂电池应用领域亦存在良好的
市场增长机遇,如最近几年储能锂电池即成为锂电池市场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其
相关的精密结构件市场持续发展。储能锂电池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发电设备、储能电站、
通信储能、家庭储能等领域。2011 至 2015 年,全球储能锂电池总需求量从 2011 年的
0.2Gwh 增长到 2015 年的 1.0Gwh,市场规模总体从 1.3 亿美元增长到 3.4 亿美元,复合
年增长率分别为 49.5%和 27.2%。预计至 2025 年,全球储能锂电池总需求量将继续保
持增长态势,达到 3.7Gwh,未来十年复合年增长率达 14.0%;然而随着全球储能锂电
池单价下降较快,预计至 2025 年,全球储能锂电池市场规模将有所下降,达到 2.5 亿
美元,但仍保持相当的市场容量。
4
3.4 3.7
2.9 3.4
3 2.6 2.7 3.0 2.6
2.5 2.5
2.2 2.3 2.4 2.3
2.5
2 1.7 1.7
1.9
1.3 1.3 1.7
1.5
1.2
1 1.1 1.3
1.0
0.8
0.5
0.2 0.3
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2017E 2018E 2019E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全球储能锂电池市场规模(亿美元,左轴) 全球储能锂电池总需求量(Gwh,右轴)
数据来源:IIT
根据高工锂电的统计,2011 至 2015 年间,中国储能锂电池产量从 0.5Gwh 增长到
2.8Gwh,复合年增长率为 53.8%。
3 2.8 100%
87.0% 90%
76.9%
80%
2.1
2 70%
1.5 60%
50%
37.2% 33.2% 40%
1 0.8
30%
0.5 20%
10%
0 0%
2011 2012 2013 2014
中国储能锂电池产量(Gwh,左轴) 中国储能锂电池产量增长率(右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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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随着储能锂电池行业的发展,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板块亦成为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行业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之一。
2、汽车及汽车结构件行业基本情况
汽车结构件作为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汽车的使用寿命、行驶舒适度等产生重要
影响。汽车行业的市场容量和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配套汽车结构件的市场容量和
结构,汽车销量的逐年提升不断推动汽车结构件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现代汽车工业
对汽车整车品质及安全性能的要求逐年提升,这也将一定程度推动汽车结构件向高品质
高价格的方向发展。
中国系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国,2015 年中国汽车年产量达 2,484 万辆,2010
至 2015 年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5.9%。
中国汽车产量
单位:万辆
3000
2,387 2,484
2500 2,373
2,060
1,865 1,919
2000
1500
1000
500
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伴随着汽车市场的旺盛需求,汽车行业企业也实现了较快的发展,尤其为本土的
汽车制造厂商带来了发展机遇。在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以比亚迪等为代
表的我国优秀自主品牌汽车厂商实现了快速发展。2015 年,我国汽车制造业企业销售
收入达 7.02 万亿元,2011 至 2015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0.3%:
1-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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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
单位:亿元
80,000
70,157
70,000 66,677
60,540
60,000
50,532
47,419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0
2011 2012 2013 2014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受益于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配件和零部件市场亦快速发展。2014 年,我国
汽车配件和零部件企业销售收入达 2.91 万亿元,2011 至 2014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3.7%,
略快于汽车制造业增长速度:
29,074
30000 27,097
25000 22,267
19,779
20000
15000
10000
2011 2012 2013
中国汽车配件和零部件企业销售收入(亿元)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随着下游汽车行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稳步发展,汽车结构件市场前景广阔,
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市场结构将更加优化。
(四)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
1、精密结构件行业逐步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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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产品生命周期缩短、供需反应速度加快等市场趋势作用,
锂电池、汽车的品牌制造商往往趋向于专注其核心业务,如核心制造环节、品牌管理、
产品设计和营销网络建设等,而将部分辅助生产环节外包给响应效率较高的专业制造商
或服务商,由此推动了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形成独立的市场板块并蓬勃发展。
同时,精密结构件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规格、型号较多,不同型号、类型的结构
件产品均需要单独进行设计和研发,以适应各终端产品的技术要求。因此,对精密结构
件制造企业的行业专注度以及专业化、精细化、装备自动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大客户策略是国内精密结构件行业的普遍特征和模式
目前,国内精密结构件行业发展较好的企业基本有其固定合作的下游品牌客户。由
于与位居前列的优势终端产品厂商紧密合作可以获得稳定增长的订单需求、分享下游行
业的增长、并维持较为稳定的利润空间,因此集中化战略成为精密结构件行业优秀企业
的普遍选择。一旦能够融入知名客户供应链体系、深入客户研发阶段并取得产品后续量
产权,精密结构件厂商的长期业绩便能够得到较好的保证。
同时,精密结构件产品终端客户的品质和技术标准各不相同,优质大型客户尤其是
国际高端客户在确定精密结构件供应商前,一般会经过较长时间(3-5 年)的技术和产
品磨合,以确保符合自己的品质和技术标准,认证周期长,前期的模具等开发成本较高,
供应商的替代成本较高,客户与供应商之间通常具有长期稳固、高度信任的合作关系。
此外,为了节约前期成本,提高供应商配合度,下游客户一般就某类精密结构件仅选择
单一或少数几家认证供应商,导致本行业的客户黏性大,公司收入集中度高。
3、精密结构件行业具有分层效应、示范效应突出的特点
由于精密结构件制造对生产的精密度、一致性、高效性、灵活性等有较高的要求,
且需要企业在长期生产过程中积累相关的经验,因此下游企业,尤其是下游的领先企业
在选择和认证供应商时较为谨慎,对供应商在相关行业的历史表现、与本行业龙头企业
合作的往绩等有较高的要求。精密结构件制造业表现出典型的分层效应,各梯队的生产
企业分别与下游的各层级品牌商对接、合作。
以锂电池结构件行业为例,其即具有典型的示范效应。松下、三星、LG、索尼等
国际企业是全球锂电池行业最高标准的代表,在通过以上国际品牌企业的认证并成为其
1-1-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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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后,标志着企业的技术和品质管理能力达到国际水平,将有效吸引其他优质客户
资源向企业聚集。
(五)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及其趋势
1、基本技术
精密结构件的生产须经过精密模具设计及制造、精密冲压、精密拉伸和注塑成型等
主要工艺和流程,其基本技术情况如下:
(1)模具技术
模具是工业生产的基础工艺设备,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产品制
造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本行业是典型的模具应用行业,模具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
度上决定着产品的精度、质量以及生产企业的效益和新产品的开发能力。
另外,由于精密结构件产品种类繁多,每种型号的结构件产品均需单独制造模具、
单独研发。因此,具备较强模具开发能力的企业可根据不同业务的要求快速灵活地开发
相应定制化模具,迅速扩展业务;模具技术欠缺的企业则在开发效率和业务扩展能力上
受到明显限制。
(2)冲压加工技术
冲压加工是一种金属冷变形加工方法,是金属塑性加工的主要方法之一。冲压加工
借助于常规或专用冲压设备的动力,使金属材料在模具里直接受到变形力,产生分离或
塑性变形,从而获得一定形状、尺寸和性能的产品零件。通过优异的冲压加工技术,生
产企业可获得省料、节能、高效,易于实现机械化与自动化等优势,同时使得冲压产品
具备质量稳定、互换性好、可加工产品尺寸范围广、形状复杂、产品强度和刚度高的优
点。
(3)拉伸加工技术
拉伸技术是利用专用模具将冲裁或剪裁后所得的平板坯料制成开口空心件的一种
工艺方法。拉伸所用的模具一般由凸模、凹模和压边圈(有时可不带压边圈)三部分构
成。在拉伸开始时,平板扭料同时受凸模压力和压边圈压力作用,其凸模的压力要比压
边圈的压力大得多。坯料受凸模向下的压力作用,随凸模进入凹模,最后使得坯料被拉
1-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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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成开口的筒形件。拉伸件的可加工尺寸范围相当广泛的,小至几毫米的钟表零件,大
至 2~3m 轮廓的汽车及拖拉机壳体的零件,都可以用拉伸方法制成。
(4)注塑加工技术
注塑加工是利用注塑设备将塑胶粒子加热融化成液体状态,向模具空腔注入液态塑
胶,待稳定冷却成型后得到注塑产品的加工技术。模具可以是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
成,模具的空腔形状就是塑胶零件的形状。
2、其他延伸技术
由于精密结构件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对产品强度、安全性、生产效率等方面要求的不
断提升,仅仅掌握以上基本生产技术已不能适应下游高端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行业前
沿技术不断向高精端发展,因此也对精密结构件行业领先企业的持续技术创新、产品更
新换代速度、研发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以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为例,其前沿技
术包括:
(1)安全性方面技术
锂电池,尤其是动力锂电池的防爆设计是关乎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最重要因素。如
何对结构件工艺进行研发,合理设置安全阀,对电池泄压时的流量进行管理以及在泄压
前及时断电是行业的研究前沿之一。
(2)焊接工艺方面技术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焊接点的材料运用、焊接工艺、精密度等直接影响到电池的导
电性能、使用寿命甚至安全性。目前,国际先进的在电流导引的盖板极柱上采用的摩擦
焊接技术能够大幅降低电阻,防止短路,并有效避免材料氧化现象,该技术仅由少数行
业领先企业掌握。
(3)电池连接方面技术
在动力锂电池领域,通常电池在使用过程中都需要采取多个串、并联的方式,因此
需要对电池进行有效的物理连接,以保证行驶的安全性。传统的硬性金属材料连接可能
导致行驶过程中电池之间由于震动导致的接触面内阻增大,从而影响电池的性能和汽车
的安全。目前,一种前沿解决方法是在电池外连接上采用高分子铜和铝的焊接技术,将
1-1-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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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箔卷绕后进行高分子焊接,使电池之间的连接件呈现软性的形态。
(4)高效生产方面技术
精密结构件制造对产品的精密度、质量有较高要求,其过程一般通过精密生产设备
和高质量的生产环境来保障。同时,为保证较快的响应速度和较高的生产效率,需要根
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精密结构件自动化设备研发、柔性生产线快速调整,并掌握连续拉
伸、连续焊接等工艺,以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降低制造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增强生产竞争力。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锂电池具备绿色环保、高效能的特点,受到市场的普遍青睐和国家政策的大
力支持
锂电池属于二次电池(可充电电池),二次电池还包括铅酸电池、镍镉电池等,但
上述两种电池的使用和废弃都有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而锂电池是最具环保价值的
绿色电池之一。面对日益紧迫的环保压力,各国均积极推广锂电池的使用,如我国国务
院就出台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大力发展锂电池,逐步降低电池行业铅、汞、镉等重金属
的耗用量;国家科技部把锂离子电池以及相关产品及技术列为优先发展技术领域;发改
委也将锂离子电池归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
化重点领域。此外,锂电池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和对传统燃料的取代,亦有
利于改善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的使用。
此外,锂电池还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的特点,因此应用领域持续扩大,且
已在新能源汽车、手机、平板电脑等应用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由此也带动锂电池精密结
构件产业快速扩张。
(2)新能源汽车成为新兴的蓝海市场,将带动相关的动力锂电池和汽车结构件市
场高速发展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世界主要的汽车厂商均制定了新型电动汽车的发展
规划,并将逐步进入批量化生产阶段。我国也出于降低传统燃油汽车污染、减少对原油
1-1-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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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资源的依赖,把握汽车行业新发展契机等战略因素,优先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尤其
是纯电动车。国务院及各部门陆续出台的支持政策包括将新能源汽车列为战略性新兴产
业,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整车厂和零部件厂的补
贴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领域、政府用车领域、邮政物流等专用领域的使用,
建立充电站设施的完善机制等。
电池技术是电动汽车的核心技术,―三横‖产业链布局之一,也是制约电动汽车行业
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锂电池目前仍是电动汽车电池的主流解决方案,在新能源车的成
本中占比很高,是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动力锂电池结构件需要同时具备锂电池构件的
和汽车结构件的技术和品质,在结构件的交叉市场形成了巨大的市场空间,系未来结构
件发展的蓝海领域。少数具有交叉技术优势的企业,将随着未来新能源汽车的井喷需求
和批量化、规模化生产,而获得巨大的发展。
(3)手机等电子产品需求旺盛,推动便携式锂电池市场规模增长
受消费电子时代到来、人均收入水平提升和通讯资费下降等因素推动,手机等电子
产品市场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根据 Gartner 的统计,2015 年全球智能手机销售量
达到 14 亿部。未来,上述电子产品巨大且持续增长的需求空间将持续推动其使用的便
携式锂电池市场的发展,从而为公司所在的精密结构件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前景。
(4)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全球锂电池行业的地位迅速提升
在动力锂电池方面,由于我国政府大力支持、市场空间广阔、相关上下游行业配套
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中国动力锂电池企业在全球动力锂电池领域已拥有举足轻重的地
位,市场份额迅速增长;在便携式锂电池方面,随着中国工业技术、工艺水平、产品品
质等的提升,成本优势的体现以及一批先进精密结构件等配套企业的崛起,松下、三星、
LG 等多家锂电池产业巨头纷纷在华设立子公司或将生产制造部门甚至研发部门迁至中
国,从而使得近年来锂电池材料国产化比例快速提升,为我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业的
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2、不利因素
(1)动力锂电池技术路线尚存在不确定性,完全发展成熟尚待时日
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纯电动汽车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近年来发展迅速,其关键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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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动力锂电池的技术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目前动力锂电池的未来技术方向仍不
完全明朗,如其应用材料是采用磷酸铁锂、锰酸锂、三元材料还是其他,电池形态是圆
形、方形还是软包装,是采用单体大容量电池技术方案还是采用小容量电池串、并联技
术方案等均未能实现完全统一;目前,不同品牌、厂家的技术方案不尽相同,未来的技
术路线也存在一定的争议。虽然不论采取哪种路径,对精密结构件的需求不会消失,但
是相关技术不成熟带来的不确定性会对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的发展前景、市场格
局等带来一定的风险。
(2)国内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近年来,我国锂电池行业、精密结构件行业技术发展迅速,行业中的领先企业通过
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攻关,具备了一定科研开发实力,在材料和工艺研发、精密模具
设计制造、精密成型技术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满足了国内下游客户对产品和结构件的
大部分需求。但在部分关键技术环节、行业重要技术的探索方面仍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
一定差距,整个行业的总体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行业供求状况和利润水平
1、行业供求状况
目前,在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和纯电动汽车、整合铅酸电池产业的大背景下,
相关的锂电池行业,特别是动力锂电池市场规模快速提升,尤其是技术含量足、品质水
准高的锂电池产品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并且存在国产替代进口的趋势;锂电池及其
主要材料市场迎来新的投资热潮。
2、行业利润水平
精密结构件行业的毛利率大多在 15%-30%之间,根据具体细分行业类型、客户种
类、产品附加值水平等有所不同。主要精密结构件上市企业 2015 年的毛利率对比情况
如下图所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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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ind 资讯
而目前,我国锂电池主要材料行业领先企业的毛利率在 20%-30%左右,其中,新
兴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如动力锂电池材料的毛利率较高;与领先高端下游企业合
作的公司毛利率亦较高。
(八)行业壁垒
1、客户资源和客户认证壁垒
精密结构件制造企业与下游大型客户建立稳定供应关系的门槛很高。下游行业的知
名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要经过严格、复杂及长期的认证过程,会进行大量的实地考察、
打样、试产、检验等程序。知名下游企业要求供应商具有完善的业务管理体系、质量控
制体系、环境控制体系,以及较强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服务实力,并会考察供应商
在该行业生产类似产品、与类似企业合作的经验和背景。而一旦成为知名企业的合格供
应商,通常会与其形成高度信任的稳定供应链关系;由于更换成本较高,通常不会对稳
定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轻易调整。因此,新进入企业短时期内很难获得下游大型知名企业
的认可和合作,本行业具有较高的客户资源壁垒和客户认证壁垒。
2、技术和人才壁垒
精密结构件行业属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综合了金属材料、机械工程学、模具开发、
化学、电子、机电、精密控制等多种学科的技术,每个环节的技术水平都将对产品的质
量和性能产生直接影响;并且本行业的制造工艺、质量控制等需要在进行大量的生产实
践后方可习得,尤其在前期的产品研发、模具开发和针对客户不同产品的快速响应等方
面,需要积累深厚的行业经验后才能和下游客户进行良好的对接和配合。新进入企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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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短期内实现多学科的交叉整合,掌握核心工艺和关键技术。因此较高的综合技术积
淀要求造就了较高的行业技术壁垒。
此外,随着先入企业通过和国际知名企业的长期合作,有效培养了专业而能适应市
场要求的研发人才队伍,新进入企业难以获得相应的机会;随着科技的发展,市场对产
品的技术水平要求持续上升,工艺要求更加复杂,先入企业和新进入企业之间的技术和
人才差距不断扩大。
3、规模和资金壁垒
精密结构件行业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尤其在中高端精密结构件领域和新兴的动力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单套生产设备的资金投入巨大;而且若下游高端客户是国际知
名企业,其较为强势,通常会与上游供应商约定一定的付款账期,供应商需要进行一定
的流动资金投入。新进入企业在业务开展阶段体量较小,通常难以积累庞大的资金进行
大规模设备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此外,本行业企业具有典型的规模效应,在生产规模
达到一定程度后,固定成本得到有效分摊,边际生产成本会逐步下降,规模效益逐步显
现,从而在单位成本上占据优势。新进入企业通常销售规模较小,同等技术条件下难以
在成本上和先入企业竞争。
(九)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和季节性
精密结构件广泛应用于锂电池、汽车等领域,而锂电池是新能源汽车、手机、笔记
本等消费电子产品、电动工具、储能工具等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行业总体面向多行
业客户服务,不同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不尽相同,整体来看,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未
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2、区域性
我国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其形成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各
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配套设施状况、交通和出口便利性、下游行业的分布、政策的倾
斜程度等。
目前,受终端需求以及下游锂电池、汽车等行业地域分布的影响,我国精密制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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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分布主要集中于珠三角、长三角及环渤海等开放程度较高的经济圈,以便于配套下
游主要企业,缩小供货半径,降低响应时间,上述区域集中了全国大多数的精密制造企
业。但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成本优势的体现,西北、西南等区域近年来也迎来
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十)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精密结构件制造业的上游行业是金属、塑料等行业,精密结构件产品应用领域广泛,
下游行业主要包括锂电池、汽车、船舶、通信、航空航天等行业。
上游原材料的供求关系、质量水平对本行业的发展和盈利能力有一定的影响,具体
表现为: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将导致采购成本的变化,进而对产品短期内的利润水平产生
一定的影响;原材料的质量与性能影响到产品的品质及可靠性。
下游行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精密结构件行业的发展,精密结构件应用领域广泛,涉
及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整体来看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单个或少数几个行业的
需求变化对整个行业的冲击较小。本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锂电池制造行业和汽车制造行
业,两行业均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竞争特点
我国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经过十几年的积累,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
上重要的精密结构件制造国。但整体来看,国内精密结构件制造企业生产工艺水准参差
不齐,中小企业较多。此外,对应下游不同应用领域的精密结构件制造商之间不存在直
接的竞争关系。具体从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角度分析,目前,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
结构件行业具有以下共性特点:
1、行业梯队效应、分层效应明显
按照不同的市场定位,可将我国锂电池和汽车结构件行业分为若干梯队,每一梯队
均对应不同层次的下游客户,具有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由此也拥有不同的利润空间。
第一梯队是我国少数掌握精密结构件核心技术且品质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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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其雄厚的研发实力、优异的模具开发能力、品质管理能力、快速供应能力,定位于
全球中高端市场,定位客户以国际及国内知名企业为主。第二梯队是数量较多的掌握基
础制造工艺、主要供应国内中低端结构件市场的厂商,尽管其具备一定的结构件制造能
力,但在企业规模、资金实力、模具开发能力、品质管理能力、快速供应能力等众多方
面与第一梯队存在显著差距,占据了中低端市场的主要份额。第三梯队则由不完全掌握
模具技术,产品线单一、自主创新能力比较弱的小型企业组成,其产品同质化程度高,
资金和技术能力较低,客户较为单一,主要向本地区的低端下游客户供货。
2、市场格局日趋集中
虽然目前,锂电池和汽车结构件行业各梯队、各层级的企业均有各自的盈利模式和
生存空间,但未来,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的持续增加、
下游行业市场份额集中度的持续提高和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中低端市场企业的生存空
间将逐步受到压缩,第三梯队乃至第二梯队的公司将陆续出现被淘汰的现象,而拥有技
术优势、管理优势的高端参与者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融入下游高端客户的供应链
和认证体系,参与客户的研发和设计环节,与客户建立更加长期紧密的合作联系和高度
信任关系,行业集中度有望呈现进一步提高的趋势。
(二)行业竞争格局
具体来说,公司所处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汽车结构件行业竞争情况如下:
1、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市场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市场格局相对集中,主要由下游锂电池电芯行业企业集中度较
高所导致,从全球市场来看,松下、三星 SDI、LG、ATL、比亚迪、索尼等前几家领军
企业市场份额最高(见下图),且其合计在整体锂电池市场的总份额已达较高水平。该
等企业均有合作较为稳定的供应商,其中的国际领先企业选择的规模较大的合作方包括
日本、韩国等国外厂商。在国内市场,能够满足国际高端客户认证的行业参与者并不多,
发行人正是其中的领军企业之一,且与上述主要企业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
年来,受益于锂电池产业链向中国的转移趋势,国内的优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企业有进
一步扩张的潜力,国内市场的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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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球锂电池厂商产值市场份额
松下, 12.8%
其他, 29.7% 三星SDI, 11.3%
福斯特, 0.7%
比克, 0.7%
微宏动力, 0.9%
万向A123, 1.0%
LEJ, 1.1%
MAXWELL, 1.4% LG, 10.3%
合肥国轩, 1.5%
AESC, 1.8%
ATL(含CATL),
沃特玛, 2.0% 10.0%
光宇集团, 2.1%
力神, 2.3% 索尼, 4.6% BYD, 6.2%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中国锂电池电芯厂商众多,根据高工锂电的统计,2015 年底超过 700 家,但和全
球锂电池行业格局相仿,其中规模大的锂电池电芯厂商不多,年产值 15 亿元以上的仅
8 家。根据高工锂电的统计,位列产值前 8 名的企业合计市场份额为 53.4%,其中 ATL、
力神、比亚迪等排名领先的企业均与发行人有长期稳定的合作。此外,在动力锂电池领
域,产值排名前列的比亚迪、ATL、力神、中航锂电等均为公司长期战略客户。
2、汽车结构件市场
汽车结构件的市场格局较为分隔和分散。由于汽车厂商的供应商认证体系较为复
杂,一般都会选择自己合作比较密切的本地供应商,以提高响应速度和配合程度,汽车
结构件的研发、生产过程需要配套供应商全程、紧密参与,因此就固定车型的特定零部
件来看,一般仅有 1-2 家稳定合作的供应商,市场份额较为集中;但对于汽车整车来说,
由于其结构较为复杂,涉及零部件众多,不同种类的零部件均有其特定的制造特点及功
能,单个汽车厂商一般会就车身不同部位、功能、形态的零部件选择数家不同的专业供
应商进行合作,同时汽车厂商及品牌众多,因此总体看汽车结构件行业仍然相对分隔和
分散。对于汽车结构件市场而言,汽车厂商与配套的上游精密结构件供应商之间存在互
相依赖、协同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固而持久的合作关系是汽车结构件厂商得以
发展的重要基础,如公司一直是比亚迪重要的汽车结构件供应商之一,被比亚迪授予其
最高级别供应商―战略二级工厂‖称号,而比亚迪在汽车行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
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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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内主要企业简介
1、锂电池结构件重点企业
(1)国外公司
SANGSIN EDP
成立于 1992 年,注册资本 2.31 亿韩元,员工人数 220 人左右(截至 2013 年 12 月),
主营动力锂电池及二次电池配件、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及 CRT(阴极射线管)显
示器配件等。为三星 SDI 的供应商。
FUJI SPRINGS Co.,Inc.
成立于 1960 年,注册资本 9,500 万日元,员工人数 600 多名(截至 2016 年 12 月)。
主营精密冲压、拉伸加工;精密弹簧、精密模具及自动装配机的设计与制造;动力锂电
池等充电式电池部件加工;通过了 ISO/TS16949·ISO9001 认证。
(2)国内公司
无锡市金杨新型电源有限公司
无锡市金杨新型电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主要生产镍氢、镍镉、锂电等动力
电池、二次电池用钢壳、方型铝壳及盖帽(包括深孔电镀镍)等产品。
深圳深芝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深圳深芝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是由东芝照明精密株式会社(日本企
业,主要产品为应用于便携式锂电池配件等领域的金属及塑胶精密部件)、日商岩井
ALCONIX 株式会社、深圳冠利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合资企业,主要从事二
次电池铝质外壳、二次电池铝质盖板、金属精密部件,树脂精密部件及其组装产品的生
产。
2、汽车结构件重点企业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主要从事大型精密注塑模具的
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精密结构件成型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大型汽车外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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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饰件、功能件以及通讯产品的精密结构件。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研发、生
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公司。该公司是上海大众、上海汽车、一汽大众、上海通用、天
津一汽丰田等国内汽车制造商的主要零部件供应商之一。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内外饰件、
汽车底盘附件、汽车电器及空调配件、汽车发动机附件、汽车消声器等,主要应用于发
动机附件系统、底盘系统、电器及空调系统、内外饰件系统等。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专业研制、销售各类汽车座椅功
能件、安全件及其关键零部件,生产的汽车座椅功能件达 20 多个系列共 100 多个品种。
2010 年被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授予―中国汽车座椅(滑轨)龙头企业‖荣誉称号。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是一家从事电子元器件生产、精
密模具设计与制造、精密塑料件制造、汽车配件制造的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
产品包括汽车座椅驱动器,位置记忆电位器等。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实施大客户集中化战略,致力于为国内外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消
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和汽车制造商提供精密结构件产品。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发
行人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汽车结构件行业已成为具备影响力的领先企业,在国内和国
际客户中树立了高效、专业、高品质的形象。报告期内,发行人依靠国内业务快速发展,
获得了比亚迪、力神、ATL、捷威动力、中航锂电等国内优质企业的高度认可;而在国
际客户方面,公司先后通过了松下、三星、LG、日立、德国大众微电池、波士顿等国
际领先企业的认证,并承接了其从海外向中国转移的大量新增业务,具备了较强的国际
竞争力。特别地,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客户涵盖全球十大锂电池生产商(根
据高工锂电 2015 年度排名)中的松下、比亚迪、三星、LG、ATL、力神等。随着下游
客户市场集中度的提高,以发行人为代表的服务于业界领先客户的第一梯队企业的订单
量、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亦将呈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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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充分利用并实现了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技术融合,既通过便携
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掌握了高安全性、高精密度的生产工艺,又通过汽车结构件
的生产具备了大型结构件的生产设备和开发条件。在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
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增长迅猛,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并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
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未来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并借助强大的技术优势
和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公司此部分业务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以及稳固持续的客户合作关系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供
应商之一。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优异的
产品品质,公司吸引了众多高端优质客户。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客户涵盖全
球十大锂电池生产商(根据高工锂电 2015 年度排名)中的松下、比亚迪、三星、LG、
ATL、力神等,公司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华为、三星、LG、中兴、联想
等品牌手机,以及比亚迪、宝马、宇通、江淮、腾势、北汽、广汽等品牌新能源汽车;
在汽车结构件领域,公司一直是比亚迪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并且近年来在合作的广度、
深度上均有提升,已与广汽等新客户达成合作。通过多年的紧密合作,公司与上述主要
厂商建立了稳定、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获得了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十年最佳
合作伙伴‖、―优秀合作伙伴‖、―战略二级工厂‖等称号,公司已融入下游客户的供应链
体系,深入参与其设计、研发和生产流程,以自身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与下游客户建立
了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联系。
依靠着与下游高端客户、尤其是国际领先客户的良好合作往绩,发行人一方面树立
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形成了优势资源的聚集效应,在中国在全球
锂电池等相关行业中地位迅速提升的大背景下,持续吸引更多国际、国内优质客户与公
司展开业务合作;另一方面,凭借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合作信誉,公司在粘性更强的动力
锂电池等领域有效吸引新老客户开展合作,增速迅猛,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
并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分享下游行业蓬勃发展带来的机遇和增长。
2、在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领域的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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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领域、可再生能源设备领域的快速发展,对其核心
组成部分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的需求亦呈爆发式增长。发行人作为一家锂电池和汽车结构
件的制造商,早至 2007 年起,就与新能源汽车厂商和锂电池厂商沟通,并开展研发,
探索进入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领域;2008 年,本公司获得 QC080000 品质管理认
证,同年开始向比亚迪小规模供应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产品;2010 年,公司获得 TS16949
认证,公司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开发进入加速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在动力
及储能锂电池领域增长迅猛,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并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
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2014-2016 年公司动力及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销售额分别
达到为 2.02 亿元、5.79 亿元、9.34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 114.91%。公司动力及储能锂
电池的合作客户还包括松下、比亚迪、ATL、亿纬锂能、波士顿、汤浅、中航锂电、力
神、德国大众微电池、谷神等,并在持续快速扩充。
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精密动力电池铝壳全自动连续拉伸生产设备和模具、精密动力
电池盖板组装生产线等,并在不断投资、扩充先进生产设备,能够生产超长超高精密结
构件、动力电池模组物料、电池包、动力连接线和软性连接件等,并可在短时间内完成
开发交样。
动力及储能锂电池客户通常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
的制造经验和核心技术,并符合 TS16949、QC080000 等两类产品的相关体系要求和品
质标准要求。而公司即为少数既掌握成熟的锂电池结构件技术又拥有汽车结构件生产经
验的企业之一,并已成功通过了前述的两项认证。公司充分利用锂电池结构件和汽车结
构件的技术融合,既通过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掌握了高安全性、高精密度的
生产工艺,又通过汽车结构件的生产具备了大型结构件的生产设备和开发条件,并借助
上述两方面技术融合实现了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领域的迅猛增长,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
位;未来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并借助强大的技术优势和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
公司此部分业务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3、突出的技术优势和合作研发优势
公司在结构件的研发和制造方面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拥有高精密度、高一致性的
生产工艺,以及先进的冲压加工、拉伸加工、注塑加工和模具制造技术。公司系国内最
大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供应商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从事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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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企业之一。通过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和技术经验,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技术品质实现了大幅提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取得
授权专利 76 项,其中日本专利 2 项、韩国专利 2 项、台湾专利 1 项、美国专利 1 项,
国内发明专利 12 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具备较强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能力。公司
主要产品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安全防爆、防渗漏、超长拉伸、断电保护、
自动装配、智能压力测试等多项核心技术,具备开发多型号产品的能力,产品和技术开
发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开展与下游高端领先客户全程对接的交互式研发模式,以下游客户需求和行业
发展趋势为导向,公司在与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过程中,融入客户的供应链,与客户技
术部门同步沟通,深入客户的产品研发、试产、批量生产等全过程,通过与客户相关部
门的全程同步反馈,将客户的意见纳入研发全程,共同确定产品的技术和设计方案;同
时特别是在新兴领域,公司创造性、前瞻性地进行精密结构件相关的产品制式、产品工
艺、产品性能的自主研究,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先导性研发配套,从而
得到客户的充分肯定,建立起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合作关系。
通过融入下游高端领先客户的研发过程和研发体系,一方面,有助于发行人尽早确
定在客户供应链中地位,取得产品量产权,获取更多后续订单,保证未来的收入和经营
业绩;另一方面,通过配合行业中优秀企业共同研发,获得了在本行业的技术先发和领
先优势,提升了技术创新实力,持续吸引业内优质客户资源不断向公司聚集,比如在新
兴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通过前期与比亚迪等动力锂电池厂商、甚至新能源汽车
厂商的直接合作,在动力电池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问题解决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获得了防爆、密封等方面多项核心技术,从而在行业高速发展期,持续吸引中航锂电等
优质客户向公司采购,为公司近年来业绩和利润率提升做出了很大贡献。
4、先进的生产平台、优秀的生产管理能力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优异的生产体系和生产设备保证了生产的稳定性和效率。公司实施―精益生
产‖、―柔性化生产‖及―信息化管理‖等先进及智能化生产模式,拥有经松下、三星、LG
等国际厂商认证的先进生产平台,拥有包括日本进口全自动连续拉伸机、日本山田精密
高速冲床、旋转式机械手、精密气动冲床、复合材料摩擦焊接设备、Miyachi(米亚基)
激光焊机、精密注塑成型机、数控加工中心及精密冲压配套体系等在内完整的精密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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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体系,以及包括非接触式测量仪、轮廓测量仪、二次元、三次元、大型拉力计、盐
雾试验机、氦质谱仪、悬臂冲击试验机、高低温实验冲击、扭矩转速功率显示仪等在内
的各种精密测量仪器;并具备设备控制数字化、管理信息化的行业先进的生产管理能力,
可快速制造满足国际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对终端电池产品性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的使用
寿命、一致性、安全性、电性能(包括能量密度和功率密度)、成本等各方面;国内外
主要大型客户对产品的品质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具备高品质的先进生产体系、确
保国际高标准的产品质量控制成为与知名大型客户合作、承接国际转移新增业务的重要
前提条件。公司 2007 年开始与松下开展合作,产品质量达到松下公司的国际品质标准
要求,并相继通过三星、LG 等跨国企业认证以及 QC080000 和 TS16949 等国际标准体
系的认证。优秀的品质管理能力确保公司持续承接国际新增业务,有效促进优质客户资
源的聚集。同时,发行人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拥有精细化的成
本控制能力,与日本、韩国本土结构件生产企业相比,具备了较强的产品性价比优势。
此外,公司领先的市场份额、较大的年产量亦使固定成本、设备折旧得到有效分摊。在
同样达到国际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发行人具备了较强的国际产业竞争优势。
5、良好的模具研发能力保证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
公司生产的灵活性和响应能力较高,有助于满足大客户的需求。公司的模具制造能
力很强,并持续自主开发了众多型号产品的模具,积累了丰富的模具生产和制造经验,
具备了强大的模具开发技术,获得松下、三星、LG 等国际巨头的技术认可。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已成功开发锂电池结构件模具 5,300 多项、汽车结构件模具 5,000 多项,最
快开发周期仅为 3 天。在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加快、产品型号不断丰富的市场环境下,可
快速定制产品,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强大的模具技术奠定了公司精密结构件业务扩展的
良好基础。
公司凭借快速、成熟的模具开发能力,根据客户的产品规格和技术需求,快速开发
定制化产品;针对精密结构件行业订单多种类、多型号的特点,采用可灵活设计、调整、
拆装的柔性生产线,快速组织生产,对订单快速响应;同时,利用长期建立的稳定、标
准化、并持续优化的供应商网络,确保公司各类生产资源的快速供应。以上三点因素综
合,使得公司实现了快速、高效的产品生产和供应,出色的响应速度极大程度地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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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客户的服务能力,也提升了公司在市场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6、贴近客户的生产基地布局为优质、高效的客户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发行人顺应锂电池、汽车行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经营模式和普遍规律,积极配套下游
客户,在其周边设立生产基地,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深化客户合作关系。
公司目前各地子公司的布局及定位均体现了其本地化生产、辐射周边客户的战略部
署:2003 年,为拓展高端海外客户,公司成立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以服务于江浙沪一
带的国际知名锂电池厂商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和制造基地,2007 年公司成功成为松下公
司锂电池结构件的供应商,并在未来几年中持续发展了 LG、三星、日立等新的国际高
端客户。2007 年和 2014 年,为配套公司多年重要客户比亚迪在西安和长沙的生产基地,
公司分别设立子公司陕西科达利和湖南科达利,客户定位于周边区域的比亚迪以及其他
大型动力电池制造厂商和汽车厂商。2016 年,为配套大连松下等动力锂电池客户,公
司设立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由此,公司在华东、华南、西部等行业重点区域均形成了生
产基地的布局,有效辐射周边的下游客户,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能地域覆盖。目前,发
行人正在江苏溧阳新建生产基地,以更好地服务中航锂电、ATL、波士顿、无锡松下、
南京 LG 等周边的下游高端领先客户,并已与中航锂电、波士顿等签订了有实质性内容
的战略合作协议,配套其临近生产基地的动力锂电池产能。
公司通过以上的生产基地配套和地域覆盖战略,一方面提高了对客户的高效服务能
力,增强了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具体体现在:(1)便于方便快捷地与客户进行
信息沟通,尽早获知客户的经营战略和计划、产品研发方向和进展、对公司产品的反馈
信息、其产品的销售状况等,有助于公司尽早融入新产品合作开发过程、取得后续量产
权、针对性地调整自身的生产周期和经营计划、增强公司快速反应能力;(2)有助于缩
短公司产品的运输半径,减少运输成本和运输时间,降低产品交货期的不确定性,有效
配合客户供应链和库存管理;(3)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及时跟进产品售后
情况、接收反馈信息、处理可能遇到的后续问题、提供持续高效服务,并结合售后反馈
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高与客户合作的广度、深度和紧密度,不断巩固客户关系。另一
方面,公司全国各地的子公司作为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支点,有效辐射周边的相关
产业,形成了有利的先发布局,为后续业务的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持续吸引临近区
域的优质新客户与公司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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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贴近客户的全国生产基地布局使得自身的制造能力、技术优势、研发实力等其
他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和体现,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与松下、比亚迪、LG、三星、ATL、
中航锂电等下游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的紧密联系。
7、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及卓有成效的综合管理能力
目前,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面临技术要求提升、品质标
准提高、产品型号增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等多方面要求。对于企业的制造能力、
工艺品质、资金运用、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拥有经验丰富且具
有前瞻性战略思维的管理团队尤为重要。
公司主要管理团队、技术人员均在相关行业服务多年,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励建立、
副总经理励建炬等从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汽车结构件业务均超过15年,核心团队大部
分成员从科达利创立初期就在公司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在产品研发、生产管
理、品质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均拥有独特的优势,能够深入了解客户诉求和行业发展
趋势,很好地把握公司的新兴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不断挖掘和实现新的业务增长点。
综上,发行人凭借自身产品的技术优势、质量优势、生产管理能力、供货效率优势
和售后服务优势,作为本行业的领先企业,与公司主要客户建立了互利互惠的紧密联系,
形成了稳固持续的客户关系。公司产品并不存在重大被替代的风险。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劣势
1、经营规模扩张面临资金压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尤其在新兴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生产线扩
产、技改、研发等方面均存在大幅增加的资金需求量,亟需尽快进行投入以把握高速发
展的市场契机。但公司目前的融资渠道较少,资金瓶颈成为影响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因
素,现有生产能力也已接近机器设备正常工作峰值。公司申请发行上市,其目的之一也
是为了缓解公司发展中的资金压力,并借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缓解公司日益增长的产
能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产能和生产设备的先进程度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等下游行业发展迅速,功能、性能的提升日新月异,在为锂电
池产品提供爆发式增长机遇的同时,也对其及精密结构件的安全性、精密性、多样性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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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为适应动力锂电池结构件这一蓝海市场的发展,需要购买更加
自动化、精密、大型的生产设备来满足客户的新要求。因此,公司目前的先进设备数量
难以与未来几年动力电池结构件的庞大需求匹配,亟需进行补充。
3、部分层面的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差距
目前国内较多结构件企业存在核心技术单一或不足、产品开发缓慢等问题,导致产
品难以满足市场的最新前沿需求,难以跟上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加快、需求日益扩大的市
场趋势,从而使得业务规模及盈利增长缺乏稳定性。公司虽然是国内精密结构件行业的
领军企业,产品质量能够达到国际客户的标准,但在尖端产品的生产效率、产品精度、
一致性等方面同国际领先企业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和生产流程
(一)主要产品
发行人系以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为核心、汽车结构件业务为重要构成的国内领先
精密结构件产品研发及制造商,主要产品为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包括动力及储能锂电池
精密结构件、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汽车结构件。
1、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锂电池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及结构件五大部分组成,以下为
锂电池产品材料构成图(以方形电池为例)。公司生产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主要为盖板
和外壳,下图中以红字表示:
锂电池盖
隔膜
正极材料
负极材料
锂电池壳 电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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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游应用,公司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可分为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便携式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其中每一类又可分为锂电池盖板和锂电池外壳,根据不同客户的要
求,具体型号和规格有所差异,下图是公司若干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图片:
(1)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动力锂电池结构件 带安全阀装置的动力锂电池结 带断电保护装置的动力锂电池
构件 结构件
动力电池软连接部品 动力锂电池铝壳 圆形动力电池组合件
(2)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方形锂电池外壳 圆形锂电池外壳 安全型圆锂电池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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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形锂电池盖板 防爆锂电池盖板 聚合物锂电池用极耳
2、汽车结构件
公司汽车结构件主要包括汽车天窗、座椅、减震器、门锁、气囊、雨刮结构件等,
其在汽车中的位置如下图所示:
公司汽车结构件产品根据不同客户的要求具体型号和规格有所差异,型号繁多,
下图是公司部分汽车结构件产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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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 调角器 电枢部件
气囊盒 门锁支板 调高调节变速机构
(二)主要产品生产流程
1、模具开发流程
1、模具设计 2、模具设计评审 3、CNC 加工
4、材料热处理 5、电火花 6、慢走丝线切割
7、模具精密制造 8、模具部件检查 9、模具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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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试模 11、样品检验 12、模具投产
2、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流程
(1)动力及储能锂电池外壳、盖板、软连接生产流程
接受订单
原材料分切 原材料分切 原材料分切
冲压
精密连续拉伸 卷绕
清洗
切口 高分子焊接
防爆压力测试 激光焊接安全阀、
加工极柱等部件
清洗 冲压
氦质谱仪密封性
测试 部件组装
烘干 整形
电阻测试 注塑
内阻测试 检测 检测 检测
入库
(2)便携式锂电池外壳、盖板生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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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订单
冲铝盖板 拉伸
冲焊片 甩油
安装防爆装置 打防爆线
气密性检测
装配 剪切
内阻检测
检测 清洗
防爆压力监测
全检
尺寸检测
入库
3、汽车结构件生产流程
接受订单
结构设计
模具设计 材料采购
模具制造 进料检验
结构成型
注塑结构件成型 冲压结构件成型 压铸结构件成型
制程检验
产品装配
成品检验
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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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一)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以下游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一方面,在与客户的日常
合作过程中,融入客户的供应链,与客户技术部门同步沟通,深入客户的产品研发、试
产、批量生产等全过程,通过与客户相关部门的全程同步反馈,将客户的意见纳入研发
全程,共同确定产品的技术和设计方案;另一方面,主要在动力锂电池等新兴领域,公
司前瞻性地把控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针对产品制式、产品工艺、产品性能等开展主导
性的先发研究。公司基于通用技术和产品平台,通过跨部门组建联合开发团队,实现快
速有效的研发。
公司的研发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与客户全程对接的交互式研发和自主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1)交互式研发
交互式研发模式主要应用于公司与客户就传统领域新产品开发的合作中,公司以客
户需求为导向,注重与客户持续就需求和技术可行性进行沟通,将客户意见纳入公司的
产品研发过程,在产品研发的全部环节实现人员、技术、信息的全程对接和反馈,确保
产品完全符合客户的技术要求。
交互式研发模式包括概念、论证、立项、开发、工程化、生命周期管理等 6 个阶段,
包含了产品从概念的产生、方案的设计、可行性技术论证、研发的实施和测试、产品工
程化试产、产品推入市场到客户服务反馈的全部环节。
概念阶段,客户就产品设想提出概念,并提出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公司就客户的技
术指标要求进行技术初步论证,并提出初步的产品设计草案。
论证阶段,客户在初步设计草案基础上就各项具体指标(材质、精度、技术、品质
等)提出初步方案要求。公司由多部门组成的研发团队进行论证,将初步方案要求存在
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建议提交客户。双方经多次沟通后达成产品可行性的一致意见后,
确定立项阶段的产品技术方案。
立项阶段,客户针对产品完成流程开发和项目进度规划,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客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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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安排人员和生产资料,对应地进行项目进度任务分配。
开发阶段,公司相关部门根据立项阶段的产品技术方案进行模具开发,然后进行样
品试制,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客户,由公司和客户技术部门共同进行技术方案调整,
并对模具、生产流程和产品技术方案进行优化,最终确定工程化产品方案。
工程化阶段,公司首先小规模生产产品,提供给客户试用,并依据客户的试用意见
对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再次进行微调,确保产品充分满足客户和市场要求。完成产品
优化后,开始对客户进行批量供应。
产品批量供应客户后,进入生命周期管理阶段,公司研发系统将根据客户反馈,对
产品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并实现技术积累,为未来新产品的研发积累技术和经验。
交互式研发模式的全流程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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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部 生产部
跨部门
市场部 品保部
团队
采购部 客户技术部
科达利 客户
技术分析、反馈
概念 概念提出
跨部门团队组合
项目可行性论述(技术、 产品性能、品质评估
论证
品质、生产、采购) 技术参数要求
生产资料、研发人员安排
立项 流程开发及项目进度规划
项目进度任务分配
技术方案初定 技术指标提出
模具开发 方案问题反馈
样品试制 样品试用
开发
模具优化、产品改善 技术问题反馈
流程优化 联合技术分析
最终产品方案确定 最终产品方案确定
小批量生产 小批量试用
市场推广 工程化 市场信息搜集、汇总、反
客户反馈信息搜集、汇总 馈
客户需求信息跟踪 市场需求信息跟踪
生命周期
产品持续研发、改进 产品信息持续反馈
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行人全程保持与客户沟通,并通过跨部门组合团队,在研发
方案制定初期,充分考虑到各部门和后续环节的工作需求,实现了公司整体研发效率的
提升。
(2)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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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动力电池结构件等新兴领域,公司积极开展自主研发。由于目前动力锂电池的
若干技术领域尚未完全成熟,部分模块也尚在发展过程中,公司与动力锂电池乃至新能
源汽车厂商直接合作,开展技术创新,重点解决动力电池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问题,
具体研发方向包括锂电池的安全性及一致性、耐高低温性能、耐高压防渗漏性能、大容
量及高功率性能等。公司设有研发部,下设锂电池结构件信息组、锂电池盖板研发组、
锂电池铝壳研发组、锂电池软连接研发组、锂电池复合材料研发组、锂电池新材料研发
组、汽车结构件研发组等研究小组,并引进高端的技术人才和品质管理人才,购买先进
研发设备,并为各新研发项目提供快捷而有力的服务支持,全方位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
水平和能力。
凭借着锂电池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技术积累的基础,公司既掌握了高安全性、高精
密度的生产工艺,又具备了大型结构件的生产设备和开发条件,先发掌握了动力电池精
密结构件的核心关键技术,目前公司在该领域已具备了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公司系国
家―863‖重大项目―电动汽车用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规模产业化技术研究‖的成员单位。
公司自主研发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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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指令 资料归档
项目立项
项目计划
方案/计划评审
资料归档
项目实施
资料归档
输出评审
项目暂停
设计验证
项目中止
小批量试产
设计确认
项目验收
批量试产
凭借公司不断提升的自主研发水平,公司在动力锂电池领域与松下、比亚迪、ATL、
波士顿、德国大众微电池、汤浅、中航锂电、力神、上海航天、谷神等领先厂商建立了
合作联系,已成功融入部分客户的供应链体系、深入其研发阶段,为公司未来在动力电
池结构件这一新兴市场的长期业绩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2、基于通用技术和平台的产品开发过程
发行人通过长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经验积累,累积了一系列成熟的通用技术和产品
专用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锂电池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技术平台,能够在此基础上
针对新客户以及新式样和型号的产品等进行快速设计、研发和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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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技术起源于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在逐步掌握汽车结构件技术后,在基
于便携式锂电池和汽车结构件分别的技术基础上,通过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的精密技术
与汽车的大模具开发环境交叉融合,成功进入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并建立了动
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技术平台,针对不同客户需要研发新型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
品。
发行人基于已经掌握的通用技术和模块,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只需针对具体的产品进
行专用技术的开发,大大缩短了产品开发周期,避免了重复开发,提升了产品成熟度、
可靠性和研发效率。
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系 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系列
汽车结构件系列产品
列产品 产品
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技术
平台
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技
汽车结构件技术平台
术平台
便携式锂 动力锂电
锂电池精 汽车结构 汽车结构
电池精密 池精密结
密结构件 件通用技 件专有技
结构件专 构件专有
通用技术 术 术
有技术 技术
3、跨部门的团队组建、矩阵式的研发项目管理模式
发行人采用以项目为核心、矩阵式的项目管理模式。各具体研发项目由研发部门领
导,跨部门组合成联合研发团队,在产品研发的早期阶段,各部门分别针对产品的技术、
品质、生产工艺等指标提出意见,在产品设计早期就有效避免了后续生产等环节可能出
现的问题,极大提高了产品研发效率和方案成功率。
公司研发部门完全贴近市场,一切从市场需求出发,各部门同时参与和跟踪多个研
发项目,可根据各项目进展的不同进行有效的人力、物力资源调配,最大程度地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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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资源的使用效率。
跨部门项目开发团队
项目管理
项目1
各 客
生 户
研 品 采 市
产 的
项目2 发 保 购 场
事 技
部 部 部 部
业 术
部 部
项目3
(二)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流程由 ERP 系统进行管理,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均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进
行采购,采购部负责所有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及采购控制等职能,公司副总经理或其授
权人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及采购合同和订单的审批。
1、供应商选择和管理
公司对签约供应商的原材料来源、生产能力、采购能力、设备、以及自身的供货能
力等均有严格的要求,并针对现有供应商制定年度考核计划。公司主要关注供应商产品
的保障能力以及采购渠道,在供应品质、交货期、价格及服务管理等方面通过评审程序
对其进行分级和考核。
为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公司对主要的原材料如铝材、钢材、镍材、塑料、铜材等
通过集中谈判,签订长期框架协议进行采购,每月根据生产计划分批下单。随着采购规
模的扩大,为确保供应商在产品质量、响应速度和产品报价等方面符合公司生产计划和
工艺要求,对于某一类别的铝材、钢材及镍材,公司往往有多家认证供应商。公司在业
务发展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筛选和淘汰,同时引入新的优质供应商,以确保公司
原材料的品质,并且有利于提高公司材料采购方面的议价能力,保证公司材料采购的低
成本。此外,公司还与部分关键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签订独家供应协议,在保护知识产
权的同时,也帮助公司维持技术领先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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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公司每年年初制定大额物资年度采购预测量,同时根据客户临时增加的订单安排生
产计划,合理确定各种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下采购订单。公
司要求选定的供应商确保在该年度中不随意调高价格标准;同时亦确保其能够根据公司
提供的备货信息,进行滚动备货,以满足公司生产所需。上述措施确保了公司原材料采
购价格和供货渠道的稳定,降低了原材料采购风险。
在具体采购执行过程中,公司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根据上述协议,在每次采购时,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及传真将有关原材料、零件等采
购订单或合同发送至相应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确认后采购订单成立,之后进行备货、送
货、检测、签收等程序。由于公司所生产的精密结构件以定制化生产为主,公司整体上
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采购原材料。
对于部分钢材采购,出于行业惯例,公司与供应商采取到款提货的付款模式;对于
大部分材料,一般采取货到付款的模式,付款周期在月结 30-90 天之间。
(三)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精益化生产,建立了国际品质标准的完整的生产体系。公司拥有经松下、
三星、LG 等国际一流厂商认证的先进生产平台,及包括日本进口的全自动连续拉伸机、
日本山田精密高速冲床、旋转式机械手、精密气动冲床、复合材料摩擦焊接设备、Miyachi
(米亚基)激光焊机、精密注塑成型机、数控加工中心及精密冲压配套体系等在内的全
套精密制造设备。公司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的管理,以国际标准执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严格控制产品品质,确保符合国际一流厂商的标准。
产品生产的过程中,生产部门负责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和现场管理,品保部和生产
部对关键质量控制和工艺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实施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
量监督及生产质量的评价工作,全方位的产品检验和质量跟踪确保了公司的产品品质。
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量安排产能,对于部分工序进行委外生产,同时根据市场需求
情况保持相对合理的库存。公司采用的柔性生产线,可针对不同产品的工艺特点进行生
产线流程的动态配置,调整不同型号产品的产能,有效适应精密结构件产品订单多种类、
多型号的特点;在完成某型号全部生产任务后,可迅速改装生产线,增加其他产品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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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公司根据产品工艺特点进行的生产线设计,保证每个工序环节保持同步的生产效率,
避免因工时不平衡造成产能浪费。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外协加工情形,外协加工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1、外协加工的具体环节及背景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包括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便携式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汽车结构件。报告期内随着下游锂电池行业和汽车行业等领域的
快速发展,发行人的业务订单快速增加,在实现多元化生产模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制
造工艺、设备需求、生产成本、产品质量等多方面因素,发行人对少量非核心工序(主
要为数控加工和冲压)和部分专业工序(主要为表面处理)采用了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
发行人所处广东地区具有较多的专注于某个常规制造工序的生产性企业,其拥有合
格的生产资质、标准化的技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满足发行人外协加工的需要。因
此,公司将小部分自有产能不足的工序(如数控加工)和部分不具成本优势的工序(如
冲压)交由这类专业加工企业完成,将具有更高的生产效率和较低的生产成本。
同时,由于部分产品订单客户要求进行特殊的表面处理,具体包括如电镀、电泳、
喷漆及碱洗等工序,而此类表面处理工序的生产需要由专业的资质许可的企业完成,因
此发行人的部分表面处理环节也采用外协生产的方式。
以上外协生产模式下的主要原材料由公司采购或完成主要制造过程后提供给外协
单位,外协单位在完成外协工序后将完工产品交付给公司,公司完成进一步生产制造或
对外销售,外协单位收取加工费用,其性质为委托加工。
2、主要外协单位各外协工序的单位加工费用、外协加工数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采购前五名外协单位的各外协工序单位加工费用和外协加工
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加工费 外协加工数
年份 供应商 外协内容 具体工序 金额(万元)
用 量
东莞市恒金电子科
数控加工 极柱加工 0.60 元/次 3,969.88 万件 1,623.43
技有限公司
镀环保彩锌 4.75 元/千克
2016 年 深圳市新西湖实业 表面处理 576.43 万件 516.45
有限公司 碱洗 1.4 元/件
惠州市金源顺五金 表面处理 碱洗 1.4 元/件 487.41 万件 4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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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加工费 外协加工数
年份 供应商 外协内容 具体工序 金额(万元)
用 量
制品有限公司 0.49、0.7 元/
清洗

慈溪市振邦汽车配
数控加工 铝棒加工 0.07 元/次 6,634.29 万件 452.14
件厂
深圳市天源新创科
表面处理 碱洗 1.5 元/件 245.57 万件 374.98
技有限公司
合计 3,462.11
深圳市新西湖实业 表面处理 镀环保彩锌 4.75 元/千克
1,249.93 万件 728.69
有限公司 表面处理 碱洗 1.5 元/件
深圳市华立德五金
冲压 冲压 0.25 元/次 876.71 万件 379.03
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晨予涂装有
2015 年 限公司 表面处理 喷漆 89.76 元/套 20.75 万件 319.25
深圳市淼英辉实业 1.6 元
表面处理 镀银 604.65 万件 275.02
有限公司 /um/dm2
深圳市铭盛精密模 0.02 元/平方 370 套及 63
数控加工 线切割 262.42
具有限公司 毫米 件
合计 1,964.43
深圳市华立德五金
冲压 冲压 0.25 元/次 668.11 万件 418.66
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西湖实业 表面处理 镀环保彩锌 4.75 元/千克
730.18 万件 148.83
有限公司 表面处理 碱洗 1.5 元/件
深圳市淼英辉实业 1.8 元
2014 年 有限公司 表面处理 镀银 86.02 万件 125.11
/um/dm2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 0.02 元/平方
数控加工 线切割 3,250 件 121.70
大通发模具配件店 毫米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 0.02 元/平方
数控加工 线切割 3,159 件 121.04
顺记模具经销部 毫米
合计 935.34
由上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厂商的加工费单价、加工数量、加工金额及变动
趋势基本匹配。其中,部分外协厂商存在报告期内加工件数与加工金额不变动趋势不完
全一致,主要原因系产品规格型号较多,每个单件的加工次数、加工平米数、加工工序
价格不一致、不可比所致。
3、外协加工形成的成本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采购总额 83,225.33 61,954.72 36,3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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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外协加工成本 7,251.58 3,977.56 2,151.75
所占比重 8.71% 6.42% 5.92%
对于部分产品的数控加工、冲压工序,公司分别存在自有产能不足和自行生产成本
较高的问题,外包给一些专业厂商进行,能提高生产效率及发挥成本优势。因此,数控
加工工序的单位外协成本略高于自行生产单位成本,冲压工序的单位外协成本略低于自
行生产单位成本,是公司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利用市场化专业分工的结果。
4、外协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发行人控制外协产品质量的具体措施
发行人出于总体业务布局考虑,将一些技术附加值不高的产品和工序外包给外协供
应商生产。发行人对外协产品的质量制定了《外包过程控制程序》,并与每家外协厂商
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具体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① 外协厂商的准入管理
发行人采购部从经营规模、品质管理、员工素质、技术能力、设备性能和行业经验
等多方面对外协厂商进行严格的认证和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外协厂商名单。经过实地
调查、评价初选到最佳或最合适的外协厂商之后,必须进行和通过试用考核,待试用考
核达到标准时才能正式成为公司的协作厂商。发行人在选择了外协单位后,首先进行小
批量的试加工,并对产品的品质和性能进行验收。通过试用考核,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
时才能正式成为公司的外协厂商。外协厂商与发行人的品质管理系统直接对接,保证了
外协产品与发行人自产产品质量和性能的一致性,确保了外协产品不出现品质和性能与
发行人生产标准不符的情况。
② 外协加工的过程管理
对于外协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由发行人事业部负责给外协厂商提供质量要求的信
息(比如样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试验方法等)或提供作业指导书,必要时由事业部派出
品管员到加工厂商生产现场进行作业指导或品质控制。在具体外协生产过程中,公司事
业部人员应在生产时对各道工序的情况进行确认,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公司的工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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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事业部品质、技术相关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协商进行工程检查,并进行相应的
工艺指导,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③ 外协加工的验收管理
公司要求外协厂商按公司 ISO9001 文件要求执行进料检验、首件检验、制程检验
及出货前检验的相关步骤。外协加工品交验时,由公司品管课按约定的检验标准进行检
验,不合格品由外协厂返工直至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外协厂商自负。外协加工完成
后,发行人各事业部应参与外协商的评估活动,依据外协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情况对外协
商在质量方面做出正确的评估,以利采购部公正、合理地选择合格的外协加工商。
(2)发行人与外协方关于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具体安排
发行人在与外协厂商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中对外协产品质量责任承担进行了具
体的约定。规定了外协环节中进料验收、贮存、预处理、加工制造、QA 检验、客户验
货、出货运输等过程中质量责任承担的具体安排:
① 制造加工环节
外协厂商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协议‖及―样品‖进行生产加工,并依据
发行人的―IQC 来料加工检验标准‖进行出货检验。
② 设计、工艺、原材料和技术参数更改控制
在发行人不知情或未获得认可发行人认可的情况下,若因更改外协产品的设计、工
艺、原材料和技术参数而造成发行人在客户端、OQC 处、制程中出现品质不良的情况,
或造成不符发行人所要求达到的环保要求和标准,由此引起的索赔和损失由外协商承
担。
③ 包装、标识与运输
外协商每批次交货均须出具检验报告,保证外协产品在发行人使用中性能、外观等
符合要求;五金、塑胶及材料类外协产品在每次交货时须提供材质分析报告,检验内容
保证材料成分符合国际、国家标准。交货后若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外协商
负责。
④ 不良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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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正常贮存和保质期内进行周期复检或生产使用过程中判为不合格的物料批次,
并经外协商确认该批次物料不合格时,外协商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全力配合处理,
并接受退货或换货。若外协商未能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处理,由此造成的生产返工及物料
损失费用由外协商承担。
⑤ 后续责任判定
对于外协商所供产品在使用、销售及返修中发生的质量隐患,导致发行人在市场上
蒙受损失(包括潜在的市场损失),发行人除有权要求外协商对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外,还可就市场损失对外协商进行索赔。
若发行人和外协商对所供应的产品质量产生分歧,须将该质量问题交由双方确认的
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是判定责任的最终依据。检测费由责任方承担。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生产产品类型、精密加工技术、制造工艺工序相比现有
情况无重大不同,因此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仍将采用主要工序自行生产,对于少量
非核心工序和部分专业工序进行委外生产的模式,原有生产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四)深度合作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品质要求高、产品种类多、不同型号需单独研发、厂商替换成本高的
特点,因此,基于与客户的交互式研发,公司形成了独特的深度合作销售模式。
交互式研发了解需求 实现客户品质要求 长期稳定供应
优质客户聚集 行业示范效应
由于精密结构件产品种类繁多,每种产品均需要公司与客户进行模具和产品的交互
式开发,在此过程中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在产品品质达
到客户认可后,可逐步形成较强的客户黏性。以比亚迪为例,公司被比亚迪授予―战略
二级工厂‖称号,双方一同参与到新产品的研发当中,公司已深入比亚迪整个供应链体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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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销售带动技术服务,以技术服务促进销售,注重客户对公司高效技术服务的
依赖性,凸显公司的专业价值。公司建立了售后快速反应服务体系,常规问题在 2 小时
内提供初步解决方案,重大问题由专门小组专题研讨,以最快速度解决,提升客户满意
度,维系良好的客户资源。以向比亚迪销售汽车结构件、向 LG 销售锂电池结构件为例,
公司客服常驻客户现场,第一时间提供持续高效的售后服务。
公司凭借自身出众的技术实力、服务能力和产品品质吸引更多优质客户,通过与松
下、三星、LG、比亚迪、ATL、力神等行业领先厂商的深入合作,充分发挥核心客户
示范效应,提升品牌知名度与产品信任度,带动其他业内优质客户资源不断向公司聚集。
例如,2007 年公司达到松下的品质和技术管理要求后,开始为松下供货,并成功吸引
三星、LG 等国际巨头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此外,公司还充分利用锂电池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技术融合,既通过便携式锂电
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掌握了高安全性、高精密度的生产工艺,又通过汽车结构件的生产
具备了大型结构件的生产设备和开发条件,先发掌握了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的核心关键
技术。同时,公司凭借多年来对电池客户销售积累下来的品牌美誉度、信誉度、配合度
以及良好服务能力等,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很快吸引了诸多国内外行业巨头进行合作,实
现了迅猛的增长,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形成了很强的客户粘性,并占据了领
先的市场地位。
(五)结算模式
公司的结算模式分为 VMI 模式和非 VMI 模式两类。
VMI 销售模式下,公司产品销售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客户检验合格入 VMI
仓库,公司将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处理。当月客户根据生产情况领用产品上线后,公
司在月末或次月初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当月上线数量、金额及 VMI 仓库库存,并根
据客户上线数量及金额确认当月收入,同时将未上线的 VMI 仓库库存作为发出商品余
额。以公司同比亚迪的合作为例,公司凭借自身的各方面特性得到了客户认可,按 VMI
模式结算,进一步加强了双方合作的紧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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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VMI 销售模式下,公司产品当月销售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客户对货物进
行验货并签收,月末或次月双方进行对账,公司根据客户签收的送货单,确认为当月的
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客户中比亚迪均采用 VMI 模式结算;2016 年,客户 ATL 部分产品转
为 VMI 模式结算;除此之外的其他客户均采用非 VMI 模式结算。
六、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
动力锂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已与松下、
LG、三星、波士顿、德国大众微电池等国外知名客户,以及比亚迪、ATL、力神、中
航锂电、亿纬锂能等国内领先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致力于持续提
升技术和工艺水平,不断扩大国内市场份额,已成为国内锂电池企业的首选供应商之一,
持续承接现有国际客户向中国转移的新增业务,并积极拓展其他国际客户,已成为我国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中少数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目前,公司汽车结构件产品的主要客户是比亚迪,此外还有广汽等客户。
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主要交易内容及公司于该等客户交易可持续性等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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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 法定代 与发行人主要交
客户名称 注册资本 住所 公司类型 主营业务
主体 表人 易内容
比亚迪 比亚迪股 247,600万人 深圳市龙岗区 王传福 上市公司、民 锂电池等二次充电电池业务,手机、电脑零部件及 动 力 及 储 能 锂 电
份有限公 民币 葵涌镇延安路 营企业 组装业务,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 池精密结构件、便
司 汽车业务,太阳能电站、储能电站、LED及电动叉 携式锂电池精密
车在内的其他新能源产品业务 结构件、汽车结构

ATL ( 含 宁德时代 47,775.64 万 宁德市蕉城区 黄世霖 民营企业 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电芯、燃料电池、 动 力 及 储 能 锂 电
CATL) 新能源科 人民币 漳湾镇新港路1 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器及系统整合、售后服务 池精密结构件
技股份有 号
限公司
宁德新能 13,000 万 美 宁德市蕉城区 曾毓群 民营企业 开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 动 力 及 储 能 锂 电
源科技有 元 漳湾镇新港路1 料电池、动力电池和超级电 容器及售后服务 池精密结构件
限公司 号
中航锂电 中航锂电 86,692 万 人 洛阳市高新技 王栋梁 国有企业 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研发及生产 动力及储能锂电
(洛阳) 民币 术开发区滨河 池精密结构件
有限公司 北路66号
波士顿 波士顿电 30,700 万 美 江苏省溧阳市 伍申俊 外资企业 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 动力及储能锂电
池(江苏) 元 江苏中关村科 池精密结构件
有限公司 技产业园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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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 法定代 与发行人主要交
客户名称 注册资本 住所 公司类型 主营业务
主体 表人 易内容
路38号
LG化学 乐金化学 48,002.74 南京经济技术 李香穆 外资企业 研究、开发、生产锂离子电池、偏光板和偏光片卷 便 携 式 锂 电 池 精
(南京) 万美元 开发区恒谊路 材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以上产品相关零配件和模 密结构件
信息电子 17号 具,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材料有限
公司
力神 天津力神 125,000万元 天津滨海高新 杨定江 国有企业 锂离子蓄电池的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 动力及储能锂电
电池股份 人民币 技术产业开发 池精密结构件、便
有限公司 区华苑产业区 携式锂电池精密
兰苑路6号 结构件
松下 松下能源 600,000万日 无锡国家高新 村濑恭 外资企业 开发生产锂离子电池、无汞二次电池、充电器及配 便 携 式 锂 电 池 精
(无锡) 元 技术产业开发 通 件,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密结构件
有限公司 区59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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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占比亚迪、中航锂电、波士顿等客户的锂电池结构件同类产品采购比例
较大,该等客户向发行人主要采购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为主,未来其产能和采购规模均
有望快速提升。占比亚迪的汽车结构件,LG、松下等的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采购
比例较小,主要系该等客户多为国内外大型企业,全球采购规模较大所致。
公司产品具有如下竞争优势:
1、产品质量优势
发行人在行业中深耕多年,凭借着自身出色的技术实力和生产能力以及与下游高端
领先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研发、创新、改善,拥有优异的产品质量。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对终端电池产品性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的使用
寿命、一致性、安全性、电性能(包括能量密度和功率密度)、成本等各方面;国内外
主要大型客户对产品的品质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具备高品质的先进生产体系、确
保国际高标准的产品质量控制成为与知名大型客户合作、承接国际转移新增业务的重要
前提条件。公司 2007 年开始与松下开展合作,产品质量达到松下公司的国际品质标准
要求,并相继通过三星、LG 等跨国企业认证以及 QC080000 和 TS16949 等国际标准体
系的认证。优秀的品质管理能力确保公司持续承接国际新增业务,有效促进优质客户资
源的聚集。
2、生产管理能力和供货效率优势
首先,公司优异的生产体系和生产设备保证了生产的稳定性和效率。公司实施―精
益生产‖、―柔性化生产‖及―信息化管理‖等先进及智能化生产模式,拥有经松下、三星、
LG 等国际厂商认证的先进生产平台,拥有包括日本进口全自动连续拉伸机、日本山田
精密高速冲床、旋转式机械手、精密气动冲床、复合材料摩擦焊接设备、Miyachi(米
亚基)激光焊机、精密注塑成型机、数控加工中心及精密冲压配套体系等在内完整的精
密制造设备体系,以及包括非接触式测量仪、轮廓测量仪、二次元、三次元、大型拉力
计、盐雾试验机、氦质谱仪、悬臂冲击试验机、高低温实验冲击、扭矩转速功率显示仪
等在内的各种精密测量仪器;并具备设备控制数字化、管理信息化的行业先进的生产管
理能力,可快速制造满足国际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
其次,发行人生产的灵活性和响应能力较高,有助于满足大客户的需求。公司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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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制造能力很强,持续自主开发了众多型号产品的模具,积累了丰富的模具生产和制造
经验,具备了强大的模具开发技术,获得松下、三星、LG 等国际巨头的技术认可。截
至 2016 年末,公司已成功开发锂电池结构件模具 5,300 多项、汽车结构件模具 5,000
多项,最快开发周期仅为 3 天。在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加快、产品型号不断丰富的市场环
境下,公司凭借快速、成熟的模具开发能力,根据客户的产品规格和技术需求,快速开
发定制化产品;针对精密结构件行业订单多种类、多型号的特点,采用可灵活设计、调
整、拆装的柔性生产线,快速组织生产,对订单快速响应;同时,利用长期建立的稳定、
标准化、并持续优化的供应商网络,确保公司各类生产资源的快速供应。以上因素综合,
使得公司实现了快速、高效的产品生产和供应,出色的响应速度极大程度地提高了公司
对客户的服务能力,也提升了公司在市场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再次,发行人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拥有精细化的成本控制
能力,与日本、韩国本土结构件生产企业相比,具备了较强的产品性价比优势。此外,
公司领先的市场份额、较大的年产量亦使固定成本、设备折旧得到有效分摊。在同样达
到国际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发行人具备了较强的国际产业竞争优势。
3、技术优势
公司在结构件的研发和制造方面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拥有高精密度、高一致性的
生产工艺,以及先进的冲压加工、拉伸加工、注塑加工和模具制造技术。
尤其在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领域,公司拥有先发和领先的技术优势。动力及储能锂电
池客户通常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制造经验和核心技
术,并符合 TS16949、QC080000 等两类产品的相关体系要求和品质标准要求。而公司
即为少数既掌握成熟的锂电池结构件技术又拥有汽车结构件生产经验的企业之一,并已
成功通过了前述的两项认证。
公司系国内最大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供应商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从事动力锂电池精
密结构件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之一。通过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公司积累了丰富
的产品和技术经验,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技术品质实现了大幅提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取得授权专利 76 项,其中日本专利 2 项、韩国专利 2 项、台湾专利 1
项、美国专利 1 项,国内发明专利 12 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具备较强的产品和
技术开发能力。公司主要产品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安全防爆、防渗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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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拉伸、断电保护、自动装配、智能压力测试等多项核心技术,具备开发多型号产品的
能力,产品和技术开发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
4、本地化配套服务优势
发行人顺应锂电池、汽车行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经营模式和普遍规律,积极配套下游
客户,在其周边设立生产基地,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深化客户合作关系。
公司目前各地子公司的布局及定位均体现了其本地化生产、辐射周边客户的战略部
署:2003 年,为拓展高端海外客户,公司成立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以服务于江浙沪一
带的国际知名锂电池厂商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和制造基地,2007 年公司成功成为松下公
司锂电池结构件的供应商,并在未来几年中持续发展了 LG、三星、日立等新的国际高
端客户。2007 年和 2014 年,为配套公司多年重要客户比亚迪在西安和长沙的生产基地,
公司分别设立子公司陕西科达利和湖南科达利,客户定位于周边区域的比亚迪以及其他
大型动力电池制造厂商和汽车厂商。2016 年,为配套大连松下等动力锂电池客户,公
司设立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由此,公司在华东、华南、西部等行业重点区域均形成了生
产基地的布局,有效辐射周边的下游客户,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能地域覆盖。目前,发
行人正在江苏溧阳新建生产基地,以更好地服务中航锂电、ATL、波士顿、无锡松下、
南京 LG 等周边的下游高端领先客户,并已与中航锂电、波士顿等签订了有实质性内容
的战略合作协议,配套其临近生产基地的动力锂电池产能。公司通过以上的生产基地配
套和地域覆盖战略,一方面提高了对客户的高效服务能力,增强了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合
作关系,具体体现在:
(1)便于方便快捷地与客户进行信息沟通,尽早获知客户的经营战略和计划、产
品研发方向和进展、对公司产品的反馈信息、其产品的销售状况等,有助于公司尽早融
入新产品合作开发过程、取得后续量产权、针对性地调整自身的生产周期和经营计划、
增强公司快速反应能力;
(2)有助于缩短公司产品的运输半径,减少运输成本和运输时间,降低产品交货
期的不确定性,有效配合客户供应链和库存管理;
(3)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及时跟进产品售后情况、接收反馈信息、
处理可能遇到的后续问题、提供持续高效服务,并结合售后反馈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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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与客户合作的广度、深度和紧密度,不断巩固客户关系。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服务,特
别是技术服务工作,注重客户对公司高效技术服务的依赖性,凸显公司的专业价值。凭
借着本地化的配套,公司能够建立售后快速反应的服务体系,常规问题在 2 小时内提供
初步解决方案,重大问题由专门小组专题研讨,以最快速度解决,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
维系良好的客户资源。
另一方面,公司全国各地的子公司作为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支点,有效辐射周
边的相关产业,形成了有利的先发布局,为后续业务的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持续吸
引临近区域的优质新客户与公司开展合作。
公司贴近客户的全国生产基地布局使得自身的制造能力、技术优势、研发实力等其
他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和体现,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与松下、比亚迪、LG、三星、ATL、
中航锂电等下游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的紧密联系。
5、合作研发优势
发行人开展与下游高端领先客户全程对接的交互式研发模式,以下游客户需求和行
业发展趋势为导向,公司在与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过程中,融入客户的供应链,与客户
技术部门同步沟通,深入客户的产品研发、试产、批量生产等全过程,通过与客户相关
部门的全程同步反馈,将客户的意见纳入研发全程,共同确定产品的技术和设计方案;
同时特别是在新兴领域,公司创造性、前瞻性地进行精密结构件相关的产品制式、产品
工艺、产品性能的自主研究,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先导性研发配套,从
而得到客户的充分肯定,建立起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合作关系。
通过融入下游高端领先客户的研发过程和研发体系,一方面,有助于发行人尽早确
定在客户供应链中地位,取得产品量产权,获取更多后续订单,保证未来的收入和经营
业绩;另一方面,通过配合行业中优秀企业共同研发,获得了在本行业的技术先发和领
先优势,提升了技术创新实力,持续吸引业内优质客户资源不断向公司聚集,比如在新
兴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通过前期与比亚迪等动力锂电池厂商、甚至新能源汽车
厂商的直接合作,在动力电池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问题解决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获得了防爆、密封等方面多项核心技术,从而在行业高速发展期,持续吸引中航锂电等
优质客户向公司采购,为公司近年来业绩和利润率提升做出了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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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凭借自身产品的技术优势、质量优势、生产管理能力、供货效率优势
和售后服务优势,作为本行业的领先企业,与公司主要客户建立了互利互惠、高度信任
的紧密联系,形成了稳固持续的客户关系。根据与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访谈,发行人作为
本行业国内少数几家具备国际水准技术和品质实力的公司之一,公司产品并不存在重大
被替代的风险。公司同主要客户交易可持续性体现在如下方面:
(1)公司与部分重点客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保证公司供货的比例;与主要客
户均会对未来一段时间的供货计划持续进行沟通,体现了公司对大客户销售的可持续性
公司已经和中航锂电、波士顿等主要客户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定点供货协议及战
略合作书等文件,对未来一段时间双方的产品采购数量、价格等做出了框架性的约定。
公司与中航锂电签订《金属电池壳结盟采购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中约定了双方根
据市场开发需求及中航锂电在一定时间区间内的用量,签署采购框架协议,保障双方业
务关系;协议中同时还约定了双方采取共享实验室资源、联合研发、信息共享及联合申
报项目资金等模式,充分发挥双方试验、技术、研究、市场、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形成
战略同盟,实现互利共赢。公司与中航锂电又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签订了《投资锂电
结构件定点供货协议》,协议中规定发行人为中航锂电在江苏(金坛)设立的锂电池扩
产和建设基地进行配套供货,发行人的供应量应占中航锂电江苏公司结构件需求总量的
一定比例以上份额。中航锂电江苏(金坛)项目投产后总规模预计达到年产量 125 亿
Wh 电池相关生产能力。以上协议条款保证了公司与中航锂电未来交易的可持续性。
公司与波士顿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签订了《BPI 盖板项目扩产及双方战略合作书》,
战略合作书中约定根据波士顿的最新需求规划和对发行人的产能提升计划,发行人按照
约定进行产能规划,提升相应锂电池结构件的产能,并约定了产品的供货价格。同时战
略合作书中约定,波士顿在后续的采购活动中要确保在发行人的采购份额,波士顿在发
行人采购的盖板应占其盖板采购量一定比例以上采购份额。波士顿要对提出的产能提升
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准确性负责,如果由于波士顿原因导致波士顿实际订单数量连续一段
时间未达科达利当时实际产能的一定比例,波士顿同意调整订单单价来弥补设备和人员
闲置带来的成本。此外,发行人还是少数几家被波士顿授予―优秀战略供货商‖的企业之
一。
同时,公司和比亚迪、ATL、LG、力神和松下等主要客户之间均会定期就未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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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时间的生产情况,包括供货数量、供货价格进行沟通。其中松下会向发行人定期提供
其后一段时间的生产 Forecaster 文件,对未来的供货计划做出合理预期;LG 也会与发
行人在内的供应商每个季度或每半年就未来的供货计划签订单价协议书,其中会对未来
一段时间内的供货数量及价格初步做出框架性的约定。
(2)公司的主要客户均系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有严格的供应商遴选和认证体系,
认证流程多、周期长,引进新供应商成本高
公司的主要客户出于保证供货质量和效率,维持供应商体系稳定及避免恶性竞争等
的考虑,其对原料质量的要求较对采购价格敏感性更高,因此在供应商遴选维护环节有
较为严格的认证标准,行业客户粘性较强,客户重新选定合格供应商的流程耗时较长,
对潜在的市场参与者形成了一定的进入壁垒。比亚迪、ATL、中航锂电、波士顿、LG、
力神、松下等主要客户对于供应商的遴选都有一套十分严格的标准,一般都会对供应商
的技术能力、产品品质、管理水平和商务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审核通过后才会
纳入其供应商体系当中,其中 LG 和松下在筛选新供应商的过程中还需经过其海外总部
的考察审核。主要客户对供应商的审核认证流程一般需半年到三年时间,耗时较长,重
新选定供应商的成本也较高。
(3)高端领先客户对需求的结构件产品的质量、技术、工艺、服务等要求较高,
发行人是国内少数达到国际供货水准的企业之一
精密结构件行业属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综合了金属材料、机械工程学、模具开发、
化学、电子、机电、精密控制等多种学科的技术,每个环节的技术水平都将对产品的质
量和性能产生直接影响;并且本行业的制造工艺、质量控制等需要在进行大量的生产实
践后方可习得,尤其在前期的产品研发、模具开发和针对客户不同产品的快速响应等方
面,需要积累深厚的行业经验后才能和下游客户进行良好的对接和配合。公司在行业中
深耕多年,在与下游行业高端领先客户的长期合作中积累了诸多竞争优势,形成了较高
的技术、人才、工艺、规模、资金等壁垒,在锂电池结构件领域,公司技术水平处于国
内领先地位,并且是国内少数达到国际供货水准的企业之一。根据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的
访谈,公司同类产品的供应商(包括发行人)少则仅为 1 家,多则也只有 3-4 家左右,
且发行人的供货比例均较高,发行人的产品已在业内形成了独特的、较难替代的优势。
(4)发行人已与主要客户形成了紧密合作、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关系,深入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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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研发、驻场办公、售后服务等流程,合作有较高的深度和广度
公司开展与客户全程对接的交互式研发模式:公司在与客户的日常合作过程中,融
入客户的供应链,与客户技术部门同步沟通,深入客户的产品研发、试产、批量生产等
全过程,通过与客户相关部门的全程同步反馈,将客户的意见纳入研发全程,共同确定
产品的技术和设计方案。如,在新兴的动力锂电池领域,公司与比亚迪、ATL、波士顿
等多家领先客户从数年前就开始联合研发,占据了行业的先发地位;又如公司与中航锂
电签订战略结盟协议,进行联合研发,包括共享实验资源,就新型单体电池研发的项目
或课题组建联合研发项目组,共同根据技术指标参数,提出设计思路,进行基础性能的
测试,并定期进行技术交流,共享锂电行业和电池材料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进行成
果共享,联合申报国家项目等。
同时,基于与客户的交互式研发,公司形成了独特的深度合作销售模式:公司以销
售带动技术服务,以技术服务促进销售,注重客户对公司高效技术服务的依赖性,凸显
公司的专业价值。如以向比亚迪销售汽车结构件、向 LG 销售锂电池结构件为例,公司
客服常驻客户现场,第一时间提供持续高效的售后服务。
综上,公司同主要客户之间的交易均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二)公司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1、产能利用率
主要设备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锂电池壳 97.9% 102.9% 98.6%
锂电池盖板 96.9% 103.7% 105.6%
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锂电池壳 60.7% 61.1% 72.2%
锂电池盖板 62.4% 80.8% 89.4%
汽车结构件:
冲压件 92.0% 93.6% 90.1%
注塑件 96.8% 106.3% 88.9%
注:产能利用率计算公式为当期实际产出量与根据当期机器设备正常运作测算的理论产能之比。由
于公司生产的各类结构件的规格、型号繁多且大小、价值、工时等有显著差别,在计算产能利用率
过程中,根据当期机器设备正常运作计算的理论产能根据不同产品类型进行了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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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报告期内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产能利用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该类别产
品的销售和需求量下降所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发行人便携类锂电池结构件业
务收入分别为 16,468.28 万元、12,940.75 万元和 12,021.21 万元,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
发行人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规模的下降与下游行业的需求减少有关,伴随着新能源
汽车的快速崛起、热点车型的不断涌现,锂电池电芯厂商纷纷将战略重点调整至产业链
更为高端、利润空间更高的动力锂电池领域,而对竞争激烈、毛利率较低的传统便携式
锂电池市场的投资需求则呈日益减缓趋势。受下游行业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便携类锂
电池结构件的销量持续下降,发行人已根据市场情况对便携类锂电池的生产设备、人员
安排等计划进行调整,但该调整需要一定时间过渡期,因此报告期内便携类锂电池结构
件业务产能利用率持续下降。
发行人的汽车结构件业务受下游汽车制造行业和大客户订货量的波动影响,导致产
销量亦存在一定的波动。2015 年,随着长沙子公司开始量产及汽车冲压结构件的订单
量和销量的增长,产能利用率由 90.1%小幅上升至 93.6%。2016 年,汽车结构件冲压件
的产能利用率随订单回落的影响相比上年度略有下降。
2、产销率
由于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如不考虑交货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各年
的产销率接近 100%。
(三)主营业务收入结构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7,331.82 万元、
113,256.17 万元及 145,530.39 万元,相关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如下表所示:
1、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45,530.39 100.00% 113,256.17 100.00% 67,331.82 100.00%
锂电池结构件 105,376.62 72.41% 70,866.70 62.57% 36,681.84 54.48%
其中:动力及储能类 93,355.41 64.15% 57,925.95 51.15% 20,213.56 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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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便携类 12,021.21 8.26% 12,940.75 11.43% 16,468.28 24.46%
汽车结构件 37,256.11 25.60% 38,671.75 34.15% 26,161.73 38.85%
其他 2,897.65 1.99% 3,717.72 3.28% 4,488.25 6.67%
2、主营业务收入——市场区域结构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地区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地区 65,507.67 45.01% 39,750.49 35.10% 17,508.04 26.00%
华北地区 5,558.95 3.82% 3,484.36 3.08% 2,424.66 3.60%
华南地区 43,039.75 29.57% 47,617.76 42.04% 32,383.45 48.10%
华中地区 11,783.14 8.10% 6,593.05 5.82% 2,462.10 3.66%
东北地区 523.53 0.36% 51.49 0.05% 104.18 0.15%
西北地区 18,662.68 12.82% 15,711.15 13.87% 12,325.69 18.31%
西南地区 8.45 0.01% 25.32 0.02% 35.23 0.05%
海外地区 446.22 0.31% 22.55 0.02% 88.46 0.13%
合计 145,530.39 100.00% 113,256.17 100.00% 67,331.82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构成分析请参见―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
能力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相关内容。
(四)公司前五大客户
公司历年前五大客户均为业内知名企业,客户质量优良。
单位:万元
年 份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主营收入比例
ATL 57,295.93 39.37%
比亚迪 55,806.49 38.35%
2016 年
中航锂电 6,004.80 4.13%
力神 5,452.00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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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主营收入比例
LG 4,197.84 2.88%
合计 128,757.06 88.47%
比亚迪 57,366.42 50.65%
ATL 27,098.05 23.93%
中航锂电 5,150.34 4.55%
2015 年
波士顿 4,337.59 3.83%
LG 3,865.56 3.41%
合计 97,817.96 86.37%
比亚迪 42,104.14 62.53%
ATL 7,647.22 11.36%
LG 4,590.88 6.82%
2014 年
力神 2,213.19 3.29%
松下 2,000.16 2.97%
合计 58,556.23 86.97%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凭借与国内外业内知名企业建立的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公司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与松下、比亚迪、LG、ATL、力神等知
名客户的合作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比亚迪的收入占比较高,在 35%以上。一方面,公司自 1999
年开始与比亚迪开始合作,至今已超过 15 年,公司与比亚迪的合作领域从便携式锂电
池结构件到汽车结构件、再到动力锂电池结构件,在此过程中建立了深厚的信任基础;
公司已成功融入比亚迪的供应链体系,共同研发、驻场办公,公司被比亚迪授予―战略
二级工厂‖称号,是比亚迪多年的―最佳供应商‖和―优秀供应商‖,因此公司与比亚迪形
成了紧密合作、互利互惠的战略合作关系,该关系不会轻易改变。另一方面,公司凭借
强大的模具开发能力、先进的生产平台、国际标准的品质管理能力、高效的产品研发和
供应体系,已在业内成为具备影响力的领先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客户中树立了高效、专
业、高品质的产品形象,成为下游高端客户选择中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商的首选合
作方之一,公司亦积极进行市场开拓和客户开发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综上所述,公司
收入对比亚迪不存在单方面重大依赖。报告期内,对比亚迪销售占公司总体销售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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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快速下降,2016 年,比亚迪已非公司第一大客户,显示出公司在拓展其他优质客
户、降低客户集中风险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报告期内,发行人锂电池结构件业务的前五名客户及销售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 份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收入比例
ATL 57,295.93 54.37%
比亚迪 19,306.01 18.32%
中航锂电 6,004.80 5.70%
2016 年
力神 5,449.17 5.17%
LG 4,197.84 3.98%
合计 92,253.75 87.55%
ATL 27,098.05 38.24%
比亚迪 19,139.23 27.01%
中航锂电 5,150.34 7.27%
2015 年
波士顿 4,337.59 6.12%
LG 3,865.56 5.45%
合计 59,590.78 84.09%
比亚迪 15,336.60 41.81%
ATL 7,647.22 20.85%
LG 4,590.88 12.52%
2014 年 松下 2,213.19 6.03%
力神 2,000.16 5.45%
合计 31,788.05 86.66%
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结构件业务的前五名客户及销售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 份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汽车结构件业务收入比例
比亚迪 36,429.03 97.78%
西安瑞青机械有限公司 330.32 0.89%
2016 年 广汽集团 226.34 0.61%
宁波赛尔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94.22 0.25%
深圳市永辉机电有限公司 65.67 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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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汽车结构件业务收入比例
合计 37,145.58 99.70%
比亚迪 38,185.44 98.74%
西安瑞青机械有限公司 121.46 0.31%
宁波赛尔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99.40 0.26%
2015 年
深圳市永辉机电有限公司 91.06 0.24%
广汽集团 73.73 0.19%
合计 38,571.09 99.74%
比亚迪 26,137.32 99.91%
枣阳市仁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0.82 0.04%
上虞永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6.01 0.02%
2014 年
广州东风江森座椅有限公司 3.50 0.01%
深圳市永辉机电有限公司 2.22 0.01%
合计 26,159.89 99.99%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均未占有权益。
(五)公司主要原材料及供应情况
1、主要产品的原材料
公司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重较高,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直接材料
成本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3.19%、54.06%、53.88%。公司主要原材料包
括铝材、钢材、塑胶、镍材、铜材等,其供应情况稳定。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
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主要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原材料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钢材 4.84 0.66% 4.81 -3.24% 4.97
铝材 16.46 -3.96% 17.13 -7.72% 18.57
塑胶 17.60 -22.89% 22.83 3.05% 22.15
镍材 101.47 -14.89% 119.22 3.05% 1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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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原材料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铜材 40.15 -11.77% 45.50 -24.68% 60.41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原材料的价格总体随着市场价格水平的下降而有所下降,2015
年塑胶、镍材,2016 年钢材平均价格略有上升,主要由于市场价格波动所致。
公司绝大多数下游客户系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销
售价格存在一定的浮动空间:如出现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形,经双方友好协商,传
统产品价格可随之适度调整,新产品价格亦可依据现行原材料价格水平确定,因此公司
利润率水平不存在受原材料价格波动重大影响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其变动趋势与市场上相同或相近原材料的
价格及其走势对比如下:
(1)钢材
注:发行人采购钢材种类较多,该图取较典型的冷轧高强钢 B400LA 价格,其中市场数据来源
于宝钢公开挂牌价
(2)铝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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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市场数据来源于上海有色金属网,并包含市场加工费
(3)塑胶
注:发行人采购塑胶种类较多,该图取较典型的改性 PP 类塑料价格,其中市场数据来源于中
塑在线网
(4)镍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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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市场数据来源于上海有色金属网,并包含市场加工费
(5)铜材
注:市场数据来源于上海有色金属网,并包含市场加工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走
势基本一致。其中,发行人铝材、铜材和镍材的采购价格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加工费用,
因此上述图表中的市场价格为原料的市场报价加上一定比例的市场加工费(如对于铝
材,市场报价反映的为铝锭,而公司采购的为经过加工的可供直接制造精密结构件的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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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由于发行人与塑胶和镍材的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提前锁定了采购价,因此
塑胶和镍材的采购价格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小。发行人对钢材的采购价格与同类钢材的
市场价格基本趋同,无显著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及其变动趋势与市场上相同或相近原材料
的价格及其走势趋势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产品的种类规格繁多,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每种产品都会有对应的标准 BOM
(Bill of Material)物料清单,公司根据 BOM 单进行材料采购和生产领料。报告期内公
司主要原材料的消耗与产能、产量、销量相匹配。
2、主要能源耗用
公司主要耗用能源为电力,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耗用电力逐年增加,电力价格近
几年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耗用电力情况、电力价格及所占生产成本比重如下表:
单位:万元,元/度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单价 占比 金额 单价 占比 金额 单价 占比
电力 3,010.55 0.66 2.93% 2,512.95 0.70 3.33% 2,145.13 0.73 4.52%
(六)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 5 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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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占公司当年材料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采购总额比例
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 铝材 9,617.69 12.66%
招商局铝业(重庆)有限公司 铝材 9,398.34 12.37%
东莞市恒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极柱 5,131.68 6.75%
2016 年
广州东兴铝业有限公司 铝材 4,385.37 5.77%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铜材 3,766.46 4.96%
合计 32,299.53 42.51%
招商局铝业(重庆)有限公司 铝材 8,521.68 14.70%
东莞市恒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极柱 5,684.20 9.80%
广州东兴铝业有限公司 铝材 3,837.94 6.62%
2015 年
佛山市粤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钢材 3,429.27 5.91%
上海扬通钢铁有限公司 钢材 2,288.08 3.95%
合计 23,761.17 40.98%
招商局铝业(重庆)有限公司 铝材 3,799.83 11.11%
广州东兴铝业有限公司 铝材 2,676.62 7.83%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粤星钢材有限公司 钢材 2,169.38 6.34%
2014 年
西安宝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钢材 1,750.86 5.12%
上海扬通钢铁有限公司 钢材 1,403.83 4.10%
合计 11,800.51 34.51%
注: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更名为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均未超过 50%;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
均未占有权益。
(七)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重视对生产安全管理的投入、在生产过程
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各项安全生产政策,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
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在各生产基地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生产进行
管理监督。
1、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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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在明确各级负责人及
员工安全职责的基础上,每年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职责、目标、安全
承诺等内容逐级分解、落实。
公司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
制度》、《工厂安全培训手册》、《工厂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通过部
门目标考核、员工考核和安全检查等措施来推动安全责任的落实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
行。
2、安全管理实践
公司对每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与保
存。生产员工入职后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此外,公司还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委托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指导、督
促安全大检查。对于部分专业检查,公司委托外部有资质的单位或公司进行。
2014 年 1 月,公司之龙岗分公司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被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
源局处以 47,550 元的罚款,龙岗分公司已按时缴纳该笔罚款。2014 年 10 月,深圳市龙
岗区人力资源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本公司之龙岗分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除此之外,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根
据发行人及各子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未因违反劳动安
全、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八)公司环保情况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通过 QC080000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QC080000 是 IECQ-HSPM 体系(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委
员会制定的危害物质过程管理标准)认证的一项实施标准,附加于 ISO 9001-2008 版质
量管理体制(QMS)架构中,期以完整、系统化及透明的流程管理及管制来达成 HSF
目标。另外,公司部分生产基地还通过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此外,公司已全面建立―公司禁用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在物料选择、供应商管理、
来料、储存、生产等各个运行环节均按照该体系进行控制,保障体系运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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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主管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违反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七、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根据瑞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48320001 号),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57,926.50 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型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7,052.82 14,870.44 87.20%
机器设备 53,593.04 41,249.33 76.97%
运输设备 1,040.88 455.05 43.72%
办公及电子设备 3,079.69 1,351.68 43.89%
合计 74,766.43 57,926.50 77.48%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有房屋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产权所有人 证书号码 位置 用途
(m2)
沪房地松字(2006)第 008333 松江区九亭镇涞寅
1 上海科达利 5,157.86 工业
号 路 1881 号
沪房地松字(2012)第 013167 松江区九亭镇寅青
2 上海科达利 7,817.27 工业
号 路 829 号
西安市高新区南三
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8,424.01 环北辅道 39 号 1 幢
1025100012-1-1-10101 号
1 单元 10101 室
西安市高新区南三
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8,424.01 环北辅道 39 号 2 幢
1025100012-1-2-10101 号
3 陕西科达利 1 单元 10101 室 工业
西安市高新区南三
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8,424.01 环北辅道 39 号 3 幢
1025100012-1-3-10101 号
1 单元 10101 室
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西安市高新区南三
4,908.52
1025100012-1-4-10101 号 环北辅道 39 号 4 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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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序号 产权所有人 证书号码 位置 用途
(m2)
1 单元 10101 室
2、主要机器设备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账面原值(万 账面净值(万
名称 数量(台) 成新率
元) 元)
进口全自动连续拉伸设备 18 6,360.04 3,341.81 52.54%
动力电池壳自动拉伸生产线 5 8,344.88 7,872.42 94.34%
高速精密冲床 13 3,468.25 2,980.16 85.93%
普通冲床 154 152.88 70.04 45.82%
精密冲床 358 9,170.22 5,876.18 64.08%
盖板全自动装配机 77 2,346.77 1,802.18 76.79%
超声波清洗机 70 162.89 111.14 68.23%
全自动清洗机 10 1,764.22 1,425.94 80.83%
普通焊接机 127 164.51 69.67 42.35%
激光焊接机 214 6,299.78 5,702.09 90.51%
摩擦焊接机 24 5,126.38 4,701.99 91.72%
注塑机 141 2,738.22 1,802.73 65.84%
压铸机 10 331.62 113.69 34.28%
空压机 37 200.37 128.45 64.10%
火花机 18 205.08 124.08 60.51%
铣床 37 105.43 12.26 11.63%
CNC 数控精密加工中心 21 821.78 419.63 51.06%
快走丝线切割加工设备 39 284.67 183.51 64.46%
慢走丝线切割加工设备 14 702.47 360.70 51.35%
精密磨床 56 377.72 199.78 52.89%
精密测量设备 178 1,143.84 854.98 74.75%
精密测量仪 20 162.06 72.71 44.87%
合 计 50,434.09 38,226.15 75.79%
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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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无形资产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两类:第一类为外购的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在获得时以
购买价格计入无形资产,之后在相应期间内进行摊销,根据瑞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48320001 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形
资产资产账面价值为 11,258.72 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 11,108.14 万元,软件 150.57 万
元;第二类包括本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保密工艺和拥有的品牌价值,以及随之形成的
专利、商标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将研发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第二类无形资产账面价
值为零。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表所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取得 他项
序号 所有权人 用途 土地面积(m2) 权利截止日
房地产权证 方式 权利
沪房地松字(2006) 至 2054 年 10
1 上海科达利 出让 工业 4,180.00 抵押
第 008333 号 月 19 日
沪房地松字(2012) 至 2056 年 5
2 上海科达利 出让 工业 6,432.00 无
第 013167 号 月 25 日
西高科技国用(2009) 至 2059 年 8
3 陕西科达利 出让 工业 21,044.70 无
第 34115 号 月 19 日
4 惠湾国用(2016)第 至 2060 年 12
惠州科达利 出让 工业 37,668.00 无
13210100733 号 月8日
惠湾国用(2016)第 至 2060 年 12
5 惠州科达利 出让 工业 45,084.00 无
13210100734 号 月8日
苏(2016)溧阳市不动产 至 2066 年 09
6 江苏科达利 出让 工业 156,655.00 无
权第 0007226 号 月 04 日
苏(2016)溧阳市不动产 至 2066 年 09
7 江苏科达利 出让 工业 56,941.00 无
权第 0007227 号 月 04 日
2、专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取得授权专利 76 项,其中日本专利 2 项、韩国专
利 2 项、台湾专利 1 项、美国专利 1 项,国内发明专利 12 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具备较强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能力,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权利起算日/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有效期
1. 密封电池的安全阀 ZL 200710166385.9 发明 2007.11.8/20 年
2. 全自动锂电池壳拉伸移料装置 ZL 200910107467.5 发明 2009.5.20/20 年
1-1-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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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起算日/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有效期
锂电池电芯的防爆及断电保护装
3. ZL 200910302974.4 发明 2009.6.5/20 年
置及其制作方法
4. 电池负极密封装置 ZL 200910302971.0 发明 2009.6.5/20 年
带防爆及断电保护装置的锂电池
5. ZL 200910109326.7 发明 2009.8.14/20 年
盖板及其制作方法
6. 锂电池壳的耐压测试装置 ZL 201010246349.5 发明 2010.8.4/20 年
7. 输送铆钉毛坯用的机械手装置 ZL 201010530581.1 发明 2010.11.4/20 年
8. 高容量动力锂电池封口板 ZL 201110009439.7 发明 2011.1.14/20 年
密封型电池的安全阀及使用其的
9. ZL 201010591975.8 发明 2010.12.10/20 年
密封型电池
10. 大容量动力锂电池及其封口板 ZL 201110180143.1 发明 2011.6.29/20 年
双偏心轴结构的动力电池外壳剪
11. ZL 201210421113.X 发明 2012.10.29/20 年
切装置
动力电池电极密封装置及其制造
12. ZL 201310291248.3 发明 2013.7.4/20 年
方法
带防爆及断电保护装置的锂电池
13. ZL 200920134791.1 实用新型 2009.8.14/10 年
盖板
14. 一种全自动锂电池壳包膜装置 ZL 200920132145.1 实用新型 2009.5.20/10 年
15. 一种新型锂电池盖板 ZL 200920260687.7 实用新型 2009.11.25/10 年
圆电池封口板断电及爆裂自动气
16. ZL 201020536279.2 实用新型 2010.9.10/10 年
压测试仪
一种新型高容量动力锂电池封口
17. ZL 201120013509.1 实用新型 2011.1.14/10 年

18. 极耳包胶机 ZL 201120050590.0 实用新型 2011.2.28/10 年
19. 大容量动力锂电池封口板 ZL 201120050587.9 实用新型 2011.2.28/10 年
20. 锁芯疲劳检测装置 ZL 201120075811.X 实用新型 2011.3.21/10 年
锂离子动力电池整体成型防爆封
21. ZL 201120381311.9 实用新型 2011.10.9/10 年
口板
22. 动力电池安全阀 ZL 201220044383.9 实用新型 2012.2.10/10 年
23. 高安全性动力电池壳体 ZL 201220290182.7 实用新型 2012.6.19/10 年
24. 动力电池盖板及其基板 ZL 201220363086.0 实用新型 2012.7.25/10 年
25. 汽车座椅涡轮润滑油涂抹装置 ZL 201220305017.4 实用新型 2012.6.27/10 年
26. 减震器密封结构件拉力测试装置 ZL 201220335249.4 实用新型 2012.7.11/10 年
一种电池盖板的焊片组件冲压模
27. ZL 201220284688.7 实用新型 2012.06.15/10 年

1-1-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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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起算日/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有效期
28. 一次性冲压成型的防爆盖板 ZL 201220284546.0 实用新型 2012.06.15/10 年
高精度的锂电池盖板挤爆测试设
29. ZL 201220284518.9 实用新型 2012.06.15/10 年

高精度的锂电池壳体挤爆测试设
30. ZL 201220284494.7 实用新型 2012.06.15/10 年

31. 夹紧送料装置 ZL 201220285254.9 实用新型 2012.06.18/10 年
32. 送料机旋转治具 ZL 201220285079.3 实用新型 2012.06.15/10 年
33. 电池盖板绝缘密封圈的成型模具 ZL 201220285076.X 实用新型 2012.06.15/10 年
34. 电池引出盖水口废料切除装置 ZL 201220285435.1 实用新型 2012.06.18/10 年
35. 锂电池壳体传送带接料装置 ZL 201220285767.X 实用新型 2012.06.18/10 年
36. 电池壳体清洗篮 ZL 201220285433.2 实用新型 2012.06.18/10 年
电池壳体加工机器用传送带接料
37. ZL 201220285338.2 实用新型 2012.06.18/10 年
装置
一种用于加湿电池壳体盖板材料
38. ZL 201220290446.9 实用新型 2012.06.19/10 年
的加湿装置
39. 自动送料装置 ZL 201220290037.9 实用新型 2012.06.19/10 年
40. 一种送料安全监控装置 ZL 201220285780.5 实用新型 2012.06.18/10 年
41. 电池壳体加工工艺用拉伸凸模 ZL 201220284685.3 实用新型 2012.06.15/10 年
多层结构的动力电池盖板防爆装
42. ZL 201320049934.5 实用新型 2013.01.29/10 年

43. 圆形动力电池盖板 ZL 201320314879.8 实用新型 2013.05.30/10 年
44. 动力电池盖板双重保护防爆装置 ZL 201320368084.5 实用新型 2013.06.19/10 年
45. 动力电池电极密封装置 ZL 201320413062.6 实用新型 2013.07.04/10 年
46. 动力电池盖板 ZL 201320868574.1 实用新型 2013.12.26/10 年
47. 动力电池盖板 ZL 201420094613.1 实用新型 2014.03.03/10 年
48. 动力电池盖板及其基板 ZL 201420162497.2 实用新型 2014.04.04/10 年
49. 抗电腐蚀的动力电池盖板 ZL 201420167881.1 实用新型 2014.04.08/10 年
50. 电池盖板自动装配机用上料装置 ZL 201420285158.3 实用新型 2014.5.30/10 年
51. 电池盖板自动装配机用下料装置 ZL 201420285247.8 实用新型 2014.5.30/10 年
52. 一种用于生产防爆电池的装置 ZL 201420236189.X 实用新型 2014.5.9/10 年
53. 锂电池壳体双排送料装置 ZL 201420236209.3 实用新型 2014.5.9/10 年
高密封性和缓冲动性的动力电池
54. ZL 201420711237.6 实用新型 2014.11.23/10 年
顶盖
55. 高密封性的动力电池顶盖 ZL 201420711238.0 实用新型 2014.11.23/10 年
1-1-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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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起算日/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有效期
56. 动力电池绝缘盖板 ZL 201420475832.4 实用新型 2014.08.21/10 年
57. 动力电池连接片的焊接设备 ZL 201420481704.0 实用新型 2014.08.25/10 年
58. 防电腐蚀的动力电池盖板 ZL 201420419004.9 实用新型 2014.07.25/10 年
电池壳体焊片自动焊接机用焊片
59. ZL 201420501624.7 实用新型 2014.09.02/10 年
剪切上料装置
电池壳体焊片自动焊接机用超声
60. ZL 201420501087.6 实用新型 2014.09.02/10 年
波焊接装置
电池壳体焊片自动焊接机上料装
61. ZL 201420501352.0 实用新型 2014.09.02/10 年

62. 自动插篮机 ZL 201420501528.2 实用新型 2014.09.02/10 年
63. 动力电池顶盖与电极的密封结构 ZL 201520175965.4 实用新型 2015.03.26/10 年
64. 极柱垫圈及动力电池盖板 ZL 201420703238.6 实用新型 2014.11.21/10 年
动力电池过大电流断电保护结
65. ZL 201520690706.5 实用新型 2015.9.8/10 年

66. 一种设置有凸台的防爆装置 ZL 201620569669.7 实用新型 2016.6.13/10 年
一种设置有安全支架的防爆装
67. ZL 201620570887.2 实用新型 2016.6.13/10 年

68. 一种极柱铆接装置 ZL 201620569327.5 实用新型 2016.6.13/10 年
69. 一种盖板与壳体的装配结构 ZL 201620570281.9 实用新型 2016.6.13/10 年
70. 一种复合极柱焊接装置 ZL 201620577044.5 实用新型 2016.6.13/10 年
密封型电池的安全阀及使用其的
71. JP4605823 日本专利 2010.3.29/20 年
密封型电池
72. 密封型电池的安全阀 JP4676947 日本专利 2006.11.8/20 年
73. 密封型电池的安全阀 10-1164285 韩国专利 2007.11.2/20 年
密封型电池的安全阀及使用其的
74. 10-1275593 韩国专利 2010.11.29/20 年
密封型电池
2013.10.21-2027.1
75. 密封型电池的安全阀 发明第Ⅰ413328 号 台湾专利
0.25
密封型电池的安全阀及使用其的
76. US 8522808 B2 美国专利 2010.12.29/20 年
密封型电池
3、商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的商标权如下表所示:
1-1-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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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权
序 注册证 类 注册有效 得 利
注册商标名称 核定服务项目
号 编号 型 期限 方 限
式 制
电视播放;信息传送;光纤通讯;信
息传送设备出租;提供全球计算机网 原
113883 络的电讯联接服务;提供数据库接入 2014.1.21- 始
1 38 无
07 服务;电讯路由节电服务;计算机辅 2024.1.20 取
助信息和图像传送;电讯设备出租; 得
移动电话通讯
运输;船只运输;汽车运输;空中运 原
113883 输;灌装服务;商品打包;运载工具 2014.1.21- 始
2 39 无
37 (车辆)出租;仓库贮存;能源分配; 2024.1.20 取
观光旅游 得

自动计量器; 量具; 电解装置; 灭火
116165 2014.7.7-2 始
3 9 器; 工业用放射设备; 非医用 X 光照 无
41 024.7.6 取



研磨;焊接;电镀;木器制作;净化
116164 2015.8.14- 始
4 40 有害材料;空气净化;水净化;能源 无
87 2025.8.13 取
生产;燃料加工;金属铸造


手推车;反冲式雪橇;空中运载工具; 2015.12.1
116164 始
5 12 航空装置、机器和设备;折叠行李车; 4-2025.12. 无
94 取
轮椅

(三)租赁房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租赁的主要房产及相关房产证照
情况如下表:
房产
承租 建筑面积(
出租方 用途 标的房产 租赁期间 证情
方 m2)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同胜
2013.4.1.至
深圳市裕健 12,600.00 厂房 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华繁路裕 是
本公 2017.10.30.
丰实业有限 健丰工业区厂房A、B栋

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同胜 2013.4.1至
6,800.00 厂房 否
社区华繁路 289号裕健 丰工 2017.10.30
1-1-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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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承租 建筑面积(
出租方 用途 标的房产 租赁期间 证情
方 m2)

业区11号厂房F栋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裕健
78间 宿舍 丰工业区厂区C栋宿舍第四、 否
五、六层房屋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裕健
995.00 宿舍 丰工业区厂区C栋宿舍第一 否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同胜
10,140.73 厂房 社区华兴路中建厂房1号1至 是
3层东分隔体四层
中建电子(
本公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同胜 2012.12.1.至
深圳)有限
司 2,602.40 宿舍 社区华兴路中建5号1层、3-6 2017.9.30. 是
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同胜
2,890.00 宿舍 是
社区华兴路中建3号1至6层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同胜
深圳市亿鼎
本公 社区华繁路 289号亿鼎 丰科 2013.4.1.至
丰实业有限 46间 宿舍 是
司 技园A栋宿舍西面第5层共计 2017.3.31.
公司
19间、4层共计27间房屋
中建电子(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同胜
东日 2012.12.1至
深圳)有限 500.00 厂房 社区华兴路中建厂房1号1至 是
科技 2017.9.30
公司 3层西分隔体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十一
本公 长沙蓝色置 2013.12.1至
6,867.80 厂房 路南段十八号长沙蓝色机械 否
司 业有限公司 2018.11.30
配套产业园9号栋
深圳市鸿创 深圳市龙华大浪华兴路深圳
本公 2014.12.25至
兴业科技有 5,240.00 厂房 市成天泰电缆实业发展有限 是
司 2018.6.30
限公司 公司厂房A栋一楼、B栋一楼
科达 富嘉化工(
厂房及 深圳市龙岗街道新生村仙人 2015.1.23至
利精 深圳)有限 12,010.80 是
宿舍 岭 2018.4.12
密 公司
1-1-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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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承租 建筑面积(
出租方 用途 标的房产 租赁期间 证情
方 m2)

大连 2016年10月1
大连环普发 大 连 保 税 区 海 明 路 179-4 号
科达 3,194.69 厂房 日至2018年9 是
展有限公司 A4生产厂房
利 月30日
上述租赁房产中,部分厂房由于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涉及厂房面积
13,667.80 平方米,占发行人租赁厂房面积的 24.99%,占发行人自有及租赁厂房面积合
计的 13.97%。
发行人租赁房产中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产明细、具体用途及对生产经营的作用
如下:
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序号 出租方 面积(m2) 具体用途 对生产经营的作用
的房产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 主要用于便携锂电池结
厂房,一层二层五层为
道 同 胜 社 区 华 繁 路 裕健丰实 构件(壳体)的生产、存
1 6,800.00 生产车间,三层为检验
289 号裕健丰工业区 业 储,以及部分汽车结构件
车间,四层为仓库,
11 号厂房 F 栋 1-5 层 的生产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十一路南段十八号 长沙蓝色 厂房,具体生产汽车结 主要用于生产汽车结构
2 6,867.80
长沙蓝色机械配套产 置业 构件 件
业园 9 号栋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
作为员工宿舍使用,不会
道裕健丰工业区厂区 裕健丰实
3 78 间 宿舍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
C 栋宿舍第四、五、 业
重大影响
六层房屋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 作为员工宿舍使用,不会
裕健丰实
4 道裕健丰工业区厂区 995.00 宿舍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

C 栋宿舍第一层 重大影响
发行人上述位于深圳、长沙的厂房附近有较多其他同类厂房可供租赁,且发行人所
需均为标准厂房,可在短期内实现搬迁;发行人核心生产设备搬迁难度较小,实际操作
过程中可采用分批搬迁的方式进行,预计搬迁工作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此外,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海科达利和陕西科达利已拥有面积合计 43,155.68 平方米的自有厂房,用于生产规模的
扩大和产业战略布局。2015 年 7 月,发行人通过收购惠州富达金取得了其位于惠州市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约 8 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面积超过 5 万平方米的在建工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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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并计划建成后将其作为公司产品的生产经营地,有望从根本上解决租赁经营场地对
公司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就发行人向深圳市裕健丰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的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厂房,其建
筑物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于 2014 年 11 月出具《证明》,确
认该等建筑物均未列入清拆范围,在最近 5 年无拆迁计划,同意作为工业经营场地使用;
就长沙地区的租赁厂房,其房产出租方长沙蓝色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出具《承
诺函》,承诺―该建筑物没有列入拆迁范围内,最近 5 年内无拆迁计划,我司同意将该建
筑物租赁给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工业经营场地使用。若该房产在合同
有效期列入政府拆迁范围、租赁合同未备案或其他原因致使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无法履行租赁合同或遭遇处罚,我司将提前通知贵公司并予以相应赔偿,妥善处理
贵公司因搬迁等造成的损失‖。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及励建炬先生已出具承诺,若上述租赁房产在租赁有
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产生纠纷无法继续租用,将承担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日科技、
湖南科达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综上,上述租赁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事宜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且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
查,发行人承租房产的权利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公司特许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既未授权他人、亦未被他人授权使用特许经营权。
九、公司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一)研发机构
1、研发机构设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发行人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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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层面的研发部和各事业部下与客户直接对接的技术科相配合,采取矩阵式的管理模式
开展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开发。公司的研发体系分为产品研发、模具研发和生产工艺研
发三个层次,其中主要由研发部负责产品研发和模具研发,各事业部下的技术科负责具
体的生产工艺研发。
研发部下设各具体科研项目课题组,如国家―863‖重大项目―电动汽车用新型锂离子
动力电池规模产业化技术研究‖课题组,进行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等相关的前瞻性研究。
2、研发人员
公司截至 2016 年末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 584 人,分布在以上各部门中。报告期内,
公司不断引入高素质技术人才,包括国内外的行业专业人才。公司研发人员均具有丰富
的产品技术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技术素质较高,人员搭配合理。
(二)公司现有核心技术
公司目前部分重点技术成果情况如下:
1、锂电池安全防爆技术
锂离子电芯是电池的存储部件,其在使用时,可能会因充电器故障、过分充电或因
电池制造缺陷导致的短路等因素使得电池内部电化学反应产生异常气体,导致电池内部
压力过大,从而发生电池爆炸事故,其后果轻则损坏设备,重则伤及使用者。公司研发
的锂电池安全防爆技术,在电池盖板上设置两套防爆结构,一套为断电保护装置,一套
为防爆装置。当电池发生异常,断电保护装置首先开启,电池处于断电状态。若电池内
部气压过大,防爆装置开启,可迅速有效地排放电池内部气体,增强安全系数,提高动
力电池的使用安全性和实用性,从而达到双重保护的防爆目的。
2、高低温状态下结构件密封技术
锂离子电池具有高能量密度,负荷特性优异及强密封性等特点,此类电池因能量密
度高,内部压力大而容易导致正负极渗漏,尤其是在高低温状态下更易渗漏,而正负极
渗漏对电池及电子设备的危害极大,并会直接影响电子设备的使用寿命及使用安全性。
公司研发的锂电池盖板在高低温状态下的密封防渗漏技术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使得电
池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发生正负极渗漏的概率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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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强度摩擦焊接技术
锂电池结构件中的负极柱一般采用纯铜作为原材料,将其加工成特定的形状,作为
负极电流导引的极柱载体,外部用铜软连接进行连接,在使用过程中纯铜极柱和铜软连
接容易产生铜氧化,增加内阻,从而影响电池的电性能。公司自 2011 年开始研究采用
高速旋转摩擦焊接的工艺,将纯铜极柱改为铜铝复合高强度极柱(底部是铜,上部是铝,
结合部的强度大于母材的强度),在使用中,在电池内部让铜和负极铜箔同种金属焊接,
在电池外部让铝和铝软连接焊接,避免了铜软连接氧化产生内阻而导致电性能下降,并
且通过采用铝软连接使得成本大幅度下降,目前摩擦高强度焊接技术已经在广泛的推广
运用中。
4、动力电池铝壳的深度拉伸技术
在储能电站以及大巴等需要大容量的电池时,常常需要把电池的容量做成高容量电
池,铝壳的结构也相应地需要高强度拉伸的工艺技术支撑,公司在 2010 年开始通过对
全自动设备和模具的自主研发,实现连续拉伸技术,在保持强度的前提下,不断研发将
铝壳的拉伸高度提高及壁厚变薄,在保持铝壳的薄壁的同时达到高强度的性能,可以大
幅度的降低电池的单位容量成本,解决电池应用中的安全问题。
5、锂电池盖板全自动装配技术
公司自 2009 年 3 月开始研发锂电池盖板自动装配机,历时一年半时间研发成功,
目前该设备已达到日本、韩国最新锂电池盖板自动装配机水平。该自动装配机采用三菱
控制系统、日本 SMC 气动原件及德国里奇乐真空泵,通过电磁振动盘自动送料,保持
控制动作更加准确。该机器集自动装配、铆接、检测等功能于一体,是一种小型锂电池
盖板全自动柔性装配系统。该设备批量投产将节省 80%—85%人力,产品合格率≥99.8%,
同时使产品精度更高,一致性更好。
6、锂电池的铜铝软连接高分子焊接技术
电动汽车用锂电池由上百个电池联接而成,在行驶过程中,因道路环境不佳可能会
发生颠簸震动,进而引发内部动力锂电池焊接面松脱或者产生接触内阻,从而导致电池
性能的下降以及安全事故的产生,而目前锂电池结构件中电池之间的模组组合时一般采
用硬连接焊接技术,无法规避上述风险的发生。公司在 2008 年投入铜铝软连接技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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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通过高分子共频焊接技术,用铝箔或者铜箔作为原材料,在严格控制压力、温度、
时间的环境下焊接成型,中间保持铝箔或者铜箔软性连接,此结构可以在电池在颠簸震
动中发挥缓冲减压的作用,确保了电池在长期应用中保持良好的性能和安全性。
(三)公司主要研发方向
公司目前的主要研发方向如下:

研发方向名称 拟达成成果介绍 技术水平 研发所处阶段

处于持续优化阶段,目前
增强电池安全控制系统的稳定性,
动力电池结构件安全 电池的安全控制系统在
1 提高电池在极端条件下的安全性 国际领先
性能的研发 标准值的+/-0.2MPA,未

来目标提高到+/-0.1 MPA
动力电池结构件的负极柱采用铜
目前产品技术已基本研
动力电池结构件的复 铝复合材料,使用高强度摩擦焊接
发成功并大批量投入生
2 合极柱的高效率和低 技术,使得极柱在长期使用的环境 国际领先
产,未来拟提高批量生产
内阻性能的研发 状态下仍保持电性能的稳定,并且
时的生产效率
实现设备全自动高效率的焊接
目前连续拉伸生产的数
大容量动力电池铝壳 提高铝壳生产效率,保证动力电池
量可以达到每分钟 30 个,
3 高效生产设备和模具 组装时铝壳的一致性和安全性,并 国际领先
未来目标达到每分钟 60
技术的研发 降低成本

通过先进的制造控制体系以及模
动力电池结构件生产 具的制造工艺和拉伸技术,使动力 目前金属粉尘可以控制
4 过程中的金属粉尘控 电池在生产时和终端汽车应用时 国际领先 到 200 微米的范围,未来
制体系的研发 电池内部基本消除金属粉尘,从而 目标达到 50 微米以内
防止电池短路引起安全事故
目前可以焊接 40 层以内
防止动力电池在汽车终端应用时
铜、铝软连接焊接技术 连接片的铜铝软连接,未
5 由于颠簸震动引起的电池安全问 国内领先
的研发 来拟进一步提升生产工


目前拥有数条自动生产
动力电池结构件的全
提高动力电池结构件的生产效率、 线,正在开发使用更多的
6 自动化生产和品质体 国内领先
品质、一致性,降低生产成本 全自动的高速生产线和
系的研发
设备
开发动力电池专用的铝材,提高动 目前采取 3003 和 3005 材
动力电池专用铝材的
7 力电池铝壳的材料特性,增加铝壳 国内领先 料为主,未来开发动力电
研发
的强度和抗鼓胀性能 池铝壳的专用材料
通过自主开发的全自动深度拉伸
大容量动力电池铝壳 目前为半自动生产模式,
自动化技术,实现快速进行型号更
8 深度拉伸全自动设备 国内领先 未来目标达到全自动快
换以及达到大批量、高效率的全自
和制造工艺的研发 速的生产模式
动化生产
实现快速制造动力锂电池盖板全 目前已掌握相关模具的
自动高精度连续模具、动力锂电池 制造能力,未来实现在生
9 模具研发 国内领先
铝壳高精度全自动高效率连续拉 产效率、精度等方面的提
伸模具、动力电池模组大型结构件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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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方向名称 拟达成成果介绍 技术水平 研发所处阶段

模具、动力电池结构件高精度部件
等的能力
盖板实现一体化冲压成型,免除焊
目前技术开发基本成熟,
高精度动力电池结构 接工序,该工艺达到长期使用的寿
10 国际领先 进入验证阶段,未来可实
件盖板一体冲压成型 命,减少焊接安全隐患,降低生产
现批量生产
成本
(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比例 比例 比例
研发费用 5,305.49 3.65% 3,927.78 3.47% 2,374.89 3.52%
(五)合作研发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不存在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情形。
(六)关键技术的保密情况
公司与全体涉密研发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员工对工作中所获知的公司机密承担
保密责任。项目研发过程中,研发人员组成的项目小组对研发项目技术资料的保密负责,
研发人员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及转让等形式使公司以外的其它
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它职员)知悉属于公
司的技术秘密、图纸、样品、模具设计方案或其它技术秘密信息。
公司支持研发人员在不泄露技术秘密的前提下与国内外专业研究机构、技术专家学
习、沟通、交流,公司研发项目的技术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授权不得调阅或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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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一)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产品通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执行的产品标准和法规如下:
类 别 标准/法规号-标准/法规名称
RoHS -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 2003 年 1 月 23 日第 2002/95/EC 号关
欧盟指令
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国际电工委员会关于电子部 QC080000:2012 -《电子与电器元件和产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
件的质量评价体系(IECQ) (HSPM)》
国际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 ISO/TS16949:2009-《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
要求 的组织实施 ISO9001:2008 的特殊要求》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60086-4-2007《原电池 第 4 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中国国家标准 GB 8897.4-2008《原电池 第 4 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中国国家标准 GB-T 15055-2007《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中国国家标准 GB-T 1040-2006《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
中国国家标准 GB/T 2900.41-2008《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
行业标准 YS/T 294-2011《冲压电池壳用硬质合金毛坯》
行业标准 YS/T 565-2010《电池用锌板和锌带》
行业标准 YS/T 712-2009《手机电池壳用铝合金板、带材》
行业标准 QC/T 840-201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行业标准 QCn 29017-1991《汽车模制塑料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行业标准 QC/T268-1999 《汽车冷冲压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行业标准 QC/T267-1999《汽车切削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行业标准 QC/T270-1999《汽车钢模锻造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行业标准 QC/T268-1999《汽车冷冲压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行业标准 QC/T 266-1999《汽车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行业标准 QC/T 29087-1992《汽车焊接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行业标准 QB/T2502-2000《锂离子电池总规范》
QB/T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 3 部分:锂离子蓄
行业标准
电池及充电器》
行业标准 QB/T 4428-201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企业标准 Q/KQB19.001-2009;QB/440301K4327-2009 防爆锂电池盖板
Q/KDL003-2010;QB440301K6092-2010 带断电和防爆装置的圆柱形锂
企业标准
电池盖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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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各类别质量体系标准/法规要求建立起业内领先的质量管理体
系,适用于公司各种类型、品种的产品,对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过程进行质量
监督,形成规范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保证公司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发生质量事故而被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二)产品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公司建立了业内领先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通过对管理、研发、供应链、制造和销
售等五个系统的规范的质量管理和持续的改进,有效保障公司产品质量。
1、管理体系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依据 ISO/TS16949:2009、RoHS 及 QC080000:2012 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施日
常管理,并通过《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程序》对产品质量从立项、项目批准、样件制造、
试生产和投产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和规范,制定《文件控制程序》、《管理体系策划
程序》、《管理职责控制程序》、《信息沟通管理程序》、《管理评审程序》、《人力资源管理
程序》、《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内部审核程序》、《持续改进控制程序》、《纠正
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等详细质量控制程序对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质量控制。下
图是公司建立的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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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体系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程序》、《工程变更控制程序》、《合同&订单评审控制
程序》、《顾客、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控制程序》、《生产件批准程序》和《生产工装设计
与开发控制程序》,审慎判断产品客户需求与设计可行性,制定《项目开发任务书》明
确划分研发项目组织架构,完整定义产品从概念到生产及生命周期管理的各个阶段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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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保障研发产品质量。
公司新产品研发流程包含多个环节。为了加强研发项目的过程管理,在每个环节都
不同程度地设置评审点和决策点。
下图为公司基本的研发管理流程:
概念制定/ 产品设计 小批量
研发体系 项目批准 样件制作 优化/改善
市场需求 与开发 试产
市场调研/ 项目批准 开发计划 模具工装 样品检测 改善报告/ PPAP指导
控制体系
顾客信息 任务书 产品文件 图纸 报告 项目总结 书
3、供应链体系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在供应链环节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控制程序》、《HSF 新材料承认
程序》、《进料检验与试验程序》、《制程检验与测试程序》、《成品检验与测试程序》、《出
货检验与试验程序》、《外包过程控制程序》、《生产工装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生产工
装制造过程控制程序》、《有害物质管制程序书》等规定,针对物料供应、检测等环节实
施严格监控。公司的供应链过程质量控制如下图所示:
NG
采购需求
N
NG
OK
采购需求 临时需求 审批 采购计划 选择供应商 报价 是否AVL
Y
生产计划
NG
统计交期与 合格物料 OK OK 供应商送货 签订合同/
IQC检验 仓库点数 跟单/SQC
品质业绩 入库 到厂 下订单
NG
NG 通知供应 供应商改 收集供应商改 OK 继续下采 提交管理
业绩评估 效果验证
商改善 善分析 善报告 购订单 评审
NG
OK
物料质量是产品质量的直接构成因素之一,而供应商的质量很大程度决定了其供应
的物料的质量。公司对供应商的管理控制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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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开发新供 收集供应 供应商情
建立供方标准 供应商评鉴
应商 商资料 况调查
OK
NG
合格供应 ROHS资料 OK OK 供应商送
报价 材料确认
商名册 的保管 样
NG NG
下采购订 采购订单 OK
定期评审 供方QMS开发
单 跟踪
4、制造体系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的制造过程质量控制如下图所示:
物料采购
编制生产 生产前期
合同评审 接受订单 生产安排
计划 筹备
生产通知
NG
OK 生产计划
应急计划
异常 NG
制成品入 OK 生产计划
出货跟进 监控
库 的实施
交货确认
不合格产品处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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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工返修
N
NG 不合格品 Y 让步接收
等级、标 不合格品
产品检验 NG品评审
通知 识与隔离 的处理
降级使用
报废
N
Y 实施纠正与 制定纠正与 Y 不合格品
下转或入库 效果验证 有机会吗
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 统计分析
N
公司制造过程中的外包过程质量控制如下图所示:
NG
OK 外包商领/退
外包需求识别 外包的申请 批准 外包商选择

NG
报验及IQC OK 外包商送货 外包进度控
仓库点收 外包质量
准备 到厂 制
重工
NG 品质状态标
IQC验收? 特采 外包件入库

退货
OK
5、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严格的工作流程保证客户的需求得到专业的评审,并提供最恰当的服务。
公司客户需求工作流程如下:
技术可实现 生产能力可
性评审 实现性评审
接收客户 客户需求 确认和接受 合同/订单 质量信息
交付使用
需求 评审 客户需求 执行 反馈
公司制定了《顾客满意度评价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产品召回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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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管理程序》、《客户投诉处理程序》等售后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当发生不合格
品和客户质量投诉时,由品保部门出具《不合格产品质量报告》或《产品质量信息反馈
表》,会同生产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报生产、销售部门相关人
员,便于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避免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此外,不定期向客户发
出满意度调查表,收集客户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工作中不合理的方式和流程,确保公司
产品和服务的整体质量不断提升。
公司制定的客户投诉处理程序如下图所示:
客户投诉的 召开跨部门 Y 仓库接收退 客诉的原因
客户投诉接受 内部责任
调查 会议 货 分析
N
客诉处理回 OK 应对措施的 应对措施的
客诉持续改进 效果验证
复 实施 制定
NG
十一、公司的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在境外拥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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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拥有独立且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
自主经营以及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完整的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
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公司采购部直接面向市场独立采购,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
生产设备及办公用品等的采购。公司建立了健全、独立的生产系统。公司研发部门根据
客户提供的技术需求独立进行技术和产品研发,拥有独立的研发设备和人员体系,具有
相应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公司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规
范产品生产、产品质量检验和存货管理等各个生产环节。公司制订了完备的销售管理制
度,具有独立完整的销售系统。
(二)资产独立性
公司设立及此后历次增资,股东的出资均已足额到位,且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
已办理完毕。公司拥有自身独立完整的经营资产,产权明确,与发起人资产之间界限清
晰。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
厂房、机器设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
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的资金和其他资源的情形,公司全部资产均由本公司独立拥
有和使用,公司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人员独立性
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等管理体系及独立的员工队伍,员工工资发放、
福利支出与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严格分开。本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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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产生,不存在
大股东单方面指派或干预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情形。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机构独立性
本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运作体系,并制定了相适应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本公司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各部门的
规章制度。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
开,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
管理机构、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后,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
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
控制制度,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按照业务要求配备了
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并独立纳税,
与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保持了财务独立,能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二、同业竞争
(一)本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系一家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商。在应用于
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业务增长迅
猛,并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控股股东为励建立
先生,实际控制人为励建立先生和励建炬先生。励建立先生和励建炬先生除直接持有、
以及通过大业盛德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 70.00%的股权外,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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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对其他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励建立先生和励建炬先生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
事任何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相同、相似的业务。因
此,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
形,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本人不会
直接或间接:
(一)从事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相关业务相似或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二)通过任何关联公司或关联方从事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相关业务相似或竞争的任
何业务或活动;
(三)持有进行上述业务或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任何权益;
(四)利诱或促使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任何董事或员工离职;
(五)利诱或促使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客户或供应商终止、中止、减少或放缓其与公
司或其子公司的业务往来。
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公司、公司
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包括: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励建立和励建炬先生在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70.00%的股份,为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详细情况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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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上海科达利 全资子公司
2 陕西科达利 全资子公司
3 湖南科达利 全资子公司
4 东日科技 全资子公司
5 科达利精密 全资子公司
6 惠州科达利 全资子公司
7 江苏科达利 控股子公司
8 大连科达利 全资子公司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
(1)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与本公司关系
1 宸钜公司 8.14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 大业盛德 6.86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 苏州和达 6.67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上述股东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持
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励建炬先生除控制本公司外,还持有大业盛德 46.27%
的股权。除此之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及励建炬先生未控制其他企业。大业
盛德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起人、持有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历史上曾分别控股金橙公司、香港创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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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20 日,香港创宏撤销解散;2010 年 12 月 23 日,励建立先生将金橙公司股
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该日起,金橙公司不再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两家公司具体
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九、发起人、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3)自然人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本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包括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
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主要家庭成员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在其他单位的持股及任职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概况‖。
(4)本公司的重要参股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参股企业。
3、其他关联自然人
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
主要家庭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
间接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与本公司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自然人关系
密切的主要家庭成员包括上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
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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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33684,以下简称―联
赢激光‖)系发行人独立董事曾石泉先生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22 日,
主要从事激光设备及相关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租赁,与发行人的
经营业务无同业竞争和直接上下游关系。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008,以下
简称―大族激光‖)系发行人董事胡殿君先生任董事的企业,成立于 2001 年 9 月 28 日,
主要从事激光及相关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与发行人的经营
业务无同业竞争和直接上下游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联赢激光和大族激光采购激光焊接机等部分机器设备的情
形,主要用于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报告期内,各方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联方名称 占设备采购 占设备采购 占设备采购
金额 金额 金额
总额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联赢激光 2,467.74 10.19% 488.21 3.33% 191.65 5.85%
大族激光 175.47 0.72% 43.77 0.30% 43.90 1.34%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发展迅速,发行人出于扩大生产的考虑采购
激光焊接机等配套机器设备,联赢激光和大族激光皆为行业内知名企业,且地处深圳,
发行人出于业内知名度、地理便利性、企业资质等考虑选择了关联企业。该等交易金额
较小,占设备采购总额的比例较小,重要性程度较低,且定价公允。因此,从业务发生
的实质及交易金额、占比等来看,不存在重大依赖关联方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238,以下简称―广汽
集团‖)系发行人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28 日,
主要从事乘用车、商用车、摩托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与发
行人的经营业务无同业竞争关系。
报告期内,双方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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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关联方名称 占销售总额 占销售总额 占销售总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广汽集团 226.34 0.16% 73.73 0.07% 0.49 0.00%
注:对广汽集团的销售收入包括对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
工程研究院的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汽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向其销售少量汽车结构件产
品。该等交易金额较小,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很小,重要性程度较低,且定价公允,不存
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发行人提供贷款担
保,报告期内相关担保情况如下:
是否
序 被担
保证合同名称/编号 保证人 担保起始日 担保金额(万元) 履行
号 保方
完毕
2016 年深宝安综额字第 041-1
号《最高额担保合同》; 2016 励建立、
1 2016.11.29 5,000 否 本公司
年深宝安综额字第 041-2 号《最 励建炬
高额担保合同》
兴银深龙华授信保证字(2016)
第 0028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陕西科
兴银深龙华授信保证字(2016)
达利、励
2 第 0028A 号《最高额保证合 2016.7.19 4,800 否 本公司
建立、励
同》;兴银深龙华授信保证字
建炬
(2016)第 0028B 号《最高额
保证合同》
2016 圳 中 银 深 额 保 字 第
陕西科
0000608A 号《最高额保证合
达利、上
同》; 2016 圳中银深额保字第
海科达
0000608B 号《最高额保证合
3 利、惠州 2016.8.18 5,000 否 本公司
同》;2016 圳中银深额保字第
科达利、
0000608C 号《最高额保证合
励建立、
同》;2016 圳中银深额保字第
励建炬
0000608D 号《最高额保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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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序 被担
保证合同名称/编号 保证人 担保起始日 担保金额(万元) 履行
号 保方
完毕
同》); 2016 圳中银深额保字
第 0000608E 号《最高额保证合
同》
编号 0400000014-2016 年龙华
(高保)字 25 号《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 0400000014-2016
励建立、
年龙华(高保)字 26 号《最高
励建炬、
额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科达利
0400000014-2016 年龙华(高
4 精密、上 2016.10.18 6,000 否 本公司
保)字 27 号《最高额保证合
海科达
同》;编号 0400000014-2016 年
利、陕西
龙华(高保)字 28 号《最高额
科达利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0400000014-2016 年龙华(高
保)字 29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励建立、
GB38921512014-1 ,
上海科
GB38921512014-2 ,
5 达利、陕 2016.01.12 8,000 否 本公司
GB38921512014-3 的《最高额
西科达
保证合同》

上海科
达利、陕
上海科
西科达
6 保证函 2016.05.24 等值美元玖佰万元 否 达利、
利、励建
本公司
立、励建

《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编号 上海科
07301BY20168183 、 达利、陕
7 07301BY20168184 、 西科达 2016.01.29 5,000 否 本公司
07301BY20168185 的《最高额 利、励建
保证合同附属条款》 立
上海科
交银深布保人 20160121 号《保
达利、陕
证 合 同 》、 交 银 深 布 保 沪
西科达
8 20160121 号《保证合同》、交 2016.1.21 3,000 否 本公司
利、励建
银深布保陕 20160121 号《保证
立、励建
合同》

平银深分科技保字 20151116、
励建炬、
9 20150910 第 001 号《保证担保 2015.11.06 5,000 是 本公司
励建立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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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名称/编号 保证人 担保起始日 担保金额(万元) 履行
号 保方
完毕
陕西科
兴 银 深 龙华 授信 ( 保证) 字
达利、励
10 (2015)第 0039、0039A 号《最 2015.11.06 12,000 否 本公司
建立、励
高额保证合同》
建炬
励建立、励建炬(保证人)与
励建立、
11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 2015.09.20 20,075万日元 否 本公司
励建炬
圳分行(权利人)保证合同
上海科
达利、陕
0400000014-2015 年龙华(高
西科达
12 保)字 0035、0036、0037、0038 2015.08.11 5,000万额度内 是 本公司
利、励建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立、励建

励建立、
金文成、
2015 年侨字第 0015832012-01、 上海科
13 2015.06.04 5,000 是 本公司
02、03、04 号 达利、陕
西科达

励建立、
励建炬、
2014 圳 中 银 深 额 保 字 第
14 上海科 2015.4.23 3,000 是 本公司
0001182A、B、C、D 号
达利、陕
西科达
励建立、
励建炬、
本公
本公司、
5,040万元人民币; 司、上
15 保证函 上海科 2015.04.01 是
30万美元 海科达
达利、陕

西科达

励建立、
励建炬、
0400000014-2015 年龙华(高
陕西科
16 保)字 0007、0008、0009、0010 2015.03.11 2,500万额度内 是 本公司
达利、上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海科达

GB38921411026-1《最高额保
17 励建立 2014.12.15 8,000 是 本公司
证合同》
励建立、
18 保证合同 2014.07.15 22,550万日元 否 本公司
励建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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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名称/编号 保证人 担保起始日 担保金额(万元) 履行
号 保方
完毕
励建立、 35.4万美元或其等 上海科
19 保证合同 2014.04.23 否
励建炬 值的人民币额度内 达利
40000266-2014 年龙华(高保)
励建立、
20 字 0007、0008 号《最高额保证 2014.02.11 2,500 是 本公司
励建炬
合同》
注:金文成系励建立之妻。
2、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银
行融资提供担保。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系股东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的有益支持,有助于
公司及时获得因业务扩张所需的流动资金,从而实现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且未向公
司收取担保或融资费用。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
0.35 1.06 0.44
程研究院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73.02 16.70 0.14
合计 73.37 17.76 0.58
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大族激光 51.82 35.36 -
联赢激光 1,901.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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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大族激光 - 60.38 -
联赢激光 - 246.13 32.10
上表所列其他非流动资产为公司向大族激光、联赢激光购买设备所预付的款项。
上述款项主要为经营性往来余额,不构成对公司的重大资金占用。
四、采取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公司将采取措施力争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未来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切实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
交易的合法、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
(二)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励建炬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宸钜公司、大业盛德、苏
州和达向本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贵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的任何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
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
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贵公司及贵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
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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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公司在此承诺并保
证,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并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一)《公司章程》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了关联交易决策权利、回避表决制度及决议等事项。相关
规定如下: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董事会应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与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公
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并主动申请回避;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并对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进行解释和说明;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
决;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
过;如该交易事项属本章程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未主动申请回避的,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有权要求关联股
东回避;如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回避请求时,被请求回避的股东认为自己不属于应
回避范围的,应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根据情况与现场董事、监事及相关股东等会商讨
论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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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加审议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
是否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无权就该事项参
与表决。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
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
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
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进行了规定。相关规定
如下:
―第七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获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
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五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按照《公司章程》
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进行了规定。相关规定如
下:
―第二十四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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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
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审议按《公司章程》或者《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
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独立董事审核关联交易的权利。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 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董事权利、义务
外,独立董事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
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
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及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五)《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
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该等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
性。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
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十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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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四)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
标准。
(五)公司应依法向股东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
(六)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九条 公司关联人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必须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一)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二)关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三)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但上述关联董事有权
参与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第二十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
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
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
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
联股东必须回避表决,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参加会议的
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会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
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二)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和不参与投票表决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
时宣布并在表决票上作出明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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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应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一)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 5%)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本款
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对外
担保除外)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八条 应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一)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
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至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应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标准的,则由本公司总经理审批。如果总经理是该关联交易关联方的,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独立董事对上
述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
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
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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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
(一)董事
1、公司董事情况
本公司共设 7 名董事,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全体董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励建立 董事长、总经理 提名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2 励建炬 董事、副总经理 提名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董事、副总经理、
3 蔡敏 提名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董事会秘书
4 胡殿君 董事 提名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5 曾石泉 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6 涂江平 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7 王苏生 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注:发行人董事会尚未完成换届,全体董事已出具声明,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励建立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先后任职
于浙江省宁波市轻工塑料厂、深圳市恒星电子厂、深圳市广龙粉末冶金厂,1996 年创
立科达利有限并担任总经理,2001 年至今兼任深圳市机械行业协会理事,2005 年至今
兼任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理事,2007 年至今兼任深圳市企业家协会理事,2013 年
至今兼任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现任上海科达利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陕西科达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日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南科达利执行
董事,科达利精密执行董事,惠州科达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科达利执行董事兼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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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大连科达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励建炬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
深圳亚泰五金厂,1996 年起进入科达利有限,曾任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
经理、陕西科达利监事、东日科技监事。
蔡敏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加拿大帝国银行和加拿大宏利金融集团,2010 年起任科达利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胡殿君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担任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咨询评估
部副经理、深圳市国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贵州航天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深圳市泛海电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
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明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决委委员、深圳卓智信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红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
市绿色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乡村物语
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四季分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四季
分享有机厨房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前海京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瑞吉科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曾石泉先生,194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
济师。曾担任广东省梅田矿务局建筑公司副经理、广东省经济委员会处长、深圳市经济
发展局局长助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市属企业工委副书记、深圳市
商业银行副董事长、深圳深宝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并曾兼任深圳市特发集团党委
书记和董事长、深圳市特力股份公司董事长、长和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高新
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董事长、奥柏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
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涂江平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新型电池电极材料制备与电池技术、材料表面改性技术、新型储能材料与电池
技术,涂层(薄膜)制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2001年来先后承担了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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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2项―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纳米专项和国防先进材料专项课题,并
参加完成了2项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曾担任ISFM (功能材料国际
研讨会)2007,MFMS(多功能材料与结构国际会议) 2008会议的共同主席。现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金属材料研究所所长、浙江省电池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
室主任,并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会理事、浙江省热处理学会理事长、浙江省复
合材料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处理学会理事。
王苏生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管理学博
士后、芝加哥大学 MBA,中国注册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瑞创投基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
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马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选聘情况
2013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励建立、励建炬、蔡
敏、胡殿君、曾石泉、涂江平、王苏生 7 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其中曾石泉、涂
江平、王苏生三人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励建立为公司董事长。
(二)监事会成员
1、公司监事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其中
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
监事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公司监事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王少权 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大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2 李燎原 监事 监事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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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武章 监事 监事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注:发行人监事会尚未完成换届,全体监事已出具声明,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王少权先生,194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经济
师。曾担任韶关轧钢厂厂长、曲江县外经委主任、珠海嘉宝华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
日亚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04 年进入科达利有限,历任二厂厂长,行政部经理。
现任湖南科达利监事、科达利精密监事、惠州科达利监事、江苏科达利监事、大连科达
利监事、上海科达利监事、本公司监事。
李燎原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担任重
庆检测仪表厂工程师、深圳捷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 年进入科达利有限至
今任市场一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李武章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
湖北省咸丰县煤化公司、建保精密工业有限公司,2008 年进入科达利有限,历任品保
部经理、市场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的选举情况
2013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武章、李燎原为公
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另一位监事王少权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013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少权为公司监事会主
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财务总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任职期间
1 励建立 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2 励建炬 副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3 蔡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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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任职期间
4 石会峰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5 孔天舒 副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20 日
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完成换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声明,在新一届高管就任前,
原高管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高管职责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蔡敏先生简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之―(一)董事‖。
石会峰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天津国信倚天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等职务,2010 年 12 月进入科达利有
限。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孔天舒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职于
浙江省宁波市轻工塑料厂、深圳市恒星电子厂,1996 年进入科达利有限,历任市场部
经理、市场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励建炬先生,相关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之―(一)董事‖。励建炬先生目前在本公司主管技术工作;拥有
超过十年的模具设计和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经验,为公司―863 项目‖总负责人。励建
炬先生专注于锂电池精密结构安全性的研究,是动力电池结构件防爆防漏方面的技术专
家,截至目前已申请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安全性能方面专利共计 40 项以上,其中多项已
获授权。
张中涛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贵州
航天集团南海厂技术员、工程师,2000 年任深圳比亚迪股份公司第二事业部技术主管、
部门经理,主导第一款电动汽车电池结构件的开发;2012 年加入科达利,曾任项目技
术部经理、生产一部总经理,现任研发部一部经理,主要从事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研
发工作,参与 ATL、大众、中航锂电等客户动力电池结构件的开发及复合材料在电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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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的研发,在锂电池结构件领域已获得多项专利。
励建立先生,相关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之―(一)董事‖。励建立先生拥有十余年精密结构件研发和制造
经验,对行业有较为深刻的了解,主导锂电池智能测试和设备自动化方面的研究,已获
发明专利 2 项。
邱宜升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深圳
富士康科技集团工程师,2008 年 8 月进入科达利有限,历任工程师、第三事业部技术
部课长,现任研发部三部课长,主要负责动力电池结构件研发、动力电池结构件制造工
艺设计与改进。在动力电池结构件领域已申请多项专利。
聂于军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担任湖
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车间主任,深圳太阳电机厂品质主管,2002 年 11 月进入
科达利有限,历任品质课课长、装配课课长、品质部经理、计划部经理、生产部经理、
第一、二事业部总经理,现任第四事业部总经理。主要从事传统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研
发工作,主导多款产品的研发和工艺改造,包括超薄超宽异形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整体
成型锂电池封口板等新产品,主持开发了多款自动化设备。
(五)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
职情况如下:
序 与本公司
姓名 本公司职务 任职的其他单位 其他单位职务
号 的关联关系
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
执行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
执行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日科技实业
执行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总 有限公司
1 励建立
经理 湖南科达利精密工业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达利精密工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业有限公司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
执行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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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与本公司
姓名 本公司职务 任职的其他单位 其他单位职务
号 的关联关系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
执行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
执行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副总 有限公司
2 励建炬
经理 深圳市东日科技实业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红树投资管理有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总经理、执行董事
限公司 联关系
深圳市卓智信资产评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总经理、执行董事
估有限公司 联关系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董事
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关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 董事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有限公司 联关系
深圳市绿色半导体照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董事
明有限公司 联关系
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董事
有限公司 联关系
惠州市乡村物语农业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联关系
3 胡殿君 董事
深圳市四季分享投资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执行董事、总经理
有限公司 联关系
深圳市四季分享有机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监事
厨房有限公司 联关系
深圳前海京融股权投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董事
资基金有限公司 联关系
南京瑞吉科生物科技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董事
有限公司 联关系
发行人股东北京明
明石投资管理有限公
投决委委员 石和明石北斗之股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生院 联关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独立董事
限公司 联关系
4 王苏生 独立董事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独立董事
限公司 联关系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独立董事
司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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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与本公司
姓名 本公司职务 任职的其他单位 其他单位职务
号 的关联关系
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联关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独立董事
份有限公司 联关系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独立董事
公司 联关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联关系
5 曾石泉 独立董事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嘉耀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联关系
浙江大学金属材料研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所长
究所 联关系
浙江省电池新材料与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主任
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联关系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理事
擦学会 联关系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6 涂江平 独立董事 浙江省热处理学会 理事长
联关系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浙江省复合材料学会 副理事长
联关系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 与本公司无其他关
理事
处理学会 联关系
湖南科达利精密工业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达利精密工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业有限公司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7 王少权 监事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
监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除上述表格中披露的兼职关系外,
无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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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个人投资情况
(一)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
近亲属中,励建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50.98%股份,励建炬先生直接及通过大业盛德间
接持有公司合计 19.02%股份,蔡敏先生直接持有 0.88%股份,王少权、李武章、李燎原、
石会峰、孔天舒、聂于军、张中涛、邱宜升分别通过大业盛德间接持有公司 0.03%、0.07%、
0.10%、0.19%、0.24%、0.14%、0.07%和 0.05%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无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报告期内持有公
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2014.12.31
姓名 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合计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励建立 5,352.87 - 50.98
励建炬 1,664.29 333.19 19.02
蔡敏 92.85 - 0.88
王少权 - 3.02 0.03
李燎原 - 10 0.1
李武章 - 7.48 0.07
石会峰 - 20.02 0.19
孔天舒 - 24.98 0.24
聂于军 - 14.98 0.14
张中涛 - 7.48 0.07
邱宜升 - 4.96 0.05
合计 7,110.01 426.11 71.77
2015.12.31 2016.12.31
姓名 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合计持股比 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合计持股
直接 间接 例(%) 直接 间接 比例(%)
励建立 5,352.87 - 50.98 5,352.87 - 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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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建炬 1,664.29 333.19 19.02 1,664.29 333.19 19.02
蔡敏 92.85 - 0.88 92.85 - 0.88
王少权 - 3.02 0.03 - 3.02 0.03
李燎原 - 10 0.1 - 10 0.1
李武章 - 7.48 0.07 - 7.48 0.07
石会峰 - 20.02 0.19 - 20.02 0.19
孔天舒 - 24.98 0.24 - 24.98 0.24
聂于军 - 14.98 0.14 - 14.98 0.14
张中涛 - 7.48 0.07 - 7.48 0.07
邱宜升 - 4.96 0.05 - 4.96 0.05
合计 7,110.01 426.11 71.77 7,110.01 426.11 71.7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个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未被质押或冻结。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的其他
公司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 持股比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公司名称
(万元) 例(%)
董事、副总经理、
1 励建炬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444.26 46.27
核心技术人员
深圳市卓智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00 60.00
2 胡殿君 董事
深圳红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83.33
3 王少权 监事会主席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4.03 0.42
4 李武章 监事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9.98 1.04
5 李燎原 监事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13.34 1.39
副总经理、财务总
6 石会峰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26.69 2.78

7 孔天舒 副总经理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33.31 3.47
8 聂于军 核心技术人员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19.97 2.08
9 张中涛 核心技术人员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9.98 1.04
10 邱宜升 核心技术人员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6.62 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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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末,除上表中已经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重大投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的上述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6 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
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税前年薪(万元) 备注
1 励建立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77.68 在本公司领薪
2 励建炬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74.08 在本公司领薪
3 蔡敏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2.02 在本公司领薪
4 胡殿君 董事 10.00 在本公司领取津贴
5 曾石泉 独立董事 10.00 在本公司领取津贴
6 涂江平 独立董事 10.00 在本公司领取津贴
7 王苏生 独立董事 10.00 在本公司领取津贴
8 王少权 监事会主席 17.62 在本公司领薪
9 李武章 监事 26.24 在本公司领薪
10 李燎原 监事 25.35 在本公司领薪
11 石会峰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67.68 在本公司领薪
12 孔天舒 副总经理 34.36 在本公司领薪
13 聂于军 核心技术人员 17.75 在本公司领薪
14 张中涛 核心技术人员 19.42 在本公司领薪
15 邱宜升 核心技术人员 16.80 在本公司领薪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四、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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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重要承诺
(一)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了聘任合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
签订了保密合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严格履行协议约定
的义务和职责,遵守相关承诺。
(二)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
承诺及履行情况‖有关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的有关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二、同业竞
争‖有关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
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励建立、励建炬为兄弟关系外,本公司的其余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对经营管理团队进行了扩充和调整。最近三
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保持稳定,没有发生对公司经营管理和本次发行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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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构成重大影响的变化。
(一)发行人董事的任职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于 2013 年 11 月 21 日任职期满,发行人股东大会
于 2013 年 11 月 21 日审议通过选举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换届后,董事会成员未发
生变化。
(二)发行人监事的任职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于 2013 年 11 月 21 日任职期满,发行人股东大会
于 2013 年 11 月 21 日审议通过选举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经换届后,监事会成员未发
生变化。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变化情况
2010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聘任励建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励建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赵世雄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蔡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石会峰先生、孔天舒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3 年 2 月 4 日,赵世雄先生基于家庭原因,需要就近照顾家人,故于 2013 年 1
月 6 日自愿辞去发行人财务总监一职。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石会峰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01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励建立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励建炬先生、蔡敏先生、石会峰先生、孔天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石会峰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蔡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公司上述人员变化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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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概述
公司成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
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
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
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甄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规范有效地运作。
(一)本公司股东大会
1、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
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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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
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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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的上述职
权。‖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3)连
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5)单笔担保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
3、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20 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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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出席人员情况
1 创立大会 2010.11.22 股东或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00%
2 2010年度股东大会 2011.03.14 股东或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00%
3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05.10 股东或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96.5%
4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11.07 股东或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96.5%
5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04.20 股东或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00%
6 2011年度股东大会 2012.05.29 股东或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91.19%
7 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09.03 股东或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00%
8 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11.05 股东或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00%
9 2012年度股东大会 2013.04.02 股东或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00%
10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05.05 股东或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00%
11 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11.21 股东或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00%
12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03.25 股东或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00%
13 2013年度股东大会 2014.06.09 股东或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100%
14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08.15 股东或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100%
15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05.15 股东或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100%
16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10.26 股东或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100%
17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02.19 股东或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100%
18 2015年度股东大会 2016.04.08 股东或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96.05%
19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05.09 股东或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100%
20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06.28 股东或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100%
公司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
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股东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
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和
通知、召开方式、召开条件、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
性文件要求,且与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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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1、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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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
运作,并严格履行相关召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
开 32 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出席人员情况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0.11.22 全体董事 7 人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0.12.06 全体董事 7 人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1.02.21 全体董事 7 人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1.04.23 全体董事 7 人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1.05.10 全体董事 7 人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1.10.19 全体董事 7 人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2.03.08 全体董事 7 人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2.04.05 全体董事 7 人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2.05.07 全体董事 7 人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2.08.16 全体董事 7 人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2.09.27 全体董事 7 人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2.10.19 全体董事 7 人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3.02.04 全体董事 7 人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3.03.13 全体董事 7 人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3.04.20 全体董事 7 人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3.11.05 全体董事 7 人
17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3.11.21 全体董事 7 人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03.07 全体董事 7 人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4.04.10 全体董事 7 人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04.25 全体董事 7 人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07.30 全体董事 7 人
22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12.05 全体董事 7 人
23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5.02.10 全体董事 7 人
24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5.06.02 全体董事 7 人
25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5.08.17 全体董事 7 人
2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5.10.09 全体董事 7 人
27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6.02.01 全体董事 7 人
28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6.03.08 全体董事 7 人
29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6.04.21 全体董事 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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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出席人员情况
30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6.06.07 全体董事 7 人
3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6.08.26 全体董事 7 人
3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7.02.04 全体董事 7 人
公司上述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
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
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和通知、
召开方式、召开条件、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要求,且与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10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下设机构,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工作
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11 年 3 月 14 日,
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通过了《战略委员会工作制
度》。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王苏生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励建立先
生为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
实施进行检查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历次公司战略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 关于设立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岗
1 2011.04.28
一次会议 分公司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
2 2012.03.26 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增资扩股事项的议案
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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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
3 2012.09.21 关于拟参与竞买土地权的议案
三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
4 2013.11.05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四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
5 2014.03.01 关于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 2014.07.20
二次会议 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7 2014.11.29
三次会议 关于注销龙岗分公司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 关于收购惠州市富达金光电有限公司 100%股
8 2015.05.26
四次会议 权的议案
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 关于增加和调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 2016.06.01
议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王苏生先生、曾石泉先生、胡殿君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王苏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监
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等事项,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和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配合
监事会进行监督审计活动。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
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两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
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
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
数通过。
历次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1 2011.02.11 关于审议公司 2008-2010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一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2010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2011.04.16 关于审议公司 2011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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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二次会议 关于聘任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1 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11 年半年财务数据的议案
3 2011.08.10
三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2011 年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11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4 2011.10.12
四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2011 年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2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 2011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 2012.04.23
五次会议 关于聘任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审议《2011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12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6 2012.05.13
六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2012 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12 年半年财务数据的议案
7 2012.08.03
七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2012 年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2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8 2012.10.12 关于审议公司《2012 年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八次会议
关于改聘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3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关于审议公司 2010-201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9 2013.03.01
九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2012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任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 2013 年度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提供
10 2013.04.15
十次会议 担保的议案
关于审议《2013 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12 年半年财务数据的议案
11 2013.08.05
十一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2012 年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12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12 2013.10.25
十二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2012 年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13 2014.04.10 关于审议 2013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一次会议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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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关于聘任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3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14 2014.04.25
二次会议 关于审议《2014 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半年财务数据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2014 年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5 2014.07.20
三次会议
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16 2014.11.29
四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2014 年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17 2015.01.31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次会议
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4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18 2015.04.20
六次会议 关于审议《2015 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公司 201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19 2015.08.06
七次会议 关于《2015 年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公司 201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20 2015.10.29
八次会议 关于《2015 年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5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21 2016.02.26 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九次会议
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22 2016.04.15 关于审议公司《2016 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次会议
关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公司 2016 年 1-6 月财务数据的议案
23 2016.08.15
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6 年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4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2016.10.28 关于公司 2016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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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6 年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6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5 2017.01.24
十三次会议 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励建立先生、曾石泉先生、涂江平先生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曾石泉先生为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对董
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历次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一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
1 2012.08.06
第一次会议 总经理的议案
第一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
2 2013.01.28
第二次会议 务总监的议案
第一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2013.10.25
第三次会议 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苏生先生、曾石泉先生、励建炬先生三人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为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本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研究与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
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历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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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1 2012.04.23 2011 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2 2013.03.01 2012 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3 2014.04.10 2013 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4 2015.01.31 2014 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
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5 2016.02.26 2015 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
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6 2017.01.24 2016 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
第三次会议
自公司聘任各专门委员会以来,各专门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依法对需要其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对完善发行人治理结
构和规范发行人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本公司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1 名职工代表监事。
1、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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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一直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18 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出席人员情况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0.11.22 无缺席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1.02.21 无缺席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1.08.30 无缺席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2.05.07 无缺席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2.08.30 无缺席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3.03.13 无缺席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3.08.16 无缺席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3.11.05 无缺席
9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3.11.21 无缺席
10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04.25 无缺席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4.07.30 无缺席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02.10 无缺席
13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08.17 无缺席
14 第二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02.01 无缺席
15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03.08 无缺席
16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6.04.21 无缺席
17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08.26 无缺席
18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02.04 无缺席
公司上述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
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监事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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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和通知、
召开方式、召开条件、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要求,且与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
(四)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的聘任
2010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了 3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比
例不少于 1/3,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聘、任期、享有
职权、发表独立意见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
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
董事权利、义务外,独立董事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
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
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 1/2 以上同意。‖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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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委托理
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七)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八)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利用和
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3、本公司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准时出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为本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的意
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对本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独立董事未曾对董事会的历次决议或有关决策事项提出
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
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
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2013 年 11 月 5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董事会秘书。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
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二)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会名册,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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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三)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介绍情况、提供资料,并做好独立董事
与董事会其他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应由董事会秘书履行的职责。‖
自公司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本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013 年,惠州科达利的前身惠州富达金因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受到惠州大亚湾国
家税务局处罚 200 元。该处罚发生在公司收购惠州富达金之前,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该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除此
之外,惠州科达利不存在因税务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4 年 1 月,公司之龙岗分公司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被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
源局处以 47,550 元的罚款,公司已按时缴纳该笔罚款。2014 年 10 月,深圳市龙岗区人
力资源局出具《情况说明》,确认本公司之龙岗分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除上述情形之外,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
范运作、依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相关主管机关的重大处罚。
四、本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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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本公司现有内部控
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
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本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
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瑞华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7]48320004 号),认为科达利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
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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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委托瑞华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母公
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瑞华对上述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瑞华审字[2017]48320001号)。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瑞华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
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司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4,267,008.53 62,266,033.46 35,065,793.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56,772,703.79 148,112,105.50 186,820,100.66
应收账款 353,929,168.09 363,554,368.07 209,821,970.76
预付款项 5,109,394.39 5,074,095.23 5,166,057.21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8,512,968.58 5,437,792.64 4,758,375.46
存货 152,789,993.39 124,942,341.79 116,301,528.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6,592,293.69 4,240,209.36 3,954,991.50
流动资产合计 917,973,530.46 713,626,946.05 561,888,8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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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7,329,078.68
固定资产 579,264,982.28 299,950,173.71 208,932,017.29
在建工程 53,230,206.78 80,583,449.30 3,069,919.65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112,587,153.32 49,003,599.95 10,179,707.83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5,043,135.60 2,198,719.27 1,142,543.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99,092.63 4,748,205.75 2,916,807.2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616,013.32 27,662,507.22 25,080,376.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5,240,583.93 464,146,655.20 258,650,449.94
资产总计 1,723,214,114.39 1,177,773,601.25 820,539,266.85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0,256,524.00 127,000,000.00 8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123,541,927.36 109,069,877.65 82,024,478.80
应付账款 284,775,725.30 174,380,747.05 90,628,989.15
预收款项 1,621,759.14 5,815,869.17 2,561,549.25
应付职工薪酬 22,642,559.20 23,711,893.08 16,581,64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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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交税费 46,299,689.79 52,561,609.00 27,041,570.60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1,611,688.98 5,649,833.72 3,637,644.5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688,939.03 10,021,026.98 7,934,535.44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717,438,812.80 508,210,856.65 310,410,415.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54,719.79 9,722,667.75 4,151,860.90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5,573,256.03 6,309,652.03 6,931,939.7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627,975.82 16,032,319.78 11,083,800.64
负债合计 726,066,788.62 524,243,176.43 321,494,216.3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227,970,481.70 163,170,481.70 163,170,481.70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43,401,760.25 24,887,060.86 13,993,966.83
一般风险准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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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未分配利润 553,625,913.73 360,472,882.26 216,880,601.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29,998,155.68 653,530,424.82 499,045,050.51
少数股东权益 67,149,170.0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7,147,325.77 653,530,424.82 499,045,050.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23,214,114.39 1,177,773,601.25 820,539,266.85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455,307,372.73 1,132,970,542.01 674,285,685.00
其中:营业收入 1,455,307,372.73 1,132,970,542.01 674,285,685.00
二、营业总成本 1,184,254,919.34 951,668,336.14 588,918,151.29
其中:营业成本 1,011,589,165.97 817,600,584.34 495,142,842.91
税金及附加 11,588,277.48 8,070,394.20 6,990,661.75
销售费用 21,632,617.75 13,362,490.84 8,776,949.73
管理费用 113,237,599.31 88,265,101.80 64,876,812.59
财务费用 22,684,438.03 13,846,992.33 8,962,930.59
资产减值损失 3,522,820.80 10,522,772.63 4,167,953.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71,052,453.39 181,302,205.87 85,367,533.71
列)
加:营业外收入 7,348,015.85 3,274,033.62 1,506,457.6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1,142,091.82 105,024.14 834,945.54

减:营业外支出 3,729,602.57 632,225.75 968,503.7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3,443,846.04 540,404.31 890,845.6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74,670,866.67 183,944,013.74 85,905,487.6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2,053,965.72 29,458,639.43 13,381,9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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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32,616,900.95 154,485,374.31 72,523,550.14
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32,667,730.86 154,485,374.31 72,523,550.14

少数股东损益 -50,829.91 - -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2.22 1.47 0.70
(二)稀释每股收益 2.22 1.47 0.70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232,616,900.95 154,485,374.31 72,523,55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232,667,730.86 154,485,374.31 72,523,550.14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50,829.91 - -
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175,548,496.37 756,442,476.31 513,976,733.52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6,116,732.47 3,099,216.64 1,215,700.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1,665,228.84 759,541,692.95 515,192,433.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448,362,836.77 315,841,798.79 295,984,371.3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53,252,742.00 202,981,771.46 148,920,209.99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3,920,234.07 79,832,978.07 62,704,863.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3,838,028.18 34,263,099.03 20,825,408.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9,373,841.02 632,919,647.35 528,434,853.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291,387.82 126,622,045.60 -13,242,419.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1-1-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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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430,000.00 611,366.44 258,192.20
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0,000.00 611,366.44 258,192.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323,152,722.03 135,269,655.61 51,650,793.03
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2,276,557.13 25,000,000.00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429,279.16 160,269,655.61 51,650,793.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999,279.16 -159,658,289.17 -51,392,600.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2,000,000.00 - 79,2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132,000,000.00 - -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6,026,096.00 237,792,818.80 91,771,500.9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8,026,096.00 237,792,818.80 170,971,500.9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2,769,607.91 183,135,520.41 94,174,387.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30,493,318.44 7,004,961.98 25,670,550.52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605,000.00 300,000.00 6,038,692.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4,867,926.35 190,440,482.39 125,883,630.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158,169.65 47,352,336.41 45,087,870.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13,613.95 -150,408.45 -172,079.83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0,563,892.26 14,165,684.39 -19,719,229.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445,040.61 13,279,356.22 32,998,5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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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8,008,932.87 27,445,040.61 13,279,356.22
(二)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302,615.64 55,671,549.40 26,876,797.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11,001,516.85 84,435,042.17 99,484,830.16
应收账款 318,101,598.45 341,487,658.85 228,634,161.83
预付款项 3,103,970.79 3,016,238.65 2,777,270.28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288,709,310.59 110,783,543.81 42,927,545.17
存货 95,305,961.12 71,197,397.87 84,548,668.8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5,183,605.56 4,240,209.36 3,954,991.50
流动资产合计 887,708,579.00 670,831,640.11 489,204,264.9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283,486,018.68 151,486,018.68 76,312,898.68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311,731,144.93 138,011,717.35 70,334,092.72
在建工程 51,650,131.43 21,427,167.94 3,069,919.65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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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1,505,716.53 1,148,206.83 810,902.39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262,214.36 679,285.64 605,523.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15,728.37 2,486,626.27 1,236,637.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757,199.44 24,168,496.51 21,646,214.2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85,408,153.74 339,407,519.22 174,016,188.57
资产总计 1,573,116,732.74 1,010,239,159.33 663,220,453.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0,256,524.00 127,000,000.00 7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105,388,098.57 83,998,850.31 59,443,175.78
应付账款 412,813,638.53 192,912,099.76 61,733,581.22
预收款项 9,087,474.85 4,209,619.98 1,989,423.31
应付职工薪酬 17,034,679.32 17,793,606.90 12,313,278.14
应交税费 35,636,163.96 47,048,745.94 23,424,091.53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83,662,280.84 5,368,939.92 26,326,907.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73,905.96 6,077,617.39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890,352,766.03 484,409,480.20 255,230,457.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54,719.79 9,531,0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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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5,573,256.03 6,309,652.03 6,931,939.7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627,975.82 15,840,682.10 6,931,939.74
负债合计 898,980,741.85 500,250,162.30 262,162,396.8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69,600,079.93 169,600,079.93 169,600,079.93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43,673,042.35 25,158,342.96 14,265,248.93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355,862,868.61 210,230,574.14 112,192,727.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4,135,990.89 509,988,997.03 401,058,056.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73,116,732.74 1,010,239,159.33 663,220,453.56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32,431,438.55 940,662,963.81 484,790,672.27
减:营业成本 883,664,362.65 715,645,394.97 352,987,7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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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税金及附加 6,434,094.52 4,983,843.69 4,303,081.75
销售费用 17,375,669.47 8,337,047.32 3,577,736.86
管理费用 87,753,491.72 67,216,183.49 50,038,808.03
财务费用 21,537,421.47 12,161,469.49 5,784,187.21
资产减值损失 4,281,220.18 9,261,107.74 3,433,062.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1,385,178.54 123,057,917.11 64,666,005.54
加:营业外收入 6,589,731.00 2,838,287.71 1,292,637.6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540,721.49 - 831,278.58

减:营业外支出 3,148,450.02 445,720.50 939,959.2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2,875,344.58 412,656.83 890,845.6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214,826,459.52 125,450,484.32 65,018,683.98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9,679,465.66 16,519,543.98 8,653,311.1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5,146,993.86 108,930,940.34 56,365,372.79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5,146,993.86 108,930,940.34 56,365,372.79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935,777,328.77 578,874,674.98 323,967,769.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057,857.04 22,980,996.03 101,975,260.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1,835,185.81 601,855,671.01 425,943,029.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261,778,573.02 234,686,900.75 202,852,1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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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88,791,492.32 138,916,668.64 110,543,820.49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266,240.62 53,951,699.47 44,770,453.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23,667,313.77 100,457,935.38 104,847,328.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5,503,619.73 528,013,204.24 463,013,801.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331,566.08 73,842,466.77 -37,070,771.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430,000.00 - 256,595.73
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0,000.00 - 256,595.7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91,777,151.64 95,555,954.49 24,841,894.08
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34,276,557.13 30,000,000.00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053,708.77 125,555,954.49 34,841,894.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623,708.77 -125,555,954.49 -34,585,298.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79,2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6,026,096.00 237,792,818.80 7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6,026,096.00 237,792,818.80 149,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8,849,593.71 165,184,171.34 6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30,303,460.82 5,864,681.22 23,433,693.10
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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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000,000.00 300,000.00 5,813,692.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153,054.53 171,348,852.56 89,247,385.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873,041.47 66,443,966.24 59,952,614.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4,961.99 16,288.98 -4,067.32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85,860.77 14,746,767.50 -11,707,522.6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549,318.66 8,802,551.16 20,510,073.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135,179.43 23,549,318.66 8,802,551.16
二、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发行人审计机构瑞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
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
政部令第76号修订)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
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
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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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和编制方法
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本公司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是否合并
公司名称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东日科技 是 是 是
陕西科达利 是 是 是
上海科达利 是 是 是
湖南科达利 是 是 是
科达利精密 是 是 是
惠州科达利 是 是 -
江苏科达利 是 - -
大连科达利 是 - -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资
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合并范
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
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
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
1-1-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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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
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
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
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
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
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
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
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
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
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
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
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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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
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
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
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
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
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
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
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
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三)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
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
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
财务重组;(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
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
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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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
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
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
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
以与债务人是否为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为信用风险特征划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分组合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
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率(%)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率(%)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2-3年 30.00 30.00
3-4年 50.00 50.00
4-5年 80.00 8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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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
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
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等。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
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
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公司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
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
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
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
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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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五)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
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
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
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
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
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
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
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内采用
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
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
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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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
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
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5 3.17-4.75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5 5 19.00
办公及电子设备 5 5 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
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
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
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
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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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
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
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
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
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
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
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
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
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
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长期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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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
线法摊销。
(九)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
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
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
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
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
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
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
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
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
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
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
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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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
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
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
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
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
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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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
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
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
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
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
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
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
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
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
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
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十一)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
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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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确认方法:
(1)VMI(全称Vendor Managed Inventory,即供应商管理库存,是一种以用户和
供应商双方都获得最低成本为目的,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由供应商管理库存,并不断监
督协议执行情况和修正协议内容,使库存管理得到持续地改进的合作性策略)模式下收
入确认时点:公司产品销售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客户检验合格入VMI仓库,公司
将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处理。当月客户根据生产情况领用产品上线后,公司在月末或
次月初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当月上线数量、金额及VMI仓库库存,公司将客户上线金
额确认当月收入。VMI模式下,公司确认收入时所取得的相关单据包括《交货通知单》、
《送货通知单》、《送货单》、《对账单》等。
(2)非VMI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公司产品当月销售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
客户对货物进行验货并签收,月末或次月与客户进行对账,公司根据客户签收的送货单,
确认为当月的销售收入。
(十二)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
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
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
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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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
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
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
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
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
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
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
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
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
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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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
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
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
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
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五、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适用的税率情况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应税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增值税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详见本节五、(二)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税收
企业所得税
优惠及批文。
(二)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税收优惠及批文
1、税收优惠及批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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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被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
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授予《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为 GR201244200008),有效期为三年,2012-2014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2015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取得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重新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为 GR201544200325),有效期为三年,2015-2017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经核查,公司于 2012 年首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 2015 年提出复审时,均符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2016 年 11 月 28 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复函的形式再
次确认了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合法有效。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于 2012 年 11 月 18 日,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委员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授予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231000288),有效期为三年,2012-2014 年度减
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5 年 8 月 19 日,上海科达利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上海市财政委员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重新核发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F201531000203),有效期为三年,2015-2017 年度减按 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核查,上海科达利于 2012 年首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 2015
年提出复审时,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2016 年 12 月 12 日上海市松江区科
学技术委员会以复函的形式再次确认了上海科达利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合法有效。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招股意向书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报告作为两种
性质不同、使用目的不同、考察角度不同的报告,在企业员工信息的统计主体、统计口
径等方面的差异,导致相关信息缺乏可比性,但二者并不存在矛盾情形。以上事项对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金额合计(a) 2,209.00 1,287.59 6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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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总额(b) 27,467.09 18,394.40 8,590.55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合并利
8.04% 7.00% 7.21%
润总额比例(c=a/b)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合计
金额占当期合并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21%、7.00%和 8.04%,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具
有重大影响。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海科达利适用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规定。
2、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执行税率
所得税税率
公司名称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5% 15% 15%
深圳市东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5% 25% 25%
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25% 25% 25%
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15% 15% 15%
湖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25% 25% 25%
深圳市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25% 25% 25%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25% 25%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25% - -
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25% - -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收购兼并情况
2015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收购惠州科达利100%股权的
决议。2015年6月3日,公司据此与惠州科达利、深圳富达金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及其实际
控制人李达军签订了《关于惠州市富达金光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圳富达
金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惠州科达利10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2015年8月,深圳
富达金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达军与发行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有关在建工程、资料移交等事项,以及股权
转让款项作出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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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收购惠州富达金股权的定价方式主要为协商定价。因惠州富达金的主要资产
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综合考虑该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物
面积及市场上相近地段的土地、房产交易价格,并结合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确定资产
总价值;再减去公司的各项负债,从而确定收购惠州富达金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
为7,017.31万元。
2015 年 7 月 15 日,经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惠州科达利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深圳富达金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科达利的住所为惠州大亚湾西区东风车城地段,法定代表人励建立,注
册资本 5,200 万人民币元。
惠州科达利于2016年2月1日将其公司名称由―惠州市富达金光电有限公司‖变更为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就上述更名事宜,惠州科达利已经于2016年2月1日取
得了由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3005645329263的《营
业执照》。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瑞华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
告》(瑞华核字[2017]48320001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2,301,754.22 -435,380.17 -55,900.1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
- - -
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6,184,475.02 2,923,287.71 662,396.05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 222,567.58 -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264,307.52 -68,667.25 -68,542.04
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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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 年度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 -
益项目
小计 3,618,413.28 2,641,807.87 537,953.91
所得税影响额 555,107.64 366,334.72 100,780.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3,063,305.64 2,275,473.15 437,173.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667,730.86 154,485,374.31 72,523,55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229,604,425.22 152,209,901.16 72,086,376.32
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规定执行。
八、最近一年末主要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723,214,114.39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
账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构成,具体如下:
(一)货币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34,267,008.53元,具体构成情况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余额
库存现金 79,680.36
银行存款 197,929,252.51
其他货币资金 36,258,075.66
合计 234,267,008.53
报告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系保证金存款,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6,167,436.21元,信用证保证金90,639.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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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账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353,929,168.09元,应收账款按不同
类别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一、单项金额重大并单行计提减值准备的应
- - - -
收账款
二、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 373,373,643.10 100.00% 19,444,475.01 353,929,168.09
三、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 -
的应收账款
合计 373,373,643.10 100.00% 19,444,475.01 353,929,168.09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之―一、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相关内容。
(三)应收票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票据余额156,772,703.79元,其中包括银行承兑
汇票136,578,236.15元、商业承兑汇票20,194,467.64元。
(四)存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货类别及其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货类别 原值 跌价准备 净值
原材料 34,036,468.96 - 34,036,468.96
在产品 26,702,964.42 - 26,702,964.42
库存商品 33,304,240.12 3,641,622.29 29,662,617.83
委托加工物资 4,817,829.34 - 4,817,829.34
发出商品 21,362,091.58 - 21,362,091.58
周转材料 36,208,021.26 - 36,208,021.26
合计 156,431,615.68 3,641,622.29 152,789,993.39
报告期内,存货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之―一、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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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固定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净值579,264,982.28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70,528,187.29 21,823,779.74 148,704,407.55
机器设备 535,930,385.56 123,437,130.45 412,493,255.11
运输设备 10,408,804.83 5,858,321.03 4,550,483.80
办公及电子设备 30,796,913.68 17,280,077.86 13,516,835.82
合计 747,664,291.36 168,399,309.08 579,264,982.28
报告期末,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六)在建工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53,230,206.78元,具体构成情况
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原值 跌价准备 净值
机器设备安装调试 51,650,131.43 - 51,650,131.43
惠州厂房工程 560,700.00 - 560,700.00
江苏厂房工程 1,019,375.35 - 1,019,375.35
合计 53,230,206.78 - 53,230,206.78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形,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七)无形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12,587,153.32元,具体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元
无形资产种类 取得方式 摊销年限 无形资产原值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净值
购入、企业
土地使用权 受益期间 116,292,994.12 5,211,557.33 111,081,436.79
合并增加
软件 购入 5年 3,139,290.50 1,633,573.97 1,505,716.53
合计 - - 119,432,284.62 6,845,131.30 112,587,1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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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形,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九、主要债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合计726,066,788.62元,主要为流动负债项目,包
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交税费等,具体如下:
(一)短期借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220,256,524.00元,全部为保证借款。
(二)应付账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284,775,725.30元,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账龄 2016年12月31日 占比
1 年以内 282,372,353.02 99.16%
1至2年 1,111,910.67 0.39%
2至3年 283,221.12 0.10%
3 年以上 1,008,240.49 0.35%
合计 284,775,725.30 1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不存在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款项。
(三)应付票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应付银行承兑汇票123,541,927.36元。
(四)应交税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交税费构成如下:
单位:元
税种 2016年12月31日
增值税 24,670,290.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655,618.06
企业所得税 20,207,700.95
个人所得税 307,4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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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2016年12月31日
教育费附加 370,497.90
土地使用税 73,656.45
其他 14,493.14
合计 46,299,689.79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股东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资本公积 227,970,481.70 163,170,481.70 163,170,481.70
盈余公积 43,401,760.25 24,887,060.86 13,993,966.83
未分配利润 553,625,913.73 360,472,882.26 216,880,601.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29,998,155.68 653,530,424.82 499,045,050.51
少数股东权益 67,149,170.09 - -
股东权益合计 997,147,325.77 653,530,424.82 499,045,050.51
十一、现金流量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1,665,228.84 759,541,692.95 515,192,433.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9,373,841.02 632,919,647.35 528,434,853.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291,387.82 126,622,045.60 -13,242,419.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0,000.00 611,366.44 258,192.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429,279.16 160,269,655.61 51,650,7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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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999,279.16 -159,658,289.17 -51,392,600.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8,026,096.00 237,792,818.80 170,971,500.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4,867,926.35 190,440,482.39 125,883,630.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158,169.65 47,352,336.41 45,087,870.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13,613.95 -150,408.45 -172,079.8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0,563,892.26 14,165,684.39 -19,719,229.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445,040.61 13,279,356.22 32,998,585.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8,008,932.87 27,445,040.61 13,279,356.22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重大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根据本公司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关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
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合作协议》等的约定,江苏科达利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应由全体股东分期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之前缴足。其中:本公司认
缴并出资 540,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90%;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认缴 60,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出资 132,000,000.00 元;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出资 132,000,000.00 元(其中 60,000,0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另外
72,000,000.00 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并提供了 9,300,000.00 元的免息债权支
持江苏科达利的项目建设。
项目 金额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对外投资承诺 408,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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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合计 408,000,000.00
2、经营租赁承诺
根据相关经营租赁合同,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
租赁付款额为: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元)
1 年以内(含 1 年) 15,166,139.07
1 年以上 2 年以内(含 2 年) 3,346,888.96
合计 18,513,028.03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精密结构件,经营地均在国内,本公司无报告分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28 1.40 1.81
速动比率(倍) 1.07 1.16 1.44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57.15% 49.52% 39.5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
0.15% 0.18% 0.16%
净资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5 3.75 3.51
存货周转率(次) 7.16 6.71 4.3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2,949.59 22,400.45 11,879.57
利息保障倍数(倍) 29.93 27.26 14.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2.97 1.21 -0.13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62 0.13 -0.19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说明: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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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⑤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⑦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⑨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
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01% 2.22 2.22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9.62% 2.19 2.1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81% 1.47 1.47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6.41% 1.45 1.4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02% 0.70 0.70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5.92% 0.70 0.70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编制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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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
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累计月数。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
本每股收益。
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报告披露情况
发行人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发行人历次评估验资情况
(一)公司评估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根据《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公司委
托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科达利有限净资产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出具了编号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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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评报字[2010]第978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9月30日,评估采
用资产基础法,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004.17万元,评估值为20,026.82万元,增
值率33.48%。该报告仅作为报送工商登记材料使用,公司未根据该评估报告调整财务报
表。
公司收购惠州科达利100%股权时,为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的惠州科达
利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惠州科达利可辨认
资产和相关负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15]
第1212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7月31日,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惠州科达利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5,039.90万元,评估值7,039.57万元,评估增
值1,999.67万元,增值率39.68%。
(二)公司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及其前身设立时及设立后共进行过9次验资、1次验资复核,历次验资及验资
复核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历次验资情况‖相关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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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以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对报告
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
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本节内容可能含有前瞻性描述。该类前瞻性描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事项,可能与本
公司的最终经营结果不一致。投资者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意向书―第十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本次发行经瑞华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本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部分采用了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的方法,以方便
投资者更深入理解公司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本公司以行业相关性、业务结构相似性为
标准,选取相关可比公司。可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公司不对其准
确性、真实性做出判断。
本节讨论与分析所指的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指合并口径数据。
根据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管理层结合经营情况和行业状况对发
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趋势分析如下:
一、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91,797.35 53.27% 71,362.69 60.59% 56,188.88 68.48%
-货币资金 23,426.70 13.59% 6,226.60 5.29% 3,506.58 4.27%
-应收票据 15,677.27 9.10% 14,811.21 12.58% 18,682.01 22.77%
-应收账款 35,392.92 20.54% 36,355.44 30.87% 20,982.20 25.57%
-预付款项 510.94 0.30% 507.41 0.43% 516.61 0.63%
-其他应收款 851.30 0.49% 543.78 0.46% 475.84 0.58%
-存货 15,279.00 8.87% 12,494.23 10.61% 11,630.15 14.17%
-其他流动资 659.23 0.38% 424.02 0.36% 395.50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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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非流动资产 80,524.06 46.73% 46,414.67 39.41% 25,865.04 31.52%
-投资性房地
- - - - 732.91 0.89%

-固定资产 57,926.50 33.62% 29,995.02 25.47% 20,893.20 25.46%
-在建工程 5,323.02 3.09% 8,058.34 6.84% 306.99 0.37%
-无形资产 11,258.72 6.53% 4,900.36 4.16% 1,017.97 1.24%
-长期待摊费
504.31 0.29% 219.87 0.19% 114.25 0.14%

-递延所得税资
649.91 0.38% 474.82 0.40% 291.68 0.36%

-其他非流动资
4,861.60 2.82% 2,766.25 2.35% 2,508.04 3.06%

资产合计 172,321.41 100.00% 117,777.36 100.00% 82,053.9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规模稳步增长,从 2014 年末的 82,053.93 万元增长到 2016
年末的 172,321.41 万元。公司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带来的资
产增长以及外部股权融资。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8.48%、60.59%及 53.27%,为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货币资金(万元) 23,426.70 6,226.60 3,506.58
增长率 276.24% 77.57% -
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比重 13.59% 5.29% 4.27%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3,506.58 万元、
6,226.60 万元及 23,426.70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4.27%、5.29%及 13.59%。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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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司货币资金快速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扩张,盈利水平持续稳定,经营活动
获取现金的能力持续增强所致。此外,子公司江苏科达利通过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1.32 亿元也是 2016 年末货币资金大幅上涨的原因。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票据(万元) 15,677.27 14,811.21 18,682.01
增长率 5.85% -20.72% -
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比重 9.10% 12.58% 22.77%
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8,682.01万元、14,811.21
万元及15,677.2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2.77%、12.58%及9.10%。2015年末,应
收票据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将较多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所致。2016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基本较上年末保持稳定,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而略有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3,657.82 14,057.78 16,379.81
商业承兑汇票 2,019.45 753.43 2,302.20
银行承兑汇票占应收票据总额比重 87.12% 94.91% 87.68%
截至2016年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中1,161.00万元的汇票由LG开具,其余汇票也主
要为比亚迪等大客户所开具,信用状况良好。近年来,公司加大对应收票据的质量管理,
控制商业承兑汇票规模,新收票据多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占应
收票据总额的比重约为85%-95%,总体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表明公司应收票据质量较好。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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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万元) 37,337.36 38,314.07 22,114.67
增长率 -2.55% 73.25% -
应收账款-净值(万元) 35,392.92 36,355.44 20,982.20
增长率 -2.65% 73.27% -
应收账款净值占资产总额比重 20.54% 30.87% 25.57%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25.66% 33.82% 32.80%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2,114.67万元、
38,314.07万元及37,337.36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25.57%、30.87%
及20.54%,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80%、33.82%及25.66%。报告期
内应收账款余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迎来快速上升
通道,推动报告期各期间销售收入大幅增加,使得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实现增长。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水平基本较上年末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37,337.36 38,314.07 22,114.67
应收账款增长率 -2.55% 73.25% -
主营业务收入 145,530.39 113,256.17 67,331.82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28.50% 68.21%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的变化趋势
基本吻合,其中,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高于2016年末应收账款增长幅度,主要
原因系2015年第四季度销售增长较快,从而在2015年末形成了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随
着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及上述应收账款在2016年的陆续收回,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相
比上年末基本保持稳定。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公司采取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基本为 1 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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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98.53%、
99.00%及 96.94%,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提取坏账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6,194.37 96.94% 37,931.83 99.00% 21,789.34 98.53%
1至2年 1,075.46 2.88% 313.89 0.82% 275.62 1.25%
2至3年 48.29 0.13% 24.10 0.06% 47.04 0.21%
3年以上 19.24 0.05% 44.25 0.12% 2.67 0.01%
合计 37,337.36 100.00% 38,314.07 100.00% 22,114.67 100.00%
(2)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分析
公司执行大客户发展战略,基于客户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拥有良好的应收账款质
量。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与本公司关 金额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账龄
系 (万元) 总额的比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511.86 1 年以内 33.51%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471.24 1 年以内 28.04%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799.78 1 年以内 7.50%
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29.94 1 年以内 5.44%
波士顿电池(江苏)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97.07 0至2年 5.35%
合计 29,809.89 79.84%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与本公司关 金额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账龄
系 (万元) 总额的比例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4,803.70 1 年以内 38.6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002.40 1 年以内 26.11%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437.98 1 年以内 8.97%
波士顿电池(江苏)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02.36 1 年以内 5.75%
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69.97 1 年以内 4.10%
合计 32,016.42 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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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与本公司关 金额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账龄
系 (万元) 总额的比例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241.36 1 年以内 32.7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965.63 1 年以内 13.41%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94.39 1 年以内 7.66%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312.09 1 年以内 5.93%
波士顿电池(江苏)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76.08 1 年以内 5.32%
合计 14,389.54 65.06%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来自于国内外知名企业,该等客户亦为公司长期
客户,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3)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如下:
客户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比亚迪 到票月结 30 或 60 天 到票月结 30 或 60 天 到票月结 30 或 60 天
ATL 到票月结 30 天 到票月结 30 天 到票月结 30 天
中航锂电 到票月结 90 天 到票月结 90 天 到票月结 90 天
波士顿 到票月结 90 天 到票月结 90 天 到票月结 90 天
LG 到票月结 15 天 到票月结 15 天 到票月结 15 天
力神 到票月结 60 天 到票月结 60 天 到票月结 60 天
松下 到票月结 90 天 到票月结 90 天 到票月结 60 天/90 天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除松下于 2014 年 4 月起由到票月结 60 天变更为到票月结
90 天外,其他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没有发生变化。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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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项目 宝馨科技 长盈精密 春兴精工 东山精密 劲胜精密 新朋股份 发行人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 5.00 1.00 5.00
其中:0-6 个月 5.00 5.00 5.00 0.50 5.00 1.00 5.00
7-12 个月 5.00 5.00 5.00 5.00 5.00 1.00 5.00
1至2年 10.00 10.00 10.00 20.00 10.00 20.00 10.00
2至3年 30.00 30.00 30.00 60.00 50.00 50.00 30.00
3至4年 100.00 5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50.00
4至5年 100.00 100.00 80.00 100.00 100.00 10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由上表可知:(1)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大部分
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且为最谨慎的之一;(2)对于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公司的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春兴精工一致,且公司一年以上应收款项占比在
3.5%以内,不构成重大影响。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预付款项(万元) 510.94 507.41 516.61
增长率 0.70% -1.78% -
预付款项占资产总额比重 0.30% 0.43% 0.63%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516.61 万元、
507.41 万元及 510.94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63%、0.43%及 0.30%,总体保持在
较低水平。公司大部分预付账款账龄都在一年以内,主要系向供应商预先支付的材料采
购款项。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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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应收款(万元) 851.30 543.78 475.84
增长率 56.55% 14.28% -
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额比重 0.49% 0.46% 0.58%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75.84
万元、543.78 万元及 851.30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58%、0.46%及 0.49%,总体
保持在较低水平,主要系公司支付的租赁押金及江苏科达利向溧阳市财政局支付的土地
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存货原值(万元) 15,643.16 12,606.73 11,757.15
减:跌价准备 364.16 112.50 127.00
存货净值(万元) 15,279.00 12,494.23 11,630.15
增长率 22.29% 7.43% -
存货净值占资产总额比重 8.87% 10.61% 14.17%
(1)存货结构和变动分析
本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
品等,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存货净值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3,403.65 22.28% 3,443.88 27.56% 3,476.70 29.89%
库存商品 2,966.26 19.41% 2,297.47 18.39% 2,414.69 20.76%
周转材料 3,620.80 23.70% 2,695.61 21.57% 2,606.27 22.41%
在产品 2,670.30 17.48% 1,817.14 14.54% 1,582.61 13.61%
发出商品 2,136.21 13.98% 1,943.31 15.55% 1,389.67 11.95%
委托加工物资 481.78 3.15% 296.82 2.38% 160.22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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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5,279.00 100.00% 12,494.23 100.00% 11,630.15 100.00%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构成。
①原材料变动分析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铝材、钢材、镍材、塑料、铜材等常规工业原材料。报告期内,
公司原材料水平基本保持稳定。
②库存商品变动分析
2015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较上年末减少117.22万元,幅度为4.85%,主要原因系:
一方面,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增长迅速且收入占比进一步扩大,有较好的需求
支撑,该部分库存商品一般不存在积压情况;另一方面,公司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对库存
商品结构进行调整,处置了部分滞销的锂电池结构件及汽车结构件等库存,从而使得库
存商品总额均较上年末小幅下降。2016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较上年末增长668.79万元,
幅度为29.11%,主要原因系生产类企业出于员工春节休假的考虑,通常在春节前备货,
而2017年农历春节有所提前,因而2016年末库存商品余额相比上年末有所上升。
③周转材料变动分析
公司周转材料主要为汽车结构件业务相关的模具,报告期内周转材料呈递增趋势,
主要原因系公司汽车结构件业务发展,随着主要客户比亚迪车型升级及新车型的上线,
配套汽车结构件模具增加所致。
④在产品变动分析
2015年末、2016年末,公司在产品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234.53万元、853.16万元,
幅度为14.82%、46.95%,主要原因系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增长迅速,销售收入
大幅增长,使得在产品相应增加所致。此外,生产类企业因春节有所提前而进行备货、
且2017年农历春节有所提前也是2016年末在产品余额增长的原因。
⑤发出商品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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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VMI模式下已运输发货至客户、经客户检验合格入VMI仓库、
但尚未生产领用上线的存货。报告期内,客户中比亚迪均采用VMI模式结算;2016年,
客户ATL部分产品转为VMI模式结算;除此之外的其他客户均采用非VMI模式结算。
2015年末公司发出商品较上年末增加553.64万元,幅度为39.84%,主要原因系:公司2015
年末发出商品主要为汽车结构件,2015年度汽车结构件业务持续发展,使得发出商品相
应增加。2016年末发出商品较上年末增加192.90万元,幅度为9.93%,主要系向ATL的
供货模式由于其存货管理制度的改变部分调整为VMI模式所致。
⑥委托加工物资变动分析
委托加工物资主要系公司就少量非核心工序和专业工序采取外协加工模式过程中
所产生,报告期内金额、占比均较小。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存货跌价准备 364.16 112.50 127.00
其中:库存商品 364.16 112.50 127.00
合计 364.16 112.50 127.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全部与库存商品相关,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对应
的个别车型或锂电池型号更新换代,造成部分汽车结构件及锂电池结构件可能会产生滞
销,公司管理层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上述车型及锂电池型号相关的库存商品按照原值全
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3)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按库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4,231.71 93.15% 11,269.58 90.20% 9,705.13 83.45%
1 年-2 年 536.80 3.51% 655.88 5.25% 792.30 6.81%
2 年-3 年 213.91 1.40% 187.63 1.50% 563.95 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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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3 年以上 296.57 1.94% 381.14 3.05% 568.77 4.89%
合 计 15,279.00 100.00% 12,494.23 100.00%% 11,630.15 100.00%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绝大部分存货库龄在 1 年以内,总体库龄较短,不存在大量滞
销、呆滞情形,且低库龄存货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
7、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投资性房地产:
原值 - - 1,229.34
累计折旧 - - 496.43
账面净值 - - 732.91
投资性房地产占资产总额比重 - - 0.89%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净值为 732.9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89%,
主要系公司 2010 年将上海科达利一处厂房用途由自用变更为整体对外租赁,因此将该
厂房从固定资产中转出,转作为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2015 年 6 月,公司
决定不再出租该厂房,将其长期用途由出租改为自用,相应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
定资产。因此,2015 年末、2016 年末,公司无投资性房地产。
8、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固定资产(万元) 57,926.50 29,995.02 20,893.20
增长率 93.12% 43.56% -
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 33.62% 25.47% 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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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 20,893.20 万元、
29,995.02 万元及 57,926.50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5.46%、25.47%及 33.62%,报
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规模随总资产规模增长而增长。
(1)固定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14,870.44 25.67% 4,980.20 16.60% 4,567.31 21.86%
机器设备 41,249.33 71.21% 23,579.36 78.61% 14,946.23 71.54%
运输设备 455.05 0.79% 487.77 1.63% 437.45 2.09%
办公及电子设备 1,351.68 2.33% 947.69 3.16% 942.22 4.51%
合计 57,926.50 100.00% 29,995.02 100.00% 20,893.20 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以生产厂房及机器设备为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增长迅猛,主要
系公司所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快速发展,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为
了适应行业和业务的快速增长而大幅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基地并大量购买相应机器设备
所致。2015 年末,固定资产的增长还与公司将上海科达利用于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转
入固定资产有关。2016 年末,固定资产的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期末部分惠州科达利
厂房工程建造完成及外购的动力锂电池结构件生产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公司将其从在建
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所致。
(2)固定资产折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一、账面原值 74,766.43 43,375.39 31,375.4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7,052.82 6,842.84 5,613.50
机器设备 53,593.04 33,290.48 22,995.00
运输设备 1,040.88 936.76 764.68
办公及电子设备 3,079.69 2,305.30 2,002.30
二、累计折旧 16,839.93 13,380.37 10,4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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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182.38 1,862.64 1,046.20
机器设备 12,343.71 9,711.13 8,048.78
运输设备 585.83 448.99 327.23
办公及电子设备 1,728.01 1,357.61 1,060.09
三、固定资产净值 57,926.50 29,995.02 20,893.2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4,870.44 4,980.20 4,567.31
机器设备 41,249.33 23,579.36 14,946.23
运输设备 455.05 487.77 437.45
办公及电子设备 1,351.68 947.69 942.22
成新率 77.48% 69.15% 66.59%
公司已按会计政策正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公司固定资产总体成新率在 65%以上,
不存在大规模更新换代需求。
公司已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与定期保养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运行状况良好。期末
固定资产中不存在由于遭受毁损而不具备生产能力和转让价值、长期闲置或技术落后受
淘汰等原因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9、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在建工程(万元) 5,323.02 8,058.34 306.99
增长率 -33.94% 2524.94% -
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比重 3.09% 6.84% 0.37%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净值分别为 306.99 万元、
8,058.34 万元及 5,323.02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37%、6.84%及 3.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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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机器设备安装
5,165.01 97.03% 3,387.12 42.03% 306.99 100.00%
调试工程
惠州厂房工程 56.07 1.05% 4,671.23 57.97% - -
江苏厂房工程 101.94 1.92% - - - -
合计 5,323.02 100.00% 8,058.34 100.00% 306.99 100.00%
注:上表的机器设备安装调试工程主要为动力电池设备,属大型或精密设备,需经安装调试后
方可投入使用。
2015 年末、2016 年末,公司处于安装调试中的机器设备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3,080.13
万元、1,777.89 万元,幅度为 1,003.33%、52.49%,主要原因系公司为配合动力锂电池
结构件业务的迅速增长,大量购置相应生产设备所致。2015 年末新增惠州厂房工程系
公司收购惠州科达利所致。2016 年末,惠州厂房工程余额的下降系一期厂房建造完成
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所致,新增江苏厂房工程系公司开始投资建设江苏科达利位于溧
阳的生产基地所致。
10、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无形资产(万元) 11,258.72 4,900.36 1,017.97
增长率 129.75% 381.39% -
无形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 6.53% 4.16% 1.24%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净值分别为 1,017.97 万元、
4,900.36 万元及 11,258.72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24%、4.16%及 6.53%,总体占
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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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11,108.14 98.66% 4,785.54 97.66% 936.88 92.03%
软件 150.57 1.34% 114.82 2.34% 81.09 7.97%
合计 11,258.72 100.00% 4,900.36 100.00% 1,017.97 100.00%
2014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西安子公司、上海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2015
年末,公司土地使用权较上年末增长 3,848.66 万元,幅度为 410.80%,主要系公司收购
惠州科达利,获得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所致。2016 年末,公司土地使用权较上年末增
长 6,322.60 万元,幅度为 132.12%,主要系公司取得江苏科达利位于溧阳的土地使用权
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万元) 4,861.60 2,766.25 2,508.04
增长率 75.75% 10.30% -
其他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 2.82% 2.35% 3.06%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2,508.04 万元、
2,766.25 万元及 4,861.60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06%、2.35%及 2.82%,总体占比
不高,主要系公司预付的设备采购款。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
主要系公司生产线升级扩建,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 原值 37,337.36 38,314.07 22,1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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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坏账准备 1,944.45 1,958.64 1,132.47
占比 5.21% 5.11% 5.12%
原值 911.68 580.86 509.60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60.39 37.08 33.76
占比 6.62% 6.38% 6.63%
原值 15,643.16 12,606.73 11,757.15
存货 存货跌价准备 364.16 112.50 127.00
占比 2.33% 0.89% 1.08%
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369.00 2,108.22 1,293.24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系比亚迪、ATL 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资信良好,且公司报告
期内应收账款账龄基本为一年期以内,因此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
理。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构成,原材料入库后在较短时间内
就被生产领用,正常情况下不会形成呆料、滞料,不存在跌价情形;针对公司报告期末
部分汽车结构件、锂电池结构件可能产生滞销的情形,公司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其按照原值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公司固定资产等其他资产未发生需提取减值准备的情形,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71,743.88 98.81% 50,821.09 96.94% 31,041.04 96.55%
-短期借款 22,025.65 30.34% 12,700.00 24.23% 8,000.00 24.88%
-应付票据 12,354.19 17.02% 10,906.99 20.81% 8,202.45 25.51%
-应付账款 28,477.57 39.22% 17,438.07 33.26% 9,062.90 28.19%
-预收款项 162.18 0.22% 581.59 1.11% 256.15 0.80%
-应付职工薪酬 2,264.26 3.12% 2,371.19 4.52% 1,658.16 5.16%
-应交税费 4,629.97 6.38% 5,256.16 10.03% 2,704.16 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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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付款 1,161.17 1.60% 564.98 1.08% 363.76 1.13%
-一年内到期的
668.89 0.92% 1,002.10 1.91% 793.45 2.47%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862.80 1.19% 1,603.23 3.06% 1,108.38 3.45%
-长期借款 305.47 0.42% 972.27 1.85% 415.19 1.29%
-递延收益 557.33 0.77% 630.97 1.20% 693.19 2.16%
负债合计 72,606.68 100.00% 52,424.32 100.00% 32,149.42 100.00%
与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相匹配,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公司流动负债主要
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组成。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
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6.55%、96.94%及 98.81%。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短期借款(万元) 22,025.65 12,700.00 8,000.00
增长率 73.43% 58.75% -
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比重 30.34% 24.23% 24.88%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000.00万元、
12,700.00万元及22,025.65万元,占公司负债比例分别为24.88%、24.23%及30.34%。公
司短期借款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保证借款 22,025.65 100.00% 10,700.00 84.25% 7,000.00 87.50%
抵押借款 - - - - 1,000.00 12.50%
信用借款 - - 2,000.00 15.75% - -
合计 22,025.65 100.00% 12,700.00 100.00% 8,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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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借助短期借款来缓解短期资金需求。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规模日益扩大,
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对现金的需求增加所致。此外,2015 年末短期借款规
模的大幅增加还与公司因购置机器设备及支付富达金股权收购款而导致经营性资金需
求有所上升有关;而公司本部为补充缴付江苏科达利首期出资额后的经营性资金不足,
进行债务融资,也是使得 2016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上升的原因。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票据(万元) 12,354.19 10,906.99 8,202.45
增长率 13.27% 32.97% -
应付票据占负债总额比重 17.02% 20.81% 25.51%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8,202.45 万元、
10,906.99 万元及 12,354.19 万元,占公司负债比例分别为 25.51%、20.81%及 17.02%。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拓宽结算方式,对供应商逐步加大票据结算力度,导致应付票据
余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账款(万元) 28,477.57 17,438.07 9,062.90
增长率 63.31% 92.41% -
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比重 39.22% 33.26% 28.19%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9,062.90 万元、
17,438.07 万元及 28,477.57 万元,占公司负债比例分别为 28.19%、33.26%及 39.22%,
应付账款余额报告期内总体呈上升趋势,与公司业务扩张引起的采购规模的同步增加相
关。2015 年度,公司业绩增长势头迅猛,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达到 68.03%,第四季度采
购规模大幅上升,2015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亦随之上升。2016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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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上升,主要原因系: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采购规模持续扩大;另一方面,公
司因动力电池结构件业务高速发展而大量购置机器设备,以及建设惠州等地的厂房工程
而大量采购,部分设备款及工程款尚未支付,形成较大的应付账款。
4、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长期借款原值 974.37 1,974.37 1,208.64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68.89 1,002.10 793.45
长期借款 305.47 972.27 415.19
增长率 -68.58% 134.17% -
长期借款占负债总额比重 0.42% 1.85% 1.29%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15.19万元、972.27
万元及305.47万元,占公司负债比例分别为1.29%、1.85%及0.42%,总体占比较低。2015
年末长期借款规模较上期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张、资金需求量增加所致;
2016年末长期借款规模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需求调整借款结构,增加短期借
款所致。
5、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递延收益(万元) 557.33 630.97 693.19
增长率 -11.67% -8.98% -
递延收益占负债总额比重 0.77% 1.20% 2.16%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693.19 万元、
630.97 万元及 557.33 万元,系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形成。报告期内,公
司递延收益的减少主要系结转营业外收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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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末至 2016 年末,递延收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营业 其他 期末 与资产相关/
项目 期初余额
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变动 余额 与收益相关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结构件
573.21 - 61.80 - 511.41 与资产相关
相关政府补助项目
动力及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
57.75 - 11.84 - 45.91 与资产相关
相关政府补助项目
合计 630.97 - 73.64 - 557.33 -
2014 年末至 2015 年末,递延收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营业 其他 期末 与资产相关/
项目 期初余额
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变动 余额 与收益相关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结构件
623.60 - 50.39 - 573.21 与资产相关
相关政府补助项目
动力及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
69.59 - 11.84 - 57.75 与资产相关
相关政府补助项目
合计 693.19 - 62.23 - 630.97 -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15% 49.52% 39.53%
流动比率 1.28 1.40 1.81
速动比率 1.07 1.16 1.4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2,949.59 22,400.45 11,879.57
利息保障倍数(倍) 29.93 27.26 14.70
报告期内,偿债指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为配合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投建生产基
地,大量采购设备,扩大采购规模,并合理安排融资为业绩增长提供资金支持,相应增
加了应付账款规模、借款规模所致,但总体指标仍保持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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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呈逐年上升趋势,表明公司银行资
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2015年度公司业绩大幅增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较上年度增长10,520.88万元,幅度为88.56%,使得利息保障倍数亦较上年度大幅增加。
2016年度,公司业绩继续保持增长势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上年度增长10,549.14
万元,幅度为47.09%,使得利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高水平。
1、资产负债率分析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9.53%、
49.52%及 57.15%。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
以及公司投建生产基地,大量采购设备,公司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规模上升。此外,
公司相应扩大了采购规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皆呈上升趋势。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
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抗风险能力将有所增强。
报告期各期末精密结构件行业上市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宝馨科技 - 22.73% 18.25%
长盈精密 - 27.88% 35.46%
春兴精工 - 40.69% 45.24%
东山精密 - 56.93% 66.81%
劲胜精密 - 34.51% 56.78%
新朋股份 - 2.65% 1.43%
平均值 - 30.90% 37.33%
中值 - 31.20% 40.35%
科达利 57.15% 49.52% 39.5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上表可知,由于各公司情况有所不同,精密结构件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差
别较大。受制于融资渠道,尤其是直接融资渠道有限,公司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值。2014 年末,公司通过可观的业绩表现和报告期内增资扩股,降低了财务杠杆,
基本与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持平;2015 年末、2016 年末资产负债率虽有所上升,但仍
保持在合理水平。总体而言,公司在报告期内财务结构稳健,财务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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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规模有所上升,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亦整体呈增加趋势,使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随之回落。
报告期各期末精密结构件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如下:
公司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宝馨科技 - 1.51 1.99
长盈精密 - 1.79 1.49
春兴精工 - 1.29 1.54
东山精密 - 1.10 0.85
劲胜精密 - 1.49 0.95
新朋股份 - 2.07 2.14
平均值 - 1.54 1.49
中值 - 1.50 1.52
科达利 1.28 1.40 1.8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各期末精密结构件行业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如下:
公司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宝馨科技 - 1.12 1.59
长盈精密 - 1.25 0.91
春兴精工 - 0.96 1.22
东山精密 - 0.80 0.60
劲胜精密 - 0.99 0.62
新朋股份 - 1.65 1.71
平均值 - 1.13 1.11
中值 - 1.06 1.07
科达利 1.07 1.16 1.4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由上表可见,精密结构件行业各公司由于主营业务、产品结构、业务模式、发展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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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融资策略等的不同,流动比率、速动比例差异较大,不具备较强的可比性。2014
年,公司通过增资扩股进一步扩大流动资产规模,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皆优于行业
平均水平,2015 年末、2016 年末相关指标虽有所下降但总体仍保持在合理水平,且 2015
年与同行业公司的变动趋势和平均水平基本相仿。总体而言,公司在报告期内维持了稳
健的流动性比例,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保持较高水平,并逐年提高,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1,879.57 万元、22,400.45 万元及
32,949.59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4.70 倍、27.26 倍及 29.93 倍,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均处于较高水平且逐年上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此外,公司
无逾期或拒绝偿还利息情形,长期保持了良好的银行信誉。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85 3.75 3.51
存货周转率(次/年) 7.16 6.71 4.35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51 次/年、3.75
次/年及 3.85 次/年,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应收账款平均周转时间在 3 个月左右,表明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较强,回收情况良好。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信誉
良好,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 1 年期以内,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精密结构件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宝馨科技 - 2.27 2.75
长盈精密 - 4.26 3.75
春兴精工 - 3.02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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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东山精密 - 2.62 3.42
劲胜精密 - 3.76 7.08
新朋股份 - 10.86 10.52
平均值 - 4.47 5.24
中值 - 3.39 3.84
科达利 3.85 3.75 3.5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比亚迪、ATL 等优质客户,基于长期稳定合作过
程中结成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给予上述优质客户一定的信用账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
率与行业中值基本相仿。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35 次/年、6.71 次/
年及 7.16 次/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存货周转较快主要有两方面原
因:一方面是由于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较强,产品销量持续增长,有较好的需求支撑;
另一方面是公司的生产模式大多为定制化生产,根据客户市场拓展方案来制定并随时修
正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产品一般不存在积压情况。
报告期内,精密结构件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宝馨科技 - 2.84 3.15
长盈精密 - 3.21 2.50
春兴精工 - 3.19 4.62
东山精密 - 3.14 4.10
劲胜精密 - 2.48 5.83
新朋股份 - 7.77 8.41
平均值 - 3.77 4.77
中值 - 3.17 4.36
科达利 7.16 6.71 4.35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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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呈逐年递增趋势。其中 2014 年度存货周转率基本与行业
中值持平,低于行业平均值。2014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开始呈
爆发式增长,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存货周转速度也逐渐加快,2015 年度存货周转率
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6 年度存货周转率持续上升。
(六)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适应自身经营特点和市场状况的生
产制造和财务管理模式,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主要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公司债务结构以短期负债为主,财务状况与业务规划相匹配,偿
债能力较强;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周转能力,资产管理效率较高。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
本公司系一家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商。在应用于
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增长迅猛,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
并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在全球和我国动力锂电池行
业迅速发展的有利形势下,公司通过执行大客户发展战略,成功锁定并持续拓展国内外
大型客户,成为松下、比亚迪、ATL、LG、力神、波士顿、三星等全球锂电池行业主
流企业的重要供应商,实现了公司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145,530.74 28.45% 113,297.05 68.03% 67,428.57
净利润 23,261.69 50.58% 15,448.54 113.01% 7,252.36
净利润(扣除非经
22,955.36 50.81% 15,220.99 111.15% 7,208.64
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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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持续增长。2015 年度,公司业绩增长势头迅猛,较上年度营
业收入增长幅度达到 68.03%,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增长幅度达到 111.15%,
增长趋势明显。2016 年度,公司业绩继续保持增长势头,较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为 28.45%,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增长幅度为 50.81%。
本节下文将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等几方面分析报告期内公司
盈利情况的变化
(二)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145,530.74 28.45% 113,297.05 68.03% 67,428.57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45,530.39 28.50% 113,256.17 68.21% 67,331.82
其他业务收入 0.35 -99.14% 40.88 -57.74% 96.75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
100.00% 99.96% 99.86%
入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稳步增长。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由 67,331.82 万元增长至 145,530.39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47.02%。报告期各期间主
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在 99%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带动营业收入增长。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上海科达利的房屋租金收入。公司于 2010 年与上海
珉懿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 5 年的厂房租赁合同,将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的一处厂房
整体出租给珉懿实业,公司每年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租金。2015 年 6 月,公司收回该出
租房产,并将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2016 年度,公司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系厂房
一次性租赁的租金收入,金额、占比极小。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及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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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45,530.39 100.00% 113,256.17 100.00% 67,331.82 100.00%
锂电池结构件 105,376.62 72.41% 70,866.70 62.57% 36,681.84 54.48%
其中:动力及储能类 93,355.41 64.15% 57,925.95 51.15% 20,213.56 30.02%
便携类 12,021.21 8.26% 12,940.75 11.43% 16,468.28 24.46%
汽车结构件 37,256.11 25.60% 38,671.75 34.15% 26,161.73 38.85%
其他 2,897.65 1.99% 3,717.72 3.28% 4,488.25 6.67%
基于公司以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为核心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结构件收入
占总收入比重最大,由 2014 年的 36,681.84 万元增长至 2016 年的 105,376.62 万元,年
复合增长率 69.49%。其中,公司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发展尤为迅速,由 2014
年的 20,213.56 万元迅速增长至 2016 年的 93,355.41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14.91%,
该板块已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性增长点。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系公司传统业务,报
告期内该部分销售收入呈下降趋势,主要系相关市场规模增速放缓、下游电芯行业竞争
加剧、产品更新换代周期加快,以及较多锂电池电芯厂商将战略重点转移至动力锂电池
领域所致。
汽车结构件业务亦是公司销售收入的重要来源,报告期内平均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在 25%-40%左右。公司该部分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比亚迪,报告期内公司向比亚迪供
应的汽车零部件种类和数量均有所提升,广泛应用于速锐、S6、F3、G6、秦、K9、S7、
E6、唐等车型。2015 年度,受益于比亚迪相关车型的持续热销,公司汽车结构件业务
亦得以稳步发展。2016 年度,受比亚迪与发行人供货相关的新车型推出放缓,订单量
略有下降的影响,公司汽车结构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亦略有下降。
除上述锂电池结构件、汽车结构件两部分主要业务外,公司还有少量其他主营业务
收入,包括材料销售收入、锁具销售收入、门禁类产品销售收入等。公司材料销售收入
的主要客户为深圳市慈冠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等外购供应商,出于降低采购成本、控制产
品质量等的考虑,公司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处批量采购原材料,并将部分原材料平价销
售给上述外购供应商,待其加工完成后再将产成品购回,由此形成了向外购供应商的材
料销售收入;公司锁具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深圳市爱迪尔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新通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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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有限公司等;公司门禁类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深圳市视得安罗格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等。报告期内,受制于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公司聚焦主营业务等原因,公司锁具业务收
入有所下降,造成其它主营业务收入亦随之下降。总体来看,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
低,对公司整体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总体收入趋势分析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稳步快速增长趋势,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
方面:
(1)全球锂电池总需求量快速上升
近年来全球锂电池市场需求量快速增加,同时,动力锂电池已逐步成为未来全球锂
电池行业的重要增长点。根据 IIT 的统计数据,2005 至 2015 年,全球锂电池总需求量
8Gwh 增长到 57Gwh,市场规模从 56 亿美元增长到 221 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分别高
达 21.7%和 14.7%;预计 2025 年全球锂电池总需求量和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 184Gwh
和 363 亿美元,未来十年复合年增长率预计分别为 12.4%和 5.1%,将继续维持在较高
水平。
市场对锂电池需求的持续增长推动了松下、比亚迪、ATL、LG、力神、波士顿、
三星等全球主要锂电池企业对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需求,有力推动了公司业务的发展。
(2)国际锂电池制造业向中国转移推动公司业绩成长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主要的锂电池巨头在 2009 年后更加注重对产品成本
的控制,致力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从
而加快了国际锂电池制造业向中国的转移,为我国技术先进、品质管理能力达到国际水
准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业务发展机会。根据 IIT 统计,中国占全球锂电池市场份额由
2011 年的 19%上升至 2015 年的 36%,为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目前,公司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品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符合松下、ATL、LG、
三星等国际知名厂商的技术品质要求,在相同的品质条件下,产品价格较同类日韩企业
相比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具备明显的国际性价比优势。
公司于 2009 年开始逐步批量承接国际转移业务,凭借公司优良的产品品质,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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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了国际主流锂电池厂商的认可,以松下、LG 等为代表的国际大客户销售额多年来
整体呈增长趋势。
(3)随着下游电芯市场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现有大客户销售量的持续提升和大
型客户的持续增加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源
根据高工锂电的统计,2015 年全球锂电池行业市场份额前十名企业产值占整个市
场的比重为 63.4%,全球锂电池电芯行业市场高度集中。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大客户发展战略,一方面持续拓展大型客户,增加稳定的收入
增长点;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加深与客户的深度合作,逐步提升对客户销售额占其采购
量的份额,实现公司对大客户销售的稳定增长。
公司 2007 年开始向松下批量供货,2009 年起向三星小规模供货,2011 年起批量向
LG 供货,2013 年开始陆续与日立、三洋等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公司未来将持续拓展国
际大客户,并逐步提升对现有客户的供应量。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ATL 57,295.93 比亚迪 57,366.42 比亚迪 42,104.14
比亚迪 55,806.49 ATL 27,098.05 ATL 7,647.22
中航锂电 6,004.80 中航锂电 5,150.34 LG 4,590.88
力神 5,452.00 波士顿 4,337.59 力神 2,213.19
LG 4,197.84 LG 3,865.56 松下 2,000.16
合计 128,757.06 合计 97,817.96 合计 58,556.23
占当期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入
88.47% 86.34% 86.84%
比重 比重 比重
上表可知,公司前五大客户基本稳定,客户基础良好。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深度合
作加深信任,对各重点客户的销售额总体呈快速上升态势,并在稳步提升原有客户销量
的基础上,借助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市场快速扩张这一有利形势,不断挖掘行业内优
质客户,深化与新的重点客户如 ATL、中航锂电等的合作关系,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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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并整体
呈小幅上升趋势,成为公司未来稳定、可靠的业绩增长来源。
(4)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快速发展推动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的快速增

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各大主流汽车厂商均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推动
了动力锂电池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一般而言,单个动力锂电池结构件的市场价格是传
统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一部手机仅需一个便携式锂电池,而一部
汽车需要上百个动力锂电池,因此其市场需求巨大。全球动力锂电池市场总需求量至
2015 年达 9Gwh,市场规模达 41 亿美元,2011 至 2015 年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 73.2%
和 61.7%,市场规模占总体锂电池市场比例从接近零上升至 22%;预计未来十年,全球
动力锂电池市场将继续迅猛增长,预计至 2025 年,总需求量和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
85Gwh 和 177 亿美元,未来十年复合年增长率预计分别为 25.2%和 15.7%,市场规模占
比将迅速提升至 48%左右。
公司通过交叉融合锂电池结构件技术和汽车结构件技术,成功进入动力锂电池结构
件领域。公司通过持续提高工艺品质,成功向松下、比亚迪、ATL、力神、波士顿、德
国大众微电池、中航锂电、上海航天等行业知名客户供货,实现了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
件业务的批量化生产供应。报告期内,公司该部分业务增长迅猛,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
销售规模,并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未来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并借助强大的技
术优势和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公司此部分业务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件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ATL 57,295.93 ATL 27,098.05 比亚迪 8,604.01
比亚迪 16,236.57 比亚迪 13,781.02 ATL 7,647.22
中航锂电 6,004.80 中航锂电 5,150.34 波士顿 1,449.91
力神 4,136.87 波士顿 4,337.59 中航锂电 1,336.44
湖北金泉 3,628.02 力神 2,587.49 力神 660.31
合计 87,302.18 合计 52,954.49 合计 19,6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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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入
93.52% 91.42% 97.45%
比重 比重 比重
未来公司将继续执行大客户发展战略,积极开拓新的动力锂电池结构件客户,并通
过加深和现有大客户的合作,持续提升对重点客户的销售额,推动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
件业务的快速增长。
(5)汽车结构件业务平稳发展
公司汽车结构件业务的发展定位为:保持业务规模平稳发展,为公司动力锂电池结
构件业务做技术积累,并确保和汽车行业技术标准保持同步接轨,再择机拓展新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结构件业务发展良好。
公司汽车结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比亚迪。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
司汽车结构件业务销售额分别为 26,161.73 万元、38,671.75 万元及 37,256.11 万元,总
体呈上升趋势。公司报告期内汽车结构件产品销售收入变化主要与比亚迪的汽车业务发
展趋势相关:报告期内,公司向比亚迪供应的汽车零部件种类和数量整体来看均有所提
升,广泛应用于速锐、S6、F3、G6、秦、K9、S7、E6、唐等热销车型,且随着比亚迪
秦、K9、S7、E6、唐等新车型实现量产,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汽车部件类产品销售增
长,拉动汽车结构件业务销售收入整体快速增长,实现销售收入从 2014 年 26,161.73
万元提升到 2015 年的 38,671.75 万元。2016 年,受比亚迪与发行人供货相关的新车型
推出放缓,订单量略有下降的影响,公司汽车结构件业务销售收入亦略有回落。未来,
随着比亚迪后续新车型的持续推出和量产,及公司与广汽等其他下游知名客户合作的拓
展,公司汽车结构件业务的客户数量、业务规模等方面有望向好,使得此板块继续成为
公司业绩贡献的来源之一。
3、主营业务收入地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市场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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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地区 65,507.67 45.01% 39,750.49 35.10% 17,508.04 26.00%
华北地区 5,558.95 3.82% 3,484.36 3.08% 2,424.66 3.60%
华南地区 43,039.75 29.57% 47,617.76 42.04% 32,383.45 48.10%
华中地区 11,783.14 8.10% 6,593.05 5.82% 2,462.10 3.66%
东北地区 523.53 0.36% 51.49 0.05% 104.18 0.15%
西北地区 18,662.68 12.82% 15,711.15 13.87% 12,325.69 18.31%
西南地区 8.45 0.01% 25.32 0.02% 35.23 0.05%
海外地区 446.22 0.31% 22.55 0.02% 88.46 0.13%
合计 145,530.39 100.00% 113,256.17 100.00% 67,331.8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华南、西北及华中地区。
华东地区是公司销售收入的重要来源区域,主要客户包括 ATL、LG、谷神、松下
等。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相关销售收入金额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26.00%、
35.10%及 45.01%,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对 ATL 的销售大幅增加所致。
华南地区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也作为公司最大客户比亚迪的主要经营
地,也是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区域之一,报告期各期该区域实现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态势,占总收入的比例随比亚迪客户集中度的降低而逐年降低,但仍维持在约 30%以上。
公司在西北地区的主要客户为西安比亚迪,自公司西安厂房建成后,西安子公司产
能逐步释放,报告期内,西北地区销售占比下降,但销售总量基本呈上升趋势。
公司在华中地区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向比亚迪在长沙的生产基地和周边其他大
型汽车及动力锂电池厂商的销售。公司于 2014 年设立的子公司湖南科达利产能得到逐
步释放。报告期内,华中地区销售收入及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基于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与国外高端客户结成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亦存在少量直接
面向上述国外客户总部的出口供货业务。2014 年度、2015 年度,公司海外区域的销售
额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原主要海外客户松下由于报关政策的改变由外销转为内销(无
锡松下)所致。2016 年度,公司海外区域的销售上升主要系向宝马的动力电池结构件
销售增加及向日立等新拓展客户的国外研发总部直接销售部分样品所致。总体来看,海
外区域销售占比较低,对公司整体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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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司对比亚迪销售按地区分布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华东地区 1,036.00 0.71% 1,641.87 1.45% 2,698.63 4.01%
华南地区 39,116.54 26.88% 41,358.49 36.52% 26,497.12 39.35%
华中地区 1,683.14 1.16% 595.90 0.53% 1,072.67 1.59%
西北地区 13,970.81 9.60% 13,770.16 12.16% 11,835.72 17.58%
合计 55,806.49 38.35% 57,366.42 50.65% 42,104.14 62.53%
(三)营业成本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按业务板块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01,158.92 100.00% 81,735.73 99.97% 49,453.49 99.88%
锂电池结构件 70,805.01 69.99% 48,258.10 59.02% 24,395.83 49.27%
其中:动力及储能类 61,474.84 60.77% 38,121.25 46.63% 11,771.62 23.77%
便携类 9,330.17 9.22% 10,136.84 12.40% 12,624.21 25.50%
汽车结构件 27,852.09 27.53% 29,843.19 36.50% 21,012.81 42.44%
其他 2,501.82 2.47% 3,634.45 4.45% 4,044.85 8.17%
其他业务成本 - - 24.33 0.03% 60.79 0.12%
营业成本合计 101,158.92 100.00% 81,760.06 100.00% 49,514.28 100.00%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 99%
以上。2014 年度、2015 年度,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上海科达利的厂房出租,相应的其
他业务成本由用于出租的厂房折旧产生。2015 年 6 月,公司收回该出租房产,并将其
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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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成本 54,504.36 53.88% 44,182.58 54.06% 26,301.89 53.19%
人工成本 14,417.80 14.25% 12,064.03 14.76% 7,584.35 15.34%
制造费用 23,142.55 22.88% 15,593.09 19.08% 10,900.44 22.04%
外购成本 9,094.20 8.99% 9,896.04 12.11% 4,666.81 9.44%
合计 101,158.92 100.00% 81,735.73 100.00% 49,453.4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外购成本构成。
材料成本系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包括生产所消耗的钢材、铝材、
塑料、铜材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基本在 50%-55%左右,占比稳定。
人工成本主要来自于生产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费等,报告期内人工成本占
比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不断引用自动化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提升。
制造费用主要为生产设备的折旧费用、生产过程中耗用的电力成本等,报告期内占
比基本维持稳定。
外购成本产生于公司的外购模式,具体指公司针对部分产品的非核心工序,将自行
采购的部分或全部原材料售卖给供应商,由其负责生产和销售环节,公司再将产成品购
回。公司采用此模式主要原因系:第一,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更能形成规模优势,相比
单个供应商购买原材料更能争取到较低的采购价格,从而降低采购成本;第二,由公司
采购原材料,并让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工,能有效控制原材料的规格和质量,有利
于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第三,供应商负责对原材料的生产加工,以约定的单耗制成
产品,并将产品销售给公司,更有利于激励供应商提高生产效率,控制加工过程中的材
料损耗。2015 年度,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增加了外购模式的比例,外购成本
占比上升。2016 年度,外购成本金额较上一年度基本维持稳定。
(四)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毛利构成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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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主营业务 44,371.47 100.00% 31,520.44 99.95% 17,878.33 99.80%
其他业务 0.35 0.00% 16.55 0.05% 35.96 0.20%
合计 44,371.82 100.00% 31,537.00 100.00% 17,914.2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占比在 99.50%以上,其他业务主要为
房屋租赁,毛利占比较小。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的毛利及占毛利总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 目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锂电池结构件 34,571.61 77.91% 22,608.60 71.73% 12,286.01 68.72%
其中:动力及储能类 31,880.57 71.85% 19,804.69 62.83% 8,441.94 47.22%
便携类 2,691.04 6.06% 2,803.91 8.90% 3,844.07 21.50%
汽车结构件 9,404.03 21.19% 8,828.57 28.01% 5,148.92 28.80%
其他 395.83 0.89% 83.27 0.26% 443.40 2.48%
合计 44,371.47 100.00% 31,520.44 100.00% 17,878.33 100.00%
公司实行以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为核心的发展战略,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毛利贡献率分别为 68.72%、71.73%及 77.91%,系公司的核心
业务。其中,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贡献毛利占比由 2014 年的 47.22%增长至 2016
年的 71.85%,系公司毛利占比增长最快的业务。
此外,公司基于与比亚迪的长期合作关系,保持汽车结构件业务的平稳发展,同时
为动力锂电池结构件积累技术基础、保持与行业技术水平接轨。2014年度、2015年度及
2016年度,汽车结构件业务毛利贡献率分别为28.80%、28.01%及21.19%,系公司盈利
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毛利额绝对值分别为5,148.92万元、8,828.57万元及9,404.03万元,
仍整体呈增长态势。
2、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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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毛利率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锂电池结构件 32.81% 31.90% 33.49%
其中:动力及储能类 34.15% 34.19% 41.76%
便携类 22.39% 21.67% 23.34%
汽车结构件 25.24% 22.83% 19.68%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30.49% 27.83% 26.55%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55%、27.83%及
30.49%,呈稳定上升趋势,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良好。其中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业务
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该部分业务规模的持续增加带动公司综合毛利率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总体呈下降趋势,而综合毛利率却持续上升,主要
原因系综合毛利率取决于各项业务毛利率和各项业务收入占比。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
结构件的毛利率水平显著高于其他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其收入占比的逐年上升推动了综
合毛利率上升。
3、公司主营业务分类别毛利率分析
(1)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分析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1.76%、34.19%及34.15%,整体有所下降,2016年来保持在稳定水平,毛利率总体较
高。
2015年度,公司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毛利率较2014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行
业发展初期,由于销量较低,同时考虑到公司的前期研发费用,相关产品定价较高;随
着动力锂电池结构件销量的大幅增加,公司进一步加强与主要大客户的合作关系,相应
调低销售价格;同时随着动力锂电池市场规模的迅速增长,相关行业逐渐发展成熟,产
品毛利率及价格亦有所下降所致。随着行业的逐步发展,价格、毛利率逐步趋于稳定,
2016年度,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毛利率相较上一年度保持稳定。
(2)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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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34%、21.67%及22.39%,呈现一定的波动。
2014-2015年,公司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毛利率由23.34%降至21.67%,主要有
以下原因:一方面,电芯厂商竞争激烈,相关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公司作为
电芯厂商的结构件提供商,其利润空间亦受到一定挤压;另一方面,受便携式锂电池销
量下滑的影响,各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毛利率相应下降。2016年度,公司便
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基本趋于稳定,略有上升。
(3)汽车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汽车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68%、
22.83%及 25.24%。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结构件毛利率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优化产
品结构,注重对相应产品的研发投入,自主研发了技术含量较高的汽车部件产品,该类
别产品毛利率较高且销售增长较快,相应拉升了汽车结构件业务的整体毛利率;另一方
面,主要客户比亚迪公司的秦、S7、K9、E6、唐等新车型相继实现量产或升级,新车
型对应的汽车结构件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
(4)其他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分析
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材料销售收入、锁具销售收入和门禁类产品销售
收入。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88%、2.24%
及13.66%。2015年度,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2014年度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
一方面,锁具业务毛利率受房地产市场调控影响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公司同时处置了部
分滞销的锁具类库存商品;另一方面,公司向外购供应商的材料销售收入占比增加,该
部分业务毛利率很低,进一步拉低了其他主营业务的整体毛利率。2016年度,公司其他
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回升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主动减少了毛利率较低的锁具业
务比例;另一方面,毛利率较高的门禁类产品收入占比上升,推动了其他主营业务毛利
率的上升。总体来看,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低,其毛利率的变动对公司整体业绩不
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主要产品的销售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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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力及储能类锂电池结构件制造业属于新兴行业,利润空间相对较大
动力锂电池主要应用于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
汽车。近年来,随着各国政府的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应用于
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行业也呈爆发式增长态势。①下游各主要锂电池厂商近年来都
加速扩张,扩充产能,对精密结构件的需求高速增长,而该等高端领先锂电池生产商如
ATL、比亚迪、中航锂电等均希望有合作较为稳定的供应商,但在国内市场,能够满足
其研发、产品质量水平和达到国际标准的行业参与者并不多,公司正是其中的领军企业
之一,且与这些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②目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补
贴和优惠政策较大,下游厂商利润率可保持在满意水平,因此对上游供应商的价格敏感
性不高。③前期公司在动力锂电池结构件领域配合客户进行了大量先期研发,较高的产
品售价也反映了对部分前期研发费用的补偿。综上,由于国内动力及储能类锂电池结构
件制造业尚处于发展阶段,市场参与者较少,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小,公司具备显著的
先发优势和领先地位,且能够为客户提供合作研发、技术服务等增值环节,议价能力相
对较强,以致其动力及储能类锂电池结构件的毛利率相对较高。
(2)发行人注重研发创新,大力发展新产品,新产品毛利率一般较高
公司注重研发创新,紧贴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大力开发新产品,不断进行产品和
技术创新,锂电池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领域的新产品层出不穷,如创新开发出具有防爆
安全功能的结构件、通过铜铝软连接的结构件、利用摩擦焊接技术不易氧化的结构件、
利用高低温状态下密封技术不易渗漏的结构件、深度拉伸一次成型具有高度一致性的结
构件等。考虑到前期研发支出、机器设备投入等因素,下游客户通常会为新产品支付较
高的溢价,因此毛利率水平一般较高。新产品相对较高的毛利率从总体上提升了公司的
综合毛利率。
(3)发行人产品具有较强的质量优势,产品附加值高,议价能力较强
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或国内知名企业(如:比亚迪、松下、ATL、LG、力神、波
士顿、三星等),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交互式研发模式深入
到客户价值密集创造的研发环节,利用自身的专业能力协助客户提升产品附加价值。经
过多年发展,公司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工艺,公司产品具有
较强的质量和性能优势,公司并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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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议价能力较强,因此其产品具有较高的销售定价和毛利率。
(4)发行人注重生产管理,精细化成本控制能力较强
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量安排产能,对于少量非核心工序合理进行委外生产,同时根
据市场需求情况保持相对合理的库存。公司采用的柔性生产线,可针对不同产品的工艺
特点进行生产线流程的动态配置,调整不同型号产品的产能,有效适应精密结构件产品
订单多种类、多型号的特点;在完成某型号全部生产任务后,可迅速改装生产线,增加
其他产品的产能。公司根据产品工艺特点进行的生产线设计,保证每个工序环节保持同
步的生产效率,避免因工时不平衡造成产能浪费。得益于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拥有精细化
的成本控制能力,与日本、韩国本土结构件生产企业相比,发行人具备较强的产品性价
比优势。此外,公司领先的市场份额、较大的年产量亦使固定成本、设备折旧得到有效
分摊。
4、精密结构件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宝馨科技 - 27.93% 23.33%
长盈精密 - 28.22% 32.30%
春兴精工 - 24.64% 20.92%
东山精密 - 14.94% 15.77%
劲胜精密 - 12.74% 18.38%
新朋股份 - 10.99% 12.10%
平均值 - 19.91% 20.47%
科达利销售毛利率 30.49% 27.84% 26.57%
其中:传统产品—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毛利率 22.39% 21.67% 23.34%
其中:传统产品—汽车结构件毛利率 25.24% 22.83% 19.68%
其中:新兴产品—动力及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毛利率 34.15% 34.19% 41.7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发行人产品主要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以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为主的新兴产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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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是以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汽车结构件为主的传统产品。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传统
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均在 20%左右。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
公司, 盈利能力较强的原因主要在于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这一新兴产品,其毛利率
达到 30%以上,因此拉高了公司综合毛利率。
公司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包括:
(1)动力及储能类锂电池结构件制造业属于新兴行业,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小,
利润空间相对较大。
(2)发行人在该行业已具备明显的先发优势和领先地位,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技
术、质量和性能优势,公司拥有多项核心工艺和技术,产品附加值高。
(3)同时考虑到前期研发支出、机器设备投入等因素,下游客户通常会为新产品
支付较高的溢价,因此该新兴产品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
(4)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或国内知名企业(如:比亚迪、ATL、力神、波士顿等),
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交互式研发模式深入到客户价值密集创
造的研发环节,利用自身的专业能力协助客户提升产品附加价值,使公司具有一定的产
品议价能力,保持了较高的毛利水平。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 比 比
销售费用 2,163.26 1.49% 1,336.25 1.18% 877.69 1.30%
管理费用 11,323.76 7.78% 8,826.51 7.79% 6,487.68 9.62%
财务费用 2,268.44 1.56% 1,384.70 1.22% 896.29 1.33%
合计 15,755.47 10.83% 11,547.46 10.19% 8,261.67 12.25%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8,261.67 万元、11,547.46
万元及 15,755.47 万元,期间费用金额有所上升,其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12.2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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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10.83%,总体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构成和变动情况
基于公司大客户销售策略和深度合作的销售模式,公司与绝大部分优质客户在长期
合作过程中结成了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销售费用总体水平较低。2014 年度、2015 年
度及 2016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877.69 万元、1,336.25 万元及 2,163.26 万元,占
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30%、1.18%及 1.49%,报告期内销售费用随着公司业务增长而
相应增长,但仍保持在较低的合理水平,其增长主要系公司扩大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业务的战略布局,不断开发新能源汽车相关行业重点客户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 1,663.36 76.89% 915.61 68.52% 520.18 59.27%
职工薪酬 207.74 9.60% 217.34 16.26% 176.00 20.05%
业务招待费 173.15 8.00% 108.82 8.14% 78.76 8.97%
差旅费 33.21 1.54% 20.08 1.50% 35.87 4.09%
其他 85.81 3.97% 74.39 5.57% 66.89 7.62%
合计 2,163.26 100.00% 1,336.25 100.00% 877.69 100.00%
由上表可知,由于公司已与优质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一定的品牌效
应,因此公司销售费用水平较低,报告期内主要由运输费和职工薪酬构成,销售费用总
额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其中职工薪酬随人工成本的增长而整体有所上升,运输
费用在报告期内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动力电池结构件产品销售收入增
加,该类产品体积大,运费相对较高;另一方面,公司对 ATL 及中航锂电等更多下游
高端领先客户的销售收入逐年上升,产品出现异地供货,运输费用较高。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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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宝馨科技 - 3.26% 3.31%
长盈精密 - 1.02% 1.39%
春兴精工 - 3.48% 4.37%
东山精密 - 3.83% 3.41%
劲胜精密 - 4.19% 3.42%
新朋股份 - 1.30% 1.37%
平均值 - 2.85% 2.88%
中值 - 3.37% 3.36%
科达利 1.49% 1.18% 1.3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销
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具体原因如下:
① 发行人下游行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市场开发和维护成本较低,导致业务招待费
较低
发行人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客户集中度
较高。在国际上,松下、三星 SDI、LG、索尼、ATL、比亚迪等前几家领军企业市场份
额最高,且其合计在整体锂电池市场的总份额已达较高水平。国内锂电池行业中,下游
客户 2015 年底超过 700 家,但规模大的锂电池电芯厂商不多,年产值 15 亿元以上的仅
8 家,根据高工锂电的统计,位列产值前 8 名的企业合计市场份额近 53.4%。在锂电池
精密结构件市场,发行人与 ATL、力神、比亚迪、松下、三星、中航锂电等行业内主要
的公司均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下游市场开发成本较低,
同时公司从战略上,亦始终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
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
及知名客户,已与松下、LG、三星、波士顿、德国大众微电池等国外知名客户,以及
比亚迪、ATL、力神、中航锂电、亿纬锂能等国内领先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
关系。以比亚迪为例,发行人自 1999 年开始与比亚迪开始合作,至今已超过 15 年,公
司与比亚迪的合作领域从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到汽车结构件、再到动力锂电池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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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过程中建立了深厚的信任基础。总体而言,发行人已与现有客户建立起了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客户维护成本较低。
② 发行人贴近客户进行生产基地布局,产品运输及人员差旅成本较低
公司目前各地子公司的布局及定位均体现了其本地化生产、辐射周边客户的战略部
署:2003 年,公司成立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以服务于江浙沪一带的国际知名锂电池厂
商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和制造基地,如松下、LG、三星、日立等。2007 年和 2014 年,为
配套公司多年重要客户比亚迪在西安和长沙的生产基地,公司分别设立子公司陕西科达
利和湖南科达利,客户定位于周边区域的比亚迪和其他大型汽车及动力锂电池厂商。
2016 年,为配套大连松下等动力锂电池客户,公司设立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由此,公
司在华东、华南、西部等行业重点区域均形成了生产基地的布局,有效辐射周边的下游
客户,产品运输及人员差旅成本也相应得到了有效控制,运输费及差旅费相应较低。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1)管理费用构成和变动情况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6,487.68 万元、8,826.51
万元及 11,323.7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62%、7.79%及 7.78%,报告期内管理
费用总额呈上升趋势,但其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逐年下降。管理费用金额上升的主要原
因系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及员工薪酬成本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究与开发支出 5,305.49 46.85% 3,927.78 44.50% 2,374.89 36.61%
职工薪酬 3,578.48 31.60% 2,798.53 31.71% 2,657.47 40.96%
租赁费 65.43 0.58% 140.09 1.59% 112.09 1.73%
折旧费 290.03 2.56% 200.51 2.27% 171.32 2.64%
咨询费 70.48 0.62% 44.21 0.50% 27.09 0.42%
业务招待经费 158.35 1.40% 251.40 2.85% 131.23 2.02%
报关及仓储费 319.12 2.82% 77.34 0.88% 46.64 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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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1,536.38 13.57% 1,386.65 15.71% 966.95 14.90%
合计 11,323.76 100.00% 8,826.51 100.00% 6,487.68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来自于职工薪酬和研究开发费,其中:职
工薪酬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增长、管理人员扩充及工资水平提高呈上升态势;公司近年来
加大对研发的投入,特别是对新领域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方面的投入,研发费用亦呈
现递增趋势。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率)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宝馨科技 - 17.00% 14.53%
长盈精密 - 11.70% 13.84%
春兴精工 - 9.36% 7.88%
东山精密 - 8.91% 7.96%
劲胜精密 - 15.76% 10.83%
新朋股份 - 5.51% 6.00%
平均值 - 11.37% 10.17%
中值 - 10.53% 9.40%
科达利 7.78% 7.79% 9.6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014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基本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相仿;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由于公司销售收入基数的大幅增加及管理效率的提高,管理费用率有所下降,趋
于稳定。
3、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896.29 万元、1,3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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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及 2,268.4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33%、1.22%及 1.56%。报告期内公司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949.33 700.50 627.06
减:利息收入 72.11 72.58 92.33
汇兑损益 12.12 18.37 16.39
手续费及其他 66.49 65.38 43.57
贴现息 1,312.61 673.03 301.61
财务费用合计 2,268.44 1,384.70 896.29
占营业收入比例 1.56% 1.22% 1.33%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主要来自于利息支出和贴现息支出。公司报告
期内收入稳步增长,并迎来了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领域发展的黄金契机,需不断补充
资金来满足日益扩大的生产、投资需求,因此融资成本始终处于较高水平。2015 年度,
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对现金的需求增加,从而票据贴现量及贴现息有所上升;2016
年度,公司业绩持续增长,营运资金规模随之持续提升,且公司在拟与江苏中关村科技
产业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江苏科达利过程中资金投入较大,导致公司本部对经
营性资金筹集需求增加,从而增加了银行借款,票据贴现量及贴现息亦出现上升。
(六)其他影响损益的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坏账损失 25.23 939.84 359.60
存货跌价损失 327.05 112.44 57.20
合计 352.28 1,052.28 4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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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416.80 万元、1,052.28
万元及 352.28 万元,主要系计提的应收款坏账及存货跌价损失。2015 年度坏账损失较
上年度增长 580.24 万元,幅度为 161.36%,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迎来快速上升势头,
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步大幅增长。2015 年度、2016 年度,存货跌价
损失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客户涉及更新换代的车型及锂电池型号较多,造成公司
部分汽车结构件、锂电池结构件可能会产生滞销,公司管理层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该部
分库存商品按照原值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2、营业外收入/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外收入 734.80 327.40 150.65
营业外支出 372.96 63.22 96.85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50.65万元、327.40万元
及734.80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收入及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收入主要
包括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关于企业产业发展专项贷款贴息、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
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补贴、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企业扩产增效
奖励等。
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
分别为96.85万元及63.22万元,金额较小。2016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372.96万元,较
上年度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技术较为落后的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生产设备淘汰
所致。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30.18 -43.54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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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政府补助 618.45 292.33 66.24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 22.26
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43 -6.87 -6.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所得税影响额 55.51 36.63 10.08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06.33 227.55 43.72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小。2014 年度、
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43.72 万元、227.55 万元及 306.33 万元。
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0.51%、1.24%及 1.12%。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股份支付和政府补
助,政府补助主要包括贷款贴息、改制上市补贴、科研支持经费、生产线改造补贴、企
业信息化建设补助、企业扩产增效奖励等。
(八)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目前的经营模式,公司在未来几年内可保持盈利能力的持续
性与稳定性,以下几个因素对确保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1、核心技术和高效的产品开发体系
目前国内较多结构件企业存在核心技术单一或不足、产品开发缓慢等问题,导致产
品难以满足最新市场的前端需求、难以跟上终端市场产品更新换代加快的市场趋势,导
致业务规模增长及盈利能力缺乏稳定性。因此,拥有核心技术及高效的产品开发体系成
为在目前赢得市场的关键因素。
公司主要产品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安全防爆、防渗漏、超长拉伸、断
电保护、自动装配、智能压力测试等多项核心技术,具备开发多型号产品的能力;系国
家―863‖重大项目―电动汽车用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规模产业化技术研究‖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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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末,已拥有专利 76 项,其中日本专利 2 项、韩国专利 2 项、台湾专利 1
项、美国专利 1 项,国内发明专利 12 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具备较强的产品和
技术开发能力。
此外,公司通过长期实践和优化积累,建立了高效的产品开发和供应体系,在产品
开发过程中与客户保持高效沟通和协同,可根据客户技术需求快速开发相应产品,有效
提升客户效率、减少客户新产品推出所需的时间,并结合公司的核心技术实力主动开展
自主研发,有效保证公司长期持续盈利能力。
2、国际标准的品质管理能力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对锂电池产品的使用效率、寿命、安全性都有较大影响,国内外
主要大型客户对产品的品质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是否具备先进的生产体系、是否
拥有确保国际高标准产品的质量控制体系成为能否与知名大型客户合作,尤其是能否承
接国际转移新增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
公司拥有经松下、ATL、LG、三星等国际厂商认证的先进生产平台,拥有完整的
精密制造设备体系;并具备设备控制数字化、管理信息化的行业先进生产管理能力,可
快速制造满足国际标准的高品质产品。公司 2007 年与松下开展合作,产品质量达到松
下公司的国际品质标准要求,并相继通过三星、LG 等跨国企业认证以及 QC080000 和
TS16949 等国际标准体系的认证,成为国内少数具备国际先进品质管理能力的优秀企
业。优秀的品质管理能力确保公司持续承接国际新增业务,并持续获得国内外大型客户
的认可。
3、富有行业经验且具有前瞻性战略思维的管理团队
目前,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面临技术要求提升、品质标
准提高、产品型号增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等多方面要求。行业壁垒存在逐步由单
一资金壁垒向技术、工艺品质、资金、管理能力等多重壁垒转移的趋势,拥有经验丰富
且具有前瞻性战略思维的管理团队尤为重要。公司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项业务管理人
员均有多年精密结构件行业经验,深刻理解精密结构件尤其是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的
技术和品质管理要求,有效掌握市场客户需求,能在准确把握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发
展趋势的基础上制定并完成公司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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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募集资金建设项目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平台的建设,并
专项研发相关的技术和工艺、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平台技术水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能
成功实施,将使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设备进一步优化、产品工艺和品质管
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提升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拓展良好的发展空间。公
司凭借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先进的生产平台、优良的品质管理能力、较高的性价比优
势、快速的响应体系以及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将有望借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提升
在行业的地位,持续保持快速发展。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31,229.14 12,662.20 -1,324.24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32,499.93 -15,965.83 -5,139.26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8,315.82 4,735.23 4,508.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056.39 1,416.57 -1,971.9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24.24 万元、12,662.20 万元及 31,229.14 万元。
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324.24 万元,主要原因系期末应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增加:一方面,公司采用票据方式结算的客户增多,公司应收票据
规模相应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另一方面,公司 2014 年 3 月完成新一
轮股权融资,手中现金相对充裕,考虑到票据贴现利息成本较高,公司主动减少了贴现
票据的比例,改将部分应收票据持有至到期;此外,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迎来快
速上升通道,推动 2014 年四季度销售收入大幅增加,达到全年的 32.56%,使得年末应
收账款余额同步增长,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8,682.0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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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4.67 万元,直接导致了 2014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 1,324.24 万元。
2015 年度,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实现总收入 113,297.05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68.03%;
净利润 15,448.54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113.01%,经营性现金流相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2016 年度,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实现总收入 145,530.74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28.45%;
净利润 23,261.69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50.58%。此外,2015 年第四季度迅猛的收入增长
产生的应收账款的收现也导致了 2016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大幅增长至 31,229.1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
具体内容如下: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收入 72.11 72.58 92.33
政府补助 544.81 230.10 28.00
往来款 930.00 - -
其他 64.75 7.24 1.24
合 计 1,611.67 309.92 121.57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总体来看,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内容主要为
政府补助。2016 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还包括根据公司与江苏中关村
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合作协议,由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
供支持用于工程的款项。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手续费 66.49 65.38 43.57
管理费用 2,314.12 2,542.45 1,336.01
销售费用 1,524.32 794.53 684.30
保证金及押金支出 431.91 18.12 10.90
其他 46.96 5.83 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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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 计 4,383.80 3,426.31 2,082.5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整体随公司业绩的高速增长
而上升。2015 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较多,主要受管理费用的影响,
其主要受研究开发影响。原因是:随着近年动力锂电池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该部分业
务增长迅猛。公司加大了对研发的投入,特别是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方面的投
入。2016 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销售费用较多,主要是当期对 ATL(含
CATL)销售增加,其位于福建,异地供货运输费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规模与公司的业务扩张相
匹配,主要用于采购相关设备、建造厂房及支付惠州科达利股权收购款,为公司的未来
发展奠定了基础。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5,139.26 万元、-15,965.83 万元及-32,499.93 万元,存在较大的投资需求。2014 年度,
公司部分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配套车型已实现量产,公司为满足相关客户的供货需求,
持续购置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及研发设备;2015 年度开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
池行业迎来飞速发展,公司为巩固客户资源优势及技术品质的领先优势,进一步加大了
动力电池相关设备的采购力度。同时,2014 年新设子公司湖南科达利,并为新厂房购
置大量机器设备;2015 年、2016 年收购惠州科达利,并相应进行厂房建造和设备采购,
亦对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有所影响。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析
公司业务处于高速发展扩张期,业务的拓展及固定资产的扩建使得公司的资金需求
较大,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融资满足资金需求。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508.79 万元、4,735.23 万元及 18,315.82 万元。公司的
筹资现金流入以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为主,筹资性现金流出主要以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为主。
2014 年度,公司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筹集了 7,920 万元现金,因而筹资性现金流入
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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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5 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016 年度,江苏科达利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13,200.00 万元,因而筹资
活动现金流入较高,从而导致了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大幅上升。
4、销售收现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现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 117,554.85 75,644.25 51,397.67
营业收入 145,530.74 113,297.05 67,428.57
销售收现率 80.78% 66.77% 76.23%
2015 年度,公司销售收现率下降,主要系公司总收入呈加速增长所致。由于公司
对下游高端领先客户的销售通常存在一定的账期,本年度收款额(分子)包含部分上年
度收入,基数较本年度收入(分母)低。2015 年,公司总收入较上年增长 68.03%,收
入增速逐年快速提升,导致销售收现率下滑。此外,由于基于长期稳定合作过程中结成
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给予优质客户一定的信用账期。而 2015 年的销售增长主要集中
在第四季度,因此该年第四季度因业务增长而上升的应收账款在年末尚处于信用期内,
导致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进而导致销售收现率下滑。2016
年度,发行人销售收现率显著提升,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度销售增长主要集中在第四季
度,从而在 2015 年末形成了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随着这些应收账款在 2016 年陆续收
回,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相比上年末基本保持稳定,销售收现率也相应上升。
5、采购付现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付现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 44,836.28 31,584.18 29,598.44
营业成本 101,158.92 81,760.06 49,514.28
采购付现率 44.32% 38.63% 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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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公司采购付现率下降,主要原因包括:(1)随着动力锂电池市场规模的
扩大,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增长迅猛,带动整体收入高速提升,对应原材料需求
量和采购量大幅增加,2015 年发行人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收入增长 186.57%,
总收入增长 68.03%,总成本增长 65.12%;由于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采购通常存在一定
的账期,2015 年付款额(分子)包含部分 2014 年采购,基数较本年采购(分母)低;
(2)随着规模效益显现,公司议价能力提升,基于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供应商给予
公司较长的信用账期,年末尚处于信用期内的供应商款项金额较大,2015 年底应付账
款余额增长 92.41%;(3)发行人应部分资信较好和合作时间较长客户的要求部分采用
票据方式结算,因业绩增长迅猛,导致取得票据有所增加,发行人通过背书转让方式购
买材料的规模增加,因而也导致当年的采购付现率下降。2016 年,发行人采购付现率
有所提升,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度的成本及采购增长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从而在 2015
年末形成了较大的应付账款余额,随着这些应付账款在 2016 年陆续支付,2016 年采购
付现率也相应上升。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情况及其影响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业绩逐年增长,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满足
其生产规模扩张的需要,包括购买惠州科达利股权支付的股权收购款,以及随生产和销
售规模扩大而新增的机器设备支出、厂房工程建造支出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本性支出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固定资产 购置机器设备 6,561.51 11,293.56 2,966.60
购置机器设备 17,666.01 3,387.12 306.99
在建工程
厂房工程 5,598.85 4,671.23 47.19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6,473.25 3,905.89 -
合计 36,299.62 23,257.80 3,320.78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的资本性支出投入促使营业收入和毛利较快增长,进而持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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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资本性支出的成效明显。未来,公司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将持
续发挥效应,公司的生产效率、单位生产成本、生产经营场所的稳定性等经营指标或要
素将持续改善,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可以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资支出和新增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的厂房建设支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拟定
的投资计划投入,具体情况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重大担保事项、重大诉讼事项。
其他或有事项、重大期后事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二、
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六、对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的分析
(一)财务状况发展趋势
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较快,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资产逐年增加,生产能
力不断增强,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但是不断增加的生产
能力仍不能完全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需要增加资本性投入。从报告期内的业务
经营与现金流量情况看,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的利润积累和银行借款
等,融资方式的单一限制了公司生产能力的扩大,同时也影响了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和新
技术的研究。资金瓶颈将会制约本公司的快速发展。若公司能成功上市,可为公司扩大
业务规模提供强大的项目建设资金支持,从而有力地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有
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1、公司整体资产质量优良,设备先进,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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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有利于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资产运营效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各项收益指标均保持
了较高的水平,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投产,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
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还将持续提高。
3、作为国内少数具备国际品质水准的锂电池结构件生产企业,公司在产品质量、
生产规模、技术和工艺上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在客户中树立起了良好的信
誉,形成了稳定、优质的客户群。
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和费用控制制度,产品成
本和期间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对每股收益摊薄情形的要求,公司对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现有板块运营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风险以
及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分析,同时做出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当年发行人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及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0,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3,500 万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鉴
于(1)公司所在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汽车结构件行业近年来存在一定的波动性;(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3)公司报告期内
净利润大幅增长,造成公司净利润基数较大,本次发行可能在 2017 年度完成,由于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加权平均股本将最大扩大 33.33%,因此要使得每股收益不被摊薄,
净利润需保持与加权平均股本同样或更高的增速,即可能需在 33.33%以上。然而根据
前述原因,以及公司的谨慎预估,2017 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速可能达不到上述水平,从
而使得发行当年的每股收益可能低于上一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注:
上述假设分析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即期回报指标的测算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不
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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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公司实现―成为国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制
造商,凭借快速响应的研发和供应体系、先进的生产平台和优异的品质管理能力,为全
球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优质精密结构件产品‖的整体发展目标匹配,同时,有助于公司
实现―针对大客户的集中化‖和―技术领先‖两大发展战略。
2、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有助于提升公司财务状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提高,这将进一步壮
大公司整体实力,提高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大大
提高,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上升,这将进一步壮大公司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
高长、短期偿债能力,增强公司的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
时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公积,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
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
3、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状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
占有率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保障公司的后续经营发展,进一步突
出和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助于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且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发展计划的具体实施步骤。
深圳、西安、上海三地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是新能源汽车行业
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在解决公司产能瓶颈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动力锂电池精密结
构件领域的产品制造能力、技术实力和运营经验,为公司持续发展大客户战略、发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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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效应,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持续盈利能力提供坚实保障。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满足客户产品研发数量快速增长的需要,为
进一步保持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提升产品质量、发展产品线提供基础,公司实施研发中
心建设,能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实力,扩大设备和人员规模,提高对产品工艺、产品质
量的研发力度,满足公司高端化、全球化发展战略的需要。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是公司所在行业和业务特性对大量营运资金支持的需要。随着公
司客户数量不断增多,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越来越高,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助于公司
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财务抗风险能力、缓解财务费用、提高盈利水平。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行业中耕耘,公司拥有良好的管理、研发等人才的储备。公司自设立以来
即十分重视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多年积累,公司打造了一支富有创造力和竞
争力的骨干团队。公司主要管理团队、技术人员均在相关行业服务多年,其中董事长兼
总经理励建立、副总经理励建炬等从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汽车结构件业务均超过 15
年,核心团队大部分成员从科达利创立初期就在公司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在
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品质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均拥有独特的优势,能够深入了解客
户诉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很好地把握公司的新兴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不断挖掘和实现
新的业务增长点。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系国内最大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供应商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从事动力锂电池精
密结构件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之一。通过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公司积累了丰富
的产品和技术经验,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技术品质实现了大幅提升。截至 2016 年末,
公司拥有专利 76 项,其中日本专利 2 项、韩国专利 2 项、台湾专利 1 项、美国专利 1
项,国内发明专利 12 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具备较强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能力。
公司主要产品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安全防爆、防渗漏、超长拉伸、断电保
护、自动装配、智能压力测试等多项核心技术,具备开发多型号产品的能力,产品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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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开发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
在与客户就传统领域新产品进行密切合作过程中,公司实行高效的交互式研发模
式,与客户就需求保持密切沟通,基于公司通用技术平台,通过以项目为核心、矩阵式
的研发管理模式,与客户技术部门形成深入合作,实现公司与客户的高效协同,快速完
成产品研发。此外,针对新兴的动力锂电池领域,公司主动开展自主研发,设立专项研
发课题组,引进了高端的技术人才和品质管理人才,凭借着锂电池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
技术积累的基础,先发掌握了动力锂电池结构件的核心关键技术,实现了动力锂电池结
构件业务的迅猛发展,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高效的研发体系确保公司紧跟技术潮流,
实现产品针对性、前瞻性的开发,快速满足客户需求。
(3)市场储备情况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供
应商之一。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优异的
产品品质,公司吸引了众多高端优质客户。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客户涵盖全
球十大锂电池生产商(根据高工锂电 2015 年度排名)中的松下、比亚迪、三星、LG、
ATL、力神等,公司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华为、三星、LG、中兴、联想
等品牌手机,以及比亚迪、宝马、宇通、江淮、腾势、北汽、广汽等品牌新能源汽车;
在汽车结构件领域,公司一直是比亚迪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并且近年来在合作的广度、
深度上均有提升,公司亦积极探索与其他知名汽车厂商的合作机会。通过多年的紧密合
作,公司与上述厂商建立了稳定、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获得了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
商‖、―十年最佳合作伙伴‖、―优秀合作伙伴‖、―战略二级工厂‖等称号,公司已融入下游
客户的供应链体系,深入参与其设计、研发和生产流程,以自身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与
下游客户建立了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联系。
依靠着与下游高端客户、尤其是国际领先客户的良好合作往绩,发行人一方面树立
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形成了优势资源的聚集效应,在全球锂电池
等相关行业向中国转移的大背景下,持续吸引更多国际、国内优质客户与公司展开业务
合作;另一方面,凭借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合作信誉,公司在新兴的动力锂电池等领域有
效吸引新老客户开展合作,成为国内外的行业先导者,抢先占据有利市场地位,分享下
游行业蓬勃发展带来的机遇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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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根
据自身特点,实施如下措施:加大市场拓展,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服务模式和综合服
务能力,巩固及提高行业地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保证募
集资金有效使用,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
的利润分配政策等。公司将切实实施上述措施,努力提高股东回报,并增强公司未来的
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的运营情况、发展态势及面临的主要风险
(1)公司现有板块运营情况
公司系一家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商。在应用于新
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增长迅猛,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并
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未来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
并借助强大的技术优势和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公司此部分业务有望继续保持高速
发展态势。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汽车结构件三大类,广泛应用于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便携式通讯及电子产品、电动工具、
储能电站等众多行业领域。
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
动力锂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已与松下、
LG、三星、波士顿、德国大众微电池等国外知名客户,以及比亚迪、ATL、力神、中
航锂电、亿纬锂能等国内领先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广泛应用
于比亚迪、宝马、宇通、江淮、腾势、北汽、广汽等品牌新能源汽车及传统汽车,以及
华为、三星、LG、中兴、联想等品牌手机,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2)公司业务发展态势
根据公司审计报告,公司业务发展稳定、业务收入近年来整体呈增长态势、盈利能
力较强、财务结构稳健、资产质量较好,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
善财务核算体制,使得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稳定、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3)公司业务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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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客户集中风险、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增速
放缓的风险、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下滑的风险、市场竞争的风险、技术和产品
更新换代较快带来的风险、公司未来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2、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快速开展动力及储能电池结构件的产能建设、巩固客户优势
快速开展动力及储能电池结构件的产能建设,缓解目前动力及储能电池产能落后于
客户订单需求的状况。在现有产能基础上通过购置先进设备,以及强化管理、优化流程,
来全面提升产能、提高产品品质和技术水平。
进一步巩固客户优势。在与比亚迪、ATL、波士顿、中航锂电、力神等原有战略合
作客户已达成深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持续挖掘、探索和发展更多的国内外优质客户,
先行开展合作以锁定后续供货权,把握行业成长期显现的新兴客户,逐步实现多客户的
批量化供应,抢先占据有利市场份额,分享行业高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在产品和市场的
逐步成熟过程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深入开展技术研发。以公司的成熟通用技术平台为基础,充分利用公司研发部,合
理管理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与下游厂商深度合作,解决动力电池在新能源汽车等
终端产品应用的关键技术问题,全方位提升公司在动力电池领域的自主研发水平和能
力。
(2)继续实行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
一方面,与现有主流厂商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并扩大合作规模,提升客户对本公司
采购量的占比,强化客户对公司产品快速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依赖性;另一方面,积极承
接国际产业转移带来的新增业务。力争在国内中高端市场形成优势,成为全球锂电池主
流企业的重要供应商。
提高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产品结构研发、制造工艺流程研发的创新与提升,
内部管理和过程控制的深化,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条件的完善等途径,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产品研发效率和同步研发多款产品的能力,提高公司供货效率,缩短供货周期,加强
成本控制,以提升公司在制造和服务环节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在锂电池产业链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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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提高产品供货量和利润率。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未来的人力资源发展将围绕公司近期业务发展计划和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展开。
公司将全方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完善研发、生产、质控等各方面的人才配备,建
立人才梯队储备制度,通过人才引进带动公司技术团队、管理团队和员工整体素质和水
平的提高。继续推进公司学习型组织的建设,通过加强公司和部门内部培训,提升员工
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激励制度和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
动性与创造性。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联合进行产品与技术
的开发、共同培养人才,不断强化公司核心技术持续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
(4)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A. 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项存储;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
集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
资时,资金支出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
规。
B. 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充分论证,从中长期来看,总体上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
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实施并产生
效益。随着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有望快速增长,未来盈
利能力和公司综合竞争力有望显著提高。
(5)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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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草案)》
中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
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
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6)其他合理可行的措施
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
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内容,
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就确保本公司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关该等承诺的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
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相关议案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精神。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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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产品/服务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
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良
好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1-3月可实现营业收入约
为33,584万元至36,93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3.21%至13.51%;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约为4,137万元至4,55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4.23%至14.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约为4,100万元至4,500万元,较上
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3.12%至13.18%。
总体来说,公司预计2017年一季度业绩较去年同期保持稳步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
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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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本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是公司在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下,根据公司自身情
况,对可预见的将来做出的计划和安排。投资者不应排除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经营
实际情况对发展战略和具体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一、整体发展目标
本公司长期发展目标是成为国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制造商,凭借快速响
应的研发和供应体系、先进的生产平台和优异的品质管理能力,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性价
比的优质精密结构件产品。
本公司近期发展目标主要包括:(1)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技术研
发、产能建设和客户开发,保持领先优势,把握全球动力锂电池市场的快速增长机遇;
(2)巩固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国内领先地位,持续扩大国际业务规模,继续深
耕中高端市场,深化领先优势;(3)在汽车结构件领域,持续提升与比亚迪的合作广度
和深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并积极探寻与其他汽车厂商的全面合作;(4)加大研发投入
和力度,进一步全面提升公司的技术和工艺水平,提高快速研发体系的规模和效率;(5)
持续提升内部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精细化管理水平;(6)强化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
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优质产品。
二、发展战略
1、针对大客户的集中化战略
本公司实行大客户发展战略,以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先进的生产平台和优秀的
品质管理能力,在优势业务领域推动国内外行业领先客户数量持续增加;同时,提升现
有大型客户对本公司的采购规模,实现优质资源循环聚集,抓住未来较为确定的高端客
户的布局点,在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快
速发展,并保证业绩稳定性、经营利润率、市场占有率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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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领先战略
由于公司所在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等行业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很快,并且具备明显的
先发壁垒和客户更换壁垒,因此公司致力于以行业最前沿技术为目标,深入开展技术研
发。尤其是作为动力锂电池结构件行业和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行业的国内领先企业,公
司将针对锂电池结构件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轻量化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与领
先客户共同开展合作研发,力争占领新兴领域的技术制高点。
三、未来三年主要发展计划
(一)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发展计划
快速开展动力及储能电池结构件的产能建设,缓解目前动力及储能电池产能落后于
客户订单需求的状况,保持公司领先的市场地位。在现有产能基础上通过购置先进设备,
以及强化管理、优化流程,来全面提升产能、提高产品品质和技术水平。
进一步巩固客户优势。在与松下、比亚迪、ATL、波士顿、中航锂电、力神等原有
战略合作客户已达成深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持续挖掘、探索和发展更多的国内外优质
客户,先行开展合作以锁定后续供货权,把握行业成长期显现的新兴客户,逐步实现多
客户的批量化供应,抓住未来较为确定的高端客户的布局点,分享行业高速发展带来的
机遇,保持公司领先的市场地位,在产品和市场的逐步成熟过程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深入开展技术研发。以公司的成熟通用技术平台为基础,充分利用公司研发部,合
理管理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与下游厂商深度合作,解决动力电池在新能源汽车等
终端产品应用的关键技术问题,全方位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动力电池领域的自主研发水平
和能力。
(二)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发展计划
继续实行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一方面,与现有主流厂商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并
扩大合作规模,提升客户对本公司采购量的占比,强化客户对公司产品快速开发和技术
服务的依赖性;另一方面,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带来的新增业务。力争在国内中高端
市场形成优势,成为全球锂电池主流企业的重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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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产品结构研发、制造工艺流程研发的创新与提升,
内部管理和过程控制的深化,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条件的完善等途径,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产品研发效率和同步研发多款产品的能力,提高公司供货效率,缩短供货周期,加强
成本控制,以提升公司在制造和服务环节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在锂电池产业链的技术
地位,提高产品供货量和利润率。
(三)汽车结构件业务发展计划
提高与比亚迪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积极拓展在多类型产品上的供货关系,
以扩大公司汽车结构件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继续提高在核心技术含量高的组件上的
供货比例,以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利润空间。
确保公司汽车结构件技术与行业同步接轨,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结构件提供技
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
依靠公司树立的良好市场形象,积极寻求与其他领先汽车厂商的大规模合作。
(四)人力资源计划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未来的人力资源发展将围
绕公司近期业务发展计划和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展开。公司未来将全方位引进国内外高层
次人才,完善研发、生产、质控等各方面的人才配备,建立人才梯队储备制度,通过人
才引进带动公司技术团队、管理团队和员工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公司未来将继续推进公司学习型组织的建设,通过加强公司和部门内部培训,提升
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激励制度和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联合进行产品与技术
的开发、共同培养人才,不断强化公司核心技术持续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
四、拟定上述规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本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进展顺利,股票如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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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各项目能够按预定计划建设并投产;
3、公司所遵循的有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4、公司业务所在国和地区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5、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五、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在业务规模快速扩展的背景下,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
资源配置、运营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同时,随
着锂电池和汽车结构件制造业的不断发展,如何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保持领
先的竞争优势将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此外,随着公司快速发展,迫切需要管理、
研发和技术人才,人才队伍的引进与培养对公司上述计划的实施至关重要。
六、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是相辅相成的,公司现有业务是业务发展计划的
基础和前提,业务发展计划则是公司在近年来取得发展的基础上,基于目前的市场环境
和行业趋势,在业务、技术和市场上追求更大突破的内在需求,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进
一步拓展和深化。如,在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在目前业务增长迅猛,已
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并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产能、深
化技术研发、巩固市场地位;在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在目前已占据国内市场
领先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稳固客户、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管理效率;在汽车结构件领
域,在目前已与比亚迪建立互利互惠、高度信任联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与其合作广
度和深度、加强技术积累、积极发展其他知名客户。因此,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具有一
致性和延续性,是现有业务的延伸,均服务于公司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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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及拟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 3,500 万股 A
股普通股股票,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在保荐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监督
下按计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总投 预计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号 资额 使用额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
1 34,558.80 29,517.15 18 个月 20,997.80 13,561.00 -
密结构件项目
深圳动力锂电池精
2 密结构件扩产和技 14,977.16 12,792.20 18 个月 9,445.78 5,531.38 -
改项目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
3 密结构件扩产和技 10,377.18 8,863.29 18 个月 6,454.29 3,922.89 -
改项目
上海动力锂电池精
4 密结构件扩产和技 9,964.16 8,510.53 18 个月 6,408.68 3,555.49 -
改项目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5 7,281.42 6,219.16 18 个月 4,612.15 2,669.2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
6 21,051.90 16,415.84 36 个月 7,681.21 8,205.57 5,165.12
厂房及综合楼项目
7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5,000.00 40,000.00 - - - -
143,210.6
总计 122,3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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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本
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
主营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
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如项目以公司自筹资金已经作了先期投资或将进行先
期投资,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项目涉及的审批和备案事项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大亚湾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 惠湾建环审
1 2016-441303-38-03-0
构件项目 业有限公司 [2016]58 号
03604 号
深圳动力锂电池结构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 深发改备案 深宝环水批
2
技改及扩建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2014]0095 号 [2012]605753 号
西高新发商发
西安动力锂电池结构件 陕西科达利五金塑 高新环评批复
3 [2014]337 号、西高新
技改及扩建项目 胶有限公司 [2014]138 号
创新发[2016]242 号
松发改产备[2014]056
上海动力锂电池结构件 上海科达利五金塑 号、松发改产备 松环保许管
4
技改及扩建项目 胶有限公司 [2014]063 号、松发改 [2014]1312 号
产备[2016]069 号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 深发改备案 深宝环水批
5
中心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2014]0096 号 [2012]605754 号
大亚湾发展和改革局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 惠湾建环审
6 2016-441303-36-03-0
及综合楼项目 业有限公司 [2016]59 号
03606 号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涉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发行人系一家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商。在应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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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业务增长迅猛,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
力,并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未来随着市场规模的快
速扩大,并借助强大的技术优势和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公司此部分业务有望继续
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将用于:1、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2、深圳
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3、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
目;4、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5、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6、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7、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其中,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是公司为满足新能源汽车行业跨越式
发展、解决公司产能瓶颈、保持动力锂电池行业领先地位并实施大客户发展战略的需要
而设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为满足客户产品研发数量快速增
长、保持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提升产品质量、实现产品线持续发展的需要而设立;新能
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是公司为优化生产布局、改善生产条件、突破产能瓶颈、
增强在汽车结构件市场的产品质量、生产效率优势、形成规模效应的需要而设立;补充
营运资金项目是公司为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及迫切的营运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资本结
构、增强财务抗风险能力而设立。
综上,公司的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且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在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
政策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财政部于 2015 年颁布《关于 2016-2020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交通运输部也于
2015 年颁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对 2020
年之前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做了初步规划。在锂电池领域,科技部于 2010 年颁布《国
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把锂离子电池以及相关产品及技术列为优先发
展技术领域;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1 年联合颁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锂电池亦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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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产业政策,其中,动力锂电池精
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将提升公司对高端新能源汽车客户的服务水平;锂电池精密结
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促进我国锂电池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
综合楼项目将推动汽车结构件业务向高品质、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补充营运资金
项目将综合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和营运能力,使公司未来发展能更好地和国家产业政策
相结合,上述项目均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六)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以及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
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各
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数额,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作出了分析。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依据以及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
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详见本节之―二、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七)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安排
公司已制定《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股东大会批
准,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作出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募集资金
将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存储于专项账户。
二、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实施地:惠州、深圳、西安、上海)
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
(1)新能源汽车行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动力锂电池主要应用于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
汽车。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支持、行业技术发展等因素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
动力锂电池及其精密结构件产业也迎来了良好的增长机遇。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
和鼓励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其中,2012 年 7 月,国务院正式发布《节能与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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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设定中长期发展目标,2020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
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超过 500 万辆,比照目前水平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带动我国
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行业迅猛增长。由此,动力锂电池市场规模也呈持续高速提升势头,
根据权威机构高工锂电统计,2015-2017 年我国动力锂电池行业的年平均增速预计将达
到 66.7%。
同时,公司作为国内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的先发者和领先者,与下游市场主
要的领先厂商都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且交易量逐年高速提升。未来,该等客户的需求
量仍持续旺盛。公司亟需加大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客户拓展等方面投入,
以把握市场契机,利用领先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来满足市场日益高速增长的需求,
维护公司与下游领先客户的紧密关系,充分享受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这一蓝海行业迅
猛增长带来的发展机遇。
新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电池需要具备防爆性强、能量密度高、气密性好等特点,相应
对动力锂电池结构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公司从材料、生产工艺等方面对锂电池
结构件生产加以严格控制,可生产 10AH~200AH 范围内各种型号规格的动力电池结构
件,动力电池铝壳高度、绝缘电压、正负极连接板安全防爆压力精度、极柱和引出片的
接触部位内阻等指标均达较高水平,产品具有高能量密度、低内阻、防爆性好、一致性
好、安全性高等特点。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通过引进先进设备、优化生产流程,促
使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结构件产品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并将为公司实
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很好的资金及设备支持。
(2)解决公司产能瓶颈的需要
随着新能源汽车需求规模的迅速扩大,下游客户对公司的订单数量也呈现较快的增
长势头。然而,公司目前的产能已近饱和,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未来可能面临无法满
足日益增长下游需求的风险。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公司动力锂电池产品订单数量仍将
保持较快的增速,如果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不能得到有效扩张,产品的供需矛盾将会日
益突出,产能不足将成为未来制约公司发展的一个重大瓶颈。因此,对新能源汽车动力
锂电池结构件的产能进行扩建是公司的必然选择,若此次募集资金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必将大大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使公司的发展步入一个新的高度。
(3)保持领先优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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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保持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先发进入
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建立了相应的技术融合优势、品质认证优势和
前期客户资源优势。报告期内,公司该部分业务增长迅猛,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
模,并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未来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并借助强大的技术优势
和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公司此部分业务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发行人是我
国最早开始研发、生产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厂商之一。目前,在该类型产品领域,
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生产企业数量还相对较少。
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提升在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的产品制造能力、技
术实力和运营经验,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巩固领先优势,抵抗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4)公司大客户战略发展的需要
公司实施大客户集中战略,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并追踪大客户的发展需要,提高产品
质量和服务能力,积极缩短产品研发周期、供货周期。目前,我国动力锂电池生产基地
整体呈现华东、华南、西部三地布局的态势,华东主要集中在江浙、福建,西部包括青
海、四川、陕西等省份,而华南区域主要在广东省,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如比亚迪的动力
锂电池生产基地主要位于深圳和惠州,CATL 的生产基地主要位于福建和青海,三星的
生产基地主要位于西安,中航锂电、CATL 也正在江苏建设产能。
发行人在惠州、深圳、上海、西安四地建设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各自辐射周边的客户,提高了公司对重点客户的服务能力和响应速度,有利于公司大客
户战略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障持续盈利能力。
(5)发挥规模效应的需要
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进行扩产和技改,将会进
一步发挥公司生产经营的规模效应。通过购买设备并对生产流程改造,优化产品单元模
式为工艺流程模式,不同产品的同一工艺环节可以实现并线生产或轮流生产,便于根据
产品需求变化进行生产安排的调整,减少产能闲置;通过定岗定员的生产管理方式,可
以提高人力生产效率;同时由于公司部分产品在生产设备使用上有较大的通用性,可减
少设备重复投资,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而对关键工艺环节通过进行自动化改造,可降低
单位生产成本,减少材料损耗,提高生产效率。由此可见,发行人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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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的扩建,可以在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的同时,为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发挥公司成本优势。
2、可行性
(1)国家政策积极支持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精密结构件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锂离子电池以及相关产品及技术一直以来都属于国家政策所鼓励发展的领域。发改
委2013年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锂离子电池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九
―轻工‖类中的第16小类,明确了国家对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正极材料发展的政策鼓励。
新能源汽车行业亦属于近年来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我国政府出于减少汽
车排放污染,降低原油依赖,把握汽车行业发展契机的角度,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国
家产业战略规划的一大重点。
2012年5月,国务院《―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了以纯电驱动
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2012年7月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
将―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将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
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且设定中长
期发展目标,至2015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
万辆;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此外,精密加工技术是先进制造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目前已成为衡量一个国
家工业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与之对应的精密结构件行业也得到了国家产业
政策的大力支持。
(2)公司所在行业和下游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精密结构件制造业,具体面向的下游应用行业为锂电池行业和汽
车行业。
根据IIT的统计数据,2005至2015年,全球锂电池总需求量8Gwh增长到57Gwh,市
场规模从56亿美元增长到2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分别高达21.7%和14.7%;预计2025
年全球锂电池总需求量和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184Gwh和363亿美元,未来十年复合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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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率预计分别为12.4%和5.1%。而我国锂电池市场规模亦不断提升,根据高工锂电的统
计,2011至2015年间,中国锂电池产量从12Gwh增长到46Gwh,增长了2.8倍,预计2016
年将达到70Gwh;中国锂电池市场规模亦从2011年的27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850亿元,
复合年增长率高达32.4%,预计2016年市场规模将达1,220亿元。
同时,中国系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国。2015年中国汽车年产量达2,484万辆,
2010至2015年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9%。而新能源汽车行业由于国家政策的扶持,更实
现了高速发展。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从2011年的0.8万辆左右
高速增长到2015年的37.9万辆,复合增长率达161.5%,其中半数以上为纯电动汽车,预
计2016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67.5万辆左右,将继续呈现翻番式的增长。
(3)公司订单充足,发展态势良好
近年来,公司始终坚持技术领先的发展战略,通过定制化和规范化生产,将现代化
的研发和工艺技术应用到生产过程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品牌优势,推出具有代
表性的产品,使公司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处于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也使企业赢得
了广大客户的青睐,获得大量客户的产品订单。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
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7,331.82万元、113,256.17万元、145,530.39万元。其中,动力及储
能锂电池销售收入为20,213.56万元、57,925.95万元、93,355.41万元,动力及储能锂电池
2014-2016年度年收入复合增长率达114.91%,业务增长迅速。
未来,由于公司生产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具有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质量
可靠等优势,已在细分市场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加之下游需求的持续扩大,公司产
品的市场容量及应用领域越来越大,相关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有望继续保持
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产品的客户与订单数量均持续增加,未
来企业的各产品收入预计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为公司动力锂电池扩产项目提供
了稳步增长的订单需求。
(4)公司具有稳定的大客户资源
发行人实施大客户集中化战略,致力于为国内外领先的锂电池和汽车制造商提供精
密结构件产品。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高效
的研发和供应体系、优异的产品品质,公司吸引了众多高端优质客户。在锂电池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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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公司客户涵盖全球十大锂电池生产商(根据高工锂电2015年度排名)中的松下、
比亚迪、三星、LG、ATL、力神等;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公司产品在比亚迪、宝马、
宇通等知名厂商的产品中广泛应用。这些大型企业对供应商的资质审定标准不断提高,
对配件供应商的产品品质、研发实力、服务水平、交货期限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偏
好于选择较大规模的企业为其提供配套服务,并帮助其不断降低成本,提高自身产品的
价格及质量竞争力。且一旦确定合作关系,为保证产品品质及维持稳定的供货,大型企
业通常不会轻易改变供应商。
公司优质的客户储备和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将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能的快速
消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5)公司有良好的管理能力与经营效率
公司在精密结构件的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结了一整套适合企业自身
特点和行业特性的研发体系与生产模式,对于生产经营中的办公场所、实验室、厂房、
生产线、机器设备、仓库等的设计和布局,员工的安排,生产、检验流程等都进行合理
规划和制度化控制,并形成了标准化的体系,由于该种模式容易进行复制、推广,从而
有效降低新建工厂安装生产线和顺利达产的时间,使得公司能以较快的速度进入正式生
产阶段,以低运营成本和高质量完成投产、生产、销售的整个过程,在较短时间内获得
客户认同,打开新产品的市场。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先进的技术水平、优秀的管
理能力,可复制的生产模式,使得自身具备领先的成本优势和较高的生产效率,为项目
的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6)近期发行人于惠州新取得土地和厂房,为公司在其上新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
构件和汽车结构件扩产募投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过去,由于公司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实力有限,生产场地较为紧张,面临饱和压力,
且部分厂房通过租赁使用,一定程度对公司高速增长构成了瓶颈。近期发行人新取得了
其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约8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
方米的厂房在建工程,为改善公司生产条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在其上建设―惠
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两个募投项
目,有助于提升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供货能力,进一步
增强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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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
(1)满足客户产品研发数量快速增长的需要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均需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单独研发并实现快速供应,这就要求公
司具备强大的研发实力并以交互式研发模式与客户紧密对接,并通过快速的反应机制应
对客户的个性化要求,从而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取得产品量产权,获取更
多后续订单。而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客户群体的逐步扩充,产品开发种类的
持续增多、研发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的研发设备和人员已开始较难适应快速增长的产
品研发和快速响应需求,需要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实力,扩大设备和人员规模,以满足
未来大型客户持续增长的需求。
(2)保持公司技术领先优势的需要
技术领先、技术创新是行业内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的体现,也是发行人的核心战略之
一。能否及时跟踪最新科技前沿,及时把握和满足客户对新技术的需求,亦是公司未来
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多年来公司依靠不断的创新,在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以及动
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实现了丰富的技术和工艺积累,产品品质达到国际标准。为保
持现有技术领先优势,稳固公司的技术实力地位,公司需进一步加强研发体系建设,紧
跟市场技术发展趋势,增强公司的技术储备,确保公司技术实力长期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从而持续吸引国内外大型客户与公司进行业务合作。
(3)产品质量提升的需要
随着未来国际和国内新能源汽车和动力锂电池市场的高速发展,公司动力锂电池精
密结构件收入占比将快速提升,其对产品安全性、可靠性、抗震性、可连接性、散热性、
防干扰性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加之公司高端市场战略规划的实施,产品质量和可
靠性成为尤为关键的因素,因此公司亟需主动实施研发中心建设,提高对产品工艺、产
品质量的研发力度,满足公司高端化、全球化发展战略的需要。
(4)产品线持续发展的需要
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尤其是与客户的交互式研发过程中需要在现有生产线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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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发产品进行反复试产和多次检测。如若研发和生产大量共用场地、设施、人员,则
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会大打折扣,开发周期将会延长,技术性能亦不易保证,同时正常的
生产运行也受到影响。随着公司高端产品业务的迅速发展,如缺乏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的独立研发中心,将对公司未来的研发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并进而对公司生产能力和新
产品推出速度产生负面作用。
研发中心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将形成统一高效的研发平台,针对现有产品、新产
品、延伸产品等进行专项、全面研发,保证公司设备尖端、制度完善、人才齐备的研发
环境,为公司现有产品质量的提升以及新产品的开发提供保障。
2、可行性
(1)公司具备良好的技术研发基础
公司始终视研发和技术创新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企业核
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及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公司一直以来积极跟踪国内外最新技术的
发展状况,做好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同时立足已有技术优势上,不断增
加对研发的投入,加快创新速度,积累了大量的技术与经验。目前,公司拥有较为成熟
的研发设备和装置,包括进口结构件高精度连续拉伸设备、切口设备等。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本公司取得授权专利76项,其中日本专利2项、韩国专利2项、台湾专利1项、
美国专利1项,国内发明专利12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58项,具备较强的产品和技术开
发能力。公司多项核心技术、保密工艺已在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动力锂电池精密
结构件的流程化产品线上达到规模化生产。近年来,公司技术创新工作不断取得突破,
被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
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良好的技术积累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提供了
坚实的基础。
(2)公司拥有较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研发体系,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公司层面的研
发部和各事业部下与客户直接对接的技术科相配合,采取高效配合的管理模式开展新产
品研发和新技术开发。在研发模式方面,公司在与客户就传统成熟产品进行密切合作过
程中,探索出了独具特色的交互式研发和自主性研发相结合模式,公司与客户就需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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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密切沟通,基于公司通用技术平台,通过以项目为核心、矩阵式的研发管理模式,与
客户技术部门形成深入合作,实现公司与客户沟通的高效协同,快速完成产品研发。公
司目前完善的研发体系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3)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研发团队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人员584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7.24%,
其中的核心成员均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和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囊括了模具开发、
机械工程、电子技术、信息工程、汽车工程等多个技术领域的高素质研发人才。同时,
公司不断引入高素质技术人才,包括国内外的行业专业人才。公司研发人员均具有丰富
的产品技术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技术素质较高,人员搭配合理。未来,
公司将继续大力引进高端技术人员,预计研发队伍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公司持续发展的
专业化研发团队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人才基础。
(4)本项目的研发方向适应行业技术与市场需求发展的趋势
近年来,随着全球锂电池产业链向中国转移、国内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下
游以消费电子产品用便携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电池为代表的终端产品更新换
代速度持续加快,客户对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企业研发产品的种类和规模需求均呈持续增
长态势;另一方面,随着未来多重技术的融合,能否及时跟上最新的精密结构件技术和
品质要求,亦成为未来能否获得市场主流客户认可的关键。
面对技术及市场需求的不断发展,公司需适时启动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
强相应核心技术的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为下游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能力。如本
项目研究课题中的超薄超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安全阀研发、动
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安全防爆性能研发、大容量薄壁铝壳连续拉伸工艺研发、动力锂电
池连接安全性软连接技术研发、聚合物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相关研发、锂电池相关模具研
发和材料研发等,均是为了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安全性、精密度、生产工艺等方面的最
新要求,顺应了行业的发展趋势。
(三)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
(1)实现业务规模优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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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已有一定规模,且高速增长,为实现业务
的快速扩充与规模优势,建成与之相匹配的新能源汽车结构件的生产基地是必然选择。
项目建成后,公司的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结构件及汽车结构件业务将同步扩大有效产能,
规模优势将会使公司同上游供应商的话语权得到增强,同时公司产品单位研发、生产成
本将会降低,企业整体赢利能力则会相应得到提升。另外,公司新能源汽车结构件产品
的附加值较高,项目亦有利于公司产品进行更加深度开发和研究,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
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高效服务客户的需要
本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内。该园区规划
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基地等项目,与发行人建设项目的方向、
类型完全相符。本项目建设地距比亚迪动力电池坑梓生产基地仅 3 公里,距比亚迪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工业园仅 5 公里,可有效节约公司与客户的沟通与运输成本,为新能源汽
车结构件的生产、销售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3)提升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的需要
由于场地空间所限,目前公司现有租赁的汽车结构件生产经营厂房难以实施进一步
扩产建设。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场地依靠租赁的经营方式不利于公司经营的
长期稳定。为配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建设自有生产基地,投
资惠州生产基地并进行相应的技术改进与提升,亦可节约租金,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
进一步节约管理成本。
2、可行性
(1)国家政策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精密结构件等相关行业快速发展
国家多部门出台相关的政策,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精密结构件行业的发展。2012
年 7 月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培育和
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将―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作为主要任务之
一,将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2
年 5 月国务院《―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
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技术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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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进展和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目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 2015
达到 50 万辆,2020 年超过 500 万辆。
2015 年,科技部下发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征求
意见稿)》,提到认真―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抓住新
能源、新材料、信息化科技带来的新能源汽车新一轮技术变革机遇,超前研发下一代技
术;到 2020 年,建立起完善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科技体系和产业链。为 2020 年实现新
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 500 万辆提供技术支撑。‖ 交通运输部 2015 年下发的《关于加快
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至 2020 年,新能源汽车
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
达到 30 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
显提升。‖
政策规范、引导及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和相关精密结构件行业的快速发展,势必将
大大带动相关市场的跨越式发展。
(2)下游基础设施方面逐渐完善,推动相关行业快速增长
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公共充电网络的设施建设。深圳、
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将新能源动力汽车的基础充电网络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并逐步
实施;以上使得我国市场逐渐出现更多成熟的新能源汽车车型,有力推动了新能源汽车
市场的消费。
公共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新能源动力汽车车型的增多及功能的增强,保障了新能
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亦保障了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市场规模的增长。
(3)公司具有稳定的大客户资源,订单充足,发展态势良好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知名的精密结构件供应商,秉承―优质高效、精益求精,以一
流的产品和服务竭力实现顾客满意‖的企业方针,与下游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
作关系,形成了较为突出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结构件制造企业,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行业领先的技术服务能
力,产品广泛应用于比亚迪、宝马、宇通、奇瑞、东风、江淮、腾势、北汽、广汽、一
汽等新能源汽车公司的产品中,且销售额逐步增加。汽车结构件领域方面,公司与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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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对广汽等其他下游知名客户开展合作,未来,凭借已
拥有的优质客户资源,发行人计划在汽车结构件的客户数量、业务规模等方面也继续进
行提升。
在未来几年,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行业市场规模的
扩大和公司在市场方面的积累能保证本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并在一定程度上
推动新能源汽车结构件产业向―高、精、尖‖方向发展。
(4)公司拥有良好的管理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完善、高效及标准化且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研发体系及管理模式。
标准化的体系及完善的管理模式具有可复制性,保障新建项目以低成本和高质量的标准
贯穿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全过程。
公司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高品质的管理能力以及领先的成本优势,皆为公司项目
的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四)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发行人所在行业和业务特性决定了公司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支持
发行人主要从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研发和生产。一方面,由于公司
下游客户主要为比亚迪、松下、三星、LG 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其通常会与公司约定一
定的销售回款账期,而公司在采购原材料、电力、人工等方面又存在大量的资金支出;
另一方面,公司为与该等企业发展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取得后续量产权,通常在产品
开发前期进行大量的合作研发、设计工作,需要在模具开发、材料采购、人员使用等方
面投入较大的资金。因此,发行人作为知名大客户的供应商的行业地位决定了公司业务
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支持。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营业收入 145,530.74 113,297.05 67,428.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3,266.77 15,448.54 7,252.36
流动资产 91,797.35 71,362.69 56,1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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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流动负债 71,743.88 50,821.09 31,041.04
应收账款周转率 3.85 3.75 3.51
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0,053.47 20,541.61 25,147.84
应收账款周转率(精密结构件行业上
- 4.47 5.24
市公司平均值)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和相应资金支出增加,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旺
盛。此外,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相比略低,可见公司业务的发展对营运资金
具有较强的需求。如若考虑对大客户新产品共同研发的增量需求因素,未来公司对营运
资金的需求将更为强烈,需求量亦会加大。
2、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存在迫切的营运资金需求
近年来,随着下游消费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发行人
及所在的精密结构件行业的规模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从历史情况来看,2005 至 2015 年,全球锂电池总需求量 8Gwh 增长到 57Gwh,市
场规模从 56 亿美元增长到 221 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分别高达 21.7%和 14.7%。根据
高工锂电的统计,2011 至 2015 年间,中国锂电池产量从 12Gwh 增长到 46Gwh,增长
了 2.8 倍。中国锂电池市场规模亦从 2011 年的 277 亿元增长到 2015 年的 850 亿元,复
合年增长率高达 32.4%。而公司的营业收入亦从 2011 年的 44,430 万元增长到 2015 年的
113,297 万元,净利润从 2011 年的 2,485 万元增长到 2015 年的 15,449 万元,复合年增
长率分别达 26.37%和 57.90%。
从未来行业预测情况来看,预计 2025 年全球锂电池总需求量和市场规模将分别达
到 184Gwh 和 363 亿美元,未来十年复合年增长率预计分别为 12.4%和 5.1%,将继续
维持在较高水平。根据高工锂电的统计,锂电池产量预计 2016 年将达到 70Gwh;中国
锂电池市场规模预计 2016 年将达 1,220 亿元。基于对行业未来发展的预期并随着动力
电池板块将迎来高速增长期,以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建设、投产,公司业绩
有望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发行人对于营运资金的需求也逐步增长,材料采购、
应收账款等资金占用持续提升。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分别为 35,392.9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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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15,279.00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32%和 10.50%,报告期内金额整
体呈增长趋势。
3、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财务抗风险能力
随着公司客户数量不断增多,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
求越来越高,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公司主要采取向银行借款的方式来解
决资金需求。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负债及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974.37 1,974.37 1,208.64
借款)
短期借款 22,025.65 12,700.00 8,000.00
银行借款合计 23,000.02 14,674.37 9,208.6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2.13% 44.51% 39.18%
流动比率 1.28 1.40 1.81
速动比率 1.07 1.16 1.44
随着销售收入的逐年增长,公司需补充投入相应的资金来扩大生产规模;此外,为
抢占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的市场先机,公司亦不断购置生产设备来布局新业务,
以满足新增市场需求。由于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公司近三年不断通过银行举借资金来缓
解资金压力,各期末银行借款规模逐年升高,由此导致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9.18%、44.51%和 42.13%,除 2014 年因增资
7,920 万元使得当年资金状况略有缓和外,各期末资产负债率均处于较高水平。同时,
受到银行贷款授信审核标准和授信额度,以及公司可抵押固定资产规模的限制,公司进
一步通过银行贷款筹措资金的空间有限,迫切需要通过其他融资方式来缓解营运资金的
压力。
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拟利用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
公司改善财务状况,降低资产负债水平,改善资本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提
升抗风险能力,并且保持合理流动资金规模,减少未来营运资金压力,保证公司主营业
务的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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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助于公司缓解财务费用,提高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贴现等方式来满足日益扩大的业务规模所
带来的增量资金需求。上述方式为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了资金支持
和保障,但由此产生的财务费用也降低了公司的盈利水平。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银行借款相关的利息支出分别为 627.06 万元、700.50 万元和 949.33 万元,
用于票据贴现的利息支出分别为 301.61 万元、673.03 万元和 1,312.61 万元,两者合计
占当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0.88%、7.58%和 8.3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949.33 700.50 627.06
票据贴现支出 1,312.61 673.03 301.61
营业利润 27,105.25 18,130.22 8,536.75
(利息支出+票据贴现支出)/营业利润 8.35% 7.58% 10.88%
上述财务费用降低了公司的利润水平,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后,公
司内生经营性所得资金可用来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减轻公司财务负担,缓解借款压力,
提高盈利能力。
5、资金实力是体现公司竞争力的重要要素之一
从国内精密结构件企业的发展现状,尤其是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行业的
情况来看,下游知名客户通常会将供应商的资金实力作为考量其抗风险能力、规模实力
的重要指标之一,资金实力已成为决定精密结构件企业市场地位的核心要素之一。
随着中国逐步成为全球制造中心,大企业供应商之间的竞争逐步加强,对国内精密
结构件制造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亿和控股、新朋股份、东山精密、劲胜股
份、胜利精密、长盈精密、宝馨科技、春兴精工等其他各领域的精密结构件企业纷纷通
过上市融资迅速扩充了资金实力。公司虽然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占据了领先的市场
地位,但长期资金实力仍然有限,公司近年来多次通过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募集
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为保证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实现成为国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
结构件产品制造商的战略目标,公司亟需拓展融资方式、增强资金实力,才能在激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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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因此利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6、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具体安排及制度保障
综合考虑公司历史存货、应收账款等营运资本的占用比例情况、主要流动资产和负
债科目的周转水平、公司未来预计的收入增长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长短期借款、应付票
据等负债水平,拟安排 45,000 万元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信息披露等作出了
明确的规定。同时,为了控制生产经营中资金运作的风险,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内控制
度,在日常的产品销售、原材料和人工采购、自有生产和代工生产、存货管理、质量控
制、环境和安全保护等各环节和阶段对企业运营和资金管理实施了严格的管理控制程
序,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程序避免项目的运作风险。
利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提升公司服务客户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品牌影响力,而公司无论是在
技术、人才、经验上还是在经营管理制度的保障上均为此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一)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所需先进设备;对位于
惠州的生产厂房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引进生产所需人才,包括行业内经验丰富的管理
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在惠州区域新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
构件生产能力,公司服务大客户能力得到提升;扩大的产能主要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用
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主要致力于满足国内外高端客户,如 ATL、比亚迪等的需求。
2、投资概算
(1)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34,558.8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8,152.80 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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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56 万元,预备费 1,35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00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投资
投资项目
号 第1年 第2年 合计 比例
1 工程费用 20,052.80 8,100.00 28,152.80 81.47%
1.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8,900.00 8,100.00 27,000.00 78.13%
1.2 厂房装修费 1,152.80 - 1,152.80 3.34%
2 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 56.00 56.00 0.16%
2.1 人员培训费 - 56.00 56.00 0.16%
3 预备费 945.00 405.00 1,350.00 3.91%
4 铺底流动资金 - 5,000.00 5,000.00 14.47%
项目总投资 20,997.80 13,561.00 34,558.80 100.00%
(2)主要设备
设备购置支出计划为 27,000.0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设备 单价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产地 (万元) (万元)
1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高精度连续拉伸设备 日本 5 1,300.00 6,500.00
2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切口设备 日本 5 300.00 1,500.00
3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冲压设备 日本 8 300.00 2,400.00
4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防爆焊接设备 日本 14 80.00 1,120.00
5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清洗设备 日本 2 300.00 600.00
6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清洗设备 日本 5 300.00 1,500.00
7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组装生产设备 韩国 14 450.00 6,300.00
8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极柱全自动机加工设备 中国 30 60.00 1,800.00
9 动力电池结构件软连接的高分子焊接设备 中国 30 20.00 600.00
10 动力电池结构件软连接的全自动生产线 中国 30 30.00 900.00
11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检测设备 中国 20 14.00 280.00
12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检测设备 韩国 5 200.00 1,000.00
13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注塑机设备 中国 50 50.00 2,500.00
总计 218 2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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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工艺流程
本建设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与现有生产线工艺流程基本一致,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要产品和生产流程‖之―(二)主要产品生产流程‖。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
(1)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铝、铜等,多数为市场常见品种,且与公司目前
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一致,较易从市场直接购买。公司与主要原料供应商均已形成长期
业务伙伴关系,具有多年稳定的良好合作经验,完全可以保障本项目产品的原材料供应
需求。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由当地供电局按工业用电的标准供
应。
5、环保情况
本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已获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惠湾建
环审[2016]58 号文件批准。
本项目建设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的―三同时‖制度,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成熟、先进的制造技术和低污染、节能的工艺方法,
选购减震效果较好、加设隔音设施的生产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
弃物和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实施总量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
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
6、项目选址及用地
本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内,占地面积
25,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52,400 平方米。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取得了该占地面
积 45,084 平米工业用地的使用权。该厂房地块宗地号为 441303580001GB22795,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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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证号为惠湾国用(2016)第 13210100734 号,使用期限至 2060 年 12 月 8 日。
该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完备,供水、供电、通讯、道路、排洪排污等基础设施完备,
建设条件优越。
7、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进行实施。目前,公司已完成项目前期的考
察论证、项目选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并已获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备
案。本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18 个月),项目的装修施工与设备安装按照国家的专业技
术规范和标准执行,项目具体的实施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建设期
序号 工作内容 第1年 第2年
Q1 Q2 Q3 Q4 Q1 Q2
1 厂房装修
2 设备采购招标及订货
3 设备安装及调试
4 人员招聘及培训
5 设备试运转
6 竣工验收
8、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为预测性信息,并非
对项目收益实现的保证或承诺。如果政策、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
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公司预期经济收益的实现。
经测算,本项目实施后的预计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预期值
经济效益指标 单位
税前 税后
內部收益率(IRR) % 30.69 24.02
净现值(NPV,i=12%) 万元 35,221.05 21,543.93
投资回收期(动态,含建设期) 年 4.4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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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所需先进设备;对位于
深圳的生产厂房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引进生产所需人才,包括行业内经验丰富的管理
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区域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
产能力增加,交货周期缩短,服务大客户能力得到提升;扩大的产能主要应用于生产新
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主要致力于满足位于华南地区的国内外优质客户,
包括比亚迪等客户的需求。
2、投资概算
(1)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4,977.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74.56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50万元,
预备费552.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投资
投资项目
号 第1年 第2年 合计 比例
1 工程费用 9,058.96 3,315.60 12,374.56 82.62%
1.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7,736.40 3,315.60 11,052.00 73.79%
1.2 厂房装修费 1,322.56 - 1,322.56 8.83%
2 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 50 50 0.33%
2.1 人员培训费 - 50 50 0.33%
3 预备费 386.82 165.78 552.60 3.69%
4 铺底流动资金 - 2,000.00 2,000.00 13.35%
项目总投资 9,445.78 5,531.38 14,977.16 100.00%
(2)主要设备
设备购置支出计划为 11,052.0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设备 单价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产地 (万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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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单价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产地 (万元) (万元)
1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高精度连续拉伸设备 日本 2 1,300.00 2,600.00
2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切口设备 日本 2 300.00 600.00
3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冲压设备 日本 2 400.00 800.00
4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防爆焊接设备 德国 2 250.00 500.00
5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清洗设备 中国 2 80.00 160.00
6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清洗设备 日本 2 300.00 600.00
7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组装生产设备 中国 4 300.00 1,200.00
8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全自动摩擦焊接设备 韩国 5 200.00 1,000.00
9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极柱全自动机加工设备 中国 3 100.00 300.00
10 动力电池结构件软连接的高分子焊接设备 中国 10 20.00 200.00
11 动力电池结构件软连接的全自动生产线 中国 10 30.00 300.00
12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连续拉伸设备 中国 20 55.00 1,100.00
13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检测设备 中国 4 13.00 52.00
14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拉伸设备 中国 15 60.00 900.00
15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检测设备 中国 8 30.00 240.00
16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注塑机设备 中国 10 50.00 500.00
总计 101 11,052.00
3、产品工艺流程
本建设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与现有生产线工艺流程基本一致,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要产品和生产流程‖之―(二)主要产品生产流程‖。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
(1)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铝、铜等,多数为市场常见品种,且与公司目前
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一致,较易从市场直接购买。公司与主要原料供应商均已形成长期
业务伙伴关系,具有多年稳定的良好合作经验,完全可以保障本项目产品的原材料供应
需求。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由当地供电局按工业用电的标准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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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5、环保情况
本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已获得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出具的深宝环水批
[2012]605753号文件批准。
本项目建设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的―三同时‖制度,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成熟、先进的制造技术和低污染、节能的工艺方法,
选购减震效果较好、加设隔音设施的生产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
弃物和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实施总量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
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
6、项目选址及用地
本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繁路裕健丰工业区厂房A栋1-4层和B栋
1-2层的租赁厂房,使用面积8,817.045平方米。公司已就该栋厂房与深圳市裕健丰实业
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至2017年10月30日。项目用地出租方深圳市裕健丰
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月21日取得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颁发的
编号为深房地字第 5000354618 号的房地产证书,使用期限至2054年8月17日止。
该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完备,供水、供电、通讯、道路、排洪排污等基础设施完备,
建设条件优越。
7、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施。目前,公司已完成项目前期的
考察论证、项目选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并已获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
备案。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18个月),项目的装修施工与设备安装按照国家的专业技
术规范和标准执行,项目具体的实施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建设期
序号 工作内容 第1年 第2年
Q1 Q2 Q3 Q4 Q1 Q2
1 厂房装修
2 设备采购招标及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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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
序号 工作内容 第1年 第2年
Q1 Q2 Q3 Q4 Q1 Q2
3 设备安装及调试
4 人员招聘及培训
5 设备试运转
6 竣工验收
8、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为预测性信息,并非
对项目收益实现的保证或承诺。如果政策、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
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公司预期经济收益的实现。
经测算,本项目实施后的预计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预期值
经济效益指标 单位
税前 税后
內部收益率(IRR) % 34.75 28.97
净现值(NPV,i=12%) 万元 13,586.40 10,679.66
投资回收期(动态,含建设期) 年 4.06 4.35
(三)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所需先进设备;对位于
西安的生产厂房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引进生产所需人才,包括行业内经验丰富的管理
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西安地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
产能力增加,交货周期缩短,服务大客户能力得到提升;扩大的产能主要应用于生产新
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主要致力于满足位于西部地区的国内外高端客户,
包括三星等客户的需求。
2、投资概算
(1)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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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0,377.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16.88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50万元,预备费410.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金比
投资项目
号 第1年 第2年 合计 例
1 工程费用 6,195.08 2,221.80 8,416.88 81.11%
1.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5,184.20 2,221.80 7,406.00 71.37%
1.2 厂房装修费 1,010.88 - 1,010.88 9.74%
2 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 50 50 0.48%
2.1 人员培训费 - 50 50 0.48%
3 预备费 259.21 151.09 410.30 3.95%
4 铺底流动资金 - 1,500.00 1,500.00 14.45%
项目总投资 6,454.29 3,922.89 10,377.18 100.00%
(2)主要设备
设备购置支出计划为 7,406.0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设备 单价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产地 (万元) (万元)
1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高精度连续拉伸设备 日本 2 1,300.00 2,600.00
2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切口设备 日本 2 300.00 600.00
3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冲压设备 日本 2 400.00 800.00
4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防爆焊接设备 德国 2 250.00 500.00
5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清洗设备 中国 1 80.00 80.00
6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清洗设备 日本 2 300.00 600.00
7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组装生产设备 中国 2 300.00 600.00
8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全自动摩擦焊接设备 韩国 2 200.00 400.00
9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极柱全自动机加工设备 中国 2 100.00 200.00
10 动力电池结构件软连接的高分子焊接设备 中国 5 20.00 100.00
11 动力电池结构件软连接的全自动生产线 中国 5 30.00 150.00
12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连续拉伸设备 中国 4 55.00 220.00
13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检测设备 中国 2 13.00 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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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单价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产地 (万元) (万元)
14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拉伸设备 中国 4 60.00 240.00
15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检测设备 中国 3 30.00 90.00
16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注塑机设备 中国 4 50.00 200.00
总计 44 7,406.00
3、产品工艺流程
本建设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与现有生产线工艺流程基本一致,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要产品和生产流程‖之―(二)主要产品生产流程‖。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
(1)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铝、铜等,多数为市场常见品种,且与公司目前
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一致,较易从市场直接购买。公司与主要原料供应商均已形成长期
业务伙伴关系,具有多年稳定的良好合作经验,完全可以保障本项目产品的原材料供应
需求。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由当地供电局按工业用电的标准供
应。
5、环保情况
本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已获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的高
新环评批复[2014]138号文件批准。
本项目建设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的―三同时‖制度,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成熟、先进的制造技术和低污染、节能的工艺方法,
选购减震效果较好、加设隔音设施的生产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
弃物和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实施总量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
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
1-1-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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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选址及用地
本项目选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南三环北辅道 39 号 3 号的公司自有生产基地。厂房
建筑面积为 8,424.01 平方米,另配套宿舍 935.24 平方米。公司已于 2009 年 10 月 12 日
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了该占地面积 21,044.70 平米工业用地的使用权。该厂房地块宗地
号为 GXⅢ-(3)-17,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西高科技国用(2009)第 34115 号,使用期限
至 2059 年 8 月 19 日。
该地块周边供水、供电、通讯、道路、排洪排污等基础设施完备,能够满足项目建
设要求。
7、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进行实施。公司现已完成项目前期的考察论
证、项目选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并已获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
本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18 个月),项目的装修施工与设备安装按照国家的专业技术规
范和标准执行,项目具体的实施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建设期

工作内容 第1年 第2年

Q1 Q2 Q3 Q4 Q1 Q2
1 厂房装修
2 设备采购招标及订货
3 设备安装及调试
4 人员招聘及培训
5 设备试运转
6 竣工验收
8、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为预测性信息,并非
对项目收益实现的保证或承诺。如果政策、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
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公司预期经济收益的实现。
经测算,本项目实施后的预计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1-1-3-39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预期值
经济效益指标 单位
税前 税后
內部收益率(IRR) % 40.98 31.07
净现值(NPV,i=12%) 万元 12,040.78 8,125.48
投资回收期(静态,含建设期) 年 3.75 4.21
(四)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所需先进设备;对位于
上海的生产厂房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引进生产所需人才,包括行业内经验丰富的管理
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上海地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
产能力增加,交货周期缩短,服务大客户能力得到提升;扩大的产能主要应用于生产新
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主要致力于满足位于华东地区的国内外高端客户,
包括 ATL、LG 等客户的需求。
2、投资概算
(1)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9,964.1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348.21 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50 万元,预备费 365.95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200.0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金
序号 投资项目
第1年 第2年 合计 比例
1 工程费用 6,152.51 2,195.70 8,348.21 83.78%
1.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5,123.30 2,195.70 7,319.00 73.45%
1.2 厂房装修费 1,029.21 - 1,029.21 10.33%
2 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 50.00 50.00 0.50%
2.1 人员培训费 - 50.00 50.00 0.50%
3 预备费 256.17 109.79 365.95 3.67%
4 铺底流动资金 - 1,200.00 1,200.00 12.04%
项目总投资 6,408.68 3,555.49 9,964.16 100.00%
1-1-3-394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主要设备
设备购置支出计划为 7,319.0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设备 单价 金额
设备名称 数量
号 产地 (万元) (万元)
1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高精度连续拉伸设备 日本 2 1,300.00 2,600.00
2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切口设备 日本 2 300.00 600.00
3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冲压设备 日本 2 400.00 800.00
4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防爆焊接设备 德国 2 250.00 500.00
5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清洗设备 日本 1 300.00 300.00
6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组装生产设备 中国 3 300.00 900.00
7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全自动摩擦焊接设备 韩国 3 200.00 600.00
8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极柱全自动机加工设备 中国 2 100.00 200.00
9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连续拉伸设备 中国 4 55.00 220.00
10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检测设备 中国 3 13.00 39.00
11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拉伸设备 中国 4 60.00 240.00
12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检测设备 中国 4 30.00 120.00
13 动力电池结构件用注塑机设备 中国 4 50.00 200.00
总计 36 7,319.00
3、产品工艺流程
本建设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与现有生产线工艺流程基本一致,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要产品和生产流程‖之―(二)主要产品生产流程‖。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
(1)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铝、铜等,多数为市场常见品种,且与公司目前
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一致,较易从市场直接购买。公司与主要原料供应商均已形成长期
业务伙伴关系,具有多年稳定的良好合作经验,完全可以保障本项目产品的原材料供应
需求。
1-1-3-395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由当地供电局按工业用电的标准供
应。
5、环保情况
本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已获得上海市松江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松环保许管
[2014]1312 号文件批准。
本项目建设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的―三同时‖制度,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成熟、先进的制造技术和低污染、节能的工艺方法,
选购减震效果较好、加设隔音设施的生产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
弃物和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实施总量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
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
6、项目选址及用地
本项目选址位于上海松江区九亭镇涞寅路 1881 号 1 幢的公司自有厂房,建筑面积
为 5,717.86 平方米。公司已于 2006 年 4 月 20 日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了该占地面积 4,180
平米工业用地的使用权。该厂房地块宗地号为松江区九亭镇 5 街坊 60/9 丘,房地产权
证号为沪房地松字(2006)第 008333 号,使用期限至至 2054 年 10 月 19 日。
该地块周边供水、供电、通讯、道路、排洪排污等基础设施完备,能够满足项目建
设要求。
7、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进行实施。公司现已完成项目前期的考察论
证、项目选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并已获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
本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18 个月),项目的装修施工与设备安装按照国家的专业技术规
范和标准执行,项目具体的实施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建设期

工作内容 第1年 第2年

Q1 Q2 Q3 Q4 Q1 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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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

工作内容 第1年 第2年

Q1 Q2 Q3 Q4 Q1 Q2
1 厂房装修
2 设备采购招标及订货
3 设备安装及调试
4 人员招聘及培训
5 设备试运转
6 竣工验收
8、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为预测性信息,并非
对项目收益实现的保证或承诺。如果政策、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
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公司预期经济收益的实现。
经测算,本项目实施后的预计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预期值
经济效益指标 单位
税前 税后
內部收益率(IRR) % 38.25 32.31
净现值(NPV,i=12%) 万元 10,927.69 8,760.80
投资回收期(静态,含建设期) 年 3.90 4.16
(五)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的装修改造、研发相关设备及软件的购置和安装、
人员的引进。项目建成后,研发中心将实施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能源汽车用动
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聚合物电池精密结构件极耳、模具等相关课题的持续研发,以期
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性能,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和工序,节约原材料和制造时间、降低成
本,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建设公司科技创新梯队,保证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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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概算
(1)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7,281.4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6,011.69 万元,研发费用 1,000.00
万元,预备费 269.73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金比
投资项目
号 第1年 第2年 合计 例
1 工程费用 4,393.34 1,618.35 6,011.69 82.56%
1.1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3,776.15 1,618.35 5,394.50 74.09%
1.2 场地装修费 617.19 - 617.19 8.48%
2 研发费用 30.00 970.00 1,000.00 13.73%
2.1 员工薪酬 - 470.00 470.00 6.45%
2.2 开发、试产材料费 - 300.00 300.00 4.12%
2.3 检测费 - 100.00 100.00 1.37%
2.4 产学研费用 30.00 100.00 130.00 1.79%
3 预备费 188.81 80.92 269.73 3.70%
项目总投资 4,612.15 2,669.27 7,281.42 100.00%
(2)主要设备、软件
设备、软件购置支出预计为 5,394.5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表:
设备 单价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产地 (万元) (万元)
(一)研发设备:
1 锂电池结构件用高精度连续拉伸设备 日本 1 1,300.00 1,300.00
2 锂电池结构件用切口设备 日本 1 300.00 300.00
3 锂电池结构件用连续拉伸设备 中国 1 60.00 60.00
4 锂电池结构件用盖板防爆安全阀冲压设备 日本 1 1,000.00 1,000.00
5 锂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全自动防爆焊接设备 德国 1 250.00 250.00
6 锂电池结构件用盖板自动组装生产设备 中国 1 300.00 300.00
7 锂电池结构件用全自动摩擦焊接设备 韩国 1 200.00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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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单价 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产地 (万元) (万元)
8 锂电池结构件用极柱全自动机加工设备 中国 1 100.00 100.00
9 锂电池结构件软连接的高分子焊接设备 日本 1 50.00 50.00
10 锂电池结构件软连接的全自动生产线 中国 1 30.00 30.00
11 锂电池结构件用冲压设备 中国 1 100.00 100.00
12 锂电池结构件用盖板检测设备 日本 1 250.00 250.00
13 锂电池结构件用铝壳全自动检测设备 中国 1 30.00 30.00
14 锂电池结构件用软连接全自动检测设备 日本 1 60.00 60.00
15 锂电池结构件用注塑机设备 中国 1 50.00 50.00
16 锂电池结构件用材料检测电镜扫描设备 日本 1 200.00 200.00
17 锂电池结构件用材料 ROSH 分析检测设备 中国 1 80.00 80.00
18 极耳组装设备 中国 1 100.00 100.00
19 锂电池结构件模具用镜面火花机设备 日本 1 100.00 100.00
20 模具光学数控磨床设备 日本 1 200.00 200.00
21 模具研发加工设备 中国 3 100.00 300.00
研发设备合计 23 5,060.00
(二)信息化设备:
1 Thinkpad 笔记本电脑 中国 10 0.55 5.50
2 联想台式机 中国 20 0.45 9.00
信息化设备合计 30 14.50
(三)软件:
1 模具设计软件 - 10 12.00 120.00
2 CAD 软件 - 10 2.00 20.00
3 产品模流分析软件 - 1 60.00 60.00
4 产品成型仿真软件 - 2 30.00 60.00
5 产品结构设计软件 - 3 20.00 60.00
软件合计 26 320.00
总计 79 5,394.50
3、项目研发成果目标
本项目研发中心建立后,主要的研发方向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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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研发项目及方向 研发课题
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 ①超薄超宽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
1
构件研发 ②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安全阀研发
①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安全防爆性能研究
新能源汽车用动力锂
2 ②大容量薄壁铝壳连续拉伸工艺研发
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
③动力锂电池连接安全性软连接技术研发
①聚合物锂电池极耳的产品研发
3 聚合物电池极耳研发
②聚合物锂电池极耳的自动化制造工艺研发
①动力锂电池盖板全自动高精度连续模具的研发
4 模具研发 ②动力锂电池铝壳高精度全自动高效率连续拉伸模具的研究
③动力电池模组大型结构件模具的研发
①适合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高强度铝材的研发
5 材料研发
②适合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特殊性能塑胶材料的研发
4、主要动力供应情况
项目研发过程中所用到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由当地供电局按工业用电的标准供应。
5、环保情况
本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已获得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出具的深宝环水批
[2012]605754 号文件批准。
本项目建设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的―三同时‖制度,在研发过程中采用成熟、先进的制造技术和低污染、节能的工艺方法,
选购减震效果较好、加设隔音设施的生产设备,对样品试制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固
体废弃物和研发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实施总量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
6、项目选址及用地
本项目选址位为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繁路裕健丰工业区厂房 B 栋的 3-4 层的租
赁厂房,总面积 2,939.015 平方米。公司已就该栋厂房与深圳市裕健丰实业有限公司签
订了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项目用地出租方深圳市裕健丰实业有
限公司已于 2009 年 1 月 21 日取得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颁发的编号
为深房地字第 5000354618 号的房地产证书,使用期限至 2054 年 8 月 17 日止。
该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完备,供水、供电、通讯、道路、排洪排污等基础设施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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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条件优越。
7、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施。目前,公司已完成项目前期的
考察论证、项目选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并已获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
备案。本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18 个月),项目的装修施工与设备安装按照国家的专业
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项目具体的实施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建设期
序号 工作内容 第1年 第2年
Q1 Q2 Q3 Q4 Q1 Q2
1 厂房装修
2 设备采购招标及订货
3 设备安装及调试
4 人员招聘及培训
5 设备试运转
6 竣工验收
8、项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项目为投资目的是为公司未来开拓新技术和新产品,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产品
结构多元化目标提供基础。本项目作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随着其对公
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和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将增强公司研发效率、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
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正面促进作用。本项目不单独量化核算项目效益。
(六)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装修生产用各工序车间厂房;搬迁设备;建造、
装修职工宿舍;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环保等公用工程设施。项目建
成后,公司新能源汽车精密结构件制造能力增加,能够更好地满足国内外高端客户,如
比亚迪、广汽以及未来潜在可能开发客户宝马、宇通、奇瑞、东风、江淮、腾势、北汽、
广汽、一汽等品牌新能源汽车公司的汽车结构件需求。
2、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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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1,051.9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9,051.9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000.0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
投资项目
号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合计 金比例
1 建设投资 7,681.21 6,205.57 5,165.12 19,051.90 90.50%
1.1 工程费用 7,681.21 5,505.57 5,165.12 18,351.90 87.17%
1.1. 建筑工程投资
1 (含装修、电梯 7,681.21 5,505.57 5,165.12 18,351.90 87.17%
等)
1.2 搬迁 - 200.00 - 200.00 0.95%
1.3 预备费 - 500.00 - 500.00 2.38%
2 铺底流动资金 - 2,000.00 - 2,000.00 9.50%
3 项目总投资 7,681.21 8,205.57 5,165.12 21,051.90 100.00%
(2)建筑工程投资
工程项目投资预计为 18,351.90 万元,投资明细如下表:
单位造 金额
序号 项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价(元) (万元)
1 A栋 20,084.00 40,993.00 1,800.00 7,378.74
2 C栋 5,775.00 17,493.00 1,800.00 3,148.74
3 D栋 6,888.00 28,432.00 1,800.00 5,117.76
4 综合楼 2,013.00 14,387.00 1,800.00 2,589.66
5 配电房、门卫 - 650.00 1,800.00 117.00
总计 21,429.00 101,955.00 - 18,351.90
3、主要动力供应情况
项目研发过程中所用到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由当地供电局按工业用电的标准供应。
4、环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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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已获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惠湾建
环审[2016]59 号文件批准。
本项目建设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的―三同时‖制度,在研发过程中采用成熟、先进的制造技术和低污染、节能的工艺方法,
选购减震效果较好、加设隔音设施的生产设备,对样品试制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固
体废弃物和研发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实施总量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
5、项目选址及用地
本项目选址位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内,总占地面积
21,429.00 平方米。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了该占地面积 37,668
平米工业用地的使用权。该厂房地块宗地号为 441303580001GB22794,土地使用权证
号为惠湾国用(2016)第 13210100733 号,使用期限至 2060 年 12 月 8 日。
该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完备,供水、供电、通讯、道路、排洪排污等基础设施完备,
建设条件优越。
6、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进行实施。目前,公司已完成项目前期的考
察论证、项目选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并已获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备
案。本项目建设期为 3 年(36 个月),项目的装修施工与设备安装按照国家的专业技术
规范和标准执行,项目具体的实施进度安排如下所示:
建设期
序号 工作内容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Q1&Q2 Q3&Q4
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监理
1 和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
施工招标
2 主体工程建设
3 附属工程和设备的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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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
序号 工作内容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Q1&Q2 Q3&Q4
4 竣工验收
7、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为预测性信息,并非
对项目收益实现的保证或承诺。如果政策、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
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公司预期经济收益的实现。
经测算,本项目实施后的预计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预期值
经济效益指标 单位
税前 税后
內部收益率(IRR) % 22.59 16.77
净现值(NPV,i=12%) 万元 12,633.07 5,539.83
投资回收期(静态,含建设期) 年 5.77 6.88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
力,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一)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76,903.90 万元,无形资产投
资总额为 320 万元,厂房装修的长期待摊费用总额为 5,133 万元;年新增折旧和摊销额
最高为 6,69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年度折旧、摊销金额
1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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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年度折旧、摊销金额
2 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1,182
3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4 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5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
合计 6,692
公司所在的锂电池和汽车结构件制造行业属资金密集性行业,公司历史上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体量也较大;利用募集资金购置生产和研发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
能源汽车结构件所需的先进设备、软件,对相关场地进行装修改善,有利于发行人把握
新能源汽车和动力锂电池行业蓬勃发展的关键时机,加大研发力度,加快产能建设,提
高公司对重点客户的服务能力和供货效率,实现市场地位的进一步提升和企业的跨越式
发展,具有较强的必要性,且与公司历史上的资本性投资规模基本匹配。同时,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依托公司现有客户及已形成的技术、产品优势,预计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对于四个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其最高年度折旧、摊销金额占达产后
预计收入的比例仅在 3.9%左右;对于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其最高年
度折旧、摊销占达产后预计收入的比重约为 2.3%,项目产生的效益完全可以消化新增
折旧摊销的费用;对于不直接产生收入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最高
年度折旧、摊销金额为 609 万元,占发行人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不足 0.5%,占比
较小。
本节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成本测算中已经包括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计算,考虑此因素后各项目的预测经济效益参数仍
处于较高水平,因此折旧和摊销不会对项目前景和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二)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初期,由于投资项目建设期内不能立即产生效益,因此公司净资产收
益率在短期内将会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预计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因此长期来看将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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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快速增长,未来盈利能力将显著
提高。
(三)对资本和负债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大大
提高,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上升,这将进一步壮大公司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
高长、短期偿债能力,增强公司的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
时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公积,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
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对公司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将从整体上提升公司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系统
性地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满足市场对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的巨大需求。随
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开展实施,以及公司对项目管理上的严格安排及制度完善,将促使发
行人整体管理水平实现较大跨越,进而增强发行人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
力。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同业竞争及独立性的影响
(一)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
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有关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
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对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股东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
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也将由公司独
立运营,并且公司目前已经进行了必要的人员、技术及市场方面的储备。因此,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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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的股利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的主要股利分配政策
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
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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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的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4 年 6 月 9 日,发行人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各股东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1,940 万元(含税)。
2016 年 4 月 8 日,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
议案,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500 万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1,000,000 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6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
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草
案)》,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公司应积极
推进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
(二)现金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条件及最低比例: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
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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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当公司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可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原则如下:A、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C、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三)利润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
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每次分配股票股利
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 1 股。
(四)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
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
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 1/2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
为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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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
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
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
事行使上述投票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上同意。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
金利润分配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
东的意见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 3 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
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
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等方
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及
本招股意向书中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后
将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决策程序完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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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
的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事宜,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蔡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三层
邮政编码: 518109
联系电话: (0755)6118 6666
传真号码: (0755)6118 9991
电子信箱: ir@kedali.com.cn
二、重大合同
本公司的重大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较大,
或者虽然金额不大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的合同。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
同包括:
(一)销售合同
1、2011 年 2 月 22 日,发行人与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框架
协议(生产性物料)》,该协议就发行人为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提供货物的需求
预测、交期、价格、订单、包装、仓储和运输、交付等作出了原则性要求,最终的交易
标的、交易价格以及交易数量等以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按照实际生产需要发出
的订单为准,上述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有效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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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协议效力终止的,协议效力自动延长。
2、2014 年 1 月 1 日,上海科达利与 LG 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协议》
(PURCHASE AGREEMENT),该协议就发行人为 LG 化学有限公司提供货物的价格、
运输、采购订单,交付、结算与货款支付、验货、豁免条款、模具的归属、变更、知识
产权、保密义务以及合同变更与违约责任等作出了原则性要求;合同货物的明细、价格
和其他具体要求以双方就单次买卖交易签订的个别合同为准。上述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
并盖章后生效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有效期为 1 年,到期前 1 个月任何一方无书面异议,
合同在每下一年度以同一条件继续延长。
3、2014 年 3 月 25 日,上海科达利与松下能源(无锡)有限公司签订了《基本交
易合同书》,该合同就上海科达利为松下能源(无锡)有限公司提供货物的价格、交货、
质量责任、原材料供给、付款、模具、知识产权、禁止行为、保密义务以及合同解除与
损害赔偿等作出了原则性要求;合同货物的明细、价格和其他具体要求以双方就单次买
卖交易签订的个别合同为准。上述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自 2014 年 4 月 1
日起有效期 1 年,到期前 1 个月任何一方无书面异议,合同将以同一条件继续延长 1
年。
4、2014 年 6 月 24 日,发行人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N-14-0107
的《采购合同》,该合同就发行人为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MD(主要原材料或
主料)、IM(生产辅助材料或辅料)、AD(行政类用品)以及 PT(工夹具类标准件)等
货物的报价及价格、采购订单、备料、交货周期、运输及交付、验收、付款、包装、保
证、保密、知识产权、违约责任等作出了原则性要求,最终的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以及
交易数量等以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实际需要发出的订单为准。上述合同自双方
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起有效期为 3 年。
5、2015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PC1601040001 的《中航锂电 2016 年采购框架协议》,该协议就发行人为中航锂电(洛
阳)有限公司提供铝壳、盖板、保持架、密封钉、正极软连接、负极软连接等货物的单
价、技术要求、交货、运输、包装、质量要求及验收、结算、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事
项作出了约定,具体交易以涵盖购买物资具体数量、规格和交货时间的订单为准。上述
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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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6 年 1 月 3 日,陕西科达利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
为 X160-04 的《轿车零部件及材料采购合同》,该合同就陕西科达利为深圳市比亚迪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货物的价格、技术保证、质量、包装、搬运及周转、交付、结算
与货款支付、知识产权与模具权属以及合同期限与违约责任等作出了原则性要求,合同
货物的明细、价格及开票资料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配套零部件供货清单及价格协议》
有关规定执行,货物的具体技术要求,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开发协议》有关规定
执行。上述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并长期有效。
7、2016 年 2 月 14 日,发行人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A160-04 的《轿车零部件及材料采购合同》,该合同就发行人为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提供货物的价格、技术保证、质量、包装、搬运及周转、交付、结算与货款
支付、知识产权与模具权属以及合同期限与违约责任等作出了原则性要求,合同货物的
明细、价格及开票资料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配套零部件供货清单及价格协议》有关规
定执行,货物的具体技术要求,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开发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并长期有效。
8、2016 年 12 月 1 日,大连科达利与大连松下汽车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全球交
易基本合同》,大连松下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向大连科达利采购的事宜进行了约定,并就
供货价格、供货、质量、材料提供、支付和模具等条款作出了约定。合同有效期从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二)采购合同
1 、 2015 年 11 月 24 日 , 发 行 人 与 旭 精 机 工 业 株 式 会 社 签 订 合 同 号 码 为
KD-AS-151124-1 的《合同》,约定发行人向旭精机工业株式会社采购旭精机:多工位板
材成型机械压力机(附切口装置)(形式:TM12 为 EV 电池壳),并就采购数量、价格、
付款方式、产品包装、运输方式、保险、单据和设备安装等条款作出了原则性约定。总
价为 217,000,000 日元。
2 、 2015 年 11 月 24 日 , 发 行 人 与 旭 精 机 工 业 株 式 会 社 签 订 合 同 号 码 为
KD-AS-151124-2 的《合同》,约定发行人向旭精机工业株式会社采购旭精机:多工位板
材成型机械压力机(形式:TM12 为 EV 电池壳),并就采购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产
品包装、运输方式、保险、单据和设备安装等条款作出了原则性约定。总价为 189,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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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元。
3、2015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与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签订《独家供应协议》,
约定发行人向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采购由双方共同开发的特定牌号、特定规格的铝材
以及目前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在生产的标准牌号的铝材,并就采购数量、产品质量、
销售规则、保密义务、协议期限及终止等条款作出了原则性约定。该协议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2016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聚威工程塑料(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独家供货采
购协议》,约定聚威工程塑料(上海)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提供专用 PPS 协议产品,并就
采购数量、价格、产品的质量与工艺、订单、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条款作出了原则性
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发行人持续滚动性提供未来 60 天的订货数量。该协议有效期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 日。
5、2016 年 1 月 2 日,发行人与东莞市恒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独家供应协议》,
约定发行人向东莞市恒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协议产品正负极柱件,并就采购数量、
价格、交付、技术要求、订单、支付条款、终止和不可抗力、保密等条款作出了原则性
约定。发行人按月就其产品需求出具确定的购买订单。上述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2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 日。
6、2016 年 1 月 13 日,发行人与萨帕精密管业(苏州)有限公司签订《独家供应
协议》,约定发行人向萨帕精密管业(苏州)有限公司采购铝合金金属棒,并就采购数
量、价格、交付、技术要求、订单、知识产权、终止和不可抗力、保密等条款作出了原
则性约定。该协议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 月 19 日。
7、2016 年 1 月 29 日,发行人与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签订合同编号
为中铝洛铜销协字 2016-01-08 的《2016 年度供货协议书》,约定发行人向中铝洛阳铜业
有限公司采购 T2 板、T2 棒、T2 带,并就购买的品种、规格、数量、订货方式、计价
方式、付款方式、产品包装及产品验收等条款作出了原则性约定。该协议自签约之日起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8、2016 年 2 月 18 日,陕西科达利与西安宝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签订《2016
年年度配送供货协议(宝钢产品)》,约定陕西科达利向西安宝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采购高强钢、冷轧、酸洗产品等,并就采购数量、价格、交付、技术要求、订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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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终止和不可抗力、保密等条款作出了原则性约定。发行人按月就其产品需求出具
确定的购买订单。上述协议有效期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31 日。
9、2016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与库卡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发行人向
库卡工业有限公司购买电子应用的库卡摩擦焊,并就设备包装、装运、交货期限、交货
条件、质保和赔偿责任等条款作出了原则性约定。总价为壹佰伍拾肆万叁仟伍佰欧元整。
10、2016 年 7 月 1 日,发行人与裕进 TECH 株式会社签订《合同书》,约定发行人
向裕进 TECH 株式会社采购摩擦焊接机,合同总额为 3,000,000 美元。合同就供货范围、
交货条件、付款方式、安装指导及调试、保证条款及检验与索赔等条款作出了约定。
11、2016 年 7 月 11 日,江苏科达利与旭精机工业株式会社签订《合同》,约定江
苏科达利向旭精机工业株式会社购买旭精机。合同就采购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产品
包装、运输方式、保险、单据和设备安装等条款作出了约定。总价为 226,000,000 日元。
12、2016 年 7 月 27 日,江苏科达利与旭精机工业株式会社签订《合同》,约定江
苏科达利向旭精机工业株式会社购买旭精机。合同就采购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产品
包装、运输方式、保险、单据和设备安装等条款作出了约定。总价为 547,500,000 日元。
13、2016 年 8 月 23 日,江苏科达利与新加坡山田德必有限公司签署《合同》,约
定江苏科达利向新加坡山田德必有限公司购买高速精密压力机。合同就包装、装箱装运、
装运港口、保险、付款方式、单据及索赔等条款作出了约定。总价为 343,800,000 日元。
14、2016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与裕进 TECH 株式会社签订《合同书》,约定发行人
向裕进 TECH 株式会社采购摩擦焊接机,合同总额为 3,102,990 美元。合同就供货范围、
交货条件、付款方式、安装指导及调试、保证条款及检验与索赔等条款作出了约定。
15、2016 年 9 月 27 日,江苏科达利与旭精机工业株式会社签订《合同》,约定江
苏科达利向旭精机工业株式会社购买旭精机。合同就采购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产品
包装、运输方式、保险、单据和设备安装等条款作出了约定。总价为 270,200,000 日元。
16、2016 年 10 月 11 日,江苏科达利与韩国三导产业(株式会社)签订《合同》,
约定江苏科达利向韩国三导产业(株式会社)购买双曲轴多工位冲床。合同就包装、装
运唛头、装运时间、装运口岸、保险、付款条件、单据、装运条件及索赔等条款作出了
约定。总价为 1,9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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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6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与东野精机(昆山)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科达
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发行人向东野精机(昆山)有限公司购买电
池盖自动化组装生产线。合同就型号、配置、交货时间、付款方式、验收方式等条款作
出了原则性约定。总价为 1,332 万元。
(三)战略合作协议
1、2014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签订了《金属电池壳
结盟采购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书就双方合作项目—铝金属电池壳及盖板(型号
CAM60、CAM72、CAM25)的开发及商务合作、性能改进、应用研究与推广及其他性
能优良成熟产品的应用合作;未来新型金属电池壳及盖板的合作研发及应用推广涉及的
具体内容进行了约定。上述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015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锂电结
构件定点供货协议》,协议书中就双方合作在河南洛阳和江苏金坛两地扩产和建设锂电
池的项目的规模计划、战略合作的具体内容等作出了一系列约定:发行人在江苏金坛的
中航绿色电源科技园内建立锂电池结构件的高端生产基地,为中航锂电江苏基地的投产
进行配套服务。上述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重大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1、授信合同
序 借款 贷款银 合同或授
最高额度 授信期限 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号 人 行 信函编号
P/27014/1 上海科达利提供房地产抵押(合
星展银
1-01B 授 同 编 号 :
上海 行(中国
信函 2011.12.5- P/27014/11-01B-MTG001 、
1 科达 )有限公 2,000万元
P/50726/1 2018.12.5 P/50726/13(A)-MTG001)
利 司深圳
3(A)补 发行人、励建立、励建炬提供保
分行
充协议 证担保(2,000万元额度内)
P/1144/14
贷款期限
-B2 授 信
星展银 信用证:日元 为自放款

行(中国 22,550万元 之日起3 励建立、励建炬提供保证担保
本公 P/3772/15
2 )有限公 分期付款贷款 年(放款 发行人提供机器设备抵押(合同
司 -B2(B)
司深圳 : 人 民 币 日 为 2015 编号:P/1144/14-B2-MTG001)
《银行信
分行 1,045.8万元 年1月7日
贷补充和

修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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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借款 贷款银 合同或授
最高额度 授信期限 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号 人 行 信函编号

FA790092
150401 《
非承诺性 6个月(贷
短期循环 款、贸易 励建立、励建炬、本公司、上海
本公 花旗银 融资协议 信用证、 科达利、陕西科达利提供了相应
等值美元玖佰
司、 行(中国 》 ; 贴现业务 的保证函,本公司提供编号为
万 元 整 (
3 上海 )有限公 FA790092 、进口融 PA790092160411《保证金质押协
USA9,000,000
科达 司深圳 150401-a 资 ) 、 12 议》,上海科达利提供编号为

利 分行 《非承诺 个月(结 PA790095160411《保证金质押协
性短期循 算前风险 议》
环融资协 )
议》修改
协议
励建立、励建炬提供最高额担保
(合同编号:交银深布保人
交 通 银 交银深布
20160121号《保证合同》)上海
行 股 份 综
2015.12.2 科达利提供最高额担保(合同编
本公 有 限 公 20160121
4 3,000万元 8-2016.12. 号:交银深布保沪20160121号《
司 司 深 圳 号《综合
28 保证合同》)
布 吉 支 授信合同
陕西科达利提供最高额担保(合
行 》
同编号:交银深布保陕20160121
号《保证合同》)
中 国 光
合同编号 励建立、上海科达利、陕西科达
大 银 行
: 利提供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
股 份 有
本公 ZH389215 2016.1.12- GB38921512014-1 ,
5 限 公 司 8,000万元
司 12014《综 2017.1.11 GB38921512014-2 ,
深 圳 上
合授信协 GB38921512014-3的《最高额保
梅 林 支
议》 证合同》

中 国 民 励建立提供最高额担保(合同编
合同编号
生 银 行 2016 年 11 号:2016年深宝安综额字第041-1
: 2016 年
本公 股 份 有 月 29 日 至 号《最高额担保合同》);励建
6 深宝安综 5,000万元
司 限 公 司 2017 年 11 炬提供最高额担保(合同编号:
额 字 第
深 圳 分 月29日 2016年深宝安综额字第041-2号
041号
行 《最高额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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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达利提供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兴银深龙华授信保证字
兴 业 银 合同编号 (2016)第0028号《最高额保证
行 股 份 :兴银深 2016 年 7 合同》);励建立提供最高额保
本公 有 限 公 龙华授信 月 21 日 至 证(合同编号:兴银深龙华授信
7 4,000万元
司 司 深 圳 字 ( 2016 2017 年 7 保证字(2016)第0028A号《最
龙 华 支 ) 第 0028 月21日 高额保证合同》);励建炬提供
行 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
龙华授信保证字(2016)第0028B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陕西科达利提供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2016圳中银深额保字第
0000608D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科达利提供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2016圳中银深额保
合同编号 字第0000608C号《最高额保证合
中国 银
: 2016 圳 2016 年 8 同》);惠州科达利提供最高额
行股 份
本公 中银深额 月 18 日 至 保证(合同编号:2016圳中银深
8 有限 公 5,000万元
司 协 字 第 2017 年 8 额保字第0000608E号《最高额保
司深 南
0000608 月18日 证合同》);励建立提供最高额
支行
号 保证(合同编号:2016圳中银深
额保字第0000608A号《最高额保
证合同》);励建炬提供最高额
保证(合同编号:2016圳中银深
额保字第0000608B号《最高额保
证合同》)
2、借款合同
序 借款 贷款银
合同编号 金额 借款期限 年利率 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号 人 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
编 号 07301BY20168185 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附属条
款》,担保人励建立;《
宁波银
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编
行股份 合同编号:
本公 3,000 2016.5.24- 号07301BY20168184的《最
1 有限公 07301LK20 年利率5%
司 万元 2017.5.24 高额保证合同附属条款》
司深圳
,担保人陕西科达利;《
分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编
号07301BY20168183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附属条款》
,担保人上海科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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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借款 贷款银
合同编号 金额 借款期限 年利率 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号 人 行
编号0400000014-2016年龙
华(高保)字25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担保人励
建 立 ; 编 号
基准利率加 0400000014-2016年龙华(
浮动幅度,基 高保)字26号《最高额保
准利率为每 证合同》,担保人励建炬
中国工 自实际提
合同编号: 笔借款提款 ;编号0400000014-2016年
商银行 款 日 起 12
0400000014 日前一工作 龙华(高保)字27号《最
本 公 股份有 2,000 个月(实
2 -2016年(龙 日全国银行 高额保证合同》,担保人
司 限公司 万元 际提款日
华)字0090 间拆借中心 科 达 利 精 密 ; 编 号
深圳龙 为 10 月 28
号 公布的一年 0400000014-2016年龙华(
华支行 日)
期LPR,浮动 高保)字28号《最高额保
幅度为上浮 证合同》,担保人上海科
5% 达 利 ; 编 号
0400000014-2016年龙华(
高保)字29号《最高额保
证合同》,担保人陕西科
达利
合同编号2016年深宝安综
中国民
额字第041-1号《最高额担
生银行 自 2016 年
2016年深宝 保合同》,担保人励建立
本 公 股份有 3,000 11 月 30 日
3 安综贷字第 年利率5.22% ;合同编号2016年深宝安
司 限公司 万元 至 2017 年
029号 综额字第041-2号《最高额
深圳分 11月30日
担保合同》,担保人励建


陕西科达利提供最高额保
证(合同编号:兴银深龙
华授信保证字(2016)第
002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兴业银
》);励建立提供最高额
行股份 兴银深龙华 自 2016 年
111,9 根 据 LPR1 年 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
本 公 有限公 流借字( 8 月 23 日
4 04,47 期基准利率 龙华授信保证字(2016)
司 司深圳 2016 ) 第 至 2017 年
8元 加1.1%确定 第0028A号《最高额保证合
龙华支 0037号 7月20日
同》);励建炬提供最高

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
深龙华授信保证字(2016
)第0028B号《最高额保证
合同》)
兴业银 兴银深龙华 8,095 自 2016 年 根 据 LPR1 年 陕西科达利提供最高额保
本公
5 行股份 流借字( ,522 7 月 22 日 期基准利率 证(合同编号:兴银深龙

有限公 2016 ) 第 元 至 2017 年 加1.1%确定 华授信保证字(2016)第
1-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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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借款 贷款银
合同编号 金额 借款期限 年利率 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号 人 行
司深圳 0031号 7月20日 002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龙华支 》);励建立提供最高额
行 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
龙华授信保证字(2016)
第0028A号《最高额保证合
同》);励建炬提供最高
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
深龙华授信保证字(2016
)第0028B号《最高额保证
合同》)
励建立、励建炬、陕西科
兴业银 达利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行股份 兴银深龙华 2016 年 11 ,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根 据 LPR1 年
本 公 有限公 流借字( 4,000 月2日至 保书(合同编号:兴银深
6 期基准利率
司 司深圳 2016 ) 第 万元 2017 年 7 龙华授信(保证)字(2015
加1.1%确定
龙华支 0047号 月20日 )第0039号及兴银深龙华
行 授信(保证)字(2015)
第0039A号)
陕西科达利提供最高额保
证(合同编号:2016圳中
银深额保字第0000608D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科达利提供最高额保
证(合同编号:2016圳中
实际提款日
银深额保字第0000608C号
前一个工作
中国银 自实际提 《最高额保证合同》);
日全国银行
行股份 款 日 起 12 惠州科达利提供最高额保
2016圳中银 间同业拆借
本 公 有限公 3,000 个月(实 证(合同编号:2016圳中
7 深借字第 中心发布的
司 司深圳 万元 际提款日 银深额保字第0000608E号
0078号 贷款基础利
深南支 为 9 月 28 《最高额保证合同》);
率报价平均
行 日) 励建立提供最高额保证(
利 率 加 92 基
合同编号:2016圳中银深

额保字第0000608A号《最
高额保证合同》);励建
炬提供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2016圳中银深额保
字第0000608B号《最高额
保证合同》)
3、抵押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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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抵押合同名称 抵押 抵押 借款 借款利 借款期 借款 保证合
抵押物
号 /编号 权人 人 人 率 限 金额 同
P/3772/15-B2 信用证
(A)《机器设 :日元 励建立
平息利
备抵押贷款合 星 展 20,075 、励建
率:借款
同》 银 行 万元 炬出具
利率应 借款期
P/3772/15-B2 ( 中 分期付 承担不
旭精机多工 按平息 限为自
(C)-1《机器 国)有 本 公 本 公 款贷款 可撤销
1 位板材成型 每年 实际放
设备抵押贷款 限 公 司 司 :美元 连带保
机械压力机 3.5%(实 款之日
变更合同》 司 深 134.7 证责任
际年利 起3年
P/3772/15-B2 圳 分 万元或 的《保
率:6.6%
(C)-2《银行 行 其等值 证合同
)收取
信贷补充和修 的人民 》
改安排》 币
(五)其他重大合同
1、2016 年 4 月 22 日,发行人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新
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项目总投资约 20 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实施。协议还就设立项目公司的事宜、项目用地
安排、设备投资计划、厂房建设计划、人才引进规划等条款作出了原则性的约定。
2 、 2016 年 8 月 25 日 , 江 苏 科 达 利 与 潥 阳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签 订 编 号 为
3204812016CR0145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补充合同》,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 3204812016151,宗地面积为 213596 平方米,宗
地坐落于泓盛路东侧、城北大道北侧。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人同意在 2016 年 9
月 5 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发行人。此项宗地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62,800,000 元,每平方
米人民币 294.013 元。合同就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抵押,土地用途、土地交付、土地证登记发证、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保证金及项目批
复,期限届满,违约责任等条款作出了约定。
3、2016 年 8 月 25 日,江苏科达利与溧阳城建集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
程为厂房车间三、车间四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合同就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承包
人及监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材料与设备、竣工结算、违约责任等条款作出了约定。合同
价款为 4,650 万元人民币。
4、2016 年 12 月 16 日,惠州科达利与汕头市华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广东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为新能源汽车结构件综合楼及厂房,合同就工期、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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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材料与设备、竣工结算、违约责任等条款作出
了约定。合同价款为 84,870,975.38 元人民币。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本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16年末,本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截至 2016 年末,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重大
诉讼和仲裁事项,亦未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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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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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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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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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____(签名)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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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年 月 日
1-1-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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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
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年 月 日
1-1-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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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
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年 月 日
1-1-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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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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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
上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1、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各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三、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查询,到
本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1、发行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三层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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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阅网址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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