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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米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2-14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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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
站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 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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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童永胜及其配偶王萍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李升付、张志、YUN GAO(高云)、王晓蓉、陈养德、严钦彬、
王涛、桂成才、代新社、方旺林、蓝裕民、詹星、王勇峰、谢伟佳、李伟、高军、
陈杰、邱鹏飞、周满枝、林德福、赵英军、官继红、李顺才、陈利强、丰学义、
管晶晶、徐进、唐玲、朱明军、吴清平、冉洪江、祖志立、金成英、陈小敏、黄
小丽、张晓、刘勇、胡新星、刘战锋、刘小波、赵林、付芝琼、周律律、孟祥光、
朱灿辉、张尚宇、陈柱春、赵万栋、韩龙飞、闵阳、汪红英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4 个月内转让
的前述所持股份不超过该部分股份的 50%。
本公司股东复星创泓、金石投资、金陵华软、华轩投资、邢世平、王长颖和
戴婷婷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其所持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果其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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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如其因上述减持获得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其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
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安排
(一)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麦格米特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后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案》以及《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后,公司将依照如下原则执行股利分配:
1、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
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
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
股票分红的具体条件为: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
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
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相适用,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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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3、现金分红比例
(1)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
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若有外部监事,外部监
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
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
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热线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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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修改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
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召开前单独
发表明确意见。
(3)监事会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并作出决议,若有外部监事,
外部监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4)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或者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中小板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在扣除上市前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拟分配利润后,由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
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通过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
董事、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
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
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
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发行人承诺:若条件成就,其将在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具体的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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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
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
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回购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的 20%;
(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0%;
(5)公司按上述条件实施回购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回购情形的,在该
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回购义务。
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
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增持
本公司控股股东童永胜承诺:若条件成就,其将在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
增持计划并公告,并将在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
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增持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已实施完成回购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4)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
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15%;
(5)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
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
(6)本人按上述条件实施增持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增持情形的,在该
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回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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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如果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
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未能履行该承诺,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付
的分红代其履行上述增持义务,扣减金额不超过该承诺增持金额上限规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条件成就,其将在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并将在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
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需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
(1)公司已实施完成回购公众股措施且控股股东已实施完成增持股份措施
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4)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
或津贴总和的 15%;
(5)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
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 30%;
(6)实施前次增持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增持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
再履行增持义务。
如果公司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未能履行该承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
权扣减应向其支付的薪酬或津贴代其履行上述增持义务,扣减金额不超过该承诺
增持金额上限规定。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敦促并确保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预案方面
的相应承诺要求。
四、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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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果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
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的程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果未能履行该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承诺:如果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
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其将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依法购回已
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其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果未能履行该承诺,将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
让所得将全部用于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付的分红代其履
行上述承诺,直至其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
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的除外。如果未能履行该承诺,将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
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付的薪酬或津贴代其履行上述
承诺,直至其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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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华林证券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华林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华林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华林证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
外。赔偿范围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和由此产生的佣金、印花税等交易费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及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监管部门认定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
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
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
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麦格米特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童永胜、王萍、李升付、张志承诺:
“1、如果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
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2、如果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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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复星创泓
复星创泓承诺:
“1、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己做出
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
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减
持最多 100%公司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本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即期回报会被摊薄,为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提升资金
回报。
2、公司将增大对主营业务的投入,努力提升销售收入,增加即期净利润,
缓解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投项目的建设与风控管理,科学有效的运用募集资金,确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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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顺利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自有产能,更好地满足高端客户
对产品品质的要求,增强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4、严格执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本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八、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事项
(一)平板电视电源收入下降的风险
平板电视电源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24,306.48
万元、22,002.67 万元和 28,571.6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40.64%、27.35%和
24.86%,报告期内,平板电视电源收入存在下降情形。
公司平板电视电源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平板电视行业的发展导致低功
率平板电视电源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下降,公司进行策略调整,收缩了低毛利平板
电视电源产品业务;二是平板电视集成板卡的出现对中低功率电视电源产品产生
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逐步将电视电源产品向大尺寸、智能电视等高功率
产品切换,以弥补平板电视电源产品整体收入的下滑;同时发行人变频家电功率
转换器、智能卫浴、通信和医疗电源、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数字化焊机等产品
增长迅速,弥补了平板电视电源收入的下降,报告期内整体收入仍实现快速增长。
但若高功率产品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平板电视电源业务的收入仍然存在下滑的风
险。
1-2-11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期末净额分别为 18,948.63 万元、
24,520.01 万元和 30,863.16 万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定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普通应收账款按账龄提取了坏账准备,并对
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报告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
账款占比 90%以上,应收账款期限结构较为合理。但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实
施高效管理,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三)部分产品存在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
2013 年以前,公司产品以平板电视电源为主,经过数年的产品布局和高强
度的研发投入,到 2014 年,公司已基本形成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和工
业自动化产品三大产品系列,培育了变频空调功率转换器、变频微波炉功率转换
器、智能卫浴、医疗设备电源、通信设备电源等多种快速增长的新产品,产品结
构逐渐丰富。
但部分新产品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存在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如变频微波
炉功率转换器的主要客户为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由于新产品处于市场培育
期,因此有针对性地与大型客户合作有利于迅速扩大销量、提升产品档次,也有
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稳定性。虽然单个客户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小,并且目前公司与各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同时公司正逐步开拓其他客户,
但若出现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导致上述客户订单大幅下降,将在短期内导致上述
产品收入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与客户乐视致新相关的风险
2016 年 11 月,部分媒体报道,乐视存在“资金链断裂”等风险,发行人主
要客户之一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乐视网(300104.SZ)
子公司。虽然根据乐视网相关公告,资金问题主要存在于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投资
的其他业务,上市公司乐视网本身经营状况良好,且 2017 年 1 月乐视网公告了
乐视致新引入融资的相关情况,但若因上述情况未完全解决,导致乐视致新经营
异常,将对发行人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乐视致新的应收账款为 2,396.78 万元,
占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7.27%。虽然乐视致新历史回款情况较好,但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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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乐视致新经营异常,会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甚至因此导致坏账损失。
2、业务终止风险
2015 年和 2016 年,发行人对乐视致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885.62 万元和
5,840.22 万元,分别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的 2.32%和 5.06%,对乐视致新销售
的毛利占发行人 2015 年和 2016 年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2.31%和 3.38%。
虽然对乐视致新销售的收入和利润占比较小,且发行人是平板电视电源行业主要
的供应商,即使其他品牌替代乐视,发行人也有很大的机会成为其供应商,但假
设与乐视致新停止业务合作,会在短期内对发行人营业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具备较强的周期性特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期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发行人经营模
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发行人 2016 年已实现的经营业
绩及后续合同情况等因素,据公司预计,2017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区间为 24,480
万元至 26,5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至 30%,净利润区间为 2,111 万元至
2,26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至 4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区间为 1,140 万元至 1,2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6%至 40%。(前
述数据并非公司所作的盈利预测)。
1-2-1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4,450 万股,不低于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发行市盈率: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 】万股计算)
5.17 元/股(按经审计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除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13,322.51 万股计算)
【 】元/股(在经审计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的基础上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影响)
【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
发行市净率:
每股净资产确定)
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社会公众投
发行方式: 资者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
发行对象: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募集资金总额为【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额: 资金净额【 】万元。
总额 5,129.55 万元,其中:
保荐及承销费用 3,630.78 万元
审计费用 660.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296.5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80.00 万元
发行手续费 62.27 万元
1-2-1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Megmeet Electrical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3,225,147 元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29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10 年 9 月 9 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5 层 A、B、
C501-503、D、E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号码:(0755)8660 0637
传真号码:(0755)8660 0999
互联网网址:www.megmeet.com
电子信箱:irmeg@megmeet.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麦格米特系由麦格米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8 月 2
日,麦格米特有限股东会决议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8 月 16 日,
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麦格米特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 173,193,910.82 元,按 1:0.6986 的比例折为 12,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差额 52,193,910.82 元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
麦格米特于 2010 年 9 月 9 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10396473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麦格米特的发起人为原麦格米特有限的全体股东,即童永胜等 45 名自然人
和惠州 TCL 创投。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1-2-15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1 童永胜 43,589,300 36.02%
2 王萍 19,634,800 16.23%
3 惠州 TCL 创投 12,826,000 10.60%
4 李升付 10,515,400 8.69%
5 张志 9,420,400 7.79%
6 高云 4,679,700 3.87%
7 王晓蓉 3,858,800 3.19%
8 陈养德 3,730,800 3.08%
9 严钦彬 2,202,800 1.82%
10 王涛 2,000,000 1.65%
11 桂成才 2,000,000 1.65%
12 代新社 2,000,000 1.65%
13 方旺林 431,000 0.36%
14 蓝裕民 430,000 0.36%
15 詹星 320,100 0.26%
16 王勇峰 320,000 0.26%
17 谢伟佳 299,000 0.25%
18 李伟 281,000 0.23%
19 邱鹏飞 216,000 0.18%
20 周满枝 215,000 0.18%
21 林德福 173,000 0.14%
22 阳中华 173,000 0.14%
23 袁双全 172,000 0.14%
24 官继红 110,000 0.09%
25 李顺才 110,000 0.09%
26 丰学义 88,000 0.07%
27 管晶晶 88,000 0.07%
28 徐进 88,000 0.07%
29 唐玲 88,000 0.07%
1-2-16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30 朱明军 86,000 0.07%
31 吴清平 66,000 0.05%
32 冉洪江 66,000 0.05%
33 祖志立 66,000 0.05%
34 金成英 66,000 0.05%
35 陈小敏 66,000 0.05%
36 黄小丽 66,000 0.05%
37 张晓 66,000 0.05%
38 胡新星 44,000 0.04%
39 刘战锋 44,000 0.04%
40 刘小波 44,000 0.04%
41 赵林 44,000 0.04%
42 付芝琼 43,900 0.04%
43 周律律 43,000 0.04%
44 孟祥光 43,000 0.04%
45 朱灿辉 43,000 0.04%
46 张尚宇 43,000 0.04%
合计 121,000,000 100.00%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3,322.5147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450.00 万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 童永胜 44,334,300 33.28% 44,334,300 24.95%
2 王萍 19,634,800 14.74% 19,634,800 11.05%
3 复星创泓 10,897,354 8.18% 10,897,354 6.13%
1-2-17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4 李升付 10,515,400 7.89% 10,515,400 5.92%
5 张志 9,420,400 7.07% 9,420,400 5.30%
6 金石投资 6,145,124 4.61% 6,145,124 3.46%
7 高云 4,679,700 3.51% 4,679,700 2.63%
8 华轩投资 4,096,749 3.08% 4,096,749 2.31%
9 王晓蓉 3,858,800 2.90% 3,858,800 2.17%
10 陈养德 3,730,800 2.80% 3,730,800 2.10%
11 严钦彬 2,202,800 1.65% 2,202,800 1.24%
12 金陵华软 2,048,375 1.54% 2,048,375 1.15%
13 王涛 2,000,000 1.50% 2,000,000 1.13%
14 桂成才 2,000,000 1.50% 2,000,000 1.13%
15 代新社 2,000,000 1.50% 2,000,000 1.13%
16 方旺林 431,000 0.32% 431,000 0.24%
17 蓝裕民 430,000 0.32% 430,000 0.24%
18 詹星 320,100 0.24% 320,100 0.18%
19 王勇峰 320,000 0.24% 320,000 0.18%
20 谢伟佳 299,000 0.22% 299,000 0.17%
21 李伟 281,000 0.21% 281,000 0.16%
22 邢世平 229,418 0.17% 229,418 0.13%
23 王长颖 229,418 0.17% 229,418 0.13%
24 高军 220,000 0.17% 220,000 0.12%
25 陈杰 220,000 0.17% 220,000 0.12%
26 邱鹏飞 216,000 0.16% 216,000 0.12%
27 周满枝 215,000 0.16% 215,000 0.12%
28 林德福 173,000 0.13% 173,000 0.10%
29 赵英军 120,000 0.09% 120,000 0.07%
30 戴婷婷 114,709 0.09% 114,709 0.06%
31 官继红 110,000 0.08% 110,000 0.06%
1-2-18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32 李顺才 110,000 0.08% 110,000 0.06%
33 陈利强 100,000 0.08% 100,000 0.06%
34 丰学义 88,000 0.07% 88,000 0.05%
35 管晶晶 88,000 0.07% 88,000 0.05%
36 徐进 88,000 0.07% 88,000 0.05%
37 唐玲 88,000 0.07% 88,000 0.05%
38 朱明军 86,000 0.06% 86,000 0.05%
39 吴清平 66,000 0.05% 66,000 0.04%
40 冉洪江 66,000 0.05% 66,000 0.04%
41 祖志立 66,000 0.05% 66,000 0.04%
42 金成英 66,000 0.05% 66,000 0.04%
43 陈小敏 66,000 0.05% 66,000 0.04%
44 黄小丽 66,000 0.05% 66,000 0.04%
45 张晓 66,000 0.05% 66,000 0.04%
46 刘勇 50,000 0.04% 50,000 0.03%
47 胡新星 44,000 0.03% 44,000 0.02%
48 刘战锋 44,000 0.03% 44,000 0.02%
49 刘小波 44,000 0.03% 44,000 0.02%
50 赵林 44,000 0.03% 44,000 0.02%
51 付芝琼 43,900 0.03% 43,900 0.02%
52 周律律 43,000 0.03% 43,000 0.02%
53 孟祥光 43,000 0.03% 43,000 0.02%
54 朱灿辉 43,000 0.03% 43,000 0.02%
55 张尚宇 43,000 0.03% 43,000 0.02%
56 陈柱春 40,000 0.03% 40,000 0.02%
57 赵万栋 40,000 0.03% 40,000 0.02%
58 韩龙飞 40,000 0.03% 40,000 0.02%
59 闵阳 30,000 0.02% 30,000 0.02%
1-2-19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60 汪红英 30,000 0.02% 30,000 0.02%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 44,500,000 25.04%
合 计 133,225,147 100% 177,725,147 1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
1、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童永胜 44,334,300 33.28%
2 王萍 19,634,800 14.74%
3 复星创泓 10,897,354 8.18%
4 李升付 10,515,400 7.89%
5 张志 9,420,400 7.07%
6 金石投资 6,145,124 4.61%
7 高云 4,679,700 3.51%
8 华轩投资 4,096,749 3.08%
9 王晓蓉 3,858,800 2.90%
10 陈养德 3,730,800 2.80%
合计 117,313,427 88.06%
2、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股)
1 童永胜 44,334,300
2 王萍 19,634,800
3 李升付 10,515,400
4 张志 9,420,400
5 高云 4,679,700
6 王晓蓉 3,858,800
7 陈养德 3,730,800
1-2-20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股)
8 严钦彬 2,202,800
9 王涛 2,000,000
10 桂成才 2,000,000
11 代新社 2,000,000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共有 60 名股东。其中,童永胜与王萍系夫妻关系,分
别持有本公司 33.28%和 14.74%的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国内知名的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和工业自动化产品供应商,
依托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技术平台,公司研制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电视、变频
家电、智能卫浴、医疗、通信、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等众多行
业,并不断在新领域渗透和拓展。
公司作为自主创新的科技型企业,拥有有效使用的专利 200 余项。经过数年
的积累,公司成功构建了功率变换硬件技术平台、数字化电源控制技术平台和系
统控制与通讯软件技术平台三大核心技术平台,并通过上述平台的不断交叉应用
及技术延伸,完成了在智能家电领域、工业电源领域和工业自动化领域的多样化
产品布局,建立了跨领域的生产经营模式,也为公司建立了向相关新产品快速拓
展的技术基础和研发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竞争情况及行业地位
1、智能家电电控产品细分行业
各类家电产品经过多年普及之后,伴随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品质
生活的不断追求,消费者的消费体验要求已经逐渐从单纯的功能性需求向便利
性、舒适性和节能环保需求转变,从而使家电产品向智能化、高端化方向升级。
智能家电电控产品融合了功率变换、逻辑控制以及变频控制技术,是家用电器实
现智能化的核心部件。
1-2-21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工业电源细分行业
工业设备具有工况要求高、作业环境恶劣和作业环境差异大的特点,对主要
部件工业电源的生产和设计要求较高。工业设备厂商的普遍做法是将电源的设计
和生产外包,由专业的电源供应商供应,此举一方面可以满足型号的多样化,另
一方面可以降低成本。
近年来我国工业企业产业升级、新兴行业需求增长以及国家政策扶持等因素
对我国工业类定制电源市场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中国电源协会研究
报告显示,2009 年以来我国工业类定制电源市场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已基本摆
脱欧债金融危机的影响,预计到 2016 年市场产值将达到 1,056.30 亿元,复合增
长率为 11.13%。
3、工业自动化产品细分行业
工业自动化是指机器设备或生产过程在不需要人工直接干预或较少干预的
情况下,按预期的目标实现测量、操纵等信息处理和过程控制的统称。工业自动
化作为能够实现自动化生产过程的方法和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电力、建
筑、交通运输、信息技术、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其技术水平的高低已成为衡
量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标志。根据《自动化与仪器仪表》
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 年全球工业自动化设备市场规模为 1,730 亿美元,与 2012
年相比增长了 3.4%,预计到 2017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2,250 亿美元。
4、行业地位
在智能家电电控产品领域,公司在大尺寸平板电视电源和智能电视电源领域
继续保持竞争优势,目前已经成为智能化程度较高的乐视电视和小米电视的重要
电源供应商,同时公司凭借着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变频家电功率转换器等产品
已成功应用于格兰仕变频微波炉、惠而浦变频空调、新科变频空调、美标智能卫
浴等品牌产品。
在工业电源领域,由于涉及的行业极较为分散,各个电源厂家的市场定位不
尽一致,因此行业竞争较为分散。目前公司已与飞利浦、魏德米勒、西门子等国
际知名电气企业展开了合作,体现了一定的市场地位。
在工业自动化领域,公司销售的电机驱动器(低压)和 PLC 产品市场呈现
国际、国内厂商共同竞争的市场格局,国际厂商拥有较强的品牌优势。与国际厂
1-2-22
招股意向书摘要
商的产品相比,公司产品具有价格优势;与国内产品相比,公司工业自动化产品
技术较为成熟,具有较强的产品竞争力。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
公设备、模具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 20,755.75
万元,成新率为 76.25%,使用状态良好。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两处土地使用权,并已
依法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
2、注册商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商标 32 个。
3、专利技术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有效使用的专利 297 个。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童永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
童永胜持有本公司 33.28%的股份,其配偶王萍持有本公司 14.74%的股份,两人
合计持有本公司 48.02%的股份。童永胜目前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童永胜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
公司,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童永胜及其配偶王萍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童永胜,童永胜持有本公司 33.28%的股份,
1-2-23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配偶王萍持有本公司 14.74%的股份,两人合并持有本公司 48.02%的股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童永胜、王萍不
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
3、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
(1)5%以上的其他股东
除控股股东及其配偶外,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为:复星创泓持有公
司 8.18%股份,李升付持有公司 7.89%股份,张志持有公司 7.07%股份。
(2)5%以上自然人股东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李升付、张志仅在本公司任职,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童永胜、张志、王长颖、张波、王玉
涛、王勇峰、刘健、毛栋材、王涛、沈楚春。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童永胜、张志、王勇峰、毛栋材、王
涛和沈楚春均仅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参股公司任职,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王长颖、张波、王玉涛和刘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的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被投资单位名称 权益比例
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917%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0.0400%
王长颖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0.0937%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3360%
北京睿至大数据有限公司 0.0160%
北京东方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000%
刘健
北京云鼎天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00%
1-2-24
招股意向书摘要
北京天盛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040%
嘉洋天成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0.0000%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 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司关联关系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 教授 无关联关系
张 波
中国泰坦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无关联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副教授 无关联关系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王玉涛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股东复
星创泓的普通合
伙人西藏复星投
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裁
资管理有限公司
属同一最终控制
方控制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王长颖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杭州点望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本公司股东复星
健康控股事业部副总 创泓的普通合伙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裁/食品饮料事业部 人西藏复星投资
总经理 管理有限公司的
间接股东
北京康尔健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刘 健 北京赛迪时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山东世纪天鸿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1-2-25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 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司关联关系
北京东方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无关联关系
北京云鼎天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无关联关系
5、其他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6、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
发行人共有 12 家控股子公司及 1 家参股公司。
7、过去十二个月内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的情况
许建平,于 2010 年 8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2016 年 10
月不再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肖幼美,于 2010 年 8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2016 年 10
月不再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陈菡,于 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2017 年 1 月不
再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许建平、肖幼美、陈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以及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8、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童永胜控制的其他公司为麦格米特(香港)。本公司于
2010 年 6 月设立香港菲斯克之后,麦格米特(香港)的原有经营业务逐步过渡
至香港菲斯克(后改名为香港麦格米特)。麦格米特(香港)逐步停止经营活动,
2012 年 1 月 4 日,麦格米特(香港)已注销完毕。
(三)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金额 占同类 金额 占同类 金额 占同类
(万元) 交易比例 (万元) 交易比例 (万元) 交易比例
怡和卫浴 - - 196.95 0.24% 601.70 1.01%
1-2-26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金额 占同类 金额 占同类 金额 占同类
(万元) 交易比例 (万元) 交易比例 (万元) 交易比例
沈阳晶格 49.02 0.04% 133.21 0.17% 808.00 1.35%
合计 49.02 0.04% 330.17 0.41% 1,409.70 2.36%
注:公司自 2015 年 5 月起将怡和卫浴的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公司与怡和卫浴的关
联交易是指将怡和卫浴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之前公司与怡和卫浴之间的交易。
发行人向怡和卫浴主要销售智能卫浴电控组件产品;向沈阳晶格主要销售工
业自动化相关产品,其下游主要为机床行业,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影响,
2015 年、2016 年发行人向沈阳晶格的销售规模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
(2)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沈阳晶格 398.84 704.48 726.62
应收账款
怡和卫浴 合并抵销 合并抵销 152.75
报告期内,公司在正常的商业往来中于报告期各期末与关联方形成了一定的
应收账款余额,金额较小。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姓 名 职 位 任期至
童永胜 董事长、总经理 2019 年 10 月
张 志 董事、副总经理 2019 年 10 月
王长颖 董事 2019 年 10 月
张波 独立董事 2019 年 10 月
王玉涛 独立董事 2019 年 10 月
(二)监事
1-2-27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 名 职 位 任期至
王勇峰 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10 月
刘 健 监事 2019 年 10 月
毛栋材 监事 2019 年 10 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
姓 名 职 位 任期至
童永胜 总经理 2019 年 10 月
张 志 副总经理 2019 年 10 月
王 涛 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10 月
沈楚春 首席技术官 2019 年 10 月
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童永胜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10319641213****,
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王大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童永胜
持有本公司 33.28%股权。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3,611,407.59 53,801,207.20 50,578,950.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5,898,301.64 55,395,519.63 39,997,914.21
应收账款 308,631,584.79 245,200,101.29 189,486,348.44
预付款项 12,892,263.14 11,119,986.15 5,080,569.85
应收利息
1-2-28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096,877.47 12,108,576.98 12,532,848.88
存货 347,051,671.38 299,081,062.56 203,568,261.6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781.43 1,049,960.77 1,292,538.82
其他流动资产 177,064,065.21 123,444,860.37 120,364,214.16
流动资产合计 1,052,247,952.65 801,201,274.95 622,901,646.4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7,084,834.45
投资性房地产 34,115,972.48 35,013,243.44 35,910,514.40
固定资产 207,557,470.17 154,277,024.92 143,446,186.78
在建工程 12,007,332.77 32,893,972.77 8,537,523.2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1,422,830.68 32,420,887.43 33,567,960.97
开发支出
商誉 15,711,269.81 15,711,269.81
长期待摊费用 19,822,206.30 2,865,002.64 5,304,353.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43,049.87 17,285,860.62 11,366,409.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400,597.22 37,985,814.13 34,841,487.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9,880,729.30 328,653,075.76 290,259,270.50
资产总计 1,442,128,681.95 1,129,854,350.71 913,160,916.97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1,000,000.00 20,000,000.00 15,000,000.00
1-2-29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9,389,256.96 103,087,164.51 72,624,465.31
应付账款 363,352,843.89 305,375,767.67 227,441,238.59
预收款项 15,296,543.37 10,205,151.97 7,382,254.18
应付职工薪酬 40,645,013.33 31,491,505.24 17,236,968.89
应交税费 9,878,322.06 7,097,674.79 7,145,216.6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197,173.04 5,649,008.16 4,433,489.4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18,759,152.65 482,906,272.34 351,263,633.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7,837,639.37 5,869,163.82 4,702,151.76
递延收益 21,923,758.94 26,592,530.04 17,608,197.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0,540.88 220,596.8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941,939.19 32,682,290.75 22,310,349.19
负债合计 678,701,091.84 515,588,563.09 373,573,982.31
所有者权益:
1-2-30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本 133,225,147.00 133,225,147.00 133,225,14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4,475,403.10 145,400,802.26 145,400,802.2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462,885.88 139,993.09 -116,312.2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838,632.74 30,305,562.23 24,595,393.04
未分配利润 377,349,302.13 271,205,497.20 220,336,275.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689,351,370.85 580,277,001.78 523,441,305.10

少数股东权益 74,076,219.26 33,988,785.84 16,145,629.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3,427,590.11 614,265,787.62 539,586,934.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42,128,681.95 1,129,854,350.71 913,160,916.9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54,188,251.79 812,945,438.56 634,517,421.31
减:营业成本 764,448,117.13 577,080,694.70 472,984,178.11
营业税金及附加 5,970,635.60 4,472,864.78 2,794,772.66
销售费用 67,493,923.73 47,489,031.70 29,758,457.03
管理费用 155,515,683.40 118,462,386.49 93,815,032.15
财务费用 7,045,168.36 2,932,867.72 632,706.03
资产减值损失 4,569,138.51 7,787,295.51 4,060,344.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550,827.75 8,191,941.68 6,700,669.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16,358.36 64,254.8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5,696,412.81 62,912,239.34 37,172,600.22
加:营业外收入 16,881,820.71 5,784,021.63 3,907,528.54
1-2-31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77,612.84 122,296.97 5,235.00
减:营业外支出 675,387.82 927,875.06 221,434.9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12,987.82 751,493.16 52,382.5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1,902,845.70 67,768,385.91 40,858,693.86
减:所得税费用 21,096,875.47 2,682,541.22 497,300.5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0,805,970.23 65,085,844.69 40,361,393.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676,875.44 56,579,391.37 37,686,868.21
少数股东损益 41,129,094.79 8,506,453.32 2,674,525.1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55,832.26 275,718.55 12,306.4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322,892.79 256,305.31 11,394.35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322,892.79 256,305.31 11,394.35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22,892.79 256,305.31 11,394.35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32,939.47 19,413.24 912.07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额以“-”
151,161,802.49 65,361,563.24 40,373,699.74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9,999,768.23 56,835,696.68 37,698,262.5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1,162,034.26 8,525,866.56 2,675,437.18
1-2-32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232 0.4247 0.282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232 0.4247 0.282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42,245,607.85 663,929,169.49 512,536,867.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536,529.54 21,600,266.71 8,959,456.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85,389.01 7,271,805.17 3,091,917.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0,367,526.40 692,801,241.37 524,588,241.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72,590,643.47 419,565,425.56 413,951,404.1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5,501,080.85 152,137,846.24 131,006,369.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848,707.62 53,114,777.11 24,692,974.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832,276.26 54,057,597.21 47,733,222.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8,772,708.20 678,875,646.12 617,383,970.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594,818.20 13,925,595.25 -92,795,728.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78,570,000.00 538,330,000.00 570,29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550,966.19 4,610,109.13 6,636,414.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31,100.00 218,028.03 19,908,463.04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57,397.94 1,2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5,252,066.19 556,515,535.10 598,034,877.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72,405,259.61 36,902,078.43 12,428,693.65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22,340,000.00 535,770,000.00 529,79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3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94,745,259.61 572,672,078.43 542,218,693.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493,193.42 -16,156,543.33 55,816,183.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1,000,000.00 20,000,000.00 1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000,000.00 20,000,000.00 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4,650,666.67 1,781,100.00 2,770,6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980,000.00 2,450,000.00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650,666.67 16,781,100.00 2,770,6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349,333.33 3,218,900.00 12,229,4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389,669.28 -545,724.15 -322,892.23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840,627.39 442,227.77 -25,073,037.3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770,780.20 45,328,552.43 70,401,589.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611,407.59 45,770,780.20 45,328,552.43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435,374.98 -629,196.19 8,765,306.42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的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12,529,235.90 5,305,815.07 3,551,383.48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
1-2-34
招股意向书摘要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550,827.75 4,610,109.13 6,636,414.34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
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079,384.21 -153,956.92 181,857.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665,474.19
小计 19,724,072.88 11,798,245.28 19,134,961.97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3,064,797.10 1,519,915.41 2,936,255.55
表示)
1-2-35
招股意向书摘要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6,659,275.78 10,278,329.87 16,198,706.4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77,233.30 1,528,345.16 762,647.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582,042.48 8,749,984.71 15,436,058.99
(三)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70 1.66 1.77
速动比率 1.14 1.04 1.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2.41% 31.70% 39.68%
每股净资产(元) 5.17 4.36 3.93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61% 0.85% 1.07%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90 3.50 3.42
存货周转率(次) 2.34 2.27 2.4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0,407.40 9,268.29 6,201.70
利息保障倍数 37.96 85.59 128.4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54 0.10 -0.7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8 0.00 -0.19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4 年度 7.47 0.2829 0.282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5 年度 10.25 0.4247 0.4247
东的净利润
2016 年度 17.27 0.8232 0.8232
2014 年度 4.41 0.1670 0.16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5 年度 8.67 0.3590 0.3590
东的净利润
2016 年度 14.82 0.7063 0.7063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
1-2-36
招股意向书摘要
(1)资产构成及财务状况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规模与构成如下表所示: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资产 105,224.80 72.96 80,120.13 70.91 62,290.16 68.21
非流动资产 38,988.07 27.04 32,865.31 29.09 29,025.93 31.79
资产总计 144,212.87 100.00 112,985.44 100.00 91,316.0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91,316.09 万元、
112,985.44 万元和 144,212.87 万元,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资产规模较上期末
分别增长 23.73%和 27.64%。公司总资产规模增长主要源于公司利润的积累,伴
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丰富和自主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增加了存货和固定资产的
投资,同时应收账款随着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从而带动了总资产的增长;2015
年 4 月,公司控股怡和卫浴,将怡和卫浴纳入合并范围,2015 年末总资产增长
较快;2016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随着收入增长而增加 6,343.15 万元,同时通过
子公司思科韦尔购买生产用土地房产共计 5,206.39 万元,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
增长 27.64%。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21%、70.91%
和72.96%,且占比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丰富,由报
告期初的以平板电视电源为主,发展为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工业自动
化产品等多方向、多系列的产品结构。随着销售收入和产品类别的增加,应收账
款和存货余额逐年增长,导致流动资产增长较快,占比逐年上升。
(2)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本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70 1.66 1.77
速动比率 1.14 1.04 1.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2.41% 31.70% 39.68%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0,407.40 9,268.29 6,2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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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利息保障倍数 37.96 85.59 128.44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二、主要财务指标(一)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7、1.66和1.70,速动比率分别为1.19、
1.04和1.14,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2015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下降较快,主要原因是2015年株洲电气的经营模式从为母公司受托加工改为自主
采购原材料并向母公司销售产品,相应地,其采购模式也逐步转变为直接向外部
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公司境内采购逐步向株洲电气转移,导致母公司应付账款大
幅减少,由2014年末的22,305.59万元下降至2015年末的9,042.86万元和2016年末
的6,607.00万元,负债的减少导致2015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2016年末,
母公司短期借款增加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有所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6,201.70万元、9,268.29万元和
20,407.40万元,2015年和2016年,受益于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工业自
动化等多个产品收入的增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较上年增长49.45%和
120.19%。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银行借款且金额较低,利息保障倍数较高,财务风险较
低。
2、盈利能力
(1)营业收入的构成分析
①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114,915.02 99.56 80,453.51 98.97 59,810.88 94.26
其他业务收入 503.80 0.44 841.03 1.03 3,640.86 5.74
营业收入 115,418.83 100.00 81,294.54 100.00 63,451.7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0%以上,公司主营业
1-2-38
招股意向书摘要
务突出。报告期内各期,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3,640.86 万元、841.03 万元和 503.80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向客户提供的研发服务取得的收入、房屋租赁收入及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等,2014 年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出
售原已出租的深圳福田保税区投资性房地产取得其他业务收入 2,937.68 万元。
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智能家电电控产品 54,016.91 47.01 37,768.23 46.94 31,704.34 53.01
平板电视电源 28,571.60 24.86 22,002.67 27.35 24,306.48 40.64
变频家电功率转换器 9,761.01 8.49 9,299.67 11.56 5,711.41 9.55
智能卫浴整机 14,731.19 12.82 5,449.15 6.77 - -
其他智能家电
953.11 0.83 1,016.74 1.26 1,686.45 2.82
电控产品
工业电源 35,876.03 31.22 27,958.01 34.75 17,097.46 28.59
医疗设备电源 8,735.34 7.60 8,155.91 10.14 5,222.59 8.73
通信设备电源 9,534.91 8.30 9,908.42 12.32 4,758.04 7.96
其他工业电源 17,605.77 15.32 9,893.68 12.30 7,116.84 11.90
工业自动化产品 25,022.09 21.77 14,727.27 18.31 11,009.08 18.41
合计 114,915.02 100.00 80,453.51 100.00 59,810.88 100.00
公司设立之初主要从事电视电源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和
电视机由传统电视逐步过渡到平板电视的市场契机,公司在平板电视电源的国内
市场占有率及品牌知名度一度达到行业领先地位。从 2007 年开始,公司提前布
局,依托自身强大的电力电子技术和控制技术研发平台,大力研发其他消费类、
工业电源及工业自动化产品,以及时把握消费类、工业电源等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同时渗透到高毛利、高附加值的工业自动化产品领域。到 2014 年,公司已基本
形成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和工业自动化产品三大产品系列,培育了变频
空调功率转换器、变频微波炉功率转换器、智能卫浴控制器及整机、医疗设备电
源、通信设备电源等多种快速增长的新产品,产品结构逐渐丰富。
2014年以来,受益于公司多年来的产品布局和持续高强度的研发投入,非平
1-2-39
招股意向书摘要
板电视电源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迅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迅速,同时,非平板
电视电源产品销售收入首度超过平板电视电源产品,使公司摆脱了对平板电视电
源单一产品的较大依赖,产品结构逐渐丰富。2015年,非平板电视电源产品持续
增长,变频家电功率转换器、通信设备电源、工业自动化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均大
幅增长,同时通过控股怡和卫浴,公司新增智能卫浴整机产品,公司多样化的产
品布局进一步显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4年增长34.51%。2016年,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较2015年增长42.83%。
(2)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
1,558.20 10.33 875.00 13.44 1,543.61 38.24
经常性损益净额
投资收益 655.08 4.34 819.19 12.59 670.07 16.60
少数股东损益 4,112.91 27.27 850.65 13.07 267.45 6.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9,409.48 62.39 4,782.94 73.49 2,225.08 55.13
的净利润
净利润 15,080.60 100.00 6,508.58 100.00 4,036.14 100.00
2014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当年出售福田
保税区自有投资性房地产,获得净收益 881.25 万元,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分别为 663.64 万元、461.01 万元和 655.08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公司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是公司惯常的现金管理方式,以安全性、流动性为主要考量,所购买的理
财产品主要为可随时赎回或短期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
据、货币市场基金等高信用级别的资产,本金损失风险小,在保证资金安全性、
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了临时闲置资金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净
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55.13%、73.49%和 62.39%,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随着产
品结构的不断完善,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增长 114.96%和 96.73%。
1-2-40
招股意向书摘要
3、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59.48 1,392.56 -9,279.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49.32 -1,615.65 5,581.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34.93 321.89 1,222.9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38.97 -54.57 -32.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84.06 44.22 -2,507.3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各项目变化的详细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4,224.56 66,392.92 51,253.69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53.65 2,160.03 895.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8.54 727.18 309.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036.75 69,280.12 52,458.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7,259.06 41,956.54 41,395.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550.11 15,213.78 13,100.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84.87 5,311.48 2,469.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83.23 5,405.76 4,773.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877.27 67,887.56 61,738.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59.48 1,392.56 -9,279.5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279.57 万元、1,392.56
万元和 7,159.48 万元。
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差异为 13,315.71 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 2013 年下半年及 2014 年上半年为新产品备货需要而进行的原材
料采购在 2014 年内到期付款,2014 年末应付账款、应付票据账面价值较 2013
1-2-41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末减少 4,017.74 万元;二是 2014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增长,2014 年
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较 2013 年末增加 3,343.95 万元。
201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差异为 5,116.02 万,
较 2014 年有所缩小。差异的主要原因:虽然向供应商付款少于采购额,2015 年
末应付账款、应付票据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增加 10,839.72 万元,但是随着营业
收入的增长,应收项目和存货也随之增长,2015 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面
价值较 2014 年末增加 7,111.14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增加 9,551.28 万
元。
2016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差异为 7,921.12 万元,
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同步增长,由于存
在账期和票据兑付期,现金形式的收款流入相对滞后;二是为与供应商长期互利
发展,发行人提高了向供应商付款的及时性,在采购额增长 24.90%的情况下,
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合计仅增长 15.74%。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581.62 万元、-1,615.65
万元和-10,949.32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
形,导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除上述情形外,投资
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株洲生产基地建设、设备购置、思科韦尔购买土地房产而支
付的现金;2014 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出售深圳福田保税区自有投
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现金;2015 年 4 月,公司收购怡和卫浴,合并导致的现金增
加超过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475.74 万
元;2016 年,发行人子公司思科韦尔在台州购买土地房产,支付 5,206.39 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22.94 万元、321.89
万元和 7,334.93 万元。2014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银行借款 1,500 万元;
2015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取得银行借款 2,000 万元,流出为偿还借款及子公司
现金分红和支付利息;2016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取得银行借款,流出为支付
利息和支付的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现金。
(五)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发行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载明的
1-2-42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利分配原则进行股利分配。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经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一)本次
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2-43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及依据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确定,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
况安排投资,具体用于: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拟投入
项目名称 备案部门 备案文号
号 总投资 募集资金
株洲基地二期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 株高招备
1 19,815.30 18,173.82
建设项目 开发区招商合作局 [2014]11 号
营销和服务平 深圳市南山区发展 深南山发改备案
2 7,795.00 7,795.00
台建设项目 和改革局 [2017]0008 号
3 补充营运资金 23,058.13 23,058.13
合 计 50,668.43 49,026.95
上述项目中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株洲电
气,其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
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内外部财务资源自筹解决。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本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下游市场持续增长促进本行业产品需求
1、智能家电电控产品的下游市场
公司智能家电电控产品的下游市场主要为平板电视市场、变频家电市场。
平板电视市场需求稳定增长。根据 Displaysearch 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全
球液晶电视出货量为 2.24 亿台,全球平板电视需求量巨大,且市场规模基本保
持稳定。同时大屏化、智能化、高清化和节能化已成为平板电视行业的发展趋势,
其对电源的要求与本公司产品的定位相符。
空调行业、微波炉、冰箱、热水器等家电行业的“变频化”趋势明显,公司
1-2-44
招股意向书摘要
已自主掌握了涉及变频领域的一系列核心技术,其变频空调功率转换器和变频微
波炉功率转换器将获得快速增长。
2、工业电源的下游市场
公司工业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医疗设备、通信设备、大功率 LED 照明与显
示设备等下游市场。对于医疗设备市场,根据 Markets and Markets 预测,随着全
球经济的发展,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以及健康意识和消费能力的提高,预计到 2017
年市场规模可达 8.67 亿美元左右,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6.2%。对于通信设备市场,
2013 年开始,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开始大规模对 4G 基站投资建设,
为通信设备市场的增长提供了充足的动力。对于 LED 照明及显示设备市场,根
据 LED 显示应用行业协会相关数据,2014 年度,全国 LED 显示应用行业市场
总额 302 亿元,比 2013 年度的 270 亿元增长了 11.85%,随着国内电子政务、公
众信息展示、场馆建设、展示宣传需求的不断发展,大功率 LED 市场的规模将
不断扩大。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4 年中国新能源
汽车累计生产 8.39 万辆,同比增长近 4 倍;2015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 34.05 万辆
和 33.11 万辆。
3、工业自动化产品的下游市场
公司在工业自动化领域主要专注于提供控制层中的 PLC 和驱动层中的电机
驱动器两类核心部件,以及数字化焊机和工业微波器两类工业自动化设备。根据
《自动化与仪器仪表》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 年全球工业自动化设备市场规模
为 1,730 亿美元,预计到 2017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2,250 亿美元。
(二)公司跨领域多样化的产品布局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平台,通过技术交叉应用及延伸,在智能家电领域及工业
领域完成了多样化产品布局,下游应用领域覆盖家电、消费电子、医疗、通讯、
电力、交通、智能家居、工业自动化、节能环保等行业。公司跨领域多样化的产
品布局可以根据下游市场的发展动向及时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充分满足不同国
家、不同层次客户对产品功能和价格的不同需求,不断为公司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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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平板电视电源收入下降的风险
平板电视电源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24,306.48
万元、22,002.67 万元和 28,571.6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40.64%、27.35%和
24.86%,报告期内,平板电视电源收入存在下降情形。
公司平板电视电源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平板电视行业的发展导致低功
率平板电视电源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下降,公司进行策略调整,收缩了低毛利平板
电视电源产品业务;二是平板电视集成板卡的出现对中低功率电视电源产品产生
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逐步将电视电源产品向大尺寸、智能电视等高功率
产品切换,以弥补平板电视电源产品整体收入的下滑;同时发行人变频家电功率
转换器、智能卫浴、通信和医疗电源、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数字化焊机等产品
增长迅速,弥补了平板电视电源收入的下降,报告期内整体收入仍实现快速增长。
但若高功率产品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平板电视电源业务的收入仍然存在下滑的风
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期末净额分别为 18,948.63 万元、
24,520.01 万元和 30,863.16 万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定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普通应收账款按账龄提取了坏账准备,并对
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报告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
账款占比 90%以上,应收账款期限结构较为合理。但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实
施高效管理,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三)部分产品存在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
2013 年以前,公司产品以平板电视电源为主,经过数年的产品布局和高强
度的研发投入,到 2014 年,公司已基本形成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和工
业自动化产品三大产品系列,培育了变频空调功率转换器、变频微波炉功率转换
器、智能卫浴、医疗设备电源、通信设备电源等多种快速增长的新产品,产品结
构逐渐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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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但部分新产品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存在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如变频微波
炉功率转换器的主要客户为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由于新产品处于市场培育
期,因此有针对性地与大型客户合作有利于迅速扩大销量、提升产品档次,也有
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稳定性。虽然单个客户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小,并且目前公司与各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同时公司正逐步开拓其他客户,
但若出现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导致上述客户订单大幅下降,将在短期内导致上述
产品收入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78%、28.88%和 33.75%,随着高
毛利率的工业电源等产品占比上升,毛利率整体呈上升趋势。虽然公司整体毛利
率有所上升,但部分年度有所下降,同时,平板电视电源、工业自动化等部分产
品毛利率在报告期内也有所波动。因此,若未来部分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或低
毛利率产品占比上升,将可能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
(五)技术更新风险
2012 年以来,因中低功率平板电视电源行业技术发展、集成板卡对中低功
率平板电视电源价格的影响,公司平板电视电源业务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导致该
产品报告期内收入、利润水平下降。依托电力电子和相关控制核心技术平台,公
司在各产品领域建立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同时通过多产品经营,公司逐步摆脱了
对单一产品的依赖。但倘若公司今后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并适时调整
新技术的研究方向,或竞争对手研制出了更为先进的产品,公司可能面临失去相
应产品市场份额的风险,对公司产品布局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规模较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56.83万元、29,908.11
万元和34,705.17万元。由于公司产品种类较多,且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深圳、株
洲两地生产,因此公司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原材料备货;同时,由于部分大客户要
求公司进行产品备货或要求的交货期较短,公司产成品和发出商品规模也较大。
虽然公司存货的销售订单覆盖比例较高,且电子元器件在不同产品中的通用性也
较好,同时,公司每月会对一定期间未领用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进行处理,对于
不良呆滞的原材料和较长时间未结算的发出商品,均全额计提跌价准备,但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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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户变更订单,或由于市场原因部分原材料价格下降,仍有可能导致发行人存在较
大的存货跌价风险。
(七)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失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电力电子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对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的
需求较大,因此核心技术人才和关键管理人员对本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核心人
才的流失将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了稳定核心技术人员、保护核心技术及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稳定,公司采取
了相应措施并进行积极、有效的管理,主要有:(1)建立股权激励机制,通过
持有公司股份并作出长期而严格的锁定承诺以保证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
员的稳定性,并使其具有为公司长期服务的动力;(2)创建良好的工作平台和
企业文化,积极为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施展能力
的平台,并建立了良好的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3)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
《保密协议》,保留采取司法救济的权利。通过以上三方面措施吸引并留住人才,
近年来,公司的核心人才流动率较低,人员较稳定。
人员的正常有序流动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但如果核心技术
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短期内大批流失,仍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产品质量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及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设计、
生产与销售,为客户提供电源解决方案,产品涵盖了消费电子、智能家电、医疗、
通信、信息技术、工业自动化等多个行业。公司所从事业务的技术含量较高,行
业的进入壁垒也相对提高,但同时也对公司生产、管理提出了更高难度的要求,
从而使公司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
随着行业内对产品不良率要求的提高,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管理,严
格把控从设计、采购、生产、调试、测试、检验到服务的各个环节,但若在上述
环节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风险,仍然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导致客
户流失、品牌受损。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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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组织实施中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
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
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虽然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方面经过缜密分析,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等发生变化而
引致的风险。
2、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本公司目前采取自主生产与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随着市场需求的持
续增长,以及下游高端客户在供应商认证中对规模和产能的严格要求,本公司面
临的产能瓶颈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亟需突破的环节之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全部达产后,将建成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
电源、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线,较公司目前产能增幅较大。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智
能家电电控产品国内外行业大客户的纵向拓展以及工业电源和工业自动化产品
的营销,以充分利用新增产能。
募投项目的建成对公司管理水平、销售能力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尽管公司
已拥有较为健全的营销网络,并对产能扩建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但如果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
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差,新增产能将存在一定的销售风险。同时,竞争对
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新的替代产品的出现、宏观经济
形势的变动等因素也会对新增产能的消化产生影响。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按照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测算,每年将新
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1,679.01万元,与公司2016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010.69万元
相比,增幅较大。以公司2016年的主营业务收入114,915.02万元和毛利率33.75%
计算,项目建成后,在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如公司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较2016年增加4,974.95万元(增长4.33%),增加的毛利即可消化因本项目新
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因此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但是如果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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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长而导致利
润下降的风险。
(十)房产租赁风险
发行人于 2009 年 8 月与深圳市紫光信息港有限公司签订《租赁意向书》、
发行人及子公司深圳驱动、深圳控制于 2011 年 4 月与深圳市紫光信息港有限公
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及《补充约定》,约定:①发行人、深圳驱动、深圳
控制租赁清华紫光科技园 5 层房产,共计 6,543.73 平方米;②上述租赁的第一期
的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4 月 11 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11 日止,租赁期届满后,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续租两期,每期五年。公
司于 2009 年和 2010 年预付三期租金合计 4,882.19 万元。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个租赁期到期,发行人及子公司深圳驱动、深圳控
制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分别与紫光信息港重新签署了第二期租赁合同,租赁期为
五年,租金为 1,609.76 万元,从预付租金中扣除。剩余预付的第三期租赁款为
1,701.94 万元。
如果由于非发行人的原因导致续租不能实际履行,则紫光信息港同意将发行
人已经预付的租金扣除实际已经发生的部分后,加算银行同期利息返还给发行
人,并且赔偿发行人所遭受的损失。但是,公司届时仍存在因紫光信息港支付能
力不足而产生呆账、坏账的风险。本公司已经投入的装修费用、搬迁费用也存在
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已经承诺:若发行人与紫光信息港达成的《租赁意
向书》中所载事项未能如预期的实现,由此导致发行人已经预付款产生坏账风险
或发行人可能产生的其他损失风险,其愿在毋须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该
等责任,使公司不受到该等损失的影响。
(十一)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税收优惠的金额分别为 2,004.98 万元、3,082.57 万元、
2,659.68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9.07%、45.49%、15.47%,主要
为出口货物退(免)税。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出口货物退(免)税额分别为 1,271.50 万元、1,965.21
万元和 833.61 万元,若公司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或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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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优惠政策取消,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深圳控制、深圳驱动、南京控制、南京驱动、怡
和卫浴、株洲微朗、株洲电气等公司享受或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或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报告期内所得税税率优惠金额分别为 281.21 万元、
456.90 万元和 686.00 万元。若公司未能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前及时重新申
请所得税税收优惠,或未来税收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公司所得税费用或将
有所增加,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十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童永胜,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童永胜直接持有本公司 33.28%的股份,其配偶王萍持有
公司 14.74%的股份。
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公司章程》规定了控股股东的
诚信义务,明确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制度等,建立了独立董事的监
督制约机制。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及其配偶王萍均出具了《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或者构成竞争的业务。但是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利用该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日常经营管理权或
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安排、财务及重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重大
影响,从而可能会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影响。
(十三)与客户乐视致新相关的风险
2016 年 11 月,部分媒体报道,乐视存在“资金链断裂”等风险,发行人主
要客户之一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乐视网(300104.SZ)
子公司。虽然根据乐视网相关公告,资金问题主要存在于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投资
的其他业务,上市公司乐视网本身经营状况良好,且 2017 年 1 月乐视网公告了
乐视致新引入融资的相关情况,但若因上述情况未完全解决,导致乐视致新经营
异常,将对发行人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乐视致新的应收账款为 2,396.78 万元,
占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7.27%。虽然乐视致新历史回款情况较好,但假设
乐视致新经营异常,会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甚至因此导致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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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2、业务终止风险
2015 年和 2016 年,发行人对乐视致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885.62 万元和
5,840.22 万元,分别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的 2.32%和 5.06%,对乐视致新销售
的毛利占发行人 2015 年和 2016 年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2.31%和 3.38%。
虽然对乐视致新销售的收入和利润占比较小,且发行人是平板电视电源行业主要
的供应商,即使其他品牌替代乐视,发行人也有很大的机会成为其供应商,但假
设与乐视致新停止业务合作,会在短期内对发行人营业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总股本为13,322.51万股,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为4,450.00万股,预计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7,772.51万股,增加33.40%。截至2016年12月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8,935.14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的股
份数量和所有者权益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需要在实施过程
中逐步体现,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会下降。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重大合同
发行人的重要合同主要包括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委托加工合
同》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以及《租赁合同》
等。此外,发行人还与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存在与浙江忆丰科技有限公司、余小建买卖合同纠纷案、河源青雅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与福建月兔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众信实业有
限公司及温州月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浙江天乐数码电器有限公司买
卖合同纠纷案、浙江万洁智能卫浴有限公司专利权纠纷案。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诉讼或
仲裁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以及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亦未发生本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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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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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1、发行人: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童永胜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
园 5 层 A、B、C501-503、D、E
电话: (0755)8660 0637
传真: (0755)8660 0999
联系人: 王涛
2、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立
住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 号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电话: 0755-82707777
传真: 0755-82707983
保荐代表人: 崔永新、朱文瑾
项目协办人: 陈坚
项目组成员: 钟昊、郭华军、李露、夏菁
3、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郭斌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电话: (010)6641 3377
传真: (010)6641 2855
经办律师: 徐莹、苏敦渊
4、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余强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电话: (0571)8887 9999
传真: (0571)8887 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章归鸿、符凤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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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5、验资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余强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电话: (0571)8887 9999
传真: (0571)8887 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章归鸿、符凤萍
6、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冬梅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区 707 室
电话: (010)8586 8816
传真: (010)8586 8385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陈松、李巨林
二、发行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时间: 2017 年 2 月 16 日至 2017 年 2 月 17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2 月 21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2 月 22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2 月 24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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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
所查询。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4: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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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摘要》之签署页)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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