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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美格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6-08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 5 号 A 幢、B 幢第一、二
层、第三层 A)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
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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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美
指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格智能
深圳市方格精密器件有限公司,2011 年 1 月前为深圳
方格有限、公司前身 指
市方格电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兆格投资 指 深圳市兆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凤凰投资 指 深圳市凤凰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
西安兆格、西安子公司 指

武汉方格、武汉子公司 指 武汉方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方格国际、香港子公司 指 方格国际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发
上海分公司 指
行人分公司
深圳市方格高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参
方格高科 指
股公司
可乐可 指 深圳市可乐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天诚控股 指 天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凤凰股份 指 深圳市凤凰股份合作公司
明成物业 指 深圳市明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IDC 指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
华为终端 指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或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
万利达 指 深圳万利达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TCL 指 惠州 TCL 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 指 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渴望通信 指 深圳市渴望通信有限公司
爱纳星 指 深圳市爱纳星科技有限公司
NCXX 指 NCXX Inc.
声达软件 指 声达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UT 斯达康 指 UT 斯达康(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贝尔 指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SAMART I-MOBILE 指 SAMART I-MOBILE PUBLIC COMPANY LIMITED
高通 指 高通 CDMA 技术亚太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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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商、东莞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君悦 指 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银信 指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
二、专业术语
CNC 指 数字控制机床,高精密度加工的生产工艺。
精密结构件生产工艺,通过喷射装备,将涂料分散成
喷涂 指
均匀而微细的雾滴,施涂于被涂物表面的涂装方法。
EDM 指 电火花加工
Bill of Material(物料清单),计算机可以识别的产品
BOM 指
结构数据文件。
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是用于替代现行 IPv4 的
IPv6 指
下一代 IP 协议,旨在解决 IPv4 下地址枯竭的问题
IOT(Internet of Things)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
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
物联网 指
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
理的一种网络。
以汽车为主体的物联网的简称,是指在车辆通过无线
通信技术或射频技术,实现车辆与信息网络平台之
车联网 指 间、车辆与车辆之间、车辆与其他设备之间、车辆与
人之间的互联互通,从而实现对车辆的监控、大数据
的共享分析、甚至自动驾驶等各类业务。
智能物流就是利用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传感器、
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的物联网技术通过信息处理和
智能物流 指 网络通信技术平台广泛应用于物流业运输、仓储、配
送、包装、装卸等基本活动环节,实现货物运输过程
的自动化运作和高效率优化管理。
利用公用无线网络为用户提供无线的数据传输,已广
泛应用于物联网产业链中的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
能家居、金融物联网无线通信路由器、移动 POS 终
工业路由器 指
端、供应链自动化、工业自动化、智能建筑、消防、
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气象、数字化医疗、遥感勘测、
农业、林业、水务、煤矿、石化等领域。
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包括 WCDMA、CDMA2000、
3G 指
TDSCDMA、HSPA、HSPA+等。
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包括 TDD-LTE、FDD-LTE、
4G 指
WIMAX、UMB 等。
Long Term Evolution,分时长期演进技术,属于第四
代移动通信技术,比 3G 技术具有更高的数据速率、
LTE 指
更低的网络延迟、更广阔的覆盖范围以及向下兼容优
势等。
LTE-A 指 LTE-Advanced,是 LTE(Long Term Evolution)的演进
LTE-M 是 3GPP 第十三版 LTE 标准的一部分,具有
广覆盖率、低功耗、低延迟及低成本等特性,能利用
LTE-M 指 既有 LTE 网路基础建设,为低资料率的机器对机器
(M2M)通讯应用提供高性价比的连结网路,有助促进
各种物联网应用的成形。
一种可以将个人电脑、手持设备(如 pad、手机)等
Wifi 指 终端以无线方式互相连接的技术,它是一个高频无线
电信号。
PCB 指 Printed Circuit Board,即印刷电路板,是重要的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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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部件,电子元器件的支撑基础。
Printed Circuit Board + Assembly,即印刷电路板集成
PCBA 指 技术,利用 SMT 技术与双列直插式封装技术将电器
元器件安装在 PCB 空板的整个制程。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无线射频识别,是一
RFID 指
种利用射频通信实现的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
以用户的应用需要为出发点,综合应用各种软硬件技
系统集成 指 术,将单体设备、部件等有机结合与二次开发,整合
成为一个可以实现用户特定需求的系统
完全嵌入受控器件的内部,实现某种特定应用的专用
嵌入式系统 指
计算机系统
Surfaced Mounting Technolegy(表面贴装技术),新
SMT 指 一代电子组装技术,可实现电子产品组装的高密度、
高可靠、小型化、低成本以及生产的自动化。
是 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的缩写,泛指所
GNSS 指
有的卫星导航系统。
Firmware Over-The-Air,移动终端的空中下载软件升
FOTA 指
级,指通过云端升级技术,为具有连网功能的设备
车用导航的规格级别,需要高性能处理器,高清音视
车规级 指 频硬件解码,快速定位及精准导航,严格的车规级设
计及试验标准等。
M2M 指 机器对机器的无线通信
物联网领域新兴技术,支持低功耗设备在广域网的蜂
NB-IOT 指 窝数据连接,具备低功耗、广覆盖、低成本、大容量
等优势。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
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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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王平承诺: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
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1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0%,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王成承诺: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
份的 5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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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股东凤凰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9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
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
公司股东兆格投资承诺: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
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90%,两年内累
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
持有兆格投资股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
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90%,
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王平、王成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作出如下承诺:本人所持发行
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前,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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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股东凤凰投资、兆格投资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作出如下承诺:本公
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有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
的规定如下: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考虑公司自身的
财务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未来投资等实际情况,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期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对投资者
的持续、稳定、科学分红回报的有机统一。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期期间间隔
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在
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满足公司正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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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定公积金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特殊情况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2)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可以不进行现金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项
规定处理。
2、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分配政策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
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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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还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四、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
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稳定股价的原则
为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
当公司股价出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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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方将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以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时,应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
在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实施前,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的条件,可不再实施该措施。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
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三)稳定股价预案的措施及顺序
当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的具体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财
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因素,按顺序采取下列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
投赞成票。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
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
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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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
被再次触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
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
红金额的20%;(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
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
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且届时在任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
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
条件被再次触发。
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时,除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单次用于增
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
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
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
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未来若有新聘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
取薪酬,均应当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公
司将促使该等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及相关约束措施出具承
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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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公司回购股票:(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5
个工作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次日起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
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1)公司董事会应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
内做出增持公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
告作出之次日起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15个交易日内实施完
毕。
(五)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
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
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五、相关责任主体对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招股意向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中
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5 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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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体回购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
人,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
续,然后启动并实施股份回购程序。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回购价格。市场价格为实施回购程序前一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停牌,则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准。
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整。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
应及时、充分披露其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提出补充
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
者进行赔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购回首
次公开发行时已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
序,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证券服务机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
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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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律师承诺:君悦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若因君悦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
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君悦将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有效认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
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数额以与投资者协商一致确定的结
果、有效的行政决定、最终的司法裁决确定。
审计机构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七、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制定了以下承诺履行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
实得到确认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上述事实确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
早者:
1、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定时;
2、保荐机构认定时;
3、独立董事认定时;
4、监事会认定时;
5、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时。
(二)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时,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 2 个交
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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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道歉,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
资者利益。
(三)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未履行公开承诺,
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
向投资者道歉。在事实被认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自愿将其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
年分红已经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
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
(四)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不得将其作
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
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
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五)上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
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六)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
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预案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七)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收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相关处罚;公
司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
水平,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故公司短期内存在每
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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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试运营期,达到预期效益尚需要一定时间。因此,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出现下
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特提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制订了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做出了承诺,并就此
形成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主要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 4G 通信技术开发服务、智能终端产品设计研发以及移动
智能终端的精密组件制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 4G 技术行业
应用以及精密组件,其中 4G 技术行业应用包括基于 4G 技术的开发服务和 4G 通
信模块及智能终端。随着公司对基于 4G 通信技术的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以及市场
开拓力度的提高,公司在 4G 技术行业应用的收入和毛利占比逐渐提高,公司的
主营业务收入从 2014 年度的 30,156.76 万元增至 2016 年度的 47,786.03 万元。
4G 技术行业应用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从 11.35%上升到 25.31%,毛利占比
从 21.96%上升到 47.99%,精密组件收入占比和毛利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虽然 4G 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随着进入行业的企业增加及投入加大,市场
竞争将愈发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在研发、生产方面持续保持竞争力,将对公司持
续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根据行业惯例,公司精密组件销售通常会给客户 30 天至 90 天不等的信用期,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应收账款净额 13,990.16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37.58%,占比较高。
虽然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但受宏观经济以及移动智能终端产业
增长放缓的影响,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应收账款存在坏
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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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发出商品退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7,288.51 万元、11,800.53 万元和
9,384.76 万元,其中发出商品占存货余额比重较高,分别为 62.39%、74.15%和
42.84%。发出商品金额较大与公司精密结构件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方式有关。精密
结构件产品按销售订单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毕后由公司安排发货送往客户,客
户签收后由其品质中心抽检确认合格。公司由业务人员与客户定期进行对账,核
对已发出商品数量、单价、金额、产品品种等,于次月对账日前经双方确认无误
后,公司方确认风险报酬已转移并确认收入,向客户开具发票。公司在货物发出
后将其从库存商品转至发出商品,双方对账确认完毕前,公司均按发出商品处理。
由于精密结构件产品均为客户定制产品,发出商品退货后无法重新销售,需
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发生发出商品大额退还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四)精密组件毛利率下降风险
近年来国产手机厂商开拓海外市场成为趋势,华为、中兴通讯、联想、小米
等国产手机厂商纷纷在海外建立销售渠道。同时越南、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利用廉
价资源、劳动力优势加入智能手机制造业,致使智能手机海外市场竞争趋于激烈。
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智能手机毛利率存在下降风险。公司生产的精密组件作为智能
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的主要结构件,受海外整机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存在毛利率
下滑风险。
(五)租赁无产权证书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厂房、宿舍及办公场所均为租赁取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
署日,公司向凤凰股份租赁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 5 号方
格科技园和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 46 号,建筑面积合计
42,044.00 平方米。除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的一处建筑面
积为 5,390.13 ㎡的 B 栋厂房,出租方凤凰股份持有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
局颁发的深房地字第 5000382275 号《房地产证》外,其余发行人承租的土地及
房屋,出租方均未提供该租赁物业的相关权属证明。上述两处租赁房产存在被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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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府部门依法责令拆除的风险,如果该等房屋被依法责令拆除、改变用途将导致公
司停工、搬迁,由此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4.71%、
54.26%和 53.03%。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 TCL、渴望通信、中兴通讯、万利达、华
为终端等,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客户结构不断优化,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日益密
切。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公司销售收入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但客户过于集中
仍可能给本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如果上述客户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 2013 年 10 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344200791),
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于 2016 年进行高新复审,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644202752),证书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公司适用所得税率
为 15%。公司根据财税 [2015]119 号《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的通知》规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收优惠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所得税优惠 414.29 350.11 280.7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0.72 126.19 89.14
税收优惠合计 475.01 476.30 369.89
当期利润总额 4,142.94 3,501.09 2,807.46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 11.47% 13.60% 13.17%
如果未来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机关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发生变更或者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
或者对税收优惠政策作出不利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八)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无线通信模块与技术开发服务对核心技术人员存在依赖性,掌握行业核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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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术与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公司主要产品应用的领域
和行业较多,产品的升级更新依赖公司自主培养的富有项目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技
术团队。特别是随着通信技术更新速度加快,行业内面临人员流动率高、知识结
构更新快、人力成本持续上升的问题。此外,公司目前无线通信模块和智能终端
产品除前期方案设计由公司完成外,制造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交由其他公司完成,
存在技术泄密风险。
虽然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外协厂商均签订了《保密协议》,但若未来发生
较大规模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外泄,将对公司产品的研发进程、技术
领先地位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17 年 1-3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17 年 1-3 月及可比期间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
师审阅。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2017]第 ZI10574 号审阅报告,公司 2017 年第一季
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及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10,440.25 10,061.95 3.76%
营业利润 814.80 533.62 52.69%
利润总额 846.73 541.61 56.34%
净利润 718.62 455.66 57.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18.62 455.66 57.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691.49 448.55 54.16%
母公司净利润
2017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小幅增长 3.76%,同时受益于成本有效控
制等因素,盈利水平明显提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57.71%。
(二)2017 年 1-3 月的主要经营状况
2017 年 1-3 月,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产品结构、税
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
营状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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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十一、2017 年 1-6 月的预计经营情况
根据行业总体概况、自身具体经营情况及 2017 年 1-3 月已实现经营业绩,
公司预计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4,618.80 万元至 26,138.80 万元,较 2016
年 1-6 月同比增长 16.69%至 23.90%;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 1,337.17 万元至 1,490.86 万元,较 2016 年 1-6 月同比增长
7.71%至 20.09%(上述预计经营情况未经发行人会计师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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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 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2,667 万股,占发行
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00%。
每股发行价格: 8.96 元/股
发行市盈率: 22.98 倍(每股发行价格/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
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85 元/股(经审计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10 元/股(经审计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19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
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
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发行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 23,896.3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20,875.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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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费用概算: 总额 3,020.67 万元,各项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其
中:承销及保荐费 2,017.00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
393.00 万元;律师费 205.00 万元;发行手续费 35.67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7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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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MeiG Smart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平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4 月 5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14 日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 5 号 A 幢、B 幢第一、二
住所和邮政编码 层、第三层 A
邮政编码:518103
电话号码 0755—61163666
传真号码 0755—61163452
互联网网址 http://www.meigsmart.com
电子邮箱 forge@meigsmart.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负责人:陈岳亮 董事会秘书
的部门 电话号码:0755-6116366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由方格有限以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账面净资
产 139,822,387.51 元为基准按 1:0.5722 的比例折股 80,000,000 股,每股 1 元,
其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4 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办理了设立登记手
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30610312300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王平、兆格投资、王成、凤凰投资。公司系由方格有限整体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 7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5]第 310427 号),对本次整体变更出资进行了验证。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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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000 万股。
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股份 2,6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合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0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任职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王平 4,633.60 57.92% 4,633.60 43.44% 董事长、总经理
兆格投资 1,448.00 18.10% 1,448.00 13.57% -
王成 1,158.40 14.48% 1,158.40 10.86% 副董事长
凤凰投资 760.00 9.50% 760.00 7.12% -
社会公众股 - - 2,667.00 25.00% -
合计 8,000.00 100.00% 10,667.00 100.00% -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不存在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亦无外资股东、
战略投资者。
(二)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王平 4,633.60 57.92% 自然人股
2 兆格投资 1,448.00 18.10% 境内非法人股
3 王成 1,158.40 14.48% 自然人股
4 凤凰投资 760.00 9.50% 境内法人股
- 合计 8,000.00 100.00%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亦无外资股东、战略
投资者。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王平和王成为兄弟关系,兆格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
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一)主营业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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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智能手机为主的终端产品的精密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以及 4G 通信技术开发服务和 4G 通信模块、智能终端的研发、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拓展 4G 技术行业应用和精密组件业务,经过多年人才
和技术积累,在通信、射频、数据传输、信号处理、平台软件等领域形成了较强
的研发实力,在模具设计、注塑成型、表面处理等精密组件制造领域拥有丰富的
经验。公司同时具备 4G 通信产品的开发能力和精密组件的研发制造能力。
1、4G 技术行业应用
(1)技术开发服务
公司根据智能终端厂商需求,通过对下游涉及 4G 技术的行业进行趋势分析,
提供基于 4G 技术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缩短研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减少技
术风险,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
4G 技术开发服务的最终表现形式为向客户交付设计文件,主要包含项目设
计原理图、产品采购物料清单、产品 PCB 设计文件、产品结构设计文档、产品模
具设计文档、产品软件源代码、产品生产线测试工具以及测试软件、产品生产组
装作业指导书、产品生产线不良品及售后维修指导书等文件。客户通过公司交付
的文件对终端产品进行生产和销售。
技术开发服务应用的终端产品主要为 4G 通信模块、车载终端、工业路由器、
智能平板以及智能手机等。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金融支付、物流 POS 机、智能电
网、智慧交通、车联网等领域。
公司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分为两类,一类为产品解决方案,另一类为系统解
决方案。
①产品解决方案
公司在技术开发服务中为客户提供的产品解决方案主要有 Android 系统 4G
智能模块技术解决方案、4G 数字家庭系列产品解决方案、4G 数传模块技术解决
方案、智能手持终端解决方案等。
②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经过多年在物联网通信传输领域技术开发的经验积累,提供以 4G、L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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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代表的物联网产品和组网技术,凭借各类应用以及组网技术满足客户对低成本
高品质的物联网系统方案的定制化需求。
与此同时公司为企业和运营商等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涵
盖产品策划、开发测试、运营推广以及数据分析等服务。
(2)4G 通信模块及智能终端
①FORGE 自主品牌通信模块
智能物流领域 车联网领域 金融支付领域
数字家庭领域 智能安防领域
虚拟现实领域 智能电网领域 其他应用
(2)智能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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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FDD-LTE:B1/B3/B8/B28
支持频段
WCDMA:B1/B8
采用高通四核 Cortex A53 1.2Ghz芯片;
支持Rel9 Cat4,下行150Mbps/上行50Mbps;
主要规格 支持Android 4.4;8GB ROM;1GB 内存;4080mAh电池;
支持3.5寸HVGA屏幕;支持远程诊断和升级(FOTA);
三防级别:IP65
三防手持智能 应用场景 工业级设计场所、物流、电力、交通、石油石化等领域
终端
WCDMA:850/2100
支持频段
GSM:850/900/1800
采用高通3G芯片;
1GB Nand+256Mb SDRAM Memory;
主要规格
支持USB 2.0接口;
采用RJ45接口连接电表
3G/4G通信终 应用场景 智能电表、物流、交通等行业

支持TD-LTE/FDD-LTE/TD-SWCDMA/WCDMA/GSM 五模18频段;
支持频段
适用于全球漫游市场
采用高通 Cortex A5 芯片;2GB Nand+1GB DDR;
支持双射频系统;
主要规格 采用虚拟卡技术和云服务器;
支持Rel9 Cat3,下行100Mbps/上行50Mbps;
通过CCC认证
4G 漫游宝
应用场景 运营商、4G智能设备厂商、移动互联网等行业客户
2、精密组件
(1)精密模具
公司制造的精密模具主要用于自身的精密结构件的生产制造,根据不同客户
的定制化需求,进行开模、制模,在销售给客户的同时,运用于客户的结构件生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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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手机精密结构件
公司生产的精密结构件主要为手机结构件,主要包括:外壳结构件及内部结
构件(包括内部支撑件及连接件),主要客户包括 TCL、中兴、万利达、渴望等。
手机精密结构件如下图:
(3)其他精密结构件
除手机精密结构件以外,公司还能为智能耳机、行车记录仪、无线路由器等
产品提供配套的精密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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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大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具体产品
类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技术开发
4G 技 9,300.83 19.46% 5,063.58 13.13% 415.09 1.38%
服务
术行业
4G 模块及
应用 2,793.91 5.85% 1,758.42 4.56% 3,007.45 9.97%
智能终端
小计 12,094.74 25.31% 6,822.00 17.69% 3,422.54 11.35%
精密组件 35,691.29 74.69% 31,757.16 82.31% 26,734.22 88.65%
合计 47,786.03 100.00% 38,579.16 100.00% 30,156.76 100.00%
(三)采购情况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塑胶原料、油漆、模内注塑五金件、芯片、稀
释剂等;能源主要为电。公司的原材料主要通过采购中心向国内规模较大的生产
商或贸易商采购。公司已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原材料
的供应。
序 平均单价 金额 占采购总
时间 原材料 单位 数量
号 (元) (万元) 额比重
模内注塑
1 PCS 12,749,233.00 2.95 3,759.21 19.22%
五金件
2 塑胶原料 Kg 1,202,776.03 24.62 2,961.41 15.14%
2016 3 油漆 Kg 277,701.09 63.90 1,774.54 9.08%
年度
4 芯片 PCS 422,747.00 25.88 1,093.96 5.59%
5 稀释剂 Kg 304,773.51 15.57 474.56 2.43%
合计 10,063.68 51.47%
1 塑胶原料 Kg 2,950,365.03 16.69 4,923.31 23.36%
模内注塑
2 PCS 17,267,675.00 2.71 4,686.64 22.24%
五金件
2015 3 油漆 Kg 303,545.33 63.08 1,914.64 9.08%
年度
4 芯片 PCS 423,229.00 25.55 1,081.25 5.13%
5 稀释剂 Kg 339,655.25 15.61 530.25 2.52%
合计 13,136.08 62.32%
1 塑胶原料 Kg 4,105,747.82 18.01 7,392.70 40.41%
2 油漆 Kg 351,897.90 54.45 1,915.91 10.47%
模内注塑
2014 3 PCS 6,140,223.00 2.95 1,813.40 9.91%
五金件
年度
4 稀释剂 Kg 583,804.54 19.06 1,112.87 6.08%
5 芯片 PCS 249,232.00 23.77 592.48 3.24%
合计 12,827.36 70.12%
(四)市场竞争格局
1-2-29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1、4G 技术行业应用
从 3G 网络的成熟到 4G 网络的普及,2G 业务的规模不断下降,全球运营商
开始逐步关闭 2G 业务,推动通信模块向 4G 发展。传统的 2G、3G 通信模块受传
输速率的限制,应用领域较为狭窄。新兴的 4G 通信模块因功耗成本低、速率快、
频谱利用率高将逐步受到市场的青睐。4G 通信模块是终端设备接入物联网的核
心部件之一,决定了设备能否应对复杂的应用环境从而确保通信质量的稳定性和
可靠性;此外,4G 通信模块同时具有标准化和定制化的特点,在硬件和软件方
面与其他部件的对接具有一定粘性。因此,任何拥有先发优势、核心技术以及多
行业应用技术积累的 4G 通信模块企业都有成为领头羊的可能。目前在全球和国
内专注于 4G 通信模块的供应商较少,例如华为、中兴、广和通、移远通信等。
2、精密组件行业竞争格局
精密组件市场化程度较高,与移动智能终端产业关联度较高,属于客户导向
型行业,从事精密组件生产的企业较多,但以精密、复杂、高良品率为主的高技
术含量企业较少。行业内大多数企业只能生产部分注塑结构件,但有能力进行研
发、设计、生产提供一体化服务的企业较少。因此,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精组件
行业,只有资金投入量大,拥有研发设计能力和优质客户群体的企业才能在激烈
的竞争中保持成长。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产能情况大体上可分为四类,第一类
是以富士康、比亚迪为主的超大型垂直一体化企业,第二类是以劲胜精密、捷荣
技术为主的大型专业精密件生产企业,第三类企业是以美格智能、格林精密为主
的中型精密组件制造商。第四类为规模较小、缺乏技术含量的精密组件生产企业。
随着国产智能手机竞争力的提升,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出货量大幅增加,国内智
能手机精密结构件的产能需求旺盛。平板电脑、智能硬件等其他智能终端的普及,
也对国内中高端精密结构件厂商提出了更高的产能要求。行业内有实力的精密结
构件厂商不断整合行业内的优质资源,走内生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稳健扩
充产能,提高产能利用效率和产品良率,满足客户对大产能的要求。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2-30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折旧年限(年)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452.06 20 35.63 416.43 92.12%
机器设备 12,000.09 5-10 3,822.48 8,177.61 68.15%
运输设备 539.39 5-10 160.57 378.82 70.23%
电子及其他设备 303.15 5 119.04 184.11 60.73%
合计 13,294.70 - 4,137.72 9,156.98 68.88%
1、主要机器设备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原值(万元) 成新率 取得方式
69 3,473.10 59.02% 购入
1 注塑机
48 2,995.47 81.48% 融资租赁
2 全自动喷涂生产线 3 1,114.91 68.49% 购入
恒温恒湿 PVD 自动
3 2 657.77 68.24% 购入
生产线
16 544.13 48.19% 购入
4 CNC 加工中心
2 236.08 88.75% 融资租赁
5 机械手 109 532.12 69.48% 购入
6 无线通信测试仪 10 370.65 88.67% 购入
7 精密数控线切割机 16 355.84 68.32% 购入
8 数控火花机 19 354.32 53.80% 购入
9 组装线体 16 235.75 70.30% 购入
10 模温机 132 141.16 50.23% 购入
11 三机一体烘干机 93 139.62 54.84% 购入
12 真空电镀炉 3 83.91 70.03% 购入
13 信号与频谱分析仪 5 80.10 80.71% 购入
14 数字示波器 3 45.02 82.54% 购入
2、房产情况
(1)公司经营用房产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承租 租用建筑面 租金
出租人 租赁场所地址 租赁期限
号 人 积(平方米) (元/月)
2014 年 10 月
深圳市宝安区福 -2017 年 10 月
永街道凤凰第四 2014.10.01- 租 金 258,060
15,640.00
美格智 工业区岭下路 5 2019.09.30 元/月,2017 年
1 凤凰股份
能 号 10 月以后租金
283,866 元/月
深圳市宝安区福 2014.01.01-
3,336.00 20,805.11
永街道凤凰第四 2028.09.30
1-2-31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工业区岭下路 5
号扩建办公楼
2017 年 3 月
-2020 年 2 月
2017.3.1- 租金为每月
凤凰股份 5,320.00
2026.2.28 104,368 元 ,
深圳市宝安区福 该租金每三
美格智 永街道凤凰第一 年递增 10%
2
能 工业区兴业一路 2017 年 3 月
30 号 -2020 年 2 月
2017.3.1- 租金为每月
明成物业 17,748.00
2026.2.28 265,493 元 ,
该租金每三
年递增 10%
上海聚鑫 上海市徐汇区钦
上海分 2015.12.15-
3 置业有限 江路 88 号工业 1,640.00 137,179.00
公司 2018.12.14
公司 小区西部 3 楼
武汉东湖新技术
武汉未来
开发区高新大道
科技城园 2017.01.0
武汉方 999 号未来城龙
4 区资产管 138.20 1- 6,910.00
格 山创新园一期
理有限公 2018.12.31
A5 北区 1 栋 6

层 603 室
西安市高新区锦
业路绿地中央广
西安兆 2017.01.01-
5 陈建红 场蓝海 4 幢 1 单 532.5 41,522.00
格 2018.12.31
元 11908-11911

(2)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有 12 处房产未取得房
地产权证书,主要用于住宿。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宝安区 2013 年人才住房租售及管理实施
细则(暂行)》,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分别与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签订《深
圳市宝安区企业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买卖合同》购买房产共计 12 处用作人才租赁
住房。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才租赁住房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公司
仅对其享有有限产权。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颁发的《宝
安区 2013 年人才住房租售及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之规定,企业对其购买的人
才住房仅享有有限产权,不得自行转让、对外出租、抵押(因按揭购买本住房而
进行的抵押登记除外)。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商标权
1-2-32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已获得两项商标。
2、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已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86 项。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已取得 19 项软件著作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美格智能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平
还控制兆格投资、可乐可和天诚控股。
可乐可经营范围包括“移动通信终端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移动电话的技
术开发与销售”,与公司经营范围中“移动通讯终端、塑胶制品、塑胶电子制品、
塑胶五金精密模具、移动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相似。报告期内,
可乐可主营业务收入来自手机整机出口销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基于 4G 技
术的开发服务收入、4G 模块和智能终端及精密组件的销售收入,双方主营业务
不构成直接竞争。自 2015 年,可乐可终止生产经营活动,2015 年度可乐可销售
收入为 0 元。2016 年 5 月 20 日,可乐可经营范围由“移动通信终端的技术开发;
电子产品、移动电话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变更为“通信技术开发;
销售代理;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可乐可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与兆格投资的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业务均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
天诚控股经营范围包括:“电影机械、纺织品、针织品、化工产品、照像器
材、建筑材料、钢材、有色金属、印刷用纸、技术配套纸板、印刷器材、国产汽
车(不含小轿车)的购销;财务咨询服务和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
物业租赁及管理;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购销,进出口”。根据天诚控股提供的 2016
年财务报表,公司营业收入来自于房产及附属物租赁,未来亦不会从事与美格智
1-2-33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能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天诚控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向发行人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关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联 交易类型 占当期同 占当期同 占当期同
方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类型比重 类型比重 类型比重
可 精密组件销售 - - - - 300.11 1.12%
乐 辅料销售 - - - - - -
可 合计 - - - - 300.11 1.12%
可乐可因业务调整等原因 2014 年开始缩减业务规模,2015 年公司与可乐可
不再开展业务合作。2013 年及 2014 年公司向可乐可销售价格系参考市场价格双
方协商制定。
(2)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交易类型 交易金 占当期同 交易金 占当期同 交易金 占当期同
额 类型比重 额 类型比重 额 类型比重
惠州市惠阳 办 公 用
区淡水成林 品、辅料 - - 75.52 0.36% 81.46 0.45%
文具店 采购
惠州市惠阳 办 公 用
区淡水鑫霖 品、辅料 116.37 0.60% - - - -
文具店 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成林文具店采购办公用品、辅料,其中
采购金额较大的产品包括砂纸、手套、保护膜、打印纸、珍珠棉。报告期内美格
智能向上述两家文具店采购的价格和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基本一致,采购价格公
允。
(3)房屋租赁
公司向关联方凤凰股份租赁房屋用作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凤
凰股份及其子公司明成物业租赁房屋情况如下:
1-2-34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租赁费用 630.56 651.81 386.67
占同类交易的比重 79.68% 79.41% 66.43%
占营业成本的比重 1.72% 2.18% 1.66%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租金通过参考市场价及谈判确定,租金
单价与周边地区同类厂房租金相近。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分别为 95.81 万元、241.62 万元
和 202.78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向公司转让资产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关联方 交易类型
交易金额 占当期同类型比重
王平 车辆转让 105.00 5.18%
肖晓 车辆转让 32.90 1.62%
合计 137.90 6.80%
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购置车辆。2014 年度,王平、肖晓分别将自用闲
置车辆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款参考二手车市场同类型车辆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转让价格与同类车型且车况相近的二手车价格相似,定价公允。
(2)关联方股权转让
2014 年 6 月 6 日,公司将持有方格高科 100%股权按实收资本 1,00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实际控制人王平。股权转让原因主要因为方格高科未来主营业务为房
地产开发,其发展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不一致,不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截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 至 5 月方格高科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5 月 31 日/2014 年度 1-5 月
总资产 11,758.31
负债总额 10,978.47
实收资本 1,000.00
净资产 779.84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86.15
1-2-35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方格高科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宗地号:A217-0315,宗地
面积:14,568.29 ㎡,土地使用权证号:深房地字第 5000617151 号)。截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方格高科主要资产系原值为 11,600.00 元的土地使用权,主要负债
为应付王平代垫支付土地使用权费的款项 10,600.00 万元。2014 年 1 至 5 月主
要费用为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
公司转让上述股权时,方格高科并无具体生产经营,公司转让方格高科股权
距方格高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较短,在此期间,该土地尚未进行开发,亦无
明显增值。因此转让价格参考方格高科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3)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是否
担保金额
关联方名称 担保事项 担保期限 已经履行
(万元)
完毕
借 款 期 限 :
2013-5-30-2014-4
-30;
担保期限:
自担保书生效之
王 平 、 王 成 签 署 2012 年 宝 字 第 日起至《授信协
0112766001-01 、 2012 年 宝 字 第 议》项下每笔贷
0112766001-02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款或其他融资或
王平、王成 1,000 书,为招行 沙井支行与 方格有限于 招行受让的应收 是
2012 年 11 月 23 日签署的授信协议 账款债权的到期
(2013 年小宝字第 1013010146 号)提 日或每笔垫款的
供保证担保 垫款日另加两
年。任一项具体
授信展期,则保
证期间延续至展
期期间届满后另
加两年止。
租 赁 期 限 :
2013-12-16-
王平、王成为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
2016-11-16;
有限公司与方格有限于 2013 年 12 月
王平、王成 300 担保期限: 否
16 日 签 署 的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合同项下最后一
(L2013060016)提供保证担保
期租金到期日后
2年
借 款 期 限 :
王平、王成签署保成 2013196(前海)
2014-1-2-2015-1-
-1、保成 2013196(前海)-2 自然人保
1;
证合同,王平签署抵成 2013196(前海)
担保期限:
-2)《抵押合同》为建行前海分行与方
王平、王成 1,500 合同生效之日起 否
格有限于 2014 年 1 月 2 日签署的《人
至主合同项下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 借 成
务履行期限届满
2013196(前海))提供保证、抵押担
之日后两年止。

建行同意债务展
1-2-36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期的,保证期间
至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若方格
有限根据主合同
约定,宣布债务
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间至方格有
限宣布的债务提
前到期日后两年
止。如果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分期
履行,则对每期
债务而言,保证
期间均至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两年
止。
借 款 期 限 :
2014-7-1-2015-7-
王平、王成和肖晓分别签署《委托贷
1;
款不可撤销担保书》为 2014 年 7 月 1
王平、王成、 担保期限:
1,000 日,招行沙井支行于方格有限签署的 否
肖晓 自担保书生效之
《委托借款合同》(2014 年小宝字第
日起至借款履行
7014439657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期限届满之日起
另加两年
王 平 、 肖 晓 签 署 银 最 保 字 借 款 期 限 :
10205114012-01 号 、 银 最 保 字 2014-12-26-
10205114012-0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4-12-26;
王平、肖晓 198 为方格有限 与广发银行 深圳分行于 担保期限: 否
2014 年 12 月 26 日签署的《宝安区住 自主合同债务人
宅局人才住房法人按揭专用合同》 履行债务期限届
(10205114021 号)提供保证担保 满之日起两年
租 赁 期 限 :
王平、王成签署保证函、方格高科签 2014-12-26-
署 IFELC14D036026-U-01《保证合同》 2016-12-26
为方格有限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
王平、王成、
1,303.66 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签署的《售后回 自合同签署之日 否
方格高科
租赁合同》(IFELC14D036026-L-01), 起至《租赁合同》
王平、王成签署保证函为《售后回租 项下的债务履行
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
借 款 期 限 :
2015-1-29-2016-1
-28
担保期限:
王平、签署保成 201407963(前海)-1、
自合同生效之日
自然人保证、抵押合同,王成签署保
起至主合同项下
成 201407963(前海)-2 自然人保证合
债务履行期限届
王平、王成 1,000 同,为方格 有限与建行 前海分行于 否
满之日后两年
2015 年 1 月 29 日签署的《人民币流动
止。建行同意债
资金贷款合同》(借成 201407963(前
务展期的,保证
海))分别提供抵押、保证担保
期间至展期协议
重新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两年止。若
1-2-37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方格有限根据主
合同约定,宣布
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期间至
方格有限宣布的
债务提前到期日
后两年止。如果
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分期履行,则
对每期债务而
言,保证期间均
至最后一期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两年
借款期限:
2015-9-11-2016-9
-10;
担保期限:
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按建行为债
务人办理的单笔
授信业务分别计
流动资金
王平签署抵借 2015 综 6914 前海-2《额 算,即自单笔授
借款额度
度最高额抵押合同》、保借 2015 综 6914 信业务起始日起
等值
前海-1《自然人额度保证合同》、王成 至该笔债务履行
2,000 万
签署保借 2015 综 6914 前海-2《自然人 期限届满日后两
王平、王成 元整,商 否
额度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建行深圳分 年止。建行与债
业汇票银
行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签署的《综合 务人就主合同项
行承兑额
融资额度合同》借 2015 综 6914 前海) 下债务履行期限
度 4,285
提供抵押、保证担保 达成展期协议
万元
的,保证期间至
展期协议重新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后两年
止。展期无需经
保证人同意,保
证人仍需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
王 平 、 肖 晓 签 署 银 最 保 字 借 款 期 限 :
10205115024-01 号 、 银 最 保 字 2015-6-16-
10205115024-0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3-6-16
王平、肖晓 117 为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于 2015 年 担保期限: 否
6 月 16 日签署的宝安区住宅局人才住 自主合同债务人
房法人按揭专用合同(10205115024 履行债务期限届
号)提供保证担保 满之日起两年
租 赁 期 限 :
王平、王成为公司与东亚银行于 2015 2015-4-15-2018-3
728.17 万
王平、王成 年 4 月 15 日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 -15; 否
元港币
(11202-2102209001)提供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
无约定
租赁期限:
王平、王成为公司与华侨永亨银行于
2015-7-9-2018-6-
675.21 万 2015 年 7 月 9 日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
王平、王成 9; 否
港币 (0830-184842-894-000)提供保证担
担保期限:

无约定
王平、王成、 王平、王成、肖晓分别签署平银龙岗 担保期限为合同
4,000 否
肖晓 公司二部额保字 20160726 第 001 号、 生效日起至主合
1-2-38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平银龙岗公司二部额保字 20160726 第 同下各具体授信
002 号 、 平 银 龙 岗 公 司 二 部 额 保 字 的债务履行期限
20160726 第 003 号《最高额保证担保 届满之日后两年
合同》为美格智能与平安银行深圳分
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平银
龙岗公司二部综字 20160726 第 001
号)提供保证担保
额 度 期 限 :
王平与肖晓、王成分别签署 SZ12(高
2016-10-09--2017
保 ) 20161008-11 、 SZ12 ( 高 保 )
-10-09
20161008-12《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王平与肖 借款期限:担保
西 安 兆 格 签 署 SZ12 ( 高 保 )
晓、王成、 5,000 期限为合同生效 否
20161008-13《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
西安兆格 日起至主合同下
格智能与华夏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
各债务履行期限
《最高额融资合同》(SZ12(融资)
届满之日后两
20161008)提供担保
年。
王平、王成分别签署 2016 圳中银永保
额 度 期 限 :
额第 0000716A 号、2016 圳中银永保
2016-11-21—201
额第 0000716B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7-11-21 保证期限
王平、王成 2,000 为美格智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为主债权发生期
深圳福永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
间届满之日起两
(2016 圳中银永额协字第 0000716 号)

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拆入 公司拆出
期间
关联方 发生额 关联方 发生额
2016 年度 - - - -
- - 王平 270.00
2015 年度
王成 20.00 - -
王平 1,014.68 王成 280.00
2014 年度
王成 952.54 - -
合计 - 1,987.22 - 550.00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均未支付利息。关联方占用资金于股
份公司设立前即已清理完毕,股份公司设立后未发生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关联方名称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其他应收款-凤凰股份 109.64 5.48 103.30 7.34 87.40 4.37
1-2-39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4.97 - 24.97 - 24.97 -
凤凰股份
其他非流动资产-凤凰股份 268.39 - 293.35 - 318.32 -
其他应收款-王平 - - - - 1,003.82 0.19
其他应收款-王成 - - - - 223.86 11.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凤凰股份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房租押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凤凰股份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
资产系公司代凤凰股份修建厂房所垫付的资金。2013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凤凰
股份签订协议,约定由公司为凤凰股份垫资修建厂房,厂房修建地址为深圳市
宝安区福永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 5 号工业园内 A 幢厂房前,占地面积 864 平方
米,厂房修建的费用由公司垫付。厂房完工后,凤凰股份将厂房出租给公司,
租期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9 月 30 日,出租期间所有租金均由垫资修建
厂房的款项抵扣,厂房装修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中进行摊销。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关联方王平款项 1,003.82 万元主要系公司应
收方格高科股权转让款 1,000 万元,其余为王平支取的备用金。截至股份公司
设立日,上述款项已清偿完毕。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关联方王成款项 223.86 万元,该款项主要系
股东拆借款项,截至股份公司设立日,上述款项已清偿完毕。
(2)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应付款项账面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方格高科 - - 1.07
应付账款-惠州市惠阳区
- 40.78 64.49
淡水成林文具店
应付账款-惠州市惠阳区
39.39 - -
淡水鑫霖文具店
3、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1)对公司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2 月,独立董事对公司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如下:“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在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况;公
1-2-40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司与关联方之间在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
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
控制。自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建立以来,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前已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且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据此,我们
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其审议程序也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规范的要求。”
(2)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2 月,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如下: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状况,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
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2016 年 7 月 1 日,独立董事对关联担保及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发行人独立董事认为:(1)王平、王成和肖晓对
公司提供担保未收取费用,没有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2)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
必要的,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
纵公司利润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在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公司及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后,各项关联
交易均履行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的程序。
(3)关于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其配偶肖晓、股东王成为公司向光大银行、建
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9 月 26 日,独立董事对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其配偶肖晓、股东王成为
公司向光大银行、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做了明
确意见。发行人独立董事认为: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其配偶肖晓、公司股东王成
对公司提供担保未收取费用,没有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4)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其配偶肖晓、公司股东王成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为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2-41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 年 10 月 7 日,独立董事对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其配偶肖晓、公司股东王
成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议案进行了审
核,并做了明确意见。发行人独立董事认为: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其配偶肖晓、
公司股东王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
保未收取费用,没有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公司股东王成为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10 月 26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公司股东王成为公
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做了明确意见。发行
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平及公司股东王成对公司提供担保未收取
费用,没有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规定。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12 月 1 日,独立董事对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议案
进行了审核,并做了明确意见。发行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日
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规定。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职位 任期
王平 1979.09.18 董事长 2015.05.07-2018.05.06
王成 1976.08.27 副董事长 2015.05.07-2018.05.06
杜国彬 1980.06.02 董事 2015.05.07-2018.05.06
夏有庆 1976.08.15 董事 2015.08.17-2018.05.06
文卫洪 1968.11.06 董事 2015.05.07-2018.05.06
1-2-42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陈岳亮 1977.09.23 董事 2015.11.19-2018.05.06
黄晖 1969.04.10 独立董事 2015.08.31-2018.05.06
夏成才 1949.07.05 独立董事 2015.08.31-2018.05.06
黄力 1956.07.17 独立董事 2015.08.31-2018.05.06
刘斌 1974.12.14 监事会主席 2015.05.07-2018.05.06
黄敏 1986.02.22 监事 2015.05.07-2018.05.06
刘治全 1980.12.24 职工监事 2016.08.22-2018.05.06
2、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杜国彬先生,男,198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本科学历,2008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硕士学位。2003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苏州众福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05 年
1 月至 2008 年 10 月就职于晨讯集团上海希姆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任硬件研发经
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兴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研发
总监、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市方格精密器件有限公司,
任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
事、副总经理。
杜国彬具有多年的研发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主导、负责基于 4G/LTE
双射频云 SIM 卡技术方案,IPv6/IPv4 双协议栈的 4G 无线路由技术,FDD+TDD 异
频载波聚合应用技术,LTE Cat-1 低功耗物联网解决方案等多种产品的研发设计
工作。曾主持、参与了公司申请的十余项专利研发工作。
2、李鹏,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毕
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通讯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8 月就
职于上海希姆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兴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软件部经理、软件部总监、研发部副
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市方格精密器件有限公司,任上
海分公司研发总监;2015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任上海分公司研发总监。
3、范典,男,1981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
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2 年 10 月至 2006 年 9 月就职于英华达
技术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0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1 月就职于 SIMCOM 通
讯科技有限公司,任软件资深工程师;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
1-2-43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兴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软件工程师、软件部经理、软件部总监;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市方格精密器件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软件部总
监;2015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
软件部总监。
4、张成赞,男,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
6 月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就职于厦门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射频天线工程师;2007 年 8 月至 2009 年 11 月就职
于北京诺基亚公司,任天线工程师;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7 月就职西安中兴
通讯公司,任系统工程师;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市方格精密器
件有限公司,任西安子公司法人代表、西安子公司研发总监;2015 年 5 月就职
于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西安子公司法人代表、西安子公司研发
总监。
5、黄小林,男,汉族,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0 年毕业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大专学历。2000 年 9 月至 2004 年 2 月就职于
深圳楚东电子有限公司,任塑胶模具设计工程师;2004 年 3 月至 2012 年 2 月就
职于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任产品开发工程师;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就职
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开发总监;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
深圳市方格精密器件有限公司,任精密组件事业群技术总监;2015 年 5 月至今
就职于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精密组件事业群技术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情况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任职单位 职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
执行事务合伙
兆格投资 公司股东
王平 董事长、总经理 人
方格国际 执行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王成 副董事长 - -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夏有庆 - - -

1-2-44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深圳市凤凰股份 公司股东凤凰投
副董事长
合作公司 资的母公司
深圳市凤凰物业 执行董事、法人 公司董事任执行
文卫洪 董事
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董事的企业
执行董事、法人
凤凰投资 公司股东
代表
陈岳亮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
杜国彬 董事、副总经理 - - -
国信弘盛创业投
副总裁 无关联关系
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弘盛
股权投资基金管 董事 无关联关系
理有限公司
黄晖 独立董事
华文弘盛基金管
董事长、法定代
理(珠海)有限 无关联关系
表人
公司
安徽皖仪科技股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安琪酵母股份有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股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安徽司尔特肥业
夏成才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
宜华健康医疗股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名家汇科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投资有
黄力 独立董事 技术总监 无关联关系
限公司
刘斌 政研办主任,监事会主席 - - -
总经办主任、证券事务代
黄敏 - - -
表,监事
刘治全 行政主管、职工监事 - - -
李鹏 上海分公司研发总监 - - -
范典 上海分公司软件部总监 - - -
西安子公司法人代表、西
张成赞 - - -
安子公司研发总监
精 密组 件事业 群 技术总
黄小林 - - -

上述人员除表中所示的兼职情况外,无其他对外兼职情况。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
薪酬情况
1、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2-45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公司职务/亲属 持股方式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 4,633.60 57.92%
王平 董事长、总经理 通过兆格投资间接持股 353.40 4.42%
小计 4,987.00 62.34%
直接持股 1,158.40 14.48%
王成 副董事长/王平之兄 通过兆格投资间接持股 289.60 3.62%
小计 1,448.00 18.10%
杜国彬 董事、副总经理 通过兆格投资间接持股 374.00 4.67%
夏有庆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通过兆格投资间接持股 60.00 0.76%
文卫洪 董事 - - -
陈岳亮 董事、董事会秘书 通过兆格投资间接持股 10.00 0.12%
黄晖 独立董事 - - -
夏成才 独立董事 - - -
黄力 独立董事 - - -
刘斌 监事会主席 通过兆格投资间接持股 5.00 0.06%
黄敏 监事 - - -
刘治全 职工监事 - - -
范典 上海分公司软件部总监 通过兆格投资间接持股 108.00 1.35%
李鹏 上海分公司研发总监 通过兆格投资间接持股 104.00 1.30%
张成赞 西安子公司研发总监 通过兆格投资间接持股 44.00 0.55%
黄小林 精密组件事业群技术总监 通过兆格投资间接持股 30.00 0.38%
合计 7,170.00 89.63%
上述人员所持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者冻结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也未通过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
2、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在发行人领取收
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16 年度 备注
王平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47.32
王成 副董事长 35.71
夏有庆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07
文卫洪 董事 -
陈岳亮 董事、董事会秘书 18.88
杜国彬 董事、副总经理 28.30
黄晖 独立董事 5.00
夏成才 独立董事 5.00
黄力 独立董事 5.00
刘斌 政研办主任、监事会主席 9.02
黄敏 总经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监事 13.32
1-2-46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 年 8 月当选为
刘治全 行政主管、职工监事 7.85
新一任职工监事
李鹏 上海分公司研发总监 20.94
范典 上海分公司软件部总监 19.18
张成赞 西安子公司法人代表、西安子公司研发总监 19.09
黄小林 精密组件事业群技术总监 18.03
合计 272.71
上述人员除取得表中所示薪酬收入外未享受本公司的其他待遇,公司也未为
其安排国家规定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之外的退休金计划等。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王平直接持有美格智能 57.92%的股权,通过兆格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4.04%
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61.96%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
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744,816.10 11,062,360.08 3,179,278.89
应收票据 102,662,148.39 75,463,347.87 24,594,382.20
应收账款 139,901,551.41 107,178,740.41 79,279,325.41
预付款项 13,157,454.86 2,549,369.89 5,453,892.31
其他应收款 2,408,297.62 2,553,396.98 13,815,568.80
存货 93,062,927.12 117,951,900.07 72,487,633.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49,661.30 249,661.30 249,661.30
其他流动资产 3,072,462.00 291,265.21 15,121.99
流动资产合计 372,259,318.80 317,300,041.81 199,074,863.9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91,569,778.88 101,041,690.46 98,685,418.62
在建工程 - - -
无形资产 261,742.30 1,625,426.74 2,849,688.05
长期待摊费用 3,514,026.87 2,808,580.80 4,539,513.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70,849.25 5,546,018.19 1,091,576.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00,025.94 5,073,538.44 5,789,959.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0,816,423.24 116,095,254.63 112,956,156.23
资产总计 473,075,742.04 433,395,296.44 312,031,020.18
流动负债:
1-2-47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短期借款 71,481,967.81 43,588,444.01 15,457,746.20
应付票据 5,558,526.49 16,646,201.64 -
应付账款 122,493,147.82 129,725,671.46 117,531,719.21
预收款项 5,240,542.51 6,947,184.06 2,723,485.12
应付职工薪酬 12,568,114.63 11,419,934.21 10,138,266.22
应交税费 9,779,415.98 10,749,143.46 6,963,738.50
其他应付款 3,207,529.23 6,131,278.99 1,655,169.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544,094.02 14,401,211.81 3,592,466.39
其他流动负债 1,646,275.55 179,521.48 -
流动负债合计 239,519,614.04 239,788,591.12 158,062,591.4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351,134.32 2,653,808.12 1,847,313.17
长期应付款 1,235,842.97 7,308,147.62 5,799,400.18
递延收益 1,820,087.83 2,215,518.40 1,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07,065.12 12,177,474.14 8,646,713.35
负债合计 244,926,679.16 251,966,065.26 166,709,304.76
股东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77,348,000.00
资本公积 64,080,863.03 64,080,863.03 11,652,000.00
盈余公积 8,449,796.84 4,901,524.76 5,707,820.63
其他综合收益 7,161.76 711.83 -
未分配利润 75,611,241.25 32,446,131.56 50,613,894.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228,149,062.88 181,429,231.18 145,321,715.42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228,149,062.88 181,429,231.18 145,321,715.4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73,075,742.04 433,395,296.44 312,031,020.1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79,658,113.72 388,502,374.85 303,106,219.04
减:营业成本 365,821,266.16 298,917,469.39 232,555,833.62
税金及附加 3,983,766.91 2,526,891.74 1,698,897.60
销售费用 7,779,009.11 5,643,090.42 6,761,561.77
管理费用 44,255,951.76 38,471,813.29 34,244,396.59
财务费用 5,169,423.26 5,310,367.43 2,143,099.66
资产减值损失 2,165,449.79 3,035,085.48 924,339.47
加:投资收益 - - 2,201,736.88
二、营业利润 50,483,246.73 34,597,657.10 26,979,827.21
加:营业外收入 6,724,720.90 2,099,302.45 1,304,760.9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232,043.38 -
减:营业外支出 803,681.24 1,686,027.82 209,967.5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650,212.84 83,165.85
三、利润总额 56,404,286.39 35,010,931.73 28,074,620.57
减:所得税费用 9,690,904.62 3,162,603.32 3,449,666.66
1-2-48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净利润 46,713,381.77 31,848,328.41 24,624,953.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713,381.77 31,848,328.41 24,624,953.91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8 0.40 0.3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8 0.40 0.34
六、其他综合收益 6,449.93 711.83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6,719,831.70 31,849,040.24 24,624,953.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46,719,831.70 31,849,040.24 24,624,953.91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7,581,172.33 314,465,644.04 311,326,529.89
收到税费返还 30,431.94 - 60,325.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90,820.97 3,677,310.01 1,255,416.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6,502,425.24 318,142,954.05 312,642,271.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4,824,651.02 163,286,761.26 196,332,683.8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8,415,477.20 117,814,016.86 79,738,774.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861,247.01 24,717,486.11 10,685,359.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05,995.07 10,749,604.18 14,066,534.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3,107,370.30 316,567,868.41 300,823,351.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5,054.94 1,575,085.64 11,818,919.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147.2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11,925,537.46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10,000,000.00 -
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25,537.46 100,147.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9,846,723.50 13,333,016.50 25,958,601.93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1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7,971.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46,723.50 13,333,016.50 26,116,573.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46,723.50 8,592,520.96 -26,016,426.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19,000,0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8,570,000.00 41,540,000.00 26,98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40,637.87 3,886,877.53 19,672,132.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610,637.87 45,426,877.53 65,652,132.6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8,172,094.91 31,827,224.56 20,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 1,969,706.17 2,157,710.78 1,461,991.81
1-2-49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345,403.82 18,871,084.15 32,501,510.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487,204.90 52,856,019.49 54,563,502.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23,432.97 -7,429,141.96 11,088,630.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42,575.60 -28,078.45 -13,243.94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429,188.81 2,710,386.19 -3,122,120.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89,665.08 3,179,278.89 6,301,399.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18,853.89 5,889,665.08 3,179,278.89
(四)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 -1,418,169.46 2,118,423.81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5,083,184.14 960,561.12 1,200,000.00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三)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 - 147.22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四)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837,855.52 870,882.97 -22,040.79
和支出;
(五)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 -4,258,475.52 -
项目
小计 5,921,039.66 -3,845,200.89 3,296,530.24
所得税影响额 -882,366.72 -61,911.19 -494,479.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5,038,672.94 -3,907,192.08 2,802,05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1,674,708.83 35,755,520.49 21,822,903.2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1,674,708.83 35,755,520.49 21,822,903.21
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0.79% -12.27% 11.38%
净利润的比例
(五)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55 1.32 1.26
速动比率(倍) 1.15 0.83 0.8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1.29% 56.50% 53.2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
2.85 2.27 1.88
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
0.11% 0.90% 1.96%
产的比例
1-2-50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63 3.88 3.38
存货周转率(次) 3.45 3.13 4.2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309.71 5,334.03 4,426.43
利息保障倍数(倍) 22.84 12.18 14.4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04 0.02 0.1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1 0.03 -0.04
(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计算利润 报告期间
收益率(%) 基本 稀释
2016 年度 22.81 0.58 0.58
净利润 2015 年度 19.75 0.40 0.40
2014 年度 20.46 0.34 0.34
2016 年度 20.35 0.52 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5 年度 22.17 0.45 0.45
后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18.13 0.30 0.30
十、管理层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3.80%、73.21%和
78.69%,主要由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36.20%、26.79%
和 21.31%,以固定资产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3.20%、56.50%和 51.29%,资产
负债率水平保持稳定。公司总体资产负债水平与现有业务规模相匹配,偿债风险
较小。
(二)盈利能力及前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包括精密组件、4G 技术行业应用在内的
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各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0,156.76 万元、
38,579.16 万元和 47,786.03 万元,报告期内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5.88%,增长
势头良好。
(三)现金流量分析
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度上升 8,539.62 万元,但经营活动产生
1-2-51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532.06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2014 年末公司新增子公司西安兆格、武汉方格专门从事物联网技术开发业
务,物联网技术开发属于技术密集型业务,对人才需求量较大,因而西安兆格、
武汉方格报告期内持续增加员工。受该因素影响,公司 2015 年度支付给职工以
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3,807.52 万元。同时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公司应缴纳增值税出现大幅度增长,2015 年度公司缴纳增值税额较上年增加
1,183.74 万元。
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末增加 182.00 万元,变动较
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公司近三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持续流出,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资
本性支出(包括购买先进的机器设备等)逐年增加,投资性支出扩大了公司的产
品产能,增强了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今后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公司取得银行借款、股东增
资款及股东借款,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公司支付银行借款和融资
租赁本息以及偿还股东借款。
(四)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采取现
金或股票的形式,或同时采用两种形式派发红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将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股利分配方案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业务发展计划提出,经公
1-2-52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宜。发行后本公司派发股利时,以公告形式通
知股东。本公司在分配股利时,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应纳税金。
2、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股利。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6 年 3 月 10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经研究讨论,公司拟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期期间间隔
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在
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条件
①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满足公司正常法
定公积金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特殊情况是指: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B、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可以不进行现金分配。
1-2-53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项
规定处理。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
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② 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与程序
①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
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还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1-2-54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②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3 家全资子公司及 1 家分公司。
1、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
序 本/实收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主营业务
号 资本(万
元)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绿 4G 通信技术开发服务
1 西安兆格 2014.10.23 200 地中央广场-蓝海第 4 幢 和通信模块、智能终端
1 单元 19 层 11908 号房 的研发、销售
4G 通信技术开发服务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2 武汉方格 2014.12.11 100 和通信模块、智能终端
高新大道 999 号
的研发、销售
18/F ON HONG COMM
10 万港 BLOG 145 HENNESSY
3 方格国际 2014.12.16 境外销售、采购和融资
币 RD WANCHAI HONG
KONG
4G 通信技术开发服务
上海分公 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 88
4 2012.05.03 - 和通信模块、智能终端
司 号西座三楼
的研发、销售
上述子公司及分公司自成立以来,其股权结构及业务均未发生变更。
美格智能取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开展境外投资业务设立方格国际。境外业务不是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发展重
点,因此报告期内方格国际仅参与发行人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未实质性开展境外
1-2-55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销售和境外采购业务。
依据香港简松年律师行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方格国
际是按照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股份私人有限公司,
具有独立法人的行为能力及永久存续的资格。
根据香港简松年律师行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出具《法律意见书》,方格国际报
告期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控股子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元
序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公司名称
号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度
1 西安兆格 11,246,972.62 2,967,152.47 9,899,834.83
2 武汉方格 4,043,101.42 -423,654.44 1,306,920.97
3 方格国际 113,597.76 109,613.38 23,905.14
注:西安兆格、武汉方格、方格国际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1-2-56
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将运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建设期 实施主体

1 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5,591.00 5,591.00 12 个月 美格智能
2 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 17,397.00 12,284.65 12 个月 美格智能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 美格智能
合 计 25,988.00 20,875.65 -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先期
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
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
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一)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能利用率
精密组件生产过程中应用到的模具高速超精加工、高分子材料成型、金属材
料成型、高分子与金属混合成型等技术;表面处理过程中应用到的金属表面处理、
喷涂及真空镀膜等技术;组装过程中应用到的自动化控制技术等对专业要求程度
高,涉及专业知识领域广泛。近年来电子消费类智能终端产品呈现厚度变薄而屏
幕变大的趋势,这对该类产品的精密组件力学性能与成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 2025》,规划指出要推进制造过程智能
化,加快人机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提高生产过程
的智能化水平。精密组件制造的部分工序作业形式单调重复,产品辅助材料种类
繁多,可能产生因人工操作失误而导致产品不合格率上升以及原材料损耗大的问
题。依靠手工完成的组装环节不能很好地满足业务增长需要,不利于公司控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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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品质量和产品交期。因此,公司有必要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来提升良品
率及产能利用率。
2、降低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精密组件业务中的注塑、喷涂和组装工序对劳动力的依赖程度较高。随着近
年来人力成本的不断攀升,给长期以来依赖人口红利的制造业企业带来了更高的
人力成本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在人力成本方面的支出呈增长趋势,面临一定的
劳动力成本风险。因此,公司有必要对制造过程进行智能化改造。
(二)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改善公司研发平台和开发环境
受自有研发环境、设备投入和其他研发条件限制,现有实验条件无法完全满
足公司正在研发的 4.5G、5G 无线通信技术、车规级物联网模块及无线通信终端
产品的硬件需求。本项目的建设能够为公司开发新技术与新产品提供有力的硬件
支撑,有利于缩短开发周期,有效保障产品的技术机密。
2、提高物联网模块与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交付能力
公司目前无线通信模块和智能终端产品除前期方案设计由公司完成外,制造
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交由其他公司完成。在产品数量少的情况下,通过委外加工
方式能节约成本,但随着产品数量的增加,委外加工存在的产品交付周期长及物
料损耗多等缺点将逐步显现。
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后续扩大无线通信模块与智能终端产品的供应规模,
提高生产交付能力提供支撑。有利于增强产品质量的控制管理,缩短订单交付周
期,减少物料损耗。
3、加大产品测试与认证投入,帮助公司进入行业顶级供应商行列
无线通信模块应用范围广,应用场合多,且部分应用场合环境条件严苛,因
此产品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直接影响公司业务的拓展。同时,国际上对于电子信息
产品的认证要求严苛,如美国联网通讯法规明确规定凡进入美国市场的电子通讯
产品都需要通过 FCC 认证,欧盟则规定所有进入欧盟市场流通的产品都需经过
CE 认证,对于车规级的产品欧盟则要求通过 E-MARK 认证等。因此,通过各类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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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试与认证是公司产品进入全球市场的重要前提。
本项目的建设将加大产品的测试与认证投入,对产品开发提出更加严苛的要
求,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另一方面,为公司产品进入业内顶级客户
的采购序列打下基础。
(三)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采购营运资金需求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及预付款项两项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7,794.15 万
元、12,050.13 万元和 10,622.04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39.15%、37.98%
和 28.53%。随着公司业务尤其是物联网业务的迅速发展,将导致公司采购营运
资金进一步增加。
2、公司销售规模扩张对于营运资金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也相应增加。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927.93 万元、10,717.87 万元和
13,990.1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9.82%、33.78%和 37.58%。在公司
销售规模扩张的过程中,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上升,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
3、控制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银行借款来满足资金需求。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利息
支出及手续费支出分别为 214.05 万元、337.27 万元和 283.74 万元。公司本次
计划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部分归还银行借款,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有
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这将增强
公司抗风险能力和间接融资能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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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股票发行后,由于净资产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被
摊薄,每股收益也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
短,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预计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快速增长,净
资产收益率也将逐步提高。
(三)对财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会显著下降,资产流动性将明显提
高,偿债风险将大为降低,财务结构将显著改善。
(四)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效提升公司制造智能化水平,增强公司的研发和
创新能力,实现方案开发、产品设计与生产、检测一体化,有利于拓展公司未来
发展的市场空间。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最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
争能力,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五)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和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
力,有利于公司根据原材料价格更加灵活的调整采购和库存数量,同时,有助于
公司提高业务开拓力度,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外,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
可以降低债务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短期偿债能力增强的同时经营风险和财
务风险随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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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 4G 通信技术开发服务、智能终端产品设计研发以及移动
智能终端的精密组件制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 4G 技术行业
应用以及精密组件,其中 4G 技术行业应用包括基于 4G 技术的开发服务和 4G 通
信模块及智能终端。随着公司对基于 4G 通信技术的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以及市场
开拓力度的提高,公司在 4G 技术行业应用的收入和毛利占比逐渐提高,公司的
主营业务收入从 2014 年度的 30,156.76 万元增至 2016 年度的 47,786.03 万元。
4G 技术行业应用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从 11.35%上升到 25.31%,毛利占比
从 21.96%上升到 47.99%,精密组件收入占比和毛利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虽然 4G 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随着进入行业的企业增加及投入加大,市场
竞争将愈发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在研发、生产方面持续保持竞争力,将对公司持
续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根据行业惯例,公司精密组件销售通常会给客户 30 天至 90 天不等的信用期,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应收账款净额 13,990.16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37.58%,占比较高。
虽然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但受宏观经济以及手机等移动智能终
端产业增长放缓的影响,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应收账款
存在坏账风险。
(三)发出商品退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7,288.51 万元、11,800.53 万元和
9,384.76 万元,其中发出商品占存货余额比重较高,分别为 62.39%、74.15%和
42.84%。发出商品金额较大与公司精密结构件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方式有关。精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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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结构件产品按销售订单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毕后由公司安排发货送往客户,客
户签收后由其品质中心抽检确认合格。公司由业务人员与客户定期进行对账,核
对已发出商品数量、单价、金额、产品品种等,于次月对账日前经双方确认无误
后,公司方确认风险报酬已转移并确认收入,向客户开具发票。公司在货物发出
后将其从库存商品转至发出商品,双方对账确认完毕前,公司均按发出商品处理。
由于精密结构件产品均为客户定制产品,发出商品退货后无法重新销售,需
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发生发出商品大额退还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四)精密组件毛利率下降风险
近年来国产手机厂商开拓海外市场成为趋势,华为、中兴通讯、联想、小米
等国产手机厂商纷纷在海外建立销售渠道。同时越南、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利用廉
价资源、劳动力优势加入智能手机制造业,致使智能手机海外市场竞争趋于激烈。
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智能手机毛利率存在下降风险。公司生产的精密组件作为智能
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的主要结构件,受海外整机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存在毛利率
下滑风险。
(五)租赁无产权证书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厂房、宿舍及办公场所均为租赁取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
署日,公司向凤凰股份租赁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 5 号方
格科技园和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 46 号,建筑面积合计
42,044.00 平方米。除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的一处建筑面
积为 5,390.13 ㎡的 B 栋厂房,出租方凤凰股份持有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
局颁发的深房地字第 5000382275 号《房地产证》外,其余发行人承租的土地及
房屋,出租方均未提供该租赁物业的相关权属证明。上述两处租赁房产存在被政
府部门依法责令拆除的风险,如果该等房屋被依法责令拆除、改变用途将导致公
司停工、搬迁,由此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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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54.26%和 53.03%。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 TCL、渴望通信、中兴通讯、万利达、华
为终端等,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客户结构不断优化,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日益密
切。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公司销售收入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但客户过于集中
仍可能给本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如果上述客户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 2013 年 10 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344200791),
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于 2016 年进行高新复审,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644202752),证书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公司适用所得税率
为 15%。公司根据财税 [2015]119 号《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的通知》规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收优惠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所得税优惠 414.29 497.90 284.9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0.72 126.19 89.14
税收优惠合计 475.01 624.09 374.05
当期利润总额 4,142.94 4,978.99 2,849.10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 11.47% 12.53% 13.13%
如果未来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机关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发生变更或
者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
求或者对税收优惠政策作出不利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八)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无线通信模块与技术开发服务对核心技术人员存在依赖性,掌握行业核心技
术与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公司主要产品应用的领域
和行业较多,产品的升级更新依赖公司自主培养的富有项目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技
术团队。特别是随着通信技术更新速度加快,行业内面临人员流动率高、知识结
构更新快、人力成本持续上升的问题。此外,公司目前无线通信模块和智能终端
产品除前期方案设计由公司完成外,制造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交由其他公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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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存在技术泄密风险。
虽然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外协厂商均签订了《保密协议》,但若未来发生
较大规模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外泄,将对公司产品的研发进程、技术
领先地位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九)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近年来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攀升,给长期以来依赖人口红利的制造业企业
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品人工成本亦呈逐年上升趋势,
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例从 2014 年的 22.57%上升至 2016 年的 30.22%。如果未来劳
动力成本持续快速增加,将给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十)委托加工风险
对于 4G 模块及智能终端产品,公司主要负责前期方案设计,生产通过委托加
工的方式进行,同时公司精密组件产品生产旺季时会将部分工序委托加工厂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营业成本的外协加工金额分别为 576.56 万元、546.94 万元和
802.75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2.48%、1.83%和 2.19%。尽管公司对加工厂
商实施严格的筛选程序,如资质认证、产能和生产工艺调查,同时对完工产品执
行严格的品质检验程序,但仍存在产品质量不达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信誉产生
不利影响。
(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6.95、17.55%和 20.47%。
若公司股票发行成功,发行后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均经过科学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从建设到达
产需要一段时间,而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存在项目实施周期,在短期内难以
完全产生效益,因此公司的利润增长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若
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不能同步增长,股票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较大幅度
的下降,存在因净资产规模扩大导致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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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项目市场前景进行了调研和论证,项目实施后预
期财务运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盈利水平,但未来客户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部分产品采购意向,公司在拓展新客户的过程中也会面临一定的不确定因素,从
而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十三)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平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数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重为 62.34%。尽管公司已经按照上市规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但
王平仍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投票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等
产生重大影响,存在使本公司及为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十四)发行人融资渠道单一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6、1.33 和 1.55,速动比率分别为 0.80、
0.83 和 1.15,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较大,公司处于从单一精密组件制造商向
4G 通信技术方案解决及智能终端综合提供商的转型发展期,为尽快实现战略目标,
已拟定精密组件智能化改造和物联网模块技术研发规划,融资需求将持续增加,
而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产品开发、技改项目投资主要来源于自
身经营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公司将可能面临转型扩张所需资金
缺乏的风险,使公司的发展速度受到一定影响和制约。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以及其他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类
框架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授信及借款合同等。
(二)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5 年 8 月 11 日,东莞市天行健塑胶原料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公司支付货款 1,574,669.37 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1.5 倍计算,暂计至 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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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同约定申请管辖区异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裁定该院没有管辖权,该案已
移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定。
2016 年 6 月 16 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2016)粤 0304 民
初 4925 号《民事判决书》,判定美格智能向东莞市天行健塑胶原料有限公司支付
货款 1,574,669.37 元及利息(从 2015 年 7 月 7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公司不服判决,已向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016 年 9 月 19 日,二审已开庭审理。
2016 年 12 月 28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6)粤 03 民终 14637
号《民事调解书》,达成协议美格智能向东莞市天行健塑胶原料有限公司支付人
民币 177 万元,以了结双方纠纷。上述款项分二期给付:第一期于 2017 年 1 月
15 日之前给付 88.5 万元;第二期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之前给付 88.5 万元。针
对上述款项共计 177 万元美格智能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与其供应商东莞市天行健塑胶原料有限公司因商品品质问题,产生货
款纠纷,该公司非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本次讼诉涉及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生产经
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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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联系人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
发行人:深圳市
道凤凰第四工业区岭
美格智能技术股 0755—61163666 0755-61163452 陈岳亮
下路 5 号 A、B 幢第一、
份有限公司
二层、第三层 A
保荐机构(主承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 葛逸汝、祁震、
销商):东莞证券 0769-22119253 0769-22119285
路一号 高仁文
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上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汪献忠、邓薇、
海市君悦(深圳) 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 0755-82912618 0755-82912529
苗宝文
律师事务所 大厦 15 楼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
0755-82584500 0755-82584508 陈卫武、卢志清
所(特殊普通合 路 61 号 4 楼
伙)
资产评估机构:
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银信资产评估有 021-63391088 021-63391116 白晶、嘉宁
1630 号 4 幢 1477 室
限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
中国证券登记结 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
0755-21899999 0755-21899000 -
算有限责任公司 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深圳分公司 楼
收款银行:工商
东莞市莞太大道胜和
银行东莞市分行 0769-22480380 - 罗雪清
路段 18 号
营业部
拟上市的证券交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易所:深圳证券 0755-82083333 0755-82083667 -

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 2017 年 6 月 2 日、2017 年 6 月 5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6 月 8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7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13 日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
股票上市日期:
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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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下列文件均可在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
场所查阅:
(一) 发行保荐书
(二)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 公司章程(草案)
(七)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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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
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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