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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7-11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ivi Acoustics Technology Co., Ltd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 1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
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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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
预案及约束措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
将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和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及
启动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当于股价触及启动条件后的1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票回购预案
并公告。公司股票回购预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保证回
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股票回购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
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约定: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②公司在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
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③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
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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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于股价触及启动条件后的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
方案,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增持股票方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
行股票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控股股东同时承诺:
①每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
②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增持股份,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则可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③通过增持获得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④控股股东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发行人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再度触
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时,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
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于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
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计划,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
并公告。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
①每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应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
的30%,一年内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0%;
②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个月内增持股份,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
则可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③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控股股东回购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在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义务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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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稳定股价的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3、相关约束措施
(1)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约定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
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
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付的分红。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约定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
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
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
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1、公司因信息披露虚假陈述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具体程
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
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
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信息披露虚假陈述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HONGBO YAO、HUIFANG CHEN承诺:如公
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
本人已公开发售的老股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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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
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
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虚假陈述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
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的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先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对此承担责任。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承诺:信达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若信达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信达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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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信达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
资者损失。
(三)公司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
及约束措施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超 过 股 本 总 额 的 5% 的 股 东
HONGBO YAO和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承诺:
1、HONGBO YAO
本人系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威电声”或“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人关于惠威电声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
外;
(5)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
减持,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管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
量的25%。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每次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7)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
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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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
时除外;
(5)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
减持。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每次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
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7)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未
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四)本次发行方案的说明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不超过2,078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的股份)。根据本次发行的询价结果,若出现预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的情况,公司可在满足发行条件和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减少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同时由符合条件的股东按照其原对公司持
股的相应比例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公开发售部分的数量不超过415.60万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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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售的股份,其已持有时间应当在36个月以上,公开发售的数量不超过自愿
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经符合条件的股东
HONGBO YAO、HUIFANG CHEN、广州卓茂、广州安洪盈平等、自愿协商确
定,公开发售的股份全部由HONGBO YAO公开发售。公司本次发行新股与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5、定价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
区间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募集资金计划、公司业绩、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
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9、发行费用的承担原则: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费由公司和公开发售股
份的股东按照各自公开发行(发售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进行分
摊;本次发行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10、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五)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影

公司控股股东为HONGBO YAO,实际控制人为HONGBO YAO和HUIFANG
CHEN。按照本次发行方案,以公开发售股数的上限计算,老股转让后,HONGBO
YAO的控股地位及HONGBO YAO和HUIFANG CHEN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变
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均不会因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事项而发生变化,因此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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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及约束
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HONGBO YAO、HUIFANG CHEN分别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
上述第(3)、(4)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除HONGBO YAO、HUIFANG CHEN以外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杜小汉、何俊宏、姚宏远、陈焕新分别承诺
(1)杜小汉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②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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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第③、④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何俊宏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②本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③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第③、④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姚宏远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②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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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③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第③、④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4)陈焕新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②本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③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第③、④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法人股东深圳视野、广州耀琪、广州延和、广州卓茂分别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法人股东广州安洪盈、江苏鱼跃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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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5、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战篪、朱燕建、王震国、高伟、张浩帆、
李伟、杜一府、张小康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
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
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
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
为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本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但公司制定的
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和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专业从事音响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积累了丰富
的产品设计、研发及生产经验。公司将继续提升品牌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力,扩大
并完善原有销售网络,不断开拓市场,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加技术储备,加强
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
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
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科学合理
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公司资金成本。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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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于主营业务,从现有业务出发增强公司
的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募投项
目建设,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对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
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有效保
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
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5)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
及本人持股的公司股东的现金分红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和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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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对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对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后十日内,公司将启
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
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
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
责任。
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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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享有。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
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
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
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和条件
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公司在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现金
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
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每年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公司也可以派
发股票股利。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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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且在不影响上述现金分红之余,提出并
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政策及其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研究论证利润分配方案应当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
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
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
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时,还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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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
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
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说明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
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
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列示的风险因素,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风险因素”全部内容。
(一)行业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属于电子音响行业,行业的发展状况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电子音
响行业直面终端消费者,行业发展对宏观经济的景气度依赖较大,从2010年以来,
由于宏观经济的波动,我国电子音响产值增速经历了两次负增长时期。如果未来
我国电子音响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再次出现负增长,尤其是类似2013年和2016
年的下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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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
(二)产品销售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有多媒体音响、公共广播、家庭影院、专业音响、汽车音响等,
但收入构成中以多媒体音响、公共广播和家庭影院为主,报告期内多媒体音响、
公共广播和家庭影院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8.79%、80.66%、81.95%,毛
利占比分别为79.59%、80.90%、82.27%,因此其销售情况对公司业绩具有较大
影响。如果多媒体音响、公共广播和家庭影院的销售因消费者需求趋势的改变而
减少,公司将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电子音响行业的竞争较为激烈,国内音响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大部
分在价格较低的产品上同质化竞争;国外公司凭借技术和品牌优势占据国内高端
市场。公司的产品面临国内、国际同行企业的激烈竞争,如果公司在产品技术升
级、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营销渠道拓展等方面不能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将面临业
绩下滑的风险。
(四)存货大幅计提跌价准备的风险
报告期内存货账面净额分别为5,534.66万元、5,638.04万元、7,226.18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49%、38.16%、50.70%,存货净额较高是由于公司
产品种类较多和款到发货的经营特点所致。随着未来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
净额将进一步增长。如果音响行业出现重大技术革新或客户需求转变,公司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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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难以继续销售,公司将对存货大幅计提跌价准备,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存货难以变现也将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五)使用和拆迁临时建筑的风险
广州骏声目前用于仓储、车棚和吸烟室的房屋中存在5,739.00平方米未取得
产权证书的自建房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自建房产账面价值为5.80万元,
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02%;建筑面积5,739.00平方米,占公司房屋建筑物总面
积的比例为7.16%。
珠海惠威目前用于生产和仓储的房屋中存在15,573.77平方米临时建筑,可使
用至2019年12月30日。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临时建筑账面价值600.45万元,
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2.01%;建筑面积15,573.77平方米,占公司房屋建筑物总
面积的比例为19.42%。
上述自建房产和临时建筑不属于重要生产经营场地,但使用期限届满后将面
临被拆除的风险,拆除除对公司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外,如果在拆除过程中公司
不能合理对生产线搬迁做好安排,将影响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计划,造成经营
业绩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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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仅限于新股发行,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3 发行数量
2,07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
4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8.97元,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结果确定
22.97倍(发行价格除以按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5 发行市盈率
低的净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
6 发行市净率 1.86倍(按照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3.95元(按合并口径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7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81元(按合并口径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8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9 发行方式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
10 发行对象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11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2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8,639.66万元
13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5,406.63万元
14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承销费用2,300.00万元
保荐费用200.00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244.06万元
15 发行费用 律师费用108.49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53.77万元
发行手续费26.71万元
发行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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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iVi Acoustics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6,233.7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HONGBO YAO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7 年 6 月 2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26 日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 13 号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020-84908098
传真号码: 020-8490137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ivi.com
电子信箱: zqb@hivi.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部
证券部负责人: 张小康
证券部电话: 020-3491980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2012年12月25日,惠威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的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发起人协议》,惠威有限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12]第11003080128号)截
至2012年8月31日的净资产93,905,357.15元为基准,按1:0.6389的比例折股为股本
6,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其持有
的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份额折合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
2012年12月26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州惠威电器有
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涉及广州惠威电器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资产评估报
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2】第VHMPD0232号),惠威有限2012年8月31日
净资产评估值为17,219.21万元。
2013年1月25日,广州市外经贸局发文《广州市外经贸局关于广州惠威电器
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外经贸资批[2013]43号),
同意惠威有限的改制事宜。2013年1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核发新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穗股份证字[2013]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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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8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广会所验字[2013]第11003080141号),经审验,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收到发起人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33,905,357.15元。
2013年4月26日,股份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设立登记,
注册登记号为440126400014616。
(二)发起人及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4名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HONGBO YAO 5,592.00 93.20%
HUIFANG CHEN 294.60 4.91%
广州卓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0.00 1.00%
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3.40 0.89%
合计 6,000.00 100.00%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233.76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78
万股普通股,公司现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如果本次发行2,078万股,则本次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HONGBO YAO 5,217.9744 83.70% 5,217.9744 62.78%
HUIFANG CHEN 294.60 4.73% 294.60 3.54%
深圳市视野投资有限
77.92 1.25% 77.92 0.94%
公司
广州耀琪商务咨询有
77.92 1.25% 77.92 0.94%
限公司
广州市延和贸易发展
77.92 1.25% 77.92 0.94%
有限公司
广州卓茂企业管理咨
60.00 0.96% 60.00 0.72%
询有限公司
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
53.40 0.86% 53.40 0.64%
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
374.0256 6.00% 374.0256 4.50%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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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拟发行流通股 -- -- 2,078.00 25.00%
合计 6,233.76 100.00% 8,311.76 100.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HONGBO YAO 5,217.9744 83.70% 境外自然人股
境内非国有法
2 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74.0256 6.00%
人股
3 HUIFANG CHEN 294.60 4.73% 境外自然人股
境内非国有法
4 深圳市视野投资有限公司 77.92 1.25%
人股
境内非国有法
5 广州耀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77.92 1.25%
人股
境内非国有法
6 广州市延和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77.92 1.25%
人股
境内非国有法
7 广州卓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0.00 0.96%
人股
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8 53.40 0.86%
司 人股
(三)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6名法人股东和2名自然人股东,其中
HONGBO YAO任董事长、研发战略总监,HUIFANG CHEN任董事。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实际控制人HONGBO YAO和HUIFANG CHEN为夫妻关系,其中,HONGBO
YAO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17.9744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83.70%,
HUIFANG CHEN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6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4.73%。HONGBO YAO、HUIFANG CHEN夫妇的亲属姚宏远、陈焕新、姚静琳
通过广州安洪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40万股,其中姚宏远、姚静琳分别为控股
股东HONGBO YAO的弟弟、妹妹;陈焕新为实际控制人HUIFANG CHEN的哥
哥。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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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已就发行前所持股份做出了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
明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之“(六)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各类音响设备、扬声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
从扬声器单元、音箱到各类电声产品的完整产业链。公司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
将电声科技结合精密制造技术,已成为全球性的高级音响制造公司。
公司拥有核心品牌“HiVi”、“惠威”,产品定位以高端为主,产品线丰富,
均配备公司自产高品质扬声器单元,音质表现优秀,产品线覆盖多媒体音响、家
庭影院、专业音响、汽车音响、公共广播系统和扬声器单元等。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自主研发的音响类产品,其产品销售模式视产品类型而定,多媒体音响、
家庭影院、汽车音响和喇叭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线上主要通过自营网
络店铺、线上经销商销售,如天猫商城自营店、苏宁易购自营店、京东商城、亚
马逊等,线下通过经销商和自营店销售;专业音响和公共广播系统需专业施工安
装,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与此同时,公司报告期内还有少量的 OEM/ODM 业
务。公司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模式如下:
销售渠道 销售模式 起始时间 销售产品
线下经销商 经销
设立至今
线下自营店 直销 多媒体、家庭影院、汽车音响、公共广播、专业
出口产品 直销 音响、喇叭
2000 年
海外经销商 经销
OEM/ODM 直销 2008 年 5 月 空箱、喇叭
线上经销商 经销 2010 年 9 月 多媒体、家庭影院
多媒体、家庭影院、汽车音响、公共广播、专业
线上自营店 直销 2010 年 10 月
音响、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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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箱体类、电子元器件类、辅材及工具类,箱体类包括空箱、
中纤板、原木等材料;电子元器件类包括磁铁、振动板、盆架、T 铁、电容、电
阻、变压器、面板、功放、散热器等材料;辅材及工具类包括电源线、音频线、
油漆、泡沫盒、纸箱、焊锡丝、漆包线等材料。
(四)行业竞争情况
音响行业属于传统制造业,全球音响市场的竞争格局已经形成,成熟的品牌
经营商往往把持着产品设计与销售,而把产品制造外包,从而占据着高端市场主
导地位。我国虽是音响生产大国,音响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总体技术水平仍不
高,多数企业没有形成品牌竞争力和规模化生产能力,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仅
在价格较低的产品性价比上具备优势。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沉淀,
国内音响生产企业竞争水平也得到了较大提高,部分综合实力较强,规模相对较
大的国内一线音响企业,不仅能够在国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而且积极开拓国
际市场。
从国内市场来看,随着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一些国际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
凭借雄厚的技术和品牌实力以及在高端市场所占据的有利地位逐渐主导整个行
业的发展方向;部分技术落后、没有品牌或品牌优势不明显的中小音响生产企业
逐步退出市场。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专注声音品质”的企业理念,致力于融合国际领先的电声科
技与精密制造技术,追求完美声音重放。作为音响行业的领军品牌之一,公司在
品牌知名度、研发设计、营销网络、综合服务等方面竞争优势明显,市场影响力
较强。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多次获得美国国际消
费电子展(CES, Consumer Electronics Show)荣誉,各细分产品也获得了较高的
市场评价。
在多媒体音响领域,根据 ZDC 互联网消费调研中心提供的音箱品牌占有率
情况(周关注比例数据,更新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惠威”品牌以 19.61%的
占比排名第二,占据音箱市场的主流地位。根据其提供的热门音箱排行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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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行前十的产品中,公司产品多达三款,其中公司产品 M200MKIII 排名第二。
在扬声器单元方面,公司凭借卓著的声音品质,吸引越来越多的国际音响品
牌在其产品当中采用惠威扬声器产品。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8,997.42 5,261.34 58.48%
机器设备 1,864.80 1,080.16 57.92%
办公设备及其他 1,825.79 558.55 30.59%
运输设备 1,053.77 157.29 14.93%
合计 13,741.78 7,057.33 51.36%
公司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闲置、报废等减值情形。
2、主要生产设备
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主要包括机器设备、流水线、检测仪
器、设备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台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双台面加工中心机 1 96.45 59.75 61.95%
数控木材加工中心(CNC 两轴木工铣
1 47.86 32.88 68.70%
床)
数控木材加工中心 1 42.81 24.04 56.16%
双梁横 V 机 1 33.94 20.02 58.99%
静电喷涂机 1 31.11 19.29 62.01%
全自动电脑裁板锯 1 25.81 11.47 44.44%
音箱装配组立线 1 24.07 12.92 53.68%
柴油发电机组 1 22.30 10.47 46.95%
重型砂光机 1 20.36 12.01 58.99%
音响装配生产线 1 14.85 8.87 59.73%
10 吨油压压床机 1 11.65 6.34 54.42%
双面刨木机 1 11.03 6.83 61.92%
仿形机 1 10.47 6.49 61.99%
离线高速自动立式插件机 1 41.03 38.57 94.00%
1-2-26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高速连体自动卧式插件机 1 41.03 38.10 92.86%
全热风回流焊锡机 1 10.85 10.07 92.81%
自动贴片机 1 71.45 70.32 98.42%
合计 557.07 388.44 69.73%
3、土地及房屋建筑物
(1)公司自有土地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有土地情况如下表:

土地面积 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 权属人 坐落 期限 用途
(㎡) 方

珠海市金
湾区联港
粤房地权证珠字 工业区大 出
珠海惠威 80,598.20 2007-2057.2.12 工业
第 0200015334 号 林片区东 让
成路南 1

中山市南
中府国用(2011) 出
中山惠威 8,000.00 头镇祥和 2047.3.1 工业
第 0200721 号 让
路2号
(2)公司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有房产情况如下表:

建筑面积 得
证号 权属人 坐落 期限 用途
(㎡) 方


东涌镇三 定、
粤房地权证穗字
惠威电声 3,061.02 沙公路 10 1994-2044.12.29 判 厂房
第 0450042388 号
号 决、
仲裁
三沙公路
粤房地权证穗字
广州骏声 1,924.89 13 号(自 1993-2043.4.8 自建 厂房
第 0450043006 号
编 1 栋)
三沙公路
粤房地权证穗字
广州骏声 3,838.07 13 号(自 1993-2043.4.8 自建 厂房
第 0450043014 号
编 2 栋)
1-2-27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建筑面积 得
证号 权属人 坐落 期限 用途
(㎡) 方

三沙公路
粤房地权证穗字
广州骏声 3,844.19 13 号(自 1993-2043.4.8 自建 厂房
第 0450042986 号
编 3 栋)
三沙公路
粤房地权证穗字
广州骏声 1,144.55 13 号(自 1993-2043.4.8 自建 厂房
第 0450043016 号
编 4 栋)
三沙公路
粤房地权证穗字
广州骏声 465.30 13 号(自 2003-2053.3.1 自建 试音楼
第 0450040887 号
编 5 栋)
三沙公路
粤房地权证穗字
广州骏声 1,812.68 13 号(自 2000-2050.3.27 自建 办公
第 0450040888 号
编 6 栋)
三沙公路
粤房地权证穗字
广州骏声 3,863.50 13 号(自 2000-2050.3.27 - 厂房
第 0450040889 号
编 7 栋)
粤房地权证珠字 D2 栋宿舍
珠海惠威 9,357.96 2007-2057.2.12 - 工业
第 0200015335 号 楼
粤房地权证珠字 配电水泵
珠海惠威 370.37 2007-2057.2.12 - 工业
第 0200015336 号 房
粤房地权证珠字
珠海惠威 35.76 门卫室 A 2007-2057.2.12 - 工业
第 0200015337 号
粤房地权证珠字
珠海惠威 10,863.78 B1 厂房 2007-2057.2.12 - 工业
第 0200015338 号
粤房地权证珠字
珠海惠威 10,863.78 A1 厂房 2007-2057.2.12 - 工业
第 0200015339 号
珠海市香
粤房地证字第 购买 商业服
珠海惠威 229.15 洲柠溪路 2041.11.29
C4453128 号 取得 务业
263 号二
珠海市香
粤房地证字第 洲柠溪路 购买 商业服
珠海惠威 397.06 2041.11.29
C4453127 号 263 号首 取得 务业

粤房地权证中府 南头镇祥
中山惠威 6,822.64 2047.3.1 变更 工业
字第 111012740 号 和路 2 号
(3)自建房产和临时建筑物情况
A、广州骏声
广州骏声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 13 号的自建房产未取得产权证
1-2-28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书,主要用途为仓库、车棚及吸烟室。该自建房产面积 5,739.00 平方米,占公司
房屋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为 7.16%;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自建房产账面
价值为 5.80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0.02%。该自建房产不属于公司的主要
生产经营场所,且可替代性较高,即使不能继续使用,公司也能及时以其他经营
场所进行替代。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上述自建房产的项目用
地和建筑不属于新增违法用地、违建厂房,暂未列入拆迁范围。根据南沙区东涌
镇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对《询证函》的回复,广州骏声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临时建筑
/违章建筑被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出具的《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广州骏声报告期
内无因违反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根据广州市南沙
区建设和交通局出具的《证明函》,广州骏声报告期内遵守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因违反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B、珠海惠威
珠海惠威在厂区内部分自建的产品生产厂房为经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
设局批准建设临时建筑物,主要用于生产和仓储,基本情况如下:
临时建筑许可证号 建设规模(㎡) 坐落 期限
金湾区联港工
建字第(金湾)2012 临 002 号 15,573.77 2012.4.27-2014.4.27
业区大林山东
上述临时建筑的形成原因如下:
珠海惠威以出让方式取得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大林片区东成路南 1 号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珠海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向珠海惠威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批准该地块的建设工期为 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2 月。根据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金
湾分局出具的《关于土地闲置认定的复函》,在珠海惠威取得该地块的建设用地
批准证书后,该地块因政府原因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能按期动工建设。为解决
珠海惠威生产用房不足的问题,经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临时建筑(搭
建)许可证》批准,珠海惠威于 2012 年在该地块上兴建了 15,573.77 平方米的临
时建筑用于生产和仓储,有效期为 2012 年 4 月 27 日至 2014 年 4 月 27 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珠海惠威的临时建筑账面原值 1,260.32 万元,账面净值 600.45
1-2-29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2.01%;建筑面积 15,573.77 平方米,占公司房屋
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为 19.42%。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金湾规划分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人民政府
已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出具证明,同意该等临时建筑使用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
结合上述情况,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按照 7 年对该临时建筑计提折旧,至 2019
年折旧完成。
珠海惠威目前已取得相应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在上述地块上自建厂房,在自建厂房竣工验收合格后,
珠海惠威将把生产线和仓库搬至自建厂房,并拆除临时建筑物。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该项目用地和建筑物
不属于新增违法用地、违建厂房,且未列入土地卫片执法监察中须查处整改的范
围;该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该项目符合珠海市红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证明函》,珠海惠威报告期内无
相关违法、违规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金湾分局出具的《证明》,珠海惠威报告期内在该分
局管辖范围没有违法使用土地,未发生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方面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该分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的
核查证明》,确认珠海惠威报告期内一直按照国家及地方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规章依法建设施工,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而被该
局处罚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 HONGBO YAO 和 HUIFANG CHEN 分别承诺:若广州骏声未
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发生权属纠纷、规划拆除、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发行人或广
州骏声正常经营的情形,导致发行人或广州骏声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产,
HONGBO YAO 和 HUIFANG CHEN 将承担发行人或广州骏声因此所致的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停产或停业或因被处罚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若珠海惠威临时建筑发生权属纠纷、规划拆除、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珠
海惠威正常经营的情形,导致珠海惠威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临时建筑,
HONGBO YAO 和 HUIFANG CHEN 将承担珠海惠威因此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停产或停业或因被处罚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1-2-30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公司租赁土地、房产情况
序号 租赁方 承租方 租赁期限 坐落 备注
广州市海印 广州市越秀区大沙 房屋产权证号:粤房
广州分公 2015.8.10-20
1 广场商业有 头路 21 号 A041 号 地证字第 C3359664
司 18.9.30
限公司 商铺 号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 房屋产权证号:深房
深圳市万商
深圳分公 2016.10.1-20 北路 3018 号万商电 地字第 3000061007
2 电器城有限
司 17.9.30 器城三楼后区 号
公司
3F45-46 号铺位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 房屋产权证号:X 京
2016.12.12-2
3 黄筱萍 惠威电声 桥大街 98 号院 4 号 房权证西字第
021.12.11
楼 1 层 7 门 101 024409 号
广州分公司与广州市海印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在广州市越秀区房
屋租赁管理所已备案。
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万商电器城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在深圳市福田区房屋
租赁管理局已备案。
惠威电声与黄筱萍的租赁合同在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已备案。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商标 70 项。
2、专利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 132 项。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 HONGBO YAO 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 HONGBO YAO、HUIFANG CHEN 夫妇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未
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1-2-31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前身惠威有限不存在与关联方经常性关联交易。
(2)向关联方支付报酬
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主要任职 薪酬(万元) 备注
HONGBO YAO 董事长、研发战略总监 42 --
HUIFANG
董事 - 未在公司领薪
CHEN
杜小汉 董事、总经理 36 --
何俊宏 副总经理 18.94 --
王震国 独立董事 5 --
吴战篪 独立董事 5 --
朱燕建 独立董事 - 2017 年 5 月 19 日上任
钟明霞 原独立董事 5 2017 年 5 月 19 日离任
高伟 监事会主席 12.75 --
张浩帆 监事 25.24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上任
汤志雄 原监事 30.06 2016 年 12 月 30 日离任
李伟 职工代表监事 9.35 --
姚宏远 董事、副总经理 30.06 --
陈焕新 副总经理 28.47 --
张小康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4 --
杜一府 财务总监 24 --
梁建洪 核心技术人员 19.96 --
李平 核心技术人员 11.06 --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前身惠威有限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1)关联方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占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期初余额 - - -182.16
HONGBO YAO
当期借入 - - 593.97
1-2-32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当期归还 - - 411.81
期末余额 - - -
期初余额 - - 375.82
HiVi International
当期归还 - - 378.66
Limited(惠威国际有限
其他变动 - - 2.84
公司)
期末余额 - - -
注:其他变动是子公司珠海惠威向 HiVi International Limited(惠威国际有限公司)周转
借款为美元,期末根据当期汇率进行调整所致。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关联方资金周转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公
司及其子公司与HONGBO YAO之间相互短期借入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向HiVi
International Limited(惠威国际有限公司)短期借入资金的情形,该等借款均未
支付利息。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占用已清理。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短期的资金占用由于利息金额较小,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利润影响
很小。
(2)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应付款 HONGBO YAO - - 3.82
2014年末,公司欠HONGBO YAO的款项为HONGBO YAO作为公司董事长
和负责产品研发所发生的费用报销。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占公司资产总
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均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
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的
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1-2-33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兼职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间接或直
性 出生 接持有公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别 年份 司股份数
(万股)
1997 年创办广州杜希电器有限公司;1997 年至 2013 年 4
月任惠威有限董事长;201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负
责公司研发及战略工作;2015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战略
总监;兼任珠海惠威执行董事,中山惠威董事长,广州骏
HONGBO 声执行董事、总经理,HiVi International Limited(惠威国际 5,217.974
董事长 男 1964
YAO 有限公司)董事,HiVi Investment Limited(惠威投资有限 4
公司)董事,HiVi Tech Limited(惠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HONGBO YAO 主持设计的产品多次获得 CES 大奖,曾任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校管理科学教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兼职教授。
2001 年加入惠威有限,曾任惠威有限董事;2013 年 4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兼任中山惠威董事,Perfect Time Enterprise
Limited(骏时企业有限公司)董事,Sound Turbo Limited
董事,Perfectly Good Limited 董事,HiVi International
HUIFANG Limited(惠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Onfield International
董事 女 1964 294.60
CHEN Development Limited(安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HiVi
Investment Limited(惠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Honour Hong
Kong Group Limited(鸿昇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HiVi
Tech Limited(惠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Hui Jia Investments
Limited(汇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1980 年至 1993 年任深圳南航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经理;1994
年至 1998 年任深圳威利通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 年至
董事、 2005 年任深圳德航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加入惠
杜小汉 男 1962 33.34
总经理 威有限,曾任公司多媒体事业部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子公司珠海惠威总经理、广州
卓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 2006 年加入惠威有限,曾任公司家影事业部总经理;2013
姚宏远 副总经 男 197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广州安洪盈企业 20.03
理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7 年 8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
所项目经理;2001 年至 2009 年取得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和
独立董
王震国 男 1976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3 -

月任上海爱为乐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3
月至今任虎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2-34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间接或直
性 出生 接持有公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别 年份 司股份数
(万股)
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1997 年至 1999 年任湖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1999
年至 2000 年任湖南英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6 年至今
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历任
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2 年至 2013 年任暨南大学
独立董
吴战篪 男 1975 MPAcc 教育中心执行主任;2012 年至 2013 年任深圳市雅 -

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恒立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 9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
2010 年 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讲师;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挂职于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
独立董
朱燕建 男 1981 室任副主任;2010 年 2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 -

员;2014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003 年加入惠威有限,曾任电声工程师、技术部主管,现
监事会
高伟 男 1983 任子公司珠海惠威研发部经理;201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 -
主席
事会主席,兼任广州骏声监事。
2006 年加入惠威有限,曾任公司市场推广总监,现任公司
张浩帆 监事 男 1981 -
监事、兼任子公司珠海惠威市场推广总监。
2000 年加入惠威有限,现任公司生产计划部经理;2016 年
李伟 监事 男 1980 -
4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1980 年至 1988 年任深圳南航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师;
1988 年至 1992 年任深圳市华裕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厂长;
副总经 1992 年至 2002 年任深圳市阳光智能有限公司开发部长;
何俊宏 男 1963 20.00
理 2002 年加入惠威有限;201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珠海惠威副总经理,中山惠威董事,广州卓茂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1983 年至 1986 年任福建省 121 地质队工程师;1986 年至
1997 年任福建省龙岩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工程师;1997
副总经
陈焕新 男 1963 年加入惠威有限;201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 20.03

珠海惠威副总经理,中山惠威经理,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1999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证
副总经
券部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广东省旅游集团有
理、董
张小康 男 1970 限公司经营部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广州御 -
事会秘
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1 年 12 月加入惠威

有限,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35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间接或直
性 出生 接持有公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别 年份 司股份数
(万股)
2001 年至 2003 年任山东新华医药集团会计;2004 年至 2005
年任天职孜信(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6 年至 2009
财务总
杜一府 男 1979 年任深圳君泽电子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9 年至 2015 年 3 -

月任启东乾朔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
公司财务总监。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
况如下:
兼职情况
公司主 兼职单位与发
姓名 兼职职
要任职 兼职单位名称 行人的关系

执行董 发行人全资子
珠海惠威
事 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
中山惠威 董事长
公司
执行董 发行人全资子
董事长、 广州骏声
HONGBO 事、经理 公司
研发战
YAO HiVi International Limited(惠威国际有 实际控制人控
略总监 董事
限公司) 制的公司
HiVi Investment Limited(惠威投资有 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
限公司) 制的公司
HiVi Tech Limited(惠威科技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
司) 制的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
中山惠威 董事
公司
Perfect Time Enterprise Limited(骏时 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
企业有限公司) 制的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
Sound Turbo Limited 董事
制的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
Perfectly Good Limited 董事
制的公司
HUIFANG HiVi International Limited(惠威国际有 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 董事
CHEN 限公司) 制的公司
Onfield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
Limited(安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制的公司
HiVi Investment Limited(惠威投资有 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
限公司) 制的公司
Honour Hong Kong Group Limited(鸿 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
昇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制的公司
HiVi Tech Limited(惠威科技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
司) 制的公司
1-2-36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兼职情况
公司主 兼职单位与发
姓名 兼职职
要任职 兼职单位名称 行人的关系

Hui Jia Investments Limited(汇嘉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
有限公司) 制的公司
广州卓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发行人股东
董事、总
杜小汉
经理 发行人全资子
珠海惠威 总经理
公司
副总经 发行人全资子
珠海惠威
理 公司
副总经 发行人全资子
何俊宏 中山惠威 董事
理 公司
副董事
广州卓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行人股东

独立董 虎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 副总经
王震国 无
事 公司 理
暨南大学 副教授 无
独立董
独立董 广东艾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无
吴战篪 事

独立董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副教授、
浙江大学 无
独立董 研究员
朱燕建
事 独立董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无

监事会 发行人全资子
高伟 广州骏声 监事
主席 公司
张浩帆 监事 -- -- --
职工代
李伟 -- -- --
表监事
董事、副
姚宏远 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发行人股东
总经理
副董事
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行人股东

副总经 发行人全资子
陈焕新 中山惠威 经理
理 公司
副总经 发行人全资子
珠海惠威
理 公司
董事会
张小康 秘书、副 -- -- --
总经理
财务总
杜一府 -- -- --

核心技 董事、总
梁建洪 广州卓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行人股东
术人员 经理
核心技
李平 -- -- --
术人员
1-2-37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薪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主要任职 薪酬(万元) 备注
HONGBO YAO 董事长、研发战略总监 42 --
HUIFANG
董事 - 未在公司领薪
CHEN
杜小汉 董事、总经理 36 --
何俊宏 副总经理 18.94 --
王震国 独立董事 5 --
吴战篪 独立董事 5 --
朱燕建 独立董事 - 2017 年 5 月 19 日上任
钟明霞 原独立董事 5 2017 年 5 月 19 日离任
高伟 监事会主席 12.75 --
张浩帆 监事 25.24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上任
汤志雄 原监事 30.06 2016 年 12 月 30 日离任
李伟 职工代表监事 9.35 --
姚宏远 董事、副总经理 30.06 --
陈焕新 副总经理 28.47 --
张小康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4 --
杜一府 财务总监 24 --
梁建洪 核心技术人员 19.96 --
李平 核心技术人员 11.06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HONGBO YAO,其持有公司5,217.9744万股股份,占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83.70%。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HONGBO YAO、HUIFANG CHEN夫妇,HUIFANG
CHEN持有公司294.6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73%;本次发行前,
HONGBO YAO、HUIFANG CHEN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12.5744万股股份,
合计持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88.43%。
HONGBO YAO(取得加拿大国籍前的中文名:姚洪波):男,1964年3月
出生,加拿大国籍,护照号码:BA8****3,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住所:香港。
HUIFANG CHEN(取得加拿大国籍前的中文名:陈慧芳):女,1964年11
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护照号码:BA8****0,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住所:香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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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九、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6,657,431.16 80,553,057.83 57,475,410.06
应收票据 - 1,266,117.66 8,482,473.32
应收账款 9,432,641.93 6,637,272.14 1,398,403.47
预付款项 7,811,646.68 1,841,611.78 1,957,447.54
应收利息 119,716.11 - -
其他应收款 774,641.98 1,002,608.58 893,300.99
存货 55,346,622.19 56,380,408.60 72,261,780.65
其他流动资产 209,686.92 69,443.63 60,165.58
流动资产合计 170,352,386.97 147,750,520.22 142,528,981.6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0,573,324.11 77,093,935.78 84,505,990.30
在建工程 47,933,233.20 22,677,676.07 619,238.07
无形资产 6,668,216.81 6,212,614.46 5,711,362.51
长期待摊费用 293,086.83 84,499.93 198,595.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45,623.84 2,303,827.58 2,282,413.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2,866.21 912,851.11 293,291.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7,956,351.00 109,285,404.93 93,610,890.49
资产总计 298,308,737.97 257,035,925.15 236,139,872.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15,000,000.00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32,956,343.22 20,743,171.22 19,568,743.25
预收款项 3,653,618.87 4,329,980.36 2,910,624.48
应付职工薪酬 5,210,322.22 4,463,795.45 3,657,913.34
应交税费 6,235,860.63 4,654,065.09 5,616,438.64
其他应付款 4,253,993.12 3,975,506.03 3,924,061.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52,310,138.06 38,166,518.15 50,677,781.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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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总计 52,310,138.06 38,166,518.15 50,677,781.70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2,337,600.00 62,337,600.00 62,337,600.00
资本公积 47,366,560.07 47,366,560.07 47,366,560.07
专项储备 - - -
其他综合收益 27,217.46 -31,396.48 -32,851.97
盈余公积 12,251,157.38 9,964,629.41 7,839,228.29
未分配利润 124,016,065.00 99,232,014.00 67,951,554.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45,998,599.91 218,869,407.00 185,462,090.40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245,998,599.91 218,869,407.00 185,462,090.4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98,308,737.97 257,035,925.15 236,139,872.1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43,484,998.58 244,952,903.17 228,825,657.12
其中:营业收入 243,484,998.58 244,952,903.17 228,825,657.12
二、营业总成本 205,333,197.37 208,166,290.54 189,388,130.27
其中:营业成本 150,931,251.60 149,007,216.09 139,898,797.09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63,621.82 2,785,719.48 2,381,127.39
销售费用 15,957,722.78 15,482,051.03 12,986,393.36
管理费用 36,095,805.59 38,757,962.45 33,810,958.27
财务费用 -837,350.32 -390,095.52 212,032.19
资产减值损失 122,145.90 2,523,437.01 98,821.9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38,151,801.21 36,786,612.63 39,437,526.85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448,458.76 2,106,568.47 1,642,294.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5,095.15 - 29,352.56
减:营业外支出 48,363.39 370,682.56 179,548.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987.91 264,073.83 40,956.51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
43,551,896.58 38,522,498.54 40,900,272.7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507,301.61 5,116,637.43 6,807,515.03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
37,044,594.97 33,405,861.11 34,092,757.71
列)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7,044,594.97 33,405,861.11 34,092,757.71
的净利润
(二)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58,613.94 1,455.49 -10,744.1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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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8,613.94 1,455.49 -10,744.14
七、综合收益总额 37,103,208.91 33,407,316.60 34,082,013.5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7,103,208.91 33,407,316.60 34,082,013.57
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 - -
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9 0.54 0.5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9 0.54 0.5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281,211,813.24 288,695,907.90 256,242,098.07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9,544.94 - 83,064.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6,613,533.02 2,893,994.35 1,685,301.52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7,834,891.20 291,589,902.25 258,010,463.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26,864,036.14 126,840,152.99 128,732,680.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53,426,044.13 53,443,204.96 45,853,537.67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941,062.59 31,359,673.17 23,789,491.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7,377,481.86 18,935,621.52 18,230,526.64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5,608,624.72 230,578,652.64 216,606,235.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2,226,266.48 61,011,249.61 41,404,228.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97,088.30 261,020.03 1,236,15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150,000.0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088.30 261,020.03 1,386,1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30,900,662.42 23,073,909.05 8,196,992.22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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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20,343,450.7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900,662.42 23,073,909.05 28,540,443.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0,803,574.12 -22,812,889.02 -27,154,293.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15,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5,939,695.83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25,939,695.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9,974,016.00 275,000.00 709,789.58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5,540,000.00 - 7,904,714.52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14,016.00 15,275,000.00 23,614,504.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5,514,016.00 -15,275,000.00 2,325,191.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95,696.97 154,287.18 -80,315.9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6,104,373.33 23,077,647.77 16,494,810.8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79,928,057.83 56,850,410.06 40,355,599.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96,032,431.16 79,928,057.83 56,850,410.06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5.11 -26.41 -1.16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 - -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502.50 177.30 90.61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42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 - -
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
- - -
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 - -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 - -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 - -
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 - -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 - -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 - -
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 - -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 - -
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 - -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 - - -
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32.39 22.70 56.82
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 81.07
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40.01 173.59 227.35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81.47 26.38 36.89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458.54 147.21 190.46
1-2-43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
458.54 147.21 190.46
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3.26 3.87 2.81
速动比率(倍) 2.20 2.39 1.3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30 60.97 155.65
存货周转率(次) 2.70 2.32 1.8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9.23% 7.35% 14.7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461.20 4,934.38 5,145.40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41.08 58.62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1.00 0.98 0.6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6 0.37 0.2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
0.62% 0.43% 0.16%
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95 3.51 2.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54 0.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54 0.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3.73% 15.80% 20.98%
的净利润)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指标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5.67% 16.52% 22.22%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3.73% 15.80% 20.98%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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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股收益
单位:元
每股收益
项目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6 年度 0.59 0.5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5 年度 0.54 0.54
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0.56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6 年度 0.52 0.52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5 年度 0.51 0.51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0.52 0.52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①资产情况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 产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流动资产 17,035.24 57.11% 14,775.05 17,035.24 57.11% 14,775.05
非流动资产 12,795.64 42.89% 10,928.54 12,795.64 42.89% 10,928.54
资产合计 29,830.87 100% 25,703.59 29,830.87 100% 25,703.5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稳定增长,从 2014 年末的 23,613.99 万元增加至
2016 年末的 29,830.87 万元,体现了良好的成长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现有厂房基础上对生产线进行了改造和调整,2015 年和
2016 年进行了厂房二期扩建,非流动资产金额显著上升,而同时由于公司经营
规模不断扩大以及股东的增资投入,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随之增加。报告期内公
司资产结构基本维持稳定,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表明公司具有良好的
资产变现能力。
②负债主要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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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短期借款 - - - - - -
应付账款 3,295.63 63.00% 2,074.32 3,295.63 63.00% 2,074.32
预收款项 365.36 6.98% 433.00 365.36 6.98% 433.00
应付职工薪酬 521.03 9.96% 446.38 521.03 9.96% 446.38
应交税费 623.59 11.92% 465.41 623.59 11.92% 465.41
其他应付款 425.40 8.13% 397.55 425.40 8.13% 397.55
流动负债合计 5,231.01 100% 3,816.65 5,231.01 100% 3,816.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5,231.01 100% 3,816.65 5,231.01 100% 3,816.6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231.01万元、3,816.65万元和5,067.78万
元。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2015年公司偿还了
短期借款,负债总额比2014年下降了1,251.13万元。2016年公司因构建厂房二期
工程的成本支出较大,导致负债总额比2015年增加了1,221.3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银行借款和大额应付款项,公司负债结构
较为合理、稳健,财务风险较低。
(2)偿债能力分析
①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情况如下: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9.23% 7.35% 14.73%
流动比率 3.26 3.87 2.81
速动比率 2.20 2.39 1.3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461.20 4,934.38 5,145.40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41.08 58.62
A、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26、3.87和2.81,速动比率分别为2.20、2.39和
1.39,201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公司通过短期债务性筹
资增加营运资金所致;2015年和2016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上升是由于随着公司
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和利润稳定增加,形成了良好的现金流入,速动资产稳定增
加,同时公司偿还了银行借款导致负债大幅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23%、7.35%和14.73%,资产负债率下降,
表明公司的总体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2015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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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由于公司偿还了银行借款导致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B、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分
别为5,461.20万元、4,963.07万元和5,216.38万元,2014年和2015年,利息保障倍数
分别为58.62和141.08,由此可以看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好,公司长
期偿债能力较强。
② 同行业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时间 惠威电声 漫步者 奋达科技
2016-12-31 9.23% 0.60% 28.02%
资产负债率
2015-12-31 7.35% 0.59% 15.89%
(母公司)
2014-12-31 14.73% 0.79% 17.19%
2016-12-31 3.26 9.48 2.29
流动比率 2015-12-31 3.87 10.90 2.83
2014-12-31 2.81 12.65 3.83
2016-12-31 2.20 8.36 1.78
速动比率 2015-12-31 2.39 9.84 2.31
2014-12-31 1.39 11.69 3.42
注:漫步者和奋达科技的数据来源于其 2014 年-2016 年年度报告。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居中,同时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逐步与奋达科技持平,低于漫步者,主要是由于公司以短期债务性筹资为主,而
漫步者和奋达科技主要以权益性筹资为主,通过上市募集了大量货币资金,因此
其资产负债率较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偿债能力相对较强。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主要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惠威电声 30.30 60.97 155.6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漫步者 14.18 21.66 27.46
奋达科技 4.11 4.93 6.04
惠威电声 2.70 2.32 1.87
存货周转率(次) 漫步者 3.06 3.54 3.94
奋达科技 4.25 6.30 7.51
注:漫步者和奋达科技的数据来源于其 2014 年-2016 年年度报告。
①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0.30次、60.97次和155.65次。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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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京东的销售信用政策由款到发货变更为给予21天的信用期,2016年经京东
与公司协商,将销售信用政策由给予21天信用期变更为给予30天信用期,由于京
东是公司第一大客户,其信用政策的调整直接导致了应收账款余额的快速增加,
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下降。
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远远高于漫步者和奋达科技的同期水平,主要是由于
公司的主要销售政策为先款后货,只给予少量主要经销商一定的信用期限,因此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小,而漫步者和奋达科技针对内销业务的主要销售政策仍为
先款后货,但外销业务存在一定的销售信用期,导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相对较高,
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
②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70次、2.32次和1.87次,存货周转率相对
较低,但基本维持稳定增加。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显著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
了存货精细化管理,优化了采购和生产流程,减少了原材料的储备所致。
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漫步者和奋达科技,是经营模式和业务特点的差异造成
的。公司产品类型众多,生产模式为小批量多批次生产,并以人工化生产为主,
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存货周转速度较慢,同时公司积极为客
户提供多元化产品,为了满足下游客户对各种产品的需求,公司各种产品均准备
了一定数量的安全储备,因此存货的库存金额较大。而漫步者和奋达科技主要通
过机械化生产标准产品,对存货的精细化管理程度较高,且其产品销售量较大,
产品周转速度较快,存货周转率较高。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余额 比例 余额 余额 比例 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 24,226.56 99.50% 24,420.19 24,226.56 99.50% 24,420.19
其他业务收入 121.94 0.50% 75.10 121.94 0.50% 75.10
合计 24,348.50 100% 24,495.29 24,348.50 100% 24,495.29
公司的营业收入以主营业务收入为主,其他业务收入较少。2015年其他业务收
入较2014年增长39.78万元,增幅为112.63%,是由于增加了模具的销售收入;2016
年其他业务收入较2015年增长46.84万元,增幅为62.37%,主要是由于2016年公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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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四川维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公司商标取得商标使用费收入所致。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主要分为多媒体、家庭影院、专业音响、
汽车音响、喇叭和公共广播等系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多媒体系列 11,670.77 48.17% 12,189.23 11,670.77 48.17% 12,189.23
家庭影院系列 4,423.49 18.26% 3,943.15 4,423.49 18.26% 3,943.15
专业音响系列 2,995.04 12.36% 3,564.38 2,995.04 12.36% 3,564.38
汽车音响 2,520.32 10.40% 1,968.68 2,520.32 10.40% 1,968.68
喇叭系列 1,478.92 6.10% 1,751.33 1,478.92 6.10% 1,751.33
公共广播系列 1,127.06 4.65% 999.53 1,127.06 4.65% 999.53
其他 10.96 0.05% 3.90 10.96 0.05% 3.90
总计 24,226.56 100% 24,420.19 24,226.56 100% 24,420.19
从收入结构来看,多媒体、家庭影院和公共广播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为公司
主要收入来源,其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70%,主要是由于终端消费市
场的需求特点及公司自身的发展定位决定的。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于主营业务电子音响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
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多媒体系列 4,671.39 50.60% 5,013.21 4,671.39 50.60% 5,013.21
家庭影院系列 1,427.69 15.47% 1,277.30 1,427.69 15.47% 1,277.30
专业音响系列 1,247.97 13.52% 1,451.76 1,247.97 13.52% 1,451.76
汽车音响 698.45 7.57% 569.55 698.45 7.57% 569.55
喇叭系列 666.94 7.22% 803.00 666.94 7.22% 803.00
公共广播系列 515.04 5.58% 454.30 515.04 5.58% 454.30
其他 3.86 0.04% 1.33 3.86 0.04% 1.33
合计 9,231.34 100% 9,570.45 9,231.34 100% 9,570.45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销售多媒体系列、公共广播系列、家庭影
院系列、专业音响系列产品,其中专业音响和公共广播系列产品的毛利逐年增加,
家庭影院和多媒体系列产品的毛利趋于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4,348.50 24,495.29 22,8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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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15,093.13 14,900.72 13,989.88
营业毛利 9,255.37 9,594.57 8,892.69
综合毛利率 38.01% 39.17% 38.86%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01%、39.17%和38.86%,保持稳定,
主要是由于公司定价政策和各产品的销售占比稳定所致。
定价政策的一贯性保证了公司各系列产品毛利率的稳定。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222.63万元、6,101.12万元和
4,140.42万元,分别占对应期间实现净利润的167.98%、182.64%和121.4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投 资活 动 产 生的 现 金流 量净 额 分 别为 -3,080.36 万 元 、
-2,281.29万元和-2,715.43万元,均为负数,其主要是公司构建厂房、购买固定资
产及收购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支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筹 资活 动 产 生的 现 金流 量净 额 分 别为 -1,551.40 万 元 、
-1,527.50万元和232.52万元。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可按照
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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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本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2014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2)2015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2016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6年9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233.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1.6
元(含税)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金额为997.40万元,其中自然人股东分红总额
882.00万元,发行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0元。
截至2016年11月10日股利款已全部支付,本次股利分配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5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上
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
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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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
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3)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和条件
公司在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
当每年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30%;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公司也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③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
股利的条件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时,且在不影响上述现金分红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政策及其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的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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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研究论证利润分配方案应当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
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
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
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时,还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表决通过。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应当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
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
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说明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
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
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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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
方案》议案决议,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享有。
(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有4家全资子公司,
分别是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惠威电器有限公司、广州骏声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和HiVi Acoustics, Inc.(美国惠威);有4家分公司,分别是珠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和北京分公司。
1、珠海惠威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05 年 6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HONGBO YAO
注册资本 12,166.589 万元
实收资本 12,166.589 万元
住所 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 1 号
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各类电子、电器元件、各类喇叭、音箱、音
经营范围 响器材及配件、功放、DVD 及音视频播放器、家庭影院及数码影音
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珠海惠威最近一年一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年度/2016年12月31日 19,688.28 15,596.71 1,617.19
注:以上数据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中山惠威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1997 年 5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 HONGBO YAO
注册资本 406.258 万元
实收资本 406.258 万元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祥和路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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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加工:喇叭、音箱、功放、音响器材及配件,研发电子产
品,从事公司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
经营范围
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山惠威最近一年一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年度/2016年12月31日 778.76 771.25 -111.09
注:以上数据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广州骏声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1996 年 5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 HONGBO YAO
注册资本 913.0018 万元
实收资本 913.0018 万元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 13 号自编 6 栋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2)广州骏声最近一年一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年度/2016年12月31日 356.48 355.03 -6.99
注:以上数据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美国惠威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 年 9 月 20 日
已发行股份数 100 股
住所 11630 Goldring RD Arcadia CA 91106
经营范围 Wholesale of Audio Speakers & Electronics
(2)美国惠威最近一年一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260.28 120.28 -13.17
注:以上数据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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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珠海分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1 日
负责人 徐涛
住所 珠海市香洲柠溪路 263 号首层商铺
销售本企业自产各类的喇叭、音箱、功放、DVD 机、家庭影院、音
经营范围 响器材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珠海分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年度/2016年12月31日 128.51 -82.45 -29.41
注:以上数据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深圳分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29 日
负责人 林明斌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万商电器城三楼后区 3F45-46 号
经营范围 销售总公司自有产品
(2)深圳分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年度/2016年12月31日 87.29 -35.29 -7.34
注:以上数据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广州分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15 日
负责人 许仲康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 21 号海印广场首层 A041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
经营范围 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
核定的为准;涉及许可项目的,以许可审批部门核定的为准)
(2)广州分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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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年度/2016年12月31日 131.44 -145.54 -35.84
注:以上数据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北京分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2 日
负责人 姚宏远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98 号院 4 号楼 1 层 7 门 101
家用视听设备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经营范围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分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年度/2016年12月31日 - - -
注:以上数据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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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与运用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拟投资项目
201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依轻重缓急用于以下3个项目:
1、生产线自动化与产能扩建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资金21,706.16万元,各项目的投资额、建设期及
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建设期
投资项目 备案情况
号 (万元) (万元) (月)
生产线自动化 已在珠海市金湾区发展改革
1 与产能扩建项 10,897.72 7,735.00 18 和统计局备案(备案号:
目 2015-440404-39-03-009230)
已在珠海市金湾区发展改革
研发中心建设
2 5,220.84 3,705.66 18 和统计局备案(备案号:
项目
2015-440404-39-03-009226)
营销与服务网
3 5,587.60 3,965.97 24 -
络建设项目
合计 21,706.16 15,406.63 - -
公司“生产线自动化与产能扩建项目”已取得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出具
的《关于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自动化与产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批复意见》(珠金环建[2015]91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取得珠海市金湾
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
记表的批复意见》(珠金环建[2015]92号)。
二、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
集资金少于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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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和使用制度
公司2015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在银
行开设专门的募集资金管理账户,专户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按照证
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生产线自动化和产能扩建项目建成后,采用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先进生产设
备,将增加公司音响产品产能,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线,增强公司
在同行业公司中的产品竞争力。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研发的软硬件
水平,提升研发基础能力,强化公司技术研发优势,加强公司在新产品研发方面
的自主创新能力,使产品持续满足市场的标准及需求,不断增强公司在电子音响
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加强公司品牌及市
场推广,增强消费者对公司的信任度,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巩固公司市场竞争
力。
(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生产线自动化与产能扩建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资源和营销
网络扩大公司销售规模,通过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研发中
心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生产工艺水平和新产品的研发能力,为公司产
品销售及制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营销与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加快对客户的反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公司带
来巨大潜在经济效益。
(三)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防范财务风险能力
公司目前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为银行借款。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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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规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均较小,进行债务融资的空间不大,较多的银行
借款也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
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拓宽公司
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将下降
本次筹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
期内对公司盈利不能产生贡献,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降低。但从中长期来
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随着项目的顺
利实施,公司盈利能力将持续提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提高。
(五)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总额为
1,276.17万元,远低于募投项目达产后平均每年新增的净利润3,884.13万元。募投
项目盈利能力较强,盈利足以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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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它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行业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属于电子音响行业,行业的发展状况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电子音
响行业直面终端消费者,行业发展对宏观经济的景气度依赖较大,从2010年以来,
由于宏观经济的波动,我国电子音响产值增速经历了两次负增长时期。如果未来
我国电子音响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再次出现负增长,尤其是类似2013年和2016
年的下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产品销售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有多媒体音响、公共广播、家庭影院、专业音响、汽车音响等,
但收入构成中以多媒体音响、公共广播和家庭影院为主,报告期内多媒体音响、
公共广播和家庭影院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8.79%、80.66%、81.95%,毛
利占比分别为79.59%、80.90%、82.27%,多媒体音响、公共广播和家庭影院的
销售情况对公司业绩具有较大影响。如果多媒体音响、公共广播和家庭影院的销
售因消费者需求趋势的改变而减少,公司将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电子音响行业的竞争较为激烈,国内音响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大部
分在价格较低的产品上同质化竞争;国外公司凭借技术和品牌优势占据国内高端
市场。公司的产品面临国内、国际同行企业的激烈竞争,如果在产品技术升级、
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营销渠道拓展等方面不能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公司将面临业
绩下滑的风险。
4、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定价政策保持一贯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较高且保持稳定分别为38.01%、39.17%、38.86%。
如果未来由于市场竞争原因导致公司调整产品定位或定价政策,公司产品毛利率
将存在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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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品更新替代风险
电声行业的音质控制技术已达到一定瓶颈,行业处于相对成熟期,但从具体
产品的发展来看,由于数码科技的发展,平板电脑、平板电视、智能手机等新型
音频电子产品的涌现,传统音响呈现小型化、便携化和无线连接等方向发展的趋
势。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研发出满足市场最新需求的新产品,
将对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劳动力成本上升及用工短缺的风险
公司生产主要依赖于人工装配,人工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较高,报告期内人
工工资占当期生产成本的比例平均为15.22%。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
大,对人工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如未来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或出现用工短缺
等情形,公司将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7、使用和拆迁临时建筑的风险
广州骏声目前用于仓储、车棚和吸烟室的房屋中存在5,739.00平方米未取得
产权证书的自建房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自建房产账面价值为5.80万元,
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02%;建筑面积5,739.00平方米,占公司房屋建筑物总面
积的比例为7.16%。
珠海惠威目前用于生产和仓储的房屋中存在15,573.77平方米临时建筑,可使
用至2019年12月30日。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临时建筑账面价值600.45万元,
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2.01%;建筑面积15,573.77平方米,占公司房屋建筑物总
面积的比例为19.42%。
上述自建房产和临时建筑不属于重要生产经营场地,但使用期限届满后将面
临被拆除的风险。根据目前公司制定的搬迁计划,拆除预计会使公司产生处置损
失68.82万元和搬迁费用3.5万元。虽然公司目前已制定了上述自建房产和临时建
筑的搬迁计划,但如果在拆除过程中公司不能按照预定的搬迁计划在预计的期限
内完成搬迁,将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计划,造成经营业绩下滑的风
险。
8、存货大幅计提跌价准备的风险
报告期内存货账面净额分别为5,534.66万元、5,638.04万元、7,226.18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49%、38.16%、50.70%,存货净额高是由于公司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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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类较多和款到发货的经营特点所致。随着未来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净
额将进一步增长。如果音响行业出现技术革新或客户需求转变,公司现有存货难
以继续销售,公司将对存货大幅计提跌价准备,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风
险,存货难以变现也将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9、经销商未授权使用公司商号的风险
公司部分经销商使用了“惠威”作为其公司商号,虽然公司与其签订了《关
于“惠威”商号使用的协议书》,约定经销商须正当使用“惠威”商号;经销商
承诺决不损害“惠威”商号或以可能损害发行人名誉的方式使用“惠威”商号,
承诺不直接或通过任何关联企业使用、注册可能与“惠威”商号构成竞争关系的
任何商号,也不得侵犯发行人商标权。
发行人针对现有经销商使用“惠威”商号的前提下承诺:“不再新增授权经
销商使用“惠威”商号;将持续提升“惠威”的品牌价值和知名度,尽早申请认
定为驰名商标。”
虽然公司针对“惠威”和“HiVi”商标保护采取了积极措施,如制定商标保
护制度,设有法务专员岗位实时关注其他企业使用公司商标、商号并对侵犯公司
权益的行为主张权利。但如果经销商使用“惠威”商号对公司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降低公司品牌在消费者中的形象,将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10、线上电商经销渠道变化的风险
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网络消费的主体快速增长,电子商务市场得
到迅速兴起,B2C零售模式呈现持续高速增长的状态,公司通过线上经销渠道的
销售规模维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向京东销售商品的金额分别为5,325.37万元、5,632.15万元和
4,548.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87%、22.99%和19.88%,京东是
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如果未来双方的业务合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京东减少或停
止经销公司的产品或降低产品的采购价格,将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显著下滑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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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各类音响设备、扬声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建
立了成熟稳定的生产、销售和研发团队。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细分行业对上述
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为员工提供了符合当地合理水平的薪
酬待遇,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年薪相比略低。虽然这是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所在地与公司所在地经济水平差异所致,但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提供与生产经营所
在地经济水平匹配的薪酬或与同行业相匹配的薪酬待遇,将面临人才流失的风
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风险
HONGBO YAO、HUIFANG CHEN夫妇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
本公司88.43%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HONGBO YAO、HUIFANG CHEN仍
将持有本公司66.32%的股份(假设公司公开发行新股2,078万股,且未进行老股
转让)。股权的相对集中削弱了中小股东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力,未来
HONGBO YAO、HUIFANG CHEN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在股东大会上
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作
出有利于实际控制人但却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对公司发展不利的决策。
2、生产效率下降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有六种系列产品,除多媒体音响产品独立生产以外,其他生产
线存在混合使用的情况,如何通过合理、有效的管理和组织调度,合理切换生产
线的使用,降低生产线切换对公司生产的影响,及时满足客户需求是企业核心竞
争力的重要体现。
公司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虽然已制定了符合公司现有生产系统的排产计划
机制,能够根据客户对不同产品的需求提前备货,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管理方式上及时调整,以适应公司生产规模扩张的需要,可
能导致交货期延长、竞争力削弱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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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生产技术、
营销能力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并对其产品方案、工艺方案、设备
选择和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了细致的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组织管理、厂房
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和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如不能按计
划顺利实施,将会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2、扩充的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77.8万套/年的音响生产能力,募投
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目前的产能有较大幅度增加。尽管公司针对募集资金项目产
品的市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分析及论证,并制订了新增产能销售规划。但如果
未来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能如期完
成,募投项目新增的产能将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四)业绩下滑的风险
当国民经济水平增速放缓、电子音响行业景气度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税
收政策变化等风险因素发生时,公司经营业绩均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可能导致
业绩下滑。若上述某几项风险因素同时发生,公司可能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甚至超
过50%及以上的风险。
(五)所得税优惠税率变化的风险
2012年7月23日,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公司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1244000084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享受减按15%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2015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证书编
号为GF20154400018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即2015年、2016
年、2017年),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2014年10月10日,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珠海惠威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1444000716的《高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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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珠海惠威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享受减
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因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净利润
分别为400.46万元、349.86万元和379.85万元,分别占同期净利润的11.75%、
10.47%和10.25%。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因出口退税优惠政策而增加的净利润分
别为122.31万元、108.34万元和107.97万元,分别占同期净利润的3.59%、3.24%
和2.91%。
如果以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或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无
法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根据行业惯例,公司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均是以签署
框架协议和订货单的形式履行,框架协议约定产品、交付、验收、质量等基本条
款,具体产品名称、数量、价格等以订货单为准。
公司与如下主要客户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达坤贸易有限公司、
武汉市百正百行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好声音电器有限公司、无锡品音堂商贸有限
公司、无锡书晓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合肥顺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音创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升艺电器有限公司、广州丹盾电子产品有限公司、湖南鑫天
恒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沙雅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贝美音响科技有限公
司签订了框架协议。
(二)采购合同
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惠州市永昌盛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松岗华
达音箱厂、广州精鑫电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东源五金塑料厂、鹤山市挚艺
音箱有限公司、东莞冠樟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市海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
莞市兴发电子有限公司、广州雷琴谷音响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荣源磁性材料有
限公司等签订了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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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信及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授信借款合同。
(四)其他重要合同
2015年7月11日,珠海惠威与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标准施工
合同》,约定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珠海惠威 “A2-1、2厂房”和“厂
房连廊及货台”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消防、防雷、
防水、给排水、强弱电、桩基础、土石方及其他附属等有关专业工业工程施工总
承包,工程造价总额为人民币4,790万元。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2016年6月4日,珠海惠威与四川维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珠海惠威科
技有限公司商标使用授权协议》,约定珠海惠威授权四川维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在其使用珠海惠威喇叭生产的投影机类商品上,许可使用惠威商标“ HiVi”,该
许可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合同还约定四川维优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采购喇叭量超过5万只时,喇叭价格单价可下调3%,且使用珠海惠威喇叭生
产的投影机整机每台收取1美元的商标使用费;如果5万只喇叭的提货周期在12
个月内,上述整机每台只收取0.6美元的商标使用费。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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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发行人: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 13 号
法定代表人:HONGBO YAO
1
联系人:张小康
电话:020-34919808
传真:020-84901370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保荐代表人:程久君、杜跃春
2
项目协办人:侯立潇
项目组成员:张洪滨、余泳洲、马骏、张磊、万俊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1766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
负责人:张炯
3
经办律师:任宝明、王茜、韩若晗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审计、验资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 1001-1008 房
4
负责人:蒋洪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恒新、陈昭、王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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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83939698
传真:020-83800977
评估机构: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 232 号 2001、2002A 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胡东全
5
经办注册评估师:曾永和、梁瑞莹
电话:020-38010830
传真:020-38010829
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明
6
经办注册评估师:齐湛、陈扬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7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8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04
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9 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912920004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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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序号 事项 时间
1 初步询价的日期 2017 年 7 月 5 日—2017 年 7 月 6 日
2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7 年 7 月 11 日
3 网下、网上申购日期 2017 年 7 月 12 日
4 网下、网上缴款日期 2017 年 7 月 14 日
5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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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
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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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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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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