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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科力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8-07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KELI MOTOR CO.,LTD.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黎家坪镇南正北路 4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福 州 市 湖 东 路 268 号 )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或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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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释义
简称 释义
科力尔、发行人、本公司、
指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科力尔有限 指 公司前身,湖南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
湖南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湖南科力尔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销中心,是发行人的分公司。“湖
深圳分公司、深圳营销中
指 南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4
心、营销中心
日更名为“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销中
心”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研发中心,是发行人
深圳研发中心、研发中心 指
的分公司
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力电机有限公
司,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电机有限公
深圳科力尔、深圳科力 指
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更名为“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
公司”
永州科达 指 永州市科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祁阳恒杰 指 祁阳县恒杰机电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德和工贸 指 祁阳县德和工贸有限公司
永州科旺 指 永州市科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科力电机 指 湖南科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科晶电机 指 深圳科晶电机有限公司
葆春基金 指 湖南省祁阳县葆春慈善基金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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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建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兴业证券、保荐机构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瑞华、会计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事
指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务所
伊莱克斯 指 Electrolux,总部位于瑞典,世界最大的厨房设备、清
洁洗涤设备及户外电器制造商,同时也是世界最大的商
用电器生产商
惠而浦 指 Whirlpool Corporation,总部位于美国,世界上最大的
大型家用电器制造商之一,白色家电产品已连续 11 年
保持全球市场占有率领先
德豪润达 指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美格尔 指 广东美格尔电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Ugur Sogutmamakinalari San. VE TIC. A.S. ,总部位于
Ugur 指
土耳其,欧洲知名家电企业
阿瑟力克 指 Arcelik A.S.,总部位于土耳其,欧洲知名家电企业
Manrose Manufacturing Limited,总部位于英国,欧洲
Manrose 指
知名家电企业
Gorenje d.d.,总部位于斯洛文尼亚,是欧洲领先高品质
戈兰尼亚 指 家电制造商之一,具有 60 多年的历史,目前在欧洲占
有 4%的市场份额
FRANKLIN、富兰克林 指 FRANKLIN ELECTRIC CO., INC.
VESTEL KLBEYAZ ESYA SANAYI VE TICARET
Vestel 指
A.S.,总部位于土耳其,欧洲知名家电企业
大洋电机 指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龙机电 指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微光股份 指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电机 指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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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指
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章程 指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月 31 日
A股 指 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释义
简称 释义
微型特种电动机,是指其原理、结构、性能、作用、使
用条件适应特种机械要求且其体积和输出功率较小的
电动机,其性能偏重于要求静态和动态特性参数的高精
微特电机 指
度、快速响应和可靠性。微特电机的特征是外径一般不
大于 160mm,质量在数十克到数千克,功率通常在 750
瓦以下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是指用绝缘漆作为绝缘涂
层、用于绕制电磁线圈的金属导线,也称电磁线,用以
漆包线 指
产生电磁效应,实现电能与磁能转换、动作控制和信号
传输目的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是一种硅铁软磁合金,加
硅钢片 指 入硅可提高铁的电阻率和最大磁导率,降低矫顽力、铁
芯损耗(铁损)和磁时效
电动机静止不动的部分,定子由导磁部件和导电部件两
定子 指
部分组成,定子的主要作用是产生旋转磁场
转子 指 电机中由轴承支撑的旋转体
支架 指 固定在定子上,用来支撑转子的部件
PWM 控制 指 脉冲宽度调制,是利用微处理器的数字输出来对模拟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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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路进行控制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技术,广泛应用在从测
量、通信到功率控制与变换的许多领域中。
IP(Ingress Protection),是针对电气设备外壳对异物
IP65 指 侵入的防护等级,第一个数字表示防尘;第二个数字表
示防水,数字越大表示其防护等级越佳。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ISO9001 认证 指 Standardization)就产品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而制定的
一项国际化标准
ISO14001 认证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中国强制认
CCC 认证 指
证制度(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标志为“CCC”
欧洲共同体(Communate Europpene)的法语缩写,CE
标志是欧盟法律对欧盟市场上的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
CE 认证 指
性要求,通过加贴 CE 标志,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
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美国保险商实验所(Underwrites Laboratories Inc.)安
UL 认证 指 全系统认证,UL 是世界上最大的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
的民间机构之一
德 国 电 气 工 程 师 协 会 ( Verband Deutscher
Elektrotechnikere.v)的德语缩写,是欧洲著名的试验认
VDE 认证 指
证和检查机构之一,是获欧盟授权的 CE 公告机构及国
际电工委员会成员
“电机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禁限用指令”,是欧盟针对电
RoHS 指
机电子产品在生产阶段对环境冲击的环保指令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REACH 指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
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或革命性的生产
方法。该战略旨在通过充分利用信息通讯技术和网络空
工业 4.0 指
间虚拟系统—信息物理系统(Cyber-Physical System)
相结合的手段,将制造业向智能化转型
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
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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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归公司所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的资金
不归公司所有,归发售股份的股东所有。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具体为 2,090 万股,
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1,76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3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
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额度由持有公司股份满 36 个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
出公开发售申请的股东聂葆生向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进行公
开发售。聂葆生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48 万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
330 万股,发售股份以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为限。
(二)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1、本次发行的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
等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在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中扣减。
2、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由公司与公开发售股份股东按各自取得的资金额占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取得的资金和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取得的资金)的比例分摊。公开发行新股对应的承销费由发行人承担,在
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中扣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承销费由公开发售股份的
相应股东承担,在相关转让价款中扣减。
(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
营等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聂葆生,实际控制人为聂葆生、
聂鹏举父子。聂葆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41.64%的股份,通过永州科旺间接持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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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人 6.84%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48.48%的股份;聂鹏举直接持有发行人
30.92%的股份。实际控制人聂葆生、聂鹏举合计(含间接方式)持有公司 79.40%
的股份。
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由满足条件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开发售申请的
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将其持有的老股向投资者进行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具体为 2,090 万股,其
中公开发行新股 1,76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30 万股,且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
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变化,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一)发行人董事聂葆生、聂鹏举、唐毅,高级管理人员李伟、
唐新荣、汪存兵的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五十。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如公司在前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价应
相应调整。
若未能履行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则违规减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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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发行人监事刘中国、蒋耀钢、王煜的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五十。
若未能履行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则违规减持股
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发行人股东永州市科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份锁定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如公司在前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价应
相应调整。
若未能履行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则违规减持股
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发行人其他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1、发行人股东肖守峰、唐楚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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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分股份。
若未能履行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则违规减持股
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发行人股东刘宏良、谢福生、王新国、蒋鼎文、杨解姣、谢扬、曾月娥、
罗智耀、彭中宝、罗婷方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若未能履行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则违规减持股
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意向和减持意向
(一)实际控制人聂葆生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聂葆生承诺:
“1、将本着价值投资,长线投资的目的,鼎力支持公司发展壮大。
2、本人持股限售期满两年内减持的,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
定和限售承诺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外,两年内累计减持股份数不超
过 2,000 万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且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
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以上承诺事项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如本人担任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上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
无效。
5、如违反上述承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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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承担赔偿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聂鹏举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聂鹏举承诺:
“1、将本着价值投资,长线投资的目的,鼎力支持公司发展壮大。
2、本人持股限售期满两年内减持的,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
定和限售承诺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外,每年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且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以上承诺事项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如本人担任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上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
无效。
5、如违反上述承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唐毅,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李
伟、唐新荣、汪存兵承诺:
“1、将本着价值投资,长线投资的目的,鼎力支持公司发展壮大。
2、本人持股限售期满两年内减持的,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
定和限售承诺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外,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且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以上承诺事项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且不因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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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无效。
5、如违反上述承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四)永州科旺承诺
“1、将本着价值投资,长线投资的目的,鼎力支持公司发展壮大。
2、本企业持股限售期满两年内减持的,除履行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合伙人于
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定和限售承诺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外,两年内累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600 万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且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以上承诺事项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5、如违反上述承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
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
的预案》。
1、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目的
为增强公司上市后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投资者投资股票信心,公司结
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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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2、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条件
公司股票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
交易日低于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若因除权除
息等事项致使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
同),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即可实施本预案,以
使公司股票稳定在合理价值区间。
3、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选用前述方
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如因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
购义务;
(2)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控股股东回
购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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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
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
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依法履行有关回购股份的具体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以其控制的股份
投赞成票。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的
资金总额;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单次回购股份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标准与本项冲突的,以本项为准);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
(2)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3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单次及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前述
二项有冲突的,以本项为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
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
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依法履行相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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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
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 20%,但不超过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和。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5、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作出
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
案(应包括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
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实施回购的,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
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
①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
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
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②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
完毕。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
内,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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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
内实施完毕。
6、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增持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得领取当年分红,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将不得领取当年薪酬。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为体现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吸引长期投资者投资本公司,并为保护中小投
资者利益,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上市
后未来三年稳定股价事宜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本人/本公司自愿依法履行《湖南科力
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所规定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义务。
如本人/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承诺的,本人/本公司
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
2、及时提出新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直
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
3、如因本人/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指发起
人以外之其他股东)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向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
以赔偿。”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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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之
日起十日内制定并公告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新股的计划,购回价格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加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发生除权、除息
行为,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回购计划。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
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
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聂葆生,实际控制人聂葆生、聂鹏举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
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之日
起十日内,通过适当的方式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制定并公告回
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新股的计划,购回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发行价加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发生除权、除息行为,须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将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并提请公司予以公告后实施。
如发行人股东已公开发售股票或转让原限售股的,本人亦将依照相关股份发
售或转让价格购回已公开发售或转让的股票。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
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准),但是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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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减应向
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
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人承担的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同时,在此期间,
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按照已承诺锁定期和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止的孰长进行
锁定。”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
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之日
起十日内,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并通过在相关会议
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
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准),但是
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减应向
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如有)、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
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人承担的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同时,在
此期间,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按照已承诺锁定期和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止的孰
长进行锁定。”
六、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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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作
出如下承诺:
“如本公司因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
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给投
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
理决定或生效判决,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律师事务所承诺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
作出如下承诺:
“如国浩因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
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国浩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
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作出如下承诺:
“如本所因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
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
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相关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各事宜单独或共同作出了相关承诺。
为强化相关承诺对其约束力,现承诺如下:
“1、自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承诺之日起 2 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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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充分披露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
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由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作出合法、合理及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其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
有;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八、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计划及规划
(一)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6%。公司在实施上
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
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
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进行利润分配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次
利润分配的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进行利润分配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次
利润分配的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进行利润分配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次
利润分配的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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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
定,促成全资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
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3、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审议表决,公司应接受所有股东尤其是公众投资者以及独立董事、
监事对利润分配的建议和监督。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销售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国际著名的电器公司如伊莱克斯(Electrolux)、松下
(Panasonic)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前
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89%、42.28%和 40.32%。
如果上述主要客户因工厂关闭或市场因素导致需求下降,或生产线转移至其他区
域后转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关产品,将给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漆包线(其主要原材料为铜)、硅钢等,原材料
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由于原材料从预定采购、入库到组织生产
并形成产品发送给客户,存在一定时间跨度,在此期间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
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2014 年、2015 年,铜材、硅钢片的市
场价格持续下降;2016 年在国内供给侧改革、去产能背景下,2016 年硅钢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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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价格呈上涨趋势,铜价格于 2016 年年初触底缓慢反弹并在四季度快速上涨。
如主要原材料价格在未来继续大幅上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7,032.40 万元、
6,623.44 万元和 8,276.0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61%、21.10%和 20.00%,
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46%、14.58%和 16.41%。公司执行严格的应收
账款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超过 99%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已按谨
慎性原则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如客户自身经营不善或发生财务困难,将存
在部分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64.88%、71.06%和 72.50%,产品主要出口至欧洲和北美,主要以
美元、欧元计价。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若人民
币持续升值,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性价比优势将被降低,削弱公司产品市场竞
争力;另一方面,汇兑损益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2014 年度公司因汇率变
动产生的汇兑损失为 29.42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0.50%;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收益为 535.79 万元和 357.25 万元,占同期利润
总额的比例为 7.72%和 4.55%。因此,公司存在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
(五)人工成本上升风险
近年来,我国人工成本呈较快增长趋势,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员工薪酬分别为 7,206.15 万元、8,417.35 万元和
10,136.56 万元,呈逐年较快增长趋势。未来如职工薪酬过快增长,将对公司盈
利造成不利影响。
(六)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追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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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开始公司逐步进行规范。公司对满足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条件
但不愿意缴纳的员工,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缴纳标准计提了公司应承担的五险
一金,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已计提但未缴纳金额分别为 684.06 万元、181.59
万元和 139.34 万元,该已计提的五险一金已计入公司成本、费用及应付职工薪
酬,不影响公司净利润,但可能存在被追缴的风险。此外,公司对年龄超龄、已
在其他单位缴纳、新入职尚未办理缴纳手续等员工未计提五险一金,2014 年、
2015 年和 2016 年该部分未计提的金额分别为 231.07 万元、178.45 万元和 98.33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92%、2.57%和 1.25%。
(七)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微特电机行业集中度不高,企业数量众多,行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
产品竞争激烈。行业内企业必须通过不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和对生产工艺的持续
改造,才能以成本优势及品质优势抢占市场,并在激烈的竞争当中立于不败之地。
未来随着行业持续发展和结构调整,行业整体集中度将有所提升,竞争将日趋激
烈。部分规模较小,综合竞争力较弱的企业将面临着淘汰的风险。
在国际市场,公司将直接面对跨国公司的竞争,必须遵照海外各国的法律法
规,协调并适应更宽的管理半径。公司若不能进一步加强在海外市场的售前和售
后服务,加快完善海外营销网络,有效提高产品的性能、稳定性和客户忠诚度,
拓展新客户和扩大销售规模,则将失去业已取得的比较优势,削弱公司在海外市
场的竞争力。
为全面了解公司面临的各项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公司公开发行 2,09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1,760 万
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3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
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用于罩极电机、
贯流风机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3KW 及以下伺
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五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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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产能和利润的释放需要一定的周期,无法在短期内产生收益,因此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初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即期回报将被摊
薄。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事项的议案》。
(一)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
回报,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加强技术创新、加
强公司运营效率以及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以填补本次发行对
即期回报的摊薄,具体措施如下:
1、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为保障公司
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
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
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
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
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
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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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效果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罩极电机、贯流风机技改与扩能项目、高效
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3KW 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深圳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
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
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
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公司未来将加强对上述已投资项目的
日常管理,努力提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保障投资项目经济效
益的顺利实现,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通过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
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和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
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进一步提高成本和费用控制能力。
此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通过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
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
经营业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和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公司股东的
利润分配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努力提高股东整体回报水平。
(二)相关承诺主体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履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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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推进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并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推进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发行人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得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
3、公司的承诺
“公司承诺确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切实履行,尽最大努力保障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未能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
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向股东致歉,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经营状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公司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瑞华阅字[2017]48320002 号审阅报告。公司已在招股
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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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状况”中披露了审计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后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
间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 2017 年 1-6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
司总资产为 45,364.44 万元、股东权益为 26,911.46 万元;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
收入、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27,998.98 万元、3,618.64
万元、3,408.36 万元,与 2016 年 1-6 月相比分别增长 15.66%、2.58%和 3.59%。
公司预计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3 亿元至 4.6 亿元,较 2016 年 1-9 月增
长 12.68%至 20.54%;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700 万元至 6,000 万
元,较 2016 年 1-9 月增长 2.44%至 7.83%;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00 万元至 5,700 万元,较 2016 年 1-9 月增长 2.55%至 8.25%。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
营情况较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
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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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1)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具体为
2,090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1,76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3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
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额度由持有公司股份满 36
个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开发售申请的股东聂葆生向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进行公开发售。聂葆生本次发行前直接
发行股数
持有公司股份 2,748 万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330 万股,发售股份以
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为限。
(2)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330 万股,公司承担公开发行新股
的承销费,参与存量股公开发售的股东自行承担存量股发售的承销
费,其他发行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17.56 元,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价格与发行新股的价格相同。(由
每股发行价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
22.98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经审计的
发行市盈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熟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70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13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 2.86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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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网下向投资者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发行方式
方式。
符合询价资格的投资者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
发行对象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30,905.6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6,836.00 万元
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如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
发行费用分摊原则 司及发售股份股东按照发行(发售)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
比例分别承担承销费。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保荐费用 188.68 万元
发行人和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共同承担承销费
用 3,181.36 万元,其中发行人按公开发行新股的
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的比例分摊发
承销费用
行承销费用 2,679.04 万元;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
按其发售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数
发行费用概算
量的比例分摊发行承销费用 502.32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489.62 万元
律师费用 231.13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
433.96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 47.17 万元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上表中发行费用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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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nan Keli Motor Co.,Ltd.
注册资本 6,600 万元
实收资本 6,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聂葆生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8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5 年 11 月 2 日
注册地址 湖南省祁阳县黎家坪镇南正北路 49 号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0746-3819830
传真号码 0746-3815578
互联网址 www.kelimotor.com
电子邮箱 stock@kelimotor.com
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电机、泵类、家用电器、电工器材和电
经营范围
子产品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科力尔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科力尔有限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8 日。2015 年 9 月 16 日,科力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
以科力尔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科力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 年 10 月 9 日,科力尔有限全体股东签署《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
起人协议》,约定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科力尔有限净资产 171,590,513.04
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共计 6,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总额 6,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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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5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南科力尔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15 年 11 月 2 日,科力尔在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100561723591P)。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发行人为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共有 20 名发起人,包括永州科旺,以及聂
葆生、聂鹏举等 19 名自然人。发行人设立时,科力尔有限全体股东约定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科力尔有限净资产 171,590,513.04 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为 6,600 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的 25.00%,具体为 2,090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1,760 万股,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 33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
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额度由持有公司股份满 36 个月并向公
司董事会提出公开发售申请的股东聂葆生向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
资者进行公开发售。聂葆生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48 万股,公开发售
股份数量 330 万股,发售股份以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为限。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6,000,000 100.00% 66,000,000 78.95%
聂葆生 27,480,000 41.64% 24,180,000 28.92%
聂鹏举 20,409,000 30.92% 20,409,000 24.41%
永州科旺 6,000,000 9.09% 6,000,000 7.18%
唐毅 2,100,000 3.18% 2,100,000 2.51%
刘中国 1,800,000 2.73% 1,800,000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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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刘宏良 1,200,000 1.82% 1,200,000 1.44%
李伟 1,200,000 1.82% 1,200,000 1.44%
谢福生 1,200,000 1.82% 1,200,000 1.44%
王新国 1,200,000 1.82% 1,200,000 1.44%
唐新荣 600,000 0.91% 600,000 0.72%
蒋鼎文 600,000 0.91% 600,000 0.72%
杨解姣 600,000 0.91% 600,000 0.72%
蒋耀钢 450,000 0.68% 450,000 0.54%
谢扬 450,000 0.68% 450,000 0.54%
肖守峰 360,000 0.55% 360,000 0.43%
唐楚云 165,000 0.25% 165,000 0.20%
曾月娥 93,750 0.14% 93,750 0.11%
罗智耀 37,500 0.06% 37,500 0.04%
彭中宝 36,000 0.05% 36,000 0.04%
罗婷方 18,750 0.03% 18,750 0.02%
公开发售老股 - - 3,300,000 3.95%
本次发行新股 - - 17,600,000 21.05%
合计 66,000,000 100.00% 83,600,000 100.00%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之“二、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三)发起人情况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聂葆生 27,480,000 41.64%
2 聂鹏举 20,409,000 30.92%
3 永州科旺 6,000,000 9.09%
4 唐毅 2,100,000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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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 刘中国 1,800,000 2.73%
6 刘宏良 1,200,000 1.82%
7 李伟 1,200,000 1.82%
8 谢福生 1,200,000 1.82%
9 王新国 1,200,000 1.82%
10 唐新荣 600,000 0.91%
11 蒋鼎文 600,000 0.91%
12 杨解姣 600,000 0.91%
13 蒋耀钢 450,000 0.68%
14 谢扬 450,000 0.68%
15 肖守峰 360,000 0.55%
16 唐楚云 165,000 0.25%
17 曾月娥 93,750 0.14%
18 罗智耀 37,500 0.06%
19 彭中宝 36,000 0.05%
20 罗婷方 18,750 0.03%
合计 66,000,000 100.00%
(四)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 聂葆生 27,480,000 41.64% 自然人
2 聂鹏举 20,409,000 30.92% 自然人
3 永州科旺 6,000,000 9.09% 合伙企业
4 唐毅 2,100,000 3.18% 自然人
5 刘中国 1,800,000 2.73% 自然人
6 刘宏良 1,200,000 1.82% 自然人
7 李伟 1,200,000 1.82% 自然人
8 谢福生 1,200,000 1.82% 自然人
9 王新国 1,200,000 1.82%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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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唐新荣 600,000 0.91% 自然人
10 蒋鼎文 600,000 0.91% 自然人
杨解姣 600,000 0.91% 自然人
合计 64,389,000 97.57%
(五)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1 聂葆生 27,480,000 41.64% 董事长
2 聂鹏举 20,409,000 30.92% 副董事长、总经理
3 唐毅 2,100,000 3.18% 董事
4 刘中国 1,800,000 2.73% 监事会主席
5 刘宏良 1,200,000 1.82% 无
6 李伟 1,200,000 1.82% 董事会秘书
7 谢福生 1,200,000 1.82% 无
8 王新国 1,200,000 1.82% 无
唐新荣 600,000 0.91% 副总经理
9 蒋鼎文 600,000 0.91% 无
杨解姣 600,000 0.91% 无
合计 58,389,000 88.48% -
(六)国有股东和外资股东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的情况。
(七)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聂葆生,实际控制人为聂葆生、聂鹏举父子。除实际控制
人以外,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为永州科旺。
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东聂葆生、聂鹏举、永州科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中,
聂葆生和聂鹏举为父子关系;永州科旺系由聂葆生与其他 40 名自然人共同出资
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聂葆生担任该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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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曾月娥、罗婷方、罗智耀存在关联关系,曾月娥为罗婷方、罗智耀的母
亲。
股东唐楚云、彭中宝存在关联关系,唐楚云为彭中宝的妹夫。
上述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中,聂葆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41.64%的股份,直接
持有永州科旺 75.20%的股份,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发行人 48.48%的股份;
永州科旺直接持有发行人 9.09%的股份;聂鹏举直接持有发行人 30.92%的股份;
曾月娥、罗婷方、罗智耀分别持有发行人 0.14%、0.06%、0.03%的股份;唐楚云、
彭中宝分别持有发行人 0.25%、0.05%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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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微特电机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
括单相罩极电机(含贯流风机)、串激电机、步进电机、直流无刷电机。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伊莱克斯(Electrolux)、惠而浦(Whirlpool)、通用电气
(GE)、阿瑟力克(Arcelik)、松下(Panasonic)、三星(Samsung)、Vestel 等世
界知名家电企业。
公司以电机技术、材料技术、控制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传感
技术等为基础,依托优秀的设计研发能力和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所生产的微特
电机广泛应用在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安防监控、医疗器械、工业自动化与机
器人等多个领域。
公司从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出发,与时俱进,从 2014 年开始,着手开发电
机行业高端技术的产品:应用于高端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的核心部件——伺服
电机与伺服驱动。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海关 AEO 企业、湖南省小巨人计划企业。公司“高
效节能型贯流风机产业化”项目是 2013 年度国家火炬计划立项项目。公司产品获
得了中国 CCC 认证、美国 UL 认证、德国 VDE 和 TUV 认证。公司通过了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通过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产品系
列从最初的单相罩极电机和串激电机,到陆续开发出了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的步进电机、直流无刷电机、交流永磁同步伺服电机等产品。公司产品种类不断
扩大,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1、主要产品介绍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别 外观 产品用途 产品特点 主要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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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广泛用于烤箱、暖
用于家电及
低噪声;运行可 风机、排风扇、空
单相罩极 医疗器械产
靠;无电磁干 调器、微波炉、家
电机 品的冷却、散
扰;免维护 用水泵、医疗器械
热、空气循环

广泛应用于食物搅
拌机、碎纸机、吸
为小家电、电
转速高;启动力 尘器、电吹风、果
动工具等提
串激电机 矩大;调速范围 汁机、豆浆机、咖
供高转速动
广;免维护 啡机、切片机、电

钻、电磨等家电及
电动工具
家电产品的 效率高,低速大
应用于白色家电行
直流无刷 无级调速、冷 功率运行;稳定
业,如冰箱、空调、
电机 却散热、智能 性好;调速范围
洗衣机、换气扇等
控制等 广;震动小
用于办公自 具有自锁力;高
应用于针式打印
动化、工业自 输出转矩;系统
机、复印机、扫描
动化、安防监 可靠性高;高分
步进电机 仪、舞台灯光、ATM
控产品的角 辨率、高精度定
机、监控云台、绣
度控制和位 位;启动、停止、
花机、雕刻机等
移控制 反转、变速可控
精度高、响应速 应用于工业机器
主要用于工 度快、效率高、 人、高端数控机床、
业自动化的 寿命长、过载能 自动化生产线、印
伺服电机
运动控制与 力强、运行范围 刷设备、包装设备、
执行 广、体积小、重 纺织设备、激光加
量轻 工设备等
2、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从公司产品的用途来看,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以下领域:
序号 电机配套类别 应用电机 用途分类
1 家电类电机 单相罩极电机(含 白色家电行业:如烤箱、冰箱、冷柜、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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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贯流风机)、串激 光波炉、家用空调等;
电机、直流无刷电 小家电行业:如吸尘器、微波炉、面包机、电
机 吹风、商用搅拌机、暖风机、换气扇等;
家用医疗器械行业:如雾化器等。
办公自动化行业:如针式打印机、复印机等;
办公、安防类
2 混合式步进电机 安防与监控自动化设备等;
电机
舞台灯光的摇头与旋转控制电机等。
机器人行业:工业机器人电机、服务机器人电
机;
医疗器械行业:如输液泵、核磁共振成像设备、
传送设备等;
混合式步进电机、
工业自动化电 机床自动化控制电机、包装印刷行业自动化电
3 交流永磁伺服电
机 机;

电子行业插件机电机、贴片机电机、自动绕线
机电机;
精雕机电机,航空、航海(军舰)及国防军事
工业配套电机。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新产品开发情况
在全球节能环保理念广泛普及的背景下,高效节能电机成为全球电机产业发
展的共识。直流无刷电机可以实现无级调频、调速,能效转化率高,综合节电率
可达 20%-60%,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白色家电领域已开始应用。随着高
效直流无刷电机技术不断发展,生产成本呈下降趋势,未来在耗电量大、使用频
率高的家电中将广泛应用。
工业自动化已经成为了我国制造业升级的热门领域, 工业 4.0”、 中国智造”
等概念的提出,正开启了我国新一轮制造业发展大潮。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步
消失,过去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逐渐转变为企业的一大负担,为降低企业成本,
弥补人工成本持续上升带来的短板,企业加快生产制造自动化、半自动化升级速
度,带动与之配套的伺服电机系统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直流无刷电机和伺服电机的开发力度,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对于高效直流无刷电机已累计研发投入 12.32 万元,3KW 及
以下伺服电机产业化项目已累计研发投入 1,254.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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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产品销售方式
公司在深圳设立营销中心,下辖国际销售部、国内销售部、市场管理部三个
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销售业务。国际销售部负责出口销售,国内销售部负责国
内销售。市场管理部主要对客户订单做归口下单及跟进、对所有客户的货款风险
进行控制及评审,负责市场部门与生产部门的对接工作等。
公司开拓客户的主要方式包括:参加国内外展会、主动拜访客户、行业内人
士介绍以及客户主动联系等。与客户建立联系后,发行人开发新客户、获取订单
的流程如下:
与客户建立 建立客户 立项、报价、 客户资信
信用限额审批
联系 档案 制作样机 等级评审
核实单价与 签订《技术规
批量生产 签订销售合同 试产
成本 格确认书》
在海外市场,公司产品主要为全球高端家电生产商提供配套微特电机。业务
覆盖欧洲、美洲、亚太等全球主要地区。因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客户需求量较大,
采用直接销售模式进行销售。
对国内客户,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进行销售,公司收到客户订单后,
由市场管理部安排工厂进行订单生产。
(四)产品主要原材料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硅钢片、铜漆包线、纯铜等。主要供应商与本公司长期
合作,货源稳定,供货及时。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工业用电,由当地公用事业部门供应。
(五)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主营微特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微特电机是技术密集行业,其兴起于欧洲的德国、瑞士等国家,发展于日本,
而后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技术扩散逐步向我国转移。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仍
拥有微特电机行业的高端先进技术,是微电机先进技术的代表,在高端精密加工
产品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目前引领着微电机技术的发展方向;大部分一般性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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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机制造业已经向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目前,中国凭借着相对丰富的
劳动力资源和较低的原材料成本,已成为世界微特电机的主要生产大国和出口
国。
现阶段,发达国家生产的微特电机主要应用于工业自动化、汽车、军工、航
天、家电、IT 等领域,如在工业自动化领域,代表性企业有西门子(SIEMENS)、
施耐德(Schneider)、日本安川(YASKAWA)、松下(Panasonic)等;在办公领
域,日本电产(NIDEC)、万宝至(Mabuchi)、美蓓亚(Minebea)、信浓(SHINANO)
等;美国则在军事、航天电机领域占据较大优势,代表性企业有科尔摩根
(KOLLMORGEN)等。这些领域对生产微特电机的原材料品质、生产技术和制造
工艺要求极高,利润也最为丰厚。
在单相罩极电机细分领域,不同产品规格存在较大技术差异。低端市场进入
门槛较低,企业较多且规模普遍较小,竞争激烈;高端市场由于对产品性能、使
用寿命、低噪音、安全及稳定性等要求极高,具有很高的技术壁垒,企业较为集
中,目前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电机厂商主要为德国依必安派特(EBM-PAPST)、
意大利飞马(FIME)、美国史密斯(A.O.Smith)和发行人等,这些公司技术领
先、设备先进、品质可靠,并且具备强大的研发与设计实力,竞争优势明显。
近年来,我国部分本土企业不断增强自身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实力,逐渐形成
了一批具有较大生产规模、技术先进的企业。如大洋电机、方正电机、金龙机电、
微光股份、科力尔等。这些企业除供应国内市场外,还积极参与国际业务竞争。
以科力尔为例,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性能、快速的响应机制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
已经具备了与德国 EBM-PAPST、意大利 FIME 等国际知名电机公司相竞争的实
力,特别在烤箱等国际高端家电领域的微电机市场占据了重要地位。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产品定位于全球中高端市场,主要为全球知名家电生产企业提供配套电
机产品。主要产品系单相罩极电机,其产销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是全球同类
产品的主要制造商之一,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公司主要客户为伊莱克斯(Electrolux)、惠而浦(Whirlpool)、通用电气(GE)、
阿瑟力克(Arcelik)、松下(Panasonic)、三星(Samsung)、Vestel 等世界知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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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电企业,公司同时也是这些企业的全球战略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国内市场公司主要为知名家电企业提供配套电机,如松下电器、美的电器、
新宝电器、德豪润达、合一电器等。
全球市场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是韩国 SPG 株式会社、德国依必安派特
(EBM-PAPST)、意大利飞马(FIME)等微特电机生产企业。与前述竞争对手
相比,发行人产品品质相当或接近,但产品价格低于竞争对手,公司产品的性价
比优势明显。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海关 AEO 企业、湖南省小巨人计划企业。发行
人的“高效节能型贯流风机产业化”项目是 2013 年度国家火炬计划立项项目。
发行人凭借单相罩极电机领域的技术研发与规模生产方面的领先地位,得到了业
界广泛认可,作为主编单位,正在参与单相罩极电机最新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3,975.59 1,127.21 2,848.38
机器设备 5,217.93 2,037.70 3,180.24
运输设备 421.98 166.45 255.53
模具 766.58 384.64 381.95
办公设备 203.32 109.28 94.04
其他设备 717.53 340.69 376.84
合计 11,302.93 4,165.95 7,136.98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 41 处,主要生产设备 29 种,以及运输设备、
模具等。
(二)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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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价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740.62 94.19 - 646.43
软件 73.81 13.89 - 59.92
其他 7.97 7.97 - -
合计 822.39 116.04 - 706.35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 5 宗,以及软件等。
(三)知识产权
公司拥有境内商标 3 个,境外商标 2 个;公司获得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
专利 14 项。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未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未投资其他从事与发行人
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租赁厂房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承租日期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公司、永州 2013 年 1 月 1 日
德和工贸 - 3.84 3.84
科达 -2015 年 12 月 26 日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永州科达向德和工贸租用其位于永州市祁阳县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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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坪镇工人路 1 号的部分厂房,租用面积共计 1,066.98 平方米。其中,2014 年由
科力尔有限租赁,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26 日由永州科达租赁。
自 2015 年 12 月 26 日起,发行人、永州科达不再租赁、使用德和工贸厂房,
该关联交易已终止。
(2)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60.44 248.77 197.54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关键管理人员
支付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日期 担保金额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德和工贸 发行人 2011.11.8-2015.5.13 2,897.86 是
德和工贸 发行人 2015.6.17-2020.6.17 234.00 否
德和工贸 发行人 2015.3.20-2020.3.20 2,719.70 否
报告期内,德和工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除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外,报告期内无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厂房租赁、向关键管理人员
支付薪酬。厂房租金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每月 3 元/平方米,每年的交易金额为
38,411.00 元,占各期营业成本总额的 0.01%左右,自 2015 年 12 月 26 日起,发
行人、永州科达不再租赁、使用德和工贸厂房,该关联交易已终止。偶发性关联
交易为关联方德和工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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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4 年至 2016 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2014-2016 年,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
确认,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2014-2016 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
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性 出生 薪酬 直接持股 与公司的其他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别 年月 (万元) 比例(%) 利益关系
通过永州科旺间接持
聂葆生 董事长 男 1951.8 2015.10-2018.10 104.45 41.64%
有发行人 6.84%股份
副董事长
聂鹏举 男 1982.12 2015.10-2018.10 133.88 30.92% -
总经理
唐毅 董事 男 1966.1 2015.10-2018.10 26.54 3.18% -
王辉 独立董事 男 1960.6 2016.1-2018.10 4.80 - -
夏斌 独立董事 男 1964.10 2015.10-2017.2 4.80 - -
郑馥丽 独立董事 女 1973.12 2017.2-2018.10 - - -
刘中国 监事会主席 男 1972.5 2015.10-2018.10 25.00 2.73% -
蒋耀钢 监事 男 1972.9 2015.10-2018.10 22.53 0.68% -
职工代表 通过永州科旺间接持
王煜 男 1975.12 2015.10-2018.10 10.60 -
监事 有发行人 0.04%股份
李伟 董事会秘书 男 1974.4 2015.10-2018.10 28.87 1.82% -
唐新荣 副总经理 男 1966.9 2015.10-2018.10 32.92 0.91% -
副总经理 通过永州科旺间接持
汪存兵 男 1967.11 2015.10-2018.10 33.79 -
财务总监 有发行人 0.36%股份
注:夏斌自 2017 年 2 月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改由郑馥丽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和简要经历如下:
姓名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简要经历情况
永州科旺:执行事务合伙人 历任祁阳县五金厂(后更名为祁阳县微型电机厂)车间主任、副厂长、
聂葆生
德和工贸:执行董事 厂长;湖南黎海微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科力电机董事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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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简要经历情况
总经理。2010 年 9 月牵头创办发行人前身科力尔有限,担任董事长
葆春基金:理事长 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德和工贸执行董事,永州科旺执行事务
合伙人。
历任科力电机国际贸易部业务员、经理,副总经理;科力尔有限副总
聂鹏举 葆春基金:副理事长
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历任祁阳县航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湖南黎海微电机有限公司财务
德和工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
唐毅 部经理;科力电机财务部经理、董事;科力尔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

事,德和工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湖南大学:教授
中国自动化学会电气自动化
专委会:委员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控系统
与装置专委会:委员
自 1982 年起,一直任职于湖南大学;现任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
王辉 中国计算机学会工业控制计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科力尔独立董事。
算机专委会:委员
湖南省自动化学会:常务理事
湖南省电工技术学会:理事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
会印刷技术工作委员会:委员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湖北黄冈外贸进出口公司财务科主管会计、副科长、科长;海南
独立董事 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深圳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夏斌 部副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高级经理,金洲
普通合伙):高级经理
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发行人独立董事。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历任汕头市汕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项
公司:独立董事 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五洲松德联合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 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广
郑馥丽
公司:独立董事 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合伙):合伙人 科力尔独立董事。
历任祁阳四中英语组教师;湖南黎海微电机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科
刘中国 - 力电机国际贸易部经理,监事会主席;科力尔有限监事会主席。现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
历任湖南黎海微电机有限公司串激车间工人,罩极车间主管,冲压车
蒋耀钢 - 间主管;科力电机生产部经理;科力尔有限监事,制造部经理,湖南
工厂厂长助理。现任公司监事、湖南工厂厂长。
历任东莞三洋电梯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东莞信泰联光学有限公司
技术部工程师;京瓷美达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湖南海诺
王煜 -
电梯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科力电机技术部工程师;科力尔有限技
术部工程师。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湖南工厂市场技术部工程师。
历任湖南黎海微电机有限公司总经办秘书、主任;科力电机人事行政
李伟 葆春基金:理事兼秘书长
部经理,总经办主任;科力尔有限总经办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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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简要经历情况
司董事会秘书。
历任衡阳市第四机械总厂工艺科工程师;东莞国际文具厂设计部经
全国微特电机及组件标准化
唐新荣 理;衡阳市机电工程学校教务处高级讲师;科力电机市场技术部经理;
委员会:委员
科力尔有限总工程师、湖南工厂代理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安徽省和县百货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深圳市英鼎轻型钢结构有
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
汪存兵 -
理、总账主管;深圳市贝斯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7
月加盟科力尔有限,任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聂葆生,实际控制人为聂葆生、聂鹏举父子。聂葆生直
接持有发行人 41.64%的股份,通过永州科旺间接持有发行人 6.84%的股份,合
计持有发行人 48.48%的股份;聂鹏举直接持有发行人 30.92%的股份。实际控制
人聂葆生、聂鹏举合计(含间接方式)持有公司 79.40%的股份。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653,241.74 90,578,714.17 17,546,192.38
应收票据 1,488,680.84 7,078,350.00 10,096,745.90
应收账款 82,760,878.12 66,234,360.01 70,323,988.17
预付款项 11,395,430.43 7,478,700.26 12,764,523.75
其他应收款 6,384,533.66 1,498,014.93 658,573.91
存货 72,123,598.66 65,669,725.66 61,983,046.44
其他流动资产 3,124,724.36 900,882.21 69,956.06
流动资产合计 233,931,087.81 239,438,747.24 173,443,026.61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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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71,369,764.40 57,591,951.93 51,624,766.31
在建工程 1,222,490.29 127,141.20 3,275,431.40
无形资产 7,063,473.98 7,043,365.67 6,908,729.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24,036.93 2,438,948.39 1,394,052.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97,121,253.57 7,207,771.39 845,141.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9,801,019.17 74,409,178.58 64,048,120.51
资产合计 413,732,106.98 313,847,925.82 237,491,1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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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表)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3,000,000.00
应付账款 50,151,049.01 45,667,854.83 48,667,976.08
预收款项 2,114,616.01 3,009,058.23 2,331,004.18
应付职工薪酬 21,691,982.32 17,228,521.26 14,063,626.66
应交税费 3,972,785.23 9,279,091.24 4,898,348.80
其他应付款 3,120,489.41 2,028,481.26 2,589,154.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300,000.00 2,000,00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2,246,005.89
流动负债合计 89,596,927.87 89,213,006.82 75,550,110.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6,325,000.00 38,000,000.00 -
预计负债 44,835.23 - -
递延收益 3,617,195.9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987,031.15 38,000,000.00 -
负债合计 169,583,959.02 127,213,006.82 75,550,110.70
股东权益:
股本 66,000,000.00 66,000,000.00 50,000,000.00
资本公积 105,590,513.04 105,590,513.04 -
盈余公积 8,551,932.79 1,909,070.51 12,101,371.87
未分配利润 64,005,702.13 13,135,335.45 99,839,664.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44,148,147.96 186,634,919.00 161,941,036.42
股东权益合计 244,148,147.96 186,634,919.00 161,941,036.4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13,732,106.98 313,847,925.82 237,491,147.1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04,252,434.02 454,173,938.82 427,262,6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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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营业成本 355,655,979.91 329,715,301.92 318,085,092.44
税金及附加 4,975,148.83 4,651,272.68 3,191,738.73
销售费用 24,429,687.04 22,796,844.99 22,373,486.94
管理费用 40,952,566.32 31,481,241.74 25,244,759.19
财务费用 11,640.60 -3,326,368.48 2,687,141.32
资产减值损失 4,087,362.76 2,709,416.83 1,297,782.8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9,984.30 1,233,391.48 291,353.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74,130,064.26 67,379,620.62 54,674,021.06
加:营业外收入 4,654,920.74 2,898,291.11 4,392,913.8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822.05 597.60 -

减:营业外支出 279,849.48 891,823.63 97,887.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96,354.72 445,911.99 -

三、利润总额 78,505,135.52 69,386,088.10 58,969,047.14
减:所得税费用 10,991,906.56 9,692,205.52 9,576,863.00
四、净利润 67,513,228.96 59,693,882.58 49,392,184.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67,513,228.96 59,693,882.58 49,392,184.14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7,513,228.96 59,693,882.58 49,392,184.1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2 0.90 0.75
(二)稀释每股收益 1.02 0.90 0.7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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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3,803,263.80 435,238,260.46 389,903,823.46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152,036.76 26,330,523.07 23,350,380.8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93,788.53 2,987,966.39 4,498,117.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1,149,089.09 464,556,749.92 417,752,321.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8,508,437.95 254,729,626.79 272,188,601.4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6,952,316.05 81,002,585.21 62,518,489.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195,884.97 18,856,213.36 12,180,283.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989,876.47 31,529,813.46 27,880,991.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7,646,515.44 386,118,238.82 374,768,366.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502,573.65 78,438,511.10 42,983,955.8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02,072.00 10,000.00 104,497.87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0,000.00 20,117,890.41 30,131,673.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2,072.00 20,127,890.41 30,236,171.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13,030,325.56 19,962,586.72 11,146,539.05
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360,337.27 3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030,325.56 43,322,923.99 41,146,539.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928,253.56 -23,195,033.58 -10,910,367.1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5,000,000.00 50,000,000.00 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0,000.00 - 16,303,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300,000.00 65,000,000.00 19,303,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375,000.00 3,000,000.00 36,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701,573.40 48,110,843.06 5,005,966.5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00,000.00 - 3,869,38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976,573.40 51,110,843.06 44,875,355.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23,426.60 13,889,156.94 -25,572,355.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00,035.65 539,550.06 -42,644.3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502,217.66 69,672,184.52 6,458,588.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7,218,376.90 17,546,192.38 11,087,603.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716,159.24 87,218,376.90 17,546,1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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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9.55 -44.53 -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411.25 273.22 412.47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4.48 - -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00 123.34 29.1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81 -28.04 17.03
小计 432.03 323.99 458.64
所得税影响 68.97 51.84 68.3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63.05 272.15 390.29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751.32 5,969.39 4,939.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
6,388.27 5,697.24 4,548.93
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额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5.38% 4.56% 7.90%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61 2.68 2.30
速动比率(倍) 1.81 1.95 1.4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0.99% 40.53% 31.8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82% 37.38% 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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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0.25% 0.22% 0.06%
占净资产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43 6.32 5.44
存货周转率(次/年) 4.87 4.86 4.8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049.84 7,998.50 6,874.32
利息保障倍数 27.08 47.62 34.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3.70 2.83 2.45
资产(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96 1.19 0.65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8 1.06 0.10
每股收益(元) 1.02 0.90 0.75
净资产收益率 31.59% 34.25% 35.60%
(四)管理层讨论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总额逐年增长,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23,749.11 万元、31,384.79 万元和 41,373.21
万元,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增长 32.15%,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长 31.83%。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3.03%、76.29%和 56.54%,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下降 19.75%,主要系固定资
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明显,具体变化原因及分析参见本章节之“3、非流动
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从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偿债
指标的变动趋势,以及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等指标,可以看出,公司经营业绩
良好,为公司偿债能力提供了有力的保证;资产流动性较高,变现能力较强;银
行资信状况良好,拥有较高的信用额度,无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公司偿债风险
较低。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比
率分别为 2.30、2.68 和 2.61;速动比率分别为 1.48、1.95 和 1.81。报告期内,随
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流动资产也逐年增加,同时,公司在负债结构中增加长
期借款,流动负债比重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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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 31.81%、40.53%和 40.99%。2014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行业水平基
本一致,2015 年末、2016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6,874.32
万元、7,998.50 万元和 9,049.84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4.86、47.62 和 27.08。
2014 年至 2015 年,公司有息负债规模稳定,而随着盈利水平逐年提高,公司利
息保障倍数大幅上升;2016 年利息保障倍数较 2015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因公司
购买深圳湾科技生态园,银行借款金额增长,导致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但该
比例依然较高,公司财务风险较低。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2014 年度、2015 年
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44 次、6.32 次和 6.43 次,呈小幅
上升趋势,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回款情况良好。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86 次、4.86
次和 4.87 次,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 74.02 天、74.01 天和 73.96 天,基本保持稳
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相近。
2、盈利能力分析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1,762.79 万元、
44,694.20 万元和 49,549.55 万元,因销售废料等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963.48 万元、723.19 万元和 875.6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一直
保持在 98%左右。
公司主要产品为单相罩极电机和串激电机,报告期内,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92%、97.10%和 97.36%,产品结构比较稳定,无
重大波动。其中,单相罩极电机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产
品系列的销售收入约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80%;串激电机的销售收入 2015 年
度及 2016 年度约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5%;公司销售的其他电机还包括步进
电机、直流无刷电机。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增长 2,931.41 万元,增幅为 7.02%。
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主要系单相罩极电机销售收入的增长所致。串激电机的销售
收入报告期内小幅下降,主要原因系下游部分客户自身经营调整及市场竞争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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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响,对公司串激电机的采购额有所下降。
2016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增长 4,855.35 万元,增幅为 10.86%。
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主要系单相罩极电机、串激电机销售收入的增长所致。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实现毛利额分别为
10,122.57 万元、11,839.43 万元和 14,163.43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24%、
26.49%和 28.58%,呈小幅上升的趋势,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下降、国外高端客户
销售比重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单相罩极电机产品实现的毛利分别为 8,722.86 万元、11,120.85
万元和 12,754.99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重分别为 86.17%、93.93%和
90.06%,是公司利润最主要的来源。报告期内,罩极电机毛利率呈小幅上升的趋
势。报告期内,串激电机毛利率有所下降。除罩极电机和串激电机外,公司其他
产品毛利额较低,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较小。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298.40 万元、7,843.85
万元和 6,350.26 万元,合计数为 18,492.50 万元;公司净利润合计数为 17,659.93
万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金额比净利润合计金额多
832.57 万元,相差 4.71%,二者的差异较小。公司审慎制定销售预测、生产计划
以及采购计划,原材料储备结构合理,因此,经营性现金流量较好,不存在重大
经营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91.04 万元、-2,319.50 万元和 -11,192.83 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为满足生产
经营需要,陆续采购机器设备、建造厂房等产生的现金流出。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557.24 万元、1,388.92 万元和 1,632.34 万元。2014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和分配利润所致。
(五)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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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二十五。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6 月 26 日,经科力尔有限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中分配 300 万元股利,每股红利 0.06 元(含
税),并于 2014 年 7 月对股东进行了支付。
2015 年 6 月 2 日,经科力尔有限 201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中分配 2,000 万元股利,每股红利 0.4 元(含税);2015
年 7 月 25 日,经科力尔有限 2015 年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未分配利润中分配 3,000 万元股利,每股红利 0.6 元(含税)。上述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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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别于 2015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对股东陆续进行了支付。
2016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 1,000 万元股利,每股红利 0.15 元(含税),并于 2016
年 4 月对股东进行了支付。
2017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 1,122 万元股利,每股红利 0.17 元(含税),并于 2017
年 5 月对股东进行了支付。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
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6%。公司在实施上述现
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
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
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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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排名、
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①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
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 80% ;
②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
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 40%;
③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
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
定,促成全资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
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对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
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其中应包含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监事会
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
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前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涉及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
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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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交流平台、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渠道与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与诉求,公司董事会秘书
或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将有关意见汇总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上说明。
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滑
且累计下滑幅度达到 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
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议案,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其中包含三分之二以上独立
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为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公司保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6)其他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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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深圳科力尔、永州科达、祁阳恒杰。
1、深圳科力尔
深圳科力尔系发行人 2011 年通过股权受让取得,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1193007Y
成立日期 2009 年 6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聂鹏举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实收资本 8,000 万元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股 100%
住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田寮大道聚汇模具工业园 2 栋
微型电机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各种电子电器的技术研发与销售,货
经营范围 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
置审批项目)
经瑞华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深圳科力尔总资产 16,668.99
基本财务情况 万元、净资产 9,692.74 万元;2016 年营业收入 10,281.72 万元、净利
润 10.08 万元。
2、永州科达
永州科达为发行人于 2014 年设立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永州市科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121320572649K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蒋耀钢
注册资本 1,280 万元
实收资本 1,280 万元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股 100%
住所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黎家坪镇南正北路 129 号
经营范围 设计、制造和销售精密电机轴、五金制品、压铸制品
经瑞华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永州科达总资产 1,818.30 万元、
基本财务情况
净资产 1,258.66 万元;2016 年营业收入 4,201.59 万元、净利润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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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3、祁阳恒杰
祁阳恒杰为发行人于 2015 年设立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祁阳县恒杰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121344856013X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 杨岳峰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股 100%
住所 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第 19 栋
经营范围 制造和销售各类电机、电子元件、家用电器产品
经瑞华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祁阳恒杰总资产 279.26 万元、
基本财务情况 净资产 147.01 万元;2016 年营业收入 1,078.83 万元、净利润 81.23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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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 2,09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中公开发行
新股 1,76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3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
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本次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用募集资 项目环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总额 金投入金额 情况
罩极电机、贯流风机技 祁发改基字 永环审
1 11,600.00 11,600.00
改与扩能建设项目 [2016]04 号 [2016]2 号
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 祁发改基字 永环评
2 2,630.00 2,630.00
化项目 [2016]06 号 [2016]31 号
3KW 及以下伺服电机系 祁发改基字 永环评
3 2,900.00 2,900.00
统产业化项目 [2016]05 号 [2016]30 号
深南山发改备案
4 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16.00 7,516.00 ——
[2016]0081 号
深南山发改备案
5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2,190.00 2,190.00 ——
[2016]0082 号
合计 26,836.00 26,836.00 - -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则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前,发行人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
付剩余款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及技术研发导向,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现有产品的竞争优势等经反复论证和审慎的可行性研究
分析确定的。
其中,“罩极电机、贯流风机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旨在通过对现有生产线
进行半自动化改造,减少用工数量,解决近年来人工成本较快上升及招工难问题,
同时扩大产能,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适应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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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高效直流无刷电机和伺服电机系统是电机行业未来发展的重点,也是公司今
后的重要业务拓展领域,公司通过建设“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和“3KW
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可以改善公司产品结构,培养新的盈利增长
点,增强核心竞争力。
“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建立架构完整的综合性技术研发平台,推动
公司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为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优化和技术升级提供强有力
的研发支持。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旨在公司现有信息化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化系统的
建设,建立统一、全面、集成、实时共享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资金流、信息流
和业务流的高效整合,同时满足跨区域进行集中管理的需求。
上述项目相互衔接,兼顾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的竞争优势,着眼于未来可持
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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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公司特别提
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正在履行的重大采
购合同如下表所示:

合同卖方 合同标的 产品数量 合同期间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营
1 钢材 12,000.00 吨 2017.1.5-2017.12.31
销中心硅钢销售部)
2017.1.1-2017.12.31,到
期双方若无提出异议,
2 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漆包线 以订单为准
合同有效期顺延至新
合同生效止
3 江西博能上饶线材有限公司 铜漆包线、纯铜线 以订单为准 2017.1.1-2017.12.31
4 浙江广通铜业有限公司 漆包线 以订单为准 2017.1.1-2017.12.31
漆包线、纯铜线、
5 湘潭市霞城电工有限公司 以订单为准 2017.1.1-2017.12.31
扁铜带
6 祁阳县和盛鑫压铸厂 铝合金支架 以订单为准 2017.1.1-2017.12.31
7 海安万众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滑动轴承 以订单为准 2017.1.1-2017.12.31
8 宁波亚路轴业有限公司 轴 以订单为准 2017.1.1-2017.12.31
骨架、风叶、出线
9 祁阳县合力塑胶有限公司 以订单为准 2017.1.1-2017.12.31

10 祁阳碧锦塑胶有限公司 骨架 以订单为准 2017.1.1-2017.12.3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表所示:

合同买方 合同有效期 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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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自 2015.10.15 起有效期 3 年,除非任何 双方就质量标准及验收
伊莱克斯(中国)电器
1 一方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六个月书面通 办法、货款结算方式等事
有限公司
知,否则协议续延一年,以后亦同 项进行了约定
双方就质量标准及验收
2017.1.1 至 2017.12.31,如双方同意续
2 Arcelik A.S. 办法、货款结算方式等事
延,则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续延 1 年
项进行了约定
自 2013.5.14 起有效期 1 年,到期前 1 个 双方就质量标准及验收
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
3 月任何一方无书面异议,基本合同将以 办法、货款结算方式等事
公司
同一条件继续延长 1 年,以后亦同 项进行了约定
Manrose Manufacturing 自 2012.8.31 起有效期 1 年,除非任何一 双方就质量标准及验收
4 Ltd;Vent-Axia Group 方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 4 个月书面通 办法、货款结算方式等事
Ltd;Vent-Axia Ltd 知,否则协议无限期顺延 项进行了约定
自 2016.1.25 生效,直至双方停止供货关 双方就质量标准及验收
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
5 系,并且各方均履行了协议规定的责任 办法、货款结算方式等事
有限公司
和义务之日失效 项进行了约定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 双方就质量保证、供货保
6 2017.1.1 至 2017.12.31
限公司 证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7.1.1 生效,有效期一年,期间届满 双方就质量标准及验收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
7 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变更或解除要求, 办法、货款结算方式等事
份有限公司
即以同一条件继续生效一年,以此类推 项进行了约定
Ugur 2016.1.28 生效,有效期 5 年,除非任何 双方就交货方式、货款结
8 Sogutmamakinalari 一方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六个月书面通 算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
San. ve TIC. A.S. 知,否则协议续延一年 定
2016.1.30 生效,有效期 3 年,除非任何 双方就交货方式、货款结
9 RODIN,S.A.U. 一方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六个月书面通 算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
知,否则协议续延一年 定
VESTEL BEYAZ 2016.1.15 生效,除非买方提前 30 个工 双方就质量标准及验收
10 ESYA SAN.ve TIC.A.S 作日通知卖方提前终止协议,否则协议 办法、货款结算方式等事
(土耳其) 此后每年自动续延 项进行了约定
2016.3.1 生效,如买、卖双方达一年内
双方就交货要求、质量及
合一电器(深圳)有限 未交易者(以买方最后一笔验收单之验
11 数量验收标准等事项进
公司 收日为计算基准),协议书即失效,有效
行了约定
期限另有特别明订者除外
M.K 2016.1.1 生效,有效期 5 年,除非任何 双方就交货方式、货款结
12 ELETRODOMESTICO 一方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六个月书面通 算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
S LTD 知,否则协议续延一年 定
2017.1.1 至 2017.12.31,双方任何一方在
双方就质量标准及验收
广东世联电器有限公 上述有效期满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
13 办法、货款结算方式等事
司 或终止协议,协议以同样条件延期一年
项进行了约定
继续生效,依此类推
GORENJE 2016.4.27 生效,除非任何一方至少提前 双方就质量标准及验收
14 GOSPODINJSKI 三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协议,否则 办法、货款结算方式等事
APARATI d.d 协议长期有效 项进行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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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双方就质量标准及验收
FRANKLIN
15 2016.10.17 至 2019.12.31 办法、货款结算方式等事
ELECTRIC CO., INC.
项进行了约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授信合同(额度借款合同)如下表
所示:
序 被授信人 授信人/ 授信/借 授信/借款额
合同编号 业务范围 签订日期 担保方式
号 /借款人 贷款人 款额度 度使用期限
短期贷款、法人账 科力尔与
祁中银协 户透支、银行承兑 德和工贸
中国银行 1,500 2015.6.17
1 科力尔 字(2016) 汇票、贸易融资、 2016.4.19 提供最高
祁阳支行 万元 -2020.6.17
002 号 保函、资金业务及 额抵押担
其他授信业务 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借款合同如下表所示:
序号 借款人 合同编号 贷款人 金额 贷款期限 签订日期 担保方式
科力尔与德
科力尔 0320151230 建设银行 1,000.00 和工贸提供
1 2015.3.31-2018.3.31 2015.3.31
有限 006 祁阳支行 万元 最高额抵押
担保
科力尔与德
科力尔 0320151230 建设银行 2,000.00 和工贸提供
2 2015.9.21-2018.9.21 2015.9.21
有限 016 祁阳支行 万元 最高额抵押
担保
科力尔与德
科力尔 0320151230 建设银行 1,000.00 和工贸提供
3 2015.10.23-2018.10.23 2015.10.21
有限 017 祁阳支行 万元 最高额抵押
担保
2016 圳中 中国银行 发行人为深
深圳科 4,500.00
4 银高司借字 深圳高新 2016.11.25-2026.11.25 2016.10.31 圳科力尔提
力尔 万元
第 0114 号 区支行 供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其他重大合同如下:
1、2013 年 9 月 23 日,科力尔有限与德意志银行签署《供应商融资协议》,
约定科力尔有限将其对于特定客户(即伊莱克斯)的应收账款出售和转让给德意
志银行,并由德意志银行向科力尔有限提供与该出售和转让相关的服务,合同长
期有效。
2、2016 年 7 月 28 日,深圳科力尔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深圳
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预购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第二区 9 栋 B 单元 5 层
5B07-12 号房共六套,购房总价款为人民币 93,945,485.00 元,该房产用途为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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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用房,具体购房合同如下表所示:
序 建筑面积 合同价款
买受人 出卖人 合同编号 房屋坐落 签订日期
号 (平方米) (元)
深圳市 深(南)网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与
深圳科 投资控 预买字 沙河西路交汇处深圳湾
1 353.21 13,093,348 2016.7.28
力尔 股有限 (2016)第 科技生态园第二区 9 栋
公司 7362 号 B 单元/座 5 层 5B07 号
深圳市 深(南)网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与
深圳科 投资控 预买字 沙河西路交汇处深圳湾
2 329.46 12,053,575 2016.7.28
力尔 股有限 (2016)第 科技生态园第二区 9 栋
公司 7363 号 B 单元/座 5 层 5B08 号
深圳市 深(南)网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与
深圳科 投资控 预买字 沙河西路交汇处深圳湾
3 430.45 15,372,579 2016.7.28
力尔 股有限 (2016)第 科技生态园第二区 9 栋
公司 7366 号 B 单元/座 5 层 5B09 号
深圳市 深(南)网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与
深圳科 投资控 预买字 沙河西路交汇处深圳湾
4 430.88 15,777,674 2016.7.28
力尔 股有限 (2016)第 科技生态园第二区 9 栋
公司 7367 B 单元/座 5 层 5B10 号
深圳市 深(南)网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与
深圳科 投资控 预买字 沙河西路交汇处深圳湾
5 558.11 20,184,086 2016.7.28
力尔 股有限 (2016)第 科技生态园第二区 9 栋
公司 7368 号 B 单元/座 5 层 5B11 号
深圳市 深(南)网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与
深圳科 投资控 预买字 沙河西路交汇处深圳湾
6 471.12 17,464,223 2016.7.28
力尔 股有限 (2016)第 科技生态园第二区 9 栋
公司 7369 号 B 单元/座 5 层 5B12 号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业务活动或未来发展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没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本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
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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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湖南科力尔电机 湖南省祁阳县黎家坪镇
0746-3819830 0746-3815578 李伟
股份有限公司 南正北路 49 号
兴业证券股份有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0755-23995226 0755-23995179 张华辉
限公司 268 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
国浩律师(深圳) 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
0755-83515666 0755-83515333 王彩章
事务所 业大厦 2401、2403、
瑞华会计师事务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
所(特殊普通合 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010-88095588 010-88091190 崔永强
伙) 层
湖南鹏程资产评 长沙市开福区螃蠏桥 4
0731-84391249 - 黎红
估有限责任公司 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算有限责任公司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55-88668888 - -
2012 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7 年 8 月 2 日-2017 年 8 月 3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8 月 7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8 月 8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8 月 10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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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
查阅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
30。
查阅地点: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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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
要之签署页)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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