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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12-1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AGLERISE ELECTRIC & ELECTRONIC (CHINA) CO., LTD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桂城科技园 A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 号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释义.................................................................................................................................... 3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2
一、发行人概况 ..................................................................................................................................... 32
二、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 32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38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 40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43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4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6
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50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 51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7
十一、利润分配情况 ............................................................................................................................. 59
十二、发行人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 61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68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 69
一、风险因素 ......................................................................................................................................... 69
二、其他重要事项 ................................................................................................................................. 73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74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7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 7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义
一般词汇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本公司、公
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司、股份公司
伊戈尔有限 指 佛山市伊戈尔电业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日升公司 指 佛山市日升电业制造有限公司,伊戈尔有限前身
麦格斯公司 指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英威公司 指 佛山市英威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凯诺特公司 指 佛山市凯诺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鹏峰创智 指 深圳市鹏峰创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禧尼尔公司 指 佛山市禧尼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股东
顺德伊戈尔 指 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伊戈尔电子 指 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吉安伊戈尔 指 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沪可 指 上海沪可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全资子公司,已转让
的特非晶 指 佛山市的特非晶电气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全资子公司,已转让
上海钦合 指 上海钦合电气有限公司,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已注销
费城伊戈尔 指 EAGLERISE E & E INC.,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洛杉矶伊戈尔 指 EAGLERISE E & E (USA), INC.,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莫瑞典伊戈尔 指 EAGLERISE POWER SYSTEMS INC.,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德国伊戈尔 指 SUNRISE POWER TRANSFORMERS GMBH,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日本伊戈尔 指 株式会社イーグルライズジャパン,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EAGLERISE ELECTRIC & ELECTRONIC (BD) CO., LTD,发行人原
孟加拉伊戈尔 指
全资子公司,已转让
EAGLERISE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AKISTAN (PRIVATE)
巴基斯坦伊戈尔 指
LIMITED,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正在注销中
BILLION PROFIT INTERNATIONAL LIMITED,发行人原控股股东,
BPI 公司 指
已注销
中比基金 指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发行人原股东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湃龙公司 指 深圳市湃龙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股东
美林鹏程 指 深圳市美林鹏程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股东
百富源宏盛 指 香港百富源宏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股东
安格视公司 指 安格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12 年 1 月更名为百富源宏盛
汇顺国际 指 汇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股东
大华投资 指 大华投资国际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股东
启成亚太 指 启成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股东
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信德 指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司章程 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Royal Philips Electronics,即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世界最大的
电子公司之一,世界五百强企业,发行人客户,发行人对其下属 4
飞利浦 指 家子公司有销售,即:飞利浦照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飞利浦
灯饰制造(深圳)有限公司、Philips Lighting NA RDC、Philips Lighting
BV
IKEA Group,世界著名家居用品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发行人客
宜家 指
户之终端采购商
株式会社日立製作所,全球最大的综合性跨国集团之一,世界五百
日立 指
强企业,发行人客户
株式会社明電舎,日本五大重型电器制造厂家之一,隶属于日本住
明电舍 指
友集团,发行人客户
株式会社三社電機製作所,日本功率半导体与电源机器领域领先提
三社电机 指
供商,发行人客户
Kichler 指 L.D. Kichler Co. Inc.,发行人客户
家得宝 指 The Home Depot, Inc.,发行人客户
安捷伦 指 Agilent Technologies Inc.,世界最大的测试测量公司,发行人客户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专业词汇
电源 指 向负载提供一定电压和电流(或功率)的装置
一种把电压和电流转变成另一种(或几种)不同电压电流的电气设
变压器 指

将交流市电转换为特定的电压、电流以直流输出驱动 LED 发光的
LED 照明电源 指
电压转换器
即工业自动化,具体包括:大型复杂生产过程和连续生产过程所需
综合自动化系统,多种现场总线标准和工业以太网并能利用互联网
的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应用现场总线技术的检测与控制仪表,高
工业控制 指
性能智能化控制器,大型传动装置用高效、节能调速系统,数字化、
智能化传感器,现场总线集成的各种软件及硬件产品,智能化工业
控制部件和执行机构等。
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又称非常规能源,如太阳能、
新能源 指
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通常在 50HZ 或 60HZ 工作频率下进行电压变换的变压器,广泛应
工频变压器 指
用于电子电器、工业控制、光伏逆变器等领域。
工作频率一般在 1KHZ 以上、甚至几十 KHZ 或上百 KHZ 的变
高频变压器 指 压器,区别于工频变压器,广泛应用于光伏逆变器、新能源汽
车、新能源储能电站等领域。
电流中所含有的频率为基波的整数倍的电量,一般是指对周期
性的非正弦电量进行傅里叶级数分解,其余大于基波频率的电
流产生的电量。电网谐波来自于:发电源质量不高产生谐波、
谐波 指 输配电系统产生谐波、用电设备产生谐波。谐波具有较大危害,
如降低变压器、断路器、电缆等容量,加速设备老化,缩短设
备使用寿命,甚至损坏设备,危害生产安全与稳定,浪费电能
等。
逆变 指 将直流电(DC)转化为交流电(AC)
整流 指 将交流电变成直流电
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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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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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麦格斯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有的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
述限售期届满后,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所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月。
公司股东张泽学、邓国锐、鹏峰创智承诺:其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公司增资扩
股所获得的新增股份,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愿接受锁
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同时,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公司股东英威公司、凯诺特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邓国锐、田卫红、崔健、张铁镭、李
敬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其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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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邓国锐、田卫红、崔健、张铁镭承诺:除前
述锁定期外,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利润分配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形成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上
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
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在实施现
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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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
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③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
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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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
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
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
利不少于 1 股。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
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
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
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
案妥善保存。
(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
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
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
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
(5)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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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
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
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7)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
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
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三、本次公开新股发行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的影响
(一)发行方案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依据询价结果,若
预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扣除对应的发行承销费用后)超过本次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总额的,公司将相应减少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同时增加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的数量,并确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应当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公开发行新
股募集资金额(扣除对应的发行承销费用后)不超过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
超过 3,3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3、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股东参考原持股
比例确定各自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
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4、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
基础上,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如实际发生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形,公司股东将按其公开发售股份所得对
价金额与公司实际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与公司分摊承销费用,届时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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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其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与相关股东签署费用分摊协议。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在所有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中,邓国锐系公司之董事。
(二)相关影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肖俊承通过全资拥有的麦格斯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
60.7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肖俊承仍可通过
控制公司控股股东麦格斯公司进而控制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公司股东本次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
产生负面影响。
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
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及发行人《公
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发行方案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
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所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存在质押、冻结等依法
不得转让的情况;本次公开发售股份后不会引起公司股权结构重大变化,实际控制
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麦格斯公司
麦格斯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在不影响麦格斯公司控
股地位的前提下,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公司股份,方式如
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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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斯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
(1)麦格斯公司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延长股
份锁定期,则顺延;
(2)严格履行其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如其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则待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3)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在麦格斯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不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麦格斯公司减持股份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麦格斯公司若于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程序
麦格斯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
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
5、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麦格斯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
益将归公司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公司所有)。
(二)英威公司
英威公司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公司股份,方式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英威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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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威公司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延长股份
锁定期,则顺延;
(2)严格履行其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如其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则待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3)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在英威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40%。英威公司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英威公司若于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程序
英威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
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5、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英威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
将归公司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公司所有)。
(三)凯诺特公司
1、减持股份的条件
凯诺特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
(1)凯诺特公司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延长股
份锁定期,则顺延;
(2)严格履行其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如其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则待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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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在凯诺特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40%。凯诺特公司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凯诺特公司若于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程序
凯诺特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
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
5、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凯诺特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
益将归公司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公司所有)。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五、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预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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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
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及程序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内召开董事会、30 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
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
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启动并实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不得影响公司的上市条件。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
照要求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3、停止条件
在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 2 项的启动条件,
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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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
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但不高于其最近
3 个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票上限为公司股本总额的 3%。
(3)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
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
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股份。
(4)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因在股东大会
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
股价的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安排如
下: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
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所增持股
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
获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但不高于其最近 2 个会计年度从
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票上限为公司股本总额的 2%。
(3)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
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
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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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
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5)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做出的稳
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相关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4、公司回购股份
(1)在符合股份回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通
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应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股份回购进行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上限为公司股本总额的
2%。
(4)公司董事会公告股份回购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本次股份回
购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在达到股价稳定停止条件前,
还将依次开展控股股东增持,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等工作以稳定公司股价。
5、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稳定
公司股价
(三)相关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控股股东、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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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
员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
让,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
价稳定措施,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公司扣留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50%,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
实施完毕。
公司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同意履
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六、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公司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承诺:
1、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股份回购价格以有关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之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及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孰高为原则确定。
2、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麦格斯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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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控股
股东麦格斯公司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
股份购回价格以有关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之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及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孰高为原则确定。
2、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
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中小板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鉴于此,公司拟通过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扩大业务规模、实施募投项目等方式,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股东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1、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分配具体
规划和计划安排,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
定投资回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2、扩大业务规模,加大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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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照明电源、工业控制用变压器、新能源用变压器产品
的销售,市场空间广阔,未来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加强现有产
品和业务的市场开拓和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规
模;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供应链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
产品竞争力和公司盈利能力。
3、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
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使募投项目早日
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
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仅为规范此次募集资金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之目的,不构成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现本人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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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下:本企业/本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
报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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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
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泰联合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
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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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
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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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
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如下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如下风险:
(一)国际化经营风险
公司始终以全球视野看待企业发展与资源配置,坚持走国际化、多元化道
路,公司在美国、日本、德国均设立了子公司,负责当地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市场销售比重分别为 54.03%、54.64%、54.61%和 58.94%。
国外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变动、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如:报告期公司对
日立、明电舍、三社电机等日本高端客户订单额逐年较快增长,但日元持续贬
值影响了公司营业收入;如:公司曾在孟加拉设立子公司,拓展当地电力变压
器业务,但孟加拉历史背景复杂,其政治、文化、产业现状及发展与公司预期
相差较大,公司停止了孟加拉相关业务。未来,公司国际化战略仍面临着当地
政策不确定性、汇率波动、文化差异、质量标准要求不同,致使公司国际化经
营面临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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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近年来国际知名厂商在我国建立生产
基地,发展前景广阔的消费及工业领域用电源产业,国内也有一批竞争实力较
强的企业,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如果发生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不能保
持技术、生产水平的先进性,或者市场供求状况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
会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甚至会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长远发展。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4,300.56 万元、16,189.72 万元、
14,772.84 万元和 17,454.52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8.57%、
32.77%、30.32%和 32.15%。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88.36%、
93.65%、95.14%和 96.63%,且主要客户为国内外 LED 照明、工业控制设备及
新能源行业知名企业,如:飞利浦、宜家、日立、明电舍、安捷伦、家得宝、
Kichler 等,资信状况好、资金实力强。但随着公司的持续发展,如果下游行业
需求动力不足,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
期或无法收回而产生坏账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全球经济一体化促使公司更加坚定走国际化战略,公司多年来深耕美国、日
本、德国等境外市场,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国际化经营也对公司管理水平提出
较高要求,对公司产品研发、质量控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团队建设、本地化
服务等综合管理能力要求高。
虽然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和有效的治理结构,拥有健全的研发、生产、销
售、人才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尤其在长期服务于国际一流客户的国际化经营中,
形成了较好的一体化管理体系。但是,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本次发行
成功后,公司的资产规模、产销规模、人员规模等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所处的内
外部环境也将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管理能力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
理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技术研发风险
本行业的技术研发涉及电力电子技术、电磁仿真技术、热动力技术、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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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业设计技术等多项技术,综合性较强,对各项技术要求较高。公司一贯
重视新技术及新产品研发,拥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
户满意为最终诉求进行自主研发。
但由于各项技术不断处于更新换代过程中,以及受自身研发条件限制,某些
新技术成果可能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开发,或者该技术成果在技术、性能、成本等
方面不具备竞争优势,以及如果公司技术研发偏离了下游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
将导致公司技术研发成果无法应用于市场,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为技术创新型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持续保持
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成果。公司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
护工作,对自主研发成果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或者软件著作权保护,并实施有力的
技术保密措施。目前公司拥有专利权71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公司在技术研发
及专利申请过程中无法完全知悉竞争对手相关技术研发的进展,可能会侵犯其知
识产权;其他竞争者亦可能侵犯公司知识产权。
如果公司侵犯其他竞争者知识产权,或行业内其他竞争者侵犯公司知识产
权,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分别为 81.53%、80.53%、79.81%和
79.21%,占生产成本比重较高。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硅钢片、铜材、电子元器件,
硅钢片和铜材为大宗商品,其采购价格受近年来大宗商品市场影响。未来,如
果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则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是我国经济过去和现阶段保持长期稳定增长的基础性
因素之一。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报告期公司单位产品人工成本亦
呈逐年上升趋势。如果劳动力成本增幅过快,将对公司利润带来不利影响。
(九)汇率变动风险
随着公司近几年海外业务的拓展,出口比重逐年增加,逐渐超过内销收入,
报告期各期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43,351.17 万元、43,462.39 万元、47,9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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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 30,355.0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4.03%、54.64%、54.61%
和 58.94%。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日元结算。
报告期内,受国家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扩大人民币兑主要货币
波幅范围政策及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但
阶段波动性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 226.04 万元、-681.94 万元、
-961.42 万元和 265.49 万元。随着公司出口业务的增长,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
欧元的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组成。报告期各年末,存货净
额分别为 10,928.17 万元、11,029.88 万元、15,847.33 万元和 14,933.18 万元,占
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47%、22.33%、32.53%和 27.51%,公司主要采
用订单生产模式,保持存货余额与订单的匹配。但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风险,给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利影
响。
(十一)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于2011年10月13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核,并于2014年10月10
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444000762,公司在2014年-2016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7
年-2019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正处于申报阶段。
未来,如果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再具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之资质,则将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拓展的风险
随着新技术新应用的不断涌现,以及下游客户基础不断夯实,本行业发展较
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良好的市场前景。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进
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但同时对公司
的市场拓展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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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司在确定投资项目之前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
司产品销售渠道、生产规模无法形成有力的支撑等,从而导致市场拓展发生较大
困难,公司将存在研发能力提升和生产规模扩大后市场规模增长缓慢、市场拓展
不足的风险。
(十三)折旧摊销大量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运用计划,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21,332.95万元,
新增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782.70万元,新增年折旧摊销额为1,002.36万元。
以公司2016年的营业收入88,053.13万元和综合毛利率29.94%计算,项目建成后,
在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如公司存量资产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较项
目建成前增加3,347.90万元,增加的毛利即可消化掉因新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投资而导致的折旧摊销费用增加,确保公司营业利润不会因此而下降。
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项目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
存在因为折旧摊销费用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十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孰低的口径)分别为 7.29%、11.89%、16.52%和
8.31%,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将大幅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建成投
产后方能产生效益,因而在项目建设期内公司净利润无法保持与净资产规模同
比例增长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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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3、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 3,300 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发
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
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价格: 12.41 元/股
5、发行市盈率: 22.8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的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82 元/股(按经审计的 2017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9,899.2875 万股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36 元/股(在经审计后的 2017 年 6 月 30 日净资
产的基础上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影响)
8、发行市净率: 1.95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
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9、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方式
10、发行对象: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
的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12、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3、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为 40,95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 36,229.50 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 总额 4,723.50 万元(不含税),其中: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及承销费用 2,747.62 万元
会计师费用 1,049.98 万元
律师费用 404.2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70.00 万元
发行手续费 51.70 万元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名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AGLERISE ELECTRIC & ELECTRONIC (CHINA)
英文名称:
CO., LTD
2、法定代表人: 肖俊承
3、成立日期: 1999 年 10 月 15 日
4、变更设立日期: 2007 年 12 月 28 日
5、注册资本: 9,899.2875 万元
实收资本: 9,899.2875 万元
6、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桂城科技园 A3 号
7、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变压器、电源类及灯具产品
8、邮政编码: 528200
9、联系电话: 0757-86256828
10、传 真: 0757-86258201
11、互联网网址: http://www.eaglerise.com
12、电子信箱: jeremychenlin@Eaglerise.com
二、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是由伊戈尔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4 年由外商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25 日,商务部以商资批[2007]2167 号文、商外资资审字
[2007]048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伊戈尔有限以截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95,979,690.41 元,按照 1:1 的比例折为股本
195,979,690 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25 日,天健信德出具了信德验资报字(2007)第 086 号《验资报
告》,对伊戈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各发起人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200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注
册号为 44060040000130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
取了注册号为 44060040000130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BPI 公司 15,894.7368 81.10%
禧尼尔公司 1,382.2447 7.05%
中比基金 1,289.3504 6.58%
湃龙公司 773.7278 3.95%
美林鹏程 257.9093 1.32%
合计 19,597.9690 100%
公司系由伊戈尔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伊戈尔有限的全部业务与生产经
营体系,即拥有伊戈尔有限的全部资产与负债。
(三)股份公司设立以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1、2010 年 9 月 16 日,股份公司减资
由于公司上市进程延缓,外部投资者受金融危机影响对上市预期发生变化,
决定退出公司。公司亦决定缩减股本。
2010 年 6 月 2 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95,979,690
元减少至 70,525,600 元。减资通过缩股和回购股份实现。
(1)公司缩股
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 1:0.4082 的比例进行缩股,公司注册资本
由 195,979,690 元减少至 80,000,000.00 元,减少的 115,979,690 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缩股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缩股前持股数 缩股后持股数
股东名称 缩股前持股比例 缩股后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BPI 公司 15,894.7368 81.10% 6,488.3200 81.10%
禧尼尔公司 1,382.2447 7.05% 564.2400 7.0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比基金 1,289.3504 6.58% 526.3200 6.58%
湃龙公司 773.7278 3.95% 315.8400 3.95%
美林鹏程 257.9093 1.32% 105.2800 1.32%
合计 19,597.9690 100% 8,000.0000 100%
(2)公司以现金回购中比基金、湃龙公司和美林鹏程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分别以现金 55,475,807 元、33,285,272 元、11,095,091 元向中比基金、
湃龙公司、美林鹏程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回购价格按照投资额以及同期贷款
利率 5.31%上浮 20%的收益率确定。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至
70,525,600 元。公司回购股份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回购前持股 股份回购前持 股份回购后持 股份回购后持
股东名称
数(万股) 股比例 股数(万股) 股比例
BPI 公司 6,488.32 81.10% 6,488.32 92.00%
禧尼尔公司 564.24 7.05% 564.24 8.00%
中比基金 526.32 6.58% - -
湃龙公司 315.84 3.95% - -
美林鹏程 105.28 1.32% - -
合计 8,000.00 100% 7,052.56 100%
2009 年,经外部投资者与公司多次协商,达成股份回购意向,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同意向中比基金、湃龙公司、美林鹏程分别预付部分股份回购款。
2010 年 6 月 22 日至 24 日,公司连续三天在《南方日报》发布减资公告,
并通知了债权人。公司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截至 2010 年 6 月 22 日公
司债务总额为 328,765,443.68 元。在法定公告期内无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010 年 7 月 10 日,公司与中比基金、湃龙公司、美林鹏程签署《股份回购
协议》。
2010 年 8 月 14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
业佛山市伊戈尔电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0]259
号)批准了公司注册资本由 195,979,690 元减少至 70,525,600 元,中比基金、湃
龙公司、美林鹏程退出公司。2010 年 8 月 19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公司发放了
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10]001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0 年 9 月 8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天健验[2010]3-64 号《验资报告》对
本次减资进行了验证。201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BPI 公司 6,488.32 92.00%
禧尼尔公司 564.24 8.00%
合计 7,052.56 100%
2、2010 年 12 月 31 日,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
公司决定撤销红筹架构并将控股权转移至境内,由原BPI公司实际控制人肖
俊承设立的麦格斯公司、王一龙等人设立的英威公司分别承接BPI公司持有发行
人的部分股权。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引入境外投资者。
2010年11月16日,BPI公司与麦格斯公司、英威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BPI公司将其持有的43,736,420股股份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予麦格斯公司,将其持
有的17,434,580股股份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予英威公司。
同日,BPI公司与启成亚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BPI公司将其持有的
3,712,200股股份以5.3876元/股的价格转让予启成亚太。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公
司2010年预计盈利及10倍市盈率为基础确定。
2010年11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同意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18,568,000元,分别由安格视公司以57,000,000元认购10,579,850股、
汇顺国际以23,000,000元认购4,269,062股、大华投资以20,036,959元认购3,719,088
股。本次增资均以现金增资,增资价格按照公司2010年预计盈利及10倍市盈率为
基础确定。
2010年12月1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
佛山市伊戈尔电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份转让的批复》(粤外经贸资
字[2010]404号)批准了公司本次股权变更。2010年12月2日,公司取得了广东省
人民政府出具的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10]00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
2010年12月28日,佛山市中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佛中天华验字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0)第03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2010年12月31日,公司在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麦格斯公司 4,373.6420 49.09%
英威公司 1,743.4580 19.57%
安格视公司 1,057.9850 11.87%
禧尼尔公司 564.2400 6.33%
汇顺国际 426.9062 4.79%
启成亚太 371.2200 4.17%
大华投资 371.9088 4.17%
合计 8,909.3600 100%
3、2011 年 3 月 10 日,股份公司名称变更
2011年2月25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佛山市伊戈尔
电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0日,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4、2014 年 9 月 22 日,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
由于公司上市进程延缓,外部投资者对上市预期发生变化,决定退出公司。
2014年7月18日,百富源宏盛、汇顺国际、大华投资、启成亚太与麦格斯公
司、英威公司、禧尼尔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百富源宏盛、汇顺国际、大
华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0,579,850股股份、4,269,062股股份、3,719,088股股
份全部转让给麦格斯公司;启成亚太将其持有的公司3,712,200股股份分别转让给
麦格斯公司1,504,418股,转让给英威公司2,207,782股,转让价格均为6.24元/股。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投资额以及15%的年综合收益率确定。
2014年7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14年9月4
日,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的批复》(粤商务资字[2014]368号)批准了公司本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9 月 22 日,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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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麦格斯公司 6,008.975 67.45%
英威公司 2,336.145 26.22%
禧尼尔公司 564.240 6.33%
合计 8,909.360 100%
5、2014年12月23日,股份公司股权转让
由于禧尼尔公司部分股东退休或离职,为了增强对现有核心骨干的激励效
果,2014年12月22日,禧尼尔公司与凯诺特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禧尼尔
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5,642,400股股份以3.03元/股价格转让给凯诺特公司。本次股
权转让价格参考2014年11月末公司每股净资产确定。
上述股权转让已经禧尼尔公司股东会及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01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麦格斯公司 6,008.975 67.45%
英威公司 2,336.145 26.22%
凯诺特公司 564.240 6.33%
合计 8,909.360 100%
6、2015年12月16日,股份公司增资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15年11月25日,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989.9275万元,分别由张泽学以1,500
万元认购3,712,228股、邓国锐以1,500万元认购3,712,228股、鹏峰创智以1,000万
元认购2,474,819股。本次增资均以现金增资,增资价格按照公司2015年预计盈利
及10倍市盈率为基础确定。
2015年12月10日,佛山市中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佛中天华验字
(2015)第02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
2015年12月16日,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0719208822U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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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麦格斯公司 6,008.9750 60.70%
英威公司 2,336.1450 23.60%
凯诺特公司 564.2400 5.70%
张泽学 371.2228 3.75%
邓国锐 371.2228 3.75%
鹏峰创智 247.4819 2.50%
合计 9,899.2875 10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9,899.2875 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 3,300 万股,发行
后总股本不超过 13,199.2875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按发行 3,300
万股计算):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项目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麦格斯公司 6,008.9750 60.70% 6,008.9750 45.52%
英威公司 2,336.1450 23.60% 2,336.1450 17.70%
凯诺特公司 564.2400 5.70% 564.2400 4.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张泽学 371.2228 3.75% 371.2228 2.81%
邓国锐 371.2228 3.75% 371.2228 2.81%
鹏峰创智 247.4819 2.50% 247.4819 1.87%
合计 9,899.2875 100% 9,899.2875 75.00%
本次发行股份 - - 3,300 25%
总计 9,899.2875 100% 13,199.2875 1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6 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100%的股权。各股东持股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麦格斯公司 6,008.9750 60.70%
英威公司 2,336.1450 23.60%
凯诺特公司 564.2400 5.70%
张泽学 371.2228 3.75%
邓国锐 371.2228 3.75%
鹏峰创智 247.4819 2.50%
合计 9,899.2875 100%
(三)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为张泽学、邓国锐,其中,张泽学持有公司371.2228万股
股份,其未在公司担任职务;邓国锐持有公司371.2228万股股份,任公司董事。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凯诺特公司的股东付家良是麦格斯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的妻
弟;凯诺特公司的股东何江华是英威公司股东、公司副总经理田卫红的配偶;张
泽学持有英威公司16.14%股权;邓国锐、鹏峰创智执行事务合伙人董玮各自持有
深圳市鹏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目前,麦格斯公司、英威公司、凯诺特公司、张泽学分别持有公司 60.70%、
23.60%、5.70%、3.75%的股份;邓国锐、鹏峰创智分别持有公司 3.75%、2.50%
的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麦格斯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
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
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所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公司股东张泽学、邓国锐、鹏峰创智承诺:其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公司增资
扩股所获得的新增股份,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愿接受
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同时,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公司股东英威公司、凯诺特公司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邓国锐、田卫红、崔健、张铁镭、
李敬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邓国锐、田卫红、崔健、张铁镭承诺:除
前述锁定期外,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产品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消费及工业领域用电源及电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持
续发掘消费及工业用电源领域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细分市场,充分利用自身优
势,集中资源赢得市场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及工业领域的各类电子电器、电气设备。目前公
司产品主要集中应用于节能、高效、前景广的照明、工业自动化及清洁能源行业。
公司已建成覆盖北美、日本、欧盟以及东南亚地区的市场销售网络,服务于
飞利浦、宜家、日立、明电舍、安捷伦、家得宝、Kichler 等全球一流客户。
公司自 1999 年设立以来,一直扎根于电源行业,在近 20 年发展中,依靠强
大的技术研发及客户定制化服务能力,紧贴全球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前瞻性产品
迭代。公司产品由成立初期应用于家电、音响、照明的环形变压器,顺应各时期
全球发展热点,陆续推出电子变压器、LED 照明电源、清洁能源用变压器,以
及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的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等产品,围绕国际一流客
户,不断促进公司业务及产品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产品
①电源类产品
公司的电源类产品按照性能分为电源和电源组件两大类,电源组件系变压
器、电抗器等电源组成部件。根据产品应用领域及用途细分,电源产品主要为照
明电源,包括 LED 照明电源、低压卤素灯电源(电子变压器)以及景观灯电器
箱等;电源组件产品主要为工业控制用变压器和新能源用变压器,包括移相变压
器、整流变压器、电抗器、工业控制类环形变压器、新能源用工频变压器和高频
变压器等。
②细分产品概述
照明电源作用为将市电(如 220V,110V)转换为照明灯具运行所需的各种
低电压(如 12V、36V 等)或恒定的电流,照明电源及灯具的主要客户为飞利浦、
宜家等,应用于消费领域。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工业控制用变压器用于工业控制系统或设备转换电压、调节电流、滤除谐波、
无功补偿,广泛应用于精密仪器仪表、轨道交通及特种设备等工业领域。
新能源用变压器用于新能源领域系统或设备滤除谐波、低电压转换、储能、
能量转换及电隔离等。包括新能源用工频变压器和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其中,
新能源用工频变压器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领域,主要用于光伏发电站的逆变系统
与并网升压系统,其中用于逆变系统变压器的主要用途是滤除谐波、低电压转换
及电隔离,用于并网升压系统变压器的主要用途为将低电压转为高电压并网;新
能源用高频变压器,用于光伏发电站的逆变系统、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等领域,
主要用途是储能、能量转换及电隔离等。
(二)行业竞争情况
电源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工业自动化控制、新能源、通信、计算机、金
融等领域,市场需求大。随着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
产业的发展,对电源产品的能效、体积、功率密度、智能化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的同时,更为电源产品的应用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较快发展及全球制造业生产加工基地驱动,中
国电源行业一直保持平稳增长。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2014 年中国电源行业发
展态势良好,当年产值较 2013 年增长 5.6%,预计 2015 年-2019 年中国电源行业
仍将保持稳步发展态势,行业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电源行业国外代表企业有 Tridonic 公司、Trasfor 公司,国内代表企业
有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台湾地区
的明纬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高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行业地位
公司自 1999 年设立以来,一直扎根于电源行业,在近 20 年发展中,依靠强
大的技术研发及客户定制化服务能力,紧贴全球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前瞻性产品
迭代。公司产品由成立初期应用于家电、音响、照明的环形变压器,顺应各时期
全球发展热点,陆续推出电子变压器、LED 照明电源、清洁能源用变压器,以
及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的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等产品,围绕优质客户,不
断促进公司业务及产品发展。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基于对市场需求的深刻理解、丰富的产品种类,以及优秀的研发能力,
成功为一大批全球一流客户,如飞利浦、宜家、日立、明电舍、安捷伦、家得宝、
Kichler 等提供产品及服务,综合竞争力处于市场前列。未来,随着公司的技术
实力进一步提升,与该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将日趋紧密。
公司始终重视新技术的研发和积累,目前公司拥有 71 项专利,其中包括 13
项发明专利。鉴于公司优秀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
等单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认定为“省
级企业技术中心”。随着公司对市场的不断开拓、研发实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募投
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高。
(四)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
际客户资源及本土化、定制化服务优势;(2)研发与技术优势;(3)丰富的产
品线及产品质量优势;(4)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优势;(5)管理团队及人才优
势。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41,576.42 万元,累计折旧为
11,520.92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 30,055.50 万元。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
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6,199.37 万元,累计摊销为 2,347.43 万元,无形资产净值为
3,851.94 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证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面积(m2) 终止日期 权利人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佛山市南海区简平 工业用地 32,779.00 2053-7-14 本公司
0200293174 号 A 路桂城科技园 A3 号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 工业用地 53,410.51 2058-12-7 顺德伊戈尔
0313102309 号 镇环镇东路 4 号
吉安县工业园盘龙
吉国用(2015)第
路与朝阳路交叉西 工业用地 76,720.00 2065-12-13 吉安伊戈尔
9-148 号
南角
发行人拥有租赁房产 10 处。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含子公司)拥有 71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型专利
50 项、外观设计专利 8 项。
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十余项。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消费及工业领域用电源及电源组件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控股股东麦格斯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肖俊承控制的伊戈尔投资均是以股权投资
为目的而设立的投资型公司,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苏州洛合镭信主要经
营光电收发引擎模块及其他光通讯器件业务,与本公司业务不同,其采购销售渠
道、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均无关联;LAXENSE, INC.主要经营数据光通讯芯片和
器件业务,与本公司业务不同,其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均无关联;
佛山洁安得、西藏洁安得主营业务均为企业管理服务,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
动;Good Shepherd Financial LLC 经营养老、择校辅导、人身保险服务,与公司
业务不同。因此,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
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扩张及研发中心扩建,而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均不从事与公司拟投资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因此,公司
拟投资项目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
为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同业竞争事项,本公司控
股股东麦格斯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公司与子公司间交易外,公司不存在向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等经常性关联交易。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含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情况
如下: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担保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期间 担保限额/金额 担保形式
中国农业银行
2014-08-06 至
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肖俊承 25,000 万元 连带责任保证
2020-04-10
南海桂城支行
花旗银行广州
本公司 肖俊承 循环融资协议 9,240 万元 连带责任保证
分行
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顺 本公司 肖俊承 循环融资协议 6,600 万元 连带责任保证
德支行
日本福冈银行 日本子公司 魏欣 循环融资协议 2 亿日元 连带责任保证
2、其他说明
2014 年 11 月 4 日、201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分别向魏欣提供 3,000 万日元
(折合人民币 153.48 万元)、4,000 万日元(折合人民币 203.948 万元)借款,
魏欣已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2015 年 12 月 25 日归还借款,均无利息收支。
(四)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30.88 557.29 467.50 305.53
(五)关联方往来款情况
报告期,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科 目 关联方名称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应收款 魏欣 - - - 153.48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销售体系,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销售商品、采购商品
等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七)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日渐完善,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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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
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保证了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程序,关联交易公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两届。
本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肖俊承 董事长 2016 年 11 月 20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
王一龙 董事 2016 年 11 月 20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
邓国锐 董事 2016 年 11 月 20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
李斐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20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
鄢国祥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20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
肖俊承 先生,董事长,1966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
士学历。1988 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系电机专业,并于 2008 年取得香港科
技大学 EMBA 学位。曾任职于佛山市工艺美术铸造厂、佛山市石湾区日升电业
设备厂,1999 年创办本公司,并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王一龙 先生,董事,1967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
学历。1988 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系电机专业,并于 2009 年取得香港科技
大学 EMBA 学位。曾任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在电气制造行业拥有超
过 20 年的工作经历,1999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邓国锐 先生,董事,1972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硕
士学历,CFA 特许金融分析师。1996 年取得清华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 年
取得清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法国巴黎融
资(亚太)有限公司。2010 年至今从事投资管理工作,现任深圳市鹏萱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恒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天津鹏
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鸿纳(东莞)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莞优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网脊科技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1 月投资本公司并任本公司董事。
李斐 先生,独立董事,1970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
师。1999 年毕业于石家庄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2008 年取得厦门大学金融学硕
士学位。曾任职于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天音通信有限公司、博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盛高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现任
深圳市富瑞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11 月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鄢国祥 先生,独立董事,1966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
计师。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广东大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深圳市英特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软易通科技有限公
司监事、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教授。2015 年 11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 1 名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 3 年,
并可连选连任。
本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李敬民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 11 月 20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
王毅刚 监事 2016 年 11 月 20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
王海龙 职工代表监事 2016 年 11 月 20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
李敬民 先生,监事会主席,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1991 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在电气制造行业拥有超过 20 年
的工作经历。曾在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美的空调技术研发中心、佛山市顺德
区金泰德胜电机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7 年加入伊戈尔有限,任职期间,参
与开发“非晶铁芯电抗器”、“变压器的风冷结构”、“多分裂非晶合金油浸式
变压器”等多个项目。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新能源事业部研发总监。
王毅刚 先生,监事,196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
1982 年毕业于江西省煤炭工业学校,先后任职于江西省吉水化工厂、江西省吉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安市粮食局饲料公司,2008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照明事业部设备
部经理。
王海龙 先生,职工代表监事,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
中学历。1999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控事业部设备部经
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王一龙、田卫红、崔健、张铁镭、刘德松、陈林。
王一龙的简历详见本节“七、(一)董事”部分。
田卫红 先生,副总经理,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8 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系电磁测量专业,曾在佛山市变压器厂担
任工程师,1999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崔健 先生,副总经理,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1986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机系,并于 2009 年取得香港科技大学 EMBA 学位。
曾在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在电气制造行业拥有超过 20 年的工
作经历,2001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铁镭 先生,副总经理,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工程师。1991 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在
电气制造行业拥有超过 20 年工作经历。曾在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工艺处
处长,期间负责援建伊朗电机厂系列非标设备项目及西门子电机转子 VIP 非标设
备引进项目。2001 年加入本公司,任职期间改进电子变压器自激驱动电路,解
决了高电压开关冲击炸机问题;主持设计恒流 LED 驱动器开关过冲电流限流电
路;指导开发了 1-100W 多系列 LED 驱动器,广泛用于家居及商业照明。现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照明事业部总经理。
刘德松 先生,财务总监,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1981 年毕业于湖北省黄石市财贸学校财政金融专业,在制造
业拥有超过 30 年的财务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湖北省黄石市第三橡胶厂财务科
长,三九企业集团湖北分公司总会计师,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总
监。2007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陈林 先生,董事会秘书,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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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1997 年毕业于湖北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曾任职于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达铭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4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姓名 本公司任职 任职的其他单位 其他单位任职
麦格斯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顺德伊戈尔 执行董事、总经理
肖俊承 董事长 洛杉矶伊戈尔 董事
伊戈尔投资 执行董事、总经理
吉安伊戈尔 执行董事
英威公司 执行董事
伊戈尔电子 执行董事
王一龙 董事、总经理
费城伊戈尔、洛杉矶伊戈尔 董事
伊戈尔投资 监事
深圳恒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深圳市鹏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天津鹏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邓国锐 董事 派代表
鸿纳(东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东莞优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网脊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李斐 独立董事 深圳市富瑞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广东大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深圳市英特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鄢国祥 独立董事
深圳市中软易通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客座教授
王毅刚 监事 顺德伊戈尔 监事
田卫红 副总经理 英威公司 监事
崔健 副总经理 佛山鑫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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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特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核
张铁镭 禧尼尔公司 董事长
心技术人员
伊戈尔电子 总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情况
姓名 担任发行人职务 年薪(万元)
肖俊承 董事长 87.98
王一龙 董事、总经理 168.02
李敬民 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 35.05
王毅刚 监事、照明事业部设备部经理 10.12
王海龙 职工代表监事 16.47
田卫红 副总经理 64.03
崔健 副总经理 55.61
张铁镭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13.84
刘德松 财务总监 43.26
陈林 董事会秘书 24.56
注:董事邓国锐未在公司领薪。
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麦格斯公司持有公司 6,008.975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60.70%,是公
司控股股东。
麦格斯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14 日,法定代表人为肖俊承,注册资本与实
收资本均为 4,900 万元,肖俊承出资 4,900 万元,持有其 100%股权,注册地址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 1 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 2 栋 1016 室之一。该公司
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策划。目前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
肖俊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全资拥有的麦格斯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60.70%的股份。
肖俊承,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201061966042****,
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 18 号 33 座*****,现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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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9,397,220.17 139,382,559.19 167,102,324.75 76,826,014.80
应收票据 12,379,712.83 22,382,661.71 9,814,522.02 16,537,401.50
应收账款 174,545,161.76 147,728,387.59 161,897,217.62 143,005,607.68
预付款项 5,087,806.82 4,648,247.10 3,190,606.18 5,430,453.78
其他应收款 7,406,968.96 10,996,313.89 41,570,238.86 12,872,103.80
存货 149,331,771.08 158,473,310.09 110,298,810.99 109,281,737.75
其他流动资产 4,698,658.23 3,561,080.22 142,690.53 6,856,973.82
流动资产合计 542,847,299.85 487,172,559.79 494,016,410.95 370,810,293.1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1,170,167.32 11,000,356.00 16,038,071.70 28,678,953.68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300,555,037.05 213,901,700.49 213,319,300.52 253,883,113.96
在建工程 74,668,905.73 3,202,936.43 -
无形资产 38,519,406.54 39,014,889.75 40,800,862.46 41,518,438.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34,171.02 3,438,854.81 3,223,408.32 3,716,884.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54,791.08 1,396,471.95 - 16,12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5,033,573.01 343,421,178.73 276,584,579.43 343,917,391.44
资产总计 897,880,872.86 830,593,738.52 770,600,990.38 714,727,684.57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3,418,736.24 141,324,327.20 139,344,872.86 268,493,829.34
应付账款 170,500,948.78 183,552,852.64 132,445,084.22 110,582,918.47
预收款项 12,461,562.03 11,381,331.20 10,043,098.73 18,491,963.12
应付职工薪酬 18,999,147.84 25,443,994.23 18,008,312.53 15,326,634.1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应交税费 13,852,894.20 9,341,640.93 20,702,408.69 6,250,342.54
应付利息 1,275,612.93 140,352.36 487,742.97 1,726,200.02
其他应付款 5,578,612.92 5,588,251.69 6,314,537.48 10,004,175.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449,172.22 1,424,031.66 1,296,479.92 512,009.28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07,536,687.16 378,196,781.91 328,642,537.40 431,388,072.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59,330.94 2,735,621.04 3,787,069.02 1,832,653.52
递延收益 3,021,554.51 3,062,945.69 3,145,728.05 3,228,510.37
其他非流动负债 6,214,320.00 6,214,320.00 6,214,32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295,205.45 12,012,886.73 13,147,117.07 5,061,163.89
负债合计 418,831,892.61 390,209,668.64 341,789,654.47 436,449,236.2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8,992,875.00 98,992,875.00 98,992,875.00 89,093,600.00
资本公积 154,961,534.97 154,961,534.97 154,961,534.97 124,860,809.97
盈余公积 78,082,755.12 78,082,755.12 68,069,770.77 49,204,755.22
未分配利润 146,028,169.13 107,668,068.55 106,635,311.71 14,849,053.93
其他综合收益 -496,416.97 -226,990.06 -989,780.44 -1,408,125.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77,568,917.25 439,478,243.58 427,669,712.01 276,600,093.65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480,063.00 905,826.30 1,141,623.90 1,678,354.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9,048,980.25 440,384,069.88 428,811,335.91 278,278,448.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897,880,872.86 830,593,738.52 770,600,990.38 714,727,684.57
总计
(二)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16,917,175.24 880,531,275.66 798,375,986.87 805,942,087.49
减:营业成本 364,717,484.14 616,861,760.55 589,150,793.42 598,525,148.68
税金及附加 4,487,050.38 7,202,235.65 5,611,303.14 6,742,112.27
销售费用 42,352,172.04 75,117,413.23 68,953,157.99 64,154,485.8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管理费用 44,381,391.26 82,890,776.13 71,131,858.93 69,561,235.70
财务费用 6,666,483.92 -4,721,525.44 6,185,208.69 15,927,484.94
资产减值损失 3,846,842.66 12,070,350.41 7,883,450.46 3,663,876.1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投资收益 - -6,752,298.70 104,558,253.37 -10,352,111.99
二、营业利润 50,465,750.84 84,357,966.43 154,018,467.61 37,015,631.91
加:营业外收入 539,188.71 3,624,300.99 1,557,066.03 1,067,888.85
减:营业外支出 419,425.75 851,479.43 4,798,465.76 502,869.64
三、利润总额 50,585,513.80 87,130,787.99 150,777,067.88 37,580,651.12
减:所得税费用 11,642,705.86 15,932,114.07 23,915,219.55 10,605,785.39
四、净利润 38,942,807.94 71,198,673.92 126,861,848.33 26,974,865.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8,360,100.58 71,629,389.19 126,688,121.33 26,091,626.61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582,707.36 -430,715.27 173,727.00 883,239.1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9 0.70 1.42 0.2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9 0.70 1.42 0.29
六、其他综合收益 -277,897.57 957,708.05 499,472.22 7,451,309.76
七、综合收益总额 38,664,910.37 72,156,381.97 127,361,320.55 34,426,175.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8,090,673.67 72,392,179.57 127,106,466.36 33,807,591.79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574,236.70 -235,797.60 254,854.19 618,583.70
收益总额
(三)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499,543,064.52 885,222,986.68 749,422,042.31 817,932,846.80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310,018.20 54,579,581.46 43,934,051.08 31,906,038.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3,375,299.33 5,400,676.31 2,982,501.87 2,434,743.79
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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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533,228,382.05 945,203,244.45 796,338,595.26 852,273,629.15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308,199,697.38 557,257,282.95 455,758,051.24 517,699,873.95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112,142,381.24 170,816,088.88 154,354,298.54 151,054,646.53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034,019.40 60,205,353.13 34,550,628.32 35,207,944.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41,574,378.76 81,226,215.86 66,942,136.16 67,381,996.38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486,950,476.78 869,504,940.82 711,605,114.27 771,344,461.80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6,277,905.27 75,698,303.63 84,733,481.00 80,929,167.35
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
-
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 - 1,6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 301,328.77 - -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67,240.55 984,764.67 13,640,124.24 554,272.9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34,108,403.13 127,484,562.46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 9,788,600.00 13,137,064.52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567,240.55 35,394,496.57 152,513,286.70 13,691,337.42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3,550,563.48 64,490,352.06 37,492,644.46 17,890,389.13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53,627.47 - 1,6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 - 2,039,480.00 6,127,716.56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33,550,563.48 71,543,979.53 39,532,124.46 25,618,105.69
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32,983,322.93 -36,149,482.96 112,981,162.24 -11,926,768.27
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
-
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 40,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146,643,279.83 224,126,038.94 340,981,588.61 443,765,292.1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 - 8,483,600.00 -
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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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46,643,279.83 224,126,038.94 389,465,188.61 443,765,292.14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104,548,870.79 223,070,480.84 467,391,658.95 310,417,411.85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2,889,679.09 66,686,746.65 31,944,556.45 207,719,639.9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 3,769,811.32 - -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07,438,549.88 293,527,038.81 499,336,215.40 518,137,051.76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39,204,729.95 -69,400,999.87 -109,871,026.79 -74,371,759.62
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29,436.67 -587,866.96 150,001.29 -718,877.1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52,928,748.96 -30,440,046.16 87,993,617.74 -6,088,237.65
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131,784,857.73 162,224,903.89 74,231,286.15 80,319,523.80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
184,713,606.69 131,784,857.73 162,224,903.89 74,231,286.15
金等价物余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33 1.29 1.50 0.86
速动比率 0.97 0.86 1.17 0.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81% 42.27% 41.16% 58.1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0.50% 0.54% 0.78% 1.79%
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比例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
4.84 4.44 4.32 3.10
净资产(元)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2.37 4.59 5.37 5.5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21 5.69 5.24 4.8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6,521.73 11,027.16 18,488.07 7,295.29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57 16.14 11.86 3.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47 0.76 0.86 0.91
金流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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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3 -0.31 0.89 -0.07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期末无形资产/期末净资产,其中:期末无形资产为扣除土
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净值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数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
8.36% 16.52% 38.77% 7.29%
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公司
8.31% 17.13% 11.89% 10.07%
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项目 2017 年 2016 2015 2014 2017 年 2016 2015 2014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 0.40 0.72 1.42 0.29 0.40 0.72 1.42 0.29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0.40 0.75 0.44 0.40 0.40 0.75 0.44 0.40
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注:以上列示相关指标的计算公式参见《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五)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损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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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41.43 -75.11 10,087.44 -1,036.13
销部分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
39.01 342.63 89.09 36.54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三)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705.36 - -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四)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
- 30.13 - -
产的收益
(五)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14.40 9.77 -44.85 20.88
营业外收支净额
(六)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
16.98 96.23 238.04 -
定义的损益项目
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
28.96 -301.72 10,369.73 -978.71
合计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8.48 -40.43 1,584.96 13.68
减:少数股东损益 0.05 1.13 0.05 -
扣除所得税、少数股东损益后
20.43 -262.42 8,784.71 -992.39
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36.01 7,162.94 12,668.81 2,609.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3,815.58 7,425.36 3,884.10 3,601.55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执
行。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0,594.21 万元、79,837.60 万元、88,053.13
万元和 51,691.7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697.49 万元、12,686.18 万元、7,119.87
万元和 2,894.2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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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照明电源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34,712.39 万元、37,037.74 万
元、44,796.73 万元和 24,678.36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43.26%、
46.56%、51.02%和 47.92%;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21,055.51 万
元、21,098.00 万元、21,199.45 万元和 11,484.69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分别为 26.24%、26.52%、24.15%和 22.30%。照明电源和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产品
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5.74%、26.21%、25.74%和 29.94%,主
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80%、26.22%、29.86%和 29.47%,毛利率逐步上升。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布局多个营销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增强自主研发力
度,紧跟市场主流技术趋势,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占营
业收入比重总体有所上升,合计占比稳定在 20%左右。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
分别为 6,415.45 万元、6,895.32 万元、7,511.74 万元和 4,235.22 万元,占营业收
入比重分别为 7.96%、8.64%、8.53%和 8.19%。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6,956.12 万元、7,113.19 万元、8,289.08 万元和 4,438.1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8.63%、8.91%、9.41%和 8.59%。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占营
业收入比重总体有所上升。整体而言,公司期间费用管理较好,保持在较为稳定
的水平。
(二)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稳定在较高水平,公司资产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分
别为 71,472.77 万元、77,060.10 万元、83,059.37 万元和 89,788.09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51.88%、64.11%、58.65%
和 60.46%,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相对较高,公司所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业是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同时由于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对流动资产的
需求较高。基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模式,资产流动性较强,资产结构合理,能
够较好的满足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负债余额分别为43,644.92万元、34,178.97万元、
39,020.97万元和41,883.1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基本由流动负债构成,主要
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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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波动。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58.11%、41.16%、42.27%和44.81%,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合理
利用财务杠杆,促进业务规模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利息保障倍数较高,表明公司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可以足额偿还借款利息。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92.92万元、8,473.35
万元、7,569.83万元和4,627.7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697.49万元、12,686.18万元、
7,119.87万元和3,894.28万元,扣除2015年因处置的特非晶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10,447.92万元的因素,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持续增长,净利润有较好的现金流
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2.68 万元、
11,298.12 万元、-3,614.95 万元和-3,298.33 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支出主
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现金支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支出金额分别为 1,789.04 万元、3,749.26 万元、6,449.04 万元
和 3,355.06 万元。2015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298.12 万元,主要
系处置子公司的特非晶股权收到现金净额 12,748.4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37.18 万元、-10,987.10
万元、-6,940.10 万元和 3,806.95 万元。2016 年公司出于业务快速增长需要保持
银行借款规模稳定以补充营运资金,另支付股份分红款 6,058.36 万元,偿付借款
利息 575.57 万元。
十一、利润分配情况
(一)基本政策
报告期,《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作出了如下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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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
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
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增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
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6 月 6 日,伊戈尔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分配金额为 19,600.59 万元。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2015 年 2 月 2 日,伊戈尔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对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
行分配,分配金额为 1,603.68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
实施完毕。
2016 年 5 月 26 日,伊戈尔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决议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
分配金额为 6,058.3648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实施完
毕。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不包括 2015 年新增股东张泽学、邓国锐、鹏峰创智,根
据 2015 年 11 月张泽学、邓国锐、鹏峰创智与本公司、麦格斯公司、英威公司、
凯诺特公司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书,邓国锐、张泽学及鹏峰创智不参与分配公司
本次增资完成前的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未分配利润。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形成的滚存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请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二、利润分配”。
(五)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发行人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引导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
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基础上,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三年的股利分配进行规划如下: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十,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
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
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议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十二、发行人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一)境外子公司
1、德国伊戈尔
德国伊戈尔成立于 2003 年 4 月,由肖俊承、马页丁共同出资设立。德国伊
戈尔设立主要目的是协助公司进行欧洲市场的开拓,收集、整理并向公司提供欧
洲市场信息,协助公司对外宣传和与欧洲客户的介绍、联络,为该地区客户提供
售前及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为使公司销售体系更加完整,同时减少关联交易,根据伊戈尔有限董事会决
议及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粤外经贸合函[2007]250 号批准文件,2007 年 12
月 14 日,伊戈尔有限与肖俊承和马页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伊
戈尔有限以 10.50 万欧元收购肖俊承和马页丁分别持有的德国伊戈尔 75%和 25%
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德国伊戈尔 1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定
价以该公司截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 10.41 万欧元作为参考。
德国伊戈尔设立取得了《批准证书》[2007]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 0011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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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编号 JG2010001863,注册地为德国汉堡,注册资本为 5
万欧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变压器、电源类产品的销售,其主要业务为欧洲市场
开发及技术支持服务。
2、费城伊戈尔
费城伊戈尔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件)商合批[2007]673 号
文批复、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粤外经贸合函[2007]281 号文批准,于 2006
年 11 月在美国费城设立的境外企业,取得了《批准证书》([2007]商合境外投资
证字第 001082 号),取得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编号 JG2009009152。
该公司注册地为 320 Constance Dr. #1 Warminster PA 18974(美国费城),授
权股本 1,000 股,每股面值 0.01 美元,目前已发行 1,000 股,公司持有其 100%
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变压器、电源类产品的销售,其主要业务是在北美
地区代理公司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3、洛杉矶伊戈尔
洛杉矶伊戈尔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1 日,取得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
外投资证第 4400200900215 号),取得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编号 JG2010001862,
经营范围为:销售电源及变压器产品。
该公司注册地为 20539 East Walnut Dr. North Ste. G Walnut, CA 91789(美国
洛杉矶),授权股本 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美元,目前已发行 30 万股,公司持有
其 100%股权。
4、莫瑞典伊戈尔
莫瑞典伊戈尔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取得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
外投资证第 N4400201500481 号),取得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编号 FC2015055079,
经营范围为:各类变压器产品和变压器铁芯组件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该公司注册地为 1406N. Main Street, Ste.203, Meridian, ID 83642(美国莫瑞
典),授权股本 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美元,目前已发行 1,000 股,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日本伊戈尔
日本伊戈尔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取得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
外投资证第 4400201100087 号),取得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编号 JG201001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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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开拓日本电源及变压器市场,经营范围为:销售电源及变压器
产品。
该公司注册地为东京都台东区上野三丁目 2-1(日本东京市),共发行股份
3,000 股,每股面值 10,000 日元,其中,公司出资 2,100 万日元认购 2,100 股,
占总股本的 70%,中国公民魏欣出资 600 万日元认购 600 股,占总股本的 20%,
日本公民竹村光羲出资 300 万日元认购 300 股,占总股本的 10%。2014 年 2 月
14 日,魏欣与竹村光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魏欣 300 万日元受让竹村光羲所持
日本伊戈尔股份,日本伊戈尔股权结构变更为公司持股 70%,魏欣持股 30%。
6、孟加拉伊戈尔
为拓展公司海外业务,预防可能出现的贸易摩擦和壁垒,根据广东省对外贸
易经济合作厅粤外经贸合函[2007]156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07 年 8 月在孟加拉国
达卡设立孟加拉伊戈尔,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的商境外投资证第
4400200700381 号 《 企 业 境 外 投 资 证 书 》, 取 得 了 境 外 投 资 外 汇 登 记 编 号
JG2009009140。孟加拉伊戈尔授权股本 7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孟加拉塔卡,目
前已发行 480 万股,其中,公司认购 475.2 万股,占总股本的 99%,费城伊戈尔
认购 4.8 万股,占总股本的 1%。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变压器产品的生产和
销售。
公司设立孟加拉伊戈尔,主要基于在德国、美国市场设立子公司并有效开拓、
发展当地业务的经验,拟进一步拓展亚洲孟加拉及周边区域的电力变压器市场,
但孟加拉历史背景复杂,其政治、文化、产业现状及发展与公司预期相差较大,
业务开展难度大,孟加拉伊戈尔业务发展缓慢,公司于2013年暂停孟加拉伊戈尔
电力变压器相关业务。
为进一步聚焦中国、美国、日本等核心市场,公司于 2013 年将厂房及土地
租赁给当地中资企业 Atlas Footwear Ltd,并积极寻求退出方案。
经过多次沟通,并经公司 2014 年 11 月 4 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转让孟
加拉伊戈尔 100%股权。2014 年 11 月 26 日,本公司、费城伊戈尔分别与 Atlas
Footwear Ltd 的相关方 IVY ENTERPRISE LIMITED、ITART FURNITURE(ITALY)
CO., LIMITED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以 3,944.16 万元、39.84 万元(合计
3,984 万元)价格转让孟加拉伊戈尔 100%股权。2014 年 12 月 17 日完成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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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股权转让涉及的重要资产为孟加拉子公司名下之土地所有权及相关权
属文件,孟加拉国的土地产权实行私有制,且公司购买的土地原被分为多块,所
有者众多,部分土地权属存在纠纷。受让方受让孟加拉伊戈尔股权时知晓孟加拉
伊戈尔部分土地权属存在纠纷,在对潜在风险进行初步判断后,受让方决定接受
公司转让价格并与公司签署相关协议,之后再自行着手处理孟加拉所属土地遗留
问题。但在实际处理土地相关遗留过程中受让方发现存在部分土地权属文件不完
整等情形,因此重新考虑了处理这些土地遗留问题需花费的支出和时间成本,并
据此向公司提出对转让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2015 年 6 月 20 日,
公司与 IVY ENTERPRISE LIMITED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将股份转
让价格调整为 3,188.832 万元或等值外币。
7、巴基斯坦伊戈尔
巴基斯坦伊戈尔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取得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
境外投资证第 4400201100299 号),取得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编号 JG2012000185,
经营范围为:销售电力变压器产品。
该公司注册地为 387-CC, Phase-IV, DHA, Lahore (巴基斯坦拉合尔),授权股
本 260 万股,每股面值 10 巴基斯坦卢比,目前已发行 10,000 股,其中,公司认
购 9,900 股,占总股本的 99%,洛杉矶伊戈尔认购 100 股,占总股本的 1%。
巴基斯坦伊戈尔定位于在当地及周边区域销售电力变压器,但巴基斯坦的历
史背景及商业环境与孟加拉相似,较难在当地开展业务及获得订单,鉴于孟加拉
伊戈尔经营放缓,并基于员工安全考虑,公司经过审慎决定,巴基斯坦伊戈尔未
开展经营活动,并于 2016 年度计划注销巴基斯坦伊戈尔。
巴基斯坦伊戈尔注销程序较复杂,公司筹划并咨询注销事宜,自 2017 年 1
月开始注销文件的签字/翻译/公证等。2017 年 3 月,公司已向当地相关部门缴纳
注销巴基斯坦伊戈尔费用,并将注销文件递交给巴基斯坦公司管理办公室。
根据巴基斯坦公司管理办公室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注销受理通知书,
巴基斯坦伊戈尔将于本通知书出具/公示后 3 个月(即 2017 年 10 月 7 日)正式
注销。
(二)境内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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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德伊戈尔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20 日设
立顺德伊戈尔。该公司注册地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法定代表人
为肖俊承,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该公司
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变压器、电源类产品。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1 日向顺德伊戈尔增资 14,500 万元,增资后顺德伊戈尔注册资本
为 15,000 万元,已于 2016 年 12 月 7 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伊戈尔电子
为满足宜家等大客户的对于生产主体专门化的要求,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6 日设立伊戈尔电子。该公司注册地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环镇东路 4 号之一,法定代表人为王一龙,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00 万元,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设计、销售:变压器、电源、
照明产品、灯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3、吉安伊戈尔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设立
吉安伊戈尔。该公司注册地为江西省吉安县工业园西区,法定代表人为肖俊承,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2,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
为:变压器、电源类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4、上海钦合
上海钦合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3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经营范围:生产加
工电气设备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电气科技技术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上海钦合实际从事非晶电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非晶电感为非晶铁芯主要
原材料,但市场上非晶铁芯发展缓慢,需求远低预期,综合考虑市场空间及产品
定位等因素,公司于 2012 年下半年决定停止上海钦合生产经营并将其注销,该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办理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5、的特非晶
的特非晶成立于2006年2月6日,2007年伊戈尔有限收购其原股东持有的特非
晶100%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变压器铁芯的生产和销售,主要负责为母公司配
套生产变压器铁芯,有效满足公司变压器产品生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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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非晶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新规划的绿岛湖片区中心位置,基于当地
政府对绿岛湖片区规划需求(重点打造优质商住区,规划以居住用地、商业商务
娱乐康体用地为主),经当地政府与公司多次协商,最终双方就搬迁、补偿等事
宜达成一致意见,即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隶属佛山市禅城区
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佛山禅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会联合会,负责绿岛湖
片区的土地整合、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受让公司持有的的特非晶全部股权。
2015年9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的特非晶100%股权转让给佛山市禅
城区绿岛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日,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由的特非晶截至2015年6月经评估的土地、
房产、设备损失等构成,并由双方协商确认,是公允的。
6、上海沪可
上海沪可成立于2013年7月19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从事光电产品研发、
生产、销售。发行人设立上海沪可,主要为吸引优秀人才同时借助上海的区位优
势加快发展,但上海沪可发展方向、主营业务与公司现有产品、所属行业差异较
大,业务开展慢。2014年公司决定不推进上海沪可硅光子器件项目,并积极寻求
后续方案。
经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协调,上海三荣电梯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三
荣电梯”)看好上海沪可生产场地,有意收购上海沪可全部股权,并由三荣电梯
拆借给上海沪可2,468.53万元,用以结清同伊戈尔间的往来款,办理土地和项目
报建等手续,以及支付厂房建设款。
2015年12月公司与三荣电梯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为200
万元,交易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沪可实收资本金额和2015年12月的净资产情况。截
至2015年12月31日,股权交割日上海沪可账面净资产192.12万元。
(三)分支机构
1、北滘分公司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滘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4 日,经营场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之二,负责人肖俊承,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
售变压器、电源类产品。
2、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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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15 日,营业
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 号院 6 号楼 4 层 459 室,负责人黎伟雄,经营范
围:销售母公司生产的自产产品。
3、上海分公司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6 日,营业场所:
上海市虹口库区四平路 710 号 711-P 室,负责人黎伟雄,经营范围:销售母公司
生产的变压器、电源类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4、陈村分公司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陈村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营业场所: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居委会广隆围工业区南 1 路 10 号 4 楼,负责人张铁镭,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变压器、电源类产品。陈村分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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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
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开户银行
为【】,账号为【】。
如本次发行成功,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投入募集 用地落实情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建设期 项目备案
资金 况
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 2016-440606-38-
12,424.67 11,851.68 18 个月 已落实
产业基地项目 03-000756
LED 照明电源生产项 吉县发改字[201
11,795.18 11,680.97 18 个月 已落实
目 6]74 号
2016-440606-38-
伊戈尔研发中心项目 3,074.27 2,978.77 18 个月 已落实
03-000758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9,718.08 9,718.08 - -
流动资金
合计 37,012.20 36,229.50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37,012.20 万元,其中 36,229.50 万元由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入解决,建设用地投资 782.70 万元由公司以自
有资金投入。若公司所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
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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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国际化经营风险
公司始终以全球视野看待企业发展与资源配置,坚持走国际化、多元化道路,
公司在美国、日本、德国均设立了子公司,负责当地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报告
期内,公司国外市场销售比重分别为 54.03%、54.64%、54.61%和 58.94%。
国外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变动、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如:报告期公司对日
立、明电舍、三社电机等日本高端客户订单额逐年较快增长,但日元持续贬值影
响了公司营业收入;如:公司曾在孟加拉设立子公司,拓展当地电力变压器业务,
但孟加拉历史背景复杂,其政治、文化、产业现状及发展与公司预期相差较大,
公司停止了孟加拉相关业务。未来,公司国际化战略仍面临着当地政策不确定性、
汇率波动、文化差异、质量标准要求不同,致使公司国际化经营面临一定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近年来国际知名厂商在我国建立生产基
地,发展前景广阔的消费及工业领域用电源产业,国内也有一批竞争实力较强的
企业,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如果发生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不能保持技术、
生产水平的先进性,或者市场供求状况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会面临不利
的市场竞争局面,甚至会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长远发展。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4,300.56 万元、16,189.72 万元、
14,772.84 万元和 17,454.52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8.57%、32.77%、
30.32%和 32.15%。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88.36%、93.65%、
95.14%和 96.63%,且主要客户为国内外 LED 照明、工业控制设备及新能源行业
知名企业,如:飞利浦、宜家、日立、明电舍、安捷伦、家得宝、Kichler 等,
资信状况好、资金实力强。但随着公司的持续发展,如果下游行业需求动力不足,
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产
生坏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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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风险
全球经济一体化促使公司更加坚定走国际化战略,公司多年来深耕美国、日
本、德国等境外市场,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国际化经营也对公司管理水平提出
较高要求,对公司产品研发、质量控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团队建设、本地化
服务等综合管理能力要求高。
虽然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和有效的治理结构,拥有健全的研发、生产、销
售、人才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尤其在长期服务于国际一流客户的国际化经营中,
形成了较好的一体化管理体系。但是,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本次发行
成功后,公司的资产规模、产销规模、人员规模等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所处的内
外部环境也将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管理能力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
理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技术研发风险
本行业的技术研发涉及电力电子技术、电磁仿真技术、热动力技术、自动化
技术、工业设计技术等多项技术,综合性较强,对各项技术要求较高。公司一贯
重视新技术及新产品研发,拥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
户满意为最终诉求进行自主研发。
但由于各项技术不断处于更新换代过程中,以及受自身研发条件限制,某些
新技术成果可能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开发,或者该技术成果在技术、性能、成本等
方面不具备竞争优势,以及如果公司技术研发偏离了下游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
将导致公司技术研发成果无法应用于市场,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为技术创新型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持续保持
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成果。公司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
护工作,对自主研发成果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或者软件著作权保护,并实施有力的
技术保密措施。目前公司拥有专利权71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公司在技术研发
及专利申请过程中无法完全知悉竞争对手相关技术研发的进展,可能会侵犯其知
识产权;其他竞争者亦可能侵犯公司知识产权。
如果公司侵犯其他竞争者知识产权,或行业内其他竞争者侵犯公司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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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分别为 81.53%、80.53%、79.81%和
79.21%,占生产成本比重较高。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硅钢片、铜材、电子元器件,
硅钢片和铜材为大宗商品,其采购价格受近年来大宗商品市场影响。未来,如果
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则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是我国经济过去和现阶段保持长期稳定增长的基础性
因素之一。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报告期公司单位产品人工成本亦呈
逐年上升趋势。如果劳动力成本增幅过快,将对公司利润带来不利影响。
(九)汇率变动风险
随着公司近几年海外业务的拓展,出口比重逐年增加,逐渐超过内销收入,
报告期各期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43,351.17 万元、43,462.39 万元、47,940.32
万元和 30,355.0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4.03%、54.64%、54.61%
和 58.94%。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日元结算。
报告期内,受国家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扩大人民币兑主要货币波
幅范围政策及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但阶段
波动性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 226.04 万元、-681.94 万元、-961.42
万元和 265.49 万元。随着公司出口业务的增长,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
的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组成。报告期各年末,存货净额
分别为 10,928.17 万元、11,029.88 万元、15,847.33 万元和 14,933.18 万元,占当
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47%、22.33%、32.53%和 27.51%,公司主要采用订
单生产模式,保持存货余额与订单的匹配。但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
司将面临存货跌价风险,给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于2011年10月13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核,并于2014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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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444000762,公司在2014年-2016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7
年-2019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正处于申报阶段。
未来,如果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再具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之资质,则将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拓展的风险
随着新技术新应用的不断涌现,以及下游客户基础不断夯实,本行业发展较
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良好的市场前景。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进
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但同时对公司
的市场拓展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
虽然公司在确定投资项目之前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
司产品销售渠道、生产规模无法形成有力的支撑等,从而导致市场拓展发生较大
困难,公司将存在研发能力提升和生产规模扩大后市场规模增长缓慢、市场拓展
不足的风险。
(十三)折旧摊销大量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运用计划,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21,332.95万元,
新增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782.70万元,新增年折旧摊销额为1,002.36万元。
以公司2016年的营业收入88,053.13万元和综合毛利率29.94%计算,项目建成后,
在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如公司存量资产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较项
目建成前增加3,347.90万元,增加的毛利即可消化掉因新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投资而导致的折旧摊销费用增加,确保公司营业利润不会因此而下降。
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项目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
在因为折旧摊销费用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十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孰低的口径)分别为 7.29%、11.89%、16.52%和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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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将大幅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建成投产后方能
产生效益,因而在项目建设期内公司净利润无法保持与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而
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重要合同是指公司正在履行的或已经签署将要履行的金额较大或虽然金额
不大但对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主要
包括授信合同、借款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等。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
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
心人员未有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未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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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 称 住 所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 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桂
0757-86256898 0757-86256768 陈林
限公司 城科技园 A3 号
何书茂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0755-82707777 0755-82707983 贺小波
公司 178 号华融大厦 6 楼
于广忠
赖继红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6
010-59572288 010-656810228 许志刚
务所 号 SK 大厦 36-37 层
庄浩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何晓明
0755-82903666 0755-82990751
(特殊普通合伙) 128 号 康雪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深圳市深南路 1093 号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
中信大厦 18 楼
分公司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询价时间: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15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12 月 19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0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12 月 22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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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说明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
法定住所查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2、招股说明书全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址:htpp://www.sz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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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伊戈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
要》之盖章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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