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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开普检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0-09-1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Xuchang KETOP Testing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许昌市魏武大道与尚德路交汇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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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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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5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等承诺..................................................................................................................... 5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7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9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3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5
六、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7
七、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0
八、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20
九、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21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3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35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35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35
三、发行人股本有关情况................................................................................... 38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45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50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62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6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78
九、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8
十、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 91
十一、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95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97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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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 97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事项.................................................................................99
一、风险因素....................................................................................................... 99
二、其他重要事项............................................................................................. 105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108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10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08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9
一、备查文件目录............................................................................................. 109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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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风险因素”全文。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
承诺

(一)公司股东电气研究院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电气研究院承诺:

“(1)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公司通过任何途径减持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姚致清、李亚萍的股份锁定承诺

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姚致清、李亚萍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减持发行人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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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三)持有公司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全喜、王伟、贺春、宋霞、张冉的股
份锁定承诺

持有公司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全喜、王伟、贺春、宋霞、张冉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减持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四)公司监事傅润炜、王凤的股份锁定承诺

持有公司股票的监事傅润炜、王凤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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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其他股东苏静、陈新美、杨兴超、刘桂兰、陈卓、庄良文、胡卫
东、陈明、冯瑾涛、任春梅、周鹏鹏、李二海、王玮、张占营、赵华云、李志勇
(与监事李志勇同名)、王峥夏、贾德峰、曹元威、秦海晶、潘毅、齐文艳、任
高全、杨大林、张又珺、赵广旭、陈光华、银庆伟、郑蓬、李然、刘园伟、王兰
君、张晨、李丹丹、周萍、李宗原、孙迅雷、李卫东、徐桂英、宋艳琴锁定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苏静、陈新美、杨兴超、刘桂兰、陈卓、庄良文、胡卫东、陈
明、冯瑾涛、任春梅、周鹏鹏、李二海、王玮、张占营、赵华云、李志勇(与监
事李志勇同名)、王峥夏、贾德峰、曹元威、秦海晶、潘毅、齐文艳、任高全、
杨大林、张又珺、赵广旭、陈光华、银庆伟、郑蓬、李然、刘园伟、王兰君、张
晨、李丹丹、周萍、李宗原、孙迅雷、李卫东、徐桂英、宋艳琴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共有3名,分别为电气研究院、
姚致清、李亚萍。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电气研究院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公司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
果。因此,本公司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的意向。

2、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存在适当减持发行
人之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发行人的
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

3、若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减持,则在锁定期届
满后的24个月内,本公司每12个月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25%,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
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
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锁定期满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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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4、若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
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
后,本公司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减持。

5、若本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
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姚致清、李亚萍持股意向及减持
意向

“1、本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
因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的意向。

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
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发行人的股权
分布等因素而定。

3、若本人在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减持,则在锁定期届满
后的24个月内,本人每12个月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25%,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锁定期满24个月后减持
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4、若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
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本人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交易平台进行减持。

5、若本人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人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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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且
保证公司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需扣除转增股本和分红的影响,下同)
时,公司将采取如下稳定股价的措施:

(一)督促主要股东电气研究院、姚致清、李亚萍履行其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电气研究院、姚致清、李亚萍关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三年内,股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采取的稳定股价的措施承诺
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公司/
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增持股份的方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本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
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时间等),
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公司/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
司披露本公司/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本人开始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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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110%。

本公司/本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本公司/
本人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本公司/本人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
金额的50%。

本公司/本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第二日起,30个交易日
内完成股份增持。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的,本公
司/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本公司/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
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本人将暂停领取应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本人按本
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如有)、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全喜、王伟、贺春、宋霞、张冉、李国栋履
行其稳定股价的承诺

如公司主要股东履行完毕其稳定股价的承诺后,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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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督促高级管理人员李全喜、王伟、贺春、宋霞、张冉、
李国栋履行其稳定股价的承诺。相关人员关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
拟采取的稳定股价的措施承诺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公司主要股东已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以下简称为“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增持股份
的方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
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购买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10%。

本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在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单一会
计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

本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第二日起,30个交易日内完成股
份增持。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
施增持公司股份。

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
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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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
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本人将暂停领取应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本承诺
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上市后拟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签署上述关于稳定公司股
价的承诺。”

(三)公司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

如公司主要股东、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完毕其稳定股价的承诺后,公司股
价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采取如下稳定股价的措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公司主要股东、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已履行稳定股价措施
(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规定制定并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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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
份”)。公司应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
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根据
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后实施回购股份。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110%。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
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
完毕。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
施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因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提供的全部文件、信息,确信其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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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完整、及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公司将在相关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启动回购股份的
措施。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
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电气研究院承诺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提供的全部文
件、信息,确信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照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如有),并督促发行人按照二级市
场价格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将在相关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10日内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
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接遭
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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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接遭
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
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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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
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
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
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
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
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
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机构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四)验资机构

验资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
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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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五)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
字注册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
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
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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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
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
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
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
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
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
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
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若公司有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则外部监事应对监事会审核意见无异议。

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的
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
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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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
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制订的股票股利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特别决
议表决通过。

第一百六十四条 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
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
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如有)应对监事会意见无异
议。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
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
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如有)应对监事
会意见无异议;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
会表决。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七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根据《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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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
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七、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
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发行
人未来的回报能力,发行人拟通过以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提高股东回报。

1、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发行人运营成本

在加强发行人日常运营效率方面,一方面,发行人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完善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
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发行
人将节省各项费用支出,降低发行人运营成本,并全面有效地管控风险,提升经
营业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发行人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
的专项账户中。发行人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
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
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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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发行人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发行人
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提高未来几年的
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尤其
是现金分红,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九、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一)发行人

为明确未能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
特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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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
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电气研究院

为明确未能履行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公
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公司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
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郑重承诺:

“(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
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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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
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董事姚致清、李亚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为明确未能履行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公
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人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
的承诺的履行事宜,郑重承诺: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
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有);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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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四)公司董事张喜玲

为明确本人未能履行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
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人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
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郑重承诺: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主动辞去董事职务;

3、经有权机关认定本人所承担责任后,本人如果持有公司股份,应在可转
让之日起一个月内转让公司股份并以所获全部转让款保障相应责任有效履行;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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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马锁明、唐民琪

为明确未能履行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公
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人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
的承诺的履行事宜,郑重承诺: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经有权机关认定本人所承担责任后,本人同意以公司在本人不能履行公
开承诺事项当年应付本人的独立董事薪酬保障相应责任有效履行;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六)公司其他股东苏静、陈新美、杨兴超、刘桂兰、陈卓、庄良文、胡卫
东、陈明、冯瑾涛、任春梅、周鹏鹏、李二海、王玮、张占营、赵华云、李志勇
(与监事李志勇同名)、王峥夏、贾德峰、曹元威、秦海晶、潘毅、齐文艳、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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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全、杨大林、张又珺、赵广旭、陈光华、银庆伟、郑蓬、李然、刘园伟、王兰
君、张晨、李丹丹、周萍、李宗原、孙迅雷、李卫东、徐桂英、宋艳琴

为明确未能履行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公
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人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
的承诺的履行事宜,郑重承诺: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
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质量控制失误导致的公信力下降、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和可靠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
的根本。公信力是检测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历经市场的长期考验逐渐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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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拥有且不断保持较高市场公信力的检测机构才可能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逐
渐扩大市场份额,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对于检测机构来说,一旦发生质量控制失误,可能会产生纠纷,客户可能向
检测机构索赔,并对检测机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 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建立了实
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手册和程序文件,规定了明确的突发
重大风险事件应对。公司检测流程科学合理、操作规范,原始记录全面真实,试
验样品管控有效,检测报告审批严格,确保提供科学、真实和可靠的检测数据,
未发生过重大质量控制失误。但是,不排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人为原因等
导致的质量控制失误,与客户产生纠纷并承担赔偿责任,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产
生严重不利影响。

(二)无法维持持续增长或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6,499.48 万元、18,964.24 万元和 20,284.39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同比分别增长 14.94%和 6.96%;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
润分别为 9,901.18 万元、10,484.47 万元和 10,821.42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同
比分别增长 5.89%和 3.21%。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

受 2020 年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出现下
滑的风险。公司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分别为 8,564.43 万元和 4,758.09 万元(相关财务信息已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阅),同比分别下降 25.36%和 27.17%。根据公司预计,2020 年 1-9 月营业收
入约为 13,461.15 万元,同比下降 19.06%;2020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 6,827.30 万元,同比下降 27.44%;2020 年度营业收
入约为 16,000 万元至 19,000 万元,同比下降 21.12%至 6.33%;2020 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 8,000 万元至 9,500 万元,同比下降
24.42%至 10.25%。(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度业绩预计数据仅为管理层对经营
业绩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三)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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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第一大股东电气研究院持
股比例为 30.00%,第二大股东姚致清持股比例为 22.35%,第三大股东李亚萍持
股比例为 15.24%,公司前三大股东合计持股 67.59%,所有股东之间均无一致行
动关系。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进行控制,且均无法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前三大股东经营理念一致,治理结构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重大经
营和投资活动等决策时,未出现重大分歧,保持了较高的决策效率。

如果公司前三大股东的经营理念发生分歧,在重大经营和投资活动等决策
时,可能存在决策效率降低而贻误业务发展机遇的情形。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
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分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
况”中披露了公司 2020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1、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审阅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4-6 财务报表,并出
具了《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0]第 23-00001),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贵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0 年 1-3 月、2020 年 4-6 月、2020 年 1-6 月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2020 年 1-6 月业绩情况

公司 2020 年 1-6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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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日 日
资产总额 46,051.29 41,843.97 4,207.32 10.05%

负债总额 3,693.12 4,436.48 -743.36 -16.76%
归属于母公司
42,358.16 37,407.49 4,950.67 13.23%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42,358.16 37,407.49 4,950.67 13.23%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8,564.43 11,473.91 -2,909.48 -25.36%

营业利润 5,727.10 7,791.09 -2,063.99 -26.49%

利润总额 5,734.40 7,808.48 -2,074.08 -26.56%

净利润 4,950.67 6,641.08 -1,690.41 -25.45%
归属于母公司
4,950.67 6,640.88 -1,690.21 -25.45%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4,758.09 6,533.23 -1,775.14 -27.17%
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842.00 6,598.14 -2,756.14 -41.77%


公司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等财务指标较 2019 年同期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1)受到新
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及下游客户均延迟复工,造成公司新订单签订短期内出
现下滑,在手订单执行出现滞后;(2)公司集中检测季节性分布不规律,2019
年 1-6 月集中检测收入较高,使得 2020 年 1-6 月业绩较 2019 年同期出现下降。

公司 2020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127.65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71.15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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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0 年 1-6 月
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收代扣个税手续费) 30.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00
合 计 192.5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3.89%

3、2020 年 4-6 月业绩情况

公司 2020 年 4-6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日 日
资产总额 46,051.29 41,843.97 4,207.32 10.05%

负债总额 3,693.12 4,436.48 -743.36 -16.76%
归属于母公司
42,358.16 37,407.49 4,950.67 13.23%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42,358.16 37,407.49 4,950.67 13.23%

项目 2020 年 4-6 月 2019 年 4-6 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783.42 3,249.94 2,533.49 77.95%

营业利润 4,261.39 1,411.25 2,850.14 201.96%

利润总额 4,261.93 1,428.65 2,833.28 198.32%

净利润 3,694.19 1,213.56 2,480.62 204.41%
归属于母公司
3,694.19 1,213.56 2,480.62 204.41%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3,610.85 1,141.04 2,469.81 216.45%
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187.12 4,434.35 -1,247.23 -28.13%


公司 2020 年 4-6 月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等财务指标较 2019 年同期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 年 4-6 月,新冠
肺炎疫情对公司和客户的生产经营的影响有所缓解,因疫情影响而延迟的客户需
求在 2020 年 4-6 月逐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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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0 年 4-6 月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4-6 月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16.27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51.01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54
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收代扣个税手续费) 30.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72
合 计 83.3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2.26%

4、2020 年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上半年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并考虑新冠疫情对公
司经营的影响,结合公司所在行业的特点、目前在手订单等,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3,461.15 16,630.41 -3,169.26 -19.0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6,827.30 9,409.52 -2,582.22 -27.44%
司股东净利润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1,284.39 至 -21.12%至
营业收入 16,000 至 19,000 20,284.39
-4,284.39 -6.33%
扣除非经常性损
-2,584.53 至 -24.42%至
益后归属于母公 8,000 至 9,500 10,584.53
-1,084.53 -10.25%
司股东净利润

公司 2020 年 1-9 月和 2020 年度业绩预计数据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
估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受到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
2020 年业绩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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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及公司的相关人员出具的专项声明

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
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5、2020 年业绩下滑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分别为 8,564.43 万元和 4,758.09 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25.36%和 27.17%。根据
公司预计,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约为 13,461.15 万元,同比下降 19.06%;2020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 6,827.30 万元,同比
下降 27.44%;2020 年度营业收入约为 16,000 万元至 19,000 万元,同比下降 21.12%
至 6.33%;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 8,000 万
元至 9,500 万元,同比下降 24.42%至 10.25%。(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度业绩
预计数据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
诺)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分析”对上述业绩下滑情况进行
了详细披露,提醒投资者注意 2020 年度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等财务指标较 2019 年同期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但公司 2020 年 1-6 月所处行业
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大额出口业
务;公司行业周期性未发生明显不利变化;公司的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无大额原材料采购;新冠疫情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公
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未出现新增
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未出现重大
变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未
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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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项目 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发行股数
25.00%,且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0.42 元
22.99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发行市盈率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32 元/股(以 2019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后每股收益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23 元/股(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1.63 元/股(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62 倍(按本次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发行方式
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国
发行对象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采取余额包销方式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60,84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5,567.23 万元
共计 5,272.77 万元,其中: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 2,537.96 万元;审计
发行费用概算 费用与验资费用 1,113.21 万元;律师费用 1,027.83 万元;用于本次发
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14.15 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9.6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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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中文名称: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Xuchang KETOP Testing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3、法定代表人:姚致清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8日

6、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日期:2017年9月1日

7、公司住所:许昌市魏武大道与尚德路交汇处

8、邮政编码:461000

9、联系电话:0374-3219525

10、传真:0374-3219525

11、互联网网址:http://www.ketop.cn/

12、电子信箱:stock@ketop.cn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由开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7 年 8 月 2 日,
开普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72,119,986.29 元为基础,按 1:0.3486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
本,共计 6,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股本溢价 112,119,986.29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
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事宜,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
产调整为 163,830,558.79 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调整为 103,830,558.79 元,并由大信
出具了《验资报告专项复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 23-001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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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9 月 1 日,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股份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 91411000772168241N,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姚致清。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共有 50 名股东,全部作为本公司的发起人。
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额(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电气研究院(SS)[注] 18,000,000 净资产整体折股 30.00

2 姚致清 13,410,739 净资产整体折股 22.35

3 李亚萍 9,143,6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15.24

4 贺春 1,219,159 净资产整体折股 2.03

5 王伟 1,219,159 净资产整体折股 2.03

6 李全喜 1,219,159 净资产整体折股 2.03

7 宋霞 1,219,159 净资产整体折股 2.03

8 苏静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9 张冉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10 王凤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11 陈新美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12 杨兴超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13 刘桂兰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14 陈卓 487,66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81

15 庄良文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16 傅润炜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17 胡卫东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18 陈明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19 冯瑾涛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20 任春梅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21 周鹏鹏 365,74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61

22 李二海 365,74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61

23 王玮 365,74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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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股份数额(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24 张占营 365,74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61

25 赵华云 365,74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61
李志勇(与监事李志勇
26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同名)
27 王峥夏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28 贾德峰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29 曹元威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0 秦海晶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1 潘毅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2 齐文艳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3 任高全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4 杨大林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5 张又珺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6 赵广旭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7 陈光华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8 银庆伟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9 郑蓬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40 李然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41 刘园伟 243,83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41

42 王兰君 213,355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6

43 张晨 213,355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6

44 李丹丹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45 周萍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46 李宗原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47 孙迅雷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48 李卫东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49 徐桂英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50 宋艳琴 60,960 净资产整体折股 0.10

合计 60,000,000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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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SS 是“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股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确认有关事宜的意见》文件:“若许昌开普检测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在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

2017 年 8 月 2 日,开普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意以
净资产 172,119,986.29 元为基础,按 1:0.3486 的比例折合 6,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6,000 万元,股本溢价人民币 112,119,986.29 元计入资本公积(因
会计差错更正事宜,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调整为 163,830,558.79 元,计入资
本公积的金额调整为 103,830,558.79 元,并由大信出具了《验资报告专项复核报告》(大
信专审字[2019]第 23-00181 号))。变更之后,开普有限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
均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三、发行人股本有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及公司股份锁定的安排

1、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按照发行数量 2,000 万股计算的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序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号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一、国有股东

1 电气研究院(SS) 18,000,000 30.00 18,000,000 22.50

二、自然人股东

1 姚致清 13,410,739 22.35 13,410,739 16.76

2 李亚萍 9,143,688 15.24 9,143,688 11.43

3 贺春 1,219,159 2.03 1,219,159 1.52

4 王伟 1,219,159 2.03 1,219,159 1.52

5 李全喜 1,219,159 2.03 1,219,159 1.52

6 宋霞 1,219,159 2.03 1,219,159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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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号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7 苏静 548,622 0.91 548,622 0.69

8 张冉 548,622 0.91 548,622 0.69

9 王凤 548,622 0.91 548,622 0.69

10 陈新美 548,622 0.91 548,622 0.69

11 杨兴超 548,622 0.91 548,622 0.69

12 刘桂兰 548,622 0.91 548,622 0.69

13 陈卓 487,662 0.81 487,662 0.61

14 庄良文 426,707 0.71 426,707 0.53

15 傅润炜 426,707 0.71 426,707 0.53

16 胡卫东 426,707 0.71 426,707 0.53

17 陈明 426,707 0.71 426,707 0.53

18 冯瑾涛 426,707 0.71 426,707 0.53

19 任春梅 426,707 0.71 426,707 0.53

20 周鹏鹏 365,748 0.61 365,748 0.46

21 李二海 365,748 0.61 365,748 0.46

22 王玮 365,748 0.61 365,748 0.46

23 张占营 365,748 0.61 365,748 0.46

24 赵华云 365,748 0.61 365,748 0.46
李志勇(与监事李志
25 304,788 0.51 304,788 0.38
勇同名)
26 王峥夏 304,788 0.51 304,788 0.38

27 贾德峰 304,788 0.51 304,788 0.38

28 曹元威 304,788 0.51 304,788 0.38

29 秦海晶 304,788 0.51 304,788 0.38

30 潘毅 304,788 0.51 304,788 0.38

31 齐文艳 304,788 0.51 304,788 0.38

32 任高全 304,788 0.51 304,788 0.38

33 杨大林 304,788 0.51 304,788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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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号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34 张又珺 304,788 0.51 304,788 0.38

35 赵广旭 304,788 0.51 304,788 0.38

36 陈光华 304,788 0.51 304,788 0.38

37 银庆伟 304,788 0.51 304,788 0.38

38 郑蓬 304,788 0.51 304,788 0.38

39 李然 304,788 0.51 304,788 0.38

40 刘园伟 243,833 0.41 243,833 0.30

41 王兰君 213,355 0.36 213,355 0.27

42 张晨 213,355 0.36 213,355 0.27

43 李丹丹 182,873 0.30 182,873 0.23

44 周萍 182,873 0.30 182,873 0.23

45 李宗原 182,873 0.30 182,873 0.23

46 孙迅雷 182,873 0.30 182,873 0.23

47 李卫东 182,873 0.30 182,873 0.23

48 徐桂英 182,873 0.30 182,873 0.23

49 宋艳琴 60,960 0.10 60,960 0.08

三、社会公众股股东 - - 20,000,000 25.00

合计 60,000,000 100.00 80,000,000 100.00


2、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股东电气研究院承诺:

“(1)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公司通过任何途径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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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姚致清、李亚萍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持有公司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全喜、王伟、贺春、宋霞、张冉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持有公司股票的监事傅润炜、王凤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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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苏静、陈新美、杨兴超、刘桂兰、陈卓、庄良文、胡卫东、陈明、
冯瑾涛、任春梅、周鹏鹏、李二海、王玮、张占营、赵华云、李志勇(与监事李志勇
同名)、王峥夏、贾德峰、曹元威、秦海晶、潘毅、齐文艳、任高全、杨大林、张又
珺、赵广旭、陈光华、银庆伟、郑蓬、李然、刘园伟、王兰君、张晨、李丹丹、周萍、
李宗原、孙迅雷、李卫东、徐桂英、宋艳琴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额(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电气研究院(SS)[注] 18,000,000 净资产整体折股 30.00

2 姚致清 13,410,739 净资产整体折股 22.35

3 李亚萍 9,143,6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15.24

4 贺春 1,219,159 净资产整体折股 2.03

5 王伟 1,219,159 净资产整体折股 2.03

6 李全喜 1,219,159 净资产整体折股 2.03

7 宋霞 1,219,159 净资产整体折股 2.03

8 苏静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9 张冉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10 王凤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11 陈新美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12 杨兴超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13 刘桂兰 548,62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91

14 陈卓 487,662 净资产整体折股 0.81

15 庄良文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16 傅润炜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17 胡卫东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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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额(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8 陈明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19 冯瑾涛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20 任春梅 426,707 净资产整体折股 0.71

21 周鹏鹏 365,74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61

22 李二海 365,74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61

23 王玮 365,74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61

24 张占营 365,74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61

25 赵华云 365,74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61
李志勇(与监事李志勇
26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同名)
27 王峥夏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28 贾德峰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29 曹元威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0 秦海晶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1 潘毅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2 齐文艳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3 任高全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4 杨大林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5 张又珺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6 赵广旭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7 陈光华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8 银庆伟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39 郑蓬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40 李然 304,788 净资产整体折股 0.51

41 刘园伟 243,83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41

42 王兰君 213,355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6

43 张晨 213,355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6

44 李丹丹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45 周萍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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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额(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46 李宗原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47 孙迅雷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48 李卫东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49 徐桂英 182,873 净资产整体折股 0.30

50 宋艳琴 60,960 净资产整体折股 0.10

合计 60,000,000 - 100.00
注:SS 是“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股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确认有关事宜的意见》文件:“若许昌开普检测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在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

2、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电气研究院 18,000,000 30.00

2 姚致清 13,410,739 22.35

3 李亚萍 9,143,688 15.24

贺春 1,219,159 2.03

王伟 1,219,159 2.03
4
李全喜 1,219,159 2.03

宋霞 1,219,159 2.03

苏静 548,622 0.91

张冉 548,622 0.91

王凤 548,622 0.91
8
陈新美 548,622 0.91

杨兴超 548,622 0.91

刘桂兰 548,622 0.91


3、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姚致清 13,410,739 22.35

2 李亚萍 9,143,68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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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贺春 1,219,159 2.03

王伟 1,219,159 2.03
3
李全喜 1,219,159 2.03

宋霞 1,219,159 2.03

苏静 548,622 0.91

张冉 548,622 0.91

王凤 548,622 0.91
7
陈新美 548,622 0.91

杨兴超 548,622 0.91

刘桂兰 548,622 0.91


4、外资股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无外资股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除曹元威、张晨存在夫妻关系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曹元威持有 30.48 万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 0.51%;张晨持有 21.34
万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 0.36%。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力设备检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系统二次设备
的检测服务、其他技术服务以及检测设备销售等。

公司主营业务所涉及的电力设备领域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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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的核心业务是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服务。除检测服务之外,公司还提供电
力系统二次设备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并向市场销售自主研发的检测设备,满足客户多
方位需求。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
属单位、长园深瑞、国电南自(600268.SH)、四方股份(601126.SH)、积成电子
(002339.SZ)、东方电子(000682.SZ)、盛弘电气(300693.SZ)、金智科技(002090.SZ)、
思源电气(002028.SZ)等电力设备制造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

(二)发行人营销模式及渠道

公司长期从事电力系统二次设备检测服务,在经营实践中形成了以全员营销、技术
营销为核心的营销模式。

1、全员营销

公司全体员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服务为核心,以“速度、微笑、帮助客户
成功”为服务理念,以“零缺陷”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实现了全员营
销的效果。

全体员工通过高效的业务流转系统,为客户创造“速度”价值,以更全面的检测方案、
更高效的检测服务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检测结果,缩短其产品投放市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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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全体员工在各业务环节保持“微笑”服务,主动及时地与客户沟通,提升客户服务体
验,赢得客户信任。

公司员工在提供检测服务的同时,为客户产品质量控制提供意见及建议,帮助客户
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2、技术营销

公司不断研发行业前沿技术,积极在行业内进行技术推广,积极与终端用户进行技
术交流互动,积极与客户进行信息交流,实现了技术营销的效果。

公司积极在行业内进行技术推广。公司依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
备分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系统控制与保护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动汽
车充换电系统与试验专业委员会、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行业平台,凭借自身技术
能力和优势,不断研发行业前沿技术,积极承担标准制修订、标准试验验证等重要工作,
开展专题技术讲座、标准宣贯、论文交流等活动,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提升了“开普
检测”品牌影响力。

公司积极与终端用户进行技术交流互动。公司积极参与终端用户的质量检测活动,
将检测工作对接终端用户的运行质量需求,形成检测机构-制造企业-终端用户的质量传
递,获得市场的全方位认可。公司积极参与终端用户运行规范、检测标准规范的制定以
及电力设备运行分析研讨会,提高了公司在终端用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公司积极与客户进行信息交流。公司建立了重点客户定期回访机制,帮助客户了解
公司最新的检测技术和服务能力,并调研客户的产品研发计划和检测服务需求等,赢得
了客户信赖。

(三)发行人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二次设备检测服务业务,检测服务业务不耗用原材料,公司主
要采购内容为计入营业成本的房屋及设备租赁、水电气、技术服务、低值易耗品等。同
时,检测设备销售业务采购部分原材料。

(四)电力二次设备检测行业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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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电力设备检测分为一次设备检测和二次设备检测。

电力系统一次设备主要是指发电机、变压器、输电线路、断路器等设备,主要检测
机构为中国电科院、沈变院、西高院、上海电缆研究所、电科院(证券代码:300215.SZ)
等。本公司目前业务尚不涉及一次设备检测领域。

电力系统二次设备主要是指对电力系统一次设备进行监察、测量、控制、保护、调
节的设备,本公司检测的二次设备主要包括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新能源控制设备
及系统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等设备。上述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市场竞争格局如
下:

1、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检测市场

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是集计算机技术、精密测量技术、信息采集与处理技术、
模式识别与故障预测技术、电力系统复杂算法、时间同步技术、可靠性技术、通信及信
息安全技术等于一体的专业电气设备,在电气性能及安全、通信规约、电磁兼容和动态
模拟等方面具有极高的技术要求,因此检测细分市场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行业进入门
槛较高,能够进入的检测机构较少。

目前从事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检测的检测机构主要包括中国电科院、国网电力
科学研究院实验验证中心和本公司等。

2、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检测市场

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是新能源发电过程中使用的逆变器、汇流箱、变流器、储能
设备等。随着我国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更新,新能源控制设备行业发展
迅猛,目前新能源控制设备行业进入稳定期。检测机构在新能源行业发展过程中积极研
究该领域的检测技术,及时进行业务布局,目前行业竞争格局基本形成,竞争较为激烈。

目前从事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检测的主要检测机构包括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
团)有限公司、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院和本公司等。

3、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检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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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是电动汽车充换电过程中使用的充电桩、汽车电子电气等设备
和系统。随着电动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各类大中型检测机构以及地方质检机构纷纷进
入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检测市场,目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目前从事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检测的主要检测机构包括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实验
验证中心、中国电科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等。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拥有多个国家、省级授权的检测服务平台

序号 公共服务平台 授予单位 时间
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
1 国家认监委 2005 年

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
2 国家认监委 2013 年
验中心
3 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认监委 2017 年

4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 年

5 河南省服务业百户领军企业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 年

6 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 年

7 河南省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 年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
8 河南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2016 年
化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新能源发电并网公共技术研发设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
9 2014 年
计中心 化厅

2、公司是多个行业技术平台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序号 行业技术平台

1 国际电工委员会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技术委员会(IEC/TC95)委员承担单位

2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系统控制与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承担单位

3 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4)主任委员承担单位

4 全国有或无电气继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7)副主任委员承担单位

5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与试验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承担单位

6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分会常务副理事长承担单位

7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器智能化系统及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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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行业技术平台

8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智能电力设备与系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承担单位

3、公司主持及参与多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引领行业技术进步

作为行业内的权威检测机构,近年来公司共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 8 项,国家
标准 41 项,行业标准 21 项,团体标准 4 项,其中作为召集人单位主持起草的国际标准
1 项、国家标准 5 项、行业标准 3 项、团体标准 1 项。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以及运输设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折旧年限(年)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 5-20 16,060.98 1,514.46 - 14,546.53

机器设备 3-10 11,331.78 4,805.50 - 6,526.28

办公及电子设备 3-10 588.77 203.67 - 385.10

运输设备 5 34.38 9.49 - 24.89

合计 - 28,015.91 6,533.12 - 21,482.79

2、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1 10m 暗室及控制室、功放室 1 880.34 729.35

2 实时数字仿真系统 1 366.29 180.66

3 电力系统实时数字仿真系统 2 275.40 196.94

4 3m 暗室及控制室、功放室 1 260.68 217.33
光伏逆变器低电压穿越实验平
5 238.00 117.38
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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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6 高加速寿命试验箱 1 197.44 122.43

7 步入式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1 173.34 54.36

8 功率放大器 1 168.07 125.82

9 电动汽车充电桩自动测试系统 1 153.67 53.79

10 步入式高低温湿热环境箱 1 146.55 118.71

11 功率放大器 1 135.03 101.09
步入式太阳辐射高低温湿热试
12 133.62 108.24
验箱 1
13 步入式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1 132.19 53.29

14 辐射抗扰度 1 129.44 10.23

15 1000KVA 箱变 1 108.68 63.94

16 CISPR25 暗室 1 99.31 82.79

17 网络安全测试仪 1 91.45 55.26

18 步入式高低温湿热环境箱 1 87.93 71.23

19 太阳能电池 I-V 模拟器 1 85.47 4.27

(二)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情况

1、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共两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得 用 终止日
使用权人 权证号 坐落位置 面积
号 方 途 期

豫(2018)许昌市建安区
尚集镇尚德路 2063 年
不动产权第 0000415 号/ 出 工
1 开普检测 与周寨路交汇 63,340.00 ㎡ 2 月 4
第 0000416 号/第 0000395 让 业
处 日
号/第 0000396 号
珠海市科技创
2067 年
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 新海岸南围金 出 工
2 珠海开普 13,209.09 ㎡ 4 月 3
权第 0091015 号 凤北路西、科 让 业

技一路南侧

上述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利,权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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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公司自有及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自有房产 4 处,具体情况如下:

登记日
序号 所有权人 权证号 地址 面积 用途

豫(2018)许昌 尚集镇尚德路与周寨
市建安区不动 路交汇处开普检测研 2018 年 2
1 开普检测 26,849.04 ㎡ 其他
产权第 0000395 究院二次设备检测大 月 11 日
号 楼
豫(2018)许昌
尚集镇尚德路与周寨
市建安区不动 2018 年 2
2 开普检测 路交汇处开普检测研 8,047.11 ㎡ 其他
产权第 0000396 月 11 日
究院样品库

豫(2018)许昌
尚集镇尚德路与周寨
市建安区不动 2018 年 2
3 开普检测 路交汇处开普检测研 7,947.51 ㎡ 其他
产权第 0000415 月 12 日
究院辅助试验楼

豫(2018)许昌
尚集镇尚德路与周寨
市建安区不动 2018 年 2
4 开普检测 路交汇处开普检测研 7,992.46 ㎡ 办公
产权第 0000416 月 12 日
究院研发大楼


上述房产未设定他项权利,权属完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共计 4 处,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期间 地址 面积
珠海侨信云起 珠 海 市 高 新 区 唐 家湾
2020 年 5 月 1 日
1 珠海开普 能源管理有限 镇科技一路 66 号 6 栋 129.6 ㎡
-2021 年 4 月 30 日
公司 一楼[102]、[104]房间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镇 金唐
2019 年 11 月 1 日
2 珠海开普 崔静 路 333 号 海 琴 园 2 栋 91.21 ㎡
-2020 年 10 月 31 日
1D 房
江苏金智科技 2020 年 1 月 1 日 江 宁 开 发 区 将 军 大道
3 南京开普 50 ㎡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00 号 C 座

(三)公司拥有的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境内注册商标 5 项。

注册证号 商标内容 类型 有效期 证载注册人




1-2-1-5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册证号 商标内容 类型 有效期 证载注册人


2011 年 9 月 14 日-2021 年
7919104 42 开普检测
9 月 13 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2027
21751854 42 开普检测
年 12 月 20 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2027
21752179 42 开普检测
年 12 月 20 日


2018 年 10 月 28 日-2028
27241259 42 开普检测
年 10 月 27 日


2018 年 10 月 28 日-2028
27259097 42 开普检测
年 10 月 27 日


(四)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权共 41 项,为 14 项发明专利、23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4 项外观设计专利,其中独立享有专利 27 项,与他人合作开发专利
14 项,具体如下:

1、公司独立享有专利情况

取得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法律状态

MODBUS-RTU
原始取 2011 年 7 月 20 ZL 2008 1
1 协议一致性测试 发明专利 现行有效
得 日 0141398.5
方法
预测型换相失败
原始取 2017 年 5 月 24 ZL 2014 1
2 预防方法、装置 发明专利 现行有效
得 日 0392139.5
和设备
预测型换相失败 原始取 2017 年 5 月 10 ZL 2014 1
3 发明专利 现行有效
预防方法和装置 得 日 0395254.8
一种 RTDS 自定
原始取 2017 年 3 月 22 ZL 2013 1
4 义元件编程封装 发明专利 现行有效
得 日 0625623.3
方法
一种仿真直流输 原始取 2013 年 6 月 12 ZL 2010 1
5 发明专利 现行有效
电控制保护系统 得 日 0117698.7
一种实时数字仿 原始取 2012 年 8 月 29 ZL 2010 1
6 发明专利 现行有效
真自动测试方法 得 日 0301111.8

1-2-1-5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法律状态

一种基于串口通
原始取 2017 年 7 月 14 ZL 2013 1
7 讯的 RTDS 数据 发明专利 现行有效
得 日 0244600.8
传输装置及方法
预测型换相失败 原始取 2017 年 9 月 1 ZL 2014 1
8 发明专利 现行有效
预防方法和装置 得 日 0392184.0
智能化继电保护
原始取 2017 年 8 月 22 ZL 2017 2
9 装置信息传输时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得 日 0136418.4
间自动检测系统
一种适用于故障
指示器自动检测 原始取 2018 年 3 月 23 ZL 2017 2
10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的数字化实时仿 得 日 0963112.6
真平台
一种继电保护装
原始取 2018 年 11 月 ZL 2018 2
11 置遥控响应时间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得 27 日 0678948.6
自动测试系统
一种多功能大功 原始取 2018 年 11 月 ZL 2018 2
12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率测试设备 得 27 日 0819715.3
多功能大功率测 原始取 2018 年 10 月 ZL 2018 3
13 外观设计 现行有效
试设备 得 12 日 0257910.7
一种继电保护试 原始取 2018 年 12 月 ZL 2018 2
14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验架 得 14 日 0845241.X
一种电气安全试 原始取 2019 年 1 月 4 ZL 2018 2
15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验自动测试装置 得 日 0870927.4
一种电弧光保护
装置的动作响应 原始取 2019 年 1 月 25 ZL 2018 2
16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时间自动测试系 得 日 0870928.9

一种多通道组串
原始取 2019 年 1 月 25 ZL 2018 2
17 式逆变器测试装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得 日 0819713.4

一种用于静电测
原始取 2019 年 7 月 19 ZL 2018 2
18 试的静电枪定位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得 日 1516954.8
支架
通道组串式逆变 原始取 2019 年 3 月 12 ZL 2018 3
19 外观设计 现行有效
器测试装置 得 日 0257660.7
原始取 2019 年 6 月 4 ZL 2018 3
20 电缆分接柜 外观设计 现行有效
得 日 0759345.4
原始取 2019 年 6 月 4 ZL 2018 3
21 理线架 外观设计 现行有效
得 日 0715026.3




1-2-1-5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法律状态

一 种 GOOSE 双
原始取 2019 年 9 月 24 ZL 2019 2
22 网接收机制测试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得 日 0232425.3
系统
一种变流器自动 原始取 2019 年 12 月 6 ZL 2018 2
23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测试系统 得 日 2223871.6
原始取 2019 年 12 月 6 ZL 2018 2
24 一种电缆分接柜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得 日 2212512.0
一种架空型输电
原始取 2020 年 1 月 14 ZL 2019 2
25 线路模拟装置绝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得 日 0399078.3
缘抱箍支架
一种固态电子开 原始取 2020 年 4 月 28 ZL 2019 2
26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关 得 日 1989871.5
一种多通道绝缘
原始取 2020 年 6 月 9 ZL 2019 2
27 耐压测试自动切 实用新型 现行有效
得 日 0868869.6
换装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均为公司,公司未授权任
何法人、个人有偿或无偿使用。

2、公司与他人合作开发专利情况

取得 专利 授权公告 法律状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方式 类型 日 态
ZL 2012 1 发行人,广东电网公
保护装置仿真 原始 发明 2015 年 5 现行有
1 0303723. 司电力调度控制中
仪 取得 专利 月 13 日 效
X 心
适用于南方电
原始 发明 2014 年 3 ZL 2011 1 发行人,广东省电力 现行有
2 网保信系统的
取得 专利 月 26 日 0108606.3 调度中心 效
测试系统
发行人,广东电网公
保信子站测试 原始 发明 2017 年 2 ZL 2013 1 现行有
3 司电力调度控制中
系统 取得 专利 月 15 日 0582971.7 效

一种合并单元 发行人,重庆市电力
原始 实用 2012 年 8 ZL2011 2 现行有
4 采样值延时测 公司电力科学研究
取得 新型 月 15 日 0502707.4 效
量系统 院
发行人,广东电网公
保信子站测试 原始 实用 2014 年 9 ZL2013 2 现行有
5 司电力调度控制中
系统 取得 新型 月 17 日 0736138.9 效





1-2-1-55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 专利 授权公告 法律状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方式 类型 日 态
发行人,中国南方电
网有限责任公司电
一种新型机箱 原始 实用 2016 年 9 ZL 2016 2 现行有
6 网技术研究中心,南
结构 取得 新型 月7日 0266202.5 效
方电网科学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中国南方电
ZL 2016 2 网有限责任公司电
原始 实用 2016 年 8 现行有
7 一种机箱结构 0266203. 网技术研究中心,南
取得 新型 月 17 日 效
X 方电网科学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实时数字 发行人、广东电网有
原始 发明 2018 年 9 ZL 2016 1 现行有
8 仿真系统的故 限责任公司电力调
取得 专利 月 18 日 0288956.5 效
障点控制系统 度控制中心
电力实时数字
发行人、广东电网有
仿真系统的故 原始 发明 2018 年 ZL 2016 1 现行有
9 限责任公司电力调
障点控制方法 取得 专利 11 月 9 日 0286849.9 效
度控制中心
和系统
发行人、国家电网公
一种测量继电
司、华北电力科学研
保护测试仪采 原始 发明 2019 年 4 ZL 2014 1 现行有
10 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样值额定延时 取得 专利 月 16 日 0730394.6 效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
的方法及系统
公司
发行人、国网浙江安
一种单相接地
原始 实用 2018 年 5 ZL 2017 2 吉县供电有限公司、 现行有
11 故障暂态信号
取得 新型 月 11 日 1283726.6 济南置真电气有限 效
发生器
公司
一种用于校验 发行人、国网浙江安
单相接地故障 原始 实用 2019 年 1 ZL 2018 2 吉县供电有限公司、 现行有
12
选线跳闸可靠 取得 新型 月 18 日 1162035.5 济南置真电气有限 效
性的装置 公司
一种双向冗余
原始 实用 2019 年 6 ZL 2018 2 发行人、国网河南省 现行有
13 环网通信测试
取得 新型 月4日 1732185.5 电力公司 效
损伤仪
一种就地化线
原始 实用 2019 年 8 ZL 2018 2 发行人、国网河南省 现行有
14 路保护测试接
取得 新型 月 30 日 1982135.2 电力公司 效


公司主要基于客户项目需求定制开发了上述共享专利,在相关项目验收完成后,公
司无其他开发项目运用上述专利,上述专利并非公司开展业务所必需的核心技术,对公
司业务重要性较低。



1-2-1-5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 5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其中 8 项
与第三方共有,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发表日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权属人 登记日期 证书号 登记号

开 普 RTDS 实 时 仿 真 自 2013 年 12 2014 年 4 软著登字第 2014SR0383
1 开普检测
动测试平台软件 V1.00 月 30 日 月4日 0707572 号 28
开普多功能分析软件 2011 年 10 2014 年 4 软著登字第 2014SR0385
2 开普检测
V1.00 月 15 日 月4日 0707758 号 14
开普直流控制保护 RTDS 2013 年 1 月 2014 年 4 软著登字第 2014SR0385
3 开普检测
仿真软件 V1.00 15 日 月4日 0707751 号 07
开普 ART-204 模拟保护 2013 年 12 2014 年 4 软著登字第 2014SR0385
4 开普检测
装置软件 V1.00 月 31 日 月4日 0707746 号 02
开普 ART-201 子站 测试 2010 年 12 2014 年 4 软著登字第 2014SR0383
5 开普检测
仪软件 V1.00 月 31 日 月4日 0707570 号 26
开普 ART-205 模拟 保信 2014 年 10 2015 年 6 软著登字第 2015SR0981
6 开普检测
主站系统 V1.00 月 31 日 月4日 0985260 号 74
开普 KPF9 实时数字仿真
2015 年 5 月 2015 年 6 软著登字第 2015SR0981
7 继电保护测试系统后台 开普检测
8日 月4日 0985273 号 87
软件 V1.00
开普合并单元同步法测 2012 年 5 月 2015 年 6 软著登字第 2015SR0982
8 开普检测
试软件 V1.00 15 日 月4日 0985304 号 18
开普合并单元自动测试 2013 年 9 月 2015 年 6 软著登字第 2015SR0981
9 开普检测
软件 V1.00 15 日 月4日 0985267 号 81
开普数字式合并单元自 2015 年 10 2017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17SR1595
10 开普检测
动测试软件 V1.00 月 15 日 月4日 1744800 号 16
开普电动汽车直流充电
2017 年 3 月 2017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17SR1592
11 机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开普检测
20 日 月4日 1744550 号 66
软件 V1.00
开普电力系统产品照片 2016 年 10 2017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17SR1586
12 开普检测
自动比对分析软件 V1.00 月 15 日 月4日 1743914 号 30
开普合格产品查询系统 2016 年 11 2017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17SR1595
13 开普检测
产品查询业务软件 V1.00 月 15 日 月4日 1744850 号 66
开普电气安规自动测试 2018 年 1 月 2018 年 3 软著登字第 2018SR1873
14 开普检测
系统主站软件 V1.0 1日 月 21 日 2516411 号 16
开普电池管理系统通信 2017 年 03 2018 年 07 软著登字第 2018SR5202
15 开普检测
模拟软件 V1.00 月 20 日 月 05 日 2849382 号 87
开普电动汽车直流充电
2017 年 03 2018 年 07 软著登字第 2018SR5202
16 机电气安全测试软件 开普检测
月 20 日 月 05 日 2849361 号 66
V1.00
开普数字式合并单元波 2015 年 10 2018 年 07 软著登字第 2018SR51891
17 开普检测
形回放软件 V1.00 月 15 日 月 05 日 2848006 号 1

1-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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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发表日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权属人 登记日期 证书号 登记号

开 普 12315 合 格 产 品 查
2016 年 11 2018 年 07 软著登字第 2018SR5212
18 询系统标准查询业务软 开普检测
月 15 日 月 05 日 2850345 号 50
件 V1.00
开普电力系统产品照片 2016 年 10 2018 年 07 软著登字第 2018SR5189
19 开普检测
采集与上传软件 V1.00 月 15 日 月 05 日 2847998 号 03
开普检测实验室信息管
2018 年 04 2018 年 07 软著登字第 2018SR5212
20 理系统【简称:KETOP 开普检测
月 16 日 月 05 日 2850374 号 79
LIMS】V1.0
特高压直流输电控制保
2017 年 3 月 2018 年 8 软著登字第 2018SR6640
21 护仿真系统后台软件【简 开普检测
1日 月 20 日 2993180 号 85
称:KPF1A】V1.00
RTDS 数字化接口扩展装
2015 年 9 月 2018 年 8 软著登字第 2018SR6644
22 置后台软件【简称: 开普检测
1日 月 20 日 2993528 号 33
KPF1B】V1.00
变流器自动测试软件 2018 年 12 软著登字第 2018SR1033
23 开普检测 未发表
V2.0 月 18 日 3362840 号 745
ART-110 电 弧 光 保 护 测
开普检测、南京中
试仪客户端测控软件【简 2018 年 12 2018 年 12 软著登字第 2018SR1027
24 凯光电科技股份
称:测试仪客户端测控软 月4日 月 17 日 3356575 号 480
有限公司
件】V1.0
基于 vs2010 平台开发配
电终端自动测试平台软 2019 年 1 软著登字第 2019SR0005
25 开普检测 未发表
件【简称:配电自动化测 月2日 3426705 号 948
试平台软件】V1.0
开 普 12315 专 业 检 测 项
2017 年 10 2019 年 2 软著登字第 2019SR0164
26 目管理系统项目工作流 开普检测
月 18 日 月 21 日 3584815 号 058
业务软件
开 普 12315 专 业 检 测 项
2017 年 10 2019 年 2 软著登字第 2019SR0164
27 目管理系统现象单业务 开普检测
月 18 日 月 21 日 3584824 号 067
软件 V1.0
开 普 12315 专 业 检 测 项
2017 年 10 2019 年 2 软著登字第 2019SR0164
28 目管理系统基础业务软 开普检测
月 18 日 月 21 日 3584831 号 074
件 V1.0
开 普 12315 专 业 检 测 项
2017 年 10 2019 年 2 软著登字第 2019SR0170
29 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业 开普检测
月 18 日 月 22 日 3590986 号 229
务软件 V1.0
开普 ART-304 数字 信号
2018 年 12 2019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19SR0461
30 测试/校准装置配置软件 开普检测
月 20 日 月 14 日 3882436 号 679
V1.00
三相负荷不平衡试验平 2019 年 3 月 2019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19SR0554
31 开普检测
台主站软件 V1.0 1日 月 31 日 3975560 号 803



1-2-1-5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首次发表日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权属人 登记日期 证书号 登记号

开普冲击电压自动测试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7 软著登字第 2019SR0712
32 开普检测
系统主站软件 V1.0 1日 月 11 日 4133595 号 838
开普税控开票协议软件
2019 年 4 月 2019 年 7 软著登字第 2019SR0795
33 【简称:KetopProtocol】 开普检测
1日 月 31 日 4216504 号 747
V1.0.0.0
开 普 12315 大 数 据 管 理
2018 年 10 2019 年 10 软著登字第 2019SR1016
34 系统数据投屏业务软件 开普检测
月 18 日 月8日 4437297 号 540
V1.0
开 普 12315 大 数 据 管 理
2018 年 10 2019 年 9 软著登字第 2019SR1006
35 系统数据概览业务软件 开普检测
月 18 日 月 29 日 4427299 号 542
V1.0
开普 GOOSE 通信协议自
2019 年 8 月 2019 年 10 软著登字第 2019SR1103
36 动测试后台软件【简称: 开普检测
14 日 月 31 日 4523943 号 186
KPGooseSend】V1.0
开普 IEC61850 站控层信
2018 年 5 月 2019 年 10 软著登字第 2019SR1104
37 息主站系统软件【简称: 开普检测
16 日 月 31 日 4525068 号 311
KPMMS】V1.0
基于配电自动化系统测
2018 年 10 2019 年 11 软著登字第 2019SR1233
38 试平台的模拟箱监控后 开普检测
月 28 日 月 29 日 4654637 号 880
台软件 V1.0
故障指示器外施信号源
仿真控制逻辑的集成开 2019 年 11 软著登字第 2019SR1244
39 开普检测 未发表
发系统【简称:WSCtrl】 月 30 日 4665518 号 761
V1.0
电压跌落抗扰度测试系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11 软著登字第 2019SR1213
40 统软件【简称:DIPSS】 开普检测
17 日 月 26 日 4634458 号 701
V1.0
开普配电终端仿真工具 2019 年 7 月 2020 年 2 软著登字第 2020SR0152
41 开普检测
RTU V1.00 10 日 月 19 日 5031353 号 657
开普配电终端仿真工具 2019 年 7 月 2020 年 2 软著登字第 2020SR0152
42 开普检测
配电仿真软件 V1.00 10 日 月 19 日 5031356 号 660
开普智能变电站数字信
2019 年 10 2020 年 2 软著登字第 2020SR0150
43 号检测校准系统案例执 开普检测
月8日 月 19 日 5029103 号 407
行后台软件 V1.00
开普智能变电站数字信
2019 年 8 月 2020 年 2 软著登字第 2020SR0152
44 号检测校准系统通用测 开普检测
12 日 月 19 日 5031359 号 663
试后台软件 V1.00
开普检测试验设备物联
网网关系统[简称: 2020 年 3 月 2020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20SR0439
45 开普检测
KETOP IoTGateWay] 26 日 月 12 日 5317910 号 214
V1.0



1-2-1-5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首次发表日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权属人 登记日期 证书号 登记号

开普检测;贺春;
陈光华;王朋飞;
智能终端自动测试系统 任春梅;郑蓬;穆 2019 年 12 2020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20SR0460
46
后台监视软件 V1.00 小亮;银庆伟;黄 月 31 日 月 15 日 5338861 号 165
岩;刘德森;贠雨
含;李翔;庞涛
开普检测;陈光
华;王朋飞;贺春;
智能终端自动测试系统 任春梅;郑蓬;穆 2019 年 12 2020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20SR0460
47
后台调试软件 V1.00 小亮;银庆伟;黄 月 31 日 月 15 日 5338855 号 159
岩;刘德森;贠雨
含;李翔;庞涛
开普检测;任春
梅;银庆伟;刘德
开普 IEC61850 一致性测
森;贠雨含;李翔; 2020 年 1 月 2020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20SR0465
48 试样品管理业务软件
庞涛;贺春;陈光 10 日 月 18 日 5343796 号 100
V1.0
华;郑蓬;王朋飞;
穆小亮;黄岩
开普检测;银庆
伟;任春梅;刘德
开普 IEC61850 一致性测
森;贠雨含;李翔; 2020 年 1 月 2020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20SR0464
49 试案例参数配置软件
庞涛;贺春;陈光 10 日 月 18 日 5343527 号 831
V1.0
华;郑蓬;王朋飞;
穆小亮;黄岩
开普检测;银庆
伟;任春梅;刘德
开普 IEC61850 一致性测
森;李翔;贠雨含; 2020 年 1 月 2020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20SR0464
50 试队列执行业务软件
庞涛;贺春;陈光 10 日 月 18 日 5343222 号 526
V1.0
华;郑蓬;王朋飞;
穆小亮;黄岩
开普检测;贺春;
银庆伟;任春梅;
开 普 IEC61850 GOOSE
刘德森;李翔;贠 2020 年 1 月 2020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20SR0463
51 发布订阅一致性测试软
雨含;庞涛;陈光 10 日 月 18 日 5341922 号 226
件 V1.0
华;郑蓬;王朋飞;
穆小亮;黄岩
开普检测;贺春;
任春梅;银庆伟;
开普 IEC61850 一致性测
刘德森;李翔;贠 2020 年 1 月 2020 年 5 软著登字第 2020SR0464
52 试案例管理业务软件
雨含;庞涛;陈光 10 日 月 18 日 5343572 号 876
V1.0
华;郑蓬;王朋飞;
穆小亮;黄岩

1-2-1-6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就上述软件著作权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公
司合法拥有上述软件著作权。

(六)公司拥有的资质

公司拥有的资质包括:

颁发单位 资质主体 资质名称 证书号 有效期
检验检测机
国家认监委 开普检测 构资质认定 180008223952 2024-8-14
证书
国家继电保护及自
检验检测机
动化设备质量监督
国家认监委 构资质认定 180008220605 2024-8-14
检验中心(隶属于开
证书
普检测)
国家智能微电网控
检验检测机
制设备及系统质量
国家认监委 构资质认定 180008223366 2024-8-14
监督检验中心(隶属
证书
于开普检测)
国家电动汽车充换
检验检测机
电系统质量监督检
国家认监委 构资质认定 180008223935 2024-8-14
验中心(隶属于开普
证书
检测)
国家智能微电网控
制设备及系统质量 CAL 资 质 认 (2018)国认监认字(527)
国家认监委 2021-8-14
监督检验中心(隶属 证 号
于开普检测)
国家继电保护及自
动化设备质量监督 CAL 资 质 认 (2018)国认监认字(131)
国家认监委 2021-8-14
检验中心(隶属于开 证 号
普检测)
国家电动汽车充换
电系统质量监督检 CAL 资 质 认 (2018)国认监认字(702)
国家认监委 2021-8-14
验中心(隶属于开普 证 号
检测)
中国合格认定
实验室认可
国家认可委员 开普检测 CNAS L0685 2024-8-25
证书

认证机构批
国家认监委 开普检测 CNCA-R-2016-267 2022-9-12
准书




1-2-1-6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颁发单位 资质主体 资质名称 证书号 有效期
国家信息安
中国信息安全 全测评信息 CNITSEC2017SRV-RA-I-
开普检测 2020-10-19
测评中心 安全服务资 046
质证书

(七)公司拥有的域名

持有人 域名等级 网站域名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开普检测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ketop.cn 2007-1-10 2022-1-10

开普检测 国际域名注册证书 ncqtr.com 2002-4-10 2020-4-10

开普检测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ncqtr.cn 2006-12-6 2021-12-6

开普检测 国际顶级域名证书 ketop.net 2018-9-11 2021-9-11

开普检测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开普检测.cn 2016-3-3 2021-3-3

开普检测 国际顶级域名证书 开普检测.com 2016-3-3 2021-3-3

开普检测 国际顶级域名证书 开普检测.net 2016-3-3 2021-3-3

开普检测 国际顶级域名证书 开普检测.wang 2016-3-3 2021-3-3

(八)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公司业务不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不存在特许经营的情况。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力设备检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系统二次设备
的检测服务、其他技术服务以及检测设备销售等。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电气研究院、姚致清和李亚萍。

(1)电气研究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电气研究院,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 1,800 万股股份,占公司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00%。电气研究院经营范围为电力装备、智能电器领域内的标
准研究、制订、修订、标准技术评估、技术服务;试验检测设备、仪器仪表的校准;校


1-2-1-6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准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设备租赁;物业管
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电气研究院不存在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
况,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电气研究院控制的企业为《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和中国开普电力出版有限
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和中国开普电力
出版有限公司不存在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形。

综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电气研究院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之间没有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姚致清、李亚萍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姚致清、李亚萍未控制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
业竞争情况。

综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投资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均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况。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将来发生同业竞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电气研究院、姚致
清、李亚萍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电气研究院承诺: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
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
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
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3、对股份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公司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
上避免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



1-2-1-6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已取得本公司权力机关的同意,因而本公司签署本
承诺书的行为代表本公司的真实意思。

5、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
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
股份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
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 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姚致清、李亚萍承诺:

“1、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
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
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
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3、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股份公司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 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二)关联交易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对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依
赖关系,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存在以下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交
关联方名 关联交 占同类
易定价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称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交易比
方式 易比例 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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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交
关联方名 关联交 占同类
易定价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称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交易比
方式 易比例 易比例

河南英纳
提供劳 市场定
电气设备 - - - - 4.49 0.03%
务 价
有限公司
合计 - - - 4.49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 - - 0.03%

2017 年 5 月 26 日前,公司监事王凤配偶王学强持有英纳电气 30%股份并担任执行
董事和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5 月 26 日前,英纳电
气认定为公司关联方,之后,英纳电气不再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河南英纳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为电力设备生产企业,存在研发设备检测需求。2017
年,公司向河南英纳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了一笔检测服务,交易金额为 4.49 万元,
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公司按照统一的检测价目表向河
南英纳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收取检测费用,执行公司统一的报价政策,该笔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

(2)采购设备/采购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
关联方 交易
交易
名称 定价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方式 易比例 易比例 易比例

电 电
气 气
采购 市场
研 研 62.41 35.11% 16.53 14.37% 2.55 2.65%
劳务 定价
究 究
院 院


下 杂
采购 市场
属 志 50.34 100.00% 29.56 100.00% 12.39 100.00%
劳务 定价
单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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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
关联方 交易
交易
名称 定价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方式 易比例 易比例 易比例

餐饮
君逸酒 市场
住宿 222.32 71.04% 32.05 7.41% - -
店 定价
服务

合计 335.07 78.15 14.94

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 8.18% 1.41% 0.36%


①向电气研究院采购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电气研究院采购的劳务主要为仪器设备的校准服务、园区管理服
务。

A.校准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实验室的有关标准要求,采购设备的定期校准服
务,且电气研究院具备仪器设备的校准资质,能够对外提供设备校准服务,公司就近选
择向电气研究院采购部分校准服务。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公司向电气研究院采
购校准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2.55 万元、6.63 万元和 2.98 万元。

报告期内,电气研究院同时还向其他客户提供该类服务,电气研究院向其他单位提
供的校准服务与向公司提供的校准服务均根据统一报价收取费用,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显
著差异,交易定价公允。

B.园区管理服务

2018 年 11 月,公司与电气研究院均搬迁至新厂区办公,由电气研究院组织负责园
区的安全保障、日常维护、清洁卫生等管理事宜,公司根据房屋使用面积按比例分摊上
述园区管理服务费,费用分摊合理。2018 年 11-12 月、2019 年度,公司园区管理服务
费的分摊金额为 9.91 万元、59.44 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成本的比例为 0.18%、1.45%,
占比较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②向杂志社采购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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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向《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采购广告、版面、文印设计等服
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杂志社采购劳务情况如下:

时间 采购类型 定价方式 采购金额(万元)

广告 -

2017 年度 版面 市场定价 0.89

文印设计 11.50

广告 18.87

2018 年度 版面 市场定价 0.98

文印设计 9.71

广告 18.87

2019 年度 版面 市场定价 0.75

文印设计 30.72


报告期内,杂志社同时还向其他客户提供该类服务,杂志社向其他单位提供广告、
版面、文印设计服务与向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均根据统一报价收取费用,与市场价格不
存在显著差异,交易定价公允。

③向君逸酒店采购餐饮住宿服务

2018 年 11 月,公司搬迁至新厂区办公,公司向君逸酒店采购餐饮住宿服务,并预
付餐饮住宿费用。

2018 年 11-12 月、2019 年度,公司采购餐饮住宿服务的金额为 32.05 万元、222.32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为 0.58%、5.43%。

报告期内,君逸酒店同时还向其他客户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君逸酒店向其他客户提
供餐饮住宿服务的价格与公司交易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定价公允。

(3)关联租赁

①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 租赁资产 关联交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名称 种类 易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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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同类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易比例

市场定
机器设备 - - - - 67.26 100%
电气研 价
究院 房屋建筑 市场定
- - 5.27 8.63% 6.27 7.78%
物 价
合计 - 5.27 73.53

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 - 0.09% 1.76%

A.电气研究院设备租赁

2017 年 1-9 月,公司向电气研究院租赁部分检测仪器设备,租赁价格为设备每年的
折旧额上浮 5%,租赁价格合理,报告期内交易作价方式未发生变化。公司已于 2017
年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从电气研究院购入上述设备,自 2017 年 10 月起,公司不再向电气
研究院租赁设备。

电气研究院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和 2017 年 10 月 10 日将上述设备以公开拍卖
的形式进行出售,并由公司拍得。拍卖情况详见本节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
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

B.电气研究院房屋租赁

2017 年,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不断增加,由于公司新厂区
当时尚未投入使用,公司就近向电气研究院租赁房屋(该房屋由电气研究院从许继电气
租赁),用于公司日常办公,房屋转租已取得许继电气同意。2018 年 11 月,公司搬迁
至新厂区办公,公司不再向电气研究院租赁房屋。

2017 年、2018 年,公司向电气研究院租赁房屋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6.27 万元和 5.27
万元,金额较小,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电气研究院从许继电气租赁房屋的价格为 15 元/m2/月,出租给公司的租赁价格为
20 元/m2/月,转租差价依据应分担的水电费、卫生费、值班费、网络费、电话费、办公
费、维修费、税费等各项支出所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②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




1-2-1-6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关联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
交易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方名称 交易
定价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内容
方式 例 例 例


电气研 研 房屋 27.50 26.88% 8.29 31.25% - -
究院及 究 租赁、 市场
其下属 院 水电 定价
单位 杂 气费
志 34.23 33.46% 9.89 37.27% - -

会议
市场
君逸酒店 厅租 2.57 2.51% 0.18 0.69% - -
定价

合计 64.30 18.36 -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3.17% 0.10% -

A.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租赁房屋

公司所处的中原电气谷是经河南省委、省政府规划建设的重大战略工程,园区内电
力装备生产企业密集。为了享受中原电气谷电力装备产业集群的优势,更好地服务电力
装备生产企业,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向公司租赁房屋用于日常经营。房屋租赁根据
市场定价,租赁价格为 26 元/m2/月,交易价格公允。该类交易具有持续性。

2018 年 11-12 月,公司向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出租房屋面积共计 3,244.81 ㎡,
共计金额 15.34 万元。2019 年度,公司向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出租房屋面积共计
1,893.92 ㎡,共计金额 54.09 万元。

公司园区内使用的水电费用由公司统一缴纳,再根据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实际
使用量,向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收取水电费,水电费按照河南省供电和许昌市供水
指导价定价。暖气费根据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每月实际采暖面积分摊收费。

2018 年 11-12 月、2019 年度,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分摊的水电气费分别为 2.84
万元、7.64 万元,金额较小。

B.君逸酒店租赁会议厅

君逸酒店向公司租用多功能会议厅,用于承办各种会议,多功能厅租赁费用为每天


1-2-1-6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0.20 万元(含税)。

2018 年 11-12 月,君逸酒店向公司租用多功能会议厅 1 天,共计金额 0.20 万元(含
税);2019 年度,君逸酒店向公司租用多功能会议厅 14 天,共计金额 2.80 万元(含税),
相关交易定价合理。

(4)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君逸酒店免费提供经营场地的关联交易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参股君逸酒店的背景原因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电力二次设备检测业务,部分客户需在公司经营场地长
期驻场,进行检测样品调试,具有餐饮住宿需求,公司新经营场地位于新建的工业园区
中原电气谷,周边无酒店、餐饮等生活配套设施,若客户餐饮住宿问题不能妥善解决,
将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希望寻找具有酒店管理经验的投资者在厂区周边设立酒店。经公司
与多批投资者接触谈判,大部分投资者对公司厂区周边客流量等存在较大顾虑。君逸酒
店其他两名自然人股东具有酒店管理经验,经与公司多次协商,君逸酒店其他两名自然
人股东同意投资设立酒店,但要求公司解决酒店经营场地问题并参股君逸酒店共同承担
风险。经各方谈判后,公司持有君逸酒店 19%的股权。

②公司为君逸酒店提供经营场地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8 日与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方签订《公司设立协议》,
约定共同出资成立君逸酒店。君逸酒店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缴资本 1,000 万元
相关房屋建筑面积为 7,947.51 平方米,实际提供君逸酒店
面积
使用面积为 7,543.83 平方米
账面原值 公司提供场地固定资产原值为 1,290.23 万元
提供经营场
地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提供场地固定资产账面余
账面余额
额 1,215.36 万元
2018 年 10 月-12 月折旧摊销金额为 13.11 万元,2019 年度
折旧摊销额
折旧摊销为 61.76 万元。



1-2-1-7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用途 君逸酒店日常经营

期限 20 年
租金收取情
公司暂未向君逸酒店收取租金


公司提供君逸酒店使用的相关房产已于 2018 年 9 月由公司出资建设完成,公司已
取得相关房屋的不动产权证(豫[2018]许昌市建安区不动产权第 0000415 号),证载建
筑面积为 7,947.51 平方米,公司实际提供给君逸酒店的使用面积为 7,543.83 平方米。酒
店装修款由君逸酒店自理。

君逸酒店在园区内使用的水电费由公司统一缴纳,再根据君逸酒店实际使用量,向
君逸酒店收取水电费,水电费按照河南省供电和许昌市供水指导价定价。热水费根据君
逸酒店每月实际消耗的热水量收取。暖气费根据君逸酒店每月实际采暖面积分摊收费。
2018 年 10-12 月、2019 年度,君逸酒店采购的水电气费共计 8.17 万元、38.00 万元。

③公司为君逸酒店提供经营场地的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

公司免费提供场地供君逸酒店日常经营,是公司与君逸酒店其他两名自然人股东商
业谈判的结果,具有商业合理性:

A.公司为君逸酒店提供经营场地的合理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电力二次设备检测业务,部分客户需在公司经营场地长
期驻场,进行检测样品调试,具有餐饮住宿需求,公司新经营场地位于新建的工业园区
中原电气谷,周边无酒店、餐饮等生活配套设施,若客户餐饮住宿问题不能妥善解决,
将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希望寻找具有酒店管理经验的投资者在厂区周边设立酒店,但公司
周边无合适经营场地供君逸酒店日常经营,公司提供自有场地供君逸酒店日常经营具有
合理性。

B.公司为君逸酒店提供经营场地的必要性

经公司与多批投资者接触谈判,大部分投资者对公司厂区周边客流量等存在较大顾
虑。君逸酒店其他两名自然人股东具有酒店管理经验,经与公司多次协商,君逸酒店其




1-2-1-7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他两名自然人股东同意投资设立酒店,但要求公司解决酒店经营场地问题。为妥善解决
公司客户餐饮住宿问题,公司同意提供经营场地供君逸酒店日常经营。

综上,公司提供经营场地供君逸酒店日常经营,是达成投资设立酒店的条件之一,
公司为君逸酒店提供经营场地具有必要性。

C.公司为君逸酒店提供经营场地的公允性

从公司、君逸酒店及君逸酒店其他两名自然人股东三方交易的角度,根据公司与君
逸酒店其他两名自然人股东签署的《公司设立协议》,君逸酒店设立后,公司为君逸酒
店提供经营场地,其他两名自然人股东为君逸酒店输出经营管理。公司与君逸酒店之间
的关联交易较为公允。

从公司发展战略的角度,公司为君逸酒店提供经营场地,是达成投资设立酒店的条
件之一,君逸酒店的设立可以解决公司驻场客户的餐饮住宿需求,有利于公司客户维系,
增强客户黏性,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君逸酒店其他两名自然人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三方的合作基于合理的商业需求,公司向其提供经营场地暂时未
收取租金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名 关联交 交易 占同类 占同类
称 易内容 定价 占同类交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方式 易比例
例 例
电气研究 采购设 拍卖
- - - - 334.00 17.21%
院 备 定价
合计 - - 334.00
占当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 - 4.20%
金的比例

①向电气研究院采购设备

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取得电气研究院公开拍卖的数字仿真仪、功率分析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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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精度电流传感器等共计 105 台机器设备。本次拍卖底价经河南恒立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
(豫恒评字(2017)第 027 号),评估价为 182.69 万元,最终公司以 195 万元的价格
拍得。2017 年 7 月 10 日,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进行资产移交。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取得电气研究院公开拍卖的服务器、低压配电柜、箱式
变电站等共计 7 台机器设备。本次拍卖底价经河南恒立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豫恒评字
(2017)第 046 号),评估价格为 138.95 万元,最终公司以 139 万元的价格拍得。2017
年 10 月 20 日,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进行资产移交。

两次交易均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且拍卖底价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交易定价公允。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万元)
类别 交易类型 关联方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君逸酒店 4.36 0.95 -
电气研究
- 0.15 -
应收账款 电气研究 院
院及其下 杂志社 - 0.21 -
应收应付 属单位
小计 - 0.36 -
款项
电气研究
- - -
电气研究 院
应付账款 院及其下 杂志社 - - 10.00
属单位
小计 - - 10.00
预收预付
预付账款 君逸酒店 13.63 17.95 -
款项

4、关联资金拆借、转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资金拆借、转贷以及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交易情况。

5、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
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股东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出具了独立意见予
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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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许昌开普检
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股东对 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出具了独立意见予以确认。

6、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的
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及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
重大影响。

(三)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其他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许继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交易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交易内容
类型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例 例 例
检测服务、检测
公司
设备销售、其他 1,797.23 8.86% 1,444.10 7.61% 1,537.21 9.32%
销售
技术服务
公司 房租、水电气、
10.58 0.25% 259.31 21.70% 174.10 24.18%
采购 材料等

(1)公司向许继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检测服务、检测设备销售和其他技术服务,
定价合理

许继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作为国内电力保护与控制设备制造行业的领先企业,基于招
投标等需求,向公司采购检测服务。报告期内,许继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采购检测服务的
金额分别为 1,537.21 万元、1,430.89 万元和 1,736.03 万元。公司通过参与许继集团招投
标,被确认为许继集团检测技术服务的成交人,根据公司与许继集团签署的《检测技术
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公司报价名录中的全部产品按照不高于原价的 95%执行,实际执
行过程中均按照 95%执行,公司与许继集团的检测服务交易定价合理。

此外,许继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基于内部研发等需求,向公司采购技术服务,并基于
实施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动模测试系统项目的需要,于 2019 年向公司采购 1 台检测设
备。报告期内,许继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向公司采购的其他技术服务和检测设备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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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0 万元、13.21 万元和 61.21 万元,公司与许继集团的其他技术服务和检测设备交易
定价合理。

(2)公司向许继集团采购房租、水电气、材料等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 月,成立之初无自有生产经营场地。为了更好地服务电力设
备生产企业,充分利用产业集聚带来的服务客户的便利性,公司向许继集团及其下属单
位租赁位于国家(许昌)电力电子系统产业园内的房屋作为经营场地,交易价格根据市
场定价,交易价格公允。2018 年 11 月,公司搬迁至新厂区办公,公司与许继集团及其
下属单位租赁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此后,公司不再向许继集团及其下属单
位租赁房屋。公司租赁房屋使用的水电气费由许继集团统一收取。水电费均按照河南省
供电、许昌市供水指导价定价,根据实际使用量计费,由公司向许继集团支付。公司使
用的中央空调冷气和暖气等由许继集团提供,公司根据房屋使用面积分摊上述费用。报
告期内,公司向许继集团采购房租、水电气金额分别为 238.21 万元、277.55 万元和 1.02
万元。

除上述房屋租赁以及采购水电气之外,公司还就近向许继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采购少
量机柜、配电柜、电源产品等辅助电力设备,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 1.5 万元、11.35
万元和 9.56 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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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 与公司
持有公司
出生 薪酬情 的其他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股份数量
年份 况(万 利益关
(万股)
元) 系
曾任职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许继 珠海开普执
2020年8月22日至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 行董事、南京
姚致清 董事长 男 1960 169.08 1,341.07 无
2023年8月21日 事长,珠海开普执行董事、南京开 开普执行董
普执行董事。 事。
董事、总 2020年8月22日至 曾任职于洛阳工学院、电气研究院,
李亚萍 女 1963 - 131.29 914.37 无
经理 2023年8月21日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曾任职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研究院
2020年8月22日至 电气研究院,现任电气研究院董事 董事长、总经
张喜玲 董事 女 1971 - - 无
2023年8月21日 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本公司 理、党总支书
董事。 记
曾任职于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国家电网冀北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 北控清洁能
独立董 2020年8月22日至 制中心、任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 源集团有限
马锁明 男 1974 6.00 - 无
事 2023年8月21日 司副及其多家下属子公司,现任北 公司投资开
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开发 发总监。
总监、本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职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汕头经济特
独立董 2020年8月22日至 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汕头 区万丰热电
唐民琪 女 1955 6.00 - 无
事 2023年8月21日 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董事、 有限公司董
本公司独立董事。 事。
监事会 任职于电气研究院,现任电气研究 电气研究院
2020年8月22日至
李志勇 主席、股 男 1968 院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 董事、副总经 - - 无
2023年8月21日
东监事 主席。 理。
职工代 2020年8月22日至 曾任职于电气研究院,现任公司监
傅润炜 男 1973 - 28.25 42.67 无
表监事 2023年8月21日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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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与公司
持有公司
出生 薪酬情 的其他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股份数量
年份 况(万 利益关
(万股)
元) 系
职工代 2020年8月22日至 曾任职于电气研究院,现任本公司
王凤 女 1979 - 24.41 54.86 无
表监事 2023年8月21日 监事。
副总经 2020年8月22日至 曾任职于电气研究院,现任本公司
李全喜 男 1963 - 40.52 121.92 无
理 2023年8月21日 副总经理。
曾任职于合肥工业大学、许继电气
副总经 2020年8月22日至 珠海开普监
贺春 男 1973 股份有限公司、电气研究院,现任 56.92 121.92 无
理 2023年8月21日 事
本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开普监事
副总经 2020年8月22日至 曾任职于电气研究院,现任本公司 南京开普监
王伟 男 1972 57.42 121.92 无
理 2023年8月21日 副总经理、南京开普监事。 事
副总经 2020年8月22日至 曾任职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宋霞 女 1975 - 42.94 121.92 无
理 2023年8月21日 电气研究院,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
2020年8月22日至 曾任职于电气研究院,现任本公司
张冉 理、董事 男 1982 - 47.29 54.86 无
2023年8月21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会秘书
曾任职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 2020年8月22日至 许昌许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新乡
李国栋 男 1982 - 41.25 - 无
责人 2023年8月21日 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电气研究
院,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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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第一大股东电气研究院持股比例为
30.00%,第二大股东姚致清持股比例为 22.35%,第三大股东李亚萍持股比例为 15.24%,
公司前三大股东合计持股 67.59%,所有股东之间均无一致行动关系。任何单一股东均
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进行控制,且均无法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决定性影响,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九、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标题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并以合
并数反映,报告期指2017年、2018年及2019年。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1,578,573.02 89,441,050.78 53,218,249.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40,000,000.00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870,000.00

应收账款 10,263,531.69 10,080,416.88 3,201,852.06

预付款项 159,345.16 458,577.12 1,751,139.63

其他应收款 5,696,574.22 1,936,654.40 993,866.79

存货 850,140.30 500,814.16 340,748.82

其他流动资产 5,912,374.16 7,142,760.35 1,398,245.51

流动资产合计 94,460,538.55 109,560,273.69 101,774,102.6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841,255.16 1,711,690.01 1,890,865.03

投资性房地产 4,995,328.54 4,813,78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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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214,827,910.47 229,740,580.38 36,896,411.78

在建工程 67,936,747.91 17,256,407.25 92,446,379.27

无形资产 26,575,148.01 25,118,747.71 25,580,081.33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9,468.44 704,029.26 616,923.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153,325.00 6,298,257.24 7,865,293.3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3,979,183.53 285,643,500.71 165,295,954.21

资产总计 418,439,722.08 395,203,774.40 267,070,056.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17,722,264.72 63,727,744.65 19,493,086.65

预收款项 12,864,906.15 19,444,742.06 20,985,957.85

应付职工薪酬 8,637,143.74 10,793,623.51 8,202,748.29

应交税费 1,598,812.43 2,829,243.21 384,688.91

其他应付款 62,300.00 83,493.00 217,167.38

流动负债合计 40,885,427.04 96,878,846.43 49,283,649.0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3,479,406.96 2,838,120.00 3,144,29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79,406.96 2,838,120.00 3,144,290.00

负债合计 44,364,834.00 99,716,966.43 52,427,939.08

股东权益:

股本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资本公积 103,830,558.79 103,830,558.79 103,830,5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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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26,719,379.46 15,807,879.80 5,227,920.22

未分配利润 183,524,949.83 115,848,369.38 45,583,638.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74,074,888.08 295,486,807.97 214,642,117.74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374,074,888.08 295,486,807.97 214,642,117.74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418,439,722.08 395,203,774.40 267,070,056.8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02,843,904.50 189,642,371.89 164,994,812.20

减:营业成本 40,958,461.76 33,163,007.83 20,867,989.08

税金及附加 1,983,408.64 1,384,182.92 1,110,510.91

销售费用 7,103,771.88 7,553,883.01 6,374,231.82

管理费用 18,260,485.35 14,993,360.66 13,896,372.15

研发费用 10,749,746.61 12,161,952.83 8,961,319.43

财务费用 -56,702.60 -47,312.16 -30,724.41

其中:利息费用 - - -

利息收入 66,390.80 67,475.17 48,382.09

加:其他收益 374,667.68 946,870.00 125,810.00
投资收益(损失
1,805,640.05 1,801,715.21 2,192,107.13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129,565.15 -179,175.02 -8,145.95
收益
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 - -
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损失以“-”号填列)



1-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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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
- - -6,069.17
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52,711.30 - -
(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 -432,679.72 -306,170.85
(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 120,401.23 -2,586.80
(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
126,077,751.89 122,869,603.52 115,818,203.53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958,320.75 381,427.14 1,355,824.42

减:营业外支出 215,536.47 417,923.87 181,820.0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126,820,536.17 122,833,106.79 116,992,207.86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606,299.88 17,988,416.56 17,980,376.2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08,214,236.29 104,844,690.23 99,011,831.65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108,214,236.29 104,844,690.23 99,011,831.65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
108,214,236.29 104,844,690.23 99,011,831.65
东的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8,214,236.29 104,844,690.23 99,011,831.65
1.归属于母公司股
108,214,236.29 104,844,690.23 99,011,831.65
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80 1.75 1.65

(二)稀释每股收益 1.80 1.75 1.65



1-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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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05,163,261.27 190,255,993.68 177,320,819.92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3,391,207.10 1,474,222.94 2,417,522.09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8,554,468.37 191,730,216.62 179,738,342.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3,147,118.54 13,244,157.43 12,963,024.79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26,939,900.20 20,607,104.39 16,694,823.72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880,583.26 17,474,685.56 25,478,475.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9,663,067.07 20,568,262.66 18,998,776.01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630,669.07 71,894,210.04 74,135,099.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26,923,799.30 119,836,006.58 105,603,242.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73,676,074.90 407,480,890.23 486,500,253.08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 330,315.51 6,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1,358,502.15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3,676,074.90 409,169,707.89 486,506,253.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16,462,351.96 101,924,411.34 79,554,190.62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72,000,000.00 365,500,000.00 444,3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支付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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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1,358,502.15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8,462,351.96 468,782,913.49 523,854,190.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4,786,277.06 -59,613,205.60 -37,347,937.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 - -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30,000,000.00 24,000,000.00 20,000,000.00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 - -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00,000.00 24,000,000.00 20,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0,000,000.00 -24,000,000.00 -20,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0.02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7,862,477.76 36,222,800.98 48,255,304.92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9,441,050.78 53,218,249.80 4,962,944.88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1,578,573.02 89,441,050.78 53,218,249.80
余额

(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74 -22.32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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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132.67 123.49 123.58
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 - -
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167.61 130.85 79.21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7.24 140.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8 1.91 24.4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所得税影响额 -42.46 -46.07 -52.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236.89 255.10 297.0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2.19 2.43 3.00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31 1.13 2.07

速动比率 2.14 1.05 1.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8.92% 24.78% 19.48%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10.60% 25.23% 19.6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0.66% 0.16% 0.11%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
6.23 4.92 3.58
净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9.25 26.95 30.52

存货周转率(次/年) 60.64 78.81 43.23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50 0.57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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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15,607.62 13,752.85 12,304.48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
10,821.42 10,484.47 9,901.18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0,584.53 10,229.37 9,604.19
(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12 2.00 1.76
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0 0.60 0.80
注: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
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7、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总资产周转率(次)=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利息费用(指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含票据贴现的利息支
出)+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1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
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益率(%) 收益 收益
2019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80 1.80 1.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08 1.76 1.76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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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益率(%)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43 1.75 1.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0.42 1.70 1.70

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7.08 1.65 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5.37 1.60 1.60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
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
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
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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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若存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
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
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
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
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9,446.05 22.57% 10,956.03 27.72% 10,177.41 38.11%
非流动资
32,397.92 77.43% 28,564.35 72.28% 16,529.60 61.89%

资产总计 41,843.97 100.00% 39,520.38 100.00% 26,707.0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总资产分别为 26,707.01 万元、39,520.38 万元和 41,843.9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增长较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资产规模分别较上年
末同比增长 47.98%和 5.88%,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盈利水平持续提升,通
过经营实现的利润积累逐年增长。2019 年度,公司实现盈利 10,821.42 万元,支付当期
分红款和工程及设备采购款之后,2019 年末资产规模与 2018 年末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①购置了检测用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增加;②公司在许昌中原电气谷和珠海新建经营场
地,与经营场地建设相关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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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4,088.54 92.16% 9,687.88 97.15% 4,928.36 94.00%

非流动负债 347.94 7.84% 283.81 2.85% 314.43 6.00%

负债总计 4,436.48 100.00% 9,971.70 100.00% 5,242.79 100.00%

报告期内,负债总额分别为 5,242.79 万元、9,971.70 万元和 4,436.48 万元。从负债
结构看,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各期末占比分别为 94.00%、97.15%和 92.16%,是公司负
债的主要构成部分。

2、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0,284.39 18,964.24 16,499.48

营业利润 12,607.78 12,286.96 11,581.82

毛利总额 16,188.54 15,647.94 14,412.68

利润总额 12,682.05 12,283.31 11,699.22

净利润 10,821.42 10,484.47 9,901.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21.42 10,484.47 9,901.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0,584.53 10,229.37 9,604.18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毛利率 79.81% 82.51% 87.3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毛利率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
入分别为 16,499.48 万元、18,964.24 万元和 20,284.39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的年复合
增长率为 10.88%;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87.35%、82.51%和 79.8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明细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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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20,153.23 6.42% 18,937.70 14.78% 16,499.48

其他业务收入 131.17 394.24% 26.54 - -

合计 20,284.39 6.96% 18,964.24 14.94% 16,499.4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2017 年营业收入来源于主营业务,2018 年和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金收入。报告期各
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6,499.48 万元、18,964.24 万元和 20,284.39 万元。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 2,464.76 万元,增幅为 14.94%,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 1,320.15 万元,增
幅为 6.96%,主要系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检测业务增长所致。

按产品/服务类别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检测服务 19,419.10 96.36% 18,687.96 98.68% 15,835.13 95.97%
其中:
电力系统保
16,256.58 80.66% 15,094.59 79.71% 10,900.02 66.06%
护与控制设
备检测
新能源控制
设备及系统 1,041.96 5.17% 718.05 3.79% 731.85 4.44%
检测
电动汽车充
换电系统检 2,120.55 10.52% 2,875.31 15.18% 4,203.25 25.48%

其他技术服务 138.25 0.69% 113.68 0.60% 146.51 0.89%

检测设备销售 595.87 2.96% 136.06 0.72% 517.85 3.14%

合计 20,153.23 100.00% 18,937.70 100.00% 16,499.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客户地域构成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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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10,227.65 50.75% 10,025.21 52.94% 7,784.86 47.18%

华南 3,478.76 17.26% 3,226.10 17.04% 2,878.57 17.45%

华中 2,896.77 14.37% 2,657.10 14.03% 2,973.30 18.02%

华北 2,751.01 13.65% 2,270.43 11.99% 1,875.35 11.37%

其他 799.04 3.96% 758.86 4.01% 987.40 5.98%

合计 20,153.23 100.00% 18,937.70 100.00% 16,499.48 100.00%
注:华东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江西;华南包括广东、广西、海南;华北包
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华中包括湖南、湖北、河南。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92.38 11,983.60 10,560.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78.63 -5,961.32 -3,734.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0.00 -2,400.00 -2,00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86.25 3,622.28 4,825.53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560.32 万元、11,983.60 万元和
12,692.38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增长,公司经营活动的回款较好、
盈利质量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①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支付投资收到
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循环购买理财产品和货币基金;②购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建设总部搬迁建
设项目、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报告期内投入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均为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其中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分别分红 2,000 万元、2,400 万元和 3,000.00 万元。

4、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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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9,901.18 万元、10,484.47 万元和 10,821.42 万元,
毛利率分别为 87.35%、82.51%和 79.81%,盈利能力稳定;同时,如果募集资金项目能
够按计划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难以在短时间内产生较大效益,因此公司净资
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面临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项目达产后,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将显著
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也会逐渐提高。

(2)发展前景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明确,技术和市场基础坚实,盈利
预期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盈利能力。

十、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
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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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8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
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6,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 2,400
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许昌开普检
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6,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 3,000
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
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
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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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
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
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
票股利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
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
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
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若公司有外部监
事(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则外部监事应对监事会审核意见无异议。

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的审核意
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
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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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决通
过;公司董事会制订的股票股利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第一百六十四条 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
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
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
核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如有)应对监事会意见无异议。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等原因需调整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
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
审核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如有)应对监事会意见无异议;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
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七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根据《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
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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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 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 月 27 日

住所 珠海市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 10 号主楼第六楼 621 房 0 单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 姚致清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
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及系统、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新能源控
制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系统、汽车电子电器、开关及
成套设备的检测、检测技术方面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变电站工程和系统、配用电工程和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工程和系
统的出厂验收、工程调试、现场验收和技术支持服务;信息安全风险
评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信息安全产品检测;试验仪器设
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服务;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电器及自动化领域的技术服务、检测、咨询、培训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8,703.40
(经大信审计) 净资产 7,961.73

净利润 -86.22


(二)南京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 南京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25 日

住所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C 座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南京市

法定代表人 姚致清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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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及系统、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新能源控制
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系统、汽车电子器、开关及成套设
备的检测、检测技术方面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变电站工
经营范围 程和系统、配用电工程和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工程和系统的检测、
工程调试、技术服务;信息安全产品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维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电器及自动化领域的技术服务、检测、咨询、培训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38.31
(经大信审计) 净资产 38.31

净利润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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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0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万元) 额(万元)
1 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 26,452.72 26,452.72 30 个月

2 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 11,681.96 11,681.96 24 个月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214.90 15,214.90 36 个月

4 补充营运资金 8,000.00 2,217.65 -

合计 61,349.58 55,567.23 -

上述项目均由公司自行投资并组织实施建设。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
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如果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
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

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将建立国家一流的电力系统二次设备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检测范围将涵盖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智能配电网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试验研究、标
准研究、产品委托检验、认证检验等。该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区域布局,提升公司在
华南地区的服务能力,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将打造国际一流的大型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成之后,在电
磁兼容检测方面,实现电波暗室从 3 米法到 10 米法的升级,静区(有效测试区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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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行业前列,15000A 的配电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环境试验方面,新增了地震试
验平台,其双轴及单轴模拟地震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此外,还完成了智能电网物理
模拟和数字仿真、光通信检测、软件测试、网络安全测试等检测平台的增容,其综合试
验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建立先进的电力设备检测研发平台,建成之后将完善公司研发
条件,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扩展公司研发范围,为电网设备一二次融合、复杂电网仿真、
新能源仿真试验研究、电工电子可靠性研究以及新型自动化检测技术研究等进行技术储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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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所述的特别风险外,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存在的以下风
险:

(一)电力行业景气度下降,导致电力设备检测需求减少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系统二次设备检测服务,其市场需求与电力行业、电力设备制造
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

电力行业是对国民经济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产业,受到国家政策的长期支持,一直
处于稳步发展过程中。报告期内,受电力行业稳步增长的影响,电力设备制造行业不断
发展,促进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但如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或电力投资规模
缩减,将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将面临业务下滑的风险

在电力二次设备检测领域,主要检测机构包括中国电科院、网国电科院、本公司、
电网公司各省公司的电科院等。其中:中国电科院、网国电科院、本公司拥有电力二次
设备全领域、全项目的综合检测能力,在技术、资质、品牌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可服务全国范围的客户;电网公司各省公司的电科院具有特定领域和项目的检测能力和
资质,主要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客户。此外,国内其他检测机构如苏州电科院、广电计量、
华测检测等,虽然目前尚未进入电力二次设备检测领域,但也可能向电力二次设备检测
领域发展,成为公司未来潜在竞争对手。

若电网公司各省公司的电科院通过引进人才等方式拓展全领域、全项目的综合检测
能力,或者苏州电科院、广电计量、华测检测等潜在竞争对手向电力二次设备检测领域
发展,将会加剧市场竞争,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三)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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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力系统二次设备智能化和网络化的不断发展,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技术含量
不断提高,检测机构必须具备高素质的检测人才队伍和深厚的技术积累才能在市场竞争
中保持优势地位。电力系统二次设备检测技术人员不但要掌握专业的检测技术、操作技
能、产品质量标准等基础知识,还要对检测对象的技术特点和发展趋势等方面具有广泛
深入的理解。由于电力系统二次设备检测业务实践性和操作性强,行业中现有的技术人
才主要通过长期的检测实践培养,市场上直接获取相关人才较困难。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自主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短期内可能无法满足
公司业务量快速增长的需求。

(四)新兴技术发展对公司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随着智能电网技术不断发展,公司除了继续巩固在继电保护检测领域的市场优势之
外,积极开拓新能源光伏及风力发电并网控制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储能系统、
一二次融合成套设备、就地化继电保护、电力物联网、能源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检测业
务,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

尽管新兴技术的发展会带来新的检测业务增长点,但是新兴技术尚未进入成熟稳定
期,未来发展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公司的未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

(五)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规模快速增长,总资产规模由 2017 年末的 26,707.01
万元,增长到 2019 年末的 41,843.97 万元。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规模将
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专业技术人员、资产规模都将快速增长,对公司的经营
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在战略投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
方面进行适时调整,并需要建立与业务模式相适应的高效管理团队和经营团队,以确保
公司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

尽管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但如果公司针对业务规模不断扩张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将会
对公司的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跨地区经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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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和华东地区为电力设备生产企业重要的聚集地,为开展就地化检测服务,公司
在珠海和南京分别成立了珠海开普和南京开普两家全资子公司,且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由珠海开普实施。

尽管上述两家异地子公司的成立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拓华南和华东市场,更好地服
务当地客户,但同时也会在短期内增加公司跨地区的管理成本,加大异地子公司的质量
控制和人员管理难度,进而对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组织模
式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及时适应这种变化,将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服务质量控制产生
不利影响。

(七)主要客户业务持续性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
位、长园深瑞、国电南自(600268.SH)、四方股份(601126.SH)、积成电子(002339.SZ)、
东方电子(000682.SZ)、盛弘电气(300693.SZ)、金智科技(002090.SZ)、思源电
气(002028.SZ)等电力设备制造行业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电网公司、发电
企业、工矿企业等终端用户在招标时,需要电力二次设备制造企业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质
量判断的重要依据,公司作为电力二次设备检测行业权威检测机构,多年来一直从事电
力二次设备检测服务,并获得市场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业务稳定,与公
司的合作较为稳定。

未来,如果终端用户需求变化导致主要客户业务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检测需求,将
对公司的业务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

(八)客户集中导致检测业务价格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76%、34.12%和
40.25%,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不断集中。

公司前五大客户为电力设备制造行业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公司与前五大
客户一直保持着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检测服务价格比较
稳定。

未来期间,如果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存在公司客户议价能力增强,
导致公司检测服务价格下降,进而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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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营资质风险

公司拥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和国家计量认证
资质(CMA)的授权检测范围,并在其授权的检测范围内在检测报告上使用 CNAS 和
CMA 标志,该资质是公司从事检测业务必须具备的基本资质。同时,公司还拥有三个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AL)资质,该资质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领域
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对发行人树立市场品牌和公信力起了很好的助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规范从事经营活动,且均能够通过行业监管机
构的审查及评估,报告期内公司的 CNAS、CMA 和 CAL 资质不存在逾期而无法获得的
情况。如公司部分或全部检测资质短期内无法续期、新增业务板块无法及时取得所需的
资质、因违反了行业监管机构规定相关资质被取消,可能对公司未来的业务经营与拓展
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未来宏观政策调整,国家进一步放宽检验检测领域市场准入限制,获得
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和国家计量认证资质(CMA)的民营和外企检测机构可
能快速增长,市场竞争可能越来越激烈,对公司未来的业务经营与拓展可能产生不利影
响。同时,如果国家进一步简政放权,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AL)资质可能面
临进一步放开授权、缩小授权或终止授权的风险,对公司的 CAL 资质及使用造成影响,
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

(十)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风险

2020 年 1 月以来,全国各地区相继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公司迅速响应中央、
各级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延期复工等措施,履行疫情防控的责
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断持续,公司的生产经营无法完全恢复,公司客户
服务需求因疫情影响暂时受到抑制,或者公司供应商无法及时复工等,将会对公司的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其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发生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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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57.08%、41.43%和 32.80%。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公司的净资产
规模、资产折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如
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将会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十二)无法维持持续增长或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6,499.48 万元、18,964.24 万元和 20,284.39 万
元,2018 年和 2019 年同比分别增长 14.94%和 6.96%;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9,901.18 万元、10,484.47 万元和 10,821.42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同比分别增长 5.89%
和 3.21%。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

受 2020 年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出现下滑的风
险。公司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
为 8,564.43 万元和 4,758.09 万元(相关财务信息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同比分别下
降 25.36%和 27.17%。根据公司预计,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约为 13,461.15 万元,同
比下降 19.06%;2020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
6,827.30 万元,同比下降 27.44%;2020 年度营业收入约为 16,000 万元至 19,000 万元,
同比下降 21.12%至 6.33%;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
为 8,000 万元至 9,500 万元,同比下降 24.42%至 10.25%。(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度
业绩预计数据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十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87.35%、82.51%和 79.81%。由于 2018 年搬
迁至新厂区,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下降:与固定资产相关的费
用是影响公司盈利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租赁费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4.37%、7.86%和 13.98%。募投项目的建设,将会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固定资产
折旧,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将导致公司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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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业务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所在的电力二次设备检测行业技术
壁垒高,报告期内能够维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如果新的竞争对手进入市场、市场竞争
格局变化等因素导致检测价格下降,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检测业务量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检测成本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费等
相对固定的成本构成,在公司检测报价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随着公司检测业务量的增长,
公司单位固定成本下降,检测业务毛利率上升;反之,检测业务毛利率下降。未来如果
公司因新冠疫情、市场出现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检测业务量减少,将会
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十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公司从 2017 年
至 2019 年所得税税率执行 15%的税率。如果 2020 年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三年有效期
满后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或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发生不利
于本公司的变化,公司将面临无法继续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的风险。

(十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华南(珠海)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华南(珠海)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可以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和市场渠道,提升客户服
务能力,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的检测能力将有
大幅的提高,并有效扩大公司的检测业务承接能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研发
环境将得到大幅改善,核心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检测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司
在电力系统二次设备检测行业的市场经验及技术资源,为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
供了有利条件。

虽然公司在确定投资项目之前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预测分析,但如果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项目延期、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行业竞争显著加
剧等情况,或者项目完成后,出现市场营销乏力、业务管理不善以及专业人才缺乏等情
况,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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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
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如下:

1、重大经营性合同

(1)销售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在执行中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合同金
业务类 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内容 额
型 签署日期
(万元)
智能低压分路监测单元、开合式电
国网江苏省电力
检测服 流互感器、分路监测单元用稳压充 2019 年 9 月 20
1 有限公司电力科 752.00
务 电电源、低压塑壳断路器抽检样品 日
学研究院
试验检测服务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园区多元
检测服 广州供电局有限 用户互动的配用电系统关键技术 2018 年 7 月 26
2 195.00
务 公司 研究与示范”从化明珠工业园示范 日
工程建设项目测试
就变电站智能分析及记录装置、电
检测服 山东山大电力技 2019 年 12 月
3 能质量检测装置和直流充电机等 94.50
务 术股份有限公司 11 日
产品提供检测服务
国网青海省电力 基于新型锂离子电池的大规模储
检测服 2018 年 12 月
4 公司电力科学研 能系统集成及应用示范—— 储能 84.59
务 18 日
究院 变流器试验平台性能测试服务
技术服 北京博电新力电 研究开发继电保护静模标准化测 2019 年 9 月 17
5 66.88
务 气股份有限公司 试技术研究(理论研究部分)项目 月
技术服 湖北清江水电开 2019 年 11 月
6 清江梯调 AGC、AVC 第三方试验 60.00
务 发有限责任公司 26 日
国电南瑞科技股
检测服 份有限公司电网 57.24 2019 年 11 月
7 就 7 种型号的样机提供检测服务
务 安全稳定控制技 15 日
术分公司
技术服 湖北清江水电开 对水布垭电厂涉网自动化设备进 2019 年 12 月 5
8 48.00
务 发有限责任公司 行现场试调定检 日
北京国电通网络
检测服 2019 年 12 月
9 技术有限公司 就 11 种型号的样机提供检测服务 47.47
务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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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在执行中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合同
序号 采购方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万元) 签署日期
苏州华天国科电力科
珠海开普检测技术
技有限公司、嘉善法
1 珠海开普 有限公司电波暗室 1,800.68 2018 年 8 月 15 日
兰克尼亚电磁兼容有
及屏蔽室建设项目
限公司
可程控直流电源供
河南创能电子科技有
2 发行人 应器、回收式电网模 251.00 2019 年 8 月 16 日
限公司
拟电源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 集装箱式燃料电池
3 发行人 245.00 2019 年 12 月 20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发动机测试平台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
4 发行人 光伏阵列 IV 模拟器 230.00 2019 年 8 月 1 日
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瑞慧电力安装有 逆变器试验平台搬
5 发行人 196.80 2018 年 11 月 20 日
限公司 迁及安装施工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 逆变器试验平台改
6 发行人 110.00 2018 年 10 月 24 日
限公司 造配电设备采购
北京朗德科技有限公
7 发行人 半消声室 100.00 2019 年 10 月 12 日


2、重大建造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在执行中的重大建造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建造方 项目名称 签订日期
(万元)
华南基地(珠海)建设主
1 7,277.38 2018 年 9 月 1 日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 体工程施工
司 华南基地(珠海)建设主
2 822.31 2019 年 12 月 13 日
体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 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
3 435.00 2017 年 5 月 26 日
1] 司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管理
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
珠海市弘安人防工程防护
4 目-人防地下室设备安装工 378.33 2018 年 8 月 31 日
设备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 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
5 251.00 2019年4月10日
有限公司 室内设计合同
6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注2] 珠海基地电梯工程 244.63 2019年3月14日
注:1、原合同工期为 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根据珠海开普与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的补充协议,合同工期如需延长的,延期服务费为: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每月支付 10 万元;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每月支付 8 万元;2021 年 6 月 1 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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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每月支付 5 万元。
2、根据珠海开普与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签署的《补充协议(针对增值税率改革
调整)》,将原合同价格 251.12 万元调整为 244.63 万元。

3、保荐协议及主承销协议

公司已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聘请湘财证
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三)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股子公
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
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最近三年内均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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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联系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电话 传真

许昌开普检测研
许昌市魏武大道与
发行人 究院股份有限公 0374-3219525 0374-3219525 张冉
尚德路交汇处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
保荐机构 湘财证券 吴小
中路 198 号新南城 010-56510777 010-56510790
(主承销商) 股份有限公司 萍
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
北京市金杜律师 环中路 1 号环球金 张明
律师事务所 010-58785588 010-58785566
事务所 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远
18 层
大信会计师事务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
王敏
会计师事务所 所(特殊普通合 路 1 号学院国际大 010-82330558 010-82327668

伙) 厦 15 层
上海市奉贤区化学
上海东洲资产评 邱卓
资产评估机构 工业区奉贤分区目 021-52402166 021-62252086
估有限公司 尔
华路 8 号 401 室
中国证券登记结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股票登记机构 算有限责任公司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
大道 2012 号
深圳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长
收款银行 - - - -
沙市芙蓉支行
拟上市的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55-88668888 0755-82083164 -
证券交易所 大道 2012 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9 月 11 日

2 申购日期: 2020 年 9 月 14 日

3 缴款日期: 2020 年 9 月 16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
4 股票上市日期:
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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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魏武大道与尚德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冉

电话:0374-3219525

传真:0374-3219525

2、保荐人(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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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联系人:吴小萍、唐健、夏沛沛、赵伟、商任远、喻小容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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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摘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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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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