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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0-12-0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MTCN Technology Co., Ltd.
(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 5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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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声明及承诺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情况................................................................. 4
二、关于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及减持意向 .............. 6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
承诺......................................................................................................................... 7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11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5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7
七、公司滚存利润安排、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20
八、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24
九、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29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9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4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3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34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35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40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46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5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4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70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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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83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83
二、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83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86

一、风险因素....................................................................................................... 86
二、其他重要事项............................................................................................... 90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93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93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9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4

一、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备查文件....................................................................... 94
二、查阅时间、地点...........................................................................................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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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徐一俊、徐伟承诺

1、本人承诺自中晶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晶
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中晶科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中晶科技股份数量将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中晶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中晶科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 36 个月的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中
晶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
指中晶科技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发
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
将作相应的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的,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
的收益(如有)上缴中晶科技。

5、不论本人在中晶科技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本人是否从中晶科技离职,
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6、如果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中晶科技股票之锁定另有更严
格要求的,本人将按照此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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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隆基股份、张明华等其他股东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自中晶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中晶科技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
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中晶科技。

3、如果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中晶科技股票之锁定
另有更严格要求的,本人/本企业将按照此等要求执行。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中晶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晶
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中晶科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中晶科技股份数量将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果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中晶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中晶科技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中晶
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
中晶科技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发生
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将
作相应的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的,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
的收益(如有)上缴中晶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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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不论本人在中晶科技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本人是否从中晶科技离职,
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6、如果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中晶科技股票之锁定另有更严
格要求的,本人将按照此等要求执行。


二、关于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及减持

意向

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 5%的股东徐一俊、
徐伟、隆基股份、张明华出具承诺如下:

1、对于本人/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
份。

2、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中晶科技予以公告。如果本人/本公
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人/本公司保证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额的 1%;如果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2%;如果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持股比
例低于 5%的,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亦将遵守前述减持规定。

3、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减持价格的承诺,本人/本公司应向中晶科技作出补
偿,补偿金额按发行价格与减持价格之差,以及转让股份数相乘计算。

4、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减持比例的承诺,本人/本公司应将超比例出售股票
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中晶科技。

5、如果本人/本公司未及时上缴收益或作出补偿时,中晶科技有权从对本人
/本公司的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一俊、徐伟还出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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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
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
(如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
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公司制定了《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
案”)。

1、预案的触发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
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额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则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
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2、稳定股价的主要措施与程序

当预案的触发条件成就后,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票;

(2)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时间;

(3)在上述(1)、(2)项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上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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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应要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5)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6)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稳定股
价的方式。

公司应保证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始终符
合上市条件。

公司应在预案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通
过具体的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施。

公司决定采取回购股票的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应当遵守本预案第三条的规
定。公司决定采取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削减开支、限制高管薪
酬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决策程序、具体的方案应当符合法律、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购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回购方
案应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10%,回
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
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预案触发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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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公司实施
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
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 2%;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
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 8%。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增持)与程序

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本预
案触发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的数
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在方案获得必要的
审批及授权后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
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将依照方案进行
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发行人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 110%,增持的方式采取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控股股
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现
金分红的 20%;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发
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
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时,以前年度已经用
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与控股股东可同时执行稳定股价的措施,亦可分别执行。若公司实施回
购的措施后或者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在实施前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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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触发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5、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预案触发条件成就,且公司、控股股东均已依照预案的
规定采取了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但该等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后发行人的股票
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发生后 3 个交易日
内通知公司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包括拟买入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公
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计划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买入公
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10%。
但如果在稳定股价的措施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预案触发条件的,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
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
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
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
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个月
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
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发行人处领取的
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
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
股价预案。

若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更换或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在该等人员就任前,公司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
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并要求其依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提出未履行本预案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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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就上述稳定股价事宜,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发行人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如下: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
条件、时间、期限、价格、方式等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2)若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
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将依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条
件、时间、期限、价格、方式等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2)本人同意中晶科技依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的规定,在中晶科技认为必要时采取限制本人薪酬(津贴)、暂停股权激励计划
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3)若本人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
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承诺

1、发行人就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以下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
情形,且本公司对上市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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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
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①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
之阶段内,则本公司将其基于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
网下配售投资者;

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本
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格或上述情形发生之
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以孰高者为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
做相应调整。

(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
体流程如下:

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
定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本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
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③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一俊、徐伟就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出具以下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
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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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
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
流程如下:

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
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
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③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出具以下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
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
流程如下:

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
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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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③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二)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
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如果因我们出具上述文件的执业行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
诚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致上述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其用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投资者
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1)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浙江长兴众成电子有限
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评估项目》、《徐一俊、黄笑容、郭兵健、周恩华
向浙江长兴众成电子有限公司投资涉及的机器设备追溯评估项目》、《徐一俊、黄
笑容、郭兵健、周恩华、朱奕、陈菊凤、万喜增向浙江长兴众成电子有限公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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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涉及的机器设备追溯评估项目》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如因本公司过错致使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增强发行人持续回报能力,
发行人拟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坚持技术创新,大力开拓市场

在现有技术研发基础上,公司将继续增加资金和人力投入,提升研发实力、
强化市场交流和客户沟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增强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标准,加强客户服务,在维持原有客户稳定增长的
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收入增长空间,进一步巩固
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紧围绕公司
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
模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
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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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严格执行并优化利润分配制度

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并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在《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中增加了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公
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将予以严格执行并不断优化。

4、加快人才引进,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度。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稳定。随着
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未来将引入更多技术和管理人才,研发更多新技术和
产品,加强和完善经营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进
一步加快市场开拓,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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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
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
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
施,直至新的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的
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
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3)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以自
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
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
或金额确定。

3、如果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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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原因;

(2)及时提出将投资者损失降低至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
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但是因被强制执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
等必须转让股份的情形除外;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且不得主动申请离职;

(4)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本人的部分;

(5)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投资者
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果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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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具体原因;

(2)及时提出将投资者损失降低至最小的处理方案并实施,尽可能保护公
众投资者利益。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
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下,不转让所持该等股份,但是因被强
制执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股份的情形除外;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且不得主动申请离职;

(4)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下,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本人
的部分;

(5)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投资者
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果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
的具体原因;

(2)及时提出将投资者损失降低至最小的处理方案并实施,尽可能保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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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众投资者利益。


七、公司滚存利润安排、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约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
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
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有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
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并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
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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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
者人民币 1 亿元。

(2)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同时,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
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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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
利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
况、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
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
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
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
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8、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
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
司经营亏损;

②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
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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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
以前年度亏损;

④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
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三)发行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包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股东利益需求
和分红意愿;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公司综合分析上述因素,对股利分配
做出制度性安排。

2、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回报规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股东回报规划,并至少每三年重新讨论并作适当调整,确保修改后的股东回报
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

4、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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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连读三个年
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
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
各期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

5、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
素,结合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当期利润分配方案,并
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八、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市场拓展的风险

从全球来看,半导体产业中的半导体硅材料行业具有高度垄断性,国际大厂
商主导整个竞争格局,主要由日本信越(Shin-Etsu)、日本胜高(Sumco)等几
家国际大型硅片生产商垄断。我国半导体相关产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在
半导体硅材料领域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相对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
定差距。同时,由于半导体硅片对电子元器件质量起到关键性作用,因此下游厂
商对于硅片供应商的选择相当谨慎,并设置了严格的认证程序和标准,企业要进
入合格供应商名单,需要经过长期认证。

公司经多年经营,规模稳步增长,现已在半导体材料行业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尤其是在下游的分立器件应用领域,产品系列齐全,客户数量众多。随着新能源
汽车、智能制造、物联网等分立器件大量新兴应用市场的崛起以及集成电路进口
替代的市场迫切需求,公司将积极拓展高端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用硅片市
场。如果公司在产品技术升级、客户认证等方面不能有效拓展产品市场、应对客
户需求的变化,将会面临成长性放缓、竞争能力减弱的问题,为盈利能力带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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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面影响。

2、行业周期性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分立器件用硅片及硅棒,处于半导体硅材料行业。半导体
行业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品技术升级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变
动。全球半导体硅片市场规模在 2009 年受经济危机影响而下滑,2010 年至 2016
年,全球经济逐渐复苏但依旧较为低迷,硅片行业保持低速发展。2017 年开始,
由于下游存储器芯片、汽车电子、物联网、云计算等应用需求增加,芯片代工巨
头大力扩产,以及受中国大力发展半导体产业、加速新建芯片工厂等因素的影响,
半导体硅片市场出货量和市场规模均出现较快增长。2019 年受存储器芯片市场
需求下滑、芯片厂商库存正常化等因素影响,半导体硅片出货量有所下滑

目前看来,半导体产业链企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环境,但是公司业务的发展
也受半导体产业市场景气周期的影响,可能出现相应的周期性波动。如果全球半
导体产业陷入发展低谷,公司可能面临业务发展放缓、业绩产生波动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是多晶硅,报告期内多晶硅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
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1.49%、61.42%、53.95%和 49.74%,其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继而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尽管公司可以通过采取改善
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良率、扩大市场占有率并加强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
设等措施有效化解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但仍存在多晶硅价格上升的风险,这
对公司的正常生产与盈利能力将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7.67%、44.07%、47.53%和 47.22%。
报告期内毛利率的逐年上升主要得益于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提升产品
附加值、提高生产效率以及维持相对较低的能耗成本等。未来,随着行业环境的
变化,产品销售价格、人员薪酬水平、原材料采购价格、资本性支出等因素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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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化可能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产生波动,从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
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990.80 万元、8,347.08 万元、
7,810.30 万元和 8,898.3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89%、33.47%、30.82%
和 29.94%,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不断增加,应收账款余额仍有进一步增加的可
能。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不利变化,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
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是募投项
目需要一定时间的建设期和运行期,短期内投资项目难以对公司的盈利产生重大
贡献,公司存在股票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1、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以及相关公告和通知,“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
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
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宁夏中晶、西安中晶符合西部大开发
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可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宁政发[2012]97 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的通知》及宁夏回族自治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宁发改西部函(2016)315 号《关于确认宁夏隆基半
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内资企业的函》,宁夏中晶属
于鼓励类的新办工业企业或者新上工业项目,除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税率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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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
分,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2015-2017 年度宁夏中
晶可减按 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2020 年度宁夏中晶可减按 12%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的国科火字[2015]254 号《关
于浙江省 2015 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经审核同意并取得
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批
准颁发的编号为 GF20153300006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7 日,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公司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的国科火字[2019]70 号《关于
浙江省 2018 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经审核同意并取得由浙江省科学
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颁发的编号为
GR201833004366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有
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18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以上所述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西部大开发税收
优惠。虽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预期较为稳定,但如果上述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调整,
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厂房租赁的风险

子公司宁夏中晶、西安中晶生产经营场所系通过租赁取得,租赁合同期限分
别至 2035 年及 2023 年到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果因
出租人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租赁到期等原因未能续租,则需要重新寻找租赁场
地。虽然宁夏、西安区域的厂房用地较为充裕,具有较强替代性,宁夏中晶、西
安中晶的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标准厂房,且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设备搬迁及重新安
装调试均不存在技术上的困难,但也可能面临短期无法在同地段租赁到类似房产

2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或租金上涨的相关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短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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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九、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2020 年 1 月至今,我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
具日,发行人已全面复工,本次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未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
影响。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生产经营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
日后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
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及 2020 年度业绩情况预计

1、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

公司 2020 年三季度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
《审阅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0 年 9 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率(%)
资产合计 50,244.54 43,812.69 14.68
负债合计 8,495.39 8,248.11 3.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749.15 35,564.58 17.39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及所有者权益较 2019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生
产经营规模扩大及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2020 年 1-9 月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增长率(%)
营业收入 19,467.86 16,567.8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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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 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增长率(%)
营业利润 7,031.51 5,110.02 37.60
利润总额 6,956.64 5,417.17 28.42
净利润 6,184.58 4,817.32 28.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84.58 4,817.32 28.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5,815.11 4,241.50 37.10
司的净利润

2020 年 7-9 月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7-9 月 2019 年 7-9 月 增长率(%)
营业收入 6,864.03 5,439.13 26.20
营业利润 2,660.58 1,736.14 53.25
利润总额 2,660.82 2,033.32 30.86
净利润 2,360.67 1,800.66 31.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60.67 1,800.66 31.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2,209.80 1,433.65 54.14
司的净利润
注:上表 2020 年 7-9 月相关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2020 年前三个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原
因系公司不断加强市场拓展,来自于主营业务的销售规模扩大,盈利水平同比增
长。

2020 年 1-9 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增长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1.03 5,111.50 16.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9.20 -597.89 -60.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3.1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72.97 -211.02 -

2020 年 7-9 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7-9 月 2019 年 7-9 月 增长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1.57 1,999.59 -18.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82 -225.69 -42.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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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 目 2020 年 7-9 月 2019 年 7-9 月 增长率(%)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8.86 -270.08 -
注:上表 2020 年 7-9 月相关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2020 年前三个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公司当期净利润
金额基本一致,现金流状况较好。

2020 年 1-9 月,公司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9 月 2020 年 7-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22 -0.1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
1.04 0.20
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504.36 180.61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72.11 -0.01

小计 433.06 180.70
所得税影响额 63.59 29.82
合计 369.47 150.88
注:上表 2020 年 7-9 月相关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2020 年 1-9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

发行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
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发行人 2020 年度业绩情况预计

根据目前的情况预计,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预计为 26,662.66 万元,同比
上升 19.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8,411.15 万元,同比上升
25.7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8,080.13 万元,同
比上升 34.03%。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好于上

3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主要原因系下游市场需求的旺盛及公司不断加强市场拓展,主营业务产品的
销量增长。公司 2020 年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
合理估计,未经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净利润,亦不
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承诺。




3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 2,494.7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25.01%;本
3、发行股数及方案 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原有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
4、每股发行价 13.89 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22.98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19 年度
5、发行市盈率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0.60 元/股(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6、发行后每股收益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26 元(按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01 元(按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8、发行后预计每股净资产 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市净率 1.98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10、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境内
11、发行对象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3、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1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651.38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
额 费用后的净额为 30,497.80 万元
15、发行费用概算 4,153.58 万元
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 2,382.64 万元
审计评估验资费用 943.40 万元
律师费用 306.6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504.72 万元
披露费用
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16.22 万元
手续费用
合计 4,153.5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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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MTC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7,481.3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一俊
成立日期: 2010 年 01 月 25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4 年 06 月 19 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 59 号
邮政编码: 313100
电话: 0572-6508789
传真: 0572-6508782
互联网网址: http://www.mtcn.net
电子信箱: ir@mtcn.net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浙江长兴众成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4 年 6 月,众成
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浙江长兴众成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值
50,543,854.42 元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 5,03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全体股东按其在有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将其拥有的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作为出资认购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

2014 年 6 月 19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33010004 号《验
资报告》,对上述变更情况进行了验证。同日,公司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徐一俊、徐伟等 8 名自然人,设立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3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徐一俊 1,962.81 39.02%
2 徐伟 1,196.00 23.78%
3 黄笑容 575.24 11.43%
4 张明华 430.00 8.55%
5 郭兵健 390.50 7.77%
6 周恩华 293.49 5.83%
7 何国君 93.92 1.87%
8 万喜增 88.04 1.75%
合计 5,030.00 100.00%

发行人系众成电子整体变更设立,众成电子的所有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
均由公司承继,所有资产权属证书已全部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发行人整体变更
设立时,各发起人分别以其拥有的众成电子的股东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按比例折
为发行人的股份。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总股本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7,481.30 万股。

2、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494.7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3、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
股份的情况”。




3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相关人员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徐一俊 2,550.51 34.09%
2 徐伟 1,196.00 15.99%
3 张明华 430.00 5.75%
4 黄笑容 369.24 4.94%
5 郭兵健 318.80 4.26%
6 周恩华 162.19 2.17%
7 何国君 73.02 0.98%
8 万喜增 49.53 0.66%
合计 5,149.29 68.83%


2、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徐一俊 2,550.51 34.09%
2 徐伟 1,196.00 15.99%
3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12.03%
4 张明华 430.00 5.75%
5 黄笑容 369.24 4.94%
6 缪玉华 334.40 4.47%
7 郭兵健 318.80 4.26%
8 李志萍 213.90 2.86%
9 周恩华 162.19 2.17%
10 长兴科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8.00 1.58%
11 杭州隆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8.00 1.58%
合计 6,711.04 89.7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徐一俊 2,550.51 34.09%
2 徐伟 1,196.00 15.99%
3 张明华 430.00 5.75%
4 黄笑容 369.24 4.94%
5 缪玉华 334.40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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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6 郭兵健 318.80 4.26%
7 李志萍 213.90 2.86%
8 周恩华 162.19 2.17%
9 张海军 104.80 1.40%
10 何国君 73.02 0.98%
合计 5,752.86 76.90%


4、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徐一俊 25,505,100 34.0918
2 徐伟 11,960,000 15.9865
3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 12.0300
4 张明华 4,300,000 5.7477
5 黄笑容 3,692,400 4.9355
6 缪玉华 3,344,000 4.4698
7 郭兵健 3,188,000 4.2613
8 李志萍 2,139,000 2.8591
9 周恩华 1,621,900 2.1679
10 长兴科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80,000 1.5773
11 杭州隆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80,000 1.5773
12 张海军 1,048,000 1.4008
1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5,000 1.3567
14 何国君 730,200 0.9760
15 蔡 午 642,100 0.8583
16 魏 锋 580,000 0.7753
17 孟海涛 497,000 0.6643
18 万喜增 495,300 0.6621
19 王佳平 416,000 0.5561
20 胡 景 326,000 0.4358
21 沃鸿鸣 322,000 0.4304
22 杨可健 308,000 0.4117
23 郑东海 291,000 0.3890
24 沈郭锋 169,000 0.2259
25 王 华 101,000 0.1350
26 胡智彪 99,000 0.1323
27 李林中 84,000 0.1123
28 张建明 67,000 0.0896
29 汤士萍 60,000 0.0802
30 施正洲 49,000 0.0655


3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1 石 洋 37,000 0.0495
32 徐仁华 35,000 0.0468
3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000 0.0388
34 杨英智 20,000 0.0267
35 杜剑峰 19,000 0.0254
36 史正权 18,000 0.0241
3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000 0.0227
38 吴春红 16,000 0.0214
39 王敏阳 15,000 0.0200
40 熊文凯 14,000 0.0187
41 褚伟平 13,000 0.0174
42 倪春红 10,000 0.0134
43 林远伟 10,000 0.0134
44 陶 凤 10,000 0.0134
45 吴 晴 10,000 0.0134
46 陈 胜 10,000 0.0134
47 胡善平 9,000 0.0120
48 杜维兴 9,000 0.0120
49 蔡建伟 7,000 0.0094
50 郭丽英 7,000 0.0094
51 吴彬彬 7,000 0.0094
52 滕 峥 6,000 0.0080
53 侯逸敏 6,000 0.0080
54 陈良辉 6,000 0.0080
55 王一军 5,000 0.0067
56 郑君静 5,000 0.0067
57 刘 坚 4,000 0.0053
58 吴月宝 4,000 0.0053
59 沈 磊 3,000 0.0040
60 王卫彪 3,000 0.0040
61 黄纲鸣 2,000 0.0027
62 梁锦标 2,000 0.0027
63 张国梁 2,000 0.0027
64 徐 峰 2,000 0.0027
65 曾如愿 2,000 0.0027
66 张 敏 2,000 0.0027
67 陈聚鑫 2,000 0.0027
68 陆云飞 2,000 0.0027
69 陆素明 2,000 0.0027
70 侯 军 2,000 0.0027
71 金建军 2,000 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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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2 陈 锋 2,000 0.0027
73 林 海 2,000 0.0027
74 王国伟 2,000 0.0027
75 陈东荣 2,000 0.0027
76 浦建兴 1,000 0.0013
77 孙 杰 1,000 0.0013
78 杨林枫 1,000 0.0013
79 路 遥 1,000 0.0013
80 乜俊燕 1,000 0.0013
81 李元康 1,000 0.0013
82 石 松 1,000 0.0013
83 邹 怡 1,000 0.0013
84 周业超 1,000 0.0013

(三)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四)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

发行人在申报前一年不存在引入新股东的情况。

(五)现有股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是否存在对赌
协议或其他特殊安排

发行人现有股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不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特
殊安排。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徐一俊、徐伟系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徐伟系徐一俊之兄。除此关联
关系外,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半导体硅
片及半导体硅棒。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分立器件,是专业的高品质半导
体硅材料制造商。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半导体指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各种
电子产品中。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是半导体产业的两大分支,也是半导体
硅材料在半导体产业中主要应用的两大领域。

发行人目前的主要产品为半导体硅材料,包括半导体硅片和半导体硅棒,广
泛应用于各类分立器件的制造。公司目前产品系列齐全,规格涵盖 3~6 英寸、N
型/P 型、0.0008Ωcm~100Ωcm 阻值范围的硅棒及研磨片、化腐片、抛光片等,
最终应用领域包括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家用电器、通讯安防、绿色照明、新能
源等领域。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其上下游领域的情况如下图所示:




4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半导体硅片

半导体硅片是制造半导体芯片的重要基础材料,是支撑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最
重要、应用最广泛的基础功能材料。目前,发行人生产的硅片产品以硅研磨片为
主,主要应用于各类功率二极管、功率晶体管、大功率整流器、晶闸管、过压/
过流保护器件等功率半导体器件,以及部分传感器、光电子器件的制造。发行人
的半导体硅片产品示意图如下:




(2)半导体硅棒

半导体硅棒可通过多晶硅经直拉法或区熔法等单晶制备方法生长而成,硅棒
经过切片、倒角、研磨等硅片加工工序后形成硅片。发行人生产的半导体硅棒除
自用于生产硅片产品外,同时销售给其他半导体硅片制造商,经后续加工形成的
硅片主要应用于分立器件等领域。发行人的半导体硅棒产品示意图如下:




3、发行人产品的应用情况

发行人单晶硅产品对应的主要分立器件的类型及应用领域情况主要如下:

种类 应用状态 电阻率 常用元器件 应用领域 相关产品
N 型/P 型、 过 压 / 过 流 保 护 汽车电子、通 车用电子系统、通讯
3英 <10Ωcm
硅研磨片/ 器件(如 TVS) 讯安防 网络及基站等

抛光片 10~50Ωcm 功率二极管和整 消费电子、汽 IT 产品、车用电子系

4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种类 应用状态 电阻率 常用元器件 应用领域 相关产品
流器(如整流二 车电子、家用 统、彩电冰箱洗衣机、
极管、桥堆) 电器、通讯安 通讯安防监视、电源
防、绿色照明 及充电器等
功率二极管(如 家用电器、消 微波炉、激光一体机
>50Ωcm
高压硅堆) 费电子 等
过 压 / 过 流 保 护 汽车电子、通 车用电子系统、通讯
<10Ωcm 器件(如 TVS)、 讯安防、绿色 网络及基站、LED 照
光电子器件 照明、新能源 明、光伏电池等
N 型/P 型、 功率二极管和整
消费电子、汽 IT 产品、车用电子系
4英 硅研磨片/ 流器(整流二极
车电子、家用 统、彩电冰箱洗衣机、
寸 化腐片/抛 10~50Ωcm 管、桥堆)、功率
电器、通讯安 通讯安防监视、电源
光片 三极管、红外传
防、绿色照明 及充电器等
感器
功率二极管、晶 家用电器、消 电磁炉、电吹风、电
>50Ωcm
闸管 费电子 力模块等
过 压 / 过 流 保 护 汽车电子、通 车用电子系统、通讯
<10Ωcm
器件(如 TVS) 讯安防 网络及基站等
功率二极管和整 消费电子、汽 IT 产品、车用电子系
N 型/P 型、
流器(如整流二 车电子、家用 统、彩电冰箱洗衣机、
5英 硅研磨片/ 10~50Ωcm
极管、桥堆)、功 电器、通讯安 通讯安防监视、电源
寸 化腐片/抛
率三极管 防、绿色照明 及充电器等
光片
消费电子、家
IT 产品、彩电冰箱洗
>50Ωcm 功率三极管 用电器、绿色
衣机、UPS 等
照明
过 压 / 过 流 保 护 汽车电子、通 车用电子系统、通讯
<10Ωcm
器件(如 TVS) 讯安防 网络及基站等
功率二极管和整
流器(如整流二 消费电子、汽 IT 产品、车用电子系
N 型/P 型、
极管、桥堆)、功 车电子、家用 统、彩电冰箱洗衣机、
6英 硅研磨片/ 10~50Ωcm
率三极管、红外 电器、通讯安 通讯安防监视、电源
寸 化腐片/抛
传感器、电源管 防、绿色照明 及充电器等
光片
理芯片
消费电子、家
功率三极管、电 IT 产品、彩电冰箱洗
>50Ωcm 用电器、绿色
源管理芯片 衣机、UPS 等
照明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设有市场营销部和国际贸易部,专门负责市场营销业务。公司主要以直
销方式供货给客户,少量产品通过经销模式销售。直销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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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或订单,生产完成后按要求直接向客户发货。一般情况,公司产品前期
经过送样试用、小批量稳定性论证,到后续的生产现场考核评估和合格供方批量
采购,最终被纳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后,开始量产并直销给客户,具体流程
如下图所示:




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客户,通过参与行业展销会、客户推介、网站宣传等方
式进行产品推广和客户开发。公司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及快速响应的供货能力,
长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与重点客户签订框架合
作协议,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开发过程如下:

主要客户 开发过程
2011 年与宁夏隆基硅材料开始合作,2016 年发行人重组
四川晶美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后延续业务合作关系
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开始商务接触,2016 年通过认证,开始批量供货
杭州赛晶电子有限公司 2016 年开始商务接触,2016 年通过认证,开始批量供货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 2014 年与宁夏隆基硅材料开始合作,2016 年发行人重组
六研究所 后延续业务合作关系
2011 年与宁夏隆基硅材料开始合作,2016 年发行人重组
济南科盛电子有限公司
后延续业务合作关系
2015 年与隆基半导体开始合作,2016 年发行人重组后延
嘉兴中谷半导体有限公司
续业务合作关系
2016 年发行人重组后子公司宁夏中晶延续向隆基股份提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硅棒(母合金)注
MEITOKU TRADING CO., LTD
2017 年开始商务接触,2018 年通过认证,开始批量供货
(日本明德贸易株式会社)
南通皋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开始商务接触,2012 年通过认证,开始批量供货
注:母合金主要作为硅棒制造过程中掺杂剂使用,从而更加有效、准确地控制微量元素
掺杂量。

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凭借自身技术优势,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对公司产品的
差异化需求。针对客户在使用公司产品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公司组织技术、
质量部门配合客户予以沟通和解决。此外,公司通过定期对重点客户进行走访沟
通,就公司产品使用情况、工艺技术以及客户需求进行交流,以提高客户满意度,
增强客户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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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单晶制造阶段的多晶硅、石英坩埚、氩气以及
硅片加工阶段的切磨材料,主要包括切割钢线、碳化硅、切割液、氧化铝微粉等。
公司对外采购的最主要原材料为多晶硅,由于在多晶硅提纯过程中,国内拥有核
心提炼工艺、质量控制能力较强的企业较少,因此公司采购的多晶硅部分来自韩
国、美国。此外,公司也积极推进与国内相关供应商的合作。公司建立了完善的
采购制度,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及时稳定供应。

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管理。公司根
据计划部提出的物料采购需求首先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询价,在参考同类产品市
场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付款条件、品质要求、交货时间等因素与供应商进
行协商,最终确定最为合适的供应商。因此,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的确定依据为
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中晶科技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持续的
自主创新,长期积累形成的技术优势、管理经验和产能规模优势,公司能够根据
下游客户对半导体硅材料的性能参数、规格尺寸等方面的要求进行生产,保证良
好的产品质量和及时稳定的供应,帮助客户提升产品良率、产品性能、实现价值
提升,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发行人已在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用硅单晶材
料的硅研磨片细分领域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

公司硅研磨片产品经过下游客户的扩散、蚀刻/光刻、切割、封装等加工工
序,产出各类功率二极管、功率晶体管、功率整流器、晶闸管、过压/过流保护
器件等功率半导体器件,以及部分传感器、光电子器件等不同功能的分立器件,
最终应用在各种电子产品当中。

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半导体材料分会不完全统计,我国 3~6 英寸硅研
磨片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市场需求量分别 7,400 万片/年、7,680 万片/年以及

4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7,200 万片/年。发行人报告期内硅研磨片销售数量(折合 4 英寸)分别为 1,478
万片/年、1,870 万片/年和 1,477 万片/年,占国内硅研磨片细分市场领域比例分别
为 20%、24%和 21%。此外,经测算 2019 年发行人占我国 3~6 英寸硅片市场比
例约 6%。

未来公司将在巩固现有行业地位的前提下,紧密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
求,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能,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巩固分立器
件用硅研磨片行业地位的前提下,加速在其他半导体硅材料领域的发展,不断提
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主要竞争对手概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分立器件用半导体硅片及硅棒,是制造半导体芯片的最主
要原材料,该领域的产品类型较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
括:中环领先、昆山中辰、成都青洋等。公司各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中环领先

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002129.SZ)的子公司,2018 年中环股份整合半导体业务,将半导体产品相关
设备等资产由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剥离,增资给天津中环领
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材料硅单
晶、硅片的生产,主要产品包括直拉硅单晶、区熔硅单晶、直拉硅片、区熔硅片
等。

②昆山中辰

昆山中辰矽晶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台湾知名上市公司中美矽晶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5483.TWO)在昆山高科技工业园投资设立。中美矽晶集团成立于 1981
年 1 月 21 日,为中国台湾第一家上市也是最大的 3-8 英寸专业晶圆材料供应商。
昆山中辰专业从事半导体单晶硅棒及硅片等产品的生产。

③成都青洋

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集半导体单晶硅片等电子材料研发、生产、加
工及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 8 英寸以下单晶硅切片、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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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磨片、化腐片等。2018 年 1 月,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73.SZ)
完成对成都青洋 60%股权的收购,成都青洋成为扬杰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光电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
备等。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6,531.88 741.21 5,790.67 88.65%
机器设备 10,737.68 5,113.24 5,624.43 52.38%
光电设备 545.83 181.51 364.31 66.75%
运输设备 110.88 95.91 14.97 13.50%
办公及其他设备 333.09 176.91 156.18 46.89%
合计 18,259.35 6,308.79 11,950.56 65.45%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如下:

建筑面积 抵押
序号 房产证编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m2) 情况
浙(2018)长兴县不动 长兴县太湖街
1 中晶科技 25,154.79 工业 无
产权第 0036575 号 道陆汇路 59 号
浙(2018)长兴县不动 长兴县太湖街
2 中晶科技 10,521.63 工业 无
产权第 0036576 号 道陆汇路 59 号

发行人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
办理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发行人的房产属于合法建筑,发行人在土地和房产方
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或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情
形。

2、主要房产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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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承租 租赁面积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号 方 (㎡)
1 宁夏 宁夏隆基硅材料有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 8,065.50 2015.12-2035.11
2 中晶 限公司 县新堡镇团结南路 1,365.00 2017.11-2035.11
3 西安 西安阳光能源科技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 75.00 2019.11-2020.11
4 中晶 有限公司 基地长安街 401 号 2,108.00 2014.04-2023.04


(1)租赁房产的产权相关情况

①宁夏中晶

宁夏中晶所承租宁夏隆基硅材料的厂房作为经营场所,宁夏隆基硅材料作
为上述房产的所有权人依法取得了产权证书,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出租,
该等房产实际用途与房产证载用途一致;该等用地其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不涉及
集体建设用地或划拨用地。

②西安中晶

西安中晶承租的西安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书。西安中晶承租该等房产作为厂房、办公室等用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等载明用途一致;该等用地系通过出让
方式取得,不涉及集体建设用地或划拨用地。

发行人子公司上述租赁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
规定,存在瑕疵,但是上述房屋租赁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效
力,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对合同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上述
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不能正常租赁的风险以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

①宁夏中晶

宁夏中晶承租宁夏隆基硅材料的房产租赁期限为 20 年,基于双方签署的长
期租赁协议合法有效,且双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预
计未来出现违约导致无法继续租赁的可能性较小。

如果未来无法继续租赁上述房屋,公司将在原厂房附近寻找合适的场所予
以搬迁,宁夏中晶在该区域内可找到标准厂房,经过适当改造以满足生产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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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要,因此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宁夏中晶无法继续使用承租厂房的,其
将及时寻找及落实替代的适租厂房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同时,将
承担宁夏中晶因不能继续承租该厂房而搬迁产生的所有成本与费用(包括搬迁、
运输、安装调试及其他费用),并对其搬迁期间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足额、
全面经济补偿责任。

②西安中晶

西安中晶承租西安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的租赁期限为 10 年。基于双
方签署的厂房长期租赁合同合法有效,预计未来正常租赁的可能性较大,双方
均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预计未来出现违约导致无法继续
租赁的可能性较小。该地块不存在变更、调整规划而被征用、征收的情形。因
此,预计未来不能正常租赁的可能性较小,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风险较小。

如果未来无法继续租赁,公司将通过另觅厂址进行搬迁,西安中晶现有厂
房可替代性较强,且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内具有较多相似条件的厂房供
租赁,故租赁同等条件厂房的障碍较小;此外,西安中晶主要从事切片业务,
相关机器设备搬迁难度小、搬迁成本较低。因此,未来若无法继续租赁上述房
屋,公司将在原厂房附近寻找合适的场所予以替代进行搬迁,不会对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西安中晶租赁的无证房产被拆除或征收
导致西安中晶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将承担因不能继续承租房屋而搬迁产生
的所有成本与费用,并对搬迁期间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成新率
1 单晶炉及磁场 5,197.79 2,054.35 39.52%
2 切片机 1,282.69 894.59 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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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 磨片机 955.35 640.06 67.00%
4 倒角机 611.99 418.37 68.36%
5 抛光机 290.99 264.72 90.97%
6 清洗机 267.77 195.59 73.04%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别
1 8887734 第9类 2011.12.07-2021.12.06 原始取得

2 8887746 第9类 2011.12.07-2021.12.06 原始取得
3 22044414 第9类 2018.01.14-2028.01.13 原始取得
4 22136874 第1类 原始取得
5 22137086 第2类 原始取得
6 22137225 第3类 原始取得
7 22137435 第4类 原始取得
8 22137518 第5类 原始取得
9 22137665 第6类 原始取得
10 22138040 第8类 原始取得
11 22138195 第9类 原始取得
12 22138172 第 10 类 原始取得
13 22138289 第 11 类 原始取得
14 22138444 第 12 类 原始取得
2018.01.21-2028.01.20
15 22138724 第 13 类 原始取得
16 22138784 第 14 类 原始取得
17 22138965 第 15 类 原始取得
18 22139247 第 16 类 原始取得
19 22139392 第 17 类 原始取得
20 22139482 第 18 类 原始取得
21 22139529 第 19 类 原始取得
22 22139730 第 21 类 原始取得
23 22139761 第 22 类 原始取得
24 22139785 第 23 类 原始取得
25 22139877 第 24 类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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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别
26 22139901 第 25 类 原始取得
27 22139924 第 26 类 原始取得
28 22139939 第 27 类 原始取得
29 22140016 第 28 类 原始取得
30 22139900 第 29 类 原始取得
31 22140132 第 30 类 原始取得
32 22140162 第 31 类 原始取得
33 22140018 第 32 类 原始取得
34 22140232 第 33 类 原始取得
35 22140203 第 34 类 原始取得
36 22140239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37 22140133 第 36 类 原始取得
38 22140387 第 37 类 原始取得
39 22140348 第 38 类 原始取得
40 22140444 第 39 类 原始取得
41 22140564 第 40 类 原始取得
42 22140606 第 41 类 原始取得
43 22140635 第 42 类 原始取得
44 22140603 第 44 类 原始取得
45 22140860 第 45 类 原始取得
46 24475489 第 43 类 原始取得
47 24474703 第 20 类 2018.06.07-2028.06.06 原始取得
48 24477519 第7类 原始取得
49 25188665A 第9类 2018.08.21-2028.08.20 原始取得
50 30343439 第9类 2019.12.21-2029.12.20 原始取得
51 38479598 第9类 2020.01.14-2030.01.13 原始取得


2、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
新型 25 项,具体情况如下:

取得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类型
方式 权人
一种用于半导体硅 原始 浙江
1 ZL 201210337124.X 2012.09.13 发明
片快速退火的装置 取得 中晶
一种半导体直拉单 原始 浙江
2 ZL 201210337163.X 2012.09.13 发明
晶硅棒自动分段设 取得 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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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类型
方式 权人
备及方法
用于半导体硅片快 原始 浙江
3 ZL 201210337165.9 2012.09.13 发明
速退火的装置 取得 中晶
一种偏晶向籽晶的 受让 浙江
4 ZL 201210369339.X 2012.09.24 发明
加工方法 取得 中晶
一种硼镓共掺的重
原始 浙江
5 掺 P 型单晶硅的生 ZL 201210463980.X 2012.11.16 发明
取得 中晶
长及掺杂方法
一种半导体硅片的 原始 浙江
6 ZL 201210388391.X 2012.10.12 发明
热处理工艺 取得 中晶
基于电子天平的硅 原始 浙江
7 ZL 201210388392.4 2012.10.12 发明
片自动计片装置 取得 中晶
基于电子天平的硅 原始 浙江
8 ZL 201210388619.5 2012.10.12 发明
片自动计片方法 取得 中晶
一种基于电子天平
原始 浙江
9 的硅片自动计片装 ZL 201210388823.7 2012.10.12 发明
取得 中晶

硼镓共掺的重掺 P
原始 浙江
10 型单晶硅的生长及 ZL 201210465969.7 2012.11.16 发明
取得 中晶
掺杂方法
一种变埚比的单晶 原始 浙江
11 ZL 201310211852.0 2013.05.30 发明
硅生长方法 取得 中晶
一种金刚石复合磨 原始 浙江
12 ZL 201810538590.1 2018.05.30 发明
盘的制备工艺 取得 中晶
一种高洁净度单晶
受让 西安
13 硅研磨片的清洗方 ZL 201310198354.7 2013.05.23 发明
取得 中晶

一种半导体单晶硅
原始 西安
14 晶棒及硅片参考面 ZL 201610726872.5 2016.08.25 发明
取得 中晶
的加工方法
一种微动速度测量 原始 浙江
15 ZL 201120372647.9 2011.09.30 实用新型
装置 取得 中晶
一种直拉单晶硅的 原始 浙江
16 ZL 201320796585.3 2013.12.02 实用新型
掺杂装置 取得 中晶
原始 西安
17 单晶硅片切割设备 ZL 201520803948.0 2015.10.16 实用新型
取得 中晶
一种楔形单晶硅片 原始 宁夏
18 ZL 201620941465.1 2016.08.25 实用新型
磨削加工装置 取得 中晶
一种用于 MCZ 法
原始 宁夏
19 拉制单晶硅的降氧 ZL 201620946021.7 2016.08.25 实用新型
取得 中晶
装置
一种用于内圆切片 原始 宁夏
20 ZL 201620947320.2 2016.08.25 实用新型
机快速取片的装置 取得 中晶
一种加工单晶硅棒 原始 宁夏
21 ZL 201720970208.5 2017.08.04 实用新型
用刀具 取得 中晶
一种单晶硅短晶棒 原始 宁夏
22 ZL 201720969746.2 2017.08.04 实用新型
加工固定装置 取得 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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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类型
方式 权人
一种适用于 CZ 法
原始 宁夏
23 拉制重掺硼单晶硅 ZL 201720969180.3 2017.08.04 实用新型
取得 中晶
棒的热场装置
原始 宁夏
24 单晶硅掏棒装置 ZL 201720969179.0 2017.08.04 实用新型
取得 中晶
一种单晶炉二次加 原始 宁夏
25 ZL 201721271132.3 2017.09.29 实用新型
料车 取得 中晶
一种多尺寸通用石 原始 宁夏
26 ZL 201721271131.9 2017.09.29 实用新型
英舟 取得 中晶
原始 宁夏
27 一种硅料片清洗槽 ZL 201721422157.9 2017.10.30 实用新型
取得 中晶
一种用于直拉单晶
原始 宁夏
28 炉抽空管道的清理 ZL 201721417928.5 2017.10.30 实用新型
取得 中晶
装置
一种单晶炉提拉头 原始 浙江
29 ZL 201820011386.X 2018.01.04 实用新型
动平衡校验装置 取得 中晶
一种多线切硅片脱 原始 浙江
30 ZL 201820011690.4 2018.01.04 实用新型
胶超声清洗装置 取得 中晶
多线切硅片脱胶清 原始 浙江
31 ZL 201820011975.8 2018.01.04 实用新型
洗装置 取得 中晶
一种单晶炉自动冷 原始 宁夏
32 ZL 201820708153.5 2018.05.14 实用新型
却控制系统 取得 中晶
一种晶棒参考面定
原始 浙江
33 向夹具及运用该夹 ZL 201820997004.5 2018.06.27 实用新型
取得 中晶
具的晶棒磨削机床
一种适用于单晶硅
原始 浙江
34 片单面抛光的自动 ZL 201921025444.5 2019.07.03 实用新型
取得 中晶
收片装置
中晶
一种全自动硅片倒 原始
35 ZL 201821787994.6 2018.11.01 实用新型 新材
角加工设备 取得

中晶
一种半自动硅片倒 原始
36 ZL 201821788004.0 2018.11.01 实用新型 新材
角生产设备 取得

中晶
一种多工位硅片转 原始
37 ZL 201821787995.0 2018.11.01 实用新型 新材
移系统 取得

中晶
一种硅片自动分片 原始
38 ZL 201821788003.6 2018.11.01 实用新型 新材
送料装置 取得

中晶
一种硅片连续式自 原始
39 ZL 201821788005.5 2018.11.01 实用新型 新材
定位传输机构 取得

中晶
一种硅片自分片传 原始
40 ZL 201821788014.4 2018.11.01 实用新型 新材
送定位系统 取得



5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已获得 2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取得方式 著作权人
单工位倒角机智能控制
1 2018SR1030014 原始取得 中晶新材料
系统软件 V2.0
多工位自动倒角机智能
2 2019SR0123660 原始取得 中晶新材料
控制系统 V2.0

发行人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所涉及各专利发明人、软件著作权开发者均为发行
人员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原任职单位未签署过竞业
禁止协议,发行人及上述人员不存在侵犯原单位知识产权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
潜在纠纷。

4、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 面积 取得 使用 抵押
序号 地址 用途 终止日期
权证 (m2) 方式 权人 情况
浙(2018)
长兴县太湖街
长兴县不动 工业 中晶
1 15,325 道陆汇路 59 出让 2065.10.18 无
产权第 用地 科技

0036576 号
浙(2018)
长兴县太湖街
长兴县不动 工业 中晶
2 15,991 道陆汇路 59 出让 2065.10.18 无
产权第 用地 科技

0036575 号
浙(2019)
中晶
长兴县不动 长兴县太湖街 工业
3 60,655 出让 2068.11.19 新材 无
产权第 道王浜头村 用地

0003641 号
浙(2019)
中晶
长兴县不动 长兴县太湖街 工业
4 39,373 出让 2068.11.19 新材 无
产权第 道王浜头村 用地

0002444 号

发行人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




5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一俊、徐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
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
单晶硅棒 356.76 997.92 276.03 296.52
公司及其子公司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
单晶硅棒 - 132.36 535.67 -
限公司
MEITOKU TRADING
CO., LTD(日本明德贸 单晶硅片 903.64 743.93 2.64 -
易株式会社)
合计 1,260.39 1,874.21 814.34 296.52
注:杨德仁于 2017 年 12 月成为发行人独立董事,金瑞泓系杨德仁担任董事的公司,2017
年 12 月后至今属于公司关联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的对象主要系隆基股份及其子公司、公司独立董
事杨德仁担任董事的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①向隆基股份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销售

发行人向隆基股份及其子公司主要销售单晶硅棒,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分别为
296.52 万元、276.03 万元、997.92 万元和 356.76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
例分别为 1.25%、1.09%、4.46%和 2.83%,占公司当期同类产品销售收入比例分
别为 3.00%、3.14%、13.00%和 8.98%,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隆基股份及其子公司向发行人采购单晶硅棒,主要为作为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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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级硅棒制造过程中掺杂剂使用的母合金,从而更加有效、准确地控制微量元素掺
杂量。发行人向隆基股份及其子公司销售硅棒系正常的商业行为。

②向金瑞泓的关联销售

杨德仁于 2017 年 12 月成为发行人独立董事,金瑞泓系杨德仁担任董事的公
司,属于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金瑞泓之间的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
2018 年及 2019 年交易金额分别为 535.67 万元和 132.36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
收入比例分别为 2.11%和 0.59%,占公司当期同类产品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6.09%
和 1.72%,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协商确定。

金瑞泓主要集中在抛光片、外延片的生产,但仍继续经营部分硅研磨片业务,
基于产品盈利能力及产能结构考虑,其用于生产直接销售的硅研磨片的硅棒直接
向宁夏中晶采购。发行人向金瑞泓销售硅棒系正常的商业行为,买卖双方均按照
协议约定履行。

(3)向 MEITOKU TRADING CO., LTD 的关联销售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向 MEITOKU TRADING CO.,
LTD(日本明德贸易株式会社)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2.64 万元、743.93 万元和
903.64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01%、3.33%和 7.17%,占公司
当期同类产品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0.02%、5.15%和 10.67%,属于正常的商业往
来,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为基准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 MEITOKU TRADING CO.LTD 销售单晶硅片(主要为
化腐片),MEITOKU TRADING CO.LTD 作为经销商,将该等产品销售给日本的
终端客户。发行人向 MEITOKU TRADING CO.LTD 销售化腐片系正常的商业行
为,买卖双方均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2)经常性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隆基绿能科 水电费 57.83 122.58 157.98 1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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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技股份有限
园区服务费 14.52 36.10 50.90 58.36
公司
宁夏隆基硅 水电费 569.25 1,001.80 1,136.89 962.13
材料有限公
司 园区服务费 23.10 56.07 54.68 35.41
合计 664.70 1,216.56 1,400.46 1,204.48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的对象主要系隆基股份及其子公司,采购的内容
主要为水、电等。具体原因如下:

①向隆基股份的采购

2016 年,发行人向隆基股份收购隆基晶益,由于隆基晶益(后更名为“西安
中晶”)的生产厂房是与隆基股份共同租赁使用,基于动力系统客观上难以拆除
重建,同时考虑员工生产、生活的便利性,故西安中晶租赁厂房后向隆基股份采
购水电、园区服务。西安中晶与隆基股份签署了《动力供应和后勤保障合作协议》,
约定按照各方使用的能耗支付相应费用,西安中晶承担的水电费用按市场价格与
隆基股份结算,最后统一由隆基股份与供水、供电公司结算支付。同时,西安中
晶向隆基股份采购员工用餐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隆基股份采购水电费及园区服务费的金额分别为 206.94
万元、208.88 万元、158.69 万元和 72.35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39%、1.46%、1.34%和 1.08%。

②向宁夏隆基硅材料的采购

2016 年,发行人向隆基股份收购隆基半导体,隆基半导体(后更名为“宁夏
中晶”)的生产厂房是向宁夏隆基硅材料租赁使用,基于宁夏隆基硅材料整个园
区动力系统统一建造并配备了齐全的配套设施,并且动力系统客观上难以拆分、
再建,同时考虑到员工生产、工作的便利性,故宁夏中晶租赁厂房后向宁夏隆基
硅材料采购水电、园区服务。双方约定生产所需水电费用按市场价格与宁夏隆基
硅材料结算,宁夏隆基硅材料负责向供水、供电公司结算支付。同时,宁夏中晶
向宁夏隆基硅材料采购员工用餐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宁夏隆基硅材料采购水电费及园区服务费的金额分别为
997.54 万元、1,191.57 万元、1,057.87 万元和 592.35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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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例分别为 6.69%、8.31%、8.92%和 8.83%。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出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宁夏隆基硅材 房屋租赁 92.92 187.05 188.64 165.65
料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 2.85 5.70 5.70 6.98
合计 95.77 192.75 194.33 172.63

隆基半导体(后更名为“宁夏中晶”)的生产厂房系向宁夏隆基硅材料租赁使
用,2016 年发行人向隆基股份收购隆基半导体后,宁夏中晶(承租方)与宁夏
隆基硅材料(出租方)共同签订《财产租赁和动力供应合作协议》,约定宁夏中
晶继续租赁使用上述厂房及天车、废气处理系统等辅助设备。此外,考虑到部分
外地员工住宿、生活的便利性,宁夏中晶承租宁夏隆基硅材料的员工住房,同时
承担相应采暖、用水、物业等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宁夏隆基硅材料租赁房屋及设备的金额分别为 172.63
万元、194.33 万元、192.75 万元和 95.77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16%、1.36%、1.63%和 1.43%。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偶发性关联销售、关联采购情况

①发行人向关联方偶发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宁夏隆基硅材料
原材料-氩气等 - - - 203.65
有限公司
合计 - - - 203.65

2017 年度,宁夏中晶曾向宁夏隆基硅材料提供氩气、纯水等辅料,金额为
203.65 万元,原因系宁夏中晶租用宁夏隆基硅材料厂房,氩气、纯水等供应系统
为园区统一建设,经双方协商由宁夏中晶统一提供辅料,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
比例进行分摊。2017 年度,宁夏中晶向其采购了共用供应系统的 20 台单晶炉,
改造后用于半导体硅棒的生产,双方不再发生上述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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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 年,发行人向宁夏隆基硅材料的上述偶发性关联销售金额为 203.65 万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86%

②发行人向关联方偶发性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固定资产-单晶
宁夏隆基硅材料 - - - 155.53

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及其他 - - 4.14 15.09
西安隆基新能源
分布式发电系统 - - - 4.60
有限公司
MEITOKU
TRADING CO.,
原材料-多晶硅 - - - 95.01
LTD(日本明德贸
易株式会社)
浙江金瑞泓科技
原材料及其他 - - 5.32 -
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硅片
苏州天准科技股
电阻率厚度自动 - 254.87 - -
份有限公司
分选仪
合计 - 254.87 9.46 270.23

A、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2017 至 2018 年,发行人向宁夏隆基硅材料的偶发性采购金额分别为 170.62
万元和 4.14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14%和 0.03%。具体如下:

a、发行人向宁夏隆基硅材料采购单晶炉

2017 年度,发行人子公司宁夏中晶需新增一批单晶炉以扩张产能,经与宁
夏隆基硅材料协商,向其收购了 20 台单晶炉进行改造,用于半导体单晶硅棒的
生产,采购价格按其账面价值确定。此次宁夏隆基硅材料出售的 20 台单晶炉系
其用于生产光伏产品的设备,由宁夏中晶购买后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用于半导
体单晶硅棒产品的生产。本次宁夏中晶仅购买 20 台单晶炉设备,与此相关的人
员及存货等仍归宁夏隆基硅材料所有,未转移给发行人。

宁夏隆基硅材料向发行人出售的 20 台单晶炉系用于太阳能单晶硅棒的制
作,该批设备出售前虽尚能正常用于生产,但对于当时宁夏隆基硅材料来说,继
续使用该批设备生产光伏硅产品已无法达到最佳经济效益,不符合宁夏隆基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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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料经济效益及业务规划的需求。

而发行人的技术研发团队具备良好的专业背景和多年半导体硅材料从业经
验,同时也具备较强的生产设备改造和生产工艺优化能力,可对该批设备相应装
置进行改造升级后用于半导体单晶硅棒的制作。

基于上述原因,双方协商一致,宁夏隆基硅材料将相关设备出售给发行人。

b、备品备件及其他

宁夏中晶在 2017 年至 2018 年向宁夏隆基硅材料采购木托、备品备件等一些
辅助性材料,该等材料系宁夏中晶生产中临时所需的通用辅助性材料,使用量小,
基于采购便利性考虑,宁夏中晶直接向宁夏隆基硅材料采购。

B、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发行人向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光伏发电系统主要为屋
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主要采购内容为光伏系统组件、逆变器等主材及定
制设计、并网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目前,该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已建设完成。2017 年,发行人向宁夏隆基硅材料的偶发性采购金额为 4.60 万元,
占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0.06%。

隆基新能源作为国内光伏行业龙头隆基股份的子公司,在光伏领域具有技术
和服务优势,因此,发行人向隆基新能源采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C、MEITOKU TRADING CO., LTD(日本明德贸易株式会社)

2017 年 3 月,发行人与 MEITOKU TRADING CO.LTD 签订合同,约定发行
人向 MEITOKU TRADING CO.LTD 采购日产多晶硅。2017 年,发行人向
MEITOKU TRADING CO.LTD 的偶发性采购金额为 95.01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营
业成本的比例为 0.64%。

发行人开展硅棒生产需要一批高纯度的进口多晶硅,MEITOKU TRADING
CO.LTD 主要从事半导体材料相关的经销业务,其经销的多晶硅能够满足发行人
对多晶硅规格、型号等各方面的要求,因此经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发行人向
MEITOKU TRADING CO.LTD 采购了上述高纯度多晶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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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D、金瑞泓

发行人 2018 年度向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石英坩埚等少量辅助
性材料。2018 年,发行人向金瑞泓的偶发性采购金额为 5.32 万元,占发行人当
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0.04%。

该等材料系发行人生产中所需的通用辅助性材料,因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金瑞
泓存在业务关系,基于采购便利性考虑,向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E、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以机器视觉为核心技术,专注服务于工业领域
客户,主要产品为工业视觉装备,包括精密测量仪器、智能检测装备、智能制造
系统、无人物流车等,产品功能涵盖尺寸与缺陷检测、自动化生产装配、智能仓
储物流等工业领域多个环节。发行人于 2019 年度向其采购了 3 台硅片电阻率厚
度自动分选仪用于硅片质量检测环节,采购金额 254.87 万元,占发行人固定资
产账面原值的比例为 1.40%。

(2)关联担保

2018 年 12 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徐一俊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兴银湖企二长高保 20181213 号),约定由徐一俊为发
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在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期间签订的融资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务,在最高本金限额 4,000 万元内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徐一俊提供担保系往来银行向发行人提供贷款必要的增
信措施,为开展正常经营,该关联担保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3)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汇总

1、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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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名称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1.59 128.97 23.90 123.37
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 44.43 38.94 24.03
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36.80 94.58 - 4.91
丽江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52.67 93.62 66.39 3.04
华坪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 55.17 - -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
- 71.46 - 35.43

MEITOKU TRADING CO.,
LTD(日本明德贸易株式会 207.16 142.09 2.87 -
社)
应收票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6.99 72.93 16.73
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 - - 3.16
应收款项融资: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7.83 311.27 - -
华坪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22.17 - - -
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 12.65 - -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
- 78.11 - -

预付款项: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2 - 3.21 -
其他应收款:
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110.00 110.00 110.00 110.00


2、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付账款:
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
- - - 38.69
公司
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
0.28 0.28 0.28 0.33
公司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
- - 5.32 -
有限公司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
- 74.87 - -
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
- 3.66 - 45.08
限公司
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
0.45 22.02 13.17 128.83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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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1)2018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已分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在 2018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的交易,系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前提下进行的,具有
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
利、履行其义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
联方依赖。”

(2)2019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 2016 年度-2018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分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
如下意见:

“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审议程序,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
形。

公司预计在 2019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
的正常的交易,系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前提下进行的,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公允;
无利益输送或利益倾斜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对关联方依赖。”

(3)2019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原则为按照成本
6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价加合理利润确定,无利益输送或利益倾斜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依赖。”

(4)2019 年 9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 1-6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分别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19 年 1-6 月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
的正常的交易,系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前提下进行的,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
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关联
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上述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依赖。前述关联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5)2020 年 3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及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已分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
正常的交易,系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前提下进行的,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
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关联交
易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上述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依赖。前述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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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薪酬情况 股份数量 其他利益
(万元) (万股) 关系
1996 年 2 月至 2010 年 3 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
董事长、 2017 年 6 月-
徐一俊 男 45 司,曾任副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69.01 2,550.51 无
总经理 2020 年 6 月
总经理。
1992 年 9 月至 2006 年 10 月,就职于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
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大区经理、总经理助理、执行
总经理;2006 年 10 月至今,历任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4 年 10 月至今,历任浙江
2017 年 6 月- 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4 年 10 月至
徐伟 董事 男 48 - 1,196.00 无
2020 年 6 月 2019 年 9 月,历任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200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历任江西天施康中
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此外,徐伟
先生还同时担任上海可得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14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1997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
司,曾任副总工程师;2010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历任公
董事、副 2017 年 6 月-
黄笑容 男 48 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 43.20 369.24 无
总经理 2020 年 6 月
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同时担任本公司之
子公司中晶新材料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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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最近一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薪酬情况 股份数量 其他利益
(万元) (万股) 关系
1990 年 3 月至 1998 年 4 月就职于上海电话设备厂,担任部
门经理;1998 年 5 月至 2003 年 4 月,就职于上海万国股市
2017 年 6 月-
孙炜 董事 男 62 测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2003 年 5 月至今于上 - - 无
2020 年 6 月
海华颂实业有限公司任职。此外,同时担任上海仁丛贸易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
董事、副 2017 年 6 月- 司,曾任部长;201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
郭兵健 男 41 43.26 318.80 无
总经理 2020 年 6 月 理。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同时担任杭州维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5 年 2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职于安凯迈咨询有限公司,
担任咨询顾问;2006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隆基股份,历任总
2017 年 6 月-
王晓哲 董事 男 49 监、副总经理、总务中心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 - - 无
2020 年 6 月
西安隆基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1998 年至今,在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担
任副主任、主任。2020 年 4 月至今,兼任浙江大学宁波理
工学院院长。现任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瑞泓
2017 年 12 月- 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杨德仁 独立董事 男 56 6.00 - 无
2020 年 6 月 董事,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3806.SH)、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1799.HK)、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300316.SZ)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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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最近一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薪酬情况 股份数量 其他利益
(万元) (万股) 关系
2005 年至今担任浙江大学企业组织与战略研究所所长;
2006 年至今先后担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
2017 年 12 月-
魏江 独立董事 男 50 院长;2013 年至今担任浙江大学战略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6.00 - 无
2020 年 6 月
现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556.SH)独立董
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989 年起至今任职于浙江理工大学,2005 年至 2015 年担
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003 年至今担任浙
江理工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现任浙江东南网架股
2017 年 12 月-
胡旭微 独立董事 女 56 份有限公司(002135.SZ)、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6.00 - 无
2020 年 6 月
司(603822.SH)、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998 年 8 月至 2011 年 4 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
监事会主 2017 年 6 月- 司,担任部长;2011 年 4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单晶制造部
何国君 男 44 32.27 73.02 无
席 2020 年 6 月 部长、生产总监;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
席。
2008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就职于杭州晟阳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担任厂长;2010 年 3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设备工程部部长、
万喜增 监事 男 46 22.89 49.53 无
2020 年 6 月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晶新材料项目部主任;2014 年 6 月至今,
担任本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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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最近一年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薪酬情况 股份数量 其他利益
(万元) (万股) 关系
1999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
职工代表 2017 年 6 月- 司,担任班组长;2010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单晶制造部
郑伟梁 男 41 25.38 - 无
监事 2020 年 6 月 副部长、硅片加工部部长、运维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担
任公司监事。

2019 年 3 月-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1 月就职于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
副总经理
2020 年 6 月 司,担任行政主管;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公司
李志萍 女 34 行政人事部部长;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公司职 34.78 213.90 无
董事会秘 2017 年 6 月- 工代表监事;2015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
书 2020 年 6 月 秘书,2019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6 年 2 月至 2010 年 4 月就职于杭州威尔凯工贸有限公
财务负责 2017 年 6 月-
黄朝财 男 40 司,担任财务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公司财 35.07 - 无
人 2020 年 6 月
务部部长;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注:表中“薪酬情况”指以上人员 2019 年度在发行人处领取的薪酬。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姓名 兼职单位 职务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长兴中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企业
中晶新材料 执行董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徐一俊
宁夏中晶 执行董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西安中晶 执行董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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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兼职单位 职务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上海可得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企业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其他关联关系
江西天施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徐伟 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企业
江西珍视明光学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杭州创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企业
兰溪市珍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企业
黄笑容 中晶新材料 总经理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孙炜 上海仁丛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对外投资的企业
西安隆基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无其他关联关系
王晓哲 宁夏隆基硅材料 监事 5%以上股东隆基股份控制的企业
隆基股份 总务中心总经理 5%以上股东
浙江大学 教授 无其他关联关系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杨德仁 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1799.HK)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00316.SZ)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3806.SH)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浙江大学 教授 无其他关联关系
魏江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556.SH)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胡旭微 浙江理工大学 教授 无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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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兼职单位 职务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002135.SZ)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822.SH)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中晶新材料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李志萍 宁夏中晶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西安中晶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孙新利 西安中晶 总经理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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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徐一俊和徐伟。本次发行前,徐一俊持有公
司股份 2,550.51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4.09%,徐伟持有公司股份 1,196 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5.99%,徐伟系徐一俊之兄,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46.51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0.08%。徐一俊、徐伟于 2014 年 1 月 31 日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等重大事项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任免且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
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徐一俊的意见为准)。

徐一俊,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71919750809****。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徐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71919721014****。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货币资金 60,041,714.18 18,367,134.14 26,044,096.60 36,622,393.60
应收票据 28,462,166.10 29,159,920.25 65,761,369.44 65,645,411.62
应收账款 88,983,164.24 78,102,963.13 83,470,812.07 69,908,030.39
应收款项融资 44,603,502.25 49,617,128.58 - -
预付款项 288,885.57 1,364,259.69 135,980.48 3,985,921.84
其他应收款 2,466,857.55 2,477,922.73 2,465,752.70 1,352,192.11
存货 68,795,614.03 70,526,272.96 68,598,725.14 62,367,444.45
其他流动资产 3,556,618.00 3,775,976.10 2,910,517.72 2,103,132.44
流动资产合计 297,198,521.92 253,391,577.58 249,387,254.15 241,984,526.45
固定资产 119,505,613.06 123,750,033.47 106,104,257.47 77,111,5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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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在建工程 17,867,023.81 10,091,614.88 14,471,340.35 9,877,615.58
无形资产 40,356,596.60 40,157,863.82 41,343,776.14 11,673,504.35
商誉 1,159,692.87 1,159,692.87 1,159,692.87 1,159,692.87
长期待摊费用 535,113.07 651,665.96 884,771.36 1,034,984.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433,196.42 8,893,113.22 4,433,865.17 4,002,520.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7,727.90 31,300.00 61,635.56 4,141,730.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9,074,963.73 184,735,284.22 168,459,338.92 109,001,601.29
资产总计 486,273,485.65 438,126,861.80 417,846,593.07 350,986,127.74
短期借款 - - 40,000,000.00 48,415,483.30
应付票据 13,474,220.62 7,964,341.40 - -
应付账款 37,538,685.75 34,257,630.45 32,903,273.74 27,097,583.60
预收款项 - 198,706.37 514,672.32 457,025.60
合同负债 94,670.00 - - -
应付职工薪酬 5,240,817.73 6,666,065.26 6,020,015.63 5,776,139.00
应交税费 6,230,846.25 7,717,984.23 7,390,108.83 4,251,403.61
其他应付款 1,521,339.63 2,083,354.07 1,932,547.84 3,031,700.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 7,0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9,000,193.48 4,077,803.50 - -
流动负债合计 73,100,773.46 62,965,885.28 95,760,618.36 99,029,335.33
长期借款 - - 28,000,000.00 25,000,000.00
递延收益 19,203,178.60 19,407,089.39 5,190,507.77 4,539,589.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84,759.48 108,122.76 146,573.62 149,770.7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287,938.08 19,515,212.15 33,337,081.39 29,689,360.72
负债合计 92,388,711.54 82,481,097.43 129,097,699.75 128,718,696.05
股本 74,813,000.00 74,813,000.00 74,813,000.00 74,813,000.00
资本公积 77,164,986.50 77,164,986.50 77,164,986.50 77,164,986.50
盈余公积 17,330,373.85 17,330,373.85 12,556,459.38 6,564,827.11
未分配利润 224,576,413.76 186,337,404.02 124,214,447.44 63,724,618.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393,884,774.11 355,645,764.37 288,748,893.32 222,267,431.69
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3,884,774.11 355,645,764.37 288,748,893.32 222,267,431.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6,273,485.65 438,126,861.80 417,846,593.07 350,986,127.7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6,038,281.59 223,533,897.66 253,512,234.27 236,927,1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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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二、营业总成本 83,081,082.51 151,767,103.58 177,351,405.80 178,875,577.17
其中:营业成本 67,048,919.12 118,597,975.77 143,320,833.31 149,143,532.07
税金及附加 1,859,293.71 3,334,922.20 2,846,805.43 2,646,999.18
销售费用 2,082,883.55 4,830,773.10 5,667,037.61 4,201,010.13
管理费用 7,889,689.59 17,097,455.07 15,849,146.46 13,509,958.31
研发费用 4,325,916.87 5,781,658.89 5,326,146.73 5,543,884.85
财务费用 -125,620.33 2,124,318.55 4,341,436.26 3,830,192.63
其中:利息费用 - 2,358,090.47 4,644,870.55 3,781,381.22
利息收入 110,530.26 130,583.06 67,149.70 36,364.86
加:其他收益 3,203,616.99 4,164,609.55 1,874,419.14 877,008.24
投资收益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322,925.49 -1,810,744.58 不适用 不适用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128,555.95 -1,860,405.89 -3,550,445.20 -8,446,951.61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67,565.13 -52,224.32 -5,491.26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43,709,334.63 72,327,818.29 74,432,578.09 50,476,157.01
加:营业外收入 42,239.50 3,267,656.69 3,424,865.60 2,833,765.69
减:营业外支出 793,359.36 164,224.96 2,597,526.80 218,407.52
四、利润总额 42,958,214.77 75,431,250.02 75,259,916.89 53,091,515.18
减:所得税费用 4,719,205.03 8,534,378.97 8,778,455.26 4,293,208.23
五、净利润 38,239,009.74 66,896,871.05 66,481,461.63 48,798,306.9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38,239,009.74 66,896,871.05 66,481,461.63 48,798,306.95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 - - -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8,239,009.74 66,896,871.05 66,481,461.63 48,798,306.95
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8,239,009.74 66,896,871.05 66,481,461.63 48,798,306.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8,239,009.74 66,896,871.05 66,481,461.63 48,798,306.95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 - - -
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1 0.89 0.89 0.6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1 0.89 0.89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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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0,328,760.78 156,143,289.31 166,218,025.23 145,689,525.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6,617.67 1,230,102.62 507,637.92 123,650.1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154,075.96 22,812,893.78 5,577,560.97 3,226,995.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589,454.41 180,186,285.71 172,303,224.12 149,040,170.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564,674.85 24,689,800.75 57,628,879.14 67,063,778.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4,043,069.96 44,829,649.09 44,528,299.39 36,509,569.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794,784.02 28,783,314.65 29,561,169.44 23,931,796.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92,251.55 8,656,645.86 7,651,539.59 6,737,480.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294,780.38 106,959,410.35 139,369,887.56 134,242,625.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294,674.03 73,226,875.36 32,933,336.56 14,797,545.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180,152.82 367,239.60 15,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152.82 367,239.60 1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383,749.31 6,597,957.02 31,079,955.99 1,398,393.5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83,749.31 6,597,957.02 31,079,955.99 1,398,393.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83,749.31 -6,417,804.20 -30,712,716.39 -1,383,393.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66,071,966.02 139,627,722.28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00,000.00 66,071,966.02 140,527,722.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5,000,000.00 74,487,449.32 101,806,009.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2,496,912.14 4,455,538.50 18,599,440.52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496,912.14 78,942,987.82 120,405,450.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496,912.14 -12,871,021.80 20,122,271.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30,189.79 62,342.72 72,104.63 -19,744.05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941,114.51 -10,625,498.26 -10,578,297.00 33,516,679.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218,598.34 25,844,096.60 36,422,393.60 2,905,713.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159,712.85 15,218,598.34 25,844,096.60 36,422,3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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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12 5.65 -237.97 -6.6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
0.84 18.77 39.83 8.68
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323.75 724.43 483.99 360.38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 25.00 - -
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72.11 -0.62 -6.56 1.31

小计 252.36 773.24 279.29 363.71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77 112.33 41.67 52.83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18.59 660.91 237.63 310.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23.90 6,689.69 6,648.15 4,879.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3,605.31 6,028.78 6,410.52 4,568.95
有者的净利润

(三)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财务指标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4.07 4.02 2.60 2.44
速动比率(倍) 3.12 2.88 1.89 1.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2.08% 13.68% 28.68% 35.0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02 2.77 3.31 3.64
存货周转率(次/年) 1.91 1.70 2.19 2.5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965.29 9,018.31 9,166.23 7,287.03
利息保障倍数(倍) - 32.99 17.20 15.0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0.58 0.97 0.44 0.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9 -0.14 -0.14 0.4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1 0.89 0.89 0.6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1 0.89 0.89 0.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0% 20.76% 26.02% 23.9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
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 0.33% 0.20% 0.37% 0.62%
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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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为便于比较,2020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均按年化处理。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5,098.61 万元、41,784.66 万元、
43,812.69 万元和 48,627.35 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
产规模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1.06%、40.32%、42.16%和 38.88%,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新建厂房、购买土地使
用权等资本性支出增加,导致非流动资产规模及占比逐年增加。

2、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3,692.72 万元、25,351.22 万元、
22,353.39 万元和 12,603.8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在 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收入来源
稳定,主要为单晶硅片和单晶硅棒。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主要为材料销
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879.83 万元、
6,648.15 万元、6,689.69 万元和 3,823.90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复合增长率为
17.08%。

3、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29.47 7,322.69 3,293.33 1,479.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8.37 -641.78 -3,071.27 -138.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49.69 -1,287.10 2,012.2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3.02 6.23 7.21 -1.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94.11 -1,062.55 -1,057.83 3,351.6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15.97 1,521.86 2,584.41 3,6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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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增长。公司经营活动现金
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购买原材料、支付职工薪
酬、支付税费及其他日常支出等。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系各期计
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规模、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
目增减等因素导致。其中,2017 年和 2018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低于当期
净利润主要系公司增加备货导致期末存货余额增加以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经
营性应收项目余额增加导致;2019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高于当期净利润,
主要系 2019 年固定资产投入较多导致当年的折旧费金额较大导致。

2018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

2017 年分配股利、利润或利息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共计
1,496.2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获取银行借款,偿还债务
支付的现金为归还银行借款;2019 年公司偿还了全部银行借款,因此筹资活动
现金流出金额较大。

4、未来趋势

(1)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规模为 48,627.35 万元,
净资产为 39,388.4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9.00%,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4.07
和 3.12,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资产流动性较强。通过本次股票发行上市,
公司的财务结构和偿债能力将得以改善,资金结构将更加合理。

(2)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快速增长,各期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3,692.72 万元、25,351.22 万元、22,353.39 万元和 12,603.83 万元;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879.83 万元、6,648.15 万元、6,689.69 万元和
3,823.90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复合增长率为 17.08%。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产品结构将得以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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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化,产能规模将继续扩大,在巩固现有产品市场地位基础上,包括大尺寸单晶硅
片、抛光片等产品的开发、量产和销售将有利于公司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开拓下
游市场和客户,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五)股利分配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2、实际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未曾实施股利分配行为。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约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
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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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
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有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①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
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并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
报表口径);

B.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C.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D.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
者人民币 1 亿元。

②现金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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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同时,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
股利。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
利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况、
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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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
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②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③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8)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①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公司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
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A.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
公司经营亏损;

B.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C.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

D.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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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③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
会表决提供便利。

(六)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共有 3 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宁夏中
晶、西安中晶和中晶新材料,无参股子公司。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宁夏中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 内容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11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中宁县新堡镇团结南路
法定代表人 徐一俊
半导体材料、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半导体硅棒的研发、生产、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构成 中晶科技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14,810.74 15,195.17
净资产 10,680.31 10,126.16
净利润 3,554.15 6,202.8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西安中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 内容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4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1,463.70 万元/1,463.70 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中路 388 号办公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 徐一俊
半导体材料、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生产及销售;货物与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营业务 半导体硅片的研发、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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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内容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构成 中晶科技 1,463.70 100.00
合计 1,463.70 100.00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5,327.59 5,309.55
净资产 2,122.56 2,119.28
净利润 3.29 202.46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 内容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17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3,500.00 万元/3,500.00 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 59 号
法定代表人 徐一俊
电子材料制备工艺研发,电子材料生产、销售,智能装备设计、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材料、智能装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光伏发电,软件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构成 中晶科技 3,500.00 100.00
合计 3,500.00 100.00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6,113.52 6,074.82
净资产 3,298.70 3,341.85
净利润 -43.15 -90.4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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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运用
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扣除发行费用后,按重要
性原则投入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备案代码 环评文号
(万元) 入(万元)
高端分立器件
和超大规模集 2019-330522-26- 长环管
1 中晶新材料 61,500 23,997.80
成电路用单晶 03-007594-000 [2019]42 号
硅片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 2019-330522-26- 长环改备
2 中晶新材料 5,500 2,000.00
中心建设项目 03-009253-000 2019-24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中晶科技 4,500 4,500.00 - -
合计 - 71,500 30,497.80 -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总 投 资 额 为 71,500 万 元 ,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30,497.8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
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予以解决。


二、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半导体产业是对信息安全、国民经济极其重要的战略性产业,近几十年来,
中国在半导体领域实现了飞速发展,并成为中国信息产业的核心。近年来国家高
度重视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2016-2020 年)》、《“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产业政策均将半导体产业列为
重点发展领域;《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的出台,为中国集成电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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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016 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的发布,明确了关键电子材料之
一的半导体硅材料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同时提出要重点发展快恢复二
极管(FRD)、发光二极管(LED)、功率肖特基二极管等电子元器件,此外还新
增了半导体晶体制造,明确将电子级单晶硅片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政策的
支持为半导体硅材料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巨大的市场容量

半导体硅片作为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的主要材料,在国内市场需求多年来保
持快速增长。根据 SEMI 统计,2016 年至 2019 年全球半导体硅片销售金额从 72.09
亿美元增长至 111.5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6%。但与此同时,我国在半
导体材料领域的发展与半导体行业的市场需求并不匹配,国内半导体材料产能较
为落后,尤其是分立器件用高品质半导体硅片及大尺寸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硅片,
自给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大部分产品依靠进口。

目前,我国半导体产业仍处于产业生命周期的成长期,仍然保持着规模继续
扩大,技术快速提升,产品不断更新的发展趋势。预计在未来几年中,伴随着我
国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发展,国家持续振兴电子信息产业,实施工业化和信息化融
合战略,我国半导体产业市场空间将得到大力拓展,产业链上游的半导体硅片市
场潜力巨大。

3、公司具备实施项目的技术条件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
生产经验,并形成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技术优势,如磁场拉晶技术、
再投料直拉技术、金刚线多线切割技术、高精度重掺杂技术等。公司目前拥有
14 项发明专利,26 项实用新型专利。在坚持技术创新的原则下,公司将进一步
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水平。

在未来企业经营中,公司一方面将依靠现有的技术及人才,不断提升公司的
技术水平,保持公司竞争力,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基本保障;另一方面,
公司将以开放的人才竞争平台为基础,通过不断引进业内优秀人才,为更好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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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施本次项目提供持续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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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市场拓展的风险

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2、行业周期性变化的风险

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三)财务风险

1、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风险

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四)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是公司得以长期保持技术优势的
关键,因此,能否保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的加入,
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现有的技术优势和销售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尽管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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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经建立了成熟、完善的人才引入机制,但仍然存在不能持续引进优秀技术人员和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2、技术开发及泄密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 26 项,拥有一批优秀的技术人才,
并不断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研发新产品,在行业内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如
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或研发投入未能有效转化为技术成果,公司
的技术优势、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将可能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同时,尽管公司已
制定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与相关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并采取了相应的技术
保密措施,但仍存在核心技术被泄密或盗用的风险。

3、小尺寸硅片淘汰的风险

公司所在的半导体硅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生产过程较为复杂,涉
及微电子学、半导体物理学、材料学等诸多学科,在晶体生长、硅片研磨加工以
及应用领域等方面对硅片的电学参数等性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目前,分立
器件领域主要采用 3~8 英寸硅片,而 8~12 英寸硅片主要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领
域。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 3~6 英寸半导体硅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分立器件领
域。随着下游芯片制造工艺的不断演进,分立器件用硅片存在由 3~6 英寸向 4~8
英寸的发展趋势。而在硅研磨片细分市场,主要硅材料产品为 3~6 英寸,也存在
3~4 英寸向 4~6 英寸硅片转移的趋势。总体来说,整个 3~6 英寸硅片目前依旧有
较为稳定的市场需求,但也存在市场逐渐萎缩并被大尺寸硅片替代的风险。

此外,随着半导体硅片的技术指标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若公司在关键技术上
未能持续创新,或者新产品技术指标无法达到预期,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造成不
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三个项目,分别为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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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前两个项
目涉及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生产线安装与调试等多个环节,对公司在项目计划、
组织、实施、管理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为此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
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但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外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
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等突发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将影响预
期收益的实现。

2、项目市场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
晶硅片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产能扩大及产品升级,尽管公司已对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但如果研发过程中关键
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者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环境等因素
导致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销售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其他对
产品销售不利的客观因素,将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市场开拓、新增产能的消化等,
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研发失败或市场化推广失败的风险,存在募投项目不
能顺利实施,甚至变更募投项目的风险,进而对公司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增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59,923.91
万元,其中“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增加固定、无形
资产投资 54,923.91 万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固定资产投资 5,000
万元。按照相关会计政策,上述募投项目投入完成后,每年新增折旧费用、无形
资产摊销 4,994.40 万元。尽管公司募投项目新增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较高,足以
抵消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但如果未来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
建设管理不善,使得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未能实现原有目标,则公司仍存在固定
资产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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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管理风险

1、公司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多年的发展中引进和培养了一批核心的管理
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生产控制、技术研发、国内外营销、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尤其是本次如能够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公
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迅速扩大,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内部
控制、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各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
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适
时调整和优化公司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长远而言,公司将
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主要股东徐一俊、徐伟合计持有公司 50.0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两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果徐一俊、
徐伟利用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
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八)厂房租赁的风险

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九)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十)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美元结算销售收入和采购货物的情况,如果人民币兑
美元汇率发生较大波动,且公司未对相关汇率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对冲,则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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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十一)公司使用折旧到期设备继续生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宁夏中晶存在使用折旧到期设备但继续用于生产的
情况,相关设备主要为单晶炉设备。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宁夏中晶折旧到期
的机器设备账面原值为 1,884.24 万元,占发行人整体机器设备账面原值的比例为
17.55%。以上设备虽目前依旧能用于生产单晶硅棒,但未来如果重新购置新的设
备将增加折旧费用,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发行人签署的重要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和纠纷,合同履行不存在
法律障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执行的标的金额 500 万元以上
的重大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 万元,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
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具体如下:

1、销售合同

发行人通常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性协议,具体供货的产品、型号、数量、价
格、交付的时间地点以客户的订单为准。报告期内,公司正在执行的主要销售框
架合同如下:

序号 签约时间 合同对方 产品、型号、数量、单价
1 2020.1.6 四川晶美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根据购销合同确定
2 2020.1.6 高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根据销售合同确定
3 2020.1.4 杭州赛晶电子有限公司 具体根据采购订单确定
4 2020.1.1 南通皋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根据采购合同确定
5 2020.1.4 上海旭福电子有限公司 具体根据采购订单确定

2、采购合同

发行人通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框架性协议,具体采购的产品、型号、数量等
以采购订单或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报告期内,公司正在执行的主要采购框
架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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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签约时间 合同对方 采购内容 型号、数量、单价
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 依据采购订单或另行签署的
1 2019.12.10 多晶硅
技有限公司 具体协议确定
上海圣硅鸿实业有限公 依据采购订单或另行签署的
2 2020.1.3 多晶硅
司 具体协议确定
上海宝钢气体有限公司 依据采购订单或另行签署的
3 2020.1.3 氩气
郑州分公司 具体协议确定
宁夏富乐德石英材料有 依据采购订单或另行签署的
4 2020.1.3 石英坩埚
限公司 具体协议确定
锦州佑鑫石英科技有限 依据采购订单或另行签署的
5 2020.1.3 石英坩埚
公司 具体协议确定
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 氧化铝研磨 依据采购订单或另行签署的
6 2019.12.20
所有限公司 微粉 具体协议确定
依据采购订单或另行签署的
7 2020.3.25 杨凌美畅科技有限公司 金刚石线
具体协议确定

3、委托开发合同

2017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与湖南大学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委托湖
南大学开发“单晶硅材料高效绿色加工工艺研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
酬合计 50 万元,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由公司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且拥有专利所
有权。

2020 年 4 月 1 日,发行人与湖南大学签订关于《“单晶硅材料高效绿色加工
工艺和单晶硅材料高效绿色加工工艺和全自动生产线的开发及应用”的合作协
议》,与湖南大学进一步就“单晶硅材料高效绿色加工工艺研发项目”生产线的开
发应用进行合作开发,项目开发完成后,专利权归属发行人,委托费用 50 万元。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

1、公司诉讼、仲裁或处罚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涉及作为一
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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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
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合理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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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经办人或联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系人
浙江中晶科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0572- 0572-
发行人 李志萍
股份有限公司 太湖街道陆汇路 59 号 6508789 6508782
晏璎、戴文
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 021- 021- 俊、沈玉峰、
(主承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有限公司 23219530 63411627 张捷、朱泓
商)
桦、张占聪
律师事务 浙江六和律师 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 8 0571- 0571- 张琦、高金
所 事务所 号公元大厦北楼 20 楼 87206788 87206789 榜、吕荣
瑞华会计师事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
会计师事 010- 010- 秦松涛、徐
务所(特殊普 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务所 88095588 88091199 晓霜
通合伙) 层
北京中同华资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
资产评估 010- 010- 张齐虹、胡
产评估有限公 西滨河路 8 号院中海地
机构 68090001 68090099 奇
司 产广场西塔 3 层
中国证券登记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股票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 0755- 0755- 宋恩杰、余
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
机构 公司深圳分公 21899999 21899000 小化
易所广场 22-28

招商银行上海
收款银行 - - - -
分行常德支行
拟上市的
深圳证券交易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0755- 0755-
证券交易 -
所 道 2012 号 88668888 82083164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 2020 年 12 月 3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12 月 8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12 月 9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12 月 1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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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备查文件

(一)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发行保荐书;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地点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

查阅地点: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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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
要》之盖章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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