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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鑫铂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1-01-2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Xinbo Aluminum Co., Ltd.
(住所:天长市杨村镇杨村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公司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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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词汇
发行人、公司、本公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鑫铂股份
银盾斯金 指 安徽银盾斯金铝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鑫发铝业 指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苏州鑫铂 指 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鑫铂科技 指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鑫发门窗 指 天长市鑫发门窗有限公司

天长天鼎 指 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滁州安元 指 滁州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安徽安元 指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芜湖毅达 指 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黄山毅达 指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天哲节能 指 天长市天哲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亿信门窗 指 安徽亿信门窗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晋能集团 指 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和晋能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晶科能源 指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康尼机电 指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今创集团 指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今创风挡系统有限公司

无锡宏宇 指 无锡市宏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中集集团 指 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

美埃集团 指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桐庐恒英电子有
英飞特 指
限公司
金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金鹏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和金鹏智能家
金鹏集团 指
居有限公司
美沃门窗 指 安徽美沃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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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光电 指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恒能源 指 安徽大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旭乐德 指 旭乐德(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南方雄狮 指 南方雄狮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盛光电 指 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州市泰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苏州郎普 指 苏州郎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常州米汇 指 常州米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
隆基股份 指
限公司
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
晶澳科技 指
限公司
江苏凯隆 指 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

山东创新 指 山东创新工贸有限公司
江苏五一互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五一互联信息技术有限
江苏五一 指
公司和金汇通(天津)电工材料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
发行人律师、天禾所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容诚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师、评估机构、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水致远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
华普天健 指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词汇
工业上能利用的,以三水铝石、一水软铝石或一水硬铝石为主
铝土矿 指
要矿物所组成的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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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三氧化二铝,分子式为 AlO,通常称为“铝氧”,是一
氧化铝 指
种白色无定形粉状物,俗称矾土
在高温条件下,氟化铝、冰晶石等氟化盐熔融为电解质,氧化
电解铝 指 铝熔于电解质,在直流电作用下,发生电化学反应,在阴极析
出的金属铝
铝锭 指 含 99.7%铝的标准铝,工业上的原料
以铝为基本元素加入一种或多种金属元素组成的合金,是以铝
铝合金 指
为基本成分的合金总称
又称“铸棒”、“圆铸锭”,由纯铝熔体经合金化后铸造出来
铝棒 指
的圆形铸锭。铸造成型并用于挤压或锻造生产的金属坯料
铝型材/铝挤压材/铝 将铝棒通过热熔、挤压、表面处理等生产工序,得到不同截面

合金挤压材/型材 与表面的铝材料,按形态分为型材、管材、棒材、线材
主要是指用于工业生产制造用的铝型材,主要应用于光伏、汽
工业铝型材 指
车轻量化、轨道交通、家用电子产品等领域
主要是指用于建筑领域的铝型材,主要应用于节能建筑、系统
建筑铝型材 指
性门窗、幕墙等领域
将铝型材经精锯、冲压、CNC 加工中心及表面处理等工艺进
工业铝部件 指
一步加工后,可直接用于产品组装的铝制品零部件或产品
将铝棒装入挤压筒中,通过挤压轴对其施加压力,使其从给定
挤压 指
形状和尺寸的模孔中挤出,产生塑性变形
为使型材达到一定的机械性能要求,铝型材制造企业通常在挤
在线淬火 指 压机出口处采用在线淬火设备对刚挤出型材进行淬火冷却,冷
却方式有风冷、过水、喷淋、雾冷等方式
淬火后的铝合金在一定的温度下保持一定的时间,以提高铝合
时效 指
金强度和硬度的方法
一种电化学氧化过程。在该过程中铝或铝合金的表面通常转化
氧化/阳极氧化 指
成一层氧化膜,该膜具有防护性、装饰性或其他功能特性
利用高压静电电场使带负电的涂料微粒沿着电场相反的方向
喷涂/静电喷涂 指
定向运动,并将涂料微粒吸附在工件表面的一种喷涂方法
CNC 是数字控制机床(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 machine
tools)的简称,是一种装有程序控制系统的自动化机床。
CNC 加工 指
CNC 加工,通常是指计算机数字化控制精密机械加工,含有
CNC 加工车床、CNC 加工铣床、CNC 加工镗铣床等
建筑物的外墙护围,不承重,像幕布一样挂上去,故又称为悬
幕墙 指
挂墙,是现代大型和高层建筑常用的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
门窗性能系统的有机组合,各个子系统的材料包括型材、玻璃、
五金、密封胶条、辅助配件及配套纱窗等,按照标准的工艺进
系统门窗 指
行加工和安装。综合实现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机械力学
强度、隔热、隔音、防盗、遮阳、耐候性等功能
长江有色金属网(www.ccmn.cn),是发布金属现货或期货价
长江有色网 指 格的专业网站,该网站是权威的有色金属行业门户网站之一,
有色金属企业品牌宣传、发布和获取商机的重要平台
上海有色网 指 上海有色金属网(www.smm.cn),是发布金属现货或期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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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业网站,该网站是权威的有色金属行业门户网站之一,有
色金属企业品牌宣传、发布和获取商机的重要平台
注:本招股意向书主要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1-2-1-5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释义 .................................................................................................................................................2
目 录............................................................................................................................ 6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8
一、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 8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9
三、利润分配 ...................................................................................................... 10
四、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15
五、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20
六、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21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21
八、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 23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 .......................................................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7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9
一、公司基本资料 .............................................................................................. 29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29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 30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 32
五、公司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 ...................................................................... 38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45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51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56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7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89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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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安排 .............................................................. 89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 90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91
一、经营风险 ...................................................................................................... 91
二、财务风险 ...................................................................................................... 9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 96
四、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96
五、重大合同 ...................................................................................................... 96
六、诉讼或仲裁事项 .......................................................................................... 9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98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98
二、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 10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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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一)股东有关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控股股东控制的天长天鼎及股东李正
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
该等股份。

本公司股东滁州安元、李杰、陈未荣、张培华、冯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本公司股东芜湖毅达承诺:1、本机构于 2018 年 12 月增资取得的股份,共
330 万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机构于 2019 年 12
月增资取得的股份,共 362.8524 万股,自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9
年 12 月 4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黄山毅达承诺:1、本机构于 2018 年 12 月增资取得的股份,共
157 万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机构于 2019 年
12 月增资取得的股份,共 241.9016 万股,自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9
年 12 月 4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1-2-1-8
(二)董监高人员有关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其他承诺

1、董事、高管的其他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唐开健、李正培、李杰、
陈未荣、程锦、韦金柱、唐金勇、曹宏山、孙金玉、周新民、樊祥勇、冯飞承诺:
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
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监事的其他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张培华、李静、齐新承诺:所持股份锁定
期满后,在担任监事期间、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唐开健、李正培承诺:

1、如果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
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本人持有 5%以上公司股份期间,本人将持续遵守该承诺。

1-2-1-9
(二)持股 5%以上的机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持股 5%以上的机构股东芜湖毅达、天长天鼎、滁州安元、黄山毅达承
诺:

1、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
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遵守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承诺的基础上,有意减持最多 100%不存在转让限制的股份,
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利润分配

(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 股)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1-2-1-10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3、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
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
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当年财务报表经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当年实现
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
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前款所指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1-2-1-11
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募集资金投
资的项目除外)。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公司根据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3)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的前提下,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的关系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制定分配方案时,应按照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
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 号)等有关规定,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为依据。为避免出现超分红情况,公司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同时公司应加强子公司分红管
理,不能出现合并报表有利润,因子公司不分红造成母公司报表没有利润从而为
不向公众股东派现制造借口。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1-2-1-12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5、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1)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
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征询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并经外部监事(不在
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及独立董事 2/3 以上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
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
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
票权。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为: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
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
经 2/3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
见。

1-2-1-13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半数以上
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则还需经 2/3 以上外部监事表决通过。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
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7、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
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
董事是否尽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
会,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8、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
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议案》,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分配形式,优先采取现金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

2、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进行年度现金分红,且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
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对
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除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


1-2-1-14
买资产等交易累计资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3、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维护公司及
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如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
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该
次分红预案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等,独立董事应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股价稳定的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作
出了相关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稳定方案如下:

(一)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的,收盘价相


1-2-1-15
应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
则发行人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的相关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
价的责任主体,负有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拟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应要求拟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将履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承诺函。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股
价: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
过,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
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③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1-2-1-16
2、控股股东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为唐开健,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连续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 3 个月内稳
定股价的条件再次被触发。

(2)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
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
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增持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控
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 3
个月内稳定股价的条件再次被触发。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
少于该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但不超过该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
税后薪酬的 50%;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
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1-2-1-17
(四)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做
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次日起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
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稳定股价的条件触发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
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五)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
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约束措施

在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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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在此期间,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分红。

3、如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的,公司有权扣发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
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
实施完毕。

(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
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鑫铂股份承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后三年内公
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
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
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控股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唐开健承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
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
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
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按照
该预案的规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回购事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中
投赞成票。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

1-2-1-19
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的规
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
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
责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公司董事会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对回购股
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回购事项议案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五、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

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等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并已获得发行核准且发行上市的,在中
国证监会责令本公司购回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定生效后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
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并已获得发行
核准且发行上市的,在中国证监会责令公司购回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定生效后
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并已获
得发行核准且发行上市的,在中国证监会责令公司购回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定
生效后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
过错的除外。




1-2-1-20
六、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华林证券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华林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
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会计师、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有较大幅度的增
加,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发行将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通
过以下方式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摊薄的即期回报:

(一)公司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努力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提升资金回报;

2、公司将增大对主营业务的投入,努力提升销售收入,增加即期净利润,


1-2-1-21
缓解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投项目的建设与风控管理,科学有效地运用募集资金,确保项目
顺利实施;

4、严格执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承诺如下:

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违反承诺所获收益将归
公司所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留应
付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用于代本人上交收益、支付赔偿。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1-2-1-22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违反承诺所获收益将归
公司所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留应
付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用于代本人上交收益、支付赔偿。


八、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为督促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
主体对公开承诺事项的履行,制定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公
开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违反承诺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给公司、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
用于代本人上交收益、支付赔偿。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

(一)新冠疫情带来的市场波动风险

2020 年 1 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国内爆发,随后在日本、韩国、
意大利、美国乃至全球蔓延。目前,通过延迟企业复工、限制人员流动、减少人
员聚集等措施,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但国外部分国家地区成为新的疫情
重灾区。

生产供应方面,公司所处的安徽省天长市的疫情控制较好,疫情对公司产能
的影响为 3 周左右,公司自 2020 年 2 月中旬开始逐步恢复生产,截至 2020 年 3
月初公司全面复产,本次申报前疫情对生产方面的整体影响较小。

市场需求方面,本次疫情对国内外市场需求形成较大的波动,特别是公司新
能源光伏领域客户存在部分出口业务,随着新冠疫情于 2020 年 3 月底在全球开
始爆发及蔓延,疫情有效控制时间的延长将导致市场需求的萎缩,将给公司的市
场需求带来不利影响。


1-2-1-23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采购集中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分别为 84.38%、83.68%和
85.27%其中,直接材料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铝棒。公司采购铝棒主要采用“以销
定产、以产定采”的模式,其定价模式采用“公开市场铝锭价格+铝棒加工费”
的方式,公开市场铝锭价格通过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金属网等公开交易市
场的铝锭现货价格的均价确定。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公开市场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且生产周期
较短,在铝锭价格波动时公司具备一定的转嫁成本的能力,但由于客户订单下达
到交付产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相应主要原材料铝棒的采购时间对材料成本的影
响具有滞后性,若未来铝锭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将会给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
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

2、主要原材料采购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 87.22%、84.63%和 87.51%,
其中报告期内向铝棒供应商江苏凯隆的采购占比均超过 36.00%,采购集中度相
对较高。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铝棒,铝棒在国内的产能充足,供应充足,供应商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原材料的供应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尽管公司与主要供
应商合作多年,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不排除由于环保政策趋严、市场波动或
供应商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导致原材料供应不及时或产品价格大幅波动,从而影响
公司的整体采购。

(三)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所处的主要行业有: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
疗及电器行业、建筑行业等,受益于下游行业的较快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
模保持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受益于技术进步,光伏发电已基本实现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在能源领域具备
了持续竞争力,同时各个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能源政策,受其影响,光伏电站装

1-2-1-24
机量保持较快增长态势,2017-2019 年我国新增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平均增速达到
40%。但若未来国家对光伏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延缓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
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2017-2019 年高铁、城市轨道交通新建里
程平均增速分别达到 45.36%、27.06%,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若未来宏观
经济发生变化,国家减少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将会制约轨道交通产业发展,
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受其影响建筑行业 2017-2019 年平
均增速仅为 4.77%,远低于以往年度,但若未来因国家宏观调控致使建筑行业增
速进一步降低,将会对公司建筑型材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铝型材及铝部件行业属于技术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现有的行业竞争格局
中,市场竞争逐步分化,马太效应日益显著。高端铝型材和铝部件应用领域对技
术要求高,市场需求逐步向大型企业集中,大型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作为基
础,匹配先进的技术装备,能够生产高品质、高精度的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步增
强;而中低端市场绝大部分市场被区域性中小型企业占据,市场竞争剧烈,产品
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企业生存压力加剧。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铝型材及铝部件市场,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资金与技
术投入,并有效扩大在中高端市场的产品占用率,将因市场竞争的加剧限制自身
的盈利、发展和壮大,为未来的发展前景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五)应收账款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643.83 万元、24,753.04 万元及 32,068.81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03%、26.79%及 24.91%。

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记录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报
告期内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在 94%以上,但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
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对


1-2-1-25
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母公司鑫铂股份自 2016 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 年 9 月,鑫铂股份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子公司鑫发铝业自 2017 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 年 8 月,鑫发铝业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按 15%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若未来鑫铂股份及其子公司鑫发铝业在税收优惠期满后未能继续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因所得税率提升而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重
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

公司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3,110.09 万元至 26,338.23 万元,
同比变动幅度为 8.10%至 23.20%;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210.00 万元至 2,710.00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 30.00%至 59.41%;
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10.00 万元至 2,210.00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 14.00%至 47.33%。以上预测数
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1-2-1-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661.00 万股,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安排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10,643.7540 万股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15 元/股(按经审计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除以本
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7,982.7540 万股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在经审计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加上本
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
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
投资者
承销方式: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 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净额: 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总额 5,727.28 万元(不含税),其中:
保荐及承销费用 3,742.87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55.66 万元
律师费用 396.23 万元


1-2-1-27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24.53 万元
发行手续费、印刷费等费用 107.99 万元




1-2-1-28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Xinbo Aluminum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7,982.754 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9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18 日

公司住所:天长市杨村镇杨村工业区

邮政编码:239304

电话:0550-2389303

传真:0550-2385222

互联网网址:http://xinbogf.com/

电子信箱:xbzqb@xinbogf.com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2017 年 7 月 29 日,银盾斯金全体股东作为鑫铂股份发起人签署了《安徽鑫
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银盾斯金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经华普天健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72,705,227.49 元为基准,按 1:0.7977
的比例折股 5,800 万股,面值 1 元/股,差额 14,705,227.49 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整体变更设立鑫铂股份。

2017 年 8 月 15 日,华普天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4819 号】,
对股份公司设立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证。

1-2-1-29
2017 年 8 月 18 日,鑫铂股份就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在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发起人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唐开健 4,420.992 76.22

李正培 540.792 9.32

李杰 324.452 5.59

陈未荣 310.938 5.36

张培华 202.826 3.50

合计 5,800.000 100.00


(三)发起人出资资产的情况

公司系由银盾斯金整体变更设立,成立时继承了银盾斯金的全部资产、业务
和生产经营体系,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完成。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982.754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661.00 万
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唐开健 4,420.992 55.38%

2 芜湖毅达 692.8524 8.68%

3 李正培 540.7920 6.77%

4 天长天鼎 528.7600 6.62%



1-2-1-3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5 滁州安元 527.2410 6.60%

6 黄山毅达 398.9016 5.00%

7 李杰 324.4520 4.06%

8 陈未荣 310.9380 3.90%

9 张培华 202.8260 2.54%

10 冯飞 34.9990 0.44%

合计 7,982.7540 100.00%


(三)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股东滁州安元的第一大股东为安徽安
元,国元证券持有安徽安元 43.33%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安徽国元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元证券第一大股东,持有其 23.55%股份。安徽国元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安徽省政府下属国有独资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
资厅产权[2008]80 号)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证监会第 36 号),滁州安元不满足国有股标识的确认条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股东芜湖毅达、黄山毅达的出资人中
有国有企业,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
函》(国资厅产权[2008]80 号)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
资委、财政部、证监会第 36 号)的规定,芜湖毅达及黄山毅达不满足国有股标
识的确认条件。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股本中不存在其他国
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四)发起人、控股股东和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天长天鼎为唐开健控制的企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唐开
健直接持有公司 55.38%的股份,天长天鼎持有公司 6.62%的股份;

1-2-1-31
2、李正培为唐开健妹妹的配偶:唐开健直接持有公司 55.38%的股份,通过
天长天鼎控制公司 6.6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62.00%的股份,李正培持有公
司 6.77%的股份;

3、芜湖毅达、黄山毅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毅达持有公司 8.68%的股份,黄山毅达持有公司 5.00%
股份。

4、天长天鼎合伙人肖亚军为陈未荣配偶的弟弟,肖亚军通过天长天鼎间接
持有公司 0.07%的股份,陈未荣持有公司 3.90%的股份。

5、天长天鼎合伙人韦金柱、刘建国为天长天鼎合伙人唐金勇姐妹的配偶,
韦金柱、刘建国和唐金勇分别通过持有天长天鼎间接持有公司 0.25%、0.06%和
0.25%的股份。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
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和建筑铝型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建立了从原材料研发、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
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具备全流程生产制造能力。目前公司生产的铝型材及铝部件
因具备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等优良物理及化学性能,已成为新能源
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供应商,同时公司的产品还应用于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
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系统门窗、节能建筑等领域。

公司作为市场上为数不多的自原材料研发至精加工一体化全流程铝型材及
铝部件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满足中高端铝型材及铝部件市场的需求。


1-2-1-32
公司拥有优秀的客户群体,已成功进入新能源光伏行业第一梯队企业晶科能源、
隆基股份、晶澳科技的供应商体系,在新能源光伏行业客户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公司主要合作的知名企业包括:晋能集团(多年世界 500 强企业)、康尼机电(全
国轨道交通自动门系统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今创集团(全国轨道交通内装饰
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无锡宏宇(比亚迪、宇通客车、金龙客车的铝部件
主要供应商)、中集集团(全球最大的半挂车制造企业)、美埃集团(空气净化行
业中的知名品牌之一)、英飞特(中大功率 LED 照明驱动电源行业的全球性龙头
企业之一)、金鹏集团(安徽省民营企业 10 强)、美沃门窗(华东地区知名的系
统性门窗公司)等,公司已成为上述企业的稳定供应商,产品在行业内树立了较
高的知名度。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及建筑铝型材三大类,其中工
业铝部件是在工业铝型材的基础上采取进一步的精加工工艺进行加工形成部件
级产品,公司产品及应用情况如下:

1、工业铝型材

公司的工业铝型材主要指的是应用于工业装备生产领域,通常用于加工成某
种工业装备的零部件所需的铝合金材料,在功能上及结构上满足特定的要求。在
工业领域,应用有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等
行业,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应用领域 用途 应用案例



主要用于新能源光伏
组件领域,具体包括
新能源光伏
光伏边框、光伏支架、
路灯等




1-2-1-33
应用领域 用途 应用案例


主要用于轨道交通领
域,具体包括高铁及
轨道交通 动车连接件、座椅、
门窗、行李架、广告
架、车体



主要用于汽车轻量化
领域,具体包括汽车
汽车轻量化 地板、连接件、门窗、
行李架、广告架、车
体等


主要用于医疗、环保、
家电等领域,具体包
括医疗床椅、医用及
家用净化器、冰箱、
医疗及电器
空调、电力设备散热、
电子设备散热、LED
照明灯产品、及电脑
数码产品

2、工业铝部件

工业铝部件是对工业铝型材采用进一步的精加工工艺,加工成可供下游终端
客户直接使用的铝合金部件,以满足下游客户对工业铝部件的特殊精度和规格要
求。工业铝部件下游领域主要有新能源、轨道交通及电子电器等行业,具体应用
情况如下:

应用领域 用途 应用案例




具体包括光伏边框、
新能源光伏 光伏支架、新能源充
电桩等




1-2-1-34
应用领域 用途 应用案例



具体包括高铁及动车
轨道交通 连接件、座椅、行李
架、广告架等




具体包括空调外框、
挡板、电子设备散热、
电子电器
冰箱扶手、冰箱支架




3、建筑铝型材

公司的建筑铝型材主要指的是应用房地产、建筑行业的铝合金材料,具体应
用情况如下:

应用领域 用途 应用案例




主要用于房地产建筑
行业,作为玻璃幕墙
建筑领域 及系统门窗的铝合金
材料




(三)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与长期合作的大型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客
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下达订单,约定产品数量、规格、交期、结算方式等信息,
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公司每年底会制定下年度的销售计划。营销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现有客


1-2-1-35
户的发展情况及新客户拓展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并协调计划执行,同时将销售计划
提供给生产部门并提交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主要的原材料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棒,其他辅助材料包括包装物、化工物料、粉末、隔热
胶注料、尼龙条等,主要原材料及辅料市场供应较为充足。

(五)行业竞争情况

国内铝型材行业存在低端铝型材产能较大,中高端精加工铝型材产品不足的
特点并存的情形。在国际竞争中,面临中低端铝型材大量出口、高端铝型材依赖
进口的格局。

1、国内铝型材行业低端市场的小企业多,竞争激烈,而面向中高端市场的
大型企业市场数量少,门槛高,产能不足

根据中国报告网披露的《2019 年中国铝型材行业竞争格局分析》的数据显
示,国内的铝型材行业小企业数量多,整体规模较小,技术创新能力和新产品研
发能力不足,低端产品行业门槛低,竞争激烈,此类企业只能面向市场处于相对
饱和的低端市场,以价格竞争获取发展空间,普遍盈利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
差。

大中型企业主要面向中高端市场,数量少,门槛高。此类企业拥有较强的研
发实力,先进技术装备,能够生产高品质、高精度的产品,因此加工费水平较一
般的铝型材企业要高,并且在生产规模、技术工艺水平、研发能力、品类齐全度
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毛利率一直处于行业内较高水平。

2、国内大型企业市场占有率低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 年中国铝材产量为 5,052.20 万吨,国内
最大的铝型材生产企业中国忠旺 2019 年度销量为 96.21 万吨,占全国铝挤压材
产量的比例不足 2%,我国大中型企业市场占有率非常低,随着行业的发展,大
型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将逐步展示市场竞争力,行业内规模小、设备落后、产品
质量低劣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市场份额将逐步向以上市公司为主的大型企业聚
集。

1-2-1-36
3、国际竞争中,面临中低端铝型材大量出口、高端铝型材依赖进口的格局

我国铝型材加工行业中粗加工的铝材生产能力大,而高端铝材及先进生产设
备却依赖进口,存在低端产品产能较大而高端产品产能不足等的问题。




数据来源:WIND

同时,国内出口铝材的价格较低,国外进口铝材的价格较高,而且近几年呈
现铝材进出口价差越来越大的趋势。

(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铝型材行业的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从原材料
研发、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氧化电泳、粉末喷涂、氟碳喷涂及精加工等一整
套完整的生产体系,在合金型材研发和生产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多项专利以及核心
技术。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 年中国铝材产量为 5,052.20 万吨,2019
年度国内铝挤压材生产企业的上市公司及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情况计算如下:

2019 年国内铝型材生产企业的上市公司市场占有率统计情况

公司名称 产品类型 产量(吨) 市场占有率

中国忠旺 铝模板、工业铝挤压材、建筑铝挤压材 962,071.00 1.90%

兴发铝业 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 617,000.00 1.22%

亚太科技 管材类、型材类、棒材类、铸棒类 152,630.00 0.30%



1-2-1-37
2019 年国内铝型材生产企业的上市公司市场占有率统计情况

公司名称 产品类型 产量(吨) 市场占有率
建筑铝型材、一般工业用铝型材、汽车轻
豪美新材 145,301.26 0.29%
量化铝型材
闽发铝业 铝型材销售 77,144.05 0.15%
电子消费品类、耐用消费品类、汽车部件
和胜铝业 38542.34 0.08%
类等
公司 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 51,205.10 0.10%
注:中国忠旺 2019 年年报未公布产量数据,用销量数据替代

五、公司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模具及其他设
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36,579.67 万元,累计折
旧 9,747.32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26,832.3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折旧年限(年)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 15,683.15 3,128.10 12,555.05

机器设备 5-10 14,376.45 2,383.27 11,993.18

运输工具 3 359.24 128.35 230.88

模具 3 5,350.17 3,769.03 1,581.14

其他设备 3-5 810.66 338.57 472.09

合计 36,579.67 9,747.32 26,832.35


1、房屋建筑物情况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房地产权证号/不动产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房地产座落位置 取得方式 所有权人
权证号 (㎡) 权利

皖(2018)天长市不动
1 天长市杨村镇医药产业园 2,600 自建 鑫铂股份 抵押
产权第 0006014 号


1-2-1-38
房地产权证号/不动产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房地产座落位置 取得方式 所有权人
权证号 (㎡) 权利

皖(2018)天长市不动 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安
2 1,681 自建 鑫铂股份 无
产权第 0017202 号 康路北
皖(2017)天长市不动 天长市杨村镇杨村社区工
3 2,981 自建 鑫铂股份 抵押
产权第 0006069 号 业园区鑫发路西侧
皖(2018)天长市不动
4 天长市杨村镇医药产业园 2,259.84 自建 鑫铂股份 抵押
产权第 0017206 号
皖(2018)天长市不动
5 天长市杨村镇医药产业园 10,500 自建 鑫铂股份 抵押
产权第 0006013 号
皖(2018)天长市不动 天长市杨村镇杨村社区工
6 4,958.63 自建 鑫铂股份 抵押
产权第 0017208 号 业园区鑫发路西侧
皖(2018)天长市不动 天长市杨村镇杨村社区工
7 5,368 自建 鑫铂股份 抵押
产权第 0001790 号 业园区鑫发路西侧
皖(2017)天长市不动 天长市杨村镇杨村社区工
8 14,952 自建 鑫铂股份 抵押
产权第 0006070 号 业园区鑫发路西侧
皖(2017)天长市不动
9 天长市杨村镇医药产业园 25,760 自建 鑫铂股份 抵押
产权第 0007933 号
房地权证天杨字第
10 杨村镇工业园 6,440 自建 鑫发铝业 抵押
2008043 号
房地权证天杨字第
11 杨村镇工业园 7,021 自建 鑫发铝业 抵押
2009003 号
房地权证天杨字第
12 杨村镇康达路 5,570.08 自建 鑫发铝业 抵押
2010006 号
房地权证天杨字第
13 杨村镇康达路 6,400 自建 鑫发铝业 抵押
2010016 号
房地权证天杨字第
14 杨村镇康达路 12,800 自建 鑫发铝业 抵押
2010018 号
房地权证天杨字第
15 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 6,160 自建 鑫发铝业 抵押
2010026 号
房地权证天字第
16 天长市杨村镇康达路 5,054.8 自建 鑫发铝业 抵押
2012001490 号
皖(2020)天长市不动 天长市杨村镇杨村社区经
17 1,3785 自建 鑫发铝业 抵押
产权第 0001414 号 三路东侧鑫发路西侧
合 计 134,291.35

(2)房屋租赁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均自有房产,目前仅苏州鑫铂租赁了办公
室,鑫发铝业由于部分厂房的规模较小、布局不能满足公司新引进生产线的布置,
将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第三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本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表:




1-2-1-39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房屋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m2)
安徽唯楚新 第一年租金 859,092
天长市杨村镇康 2018.6.13-
1 鑫发铝业 材料有限公 元,每年续租租金按
9,586
达路 2022.6.12
司 前一年租金 3%递增
第一年租金
安徽唯楚新
天长市杨村镇康 361,323.84 元,每年续 2019.11.1-
2 鑫发铝业 材料有限公 3,763.79
达路 租租金按前一年租金 2022.10.31

3%递增
天长市润源 工业厂房 第一年租金 630,192
天长市杨村镇杨 2017.7.31-
3 鑫发铝业 催化剂有限 6,449.5 m2 元,每年续租租金按
村工业园内 2022.7.31
公司 宿舍 7 间/套 前一年租金 5%递增

苏州工业园区金
江苏工业园
鸡湖大道 88 号 2020.3.13-
4 区科技发展 苏州鑫铂 358.56 62 元/月/ m2
人工智能产业园 2022.1.12
有限公司
G1-504 单元


2、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设备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生产环节

挤压设施及配套设备 7,249.98 6,162.33 85.00% 挤压

氧化设备 3,477.10 2,928.47 84.22% 氧化

精加工设备 538.62 494.42 91.79% 精加工

喷砂设备 585.69 508.50 86.82% 喷砂

喷涂设施 413.97 183.21 44.26% 喷涂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及专利等,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拥有 14 项土地使用权,
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土地终止 他项
序号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权利人
日期 权利
皖(2018)天长 天长市杨村镇
1 出让 6,670 2064.3.19 鑫铂股份 抵押
市不动产权第 医药产业园

1-2-1-40
土地终止 他项
序号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权利人
日期 权利
0006014 号

皖(2018)天长 天长市杨村镇
2 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园区安康 出让 6,851 2068.3.21 鑫铂股份 无
00406005 号 路北
天长市杨村镇
皖(2017)天长
杨村社区工业
3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10,000 2065.11.3 鑫铂股份 抵押
园区鑫发路西
0006069 号

皖(2018)天长
天长市杨村镇
4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14,715 2064.3.19 鑫铂股份 抵押
医药产业园
0006013 号
皖(2018)天长 杨村镇杨村社
5 市不动产权第 区工业园区鑫 出让 18,773 2066.9.5 鑫铂股份 抵押
0017208 号 发路西侧
天长市杨村镇
皖(2017)天长
杨村社区工业
6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22,293 2065.11.3 鑫铂股份 抵押
园区鑫发路西
0006070 号

皖(2017)天长
天长市杨村镇
7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25,760 2064.3.19 鑫铂股份 抵押
医药产业园
0007933 号
天长市杨村镇
皖(2017)天长
杨村社区工业
8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9,833 2065.11.3 鑫铂股份 无
园区鑫发路西
0006068 号

天杨国用
天长市杨村镇
9 (2008)第 008 出让 16,667 2059.1 鑫发铝业 抵押
工业园区

天杨国用
10 (2010)第 014 杨村镇康达路 出让 13,445 2059.12 鑫发铝业 抵押

天杨国用 天长市杨村镇
11 (2010)第 016 工业园区康达 出让 22,445 2059.12 鑫发铝业 抵押
号 路
天杨国用
天长市杨村镇
12 (2010)第 025 出让 6,657 2060.8 鑫发铝业 抵押
工业园区

天长市杨村镇
皖(2020)天长
杨村社区经三
13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24,490 2061.9 鑫发铝业 抵押
路东侧鑫发路
0001407 号
西侧


1-2-1-41
土地终止 他项
序号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权利人
日期 权利
皖(2020)天长
天长市经六路
14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148,675 2070.6 鑫铂科技 抵押
东侧 S312 北侧
0005967 号

2、商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拥有 11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
如下:

序 取得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期限 权利人 他项权利
号 方式
2016.12.28- 原始
1 第 18407423 号 第6类 鑫铂股份 无
2026.12.27 取得
2016.4.7- 原始
2 第 15653704 号 第6类 鑫铂股份 无
2026.4.6 取得
2016.4.7- 原始
3 第 15653747 号 第6类 鑫铂股份 无
2026.4.6 取得
2016.9.21- 原始
4 第 16814990 号 第6类 鑫铂股份 无
2026.9.20 取得
2017.3.7- 原始
5 第 18407471 号 第6类 鑫铂股份 无
2027.3.6 取得
2020.1.7- 原始
6 第 37487729 号 第6类 鑫铂股份 无
2030.1.6 取得
2020.2.21- 原始
7 第 6307963 号 第6类 鑫发铝业 无
2030.2.20 取得
2017.11.7- 原始
8 第 21200350 号 第6类 鑫发铝业 无
2027.11.6 取得
2017.11.7- 原始
9 第 21200351 号 第6类 鑫发铝业 无
2027.11.6 取得
2018.1.14- 原始
10 第 21200352 号 第6类 鑫发铝业 无
2028.1.13 取得
2020.12.28- 原始
11 第 37480312 号 第6类 鑫铂股份 无
2030.12.27 取得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共
32 项,其中 27 项发明专利,5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1-2-1-42
(1)发明专利

序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号 方式 权利
一种电动车蓄电池 发明 原始
1 ZL201611152384.4 2016.12.14 鑫铂股份 无
架铝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防热变形太阳 发明 受让
2 ZL201611204132.1 2016.12.23 鑫铂股份 无
能边框铝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高强度缓冲式 发明 原始
3 ZL201611152362.8 2016.12.14 鑫铂股份 无
发动机外壳铝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高强高韧耐腐 发明 受让
4 ZL201510830378.9 2015.11.24 鑫铂股份 无
蚀型铝合金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高铁站路灯防 发明 原始
5 ZL201611154350.9 2016.12.14 鑫铂股份 无
护罩铝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汽车通风铝型 发明 原始
6 ZL201611156325.4 2016.12.14 鑫铂股份 无
材 专利 取得
一种斜槽高强度高 发明 原始
7 ZL201611154335.4 2016.12.14 鑫铂股份 无
铁导轨铝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消防车用铝型 发明 受让
8 ZL201611154332.0 2016.12.14 鑫发铝业 无
材 专利 取得
一种电泳铝合金工 发明 原始
9 ZL201510830267.8 2015.11.24 鑫发铝业 无
业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门窗用高强耐 发明 原始
10 ZL201510834993.7 2015.11.24 鑫发铝业 无
腐蚀铝合金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隔热型高铁车 发明 原始
11 ZL201510924900.X 2015.12.9 鑫发铝业 无
窗铝合金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带毛条的幕墙 发明 原始
12 ZL201210442030.9 2012.11.7 鑫发铝业 无
卡槽结构 专利 取得
一种导流槽式太阳 发明 原始
13 ZL201611204501.7 2016.12.23 鑫发铝业 无
能边框铝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方便安装型断
发明 原始
14 桥隔热铝合金平开 ZL201510834663.8 2015.11.24 鑫发铝业 无
专利 取得

一种隔热型铝合金 发明 原始
15 ZL201510835042.1 2015.11.24 鑫发铝业 无
门窗 专利 取得
一种耐蚀铝合金型 发明 原始
16 ZL201410239220.X 2014.5.30 鑫发铝业 无
材 专利 取得
一种耐酸型铝合金 发明 原始
17 ZL201410239272.7 2014.5.30 鑫发铝业 无
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喷涂木纹铝合 发明 原始
18 ZL201410239249.8 2014.5.30 鑫发铝业 无
金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散热器用铝合 发明 原始
19 ZL201510924902.9 2015.12.9 鑫发铝业 无
金型材 专利 取得


1-2-1-43
序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号 方式 权利
一种生产推拉窗用 发明 原始
20 ZL201410239242.6 2014.5.30 鑫发铝业 无
铝合金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时效强化铝合 发明 原始
21 ZL201410240901.8 2014.5.30 鑫发铝业 无
金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铝合金条刷上 发明 受让
22 ZL201710095404.7 2017.2.22 鑫发铝业 无
胶制备装置 专利 取得
一种高铁用高强耐
发明 原始
23 磨铝合金型材及其 ZL201711474642.5 2017.12.29 鑫发铝业 无
专利 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消防车用高强
发明 原始
24 度铝合金型材及其 ZL201711472858.8 2017.12.29 鑫发铝业 无
专利 取得
制备方法
一种消防车用高强
发明 原始
25 高硬铝合金型材及 ZL201711478198.4 2017.12.29 鑫发铝业 无
专利 取得
其制备方法
一种耐腐抗污的铝 发明 原始
26 ZL201711461738.8 2017.12.28 鑫铂股份 无
型材 专利 取得
一种电动滑板车铝 发明 原始
27 ZL201611154334.X 2016.12.14 鑫铂股份 无
型材 专利 取得
注:第 2、4 项为鑫发铝业原始取得,后转让予鑫铂股份,第 8 项为鑫铂股份原始取得,后
转让予鑫发铝业。

(2)实用新型专利

序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号 方式 权利
一种快速散热铝合 实用 原始
1 ZL201620712474.3 2016.7.7 鑫铂股份 无
金电机壳 新型 取得
一种发动机外壳用 实用 原始
2 ZL201620740192.4 2016.7.14 鑫铂股份 无
铝型材 新型 取得
一种发动机壳用快 实用 原始
3 ZL201620741905.9 2016.7.14 鑫铂股份 无
速散热铝合金型材 新型 取得
一种太阳能支架铝 实用 原始
4 ZL201620710459.5 2016.7.7 鑫铂股份 无
型材 新型 取得
一种散热效果好的
实用 原始
5 电机壳用铝合金型 ZL201620710458.0 2016.7.7 鑫铂股份 无
新型 取得





1-2-1-44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完整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具有独立完整的研
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公司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房屋、机器设备、专利及
非专利技术、商标等资产均合法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
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现有资产未以任何形式被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股
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现有业务相关的生产、销售、管理和技术等核心人员均
为正式员工。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人事、薪酬管理与股东严格分开;公
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不存在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及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的财务人员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
进行财务决策,独立运营资金。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
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



1-2-1-45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
策和监督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建立了独立完
整的组织架构,各级职能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
开,不存在混业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和建筑铝型材业务,已形成独立完整
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不存在依赖或委托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
经营活动的情况。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承诺不与本公司发生任何同业竞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内
容描述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

(二)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除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公司外,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未拥有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
如下:

(1)本人未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其他企业股权、股份、合
伙份额,在其他企业任职)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1-2-1-46
务。

(2)本人未来不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其他企业股权、股份、
合伙份额,在其他企业任职)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

(3)凡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参与或投资可能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及
未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及其子公司。

(4)本人将促使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
上述 1-3 项承诺。

本人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将赔偿公司及公司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
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在本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三)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收取租金和电费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以市场行情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定价
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将自有闲置物业出租给关联方使用以提高物业利用效率,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安徽奥润仪表 出租厂房的租
市场价格 - - 5.36
有限公司 金、电费收入
合计 - - 5.36

为有效利用公司自有物业的闲置空间,公司将自有物业的部分办公空间和厂
房租赁给关联单位安徽奥润仪表有限公司,解决其办公经营场所不足的问题,公
司收取租金和电费。租赁定价参考了附近类似的单位租金,并保持与其他承租方

1-2-1-47
一致的租金水平,该交易遵循了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接受关联方所提供担
保,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及配偶王珏、股东李正培及配偶唐开梅、
存在为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向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经履行完毕
唐开健、王珏 鑫铂科技 2,951.80 2020/7/17 2030/7/17 否

唐开健、王珏 鑫铂铝业 1,500.00 2020/8/4 2023/8/5 否

唐开健、王珏 鑫铂铝业 1,000.00 2020/10/19 2023/10/19 否

唐开健、王珏 鑫铂铝业 1,000.00 2020/8/11 2023/8/10 否

唐开健、王珏 鑫发铝业 1,000.00 2020/8/18 2023/8/20 否

唐开健 鑫铂铝业 900.00 2019/6/5 2021/6/5 否

唐开健、王珏 鑫发铝业 500.00 2020/12/11 2023/12/7 否

唐开健 鑫发铝业 430.00 2019/7/2 2023/7/2 否

唐开健 鑫发铝业 300.00 2020/7/20 2021/1/21 否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经履行完毕
唐开健、王珏、李
鑫铂股份 1,200.00 2019/5/29 2024/5/20 是
正培、唐开梅
唐开健、王珏 鑫发铝业 1,000.00 2019/7/10 2022/7/9 否

唐开健、王珏 鑫铂股份 1,200.00 2019/8/19 2022/8/19 否

唐开健 鑫铂股份 900.00 2019/6/12 2021/6/12 否

唐开健 鑫发铝业 430.00 2019/6/12 2021/6/12 否

唐开健、王珏 鑫发铝业 150.00 2019/10/31 2020/10/21 否

3、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1-2-1-48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经履行完毕
唐开健、王珏 鑫发铝业 1,000.00 2018/7/10 2025/7/10 是

唐开健、王珏 鑫发铝业 600.00 2018/11/29 2023/10/31 是

唐开健、王珏 鑫发铝业 160.00 2018/10/22 2019/10/17 是

唐开健、王珏 鑫发铝业 100.00 2018/1/24 2019/1/9 是

上述担保的主债权已全部到期、清偿。

3、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往来余额。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出租物业收取租金和电费,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接受关联方所提供担保。

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原则基础上进行的,
交易价格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互利共赢,均遵循市场公允价格,未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天长天鼎、滁州安元、芜湖毅达、黄山毅达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作出
了如下承诺:

1、不利用本人/本企业控制地位或重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
予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从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优于独
立第三方的权利。

2、本人/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督促相关方严
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遵循平等、自愿、等

1-2-1-49
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
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

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本企业将促使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 1-4 项承诺。

6、如因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期间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四)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了规定。

公司建立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强化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重大
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
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
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
判断的依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进行
审慎审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期内发生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由


1-2-1-50
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任期

唐开健 董事长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陈未荣 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李正培 董事、副总经理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李 杰 董事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樊晓宏 董事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程 锦 董事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赵婷婷 独立董事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赵明健 独立董事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常 伟 独立董事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张培华 监事会主席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李 静 监事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齐 新 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陈未荣 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李正培 董事、副总经理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韦金柱 副总经理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唐金勇 副总经理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曹宏山 副总经理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孙金玉 副总经理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周新民 副总经理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樊祥勇 董事会秘书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冯 飞 财务负责人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




1-2-1-5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包
括唐开健、李正培、李杰、陈未荣、张培华、冯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包括唐
开健、程锦、李静、齐新、韦金柱、唐金勇、曹宏山、孙金玉、周新民、樊祥勇、
王超、孙金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相关人员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方式 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 4,420.992 万股 55.38%
唐开健 董事长
间接持股 持有天长天鼎 12.25%的出资额 0.81%

李正培 董事、副总经理 直接持股 540.792 万股 6.77%

李 杰 董事 直接持股 324.452 万股 4.06%

陈未荣 董事、总经理 直接持股 310.938 万股 3.90%

张培华 监事会主席 直接持股 202.826 万股 2.54%

冯 飞 财务负责人 直接持股 34.999 万股 0.44%

王 超 核心技术人员 间接持股 持有天长天鼎 10.40%的出资额 0.69%

李 静 监事 间接持股 持有天长天鼎 3.78%的出资额 0.25%

齐 新 职工代表监事 间接持股 持有天长天鼎 3.78%的出资额 0.25%

韦金柱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持有天长天鼎 3.78%的出资额 0.25%

唐金勇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持有天长天鼎 3.78%的出资额 0.25%

曹宏山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持有天长天鼎 3.78%的出资额 0.25%

孙金玉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持有天长天鼎 3.78%的出资额 0.25%

周新民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持有天长天鼎 3.78%的出资额 0.25%

樊祥勇 董事会秘书 间接持股 持有天长天鼎 3.78%的出资额 0.25%

孙金东 核心技术人员 间接持股 持有天长天鼎 3.78%的出资额 0.25%
经过多层权益关系通过芜湖毅
程 锦 董事 间接持股 0.0031%
达、黄山毅达间接持有

肖亚军通过持有天长天鼎 1.13%的出资额,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0.07%的股
份,其系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未荣配偶的弟弟;刘建国通过持有天长天鼎 0.95%
的出资额,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0.06%的股份,其系公司副总经理唐金勇妹妹的


1-2-1-52
配偶;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
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一年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0 年度薪酬 备注

唐开健 董事长 28.87

陈未荣 董事、总经理 28.87

李正培 董事、副总经理 20.21

李杰 董事 28.87

樊晓宏 董事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程锦 董事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赵婷婷 独立董事 3.60 津贴

赵明健 独立董事 3.60 津贴

常伟 独立董事 3.60 津贴

张培华 监事会主席 48.21

李静 监事 17.52

齐新 职工代表监事 21.90

韦金柱 副总经理 22.69

唐金勇 副总经理 19.25

曹宏山 副总经理 26.33

孙金玉 副总经理 13.80

周新民 副总经理 18.04

樊祥勇 董事会秘书 23.87

冯飞 财务负责人 26.57

王超 核心技术人员 18.20

孙金东 核心技术人员 16.03

1-2-1-53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享受公司提供的基本福利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独立
董事除外)外,无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未在发行人关联企业领取收入。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职务 与公司关系

鑫发铝业 执行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鑫铂 执行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唐开健 董事长 鑫铂科技 执行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长天鼎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天哲节能 监事
企业
董事、总
陈未荣 鑫发铝业 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理
董事、副
李正培 鑫发铝业 副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鑫发铝业 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李杰 董事 鑫铂科技 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天哲节能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企业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 公司股东滁州安元的基
投资业务二部总经理
管理有限公司 金管理人
安徽中志轨道交通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安徽省文胜生物工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程股份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安徽九棵松生态农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樊晓宏 董事 董事
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安徽银丰药业股份 公司董事担任监事职务
监事
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安徽水韵环保股份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佳诺威集团股份有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1-2-1-54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职务 与公司关系
江苏毅达股权投资
合伙人 公司间接股东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芜湖福赛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公司 的其他公司
铜陵兢强电子科技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安徽水韵环保股份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安徽省小小科技股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份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程锦 董事 董事
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安徽明讯新材料科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黄山富田精工制造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安徽铜都流体科技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职务
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合肥虹视信息工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
董事
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赵婷婷 独立董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财务负责人兼机构业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其
公司合肥望江西路
务总监 他企业
营业部
安徽天道律师事务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机
赵明健 独立董事 律师
所 构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单
常伟 独立董事 石河子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监事会主 鑫铂科技 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张培华
席 鑫发铝业 副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鑫发铝业 副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众和投资管理 公司监事担任监事职务
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 的其他公司
齐新 监事 天长市土炮李记串 公司监事控制的个体工
个体经营者
串香餐饮店 商户
天长市红泥风情饭 公司监事控制的个体工
个体经营者
店 商户


1-2-1-55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职务 与公司关系
公司监事控制的个体工
天长市品尚豆捞坊 个体经营者
商户
韦金柱 副总经理 鑫发铝业 副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唐金勇 副总经理 鑫发铝业 副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孙金玉 副总经理 鑫发铝业 副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兼职的情况。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唐开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唐
开健直接持有公司 4,420.992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55.38%;通过
天长天鼎控制公司 528.76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6.62%,合计控制
公司 62.00%股权。

唐开健先生,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长江商学院 EMBA 在读。2002 年 12 月至 2004 年 6 月就职于张家港鑫宏铝业开
发有限公司任销售员;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4 月就职于宿迁市鑫宏铝业开发有
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 年 5 月至今先后担任鑫发铝业总经理、执行董事;2013
年 8 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苏州鑫铂执
行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天长天鼎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担
任鑫铂科技执行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天哲节能监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唐
开健先生曾获得安徽省“特支计划”第四批创业领军人才、滁州市“全市优秀退
役军人”、天长市“2018 年度优秀企业家”、滁州市“2019 年度优秀民营企业家”
等奖项。




1-2-1-56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1,113,000.63 81,378,711.91 54,575,426.28

应收票据 4,257,722.79 - 7,738,165.52

应收账款 300,617,297.06 231,810,877.57 165,697,497.98

应收款项融资 14,128,901.78 12,983,046.06 -

预付款项 1,437,641.16 3,124,361.08 113,239.78

其他应收款 3,778,067.93 1,797,067.71 2,443,682.88

存货 87,516,496.41 50,779,749.76 42,156,652.32

其他流动资产 7,765,023.58 117,482.18 959,326.88

流动资产合计 520,614,151.34 381,991,296.27 273,683,991.64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9,126,132.31 9,763,658.59 5,938,515.23

固定资产 268,323,486.17 167,530,793.35 153,170,315.53

在建工程 61,970,626.82 6,452,858.19 302,959.94

无形资产 29,871,672.09 15,427,718.12 15,876,402.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62,306.06 3,048,182.70 2,202,330.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826,027.01 7,293,911.67 5,091,167.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1,480,250.46 209,517,122.62 182,581,691.02

资产总计 912,094,401.80 591,508,418.89 456,265,682.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8,302,879.14 136,546,103.93 120,700,000.00

应付票据 1,200,000.00 - -

应付账款 155,622,122.61 73,992,842.97 60,790,808.47

预收款项 - 16,840,151.17 18,742,844.54


1-2-1-57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合同负债 11,269,535.19 - -

应付职工薪酬 10,519,913.28 7,550,520.09 6,294,611.95

应交税费 11,147,456.75 9,835,308.64 9,435,749.99

其他应付款 3,164,453.27 4,771,739.65 3,514,073.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779,949.20 5,666,666.64 7,616,863.72

其他流动负债 1,465,039.58 - -

流动负债合计 413,471,349.02 255,203,333.09 227,094,952.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248,202.94 - -

长期应付款 35,381,914.17 5,666,666.73 11,826,336.60

递延收益 24,932,665.73 10,555,312.13 10,545,456.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562,782.84 16,221,978.86 22,371,792.60

负债合计 501,034,131.86 271,425,311.95 249,466,744.92

股东权益:

股本 79,827,540.00 79,827,540.00 73,780,000.00

资本公积 145,351,902.23 145,351,902.23 101,399,442.23

其他综合收益 - - -

盈余公积 11,511,840.72 5,457,215.29 1,627,957.26

未分配利润 174,368,986.99 89,446,449.42 29,991,538.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11,060,269.94 320,083,106.94 206,798,937.74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411,060,269.94 320,083,106.94 206,798,937.7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12,094,401.80 591,508,418.89 456,265,682.6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87,229,350.12 924,007,022.07 704,954,576.76

二、营业总成本 1,189,087,541.47 853,187,508.52 685,335,158.88



1-2-1-58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其中:营业成本 1,078,104,619.83 767,024,344.52 591,123,408.23

税金及附加 5,596,334.56 4,513,206.72 3,991,832.33

销售费用 21,603,414.53 18,537,343.52 14,868,081.74

管理费用 16,974,245.99 13,502,934.18 36,492,116.87

研发费用 46,087,975.53 34,300,481.43 26,284,514.42

财务费用 20,720,951.03 15,309,198.15 12,575,205.29

加:其他收益 3,135,206.03 1,469,599.99 1,086,889.0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4,158.61 -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5,040,038.39 -5,018,316.80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501,220.27 -88,015.84 -4,784,980.16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5,857.50 - -
列)
三、营业利润 95,741,613.52 67,186,939.51 15,921,326.73

加:营业外收入 5,410,727.00 2,969,320.18 3,753,565.79

减:营业外支出 171,049.11 72,199.89 85,273.53

四、利润总额 100,981,291.41 70,084,059.80 19,589,618.99

减:所得税费用 10,004,128.41 6,799,890.60 3,802,202.89

五、净利润 90,977,163.00 63,284,169.20 15,787,416.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977,163.00 63,284,169.20 15,787,416.10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90,977,163.00 63,284,169.20 15,787,416.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90,977,163.00 63,284,169.20 15,787,416.10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4 0.86 0.2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4 0.86 0.25



1-2-1-5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00,600,220.18 981,249,378.46 760,659,693.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41,274.53 9,798,180.62 9,470,232.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3,141,494.71 991,047,559.08 770,129,925.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75,985,860.06 818,756,909.47 650,468,556.8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93,057,674.24 68,631,623.77 49,884,621.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845,103.28 29,623,179.43 29,909,962.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280,918.23 40,408,509.99 36,519,044.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2,169,555.81 957,420,222.66 766,782,185.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971,938.90 33,627,336.42 3,347,740.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1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58.6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000.00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00.00 15,014,158.6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52,158,791.30 54,910,028.82 43,833,762.9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1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158,791.30 69,920,028.82 43,833,762.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147,791.30 -54,905,870.21 -43,833,762.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70,146,862.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1-2-1-60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1,758,700.00 153,600,000.00 120,7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000,000.00 - 22,35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8,758,700.00 203,600,000.00 213,198,862.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1,481,963.61 138,000,000.00 113,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955,306.21 7,811,307.57 7,400,044.47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66,311.16 9,192,772.20 5,411,321.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9,403,580.98 155,004,079.77 125,811,366.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355,119.02 48,595,920.23 87,387,495.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179,266.62 27,317,386.44 46,901,473.3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378,711.91 54,061,325.47 7,159,852.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557,978.53 81,378,711.91 54,061,325.47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07 -0.94 -6.5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
- - -
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847.29 440.21 480.90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 - -
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 - -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1-2-1-61
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 - -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 - -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
- - -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 - -
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0.42 -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 - -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 - -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 - -
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4.86 -2.60 1.13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 -2,457.99

小计 838.07 437.09 -1,982.47

减:所得税影响数 113.54 48.91 66.2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724.53 388.17 -2,048.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8,373.18 5,940.24 3,627.46
东的净利润




1-2-1-62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26 1.50 1.21

速动比率(倍) 1.05 1.30 1.0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91% 40.64% 48.8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
0.05% 0.07% 0.15%
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15 4.01 2.80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53 4.36 4.94

存货周转率(次/年) 15.51 16.42 15.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206.77 10,829.69 5,050.6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94 5.66 2.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64 0.42 0.0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3 0.34 0.64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
订)》,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89 1.14 1.14
202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2.90 1.05 1.0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54 0.86 0.86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4.91 0.81 0.8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22 0.25 0.25


1-2-1-63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8.08 0.58 0.5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分析应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
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规模与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52,061.42 57.08% 38,199.13 64.58% 27,368.40 59.98%

非流动资产 39,148.03 42.92% 20,951.71 35.42% 18,258.17 40.02%

资产总计 91,209.44 100.00% 59,150.84 100.00% 45,626.57 100.00%

(1)资产规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5,626.57 万元、59,150.84 万元和
91,209.44 万元,资产规模快速增长。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较
上期末增长 29.64%和 54.20%。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
大和外部融资的影响。其中,流动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生产、销售
规模的扩大,流动资产中的应收账款随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存货等运营
资产也随之增长,以及 2019 年外部融资带来公司货币资金的增长。非流动资产
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为了满足客户订单量的增长而提升自身产能,增加了厂
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

(2)资产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9.98%、64.58%和
57.08%,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
成,资产流动性较好。


1-2-1-64
公司专业从事各类铝型材及工业铝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建立了从原材
料研发、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完整的工业生产体
系,生产比较依赖大面积的厂房及大量的机器设备,故报告期初固定资产金额相
对较大,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

2019 年,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流动资产中的应收账款随主营
业务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存货等运营资产也随之增长,以及经营性现金流入和外
部融资等带来公司货币资金的增长,综合导致流动资产占比有所增加;2020 年,
公司子公司鑫铂科技正式投入建设,固定资产和工程项目投入金额较大,导致
2020 年末非流动资产增长较大,从而导致公司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下降。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负债余额及占总负债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41,347.13 82.52% 25,520.33 94.02% 22,709.50 91.03%

非流动负债 8,756.28 17.48% 1,622.20 5.98% 2,237.18 8.97%

负债合计 50,103.41 100.00% 27,142.53 100.00% 24,946.6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4,946.67 万元、27,142.53 万元和
50,103.41 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03%、94.02%和 82.52%。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
负债总额分别较上期期末增 8.80%和 84.59%,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
相关经营性负债增长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评价指标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26 1.50 1.21

速动比率(倍) 1.05 1.30 1.0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91% 40.64% 48.81%

资产负债率(合并) 54.93% 45.89% 54.68%


1-2-1-65
评价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206.77 10,829.69 5,050.6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94 5.66 2.60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银行借款以及应付供应商货款及设
备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1、1.50 和 1.26,速动比率分别为
1.02、1.30 和 1.05。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
上期末有所上升,体现了公司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和抗流动性风险能力;202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
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增大,2020 年末,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增长较大,增长幅度大于货币资金、应
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资本积累逐年增加,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良好。

(2)资产负债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48.81%、40.64%和 50.91%,
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54.68%、45.89%和 54.93%,2019 年末较上年末有所
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以及引入新的投资者,公司货
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主要资产增长较快,资产总额也随之增加,
增速快于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主要负债,从而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下降;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上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扩
大,为了缓解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增加了短期银行借款、长期借款及融资租赁,
从而使得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5,050.62 万元、10,829.69 万元
和 15,206.77 万元。2018 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低,主要系当期产生了股份支


1-2-1-66
付 2,457.99 万元,计入管理费用,降低了当期的利润总额。报告期内,受益于公
司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以及盈利能力的持续增强,剔除 2018 年公司股份支付的
影响,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7,508.61 万元、10,829.69 万元和 15,206.77
万元,总体呈快速增长的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加大,
公司增加了短期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融资租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因此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支出。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公司经营利润逐年增
加。剔除 2018 年股份支付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60、5.66
和 5.94,体现了公司较强的利息支付能力,说明公司具备持续增强的信用融资能
力,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继续保持优良的信用水平。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

单位:次/年
评价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4.53 4.36 4.94

存货周转率 15.51 16.42 15.00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
余额。

(1)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94 次/年、4.36 次/年和 4.53 次/年。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在实现产销规模和经营业绩增长的同时,也重视客户
的信用管理、收益质量和货款回笼。

(2)存货周转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5.00 次/年、16.42 次/年和 15.51 次/年,
公司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以订单式生产为主,生产周期较
短,且公司加强了存货库存管理,保证生产完工后及时发货。




1-2-1-67
5、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①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收入 128,081.66 99.50 91,891.60 99.45 69,349.27 98.37

其他业务收入 641.27 0.50 509.10 0.55 1,146.19 1.63

合计 128,722.94 100.00 92,400.70 100.00 70,495.46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
为 98.37%、99.45%和 99.50%。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

件和建筑铝型材的销售。

②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和变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工业铝型材 73,574.08 57.44 45,832.18 49.88 35,545.69 51.26

工业铝部件 31,177.01 24.34 24,296.66 26.44 13,769.54 19.85

建筑铝型材 23,330.58 18.22 21,762.76 23.68 20,034.05 28.89

合计 128,081.66 100.00 91,891.60 100.00 69,349.2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其中工业铝型材和工业铝部件增长
较快。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A、工业铝型材

工业铝型材是公司最具竞争力的产品,也系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公司在

1-2-1-68
工业铝型材的产品研发和生产上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工艺经验,并形成了储备方
案,能够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铝型材销售额分别为 35,545.69 万元、45,832.18 万元和
73,574.08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因为:

a、报告期内,新能源光伏行业、轨道交通行业、汽车行业稳步发展,铝合
金在上述领域中的应用深入推进,带动了公司工业铝型材销售收入的逐年增长,
上述行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 22,137.87 万元、30,149.57 万元和 54,807.29 万
元;

b、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品质和及时的响应能力,获得了下游客
户的认可,成功导入了晶科能源(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企业)、今创集团(全
国轨道交通内装饰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隆基股份(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单
晶硅棒和硅片制造商)等新客户,进而带动工业铝型材产品收入的增长。

B、工业铝部件

工业铝部件是对工业铝型材采用进一步的精加工工艺,加工成可供下游终端
客户直接使用的部件级产品。公司是行业内少有的集铝型材生产和铝部件精加工
一体化,能够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铝部件销售额分别为 13,769.54 万元、24,296.66 万元和
31,177.01 万元,其增长速度较快,主要因为:

a、公司工业铝部件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光伏领域,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
组件生产基地,报告期内,新能源光伏行业的稳定增长带动了公司工业铝部件产
品收入的持续增长;

b、报告期内,公司工业铝部件产品随着工艺的完善以及产能的扩充,进入
了快速增长期,获取的晋能集团的订单量稳定增长,同时由于与行业龙头企业合
作的示范效应,成功导入了正信光电、大恒能源等新能源光伏领域新客户,产品
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C、建筑铝型材



1-2-1-69
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筑铝型材销售额分别为 20,034.05 万元、21,762.76 万元
和 23,330.58 万元,其销售额基本维持稳定,主要情况为:

a、随着公司研发实力及制造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司逐步向应用领域更
广阔、技术含量更高的工业型材及精加工领域拓展,报告期公司建筑型材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态势;

b、报告期内,公司逐渐减少订单量小的客户,逐步放弃毛利率低的客户,
集中产能服务如金鹏集团、美沃门窗等订单量持续稳定、型材加工程度要求较高
的大客户。。

③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华东 118,866.07 92.80 74,038.29 80.57 55,009.92 79.32

华北 7,396.12 5.77 17,454.45 19.00 13,451.93 19.40

其他 1,819.47 1.42 398.86 0.43 887.42 1.28

总计 128,081.66 100.00 91,891.60 100.00 69,349.2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及华北两个区域,二者合计占公司同期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98.72%、99.57%和 98.58%,其中华东区域报告期收入占主
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79.32%、80.57%和 92.80%,占比较高主要系:(1)华东
区域建筑业和制造业发达,产品需求旺盛;(2)受到原材料、运输成本以及区域
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发行人处于华东区域,因此销售半径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

④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模式划分

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营业收入均全部来自于国内销售。

⑤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如下:


1-2-1-70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期间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 (%)
一季度 21,264.51 16.60 16,634.21 18.10 10,952.95 15.79

二季度 26,813.24 20.93 21,567.65 23.47 19,570.70 28.22

三季度 37,597.62 29.36 24,445.65 26.60 17,448.08 25.16

四季度 42,406.29 33.11 29,244.09 31.83 21,377.54 30.83

合计 128,081.66 100.00 91,891.60 100.00 69,349.27 100.00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各季度收入占全年销售收入比例平均为 16.83%、
24.21%、27.04%和 31.92%,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主要受春节等因素影
响,通常情况下一季度占比较低,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一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
15.79%、18.10%和 16.60%。第四季度通常是客户春节前提前备货的时期,因此
收入规模会比其他季度高。

(2)营业成本分析

①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成本 107,612.22 99.82 76,484.93 99.72 58,283.49 98.60

其他业务成本 198.24 0.18 217.50 0.28 828.85 1.40

合计 107,810.46 100.00 76,702.43 100.00 59,112.34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而增长,成本与收入变
动趋势一致。

②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趋势

公司专注于铝型材和铝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生产环节为挤
压、喷砂、氧化、喷涂、电泳、精加工等,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报告

1-2-1-71
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91,760.10 85.27% 64,002.32 83.68% 49,178.19 84.38%

直接人工 4,291.40 3.99% 3,116.60 4.07% 1,992.59 3.42%

制造费用 11,560.73 10.74% 9,366.02 12.25% 7,112.71 12.20%

合计 107,612.22 100.00% 76,484.93 100.00% 58,283.4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最高,
分别为 84.38%、83.68%和 85.27%,而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

例报告期内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①公司毛利及毛利率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 毛利 毛利
(%) (%) (%)
工业铝型材 10,431.75 14.18 6,876.67 15.00 4,894.70 13.77

工业铝部件 5,654.90 18.14 4,215.63 17.35 2,319.50 16.85

建筑铝型材 4,382.78 18.79 4,314.37 19.82 3,851.57 19.23

合计 20,469.44 15.98 15,406.67 16.77 11,065.78 15.96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分别为 11,065.78 万元、15,406.67 万元和 20,469.44
万元,2018-2020 年度产品毛利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以及毛利率上
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5.96%、16.77%和 15.98%,毛利率变动
主要受产品结构、产品单价变动、铝锭价格变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1-2-1-72
2、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 2018 年

工业铝型材 14.18% 15.00% 13.77%

工业铝部件 18.14% 17.35% 16.85%

建筑铝型材 18.79% 19.82% 19.23%

合计 15.98% 16.77% 15.96%


(1)工业铝型材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工业铝型材产品的平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 2018 年

平均单价 17,813.47 17,384.00 17,194.24

单位成本 15,287.78 14,775.70 14,826.56

单位毛利 2,525.70 2,608.30 2,367.68

毛利率(%) 14.18 15.00 13.77

报告期内,工业铝型材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13.77%、15.00%和 14.18%,2019
年度较上年同期呈上升趋势,主要影响因素为:①公司采用“铝锭的市场公开价
格+加工费”作为定价模式,加工费主要是由不同产品类别、工艺、品质要求以
及加工复杂程度所决定的,加工程度越高,产品的平均单价越高,毛利率越高;
公司工业铝型材的氧化车间于 2017 年 5 月开始投入生产,扩大氧化工序的产能,
报告期内氧化型材的销量和销售占比逐年增长,导致工业铝型材的毛利率逐年上
升;②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公司可以承接工艺难
度更高的订单,提高了议价能力,导致工业铝型材的平均销售单价逐年上升,毛
利率随着上升。2020 年度工业铝型材毛利率下降,主要受原材料铝棒采购价格
上升所致。

(2)工业铝部件系列毛利率变动

报告期内,工业铝部件产品的平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1-2-1-73
单位:元/吨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平均单价 20,777.16 20,198.20 20,169.07

单位成本 17,008.59 16,693.68 16,771.55

单位毛利 3,768.57 3,504.52 3,397.52

毛利率(%) 18.14 17.35 16.85

报告期内,工业铝部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16.85%、17.35%和 18.14%,2019
年度、2020 年度工业铝部件产品的毛利率相比上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①
随着行业政策调整影响的过渡完成,新能源光伏市场持续增长,公司工业铝部件
产品的单位价格逐步回升;②2019 年度、2020 年度工业铝部件销量较上年同期
分别提升了 76.20%和 24.74%,销量提升导致单位制造费用降低,从而带动产品
毛利率的增长。

(3)建筑型材系列毛利率变动

单位:元/吨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平均单价 18,100.71 18,049.50 17,886.24

单位成本 14,700.39 14,471.26 14,447.58

单位毛利 3,400.32 3,578.24 3,438.65

毛利率(%) 18.79% 19.82 19.23

报告期内,建筑铝型材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19.23%、19.82%和 18.79%,2019
年度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度建筑型材中的注胶、断桥及木纹型材等
后续加工产品较上年度提升了 4.34%,产品加工程度的提升导致产品单位价格上
升,从而提升了毛利率。2020 年度毛利率下降主要系:①铝锭市场价格上升导
致直接材料成本上升;②单位价格较高的注胶产品销售占比由 2019 年度的
15.90%下降至 9.91%。

③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2-1-74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和胜股份 15.75% 14.89%

闽发铝业 10.86% 9.57%

亚太科技 19.84% 20.72%

豪美新材 16.74% 16.38%

平均值 15.80% 15.39%

鑫铂股份 16.99% 16.15%

注:数据来源于各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及招股意向书,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 2020 年年报。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处于行业中位水平,毛利率高于同行业的闽发铝业,
低于亚太科技,与和胜股份、豪美新材互有高低。

6、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0,060.02 98,124.94 76,065.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4.13 979.82 947.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314.15 99,104.76 77,012.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7,598.59 81,875.69 65,046.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305.77 6,863.16 4,988.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84.51 2,962.32 2,991.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28.09 4,040.85 3,651.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216.96 95,742.02 76,678.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97.19 3,362.73 334.77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以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情况如下:




1-2-1-7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9,904.86 98,124.94 76,065.97

营业收入 128,722.94 92,400.70 70,495.4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
108.69% 106.20% 107.90%
业收入的比例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097.19 3,362.73 334.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
8,373.18 5,940.24 3,627.46
东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净 60.88% 56.61% 9.23%
利润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7.90%、106.20%和 108.69%,均超过了 100%,公司销售收款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23%、56.61%和 60.88%,2018 年度比例较小主
要系当期新增客户晶科能源,为 2018 年度第二大客户,公司与其主要销售订单
发生在第四季度,当年对其销售收入 7,458.61 万元,对应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5,101.99 万元,2018 年末该客户信用期内未结算的应收货款金额较大,对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产生较大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1.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0.4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10 - -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 1,501.4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5,215.88 5,491.00 4,383.38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1.00 -



1-2-1-76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15.88 6,992.00 4,383.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14.78 -5,490.59 -4,383.38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83.38 万元、
-5,490.59 万元和-15,214.78 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购建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生
产经营对厂房、机器设备和模具等固定资产的需求增大,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
资产的投入逐年增加,支付的工程设备款也随之增加,导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出金额较大。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 7,014.6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175.87 15,360.00 12,07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00.00 - 2,235.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875.87 20,360.00 21,319.8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148.20 13,800.00 11,3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895.53 781.13 74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6.63 919.28 541.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940.36 15,500.41 12,581.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35.51 4,859.59 8,738.7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738.75 万元、4,859.59
万元和 11,935.5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为满足
公司营运资金及长期资产购置、建设需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回笼以
及工程建设情况,向银行贷款融入资金以及公司引进投资者所增加的资本金;筹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所支付的资金。

2019 年度,公司收到外部投资者投资款 5,000.00 万元,收到银行借款净流

1-2-1-77
入 778.87 万元,支付融资租赁款等其他与筹资有关的现金 919.28 万元,综合导
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8 年有所下降。

2020 年度,公司收到银行借款净流出 7,132.14 万元,支付融资租赁款等其
他与筹资有关的现金 4,803.37 万元,综合导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 2019 年有所上升。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①公司在缴纳各项税金并依法提取各项基金后,利润分配方案由股东会决
定。

②公司本年度如发生亏损,应由下年度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前
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A、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B、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C、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D、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1-2-1-78
E、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
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货币资金需求较大,公司主要依靠内部
积累、外部贷款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因此最近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3、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1-2-1-79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3)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
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①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
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②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当年财务报表经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当年实现
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
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前款所指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募集资金投
资的项目除外)。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公司根据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③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的前提下,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1-80
④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的关系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⑤公司制定分配方案时,应按照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
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 号)等有关规定,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为依据。为避免出现超分红情况,公司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
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同时公司应加强子公司分红管理,不
能出现合并报表有利润,因子公司不分红造成母公司报表没有利润从而为不向公
众股东派现制造借口。

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5)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A、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
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B、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征询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并经外部监事(不在公
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及独立董事 2/3 以上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
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1-81
C、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
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D、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权。

E、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F、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为:

A、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
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B、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
经 2/3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
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半数以上
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则还需经 2/3 以上外部监事表决通过。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
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7)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
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


1-2-1-82
立董事是否尽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
机会,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8)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
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予以披露。

4、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 股)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5、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议案》,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分配形式,优先采取现金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进行年度现金分红,且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条件: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
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对公
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②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
目投资除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
产等交易累计资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3)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1-2-1-83
(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维护公司
及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如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定期报
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该次分红预案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等,独立董事应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控股子公司业务及财务情况

1、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拥有 3 家全资子公司:鑫发铝业、苏
州鑫铂,鑫铂科技,其中鑫铂科技由公司通过苏州鑫铂全资控股,无参股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1)鑫发铝业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成立时间 2007 年 0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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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2,800 万元

实收资本 2,8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
铝型材、门窗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销售;门窗和幕墙制作和安
经营范围 装服务(涉及许可和资质的,凭有效许可证件和资质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鑫发铝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鑫铂股份 2,800.00 100.00

合计 2,800.00 100.00

③主营业务

鑫发铝业主营业务为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的研发、加工及销售,产品主
要用于幕墙、系统性门窗及医疗环保等领域。

④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25,630.88

净资产 9,980.31

净利润 2,665.1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2)苏州鑫铂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成立时间 2018 年 5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1-2-1-85
中国(苏州)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88 号人工智能产业园 G1-504
研发、销售:铝型材、光伏电站支架边框及配件、汽车零部件、
经营范围 高铁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苏州鑫铂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鑫铂股份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③主营业务

苏州鑫铂主要从事铝型材的销售业务。

④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2,331.90

净资产 964.00

净利润 -36.00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3)鑫铂科技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成立时间 2019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5,800 万元

实收资本 1,4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2UEXK44K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1-86
铝合金棒、铝型材、轨道交通车辆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太阳能光
经营范围 伏组件、模具研发、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鑫铂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苏州鑫铂 5,800.00 100.00%

合计 5,800.00 100.00%

③主营业务

鑫铂科技主营业务为铝型材和铝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公司募投项目
“年产 7 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目”的实施主体。

④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17,577.12

净资产 1,343.15

净利润 -106.85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2、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情况

鑫发门窗为鑫发铝业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鑫发门窗未开展实际业务,
其主要资产为鑫发铝业生产场所所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公司为优
化公司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决定由鑫发铝业吸收合并鑫发门窗。2020 年 1 月 8
日,鑫铂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全资子公司鑫发铝业吸收合
并全资孙公司鑫发门窗,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鑫发铝业存续且注册资本不变,
鑫发门窗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等将全部由鑫发铝业依法承继,鑫发门
窗予以注销。

2020 年 3 月 30 日,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皖

1-2-1-87
滁)登记企销字[2020]第 236 号】,准予鑫发门窗予以注销。

自设立至注销,鑫发门窗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长市鑫发门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成立时间 2009 年 11 月 4 日

注销时间 2020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医药产业园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铝合金节能门窗、铝合金幕墙
经营范围
加工、生产和销售。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051.92
净资产 -1.47
净利润 -28.90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3)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除出租厂房给公司外,鑫发门窗未开展具体业务。




1-2-1-88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2,661 万股,本
次发行后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
经营情况按项目计划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备案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备案项目编码
资金金额
年产 7 万吨新型轨道交
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 38,740.14 37,383.60 2020-341181-32-03-001054
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4,385.25 3,000.00 2020-341181-73-03-002388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2,000.00

合计 48,125.39 42,383.60 -

上述项目中“年产 7 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及“研发
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鑫铂科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安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所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两年内投
入使用,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年产 7 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
31,566.24 5,817.36 37,383.60
铝型材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597.50 1,402.50 3,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 0.00 2,000.00

小计 38,163.74 4,219.86 42,383.60


1-2-1-89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短期
内资产负债率水平将进一步降低,防范和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大幅提高。

(二)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将大大提高,这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募集资金到位期初,公司净资产和总资产将大幅增长,由于投资项目
处于建设期,不能马上产生效益,将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
的降低;此外本次发行后,股本规模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发行后业绩将全面
摊薄,全面摊薄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与发行前一年度相比将出现
较大幅度下滑,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将大大增强公司的市场竞
争力,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逐步提高。




1-2-1-90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经营风险

(一)新冠疫情带来的市场波动风险

2020 年 1 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国内爆发,随后在日本、韩国、
意大利、美国乃至全球蔓延。目前,通过延迟企业复工、限制人员流动、减少人
员聚集等措施,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但国外部分国家地区成为新的疫情
重灾区。

生产供应方面,公司所处的安徽省天长市的疫情控制较好,疫情对公司产能
的影响为 3 周左右,公司自 2020 年 2 月中旬开始逐步恢复生产,截至 2020 年 3
月初公司全面复产,本次申报前疫情对生产方面的整体影响较小。

市场需求方面,本次疫情对国内外市场需求形成较大的波动,特别是公司新
能源光伏领域客户存在部分出口业务,随着新冠疫情于 2020 年 3 月底在全球开
始爆发及蔓延,疫情有效控制时间的延长将导致市场需求的萎缩,将给公司的市
场需求带来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采购集中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分别为 84.38%、83.68%和
85.27%,其中,直接材料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铝棒。公司采购铝棒主要采用“以
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模式,其定价模式采用“公开市场铝锭价格+铝棒加工费”
的方式,公开市场铝锭价格通过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金属网等公开交易市
场的铝锭现货价格的均价确定。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公开市场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且生产周期
较短,在铝锭价格波动时公司具备一定的转嫁成本的能力,但由于客户订单下达
到交付产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相应主要原材料铝棒的采购时间对材料成本的影
响具有滞后性,若未来铝锭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将会给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


1-2-1-91
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

2、主要原材料采购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 87.22%、84.63%和 87.51%,
其中报告期内向铝棒供应商江苏凯隆的采购占比均超过 36.00%,采购集中度相
对较高。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铝棒,铝棒在国内的产能充足,供应充足,供应商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原材料的供应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尽管公司与主要供
应商合作多年,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不排除由于环保政策趋严、市场波动或
供应商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导致原材料供应不及时或产品价格大幅波动,从而影响
公司的整体采购。

(三)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所处的主要行业有: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
疗及电器行业、建筑行业等,受益于下游行业的较快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
模保持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受益于技术进步,光伏发电已基本实现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在能源领域具备
了持续竞争力,同时各个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能源政策,受其影响,光伏电站装
机量保持较快增长态势,2017-2019 年我国新增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平均增速达到
40%。但若未来国家对光伏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延缓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
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2017-2019 年高铁、城市轨道交通新建里
程平均增速分别达到 45.36%、27.06%,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若未来宏观
经济发生变化,国家减少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将会制约轨道交通产业发展,
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受其影响建筑行业 2017-2019 年平
均增速仅为 4.77%,远低于以往年度,但若未来因国家宏观调控致使建筑行业增
速进一步降低,将会对公司建筑型材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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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铝型材及铝部件行业属于技术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现有的行业竞争格局
中,市场竞争逐步分化,马太效应日益显著。高端铝型材和铝部件应用领域对技
术要求高,市场需求逐步向大型企业集中,大型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作为基
础,匹配先进的技术装备,能够生产高品质、高精度的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步增
强;而中低端市场绝大部分市场被区域性中小型企业占据,市场竞争剧烈,产品
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企业生存压力加剧。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铝型材及铝部件市场,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资金与技
术投入,并有效扩大在中高端市场的产品占用率,将因市场竞争的加剧限制自身
的盈利、发展和壮大,为未来的发展前景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五)应收账款增长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643.83 万元、24,753.04 万元和 32,068.81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03%、26.79%和 24.91%。

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记录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报
告期内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在 94%以上,但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
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对
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公司业务增长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2018 至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
增长率为 35.13%。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工业铝型材及工业铝部件的产能
将大幅上升。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
公司将面临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等多方面挑战。如果
公司的管理水平、人才培养、研发实力及市场拓展不能适应公司规模逐步提升的
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可能
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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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各岗位职工薪酬费用分别为 4,988.46 万元、6,863.16 万
元和 9,330.37 万元,人力成本支出逐年上升。伴随着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经济结
构调整,国内劳动力招聘难度及人力成本随经济增长持续上升,对公司的盈利水
平构成影响。同时,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企业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来消化成本的
难度逐渐增大,从而有可能会进一步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

(八)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91%、
42.56%和 41.39%,呈逐年上升趋势,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
户均为各行业内实力较强的知名公司,客户生产经营良好,商业信誉较好,并与
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变化或
者主要客户减少与公司的合作规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母公司鑫铂股份自 2016 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 年 9 月,鑫铂股份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子公司鑫发铝业自 2017 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 年 8 月,鑫发铝业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按 15%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若未来鑫铂股份及其子公司鑫发铝业在税收优惠期满后未能继续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因所得税率提升而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二)第三方回款及现金回款的风险

1、第三方回款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销售回款由第三方代客户支付的情形,主要包括客
户所属集团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代付、终端客户代付、客户的实际控制人、股东、
员工及其近亲属代付等形式。报告期各期,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占销售回款的比重
分别为 3.63%、1.50%和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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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逐年下降,
占销售回款的比例逐年降低,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的纠纷,但由于公司日常经营
实际回款中,无法彻底杜绝第三方回款的情形,仍可能存在因对第三方回款管控
不力而导致销售回款环节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2、现金回款的风险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的要求,存在部分规模较小的客户
以现金方式进行采购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回款占销售回款的比重分别
为 20.51%、0.14%和 0.00%。

随着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报告期内现金回款金额逐年下降,占
销售回款的比例逐年降低,自 2020 年 4 月起公司未再发生现金回款的行为,但
若公司在日常经营实际回款中无法彻底杜绝现金回款的情形,仍可能存在因对现
金回款管控不力而导致销售回款环节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三)政府补助减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313.52 146.96 108.69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534.27 293.25 372.21

合 计 847.79 440.21 480.90

利润总额 10,098.13 7,008.41 1,958.96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8.40% 6.28% 24.55%
注:2018 年度剔除股份支付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政府补助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0.89%。

从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看,公司经营业绩
对政府补助不存在较大依赖。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无法获得政府补助,则有可能给
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情况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短期偿债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和建筑铝型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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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营运资金、资
本性支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虽然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增强,但对营运资金的需
求也逐年提升。

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和融资租赁为公司重要的融资方式。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1、1.50 和 1.26,速动比率分别为 1.02、1.30 和 1.05,资产
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48.81%、40.64%和 50.91%,虽然公司资信良好,但若
无法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公司将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对正常生产经营将造成不
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产 7 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
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分别为 38,740.14 万元、4,385.2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将从整体上提升公司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能
力,系统性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满足市场对各类工业铝型材及工业铝
部件不断增长的需求。尽管公司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论证,但项目具体实施时
仍然可能面临产品技术升级、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以及人才储备不足等
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而存在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初期亏损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总股本为 7,982.754 万股,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为 2,661.00 万股,预
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0,643.754 万股,增加 33.33%。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1,106.03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数量和所有者权益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效益需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体现,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
回报指标会下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重大合同

公司的重要合同主要包括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与客户签订的《销
售合同》,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授信合同》、《担保合同》,与融资租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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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签订的《融资回租合同》,与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等。


六、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五起尚未了结的诉
讼案件,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执行人 被执行人 尚待执行金额 原案案由 进展
高邮弘信门窗 14.99 万元本金及延
1 鑫发铝业 买卖合同纠纷 尚在执行中
有限公司 期履行债务利息
安徽朝阳车链 27.64 万元本金及延
2 银盾斯金 买卖合同纠纷 尚在执行中
有限公司 期履行债务利息
南通名灵贸易
63.25 万元本金及债
3 鑫发铝业 有限公司、张 买卖合同纠纷 尚在执行中
务利息
庆等
捷立玛智能科
79.42 万元本金及延
4 鑫铂股份 技(太仓)有 买卖合同纠纷 尚在执行中
期履行债务利息
限公司
镇江第二建筑 82.56 万元本金及延 建设工程合同
5 鑫发铝业 尚在执行中
工程有限公司 期履行债务利息 纠纷

上述诉讼法院均已裁决由被执行人向公司支付货款,目前正处于执行状态。

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
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
他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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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公司: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住所:天长市杨村镇杨村工业区

联系人:樊祥勇

电话:0550-2389303

传真:0550-238522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立

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保荐代表人:钟昊、李军

项目协办人:张海涛

项目组成员:杨新、徐洪兴、赵鋆、方鑫宇

电话:0755-82707777

传真:0755-82707983

(三)分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电话:0551-62207999

传真:0551-6220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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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卢贤榕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经办律师:李军、惠志强

(五)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经办注册会计师:施琪璋、朱浩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六)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力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 3 号知行大厦七层 737 室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许辉、陶玲玲

电话:010-62158680

传真:010-62158082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4、25 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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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城支行

户名: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41005200040004682


二、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日期: 2021 年 1 月 27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1 年 1 月 29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2 月 1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2 月 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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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查询。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5: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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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摘要之盖章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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