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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4-07-15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
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Sanlian Hope Shin-Gosen Technical Service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1 号楼二层西侧 01227-013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GUODU SECURITIES CO.,LTD.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1,334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
发行数量 25%,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宜。
发行新股数量 1,334 万股
发售股份数量 0股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 年 7 月 24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5,334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4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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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
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
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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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以下风险及其它重要事项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同时提醒投资者
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方案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 1,334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 25%,最终数量以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宜。

二、重要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
人处担任董事、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发行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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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之关联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之关联自然人股东刘学斌、刘学哲、张力、郑鲁
英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除上述锁定期外,
在刘迪于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刘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德和、韩梅、于佩霖、吴清华、
张建仁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在本人于发行人
处担任董事、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德和、韩梅、张建仁补充承诺: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
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4、公司其余股东的承诺

公司其余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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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伙持有的股份。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的意见》,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
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稳定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即视为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
件。

2、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迪、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推出以下股价稳定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1)公司采取的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可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
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若公司决定采取公
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
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当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
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时,公司可不再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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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刘迪采取的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控股股东如需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则控股股东应在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
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
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
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
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高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当公司股价已经
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时,控股股东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刘迪除外)采取的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应在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和高管人员用于购
买股份的资金金额应不低于董事和高管人员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
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50%,不超过该董事、高管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
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当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时,
董事和高管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管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
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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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预案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三)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刘迪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承诺:(1)本人作为公司主要创始人,通过长
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确保对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2)在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
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5%,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人决定减持公
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
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刘学斌承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刘学斌承诺:(1)本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通过长
期持有公司股份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2)在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的 2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人决定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
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
进行。

3、主要股东赵建光及其关联的发行人法人股东共同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 4%的股东赵建光,及其关联的发行人法人股东建元金诺(持有发
行人股份 2%)、天宇建元(持有发行人股份 1.5%)共同承诺: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
伙作为公司股东,在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第一年累计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伙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70%,第二年累计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
伙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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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伙决定减
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
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回购股份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

(4)在前述违法事实经证券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
司将启动回购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董事会、拟定回购方案、确定回购数量、确定回
购价格、召集审议回购事项的股东大会等,公司保证,在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议案之日起
六个月内,完成回购事宜。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前述违法事实认
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期间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对回购底价作相应调整;

(5)刘迪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回购议案时,其本人将投赞成票。

2、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损失承诺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意
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各中介机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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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针对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公司
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
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将及时披露未
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

②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将及时提出合
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③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将不得发行证
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品种等,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④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投资者遭受经
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⑤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不得以任何形
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
措施实施完毕。

2、实际控制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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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承诺:

针对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本
人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
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
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

②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及时提出合
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③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不得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④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
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⑤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不得以任何
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
贴,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迪除外)承诺:

针对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本
人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
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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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
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

②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及时提出合
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③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不得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④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
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⑤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不得以任何
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
贴,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承诺:如本次公开发行后,遇
不可预测的情形导致募投项目于上市后不能按既定计划贡献利润,公司原有业务未能获
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可能在短期内会出现下降,
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用多种措施保证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的情形,从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出发,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迪、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推出股价稳定措施。具体承诺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
“二、重要承诺”之“(二)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2、利润分配政策关于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股利分配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
涉及利润分配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此外,公司制定了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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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有关具体利润分配政策措施,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之“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
利分配情况”。

3、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效益良好,利润水平较高,
有利于提高长期回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
极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项目收益,避免即期
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4、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
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
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
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规范文件的相关相求,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
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
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三、滚存利润的处理安排

经公司 201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该项议案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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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
明不进行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

(3)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6)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
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票股
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3、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20%,实施现金分
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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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扣除募集资金后的余
额的 30%。

4、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
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上一年度相比保持增
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不会造成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不合理的前
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方案;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
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远程视频会议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
过。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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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
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3)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远程视频会议或其他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
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
的意见,公司应通过投资者电话咨询、现场调研、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听取有关投资
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股利分配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明确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股利分配进行监
督,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三联虹普
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财务
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2014 年一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及 2014 年 1-6
月经营情况

2014 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由于公司 2014 年一季度
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在建项目金额较大,因此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度同期大幅增长,2014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2,039.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7.36%;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2,876.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2.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876.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68.71%。

2014 年上半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仍保持持续增长态势,预计
2014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约为
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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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财务报
告审计截止日后 2014 年一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及 2014 年 1-6 月经营状况”中披露了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2014 年一季度的主要财务信息及 2014 年 1-6 月经营状况。其中,2014
年一季度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但未经审计,2014
年 1-6 月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亦未经审阅。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保证 2014 年一季度末
和 2013 年末(或 2014 年一季度和 2013 年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 2014 年一季度
末和 2013 年末(或 2014 年一季度和 2013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特别风险提示

(一)锦纶行业周期性波动给发行人经营带来的风险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货币政策走向、锦纶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上游原料供应
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等因素影响,锦纶企业的经营会呈现出周期性波动。发行人主
要业务对锦纶行业发展存在较强的依赖性,若发行人不能及时发现市场变动信息,调整
经营策略,将影响到发行人的业务扩张和盈利水平。

由于原料价格下降引起锦纶纤维产品价格的下跌,导致 2014 年一季度锦纶行业部
分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发生正在执行的工程项目延缓或
取消的情况。但是,在未来年度里若锦纶企业盈利水平出现持续大幅下滑,现金流出现
困难,发行人客户可能出现在建锦纶工程项目款项支付滞后、延迟或者取消投资计划等
情况,从而造成发行人面临已签署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盈利水平降低和款项回收无法保
障等风险。

(二)因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利润下滑导致发行人预收账款无法转化为收入的风险

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已签署、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158,082.78
万元(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 34,586.46 万元(不含税),预收账款余额为 37,365.56
万元。在未来年度里若因发行人客户经营情况恶化,经营业绩出现持续大幅下滑,导致
其与发行人已签署正在执行的建设项目停滞,发行人将面临预收账款无法转化为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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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三)锦纶行业投资速度放缓给发行人带来的风险

2013 年,锦纶行业实际完成投资额 111.01 亿元,同比增长 26.07%,但投资增速较
2012 年趋缓。虽然目前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仍然保持增长趋势,但投资增速下滑。
若未来锦纶行业投资增速进一步放缓、甚至投资增长停滞,发行人可能面临新签订单规
模下降、盈利水平不能持续增长乃至下滑的风险。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3 年我国锦纶纤维产量 211.28 万吨,其中 2013 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锦纶民用长
丝生产企业产量合计约为 83.69 万吨,约占国内锦纶总产量的 39.61% ,行业生产集中
度较高。同时,发行人作为国内最主要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之一,在锦纶聚合和纺
丝生产工艺路线、设备装置方面拥有多项自有知识产权,并坚持为高端锦纶聚合工程和
纺丝工程提供技术服务的战略定位。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发行人前五名客户所
产生的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19%、82.72%和 67.01%。

发行人的市场定位及锦纶行业产能集中的特点所决定的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现状短
期内难以回避,若发行人出现核心客户流失或核心客户无法正常履行与发行人签署的业
务合同等情形,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

(五)外协生产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聚合项目和纺丝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主工艺非标设备采取外协
生产方式提供,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发行人外协设备成本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比
例分别为 45.30%、46.31%及 42.62%。如果发行人对外协生产供应商选择不当、管理不
善,外协生产工序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影响发行人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如果外协生产供
应商加工配套不能及时满足发行人生产计划需要,将会影响发行人项目订单的正常履行
和按时交货。

(六)无法保持业绩增长的风险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3,306.06 万元、
28,370.60 万元和 34,574.38 万元,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1.73%和
21.87%;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发行人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5,761.00 万元、
6,724.88 万元和 8,001.69 万元,2012 年度、2013 年度分别较上年度增长 16.73%、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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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虽然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水平保持较快增长,但未来如果由于
锦纶行业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公司
未能妥善处理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所面临的企业管理、市场开拓、技术开发与人才储备
等问题,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无法保持乃至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尽管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5,680.54 万元、6,648.99 万元和 7,800.03 万元,但由于净利润增幅低于净资产增幅,导
致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逐年下降,分别为 62.85%、
46.13%和 37.0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而募集资金
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周期,若公司净利润水平无法同比例提
高,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七、对公司持续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分析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下游锦纶行业波动给发行人
经营带来的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无法保持业绩增长的风险、净资产收益率下
降的风险等。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对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的不利因素进行详细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稳定增长一方面源于多年经营积累
的技术、品牌、研发、工程业绩以及符合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一站式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
案等优势;另一方面得益于锦纶产品市场需求、锦纶行业投资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国家
产业政策的引导。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及发行人产品所应用领域行业发展前景、发
行人已取得的市场地位和相关优势,在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及技术环境等
未发生重大逆转的前提下,发行人在可预见的未来具备良好的成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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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ii
重大事项提示 ............................................................ iii
一、本次发行方案 .................................................... iii
二、重要承诺 ........................................................ iii
三、滚存利润的处理安排 .............................................. xii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xiii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2014 年一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及 2014 年 1-6 月经营情况 ... xv
六、特别风险提示 .................................................... xvi
七、对公司持续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分析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
核查结论 .......................................................... xviii
目 录 .................................................................. xix
第一节 释 义 .......................................................... 23
一、基本术语 ......................................................... 23
二、专业术语 ......................................................... 24
第二节 概 览 .......................................................... 27
一、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 27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 2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8
四、本次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 ....................................... 2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0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 3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33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4
一、锦纶行业周期性波动给发行人经营带来的风险 ......................... 34
二、因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利润下滑导致发行人预收账款无法转化为收入的风险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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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锦纶行业投资速度放缓给发行人带来的风险 ........................... 35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 35
五、项目管理风险 ..................................................... 35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 36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 36
八、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 37
九、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 37
十、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 37
十一、采取租赁房产及场地模式引起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址变动风险 ... 38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 38
十三、规模扩张引发的经营管理风险 ..................................... 38
十四、其他风险 ....................................................... 3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0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 40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42
四、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6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 ................................................... 48
六、发行人员工情况 ................................................... 50
七、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约束措施 ................................... 5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62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 62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72
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 9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98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 105
六、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情况 .............................. 111
七、发行人研发情况 .................................................. 115
八、未来发展规划 .................................................... 120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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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业竞争情况 .................................................... 127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13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13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134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 13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13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13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 14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作出的重
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141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142
八、公司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 143
九、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148
十、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48
十一、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评估 .......................................... 148
十二、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以及最近三年的执行情
况 .................................................................. 149
十三、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 152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54
一、财务报表 ........................................................ 154
二、审计意见 ........................................................ 163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和变化情况 ............ 163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64
五、发行人适用的主要税项及税收政策 .................................. 178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179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79
八、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180
九、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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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 183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 183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 215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 244
十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248
十五、利润共享安排和股利派发计划 .................................... 254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2014 年一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及 2014 年 1-6 月经营状
况 .................................................................. 254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5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5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 25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 26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 266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267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277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79
一、重要合同 ........................................................ 279
二、对外担保事项 .................................................... 282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282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28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 .................... 284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及承诺 .................................. 285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及承诺 ............................................ 286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声明 .................................... 287
五、资产评估机构的声明及承诺 ........................................ 288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事务所声明 .................................... 289
第十三节 附件 ......................................................... 290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 290
二、查阅时间、地点 ..................................................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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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三联虹普
虹普有限 指 发行人前身北京三联虹普纺织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A股的行为
上市 指 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
A 股、普通股 指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 全国性的纺织行业协会,原名为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经国家相关部

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门批准,于 2011 年 11 月更名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刘迪
北京三联卓越纺织化工技术有限公司;2010 年 8 月 25 日,更名为北
三联卓越 指 京新兴恒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兴恒升”,为保持全文表述的一
致性,本招股意向书统一使用“三联卓越”之简称)
苏州敏喆 指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敏喆 指 上海敏喆机械有限公司
长乐虹普 指 长乐三联虹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元天华 指 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建元时代 指 北京建元时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建元金诺 指 北京建元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金怡投资 指 福建省金怡投资有限公司
天宇建元 指 江苏天宇建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力恒锦纶 指 长乐力恒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华鼎锦纶 指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美丝邦 指 浙江美丝邦化纤有限公司
福建凯邦 指 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华润 指 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
浙江美邦 指 浙江美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恒申合纤 指 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锦盛 指 浙江锦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益南 指 浙江益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 指 浙江方圆聚合纤有限公司
浙江嘉华 指 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
杭州舒美尔 指 杭州舒美尔氨纶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杭州舒美尔纤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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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尼 指 浙江博尼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德为 指 福建德为聚纤有限公司
福建锦程 指 福建锦程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永大 指 福建省长乐市永大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联然 指 浙江联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恒捷 指 福建恒捷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鑫森 指 福建鑫森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聚合顺 指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恒逸 指 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拟于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公司发行上市后施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指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特别指出除外)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或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或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
商部门核准,2011 年 11 月 4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 指
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江苏省财政厅核准,2013
年 9 月 28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承担验资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中介机构 指
所、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等
报告期、最近三年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

二、专业术语

技术诀窍,多指从事某行业或者做某项工作,所需要的技术诀
技术 Know-How 指
窍和专业知识
锦纶 6、聚酰胺 6、尼
指 聚己内酰胺纤维,由己内酰胺聚合而成,锦纶纤维的一种
龙6
聚己二酰己二胺纤维,由己二酸和己二胺聚合而成,锦纶纤维的一
锦纶 66、尼龙 66 指

能与同种或他种分子聚合的小分子的统称;是能起聚合反应或缩聚
单体 指
反应等而成高分子化合物的简单化合物;是合成聚合物所用的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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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原料
分子式为 NH(CH2)5CO,分子结构呈环状,是生产锦纶 6 切片的原
己内酰胺、CPL 指
材料
以己内酰胺为主要原料,经聚合、造粒、萃取、干燥后,而得到的
锦纶 6 切片 指
呈白色柱形颗粒状的聚已内酰胺,是纺制锦纶 6 纤维的原材料
锦纶 66 盐、聚己二酰 锦纶 66 盐是己二酸己二胺盐的俗称,分子式:C12H26O4N2。由己二酸

己二胺 和己二胺经聚合而得到的线型聚合物称聚己二酰己二胺
大容量聚合 指 单线年产 7 万吨以上的聚合
有机化学和高分子化学专业术语,指单体小分子在一定条件下通过
相互连接成为链状大分子,从而得到一种新的材料的过程。本招股
聚合 指
意向书中泛指把低熔点的己内酰胺在一定的条件下经历一系列的
化学变化,转变成高熔点不溶于水的线形聚合物聚己内酰胺的过程
具有环状结构的 CPL 单体经水引发,将环打开形成一种新化合物
开环 指
(氨基己酸)的过程
制造化学纤维的生产过程,将高分子化合物原材料制成胶体溶液或
纺丝 指
熔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维的过程
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官能团的单体,相互缩合并产生小分子副产物
缩聚 指
(水、卤化氢等)而生成高分子化合物的聚合反应
加成聚合反应,凡含有不饱和键(双键、叁键、共轭双键)的化合
物或环状低分子化合物,在催化剂、引发剂或辐射等外加条件作用
加聚 指
下,同种单体间相互加成形成新的共价键相连大分子的反应就是加
聚反应
水与另一化合物(ε -己内酰胺)反应,该化合物分解为两部分,水
水解 指 中氢原子加到其中的一部分,而羟基加到另一部分,因而得到另一
种新的化合物{H2N(CH2)5COOH}的反应过程
Partially Oriented Yarn,即预取向丝,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
POY 指 取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与未拉伸丝相比,
具有一定程度的取向,稳定性较好,常用做拉伸假捻变形丝的原丝
High Oriented Yarn,即高取向丝,其生产技术流程与 POY 生产类似,
HOY 指
采用一步法超高速纺丝,纺丝速度为 4,500-5,000 m/min
Fully Drawn Yarn,即全牵伸丝,是在纺织过程中引入拉伸作用,可
FDY 指
获得具有高取向度和中等结晶度的卷绕丝
Draw Texturing Yarn,即弹力丝,是在一台机器上进行连续或同时拉
DTY 指
伸、变形加工后的成品丝
学名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由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化、缩合反
PET 指
应制得,主要用于瓶级聚酯、聚酯薄膜及化纤用涤纶的原料
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复丝线密度 44dtex 以下为细旦丝
细旦 指
(另一种划分依据:单丝在 0.88~1.4dtex 之间的纤维称为细旦丝)
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复丝线密度 22dtex 以下为超细旦
超细旦 指
丝(另一种划分依据:单丝在 0.88dtex 以下的纤维为超细旦丝)
就切片中的二氧化钛(TiO2)含量而言,“大有光”(也称“超有光”)
大有光 指
切片中的二氧化钛含量为零,纺出的丝亮度较高,光泽好
就切片中的二氧化钛(TiO2)含量而言,“半消光”切片中的二氧化
半消光 指
钛含量为 0.2%-0.5%,纺出的丝亮度中等
就切片中的二氧化钛(TiO2)含量而言,“全消光”切片中的二氧化
全消光 指
钛含量为 1.0%-2.0%,目的是消减纤维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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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化学或物理改性,使常规纤维的形态结构、组织结构发生变化,
差别化纤维 指 提高或改变纤维的物理、化学性能,使常规纤维具有某种特定性能
和风格的纤维
由功能高分子材料纺制而成或在聚合体中加入某些功能性材料或
功能化纤维 指 经过特殊加工及改性等特殊技术处理,使纤维具备一种或几种功能
的纤维
单根纤维的纤度,全称:Denier per filament,Filament 指纤维的根
Dpf 指 数;纤维产品的规格通常用“纤度/根数”(d/f)指标来表示,如
150d/48f
加成 指 两个或多个分子互相作用,生成一个加成产物的反应
锦纶 6 切片在聚合生产过程中,将单体及低聚体从锦纶 6 切片混合
萃取 指
物中转移到另一种溶剂(水)中的过程
在切片生产过程中通过添加改性剂,或其他功能性助剂等,以改变
改性 指
或提高获得具有特定性能的切片或产品的过程

本招股意向书中若出现表格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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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

中 文 名 称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Beijing Sanlian Hope Shin-Gosen Technical Service Co., Ltd.

注 册 资 本 : 4,000 万元

实 收 资 本 : 4,000 万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迪

成 立 日 期 : 1999 年 10 月 12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0 年 9 月 20 日

公 司 住 所 :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1 号楼二层西侧 01227-01302

经 营 范 围 : 纺织化工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纺织化工工程设计、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产品、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金
属材料、通讯设备(除无线电发射设备)、化工设备;信息咨
询(除中介服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刘迪。本次发行前刘迪持有公司 2,417.60 万股股
份,占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60.44%。

刘 迪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1961 年 5 月 出 生 ,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11010819610512××××,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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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是为锦纶切片及纤维生产厂商建立生产线提供技术方案设计,
设备集成服务,最终以“交钥匙工程”形式向客户交付(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设
计、工程设计、主工艺非标设备设计及制造、技术实施、系统集成、运营技术支持和
后续服务等)。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资产总额 67,869.61 41,801.99 28,843.61
负债总额 43,024.58 24,158.65 17,125.15
股东权益合计 24,845.03 17,643.34 11,718.4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34,574.38 28,370.60 23,306.06
营业利润 9,155.93 7,848.71 6,789.11
利润总额 9,392.87 7,938.17 6,846.84
净利润 8,001.69 6,724.88 5,761.0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001.69 6,724.88 5,761.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
7,800.03 6,648.99 5,680.54
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08.28 7,362.92 8,426.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59.04 -1,630.08 832.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 -800.0 -2,335.5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0.71 4,932.87 6,922.86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倍) 1.31 1.38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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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倍) 1.01 1.12 1.1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97 59.96 60.11
注1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37.06 46.13 62.85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6.19 12.78 19.06
存货周转率(次/年) 2.25 3.27 3.44
利息保障倍数 - - 207.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4.35 1.84 2.11
(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 1.95 1.66 1.40
注 1、注 2:二者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计算。

四、本次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备案投 项目流动 合计投资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编号
号 资额 资金额 额
1 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京海淀发改(备)[2011]126 号 8,336.00 1,968.40 10,304.40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
2 吴发改投备[2010]98 号 9,834.00 1,350.00 11,184.00
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3 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闽发改备[2011]A07042 号 3,028.00 1,733.00 4,761.00
4 购置办公用房 - - - 10,910.59
合 计 - - - 37,159.99

上述项目预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37,159.99 万元,若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
量少于计划使用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充解决。如本次发行及上市募
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
(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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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1,334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将不低
3 发行股数:
于 25%,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4 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1,334 万股
5 发售股份数量: 0股
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
6 每股发行价格:
行价格
6.21 元/股(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7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产计算)
【】元/股(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
8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3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9 发行市盈率: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10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
11 发行方式: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12 发行对象: 开户并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4 【】万元、【】万元
和净额:
15 发行费用概算: 3,778 万元
(1) 承销费用: 2,000 万元
(2) 保荐费用: 1,000 万元
(3) 评估费用: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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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计、验资费用: 243 万元
(5) 律师费用: 175 万元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
(6) 250 万元
露费用:
本次发行的发行手
(7) 100 万元
续费用: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1 名称: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 刘迪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清 路 68 号 院 1 号 楼 二 层 西 侧
3 住所:
01227-01302
4 联系电话: 010-64392238
5 传真: 010-64391702
6 联系人: 韩梅、张碧华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 名称: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法定代表人: 常喆
3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4 联系电话: 010-84183340
5 传真: 010-84183221
6 保荐业务负责人: 刘中
7 保荐代表人: 花宇、周昕
8 项目协办人: 王磊
9 项目经办人: 夏飞翔、邵青、张林、李帅霖

(三)律师事务所

1 名称: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2 事务所负责人: 李裕国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3层
3 住所:
3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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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联系电话: 010-58091200
5 传真: 010-58091251
6 经办律师: 石路、项振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

1 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事务所负责人: 余瑞玉
3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4 联系电话: 025-84711188
5 传真: 025-84716883
6 经办注册会计师: 宋朝晖、邱平

(五)资产评估机构

1 名称: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法定代表人: 李晓红
3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4 联系电话: 010-88395166
5 传真: 010-88395661
6 经办评估师: 张亮、孙彦君

(六)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1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3 联系电话: 0755-82083333
4 传真: 0755-88668296

(七)股票登记机构

1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3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4 传真: 0755-25988122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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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称: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2 账号: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4 年 7 月 15 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2014 年 7 月 17 日—2014 年 7 月 21 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14 年 7 月 23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4 年 7 月 24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完成后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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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锦纶行业周期性波动给发行人经营带来的风险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货币政策走向、锦纶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上游原料供应
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等因素影响,锦纶企业的经营会呈现出周期性波动。由于目前
发行人主要业务是为锦纶企业提供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对锦纶行业发展存在较
强的依赖性。若发行人不能及时发现市场变动信息,调整经营策略,将影响到发行人的
业务扩张和盈利水平。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4 年一季度锦纶产量为 55.19 万吨,
同比增加了 7.56%,但由于原料价格下降引起锦纶纤维产品价格的下跌,导致 2014 年
一季度锦纶行业部分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发生正在执行的工程项目延缓或取消的情况。但是,在未来
年度里若锦纶企业盈利水平出现持续大幅下滑,现金流出现困难,发行人客户可能出现
在建锦纶工程项目款项支付滞后、延迟或者取消投资计划等情况,从而造成发行人面临
已签署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盈利水平降低和款项回收无法保障等风险。

二、因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利润下滑导致发行人预收账款无法转化为
收入的风险

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已签署、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158,082.78
万元(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 34,586.46 万元(不含税),预收账款余额为 37,365.56
万元。在未来年度里若因发行人客户经营情况恶化,经营业绩出现持续大幅下滑,导致
其与发行人已签署正在执行的建设项目停滞,发行人将面临预收账款无法转化为收入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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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锦纶行业投资速度放缓给发行人带来的风险

2013 年,锦纶行业实际完成投资额 111.01 亿元,同比增长 26.07%,但投资增速较
2012 年趋缓。虽然目前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仍然保持增长趋势,但投资增速下滑。
若未来锦纶行业投资增速进一步放缓、甚至投资增长停滞,发行人可能面临新签订单规
模下降、盈利水平不能持续增长乃至下滑的风险。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3 年我国锦纶纤维产量 211.28 万吨,其中 2013 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锦纶民用长
丝生产企业产量合计约为 83.69 万吨,约占国内锦纶总产量的 39.61%1,行业生产集中
度较高。同时,发行人作为国内最主要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之一,在锦纶聚合和纺
丝生产工艺路线、设备装置方面拥有多项自有知识产权,并坚持为高端锦纶聚合工程和
纺丝工程提供技术服务的战略定位。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发行人前五名客户所
产生的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19%、82.72%和 67.01%。

发行人的市场定位及锦纶行业产能集中的特点所决定的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现状短
期内难以回避,若发行人出现核心客户流失或核心客户无法正常履行与发行人签署的业
务合同等情形,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

五、项目管理风险

锦纶生产线的建设需历经现场勘察、初步设计、详细设计、设备集成、现场安
装、调试、试运行等业务流程,具有实施过程复杂、涉及环节较多、建设周期较长等
特点。因此,发行人在项目管理中可能面临如下难题:

(一)信息沟通不畅

发行人需要及时有效掌握项目流程中的所有信息,内容涉及设计方案、工程进
度、人力资源配备、设备供货等方面,信息量大、时效性强,若不能保证在发行人与
内部部门、设备供应商、项目其他施工方(土建、安装等)、客户等多方之间实现信息
的及时有效沟通,将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产生一定影响。

(二)外协生产管理不当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聚合项目和纺丝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主工艺非标设备采取外协
1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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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方式提供,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发行人外协设备成本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比
例分别为 45.30%、46.31%及 42.62%。如果发行人对外协生产供应商选择不当、管理不
善,外协生产工序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影响发行人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如果外协生产供
应商加工配套不能及时满足发行人生产计划需要,将会影响发行人项目订单的正常履行
和按时交货。

(三)客户方工程或者配套设备供货出现延期

发行人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土建施工在发行人的统一协调下由外部单位承担;同
时,生产线建设配套的机械设备除部分主工艺非标设备由发行人子公司自产外,均是
由发行人根据项目方案需要采用外协加工或者外购的方式取得。因此,土建施工进度
及配套设备的供货进度都将直接影响整个项目建设工期。

(四)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

发行人承接的锦纶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绝大多数在亿元以上,项目最终能否取得成
功主要依赖于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外协加工或者外购设备的可靠性、集成设备之间的
兼容性等诸多方面。若发行人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存在技术方案不合理、管理不到
位、外协加工或者外购设备质量控制不严等情形,将导致工程隐患或者造成工程质量
事故。

因此,发行人存在因项目管理不善而导致项目延期、甚至失败的风险。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发行人已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
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截至 2014 年 10 月 11 日,报告
期内发行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00%。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发行人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额分别为 635.95
万元、731.48 万元和 917.43 万元,对各期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分别为 11.04%、10.88%和
11.47%。若由于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变化导致发行人不
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从而使发行人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则将
对发行人税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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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尽管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5,680.54 万元、6,648.99 万元和 7,800.03 万元,但由于净利润增幅低于净资产增幅,导
致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逐年下降,分别为 62.85%、
46.13%和 37.0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而募集资金
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周期,若公司净利润水平无法同比例提
高,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八、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工艺、设备的先
进性对发行人的发展至关重要。发行人已对锦纶聚合、纺丝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中的
部 分 工 艺 、 技 术 、 设备 申 请 专 利 保 护 , 但是 发 行 人 相 当 一 部 分自 有 技 术 和 技 术
Know-How 不适合申请专利予以公开;同时,作为技术密集企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
技术人员是发行人经营和发展的根本。

随着公司持续发展,尤其是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对技术人才
的扩充需求将进一步显现,能否稳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并吸引更多的技术人才,对公司
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公司若有核心技术泄密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削弱公司的
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降低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不
利影响。

九、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行业具有技术推动型的典型特征。通过多年来的行业实践,发行
人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拥有了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
阔的技术成果和在研项目,技术水平达到了国际先进的水平。但是发行人如不能持续
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将面临技术被替代、超越的风险,导致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
处于不利的地位。

十、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刘迪持有发行人 60.44%的股份。虽然本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
但仍然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持股比例优势,通过在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等方式对公司
的重大经营决策实施不当控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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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采取租赁房产及场地模式引起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址变
动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
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及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出于控制公司投资规模、优
化资产结构的考虑,同时结合依托租赁方的公共配套设施,加强合作,实现科技成果
快速产业化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发行人分别与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力恒锦纶、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场所租赁协议,用作工程开发中心建
设项目、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场所。

发行人采取租赁房产及场地模式进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可能导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址存在变动的风险。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发行人的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主工艺非标设
备生产能力以及整体运营服务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
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
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技术条件等发生变化。另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预计项目建成后公司新
增固定资产年折旧约为 1,823.84 万元。若项目建成后因市场情况出现变化等原因使投资
项目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公司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大幅增加从而对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十三、规模扩张引发的经营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不断扩张,营业收入逐年提升。本次发行
后,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张,将在资源整合、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等方面对发行人
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管理层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组
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的经营效
率和发展潜力,削弱市场竞争力。发行人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十四、其他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发行人盈利状况和市场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测,还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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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财政金融政策、产业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不确定因
素的影响。发行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必须考虑到公司未来股价波动以及投资公司股票
可能涉及的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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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 中文名称: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Sanlian Hope Shin-Gosen Technical Service
2 英文名称:
Co., Ltd.
3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整
4 实收资本: 4,000 万元整
5 法定代表人: 刘迪
6 成立日期: 1999 年 10 月 12 日
7 整体变更日期: 2010 年 9 月 20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清 路 68 号 院 1 号 楼 二 层 西 侧
8 公司住所:
01227-01302
9 邮政编码:
1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lhpcn.com
11 电子信箱: slhp@slhpcn.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证券事务部
关系部门:
12
负责人: 韩梅、张碧华
电话号码: 010-64392238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虹普有限设立方式

1999 年 10 月 12 日,刘迪、李德和、刘学哲、张力(身份证号 13243019520223****)
与张力(身份证号 11010219610713****)五位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了北京三联虹普纺
织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虹普有限成立时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刘迪 122.00 61.00 货币
2 李德和 30.00 15.00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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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学哲 18.00 9.00 货币
张力
4 18.00 9.00 货币
(13243019520223****)
张力
5 12.00 6.00 货币
(11010219610713****)
合计 200.00 100.00 —

(二)三联虹普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于 2010 年 9 月 20 日由虹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8 月 1 日,经虹普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的截
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 41,047,147.16 元,按照 1: 0.9745 的比例折合股本 4,000
万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余未折股部分 1,047,147.16 元计入资本公积。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架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设立时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比(%)
1 刘迪 2,417.60 60.44
2 刘学斌 820.40 20.51
3 李德和 180.00 4.50
4 赵建光 160.00 4.00
5 北京建元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00 2.00
6 福建省金怡投资有限公司 60.00 1.50
7 江苏天宇建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00 1.50
8 韩梅 45.20 1.13
9 张碧华 18.00 0.45
10 张建仁 17.20 0.43
11 于佩霖 16.00 0.40
12 刘学哲 14.40 0.36
13 吴清华 13.20 0.33
14 冯常龙 12.80 0.32
15 张力 11.20 0.28
16 肖永军 6.00 0.15
17 杨鸣 5.60 0.14
18 李明星 4.80 0.12
19 陈军 4.80 0.12
20 万学军 4.80 0.12
21 王亚伟 4.80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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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时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比(%)
22 董建忠 4.80 0.12
23 文凡伟 4.00 0.10
24 吴雷 4.00 0.10
25 卢艳荣 3.60 0.09
26 苏银 3.60 0.09
27 郑鲁英 3.20 0.08
28 周顺义 3.20 0.08
29 林世斌 3.20 0.08
30 饶志荣 3.20 0.08
31 连斌 3.20 0.08
32 王志青 2.40 0.06
33 逄金波 2.40 0.06
34 刘鎏 2.40 0.06
合计 4,000.00 100.00
注:逄金波因个人原因于 2013 年 2 月离职,并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发行人员工武银环。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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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位 建 金 天
刘 自 元 怡 宇
迪 学 然
斌 金 投 建
人 诺 资 元



60.44% 20.51% 14.05% 2.00% 1.50% 1.50%




100%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 长乐三联虹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0%

上海敏喆机械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苏州敏喆、上海敏喆及长乐
虹普,参股公司为浙江恒逸,具体情况如下:

1、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学斌
公司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溪虹路 1001 号
化工、化纤、纺织机械及电气控制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机械及电
经营范围: 气控制设备、化工产品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 100%

(2)历史沿革

2010 年 4 月 7 日,苏州敏喆由发行人全资成立,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2014 年 3 月 18 日,苏州敏喆获发行人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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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

苏州敏喆成立于 2010 年 4 月,主要生产发行人所承接的工程项目配套的主工艺非
标设备,是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2013 年 4 月,苏州敏喆完成生产车间的工
程建设;自 2013 年 6 月开始,发行人主工艺非标设备自制部分的生产任务转由苏州敏
喆承接,其产品内容、业务模式、生产流程方面均与上海敏喆保持一致。

(4)主要财务数据

苏州敏喆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资产总额 12,032.59
净资产 3,652.93
项目 2013 年度
净利润 259.01

2、上海敏喆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上海敏喆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学斌
公司住所: 上海嘉定区黄渡镇春浓路 947 号 1 幢
经营范围: 纺织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
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
销售
持股比例: 100%

(2)历史沿革

2008 年 9 月 23 日,上海敏喆由刘学哲全资成立,法定代表人刘学哲,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2009 年 3 月 9 日,刘学哲与刘学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学哲将持
有的上海敏喆 100%的股权转让给刘学斌。

2010 年 4 月 14 日,刘学斌与苏州敏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学斌将持有的上
海敏喆 100%股权,以发行人会计师审计的上海敏喆截至 2010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
599,973.60 元转让给苏州敏喆。本次转让完成后,上海敏喆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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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收购上海敏喆,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减少了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并能够更加
有效地控制项目工期及设备质量。

(3)主营业务

2013 年 6 月前,上海敏喆主要承接发行人主工艺非标设备自制部分的生产任务;
2013 年 6 月后,上海敏喆生产任务转由苏州敏喆承接,上海敏喆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4)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敏喆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资产总额 1,175.41
净资产 391.76
项目 2013 年度
净利润 -96.78

3、长乐三联虹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长乐三联虹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学斌
公司住所: 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漳港街道漳湖区
纺织化工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纺织化工工程设计、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后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信息咨
询(除中介服务)
持股比例: 100%

(2)历史沿革

长乐虹普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由发行人全资成立,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长乐虹普无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3)主营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长乐虹普尚在筹建中,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长乐虹普未来的主营业务是为发行人所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运营技术支持、备品备件
销售及后续服务,同时兼有发行人前端客户开发、客户信息反馈等工作,意在完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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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的服务体系,提高发行人的技术服务能力。

(4)主要财务数据

长乐虹普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987.35
净资产 1,987.35
项目 2013 年度
净利润 66.29

4、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12 日,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由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开元纺
织有限公司及发行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16,000 万元。浙江恒逸主营业务为生
产和销售聚酰胺切片,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参股公司名称: 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邱建林
公司住所: 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围垦十五工段
差别化民用高速纺锦纶切片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经营范围: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合法无须审批的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6%;杭州开元纺织有限公司持股 38%;发
股权结构:
行人持股 6%。
2013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恒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总资产 10,073.26 万
主要财务数据:
元,净资产 10,000 万元,净利润 0.00 万元。

四、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刘迪。本次发行前,刘迪持有公司 2,417.60 万股股
份,占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60.44%。

刘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1010819610512××××。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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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
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其他主要股东

1、刘学斌

刘学斌先生现任公司子公司苏州敏喆、上海敏喆及长乐虹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持有公司股份 820.40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20.51%。

刘学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11010819630505××××。

2、赵建光

赵建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4.00%。

建元金诺持有公司股份 8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2.00%。赵建光担任建
元金诺执行事务代表。

天宇建元持有公司股份 6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1.50%。天宇建元委托
建元天华作为股权投资管理人。赵建光持有建元天华 99%的股份。

鉴于上述关联关系,发行人律师及保荐机构认为,赵建光实际控制的公司股份超
过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5%,为公司主要股东。

赵建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4010219650709××××。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迪除直接持有发行
人 60.44%的股权外,没有控制其他企业。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
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迪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权属纠纷或其他任何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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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股份及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4,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334 万股,占公司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按公开
发行 1,334 万股计算,发行后总股本为 5,334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 占比(%) 持股数 占比(%)
1 刘迪 2,417.60 60.44 2,417.60 45.32
2 刘学斌 820.40 20.51 820.40 15.38
3 李德和 180.00 4.50 180.00 3.37
4 赵建光 160.00 4.00 160.00 3.00
5 北京建元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00 2.00 80.00 1.50
6 福建省金怡投资有限公司 60.00 1.50 60.00 1.12
7 江苏天宇建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00 1.50 60.00 1.12
8 韩梅 45.20 1.13 45.20 0.85
9 张碧华 18.00 0.45 18.00 0.34
10 张建仁 17.20 0.43 17.20 0.32
11 于佩霖 16.00 0.40 16.00 0.30
12 刘学哲 14.40 0.36 14.40 0.27
13 吴清华 13.20 0.33 13.20 0.25
14 冯常龙 12.80 0.32 12.80 0.24
15 张力 11.20 0.28 11.20 0.21
16 肖永军 6.00 0.15 6.00 0.11
17 杨鸣 5.60 0.14 5.60 0.10
18 李明星 4.80 0.12 4.80 0.09
19 陈军 4.80 0.12 4.80 0.09
20 万学军 4.80 0.12 4.80 0.09
21 王亚伟 4.80 0.12 4.80 0.09
22 董建忠 4.80 0.12 4.80 0.09
23 文凡伟 4.00 0.10 4.00 0.07
24 吴雷 4.00 0.10 4.00 0.07
25 卢艳荣 3.60 0.09 3.60 0.07
26 苏银 3.60 0.09 3.60 0.07
27 郑鲁英 3.20 0.08 3.20 0.06
28 周顺义 3.20 0.08 3.20 0.06
29 林世斌 3.20 0.08 3.20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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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 占比(%) 持股数 占比(%)
30 饶志荣 3.20 0.08 3.20 0.06
31 连斌 3.20 0.08 3.20 0.06
32 王志青 2.40 0.06 2.40 0.04
33 武银环 2.40 0.06 2.40 0.04
34 刘鎏 2.40 0.06 2.40 0.04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1,334.00 25.01
合计 4,000.00 100.00 5,334.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共有股东 34 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发行前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比
1 刘迪 2,417.60 60.44%
2 刘学斌 820.40 20.51%
3 李德和 180.00 4.50%
4 赵建光 160.00 4.00%
5 建元金诺 80.00 2.00%
6 金怡投资 60.00 1.50%
7 天宇建元 60.00 1.50%
8 韩梅 45.20 1.13%
9 张碧华 18.00 0.45%
10 张建仁 17.20 0.43%
合计 3,858.40 96.46%

(三)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
1 刘迪 2,417.60 60.44% 董事长、总经理
苏州敏喆、上海敏喆、长乐虹普执行董事
2 刘学斌 820.40 20.51%
兼总经理
3 李德和 180.00 4.50% 董事、副总经理
4 赵建光 160.00 4.00% ——
5 韩梅 45.20 1.13%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 张碧华 18.00 0.45% 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7 张建仁 17.20 0.43% 副总经理
8 于佩霖 16.00 0.40% 监事会主席、纺丝工程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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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刘学哲 14.40 0.36% 人力资源行政综合部经理
10 吴清华 13.20 0.33% 监事、副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经理
合计 3,702.00 92.55%

(四)发行人国有股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股份和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及股份变化情况

2013 年 2 月 25 日,发行人原股东逄金波与武银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
逄金波持有的发行人 2.40 万股股份转让给武银环,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40 万元。逄金
波,原系发行人子公司上海敏喆员工,于 2013 年 2 月辞职;武银环,系发行人现任员
工,于 2004 年入职。

武银环,女,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居民身份证编号为
11022419831104××××。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股比例

刘 学 斌系刘迪之弟,持有公司 820.4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20.51%;刘学哲系刘迪、刘学斌之弟,持有公司 14.4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
数的 0.36%;郑鲁英系刘学斌之配偶,持有公司 3.2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
的 0.08%;张力系刘迪配偶之兄,持有公司 11.2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0.28%。

张碧华与杨鸣系夫妻关系,本次发行前二人分别持有公司 18 万股股份和 5.6 万股
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0.45%及 0.14%。

赵建光持有公司 16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4.00%。公司法人股东建
元金诺持有公司 8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2.00%,赵建光系建元金诺的
执行事务代表,且由赵建光控股 70.00%的建元时代直接持有建元金诺 1.00%的股份。
天宇建元持有公司股份 60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1.50%,天宇建元委托建元天
华作为股权投资管理人,赵建光持有建元天华 99.00%的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发行人员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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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
公司名称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三联虹普 70 66
苏州敏喆 137 29 -
上海敏喆 6 73
合计 213 168

(二)员工结构

1、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三联虹普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结构 人数 比例
技术人员 53 75.71%
管理人员 4 5.71%
采购人员 4 5.71%
财务人员 2 2.86%
行政综合 7 10.00%
合计 70 100.00%

2、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苏州敏喆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结构 人数 比例
设计人员 4 2.92%
生产人员 112 81.75%
采购人员 6 4.38%
财务人员 3 2.19%
行政综合 12 8.76%
合 计 137 100.00%

3、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敏喆已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拥有 6 名员工。

4、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长乐虹普暂未开展经营活动,无正式聘用员工。

七、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约束措施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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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
人处担任董事、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发行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实际控制人之关联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之关联自然人股东刘学斌、刘学哲、张力、郑鲁
英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除上述锁定期外,
在刘迪于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刘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德和、韩梅、于佩霖、吴清华、
张建仁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在本人于发行人
处担任董事、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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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德和、韩梅、张建仁补充承诺: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
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4、公司其余股东的承诺

公司其余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
伙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伙持有的股份。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的意见》,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
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稳定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即视为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2、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迪、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推出以下股价稳定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1)公司采取的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可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
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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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
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
可的其他方式。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当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
措施的条件时,公司可不再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刘迪采取的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控股股东如需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则控股股东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
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
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
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
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高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当公司股价已经
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时,控股股东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刘迪除外)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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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应在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和高管人员用于购买
股份的资金金额应不低于董事和高管人员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50%,不超过该董事、高管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
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当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时,董事和
高管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管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
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

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预案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三)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刘迪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承诺:(1)本人作为公司主要创始人,通过长
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确保对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2)在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
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5%,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人决定减持公
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
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刘学斌承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刘学斌承诺:(1)本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通过长
期持有公司股份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2)在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的 2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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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人决定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
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
法进行。

3、主要股东赵建光及其关联的发行人法人股东共同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 4%的股东赵建光,及其关联的发行人法人股东建元金诺(持有发
行人股份 2%)、天宇建元(持有发行人股份 1.5%)共同承诺: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
伙作为公司股东,在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第一年累计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伙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70%,第二年累计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
伙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伙决定减
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
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回购股份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

(4)在前述违法事实经证券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
司将启动回购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董事会、拟定回购方案、确定回购数量、确定回
购价格、召集审议回购事项的股东大会等,公司保证,在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议案之日起
六个月内,完成回购事宜。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前述违法事实认
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期间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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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对回购底价作相应调整;

(5)刘迪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回购议案时,其本人将投赞成票。

2、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损失承诺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意
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各中介机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承诺:如本次公开发行后,遇
不可预测的情形导致募投项目于上市后不能按既定计划贡献利润,公司原有业务未能获
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可能在短期内会出现下降,
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用多种措施保证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的情形,从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出发,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迪、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推出股价稳定措施。具体承诺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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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约束措施”之“(二)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2、利润分配政策关于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股利分配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
涉及利润分配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此外,公司制定了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
确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有关具体利润分配政策措施,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之“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
利分配情况”。

3、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效益良好,利润水平较高,
有利于提高长期回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
极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项目收益,避免即期
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4、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
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
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
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规范文件的相关相求,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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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
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的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针对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公司
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
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将及时披露未
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

②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将及时提出合
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③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将不得发行证
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品种等,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④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投资者遭受经
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⑤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公司不得以任何形
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
措施实施完毕。

2、实际控制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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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承诺:

针对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本
人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
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
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

②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及时提出合
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③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不得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④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
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⑤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不得以任何
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
贴,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迪除外)承诺:

针对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本
人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
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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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
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

②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及时提出合
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③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不得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④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
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⑤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不得以任何
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
贴,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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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发行人专注于锦纶行业生产工艺及装备技术水平的提升,以“交钥匙工程”方式向
锦纶生产企业提供技术资金密集的成套锦纶聚合和纺丝生产线。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是
为锦纶切片及纤维生产厂商建立生产线提供技术方案设计,设备集成服务,最终以“交
钥匙工程”形式向客户交付(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工程设计、主工艺非标
设备设计及制造、技术实施、系统集成、运营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发行人通过十
余年的工程实践经验积累,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锦纶聚合、纺丝工艺与装
备技术,满足锦纶企业对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需求。

2012 年,发行人开发的“大容量聚酰胺 6 聚合及细旦锦纶 6 纤维生产关键技术及
装备”项目获得 2012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3 年,发行人承担的
“大容量聚己内酰胺(PA6)高效连续聚合关键技术”入选国家科学技术部的国家科技
支撑计划课题。发行人“大容量聚酰胺 6 聚合及细旦锦纶 6 纤维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转
化项目”被认定为北京市 2013 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全资子公司苏州敏喆“年
产 2,200 套化纤机械设备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 2013 年产业振
兴和技术改造重点专题项目。2013 年 7 月,发行人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
2013 年度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

截至 2013 年底,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已获得专利 6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实
用新型专利 47 项),软件著作权 4 项,专利内容主要涵盖锦纶聚合、纺丝的工艺技术、
装备及控制系统等多方面,主要包括锦纶 6 切片(纺丝级、膜级)聚合工程技术、锦纶
6 全牵伸、预取向、高取向纤维(全消光、半消光)生产技术、锦纶 66 全牵伸、预取
向纤维(全消光、半消光)及复合纤维生产技术等。发行人参与编写的《锦纶工厂设计
规范》GB50639-2010)获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可分为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收入和设备销售收入。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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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发行人各类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整体工程技术解决
34,519.24 100.00% 28,285.45 100.00% 19,827.16 85.40%
方案收入
设备销售收入 - - - - 3,389.26 14.60%
总 计 34,519.24 100.00% 28,285.45 100.00% 23,216.42 100.00%

(三)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生产工艺系利用公司的专有技术为客户提供整体工程技术
解决方案,其主要工艺过程包括基础设计、详细设计、主工艺非标设备的设计及制
造、标准设备选型采购、设备集成与安装、生产线开车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报告期内
发行人主要生产工艺及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

发行人已建立了成熟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工程技术服务模式、采购模式、销
售模式,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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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技术服务模式

发行人提供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主要涵盖工程设计、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系统
集成与工程实施和售后持续技术支持等四个环节。

(1)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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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包括前期初步技术方案确定、中期项目设计及审核、后期设计出图及图
纸审核等。

前期初步技术方案确定是指发行人按照客户的具体需求,为其提供初步的技术方
案,经双方技术交流确认最终技术方案,作为商务合同的技术附件。

项目设计是对合同技术附件方案的具体实现过程,是依据合同附件及设计联络会
议确定的技术条件,对生产线的工艺流程、配套设备及控制系统等进行详细的技术设
计,包括基础设计阶段和详细设计阶段,设计内容包括工艺流程、土建条件、设备订
货条件、设备排布、管道布置等。为保证设计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发行人在项目设计
过程中进行分级审核。由于项目的土建设计、施工及部分辅助设备由第三方完成及供
货,所以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发行人需按照设计条件向第三方提供土建条件图及辅助
设备订货条件。

设计出图是在项目设计完成后,制作管道与仪表流程图、设备排布图、设备总装
图、工艺管道施工图、控制系统安装图、工艺操作手册等一系列图纸及文件。图纸完
成后,对其进行审核,并签署,作为系统集成及工程实施的依据。

(2)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

锦纶生产线配套的主工艺非标设备的生产存在大量的、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做的
情况。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和工艺,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要求。

目前,发行人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主工艺非标设备的生产:一是由发行人的子
公司进行生产制造;二是委托第三方专业设备制造厂家,通过外协方式进行生产,并
签订《保密协议》,防止核心技术、工艺参数外泄。

上述两种生产方式均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子公司根据项目部门制定的项目
计划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准备,实施生产;另外,发行人采购部门根据技术部门
出具的设备设计图纸,委托第三方专业设备制造厂家,进行外协加工。两种生产方式
的工作流程如下所示:

① 子公司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流程

子公司目前主要负责主工艺非标准设备的生产加工,生产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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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主工艺非标设备外协加工工作流程

发行人主工艺非标设备外协加工工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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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系统集成与工程实施

工程设计进行到基础设计阶段时,发行人的采购部门应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采购
条件进行设备采购及外协委托加工,子公司进行主工艺非标设备的制造。在工程设计
进行到详细设计阶段,同时发行人外购、外协及自行生产的主工艺非标设备加工完成
后,配合项目的土建进度,按计划将设备发往项目现场。发行人指派相关专业技术人
员根据设计图纸和文件在项目现场指导第三方安装公司进行设备安装,组成生产线并
进行单机调试、机械联动试车。机械联动试车完成后,发行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
客户进行投料试车直至生产线稳定运行,双方择期进行 72 小时生产考核,产品质量指
标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生产线整体移交给客户。

(4)售后持续技术支持服务

项目验收完成,发行人技术指导人员撤离现场后,由发行人的项目管理部负责项
目售后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派遣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及非现
场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供应等服务。

2、采购模式

按采购主体划分,发行人采购可以分为母公司采购和子公司采购。

(1)母公司采购

① 外协

发行人与专业第三方设备制造厂商签订协议,委托第三方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非标设
备的生产,验收合格后,运往项目现场进行安装。产品内容包括侧吹风窗、上油系统、
单体抽吸系统等纺丝工程项目所需主工艺非标设备以及聚合工程项目的大部分主工艺
非标设备。

② 外购

指由发行人根据技术图纸参数要求,采购标准设备及部分其它材料,要求设备提供
商直接将采购标的物送往项目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③ 自产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发行人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配套的部分主工艺非标设备
(纺丝箱体、纺丝组件、熔体分配管道、螺杆挤压机国产部件、计量泵传动轴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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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向子公司发出生产计划及设备指标数据,子公司按照图纸要求,自行采购钢材、钢
管等原材料,进行非标设备的生产,验收合格后,运往项目现场进行安装。

(2)子公司采购

子公司采购是指由子公司根据设备生产制造需要,自行采购的原材料(钢管、钢板
等)、辅料(包装材料、安装材料等)以及用于设备组装的标准零部件等。

3、销售模式

发行人以直销方式承揽国内锦纶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通过直接与客户进行洽商谈
判获得。

(1)在为原有客户提供持续服务的过程中开拓新业务的销售模式

发行人进入锦纶工程技术服务领域较早,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市场份额。发
行人为客户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服务,保持与原有客户的良好沟通,便于在第一时间
获得客户扩大产能或技术改造的信息,主动提供初步洽谈技术方案,而大部分客户基
于多年技术支持的黏性,都会选择与发行人持续合作。该种销售模式是发行人的主要
销售模式。

(2)新客户推广的销售模式

发行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品牌形象及市场口碑取得业内客户普遍认可。新客户在
进入锦纶市场时,考虑到发行人在国内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领先地位以及丰富的工
程案例,在选择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时也会优先考虑发行人。

(3)发行人采用较高比例预收账款的销售结算模式

鉴于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行业性质及发行人较高的行业地位,公司能够采用较
高比例预收款结算模式,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的构成”之“3、预收款项”。

(4)发行人销售定价模式

公司在签订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合同时采用固定造价方式,发行人按照锦纶
工程项目所需技术的先进性确定合理的项目毛利率水平,在保持成熟的锦纶工程技术服
务项目毛利率稳定的同时,通过不断推出锦纶工程新技术、新产品来提高锦纶工程项目
的毛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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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已为国内四十多家主要锦纶企业提供工程技术服务,主营业务
没有发生变化。

(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和主要集成设备

1、锦纶聚合、纺丝主要工艺流程

(1)锦纶聚合工艺流程

己内酰胺的聚合工艺有间歇聚合和连续聚合两种。间歇聚合法设备简单,更换锦
纶品种及开停车较为方便,但各批聚合物的质量均匀性差,操作较繁杂,因此只适用
于小批量、多品种的生产,而大规模生产则采用连续聚合法。连续聚合法工艺流程如
下图所示:




(2)锦纶纺丝工艺流程

从国内外生产发展情况看,锦纶纤维的常规纺已逐步为高速纺所取代。锦纶高速
纺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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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集成设备

(1)聚合主要集成设备

序号 工艺设备 加工方式 产地 用途

1 连续己内酰胺熔融设备 外协 国内 固态己内酰胺的连续熔融

聚合改性剂配制;TiO2 配制、超粒径 TiO2
2 助剂调配设备 外协 国内
研磨

完成水解聚合的链引发;完成加成、缩聚
国外/
3 聚合设备 外协 反应;控制聚合物分子量及其分布,控制
国内
聚合物粘度

国外/国
4 铸带切粒设备 外购 熔体过滤;熔体铸带;切粒、冷却固化


萃取切片内未反应的单体;收集萃取后的
5 萃取设备 外协 国内
萃取水,准备送至己内酰胺回收系统

6 干燥设备 外协 国内 完成湿切片干燥及冷却

7 切片成品包装设备 外购 国内 完成干切片的输送;完成干切片真空包装

8 己内酰胺回收设备 外协 国内 完成萃取水中己内酰胺的回收

外协 精确控制聚合系统的温度、压力、流量、
国内/
9 聚合控制设备 (变频器 转速等等;
国外
国外采购) DCS 设定、监控、记录聚合生产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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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10 标准泵类 外购 输送各种工艺介质
国外

11 标准冷却器和过滤器 外购 国内 用于各种工艺介质的冷却及过滤

(2)纺丝主要集成设备

序号 工艺设备 加工方式 产地 用途
1 切片投料设备 外协 国内 原料切片的投料及储存
国内/ 改变固态粒状原料切片的形态;控制熔体的压
2 切片挤压熔融设备 自制/外协
国外 力和流量
熔体输送及分配设 输送熔体并均匀分配;控制熔体输送的压力
3 自制 国内
备 降;向熔体内管提供保温

控制产品规格;控制熔体分配质量;控制自喷
4 纺丝箱体设备 自制 国内 丝板喷出熔体细流的质量;控制纺丝组件、计
量泵等内部件温度的均一

5 侧吹风设备 外协 国内 冷却熔体细流;固定单体抽吸罩及上油架
保持喷丝板面及纺丝系统清洁;快速抽吸挥发
6 单体抽吸设备 自制/外协 国内
的单体
自制/外协
(其中计量 国内/ 为计量泵的驱动提供动力;达到计量泵的工艺
7 计量泵驱动设备
泵为国外采 国外 转速要求
购)
国内/ 为油剂泵的驱动提供动力;达到油剂泵的工艺
8 油剂泵驱动设备 外购
国外 转速要求
外协
(其中上油 国内/ 为丝束提供上油,以增加丝束的抱合性,消除
9 上油系统
嘴、导丝钩 国外 静电
国外采购)
国内/
10 牵伸卷绕装置 外协/外购 完成丝饼的牵伸与卷装
国外
11 热媒系统 外购 国内 提供纺丝系统所需的温度条件
自制/
12 油剂调配系统 国内 完成油剂的调配与贮存
外购

3、主要电仪设备

(1)聚合工程主要电仪设备

序号 主要设备 加工方式 产地 用途
1 MCC 控制中心 外协 国内 用于动设备的拖动与控制、监视
聚合 DCS 系统(含
完成工艺装置所有信号的采集、控制、监
2 计算机系统,网络 自制(硬件外购)国内
视、报表等生产任务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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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系统控制软 满足工艺设计任务要求,优化工艺生产任
3 自制 国内
件工程 务管理

(2)纺丝工程主要电仪设备

序 加工方式(外购/
主要设备 产地 用途
号 外协/自制)

1 MCC 控制中心 外协 国内 用于动设备的拖动与控制、监视

纺丝工程计算机 自制 完成工艺装置所有信号的采集、控制、监
2 国内
控制系统 (硬件外购) 视、报表等生产任务
纺丝控制软件工 满足工艺设计任务要求,优化工艺生产任
3 自制 国内
程 务管理

上表中,“外购”是指从供应商市场上购买的标准件,无需经过再加工;“外
协” 是指发行人根据生产线技术特性及工艺要求,提出设备装置设计方案,由专业设
备制造商按照发行人设计图纸进行生产、供货;“自制” 是指发行人根据生产线技术
特性及工艺要求,提出设备装置设计方案,由子公司根据要求自行生产加工。目前发
行人自制设备一般为锦纶纺丝主工艺非标设备。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准划分,发行人所处的锦纶工程
技术服务业属于“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74 专业技术服务业”。

(一)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基本情况

1、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服务对象

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服务对象主要是锦纶切片及锦纶纤维生产厂家,主要为客
户提供从己内酰胺到切片(聚合工程)、从切片到锦纶生产(纺丝工程)相关的一系列
专业工程技术服务及生产线设备集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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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




基本原料




己内酰胺等
中间体



锦纶切片

专业工程技术服务商

锦纶纤维、工程塑
料、食用薄膜等



纺织品、汽车、电子电器、
机械装置、包装等




2、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发行人上游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目前国内高端装备的制造加工技术取得了
长足进步,部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在焊接工艺、加工精度、产品可靠性、使用
寿命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因此高端装备制造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将直接提升锦纶生产线及其产品的品质,从而提升工程技术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和盈利
能力。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发行人下游行业为锦纶行业。工程技术服务业与锦纶行业的关联性主要体现在以下
方面:中国锦纶行业的发展壮大及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加带动了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市
场的发展,锦纶行业在经历规模扩张后,发展的重点将转变为提高锦纶产品附加值、拓
宽应用领域,所以对工程技术服务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工程技术服务业的进一步发
展将提升我国锦纶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因此,工程技术服务业与锦纶行业之间具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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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3)锦纶行业发展简要情况

① 行业产值持续增长

2008 年-2012 年期间,我国锦纶行业运营较好,其中工业总产值从 385.56 亿元增长
到 590.75 亿元,增长了 53.22%;工业销售产值从 374.42 亿元增长到 562.32 亿元,增长
了 50.18%2。锦纶行业出现快速发展的原因如下:

一是由于人们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服装的消费习惯逐步发生改变,对高档服
装的需求与日俱增。锦纶纤维具有强度高、耐磨性好、柔软、吸湿性强、染色性好等特
点,在民用纺织品的高端领域具有竞争优势。

二是由于行业发展蕴藏的盈利空间吸引资本进入。在 21 世纪第一个十年期间,国
内产业资本大举进入锦纶行业。锦纶纤维行业民用长丝产量排名靠前的主要生产厂家,
如长乐力恒锦纶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美丝邦化纤有限公司、
浙江新纶化纤有限公司等均是在此期间成立。产业资本的大规模进入促进了锦纶行业技
术水平和产能的提升,生产规模效益凸显,锦纶产品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在耕地资源有限、国家优先确保粮食安全的背景下,将可能会逐渐减少棉花等
重要农产品的国内供给,迫使下游棉纺行业寻找棉花替代品、加大化学纤维使用量,在
一定程度上推动对锦纶纤维的需求。与其他化学纤维相比,锦纶在亲肤性方面最接近棉
花,而且其强度、悬垂性及染色性能等方面均优于棉花,能够更好地满足下游终端行业
多样化市场需求。

四是由于专业锦纶技术服务公司的出现。2000 年之前,锦纶聚合工程和纺丝工程
的关键技术均掌握在国外工程技术服务公司手中,生产线基本采取成套引进技术装备的
方式进行建设。随着对原成套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部分行业内专业人士开始成
立技术服务公司,为锦纶企业提供初步的技术咨询、工艺方案设计、设备代购等服务。
而后资本的涌入以及技术、工艺的更新,技术服务公司业务范围开始逐渐深入,进一步
推动集成创新,自主创新,着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形成固定的业务
模式。此类专业技术服务公司的出现,降低了锦纶企业的投资成本,有力地推动了锦纶
行业大规模发展及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促进锦纶行业产能的增长。

2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13 年中国化纤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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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因为亚洲生产成本较低,生产锦纶优势较大,锦纶的生产出现了从欧美向亚洲
转移的趋势,德国、美国、意大利等锦纶纤维生产的传统强国,其地位已经被亚洲国家
和地区取代;相对而言,中国锦纶行业起点较高,在工艺及设备领先性、技术水平、生
产效率、产品质量、市场容量等方面更具有竞争力,成本优势和对国外产品的替代性也
开始显现,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锦纶纤维的主要供应基地。

② 工艺技术进步推动行业发展的效果明显

“十一五”期间,锦纶行业加快推动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核
心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比例提高使得锦纶行业新建项目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降低,生产效
率和产品质量明显提升,节能减排效益显著,增强了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与“十五”期
末相比,“十一五”期末锦纶单位产能投资成本下降 41.4%,单位产能综合能耗下降
10.2%,单位产能加工费用下降 35%3。

③ 锦纶产能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3 年江苏、福建、浙江三省的锦纶
产量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 32.43%、29.15%、23.50%,合计占全国总产量的 85.08%,锦
纶产量地域分布特征明显。

④ 国内锦纶民用丝生产企业产能集中度较高

2013 年我国锦纶纤维产量 211.28 万吨,其中 2013 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锦纶民用长
丝生产企业产量合计约为 83.69 万吨,约占国内锦纶总产量的 39.61%,行业生产集中度
较高。2013 年,国内锦纶民用长丝产量排名前十名企业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
序号 企业名称 2013 年产量
1 力恒锦纶 22.22
2 福建锦江科技有限公司 18.32
3 福建凯邦 8.26
4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7.53
5 浙江美丝邦 7.20
6 华鼎锦纶 7.15
7 浙江新纶化纤有限公司 3.65
8 泉州天宇化纤织造实业有限公司 3.55


3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化纤行业“十二五”科技发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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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2013 年产量
9 浙江亚星纤维有限公司 3.30
10 浙江锦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1
合计 83.69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上述产量排名前十名的锦纶民用长丝生产企业中,发行人为其中八家提供过工程
技术服务,客户简要情况如下:

A、长乐力恒锦纶科技有限公司4

力恒锦纶是集锦纶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科技企业,其主要产品为锦纶
差别化长丝系列及锦纶 6 切片。力恒锦纶为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 Li Heng
Chemical Fibre Technologies Limited(股票代码:SEX,E9A)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承接了其锦纶纺丝生产线项目、年产 7 万吨锦纶 6 聚合生产线项目及己内酰胺罐
区项目。

B、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5

华鼎锦纶专业从事高品质、差别化锦纶民用长丝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具
备高织造稳定性与染色均匀性的锦纶民用长丝。华鼎锦纶(股票代码:SH601113)于
2011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人先后承接了其锦纶 6-FDY/HOY/POY
等纺丝生产线项目。

C、浙江美丝邦化纤有限公司6

浙江美丝邦成立于 2002 年,是从事高档锦纶纤维生产、销售和技术开发的高新技
术企业,以高档差别化纤维制造为主业。发行人承接了其锦纶 6-FDY 纺丝生产线项目。

D、浙江新纶化纤有限公司7

新纶化纤的主要产品为锦纶 6-FDY、HOY、POY 等系列。发行人承接了其锦纶
6-FDY 纺丝生产线项目。

E、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8


4
资料来源:http://www.lh-tech.cn/
5
资料来源:http:// www.hdnylon.com
6
资料来源:http://www.mesbon.com/
7
资料来源:http://www.xlnylon.com/
8
资料来源:http://www.fjkaib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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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凯邦成立于 2006 年 10 月,主要产品为 PA 6、PA 66、FDY、HOY、POY 长丝
级产品。发行人承接了其锦纶 6-FDY、POY 等纺丝生产线项目。

F、泉州天宇化纤织造实业有限公司9

泉州天宇化纤织造实业有限公司系中国化纤协会锦纶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商务部
中国化纤工业协会 AAA 级信用企业,福建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范围覆盖锦纶
6FDY、HOY、DTY、超弹性锦纶 66FDY 等全系列产品。2005 年 10 月,其股票在新加
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E90)。发行人承接了其及其下属子公司天健特种
锦纶科技(福建)有限公司锦纶 6 纺丝项目。

G、浙江亚星纤维有限公司10

浙江亚星纤维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主要产品为锦纶 POY 丝、HOY 丝、
DTY 丝。发行人承接了其锦纶 6POY 纺丝项目。

H、浙江锦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

浙江锦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2 月,2012 年其实施内部转型升级,
将原纺织面料织造全线退出,向锦纶产业链转型。发行人承接了其多个锦纶 6-FDY、
HOY、POY 纺丝工程项目。

(4)工程技术服务业对锦纶行业发展的作用

① 降低锦纶行业的投资门槛,促进锦纶行业的快速发展

由于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降低了锦纶行业的投资门槛,整个行业技术
进步和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锦纶装置方面,“十一五”期末较“十五”期末单位产
能投资降低 41.4%;锦纶单位产品加工费方面,“十一五”期末较“十五”期末降低 35%12。
锦纶聚合方面,“十一五”期末与“十五”期末相比,单位投资从 9,000-10,000 元/吨下
降到 2,500-3,500 元/吨,单位运行成本从 1,500-2,000 元/吨下降至 1,000-1,300 元/吨13。

由于国产化锦纶装置的投资成本降低,吸引了大量产业资本进入锦纶市场,使得大
容量、高起点、低成本的国产化成套锦纶装备迅速在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从而推动锦

9
资料来源:http://www.chinatianyu.com.cn/
10
资料来源:http://www.yaxings.com
11
资料来源:http://www.jinshengtextile.com/
12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化纤行业“十二五”科技发展纲要》
13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锦纶专业委员会《锦纶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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纶行业的快速发展。

② 丰富锦纶产品种类,拓宽锦纶应用领域

功能性锦纶纤维与产业用锦纶纺织品是世界纺织业的重要领域,这两个领域的发展
将直接影响世界市场的锦纶纤维需求量。一方面随着全球纺织服装市场规模的增长,加
上锦纶纤维的高性能化、多功能化,其在传统服装和装饰用纺织品领域的应用将得到巩
固和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其高性能化、多功能化和智能化的大力发展,锦纶纤维及其
复合材料正逐步部分取代塑料和金属,被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工具、防护材料和建筑材
料等领域,而全球人口增长及其对住房、供水、食品、能源、防护、保健等需求的增长
预示着锦纶纤维及其织物在农林、环保、能源、运输等行业的应用将在广度和深度上不
断拓展,其增速将继续超过衣着用、家用、室内用纺织品对锦纶纤维的需求。

③ 促进锦纶行业总体技术水平及产品品质的提升

锦纶生产工艺技术复杂,影响产品品质的因素较多,单个生产企业很难把握到所有
的关键点,而工程技术服务公司有多个项目的实践经验,根据每个项目出现的不同问题,
进行研究创新、总结经验,并不断地优化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及装备结构等,形成更先
进的技术解决方案,提供给锦纶纤维生产企业,从而促进了锦纶行业总体技术水平及产
品质量的提升。

④ 促进锦纶行业配套装备技术水平的提升

锦纶聚合及纺丝生产工艺中,涉及温度、压力、流量及不同特性的介质等工艺参数;
不同的产品要求的工艺参数不同,对装备也提出了个性化的要求。随着锦纶工程技术水
平的不断提高,对装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在开发新的工艺技术的同时,必须开发相应的配套设备,并
配以较高的装备制造水平,以满足工艺要求,从而促进锦纶行业配套装备技术水平的提
升。

⑤ 促进锦纶行业规模化、效益化发展

专业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在项目建设初期对每个锦纶企业的总体发展规划起一
定的引导作用,针对每个企业的不同特点,集中发展其优势品种,并形成规模化生
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同时,由于专业工程技术服务公司的出现,其“交钥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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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服务模式使得锦纶生产企业可以把主要人力、物力、财力投放至本行业市场的
开拓和精细化经营上,充分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力及经济效益。

⑥ 减少锦纶行业能源消耗及对外排放

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公司通过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应用,可以有效降低
锦纶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原料回收利用率,减少废气、废水的排放。

3、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市场状况

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市场主要源于锦纶生产企业建设生产线的固定资产投资,因
此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直接影响了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市场发展。

(1)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1 年至 2013 年期间,我国锦纶行业
实际完成投资额分别为 52.26 亿元、88.05 亿元、111.01 亿元,施工项目数量分别为 71
个、83 个、98 个,其中新开工项目数量分别为 47 个、50 个、59 个,具体情况如下图
所示:




2011 年至 2013 年,我国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整体呈现增长趋势,表明行业资
本对锦纶行业发展前景看好。

(2)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趋势将持续的原因分析

锦纶行业产能预计将持续增加,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将保持增长趋势,锦纶工程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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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服务公司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主要推动因素如下:

① 己内酰胺新建项目产能将逐步释放,促进锦纶下游产能扩张

我国锦纶行业发展多年来一直受主要原料己内酰胺供应制约,国外大型化工企业长
期控制己内酰胺原料供应量及供应价格,从而对我国锦纶企业的利润空间以及锦纶纤维
的使用成本、拓宽应用领域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为扶持国内己内酰胺产业规模化发展,
国家发改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中将大型己内酰胺生产技术开发和
成套设备制造列为鼓励类发展产业。目前,该政策产业引导效应开始显现,我国己内酰
胺产能及产量逐年增加。我国 2011 年己内酰胺产能约为 59 万吨,2012 年 12 月达到 111.5
万吨,2013 年产能达到 180 万吨,预计 2014 年将会有 70 万-80 万吨产能投产14。

对于锦纶产业链来说,原料供应瓶颈的突破,将缩小锦纶与涤纶之间的价差,降低
锦纶使用成本,从而获得来自下游行业的认可,扩大对锦纶的需求,推动锦纶行业产能
的提升。

② 锦纶聚合工程将成为新的投资重点

锦纶聚合工程将成为新一轮行业投资重点。主要原因如下:

A、虽然,近年我国锦纶聚合工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装备技术和生产规模有较大
幅度提高;但是,国内锦纶切片产品质量、特别是高速纺切片质量与国外先进水平仍然
存在一定差距,每年都需要进口高质量锦纶切片来满足国内锦纶高端纺丝市场需要。随
着国内锦纶大容量连续聚合工艺的出现,生产工艺、技术路线逐步成熟,国产切片质量
已经达到国外切片产品同等质量,将促使资本流向聚合工程领域。

B、上游原料己内酰胺供需失衡局面逐步改善,原料价格降低,产业链利润向下游
聚合环节转移,锦纶切片生产企业盈利能力增强。另一方面,由于锦纶切片和己内酰胺
的生产存在较大重合性,国际上己内酰胺供应商基本上同时是锦纶切片的主要生产商,
但目前国内大部分己内酰胺生产企业都是非一体化生产商。随着产业链利润环节下移,
未来这一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C、上游原料价格降低、国内聚合工程技术及装备的进步,使得锦纶与涤纶的价差
进一步缩小(2011 年锦纶长丝与涤纶长丝价差为 1.5 万元/吨左右,2013 年价差降低至

14
数据来源:第十届中国国际己内酰胺与尼龙论坛会议(2012 年 12 月)、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己内酰胺与尼龙论坛会
议(2013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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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万元/吨15),提升锦纶在化纤中的竞争力,有助于锦纶应用领域的推广,推动下游纺
织行业对锦纶纤维的需求,从而刺激锦纶纤维产能及切片产能的提升。

D、基于保证切片供应质量和数量、节约生产成本、提升利润空间等方面的原因,
锦纶纤维生产企业在纤维产能达到一定规模时,会考虑自行建设锦纶聚合项目,以满足
生产需要。

③ 消费理念发生转变及新增产业需要加速对锦纶的需求

A、高档服装方面。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
理念也在发生改变,逐渐从数量型消费转变为质量型消费。由于锦纶民用丝具有皮肤触
感温和、高强度、耐磨、吸湿性好、易染色等特点,在高档休闲服、夹克、滑雪衫、运
动服等服饰上的应用比例增加,逐渐被高消费群体接受,锦纶在服装面料领域的应用量
继续保持增长的趋势。

B、工程塑料方面。锦纶工程塑料可以用作汽车、船舶、电子电器、工业机械和日
常消费品的构件和组件;随着汽车的小型化、电子电气设备的高性能化、机械设备轻量
化的进程加快,以锦纶为原材料的高分子材料、汽车用纺织品(如座椅、安全带、安全
气囊等)、锦纶帘子线的应用量将持续增加。

C、锦纶薄膜、锦纶 BCF 地毯、床上用品、窗帘等装饰用丝等需求量逐年提升。

2013 年我国锦纶纤维产量仅占化学纤维总产量的 5.13%16,低于世界 9%左右的平
均水平,我国锦纶使用比例没有达到国际平均水平,行业存在一定发展空间。

④ 锦纶产品结构将发生调整,差别化、功能性成为未来锦纶产品发展重点

差别化纤维是通过对锦纶的化学改性或物理变形制得,加工方法包括在聚合及纺丝
环节中进行改性或者在纺丝、拉伸及变形工序中进行变形;功能性纤维是在高聚物聚合
体中加入某些功能性材料或纤维经过化学特殊技术处理,使纤维具备一种或几种功能的
纤维,一般由特殊工艺技术纺制而成。

目前,国内民用锦纶长丝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中低档产品比例较高,细旦、超细旦
产品以及功能性产品比例较低,特别是超细旦、大有光、异型截面等差别化产品以及阻
燃、抗菌、吸湿排汗等功能性纤维、多品种复合纤维、多功能复合纤维等产品,国内能

15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13 年锦纶行业运行分析》
16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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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大批量生产的企业还很少,许多产品仍是技术空白。

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对于吸湿排汗、抗菌、抗紫外线等功能性和差别化产品
的高端需求将会增长,生产高附加值的差别化、功能性锦纶,如着色纤维、高收缩纤维、
高吸湿、高吸水纤维、抗静电和导电纤维及阻燃纤维等,成为行业发展重点方向。

⑤ 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成为锦纶企业重要的考核指标

“十二五”期间,政府部门将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力度,组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严
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
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锦纶专业委员会预订的行业节能目标,2015 年锦纶行
业平均吨产品综合能耗降低 15%以上,即 2015 年锦纶纤维平均吨产品综合能耗下降至
287.64 千克标煤,吨产品节约标煤约 50 千克,平均吨产品水耗下降至 2.8 吨,吨产品
节约用水 0.7 吨17。

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锦纶 6 纤维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指引,相关指标已初步形成,
将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起到指导作用。后续投资建设的锦纶聚合及纺丝项目将受到监
督,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要求,贯彻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
实施清洁生产工艺,控制生产过程,采取业内先进的技术、工艺及装备,以实现节能降
耗、清洁生产目标;同时,已建的、不满足环保指标要求的锦纶聚合和纺丝生产线将采
取技术升级、工艺改进、装备更新等措施,以确保符合行业清洁生产指标。

⑥ 中国继续承接国际锦纶产能转移

世界锦纶产业逐步向亚洲国家或地区转移,在此过程中中国承接了大部分份额,其
中主要是锦纶民用长丝。中国锦纶民用长丝行业成本优势和产品替代性开始凸显,我国
已成为全球锦纶纤维主要供应基地,国际锦纶产能向中国转移趋势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
保持。

综上所述,国内己内酰胺供应瓶颈突破降低锦纶使用成本,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促
进锦纶行业整体技术、工艺及装备水平提升,聚合工程项目吸引大量资金加入,下游市
场对差别化、功能化锦纶需求上升,都会推动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持续增长,而锦
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将直接受益于此轮行业发展阶段。

17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锦纶专业委员会《锦纶行业发展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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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管理体制

发行人从事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属专业技术服务业,在业务方面涉及的行业自律
部门是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为我国化纤行业自律性组织,下设的锦纶专业委员会承担
锦纶行业的引导和服务的职能,主要职能为:组织企业研究促进技术进步,提高锦纶生
产技术水平及产品档次;组织企业分析国内外市场形势及贸易环境;开展节能降耗、
清洁生产,保持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组织开展锦纶专业委员会与国内外技术应用与
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与调研活动。

(三)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影响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内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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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 针对产业振兴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推广一批能有效促进产业升级、技术改造
部《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 和节能减排的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
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 带动企业提高竞争力,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公共科技资源,提
快发展的意见》 国科发高 高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调整产品
〔2009〕379 号) 结构和开拓市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
提出纺织机械工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重点,其中,超细纤维成套设备技术
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
目标为单丝纤度<0.5d,满卷率≥95%;日产 100 吨及以上的锦纶聚合装备技
化部关于纺织机械工业
术目标为相对粘度[η ]2.4~2.6±0.015,干切片含水≤0.05%。
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其中“腈纶、锦纶、氨纶、粘胶纤维等其他化学纤维品种的差别化、功能性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性纤维生产”均被列为“鼓励类”产业
(2011 年本)>有关条款
的决定》
提出提高生产自动化控制水平,重点解决生产装备的柔性化、常规产品的优质
化;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的产业化研发和推广,锦纶行业重点推广大
型尼龙聚合装置己内酰胺回收利用技术;加强集成创新,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先进实用技术,突破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重点工程设计、关键装备技术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
产化,提高工程公司研发能力和工程化建设能力,注重节能、高效和环保型化
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纤及其原料装备的开发与应用,加快日产 200 吨以上锦纶聚合等国产化技术与
《化纤工业“十二五”
装备的研发提升,并重点推广应用;支持化纤企业与工程技术服务公司、上下
发展战略研究》
游企业结成创新联盟,合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研发与推广应用技术,不断
提升产业链的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加快细旦、超细旦、吸湿排汗、抗菌、
防臭等品种开发,加快锦纶功能性、改性切片及非服用锦纶纤维产品开发,扩
大应用领域,重视开发锦纶地毯丝、非纤用尼龙及制品等。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锦 提出要促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产业链整体协调发展;要加大科技投
纶专业委员会《锦纶行业 入,推动产学研结合,解决当前制约行业发展的一些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及其
“十二五”发展规划》 重大装备、关键设备等。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提升化纤行业工程化能力,加强关键设备的研发和
制造,强化工程化、产业化研发,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实用技术,注
重节能、高效和环保型化纤及化纤原料装备的开发与应用,全面提高国产装备
的技术水平、控制水平,积极鼓励化纤企业采用国产化先进技术进行改造,提
《化纤行业“十二五” 升现有大型国产化成套技术装备和工程化水平,继续向大型化、柔性化、精密
科技发展纲要》 化方向发展,加快业内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积极推进差别化纤维生产工艺
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核心技术、配套装备
和关键部件的产业化攻关,强化工艺软件和装备的一体化研究,全面提高工程
化应用、质量稳定性、产品性能水平及关键设备的制造能力,实现高新技术纤
维的产业化工程技术的新突破。

(四)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发展状况

1、工程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模式经历了以下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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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历史阶段 阶段特征

尚未形成化学纤维工程技术服务细分行业,提供服务的主体为国有
20 世纪
国外技术引进阶段 大型研究院所以及各地方性合成纤维研究院所。生产技术和设备均
50-80 年代
采用成套引进的模式。

“十五大”之后,中央出台研究院所改制成科技型企业或转成中介
服务机构的政策。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开始成立,为化学纤维厂家提
20 世纪 化学纤维工程技术 供初步的生产方案设计、技术咨询和设备装置代购等服务,工程技
80-90 年代 服务市场细分阶段 术服务业开始具备雏形,并出现细分市场,各研究机构、工程技术
服务公司根据自身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及市场优势,专注于自己擅
长细分领域的发展,锦纶专业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应运而生。

锦纶企业的发展,为能够提供产品质量可靠、生产效率高、运营成
本低的专业化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资本的涌
入以及技术、工艺的更新,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公司业务范围逐渐深
20 世纪 90 锦纶工程技术服务 入,不再局限于业务咨询、设备装置代购等初级服务,通过集成创
年代至今 业快速发展阶段 新、自主创新,着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形成成
熟的业务模式。专业化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公司的出现促进中国锦纶
企业的发展,推动锦纶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加快行业产能的
增长。

2、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特征

(1)业内企业角色由进口设备配套商向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逐步转变

20 世纪末,国内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在帮助国内锦纶生产企业
消化、吸收从国外引进的设备与技术过程中,逐步实现技术装备国产化,降低行业投
资门槛,吸引产业资本大规模进入锦纶市场,推动我国锦纶行业快速发展。

同时,我国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也逐步形成自有的技术研发体系,完成角色转
换,从技术引进者转换为技术研发者、技术集成者、技术引导者,从进口设备配套商
转变为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

(2)没有统一的资质认定和行业准入制度,但进入门槛较高,市场运行有序

目前,国家对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市场没有实行统一的资质认定和行业准入制
度。行业管理上,在对国内工程技术服务公司的资质认定、技术鉴定及工程评奖方
面,对口管理部门有建设部、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研究委员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
会、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各省市地方科技厅、纺织工程
学会等部门或组织。但由于该行业对技术、人才、工程实践经验、市场认可度的较高
要求,尤其是高端锦纶产品领域,行业竞争者较少,市场运行状况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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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产能、地域性较集中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3 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锦纶民用长
丝生产企业产量约占国内锦纶总产量的 39.61%,生产集中度较高;2013 年,江苏、浙
江、福建三省的锦纶产量总和占全国总产量的 85.08%,产能分布具有明显地域性特
征。因此,我国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客户必然集中到重点客户及上述地区。

(4)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

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涉及多门学科知识和工程专业技术,如纺织工程、高分子材
料、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建筑结构、工程计算技术、机械、电气设备知识等,具有
典型的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特点。随着锦纶产品逐步向功能化、差别化方向发展,对工
程技术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逐渐提高,高端技术人才和公司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是锦纶
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发展最关键的因素。

(五)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经营模式

目前,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主要通过“交钥匙工程”模式提供锦纶生产线整
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

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与客户签订项目合同,按要求完成锦纶生产线的工艺技术方
案设计、工程设计、设备系统集成、技术实施等服务,最终在锦纶生产线调试运行合
格并通过验收后,整体移交给客户。

(六)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不仅是为客户提供产品技术方案,更是为客户提供工艺设
计、主工艺设备及配套设备选型、工程设计等全方位服务。现阶段,行业内公开的、
可供借鉴的技术经验和工艺参数尚少,多依靠各公司自主技术研发以及工程实践总结
优化获得。该领域的大部分技术属于各公司的专有技术,行业内能全面掌握关键技术
且具有较高水平的企业不多;同时,要具备为大型聚合、纺丝项目提供整体工程技术
解决方案的能力,也需要较先进的技术及丰富的工程化实践经验。因此,对于新进入
者来说,本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

2、工程业绩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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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纶工程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一般新建锦纶聚合或纺丝工程的项目总投资均在亿
元以上;且锦纶工程项目涉及多门学科知识和工程专业技术。由于事关项目投资的成
败,锦纶生产企业在选择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时较为谨慎,尤其关注工程服务提供商
的成功案例。因此,是否具有成功项目运作经验及行业口碑成为锦纶生产企业选择工
程服务提供商的最主要依据。对于新进入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企业,若不具备多个
工程项目的实践经验,将难以取得客户信任,获得项目订单。

3、人才壁垒

本行业涵盖多门学科和工程专业技术,涉及如纺织工程、高分子材料、结构力
学、流体力学、建筑结构、工程计算技术、机械、电气等多方面知识。随着高速纺、
大容量、柔性纺技术的运用,对高素质的设计开发和技术服务人员需求愈加迫切,构
成行业的人才壁垒。

4、主工艺非标设备设计及制造壁垒

随着锦纶生产向大容量聚合及高速纺丝的趋势发展,生产设备也应当符合生产连
续化、高速化、自动化、控制智能化要求。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能否按照客户实
际需求,自行设计或者制造主工艺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先进性和质量以及供货速度,
将直接关系到客户的项目投资成本以及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构成影响工程技术服务企
业竞争力的一个主要方面,是进入本行业的又一道门槛。

(七)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专业技术服务业成为国家重点扶持行业

①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充分
发挥科技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
工业设计和节能服务业。

② 《化纤工业“十二五”发展战略研究》中明确提出:“加强集成创新,发展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实用技术,突破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重点工程设计、关键装备
技术国产化,提高工程公司研发能力和工程化建设能力;支持化纤企业与工程技术服
务公司、上下游企业结成创新联盟,合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研发与推广应用技
术,不断提升产业链的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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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意见的通知》(科学技
术部 国科发财[2012]739 号)指出: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在计划管理
的各个环节为民营企业提供便利,鼓励其通过平等竞争牵头承担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
所联合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
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实施产业带动力强、经济
社会影响力大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推动民营科技企业进入
多层资本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

(2)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化纤及锦纶行业先进产能持续发展

2009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10 号)中提出
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化纤工艺、装备及生产控制水平,实现锦纶等产品柔性
化、多样化、高效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多功能、差别化纤维的研发,化纤差
别化率由目前的 36%提高到 50%左右。

2013 年 2 月 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其中“腈纶、锦
纶、氨纶、粘胶纤维等其他化学纤维品种的差别化、功能性改性纤维生产”均被列为
“鼓励类”产业。

(3)己内酰胺产能提升,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将从中受益

己内酰胺供应瓶颈解决,给锦纶产业链带来积极影响:一方面降低锦纶行业原料成
本,提高聚合和纺丝企业毛利率水平,提升锦纶切片和纺丝生产企业在整个产业链中的
议价能力,有利于企业积累资金进行新的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另一方面降低锦纶与涤
纶过高的价差,进而提升锦纶在化纤品种中的竞争力,有助于锦纶应用领域的推广,推
动下游纺织行业需求,从而刺激锦纶切片及纺丝产能的提升。而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
将直接受益于此轮锦纶切片及纺丝产能的扩张过程。

(4)锦纶行业节能减排要求日趋严格,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在行业转型升级中
面临新的机遇

对于锦纶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是改善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的必
经途径。作为锦纶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提供者,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将在运用
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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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协助锦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程等方面寻找到市场
机遇。

2、不利因素

(1)研发投入不足,技术创新体系不健全、自主创新能力弱

2012 年我国化学纤维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企业 数量只占
16.98%,研发经费内部支出金额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0.94%18。在基础理论研究、产品
研发等方面均缺乏原创技术、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在高新技术纤维及差
别化纤维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

从整体情况看,研发机制与产业化体制仍存在诸多缺陷,技术创新体系仍需健
全,研发力量分散,学科交叉不够,特别是产、学、研之间脱节较为严重,缺乏战略
合作机制,长期合作难以为继,许多研究成果缺乏工业化基础和市场环境,虽然理论
研发成果很多,但难以实现工程化、产业化。

(2)工程技术服务没有形成有效整合资源的局面

目前,国内工程技术服务业由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协调发展机制,大部分工程技
术服务公司采取单打独斗的方式,没有形成上下游配套和技术协作联动机制,工程装
备水平不高,生产工艺稳定性差、行业技术进步缓慢。因此,整合资源,发挥各自优
势,建立产业链配套和技术协作联动机制是大势所趋。

(3)国内机械加工水平较低,生产线部分设备仍需依赖进口

由于锦纶聚合及纺丝工程大部分设备属于非标准化设备,会因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及形状、最终产品规格要求、采取的技术工艺路线等因素不同而在生产线设备排布、设
备形状规格和内部构造等方面存在差异。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在确定工程方案后,大
都采取外协方式、与第三方机械加工企业合作进行非标设备的制造。由于我国大部分纺
织机械加工企业在加工设备自动化程度、加工精度、技术工人经验、质量观念等多方面
较国外先进企业仍存在差距,故目前锦纶行业聚合和纺丝生产线部分设备仍需依赖进
口。

(八)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18
数据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2013》;从 2011 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范围从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500 万元
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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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游市场要求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能够提供锦纶工程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

下游消费市场对锦纶产品的差别化、功能化需求日益增加,单纯的方案设计、设
备采购、生产线指导安装或者维修等服务已不能满足锦纶企业的需求,市场需要能够
提供锦纶工程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企业出现,为锦纶企业提供包括核心技术方案设
计、工程设计、主工艺非标设备设计及制造、技术实施、系统集成、运营技术支持和
后续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内容。

2、锦纶工艺、技术及装备发展方向

(1)差别化、功能化纤维及锦纶其它应用领域的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

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对于吸湿排汗、抗菌、抗紫外线等功能性和差别
化产品的高端需求将会增长,利用差别化和功能性的锦纶纤维品种来满足花样繁多的纺
织品市场需求将成为未来锦纶工艺技术发展方向之一。同时,开发共聚或共混改性锦
纶,如耐高温锦纶、改性医用锦纶、仿生锦纶、医用生物材料、耐高温阻燃锦纶及高
品质锦纶薄膜、工程塑料等的生产技术及装备也势在必行。

(2)聚合及纺丝过程中的节能降耗

锦纶聚合及纺丝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已逐步降低,但仍有提升的空间,如锦纶 6 聚
合萃取过程,切片需要经过多次水洗、蒸馏、裂解提纯,整个过程耗费大量能源和水
资源,亟待研发新的技术降低能源消耗,目前低温多效蒸馏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等
高新技术的发展已经提供现实应用可能性,尚需在实际工程项目中进行验证。

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一)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的竞争状况

目前,我国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呈现国有研究院所、企业自有研究中心、国内专业
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外资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并存的发展局面。

在各类技术服务力量中,由于企业发展背景不一样,各自提供服务的侧重点也有
所不同。国有大型研究院所和地方性研究院所经过体制改革和职能改革,部分已经退
出技术服务市场,余下的研究院所产品、技术重点主要放在发展涤纶行业;纤维生产
企业由于偏重于获取生产效益,对自身研究中心投入有限,在产品、工艺、设备方面
取得技术突破方面存在限制;国内专业工程技术服务公司由于技术、人才、资金、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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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等各方面综合因素限制,形成规模的公司较少,大部分公司服务范围仅限于中低端
产品领域,盈利能力较低。外资工程技术服务公司费用较高,给客户带来较大的投资
压力,在国内锦纶工程技术及装备水平与国际水平差距逐渐缩小趋势下,外资公司市
场竞争优势并不明显。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客户基础稳定且持续扩
大。自设立以来发行人已为国内四十多家锦纶生产企业提供过工程技术服务,与现阶段
国内锦纶民用长丝产量排名前十位生产企业中的八家形成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发行人致力于锦纶行业技术、工艺及装置的持续创新,在自有专利技术、专有技术
基础之上开发出多种锦纶工程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其中“单线年产 7 万吨锦纶 6
高速纺用高性能切片装置及工艺技术”、“锦纶 6 多孔细旦全消光全牵伸丝装置及工
艺技术开发”及“锦纶 66 超细旦半消光全牵伸丝装置及工艺技术开发”项目均已通过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的鉴定,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先后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
会授予“化纤行业‘十一五’技术突破奖”,被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授予“2010 年度新
产品开发贡献奖”;开发的“大容量聚酰胺 6 聚合及锦纶 6 全消光多孔细旦纤维制造关
键技术及装备”项目获得 2011 年度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之光”科学技术奖一等
奖,开发的“大容量聚合装置”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锦纶专业委员会评为业内重点
推荐部分应用成熟的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程与技术。

(三)发行人承接的锦纶工程项目情况

1、发行人的主要合作客户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承接的主要锦纶聚合、纺丝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内容 合作项目次数
一、 纺丝项目
1 华鼎锦纶 锦纶 6-FDY、HOY、POY 4次
2 力恒锦纶 锦纶 6-FDY、POY 2次
3 浙江三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锦纶 6-FDY、HOY 2次
4 浙江锦盛 锦纶 6-FDY、HOY、POY 5次
5 浙江新纶化纤有限公司 锦纶 6-FDY 3次
6 福建凯邦 锦纶 6-FDY、POY 2次
7 烟台华润 锦纶 6-POY、HOY;锦纶 66-FDY 3次
8 浙江新盛锦纶有限公司 锦纶 6-FDY、HOY 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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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内容 合作项目次数
9 杭州宏图锦纶有限公司 锦纶 6-FDY 2次
10 浙江美丝邦 锦纶 6-FDY 4次
11 青岛中达化纤有限公司 锦纶 6-POY;锦纶 66-POY 7次
12 泉州天宇 锦纶 6-FDY 4次
13 浙江亚星纤维有限公司 锦纶 6-POY 2次
14 杭州鑫福纺织有限公司 锦纶 6-FDY 2次
15 浙江蓝孔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锦纶 6-FDY、POY 1次
16 浙江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锦纶 6-FDY 1次
17 浙江昌隆化纤有限公司 锦纶 6-POY 1次
18 浙江益南 锦纶 6-POY 3次
19 恒申合纤 锦纶 6-HOY、FDY 3次
20 浙江嘉华 锦纶 6-FDY 1次
21 福建德为 锦纶 6-POY 1次
22 浙江德科实业有限公司 锦纶 6-POY 1次
23 福建锦程 锦纶 6-HOY、POY 1次
24 杭州舒美尔 锦纶 6-POY 1次
25 浙江博尼 锦纶 6-HOY、POY 2次
26 福建恒捷 锦纶 6- HOY、FDY、POY 1次
27 福建鑫森 锦纶 6- HOY、FDY、POY 1次
28 福建永大 锦纶 6-HOY、POY 1次
29 浙江方圆 锦纶 6-HOY/POY 1次

30 福建唐源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锦纶 6POY/HOY 1次
二、 聚合项目
1 杭州宏福锦纶有限公司 锦纶 6 聚合 1次
锦纶 6 聚合一期及二期项目、己内酰
2 力恒锦纶 3次
胺罐区项目
3 浙江美邦 锦纶 6 聚合 1次
4 浙江方圆 锦纶 6 聚合 1次
5 恒申合纤 锦纶 6 聚合 1次
6 浙江联然 锦纶 6 聚合 1次
7 浙江恒逸 锦纶 6 聚合 1次
8 杭州聚合顺 锦纶 6 聚合 1次

2、发行人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的工程项目情况

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已签署、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158,082.78
万元(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 34,586.46 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签订时间 客户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已确认收入
1 2010 年 11 月 力恒锦纶 已内酰胺罐区 2,979.00 2,3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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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签订时间 客户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已确认收入
2 2011 年 9 月 浙江嘉华 纺丝生产线 6,050.00 5,218.18
3 2011 年 10 月 浙江方圆 聚合生产线 8,300.00 7,160.20
4 2012 年 3 月 浙江博尼 纺丝生产线 2,880.36 2,345.23
5 2012 年 3 月 杭州舒美尔 纺丝生产线 6,347.20 4,187.63
6 2012 年 5 月 力恒锦纶 纺丝生产线 5,603.21 4,497.74
6 2012 年 8 月 恒申合纤 聚合生产线 17,000.00 6,062.39
7 2012 年 10 月 福建德为 纺丝生产线 5,399.20 302.03
8 2012 年 11 月 福建永大 纺丝生产线 1,680.00 0.00
10 2012 年 12 月 华鼎锦纶 纺丝生产线 15,000.00 0.00
11 2012 年 12 月 福建锦程 纺丝生产线 2,688.00 0.00
12 2013 年 1 月 浙江锦盛 纺丝生产线 3,929.17 2,436.30
13 2013 年 1 月 浙江联然 聚合生产线 38,615.44 0.00
13 2013 年 3 月 恒申合纤 纺丝生产线 6,572.80 0.00
15 2013 年 3 月 福建恒捷 纺丝生产线 2,762.00 0.00
16 2013 年 3 月 福建鑫森 纺丝生产线 2,688.00 0.00
天津长芦海晶集
17 2013 年 6 月 可行性研究 6.00 2.83
团有限公司
18 2013 年 7 月 浙江方圆 纺丝生产线 1,800.00 0.00
19 2013 年 9 月 浙江博尼 纺丝生产线 3,289.60 0.00
20 2013 年 9 月 浙江恒逸 聚合生产线 10,000.00 0.00
21 2013 年 9 月 浙江益南 纺丝生产线 6,052.80 0.00
22 2013 年 9 月 浙江美丝邦 纺丝生产线 1,240.00 0.00
23 2013 年 9 月 杭州聚合顺 聚合生产线 7,200.00 0.00
合计 158,082.78 34,586.46
注:合同金额含增值税。

目前,发行人业务量充足,已签署正在执行的订单为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业绩提供
了保障。同时,发行人亟需扩大生产规模,以提升工程开发能力、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
加工能力及运营服务能力。

(四)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

在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发行人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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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 主要服务 工程案例
福建锦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7 万吨锦纶 6
Lurgi Zimmer 聚合项目;
1 整体工程技术服务
(德国鲁奇吉玛公司) 浙江化建尼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 3.5 万吨
锦纶 6 聚合项目
Oerlikon Barmag 福建锦江科技有限公司锦纶 6 纺丝项目;
2 整体工程技术服务
(欧瑞康巴马格公司) 吴江亚太纺织有限公司锦纶 6 纺丝项目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 万
Uhde Inventa-Fischer
吨聚合项目;
3 (伍德伊文达菲瑟公 整体工程技术服务
浙江化建尼龙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 万吨聚
司)
合项目
浙江锦事达化纤有限公司锦纶 6 纺丝项
北京中丽制机工程技
4 整体工程技术服务 目;
术有限公司
杭州永昌锦纶有限公司锦纶 6 纺丝项目

其中,北京中丽制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信息如下19:

注册号 110000007892165 注册资本 19,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5-01-05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销售化学纤维工业专用设备、机械电器
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通
经营范围 类易制毒化学品);专业承包;技术开 注册地址
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
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光四街 3 号
工程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


(五)竞争优势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发行人在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形成了综合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发行人自主创新出一系列先进的锦纶聚合、纺丝工艺技术路线及装备,同时储备
了工艺技术、工程技术、设备设计及制造技术,并具备较强的工程转化能力。结合承
接的锦纶工程项目,发行人将技术研究成果快速地加以推广应用,促进合作客户生产
工艺技术及设备的不断进步及更新。

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已获得专利 6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实
用新型专利 47 项),软件著作权 4 项,专利内容涵盖了锦纶聚合及纺丝的产品技术、
19
资料来源:北京市企业信用网(http://qyxy.b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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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装备等多方面,曾先后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授予
“化纤行业‘十一五’技术突破奖”、“2010 年度新产品开发贡献奖”,其中“大容
量聚合装置”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锦纶专业委员会评为业内重点推荐部分应用成
熟的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程与技术;2013 年 7 月,发行人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认定为 2013 年度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发行人开发的“大容量聚酰胺 6 聚合及细旦锦
纶 6 纤维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项目获得了 2012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
奖”。发行人子公司苏州敏喆年产 2,200 套化纤机械设备项目能够生产高精密性、低能
耗的柔性化高性能锦纶成套装备,被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 2013 年产业
振兴和技术改造重点专题项目。

发行人拥有的属于国内首创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如下:

序号 发行人首创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名称
12 丝饼、16 丝饼、24 丝饼锦纶 6-POY、FDY、HOY(半消光、全消光)纤维生产工艺技
1
术及装备
2 20d 多孔细旦锦纶 6-POY、FDY(半消光、全消光)纤维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
3 10d 以下超细旦锦纶 66-POY、FDY(半消光、全消光)纤维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
4 高档皮革用锦纶 6 与 PET 复合超细短纤维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
5 高速纺一步法锦纶 6-FDY 单丝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
6 大容量高性能锦纶 6 纺丝级切片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

上述锦纶聚合及纺丝工程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通过采用系列化的组合,满足
客户柔性化、差别化、功能化的需求,获得行业内专家及客户的认可,发行人在锦纶工
程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2、工程业绩和品牌优势

锦纶工程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新建锦纶聚合或纺丝工程项目投资金额一般均在亿
元以上(含土地购置、厂房建设及生产线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等费用);且锦纶工程项目
涉及多门学科知识和工程专业技术,存在个性化差异,最终产品的市场定位及产品品
质决定了产品附加值及盈利空间。由于事关项目投资的成败,锦纶生产企业在选择工
程技术服务提供商时较为谨慎,尤其关注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的过往成功案例。因
此,是否具有成功的项目运作经验及行业口碑成为锦纶生产企业选择工程服务提供商
的最主要依据。发行人凭借其承接的多个锦纶聚合、纺丝工程项目的成功业绩,奠定了
发行人在行业内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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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先入优势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进入锦纶工程市场的技术服务提供商之一,国内部分主要锦纶
企业在建立之初,就由发行人根据其个性需求、为其提供定制化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
案。由于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中锦纶聚合及纺丝项目的工艺、技术具有连续性,客户通
过与发行人多期项目的合作,相互间形成长期的业务关系,客户黏度较高。因此,发行
人具有锦纶工程市场的先入优势。

4、项目管理优势

(1)核心管理团队

发行人拥有一支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团队成员拥有专业技能和长期行业经验,
同时具有较强的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自公司设立以来,核心人员流失率极低。

发行人制定了包括由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等在内的激
励措施,使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队伍与公司长期利益、目标的结合更加紧密,
有利于进一步保持公司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促成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的长期一致,为
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项目管理机制

发行人采用符合技术服务业特点的扁平化的经营管理方式,以项目为核心,采用
项目负责人制。发行人通过多年积累的一整套完备的业务制度和流程,对项目全程进行
跟踪、规范和控制,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另外,发行人形成了项目总结机制和存
档机制,保证后续项目的技术进步。

5、研发优势

发行人拥有一支研发水平较高、技术能力全面、工程实践经验扎实且团队稳定的
研发队伍。截至 2013 年底,发行人拥有核心技术及研发人员 53 人,占发行人(不包括
子公司)员工人数 70 人的 75.71%。

报告期内,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发行人研发投入逐年增加。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为 807.00 万元、1,233.06 万元、1,426.54 万元,近三年呈
逐年递增趋势,为发行人保持技术水平、工艺路线、设备设计及制造在业内的领先优势
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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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研发模式和研发成果情况请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
的行业竞争地位”之“(五)竞争优势”之“1、技术优势”,以及“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之“六、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情况”之“(一)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

6、主工艺非标设备设计及制造优势

生产线能否一次开车成功并使得产品达到优良品质取决于工艺技术设计与装备的
有机结合。发行人针对每个项目的不同要求,把相应的专利技术与技术 Know-How 融
入到其主工艺非标设备的设计及制造过程中,使工艺技术得以有效实施,进而保障了
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及产品的高品质。

发行人拥有自己的生产加工基地,能够自行设计及制造部分主工艺非标设备,有
利于实施工艺技术与设备的有机结合,并且能够把发行人在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断
积累的经验及开发的新技术及时地反应到设备的改进上,保证发行人承接的项目技术
水平不断提升。发行人拥有主工艺非标设备的生产能力,可以保障承接项目的工程质
量、进度和项目成功率,降低项目成本,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
险。

7、符合个性化需求的一站式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

在锦纶工程项目中,锦纶产品特性的差异决定了生产技术和工艺参数的不同;另
外,项目实施场地的面积、分布及周边环境等因素也会造成工艺、技术及设备选择的
不同。因此,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公司需根据上述差异按需定制,以满足产品品种和锦
纶生产企业的个性化需求。

发行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自我提升,在行业内开发了包括核心技术方案设计、
工程设计、主工艺非标设备设计及制造、技术实施、系统集成、运营技术支持和后续
服务等在内的一站式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服务模式。发行人凭借完整的服务链可
以提高对客户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六)竞争劣势

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发展适合多品种、多功能的柔性生产体
系,对生产设备和控制系统等硬件有很高的要求;同时,差别化、功能性是锦纶纤维
行业的发展方向,对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控制及其它软件方面有更高的要求,而差别
化、功能性产品的开发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长期经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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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虽然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拥有一批实际工程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
人员,但具有现代化企业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具备开发高性能纤维材料的国际
化综合性高端技术人才稀缺,这已经成为限制发行人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发
行人要在锦纶工程技术服务领域持续发展、并继续保持在锦纶技术服务业的领先地
位,成为一家国际化的大型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就必须加大对高端管理、研发及
工程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以实现资本与智力的结合、工艺与设备的结合、研发与工
程转化的结合。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
34,519.24 100.00% 28,285.45 100.00% 19,827.16 85.40%
案收入
设备销售收入 - - - - 3,389.26 14.60%
总 计 34,519.24 100.00% 28,285.45 100.00% 23,216.42 100.00%

2、报告期内客户分析

(1)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1 恒申合纤 6,119.90 17.70%
2 浙江嘉华 4,748.84 13.74%
3 力恒锦纶 4,677.46 13.53%
2013 年
4 杭州舒美尔 4,187.63 12.11%
5 浙江锦盛 3,434.57 9.93%
合 计 23,168.39 67.01%
1 福建凯邦 5,795.96 20.43%
2012 年 2 浙江方圆 5,256.06 18.53%
3 力恒锦纶 4,638.8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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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恒申合纤 4,600.26 16.21%
5 浙江昌隆化纤有限公司 3,177.92 11.20%
合 计 23,468.99 82.72%
1 力恒锦纶 5,955.37 25.55%
2 恒申合纤 4,310.29 18.49%
3 上海铁美机械有限公司 3,389.26 14.54%
浙江美邦 1,608.32
4 12.28%
2011 年 浙江美丝邦 1,253.79
天健特种锦纶科技(福
1,578.44
5 建)有限公司 8.33%
青岛中达化纤有限公司 362.89
合 计 18,458.36 79.19%
注:浙江美邦和浙江美丝邦为同一法人代表;天健特种锦纶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和青岛中达化纤
有限公司同为新加坡上市公司 CHINA SKY CHEM FIBRE CO. Ltd.全资拥有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具体交易内容及项目收入确认情况请参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
“1、营业收入的构成”。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发行人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任何权益,上述主要客户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管等与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等也不存在关联
关系。

(2)前五名客户中新增的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中新增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1 浙江嘉华 4,748.84 13.74%
2 杭州舒美尔 4,187.63 12.11%
2013 年
3 浙江锦盛 3,434.57 9.93%
合 计 12,371.04 35.78%
1 福建凯邦 5,795.96 20.43%
2 浙江方圆 5,256.06 18.53%
2012 年
3 浙江昌隆化纤有限公司 3,177.92 11.20%
合 计 14,229.94 50.16%
1 力恒锦纶 5,955.37 25.55%
2011 年
2 恒申合纤 4,310.29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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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特种锦纶科技(福
1,578.44
3 建)有限公司 8.33%
青岛中达化纤有限公司 362.89
合 计 12,206.99 52.37%

上表所列示客户中,浙江嘉华、杭州舒美尔、浙江方圆、浙江昌隆化纤有限公司系
第一次与发行人进行业务合作,其他客户均为发行人老客户;由于发行人工程技术服务
业务特点,导致客户在发行人每年收入位置的排名会发生较大变动。

(3)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原因分析

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合计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
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9.19%、82.72%和 67.01%,客户集中度较高,这是由以下
因素所决定的:

① 锦纶行业产能分布特征直接导致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

锦纶行业产能分布具有地域集中度及产能规模集中度较高的特征。2013 年度产量
排名前十名的锦纶民用长丝生产企业中,发行人为其中八家提供工程技术服务。发行
人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国内锦纶民用长丝生产企业产能集中度较高现状。

② 发行人发展战略目标及市场定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

作为国内最主要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之一,发行人的发展战略是以锦纶行
业中的主要生产企业为服务对象,以大中型锦纶生产线建设项目为业务目标,抓住锦
纶行业快速发展机遇,着力推广大容量锦纶聚合装置、己内酰胺全回收利用技术、差
别化功能化锦纶生产技术等重点技术及装备在行业内的应用,提升锦纶行业国产化成
套装备的技术水平。

要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发行人必须集中精力以锦纶行业内的主要企业甚至龙头企
业为服务对象,创造引领和示范效应,进而带动整个锦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

上述因素共同作用导致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

结合发行人 2012 年及 2013 年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
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要合同”之“(一)销售合同”),发行人新增杭
州舒美尔、浙江德科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博尼、浙江联然、福建德为、福建锦程、福
建鑫森、福建恒捷、福建永大、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杭州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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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客户,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现象将有所改善。

(二)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发行人主要为锦纶生产企业提供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生产线配套的主工艺非
标设备生产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完成,母公司不存在原辅材料消耗行为,能源仅为办公
场所使用。报告期内,苏州敏喆、上海敏喆的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列入发行人生产成本
合并计算。报告期内,子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如下:

(1)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
单位:元/公斤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原材料
均价 增长 均价 增长 均价 增长
圆钢 3CR13 9.15 10.11% 8.31 -8.68% 9.10 —
圆钢 304 16.50 -23.58% 21.59 4.25% 20.71 —
圆钢 20# 4.19 -6.26% 4.47 -8.40% 4.88 —
钢管 304 24.79 -3.2% 25.61 -25.10% 34.19 —
钢管 20# 4.7 -4.47% 4.92 -14.14% 5.73 —
抛光管 304 52.78 -5.8% 56.03 -1.67% 56.98 —
钢板 304 15.38 -10.89 17.26 -27.02% 23.65 —
钢板 Q345R 3.84 2.95% 3.73 -25.10% 4.98 —

(2)主要能源价格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目
均价 增长率 均价 增长率 均价 增长率
上海敏喆:电力(元/度) 0.85 — 0.85 — 0.85 —
苏州敏喆:电力(元/度) 0.99 — — — — —

2、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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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采购 占年度总采购
年 份 排名 供应商全称 采购产品
金额 额的百分比
1 四川省宜宾市昌明机械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3,266.71 12.84%
2 郑州华萦化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纺丝配套设备 2,818.33 11.07%
3 上海金达进出口公司 纺丝配套设备 2,287.78 8.99%
2013 年
4 盐城市华普轻纺设备厂 纺丝及聚合配套设备 2,080.35 8.17%
5 上海森松化工成套装备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1,641.65 6.45%
合计 12,094.84 47.53%
1 上海金达进出口公司 纺丝进口部件 2,071.50 11.83%
2 盐城市华普轻纺设备厂 纺丝及聚合配套设备 1,770.55 10.11%
3 北京德厚朴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纺丝配套设备 1,231.62 7.03%
2012 年
4 上海骞旭实业有限公司 纺丝配套设备 1,100.09 6.28%
5 郑州华萦化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纺丝配套设备 887.26 5.07%
合 计 7,061.02 40.32%
1 盐城市华普轻纺设备厂 纺丝及聚合配套设备 1,542.13 13.10%
2 天津太钢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钢材 732.25 6.22%
3 上海金达进出口公司 纺丝进口部件 719.39 6.11%
2011 年
4 上海骞旭实业有限公司 纺丝配套设备 715.22 6.08%
5 宁波江北长盛特钢有限公司 钢材 541.19 4.60%
合 计 4,250.18 36.11%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采购额 50%的情况。

发行人 2012 年存在向主要发起人赵建光及其作为执行事务代表的北京建元鑫铂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的北京德厚朴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 8.53%)
采购纺丝配套设备的情形,系按照市场化原则交易,采购合同总金额为 1,797.00 万
元,交易价格公允。

除此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
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3、报告期向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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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采购 占年度总采购
年 份 排名 供应商全称 采购产品
金额 额的百分比
1 四川省宜宾市昌明机械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3,266.71 12.84%
2013 年 2 上海森松化工成套装备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1,641.65 6.45%
合计 4,908.36 19.29%
1 北京德厚朴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纺丝配套设备 1,231.62 7.03%
2012 年 2 郑州华萦化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纺丝配套设备 887.26 5.07%
合 计 2,118.88 12.10%
1 天津太钢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钢材 732.25 6.22%
2 上海骞旭实业有限公司 纺丝配套设备 715.22 6.08%
2011 年
3 宁波江北长盛特钢有限公司 钢材 541.19 4.60%
合 计 1,988.66 16.90%

4、集成设备来源情况

(1)集成设备来源

发行人提供的设备主要通过外购、自制及外协三种方式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整
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所需设备外购、自制及外协的采购金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购设备成本 7,678.82 36.97% 5,851.31 34.55% 3,933.13 34.86%
外协设备成本 9,128.49 43.94% 8,116.73 47.92% 6,277.92 55.64%
自制设备成本 3,965.23 19.09% 2,968.82 17.53% 1,072.00 9.50%
整体技术方案成本中
20,772.54 100.00% 16,936.86 100.00% 11,283.05 100.00%
设备成本合计

(2)发行人对外协厂商不存在依赖

① 发行人在技术方面对外协厂商不存在依赖

发行人采购的外协设备是指发行人根据生产线技术特性及工艺要求,提出设备装置
设计方案,由专业设备制造商按照发行人设计图纸进行生产、供货,生产设备的关键技
术参数均由发行人掌握,故在技术方面不存在对外协单位依赖的情形。且随着发行人自
制设备比例的不断提高,外购及外协设备的比重不断下降,更加有利于发行人保护其专
有技术及保证承接项目的高质量按时完工。

② 发行人在设备生产方面对外协厂商不存在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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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根据锦纶客户要求、按需定制的部分非标设备,需要专业第三方厂商按图进行
生产制造。发行人从事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多年,已经与多家专业第三方厂商建立良好的
业务合作关系,对外协厂商加工能力、产品质量可靠性、供货速度及价格稳定性等因素
有着深入的了解,而且该类型第三方加工厂商属于充分竞争市场,可选择范围广,发行
人的外协设备生产不存在依赖某单一厂商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通过外协方式完成部分设备集成工作,无论从外协设备的核心技
术方面,还是外协厂商的选择方面,都不存在重大依赖情形。

(3)报告期内,占发行人采购金额前五位的主要外协厂商为:

序号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四川省宜宾市昌明机械有限
1 盐城市华普轻纺设备厂 盐城市华普轻纺设备厂
公司
郑州华萦化纤科技有限责任 北京德厚朴化工技术股份
2 上海骞旭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上海森松化工成套装备有限
3 盐城市华普轻纺设备厂 上海骞旭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森松化工成套装备有限 郑州华萦化纤科技有限责 四川省宜宾市昌明机械有限
4
公司 任公司 公司
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 上海东民化纤设备制造有限
5 上海骞旭实业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上述主要外协厂商中,主要发起人赵建光及其作为执行事务代表的北京建元鑫铂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北京德厚朴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计持股 8.53%),
除此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外协厂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5、自制设备原材料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各年度自制设备原材料前五名供应商如下表所示: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1 宁波江北长盛特钢有限公司 不锈铁圆棒
2 上海程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角钢、槽钢、镀锌板等
2013 年度 3 上海圆凯实业有限公司 钢板
4 江阴市华西法兰管件厂 弯头、法兰、锻件
5 上海仁赛不锈钢有限公司 不锈钢管、抛光管
1 宁波江北长盛特钢有限公司 不锈铁圆棒
2012 年度 2 上海程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圆钢及钢管等
3 上海荣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钢板. 炉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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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4 上海仁赛不锈钢有限公司 不锈钢管
5 太原市全益贸易有限公司 圆钢及不锈钢板等
1 宁波江北长盛特钢有限公司 不锈铁圆棒
2 上海荣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钢板、炉容板
2011 年度 3 太原市全益贸易有限公司 不锈钢板
4 上海鸣靓工贸有限公司 上油装置
5 上海仁赛不锈钢有限公司 不锈钢管

从上表看出,发行人自制设备原材料供应商比较稳定,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采
购原材料主要为钢板、钢管、钢棒等,市场供应量充足,不存在对供应商依赖情形。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截
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为 10,027.48 万元,净值为 8,410.23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型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建筑物 7,351.75 617.09 6,734.67
运输设备 649.92 338.29 311.63
机器设备 1,435.94 460.00 975.95
办公设备 589.86 201.89 387.98
合计 10,027.48 1,617.26 8,410.23
上表中,发行人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权属及取得来源情况如下所示:

面积
序号 证书号 位置 2 取得时间 取得来源 购买价格
(m )
X 京房权证朝 朝阳区广泽路 2 号院(西 于无关联自然人
1 423.97 2010 年 1,050 万元
字第 1010227 号 区)3 号楼-1 至 3 层 W-301 处购买
于北京三合慧谷
X 京房权证朝 朝阳区广泽路 2 号院(西
2 400.74 2004 年 房地产开发有限 342 万元
字第 1010222 号 区)3 号楼-1 至 3 层 W-302
公司处购买
X 京房权证朝 朝阳区广泽路 2 号院(西 于发行人实际控
3 402.47 2010 年 1,050 万元
字第 1033361 号 区)3 号楼-1 至 3 层 W-303 制人刘迪处购买
注:截至 2013 年底,苏州敏喆新建厂房、办公楼及职工宿舍的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发行人业务为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拥有的设备主要为电脑、出图设备等办公设备
和运输工具等;发行人子公司的业务为生产锦纶工程主工艺非标设备,拥有的设备为
数控机床、焊机等设备。截至 2013 年底,发行人主要机器设备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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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 尚可使用年 在发行人及下属
序号 设备名称 取得方式
/套) 限(年) 企业的分布情况
1 数控车床 8 6 购买 苏州敏喆
2 数控铣床 1 2 购买 苏州敏喆
3 自动埋弧焊机 1 6 购买 苏州敏喆
4 直流弧焊机 6 6 购买 苏州敏喆
5 加工中心 7 4-7 购买 苏州敏喆
6 数控板料折弯机 1 7 购买 苏州敏喆
7 数控转塔冲床 1 7 购买 苏州敏喆
8 立铣 2 6 购买 苏州敏喆
9 卧轴矩平面磨床 1 2 购买 苏州敏喆
10 三坐标测量机 1 3 购买 苏州敏喆
11 液压摆式剪板机 1 7 购买 苏州敏喆
12 电动单梁起重机 5 9 购买 苏州敏喆
13 箱式龙门起重机 1 9 购买 苏州敏喆
14 定梁数控龙门镗铣床 1 10 购买 苏州敏喆
15 刨边机 1 9 购买 苏州敏喆
16 螺杆空压机 1 4 购买 苏州敏喆
17 外仿形切割机 1 10 购买 苏州敏喆
18 哈挺立式加工中心 2 10 购买 苏州敏喆
19 天田全自动带锯床 3 10 购买 苏州敏喆
20 国青数控弯管机 1 10 购买 苏州敏喆

截至 2013 年末,以上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情况。

(二)土地使用权

发行人已经取得使用权证的土地共 4 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证书号 面积(m ) 位置 使用权人 终止日期
吴 国 用 ( 2011 ) 第 苏州市吴中区旺山工业园
1 26,666.70 苏州敏喆 2060/11/29
0610198 号 友翔路
京朝其国用(2011 出) 朝阳区广泽路 2 号院(西
2 227.32 三联虹普 2071/3/1
第 0602160 号 区)W-301
京朝其国用(2011 出) 朝阳区广泽路 2 号院(西
3 174.55 三联虹普 2071/3/1
第 0602159 号 区)W-302
京朝其国用(2011 出) 朝阳区广泽路 2 号院(西
4 174.26 三联虹普 2071/3/1
第 0602866 号 区)W-303

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 874.21 万元,占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93.65%。

(三)主要租赁建筑物及场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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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建筑物及场地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与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8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
赁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用友软件园 1 号楼二层西侧及一层独立大堂,用于
发行人办公用房及募投项目——工程开发中心的建设。租赁面积为 1,600 平方米,租赁
期限为 2011 年 6 月 18 日至 2017 年 6 月 17 日止,第一年及第二年的租赁费用为 131,400
元/月。在租赁期限内,每两年期满前 60 日,发行人与出租方再就租金事宜进行协商。
发行人租赁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用于工程开发中心项目(北京部分)的
建设,发行人主要办公活动在自有房产中进行。

发行人与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房屋有关租金安排的条款如下:

(1)出租方与承租方约定,租赁期第 1 年和第 2 年,该房屋租赁期间每日每平米
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2.70 元/天。月租金为人民币 131,400.00 元。

(2)该房屋物业费和空调费和办公电费标准为 0.60 元/天/平米。物业费由出租方
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月物业费、空调费及办公电费总额为 29,200.00 元。

(3)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在本合同期的前 6 个月只收取房屋租金,免除物业
费及办公电费,自第七个月起,物业费及办公电费全额收取。

(4)经双方确认,该房屋租金按照三个月为一期进行支付。首付租金于本合同签
署后 10 日内支付,其余租金在下一期前 10 日内支付。承租方逾期支付的,每逾一日,
则承租方需要按日租金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承租方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的方式为支
票或者划账方式。

(5)在租赁期限内,每两年期满前 60 日内,出租方和承租方可就租金事宜进行协
商。若双方就租金调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签订书面确认文件并根据新达成的租金
履行本合同,合同其他条款不变;若双方不能就租金调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合同
于该次两年期满之日自动终止。双方确认上述租金的调整每次涨幅不得超过 10%。

2013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与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续签补充协
议》,约定续签合同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18 日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租赁期间的租金、
物业费、空调费和办公电费标准和收取方式不变。

2、发行人租赁力恒锦纶厂房用于募投项目之工程开发中心下属工程实验室的建
设:租赁面积为 3,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1 年 6 月 20 日至 2021 年 6 月 19 日止;
根据双方约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并正式书面通知力恒锦纶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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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向力恒锦纶支付租金,月租金为 50,000 元。

3、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长乐虹普租赁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厂房用于募投项目之长
乐运营服务中心的建设:租赁面积为 1,5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1 年 6 月 20 日至
2013 年 6 月 19 日止。2013 年 6 月 10 日,长乐虹普与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签订续租
协议,续租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19 日至 2015 年 6 月 18 日。根据双方约定,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并正式书面通知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后,开始向长乐华
达针纺有限公司支付租金,月租金为 16,700 元。

4、发行人所租赁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力恒锦纶、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的相
关房产及场地均已经取得合法权属文件;除力恒锦纶为发行人客户外,发行人与用友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租赁房产外,不存在
业务及资金往来。

5、租赁到期后募集资金所购置设备的处置安排

项目主要 租赁到期
项目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投资内容 后处置措施
智能化开发中心
工程开发 用 友 软 件 股 2011.6.18 至 建设、开发软件、 项目大部分设备可以移动、拆卸、
中心 份有限公司 2017.6.17 办公设备、实验仪 搬迁;

(1)项目大部分设备可以移动、
工程开发 拆卸、搬迁;
长乐力恒锦 聚合实验装置、纺
中心下属 2011.6.20 至 (2)租赁期限较长,租赁期内项
纶科技有限 丝实验装置、中试
工程实验 2021.6.19 目中大部分设备按时折旧,不会
公司 化验检测设备
室 对租赁到期时发行人经营情况产
生重大影响。
仓储设备、维修检
长乐运营 长 乐 华 达 针 2011.6.19 至 项目大部分设备可以移动、拆卸、
注 测设备、办公设备
服务中心 纺有限公司 2015.6.18 搬迁。
及运输设备等
注:根据发行人于 2011 年 11 月 15 日与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房地产租赁协议>的
补充协议》,若发行人选择续租,则租期可延长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
6、发行人目前办公用房情况

目前发行人主要在 3 幢自有房产中进行日常经营活动,分别是朝阳区广泽路 2 号院
(西区)3 号楼-1 至 3 层 W-301、W-302、W-303,建筑面积合计 1,227.18 平方米。

(四)商标

截至 2013 年底,发行人已经获得批准的商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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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名称 申请人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期 商标类别
1 中文“三联虹普” 三联虹普 8846252 2011/11/28 4220
2 中文“三联虹普技术服务” 三联虹普 8846240 2011/11/28 42
中文“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
3 三联虹普 8846219 2011/11/28 42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4 三联虹普 8846197 2012/01/28 42
5 三联虹普 8846151 2011/11/28 721

6 三联虹普 9971699 2012/11/21 42

7 三联虹普 10577293 2013/05/07 42

(五)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1、专利

截至 2013 年底,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已经取得证书的专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授予专利号 类型 授予名称 申请日期
一种细旦尼龙 66 预取向纤维生产
1 ZL201010237613.9 发明专利 2010-9-17
工艺
一种 9-14 分特尼龙 6 高取向纤维
2 ZL201010237604.X 发明专利 2010-9-17
生产工艺
一种 9-14 分特尼龙 6 全消光全牵
3 ZL201010237622.8 发明专利 2010-9-17
伸纤维生产工艺
一种细旦尼龙 66 全牵伸纤维纺丝
4 ZL201010222550.X 发明专利 2010-7-2
生产工艺
一种细旦大有光尼龙 6 高取向纤
5 ZL201010222547.8 发明专利 2010-7-2
维生产工艺
锦纶 6 连续聚合生产工艺中已内
6 ZL201010226505.1 发明专利 2010-7-9
酰胺的回收方法
7 ZL201010226541.8 发明专利 锦纶 6 连续聚合生产工艺 2010-7-9
40 旦尼龙 66 全消光全牵伸纤维生
8 ZL201010290494.3 发明专利 2010-9-25
产工艺
一种利用已内酰胺制备新兴膜用
9 ZL201010533168.0 发明专利 2010-11-2
尼龙切片的生产工艺
合成皮革用定岛型超细海岛短纤
10 ZL201010532868.8 发明专利 2010-11-2
维的制备工艺
201010222529.X 一种细旦尼龙 6 全牵伸纤维生产
11 发明专利 2010-7-2
工艺
201010226531.4 锦纶 6 连续聚合生产工艺中二氧
12 发明专利 2010-7-9
化钛添加剂的配制


20
商标分类第四十二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
与开发。
21
商标分类第七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
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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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授予专利号 类型 授予名称 申请日期
201010532870.5 一种固相增粘技术生产高粘切片
13 发明专利 2010-11-2
工艺
14 ZL201020002920.4 实用新型 一种纺丝单体抽吸装置 2010-1-18
15 ZL201020002918.7 实用新型 一种纺丝双向上油装置 2010-1-18
16 ZL201020002919.1 实用新型 一种纺丝风门调节装置 2010-1-18
一种锦纶 6 多孔细旦有光三叶异
17 ZL201020002922.3 实用新型 2010-1-18
形喷丝板
18 ZL201020002923.8 实用新型 一种纺丝组件拆卸装置 2010-1-18
19 ZL201020002921.9 实用新型 一种纺丝组件压力机 2010-1-18
20 ZL201020215443.X 实用新型 锦纶 PA6 聚合新型干燥塔 2010-6-1
21 ZL201020215395.4 实用新型 锦纶 PA6 聚合新型萃取塔 2010-6-1
22 ZL201020215424.7 实用新型 锦纶 PA6 新型后聚合器 2010-6-1
23 ZL201020215285.8 实用新型 一种实用的工艺控制系统 2010-6-4
24 ZL201020215410.5 实用新型 锦纶 PA6 聚合新型裂解器 2010-6-1
25 ZL201020593198.6 实用新型 一种控制变频器速度波动的系统 2010-11-2
26 ZL201020593199.0 实用新型 锦纶 6 聚合 DCS 控制装置 2010-11-2
27 ZL201020593178.9 实用新型 一种实用电机监控装置 2010-11-2
28 ZL201020593169.X 实用新型 一种实用的变频监控系统 2010-11-2
一种实用的称重仪自动打印标签
29 ZL201020593197.1 实用新型 2010-11-2
系统
一种实用的纺丝计量泵高低速系
30 ZL201020593193.3 实用新型 2010-11-2

31 ZL201120220246.1 实用新型 新型双头套筒结合件 2011-6-27
32 ZL201120220247.6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双头套筒结合件 2011-6-27
33 ZL201120220278.1 实用新型 新型泵座结合件组对装配工装 2011-6-27
34 ZL201120220276.2 实用新型 新型泵座结合件加工工装 2011-6-27
35 ZL201120220250.8 实用新型 新型支撑板结合件压平焊接工装 2011-6-27
36 ZL201120220277.7 实用新型 新型泵座平行度保证工装 2011-6-27
37 ZL201120220248.0 实用新型 新型箱体底面直线度工装 2011-6-27
38 ZL201120220264.X 实用新型 新型套筒结合件试压工装 2011-6-27
39 ZL201120295455.2 实用新型 一种上机工具 2011-8-13
40 ZL201120295306.6 实用新型 一种纺丝箱体的找正装置 2011-8-13
41 ZL201120295327.8 实用新型 一种上盖的偏心加工工装 2011-8-13
42 ZL201120295339.0 实用新型 一种试压工装 2011-8-13
43 ZL201120295745.7 实用新型 一种计量头试压工装 2011-8-13
44 ZL201120295738.7 实用新型 一种纺丝箱体熔体压力测量装置 2011-8-13
45 ZL201120295323.X 实用新型 一种高压液体单向阀 2011-8-13
46 ZL201120295430.2 实用新型 一种侧吹风窗风门定位装置 2011-8-13
47 ZL201120295340.3 实用新型 一种套筒结合件焊接工装 2011-8-13
48 ZL201120295439.3 实用新型 一种加工工装 201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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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授予专利号 类型 授予名称 申请日期
49 ZL201120295341.8 实用新型 一种立式泵座 2011-8-13
50 ZL201120295471.1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冷冻阀 2011-8-13
一种螺杆挤压机螺杆套筒分区加
51 ZL201120304615.5 实用新型 2011-8-20
热装置
一种螺杆挤压机保护气体密封装
52 ZL201120303812.5 实用新型 2011-8-20

53 ZL201120304606.6 实用新型 一种上油回油装置 2011-8-20
54 ZL201120304609.X 实用新型 一种吹风窗进风口过滤器 2011-8-20
55 ZL201120303811.0 实用新型 一种泵板安装工具 2011-8-20
56 ZL201120303809.3 实用新型 一种螺杆挤压机进料料斗 2011-8-20
57 ZL201120303810.6 实用新型 一种粗过滤器 2011-8-20
58 ZL201120304595.1 实用新型 一种纺丝箱体试压用密封工装 2011-8-20
59 ZL201120303808.9 实用新型 一种侧吹风窗整流部件 2011-8-20
60 ZL201120303807.4 实用新型 一种大位距侧吹风装置 2011-8-20

发行人上述专利均系原始取得。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专利技术账面价值为 33.61
万元,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3.60%。

2、发行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权利号 类型 名称 首次发表日期
1 2008SR3282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联苯加热系统 V1.0 2006/10/12
2 2008SR3282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DCS 工艺控制系统 V1.0 2006/11/20
3 2008SR3282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纺丝油剂上油系统 V1.0 2007/10/10
4 2008SR3282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喷丝板单体抽吸系统 V1.0 2007/11/13

(六)发行人专业资质情况

发行人具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轻纺行业(化纤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
证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压力管道的设计资质,类别:GC 类;级别:
GC1(3)、GC2、GC3 级。


六、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情况

(一)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

发行人核心技术体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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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发行人核心技术体系可分为锦纶生产工艺核心技术、主工艺非标设备
核心技术以及生产线配套的在线监测与控制系统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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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锦纶生产工艺核心技术

应用领域 核心技术名称 与已取得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技术来源 创新模式

大容量聚酰胺 6 半消光高
《 锦 纶 6 连 续 聚 合 生 产 工 艺 》 引进消化吸收
性能高速纺丝级切片生产 自行研发
ZL201010226541.8 再创新
工艺技术
大容量聚酰胺 6 全消光高
《 锦 纶 6 连 续 聚 合 生 产 工 艺 》 引进消化吸收
性能高速纺丝级切片生产 自行研发
ZL201010226541.8 再创新
工艺技术
锦纶聚合 利用已内酰胺制备新兴膜 《一种利用已内酰胺制备新兴膜用尼龙切片 引进消化吸收
自行研发
领域 用尼龙切片的生产工艺 的生产工艺》ZL201010533168.0 再创新
锦纶 6 连续聚合生产工艺 《锦纶 6 连续聚合生产工艺中已内酰胺的回
自行研发 集成创新
中已内酰胺的回收方法 收方法》ZL201010226505.1
锦纶 6 连续聚合生产工艺 《锦纶 6 连续聚合生产工艺中二氧化钛添加
自行研发 集成创新
中二氧化钛添加剂的配制 剂的配制》ZL201010226531.4
固相增粘技术生产高粘切 《一种固相增粘技术生产高粘切片工艺》 引进消化吸收
自行研发
片工艺 ZL201010532870.5 再创新
半消光锦纶 6 高取向纤维 《一种细旦大有光尼龙 6 高取向纤维生产工
自行研发 集成创新
生产工艺技术 艺》ZL201010222547.8
全消光锦纶 6 全牵伸纤维 《一种 9-14 分特尼龙 6 全消光全牵伸纤维生
自行研发 集成创新
生产工艺技术 产工艺》ZL201010237622.8
大有光锦纶 6 高取向纤维 《一种细旦大有光尼龙 6 高取向纤维生产工
自行研发 集成创新
生产工艺技术 艺》ZL201010222547.8
半消光锦纶 6 单丝全牵伸
锦纶纺丝 已申请专利,尚在审批过程中 自行研发 集成创新
纤维生产工艺技术
领域
锦纶 66 全牵伸纤维纺丝生 《一种细旦尼龙 66 全牵伸纤维纺丝生产工
合作研发 集成创新
产工艺技术 艺》ZL201010222550.X

《一种细旦尼龙 66 预取向纤维生产工艺》
锦纶 66 预取向纤维生产工 自行研发 集成创新
ZL201010237613.9
艺技术
合成皮革用定岛型超细海 《合成皮革用定岛型超细海岛短纤维的制备
自行研发 集成创新
岛短纤维的生产工艺技术 工艺》ZL201010532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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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工艺非标设备核心技术

技术 创新
应用领域 核心技术名称 与已取得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来源 模式

自行 集成
锦纶 6 新型后聚合器 《锦纶 PA6 新型后聚合器》ZL201020215424.7
研发 创新

自行 集成
锦纶 6 聚合新型萃取塔 《锦纶 PA6 聚合新型萃取塔》ZL201020215395.4
锦纶聚合领 研发 创新

自行 集成
锦纶 6 聚合新型干燥塔 《锦纶 PA6 聚合新型干燥塔》ZL201020215443.X
研发 创新

自行 集成
锦纶 6 聚合新型裂解器 《锦纶 PA6 聚合新型裂解器》ZL201020215410.5
研发 创新
系统内部构件部分技术涵盖以下专利:
《一种纺丝箱体熔体压力测量装置》ZL201120295738.7 自行 集成
纺丝箱体系统
《一种纺丝箱体的找正装置》ZL201120295306.6 研发 创新
《一种纺丝箱体试压用密封工装》ZL201120304595.1
系统内部构件部分技术涵盖以下专利:
《一种侧吹风窗风门定位装置》ZL201120295430.2 自行 集成
侧吹风系统
《一种吹风窗进风口过滤器》ZL201120304609.X 研发 创新
《一种侧吹风窗整流部件》ZL201120303808.9

新型自紧密封长丝纺丝组 自行 集成
专有技术
件 研发 创新
锦纶纺丝领

自行 集成
纺丝单体抽吸装置 《一种纺丝单体抽吸装置》ZL201020002920.4
研发 创新

自行 集成
《一种上油回油装置》ZL201120304606.6
纺丝双向上油装置 研发 创新

锦纶 6 多孔细旦有光三叶 《 一 种 锦 纶 6 多 孔 细 旦 有 光 三 叶 异 形 喷 丝 板 》 自行 集成
异形喷丝板 ZL201020002922.3 研发 创新

纺丝组件拆卸装置 《一种纺丝组件拆卸装置》ZL201020002923.8 自行 集成
《一种纺丝组件压力机》ZL201020002921.9 研发 创新


3、在线监测检测及控制系统核心技术

技术 创新
应用领域 核心技术名称 与已取得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来源 模式

自行 集成
实用的工艺控制系统 《一种实用的工艺控制系统》ZL201020215285.8
研发 创新

控制变频器速度波动的 《一种控制变频器速度波动的系统》 自行 集成
系统 ZL201020593198.6 研发 创新
锦纶聚合和纺
丝领域
锦纶 6 聚合 DCS 控制装 自行 集成
《锦纶 6 聚合 DCS 控制装置》ZL201020593199.0
置 研发 创新

自行 集成
实用电机监控装置 《一种实用电机监控装置》ZL201020593178.9
研发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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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创新
应用领域 核心技术名称 与已取得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来源 模式
自行 集成
实用的变频监控系统 《一种实用的变频监控系统》ZL201020593169.X
研发 创新

实用的纺丝计量泵高低 《一种实用的纺丝计量泵高低速系统》 自行 集成
速系统 ZL201020593193.3 研发 创新


发行人以化学工程、纺织工程、高分子材料、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建筑结构、
工程计算技术、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多学科知识为基础,针对大容量锦纶 6 聚合的
反应工艺特点及纺丝工艺中技术难点,经过理论计算及模拟,并以与客户合作项目为
依托,经项目实践检验,进一步推动集成创新、自主创新,着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技术、装备,形成锦纶聚合及纺丝工程技术服务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发行人开发的“大容量聚酰胺 6 聚合及细旦锦纶 6 纤维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项目
涵盖发行人近年来的多项技术积累,该项目获得 2012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
奖”。苏州敏喆年产 2,200 套化纤机械设备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
2013 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重点专题项目。

上述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在发行人承接的多个项目中成功应用,生产的产品指
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基本来自主营业务收入,其中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均为 98%以上。


七、发行人研发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锦纶行业提供工程技术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报告
期内,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开发支出逐年增加。有关研发投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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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研发投入 1,426.54 1,233.06 807.00
其中: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 1,426.54 1,209.24 795.64
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 - 23.82 11.36
全部营业收入 34,574.38 28,370.60 23,306.06
研发投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4.13% 4.35% 3.46%

(二)发行人技术储备及研究开发情况

1、主要研发项目

发行人目前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表所示:

研发参与对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目标 目前进展


开展聚合釜国产化研究:结合聚合釜的工艺流 部分项目开
程和设备结构深入研究聚合釜内三个反应阶 发阶段(其
段的特性,解决国产化后的聚合工艺问题,包 中,尼龙 6
括温度、压力、含水量、分子量调节剂、停留 生产中环状
半消光锦纶 6
时间与产品特性的定量关系。 二聚物的控
切片聚合工艺
及装置的深度 三联虹普 开展产能放大以及配套的成套工艺研究:主要 制和裂解优
1 化工艺研发
研究(单线年 华东理工大学 包括聚合釜反应器和配套工艺的热态模拟和
产 10 万吨及 冷态模拟研究,解决工程放大的问题,反应釜 项目已进入
结构的问题等等。 结题阶段,
以上规模)
聚合、萃取、
干燥等的放
大研究进入
开发阶段)

开展二氧化钛添加方式以及二氧化钛加入量
增加后对熔体流动性的研究,包括物料、温度、
全消光锦纶 6 浓度、分散剂等各个方面。通过对二氧化钛在
切片聚合工艺 己内酰胺和熔体中的分散性研究,提升全消光
及装置及二氧 切片的质量。
三联虹普
2 化钛在全消光 开展对二氧化钛知名厂家产品特性以及进口 开发阶段
纤维中对染色 北京服装学院 全消光切片进行完整分析比较;并与纺丝生产
性能的影响研 厂家实际应用效果(染色、组件周期等)进行
究 对比,研究其对切片质量的影响,寻找影响二
氧化钛凝聚的原因,分析二氧化钛浓度增加后
对产品染色质量的影响。

针对全消光多孔细旦纺丝的难点,开展对熔体
全消光多孔细
三联虹普 流变性、箱体组件传热均匀性、吹风均匀性及
旦(Dpf0.6)
3 系统纺丝工艺技术参数的研究,成功开发单丝 产业化阶段
高速纺丝工艺 北京服装学院
纤度 0.6Dpf 以下的纤维,综合物理指标优等
技术研究
品率达 95%以上,色卡≥4.5。

4 年产 10 万吨 三联虹普 根据年产 7 万吨聚合项目的实际运行经验,对 技术准备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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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参与对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目标 目前进展

聚合工艺及装 力恒锦纶 年产 10 万吨聚合工艺及装备进行研究。 段
备研究

上述项目合作协议主要内容、研究成果的分配方案及采取的保密措施如下所示:



合作具体内容 合作研发成果分配 保密措施



1、合作方式:在华东理工大学成
立尼龙技术工程开发联合实验
室,开展大型连续尼龙生产过程
的工程放大和集成优化技术研
究,以及尼龙方面的新工艺、新 1、华东理工大学应并应
装备和新产品研究。发行人提出 1、研发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属 确保其参与项目研发的
研发目标及要求,由华东理工大 于发行人所有; 相关人员对本次项目研
学拟定研发计划,经发行人认可 发的各项事宜(包括但
2、华东理工大学参与项目研发
后,由华东理工大学组织相关研 不限于研发目标、研发
的相关人员拥有如下权利:
发人员、设备在联合实验室实施 过程和研发成果)严格
研发,并向发行人提交研发成果。 (1)若发行人决定将相关研发 保密,并应建立相应的
华东 2、合作内容:联合实验室的主要 成果申请专利,发行人为专利 保密制度。发行人有权
理工 研究领域为“大容量连续尼龙聚 权人,华东理工大学参与项目 获得华东理工大学所有
大学 合关键技术及设备开发”、“尼 研发的相关人员拥有作为发明 涉及项目研发的人员的
人的署名权; 名单,并不定期对执行
龙 6 聚合过程系统集成优化”以
及“尼龙新产品开发”等。近期 (2)在不违反协议约定的保密 保密制度的相关情况进
准备在 7 万吨/年锦纶工业装置成 义务及发行人其他合法权利的 行现场核实。
功开发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以下 前提下,华东理工大学参与项 2、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
研究工作:1)7-10 万吨/年尼龙 6 目研发的相关人员可以依托本 为自项目研发开始至研
聚合反应器工程开发;2)大容量尼 次合作发表论文或学术专著。 发成果提交发行人后一
龙 6 聚合过程萃取、干燥、溶剂 年。
回收等系统的先进技术与装备研
究;3)尼龙 6 聚合生产过程的集成
优化;4)高性能尼龙 6 工程塑料研
发。

1、合作方式:在北京服装学院成 1、研发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属 1、北京服装学院应并应
立新合纤工程开发中心;发行人 于发行人所有; 确保其参与项目研发的
提出研发目标及要求,由北京服
2、北京服装学院参与项目研发 相关人员对本次项目研
装学院拟定研发计划,经发行人
的相关人员拥有如下权利: 发的各项事宜(包括但
认可后,由北京服装学院组织相 不限于研发目标、研发
北京
关研发人员、设备在新合纤工程 (1)若发行人决定将相关研发 过程和研发成果)严格
服装
开发中心实施研发,并向发行人 成果申请专利,发行人为专利 保密,并应建立相应的
学院 权人,北京服装学院参与项目 保密制度。发行人有权
提交研发成果。
研发的相关人员拥有作为发明 获得北京服装学院所有
2、合作内容:新合纤工程开发中
人的署名权; 涉及项目研发的人员的
心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全消光聚
酰胺 6 切片聚合技术研究”、“纤 (2)在不违反协议约定的保密 名单,并不定期对执行
维新材料研究”等。目前拟在半 义务及发行人其他合法权利的 保密制度的相关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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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具体内容 合作研发成果分配 保密措施


消光聚酰胺 6 切片聚合工业装置 前提下,北京服装学院参与项 行现场核实。
成功开发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全 目研发的相关人员可以依托本 2、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
消光聚酰胺 6 聚合技术的研究工 次合作发表论文或学术专著。 为自项目研发开始至研
作:1)聚酰胺 6 聚合小型试验装置 发成果提交发行人后一
的建立;2)消光剂的分散研究等。 年。

合作方式:发行人负责提供工艺
技术优化及装备放大研究,力恒
锦纶负责将聚合各流程中的经验
数据、资料及市场信息反馈给发
行人,发行人整合经验数据与理
论计算数据,进一步优化工艺流
程及装备方案。一旦具备工业化 项目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专利、
条件,由力恒锦纶进行工业化推 商标、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归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所涉
力恒 广应用。 及的技术、市场等方面
发行人所有,工业化推广过程
锦纶 的情报,负有保密的义
合作内容:在单线年产 7 万吨锦 中产生的经济效益归力恒锦纶 务。
纶 6 聚合的基础上,对单线年产 所有。
10 万吨锦纶 6 聚合工艺及装备进
行探索研究,主要包括连续熔融、
两步法聚合、高效的萃取、干燥、
回收系统以及聚合过程中加热方
式及萃取过程中的节能节水研究
等,及工业化的推广应用。

2、承担的国家课题

2013 年,发行人主承接的、北京服装学院及长乐力恒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参与
的“大容量聚己内酰胺(PA6)高效连续聚合关键技术”已入选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科
技支撑计划课题,课题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己内酰胺聚合反应分子量控制机理、反应器
的传热、传质动力学、PA6 切片单体萃取动力学、高效均匀干燥、环状低聚体解聚机
理等基础理论研究,攻克大容量高效聚合、切片萃取、干燥、单体回收等系列化关键
技术与装备难题,开发出单线年产 10 万吨的大容量 PA6 聚合成套关键技术与装备,通
过项目实施示范将促进我国聚己内酰胺纤维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

截至 2013 年底,发行人已收到国家项目课题经费 120.00 万元,项目在正常进行
中。

(三)核心技术及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 2013 年底,发行人拥有核心技术及研发人员 53 人,占发行人(不包括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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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70 人的 75.71%。在研发队伍中,主要核心技术人员 8 位,占发行人(不包括
子公司)员工人数的 11.43%。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主要情况如下:

1、李德和先生。简历请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
员”。李德和先生从业 30 年以来,参加过国内第一套高速纺丝设备技术的引进及研究
开发工作;主持过数十项化纤纺丝、聚合项目的工程管理;对多项化纤设备的国产优
化进行研究并在工程中付诸实施;主持的“大容量聚酰胺 6 聚合及锦纶 6 全消光多孔细
旦纤维制造关键技术及装备”项目获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2011 年度“纺织之光”科学
技术奖一等奖;主持的“大容量聚酰胺 6 聚合及细旦锦纶 6 纤维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
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2、张建仁先生。简历请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
人员”。张建仁先生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致力于我国化纤的国产化工程研究。1997
年,其参与的“聚酯装置增容改造研究”项目荣获纺织总会科技进步一等奖;2001
年,其参与的“10 万吨/年聚合成套技术”项目荣获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科技进步一等
奖;主持的“大容量聚酰胺 6 聚合及锦纶 6 全消光多孔细旦纤维制造关键技术及装备”
项目获得 2011 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之光”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持的“大容量
聚酰胺 6 聚合及细旦锦纶 6 纤维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
等奖。

3、吴清华先生。简历请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二)监事会成
员”。

4、于佩霖先生。简历请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二)监事会成
员”。

5、陈军先生,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曾任
职于巴陵石油化工设计院、杭州帝凯工业布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聚合工程部经理。

6、吴雷女士,1968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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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曾任职于巴陵石油化工设计院工艺室、巴陵石油化工总厂研
究院聚酰胺技术开发中心;现任本公司聚合工程部副经理。

7、冯常龙先生,1966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曾任南京天界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技术开发公司经理、技术部副主任、研
究所副所长;现任本公司设备部经理。

8、万学军先生,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电力建设公司技术科助理工程师、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技术开发部
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电仪部经理。

吴清华先生、于佩霖先生、陈军先生、吴雷女士、冯常龙先生及万学军先生参与研
发本公司“大容量聚酰胺 6 聚合及锦纶 6 全消光多孔细旦纤维制造关键技术及装备”项
目并获得 2011 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之光”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及参与研发本
公司“大容量聚酰胺 6 聚合及细旦锦纶 6 纤维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项目并获得国家科
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八、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现阶段发行人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是:以大中型锦纶生产企业为服务对象,以大
中型锦纶聚合及纺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为业务目标,以多年积累的核心工艺技术、主工
艺非标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项目管理能力、高素质人力资源、成熟研发模式以及先
进的工程服务理念为支撑,为锦纶建设项目提供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
公司核心工艺技术体系,继续提升锦纶行业国产化成套技术及装备的水平;在获得客
户的信任和认可基础上,以客户需求为动力,以自主创新为纽带,以协助客户实现市
场优势和经济效益为己任,将锦纶行业领先的技术理念、工艺路线、配套设备等提供
给客户,提升我国锦纶行业技术、工艺、装备的整体水平;在帮助客户实现价值的同
时,持续巩固公司在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内的领先地位,将公司研发及业务范围逐步
延伸至锦纶行业各生产环节以及上下游领域,将公司打造成为一体化、全方位的整体
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

发行人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国外锦纶行业发展动态及前景,将公司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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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发展战略规划为三个层面,具体如下:

第一层面:在未来 2-3 年内,公司发挥现有的竞争优势,专注于锦纶聚合、纺丝工
程技术服务领域,继续向市场推广 24 丝饼双腔组件纺丝、一步法高速纺单丝及单线年
产 7 万吨聚合工艺技术的应用,关注生产过程的节能降耗优化措施;同时,对 32 丝饼
纺丝及单线年产 10 万吨聚合工艺技术进行研发,并加强对己内酰胺全回收利用技术的
推广。

第二层面:在未来 3-5 年内,公司拟推广 32 丝饼纺丝及单线年产 10 万吨聚合装置
在行业的应用,同时加快锦纶细旦高强差别化纤维、尼龙薄膜、工程塑料等其它应用
领域产品的工程技术转化进程。公司拟通过逐步开展锦纶纤维在产业用丝领域方面以
及生物基锦纶方面的技术研究,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第三个层面:在未来 5-10 年内,公司在继续巩固、扩大国内市场份额的前提下,
积极关注海外市场布局和发展动态,针对由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人工成本上升导致
的锦纶行业向周边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可能趋势,提前做好战略布局,通过海外发展,
建立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将公司打造成国际性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提
供商。

经发行人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决定,2014 年公司发展规划如下:

1、完善原有的技术及装备,使之标准化、系列化;

2、加大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力度,主要包括大容量聚合单线生产能力的扩
大以及装备的研究;纤维新材料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己内酰胺工程技术准备及装备的研
究等等;

3、提高技术服务水平,规范工程管理流程,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品牌
价值;

4、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做好合格供应商的认证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成
功;

5、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公司管理架构,借助管理系统优势,从生产经
营、财务、人力资源等多方面齐抓共管,统一管理,通过透明化管理来提高企业综合管
理水平,控制企业决策风险,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6、突出薪酬管理的激励性,完善和加强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使各个岗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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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济效益、重点工作等直接挂钩。有计划开展人才培训和储备,形成积极向上、凝聚
力强、充满活力的企业文化;

7、加强财务管理核心地位,围绕增收节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标,合理规
划资金的使用,充分利用企业的现金流,理财增效。

(二)未来三年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目前所处行业地位及技术积累,公司已经进入了以扩大企业规模、大
幅度提升技术水平及服务质量,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的快速发展阶段。结合发行人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未来三年中,发行人将继续专注于锦纶工程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主工艺非标设备制造、运营服务支持等方面的发展,为国内外锦纶生产企业提
供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工程设计、主工艺非标设备设计及制造、技术实施、系统集
成、运营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在内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锦纶工程
技术开发与服务能力以及相关主工艺非标设备制造能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
挥公司在核心技术和市场地位的领先优势,充分利用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进一步提升技术服务水平,提高品牌知名度,从而实现公司业务的拓展,整体提升国
内锦纶行业的技术水平。

发行人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1、工程技术发展目标

(1)在锦纶聚合工程技术方面,为客户提供单线年产 10 万吨的聚合工艺,切片指
标达到国家标准,使用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在锦纶纺丝工程技术方面,能为客户提供灵活柔性设计方案,满足各类差别
化纤维制造企业要求,防止不必要的重复性建设。

(3)推广聚合、纺丝一体化建设方案,提供节能减排和降低成本的价值服务。

(4)加强与科研院所、锦纶企业合作的力度、深度、广度,实现锦纶聚合萃取工
艺和直接纺丝工艺的关键技术突破。

2、行业地位目标

发行人将着力推广大容量锦纶聚合装置、己内酰胺全回收利用技术、差别化功能
化锦纶生产技术等重点技术及装备在行业内的应用,引领锦纶行业技术发展,全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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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公司工程承接能力、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能力及运营服务能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国
内最具综合实力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

3、人力资源建设目标

引进国内外行业内一流水平的工程技术专家,保障公司的技术水平、工艺路线、
配套设备等多方面居于行业前沿;继续打造化工工艺、设备设计的专业技术团队,提
升公司的工程承接能力;建设专门的开车指导和售后服务队伍,提升公司后续服务能
力。

4、组织机构建设目标

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投资于工程开发中心建设、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
套设备建设、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购置办公用房等项目。上述项目紧紧围绕提升公
司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和主营业务服务能力展开,体现了公司从前期工程技术开发及
技术转化能力、中期项目承接及主工艺非标设备制造能力、后期运营服务支持的一体
化发展战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具有现实的可行性。

(三)发行人拟采取的关于增强成长性、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的措施

1、组织机构建设措施

发行人通过设立工程开发中心,加强研发机构的配置以进一步强化技术优势及工
程转化优势,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通过苏州敏喆厂房及配套设备
建设项目,提升主工艺非标设备的生产能力和设备的技术水平;通过设立长乐运营服
务中心,更有效地为客户提供现场技术服务、运营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支持等,从而
完善服务链。

2、技术创新措施

为保持和提高公司主要技术和服务的竞争力,公司将加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
开发,保持并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形成系统化的技术创新体制,不断
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发行人技术创新具体措施如下:

(1)通过工程开发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调整机构与机制,加大研发投入,改善
公司在技术创新上的软、硬件条件,使公司技术、工艺、设备研发部门设施与仪器设
备配备、人员配置等方面达到国内外一流研发机构的水平,为技术创新奠定良好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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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

(2)加强实用性开发能力,与锦纶企业进行合作。目前,发行人主要开发了单线
年产 7 万吨高性能高速纺聚酰胺切片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全消光多孔细旦高速纺丝
工艺技术与装备;与力恒锦纶进行合作,对单线年产 10 万吨聚酰胺切片工艺及装备、
及 32 丝饼锦纶 6-FDY、POY 生产技术产业化应用方面开展研究。

(3)加强前瞻性研发能力,与国内研究机构进行联合研发。目前发行人已经与华
东理工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在华东理工大学成立尼龙技术工程开发联合实验室,开
展单线年产 10 万吨锦纶 6 聚合反应器及萃取、干燥、回收等技术与装备研究;与北京
服装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在北京服装学院成立新合纤工程开发中心,开展全消光聚
酰胺 6 切片聚合技术、纤维新材料、消光剂的分散等多方面研究;由发行人主承接的、
北京服装学院及力恒锦纶共同参与的“大容量聚己内酰胺(PA6)高效连续聚合关键技
术”已入选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

3、市场服务计划

发行人将利用自身在业内的品牌优势,依托北京高校及科研院所集中、技术人才
雄厚的优势,建立工程开发中心,并根据锦纶行业客户分布的地域性特征,在客户密
集分布区域建立锦纶工程主工艺非标设备加工基地和运营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公司
的技术及服务水平,保持公司在业内市场份额的领先地位。同时,发行人将在积极拓
展大中型高端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区域优势市场,通过与新老客户建立长期共
赢关系,增加单个客户的价值贡献。

4、人才队伍建设措施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重视管理和技术团队的建设工
作。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完善吸引、
激励人才的机制及管理体系,加强研发技术人才、工程管理人才、企业管理人才的培
养和引进,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分布,确保公司最大限度地吸引和发挥
人才优势。为高级尖端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以适应公司快速发
展的需要。未来三年,公司将在现有团队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管
理和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人才聘用、培养与激励制度,让人才队伍先于公司发展,
以技术创新引领公司的发展。通过从国内外聘请顶尖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经理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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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充实公司的技术和管理队伍,保持国际视野和技术领先能力,并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扩大进一步提高各方面管理水平。

(2)依托华东理工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等外部机构的学术特色和综合学科优势,
为公司开展多层次人才的培养,包括现有技术人员的再次深造以及技术培训等,定点
培养公司急需的高级技术人才;通过高等院校向企业推荐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不
断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也可以推荐高级技术人员申请院校研究生合作指
导教师,将实践经验与理论知识有机结合起来。

(3)继续加大对公司现有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定期培训力度,提高管理
团队整体素质和竞争力;通过内部轮岗培训和定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复合型人才和
专业岗位人才,提高员工综合技能和专业技能;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
相应的激励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实施长远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
后备人才储备。

5、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划

发行人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对与“三联虹普”
相关的科学技术服务及设计研究服务、与“敏喆”相关的机器制造行为进行了保护。
公司将以“三联虹普”专业锦纶工程技术服务品牌为旗帜,充分展示品牌形象,实施
系统化的品牌战略,稳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对此,公司将进一步树立现代
品牌战略意识,重视品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使“三联虹普”
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市场认可度、客户忠诚度得以全面提升。

同时,发行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技术、新工艺、
新装备、新计算机控制系统进行专利申请,以保护公司利益。

6、深化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的规划及措施

发行人将继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依
据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公司组织机构和职能设置,完
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同时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为经营宗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三会”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提高决策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未来发展目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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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工程开发中心、苏州敏喆配套设备生产基地、长乐运营服务中
心项目的建设、购买办公用房等项目,全部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是公司现有业务的
强化、拓展与提升。若本次公司股票发行成功,对于实现本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具有关
键作用。主要体现在,如果募集资金能顺利到位,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很大提高,通
过较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使公司发展目标与规划加速实现。同时,本次公开
发行成功后,为公司建立了资本市场融资的通道,并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影响力,树立
品牌形象,促进市场的快速拓展。

(五)发展目标、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在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所取得的业绩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努力,在技术方案设计、工艺路线确定、主工艺非标设备设计及制造、
设备集成和销售、现场系统集成、调试运行,以及后续运营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方
面已具备充分的经验积累,具备业务加速扩张的技术能力和市场能力。

公司拟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锦纶行业先进设备国产化和全面提升自主创新
能力。同时随着客户需求的增加,公司整体规模、资金实力的不断积累,以及技术的
不断完善、成熟,公司的技术服务领域将向锦纶其他应用领域延伸,将有利于进一步
加速公司的发展,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加强自身竞争优势和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前述业务发展规划和拟采取措施是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公司发展战略的延续和
扩展,符合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也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力。上述计划
和措施的实施,尤其是募集资金的运用,在提高公司既有业务规模和竞争力的同时,
将有力地促进公司业务的拓展,使得公司业务承接能力、研发能力、技术应用创新能
力、主工艺非标设备制造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对保证公司的成长性和稳定性、提升核
心竞争力等有着重要意义。

(六)声明

发行人为充分利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良好机遇,提高募集资
金的运营效率,保障投资者利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与规划,且在上市后将通
过定期报告的方式,公告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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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刘迪。除本公司外,刘迪还持有苏州华电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1.53%的股权。苏州华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压试验仪器及设备
的专业制造,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刘迪除持有本公司 60.44%股份外,不持有任何其他
从事同类业务公司的股份,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历史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 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期间,刘迪曾经控制的三联卓越与发行人存在
同业竞争关系。三联卓越的设立背景、同业竞争关系及其解除情况如下:

1、三联卓越设立背景

2006 年上半年,虹普有限主要股东刘迪等曾计划将虹普有限所从事的业务进行重
组,实现境外上市。为实施该等计划,刘迪、李德和、刘学哲和张力在英属维尔京群
岛(BVI)设立了 Artjoy Enterprises Limited,由 Artjoy Enterprises Limited 在 BVI 设立
并全资持有 Goody Field International Limited,由 Goody Field International Limited 在香
港设立并全资持有 Elegant Jump Limited,由 Elegant Jump Limited 在境内独资设立三联
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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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卓越设立日期为 2006 年 8 月 30 日,法定代表人刘迪,注册资本 3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纺织化工设备、纺织化工工程咨询、提供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2008 年 7 月 17 日,经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
理委员会批准,三联卓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37 万美元。

2、三联卓越与发行人曾经存在的同业竞争关系

报告期内,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为三联卓越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期
间。上述期间内,三联卓越完成的主要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
项 目
收入 完工百分比
天健特种锦纶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34.70 4.46%
天津天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70.09 47.20%
厦门泓信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427.35 100.00%
合 计 1,432.14 -

3、报告期内,三联卓越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5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684.23
负债总额 925.78
股东权益合计 1,758.45
说明:2011 年 5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系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未经审计)。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1,432.14
主营业务利润 442.56
营业利润 149.29
净利润 145.68
说明:2011 年 1-5 月利润表主要数据系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未经审计)。
4、三联卓越与发行人同业竞争关系的解除过程

(1)清理竞争业务

2010 年起,三联卓越停止承接锦纶工程业务,逐步清理在手订单;截至 2011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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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三联卓越完成了全部订单的收尾工作,没有进行新的业务活动。

(2)营业范围的变更

2010 年 8 月 25 日,三联卓越更名为北京新兴恒升科技有限公司(为便于表述,以
下仍称“三联卓越”),经营范围变更为: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
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通讯设备(除无线电发射设备)、环保
设备;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

(3)控制权的转让

2011 年 6 月 23 日,刘迪、李德和、刘学哲和张力分别将所持全部 Artjoy Enterprises
Limited(BVI)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赵秀山,赵秀山直接持有全部 Artjoy Enterprises
Limited(BVI)股权,间接持有全部的三联卓越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以经发行人会计师天衡审字[2011]934 号《净资产审计报告》审计的
2011 年 5 月 31 日三联卓越净资产 918.84 万元为依据,Artjoy Enterprises Limited(BVI)
100%股权作价 922 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股权受让人赵秀山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转让后,三联卓越的资产及员工
均由三联卓越自行承继,发行人未参与其资产及员工处置,不存在潜在纠纷。至此,
三联卓越与发行人关联关系得以解除,不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5、三联卓越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三联卓越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期间,三联卓越没有重大的因违反工
商、税务、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的情
形,不存在因其具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情
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承诺,若三联卓越及其外资股东在报告期内与
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且该等行为使发行人遭受任何经济
损失,刘迪将向发行人全额补偿该等损失,以使发行人不会因此受到任何不利影响。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刘迪出具承诺函:“1、本人及本人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不包括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下同)目前均没有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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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下同)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
竞争的业务活动。2、本人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提供技术、渠道、客户资料等信息)参与或进行任何
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3、除发行人外,现有的或
将来成立的由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提供技术、渠道、客户资料等信息)参与或进行与发
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4、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
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则其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5、本人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任何公司如违反上述声明、确认及承诺,愿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
任。6、本承诺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
于发行人任职之前提下,持续有效;若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且从发行人处离职,本声明之有效期持续至自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且离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整。”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控股本公司外,刘迪没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其他企
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迪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的企业
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 6%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迪担任该公司董事
其他持股或控制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刘学斌 本公司持股 20.51%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之弟

赵建光本人持股 4%;赵建光担任执行事务代表的建元金诺持股 2%;
赵建光 天宇建元持股 1.5%,赵建光持股 99%的建元天华受托为天宇建元股权
投资管理人。赵建光控制本公司 5%以上的股份,为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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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建元天华 赵建光实际控制的公司,持股 99%
建元阳光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
赵建光实际控制的公司,持股 99%

北京裕恒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赵建光实际控制的公司,持股 99%
建元时代 赵建光实际控制的公司,持股 70%
北京建元时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赵建光实际控制的公司,持股 70%
建元金诺、北京建元铂睿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建元鑫铂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
建元泰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北京建元成长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北京建元跨越股权 赵建光担任执行事务代表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建元
金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南京建源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北京建元笃信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刘学哲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之弟,持股 0.36%
张力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配偶之兄,持股 0.28%
郑鲁英 刘学斌之配偶,持股 0.08%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建元天华 公司董事杨慕文在该公司担任副总裁兼投资银行总监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杨慕文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贾路桥在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贾路桥在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贾路桥在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杨庆英在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杨庆英在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曾经为关联方,但现在已无关联关系的企业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迪曾经控制的公司。2011 年 6 月,其母公司股权
三联卓越
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关联关系得到解除。
上海骞纪机械有限公司、上海骞巨 本公司股东刘学哲曾经控制的公司。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不存在业务
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往来;2011 年 8 月,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关联关系得到解除。
本公司股东李德和、刘学斌、郑鲁英曾持有的公司。2011 年 6 月,转
北京兰利通电机工程研究所
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关联关系得到解除。
北京亚太东方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刘迪之弟刘学哲曾担任该公司董事。2014 年 2 月,刘学哲不再担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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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联关系得到解除。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杨庆英曾经在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法因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杨庆英曾经在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其他关联人及关联公司
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2013 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浙江恒逸之间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浙江恒
逸 2013 年 8 月设立,发行人持有浙江恒逸 6%股权,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迪为浙江恒
逸董事。2013 年 9 月,发行人与浙江恒逸签订《400 吨/天锦纶 6 聚合项目》合同,合
同总额 10,000.00 万元,根据合同条款发行人收取浙江恒逸 2,000 万元预收款后合同生
效,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合同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故报
告期内发行人未对该项目合同确认收入。有关浙江恒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之“(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之“4、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除向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及上述关联交易外,与关联方之间无其他经
常性关联交易。

发行人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 第八
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无偶发性关联交易。

3、关联方往来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方与发行人之
间各期末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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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单位名称 科目名称
借方 贷方 借方 贷方 借方 贷方
浙江恒逸 预收账款 - 2,000.00 - - - -

截止 2013 年末,发行人收到与浙江恒逸签订的《400 吨/天锦纶 6 聚合项目》合同
预收账款 2,000 万元。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发行人与浙江恒逸之关联交易已获得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获得发行人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方刘迪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
均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必要的决策程序。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针对发行人与浙江恒逸之关联交易,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发行人独立
董事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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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简历如下:

刘迪女士,1961 年 5 月出生,身份证号 11010819610512××××,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1980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合成纤维所助理工程师;1994
年至 1997 年,任北京三联纺织化纤新技术集团董事兼销售部经理;1997 年至 1999
年,任北京吉玛三联纺织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兼销售部经理;1999 年创立虹普有限
至今,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至 2010 年期间,曾兼任三联卓越董事长兼总经
理;2013 年 8 月至今,兼任浙江恒逸董事;现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德和先生,1956 年 12 月出生,身份证号 11010519561226××××,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合成纤维所电气工程师;1994 年至 1997 年,任北京三联纺织化纤新技术集团董事兼工
程部副经理、电气工程师;1997 年至 1999 年,任北京吉玛三联纺织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销售部副经理;1999 年加入虹普有限,任常务副总经理至今;2006 年至 2010 年,曾兼
任三联卓越副董事长;现任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

韩梅女士,1968 年 3 月出生,身份证号 11010819680314××××,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中华
会计师事务所、华实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会计
师、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本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杨慕文先生,1966 年 8 月出生,身份证号 11010619660801××××,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航天工业部一院十四所财务人员、南方证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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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北京一部
总经理、厦门证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
兼任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投资银行总监、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贾路桥先生,1939 年 9 月出生,身份证号 12010219390925××××,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学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天津
纺织工学院教师、处长、系主任、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曾任北京服装学院院
长、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顾问、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庆英女士,1954 年 9 月出生,身份证号 11010419540927××××,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
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总公司财务处财务人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师、财务处
处长、审计处处长、会计学院教授;曾任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安会计师事务所
兼职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曾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治理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教育审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内审协会技术规范委员会主任、北京审计
学会理事;曾任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法因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王洪松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身份证号 11022119770116××××,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副教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团委书记、
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
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书记兼副院长。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于佩霖先生,1975 年 6 月出生,身份证号 21060319750629××××,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吉玛三联纺织化工工程公司化纤工艺工
程师、虹普有限纺丝工程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纺丝工程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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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华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身份证号 36233019701026××××,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三联纺织化纤新技术总公司工程部职
员、北京吉玛三联纺织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工艺工程师、虹普有限项目管理部经
理。现任公司监事、副总工程师兼项目管理部经理。

赵少勤女士,1957 年 3 月出生,身份证号 43010419570311××××,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湖南维尼纶厂技术员、湖南长沙
锦纶厂助理工程师、青岛中达化纤有限公司工程师、虹普有限采购部工程师。现任本
公司监事、采购部副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高级
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刘迪女士、李德和先生及韩梅女士的简历,请参见本节“一、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张建仁先生,1969 年 7 月生,身份证号 51010219690718××××,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曾任中国纺织工
业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曾任虹普有限工程部经理、聚合工程部
经理、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四)其他核心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任职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任职期限
李德和 董事、副总经理 1999 年 10 月至今
张建仁 副总经理 2001 年 5 月至今
吴清华 监事、副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经理 2000 年 1 月至今
于佩霖 监事会主席、纺丝工程部经理 2000 年 1 月至今
陈军 聚合工程部经理 2007 年 8 月至今
吴雷 聚合工程部副经理 2003 年 4 月至今
冯常龙 设备部经理 2000 年 8 月至今
万学军 电仪部经理 2000 年 11 月至今

核心人员简历,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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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之“(三)核心技术及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
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0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股
份公司第一届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起人刘迪提名选举刘迪、李德和、
韩梅为公司董事,提名选举贾路桥、杨庆英、王洪松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发起
人赵建光先生提名选举杨慕文为公司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刘迪为公司董事长。

2013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刘迪、李德和、韩
梅、杨慕文连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贾路桥、杨庆英、王洪松连任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迪为董事长。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0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股
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发起人刘迪提名选举张建
仁、吴清华为公司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少勤为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建仁先生为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张建仁先生因工
作变动原因辞去其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的申请,公司股东刘迪提名于佩霖先生为公
司监事候选人。2011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于佩霖先生为
公司监事。201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补选于佩霖先生为
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 2013 年 8 月。

2013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于佩霖、吴清华连
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赵少勤共同组成第二届
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于佩霖为监事会主席。

3、公司董事、监事履行董事、监事义务的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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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的任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作为董事、监事应具备的相关
知识,能够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22 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
日,已分别累计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及 8 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
立于 2013 年 8 月 5 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各累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及 3 次
监事会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均按照规定出席了上述会议,履行了董事、监事的职
责。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
股份的情况

(一)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存在的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亲属关系说明 直接持有比例(%)
刘迪 董事长、总经理 —— 60.44
李德和 董事、副总经理 —— 4.50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
韩梅 —— 1.13
董事会秘书
于佩霖 监事会主席、纺丝工程部经理 —— 0.40
监事、副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
吴清华 —— 0.33
经理
张建仁 副总经理 —— 0.43
陈军 聚合工程部经理 —— 0.12
吴雷 聚合工程部副经理 —— 0.10
冯常龙 设备部经理 —— 0.32
万学军 电仪部经理 —— 0.12
苏州敏喆、上海敏喆、长乐虹普
刘学斌 刘迪之弟 20.51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学哲 人力资源行政综合部经理 刘迪之弟 0.36
郑鲁英 出纳 刘学斌配偶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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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公司任职 亲属关系说明 直接持有比例(%)
原系发行人采购部经理,于 2012
张力 刘迪配偶之兄 0.28
年 4 月退休
文凡伟 聚合工程部安装主管 监事赵少勤配偶 0.1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最近三年所持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没有变动情
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其他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被投资企业名称 与公司关系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刘迪 苏州华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681,295.00 1.53%

刘迪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
程序

公司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
酬采用固定年薪制,依据其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综合确定。除依法享有公
司为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公司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和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在公司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公司外部董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也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制定所履行的程序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定;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大会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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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并提交董事会审定;公司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公司任职 2013 年度在公司领薪 备注
刘迪 董事长、总经理 30.00 —
李德和 董事、副总经理 27.30 —
董事、副总经理、
韩梅 25.10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杨慕文 董事 0.00 —
贾路桥 独立董事 5.00 独立董事津贴
杨庆英 独立董事 5.00 独立董事津贴
王洪松 独立董事 5.00 独立董事津贴
于佩霖 监事会主席、纺丝工程部经理 18.90 —
吴清华 监事、副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经理 19.00 —
赵少勤 监事、采购部工程师 11.45 —
张建仁 副总经理 24.90 —
陈军 聚合工程部经理 18.70 —
吴雷 聚合工程部副经理 17.60 —
冯常龙 设备部经理 18.90 —
万学军 电仪部经理 17.60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依法享有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
金计划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在公司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发行人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


报告期内,上述人员从发行人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关联企业名称 任职 2013 年度领薪
副总裁兼投资
杨慕文 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30.00
银行总监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3.60
贾路桥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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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关联企业名称 任职 2013 年度领薪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14.00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5.00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5.00
杨庆英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4.50
法因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5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
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 上述人员年度薪酬总额 年度利润总额 比例
2011 年度 224.45 6,846.84 3.28%
2012 年度 207.10 7,938.17 2.61%
2013 年度 244.45 9,392.87 2.6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
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单位 与发行人关系 职务
刘迪 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关联方 董事
副总裁兼投资银行
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关联方
杨慕文 总监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董事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独立董事
贾路桥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独立董事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独立董事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独立董事
杨庆英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独立董事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兼
职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有关协
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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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同时为公司员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分别签署了
《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依据
劳动合同履行其相应职责。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合同及协议履行正常,
不存在违约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的其他重要承诺及其约束机
制,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约束措施”。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0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股
份公司第一届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发起人刘迪提名选举刘迪、李德
和、韩梅为公司董事,提名选举贾路桥、杨庆英、王洪松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根据
公司发起人赵建光先生提名选举杨慕文为公司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刘迪为公司董事长。

2013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刘迪、李德和、韩
梅、杨慕文连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贾路桥、杨庆英、王洪松连任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迪为董事长。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0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股
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发起人刘迪提名选举张建
仁、吴清华为公司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赵少勤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建仁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张建仁先生因工
作变动原因辞去其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的申请,公司股东刘迪提名于佩霖先生为公
司监事候选人。2011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监事辞职及补选的议案。201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选举
于佩霖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2013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于佩霖、吴清华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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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赵少勤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同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于佩霖为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0 年 8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下列人员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为:总经理刘迪、副总经理李德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韩梅。

2011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聘任张建仁为公司
副总经理。

2013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下列人员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为:总经理刘迪、副总经理李德和、副总经理张建仁、副总经
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韩梅。

上述人员的变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

八、公司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之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
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
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
保证。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一系列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0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
程》;201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草案)》;201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201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再次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拟于公司发行上市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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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符合上市
公司规范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召开的股东
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规范运作,股东依法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要求规范运行,分别对公司创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治理制
度的制定、公司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
等重大事宜做出了有效决议。

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一次股东大会(创立大会) 2010/8/22
2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1/3/21
3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6/27
4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7/30
5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2/2/9
6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3/2/5
7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2/23
8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8/5
9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9/10
10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2/7
11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3/3
12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4/21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运行规范。本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行,分别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任命、公司主要管理制度制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公司预决算及利润分
配等事宜做出有效决议。

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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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0/8/22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1/2/28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1/4/15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1/6/10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1/7/16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2/1/20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2/7/16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3/1/15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3/2/7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3/3/18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3/7/15
12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3/8/5
13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3/8/23
14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4/1/15
15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2/14
16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3/20
17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4/18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6/4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4/6/11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4/6/30

(三)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且独立董事不少于两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杨庆
英、王洪松、杨慕文组成,杨庆英任主任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分别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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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1/2/28
2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1/7/16
3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2/1/20
4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2/7/16
5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13/1/15
6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13/7/15
7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3/8/13
8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4/1/13
9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4/3/19
10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4/6/4

2、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由刘迪、贾路桥、杨庆英组成,刘迪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
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评价;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由贾路桥、王洪松、刘迪组成,贾路桥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
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经理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进行
审查并提出建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
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第二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由王洪松、杨庆英、李德和组成,王洪松任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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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
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
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
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其在公司运作中的作用,对公司
重大决策、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以及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力的
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运行规范。本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运行规范。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本公司自设立以来,
历次监事会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要求规范运行,分别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监督、公司预决算及利
润分配、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等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

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0/8/22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1/2/28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1/4/15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1/7/16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2/1/20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2/7/16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3/1/15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3/7/15
9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3/8/5
10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3/8/23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4/1/15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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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22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迪提名,选
举贾路桥、杨庆英、王洪松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迪提名,选举贾路桥、杨庆英、王洪松连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其中杨庆英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候选人
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当选至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积极参与议案讨论,
独立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各位独立董事根据自身的专长,分别任董事会下属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水
平等方面提出积极的建议,发挥了良好作用。

九、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公司不存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工商、税务、环保、社保等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处罚的
情况。

十、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额资金被控股股东和其它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近三年不存在为其
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评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分析后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
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
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
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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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会计师出具天衡专字(2014)00006 号《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认为:“三联虹普已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及其他具体规范的要求,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在合理的基础上建立了完整的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有效运行”。

十二、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以及最近
三年的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风
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分别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及《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

(一)发行人资金管理的政策及制度安排,以及最近三年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行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货币资金收、支管理流程,包括银行存款及现金收支业务的控制及库存现金控
制;银行账户的管理、网上银行的管理、票据与银行预留印鉴管理业务的控制;与资
金管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流程,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票据业务、财务印章管理
等;明确资金业务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责相分离,明确资金管
理审批程序。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及《备用金管理制度》等。

自《资金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公司按照该制度对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及
流程,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票据业务、财务印章管理等,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审批
程序。

(二)发行人对外投资的政策及制度安排,以及最近三年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行有效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公司经营与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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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交易
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公司经营与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3,000 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
的,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大类。短期投资主要指:
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
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或超出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
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公司长期投资类型
包括担不限于:(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2)公司出资与其
他境内或境外独立法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第十七条规定,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为:公司财务部定期编制资金流量状况
表;由公司总经理指定的有关部门或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
对象的盈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决策程序为:投资评审小组对投资项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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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初审;初审通过后,投资评审小组对
其提出的适时投资项目,应组织公司相关人员组建工作小组,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
并编制报告上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
协议评审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根据相关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超出董事会权
限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应由有权机构授权公司的相
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监督项目的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均严格遵守和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的决策
权限和程序。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政策及制度安排,以及最近三年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行有效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第五条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子
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六条规定,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只为有业务往来,且持股 50%
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子公司、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九条规定,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其中,上述第五
种情形下,应当由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十条规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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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十九条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具有审核权限的公司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高级管理
人员,未按照办法规定权限及程序擅自越权审批或签署对外担保合同或怠于行使职责
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公司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上述人员违反本规
定但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公司仍可依据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本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和完善《北京三联虹
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制度》等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种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执行,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报送和披露信息,积极合理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保
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
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投资人的原则。

(一)投资者信息知情权的保障

《公司章程》对股东查阅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
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公司信息的权利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公司股东的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提
案等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促进交流与沟通的方式,信息披露的标准、
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投资者信息知情权的保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

(二)投资者资产收益权的保障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五十五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
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公司的股
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公司
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之“(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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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益保障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种制度,对投资者的权利、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事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提案等议事规则等进
行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并对累积投票程序进
行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
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等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1、公司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
认购的除外);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
或超过 20%的;

3、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除现场会议投票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或证
券交易所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扩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
表决通过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符合前述要求的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

上述制度有效保障了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
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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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有
关附注的重要内容。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
天衡审字(2014)00026号《审计报告》。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
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货币资金 189,086,946.28 198,594,062.67 149,265,355.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100,000.00 - -
应收票据 66,608,696.00 35,258,752.00 13,650,543.87
应收账款 16,200,937.16 21,034,367.04 17,830,397.22
预付款项 111,131,011.07 13,115,537.36 8,207,514.35
其他应收款 1,465,908.43 1,843,109.28 1,004,374.08
存货 127,308,423.88 63,221,690.86 44,272,955.60
其他流动资产 - 40,476.49 -
流动资产合计 561,901,922.82 333,107,995.70 234,231,141.04
长期股权投资 6,000,000.00 - -
固定资产 84,102,283.42 31,471,585.22 33,977,032.49
在建工程 8,629,092.58 39,054,130.38 8,198,025.08
无形资产 9,334,793.82 9,525,829.58 9,289,724.47
开发支出 94,740.00 94,740.00 99,060.00
长期待摊费用 7,336,091.83 3,364,508.26 1,353,068.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97,171.90 1,401,084.91 1,288,077.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6,794,173.55 84,911,878.35 54,204,988.41
资产总计 678,696,096.37 418,019,874.05 288,436,1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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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短期借款 - - -
应付账款 50,434,150.38 43,033,227.33 26,187,368.46
预收款项 373,655,575.95 190,048,048.47 140,508,773.42
应付职工薪酬 - - 81,581.58
应交税费 4,596,057.24 8,098,512.74 3,991,994.95
应付利息 - - -
其他应付款 360,026.52 406,695.57 481,830.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429,045,810.09 241,586,484.11 171,251,549.22
长期借款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0,000.00 - -
负债合计 430,245,810.09 241,586,484.11 171,251,549.22
股本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资本公积 1,047,147.16 1,047,147.16 1,047,147.16
盈余公积 22,298,712.96 14,260,059.66 7,772,191.70
未分配利润 185,104,426.16 121,126,183.12 68,365,241.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48,450,286.28 176,433,389.94 117,184,580.23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248,450,286.28 176,433,389.94 117,184,580.2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78,696,096.37 418,019,874.05 288,436,1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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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货币资金 166,659,675.65 195,637,089.98 115,061,317.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100,000.00 - -
应收票据 66,608,696.00 35,208,752.00 13,450,543.87
应收账款 16,200,937.16 21,034,367.04 17,830,397.22
预付款项 103,927,204.76 11,005,760.11 11,187,009.93
其他应收款 55,105,709.31 16,370,962.41 910,391.09
存货 111,753,158.55 52,928,698.94 34,020,084.67
其他流动资产 - 40,476.49 -
流动资产合计 570,355,381.43 332,226,106.97 192,459,744.54
长期股权投资 61,000,000.00 55,000,000.00 55,000,000.00
固定资产 24,575,465.43 25,508,902.53 26,717,796.10
无形资产 491,076.38 497,111.06 174,245.31
开发支出 12,900.00 12,900.00 75,060.00
长期待摊费用 7,336,091.83 3,364,508.26 1,353,068.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4,343.02 1,512,228.13 1,286,817.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249,876.66 85,895,649.98 84,606,987.48
资产总计 665,605,258.09 418,121,756.95 277,066,7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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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短期借款 - - -
应付账款 42,628,835.48 34,349,894.34 22,202,185.65
预收款项 373,655,575.95 190,048,048.47 140,508,773.42
应付职工薪酬 - - 81,581.58
应交税费 8,058,283.88 6,725,916.13 3,297,531.03
应付利息 - - -
其他应付款 268,216.65 19,590,084.87 447,526.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424,610,911.96 250,713,943.81 166,537,598.49
长期借款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0,000.00 - -
负债合计 425,810,911.96 250,713,943.81 166,537,598.49
股东权益:
股本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资本公积 1,047,147.16 1,047,147.16 1,047,147.16
盈余公积 22,298,712.96 14,260,059.66 7,772,191.70
未分配利润 176,448,486.01 112,100,606.32 61,709,794.67
股东权益合计 239,794,346.13 167,407,813.14 110,529,133.5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65,605,258.09 418,121,756.95 277,066,7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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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45,743,819.42 283,705,964.91 233,060,627.19
其中:营业收入 345,743,819.42 283,705,964.91 233,060,627.19
二、营业总成本 254,184,552.40 205,218,842.09 165,577,612.30
其中:营业成本 214,414,517.31 175,750,413.69 139,054,742.8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58,776.85 2,371,774.37 2,583,694.39
销售费用 1,155,892.42 1,349,298.82 781,504.09
管理费用 43,313,433.26 27,025,327.81 23,423,539.09
财务费用 -5,843,797.19 -2,012,644.78 -729,458.98
资产减值损失 -714,270.25 734,672.18 463,590.91
投资损益 - - 408,123.30
三、营业利润 91,559,267.02 78,487,122.82 67,891,138.19
加:营业外收入 2,460,195.50 894,810.00 642,434.20
减:营业外支出 90,729.29 200.00 65,155.2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0,729.29 - 59,655.21
四、利润总额 93,928,733.23 79,381,732.82 68,468,417.18
减:所得税费用 13,911,836.89 12,132,923.11 10,858,390.15
五、净利润 80,016,896.34 67,248,809.71 57,610,027.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80,016,896.34 67,248,809.71 57,610,027.03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2.0004 1.6812 1.44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80,016,896.34 67,248,809.71 57,610,027.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80,016,896.34 67,248,809.71 57,610,027.03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 - -
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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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45,743,819.42 285,058,245.15 233,060,627.19
减:营业成本 218,531,217.97 182,906,924.56 146,637,767.7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07,680.81 2,229,571.84 2,500,677.81
销售费用 1,155,292.42 1,347,785.82 766,702.09
管理费用 36,613,991.20 23,554,519.60 20,015,146.87
财务费用 -5,831,942.08 -1,969,491.97 -606,170.76
资产减值损失 2,147,432.62 1,502,737.24 374,663.22
投资收益 - - 75,657.54
二、营业利润 91,520,146.48 75,486,198.06 63,447,497.80
加:营业外收入 2,352,195.50 631,810.00 585,318.33
减:营业外支出 - - 5,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三、利润总额 93,872,341.98 76,118,008.06 64,027,816.13
减:所得税费用 13,485,808.99 11,239,328.45 9,685,440.69
四、净利润 80,386,532.99 64,878,679.61 54,342,375.44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2.0097 1.6220 1.3586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80,386,532.99 64,878,679.61 54,342,37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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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0,425,166.29 220,935,428.54 221,810,294.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15,531.84 2,952,098.96 2,960,575.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0,140,698.13 223,887,527.50 224,770,869.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2,992,285.32 97,609,885.26 87,072,095.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811,741.09 15,208,825.58 14,611,921.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850,395.59 27,477,384.74 28,728,220.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03,439.40 9,962,211.47 10,093,250.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057,861.40 150,258,307.05 140,505,487.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082,836.73 73,629,220.45 84,265,381.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30,408,123.3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07,000.00 45,000.00 125,300.00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7,000.00 45,000.00 130,533,423.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19,597,353.30 16,345,840.92 12,213,199.95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100,000.00 - 11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6,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5,697,353.30 16,345,840.92 122,213,199.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590,353.30 -16,300,840.92 8,320,223.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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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 8,000,000.00 8,355,327.5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00,000.00 8,000,000.00 23,355,327.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00.00 -8,000,000.00 -23,355,327.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00.18 327.22 -1,672.7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07,116.39 49,328,706.75 69,228,604.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8,594,062.67 149,265,355.92 80,036,750.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9,086,946.28 198,594,062.67 149,265,3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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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0,425,166.29 220,935,428.54 221,810,294.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21,613.43 2,581,170.80 2,751,779.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9,946,779.72 223,516,599.34 224,562,073.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9,745,922.28 107,058,574.89 95,382,494.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773,045.61 9,617,049.01 9,236,577.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074,284.35 25,158,554.73 26,121,983.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059,556.39 8,539,623.52 8,791,560.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5,652,808.63 150,373,802.15 139,532,614.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293,971.09 73,142,797.19 85,029,458.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0,075,657.5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90,000.00 45,000.00 10,000.00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000.00 45,000.00 110,085,657.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80,012,853.00 3,861,284.79 3,161,229.57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100,000.00 - 1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6,000,000.00 - 20,000,000.00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112,853.00 3,861,284.79 133,161,229.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022,853.00 -3,816,284.79 -23,075,572.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48,932.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248,932.6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 8,000,000.00 8,355,3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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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248,932.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48,932.60 8,000,000.00 23,355,327.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48,932.60 11,248,932.60 -23,355,327.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400.18 327.22 -1,672.7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977,414.33 80,575,772.22 38,596,886.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5,637,089.98 115,061,317.76 76,464,431.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659,675.65 195,637,089.98 115,061,317.76

二、审计意见

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衡审字(2014)00026 号《审计报告》,
其中具体审计意见为:三联虹普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联虹普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2012 年度、2011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和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后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
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的范围

本公司将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拥有其半数
或半数以下表决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不存在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
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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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期末实际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出资额
纺织机械生
苏州敏喆 江苏苏州 3,500 3,500 100% 100%
产销售
纺织机械技
长乐虹普 福建长乐 2,000 2,000 100% 100%
术服务

(2)本公司通过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收购价款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纺织机械生
上海敏喆 上海 100 60 100% 100%
产销售

(3)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通过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2、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情况

名 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苏州敏喆 纳入合并报表 纳入合并报表 纳入合并报表
上海敏喆 纳入合并报表 纳入合并报表 纳入合并报表
2011 年 5 月新设成立纳入
长乐虹普 纳入合并报表 纳入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以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收入确认的原则

公司主要提供建造锦纶生产线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工
程设计、技术实施与系统集成、主工艺非标设备制造与集成、运营技术支持和运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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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等。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和方法包括以下方面:

1、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收入确认

本公司提供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业务,在收入与成本的确认上按照建造合同
的规定执行,公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后,根
据预计合同总收入计算确定当期应确认的完工收入及相应结转的合同成本。资产负债
表日,在确定完工进度的同时须取得由公司和建设单位进行确认后的签收单。

如果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
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整体工
程技术解决方案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整体工程技术解
决方案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合同的完工
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果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
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
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
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
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销售商品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
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3、提供劳务收入

(1)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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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
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2)在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
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让渡资产使
用权收入。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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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
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
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
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
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
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
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六)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贷款及应收账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2)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确认。对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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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及应收账款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
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
提减值准备。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
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
确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
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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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5)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①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如果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则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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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

(2)如果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存在活跃市场,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
值。

(七)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会计核算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金额 50 万元以上(含)的应收账款和金额 50 万元以上(含)的
额标准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准备的计提方法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2)账龄分析法

账 龄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含一年,以下同) 5.00%
一至二年 10.00%
二至三年 30.00%
三至四年 50.00%
四至五年 80.00%
五年以上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款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八)存货的会计核算方法

1、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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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原材料、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子公司原
材料、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计价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
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
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九)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①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
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
下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①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③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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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
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2)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
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扣除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
联营企业投资按原会计准则及制度确认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摊销期直线摊销的金
额后,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
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
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
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
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
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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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
期损益。

(3)其他股权投资

其他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
认投资收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
关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
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
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
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
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
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
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
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
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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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
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
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2)本公司采用个别认定方式评估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其他长期股
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
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
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5 4.75
运输设备 5 5
机器设备 10 5 9.5
办公设备 3-5 5 19.00-31.67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

3、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
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
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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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的迹
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
计结果表明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
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二)借款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
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
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
(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
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
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
(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
定。

(十三)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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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1)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
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
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
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
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2)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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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四)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
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
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
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
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
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
递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
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
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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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
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
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五、发行人适用的主要税项及税收政策

(一)流转税

1、增值税

(1)产品销项税率为 17%;

(2)2012 年 7 月开始,公司技术服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6%。

2、营业税

2011 年至 2012 年 6 月,技术服务收入适用税率为 5%。

(二)所得税

1、所得税政策

级别 单位 计税依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母公司 三联虹普 应纳税所得额 15% 15% 15%
苏州敏喆 应纳税所得额 25% 25% 25%
子公司 上海敏喆 应纳税所得额 25% 25% 25%
长乐虹普 应纳税所得额 25% 25% 25%
注:苏州敏喆于 2010 年 4 月设立,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上海敏喆系公司于 2010 年 6 月末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长乐虹普 2011 年 5 月成立,适用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所得税优惠情况

三联虹普于 2008 年 12 月 24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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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1 日,三联虹普取得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
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F201111001627,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税发〔2008〕111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及国税函[2008]98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 2008 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报告期内母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三)地方税及附加

1、母公司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7%计缴。

(2)教育费附加:2011 年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3%计缴,2012 年以后按实际缴
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

2、子公司

(1) 苏州敏喆: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自 2013 年 6 月开始生产经营活动。

①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

②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

(2)上海敏喆:

①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1%计缴。

②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

③ 河道管理费: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1%计缴。

(3)长乐虹普尚无实际经营活动,未产生纳税义务。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无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
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 20%(含)的情况。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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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公告
[2008]43 号”),本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78 3.18 -4.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200.00 69.90 35.00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 - -
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 - 40.81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72 16.38 27.4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影响利润总额) 236.95 89.46 98.54
减:所得税费用影响数 35.28 13.57 18.08
扣除企业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201.66 75.89 80.46
(影响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7,800.03 6,648.99 5,680.54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占归属于母公司
2.52% 1.13% 1.40%
股东的净利润比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很小,其中 201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政府补贴及购买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所致;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所致。

八、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1.31 1.38 1.37
速动比率 1.01 1.12 1.1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97% 59.96% 60.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21 4.41 2.93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权) 0.24% 0.34%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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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19 12.78 19.06
存货周转率(次) 2.25 3.27 3.4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140.81 8,385.60 7,273.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001.69 6,724.88 5,761.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7,800.03 6,648.99 5,680.54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21 4.41 2.93
利息保障倍数 - - 207.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4.35 1.84 2.1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4 1.23 1.73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
产本年摊销合计);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骨悚权益/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9 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
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资产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02% 2.0004 -
2013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7.06% 1.9500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6.65% 1.6812 -
2012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6.13% 1.6622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3.74% 1.4403 -
2011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62.85% 1.4021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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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
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63.74%、46.65%和 38.02%,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62.85%、46.13%和 37.06%,均呈逐年下
降趋势,尽管公司净利润逐年增长,但由于公司未分配利润的逐年积累,净资产大幅增
长,导致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增长幅度所致。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
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累计月数。

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1.44
元、1.68 元和 2.00 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
收益分别为 1.40 元、1.66 元和 1.95 元,均呈逐年增长态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
收入及盈利能力逐年增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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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
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
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
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
达到最小值。

九、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发行人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签署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承诺事项

截至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签署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的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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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流动资产 56,190.19 82.79% 33,310.80 79.69% 23,423.11 81.21%
货币资金 18,908.69 27.86% 19,859.41 47.51% 14,926.54 51.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10.00 7.38% - - - -
应收票据 6,660.87 9.81% 3,525.88 8.43% 1,365.05 4.73%
应收账款 1,620.09 2.39% 2,103.44 5.03% 1,783.04 6.18%
预付款项 11,113.10 16.37% 1,311.55 3.14% 820.75 2.85%
其他应收款 146.59 0.22% 184.31 0.44% 100.44 0.35%
存货 12,730.84 18.76% 6,322.17 15.12% 4,427.30 15.35%
其他流动资产 - - 4.05 0.01% - -
二、非流动资产 11,679.42 17.21% 8,491.19 20.31% 5,420.50 18.79%
长期股权投资 600.00 0.88% - - - -
固定资产 8,410.23 12.39% 3,147.16 7.53% 3,397.70 11.78%
在建工程 862.91 1.27% 3,905.41 9.34% 819.80 2.84%
无形资产 933.48 1.38% 952.58 2.28% 928.97 3.22%
开发支出 9.47 0.01% 9.47 0.02% 9.91 0.03%
长期待摊费用 733.61 1.08% 336.45 0.80% 135.31 0.4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9.72 0.19% 140.11 0.34% 128.81 0.45%
资产总计 67,869.61 100.00% 41,801.99 100.00% 28,843.6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 2012 年末及 2013 年末总资产环比增长率分别为 44.93%和
62.36%,公司资产规模有大幅提高,主要源于公司获得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项目订单
逐年增多,带动公司的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与此相适应,公司设立了从事设备生产的
子公司,增加了子公司设备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大了原材料的采购力度,以上因素导
致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等的期末余额也相应增长,从而带
动资产总额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情况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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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资产结构看,2011 年末、2012 年末和 2013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81.21%、79.69%和 82.79%,流动资产所占比例较大,且基本保持稳定。其
中,2012 年末流动资产占比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子公司苏州敏喆厂房建设项目
在建工程增加 3,085.61 万元所致;2013 年末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为 82.79%,如剔除期末
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中预付的购置办公用房及职工宿舍合计 8,729.76 万元,2013 年末公
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 2011 年末及 2012 年末有所下降。

公司现有的资产结构主要是由技术服务型公司特点和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所决
定的。随着公司服务领域的延伸和经营规模的扩大,非流动资产规模呈现逐步增加趋
势,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销售的生产线集成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设备,公司将标准设备及非
标设备通过公司专有技术集成后形成完整的生产线销售给客户。标准设备公司采用直
接外部采购方式取得;目前阶段,由于受资本规模限制,生产线集成设备中的非标设
备主要由公司依照整体技术方案出具非标设备设计图纸,委托专业制造公司生产完
成,因此,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很高。

(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的不断扩大,为加强对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的管
理,公司将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纳入到自身生产经营范畴之
内,以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相应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

2010 年以来,公司根据自身拥有的资本实力及技术储备加大了主工艺非标设备生
产的资本性投入。2010 年 4 月,公司出资 3,500 万元设立了苏州敏喆,拟作为公司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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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生产主工艺非标设备的生产基地;截止 2013 年末,新建年产 2,200 位纺丝设备的苏
州敏喆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的募投项目,其厂房建设已完成投资 4,853.32 万元。2010
年 6 月,公司收购了上海敏喆,上海敏喆原系公司关联公司,为公司所设计的纺丝生
产线项目部分主工艺非标设备外协加工生产商,具有一定的技术储备和生产能力。随
着苏州敏喆新建厂房的完工,自 2013 年 6 月起,由苏州敏喆承接发行人主工艺非标设
备自制部分的生产任务,上海敏喆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随着苏州敏喆生产基地建设全部完成,将有效提高公司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加工
能力,降低公司营业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的毛利率水平及盈利能力。

2、主要资产情况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现金 9.39 7.47 10.74
银行存款 18,899.31 19,851.93 14,915.80
其他货币资金 - - -
合计 18,908.69 19,859.41 14,926.54

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保持一定规模货币资金用于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
司的业务模式和特点,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公司货币资金重要用于购买原材料、购
置固定资产及支付员工工资和管理费用等。公司货币资金来源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的扩大和盈利水平的提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断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不存在长期闲置情况,无被冻结及无潜在回收风险的情形。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1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7.38% - -

① 发行人各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情况、收益及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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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期间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 收益

乾元稳赢天添 2010/7/1 未约定 非保本浮动型 2,000.00 33.25

人民币“期限可变” 2011/1/21 7天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1.58
人民币“期限可变” 2011/1/28 14 天 保本浮动收益型 6,000.00 5.98
岁月流金 51386 2013/12/30 42 天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未到期
点金池 2 号 2013/12/18 随时赎回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 未到期
注:“乾元稳赢天添”理财产品在 2011 年 1 月 21 日赎回 1,000 万元,收益为 16.47 万元;2011 年
1 月 24 日赎回 1,000 万元,收益为 16.78 万元。

A、乾元稳赢天添开放型资产组合理财产品

2010 年 7 月 1 日发行人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敏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保本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 2,000 万元。2010 年 8 月 22 日
前,发行人暂未建立相关的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截至报告期末,该理财产品已赎
回,赎回价为 2,033.25 万元,投资收益为 33.25 万元。鉴于发行人已赎回该理财产品,
投资风险已完全消除。

B、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2011 年春节期间,发行人利用闲置资金先后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 7 天 5,000 万元及 14 天 6,000 万元保本浮动收益性短期理财产品,并按期赎回,投资
收益合计为 7.56 万元;2013 年 12 月,利用闲置资金先后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岁月流金 51386 号 5,000.00 万元及点金池 2 号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10.00 万元,未
到期。根据《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的投资
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授权,公司购买的上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决策授
权公司总经理执行。

② 证券投资内部控制

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于 2010 年 8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北京三联虹普
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发行人的证券投资建立了严格的
内部控制制度。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应收票据均为客户为支付货款而向发行人开具的银行承
兑汇票,公司收到票据中不存在无实质交易内容而开具的票据,且公司各期收到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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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未发生到期未能兑现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应收票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背书转让 票据贴现 到期收现
2013 年度 3,525.88 21,859.38 14,814.38 - 3,910.00 6,660.87
2012 年度 1,365.05 20,766.39 12,989.59 - 5,615.98 3,525.88
2011 年度 3,421.96 8,883.49 6,961.30 5.00 3,974.10 1,365.05

公司 2011 年末、2012 年末及 2013 年末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
4.73%、8.43%和 9.81%。

2012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1 年末增加 2,160.82 万元,主要系:其一,由
于国家货币政策偏紧,导致公司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比例有所增长,2012 年
度公司预收账款及项目结算金额,客户以银行承兑票据支付占比为 55.76%,而 2011 年
度占比为 32.79%;其二,公司承接项目完工周期较长,因此项目合同结算时点的差异
对公司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影响较大,2012 年度发行人新签合同金额为 63,160.80 万元,
为 2011 年全年新签合同金额的 268.82%,公司一般在签定合同后,以合同金额的 20%
收取预收账款,导致 2012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1 年末有较大比例增长;其三,2012
年新签项目合同中有相当部分处于项目设计阶段,尚未开始大规模材料设备采购,
2012 年公司应收票据背书转让金额占当期应收票据增加额的比重为 62.55%,而 2011
年度为 78.36%。

2013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加了 3,134.99 万元,本期应收票据增
加 21,859.38 万元,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到期收现合计为 18,724.38 万元。2013 年末应
收票据的增长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销售收入的增长,客户票据结算自然增
长所致,2013 年度公司已签约且收取预收款的合同金额为 84,155.81 万元。

截至 2013 年末,已背书转让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最大前五名如下: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杭州舒美尔纤维有限公司 2013/12/12/ 2014/6/12/ 400.00 银行承兑汇票
福建卡冠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2013/10/24/ 2014/4/24/ 300.00 银行承兑汇票

福建卡冠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2013/10/24/ 2014/4/24/ 200.00 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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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卡冠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2013/10/30/ 2014/4/30/ 2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博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8/15/ 2014/2/15/ 108.00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 1,208.00

(4)应收账款

本公司截至 2011 年末、2012 年末和 2013 年末的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6.18%、5.03%和 2.39 %,占比较低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① 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 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应收账款余额 1,856.59 -23.08% 2,413.64 19.22% 2,024.53 380.43%
坏账准备 236.50 -23.76% 310.20 28.45% 241.49 26.79%
应收账款净额 1,620.09 -22.98% 2,103.44 17.97% 1,783.04 672.11%

201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389.11 万元,增长 19.22%,2011 年末应收账
款余额 2012 年度收回比例为 55.93%,2012 年末新增的应收账款余额主要是力恒锦纶二
期聚合、福建凯邦二期锦纶 6 纺丝以及恒申合纤二期锦纶 6 纺丝等项目按照完工比例确
认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上述项目应收账款合计 1,129.08 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为 53.68%。

201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下降 557.05 万元,下降了 23.08%,2012 年末应收
账款余额 2013 年度收回比例为 63.35%,2013 年末新增的应收账款余额主要是浙江方圆
聚合、浙江嘉华锦纶 6 纺丝、浙江新盛锦纶有限公司二期等项目按照完工比例确认收
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上述项目应收账款合计 918.21 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为 49.46%。

② 期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坏账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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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 账面余额 坏账 账面余额 坏账
金额 占比 准备 金额 占比 准备 金额 占比 准备

1 年以内 971.96 52.34% 48.60 1,521.45 63.04% 76.07 1,787.66 88.29% 89.38
1-2 年 548.20 29.53% 54.82 687.23 28.47% 68.72 82.37 4.07% 8.24
2-3 年 254.47 13.71% 76.34 50.46 2.09% 15.14 - - -
3-4 年 50.46 2.72% 25.23 - - - 21.20 1.05% 10.60
4-5 年 - - - 21.20 0.88% 16.96 0.18 0.01% 0.14
5 年以上 31.51 1.70% 31.51 133.31 5.52% 133.31 133.13 6.58% 133.13
合计 1,856.59 100.00% 236.50 2,413.64 100.00% 310.20 2,024.53 100.00% 241.49

由于公司下游客户均为锦纶行业优质企业,实力信誉较好,因此绝大多数客户均
能够按时足额付款。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历年应收账款
的回收情况以及实际发生坏账的情况,制定了符合公司经营状况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并严格执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符合谨慎性原则。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发生、转
回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
年度 期初数 本期计提 合并转入 期末数
转 回 转 销
2013 年度 310.20 49.30 - 123.00 - 236.50
2012 年度 241.49 68.71 - - - 310.20
2011 年度 190.47 117.71 - - 66.69 241.49

2011 年度公司核销了账龄时间较长、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66.69 万元。公司报告期
内核销的坏账中无应收关联方的往来款项。

2013 年度公司收回了湖南锦宏新合纤有限公司项目账龄超过 5 年的 123.00 万元项
目结算尾款,2013 年度以前公司已对此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故 2013 年度
公司转回了该笔已全额计提 123.00 万元的坏账准备。

③ 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波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1,856.59 -23.08% 2,413.64 19.22% 2,024.53
坏账准备 236.50 -23.76% 310.20 28.45% 2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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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应收账款净额 1,620.09 -22.98% 2,103.44 17.97% 1,783.04
营业收入合计 34,574.38 21.87% 28,370.60 21.73% 23,306.06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5.37% 8.51% 8.69%
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 2.39% 5.03% 6.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资产总额及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均
较低,且呈下降态势,一方面系受到资产负债表日确认项目已完工收入差异及应收账
款到期收回的影响;另一方面系公司执行项目预收账款比例较高的结算政策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分为两种形式:一是针对锦纶生产线项
目,一般在设备供货前 20 天预收款比例为 90%以上,生产线开车试验后,合同余款验
收后收取,不同客户项目执行的销售收款政策略有差异,总体上销售收款政策变动较
小;二是针对单纯的设备销售,设备供货前 15 天预收款比例为 80%,在设备验收和性
能考核协议书签字后十日内再收取 10%货款,其余 10%作为设备质保金,验收后一年
收取。受销售结算政策及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的影响,报
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

④ 应收账款集中度分析及可回收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及主要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客户 项目名称 与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年限 占比
浙江方圆 聚合 非关联方 404.87 1 年以内 21.81%
33.62 1 年以内
福建凯邦 二期锦纶 6 纺丝 非关联方 18.54%
310.60 1-2 年
天健特种锦纶科技(福建)有 51.81 1-2 年
二期锦纶 6 纺丝 非关联方 16.50%
限公司 254.47 2-3 年
浙江嘉华 锦纶 6 纺丝 非关联方 294.36 1 年以内 15.85%
浙江新盛锦纶有限公司 二期锦纶 6 纺丝 非关联方 218.98 1 年以内 11.79%
合计 - - 1,568.70 - 8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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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客户 项目名称 与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年限 占比
力恒锦纶 二期聚合 非关联方 588.22 1 年以内 24.37%
福建凯邦 二期锦纶 6 纺丝 非关联方 310.60 1 年以内 12.87%
天健特种锦纶科技(福建)有 51.81 1 年以内
二期锦纶 6 纺丝 非关联方 12.69%
限公司 254.46 1-2 年
17.99 1 年以内
浙江美邦 聚合 非关联方 12.23%
277.13 1-2 年
恒申合纤 二期锦纶 6 纺丝 非关联方 230.26 1 年以内 9.54%
合计 - - 1,730.47 - 71.70%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客户 项目名称 与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年限 占比
德力
上海铁美机械有限公司 恒力 非关联方 522.43 1 年以内 25.81%
桐昆
华鼎锦纶 四期锦纶 6 纺丝 非关联方 297.00 1 年以内 14.67%
浙江美邦 聚合项目 非关联方 277.13 1 年以内 13.69%
天健特种锦纶科技(福建)有
二期锦纶 6 纺丝 非关联方 254.47 1 年以内 12.57%
限公司
浙江新盛锦纶有限公司 锦纶 6 纺丝 非关联方 178.11 1 年以内 8.80%
合计 - - 1,529.14 - 75.53%

201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占比为 84.49 %,集中度较高,均为报告
期内正常的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处于正常的信用结算期内。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较为集中且回款基本正常,由于公司项目合同预收款占合同
总金额的比例一般在 90%以上,故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另外,公司客
户基本为锦纶行业优质企业,实力信用较好,具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与应收账款
相关的合同履行情况正常,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经减值测试,未发生重大减值风
险,且公司已严格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因此,应收账款回收的风
险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5)预付款项

2011 年末、2012 年末和 2013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820.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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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55 万元和 11,113.10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2.85%、3.14%和 16.37%。截至
2013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主要系预付购房款及预付材料设备款。公司预付的购房款系
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苏州敏喆开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导致,发行人分别在北京
与北京绿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绿地中心定向开发协议书》,计划建设 3,936m2 写
字楼用作未来主要办公经营场所;在苏州购置了 25 套公寓作为子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
职工宿舍。报告期内,除 2013 年度预付购房款外,公司其余预付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承接项目增多,相应采购的原材料增加和预付款项增多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一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为 99.68%。

2013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中前五名金额合计为 9,911.53 万元,均为一年以内的预
付款项,占预付款项账面总额的 89.19%,预付款项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名称 金额 预付时间 与本公司关系 未结算原因
北京绿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 7,273.73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预付购房款
苏州招商南山地产有限公司 790.59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预付购房款
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665.44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预付购房款
预付购材料设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662.44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备款
预付购材料设
上海金达进出口公司 519.33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备款
合 计 9,911.53 - -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前五名的预付款项账龄均在一年以内,除预付的购房款
外,其余预付单位为公司采购进口材料设备的进口设备代理商,预付款项账龄均在正
常供货周期以内,均为依照采购合同形成的正常预付款项。

(6)其他应收款

2011 年末、2012 年末和 2013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100.44 万元、
184.31 万元和 146.59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0.35%、0.44%和 0.22 %。报告期内公
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占比较小。

① 其他应收款变动情况分析

2011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17.33 万元,主要包括 2011 年度支付的用友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 48.18 万元的房屋租赁定金、备用金借款及各项押金等合计 105.54 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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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应收账龄时间 5 年以上江西福世达贸易公司 111.59 万元往来款项。

2012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305.96 万元,相比上年末增加 88.63 万元,
主要原因系预付长乐国土资源局的招拍挂土地保证金 45.06 万元及员工备用金借款增加
等。

2013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70.52 万元,较 2012 年末下降了 35.44 万元,主
要原因系期末员工备用金借款减少所致。

②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及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照个别认定法计
提坏账准备外,其余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完全按照账龄分析的标准计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除江西福世达贸易公司 111.59 万元欠款
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外,各期末其余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及计提
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 账面余额 坏账 账面余额 坏账
金额 占比 准备 金额 占比 准备 金额 占比 准备

1 年以内 93.41 58.77% 4.67 187.67 96.55% 9.38 105.54 99.82% 5.28
1-2 年 59.96 37.73% 6.00 6.69 3.44% 0.67 0.19 0.18% 0.02
2-3 年 5.56 3.50% 1.67 0.01 0.01% - - - -
3-4 年 - - - - - - - - -
4-5 年 - - - - - - - - -
5 年以上 0.01 - 0.01 0.01 - 0.01 0.01 - 0.01
合计 158.93 100.00% 12.34 194.37 100.00% 10.06 105.74 100.00% 5.3

2011 年末、2012 年末及 2013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分别为 116.89
万元、121.65 万元、123.93 万元,各年末坏账准备余额均主要为按照金额重大并单项
全额计提的应收江西福世达贸易公司款项的坏账准备 111.59 万元,此系公司应收江西
福世达贸易公司往来款账龄超过 5 年且该公司存续状态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重大损失
风险,因此全额计提了 111.59 万元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转回、转销、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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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
年度 期初数 本期计提 合并转入 期末数
转 回 转 销
2013 年度 121.65 2.28 - - - 123.93
2012 年度 116.89 4.76 - - - 121.65
2011 年度 246.74 - - 71.35 58.50 116.89

2011 年度公司核销账龄时间超过五年且工商已注销、款项无法收回的南昌茜茜新
技术有限公司等 58.50 万元欠款。

③ 其他应收款转回情况及其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分析

公司 2011 年度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已经全额计提或计提比例较大坏账准备转回的情
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确定原坏账准备的 转回或收回前累计已 转回或收回
其他应收款内容 转回或收回原因
依据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金额
冯常龙 款项收回 账龄较长 74.40 93.00
北京亚太东方通信
款项收回 账龄较长 10.00 20.00
网络有限公司
合计 84.40 113.00

2011 年度公司收回账龄时间较长的其他应收款为 113 万元,相应转回了以前期间
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84.40 万元,2011 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 6,846.84 万元,转回其他应
收款以前期间计提的坏账准备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23%,对公司 2011 年度经营
成果影响较小,公司不存在通过转回坏账准备调节 2011 年度经营成果的情形。

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公司无已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的情形。

④ 其他应收款集中度分析及可回收性分析

2013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 欠款年限 占比 款项性质
江西福世达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1.59 5 年以上 41.25% 代垫款项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8.18 1 年以内 17.81% 房租押金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非关联方 45.06 1-2 年 16.66% 土地保证金
刘蕊 非关联方 20.72 1 年以内 7.66% 备用金借款
杨志恒 非关联方 10.00 1-2 年 3.70% 备用金借款
合计 235.55 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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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余额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为
87.08%,集中度较高。除应收江西福世达贸易公司 111.59 万元往来款账龄超过 5 年且
公司存续状态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重大损失风险外,其余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形
成,到期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公司已按照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了应收江西福世达贸
易公司 111.59 万元的坏账准备,以账龄分析法计提了其余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其
他应收款回收的风险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7)存货

报告期内,存货余额主要归集公司为承接项目而采购的原材料成本、技术服务成
本、在产品成本及委托加工物资等。由于公司承接的各项目建设周期不同,生产线设
备集成交付客户时间及验收时点也不同,公司存货在报告期各期末出现一定的波动。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公司各期末存货余额呈不断增长态势。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1,872.74 93.26% 5,404.47 85.48% 3,593.79 81.17%
在产品 220.04 1.73% 452.35 7.16% 585.44 13.22%
技术服务成本 256.41 2.01% 102.22 1.62% 40.54 0.92%
委托加工物资 381.65 3.00% 363.12 5.74% 207.52 4.69%
合计 12,730.84 100.00% 6,322.17 100.00% 4,427.30 100.00%

① 建造合同形成存货的核算方法

发行人承接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合同直接对应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存货及
技术服务成本存货,其中,“存货---原材料”核算为承接项目外协、外购设备成本、
其他原材料及自产设备产成品等;子公司自产设备完工且母公司购买后转入“存货---
原材料”核算,子公司自产设备完工但母公司未完成购买的仍在“存货-在产品”中核
算;委托加工的自产设备在“存货-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存货---技术服务成
本”核算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技术人员工资、差旅费等支
出。

在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执行过程中,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取得的项目签收
单,计算完工进度,以此前发生并归集在“存货--原材料”及“存货--技术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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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项目成本占预算总成本的比例计算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完工比例,确认当
期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收入,并将该项目发生的“存货--原材料”及“存货--技术服
务成本”结转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完工成本。

② 存货期末余额变动分析

2011 年末、2012 年末和 2013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35%、15.12%和 18.76%。报告期内,存货账面余额包括原材料、在产品、技术服务
成本及委托加工物资,不存在减值情形,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存货构成来看,原
材料、在产品、技术服务成本是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项目,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占
比最高,分别占各年末存货余额的 81.17%、85.48%和 93.26%。

2012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1 年末增加 1,894.87 万元。2012 年末存货余额主要系公司
正在执行项目采购增加的设备及钢材等原材料,其中,恒申合纤聚合、浙江嘉华锦纶
6 纺丝、浙江方圆聚合、浙江新盛锦纶有限公司二期锦纶 6 纺丝以及浙江锦盛四期锦纶
6 纺丝项目分别增加存货 1,053.47 万元、1,140.82 万元、686.23 万元、519.42 万元和
613.31 万元。此外,随着福建凯邦二期锦纶 6 纺丝项目设备的全部安装,减少存货
560.84 万元,力恒锦纶二期聚合在 2012 年验收,减少存货 1,490.39 万元。

2013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6,408.67 万元,较 2012 年末增长了 101.37%,
主要系公司承接的锦纶生产线业务增长较快,新增合同订单较多所致,2013 年末公司
在建的合同订单总合同金额为 158,082.78 万元。2013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主要系公司按
照所签项目订单为正在执行项目采购增加的设备及钢材等原材料,与整体技术解决方
案合同项目匹配的存货余额为 11,494.72 万元,占期末存货余额总额的 90.29%,2013
年末与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合同项目相匹配存货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存货类别 存货明细 存货金额
原材料 设备等 3,792.41
浙江联然聚合 技术服务成本 人工及差旅费等 182.58
小计 3,974.99
原材料 设备等 3,503.69
委托加工物资 设备 81.20
恒申合纤聚合
在产品 设备 48.40
小计 3,633.29
福建德为锦纶 6 纺丝 原材料 设备等 1,0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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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存货类别 存货明细 存货金额
在产品 设备 12.19
委托加工物资 设备 125.18
小计 1,198.33
原材料 设备 815.40
杭州舒美尔锦纶 6 纺丝
小计 815.40
原材料 设备 399.00
在产品 设备 53.65
义乌华鼎五期锦纶 6 纺丝 委托加工物资 设备 63.72
技术服务成本 人工及差旅费等 13.76
小计 530.13
合计 10,152.14
上述项目存货余额占期末存货余额比例 79.74%

总体看来,尽管发行人期末存货余额逐年增加,但发行人各期末存货余额占当期
期末总资产比例无异常增长的情形,基本与公司已承接的合同订单相匹配。

③ 委托加工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存货中委托加工物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变频器 140.89
控制仪 51.40
纺丝箱 48.02
外套 22.24
下支撑板 16.83
PLC 模块 15.23
热继 12.42
上支撑板 11.76
空开 10.20
计量头 8.39
其他 44.27
合计 381.65

发行人存在委托加工的原因系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自身生产加工能力受到机器设
备、生产场地、生产人员数量等因素限制,在难以全部完成发行人交付的主工艺非标
设备生产任务时,将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加工通用的工艺(如焊接、外形加工、调质、发
黑、氮化、真空热处理、淬火等)委托第三方加工厂家进行,缓解自身产能压力,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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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发行人的工程项目所设计的主工艺非标设备能按时交货。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生
产方式没有发生变化。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待抵扣增值税 - 4.05 -
合计 - 4.05 -

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为外购材料设备期末暂估入账形成的待抵扣增值税款。

(9)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出资比例 表决权比例 初始投资成本 2013/12/31 2011/1/1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江西新龙化纤有
10.00% 1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
限责任公司
浙江恒逸锦纶有
6.00% 6.00% 600.00 600.00 - - 600.00
限公司
合计 - - 1,100.00 1,100.00 500.00 500.00 600.00

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4 日出资 500 万元投资江西新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
为 10%,江西新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8 月申请破产,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08 年受理该破产案件,于 2009 年 8 月 13 日作出裁定,宣告江西新龙化纤有
限责任公司破产。公司估计此项投资难以收回,于 2008 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值为零。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5 日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开元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发
起人协议成立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 600.00 万元,占出资比例 6%,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刘迪为该公司董事,浙江恒逸有限公司现处于厂房及生产线施工建设阶
段。

(10)固定资产

2011 年末、2012 年末和 2013 年末,本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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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7.53%和 12.39%,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
备及办公设备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固定资产构成、原值、折旧、净值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账面原值
房屋建筑物 7,351.75 2,532.82 2,532.82
运输设备 649.92 630.09 602.10
机器设备 1,435.94 841.92 819.15
办公设备 589.86 298.92 253.61
合 计 10,027.48 4,303.74 4,207.68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617.09 384.94 264.60
运输设备 338.29 319.00 263.10
机器设备 460.00 308.57 178.28
办公设备 201.89 144.08 103.99
合 计 1,617.26 1,156.58 809.97
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 6,734.67 2,147.88 2,268.21
运输设备 311.63 311.09 339.00
机器设备 975.95 533.35 640.87
办公设备 387.98 154.84 149.62
合 计 8,410.23 3,147.16 3,397.70

2011 年末及 2012 年末固定资产变动较小,固定资产的增加均系公司采购少量运输
设备、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所致。2013 年末较 2012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增加 5,723.74 万
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苏州敏喆新建厂房增加 4,818.94 万元以及增加了部分机器设
备、办公设备等。

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分别为 337.15 万元、371.67
万元和 542.76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使用、维护状况良好,不存在暂时闲
置的固定资产及减值情形,报告期内未计提减值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
无抵押情形。

(11)在建工程

2013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 862.91 万元,系苏州敏喆职工宿舍在建工程,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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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苏州敏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金额为 4,853.32 万元。截止 2013 年末,公司在建工
程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苏州敏喆新建厂房、办公楼工程 3,905.41 947.90 4,853.32 - 自筹
苏州敏喆职工宿舍 - 862.91 - 862.91 自筹
合计 3905.41 1810.81 4853.32 862.91

(12)无形资产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93.65 %,不存在抵押及减值情形,未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土地使用权 874.21 93.65% 892.88 93.73% 911.55 98.12%
专利技术 33.61 3.60% 36.56 3.84% 14.93 1.61%
计算机软件 25.66 2.75% 23.14 2.43% 2.49 0.27%
合计 933.48 100.00% 952.58 100.00% 928.97 100.00%

① 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11 月 19 日,苏州敏喆受让坐落于吴中区旺山工业园友翔路的 26,666.7 平
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 896.00 万元,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② 专利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专利技术的增加均为申请专利支付的专利代理费,在取得专
利证书后形成的无形资产。

(13)开发支出

报告期内,各期开发支出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开发支出 9.47 9.47 9.91
占总资产比重 0.01% 0.02%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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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末开发支出均为公司申请专利的代理费用,其中 2011 年度开发支
出 14.17 万元转为无形资产,2012 年度开发支出 24.07 万元转为无形资产。2013 年度发
行人开发支出的项目不存在增加、减少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仍在代理阶段而
未转入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 9.47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转为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摊
销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4)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 733.6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 1.08%。报告期
内,发行人各期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办公用房装修装饰费用,其增减变动及摊销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上年末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本年末
2013 年 336.45 577.44 180.28 733.61
2012 年 135.31 255.07 53.93 336.45
2011 年 155.78 21.48 41.95 135.31

(1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主要来源于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按照预
期抵扣时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
资产变动情况及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9.72 140.11 128.81
其中:资产减值准备 129.72 140.11 128.81
占总资产比重 0.19% 0.34% 0.45%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过程: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项 目 适用税率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收账款 15% 1,620.09 1,856.59 236.50 35.48

其他应收款 15% 88.43 205.82 117.39 17.61
长期股权投资 15% - 500.00 500.00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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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适用税率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应收款 25% 58.16 64.70 6.54 1.64
合 计 - 1,766.68 2,627.11 860.42 129.72
注:母公司三联虹普适用 15%的所得税率,子公司适用 25%的所得税率。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项 目 适用税率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收账款 15% 2,103.44 2,413.64 310.20 46.53

其他应收款 15% 124.45 242.79 118.34 17.75
长期股权投资 15% - 500.00 500.00 75.00

其他应收款 25% 59.86 63.17 3.31 0.83
合 计 - 2,287.75 3,219.60 931.85 140.11
注:母公司三联虹普适用 15%的所得税率,子公司适用 25%的所得税率。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项 目 适用税率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收账款 15% 1,783.04 2,024.53 241.49 36.22

其他应收款 15% 91.04 207.42 116.39 17.46
长期股权投资 15% - 500.00 500.00 75.00

其他应收款 25% 9.40 9.90 0.50 0.13
合 计 - 1,883.48 2,741.86 858.38 128.81
注:母公司三联虹普适用 15%的所得税率,子公司适用 25%的所得税率。

3、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为坏账准备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坏账准备余额、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余额及其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
项 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 合并转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转回 转销
坏账准备 431.85 - - 71.43 - 360.42
长期股权投资
500.00 - - - - 500.00
减值准备
合计 931.85 - - 71.43 - 8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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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
项 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 合并转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转回 转销
坏账准备 358.38 73.47 - - - 431.85
长期股权投资
500.00 - - - - 500.00
减值准备
合计 858.38 73.47 - - - 931.85

(续上表)

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
项 目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 合并转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转 回 转 销
坏账准备 437.21 117.71 - 71.35 125.19 358.38
长期股权投资
500.00 - - - - 500.00
减值准备
合计 937.21 117.71 - 71.35 125.19 858.38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转回及核销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
“(一)资产的结构分析”之“2、主要资产情况”之“(4)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的转回及核销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的结构分析”之
“2、主要资产情况”之“(6)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原因详见本节
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的结构分析”之“2、主要资产情况”之
“(9)长期股权投资”。

(2)主要资产减值准备分析

截至 2013 年末,本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
投资累计计提了 860.42 万元减值准备,因公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不存
在减值情形,故未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现已按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
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且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目前公司资产的状况。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结构合理,符合技术服务性公司特点和公司目前所处
发展阶段,资产的流动性较好,整体资产质量状况优良。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严格按照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规定以及
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足额地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是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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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稳健的,且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符合实际状况。

(二)负债结构的构成

本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流动负债 42,904.58 99.72% 24,158.65 100.00% 17,125.15 100.00%

借贷形成的流动负债 - - - - - -

短期借款 - - - - - -

结算过程中形成的流动负债 42,408.98 98.57% 23,308.13 96.48% 16,669.61 97.34%

应付账款 5,043.42 11.72% 4,303.32 17.81% 2,618.74 15.29%
预收款项 37,365.56 86.85% 19,004.80 78.67% 14,050.88 82.05%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流动负债 495.61 1.15% 850.52 3.52% 455.54 2.66%

应付职工薪酬 - - - - 8.16 0.05%
应交税费 459.61 1.07% 809.85 3.35% 399.20 2.33%
应付利息 - - - - - -
其他应付款 36.00 0.08% 40.67 0.17% 48.18 0.28%
二、非流动负债 120.00 0.28%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0.00 0.28% - - - -
负债总计 43,024.58 100.00% 24,158.65 100.00% 17,125.15 100.00%
注:借贷形成的流动负债=短期借款;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经营过程
中产生的流动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1 年末、2012 年末及 2013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7,125.15
万元、24,158.65 万元和 43,024.5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负债结
构基本保持稳定,公司负债的变动主要体现在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流动负债的变化,
2011 年末、2012 年末及 2013 年末结算过程中产生的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7.34%、96.48%和 98.57%。其中,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流动负债主要为销售结算形成的
预收账款,预收账款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2.05%、78.67%和 86.85%。报告期各期
末流动负债构成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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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各期末的流动负债主要体现为结算过程中形成的流动
负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流动负债中销售结算形成的预收款项有较大比例的
增长是流动负债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0 年度以公司房产抵押方式取得一年期的银行抵押借款
1,500 万元,该笔贷款已于 2011 年度归还,抵押的房产已办理了解除抵押手续,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2、应付账款

最近三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较快,采购金额增幅
较大所致,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公司采购总额增幅分别为 48.75%和 45.32%。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分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年以内 4,422.08 87.68% 3,951.83 91.83% 2,321.96 88.67%
1-2 年 361.40 7.17% 229.15 5.33% 231.32 8.83%
2-3 年 144.28 2.86% 62.74 1.46% 24.05 0.92%
3 年以上 115.66 2.29% 59.59 1.38% 41.41 1.58%
合计 5,043.42 100.00% 4,303.32 100.00% 2,618.74 100.00%

公司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信用付款周期,与供应商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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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构建了良好的供应链体系,使供应商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生产运营,也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截至 2013 年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付账款余额占比
87.68 %,公司能够按时偿付应付账款,与应付账款相关的合同履行正常。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应付账款余额 比例 未结算原因
上海骞旭实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14.81 10.21% 应付材料设备款
盐城市华普轻纺设备厂 非关联方 354.33 7.03% 应付材料设备款
郑州华萦化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349.71 6.93% 应付材料款
上海森松化工成套装备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49.42 6.93% 应付材料设备款
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19.46 6.33% 应付工程款
合 计 1,887.74 37.43%

2013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中除应付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苏
州敏喆厂房、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款 319.46 万元外,其余均为应付发行人供应商材料设
备款项,处于正常付款信用周期内。

3、预收款项

2011 年末、2012 年末及 2013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14,050.88 万元、
19,004.80 万元和 37,365.56 万元,各期末预收款项余额较大,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
大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较大系由于公司采用预收款结算模式签订合
同所致,依照公司销售合同结算模式,一般在销售合同签订生效时,买方支付合同总
价的 20%左右,生产线集成设备交货前 20 天买方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 90%以
上,其余款项在项目验收后收取。锦纶纺丝及聚合工程项目涉及资金量较大、工程周期
较长,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在签订项目合同时一般都采用预收款结算模式,公司能够采用
较高比例预收款结算模式符合技术服务行业惯例。

多年来公司在锦纶工程技术服务领域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取得了优良
的市场业绩,承建了多个国内工艺技术领先的锦纶聚合及纺丝工程项目,使公司在行
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具备了较强的影响力及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形成了明显的市场优势地位。上述原因是公司能够以较高比例预收款进行结算的有力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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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预收款项账龄结构及其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35,533.71 95.10% 17,169.43 90.34% 12,912.15 91.90%
1-2 年 1,341.22 3.59% 1,590.97 8.37% 1,138.73 8.10%
2-3 年 246.77 0.66% 244.41 1.29% - -
3 年以上 243.85 0.65% - - - -
合计 37,365.56 100.00% 19,004.80 100.00% 14,050.88 100.00%
占负债总额比重 86.85% 78.67% 82.05%
同比增幅 96.61% 35.26% 25.86%

2011 年末、2012 年末及 2013 年末,预收款项期末余额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82.05%、78.67%和 86.85 %,公司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公司负债总额比例较高且金额呈
不断增长态势,主要系锦纶行业投资增长较快,公司承接锦纶生产线项目较多所致,公
司各期末预收账款余额与公司已签订的合同金额相匹配。

2011 年末预收款项余额较 2010 年末增加 2,886.96 万元,增长 25.86%,主要包括预
收力恒锦纶罐区及二期聚合项目 4,807.44 万元、浙江方圆聚合项目 2,075 万元、福建凯
邦二期锦纶 6 纺丝项目 2,807.66 万元及浙江嘉华锦纶 6 纺丝项目 1,210 万元等合同款共
计 14,050.88 万元,2010 年末的预收款项余额于 2011 年度确认收入比例为 89.80%。

2012 年末预收款项余额较 2011 年末增加 4,953.93 万元,增长 35.26%,主要包括预
收了恒申合纤聚合 4,250.00 万元、浙江嘉华锦纶 6 纺丝 2,340.66 万元、浙江方圆聚合
2,009.25 万元、杭州舒美尔锦纶 6 纺丝 1,160.36 万元、福建德为锦纶 6 纺丝 1,000.00 万
元,合计 19,004.81 万元。2011 年末的预收账款余额于 2012 年度确认项目收入比例为
86.94%。

2013 年末预收款项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18,360.76 万元,增长 96.61%,主要包括
预收了浙江联然聚合、恒申合纤聚合、华鼎锦纶五期锦纶 6 纺丝、福建德为锦纶 6 纺丝、
浙江恒逸聚合、杭州聚合顺聚合、恒申合纤锦纶 6 纺丝等整体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款合计
37,365.56 万元。2012 年末预收账款余额于 2013 年度确认项目收入的比例为 90.36%。

截至 2013 年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预收款项余额占比为 95.10%,预收账款余额中
无预收公司股东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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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末,发行人预收账款前五名整体技术解决方案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 占比 是否关联
浙江联然 聚合项目 8,735.00 23.38% 非关联方
恒申合纤 聚合项目 8,334.71 22.31% 非关联方
华鼎锦纶 锦纶 6 纺丝五期 5,791.68 15.50% 非关联方
福建德为 锦纶 6 纺丝 2,652.68 7.10% 非关联方
浙江恒逸 聚合项目 2,000.00 5.35% 关联方
合计 27,514.07 73.64%
注:发行人与浙江恒逸的关联关系详见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情况”之“(二)关联交易”。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职工薪酬逐年增加,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分别
为 1,458.28 万元、1,522.94 万元和 2,180.08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中
无拖欠性质的款项,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构成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工资、奖金等 - - -
社会保险费 - - 0.78
职工教育经费 - - 7.38
住房公积金 - - -
合计 - - 8.16

5、应交税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金余额构成明细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税项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企业所得税 438.15 604.39 319.33
增值税 -42.32 181.60 56.51
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0 8.79 3.89
营业税 - - 13.52
教育费附加 25.00 9.50 2.93
个人所得税 3.79 4.82 2.76
河道管理费 - 0.75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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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合计 459.61 809.85 399.20
应交税金占负债总额比例 1.07% 3.35% 2.33%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应交税金余额的变动均系依法计提及缴纳税款所致,发
行人依法申报纳税,没有出现因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税务管理部门的行政
处罚的情形。

6、其他应付款
2011 年末、2012 年末和 2013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48.18 万元、40.67
万元和 36.00 万元,总体呈下降态势。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为技
术交易奖金及代扣的保险金等,本公司无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大
额其他应付款,无关联方其他应付款余额。

7、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120.00 - -
合计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科发财[2013]371 号”《科技部关于批复 2013
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经费预算的通知》,公司作为课题承担单位,联合课题
参与单位北京服装学院、力恒锦纶申请研发“大容量聚己内酰胺(PA6)高效连续聚合
关键技术”,实施期限为 3 年(2013 年至 2015 年)。该课题项目总投资 1,887 万元,
其中公司自筹 1,050 万元,力恒锦纶自筹 250 万元,国家专项经费 587 万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国家专项经费 120.00 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97% 59.96% 60.11%
流动比率(倍) 1.31 1.38 1.37
速动比率(倍) 1.01 1.12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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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140.81 8,385.60 7,273.97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207.98

1、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从负债的结构来看,结算过程中产生的负
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2011 年末、2012 年末及 2013 年末分别为 97.34%、96.48%和
98.57%,故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主要是由公司的销售结算政策决定的,报告期内公
司销售结算政策采用为业内客户所接受的预收款方式,从合同项目完成整体期间来
看,一般预收项目合同款比率可达合同总额的 90%以上。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资产负
债 表 负 债 结构中由预 收款项产生的负债占 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82.05%、78.67%和
86.85%,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的项目完工验收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全部取得了客户的项
目合格验收报告单,因此,一般情况下预收款项产生的负债不会导致公司出现无法偿还
到期债务的偿债压力。剔除销售结算产生的预收款项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
率分别为 20.78%、22.61%和 18.55%,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

从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看,由于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公司实现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7,273.97 万元、8,385.60 万
元和 10,140.81 万元,呈逐年递增态势,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另外,从
利息保障倍数来看,报告期内,公司 2010 年度发生短期银行借款 1,500 万元,并于
2011 年度归还,公司 2011 年度发生利息支出为 33.08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为 207.98
倍,公司 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无银行借款,表明公司具有较高的利息偿付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现有的资产、负债结构和规模能满足
和保证公司业务经营正常运转。

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经营性现金流量分析

本公司 2011 年末、2012 年末和 2013 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37、1.38 和 1.31,
速动比率分别为 1.11、1.12 和 1.0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一定的波
动性且比率偏低,主要是由公司销售结算采用较高比例的预收款结算模式造成的。从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可以看出,公司预收款项余额逐年增加,2013 年末达到 37,365.56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 87.09%。鉴于公司报告期内已完工项目均取得了合格的验收
报告单,表明预收款项产生的负债不仅不会导致公司出现合同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的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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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压力,反而会增加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公司现有的销售结
算模式下,公司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的偏低并不表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低,
反而是随着公司预收款项的增加,在资产方面主要体现为货币资金及存货的增长,只
要公司签订的合同项目完成质量良好,货币资金的增长将极大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
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累计为 33,197.74 万元,净利润累计为 20,487.57
万元,累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与累计净利润比率为 1.62,表明公司每单位盈利收现能
力较强,且经营性现金流良好,公司具备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19 12.78 19.06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22 28
存货周转率(次) 2.25 3.27 3.44
存货周转天数(天) 160 110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公司 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9.06、12.78 和 16.19,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19 天、28 天和 22 天,相比同类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总体周转
速度较快,主要系公司采用较高比例预收款的销售结算模式等因素的影响。2011-2013
年,在创业板上市的提供包括工程设计、设备集成以及技术服务等在内的整体工程技
术解决方案的主要技术服务型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300070 碧水源 3.25 3.80 5.28
300190 维尔利 0.97 1.57 2.23
300197 铁汉生态 16.57 15.64 15.38
300262 巴安水务 3.38 2.54 1.18
平均数 6.04 5.89 6.02
三联虹普 16.19 12.78 19.06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

相比 2011 年、2013 年,公司 2012 年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低,主要系 2012 年末公
司整体技术解决方案项目完成开车及验收的项目收入比例较高所致,根据公司销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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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一般情况下公司项目合同预收账款比例较高,应收账款一般在项目生产线设备全
部完成安装、经检验取得客户签署的设备签收单后,确认项目收入时产生。

发行人作为技术服务型公司,服务的客户多数处于企业发展扩张阶段且为锦纶纤
维行业主要生产企业,付款单位的信用度较高且绝大部分均具有良好的回款记录,出
现大范围支付困难或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公司现有的客户结构决定了公司应收账
款发生坏账的风险低。

2、存货周转率分析

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44、3.27 和 2.25,存
货周转天数分别为 105 天、110 天和 160 天。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
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签订的合同项目逐年增多,期末库存增长
较快所致。2013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较为明显,主要是 2013 年度公司新签订的项
目合同以及已开工的项目较多,2013 年度公司存货的增长与公司在手合同订单总额、
项目开工数量以及公司 2013 年预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相匹配。在创业板上市的提供包
括工程设计、设备集成以及技术服务等在内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主要社会服务
型企业,存货周转率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300070 碧水源 12.25 8.63 7.30
300190 维尔利 1.15 1.39 1.42
300197 铁汉生态 1.34 1.55 1.97
300262 巴安水务 1.81 1.36 3.23
平均数 4.14 3.23 3.48
三联虹普 2.25 3.27 3.44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低于碧水源,但高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公司存
货周转率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业务模式,总体来看,公司资产管理能力较强。

(五)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股本 4,000.00 4,000.00 4,000.00
资本公积 104.71 104.71 1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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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2,229.87 1,426.01 777.22
未分配利润 18,510.44 12,112.62 6,836.52
股东权益合计 24,845.03 17,643.34 11,718.46

1、股本

2010 年 8 月 16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虹普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
司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0]068 号《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止,虹普有限账面净资产 4,104.71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
1,530 万元,盈余公积为 641.06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1,933.65 万元),按 1:0.9745 比例
折合股本 4,000 万元。

2、资本公积

2010 年 8 月 16 日虹普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以经审计的净资产 4,104.71 万
元,按 1:0.9745 比例折合股本 4,000 万元,未折股部分 104.71 万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
公司资本公积金。

3、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变化主要系公司按税后利润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所致。

4、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期初未分配利润 12,112.62 6,836.52 2,418.95
加:本年净利润 8,001.69 6,724.88 5,761.0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03.87 648.79 543.42
转增资本 - - -
分配普通股股利 800.00 800.00 8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8,510.44 12,112.62 6,836.52

根据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在册股东及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基础,实施现金分红 800 万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1 年 3 月实施完毕。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836.52 万元;依据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派送 800 万元现金股利,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2 年 2 月
实施完毕;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112.62 万元,依据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派送 800 万元现金股利,该利润分配方案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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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3 年 3 月实施完毕。

经公司 201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该项议案有效期为一年。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34,574.38 28,370.60 23,306.06
营业毛利 13,132.93 10,795.56 9,400.59
营业利润 9,155.93 7,848.71 6,789.11
利润总额 9,392.87 7,938.17 6,846.84
净利润 8,001.69 6,724.88 5,761.00
毛利率 37.98% 38.05% 40.34%
营业利润率 26.48% 27.66% 29.13%
净利润率 23.14% 23.70% 24.72%
注: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
入,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1.73%和 21.86%,净
利润同比增长 16.73%和 18.99%,公司新增项目合同金额、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持续增
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润率基本保持稳定。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4,519.24 99.84% 28,285.45 99.70% 23,216.42 99.62%
其他业务收入 55.14 0.16% 85.15 0.30% 89.64 0.38%
合计 34,574.38 100.00% 28,370.60 100.00% 23,306.06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9.62 %、
99.70%和 99.84%,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当期新签约合同金额具体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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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34,519.24 22.04% 28,285.45 21.83% 23,216.42
当期新签约合同金额 84,155.81 31.92% 63,793.97 171.51% 23,495.60
注:当期新签约合同为当期签约并按照合同收取了首期预收款的已生效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源于承接锦纶生产企业聚合及纺丝项目合同的
逐年增多。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21.83%和 22.04%,
主要系公司一方面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人才优势和逐渐积累的品牌优势积极开拓市
场,另一方面是国内锦纶企业对锦纶行业长期发展看好,国内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
额度持续增加,对发行人服务需求增加所致。

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公司新项目签约合同分别为 23,495.60 万元、
63,793.97 万元和 84,155.8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承做的主要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情况 完工百
项目名称
(含增值税)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分比

华鼎锦纶四期纺丝 5,940.00 - -1.70 1,337.31 100.00%
浙江蓝孔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727.75 - - 4.58 100.00%
纺丝
上海铁美机械有限公司-德力、
6,079.30 - - 3,004.52 100.00%
恒力
浙江新盛锦纶有限公司锦纶 6
3,008.00 - - 660.16 100.00%
纺丝
上海铁美机械有限公司-桐昆 450.14 - - 384.74 100.00%
青岛中达化纤有限公司四期锦 注
416.00 - -0.14 362.82 100.00%
纶 6 纺丝
报告期
浙江美邦锦纶 6 聚合 6,600.00 - 16.14 1,608.32 100.00%
已签约
且执行 杭州鑫福纺织有限公司二期锦
1,363.00 - 2.88 1,181.74 100.00%
完毕的 纶 6 纺丝
合同金 浙江美丝邦三期锦纶 6 纺丝 1,461.16 - 23.56 1,253.79 100.00%
额 天健特种锦纶科技(福建)有
1,870.40 - 51.24 1,575.88 100.00%
限公司二期锦纶 6 纺丝
力恒锦纶二期聚合 9,600.00 - 2,416.40 5,911.38 100.00%
恒申合纤锦纶 6 纺丝 5,035.05 0.82 53.68 4,310.29 100.00%
浙江益南一期锦纶 6 纺丝 1,547.80 1.61 1,345.83 - 100.00%
浙江亚星纤维有限公司三期锦
2,112.00 1,818.61 - - 100.00%
纶 6 纺丝
浙江新盛锦纶有限公司二期锦
1,440.00 1,235.36 8.18 - 100.00%
纶 6 纺丝
烟台华润四期纺丝 1,716.00 2.51 1.73 1,483.2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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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情况 完工百
项目名称
(含增值税)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分比
福建凯邦二期锦纶 6 纺丝 6,800.00 26.70 5,795.31 48.34 100.00%
杭州鑫福纺织有限公司三期锦
1,376.00 1.64 1,162.66 28.70 100.00%
纶 6 纺丝
浙江昌隆化纤有限公司锦纶 6
3,700.00 16.51 3,168.69 20.12 100.00%
纺丝
恒申合纤二期锦纶 6 纺丝 5,306.86 50.53 4,546.58 - 100.00%
浙江锦盛四期锦纶 6 纺丝 1,760.00 997.79 528.07 - 100.00%
浙江德科实业有限公司锦纶 6
2,664.00 2,102.06 198.28 - 100.00%
纺丝
浙江美丝邦四期锦纶 6 纺丝 1,420.00 715.73 510.37 - 100.00%
浙江益南二期锦纶 6 纺丝 1,672.00 885.34 558.53 - 100.00%
力恒锦纶己内酰胺罐区 2,979.00 179.72 2,173.76 20.45 92.04%
浙江博尼锦纶 6 纺丝 2,880.36 2,345.23 - - 94.26%
浙江方圆聚合 8,300.00 1,904.14 5,256.06 - 99.90%
浙江嘉华锦纶 6 纺丝 6,050.00 4,748.84 469.34 - 99.88%
杭州舒美尔锦纶 6 纺丝 6,347.20 4,187.63 - - 76.47%
力恒锦纶四期锦纶 6 纺丝 5,603.21 4,497.74 - - 92.96%
福建德为锦纶 6 纺丝 5,399.20 302.03 - - 6.47%
恒申合纤聚合 17,000.00 6,062.39 - - 41.22%
浙江锦盛五期锦纶 6 纺丝 3,929.17 2,436.30 - - 71.81%
报告期
华鼎锦纶五期锦纶 6 纺丝 15,000.00 - - - 0.00%
已签约
但尚未 福建锦程锦纶 6 纺丝 2,688.00 - - - 0.00%
执行完 浙江联然聚合 38,615.44 - - - 0.00%
毕的合
福建鑫森锦纶 6 纺丝 2,688.00 - - - 0.00%
同金额
福建恒捷锦纶 6 纺丝 2,762.00 - - - 0.00%
恒申合纤三期锦纶 6 纺丝 6,572.80 - - - 0.00%
福建永大锦纶 6 纺丝 1,680.00 - - - 0.00%
浙江博尼二期锦纶 6 纺丝 3,289.60 - - - 0.00%
浙江恒逸聚合 10,000.00 - - - 0.00%
浙江益南三期锦纶 6 纺丝 6,052.80 - - - 0.00%
浙江美丝邦五期锦纶 6 纺丝 1,240.00 - - - 0.00%
浙江方圆纺丝 1,800.00 - - - 0.00%
杭州聚合顺聚合 7,200.00 - - - 0.00%
主要项目合计 234,142.24 34,519.24 28,285.45 23,196.42
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 34,519.24 28,285.45 23,216.42
主要项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00.00% 100.00% 99.91%
注:上述华鼎锦纶四期纺丝、青岛中达化纤有限公司四期锦纶 6 纺丝项目 2012 年度收入为负系技
术服务收入营业税改增值税形成收入差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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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锦纶聚合及纺丝生产线整体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增多主要系由国内产
业资本对锦纶行业持续看好、国内锦纶产品生产成本降低引起国外锦纶生产向国内转
移、国内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持续增加及公司在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方面的技术优
势等共同作用的结果。

(1)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方法及时点的合理性

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采用完工百分
比法时,合同完工进度根据实际发生的项目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
预计总成本包括技术服务成本(设计及现场服务人工成本及费用)和设备成本(设备采
购成本、生产成本的支出)。预计技术服务成本根据不同项目类型、技术特点及工期长
短等因素合理预计所需人员数量、工时及工资标准等,再预计一定的差旅等费用,形
成技术服务成本总预算;设备成本预算根据设备部提供的生产线配套设备、配件清单
和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预计。

发行人提供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收入、成本的具体核算:

① 在项目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由工程技术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解决方案设
计,并出具详细设计施工图,经发行人与客户双方签字确认。在此之前由于尚无法准
确预计项目总成本,因而虽然已发生项目成本,但并不确认完工百分比及收入,发生
的技术设计人工成本及费用在“存货——技术服务成本”中归集。设计施工图经双方
签字确认后,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技术设计人工成本及费用,除
以合同预计总成本即完工百分比,将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百分比即得出本期营业收
入,累计发生的技术服务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

② 设计施工图签字确认后发行人进行核心设备自行生产或外协生产,并根据项目
进程采购通用设备及配件等。在设备运抵客户现场,拆封、放置到正确的安装位置(就
位)并经过检验合格取得客户签署的设备签收单后,作为设备实际发生成本。资产负债
表日,按照累计发生的技术服务成本与累计发生的设备实际成本之和除以合同预计总
成本即为当期累计完工百分比,将合同总收入乘以当期累计完工百分比即得当期累计
营业收入,累计营业收入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营业收入即为本期营业收入。本期营
业成本即为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包含技术服务成本和设备成本)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
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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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发行人指导专业第三方安装公司进行安装。在生产线安装完毕试车成功、产品
达到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后进行竣工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发行人确认剩余的营
业收入,并结转营业成本。

④ 客户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后,发行人与客户通常约定一年的设备质保期。在质保
期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一般金额较小)直接列入当期销售费用,作为售后服务成
本。

发行人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业务,在收入与成本确认上按照《建造合同准则》
的规定执行,在资产负债表日,在取得设计施工图签收单及设备签收单前提下,采用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及归集成本,基于:

A、发行人就各项目均与客户签订固定金额的项目合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
量;

B、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项目合同一般约定固定的付款期限,发行人销售的商品或
提供的劳务符合合同要求,已按时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客户的付款期一般早于产品
或劳务提供时点,故于期末形成大量的预收账款,据此判断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企业;

C、发行人与客户签订项目合同后,根据发行人出具详细设计图纸编制合同总预算
并按项目采购设备及归集成本费用,交易中已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
量;

D、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在取得客户签订的设计施工图签收单及设备签收单前提
下,根据取得实际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交易的完工进度
能够可靠的确定。

(2)发行人成本和费用区分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主要包括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成本及设备销售成本,整
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成本主要包括组成生产线的各项设备的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及设
计、安装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服务而相应发生的成本,其中生产成本系指发行人自有工
厂为生产设备所发生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等成本;为客户提供锦纶纺丝及
聚合生产线设计、安装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服务而相应发生的成本,主要为直接参与项
目技术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及设计费等;设备销售成本为发行人自有工厂为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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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发生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等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提供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成本及产品设备等发生的直接及
间接支出归属于营业成本;发行人非为具体合同项目发生的费用及项目质保期发生的
费用全部计入期间费用核算。

(3)营业收入截止性测试的工作及结论

发行人会计师对于收入和成本进行了截止性测试,具体程序如下:

① 在资产负债表日,到发行人的各项目现场进行实物盘点,实地核查项目进度,
核实发行人完工百分比确认的准确性,核对是否与签收单一致。

② 取得由发行人和建设单位双方确认的签收单,以此作为完工百分比法的计算依
据。

③ 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明细,发行人不存在调节跨期收入、成本
的现象。

发行人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3,216.42 万元、28,285.45 万元和 34,519.2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其主要原因如下:

(1)得益于国内锦纶行业的快速发展

近年,由于下游高档服装用料对锦纶需求提升、锦纶更接近棉花的特性推动其对棉
花的替代比例加大、全球锦纶产能向亚洲地区转移、专业锦纶技术服务公司的新技术及
新工艺的推出等因素,我国锦纶行业得到长足发展。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编著
的《2013 年年中国化纤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统计数据显示:2008 年-2012 年期间,国
内锦纶行业工业总产值从 385.56 亿元增长到 590.75 亿元,增长了 53.22%;工业销售产
值从 374.42 亿元增长到 562.32 亿元,增长了 50.18%,锦纶行业市场需求逐年增长。

(2)发行人技术优势明显,行业地位较高

通过研究与实践,公司自主创新出一系列先进的锦纶聚合、纺丝工艺技术路线及
装备,并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储备了一批工艺技术、设备设计、工程技术及制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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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作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及工程转化能力。结
合承担的锦纶工程项目,发行人将技术研究成果迅速地加以推广应用,提升了锦纶产
品的质量及应用领域,促进了锦纶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的更新换代。

2013 年度国内锦纶民用长丝生产企业现阶段产量排名前十名中的八家均为发行人
客户,发行人为其提供锦纶聚合、纺丝工程技术服务,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发行
人行业地位较高。

(3)锦纶纺丝生产所需原材料锦纶 6 切片需求量较大,锦纶聚合生产线整体工程
技术解决方案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锦纶切片产品质量、特别是高速纺切片质量与国外先进水平仍然存在一定差
距,每年都需要进口高质量锦纶切片来满足国内锦纶高端纺丝市场需要。鉴于生产高
质量锦纶 6 纺丝产品对锦纶 6 切片质量有很高的要求,加大国内锦纶聚合生产装置的新
建及扩建、提升我国锦纶 6 切片生产的产能及质量已成为国内锦纶生产企业的共识。随
着国内锦纶大容量连续聚合工艺的出现,生产工艺、技术路线逐步成熟,国产切片质
量已经达到国外切片产品同等质量,促使资本流向聚合工程领域。伴随着锦纶聚合生
产装置的陆续投资,公司聚合生产线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收入取得快速增长。报告期
内发行人承接了浙江美邦锦纶 6 聚合项目、力恒锦纶二期聚合项目、浙江方圆聚合项
目、恒申合纤聚合项目、浙江联然聚合项目、浙江恒逸聚合项目、杭州聚合顺聚合项目
等项目,成为发行人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4)近年国内锦纶生产设备投资的快速增长

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我国锦纶行业实际完成投资额分别为 33.15 亿元、52.25
亿元、88.05 亿元,施工项目数量分别为 48 个、71 个、83 个,其中新开工项目数量分
别为 33 个、47 个、50 个,竣工项目数量分别为 26 个、37 个、44 个。2013 年 1-10 月
锦纶行业实际完成投资额 95.42 亿元,同比增加 30.38%,施工项目总数为 90 个,同比
增加 26.49%,其中新开工项目数 53 个,同比增加 36.22%22。

在技术进步推动、锦纶行业内部技术升级及产品转型和国际产能转移带动下,近
年我国锦纶纤维及锦纶切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增加。鉴于发行人在锦纶工程技术
服务业中的地位,在锦纶行业投资规模逐年增长的背景下,发行人承接的锦纶纺丝和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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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13 年锦纶行业运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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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工程项目亦相应增加,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发行人新签项目合同金额分别为
23,495.60 万元、63,793.97 万元和 84,155.81 万元,是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的主要原因。

3、按照业务类别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根据与客户所签订合同的不同形式、内容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主营
业务收入划分为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收入及设备销售收入。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
收入主要是提供锦纶生产线整体设计、生产线成套设备销售、技术支持及安装技术指导
取得的收入;设备销售收入为不需要公司提供后续技术服务的单纯对外设备销售收
入。

报告期内,按照业务类别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整体工程技术解
34,519.24 100.00% 28,285.45 100.00% 19,827.16 85.40%
决方案收入
设备销售收入 - - - - 3,389.26 14.60%
合计 34,519.24 100.00% 28,285.45 100.00% 23,216.42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锦纶生产线整体工程技术解决
方案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40%、100.00%和 100.00%。报告期内,
除 2011 年度与上海铁美机械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属于单纯设备销售外,其余的主营
业务收入均为生产线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收入。

(1)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收入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产品性质构成分类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纺丝项目整体工程技术
26,372.99 76.40% 18,423.08 65.13% 12,287.01 61.97%
解决方案收入合计
聚合项目整体工程技术
8,146.25 23.60% 9,862.37 34.87% 7,540.15 38.03%
解决方案收入合计
总计 34,519.24 100.00% 28,285.45 100.00% 19,827.16 100.00%

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锦纶纺丝项目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收入呈逐年
上升态势,分别为 12,287.01 万元、18,423.08 万元和 26,372.99 万元,主要系近几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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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锦纶纺丝上游原料己内酰胺产能增长较快且存在价格下降的趋势,上游原料价格下降
的走势将传导至锦纶纺丝产品,锦纶纺丝类产品与其他纺丝类产品的价差将进一步缩
小;在化纤类纺丝产品中锦纶纺丝产品性能方面最接近天然纤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
提高,锦纶纺丝类产品替代其他化纤类产品及棉类纺织品规模将逐渐增加,必然会导致
锦纶纺丝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因此,现阶段锦纶纺丝企业以及市场中其他纺丝企业
对锦纶纺丝生产线设备投资力度逐年加快。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整体工程
技术解决方案收入中聚合项目收入分别为 7,549.15 万元、9,862.37 万元和 8,146.25 万
元,占整体技术解决方案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8.03%、34.87%和 23.60%;2013 年度公司
聚合项目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当年承接的聚合项目均处于项目前期设计阶段,
本期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所致,截止 2013 年末公司已签约未完工的聚合生产线项目合
同金额为 81,115.44 万元,随着国内锦纶纺丝生产产能的大幅提升及锦纶 6 切片上游原
料己内酰胺产能的释放,在未来可预见期间内,国内锦纶生产企业对锦纶 6 切片聚合
生产线的投资意愿将保持较高水平。

(2)设备销售收入分析

设备销售收入为不需要公司提供后续技术服务的单纯对外设备销售收入,该设备系
公司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设计并独立生产。2010 年度及 2011 年度公司与上海铁美机械有
限公司合计签订了 6,529.44 万元涤纶纺丝箱设备及纺丝组件销售合同,公司于 2011 年
确认设备销售收入 3,389.26 万元(其余部分已在 2010 年度确认完毕),目前公司与上
海铁美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销售合同已全部执行完毕。

上海铁美机械有限公司为日本 TMT 机械株式会社在中国设立的独资企业,TMT 机
械株式会社为国际知名的专业提供合成纤维机械的公司。涤纶纺丝箱设备与上海敏喆
主要生产的锦纶纺丝箱设备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发行人签订该单销售合同,一方面是
由于该单设备销售合同毛利率高,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发行人设备制造水平。

4、按照地区分类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区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福建 11,153.60 32.26% 15,092.71 53.21% 11,936.77 51.22%
浙江 23,413.47 67.72% 13,272.22 46.78% 6,108.60 26.21%
山东 4.48 0.01% 4.06 0.01% 1,846.30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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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区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上海 - - - - 3,389.33 14.54%
其他 2.83 0.01% 1.60 0.00 25.06 0.11%
合计 34,574.38 100.00% 28,370.60 100.00% 23,306.06 100.00%

5、报告期内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合同执行情况

(1)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执行情况

本公司提供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业务,在收入与成本的确认上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建造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按照已经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确定完工进度后,根据预计合同总收入计算确定当期应确认的完工收入及相应结转的
合同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在确定完工进度的同时须取得由公司和建设单位进行确认
后的签收单,以此作为各期末完工百分比的确认依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承接的项目合同均正常执行,发行人不存在当期应预计亏损的
项目合同。报告期内,发行人累计已确认收入总额排名前五名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已确认收入 累计收款 结算情况
力恒锦纶二期聚合 9,600.00 8,327.79 9,600.00 100.00%
浙江方圆聚合 8,300.00 7,160.20 7,883.00 94.98%
恒申合纤聚合 17,000.00 6,062.39 15,300.00 90.00%
福建凯邦二期锦纶 6 纺丝 6,800.00 5,870.35 6,460.00 95.00%
浙江美邦聚合 6,600.00 5,733.63 6,599.88 100.00%
注:结算情况为累计收款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比例。
(2)发行人项目合同收入跨期确认情况及跨期合同较多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跨期确认收入的项目较多,项目合同完成周期受下列因素影响:

① 项目合同正常执行期间

一般情形下,发行人锦纶纺丝生产线项目合同约定供货周期根据纺丝位数量不同
在 6 个月至 18 个月期间;锦纶聚合生产线项目合同约定供货周期在 24 个月内完成设备
供货。

② 客户调整设计方案等因素影响项目合同完成周期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客户需要调整生产线的设计方案或由于资金、市场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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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调整生产线建设周期的情形,在此种情形下,由客户方面原因致项目完工周期的延
长,客户出具延期申请后,发行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导致项目完工周期延长。

③ 厂房建设完工周期、外部单位施工周期影响项目合同完成周期

生产线项目合同正常完工受到客户厂房建设进度、设备安装进度的影响,厂房建
设及设备安装业务一般由第三方承接,该原因导致项目完工延期发行人虽不承担违约
责任,但延长了发行人项目合同的完工周期。

报告期内,发行人跨期项目合同较多是上述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发行人不存在
未按期完工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21,418.37 99.89% 17,527.40 99.73% 13,859.51 99.67%
其他业务成本 23.08 0.11% 47.64 0.27% 45.96 0.33%
合计 21,441.45 100.00% 17,575.04 100.00% 13,905.47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99.67%、
99.73%和 99.89%。公司的其他业务支出主要为保证公司客户生产设备正常运转所需的
备品备件等销售成本。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成本 21,418.37 100.00% 17,527.40 100.00% 11,978.72 86.43%
设备销售成本 - - - - 1,880.80 13.57%
合计 21,418.37 100.00% 17,527.40 100.00% 13,859.5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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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成本和设备销售成
本,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成本主要包括提供锦纶生产线整体设计、技术支持及安装
技术指导等技术服务成本,锦纶生产线成套设备发生的外购及外协设备采购成本,以及
自制设备生产成本等方面成本;设备销售成本仅为公司自制生产设备发生的原材料采
购、设备折旧及生产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来源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购设备成本 7,678.82 35.85% 5,851.31 33.38% 3,933.13 28.38%
外协设备成本 9,128.49 42.62% 8,116.73 46.31% 6,277.92 45.30%
自制设备成本 3,965.23 18.51% 2,968.82 16.94% 2,952.80 21.31%
技术服务成本 645.83 3.02% 590.54 3.37% 695.67 5.02%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21,418.37 100% 17,527.40 100% 13,859.52 100%

随着公司近年来承接锦纶工程项目的增多,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呈增长态
势,同时主营业务成本亦不断增加, 2012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分别增长
21.83%、26.46%,主营业务成本增幅高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本年度收入确认金额
较高的浙江方圆聚合项目和浙江昌隆化纤有限公司锦纶 6 纺丝项目毛利率相对较低的
影响,确认收入分别为 5,256.06 万元、3,168.69 万元,占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
为 18.58%、11.20%,项目毛利率分别为 33.64%、35.28%,均低于 2012 年度公司
38.03%的整体主营业务毛利率。其中,公司报告期内聚合项目由于设备均为外部采
购,而纺丝项目部分主工艺非标设备为公司自产,导致方圆聚合项目成本略高于纺丝
项目;公司在浙江昌隆化纤有限公司锦纶 6 纺丝项目中首次向客户提供包括卷绕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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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生产线全部设备,利用国产锦纶 6 全自动高速卷绕头替代原先均由客户单独采购
的卷绕头,自产设备占纺丝项目设备成本的比重降低,导致浙江昌隆化纤有限公司锦
纶 6 纺丝项目成本略高于公司其他纺丝项目。

2013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分别增长 22.04%和 22.20%,主营业务收入及
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幅度基本持平。

3、自产设备成本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生产线集成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设备。标准设备全部
采用从外部单位采购方式,纺丝项目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所需部分非标设备为自制
生产,聚合项目生产线非标设备采用公司出具设备设计方案后外协专业厂家生产加工
方式取得。2013 年 6 月前,发行人纺丝项目所需的部分主工艺非标设备由子公司上海
敏喆生产,自 2013 年 6 月起,由子公司苏州敏喆承接发行人主工艺非标设备自制部分
的生产任务,其产品内容、业务模式、生产流程方面与上海敏喆保持一致,上海敏喆
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的纺丝设备主要包括纺丝箱、组件、熔体管道、螺杆挤压机
国产件等,自产纺丝设备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及
期间 项目 工资福利 折旧 委托加工费 合计
辅料等
自制设备成本 345.41 134.24 633.86 1,839.29 2,952.80
2011 年度 占自制设备成
11.70% 4.55% 21.47% 62.29% 100.00%
本比重
自制设备成本 344.70 130.29 493.76 2,000.07 2,968.82
2012 年度 占自制设备成
11.61% 4.39% 16.63% 67.37% 100.00%
本比重
自制设备成本 546.57 275.6 813.23 2,329.83 3,965.23
2013 年度 占自制设备成
13.78% 6.95% 20.51% 58.76% 100.00%
本比重
自制设备成本 1,236.68 540.13 1,940.85 6,169.19 9,886.85
合计 占自制设备成
12.51% 5.46% 19.63% 62.40% 100.00%
本比重
注:占自制设备成本比重为自制设备成本构成明细占自制设备成本的比率。

(三)公司利润来源及影响因素分析

本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

1、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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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9.16%、98.87%和 97.48%,是利润总额的主要来源。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
务,相应的营业利润也依赖主营业务利润,表明公司的利润来源有着牢固的主营业务
基础,主营业务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情况。

2、非经常性损益

本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净损益分
别为 80.46 万元、75.89 万元和 201.66 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40%、1.13%
和 2.52%,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很小。其中,201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短期理
财产品投资收益 40.81 万元及中关村科技管理委员会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 30.00 万元
等;201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系收到中关村科技管理委员会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2011
年海淀区促工业增长专项资金和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 2011 年度第二批专利专项资金合
计金额 69.90 万元;201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付的高新技
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200.00 万元。

3、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成长性和连续性的因素分析

(1)宏观经济环境和宏观政策变化

2011 年至 2013 年,我国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整体呈现增长趋势,表明行业资
本对锦纶行业发展前景看好,同时发行人亦受益于此轮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所
承接的聚合工程和纺丝工程合同金额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发行人亦未发生正在执行的工
程项目因非正常原因导致延缓或取消的情况。但是,自 2012 年以来,锦纶生产企业盈
利水平出现波动,锦纶上市企业 2012 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运营指标较 2011 年有所
下降,主要系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锦纶下游市场需求不足及锦纶原料、产品价格大
幅波动导致锦纶企业存货跌价损失较为严重等两方面原因。在未来年度里,若锦纶企业
盈利水平出现持续大幅下滑,发行人可能面临客户固定资产投资速度放缓、在建锦纶
工程项目款项支付滞后、客户延迟或者取消投资计划等情况,从而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
能力。

作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扶持的产业,锦纶行业仍存在较大的发展潜力,在传统
的锦纶产品领域技术服务企业还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本轮经济紧缩充分暴露
了我国锦纶行业存在的产品结构不合理、差异化水平低、落后产能面临淘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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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将迫使锦纶生产企业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为锦纶技术服务
企业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另外,随着国内己内酰胺供应能力大幅增加,以及国内锦纶
聚合工程将成为新的投资重点,作为行业内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技术服务企业,发行
人将继续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链一体化的过程中受益。

(2)己内酰胺产能释放,促进锦纶下游产能扩张

我国锦纶行业多年来一直受主要原料己内酰胺制约,国外大型化工企业长期控制
己内酰胺原料供应量及供应价格,从而对我国锦纶企业的利润空间以及锦纶纤维的使
用成本、拓宽应用领域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2013 年-2014 年,我国将出现新增己内酰胺产能集中释放,己内酰胺价格将下降。
对于锦纶产业链来说,一方面降低锦纶行业原料成本,提高聚合和纺丝企业毛利率水
平,提升锦纶切片和纺丝生产企业在整个产业链中的议价能力,有利于企业积累资金
进行新的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另一方面将缩小锦纶与涤纶之间的价差,降低锦纶使用
成本,从而获得来自下游行业的认可,有助于锦纶应用领域的推广,推动下游纺织行业
需求,从而刺激锦纶切片及纺丝产能的提升。而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将直接受益于
此轮锦纶切片及纺丝产能的扩张过程。

(3)锦纶聚合工程将成为行业重点投资方向

我国锦纶聚合工业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主要原因如下:①国
内锦纶切片、尤其是高速纺切片每年仍存在一定的供需缺口;②己内酰胺供需失衡局
面逐步改善,价格降低,锦纶产业链利润环节向下游转移,锦纶切片生产企业盈利能
力增强,吸引行业资本流入;③锦纶与涤纶价差缩小促使下游纺织行业加大锦纶使用
比例,提升对锦纶纤维的需求,进而提升对锦纶切片的需求;④锦纶纤维生产企业出
于保证切片供应质量和数量、节约生产成本、提升利润空间等方面的考虑,会在纤维
产能达到一定程度时,自行投资建设锦纶聚合生产线;⑤由于锦纶切片和己内酰胺的生
产存在较大重合性,国际上己内酰胺供应商基本上同时是锦纶切片的主要生产商,但目
前国内大部分己内酰胺生产企业都是非一体化生产商,随着产业链利润环节下移,未来
这一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作为国内有能力提供大容量锦纶 6 聚合整体解决方案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之一,
发行人将从此轮锦纶切片产能扩张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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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行业技术的领先地位及研发能力

公司在多年来的行业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系统集成和项目管理经验,拥
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技术成果和在研项目,降低了国内锦纶生产企业投
资成本及运行成本。但在技术升级换代速度加快的今天,传统技术逐渐被新技术替代是
不变的规律,如公司在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及装备提升等方面因研发投入不足或研发方
向出现偏差,可能将面临现有技术领先优势丧失或技术被替代的不利局面,将影响公司
未来业绩的持续增长。

(5)工程技术服务能力

公司锦纶生产线设计工作及设备集成、运营服务工作,需要提供大量现场与非现
场性的技术服务,对技术支持的依赖性较高。因此,公司作为锦纶工程整体技术解决
方案提供商,技术服务能力是决定竞争优势的重要方面之一。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
集中在福建、浙江等地,要求公司的技术服务特别是现场技术服务必须能够快速覆盖
到这些区域,公司现有的设施条件及技术人员能够较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但随着公
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向外地市场拓展,客户要求服务内容的增加,对公司目前的技术
服务能力提出了挑战。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战略部署,核心技术、非现场技术
及技术标准由工程开发中心完成,而现场技术服务及后续技术服务由工程开发中心、
公司有关业务部门与设在客户集中地的运营服务中心共同完成,备品备件的销售则由
运营服务中心完成。这样,公司的技术服务能力将可以得到更大的提高,技术服务覆
盖范围也更广。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提高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将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公
司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6)主工艺非标设备的生产及集成能力

在锦纶生产线建设项目中,锦纶产品特性的差异决定了生产技术和工艺参数的不
同,而生产技术和工艺参数的不同决定了生产线配套所使用的设备也不一致;另外,
项目实施场地的面积、分布及周边环境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到生产线所使用的设备类
型。发行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自我提升,在行业内创造了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工
艺设计、主工艺非标设备设计、制造、系统集成、生产线调试运行、运营支持等完整
的技术服务链,能够为锦纶厂家提供聚合、纺丝工程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公司设计
生产的主工艺非标设备作为工艺技术参数的载体在锦纶生产线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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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起到关键的作用。公司成熟的经营模式、完整的服务链及主工艺非标设备的生产能
力有力地提高了公司对客户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是公司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市
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的重要保证。

(四)经营成果变化分析

1、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呈持续增长的趋势,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分别较上年度增
长 16.73%和 18.99%,主要是随着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度持续增长和公司经营规模
扩大,公司承接的锦纶纺丝及聚合生产线项目数量增多,项目规模逐步扩大,公司盈
利能力增强所致。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34,574.38 21.87% 28,370.60 21.73% 23,306.06
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毛利 12,947.05 22.62% 10,558.38 15.49% 9,142.22
期间费用(1) 3,862.55 46.52% 2,636.20 12.30% 2,347.56
资产减值损失(2) -71.43 -197.22% 73.47 58.48% 46.36
(1)+(2) 3,791.13 39.91% 2,709.67 13.19% 2,393.92
营业利润 9,155.93 16.66% 7,848.71 15.61% 6,789.11
净利润 8,001.69 18.99% 6,724.88 16.73% 5,761.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毛利呈逐年增长趋势,但由
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与资产减值准备损失在各期间的波动,营业利润上
涨幅度与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毛利的增长幅度不尽一致。

2012 年度期间费用较 2011 年度增长 12.30%,低于营业收入 21.73%及扣除营业税
金及附加后毛利 15.49%的增长幅度,表明公司在主营业务增长的同时,期间费用控制
较好;相比营业收入的增幅,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毛利增幅偏低,主要系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率下降了 2.28 个百分点。

2013 年度期间费用较 2012 年度增长 46.52%,高于营业收入 21.87%及扣除营业税
金及附加后毛利 22.62%的增长幅度,主要是公司管理费用随着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及
子公司苏州敏喆的建成投产增长较快所致;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幅及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
后毛利增幅基本一致,表明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波动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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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费用 115.59 134.93 78.15
管理费用 4,331.34 2,702.53 2,342.35
财务费用 -584.38 -201.26 -72.95
期间费用合计 3,862.55 2,636.20 2,347.56
销售费用/期间费用 2.99% 5.12% 3.33%
管理费用/期间费用 112.14% 102.52% 99.78%
财务费用/期间费用 -15.13% -7.63% -3.11%
营业收入 34,574.38 28,370.60 23,306.06
营业利润 9,155.93 7,848.71 6,789.11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0.33% 0.48% 0.34%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12.53% 9.53% 10.05%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1.69% -0.71% -0.31%
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11.17% 9.29% 10.07%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26.48% 27.66% 29.13%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期间费用数额逐年增加,主要系管理费用增长所
致。从报告期内费用率总体水平来看,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算数平均值仅为
10.18 %,表明公司费用控制较好。

从期间费用构成来看,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较低,分别为 78.15 万元、134.93
万元和 115.59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率分别为 0.34%、0.48%和 0.33 %,与公司在锦
纶行业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是相匹配的,体现了公司经营及技术较强的市场
竞争实力,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薪酬、差旅和物料消耗等,销售费用对公司期
间费用影响较小。

管理费用是影响期间费用的主要费用支出,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分别
占期间费用比例为 99.78%、102.52%和 112.14%。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明细科目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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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职工薪酬 820.59 43.13% 573.33 -0.61% 576.86
技术研发费 1,426.54 17.97% 1,209.24 51.98% 795.64
办公费 344.38 136.93% 145.35 16.52% 124.74
折旧费、摊销费及装修费 410.88 66.77% 246.37 32.29% 186.23
差旅费 184.89 227.94% 56.38 -12.00% 64.07
咨询、顾问及中介机构服务费 216.80 33.44% 162.47 -36.93% 257.59
业务宣传费 119.95 1,399.41% 8.00 -86.34% 58.58
税费 104.49 79.41% 58.24 26.36% 46.09
交通费 56.09 19.54% 46.92 -7.11% 50.51
房屋租赁费 33.59 344.31% 7.56 6.78% 7.08
招待费 454.14 308.03% 111.3 138.28% 46.71
会议费 39.94 26.47% 31.58 1684.18% 1.77
其他 119.07 160.03% 45.79 -63.80% 126.48
合计 4,331.34 60.27% 2,702.53 15.38% 2,342.35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及业务增
长,职工薪酬、技术研发支出、业务宣传费用、办公费用、中介机构服务费和折旧费、
摊销费及装修费等增加所致。

① 职工薪酬支出的增加: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逐年提高,2012 年度,职工薪酬
较上年度基本一致;2013 年度,职工薪酬 820.59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43.13%,主
要系上海敏喆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支付部分员工辞退福利 121.11 万元以及由于业务
量增长导致员工数量增长等因素所致;

② 技术研发费用的增加: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研发投入,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不断扩大,公司研发投入不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于发生时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无研发费用
资本化的情况。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工资性支出、研发材料投入、研发项
目设计费、模具费用等。2012 年度、2013 年度研发费用分别较上年增加 413.60 万元和
217.30 万元,其中 2013 年度主要系公司为增强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委托第三方
开发锦纶 6 全自动高速卷绕头以及锦纶 6 聚合生产线所需的干燥塔、萃取塔所发生的研
发费用支出;

③ 中介机构服务费的增加: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中介服务费主要系支付保荐机构、
审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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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折旧费、摊销费及装修费的增加:2011-2013 年度,公司折旧费分别为 129.54
万元、164.47 万元和 202.25 万元,主要系 2010 年度购置了北京市朝阳区广泽路 2 号院
(西区)两处价值 2,173.72 万元的办公用房以及苏州敏喆办公用房折旧所致;装修费分
别为 42.69 万元、63.23 万元和 189.96 万元,主要系上述新购置办公用房的装修及装饰
费用摊销所致;土地使用权摊销分别为 14.00 万元、18.67 万元和 18.67 万元,主要为土
地使用权摊销;

⑤ 报告期内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以及办公费用等增长幅度较大,其中 2013
年度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及办公费用分别较上年增加了 342.84 万元、111.95 万元
和 199.03 万元,主要是随着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公司经营规模及业务量迅速
扩大,导致了公司在办公、业务宣传及业务招待等管理费用的支出上亦出现不同程度增
长。

(2)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利息支出 - - 33.08
减:利息收入 586.99 202.79 108.30
加:汇兑损益 -0.04 -0.03 0.17
金融机构手续费 2.65 1.55 2.10
合计 -584.38 -201.26 -72.95

2011 年度,公司利息支出为 33.08 万元,主要系公司于 2010 年度 1,500 万元一年
期银行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此笔银行借款已于 2011 年度到期归还。2011 年度、2012
年度以及 2013 年度利息收入分别为 108.30 万元、202.79 万元和 586.99 万元,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较多,主要是公司按照行业惯例采用预收款的销售结算模式,报告期内公司
银行存款余额较大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坏账准备 -71.43 73.47 46.36
合计 -71.43 73.47 46.36

报告期内,2013 年度公司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较大,但对公司同期净利
润影响较小,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 0.89%,系 2013 年度公司收回了
湖南锦宏新合纤有限公司项目账龄超过 5 年的 123.00 万元项目结算尾款,2013 年度以
前公司已对此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故 2013 年度公司转回了该笔已全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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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报告期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的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计提了所属期间的坏账准备,坏
账准备的计提与其相对应的往来实际发生期间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的转
回主要系发行人对应收账款加大清理力度,逐步收回部分欠款所致,坏账准备转回金
额较小且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实际收回期间相匹配,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坏账准
备的计提和转回调节利润的情形。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 2011 年度投资收益为 40.81 万元,系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2011 年度净利润为 5,761.00 万元,投资收益占比
0.71%,对公司 2011 年度净利润影响程度较小。

5、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理利得 6.30 3.18 1.25
无法支付的款项 - - 23.05
政府补助 200.00 69.90 35.00
其他 39.72 16.40 4.94
合计 246.02 89.48 64.2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较少,2011 年度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公司收到政府补助
35.00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0.61%,以及对方公司解散等原因形成的无法支付
的零星应付款项 23.05 万元;2012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收到政府补助 69.90 万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1.04%;2013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为 246.02 万元,占当期
净利润的比例为 3.07%,主要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付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
资金 200.00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政府补助(包括尚未确认收入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 - 50.00 30.00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 - - 5.00
2011 年海淀区促工业增长专项资金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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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苏州吴中区 2011 年度第二批专利专项资金 - 9.90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 200.00 - -
2013 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经费 120.00 - -
政府补助合计 320.00 69.90 35.00

发行人 2011 年度收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和中
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合计金额为 35.0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0.51%。2012 年度,发行人收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
金、2011 年海淀区促工业增长专项资金和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 2011 年度第二批专利专
项资金合计金额 69.9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0.88%。2013 年度,发行人收到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付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200.0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
额的 2.13%;另发行人收到财政部关于“大容量聚己内酰胺(PA6)高效连续聚合关键
技术” 2013 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经费 120.00 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尚未启动故未计入当期损益,对当期利润不存在影响。

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助具有明确的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据,已履行了相关批准程
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营业外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理损失 7.07 - 5.97
其他 2.00 0.02 0.55
合计 9.07 0.02 6.5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较少,主要为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等。

(五)营业毛利率变化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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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 整体技术解决方案收入 设备销售及其他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34,519.24 - 34,519.24
主营业务成本 21,418.37 - 21,418.37
主营业务毛利 13,100.87 - 13,100.87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37.95% - 37.95%
占营业收入比例 99.84% - 99.84%
占毛利总额比例 99.76% - 99.76%
主营业务收入 28,285.45 - 28,285.45
主营业务成本 17,527.40 - 17,527.40
主营业务毛利 10,758.05 - 10,758.05
2012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38.03% - 38.03%
占营业收入比例 99.70% - 99.70%
占毛利总额比例 99.65% - 99.65%
主营业务收入 19,827.16 3,389.26 23,216.42
主营业务成本 11,978.72 1,880.80 13,859.52
主营业务毛利 7,848.44 1,508.46 9,356.90
2011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39.58% 44.51% 40.30%
占营业收入比例 85.07% 14.54% 99.62%
占毛利总额比例 83.49% 16.05% 99.5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逐年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处于较高水平
且波动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较高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发行人的行业领先地位及先进的工艺技术保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发行人作为国内最主要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之一,自设立以来已为国内四
十多家锦纶生产企业提供过工程技术服务,具备提供符合个性化需求的一站式整体工
程技术解决方案的能力,与国内锦纶民用长丝生产企业现阶段产量排名前十名中的八
家进行过合作,为其提供锦纶聚合、纺丝工程技术服务,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发
行人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地位较高。多年来发行人在锦纶工程技术服务领域中积累了丰
富的技术储备及项目运作经验,取得了优良的市场业绩,承建了多个国内工艺技术领
先的锦纶聚合及纺丝工程项目,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具备了
较强的影响力,形成了市场优势地位,保障公司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

发行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是为客户提供定制的生产线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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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客户对于生产线产品的品种、工艺要求、装备结构及产能等指标要求均不一致,发
行人提供客户的每条生产线均具有唯一性,亦无法提供标准的生产线项目售价,故发
行人采用预算成本加成模式提供项目报价,具体项目合同金额为双方在发行人报价基
础上谈判协商的结果。

影响项目报价及谈判议价的因素,除保证公司持续发展必要的毛利率水平外,还
需要从提供产品的周期、市场竞争、新产品开发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如属于研究
开发性质的新生产线项目,客户需承担一定的风险,可能考虑较低的毛利率加成,而
属于公司技术成熟可大规模推广且无竞争对手的生产线项目,可能考虑较高的毛利率
加成。因此,不同类型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公司毛利率加成比例不同,此系
造成公司不同项目之间毛利率差异的主要因素。

(2)通过加强设备采购管理能力及优化工艺设计,降低营业成本,稳步提高发行
人综合毛利率水平

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锦纶生产线设备集成所需的设备品种众多且同类设备规格存
在一定差异,设备采购管理水平对发行人设备采购成本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
一方面通过增加设备询价厂商数量,加强上游供应商、外协商之间的相互竞争,有效
降低锦纶生产线所需设备的采购成本;另一方面通过优化设计,减少材料耗用量和工
艺环节,进而有效控制采购、生产成本。

(3)收购/设立子公司,部分设备转为自制生产降低了发行人的营业成本

发行人通过收购上海敏喆及设立苏州敏喆,销售的部分主工艺非标设备改由公司
独立生产,有效降低了主工艺非标设备成本,提高了主营业务毛利率。2011 年度主营
业务营业成本降低了 758.30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提升了 3.27%;2012 年度主营业务
营业成本降低了 577.01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提升了 2.04%;2013 年度主营业务营业
成本降低了 431.35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提升了 1.25%。

报告期及未来可见期间内,发行人得益于较高的行业地位带来的较强市场竞争能
力,保证了发行人现有业务维持稳定的盈利水平;通过加强供应商、外协商管理,严
格控制成本;通过发行人领先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不断推出新技术、新品种,提高
生产线设备集成国产化比例;通过纺丝生产线部分外协设备转为自制生产,逐渐降低
发行人的营业成本,进而提升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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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项主营业务毛利率具体分析

(1)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毛利率分别为
39.58%、38.03%和 37.95%,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小。由于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
案销售具有金额大、收入跨期间确认及项目收入集中的特点,故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
案业务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占当期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收入比重较大的单个项目毛利
率。报告期各年度收入确认前五名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期整体工程
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技术解决方案毛
利比重
恒申合纤聚合 6,062.39 3,957.88 34.71% 16.10%
浙江嘉华锦纶 6 纺丝 4,748.84 2,852.75 39.93% 14.50%
力恒锦纶四期锦纶 6 纺丝 4,497.74 2,558.36 43.12% 14.84%
2013 年度 杭州舒美尔锦纶 6 纺丝 4,187.63 2,683.70 35.91% 11.50%
浙江锦盛五期锦纶 6 纺丝 2,436.30 1,421.15 41.67% 7.77%
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销售
34,519.24 21,418.37 37.95% 100.00%
合计
福建凯邦二期锦纶 6 纺丝 5,795.31 3,507.61 39.48% 21.27%
浙江方圆聚合 5,256.06 3,487.81 33.64% 16.44%
恒申合纤二期锦纶 6 纺丝 4,546.58 2,747.07 39.58% 16.73%
2012 年度 浙江昌隆化纤有限公司锦纶
3,168.69 2,050.87 35.28% 10.39%
6 纺丝
力恒锦纶二期聚合 2,416.40 1,553.74 35.70% 8.02%
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销售
28,285.45 17,527.40 38.03% 100.00%
合计
力恒锦纶二期聚合 5,911.38 3,731.49 36.88% 27.77%
恒申合纤锦纶 6 纺丝 4,310.29 2,487.36 42.29% 23.23%
浙江美邦聚合 1,608.32 1,140.56 29.08% 5.96%
2011 年度 天健特种锦纶科技(福建)有
1,575.88 936.02 40.60% 8.15%
限公司二期锦纶 6 纺丝
烟台华润四期纺丝 1,483.28 825.84 44.32% 8.38%
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销售
19,827.16 11,978.72 39.58% 100.00%
合计

公司报告期内不同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其主要影
响因素为:第一,同种类生产线使用的生产工艺流程不同导致不同项目之间毛利率出
现差异;第二,客户对生产线产品标准的要求不同;第三,生产线项目种类差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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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现阶段提供纺丝项目生产线及聚合项目生产线的技术服务;第四,纺丝项目生产线
中所需的部分主工艺非标设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而聚合项目生产线所需设备均
需公司以外购或外协方式取得,因此,公司纺丝项目毛利率高于聚合项目毛利率;第
五,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固定金额合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公司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
案项目的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由于期间市场价格波动会出现一定的差异,导致了不同
项目实际毛利率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2)设备销售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 2011 年度发生 3,389.26 万元的设备销售业务,为向上海铁美
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发行人生产的涤纶纺丝箱及纺丝组件,该销售合同已全部执行完
毕。上海铁美机械有限公司为日本 TMT 机械株式会社在中国设立的独资企业,TMT 机
械株式会社为国际知名的专业提供合成纤维机械的公司。

发行人 2011 年度设备销售毛利率为 44.51%,同期发行人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收
入毛利率为 39.58%,设备销售毛利率高于同期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收入毛利率,主
要系公司销售的涤纶纺丝箱及纺丝组件,全部为子公司上海敏喆自制生产,而公司签
订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所需的较大比例设备为外部采购方式取得(自制设备成
本占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总成本比重约为 10%),外部采购设备成本高于发行人自制
设备成本,故设备销售收入毛利率较高。

发行人自制设备产能在满足其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项目需求的前提下,承接此
类业务有效地提升了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和机械制造水平,同时发行人可通过制订周密
的生产计划,灵活调整设备集成过程中外协、自制比例,来满足生产线集成设备的需
求。

(3)综合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分析比较

由于公司所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尚无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较,其他领域工程
技术服务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如下: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300070 碧水源 37.20% 42.84% 47.43%
300190 维尔利 36.80% 40.24% 41.89%
300197 铁汉生态 30.22% 30.43% 31.21%
300262 巴安水务 31.57% 31.10% 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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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平均数 33.95% 36.15% 39.42%
三联虹普 37.98% 38.05% 40.3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上述工程技术服务公司虽与发行人服务领域不同,但均系为客户提供整体技术解
决方案的工程技术服务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波动较小,且与可比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无明显差异。

(六)报告期缴纳的税项

1、报告期公司缴纳的税收按税种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增值税 营业税 所得税
2013 年度 1,388.59 - 1,547.04
2012 年度 1,511.22 59.07 928.99
2011 年度 1,624.78 119.60 897.41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会计利润总额 9,392.87 7,938.17 6,846.84
加: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数 -212.93 -310.94 -18.67
应纳税所得额 9,179.94 7,627.23 6,828.17
当期所得税费用 1,380.79 1,224.59 1,073.97
递延所得税费用 10.39 -11.30 11.87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减变动额(不
-10.39 11.30 -11.87
含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变动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减变动额(不含直接
- - -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变动额)
所得税费用合计 1,391.18 1,213.29 1,085.84

2013 年度及 2012 年度所得税费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14.66%和 11.74%,同期利
润总额分别增长 18.32%和 15.94%,所得税费用增幅与同期利润总额增幅基本保持一
致。报告期内,公司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数主要为开发支出 50%的加计扣除及应收账款
(包括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调整等。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的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发
行人所得税税率为 15%,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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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税收优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税收优惠金额 917.43 731.48 635.95
净利润 8,001.69 6,724.88 5,761.00
税收优惠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11.47% 10.88% 11.04%

(七)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分析

1、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的影响

指标 主要影响因素 与利润的相关性
市场前景、市场份额、技术先进性及提供锦纶生产
收入 正相关
线的性价比等
成本 设备及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负相关
期间费用 研发费用 负相关
利润总额 已签署在手合同金额、收入及毛利率 正相关

公司是国内最主要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之一,主要业务是为锦纶切片及纤维
生产厂商建立生产线提供技术方案设计,设备集成服务,最终以“交钥匙工程”形式向
锦纶生产企业提供成套的锦纶聚合和纺丝生产线。因此,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是民
用锦纶产品的市场前景、公司锦纶生产线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先进性及性价比、以及公
司市场份额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自主创新出一系列先进的锦纶聚合、纺丝工艺技
术路线及装备,2012 年度公司开发的“大容量聚酰胺 6 聚合及细旦锦纶 6 纤维生产关
键技术及装备”项目获得了 2012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近年来国内锦
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为公司提供了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公司每年新签约合同金额分别为 23,495.60 万元、63,793.97 万元和
84,155.8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力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和主工艺设备产
能,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将有新的提高。

影响公司成本的主要因素是设备成本,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中设备成本占比分别为 94.98%、96.63%和 96.98%,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设备供应商
及原材料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采购价格波动较小,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
预计未来几年,公司设备及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平稳,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
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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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公司费用结构合理,每
年研发费用占公司期间费用的比重较大,符合公司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的特点。因此,
影响公司费用的最主要因素是公司的技术研发投入。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
且稳定, 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分别为 10.07%、9.29%和 11.17%,预计未来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期间费用率水平较低,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为每年已签署的在手合同
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已签署的在手合同金额及
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21.83%和 22.04%;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较高且较为稳定,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0.30%、38.03%和 37.95%。公司已签署的在手合同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毛
利率水平均与公司利润水平正相关。根据现阶段公司已签署合同情况,预计未来几年,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仍保持增长态势,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小,公司盈利能力将保持增
长趋势。

2、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
指标分析

根据本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公司行业地位,本公司已签订在手项目合同金额、主营
业务增长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及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等指标对分析公司收入、成本、费用
和利润具有重要意义,上述指标的变动对公司业绩具有较强预示作用。

(1)已签订在手项目合同金额及主营业务增长率可判断公司持续获取营业收入的
能力。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公司每年新签约合同金额分别为 23,495.60 万元、63,793.97
万元和 84,155.81 万元,截止 2013 年末,公司已签署、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合同总
金额为 158,082.78 万元(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 34,586.46 万元(不含税),作为从事
工程技术服务的公司,已签署的在手合同金额为公司未来期间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提供
持续的保证;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反映了公司将已签署的项目合同转为收入的能力,报
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增长率分别为 21.83%和 22.04%,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根据已签
署的项目合同情况以及锦纶行业未来投资的增长,预计未来几年,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
平稳增长趋势。

(2)衡量公司获利能力的主营业务毛利率,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公司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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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毛利率分别为 40.30%、38.03%和 37.95%,毛利率水平较高且波动较小,表明公司具
有较强的产品定价能力及成本控制能力。

(3)衡量公司获取现金能力和盈利质量能力的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指标,2011 年度
至 2013 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8,426.54 万元、7,362.92 万元和 17,408.28
万元,表明公司盈利质量良好,为提高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和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了
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指标均保持良好态
势,表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预计在未来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的前提下,公司仍将继续保持持续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八)对公司持续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分析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的核查结论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下游锦纶行业波动给发行人
经营带来的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无法保持业绩增长的风险、净资产收益率下
降的风险等。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对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的不利因素进行详细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稳定增长一方面源于多年经营积累
的技术、品牌、研发、工程业绩以及符合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一站式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
案等优势;另一方面得益于锦纶产品市场需求、锦纶行业投资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国家
产业政策的引导。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及发行人产品所应用领域行业发展前景、发
行人已取得的市场地位和相关优势,在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及技术环境等
未发生重大逆转的前提下,发行人在可预见的未来具备良好的成长性。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最近三年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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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08.28 7,362.92 8,426.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59.04 -1,630.08 832.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 -800.00 -2,335.5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4 0.03 -0.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0.71 4,932.87 6,922.8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908.69 19,859.41 14,926.54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高于同期净利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累计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08.28 7,362.92 8,426.54 33,197.74
2、净利润 8,001.69 6,724.88 5,761.00 20,487.57
3、差额(=1-2) 9,406.59 638.04 2,665.54 12,710.17
4、盈利现金比率(=1/2) 2.18 1.09 1.46 1.62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现金比率分别为 1.46、1.09 和 2.18,盈利现金比率较高主要
系公司承接锦纶工程项目合同全部采用预收款形式结算模式所致。依照公司销售结算模
式,一般在销售合同签订后一至两周的时间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左右,生产
线设备集成交货前 20 天买方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 90%以上,其余款项项目验
收后收取。2013 年度发行人盈利现金比率较 2011 年度及 2012 年度增长较快的原因主
要系 2013 年度新签项目合同较多预收款大幅增长所致,2013 年度新签项目合同且已收
到预收款的合同金额为 84,155.81 万元,2013 年末预收账款余额为 37,365.56 万元,因
此,较高比例预收款的销售结算模式是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性净现金流良好的主要原因。

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构
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银行存款利息 586.99 202.79 108.30
往来款项 43.76 6.12 147.81
政府补助 320.00 69.90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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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80 16.40 4.95
合 计 971.55 295.21 296.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各项费用 1,927.36 893.95 909.66
保证金、押金 - 0.60 2.80
往来支付 12.99 101.67 96.36
其他 - - 0.50
合 计 1,940.34 996.22 1,009.33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累计数为负数,主要是公司目前处于
扩张期,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了较多固定资产及土地投资所致。

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32.02
万元、-1,630.08 万元和-17,559.04 万元。其中,2011 年度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的变动主
要系公司子公司苏州敏喆赎回 2,000 万元理财产品、支付苏州敏喆厂房在建工程款项
819.80 万元及公司购置 345.89 万元固定资产支出所致;2012 年度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
的变动主要系支付苏州敏喆厂房在建工程款项 1,203.95 万元所致;2013 年度投资活动
净现金流出较大,主要包括公司购买办公用房及职工宿舍支付 9,672.07 万元款项、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 5,010.00 万元期末未到期赎回、公司支付子公司苏州敏喆厂房工程款
855.11 万元以及购置办公、机械设备、办公装饰等支付 1,432.56 万元,、投资浙江恒逸
600.00 万元等。

发行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收回理财投资款 - - 13,000.00
收回理财产品利息 - - 40.81
合 计 - - 13,040.81
支付理财投资款 5,010.00 - 11,000.00
合 计 5,010.00 - 11,000.00

2011 年度收回理财投资款 13,000.00 万元,其中 2010 年新成立的子公司苏州敏喆
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 2,000.00 万元的理财产品“乾元稳赢天添”,截至报告期末,
该理财产品已赎回,赎回价为 2,033.25 万元;2011 年发行人利用闲置资金先后购买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 天 5,000 万元及 14 天 6,000 万元保本浮动收益性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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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并按期赎回,投资收益合计为 7.56 万元;2013 年末,公司购买的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5,010.00 万元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335.53 万元、-800.00 万元和-800.00 万元,公司 2011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2,335.53 万元,主要为公司归还银行借款及利息 1,535.53 万元和支付股东 2010
年度现金股利 800 万元所致;2012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0.00 万元,为
支付股东 2011 年度现金股利 800 万元所致;2013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 万元,为支付股东 2012 年度现金股利 800 万元所致。

(二)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

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221.32 万元、1,634.58 万元和 11,959.74 万元。公司 2011 年度、
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

1、2011 年度支付苏州敏喆厂房在建工程款项 819.80 万元等;

2、2012 年度支付苏州敏喆厂房在建工程款项 1,203.95 万元等;

3、2013 年度,发行人预付北京绿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购置办公用房款以及苏州
敏喆职工宿舍购房款合计 9,672.07 万元;支付苏州厂房建设款及购置设备款等 2,277.63
万元;支付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首期出资款 600.00 万元等。

本公司报告期内用于上述资本性支出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投入资金和公司历
年利润节余的自有资金。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均与主业相关,不存在跨行业
投资情况,未来也不计划进行跨行业投资。

(三)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1、资产购置

2013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与北京绿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购买位于北京市
朝阳区大望京 3 号地绿地中心 4 号楼第 24、25 层的《绿地中心定向开发协议书》,面
积合计 3,936m2(具体面积以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为准),合同总价款 18,184.32 万元。
其中 60%合同总价款 10,910.59 万元作为定向开发约定定金,按双方于同日签订《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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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补充协议》约定分 5 期支付;其余 40%于该写字楼楼体封顶时支付。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预付 7,273.73 万元,剩余价款 10,910.59 万元按照双方签
署的《首付分期付款补充协议》和《绿地中心定向开发协议书》约定进行支付:
单位:万元
付款日期 24 层 25 层 合计
2013 年 3 月 18 日 1,810.56 1,826.30 3,636.86
2013 年 8 月 20 日 905.28 913.15 1,818.43
2013 年 11 月 20 日 452.64 456.58 909.22
2013 年 12 月 20 日 452.64 456.58 909.22
2014 年 2 月 20 日 1,810.56 1,826.30 3,636.86
楼体封顶 3,621.12 3,652.61 7,273.73

2、合资设立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三联虹普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开元纺织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其中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6.00%,杭州开元纺织有限公司出资 38.00%,三联虹普出
资 6.00%。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6,000.00 万元,首期出资 10,000.00 万元,
第二期出资 6,000.00 万元。

公司已支付首期出资款 600.00 万元,未来需支付第二期出资款 360.00 万元。

十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
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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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派情况

1、2011 年度

2012 年 2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 2011 年度利润
实施每 10 股派发 2 元现金(含税)股利的分配方案,共计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股利 800
万元。上述利润分配已于 2012 年 2 月实施完毕。

2、2012 年度

2013 年 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 2012 年度利润
实施每 10 股派发 2 元现金(含税)股利的分配方案,共计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股利 800
万元。上述利润分配已于 2013 年 3 月实施完毕。

3、2013 年度

2014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 2013 年度利润
实施每 10 股派发 5 元现金(含税)股利的分配方案,共计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股利
2,000.00 万元。上述利润分配已于 2014 年 4 月实施完毕。

(三)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修订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14 年 2 月 7 日,公司
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
适用<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案>的议案》。具
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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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
明不进行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

(3)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6)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
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的程序

公司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
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3、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票股
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4、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20%,实施现金分
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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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扣除募集资金(包括超
募资金)后的余额的 30%。

5、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
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6、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上一年度相比保持增
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不会造成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不合理的前
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方案;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
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远程视频会议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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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事应
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董事会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按低于公
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
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
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可以采用网络投票、远程视
频会议或其他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9、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
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3)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远程视频会议或其他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
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
的意见,公司应通过投资者电话咨询、现场调研、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听取有关投资
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

10、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
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四)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的股利分配条款,增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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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便
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股利分配进行监督,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 201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三联虹普
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分红回报规划所考虑因素

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
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后,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
续性和稳定性。

2、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
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要分配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3、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
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得违
反以下原则,即公司应当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4、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分红回报规划的预案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后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在充分审议
并综合考虑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后,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
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5、2014-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实施计划

2014 年-2016 年,公司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将不低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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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利润共享安排和股利派发计划

经公司 201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该项议案有效期为一年。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2014 年一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及 2014 年
1-6 月经营状况

(一)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4,644.47 67,869.61
负债总额 36,923.43 43,024.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721.05 24,845.03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 27,721.05 24,845.03

2、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一季度 2013 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12,039.99 3,466.09
营业利润 3,391.59 765.94
利润总额 3,391.59 808.79
净利润 2,876.02 650.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876.02 65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876.02 613.60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123.31 1,030.99

3、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一季度 2013 年一季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44.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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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一季度 2013 年一季度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 -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影响利润总额) - 42.85
减:所得税费用影响数 - 6.31
扣除企业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利
- 36.54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876.02 613.60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 5.62%
利润比

(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分析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良好,2014 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同比稳步增
长,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在建的项目合同金额及完工比例的增长,公司营业收入持续
快速增长所致,公司预计 2014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增长约为 30%-50%。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
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已签约项目规模及合同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
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签订项目合同均正常执行,未出现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
因素。对未来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因素及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困难,已
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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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
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投资建设
及补充流动资金、“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购置办公
用房等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备案投资 项目流动 合计投资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编号
号 额 资金额 额
1 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京海淀发改(备)[2011]126 号 8,336.00 1,968.40 10,304.40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
2 吴发改投备[2010]98 号 9,834.00 1,350.00 11,184.00
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
3 闽发改备[2011]A07042 号 3,028.00 1,733.00 4,761.00

4 购置办公用房 - - - 10,910.59
合 计 - - - 37,159.99

(二)实际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上述项目总投资为 37,159.99 万元,若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
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充解决。如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自有资金或银行
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安排和使用制度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三联虹
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
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子公司和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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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进行申请并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较好

1、政策环境

(1)2013 年 2 月 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其中“腈
纶、锦纶、氨纶、粘胶纤维等其他化学纤维品种的差别化、功能性改性纤维生产”均
被列为“鼓励类”产业。

(2)《化纤工业“十二五”发展战略研究》指出,我国化纤工业的主要目标有:

① 大力促进常规产品优质化,提升产品附加值,包括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
升传统化纤工艺、装备及生产自动化控制水平,重点解决生产装备的柔性化、常规产
品的优质化;

② 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包括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的产业
化研发和推广;

③ 加快提高重点装备自主化和工程化水平,包括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实
用技术,突破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重点工程设计、关键装备技术国产化,提高工程公
司研发能力和工程化建设能力;着重加快功能化差别化纤维、高新技术纤维、生物质
纤维等的核心技术、配套装备和关键部件的产业化攻关开发,强化工艺软件和装备的
一体化研究;

(3)《锦纶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我国锦纶行业“十二五”发展目标和
发展重点:

① 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锦纶产品结构,发挥我国锦纶产业特有优势,实现我国由锦
纶工业生产大国逐步向锦纶工业生产强国的目标转变;

② 2015 年锦纶 6 连续聚合装置单机产能 100 吨/日以上的产能比例由 2010 年的
60%提高到 80%以上,其中单机日产 200 吨以上装置占总聚合能力的 35%以上,支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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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无排渣的清洁生产聚合项目;

③ 采用新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是锦纶未来继续取得成功的关键,使锦纶产品的
差别化率在 2015 年达到 65%以上,增加锦纶新品种和改性锦纶的开发与应用;

④ 提高锦纶原料,特别是 CPL 自给率,改善锦纶产业链发展不平衡状况,缓解
CPL 过度依赖国际市场的被动局面,CPL 自给率 2015 年达到 60%;

⑤ 利用锦纶的优良性能,赋予它更高的附加值,改善服用性能,以提高其在市场
的竞争力,使其差别化和功能化。差别化如复合超细、细旦、异型、高弹性、大有
光、增白等;功能化如远红外、抗紫外、抗菌除臭、阻燃、抗静电等;

⑥ 研究和开发多品种尼龙工程塑料及双向拉伸尼龙薄膜,以适应我国交通运输
业、机械工业、电子电气工业以及食品业、医疗卫生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4)《化纤行业“十二五”科技发展纲要》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锦纶行业科
技发展部分重点方向如下:

① 要进一步提升化纤行业工程化能力,加强关键设备的研发和制造,强化工程化、
产业化研发,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实用技术,注重节能、高效和环保型化纤及
化纤原料装备的开发与应用,全面提高国产装备的技术水平、控制水平,积极鼓励化纤
企业采用国产化先进技术进行改造,提升现有大型国产化成套技术装备和工程化水平,
继续向大型化、柔性化、精密化方向发展,加快业内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

② 积极推进差别化纤维生产工艺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高新技术纤
维产业化核心技术、配套装备和关键部件的产业化攻关,强化工艺软件和装备的一体化
研究,全面提高工程化应用、质量稳定性、产品性能水平及关键设备的制造能力,实现
高新技术纤维的产业化工程技术的新突破。

2、锦纶未来市场前景分析

近年,由于全球锦纶产能向亚洲地区转移、下游纺织市场对高档服装用料需求提
升、锦纶行业盈利能力提高、锦纶对棉花的替代规模增加、专业锦纶技术服务公司的
新技术及新工艺的推出等因素,我国锦纶行业得到快速发展。

随着国内己内酰胺的自给率提高、价格下降,对于锦纶产业链来说,原料价格不
再制约行业发展,锦纶与涤纶之间价差将缩小,锦纶使用成本将降低,从而获得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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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纺织行业的认可,扩大对锦纶的需求,我国锦纶行业产能面临提升机会;同时我国
承接国际锦纶产能转移的趋势将继续保持,人们消费理念从数量型消费到质量型消费
的转变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锦纶在服装消费领域的增长,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
锦纶行业产能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

另外,一方面下游聚合环节的利润率将得到提高,同时锦纶纺丝厂家对切片的需求
也将逐渐提升;另一方面,出于减少经营成本、提升利润空间方面的考虑,大中型的锦
纶纺丝企业在纤维产能达到一定程度时,会考虑建设锦纶聚合生产线、自行生产锦纶切
片。因此,锦纶聚合工程将成为行业内下一个投资重点。

锦纶行业内部产品结构调整将引导企业产品向高品质、差别化、功能化方面发
展,促使一些技术落后、产品单一的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和
差异化水平。

“十二五”期间,我国锦纶产能将从 2010 年的 195 万吨增长到 2015 年的 350 万
吨,增加 155 万吨。

3、发行人未来市场前景分析

(1)发行人历史业绩

发行人是国内最主要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之一,以“交钥匙工程”方式向
锦纶企业提供锦纶聚合及锦纶纺丝项目的工程技术服务,拥有一批长期合作、稳定的客
户群体。发行人历年承接的锦纶聚合、纺丝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
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之“(三)发行人承接的锦纶工程项
目情况”之“1、发行人的主要合作客户”。

(2)发行人已签订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

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已签署、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158,082.78
万元(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 34,586.46 万元(不含税)。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
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要合同”。

发行人已签署、正在执行中的订单为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业绩提供了一定保障。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发行人的推动作用

发行人的服务能力及配套设备生产能力已趋于饱和,业务订单量的增加将给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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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项目承接能力带来更大压力。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提升发行人
承接项目能力、自主创新能力、主工艺非标设备制造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吸引高端工
程技术人才,降低生产成本,完善服务链条,扩大为新老客户提供技术服务的范围和内
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发行人作为国内锦纶工程技术服务的领先企业,要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针对当
前国内锦纶行业发展的特征,通过加强新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主工艺
非标设备制造能力、提高现场服务及项目中后期运营服务能力,以实现国内最具综合
实力的锦纶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的目标。

(一)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十一五”期间,锦纶产品结构明显改善,纤维差别化率、产品附加值提升较
快。锦纶企业及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提升传统化纤工艺、装备及生产控制水平,实现
锦纶等产品柔性化、多样化、高效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开发共聚或共混改性
锦纶,如耐高温锦纶、改性医用锦纶、仿生锦纶、医用生物材料、耐高温阻燃锦纶及高
品质锦纶薄膜、工程塑料等的生产技术及装备,以提高锦纶在市场的竞争力。

发行人根据客户对产品更新和产品品质不断提高的要求,将以拟投资建设的工程
开发中心为平台,通过自主研发和合作开发等方式获得高性能的差别化新产品和行业
领先的锦纶聚合、锦纶纺丝及锦纶差别化纤维技术,并将之工程化和产业化。

1、顺应锦纶行业及工程技术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业与锦纶行业已经形成密切联合、利益
共享、相互促进的依存关系。在推动锦纶行业技术进步、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节能降
耗等方面,工程技术服务公司起到的引领推动作用已经逐渐被人们所认知。工程技术
服务公司的快速发展,丰富了锦纶产品种类,加速了锦纶的功能化、差别化进程,使
得锦纶应用领域更加广泛;通过生产工艺、技术及装置的改进,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
品品质,降低了锦纶生产线建设成本及运行成本;通过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
发应用,有效地降低了能源消耗,提高了原料回收利用率,减少了废水的排放,符合
国家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要求。

作为工程技术服务公司的核心技术平台,发行人的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围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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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公司承接项目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技术发展方向紧扣国家产业政策关于节能
降耗、关键装备国产化、形成产学研联动机制等多方面主题,顺应锦纶行业及工程技
术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2、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承接项目能力的需要

随着锦纶需求不断增加及产品品种更新速度加快,产量快速增长,锦纶行业大规
模扩产及技术革新为公司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公司近年来市场占有率不断提
高,承接的锦纶聚合及纺丝工程技术服务项目迅速增加。2013 年发行人新承接纺丝工
程项目合计 1,342 纺丝位,新承接浙江联然年产 30 万吨锦纶切片聚合项目、浙江恒逸
锦纶有限公司年产 14 万吨锦纶切片聚合项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8 万吨
锦纶切片聚合项目(锦纶切片年产能合计 52 万吨)。

2011 年至 2015 年,锦纶行业产能将以复合增长率 12.41%的速度增长,2015 年我
国锦纶产能将达到 350 万吨23。因此,公司迫切需要扩大现有经营规模,提高公司项目
承接能力,保证公司能够紧跟锦纶工程市场需求,工程开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将加快公
司扩张进程。

3、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工程转化能力的需要

在研发方面,公司通过与相关科研院校及下游客户紧密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化
的技术服务创新体系。公司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理论研发与探讨,需要与相
关科研院校合作进行;而科研成果的工程转化必须依托客户的支持,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实现。目前,公司研发项目主要是根据客户的生产需要确定,客观上具有一定的被
动性。

虽然近年公司业务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但随着规模不断增长,公司盈利能力
增长曲线可能变缓,因此公司需要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展和延伸工程技术服务的
范围。根据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工程开发中心项目建设成功后,将承担自主创新的
大容量锦纶聚合装置、24 丝饼纺丝技术、己内酰胺全回收利用技术、锦纶细旦等重点
技术及装备推广应用任务,同时也将研究推广 32 丝饼纺丝技术,开展对锦纶细旦、高
强等差别化纤维、薄膜、工程塑料产品研究、单线年产 10 万吨聚合工艺技术以及节能
减排方面工程技术项目的研究,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3
数据来源:《锦纶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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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通过新增公司研发和技术服务的硬件及软件配置,大幅度
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自行研发工艺技术并自行完成工程转化中试,进而带动客户
技术改造并催生客户的扩产需求。届时,公司将不断为客户提供已经完成工程转化测
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乃至新产品,使公司业务扩张模式得以改善,增强盈利能
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并成为锦纶工程技术的引领者。

4、吸引高端工程技术人才的内在要求

建成后的工程开发中心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科技研究基础装备及有效的工程转
化机制,将成为吸引国内外高端锦纶工程技术人才的平台,有助于公司的人才发展与
储备,全面提升公司的工程研发实力及工程承接能力,使其具备自我良性发展能力。

5、流动资金是项目建成达产顺利运营的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8,336.00 万元,其中总
投资中的铺底流动资金仅为 656.00 万元,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该项目建成达
产所需的流动资金净额为 2,187.00 万元,鉴于本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时间较早,考虑近年
成本上涨因素影响,拟以原项目所需流动资金净额 120%计算项目所需投入的流动资金,
则流动资金缺口为 1,968.40 万元,为保证“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顺利
运营,需补充该项目流动资金缺口。

(二)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发行人在为锦纶生产企业提供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过程中,主工艺非标设备
的提供是重要环节。随着发行人承接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主工艺非标设备的供应能
力将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因而成为公司实现盈利的重要节点。发行人拟建设
苏州敏喆生产基地以保证未来锦纶产能进一步增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引发的对主
工艺非标设备的增长需求,同时通过回收部分外协生产设备、提高主工艺非标设备的自
主生产比例,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发行人盈利水平。

1、提升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能力是增强工程技术服务水平和项目承接能力的必
要举措

发行人服务能力的优劣不仅体现在为客户提供的工程技术、工艺路线的先进性方
面,也体现在为生产线提供的设备选型与集成能力方面。由于客户对锦纶产品品种的
需求、工程项目实施场地、投资预算、技术路线等方面存在差异,有相当部分设备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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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根据项目整体设计要求、按需定制。

工程开发中心建成后公司承接项目能力的大幅提高,公司现有主工艺非标设备生
产能力将落后于公司项目承接能力,外协、外购设备数量和比例将大幅提高,工程压
力的加大将直接影响配套设备尤其是主工艺非标设备的供货速度。2013 年发行人新承
接纺丝工程项目合计 1,342 纺丝位,新承接锦纶切片聚合项目年产能合计 52 万吨。

因此,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进行新的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是增强工程技术服务和项目承接能力的必要举措。

2、降低生产成本及技术保密的需要

公司自产设备与外协加工设备相比,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公司扩大设备生产能
力后,可以逐渐将原来外协加工的主工艺非标设备改为自行组织生产,以进一步降低
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在提供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过程中运用的核心技术一部分可以通过申请专
利的方式加以保护,但相当一部分自有技术及技术 Know-How 不适合申请专利予以保
护,该部分不能申请专利的自有技术和技术 Know-How 对公司的工程技术服务质量及
最终产品适用性与兼容性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协生产
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技术泄密风险,这就要求公司必须相应提高主工艺非标设备生
产能力,并且逐渐缩减外协生产环节,才能最终有效防止技术泄密,保持行业领先地
位。

3、提高公司技术转化能力的需要

公司的一部分自有技术及技术 Know-How,是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实践过程中积累
总结出来的。设备自产能够使公司将工程转化及设备生产直接联系起来,在主工艺非
标设备的生产过程中解决工程转化过程中的设备适用性、兼容性及可靠性问题,使公
司为客户提供的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更具有可行性。另外,对于涉及自有技术及技
术 Know-How 的主工艺非标设备,外协厂商需要与公司进行相当长时间的磨合,来消
化公司提出的具体技术指标、工艺要求等关键要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行人技
术的转化能力。因此,公司工艺技术设计能力及工程转化能力的提高也要求公司必须
扩大主工艺非标设备的生产能力。

4、流动资金是项目建成达产顺利运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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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总投资
为 9,834.00 万元,其中总投资中的铺底流动资金仅为 450.00 万元,根据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如该项目建成达产所需的流动资金净额为 1,500.00 万元,鉴于本项目可研报
告编制时间较早,考虑近年成本上涨因素影响,拟以原项目所需流动资金净额 120%计
算项目所需投入的流动资金,则流动资金缺口为 1,350.00 万元,为保证“苏州敏喆机械
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顺利运营,需补充该项目流动资金。

(三)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与服务链逐渐完善的要求

运营服务能力是工程项目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发行人在为客户提供锦纶工程整
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向客户提供技术方案设计、工程设计、技术实施
与系统集成、运营技术支持和运营服务等大量现场与非现场的技术服务,且随着发行
人业务规模的扩大,技术支持和服务半径也需要随之不断扩大。

目前,发行人主要根据客户需要,从北京或者苏州子公司派遣技术人员前往客户
驻地提供现场服务。鉴于发行人近年在福建、浙江等东南沿海区域承接工程项目数量
逐渐增加,公司现有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能力和实力已不能满足业务规模的需要。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提高公司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的能力,及时解决项目工
程设计及技术实施、系统集成等现场问题,更有效地为客户提供设备维修、备品备件
的更换,积极开拓业务市场,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增长。

2、创造未来稳定利润来源的需要

作为公司已完成工程的后续服务,持续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的供应同
样能够创造较高的利润率。近年来,我国锦纶行业发展迅速,锦纶工程技术服务企业
主要利润来源为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提供,多数企业忽略了后续技术服务、技术
改造、技术升级换代等未来能够为企业带来利润的环节。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成后,
短期内能够为公司赢得市场声誉,提高客户黏性,长期来看能够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
润来源。

3、持续挖掘潜在客户的需要

福建、浙江为我国主要锦纶生产企业的集中地,公司现有客户在该地区的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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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通过在福建建立运营服务中心,公司能够占据地缘优势,有效扩大服务半径,
为现有客户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直接接触潜在客户,及时获取行业动态信息。运
营服务中心作为公司销售职能的延伸,能够为公司提供售前服务的技术支持与信息支
持,进而持续挖掘潜在客户市场。

4、流动资金是项目建成达产顺利运营的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3,028.00 万元,其
中,总投资中的铺底流动资金仅为 577.00 万元,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该项目
建成达产所需的流动资金净额为 1,925.00 万元,鉴于本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时间较早,考
虑近年成本上涨因素影响,拟以原项目所需流动资金净额 120%计算项目所需投入的流
动资金,则流动资金缺口为 1,733.00 万元,为保证“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成
达产后顺利运营,需补充该项目流动资金。

(四)购置办公用房的必要性

为业务发展及吸引人才需要,公司 2013 年度与北京绿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关
于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望京 3 号地绿地中心 4 号楼第 24、25 层的《绿地中心定向
开发协议书》,面积合计 3,936m2(具体面积以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为准),合同总价
款 18,184.32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预付 7,273.73 万元,剩余价款 10,910.59
万元需在以后年度按约定进行支付。公司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支付 10,910.59 万元购置办
公用房剩余款项。

1、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增长,公司总部员工数量呈不断增加态势,公司现有的办公
用房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及新进员工的正常办公需求,购置办公用房有助于
解决公司未来的人员增长所需要的办公场地,避免多处租用办公用房造成的办公环境
重复建设的浪费。

2、有助于改善员工办公环境,吸引高端优秀人才加入

公司购置新办公用房,一方面,项目周围人文、商业、餐饮和住宅小区均建设较
为成熟,能够保障员工日常工作生活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另一方面,
能够增强对高端优秀人才加入公司的吸引力,以加速推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3、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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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至今,一直采取轻资产的运营模式,在公司成长初期发挥了积极的作
用,但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出发,为了夯实企业发展的根基,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提高投资者、客户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信任度,丰富企业的融资渠道等方面考虑,公司
应具备一个良好的资产结构,通过购置办公用房,新增了优质的固定资产,能够有效
的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公司抗风险和抗通
胀能力。

4、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及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锦纶聚合及纺丝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在公司客
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依托本项目实施,无论从沟通效率、管理效率提高方
面,还是从公司形象、团队素质提升方面,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投
资者、客户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信任度,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全部围绕主营业务展开,是现有业务的强化、拓展与提
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主营业务的核
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使本公司的自主创新与集成创新能力及工程转化能
力再上一个台阶,巩固和扩大现有技术服务优势;另一方面将增加公司核心技术储
备,保持核心竞争优势。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是对公司已有的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能力的提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建立满足大规
模业务发展需要的主工艺非标设备自主生产体系,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将得到增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是为了提高公司工程
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能力,及时解决工程项目中技术实施、系统集成及运行调试等现
场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有效地为客户提供设备维修、备品备件更换等服务,扩
大业务市场覆盖范围和服务半径,更好地拓展市场份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购置办公用房,一方面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新员工增加
对办公场地的需求;另一方面,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及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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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出具的《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工
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

发行人拟进行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开发中心及工程实验室:

(1)工程开发中心

拟在公司租赁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1 号楼二层西侧 01227-01302 面
积 1,600 平方米办公室建设工程开发中心,依据工程开发中心的功能要求分区设置,并
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工程开发中心按研发功能分组设置研究室,分为化学工程组研
究室、纺丝工程组研究室、电气仪表组研究室、聚合工程组研究室、工程设计组研究
室,另外设信息室、资料室、国际交流室、人才培训室等。

(2)工程实验室

拟在力恒锦纶租赁的 3,000 平方米厂房进行工程实验室建设,购置小型实验及检测
设备对于纺丝及聚合生产工艺进行试验、检验。设置聚合及纺丝实验室、综合检测实
验室。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8,33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68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56 万元。
项目建设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建筑 设备 安装 其他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合计
装饰 购置 工程 费用
一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1 智能办公费用 - 620.00 62.00 - 682.00
2 软件购置费 - - - 1,350.00 1,350.00
3 办公、实验仪器 - 434.00 9.00 - 443.00
4 实验检测仪器 - 1,350.00 68.00 - 1,418.00
5 锦纶 6 聚合实验装置及安装 - 1,625.00 100.00 -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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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设备 安装 其他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合计
装饰 购置 工程 费用
6 锦纶 6 纺丝实验装置及安装 - 580.00 20.00 - 600.00
7 中试化验检测设备 - 220.00 10.00 - 230.00
8 土建装修 175.00 - - - 175.00
9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合计 175.00 4,829.00 269.00 1,350.00 6,623.00
二 第二部分 其它费用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159.00 159.00
2 职工培训费 - - - 21.00 21.00
3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 - - 17.00 17.00
4 工程招标代理费 - - - 20.00 20.00
5 工程施工监理费 - - - 66.00 66.00
6 环境影响评价费 - - - 10.00 10.00
7 工程设计费 - - - 66.00 66.00
第二部分 其它费用合计 - - - 359.00 359.00
三 第三部分 预备费
1 基本预备费(10%) - - - 698.00 698.00
第三部分 预备费合计 - - - 698.00 698.00
四 固定资产投资合计 175.00 4,829.00 269.00 2,407.00 7,680.00
五 铺底流动资金 - - - 656.00 656.00
六 项目总投资 175.00 4,829.00 269.00 3,063.00 8,336.00

3、项目选址

公司与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
清路 68 号院 1 号楼二层西侧 01227-01302,租赁建筑面积为 1,600 平方米,作为本项目
工程开发中心部分的建设场地。同时,公司与力恒锦纶签订《房地产租赁协议》,租赁
力恒锦纶名下厂房(座落地址:长乐市江田镇漳流村,租赁面积:3,000 平方米),作
为本项目工程实验室部分的建设场地。

上述两地已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周围配套设施齐全,能源、水等方面供应充
足,能满足本项目的建设需要。

4、环保

本项目的北京建设部分实质为研发中心建设,不涉及工业化生产,项目运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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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环境污染相关情形。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审批意见:根据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分析及其结论意见,同意该项目建设。

工程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将依托力恒锦纶已有环保设施进
行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道;实验室产生噪声的各类设备(如各类计量泵、加料泵、
离心式风机、切粒机、真空泵等)均属于实验室小型设备,且分布于车间内,通过选用
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设备,在设备安装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运行噪
声可以满足规定要求;实验废气经喷淋吸收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工业固体废弃物中
的一般废弃物为实验原料使用后的废旧包装物,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另外危险废弃物
(如冷凝回收液、实验废液等)由工程实验室集中收集,委托专业公司处理。长乐市环
境保护局已出具审批意见,同意在力恒锦纶厂区内进行工程实验室项目的建设。

5、项目实施规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序 工程 进 度
工作内容
号 阶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落实条件
1 准备
前期准备
可研编制
审批
设计 方案设计
2
工作 确认
施工图设

施工 考察招标
3
准备 设备订货
建筑装修
4 施工 安装调试
验收
5 投产 竣工

6、效益测算

本项目按建设期 1.5 年、经营期 10 年进行测算,项目生产负荷以后各年均按 100%
计算。经测算,项目所得税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达 39.05%,总投资收益率为 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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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营业收入 16,900 万元(不含税),利润总额 4,222 万元,税后利润 3,589 万元,所
得税 633 万元。项目生产盈亏平衡点为 40.35%。项目达标后正常运营年份的效益分析
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营业收入 16,900.00
总成本费用 12,543.00
所得税 633.00
税后利润 3,589.00

(二)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根据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出具的《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在江苏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打造配套的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加工基地,
新建办公楼、生产车间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 2,200 套的纺丝主工
艺非标设备(包括目前自制的纺丝箱体、纺丝组件、熔体分配管道、螺杆挤压机国产部
件、计量泵传动轴等设备,以及侧吹风窗、纺丝甬道、上油系统、单体抽吸系统及纺
丝电气控制设备等拟收回自制设备)的年生产能力,能满足发行人纺丝生产线的主工艺
非标设备需求;另外,苏州敏喆也将承担聚合工程中目前外协的部分主工艺非标设备
收回自制生产任务。

本项目实施后可提升公司的承接项目能力,有效控制项目工期,并保证锦纶工程
项目中的主工艺非标设备质量,有效降低成本,同时加强了技术保密能力,防止技术
泄密。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9,834 万元,建设投资 9,38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50 万元。项目建
设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合计
一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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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合计
1 办公楼 567.00 79.00 15.00 - 661.00
2 生产车间 2,437.00 3,192.00 490.00 - 6,119.00
3 附房 17.00 35.00 4.00 - 56.00
4 门卫 1 1.00 1.00 - 2.00
5 门卫 2 及变电所 14.00 35.00 15.00 - 64.00
6 道路、围墙、大门 120.00 - 120.00
7 外管网 86.00 79.00 - 165.00
8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合计 3,243.00 3,341.00 604.00 - 7,188.00
二 第二部分 其它费用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160.00 160.00
2 职工培训费 - - - 68.00 68.00
3 土地使用费 - - - 800.00 800.00
生产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
4 - - - 41.00 41.00

5 联动试车费 - - - 72.00 72.00
6 环境影响评价费 - - - 10.00 10.00
7 工程监理费 - - - 86.00 86.00
8 勘察设计费 - - - 180.00 180.00
9 第二部分 其它费用合计 - - - 1,416.00 1,416.00
三 第三部分 预备费
1 基本预备费(10%) - - - 780.00 780.00
第三部分 预备费合计 - - - 780.00 780.00
四 固定资产投资合计 3,243.00 3,341.00 604.00 2,196.00 9,384.00
五 铺底流动资金 - - - 450.00 450.00
六 项目总投资 3,243.00 3,341.00 604.00 2,646.00 9,834.00

3、项目选址

苏州敏喆购买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旺山工业园友翔路的 1 宗土地,作为本项目的建
设场地,并已经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证。该宗土地总面积 26,666.70 平方米,项目总
建筑面积 21,628.80 平方米,其中包括车间办公大楼、生产车间、附房等。

4、环保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其中,污水主要包
括数控水下等离子切割机水床更换废水、水压试验设备更换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
水、厂房地面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再由厂区污水管网收
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主要由车间油漆、切割、焊接等工艺产生,分别通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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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炭吸附装置、一体式烟尘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包括加工边角料、包装
物、焊渣等,可以采用外卖综合利用及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噪声主
要来源于车间的生产设备的运转以及公辅设备空压机、风机等,可以通过选用低噪声
设备,采取防震、减震措施并进行隔声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

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对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及专题的审批意见》(吴环综[2011]58 号),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5、项目实施规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具体实施规划进度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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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工 进 度
序 程 作
号 阶 内 1 2 3 4 5 6 7 8 9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段 容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准 准
1
备 备








2 设










施 招
工 标
3
准 设
备 备








施 调
4
工 试







投 工
5
产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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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效益测算

本项目按建设期 2 年、生产期 10 年进行测算,生产负荷按投产第一年 70%,投产
第二年 90%,投产第三年 100%,以后各年均按 100%计算。经测算,项目所得税后的
财务内部收益率达 22.89%,总投资收益率为 30.56%,年均营业收入 14,235 万元(不含
税),利润总额 3,260 万元,税后利润 2,445 万元,所得税 815 万元。项目生产盈亏平
衡点为 51.08%。项目经济效益预测依据充分。

项目达标后正常运营年份的效益分析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营业收入 14,235.00
总成本费用 10,825.00
所得税 815.00
税后利润 2,445.00

7、目前进展情况

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已经使用自有资金对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
备建设项目进行建设,其中厂房、办公楼已经完工,正在根据设备购置计划及工人招聘
及上岗计划逐步投入使用,尚未达到可研报告预计产能。

该项目计划投资 11,184.00 万元。截至 2013 年末,苏州敏喆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
关的资金投入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土地使用权 925.55
2 房屋建筑物 4,853.32
3 机器设备 612.07
4 运输设备 60.86
5 合计 6,451.80

(三)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出具的《长乐三联虹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长乐运营服务
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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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在租赁的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 1,500 平方米厂房内建设,建设内容主要
包括办公场所、检测车间、备品备件仓库及产品展示中心等,并购置仓储设备、维修
检测设备、办公设备及运输设备等。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3,028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2,45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77 万元。
项目建设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装饰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合计
一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1 综合办公楼 40.00 320.00 53.00 - 413.00
2 软件购置费 - - - 109.00 109.00
3 检测中心 - 356.00 71.00 - 427.00
4 仓库(含产品展示中心) 90.00 488.00 385.00 - 963.00
5 车辆运输 - 166.00 - - 166.00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合计 130.00 1,330.00 509.00 109.00 2,078.00
二 第二部分 其它费用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46.00 46.00
2 职工培训费 - - - 10.00 10.00
3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 - - 8.00 8.00
4 工程招标代理费 - - - 10.00 10.00
5 工程施工监理费 - - - 25.00 25.00
6 环境影响评价费 - - - 5.00 5.00
7 勘察设计费 - - - 46.00 46.00
第二部分 其它费用合计 - - - 150.00 150.00
三 第三部分 预备费
1 基本预备费(10%) - - - 223.00 223.00
第三部分 预备费合计 - - - 223.00 223.00
四 建设投资合计 130.00 1,330.00 509.00 482.00 2,451.00
五 铺底流动资金 - - - 577.00 577.00
六 项目总投资 130.00 1,330.00 509.00 1,059.00 3,028.00

3、项目选址

长乐虹普与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租赁协议》,租赁长乐华达针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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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车间(座落地址:长乐市漳港街道仙歧村,建筑面积合计 1,500 平方米),作为
本项目的建设场地。

上述场所周围配套设施齐全,能源、水等方面供应充足,满足项目的建设需要。

4、环保

本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源主要为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
水及检测车间产生的检测废水,分别经过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和酸碱中和后,可
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设备零配件的废弃包装物和生活垃圾,可直
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长乐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审批意见,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5、项目实施规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1 年,项目实施规划进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工程
工作内容 进度
号 阶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落实条件前期
1 准备
准备
可研编制审批
设计
2 方案设计确认
工作
施工图设计
施工 考察招标
3
准备 设备订货
建筑装修
4 施工 安装调试
验收
5 投产 竣工

6、效益测算

本项目主要为对客户进行设备检测、维修、备品备件的更换、及时对生产企业操
作人员的培训、以及针对客户实际业务需要设计并提供最为切实高效的服务解决方
案。本项目施工建设期预计 1 年,项目服务期 10 年,因此项目计算期为 11 年。经测
算,本项目所得税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达 46.95%,总投资收益率为 44.03%,年均营业
收入 3,424 万元(不含税),利润总额 1,858 万元,所得税 465 万元,项目具有良好的
经济效益。根据盈亏平衡分析,生产期平均盈亏平衡点的生产能力利用率为 32.86%,
说明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项目达标后正常运营年份的效益分析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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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营业收入 3,424.00
总成本费用 1,523.00
所得税 465.00
税后利润 1,394.00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及公司现行的折旧制度,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苏州
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以及
购置办公用房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每年新增固定资
序号 项 目 新增销售收入 新增利润总额
产折旧费用
1 工程开发中心 484.31 16,900.00 4,222.00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
2 592.00 14,235.00 3,260.00
套设备建设项目
3 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2.00 3,424.00 1,858.00
4 购置办公用房 545.53 -545.53
合 计 1,823.84 34,559.00 8,794.47
注:1、固定资产折旧以分类折旧为主,机器设备折旧年限 10 年,房屋 20 年,残值率均取 4%;2、
“工程开发中心项目”取用机器设备投资额(设备购置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测
算;3、购置办公用房取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测算。
根据《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长
乐三联虹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购置办公
用房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年折旧约为 1,823.84 万元,项目达产后公
司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 34,559.00 万元,新增利润总额 8,794.47 万元,完全能够消化
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均经过科学的论证,项目建设均围绕提升公司承揽项目能力
进行,工程开发中心项目将提升发行人技术创新水平和工程转化能力,苏州敏喆主工
艺非标设备生产基地将扩大锦纶工程主工艺非标设备生产能力,长乐运营服务中心项
目将提高公司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的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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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生产能力、技术创新、运营服务水平及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净资产为 24,845.03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6.21 元/股。本次发
行后,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能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
力。随着募集资金项目建成达产,由于发行人工程项目的承接能力、主工艺非标设备生
产能力以及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能力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将会持续增长净资产及每
股净资产水平将得以提升。

(四)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
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周期,因此,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
下降,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质量基础上,力争项目尽快达产
并产生效益,同时加大业务承接力度,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公司盈利能力
将增强,以此提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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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已签署、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158,082.78
万元(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 34,586.46 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签订时间 客户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已确认收入
1 2010 年 11 月 力恒锦纶 已内酰胺罐区 2,979.00 2,373.93
2 2011 年 9 月 浙江嘉华 纺丝生产线 6,050.00 5,218.18
3 2011 年 10 月 浙江方圆 聚合生产线 8,300.00 7,160.20
4 2012 年 3 月 浙江博尼 纺丝生产线 2,880.36 2,345.23
5 2012 年 3 月 杭州舒美尔 纺丝生产线 6,347.20 4,187.63
6 2012 年 5 月 力恒锦纶 纺丝生产线 5,603.21 4,497.74
6 2012 年 8 月 恒申合纤 聚合生产线 17,000.00 6,062.39
7 2012 年 10 月 福建德为 纺丝生产线 5,399.20 302.03
8 2012 年 11 月 福建永大 纺丝生产线 1,680.00 0.00
10 2012 年 12 月 华鼎锦纶 纺丝生产线 15,000.00 0.00
11 2012 年 12 月 福建锦程 纺丝生产线 2,688.00 0.00
12 2013 年 1 月 浙江锦盛 纺丝生产线 3,929.17 2,436.30
13 2013 年 1 月 浙江联然 聚合生产线 38,615.44 0.00
13 2013 年 3 月 恒申合纤 纺丝生产线 6,572.80 0.00
15 2013 年 3 月 福建恒捷 纺丝生产线 2,762.00 0.00
16 2013 年 3 月 福建鑫森 纺丝生产线 2,688.00 0.00
天津长芦海晶集
17 2013 年 6 月 可行性研究 6.00 2.83
团有限公司
18 2013 年 7 月 浙江方圆 纺丝生产线 1,800.00 0.00
19 2013 年 9 月 浙江博尼 纺丝生产线 3,289.60 0.00
20 2013 年 9 月 浙江恒逸 聚合生产线 10,000.00 0.00
21 2013 年 9 月 浙江益南 纺丝生产线 6,052.80 0.00
22 2013 年 9 月 浙江美丝邦 纺丝生产线 1,240.00 0.00
23 2013 年 9 月 杭州聚合顺 聚合生产线 7,200.00 0.00
合计 158,082.78 34,5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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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合同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尚在履行的单笔采购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签订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金额
1 2013 年 2 月 浙江元通不锈钢有限公司 钢材 1,053.39
2 2013 年 3 月 上海森松化工成套装备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4,275.77
3 2013 年 3 月 四川省宜宾市昌明机械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1,100.00
4 2013 年 3 月 四川省宜宾市昌明机械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780.00
5 2013 年 5 月 上海欧沁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985.00
6 2013 年 5 月 四川省宜宾市昌明机械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766.07
7 2013 年 5 月 四川省宜宾市昌明机械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675.17
8 2013 年 5 月 上海金达进出口公司 纺丝进口部件 105.00(英镑)
9 2013 年 7 月 厦门市金润通科技有限公司 熔体过滤器 512.00
10 2013 年 7 月 江苏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342.05(欧元)
11 2013 年 7 月 四川省宜宾市昌明机械有限公司 聚合配套设备 1,665.00

(三)租赁合同

1、2011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与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
租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用友软件园 1 号楼二层西侧
及一层独立大堂共计 1,600 平方米房屋,用于公司及工程开发中心办公场所,租期为
2011 年 6 月 18 日至 2017 年 6 月 17 日,租赁期内第 1、2 年的月租金为 131,400 元,双
方每两年可对租金进行一次调整协商,但每次涨幅不得超过 10%。2013 年 6 月 17 日,
发行人与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续签补充协议》,续租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18 日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月租金为 131,400 元。

2、2011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与力恒锦纶签订《房地产租赁协议》,租赁其位于
长乐市江田镇漳流村的土地及在该等土地上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建造的房屋(尚未建
设)3,000 平方米,用于工程开发中心长乐工程实验室运作之用,租期为 2011 年 6 月
20 日至 2021 年 6 月 19 日,租金为 50,000 元/月。

3、2011 年 6 月 20 日,长乐虹普与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租赁协议》,
租赁其位于长乐市漳港街道仙歧村的土地及在该等土地上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建造的
房屋 1,500 平方米,用于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租期为 2011 年 6 月 20 日至 2013 年 6
月 19 日,月租金为 16,700 元。2013 年 6 月 10 日,长乐虹普与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
签订《房屋租赁续签补充协议》,约定对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厂区内房屋租赁予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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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续租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19 日至 2015 年 6 月 18 日,月租金为 16,700 元。

(四)资产购置合同

1、定向开发协议

2013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与北京绿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绿地中心定向开发
协议书》,约定购买北京绿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大望京 3 号地绿地中心 4 号
楼的销售楼层第 24 层、第 25 层,面积合计约为 3,936 平方米,合同总价款 18,184.32
万元,其中 60%合同总价款 10,910.59 万元作为定向开发约定定金,按双方于同日签订
《首付分期付款补充协议》约定分 5 期支付;其余 40%于该写字楼楼体封顶时支付。截
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预付 7,273.73 万元,剩余价款 10,910.59 万元将按照双方签署的
《首付分期付款补充协议》和《绿地中心定向开发协议书》约定进行支付。

2、商品房买卖协议

2013 年度,苏州敏喆累计购买 25 处房产作为其员工宿舍,具体情况如下:

(1)2013 年 1 月 30 日,苏州敏喆与苏州冠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 6 份《商品房
买卖合同》,约定向苏州冠天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翠
湖湾公寓的 1 幢 103 室、1 幢 301 室、1 幢 1303 室、1 幢 1401 室、1 幢 1403 室及 5 幢
1501 室合计 6 处房产,合计购房款 859 万元,已全额支付完毕。

(2)2013 年 2 月 22 日,苏州敏喆与苏州招商南山地产有限公司签订 10 份《商品
房买卖合同》,约定向苏州招商南山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
道小石城花园三区 7 幢的 703 室、704 室、803 室、804 室、903 室、904 室、1003 室、
1004 室、1103 室及 1104 室合计 10 处房产,合计购房款 790.59 万元,已全额支付完毕。

(3)2013 年 8 月 7 日,苏州敏喆与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签订 9 份《商品房买卖
合同》,约定向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苏州吴江经济开发区江陵西路明珠城三
期紫桂苑的 5 幢 1404 房、5 幢 1706 房、13 幢 1806 房、13 幢 1906 房、13 幢 2006 房、
13 幢 2106 房、13 幢 2206 房、13 幢 2306 房及 13 幢 2406 房合计 9 处房产,合计购房
款 665.45 万元,已全额支付完毕。

3、土地购买协议

2014 年 6 月 20 日,苏州敏喆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向苏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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喆出让宗地编号为“苏吴国土 2014-G-25 号”、宗地总面积为 100,000 平方米的工业用
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 3,360.00 万元,目前已全额支付完毕。

(五)对外投资与关联交易协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开元纺织有限公
司,于 2013 年 7 月签订《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合资设立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其中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6%,杭州开元纺织有限
公司出资 38%,发行人出资 6%。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迪在浙江恒逸兼任董事。2013
年 9 月,发行人与浙江恒逸签订《400 吨/天锦纶 6 聚合项目合同》,约定为浙江恒逸的
400 吨/天锦纶 6 聚合项目实施供货和提供技术服务。

(六)银行贷款合同

2014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签订了《综合授信
合同》,北京银行向发行人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授信。2014 年 3 月 28
日、4 月 2 日和 4 月 4 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依据上述《综合授信合同》签订了三份《借
款合同》,北京银行分别向发行人提供了人民币 500 万元、1,500 万元和 3,000 万元的
贷款,共计人民币 5,000 万元。发行人控股股东刘迪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与北京银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于《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对北京银行的全部债务提供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尚未了结的诉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政处罚事项。

(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为
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尚未
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被行政处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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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
出现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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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如因招股意向书等发行及上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全体董事签名:




刘迪 李德和 韩梅




杨慕文 贾路桥 杨庆英




王洪松

全体监事签名:




于佩霖 吴清华 赵少勤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除前列董事兼任人员外):




张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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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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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及承诺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郑重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而制作、出具的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项目协办人:




王 磊

保荐代表人:




花 宇 周 昕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常 喆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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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及承诺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本所郑重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经办律师:




石路 项振华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赵洋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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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声明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
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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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的声明及承诺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公司郑重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而制作、出具的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孙彦君 张亮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李晓红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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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事务所声明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
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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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
告;

(六)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八)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九)公司章程(草案);

(十)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上文件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并将
陈放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场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二、查阅时间、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4: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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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1 号楼二层西侧 01227-01302

联系人:韩梅、张碧华

联系电话:010-64392238

传真:010-64391702

电子邮箱:slhp@slhpcn.com

网址:http://www.slhpcn.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联系人:王磊、夏飞翔、邵青、张林、李帅霖、林昜

联系电话:010-84183340

传真:010-84183221

网址:http://www.guo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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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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