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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顺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6-01-22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
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
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Haishun New 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Co., Ltd.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1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338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
发行股数 公司流通股股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且不进行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2.02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6 年 1 月 26 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5,338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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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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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和朱秀梅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缪海军、上海大甲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叶子勇、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林武辉、朱秀
梅、袁兴亮、倪海龙、吴继业、李俊、童小晖、吴东晓、孙英、李志强承诺:除
前述锁定期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关于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兴亮、倪海龙、吴继业、李俊、童小晖、吴东晓、孙
英、李志强承诺:相关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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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
若上述人员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事项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
违规减持的股票。自回购完成之日起,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股份的锁
定期延长 6 个月。在回购完成后,因违规减持股票最终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上述人员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对稳定公司股价作出如下安排:
(一)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
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二)稳定股价措施实施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包含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票;
(四)稳定股价的实施顺序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将首先由公司回购股票,其
次是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最后由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回购
(1)回购条件
①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回购实施前生
效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条
件。
②公司回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特别表决程序通过,控股股东承诺就回购事宜
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2)公司回购标准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能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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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总额。
②公司回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
的 20%。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增持条件
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开始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
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
条件。
(2)增持标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的 1%,累计
增持金额不超过其公开转让获得资金总额的 5%。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1)增持条件
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开始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十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
应进行调整)。
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再次触发稳
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2)增持标准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
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总额的 20%,但不高于薪酬总额的 80%。
4、在上述回购、增持程序均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仍低
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股
价措施条件的,则公司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再次实施回购、增持程序。
(五)其他内容
公司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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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若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将向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股东进行赔
偿。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若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
措施的情况下,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控股股东当年从公司取得的分红归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承诺,将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
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情况下,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停止领取薪酬和津贴,其当年从公司直接或间接取
得的分红归公司所有。
四、关于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
在监管部门认定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后一个月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与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
公告日计算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公司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公开募集及
上市文件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承诺: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
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监管部门认定对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后一个月内,依法回购其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格与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计算的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
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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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如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领取薪酬
和津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
诺。
公司保荐机构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
者损失。
审计机构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及减持意向
林武辉、朱秀梅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根据个人需求,如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
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长 沙 兴 创 投 资 管 理 合伙 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
企业(有限合伙) 行合理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截至减持公告日,因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海大甲投资有限公司 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
行合理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截至减持公告日,因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六、本次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和发展战略的实际需
要的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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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资金需求、可
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
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重大现金支出具体标准如下: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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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采用股票股利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七)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财务部门配合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并草拟财务决算以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有关公司财
务预算、决算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负责组织拟订,有关公司盈余分配和
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共同拟订,达成初步方案后,
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征询独立董事、监事意见后,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以议案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
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
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制定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
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定
期报告中公布;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政策对分配方案进行审议通过并作出
决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之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
股)的派发事项。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
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
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
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有权部门下发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的情况,或者公司自
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方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公司利润政策调整不得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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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以下原则:
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
公司如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以
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
资者的意见,并在调整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在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
别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的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
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应以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的特别决议方式作出决议,除现场会议外,还
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七、公司未来三年及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及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情况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
公司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
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
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应充分考虑
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实行积极、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优先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基本原则,如预期无重
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重大现金支出具体标准如下: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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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
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
段时间的股东回报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此外,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公司每年根据实际盈利水平、现金流
量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在足额
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根据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规定进行分红。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考虑股东意愿和要求,公司可以另行增
加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
提出分红预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
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逐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促
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
目标,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多回报。
八、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3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
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013 年 2 月 23 日,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 万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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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75 元(含税),合计分配普通股股利
1,500 万元。
2014 年 2 月 10 日,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合计分配普通股股利
1,8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合计分配普通股股利
2,000 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分配完毕。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海顺新材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
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后每股收益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每股收益情况
财务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08 1.28 1.09 0.85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1.08 1.28 1.09 0.85
股收益(元)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每股收益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2016 年募投项目利
润无法完全体现。公司 2015 年全年净利润预计为 5,429.13 万元至 5,972.04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0%至 10%。假设 2015 年发行人全年净利润为 5,972.04 万元,
2016 年发行人利润保持 10%业绩增长,即为 6,569.24 万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份数量为 1,338 万股。则 2015 年发行人每股收益估算为 1.49 元,2016 年本
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每股收益估算为 1.23 元。
因此,本次发行将可能会摊薄股东的即期回报。
(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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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上述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生产能力和技
术水平,扩大市场影响力,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增强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迫切需要
近几年公司业务迅速扩张,运营所需资金增长较快,目前仅依靠自身积累已
经难以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和提升客
户服务能力,加强科研投入,强化技术领先优势,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并实现业
务规模的快速稳定增长,进一步强化公司竞争优势,公司迫切需要通过资本市场
实现直接融资,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会明显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进
一步下降,偿债能力快速提高;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实施,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将稳步上升,主营业务将保持良性发展趋势。
3、进一步实现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的需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司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
力,壮大经济实力,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将会增加,控股股东所占股权比例将会下降,使本公司由非公众公司
变为公众公司,有利于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实现公司体制的升
级和经营机制的优化。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开披露信息,
直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利于增强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并能使投资
者更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为
坚实的基础。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专业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隔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
品包括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和 SP 复合膜。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制药企
业,卷状产品经过制药企业的成型、填充药品、热封等工序后,形成药板或小袋
颗粒药。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其中,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拟投资建设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高阻隔高密封药品包装复合膜、可在线印刷铝箔等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生产项
目。
发行人属于医药包装材料制造企业,其经营模式及原材料采购需要较多流动
现金,随着发行人业绩的快速增长,对流动资金需求快速增加。但发行人外部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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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渠道有限,本次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能够缓解公司资金缺口。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30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1.90%。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技术部研发人员均具有多年生产
实践经验和产品研发实践,其中核心技术人员相关工作经验在 10 年以上,公司
研发团队近年来加强对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力度,形成了行业内新技术、新材
料的技术整合创新能力。
发行人一直致力于为制药企业客户提供高阻隔性、高延展性、高耐候性、高
稳定性的药品包装材料,积累了丰富的外观设计、材料研发和售后服务经验,发
行人及苏州海顺获得了国家药监局核发的 17 个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主
要产品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和 SP 复合膜获得美国 FDA 的 DMF 备案,
为公司产品顺利进入欧美市场打下了基础。
发行人十分注重产品研发,发行人企业技术中心被上海市松江区经信委评定
为松江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海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苏州市科技局认定为
“苏州市药用包装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等
4 项产品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发行人及苏州海顺拥有 24 项专利,
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发行人及苏州海顺均被评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
公司服务的客户遍布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吉林、辽宁、
河北、海南、云南等多个省市,同时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等产品还出
口亚洲、南美洲及北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和半数 2013 年度中国医药工
业百强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四)公司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本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但公司制定的
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专业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隔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
技术企业,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设计、研发及生产经验。目前该业务处于快速发展
状态,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快速增长。公司快速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业绩下
滑、毛利率波动等风险。为了应对风险,增强发行人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继续
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扩大并完善原有销售网络,不断开拓市场;同时,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
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首先,公司将引进更为先进的软件系统对日常运营进行管理,例如引进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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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环节 ERP 系统;其次,公司将在各生产环节降低运营成本,包括逐步提升生
产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减少设备待机时间,提高设备的生产速度;将目前生产过
程中的电加热方式改进为天然气加热方式,以降低能源消耗成本,并利用热泵技
术降低能耗;投入溶剂回收再利用系统实现循环经济以降低生产成本;改进印刷
过程中的自动配色系统以提高印刷品质并降低材料损耗。第三,公司将优化考核
制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公
司整体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
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此外,在保
证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基础建设、合理安排达产
前各环节等方式,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本次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后,有效缓解了公司资金需求较为紧张的局面,未来公司将根据需求制
定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4、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
(草案),对利润分配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如预期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并约定了现金分红的比例等。此外,还制定了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配
的条款,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
的回报。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履行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目前已经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
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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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分别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
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的承诺,相关承诺主体对违反
承诺制定了处理机制。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
益的规定。
(七)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2015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顺新材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
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的承诺,相关承诺主体对违反承诺制定了处理机制。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规定。
十、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市场需
求下降、主要原材料铝箔价格波动、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无法继续享受所得
税优惠政策、海外市场环境变化和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等。针对上述因素,发
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充分披露。
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情况详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理层分析”之“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四)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其影
响因素分析”。
十一、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情况、总资产和净资
产情况以及毛利率情况,并分析了国家产业政策、下游行业发展、品牌效应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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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发行人成长的内部和外部因素。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良好的成长
性,但发行人生产经营面临较多风险,若上述内部和外部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
可能对发行人的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具体风险因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十二、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无法再注册的风险
根据国内行业监管法规,药包材企业从事生产经营须取得药品监管部门颁发
的相关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苏州海顺 2 项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
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2 月 11 日,1 项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目前已过有效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了苏州海顺
上述 3 项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药包材生产再注册的申请,并上报国家药
监局,处于最后的技术审评阶段。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核发
的《关于药包材注册证有效期问题的回复》(食药监注函[2007]70 号):“已
正式受理的药包材再注册申请,其注册证在再注册审查期间可以继续使用。”
注册证的再注册审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
注册检验并对生产现场组织检查,通过专业机构的净化级别检测后由药监局进行
现场评审,并抽取三批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并出具三批申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和
洁净室(区)洁净度检测报告书,所有检测合格后再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最后报国家药监局审批。因此再注册耗时较长、工作量
较大,再注册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若公司某个环节未能满足再注册条件或因多
种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再注册申请,将使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失
效,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影响。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经营状况及 2015 年全年业绩预测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2-377号),公司2015年9
月末总 资产 为 32,446.42 万元 , 较 2014 年 末 增长 5.20% ,所 有者 权益总 额为
25,630.35万元,较2014年末增长10.41%。2015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21,499.1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416.10万元。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经
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
运转正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结构较为稳定。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下半年计划及 2015 年 1-9 月财务数据,公司 2015 年全年预
计实现营业收入 2.90 亿元至 3.04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0%至 5%。公司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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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年净利润预计为 5,429.13 万元至 5,972.0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0%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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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23
一、一般词汇 ............................................................. 23
二、专业词汇 ............................................................. 24
第二节 概览 ...................................................... 27
一、发行人简介 ........................................................... 2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2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8
四、募集资金用途 ......................................................... 2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1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1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 33
四、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4
一、产品需求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 34
二、主要原材料铝箔价格波动的风险 ......................................... 34
三、毛利率变动的风险 ..................................................... 34
四、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的风险 ........................................... 35
五、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风险 ..................................... 35
六、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下降的风险 ........................................... 35
七、海外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 ............................................... 36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 36
九、上海经营场所租赁的风险 ............................................... 37
十、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 37
十一、汇率波动的风险 ..................................................... 37
十二、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无法再注册的风险 ......................... 38
十三、技术外泄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 38
十四、下游客户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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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国家对药包材产品出台新标准的风险 ................................... 39
十六、新版 GMP 认证对下游客户影响的风险 ................................... 39
十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 39
十八、管理能力无法适应规模快速扩张的风险 ................................. 40
十九、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 4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41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2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45
五、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情况 ........................................... 46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48
七、发行人股本及股东情况 ................................................. 51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
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52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 53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
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57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65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 6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5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92
四、发行人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 104
五、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与采购情况 ...................................... 109
六、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11
七、发行人生产经营许可、特许经营权、资质等情况 .......................... 116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和研发情况 ........................................ 118
九、发行人未来发展计划 .................................................. 12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29
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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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业竞争 ............................................................ 130
三、关联交易 ............................................................ 13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13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 13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14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14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14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履行情况 ............ 146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 146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147
八、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情况 .............................. 147
九、发行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148
十、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 148
十一、发行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 149
十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149
十三、发行人关于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 149
十四、发行人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 153
十五、发行人规范运作情况 ................................................ 154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55
一、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55
二、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 159
三、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
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财务非指标分析 ........................ 160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经营状况 .............. 161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61
六、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 167
七、分部信息 ............................................................ 168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169
九、财务指标 ............................................................ 170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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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 172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 199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 226
十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 230
十五、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 234
十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39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41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241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 241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248
四、保荐机构、律师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248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50
一、重要合同 ............................................................ 250
二、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 253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253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25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5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55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256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57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258
六、承担验资业务机构声明 ................................................ 259
七、承担复核验资业务机构声明 ............................................ 260
第十三节 附件 ................................................... 261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61
二、查阅地点 ............................................................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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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一般词汇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海顺新材、发行人、本公司、 指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海顺、海顺有限 指 上海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苏州海顺 指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顺医材 指 上海海顺医用新材料有限公司
兴创投资 指 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上海大甲 指 上海大甲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河源海顺 指 河源市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已更名为河源市彩
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睿兔 指 上海睿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松森 指 上海松森特殊金属有限公司
上海鼎福 指 上海鼎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霍尼韦尔 指 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霍尼韦尔(中国)有
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世界五百强企业
阿斯利康 指 AstraZeneca PLC,英国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一家
全球综合型生物制药企业,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明泰铝业 指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77,公司
主要供应商之一
修正药业 指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修正药业集团
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云南白药 指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38,公司
主要客户之一
丽珠集团 指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代码:000513,
港交所证券代号:01513,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上海绿新 指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奥瑞金 指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01
泰国-GPO 指 泰 国 国 家 制 药 厂 ( 组 织 ), THE GOVERNMENT
PHARMACEUTICAL ORGANIZATION,公司主要国外客户之

印度-ACG 指 印度-ACG PHARMAPACK PVT.LTD.,公司主要国外客户之

印度-K.P 指 印度-K.P.MANISH GLOBAL INGREDIENTS PVT.LTD.,公
司主要国外客户之一
越南-OAI 指 越南-OAI HUNG CO.,LTD.,公司国外客户
巴西-BIL 指 巴西-BILPRESS INDUSTRIAL LTDA,公司国外客户
孟加拉-EDC 指 孟加拉-ESSENTIAL DRUGS COMPANY LTD,孟加拉基本药
物有限公司,公司国外客户
巴西-OWG 指 巴西-O.WILMS GMBH,公司国外客户
孟加拉-REINDEERS 指 孟加拉-REINDEERS FOILS CORPORATION PVT LTD., 公
司国外客户
印尼-INDOGRAVURE 指 印尼-PT INDOGRAVURE,公司国外客户
泰国-INTANIA 指 泰国-INTANIA ALUMINUM CO.,LTD., 公司国外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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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Abidi pharma 指 伊朗-DR.ABIDI PHARMACEUTICALS, 公司国外客户
伊朗-Darou Pakhsh 指 伊朗-Iran Darouk co.,公司国外客户
巴基斯坦-ALITRADE 指 巴基斯坦-ALI TRADING CO.,公司国外客户
印尼-INDUKSARANA 指 印尼-PT INDUKSARANA KEMASINDO,公司国外客户
孟加拉-IDEAL 指 孟加拉-IDEAL POLYMER EXPORT LTD.,公司国外客户
巴基斯坦-CCL 指 巴基斯坦-CCL PHARMACEUTICALS(PVT) LTD.,公司国外
客户
香港美宝 指 香港美宝贸易公司,公司外销客户
The Freedonia Group,Inc. 指 美国弗里多尼亚集团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的市场研究
机构
IMS、IMS Health Inc 指 IMS Health Inc.,一家制药和保健行业全球领先的市
场数据提供商,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TT 指 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付款方式
L/C 指 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付款方式
FOB 指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
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
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
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CIF 指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
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
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
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
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
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FR 指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装
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但卖方必须支付将
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
物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
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本次发行 指 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启元律师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由天健会计师
会计师、审计机构 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8 日经浙江省财政厅浙
财会﹝2011﹞25 号文批准转制而来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9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词汇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指 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复合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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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SP 复合膜、复合膜 指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PTP 铝箔 指 药品泡罩包装用铝箔
PVC 指 Polyvinyl Chloride,聚氯乙烯,一种通用型合成树脂
尼龙 指 Polyamide,聚酰胺,以酰胺基为结构特征基团的一类
聚合物
AL 指 Aluminum foil,铝箔,一种用金属铝直接压延成薄片
的烫印材料
PE 指 Polyethylene,聚乙烯,一种热塑性树脂
LDPE 指 Low Density Polyethylene,低密度聚乙烯,一种热塑
性树脂
PVDC 指 Polyvinylidene chloride,聚偏二氯乙烯,一种阻隔
性高、韧性强以及低温热封、热收缩性和化学稳定性良
好的包装材料
PET 指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一种具有良好的光学性能、耐
候性、耐摩擦、保香性及电绝缘性的高聚物
VMPET 指 镀铝 PET,是由 PET 薄膜和铝箔复合而成的一种薄膜
PP 指 聚丙烯,一种热塑性树脂
PS 指 Polystyrene,聚苯乙烯,一种热塑性塑料
OP 指 环氧树脂,一种铝箔油墨专用保护剂
VC 指 氯醋共聚物树脂,一种铝箔热封胶
CPP 指 多层共挤流延聚丙烯
VMCPP 指 镀铝 CPP,是由 CPP 薄膜和铝箔复合而成的一种薄膜
BOPP 指 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具有良好的透明性、阻气性及对
包装机械的适应性
BOPET 指 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具有强度高、刚性好、透明、光泽
度高等特点
BOPA 指 双向拉伸尼龙薄膜,具有良好的氧气阻隔性、耐穿刺和
耐撕裂性
FDA 指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
DMF 指 Drug Master File,药品主文件
GMP 指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的英文缩写,《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是对企业生产过程的合理性、生产设
备的适用性和生产操作的精确性、规范性提出的强制性
要求
94/62/EC 指 欧盟基于环境与生命安全,能源与资源合理利用的要
和 修 正 案 2004/12/EC , 求,对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包装的管理、设计、生
2005/20/EC 产、流通、使用和消费等所有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应
达到的目标。
指令 94/62/EC 第十一款规定的有害重金属含量最大允
许极限为 100mg/kg。
1935/2004/EC、 指 欧洲食品测试标准,是关于与食品进行直接或间接接触
(EU)NO.10/2011 的材料和电器的规定。
耐候性 指 金属或覆盖层耐大气腐蚀的性能
杯突试验 指 一种冲压工艺性能试验,用来衡量材料的深冲性能的试
验方法
杯突值 指 在杯突试验中,用规定的钢球或球形冲头顶压在模内的
试样,直至试样产生第一条裂纹为止,其压入深度(mm)
即杯突值。以此来判定金属材料冲压性能大小
国家药监局 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卫生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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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系
由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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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Haishun New 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Co., Ltd.
2、注册资本:4,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林武辉
4、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 18 号
5、经营范围: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儿童保护包装材料、高阻隔涂布材料、
耐蒸煮复合材料、高阻隔复合材料、特种薄膜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包装装潢印刷,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海顺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 86,734,212.43
元,折合股份 3,40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注册号为
31011700257039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产品
发行人专业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隔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
品包括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和 SP 复合膜。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制药企
业,卷状产品经过制药企业的成型、填充药品、热封等工序后,形成药板或小袋
颗粒药。
发行人一直致力于为制药企业客户提供高阻隔性、高延展性、高耐候性、高
稳定性的药品包装材料,积累了丰富的外观设计、材料研发和售后服务经验,发
行人及苏州海顺获得了国家药监局核发的 17 个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主
要产品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和 SP 复合膜获得美国 FDA 的 DMF 备案,
为公司产品进入欧美市场打下了基础。2011 年发行人成为世界五百强企业美国
霍尼韦尔聚三氟氯乙烯产品的指定合作商。
发行人十分注重产品研发,发行人企业技术中心被松江区经信委评定为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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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海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苏州市科技局认定为“苏州
市药用包装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等 4 项产
品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发行人及苏州海顺拥有 24 项专利,其中
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发行人及苏州海顺均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林武辉之妻)目前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81.6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林武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朱秀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审(2015)2-377 号《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的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218,870,954.06 196,714,470.12 160,151,797.98 129,017,362.62
非流动资产 105,593,286.83 91,325,993.25 96,925,385.40 91,305,791.75
资产合计 324,464,240.89 288,040,463.37 257,077,183.38 220,323,154.37
负债合计 68,160,733.61 55,903,957.68 61,231,956.94 55,457,536.47
归属于母公司所
254,716,878.57 230,555,832.10 194,331,742.18 164,865,617.90
有者权益合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214,991,443.51 289,849,722.47 277,366,830.62 210,237,307.78
营业利润 50,297,735.36 61,191,263.19 53,005,506.99 41,033,965.73
利润总额 50,851,750.86 63,898,459.32 53,892,086.40 41,194,574.89
归属于发行人
44,161,046.47 54,224,089.92 44,466,124.28 34,058,142.3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发行人
股东的非经常 1,005,517.80 3,085,653.75 750,129.73 146,277.92
性损益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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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归属于发行人
股东扣除非经
43,155,528.67 51,138,436.17 43,715,994.55 33,911,864.46
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29,928,317.69 62,805,425.89 28,403,104.04 26,495,965.06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33,044,859.35 -1,031,719.15 -5,663,277.87 -4,205,441.73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20,000,000.00 -18,000,000.00 -27,118,053.06 -6,537,781.81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23,203,574.92 43,760,371.45 -4,409,040.79 15,755,479.52
物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5 年 9 月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流动比率(倍) 3.62 4.08 2.99 2.70
速动比率(倍) 2.99 3.53 2.37 1.8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9.31 15.86 23.09 18.4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37 5.76 4.86 4.12
(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
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 0.002 0.01 0.03 0.04
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47 3.32 3.84 3.85
存货周转率(次/年) 4.21 6.29 4.98 4.4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583.11 7,101.75 6,067.73 4,790.9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4,315.55 5,113.84 4,371.60 3,391.19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136.47 -251.87 -823.51 78.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75 1.57 0.71 0.66
额(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08 1.28 1.09 0.85
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1.08 1.28 1.09 0.85
收益(元)
四、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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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元) (万元)
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 20,566.00 20,566.00 1年
补充流动资金 - 5,910.99 -
合计 - 26,476.99 -
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将通过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增
资实施。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投资项目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
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或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
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或子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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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338 万股,本次公开发
行后公司流通股股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且不
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22.02 元/股
发行市盈率: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37 元(按照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9.73 元(按照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
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测算)
发行市净率: 2.26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发行对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9,462.76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26,476.99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2,985.77 万元
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2,017.77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408 万元
律师费用 18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30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50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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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余磊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水松大厦 20 楼
电话: 0755-82776399
传真: 0755-23607031
保荐代表人: 程瑶、李毅
项目协办人: 姚奔
项目经办人: 江伟、张磊、胡开斌、杨峰、罗宇晨、李艳军、肖存武
(二)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丁少波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电话: 0731-82953778
传真: 0731-82953779
经办律师: 朱志怡、熊林、彭龙
(三)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胡少先
住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4-10 层
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刘钢跃、黄湘伟
(四)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 胡劲为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8 号院 1-4 号楼 B 座 15 层-15B
电话: 0731-85179821
传真: 0731-85192855
经办注册评估师: 张佑民、陈迈群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六)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
账号: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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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宋丽萍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2083947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6 年 1 月 25 日
申购日期: 2016 年 1 月 26 日
缴款日期: 2016 年 1 月 2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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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它各项资料
外,还应特别认真考虑本节以下各项风险因素。以下根据重要性原则按顺序披露
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以及
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
生。
一、产品需求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专业从事医药包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发行
人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快速增长,其
中,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405.81 万元、4,446.61 万元、5,422.41
万元和 4,416.10 万元,2012 年至 2014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17.42%。根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医药制造业增速较快,但未来存在增速放缓的可能;此
外,随着新材料行业的迅猛发展,医药包装行业可能会出现替代现有药包材的革
命性新材料或新技术。上述因素可能导致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需求下降,从而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铝箔价格波动的风险
2013 年,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欧债危机升级以及铝行业产能持续过剩等
因素影响,铝锭价格呈震荡下行趋势,未来在国内外铝企业减产等其他因素影响
下,铝锭价格将产生波动。铝箔作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其价格将
受铝锭价格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铝箔采购金额分别为 7,156.59 万元、
8,637.81 万元、9,387.82 万元和 7,780.43 万元,占材料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
为 52.08%、55.19%、57.50%和 58.41%。
若宏观经济、上游供应、下游行业需求等因素发生变化,或铝箔供应商发生
重大变动,导致公司铝箔采购价格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持续稳定增长产生影响。
三、毛利率变动的风险
医药包装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其产品生产需要取得国家药
监局颁发的药包材注册证,建立十万级的净化车间,行业门槛较高,同时具有规
模化优势的企业数量有限,对产品个性化需求逐步增多,未来行业的整体利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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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平仍将保持较高。若行业竞争格局、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持续创新能力、定制化
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产品成本及销售价格的变化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公
司产品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因业务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截至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5,415.76 万元、8,176.75 万元、8,259.41 万元和
8,134.39 万元,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98%、51.06%、41.99%和
37.17%,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85 次、3.84 次、3.32 次和 2.47 次。公司客
户主要为制药行业企业,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并与公司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
系,报告期内销售款项收回情况正常。若未来宏观经济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风险
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
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海顺新材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4 年 9 月 4 日,海顺新材再次被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报告期内均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2014 年 6
月 30 日,苏州海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4 年至 2016 年享受 15%的所
得税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所得税优惠额 508.38 645.17 364.67 250.92
利润总额 5,085.18 6,389.85 5,389.21 4,119.46
所得税优惠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0.00% 10.10% 6.77% 6.09%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苏州海顺均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所得税优惠金额提
高。现阶段,公司在技术转化、研发投入、研发人员、销售收入等各方面均符合
国家相关产业发展导向,也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审条件,但未来所得税优惠政
策到期后存在无法继续享受优惠政策的可能,将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出口增值税“免、抵、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出
口退税率为 15%。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分别为 5,296.7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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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元、7,745.66 万元、7,178.81 万元和 5,323.36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增
值税“免、抵、退”税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 816.49 979.52 1,053.88 744.24
利润总额 5,085.18 6,389.85 5,389.21 4,119.46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占利润总额
16.06% 15.33% 19.56% 18.07%
比例
虽然公司产品属于国家鼓励类产品,但未来为了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或产业结
构调整升级,如果国家下调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将使公司的外销业务受到一定
的影响。
七、海外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重视国际市场,经过长期以来对国际市场的开拓,销售规模快速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国外地区销售收入分别为 5,296.70 万元、7,745.66 万元、
7,178.81 万元和 5,323.36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21%、
27.96%、24.80%和 24.81%。
公司国外销售地区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出口国包括越南、巴西、印度、泰国、
伊朗等。随着公司产品的逐步推广,国外客户数量也将随之增加。公司一贯重视
国外市场的开发与维护,并通过网络、展会等多种形式与客户进行沟通,若上述
主要海外国家的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或经济形势恶化,我国出
口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我国与上述国家之间发生贸易争端等情况,可能对公司的
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年产 6,000 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在目前客户需求、市场环境、产品价格、原材料供
应、公司技术能力等基础上进行的。若在未来项目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重大
变化,或者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能及时适应公司内外环境的
变化,可能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并如期达产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有效缓解目前
产能不足的情况,避免因产能不足导致交货延期等。但项目投产后如市场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新增的产能无法得到消化,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
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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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九、上海经营场所租赁的风险
公司与上海舜乐工贸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书》,上海舜乐工贸有限公
司将其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 18 号的厂房、综合楼及 550KV 配电房
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处宗地(丘)面积合计 8,408.00
平方米,使用权来源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松字(2006)
第 020309 号。
公司自 2005 年开始租赁该房屋建筑物,与上海舜乐工贸有限公司长期保持
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全资子苏州海顺在苏州市吴江区拥有 57,592.40 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并建有办公楼和厂房。若公司无法续租上海的该项房产,公司经营
的稳定性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十、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作为直接接触药品的医药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其产品直接关系到药品的有效
性和安全性,因此公司历来极为重视产品质量。公司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要求,建立了覆盖供应商选择和
管理、原材料入库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中间产品和产成品检验以及售后服务等
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此外,公司设有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经理具体负
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目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产品质量优良。报告
期内,公司产品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和客户投诉情况,具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对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未来
公司可能因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上述变化而导致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
生产制造等环节出现异常,引发公司产品质量问题,从而对公司的品牌带来不利
影响。
十一、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外销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收入分别为 5,296.70 万元、
7,745.66 万元、7,178.81 万元和 5,323.36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25.21%、27.96%、24.80%和 24.81%。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随着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公司汇兑损益波动较大,公司 2012 年至 2015
年 1-9 月汇兑损益分别为 11.91 万元、103.37 万元、-6.93 万元和-143.99 万元。
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对国际业务持续开拓,公司出口销售的金额有望进
一步增加,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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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无法再注册的风险
根据国内行业监管法规,药包材企业从事生产经营须取得药品监管部门颁发
的相关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苏州海顺 2 项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
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2 月 11 日,1 项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目前已过有效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了苏州海顺
上述 3 项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药包材生产再注册的申请,并上报国家药
监局,处于最后的技术审评阶段。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核发
的《关于药包材注册证有效期问题的回复》(食药监注函[2007]70 号):“已
正式受理的药包材再注册申请,其注册证在再注册审查期间可以继续使用。”
注册证的再注册审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
注册检验并对生产现场组织检查,通过专业机构的净化级别检测后由药监局进行
现场评审,并抽取三批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并出具三批申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和
洁净室(区)洁净度检测报告书,所有检测合格后再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最后报国家药监局审批。因此再注册耗时较长、工作量
较大,再注册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若公司某个环节未能满足再注册条件或因多
种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再注册申请,将使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失
效,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影响。
十三、技术外泄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的细分子行业,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
业务能力要求较高。公司作为长期从事新型医药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
新技术企业,在多年的生产实践、反复实验、自主创新的基础上,积累了丰富的
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经验,已经形成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非专利技
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长期的工作中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报告期内公司的
核心技术人员队伍保持稳定。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来防止核心技术的泄露;同时建立了较
好的研发激励机制,并实行了核心技术人员持股的方式来保证研发队伍的稳定。
然而,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不排除发生技术外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
从而对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持续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十四、下游客户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
药品作为一种直接关系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其产品质量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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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要。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为知名医药企业,虽然其产品质量可靠性较高,但
因药品生产涉及的生产环节多、生产流程长且产品工艺复杂多样,客户在药品生
产、存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变化,从而导致医药安全事
故。因此不排除未来因客户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
可能。
十五、国家对药包材产品出台新标准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产品生产涉及的质量控制标准主要依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 14
项国家标准执行。随着相关各方对药包材要求的不断提高,国家药监局组织中国
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 2002 年至 2006 年发布的药包材标准进行了整理和修订,
形成了《国家药包材标准汇编(草案)》并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即将发布。
未来随着新的药包材国家标准的出台,不排除因新标准的调整而影响发行人生产
经营的可能。
十六、新版 GMP 认证对下游客户影响的风险
新版药品GMP认证已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自实施之日起,
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应符合新版药品GMP的
要求。同时,根据《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
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规定,除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
外的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GMP的要求,未达到
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相对旧版GMP认证,新版药品GMP认证的标准大幅提高,药品生产企业需要投
入较多改造资金,对药品生产企业自身实力提出了一定要求。公司主要客户在行
业内实力较强,新版GMP认证对制药行业的洗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主要客
户,但不排除未来个别客户未能通过新版GMP认证而无法继续生产的可能,届时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十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林武辉之妻),其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 81.67%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对公司仍
具有实际控制能力。上市后不排除其通过表决权以及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决策、
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控制或干涉,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尽
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且有效运作的公司治理机制,但不排除公司的经营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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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股权结构相对集中而受到一定影响的可能性。
十八、管理能力无法适应规模快速扩张的风险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规模增长较快,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的年均复
合增长率分别为 14.34%和 17.42%。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
公司产能将大幅增加,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尽管公司现有
管理团队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和高效的企业管理能力,但如果公司未能进
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及时培养后续管理人才,则有可能无法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
张对市场开拓、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更高要求,影响公司
的经营和发展,从而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九、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2.94%、25.04%、24.77%和 18.03%,公司目前净资产收益率较高,盈利能力较
强。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快速产生效益,公司存在
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后未能实现
预期收益,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将增加公
司折旧费用,对公司投资回报带来压力,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存在因净资产规模增
加而相应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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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HaishunNewPharmaceuticalPackagingCo.,Ltd.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武辉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05 年 1 月 18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0 日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 18 号
邮编:
电话: 021-37017626
传真: 021-5767407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aishunpackaging.com
电子信箱: xiaohui@haishunpackaging.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 童小晖
电话: 021-37017626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海顺有限设立情况
发行人的前身海顺有限系由朱秀梅(林武辉之妻)和缪海军 2 名自然人以货
币形式出资设立。
2005 年 1 月 13 日,上海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沪
正会验字[2005]第 050 号),对本次出资进行了验证。2005 年 1 月 18 日,海顺
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海顺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朱秀梅 475.00 95.00 货币资金
2 缪海军 25.00 5.00 货币资金
合计 500.00 100.0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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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0 月 20 日,经海顺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顺有限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海顺有限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以海顺有限截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经天健会计师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86,734,212.43 元,折合股份 3,400 万股,净资产与注册资本
的差额 52,734,212.43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0 年 11 月 25 日,天健会计师对发
起人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天健湘验[2010]41 号《验资报告》。2010 年 12
月 20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事项进行了备案。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为整合公司医药包装材料生产业务,实现集约化生产和管理,避免同业竞争,
2010 年 6 月 20 日,苏州海顺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林武辉、朱秀梅将其持有的
苏州海顺的 100%股权对上海海顺进行增资。2010 年 8 月 15 日,海顺有限召开股
东会,同意由林武辉、朱秀梅以其持有的苏州海顺的 100%股权及部分货币资金
对海顺有限进行增资。2010 年 8 月 16 日,林武辉、朱秀梅和上海海顺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苏州海顺全部股权截止 2010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开元(湘)评报字[2010]第 039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
认该等股权的评估值为 5,016.40 万元。上述评估值 5,016.40 万元中的 980 万元
用于增加海顺有限注册资本(其中林武辉出资 490 万元,朱秀梅出资 490 万元),
剩余 4,036.40 万元计入海顺有限资本公积。
(一)苏州海顺的历史沿革
1、苏州海顺成立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26 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由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士 2 名自然人分别以货币出资方式设立,注册资本 2,500
万元,取得了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5842188323)。
2007 年 6 月 26 日,苏州信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信所验[2007]
字第 330 号),对苏州海顺设立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苏州海顺自然人股东朱秀
梅、林武辉出资资金系个人自有资金。
苏州海顺成立时各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百分比(%)
1 朱秀梅 1,250.00 50.00
2 林武辉 1,250.00 50.00
合计 2,5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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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0 万元
2009 年 6 月 8 日,经苏州海顺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林武辉、朱秀梅
通过债转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0 万元。
2009 年 6 月 10 日,林武辉和朱秀梅出具《说明》,“截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共计 2,500 万元,其中以林武辉解入
330 万元,以朱秀梅解入 2,170 万元,林武辉与朱秀梅两人是夫妻关系,故此款
项为共同所有,本次增资各 1,250 万元。”
2009 年 6 月 20 日,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申
信内[2009]263 号):截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苏州海顺由林武辉放弃债权 330
万元,朱秀梅放弃债权 2,170 万元形成资本公积 2,500 万元。具体放弃债权款明
细如下:
序号 日期 摘要(借方科目) 金额(元)
1 2009-2-24 林武辉(银行存款) 3,300,000.00
2 2009-2-20 朱秀梅(银行存款) 2,200,000.00
3 2009-3-12 朱秀梅(银行存款) 5,100,000.00
4 2009-3-17 朱秀梅(银行存款) 1,000,000.00
5 2009-3-24 朱秀梅(银行存款) 500,000.00
6 2009-4-21 朱秀梅(银行存款) 5,000,000.00
7 2009-5-4 朱秀梅(银行存款) 1,000,000.00
8 2009-5-7 朱秀梅(银行存款) 3,000,000.00
9 2009-5-14 朱秀梅(银行存款) 2,800,000.00
10 2009-5-25 朱秀梅(银行存款) 1,100,000.00
合计 25,000,000.00
2009 年 6 月 29 日,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申
信验[2009]824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 6 月 26 日,苏州海顺共收
到股东林武辉、朱秀梅以公司资本公积金 2,500 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其中林武辉、朱秀梅各 1,250 万元。
2009 年 7 月 17 日,苏州海顺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苏州海顺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林武辉 2,500.00 50.00
2 朱秀梅 2,500.00 50.00
合计 5,000.00 100.00
上述增资款项实际是由公司股东林武辉、朱秀梅二人根据苏州海顺生产经营
的需要而投入的货币资金形成的债权构成,该等其他应付款经上海申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申信内[2009]263 号)审计。2009 年 6 月 29 日,上
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申信验(2009)824 号《验资报告》时,将上
述 2,500 万元其他应付款先转入资本公积,然后再转增为 2,500 万元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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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据此,苏州海顺此次增资实际为股东朱秀梅和林武辉的债权转增资本。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士出具《声明》,其“投资于海顺
新材和苏州海顺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士用于增资苏州海顺的债权均是真
实投入,债权形成过程清晰且合法有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资金来源均源于早年
个人经营积累,来源合法合规,苏州海顺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不构成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的违法违规。
3、成为上海海顺全资子公司
2010 年下半年,苏州海顺实现投产。为增强上海海顺的持续盈利能力,提
高管理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决定由上海海顺收购苏州海顺 100%股权。
2010 年 6 月 20 日,苏州海顺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林武辉、朱秀梅将其持
有的苏州海顺的 100%股权对上海海顺进行增资。
2010 年 7 月 15 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0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
日,按照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苏州海顺 100%股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
评估报告》(开元(湘)评报字[2010]第 039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苏州海顺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5,016.40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39.49 万元,增值率为 0.79%。
2010 年 8 月 15 日,上海海顺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林武辉、朱秀梅以苏州
海顺 100%股权进行增资。2010 年 8 月 16 日,林武辉与朱秀梅和上海海顺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上述评估值 5,016.40 万元中的 980 万元用于增加海顺有限注册
资本(其中林武辉出资 490 万元,朱秀梅出资 490 万元),剩余 4,036.40 万元
计入海顺有限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苏州海顺成为上海海顺的全资子公司。
(二)收购苏州海顺股权的原因
1、苏州海顺拥有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57,592.4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大提供了充足的条件。
2、为了优化业务构架,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海顺有限股东决定
100%控股苏州海顺。
3、苏州海顺自 2007 年成立至收购时,因资金、房产、土地等各方面因素,
一直处于项目建设期,直至 2010 年下半年,苏州海顺才正式投产。
因此,2010 年 8 月 16 日,海顺有限与林武辉、朱秀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收购了苏州海顺 100%的股权。
(三)收购苏州海顺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购完成后,苏州海顺成为海顺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的生
产经营没有影响,管理层以及经营模式亦未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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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海顺有限收购苏州海顺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企业合并,本次收购
对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3、苏州海顺从事医药包装材料生产业务,本次收购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
的资产和业务整合,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运作效率。
综上,本次收购是公司发展中的重要步骤,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四)海顺新材与苏州海顺之间的交易情况
苏州海顺是海顺新材 100%控股的子公司,其生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SP
复合膜、PTP 铝箔等产品,主要为 2010 年以后的新增客户、部分外销客户提供
产品。发行人对于铝箔、尼龙、PVC 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主要参考订单情况、安
全库存及采购周期进行备货,但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全
资子公司苏州海顺购买或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的情况。
海顺新材与苏州海顺之间存在内部交易的情况,具体交易的内容包括产成品
和原材料,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交易内容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海顺新材向苏州海
20,649,980.58 42,124,067.85 24,401,539.19 26,589,105.26
顺销售
海顺新材向苏州海
13,841,643.92 17,969,676.02 17,983,680.52 13,474,886.12
顺采购
由于上述交易是发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合并报表时已作为内部收入及成本、费用抵销,因此,对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
入、营业利润等并无影响。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林武辉 朱秀梅 兴创投资 上海大甲 叶子勇 缪海军
51.17% 28.42% 9.50% 5.50% 4.75% 0.66%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85.00%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海顺医用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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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林武辉之妻)目前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81.6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和朱秀
梅女士,除林武辉先生持有发行人股份和上海大甲 37.77%股权外,无其他控股
或参股企业。
五、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以及一家控股子公司海顺医材。除此以
外,发行人无其他控股、参股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苏州海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吴江区汾湖镇来秀路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武辉
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26 日
经营范围: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苏安
经 0067(吴江)0004 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纸塑包装产品、新型
药用包装材料生产、销售;商品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苏州海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总资产 194,030,602.27 164,103,484.29
净资产 118,477,984.96 95,752,709.95
净利润 22,725,275.01 18,990,825.40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2010 年 8 月前,苏州海顺尚处于建设阶段,未实际开展业务,与发行人不
存在业务关系。2010 年 8 月收购完成后,苏州海顺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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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行人整体生产场地、生产规模得到扩大,生产能力得到提高。
收购苏州海顺后,发行人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发行人与子公司各自的优劣
势进行了合理分工。发行人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信息灵通、人才聚集、交通便利,
主要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信息收集、财务管理、银行融资、采购管理、销售管理、
对外贸易以及部分产品的生产,为收购前的大部分老客户及外销客户提供产品;
苏州海顺地处苏州市吴江区,资源要素成本相对上海较低,适合大批量生产,主
要为 2010 年以后的新增客户、部分外销客户提供产品。发行人利用统一的信息
平台科学合理的制定物料需求计划和生产计划,对发行人及苏州海顺进行统一的
管理。
(二)海顺医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海顺医用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 368 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武辉
成立日期: 2013 年 6 月 28 日
经营范围: 特种塑料粒子、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构成及 海顺新材持股 85%、自然人王平生持股 15%
控制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海顺医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总资产 10,740,067.94 10,537,823.93
净资产 10,577,524.72 10,537,823.93
净利润 39,700.79 447,928.8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海顺医材系发行人 2013 年新设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特种塑料粒子、新型药
用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目前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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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
司 81.6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林武辉先生(身份证号:4416111971090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林武辉先生的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
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朱秀梅女士(身份证号:4406821970121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朱秀梅女士的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
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控股及参股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和朱秀
梅女士,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其他控股或参股企业。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6 名股东,除控股股东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兴创投资
(1)基本情况
兴创投资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13 日,持有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
册号为 430100000013458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长沙市雨花
区芙蓉中路 523 号佳天国际新城北栋 19H,执行事务合伙人袁兴亮,合伙企业类
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及营销(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执照有效期限至 2017 年 11 月 12 日。2014 年 10
月 31 日,兴创投资已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成为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创
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编号:P1005091。兴创
投资目前持有本公司 38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50%。兴创投资目前的
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性质
1 湖南飞鸿投资有限公司 2,625.00 69.08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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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性质
2 游新农 750.00 19.74 有限合伙
4 李英 160.00 4.21 普通合伙
3 袁兴亮 140.00 3.68 普通合伙
5 贺力克 120.00 3.16 有限合伙
6 袁依格 5.00 0.13 有限合伙
合计 3,800.00 100.00
(2)湖南飞鸿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情况
湖南飞鸿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3 月 9 日,注册资本为 6,0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旭,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允许的实业投
资;建材(不含硅酮胶)的销售,移动通讯设备及产品(不含无线发射终端设备)
的销售、维修服务;房屋租赁(凭本企业资质证书经营)、代收电费。目前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孔健飞 2,030.00 33.55%
2 刘旭 2,010.00 33.22%
3 甘为 2,010.00 33.22%
合计 6,050.00 100.00%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海顺新材外,兴创投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企业 出资额 是否与海顺新材
经营范围
名称 (万元) 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
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凭有效的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
术开发与销售,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
深圳市华阳
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
信通科技发 333.3734 否
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人才中
展有限公司
介服务及限制项目);网页设计;从事广
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
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
可经营)。
*上表中出资额为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数据
2、上海大甲
上海大甲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24 日,现持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
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101170027768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经营住所为上
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茂盛路 202 弄 1 号 375 室,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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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
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期限为 201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大甲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任何对外
投资及经营行为。
上海大甲目前持有公司 22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5%。上海大甲股东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林武辉 232.68 37.77
2 吴东晓 33.60 5.45
3 李俊 28.00 4.55
4 倪海龙 28.00 4.55
5 吴继业 28.00 4.55
6 童小晖 28.00 4.55
7 吴春劳 23.80 3.86
8 姚月清 22.40 3.64
9 张波 19.60 3.18
10 李志强 14.00 2.27
11 石燕彬 14.00 2.27
12 纪连云 12.60 2.05
13 刘艳青 9.80 1.59
14 左英辉 9.80 1.59
15 何学萍 8.40 1.36
16 吴梅珍 8.40 1.36
17 鲁勇 8.40 1.36
18 卢正华 8.40 1.36
19 徐萍 8.40 1.36
20 洪炜 8.40 1.36
21 张频 8.40 1.36
22 柴巧英 5.60 0.91
23 朱琳 5.60 0.91
24 李勤荣 5.60 0.91
25 朱志燕 5.60 0.91
26 孙英 5.60 0.91
27 侯洁 5.60 0.91
28 陈剑法 5.04 0.82
29 苟洪亮 3.08 0.50
30 朱国强 2.80 0.45
31 张波 2.80 0.45
32 王春燕 2.80 0.45
33 赵智谦 2.80 0.45
合计 616.00 100.00
*张波先生,身份证号 32070519730210****,对上海大甲出资额 19.60 万元;张波先生,
身份证号 31010419611002****,对上海大甲出资额 2.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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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甲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 任职情况
1 林武辉 44161119710906**** 董事长、总经理
2 吴东晓 44161119790824**** 监事会主席、业务经理
3 李俊 34100419770410****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4 倪海龙 31022719630924**** 财务总监
5 吴继业 32072119730926**** 已离职
6 童小晖 43250119790224****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 姚月清 32083119781214**** 业务经理
8 张波 32070519730210**** 业务经理
9 李志强 32070419721126**** 监事、生产部经理
10 石燕彬 44010419721015**** 业务经理
11 纪连云 42020219751231**** 业务经理
12 刘艳青 11022819701203**** 业务经理
13 左英辉 32070519710915**** 业务经理
14 何学萍 36031219770430**** 技术人员
15 吴梅珍 44022419811010**** 销售内勤
16 鲁勇 32070519680318**** 业务经理
17 卢正华 32070419681111**** 业务经理
18 徐萍 31022719840123**** 管理人员
19 洪炜 61030219720114**** 业务经理
20 张频 44022519700915**** 业务经理
21 柴巧英 31022719750712**** 财务人员
22 朱琳 32032519820621**** 技术人员
23 李勤荣 31011219781120**** 销售内勤
24 朱志燕 33032319800107**** 行政人员
25 吴春劳 44161119530208**** 行政人员
26 孙英 32052519830110**** 职工监事、行政人员
27 侯洁 32020419791206**** 业务经理
28 陈剑法 31022719760711**** 业务经理
29 苟洪亮 51302819781211**** 业务经理
30 朱国强 44162519810103**** 管理人员
31 张波 31010419611002**** 车间主任
32 王春燕 32068319850425**** 业务经理
33 赵智谦 37130219851202**** 业务经理
*上海大甲股东中,除吴东晓先生为林武辉先生的表弟,吴梅珍女士与吴东晓先生为夫
妻关系外,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338 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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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发行前后的前十名股东变化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林武辉 2,046.5608 51.17 2,046.5608 38.34
朱秀梅 1,136.8750 28.42 1,136.8750 21.30
兴创投资 380.00 9.50 380.00 7.12
上海大甲 220.00 5.50 220.00 4.12
叶子勇 190.00 4.75 190.00 3.56
缪海军 26.5642 0.66 26.5642 0.50
社会公众股股东 - - 1,338.00 25.07
合计 4,000.00 100.00 5,338.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自然人股东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1 林武辉 董事长、总经理
2 朱秀梅 董事
3 缪海军 技术人员
4 叶子勇 -
(三)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无新增股东。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之间,除林武辉先生与朱秀梅女士为夫妻关系、
缪海军先生为林武辉先生的妹夫外,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
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
排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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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及子公司员工人数逐年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员工人数分别为 233 人、242 人、247 人和 252 人。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类别 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管理人员 20 7.94
财务人员 7 2.78
技术人员 30 11.90
销售人员 28 11.11
生产人员 143 56.75
其他人员 24 9.52
合计 252 100.00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公司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
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情况
1、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人数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
况如下:
年份 项目 员工人数 实缴人数 未缴人数
医疗保险 236
养老保险 236
生育保险 220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失业保险 220
工伤保险 236
住房公积金 230
医疗保险 235
养老保险 235
生育保险 219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失业保险 219
工伤保险 235
住房公积金 230
医疗保险 230
养老保险 230
生育保险 214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失业保险 214
工伤保险 230
住房公积金 222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医疗保险 233 219
1-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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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项目 员工人数 实缴人数 未缴人数
养老保险 219
生育保险 204
失业保险 204
工伤保险 219
住房公积金 209
2、公司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数与员工人数存在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海顺员工人数与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人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内,缴纳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员工与缴纳其他社保的员工人
数不同,主要原因系 2011 年 7 月以前,外来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为外来从业人
员综合保险,该类保险包括工伤、医疗和养老三项保险待遇;2011 年 7 月后,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
知》、《<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人员仅需参加工伤、医疗和养老三项社会保险。
(2)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除 8 名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4 名公司发
放补贴自缴、2 名新入职员工外,公司已强制性为其他在职员工缴纳社保。住房
公积金未缴纳人数为 24 名,除上述 14 名未缴纳外,另外 10 名不愿缴纳住房公
积金的员工,公司已以住房补助金形式同工资一并发放,该部分员工出具《确认
函》,“本人在公司领取的工资报酬中已包含住房补助金,并已按时领取,所以
不需要公司安排缴纳住房公积金”。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人数与社保缴纳人数相差 12 人,除 7
名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5 名员工由公司发放补贴自缴外,公司已为所有在职
员工缴纳社保。发行人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为 20 人,除前述 12 人外,另外 4
名员工为 12 月新入职员工,自入职下月起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4 名离职员工
于当月停缴住房公积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人数与社保缴纳人数相差 12 人,除
10 名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2 名员工由公司发放补贴自缴外,公司已为所有在
职员工缴纳社保。发行人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为 17 人,除前述 12 人外,另外
5 名员工为 12 月新入职员工,自入职下月起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员工人数与社保缴纳人数相差 16 人,除 11
名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1 名员工中间离职,4 名员工由公司发放补贴自缴外,
公司已为所有在职员工缴纳社保。发行人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为 22 人,除前
述 16 人外,另有 6 名员工为 9 月新入职员工,自入职下月起为其缴纳住房公积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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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上述原因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已按照相关规定为所
有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公司不存在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时间及缴费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海顺均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海
顺医材自 2013 年设立以来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未聘请员工。
报告期内,海顺新材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情况如下:
2015-0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缴纳起始
类别 险种 单位缴 个人缴 单位缴 个人缴 单位缴 个人缴 单位缴 个人缴
时间
纳比例 纳比例 纳比例 纳比例 纳比例 纳比例 纳比例 纳比例
养老保险 21.00% 8.00% 21.00% 8.00% 21.00% 8.00% 22.00% 8.00%
医疗保险 11.00% 2.00% 11.00% 2.00% 11.00% 2.00% 12.00% 2.00%
城镇 失业保险 2005 年 9 1.50% 0.50% 1.50% 0.50% 1.50% 0.50% 1.70% 1.00%
保险 工伤保险 月 0.50% - 0.50% - 0.50% - 0.50% -
生育保险 1.00% - 1.00% - 1.00% - 0.80% -
合计 35.00% 10.50% 35.00% 10.50% 35.00% 10.50% 37.00% 11.00%
养老保险 21.00% 8.00% 21.00% 8.00% 21.00% 8.00% 19.00% 8.00%
医疗保险 11.00% 2.00% 11.00% 2.00% 11.00% 2.00% 9.00% 2.00%
小城
失业保险 2005 年 9 1.50% 0.50% 1.50% 0.50% 1.50% 0.50% 1.70% 1.00%
镇保
工伤保险 月 0.50% - 0.50% - 0.50% - 0.50% -

生育保险 1.00% - 1.00% - 1.00% - 0.80% -
合计 35.00% 10.50% 35.00% 10.50% 35.00% 10.50% 31.00% 11.00%
综合 养老保险 21.00% 8.00% 21.00% 8.00% 21.00% 8.00% 22.00% 8.00%
保险 医疗保险 2005 年 9 6.00% 1.00% 6.00% 1.00% 6.00% 1.00% 6.00% 1.00%
或三 工伤保险 月 0.50% - 0.50% - 0.50% - 0.50% -
险 合计 27.50% 9.00% 27.50% 9.00% 27.50% 9.00% 28.50% 9.00%
2007 年 6
住房公积金 7.00% 7.00% 7.00% 7.00% 7.00% 7.00% 7.00% 7.00%

注 1:根据《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
办法》等相关政策,公司为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或三险,为具有本市户籍
的从业人员及原已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员工缴纳小城镇保险,为其他员工缴纳包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内的五险。
注 2: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2011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
题通知》、《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非城镇户籍外
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实行 5
年过渡,政策有效期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 5 年。
注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1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
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且 2011 年 6 月仍在缴费的,2011 年 7 月起应当停止在小城镇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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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参保缴费,转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在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期间,缴纳城镇
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可以逐步过渡。
报告期内,苏州海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情况如下:
2015-0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缴纳起始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类别 险种
时间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养老保险 20.00% 8.00% 20.00% 8.00% 20.00% 8.00% 20.00% 8.00%
医疗保险 8.00% 2.00% 8.00% 2.00% 8.00% 2.00% 8.00% 2.00%
1.50%/ 0.50%/
失业保险 1.50% 0.50% 1.50% 0.50% 2.00% 1.00%
城镇保险 2009 年 9 月 2.00% 1.00%
工伤保险 2.20% - 2.30% - 1.50% - 1.00% -
生育保险 0.50% - 0.50% - 0.50% - 1.00% -
合计 32.20% 10.50% 32.30% 10.50% 32.00% 11.00% 32.00% 11.00%
2010 年 11
住房公积金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注: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
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4 号),经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全市失
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调整,具体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 3%调整为 2%,其中:用人单位应
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 2%调整为 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 1%调整为
0.5%。该政策执行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苏州海顺 2013 年 1-11
月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 2%,个人 1%;2013 年 12 月起变更为单位 1.5%,个人 0.5%。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均已出具《证明》,确认海顺新材和苏州海顺报告期内按规定参保,未受到行
政处罚。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均已出具
相关证明,确认海顺新材和苏州海顺开户缴存以来未受到行政处罚。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士出具《关于社保的承
诺》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若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因执行政策不当而需
要补缴或/及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由本人承担责任,并保证与海顺新材及苏州
海顺无关;若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因受到主管机关处罚而遭受经济损失,均由本
人无条件对该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因执行住房公积
金政策不当而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由本人承担责任,并保证与海顺新材及苏州
海顺无关;若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因主管机关处罚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则所需
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均由本人无条件承担。
发行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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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建立了
独立的管理机构和经营体系,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
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和朱秀梅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缪海军、上海大甲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叶子勇、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林武辉、朱秀
梅、袁兴亮、倪海龙、吴继业、李俊、童小晖、吴东晓、孙英、李志强承诺:除
前述锁定期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关于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兴亮、倪海龙、吴继业、李俊、童小晖、吴东晓、孙
英、李志强承诺:相关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
上述承诺。
若上述人员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事项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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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减持的股票。自回购完成之日起,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股份的锁
定期延长 6 个月。在回购完成后,因违规减持股票最终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上述人员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及减持意向
林武辉、朱秀梅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根据个人需求,如需发生减持行为,每年
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长 沙 兴 创 投 资 管 理 合伙 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
企业(有限合伙) 行合理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截至减持公告日,因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海大甲投资有限公司 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
行合理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截至减持公告日,因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
“对稳定公司股价作出如下安排:
1、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
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稳定股价措施实施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包含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稳定股价的实施顺序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将首先由公司回购股票,其
次是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最后由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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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回购条件
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回购实施前生效
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条件。
公司回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特别表决程序通过,控股股东承诺就回购事宜在
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②公司回购标准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能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
总额。
公司回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①增持条件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开始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
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条
件。
②增持标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的 1%,累计
增持金额不超过其公开转让获得资金总额的 5%。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①增持条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开始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
进行调整)。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
股价措施的条件。
②增持标准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
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总额的 20%,但不高于薪酬总额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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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上述回购、增持程序均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仍低
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股
价措施条件的,则公司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再次实施回购、增持程序。
5、其他内容
公司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若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将向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股东进行
赔偿。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若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未采取稳定股价具
体措施的情况下,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控股股东当年从公司取得的分红归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承诺,将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在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情况下,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
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停止领取薪酬和津贴,其当年从公司直接或间接
取得的分红归公司所有。”
(三)关于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
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进行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
在监管部门认定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后一个月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与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
公告日计算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公司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公开募集及
上市文件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承诺: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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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监管部门认定对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后一个月内,依法回购其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格与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计算的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
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如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领取薪酬
和津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
诺。
公司保荐机构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
者损失。
审计机构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338 万股,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会摊薄股东的即期回报,为
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本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相关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用于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该募投项目有利于
公司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公司整体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
方案有效利用。此外,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
的基础建设、合理安排达产前各环节等方式,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
期收益。
2、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专业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隔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
技术企业,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设计、研发及生产经验。公司将继续与客户保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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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合作关系,扩大并完善原有销售网络,不断开拓市场;同时,公司将继续加
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
持续盈利能力。
3、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
(草案),对利润分配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如预期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并约定了现金分红的比例等。此外,还制定了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配
的条款,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
的回报。
(五)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事项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士出具《承诺函》,就公司上市后利
润分配事宜进行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事项承诺如下:
1、未来海顺新材发行上市后,通过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时,本人表
示同意并将投赞成票;
2、未来海顺新材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
本人表示同意并将投赞成票;
3、本函签署出具之日起,本人不以任何理由撤回。如果违反本函所述承诺
义务的,本人将对可能造成海顺新材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
女士、上海大甲、兴创投资均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于 2013 年 2 月 23 日出
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进行与海顺新材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
不会直接或间接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海顺新材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
等经营性机构,不自己或协助他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海
顺新材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以
避免对海顺新材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公司股东兴创投资、上海大甲出具《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承诺主要内
容如下:
“1、公司及所投资的除海顺新材以外的其它企业均未投资于任何与海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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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存在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且没有为他人经
营与海顺新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公司及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与海顺新材不存在同
业竞争。
2、公司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不开展对与海顺新材经营
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海顺新材有相同或类似业
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
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海顺新材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
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海顺新材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
务竞争。”
(七)关于社保及公积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对员工社保及公积金情况出具
了《关于社保的承诺》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若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因
执行政策不当而需要补缴或/及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由本人承担责任,并保证
与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无关;若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因受到主管机关处罚而遭受
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无条件对该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海顺新材及苏州海
顺因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当而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由本人承担责任,并保证
与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无关;若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因主管机关处罚需要补缴住
房公积金,则所需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均由本人无条件承担。
(八)关于最近三年一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士承诺:“不存在重大
违法行为,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九)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对苏州海顺与海顺新材之间关
联交易情况出具了承诺函,“苏州海顺是海顺新材的全资子公司,本人作为海顺
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不可撤销的作出如下承诺:自 2007 年苏州海顺成立以来,若
因海顺新材与苏州海顺之间关联交易等原因而给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带来的一
切税务风险,均由本人承担。”
(十)其他重要承诺
发行人已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监管机制,发行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出具书面承诺,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将公
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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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
的规定,决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海
顺新材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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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发行人专业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隔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
品包括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和 SP 复合膜。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制药企
业,卷状产品经过制药企业的成型、填充药品、热封等工序后,形成药板或小袋
颗粒药。
发行人一直致力于为制药企业客户提供高阻隔性、高延展性、高耐候性、高
稳定性的药品包装材料,积累了丰富的外观设计、材料研发和售后服务经验,发
行人及苏州海顺获得了国家药监局核发的 17 个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主
要产品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和 SP 复合膜获得美国 FDA 的 DMF 备案,
为公司产品顺利进入欧美市场打下了基础。2011 年发行人成为世界五百强企业
美国霍尼韦尔公司聚三氟氯乙烯产品的指定合作商。
发行人十分注重产品研发,发行人企业技术中心被上海市松江区经信委评定
为松江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海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苏州市科技局认定为
“苏州市药用包装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等
4 项产品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发行人及苏州海顺拥有 24 项专利,
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发行人及苏州海顺均被评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1、药包材的特点及选择原则
(1)各类药包材特点
根据材质的不同,药包材主要分为塑料、玻璃、橡胶、金属及组合材料五大
类,各类药包材具有不同的优缺点。针对药品的不同要求,选择恰当合适的药包
材及其包装形式,才能较好地实现药包材的保护功能。上述五类药包材主要优缺
点见下表:
种类 内容 优点 缺点
以合成或天然的高分子化 1、重量轻、强度和韧性好, 易老化,易燃,耐热性
合物为基本成分,在加工 结实耐用,使用方便; 差,物理及化学稳定性
过程中塑制成型,而产品 2、阻隔性良好、对气体具 不及玻璃,特别是聚合
塑料包
最后能保持形状不变的材 有阻隔作用,耐水耐油; 残留单体和引发剂、添
装材料
料。如:PVC、PVDC、PE、 3、化学性质优良,耐腐蚀; 加剂有潜在生理活性、
PP、PET 等。 4、易加工成型,易热封和 与药物相互作用,废弃
复合。 物不易分解或处理等。
玻璃包 通常指硅酸盐玻璃,一般 1、化学稳定性良好,耐酸 容器自重与容量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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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内容 优点 缺点
装材料 性脆而透明,化学成分较 性腐蚀,不污染内装药物; 大,质脆易碎,生产能
复杂,具有良好的光学性 (该点优于塑料和金属材 耗大,不耐碱腐蚀等。
能和较好的化学稳定性。 料);
2、阻隔性优良(如隔热效
果好),密封性能好,可加
有色金属盐改善其遮光性,
满足药品的特殊需要;
3、光洁透明,造型美观,
易于清洗消毒和检查澄明
度;
4、价格低廉,可回收利用,
较塑料包装材料后期易处
理,不会污染环境。
在很宽的温度范围内具有 弹性好,能耐高温灭菌等。 在针头穿刺胶塞时会产
高弹性的一类高分子材 生橡胶屑或异物;橡胶
料。这类材料包括未经硫 的浸出物或其他不溶性
橡胶包 化和已经硫化的品种。未 成分有可能透入药液
装材料 经硫化的橡胶俗称生橡胶 中;易老化等。
或生胶,已经硫化的橡胶
成为硫化橡胶,俗称熟橡
胶或橡皮。
由金属元素组成的单质。 1、机械性能优良,强度高, 耐腐蚀性能低,需镀层
金属容器仅用于非注射用 刚性好,其容器可薄壁化或 或涂层;材料价格较高
药的药品,主要包括药管、 大型化,并适合危险品的包 等。
金属包
由箔片或泡眼包材制成的 装;
装材料
包装、药罐、气雾剂和气 2、阻隔性优良、货架期长;
罐等。 3、成品加工(成型)性能
好、制罐充填生产率高。
塑料、玻璃、金属或橡胶
等组合的包装材料如:冷 根据药用需要充分利用上
复合等生产加工程序较
组合包 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复合 述材料的优点或长处,避免
多,结构相对复杂,产
装材料 膜、PTP 铝箔、聚三氟氯 上述材料的缺点或短处而
品质量控制较困难。
乙烯/PVC 复合硬片、瓶盖 进行设计及应用的。
中的铝塑组合盖等。
*发行人产品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SP 复合膜、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
均属于组合包装材料。
综上,上述五类药包材各有其优缺点。组合包装材料由于结合了多种包装材
料,能够通过优化设计,在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材料优点的同时避免其缺点,充
分发挥药包材对药品质量的保护作用1,符合药包材发展趋势。
(2)药包材选择原则
由于药品的高科技特征以及药包材的复杂性,如何选择药包材成为制药企业
重点工作之一。药包材的选用和药品性能要求紧密相连,其选用的主要原则有相
容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对等性原则、美学性原则和无污染原则等。
项目 内容
1 数据来源:《药品包装质量管理技术》,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9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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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由于药包材成分的多样性,可能会与产品发生互相作用,因此药包材选择必
须满足以下要求:
1、药包材本身不能对药品有不良影响(如药包材通过化学反应的渗入或吸
相容性原则
收);
2、药品对药包材不能有不良影响,不能改变其性质或影响其保护功能。
上述要求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大量的实验检验的基础之上。
是指药包材的选用应与流通条件相适应,流通条件包括气候条件、运输方式、
适用性原则 流通对象与流通周期等。药包材只有适应流通条件以及患者需求与市场要
求,才能更好的保证药品质量。
主要指药包材的选用应与药品的性能相协调。要合理选择药包材,必须充分
了解药物制剂的物理特性、化学特性、生物特性的变化规律,研究有无水分、
协调性原则 气体及微生物的侵入,特别是药包材本身有无潜伏污染及潜在危害。
药包材不应与药品发生反应,不吸附药品,不能有包装材料进入药品,且不
致改变药品的性能,特别是安全性、均一性、药效、质量或纯度。
在选择药包材时,必须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到药品的品性及相应
的价值。对于贵重药品或附加值高的药品,应选用价格性能比较高的药品包
对等性原则
装材料;对于中低价格的常用药品,除考虑美观外,还要多考虑经济性,简
化药品包装。
主要指药包材应符合美学要求,主要考虑药包材的颜色、透明度、硬度、种
美学性原则 类等。颜色不同,视觉效果大不一样,如镇静安眠药多选用冷色调,选用透
明材料,可使人一目了然。
寻找使用可降解的药包材是药包材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药包材应向环保、
无污染原则
安全、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公司根据客户的药品性能及客户相关要求,结合各种药包材的不同优缺点,
为制药企业客户提供合格的药包材。
2、公司的主要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产品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冷冲压成型
11,822.36 55.10 15,398.84 53.20 14,178.08 51.18 11,191.49 53.27
复合硬片
SP 复合膜 5,207.50 24.27 7,617.13 26.32 8,151.82 29.42 5,274.69 25.10
PTP 铝箔 3,825.11 17.83 5,015.43 17.33 4,864.51 17.56 3,635.79 17.30
其他产品 602.57 2.81 914.12 3.16 510.10 1.84 908.77 4.33
合计 21,457.54 100.00 28,945.51 100.00 27,704.51 100.00 21,010.73 100.00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SP 复合膜和聚三氟
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其中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归类至“其他产品”。公
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阿斯利康、修正药业、云南白药、丽珠集团等国内外知名
制药品牌的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粉剂、栓剂药品的包装,其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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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是海顺新材的主要产品,属于国内制药行业正在逐步兴
起的具有高阻隔性能的高档包装材料。常用的结构为尼龙/AL/PVC、尼龙/AL/PP、
尼龙/AL/PE、尼龙/AL/VC 等。其部分产品构成如图所示:
公司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的技术要求高,市场效益较好,并达到了欧盟指令
94/62/EC 和修正案 2004/12/EC,2005/20/EC 的相关要求,产品安全性较好。公
司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如下图:
客户购买公司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进行冲压成型、填充药品、热封后
的产品形态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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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具有良好的阻隔性、延展性、耐候性,其对水
汽、氧气、光线的透过率理论上为零,其适用于外观档次要求高及对水汽、氧气、
光线敏感的片剂、胶囊、栓剂、丸剂等药品的包装。经过多年研发生产经验的积
累,公司较好地解决了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成泡破裂、成泡后泡罩边缘易分
层、产品经过拉伸后易形成针孔等技术性难题,并形成自己的拉伸增强理论,建
立起了一整套保持品质稳定的质量保证体系。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先后开发出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高深冲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高深冲性无异味冷冲压成
型复合硬片、功能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等多个系列的产品。同时,公司不断挖
掘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的其他性能,例如,公司成功开发出彩色系列和印刷系列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能够为客户提供更美观的医药包装材料,促进客户产品的
销售。因此,公司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的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2)PTP 铝箔
PTP 铝箔的产品典型结构为 OP/AL/VC,适用于片剂、胶囊剂、丸剂等固体制
剂的包装。PTP 铝箔的结构形式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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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PTP 铝箔的主要产品如下图所示:
客户购买公司 PTP 铝箔产品,并与成型后的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或其他硬片
进行封合后的产品如下图:
公司 PTP 铝箔产品在阻隔性、耐热性、密封性、附着力、耐破裂强度、印刷
精美度、涂层均匀性、卫生性、安全性等方面均具有良好表现,适合于高速封合
等各种类型泡罩包装设备。
公司 PTP 铝箔产品很好地顺应了市场发展的方向,有效地满足了客户对药板
硬片配套材料的需求。公司 PTP 铝箔产品根据与被封合材料的不同可分为:与
PVC 材料封合的 PTP 铝箔、与 PET 材料封合的 PTP 铝箔、与 PET\PS 材料封合的
PTP 铝箔,以及能与 PVC\PET\PS\PP\PE 等通用型泡罩材料都能封合的全能型 PTP
铝箔等。公司为客户提供了多系列 PTP 铝箔产品供其选择,引导客户包装的更新
换代。公司 PTP 铝箔产品与成型后的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或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进行热封后形成完整的包装产品形态。
(3)SP 复合膜
公司 SP 复合膜产品种类多,产品结构复杂多样。SP 复合膜主要的产品按结
构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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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结构
镀铝复合膜 PET/VMPET/PE、PET/VMPET/CPP、BOPP/VMPET/CPP、PET/VMCPP
纸铝塑复合膜 纸/AL/PE、纸/PE/AL/PE
纯铝复合膜 PET/AL/PE、BOPP/AL/PE、PET/AL/CPP、PT/AL/PE、AL/PE
公司 SP 复合膜产品形态如图所示:
客户购买公司 SP 复合膜产品,包装药品封合后的产品形态如图所示:
公司 SP 复合膜产品具有良好的阻隔性、相容性、抗污性和密封性,具备水
蒸气阻隔性高、不挥发物残渣少、无溶剂残留引发的异常气味问题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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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SP 复合膜具有良好的上机适应性,能适应下游客户的高低速枕式包装
机、宽幅多列四边封颗粒包装机、单列三边封包装机、双铝包装机、多列条形包
装机等在线高速自动封装设备。同时,摩擦系数受温度影响较小,走机顺畅,能
有效提高自动包装效率。
目前,公司 SP 复合膜被广泛应用于一般药品如颗粒剂、粉剂的在线自动包
装。公司产品研发正朝着多功能、抗污染、耐渗透、低残留、抗菌洁净、宽幅高
速、防伪环保方向发展。
(4)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
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产品是公司与世界五百强企业美国霍尼韦尔公
司开展战略合作,利用 PVC 等材料和由其提供的高阻隔聚三氟氯乙烯薄膜,采用
公司自主研发的复合工艺技术生产的一种高阻隔透明硬片产品。其产品结构主要
为聚三氟氯乙烯/PVC。
公司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产品如下图:
客户购买公司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产品进行吸塑成泡、填充药品并
与 PTP 铝箔热封后的产品形态如下图:
公司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产品的主要特点是具有很好的水蒸气阻隔
性能,化学性能稳定,数十年不老化、不发脆等。该产品不含增塑剂和稳定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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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美国 FDA 的 DMF 备案。该产品晶莹透明,便于生产过程中的在线缺粒、崩片
检测剔废。此外,该产品采用高密度包装,可有效减少 PTP 铝箔的使用量,使包
装的体积减小,降低后续包装、运输及仓储等成本。
根据药品对水汽敏感程度的不同,公司将聚三氟氯乙烯/PVC 设计成具有不
同阻隔性能的产品系列,以取得阻隔性能和包装成本的最佳搭配。公司积累了丰
富的设计经验,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不同阻隔性能的产品。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品种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铝箔、尼龙、PET、PVC、PE、油墨、黏合剂等。
(2)采购流程
公司采购部、技术部和质管部共同负责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及相关工作,采
购部负责具体采购工作。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上述部门在确定新供应商时,首先对企业经营资
质、生产能力、供货能力、质量水平、价格水平等方面进行初步评定,然后采购
部组织质量管理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核,经过初步考核合格的供应商,
提供样品供质量部检测、生产部试用,均合格后,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纳入合格
供应商目录。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各部门定期对合格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及时
性、售后服务进行评价,实现对采购的有效控制。
一般的采购流程是销售人员将客户订单信息反馈给销售部下设的销售内勤,
销售内勤根据材料库存情况,向采购部下达请购单,采购部从供应商目录中选择
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和请购单实施采购,采购的原材料在货到后
由质管部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入原材料仓库,完成采购流程。
(3)采购计划与采购备货政策
对于铝箔、尼龙、PVC 等主要原材料,参考订单情况、销售预测、安全库存
及采购周期进行备货;同时,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购买或销
售原材料。由于 PE 型号规格较多,交货期较短,公司一般根据销售合同和订单
情况针对性采购,未设置安全库存,根据订单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4)采购渠道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合格供应商目录,选择 1-2 家为主要供
应商,1-2 家为辅助供应商。在综合考虑产品质量、生产能力、供货能力、付款
周期、价格水平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加强与主要原材料供应
商的合作关系。
(5)采购周期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周期主要受产品种类、规格以及供应商订单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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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一般在 5-45 天,具体可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确定。
(6)结算周期
公司结算周期主要为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付款,包括货到票到即付、
货到票到本月底前付、货到票到 30 天付等结算周期等。
2、生产模式
(1)生产周期与组织方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取的是“以销定产”的模式,生产部根据公司销售部与客户
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生产作业。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客户订单数量大小、客户的需求差异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般为 5-30 天。
(2)产品实体完成主体
海顺新材、苏州海顺均生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SP 复合膜、PTP 铝箔等产
品。报告期内,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发行人存在向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购买或
销售产成品的情况。
(3)主要生产步骤
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管理的核心,具体执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及时处理
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在确保各生产车间根据客户订单需求,保质保量
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负责协调销售部、采购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履行
各自的职责,确保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一般的生产流程是销售人员将订货信息或订单传递给销售内勤,销售内勤与
技术部评审技术要求、工艺方案后,拟定正式合同与客户确认,然后向采购部请
购原辅料,与生产部评审后生成生产任务单,生产部制定生产安排表并下达到车
间。生产车间根据生产任务单和安排表,组织实施生产,产品完工后由质管部进
行成品检验,最后产成品入库并根据订单完成发货。
3、销售模式
(1)销售方式与客户渠道
发行人在销售部下设有国内销售部和国际贸易部,具体负责国内市场和海外
市场的销售业务。国内客户主要通过上门拜访、技术交流、展会营销、网络宣传、
广告营销、与包装机械厂组合营销等方式进行开拓;国外客户主要通过国际贸易
部业务员参加国际展会、电子邮件、存量客户介绍等方式进行开拓。
公司销售业务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根据客户类型的不同,
对国内外制药企业客户采用直销模式,对国内外贸易商客户采用经销模式(买断
式经销),各类产品均直接向客户销售。
①直销模式
A、发行人国内外直销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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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国内直销 16,042.73 90.49 21,582.05 89.02 19,646.10 87.29 15,397.10 90.25
国外直销 1,685.21 9.51 2,660.67 10.98 2,859.75 12.71 1,662.88 9.75
合计 17,727.94 100.00 24,242.72 100.00 22,505.85 100.00 17,059.98 100.00
公司直销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制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获得制药企业认
可,直销业务销售收入逐年增加。直销模式主要由国内直销构成,报告期内国内
直销销售收入分别为 15,397.10 万元、19,646.10 万元、21,582.05 万元和
16,042.73 万元,呈上升趋势。国外直销收入报告期内有波动,主要由于市场竞
争所导致。
此外,公司外购商品并销售,该业务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满足下游客
户对药包材产品的特定需求。公司利用自身渠道优势,采购 PVC/PVDC、SP 复合
膜等产品直接向下游客户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外购商品金额分别为 447.90 万元、567.57 万元、129.89 万元
和 44.90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3.22%、3.11%、0.69%和 0.33%,占比较
低,呈下降趋势。
B、发行人直销模式的业务流程
在与潜在客户签订合同前,公司先了解客户需求,与客户就价格、质量要求
进行沟通并达成初步意向;此后发行人为客户提供小样进行上机适应性测试;通
过试机测试后,国内外制药企业进行测试程序,其中国内制药企业需要进行六个
月的药品稳定性加速试验。通过相关测试后,客户一般会对发行人进行实地考察
或审计工作,对发行人技术、实力进行考核。通过客户考核后,客户与发行人签
订合同或订单,进行小批量采购,稳定使用一段时间后,如反映良好再进入大批
量采购;发行人根据合同或订单进行生产,检测合格后发货交付客户;根据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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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产品的使用情况,提供售后服务。
由于制药企业对药品可靠性、安全性要求较高,其对供应商的选择具有严格
的内控流程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例如,国内规模较大的制药
企业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需要进行上机适应性测试并包装药品后进行六个月的
药品稳定性加速试验,同时对供应商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体系文
件都要进行现场考察,对药包材产品的技术指标、生产工艺、安全性、一致性、
上机适应性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考核要求,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形成相关报告。经过
上述程序后,如果顺利通过了制药企业的供应商考核,公司会进入制药企业的合
格药包材供应商目录。
为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公司根据客户分布对国内外制药企业直销业
务进行区域划分,指派业务人员与客户保持日常沟通,了解其药包材需求,落实
客户订单,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同时,业务人员会同技
术部向客户的研发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介绍公司产品的性能指标及应用实
例,推动公司产品进入客户的供应商采购体系,与客户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
②经销模式
公司对国内外贸易商采用经销模式,主要由于该模式可以弥补直销模式中销
售人员、销售网络无法完全覆盖市场的缺点,不但可以迅速开拓市场,更好的满
足客户需求,还能够减少公司销售费用。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交付后,已
将产品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经销商;经销商确认收货后由其对产品实物进行管
理,并自主销售,公司没有继续对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公司收款与经销商是否
已将产品销售或是否收到货款没有关联。因此公司与经销商之间是一种购销关
系,并将该种经销模式称为买断式经销。
A、发行人经销模式的业务流程
经销商在签订合同前,发行人向经销商提供样品,经销商根据自身程序决定
是否对发行人进行实地考察,对发行人技术、实力进行考核;通过客户考核后,
双方协商确定产品最终价格,并签订合同或订单;发行人根据合同或订单进行生
产,检测合格后发货交付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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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未对国内外经销商设置经销商选择标准,未规定其销售区域和销售价
格,无经销商销售指标和销售考核内容。
B、发行人国内外经销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国外经销 3,638.15 97.55 4,518.14 96.07 4,885.91 93.98 3,633.82 91.98
国内经销 91.45 2.45 184.65 3.93 312.75 6.02 316.93 8.02
合计 3,729.60 100.00 4,702.79 100.00 5,198.66 100.00 3,950.7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以国外经销为主,占经销收入比例分别为 91.98%、
93.98%、96.07%和 97.55%。
C、国外经销模式介绍
发行人国外经销具体业务如下:
a 发出订单
b 付款
发行人 c 报关出口 经销商
d 结算
a、发出订单: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经销商根据市场销售及库存情况向发
行人发出订单,双方确定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结算方式
等内容。
b、付款:发行人若采用 TT 模式,收到部分保证金后开始生产;若采用信用
证模式,收到信用证后开始生产。
c、报关出口:发行人若采用 TT 模式,在收到剩余货款后组织发货,发货后
再付款的一般都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以降低海外销售的货款回收风险;信用证
模式下直接发货。
d、结算:发行人对国外销售结算方式主要包括电汇(TT)和信用证(L/C)
两种,根据客户资信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电汇(TT)的信用政策为
发货后 1-3 月,信用证(L/C)的信用政策为发货后 2-3 个月。
D、国内经销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内经销收入分别为 316.93 万元、312.75 万元、184.65
万元和 91.45 万元,金额较小。发行人根据客户合同或订单进行生产,检测合格
后发货交付客户,没有继续对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同时,发行人未对国内经销
商设置经销商选择标准,未规定其销售区域和销售价格,无经销商销售指标和销
售考核内容。
(2)收款方式与信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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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内销售信用政策及结算(收款)方式
公司对国内客户建立了信用评价体系,公司客户档案记录客户的基本情况、
合作时间、合同履行情况、销售收入情况、以前年度货款回款情况。信用评价的
具体工作由信用管理小组负责,组长由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财务
总监担任,组员包括财务经理、业务员等。公司信用评价标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客户规模、与公司合作时间、预计当年销售规模、往年销售金额及增长率、以前
年度回款情况。根据信用评价标准,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级别,再根据客户信用
级别给予客户相应的最长信用期。在规定的信用期框架内,公司业务员根据产品
毛利率水平、客户资信、客户付款政策等内容与客户具体协商实际回款信用期。
国内业务主要采用转账或票据两种结算方式,其中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
②国外销售信用政策及结算(收款)方式
公司对国外销售结算方式主要包括电汇(TT)和信用证(L/C)两种,根据
客户资信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电汇(TT)的信用政策为发货后 1-3
个月,信用证(L/C)的信用政策为发货后 2-3 个月。
电汇(TT)方式
步骤 所需时间 备注
一般情况下,签订合同/订单后,客户向公司电汇支
签订合同/订 从投料至完成生 付合同价款的 10%-30%作为保证金,公司开始生产;
单,完成生产 产耗时 5-30 天 对于合同约定为后 TT 的客户,签订合同/订单后开
始生产。
一般情况下,完成生产后公司要求客户支付剩余款
项,收到剩余款项后发货报关并确认收入;对于合
同约定为后 TT 的客户,直接发货,报关装船后确认
发货、收款 发货后 1-3 个月
收入,要求客户提单日起 1-3 个月内电汇付款,发
货后再付款的一般都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以降低
海外销售的货款回收风险。
信用证(L/C)方式
步骤 所需时间 备注
一般来说,签订合同且客户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后,
签订合同/订 从投料至完成生
公司开始生产;对于合同约定先不取得信用证的客
单,完成生产 产耗时 5-30 天
户,在签订合同/订单后开始生产。
生产完成,收到客户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后公司
安排发货,报关后确认收入;对于生产前已经收到
发货、L/C 收 客户不可撤销信用证的,直接发货,报关装船后确
发货后 2-3 个月
款 认收入。
公司发货后,信用证到期时直接向银行议付。信用
证收款期一般为 2-3 个月。
外销业务结算的币种主要是美元,另外少数客户采用港币、欧元进行结算。
(3)物流方式与验收依据
公司销售主要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物流方式以外包方式为主,根据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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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客户要求等方面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运输方式。对于国内销售,公司及
苏州海顺分别与运输公司签署运输协议,采用陆运零担运输;此外,如客户提出
交货时间紧急且货运量较小,也使用空运运输。对于国外销售,公司与国际货运
公司签订运输协议,主要采用海运方式。
国内销售产品货物运至合同指定地点,客户确认收到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
(或者盖章)后,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确认收入;国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已发货并办妥出口报关手续,公司取得报关单、装船提单,相关的风险和报
酬已转移,确认收入。
(4)销售备货政策与完整的合同执行周期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对于需求稳定、需求量比较大的客户,
会根据客户需求少量备货。
综合各方面因素影响,从公司收到订单到产品验收确认收入的执行周期一般
需要 20-50 天。
4、经营模式形成的原因、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动趋势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特点、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水
平、主营产品的生产工艺以及原材料市场的供应情况形成的。报告期内,公司专
注于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因素
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采购、生产及销售规模稳步增长,预计未来公司的经营
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1、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演变情况
发行人前身自 2005 年成立起,一直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
隔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在 2010 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行
人股东将全部资产投入到股份公司,从而保持了发行人业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目前发行人从事的业务仍为医药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具体业务
情况参见本节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等相关内容。
2、公司设立以来主要产品的演变情况
发行人系由海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的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具体
产品情况参见本节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3、公司设立以来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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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具体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生产工艺流程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版辊确认、版辊入库、印刷、涂布、
复合、熟化、分切、检验、包装、入库等流程。
稿件设计
版辊与确认 排版设计
验收入库
版辊入库
收发验收
入库检验
BOPA 及辅料
合格入库
AL 及辅料
原辅料/技术要求等与工艺单一致
印刷 控制粘度/机速/温度/压力/张力等参
表面涂布处理 数
控制过程质量
控制涂布液的粘度/机速/温度/压力/
张力等参数
熟化 控制过程质量
控制时间/温度
洁 一次复合
普 净 原辅料/技术要求等与工艺单一致
通 PVC 及辅料 控制干胶量/粘度/机速/温度/压力/

区 产 张力等参数
二次复合
区 原材料质量的自检控制
控制过程质量
控制时间/温度
熟化
技术要求与工艺单一致
分切 控制机速/压力/张力等参数
控制过程质量
检验 技术要求与企标一致
包装要求、工艺单一致
包装
验收数量/外包装后入库
入库 控制数量/堆放要求
控制发运
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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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SP 复合膜生产工艺流程图
SP 复合膜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版辊确认、版辊入库、多色印刷、品检、复
合、熟化、分切/制袋、检验、包装、入库、发运等流程。
版辊与确认 样稿设计、客户确认、排版
粗加工、精加工、镀铜、电雕、镀
铬工艺控制
版辊入库
原辅料/技术要求等与工艺单一致
印刷材料及辅料
控制上胶量/粘度/机速/温度/风量/
多色印刷
压力/张力等参数
品检 控制过程质量,剔除不合格品
原辅料/技术要求等与工艺单一致
复合材料及辅料 控制上胶量/粘度/机速/温度/风量/压力/
一次复合
张力等参数
内层配方设计
控制搅拌时间、搅拌频次
挤出温度、速度
搅拌、混合、加热、挤出
控制冷却风量、电晕功率
控制收卷张力
冷却定型成膜、电晕
控制时效温度、时间
时效处理
原辅料/技术要求等与工艺单一致
二次复合 控制上胶量/粘度/机速/温度/风量/压力/
张力等参数
洁 控制熟化温度/时间
普 熟化


区 技术要求与工艺单一致

控制机速/压力/张力等参数
分切成膜
控制过程质量
技术要求与工艺单一致
制袋(成品袋) 控制机速/热封压力/温度等参数
控制过程质量
检验 技术要求与企标一致
包装 包装要求与工艺单一致
验收数量/外包装后入库
入库 控制数量/堆放要求
控制发运
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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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TP 铝箔生产工艺流程
PTP 铝箔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版辊确认、版辊入库、印刷、涂 OP 保护剂、
涂 VC、品检、分切、检验、包装、入库、发运等流程。
稿件设计
版辊与确认
排版设计
验收入库
版辊入库
收发验收
铝箔原材料及辅料 入库检验
合格入库
正面印刷
原辅料/技术要求等与工艺单一致
控制粘度/机速/温度/压力/张力等
反面印刷
参数
控制过程质量
涂 OP


涂 VC



生 品检 剔除不合格品


技术要求与工艺单一致
分切 控制机速/压力/张力等参数
控制过程质量
检验 技术要求与企标一致
包装 包装要求与工艺单一致
验收数量/外包装后入库
入库 控制数量/堆放要求
控制发运
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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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生产工艺
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复合、熟化、分切、检验、
包装、入库、发运等流程。
聚三氟氯乙烯材料 入库检验
合格入库
PVC 材料
黏合剂及辅料 原辅料/技术要求等与工艺单一致
控制上胶量/粘度/机速/温度/风量
/压力/张力等参数
复合
原材料质量自检控制
控制过程质量

普 净
熟化 控制温度/时间
通 生
区 产
区 技术要求与工艺单一致
分切 控制机速/压力/张力等
参数
控制过程质量
检验
技术要求与企标一致
包装 包装要求与工艺单一致
验收数量/外包装后入库
入库 控制数量/堆放要求
控制发运
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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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不存在产生医疗废物的情形,公司对废弃物的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及处理情
况如下:
1、废气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印刷机、涂布机、复合机上胶过
程,黏合剂加热至 80℃时产生少量废气;印刷机的胶辊有时用少量乙酯,产生
的少量油墨气味。上述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
标准的规定。
2、废水
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废水来源于于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污
水,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在地均具备雨污水接管条件,排水系统采取雨
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已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的要求,对外部环境无明显影响。
3、噪声
发行人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是印刷机、分切机等各
类机械加工设备运行中产生噪声。公司对每个强噪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消声等
措施,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放置,使厂界噪声符合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II 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以减
少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印刷、分切等生产中产生的边角料、卷头卷尾料、废
膜、废纸、剩墨等,其中边角料、卷头卷尾料、废膜、废纸由废品回收站回收,
剩墨交由具有环保固体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发行人对废弃物的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生产产生的废弃物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同时,发行人严格
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污染性排放物进行有效治理,使废弃物排放达到
了相应环保标准,发行人不存在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
发行人及苏州海顺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环保方面出现重大
违法违规的风险。
上海市松江区环境保护局、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发行人及子公司苏州海顺无违法违规行为。
(七)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融合了国内外先进技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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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内资深的研发人员进行材料研发和产品工艺设计,采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实施
生产和检测,为制造出高质量产品奠定了基础。发行人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
财力打造质量管理团队,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要求构建质量体系,并在
原材料采购、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的主要产品用于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包装,发行人严
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客户标准生产,符合客户要求,且与客户签订“产品质量
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发行人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发行人有
单独的售后服务人员,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发行人不存在产品的质量纠纷。
上海市松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因违反
相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的行政处罚。
苏州市吴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报告期内,苏州海顺产品的质
量技术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等标准,经营活动不存在质量技术方面违法违规行
为,该局未收到过对苏州海顺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技术的任何投诉,苏州海顺亦未
受到过质量技术方面的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SP 复合膜、PTP 铝箔和聚三氟氯乙
烯/PVC 复合硬片等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属于需要国家药监局审批的直接接触药
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主要应用于直接接触药品的新型医药包装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新型医药
包装材料归属于 C 类制造业-C27 医药制造业-C27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业下
的细分子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新型医药包装材料属于 C 类制造业-C27 医药制造业下的细分子行业。公司主要
产品属于《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目录“42、
特种功能材料”中的“功能薄膜”。
按照医药工业所属领域的不同,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划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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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新型医药包装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国家药监局的主要职责为:制
定药品及药包材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
门规章草案;负责药品及药包材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拟订国家药品及药包材
的标准;负责制定药品及药包材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质量管理规
范并监督实施等。
国家药监局下属的药品注册司具体负责组织拟订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
目录、药用要求、标准和研究指导原则;承担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
容器、药用辅料的注册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医药工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
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
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并承担医药及药
包材的行业管理工作。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是医药包装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调查研
究药品包装材料、容器、机械及相关药用辅料市场动态,及时传递市场信息;组
织开展药品包装技术的合作、研究,推广有关药品包装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新设备以及咨询服务工作;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举
办全国性产品介绍、交易、订货展览会,活跃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包装机械市
场;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发布本行业自愿执行的
协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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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管体制
我国对药包材实行产品注册审批管理制度,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直接接触药
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和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经国
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注册药包材产品
目录,并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对药包材的注册申请实施审批管理,同时对已获审批的药包材企业实行政
府部门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根据 2004 年国家药监局制定公布的《实施注册管理的药包材产品目录》,实
施注册管理的药包材产品包括输液瓶(袋、膜及配件)、安瓿、药用(注射剂、
口服或者外用剂型)瓶(管、盖)、药用胶塞、药用预灌封注射器、药用滴眼(鼻、
耳)剂瓶(管)、药用硬片(膜)、药用铝箔、药用软膏管(盒)、药用喷(气)
雾剂泵(阀门、罐、筒)、药用干燥剂等共计 11 类产品,发行人所生产的冷冲压
成型复合硬片、SP 复合膜等属于药用硬片(膜);PTP 铝箔属于药用铝箔。
2、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2000 年 4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
(暂行)(局令第 21 号),正式启动我国医药包装行业的标准规范工作,加强了
对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的监督管理,并对药包材实行产品注册制度,对医药包
装形式进行了统一划分,药包材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2001 年 12 月 1 日,全国人大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2 年 9 月 15 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确
立了药品包装管理的法律依据。其中明确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
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
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2004 年 7 月,国家药监局对《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进
行修订,颁布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药包材的监督管
理进入新的阶段。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包装的有关规定,
国家药监局相继制定了三十多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进一步规
范了药品包装的生产和使用,对于指导我国药品包装产品以质量求发展,保证人
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有着重要意义。
2012 年 1 月,工信部出台《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医药包装领
域,将重点开发和应用新型、环保、使用便捷的药用包装材料,包括 PVC 替代产
品,具有温度记忆功能的药用包装材料,儿童用药安全包装,方便老人及残障人
使用的包装形式和材料,适合中药材及饮片质量要求的包装形式等。
2013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和生产被列入医药产业中鼓励发展的子行业,特
别提到医药包装行业中的可降解材料,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过性的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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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新型给药方式的包装;药包材无苯油墨印刷工艺等将在未来一段时期作为
重点对象予以支持发展。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行业内正在施行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主要法规及政策 颁布机构 颁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 45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 1984 年 9 月颁布
会 2013 年 12 月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国务院 2002 年 9 月
360 号)
《关于加强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原国家药品监督 1998 年 12 月
(国药管安[1998]188 号) 管理局
《关于颁布低密度聚乙烯输液瓶等 14 项国家药包材标 原国家药品监督 2002 年 7 月
准(试行)的通知》(国药监注[2002]239 号) 管理局
《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 2003 年 12 月
(国食药监办[2003]358 号)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 国家药监局 2004 年 7 月
13 号)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 14 号) 国家药监局 2004 年 8 月
《关于进一步加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监 国家药监局 2004 年 8 月
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4]391 号)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 28 号) 国家药监局 2007 年 7 月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包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 国家药监局 2006 年 6 月
药监注[2006]306 号)
《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工信部 2012 年 1 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国家发改委 2013 年 2 月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的细分行业,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实施注册审批管理制度。由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直接影响到药品的
有效性和安全性,药包材企业生产的每个品种的药包材均须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
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国家
药监局对药包材注册证的审批趋于严格,将不断促进医药包装行业的规范发展,
进而推动公司提升自身综合实力。
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为我国医药包装行业未来的发展指明了
方向,鼓励企业不断提高医药包装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医药包装行业健康快速发
展,进而促进公司经营业绩不断增长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三)行业发展现状及竞争情况
1、行业发展概况
(1)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世界人口总量增长及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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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医药产品市场保持较快增长态势。根据 IMSHealthInc 发布的统计数据 ,全球
医药产品市场销售额从 2003 年的 5,022 亿美元上升至 2007 年的 7,293 亿美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 9.78%。2008 以来,因受美国次贷危机和欧洲国家主权债务危机
等因素影响,全球医药市场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在新兴市场带动下,2012 年
的市场规模达到 9,621 亿美元,综合来看,2003-2012 年期间的全球医药行业年
均复合增长率达 7.49%,高于同期全球经济增长率。
近年来,随着国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的逐步推进和落实,我国医药
制造业产品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医药制造业
的产品销售收入由 2001 年的 1,924.39 亿元增长到 2014 年的 23,350.33 亿元3,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17%。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全球医药包装行业发展概况
①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下游医药产业的发展,全球医药包装行业的市场需求量和产品销售量逐
年增加。根据 TheFreedoniaGroup,Inc4.2011 年发布的《WORLD 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TO 2015》的统计数据,全球医药包装市场销售总额从 2005 年的 356
亿美元上升至 2010 年的 472 亿美元左右,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79%,其中 2005
至 2010 年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年复合增长率情况如下:
2
数据来源:IMS 网站 http://www.imshealth.com/portal/site/ims/
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5/indexch.htm
4
The Freedonia Group,Inc.成立于 1985 年,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拥有约 100 名员工。该公司服务客
户超过 80 个国家,包括财富 500 强的制造企业、投资银行、风险资本公司、政府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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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ORLDPHARMACEUTICALPACKAGINGTO2015》
②全球医药包装市场的特点
结合相关数据对行业进行综合分析,目前全球医药包装市场主要有以下两个
特点:
一是欧美地区的医药包装企业占全球市场份额较大,其中,美国医药包装行
业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占据了相对较大的市场份额。
二是亚太地区等新兴市场医药包装行业处于高速成长阶段,增长速度明显高
于其他地区。一方面,新兴市场近十年的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跨国
制药公司逐渐将新兴市场地区作为其产品销售的重要增长点,投入大量资金和资
源在新兴市场开展业务;另一方面,新兴市场的人力资源成本远低于欧美地区,
无论是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的人员,还是从事产品营销的人员,其规模和成本均具
有显著优势。
③行业发展前景
据 TheFreedoniaGroup,Inc.的预测,2010 年-2015 年,全球药品包装的需
求年复合增长率为 5.51%,到 2015 年市场需求将达到 620 亿美元左右,美国、
西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需求占比略有下滑,中国药品包装市场的需求占比达到
8.64%左右,金额达到 53 亿美元左右。2015 年全球医药包装行业区域需求结构
预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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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ORLDPHARMACEUTICALPACKAGINGTO2015》
(3)我国医药包装行业发展状况
①我国医药包装行业的发展历程
至 20 世纪 80 年代,我国药包材主要为药用玻璃、橡胶塞、硬胶囊以及塑料
瓶、铝盖等,在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与国际水平差距较大。
为逐步改变落后的状况,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开始重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逐步改变我国药包材结构,明确了淘汰落后产品,发展复合材料等新型
包装材料的政策。长期以来,由于药包材缺乏统一的产品技术标准,包装质量存
在不少问题,因此国家自 20 世纪 90 年代末开始制定了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

2000 年以来,随着我国医药产业的迅速发展,国家对医药包装行业管理逐
步规范化,药包材注册审批制度的实施使医药包装行业的发展步入快车道,一批
具备资质的专业化药包材生产企业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药包材也从早期的玻
璃、橡胶塞发展成为种类丰富、性能全面的各类药包材。
经过 10 多年的发展,我国医药包装行业已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产品门类比较
齐全、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市场需求十分旺盛的朝阳产业。根据
TheFreedoniaGroup,Inc.的统计,在 2000 年至 2010 年 10 年间,中国医药包装
行业的市场容量快速增长,医药包装行业市场需求量由 13.28 亿美元增长到
36.40 亿美元,规模扩大近 3 倍。
②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药包装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但由于
受生产设备、新材料研发、发展理念等因素制约,与美国、西欧、日本等医药包
装产业发达的地区相比,我国医药包装行业在生产设备、研发水平等方面仍与之
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首先,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医药包装行业的发展呈现高速度、低效益、高
5 数据来源:《药品包装实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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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的特征,医药包装行业的研发投入较少、产品设计水平不高,而且国内大部
分医药产品的包装质量差、档次低,中低端产品低水平重复建设,企业自主创新
能力有待提高。
其次,国内医药包装行业整体的研发能力较弱,高精度的质量检测设备和部
分高端胶水依赖进口。国内医药包装行业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设备主要是国产设
备,已经无法满足药品新剂型对医药包装材料的需要,同时印刷品在线监测仪、
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等质量检测设备和高性能胶水主
要从美国、日本等国家进口,高昂的设备和原材料价格,导致国内医药包装企业
成本高企,另外,国外对先进材料和工艺技术的限制,也使国内药包材产品的研
发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③我国医药包装行业的市场前景
随着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步伐逐步加快,居民对药品包装质量的要求和
安全性的关注不断提高,国家有关部门对医药包装行业的发展日趋重视,行业将
逐步进入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阶段,2012 年 1 月,医药包装材料首次进入《医
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成为医药工业转型升级中的重点发展领域;同
时,随着我国医药包装企业在资金、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等方面投入的加大,部
分行业领先企业将具备自主研发和生产高端药包材产品的能力,我国药包材产品
质量差、档次低等问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行业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2011 年以来,随着新医改的逐步推进,我国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政府
将继续出台一系列措施推动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预计“十二五”时期及今后相
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医药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与之相配套的
医药包装行业也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继续维持快速发展,市场容量有
望获得新一轮的快速扩张。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从业家数情况
国际上医药包装行业集中度较高,澳大利亚 Amcor(安姆科集团)、奥地利
ConstantiaFlexibles 等大型企业占据了行业主要市场份额,其产品种类、技术
水平、研发实力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软包装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占据了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主要中高端市场。
目前国内从事医药包装材料生产的企业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少数大型制药
企业,其药品与包装产品关联度高,如塑料瓶、玻璃瓶等运输成本高、占药品总
成本高的包装材料,以自主生产为主;一类是产品线较广,除从事医药包装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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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产品同时覆盖食品、保健品、消费品等各类包装领域的企业,如浙江金石包
装有限公司、江阴宝柏包装有限公司;一类是专业从事医药包装材料研发、生产
和销售的企业,如发行人、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截至 2011 年 10 月底,我国共有各类药包材生产企业 1,500 家6。公司是专
业生产固体制剂类包装材料的生产企业,属于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产业的细分
行业之一。行业内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不高,竞争较为充分;同时,
行业内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缺乏专业技术和行业经验,管理水
平和规模化生产能力较弱,只能生产结构简单、品种单一的产品。随着国内医药
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国内日益增长的药包材市场需求也吸引国外企业通过并购或
直接投资的方式参与国内竞争。根据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的统计数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与发行人具备生产同类产品能力的企业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 品种名称 企业数量
1 药品包装用铝箔
2 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3 聚酰胺/铝/聚氯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复合硬片
4 聚酯/镀铝聚酯/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5 纸/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6 双向拉伸聚丙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7 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8 聚酯/真空镀铝流延聚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9 聚三氟氯乙烯/聚氯乙烯固体药用复合硬片
10 玻璃纸/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11 聚酰胺/铝冷成型固体药用复合硬片
12 聚酰胺/铝/聚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复合硬片
13 纸/铝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14 铝/聚氯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注:以上品种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批准日期为 2010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一控制下企业数量合并计算。
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1)Amcor(安姆科集团)7
安姆科集团公司是世界领先的软包装供应商,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覆盖食品、
药品、化妆品、烟草包装等领域。安姆科集团在全球 43 个国家拥有超过 180 家
工厂,2014 年全球销售额约为 108.53 亿澳元8(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截至目前,安姆科集团国内下辖的包括江阴宝柏包装有限公司在内的数
家公司具备药包材生产销售资格,在中国销售的主要医药包装产品包括泡罩覆盖
铝箔、复合膜、封瓶铝箔盖膜等。
6
《医药&包装》2011 年 第六期 《医药包装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7
资料来源:http://www.propackchina.com/chs/Default.aspx
8
数据来源:Amcor Annual Report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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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前身是连云港中金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始建
于 1987 年,2004 年与日本玛泰株式会社合资并更名,是国内最早开发、生产药
用包装材料的专业公司。其产品主要包括 PTP 铝箔、药用软包装复合膜和输液包
装产品等。该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大中型制药、日化、电子企业,并远销巴基斯坦、
伊朗、菲律宾、美国、秘鲁、新加坡、俄罗斯等多个国家。
(3)浙江金石包装有限公司10
浙江金石包装有限公司前身为温州康泰复合软包装厂,始创于 1992 年,目
前下辖温州、嘉兴等四个生产基地和上海销售总公司,拥有吹膜、印刷、复合、
分切、制袋等多种生产设备。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复合包装材料、卷烟包装材料和
容器包装材料,产品定位于乳品、食品、药品、日化、农化等行业。
3、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由于对药包材的技术指标、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安全性、一致性、上机适
应性等方面的要求较为严格,制药企业在选择药包材供应商时,需要进行慎重筛
选,经过长期试验才能确保其产品与药包材具有较好的相容性,并经过长期磨合
才能确保其机器与药包材具有较好的适配性。另外,药品包装材料上需要印制制
药企业的相关信息,其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只能销售给特定的客户。因此,该行业
具有定制化生产、特定客户销售、专业性强等特点。
(二)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由于医药包装材料行业属于医药行业的细分领域,我国相关政府管理部门、
行业协会等机构尚未发布国内医药包装行业的市场规模以及业内主要企业产值
等数据;行业内对于行业竞争地位、市场占有率等资料和数据缺乏独立、权威的
来源。
公司通过在医药包装市场上的长期经营,与全国“2014 年度中国医药工业
百强企业榜单”中半数以上医药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由此奠定了公司作为新型
药包材生产企业的优势地位,并通过对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等各方面资源的
不断整合,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获得持续提升。
医药包装行业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技术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
作用。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的研发,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研发
工作。近年来,公司在药包材生产工艺、新材料应用、印刷包装技术等方面取得
了突破,拥有 5 项发明专利、19 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目前拥有各类主要生产
设备 50 多台(套),其中包括八色电脑印刷机、高温双通道涂布印刷机、药用铝
箔印刷涂布机、全电脑复合机、无溶剂复合机、光电纠偏分切机、轮转机、全自
9
资料来源:http://www.zhong-jin.com/alonepage.php?id=4
10
资料来源:http://www.goldstonepa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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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检品机、熟化炉等生产设备。上述生产设备的引进和使用,使公司在长期的生
产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技术优势。目前,公司已经形成
了完善的生产流程和技术方案,能够独立进行外观设计、涂布、印刷、复合、熟
化、分切等各种生产工艺的设计与实施。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优秀的医药包装企业,形成以冷冲压成型
复合硬片产品为核心,涵盖中高端医药包装产品的包装材料研发、设计与生产相
结合的服务体系。公司通过包装设计、印刷工艺控制与材料生产的结合,形成了
较好的生产制造平台,能够快速灵活地为用户提供大批量、高稳定性、高安全性
的药包材产品和服务。
(三)行业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
1、行业技术水平
随着我国医药包装企业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行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
强,产品技术水平有所提高,部分企业的专利和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过
10 多年的持续创新发展,我国医药包装行业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已基本能满足
国内制药行业对药品包装的需求,同时,部分产品也销往海外市场。
近年来,随着新药物、新剂型的不断涌现以及人们对药品包装安全的关注度
不断提升,市场对药品包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大部分医药包装企业的
技术仍处于模仿、改进及组合阶段,产品的创新性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医药包
装行业的整体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药
包材产品质量档次偏低,高端产品仍依赖进口。如美国霍尼韦尔公司的高阻隔聚
三氟氯乙烯薄膜,国内没有企业能够自主研发生产。二是医药包装行业生产装备
整体水平相对落后,使国内设备在内在质量、使用性能、结构造型、生产速度等
诸多方面与国外同类设备仍存在差距,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医药包装行业产品研发
及制造工艺的提高。
随着我国装备制造工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医药包装企业的生产设备各项性能
指标与国外同类设备差距不断缩小,能够有效满足国内医药包装企业的需求,大
幅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使企业能够投入更多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和生产工艺的
创新,也将为推动医药包装行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2、行业发展趋势
(1)医药包装材料向新型、环保、使用便捷的方向发展
医药包装行业的核心技术在于新材料的开发、产品结构的设计、生产工艺优
化等环节。随着我国医药包装行业的快速发展,良好的市场前景已经吸引了众多
企业的加入。未来行业内企业将会重点开发和应用新型、环保、使用便捷的药用
包装材料和容器,包括 PVC 替代产品,具有温度记忆功能的药用包装材料,儿童
用药安全包装,方便老人及残障人使用的包装形式和材料,适合中药材及饮片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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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要求的包装形式等。
(2)品牌优势开始显现,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由于医药包装行业对技术和资金等的要求较高,因而国际市场上行业集中度
很高,安姆科集团等企业经营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产品结构丰富,占据了主要
的市场份额;而目前国内市场相对较为分散,但随着下游制药企业对药用包装材
料生产企业研发检测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医药包装行业的生产
企业的竞争将由价格竞争逐步转向技术、品牌、服务等全方位的竞争,部分不能
适应行业发展趋势的中小企业将会被淘汰、兼并或收购,行业集中度也将逐步提
高,行业领先企业的品牌优势将逐步得到显现。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1)产品技术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技术创新与研究开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
工程技术中心平台,通过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持续提升产品技术优势与研发能力。
公司 2008 年即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松江区级企业
技术中心”,下属的工程技术中心被苏州市科技局认定为“苏州市药用包装新材
料工程技术中心”。公司及苏州海顺的“可在线印刷的铝箔”等 24 项产品和技术
先后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产品获得了美国 FDA 的 DMF 备案。
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和产品创新能力,通过不断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优
势,确立了公司产品在新型医药包装领域的优势地位,为公司主导产品产销量逐
步占据行业前列并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提供了充足的技术保障。
(2)客户优势
公司拥有行业内优秀的研发和工艺设计能力、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保障能力和
高质量的规模化生产能力,通过高品质产品和优良的技术服务满足了众多知名制
药企业对药包材的需求,积累了一批稳定的核心客户。
药包材生产企业要进入制药企业的供应商名录,需要制药企业对其生产环
境、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管理体系文件进行现场考察,并进行六个月的药品稳
定性加速试验,评估周期长、评估费用高,制药企业更换供应商的成本较高。公
司通过不断的市场开拓,已经逐步形成了完善的营销网络和稳定的客户群,在为
知名制药品牌提供优质药包材产品的同时,实现了自身与客户品牌价值的共同提
升。公司服务的客户遍布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吉林、辽宁、
河北、海南、云南等多个省市,同时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等产品还出
口亚洲、南美洲及北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和半数 2014 年度中国医药工
业百强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伴随下游医药生产企业的持续增长,公司销售呈现
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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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品牌优势
长期以来,由于提供高质量和高稳定性的产品,公司在行业内形成较高的知
名度和市场信誉度。公司是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理事单位、上海市松江区科技企业
联合会的副理事长单位并获得 2014 年度松江区创新转型示范奖,苏州海顺是江
苏省医药包装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公司产品及研发项目分别获得中国医药包装协
会“2011 医药包装新产品新技术项目优秀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产
品”和国际塑料包装商会“综合实力奖”及“卓越创新奖”。公司品牌被上海市
名牌推荐委员会推荐为 2014 年度“上海名牌”、被苏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苏州
市知名商标”(2014-2017)、公司也多次被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评为“上海市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司的品牌优势和稳定的客户群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
市场,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4)完善的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产品融合了国内外先进的技术,由行业内资深的研发人员进行材料研发
和产品工艺设计,采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实施生产和检测,对公司人员、生产环境
以及产品质量的控制提出了较高要求。公司始终将管理体系视为公司的生命,投
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打造完善的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
要求构建管理体系,并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综
合监督管理。目前已通过 GB/T19001-2008/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GB/T28001-2011/OHASA18001:2007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质量稳定的产品同时,也使公司
的产品管理体系优势得以显现。
(5)生产条件及设备优势
医药包装行业是一个典型的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
控制等都需要标准化的生产环境、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的支持。目前公司在上
海和苏州分别建立了生产基地,拥有面积超过 6000 平方米的十万级净化车间,
是国内药包材主要生产企业之一。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引进新的生产设备和研发设备,
建成了先进的产品检测实验室和研发技术中心,为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提供了完
善的硬件支持。
目前公司拥有各类处于行业先进水平的主要生产设备和研发检测设备 50 多
台(套),其中生产设备包括八色电脑印刷机、高温双通道涂布印刷机、药用铝
箔印刷涂布机、全电脑复合机、无溶剂复合机、光电纠偏分切机、轮转机等;检
测设备包括测厚仪、摩擦系数仪、热封测试仪、透湿性测试仪、等压法薄膜/容
器透氧仪、智能电子拉力试验机等。上述先进设备在生产和研发过程的广泛运用,
使公司产品从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品质等环节具备了一定优势,保证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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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并极大提高了公司的生产效率,有效降低了产品
损耗和生产成本,使公司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6)管理优势
通过实施人才引进战略,公司逐步建立起经验丰富的药包材产品生产管理团
队、技术管理团队和营销管理团队。基于对行业发展的深刻认识,公司管理层能
根据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
展战略;此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通过前瞻性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洞悉和捕捉
市场先机,迅速应对市场变化,并逐步建立起适应行业发展规律和自身业务特点
的集创新性和成长性为一体的管理模式。
公司采用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级,实现管理效率的提升,形成了
以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的结构体系,在较短的时间内发展成为行业中的优势
企业,并使主要产品的销售量保持持续增长,充分体现了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优势。
(7)区位优势
公司地处我国经济活跃的长三角地区,区域内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完善,医药
包装相关配套产业较为齐全,上游原材料供应商资源的集中分布有利于公司以较
低的成本获取稳定的采购货源,同时区域内发达的信息网络和信息资源,有利于
公司快速获取市场信息,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变化,进而为公司积极开展新产品
研发和市场开拓提供信息保障。目前,公司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已经构建起稳
定的国际和国内销售渠道,形成了自身的竞争优势。
2、公司的竞争劣势
随着新型医药包装市场需求的日益扩大,公司现有产能无法充分满足日益增
长的客户需求;同时作为处于成长期的医药包装企业,公司在先进设备采购、研
发创新投入、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而目前融资渠道有限。
上述产能和资金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3、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资质壁垒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直接影响到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我国自
2004 年开始由国家药监局实施注册审批管理。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必须先进
行净化车间的改造,通过专业机构的净化级别检测后由药监局进行现场评审,并
抽取三批产品进行全项检验,所有检测合格后再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
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最后国家药监局进行审批并颁发《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
册证》。
药包材生产企业生产的每个品种、每种材料结构的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均
须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尤其是 2011 年 3
月 1 日新版 GMP 实施以来,对药包材注册证的审批更趋严格。新开办药包材生产
企业取得《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资质的时间周期长、难度大,资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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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对行业新进入者形成进入壁垒。
(2)技术壁垒
医药包装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
本行业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通常涉及到药学、材料学、精细化学、包装工程、
机械制造等多种学科和技术,进入本行业需要具备较强的跨行业技术整合能力,
同时还需要具有长期的技术经验积累,而专有技术的积累和科研开发能力的培养
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般企业在短时间内无法迅速形成。
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拥有的药包材产品注册证、药用包装材料产品
技术专利数量多,产品设计、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领先,因此,其生产的产品在
种类、性能和客户满意度上都具备显著优势,有助于维持其核心竞争力,对后期
进入该行业的企业形成壁垒。
(3)资金壁垒
国内医药包装行业主要的生产设备如无溶剂复合机、精密涂布机、高精度印
刷机等价格较为昂贵,进入行业的企业需要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才能生产具备行
业领先水平的产品。
药用包装材料的生产过程主要依靠包装设计,通过印刷设备将形形色色、绚
烂多姿的色彩完整转移到承印物上,再通过复合设备将不同性能的基材粘结成一
个整体,最后通过分切或制袋设备裁切(焊接)成下游客户合适的使用规格,实
现印刷精美、功能齐全的药包材产品,因此拥有一套高精良的生产设备对发行人
来说,不仅能拓宽产品的生产种类,还能提高产品的生产质量。
在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设备性能的提升,可以灵活地转换生产其它产品,
满足客户需求。如:发行人生产药用铝箔的生产线为印刷、涂布一体的高性能设
备,能实现正反面对版印刷,对于客户需要指定的要求实现正反向自动套印的图
案(有防伪功能),借助设备性能上的优越性,能比较轻松的一次完成,增进了
客户的满意度,并提高了生产效率。设备性能的提升能提高产品的生产质量。如: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在药包材行业使用无溶剂生产设备来生产高阻隔药品包装材
料的生产厂家之一,通过在无溶剂复合设备代替传统的干式复合设备来生产药包
材产品,不仅减少了 VOC 排放,降低了能耗,而且由于在复合全过程中未使用有
机溶剂,使得最终产品消除了溶剂残留超标的风险,大大提高了产品质量。
因此,医药包装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般项目建设的设备投资规模相
对较大,对于新进入行业的企业需要依托于外部资源积累,资金门槛成为进入该
行业的障碍。
(4)人才壁垒
医药包装行业涉及多种学科和技术,因此拥有一批高水平、多学科背景的复
合型专业人才,是决定一个企业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一般而言,医
药包装行业核心技术人才的成长周期较长,通过内部培养的成本较高。同时,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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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对这部分人才的保护力度较大,往往会采取各种激励措施予以挽留,新进入行
业的企业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方式难以吸引所需的技术人员。医药包装行业本身在
我国市场化发展起步较晚,而高校等培养机构先进设备较为缺乏,科研条件有限,
因此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在短时间内也难以大规模培养。
除了核心技术人员外,医药包装行业对熟练技术工人的需求较大。现阶段我
国这类人才的供求缺口较大,新进入行业企业难以招聘到足够数量的熟练技术工
人。
(5)市场营销网络壁垒
国内销售网络主要由企业按照销售区域在当地聘请销售人员,同时与制药包
装机械企业的合作销售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模式。
制药企业在选择药包材品种和供应商时,首先要进行六个月的药品稳定性试
验,对供应商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管理体系文件都要进行现场考
察,评估周期较长,评估费用较高,导致制药企业更换供应商的成本较高。因此,
一旦进入制药企业的供应商名单,就对新进入者形成一种壁垒;同时,制药企业
选定某种包装机械后,与之配套的药包材的选择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包装机械企
业推荐的影响,包装机械企业为了保证包装材料与包装机械的适应性,减少调试
时间,往往选择熟悉的品牌包装材料生产企业与之配套,与包装机械企业的合作
也加强了药包材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
上述两种方式建立的营销网络都需要经过长期的时间积累,成熟稳定的营销
网络对新进入者构成了进入行业的壁垒。
4、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医药包装行业的需求集中于制药行业,其发展情况和制药行业的发展速度、
市场容量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的支出快速增加,药品需求增长
迅速。在快速增长的药品需求带动下,我国制药行业的发展速度加快,对高品质
医药包装的需求日趋旺盛。为满足下游制药行业不断提高的技术要求,我国医药
包装行业的研发投入有所加大,业内开始出现一批技术含量较高,规模较大的医
药包装企业。
供应方面,我国医药包装企业的产品基本能满足国内制药企业的包装需求,
但从整体来看,我国大部分的医药包装企业经营规模偏小,研发水平不高,向制
药企业提供规模化供应的能力不足。
5、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医药包装行业的利润水平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市场供求状况及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等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原材料价格的影响
以发行人所处的细分行业为例,原材料铝箔所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受国
际大宗商品中铝锭价格波动的影响,原材料铝箔的价格波动会对生产成本造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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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影响。
(2)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的影响
由于药品的高科技特征以及药包材的复杂性,药包材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的
高低将对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对行业利润水平会产生较大影
响。
(3)制药企业对产品品质的要求
药包材企业主要针对制药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提供配套产品,因此其利润水平
受到制药企业对产品要求的影响。一般而言,制药企业对药包材的品质、阻隔性、
安全性、批次一致性要求越高,对药包材产品在产品设计、印刷及复合工艺等方
面要求也就越高,这也直接决定了产品的利润水平。
同时,行业内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出现分化,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较高的企业
将取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此外,由于药包材生产逐步向大批量方向发展,
这一趋势将导致行业内公司逐步分化,成本控制能力较强、生产规模大的企业将
有能力获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相关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2012 年 1 月,工信部发布《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其中特别提到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技术精、质量高的医药中间体、辅料、包材等产品,提高为大
企业配套的能力;大力发展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新品种、现代中药、先进医疗
器械、新型药用辅料包装材料和制药设备,加快推进各领域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促进医药工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
2013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和生产被列入医药产业中鼓励发展的子行业,特
别提到医药包装行业中的可降解材料,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过性的功能性
材料,新型给药方式的包装;药包材无苯油墨印刷工艺等将在未来一段时期作为
重点对象予以支持发展。
上述产业政策和规划为我国医药包装行业未来五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将
推动行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2)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带动医药市场需求大幅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我国总人口由 2000 年的 126,743 万人增长到
2014 年的 136,782 万人,其中 65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比例由
6.96%增长到 10.10%11。
1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5 年中国统计年鉴,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5/indexc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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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
报告》,目前,我国社会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问题呈现日益严重的
趋势。到 2020 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 2.48 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 17.17%。
由于老年人是医药产品主要消费群体之一,人口老龄化将促进药品消费量的
逐年增加,拉动医药包装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
2003 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入,基本
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4 年
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 2014 年底,我国参加城镇基本
医疗保险的人数为 5.97 亿人12。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2014
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 2014 年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的人口达 7.36 亿人,参合率为 98.90%13。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扩大使
得各级政府在医疗领域的支出大幅增加。2000 年至 2014 年,全国卫生总费用由
4,586.63 亿元增长到 35,312.40 亿元,增幅约 8 倍,其中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
总费用的比例由 2000 年的 15.47%增长到 2014 年的 29.96%14。
药品费用支出是卫生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大幅增加的卫生费用将使国内制
药行业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为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制药企业必须加大对与
之配套的医药包装材料的采购投入,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向制
药企业提供质量高、与药物相容性好的药包材,医药包装行业能够在一定时期内
维持较快的发展速度。随着相关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国家对医药卫生的支出逐
步扩大,医药包装行业的市场需求将得到进一步释放,行业转型升级将步入新的
发展阶段。
(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速度维持平稳较快增长,为医药包装行业的发展
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0 年,我国 GDP 为
99,776.3 亿元,人均 GDP 为 7,902 元,到 2014 年,我国 GDP 已达 636,138.7 亿
元,人均 GDP 为 46,629 元15。同时,我国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
2000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仅为 6,280
元和 2,253.4 元,至 2014 年已达 29,381.0 元和 9,892.0 元。16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购买力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身体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增
12
数据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4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buneiyaowen/201505/t20150528_162040.htm
13
数据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 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http://www.nhfpc.gov.cn/guihuaxxs/s10742/201511/191ab1d8c5f240e8b2f5c81524e80f19.shtml
1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5 年中国统计年鉴,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5/indexch.htm
15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5 年中国统计年鉴,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5/indexch.htm
16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5 年中国统计年鉴,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5/indexc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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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同时国家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医药消费市场
规模将不断扩大,制药企业对医药包装材料的大量采购将带动产业快速发展。
2、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激烈
虽然 2004 年我国开始实施药包材注册审批制度,医药包装行业的规范化发
展步入新的轨道,但由于早期医药产品对药包材要求不高,行业普遍存在质量标
准偏低的情况,使得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导致医药包装行业集中度不高,市
场竞争激烈。
随着新版 GMP 从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制药企业对包装材料及供应
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部分医药包装企业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研发能
力,能开发出性能更优、业内评价更好的产品,其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因此,
未来行业集中度将呈现逐步提高的趋势。
(2)专业技术人员相对匮乏
由于医药包装行业涉及多个学科和专业技术领域,且作为独立的细分行业,
其自身的规模较小,难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对一些大型科研机构以及
专业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导致行业高精尖人才较为缺乏。随着行业对复合型人才
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量日趋扩大,具备复合背景的人才和技术工人储备相对不
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将制约医药包装行业的快速发展。
(六)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特征
医药包装行业属于与医药行业密切相关的行业,其市场需求随医药行业的波
动而波动。由于医药行业属于无明显周期性的行业,因此医药包装行业也没有明
显的周期性。
药包材是药品的相关配套产品,也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制药企业出于质量
的稳定性、技术的先进性、供货的及时性等因素考虑,在选择供应商时,除因运
输成本等因素适当考虑医药包装企业所属的区域外,更多地倾向于选择综合配套
能力强的药包材企业为其提供服务,因此,医药包装企业也集中分布在华东、华
南等原材料供应较为集中、物流服务完善的经济发达区域。
(七)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1、与上游行业的关系
本公司所处的新型医药包装细分行业的产业链上游主要是铝箔加工业和化
工行业;其中,铝箔加工业为医药包装行业提供各类型铝箔,作为药包材的基础
原材料;化工行业生产的尼龙、PE、PVC、PVDC、PET 等为制造不同种类的药包
材产品提供主要原材料,另外黏合剂、油墨、保护剂、有机溶液等辅助材料也由
化工行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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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铝箔加工业、尼龙、PE、PVC、PET 等原材料制造业及黏合剂、
油墨等辅助材料制造业均为充分竞争性行业,生产商和供应商数量众多,原材料
及辅助材料市场竞争激烈,市场供应量充足,上述原辅料因市场行情的变化,其
价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并对公司的采购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系
新型医药包装行业的下游主要是制药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对药品的需求维持稳步增长,因此,作为药品重
要组成部分的药包材,其需求量也将呈现快速增长。同时,随着制药企业新药研
发投入的不断加大,不同剂型、品种、规格的药品对药包材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促进药包材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长。
另外,由于药包材在药品价值中占比较小,制药企业通过产业链延伸进入医
药包装行业的意愿较低,因此,目前除极个别大型制药企业由于历史等原因建有
配套的小型、单品种的药包材生产企业外,绝大多数制药企业都通过外部采购获
取药包材产品,产业链的低渗透性特点也为药包材行业的专业化发展提供契机。
(八)出口贸易政策及贸易摩擦
发行人产品的出口主要销往亚洲、南美洲及北美洲等国家和地区。目前,海
顺新材和苏州海顺均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
册登记证书》,四类产品的 DMF 文件获得了美国 FDA 备案,相关进口国未对产品
进口设置贸易壁垒,不存在因客户所在国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造成不
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一)公司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相关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的统计如下:
年度 产品类别 产能(吨/年) 产量(吨) 产能利用率(%) 销量(吨) 产销率(%)
冷冲压成型
2,774.31 2,543.05 91.66
复合硬片
SP 复合膜 1,385.71 1,419.25 102.42
2015 年
PTP 铝箔 4500 1,016.85 117.24 965.35 94.94
1-9 月
其他 98.89 88.66 89.66
合计 5,275.76 5,016.31 95.08
冷冲压成型
3,298.26 3,252.35 98.61
复合硬片
2014 年 SP 复合膜 6000 2,206.48 114.09 2,172.15 98.44
PTP 铝箔 1,216.34 1,246.78 1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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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产品类别 产能(吨/年) 产量(吨) 产能利用率(%) 销量(吨) 产销率(%)
其他 124.34 119.32 95.96
合计 6,845.41 6,790.61 99.20
冷冲压成型
3,080.21 3,033.21 98.47
复合硬片
SP 复合膜 1,995.66 2,359.26 118.22
2013 年 PTP 铝箔 6000 1,309.03 108.09 1,213.60 92.71
其他 100.32 59.20 59.01
合计 6,485.23 6,665.27 102.78
冷冲压成型
2,367.20 2,273.20 96.03
复合硬片
SP 复合膜 1,616.75 1,482.09 91.67
2012 年 PTP 铝箔 5000 920.57 99.73 899.72 97.74
其他 81.77 79.23 96.89
合计 4,986.29 4,734.23 94.94
发行人报告期内产能分别为 5000 吨、6000 吨、6000 吨和 4500 吨,2013 年
发行人产能较上年增加,主要由于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持续增加,为了能够有效满
足市场需求,发行人在 2013 年采购了一批生产设备,导致产能较上年度有所提
升。
(二)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产品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冷冲压成
型复合硬 11,822.36 55.10 15,398.84 53.20 14,178.08 51.18 11,191.49 53.27

SP 复合膜 5,207.50 24.27 7,617.13 26.32 8,151.82 29.42 5,274.69 25.10
PTP 铝箔 3,825.11 17.83 5,015.43 17.33 4,864.51 17.56 3,635.79 17.30
其他产品 602.57 2.81 914.12 3.16 510.10 1.84 908.77 4.33
合计 21,457.54 100.00 28,945.51 100.00 27,704.51 100.00 21,010.73 100.00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销售收入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
内,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销售收入分别为 11,191.49 万元、14,178.08 万元、
15,398.84 万元和 11,822.3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3.27%、
51.18%、53.20%和 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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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销售区域分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销售区域的不同,其销售金额统计如下:
(1)国内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地区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华东 4,012.43 24.87 5,462.02 25.09 5,043.17 25.27 3,979.42 25.32
西南 3,183.34 19.73 4,036.35 18.54 3,497.01 17.52 2,510.62 15.98
华南 2,553.25 15.83 4,862.98 22.34 3,370.03 16.88 2,935.50 18.68
华中 2,458.64 15.24 2,733.36 12.56 2,722.45 13.64 1,652.57 10.52
华北 2,273.22 14.09 2,525.74 11.60 1,541.78 7.72 1,480.78 9.42
东北 1,462.98 9.07 2,002.79 9.20 3,547.08 17.77 3,010.19 19.16
西北 190.32 1.18 143.45 0.66 237.33 1.19 144.97 0.92
合计 16,134.18 100.00 21,766.70 100.00 19,958.85 100.00 15,714.0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销售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西南等区域,其中 2014
年度,华东、华南、西南区域占国内销售的比重分别为 25.09%、22.34%和 18.54%。
(2)国外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国家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越南 1,358.97 25.53 1,479.69 20.61 1,201.83 15.52 523.14 9.88
巴西 1,234.70 23.19 1,129.24 15.73 998.71 12.89 626.27 11.82
泰国 606.05 11.38 734.37 10.23 1,010.02 13.04 852.36 16.09
印度 452.00 8.49 853.89 11.89 1,715.01 22.14 1,275.85 24.09
伊朗 389.62 7.32 663.96 9.25 1,276.44 16.48 405.07 7.65
孟加拉 275.59 5.18 802.89 11.18 479.35 6.19 360.12 6.80
印尼 248.38 4.67 286.92 4.00 125.83 1.62 177.41 3.35
巴基斯坦 132.92 2.50 322.00 4.49 323.64 4.18 434.02 8.19
美国 128.57 2.42 83.86 1.17 47.85 0.62 26.73 0.50
阿根廷 47.54 0.89 151.94 2.12 100.40 1.30 183.64 3.47
秘鲁 18.54 0.35 78.23 1.09 112.81 1.46 70.66 1.33
墨西哥 - - 8.06 0.11 12.93 0.17 161.08 3.04
其他地区 430.48 8.09 583.76 8.13 340.84 4.40 200.35 3.78
合计 5,323.36 100.00 7,178.81 100.00 7,745.66 100.00 5,296.7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销售主要集中在越南、巴西、印度、孟加拉、泰国等区
域,其中 2014 年度,越南、巴西、印度、孟加拉、泰国区域占国外销售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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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20.61%、15.73%、11.89%、11.18%和 10.23%。
3、按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直销模式 17,727.94 82.62 24,242.72 83.75 22,505.85 81.24 17,059.98 81.20
经销模式 3,729.60 17.38 4,702.79 16.25 5,198.66 18.76 3,950.75 18.80
合计 21,457.54 100.00 28,945.51 100.00 27,704.51 100.00 21,010.7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分别为 81.20%、81.24%、83.75%和 82.62%。
(1)国内外直销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国内直销 16,042.73 90.49 21,582.05 89.02 19,646.10 87.29 15,397.10 90.25
国外直销 1,685.21 9.51 2,660.67 10.98 2,859.75 12.71 1,662.88 9.75
合计 17,727.94 100.00 24,242.72 100.00 22,505.85 100.00 17,059.9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以国内直销为主,国内直销收入占直销收入的比重
分别 90.25%、87.29%、89.02%和 90.49%。
(2)国内外经销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国外经销 3,638.15 97.55 4,518.14 96.07 4,885.91 93.98 3,633.82 91.98
国内经销 91.45 2.45 184.65 3.93 312.75 6.02 316.93 8.02
合计 3,729.60 100.00 4,702.79 100.00 5,198.66 100.00 3,950.7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以国外经销为主,国外经销收入占经销收入的比重
分别 91.98%、93.98%、96.07%和 97.55%。
(三)公司主要产品最近三年一期的销售价格变化情况
单位:元/公斤
产品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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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均价 均价 均价 均价
(%) (%) (%) (%)
冷冲压成型
46.49 -1.82 47.35 1.30 46.74 -5.06 49.23 5.29
复合硬片
SP 复合膜 36.69 4.62 35.07 1.50 34.55 -2.92 35.59 -5.45
PTP 铝箔 39.62 -1.51 40.23 0.37 40.08 -0.82 40.41 -7.78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均价总体保持稳定,2014 年度冷冲压成型复合
硬片、SP 复合膜和 PTP 铝箔产品销售均价较上一年度略有上升。
(四)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占营业收
客户名称 类型 主要业务内容 金额
入比例
越南-OAI 经销商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1,194.79 5.56%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巴西-BIL 经销商 999.08 4.65%
片、PTP 铝箔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制药企业 片、SP 复合膜、PTP 631.23 2.94%
中山分公司
铝箔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 制药企业 589.03 2.74%
片、SP 复合膜
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制药企业 586.73 2.73%
司 片、SP 复合膜
小计 - - 4,000.87 18.62%
2014 年度
占营业收
客户名称 类型 主要业务内容 金额
入比例
越南-OAI 经销商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1,310.27 4.52%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制药企业 1,223.44 4.22%
中山分公司 片、SP 复合膜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制药企业 967.23 3.34%
片、SP 复合膜
印度-K.P 经销商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764.05 2.64%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巴西-BIL 经销商 737.87 2.55%
片、PTP 铝箔
小计 - - 5,002.86 17.27%
2013 年度
占营业收
客户名称 类型 主要业务内容 金额
入比例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制药企业 2,084.96 7.52%
片、SP 复合膜
越南-OAI 经销商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1,086.27 3.92%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印度-K.P 经销商 929.97 3.35%
片、PTP 铝箔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制药企业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744.21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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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分公司 片、SP 复合膜、PTP
铝箔
印度-ACG 经销商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742.55 2.68%
小计 - - 5,587.96 20.15%
2012 年度
占营业收
客户名称 类型 主要业务内容 金额
入比例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制药企业 1,199.63 5.71%
片、SP 复合膜
PTP 铝箔、聚三氟氯
海南澳美华制药有限公司 制药企业 736.43 3.50%
乙烯、SP 复合膜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印度-ACG 经销商 677.46 3.22%
片、SP 复合膜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印度-K.P 经销商 590.7 2.81%
片、PTP 铝箔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
制药企业 片、SP 复合膜、PTP 571.16 2.72%

铝箔
小计 - - 3,775.38 17.96%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96%、20.15%、
17.27%和 18.62%,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公司销售总额 50%或严重
依赖单个大客户的情形。发行人国内客户主要通过上门拜访、技术交流、展会营
销、网络宣传、广告营销、与包装机械厂组合营销等方式获取。国外客户主要通
过参加国际展会、电子邮件、存量客户介绍等方式以及与包装机械厂组合营销等
方式获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各年份的国内外主要客户之间均无相关权益。
五、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与采购情况
(一)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箔、尼龙、PET、PVC、PE,辅助材料主要包括黏
合剂、油墨,上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且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所需的原材料来源稳定、供应及时,能满足公司的生产所需。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主要是电能,主要向当地供电系统购买,目前均能
获得可靠保障。
(二)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
主要原材料
类别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尼龙(PA)(元/公斤) 20.13 23.52 25.29 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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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箔(元/公斤) 17.45 18.38 19.17 20.32
聚氯乙烯(PVC)(元/公斤) 13.67 13.33 13.64 13.41
聚乙烯(PE)(元/公斤) 11.61 12.77 12.43 11.86
聚酯(PET)(元/公斤) 8.14 10.26 11.09 10.94
辅助原材料及能源
类别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油墨(元/公斤) 27.16 26.75 25.75 26.36
黏合剂(元/公斤) 26.30 26.30 26.66 26.95
电(元/度) 0.83 0.85 0.85 0.8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铝箔、尼龙价格呈下降趋势,其中 2014 年度铝
箔价格较上一年度下降 4.12%,尼龙价格较上一年度下降 6.99%;2013 年度铝箔
价格较上一年度下降 5.66%,尼龙价格较上一年度下降 8.93%。
(三)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比例(%)
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铝箔 5,598.40 41.99
2 烟台东海铝箔有限公司 铝箔 1,688.23 12.66
3 广州宏信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PVC 825.30 6.19
4 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 尼龙 789.21 5.92
5 江阴通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PE 615.46 4.62
合计 9,516.60 71.37
2015 年 1-9 月材料采购总金额 13,333.26 -
2014 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比例(%)
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铝箔 6,154.45 37.70
2 烟台东海铝箔有限公司 铝箔 2,318.02 14.20
3 江阴通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PE 1,176.36 7.21
4 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 尼龙 902.73 5.53
5 罗门哈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黏合剂 679.59 4.16
合计 11,231.15 68.80
2014 年材料采购总金额 16,326.11 -
2013 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比例(%)
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铝箔 6,260.37 40.00
2 江阴通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PE 1,205.75 7.70
3 烟台东海铝箔有限公司 铝箔 1,023.28 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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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 广州宏信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PVC 800.33 5.11
5 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 尼龙 796.63 5.09
合计 10,086.36 64.44
2013 年材料采购总金额 15,651.21 -
2012 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比例(%)
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铝箔 5,599.73 40.75
2 烟台东海铝箔有限公司 铝箔 1,077.41 7.84
3 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 尼龙 1,051.63 7.65
4 江阴市通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PE 984.85 7.17
5 广州宏信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PVC 719.58 5.24
合计 9,433.21 68.65
2012 年材料采购总金额 13,741.15 -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江阴市通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7 月 27 日更名为江阴
通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2 年采购金额为两公司合计数。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68.65%、64.44%、68.80%和 71.3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出具承诺函,未在上述前五名供应商中
占有权益。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六、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总体情况
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和其
他设备。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5,622.85 772.32 4,850.53 86.26%
机器设备 4,232.42 2,301.89 1,930.53 45.61%
电子设备 442.85 317.06 125.79 28.40%
运输工具 307.59 276.36 31.22 10.15%
其他设备 1.29 0.75 0.53 41.47%
合计 10,606.99 3,668.39 6,938.60 65.4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 9,261.63 万元、10,478.45 万
元、10,572.23 万元和 10,606.99 万元,主要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
设备、运输工具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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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固定资产
占比 占比 占比
原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房屋及建
5,622.85 53.01 5,622.85 53.19 5,585.61 53.31 4,849.13 52.36
筑物
机器设备 4,232.42 39.90 4,205.14 39.78 4,185.96 39.95 3,742.34 40.41
电子设备 442.85 4.18 435.12 4.12 407.55 3.89 371.17 4.01
运输工具 307.59 2.90 307.59 2.91 298.00 2.84 298.00 3.22
其他设备 1.29 0.01 1.53 0.01 1.33 0.01 0.99 0.01
合计 10,606.99 100.00 10,572.23 100.00 10,478.45 100.00 9,261.6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购机械设备实现产品生产线产能的提升,符合行业特
征。
(二)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 台/套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设备权属
涂布机 3 641.03 481.70 75.14 苏州海顺
印刷机 2 424.33 112.19 26.44 海顺新材
八色电脑印刷机 1 329.03 29.88 9.08 海顺新材
复合机 3 307.69 210.87 68.53 苏州海顺
高温双通道涂布印刷机 1 228.00 20.70 9.08 海顺新材
药用铝箔印刷涂布机 1 205.45 78.49 38.20 海顺新材
全电脑复合机 1 199.2 18.09 9.08 海顺新材
无溶剂复合机 1 148.51 78.92 53.14 苏州海顺
分切机 3 131.41 83.71 63.70 苏州海顺
轮转机 1 111.97 58.87 52.58 苏州海顺
压力机 2 101.13 58.40 57.74 苏州海顺
铝箔印刷涂布机 1 96.58 79.80 82.62 苏州海顺
印刷疵点检测系统 2 91.03 76.82 84.39 苏州海顺
大容积自控高温熟化炉 1 88.00 7.99 9.08 海顺新材
光电纠偏分切机 1 52.80 4.79 9.08 海顺新材
台湾永进立式加工中心 1 39.49 21.39 54.16 苏州海顺
印刷质量自动检测检品机 1 38.55 18.74 48.62 苏州海顺
气相色谱仪 1 37.44 22.97 61.35 苏州海顺
涂油机 1 35.90 20.01 55.74 苏州海顺
分切机 1 35.58 1.78 5.00 海顺新材
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 1 33.76 12.97 38.42 苏州海顺
印刷薄膜检品复卷机 1 32.00 2.91 9.08 海顺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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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设备名称 台/套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设备权属
650 干式复印机 1 30.38 7.31 24.08 海顺新材
变压器增容设备 1 30.00 8.41 28.04 海顺新材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设备使用情况良好。
(三)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产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位置 用途 建筑面积(m ) 抵押情况
苏房权证吴江字
1 苏州海顺 黎里镇来秀路东侧 工业 16,029.41 已抵押
第 25022438 号
苏房权证吴江字
2 苏州海顺 黎里镇来秀路东侧 工业 13,377.14 已抵押
第 25022439 号
注: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汾湖镇更名为黎里镇的批复》(吴证发
[2013]56 号)及苏州市吴江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通过《吴江区人大常委
会关于汾湖镇更名为黎里镇有关事项的决定》,苏州海顺房屋所在位置由汾湖镇变更为黎里
镇。由于营业执照尚未更新,苏州海顺注册地址仍显示为改名前地址。
2014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中小企业金融服
务合同》,公司获得最高额为 33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苏州海顺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为该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屋产权
抵押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要合同”。
2、公司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租赁物业如下:2005 年 1 月 1 日,发行
人与上海舜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发行人向上海舜乐工贸有
限公司承租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 18 号厂房、综合楼及 500KV 配电
房用作药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厂房和仓库,租赁期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处宗地(丘)面积合计 8,408.00 平方米,使用权来源为出让,
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松字(2006)第 020309 号。2014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与上海舜乐工贸有限公司续签了《租赁合同书》,续租赁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使用 使用面积 取得 抵押
证书号 土地位置 2 用途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m ) 方式 情况
1 吴国用(2013) 苏州 汾湖镇来 57,592.40 工业 出让 2059.10.19 已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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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 07049342 号 海顺 秀路东侧
注:2014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中小企业金
融服务合同》,公司获得最高额为 33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苏州海顺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为该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土地
使用权抵押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要合同”。
2、商标
公司目前拥有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册号 商标内容 类别 商品/服务列表 权利人 有效期限至

第 17 防水包装物;橡胶或塑料制(填
1 8536909 发行人 2021.10.6
类 充或衬垫用)包装材料
窗户用防强光薄膜(染色膜);
第 17 防水包装物;橡胶或塑料制填充
2 13023142 发行人 2025.3.27
类 材料;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或衬
垫用)包装材料
3、专利
公司目前拥有 24 项专利,其中 5 项发明专利,19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如
下:
(1)发明专利
序 有效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期限 方式
海顺新材、 原始
1 可在线印刷的铝箔 ZL200710046631.7 2007.9.29 20 年
苏州海顺 取得
吸塑包装膜及其制备 海顺新材、 原始
2 ZL201010272351.X 2010.9.6 20 年
方法 苏州海顺 取得
海顺新材、
一种无色透明芳香族
苏州海顺、
3 聚酰亚胺薄膜及其制 ZL200810202243.8 2008.11.5 20 年 受让
东华大学、
备方法
上海睿兔
一种聚三氟氯乙烯的 海顺新材、 原始
4 ZL201210566698.4 2012.12.24 20 年
泡罩包装膜 苏州海顺 取得
一种除湿防潮封装薄 原始
5 苏州海顺 ZL201210567618.7 2012.12.24 20 年
膜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2012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上海睿兔签署《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协议书》,
上海睿兔将发明专利“一种无色透明芳香族聚酰亚胺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专利
号 200810202243.8)独占许可发行人及发行人指定许可的第三方在中国地区使
用,实施许可费为人民币 6 万元,许可期限为该专利剩余有效期限。
2012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东华大学签署《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协议书》,
东华大学将发明专利“一种无色透明芳香族聚酰亚胺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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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号 200810202243.8)独占许可发行人及发行人指定许可的第三方在中国地区使
用,实施许可费为人民币 6 万元,许可期限为该专利剩余有效期限。
“一种无色透明芳香族聚酰亚胺薄膜及其制备方法”用于制作无色透明芳香
族聚酰亚胺薄膜,由于该材料的绝缘性、稳定性等特点,2011 年取得该专利共
有权时,发行人原计划研发运用于太阳能电池衬底薄膜的技术。后来考虑到新型
聚酰亚胺薄膜产业化应用的研发成本过高,同时太阳能行业处于低谷不适宜继续
投资,为了保证发行人主营业务,实现发行人在药用包装材料领域的持续发展,
发行人并未实际开展此项技术的成果转化。因此,该项专利技术并未实际运用于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未实际形成有效业务收入和利润。
(2)实用新型专利
发行人及苏州海顺共同拥有以下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可印刷的模压成型深度拉伸复合
1 ZL200620044247.4 2006.07.25 10 年 原始取得
铝泡罩硬片
2 高密封热带型泡罩铝 ZL200720075152.3 2007.09.29 10 年 原始取得
3 揭开式铝塑泡罩包装覆盖膜 ZL200820150599.7 2008.07.08 10 年 原始取得
4 环保型铝塑泡罩包装覆盖膜 ZL200820150598.2 2008.07.08 10 年 原始取得
5 一种多层共挤尿袋用包装膜 ZL201020288636.8 2010.08.11 10 年 原始取得
6 增强型镀铝级未拉伸聚丙烯薄膜 ZL201020288638.7 2010.08.11 10 年 原始取得
7 一种易撕盖膜 ZL201020517110.2 2010.09.06 10 年 原始取得
8 一种药用全阻隔透明复合硬片 ZL201120026314.0 2011.01.27 10 年 原始取得
一种药品包装用冷冲压成型复合
9 ZL201120056248.1 2011.03.07 10 年 原始取得
硬片
10 一种易剥触破式泡罩包装膜 ZL201120217818.0 2011.06.24 10 年 原始取得
11 一种镀铝复合薄膜 ZL201120354938.5 2011.09.21 10 年 原始取得
12 一种水性涂层铝塑泡罩底膜 ZL201220715883.0 2012.12.21 10 年 原始取得
13 一种医疗器材包装用吸塑薄膜 ZL201220715884.5 2012.12.21 10 年 原始取得
14 一种冷封型泡罩包装用覆盖膜 ZL201220747189.7 2012.12.31 10 年 原始取得
一种无溶剂复合机复合机构用加
15 ZL201320343638.6 2013.06.14 10 年 原始取得
湿装置
16 一种无溶剂残留复合膜 ZL201320304173.3 2013.05.29 10 年 原始取得
一种耐高温灭菌易揭式铝制容器
17 ZL201320302615.0 2013.05.29 10 年 原始取得
封口盖膜
18 一种环保型医用纸铝塑复合膜 ZL201320330082.7 2013.06.07 10 年 原始取得
19 一种设有预剥离位置的泡罩盖膜 ZL201420678841.3 2014.11.3 10 年 原始取得
*实用新型专利“可印刷的模压成型深度拉伸复合铝泡罩硬片”(专利号
ZL200620044247.4)系海顺有限与林武辉作为共同专利权人于 2006 年 7 月 25 日申请取得,
海顺有限在整体变更过程中,该专利权人名称由海顺有限更名为海顺新材。2011 年 1 月 8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武辉与苏州海顺签署《转让证明》,林武辉将该专利权利转让给苏州
海顺并于 2011 年 2 月 1 日办理完成变更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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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生产经营许可、特许经营权、资质等情况
(一)生产经营许可
1、海顺新材的生产经营许可
许可证名称 许可证编号 许可内容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上海市松江
印刷经营许 (沪松)印证字第
包装装潢印刷 区文化广播 2018.3.31
可证 2702003920000 号
影视管理局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儿
童保护包装材料、高阻
中华人民共 隔涂布材料、耐蒸煮复
和国海关进 合材料、高阻隔复合材
中华人民共
出口货物收 料、特种薄膜材料的生
3118960527 和国松江海 2017.2.18
发货人报关 产和销售,包装装潢印

注册登记证 刷,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书 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
可证经营)。
2、苏州海顺的生产经营许可
许可证名称 许可证编号 许可内容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苏州市文化
印刷经营 苏(2014)新出印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广电新闻出 2018.3
许可证 证字 326061661 号 其他印刷品印刷
版局
全国工业产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 江苏省质量
苏 XK16-204-00448 2017.3.14
生产许可证 具等制品 技术监管局
许可经营项目:包装装
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
中华人民共和
刷品印刷。一般经营项
国海关进出口 中华人民共
目:纸塑包装产品、新
货物收发货人 3225961133 和国吴江海 2016.07.31
型药用包装材料生产、
报关注册登记 关
销售;商品信息查询;
证书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特许经营权
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三)其他许可或证书
1、相关资质与荣誉
序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描述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号 项目编号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 GR201431000668 2016.12.31
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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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描述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号 项目编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
2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 GR201432000511 2016.12.31
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3 上海名牌 上海市名牌推荐委员会 S14158 2016.12.31
4 2014 年度创新转型示范奖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 -
5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苏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AQBⅢQT201306597 2016.11
6 苏州市知名商标 苏州市人民政府 - 2014-2017
GB/T19001-2008/ISO9001:
7 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 02015Q21086R2M 2018.5.11

GB/T24001-2004/ISO14001
8 :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 02015E20399R1M 2018.5.11

GB/T28001-2011
9 /OHSAS18001:2007 职业健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 02015S20345R1M 2018.5.11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产品项目和证书
证书编号/ 有效
证书名称 产品/项目名称 发证机关 颁证时间
项目编号 期
高新技术产品认 功能性冷冲压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120584G1147N 2012.10 5年
定证书 成型复合硬片
*注:根据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2014 年江苏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产品的通
知》(吴科[2014]40 号),“可在线防伪印刷的铝箔”、“新型封合聚三氟氯乙烯的泡罩包装覆
盖膜”、“新型易剥触破式泡罩包装膜”三项产品已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证。
3、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I 类)
序号 品种名称 注册证号 企业名称 有效期至
1 药品包装用铝箔 国药包字 20110059 发行人 2016.1.30
聚酰胺/铝/聚氯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
2 国药包字 20110063 发行人 2016.1.30
用复合硬片
3 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国药包字 20110078 发行人 2016.1.30
聚酯/真空镀铝流延聚丙烯药品包装用
4 国药包字 20150105 苏州海顺 2020.5.6
复合膜
5 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国药包字 20150045 苏州海顺 2020.5.4
聚三氟氯乙烯/聚氯乙烯固体药用复合
6 国药包字 20150048 苏州海顺 2020.5.4
硬片
7 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国药包字 20150050 苏州海顺 2020.5.4
双向拉伸聚丙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
8 国药包字 20150059 苏州海顺 2020.5.4
复合膜
9 玻璃纸/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国药包字 20150074 苏州海顺 2020.5.4
10 纸/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国药包字 20150076 苏州海顺 2020.5.4
聚酯/镀铝聚酯/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
11 国药包字 20150085 苏州海顺 2020.5.4

12 纸/铝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国药包字 20100937 苏州海顺 2015.11.2
13 聚酰胺/铝/聚氯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 国药包字 20150476 苏州海顺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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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品种名称 注册证号 企业名称 有效期至
用复合硬片
14 药品包装用铝箔 国药包字 20100036 苏州海顺 2015.2.11
15 聚酰胺/铝冷成型固体药用复合硬片 国药包字 20150141 苏州海顺 2020.5.13
聚酰胺/铝/聚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
16 国药包字 20150334 苏州海顺 2020.7.14
复合硬片
17 铝/聚氯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 国药包字 20100047 苏州海顺 2015.2.11
*根据药监局发布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针对上述有效期至
2015 年 2 月 11 日的 2 项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2014 年 8 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受理了苏州海顺药包材生产再注册申请,并上报国家药监局,目前处于最后的技术审
评阶段。
针对上述有效期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的 1 项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2015 年 11
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了苏州海顺药包材生产再注册申请,并上报国家药监局,
目前处于技术审评阶段。
4、DMF 备案
序号 备案号 产品名称 备案类型 权利人 批准日期
PCTFE/PVCCOMPOSITESHEETFORPHARM
1 024534 ACEUTICALPACKAGING(中文名:聚三 III 苏州海顺 2011.1.19
氟氯乙烯/聚氯乙烯复合硬片)
ALUMINIUMFOILFORPHARMACEUTICALP
2 024535 III 苏州海顺 2011.1.19
ACKAGING(中文名:PTP 铝箔)
POLYAMIDE/ALUMINIUM/PVCCOLD-FOR
3 024536 MEDFOILFORPHARMACEUTICALPACKAGI III 苏州海顺 2011.1.19
NG(中文名: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LAMINATEDFILMSANDPOUCHES(PET/A1
4 024554 /PE)FORPHARMACEUTICALPACKAGING III 苏州海顺 2011.12.21
(中文名:SP 复合膜)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
1、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生产技术
公司运用精密涂布技术、薄膜等离子处理技术、低残留复合技术、快速交联
固化技术、柔韧成膜技术等多项技术,先后开发出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高深冲
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高深冲性无异味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功能性冷冲压成
型复合硬片等多个系列的产品,其中功能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被评定为“2012
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近年来,发行人对已经拥有的核心技术进行了细化梳理,二次创新,已在冷
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领域成功实现产品高阻隔性、高深冲性、多功能性等几方面的
再次突破,形成“可印刷的模压成型深度拉伸复合泡罩硬片”、“高深冲性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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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功能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等多品种系列,其中“功
能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利用该生产技术生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系列产品,在易氧化物、复合强度、
冲击强度、撕裂强度、杯突值、破泡率、密封性、耐候性等指标上具有较大提升。
2、高阻隔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生产技术
聚三氟氯乙烯具有非常优良的水汽阻隔性、化学稳定性、热塑成型性和耐候
性,适合用来包装对水份敏感的药品,而其单体提炼、化合物聚合以及粒子成膜
技术由世界五百强美国霍尼韦尔公司控制。公司通过和美国霍尼韦尔的战略合
作,研发出适于生产药品泡罩包装用复合硬片的复合、熟化、成泡工艺。
聚三氟氯乙烯的化学稳定性良好,置于室外不易老化,表面张力非常低,同
时由于复合硬片两层材料的厚度相差达 5-20 倍,因此在复合时容易出现分层、
白点、隧道、发雾等多种问题。公司从材料表面润湿性、收放卷张力控制、烘干
温度梯度、风速对膜的吹动等方面入手,研发出适合这种特殊产品的涂布工艺、
复合工艺、交联固化工艺。在实际应用该产品时,公司与药品包装机械厂密切协
作,通过对热塑流体软化、流动、气路优化、材料预成型等工艺的合作研究,设
计出一套泡罩吹塑设计模型,使成型后泡罩最薄处的厚度不低于原膜厚度的
40%,比常规吸塑成型泡罩的厚度均匀性提高了 50%,平膜的高阻隔性顺利传递
到了泡罩,药品得到了更有效的保护。
利用高阻隔聚三氟氯乙烯/聚氯乙烯复合硬片生产技术,目前发行人已经形
成“高透明聚三氟氯乙烯/聚氯乙烯复合硬片”、“聚三氟氯乙烯/聚丙烯(聚酯)
复合硬片”、“全阻隔透明复合硬片”,“新型封合聚三氟氯乙烯的新型泡罩包装覆
盖膜”等系列产品。其中“新型封合聚三氟氯乙烯的新型泡罩包装覆盖膜”是江
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使用该技术生产的高阻隔聚三氟氯乙烯/聚氯乙烯复合硬片系列产品在阻隔
性、复合强度、泡壁均匀性、密封性、溶剂残留量、耐候性等指标上具有较大提
升。
3、可在线印刷铝箔的生产技术
作为一种与 PVC 硬片、PVC/PVDC、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冷冲压成
型复合硬片等泡罩底板都能封合使用的封盖材料,可在线印刷铝箔能有效降低封
盖铝箔的库存、减少换料时间、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批号等印刷的出错率,
实现单版药板的二维码防伪。相对其他生产工艺,可在线印刷铝箔在生产效率、
成本控制、质量提升等几方面都有明显优势。
可在线印刷铝箔的结构由表层功能性涂层(改性共聚物树脂层)、中间阻隔
层(铝箔层),内层热封层(三元氯醋聚合物树脂热封胶层)组成,其表面功能
性涂层和内层热封层使用的改性共聚物树脂和三元氯醋聚合物树脂热封胶均由
本公司自主研制。公司生产的可在线印刷铝箔适用于硝化棉油墨、聚氨酯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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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 油墨等多种不同种类油墨,能显著提高低温下铝箔对油墨的附着力,保证在
线印刷与高速运行的后道热封、裁切工序速度保持一致,而且高温热封后的油墨
不脱落。
利用可在线印刷铝箔的生产技术,目前发行人已形成“可在线印刷的铝箔”、
“可在线防伪印刷的铝箔”、“环保型可在线印刷铝箔”等系列产品。其中“可在
线防伪印刷的铝箔”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使用该技术生产的可在线印刷铝箔系列产品大量运用于高端防伪要求、高速
对版包装等场合,在易氧化物、涂层附着力、耐高温性能、表面耐刮擦性、印刷
后附着力、热封性能等指标上具有较大提升。
4、无溶剂复合生产技术
无溶剂复合技术是当代国际软包装行业最重要的三大环保生产技术之一,其
最主要的优点是:整个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化学溶剂,实现零排放,产品无溶
剂残留;干燥能耗低,其能耗水平仅为目前国内软包装行业大量使用的干式复合
生产技术的 1/25—1/1517。
公司于 2010 年开始立项研制生产无溶剂残留复合膜和环保型医用纸铝塑复
合膜,通过对黏合剂组份的选型、配比、搅拌泵的设计、转移辊的设计、张力的
控制、交联固化工艺的研究,目前公司已熟练掌握无溶剂复合生产技术,并已发
表《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光标跟踪定位的控制》、《YBB 系列复合膜标准中的几个技
术指标探讨》、《药品包装用镀铝复合膜的防潮性能分析》、《软包装无苯化测试与
控制分析》等专业文章。
公司运用无溶剂复合生产技术开发的“一种无溶剂残留复合膜”、“一种镀铝
复合薄膜”、“一种环保型医用纸铝塑复合膜”、“一种无溶剂复合机复合机构用加
湿处理装置”等多项产品或装置已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使用该技术生产的无溶剂残留膜系列产品在溶剂残留量、复合强度、摩擦系
数、产品外观等指标上提升显著,能耗降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
5、儿童安全保护包装生产技术
儿童安全保护包装是一种以避免儿童因好奇而误食药品为目的的安全防护
包装方式。具体来说,是指五岁以下儿童难以自行打开,但是成人可以无困难的
开启,并正确使用的安全包装装置或方法。防止儿童误食安全包装主要利用幼儿
的力气远比成年人弱小,无法进行复杂操作的特点,设计出儿童难以开启或需要
多次操作才能取出药品的包装方式。
本公司作为国内较早推广儿童安全保护包装的企业之一,针对儿童成长的不
同阶段及药品本身的特性开发出了一系列不同结构的儿童安全保护包装产品,如
环保型纸铝泡罩包装覆盖膜、揭开式铝塑泡罩包装覆盖膜和剥开后触破式泡罩包
17
《醇溶性双组分聚氨酯胶粘剂在复合膜中的应用》,塑料包装,2002 年 12 月(1):24-26;
《无溶剂复合何时迎来发展“春天”》,印刷技术,2010 年 S1 期:22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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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膜。“环保型铝塑泡罩包装覆盖膜”、“揭开式铝塑泡罩包装覆盖膜”、“一种易
剥触破式泡罩包装膜”、“一种易撕盖膜”等 4 个产品已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
权,其中“新型易剥触破式泡罩包装膜”被评定为“2014 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
品”。
使用该技术生产的儿童安全保护包装系列产品,发行人的客户装药后已通过
欧盟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证,在防儿童开启安全性、易氧化物、涂层附着力、耐高
温性能、表面耐刮擦性、热封性能等指标上具有较大提升。
6、多层共挤膜生产技术
多层共挤膜生产技术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塑料粒子利用加热熔融挤出装
置,将多种塑料熔体汇合到一个多流道的复合模头,并通过冷却定型的技术在微
米级的厚度里形成多层结构的薄膜。公司经过多年的研究,积极与上游供应商合
作,开发出一系列的多层共挤薄膜。目前公司生产的 SP 复合膜产品可根据客户
包装设备的特点及所包装药品的特点进行量身定制,已形成几十种配方供客户选
择。
多层共挤膜生产技术已获得一些研发成果,其中有部分成果已得到有效转
化。如公司研制的一种多层共挤尿袋用包装膜,涉及在医疗领域中作为尿液包装
材料,替代了 PVC 膜的非 PVC 多层共挤尿袋用包装膜,与现有产品相比,适应多
种设备的接口密封性,它的阻隔性、防渗漏性以及对患者的细致防护性有很大优
势。耐高温灭菌医疗器械包装膜和激流式细胞培养容器膜是公司利用多层共挤技
术研制的两项新产品,以上产品获得中国医药包装协会 2011 年度技术创新奖。
公司运用多层共挤膜生产技术开发的“吸塑包装膜及其制备方法”已获得国家发
明专利授权, 一种多层共挤尿袋用包装膜”、 增强型镀铝级未拉伸聚丙烯薄膜”、
“一种医疗器材包装用吸塑薄膜”已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使用多层共挤技术生产药品包装复合膜系列产品在复合强度、热粘强度、夹
杂物热封性能、阻氧阻湿、抗菌性能、药品相容性指标上处于行业优秀水平。
7、精密涂布生产技术
涂布工艺是改变和完善材料表面特性的重要加工工艺,特别是精密涂布工艺
技术可满足某些涂层的特殊要求,从而增加材料的附加值并扩大其应用范围。公
司在产品中大量运用涂布工艺,更好地提升了产品质量、提高了涂布效率。经过
几年的技术摸索,公司在涂布工艺上做了大量改进,如在线漏涂装置的应用、自
动粘度控制系统运用、在线微电脑镜像实时监控涂布量技术的运用、远红外干燥
技术应用等。
公司运用精密涂布生产技术开发的“一种耐高温灭菌易揭式铝制容器封口盖
膜”、“一种水性涂层铝塑泡罩底膜”、“一种冷封型泡罩包装用覆盖膜”等多项产
品已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使用精密涂布生产技术生产的药用包装盖膜、底膜等系列产品在漏涂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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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涂布均匀性、微量涂布(0.1gsm)、双组份涂布计量准确性、涂布效率等指
标上处于行业优秀水平。
(二)研究开发情况
1、研究开发机构和人员
公司现设有技术部和工程技术中心,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技术研发的统筹管
理,并兼任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分管技术的副总具体负责技术部和工程中心日常
工作的开展,并担任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公司技术部具体负责产品开发计划的
编制、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工艺的设计等工作;同时,通过与生产部、质量管理
部、销售部、采购部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对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质量、
客户反馈等环节的信息进行跟踪,及时改进产品技术方案,使产品能更好地满足
客户需求。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30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1.90%。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技术部研发人员均具有多年生产
实践经验和产品研发实践,其中核心技术人员相关工作经验在 10 年以上,公司
研发团队近年来加强对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力度,形成了行业内新技术、新材
料的技术整合创新能力。
2、技术创新机制
(1)投入机制
为加强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公司每年投入较大比例的资金用于科研,安排
预算的研发费用为年销售收入的 5%左右,为持续的创新活动提供了坚实的财力
和资金保障,有效解决了技术研发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科研工作环境等问题。
在设备的投入方面,公司先后引进了透氧仪、透湿仪、红外光谱仪、气相色
谱仪等一批国内外高精度检测设备和实验设备,并借助这些先进设备完成了多项
产品开发任务。目前,公司已建成具有完善的研发实验室,为产品研发数据分析
提供了完善的硬件支持,并通过模拟用户的上机条件,为客户做稳定性试验积极
创造了必备的硬性条件,并为产品最终的应用效果验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激励机制
公司制订了多项与科研项目相关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科研工作相应的工作目
标和标准,鼓励生产和技术人员参与生产工艺和产品的改进、研发等工作,让具
有创新精神和技术才能的中青年人才拥有发挥的舞台;同时通过实施研究人员绩
效考核制度,对于科技创新项目的参与人员,实行具有竞争性的薪资制度,合理
拉开差距,向创新贡献者倾斜,进一步激励技术人员,对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研究
成果的相关人员进行资金鼓励,积极扶持相关人员申请专利,并给予一定的物质
和精神奖励,最终达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3)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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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研发管理体系,对拟研发项目实施项目立项管理制
度,在科研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和执行等环节采取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从
项目研究内容、技术方案、人员安排、投入核算、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统一评审
决策,分析项目研发的可行性,确保研发的项目和产品符合市场需求,并且在公
司现有基础条件和研发水平能够顺利得以实施。
目前,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并积极与国内知名包装专业高等
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成立了药包材研发中心,既为高校提供了理论实践基地,
也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持。
(三)研发项目储备情况
公司十分注重产品研发,发行人企业技术中心被松江区经信委评定为松江区
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海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苏州市科技局认定为“苏州市
药用包装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24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
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2014 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
息化委员会认定本公司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发行人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目前,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储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研发项目 研发内容 目前进度

本项目解决了非对称的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结构经过冲压
项目已完
成泡后易产生起翘现象、无法进行后道灌装冻干等难题,
功能性冷成 成,进入批
1 本项目主要针对功能性冷成型铝的结构设计、冷冲压成型
型复合硬片 量生产阶
的高冲性性能、产品经成型后的阻隔性能等几方面进行研

制。
本项目采用纳米技术改性的无机抗菌剂,具有粒径小,表
面积大,表面有大量的悬键和不饱和键等特点,能产生极
其优异的抗菌效果,且安全无毒、时效长、缓释效果好, 项目已经
抗菌自洁净 具有普通银系抗菌剂所不能比拟的光稳定性和热稳定性; 完成,进入
2
材料 同时,通过改进造粒设备,选用双金属螺杆混合挤出,增 中批量生
强混炼效果,制备纳米改性树脂母粒;采用多层共挤吹膜 产阶段
方式,将抗菌剂添加在薄膜的内层,确保抗菌效果的前提
下,保证合适的热封性能,有效地防止产品受到二次污染。
项目已经
耐高温易揭 本项目解决了传统金属包装容器取用不便、安全性不足、
完成,进入
3 铝制容器封 新颖性不够等难题,主要对外层防腐剂配方、内层密封剂
批量生产
口盖 的配方和涂布工艺进行研究。
阶段
封合聚三氟氯乙烯的新型泡罩包装覆盖膜在不提高产品成
封合聚三氟 本的前提下,由聚三氟氯乙烯与铝箔直接封合,具备如下 项目已经
氯乙烯的新 优点:①更利于药品安全;②防潮性能提高 15~20%。本产 完成,进入
4
型泡罩包装 品广泛用于透明高阻隔的药品泡罩包装。主要研发内容如 批量生产
覆盖膜 下:封合聚三氟氯乙烯的新型泡罩包装覆盖膜的结构设计; 阶段
生产设备和工艺改造;材料的选择和配方研究。
易剥触破式 本项目通过优化设计、关键工艺攻关,解决了热封装后表 项目已完
5
包装覆盖膜 层粘结强度过高、不易剥离,内层热封强度小于层间复合 成,进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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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项目 研发内容 目前进度

强度等技术难题。主要的研发内容包括研制材料的结构设 批量生产
计;成型的泡罩模具的结构设计方案;主要应用于儿童安 阶段
全保护包装。
本项目研究的是一种防潮功能性复合包装薄膜,包括防潮
项目已完
阻隔材料和除湿功能热封材料,通过黏合剂将两层材料复
除湿防潮封 成,进入中
6 合在一起,制成具有除湿防潮功能的复合包装薄膜。本项
装薄膜 批量生产
目研究内容包括研制除湿功能热封材料的配方设计;研制
阶段
层压复合工艺;研究除湿防潮功能性复合包装薄膜的应用。
本项目主要针对一些对热量特别敏感的药物的封装问题进 项目已完
冷封型泡罩 行研究,产品可以在室温条件下完成对药品的封装。主要 成,进入批
7
包装盖膜 研究内容包括研制材料的结构设计;研制冷封胶涂布工艺; 量生产阶
研究包装封合工艺。 段
本项目研究产品主要用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包装,能弥补现
项目处于
有产品的不足,解决灭菌不彻底、残留、产品变形等诸多
8 吸塑包装膜 批量生产
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研制产品的配方组成;多层共挤
阶段
吹膜工艺;吸塑成型及包装使用性能的研究。
本项目针对传统铝塑泡罩底膜生产过程中易产生采用有机
项目处于
水性涂层铝 溶剂引发环境污染及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而开发出的新
9 批量生产
塑泡罩底膜 型环保铝塑泡罩底膜。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研制涂布材料的
阶段
配方组成;合成工艺;研究包装封合工艺。
(四)研发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研发费用 1,264.81 1,615.68 1,570.31 1,013.62
营业收入 21,499.14 28,984.97 27,736.68 21,023.73
占营业收入比例(%) 5.88 5.57 5.66 4.82
公司的研发投入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技术研发,即对现有的生产工艺进行改
进;二是产品研发,即产品性能、外观等的发明或改进。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绝
对金额逐年增加。
九、发行人未来发展计划
(一)发行人总体发展规划
1、发展战略
公司将专注于新型医药包装材料行业,秉承竭尽所能向客户提供百分之百优
质产品的理念,践行“小包装、大学问;好包材、选海顺”的核心价值观,充分
发挥产品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客户优势、完善的管理体系优势、生产条件及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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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优势、管理优势及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医药包装材料新的功能性应用领域,协
调发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海顺”百年品牌。
2、经营宗旨
公司始终坚持“海顺新材,品牌之选”的经营宗旨,为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包
装方案设计、包装方案改进、现场技术服务,成为行业领先者。
3、未来三年经营目标
(1)继续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对环保泡罩包装材料、抗
菌自洁净材料产品、儿童安全包装等新产品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能,拓展市场。
(2)在现有苏州市药用包装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完成高标
准的研发中心建设,实现升级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目标。通过积极引进高技
术人才,开展产学研合作,提高公司快速研发、持续研发的能力,提升公司产品
性能。配合各类培训和奖励措施,培养一支“高精尖”的专业研发团队。通过技
术研究和开发,使公司在技术、质量方面始终保持行业优势地位,持续为客户提
供更高的价值。
(3)提升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扩大东南亚、美洲市场的销售规模并积极拓
展其他国际市场,加强商标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工作,实现公司产品成
为国际品牌的目标。
(4)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加大营销网络
的建设,推进 CRM 管理系统全面实施。结合销售工程师计划,打造一支既懂销售、
又懂技术、也能服务的业务团队,全面提升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公司未来具体发展计划
1、经营计划
公司计划两年内实现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建设项目达产,新增产能 6000 吨,
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品牌效应。
2、产品研发计划
公司将在现有产品、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公司药用包装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平台,发挥公司长期从事医药包装材料的技术优势,推动医药包装行业技术
的发展。
产品、技术开发计划的实施紧紧围绕易剥触破式包装覆盖膜、抗菌自洁净材
料等新产品、新技术展开,增加公司在材料的高深冲性、高平整度、高阻隔性方
面的研发实力,增强公司在新产品、新技术领域中的比较优势。具体研发方向包
括:纳米改性树脂母粒在 PE 薄膜中的应用研究;共挤涂覆材料配方的研究;环
保泡罩包装材料、抗菌自洁净材料产品及儿童安全包装产品的开发。
3、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1)国内市场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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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巩固现有的主要销售区域的基础上,将市场进一步渗透到西北、华北等
区域。一方面,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扩大公司营销覆盖区域,增加产品销量;另
一方面,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和更加便利的供货渠道,提升公司服务质量,
加快供货速度。
②在参加药品交易会和原料药会上举行技术研讨会或到用户单位举办技术
研讨会是一种有效的新产品、新技术销售方式。公司计划培养出更多的销售工程
师,为重点用户举办技术推介会,让用户的技术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公
司新产品的性能指标及应用实例,推动公司新产品进入客户的供应商采购体系、
与客户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国际市场
公司计划在现有国际贸易部的基础上,在主要药品生产国筹备海外销售代
表,招揽熟悉海外市场的人才,同时加强与国外经销商、客户的合作,建立完善
的外销体系和海外客户维护体系,形成国内外相结合的市场营销模式,力争进一
步扩大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规模,实现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形成品牌效应的
目标。
4、信息技术管理计划
信息技术管理对于企业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公司要将信息技术应用到生产、
经营、管理等诸多领域和环节,促进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
公司要继续引入并完善包括客户关系管理(CRM)、研发项目管理(RDM)、资
源计划管理(ERP)、产品数据库管理(PDM)、基于 RFID 技术开发的管理系统、
集散控制系统(DC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等的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以
信息技术为驱动,通过提升经营管理,加强生产过程中有效监控,同时充分考虑
系统与数据的安全性和独立性并迅速作出处理,使所集成的产品数据能为研发、
销售、生产提供及时、准确和完整的信息,从而利于公司在市场上保持持久竞争
力。
5、人才发展计划
自成立伊始,公司的发展始终依赖于高精尖的专业人才。近年来,随着公司
规模的扩大,需要更多的高水平技术开发人才和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人才。公司
把提高员工素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建立并完善科
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引进激励机制,积极推进“请进来,走出去”的人才战
略。
此外,公司还将对员工积极推行各种培训,以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与双赢的
激励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凝聚管理团队、科研团队、业务团队,建立起能适应企
业现代化管理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同时对销售人
员实行员工持股和销售目标与薪酬挂钩的激励机制,建立销售人员的竞争和退出
机制,逐步培养出一批既懂销售、又懂技术、也能服务的复合型人才,为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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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销售目标打下基础。
6、收购兼并
公司将以打造“市场上最具影响力的药品包装提供商”为发展目标,拟通过
纵横向收购兼并的方式进行拓展,以完善产业链、丰富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竞争
实力。在巩固公司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借助于横向收购兼并的方式,扩大公
司的客户群体,实现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
7、筹资计划
较强的融资能力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营运资
金将成为制约公司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本次股票发行后,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可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并加快企业发展速度以及产品创新,能够大
幅增强公司资本和资金实力,为进一步融资创造良好的条件。
在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
的需要,通过不同的融资渠道分阶段、低成本地筹措资金,并充分发挥债务杠杆
和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在保持稳健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同时不断开拓融资渠道,
灵活选用合适的方式融入资金,以满足公司各方面生产经营的需要,推动公司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上述发展计划是以本公司现有的业务发展、市场地位和经营优势为基础制定
的,拟定过程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不会发生对
公司运营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的变化;
2、公司所处市场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无重大市场变化情况;
3、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计划投资项
目如期实施;
4、税率、利率、汇率无重大波动;
5、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人事变动;
6、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拟采用的措施
1、融资瓶颈及拟采用的措施
缺乏资金是公司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首要难题,要扩大产能,实现规模化、
集约化生产,必须要投入巨额资金,仅仅依靠企业自身历年的未分配利润积累资
金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高速发展。
因此,公司需要加强融资力度,优化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资
金流畅通及可持续发展。若公司本次能顺利上市并募集到项目所需资金,对公司
未来的发展将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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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高级人才短缺及拟采用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增加,尤其是对中高级人才的
需求日益迫切。为满足运营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公司未来将利用上市带来的品
牌效应并结合不断完善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
3、管理水平制约及拟采用的措施
公司经过持续快速发展后,面临着规模扩大后的管理困难。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在较大规模资金运用和业务迅速扩展的
背景下,公司在资源配置、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诸多方
面均需进一步的完善,并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全体员工素质。
(五)关于定期公告规划实施及目标实现情况的声明
公司将在发行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持续披露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业务发展规
划实施及业务发展目标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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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独立性已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
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发行人合法拥有与
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
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指派或干预高级管理人
员任免的情形;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
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制订了严
格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了有效激励与竞争机制的薪酬福利体系,与全体员
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劳动、人事与工资管理独立完整。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发行人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
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
使用的情形;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发行人办理了《税务登记证》,依法
独立纳税;发行人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资源及干预
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违规为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或以发
行人名义的借款转借给股东单位使用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单位占
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部门等机构,并根据生
产经营的需要,设置了相应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
机构,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部门。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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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能力,以及采购、销售渠道,独立从事医
药包装材料的采购、研发、生产与销售,在业务上不存在与主要股东的依赖关系;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为
避免今后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出具了承
诺函,有效维护了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独立性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前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资产完
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
营的能力。通过问卷调查和相关工作底稿的收集整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均无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实体),且都与发行人
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允的关联交易。
(七)律师对发行人独立性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
独立完整,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
女士除持有海顺新材股权和上海大甲股权外,无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
本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
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于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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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月 23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进行与海顺新材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
不会直接或间接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海顺新材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
等经营性机构,不自己或协助他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海
顺新材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以
避免对海顺新材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三)公司其他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兴创投资、上海大甲出具《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承诺主要
内容如下:
“1、公司及所投资的除海顺新材以外的其它企业均未投资于任何与海顺新
材存在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且没有为他人经
营与海顺新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公司及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与海顺新材不存在同
业竞争。
2、公司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不开展对与海顺新材经营
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海顺新材有相同或类似业
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
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海顺新材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
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海顺新材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
务竞争。”
三、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公司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详
细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2、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兴创投资 持有本公司 9.50%的股权
上海大甲 持有本公司 5.50%的股权
3、公司子公司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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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顺 全资子公司
海顺医材 控股子公司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林武辉、朱秀梅、林秀清、袁兴
亮、付明仲、曾江洪、王栋、吴东晓、李志强、孙英、童小晖、倪海龙、李俊、
陈平等人。其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公司治理”。
5、其他关联自然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
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
母。
6、其他关联公司
有无关
序号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实际经营业务
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纸品印刷行
1 河源海顺 林武辉先生的堂弟林 有
业,主要产品有标签纸、贴纸等
友辉持有其 50%股权
专业从事热双金属和复合金属材料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及其元件(组件)的加工、生产和销
2 上海松森 林武辉先生的父亲林 有
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冶金机械、电
忠卫持有其 37%股权
子器材等行业
公司财务总监倪海龙 从事瓦楞纸箱的生产、印刷和销售,
3 上海鼎福* 无
原持有其 50%股权 主要辐射周边白色家电生产企业。
威海圆通快 公司副总经理陈平持 专业从事快递收件与快递派送等业
4 无
递有限公司 有其 80%股权 务
*上海鼎福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5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许梅宝
女士,住址为上海市松江区五厍工业区建设河路 1158 号,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包装
材料、纸制品、五金材料、橡胶及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经
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鼎福原股权结构为许梅宝出资 75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50%;倪海龙出资 75 万元,
占注册资金的 50%。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倪海龙、许梅宝已将所持有上海鼎福的全部
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邢庆福、韩崇文。
(1)河源海顺基本情况
河源海顺成立于 2005 年 10 月 21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为林友辉先生,住址为河源市源城区南湖下围路 17 号,经营范围为纸制品加工、
销售;其他印刷品印刷;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已更名为河源市彩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①股权情况
2005 年 10 月 21 日,林友辉、黄先东、黄先亮三方合资设立河源市海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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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装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其中林友辉先生出资额 25 万元,占其注册
资本的 50%;黄先东先生出资 1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黄先亮先生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0%。
②关联自然人承诺
2013 年 2 月 23 日,林友辉先生及河源海顺出具《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截止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本公司及所投资或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海顺新材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本人及本公司保证决不以委托管
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海顺新材的资金或其他资
产,谋取不当的利益,不进行有损海顺新材及其股东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公司
不会直接或间接进行与海顺新材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直接或
间接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海顺新材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
构,不自己或协助他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海顺新材业务
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以避免对海顺
新材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2)上海松森基本情况
上海松森特殊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2 月 4 日,注册资本 12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忠卫先生,住址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新宅路 366 号 2 幢,经营范
围为黑色金属及元件、有色金属及元件、复合金属及元件、银铜复合带及元件、
热双金属及元件、金属冲压件及器件的加工、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①股权情况
上海松森股东情况如下:雷俊群占注册资本的 38%、林忠卫占注册资本的
37%、曾翔占注册资本的 25%。
②关联自然人承诺
林忠卫先生及上海松森出具避免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承诺》,截止本承
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本公司及所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
海顺新材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
免与海顺新材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本人及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与海顺新材经营
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海顺新材有相
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自己或协助他人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海顺新材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
项目或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以避免对海顺新材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
间接的业务竞争。
(二)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说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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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常性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河源海顺 - - - 1.47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方 银行名称 起始日期 担保金额 备注
林武辉、朱秀梅及其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2011 年 8 月 8 日 2,000 担保责任已解除
子女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林武辉、苏州海顺 2013 年 1 月 8 日 800 担保责任已解除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担保日期截至
林武辉、朱秀梅 2013 年 5 月 20 日 2,000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2016 年 5 月 20 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担保日期截至
林武辉、苏州海顺 2014 年 6 月 13 日 3,300
限公司上海分行 2017 年 6 月 13 日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松 担保日期截至
林武辉 2015 年 6 月 16 日 2,000
江支行 2018 年 6 月 16 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担保日期截至
林武辉、苏州海顺 2015 年 10 月 13 日 5,300
限公司上海分行 2017 年 6 月 13 日
担保日期截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林武辉、朱秀梅 2015 年 9 月 10 日 4,500 2018 年 12 月 31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2)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交易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拆借 上海松森 288.49
资金支持 林武辉 730.00
资金支持 朱秀梅 870.00
(3)受让苏州海顺股权
关联方名称 交易标的 日期 交易金额 备注
苏州海顺 交易金额为苏州海顺
林武辉、朱秀梅 2010 年 8 月 16 日 5,016.40
100%股权 100%股权的评估值
(4)上海大甲增资入股
关联方名称 交易标的 日期 交易金额 备注
上海大甲出资 616 万
股份公司股
上海大甲 2011 年 1 月 6 日 616.00 元,向公司增资 220

万元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支付报酬
本公司向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务的关联方人士支
付报酬,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除此之
外,本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人士支付报酬。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关联方 项目
内容 定价方式 1-9 月 度 度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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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关联方 项目
内容 定价方式 1-9 月 度 度 度
采 购 标 金额 - - - 1.47
按市场价
河源 签、合格 占同类交
格协商定
海顺 证等印刷 易金额的 - - - 0.61%

品 比例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利益。由于市场上印刷品材料供应商众多,为减少关联交易、规范公司运作,2013
年公司停止向河源海顺采购。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1)2011 年 8 月 8 日,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
(沪)2011 银综授字第 0912 号《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金额为 2,000 万元,授信
期限自 2011 年 8 月 8 日至 2012 年 8 月 7 日。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
秀梅及其子女以其共同拥有的沪房地松字(2007)第 024654 号、林武辉以其所
有的沪房地松字(2011)第 003978 号、朱秀梅以其所有的沪房地松字(2011)
第 003979 号房地产权作为抵押物,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
了(沪)2011 银最抵字第 0912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提供担保。
(2)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
了编号为 9902122012209800 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授信金额 800 万元,
授信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8 日至 2014 年 1 月 8 日。同日,实际控制人林武辉签署
编号为 9902122012209802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个人信用为发行人在上述期
限内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苏州海顺签署编号为 9902122012209801 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2013 年 5 月 16 日,林武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
行签署编号为 ZB9808201300000015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融资业务提
供额度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保证。朱秀梅签署承诺函,同意该保证合同的签署
和履行,并愿意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在发生保证人依据《最高保证额合同》承担
保证担保责任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有权处分共同财产。
(4)2014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
签署了编号为 9902122014200500、9902122014200400 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
同》,授信金额不超过 3,300 万元,授信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 。 林 武 辉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行 签 署 编 号 为
9902122014200402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个人信用为发行人在上述期限内
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苏州海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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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签订编号为 9902122014200502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在上述期限内
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4 年 6 月 13 日,苏州海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
高额抵押合同》(编号:9902122014200501、9902122014200401),以其拥有的编
号为吴国用(2013)第 07049342 号土地使用权以及编号为苏房权证吴江字第
25022438 号和苏房权证吴江字第 25022439 号的房屋产权为海顺新材获得的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的期间为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
(5)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签署了编号为
3662012015016 的《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金额 2000 万元,授信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2015 年 6 月 16 日,林武辉先生与中国光大银行
上海松江支行签署编号为 3662012015016-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个人信用
为发行人在上述期限内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2015 年 9 月 10 日,林武辉、朱秀梅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松江支行签署编号为 ZB9808201500000029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在
2015 年 9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期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松江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 4,500 万元的保证。
(7)2015 年 10 月 13 日,海顺新材与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编号:02272015209600),海顺新材获得最高额
5,300 万元授信额度。最高额授信额度的有效自 201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林武辉、苏州海顺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02272015209602、02272015209603),为海顺新材
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间为 201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
2、与关联方拆借周转资金
报告期内,上海松森与海顺新材存在资金拆借情况。2012 年 2 月 17 日发行
人向上海松森拆借银行承兑汇票 288.49 万元用于支付铝箔采购款,2012 年 2 月
24 日全部偿还。
3、受让苏州海顺股权
(1)主要交易内容及履行的程序
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参股子
公司情况”之“(一)苏州海顺”。
(2)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三)收购苏州海顺对公司的影
响”。
4、上海大甲增资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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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交易内容及履行的程序
2011 年 1 月 6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上海大甲向公司增资 22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3400 万元增至 3620 万元。
2011 年 1 月 6 日,公司股东与上海大甲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上
海大甲出资 616 万元,以 2.8 元/股增资 220 万元,其余出资 396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本次增资定价依据以 2010 年末公司每股净资产为基础协商确定。
2011 年 1 月 1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南开元分所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湘验[2011]1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
(2)定价及公允性
上海大甲股东均系发行人内部员工,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本
次增资行为有利于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未来核心业务发展。本次增资价格
在 2010 年末公司单位净资产 2.69 元/股基础上协商确定,公司对本次增资价格
与公允价格的差额部分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申报审计报告中相应确
认了股份支付。
(五)关联方往来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发展较快,存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为解决发行人资金流动性紧张的问题,向公司提供了资
金支持,截至 2011 年末其向发行人提供的流动资金为 1,600 万元。为避免上述
占用关联方资金的情况,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停止向发行人提供资金支持,
截至 2012 年末发行人已将上述款项全部偿还。
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和朱秀梅女士就避免对海顺新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或者其他资产的占用事宜,不可撤销的作出如下承诺:“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顺新型
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决不以委托管理、借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海顺新材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支付关键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的报酬
和向河源海顺采购等,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须,该类关联交易仍将继续进行。报
告期内与河源海顺存在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且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基本不构成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及其子女以自有资产和信用为发行人
融资提供担保和保证以及为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支持,有效解决了发行人日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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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发展。上海松森与发行人存在的资金拆借用途为
流动资金周转,对发行人财务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严格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审阅了与上述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了解了关联交易发生的背景和动因,
我们认为:
1、股份公司在进入上市辅导期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形,不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由于上述往来已经清理,且其产生的原因是公司控股股
东支持公司发展而补充的流动资金,并未向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因此,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没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股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除关联款项往来之外的关联交易活动均履行了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
原则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
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履行了相关批准程序,遵循平
等、自愿及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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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林武辉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上海市松江区科技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上海市松江区“第
四届拔尖人才”,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理事,江苏省医药包装协会常务理事。1994
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材料专业,曾任佛山精密电工合金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5
年创办上海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州海顺执行
董事、总经理,海顺医材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大甲董事长。
朱秀梅女士,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 12 月出生,本
科学历,1991 年至 2004 年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区分局工作。2005 年 1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海顺有限执行董事,曾任苏州海顺监事,现担任公司董事,
上海大甲监事。
袁兴亮先生,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 10 月出生,研
究生学历,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曾任湖南先锋期货财务结算部经理;国泰证券
投行三部项目经理;华夏证券投行三部业务董事;泰阳证券长沙投行部副总经理、
投行三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部主任。
2007 年创办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
年起任深圳市华阳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起担任公司董事。
林秀清女士,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 12 月出生,中
学学历。2005 年至今,先后任上海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内勤、苏州海顺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内勤、采购部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
付明仲女士,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0 年出生,硕
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国药集
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国药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10 年 12 月至今专职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执行会长、山
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1 年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曾江洪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 4 月生,
管理学博士,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湖南省重点研究基地中南大学中小企业研究
中心主任,中南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1990 年 7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湖南生物药厂销售员。1995 年 5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职于湖南省物资产
业集团。2001 年元月至今,在中南大学商学院任教。现任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
限公司、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长沙芙蓉农村合作银行和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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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栋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 1 月出生,
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管理咨询顾问,黑龙江省工
商联合会委员、黑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黑龙江科学家企业家协会理事、哈尔滨
市国资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任东方集团财务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中泰投资公
司财务总监,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董事、上海分
所执行所长,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2 年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吴东晓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 8 月出
生,高中学历。2005 年进入上海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现担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志强先生,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11 月出生,中
专学历。1998 年至 2002 年在连云港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任印刷机长;
2003 年至 2006 年在四川中金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2006 年至 2009
年在无锡盛和医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2009 年 2 月至今在苏州海
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现担任公司监事。
孙英女士,公司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 1 月出生,
大专学历。2002 年至 2009 年在苏州信越聚合有限公司担任人事专员。2009 年 8
月至今在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担任人事行政主管,现担任公司监事会职工
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林武辉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其他核心人员简历”之“(一)董事会成员”。
童小晖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MBA 结业。2003 年 6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郴电国际子公司
汇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远大空调能
源公司投资部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高级投资经理;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倪海龙先生,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9 月出生,大
专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上海金鹰酒店财务经理;松江宾馆任主办会计;上海
元森医药原材料有限公司任主办会计;上海田园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任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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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4 年 2 月兼任上海鼎福监事。2005 年进入海顺有限担任
财务经理,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李俊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出生,大专学历。
参与制订了《医疗器械包装吸塑膜》的国家标准,在国家级科技期刊发表论文多
篇,主持公司多个项目,并完成知识产权的申报,其中五项于 2011、2012 年先
后获得专利授权。1996 年加入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任复合主机手、复合车
间主任、流延膜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2009 年 3 月在宁波华丰包装有限公司
担任总工程师兼技术部经理。201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平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 11 月出生,大专
学历,工程师职称,曾获得瑞安市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1996-2003 年任瑞
安市江南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销售部经理,2003-2011 年担任上
海江南制药机械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威海圆通快递有限公
司监事。
(四)核心技术人员
伍秋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
程师职称。伍秋涛先生具有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长期在软包装企业从事技术研
发工作。已出版的专业书籍有《实用塑料凹版印刷技术》、《软包装结构设计与工
艺设计》、《实用软包装复合加工技术》、《软包装实用技术问答》、《软包装质量检
测技术》、《软包装薄膜材料与应用》等,并计划出版《软包装技术原理概论》、
《软包装新材料技术》、《软包装凹版印刷技术手册》、《软包装印后加工技术》等。
2001 年 8 月—2005 年 4 月任杭州金航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5 年
5 月-2009 年 4 月任上海恒信包装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2011 年 4 月至今任公
司技术部经理。
李俊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其他核心人员简历”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本公司关联
职务
关系
上海大甲 董事长 公司股东
董事长、
林武辉 苏州海顺 执行董事、总经理 子公司
总经理
海顺医材 执行董事、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朱秀梅 董事 上海大甲 监事 公司股东
袁兴亮 董事 兴创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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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本公司关联
职务
关系
深圳市华阳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无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执行会长 无
付明仲 独立董事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
独立董事 无
有限公司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
独立董事 无
曾江洪 独立董事 公司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长沙芙蓉农村合作银行 独立董事 无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合伙人、董事、上

伙) 海分所执行所长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王栋 独立董事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无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高级管理人
陈平 副总经理 威海圆通快递有限公司 监事
员持股公司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其他兼职
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林武辉先生与公司董事朱秀梅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林秀
清为兄妹关系;公司股东缪海军与公司董事林秀清为夫妻关系。
公司董事长林武辉先生与公司监事吴东晓先生为表兄弟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
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提名、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选聘情况
发行人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成员。董事会成员为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
士、缪海军先生、袁兴亮先生、林秀清女士,上述 5 人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其中,林武辉先生、袁兴亮先生由林武辉先生提名产生,朱秀梅女士和林秀清女
士由朱秀梅女士提名,缪海军先生由缪海军提名。
发行人于 2011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付明仲
女士、蒋传海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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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于 201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通过了
缪海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新增王栋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为发行人董事会提名。
鉴于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13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林武辉先生、朱秀梅女士、林秀清女士、袁兴亮先
生、付明仲女士、蒋传海先生、王栋先生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
鉴于蒋传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2014 年 1 月 3 日发
行人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曾江洪先生为独立董事,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相同。
2、监事提名、选聘情况
发行人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
会成员为吴东晓先生、李志强先生、孙英女士,其中孙英女士为公司 201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发行人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东晓先
生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鉴于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013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东晓先生、孙英女士、李志强先生为发行人第二
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
义务责任的情况
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股票发行
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相关法律、财
务等内容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授课和答疑座谈。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辅导培训,已经了解了股票发
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
和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林武辉 董事长、总经理 2,046.5608 51.17
2 朱秀梅 董事 1,136.8750 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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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万股) 比例(%)
3 缪海军 技术人员 26.5642 0.66
(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通过上海大甲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上述人员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林武辉 董事长、总经理 83.10 2.08
2 吴东晓 监事会主席 12.00 0.30
3 李俊 副总经理 10.00 0.25
4 倪海龙 财务总监 10.00 0.25
5 吴继业 副总经理 10.00 0.25
6 童小晖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 0.25
7 李志强 监事 5.00 0.13
8 孙英 监事 2.00 0.05
*吴梅珍女士与吴东晓先生为夫妻关系,通过上海大甲间接持有公司 3.00 万股,持股比
例为 0.075%
*2015 年 10 月,吴继业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办理完离职手
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的情况。除
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

在投资单 投资单位
姓名 经营范围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位任职 名称
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策
执行事务
袁兴亮 兴创投资 划及营销(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 140 万元 3.68%
合伙人
可证经营)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国内快递(邮
威海圆通
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快递
陈平 监事 快递有限 40 万元 80.00%
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公司
年 2 月 4 日)
*公司财务总监倪海龙先生原投资 75 万元,持有上海鼎福 50%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倪海龙已将所持有上海鼎福的全部股权转让。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无其
他对外投资情况。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出具《声明》:“本人及本人投资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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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海顺新材不存在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投资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进行与海顺
新材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海顺
新材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自己或协助他人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海顺新材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以避免对海顺新材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
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4 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本公司的
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1 林武辉 董事长、总经理 27.10
2 朱秀梅 董事 18.77
3 林秀清 董事 10.38
4 袁兴亮 董事 -
5 付明仲 独立董事 6.00
6 蒋传海 独立董事 0.50
7 王栋 独立董事 6.00
8 曾江洪 独立董事 5.50
9 吴东晓 监事 15.00
10 李志强 监事 15.88
11 孙英 监事 6.87
12 童小晖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7.80
13 倪海龙 财务总监 17.80
14 吴继业 副总经理 19.87
15 李俊 副总经理 20.01
16 陈平 副总经理 21.50
17 伍秋涛 技术部经理 15.00
2014 年薪酬合计 223.98
注:2014 年蒋传海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2014 年 1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曾江洪为独立董事。
*2015 年 10 月,吴继业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办理完离职手
续。
201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薪
酬政策。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政策为:董事、监事在公司其他岗位任职的均按
各自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监事的报酬;
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除公司独立董事仅领取履职津贴外,其他董事、监
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01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调整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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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和奖金构成。201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将根
据具体任职岗位、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2012 年至 2015 年 1-9 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薪酬分别为 186.57 万元、196.84 万元、223.98 万元和 118.74 万元,占当年利
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53%、3.65%、3.51%和 2.34%。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领取薪酬外未在发行人及
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履行情

本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所有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除此之外,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
协议安排。
上述协议在报告期内均得以良好履行。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的变动情况
变动情况 变动后董事会成员
鉴于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2013 年 11 月 14
林武辉、朱秀梅、林秀清、袁兴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
亮、付明仲、蒋传海、王栋
董事
鉴于蒋传海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2014 年
林武辉、朱秀梅、林秀清、袁兴
1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亮、付明仲、王栋、曾江洪
曾江洪为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变动情况 变动后监事会成员
鉴于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2013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二届非 吴东晓、李志强、孙英
职工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任职期限 2012.1 至 2012.11 2012.11 至 2015.10 2015.11 至今
总经理 林武辉 林武辉 林武辉
吴继业 吴继业 -
副总经理
李俊 李俊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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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限 2012.1 至 2012.11 2012.11 至 2015.10 2015.11 至今
童小晖 童小晖 童小晖
- 陈平 陈平
财务总监 倪海龙 倪海龙 倪海龙
董事会秘书 童小晖 童小晖 童小晖
201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请陈平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吴继业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办理
完离职手续。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增
长,规模扩张较快,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管理效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而进
行的必要增加和调整。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发行人在改制前,未制定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
相关制度,公司治理存在一定的缺陷。自 2010 年 10 月整体变更以来,发行人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
度。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发行人逐步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2012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栋为独立董事,规范了董
事会结构。
八、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先后共召开 22 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股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未出现任何违
法违规现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
断得到完善,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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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
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自设立以来先后召开 27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分别对公司生产经营方案、管理人员任命、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制订等作出决议。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由 3 人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为监事会召集人。
公司自设立以来先后召开 16 次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分别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
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方案、增资扩股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均出席了历
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九、发行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为完善本公司董事会的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
本公司目前聘用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以上。
自本公司选举独立董事以来,各位独立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并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具备财务、投资、管理方面的专业特长,在
本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运作、重大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并对发行人有关事项不存在异议。
十、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秘书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筹备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确
保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方面发
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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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在董事
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
员会的成员组成和职责具体如下:
专业委员会 人员构成 运行情况
自成立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付明仲、曾江洪、王栋组成,
审计委员会 来已召开
王栋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12 次会议
自成立以
由独立董事王栋、付明仲、曾江洪组成,曾江洪为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来已召开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4 次会议
自成立以
由独立董事曾江洪、付明仲、王栋组成,付明仲为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来已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4 次会议
自成立以
由董事林武辉、董事袁兴亮、独立董事付明仲组成,林武
战略委员会 来已召开
辉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4 次会议
十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
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
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
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5)2-378 号《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三、发行人关于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逐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经营决策
制度。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经明确规定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在审批权限、
审批程序方面的一般原则。除此之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细规定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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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审批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权限及程序。
(一)关于资金管理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
银行开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
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运用情况开立多个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户
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如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
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征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第九条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不
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临
时账户);公司亦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银行借款等其他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
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十条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
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
(2)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
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3)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5)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
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内
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2、《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制定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
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八条公司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提交货币资金支付
申请,注明款项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
证明,经公司财务部对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规性审核后转至总经办,由总经办
转至经授权的审批人处。
(2)支付的审核。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
批。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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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付的复核。财务部对审批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
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
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根据审批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
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二)关于对外投资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于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审批人根据对外投资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具体
权限划分如下:
(1)公司单笔投资额度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以合并报表计算,以下
同)的 1%以下,或在同一会计年度累计投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产的 5%的,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单笔投资额度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以上,不超过 5%,或
在同一会计年度累计投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的,由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3)公司单笔投资额度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 20%以下,或在
同一会计年度累计投资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且投资总额在 1
亿元以下的,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4)公司单笔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以上(含 20%)或同
一会计年度累计投资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或绝对金额在 1 亿元以
上的,应由公司经营层拟订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控股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除遵照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公司其他相关规
定。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对外投资业务。对于审批
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
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为保证公司利益,降低投资风险,避免盲目投资现象的发生,公司
实行项目投资逐级审批制度。
(1)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年度预算提出对外投资的建议;
(2)成立投资项目研究小组对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3)成立专家小组或聘请中介机构对可行性研究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报
公司总经办;
(4)经公司总经办转公司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转经授权的公司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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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投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总经办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6)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三)关于对外担保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1)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2)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3)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4)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
章程》有关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的决策权。超过公司
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的审批权限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
事会组织管理和实施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
第十六条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十七条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本公司经
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
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7)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法律顾问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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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时均严格遵守公司章
程和相关制度的安排,上述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的执行,对于公司加强管理、规
范运行、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未发生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对外投资事项。
十四、发行人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一)保障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制度安排和具体措施
为保障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平等
知情权,发行人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信息披
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信息披露的管理和责任、应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的
媒体、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报告、信息沟通、记录和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的保密、
信息披露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及问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此外,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将通过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
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邮
寄资料;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路演;现场参观;公司网站等多种
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地沟通。
(二)完善股东投票机制
为保证投资者平等参与对管理者的选择,《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二条
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若提名由股东
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人数高于拟选举的董事、监事席位数时,实行差额
选举。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
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三)保障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权利的措施
《公司章程》(草案)对股东其他权利有如下规定: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
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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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
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
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
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
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
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
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
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相关制度有效保障了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参与重大决
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权利。
十五、发行人规范运作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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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财务数据和相关分析说明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投资人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等进行更详
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备查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一、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0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2,581,168.91 71,441,825.94 30,982,172.55 27,990,495.28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 - -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18,102,856.23 12,471,311.77 10,639,314.27 2,343,286.40
应收账款 81,343,898.75 82,594,088.90 81,767,524.38 54,157,594.49
预付款项 1,255,154.10 1,725,346.11 1,570,405.81 2,420,732.53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2,489,031.66 1,289,065.32 927,857.70 1,222,970.44
存货 37,029,943.71 25,546,102.56 33,272,022.05 39,536,358.72
划分为持有待售
- - - -
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6,068,900.70 1,646,729.52 992,501.22 1,345,924.76
流动资产合计 218,870,954.06 196,714,470.12 160,151,797.98 129,017,362.6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69,386,025.51 73,958,569.33 79,663,112.61 73,879,021.30
在建工程 7,605,815.00 - - -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14,864,121.50 15,133,169.39 15,491,899.91 15,833,205.03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998,154.92 319,056.33 45,135.75 92,0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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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0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6,914.58 1,503,446.80 1,425,237.13 984,872.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232,255.32 411,751.40 300,000.00 516,6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5,593,286.83 91,325,993.25 96,925,385.40 91,305,791.75
资产总计 324,464,240.89 288,040,463.37 257,077,183.38 220,323,154.37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5-0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13,5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
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33,809,726.27 25,650,000.00 24,071,160.28 5,000,000.00
应付账款 18,724,909.15 14,232,829.87 18,340,253.06 20,364,802.00
预收款项 2,176,294.32 3,546,286.35 2,343,922.29 2,998,919.41
应付职工薪酬 1,307,142.64 1,322,160.66 1,167,642.56 955,575.00
应交税费 3,943,610.23 3,321,182.39 5,617,610.04 2,954,075.40
应付利息 - - - 28,122.20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536,394.00 131,766.00 49,093.55 227,541.0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 - - -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37,075.41 1,979,618.16 1,765,844.45
流动负债合计 60,498,076.61 48,241,300.68 53,569,299.94 47,794,879.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7,662,657.00 7,662,657.00 7,662,657.00 7,662,657.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62,657.00 7,662,657.00 7,662,657.00 7,662,657.00
负债合计 68,160,733.61 55,903,957.68 61,231,956.94 55,457,536.47
股东权益:
股本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资本公积 67,671,584.01 67,671,584.01 67,671,584.01 67,671,584.01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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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0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盈余公积 11,735,673.51 11,735,673.51 8,250,421.01 5,232,153.35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135,309,621.05 111,148,574.58 78,409,737.16 51,961,880.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54,716,878.57 230,555,832.10 194,331,742.18 164,865,617.90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586,628.71 1,580,673.59 1,513,484.26 -
股东权益合计 256,303,507.28 232,136,505.69 195,845,226.44 164,865,617.9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24,464,240.89 288,040,463.37 257,077,183.38 220,323,154.37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14,991,443.51 289,849,722.47 277,366,830.62 210,237,307.78
减:营业成本 135,281,275.86 188,196,615.13 182,266,754.63 139,112,552.86
营业税金及附加 763,560.58 933,850.44 902,498.31 379,818.58
销售费用 9,533,593.48 13,527,523.18 12,860,084.66 10,208,455.84
管理费用 21,185,119.87 26,091,616.48 24,918,196.67 18,486,918.61
财务费用 -1,538,183.98 13,402.73 1,318,948.71 894,363.45
资产减值损失 145,434.60 262,621.21 2,094,840.65 121,232.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 - - - -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677,092.26 367,169.89 - -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 - - -
收益
二、营业利润 50,297,735.36 61,191,263.19 53,005,506.99 41,033,965.73
加:营业外收入 2,614,693.62 3,358,779.64 894,649.31 326,571.32
其中:非流动资
15,643.27 8,304.88 - -
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060,678.12 651,583.51 8,069.90 165,962.16
其中:非流动资
427.00 - 3,201.81 18,360.80
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50,851,750.86 63,898,459.32 53,892,086.40 41,194,574.89
减:所得税费用 6,684,749.27 9,607,180.07 9,412,477.86 7,136,432.51
四、净利润 44,167,001.59 54,291,279.25 44,479,608.54 34,058,142.38
其中:归属于母
44,161,046.47 54,224,089.92 44,466,124.28 34,058,142.38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5,955.12 67,189.33 13,484.26 -
五、综合收益总额 44,167,001.59 54,291,279.25 44,479,608.54 34,058,142.38
归属于母公司所
44,161,046.47 54,224,089.92 44,466,124.28 34,058,142.38
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5,955.12 67,189.33 13,484.26 -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六、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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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基本每股收益 1.10 1.36 1.11 0.85
(二)稀释每股收益 1.10 1.36 1.11 0.8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48,650,046.88 182,306,363.25 146,845,626.64 115,811,786.65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6,742,604.91 2,253,269.92 4,820,737.11 3,839,789.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15,062,868.36 14,519,150.95 10,900,881.82 7,473,235.15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170,455,520.15 199,078,784.12 162,567,245.57 127,124,811.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9,315,442.37 57,344,034.26 55,608,797.08 54,500,237.08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16,510,140.53 19,911,730.44 17,501,594.42 14,105,937.46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21,586.80 24,557,630.36 18,466,272.61 11,292,518.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37,380,032.76 34,459,963.17 42,587,477.42 20,730,153.09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140,527,202.46 136,273,358.23 134,164,141.53 100,628,846.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9,928,317.69 62,805,425.89 28,403,104.04 26,495,965.06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8,700,000.00 39,3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677,092.26 367,169.89 - -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8,000.00 - -
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 - -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79,377,092.26 39,675,169.8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8,221,951.61 1,406,889.04 5,663,277.87 4,205,441.73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4,200,000.00 39,3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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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 -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112,421,951.61 40,706,889.04 5,663,277.87 4,205,441.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3,044,859.35 -1,031,719.15 -5,663,277.87 -4,205,441.73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5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1,5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13,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 - -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 - 1,500,000.00 13,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3,500,000.00 3,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20,000,000.00 18,000,000.00 15,118,053.06 659,710.70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 - - 16,378,071.11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20,000,000.00 18,000,000.00 28,618,053.06 20,037,781.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0,000,000.00 -18,000,000.00 -27,118,053.06 -6,537,781.81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87,033.26 -13,335.29 -30,813.90 2,738.00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23,203,574.92 43,760,371.45 -4,409,040.79 15,755,479.52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65,841,825.94 22,081,454.49 26,490,495.28 10,735,015.76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42,638,251.02 65,841,825.94 22,081,454.49 26,490,495.28
等价物余额
二、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
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2-377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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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及对公司具有
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财务非
指标分析
(一)影响发行人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下游市场需求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生产的主
要产品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SP复合膜、PTP铝箔主要应用于下游医药制药行业
的化学药品制剂产品与中成药产品,2012-2014年化学药品制剂产品与中成药产
品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2.01%、19.31%,医药行业的快速增长带动药包材产品需
求的稳定提升,因此下游医药制药市场需求的变动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产生
较大的影响。
2、原材料价格的波动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箔、尼龙、PET、PVC和PE,铝箔作为发行人生产的主要
原材料之一,其价格的波动对产品成本影响较大。报告期内铝箔占材料采购总金
额的比例分别为52.08%、55.19%、57.50%和58.41%,报告期内铝箔价格呈逐年下
降趋势,若未来宏观经济、铝箔行业发生变化,导致铝箔价格大幅波动,将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
发行人经过长期的国际市场业务拓展,海外销售收入规模快速提高,报告期
内海外销售收入分别为5,296.70万元、7,745.66万元、7,178.81万元和5,323.36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21%、27.96%、24.80%和24.81%。随
着发行人海外市场的逐步扩张,发行人国外客户数量也将快速增加,若未来主要
海外市场的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或经济形势恶化,将会对公司
的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为年产6,000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报告期内,
公司产能利用率为99.73%、108.09%、114.09%和117.24%,生产车间处于满负荷
生产状态。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扩大公司生产规模,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募投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收益,将对公司的未
来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
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根据医药包装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业务特点,营业收入增长率、综合毛利率
指标以及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能力等非财务指标对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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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其变动对公司的业绩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1、营业收入增长率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分别为21,023.73万元、27,736.68
万元、28,984.97万元和21,499.14万元,2012-2014年复合增长率为17.42%。报
告期内,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力支持、药用包装材料市场需求保持稳步增长、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市场发展迅速以及公司品牌效应显现,公司的技术、规模竞争
优势逐步得到体现,有效满足客户需求,产品受到市场认可,公司营业收入快速
增长。
2、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83%、34.29%、35.07%和37.08%,综合
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较好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核
心产品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作为国内制药行业正在逐步兴起的具有高阻隔性的
新型包装材料,属于欧洲进口替代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毛利
率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略有波动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3、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能力
医药包装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能力对
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具有重要影响。公司拥有从事医药包装业务相关的
核心技术,在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等主要产品设计理念、产品工艺及结构等方面
具备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公司重视产品生产工艺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在研发方
面不断加大投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经营状况良好,原
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运转正常,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及
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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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4、公司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和方法
公司销售业务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根据客户类型的不同,
对国内外制药企业客户采用直销模式,对国内外贸易商客户采用经销模式(买断
式经销),公司两种模式收入确认方式保持一致,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1)国内销售
国内直销客户与经销客户收入确认方式一致,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完成产
品生产后发货,货物运至合同指定地点,客户确认收到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或盖
章后,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公司已取得收款的相关权利,公司以订单、客
户确认的送货清单作为确认依据,据此确认收入。
(2)国外销售
业务实施过程:客户与发行人签订订单,安排生产、质检、出货、货物办妥
出口报关手续,装船离岸后确认收入,运输。
国外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完成生产、发货并办妥出
口报关手续,以报关单、装船提单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确认收入。
(二)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
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
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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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综合收益。
(三)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认标准 金额 80 万元以上(含)的应收账款和金额 50 万元以上(含)的其他应收款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计提方法
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5
1-2 年 10
2-3 年 3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项目 内容
单项计提坏账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
准备的理由 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提方法 备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存货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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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
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
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按照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五)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目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30 5 9.50-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31.67-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
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
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
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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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含
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
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
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非专利技术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
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
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
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
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
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九)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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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
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
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
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
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
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
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
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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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
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
或者事项。
(十二)研发费用
1、研发指研究开发、研究与开发、研究发展,是指各种研究机构、企业为获得
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
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
与上述活动有关的归集内容包括以下部分: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
动力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
旧费;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研发成果论
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与研发相关其他费用。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
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
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
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三)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
六、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一)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海顺新材 苏州海顺 海顺医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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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 17%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1%,5% 5% 1%,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2% 2%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
房产税 - 1.2% -
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
土地使用税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4 元/m -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15%,25% 25%
注:海顺新材 2011 年 10 月 20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1-2013 年按照 15%优惠税
率缴交企业所得税,2014 年 9 月 4 日,海顺新材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2014-2016
年按照 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 3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松江区调整城市维护建
设税税率的通知》,海顺新材及海顺医材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 5%税率。
(二)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海顺有限于 2008 年 12 月 29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2011 年 10 月
20 日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
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 GF201131000430 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沪地税松所减免(2012)
000106《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发行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2014
年 9 月 4 日,发行人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
GR201431000668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沪
地税松所减免(2015)00053《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发行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优惠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苏州海顺 2012 年至 2013 年按照 25%的税率缴交企业所得税。2014 年 6 月
30 日,苏州海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
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 GR20143200051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苏州海顺已就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了备案手续,取得
了苏州市吴江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
通知书》。
七、分部信息
分部信息详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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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益,包括已计提
1 15,216.27 8,304.88 -3,201.81 -18,360.80
资产减值准备的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
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
2 2,242,930.00 3,271,560.00 892,286.00 322,883.00
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
3 677,092.26 367,169.89 - -
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
4 试的应收款项减 - 656,850.31 - -
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
5 的其他营业外收 -1,704,130.77 -572,668.75 -2,504.78 -143,913.04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
6 性损益定义的损 - - - -
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利
7 1,231,107.76 3,731,216.33 886,579.41 160,609.16
润总额合计数
减:所得税费用
8 (所得税费用减 203,924.42 594,034.50 136,449.68 14,331.24
少以“-”表示)
9 少数股东损益 21,665.54 51,528.08 - -
归属于发行人股
10 东的非经常性损 1,005,517.80 3,085,653.75 750,129.73 146,277.92
益净额
归属于发行人股
11 44,161,046.47 54,224,089.92 44,466,124.28 34,058,142.38
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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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归属于发行人股
12 东扣除非经常性 43,155,528.67 51,138,436.17 43,715,994.55 33,911,864.46
损益后的净利润
九、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2015-0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62 4.08 2.99 2.70
速动比率(倍) 2.99 3.53 2.37 1.8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9.31 15.86 23.09 18.4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47 3.32 3.84 3.85
存货周转率(次/年) 4.21 6.29 4.98 4.48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70 1.06 1.16 1.0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583.11 7,101.75 6,067.73 4,790.9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
4,416.10 5,422.41 4,446.61 3,405.81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4,315.55 5,113.84 4,371.60 3,391.19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136.47 -251.87 -823.51 78.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75 1.57 0.71 0.66
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8 1.09 -0.11 0.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37 5.76 4.86 4.12
(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
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 0.002 0.01 0.03 0.04
例(%)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固
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数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资产/期末股本总数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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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100%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如下表所示: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
年度 项目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净资产收益率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45% 1.10 1.10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9 月 18.03% 1.08 1.0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27% 1.36 1.36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4.77% 1.28 1.2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47% 1.11 1.11
2013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5.04% 1.09 1.0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04% 0.85 0.85
2012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2.94% 0.85 0.8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
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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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21,499.14 28,984.97 27,736.68 21,023.73
营业利润 5,029.77 6,119.13 5,300.55 4,103.40
利润总额 5,085.18 6,389.85 5,389.21 4,119.46
净利润 4,416.70 5,429.13 4,447.96 3,405.81
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99.61%、98.35%、95.76%和98.9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利润增长迅速,2012
年-2014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2.12%。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增幅 增幅 增幅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收入 21,457.54 28,945.51 4.48 27,704.51 31.86 21,010.73 41.19
其他业务收入 41.61 39.46 22.66 32.17 147.46 13.00 -32.78
合计 21,499.14 28,984.97 4.50 27,736.68 31.93 21,023.73 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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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发行人主要从事药用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2013 年、2014 年发行人营业
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 31.93%和 4.50%,2012 年-2014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
长率达到 17.42%,增速较快。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基于国家
产业政策的有力支持、药用包装材料市场需求保持稳步增长、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市场发展迅速以及公司品牌效应显现,产品市场接受度提升。
2、公司产品营业收入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产品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冷冲压成型
11,822.36 55.10 15,398.84 53.20 14,178.08 51.18 11,191.49 53.27
复合硬片
SP 复合膜 5,207.50 24.27 7,617.13 26.32 8,151.82 29.42 5,274.69 25.10
PTP 铝箔 3,825.11 17.83 5,015.43 17.33 4,864.51 17.56 3,635.79 17.30
其他产品 602.57 2.81 914.12 3.16 510.10 1.84 908.77 4.33
合计 21,457.54 100.00 28,945.51 100.00 27,704.51 100.00 21,010.7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SP 复合膜、
PTP 铝箔的销售,上述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67%、
98.16%、96.85%和 97.19%。发行人报告期内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销售收入分别
为 11,191.49 万元、14,178.08 万元、15,398.84 万元和 11,822.36 万元,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在 50%以上。报告期内 SP 复合膜、PTP 铝箔合计销售收入
分别为 8,910.47 万元、13,016.33 万元、12,632.56 万元和 9,032.61 万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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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40%、46.98%、43.65%和 42.10%。报告期内发行
人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其中,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产品销售规模保持平稳增长,主要由于下游客户对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需求逐
年增长,同时公司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销售规模扩大后,品牌效应逐步凸显,
带动相关产品销售稳步增长。
(1)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收入变动分析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金额(万元) 11,822.36 15,398.84 14,178.08 11,191.49
销售收入
变动比率(%) - 8.61 26.69 7.99
数量(万 kg) 254.30 325.24 303.32 227.32
销售数量
变动比率(%) - 7.22 33.43 2.56
销售价格 均价(元/kg) 46.49 47.35 46.74 49.23
2012 年-2014 年,公司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的销售收入及销售数量呈增长趋
势。苏州海顺 2010 年下半年投产后,产能于 2011 年得到逐步释放,报告期内发
行人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量保持持续增长。
2013 年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 26.69%,主要由于客户订
单增加,销售数量增长 33.43%。2013 年,公司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销售均价下
降,主要由于 2013 年铝箔价格下降,公司产品价格下降。
(2)SP 复合膜收入变动分析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金额(万元) 5,207.50 7,617.13 8,151.82 5,274.69
销售收入
变动比率(%) - -6.56 54.55 91.58
数量(万 kg) 141.93 217.22 235.93 148.21
销售数量
变动比率(%) - -7.93 59.18 102.60
销售价格 均价(元/kg) 36.69 35.07 34.55 35.59
报告期内,SP 复合膜销售收入分别为 5,274.69 万元、8,151.82 万元、
7,617.13 万元和 5,207.50 万元,2012 年-2014 年复合增长率为 20.17%。2013
年 SP 复合膜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54.55%,主要由于下游客户增加了对 SP 复合
膜的采购所致。2014 年 SP 复合膜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 6.56%,主要由于公司主
动调整销售策略,SP 复合膜生产销售数量下降所致。
(3)PTP 铝箔收入变动分析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金额(万元) 3,825.11 5,015.43 4,864.51 3,635.79
销售收入
变动比率(%) - 3.10 33.80 122.73
数量(万 kg) 96.54 124.68 121.36 89.97
销售数量
变动比率(%) - 2.73 34.89 141.53
销售价格 均价(元/kg) 39.62 40.23 40.08 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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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 PTP 铝箔销售收入分别为 3,635.79 万元、4,864.51 万元、
5,015.43 万元和 3,825.11 万元,2012 年-2014 年复合增长率为 17.45%,主要由
于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以及产能的扩张,公司的技术、规模竞争优势逐步得
到体现,有效满足了客户需求。随着产品受到市场认可,PTP 铝箔的生产逐渐形
成规模效应。
3、按销售模式的主营业务收入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直销模式 17,727.94 82.62 24,242.72 83.75 22,505.85 81.24 17,059.98 81.20
经销模式 3,729.60 17.38 4,702.79 16.25 5,198.66 18.76 3,950.75 18.80
合计 21,457.54 100.00 28,945.51 100.00 27,704.51 100.00 21,010.73 100.00
公司销售业务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根据客户类型的不同,
对国内外制药企业客户采用直销模式,对国内外贸易商客户采用经销模式(买断
式经销)。报告期内,直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20%、
81.24%、83.75%和 82.62%,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来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持续增长,直销模式销售业绩持续增加,其中 2013 年
直销收入为 22,505.85 万元,较上年增长 31.92%,直销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由
于发行人产能提升以及产品销售结构优化所致。
4、按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地区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华东 4,012.43 18.70 5,462.02 18.87 5,043.17 18.20 3,979.42 18.94
西南 3,183.34 14.84 4,036.35 13.94 3,497.01 12.62 2,510.62 11.95
华南 2,553.25 11.90 4,862.98 16.80 3,370.03 12.16 2,935.50 13.97
华中 2,458.64 11.46 2,733.36 9.44 2,722.45 9.83 1,652.57 7.87
华北 2,273.22 10.59 2,525.74 8.73 1,541.78 5.57 1,480.78 7.05
东北 1,462.98 6.82 2,002.79 6.92 3,547.08 12.80 3,010.19 14.33
西北 190.32 0.89 143.45 0.50 237.33 0.86 144.97 0.69
国内
16,134.18 75.19 21,766.70 75.20 19,958.85 72.04 15,714.03 74.79
合计
国外
5,323.36 24.81 7,178.81 24.80 7,745.66 27.96 5,296.70 25.21
销售
合计 21,457.54 100.00 28,945.51 100.00 27,704.51 100.00 21,010.7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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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同时注重国内与国外业务的发展,国内业务主要通过不断完善销售网
络,与下游客户建立牢固的合作关系;国外业务主要通过网络、参加相关展会等
方式主动收集客户信息并与其建立联系等方式进行客户开发。
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15,714.03 万元、19,958.85 万元、
21,766.70 万元和 16,134.18 万元,2012 年-2014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17.69%;
国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5,296.70 万元、7,745.66 万元、7,178.81 万元和 5,323.36
万元,2012 年-2014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16.42%。发行人报告期内内外销结构
较为稳定。
2013 年发行人国内外销售业务均有较大增长,主要由于下游客户需求持续
旺盛,发行人通过新增机器设备,并通过高效率组合,使生产产能得到提升所致。
2014 年发行人国内销售结构发生变化,主要由于发行人产能饱和,现有产
能无法完全满足客户需求,为了能够突出公司品牌优势,发行人主动对产品结构
进行了优化,保证了毛利率较高的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生产能力。2013 年东北
地区销售收入中 SP 复合膜占比较大,2014 年产品结构优化导致东北地区当年销
售收入占比下降。
5、2014 年增速明显放缓不存在较大的经营压力或异常情况
2013 年、2014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 31.93%和 4.50%,
2014 年增速放缓。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旺盛,2012 年产品产量达到
4,986.29 吨,产能利用率达到 99.73%,产能接近饱和。2013 年发行人通过新增
机器设备,并通过高效率组合,合理化生产流程,将公司年产能提升至 6000 吨。
在品牌效应的带动下,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持续旺盛,2013 年发行人产品产量达
到 6,485.23 吨,产能利用率已达到 108.09%。
2014 年公司未新增产能,导致产量增速放缓。为了充分利用产能,更好的
满足客户需求,2014 年发行人主动对产品结构进行了优化,保证了毛利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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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生产能力,导致 2014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了 4.5%。
2014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系产能饱和所致,不存在较大的经营压力
或异常情况。
(二)营业成本分析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主营业
13,528.13 100.00 18,819.66 100.00 18,217.09 99.95 13,910.66 100.00
务成本
其他业
- - - - 9.59 0.05 0.60 -
务成本
合计 13,528.13 100.00 18,819.66 100.00 18,226.68 100.00 13,911.26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中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占比达到 100%、
99.95%、100.00%和 100.00%。
2、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变动比 变动比 变动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例(%)
主营业务收入 21,457.54 - 28,945.51 4.48 27,704.51 31.86 21,010.73
主营业务成本 13,528.13 - 18,819.66 3.31 18,217.09 30.96 13,910.66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主营业务收入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2012-2014年复合增长率为17.37%,主营业务成本也相应增加,2012-2014年复合
增长率为16.31%,两者增幅差异较小。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冷冲压成
型复合硬 6,620.14 48.94 8,482.46 45.07 7,919.52 43.47 6,235.03 44.82

SP 复合膜 3,549.71 26.24 5,727.56 30.43 6,213.82 34.11 4,185.32 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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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PTP 铝箔 2,985.99 22.07 4,044.20 21.49 3,801.90 20.87 2,866.87 20.61
其他 372.29 2.75 565.45 3.00 281.85 1.55 623.44 4.48
合计 13,528.13 100.00 18,819.66 100.00 18,217.09 100.00 13,910.6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源于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SP 复合膜
和 PTP 铝箔,三者合计金额分别为 13,287.22 万元、17,935.24 万元、18,254.22
万元和 13,155.84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5.52%、98.45%、97.00%
和 97.25%,金额呈稳步增长趋势。
(2)成本分产品构成的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各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主营业 主营业 主营业 主营业 主营业 主营业 主营业 主营业
项目
务收入 务成本 务收入 务成本 务收入 务成本 务收入 务成本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冷冲压成型
55.10 48.94 53.20 45.07 51.18 43.47 53.27 44.82
复合硬片
SP 复合膜 24.27 26.24 26.32 30.43 29.42 34.11 25.10 30.09
PTP 铝箔 17.83 22.07 17.33 21.49 17.56 20.87 17.30 20.61
其他 2.81 2.75 3.16 3.00 1.84 1.55 4.33 4.48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营业收入占比高于营业成本
占比,SP复合膜和PTP铝箔营业收入占比低于营业成本占比,主要原因为①冷冲
压成型复合硬片作为国内制药行业正在逐步兴起的具有高阻隔性的新型包装材
料,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营业收入占比较高;②公司冷冲压成型
复合硬片产品毛利率水平高于SP复合膜和PTP铝箔。
4、主营业务成本分项目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按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直接材料 11,512.57 85.10 16,088.62 85.49 15,706.51 86.22 11,731.00 84.33
直接人工 368.70 2.73 461.21 2.45 458.02 2.51 349.94 2.52
制造费用 1,646.86 12.17 2,269.83 12.06 2,052.56 11.27 1,829.72 13.15
合计 13,528.13 100.00 18,819.66 100.00 18,217.09 100.00 13,910.66 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主要是由公司产品特点所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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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直接材料成本受产品结构、原材料采购价格等因素影响。2013年直接材料成
本较2012年增长3,975.51万元,增幅为33.89%;2014年直接材料成本较2013年增
长382.11万元,增幅为2.4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直接
材料成本呈增长趋势。
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成本受员工薪酬、生产效率等因素影响。2013年直
接人工成本较2012年增长108.07万元,增幅为30.88%,主要是由于2013年市场需
求旺盛,产量大幅增长,员工薪酬增加。2014年直接人工成本较2013年增长3.19
万元,增幅为0.70%,增幅较小,主要原因为公司规模化生产能力提升,产品生
产工艺成熟,单位人工成本下降。
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主要受产品结构、产品生产工艺等因素影响。2013
年制造费用成本较2012年增长222.85万元,增幅为12.18%;2014年制造费用成本
较2013年增长217.27万元,增幅为10.59%。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规模扩大,
产量不断增长,制造费用呈稳步增长趋势。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
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与采购情况”。
(三)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953.36 4.43% 1,352.75 4.67% 1,286.01 4.64% 1,020.85 4.86%
管理费用 2,118.51 9.85% 2,609.16 9.00% 2,491.82 8.98% 1,848.69 8.79%
财务费用 -153.82 -0.72% 1.34 0.0046% 131.89 0.48% 89.44 0.43%
合计 2,918.05 13.57% 3,963.25 13.68% 3,909.72 14.10% 2,958.97 14.07%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2,958.97万元、3,909.72万元、3,963.25
万元和2,918.05万元,随着发行人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期间费用同步增长。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运杂费 412.01 43.22 552.09 40.81 540.33 42.02 426.94 41.82
职工薪酬 234.37 24.58 309.39 22.87 270.17 21.01 213.47 20.91
差旅费 83.45 8.75 137.75 10.18 122.35 9.51 139.72 13.69
展位及会务费 60.08 6.30 96.08 7.10 105.18 8.18 82.94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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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业务招待费 76.78 8.05 94.30 6.97 82.56 6.42 69.89 6.85
其他 86.67 9.09 163.15 12.06 165.41 12.86 87.88 8.61
合计 953.36 100.00 1,352.75 100.00 1,286.01 100.00 1,020.85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由运杂费、职工薪酬和差旅费构成,上述三
项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比重分别为 76.42%、72.54%、73.86%和 76.55%。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公司在市场开拓方面投入将持续增加。2013 年、
2014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较上年增长 25.97%和 5.19%,与营业收入的变动
相匹配。
(1)运杂费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运杂费分别为 426.94 万元、540.33 万元、552.09 万元
和 412.01 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41.82%、42.02%、40.81%和 43.22%。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运杂费总体呈增长趋势。
(2)职工薪酬与差旅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职工薪酬分别为 213.47 万元、270.17 万元、309.39 万元
和 234.37 万元,差旅费分别为 139.72 万元、122.35 万元、137.75 万元和 83.45
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加强了营销体系建设并完善了营销网络,
导致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增长较快。
(3)展位及会务费
发行人始终重视国内外市场的开发和维护,2012 年-2014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
增长率达到 17.42%。发行人以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等方式作为与客户进行沟通
的重要手段,随着业务收入的增长,发行人在客户的开发和维护方面的费用将持
续增加。
(4)销售费用率分析
发行人同行业无可比上市公司,现选取与发行人产品结构等方面具有一定相
似度的两家上市公司作为参考:
公司名称 主营情况 备注
主营真空镀铝纸,产品主要用于国内主要中高档卷烟和高档
与发行人均为包
上海绿新 消费品的包装材料。上海绿新是为烟草行业提供包装材料的
装企业,并属于
主要企业。
专注于包装行业
主营饮料罐、食品罐等金属包装产品,产品主要用于红牛、
细分领域的企
奥瑞金 加多宝、旺旺等饮料罐的包装。奥瑞金是为食品行业提供金
业。
属罐包装材料的主要企业。
发行人与相关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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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上海绿新 5.02% 4.47% 4.36% 4.23%
奥瑞金 2.50% 2.15% 2.58% 1.69%
平均值 3.76% 3.31% 3.47% 2.96%
发行人 4.43% 4.67% 4.64% 4.86%
注:数据来源为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上市公司 2012-2014 年报及 2015 年三季报(奥瑞
金在 2014 年报中对 2013 年财务数据重述),下同。
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由于各自业务特点有差异,且发行人
处于成长阶段,经营规模小于相关上市公司,企业品牌知名度较上市公司有差距,
营销力度相对较大。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研发费用 1,264.81 59.70 1,615.68 61.92 1,570.31 63.02 1,013.62 54.83
职工薪酬 448.37 21.16 479.25 18.37 385.84 15.48 357.87 19.36
折旧费 68.71 3.24 105.73 4.05 105.08 4.22 104.18 5.64
无形资产摊销 26.90 1.27 35.87 1.37 35.86 1.44 36.27 1.96
税金 63.26 2.99 89.76 3.44 65.19 2.62 85.85 4.64
电费 27.20 1.28 33.15 1.27 33.68 1.35 27.15 1.47
差旅费 19.27 0.91 13.41 0.51 20.78 0.83 25.70 1.39
办公费 29.68 1.40 21.05 0.81 24.08 0.97 24.59 1.33
装修费摊销 1.13 0.05 5.37 0.21 3.39 0.14 22.46 1.21
其他 169.17 7.99 209.90 8.04 247.62 9.94 151.01 8.17
合计 2,118.51 100.00 2,609.16 100.00 2,491.82 100.00 1,848.69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1,013.62万元、1,570.31万元、1,615.68
万元和1,264.81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4.83%、63.02%、61.92%和
59.70%。为了保持在行业内技术方面的优势,公司重视产品生产工艺及产品的研
究开发,在研发方面不断加大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无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所有研发支出均费用化处理。报
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费用化情况如下:
(1)公司报告期研发费用的明细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人工费用 273.91 21.66 319.07 19.75 272.61 17.35 201.37 19.86
直接投入 905.89 71.62 1,186.04 73.41 1,187.76 75.64 711.94 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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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折旧费用 44.34 3.51 61.54 3.81 74.83 4.77 73.68 7.27
其他费用 40.66 3.21 49.03 3.03 35.11 2.24 26.64 2.63
合计 1,264.81 100.00 1,615.68 100.00 1,570.31 100.00 1,013.62 100.00
(2)分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合计
封合聚三氟氯乙烯的新型泡罩
- - 339.65 274.58 614.23
包装覆盖膜
功能性冷成型复合硬片 - - 380.48 270.42 650.90
抗菌自洁净材料及其生产工艺 - - - 204.11 204.11
耐高温易揭式铝制容器封口盖
- - - 233.58 233.58
及其生产工艺
一种镀铝复合膜 - - - 30.93 30.93
除湿防潮功能性复合包装薄膜 166.17 479.61 212.19 - 857.97
高阻隔聚三氟氯乙烯硬片 100.79 79.72 - 180.51
功能性冷成型无异味复合硬片 - 51.67 26.55 - 78.22
环保型医用纸铝塑复合膜 101.43 71.90 - 173.33
可在线防伪印刷的铝箔 - 87.54 25.92 - 113.46
冷封型泡罩包装盖膜 241.93 137.39 192.98 - 572.30
水性环保泡罩 PTP 铝箔 111.87 117.58 53.87 - 283.32
无溶剂残留复合膜 108.74 - 105.71 - 214.45
吸塑包装膜 - 143.22 46.93 - 190.15
新型多功能包装复合膜 - 84.66 34.40 - 119.06
水性环保泡罩包装覆盖膜 259.56 31.89 - - 291.45
新型易剥触破式包装覆盖膜 - 70.98 - - 70.98
易剥-触破式泡罩包装膜 174.31 411.13 - - 585.44
总计 1,264.81 1,615.68 1,570.31 1,013.62 5,464.42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利息支出 0.30 - 21.50 68.16
减:利息收入 37.29 25.27 28.04 14.97
汇兑净损益 -143.99 -6.93 103.37 11.91
银行手续费 27.16 33.54 35.06 24.32
其他 - - - 0.02
合计 -153.82 1.34 131.89 89.44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89.44万元、131.89万元、1.34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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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3%、0.48%、0.0046%和-0.72%。2013
年利息支出较2012年减少46.66万元,减少68.46%,系归还银行短期借款利息支
出减少所致;2013年汇兑净损益较2012年大幅增加91.46万元,增长767.93%,主
要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大幅上涨所致。
(四)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利润 5,029.77 6,119.13 5,300.55 4,103.40
利润总额 5,085.18 6,389.85 5,389.21 4,119.46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 98.91% 95.76% 98.35% 99.61%
1、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于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SP复合膜和PTP铝箔等产品的
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9.61%、98.35%、
95.76%和98.91%。发行人主营业务结构稳定,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销售占主导地
位。
2、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医药行业市场需求波动
医药包装行业受医药行业市场情况、宏观经济、医药行业发展政策以及人口
结构等因素影响。随着我国城乡居民购买力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身体健康的重视
程度不断增强,同时国家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不断进行完善,并在宏观
政策方面给予高度的支持,使得我国医药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制药企业在此
背景下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从而拉动医药包装行业的增长。由于我国医药行业
相比发达国家相对落后,医药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正逐步完善,未来可能对药
品包装提出新的标准和要求。医药行业市场需求的波动将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影
响。
(2)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能力
医药包装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行业内产品的研发、设计、
生产通常涉及到药学、材料学、精细化学、包装工程、机械制造等多种学科和技
术,进入本行业需要具备较强的跨学科技术整合能力。公司拥有从事医药包装业
务相关的核心技术,在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等主要产品设计理念、产品工艺及结
构等方面具备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医药包装行业竞争激烈,未来公司核心技术
优势和研发优势能否得到保持,技术方向是否能根据市场发展进行相应调整,将
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构成影响。
(3)产品毛利率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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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医药包装材料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和产品质量标准的提升,药包材
生产成本呈上升趋势;同时,医药包装材料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未来平均利润水
平将随市场情况而波动。公司拥有自主品牌,并在规模、技术以及营销网络等方
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若公司无法在未来竞争中保持优势,将对公司盈利能力的
持续性和稳定性构成影响。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000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拟投资建设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高阻隔高密封药品包装复合膜、可在线印刷铝箔产品等医
药包装材料的生产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能实施,公司生产规模将进一
步扩大,产品种类将更加丰富,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3、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情况的核查
(1)发行人经营模式和产品结构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模式保持稳定,持续盈利能力得
到有效保障,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增长。2012 年-2014 年,发行人营业
收入分别为 21,023.73 万元、27,736.68 万元和 28,984.97 万元,2013 年、2014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31.93%和 4.50%,2012 年-2014 年营业收
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7.4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SP 复合膜、PTP 铝箔和
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产品结构较为稳定。其中,报告期内冷冲压成型
复合硬片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27%、51.18%、53.20%和
55.10%,是发行人主要产品之一;同时,SP 复合膜和 PTP 铝箔销售规模快速扩
大,报告期内二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40%、46.98%、
43.65%和 42.10%。
报告期内及可预见未来,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结构未
有重大调整,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
发行人所处的医药包装材料行业属于医药行业的细分领域,随着我国对药品
包装质量的要求和安全性的关注不断提高,国家有关部门对医药包装行业的发展
日趋重视,行业将逐步进入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阶段。同时,预计“十二五”时
期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医药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与
之相配套的医药包装行业也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保持良好的发展势
头。
报告期内及可预见未来,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较好,对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客户结构及净利润来源
由于下游医药生产企业较多,对医药包装材料的需求较大,因此发行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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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众多,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客户的情况,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96%、20.15%、17.27%和 18.62%,对重大不确定性的客
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61%、98.35%、
95.76%和 98.91%。报告期内,公司均不存在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
收益,净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
重大依赖。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有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产品结构、良好的行业
经营环境,对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五)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与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增幅 增幅 增幅 增幅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营业收入 21,499.14 - 28,984.97 4.5 27,736.68 31.93 21,023.73 41.1
营业成本 13,528.13 - 18,819.66 3.25 18,226.68 31.02 13,911.26 40.44
营业毛利 7,971.02 - 10,165.31 6.89 9,510.00 33.71 7,112.48 42.4
净利润 4,416.70 - 5,429.13 22.06 4,447.96 30.6 3,405.81 72.09
综合毛利率
37.08 35.07 34.29 33.83
(%)
报 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 分别为 21,023.73 万元、 27,736.68 万元 、
28,984.97 万元和 21,499.14 万元,2012 年至 2014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17.42%。
营业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带动公司营业毛利不断增加。2012 年至 2014 年发行人
营业毛利分别为 7,112.48 万元、9,510.00 万元和 10,165.31 万元,呈逐年上升
的良好态势。
1、发行人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综合毛利率 37.08% 35.07% 34.29% 33.83%
主营业务毛利率 36.95% 34.98% 34.25% 33.79%
其中: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44.00% 44.91% 44.14% 44.29%
SP 复合膜 31.83% 24.81% 23.77% 20.65%
PTP 铝箔 21.94% 19.36% 21.84% 21.15%
(1)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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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单位 单位制 单位 销售
年份 销售数量(KG) 毛利率
材料 人工 造费用 成本 均价
2015 年 1-9 月 22.04 0.73 3.26 26.03 46.49 2,543,045.90 44.00%
2014 22.20 0.65 3.23 26.08 47.35 3,252,351.31 44.91%
2013 22.11 0.68 3.32 26.11 46.74 3,033,206.38 44.14%
2012 22.93 0.72 3.78 27.43 49.23 2,273,200.45 44.29%
报告期内,发行人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44.29%、
44.14%、44.91%和 44.00%,总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片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高于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且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如
下:
①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作为公司的主打产品,主要定位于新型药用包装材
料,下游制药企业客户采购后作为高阻隔性、高延展性及强耐候性的药品包装材
料,主要用于价格相对较高的药品,因此,整体毛利率高于 SP 复合膜及 PTP 铝
箔。
②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作为近年来兴起的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属于进口替代
性产品,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公司产品各项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同类产品技术水
平,且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产品议价能力较强。
③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行业门槛相对较高,国内具有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片药包材注册证的企业数量较少。
(2)SP 复合膜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SP 复合膜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单位 单位 单位制 单位 销售
年份 销售数量(KG) 毛利率
材料 人工 造费用 成本 均价
2015 年 1-9 月 20.79 0.77 3.45 25.01 36.69 1,419,253.57 31.83%
2014 22.07 0.72 3.58 26.37 35.07 2,172,153.70 24.81%
2013 22.06 0.72 3.55 26.34 34.55 2,359,258.59 23.77%
2012 23.21 0.81 4.23 28.24 35.59 1,482,091.14 20.65%
报告期内,发行人 SP 复合膜毛利率分别为 20.65%、23.77%、24.81%和 31.83%,
呈逐年增长趋势。
2013 年 SP 复合膜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3.12%,主要原因如下:①公司 SP 复合
膜下游客户对 SP 复合膜需求较 2012 年增长,导致 SP 复合膜销售数量较上年增
长 59.18%,规模效应凸显导致单位成本有所下降;②受原材料铝箔价格下跌影
响,SP 复合膜单位材料成本较上年减少,同时公司适当下调产品售价,单位成
本下降幅度大于单位价格下调幅度,综合导致 SP 复合膜毛利率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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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SP 复合膜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1.03%,主要原因系发行人销售规模的
扩大,SP 复合膜产能趋于饱和,公司主动调整销售策略,适当减少对 SP 复合膜
合同价格较低的客户销售,导致销售平均单价较上年上升,而单位成本变化较小,
综合导致 SP 复合膜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2015 年 1-9 月 SP 复合膜毛利率较 2014 年上升 7.02%,主要系原材料铝箔价
格下跌,SP 复合膜单位材料成本较 2014 年减少,同时发行人产品产能趋于饱和,
主动调整销售策略,适当减少对 SP 复合膜合同价格较低的客户销售,导致销售
平均单价较 2014 年度有所上升,综合导致 SP 毛利率上升。
(3)PTP 铝箔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PTP 铝箔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单位 单位 单位制 单位 销售
年份 销售数量(KG) 毛利率
材料 人工 造费用 成本 均价
2015 年 1-9 月 26.83 0.75 3.35 30.93 39.62 965,353.88 21.94%
2014 28.31 0.69 3.44 32.44 40.23 1,246,782.60 19.36%
2013 27.23 0.69 3.40 31.33 40.08 1,213,602.28 21.84%
2012 27.41 0.71 3.74 31.86 40.41 899,715.64 21.15%
报告期内,发行人 PTP 铝箔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1.15%、21.84%、19.36%和
21.94%,总体较为稳定。
2013 年 PTP 铝箔产品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0.69%,主要由于 PTP 铝箔销量较上
年大幅增加,规模效益凸显导致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同时,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大
于销售均价下调幅度,导致毛利率小幅增长。
2014 年 PTP 铝箔产品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2.48%,主要原因为 PTP 铝箔产品单
位材料占比较大,且主要材料为铝箔,公司为优化库存,适当减少铝箔采购规格
型号,导致 PTP 铝箔生产过程中单位材料损耗增加,单位材料成本上升,导致毛
利率较上年降低。
2015 年 1-9 月 PTP 铝箔毛利率较 2014 年上升 2.58%,主要由于原材料铝箔
价格下降导致单位成本下降,从而导致毛利率有所上升。
2、各产品之间毛利率的差异原因
综合对比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SP 复合膜和 PTP 铝箔三种主要产品,冷冲
压成型复合硬片毛利率高于主营业务毛利率,而 SP 复合膜、PTP 铝箔产品低于
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产品技术和市场准入门槛不同,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差异较大。与冷冲
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相比,行业内企业 SP 复合膜和 PTP 铝箔生产技术相对较为
成熟,具有 SP 复合膜和 PTP 铝箔药包材注册证的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
激烈,导致 SP 复合膜和 PTP 铝箔毛利率整体毛利率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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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市场定位不同,产品价格差异较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主要定
位于新型药品包装材料,主要应于片剂、胶囊、栓剂、丸剂等药品,相关制药企
业客户对包装的阻隔性、延展性、耐候性要求更高,公司在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产品研发、生产规模和售后服务方面具备较强实力,产品议价能力较强;而 SP
复合膜、PTP 铝箔主要定位于普通药品包装材料,SP 复合膜主要用于颗粒剂、粉
剂等药品,PTP 铝箔作为药品包装的配套产品,一般需要与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等其他产品组合使用,SP 复合膜、PTP 铝箔产品价格的价格较低。
3、国内外主要产品销售的毛利率差异情况
(1)公司内外销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额
年度 品种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冷冲压成型
8,472.93 3,349.43 4,089.83 2,530.31 4,383.10 819.12
2015 年 复合硬片
1-9 月 SP 复合膜 5,067.28 140.22 3,447.54 102.17 1,619.74 38.05
PTP 铝箔 2,094.52 1,730.58 1,523.92 1,462.07 570.61 268.51
冷冲压成型
10,740.91 4,657.93 4,934.15 3,548.30 5,806.76 1,109.63
复合硬片
2014 年 SP 复合膜 7,336.44 280.69 5,529.24 198.32 1,807.20 82.37
PTP 铝箔 2,796.79 2,218.64 2,205.10 1,839.09 591.68 379.55
冷冲压成型
9,311.81 4,866.28 4,495.48 3,424.04 4,816.33 1,442.23
复合硬片
2013 年 SP 复合膜 7,973.65 178.17 6,098.80 115.03 1,874.85 63.14
PTP 铝箔 2,191.10 2,673.41 1,736.34 2,065.56 454.76 607.85
冷冲压成型
7,947.89 3,243.60 3,782.22 2,452.81 4,165.67 790.79
复合硬片
2012 年 SP 复合膜 4,989.63 285.06 4,001.69 183.63 987.95 101.42
PTP 铝箔 1,873.95 1,761.84 1,454.36 1,412.52 419.59 349.32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产品主要以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为主,上述两种产品对出口销售毛利额的贡献较大。报告期内,公司 SP 复
合膜出口收入金额较小,毛利额分别为 101.42 万元、63.14 万元、82.37 万元和
38.05 万元,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内销产品主要以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SP
复合膜产品为主,上述两种产品是内销毛利额主要来源。
(2)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内外销毛利率差异原因
单位:元/kg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品种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毛利率 51.73% 24.46% 54.06% 23.82% 51.72% 29.64% 52.41% 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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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品种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销售均价 55.42 33.03 57.19 33.90 58.06 34.04 59.00 35.02
变动比例 -3.09% -2.57% -1.50% -0.41% -1.59% -2.80% - -
单位成本 26.75 24.95 26.27 25.82 28.03 23.95 28.08 26.48
变动比例 1.83% -3.37% -6.28% 7.81% -0.18% -9.55%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销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毛利率分别为 52.41%、51.72%、
54.06%和 51.73%;出口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毛利率分别为 24.38%、29.64%、
23.82%和 24.46%。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内外销毛利率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系销
售价格的差异,影响内外销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的价格因素如下:
A、国内外市场竞争对手不同,市场激烈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国内市场冷冲
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安姆科旗下的江阴宝柏包装有限公司、江
苏中金玛泰等医药包装制造企业,上述企业均为外资控股公司,冷冲压成型复合
硬片产品定价较高;公司国外市场(越南、印度、泰国、巴西等)冷冲压成型复
合硬片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为韩国大韩铝业等众多他国企业,其普遍采用低价的
竞争策略来争取市场。
B、内销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与出口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在生产工艺流程、
售后服务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国内制药企业客户往往对产品定制化需求
多,如增加印刷产品标识、协助药品整体送检等,因此内销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
而国外客户对产品定制化要求较少,且一般不需要附带印刷、协助与药品一同送
检等,对售后服务要求相对较低,内外销产品价格差异较大,从而导致国内外销
售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
C、国内外客户对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质量要求不同,国内冷冲压成型
复合硬片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高,国外客户(越南、泰国、印度等主要出口国家)
对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技术标准低于国内产品要求,导致内外销定价差异较
大。
国内和国外销售主要质量标准指标对比如下:
以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聚酰胺/铝/PVC 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复合硬
片)为例:
技术要求
检查项目
内销产品 外销产品
尺寸 宽度偏差 ±1.0mm ±1.0mm
偏差 厚度偏差 ±10%μm ±10%μm
不得有穿孔、异物、粘连、复合层间
外观干净、涂层均匀、印刷清
外观 分离及明显损伤、气泡、皱纹、脏污

等缺陷
鉴别 尼龙与 PVC 层应分别与对照图谱基本 尼龙与 PVC 层应分别与对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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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检查项目
内销产品 外销产品
一致 谱基本一致
2
阻隔 水蒸气透过量 不得超过 0.5g/(m *24h) ≤0.5g/(m *24h)
3 2 3 2
性能 氧气透过量 不得超过 0.5cm /(m *24h*0.1MPa) ≤0.5cm /(m *24h*0.1MPa)
PA/AL:不得低于 8.0N/15NM
剥离强度 ≥3.0N/15NM
AL/PVC 层:不得低于 7.0N/15NM
热合强度 平均值不得低于 6.0N/15NM ≥6.0N/15NM
重金属 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一 -
易氧化物 与空白对照液之差不得超过 1.5ml -
蒸发残渣
与空白对照液之差不得超过 30.0mg -
溶出物 (正己烷)
试验 蒸发残渣
与空白对照液之差不得超过 30.0mg -
(65%乙醇)
蒸发残渣
与空白对照液之差不得超过 30.0mg -
(水)
细菌总数 不得超过 1000 个/100cm -
微生物
霉菌、酵母菌
限度检 不得超过 100 个/100cm -
总数

大肠埃细菌 不得检出 -
药包材标准 YBB00242002 -
由以上表格对比可知,国内销售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药监局药包材 YBB 标准的
规定,且制药企业客户除对外观、尺寸、阻隔性等指标要求外,对剥离强度、溶
出物、微生物等指标均有严格要求,而国外客户对供应商相关指标要求相对较低。
综上,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平均销售价格较内销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平均销
售价格低,从而导致内外销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毛利率差异较大。
(2)PTP 铝箔内外销毛利率差异原因
单位:元/kg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品种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毛利率 27.24% 15.52% 21.16% 17.11% 20.75% 22.74% 22.39% 19.83%
销售均价 41.82 37.25 42.23 37.96 42.81 38.09 43.04 37.94
变动比例 -0.97% -1.87% -1.35% -0.34% -0.53% 0.40% - -
单位成本 30.43 31.47 33.29 31.47 33.93 29.43 33.41 30.42
变动比例 -8.59% 0.00% -1.89% 6.93% 1.56% -3.25%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销 PTP 铝箔毛利率分别为 22.39%、20.75%、21.16%和
27.24%,出口 PTP 铝箔毛利率分别为 19.83%、22.74%、17.11%和 15.52%。毛利
率差异的主要原因系:①国内外市场竞争对手不同,市场激烈程度存在较大差异,
海外市场存在采用低价的竞争策略来争取市场的情况,直接导致内外销价格存在
一定的差异;②内销 PTP 铝箔与出口 PTP 铝箔在生产工艺流程、后续售后服务要
求等方面存在差异;③2014 年内外销毛利率差异较大原因为医药包装材料产品
具有定制化特征,本年度 PTP 铝箔外销订单减少,外销产量下降,难以形成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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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应,外销单位成本变动。
(3)产能饱和情况下海外销售的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医药包装材料行业的海外市场规模远大于国内市场规模,发行人
为实现快速发展,主动参与海外市场竞争,逐渐树立品牌特色。由于东南亚、美
洲等市场可接受的产品价格水平较低,故公司目前外销产品价格低于国内水平。
发行人实施“错位经营”战略进行海外市场开拓,逐步提高外销市场的广度,在
海外市场环境下逐步挖掘市场深度,海外市场的开拓有助于发行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实现快速发展。
①实现发行人“错位经营”的战略
基于目前发行人的生产规模、设备条件等因素,发行人暂时主动不开拓部分
国内的外资或合资制药企业,而是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实施“错位经营”的战略
思路。发行人在东南亚、美洲等市场拓宽自己的市场空间,树立品牌特色,逐步
提高外销市场的广度。
②海外市场环境下逐步提高市场深度
医药包装材料行业在国内外市场环境存在差异,在东南亚、美洲等海外市场
环境下,市场价格一直低于国内市场价格,发行人作为海外市场新进入者,基于
行业市场营销的特点,在维护现有海外市场的基础上,逐步挖掘海外市场深度。
③ 有助于发行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相比国内销售信用期较长的情况,发行人外销业务信用期较短;同时,发行
人外销业主要采用电汇(TT)和信用证(L/C)两种结算方式,在货币资金的周
转方面优于国内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随着发行人业绩快速增加,对营运资
金需求大幅增加,外销业务回款周期短、货币资金收款结算的特点有利于提高发
行人资金使用效率。
4、发行人毛利率与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发行人是专业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隔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
业,目前国内同行业无可比上市公司,现选取与发行人产品结构等方面具有一定
相似度的两家上市公司作比较分析:
(1)与类似行业上市公司产品特征、客户结构、定价水平的对比
公司名称 主营情况 产品特征
主营真空镀铝纸,产品主要用于 产品使用的铝材料少,PET 膜可反复使用,
国内主要中高档卷烟和高档消 适于高速印刷,主要应用于烟标印刷领域,
上海绿新 费品的包装材料。上海绿新是为 与烟标市场相关度较高,卷烟行业的波动直
烟草行业提供包装材料的主要 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
企业。
主营饮料罐、食品罐等金属包装 产品单位体积相对较大而单位价值量相对较
产品,产品主要用于知名饮料罐 低,产品的运输成本和存储成本均相对较高,
奥瑞金 的包装。奥瑞金是为食品行业提 不适于长距离运输和长时间存储。
供金属罐包装材料的主要企业。 产品一般属于快速消费品,具有大规模生产
和快速消费的特点,对金属包装企业的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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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能力要求较高。
主营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隔包 产品为塑料、金属等组合的包装材料,冷冲
装材料,主要产品冷冲压成型复 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具有良好的阻隔性、延
合硬片、SP 复合膜、PTP 铝箔和 展性、耐候性,其对水汽、氧气、光线的透
聚三氟氯乙烯/PVC 复合硬片,广 过率理论上为零;SP 复合膜产品具有良好的
泛应用于修正药业、云南白药、 阻隔性、相容性、抗污性和密封性,具备水
发行人 丽珠集团、阿斯利康等国内外知 蒸气阻隔性高、不挥发物残渣少、无溶剂残
名制药品牌的片剂、丸剂、胶囊 留引发的异常气味问题等特点;PTP 铝箔产
剂、颗粒剂、粉剂、栓剂药品的 品在阻隔性、耐热性、密封性、附着力、耐
包装。公司为医药行业提供包装 破裂强度、印刷精美度、涂层均匀性、卫生
材料的生产企业。 性、安全性等方面均具有良好表现,适合于
高速封合等各种类型泡罩包装设备。
公司名称 客户结构 定价水平
公司主要客户为烟标印刷生产 与烟标印刷生产企业长期合作,产品定价坚
企业,包括上海裕金实业有限公 持市场化原则,重要客户与一般客户销售均
司、昆明伟建彩印有限公司、上 价差异较小。
上海绿新
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云南
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等。
公司主要核心客户均为食品饮 与主要客户红牛保持长期合作,定位于特定
料领域内具有优势市场地位的 消费群体的高端功能饮料执行高定价策略;
奥瑞金
知名企业,包括红牛、加多宝、 其他客户产品主要定位为大众消费品,产品
青岛啤酒、旺旺、露露等。 定价相对偏低。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医 根据销售模式的不同确定定价政策,其中冷
药制造企业,包括修正药业、珠 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属于新型药用包装材
发行人 海联邦、云南白药、丽珠集团、 料,阻隔性相对较高,定价相对较高。SP 复
鲁南贝特、吴太集团、石药集团、 合膜和 PTP 铝箔价格相对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阿斯利康等 片较低。
发行人与类似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产品特征、客户结构、定价水平
相比,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主要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业务,上海绿新主要从事真空镀铝纸的生产、销售业务,奥瑞金主要从事金
属饮料罐的生产、销售业务。
(2)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
发行人与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上海绿新 27.73% 27.77% 26.65% 24.97%
奥瑞金 34.09% 30.98% 29.38% 25.49%
平均值 30.91% 29.38% 28.02% 25.23%
发行人 37.08% 35.07% 34.29% 33.83%
通过对发行人与类似可比公司主营业务的比较,发行人与类似可比公司均为
包装企业,并专注于包装行业的不同细分领域,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
于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①发行人在药包材行业技术实力较强
发行人一直致力于为制药企业客户提供高阻隔性、高延展性、高耐候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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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的药品包装材料,积累了丰富的外观设计、材料研发和售后服务经验,发
行人及苏州海顺获得了国家药监局核发的 17 个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主
要产品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和 SP 复合膜获得美国 FDA 的 DMF 备案,
为公司产品顺利进入欧美市场打下了基础。2011 年发行人成为世界五百强美国
霍尼韦尔聚三氟氯乙烯产品的指定合作商。
发行人十分注重产品研发,发行人企业技术中心被上海市松江区经信委评定
为松江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海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苏州市科技局认定为
“苏州市药用包装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等
4 项产品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发行人及苏州海顺拥有 24 项专利,
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发行人及苏州海顺均被评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
②发行人主要产品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性能优异
发行人生产的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作为一种高技术含量的新型药包材
产品,采用了常温冲压成型来代替传统的普通泡罩包装热塑成型,从而使泡罩包
装片材能使用铝箔复合材料作为成泡材料。高强度合金铝箔在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片中的使用,也使得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具备其它传统材料在水蒸气、氧气及光
线等方面无法达到的阻隔性能。在 38℃、90%(湿度)环境中,对冷冲压成型复
合硬片、PVC、PP、PVC/PVDC 进行为期 52 周的水蒸气渗透能力进行测试,测试
结果显示,在潮湿环境下,冷冲压成型铝的水蒸气阻隔性随着时间推移增长率极
小,明显好于 PVC、PP、PVC/PVDC 等硬片材料18。
二十一世纪初,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作为具有高阻隔性的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开始在国内使用,并迅速在国内兴起,市场需求快速增加。由于我国药包材行业
起步较晚,当时国内对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的需求主要依靠国外进口解决,产品
价格较高。发行人作为国内首批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研发、设计与生产企业,自
设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的技术研发,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先后开发出冷冲压成
型复合硬片、高深冲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高深冲性无异味冷冲压成型复合硬
片、功能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等多个系列的产品,掌握了该产品的核心生产技
术,打破了国外的行业垄断。
③发行人行业、产品的定位有利于市场竞争
公司专业从事医药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包装材料行业中的
药包材领域。同时,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作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在国内的发展
时间较短,因其产品技术和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国内市场上具有冷冲压成型复合
硬片药包材生产能力和资格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在细分行业、细分产品上的正
确定位,有利于公司的市场竞争。
18数据来源:《药品包装实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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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发行人具有较强的产品议价能力
医药包装行业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技术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
的作用。目前,我国行业内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而发行人
拥有行业内领先的研发和工艺设计能力、高质量的规模化生产能力,通过高品质
产品和优良的技术服务满足了众多知名制药企业对药包材的需求,经过多年的发
展,发行人在业内已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生产的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
品的性能和多项技术指标均处于较高水平,在国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定价能力。
发行人凭借其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定价能力,为公司稳定的毛利率
水平提供了充足的保证。
⑤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有利于毛利率的提高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铝箔、尼龙、PE、PVC 等,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铝
箔、尼龙采购金额占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为 59.74%、60.40%、63.13%和 64.54%。
报告期内,我国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呈下降趋势,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铝箔与尼龙的
采购价格逐年下降,其中铝箔采购价格 2014 年较 2012 年下降 9.55%,尼龙采购
价格 2014 年较 2012 年下降 15.30%,铝箔、尼龙采购金额占公司材料采购总金
额比重较大,铝箔、尼龙价格的下降,有利于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的提高。
⑥高毛利率产品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在产品结构中占比较高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作为公司的主打产品,主要定位于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因其具有高阻隔性、高延展性及强耐候性等特性,主要应用于价格相对较高的药
品,毛利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毛利率为 44.29%、
44.14%、44.91%和 44.00%。同时,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作为公司的主要产品,
市场需求旺盛,报告期内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为 53.27%、51.18%、53.20%和 55.10%,公司高毛利率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确保公司毛利率水平稳定性与合理性。
(六)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坏账损失 32,089.46 -462,671.23 1,984,945.60 1,525.61
存货跌价损失 113,345.14 725,292.44 109,895.05 119,707.10
合计 145,434.60 262,621.21 2,094,840.65 121,232.7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均由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构成。
(七)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 2014 年度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 36.72 万元,
2015 年 1-9 月实现投资收益 67.71 万元,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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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项目分析
1、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类别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外收入 261.47 335.88 89.46 32.66
营业外支出 206.07 65.16 0.81 16.60
营业外收支净额 55.40 270.72 88.65 16.06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6.60 万元、0.81 万元、65.16 万元和 206.07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40%、0.01%、1.02%和 4.05%,对公司各年度
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逐年增长,主要
原因是营业外收入的增长。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江苏省汾湖高新区财政局第三批高
- 6.00 2.00 -
品奖励经费
江苏省汾湖高新区财政局专利补助 - 0.64 0.15 -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 25.00 -
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奖励款 - - - 5.00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 0.50 9.53 7.50
职工培训费补贴 - 1.53 1.55 1.79
企业扶持资金 215.00 44.00 51.00 18.00
小巨人培育企业专项经费 200.00 - -
民营优势成长型工业企业奖励费 30.00 - -
其他补助 9.29 44.49 - -
小计 224.29 327.16 89.23 32.29
报告期内发行人政府补助占净利润的比例为 0.95%、2.01%、6.03%和 5.08%,
发行人获得的政府补助占净利润比重较小,不构成发行人利润来源的主要组成部
分,因此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
2、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当期所得税 668.82 968.54 985.28 746.37
递延所得税 -0.35 -7.82 -44.04 -32.73
合计 668.47 960.72 941.25 7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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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713.64 万元、941.25 万元、960.72 万元
和 668.47 万元,不存在重大变动的情况。
3、纳税分析
(1)报告期增值税计算依据、纳税申报以及会计核算
A、海顺新材
单位:万元
应计算金 实际账面计提与申报金
计税依据 报告期间 计税金额 税率
额 额
内销收入 2012 年度 8,149.12 17% 1,385.35
1,385.35
外销收入 2012 年度 5,228.17 0 -
内销收入 2013 年度 9,834.71 17% 1,671.90
1,671.90
外销收入 2013 年度 7,730.54 0 -
内销收入 2014 年度 12,442.55 17% 2,115.23
2,115.23
外销收入 2014 年度 6,440.04 0 -
内销收入 2015 年 1-9 月 7,395.82 17% 1,257.29
1,257.29
外销收入 2015 年 1-9 月 4,247.07 0 -
B、苏州海顺
单位:万元
税 应计算金 实际账面计提与申
计税依据 报告期间 计税金额
率 额 报金额
内销收入 2012 年度 11,584.31 17% 1,969.33
1,969.33
外销收入 2012 年度 68.53 0 -
内销收入 2013 年度 14,394.84 17% 2,447.12
2,447.12
外销收入 2013 年度 15.12 0 -
内销收入 2014 年度 15,372.99 17% 2,613.41
外销收入 2014 年度 738.77 0 - 2,621.25
处置固定资产收入 2014 年度 46.10 17% 7.84
内销收入 2015 年 1-9 月 12,229.29 17% 2,078.98
2,078.98
外销收入 2015 年 1-9 月 1,076.29 0 -
发行人及子公司产品外销享受增值税“免、抵、退”政策。
(2)报告期所得税计算依据、纳税申报以及会计核算
A、海顺新材
单位:万元
汇算清
计税金 税 应计算金 实际账面计
计税依据 报告期间 缴申报
额 率 额 提
金额
应纳所得税额 2012 年度 2,505.67 15% 375.85 375.85 376.37
应纳所得税额 2013 年度 3,465.04 15% 519.76 519.76 491.56
应纳所得税额 2014 年度 3,815.68 15% 572.35 572.35 546.52
应纳税所得额 2015 年 1-9 月 2,044.14 15% 306.62 30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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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苏州海顺
单位:万元
汇算清
计税金 税 应计算金 实际账面计
计税依据 报告期间 缴申报
额 率 额 提
金额
应纳所得税额 2012 年度 1,482.08 25% 370.52 370.52 306.34
应纳所得税额 2013 年度 1,862.11 25% 465.53 465.53 428.10
应纳所得税额 2014 年度 2,641.24 15% 396.19 396.19 303.84
应纳税所得额 2015 年 1-9 月 2,306.31 15% 345.95 345.95 -
C、海顺医材
单位:万元
应计算金 实际账面 汇算清缴
计税依据 报告期间 计税金额 税率
额 计提 申报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 2015 年 1-9 月 65.02 25% 16.25 16.25 -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得税率减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苏州海顺2014年起所得税
率减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报告期各期计入所得税费用的企业所得税与汇算清缴金
额存在小额差异,差异原因主要系每年5月对上年度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公司所
有的收入成本费用项目进行详细清理,部分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及研发费加计扣除
基数调整引起的,由于金额较小,不需要追溯调整。
(3)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以及纳税申报
A、海顺新材
单位:万元
应计算 实际账面计提
税种 计税依据 报告期间 计税金额 税率
金额 与申报金额
应缴流转税 2012 年度 93.88 1% 0.94 0.94
应缴流转税 2013 年度 102.28 1% 1.02 1.02
城建税
应缴流转税 2014 年度 207.14 1% 2.07 2.07
应缴流转税 2015 年 1-9 月 37.13 1%,5% 1.83 1.83
应缴流转税 2012 年度 93.88 5% 4.69 4.69
应缴流转税 2013 年度 102.28 5% 5.11 5.11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 2014 年度 207.14 5% 10.36 10.36
应缴流转税 2015 年 1-9 月 37.13 5% 1.86 1.86
B、苏州海顺
单位:万元
应计
实际账面计提
税种 计税依据 报告期间 计税金额 税率 算金
与申报金额

城建税 应缴流转税 2012 年度 295.38 5% 14.77 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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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流转税 2013 年度 795.95 5% 39.80 39.80
应缴流转税 2014 年度 745.62 5% 37.28 37.28
应缴流转税 2015 年 1-9 月 722.95 5% 36.15 36.15
应缴流转税 2012 年度 295.38 5% 14.77 14.77
应缴流转税 2013 年度 795.95 5% 39.80 39.80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 2014 年度 745.62 5% 37.28 37.28
应缴流转税 2015 年 1-9 月 722.95 5% 36.15 36.15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苏州海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情况正常,不存在
重大变动。
(4)报告期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依据、纳税申报以及会计核算
苏州海顺
单位:万元
应计算 实际账面计提
税种 计税依据 报告期间 计税金额 税率
金额 与申报金额
房产原值 2012 年度 971.42 1.20% 11.66 11.66
房产原值 2013 年度 3,200.28 1.20% 38.40 38.40
房产税
房产原值 2014 年度 5,089.35 1.20% 55.15 55.15
房产原值 2015 年 1-9 月 5,089.35 1.20% 45.80 41.37
土地使用面积 2012 年度 57,592.40 4 元/平方米 22.76 22.76
土地使 土地使用面积 2013 年度 57,592.40 4 元/平方米 23.04 23.04
用税 土地使用面积 2014 年度 57,592.40 4 元/平方米 23.04 23.04
土地使用面积 2015 年 1-9 月 57,592.40 4 元/平方米 17.28 17.28
报告期内,海顺新材无自有房产、未拥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房产税和土地使
用税纳税义务人;苏州海顺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缴纳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变动。
(5)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间的关系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利润总额 50,851,750.86 63,898,459.32 53,892,086.40 41,194,574.8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
7,627,762.63 9,584,768.90 8,083,812.96 6,179,186.23
算的所得税费用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
20,224.40 - 1,857,195.65 1,336,887.24
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
-1,061,957.26 -697,601.47 -657,650.24 -415,461.03
税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
84,961.20 776,139.03 110,242.64 90,858.02
用和损失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可抵扣
13,758.30 -56,126.39 18,876.85 -55,037.95
暂时性差异或可抵
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6,684,749.27 9,607,180.07 9,412,477.86 7,136,432.51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相匹配。报告期内,除苏州海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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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获得高新企业资格,2014 年起所得税率减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外,发
行人及子公司适用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现阶段,公司在技术转化、研发
投入、研发人员、销售收入等各方面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导向,也符合高新
技术企业的评审条件,但未来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后存在无法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的可能,将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主要资产情况及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货币资金 5,258.12 16.21 7,144.18 24.80 3,098.22 12.05 2,799.05 12.70
应收票据 1,810.29 5.58 1,247.13 4.33 1,063.93 4.14 234.33 1.06
应收账款 8,134.39 25.07 8,259.41 28.67 8,176.75 31.81 5,415.76 24.58
预付账款 125.52 0.39 172.53 0.60 157.04 0.61 242.07 1.10
其他应收
248.90 0.77 128.91 0.45 92.79 0.36 122.30 0.56

存货 3,702.99 11.41 2,554.61 8.87 3,327.20 12.94 3,953.64 17.94
其他流动
2,606.89 8.03 164.67 0.57 99.25 0.39 134.59 0.61
资产
流动资产
21,887.10 67.46 19,671.45 68.29 16,015.18 62.30 12,901.74 58.56
合计
固定资产 6,938.60 21.38 7,395.86 25.68 7,966.31 30.99 7,387.90 33.53
在建工程 760.58 2.34 - - - - - -
无形资产 1,486.41 4.58 1,513.32 5.25 1,549.19 6.03 1,583.32 7.19
长期待摊
99.82 0.31 31.91 0.11 4.51 0.02 9.21 0.04
费用
递延所得
150.69 0.46 150.34 0.52 142.52 0.55 98.49 0.45
税资产
其他非流
1,123.23 3.46 41.18 0.14 30.00 0.12 51.66 0.23
动资产
非流动资
10,559.33 32.54 9,132.60 31.71 9,692.54 37.70 9,130.58 41.44
产合计
资产总额 32,446.42 100.00 28,804.05 100.00 25,707.72 100.00 22,032.3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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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22,032.32 万元、25,707.72 万元、
28,804.05 万元和 32,446.42 万元。资产总额的增加主要由于流动资产增加较多,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8.56%、62.30%、68.29%和
67.46%。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与之相适应,发行人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的规模随之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增长较快,
符合药品包装行业的特点。
1、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流动资产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货币资金 5,258.12 24.02 7,144.18 36.32 3,098.22 19.35 2,799.05 21.70
应收票据 1,810.29 8.27 1,247.13 6.34 1,063.93 6.64 234.33 1.82
应收账款 8,134.39 37.17 8,259.41 41.99 8,176.75 51.06 5,415.76 41.98
预付账款 125.52 0.57 172.53 0.88 157.04 0.98 242.07 1.88
其他应收 248.90 1.14
128.91 0.66 92.79 0.58 122.30 0.95

存货 3,702.99 16.92 2,554.61 12.99 3,327.20 20.78 3,953.64 30.64
其他流动 2,606.89 11.91
164.67 0.84 99.25 0.62 134.59 1.04
资产
合计 21,887.10 100.00 19,671.45 100.00 16,015.18 100.00 12,901.74 100.00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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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现金 0.18 0.003 0.65 0.01 0.31 0.01 13.78 0.49
银行存款 4,263.64 81.09 6,583.53 92.15 2,207.83 71.26 2,635.27 94.15
其他货币资金 994.29 18.91 560.00 7.84 890.07 28.73 150.00 5.36
合计 5,258.12 100.00 7,144.18 100.00 3,098.22 100.00 2,799.0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799.05 万元、3,098.22 万元、
7,144.18 万元和 5,258.12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70%、
19.35%、36.32%和 24.02%。报告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
函保证金。
2012 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 1,035.85 万元,主要由于 2012 年发行人
银行短期借款增加,并且采购多使用票据方式支付,缓解了整体资金需求压力。
公司销售规模增长,销售回款情况正常,导致 2012 年末发行人银行存款较上年
增加 1,562.01 万元。2014 年期末货币资金较 2013 年期末数增加 4,045.97 万元,
增长 130.59%,主要系当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013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较 2012 年末增加 740.07 万元,主要由于发行人采
用票据支付方式增加所致。2014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较 2013 年期末减少 330.07
万元,减少 37.08%,主要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2)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810.29 1,247.13 1,063.93 234.33
合计 1,810.29 1,247.13 1,063.93 234.33
经过查阅应收票据明细账、应收票据备查簿,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票据结算的
客户均为国内制药企业客户,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系直销模式下的国内客
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所产生。国外客户结算采用信用证或电汇方式结算,未
通过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对应收票据余额无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分别为 234.33 万元、1,063.93 万元、
1,247.13 万元和 1,810.29 万元,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9 月末分别较
上年末增长 354.03%、17.22%和 45.16%。公司应收票据逐年增长,且 2013 年末
较 2012 年末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制药企业客户修正药业、四川方向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剂
分公司、云南希陶绿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多,期末尚
未到期的票据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
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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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收账款余额 8,612.91 8,743.89 8,686.70 5,733.8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78.52 484.48 509.94 318.04
应收账款净额 8,134.39 8,259.41 8,176.75 5,415.76
应收账款净额比上期末增加幅度 -1.51% 1.01% 50.98% 10.17%
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总额
37.17% 41.99% 51.06% 41.98%
比重
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末资产总额比重 25.07% 28.67% 31.81% 24.58%
当期营业收入 21,499.14 28,984.97 27,736.68 21,023.73
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4.50% 31.93% 41.10%
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37.84% 28.50% 29.48% 25.76%
发行人应收账款随业务规模扩大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
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5,415.76 万元、8,176.75 万元、8,259.41 万元和 8,134.3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98%、51.06%、41.99%和 37.17%。在发行人
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公司始终坚持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严格执行应收
账款回收政策,控制经营风险。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占
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76%、29.48%和 28.50%。发行人应收账款管控的
具体措施包括:
A、发行人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以往的销售
经验,对销售定价原则、客户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
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B、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从业务流程中对产品
销售赊销、应收账款监控、坏账管理、交接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并实行
收款责任制,把销售货款回收率与业务人员的绩效挂钩,加强了对账款回收的管
理力度。
C、由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财务部门对超过信用
期限 30 日内仍然未回款的,通知业务部门进行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
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较上年同比增长 50.98%和
1.01%,2013 年和 2014 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31.93%和 4.50%。报告期内公司应
收账款持续增长,其中,2013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幅度较大,主
要是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所致。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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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 - 65.69 67.22
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8,612.91 8,743.89 8,621.01 5,666.58
合计 8,612.91 8,743.89 8,686.70 5,733.80
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1年以内 8,249.44 95.78 8,154.63 93.26 8,494.47 98.53 5,604.20 98.90
1-2年 257.42 2.99 528.87 6.05 102.27 1.19 41.18 0.73
2-3年 84.17 0.98 43.38 0.50 14.13 0.16 17.31 0.31
3-4年 13.04 0.15 9.19 0.11 10.14 0.12 1.93 0.03
4-5年 1.57 0.02 7.82 0.09 - - - -
5 年以上 7.28 0.08 - - - - 1.96 0.03
应收账款余额 8,612.91 100.00 8,743.89 100.00 8,621.01 100.00 5,666.58 100.00
减:坏账准备 478.52 484.48 444.26 292.45
应收账款净额 8,134.39 8,259.41 8,176.75 5,374.13
上表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以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
主。发行人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且下游客户主要为制药企业,信用记录
良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2014年公司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金额 收回方式
埃安纯景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656,850.31 诉讼胜诉,法院执行收回
小计 656,850.31
2011年7月14日,埃安纯景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安纯
景”)向公司订购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68吨,货款总额为USD368,773.36元,货
款支付方式为预付30%,货物到达喀什之前付清70%。埃安纯景在2011年8月4日及
9月28日支付了USD261,262.97元,剩余款项USD107,510.39元。2012年11月8日,
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埃安纯景支付未付货款
USD107,510.39元。2013年9月6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2013)徐民二
(商)初字第4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埃安纯景给付发行人USD107,510.39
元,2014年7月公司收到上述货款。
③销售模式、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因素对应收账款的影响
报告期内,根据国内及国外销售模式的不同,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变动
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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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销售
项目 应收账款 变动比例 应收账款 占比 变动比例
模式 占比(%)
余额 (%) 余额 (%) (%)
直销 7,920.67 91.96 -3.90 8,242.13 94.27 5.96
国内 经销 2.64 0.03 1,220.00 0.20 - -95.02
小计 7,923.31 91.99 -3.87 8,242.33 94.27 5.91
直销 240.24 2.79 19.23 201.50 2.30 193.69
国外 经销 449.35 5.22 49.75 300.06 3.43 -64.08
小计 689.60 8.01 37.49 501.56 5.73 -44.52
合计 8,612.91 100.00 -1.50 8,743.89 100.00 0.66
2013-12-31 2012-12-31
销售
项目 应收账款 变动比例 应收账款 占比 变动比例
模式 占比(%)
余额 (%) 余额 (%) (%)
直销 7,778.66 89.55 53.11 5,080.49 88.61 -
国内 经销 4.02 0.05 7,270.63 0.05 - -
小计 7,782.68 89.59 53.19 5,080.54 88.61 -
直销 68.61 0.79 -44.63 123.92 2.16 -
国外 经销 835.41 9.62 57.82 529.33 9.23 -
小计 904.02 10.41 38.39 653.26 11.39 -
合计 8,686.70 100.00 51.50 5,733.80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业务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以直销模式下的应收账款为主,直销模式的应收账款占比分
别为 90.77%、90.34%、96.57%和 94.75%,是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的主要原因。经
销模式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 9.23%、9.67%、3.43%和 5.25%。
A、直销模式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应收账款 变动比 应收账 变动比 应收账 变动比 应收账款余
余额 例 款余额 例 款余额 例 额
国内直销 7,920.67 -3.90% 8,242.13 5.96% 7,778.66 53.11% 5,080.49
国外直销 240.24 19.23% 201.50 193.69% 68.61 -44.63% 123.92
合计 8,160.91 -3.35% 8,443.65 7.60% 7,847.27 50.78% 5,204.41
国内直 销客 户 2013 年末及 2014 年 末应 收账款 余额 分别 较上 年增长
2,698.18 万元和 463.47 万元,分别增长 53.11%和 5.96%,其中,国内直销客户
2013 年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 53.19%的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为修正药业提供
的信用期为 6-8 个月,当期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885.33 万元,导致
应收款项合计较上年增加 854.04 万元;②下游制药企业客户珠海联邦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福格森(武汉)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昆明积大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乐普药
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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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等客户销售订单较上年增加,导
致信用期内应收账款较上年累计增长超过 1,120.00 万元。
国外直销客户 2013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12 年末减少 55.31 万元,减少 44.63%,
主要系巴基斯坦-CCL 应收账款较上年减少所致。
国外直销客户 2014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13 年末增加 132.89 万元,增长
193.69%,主要系孟加拉-IDEAL、巴基斯坦-CCL 期末当月按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时
间差异导致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所致。
B、经销模式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经销模式的应收账款分别为 529.38 万元、839.43 万元、
300.26 万元和 451.99 万元,主要系国外经销商客户应收账款。2013 年末经销模
式的应收账款较上年增加 310.04 万元,增长 58.57%,主要系公司外销大客户印
度-K.P 和印度-ACG 当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期末当月按信用证方式结算
的时间差异导致期末时点的应收账款较上年增长所致。
2014 年末经销模式的应收账款较上年减少 539.17 万元,减少 64.23%,主要
系公司外销大客户印度-K.P 和印度-ACG 当期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期
末按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应收账款较上年减少所致。
2015 年 9 月末经销模式应收账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151.73 万元,增长 50.53%,
主要系公司外销大客户越南-OAI、巴西-BIL 当期销售收入增长,同时巴西-BIL
信用状况良好,发行人对其采取后 TT 的结算方式,综合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大幅
增长。
④应收账款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9 月末
序 占应收账款余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号 额的比例(%)
1 年以内
1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4.07 9.10
1-2 年
2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359.69 1 年以内 4.18
3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336.29 1 年以内 3.90
4 越南-OAI 300.39 1 年以内 3.49
5 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288.58 1 年以内 3.35
合计 2,069.02 24.02
2014 年末
序 占应收账款余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号 额的比例(%)
1 年以内
1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57.90 13.24
1-2 年
2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461.19 1 年以内 5.27
3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56.42 1 年以内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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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342.02 1 年以内 3.91
5 越南-OAI 244.80 1 年以内 2.80
合计 2,562.33 29.30
2013 年末
序 占应收账款余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号 额的比例(%)
1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16 1 年以内 23.20
2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68.22 1 年以内 4.24
3 印度-K.P 344.34 1 年以内 3.96
4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321.79 1 年以内 3.70
5 福格森(武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5.46 1 年以内 2.60
合计 3,274.96 37.70
2012 年末
序 占应收账款余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号 额的比例(%)
1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61.12 1 年以内 20.25
2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291.92 1 年以内 5.09
3 越南-OAI 272.90 1 年以内 4.76
4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209.88 1 年以内 3.66
5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166.90 1 年以内 2.91
合计 2,102.72 36.67
*应收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款项包含应收受其控制的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
有限公司和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款项。
由于行业特点,公司应收账款较为分散。公司与国内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且下游客户属于医药行业,自身实力较为雄厚,经营状况良好,
回款情况良好。公司与国外主要客户经过长期贸易往来,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且国外销售主要通过信用证方式进行交易,公司能够有效控制风险。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242.07万元、157.04万元、172.53万元
和125.52万元,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原材料、电费、房租等款项。公司期末
无预付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22.30万元、92.79万元、128.91万元和
248.90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款、质量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
等。期末公司无应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原材料 2,052.52 55.43 1,225.16 47.96 1,656.28 49.78 2,007.85 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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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库存商品 914.57 24.70 436.55 17.09 608.14 18.28 89.11 2.25
周转材料 - - 1.39 0.05 11.57 0.35 26.81 0.68
在产品 320.98 8.67 461.58 18.07 829.17 24.92 831.46 21.03
发出商品 414.92 11.21 429.92 16.83 222.04 6.67 998.41 25.25
合计 3,702.99 100.00 2,554.61 100.00 3,327.20 100.00 3,953.6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953.64 万元、3,327.20 万元、
2,554.61 万元和 3,702.9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64%、20.78%、
12.99%和 16.92%。
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构成,报告期上述
四类项目合计占存货期末账面价值的 99.32%、99.65%、99.95%和 100.00%。2013
年末、2014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较上期末下降 15.84%、23.22%,主要是
由于发行人结合原材料供应市场和产品销售市场具体情况,不断优化采购、生产
和销售各个流程,通过加强存货管理,提高了存货周转速度和资金利用效率。
①原材料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模式进行采购。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公
司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结合主要原材料库存情况、市场
价格变动情况和产品生产周期,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
快速增长,原材料采购规模不断增加,公司在加强原材料库存管理的基础上,不
断优化采购业务流程。
A、原材料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账面价值的构成情况及变动比例如
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变动 变动 变动
原材料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 (%)
铝箔 843.68 78.73 472.03 -22.60 609.89 -17.74 741.45
尼龙 260.42 24.33 209.46 3.09 203.19 -49.63 403.39
黏合剂 148.83 1.15 147.13 15.31 127.60 9.89 116.12
PVC 206.18 74.88 117.90 -0.89 118.95 -6.83 127.67
PET 48.70 0.08 48.66 4.51 46.56 -32.75 69.24
聚三氟氯乙烯 304.81 630.61 41.72 -80.76 216.77 72.40 125.74
油墨 41.32 24.69 33.14 49.15 22.22 -48.50 43.14
PE 52.04 60.68 32.39 -49.25 63.83 -46.71 119.78
其他 146.54 19.40 122.73 -50.37 247.27 -5.38 261.32
原材料 2,052.52 67.53 1,225.16 -26.03 1,656.28 -17.51 2,0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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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账面价值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50.78%、49.78%、
47.96%和 55.43%,为占比最大的存货项目。其中,报告期各期末铝箔账面价值
占原材料的比例分别为 36.93%、36.82%、38.53%和 41.10%,为最主要的原材料。
2013 年末原材料账面价值较 2012 年末减少 351.57 万元,降幅为 17.51%,
主要是由于铝箔、尼龙的库存量下降所致。
2014 年末原材料账面价值较 2013 年末减少 431.12 万元,降幅为 26.03%,
主要是由于铝箔、PE、聚三氟氯乙烯的库存量下降及跌价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2015 年 9 月末原材料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增加 827.36 万元,增长 67.53%,
主要是由于铝箔、尼龙、PVC 和聚三氟氯乙烯库存量增加所致。
B、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5 年 1-9
原材料 月较 2012
名称 变动比 变动比 变动比 年累计变动
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例(%) 例(%) 例(%) 比例(%)
尼龙 20.13 -14.39 23.52 -7.00 25.29 -8.93 27.77 -27.49
铝箔 17.45 -5.07 18.38 -4.12 19.17 -5.66 20.32 -14.13
PVC 13.67 2.56 13.33 -2.27 13.64 1.72 13.41 1.95
PE 11.61 -9.09 12.77 2.74 12.43 4.81 11.86 -2.12
PET 8.14 -20.62 10.26 -7.48 11.09 1.37 10.94 -25.55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铝箔、尼龙价格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铝箔采购价格
2015 年 1-9 月较 2012 年下降 14.13%,尼龙采购价格 2015 年 1-9 月较 2012 年下
降 27.49%。主要原材料 PET 采购价格下降幅度较大,2015 年 1-9 月较 2012 年下
降 25.55%,其他原材料价格报告期内整理较为稳定。
C、主要原材料库存数量与安全库存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库存数量与安全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公斤
原材料名称 库存数量 安全库存 库存数量/安全库存
铝箔 496,726.60 121,000.00 4.11
尼龙 132,196.80 25,500.00 5.18
PVC 149,007.80 33,000.00 4.52
PET 60,899.40 23,000.00 2.65
PE 46,487.40 - -
注:PE 型号较多,公司一般根据销售合同和订单情况针对性采购,未设置安全库存;
其他原材料只对主要规格和型号设置安全库存。
期末铝箔、尼龙、PVC、PET 等公司主要原材料库存数量均在安全库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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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PE 型号较多,供货周期较短,公司则是根据订单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D、原材料增减变化原因分析
2012-2014 年,主要原材料铝箔、尼龙、PVC、PET 采购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
公司通过增加采购频率,适当降低了原材料库存规模,导致 2012-2014 年末原材
料账面价值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 年 9 月末,由于客户需求增加,公司根据订
单采购原材料,原材料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
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原材料的构成和库存规模保持在合理水平,能够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库龄结构合理,原
材料周转速度较快。
②在产品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部根据销售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
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生产作业,产品完工后由质管部进行成品检验,
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从物料投放、组织生产、质量检验、至成
品入库平均需要 5-30 天。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产品生产工艺流
程不断优化。
A、在产品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产品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产品名称 变动比 变动比 变动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例(%)
冷冲压成型
216.93 67.58 280.00 -54.76 618.99 2.10 606.24
复合硬片
SP 复合膜 9.53 2.97 90.22 -6.56 96.55 -4.14 100.71
PTP 铝箔 40.55 12.63 53.29 -50.87 108.46 174.37 39.53
其他 53.97 16.81 38.07 636.78 5.17 -93.92 84.97
合计 320.98 100.00 461.58 -44.33 829.17 -0.28 831.46
报告期末,在产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831.46 万元、829.17 万元、461.58 万元
和 320.98 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21.03%、24.92%、18.07%和 8.67%。
2013 年末在产品账面价值较 2012 年末整体保持稳定,其中 PTP 铝箔在产品
账面价值 2013 年末较 2012 年末增加 68.93 万元,聚三氟氯乙烯等其他类产品账
面价值减少 79.80 万元,主要系 2013 年末 PTP 铝箔产品订单较多,在产能有限
的情况下,公司适当加大了 PTP 铝箔的生产力度。
2014 年末在产品账面价值较 2013 年末减少 367.59 万元,降幅为 44.33%,
各主要在产品占比与产成品销量基本匹配,在产品结构趋于合理,主要由于随着
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对生产流程不断优化,同时在多年的市场经营中
与主要客户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生产计划安排更为合理。经核查,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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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在产品均有相应订单支持。
B、在产品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订单较多,2012 年末、2013 年末
在产品账面价值金额较大。随着公司不断提高订单管理水平和优化生产流程,同
时与主要客户形成了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期末在产品账面价值呈逐年下降
趋势,在产品结构也更加合理。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模式未发生变化;期末主
要在产品均有相应订单支持,不存在盲目生产的情形;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
系稳定,生产计划制定更为合理;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提高订单管理水平,优
化生产工艺流程,能够合理安排生产。
③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公司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国内市场,为实现对客户需求
的快速响应,公司根据客户分布情况对销售业务进行区域划分,并指派业务人员
及时对所在区域内的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及相关售后服务。国外市场,公司
下设国际贸易部,具体负责海外市场的开拓和售后服务。
A、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变动比 变动比 变动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例(%)
库存商品 914.57 109.50 436.55 -28.22 608.14 582.46 89.11
发出商品 414.92 -3.49 429.92 93.62 222.04 -77.76 998.41
合计 1,329.50 53.44 866.47 4.37 830.18 -23.66 1,087.5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合计为 1,087.52 万元、
830.18 万元、866.47 万元和 1,329.50 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27.50%、24.95%、33.92%和 35.9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金额较大,主要由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订单较多,在具备一定
的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的基础上,能够对客户需求快速反应。同时,公司对生产
销售业务流程不断进行优化改善,最大限度的缩短供货周期。
B、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产品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冷冲压成型复
253.15 61.01 114.47 26.63 84.21 37.93 221.28 22.16
合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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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产品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SP 复合膜 87.24 21.03 238.89 55.56 83.38 37.55 681.06 68.21
PTP 铝箔 43.14 10.40 60.19 14.00 30.39 13.69 81.83 8.20
其他 31.39 7.57 16.38 3.81 24.06 10.83 14.24 1.43
合计 414.92 100.00 429.92 100.00 222.04 100.00 998.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998.41 万元、222.04 万元、
429.92 万元和 414.92 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25.25%、6.67%、16.83%
和 11.21%,金额和占比呈现一定的波动性。
2013 年末发出商品较 2012 年减少 776.37 万元,降幅为 77.76%,主要系 2012
年末公司销售大幅增长,供货较为集中,2013 年供货则相对平均。2013 年,保
荐机构对发行人 2012 年末发出商品情况进行了函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公斤
序号 项目 重量 占期末发出商品比例
1 发函总重量 289,690.23 81.97%
2 回函确认发出商品总重量 272,916.48 77.23%
3 期末发出商品总计 353,396.35 -
2014 年末发出商品较 2013 年末增长 207.88 万元,增幅为 93.62%,主要系
市场需求旺盛,公司订单较多。2014 年末公司主要发出商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产品种类
比例(%) 销售情况
SP 复合膜、
1 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132.87 30.91 已确认收入
PTP 铝箔
冷冲压成型
2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01 22.10 复合硬片、SP 已确认收入
复合膜
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 冷冲压成型
3 29.99 6.98 已确认收入
司无锡分公司 复合硬片
冷冲压成型
4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27.41 6.38 已确认收入
复合硬片
5 湖南中达南岳制药有限公司 20.55 4.78 SP 复合膜 已确认收入
前五名合计 305.83 71.14 - -
2014 年期末发出商品金额 429.92 100.00 -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通药制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合并计算。
C、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产成品(包括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形成、期间长短和规模大小,主
要是根据销售合同中有关产品交付时间的规定,同时也受实际货物运输时间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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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额整体保持增长,报告期各期末的库存商品
和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制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中公司与其
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均有相应的订单或合同支持。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良好
的售后服务,在行业内已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客户质量和资源不断提升,与
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同时,公司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和市场布局,已建立了
覆盖国内重点区域、重点客户的技术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
速响应。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待摊费用 19.75 - 1.81 0.85
增值税留抵税额 37.14 - 97.44 133.74
预交所得税 - 164.67 - -
其他 2,550.00
合计 2,606.89 164.67 99.25 134.59
报告期内,2012年-2013年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额,主
要由于发行人出口业务形成。201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交所得税,主要系
海顺新材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按照25%税率预交所得税所致。2015年9
月末其他流动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非流动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固定资产 6,938.60 65.71 7,395.86 80.98 7,966.31 82.19 7,387.90 80.91
在建工程 760.58 7.20 - - - - - -
无形资产 1,486.41 14.08 1,513.32 16.57 1,549.19 15.98 1,583.32 17.34
长期待摊费用 99.82 0.95 31.91 0.35 4.51 0.05 9.21 0.10
递延所得税资
150.69 1.43 150.34 1.65 142.52 1.47 98.49 1.08

其他非流动资
1,123.23 10.64 41.18 0.45 30.00 0.31 51.66 0.57

非流动资产合
10,559.33 100.00 9,132.60 100.00 9,692.54 100.00 9,130.58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2012 年至 2014 年,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保持在 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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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房屋及建筑物 5,622.85 5,622.85 5,585.61 4,849.13
机器设备 4,232.42 4,205.14 4,185.96 3,742.34
电子设备 442.85 435.12 407.55 371.17
运输工具 307.59 307.59 298.00 298.00
其他设备 1.29 1.53 1.33 0.99
合计 10,606.99 10,572.23 10,478.45 9,261.63
累计折旧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房屋及建筑物 772.32 640.10 463.59 302.68
机器设备 2,301.89 2,004.81 1,624.79 1,259.07
电子设备 317.06 272.46 198.78 138.76
运输工具 276.36 258.02 224.28 172.70
其他设备 0.75 0.99 0.71 0.52
合计 3,668.39 3,176.37 2,512.14 1,873.72
固定资产净额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房屋及建筑物 4,850.53 4,982.75 5,122.02 4,546.46
机器设备 1,930.53 2,200.33 2,561.18 2,483.27
电子设备 125.79 162.66 208.77 232.41
运输工具 31.22 49.57 73.72 125.30
其他设备 0.53 0.54 0.63 0.47
合计 6,938.60 7,395.86 7,966.31 7,387.90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较上
年末增加主要由于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转入以及新增生产设备所致。报告期各期
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387.90 万元、7,966.31 万元、7,395.86
万元和 6,938.6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80.91%、82.19%、80.98%和
65.71%,固定资产规模总体保持稳定。
(2)在建工程
2015 年 9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 760.58 万元,为苏州海顺募投项目建设费用。
(3)无形资产
①无形资产的构成、摊销与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摊销与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原值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土地使用权 1,673.65 1,673.65 1,673.65 1,671.92
专利权 12.00 12.00 12.00 12.00
合计 1,685.65 1,685.65 1,685.65 1,683.92
累计摊销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土地使用权 187.84 162.74 129.26 95.80
专利权 11.40 9.60 7.20 4.80
合计 199.24 172.34 136.46 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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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净额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土地使用权 1,485.81 1,510.92 1,544.39 1,576.12
专利权 0.60 2.40 4.80 7.20
合计 1,486.41 1,513.32 1,549.19 1,583.32
2013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原值较 2012 年末增加 1.73 万元,系土地测绘
费。
②无形资产的来源
A、土地使用权
2009 年 9 月 30 日,苏州海顺以竞标方式竞得编号为 WJ-G-2009-539 号地块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为 36,046.00 平方米,并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取得
编号为吴国用(2010)第 07049342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
2010 年 3 月 4 日,苏州海顺以竞标方式竞得编号为 WJ-G-2010-008 号地块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为 19,480.50 平方米,并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取得
编号为吴国用(2010)第 07049347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
2012 年 2 月 15 日,苏州海顺与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编号为 WJ-G-2011-284 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
地面积为 2,065.90 平方米,并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取得编号为吴国用(2012)
第 07049431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
2013 年 6 月 28 日,苏州海顺换取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 使用面积 取得
证书号 土地位置 2 用途 终止日期
权人 (m ) 方式
吴国用(2013)第 苏州 汾湖镇来秀
57,592.40 工业 出让 2059.10.19
07049342 号 海顺 路东侧
B、专利权
2011 年 1 月 5 日,发行人、苏州海顺与东华大学、上海睿兔签订的《专利
权人变更协议》,发行人及子公司苏州海顺自 2011 年 1 月 5 日起成为“一种无色
透明芳香族聚酰亚胺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发明专利号为
ZL200810202243.8)的共有专利权人。上述专利共有权人变更已于 2011 年 1 月
申请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012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上海睿兔签署《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协议书》,
上海睿兔将发明专利“一种无色透明芳香族聚酰亚胺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专利
号为 ZL200810202243.8)独占许可发行人及发行人指定许可的第三方在中国地
区使用,实施许可费为人民币 6 万元,许可期限为该专利剩余有效期限。
2012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东华大学签署《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协议书》,
东华大学将发明专利“一种无色透明芳香族聚酰亚胺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专利
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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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为 ZL200810202243.8)独占许可发行人及发行人指定许可的第三方在中国地
区使用,实施许可费为人民币 6 万元,许可期限为该专利剩余有效期限。
上述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已于 2012 年 12 月申请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4)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预付设备款 1,093.23 11.18 - 51.66
预付工程款 30.00 30.00 30.00 -
合计 1,123.23 41.18 30.00 51.66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和预付工程款,报告期
各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 51.66 万元、30.00 万元、41.18 万元和 1,123.2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57%、0.31%、0.45%和 10.64%,公司 2012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江阴市汇通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设备款。2013
年预付的款项是购买土地预付的六通一平市政设施费。2015 年 9 月末预付设备
款主要为预付博斯特(上海)有限公司设备款,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要合同”之“(一)采购合同”。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系烘房装修费、财产保险、模具费及房屋租赁
费,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9.21 万元、4.51 万元、31.91 万元和
99.8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10%、0.05%、0.35%和 0.95%,对公
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在非流动资产中占比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报告期各期
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98.49 万元、142.52 万元、150.34 万元和 150.6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08%、1.47%、1.65%和 1.43%。
3、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坏账准备 504.08 500.87 547.14 348.64
存货跌价准备 83.38 82.67 18.63 11.97
合计 587.45 583.54 565.77 360.61
发行人2013年末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末增加205.16万元,增长56.89%,主要
由于发行人应收账款快速增加所致。2014年末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末增加17.77
万元,增长3.14%,主要系公司对原材料计提的跌价准备增加所致。2015年9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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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较2014年末增加3.91万元,增长0.67%。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谨慎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方法符合会计准则要求,计提比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
状况;公司已据此计提了足额的存货跌价准备。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存货不存在其他减值情况。公司重视存货的质量管理,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监控产品质量,能够及时发现异常并采取相应措施,未来
存货发生重大减值准备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
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因此未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稳健,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公司主
要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真实反映了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与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相
符,能够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因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而可能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而增加,资产质量良
好,结构合理。同时,公司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充
分合理。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相关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
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2.47 3.32 3.84 3.85
存货周转率 4.21 6.29 4.98 4.48
总资产周转率 0.70 1.06 1.16 1.03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相关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上海绿新 2.25 3.42 3.98 4.88
奥瑞金 3.33 4.90 4.72 4.66
平均值 2.79 4.16 4.35 4.77
发行人 2.47 3.32 3.84 3.85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相关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由
于发行人处于成长阶段,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导致应收账款快速增加。
药包材企业进入制药企业的供应商名录后,由于制药企业更换药包材供应商
成本较高,发行人与客户关系具有一定粘性,应收账款回款期较为稳定。
(2)存货周转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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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相关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上海绿新 1.67 3.00 2.82 2.62
奥瑞金 5.55 6.46 6.44 6.01
平均值 3.61 4.73 4.63 4.31
发行人 4.21 6.29 4.98 4.48
发行人存货管理较好,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波动,通
过优化原材料库存管理和生产计划,发行人保持了较好的整体经营能力。
(3)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相关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上海绿新 0.36 0.61 0.66 0.63
奥瑞金 0.66 0.88 0.89 0.93
平均值 0.51 0.75 0.78 0.78
发行人 0.70 1.06 1.16 1.03
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相对较高,主要由于发行人处于成长阶段,销售规模快
速增长的同时资产使用效率较高。
总体看来,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均保持稳定且处于良好水平。随着公司资产规
模的快速增长,未来公司将重点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控制管理,从而进一步增
强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
(二)负债结构及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短期借款 - - - - - - 1,350.00 24.34
应付票据 3,380.97 49.60 2,565.00 45.88 2,407.12 39.31 500.00 9.02
应付账款 1,872.49 27.47 1,423.28 25.46 1,834.03 29.95 2,036.48 36.72
预收款项 217.63 3.19 354.63 6.34 234.39 3.83 299.89 5.41
应付职工
130.71 1.92 132.22 2.37 116.76 1.91 95.56 1.72
薪酬
应交税费 394.36 5.79 332.12 5.94 561.76 9.17 295.41 5.33
应付利息 - - - - - - 2.81 0.05
其他应付 53.64 0.79 13.18 0.24 4.91 0.08 22.75 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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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其他流动
- - 3.71 0.07 197.96 3.23 176.58 3.18
负债
流动负债
6,049.81 88.76 4,824.13 86.29 5,356.93 87.49 4,779.49 86.18
合计
递延收益 766.27 11.24 766.27 13.71 766.27 12.51 766.27 13.82
非流动负
766.27 11.24 766.27 13.71 766.27 12.51 766.27 13.82
债合计
负债合计 6,816.07 100.00 5,590.40 100.00 6,123.20 100.00 5,545.7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5,545.75 万元、6,123.20 万元、
5,590.40 万元和 6,816.07 万元。发行人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
账款和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该四项负债合计分别为 4,652.75 万元、5,007.42
万元、4,754.55 万元和 6,019.7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3.90%、81.77%、
85.05%和 88.32%,与发行人经营状况相符。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良好,货币资金充足,2013 年发行人归还了银
行借款。同时,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发行人采购规模增加,为节省财务费
用,发行人充分利用商业信用和资金杠杆,更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与供应商
结算,因此应付票据上升较多。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结构合理,与发行人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发行
人生产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以及筹资结构变化是导致负债总额波动的主要因素。
1、流动负债分析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短期借款 - - - 1,350.00
合计 - - - 1,350.00
2012 年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增加 1,050.00 万元,主要由于 2011 年 8 月 8 日
发行人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沪)2011 银综授字第 0912
号《授信额度合同》,发行人分别于 2012 年 3 月 28 日、2012 年 8 月 3 日取得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00 万元和 850 万元短期借款,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已全部偿还了上述借款。
(2)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380.97 2,565.00 2,407.12 500.00
合计 3,380.97 2,565.00 2,407.12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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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
票据分别为 500.00 万元、2,407.12 万元、2,565.00 万元和 3,380.97 万元。随
着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节省财务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充分利用资
金杠杆的作用,发行人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量,在铝箔等原材料采购时主
要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2013 年末应付票据较 2012 末增加 1,907.12 万元,增长 381.42%,主要系随
着发行人采购规模的扩大,商业信用和议价能力加强,发行人向明泰铝业采购铝
箔时更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发行人票据结算均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银行承兑汇票与采购合同对
应,票据结算业务真实,应付票据的增长与发行人业务模式和经营政策相匹配。
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到期后,发行人及时与开立银行进行结算,不存在应付
票据到期未结算的情形。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应付票据余额中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应付票据,亦
无应付持发行人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权的股东的票据。
(3)应付账款
①应付账款变化原因与合理性
公司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1年以内 1,743.05 93.09 1,322.37 92.91 1,647.18 89.81 1,983.12 97.38
1-2年 91.93 4.91 64.55 4.54 160.82 8.77 36.27 1.78
2-3年 15.08 0.81 10.34 0.73 12.14 0.66 17.09 0.84
3年以上 22.43 1.20 26.02 1.83 13.88 0.76 - 0.00
合计 1,872.49 100.00 1,423.28 100.00 1,834.03 100.00 2,036.4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036.48 万元、1,834.03 万元、
1,423.28 万元和 1,872.4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6.72%、29.95%、
25.46%和 27.47%。2013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上年减少 202.45 万元,主要由于
发行人加强了票据支付的结算方式。2014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410.74 万元,主要由于公司支付了吴江东方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和江阴市汇通
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设备款所致。
公司 1 年以内应付账款占比分别为 97.38%、89.81%、92.91%和 93.09%。2013
年末账龄在 1-2 年的应付账款为 160.82 万元,主要是应付机器设备款。随着业
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发行人增加了机器设备的采购,为扩大生产提供保障。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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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及期后结算情况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前五名单位具体明细及
期后结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末
占应付账款 期后结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算金额
1 江阴通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63.10 1 年以内 11.46% 163.10
2 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 158.37 1 年以内 11.13% 158.37
3 上海莘莘物流有限公司 137.87 1 年以内 9.69% 137.87
4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19.00 1 年以内 8.36% 119.00
5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116.44 1 年以内 8.18% 116.44
合计 694.78 48.82% 694.78
2013 年末
占应付账款 期后结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算金额
1 吴江东方建筑有限公司 264.01 1 年以内 14.40% 232.12
2 江阴市汇通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228.98 1 年以内 12.49% 203.00
3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80.55 1 年以内 9.84% 180.55
4 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 155.54 1 年以内 8.48% 155.54
5 江阴通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45.60 1 年以内 7.94% 145.60
合计 974.68 53.15% 916.81
2012 年末
占应付账款 期后结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算金额
1 江阴通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62.99 1 年以内 12.91% 262.99
2 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 193.77 1 年以内 9.52% 193.77
3 广州宏信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191.24 1 年以内 9.39% 191.24
4 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 186.46 1 年以内 9.16% 186.46
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51.89 1 年以内 7.46% 151.89
合计 986.35 48.44% 986.35
注 1:2014 年末期后结算金额为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数据、2013 年末期后结算金额
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2012 年末期后结算金额为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数据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在期后及时与主要供应商进行结算,与主要供应商合作
关系良好,不存在故意拖欠供应商货款的情形。
③与业务模式、经营政策的匹配关系
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发行人采购结算主要分为货
到票到即付、货到票到本月底前付、货到票到 30 天付等结算周期等。此外,随
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市场信誉逐年提升,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发行人更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规模逐年上升,发行人合理利用商业信用及票据结算
方式,应付账款余额逐年下降,与发行人业务模式、经营政策基本匹配。
(4)预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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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预收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88.44 86.59% 325.30 91.73% 218.86 93.37% 245.25 81.78%
1-2年 18.40 8.45% 23.05 6.50% 12.70 5.42% 7.78 2.59%
2-3年 7.89 3.63% 3.85 1.09% 0.40 0.17% 11.54 3.85%
3年以上 2.89 1.33% 2.43 0.68% 2.43 1.04% 35.32 11.78%
合计 217.63 100.00% 354.63 100.00% 234.39 100.00% 299.89 100.00%
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预先收取一定比例的款项,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余额
分别为 299.89 万元、234.39 万元、354.63 万元和 217.63 万元,预收款项占负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41%、3.83%、6.34%和 3.19%。
2013 年期末预收款项较 2012 年期末减少 65.50 万元,减少 21.84%,主要系
预收款项本期结算较多所致。
2014 年期末预收款项较 2013 年期末增加 120.24 万元,增长 51.30%,主要
由于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发行人预收款项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各期末占预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1.78%、93.37%、91.73%和 86.59%,各期末账龄超过 1 年的预收款项,主要系
尚未结算所致。
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前五名单位具体明细及
期后结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末
占预收账
序 账面 期后结
单位名称 账龄 款余额的
号 余额 算金额
比例
1 伊朗-SobhanDarouCo. 77.96 1 年以内 21.98% 77.96
2 伊朗-Abidipharma 48.14 1 年以内 13.57% 48.14
3 伊朗-BakhtarBioChemieCo. 40.30 1 年以内 11.36% 37.83
4 巴西-BIL 36.90 1 年以内 10.40% 36.90
5 伊朗-Daanapharmaceuticalco. 33.94 1 年以内 9.57% 31.66
合计 237.24 - 66.90% 232.49
2013 年末
占预收账
序 账面 期后结
单位名称 账龄 款余额的
号 余额 算金额
比例
1 秘鲁-InstitutoQuimioterapicoSaruc 29.18 1 年以内 12.45% 29.18
2 伊朗 CHEMIDAROUCO. 22.70 1 年以内 9.69% 22.70
3 巴西-BIL 22.32 1 年以内 9.52% 22.32
4 伊朗-Daanapharmaceuticalco. 20.53 1 年以内 8.76% 20.53
5 哥伦比亚-BILCARERESEARCHINC 19.21 1 年以内 8.19% 19.21
合计 113.94 - 48.61% 1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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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末
占预收账
序 账面 期后结
单位名称 账龄 款余额的
号 余额 算金额
比例
1 巴西-OWG 37.46 1 年以内 12.49% 37.46
伊朗
2 -LOGHMANPHARMACEUTICALANDHYGIENICCO 31.19 1 年以内 10.40% 31.19
.
3 伊朗-ABURAIHANPHARMACEUTICALCO. 25.12 1 年以内 8.38% 25.12
4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1 年以内 6.71% 20.02
5 秘鲁-InstitutoQuimioterapicoSaruc 16.70 1 年以内 5.57% 16.70
合计 130.59 - 43.55% 130.49
注:2014 年末期后结算金额为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数据、2013 年末期后结算金额为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2012 年末期后结算金额为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数据
(5)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短期薪酬 130.71 132.22 116.76 95.56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30.71 132.22 116.76 95.56
合计 130.71 132.22 116.76 95.56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95.56 万元、116.76 万元、
132.22 万元和 130.7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2%、1.91%、2.37%和
1.92%。
发行人建立了一整套人事管理制度,对员工薪酬福利进行了具体规定。应付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及津贴等。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和
经营业绩提升,发行人员工人数增加,工资水平逐年提高,导致各期末应付职工
薪酬余额逐年增加。应付职工薪酬的增长与发行人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相匹配,
发行人及时发放员工薪酬,不存在拖欠员工薪酬的情形。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增值税 38.71 91.51 109.22 -
企业所得税 325.03 206.08 406.65 274.82
房产税 13.79 13.79 19.20 5.83
土地使用税 5.76 5.76 11.52 11.66
个人所得税 3.86 3.61 3.42 2.52
其他税种 7.21 11.36 11.75 0.58
合计 394.36 332.12 561.76 2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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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应交税费2014年末较2013年末减少229.64万元,减少40.88%,其中应
交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减少200.57万元,主要由于苏州海顺2014年开始享受15%的
所得税优惠税率所致。发行人应交税费2013年期末数较上期末数增加266.35万
元,增长90.16%,主要由于本期业务规模扩大及利润增加,所得税以及应交增值
税相应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仅2012年末因短期借款产生应付利息2.81万元,占当期负债
比重0.05%,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应付报销费用款,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
付款分别为22.75万元、4.91万元、13.18万元和53.64万元,占负债的比重分别
为0.41%、0.08%、0.24%和0.79%,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小巨人培育企业专项经费 - - 130.00 130.00
预提运费 - 3.71 42.96 46.58
其他补贴款 - - 25.00 -
合计 - 3.71 197.96 176.58
2012 年末、2013 年末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
小巨人培育企业专项经费。2014 年末,小巨人培育企业专项经费较上期末减少
130.00 万元,主要系该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达到确认条件,由其他流动负债
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2、非流动负债分析
递延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苏州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
766.27 766.27 766.27 766.27
目补助
合计 766.27 766.27 766.27 766.27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收益系苏州海顺在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投资建设的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于 2009 年至 2010 年收到地方扶持资金,根
据苏州海顺与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签订的协议要求,确认
收入需符合“苏州海顺在汾湖开发区持续经营 10 年以上”条件。由于截止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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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31 日,苏州海顺持续经营时间为 8 年(设立于 2007 年 6 月),尚未达
到相关补助要求的条件,故暂列递延收益。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如下:
指标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倍) 3.62 4.08 2.99 2.70
速动比率(倍) 2.99 3.53 2.37 1.8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9.31 15.86 23.09 18.41
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583.11 7,101.75 6,067.73 4,790.93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6.47 -251.87 -823.51 78.45
(1)流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内相关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如下:
单位:倍
公司名称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上海绿新 1.20 1.14 1.78 2.02
奥瑞金 1.64 1.83 1.46 1.98
平均值 1.42 1.49 1.62 2.00
发行人 3.62 4.08 2.99 2.70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流动比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
发行人应收账款、存货快速增加所致,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好。
(2)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内相关上市公司的速动比率如下:
单位:倍
公司名称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上海绿新 0.73 0.79 1.28 1.41
奥瑞金 1.42 1.50 1.20 1.68
平均值 1.08 1.15 1.24 1.55
发行人 2.99 3.53 2.37 1.87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
扩大,应收账款快速增加所致,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好。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析
报告期内相关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上海绿新 43.32% 42.10% 23.27% 25.23%
奥瑞金 58.55% 40.37% 34.46% 33.97%
平均值 50.93% 41.24% 28.86% 29.60%
发行人 19.31% 15.86% 23.09%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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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分别为 1,350 万元、0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目
前已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利息保障倍数分别
为 78.45、-823.51、-251.87 和-136.47,偿债能力较强。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低于相关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由于公司融资渠道有限,自设立以来营运
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经营积累。
(三)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类别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股本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资本公积 6,767.16 6,767.16 6,767.16 6,767.16
盈余公积 1,173.57 1,173.57 825.04 523.22
未分配利润 13,530.96 11,114.86 7,840.97 5,196.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5,471.69 23,055.58 19,433.17 16,486.56
少数股东权益 158.66 158.07 151.35 -
股东权益合计 25,630.35 23,213.65 19,584.52 16,486.56
1、股本
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未发生变化。
2、资本公积
发行人报告期内资本公积未发生变化。
3、盈余公积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盈余公积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法定盈余公积 1,173.57 1,173.57 825.04 523.22
合计 1,173.57 1,173.57 825.04 523.22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变化系实现净利润后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期初余额 11,114.86 7,840.97 5,196.19 2,031.28
本年增加数 4,416.10 5,422.41 4,446.61 3,405.81
其中:本年净利润转入 4,416.10 5,422.41 4,446.61 3,405.81
其他增加 - - - -
本年减少数 2,000.00 2,148.53 1,801.83 2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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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其中:本年提取盈余公积数 - 348.53 301.83 240.90
本年分配现金股利数 2,000.00 1,800.00 1,500.00 -
本年分配股票股利数 - - - -
其他减少 - - - -
期末余额 13,530.96 11,114.86 7,840.97 5,196.1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5,196.19 万元、7,840.97 万元、
11,114.86 万元和 13,530.9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来源于净
利润的快速增长,2013 年末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末增加 2,644.78 万元,增长
50.90%,2014 年末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末增加 3,273.89 万元,增长 41.75%。
2013 年 2 月 23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75
元(含税),合计分配普通股股利 1,500 万元。
2014 年 2 月 10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4.50 元(含税),合计分配普通股股利 1,8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合计分配普通股股利 2,000 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分配完毕。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865.00 18,230.64 14,684.56 11,581.18
收到的税费返还 674.26 225.33 482.07 383.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6.29 1,451.92 1,090.09 747.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45.55 19,907.88 16,256.72 12,712.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31.54 5,734.40 5,560.88 5,450.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51.01 1,991.17 1,750.16 1,410.5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2.16 2,455.76 1,846.63 1,129.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38.00 3,446.00 4,258.75 2,073.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52.72 13,627.34 13,416.41 10,062.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2.83 6,280.54 2,840.31 2,6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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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销售商品和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逐年增长,分别为11,581.18万元、14,684.56万元、18,230.64
万元和14,865.00万元,2013年和2014年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26.80%和24.15%。
报 告 期 内 ,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21,023.73 万 元 、 27,736.68 万 元 、
28,984.97万元和21,499.14万元,2013年和2014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
31.93%和4.50%。2012年-2014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
规模快速扩大,发行人盈利稳定提升。2013年营业收入增幅高于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的增幅,主要由于发行人2013年销售规模扩大,期末应收账款净额较2012年末
大幅增加所致。该项目变动内容与金额均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与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相关科目勾稽无差异。
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业务规模逐年扩大、
盈利水平逐年提高,该项目变动内容与金额均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与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相关科目勾稽无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450.02万元、
5,560.88万元、5,734.40万元和6,931.54万元,总体呈平稳增长趋势,主要由于
发行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导致采购支付的资金增加所致。
2、收到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 1,004.04 1,166.07 896.08 539.70
海关退保证金 28.22 - 14.50 -
收到政府补贴 224.29 172.16 114.23 32.29
利息收入 37.29 25.27 28.04 14.97
个税交纳手续费 - - - 0.37
其他往来款 212.45 88.42 37.24 30.00
小巨人培育企业专项经费 - - - 130.00
合计 1,506.29 1,451.92 1,090.09 747.32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的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收到缴纳的银行
承兑汇票保证金及收到的与损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发行人采购原材料通过银行承
兑汇票结算,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该项目变动内容与金额均与公司实际情况相
符,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勾稽无差异。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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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票据保证金 1,438.33 836.00 1,636.15 -
单位往来款 - - - 288.49
付现管理费用 1,242.16 1,400.03 1,502.10 943.76
付现销售费用 643.75 1,051.91 953.81 777.74
其他 413.76 158.06 166.68 63.03
合计 3,738.00 3,446.00 4,258.75 2,073.02
2013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2012年度增加2,185.73万元,
主要原因是管理费用、票据保证金较2012年度增加了2,194.49万元;2014年度支
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2013年度减少8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票据保
证金减少了800.15万元。该项目变动内容与金额均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与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勾稽无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500.00万元、2,407.12万元、2,565.00
万元和3,380.97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逐步加强了原材料采购的银行承兑汇票结
算,按照规定的比例向银行缴纳保证金。付现管理费用主要为支付的研发费用,
发行人作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870.00 3,93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7.71 36.7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0.80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37.71 3,967.5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22.20 140.69 566.33 420.5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420.00 3,93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42.20 4,070.69 566.33 420.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4.49 -103.17 -566.33 -420.54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0.54万元、
-566.33万元、-103.17万元和-3,304.49万元,2012-201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扩建厂房以及设备采购,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201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系公司利用
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所致。该项目变动内容与金额均与公司实际情
况相符,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勾稽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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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5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1,3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50.00 1,3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350.00 3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000.00 1,800.00 1,511.81 65.9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637.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0.00 1,800.00 2,861.81 2,003.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0.00 -1,800.00 -2,711.81 -653.78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350.00万元、150.00万元、0
万元和0万元。2012年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350.00万元,主要为发行人
收到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短期借款。2013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金主要为控股子公司海顺医材设立,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款150.00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朱秀梅 - - - 870.00
林武辉 - - - 730.00
融资租赁款 - - - 37.81
合计 - - - 1,637.81
2012 年,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归还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周转资金。
(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的说明
报告期内,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补充资料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4,416.70 5,429.13 4,447.96 3,405.81
加:资产减值准备 14.54 26.26 209.48 12.1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496.93 689.65 644.50 577.51
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26.90 35.87 35.86 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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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09 11.65 4.70 4.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52 -0.83 0.32 1.84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70 1.33 12.07 67.8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7.71 -36.7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0.35 -7.82 -44.04 -32.73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49.09 708.56 619.77 -1,725.2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
-948.61 -0.05 -4,379.12 81.96
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
185.24 -576.49 1,288.80 219.71
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2.83 6,280.54 2,840.31 2,649.60
2012 年至 2013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同期净利润,主
要由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国内交易根据客户需求采用票据结算
比例增加。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规模优势逐步显现,对下游客户的影响逐
步加大,发行人未来能够持续优化现金流。
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净
利润增加 132.02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当期经营性
应收项目仅增加 0.05 万元,当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576.49 万元;同时,公司
继续控制库存,存货减少 708.56 万元。
(五)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支出主要是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具体投资计划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十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海顺新材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
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后每股收益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每股收益情况
财务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08 1.28 1.09 0.85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1.08 1.28 1.09 0.85
股收益(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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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每股收益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2016 年募投项目利
润无法完全体现。公司 2015 年全年净利润预计为 5,429.13 万元至 5,972.04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0%至 10%。假设 2015 年发行人全年净利润为 5,972.04 万元,
2016 年发行人利润保持 10%业绩增长,即为 6,569.24 万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份数量为 1,338 万股。则 2015 年发行人每股收益估算为 1.49 元,2016 年本
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每股收益估算为 1.23 元。
因此,本次发行将可能会摊薄股东的即期回报。
(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
目。上述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生产能力和技
术水平,扩大市场影响力,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增强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迫切需要
近几年公司业务迅速扩张,运营所需资金增长较快,目前仅依靠自身积累已
经难以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和提升客
户服务能力,加强科研投入,强化技术领先优势,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并实现业
务规模的快速稳定增长,进一步强化公司竞争优势,公司迫切需要通过资本市场
实现直接融资,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会明显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进
一步下降,偿债能力快速提高;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实施,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将稳步上升,主营业务将保持良性发展趋势。
3、进一步实现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的需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司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
力,壮大经济实力,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将会增加,控股股东所占股权比例将会下降,使本公司由非公众公司
变为公众公司,有利于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实现公司体制的升
级和经营机制的优化。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开披露信息,
直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利于增强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并能使投资
者更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为
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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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专业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隔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
品包括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和 SP 复合膜。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制药企
业,卷状产品经过制药企业的成型、填充药品、热封等工序后,形成药板或小袋
颗粒药。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其中,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拟投资建设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高阻隔高密封药品包装复合膜、可在线印刷铝箔等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生产项
目。
发行人属于医药包装材料制造企业,其经营模式及原材料采购需要较多流动
现金,随着发行人业绩的快速增长,对流动资金需求快速增加。但发行人外部融
资渠道有限,本次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能够缓解公司资金缺口。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30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1.90%。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技术部研发人员均具有多年生产
实践经验和产品研发实践,其中核心技术人员相关工作经验在 10 年以上,公司
研发团队近年来加强对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力度,形成了行业内新技术、新材
料的技术整合创新能力。
发行人一直致力于为制药企业客户提供高阻隔性、高延展性、高耐候性、高
稳定性的药品包装材料,积累了丰富的外观设计、材料研发和售后服务经验,发
行人及苏州海顺获得了国家药监局核发的 17 个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主
要产品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和 SP 复合膜获得美国 FDA 的 DMF 备案,
为公司产品顺利进入欧美市场打下了基础。
发行人十分注重产品研发,发行人企业技术中心被上海市松江区经信委评定
为松江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苏州海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苏州市科技局认定为
“苏州市药用包装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性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等
4 项产品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发行人及苏州海顺拥有 24 项专利,
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发行人及苏州海顺均被评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
公司服务的客户遍布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吉林、辽宁、
河北、海南、云南等多个省市,同时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等产品还出
口亚洲、南美洲及北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和半数 2014 年度中国医药工
业百强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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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本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但公司制定的
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专业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隔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
技术企业,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设计、研发及生产经验。目前该业务处于快速发展
状态,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快速增长。公司快速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业绩下
滑、毛利率波动等风险。为了应对风险,增强发行人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继续
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扩大并完善原有销售网络,不断开拓市场;同时,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
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首先,公司将引进更为先进的软件系统对日常运营进行管理,例如引进采购
招标环节 ERP 系统;其次,公司将在各生产环节降低运营成本,包括逐步提升生
产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减少设备待机时间,提高设备的生产速度;将目前生产过
程中的电加热方式改进为天然气加热方式,以降低能源消耗成本,并利用热泵技
术降低能耗;投入溶剂回收再利用系统实现循环经济以降低生产成本;改进印刷
过程中的自动配色系统以提高印刷品质并降低材料损耗。第三,公司将优化考核
制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公
司整体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
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此外,在保
证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基础建设、合理安排达产
前各环节等方式,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本次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后,有效缓解了公司资金需求较为紧张的局面,未来公司将根据需求制
定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4、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
(草案),对利润分配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如预期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并约定了现金分红的比例等。此外,还制定了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配
的条款,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
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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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履行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目前已经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
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
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分别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
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的承诺,相关承诺主体对违反
承诺制定了处理机制。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
益的规定。
(七)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2015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顺新材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
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的承诺,相关承诺主体对违反承诺制定了处理机制。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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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
2013 年 2 月 23 日,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75 元(含税),合计分配普通股股利
1,50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分配完毕。
2014 年 2 月 10 日,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合计分配普通股股利
1,80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分配完毕。
2015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合计分配普通股股利
2,00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分配完毕。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和发展战略的实际需
要的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资金需求、可预期
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
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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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重大现金支出具体标准如下: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采用股票股利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7、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财务部门配合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并草拟财务决算以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有关公司财
务预算、决算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负责组织拟订,有关公司盈余分配和
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共同拟订,达成初步方案后,
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征询独立董事、监事意见后,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以议案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
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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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制定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
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定
期报告中公布;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政策对分配方案进行审议通过并作出
决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之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
股)的派发事项。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
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
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
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有权部门下发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的情况,或者公司自
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方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公司利润政策调整不得违
反以下原则:
(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公司如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以
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
资者的意见,并在调整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在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
别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的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
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应以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的特别决议方式作出决议,除现场会议外,还
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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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及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具体规定如下: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
司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
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应充分考虑和
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实行积极、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优先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基本原则,如预期无重大现
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重大现金支出具体标准如下: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 万元。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
段时间的股东回报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此外,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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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公司每年根据实际盈利水平、现金流量
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在足额预
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根据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规定进行分红。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考虑股东意愿和要求,公司可以另行增
加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
提出分红预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
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5、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逐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促
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
目标,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多回报。
(五)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关于公司上市后分
红回报规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合
理稳定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
说明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复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权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出具《承诺函》,就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事
宜进行了承诺,其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事项承诺如下:
1、未来海顺新材发行上市后,通过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时,本人表
示同意并将投赞成票;
2、未来海顺新材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
本人表示同意并将投赞成票;
3、本函签署出具之日起,本人不以任何理由撤回。如果违反本函所述承诺
义务的,本人将对可能造成海顺新材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 201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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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
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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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建设期
(万元) (万元)
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 20,566.00 20,566.00 1年
补充流动资金 - 5,910.99 -
合计 - 26,476.99 -
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将通过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增
资实施。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将通过银行贷款
或自有资金予以补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或子公
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或子公司可选
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立项环评批文、项目备案、土地证、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均已合法取得,目前正在进行相关生产设备采购合同的谈
判,基础设施配套正建设中。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使用用途明确,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一)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投资建设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高阻隔高密封药品包装复合膜、可
在线印刷铝箔等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生产项目。募投项目需要新建生产车间和仓
库,公用工程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不需要独立建造。生产车间建筑占地面积为
4,28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568 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 6,900 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期一年,预计总投资 20,566.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总额
15,566.00 万元、流动资金 5,000 万元,项目达产后将提高公司相关产品规模化
生产水平,扩大公司产能。
2、项目建设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生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共计 6000 吨,下表为具体
生产规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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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品种 设计产能(吨)
1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3,500
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
2 高阻隔高密封药品包装复合膜 1,500
料 6000 吨项目
3 可在线印刷铝箔 1,000
3、项目市场前景
(1)医药工业的高速发展
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医药行业发展迅速,卫生总费用及
其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医药制造业的产品
销售收入由2001年的1,924.39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3,350.33亿元19,年均复合增
长率为21.17%,高于国内同期GDP的增速。快速增长的医药行业拉动整个上游医
药包装行业的市场需求。
(2)医药包装行业
根 据 TheFreedoniaGroup,Inc. 于 2011 年 发 布 的 《 WORLD 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TO 2015》统计数据,全球医药包装市场销售总额从2005年的356亿美
元上升至2010年的472亿美元左右,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79%,其预测2010年-2015
年,全球药品包装的需求将保持年均增长5.50%,2015年将达到620亿美元。
2012 年 1 月,工信部发布《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其中特别提
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技术精、质量高的医药中间体、辅料、包材等产品,提高为
大企业配套的能力;大力发展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新品种、现代中药、先进医
疗器械、新型药用辅料包装材料和制药设备,加快推进各领域新技术的开发和应
用,促进医药工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
2013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
正),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和生产被列入医药产业中鼓励发展的子行
业,特别提到医药包装行业中的可降解材料,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过性的
功能性材料,新型给药方式的包装;药包材无苯油墨印刷工艺等将在未来一段时
期作为重点对象予以支持发展。
上述产业政策和规划为我国医药包装行业未来五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将
推动行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综上,本募投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4、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 20,566.00 万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20,566.00 万元,包括
建设投资 15,566.00 万元,项目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项目建设投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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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5/indexc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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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其中:外
建筑 设备 其他 比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 合计 币(万美
工程费 购置费 费用 (%)
费 元)
1 工程费用 5,680.6 8,205.0 226.4 14,111.9 862.0 90.66
1.1 引进设备及安装 - 6,435.8 121.6 6,557.3 862.0
1.2 国产设备及安装 - 1,769.2 104.8 1,874.0
1.3 土建工程 5,680.6 5,680.6
2 工程其他费用 712.8 712.8 4.58
2.1 土地使用费
2.2 勘查设计费 141.1 141.1
2.3 前期工作费 50.0 50.0
2.4 建设单位管理费 247.0 247.0
2.5 生产准备费 50.0 50.0
办公及生活家具
2.6 50.0 50.0
购置费
招标代理及标底
2.7 28.2 28.2
编制费
2.8 工程一切险 21.2 21.2
2.9 海关商检费 25.3 25.3
2.10 试运转费 100.0 100.0
3 预备费 284.0 410.2 11.3 35.6 741.2 4.76
3.1 基本预备费 284.0 410.2 11.3 35.6 741.2
3.2 涨价预备费
建设投资总额 5,964.6 8,615.2 237.7 748.4 15,566.0 100.00
5、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情况
本项目购置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1)主要进口设备
单位:万美元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CIF 单价 金额
1 进口复合机 套 3 140
2 电子轴印刷机 台 2 140
3 精密涂布机 套 1 162
小计
(2)主要国产设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台/套) 单价 金额
生产设备
1 机械轴印刷机 1 500
2 检品机 3 100
3 分切机 6 42
4 合计 1,052
能源及公用供给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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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台/套) 单价 金额
1 变压器 1 40
2 高压配电柜 1 15
3 低压配电柜 1 63
4 低压无功补偿 1 20
5 谐波治理 1 80
6 动力柜、照明箱 1 16
7 灯具管线 1 80
8 通讯设施 1 20
9 冷冻机 1 140
10 冷却塔 1 12
11 空调系统 1 120
12 合计 11 606
总计 1,658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
有资金予以补足。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拟在第一年启动,第二年正式投产。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项目实施进度(T1 年)计划表
月进度
序号 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项目前期工作 △
2 初步设计、施工设计 △ △ △
3 设备订货 △ △ △ △ △ △ △
4 设备到货检验 △ △ △
5 设备安装 △ △
6 职工培训 △ △
7 生产线调试、试生产 △ △
8 竣工、投产 △
本项目建设期 12 个月,投产后三年内项目新增产能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吨
序 投产后新增产能
产品名称 设计产能
号 T1 年 T2 年 T3 年
1 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3500 - 2,800 3,500
2 高阻隔高密封药品包装复合膜 1500 - 1,200 1,500
3 可在线印刷铝箔 1000 - 800 1,000
药用包装材料市场需求量不断增长,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产品竞争力
的不断提高、营销服务网络的不断健全,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以得到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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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按照公司现行相关会计政策,在本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新增主要固
定资产折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投产年
机器设备年折旧额 800.70
房屋建筑年折旧额 178.90
年折旧额小计 979.60
年营业收入 33,000.00
年可实现净利润 6,624.80
根据上表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加主要固定资产
折旧 979.60 万元。建设项目投产后每年营业收入将增加 33,000.00 万元,每年
可实现净利润 6,624.80 万元,因此可充分消化因固定资产投资而导致的折旧费
用增加,保障公司净利润。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增加,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
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净资产将大大增加,资产负债率显著降低,公司负
债融资空间将得以扩展。根据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及股票市场行业市盈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8、项目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取得苏州市吴江区发改委的备案文件,并已取得苏州市
吴江区环保局出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具体批复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备案时间 备案号 环评批准号
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吴 发 改 汾 备 发
2015.6.5 吴环建[2013]28 号
6000 吨项目 [2015]67 号
9、项目的实施主体及选址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项目建设
计划利用原预留用地,项目实施地点为苏州海顺所在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上海、西濒太湖、南接浙江、北依
苏州,地处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交汇的三角腹地,是中国沿海和长江三角
洲经济圈的中心区域,也是“临沪”经济圈中最具地理优势的地区,在上海半小
时经济圈内,直接接受上海经济发展的辐射。本次募投项目在苏州海顺现有厂区
内新建,项目新建建筑物占地面积为 11,184 平方米。
10、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
弃物。废气主要是印刷设备烘道中散发出的含醋酸乙酯气体;废水主要是生活污
水及少量清洁生产废水,无工艺废水产生;噪声主要是生产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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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卷头卷尾料、边角料、废膜、
油墨、剩墨等。公司上述污染物的治理方案如下:
(1)废气
车间所排废气集中收集,采用吸附的方法处理达标后向大气排放。
(2)废水
募投项目所在地具备雨污水接管条件,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
政雨水管网,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浓度较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进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
募投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厂房,生产车间按 20dB(A)以上综合隔声能力
进行设计、建造,设备安装采取有效的防振、降噪措施(安装减震垫等),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要求,以减少生产
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中废纸、卷头卷尾料、边角料、废膜由废品回收站回收,油墨、
剩墨交由具有环保固体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
100%,不直接排放。
本募投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影响较小;废水最终并网进入市
政污水厂处理,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设备噪声经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能够合理处置不排放。综上,本募投项目在加
强环境管理和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年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的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与发
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
相适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环保部门、发改委备案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
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该募投项目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新增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本次发行方
案及公司具体测算,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910.99 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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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模式导致公司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
发行人属于医药包装材料制造企业,按照业务开展模式,从前期客户开发到
产品交付再到服务维护,公司需要经过客户实地考察、客户测试程序、产品设计、
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发货运输、后续服务等流程;同时,由于行业特点,
公司客户数量多,销售分布较为分散,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上述经营模式及
行业特点导致公司需要垫付大量的流动资金。
(2)原材料采购需要较多流动资金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箔、尼龙、PET、PVC、PE 等,均为大宗商品,
其市场价格有一定波动性。虽然公司主要供应商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但为
了保证其自身经营正常,供应商对货款结算周期要求较为严格。公司铝箔等原材
料的采购数量较大,付款压力较大。
(3)外部融资渠道有限
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导致公司资金需求较为紧张,为了缓解采购对资金需求
的紧张局面,公司抵押了主要固定资产,与银行开展承兑汇票业务,在铝箔等原
材料采购时主要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受制于固
定资产的规模制约,公司通过票据结算的方式将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对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求。
(4)业绩增长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快速增长,2012 年-2014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17.42%,未来发展形式良好。随着业绩的持续增长,公司对客户的应收账款逐年
增加,虽然公司制定了明确的信用政策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良好,但应收账款的增加占用了较多的营运资金,导致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快速
增长。
3、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和对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的作用
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按现有业务规模及增长情
况测算,公司流动资金缺口为 7000 万元左右。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
理制度等规定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为公司采购支付、销售、产品技术研发、人力资源优化等方面提供了充足的资金,
能有效解决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为公司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并提升公
司核心竞争力。
综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
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能够有效解决发行人资金短缺的问题,提供公司抗风险能力。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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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募投项目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发行人董事会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本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 26,476.99 万元,用于年产新型药用
包装材料 6000 吨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长期从事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下游
医药行业对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需求旺盛,导致现阶段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的产能
为 6000 吨,2014 年、2015 年 1-9 月,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14.09%和 117.24%,
处于饱和状态,同时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也使公司资金需求加大。本次募投项目
的能够有效能够有效缓解公司目前产能和资金不足的情况,并为未来增长提供保
障,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适应。公司已掌握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相关技术并具备独立创新能力,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和管理能
力相适应。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用途使用,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就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使用作出了制度安排。
具体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
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
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公
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人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
户,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律师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高
阻隔高密封药品包装复合膜、可在线印刷铝箔等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以及补充
流动股资金,未改变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模式。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发行
人在充分发挥领先的研发能力和生产技术基础上,通过新建车间、添置先进设备,
扩大企业的产能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实现规模效应,从而降低成本;同时丰富
发行人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能力,从而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提升企业的整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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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金额为 26,476.99 万元,募集资金的
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
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得到目前阶段有权部门的批准
或授权,已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
作,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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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重要合同如下:
(一)采购合同
1、原材料采购合同
2015 年 1 月 1 日,海顺新材与广州宏信塑胶工业有限公司签署《2015 年度
聚氯乙烯薄膜产品采购合同》,拟采购聚氯乙烯薄膜约 350 吨,按市场行情定价。
同日,苏州海顺与广州宏信塑胶工业有限公司签署《2015 年度聚氯乙烯薄膜产
品采购合同》,拟采购聚氯乙烯薄膜约 200 吨,按市场行情定价。
2015 年 1 月 1 日,苏州海顺与江阴通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2015 年度
聚乙烯薄膜产品采购合同》,拟采购聚乙烯薄膜约 720 吨,按市场行情定价。
2015 年 1 月 5 日,海顺新材与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签署《2015 年度双
向拉伸尼龙薄膜产品采购合同》,拟采购双向拉伸尼龙薄膜约 320 吨,按市场行
情定价。同日,苏州海顺与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签署《2015 年度双向拉伸
尼龙薄膜产品采购合同》,拟采购双向拉伸尼龙薄膜约 100 吨,按市场行情定价。
2015 年 1 月 5 日,海顺新材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5 年度
铝箔产品采购合同》,拟采购铝箔约 2,600 吨(按具体订货单执行),定价方式
为铝锭价格加上加工费,铝锭基价按发货当天依据长江有色金属网铝锭平均价;
同日,苏州海顺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5 年度铝箔产品采购合
同》,拟采购铝箔约 1,100 吨,定价方式为铝锭价格加上加工费,铝锭基价按发
货当天依据长江有色金属网铝锭平均价。
2、设备采购合同
2015 年 2 月 14 日,苏州海顺与博斯特(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购买
合同》,采购博斯特 RS3.0 凹版印刷机一套,合同金额 608.00 万元(含税)。
(二)销售合同
2014 年 11 月 1 日,海顺新材与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年度
总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该公司在合
同期限内向海顺新材采购 SP 复合膜、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合同金额为
936.6 万元,具体发货时间和发货数量按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传真通知。
2014 年 12 月 1 日,苏州海顺与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承揽加工
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向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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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采购 SP 复合膜、PTP 铝箔产品,合同金额为 290.35 万元,实际采购数量以
采购订单为准。
2014 年 12 月 29 日,海顺新材与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
该公司向海顺新材采购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
2015 年 1 月 1 日,海顺新材与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剂分公司
签订《年度订货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该公司向海顺新材采购约 60 吨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产品,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
为准。
2015 年 1 月 1 日,苏州海顺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5 年年
度加工承揽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
司向苏州海顺采购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PTP 铝箔、SP 复合膜,合同金额为 194.2
万元,具体发货时间和每次发货数量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2015 年 1 月 1 日,苏州海顺与石药集团中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2015
年年度加工承揽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0 日,
该公司向苏州海顺采购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合同金额为 380.00 万元,具体发
货时间和每次发货数量按定制方传真通知。
2015 年 1 月 1 日,海顺新材与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签订
《2015 年年度加工承揽合同》,该公司向海顺新材采购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
PVC/PVDC,合同金额为 1,283.00 万元,具体发货时间和每次发货数量按定制方
传真通知。
2015 年 1 月 16 日,海顺新材与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包装材料采购
框架合同》,该公司向海顺新材采购 PTP 铝箔、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具体发货
数量已每月的订单为准。
2015 年 1 月 20 日,苏州海顺与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有效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向苏州海顺采
购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SP 复合膜、PTP 铝箔产品,合同金额为 177.60 万元,
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数量,以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的订单为准。
2015 年 2 月 12 日,苏州海顺与巴西-BIL 签订《外贸销售合同》,该公司向
苏州海顺采购 PTP 铝箔、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合同金额为 100.20 万美元;2015
年 6 月 11 日,苏州海顺与巴西-BIL 签订《外贸销售合同》,该公司向苏州海顺
采购 PTP 铝箔、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合同金额为 108.56 万美元。
2015 年 2 月 13 日,苏州海顺与海南澳美华制药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6 年 2 月 13 日,该公司向苏州海顺采购
PTP 铝箔、SP 复合膜产品,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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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 1 日,苏州海顺与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签订《2015 年年度加
工承揽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该公司向
苏州海顺采购冷冲压成型复合硬片和 SP 复合膜,合同金额为 117.75 万元,具体
发货时间和每次发货数量按定制方传真通知。
(三)金融服务合同及保证合同
2013 年 5 月 16 日,林武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松江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发行人提供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期限为 2013 年 5 月 20 日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
2014 年 6 月 13 日,海顺新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
订《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编号:9902122014200400、9902122014200500),
海顺新材获得最高 3,3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苏州海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9902122014200502),为海顺新材获得的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间为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
2014 年 6 月 13 日,苏州海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
高额抵押合同》(编号:9902122014200501、9902122014200401),以其拥有的
编号为吴国用(2013)第 07049342 号土地使用权以及编号为苏房权证吴江字第
25022438 号和苏房权证吴江字第 25022439 号的房屋产权为海顺新材获得的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的期间为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
2015 年 6 月 16 日,海顺新材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签订《综合授信
合同》(编号:3662012015016),海顺新材获得最高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林武辉与中国
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662012015016-1),
为海顺新材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间为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8 年 6 月 16 日。
2015 年 10 月 13 日,海顺新材与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中
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编号:02272015209600),海顺新材获得最高额 5,300
万元授信额度。最高额授信额度的有效自 201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林武辉、苏州海顺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分别为:02272015209602、02272015209603),为海顺新材获得的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间为 201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
(四)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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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5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上海舜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
发行人向上海舜乐工贸有限公司承租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 18 号厂
房、综合楼及 500KV 配电房用作药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厂房和仓库,该处宗地(丘)
面积合计 8,408.00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4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与上海舜乐工贸有限公司续签了《租赁合同书》,续租
赁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其他
2013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及《承
销协议》,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协议
就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涉及的各种问题及保荐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进行了约定。
2013 年 11 月 1 日,公司与上海百颗星私营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地块批
租市政设施配套协议书》,由上海百颗星私营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对拟出让给发行
人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的地块进行市政设施六通一平工作,市政设施费约
为 352.5 万元,全部款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付清。
二、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子公司苏州海顺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
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没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行为。
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
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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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林武辉 朱秀梅 林秀清 袁兴亮
付明仲 曾江洪 王栋
全体监事签字:
吴东晓 李志强 孙英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倪海龙 李俊 童小晖 陈平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254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姚奔
保荐代表人:
程瑶
李毅
法定代表人:
余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1-255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朱志怡
熊林
彭龙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荣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1-1-1-256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钢跃
黄湘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曹国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1-257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评估师:
张佑民
陈迈群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劲为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1-258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承担验资业务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贺焕华
刘钢跃
验资机构负责人:
曹国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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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担复核验资业务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复核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
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复核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贺焕华刘钢跃
验资机构负责人:
曹国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1-260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下列文件均可在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场
所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附:
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1、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 18 号
电话:021-37017626
传真:021-57674077
联系人:童小晖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水松大厦 20 楼
电话:0755-82776399
传真:0755-2360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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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联系人:程瑶、李毅、姚奔、江伟、张磊、胡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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