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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幸福蓝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6-07-18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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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中信大厦 17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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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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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7,763.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11%,
公司股东无公开发售股份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 7 月 26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31,050.6712 万股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九、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6年 7 月 15日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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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全部内容。
所有承诺事项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持股 5%以
上的主要股东、发行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约束措施及其履行情况”。
稳定股价预案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四、稳定股价
预案”。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是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3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但已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于2016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审阅报告》(苏亚阅[2016]5 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80,895.57万元,负债总额为 48,783.59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32,111.99万元。2016年 1-3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36,328.86
万元,同比增长 30.31%;营业利润为 1,780.14 万元,同比下降 43.80%;利润总额为
2,041.66万元,同比下降 39.6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643.13 万元,同比下
降 44.07%。2016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36,328.86 万元,较 2015 年 1-3 月增长
30.31%,主要原因是幸福蓝海院线影城数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院线及影城业务的主
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16年 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3.13 万元,较
2015 年 1-3 月下降 44.07%,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一是新增影城导致销售费用较去
年同期增长较多;二是由于电视剧业务发行周期影响,2016 年 1-3 月电视剧业务收入较少;三是发行人个别跟投电影及跟投电视剧由于结算期及发行原因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6年二季度开始发行人电视剧收入稳定增长,发行人 2016年上半年预测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增长,预计全年也将保持增长。发行人 2016 年一季度审阅数据及分析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
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年 1-3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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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年 1-3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招股意向书已披露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赊销客户在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回款情况。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定价依据,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定价依据,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三、2016年上半年业绩预测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电视剧业务均运营正常,收入及毛利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根据公司 2016 年 1-3 月未经审计但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的财务数据,并结合公司审计报告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公司 2016 年上半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7.10 亿元—7.70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6.78%—26.65%;公司 2016 年上半年预计实
现净利润 6,508.00 万元—7,09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5.94%—15.41%。根据公司
2016年全年经营计划,初步预计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能够保持稳定增长。
四、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对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报告期电视剧关联销售较大的风险;影城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发行人业务向电影制作执行制片拓展的不确定性风险;电视剧及电影业务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侵权盗版的风险;著作权纠纷的风险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实际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对其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全部内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良好,公司在其所处行业中具备竞争优势,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实际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对其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发行人相关风险因素如公司成长性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影城物业租赁风险等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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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2
发行概况.3
重大事项提示.4
目录.6
第一节释义...10
一、常用词语定义.10
二、专业术语释义.15
第二节概览...18
一、发行人概况.18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8
三、主营业务概述.18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18
五、募集资金用途.20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2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1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22
三、本次发行上市有关重要日期.23
第四节风险因素.24
一、公司成长性风险.24
二、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24
三、报告期电视剧关联销售较大的风险.25
四、影城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25
五、发行人业务向电影制作执行制片拓展的不确定性风险.25
六、电视剧及电影业务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25
七、影视剧产品的销售风险...26
八、新媒体播出平台引致的风险.26
九、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优质影片供给不足的风险.27
十、创作及管理人才不足的风险.27
十一、联合摄制的控制风险...27
十二、影城选址的风险.28
十三、侵权盗版的风险.28
十四、著作权纠纷的风险.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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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影城物业租赁的风险...28
十六、影视剧摄制及影城经营安全生产的风险.29
十七、关于影城经营业务不可抗力的风险.29
十八、电视剧和电影行业影视剧生产计划执行的风险.29
十九、电视剧和电影行业市场准入政策风险.29
二十、内容监管政策风险.31
二十一、电视剧的播出风险...31
二十二、电影分账比例变化风险.32
二十三、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风险.32
二十四、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33
二十五、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34
二十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34
二十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34
二十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34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3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6
二、发行人变更设立情况.36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37
四、发行人主要资产、业务的来源、承继、演变和存续情况.37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44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45
七、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拥有并转出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57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57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68
十、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87
十一、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
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87
十二、发行人员工情况.87
十三、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发行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约束措施及其履行情况.87
十四、稳定股价预案..100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104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与服务...104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132
三、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172
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源要素..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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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24
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224
二、同业竞争.225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226
四、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228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23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23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24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24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
的程序及最近三年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24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自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
领取收入情况.245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以外单
位的兼职情况.24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248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署的协议、作出承诺
及其履行情况.24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
任的情况.248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249
十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250
十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250
十三、发行人报告期违法违规情况...253
十四、发行人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53
十五、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
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254
十六、发行人对外投资及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254
十七、发行人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256
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59
一、财务会计报表.259
二、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63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263
四、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
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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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情况.265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68
七、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和优惠政策..286
八、分部信息.288
九、非经常性损益.290
十、主要财务指标.290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非财务指标.292
十二、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93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294
十四、财务状况分析..320
十五、现金流量分析..354
十六、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357
十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363
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367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6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368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整体影响.383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384
一、发行人的重要合同.384
二、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415
三、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415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416
第十二节有关声明.41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1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19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420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21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22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423
第十三节附件.424
一、备查文件目录.424
二、文件查阅联系方式.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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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常用词语定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幸福蓝海、股份公司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月 29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传媒营销指
发行人前身江苏蓝海传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由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5年 11月 18日独家设立,于 2009 年 7月 6日变更名称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幸福蓝海有限指发行人前身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广电、控股股东指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广电总台指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与江苏广电管理机构重合、内部统一管理,实行统一会计核算
广电创投指江苏广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力天融金指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
紫金文化指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珠峰基石指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凯鹏华盈(天津)指
凯鹏华盈(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凯鹏华盈鸿图(天津)指
凯鹏华盈鸿图(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影股份指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广传广播指江苏广传广播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国和指
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鼎和指上海鼎和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建银文化指建银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
南京广电指南京广电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电无线指江苏省广电无线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广告分公司指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告分公司
北京咨询分公司指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为北京广告分公司前身,2012年 7月 10日更名为北京广告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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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纵横指江苏天地纵横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盛世影视指江苏盛世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蓝海传媒指江苏幸福蓝海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蓝海视佳指
江苏蓝海视佳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5月 6日由幸福蓝海有限和江苏广电设立,于 2009年8月 4日变更为蓝海传媒
蓝海中天龙指江苏幸福蓝海中天龙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文化投资子公司指幸福蓝海香港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影业公司指江苏幸福蓝海影业有限责任公司
众望影视指
江苏众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由江苏广电于2006年 2月 20日独家设立,于 2009 年 7月 14日变更名称为影业公司
院线公司、幸福蓝海院线指江苏幸福蓝海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蓝海亚细亚院线指
江苏蓝海亚细亚院线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年 8月10日变更名称为院线公司
盛世横店亚细亚院线指
江苏盛世横店亚细亚院线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年4月 10日变更名称为蓝海亚细亚院线
影院发展公司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影院苏州分公司、苏州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影院如皋分公司、如皋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如皋分公司
影院盐城分公司、盐城聚龙湖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盐城聚龙湖分公司
影院仪征分公司、仪征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仪征分公司
影院南京六合分公司、六合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六合分公司
影院南京分公司、南京商厦影城
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
影院新苏分公司、新苏影城指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新苏分公司
影院南京沿江分公司、大厂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沿江分公司
影院海安分公司、海安文峰影城
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分公司
影院大冶分公司、大冶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大冶分公司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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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宿迁金鹰分公司、宿迁金鹰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宿迁金鹰分公司
影院徐庄分公司、徐庄影城指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徐庄分公司
影院常州分公司、常州和平影城
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分公司
影院合肥港汇大厦分公司、合肥港汇影城
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港汇大厦分公司
影院滁州分公司、滁州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分公司
影院郑州管城分公司、郑州管城影城
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管城分公司
影院无锡金太湖分公司、无锡金太湖影城
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锡金太湖分公司
影院通州分公司、通州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分公司
影院东台分公司、东台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东台分公司
影院南京栖霞分公司、马群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栖霞分公司
影院天津分公司、天津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影院南京建邺分公司、河西中央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建邺分公司
影院芜湖分公司、芜湖侨鸿影城
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分公司
影院北京第一分公司、北京华冠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影院武汉分公司、武汉雄楚影城
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影院烟台分公司、烟台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分公司
影院无锡第二分公司、无锡T12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锡第二分公司,原无锡好买德项目
影院铜陵分公司、铜陵中央影城
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分公司
影院沈阳分公司、沈阳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影院南通分公司、南通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分公司
影院扬州分公司、扬州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影院常熟分公司、常熟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分公司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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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珠海分公司、珠海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公司
影院宜昌分公司、宜昌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分公司
影院北京第二分公司、北京房山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
影院泗阳分公司、泗阳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泗阳分公司
影院南京玄武分公司、鼓楼广场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玄武分公司
影院南京玄武第二分公司指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玄武第二分公司
影院南京江宁分公司、江宁金鹰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江宁分公司
影院常州第二分公司、常州九洲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州第二分公司
影院马鞍山分公司、马鞍山影城
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影院宿迁第二分公司、宿迁苏宁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宿迁第二分公司
影院苏州第二分公司、苏州绿宝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第二分公司
影院如东分公司、如东影城指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如东分公司
影院苏州第三分公司、苏州双湖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第三分公司
影院上海三林分公司、上海三林影城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三林分公司
江宁影城指南京市江宁区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影城指西安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沭阳影城指沭阳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有限公司
成都影城指成都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兴化影城指兴化市幸福蓝海影院有限责任公司
涟水影城指涟水县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橙天影城指常州幸福蓝海橙天嘉禾影城有限公司
大庆影城指大庆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溧阳影城指溧阳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临沂兰山影城指临沂市兰山区幸福蓝海影城有限公司
张家港影城指张家港幸福蓝海影城有限公司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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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影城指宝应幸福蓝海影院有限公司
门头沟影城指北京幸福蓝海影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州高港影城指泰州中广蓝海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新街口影城指南京新街口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蓝海华谊指
原蓝海华谊兄弟国际文化传播江苏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 4月 16日更名为江苏广电文化有限公司
广电动漫指江苏广电影视动漫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哈皮指无锡哈皮动画有限公司
江苏网络广播电视台指江苏广电下属部门,又称为江苏广电网站
华谊兄弟指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华策影视指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华录百纳指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文化指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美环球指完美环球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影视指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唐德影视指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慈文传媒指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院线指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金逸指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央视、中央电视台指中国中央电视台
中视传媒指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
中宣部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广电总局、广电总局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电影专资办指国家电影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省委宣传部指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宣传部
省政府指江苏省人民政府
省财政厅指江苏省人民政府财政厅
省级广电局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
省广电局指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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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或县级广电局指各县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
指本公司现行有效之《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次发行指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7,763.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指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苏亚金诚、申报会计师指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指 2013年、2014 年和 2015年
元指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电影业务指
指公司的电影全产业链业务,包括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以及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
电视剧业务指指公司的电视剧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
制作许可证指
包括《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两种,只有在取得该许可证后方可拍摄电视剧
发行许可证指
电视剧摄制完成后,经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取得的《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只有取得该许可证的电视剧方可发行播出
摄制许可证指
电影在拍摄之前,需经过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取得的行政性许可文件,通常包括《摄制电影许可证》和《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两种
公映许可证指
电影摄制完成后,经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取得的行政性许可文件,全称为《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影只有在取得该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
放映许可证指
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向电影放映单位颁发的行政许可文件,全称为《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单位只有在取得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电影放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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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指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对县及县以上城市电影院电影票房收入,按 5%的标准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联合摄制指
影视制作企业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并按各自出资比例或者按合同约定分享利益及分担风险的摄制业务
执行制片方、主投方指
对采用联合摄制模式投拍的电视剧,执行制片方指的是实际负责制作、发行等项目运作工作的投资方
非执行制片方、跟投方指
对采用联合摄制模式投拍的电视剧,非执行制片方指的是仅提供资金、资源、发行服务,但并不实际负责项目运作的投资方
投资影城指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的影城,含发行人控股影城和参股影城
控股影城指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其全部股权的影城,或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其部分股权但拥有其控制权的影城
参股影城指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部分股权,但无控制权的影城
加盟影城指
加盟影城,指与发行人无股权关系,但加盟了幸福蓝海院线的影城
幸福蓝海院线影城指
加盟影城及与院线公司签署《院线加盟协议》的投资影城
剧组指
影视业所特有的一种生产单位和组织形式,是在拍摄阶段为从事影视剧具体拍摄工作所成立的临时工作团队
主创人员指
影视剧制作过程中的导演、制片人、编剧、主要演员及剧组其他核心人员
导演指
影视剧制作过程中组织调动剧组内的人员及资源,综合各种艺术元素形成影视剧作品的人员
编剧指通过文字表述形式完成影视剧剧本制作的人员
制片人、制作人指单个影视剧项目的负责人
执行制片人、执行制作人指
协助制片人对剧组进行管理的人员,主要负责影视剧拍摄阶段的现场管理工作
剧本指描述影视剧对白、动作、场景等的文字作品
母带指
经剪辑、配(修)音和动效、音乐制作及混录合成、字幕制作,符合电视剧相关技术标准,并经国家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第一版声像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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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频道指
采用地面传输标准的电视频道,其信号覆盖面限于某个地区
卫星频道、卫视指
采用卫星传输标准的电视频道,信号通过卫星传输可以覆盖全球多个地区或全国
IP电视、IPTV 指
网络协议电视(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是宽频电视(Broadband TV)的一种,是用宽频网络作为介质传送电视信息的一种系统,将广播节目通过宽频上的网际协议向订户传递数码电视服务
收视率指
在一定时段内收看某一节目的家户数占观众家户数的百分比
播出比重指
指某类型节目的播出时间占某一家或若干家电视台/频道所有节目的总播出时间的比例
收视比重指
收视比重是指某类型节目的收视时间占某一家或若干家电视台/频道所有节目的总收视时间的比例
资源贡献率指
收视比重与播出比重之比,反映电视台播出某一类型节目拉动收视率的能力
CSM媒介研究指
中央电视台-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公司,是我国电视收视市场研究咨询提供商,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行业数据来源于 CSM 媒介研究
艺恩咨询指
一家专注于娱乐产业的研究机构,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行业数据来源于艺恩咨询
贴片广告指在电影片头插播的广告,电影衍生产品的一种
“一剧两星”指
根据广电总局于 2014年 4月 15日发布的《总局对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方式进行调整》,从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一部电视剧最多只能同时在两家上星频道播出,每晚黄金档电视剧播出数量为2集,即“一剧两星”电视剧上星播出模式
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引用数据,若以万元为单位,可能存在以元为单位原始数值的尾差;计算百分比时,由于四舍五入形成尾差的原因,合计值可能存在不等于
100.0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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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Omnijoi Media Corporation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287.6712万元
法定代表人:卜宇
成立日期:2005年 11月 1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1年 6月 29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348号中信大厦 17 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电视剧的制作、发行。一般经营项目:影视投资(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电影院线和影城的经营及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影视剧创作人员的经纪代理。
(二)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江苏广电和广电创投作为发起人、依照《公司法》规定由幸福蓝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6月 29 日,公司依法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 32002109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7,000.00 万元。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江苏广电直接持有本公司 65.70%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广电具体情况请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一)1、江苏广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
三、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其中,电影业务包括两个子业务: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院线与影城经营。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根据苏亚金诚出具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16]49 号),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181,676.48 161,716.45 149,448.83
负债合计 51,309.07 42,328.57 39,2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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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8,628.30 117,921.98 109,711.67
少数股东权益 1,739.11 1,465.90 507.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367.41 119,387.88 110,219.1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总收入 143,726.81 86,397.45 75,219.66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360.40 6,230.68 11,251.44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208.94 8,797.73 11,742.71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424.82 8,393.25 11,421.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07.10 8,210.33 11,442.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943.65 5,729.20 10,922.9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58.29 26,502.74 -14,359.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49.73 -15,184.33 -10,199.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62.89 -2,176.58 9,588.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44.91 9,141.81 -14,970.36
(四)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15年度或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度或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度或 2013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 2.53 2.77 2.91
速动比率(倍) 1.98 1.86 2.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2.14 12.31 14.0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44 2.11 2.15
存货周转率(次) 2.54 1.20 1.3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961.34 16,156.87 17,429.0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707.10 8,210.33 11,442.5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8,943.65 5,729.20 10,922.98
利息保障倍数(倍) 82.75 32.41 355.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65 1.14 -0.6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2 0.39 -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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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2015年度或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度或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度或 2013年 12月 31日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52 5.06 4.71
无形资产(含商誉)占净资产的比例(%) 2.51 2.72 2.75
无形资产(不含商誉)占净资产的比例(%) 0.07 0.06 0.06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股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年度 8.69 0.46 0.46
2014年度 7.21 0.35 0.35
2013年度 11.00 0.49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年度 7.26 0.38 0.38
2014年度 5.03 0.25 0.25
2013年度 10.50 0.47 0.47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8,926.16
影城投资项目 35,704.63
合计 44,630.79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完全满足上述项目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或由董事会按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迫切性,在上述项目中决定优先实施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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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7,763.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11%,公司股东无公开发售
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每股净资产
5.52 元(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
采取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投资者申购相结合的方式,或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合法可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 A股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及承销费用:5,000.00 万元
律师费用:125.00万元
审计费用:1,191.85万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400.0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28.60万元
材料制作费用:27.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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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 010-6505 1166
传真: 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赵沛霖、周智辉
项目协办人:安垣
项目组其他成员:高青、何挺、刘畅、张佳心、王琨、刘长佳、王远
(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负责人:马国强
住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3 号 D座 5层
电话: 025-8966 0900
传真: 025-8966 0966
经办律师:冯辕、朱东
(三)承销商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财富中心 A座 40 层
电话: 010-5878 5588
传真: 010-5878 5566
经办律师:龚牧龙
(四)发行人会计师: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詹从才
住所: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 22-23 层
电话: 025-8323 5002
传真: 025-8323 5046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奕彤、林雷
(五)资产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胡兵
住所:南京市云南路 31-1号苏建大厦 22层
电话: 025-8323 5010
传真: 025-8441 0423
签字资产评估师:胡泽荣、张长缨
(六)承销团成员: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 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 A座二区 4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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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侯绍则
电话: 021-6859 8025
传真: 021-6859 8098
经办人:傅佳、张昕玮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楼
电话: 0755-2593 8000
传真: 0755-2398 8122
(八)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新苑 4号楼锐创大厦一楼
电话: 010-6505 6872
传真: 010-6599 1920
(九)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
电话: 0755-8866 8
传真: 0755-8866 8296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上市有关重要日期
(一)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6年 7月 25日
(二)开始询价推介的日期: 2016年 7月 21日
(三)申购日期: 2016年 7月 26日
(四)缴款日期 2016年 7月 28日
(五)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安排在深圳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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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已遵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按顺序披露,但该排序并不表示上述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公司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电视剧行业“一剧两星”政策的实施以及电影行业规模的迅速扩张,发行人的业务结构由电视剧业务向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逐渐倾斜。电视剧业务占比从 2013年的 49.53%下降到 2015年的 20.92%;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占比则从 2013
年的 41.50%上升到 2015 年的 63.71%。
从电视剧的市场需求来看,电视剧的主要采购方为各电视台,但是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播出总量存在天花板。根据 CSM 媒介研究的统计,80 城市全天时段每年播出的新剧数量从 2013 年起每年播出的新剧数量开始下降,2013年为 368部,2014 年为 351部,这说明由于电视频道数量不会有明显增长,电视台电视剧播出量接近饱和。
2013年度、2014年度及 2015年度,公司独家和主投电视剧产量分别为 4部、3部和 1部。公司独家和主投电视剧产量总体较少,主要与发行人电视剧业务定位于生产精品电视剧有关。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14.86%和
66.36%,其中电视剧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加-39.06%和 32.43%。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8.25%和 30.41%。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7.55%和 56.11%。2016年 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36,328.86 万元,较 2015 年 1-3 月增长 30.31%,主要原因是幸福蓝海院线影城数量增
长迅速,院线及影城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16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3.13 万元,较 2015 年 1-3 月下降 44.07%,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一是新增影城导致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多;二是由于电视剧业务发行周期影响,2016 年 1-3 月电视剧业务收入较少;三是发行人个别跟投电影及跟投电视剧由于结算期及发行原因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来,由于政策或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仍存在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极端情况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的成长性风险。
二、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
电视剧业务方面,电视剧制作成本面临大幅增长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电视剧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家制作公司着力打造精品电视剧,优质剧本价格日益攀升;拍摄器材设备、布景日渐采用行业先进产品,摄制成本上升;拍摄质量、后期制作精益求精,拍摄周期延长,费用增高;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报酬大幅增长。如果电视剧产品的价格不能同步上涨以抵销成本上升的压力,电视剧业务的盈利将受到不利影响。
电影业务方面,新建影城租金提高,运营成本相应增长。如果公司影城的观影人次、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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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票价不能相应上升,公司影城经营业务的盈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电视剧关联销售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电视剧业务包括电视剧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音像制品版权的销售,其中播映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收入占绝大部分。幸福蓝海电视剧业务主要客户为电视台、视频网站、版权经营商、音像出版社等,其中各电视台为发行人主要客户。报告期内,江苏广电及所属卫星频道和地面频道是幸福蓝海的重要客户,双方存在电视剧关联销售的情形。
2015年、2014年及 2013年,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播出平台购买公司电视剧支出分别为 9,735.85万元、2,618.87 万元及 10,496.30 万元,金额较大,占公司营业收入比
重分别为 6.77%、3.03 %及 13.95%。
四、影城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公司已开业的投资影城 55家,旗下影城覆盖江苏、北京、四川、陕西、湖北、安徽、天津、山东等。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由 2013年的 34,243.57万元增长至 2015年的 99,424.94 万元,复合
年均增长率达 70.40%。2015 年度,本公司的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
为 99,424.94 万元。公司的影城业务快速扩张、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经营区域从江
苏省内向全国拓展,对公司连锁影城的经营管理提出很高的要求。首先,各地政策环境、经济和文化发展、观众观影习惯均有较大的差异,公司业务区域跨度的延伸,对公司连锁影城的统一经营和规范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现有管理模式是否适应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都有待实践的考验。其次,虽然公司已有跨区经营经验,但是公司仍缺乏其他地区、尤其是部分一线城市影城建设和经营的经验。第三,公司新增影城采用新建和收购方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影城建设和收购的成本都大幅增加,公司如何在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保证影城的盈利水平,对公司影城的管理和销售能力也是一种挑战。
所以,若公司不能迅速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将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无法应对业务扩张带来的挑战。
五、发行人业务向电影制作执行制片拓展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从 2009年开始涉足电影制作投资领域,2012年进军电影制作执行制片业务,首部主投的电影《白日焰火》获得柏林电影节最佳影片奖(即“金熊奖”)。但与该领域领先公司相比,公司仍缺少运作大制作影片的经验,公司在这一领域品牌美誉度和票房号召力均较弱,该项业务的发展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六、电视剧及电影业务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精神文明更加繁荣,居民对电视剧、电影等文化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同时由于文化行业的进入门槛并不高,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扶持下,社会资本不断涌向文化产业生产领域,近年来,文化产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一)电视剧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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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制作机构数量众多,单体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充分。2015 年度,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有 8,563家。2013年、2014年及 2015 年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总量分别为 15,770 集、15,983 集和 16,537 集,获得发行许可证数量排名前十的机构产量占比为 17.86%、13.61%和 14.72%。以上数据显示行业集中度较低。
从电视剧的市场需求来看,电视剧的主要采购方为各电视台,但是电视台播出电视剧的时间是相对固定且不可无限扩充的。201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编播管理的通知》限定了电视剧每天播出时间总量和播出总集数,同时,电视剧的主要采购市场——卫视采购市场频道数量相对稳定。
因此,电视剧存在播出容量的天花板。
虽然,由于大量制作能力良莠不齐的中小型制作机构的涌现,导致电视剧市场的整体供需状况“供大于求”,但是,随着观众对电视剧产品的观赏水平日趋提高,电视台对电视剧的制作质量要求进一步提升,精品电视剧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部分有实力的电视台重金打造“独播剧”。面对这种市场形势的变化,一批发展较早、行业资源丰富、制作能力较强的制作机构迅速成长,抢占独播剧、精品剧市场。
随着电视剧市场、尤其是精品电视剧市场的竞争进一步激烈,公司若无法迅速做大做强,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将无法应对市场竞争的挑战。
(二)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随着居民观影习惯逐步建立、国家加大对影城建设的扶持与鼓励力度,各地影城数量迅速扩大、影城规模迅速扩张,局部地区已经趋于饱和。银幕数量的快速增长导致单银幕票房产出出现下降,同时影城经营管理人才供给不足、市场饱和趋势日趋显现,影城经营的风险逐渐显现。
七、影视剧产品的销售风险
影视剧产品是文化消费品,与物质消费品不同,没有检测产品质量优劣的客观判断标准,主要依据观众的情感体验和主观感受来评价。因此,难以采用一套或若干个客观的指标、公式来事先判断一部作品的题材、剧本、拍摄技巧、角色表现是否符合观众的喜好、迎合市场的要求。
如果公司在题材、质量控制等方面把握不好,不能很好地理解并满足观众的观看需求,公司的影视剧产品可能面临销售风险。
八、新媒体播出平台引致的风险
随着“三网融合”和互联网播放技术的发展,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影视剧内容作为一种新的观看方式,在居民生活中已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 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 2015年 12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 5.04亿人,在网民中的渗透率约为 73.2%。与 2014年相比,网络视频用户
人数增长 7,093万人,增长率为 16.4%。
对于电视剧业务,新媒体市场正逐渐成为除电视台外电视剧的另一重要销售渠道。
但新媒体作为新的播出平台,其资金状况、盈利能力是否能够持续承受迅速攀升的电视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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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网络版权交易成本,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新媒体市场的繁荣状况无法持续,则会对电视剧的销售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
对于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随着未来网络技术变得更加先进,在线观看和网络下载的观影质量也将越来越高,公司的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将面临来自新媒体的竞争。
九、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优质影片供给不足的风险
现阶段我国观众偏好大制作的商业影片及口碑好的优质影片,公司的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收入受到上游电影片源供应数量和质量的影响较大。2013年至 2015 年,票房前十名的影片占全国票房总收入之比均在 30%以上,显示优质影片的持续稳定供应是决定院线和影城收益的重要因素。
但是我国影片制作总体工业化水平较低,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的影片数量较少,2015年度,我国生产的故事片达到 686 部,但仅有 47 部国产影片票房过亿。同时,目前我国进口影片数量也有限。由于电影属于创意产品,未来电影市场的优质影片供应情况较难预测,从而给公司院线与影城经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创作及管理人才不足的风险
(一)专业创作人才短缺的风险
影视剧制作行业是创意行业,专业的创作人员往往是决定影视剧质量的关键因素。
一方面,近年来公司影视剧业务发展迅速,现有专业人员不能完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对优秀主创人员的争夺十分激烈,公司现有优秀主创人员也可能面临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扩充相关专业创作人员的储备,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加盟,就会引致业务发展过程中专业人才不足的风险,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
另外,近年来剧组核心人员的成本大幅上涨,若发行人未来不能持续为主创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可能引致相关人员及业务渠道流失的风险。
(二)经营管理人才短缺的风险
影视剧制作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内部项目研发、项目管理、项目制作、项目发行等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影视剧项目全方位运作,并协调编剧、导演、演员、摄像、灯光、录音及后期制作部门共同配合。只有各个部门都发挥出最高效率,才能保证精品剧目的制作成功。在整个项目协调和组织管理过程中,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又尤为重要。
但是,随着公司的业务扩张,公司存在经营管理人员数量不足、业务能力不全面的风险。
公司的影城建设业务投资规模大,分布区域分散,各地的投资环境及居民观影习惯均有很大差异,需要在影城建设选址、规划决策、设计施工、营运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面对公司业务的扩张趋势以及国内市场对人才争夺的激烈竞争,公司存在影城建设管理人员短缺、流失及管理能力不足的风险。
十一、联合摄制的控制风险
随着大制作电影、电视剧的逐步涌现,单片投资成本日趋提高,联合摄制因具有可以集合社会资金、分散投资风险,整合创作资源、集中市场优势的优点,越来越成为电影、电视剧拍摄的常见投资模式。在联合摄制中,通常主投方全权负责具体制作、拍摄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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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监督事宜,跟投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享有对摄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并按照约定比例分享投资收益。跟投方由于无法直接监控拍摄进度,会面临影视剧制作过程中的控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电视剧联合摄制中主要为主投方;在电影联合摄制中主要为跟投方。随着公司未来电视剧及电影业务投资规模的逐步扩大,对于部分优质电视剧和电影跟投机会,公司将作为跟投方参与联合摄制。由于具体执行工作由主投方控制,其专业判断和工作结果直接影响到该剧目能否取得成功,从而间接影响到公司作为跟投方参与联合摄制剧目的成功。
十二、影城选址的风险
影城的建设区位是决定影城运营成果的关键性因素。在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0 年 1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大力推动下,国内影城建设大幅增加,2015年新建影城 671家,新建银幕 7,504块,平均每天新增银幕 21块,2013年至 2015年国内新建银幕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1.51%。就目前的观影习惯来看,短
期内部分地区影城建设已经偏向饱和,核心商业区的影城区位已很难获取,新兴商业区的影城区位呈现成本高、未来发展不确定、培育期较长的特点。
由于影城具有投资回收期长、退出壁垒较高的特点,如果选址不当导致新建影城经营业绩不佳,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若竞争对手占据区域中有利的影城区位,将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对公司影城业务的拓展和扩张布局造成阻碍。
十三、侵权盗版的风险
在现阶段,盗版音像制品因其价格低廉、获取便捷成为部分观众的选择。虽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反盗版维权成本高、执法难,使电影、电视剧的盗版现象屡禁不止,对电影、电视剧产业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
目前,国家在立法、执法方面加强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技术防范手段上,积极进行数字技术化研究和数字标准化放映的升级与改造。由于打击盗版侵权、规范市场秩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本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面临盗版侵权的风险。
十四、著作权纠纷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著作权纠纷。但是,著作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是贯彻公司业务发展始终的重要工作,若未来发生重大著作权纠纷,将给公司带来仲裁、诉讼的风险,甚至给公司带来败诉赔偿的损失,影响公司行业形象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
十五、影城物业租赁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除沭阳影城外,公司其他已开业投资影城物业均为第三方租赁取得,未来新建影城也主要采用向第三方租赁形式。截至 2016年 3 月 31日,发行人总计 53 家已开业控股影城,66%以上影城租赁物业均有房产证、98%以上影城租赁物业房产相关证照(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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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规划许可证之一)。因此,本公司可能存在物业租赁无法到期续签或者由于物业租赁未获得房产证照导致租赁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下属影城与相关物业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使用期多为 15 年或以上。通常从开始选址至建设影城完成开业需要 1-2年时间,因此,影城物业租赁较难寻找替代物。
对于区位较好的影城,在激烈的影城区位竞争环境下,存在物业方违约风险;租赁到期后,也存在合同不再续约或者商务条款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六、影视剧摄制及影城经营安全生产的风险
(一)影视剧摄制安全生产的风险
在影视剧摄制生产过程中,主要有两类风险:一是剧组拍摄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风险,主要包括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大型道具、制景等设备器材的损坏风险;二是胶片、拷贝等素材的丢失毁损风险。对于第一类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战争、打斗的拍摄场景中,事故发生会引发经济损失、阻碍剧组拍摄进程,若造成演职人员受伤或遇难将使公司承担赔偿义务,同时还存在更换受伤演职人员、暂停拍摄和返工的风险,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第二类安全事故,会造成公司商业机密泄露、重拍的风险,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影城经营安全生产的风险
从影城经营角度来看,安全生产主要体现在杜绝放映事故、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公共治安管理四个方面。
虽然公司具备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技术保障,但是若在影城运营中发生放映事故或危害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公共治安安全的突发事件,会引发公司的赔偿义务,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对公司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十七、关于影城经营业务不可抗力的风险
公司经营的影城为观众提供观影服务,是公共娱乐场所。当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传染性疾病等情况发生时,公司经营的影城可能面临客流中断、临时停业、甚至经营场所遭到破坏等风险。公司虽然已经通过购买财产保险和公众责任险的方式以降低自然灾害、极端天气以及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潜在财产损失和人生损失,该等不可抗力一旦发生仍会对发行人的影城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十八、电视剧和电影行业影视剧生产计划执行的风险
一部影视剧的完整拍摄过程,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从题材选取到剧本最终确定,需要公司各专业团队反复讨论确定;组建剧组时,影视剧相关主创人员,如导演、主演的选取、档期安排需要反复磋商;拍摄初期,剧组人员相互熟悉适应并良好配合也需要经过较长的磨合期。另外,在拍摄及后期制作过程中,也存在着若干不可控因素或不可抗力会导致生产计划不能按时或者完整执行,引致给公司影视剧投资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风险。
十九、电视剧和电影行业市场准入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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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是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一)电视剧行业
根据 199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 2004 年 8 月 20 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电视剧由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制作,但须事先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两种”。
国家对《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另外,电视剧发行、播出和评奖前,应取得发行许可证。进口电视剧必须由广电总局指定的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电影行业
根据 2002年 2月 1 日起施行的《电影管理条例》和 2008年 11月 20 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地方电影管理体制的通知》的规定,广电总局为全国电影制作、发行、放映、进出口经营资格准入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县、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各级广电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管理工作。
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应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须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获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广电总局对其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实行隔年年检制度,地方各级广电局按照管理权限,对其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另外,电影片发行、放映,需要取得广电总局的公映许可证,进口电影必须由广电总局指定电影进口经营单位经营。
根据 2004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外商可以投资电影院,但不得设立独资电影院,不得组建电影院线公司”。2006年 1月 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补充规定二》,“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独资公司,在多个地点新建或改建多间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业务”。根据 2005 年 5 月 8 日起施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内地试点设立独资公司发行国产电影片”。
国家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准入政策及行业监管是贯彻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始终的,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提出很高的要求,如果公司违反相关制度将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及市场禁入,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稳定性。
同时,国家对行业的政策壁垒使境外资本和境内其他行业公司不易进入该行业,能够保证境内成熟公司在一定期限内避免恶性竞争、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是,若今后国家放开行业监管政策,公司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境内外竞争对手的冲击,导致成本上升、盈利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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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内容监管政策风险
电视剧和电影是特殊的精神文化产品,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尤其是电视剧以其覆盖面广、受众层次多的特点,决定着文艺导向的主要方向。我国对电视剧、电影均实行较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对于已经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和已经取得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作出责令修改、停止播出或者不得发行的决定。
电视剧方面,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要求“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 19:30-22:00播出的电视剧,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弘扬社会正气,传播主流价值,引导审美趣味,防止出现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广电总局下发的《省级卫视电视剧播出管理意见》要求各省级上星卫视要加大现代题材剧的播出,同时严控穿越剧、宫斗剧,并扶持儿童、农村、少数民族等题材。广电总局于 2004年 4月 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所有电视台的所有频道正在播出和准备播出的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以及用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均安排在每晚23:00以后播放,特殊需要的需向总局专项报批”。
电影方面,根据 2010 年 2 月 4 日施行的《广电总局关于改进和完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审查工作的通知》,“凡剧情主要内容和主要人物涉及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和文化名人、敏感历史事件等方面的,省级广电部门须将电影剧本征得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备案”。
公司未来面临题材、内容由于不符合政策导向,导致剧本无法投拍立项、剧目制作完成后无法获得发行许可证、获得发行许可证的剧目无法按照预期播出的风险。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若发生上述情况,需对该类原材料、产品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二十一、电视剧的播出风险
虽然新媒体作为电视剧播出平台的地位日渐显现,但是各电视台仍是电视剧采购的主要客户。
电视台、尤其是卫星频道,是宣传思想的重要阵地,不仅具有娱乐属性,更具备新闻属性,肩负着引导舆论导向的作用。国家对电视台播出电视剧的时间、性质均有严格的控制和规定。国家调控电视台对电视剧的播出量和播出时间,可能导致电视台电视剧采购需求的波动,进而给电视剧制作企业的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电视台购买电视剧后,在播出平台免费播出,不向收视观众收取收看费用,而是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即获得“收视率”。广告商通过向电视台支付广告播出费用,购买观众的注意力,即通过将广告投放到电视台,获得收视观众对广告的注意。电视台广告投放的方式主要是在电视剧、电视栏目的播放间隙插播广告,电视台获取广告收入的规模和能力,直接影响其购买电视剧的支付能力和购买偏好。
根据 2012 年 1月 1 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播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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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播出电影时,插播广告参照前款规定执行”。部分电视台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收入来源于广告,上述政策的实施,对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产生重大影响。面对电视剧日益攀升的价格,部分收入较弱的电视台将无力承受电视剧的成本压力,从而将调整电视剧的购买政策及支出预算,如退出卫视黄金档首轮上星剧目采购的角逐,转为购买价格较为便宜的二轮上星或者重播剧目。该种变化,将对电视剧的销售价格产生影响,降低电视剧制作公司的盈利水平。
另一方面,根据广电总局于 2014年 4月 15 日发布的《总局对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方式进行调整》,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一剧两星”的播出模式(即一部电视剧最多只能同时在两家上星频道播出),每晚黄金档电视剧播出数量为2集。上述政策的实施,要求电视剧同一播出轮次销售的上星平台由 4家减少为 2家,对电视剧制作公司的盈利产生较大影响。
二十二、电影分账比例变化风险
公司的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主要来源于影片票房收入的分账收入,为了鼓励电影制作企业发展,广电总局 2008年 12月 19日及 2011 年 11月 29日两次发布了针对电影票房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国产影片首轮放映的分账比例,电影院原则上不超过50%,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 43%。由于优质影片能够带来较多的票房,随着优秀影片制片方话语权增强,制片方分账比例提高将成为市场发展的一种趋势。
虽然公司也拥有电影制作业务,但现阶段该业务规模远低于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规模。未来若电影制片方的分账比例提高,将压低公司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的盈利空间。
二十三、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省委宣传部发布的《关于发布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0]1 号)、《关于发布第二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0]29 号)、《关于发布江苏省 2013 年第一批省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3]2 号),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自 2009年 1月 1日至 2013 年 12月 31日,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江苏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文件《关于省广播电视总台经营性资产剥离转制的批复》(苏文改发[2013]26 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 号)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 2014 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2014年 11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宣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 号),对文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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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企业按照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已征收入库的,可以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执行期限为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保留和延续原有给予转制企业的税收减免等多方面优惠政策。
依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西安影城和成都幸福蓝海影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期间内企业所得税率执行税率为 15%。
2015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3 年度,发行人享有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为 3,345.65
万元、2,843.98万元和 4,489.41万元,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比率分
别为 29.28%、33.88%和 39.31%。
2015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3 年度,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647.37 万元、
2,558.01万元和 1,336.17 万元,政府补助对净利润的影响比率(剔除所得税影响)分
别为 13.95%、29.75%和 10.48%。
2015年度、2014年度和 2013年度,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两项优惠政策金额为 4,993.02万元、5,401.99 万元和 5,825.58万元,两项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比率(剔
除所得税影响)43.24%、63.64%和 48.59%。
上述优惠政策到期后,如果不再延续,或者国家未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影响。
二十四、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在 2015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3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6,387.67万元、37,091.97 万元及 44,733.79 万元,占公
司各期营业收入的 32.27%、42.93%及 59.47%。报告期末,发行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
额及应收账款无风险组合余额分别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44.24%和 13.92%。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5年末、2014年末及 2013年末,公司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之比分别为 82.20%、91.04%及 95.95%。公司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系公司所处
影视剧制作行业特点所致。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5年 12 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
余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
应收账款
余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
应收账款
余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
华谊兄弟 182,484.98 47.11 177,867.63 74.45 127,727.25 63.42
华策影视 209,082.33 78.68 122,212.20 63.78 56,066.31 60.91
华录百纳 124,634.34 66.12 77,648.35 102.23 31,696.01 83.88
上海新文化 116,668.02 113.70 39,872.62 64.24 32,269.71 66.99
完美环球 71,835.92 63.61 71,742.13 77.49 46,508.19 46.97
长城影视 95,784.42 96.42 70,651.84 138.50 52,964.62 120.59
唐德影视 42,010.09 78.16 34,400.29 84.36 23,393.25 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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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5年 12 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
余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
应收账款
余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
应收账款
余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
慈文传媒 96,053.39 112.21 48,600.12 98.33 25,139.63 76.32
若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十五、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5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3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26,908.00 万元、
38,408.66万元及 34,384.49万元。2015年末较 2014年末,存货账面余额减少 11,500.66
万元,减少 29.94%,主要由于电视剧产品结转成本同时新增电视剧产量减少所致。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增加 4,024.17 万元,同比小幅增长 11.70%,主要由
于电视剧产品结转成本同时部分跟投电视剧和电影从预付账款转入库存商品所致。报告期末,发行人存货金额较大,主要是电视剧业务相关存货,如果电视剧无法进行销售,将产生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
二十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2015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358.29万元、26,502.74 万元和-14,359.26 万元。201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是由于当年公司电视剧业务仍处于扩张阶段,投拍电视剧现金投入较多,而所销售电视剧尚未回款;同时,新开业控股影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增加也导致经营现金流出较多。2014至 2015年度,公司新增电视剧产量减少,且前期电视剧销售收入逐步回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但是,由于公司特殊的影视行业经营模式,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步拓展,未来依然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风险。
二十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5年、2014年及 201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69%、7.21%及 11.00%,盈利能力良好。预计本次发行成功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将大幅增加,但由于影视剧制作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过投拍、后期处理、销售阶段,影城经营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经过设计、施工、开业以及开业后市场培养期,达到预计收益水平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比本次发行前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十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将 8,926.16 万元用于投资制作电视剧及电影,并拟
将 35,704.63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影城。
公司可能由于宏观政策、外部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以及内部管理不畅、人才储备不足等原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影城投资项目涉及形成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在项目实施完毕后的一段期间内将产生折旧、摊销费用,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水平。具体的折旧、摊销金额测算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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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增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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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Omnijoi Media Corporation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287.6712万元
法定代表人:卜宇
成立日期:2005年 11月 1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1年 6月 29日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 348号中信大厦 17楼
邮政编码:210008
电话:025-8318 8552
传真:025-8318 8595
公司网址:www.omnijoi.com
电子邮箱:board@omnijoi.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赖业军
联系电话:025-8318 8552
二、发行人变更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5年 11月 18日,江苏广电以货币出资 200.00万元设立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
2007 年 12 月 25 日,江苏广电对传媒营销增资 10,800.00 万元,传媒营销注册资本变
更为 11,000.00 万元。2009 年 7 月 6 日,传媒营销变更名称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5 月 19 日,江苏广电以现金向幸福蓝海有限增资 6,000.00 万元,幸福蓝
海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17,000.00万元。2011年 3月 25日,江苏广电与广电创投签署
《股权划拨协议》,约定江苏广电将幸福蓝海有限 10%股权(对应出资为 1,700.00 万元)
划拨给广电创投,并于 2011年 3月 31日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二)整体变更设立情况
经《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批复》(苏财资[2011]83 号)同意,并经 201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幸福蓝海有限以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苏亚专审[2011]122号)的净资产折股,并于 2011年 6月 28日召开创立大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本次变更设立已经苏亚金诚审验(苏亚验[2011]28号),并于 2011 年 6月 29日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号为 320021098)。公司变更设立时实收资本为17,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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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在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2007年 12月,为整合江苏广电的影视剧制作业务,江苏广电以其所持有的影视剧业务子公司股权、相关资产设备及货币资金对传媒营销增资 10,800.00万元,相关资产
设备及股权出资已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07 年 6月 30日。本次出资具体包括:
1、货币出资 31,001,284.86 元;
2、实物出资(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32,330,337.95 元(苏中资评报
字(2007)第 171号《评估报告》);
3、盛世影视 100.00%股权 21,314,827.88元(苏中资评报字(2007)第 172号《评
估报告》);
4、天地纵横 100.00%股权 22,807,200.46元(苏中资评报字(2007)第 173号《评
估报告》);
5、众望影视 100.00%股权 546,348.85元(苏中资评报字(2007)第 174号《评估
报告》)。
根据苏亚金诚于 2007 年 12月 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亚审验[2007]37号),截至 2007 年 12 月 24 日,江苏广电的上述出资已经全部缴纳到位。此次重组完成后,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的主营业务变更为电视剧及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
(二)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兼并其他企业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 20%(含)的情况。
四、发行人主要资产、业务的来源、承继、演变和存续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资产主要包括电视剧业务及电影业务资产,包括对电视剧业务子公司及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从事电视剧业务(动画片、纪录片与专题片除外;下同)以及电影业务,其中,电影业务包括两个子业务: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院线与影城经营。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上述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下的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一)发行人设立时的主要资产与业务情况
2005年 11月 18日,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由股东江苏广电以货币出资 200.00万元
设立。传媒营销成立时经营广告代理业务,主要代理江苏广电江苏综艺频道、江苏影视频道全天的广告。
(二)发行人 2007 年重组时的主要资产与业务情况
2007年 12月,为整合江苏广电的影视剧制作业务,江苏广电以其相关资产设备、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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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及其持有的电视剧业务公司天地纵横 100.00%股权和盛世影视 100.00%股权对
发行人增资。同时,江苏广电以其持有的电影业务公司影业公司前身众望影视 100.00%
股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此次重组后,发行人主要业务全面转型为电视剧业务及电影业务。
1、相关资产设备与货币资金
本次增资,江苏广电以货币出资 3,100.13 万元,以实物出资(包括机器设备、车
辆和电子设备)3,233.03 万元。根据发行人的确认,该等实物出资为与综艺内容设计
制作相关的资产设备,使用该资产设备制作的综艺节目主要在江苏广电江苏综艺频道播出。
2、天地纵横
天地纵横成立于 2004 年 6月 4日,成立时其注册资本为 2,000.00万元,成立时为
江苏广电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广电于 2007年 12 月以增资方式将天地纵横 100.00%股权
投入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天地纵横变更为传媒营销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天地纵横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3、盛世影视
盛世影视成立于 2005 年 10月 17日,成立时其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成立时
为江苏广电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广电于 2007年 12月以增资方式将盛世影视 100.00%股
权投入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盛世影视变更为传媒营销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6 年 3 月31日,盛世影视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4、影业公司
影业公司前身众望影视成立于 2006年 2月 20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
成立时为江苏广电的全资子公司。2007年 12月,江苏广电以增资方式将众望影视投入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众望影视成为传媒营销全资子公司。影业公司于 2009 年 12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影业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均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 2007 年重组后的主要资产与主营业务情况
2007年重组后,发行人稳步发展其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自 2009 年起,发行人逐步增加电视剧业务与电影业务的对外股权投资,不断拓展电视剧业务以及电影业务。
同时,发行人调整业务方向,自 2010年 1月 1 日起,不再经营广告代理业务,自 2011年 12 月起,不再经营动画片、纪录片和专题片的投资与制作,演唱会经纪等业务,集中开展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
1、电视剧业务方面
(1)新设蓝海传媒
蓝海传媒前身蓝海视佳(于 2009 年 8 月 4 日更名为蓝海传媒)成立于 2009 年 5月 6 日,成立时其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成立时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与江苏广电
各持有蓝海视佳 95.00%和 5.00%的股权。2010年 2月,江苏广电将蓝海传媒 5.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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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给发行人前身幸福蓝海有限,蓝海传媒成为幸福蓝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蓝海传媒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蓝海传媒还持有香港文化投资子公司 100.00%的股权。香港文化投资子
公司为蓝海传媒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0
美元。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香港文化投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2)新设蓝海中天龙
蓝海中天龙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26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发行人与
江苏中天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各持有其 51.00%和 49.00%股权。截至 2016 年 3月 31日,
蓝海中天龙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2、电影业务方面
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成立时并未从事影城经营业务。2007年 12月,江苏广电以盛世影视 100.00%股权向发行人增资,发行人通过盛世影视间接持有新街口影城 33.33%
股权。为进一步拓展影城经营业务,发行人于 2009 年 10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发行人以影院发展公司作为平台发展影城经营业务,自主设立了江宁影城和临沂兰山影城,收购了新街口影城部分股权(收购完成后,持股比例达 49.00%)、溧阳影城部
分股权(收购完成后,持股比例达 80.00%)及西安影城、沭阳影城和成都影城的 100.00%
股权,并与第三方共同设立并控股兴化影城、常州橙天影城、涟水影城、宝应影城、张家港影城与大庆影城,并参股门头沟影城。影院发展公司先后设立了 48 家分公司,主要包括影院苏州分公司、影院如皋分公司、影院盐城分公司、影院仪征分公司、影院南京六合分公司、影院海安分公司、影院南京分公司、影院新苏分公司、影院南京沿江分公司、影院大冶分公司、影院宿迁金鹰分公司、影院徐庄分公司、影院常州分公司、影院临沂分公司、影院合肥港汇大厦分公司、影院滁州分公司、影院郑州管城分公司、影院无锡金太湖分公司、影院通州分公司、影院成都第二分公司、影院东台分公司、影院芜湖分公司、影院南京建邺分公司、影院南京栖霞分公司、影院天津分公司、影院武汉分公司、影院北京第一分公司、影院烟台分公司、影院铜陵分公司、影院无锡第二分公司、影院南通分公司、影院沈阳分公司、影院扬州分公司、影院常熟分公司、影院珠海分公司、影院宜昌分公司、影院北京第二分公司、影院泗阳分公司、影院南京玄武分公司、影院南京江宁分公司、影院常州第二分公司、影院马鞍山分公司、影院宿迁第二分公司、影院苏州第二分公司、影院如东分公司、影院南京玄武第二分公司与苏州第三分公司、影院上海三林分公司,良好拓展了其影城经营业务。其中影院临沂分公司已于2013年 5月 15日注销,影院成都第二分公司已于 2013年 10月 24日注销。
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成立时并未从事院线业务。2009 年 3 月,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收购浙江横店影视娱乐有限公司持有的院线公司前身盛世横店亚细亚院线 40.00%股
权;2010 年 2 月,发行人收购江苏广电持有的院线公司前身蓝海亚细亚院线 55.00%股
权,控股院线公司,形成发行人的院线业务并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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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影城经营与院线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1)新设影院发展公司
影院发展公司成立于 2009年 10月 29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成立
时发行人前身幸福蓝海有限持有其 100.00%股权。2011年 1月,影院发展公司注册资本
增加至 6,667.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后更名
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增资后,发行人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影院发展公司 75.00%与 25.00%的股权。2011年 7月,发行人收购江苏
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影院发展公司 25.00%股权,影院发展公司成为发行
人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影院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影院发展公司还持有 5家全资子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与 2家参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影院发展公司分别持有江宁影城 100.00%股权、西安影城 100.00%
股权、沭阳影城 100.00%股权、成都影城 100.00%股权、临沂兰山影城 100.00%股权、
涟水影城 90.00%股权、溧阳影城 80.00%股权、兴化影城 70.00%股权、常州橙天影城
51.00%股权、宝应影城 51.00%股权、张家港影城 51.00%股权、大庆影城 51.00%股权、
新街口影城 49.00%股权、门头沟影城 10.00%股权。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影院发展
公司先后设立了 48家分公司经营影城业务(其中 2家分公司已注销)。
①新设江宁影城
江宁影城为影院发展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0 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00万元。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江宁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②收购西安影城
影院发展公司于 2010年 11月自张家港市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收购西安影城 100.00%
股权,西安影城被收购当时的注册资本为 1,251.09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西
安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③收购沭阳影城
影院发展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自沭阳三匹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沭阳影城
100.00%股权,沭阳影城被收购当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沭阳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④收购成都影城
影院发展公司于 2011 年 6 月自成都仁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成都影城
100.00%股权,成都影城被收购当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成都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⑤新设临沂兰山影城
临沂兰山影城为影院发展公司于 2013年 5 月 18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临沂兰山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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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新设涟水影城
涟水影城为影院发展公司与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涟水影城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影院发展公司持有涟水影城
90.00%的股权。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涟水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⑦收购溧阳影城部分股权
溧阳影城成立于 2010 年 8月 9日,成立时由龚迪君、张申杰分别持有其 85.00%和
15.00%的股权,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2011 年 3 月 30 日,溧阳影城增资
至 340.00 万,增资后,龚迪君、张申杰仍分别持有其 85.00%和 15.00%的股权。2013
年 3月 21日,龚迪君、张申杰与影院发展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龚迪君将溧阳影城 68.00%股权转让至影院发展公司,张申杰将溧阳影城 12.00%股权转让至影院发展
公司。本次转让后,影院发展公司持有溧阳影城 80.00%的股权,龚迪君持有溧阳影城
17.00%的股权,张申杰持有溧阳影城 3.00%的股权。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溧阳影城
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⑧新设兴化影城
兴化影城为影院发展公司与兴化市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兴化影城于 2012 年 7月 2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影院发展公司持有兴化影城
70.00%的股权。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兴化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⑨新设常州橙天影城
常州橙天影城为影院发展公司与橙天嘉禾影城(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常州橙天影城于 2012 年 8月 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00万元,影院发展公司持
有常州橙天影城 51.00%的股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常州橙天影城注册资本与股
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⑩新设宝应影城
宝应影城为影院发展公司与宝应县广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宝应影城于 2014 年 1月 2 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0万元,影院发展公司持有
宝应影城 51.00%的股权。宝应影城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注册资本变更,由原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变更为现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减资后,影院发展公司仍持有宝应影城
51.00%的股权,宝应县广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仍持有宝应影城 49.00%的股权。截至 2016
年 3月 31日,宝应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新设张家港影城
张家港影城为影院发展公司与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张家港影城于 2014 年 3月 5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00万元,影院发展公司持
有张家港影城 51%的股权。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张家港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新设大庆影城并收购部分股权
大庆影城为影院发展公司、南京西尼蒙影业有限公司与自然人陈峰共同出资设立的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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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庆影城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设立时影院发展
公司持有大庆影城 35.00%的股权。影院发展公司于 2014年 7月收购大庆影城部分股权,
使其持有大庆影城 51.00%的股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大庆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
结构未发生变化。
?收购新街口影城部分股权
新街口影城于 2006 年 5 月 19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影院发展公司
于 2010年 5月收购新街口影城部分股权,使其持有新街口影城 49.00%的股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新街口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新街口影城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持有门头沟影城部分股权
门头沟影城于 2014 年 6月 3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00万元,影院发展公司持有
门头沟影城 10.00%的股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门头沟影城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未发生变化。门头沟影城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2)控股院线公司
院线公司前身江苏盛世亚细亚院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9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成立时江苏广电与常州亚细亚影视城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其 80.00%与 20.00%的股权。2004年,江苏盛世亚细亚院线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增
加至 2,000.00 万元并更名为江苏盛世横店亚细亚院线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由
原股东江苏广电与新股东浙江横店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缴纳;增资后,江苏广电、浙江横店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与常州亚细亚影视城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盛世横店亚细亚院线
55.00%、40.00%与 5.00%的股权。2009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收购浙江横
店影视娱乐有限公司持有的 40.00%盛世横店亚细亚院线股权,盛世横店亚细亚院线于
2009年 4月 10日更名为蓝海亚细亚院线;2010 年 2月 5日,发行人前身幸福蓝海有限收购江苏广电持有的蓝海亚细亚院线(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更名为院线公司)55.00%
的股权,蓝海亚细亚院线成为幸福蓝海有限控股 95.00%的子公司。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院线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院线公司主营院线发行业务。
(四)2009 年综艺制作资产转出
2009年 1月,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与江苏广电签署《固定资产转让协议》,向江苏广电出售部分与综艺内容设计制作相关的资产设备。经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08年 12月 31日),出售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3,233.03万元,账面净值为 2,823.59 万元,评估价
值为 2,774.51万元,交易价格为评估价值 2,774.51 万元。
(五)2010 年退出广告代理业务
2010年 1月 1日,公司终止与江苏广电签署的《广告代理经营合同》,不再代理江苏广电江苏综艺频道、江苏影视频道全天的广告,退出广告代理业务。
(六)2011 年的资产与业务剥离情况
为确保发行人集中精力开展电视剧业务及电影业务,发行人于 2011 年进行了一系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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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业务调整。
1、2011 年退出动画片业务
2010 年 4 月,发行人前身幸福蓝海有限收购了江苏广电持有的广电动漫 60.00%股
权。广电动漫同时持有无锡哈皮(设立于 2007 年 6 月 25 日)100.00%股权。广电动漫
与无锡哈皮主要经营电视动画节目的制作、发行。2011 年 3 月,发行人决定剥离动画片资产与业务,将广电动漫 60.00%股权转让给江苏广电。
发行人于 2011 年 12 月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向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著作权及相关权益的议案》,发行人不再经营动画片的制作与发行业务。2011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将该类剧目的著作权转让给江苏广电。
2、2011 年退出纪录片、专题片业务
发行人于 2011 年 12 月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向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著作权及相关权益的议案》,发行人不再经营纪录片、专题片的制作与发行业务。截至 2011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影业公司将该类剧目的著作权转让给江苏广电。
3、2011 年剥离演唱会经纪业务
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与华谊兄弟于 2008 年 10 月 27 日共同出资设立蓝海华谊,从事演唱会经纪业务。2011 年 3 月,发行人前身幸福蓝海有限决定剥离该等业务,将其持有的蓝海华谊 55.0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广电。
4、2011 年剥离广电无线的少数股权
广电无线由传媒营销、江苏广电移动新媒体有限公司、江苏交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遂达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凌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月 4日共同出资设立。
广电无线主要经营无线数字广播电视通信工程及电子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业务。广电无线设立时传媒营销持股 20.00%,2011 年 2 月,因广电无线增资,传媒营
销在该公司持股比例降至 6.78%。因广电无线主营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联度不
大,发行人于 2011年 12 月 26日将该部分股权转出。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承载主体和获取方式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承载主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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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电视剧业务承载主体为发行人本部及天地纵横、盛世影视、蓝海传媒与蓝海中天龙,其中天地纵横与盛世影视系由江苏广电于 2007年 12月以增资方式投入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蓝海传媒由传媒营销与江苏广电于 2009 年设立,传媒营销由最初控股蓝海传媒 95.00%增至控股蓝海传媒 100.00%股权;蓝海中天龙由发行人与
江苏中天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 2011年设立,由发行人控股 51.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承载主体主要为影业公司,由江苏广电于 2007 年 12月以增资方式投入发行人前身传媒营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承载主体为院线公司与影院发展公司,其中,院线公司系发行人院线业务的承载主体,发行人于 2009年及 2010年先后自浙江横店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与江苏广电收购院线公司 40.00%和 55.00%的股权。报告期内,影
院发展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为发行人影城经营业务的承载主体。(上述公司的演变情况请参见本节“四、发行人主要资产、业务的来源、承继、演变和存续情况”之
“(三)2、电影业务方面”)。
(八)主营业务产生、维护及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电视剧业务及电影业务(包括电影投资、制作、发行以及院线与影城经营两个子业务)。如上所述,发行人电视剧业务主要来自 2007年增资中控股股东江苏广电的投入,发行人在此基础上自主发展并拓展了电视剧业务。发行人的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最初系来自 2007 年增资中控股股东江苏广电的投入,随后发行人通过收购及自主发展方式,完善了电影全产业链,覆盖了电影投资、制作、发行、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各个环节,形成了完整的电影业务体系。自发行人主营业务确立以来,发行人均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未发生主营业务变更的情况。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生、维护及发展存在稳定性及持续性。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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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请参见本节“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情况”。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 5家全资子公司(天地纵横、盛世影视、蓝海传媒、影业公司与影院发展公司)、2 家控股子公司(院线公司与蓝海中天龙)以及 5家由影院发展公司全资持有的二级子公司(江宁影城、西安影城、沭阳影城、成都影城和临沂兰山影城)、7家影院发展公司控股公司(兴化影城、常州橙天影城、涟水影城、溧阳影城、宝应影城、张家港影城与大庆影城)、1 家由蓝海传媒全资持有的二级子公司(香港文化投资子公司)与 2家影院发展公司参股公司(新街口影城、门头沟影城)。
其中,天地纵横、盛世影视、蓝海传媒及蓝海中天龙主营电视剧业务,影业公司、院线公司、影院发展公司及影院发展公司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主营电影业务。上述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以下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机构审计):
(一)全资子公司
1、江苏天地纵横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天地纵横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4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0 万元,住所为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 1707 室,经
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一般经营项目:影视投资(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天地纵横为发行人从事电视剧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天地纵横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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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8,839.50 5,458.18 6,498.8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131.33 4,873.86 3,727.60
项目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1,257.48 1,146.25 1,818.43
2、江苏盛世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盛世影视成立于 2005 年 10 月 17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0 万元,住所为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 1605 室,经
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视剧的制作、发行;一般经营项目:影视投资,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盛世影视为发行人从事电视剧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盛世影视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2,579.61 4,657.80 5,329.6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00.57 3,908.13 4,035.43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1,707.56 -127.30 1,056.60
3、江苏幸福蓝海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蓝海传媒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6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0万元,住所为南京市中山路 348号,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电视剧的制作、发行;一般经营项目: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影视投资(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影视剧创作人员的经纪代理。蓝海传媒为发行人从事电视剧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蓝海传媒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7,597.02 20,510.63 30,325.3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607.75 10,176.41 8,683.66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4,550.80 1,492.80 -337.89
4、江苏幸福蓝海影业有限责任公司
影业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2 月 20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0.00 万元,住所为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 1709 室,经
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视剧的制作、发行,国产影片发行;一般经营项目:影视投资(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影视剧创作人员的经纪代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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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影业公司为发行人从事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影业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4,747.72 8,874.97 9,166.8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78.23 2,987.12 816.16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291.11 2,170.97 -240.51
5、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影院发展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 29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6,667.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6,667.00 万元,住所为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 12 层,
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以下经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零售,制售冷热饮;一般经营项目:电影院的建设、管理,工艺品、玩具、服装、饰品的销售,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会场租赁,影院设计及装修,影院设备租赁,票务的网上销售。
影院发展公司为发行人从事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78,799.68 58,555.19 47,187.2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776.28 215.14 271.93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9,100.07 53.70 -2,598.71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影院发展公司先后设立了 48 家分公司,其中 2 家已经注销,各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影院苏州分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
大道西 158 号 3-4层。
(2)影院如皋分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注册地址为如城镇中山路 418
号 6楼。
(3)影院盐城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5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内
港湖南侧盐城文化艺术中心东区 2-5层。
(4)影院仪征分公司,成立于 2011年 5月 27日,注册地址为仪征市工农北路 39-26
号三层第 12 轴向南。
(5)影院南京沿江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17 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沿江工
业开发区长冲街 88号(苏宁电器五层)。
(6)影院南京六合分公司,成立于 2011年 7月 6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六合区雄
州街道专诸巷路 28号 6 号楼 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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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影院海安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注册地址为海安县海安镇宁海
南路 8号。
(8)影院南京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16 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龙蟠
路 1号。
(9)影院新苏分公司,成立于 2011年 8月 20日,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广济南路 219
号 9层。
(10)影院大冶分公司,成立于 2011年 9月 14日,注册地址为大冶市新冶大道雨
润国际广场 6楼。
(11)影院宿迁金鹰分公司,成立于 2012年 5月 23日,注册地址为宿迁市西湖路
1号金鹰天地 C02号 3-4层商铺。
(12)影院徐庄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1 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徐庄
软件园苏宁大道 1号。
(13)影院常州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注册地址为天宁区中吴大道
1150号和平国际商业街 6幢 401号。
(14)影院合肥港汇大厦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与望江路交叉口港汇大厦七楼。
(15)影院临沂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注册地址为临沂市兰山区解
放路 122号久隆奥斯卡商业广场 D馆 1-4层。影院临沂分公司已于 2013 年 5月 15日注销。
(16)影院滁州分公司,成立于 2013年 1月 23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滁州市琅琊
区南谯北路中环国际广场五层。
(17)影院郑州管城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2 月 5 日,注册地址为郑州市管城区
航海东路与银莺路交叉口福都购物广场 4层。
(18)影院无锡金太湖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2 月 5 日,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北塘
区青石路 518 号金太湖国际城东西商业步行街地下一层、地上一层。
(19)影院通州分公司,成立于 2013年 2月 20日,注册地址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沙
镇建设路 66 号新瑞广场 3层。
(20)影院东台分公司,成立于 2013年 4月 10日,注册地址为东台市海陵北路 9
号德润广场 6,7层。
(21)影院芜湖分公司,成立于 2013年 5月 28日,注册地址为芜湖市中山南路侨
鸿滨江世纪城 B裙楼 4 至 6层。
(22)影院南京栖霞分公司,成立于 2013年 6月 18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
马群街道中山门大街 699 号。
(23)影院天津分公司,成立于 2013年 6月 20日,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南马
路和西马路交口东北侧如意大厦 601天津天佑城 618号商铺。
(24)影院南京建邺分公司,成立于 2013年 6月 25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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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中路 237 号雨润国际广场 5-7层。
(25)影院成都第二分公司,成立于 2013年 8月 30日,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新都区
静安路 16号。影院成都第二分公司已于 2013年 12月 25日注销。
(26)影院武汉分公司,成立于 2013年 9月 30日,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雄楚大道 888号。
(27)影院北京第一分公司,成立于 2013年 11月 6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
角门 19号院 2号楼 4层。
(28)影院烟台分公司,成立于 2013年 12 月 18日,注册地址为芝罘区北马路 150
号 4F-02号商铺。
(29)影院铜陵分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6 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铜陵市长江
东路 917号雨润广场 8-9层。
(30)影院沈阳分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5 月 6 日,注册地址为沈阳市于洪区沈辽
路 141号。截至 2016年 4月 30日,影院沈阳分公司投资的沈阳影城尚未开业。
(31)影院无锡第二分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3 日,注册地址为无锡市中山路
328号 12楼。
(32)影院南通分公司,成立于 2014年 6月 18日,注册地址为南通市工农路、青
年路口南通圆融广场。
(33)影院扬州分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8 月 7 日,注册地址为扬州市邗江区邗江
中路 358号。
(34)影院宜昌分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宜昌高新区发展
大道 13号。
(35)影院常熟分公司,成立于 2014年 12 月 1日,注册地址为常熟市闽江东路 9
号 4层及 5 层。
(36)影院珠海分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香洲区凤
凰南路 066 号 L301。
(37)影院北京第二分公司,成立于 2015年 1月 2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
广阳新路 9 号院 1号楼 3层 305至 311。
(38)影院泗阳分公司,成立于 2015年 4月 21日,注册地址为泗阳县众兴镇人民
路雨润广场。截至 2016 年 4月 30日,影院泗阳分公司投资的泗阳影城尚未开业。
(39)影院南京玄武分公司,成立于 2015年 4月 29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
北京东路 2 号。
(40)影院南京江宁分公司,成立于 2015年 5月 13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经
济技术开发区双龙大道 1688号。
(41)影院常州第二分公司,成立于 2015年 5月 26日,注册地址为天宁区兰陵北
路 999号九洲新世界广场第 5层 L5-006、007号。
(42)影院马鞍山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3 日,注册地址为马鞍山市花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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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西路 8 号 7层 TF7-11商铺。
(43)影院宿迁第二分公司,成立于 2015年 6月 11日,注册地址为宿迁市宿城区
幸福中路(宿迁苏宁广场 4层 403号)。
(44)影院苏州第二分公司,成立于 2015年 8月 17日,注册地址为苏州高新区长
江路 436号。
(45)影院如东分公司,成立于 2015年 9月 24日,注册地址为如东县掘港镇人民
南路 154号。
(46)影院南京玄武第二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1月 4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
武区红山路 88 号。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南京玄武第二分公司投资的常发影城尚未开业。
(47)影院苏州第三分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
企鸿路 18号。截至 2016 年 4月 30日,苏州第三分公司投资的苏州双湖影城尚未开业。
(48)影院上海三林分公司,成立于 2016年 3月 29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
区长清路 507、517号 1 幢 302室。2016年 2月 2日,影院发展公司与上海大扬电影投
资有限公司就收购上海三林影城相关事项签署了《资产收购合同》。截至 2016 年 4 月30日,上海三林影城已完成资产交接,相关业务资质変更正在办理中。
(二)控股子公司
1、江苏幸福蓝海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院线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9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0 万元,其中幸福蓝海持有院线公司 95%的股权,
常州亚细亚影视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院线公司 5%的股权,住所为南京市中山路 348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影片发行;一般经营项目:经营电影相关广告。院线公司为发行人从事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院线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14,039.36 8,051.08 6,207.3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437.20 5,273.91 3,799.58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3,613.29 1,874.34 1,057.46
2、江苏幸福蓝海中天龙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蓝海中天龙成立于 2011年 9月 26日。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00 万元,其中幸福蓝海持有蓝海中天龙 51%的股权,江
苏中天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蓝海中天龙 49%的股权,住所为南京市中山路 348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视剧制作、发行;一般经营项目:影视投资(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影视剧创作人员的经纪代理。蓝海中天龙为发行人从事电视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蓝海中天龙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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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735.28 739.19 738.5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1.38 195.22 238.68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3.84 -43.46 -145.56
(三)影院发展公司之下属公司
1、影院发展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南京市江宁区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江宁影城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10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100.00 万元,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 518
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一般经营项目:
工艺品、玩具、服装、饰品销售;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除外);会场租赁。江宁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2,514.70 2,275.13 2,180.1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92.40 1,995.87 1,823.81
项目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净利润 196.53 172.06 287.34
(2)西安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影城成立于 2007年 9月 12日。2010年 11月影院发展公司收购该公司 100.00%
的股权。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1,251.09万元,实收资本为 1,251.09
万元,住所为西安市高新区高新枫尚 C座 20511 室,经营范围为电影的放映(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在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广告发布,场地租赁(限分支机构经营);工艺品、玩具的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西安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5,673.85 4,993.26 4,175.1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98.45 3,828.97 2,988.35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净利润 869.47 840.62 691.43
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西安影城设立了 1 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西安影城东二环分店,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27 日,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 6号立丰国际购物广场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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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沭阳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有限公司
沭阳影城成立于 2010 年 4月 15日。2011年 1月影院发展公司收购该公司 100.00%
的股权。截至 2016年 3 月 3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
万元,住所为沭阳县沭城镇人民路三匹马商业广场 1号楼五层,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7 月 7 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年 8月 15日);工艺品、玩具、饰品、服装销售;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会场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沭阳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1,667.80 1,217.80 856.2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62.32 760.23 461.46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402.09 298.77 187.57
(4)成都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影城成立于 2009 年 11月 4日。2011年 6月影院发展公司收购该公司 100.00%
的股权。截至 2016年 3 月 3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00
万元,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 19号,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包装食品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7 年 4月 10日);书刊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5年 5月 31日);音像制品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工艺品、玩具、服装、饰品的销售;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会场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都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1,326.17 1,225.15 1,073.5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09.64 803.98 724.55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105.66 79.44 45.84
(5)临沂市兰山区幸福蓝海影城有限公司
临沂兰山影城成立于 2013年 5月 18日。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万元,住所为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 122 号久隆奥斯
卡商业广场 D馆 1-4层,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一般经营项目:电影院的建设、管理;工艺品、玩具、服装、饰品的销售;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会场租赁;影院设计及装修;影院设备租赁。临沂兰山影城报告期内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53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789.63 948.93 1,259.2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1.38 -372.75 -153.85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21.37 -218.90 -353.85
2、影院发展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1)涟水县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涟水影城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涟水影城的注册资本为 2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万元,住所为涟水县涟城镇中央城 2号楼,经营
范围为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影院设备租赁,影院设计及装修,会场租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艺品、玩具、服装、小饰品销售。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涟水影城的股权结构为影院发展公司以现金出资 1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00%,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现金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涟水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948.30 735.49 1,129.7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7.00 272.74 191.83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134.27 80.91 5.92
(2)溧阳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溧阳影城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9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溧阳影城的注册资本为 34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340.00万元,住所为溧阳市西大街 125-427,经营范围为
电影放映,冷热饮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影视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工艺品、玩具、服装、饰品的销售,影院设备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溧阳影城的股权结构为影院发展公司以现金出资 272.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80.00%,龚迪君以现金出资 57.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7.00%,张申杰
以现金出资 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0%。溧阳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1,257.09 1,096.28 912.8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61.29 619.34 513.45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54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净利润 291.95 165.89 129.92
(3)兴化市幸福蓝海影院有限责任公司
兴化影城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2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兴化影城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 万元,住所为兴化市英武中路海德国际 11 号地块四
楼,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艺品、玩具、服装、饰品销售,会场租赁,发布各类广告(影院范围内)。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兴化影城的股权结构为影院发展公司以现金出资 1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00%,兴化市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
现金出资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00%。兴化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784.59 749.07 917.3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94.61 242.89 117.79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净利润 151.72 125.11 -6.19
(4)常州幸福蓝海橙天嘉禾影城有限公司
常州橙天影城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8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常州橙天影城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住所为常州市延陵西路 123号(钟楼吾悦国际广场)5-608号,
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零售;冷热饮制售;电影院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会务服务;玩具、工艺品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常州橙天影城的股权结构为影院发展公司以现金出资 10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00%,橙天嘉禾影城(中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98.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49.00%。常州橙天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2,217.16 2,586.64 2,726.7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53.96 279.62 88.35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274.34 191.27 -54.95
(5)宝应幸福蓝海影院有限公司
宝应影城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2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宝应影城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 万元,住所为宝应县白田中路时代国际 2 号楼 3
层,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电影院建设、管理;工艺品、玩具、服装、饰品销售;电影相关广告经营;会场、影院设备租赁;影院设计及装修。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宝应影城的股权结构为影院发展公司以现金出资 102.00万元,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55
占注册资本的 51.00%,宝应县广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98.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49.00%。宝应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 日 2014年 12 月 31日
资产总计 910.71 1,229.2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9.07 964.00
项目 2015年度 2014 年度
净利润 245.07 -36.00
(6)张家港幸福蓝海影城有限公司
张家港影城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5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张家港影城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 万元,住所为张家港市杨舍镇河西路 88 号,
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日用品的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张家港影城的股权结构为影院发展公司以现金出资 10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00%,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现金出资 9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00%。张家港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 日 2014年 12 月 31日
资产总计 1,806.44 2,646.8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3.29 149.44
项目 2015年度 2014 年度
净利润 253.86 -50.56
(7)大庆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影城成立于 2012 年 7月 24日,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大庆影城的注册资本为 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00万元,住所为大庆市让胡路区铁人纪念馆东侧、中
原路南侧松雷购物休闲广场 5 层 5F-B21,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场内现场制售)、零售。一般经营项目:会场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影视信息咨询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玩具、饰品、服装鞋帽。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大庆影城的股权结构为影院发展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 25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00%,南京西尼蒙影业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 1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00%,自然人陈峰以现金认缴出资 2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7.00%。
大庆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2,347.56 2,103.69 1,717.8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95.17 408.03 451.09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度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56
净利润 87.14 -43.05 -36.31
3、参股公司
(1)南京新街口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新街口影城成立于 2006年 5月 19日。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3,000 万元,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18 号 7 层,经营范围为:电影放映;定型包装食品零售;制售冷热饮;工艺品零售;会场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凭登记证经营的除外);网络售票服务;放映技术服务;水族技术服务;热带鱼、观赏鱼、水族器材、盆栽观赏花木、百货、办公用品、服装、鞋帽、皮革制品、日用杂品、玩具、化妆品、日化用品、摄影器材、放映器材、乳制品、游乐设备销售;商业设施租赁;企业管理服务;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新街口影城的股权结构为影院发展公司以现金出资 1,47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00%,德基广场
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1,47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00%,吴铁民出资 60.00万,占注
册资本的 2.00%。新街口影城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9,847.33 9,421.13 9,239.4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142.70 4,701.38 4,226.17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净利润 1,436.16 1,116.86 629.26
(2)北京幸福蓝海影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门头沟影城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3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门头沟影城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冯石环路 6号院
3 号楼 L201 号,经营范围为零售预包装食品;电影放映;企业管理;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门头沟影城的股权结构为影院发展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自
然人俞虹以现金认缴出资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北京新亚天影影院设备
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 1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00%。门头沟影城报告期内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 日 2014年 12 月 31日
资产总计 862.07 937.2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92.88 179.91
项目 2015年度 2014 年度
净利润 212.97 -20.09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57
(四)蓝海传媒之子公司
1、幸福蓝海香港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文化投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8 月 1 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0 美元,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7-11 号海港城世界商业
中心 14楼 1401室,经营范围为影视文化项目投资、制作、发行,文化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及管理业务。香港文化投资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20.67 16.43 10.0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29 -11.71 -0.03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 年 8-12月
净利润 -9.97 -11.66 -0.03
(五)发行人分公司——北京广告分公司
北京咨询分公司(北京广告分公司前身)成立于 2008 年 2 月 19 日,于 2012 年 7月 10 日变更登记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告分公司”,截至2016年 3月 31日,该分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号 CF33-A,经营范围为设计、代理、发布广告。
七、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拥有并转出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间接持有泰州高港影城部分股权,但已于 2014 年度将该等股权转出。上述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泰州高港影城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实收资
本为 100.00 万元,住所为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 1 号时代广场 B 栋六层,经营范围为
影城管理服务,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影视广告策划、影视文化咨询与礼仪活动服务;数字影院设备、玩具、影视器材、通讯器材开发及销售。2014 年 11月 3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沈正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5%的股权转出。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有江苏广电(持股 65.70%)、广电创投(持股
7.30%)与力天融金(持股 10.00%)。
1、江苏广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江苏广电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65.70%,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
根据省政府出具的《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2001]118号),江苏广电成立于 2002年 5 月,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江苏广电持有注册号为 320017421 的《企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58
业法人营业执照》,性质为国有独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280,000.00 万元,住所为
南京市北京东路 4号,经营范围为: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省政府授权的其他业务;会议展览服务;文艺活动的举办;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报刊批发零售。江苏广电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组建的省级广播电视集团,发行人是其从事电视剧内容生产及电影业务的平台。
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江苏广电母公司总资产为 2,116,022.37万元,母公司净
资产为 1,708,725.52万元;2015年度,江苏广电母公司净利润为 362,975.91 万元(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江苏广电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2、广电创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广电创投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7.30%,为本公司发
起人及主要股东。
广电创投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系由江苏广电独家现金出资设立。截至 2016年 3 月 31 日,广电创投系江苏广电全资子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71354144Y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28,000.00万元,住所为南
京市北京东路 4号,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服务,创业管理服务。广电创投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广电创投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3、力天融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力天融金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10.00%,为本公司
主要股东。
力天融金成立于 2009年 12月 18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97431782Y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住所为天津
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号创智大厦第 2层办公室 209-8房间,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对高科技产业、生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投资咨询,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力天融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力天融金已于 2015 年 6月 17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15911。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力天融金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张翔 5,000.00 50.00
刘永萍 5,000.00 5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59
张翔,中国公民,身份证号为 34040319831009X,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 3号。张翔自 2006年起至 2008年为“曙光 5000A 高性能计算机”项目组成员;2008 年至 2010年为“曙光星云高性能计算机系统”项目组成员;2009 年至今为力天融金股东,2010 年至今为浪潮云计算产业基金筹备组成员。张翔系以自有资金投资于力天融金。经力天融金确认,其实际控制人为张翔。
刘永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为 15222319620902X,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址为北京市宣武区中信城。刘永萍自 2002 年起至今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小柳塔煤矿股东,自 2010 年起至今为力天融金股东。刘永萍系以自有资金投资于力天融金。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江苏广电。
根据省政府于 2001 年 7月 14日出具的《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苏政复〔2001〕118 号)批复,省政府授权江苏广电经营江苏广电总台及其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江苏广电总台与江苏广电管理机构重合、内部统一管理,实行统一会计核算。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江苏广电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 91 家企业及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60
1、江苏广电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本
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营业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 江苏好享旅游有限公司 1997-07-30 30.00 30.00
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118 号
旅游业务 42.95 19.34 -0.06
2 江苏交广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2002-07-11 200.00 200.00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132 号 4 楼 411 室
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
448.38 303.11 20.06
3 江苏广电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004-02-18 3,490.00 3,490.00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 号江苏广电城 1008 房
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数字付费频道运营
7,082.23 3,888.34 -178.66
4 广传广播 2004-07-23 13,230.00 13,230.00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32 号
广告经营 17,992.57 12,677.87 0.52
5 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 2004-09-06 5,000.00 5,000.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 号
广告经营及无线增值业务
27,388.69 23,102.46 3,237.38
6 南京海派传媒有限公司 2006-02-10 100.00 100.00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 号
广告经营及演艺活动策划、咨询服务
685.31 -319.84 -281.49
7 广电动漫 2006-02-17 500.00 500.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 号动漫业务 408.06 292.70 -38.79
8 南京交广二手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2006-03-08 50.00 50.00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32 号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广告楼 4 楼 416 室
二手车经纪服务 0.70 -8.50 -
9 江苏长江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006-06-01 10,000.00 10,000.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 号
设计、制作路牌、灯箱、礼品广告;计算机网络的研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
6,138.85 5,329.34 -1,695.73
10 江苏广电移动新媒体有限公司 2007-10-12 2,000.00 2,000.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 号
公交、地铁等移动电视运营
6,628.56 6,393.24 102.78
11 无锡哈皮 2007-06-25 300.00 300.00
无锡市滨湖区震泽路 2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动漫业务
454.32 386.92 15.90
12 南京誉卓贸易有限公司 2008-04-15 1,500.00 1,500.00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132 号
广播购物业务 2,099.30 745.17 148.37
13 江苏广传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2010-01-26 200.00 200.00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32 号
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汽车救援、租赁;广告经营
253.28 243.10 20.10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61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本
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营业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4 江苏东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0-02-26 500.00 500.00 南京市中山东路 132 号
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广告经营
814.98 710.75 100.00
15 江苏幸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10-03-17 1,000.00 1,000.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 号少儿演艺活动承办 1,090.29 922.73 356.71
16 广电创投 2011-03-14 28,000.00 28,000.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 号创业投资 89,323.84 44,208.34 1,399.99 幸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BVI)/JSBC
VentureCapitalCo.,Ltd
2011-03-24 1.00 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
影视文化项目运作,文化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及管理业务
32,236.63 2,596.50 2,259.18 江苏嘀嘀叭叭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2011-04-28 200.00 200.00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132号江苏广播大厦4楼416 室
旅游业务 227.36 199.35 -0.20
19 江苏蓝海科普产业有限公司 2011-07-08 200.00 200.00
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118 号
科普活动推广运营,室内外装饰,电子设备及技术服务
387.93 306.36 17.26 蓝色天际国际传播有限公司(BVI)/Blue Horizon Global Media and
Communications Limited
2011-05-17 1.00 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
演艺、培训、展览等相关活动
---
21 江苏广电国际传播有限公司 2011-10-18 4,500.00 4,500.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海外业务拓展
8,052.46 7,341.23 1,003.69
22 南京云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1-12-19 1,000.00 1,000.00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业园(生态科技城)东麒路666 号
物联网产业投资 26,469.49 548.41 -224.26
23 江苏广电纪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012-04-25 1,000.00 1,000.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 号纪录片、专题片 550.91 218.87 -34.55
24 江苏苏影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012-04-28 1,000.00 1,000.00
南京市玄武区锁金村 8号
纪录片、专题片 1,179.26 1,171.42 190.83
25 江苏锦绣前程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13-03-04 500.00 500.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 号
图书音像制品零售网络发行、教育产业
199.75 -378.61 -424.28
26 江苏广电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2002-11-11 2,000.00 2,000.00
南京市玄武区进香河路33 号时代华府 301 室
旅游服务 6,537.90 1,946.37 88.20
27 南京华特导游服务有限公司 2003-06-30 10.00 10.00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5 号
导游服务 97.91 43.83 11.96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62
序号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本
实收资本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营业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金色梦想传播(英国)有限公司/Golden
Dreams Media and Communications
(UK) Company Limited
2013-07-05 50.00 英镑-英国
会议展会服务、人才培训等
103.35 104.68 -22.80 金色梦想传播(美国)有限公司/Golden
Dreams Media and Communications
(USA) Company Limited
2013-08-01 100.00 美元-美国
会议展会服务、人才培训等
685.64 681.56 -126.09
30 江苏融创传媒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3-08-22 10,000.00 10,000.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 号
传媒产业及广播电视产业的投资
9,979.53 9,979.21 -28.94 江苏广电新启程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013-09-03 500.00 500.00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艺术交流、会议服务 340.33 204.84 -71.85
32 江苏东品生活传媒有限公司 2013-12-17 1,000.00 1,000.00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132 号
文化交流、会议服务 1,336.97 1,020.81 9.20
33 江苏广电文化有限公司 2008-10-27 1,000.00 1,000.00 南京市锁金村 8 号
文艺演出、晚会及艺术节筹划等
3,071.35 2,345.44 365.12
34 北京信义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1-03-26 3,000.00 3,000.00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 1 号信义大厦 1306号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
32,701.59 -14,685.04 -581.48
35 江苏省广播电视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1992-11-04 1,008.00 1,008.00
南京市白下路 235 号综合楼
广播电视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
2,884.92 1,271.47 41.17
36 江苏东享声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4-03-19 200.00 200.00
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牛首大道 118 号科创中心 1512 室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191.71 189.90 -10.03
37 江苏联威投资有限公司 2013-10-17 500.00 500.00
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58-2 号 502 室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9,547.18 2,057.18 166.22 Nine Dragon
Industrial Ltd.(BVI)注 1 2011-10-10 5.00 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 4,158.65 26.77 4.88 九龙实业有限公司 Nine Dragon
Industrial Limited (Hong Kong)注 2
2011-07-28 1.00 港币-香港投资 9,813.75 5,653.24 5,658.26
40 幸福教育文化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2010-05-10 510.00 510.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 号
电视台广告代理及部分电视节目代理
12,477.55 5,317.82 4,318.43
注 1:Nine Dragon Industrial Ltd.(BVI)为境外公司,2015 年度数据为港币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63
注 2:九龙实业有限公司 Nine Dragon Industrial Limited (Hong Kong)为境外公司,2015 年度数据为港币
2、江苏广电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
名称
成立
时间
注册资本
/股本
实收资本
直接
/间接持股比例
住所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
业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江苏凌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995-12-05 160.00 160.00 86.88%
南京市石头城路118 号
广播电视通信设备研发生产等
582.26 114.40 40.45 南京广电移动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2004-10-20 1,500.00 1,500.00 60.00%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 5 号 2 幢 2205 室
公交和地铁移动电视业务
3,513.78 2,252.31 87.76 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2007-02-08 167,000.00 167,000.00 89.58%
南京市北京东路 4号
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与咨询
221,883.57 221,732.97 15,482.67 江苏广电石湫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2007-04-23 30,000.00 30,000.00 93.33%
江苏省溧水县石湫镇
影视场景租赁、道具、服务出租;广告经营;动画制作
23,821.63 22,619.99 -1,335.35 江苏广电时尚传媒有限公司注 1
2007-10-18 1,000.00 1,400.00 51.00%
南京市秦淮区正学路 1 号
广告业务--- 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2008-07-31 63,822.48 63,822.48 89.55%南京市锁金村 8 号
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电视购物、电子商务
121,456.67 74,772.15 16,998.99 江苏大江南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009-11-26 200.00 200.00 51.00%
南京市北京东路 4号
广告经营 7,715.79 -3,445.16 -3,446.07 江苏广行天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0-12-31 4,800.00 4,800.00 70.00%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
汽车销售,广告业务 5,612.77 4,391.31 -38.76 江苏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06-04-10 500.00 500.00 70.00%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 260 号
二类汽车维修、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欧宝品牌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
1,300.62 -1,063.44 -45.75 江苏华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0-04-21 500.00 500.00 70.00%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
比亚迪品牌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
393.48 375.7 6.48 江苏广行天下汽车销售服务南通有限公司
2011-12-06 500.00 500.00 70.00%
南通市城港路 116号兴亿达商务楼0101 室
汽车销售服务 479.41 475.66 -21.85 溧水石湫影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11-09-16 50.00 50.00 93.33%溧水县石湫影视城
餐饮会议服务与零售
142.40 -282.78 -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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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序号
公司
名称
成立
时间
注册资本
/股本
实收资本
直接
/间接持股比例
住所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
业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江苏广行天下汽车快修服务有限公司
2012-06-27 200.00 200.00 70.00%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 256、258、260、
262、264 号一、二

汽车
快修
240.72 213.79 0.37 江苏富橙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2013-04-16 1,000.00 1,000.00 71.25%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 9 号
商品销售 1,153.04 778.57 104.83 合肥聚优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08-06 198.00 198.00 71.25%
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汶水路三期1#A 区 7 层
信息咨询 252.23 188.29 -2.25 无锡龙游科技有限公司
2009-09-24 1,000.00 1,000.00 90.00%
无锡市蠡湖大道168 号蠡湖大厦 905室
软件开发 260.32 -344.52 -377.67 江苏梦之音科技有限公司
2013-09-05 800.00 800.00 75.00%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软件开发 561.44 483.43 -125.48 合肥聚杰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03-06 198.00 198.00 71.25%
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汶水路电商园三期一号楼 AE 区 7层
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
209.47 125.07 -31.73 江苏远程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 2
1999-02-08 200.00 200.00 75.00%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5 号 3 楼
教育类音像制品销售
185.10 175.77 -0.18 哈尔滨好享天鹅购物有限公司
2014-06-26 600.00 600.00
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0.00%
哈尔滨市平房区会宾路 21 号
网上贸易代理、销售 1,572.67 878.09 534.43 南京地铁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05-09-01 300.00 300.00
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60.00%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淳东路 28-23 号
广告、文化信息咨询 2,127.00 889.98 134.54 南京日报新媒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3-04-22 1,000.00 1000.00 60.00%
南京市浦口区浦泗路 18 号泰山科技创新园区 01 幢
投资、广告、企业形象策划
786.05 769.31 -11.32 南京优比特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014-10-16 325.00 325.00
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60.00%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 1 号创意东八区 8 栋 205 室
广告业务 134.10.14 -159.52 无锡享致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2014-11-20 50.00 50.00 71.25%
无锡市锡山区云林街道友谊北路 321号
包装服务 70.73 28.67 -21.33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65
序号
公司
名称
成立
时间
注册资本
/股本
实收资本
直接
/间接持股比例
住所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
业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江苏好享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 4
2015-02-10 650.00 650.00
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3.28%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仙尧路 2 号
食品的预包装、批发及零售,电子商务
411.90 412.16 -587.84 江苏一零一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5-02-16 3,000.00 950.00
广传广播持有
50.00%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道 10 号
网络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800.08 650.60 -299.40 南京优享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04-23 500.00 500.00
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00%
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 50 号
电子商务技术服务 691.86 546.15 46.15 江苏荔视和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5-04-28 2,000.00 0
江苏融创传媒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51.00%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 4 号
电视节目、手机游戏制作与发行
12,298.48 952.13 -47.87 南京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注 3
1989-03-29 70,000.00 70,000.00 92.70%
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 6 号 8 幢
融资性租赁业务 299,624.97 73,439.65 2,618.96 江苏门对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 4
2008-01-21 5,000.00 5,000.00
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00%
昆山市张浦镇三家路 98 号
国内快递,道路普通货运
15,203.43 9,786.61 1,081.30 上海门对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 4
2012-04-26 200.00 200.00
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00%
嘉定区城北路 333号 7 幢 1448 室
供应链管理 8.15 -88.33 0.34 昆山门对门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 4
2013-04-03 1,000.00 1,000.00
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00%
张浦镇三家路 98 号4 号房
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1,039.45 924.56 -22.42 昆山门对门物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 4注 5
2014-10-13 5,000.00 5,000.00 注 5
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00%
张浦镇三家路 98 号3 号房
物流信息咨询 4,259.45 3,947.29 -11.94 南京安格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2015-08-17 250.00 250.00
东品生活传媒持股60%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132 号
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
244.85 241.01 -8.99
注 1:江苏广电时尚传媒有限公司于 2013年 6月 24 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尚未进行注销登记。
注 2:江苏远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5%的股东为江苏教育电视台,根据广电总局于 2012年 12 月 26 日颁发的广局[2012]515 号文件,江苏教育电视台已于 2012年 12 月并入江苏广电并更名为“江苏教育频道”。
注 3:2015 年 9 月 30 日,南京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完成股权收购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注 4:2015 年 6 月 8 日,江苏门对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门对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昆山门对门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昆山门对门物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完成股权收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注 5:昆山门对门物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截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出资已完成。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66
3、非公司制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开办时间
注册资金
/开办资金
住所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
业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总资产/资产类总计
净资产/净资产合计
净利润/收支结余
1 江苏音像出版社 1988-03-05 625.30 南京市白下路 235 号中楼
声像制品出版、复制、发行;音响设备批发等
904.65 452.79 -41.51 江苏人民广播电台音像技术开发中心
1990-12-06 105.00
南京市文昌巷 32 号、延龄巷 80号、西祠堂巷 8 号
广播电视技术服务 106.48 70.80 10.36
3 江苏广播电视印刷厂 1991-12-30 401.00
南京市西祠堂巷 8 号、中山东路 132 号、养回红村 156 号
书刊报纸印刷 218.88 26.00 -64.13
4 江苏南京广播电视塔公司 1992-10-09 2,000.00 南京市石头城路 118 号
卷烟、雪茄烟等商品零售、广播电视技术服务、广告经营
2,639.66 1,205.37 -20.32
5 江苏广播电视学校注 1 1992-11-29 3,559.87 南京市雨花台养回红村 156 号培养广播电视技术人才 3,736.85 3,566.43 92.76
6 江苏广播电视物资总公司 1992-12-02 191.20
南京中山东路 132 号、白下路233 号
广播电视设备及通信设备销售、出租经营
164.51 -430.04 -39.31 江苏音像出版社飞莺传播制作中心注 2
1993-03-24 5.00 南京市西祠堂 8 号音像制品制作、美术设计--- 江苏凌云广播电视系统公司
1994-04-20 50.00 南京市石头城路 118 号
广播电视通信工程及电子系统工程业务
623.76 48.06 3.68
9 东方文化周刊社 1996-06-07 355.00 南京市珠江路 280 号
编辑、出版、发行《东方文化周刊》、《视听界》期刊
771.85 100.64 -40.56
10 广告大观杂志社 2004-09-16 94.70 南京市珠江路 280 号
编辑、出版、发行《广告大观》杂志
18.53 27.76 -17.66
11 江苏《视听界》杂志社 2005-06-08 30.00 南京市珠江路 280 号 21 层出版杂志、广告经营 369.00 248.3.57
12 江苏广播电视报社 1989-03-08 1,050.50 南京市中山东路 132 号
编辑、出版、发行《江苏广播电视报》
623.05 471.86 10.88
13 江苏省科学技术馆注 1 2006-10-12 1,935.99 南京市石头城路 118 号
科学文化宣传、科普展品制作、开发、展示
2,985.62 2,077.61 245.49
14 南京电影制片厂注 1 2009-12-31 1,926.36 南京市玄武区锁金村 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为摄制电影提供场地
3,035.08 2,728.40 85.80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影视文化中心
2010-5-18 50.00 南京市白下路 235 号前楼
平面媒体、新媒体的编辑与发行
2.52 -1.20 8.22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67
序号
单位名称开办时间
注册资金
/开办资金
住所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
业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总资产/资产类总计
净资产/净资产合计
净利润/收支结余
16 江苏教育频道编辑部 2014-4-20 20,075.00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 105 号播映、制作电视教育节目 1,9233.46 1,4172.32 -619.95
17 未来科学家编辑部 2014-5-20 167.17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 105 号编辑、出版、发行期刊 2,594.62 -41.81 -136.57
注 1:上述列表“3、非公司制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中,江苏广播电视学校、江苏省科学技术馆、南京电影制片厂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注 2:江苏音像出版社飞莺传播制作中心于 2014 年 6月 23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尚未进行注销登记。
注 3:上述三张列表所示其他企业及事业单位截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15 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未经过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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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232,876,712 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630,000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310,506,712 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11%。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1 江苏广电(SS) 153,000,000 65.70
2 力天融金 23,287,671 10.00
3 广电创投(SS) 17,000,000 7.30
4 紫金文化(SS) 9,943,836 4.27
5 珠峰基石 6,986,301 3.00
6 吴秀波 4,657,534 2.00
7 凯鹏华盈(天津) 2,654,795 1.14
8 中影股份(SS) 2,328,767 1.00
9 广传广播(SS) 2,328,767 1.00
10 上海国和(SS) 2,328,767 1.00
11 上海鼎和 2,328,767 1.00
12 建银文化(SS) 2,328,767 1.00
13 南京广电(SS) 2,328,767 1.00
14 邹静之 931,507 0.40
15 凯鹏华盈鸿图(天津) 442,466 0.19
合计 232,876,712 100.00
注: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国有股股东。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1 江苏广电(SS) 146,800,545 47.28
2 力天融金 23,287,671 7.50
3 广电创投(SS) 16,311,171 5.25
4 紫金文化(SS) 9,540,918 3.07
5 珠峰基石 6,986,301 2.25
6 吴秀波 4,657,534 1.50
7 凯鹏华盈(天津) 2,654,795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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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8 上海鼎和 2,328,767 0.75
9 上海国和(SS) 2,275,227 0.73
10 建银文化(SS) 2,260,591 0.73
11 中影股份(SS) 2,236,294 0.72
12 广传广播(SS) 2,234,406 0.72
13 南京广电(SS) 2,234,406 0.72
14 邹静之 931,507 0.30
15 凯鹏华盈鸿图(天津) 442,466 0.14
1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7,694,113 2.49
17 本次发行股份 77,630,000 25.00
合计 310,506,712 100.00
注: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国有股股东。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和发行人全体国有股东承诺,并经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部分转持的函》(苏财资[2012]10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江苏广电、广电创投、广传广播、紫金文化、中影股份、上海国和、建银文化与南京广电将其所持部分国有股权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该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请参见本节“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公司发行前有吴秀波和邹静之两名自然人股东(请参见本节“九、发行人股本情
况”之“(四)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两人均未在
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四)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1、增资决策及审批情况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要求,公司决定增资扩股。根据苏亚金诚出具的苏亚专审[2011]197 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为 25,141.74
万元。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11]第 030号《评估报告》,公司截至 2011 年 9月 30 日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为 39,205.45万元。公司以评估结果
为定价依据,邀请多家投资机构就此次增资公开竞价,最后确定了 13家战略投资者。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1年 12月 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1年 12月 23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省财政厅于 2011 年 12 月20日下发的苏财资[2011]162 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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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批复》同意。
13 名战略投资者认购公司新增股份的价格均为 9.67 元/股,各自认购股份及缴付
对价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购股数缴付对价
1 力天融金 23,287,671 225,191,778.57
2 紫金文化 9,943,836 96,156,894.12
3 珠峰基石 6,986,301 67,557,530.67
4 吴秀波 4,657,534 45,038,353.78
5 凯鹏华盈(天津) 2,654,795 25,671,867.65
6 中影股份 2,328,767 22,519,176.89
7 广传广播 2,328,767 22,519,176.89
8 上海国和 2,328,767 22,519,176.89
9 上海鼎和 2,328,767 22,519,176.89
10 建银文化 2,328,767 22,519,176.89
11 南京广电 2,328,767 22,519,176.89
12 邹静之 931,507 9,007,672.69
13 凯鹏华盈鸿图(天津) 442,466 4,278,646.22
合计 62,876,712 608,017,805.04
引入战略投资者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 232,876,712 元。上述增资已经苏亚金诚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苏亚验[2011]7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 2011 年 12月 29日完成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21098)。
2、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1)力天融金
请参见本节“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一)3、力天融金”。
作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力天融金将充分发挥其长期关注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凭借其与大型地产商的良好合作为公司业务的开拓发展提供战略支持,并为公司产品与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媒体的融合创造机会。
(2)紫金文化
紫金文化系于 2010 年 3 月 15 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80,000.00 万元。其宗旨为支持江苏省文化产业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江苏省文化
企业跨区域兼并和跨区域发展,推进江苏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紫金文化主营业务为对文化产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紫金文化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苏高投紫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紫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71
为张伟。紫金文化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南京市山西路 128号。紫金文化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5247962XY 号《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紫金文化的出资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1 江苏省财政厅 100,000.00 55.56
2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000.00 16.11
3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 13.89
4 江苏广电 20,000.00 11.11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江苏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 年 3 月 1日更名)
5,000.00 2.78
6 江苏高投紫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0.56
合计 180,000.00 100.0
紫金文化的普通合伙人高投紫金设立于 2010 年 2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0.00 万元。高投紫金的主营业务为文化产业投资管理,为企业
经营、购并、重组、管理、策划、投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高投紫金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0.00 45.00
2 董梁 440.00 44.00
3 周春芳 80.00 8.00
4 尤劲柏 30.00 3.00
合计 1,000.00 100.00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
紫金文化作为政府主导设立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助于公司对内外部业务资源实施整合,做好市值管理,支持公司的稳健发展。
(3)珠峰基石
珠峰基石系于 2011 年 7 月 27 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41,810.00 万元。珠峰基石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凤凰基石”),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张维。
珠峰基石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深圳市福田中心一区 26-3 中国凤凰大厦 1 栋17C-5,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珠峰基石持有 440304602275773 号《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珠峰基石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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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1 凤凰基石 10.00 0.01 深圳市华夏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170.00 45.96 昆仑基石(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930.00 38.03 绍兴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700.00 16.01
合计 141,810.00 100.00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珠峰基石的普通合伙人凤凰基石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1 乌鲁木齐昆仑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7.00 2.17
2 西藏天玑基石投资有限公司 9,783.00 97.83
合计 10,000.00 100.00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凤凰基石的普通合伙人乌鲁木齐昆仑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昆仑基石”)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100.00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深圳市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石资产管理”)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7.50 64.50 马鞍山北斗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5.00 13.00 马鞍山天枢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 8.00
4 张维 60.00 4.00
5 林凌 37.50 2.50
6 陈延立 30.00 2.00
7 王启文 30.00 2.00
8 陶涛 30.00 2.00
9 韩再武 15.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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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0 徐伟 15.00 1.00
合计 1,500.00 100.00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基石资产管理的股东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占比
1 张维 520.00 40.3101
2 陶涛 156.20 12.1085
3 陈延立 154.40 11.9690
4 王启文 181.40 14.0620
5 林凌 238.00 18.4496
6 韩再武 40.00 3.1008
合计 1,290.00 100.00
注:张维系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基石资产管理的股东马鞍山北斗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占比
1 张维 80.00 27.5862
2 陶涛 40.00 13.7931
3 陈延立 40.00 13.7931
4 王启文 40.00 13.7931
5 林凌 50.00 17.2414
6 韩再武 20.00 6.8966
7 徐伟 20.00 6.8966
合计 290.00 100.00
注:张维系马鞍山北斗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基石资产管理的股东马鞍山天枢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占比
1 马鞍山南海基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6.00 10.00
2 张维 144.00 90.00
合计 160.00 100.00
注:张维系马鞍山天枢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马鞍山天枢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74
马鞍山南海基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占比
1 张维 145.00 100.00
合计 145.00 100.00
珠峰基石确认其实际控制人为张维。张维,中国公民,身份证号为34010319681028X,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张维自 2006至 2008 年 1 月任大鹏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2008 年至 2011 年任新加坡上市公司鹰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2008年至今任基石资产管理董事长。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珠峰基石的有限合伙人昆仑基石(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1 凤凰基石 50.00 0.09
2 刘一 1,000.00 1.85
3 任红晓 500.00 0.93
4 上海泓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93
5 张瑞兵 500.00 0.93
6 汪郁卉 500.00 0.93
7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0.93
8 王卫华 500.00 0.93
9 赵文旗 600.00 1.10 畅学军 700.00 1.30
11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 27.81
12 罗建文 1,000.00 1.85
13 张健 500.00 0.93
14 乌鲁木齐和顺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500.00 0.93
15 陶涛 1,100.00 2.04
16 深圳市尊悦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1.85
17 吉林凯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5,000.00 9.27
18 付彩莲 500.00 0.93
19 夏双贤 700.00 1.30
20 戴奉祥 500.00 0.93
21 南京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000.00
5.56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75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22 孙莲金 700.00 1.30
23 陈丽杰 6,000.00 11.13
24 恒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00.00 0.93
25 东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1.85
26 张延春 900.00 1.67
27 温州功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00.00 0.93
28 何社民 500.00 0.93
29 许良根 610.00 1.13
30 王遵会 500.00 0.93
31 漆峻泓 1,000.00 1.85
32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0.93 丘薇
630.00
1.17
34 陈凌俊 700.00 1.30
35 沈红 750.00 1.39
36 陈振泰 500.00 0.93
37 张瑜萍 500.00 0.93
38 段葵 500.00 0.93
39 谢振湘 590.00 1.09
40 张新朋 500.00 0.93
41 刘春晓 500.00 0.93
42 深圳市明花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1.85
43 吴昊 900.00 1.67
合计 53,930.00 100.00
注:凤凰基石系昆仑基石(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珠峰基石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华夏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1 凤凰基石 50.00 0.08
2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 23.02
3 刘一 1,000.00 1.53
4 吴亚强 500.00 0.77
5 陈雅菁 1,000.00 1.53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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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6 郑东 500.00 0.7
吉林凯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7.67
8 南京澳永纺织有限公司 500.00 0.77
9 深圳市世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3.07
10 深圳市晓扬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0.77
11 陈延立 1,100.00 1.69
12 张新程 500.00 0.77
13 余伟斌 1,170.00 1.80
14 任绍军 500.00 0.77 天津歌斐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0 9.21
16 戴剑民 500.00 0.77
17 乌鲁木齐和顺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4,780.00 7.33
18 林凌 2,000.00 3.07
19 秦扬文 1,000.00 1.53
20 王启文 1,570.00 2.41
21 新疆源道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15.34
22 上海泓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2.30
23 李昂 500.00 0.77
24 吕少勤 500.00 0.77
25 汤玉祥 6,000.00 9.21
26 佛山市尚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1.53
27 张昊 500.00 0.77
合计 65,170.00 100.00
注:凤凰基石系深圳市华夏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珠峰基石的有限合伙人绍兴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 凤凰基石 500.00 2.20
2 张家港市枫艳制衣有限公司 800.00 3.52
3 陈晓明 600.00 2.64
4 陈辉巧 1,600.00 7.05
5 湖北万维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4.41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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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华玉娟 600.00 2.64
7 蒋忠伟 1,000.00 4.41
8 青岛海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2.64
9 刘建明 800.00 3.52
10 骆丽群 1,000.00 4.41 钮群星 800.00 3.52
12 上海易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00.00 3.52
13 芮一云 1,000.00 4.41
14 石锐 600.00 2.64
15 汤政锋 800.00 3.52
16 王健 600.00 2.64
17 王鸣娟 600.00 2.64
18 王平 800.00 3.52
19 徐国伟 600.00 2.64
20 徐秀兰 1,400.00 6.17
21 薛丽君 600.00 2.64
22 袁烽 600.00 2.64
23 翟军 1,200.00 5.29
24 詹丞 800.00 3.52
25 陆利华 800.00 3.52
26 朱新伟 600.00 2.64
27 陈瑞芬 800.00 3.52
28 金朝晖 800.00 3.52
合计 22,700.00 100.00
注:凤凰基石系绍兴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4)吴秀波
吴秀波先生,中国公民,身份证号为 11010519680905X,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
吴秀波以人民币 4,503.84 万元认购公司股份,其中 1,503.84 万元为自有资金、
3,000.00 万元为借款,提供贷款方为南京业图商贸有限公司。南京业图商贸有限公司
于 2011年 11月 18日成立,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股东为济南百亚商贸有限公司与
自然人郑昕雨。
吴秀波作为影视剧业内著名的制作人、艺人,已与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意在符合其发展规划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公司制作的电视剧项目,为公司的电视剧项目提供专业建议,并推荐优秀演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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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
(5)凯鹏华盈(天津)
凯鹏华盈(天津)系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6 日的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2,522.00万元。凯鹏华盈(天津)的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凯鹏华盈(天
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鹏华盈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孙岚,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二道 82 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 202-B163。凯鹏华盈(天津)的主营业务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凯鹏华盈(天津)持有 120192067875 号《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凯鹏华盈(天津)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1 凯鹏华盈管理 322.00 0.99
2 周英云 500.00 1.54
3 吕军 500.00 1.54
4 陈永华 500.00 1.54
5 蔡顺利 500.00 1.54
6 李学东 500.00 1.54
7 许勇 500.00 1.54
8 李培林 500.00 1.54
9 段琛 500.00 1.54
10 郭红 500.00 1.54
11 杨斌 500.00 1.54
12 原晓虎 500.00 1.54
13 颜秋根 500.00 1.54
14 熊士江 3,200.00 9.84
15 何道伟 500.00 1.54
16 谢叙宁 1,000.00 3.07
17 周秋生 500.00 1.54
18 赵淑英 500.00 1.54
19 刘越胜 500.00 1.54
20 顾光辉 500.00 1.54
21 林利民 500.00 1.54
22 郭秋云 500.00 1.54
23 杨伯高 500.00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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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24 李智豪 1,000.00 3.07
25 刘华曦 500.00 1.54
26 荣亚川 500.00 1.54
27 罗勇江 500.00 1.54
28 罗文星 500.00 1.54
29 孙林 1,000.00 3.07
30 吴宏雄 500.00 1.54
31 陈春生 1,000.00 3.07
32 陈剑 500.00 1.54
33 周颖 1,000.00 3.07
34 管柯 500.00 1.54
35 洪铁 500.00 1.54
36 高凌风 1,500.00 4.61
37 曹剑 500.00 1.54
38 李春晖 500.00 1.54
39 孙志静 500.00 1.54
40 匡庆 500.00 1.54
41 张树宇 500.00 1.54
42 白晨 500.00 1.54
43 朱小民 500.00 1.54 宫媛媛 500.00 1.54
45 汤灿 1,000.00 3.07
46 王辉 500.00 1.54
47 陈英 1,000.00 3.0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 6.15
合计 32,522.00 100.00
凯鹏华盈管理系凯鹏华盈(天津)的普通合伙人,成立于 2010年 8 月 26日,其主要经营场所为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二道 82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 202-B141,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孙岚,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凯鹏华盈管理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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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乌鲁木齐华盈天山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4.00 70.03
2 周炜 41.00 10.87
3 尹雷 21.00 5.57
4 唐欣 47.00 12.47
5 孙岚 4.00 1.06
合计 377.00 100.00
凯鹏华盈管理普通合伙人孙岚,中国公民,身份证号为 31010519751115X,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址为上海市姚虹路 299弄 8 号 602室。孙岚 2005年至 2007年任职于上海华盈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至今任凯鹏华盈中国基金财务总监。
凯鹏华盈(天津)能够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给公司提供较大帮助,在上市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帮助公司顺畅地接触资本市场,搭建更为优秀的财务融资平台。
(6)中影股份
中影股份系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喇培康,住所为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科技开发区凤和一园 10号。中影股份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717828411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影股份的主营业务为摄制电影片,复制本单位影片,按规定发行国产影片及其复制品(有效期至 2018年 2月 26日)。电影发行(有效期至 2018年 2月 25日);电视剧制作(有效期至 2017年 4月 1日)。影院、院线的投资、经营、管理;影视器材生产、销售、租赁;影视设备、车辆的租赁;美术置景;影视作品、节目的后期制作;影视技术服务;电影新媒体的开发;影片洗印;演艺人经纪;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代理销售彩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电视剧制作、摄制电影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中影股份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130,200.00 93.00
2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1,400.00 1.00
3 央广传媒发展总公司 1,400.00 1.00
4 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00.00 1.00
5 江苏广电 1,400.00 1.00
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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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7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 1.00
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400.00 1.00
合计 140,000.00 100.00
中影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影集团”),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2.38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焦宏奋,住所为
北京市海淀区新外大街 25 号,经营场所为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西街甲 3 号。中影集团主营影片及其载体的进出口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对外影片广告业务,承办国内外影片广告业务,影视投资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出租。
中影股份作为中影集团的电影相关业务经营主体,具有在电影的制片、制作、发行、放映、洗印、器材及后电影开发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电影全产业链的强大实力与优势地位,其与幸福蓝海存在合作与优势互补的巨大空间,可以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7)广传广播
广传广播是江苏广电全资子公司,其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八、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1、江苏广电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全资子公司”。
(8)上海国和
上海国和系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的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53,575.00万元,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60号 24楼 A座,普通合
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致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Anna Dezhen Zhu。上海国和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上海国和持有 310105675 号《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上海国和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1 上海致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75.00 0.62
2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600.00 29.81
3 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50,400.00 19.88
4 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7,500.00 10.84
5 上海佳富投资有限公司 28,285.7143 11.15
6 中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142.8571 5.58
7 上海通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000.00 3.55
8 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50.00 0.89
9 内蒙古恒东投资有限公司 5,500.00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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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10 上海朝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1.97
11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300.00 2.48
12 上海红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 0.99
13 上海骏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500.00 2.17
14 厦门乾宝投资有限公司 20,021.4286 7.90
合计 253,575.00 100.00
上海国和的普通合伙人上海致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于 2011 年 2月 24日,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658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致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委派代表为 Anna Dezhen Zhu,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上海致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1 上海致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0 0.10
2 上海安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25.00 25.00
3 浦伟 337.50 13.50
4 李莉 337.50 13.50
5 林海舰 256.25 10.25
6 葛亚磊 250.00 10.00
7 傅亚佳 166.25 6.65
8 刘斐 150.00 6.00
9 陈永 75.00 3.00
10 徐大海 75.00 3.00
11 姜容 75.00 3.00
12 孙爱玲 75.00 3.00
13 刘天然 75.00 3.00
合计 2,500.00 100.00
上海致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致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上海致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上海安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75.00 25.00
2 孙爱玲 33.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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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3 李莉 148.50 13.50
4 葛亚磊 148.50 13.50
5 浦伟 148.50 13.50
6 刘斐 66.00 6.00
7 傅亚佳 74.25 6.75
8 林海舰 74.25 6.75
9 徐大海 33.00 3.00
10 姜容 33.00 3.00
11 刘天然 33.00 3.00
12 陈永 33.00 3.00
合计 1,100.00 100.00
根据上海国和的说明,上海国和的普通合伙人上海致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授权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基金资产。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600.00 45.00
2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320.00 16.50
3 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 15.00
4 厦门乾宝投资有限公司 560.00 7.00
5 上海佳富投资有限公司 520.00 6.5
6 上海致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00 10.00
合计 8,000.00 100.00
上海国和作为股东将为公司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包括对公司财务制度、内控流程及财务结构提出建议,帮助公司引入国际一流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积极寻找与公司存在潜在业务协同效应的合作、投资或并购机会,帮助公司迅速扩大业务,提升品牌价值。
(9)上海鼎和
上海鼎和系成立于 2002年 9月 4日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陈立新,住所为浦东新区曹路镇川沙路 389 弄 43 号。上海鼎和持有31011500070341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海鼎和的主营业务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冶金产品及辅料、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交电、装潢材料、电器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针纺织品、工艺饰品(除金银)、文化用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84
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财务咨询(除代理记帐)。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上海鼎和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上海普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50.00 8.33
2 陈立新 1,750.00 58.3 袁野 1,000.00 33.33
合计 3,000.00 100.00
上海鼎和的主要股东为自然人陈立新和袁野。
陈立新,中国公民,身份证号为 11010119640507X,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陈立新 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北京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2010 年 12 月至今任炎黄东方(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陈立新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陈立新用于持有上海鼎和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袁野,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22010319730730X,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袁野 2005年 12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管理部总经理,2009 年 1 月至今任陕西金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袁野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袁野用于持有上海鼎和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上海鼎和长期在上海开展贸易和投资业务,地方资源丰富,可以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业务拓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上海鼎和的投后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创业经历和管理经验,可以帮助公司建立营销网络、发展潜在客户、完善内控体系、优化治理结构。
(10)建银文化
建银文化系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605 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号创智大厦 203 室-166。建银文化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566119035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建银文化的主营业务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建银文化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建银国际财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94,902.00 78.69
2 承天创世(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17,977.00 14.91
3 祝义材 1,680.00 1.39
4 北京元缘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008.00 0.84
5 武汉工贸有限公司 2,519.00 2.09
6 陕西弘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19.00 2.09
合计 120,605.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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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建银文化的控股股东建银国际财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建银国际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银国际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银文化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亦可以利用自身在文化领域积累的丰富投资经验及相关项目资源丰富公司现有产品并拓展潜在业务,进行资源整合,提升公司价值。建银文化亦将根据公司需求提供有关企业管理的专业化建议。
(11)南京广电
南京广电系成立于 2010年 2月 10日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天江,住所为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 358号广电大厦 4楼。南京广电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9839344X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南京广电的主营业务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危险化学品经营。文化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文化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及交流;会议展览;广播电视设备、办公用品、家具、劳保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文体用品、服装、服饰、百货、五金交电、音响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妆品销售;汽车、摩托车及配件销售;旧机动车置换信息咨询;汽车租赁;化工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南京广电的唯一股东为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54108261Q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 50,483.8万元。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业务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凭许可证经营的除外);广播、电视宽带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运营;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电视相关业务;平面媒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为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 358 号广电大厦 1911室。
南京广电作为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多媒体业务投融资平台,与公司均属于文化传媒领域,双方可以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开拓多种合作模式,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12)邹静之
邹静之先生,中国公民,身份证号为 11010819520916X,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
2011年 11月 29日,邹静之与上海鼎和签订了《股权出质合同》,邹静之将其持有发行人 0.40%的股份(93.1507 万股)质押给上海鼎和,担保的债权为上海鼎和向邹静
之发放的总金额为 900.77 万元的贷款。该股份质押已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在江苏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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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邹静之作为影视剧业内的著名编剧,积极为公司拓展剧本资源。
(13)凯鹏华盈鸿图(天津)
凯鹏华盈鸿图(天津)系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19 日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5,555.00 万元,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凯鹏华盈管理,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为孙岚,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二道 82 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 201-B131。凯鹏华盈鸿图(天津)持有 120192069137 号《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凯鹏华盈鸿图(天津)的主营业务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凯鹏华盈鸿图(天津)的认缴出资情况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
1 凯鹏华盈管理 55.00 0.99
2 孙武平 500.00 9.00
3 吴鹏程 500.00 9.00
4 吴玉纯 500.00 9.00
5 沈昊昱 500.00 9.00
6 施皓天 1,000.00 18.00
7 马涛 500.00 9.00
8 麦弓 500.00 9.00
9 蔡华 500.00 9.00
10 李朝阳 1,000.00 18.00
总计 5,555.00 100.00
有关凯鹏华盈鸿图(天津)普通合伙人及其对公司的影响,请参见本节“九、发行
人股本情况”之“(四)2、(5)凯鹏华盈(天津)”。
(五)发行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股东之间存在如下关联关系:
1、江苏广电为广电创投及广传广播的唯一股东。本次发行前,江苏广电、广电创
投及广传广播合计持有发行人 17,232.8767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的
74.00%;
2、江苏广电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紫金文化 11.11%权益;
3、江苏广电持有中影股份 1.00%的股份;
4、凯鹏华盈(天津)和凯鹏华盈鸿图(天津)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凯鹏华盈管理。
本次发行前,凯鹏华盈(天津)和凯鹏华盈鸿图(天津)合计持有发行人 309.7261 万
股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的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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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全体股东出具了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函,请参见本节“十三、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发行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约束措施及其履行情况”之“(一)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十、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
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无公开发售股份。
十一、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
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十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报告期内员工变化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有在册员工 1,398 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数量变化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 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 年 12月 31日
员工人数 1,398 1,149 911 674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册员工人数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
专业类别员工人数所占比例
运营类 1,137 81.33%
影视剧制作 44 3.17%
管理类 89 6.42%
综合类 89 6.34%
财务类 39 2.74%
合计 1,398 100.00
十三、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发行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约束措施及其履行情况
(一)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广电、广电创投、广传广播承诺:
1、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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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3、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个月;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力天融金、紫金文化、珠峰基石、吴秀波、凯鹏华盈(天津)、中影股份、上海国和、上海鼎和、建银文化、南京广电、邹静之及凯鹏华盈鸿图(天津)承诺:在其取得公司股份之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东亦承诺若中国证监会规定较上述承诺锁定期长的锁定期,即遵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锁定。
(二)持有 5%股份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声明书
控股股东江苏广电承诺:
1、发行人是本单位影视文化类支柱性企业。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的号召、维护国有文化企业良好形象并保障控股股东地位,本单位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计划不予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单位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40%。本单位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
3、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股东大会及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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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声明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广电创投承诺:
1、本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单位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40%。本单位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
2、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声明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力天融金承诺:
1、本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单位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100%。本单位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减持时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
2、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股东大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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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三)控股股东、发行人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承诺函
控股股东江苏广电承诺:
1、本单位同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预案》。
2、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单位保证切实履行该方案并
勤勉尽责使该方案得以顺利实施。
3、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单位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承诺内容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本单位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在启动条件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本单位应就增持公司 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且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日内实施完毕。
(2)本单位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
(3)本单位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4、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本单位未按照《幸福蓝海影视文化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议案》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单位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
本单位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议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本单位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本单位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本单位最低增持金额(即人民币 1,000万元)—本单位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本单位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本单位支付的分红。本单位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积计算。
5、在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本单位有义务督促公司新聘在公
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有义务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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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该承诺内容与公司发行上市时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
如新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则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本单位未履行上述督促义务,本单位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督促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同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预案》。
2、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单位保证切实履行该方案并
勤勉尽责使该方案得以顺利实施,且本单位有义务督促控股股东,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义务。
3、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承诺内容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
(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
按照本项执行。
4、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本公司未按照《幸福蓝海影视文化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预案》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或未履行上述督促义务,本公司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在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将会要求新聘有义务增持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该承诺内容与公司发行上市时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则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督促措施,本公司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公司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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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督促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洪涛、高级管理人员陈小杭、杨抒、麻丽丽、赖业军承诺:
1、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预案》。
2、本人保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切实履行该方案并勤勉尽责使得该方案得以顺利实
施。
3、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承诺内容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本人承诺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启动条件发生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本人应就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且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2)本人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薪酬总和(税前,
下同)的 20%,但不超过本人上年度的薪酬总和。本人自愿与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本人未按照《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预案》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本人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本人仍不履行,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本人最低增持金额(即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 20%)—本人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本人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
在公司 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且本人仍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有义务督促公司新聘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该承诺内容与公司发行上市时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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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函》,则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督促措施,本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督促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控股股东和发行人关于招股意向书虚假记载等行为影响发行条件之股份回购承
诺函
发行人控股股东江苏广电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单位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违反该等承诺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
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承诺事项给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五)控股股东、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虚假记
载等行为致使投资者受损之赔偿承诺函
控股股东江苏广电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违反该等承诺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单位按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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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发行人董事卜宇、黄信、景志刚、张华、洪涛、陈宇键、彭学军、陈冬华、冷凇,监事刘为民、王宁、黄斌、林凌、冯力,高级管理人员洪涛、陈小杭、杨抒、麻丽丽、赖业军承诺:
1、幸福蓝海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违反该等承诺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就确保本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2、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公布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不存在发行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向本单位收购资产的情形。
尽管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上述承诺,发行人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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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具体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七)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及《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规定。发行人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的《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未更改相关规定。
根据《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
3、现金分红比例及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00%。并综合考虑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况,采取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00%,且超过 3,00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00%。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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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6、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拟定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经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拟定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的,由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股利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未分红原因、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具体措施包括书面征求意见、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7、股利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
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应保证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00%,并贯彻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未来三年
具体的分红规划和计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条件:每年现金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00%,并符合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规定的具体条件。
(3)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
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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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提案里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9、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根据《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1、制订目的
制订本规划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
2、制订原则及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从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制订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未来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订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就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时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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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
4、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未来三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00%。并综
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况,采取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00%,且超过 3,000.00 万元;
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00%。
(3)未来三年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
5、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及决策机制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拟定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的,由股东大会经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拟定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的,由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股利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未分红原因、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具体措施包括书面征求意见、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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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利润分配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全体股东参与分配的比例、违规分配的退还、禁止参与分配的股份的规定;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被占用的资金。
(八)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江苏广电承诺:
1、目前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单位未经营与幸福蓝海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2、在江苏广电持有幸福蓝海股份期间以及在转让所持股份之日起一年内,江苏广
电及其控制的单位将不再从事以下经营业务:
(1)电视剧的制作、发行;
(2)影视投资(动画片、纪录片和专题片除外);
(3)电影院线和影城的经营;
(4)电影相关广告的经营;
(5)影视剧创作人员的经纪代理。
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单位未拥有除播映权以外的任何电视剧、电影(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相关著作权类财产权,也将不再通过自制、受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取得除播映权以外的任何电视剧、电影(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相关著作权类财产权,不损害幸福蓝海的利益,也不在幸福蓝海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在因发展需要须新设上述业务时,江苏广电承诺由幸福蓝海优先取得这些业务
的设立和经营权利。
4、在因国家法律或政策所限,只能由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单位新设上述构成竞争
关系之业务的情况下,江苏广电承诺将这些业务优先授权由幸福蓝海经营,并在适当的时机交由幸福蓝海收购。幸福蓝海对授权经营的业务应尽责经营,并公平保障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单位的正当权益。
5、江苏广电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幸福蓝海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江苏广电承诺向幸福蓝海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控股股东江苏广电承诺:
如果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单位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发行人承诺: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本公司将在公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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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董事卜宇、黄信、景志刚、张华、洪涛、陈宇键、彭学军、陈冬华、冷凇,高级管理人员洪涛、陈小杭、杨抒、麻丽丽、赖业军承诺:
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十)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1、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中制作、出具的文件均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因本单位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单位能够证明本单位无过错的除外。
十四、稳定股价预案
为保护幸福蓝海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预案》(“本预案”)。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增持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 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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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
①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②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①项与本项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2、公司回购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 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
①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②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①项与本项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5)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 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
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税前,下同)的 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全体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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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控股股东增持
(1)控股股东应在上述“(二)1、(1)”规定的条件发生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
内,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2)控股股东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
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2、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二)2、(1)”规定的条件发生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
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
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
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
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二)3、(1)”规定的条
件发生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
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四)未履行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
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控股股东最低增持金额(即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控股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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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即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 20%)—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
(五)本预案的调整机制
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董事会应对本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六)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广电、发行人及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承诺函》,同意并按照《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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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与服务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与服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其中,电影业务包括两个子业务: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院线与影城经营。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公司业务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下的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分类代码 R86)。
公司电视剧业务形成的产品是电视剧作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投资制作 59 部电视剧,其中公司独家投资制作的电视剧共计 14 部,主投电视剧共计 13 部,其余为公司跟投的电视剧,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独家投资制作的电视剧作品
序号剧名集数发行许可证 《二胎》
33 (苏)剧审字(2014)第 007号 《满山打鬼子》
34 (苏)剧审字(2014)第 005号 《草帽警察》
31 (广剧)剧审字(2013)第 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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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 《新恋爱时代》
36 (苏)剧审字(2012)第 023号 《皮五传奇》
45 (苏)剧审字(2012)第 015号 《断刺》
32 (苏)剧审字(2011)第 011号 《香草美人》
32 (苏)剧审字(2011)第 003号 《鲁冰花》
24 (苏)剧审字(2010)第 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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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 《朋友一场》
28 (苏)剧审字(2010)005号 《人活一张脸》
35 (苏)剧审字(2009)006号 《结发夫妻》
24 (苏)剧审字(2008)第 009号 《好想回家》
25 (苏)剧审字(2008)第 005号 《明德绣庄》
25 (苏)剧审字(2007)第 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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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 《青城之恋》
30 (广剧)剧审字(2006)第 098号
公司主投的电视剧作品
序号剧名集数发行许可证 《迫在眉睫》
42 (苏)剧审字(2015)第 009号 《雪域雄鹰》
38 (苏)剧审字(2014)第 015号 《婚战》
30 (苏)剧审字(2013)第 008号 《美丽背后》
33 (苏)剧审字(2013)第 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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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 《长安三怪探》
40 (苏)剧审字(2013)第 006号 《我们的法兰西岁月》
31 (广剧)剧审字(2012)第 028号 《山楂树之恋》
35 (苏)剧审字(2011)第 015号 《无懈可击之高手如林》
30 (苏)剧审字(2011)第 010号 《无懈可击之美女如云》
36 (苏)剧审字(2010)第 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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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9 《老大的幸福》
42 (苏)剧审字(2009)第 015号 《梦里花落知多少》
20 (辽)剧审字(2007)第 005号 《不谈爱情》
22 (京)剧审字(2006)第 020号 《不想回家》
22 (苏)剧审字(2006)第 001号
公司跟投的电视剧作品
序号剧名集数发行许可证 《毕业歌》
41 (苏)剧审字(2015)第 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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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 《妈妈像花儿一样》
40 (苏)剧审字(2015)第 007号 《生命中的好日子》
42 (苏)剧审字(2014)第 019号 《坐 88路车回家》
40 (京)剧审字(2014)第 066号 《于无声处》
34 (苏)剧审字(2014)第 017号 《舰在亚丁湾》
36 (广剧)剧审字(2014)第 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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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 《我是机器人》
34 (苏)剧审字(2013)第 007号 《特种兵之火凤凰》
48 (广剧)剧审字(2013)第 060号 《红色通道》
40 (沪)剧审字(2013)第 037号 《当妈不容易》
34 (陕)剧审字(2013)第 010号 《白云飘飘的年代》
31 (广剧)剧审字(2013)第 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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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 《黎明前的抉择》
36 (苏)剧审字(2013)第 011号 《纸婚》
30 (粤)剧审字(2013)第 011号 《滚滚红尘》
36 (苏)剧审字(2012)第 024号 《精忠岳飞》
72 (浙)剧审字(2012)第 068号 《上阵父子兵》
28 (京)剧审字(2012)第 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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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3 《孔子春秋》
38 (广剧)剧审字(2011)第 068号 《辣椒与泡菜》
26 (京)剧审字(2011)第 066号 《真爱无敌》
30 (苏)剧审字(2011)第 001号 《守候我们的幸福》
24 (京)剧审字(2010)第 051号 《完美婚礼》
22 (苏)剧审字(2010)第 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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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4 《勇者无敌》
30 (京)剧审字(2009)第 017号 《谁懂女儿心》
40 (苏)剧审字(2009)第 013号 《战地浪漫曲》
36 (苏)剧审字(2009)第 007号 《女公安局长》(又名《铁骨芳心》)
29 (广剧)剧审字(2008)第 077号 《纸醉金迷》
42 (京)剧审字(2008)第 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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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5 《撞车》
20 (苏)剧审字(2008)第 008号 《那些迷人的往事》
35 (苏)剧审字(2008)第 1号 《那时花开》
25 (广剧)剧审字(2007)第 096号 《霓虹灯下的哨兵》
28 (军)剧审字(2007)第 003号 《29天半》
22 (琼)剧审字(2006)第 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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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6 《欲望旅程》
20 (苏)剧审字(2004)第 020号
公司电影业务中,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处于产业链上端,所形成的产品是电影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并获得公映许可证的影片共计 16 部,其中 1 部为公司独家投资,1部为公司主投,12部为公司跟投电影,另外还有 2部为公司以固定回报形式跟投的电影。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独家制作的电影
序号片名公映许可证号 《吴仁宝》
电审故字[2012]第 470 号
公司主投的电影
序号片名公映许可证号 《白日焰火》
电审数字[2013]第 549 号
公司跟投的电影
序号片名公映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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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7 《一切都好》
电审故字[2015]666号 《命中注定》
电审故字[2015]312号 《三城记》
电审故字[2015]162号 《栀子花开 2015》
电审故字[2015]267号 《一步之遥》
电审故字[2014]第 5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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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8 《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
电审故字[2013]第 627 号 《杀戒》
电审故字[2012]第 659 号 《愤怒的小孩》
电审故字[2012]第 277 号 《血滴子》
电审故字[2012]第 645 号 《亲密敌人》
电审数字[2011]第 49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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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9 《鸿门宴传奇》
电审数字[2011]第 459 号 《秋之白华》
电审故字(2011)027 号 《让子弹飞》
电审故字(2010)第 116号 《武侠》
电审故字(2011)第 25号
公司电影业务中,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为广大观众提供观影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的幸福蓝海院线影城共计 142家,包括 53家控股影城、2家参股影城和 87家加盟影城。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主营业务合计 136,713.86 83,214.81 73,393.13
电视剧 30,067.77 22,703.94 37,2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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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0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电影及衍生小计 106,646.09 60,510.88 36,136.64
其中:
电影制作及发行 7,221.15 3,505.92 1,893.07
院线发行及放映 91,567.75 52,346.22 31,213.69
影城卖品 7,857.20 4,658.75 3,029.88
其他业务合计 7,012.95 3,182.64 1,826.53
营业收入合计 143,726.81 86,397.45 75,219.6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主营业务合计 95.12 96.32 97.57
电视剧 20.92 26.28 49.53
电影及衍生小计 74.20 70.04 48.04
其中:
电影制作及发行 5.02 4.06 2.52
院线发行及放映 63.71 60.59 41.50
影城卖品 5.47 5.39 4.03
其他业务合计 4.88 3.68 2.43
营业收入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016年 1-3月,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36,328.86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33,544.62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 2,784.24 万元。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电视剧业务
(1)盈利模式
公司电视剧业务的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投资、制作并销售电视剧产品获得利润。
(2)运营模式
①立项模式
电视剧立项工作是指电视剧项目经公司内部委员会审查通过,相应的财务预算、主创人员、销售目标得到确定,并且通过广电总局备案公示。
这一阶段主要工作是电视剧剧本的开发,并对经过初选后的剧本进行全面的评价。
剧本开发是公司电视剧业务的起点,剧本的好坏直接影响全剧的质量,因此公司对剧本的储备及开发相当重视。公司整合行业优秀编剧资源,深度挖掘项目合作渠道,建立了系统的剧本孵化论证体系,整体把控剧本质量。
制作机构开发剧本的方式分为外购和委托创作两种。外购即公司向编剧购买已成型的剧本或预购其正在创作中的剧本;委托创作指公司委托某个或某几个编剧对名著进行改编、对小说或网络文学作品进行改编、或根据初步创意或大纲进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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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孕育较为成熟后,公司即召开“影视项目投资决策会”对项目进行审核。
“影视项目投资决策会”对项目制作及发行计划、拟聘用的主创人员(导演、主演等)、资金需求及融资安排、预计销售收入、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论证,以确保剧本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
内部审核通过的项目,发行人将履行备案公示程序;内部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修改后再审或直接否决的决定。
②投资模式
根据发行人对所投资电视剧是否参与执行制片、发行工作以及参与程度,发行人投资制作的电视剧分为三类:独家电视剧、主投电视剧和跟投电视剧。
独家电视剧是公司独自承担制片、发行工作的电视剧,独自承担电视剧全部制作成本并独占全部发行收益的电视剧。
主投电视剧是公司作为执行制片方主要承担电视剧的制片和发行工作的电视剧,公司和跟投方根据联合投资协议约定投资比例确定各自投资金额,并对所获得收益(或亏损)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确认主投电视剧全部营业成本并获得全部发行收入,跟投方收益(或亏损)分配额确认为联合摄制费,结转至主投电视剧营业成本。
跟投电视剧是公司做为非执行制片方承担电视剧制片次要工作的电视剧;同时按照公司是否承担跟投电视剧发行工作,将跟投电视剧分为跟投有发行权电视剧和跟投无发行权电视剧两类;并且根据跟投有发行权电视剧的联合投资协议中执行制片方是否对发行人负责的电视剧发行收入进行收益(或亏损)分配,对跟投有发行权电视剧分为跟投有发行权独享收益电视剧和跟投有发行权共享收益电视剧。对于跟投有发行权独享收益电视剧,公司根据投资额确定制作成本并获得公司发行的全部收入,对于跟投有发行权共享收益电视剧,公司根据投资额确定营业成本并获得公司发行的全部收入,共享收益(或亏损)分配额确认为联合摄制费,结转至电视剧营业成本。
③生产和采购模式
在取得制作许可证后,由制片人选聘执行制片人和导演,再由导演和执行制片人负责剧组相关工作人员的招募工作。在剧组相关人员到位后,剧组正式建立。
剧组是负责电视剧具体拍摄工作的单位,工作内容包括艺术创作和行政管理两个部分。对于公司作为执行制片方投资摄制的电视剧,公司通过对剧组的创作管理和行政管理来对电视剧的拍摄过程进行实时的监督和管理。
创作管理工作由导演负责,目的是既要保证电视剧的拍摄质量,又要保证摄制进度和制作预算。导演在电视剧开机前根据电视剧制作及发行计划制定详细的拍摄进度表并严格照此执行;在开机后则主要通过执行导演、摄影师和美术师对具体从事电视剧创作工作的各工作小组(如导演组、演员组、摄影组、美术组、服装组等)进行管理。
行政管理工作由执行制片人负责,目的是为电视剧的艺术创作和拍摄工作提供保障。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电视剧摄制预算控制、剧组资金管理、法律纠纷的处理、劳务合同、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制片人通常委派制片主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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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常驻剧组具体经办各项工作。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剧组的资金管理是重点,对电视剧开支能否控制在投资预算内有直接影响。剧组建立后,公司为电视剧指定专用银行账户,公司根据剧组实际拍摄进度的资金需求向该银行账户分批转入所需资金,未经公司许可,剧组无权从此银行账户中提款。公司常驻剧组的财务人员对剧组的日常开支进行管理,并定期对剧组的原始凭证和会计账目进行核查。对于公司作为非执行制片方跟投摄制的电视剧,公司将与其他投资人共同组建剧组并参与对剧组的管理。
电视剧的具体拍摄工作一般持续 2-3个月,该阶段的工作成果即为电视剧素材。拍摄工作结束后,除导演继续参与电视剧的后期制作以及执行制片人和少量剧组工作人员还需处理剧组收尾工作外,剧组其余人员工作完成,剧组解散。
剧组解散后,电视剧即进入后期制作阶段,即将拍摄形成的电视剧素材(包括画面素材和声音素材),根据剧情需要进行剪辑、录音、合成等各种技术处理,从而使素材成为达到预计质量水平和符合放映要求的电视剧。电视剧的后期制作由制片人和导演负责管理,各种具体技术处理工作一般通过签订协拍协议的方式,委托专业制作机构进行。
对于发行人独家或主投制作影视剧中的项目生产制作,发行人将具体生产制作工作分解后部分委托给具有影视剧经营资质的公司协助拍摄。发行人对剧目的内容和制作具有掌控权,在总体上对剧目的艺术质量、财务核算与制作过程把关,合作方协助从事一般性事务和劳务性工作。
制片人和导演从电视剧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市场前景、社会效应、拍摄质量、观赏效果等多方面对电视剧的后期制作过程进行管理,若出现重大事项还必须提交公司的“影视项目投资决策会”集体讨论解决。后期制作完成后的电视剧在通过“影视项目投资决策会”审核后,即提交广电部门履行电视剧内容审查。
广电总局按照《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所拍摄的电视剧进行内容审查,审批过程中公司还将根据广电总局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电视剧进行相应的调整及修正。审批通过后公司即取得发行许可证。
电视剧生产过程中主要采购项目包括:剧本或编剧提供的剧本创作与改编服务;演职人员的劳务;场景、汽车、各类拍摄器材、服装、道具等剧组生产工具的租赁或制作费用;差旅、食宿等剧组生活所需剧杂费;剪辑、配音、电脑特技、声效、录制等后期制作服务;公司主投电视剧项目的联合摄制费(即发行人以主投方式投资电视剧而向跟投方支付的项目利润或亏损)。
○4 发行模式
在电视剧的拍摄过程中,公司会根据电视剧的拍摄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如在电视剧取得发行许可证之前,发行人与客户签署了销售协议,则实现了电视剧预售。在预售阶段,公司电视剧作品的品牌优势和市场信誉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取得发行许可证并完成电视剧母带交付后,公司之前的预售合同即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并确认为销售收入。公司还将通过后期销售进一步实现销售收入。预售合同和后期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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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均包括电视剧播放的地域权限、频道种类(地面频道或卫星频道)、播放期限、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等。
在电视剧预售、销售和首轮播放过程中,公司会对电视剧开展密集宣传工作,目的是为了提高电视剧的关注度和美誉度,以利于电视剧的持续发行。
2、电影业务
(1)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
①盈利模式
公司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形成的主要产品是电影片。公司通过投资、制作电影片,取得影片的票房分账收益和衍生收入,并获得利润。
②运营模式
A、剧本开发
剧本开发是公司电影业务的起点,剧本的好坏直接影响影片的质量,因此制作公司对剧本的储备及开发相当重视。剧本的主要获得方式有两种,即外购剧本和委托创作剧本。外购剧本是指购买现成剧本,委托创作剧本是指公司委托编剧专业人员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个性化创作。
B、立项
在项目孕育较为成熟后,一般会由公司内部审核,然后报广电总局进行备案公示。
备案公示通过后,公司即可获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C、投资模式
发行人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模式与电视剧业务模式类似,分为独家投资、主投和跟投三种形式。
独家投资:公司独自承担电影全部制作成本,并委托电影发行机构(如中影、华夏)面向全国各院线发行电影。公司按照与电影发行机构的约定分账比例和条款,独占扣除给影城、院线和发行机构分账收益后的全部发行净收益。
主投:为了减少资金投入、分担风险或获得特定的资源等,公司会采取联合摄制的形式对电影进行投资。当公司作为电影的执行制片方全面负责电影的拍摄和发行工作时,被称为“主投方”。对于公司主投制作的电影,公司仍然会委托电影发行机构面向院线发行电影。公司在根据与电影发行机构的约定分账比例和条款取得电影发行净收益后,需要根据联合摄制协议的约定,向跟投方支付其应享有的收益(或亏损)。
跟投:对于行业内其他制作机构牵头执行的电影项目,公司也会在评估其风险收益的基础上,参与项目的联合摄制,并按联合摄制协议的约定,取得项目发行相关收益。
报告期之前,发行人还曾以收取固定回报的形式投资电影《让子弹飞》和《武侠》。
该等投资于报告期内产生的收益被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投资收益,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D、生产模式
电影摄制以剧组为组织单位。通常由制片人根据影片需要确定导演,然后由导演和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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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片人根据影片的内容、制作及发行计划、投资预算、期望达到的票房收入、演员出演日程计划等选聘影片主演。在拍摄过程中所需要的专用设备、设施、场景、灯光摄影等均通过租赁取得,而拍摄过程中所耗费的道具、化妆用品等均通过采购取得。
E、发行模式
公司下属影业公司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对于公司独家投资或作为主投方投资的电影片,影业公司主要采取委托发行、联合发行或自主发行三种模式进行发行。以公司作为主投方投资的《白日焰火》为例,公司即采取与中影股份联合发行的模式发行了该片。
(2)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
①盈利模式
院线是以若干影院为依托,以资本和供片为纽带,由一个发行主体和若干影院组合形成,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指导、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电影发行放映组织。在院线制下,电影发行公司委托各院线负责影片的放映工作,各院线根据旗下所属影院的情况对影片放映进行统一的安排及管理。各个影院根据票房收入和院线加盟协议约定的分账比例向院线进行票房分账。
由于发行人不但从事院线经营业务,也通过影院发展公司投资建设影城,发行人经营的幸福蓝海院线通过加盟协议面向三类影城进行院线发行:发行人投资建设并控股的影城(“控股影城”)、发行人参股的影城(“参股影城”),以及与发行人没有股权关系的加盟影城(“加盟影城”)。
在合并报表层面,发行人从上述三类影城中获得收益的方式各有不同。
就控股影城而言,发行人面向消费者提供观影服务,并将全部票房收入确认为影城放映收入。控股影城向院线公司的分账成本和院线公司从控股影城取得的分账收入互相抵销。发行人经营控股影城取得的票房收入的成本就是院线公司就在控股影城上映的影片给予电影发行方的分账。除了放映电影产生收入,发行人控股影城还面向观众销售食品、饮料、玩具等卖品。此外,控股影城经营还有少量其他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影城尊享卡销售、资产租赁、广告经营。控股影城面向观众销售尊享卡,给予观影用户购买电影票及卖品时享受折扣的权利。资产租赁业务主要为场地租赁。广告业务主要包括阵地广告、贴片广告、第三方买断代理广告以及影厅冠名等广告收入。
就参股影城而言,发行人不确认参股影城放映电影产生的票房收入。对于与发行人签署加盟协议的参股影城,发行人院线公司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的分账比例,从参股影城取得的票房分账收入,并根据与每部电影发行方签署的协议,按照约定的比例向电影制片发行方进行分账,发行人获得的收益,为参股影城分账比例和每部影片发行方分账比例之间的价差。院线公司取得的分账收入按全额法核算。
就加盟影城而言,发行人院线公司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的分账比例,从加盟影城取得的票房分账收入,并根据与每部电影发行方签署的协议,按照约定的比例向电影制片发行方进行分账。发行人获得的收益,为加盟影城分账收入和每部影片发行方分账成本之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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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差额。
除了上述三类影城,发行人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经营的云平台售票系统会产生服务费收入。影院发展公司开发的云平台对第三方在线售票平台开放系统接口,提供在线选座服务。这些平台包括格瓦拉、猫眼电影、淘宝电影、美团网等电子商务网站,也包括一些参股影城和加盟影城。对于每一张通过云平台售出的电影票,影院发展公司向第三方在线售票平台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费。该等服务费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②院线运营模式
A、加盟影城的拓展
加入幸福蓝海院线的加盟影城,由院线公司直接拓展,一般流程如下:
B、院线为影城服务的流程
公司下属影院发展公司所投资建设的影院均加入公司下属幸福蓝海院线。院线公司统一为下属全部投资和加盟影城提供服务。
C、进片模式
院线与国内各发行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掌握国内各地上映影片及即将上映影片、拍摄中影片等各类信息。经与发行公司洽谈分账比例或买断条款后正式引进影片。
并将确定上映影片以“院线发行通知”的形式传达至各旗下影城,便于各影城进行放映信息更新、安排活动策划。以月为单位或在影片落片后与各发行方进行票房分账结算。
D、排片模式
院线对各影城进行统一排片指导。负责制定、调整、指导各影城排片计划,对于重点影片及具有独特卖点的中小成本影片制定专属的排片策略。影片排映是一个动态和综合的过程,根据影片反馈、市场、影院运营等因素要求及时进行科学的调整,实现顾客服务最优化和影城经济效益最大化。制定排片计划过程中,院线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影院基本情况,包括放映厅座位数、内部承载接待能力、影院硬件设备等;当地市场基本状况,人口状况、地方特殊节假日、消费习惯、竞争对手基本情况,黄金时间段等;影片版本、长度、类型;影片宣传、音像制品对排片的影响;重大事件对影片的影响。
E、放映管理模式
院线对影院影片放映进行科学、规范、标准的管理,为观众提供一流的观影体验。
院线通过对放映进行标准化记录和规范,对所有放映操作人员进行定期放映培训,快速掌握并巩固先进合理的放映操作技术,以及根据作业标准快速查找放映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避免放映事故二次发生。实现放映管理目标化、规范化,放映工作可量化、具体化;放映流程条理化、标准化、形象化、简单化。
③影城经营模式
A、投资影城拓展模式
公司下属的影院发展公司负责投资影城的建设,公司下属影院发展公司所投资建设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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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城均加入公司下属幸福蓝海院线。
公司的投资影城,由影院发展公司拓展、投资并建设。影院发展公司拓展影城,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制定年度目标和策略:公司每年末会制订下一年投资影城拓展计划,确定下一年投资的项目类型,包括购买或新建;确定投资目标,包括短期盈利目标、战略布局目标和长期回报目标;制定预算,包括拓展预算、年度投资预算和年度财务盈亏控制。
信息采集:影院发展公司从各种渠道收集潜在项目信息后,将对信息进行分类、精选,填写信息表,由拓展总监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经过初选后,由影院发展公司工程技术中心所属技术部和成本部共同评估投资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影院发展公司初审会审议,如项目未通过,则放弃;如项目通过初审会,则开始制作投资可行性报告,就核心条款开展商业谈判,分析存在问题,并形成项目可行性报告。
公司终审:最终公司是否实施项目,要上报公司进行审议,通过后方能立项并实施。
B、投资影城的建设流程
项目的投资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开工后,影城工程进入工程施工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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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投资影城的经营
影院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三大类:票房、卖品及其他收入(广告、场租等)。
a、票房销售
电影票主要面向三类消费者销售:随机消费者、潜在消费者和忠实消费者。针对不同消费者类型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包括散客零售、网上售票、票券销售、会员卡销售等。
b、卖品经营
卖品经营模式主要有自营、合作经营、外包三种;经营品项以爆米花、现调饮料、冰淇淋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常态卖品为主,同时引进电影衍生品以丰富卖品类型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卖品销售形式以套餐、专柜和休闲区域相结合,根据下属影城所处的区域性特征结合其当地观影人群的消费习惯灵活设置。
卖品业务流程:各影院定期制定产品销售计划,包括促销方案、销量预估、人员安排等内容。产品销售期间,各影院每月向运营中心上报产品销售数据,运营中心根据每月数据对影院促销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产品从选择到销售全流程进行总结分析,作为未来产品引进、供应商选择、销售计划制定的经验参考。
供应商管理:公司通过集中采购谈判,对产品实行资格审查与核实,以确保渠道、产品质量与品质安全。公司同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根据合格供应商履约评估结果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管理。各影院负责包括卖品部设备、卖品、包装材料等的中标单位的日常履约评估工作。
库存管理与控制:公司由下属各影院具体实施卖品部的库存管理,对商品定期盘点,记录商品的损耗情况,总部进行定期巡检抽查,及时为卖品经营业务及策略提供方针政策。
c、影城广告经营模式
影城广告经营类型以贴片广告、阵地宣传和影厅冠名为主。其中阵地宣传的主要形式有 LED显示屏、液晶屏、灯箱、易拉宝、海报、展架等。影院还会不定期的举行首映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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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明星见面会、新闻发布会等。
影城广告经营可以外包给广告公司,也可以由影城自己经营。
d、其他收入来源
影城的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场地租赁收入、利用自主开发的云平台为合作方提供在线购票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影城尊享卡销售收入等。
3、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
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和关键因素包括:影视内容制作和传播技术水平;影视行业监管政策,包括影视内容审查政策、播出放映政策、院线发行与放映机制;观众消费影视内容的渠道和方式。
报告期内,上述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若行业监管政策和信息传播技术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
4、业务模式的独特性、创新性及持续创新机制
(1)电视剧业务的独特性和创新性
①制作人中心制的项目运行模式
由于在篇幅、视听效果、受众付费模式等方面的显著差异,电视剧较电影叙事性相对更强,艺术性相对较弱,电视剧制作的中心是制片人。
公司电视剧项目运作方面施行制片人中心制,整个过程规范、严谨、流程化,具备工业化生产的特点;作为制片单位,幸福蓝海对剧组的艺术创作、日常运作和财务管理控制切实有效。
制片人在剧本创作阶段即介入项目运作。在拍摄筹备期,制片人决定演员、导演和制作团队的选择。在选定主创人员后、开拍之前,制片人会和主创人员密集开会,就拍摄细节进行充分沟通,并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尽可能避免拍摄过程中出现问题。同时,制片人还负责摄影棚、设备、机房、搭景以及住宿、伙食等后勤保障,以确保剧目按期拍摄。
开拍后,制片人负责控制全剧的拍摄流程,并帮助剧组解决各种突发问题,全程参与电视剧的艺术创作,并确保拍摄进展。
财务管理方面,制作人筹拍时即编制拍摄预算并报公司审核通过;开拍后剧组每一笔费用的支出,需要两级审核(制片主任及制片人),并在报销单上签字。
在电影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以跟投的形式从事电影内容生产。公司目前已经开始制作由公司主控的电影项目,并会将公司在电视剧业务方面的经验带入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中。
公司在贯彻制片人中心制的过程中,不拘泥于单一的组织架构,而是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制作人的利益诉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采用公司、工作室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不同类型制作人的积极性。
②研发、制作、发行的全流程工业化制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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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制作人中心制外,公司在影视剧生产上还逐步形成了在国内具有特色的电视剧研发、制作、发行全流程工业化制作模式。
在项目研发早期,公司建立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剧本开发机制。在渠道方面,公司一线业务人员保持和各电视台采购部的密切沟通,掌握电视播出平台电视剧收视情况。
公司的“影视项目投资决策会”由董事会主要成员担任,其中部分董事系江苏广电掌管电视台内容产业生产的主要领导,立项审核阶段即能够结合市场最前沿动向,立项做到严、稳、准。
在项目研发的评估阶段,公司建立了严密的内容评估和投资回报评估机制,项目只有通过双重评估才能投入拍摄,从而确保项目质量。具体来说,公司近年逐步建立起了完整的影视项目三级研发体系。“第一道关”负责影视项目、剧本的初步收集、筛选。
一线制作单元每年审看的剧本和投拍的剧本比例一般都在 20:1 以上。“第二道关”主要是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二度审核,只有格调高尚、内涵丰富、或者形式新颖、具有特色的作品才能从第二关脱颖而出。而“第三道关”是影视项目立项的终审关,只有通过三关审核的影视项目才有可能真正进入投拍程序。
在项目制作阶段,主要抓拍摄的进度和成本的监管。为此公司制定了《影视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在项目制作人中心制的大前提下,推行财务委派制,对投入拍摄的项目负责人按段授权,并实施监管,使影视项目的运行有章可循,实现效率和效益兼顾。
对于项目发行,除了在项目研发阶段就进行投资回报评估外,电视剧项目制作人往往在项目制作阶段,就开始通过参展、寄送片花等方式向各电视台进行预售。在电视剧成片并取得发行许可证后,制作人更是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牵头协调公司全部资源,依据各电视台的定位以及电视剧产品的特点进行重点推介,确保发行成功。
创新的研发、制作、发行的全流程工业化制作模式,稳定了电视剧的质量,保障了公司电视剧业务的效益,奠定了公司进一步扩大制作规模的制度基础。
(2)电影业务的独特性和创新性
公司电影业务的独特性和创新性集中体现在全产业链的经营模式。
公司电影业务起步不久,但坚持制作、发行、院线和影城等电影全产业链业务协调发展。随着竞争日趋激烈,电影从制作开始就考虑发行,因此制作和发行作为电影的上游环节,相互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对应的,由于电影的数字化发行,电影的院线与影城放映作为电影的下游环节,相互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相比较而言,电影上游业务风险大、收益大,相对业绩波动较大;电影下游业务则波动较小,相对业绩稳定。电影的全产业链发展,有利于公司从全产业链获得收益,从而减少业绩波动,实现稳健经营。
另一方面,制作和发行、院线和影城放映,作为电影业务的上下游,全产业链发展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在未来,随着国内电影影片的进一步丰富、电影市场的进一步放开,参照国外发达电影市场经验,院线和影城放映可能实现自主排片。公司拥有电影全产业链,可以通过下属投资影城的排片安排,提升自制影片的票房,从而最大化公司整体利益。反过来,公司制作的优秀电影,既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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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价值,也可以通过差别化发行提升公司所投资影城的观影人次,从而最大化公司整体利益。
得益于区位优势和出众的连锁影城拓展及运营管理能力,公司近年来影城业务发展迅速,已成为江苏省内投资影城数量领先的公司。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影城拓展速度,提升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市场排名,通过下游业务的持续扩张拉动制作和发行上游业务,从而实现电影业务的全产业链协调发展。
5、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1)电视剧业务流程图
(2)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流程图
(3)院线经营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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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影城放映和卖品经营服务流程图
(四)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的前身传媒营销由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广电于 2005年11月独家设立。设立之初,传媒营销的业务以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为主,同时包括影视投资业务。
为做大做强电视内容产业,江苏广电于 2007年 12月以其所持有的三家影视公司(众望影视、盛世影视和天地纵横)100.00%的股权,电视综艺节目制作相关的经营性资产
和设备,以及货币资金对传媒营销进行增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完整的电视剧业务。
在电影产业链上游,子公司影业公司于 2009 年开始从事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
在电影产业链下游,公司于 2010 年 2 月开始控股院线公司,并于当年开始通过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投资建设影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设立院线公司和影院发展公司2家二级子公司从事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其中影院发展公司已设立或收购 5家全资子公司和 7 家控股子公司、投资 2 家参股子公司、设立 46 家分公司(其中 2 家已注销)以运营公司的投资影城。
报告期前,公司还曾从事动画片、纪录片和专题片,演唱会经纪、广告代理等业务。
为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避免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公司已于报告期前逐步剥离或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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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该等业务。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的业务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具体而言,公司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下的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我国电视剧行业产业链的上游为包括编剧、导演和演员在内的主创人员和电视剧生产所需原材料和服务的供应商;中游为电视剧制作、发行机构;下游为包括电视台和新媒体在内的播出平台,以及包括版权经营商和音像出版商在内的专业发行商。公司在我国电视剧行业所处位置如下图所示:
我国电影产业链的上游为包括编剧、演员、摄影等在内的主创人员和电影生产所需原材料和服务的供应商;中游为国产电影制作、发行机构和进口影片发行专营机构;下游为以院线为组织形式、影城为主体的电影放映机构。影城为消费者提供观影服务,并获得放映收入及卖品收入;同时,影城会将贴片广告和阵地广告资源销售给广告商,获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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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广告收入。此外,电影制作、发行机构还会面向电视台、新媒体销售影片的播映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面向音像出版社销售影片的音像出版权,获得发行收入。在我国,院线及其下属影城仍是电影发行的主要渠道,构成电影产业链的主要部分。公司在我国电影产业链所处位置如下图所示:
国产电影制作、发行机构(公司在行业所处位置)主创人员及供应商包括编剧、演员、摄影、特技、服装、道具、化妆、美工、录音、后期制作等薪酬、租金、服务费等院线及下属影城(公司在行业所处位置)进口影片发行专营商劳务、设备、服务等票房分账收入供片境外电影制作、发行机构分账或发行权收入供片广告商消费者包括散客、会员客户和团体客户票房和卖品收入观影服务广告收入广告资源播出和音像机构电影频道、新媒体、DVD、原声音乐等衍生产业主题公园、网络游戏、图书、玩具、服装等收入授权
(一)电视剧、电影行业监管体系
1、电视剧、电影行业主管部门
(1)中宣部及省委宣传部
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的综合职能部门。中宣部对电视剧、电影行业的监管体现在对电视剧题材、立意、导向等方面的管理。其相关的职能包括: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省委宣传部是中共江苏省委主管意识形态的综合职能部门,其电视剧、电影行业监管相关职能包括:对省广电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省文化艺术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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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指导方针,并提出省内的具体贯彻意见;指导省内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政策、法规;按省委统一的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广电总局及省广电局
广电总局是我国电视剧、电影行业主管部门,其电视剧、电影相关的监管职能包括:
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国家电影专资办是广电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与管理;监督、指导各省级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工作;负责全国影院票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各省级影院票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汇总统计电影票房,提供相关数据。
省广电局是江苏省本地电视剧、电影行业主管部门,其电视剧、电影相关的监管职能包括:指导、协调与监督全省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制订全省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审批全省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管理监督全省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和网上播出前端播出的电影、电视剧的内容和质量;发放和吊销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指导和推进全省影视系统管理体制的改革;研究全省影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2、行业监管体制
(1)电视剧行业监管体制
①电视剧制作机构资质管理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设立电视剧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电视剧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向广电总局或所在地广电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广电总局或所在地省级广电局审批后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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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制作的机构只能是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或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
②实施前的备案立项管理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除具备制作机构资质外,电视剧制作机构制作电视剧须先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俗称“乙证”,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俗称“甲证”。
乙证由省级以上广电部门核发,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 180日。甲证有效期限为 2年,有效期内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电视剧制作机构在连续 2 年内制作完成 6 部以上单本剧或 3 部以上连续剧(3 集以上/部)的,可按程序向广电总局申请甲证资格。甲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延期。广电总局对制作许可证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产剧、合拍剧的拍摄制作实行备案公示制度。广电总局负责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的公示。通过公示后,持有甲证的机构即可进行摄制;不持有甲证的机构则获颁乙证,并应在乙证有效期内完成所载剧目的摄制。
③播映前的内容审查管理
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产剧、合拍剧、引进剧实行内容审查和发行许可制度。广电总局和省级广电局负责电视剧内容审查。通过审查的电视剧将获颁发行许可证。未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不得发行、播出和评奖。
(2)电影行业监管体制
①制片机构资质管理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申请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的,由广电总局审批并颁发《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经批准后摄制电影片的,应当事先向广电总局申领一次性《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根据《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国家允许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电影制片公司。申请设立电影制片公司应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已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联合设立电影制片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万元。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首次拍摄电影片时须设立影视文化公司,由影视文化公司申请领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以《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形式投资拍摄了 2 部以上电影片且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可单独或联合设立电影制片公司,并向广电总局申领《摄制电影许可证》。
②实施前的备案公示管理
根据《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国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广电总局负责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的管理工作。对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影视文化单位,通过剧本备案是申请领取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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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前提条件。
③公映前的内容审查管理
根据《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国家实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和电影复审委员会负责电影片的审查。省级广电局经申请可以受广电总局委托成立电影审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制片单位摄制的部分电影片的审查工作。
④国产影片发行主体的资质管理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省级广电局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申请批准的,由批准部门颁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根据《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国家鼓励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
⑤电影片进出口资质管理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电影进口经营业务由广电总局批准的电影进口经营企业专营。进口影片全国发行业务由广电总局批准的具有进口影片全国发行权的发行公司发行。进口电影片,进口前应当报送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报送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的电影片,应持广电总局的临时进口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临时进口的电影片经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和进口批准文件后,由电影进口经营单位持进口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⑥院线资质管理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影院线公司机制改革的意见》,我国实行以院线为主的发行放映机制,由一个发行主体和若干影院组合形成院线,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指导、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发行公司和制片单位直接向院线公司供片。
组建省内院线须符合以下要求:10 家以上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的专业影剧院,其中实行计算机售票的影院不少于 8家,或者年度票房不低于 800万元且电影专项资金如实上缴。组建省内院线由省级广电局审批,报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
组建跨省院线须符合以下要求:15 家以上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且影剧院分布在不同省级区域的专业影剧院,其中计算机售票不少于 10 家,或者年度票房不低于 1,000万元且电影专项资金如实上缴。组建跨省院线应报送广电总局审批。
单独组建省内或跨省电影院线公司的,组建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 5,000万元用于本电影院线公司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院线经营应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⑦电影放映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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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广电部门申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根据《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城市数字电影院(厅)放映数字电影所使用的技术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广电总局颁布的《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
原则上应为专业数字电影院(厅),目前既有胶片放映机又有数字放映机一厅双机放映的应逐步向数字单机放映过渡。
⑧电影票务系统管理
根据《关于加强影院及院线计算机售票管理的通知》,院线所属影院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后方能具备进口分账影片放映条件。影院申请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向当地省级广电局申报。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的影院必须使用计算机售票系统,使用由省级广电局统一编码印制(或监制)的专用电影票纸。影院无权印制专用或代用的各类电影票。各类兑换券、电影通票、团体票等必须换成计算机票方能进场观影。
计算机售票影院必须每日向院线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及电影局等数据终端上传全部票房数据。院线公司每日要将院线所属计算机售票影院的全部数据以及非计算机售票影院的相关数据(包括放映影片、票房、票价、场次、人次等),一并输入院线终端并向广电总局电影局上传,确保院线票房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⑨国家电影专项资金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建立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以支持电影事业的发展。国家对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按 5%的标准征收电影专项资金。电影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纳入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中央和省两级分别设立国家和省级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分别设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电影专项资金按照 4:6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
3、电视剧、电影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传播与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电视剧、电影行业属于传播与文化产业。对公司业务而言,较为重要的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
传播与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
序号名称生效日期文件编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10年 4月 1日国家主席令[2010]第 26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13年 3月 1日国务院令[2010]第 633号
3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2013年 3月 1日国务院令[2013]第 634号
传播与文化产业相关政策
序号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3年 11月 16日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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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8 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
2012年 11月 8日中共中央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1年 10月 18日中共中央
4 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006年 1月 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12年 2月 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
6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 9月 26日国务院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2010年 3月 19日
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
2005年 4月 13日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2006年 6月 9日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2008年 10月 12日国务院 文化部、广电总局等五部委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
2005年 7月 6日
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9年 3月 27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2012年 4月 24日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2014年 4月 2日国务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宣部关于《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
2014年 11月 27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
(2)影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对公司业务而言,较为重要的影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
影视行业相关法规
序号名称生效日期文件编号 广电总局、文化部关于加强影视摄制活动管理的通知
2002年 8月 30日广发影字[2002]第 886号 关于调整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影、电视剧立项及完成片审查办法的通知
2003年 7月 28日广发编字[2003]756号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的通知
2005年 3月 15日广发社字[2005]3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节目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2007年 9月 26日广发[2007]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拍摄影视剧作品外商所得发行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1995年 7月 19日国税发[1995]第 136号
影视行业相关政策
序号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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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9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2006年 12月 21日广电总局
(3)电视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对公司的电视剧业务而言,较为重要的法规包括:
电视剧行业相关法规
序号名称生效日期文件编号
1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997年 9月 1日国务院令[1997]第 228号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2004年 8月 20日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4]第34号
3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2010年 7月 1日
国家广电总局令[2010]第63号
4 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 2004年 10月 21日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4]第41号 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编播管理的通知
2010年 5月 1日剧规字[2009]第 56号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
2011年 10月 11日广发[2011]第 79号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
2012年 2月 9日广发[2012]9 号
(4)电影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对公司的电影业务而言,较为重要的法规和政策包括:
电影行业相关法规
序号名称生效日期文件编号
1 电影管理条例 2002年 2月 1日国务院令[2001]第 342号 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01年 12月 18日广发办字[2001]1519号
3 关于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的通知 2002年 3月 5日广影字[2002]第 69号 关于加强影院及院线计算机售票管理的通知
2003年 7月 17日广影字[2003]415 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影院线公司机制改革的意见
2003年 11月 21日广影字[2003]第 576号
6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2004年 1月 1日
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2003]第 21号
7 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 2004年 6月 25日广发影字[2004]700号
8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 2004年 8月 10日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4]第31号
9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 2004年 11月 10日
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令[2004]第 43号
10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2005年 5月 8日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5]第49号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2005年 5月 8日
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令[2005]第 50号 关于印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5年 7月 19日广发影字〔2005〕537号
13 关于加强对计算机售票影院管理的通知 2005年 11月 21日[2005]影字 593号
14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二 2006年 2月 20日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6]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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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 2006年 6月 22日
国家广电总局令[2006]第52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产影片发行放映的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2006年 6月 21日广发影字[2006]284号 关于加强院线公司影院计算机售票管理的通知
2007年 4月 11日[2007]影字 224号 关于发布《数字影院(中档)放映系统技术要求(1.3k)》的通知
2007年 7月 31日广发[2007]75号 关于发布《数字影院暂行技术要求(2K)》的通知
2007年 8月 13日广发[2007]84号 关于印发《组建数字电影(中档技术)院线公司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7年 8月 20日广发[2007]87号 关于印发《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2008年 4月 25日[2008]影字 358号 关于《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
2008年 5月 13日广发[2008]62号 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专业数字电影院(厅)发行放映工作的通知
2008年 6月 26日[2008]影字 430号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
2008年 12月 19日[2008]影字 866号 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贴片广告和映前广告管理的通知
2009年 2月 10日[2009]影字 7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0年 3月 11日财税[2010]16号 国家电影专资办关于印发《国家电影专项资金资助城市影院改造办法》的通知
2004年 10月 12日电专字[2004]1号 国家电影专资办关于做好影院计算机售票升级工作的通知
2007年 6月 1日电专字[2007]1号 国家电影专资办关于明确电影专项资金上缴过程中票据及财务问题的通知
2009年 12月 15日电专办字[2009]43号 国家电影专资办关于对影院安装 2K 和
1.3K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的通知
2009年 12月 28日电专字[2009]2号 国家电影专资办关于新建影院申请电影专项资金先征后返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0年 7月 6日电专字[2010]54 号 国家电影专资办《关于〈关于对影院安装2K 和 1.3K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的通知〉的
补充通知》
2010年 8月 13日电专字[2010]76 号 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015年 8月 31日财税〔2015〕91号
电影行业相关政策
序号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0年 1月 21日国务院办公厅
2 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 2004年 3月 18日广电总局 广电总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电影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09年 3月 17日广电总局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2014年 5月 31日财教〔2014〕56号
(5)主要行业发展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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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2013年 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加强版权保护。
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推出更多文化精品。
②十八大《报告》
2012年 11月,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增强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繁荣文化市场。
③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
2011年 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
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拓展影视企业改革成果,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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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融资,支持其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
④《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12 年 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指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具体内容包括: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
在构建现代文化体系方面,该文件指出:要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促进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质量效益型转变,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完善文化产业分工协作体系。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
在文化产业格局方面,该文件指出: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推动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⑤《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 年 9 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并发布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的政策措施包括: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加大政府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落实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迅速做大做强。
⑥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2012年 4月 24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财教字[2012]33 号),财政部门将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继续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在资产和土地使用、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并按照中央规定将扶持政策执行期再延长五年。
2014年 4月 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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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其中《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规定: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应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政策扶持体系,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通过公司制改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市;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鼓励文化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探索国有文化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经批准允许有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文化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2014年 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宣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 号),对文化企业按照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已征收入库的,可以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执行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保留和延续原有给予转制企业的税收减免等多方面优惠政策。
根据财教[2014]56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自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0年 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家为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提出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具体政策措施保障。该文件指出:
要进一步深化院线制改革,大力发展跨区域规模院线、特色院线和数字院线;要采取信贷、税收优惠、补贴奖励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城镇数字影院建设,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商业影院和社区影院。
(6)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电视剧、电影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构成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监管体系,对发行人经营模式的形成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电视剧、电影行业发展政策则为发行人中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二)电视剧行业情况
1、公司在电视剧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和竞争优势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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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格局
①具有资质企业众多,但实际从事制作业务的企业数量占比少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境内电视剧制作业务基本放开,电视剧制作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且增长较快,属于充分竞争市场。根据广电总局网站 2008年 4月 29日和 2015年 6月 15日发布的公告,当年度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机构数量从 2,874家增长至 8,563家,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 16.88%。
i
虽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数量众多,但是实际生产电视剧的机构数量则相对较低。2013 年至 2015 年,全国通过电视剧备案公示的电视剧制作机构数量分别为 622 家、663 家和 663 家,占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机构数量的 10.07%、9.15%和 7.74%;而同期获得发行许可证的机构数量仅为 275家、295家
和 277家,占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机构数量的 4.45%、4.07%和 3.23%。
所以,虽然具有电视剧制作资质的机构数量众多,但是真正从事电视剧制作并获得发行许可证的机构占比较低。
②市场集中度较低
按获得发行许可证电视剧部数、集数计算,我国电视剧产量分布高度分散。根据广电总局对发行许可证颁发情况的统计,2013年、2014年及 2015年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总量分别为 15,770 集、15,983 集和 16,537 集,获得发行许可证数量排名前十的机构产量占比为 17.86%、13.61%和 14.7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集,部,%
2015 年按获得发行许可证电视剧部数、集数统计的产量分布
排名制作机构
获得发行许可
排名制作机构
获得发行许可
集数市场份额部数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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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按获得发行许可证电视剧部数、集数统计的产量分布
排名制作机构
获得发行许可
排名制作机构
获得发行许可
集数市场份额部数市场份额 广东广视传媒有限公司
951 5.75 1
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0 2.54 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486 2.94 2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10 2.5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416 2.52 3
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7 1.78 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294 1.78 4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1.52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4 1.48 5
四川星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 1.27 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10 1.27 6
广东广视传媒有限公司
4 1.02 四川星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82 1.10 7
芒果影视文化(湖南)有限公司
4 1.02 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59 0.96 8
山东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4 1.02 上海拉风兄弟影视有限公司
157 0.95 9
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4 1.02 山东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155 0.94 10
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 1.02
前十名合计 3,254 19.68 前十名合计 58 14.72
幸福蓝海 123 0.74 幸福蓝海 3 0.76
全国 16,537 100.00 全国 394 100.00
注:除幸福蓝海以外,上述市场份额统计未合并处于同一控制人下不同制作机构的产量。
单位:集,部,%
2014 年度按获得发行许可证电视剧部数、集数统计的产量分布
排名制作机构
获得发行许可
排名制作机构
获得发行许可
集数市场份额部数市场份额 浙江金溪影视有限公司
263 1.65 1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1.40 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63 1.65 2
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5 1.17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5 1.47 3
浙江金溪影视有限公司
5 1.17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215 1.35 4
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 1.17 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
214 1.34 5
江苏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5 1.17 江苏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207 1.30 6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5 1.17 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有限公司
202 1.26 7
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5 1.17 四川星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0 1.25 8
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
5 1.17 千乘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197 1.23 9
四川星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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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按获得发行许可证电视剧部数、集数统计的产量分布
排名制作机构
获得发行许可
排名制作机构
获得发行许可
集数市场份额部数市场份额 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180 1.13 10
上海星境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5 1.17
前十名合计 2,176 13.61 前十名合计 51 11.89
幸福蓝海 257 1.61 幸福蓝海 7 1.63
全国 15,983 100.00 全国 429 100.00
注:除幸福蓝海以外,上述市场份额统计未合并处于同一控制人下不同制作机构的产量。
单位:集,部,%
2013 年度按获得发行许可证电视剧部数、集数统计的产量分布
排名制作机构
获得发行许可
排名制作机构
获得发行许可
集数市场份额部数市场份额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496 3.15 1
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11 2.49 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406 2.57 2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10 2.27
3 华策影视 290 1.84 3
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
8 1.81 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83 1.79 4
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7 1.59 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
270 1.71 5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6 1.36
6 上海新文化 242 1.53 6 上海新文化 6 1.36
7 华录百纳 222 1.41 7 华录百纳 6 1.36
8 湖南广播电视台 205 1.30 8 广东南方电视台 6 1.36
9 广东南方电视台 204 1.29 9
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
6 1.36 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
199 1.26 10 湖南广播电视台 5 1.13
前十名合计 2,817 17.86 前十名合计 71 16.10
幸福蓝海 387 2.45 幸福蓝海 11 2.49
全国 15,770 100.00 全国 441 100.00
注:除幸福蓝海以外,上述市场份额统计未合并处于同一控制人下不同制作机构的产量。
(2)市场化程度
①卫视采购市场是电视剧的主要采购市场
我国收视市场已形成全国网、省网和市网的多层次结构,电视台是电视剧播出的最主要平台。根据《中国电视收视年鉴 2010》的披露,2009年,全国共有 63个电视频道信号能覆盖全国,其中中央电视台 15 个频道、中国教育台 2 个频道、省级卫视共 46个频道,这些频道形成了收视市场的全国网,全国网频道采购电视剧的市场俗称“卫视采购市场”;大量的非上星频道构成了省网、市网等地区性收视市场,省网和市网频道形成的电视剧采购市场俗称“地面频道采购市场”。根据《中国电视收视年鉴(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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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7
统计,2014 年全国覆盖率排名前二十的频道中,中央台频道占据 7 个,省级卫视频道占据 12个。根据 CSM媒介研究统计,2014年中央级频道占各级频道市场份额为 29.5%,
省级上星频道占各级频道市场份额高达 32.6%。卫视采购市场是我国电视剧的主要采购
市场。
A、卫视传播力最广、影响力最大
尽管全国网的频道数量较少,所占的电视剧收视份额却相对较高,是电视剧收视市场的最高端。根据 CSM 媒介研究的统计,2015 年上半年不同级别频道的电视剧收视份额中,中央电视台和省级卫视合计占有 62.9%的份额。
B、卫视相对支付能力强
从广告投放角度看,全国网频道的平均广告投放额大大高于省网、市网频道,为电视剧采购提供了更为充足的资金来源。根据 CSM 媒介研究发布的《2014 年电视广告投放与竞争格局》,中央级频道和省级卫视 2014年广告投放额合计占同期全国电视广告投放额的 34.30%。
鉴于全国网频道在电视剧收视和采购方面的领先地位,卫视采购市场是我国电视剧采购市场的最高端,单集采购价格高于地面频道采购价格,进入卫视采购市场的电视剧通常会有较好的盈利。
②行业供求状况
A、电视剧总体供给量大
近年来,我国电视剧产量维持在每年约 400 至 500部的水平。2008 至 2015年,按取得发行许可证口径统计,我国电视剧产量从 14,498 集增长至 16,537集,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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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电视台播出容量增长缓慢,但对电视剧需求仍然稳定
根据 CSM 媒介研究的统计,80 城市全天时段每年播出的新剧数量从 2009 年的 269部增长至 2012 年的 391 部;2013年起,每年播出的新剧数量开始下降,为 368部,2014年进一步减少到 351部,这说明由于电视频道数量不会有明显增长,电视台电视剧播出容量存在天花板,接近饱和。
根据 CSM 媒介研究对历年样本市县的统计,2008年至 2014年,电视剧的播出比重在 24%至 29%之间变动,但收视比重稳定在 32%左右,说明电视剧在各节目类型中的竞争力接近临界点。播出平台对电视剧的总体需求量已经趋于饱和。
另一方面,在各电视节目类型中,电视剧的收视份额仍然是最高的,远高于排名第二和第三的新闻/时事类栏目和综艺节目。全国电视台中,央视在制作、播出新闻节目方面地位遥遥领先;而打造有竞争力的品牌综艺栏目投入大、难度高,非一般电视台所能承受。所以,对电视台而言,采购、播出电视剧仍然是提高收视的最有效的手段。此外,广电部门对各类型节目的播出量会采取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电视剧播出份额不会被轻易取代。因此,对电视剧制作机构而言,虽然电视台市场总量增长存在天花板,但是电视台对电视剧总体需求仍然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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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9

C、新媒体市场
以视频网站为主的新媒体为电视剧的播出提供了全新的平台。近年来,随着视频网站之间竞争、整合,以及网络视频行业市场规模不断增长,视频网站已经成为电视剧的重要采购方。
(3)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①主要企业类型
随着制播分离改革的稳步推进和民营资本不断进入电视剧制作行业,我国电视剧制作机构已经形成广电系统内和广电系统外两大类,其各自代表类型和机构如下表所示:
性质主要类型代表机构
广电系统内
各电视台、广电集团下属或持股的影视剧制作机构/公司
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幸福蓝海
各电影制片厂、集团下属或持股的
影视剧制作机构/公司
中影股份
上影股份
广电系统外
非广电系统中央直属机构下属或持股的影视剧制作机构/公司
华录百纳
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
军队下属电视剧制作机构
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
空军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
民营企业
华谊兄弟
华策影视
上海新文化
完美环球
长城影视
唐德影视
慈文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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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A、中央电视台下属电视剧制作机构
中央电视台为国家副部级事业单位,其下属电视剧制作主体主要包括: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视传媒和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
根据广电总局发行许可通告资料统计,上述中央电视台下属电视剧制作机构 2014 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共计 7部,244集;2015 年上半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共计 7 部,253集。
B、华谊兄弟
华谊兄弟为国内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之一,业务涵盖电影、电视剧和艺人经纪服务,是国内最具实力的民营影视制作企业之一。根据华谊兄弟 2014年年度报告及 2015年年度报告,华谊兄弟及其子公司、孙公司 2014 年增加拥有电视剧著作权或增加取得著作权登记证的电视剧共计 5部、199集,2015 年增加拥有电视剧著作权或增加取得著作权登记证的电视剧共计 9 部,378集。
C、华策影视
华策影视为国内创业板上市公司,是国内民营影视制作企业的代表之一。根据华策影视 2014 年年度报告及 2015 年年度报告,华策影视 2014 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共计 28 部、1,141 集,2015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全网剧共计 32部、1,352集。
D、华录百纳
华录百纳为国内创业板上市公司,是国有电视剧制作机构的代表之一。根据华录百纳 2014年年度报告,华录百纳 2014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共计 9部、325集。
E、上海新文化
上海新文化为国内创业板上市公司,是已上市民营电视剧制作机构的代表之一。根据上海新文化 2014 年年度报告及 2015 年年度报告,上海新文化 2014 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共计 11 部、405 集,2015 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共计 7 部、282集。
F、完美环球
完美环球为深交所上市公司,是已上市民营电视剧制作机构的代表之一。根据完美环球 2015 年年度报告,完美环球 2015 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共计 2 部、119集。
G、长城影视
长城影视为深交所上市公司,是已上市民营电视剧制作机构的代表之一。根据长城影视 2014 年年度报告及 2015 年半年度报告,长城影视 2014 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集数共计 8 部、427 集,2015 年上半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集数共计 2 部、114集。
H、唐德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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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1
唐德影视为国内创业板上市公司,是已上市民营电视剧制作机构的代表之一。根据唐德影视的招股意向书及 2015年年度报告,唐德影视 2014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共计 5 部、249集,2015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共计 3部、127集。
I、慈文传媒
慈文传媒为深交所上市公司,是已上市民营电视剧制作机构的代表之一。根据慈文传媒 2015 年年度报告,慈文传媒 2015 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数量共计 9 部、368集。
(4)电视剧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
①投资模式
根据参与电视剧投资机构数量的不同,电视剧的投资模式可以分为独家投资和联合摄制。其中联合摄制机构根据投资机构所担任的不同角色,又分为“主投方”和“跟投方”。主投方一般为电视剧的执行制片方,根据联合摄制协议的约定负责电视剧的拍摄和/或发行工作。跟投方一般不控制电视剧摄制的具体执行工作,但会依据联合摄制协议取得发行权、署名权等权利,并按照约定的方式享有电视剧的收益。
②生产模式
电视剧的生产包括立项和制作。
电视剧的立项的核心是完成剧本。制作机构开发剧本的主要方式包括:根据名著改编;购买小说或网络文学作品的影视版权并进行改编;向知名编剧购买已成型的剧本或预购其正在创作中的剧本;根据初步创意或大纲,组织编剧进行剧本创作等。此外,电视剧的立项过程中,电视剧制作机构还需要完成电视剧项目在广电总局的备案公示,并获得制作许可证。备案公示只需要提供剧本大纲即可。
电视剧的制作以制作人为核心。制作人负责聘请导演、演员、组建剧组,并对电视剧财务预算、资金开支、演员选聘、剧组人员、摄制进程、后期制作等方面进行管理。
剧组内部的大多数工作小组由执行制作人及其聘请的专业人员临时组建。剧组财务以专门银行账号单独核算,所发生的费用构成电视剧营业成本的主要部分;剧组的工作成果是电视剧素材,素材经过后期制作就形成可用于发行及播出的剧集。拍摄工作结束后,除导演继续参与电视剧的后期制作,制片人、执行制作人和少量剧组工作人员还需处理剧组收尾工作之外,剧组其余工作人员的工作就此结束,剧组随之解散。
③发行模式
电视剧的发行一般由主投方直接对下游播出平台进行发行;也可以由专业的发行机构一次性买断电视剧的发行权并进行销售。发行的过程可以在电视剧获得发行许可证之前,也可以在获得发行许可证之后。
电视剧发行方通常会对首轮上星、非首轮上星和地面频道的家数有初步规划,并根据此开展商业谈判,最终根据协商的结果确定各个轮次的播出机构,签署销售协议。
按上星播出时点分,电视剧的首轮销售模式分为“直接上星”和“先地面后上星”。“直接上星”模式指的是,电视剧由卫星频道首次播出。“先地面后上星”的模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52
式指的是,电视剧先在几个地面频道播出,然后在卫星频道播出。卫视上星时段又分为:
黄金时段上星和非黄金时段上星。按照卫视参与黄金时段上星播出的家数,又分为独播和联播。
部分热播优质电视剧在首轮上星播出后,还会有二轮以上上星频道播出。
网络播出平台不存在信号覆盖面的问题,仅存在和电视播出平台协调的问题。目前很少有电视剧在电视台首播之前选择网络平台播出,但台网联播的模式已经较为普遍。
电视剧发行方可以向一家网络播出平台出售独家网络播映权,也向若干家网络播出平台出售非独家播映权。
(5)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
以获得发行许可证为口径统计,公司报告期内的市场占有率统计如下:
单位:部,集,%
年份
部数集数
公司全国份额公司全国份额
2015年度 3 394 0.76 123 16,537 0.74
2014年度 7 429 1.63 257 15,893 1.61
2013年度 11 441 2.49 387 15,770 2.45
注:公司 2013年度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共 11部 387集,其中 7部 259集为公司跟投。2014年度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共 7部 257集,其中 4部 152集为公司跟投。2015年度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共 3 部 123 集,其中 2 部 81 集为公司跟投。报告期内其他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为公司独家摄制剧或主投电视剧。
报告期内,公司电视剧产量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
(6)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一贯注重产品组合的多元化和均衡发展,以满足不同播出平台的定位,同时避免题材单一带来的销售风险。公司的主要作品类型包括:
类型代表作播出平台
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我们的法兰西岁月》央视
古装历史/传奇《皮五传奇》、《长安三怪探》偏好历史、传奇题材的卫视
当代、现实题材
《老大的幸福》、《人活一张脸》、《二胎》、《于无声处》、《草帽警察》、《妈妈像花儿一样》
央视、偏好现实题材的卫视
谍战、战争、军旅
《断刺》、《香草美人》、《雪域雄鹰》
央视、偏好谍战、战争题材的卫视
青春偶像剧
《无懈可击之美女如云》、《无懈可击之高手如林》、《新恋爱时代》
偏好都市、时尚题材的卫视,网络媒体
(7)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①竞争优势
A、具有出色的电视剧项目研发制作能力
公司在项目研发方面继承了江苏广电内容生产业务的优良传统,以打造精品为目标,善于把握时代感强的现实题材作品和涉及重大题材的优质影视剧,系全国影响力最大的省级电视台之一,也是最早进行电视剧内容产业化制作的省级电视台。公司董事长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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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宇先生现任江苏广电党委书记、江苏广电总台台长;部分董事系江苏广电掌管电视台栏、节目生产的主要领导;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洪涛先生为原江苏广电总台电视剧制作业务负责人。
公司在项目研发和项目评估上沿袭了江苏广电电视剧内容生产的理念、模式和技术,使得公司研发的项目的题材、立意和内容既契合观众收视的品味和需求,又能紧随政策导向。在项目开发资源上,公司作为国有大型影视内容生产商,依托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在行业内的良好地位,广泛开拓剧本、制片和演员资源。在立项评估审核上,公司的“影视项目投资决策会”由董事会主要成员担任,审核结合市场最前沿动向,立项做到严、稳、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或执行进程中发生重大事项,会及时提交“影视项目投资决策会”审议讨论,控制项目风险。
B、优秀的电视剧发行能力
与已上市同行业公司的华谊兄弟、华策影视及华录百纳等不同,公司诞生于广电系统内,公司主要管理和销售人员原隶属于江苏广电电视内容制作和采购部门,熟悉行业运作规律。在多年的经营和打造下,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各电视台均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
C、科学的剧组运作管理
公司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制作质量控制制度。在项目制作阶段,主要抓拍摄的进度和成本的监管,为此公司制定了《影视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推行财务委派制和执行制片监督制,对投入拍摄的项目负责人按段授权,并实施监管,使影视项目的运行有章可循,实现效率和效益兼顾,确保公司独家和主投的电视剧能够按拍摄计划完成,严格控制电视剧生产成本。
D、与主创人员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主要业务源自原江苏广电的电视剧生产单元,保留了原传统电视剧制作体系的优秀元素,尤其是创作资源因素。依托江苏广电的影响,在长期的业务中,幸福蓝海与包括编剧、制片、导演、演员在内的各类主创人员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具备根据业务需要整合这类资源的能力。
a、发行人与主要演职人员合作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重要的制作人、导演、编剧、艺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合作合同主要内容的通用条款如下:
主要制作人洪涛先生、陈小杭先生、郭罡先生、朱凯先生、谢宁先生、晏钶女士均为公司员工,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其中洪涛先生、郭罡先生、朱凯先生、谢宁先生、晏钶女士与发行人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陈小杭先生与发行人签署三年期《劳动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签约制作人陈应岐先生,公司与其签署合作协议。
b、关于发行人与该等主创人员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和排他性的说明
洪涛先生、陈小杭先生、郭罡先生、朱凯先生、谢宁先生、晏钶女士为发行人员工,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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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服务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和排他性。
陈应岐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在协议规定的合作期间内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其中公司与陈应岐先生签署的协议具有排他性。
此外,电视剧业务的运作特点是“制作人中心制”,剧组的演职人员由制作人统一组织,根据剧目的拍摄题材、运作特点和市场环境选聘相关人员。根据发行人制定的演职人员选聘合同,在剧目拍摄期间,主要演职人员均为专职,能够保证剧目的稳定开展。
c、关于发行人与相关人员、业务渠道的合作是否存在变动的风险及对发行人影响的说明
从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分析,发行人与相关人员、业务渠道合作的变动风险较小。
但是,一方面,近年来公司影视剧业务发展迅速,产能显著扩张,现有专业人员不能完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对优秀主创人员的争夺十分激烈,公司现有优秀主创人员面临流失的风险。
另外,近年来剧组核心人员的成本大幅上涨,若发行人未来不能持续为主创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可能引致相关人员及业务渠道流失的风险。
E、品牌优势
公司出品的电视剧大部分实现了上星播出,并取得了良好的收视率,建立了公司电视剧业务的品牌优势。公司电视剧作品获得多种奖项,并创出优异的收视成绩。其中,2010年度《老大的幸福》收视率高达 5.41%,为当年多地卫视收视冠军,并获得中国电
视剧“飞天奖”长篇电视剧三等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断刺》为 2011年度江苏卫视收视率冠军,并获得中国电视“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公司投拍的革命史诗大剧《我们的法兰西岁月》获得 2012 年度“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长篇电视剧一等奖,并入选 2011 年中宣部推荐的十部主旋律新剧,于 2012 年 6月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首播。
②竞争劣势
A、融资渠道单一
近年来,电视剧制作成本不断上涨,精品电视剧的单集成本突破百万已经很普遍。
由于影视制作行业具有高风险、轻资产的特点,公司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很多优质项目必须通过寻求合资方解决,从而摊薄了公司的收益。
B、人才储备难以跟上公司扩张需求
培养优秀专业人才所需的周期较长,以培养执行制片人为例,一名普通从业人员,至少需要全程参与制作完成 2至 3部电视剧,才有可能发展成为合格的执行制片人。公司精品剧生产规模未来将快速增长,需要迅速获得能够胜任的制作人才,以满足公司业务扩张需求。
(8)上述情况在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竞争优势与劣势在最近三年未发生明显变化,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范围内预计其竞争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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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发行人电视剧业务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国家政策扶持
近年来国家推出多项政策,大力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为电视剧行业实现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营造了较为宽松和有利的发展氛围。
②电视广告收入的增长
一般而言,电视台对电视剧的采购能力取决于电视台的广告收入。因此,通常电视台都会按照广告收入的比例制定电视剧采购预算。近年来,我国电视台广告收入稳步增长,有利于电视剧市场交易额的提升。
③电视台播出平台的差异化竞争和独播趋势
电视台仍是我国电视剧的主要播出平台。近年来,省级卫视实力不断增强,根据CSM 媒介研究对全国 154 个城市收视市场份额的统计,2002 至 2015 年上半年,省级卫星频道的收视份额从 14%增长至 31%。
根据 CSM 媒介研究统计,2014 年,在省级卫视播出的各类节目中,电视剧收视比重为 43.4%,远高于综艺节目的 14.3%和新闻/时事节目的 6.3%。电视剧已是省级卫视
争取收视的重要节目类型。由中央电视台和省级卫视组成的信号覆盖全国的全国网已经成为电视剧播出的主要平台。
随着省级卫视竞争不断加深,实力雄厚的卫星频道不断加强对电视剧资源,特别是晚间黄金档电视剧资源的控制力。根据 CSM 媒介统计,2014 年度在卫视晚间首播档时段播出的、80城市收视率达到 1%的 67电视剧中,超过三分之二集中在 4 个卫视频道播出。电视剧播出卫视平台的第一阵营已经形成。
近年来实力较强的卫视平台为提升竞争力,已开始加大对优质电视剧资源的垄断力度,该项规定将进一步加强独播模式的地位。独播模式的采购价格虽然远高于同一剧目在联播模式下的采购价格,但会带来独享的收视份额、编排自主、营销便利、定位精准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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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显著优势。
根据 CSM 媒介研究的统计,2014年卫视晚间黄金档以独家首播剧为主,约 138部,占总数 55.4%。2014年卫视 19:00-22:00时段首轮播出的电视剧播出模式统计如下:
单位:部
播出模式
2014 年卫视
首播剧
在首播剧中所占比例
2014年卫视收视率超过 1%的
首播剧
收视率超过 1%的首播剧
所占比例
独家播出 138 55.4% 39 58.2%
两家首播 32 12.9% 3 4.5%
三家首播 32 12.9% 3 4.5%
四家首播 47 18.9% 22 32.8%
随着更多的卫视加入独播阵营,电视台对优质电视剧需求将进一步扩大,这为精品剧的生产提供了增长空间。独播趋势有助于上游专注于生产精品剧的机构在电视剧制作业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有利于整个电视剧制作行业从数量竞争向质量竞争转型。
④新媒体的发展和新媒体广告收入的增长
以视频网站为主的新媒体为电视剧的播出提供了全新的平台。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 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 2015年 12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 5.04 亿人,在网民中的渗透率约为 73.2%。与 2014年相比,网络视
频用户人数增长 7,093 万人,增长率为 16.4%。根据广电总局发布的通告,截至 2014
年 3月 5日,我国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共有 613 家。目前,随着视频网站纷纷上市融资,购买力增强,网站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正版稀缺内容能够为视频网站带来流量、点击率和用户,是各个视频网站争夺的重要资源。因此,网络视频网站的发展为优质电视剧带来可观的增量需求。
同时,网络视频行业市场规模的增长,特别是网络视频广告和付费用户的增长,有利于电视剧制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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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4年中国电视广告和网络视频广告收入

资料来源:广电总局,艾瑞咨询
⑤海外市场不断拓宽
近年来,国产电视剧在包括港澳台、东南亚、非洲在内的海外地区的接受度不断提高,海外电视剧市场规模在不断提高,有利于电视剧制作业的发展。
(2)不利因素
①自制剧的潜在威胁
近年来,出于独占优质内容和降低成本的需求,一些实力较强的卫视采用了自制剧的模式,对独立的电视剧制作机构构成潜在的威胁。
目前我国电视台播出平台之间尚不能兼并、收购,中央级、省级、市级电视台的多级办台的结构仍然存在。然而,一旦未来播出平台之间可以进行整合并形成若干具备垄断优势的媒体集团,其在上游内容产业的不断扩张会对独立的电视剧制作机构造成冲击。因此,长远看来,播出平台的自制剧对独立于播出平台的电视剧制作机构而言是潜在的风险。
②电视剧播出平台对境外电视剧的进一步开放
境外电视剧是国产电视剧的替代品。我国当前的监管政策对国产电视剧在电视台平台上的播出实行保护,引进剧的播出比例不能超过一定限额。但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美剧、韩剧、泰剧等境外电视剧已经通过互联网媒体吸引了一大批收视群,境外电视剧已经抢占了互联网播出市场的相当部分。如果电视台播出平台对境外电视剧进一步放开,则会对国产电视剧形成冲击。国产电视剧制作机构只有利用语言、文化、地域优势,生产出更多的精品,并通过整合做大做强,才能有效抵御失去政策保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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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的风险。
③综艺节目制播分离的进一步深化和播出比重的提高
综艺节目是电视剧的替代品之一。当前,我国电视台播出的综艺节目大部分由播出平台自己生产。随着综艺节目制播分离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综艺节目生产将变得更加专业,节目质量将进一步提高,可能会对电视剧在电视台和网络平台的播出形成冲击,影响电视剧消费需求。
此外,当前综艺节目的播出比重受到监管部门的限制;一旦该等限制放开,综艺节目播出比重有可能大幅提高,对电视剧的需求形成冲击。
④资金瓶颈的限制
影视行业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影视制作企业在规模扩张中需要持续大量的资金投入。
由于影视制作企业普遍为“轻资产”企业,对外融资方式单一,很少能获得足够的银行贷款。目前,电视剧单集成本过百万已很普遍。由于资金瓶颈的限制,一些电视剧制作机构追求短期效益,压缩成本和制作周期,从而影响行业整体制作质量,对行业的发展形成了不利影响。
⑤优秀创意及管理人才短缺
编剧方面,近年来国产电视剧类型和题材同质化严重,跟风或复制现象普遍,真正具备优秀创意的好剧本产出有限。制作方面,电视剧制作人才培养强调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培养优秀专业人才所需的周期较长。以培养执行制片人为例,一名普通从业人员,至少需要全程参与制作完成 2至 3部电视剧,才有可能发展成为合格的执行制片人。现有的优秀人才数量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制作机构间对优秀人才的争抢严重。部分制作机构在获得剧本和前期资金后,由于无法或不能按预定时间组建制作团队而影响了正常拍摄。专业人才的短缺会影响优质电视剧的产能和作品的质量,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⑥演职人员劳务成本上升
近年来,演员等演职人员劳务成本上涨较快,一定程度上挤压了电视剧制作机构的盈利空间。
(三)电影行业情况
鉴于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小,本部分将侧重介绍院线与影城经营行业,对电影制作与发行行业介绍从简。
1、电影制作与发行行业情况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①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艺恩咨询及广电总局公开信息统计,2006 年至 2015年,我国国产故事片产量从 300部增长至 686部,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 9.63%。其中获得公映的国产故事片占获
得公映许可证的影片的比例已从 2010 年的 17.30%阶梯式上涨到 2015 年的 59.33%,显
示出我国国产故事片在商业价值和质量方面发展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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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市场化程度
我国的电影行业过去一直属于国家管制行业。2002 年《电影管理条例》颁布后,国家放宽对民营资本进入电影制作、发行行业的准入,包括华谊兄弟、博纳影业集团在内的民营电影企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国内电影制作与发行行业的重要力量。这不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电影业的竞争格局,也推动着整个电影行业市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整体来看,电影行业的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表现为:
A、对境内民营资本经营电影业务已放开
以往国有企业垄断电影市场的格局在国家政策的日益松动下已经被打破,民营企业已经可以涉足电影产业的绝大多数领域。外资可以通过参股的方式有限制的进入电影的投资、制作,但是尚不能从事电影发行业务。
B、能够出品高票房商业大片的机构数量有限
报告期内,我国电影制作与发行行业中,华谊兄弟、小马奔腾影业有限公司等制作机构具备生产优质商业片的能力,并能参与自己投资制作的影片;中影股份、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博纳影业集团等少数机构在发行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其中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和博纳影业集团在制作方面实力亦很突出。
③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在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稳定的市场地位。公司在电影制作与发行行业的竞争战略是全产业链经营,并自下游往上游推进,即先建立发行渠道,掌握发行和营销的主动权;同时尝试作为主投方制作商业片,累积经验。公司作为主投方制作的首部影片《白日焰火》在 2014 年 2月举行的第 64届柏林电影节获得最佳影片奖(即“金熊奖”),显示了公司在电影制作、发行行业的潜力。
(2)影响公司电影制片与发行业务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国产电影制片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在于居民文化消费升级以及下游渠道的扩张,包括影城的大规模兴建和新媒体的兴起。不利因素包括:进口影片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制作成本不断提高;盗版的冲击。
2、院线与影城经营行业情况
(1)公司在院线与影城经营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①行业总体发展情况
受益于电影发行机制的改革,我国电影行业历经了爆发式增长。根据广电总局发布的数据和艺恩咨询统计,2008至 2015年,全国国内电影票房收入从 43.41 亿元增长至
440.69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 39.25%;观影人次从 1.41亿增长至 12.61亿,复合
年均增长率达到 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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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艺恩咨询《2014-2015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披露,2014年我国共有城市院线 47条。2008至 2015 年,我国院线银幕数量从 4,097块增长至 31,821 块,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 34.02%。
②领先院线市场份额相对较高
根据艺恩咨询统计,2015 年票房排名前十的院线票房收入及占全国电影票房之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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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序号院线名称票房占国内电影票房收入之比
1 万达院线 60.94 13.89
2 中影星美 37.25 8.49
3 大地院线 35.07 7.99
4 上海联和院线 30.59 6.97
5 中影南方新干线 29.90 6.82
6 广州金逸 28.81 6.57
7 中影数字院线 21.24 4.84
8 横店院线 19.77 4.51
9 浙江时代 15.60 3.56
10 幸福蓝海院线 13.75 3.13
前十名票房收入合计 292.92 66.77
国内票房收入合计 438.71 100.00
来源:艺恩咨询
尽管领先的院线票房收入合计占比较高,但目前尚没有一家院线的票房收入占比突破 15%,反映出我国院线市场仍处于激烈竞争时代。
③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A、银幕密度依然较低
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幕密度仍然较低。根据艺恩咨询统计的截至 2015 年底我国银幕数 31,821 块以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2015 年人口数量 13.75亿人计算,2015年,
我国银幕密度为 23.15 块/百万人。而根据美国电影协会(Motion Pictures Association
of America)公开发布的截至 2015年底美国银幕数 40,547块以及根据美国人口统计局公开发布的 2015年美国人口数量 3.21亿人计算,美国的银幕密度约为 126.31 块/百万
人。
B、银幕供给保持高速增长
报告期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的银幕数量持续增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的银幕数量和同比增长如下表所示:
单位:块,%
城市
2015年 12 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银幕数量同比增长银幕数量同比增长银幕数量
北京 986 7.88 914 19.01 768
上海 1051 16.52 902 26.69 712
广州 705 20.10 587 12.24 523
深圳 848 23.26 688 43.04 481
资料来源:艺恩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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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经济发达地区二、三线城市的银幕供给也保持了高速增长。以发行人院
线与影城经营业务主要所在地江苏省十三个城市为例,报告期内,上述城市的银幕数量和同比增长如下表所示:
单位:块,%
城市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银幕数量同比增长银幕数量同比增长银幕数量
苏州 558 31.29 425 21.78 349
南京 425 28.40 331 14.53 289
无锡 383 33.92 286 48.19 193
常州 210 19.32 176 18.12 149
南通 227 27.53 178 21.92 146
盐城 152 14.29 133 35.71 98
镇江 130 28.71 101 27.85 79
扬州 146 33.94 109 47.30 74
徐州 134 38.14 97 32.88 73
泰州 118 14.56 103 45.07 71
淮安 104 19.54 87 27.94 68
宿迁 83 59.62 52 26.83 41
连云港 63 26.00 50 78.57 28
资料来源:艺恩咨询
C、二、三线区域市场电影消费升级,需求增长迅速
2013 年至 2015 年,在我国票房收入排名前 10 位的地区中,以江苏、浙江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票房增速高于北京、上海等成熟市场的票房增速,显示出随着主力院线从一线城市向基本完成城市化的区域沉降,经济发达地区二、三线城市的电影消费需求
开始发力。2013年至 2015 年,江苏省的票房收入排名继续保持全国第二。报告期内,我国票房排名前十地区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地区
票房收入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1 广东 62.45 41.48 29.69
2 江苏 41.76 27.81 20.21
3 浙江 34.94 23.75 18.04
4 北京 31.53 22.86 18.60
5 上海 29.40 20.27 15.79
6 四川 23.38 15.66 11.36
7 湖北 21.01 14.31 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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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地区
票房收入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8 山东 17.10 10.90 7.55
9 辽宁 16.72 11.11 8.28
10 河南 15.19 10.55 7.07
资料来源:广电总局及艺恩咨询。按 2015 年度票房收入降序排列。2013 年度,河南未进入票房前十名地区。
报告期内我国票房排名前十地区票房增速情况如下:
单位:%
序号地区
票房增速
2015年度同比 2014 年度同比
1 广东 50.55 39.71
2 江苏 50.16 37.61
3 北京 47.10 31.65
4 浙江 37.93 22.90
5 上海 45.03 28.37
6 四川 49.29 37.85
7 湖北 46.81 33.12
8 山东 50.51 44.37
9 辽宁 56.88 34.18
10 河南 50.51 49.22
资料来源:广电总局及艺恩咨询。按 2015 年度票房收入降序排列。2013 年度,河南未进入票房前十名地区。
④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2015年度全国电影票房前十名的院线运营的影城和银幕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院线名称影城数银幕数
1 万达院线 234 2,062
2 中影星美 387 2,183
3 大地院线 636 3,065
4 上海联和院线 335 1,724
5 中影南方新干线 429 2,134
6 广州金逸珠海 319 1,601
7 中影数字院线 460 2,385
8 横店院线 238 1,411
9 浙江时代 211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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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院线名称影城数银幕数
10 幸福蓝海院线 142 797
前十名合计
3,396 18,539
全国合计
6,484 31,821
数据来源:2015年票房排名、影城和银幕数量来自于艺恩咨询
根据公司“立足江苏、深耕华东、面向全国”的竞争战略,公司目前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在江苏运营的院线和影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幸福蓝海院线在江苏境内拥有银幕 485 块。公司在江苏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上海联和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东方电影院线公司、广东大地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万达院线。
从投资影城的角度看,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江苏境内投资影城银幕数量合计 237 块。公司影城在江苏省内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万达院线、世纪环球影院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金逸、中影影院投资有限公司及浙江横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⑤院线与影城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
在目前我国电影行业的监管政策下,影片发行方和影院之间存在一个必须环节——院线。院线是以若干影院为依托,以资本和供片为纽带,由一个发行主体和若干影院组合形成,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指导、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电影发行放映组织。在院线制下,电影发行公司委托各院线负责影片的放映工作,各院线根据旗下所属影院的情况对影片放映进行统一的安排及管理。各个影院根据票房收入和院线加盟协议约定的分账比例向院线进行票房分账。根据艺恩咨询统计,2014 年我国共有城市电影院线 47条。
院线是以若干影院为依托,以资本和供片为纽带,由一个发行主体和若干影院组合形成,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指导、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电影发行放映组织。在院线制下,电影发行公司委托各院线负责影片的放映工作,各院线根据旗下所属影院的情况对影片放映进行统一的安排及管理。当前我国院线和影城的关系分为直接投资和签约加盟两种,其具体特点如下表所示:
类型院线与影城的关系特点
直接投资
影院由院线或其母公司、关联方直接投资兴建
院线向影城统一供片,获得票房分账收入;由于院线和影城一般处于统一控制下,院线和影城可被视为一个整体;国外院线普遍为此模式
签约加盟
影院和院线没有资本联系,只是以签约形式加盟院线
院线向影城统一供片,但对影城管控能力不够;获得票房分账收入和加盟费收入;是我国特有的院线形态
⑥公司的市场地位
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方面的策略是抓住经济发达地区二、三线城市电影票房市场增
长的趋势,以江苏为根据地,迅速成为区域龙头,并向国内主要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渗透。2015年度,幸福蓝海院线影城的票房收入共计 129,661.75万元,其中江苏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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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房收入共计 72,972.02 万元。根据艺恩咨询统计,2015年度全国电影票房共计 440.69
亿元,江苏地区电影票房收入 41.76亿元,公司占全国和江苏电影票房市场的份额分别
为 3.13%和 17.47%。根据艺恩咨询的统计,2013 年度、2014年度和 2015 年度,幸福蓝
海院线的票房收入在全国院线中排名分别为第 16 位、第 12位和第 10位。
⑦公司技术水平和优势
公司院线与影城放映业务的技术水平主要通过公司投资影城使用的放映机、服务器和银幕的品牌和性能体现。
公司投资影城使用的放映机主要为巴可数字放映机、NEC数字放映机、科视数字放映机、松下数字放映机和索尼放映机,具体型号和性能如下:
型号规格性能
巴可 DP2K-20C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光输出 18500 流明;最大银幕宽 20米;含电动主镜头一个,4K欧司朗氙灯一只,触摸控制屏一个,恒定光输出软件;SNMP网络控制
使用密封引擎、高级数字微镜冷却系统;通过投影机的模块化设计,使用冗余电源系统,提高系统的稳定性,使用符合数字电影倡导联盟规范(DCI
Specifications)的设计。使用年限 8至 10年
巴可 DP2K-23B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光输出 24500 流明;最大银幕宽 23米;含电动主镜头一个,4K欧司朗氙灯一只,触摸控制屏一个,恒定光输出软件;SNMP网络控制
使用密封引擎、高级数字微镜冷却系统;通过投影机的模块化设计,使用冗余电源系统,提高系统的稳定性;使用符合数字电影倡导联盟规范的设计。使用年限 8至 10 年
巴可 DP2K-32B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光输出 33000 流明;最大银幕宽 32米
新一代数字放映机采用了 TI 的 DL P放映机技术的增强性能。安装了先进的微镜,对比度更高;可以提供稳定的图像对比度以及恒定的影像亮度;增加了全密封、防尘罩,并增加了图像呈像调整功能;应用了新型的冷却装置;采用本地和远程触摸屏幕控制器,具备本地及远程诊断功能。使用年限 8至 10年
巴可 DP2000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
使用密封引擎,使用高级数字微镜冷却系统,投影机模块化设计,使用符合数字电影倡导联盟规范的设计,是巴可放映机一代产品。使用年限 8 至10年
巴可 DP2K-11Cx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
使用密封引擎,使用高级 DMD 液冷却系统,CLO 光恒定输出软件,SNMP 网络控制。最大银幕宽 11米,通过投影机的模块化设计,使用冗余电源系统,提高系统的稳定性,使用符合 DCI 规范的设计
巴可 DP2K-10Sx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
使用密封引擎,使用高级 DMD 液冷却系统,CLO 光恒定输出软件,SNMP 网络控制。最大银幕宽 10米,通过投影机的模块化设计,使用冗余电源系统,提高系统的稳定性,使用符合 DCI 规范的设计
巴可 DP2K-18Cx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
使用密封引擎,使用高级 DMD 液冷却系统,CLO 光恒定输出软件,SNMP 网络控制。最大银幕宽 18米,通过投影机的模块化设计,使用冗余电源系统,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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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性能
提高系统的稳定性,使用符合 DCI 规范的设计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自然分辨率 4096 x 2160 像素;光输出 24,500 流明;最大银幕宽 23 米;含电动主镜头一个,4K 欧司朗氙灯一只,触摸控制屏一个,恒定光输出软件;SNMP网络控制
使用密封引擎、高级数字微镜冷却系统;通过投影机的模块化设计,使用冗余电源系统,提高系统的稳定性;使用符合数字电影倡导联盟规范的设计。使用年限 8至 10 年
NEC NC2000C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光输出 18300 流明;最大银幕宽 20米
采用模块式电子元件;定制型数字微镜屏蔽垫圈和专利反射镜设计可有效降低维护成本;内置的系统自我诊断测试和错误日志分析功能;符合数字电影倡导联盟规范的设计。使用年限 8至 10年
NEC NC1600C 2K 放映机使用年限 8至 10年
NEC900C-A+型数字放映机
2K 分辨率,3 芯片 DMD 反应方式,电动聚焦、电动变焦,镜头可以水平、垂直位移,带防静电过滤器的空气冷却系统,支持高帧率影片播放,单台即可播放 3D影片
端口包括一个 HKMI1.4a 连接器,2 个
用于内容切换的 HDSDI 3G 接口以及 2个千兆以太网的接口,通过网络进行传输的内容可以存储在集成的净存储能力为 1.5T的 RAID5 服务器系统里
松下 PT-FDW630CC
1.3K数字放映机
1.3K放映机
数字变焦、裁剪功能、通道存储功能、高稳定性、智能防尘及色彩还原等。
使用年限 8至 10年
科视 CP2000-XB 2K数字放映机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光输出高于 30流明;适用 30米宽银幕;2K 的 3 片数字微镜
适用于大银幕和要求较高的 3D应用;具有较好的联网功能;独立的放映头和镇流器,3片数字微镜头;电影放映机中最高的对比度;采用触摸板控制器进行本地控制;使用年限 8至 10年
科视 CP2000-ZX 2K数字放映机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光输出 9000 至 17000 流明;适用 10 米宽银幕;2K的 3片数字微镜
多合一的数字电影放映解决方案;专为小银幕和中型银幕而设计;采用通用型切换电源;体积比竞争产品小
50.00%,但亮度却更高;使用年限 8
至 10年
科视 CP2210型数字放映机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适用10 米宽银幕;2K的 3片数字微镜,符合 DCI标准,标准支持 HDCP和 SNMP,支持 3D
具备新智能镜头系统(ILSTM),对于其标准配置中电动镜头的可靠运行来说,不需要吸热,不需要排风;如需要配备可选择导管。通过灵活的触摸面板控制器(TPC)实现本地控制,并通过基于 GUI 的 Web 在任何地点进行全方位控制;使用年限 8至 10年
索尼 SRX-R515P 数字放映机
索尼 4K投影机,Sony4K解码板卡及存储服务器,Sony 3D 镜头及偏振片 3片 1.48 寸(对角线)SXRD硅晶反射芯
片;SXRD芯片分辨率 4096×2160,对比度 8000 :1
2D/3D 放映最大银幕宽 12.5米(满足
12.5米以下银幕中小厅放映 3D需要);
高压汞灯×6 只、330W(3000 小时)/450W(2000 小时)最大灯光输出;15000流明(450w高压汞灯);彩色空间转换功能(CSC);氙灯功率自动校准功能
索尼 SRX-R320S 数字放映机
索尼 4K投影机,Doremi 4K 解码板卡及存储服务器 Showvault/IMB,Sony 3D
镜头及偏振片 3片 1.55寸(对角线)
SXRD 硅晶反射芯片 SXRD 芯片分辨率4096×2160,对比度 2000 :1
2D/3D 放映最大银幕宽 16米(满足 13米至 16 米银幕大厅放映 3D 需要);2KW、3KW、4.2KW 氙灯最大灯光
输出:21000 流明(4.2Kw 氙灯);彩
色空间转换功能(CSC);氙灯功率自动校准功能
索尼 SRX-R510数字放映机
索尼 4K投影机,4K SXRD的 4K内部信号处理和可兼容 4K的光学系统,能实现超过 4500:1的极高对比度,SXRD芯2D/3D 放映最大银幕宽 10米;高压汞灯×4 只、450W(2000 小时)最大灯光输出 9000流明;彩色空间转换功能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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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性能
片分辨率 4096×2160,内置一个容量高达 48TB RAID 6 冗余的硬盘阵列系统
(CSC);氙灯功率自动校准功能
巴可 DP2K-15C
自然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光输出 14500 流明;最大银幕宽 15米;含电动主镜头一个,触摸控制屏一个,恒定光输出软件;SNMP 网络控制,对比度 2000:1
专利密封引擎和高级 DMD 冷却系统,可保持一致的图像质量和亮度;通过网络浏览器运行的直观'Barco Web
Commander'屏幕管理系统,使用非常简单。使用年限 8至 10年
NEC NC1100L-A+激光放映机
分辨率 2048 x 1080 像素,激光光源,20小时寿命,无需更换灯泡,光源模块可更换,内置散热,电动开合光阀,电动控制镜头。
支持 3D、HFR,11 米宽银幕。瞬间切换 3D/2D,切换后功率稳定时间快。开关机次数不影响光源寿命。分离式散热设计,适合无机房放映。
巴可 DP4K-60L型激光放映机
自然分辨率 4096 x 2160 像素;目前市场体积最小光输出 60,000流明。
色彩、亮度、清晰度完美组合,仅需一台巴可 4K六基色激光放映机就能为3D 影片提供双倍亮度,无需要 2 台放映机重合调整,便于维护。
公司投资影城使用的服务器主要为 GDC、杜比、索尼等知名品牌服务器,主要型号和性能如下。
型号性能
杜比 DSS200
一体化设计,结合了图像处理器和存储器,安装灵活;专用图像解码器;RAID
5 硬盘阵列,提供超过 1300 GB 的内部存储容量;可热插拔的内部组件,确保电影放映不会中断;设备可通过导轨从机架中抽出,便于维护和组件升级;符合行业标准的可移动硬盘托架和 DVD-ROM 驱动器,灵活地支持内容和密钥传输发行;集成了杜比 TMS 软件,允许集中控制网络;易于设置、排期、运行和监控电影;具备远程软件升级功能;16 声道数字音频输出
杜比 DSS100
一体化设计,结合了图像处理器和存储器,安装灵活;远程控制方便易行专用图像解码器;可热插拔的内部组件,确保电影放映不会中断;集成了杜比TMS 软件允许集中控制网络;易于设置、排期、运行和监控电影,无论是本地还是远程
GDC SX2000T
支持巴可、科视和 NEC 第 2 代放映机;支持集成 3D 现场直播功能;支持所有被认证 3D 系统;3D播放品质较高;具体 4TB 的冗馀热插拔存储;用户可轻易更换存储硬盘;当一个存储硬盘出现故障时,能够保持正常运行,从而将故障停机的时间降到最短;支持从影院管理系统节目库到服务器的实时播放
GDCCFZH-DC2000 1.3K服务器
GDC SX-2100A
支持巴可、科视和 NEC 第 2 代放映机;支持集成 3D 现场直播功能;支持所有被认证 3D 系统;3D播放品质较高;具体 4TB 的冗馀热插拔存储;用户可轻易更换存储硬盘;当一个存储硬盘出现故障时,能够保持正常运行,从而将故障停机的时间降到最短;支持从影院管理系统节目库到服务器的实时播放
Doremi DCP2000
PEG2000 2K 或 4K 电影的 2K 分辨率播放,采 12bit 444 双链路高清 SDI输出MPEG2 MXFInterop电影的播放 3D 电影的播放(支持目前所有主流的 3D技术:
Dolby 3D, RealD, XpanD);TI的 CineLink2链路加密;Thomson的 NextGuard水印;FIPS 140-2 Level 3安全认证;支持链路加密的双 HD-SDI输出;可以作为双链路输出:2048X1080 24P 4:4:4 12bit;可以作为两个单链路输出两路:2048X1080 24P 4:4:4 12bit;可以作为两个单链路输出两路:2048X1080
24P 4:2:2 10bit;双冗余电源
索尼 LMT-300 Sony 4K 数字电影服务器;容量 4TB;支持 JEPG2000/MEPG-2压缩格式
索尼 XCT-S10 Sony 4K 数字电影服务器;容量 4TB;支持 JEPG2000/MEPG-2压缩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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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性能
GDC SX-3000
支持巴可、科视和 NEC 第 2 代放映机;SX-3000提供全面的替代内容支持,包括 HDMI(2D/3D内容)、3D-SGI端口和现场直播;3D播放品质较高; SX-3000无需使用额外硬件设备便可自主播放各种广告或替代内容。提供可选的集成2D/3D解码器支持现场直播,大大简化硬件操作。
巴可 ICMP
支持巴可、科视和 NEC 第 2 代放映机,标准巴可数字电影放映机可通过灵睿系列模块轻松升级到灵睿系列放映机,集媒体服务器功能和影院处理板于一身,1.9TB 有效存储空间(RAID-5),3x 1TB 热插拔 2.5"硬盘驱动器
公司投资影城所采购的银幕系统为哈根尼斯进口银幕,或影星、松柏等知名品牌国产银幕。
型号性能
影星数字银幕
适用数字放映机的影院。图像清晰,色彩还原较好,在数字放映机输出光通量受限制时,银幕有效尺寸过大时,需要提高增益
影星金属银幕
适用固定放映场所的立体电影。可以提高画面亮度,放映立体电影放映时,偏振光还原性好
松柏 SM 1006071 国产 1.8 增益数字银幕
哈根尼斯进口幕使用性能良好
红叶金属银幕
全幅面涂层均匀、牢固,银幕表面色彩还原性良好,反射光与入射光的色度保持一致,正常放映条件下无可见接缝。
除上述放映机、服务器和银幕外,截至报告期末,新苏影城、常州橙天影城、大庆影城、烟台影城、张家港影城、扬州影城、南通影城、珠海影城、常州九洲影城以及苏州绿宝影城各安装有一套加拿大IMAX公司生产的IMAX放映系统。IMAX是Image Maximum的缩写,是一种能够放映比传统胶片更大和更高解像度的电影放映系统。公司安装的IMAX系统的主要部件及其性能如下:
部件性能
两台数字放映机单元
两台 DLP 放映机提供重叠的 2K 高清画面,可放映 2D 和 3D 影片;内置式服务器获取、存储和放映数字影片;内置式专利 IMAX 画面优化系统实现实时画面最佳效果;两个 IMAX专利广角多元镜头
SMS控制台
是整个系统的控制中心,采用 GUI(图形用户界面)控制影院系统的所有部件;触摸屏控制
放映窗口由 IMAX Corporation设计的铝制高密度玻璃放映窗口
数字多声道数字音响系统
多声道未压缩数字环绕音响,连接放映机并可独立播放或退出外载音乐;各主声道均有可编程的均衡器
数字扬声器
IMAX多声道扬声器系统专为 IMAX影院设计。受四台高倍功放驱动,它们能产生超过 10,000瓦逼真的声音
数字银幕系统
采用专利非去偏光、高增益涂层的乙烯基带孔银幕幕布;用于银幕幕布的管状钢结构支持框架
偏振眼镜清洗系统用于自动清洗重复使用的偏振眼镜,能够每小时清洁几百副眼镜
偏振 3D立体眼镜耐用、圆形、偏振镜片获得广阔的视野并减少鬼影
⑧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A、竞争优势
a、显著的区位优势
依托江苏广电在江苏地区的巨大影响力,公司的影城发展战略是“立足江苏、深耕华东、面向全国”。江苏省高速的经济增长为影视文化消费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江苏局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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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地区票房增长潜力巨大。
b、奠定区域龙头地位
公司系江苏地区拥有影城数量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的院线及影城运营商之一。同时,公司将利用行业及资本优势,率先开展江苏地区院线整合工作,拟成为江苏地区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院线及影城运营商。
c、独特的电影全产业链经营模式,激发上下游的协同效应
随着电影制作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电影从制作就开始考虑发行及宣传安排,控制下游院线及影城放映环节尤为重要。同时,上游电影制作和下游影城经营相比较而言,上游业务风险大、收益大,相对业绩波动较大;电影下游业务则波动较小,相对业绩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电影联合摄制,同时大力发展影城经营,建立电影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公司在电影全产业链中贯彻“渠道优先、带动内容”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上下游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从全产业链获得收益,从而减少业绩波动,实现稳健经营。
d、出众的连锁影城拓展及运营管理能力
高速的扩张应以高效的管理为基础,对于影城经营来说,合理的选址、专业化的工程建设、标准统一的管理以及拥有高效的管理团队尤为重要。公司有专门的影城选址团队,由具有地产开发和影城选址长期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专门负责各地影城拓展选址工作的初步评估;立项阶段,公司建立了“影城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影城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影城验收阶段,公司选聘专业监理验收机构。同时公司明确了影城选址及影城施工建设的相关标准并制定了《幸福蓝海影城投资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在人才吸引和培养上,公司拥有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人才吸引战略,从成熟院线及影城经营公司网罗大量优秀的管理人才,同时公司开展管理培训生计划,从内部培养管理人员,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及扩张的需求。
B、竞争劣势
a、影城经营管理人才不足
公司影城扩张速度很快,但影城经营管理人才储备不足。影城经理的经营思路、策略和管理水平对影城经营业绩有着重要影响。公司已经通过建立完善的外部经验人才招聘、管理培训生计划和内部人才培养机制,汇集了一批影城经营的专业管理人才。
b、品牌影响力有待加强
幸福蓝海院线的品牌影响力尚待进一步建设。建设的方式包括加大标准化经营的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技术升级改造、加大营销宣传力度等。
⑨上述情况在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竞争优势与劣势在最近三年未发生明显变化,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范围内预计其竞争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2)影响公司院线及影城运营业务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①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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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政策支持
2010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针对电影产业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到 2015年底,通过改革创新、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市场公平竞争、企业自主经营的电影产业运营体系,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依法行政、科学调控、保障有力、管理有效的电影行政管理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电影数字化发行放映网络,全面提高电影的创作生产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国际传播能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不断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B、票房增长的动力依然强劲
受益于经济发展和城市人口增加带来的观影需求增长,城市电影票房收入有望继续成为我国电影产业链的“火车头”。2008年至 201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46 万元增长至 3.12 万元;我国城市化率从 46.99%增长至 56.10%。相应的,2008
至 2015 年,我国城市票房收入从 43.41 亿元增长至 440.69 亿元,观影人次从 1.41 亿
人次增长至 12.61亿人次。预计至 2020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2010 年翻番,城市
化率达 60%左右。我国电影票房收入增长的动力依然强劲。
C、内容供给质量的提升及营销水平的提高
随着我国影视企业制作商业片的能力日益提高,国产商业片中能够创造高票房的商业片越来越多;同时,随着制片方和发行方营销水平的提升,更多的档期得到培育和发掘。上游制作和发行行业的成熟与发展将有效提升我国票房收入。
在引进片方面,2012 年 2 月,中美双方就解决 WTO 电影相关问题的谅解备忘录达成协议;将增加进口影片配额,加大引进 3D版本影片和 IMAX版本影片的力度。预计我国影片进口政策的放宽将进一步刺激电影产业链下游的观影消费。
D、二、三线城市电影消费需求增长开始发力
报告期内,相对于一线城市的票房增速,经济发达地区的二、三线城市票房增速更
高,表明这些地区的电影消费需求增长开始发力。
E、放映技术的升级换代
《数字化电影发展纲要》确立了数字电影在电影产业中的战略地位,数字化将为我国整个电影行业带来新的市场机会和发展空间。电影制作与放映的数字化,不仅改变了我国电影行业的运营模式,同时大大提升了电影品质和观影体验,进一步固化了现有观众的观影习惯,并吸引更多的人流走进电影院看电影。
近年来,我国数字银幕、3D银幕和 IMAX银幕数量不断增长,为院线和影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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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不利因素
A、银幕增速超过票房增速,带来单银幕票房下降
在技术水平一定、上游内容供给质量一定和营销水平一定的情况下,单纯增加影城和银幕的数量对需求的刺激作用将趋于平缓。2011 年度,我国单银幕票房收入已经开始下滑,影响了行业整体盈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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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产业的进一步增长,有赖于上游精品内容供给的进一步增加、影片内容的多元化、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电影衍生产业链的进一步开发。近年来由于影片供给持续增长,票房增速较快,单银幕票房有所回升。
B、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对观众的分流
新媒体具有价廉、便利、选择性强等优势,可降低消费者观影的成本,增加消费者观赏不同影片的机会,因此对影院观众具备一定的分流能力。未来,网络技术将更加先进,在线观看和网络下载的观影质量也将越来越高。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可能影响影院的观影人次。
C、分账比例变化
分账比例在国家规定的分账比例原则下,由具体影片的类型、质量、供求关系及档期等市场因素决定。为了鼓励电影制作企业发展,提高电影制作企业的盈利能力,广电总局 2008年 12月 19日颁布的《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对国产分账影片的分账比例,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 43%、影城一般不超过 50%。未来,若鼓励电影制作企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持续以及精品电影的涌现,可能导致电影制片方对分账比例的议价能力逐步提高,这将进一步压低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的盈利空间。
三、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电视剧业务具体情况
1、公司的电视剧产品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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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公司电视剧业务产量
以获得发行许可证日期为口径统计,公司报告期内电视剧生产的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份
获得发行许可证电视剧数量
部数集数
2015年度 3 123
2014年度 7 257
2013年度 11 387
(2)报告期内电视剧产品销售收入
电视剧发行总量和发行人确认的收入并无直接的正相关关系。报告期内,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公司在发行的电视剧(不含跟投无发行权电视剧)数量分别为 19部 631 集,21部 725集、28部 897集。但是,报告期内发行人电视剧收入呈波动下降趋势,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电视剧收入规模分别为 37,256.48 万元、
22,703.94万元、30,067.77 万元。2016年 1-3 月,公司在发行的电视剧(不含跟投无
发行权电视剧)数量为 4部 163集,电视剧收入规模为 1,263.12万元。
在发行电视剧数量和电视剧收入规模增长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电视剧发行的轮次,以及同一轮次发行不同类型播映权的单价对确认收入金额的影响更大。
第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确认收入的 38部电视剧中,有 13部是报告期内首次确认收入的电视剧(新剧)。所谓新剧,是指取得发行许可证后,首次在相应播出平台(央视、省级卫视、地面频道和视频网站)播出的电视剧。作为内容产品,新剧更有价值,相关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价格更高,对收入影响更大。与新剧对应的是老剧。所谓老剧,是指已经完成在各个播出平台的首次播出的电视剧。在首次销售的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到期后,发行人可以对老剧的权利进行再次销售,但该等后续发行的价格相比首次销售较低。报告期内首次确认收入的 13 部新剧中,5部于 2013 年度首次确认收入,4 部于 2014 年度首次确认收入、4 部于 2015 年度首次确认收入,对应的集数占当年发行电视剧集数之比分别为 30.43%、18.76%和 16.95%,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主要
是因为,在“一剧两星”的政策背景下,单部电视剧发行风险加大,发行人调整了新剧的投资和发行数量,以集中资源投资制作精品剧。
第二,发行人发行的集数较长的电视剧,包括《精忠岳飞》(72集)、《特种兵之火凤凰》(48 集)等,也集中在 2013年度发行。
第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电视剧一般先发行单价比较高的首轮上星播映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发行单价较低的二轮上星播映权。因此,单部新剧产生的收入向前端集中,也导致了发行人电视剧收入规模报告期内呈波动下降趋势。
第四,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发行人 2013 年度发行的新剧的上星播映权、一部剧实现二轮上星播映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销售价格,要高于 2014年和 2015 年发行的新剧相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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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电视剧目(报告期累计实现收入超过 500.00 万元)销售情况如
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剧名 2015年度 2014 年度 2013年度报告期内合计
1 《精忠岳飞》- 337.90 11,260.30 11,598.20
2 《毕业歌》 8,783.59 -- 8,783.59
3 《长安三怪探》 1,811.32 1,843.42 4,568.68 8,223.42
4 《二胎》 873.88 5,932.76 - 6,806.64
5 《滚滚红尘》-- 5,757.60 5,757.60
6 《婚战》- 2,115.37 3,113.07 5,228.44
7 《我是机器人》-37.74 - 5,094.34 5,056.60
8 《草帽警察》 3,714.08 -- 3,714.08
9 《新恋爱时代》 203.77 650.03 2,816.39 3,670.19
10 《满山打鬼子》 3,414.11 128.30 - 3,542.41 《特种兵之火凤凰》- 1,019.83 2,494.63 3,514.46
12 《雪域雄鹰》 3,349.06 -- 3,349.06
13 《黎明前的决择》 2.83 2,982.02 - 2,984.85
14 《青城之恋》 650.94 981.58 - 1,632.52
15 《人活一张脸》 462.26 990.57 - 1,452.83
16 《红色通道》 121.74 745.77 538.49 1,406.00
17 《明德绣庄》 117.92 683.96 594.52 1,396.40
18 《好想回家》 754.72 - 591.27 1,345.99
19 《结发夫妻》 113.21 613.77 567.62 1,294.60
20 《香草美人》 1,192.45 -- 1,192.45
21 《皮五传奇》 212.26 1,660.72 -756.30 1,116.68
22 《朋友一场》 369.81 660.38 - 1,030.19
23 《断刺》 935.85 -- 935.85
24 《迫在眉睫》 871.94 -- 871.94
25 《鲁冰花》 203.77 407.55 - 611.32
26 《不想回家》 373.58 200.96 - 574.54
27 《完美婚礼》 518.87 -- 518.87
28 其他电视剧 1,053.54 749.04 615.87 2,418.45
合计 30,067.77 22,703.93 37,256.48 90,028.18
注 1:2013年度,公司向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公司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销售《我是机器人》和《精忠岳飞》信息网络传播权。2015年,公司与盛世骄阳签订《我是机器人》解除协议并向腾讯销售《我是机器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15 年《我是机器人》确认-37.74 万元收入,包括
该剧向盛世骄阳销售后根据解除协议进行的销售退回金额。
注 2:2013年度,由于《皮五传奇》播出计划调整,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向乐视网等客户产生销售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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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让 775.64万元。
(4)报告期内电视剧产品销售对象和销售价格
①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电视台、视频网站和版权经营商销售其电视剧产品的播映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报告期内主要电视剧销售价格
发行人电视剧销售价格受不同播出平台和作品题材和质量影响,个体差异较大。报告期内,2013 至 2015年度,发行人电视剧销售价格整体下降,2015年度电视剧销售价格有所反弹。
2015年度,发行人电视剧首轮上星播映权销售价格区间在 62.00万元/集至 133.07
万元/集,平均价格为 90.37 万元/集;二轮播映权销售价格为 8.07 万元/集至 15.03
万元/集,平均价格为 20.57 万/集;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价格区间在 5.00 万元/集至
80.00万元/集,平均价格为 34.8万元/集。
2014 年度,发行人首轮上星播映权销售价格区间在 57.20 万元/集至 93.17 万元/
集,平均价格为 75.19 万元/集;二轮上星播映权销售价格为 8.07 万元/集至 15.03 万
元/集,平均价格为 11.55 万元/集;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价格为 6.00万元/集。
2013年度,发行人首轮上星播映权销售价格区间在 98.21万元/集至 118.28万元/
集,平均价格为 111.38 万元/集;二轮上星播映权销售价格区间在 11.16 万元/集至
64.11万元/集,平均价格为 36.60万元/集;信息网络传播权价格区间在 5.00万元/集
至 100.00万元/集,平均价格为 41.67万元/集。
(二)电影业务情况
1、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收入占比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收入 7,221.15 3,505.92 1,893.07
占营业收入之比 5.02 4.06 2.52
2016年 1-3月,公司确认的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收入为 645.10万元,占营业收入
之比为 1.78%。
2、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销售情况
(1)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服务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影城和加盟影城数量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座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投资影城 55 42 31
加盟影城 87 62 37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76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合计 142 104 68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影城和加盟影城银幕数量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块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投资影城 380 276 202
加盟影城 417 283 154
合计 797 559 356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拥有投资影城 55 座,加盟影城 103 座,投资影城银幕 380块,加盟影城银幕 512块。
报告期内,幸福蓝海院线影城的票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性质票房
2015年度
控股影城票房 63,340.68
参股影城票房 7,547.82
加盟影城票房 58,773.25
票房合计 129,661.75
投资影城票房占比 54.67
2014年度
控股影城票房 34,338.54
参股影城票房 7,232.03
加盟影城票房 33,678.63
票房合计 75,249.20
投资影城票房占比 55.24
2013年度
控股影城票房 20,474.44
参股影城票房 6,927.91
加盟影城票房 17,135.86
票房合计 44,538.21
投资影城票房占比 61.53
注:投资影城数据中,溧阳影城 2013年度数据为自收购之日起至年末的票房收入数据。
2016年 1-3月,幸福蓝海院线影城的票房合计为 42,431.34万元。
(2)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的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院线发行及放映收入 91,567.75 52,346.22 31,213.69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77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影城卖品收入 7,857.20 4,658.75 3,029.88
合计 99,424.95 57,004.97 34,243.57
2016年 1-3月,公司院线发行及放映收入 29,223.49 万元,影城卖品收入 2,412.90
万元。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
从客户分布与行业特征来看,电视剧业务单一客户单一采购电视剧产品金额较大,客户重点集中于央视、一线省级卫视、海外电视台及海外频道、国内领先视频网站,由于电视剧剧目内容不同,销售目标电视台不同,单一客户每期的变动较大,属于行业普遍现象;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中,发行人主投电影的客户主要为影片发行公司,销售金额受主投电影票房收入影响,变动较大;跟投电影的客户主要为与发行人共同联合摄制跟投电影片的优质电影制作机构,由于该电影制片机构的选择与电影的内容、类型、主创人员有较大关系,所以跟投电影的客户每期变动较大。院线发行业务(不含控股影城)中,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加盟影城,由于加盟影城的分账比例根据加盟协议已经确定,且影城经营较为稳定,所以院线发行业务(不含控股影城)客户较为稳定;影城放映业务中,客户主要为观影散客,客户集中度较低,平均单客贡献较低。
单位:万元,%
2015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销售内容
结算方式
2015年 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
占营业收入之比
客户性质
1 江苏广电 9,735.85
电视剧播映权销售
分次结清 6,170.00 6.77
省级电视台、关联方 立基院线控股有限公司
7,243.20 院线分账按月结算 518.64 5.04
加盟影城控股公司 海南金盛信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5,500.00
跟投电影分账
分次结算- 3.83
影视投资制作公司 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
4,826.42
电视剧播映权销售
分次结清- 3.36
国家通讯社海外频道
5 中央电视台 4,539.55
电视剧播映权销售
分次结清 2,890.00 3.16
国家电视台
合计 31,845.02 -- 9,578.64 22.16 -
2014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销售内容
结算方式
2015年 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性质 立基院线控股有限公司
6,085.70
院线
分账
按月结算- 7.04
加盟影城控股公司
2 新街口影城 3,161.66
院线
分账
按月结算- 3.66
参股影城、关联方
3 江苏广电 3,098.87
电视剧、电影播映分次结算- 3.59
省级电视台、关联方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78
权销售 亚太第一卫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974.16
电视剧播映权销售
一次性结算
- 3.44
海外电视台 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
2,937.74
电视剧播映权销售
一次性结算
- 3.40
国家通讯社海外频道
合计 18,258.13 --- 21.13 -
2013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销售内容
结算方式
2015年 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
占营业收入比
客户性质
1 江苏广电 10,496.30
电视剧播映权销售
分次结算- 13.95
省级电视台、关联方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830.19
电视剧播映权销售
分次结算 3,700.00 10.41
互联网信息技术企业 中视丰德影视版权代理有限公司
4,075.47
电视剧播映权销售
分次结算- 5.42
版权经营商
4 天津电视台 3,694.48
电视剧播映权销售
分次结算、一次性结算
2,505.74 4.91
省级电视台 立基院线控股有限公司
3,472.32
院线
分账
按月结算- 4.62
加盟影城控股公司
合计 29,568.76 -- 6,205.74 39.31 -
发行人向上述客户销售产品的渠道,主要靠每年的电视剧展播节、展销会展示已经制作完成和正在制作的电视剧产品,或者直接到客户对象处进行单一推介,如果客户对发行人电视剧产品表现进一步购买的意向,发行人将向客户提交“片花”以及相关介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发行人向对方提供“全集 20%左右的样片”复审,继而提交“成片”供客户履行采购终审程序。
采购流程及定价政策方面,由于电视剧属于创意产品,不同电视剧根据创意内容、制作团队、销售平台、播映权利、服化道不同销售价格差异很大,所以电视剧客户对电视剧采购均有标准流程。以江苏广电为例,由于电视剧播出收视率与广告收入密切相关,所以江苏广电对“江苏卫视”播出收视率有严格的考核制度。江苏广电对电视剧的采购主要由“江苏卫视”及地面频道的电视节目采购部负责。电视剧采购的决策及定价主要由审片组审片后决定,审片组审片实行“四级审片制”:即采购人员初审,审片组审片,分管主任复审,主任审看。对审片评价较好的剧目进行外地播出效果评估,最后形成剧目的总体评价。其中,审片组审片是采购流程中的重要环节,江苏广电制定了专门的审片管理制度及影视剧播出效果评估考评机制。每位审片成员需填写个人审片意见表,部门针对审片成员的审片意见以及影视剧播出后的收视率及收视份额表现,每月对审片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对比考核。电视剧业务客户均遵守上述采购流程的基本原则。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电视台、上市公司,其在公司治理上具有完善的内控和审批流程,均有较为严谨的定价政策,相对而言支付能力较强。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79
由于电视剧业务客户每年购买电视剧具体产品不同,所以发行人对同一电视剧客户不同年度销售金额波动较大、对不同电视剧客户同一年度销售金额也会因购买的电视剧不同而产生波动,没有统一规律。
上述五大客户中,江苏广电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新街口为发行人参股影城。除以上关系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销售客户无任何关联关系。前五名客户及主要关联方与发
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同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存在关联交易的有:一是向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播出平台销售电视剧及电影播映权;二是获得发行人参股影城新街口影城票房分成款。发行人与江苏广电的关联交易均需签署发行人关于电视剧及电影播映权的制式合同,其中关于产品定价、付款条件、信用账期均按照行业惯例约定,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均保持一致。发行人与参股影城新街口影城的关联交易在产品定价、付款条件、信用账期等政策与非关联方保持一致。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
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报告期内集中度较高,各年度采购金额均超过其当年度营业成本的 50%,前五名供应商主要为电影发行公司及制片公司、提供电视剧制作服务公司、影视剧的联合制片方等。其中,提供影城放映电影片权利的供片方的发行公司相对较为稳定,主要为中影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与影视剧投资、制作有关的供应商因每年制作的影视剧不同而有所不同。
1、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方式、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采购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采购占比明细情况如下:
时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2015年度
1 中影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分账片款 26,620.61 32.04
2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分账片款 21,724.88 26.15
3 海宁华丽视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制作费及联合摄制费
7,761.76 9.34
4 乐视影业及其控股公司分账片款 2,495.06 3.00
5 上海溯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服务费 1,822.42 2.19
合计 60,424.73
占营业成本之比 72.73
2014年度
1 中影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分账片款 21,784.60 49.68
2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分账片款 5,987.07 13.65
3 海南金盛信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电影投资成本 5,000.00 11.40
4 乐视影业及其控股公司分账片款 1,636.71 3.73
5 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影投资成本 1,575.00 3.59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80
时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合计 35,983.38
占营业成本之比 82.07
2013年度
1 中影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分账片款 16,549.95 43.75
2 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制作费 3,301.88 8.73
3 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制作费 2,496.00 6.60
4 北京博雅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人员劳务及制作费
822.75 2.17
5 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节目费 754.72 1.99
合计 23,925.30
占营业成本之比 63.24
注:电视剧业务系按照“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成本,但是供应商采购数据按照当年实际采购金额计算。其中,对于当期未确认收入且未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剧目,表格中金额按照已归集生产成本数据计算。
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中,除中影股份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份外,其他供
应商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对其采购内容均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2、主要采购对象及采购占比发生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电影发行公司和制片公司类供应商相对稳定,影视剧业务供应商各期会因生产的电视剧不同产生一定的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电视剧业务供应商主要为演员经纪公司、租赁公司、劳务公司、联合摄制的制片公司等。电视剧业务供应商各期会因制作的电视剧不同而发生一定的变动。电视剧采购的供应商所处行业属于完全竞争行业,发行人主要根据电视剧拍摄地的选择,对少数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有再次合作的机会,部分持续制作优秀电视剧的联合摄制方也有再次合作的机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投电影《白日焰火》属于小成本制作电影,其供应商采购金额较低,未进入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发行人跟投的优质电影的投资权根据各年度投资情况有所不同,故其供应商因跟投电影片时点的不同会发生一定的变动。报告期内,个别投资较高的电影片的主投方进入发行人的前五大供应商。
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主要是与具有全国发行能力的发行公司或制片公司通过签订单片分账比例或者买断条款等的协议方式获取电影片在院线所属影城的放映权,其采购内容主要为在院线所属影城放映电影片的权利,即为分账片款。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院线发行业务及影城放映业务供应商主要为电影发行公司及制片公司。发行人的院线发行业务及影城放映业务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且相对稳定,与我国电影发行市场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特点一致。
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主要为电影发行公司及制片公司、提供电视剧制作服务的公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81
司、以及影视剧的联合制片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供应商中,中影股份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份。除此之外,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
安排。
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源要素
(一)固定资产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轻资产行业,影视剧制作、发行业务所形成的资产均为流动资产;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影城经营业务所需要的放映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1、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固定资产
对公司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而言,核心机器设备是放映机、服务器和银幕。此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新苏影城、常州橙天影城、大庆影城、烟台影城、张家港影城、扬州影城、南通影城、珠海影城、常州九洲影城以及苏州绿宝影城各安装有一套 IMAX放映系统。
(1)放映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的主要放映机品牌、型号如下:
序号影院放映机品牌、型号数量
1 南京商厦影城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6
巴可 DP2K-23B型数字电影放映机 1
2 沭阳影城
NEC NC2000C型数字放映机 3
巴可 DP2K-23B型数字电影放映机 1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3
松下 PT-FDW630CC 型数字放映机 2
3 新苏影城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4
巴可 DP2K-23B型数字放映机 2
IMAX 1
4 西安影城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4
科视 CP2000-X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23B型数字放映机 3
巴可 DP2K-32B型数字放映机 2
5 如皋影城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3
巴可 DP2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6 仪征影城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4
7 成都影城
巴可 DP2K-23B型数字放映机 2
巴可 DP2000型数字放映机 3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1
8 江宁影城 NEC NC1600型数字放映机 6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82
序号影院放映机品牌、型号数量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1
9 六合影城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5
10 盐城聚龙湖影城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5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大冶影城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7
12 大厂影城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7
13 海安文峰影城
巴可 DP2K-32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000型数字放映机 2
14 宿迁金鹰影城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7
巴可 DP2K-32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23B型数字放映机 2
15 兴化影城
巴可 DP2K-23B型数字放映机 2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3
16 涟水影城
巴可 DP2K-11Cx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3
17 常州橙天影城
IMAX 1
巴可 DP2K-10Sx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5
18 常州和平影城
巴可 DP2K-18Cx型数字放映机 3
巴可 DP2K-10Sx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1
19 郑州管城影城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3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3
索尼巨幕 4K数字放映机 1
20 合肥港汇影城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5
索尼巨幕 4K数字放映机 2
21 无锡金太湖影城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5
索尼巨幕 4K数字放映机 1
22 溧阳影城科视 CP2220 1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83
序号影院放映机品牌、型号数量
科视 CP2210 4
23 临沂兰山影城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6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2
24 通州影城
巴可 DP2K-23B型数字放映机 3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2
巴可 DP2K-10Sx型数字放映机 2
25 滁州影城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7
26 东台影城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3
巴可 DP2K-32B型数字放映机 1
NEC900C-A+型数字放映机 2
27 马群影城
巴可 DP2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18Cx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1
28 天津影城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8
29 河西影城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5
索尼 SRX-R510P型数字放映机 2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2
30 北京华冠影城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6
31 苏州凤凰影城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3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32 芜湖侨鸿影城
巴可 DP2K-23B型数字放映机 2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18Cx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0P型数字放映机 1
33 大庆影城
IMAX 1
巴可 DP4K-32B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320型数字放映机 2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84
序号影院放映机品牌、型号数量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4
34 烟台大悦城影城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2
IMAX 1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4
索尼 SRX-R510P型数字放映机 2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35 宝应影城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15C型数字放映机 3
36 铜陵中央影城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4
索尼 SRX-R510P型数字放映机 4
37 张家港影城
IMAX 1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18Cx型数字放映机 2
巴可 DP2K-15C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515P型数字放映机 2
38 无锡 T12影城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15C型数字放映机 4
巴可 DP2K-8Sx型数字放映机 1
39 扬州三盛影城
IMAX 1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5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1
40 南通圆融影城
IMAX 1
巴可 DP2K-32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3
41 宜昌水悦城影城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18Cx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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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5
序号影院放映机品牌、型号数量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2
42 常熟星光影城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3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2
43 珠海扬名影城
IMAX 1
NP-NC1100L-A+激光放映机 7
44 武汉雄楚 1号影城
巴可 DP4K-60L型激光放映机 1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15C型数字放映机 4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2
45 北京房山影城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2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2K-15C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320S型数字放映机 4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2
46 宿迁苏宁影城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2
NEC NC2000型数字放映机 1
47 常州九洲新世界
IMAX 1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1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10
48 江宁金鹰影城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11
49 马鞍山金鹰影城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2
巴可 DP2K-10Sx型数字放映机 3
巴可 DP2K-20C型数字放映机 2
巴可 DP2K-32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4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50 如东影城
巴可 DP2K-23B型数字放映机 1
巴可 DP4K-32B型数字放映机 1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86
序号影院放映机品牌、型号数量
巴可 DP2K-10Sx型数字放映机 2
科视 CP2215 2
51 苏州绿宝影城
IMAX 1
巴可 DP2K-32B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5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8
52 鼓楼广场影城
索尼 SRX-R515型数字放映机 2
索尼 SRX-R510型数字放映机 12
注:部分影厅是双机厅,故放映机数量大于银幕数。
(2)服务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的主要服务器品牌、型号如下:
序号影院品牌、型号数量
1 南京商厦影城杜比 DSS200 7
2 沭阳影城
GDC SX2000 1
GDC SX2000T 3
GDC SX-2001 1
GDC CFZH-DC2000 2
杜比 DSS200 2
3 新苏影城
杜比 DSS200 5
IMAX 1
4 西安影城
杜比 DSS200 7
杜比 DSS100 1
5 如皋影城杜比 DSS200 4
6 仪征影城杜比 DSS200-3 4
7 成都影城 GDC SA-2100A 6
8 江宁影城
GDC SA-2100A 6
杜比 DSS200 1
9 六合影城杜比 DSS200 4
10 盐城聚龙湖影城
杜比 DSS200 5
Doremi 1 大冶影城杜比 DSS200 6
12 大厂影城杜比 DSS200 7
13 海安文峰影城杜比 DSS200 4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87
序号影院品牌、型号数量
14 宿迁金鹰影城
GDC SX-2000T 2
GDC SX-2001 1
GDC SX-2001TQ 3
15 兴化影城 GDC SX-2000A 5
16 涟水影城
GDC SX-2000A 2
索尼 XCT-S10 2
Doremi 3
17 常州橙天影城
IMAX 1
GDC SX-2000 2
Doremi 5
18 常州和平影城 GDC SX-2000A 5
19 郑州管城影城
Doremi 4
索尼 XCT-S10 3
20 合肥港汇影城
Doremi 2
索尼 XCT-S10 5
21 无锡金太湖影城
Doremi 2
索尼 XCT-S10 5
22 溧阳影城
GDC SX-2001 2
Doremi 3
23 临沂兰山影城
索尼 XCT-S10 6
Doremi 2
24 通州影城
GDC SX-2000A 2
索尼 XCT-S10 2
GDC SX-3000 2
25 滁州影城杜比 DSS200 7
26 东台影城
GDC SX-3000 2
GDC SX-2000T 1
Doremi 2
索尼 XCT-S10 3
27 马群影城
GDC SX-3000 1
GDC SX-2000 3
索尼 XCT-S10 1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88
序号影院品牌、型号数量
28 天津影城索尼 XCT-S10 8
29 河西影城
Doremi 1
索尼 XCT-S10 7
巴可 ICMP 1
GDC SX-3000 1
30 北京华冠影城
索尼 XCT-S10 6
GDC SX-3000 1
31 苏州凤凰影城
索尼 XCT-S10 3
Doremi 1
GDC SX-3000 1
32 芜湖侨鸿影城
GDC SX-2000 3
GDC SX-3000 1
索尼 XCT-S10 1
Doremi 1
33 大庆影城
IMAX 1
GDC SX-3000 2
Doremi 2
索尼 XCT-S10 4
34 烟台大悦城影城
Doremi 1
IMAX 1
索尼 XCT-S10 6
GDC SX-3000 1
35 宝应影城巴可 ICMP 5
36 铜陵中央影城
Doremi 1
索尼 XCT-S10 8
37 张家港影城
IMAX 1
GDC SX2001TQ 1
GDC SX2000TR 1
巴可 ICMP 3
索尼 XCT-S10 2
38 无锡 T12影城
GDC PSD-3000 1
巴可 ICMP 6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89
序号影院品牌、型号数量
39 扬州影城
IMAX 1
索尼 XCT-S10 6
40 南通影城
IMAX 1
GDC SX2001 1
GDC SX2000 2
索尼 XCT-S10 5
41 宜昌水悦城影城
Doremi 1
索尼 XCT-S10 3
巴可 ICMP 3
42 常熟星光影城
Doremi 1
索尼 XCT-S10 5
43 珠海影城
IMAX 1
GDC-3000 7
44 武汉雄楚影城
巴可 ICMP 6
Doremi 1
索尼 XCT-S10 2
45 北京房山影城
巴可 ICMP 4
Doremi 2
索尼 XCT-S10 3
46 宿迁苏宁影城
GDCSX2000 1
索尼 XCT-S10 4
47 常州九洲影城
IMAX 1
索尼 XCT-S10 7
48 江宁金鹰影城索尼 XCT-S10 8
49 马鞍山金鹰影城
GDCSX2000 1
索尼 XCT-S10 1
巴可 ICMP 6
50 如东影城
GDC SX-3000 4
杜比 DSS200 1
51 苏州绿宝影城
IMAX 1
GDCSX2001 1
GDCSX2000TR 1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90
序号影院品牌、型号数量
索尼 XCT-S10 8
52 鼓楼广场影城索尼 XCT-S10 7
(3)银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的银幕品牌、型号、数量如下:
序号影院品牌、型号数量
1 南京商厦影城
影星数字银幕 3
红叶金属银幕 4
2 沭阳影城
影星金属银幕 4
松柏 SM1006071数字幕 3
3 新苏影城
哈根尼斯 HARNKESS金属幕 1
影星金属银幕 4
IMAX 1
4 西安影城
影星数字银幕 5
影星金属银幕 3
5 如皋影城
红叶金属银幕 2
影星金属银幕 2
6 仪征影城
影星金属银幕 3
影星数字银幕 1
7 成都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6
8 江宁影城
影星金属银幕 4
影星数字银幕 3
9 六合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4
10 盐城聚龙湖影城
影星金属银幕 5
影星数字银幕 1 大冶影城
影星金属银幕 5
影星数字银幕 1
12 大厂影城
影星金属银幕 6
影星数字银幕 1
13 海安文峰影城红叶金属银幕 4
14 宿迁金鹰影城
影星数字银幕 1
影星金属银幕 5
15 兴化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5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91
序号影院品牌、型号数量
16 涟水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7
17 常州橙天影城
IMAX 1
影星金属银幕 7
18 常州和平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5
19 郑州管城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7
20 合肥港汇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7
21 无锡金太湖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7
22 溧阳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5
23 临沂兰山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8
24 通州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6
25 滁州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7
26 东台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7
27 马群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5
28 天津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8
29 河西中央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10
30 北京华冠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7
31 苏州凤凰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5
32 芜湖侨鸿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6
33 大庆影城
影星金属银幕 8
IMAX 1
34 烟台影城
影星金属银幕 8
IMAX 1
35 宝应影城柏拉图金属银幕 5
36 铜陵中央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9
37 张家港影城
IMAX 1
影星金属银幕 6
38 无锡 T12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7
39 扬州影城
IMAX 1
影星金属银幕 6
40 南通影城
IMAX 1
影星金属银幕 7
41 宜昌水悦城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7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92
序号影院品牌、型号数量
42 常熟星光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6
43 珠海影城
IMAX 1
影星金属银幕 7
44 武汉雄楚影城
影星金属银幕 8
影星数字银幕 1
45 北京房山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9
46 宿迁苏宁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5
46 常州九洲影城
IMAX 1
影星金属银幕 7
48 江宁金鹰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8
49 马鞍山金鹰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8
50 如东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5
51 苏州绿宝影城
IMAX 1
影星金属银幕 10
52 鼓楼广场影城影星金属银幕 7
银幕的更换不受放映技术升级的影响。一般而言,为不影响观影质量,银幕 8年左右需更换。银幕更换属于影城正常翻新、维护工作的一部分。
(4)IMAX 系统简介
截至报告期末,新苏影城、常州橙天影城、大庆影城、烟台影城、张家港影城、扬州影城、南通影城、珠海影城、常州九洲影城以及苏州绿宝影城各安装有一套加拿大IMAX公司生产的 IMAX放映系统。截至报告期末,新苏影城 IMAX系统的成新率为 60.00%,
常州橙天影城 IMAX 系统的成新率为 70.00%,大庆影城 IMAX 系统的成新率为 80.83%,
烟台影城 IMAX 系统的成新率为 87.50%,张家港影城 IMAX 系统的成新率为 88.33%,扬州
影城 IMAX 系统的成新率为 90.00%,南通影城系统的成新率为 90.83%,珠海影城 IMAX
系统的成新率为 91.67%,常州九洲影城 IMAX 系统的成新率为 97.50%,苏州绿宝影城
IMAX 系统的成新率为 100%。根据公司与 IMAX 公司的采购协议,IMAX 公司将负责该系统的维护。
随着公司投资影城银幕数量的增长,预计影院发展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不断扩张。
公司目前所使用的放映机、银幕、服务器是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集中采购的。公司已经与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巴可伟视(北京)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安恒利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珠海中影影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影星巨幕有限公司等机器设备厂商签署了大盘采购协议并建立了良好关系;采购渠道畅通,能够支持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
(5)固定资产成新率对发行人创新能力和成长性的影响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93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一项的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净值成新率
2015年 12月 31日 36,021.70 10,111.76 41.73 25,868.21 71.81
2014年 12月 31日 24,644.32 6,560.52 52.44 18,031.36 73.17
2013年 12月 31日 16,674.38 3,978.46 - 12,695.93 76.14
2013年末至 201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一项成新率略有下降,是因为发行人已开业影城数量增长,自然折旧造成成新率下降。
公司电影业务的独特性和创新性集中体现在全产业链的经营模式。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并不直接影响公司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的创新性。
公司投资建设影城始于 2010 年,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因此采用的技术较为先进,设备成新率较高。公司绝大多数机器设备采用了 2K放映技术,能够支持 3D放映,在公司重点经营的区域内处于领先水平,所提供的观影服务能够吸引观众人流。此外,公司相当比例的放映设备可以升级至 4K 放映技术,能够帮助公司抵御技术升级换代带来的风险。因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成新率对公司创新能力和成长性的影响不大。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为 66.51%。
2、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通过受让方式拥有如下房屋所有权:
序号编号座落位置面积(㎡)登记日期
规划用途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沭阳县房权证沭城字第 0120986号
沭阳县三匹马商业广场 1幢 501室
2,911.60 2011-12-28 商业受让无 沭阳县房权证沭城字第 0120985号
沭阳县三匹马商业广场 1幢 601室
866.33 2011-12-28 商业受让无
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通过受让方式拥有如下土地使用权:
序号编号座落位置面积(㎡)终止日期地类取得方式
他项
权利 沭国用[2012]第 00477号
沭阳县三匹马商业广场 1 幢 501室
1,390.60 2047-06-28
批发零售用地
受让无 沭国用[2012]第 00797号
沭阳县三匹马商业广场 1 幢 601室
413.80 2047-06-28
批发零售用地
受让无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通过受让方式拥有如下房屋所有权:
序号编号座落位置面积(㎡)登记日期
规划用途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沭阳县房权证沭城字第 0120986号
沭阳县三匹马商业广场 1幢 501室
2,911.60 2011-12-28 商业受让无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94
序号编号座落位置面积(㎡)登记日期
规划用途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沭阳县房权证沭城字第 0120985号
沭阳县三匹马商业广场 1幢 601室
866.33 2011-12-28 商业受让无
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通过受让方式拥有如下土地使用权:
序号编号座落位置面积(㎡)终止日期地类取得方式
他项
权利 沭国用[2012]第 00477号
沭阳县三匹马商业广场 1 幢 501室
1,390.60 2047-06-28
批发零售用地
受让无 沭国用[2012]第 00797号
沭阳县三匹马商业广场 1 幢 601室
413.80 2047-06-28
批发零售用地
受让无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根据发行人持续有效的租赁协议约定,发行人以及发行人53家已开业控股影城主要租赁房屋建筑物 62宗,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万元
序号出租人
实际使用人
房屋坐落租赁面积租赁期限 立丰(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安影城
西安立丰国际购物广场第 9层
约 6,086.00 15年 南京市江宁区体育局
江宁影城
江宁体育大厦一至负一楼
约 2,500.00 15年 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商厦影城
南京市龙蟠路 1号 5层至 6层
4,600.00
自 2011 年 9月 28日起至 2031年 9月 27日止 南京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合影城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专诸巷路28号6号楼第 6层
2,760.00
自 2011年 1月 1日至2026年 4月 30日 如皋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如皋影城
如皋中山路文峰大世界 6楼
1,500.00
自 2010年 6月 1日起至 2025 年 5月 30日止 苏州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影城
江苏省苏州市苏华路158号 3至 4 层
-
自 2012年 5月 1日至2027年 4月 30日止 苏州新苏天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苏影城
江苏省苏州市广济南路 219号 9层
4,500.00
自 2010年 9月 1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8 影院发展公司沭阳影城
沭阳三匹马商业广场1号楼五层
约 2,895.00 15年 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盐城聚龙湖影城
盐城市城南新区内港湖南侧盐城市文化中心东区 2至 5 层
约 4,202.00
自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至 2025年 12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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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5 仪征市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仪征影城
扬州仪征市工农北路39-26号三层第 12轴向南的全部、一层最西南角 5×4 米
约 2,500.00
自 2010年 8月 1日起至 2026 年 1月 31日止 成都青羊区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
成都影城
成都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 19号仁和春天百货(光华店)5楼
约 3,000.00
自 2011 年 4月 26日起至 2026年 4月 25日止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大厂影城
南京市大厂区长冲街88号苏宁电器项目五层部分区域
约 4,500.00
自 2011年 3月 1日起至 2026 年 6月 30日止 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冶影城
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东侧、下黄东路南侧 6至 7层
2,240.00
自 2011年 11月 28日起至 2026年 11月 27日止 海安县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海安文峰影城
海安县宁海南路 8号文峰大世界 7 楼
2,000.00(另
有夹层、楼梯等面积约为1,000.00)
自 2011年 8月 1日起至 2026年 11月 30日止 宿迁金鹰置业有限公司
宿迁金鹰影城
宿迁市宿城区西湖路1号金鹰天地 C02 号楼内的 3-4层
6,331.25 实际交付日起 10年 兴化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兴化影城
江苏省兴化市英武中路海德国际 11号地块四层
3,000.00
自 2011年 5月 1日起至 2026 年 9月 30日止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徐庄影城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路 1号员工活动中心第-2层
净使用面积约 437.00
自 2014 年 12月 1日至 2017年 11月 30日 常州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
常州橙天影城
常州市延陵西路 123号购物中心 6 层
约 5,500.00 15年 涟水县汉邦置业有限公司
涟水影城
涟水县常青路与安东路交汇处西北角
-
自影城开业第一天起15年 常州钟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州和平影城
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 1150号和平国际商业街 6幢 401(四层)
2,505.74 影院开业之日起 20年 河南省福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河南新华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管城影城
河南郑州市航海东路与银莺路交界处芦邢庄购物广场 4 层
5,544.25
自 2012年 1月 1日至2030年 6月 30日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96 安徽优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港汇影城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路与潜山路交口合肥港汇大厦 A座七层
净使用面积约 4,409.00
自 2012年 3月 1日至2027年 12月 7日 无锡市恒又盛金属物资有限公司
无锡金太湖影城
无锡市北塘区青石路518号金太湖国际城东西商业步行街一层
约 10,447.70
自 2014年 7月 1日至2029年 6月 30日止 溧阳丰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溧阳影城
溧阳市平陵中路平陵广场四、五楼
约 1,721.66
自影城获取合法经营所需证照后 6个月免租期结束后起 15年 南通新瑞置业有限公司签署
通州影城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建设路 66号新海广场 3层
约 3,000.00
自 2012 年 8月 31日起至 2027年 8月 30日止 临沂久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临沂影城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 122号久隆奥斯卡商业广场 D馆1-4层
约 4,300.00
自 2012年 7月 1日至2032年 6月 30日 滁州市泰鑫置业有限公司
滁州影城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南谯北路中环国际广场第五层
净使用面积约 2,500.00
15年 东台市德润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台影城
江苏省东台市海陵北路与海新路交叉口西南角第 6-7层
净使用面积约 4,000.00
自影城开业第一天起15年 招商局地产(南京)有限公司栖霞分公司
马群影城
南京市中山门大街与马群新街交汇处花园城购物中心三层
约 3,448.00
自影城开业之日起 15年 天津市星光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影城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与西马路交口东北侧如意大厦 601天津星光天地 618号
净使用面积2,865.00
自起租日起 15年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河西中央影城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雨润国际广场 5-7层
约 4,116.00
自 2014 年 1月 31日至 2029 年 1月 30日 芜湖侨鸿滨江世纪发展公司
芜湖侨鸿影城
安徽省芜湖市中山南路侨鸿滨江世纪城项目 B裙楼 4至 6层
约 9,650.00
自 2014 年 6月 27日至 2029 年 6月 30日 北京华冠商业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冠影城
北京市丰台区角门路19号华冠天地 4层
约 2,980.00 15年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97 铜陵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铜陵中央影城
安徽省铜陵市长江东路 917号雨润广场第
8、9层
净使用面积3,166.00
自影城开业第一天起15年 烟台大悦城有限公司
烟台影城
烟台市芝罘区烟台大悦城购物中心 4F-04号
5,480.00 15年 江苏宝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宝应影城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白田中路时代国际 3层
2,600.00
自 2013年 7月 1日起至 2028年 11月 30日 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张家港影城
张家港市杨舍镇河西路 88号曼巴特购物广场 6、7、8层 6514
号商铺
约 4,180.00
15年,自影城开业之日起算 大庆市华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庆影城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商圈中原路与铁人大道交汇处
4,750.00
自 2011 年 10月 1日起至 2031年 9月 30日 武汉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雄楚影城
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熊家嘴“雄楚 1号”项目商一栋 4 层
约 5,000.00 15年 6个月 无锡中德置业有限公司
无锡 T12影城
无锡市崇安区中山路“无锡市崇安天街商业中心”12楼整层
约为3,600.00
15 年零 6个月 南通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通影城
南通工农路、青年路口的南通圆融广场 5层 506号
约 7,000.00 自开业之日起 15年 扬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扬州影城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与文汇路交界西北处扬州三盛国际广场的 3-4层
约为3,222.00
自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 6 个月的免租期结束后第一天起 15年 苏州市瑞珀置业有限公司
常熟影城
江苏省常熟市闽江东路 9号的 4层及 5层
3,268.00
自免租装修期届满次日起 15年 珠海市扬名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影城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南路 1088号 301铺
净使用面积约为3,702.00
15年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98 宜昌市东茂实业有限公司
宜昌影城
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发展大道水悦城二号楼的 6层
3,766.00
自影城开业之日起 15年 北京中粮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房山影城
北京市房山区广阳新路 9号院 1号楼三层305至 311商铺
约为4,744.76
2014年 12月 10日至2030年 7月 7日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州九洲影城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路 999号九洲新世界广场的第 5层L5-006、007号商铺
6,045.00 15年 6个月 南京江宁金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江宁金鹰影城
南京双龙大道 1688号江宁金鹰购物中心内的四层、五层部分面积
3,222.00
12年,自乙方开业第一天起计算 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
宿迁苏宁影城
江苏省宿迁市幸福中路宿迁苏宁广场第 4层的 403号
2,096.00
15年,自该商铺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起计算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影院发展公司
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中信大厦第 12层
913.38
自 2016年 1月 1日至2016年 12月 31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影院发展公司
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中信大厦第 12层
79.42
自 2016年 1月 1日至2016年 12月 31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幸福蓝海
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中信大厦第 16层
992.80
自 2016 年 10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幸福蓝海
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中信大厦第 17层
992.80
自 2016年 1月 1日至2016年 12月 31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院线公司
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中信大厦第 14层
456.69
自 2016年 1月 1日至2016年 12月 31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影院发展公司
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中信大厦第 14层
536.11
自 2016年 1月 1日至2016年 12月 31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幸福蓝海
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中信大厦第 15层
744.60
自 2016年 1月 1日至2016年 12月 31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影业公司
南京市中山路 348 号中信大厦第 15层
248.20
自 2016年 1月 1日至2016年 12月 31日 南京海派传媒有限公司
鼓楼广场影城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 2号江苏广电总台(二期)6、7、
7,820.00
15年,自开业起第一天计算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199
8、9层 苏州迈大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绿宝影城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436号绿宝广场二期商场 4 层
7,400.00
2015年 8月 15日至2030年 8月 14日 如东江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如东影城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南路 154号
- 15年 马鞍山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马鞍山影城
马鞍山市湖南西路 8号金鹰购物中心七层TF7-11
3,432.00 12年,自开业起计算
注 1:部分租赁协议的租赁期限条款含免租期
注 2:上述第 58 宗为关联租赁,关联租赁的详细情况清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二)3、接受房屋租赁服务”
注 3:发行人签署的其他重要租赁协议请参见“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一、(二)租赁合同”
上述租赁使用的房屋中,有 41 宗租赁房屋,其出租方已取得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另有 20宗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但是其出租方已就该房屋至少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一;1 宗租赁房屋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照,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二)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为影视剧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标和域名。
1、影视剧著作权及相关权利
(1)著作权及相关权利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主投资、联合制作或以其他方式取得著作权的影视剧共计 76 部,发行人自江苏广电收购的影视剧共计 11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剧名发行/公映许可证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情况
以下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投资制作影视剧作品
1 《雪域雄鹰》
(苏)剧审字(2014)
第 015号
幸福蓝海享有 60%著作权
2 《舰在亚丁湾》
(广剧)剧审字(2014)
第 011号
幸福蓝海享有 15.20%著作权
3 《二胎》
(苏)剧审字(2014)
第 007号
蓝海传媒享有 100%著作权
4 《满山打鬼子》
(苏)剧审字(2014)
第 005号
幸福蓝海享有 100%著作权
5 《婚战》
(苏)剧审字(2013)
第 008号
蓝海传媒按投资比例享有 70%著作权
6 《美丽背后》
(苏)剧审字(2013)
第 014号
蓝海传媒按投资比例享有 49%著作权
7 《黎明前的抉择》
(苏)剧审字(2013)
第 011号
发行人按投资比例享有 61.25%著作权 《特种兵之火凤凰》
(广剧)剧审字(2013)
第 060号
蓝海传媒按投资比例享有 30.18%著作权
9 《我是机器人》
(苏)剧审字(2013)
第 007号
幸福蓝海按投资比例享有 40%著作权 《白云飘飘的年代》
(广剧)剧审字(2013)
第 044号
幸福蓝海按投资比例享有 20%著作权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00
序号剧名发行/公映许可证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情况
11 《红色通道》
(沪)剧审字(2013)
第 037号
盛世影视按投资比例享有 51%著作权
12 《当妈不容易》
(陕)剧审字(2013)
第 010号
幸福蓝海按投资比例享有 30%著作权
13 《草帽警察》
(广剧)剧审字(2013)
第 053号
蓝海传媒享有完整著作权
14 《长安三怪探》
(苏)剧审字(2013)
第 006号
天地纵横享有 100%著作权
15 《纸婚》
(粤)剧审字(2013)
第 011号
盛世影视按投资比例享有 40.00%著作权
16 《上阵父子兵》
(京)剧审字(2012)
第 068号
幸福蓝海有限与北京水木高清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享有该剧版权,并按投资比例享有 30.00%收
益权
17 《精忠岳飞》
(浙)剧审字(2012)
第 068号
发行人投资比例为 40.59%,发行人独家享有该剧
永久署名权,该剧在天津市、安徽省、江苏省、辽宁省、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建省行政区区域内以有线电视、无线电视、所在区域内的卫视台覆盖范围的上星播放权、高清电视等播放形式的发行权及其收益权;独家享有该剧在四川省、湖南省、江苏省以有线电视、无线电视、所在区域内地面播映权、高清电视等播放形式的发行权及其收益权;独家享有该剧除已经授权的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外的所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收益权
18 《滚滚红尘》
(苏)剧审字(2012)
第 024号
发行人拥有该剧 100%著作权。发行人将该剧自 2013年 9月 2日至 2023年 9月 1日期间的著作权之财产权利转让给中视丰德影视版权代理有限公司
19 《新恋爱时代》
(苏)剧审字(2012)
第 023号
幸福蓝海享有完整著作权
20 《皮五传奇》
(苏)剧审字(2012)
第 015号
蓝海传媒享有完整著作权 《我们的法兰西岁月》
(广剧)剧审字(2012)
第 028号
自该剧取得发行许可证之日起两年内,发行人和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共同享有该剧著作权;自取得发行许可证之日起两年后且该剧完成二轮发行销售后,该剧完整著作权归发行人享有
22 《孔子春秋》
(广剧)剧审字(2011)
第 068号
蓝海传媒按投资比例享有 28.00%著作权
23 《辣椒与泡菜》
(京)剧审字(2011)
第 066号
蓝海传媒与该剧主投方北京水木高清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享有该剧著作权
24 《山楂树之恋》
(苏)剧审字(2011)
第 015号
发行人按投资比例享有 35.00%著作权
25 《断刺》
(苏)剧审字(2011)
第 011号
发行人享有完整著作权 《无懈可击之高手如林》
(苏)剧审字(2011)
第 010号
蓝海传媒按投资比例享有 46.00%著作权
27 《香草美人》
(苏)剧审字(2011)
第 003号
盛世影视享有完整著作权
28 《真爱无敌》
(苏)剧审字(2011)
第 001号
蓝海传媒按投资比例享有 16.67%著作权;自该剧发
行许可证颁发之日起两年内,蓝海传媒不享有该剧销售收益分配权 《守候我们的幸福》
(京)剧审字(2010)
第 051号
盛世影视享有该剧相关署名权和江苏地区的评奖权,并拥有江苏地区发行权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01
序号剧名发行/公映许可证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情况
30 《完美婚礼》
(苏)剧审字(2010)
第 016号
蓝海传媒按投资比例享有 62.26%著作权;广东省、
深圳市、湖北省、福建省、上海市、安徽省、云南省、河南省、浙江省的发行收入归主投方北京紫星瑞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所有,除此之外有关该剧的所有其他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1 《鲁冰花》
(苏)剧审字(2010)
第 012号
蓝海传媒享有完整著作权 《无懈可击之美女如云》
(苏)剧审字(2010)
第 008号
蓝海传媒享有 51.00%著作权
33 《朋友一场》
(苏)剧审字(2010)
第 005号
蓝海传媒享有完整著作权
34 《勇者无敌》
(京)剧审字(2009)
第 017号
盛世影视享有该剧相关署名权和国内评奖权,以及按照约定获得收益的权利
35 《老大的幸福》
(苏)剧审字(2009)
第 015号
天地纵横享有完整著作权。该剧的衍生产品开发的著作权归天地纵横与华视影视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共有,荣誉权及奖金归双方共享
36 《谁懂女儿心》
(苏)剧审字(2009)
第 013号
盛世影视享有 51.00%著作权
37 《战地浪漫曲》
(苏)剧审字(2009)
第 007号
报告期内,根据该剧的投资协议,发行人曾拥有该剧全部著作权。2012年 6月,发行人将其拥有的该剧的全部著作权转让给另一投资方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发行人不再享有该剧的著作权或相关权利
38 《人活一张脸》
(苏)剧审字(2009)
第 006号
蓝海传媒享有完整著作权
39 《女公安局长》
(广剧)剧审字(2008)
第 077号
天地纵横和该剧主投方北京福润扬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享有该剧著作权,双方共享该剧的荣誉和奖励;天地纵横收回成本和约定的收益后,该剧的发行收益权均归主投方所有
40 《纸醉金迷》
(京)剧审字(2008)
第 047号
天地纵横享有该剧相关署名权和评奖权
41 《结发夫妻》
(苏)剧审字(2008)
第 009号
盛世影视享有完整著作权
42 《撞车》
(苏)剧审字(2008)
第 008号
天地纵横按投资比例享有 6.00%著作权;对于该剧
的荣誉及奖励,天地纵横与主投方北京中联传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共享,享有 50.00%的权益;天地纵
横享有该剧江苏地区地面的永久电视播映权(包括无线、有线);天地纵横享有相关署名权
43 《好想回家》
(苏)剧审字(2008)
第 005号
天地纵横享有完整著作权 《那些迷人的往事》
(苏)剧审字(2008)
第 1号
天地纵横和该剧主投方北京经典之地影视广告有限公司共同享有,双方共享该剧的荣誉和奖励;天地纵横收回成本和约定的收益后,该剧的收益权均归主投方所有
45 《那时花开》
(广剧)剧审字(2007)
第 096号
该剧著作权由主投方北京同德天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享有;天地纵横拥有相关署名权;双方共同享有该剧的荣誉及奖励。天地纵横为该剧的独家发行方
46 《明德绣庄》
(苏)剧审字(2007)
第 010号
盛世影视享有完整著作权 《梦里花落知多少》
(辽)剧审字(2007)
第 005号
天地纵横按投资比例享有 37.50%著作权 《霓虹灯下的哨兵》
(军)剧审字(2007)
第 003号
盛世影视按投资比例享有 30.00%著作权
49 《青城之恋》
(广剧)剧审字(2006)
第 098号
天地纵横享有完整著作权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02
序号剧名发行/公映许可证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情况
50 《不谈爱情》
(京)剧审字(2006)
第 020号
盛世影视享有 66.00%著作权
51 《29天半》
(琼)剧审字(2006)
第 004号
天地纵横与该剧主投方北京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拥有著作权
52 《不想回家》
(苏)剧审字(2006)
第 001号
天地纵横享有完整著作权
53 《欲望旅程》
(苏)剧审字(2004)
第 020号
天地纵横和该剧主投方共同享有该剧著作权;天地纵横收回成本和约定的收益后,该剧的发行收益权均归主投方所有
54 《白日焰火》
电审故字[2013]第 549号
影业公司按照投资比例享有 60%著作权
55 《一号目标》
电审故字[2013]第 466号
影业公司按照向江苏省委宣传部争取的资金占影片总投资比例享有著作权,但任何情形下不低于 10%
56 《杀戒》
电审故字[2012]第 659号
影业公司与江苏真慧影业有限公司共同享有该片著作权,影业公司按 20%的投资比例享有著作权相关收益
57 《血滴子》
电审故字[2012]第 645号
影业公司享有特定投资收益权以及署名权
58 《吴仁宝》
电审故字[2012 第 470号]
影业公司享有完整著作权
59 《鸿门宴传奇》
电审数字[2011]第 459号
影业公司按投资比例享有 10.00%著作权
60 《亲密敌人》
电审数字[2011]第 494号
影业公司按投资比例享有 5.00%著作权
61 《秋之白华》
电审故字(2011)027

影业公司按投资比例享有 15.00%著作权
62 《武侠》
电审故字(2011)第 25

我们制作有限公司拥有该电影全球永久的著作权,影业公司仅享有该电影投资收益权及署名权
63 《让子弹飞》
电审故字(2010)第 116

该剧著作权由北京不亦乐乎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独家享有;该影片的经济收益权由影业公司按照协议规定与海南金盾盛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共同拥有;影业公司同时拥有影片署名权
64 《愤怒的小孩》
电审故字(2012)第 277

影业公司按投资比例享有 20%著作权 《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
电审故字(2013)第 627

该剧著作权由博纳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独家享有;影业公司拥有该片自首次公映之日起在全世界范围为期十年的全世界收益权;影业公司同时拥有影片署名权
66 《于无声处》
(苏)剧审字(2014)
第 017号
幸福蓝海按投资比例享有 50%著作权;蓝海中天龙按投资比例享有 10%著作权;江苏中天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享有 40%著作权
67 《坐 88车回家》
(京)剧审字(2014)
第 066号
幸福蓝海按投资比例相有 20%著作权;署名权由幸福蓝海与北京晶美星空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享,幸福蓝海署名为第一出品方;幸福蓝海独享该剧江苏省“五个一工程”奖和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荣誉,其他奖项荣誉权双方共享,所获奖金扣除参评成本后按投资比例分配 《生命中的好日子》
(苏)剧审字(2014)
第 019号
幸福蓝海按投资比例相有 51%著作权;该剧在国内获得任何荣誉及奖金,归申报参评方所有(但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所获奖金,润禾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可分享该奖金的 50%(税费自理));若在国外获得任何奖项,荣誉归双方共享,奖励按投资比例分配
69 《一步之遥》
电审故字[2014]第 588号
著作权归北京不亦乐乎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享有,影业公司仅享有经济收益权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03
序号剧名发行/公映许可证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情况
70 《毕业歌》
(苏)剧审字(2015)
第 014号
幸福蓝海按投资比例享有 77.78%著作权,海宁华丽
视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享有 22.22%著作
权 《妈妈像花儿一样》
(苏)剧审字(2015)
第 007号
幸福蓝海按投资比例享有 20%著作权,东阳鼎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享有 60%著作权,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享有20%著作权
72 《迫在眉睫》
(苏)剧审字(2015)
第 009号
幸福蓝海按投资比例享有 60%著作权,东阳哥们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享有 40%著作权
73 《三城记》
电审故字[2015]第 162号
著作权归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幸福蓝海仅享有收益分配权 《栀子花开2015》
电审故字[2015]第 267号
著作权归世纪百年影业(天津)有限公司享有,幸福蓝海仅享有收益分配权
75 《命中注定》
电审故字[2015]第 312号
著作权归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幸福蓝海仅享有收益分配权
76 《一切都好》
电审故字[2015]第 666号
著作权归海南金盛信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享有,幸福蓝海享有署名权、荣誉权及经济收益权。
以下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江苏广电受让影视剧作品 《新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
(广剧)剧审字(2010)
第 054号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剧的完整著作权类财产权转让给发行人。
2 《新永不瞑目》
(广剧)剧审字(2010)
第 049号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剧的完整著作权类财产权转让给发行人。
3 《新玉观音》
(广剧)剧审字(2010)
第 046号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剧的完整著作权类财产权转让给发行人。《人间正道是沧桑》
(苏)剧审字(2008)
第 023号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剧的完整著作权类财产权转让给发行人。
5 《真爱诺言》
(广剧)剧审字(2008)
第 015号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剧的江苏广电所享部分著作权相关收益权转让给发行人。
6 《我的丑娘》
(苏)剧审字(2008)
第 014号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剧的江苏广电所享部分著作权相关收益权转让给发行人。
7 《碧血剑》
(广剧)剧审字(2006)
第 157号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剧的江苏广电所享部分著作权相关收益权转让给发行人。
8 《辛亥革命》
电审故字[2011]第 078号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剧的江苏广电所享部分著作权相关收益权转让给发行人。
9 《建党伟业》
电审故字[2011]第 058号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剧的江苏广电所享部分著作权相关收益权转让给发行人。
10 《建国大业》
电审故字[2009]第 078号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剧的江苏广电所享部分著作权相关收益权转让给发行人。
11 《南京,南京》
电审故字[2008]第 140号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该剧的江苏广电所享部分著作权相关收益权转让给发行人。
(2)播映权再许可权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04
江苏广电作为播出平台,出于市场竞争策略的考虑在采购影视剧播映权时,常要求附带拥有“播映权再许可权”,即在获得电视剧播映权的同时获得该电视剧在江苏地区一定期限内的播映权再许可权。
2011年 12月 23日,江苏广电与发行人签署《协议》,江苏广电将当时其拥有的尚在有效期内的 158部(合集)影视剧的相关播映权再许可权转让至发行人。根据该协议,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起,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享有 158 部(合集)影视剧作品的播映权再许可权,该等播映权再许可权的有效期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确定有效期限,并于有效期限到期之日自动灭失。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 158部(合集)影视剧作品的播映权再许可权中 152 部已到期,公司尚有 6 部(合集)影视剧作品的播映权再许可权。
2011 年 12 月 23 日,根据江苏广电就转让 158 部(合集)影视剧的相关播映权再许可权事宜出具《承诺函》承诺,除保留 158 部(合集)影视剧播映权外,“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单位承诺不再行使或经营上述著作权类财产权,也将不再通过自制、受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取得除播映权以外的任何电视剧、电影(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相关著作权类财产权。如果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单位发现拥有其他著作权或其财产权(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应自发现或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协议转让给幸福蓝海。”
同时,根据江苏广电下发的《关于规范下属单位影视剧版权经营情况的通知》(苏广总发[2011]323 号),“若江苏广电下属除幸福蓝海以外的其他单位因播出需要,采购影视剧播映权时,若附带采购“播映权转许可权”,应独家许可幸福蓝海在许可期限和许可区域范围内向他方许可被许可节目的播映权,除幸福蓝海以外的任何主体(包括采购单位在内)均不得在许可期限和许可区域范围内向他方转许可被许可节目的播映权。”
(3)著作权的登记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 359 号)第六条规定: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国家版权局 1994年 12月 31 日发布)第二条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公司认为,影视剧作品的著作权不以著作权登记为生效要件,公司投资制作电视剧或电影作品自创作产生之日或自其协议取得之日起,即依法单独或与其他权利人共同拥有电视剧/电影的作品的著作权。
发行人自主选择办理影视剧作品著作权登记,是否办理著作权登记对发行人行使和保护著作权不产生实质影响,确定著作权最终依据为投资方的投资合同、各方出具的版权声明书等。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公司已在江苏省版权局为以下电视剧作品办理了著作权登记: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05
序号作品名称作品登记证号作品完成时间登记日期取得方式
1 《朋友一场》 10-2012-I-799 2010-04-01 2012-03-02 原始取得
2 《人活一张脸》 10-2012-I-800 2009-04-29 2012-03-02 原始取得
3 《鲁冰花》 10-2012-I-824 2010-04-01 2012-03-05 原始取得 《无懈可击之美女如云》
苏作登字-2012-I-3095
2010-07-10 2012-05-06 原始取得 《无懈可击之高手如林》
苏作登字-2012-I-3145
2011-07-10 2012-05-11 原始取得
6 《完美婚礼》
苏作登字-2012-I-4703
2010-09-03 2012-06-15 原始取得
7 《香草美人》 10-2012-I-803 2011-01-26 2012-03-02 原始取得
8 《明德绣庄》 10-2012-I-806 2007-05-17 2012-03-02 原始取得
9 《谁懂女儿心》
苏作登字-2012-I-3096
2009-08-31 2012-05-06 原始取得
10 《好想回家》 10-2012-I-804 2007-09-30 2012-03-02 原始取得
11 《老大的幸福》 10-2012-I-807 2009-11-23 2012-03-02 原始取得
12 《山楂树之恋》 10-2012-I-801 2011-09-27 2012-03-02 原始取得
13 《断刺》 10-2012-I-802 2011-07-27 2012-03-02 原始取得 《人间正道是沧桑》
10-2012-I-808 2008-12-05 2012-03-02 协议取得 《新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
10-2012-I-809 2010-11-17 2012-03-02 协议取得
16 《新永不瞑目》 10-2012-I-810 2010-11-02 2012-03-02 协议取得
17 《新玉观音》 10-2012-I-798 2010-10-21 2012-03-02 协议取得
2、商标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影院发展公司拥有如下 26 项商标专用权:
序号商标名称商标类别注册有效期限注册号注册地权利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36 中国发行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39 中国发行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40 中国发行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43 中国发行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46 中国发行人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06
序号商标名称商标类别注册有效期限注册号注册地权利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47 中国发行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48 中国发行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49 中国发行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50 中国发行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51 中国发行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52 中国发行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53 中国发行人 2013-03-28至2023-03-27
10453654 中国发行人 2013-03-21至2023-03-20
10420455 中国影院发展公司 2013-03-21至2023-03-20
10420456 中国影院发展公司 2013-03-21至2023-03-20
10420457 中国影院发展公司
17 饮享 30
2012-09-14至
2022-09-13
9745295 中国
影院发展
公司
18 饮享 32
2012-09-14至
2022-09-13
9745296 中国
影院发展
公司 2013-8-28至2023-8-27
10453634 中国发行人 2013-8-28至2023-8-27
10453635 中国发行人 2013-8-28至2023-8-27
10453637 中国发行人 2013-8-28至2023-8-27
10453638 中国发行人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07
序号商标名称商标类别注册有效期限注册号注册地权利人 2013-8-14至2023-8-13
10453641 中国发行人 2013-9-21至2023-9-20
10453642 中国发行人 2013-8-28至2023-8-27
10453644 中国发行人 2013-8-28至2023-8-27
10453645 中国发行人
3、域名注册情况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拥有如下 6项域名类知识产权:
序号权利人域名有效期取得方式
1 幸福蓝海 Omnijoi.com 2021-08-30 注册取得
2 影院发展公司 Omnijoi.cn 2017-07-27 注册取得
3 西安影城 Xaxflh.com 2016-08-03 注册取得
4 沭阳影城 spmyc.com 2018-05-24 注册取得
5 影院南京分公司 Xflhyc.com 2016-10-25 注册取得
6 天地纵横 Tdzh.net 2018-07-14 注册取得
上述域名类知识产权均由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自主申请取得。
(三)发行人业务资质的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持有如下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资质:
1、电视剧业务资质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情况如下:
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
幸福蓝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苏]字第 176号
2013年 11月 6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6年 4月 1日注 1

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甲第 270号
2015年 4月 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4月 1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天地纵横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苏]字第 00483号
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 4月 1日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盛世影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苏]字第 00081号
2013年 12月 2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6年 4月 1日注 2
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08
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
蓝海传媒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苏]字第 00250号
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 4月 1日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甲第 252号
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 4月 1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蓝海中天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苏)字第 00450号
2015年 4月 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4月 1日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影业公司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苏]字第 00096号
2014年 1月 22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6年 4月 1日注 3

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注 1:幸福蓝海于 2016 年 4月 1日取得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核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 00176号),有效期至 2018年 4月 1日。
注 2:盛世影视于 2016 年 4月 1日取得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核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 00081号),有效期至 2018年 4月 1日。
注 3:影业公司于 2016年 4月 1日取得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核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 00096号),有效期至 2018年 4月 1日。
2、电影业务资质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已开业运营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现有的电影业务相关资质如下: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1 影业公司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证发字第(2014)059

2014 年 7 月 1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7月 9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
摄制电影许可证证摄制字第 024号
2015年 1月 5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1月 4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 院线公司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证发字(2014)第 089

2014 年 9 月 15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9月 14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
3 江宁影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11501号
2012 年 4 月 1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4月 9日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宁江公消安检许字[2010]第 0029号
2010 年 2 月 10 日取得
南京市江宁区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经营许可证
SP3201211010005651JY13201150008044
2016 年 2 月 23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2月 22日
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江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江宁卫公字[2014]第20140142号
2014 年 4 月 25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4月 24日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
4 西安影城电影放映许可证
西影管证放字第2014008号
2014 年 4 月 29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4月 28日
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管理处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09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碑公消安检许字[2014]第 017号
2014 年 4 月 17 日取得
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碑林区大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610103141000353
2014 年 6 月 19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6月 18日
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碑卫监证[2015]第ZW148号
2015 年 6 月 1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9年 6月 10日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局
5 沭阳影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132201号
2013 年 4 月 23 日取得
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沭公消安检许字[2012]第 0024号
2012 年 3 月 30 日取得
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13221310014084
2015年 9月 8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6年 7月 7日
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沭卫公证字[2014]第00419号
2014 年 8 月 16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8月 15日
沭阳县卫生局
6 成都影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第 424号
2015年 1月 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9年 12月 31日
成都市青羊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公消安检许字[2009]第 46号
2009年 12月 17日取得
成都市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5101051110002525
2014 年 4 月 1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4月 10日
成都市青羊区工商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川卫公证字[2013]第510105000337号
2013 年 7 月 15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7月 14日
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局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成青字第510105010425号
2016 年 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日
成都市青羊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苏州影城
(影院苏州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50028号
2014 年 3 月 13 日取得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苏园公消安检许字[2014]第 0043号
2014 年 1 月 21 日取得
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业园区大队
卫生许可证
苏园卫公字(2014)
第 00079号
2014 年 3 月 13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3月 12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5941410769
2014年 2月 8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2月 7日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如皋影城(影院如皋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68204号
2015 年 7 月 3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0年 7月底止
如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10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皋公消安检许字[2010]第 0083号
2010 年 11 月 3 日取得
如皋市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6821010050103
2013年 10月 17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11月 2日
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皋卫环证字[2014]第32068200358号
2014年 10月 24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10月 23日
如皋市卫生局 盐城聚龙湖影城(影院盐城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90101号
2015 年 12 月 4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12月 3日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盐公消安检许字[2014]第 0007号
2014 年 5 月 30 日取得
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9281110003287
2014 年 5 月 1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6月 9日
盐城市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都卫公字[2015]第0328号
2015年 11月 12日取得,有效期至2019年 11月 11日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局 仪征影城(影院仪征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6170132108147号
2015 年 6 月 18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0年 6月 18日
仪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仪公消安检许字[2011]第 0032号
2011年 9月 9日取得
仪征市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10810005302
2014 年 5 月 16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6月 2日
扬州市仪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仪卫计公字(2015)
第 0017号
2015年 6月 5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9年 6月 4日
仪征市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
餐饮服务许可证
(苏)餐证字(2015)
第 321081-002358 号
2015年 1月 5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1月 4日
仪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合影城(影院南京六合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11602号
2015 年 6 月 20 日取得,有效期限至2021年 6月 20日
南京市六合区文化广电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宁六公消安检许字[2011]第 0030号
2011年 11月 25日取得
南京市六合区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1231110012315
2014年 10月 30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0月 24日
南京市六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六卫公字[2013]第0059号
2013 年 9 月 3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9月 29日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局 海安文峰影城(影院海安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621002号
2015年 10月 20日取得,有效期至2020年 12月 31日
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11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海公消安检许字[2013]第 0008号
2013 年 1 月 31 日取得
海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6211410013043
2014年 12月 25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2月 24日
南通市海安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海卫公字[2015]第3206210019号
2015年 6月 4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9年 6月 3日
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京商厦影城(影院南京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10203号
2011年 11月 14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1月 13日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宁玄公消安检许字[2011]第 0070号
2011年 11月 18日取得
南京市玄武区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1021110010858
2014年 10月 17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0月 20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玄武分局
卫生许可证
苏卫公证字[2011]第320102-000139号
2015 年 12 月 8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9年 12月 7日
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局 新苏影城(影院新苏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50810号
2015 年 7 月 20 日取得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文化商旅发展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苏阊公消安检许字[2011]第 0053号
2011 年 12 月 2 日取得
苏州市金阊区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5041110006753
2014年 10月 14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1月 3日
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姑苏(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分局
卫生许可证
苏姑苏卫公字[2011]第 301246号
2015年 12月 23日取得,有效期至2019年 12月 22日
苏州市姑苏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
苏餐证字(2011)第
320504-3402199 号
2014年 10月 15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0月 14日
苏州市姑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大厂影城(影院南京沿江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11603号
2015 年 6 月 2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6月 20日
南京市六合区文化广电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宁化公消安检字[2014]第 0001号
2014 年 1 月 24 日取得
南京市公安消防支队化学工业园区大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1231510005562
2015 年 5 月 12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5月 11日
南京市六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12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卫生许可证
六卫公字[2012]0062号
2014 年 4 月 1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4月 12日注1
南京市六合区卫生局 大冶影城(影院大冶分公司)
湖北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2015 年 4 月 28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4月 27日注2
大冶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黄公消安检许字[2012]第 003号
2012 年 4 月 27 日取得
黄石市公安消防支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4202811510051760
2015 年 3 月 3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3月 30日
大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鄂卫公证字[2016]第420281-001号
2016 年 1 月 19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0年 2月 9日
大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宿迁金鹰影城(影院宿迁金鹰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130203号
2015年 7月 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21年 6月 30日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宿公消安检许字[2012]第 0022号
2012 年 6 月 25 日取得
宿迁市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13021210007017
2015 年 8 月 12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8月 11日
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宿城分局
卫生许可证
宿卫环字(2012)第
328号
2012 年 7 月 23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7月 22日
宿迁市卫生局 徐庄影城(影院徐庄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10204号
2012 年 5 月 3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5月 29日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宁公消安检许字[2012]第 0017号
2012 年 6 月 14 日取得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常州和平影城(影院常州分公司)注 1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40003号
2015 年 5 月 21 日取得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常天公消安检字[2012]第 0073号
2012年 12月 31日取得
常州市天宁区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204020621
2015年 12月 25日取得,有效期至2020年 12月 24日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常天卫公字(2013)
第 017号
2013 年 1 月 15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月 14日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 合肥港汇影城(影院合肥港汇大厦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合证放字第 57号
2013 年 1 月 1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月 10日
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13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合蜀公消安检字[2013]第 0002号
2013年 1月 8日取得
合肥市蜀山区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经营许可证
SP3401041310039830JY23401040314
2016 年 1 月 29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1月 28日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蜀山区分局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皖卫公证字(2013)
第 340104-31号
2013 年 1 月 2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月 20日
合肥市蜀山区卫生局 滁州影城(影院滁州分公司)
食品经营许可证
SP3411021310019089JY13411020635
2016 年 2 月 24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2月 23日
滁州市琅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滁卫公字(2013)第
341102-2075号
2013 年 5 月 29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5月 28日
滁州市卫生局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滁文广新审证放字第003号
2013 年 5 月 27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5月 26日
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滁琅公消安检字[2013]第 0034号
2013 年 5 月 17 日取得
滁州市琅琊区公安消防大队 郑州管城影城(影院郑州管城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影证发字第 4101035号
2016 年 1 月 26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9年 1月 25日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管公消安检许字[2013]第 0003号
2013 年 1 月 11 日取得
郑州市管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经营许可证
SP4101041310041912JY14101040410
2016年 2月 5日取得,有效期至 2021年 2月 4日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郑管卫公字(2013)
第 0115号
2013 年 1 月 28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月 27日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卫生局 无锡金太湖影城(影院无锡金太湖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204-02号
2015 年 6 月 3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6月 29日
无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锡公消安检字[2013]第 0010号
2013年 3月 1日取得
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
食品经营许可证
SP3202041310959JY13202040002251
2016 年 3 月 1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3月 10日
无锡市北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北卫公字[2013]第20130017号
2013 年 3 月 14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3月 13日
无锡市北塘区卫生局 通州影城(影院通州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68303号
2015 年 6 月 3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6月 30日
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14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6831310001989
2013 年 3 月 18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3月 17日注3
南通市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通卫公字(2013)第
3555号
2013 年 4 月 24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4月 23日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公消安检字[2013]第0095号
2013 年 4 月 19 日取得
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通州区大队
餐饮服务许可证
苏餐证字( 2013)
320683-000333号
2013年 5月 9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6年 5月 8日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局
25 兴化影城
卫生许可证
兴卫公字[2012]第20120302号
2012 年 8 月 17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8月 16日
兴化市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兴公消安检字[2015]第 0061号
2015 年 12 月 4 日取得
兴化市公安消防大队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128103号
2015 年 6 月 29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7年 7月 1日
兴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12811210010565
2015 年 6 月 23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6月 22日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橙天影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40001号
2015年 10月 29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10月 28日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常公消安检字[2015]第 0093号
2015 年 11 月 2 日取得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食品经营许可证
SP3204041210009963JY23204040654
2016 年 1 月 13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1月 12日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常钟卫公字(2012)
第 00307号
2015 年 11 月 9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10月 28日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7 涟水影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82601号
2015年 7月 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21年 6月 30日
涟水县文化广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涟公消安检许字[2012]第 0048号
2012年 12月 26日取得
涟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208260003558
2016 年 3 月 23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3月 22日
淮安市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涟公卫证字(2013)
第 005号
2013 年 1 月 15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月 14日
涟水县卫生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15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28 新街口影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10201号
2015 年 6 月 15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6月 14日
南京市玄武区文化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宁公消安检字[2013]第 0008号
2013年 2月 8日取得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1021110004370
2014 年 5 月 10 日核发,有效期至2017年 5月 30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玄武分局
卫生许可证
苏卫公证字[2012]第320102-060085号
2013年 10月 31日准予变更,有效期至 2016 年 8 月 19日
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局
29 溧阳影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48102号
2013年 7月 8日取得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4810002857
2014 年 3 月 1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3月 7日
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溧卫公字[2013]第000178号
2013年 6月 5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6月 4日
溧阳市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溧公消安检字[2013]第 0051号
2013 年 6 月 17 日取得
溧阳市公安消防大队
餐饮服务许可证
苏餐证字(2013)第
320481-000230号
2013年 6月 6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6年 6月 5日
溧阳市卫生局 临沂兰山影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证放字第 37130017号
2016年 1月 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6年 12月 31日
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713021310040308
2013 年 5 月 23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5月 22日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兰山分局
卫生许可证
临卫公证字[2013]第004号
2013 年 5 月 3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5月 30日
临沂市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临公消安检字[2013]009号
2013 年 4 月 26 日取得
临沂市公安消防支队
31 大庆影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黑证放(2014)字第
0518号
2015 年 12 月 9 日取得,长期有效
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庆 B 公消安检字[2013]第 0055号
2013年 12月 16日取得
大庆市公安消防支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2306041410010025
2014 年 1 月 1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月 9日
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让胡路分局
卫生许可证
让卫公字[2014]第0620号
2014年 10月 13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10月 12日
大庆市让胡路区卫生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16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东台影城(影院东台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98102号
2015 年 6 月 19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6月 18日
东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9811310012765
2013 年 11 月 7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9月 21日
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东卫公字[2013]第1506号
2013年 9月 6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9月 5日
东台市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东公消安检字[2013]第 0020号
2013年 9月 26日
东台市公安消防大队
餐饮服务许可证
苏餐证字2013320981040616
2013 年 9 月 27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9月 26日
东台市卫生局 烟台影城(影院烟台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证放字第[2015]10号
2015 年 8 月 25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8月 24日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706021410092480
2014年 7月 3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7月 2日
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芝罘分局
卫生许可证
烟芝卫字(公)第2014000230号
2014 年 5 月 13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5月 12日
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烟公消安检字[2014]第 0007号
2014年 8月 29日
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
餐饮服务许可证
鲁餐证字2015370602064
2015 年 7 月 3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7月 30日
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群影城(影院南京栖霞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11302号
2015 年 6 月 2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6月 19日
南京市栖霞区文化旅游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1131310009823
2013年 10月 15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10月 14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
卫生许可证
栖卫公字[2013]第0551号
2013年 10月 16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0月 15日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宁栖公消安检字[2013]第 0044号
2013年 11月 11日
南京市公安消防支队栖霞区大队 芜湖侨鸿影城(影院芜湖分公司)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402031310022402
2013年 12月 13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12月 12日
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弋江区分局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证放字第 13004号
2014 年 5 月 28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5月 28日
芜湖市弋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卫生许可证
皖芜卫公字[2014]第024号
2014 年 5 月 26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5月 25日
芜湖市卫生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17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芜公消安检字[2014]第 0041号
2014年 5月 2日取得
安徽省芜湖市公安消防支队 河西中央影城(影院南京建邺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10504号
2015 年 7 月 1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7月 9日
南京市建邺区文化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宁公消安检字[2014]第 0005号
2014 年 1 月 20 日取得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卫生许可证
建卫公字[2014]第20140029号
2014 年 1 月 27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1月 26日
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1051310006743
2013 年 7 月 17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7月 16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邺分局 天津影城(影院天津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证放字第 030号
2015年 3月 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3月 1日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1201041310003766
2013年 11月 25日取得,有效期至2016年 11月 24日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开分局
卫生许可证
津(南开)卫公证字[2013]第 02602号
2013年 12月 23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2月 22日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南)公消安检字[2013]第 0115号
2013年 11月 22日取得
天津市南开区公安消防支队 北京华冠影城(影院北京第一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字(丰)第 014号
2015年 12月 21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2月 31日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
卫生许可证
丰卫环监字[2014]第0095号
2014 年 1 月 22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1月 21日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京丰公消安检字[2014]第 028号
2014 年 1 月 21 日取得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1101061310193723
2014年 3月 7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6年 12月 8日
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
(京食药)餐证字2014110106001103
2014年 12月 16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2月 14日
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9 宝应影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102377号
2015年 8月 3日取得,有效期至 2021年 8月 3日
宝应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10231410003329
2014 年 11 月 3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8月 25日
扬州市宝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苏宝卫公字[2014]第B01130229号
2014 年 9 月 19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9月 18日
宝应县卫生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18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宝公消安检字[2014]第 0020号
2014年 12月 10日取得
宝应县公安消防大队
餐饮服务许可证
苏餐证字(2015)第
321023-000100号
2015年 8月 4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8月 3日
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铜陵中央影城(影院铜陵分公司)
电影放映许可证证放字第 02号
2014 年 9 月 23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9月
铜陵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407021410001420
2014 年 9 月 23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9月 22日
铜陵市铜官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铜市卫环娱字[2014]第 042号
2014 年 9 月 24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9月 23日
铜陵市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铜公消安检字[2014]第 2号
2014 年 9 月 22 日取得
安徽省铜陵市公安消防支队
41 门头沟影城
电影放映许可证
字(门文影)第 14002号
2014年 9月 28日,有效期至 2015 年12月 31日注 4
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委员会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1101091410028279
2014 年 9 月 12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9月 11日
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门卫环监字[2014]第00105号
2014年 11月 26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11月 25日
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门公消安检字[2014]第 0016号
2014 年 9 月 26 日取得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消防支队 南通影城(影院南通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60027号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0年 12月 31日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6021410012424
2014 年 10 月 28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0月 27日
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崇川分局
卫生许可证
通卫公证字[2015]第 0016号
2015年 1月 13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9年 1月 13日
南通市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通公消安检字[2014]第 0053号
2014 年 12 月 25 日取得
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 无锡 T12影城(影院无锡第二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202-10号
2015年 6月 30日取得,有效期至 2021年 6月 29日
无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2021410007290
2014 年 12 月 12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2月 11日
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崇安分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19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卫生许可证
苏卫公证字[2014]第 320202-222059号
2014 年 12 月 1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12月 10日
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锡崇公消安检许字[2014]第 0115号
2014 年 12 月 10 日取得
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崇安区大队
44 张家港影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张)201404号
2014 年 10 月 2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9年 3月 31日
张家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5821410014431
2014 年 10 月 2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7年 10月 19日
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张卫公字[2014]第20140660号
2014 年 12 月 15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12月 14日
张家港市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公消安检字[2014]第 057号
2014 年 10 月 17 日取得
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 扬州影城(影院扬州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100303号
2015 年 8 月 6日取得,有效期至 2021年 8月 5日
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10271410010610
2014年 11月 6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11月 5日
扬州市邗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扬邗卫公字(2014)
第 D25-012号
2014 年 12 月 16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12月 15日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扬公消安检字[2014]第 0017号
2014 年 12 月 15 日取得
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常熟影城(影院常熟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58113号
2015 年 2 月 2日取得,有效期至 2025年 2月 1日
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5811510003137
2015 年 2 月 5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2月 4日
苏州市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苏卫公证字[2015]第 320581-037号
2015 年 2 月 4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9年 2月 3日
常熟市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熟公消安检字[2015]第 0027号
2015年 1月 30日取得
常熟市公安消防大队
餐饮服务许可证
苏餐证字2015320581407
2015 年 2 月 3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2月 2日
常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珠海影城(影院珠海分公司)
广东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香文影许字 009
2015年 2月 12日取得
珠海市香洲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卫生许可证
粤卫公证字[2015]第 0401D00143号
2015年 2月 1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9年 2月 10日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20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4404021510198239
2015年 4月 27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4月 26日
珠海市香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珠公消安检字[2015]第 0067号
2015年 2月 10日取得
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宜昌影城(影院宜昌分公司)
湖北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证宜文新广字第16002号
2016年 1月 2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1月 20日
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4205001510143334
2015 年 2 月 9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2月 8日
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鄂卫公证字[2015]第 420501-031号
2015年 1月 23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9年 1月 22日
宜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宜东公消安检字[2015]第 0002号
2015年 1月 20日取得
宜昌市公安局东山分局消防大队 北京房山影城(影院北京第二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京影放字(房文影)第 005号
2016年 1月 3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1月 30日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1101510076573(1-1)
2015年 5月 20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5月 19日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房卫环监字[2015]第 00033号
2015年 5月 28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9年 5月 27日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京公(房)消安检字[2015]第 0033号
2015年 4月 19日取得
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武汉雄楚影城(影院武汉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武影许洪 006号
2016年 3月 30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3月 29日
武汉市洪山区文化体育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4201991510036181
2015 年 2 月 4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1月 15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武新管卫公字[2015]第 0025号
2015年 2月 12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9年 2月 11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武东新公消安检字[2015]第 0014号
2015 年 3 月 9日取得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江宁金鹰影城(影院南京江宁分公司)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1211510016876
2015年 8月 1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8月 10日
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11509号
2015年 9月 18日取得,有效期至 2021年 9月 18日
南京市江宁区文化广电局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21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宁公消安检字[2015]第 0131 号
2015年 9月 17日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常州九洲影城(影院常州第二分公司)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4021510006674
2015年 7月 24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7月 23日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宁分局
卫生许可证
常天卫公字(2015)
第 000123号
2015年 8月 20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9年 8月 19日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40014号
2015年 9月 17日取得,有效期至 2021年 9月 16日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社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常公消安检字[2015]第 0054 号
2015年 9月 18日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马鞍山影城(影院马鞍山分公司)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405031510008151
2015年 7月 23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7月 22日
马鞍山市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影放映许可证马花证放字第 002号
2015年 9月 28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9月 27日
马鞍山市花山区文化旅游教育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马公消安检字[2015]第 0018 号
2015年 9月 25日取得
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卫生许可证
马卫公字[2015]第10号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取得
马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宿迁苏宁影城(影院宿迁第二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130208号
2015 年 9 月 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21年 8月 31日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13021510006842
2015年 7月 24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7月 23日
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宿城分局
卫生许可证
宿区卫公字(2015)
第 0043号
2015年 9月 21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9年 9月 20日
宿迁市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宿公消安检字[2015]第 0014 号
2015 年 9 月 2日取得
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 如东影城(影院如东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623001号
2015 年 10 月 20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9月 30日
如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6231510007507
2015 年 10 月 12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8年 10月 11日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东卫公字[2015]第0212号
2015 年 10 月 17 日取得
如东县卫生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东公消安检字[2015]第 0033号
2015 年 10 月 15 日取得
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22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苏州绿宝影城(影院苏州第二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50505号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1年 12月 23日
苏州高新区服务业发展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205050545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取得,有效期至2020年 12月 15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许可证
苏虎卫公字[2015]第 20150246号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9年 12月 14日
苏州市虎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苏公消安检字[2015]第 0884号
2015 年 12 月 14 日取得
苏州市公安消防局 荔枝广场影城(影院南京玄武分公司)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苏影放字第32010209号
2015年 12月 9日取得,有效期至 2021年 12月 8日
南京市玄武区文化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201021510004441
2015年 7月 16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8年 7月 15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玄武分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宁公消安检字[2015]第 0156号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取得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上海三林影城注 5
----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开业控股影城的资质证照详情如下:
序号持证单位证书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沈阳影城(影院沈阳分公司)注 6
电影放映许可证证放[于]字第 1号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取得,有效期至2015年 12月 31日
沈阳市于洪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SP2101141410039334
2014年 12月 9日取得,有效期至 2017年 12月 8日
沈阳市于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沈于公消安检[2014]第 0081号
2014 年 12 月 26 日取得
沈阳市于洪区公安消防大队 泗阳影城(影院泗阳分公司)注 7 ---- 常发影城(影院南京玄武第二分公司)注 8 ---- 苏州双湖影城(影院苏州第三分公司)注 9 ----
注 1:截至 2016年 4月 30 日,大厂影城的《卫生许可证》已过期,正在办理新证。
注 2:大冶影城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取得大冶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核发的《湖北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23
注 3:截至 2016年 4月 30 日,通州影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已过期,正在办理新证。
4:截至 2016年 4月 30日,门头沟影城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正在办理新证。
注 5:截至 2016年 4月 30 日,上海三林影城相关证照尚未完成変更。
注 6:沈阳影城因出租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整改完成后开业。2016年 4月 16日,沈阳影城取得沈阳市于洪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核发的《电影放映许可证》。
注 7:泗阳影城因项目场地尚不具备进场条件,等现场条件符合后,再进场施工。
注 8:常发影城已经于 2016 年 1月进场维修,计划在 2016年内开业。
注 9:苏州双湖影城已经完成装修,2016年 4月 1日苏州双湖影城取得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016年 4月 22日苏州双湖影城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视屏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其他证照目前正在办理。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24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由幸福蓝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幸福蓝海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及权益。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发行人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的主要办公场所、生产经营主要资产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发行人的主要资产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源要素”。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以资产和权益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独立的劳动、工资及福利制度。
发行人设立了人力资源部,独立履行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职责。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担任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也不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履行了法定程序。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独立开展财务工作。发行人根据资产构成和具体的生产经营状况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会计账簿,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并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成立以来,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体系,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建立起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发行人的经营和主要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及生产经营的情况。
发行人主要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相互独立,不存在合署办公、混合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25
经营、机构混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电视剧的制作、发行业务,影视投资(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业务,电影院线和影城的经营及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业务,影视剧创作人员的经纪代理。公司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也拥有开展业务所必要的人员、资金及设备,对公司的资产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影视剧制作及销售系统、院线发展体系及完整的影城经营业务,能够顺利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及业务独立方面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分析
1、发行人主要从事的业务
根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年 2月 5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视剧的制作、发行。一般经营项目:影视投资(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电影院线和影城的经营及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影视剧创作人员的经纪代理”。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的业务为: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其中,电影业务包括两个子业务: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电影院线和影城的经营。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实际从事的业务范围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江苏广电控制的其他单位共有 91 家,江苏广电控制的其他单位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三)发
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情况”。
江苏广电控制的其他单位实际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同、相似的情况,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彻底消除未来潜在同业竞争的处理措施
为了有效避免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与幸福蓝海存在现实及潜在的同业竞争,根据江苏广电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统一下发的《关于规范江苏广电下属单位版权经营行为的通知》,明确“幸福蓝海是江苏广电下属唯一经营‘电视剧的制作、发行业务及影视投资业务(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的单位,是唯一经营‘影视剧(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版权销售业务’的单位,除幸福蓝海以外,江苏广电下属其他单位不得从事相同或近似的业务。”
(三)控股股东江苏广电避免同业竞争出具的承诺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26
2011年 12月 23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江苏广电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目前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单位未经营与幸福蓝海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2、在江苏广电持有幸福蓝海股份期间以及在转让所持股份之日起一年内,江苏广
电及其控制的单位将不再从事以下经营业务:
(1)电视剧的制作、发行;
(2)影视投资(动画片、纪录片和专题片除外);
(3)电影院线和影城的经营;
(4)电影相关广告的经营;
(5)影视剧创作人员的经纪代理。
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单位未拥有除播映权以外的任何电视剧、电影(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相关著作权类财产权,也将不再通过自制、受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取得除播映权以外的任何电视剧、电影(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相关著作权类财产权,不损害幸福蓝海的利益,也不在幸福蓝海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在因发展需要须新设上述业务时,江苏广电承诺由幸福蓝海优先取得这些业务
的设立和经营权利。
4、在因国家法律或政策所限,只能由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单位新设上述构成竞争
关系之业务的情况下,江苏广电承诺将这些业务优先授权由幸福蓝海经营,并在适当的时机交由幸福蓝海收购。幸福蓝海对授权经营的业务应尽责经营,并公平保障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单位的正当权益。
5、江苏广电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幸福蓝海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江苏广电承诺向幸福蓝海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相关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同业竞争发表的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实际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实际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且控股股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存在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一)控股股东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广电,直接持有本公司 65.70%的股份,直接及间接持有
本公司 74.00%的股份。本次发行后(以发行 7,763.00 万股测算),江苏广电直接持有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27
本公司 47.28%的股份,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53.25%的股份,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是与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二)除公司控股股东外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 广电创投本公司的发起人,持有公司 7.30%股份的股东
2 力天融金持有公司 10.00%股份的股东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一)发行人
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情况”。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二)
控股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和 2016年 3月 31 日,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为新街口影城。
(五)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截至 2016 年 4月 30 日,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自然人姓名关联关系
1 卜宇
自 2012年 4月起任江苏广电总台台长、江苏广电董事长
自 2013年 7月起任江苏广电总台党委书记
自 2013年 8月起任发行人董事长、董事
2 黄信
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
江苏广电总经理
发行人董事
3 徐敢峰
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
江苏广电副总经理
4 陈辉
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
江苏广电副总经理
5 景志刚
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
江苏广电副总经理
发行人董事
6 李声
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
江苏广电副总经理
7 顾建国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
江苏广电副总经理
8 张华发行人董事
9 洪涛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10 陈宇键发行人董事
11 彭学军发行人独立董事
12 陈冬华发行人独立董事
13 冷凇发行人独立董事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28
序号关联自然人姓名关联关系
14 刘为民发行人监事、监事会主席
15 王宁发行人监事
16 黄斌发行人监事
17 林凌发行人监事
18 冯力发行人监事
19 陈小杭发行人副总经理
20 杨抒发行人副总经理
21 麻丽丽发行人财务总监
22 赖业军发行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3 张翔
力天融金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力天融金 50%股份的股东,为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上述关联自然人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张翔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同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六)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除控股
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16 年 1月 25 日,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除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 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华任该公司副总经理
2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冬华担任独立董事
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冷凇担任独立董事
7 福建都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林凌任该公司董事
8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9 上海好丽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 1
10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1 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林凌任该公司监事
12 基石资产管理林凌担任副董事长、董事
13 上海魔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 2 林凌配偶董红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
14 广电无线注 3 王宁任该公司董事
1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麻丽丽配偶汪洋任财务负责人
注 1:2016年 4月 1日,上海好丽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母婴之家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 2: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林凌配偶董红已不再担任上海魔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29
任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注 3: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王宁已不再担任广电无线的董事
四、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性质关联交易内容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
向江苏广电及其控制播出平台销售影视剧播映权
9,735.85 3,098.87 10,496.30
接受江苏广电的房屋租赁服务 15.44 16.57 18.08
新街口影城电影放映分成款 2,840.15 3,161.66 3,086.85
大庆影城电影放映分成款- 397.41 -
代理新街口影城电影票销售 83.35 91.66 -
代理大庆影城电影票销售- 2.87 -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
460.97 429.05 348.91
偶发性关联交易
新街口影城年度分红 487.47 314.41 308.25
为新街口影城提供摄制服务- 7.55 11.72
为新街口影城提供广告服务- 2.26 2.26
接受新街口影城的宣传服务 52.74 10.00 14.02
协助江苏广电进行节目制作-- 3.87
委托江苏广电进行电视剧光盘刻录服务 1.96 --
接受江苏《视听界》杂志社宣传推广服务 4.71 4.72 5.00
2016 年 1-3 月,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953.67 万元,经常性关联交易以公司收到
新街口影城电影放映分成款和向江苏广电及其控制播出平台销售影视剧播映权为主,偶发性关联交易以公司向江苏广电支付影厅冠名费为主。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电视剧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电视剧版权的销售收入及影城的经营收入。其中,电视剧版权销售包括电视剧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音像制品版权的销售,电视剧播映权销售收入占绝大部分。幸福蓝海电视剧版权销售客户为电视台、新媒体公司、版权经营商、音像出版社等,其中各电视台为发行人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播出平台销售电视剧播映权。发行人与该等关联方电视剧播映权销售交易的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交易金额 9,735.85 2,618.87 10,496.30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6.77 3.03 13.95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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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占发行人同类交易的比例 32.38 11.53 28.17
(1)发行人与江苏广电关于电视剧播映权的关联交易
江苏广电的“江苏卫视”是全国有影响力的省级卫星频道,报告期内,“江苏卫视”整体收视稳居全国省级卫视前列。其中,电视剧对“江苏卫视”的收视贡献占据重要地位。“江苏卫视”和江苏广电地面频道是幸福蓝海的重要客户,处于发行人产业链的下游。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报告期内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独家或主投电视剧播映权并向江苏广电及其控制的播出平台销售的定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集
序号
报告期内首次收入确认时间
剧目
名称
江苏广电购买电视剧播映权
江苏广电购买价格(如为独家播映权则折算为单颗星价格)
发行人同轮次对外销售可比价格
(含江苏广电)
可比价格类型
最高价最低价 2013年度
《长安三怪探》首轮上星播映权 90.00
同类播映权价格
90.00 20.00
2 《婚战》地面播映权 6.00
同类播映权价格
6.03 0.22 2014年度
《二胎》
三轮及以后多轮次上星播映权
30.00
无同轮次其他采购方
--
4 《满山打鬼子》地面播映权 4.00
同类播映权价格
4.00 1.5 《婚战》
三轮及以后多轮次上星播映权
30.00
无同轮次其他采购方 2015年度
《完美婚礼》
三轮及以后轮次播映权
25.00
无同轮次其他采购方
--
7 《草帽警察》
三轮及以后轮次播放权
30.00
无同轮次其他采购方
--
8 《满山打鬼子》
首轮独家上星播映权
50.00
无同轮次其他采购方
--
9 《迫在眉睫》地面播映权 5.00
同类播映权价格
6.30 5.00
注:对于江苏广电购买的首轮独家上星播映权,2013-2014 年按“一剧四星”政策折算为单颗星价格,2015年起按“一剧两星”政策折算为单颗星价格。以上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①《长安三怪探》购买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江苏广电购买该剧首轮上星播映权,同轮次播映权价格为与收视率挂钩的浮动价格;截至报告期末,该剧二轮上星播映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均已实现。
②《婚战》购买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江苏广电购买该剧地面播映权,可比价格为其他十四家客户购买该播映权的价格,江苏广电购买该剧地面播映权的价格处于该剧同类播映权销售价格的区间范围内。江苏广电后续买断该剧三轮及以后轮次上星播映权,授权期限为 10 年。
③《二胎》购买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江苏广电买断该剧三轮及以后轮次上星播映权,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31
暂无可比的同轮次其他采购方。
④《满山打鬼子》购买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江苏广电购买该剧地面播映权,可比价格为其他三家客户购买该播映权的价格,江苏广电购买该剧地面播映权的价格处于该剧同类播映权销售价格的区间范围内。江苏广电后续购买该剧首轮独家上星播映权,无可比的同轮次其他采购方。
⑤《完美婚礼》购买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江苏广电购买该剧三轮及以后轮次播映权,暂无可比的同轮次其他采购方。
⑥《草帽警察》购买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江苏广电购买该剧三轮播映权,暂无可比的同轮次其他采购方。
⑦《迫在眉睫》购买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江苏广电购买该剧地面播映权,可比价格处于该剧同类播映权销售价格的区间范围内。
(2)发行人向江苏广电销售电视剧播映权价格合理性分析
①电视剧的定价依据
电视剧产品属于非标准化产品,因此,电视剧产品定价是“一事一议”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个定价因素:
一是电视剧的制作质量。电视剧属于创意产品,电视剧的拍摄质量是决定电视剧价格的最基本因素。电视剧的制作质量由影视剧题材、编剧、导演及主要演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使用设备水平、服装化妆和道具水平及影视剧的版权价值、许可范围、许可周期等诸多因素决定。同时,根据电视台电视剧采购专业人员对电视剧产品综合评判以及获得电视剧播映权权利范围的大小(包括授权销售时段、授权销售区域、是否有其他附属权利),并参考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电视剧的具体价格。
二是购买电视剧播映权的类型。电视剧上星价格分为首轮上星价格、二轮黄金档上星价格、二轮非黄金档上星价格、三轮上星价格等,销售价格根据上述类型依次降低。
在电视剧销售中,由于卫星频道播出时长有限,优质电视剧才能够在卫星频道上星销售,一般来说,如果首轮上星播映效果好,电视剧可以进行二轮及二轮以上上星播映权销售。
所以,发行集数确定情况下,电视剧上星播放轮次越多,单集发行价格越高,获得收入越多。
三是宏观市场环境及政策影响。受“一剧两星”政策的影响,单部电视剧销售价格略有影响,但是,精品剧目的销售价格依然坚挺。
②江苏广电购买发行人电视剧播映权的合理性说明
A、江苏广电购买电视剧播映权定价机制的说明
江苏广电的“江苏卫视”是全国有影响力的省级卫星频道,整体收视稳居全国省级卫视前列。其中,电视剧对“江苏卫视”的收视贡献占据重要地位。2015 年,“江苏卫视”电视剧播出比重为 25.3%,收视比重为 35.2%;2014 年,“江苏卫视”电视剧播出
比重为 35.2%,收视比重为 44.3%;2013年,“江苏卫视”电视剧播出比重为 33%,收视
比重为 39%。所以,电视剧播映权的购买业务对江苏广电的经营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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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电视剧播出收视率与广告收入密切相关,所以江苏广电对“江苏卫视”电视剧播出收视率有严格的考核制度。江苏广电对电视剧的采购主要由“江苏卫视”及地面频道的电视节目采购部负责。电视剧采购的决策及定价主要由审片组审片后决定,审片组审片实行“四级审片制”:即采购人员初审,审片组审片,分管主任复审,主任审看。
对审片评价较好的剧目进行外地播出效果评估,最后形成剧目的总体评价。其中,审片组审片是采购流程中的重要环节,江苏广电制定了专门的审片管理制度及影视剧播出效果评估考评机制。每位审片成员需填写个人审片意见表,部门针对审片成员的审片意见以及影视剧播出后的收视率及收视份额表现,每月对审片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对比考核。
B、江苏广电购买发行人电视剧首轮上星播映权合理性的说明
随着卫星频道对电视剧收视率的关注日益增强,各家卫星频道对电视剧首轮上星播映权的争夺更为明显,实力较强的卫视均推行电视剧的独播战略。以“江苏卫视”为例,2013年度,“江苏卫视”购买电视剧首轮独家上星播映权的集数占首轮上星播映权集数之比为 45.70%。;2014 年度,“江苏卫视”购买电视剧首轮独家上星播映权的集数占首
轮上星播映权集数之比为 44.69%;2015年,“江苏卫视”购买电视剧首轮独家上星播映
权的集数占首轮上星播映权集数之比为 49.52%。
报告期内,江苏广电购买了发行人独家或主投制作的剧目《满山打鬼子》、《长安三怪探》的首轮上星播映权。
2、销售电影片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生的关联交易
2014 年 6 月,江苏广电与影业公司签署协议,购买发行人主投电影《白日焰火》的中国大陆地区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高清电视等独家播映权,授权期限10年,授权价格为 800.00 万元,发行人作为主投方确认收入 480.00万元。
3、接受房屋租赁服务
2013年 1-6月,公司租赁江苏广电位于南京市北京东路 4号江苏广电城 10楼少量办公室,双方约定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 22.99 万元/年。2013年 7月 1日,幸福蓝
海租赁江苏广电办公场所面积调整。根据江苏广电与幸福蓝海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公司租赁江苏广电位于南京市北京东路 4号江苏广电城 10楼少量办公室,租赁面积缩减为 160.83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4年 1月至 2015年 12月,房屋租金 13.19万元/
年(不含物业费)。同时,双方约定 2013年 7月至 12月江苏广电实际应收幸福蓝海租金、物业费合计为 7.72万元。2015年度租金、物业费合计 15.44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交易金额 15.44 16.57 18.08
占当期管理费用的比重 0.16 0.18 0.24
占发行人同类交易的比例 2.93 3.17 3.60
同时,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租赁合同,自报告期内租赁南京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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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山路 348 号的中信大厦 12、14、15、16、17、26 层办公用房,该办公地点为发行
人主要办公场所。
2015 年 4 月 3 日,南京海派传媒有限公司(甲方)与影院发展公司(乙方)签署《江苏广电二期幸福蓝海影院合作意向协议》,约定影院发展公司向南京海派传媒有限公司承租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 2号江苏广电总台(二期)的 6、7、8、9层房屋,
租赁面积为 7,82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 年,租期自乙方开业的第一天开始计算,租金按照票房净收入分账。2016年 1月 28日,南京海派传媒有限公司(甲方)与影院发展公司(乙方)签署《江苏广电总台(二期)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向南京海派传媒有限公司承租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 2 号江苏广电总台(二期)的 6、7、8、9层房屋,租赁期限为 15年,租期自乙方开业的第一天开始
计算。
经核查,发行人的主要办公场所、电视剧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均独立于江苏广电。
4、与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影城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1)与新街口影城签署的加盟协议
院线公司前身蓝海亚细亚院线与新街口影城签署持续有效的《院线协议书》,协议约定:蓝海亚细亚院线与新街口影城建立供片关系,蓝海亚细亚院线的影片发行,不分进口、国产,不分胶片、数字,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13年 1月 26日,根据新街口影城 201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纪要,确定了院线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为净票房的 3.98%。报告期内,院线公司收到新街口影城电影放映分成款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交易金额 2,840.15 3,161.66 3,086.85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1.98 3.66 4.10
占发行人院线发行及放映收入的比例
3.10 6.04 9.89
院线公司与新街口影城的电影放映分成比例参照市场通行比例签署,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追加确认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
(2)与大庆影城签署的加盟协议
2013 年 8 月 18 日,院线公司与大庆影城签署《院线协议书》,协议约定:院线公司与大庆影城建立供片关系,双方分成与结算的基数是扣除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和国家税收后净票房收入。具体分账比例为:在供片方分账比例的基础上加成 4.00%向院线公司
分账;如片方未提出特殊要求,按票房净收入的 47.00%向院线公司分账。协议有效期
至 2016 年 8 月 17 日。双方于 2013 年 8 月 20日就上述院线协议书签署《补充约定》,约定在实际票房结算中,大庆影城将先按《院线协议书》约定的 4.00%的加成比例向院
线公司分账;在下一年度的 1 月 15 日之前,院线公司将向大庆影城返还上一年度全年净票房收入的 1.00%。大庆影城于 2014年 1月 9日开业。公司于 2014年 7月收购大庆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34
影城部分股权,大庆影城从 2014 年 8 月 1 日起纳入合并范围,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三)2、(1)?新设大庆影城并收购部分股
权”。
报告期内,院线公司收到大庆影城 2014 年度 1-7 月电影放映分成款金额 397.41
万元,占发行人院线发行及放映收入的比例较低。2014 年 8 月 1 日起院线公司将大庆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院线公司与大庆幸福蓝海影城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进行抵销。
(3)代理影城电影票销售
2014年 1月,影院发展公司与新街口影城、大庆影城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新街口影城、大庆影城委托影院发展公司通过其自有的网络购票平台、手机客户端“幸福看”、自助终端机,以“实时在线选座”的方式,代理销售新街口影城、大庆影城的电影票,并代收取相关票款。2015年度和 2014 年度,幸福蓝海影院发展公司因代理业务向新街口影城采购电影票 83.35 万元和 91.66 万元;2014 年 1-7 月影院发展公司因
代理业务向大庆影城采购电影票 2.87万元。
5、与交易相关的应收应付款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江苏广电
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金额合计
6,170.00 1,120.00 6,360.08
其他应付款金额- 11.67 -
新街口影城
应收账款金额 286.89 308.45 338.71
其他应付款金额 83.35 --
大庆影城其他应收款金额-- 420.00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15年度,公司共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8人,其中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10 人,2015 年度税前报酬总额 460.97 万元。2014 年度,公司共有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18 人,其中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 10人,2014年度税前报酬总额 429.05万元。
2013年度,公司共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7人,其中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 9人,2013年度税前报酬总额 348.91万元。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与新街口影城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新街口影城作为公司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的参股公司,报告期内均向影院发展公司进行年度现金分红。另外,公司还向新街口影城提供摄制服务及少量广告服务,相关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年度现金分红 487.47 314.41 308.25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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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摄制服务- 7.55 11.72
广告服务- 2.26 2.26
同时,新街口影城也为发行人提供少量宣传服务,相关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宣传服务 52.74 10.00 14.02
2、其他关联交易
(1)节目制作
2013 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蓝海传媒曾经协助江苏广电进行节目制作,获得制作费收入 3.87 万元。
(2)接受拷贝制作服务
2015年度,公司委托江苏广电进行电视剧光盘刻录服务,金额总计为 1.96万元。
(3)接受宣传推广服务
报告期内,江苏广电下属江苏《视听界》杂志社为公司提供宣传推广服务,2013年公司向江苏《视听界》杂志社支付宣传费 5.00 万元,2014年支付宣传费 4.72万元,
2015年度公司向江苏《视听界》杂志社支付宣传费 4.71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2012年 2月 15日,公司 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的实际情况,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2 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的实际情况,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公允,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4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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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由于影视剧播映权的销售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影视剧播映权是江苏广电下属卫星频道及地面频道主要购买的商品之一。所以,在日常的生产经营和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控股股东购买公司的影视剧播映权。同时,公司影城经营业务在不断发展与扩张的过程中离不开同金融和房地产领域企业的合作,由于江苏广电多元化经营,可能会在日常经营中与江苏广电下属相关企业产生必要的联系。
为适应影视传媒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2012 年 2 月15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 201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广电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影视剧播映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业务进行授权。
2013年 4月 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3年 5月 10日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 2012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广电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影视剧播映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销售总额进行确认;对 201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广电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
影视剧播映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业务进行授权。
2014年 1月 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 1月 26日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 2013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广电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影视剧播映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销售总额进行确认;对201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广电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亿
元的影视剧播映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业务进行授权。
2015年 4月 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 5月 22日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 2014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广电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影视剧播映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销售总额进行确认;对 201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广电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的
影视剧播映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业务进行授权;对 2015 年公司租赁江苏广电二期荔枝广场商业体租赁费用及物业费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进行授权。
2016年 4月 14日,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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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 2015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广电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影视剧播映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销售总额进行确认;对 2016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广电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影视剧播映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业务进
行授权;对 2016 年度公司租赁江苏广电二期荔枝广场影城租赁费用、物业费、冠名及广告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进行授权;对 2016年当加盟影城不能如
期偿还的设备租赁款不超过人民币 6,200.00 万元时,院线公司可以向南京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回购该设备进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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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一)董事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情况提名人任期
1 卜宇董事长江苏广电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2 黄信董事江苏广电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3 景志刚董事江苏广电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4 张华董事江苏广电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5 洪涛董事、总经理江苏广电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6 陈宇键董事江苏广电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7 彭学军独立董事江苏广电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8 陈冬华独立董事江苏广电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9 冷凇独立董事江苏广电 2016年 1月至 2017年 6月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发行人董事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卜宇先生,1965 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
博士。卜宇先生历任南京日报社理论评论部记者、副主任(主持工作),南京市委办公厅党群处副处长、宣教处副处长、调研员,南京市建邺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南京市文明办主任,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党委副书记、社委会副社长兼南京日报社总编辑,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党委书记、南京广播电视台台长、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2 年 4 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台长、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 7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党委书记。
2、黄信先生,195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
商管理硕士。黄信先生历任江苏省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新华社澳门分社办公厅联络接待处处长,新华社澳门分社办公厅副主任,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行政财务部副部长,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行政财务部巡视员兼副部长,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8年 4月任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江苏广电副总经理,2009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党委副书记、江苏广电总经理,2011 年至 2015 年 12 月兼任广电创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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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总经理、执行董事。
3、景志刚先生,1961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景志刚先生历任江苏广电文艺中心副主任,江苏广电总台城市频道总监,江苏广电电视传媒中心副总裁,江苏广电电视广告中心主任,2006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月兼任江苏广电电视传媒中心卫视频道总监,2007 年 7月至今任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江苏广电副总经理。
4、张华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
商管理硕士。张华先生历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计财处副处长,江苏广电财务资产部(投资管理部)主任,2009 年 11月至 2015年 10月兼任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1 月兼任江苏广电投资管理部主任,2015 年 10月起任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洪涛先生,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管
理学硕士。洪涛先生历任东方文化周刊社编辑二部副主任,江苏有线电视台总编室主任助理,江苏广电电视节目采购部副主任,江苏广电总台影视频道副总监,江苏广电总台影视频道总监,2008 年 1 月兼任传媒营销北京咨询分公司总经理,2011 年 6 月起任幸福蓝海总经理。
6、陈宇键先生,197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陈宇键先生自 1997 年起参加工作,曾在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美国施乐科技有限公司、掌上灵通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至 2009年在北极光创业投资基金任投资合伙人,负责风险投资及早中期投资业务的管理。2009年至今,陈宇键先生加入力天融金工作。
7、彭学军先生,1964 年 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硕
士。彭学军先生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之一、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
会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彭学军先生曾先后任职于中国民航总局国际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除在诉讼和仲裁领域享有盛誉外,在公司法和贸易法领域也广有建树,连续多年被“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亚太区指引评为争议解决和私募领域杰出律师。
8、陈冬华先生,1975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学博士,香港科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陈冬华先生 2000 年起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副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财政部首届会计学术领军人物,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9、冷凇先生,1981 年 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冷凇先生为中国社
会科学院世界传媒研究中心秘书长、副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艺术学博士,英国布鲁内尔大学获传播学硕士,央视及多省市电视台特聘顾问,电视节目模式创新研发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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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006年 9月至 2008 年 7月在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2008年 9月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2010 年 12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世界传媒研究中心秘书长,2015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世界传媒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媒介研究室副主任。
(二)监事
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发行人监事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情况提名人任期
1 刘为民监事会主席江苏广电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2 王宁监事江苏广电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3 黄斌职工监事 2011年 6月 25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4 林凌监事江苏广电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5 冯力职工监事 2011年 12月 2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014年 6月至 2017年 6月
1、刘为民先生,1961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
学学历。刘为民先生历任南京海军指挥学院招待所所长,江苏广电电视传媒中心覆盖办公室副主任,江苏广电电视传媒中心卫视频道覆盖办公室主任,江苏广电电视传媒中心总编(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覆盖管理部主任,2011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广电监察室主任。
2、王宁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
士研究生学历。王宁先生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证券交易营业部副经理、广州路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南京业务总部投资银行部经理,江苏广电电视传媒中心盛世文化娱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广电电视传媒中心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幸福蓝海有限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主任,江苏广电投资管理部副主任。2015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广电战略规划与媒体融合研究中心副主任。
3、黄斌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黄斌先
生历任江苏航天局办公室秘书、主任助理,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江苏广电总台综艺频道综合部副主任、编辑部主任。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影院发展公司执行总经理。
4、林凌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林
凌先生曾在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江南信托研究发展部、大鹏证券综合研究所、中富证券投资银行部等单位任职,2003年至 2008年在大鹏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 年至今,任深圳市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兼任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都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母婴之家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冯力先生,1973 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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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冯力先生 1993 年-2002 年在南京炮兵学院历任区队长、教导员、干事、教员、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2002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在江苏广电总台影视频道历任编辑,宣传片制作部、策划推广部、节目部副主任,《百姓聊斋》制片人,编播部、综合部主任。现任影院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洪涛,副总经理兼艺术总监陈小杭,副总经理杨抒、财务总监麻丽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赖业军。
1、洪涛先生,请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之“(一)董事”。
2、陈小杭先生,1950 年 4月 3日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一级编剧,第十届江苏省人大代表,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和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陈小杭先生自 1986 年起历任江苏广电电视剧部副主任、主任,电视剧制作中心主任、制片人;2004 年至 2008年,任江苏广电影视中心电视剧艺术总监、影视工作室主任;2008年至 2010 年,任江苏广电影视娱乐中心制片人。陈小杭先生曾获得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第二届全国百佳电视艺术家,首届江苏省十佳电视艺术家和江苏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12年 2月至今,任幸福蓝海副总经理兼艺术总监。
3、杨抒先生,1975 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1997
年 8月至 2000 年 10月,历任江苏有线电视台经济信息部策划科科长、经济信息部主任助理,2000年 10月任《东方文化周刊》社常务副主编,2003年 3月起历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报刊中心主任、总编辑,兼《东方文化周刊》社社长、总编辑,2009年至 2011年任江苏海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2011 年 4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内容产业部副主任,2012 年 3 月至今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14年 6月至今任幸福蓝海副总经理。
4、麻丽丽女士,1977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管
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麻丽丽女士 2006 年 11 月至 2009 年 3 月,历任江苏广电电视财务部核算主管,副主任兼卫视频道主管;2009 年 3 月至 2012 年 1月,任江苏广电广播财务管理分部副主任、主任。2012 年 2 月起,任幸福蓝海财务总监。
5、赖业军先生,1971年 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南京
大学国际金融本科学历。1991 年参加工作,曾在蓝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南京市证券公司任职,2002 年进入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主管、投资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总裁秘书等职,2006 年起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 7月至 2011年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裁秘书、办公室主任,江阴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12月起,任幸福蓝海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四)其他核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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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应岐先生,1957 年 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电视剧导演
工作委员会会员。现任幸福蓝海陈应岐工作室负责人。主要代表作品:《女检察官》、《情感阴谋》、《被告》、《绿萝花》、《月色撩人》、《天若有情》、《国家机密》、《派克式左轮》、《棒棒真棒》、《卧底将军》、《团委书记》、《终极记忆》、《非常夫妻》、《怎能失去你》、《爱在边缘》、《立案侦查》、《命运配方》、《我心永远》、《木木林林森森》等。主要获奖情况:《棒棒真棒》获全国电视飞天一等奖;《孩儿梦》获江苏电视剧优秀奖、大众电视金鹰提名奖;《瞬息存亡》获江苏电视剧优秀奖、江苏“五个一工程”奖;《木木林林森森》获江苏电视剧优秀奖;《天若有情》获全国电视飞天奖、大众电视金鹰奖;《绿萝花》获江苏电视剧优秀奖、江苏“五个一工程”奖。
2、郭罡先生,1969 年 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郭罡先
生 1991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广电电视节目采购部项目主管,天地纵横总经理助理,天地纵横执行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规划拓展部策划创意总监。
3、朱凯先生,1970 年 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朱凯先
生 1992年 1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广电总台卫视频道覆盖推广部副主任兼推广科科长,卫视频道定制剧工作室制片人等职。现任北京广告分公司执行总经理。
4、谢宁先生,1962 年 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谢宁先
生曾任江苏有线电视台新闻杂志栏目《公众视线》制片人,后加入江苏广电影视频道,先后担任日播情景剧《TV酒吧》编导,情景短剧《娱人码头》、栏目剧《百姓聊斋》制片人。在公司任职期间,谢宁先生曾先后担任北京咨询分公司副总经理,盛世影视执行总经理,参与电视剧《朋友一场》制作及《皮五传奇》前期策划,担任电视剧《完美婚礼》、《鲁冰花》监制,以及电视剧《我们的法兰西岁月》执行制片人。谢宁先生现任公司规划拓展部策划创意总监。
5、晏钶女士,1980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
研究生学历。晏钶女士 2007年 1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广电总台影视频道节目部主任,影视频道总监助理,蓝海传媒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规划拓展部策划创意总监。
6、刘桂梅女士,1982年 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刘桂
梅女士 2005 年 1 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央电视台编导,北京友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主管。现任北京广告分公司副总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选聘
1、发行人董事的提名及选聘
2011年 6月 28日,发行人创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方案,同意选举周莉、黄信、景志刚、张华与洪涛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莉为发行人董事长。
2011年 12月 23日,发行人召开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陈宇键、胡智锋、彭学军、陈冬华为董事,其中胡智锋、彭学军、陈冬华为独立董事。
2013 年 8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周莉不再担任发行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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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董事职务,选举卜宇担任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选举卜宇为发行人董事长。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卜宇、黄信、景志刚、张华、洪涛、陈宇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冬华、胡智锋、彭学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卜宇为发行人董事长。
2016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胡智锋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同意选举冷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冷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2、发行人监事的提名及选聘
2011 年 6 月 25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斌担任公司职工监事。2011 年 6 月28 日,发行人创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人选方案,同意选举刘为民、王宁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黄斌共同组成监事会。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为民为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12 月 2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增选冯力担任公司职工监事。2011 年 12 月23日,发行人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林凌为监事。至此,冯力、林凌、刘为民、王宁与黄斌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刘为民、王宁、林凌为监事,与职工监事冯力、黄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为民为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2011年 6月 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洪涛为公司总经理。
2011年 12月 2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赖业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年 2月 15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陈小杭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艺术总监,聘任麻丽丽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赖业军为公司副总经理(兼)。
2014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洪涛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赖业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小杭、杨抒、赖业军为公司副总经理,麻丽丽为财务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
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持股情况及近三年持股变动情况
1、本公司监事林凌在深圳市华夏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出资 2,000
万元(占该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出资额的 3.07%)。深圳市华夏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珠峰基石的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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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监事林凌在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238.01
万元,占该有限合伙企业全体股东出资额的 18.45%;在马鞍山北斗基石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50.00 万元,占该有限合伙企业全体股东出资额的 17.24%。马
鞍山神州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马鞍山北斗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基石资产管理的股东,本公司监事林凌在基石资产管理出资 37.50万元,占
股比 2.50%,基石资产管理系发行人股东珠峰基石的普通合伙人凤凰基石的普通合伙人
乌鲁木齐昆仑基石的唯一股东。
3、本公司监事林凌间接投资的基石资产管理所投资乌鲁木齐昆仑基石所投资之凤
凰基石同时作为发行人股东珠峰基石三位有限合伙人昆仑基石(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夏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绍兴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上述情况未发生变动。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近亲属持股情况及近三年持股变动
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属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对外投资公司名称
出资金额
(万元)/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林凌监事
基石资产管理 37.50 2.5000
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 1.2315
深圳市华夏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3.0689
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8.00 18.4496
马鞍山北斗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17.2414
芜湖领驭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 3.6969
注:基石资产管理同时持有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463%的股权;林凌持有其
他投资关系请参见本节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持股情况及近三年持股变动情况”。
除以上投资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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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确
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及最近三年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一)薪酬的组成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
(二)薪酬的确定依据
在公司领薪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等规定确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以下实际情况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
1、市场同行业薪酬变化水平;
2、上一年度盈利状况以及当年度目标制定情况;
3、组织架构调整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
4、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三)确定薪酬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年度经营总体目标,并以此作为依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日常执行机构公司目标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进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分解和体系化,总经理为目标考核小组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需要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应明确责任人指标任务、目标薪酬、考核方式、责任与权力,以及与目标责任相关的奖惩措施。
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薪酬的发放依据,由公司目标考核小组与审计部门根据责任人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汇总考核结果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认,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发放绩效薪酬。
(四)最近三年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及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2%、7.08%、4.82%。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自发行
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情况
本公司为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提供报酬,报酬形式包括工资和奖金。2015 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发行人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情况
2015年度在发行人领取收入情况(含税,万元)注 1
2015年度是否在关联企业领取收入
1 卜宇董事长-是
2 黄信董事-是
3 景志刚董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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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任职情况
2015年度在发行人领取收入情况(含税,万元)注 1
2015年度是否在关联企业领取收入
4 张华董事-是
5 洪涛董事、总经理 99.80 否
6 陈宇键董事-否
7 胡智峰独立董事 7.14 否
8 彭学军独立董事 7.14 否
9 陈冬华独立董事 7.14 否
10 刘为民监事会主席-是
11 王宁监事-是
12 黄斌职工监事 44.31 否
13 冯力职工监事 38.09 否
14 林凌监事-否
15 陈小杭副总经理、艺术总监 83.71 是
16 杨抒副总经理 74.22 否
17 麻丽丽财务总监 55.52 否
18 赖业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3.90 否
19 陈应岐陈应岐工作室负责人 17.50 否
20 郭罡公司规划拓展部策划创意总监 23.30 否
21 朱凯北京广告分公司执行总经理 39.69 否
22 谢宁公司规划拓展部策划创意总监 23.25 否
23 晏钶公司规划拓展部策划创意总监 21.40 否
24 刘桂梅北京广告分公司副总经理 24.32 否
总计 610.43 -
注 1:上述人员薪酬包含月度岗位薪酬、年终绩效薪酬、过节费、交通费及高温费。
注 2:原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智锋已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提交辞呈,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5 年度,本公司董事长卜宇、董事黄信、景志刚、张华,监事会主席刘为民、监事王宁在江苏广电领取薪酬。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小杭系江苏广电退休人员,自江苏广电领取退休金。
除上述事项外,独立董事未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享有其他收入。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除发行人及其
下属公司以外单位的兼职情况
截至 2016 年 4月 30 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以外单位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47
姓名
在发行人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名称
其他单位
所任职务
任职单位与
发行人关系
卜宇董事长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台长、党委书记、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控股股东
黄信董事
江苏广电、江苏广电总台
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江苏广电总经理
控股股东
广传广播董事长股东
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无关联关系
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协会副会长无关联关系
景志刚董事江苏广电、江苏广电总台
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江苏广电副总经理
控股股东
张华董事
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控股股东之参股企业
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控股股东之参股企业
洪涛董事、总经理无无无
陈宇键董事力天融金无股东
彭学军独立董事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无关联关系
陈冬华独立董事
南京大学
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无关联关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冷凇独立董事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世界传媒研究中心秘书长、媒介研究室副主任无关联关系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为民监事会主席
江苏广电监察室主任控股股东
江苏广电移动新媒体有限公司
监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王宁监事江苏广电
战略规划与媒体融合研究中心副主任
控股股东
黄斌职工监事无无无
冯力职工监事无无无
林凌监事
基石资产管理副董事长、董事股东
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福建都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关联关系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48
姓名
在发行人
任职情况
其他任职单位名称
其他单位
所任职务
任职单位与
发行人关系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无关联关系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股份公司
董事无关联关系
上海母婴之家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无关联关系
陈小杭
副总经理
兼艺术总监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无关联关系
杨抒副总经理无无无
麻丽丽财务总监无无无
赖业军
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
无无无
陈应岐
陈应岐工作室负责人
无无无
郭罡
规划拓展部策划创意总监
无无无
朱凯
北京广告分公司执行总经理
无无无
谢宁
规划拓展部策划创意总监
无无无
晏钶
规划拓展部策划创意总监
无无无
刘桂梅
北京广告分公司副总经理
无无无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在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以外单位的兼职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
关系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署的
协议、作出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署的有关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与任职于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了聘任协议、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其他协议。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向发行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约束措施及其履行情况”。本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未向发行人作出重要承诺。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法定义务责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学习并知悉《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49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了解了其所承担的相应法定义务责任。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董事为卜宇、黄信、景志刚、张华、洪涛、陈宇键、彭学军、陈冬华与冷凇;监事为刘为民、王宁、黄斌、林凌与冯力;高级管理人员为洪涛、陈小杭、杨抒、麻丽丽与赖业军。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
报告期初,公司的董事会由周莉、黄信、景志刚、张华、洪涛、陈宇键、胡智锋、彭学军与陈冬华组成。
2013 年 8 月 28 日,周莉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发行人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董事的议案,选择卜宇担任董事。同日,第一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选举卜宇担任董事长。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卜宇、黄信、景志刚、张华、洪涛、陈宇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冬华、胡智锋、彭学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卜宇为发行人董事长。
2016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胡智锋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同意选举冷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冷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董事会构成未发生变化。
(二)监事变动
报告期初,公司监事会由刘为民、王宁、黄斌、林凌、冯力组成。
201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刘为民、王宁、林凌为监事,与职工监事冯力、黄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为民为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监事会构成未发生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报告期初,洪涛任公司总经理,赖业军为董事会秘书。
2012年 2月 15日,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陈小杭为副总经理兼艺术总监,麻丽丽为财务总监、赖业军为副总经理(兼)。
2014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洪涛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赖业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小杭、杨抒、赖业军为公司副总经理,麻丽丽为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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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以上人员选举、聘任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程序,属于完善公司治理、适应上市要求的正常行为。发行人近两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后,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和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权限等内容作了系统的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各履其责,切实保障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已逐步建立、完善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十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的权力和决策程序,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
截至 2016 年 4月 30 日,自创立大会召开以来公司共召开了十一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监事任免、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等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切实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权力和决策程序,并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
截至 2016 年 4月 30 日,自创立大会以来公司共召开了二十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公司董事会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高管人员任免、一般性规章制度的制定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设立了审计委员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51
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并选举独立董事陈冬华、彭学军及董事张华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陈冬华为专业会计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选举独立董事胡智锋及董事周莉、洪涛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周莉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选举独立董事彭学军、陈冬华及董事景志刚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彭学军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选举独立董事胡智锋、彭学军及董事黄信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胡智锋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各委员会按照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能,在有效监督管理层、强化董事会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审计委员会
2012年 2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主要职责、议事程序等作出了规定。
公司本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陈冬华、彭学军与张华,其中陈冬华、彭学军为独立董事,占本届审计委员会多数。独立董事陈冬华为专业会计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召开了十九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各位委员切实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2、战略委员会
2012年 2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主要职责、议事程序等作出了规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013 年 8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周莉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选举卜宇担任董事。2013年 8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战略委员会人员变更的议案》,将战略委员会委员兼会议召集人变更为卜宇。2016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胡智锋不再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同意选举冷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冷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公司本届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卜宇、洪涛、与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52
冷凇,其中冷凇为独立董事。董事卜宇为战略委员会会议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战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各位委员切实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2年 2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主要职责、议事程序等作出了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
公司本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彭学军、景志刚与陈冬华,其中彭学军与陈冬华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彭学军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各位委员切实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4、提名委员会
2012年 2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主要职责、议事程序等作出了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胡智锋不再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同意选举冷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冷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公司本届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黄信、彭学军与冷凇,其中彭学军与冷凇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冷凇为提名委员会会议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提名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各位委员切实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会的权力和决策程序,并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监事由股东代表担任,两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设主席一名,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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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4月 30 日,自创立大会以来公司共召开了十六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在检查公司财务、监督管理层行为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2011年 12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选举胡智锋、彭学军、陈冬华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陈冬华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2014年 6月 30日,发行人召开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选举陈冬华、胡智锋、彭学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 1月 11日,发行人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胡智锋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同意选举冷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冷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独立董事胡智锋、彭学军、陈冬华在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后,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并在董事会上分别对公司关联交易、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审计机构、年度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股东利益等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12 月 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聘任赖业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6月 30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赖业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年 2月 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投资者关系等工作。
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妥善保管了公司资料,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依法召开。
十三、发行人报告期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自成立至今,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四、发行人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54
(一)发行人的资金占用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截至2016年 3月 31日,发行人与江苏广电之间无委托贷款及内部借款事项。
(二)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二、发
行人的担保情况”。
十五、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
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一)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估
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发行人已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能够满足发行人生产运营需要的、完整、有效并且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管理层具有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识,已初步形成一个较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及监控系统;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合理性,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这在产品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本与费用性支出审批和报销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均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在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未发现严重影响公司业务有效执行,会计记录的真实、准确及资金的安全、完整等方面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
综上,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苏亚金诚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苏亚鉴[2016]2 号),认为发行人“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的有关标准于2015年 12 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十六、发行人对外投资及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对外投资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交易成交的金额(含承担的债务和费用)或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以二者较高
者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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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5
超过 100万元。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3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
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及其他交易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决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56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过 3,000万元;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7、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4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此外,《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还规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十七、发行人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了股东权利义务及实现股东权利义务的程序,有效保证了股东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发行人亦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通过贯彻执行上述制度,发行人得以有效地保障所有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发行人真实、准确并且完整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同时制定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并通过贯彻执行保障公司及小股东的利益。
(一)内部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通过贯彻执行上述制度,发行人得以有效地保障所有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发行人真实、准确并且完整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程序和对外信息披露行为,规定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如果出现任何错误、遗漏或误导,公司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出说明并公告。对于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对于公司临时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会秘书在接到报告后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充分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互动沟通、高效低成本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交流、分析研究、公共关系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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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定公司应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原则进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规定了内部信息报告相关责任人、重大信息的范围及报告程序。公司的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与联络人应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及时向证券部、董事会秘书进行通报,如需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股东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汇报,提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将信息予以公司披露。
(二)股东权利、投票及计票机制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了股东权利义务及实现股东权利义务的程序,有效保证了股东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对投资者享有的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
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公司同时制定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并通过贯彻执行保障公司及小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自身利益与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当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至上。应恪守承诺和善意行使控制权,在进行买卖公司股份行为时应严格遵守股份转让相关规定和作出各项承诺,并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予以披露。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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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勤勉尽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产和财产安全。如发生控股股东与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及交易所进行报告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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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13 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 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上述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16]49号)。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苏亚金诚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投资者若欲详细了解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信息,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中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公司在管理层分析中,部分采用了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的方法,以便投资者更深入理解公司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公司以行业相关性、业务结构相似性为标准,选取了A股影视类上市公司及 A股拥有影城业务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可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公司不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做出判断。
一、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636.19 22,491.27 13,349.47
应收票据 251.60 195.00 -
应收账款 37,890.31 33,415.29 43,334.83
预付款项 19,944.12 16,738.38 20,597.61
应收利息- - 209.44
其他应收款 1,814.51 2,201.50 1,562.19
存货 26,567.61 38,133.79 34,384.49
其他流动资产 1,352.64 3,083.53 -
流动资产合计 122,456.98 116,258.77 113,438.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 20.00 -
长期股权投资 2,925.72 2,709.47 2,634.49
固定资产 30,341.99 21,944.76 15,857.13
在建工程 5,840.71 4,881.83 4,083.77
无形资产 95.96 71.41 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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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商誉 3,169.99 3,169.99 2,962.68
长期待摊费用 16,733.87 12,586.04 10,306.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27 74.18 94.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219.50 45,457.68 36,010.81
资产总计 181,676.48 161,716.45 149,448.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00.00 10,000.00
应付账款 17,887.51 10,292.34 8,363.48
预收款项 10,989.23 7,873.50 6,547.58
应付职工薪酬 2,390.25 1,656.42 1,020.75
应交税费 946.04 446.96 969.94
其他应付款 16,101.93 13,564.78 11,983.71
其他流动负债 106.00 190.22 59.13
流动负债合计 48,420.97 42,024.22 38,944.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00.00 --
递延收益 888.10 304.35 285.1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88.10 304.35 285.15
负债合计 51,309.07 42,328.57 39,229.7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3,287.67 23,287.67 23,287.67
资本公积 55,351.75 55,351.75 55,351.75
其他综合收益-0.81 -0.02 -
盈余公积 3,261.76 2,876.50 2,657.07
未分配利润 46,727.93 36,406.09 28,415.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8,628.30 117,921.98 109,711.67
少数股东权益 1,739.11 1,465.90 507.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367.41 119,387.88 110,219.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1,676.48 161,716.45 149,448.83
(二)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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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43,726.81 86,397.45 75,219.66
其中:营业收入 143,726.81 86,397.45 75,219.66
二、营业总成本 134,070.12 80,712.97 64,379.21
其中:营业成本 83,084.31 43,845.51 37,830.6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85.40 2,194.13 2,153.81
销售费用 31,479.40 21,933.28 15,318.78
管理费用 9,601.23 9,124.56 7,649.41
财务费用 83.97 438.68 -82.49
资产减值损失 6,035.81 3,176.80 1,509.07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03.72 546.20 410.9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03.72 546.20 295.6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360.40 6,230.68 11,251.44
加:营业外收入 1,932.50 2,750.61 1,474.06
减:营业外支出 83.97 183.55 982.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208.94 8,797.73 11,742.71
减:所得税费用 784.12 404.49 320.8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424.82 8,393.25 11,421.9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07.10 8,210.33 11,442.56
少数股东损益 717.71 182.91 -20.66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46 0.35 0.4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46 0.35 0.49
七、其他综合收益-0.79 -0.02 -
八、综合收益总额 11,424.03 8,393.23 11,421.90
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 10,706.32 8,210.31 11,442.5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17.71 182.91 -20.6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4,651.18 101,587.77 62,548.0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94.43 5,223.83 8,680.56
现金流入小计 153,145.61 106,811.61 71,2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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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5,251.76 44,004.70 61,706.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287.44 8,428.55 6,512.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480.82 8,536.44 5,232.1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67.29 19,339.18 12,137.67
现金流出小计 114,787.32 80,308.87 85,587.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58.29 26,502.74 -14,359.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487.47 523.85 308.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67.39 55.30 63.38
现金流入小计 554.86 579.15 1,871.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0,204.59 15,680.72 11,588.76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62.76 482.73
现金流出小计 20,204.59 15,763.48 12,071.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49.73 -15,184.33 -10,199.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88.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588.00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000.00 13,000.00 1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 13,588.00 1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8,000.00 15,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17.89 530.58 93.24
其中:支付少数股东股利 52.50 32.00 14.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00 234.00 318.00
现金流出小计 8,562.89 15,764.58 411.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62.89 -2,176.58 9,588.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0.76 -0.02 -0.0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44.91 9,141.81 -14,970.3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22,491.27 13,349.47 28,319.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34,636.19 22,491.27 13,3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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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基于以下所述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申报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蓝海传媒南京市影视制作 2,0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影院发展公司南京市影院投资 6,667.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江宁影城南京市影院放映 1,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蓝海中天龙南京市影视制作 500.00 51.00 设立或投资
兴化影城兴化市影院放映 200.00 70.00 设立或投资
常州橙天影城常州市影院放映 200.00 51.00 设立或投资
涟水影城涟水县影院放映 200.00 90.00 设立或投资
临沂兰山影城临沂市影院放映 2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香港文化投资子公司
香港影视制作美元 1.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宝应影城宝应县影院放映 200.00 51.00 设立或投资
张家港影城张家港市影院放映 200.00 51.00 设立或投资
天地纵横南京市影视制作 2,000.00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盛世影视南京市影视制作 2,000.00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影业公司南京市影视制作 1,000.00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院线公司南京市影视发行 2,000.00 95.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西安影城西安市影院放映 1,251.09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沭阳影城沭阳县影院放映 20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成都影城成都市影院放映 50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溧阳影城溧阳市影院放映 340.00 8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庆影城大庆市影院放映 500.00 5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0 户,较报告期初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净增加 6户,其中:新设立公司增加 4户,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2户。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
发行人申报会计师苏亚金诚认为,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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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
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从发行人业务分部结构来看,电影及衍生业务是发行人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一年该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 74.20%,电影市场的持续繁荣对发行人收入有较
大影响。电视剧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占收入比重持续降低,最近一年该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 20.92%。
发行人电视剧业务的收入主要受电视剧播出政策和具体电视剧质量的影响。电视剧播出政策方面,由于发行人电视剧销售价格的组成包括上星卫视销售价格、地面频道销售价格、网络平台销售价格以及后续版权销售价格,其中上星卫视销售价格占较大比重、网络平台销售价格及后续版权销售价格也与上星平台息息相关。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一剧两星”的播出模式,减少了首轮上星卫视最大销售数量,预计会对发行人单部电视剧的销售收入产生一定影响。电视剧质量方面,由于卫视和网络平台对收视率的评价指标日益重视,近年来电视剧市场价格逐步呈现“二八”态势,精品电视剧受到各家上星卫视和网络平台争抢,销售价格水涨船高。
发行人电影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于院线发行及放映业务,最近一年该业务在发行人营业收入占比为 63.71%。发行人院线发行及放映业务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的幸福
蓝海院线影城。幸福蓝海院线影城的收入与国际大片的引入、国内影片制作和宣发的成熟、国内观影人群的逐渐成熟以及影城自身设备升级、IMAX 设备的增加等因素有较大关系。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影响发行人营业成本的主要因素在于发行人电影业务的院线发行及放映业务成本,最近一年该业务成本占发行人营业成本的 62.94%。其次为发行人电视剧业务,最近一
年该业务成本占发行人营业成本的 26.36%。
具体来看,发行人院线发行及放映成本主要指公司对电影发行方的分账成本,目前国产分账影片的分账比例,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 43%、影城一般不超过 50%。未来,若鼓励电影制作企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持续以及精品电影的涌现,可能导致电影制片方对分账比例的议价能力逐步提高,这将进一步增加发行人的营业成本。
电视剧业务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为演职人员劳务及费用、摄制及剧组费用、联合摄制费。该项营业成本与宏观经济发展、通货膨胀率增长情况,演员供求市场变动情况有较大关系,未来预计有一定增长。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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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总体呈增长态势,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于报告期内持续增长。其中,公司的销售费用是公司期间费用的主要部分,主要是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的销售费用,最近一年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的销售费用占公司销售费用的
93.56%。原因在于,根据公司的会计核算政策,公司将与控股影城营业收入无直接联系
的影城折旧、装修摊销、房屋租赁、水电、物业费、保洁费计入销售费用。未来,随着公司院线和影城经营业务的大力扩张,控股影城日常运营所产生的销售费用日益成为公司销售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4、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于营业利润。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为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在 40%-50%之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当。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
指标分析
1、毛利率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财务指标中毛利率指标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一直保持在 40%以上。这是公司加强管理,经营能力、销售能力逐年提高的重要表现。
2、公司扩大的业务规模说明公司发展前景广阔
电视剧业务中,2013 年度、2014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集数分别为 387集、257 集和 123集。院线发行及放映业务中,发行人投资影城和加盟影城数量逐年增长,从报告期初的 41 家增长至报告期末的 142 家,银幕数量从 190 块增长到 797 块。幸福蓝海院线的票房收入在全国院线中排名从 2013年度的第 16位上升到 2015年度的第 10位。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精品电视剧产量、扩大影城建设规模,成为在市场领先的影视剧制作企业及国内排名前列的影城投资运营商。
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情况
(一)2016 年 1-3月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是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3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但已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于2016年 4月 20日出具了《审阅报告》(苏亚阅[2016]5 号)。审阅意见如下: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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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审阅(未经审计)的 2016年 1-3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3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合计 123,346.52 122,456.98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549.05 59,219.50
资产总计 180,895.57 181,676.48
流动负债合计 45,917.27 48,420.9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66.32 2,888.10
负债合计 48,783.59 51,309.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271.57 128,628.30
少数股东权益 1,840.42 1,739.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2,111.99 130,367.4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3月 2015年 1-3月
营业收入 36,328.86 27,879.48
营业成本 19,064.82 15,170.76
销售费用 9,117.95 6,225.98
管理费用 2,123.36 1,698.35
财务费用-22.64 77.20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80.14 3,167.58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41.66 3,382.05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32.64 3,134.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43.13 2,938.09
2016年 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36,328.86 万元,较 2015年 1-3月增长 30.31%,
主要原因是幸福蓝海院线影城数量增长迅速,院线及影城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16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3.13 万元,较 2015 年 1-3 月下
降 44.07%,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一是新增影城导致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多;
二是由于电视剧业务发行周期影响,2016 年 1-3 月电视剧业务收入较少;三是发行人个别跟投电影及跟投电视剧由于结算期及发行原因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6 年二季度开始发行人电视剧收入稳定增长,发行人 2016 年上半年预测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增长,预计全年也将保持增长。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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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7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3月 2015年 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06.15 6,773.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28.81 -7,193.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8.01 -2,141.9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0.10 -0.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99.24 -2,562.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34,636.19 22,491.2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39,835.43 19,929.01
2016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306.15 万元,较 2015 年
1-3月上升 37.40%,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规模增加,造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
2016 年 1-3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28.81 万元,较 2015 年 1-3
月上升 55.11%,主要原因是 2016年一季度在建影城数量相比 2015年一季度有所减少,
因此投入资金减少。2016 年 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8.01 万元,较
2015年 1-3月上升 59.01%,主要原因是 2015年一季度公司归还了到期的银行贷款,2016
年一季度公司没有需要归还的银行贷款。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3月 2015年 1-3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3 -0.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0.50 164.6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4.32 53.41
小计 262.79 217.20
减:所得税影响 30.25 30.8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 4.38 1.0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28.16 185.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14.97 2,752.76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年 1-3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年 1-3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定价依据,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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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定价依据,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2016 年上半年业绩预测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电视剧业务均运营正常,收入及毛利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根据公司 2016 年 1-3 月未经审计但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的财务数据,并结合公司审计报告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公司 2016 年上半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7.10 亿元—7.70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6.78%—26.65%;公司 2016 年上半年预计实
现净利润 6,508.00 万元—7,09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5.94%—15.41%。根据公司
2016年全年经营计划,初步预计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能够保持稳定增长。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1、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情况下的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情况下的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以下三种情况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则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则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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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收入、成本确认依据及方法
电视剧业务收入、成本见本部分(1)
电影业务收入、成本
其中:电影制作及发行收入、成本见本部分(2)
院线发行及放映收入、成本见本部分(3)
影城卖品收入、成本见本部分(4)
(1)电视剧销售收入、成本的确认
①电视剧投资模式
发行人参与电视剧投资的方式共有三种:独家投资、主投、跟投。由此完成的三类电视剧可简称为“独家投资电视剧”、“主投电视剧”和“跟投电视剧”。
②不同投资模式的电视剧营业收入、成本确认的条件和时点
A、独家投资电视剧的收入、成本确认
发行人独家投资制作电视剧,通过授予电视台、新媒体、版权经营机构等采购方电视剧作品的播映权实现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发行人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电视剧销售收入:
a、发行人已完成电视剧摄制且电视剧已取得发行许可证。
b、发行人与采购方已就电视剧签署销售合同。
c、发行人已按销售合同约定将电视剧拷贝、播映带或其他载体转移给采购方并取得回执(即完成“供带”),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供带之时,发行人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将销售金额确认为营业收入。
电视剧销售合同价款一般按照单集价格和集数确定总价。对于发行人签订的金额与收视率挂钩的销售合同,发行人按照合同约定基本定价或最低收视率计算的金额确认收入,当购买方播放完成并获取最终收视率数据后,发行人于收到购买方的补差款时确认后续收入。收到预售款时,计入“预收款项”科目,待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后确认收入。
计划收入比例法由财政部于 2004 年 12 月颁布的《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19号)所规定。该方法是指企业从首次确认销售收入之日起,在成本配比期内,以当期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占预计收入的比例,计算确定本期应结转的相应销售成本。发行人的销售收入预测期与成本配比期相一致,均为电视剧项目自取得发行许可证之日起至取得发行许可证之日满 24个月之日止。
在实际应用计划收入比例法时,一般由电视剧的制片人、发行人员和财务人员等专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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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员本着谨慎合理的原则,结合以往的数据和经验以及当前市场状况,判断该部剧的销售和收益情况,并在首次确认该部剧的销售收入之时,预测在成本配比期内可能获得的销售收入的总额,即预计收入。一般而言,发行人会根据已签订销售协议的金额和与客户充分沟通后达成的意向性销售金额,谨慎、合理确定该部电视剧的预计收入,即:
预计收入=首次确认收入时已经签订销售合同的收入金额+首次确认收入时根据采购意向预测的潜在销售合同的收入金额
发行人在确认电视剧销售收入的同时,根据预计收入计算其应结转的销售成本。计算公式为:
成本结转比例=(当期确认收入∕预计收入)×100%
本期应结转成本=计入该电视剧的库存商品×成本结转比例
在成本配比期内,如因客观环境或宏观政策等原因导致预计收入与实际收入严重偏离的情况时,发行人应及时作重新预测,依据实际情况调整电视剧成本配比期内的预计收入总额,以使得成本结转的金额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经济实质。
对于在成本配比期内超过预计收入实现销售的电视剧项目,在首次出现累计成本结转比例超过 100%的情况下,发行人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该剧的库存商品全部余额,计入当期的营业成本;对于在成本配比期内超过预计收入实现销售的电视剧项目,而非首次出现累计成本结转比例超过 100%的情况下,发行人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因该剧的库存商品已全部结转完毕,因此所确认的收入无相应的营业成本;对于在成本配比期没有实现全部预计收入的电视剧项目,发行人在取得发行许可证之日满 24 个月之日将该剧的库存商品余额全部转出,计入当期的营业成本;对于成本配比期内实现收入的电视剧项目在成本配比期之后再次实现销售,因其库存商品已在成本配比期内结转完毕,发行人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无相应的营业成本。
如果电视剧未在成本配比期内实现销售,将根据存货减值政策,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B、主投电视剧的收入、成本确认
与发行人独家投资电视剧销售收入、成本确认政策一致,在供带之时,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将销售确认为营业收入。发行人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将其相应的实际成本按期结转销售成本;同时,发行人需要按照联合投资协议的约定计算项目分成收益(或亏损),即联合摄制费。按期结转销售成本与联合摄制费总和形成发行人电视剧营业成本。
C、跟投电视剧的收入、成本确认
发行人跟投电视剧,根据相关联合摄制协议,于支付投资款项时先计入预付款项核算,待相关电视剧制作完成、取得发行许可证,并收到受托方出具的经审计或双方确认的有关成本、费用结算凭据或报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将该预付款项转作库存商品。
发行人跟投电视剧根据发行人与主投方签署的跟投协议约定,分为参与电视剧销售的跟投电视剧和不参与电视剧销售的跟投电视剧。
对于发行人参与电视剧销售、具有一定发行权的跟投电视剧,发行人确认收入、成本的原则和依据与独家投资的电视剧和主投电视剧收入、成本确认的原则和依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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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行人不参与电视剧销售、不具有发行权的跟投电视剧,待剧目结算后,发行人收到主投方返还的该电视剧收益之时,发行人将相应金额冲减库存商品,直至该项目库存商品余额减记为零;对收到的该电视剧收益超过原始投资款项(即项目库存商品的累计金额)的部分,发行人确认为营业收入,不涉及营业成本结转。
(2)电影制作及发行收入、成本的确认
对发行人独家的电影,在电影完成摄制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公映许可证并于院线公映后,按经电影发行方确认的实际票房结算单所计算的金额确认票房分账收入。发行人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将其相应的实际成本逐笔(期)结转销售成本。发行人首次确认收入之时,根据影片实际产生的票房情况及其他收入情况,预测该片预计收入,并根据预计收入实现的比例结转影片的成本。
对发行人主投的电影,发行人在收到合作方按合同约定预付的制片款项时,先计入“预收款项”科目进行核算;当电影完成摄制结转入库时,再将该款项转作电影库存成本的备抵,并在结转销售成本时予以冲抵。在电影片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根据与影片发行方确认的实际票房统计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按投资比例确认分账收入。发行人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将其相应的实际成本逐笔(期)结转销售成本。
对于电影版权收入,如对电视台和视频网站销售播映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产生的收入,在影片取得公映许可证、母带已经交付,且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时确认收入,同时,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将其相应的实际成本逐笔(期)结转销售成本。
对于发行人以跟投形式投资的电影,发行人在根据投资协议约定,收到主投方出具的、依据投资协议相关条款计算的项目结算单时确认收入,再根据收入实现比例,按照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相应的成本。
报告期之前,发行人曾经采取收取固定回报的形式跟投电影。对于这一类电影,发行人按实际投出的金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发行人按投资金额、约定的固定收益率及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算确认投资收益,不确认为营业收入
(3)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收入、成本的确认
院线公司依据与幸福蓝海院线影城签订的院线加盟协议和影城实际取得的票房收入计算院线的发行收入。院线公司于月末根据幸福蓝海院线影城上报的《电影放映情况月报表》和《电影放映收入结算月报表》,与院线系统编制的统计报表核对一致后,计算确认院线的分账收入。院线对影片制片方、发行方的分账确认为营业成本。
(4)影城放映业务收入、成本的确认
影城放映收入主要来自影城票房收入。影城按照当日收到的票款以及票务系统中实际统计的票房确认票房收入。公司采用电影卡、兑换券等方式预售电影票收到的预售票款计入预收款项,待卡、券持有人兑换电影票时确认收入。已售券期满后,尚未用以兑换电影票的券款,全额转入当期影城放映收入;已售卡期满后,由于公司的业务政策是过期的电影卡可以再度激活,因此尚未用以兑换电影票的卡内金额不确认收入。影城向院线支付的分账确认为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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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城对院线公司的分账款将确认为院线公司的发行收入,但该分账款同时也是影城的分账营业成本,在合并报表层面两者互相抵销。最终体现在合并财务报表上的收入仅为影城确认的放映收入。
(5)影城卖品收入、成本的确认
影城卖品收入为各影城销售食品、饮品、纪念品等商品取得的收入。当影城已将相关商品提供给购货方、相关资金收到后,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所售商品成本。
卖品销售由业务员录入计算机票务系统并收取销售价款,同时各影院根据此系统的营业数据以及出纳的实际收款情况,按日填制报表,据此金额确定卖品销售收入。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范围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2、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单项金额 50 万元以上(含 50万元)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5%以上的应收款项。
(2)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依据其期末余额,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债务重组。
3、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加上扣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无风险组合:以应收款项的交易对象和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单位:%
账龄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
一年以内 1.00 5.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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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二年 5.00 10.00 5.00
二至三年 50.00 50.00 10.00
三至四年 100.00 100.00 20.00
四至五年 100.00 100.00 50.00
五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②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4、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
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1)确定依据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是指单项金额 50万元以下或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5%以下,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存在重大流入风险的应收款项。
(2)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依据其期末余额,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1、存货的分类
发行人的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原材料为发行人为计划拍摄电影或电视剧所购买的文学作品、剧本。对于发行人独家或主投的电影或电视剧,该原材料于相关电影或电视剧投入拍摄并取得摄制许可证或制作许可证时转入在产品。
在产品为制作中的电影、电视剧等。对于发行人独家或主投的电影或电视剧,于拍摄完成取得公映许可证或发行许可证、且完成项目成本结算后转入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为发行人投资拍摄完成、已取得公映许可证或发行许可证并完成项目成本结算的电影、电视剧产品;发行人外购的影视剧产品;发行人下属影城外购入库的卖品等。
低值易耗品为发行人影城维修配件及简易 3D 眼镜等。
2、发行人存货类别及与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的关系;存货各项目的确认依据、
前后核算时点的衔接关系
(1)电视剧制作与发行业务的成本归集和核算方法
独家电视剧和主投电视剧的成本归集:公司获得剧本版权所发生的成本,包括剧本版权采购成本、原著改编费等,均计入原材料。当电视剧投入拍摄并取得制作许可证时,相关原材料转入在产品,与该剧剧组发生的摄制成本一起按个别法归集。电视剧取得发行许可证后,剧组相关人员及发行人财务部门人员对该电视剧发生的全部成本进行统计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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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复核,并在完成项目成本结算后,将相应的剧本成本和摄制成本一同转入库存商品,构成电视剧待结转的营业成本。电视剧的摄制成本在发生时通过“生产成本”科目核算,按照不同剧组按个别法归集。该成本于电视剧获得发行许可证且完成项目成本结算后转入库存商品,构成电视剧待结转的营业成本。
跟投剧的成本归集:发行人跟投电视剧,根据相关联合摄制协议,于支付投资款项时先计入预付款项核算,待相关电视剧制作完成、取得发行许可证,并收到受托方出具的经审计或双方确认的有关成本、费用结算凭据或报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将该预付款项转作库存商品。发行人跟投电视剧根据发行人与主投方签署的跟投协议约定,分为参与电视剧销售的跟投电视剧和不参与电视剧销售的跟投电视剧。对于发行人参与电视剧销售、具有一定发行权的跟投电视剧,发行人成本归集的原则和依据与独家投资的电视剧和主投电视剧收入、成本确认的原则和依据一致。对于发行人不参与电视剧销售、不具有发行权的跟投电视剧,待剧目结算后,发行人收到主投方返还的该电视剧收益之时,发行人将相应金额冲减库存商品,直至该项目库存商品余额减记为零;对收到的该电视剧收益超过原始投资款项(即项目库存商品的累计金额)的部分,发行人确认为营业收入,不涉及营业成本结转。
(2)发行人电影制作及发行的成本归集和核算方法
发行人独家投资的电影存货归集确认按以下会计政策执行:发行人独家投资、制作的电影于相关摄制成本发生时通过“生产成本”科目核算,按剧组采用个别法归集。在影片拍摄完、取得公映许可证并完成项目成本结算后,摄制成本转入库存商品,构成电影待结转的营业成本。
发行人主投摄制的电影,发行人于相关摄制成本发生时通过“生产成本”科目核算,按剧组采用个别法归集,在影片拍摄完成、取得公映许可证并完成项目成本结算后,将生产成本转入库存商品,构成电影待结转的营业成本和备抵。
对于发行人跟投的电影,发行人在核算电影项目投资成本时,按投资协议约定预付给主投方的制片款项,先通过“预付款项”科目进行核算;当影片获得公映许可证并收到主投方出具的经审计或双方确认的有关成本、费用结算凭据或报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将该款项转入库存商品。
对发行人独家的电影,在电影完成摄制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公映许可证并于院线公映后,按经确认的实际票房统计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确认票房分账收入。发行人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将其相应的实际成本逐笔(期)结转销售成本。
(3)发行人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成本核算方法
对于参股影城和加盟影城,院线公司依据与影城签订的院线加盟协议和影城实际取得的票房收入计算院线的发行收入。院线公司于月末根据幸福蓝海院线影城上报的《电影放映情况月报表》和《电影放映收入结算月报表》,与院线系统编制的统计报表核对一致后,计算确认院线的分账收入,并根据院线公司与电影制片发行方就每一部上映电影所签署的发行协议,确认对影片制片方发行方的分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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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影城放映业务成本核算方法
对于控股影城,在影城层面,发行人全额确认影城放映收入。在院线层面,该影城对院线公司的分账款将确认为院线公司的发行收入,但该分账款同时也是影城的分账营业成本,在合并报表层面两者互相抵销。最终体现在合并财务报表上的影城放映业务成本为其放映影片对应的制片发行方分的票房分账。
发行人在影城放映业务的成本确认政策方面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万达院线存在差异,主要是万达院线在成本中核算了租金等可变成本和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及低值易耗品摊销等固定成本,而发行人在销售费用中进行核算。影城的租金、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等虽然是影城经营所必须支出的成本费用,但与影城所取得的放映收入不具有紧密的配比关系。相比万达院线的核算办法,发行人会计核算方法下影城放映业务成本金额较低,相应影城放映业务的毛利率较高,但是当期利润不受影响。
(5)影城卖品成本核算方法
影城卖品收入为各影城销售食品、饮品、纪念品等商品取得的收入。当影城已将相关商品提供给购货方、相关资金收到后,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所售商品成本。卖品销售由业务员录入计算机票务系统并收取销售价款,同时各影院根据此系统的营业数据以及出纳的实际收款情况,按日填制报表,据此金额确定卖品销售收入。
3、存货的期末计价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存货已霉烂变质。
(2)存货已过期且已无转让价值的。
(3)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4)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
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5)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
跌。
(6)其他足以证明存货实质上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公司影视业务的减值测试为:
(1)原材料的减值测试:原材料主要核算影视剧本成本,如因影视剧本在题材、
内容方面与国家现有政策相抵触,而导致较长时间内难以立项时,应提取减值准备。
(2)在产品的减值测试:影视产品投入制作后,如因在题材、内容方面与国家现
有政策相抵触,而导致其较长时间内难以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的,应提取减值准备。
(3)库存商品的减值测试:公司对库存商品的结转基于计划收入比例法,过程包
含了对影视产品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可变现净值低于库存商品部分提取减值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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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
(1)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库存商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库存商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
计算其可变现净值的基础;
(4)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过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与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中:企业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该或有对价也计入合并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应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应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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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通过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所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比所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手续费、佣金等,冲减发行溢价,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发行债务性证券(债务性工具)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处理。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债权转为股权所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公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不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均按照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2)权益法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或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经过调整后计算确定。但是,公司对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的或是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有关资料的,直接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公司按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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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计算应分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公司在确认由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时,对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予以确认。公司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也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则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公司仍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按照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照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公司与其他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
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按成本法核算的、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高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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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五)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的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且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规定的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等。
3、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按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装卸等其他支出。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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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确定。
4、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及折旧率如下:
单位:年,%
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0.00 5.00
机器设备 5-10 0.00 20.00-10.00
运输设备 4-6 0.00 25.00-16.67
办公及其他设备 3-5 0.00 33.33-20.00
公司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满足融资租赁标准的租入固定资产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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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六)在建工程的核算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分类。发行人的在建工程主要是发行人的控股影城委托施工方对租入的房产进行影城设计、装饰工程、座椅安装、放映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其核算的内容包括对租入房产的设计装饰工程支出、座椅购置及安装支出、放映设备购置及安装支出等。
影城装饰工程完成验收并经消防验收合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相关的在建工程转入长期待摊费用;座椅、放映及相关设备安装检验合格,可以交付使用时,相关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对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决算价调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七)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的类别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2、无形资产的计价
无形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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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不留残值。摊销金额一般计入当期损益。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4、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按照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确定;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的情况,通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者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公司的历史经验等方法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5、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于取得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
年末公司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八)商誉
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司在购买日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成本以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符合确认条件的或有对价之和确定。
1、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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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
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预期能够流入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2)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3)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
关的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4)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5)公司在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合并中取得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时,不
予考虑被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之前已经确认的商誉和递延所得税项目。
2、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差额的
处理
(1)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公司对初始确认后的商誉不进行摊销,在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2)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②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九)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 1元。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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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4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所得税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1、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在有关暂时性差异发生当期且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公司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公司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税率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公司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进行折现。
(十一)经营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公司报告期内的租赁均为经营租赁。
公司作为出租人,经营租赁中的租金在出租期限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收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作为承租人,经营租赁中的租金在承租期限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成本或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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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5
(十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企业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从 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实施外,其他准则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实施。公司根据准则规定重新厘定了相关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述。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公司将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列报的政府补助调至递延收益列报,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财务报表项目
2013 年 12月 31日/2013 年度
变更前变更后
递延收益- 285.15
其他非流动负债 285.15 -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十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差错变更的原因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在 2009年至 2013年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公司预计在报告期间业务规模将持续扩大,其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为各项坏账准备)预计在 2013年末前不能转回,因此按照 25%税率计算了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 2014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在 2014年至 2018年度将继续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4年 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对文化企业按照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已征收入库的,可以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执行期限为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保留和延续原有给予转制企业的税收减免等多方面优惠政策。从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预计,公司在 2018年末前转回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可能性较大,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按 25%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在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方面存在偏差,因此将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追溯调整冲回。
公司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所属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影城在报告期内存在经营亏损,且未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但未计提相关可弥补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现追溯调整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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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6
2、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报表项目
更正前 2013年末/2013年度
影响金额
更正后 2013年末/2013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6.26 -541.80 94.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552.61 -541.80 36,010.81
资产总计 149,990.64 -541.80 149,448.83
盈余公积 2,672.59 -15.52 2,657.07
未分配利润 28,965.85 -550.67 28,415.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277.86 -566.19 109,711.67
少数股东权益 483.05 24.38 507.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760.91 -541.80 110,219.11
所得税费用 -37.02 357.83 320.81
净利润 11,779.73 -357.83 11,421.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809.27 -366.72 11,442.56
少数股东损益 -29.55 8.89 -20.66
单位:万元
财务报表项目
更正前 2012年末/2012年度
影响金额
更正后 2012年末/2012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0.70 -183.98 46.7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991.14 -183.98 29,807.16
资产总计 118,694.43 -183.98 118,510.45
盈余公积 1,554.45 -5.19 1,549.26
未分配利润 18,274.71 -194.28 18,080.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8,468.59 -199.47 98,269.12
少数股东权益 449.89 15.50 465.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918.48 -183.98 98,734.50
所得税费用 118.88 41.23 160.10
净利润 10,297.95 -41.23 10,256.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01.27 -56.80 10,344.47
少数股东损益 -103.32 15.58 -87.74
七、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和优惠政策
(一)主要税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适用税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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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7
序号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1 增值税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 17%、6%、3%
2 营业税计税收入 3%、5%
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5%、7%
4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5%、16.5%、15%
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5%
6 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业的营业额 3%
7 电影专项资金影城票房收入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3]37 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3年 8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公司提供的广播影视服务、广告服务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照当期销项税额与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缴纳,适用的销项税税率为 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 3%。公司所属影城卖品营业收入适用的销项税率为 17%。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香港文化投资子公司按照 16.5%的税率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其他子公司按照 15%和 2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沭阳影城、海安文峰影城、涟水影城、宝应影城、北京房山影城按照应纳流转税额的 5%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按照应纳流转税额的 7%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如下表所示:
1、营业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2 号文《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电影发行企业向电影放映单位收取的电影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31号文《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各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影业公司、院线公司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执行期限为 2009年 1 月 1日至 2013年 12月 31 日。
2、增值税
根据财教[2014]56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自 2014 年 1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影业公司、院线公司享受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88
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为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3、企业所得税
公司及蓝海传媒、天地纵横、盛世影视、影院发展公司、影业公司、院线公司、江宁影城、蓝海中天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34 号文《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0]1 号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发布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0]29 号《关于发布第二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3]2 号文《关于发布江苏省 2013年第一批省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文件,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执行期限为 2009年 1 月 1日至 2013年 12月 31 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财税[2014]84 号《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涟水影城根据财税[2009]34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江苏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文件苏文改发[2013]26 号《关于省广播电视总台经营性资产剥离转制的批复》、财税[2014]84 号《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 2013 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西安影城根据财税[2011]58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产业确认函[2014]22 号及 2014 年 5 月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表》,西安幸福蓝海影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3年、2014 年、2015年企业所得税率执行税率为 15%。
成都影城根据财税[2011]58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 2015 年 5 月成都市青羊区地方税务局《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表》,成都影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2015年企业所得税率执行税率为 15%。
八、分部信息
(一)各业务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年度业务部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2015年度
电视剧 30,067.77 21,904.75
电影及衍生小计 106,646.09 60,959.58
其中:电影制作及发行 7,221.15 6,578.07
院线发行及放映收入 91,567.75 52,296.67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89
年度业务部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影城卖品收入 7,857.20 2,084.84
合计 136,713.86 82,864.33
2014年度
电视剧 22,703.94 11,325.53
电影及衍生小计 60,510.88 32,281.34
其中:电影制作及发行 3,505.92 787.26
院线发行及放映收入 52,346.22 30,315.30
影城卖品收入 4,658.75 1,178.78
合计 83,214.81 43,606.87
2013年度
电视剧 37,256.49 17,366.01
电影及衍生小计 36,136.64 20,316.20
其中:电影制作及发行 1,893.07 1,807.61
院线发行及放映收入 31,213.69 17,654.13
影城卖品收入 3,029.88 854.46
合计 73,393.13 37,682.21
(二)各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年度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2015年度
东北 3,068.84 1,917.07
华北 22,243.10 11,101.72
华东 99,104.15 68,533.18
华中华南 26,638.92 19,681.80
西南 7,117.12 5,750.76
西北 7,150.63 4,488.69
境外--
小计 165,322.76 111,473.23
减:地区间抵销 28,608.90 28,608.90
合计 136,713.86 82,864.33
2014年度
东北 4,042.19 2,583.26
华北 9,533.17 2,563.05
华东 45,114.85 23,024.77
华中华南 12,113.37 9,283.48
西南 5,429.54 3,879.75
西北 7,592.25 4,4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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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0
年度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境外 3,566.99 2,018.76
小计 87,392.36 47,784.42
减:地区间抵销 4,177.55 4,177.55
合计 83,214.81 43,606.87
2013年度
东北 1,086.96 849.74
华北 18,566.64 9,381.19
华东 38,075.20 18,608.63
华中华南 6,871.49 5,208.87
西南 3,945.82 2,156.86
西北 7,518.64 4,148.55
境外--
小计 76,064.75 40,353.83
减:地区间抵销 2,671.62 2,671.62
合计 73,393.13 37,682.21
九、非经常性损益
以下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础,并经苏亚金诚出具的《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的审核报告》(苏亚核[2016]34号)核验。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98 -19.72 -66.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47.37 2,558.01 1,336.1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5.3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2.02 66.40 -756.83
小计 1,879.41 2,604.69 627.90
减:所得税影响 66.30 69.66 90.5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 49.66 53.90 17.7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763.46 2,481.13 519.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943.65 5,729.20 10,922.98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分析请参见本节“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之“(八)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十、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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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
(一)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15年度/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度/2014年 12月 31 日
2013年度/2013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 2.53 2.77 2.91
速动比率(倍) 1.98 1.86 2.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2.14 12.31 14.0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44 2.11 2.15
存货周转率(次) 2.54 1.20 1.3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961.34 16,156.87 17,429.0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707.10 8,210.33 11,442.5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8,943.65 5,729.20 10,922.98
利息保障倍数(倍) 82.75 32.41 355.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65 1.14 -0.6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2 0.39 -0.6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52 5.06 4.71
无形资产(含商誉)占净资产的比例(%) 2.51 2.72 2.75
无形资产(不含商誉)占净资产的比例(%) 0.07 0.06 0.06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净值余额)/流动负债合计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当期利息支出+当期折旧+当期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当期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当期加权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当期加权股本
归属于发行人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本
无形资产(含商誉)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商誉)/所有者权益合计
无形资产(不含商誉)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股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年 8.69 0.46 0.46
2014年 7.21 0.35 0.35
2013年 11.00 0.49 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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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稀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年 7.26 0.38 0.38
2014年 5.03 0.25 0.25
2013年 10.50 0.47 0.47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 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 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非财务指标
(一)电视剧产量
报告期内,以获得发行许可证为口径统计,公司生产的电视剧数量及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部,集,%
年份
部数集数
公司全国份额公司全国份额
2015年度 3 -- 123 --
2014年度 7 429 1.63 257 15,893 1.61
2013年度 11 441 2.49 387 15,770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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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3
注:截至 2016年 4月 30日,2015年度全国生产的电视剧总部数及总集数统计数据尚未公布。
2013年、2014年及 2015年,公司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集数分别为 387集、257集和 123 集,同期公司电视剧业务收入分别为 37,256.49 万元、22,703.94 万元和
30,067.77万元。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集数和电视剧业务收入在年度分布上略有差
异,这是因为电视剧从取得发行许可证到最终确认收入时点存在一定的时差。
(二)幸福蓝海院线影城数量
报告期内,幸福蓝海院线影城的数量如下所示:
单位:家
项目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发行人投资影城数量 55 42 31
发行人加盟影城数量 87 62 37
2013年、2014年及 2015年,公司幸福蓝海院线影城数量增长迅速;同期公司院线及影城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4,243.57万元、57,004.97万元及 99,424.95万元,
与幸福蓝海院线影城数量增长趋势一致。
十二、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2014年 11月 4日,影业公司取得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起诉江苏真慧影业有限公司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影业公司要求江苏真慧影业有限公司根据《<杀戒>联合投资合同书》(双方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签署)以及《<杀戒>联合投资合同书补充协议》(双方于 2013年 11月 28日签署)支付影片《杀戒》的投资本金、项目收益及延期支付导致的违约金共计 600.00万元。2015年 4月 2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
决书(2014)玄商初字第 1286 号确定江苏真慧影业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起十日内给付影业公司 259.96 万元并自 2013 年 12 月 9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
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015年 7月 21日,影业公司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强制执行江苏真慧影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229.96 万元的资产
以及按日万分五标准计算的违约金、诉讼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影业公司确认收到真慧影业款项 100.00 万元。
2014 年 10 月 28 日,影院发展公司起诉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向影院发展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 240.00
万元并赔偿给影院发展公司造成的律师费、工程设计费损失人民币 15.00 万元。2015
年 8月 4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栖迈民初字第 691 号确定南京华
东电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影院发展公司定金人民币 120.00 万
元,并赔偿影院发展公司此款自 2012年 7月 19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率损失。2015年 9月 9 日,影院发展公司收到返还定金 120.00
万元及赔款 30.71万元。
2015 年 10 月 19 日,影院发展公司取得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起诉郑州中元置业有限公司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影院发展公司要求解除双方于 2012 年 12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94
月 31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郑州中元置业有限公司向影院发展公司双倍返还合同保证金 160.00万元。2015年 12月 31日,影院发展公司和郑州中元置业有限公司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中元置业应于 2016 年 1 月 10 日前将影院发展公司已支付的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80.00 万元退还,并且另行一次性向影院发展
公司支付补偿金人民币 55.00万元。2016年 1月 12日,影院发展公司收到返还保证金
及补偿金共计 135.00 万元。2016 年 1 月 21 日,影院发展公司取得郑州市惠济区人民
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影院发展公司撤回起诉。
2015 年 10 月 21 日,影院发展公司取得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起诉云南中天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影院发展公司要求解除双方于 2010年 12月 27日签署的《房屋预约租赁合同》、要求云南中天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影院发展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4 日,影院发展
公司取得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云南中天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420.00 万元的财产。2016年 2月 3日,影院发
展公司取得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了被告云南中天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2015年 12月 8日,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石家庄市怀特国际商城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双方于 2011 年 3 月 22 日签署的《租赁意向书》、要求石家庄市怀特国际商城有限公司向影院发展公司双倍返还保证金 200.00 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
相关费用。
(二)期后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结构及总体分析
2013年、2014年以及 2015年公司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0%,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视剧 30,067.77 20.92 22,703.94 26.28 37,256.49 49.53
电影及衍生小计 106,646.09 74.20 60,510.88 70.04 36,136.64 48.04
其中:电影制作及发行 7,221.15 5.02 3,505.92 4.06 1,893.07 2.52
院线发行及放映 91,567.75 63.71 52,346.22 60.59 31,213.69 41.50
影城卖品 7,857.20 5.47 4,658.75 5.39 3,029.88 4.03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136,713.86 95.12 83,214.81 96.32 73,393.13 97.57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7,012.95 4.88 3,182.64 3.68 1,826.53 2.43
营业收入合计 143,726.81 100.00 86,397.45 100.00 75,219.6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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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5
2013-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连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8.23%,主要来自电影
业务的增长,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1.79%。
1、电视剧业务收入
(1)报告期内电视剧业务收入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确认收入的电视剧共计 38 部,其中独家投资剧 19 部,主投电视剧 8 部,跟投有发行电视剧 10 部,跟投无发行权电视剧 1 部。确认收入均具有合同依据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序号剧名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独家
1 《二胎》 873.88 5,932.76 -
2 《满山打鬼子》 3,414.11 128.30 -
3 《草帽警察》 3,714.08 --
4 《新恋爱时代》 203.77 650.03 2,816.39
5 《皮五传奇》 212.26 1,660.72 -756.30
6 《香草美人》 1,192.45 --
7 《新永不瞑目》 396.23 - 8.94
8 《新玉观音》- 237.74 8.34
9 《新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 435.85 --
10 《鲁冰花》 203.77 407.55 -
11 《朋友一场》 369.81 660.38 -
12 《人活一张脸》 462.26 990.57 -
13 《人间正道是沧桑》 23.96 - 92.00
14 《断刺》 935.85 --
15 《结发夫妻》 113.21 613.77 567.62
16 《好想回家》 754.72 - 591.27
17 《明德绣庄》 117.92 683.96 594.52
18 《青城之恋》 650.94 981.58 -
19 《五妹》- 186.79 -
主投
20 《雪域雄鹰》 3,349.06 --
21 《迫在眉睫》 871.94 --
22 《美丽背后》 73.16 312.25 -
23 《长安三怪探》 1,811.32 1,843.42 4,568.68
24 《婚战》- 2,115.37 3,113.07
25 《无懈可击之高手如林》-- 0.85
26 《不谈爱情》-- 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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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序号剧名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27 《不想回家》 373.58 200.96 -
跟投有发行权
28 《毕业歌》 8,783.59 --
29 《黎明前的抉择》 2.83 2,982.02 -
30 《红色通道》 121.74 745.77 538.49
31 《特种兵之火凤凰》- 1,019.83 2,494.63
32 《我是机器人》-37.74 - 5,094.34
33 《滚滚红尘》-- 5,757.60
34 《精忠岳飞》- 337.90 11,260.30
35 《完美婚礼》 518.87 --
36 《谁懂女儿心》 16.91 12.26 9.52
37 《男人四十》-- 475.47
跟投无发行权
38 《上阵父子兵》 107.43 --
合计 30,067.77 22,703.94 37,256.48
注 1:2013 年度,公司向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公司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销售《我是机器人》和《精忠岳飞》信息网络传播权。2015 年,公司与盛世骄阳签订《我是机器人》解除协议并向腾讯销售《我是机器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15 年度《我是机器人》确认-37.74 万元收入包括该剧向盛世骄阳销售后根据解除协议进行的销售退
回金额。
注 2:2013 年度,由于《皮五传奇》播出计划调整,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向乐视网等客户产生销售折让 775.64 万元。
(2)发行人电视剧分年确认电视剧销售收入的情况
一部电视剧的发行与播出是一个包括若干轮次的较长周期,包括首轮上星播出、二轮上星播出、地面频道播出、视频网站上线播出、后续收益权益转让等,发行人就一部电视剧与不同播出平台签订销售合同的时间,供带的时间,以及该部电视剧不同轮次的播出时间可能处于不同的会计期间,从而导致同一电视剧在不同的会计年度均有销售收入确认的情况。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看,电视剧业务收入分年确认收入是行业普遍现象。报告期内,发行人确认收入的电视剧共 38部,其中 14部电视剧收入确认在一个会计期间,另外 24 部电视剧存在收入跨年度确认的情况。对于该等电视剧的销售收入,发行人均是在满足电视剧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确认,即获得发行许可证、签署销售协议、供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跨年度调节收入的情形。
(3)报告期内电视剧预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 2015年度存在电视剧预售情形。2015年度发行人确认收入的电视剧中,共有 2部电视剧、共计 5份销售合同的签署日期在电视剧取得发行许可证日期之前,为预售合同,相关收入合计 4,589.53 万元,占当期确认的电视剧业务收入合
计的 15.26%。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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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电视剧当年确认收入的预售合同对象确认收入金额
占电视剧业务收入的比例 《迫在眉睫》
上海东方电影频道 232.58 0.77
2 江苏广电 198.11 0.66
3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172.16 0.57 《毕业歌》
西藏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094.34 10.29
5 河北电视台 892.33 2.97
合计 4,589.53 15.26
(4)报告期内电视剧销售价格、销售量的变化情况及原因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三、(一)电视剧投
资制作与发行业务具体情况”。
2、电影业务收入
(1)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影制作与发行收入确认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参与投资制作电影中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共计有 7 部,分别是《白日焰火》、《吴仁宝》、《愤怒的小孩》、《血滴子》、《杀戒》、《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一步之遥》。其中,《吴仁宝》是公司独家投资制作的影片,《白日焰火》是公司主投制作的影片,《愤怒的小孩》、《血滴子》、《杀戒》、《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一步之遥》为公司跟投的影片。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的电影结算依据为发行机构或主投方出具的结算单,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于电影上映的票房收入,投资成本核算完整。发行人的计算依据、收入来源和投资成本核算以及相关收入确认均具有明确的合同依据。
(2)报告期内发行人院线发行及放映收入和卖品收入确认的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院线与影城经营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迅速。包括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影城放映收入和影城卖品收入合计从 2013年度的 34,243.57 万元增长至
2015年度的 99,424.95 万元,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 70.40%。具体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 27,292.92 16,980.52 9,856.40
影城放映 64,274.83 35,365.70 21,357.29
影城卖品 7,857.20 4,658.75 3,029.88
合计 99,424.95 57,004.97 34,243.57
报告期内,发行人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收入获得较大增长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发行人影城拓展速度较快、拓展效率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报告期内中国电影票房市场是影城继续保持爆发式增长,发行人因其区位优势,受益于行业增长更为明显。
(3)报告期内发行人影城放映收入的地区分布
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大部分控股影城位于江苏,发行人大部分影城放映收入分布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298
在江苏地区。
发行人确认的影城放映收入按地区的金额分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江苏 39,839.36 23,425.63 14,821.60
安徽 3,599.53 1,749.07 537.16
山东 3,032.14 1,071.80 158.52
陕西 3,746.98 3,748.33 3,283.62
四川 876.28 897.92 883.17
河南 1,418.08 1,102.55 460.49
湖北 4,028.66 1,422.18 1,188.80
天津 991.49 567.58 27.09
北京 3,238.81 797.05 -
黑龙江 1,747.43 583.60 -
广东 1,756.06 - -
合计 64,274.83 35,365.71 21,357.29
确认的影城放映收入按地区百分比分布如下表所示:
单位:%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江苏 61.98 66.24 69.40
安徽 5.60 4.95 2.52
山东 4.72 3.03 0.74
陕西 5.83 10.60 15.37
四川 1.36 2.54 4.14
河南 2.21 3.12 2.16
湖北 6.27 4.02 5.57
天津 1.54 1.60 0.13
北京 5.04 2.25 -
黑龙江 2.72 1.65 -
珠海 2.73 - -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4)票房分账比例及支付的合规性
院线公司与影城间的票房分账比例,是在国家规定的分账比例原则下,由具体影片的类型、质量、供求关系及档期等市场因素决定的。
目前,院线公司与幸福蓝海院线影城约定的分账比例为幸福蓝海院线影城净票房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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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影城的票房收入扣除 5%的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和国家规定相关税金及附加后的净值)的 43.00%-50.00%,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影城对院线进行票房分账,于每月初将上月的票房分账款转入院线账户。经申报会计师和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影城票房支付符合其签署的院线加盟协议规定。
(5)影城放映收入计算方式
发行人影城放映收入主要来自控股影城的票房收入。发行人影城按照当日收到的票款以及票务系统中实际统计的票房确认票房收入。
公司采用电影卡、兑换券等方式预售电影票收到的预售票款计入预收款项,待卡、券持有人兑换电影票时确认收入。已售券期满后,尚未用以兑换电影票的券款,全额转入当期影城放映收入;已售卡期满后,由于公司的业务政策是过期的电影卡可以再度激活,因此尚未用以兑换电影票的卡内金额不确认收入。
(6)票房收入涉及的税费提取、解缴情况及其合规性
2013 年 1-7 月,公司投资影城按票房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缴营业税,按票房收入的5%计缴电影专项资金;2013 年 8 月开始,发行人投资影城按票房收入改缴增值税,计缴电影专项资金比例不变,符合电影行业监管规定和相关税收政策。
3、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的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影城的资产租赁、广告、云平台服务费和尊享卡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于发行人控股影城数量的增长。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所确认的营业成本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电视剧 21,904.75 11,325.53 17,366.01
电影及衍生小计 60,959.58 32,281.34 20,316.20
其中:电影制作及发行 6,578.07 787.26 1,807.61
院线发行及放映 52,296.67 30,315.30 17,654.13
影城卖品成本 2,084.84 1,178.78 854.46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82,864.33 43,606.87 37,682.21
其他业务成本合计 219.98 238.64 148.42
营业成本合计 83,084.31 43,845.51 37,830.63
2015年,公司营业成本相对 2014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第一,随着公司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的持续扩张,院线发行及放映成本随着公司票房的增长而增加;第二,发行人独家电视剧《草帽警察》和主投电视剧《美丽背后》确认取得发行许可证均已满24 个月,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结转全部库存商品余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电视剧营业成本较 2014 年增加;第三,发行人 2015年跟投电影《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和《一步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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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遥》成本较高,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成本相对 2014年大幅增长。
2014年,公司营业成本相对 2013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的持续扩张,院线发行及放映成本随着公司票房的增长而增加。
1、电视剧业务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电视剧营业成本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项目开发费 152.59 0.70 103.55 0.91 158.99 0.92
演职人员劳务及费用 6,041.76 27.58 3,450.60 30.47 3,364.37 19.37
摄制及剧组费用 15,181.98 69.31 7,256.28 64.07 13,121.40 75.56
后期制作费用 436.25 1.99 255.91 2.26 201.92 1.16
联合摄制费 92.17 0.42 259.19 2.29 519.34 2.99
合计 21,904.75 100.00 11,325.53 100.00 17,366.01 100.00
报告期内,演职人员劳务及费用、摄制及剧组费用是电视剧业务营业成本最主要的部分,其合计占比在 90%以上。电视剧营业成本中的联合摄制费用包含发行人以主投方式投资电视剧而向跟投方支付的项目利润。
公司 2015年电视剧业务营业成本较 2014年出现上升,主要是因为发行人独家电视剧《草帽警察》和主投电视剧《美丽背后》确认取得发行许可证均已满 24 个月,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结转全部库存商品余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公司 2014 年电视剧业务营业成本较 2013年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受“一剧两星”政策影响,公司调整了电视剧的生产与发行计划,生产与发行总量有所下降,故电视剧业务营业成本下降。
2、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营业成本
发行人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主要通过投资、制作业务形成电影片,其采购内容主要为在电影制作过程的演职员劳务、剧组生产工具的租赁或制作费用以及跟投的电影片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结转的成本主要为独家投资电影《吴仁宝》和作为主投方投资制作的电影《白日焰火》的摄制成本,以及发行人跟投电影的投资成本。其中,《吴仁宝》累计结转制作成本 117.72 万元,《白日焰火》累计结转制作成本
784.49万元,跟投电影投资成本累计结转 8,256.96 万元。
3、院线发行与影城放映业务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业务、影城放映业务、和影城卖品业务对应的营业成本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01
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 26,190.04 16,270.86 9,404.46
影城放映 26,106.63 14,044.43 8,249.67
影城卖品 2,084.84 1,178.78 854.46
合计 54,381.51 31,494.07 18,508.59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增长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长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但增幅存在差异。发行人 2015年度较 201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66.36%,2014年度较 2013年度营业收入增
长率为 14.86%。发行人 2015年度较 2014年度营业成本增长率为 89.49%,2014年度较
2013年度营业成本增长率为 15.90%。
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同期营业成本增长率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影视剧项目是个性化产品,在采购成本的构成和总额、销售对象和定价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异和波动性,导致发行人相关收入和成本增长并不一致。由于发行人院线发行和影城经营业务的分账比例保持稳定,发行人院线发行和影城业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速在报告期内较为一致。
2015年度与 2014年度相比,发行人电视剧业务收入增加 32.43%,但相应的成本增
加 93.41%,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独家电视剧《草帽警察》和主投电视剧《美丽背后》确
认取得发行许可证均已满 24 个月,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结转全部库存商品余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此外,发行人 2015 年跟投电影《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和《一步之遥》成本较高,造成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收入增加 105.97%,成本增加 735.56%。受前述因
素综合影响,发行人 2015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度增长 66.36%,而营业成本增长
89.49%。
2014年度与 2013年度相比,发行人当期确认收入的主投电影《白日焰火》是小成本制作,但是影片在柏林电影节获得“金熊奖”后上映,取得了过亿的票房,导致电影制作与发行收入增长率大大高于其营业成本增长率。但是,2014 年度发行人电视剧业务产生收入较少,结转成本较多。两个因素相互抵销,发行人 201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和 2014年营业成本增长率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长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项目
2015年度较 2014年度增长率
2014年度较 2013年度增长率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合计 64.29 90.03 13.38 15.72
其中:电视剧 32.43 93.41 -39.06 -34.78
电影及衍生 76.24 88.84 67.45 58.89
其中:电影制作与发行 105.97 735.56 85.20 -56.45
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 60.73 60.96 72.28 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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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较 2014年度增长率
2014年度较 2013年度增长率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影城放映 81.74 85.89 65.59 70.24
影城卖品 68.65 76.86 53.76 37.96
其他业务合计 120.35 -7.82 74.24 60.79
合计 66.36 89.49 14.86 15.90
(2)营业成本的结构与营业收入的结构之间无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结构和营业成本结构总体而言没有重大差异。发行人加盟、参股影城合计票房规模要高于控股影城合计票房规模,由于所有影城分给上游制片发行方票房的比例类似,因此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业务的营业额成本要高于控股影城放映业务的营业成本,占总营业成本之比较高;与此同时,发行人仅确认加盟和参股影城产生的票房收入中应分给院线公司的收入,但全额确认控股影城产生的票房收入,因此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的收入规模要小于影城放映收入规模,占总收入之比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合计 95.12 99.74 96.32 99.46 97.57 99.61
其中:电视剧 20.92 26.36 26.28 25.83 49.53 45.90
电影及衍生 74.20 73.37 70.04 73.63 48.04 53.70
其中:电影制作与发行 5.02 7.92 4.06 1.80 2.52 4.78
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 18.99 31.52 19.65 37.11 13.10 24.86
影城放映 44.72 31.42 40.93 32.03 28.39 21.81
影城卖品 5.47 2.51 5.39 2.69 4.03 2.26
其他业务合计 4.88 0.26 3.68 0.54 2.43 0.39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3)已结转全部成本的部分剧目在后期持续实现收入的比例
对于公司独家投资电视剧和主投电视剧,由于发行人按照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电视剧的制作成本,因此当发行人实现了其全部预计收入后,电视剧的全部制作成本即结转完毕,之后实现的收入无对应的制作成本结转。
对于跟投无发行电视剧电视剧,如发行人不掌握发行权,则根据会计政策,发行人收到的超过投资资金部分的收益,发行人确认为营业收入,无对应的制作成本结转。对于跟投有发行权电视剧,则发行人在结转完毕其在库存商品科目归集的全部成本后,后续再销售所实现的收入无对应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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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电视剧制作与发行收入 30,067.77 22,703.94 37,256.49
无制作成本结转的收入金额合计 7,966.52 5,313.45 2,369.30
其中:跟投分账 107.43 --
后续发行 7,859.09 5,313.45 2,369.30
权益转让---
制作服务---
无制作成本结转的收入合计占电视剧收入之比 26.50 23.40 6.36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的电视剧制作与发行收入中,无制作成本对应的电视剧收入金额占比不高。
(三)公司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报告期内保持基本稳定。2015年度、2014年度及 2013年度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2.19%、49.25%和 49.71%。
2015年度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相比 2014年度下降了 7.0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 2015
年度电视剧业务毛利率相比 2014 年度下降了 22.97 个百分点,考虑该业务收入当期占
比为 20.92%,该业务毛利率下降对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影响为 4.81个百分点;2015年度
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毛利率相比 2014 年度下降了 68.63 个百分点,考虑该业务收入当
期占比仅为 5.02%,该业务毛利率下降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 3.45个百分点。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业务毛利率及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
主营业务合计 39.39 88.80 47.60 93.08 48.66 95.51
其中:
电视剧
27.15 13.46 50.12 26.74 53.39 53.20
电影及衍生 42.84 75.34 46.65 66.34 43.78 42.31
其中:
电影制作与发行
8.91 1.06 77.54 6.39 4.51 0.23
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 4.04 1.82 4.18 1.67 4.59 1.21
影城放映 59.38 62.94 60.29 50.11 61.37 35.06
影城卖品 73.47 9.52 74.70 8.18 71.80 5.82
其他业务合计 96.86 11.20 92.50 6.92 91.87 4.49
合计 42.19 100.00 49.25 100.00 49.71 100.00
注 1:上表中院线发行业务(不含控股影城)为不含控股影城的院线发行业务,其包含加盟影城与参股影城相关院线发行收入、院线其他发行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院线公司帮影片发行方做的影片代理发行业务);
注 2:上表中影城放映业务成本与合并口径的影城放映业务成本不同,为院线公司支付给影片发行机构的分账成本以及控股影城支付给 IMAX的票房分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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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视剧业务毛利率
2015 年电视剧业务毛利率为 27.15%,比 2014 年下降了 22.97 个百分点;2014 年
电视剧业务毛利率为 50.12%,比 2013年下降了 3.27个百分点。
2015 年电视剧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由于发行人独家电视剧《草帽警察》和主投电视剧《美丽背后》报告期末取得发行许可证已满 24个月,根据库存商品的结转政策,需分别结转库存商品 3,668.02万元和 1,811.18 万元至营业
成本,导致当期电视剧业务毛利率较 2014年度下降 24.13个百分点。2014 年度电视剧
业务毛利率与 2013年度相比无较大变动。
影响电视剧业务毛利率主要有三个因素:电视剧的销售价格、制作成本以及电视剧项目的制作方式。其中,电视剧的销售价格及制作成本的变动与行业政策、行业发展情况相关;电视剧项目的制作方式分为独家剧、主投剧、跟投剧,其制作方式的差异,导致不同电视剧项目在毛利率计算上存在差异,公司各类电视剧制作业务在财务上表现的毛利率比项目的实际毛利率低。
2、电影及衍生业务毛利率
2015年度、2014年度以及 2013年度,发行人电影及衍生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2.84%、
46.65%和 43.78%。发行人电影及衍生业务主要包含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院线发行业
务(不含控股影城)、影城放映业务以及影城卖品业务。报告期内电影及衍生业务的四项主要业务占比保持基本一致,2015 年度电影及衍生业务毛利率相比 2014 年度下降
3.81个百分点,因当期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毛利率下降 68.63个百分点;院线发行(不
含控股影城)、影城放映业务以及影城卖品业务的毛利率根据其业务经营特点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对发行人电影及衍生业务毛利率的波动影响不大。
2015 年度、2014 年度以及 2013 年度,发行人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91%、77.54%和 4.51%。发行人为控制投资风险,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的经营策略为
“主投为辅、跟投为主”,且进行总量控制,其波动主要与电影单片公映情况密切相关。
发行人获金熊奖主投电影《白日焰火》2014 年实现公映且毛利率为 77.31%,导致发行
人当期该业务毛利率较高。考虑到当期该类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仅为 4.06%,使 2014
年度综合毛利率同比 2013 年度上升 2.96 个百分点。2015 年度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毛
利率同比 2014 年度下降 68.6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发行人 2015年跟投电影《白发魔
女之明月天国》和《一步之遥》成本较高,造成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收入增加 105.97%,
成本增加 735.56%。报告期内,发行人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很低,2015年度、
2014年度以及 2013年度收入占比分别为 5.02%、4.06%和 2.52%,其波动对发行人毛利
率影响不大。
2015年度、2014年度以及 2013年度,发行人院线发行(不含控股影城)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04%、4.18%和 4.59%。该业务收入为幸福蓝海院线从加盟影城和参股影城获
取的票房分账收入,该业务成本为幸福蓝海院线分给影片制片方和发行方的票房分账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指导意见院线发行业务(不含控股影城)向上游电影制片和发行方的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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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账比例不超过 43%以及下游影城向院线的分账比例不低于 50%,故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
2015年度、2014年度以及 2013年度,发行人影城放映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9.38%、
60.29%和 61.37%。发行人影城放映业务收入即为发行人控股影城的票房收入,影城放
映业务成本即为支付给影片发行及制片公司的分账成本以及支付给加拿大 IMAX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票房分账成本。其中,院线公司支付给影片发行机构的分账成本在国家统一指导下浮动较小;控股影城支付给加拿大 IMAX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票房分账成本总额较小对毛利率影响不大,趋势上发行人拥有 IMAX 影城从报告期初的 1 家增长至报告期末的 10家,且 IMAX票房收入占比逐步提升,导致该业务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逐年略有下浮。
2015年度、2014年度以及 2013年度,影城卖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3.47%、74.70%
和 71.80%。发行人影城卖品业务主要采用统一采购模式,采购成本较低,同时,影城
卖品是在特定经营场所内的相对垄断商品,定价较高,故影城卖品业务毛利率较高。
3、其他业务毛利率
公司的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与院线发行及影城经营业务收入相关性较低的影城的资产租赁、广告、云平台手续费和尊享卡销售业务。2015年度、2014年度以及 2013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7,012.95万元、3,182.64 万元和 1,826.53万元,规模不大,
对发行人毛利率影响也较小。
4、与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电视剧业务毛利率
发行人 27.15 50.12 53.39
华谊兄弟 41.31 44.36 44.89
华策影视 36.84 39.62 46.24
华录百纳 24.44 34.96 48.47
上海新文化 40.39 36.59 40.15
完美环球 49.47 49.62 46.66
长城影视 51.61 63.00 55.49
唐德影视 42.33 45.07 45.87
慈文传媒 48.68 43.89 46.37
影城业务毛利率注 1
发行人 56.60 57.55 58.25
华谊兄弟-- 58.76
华策影视 29.07 22.45 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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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万达院线 25.02 26.23 26.97
注 1:上表中,影城业务指影城放映和卖品业务。
注 2:上表中数据均来自于公开披露的数据。
注 3:华谊兄弟在 2014年对业务板块进行了重整,电视剧业务毛利统计口径发生改变,且不再披露影城业务统计口径。华录百纳在 2014年对业务板块进行了重整,电视剧毛利统计口径发生改变。
(四)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业务逐步扩张,公司期间费用总额逐年上涨,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34.12%。
期间费用大幅上涨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销售费用的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销售费用占期间费用之比均在 60%以上,最近三年销售费用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3.35%。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在于根据发行人会计政策影城经营相关的折旧、装修
摊销、房屋租赁费用计入发行人销售费用,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影及衍生业务中的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大幅扩张,2013年至 2015年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 71.28%,占收入总额之比从 41.50%增长至 63.71 %,发行人已开业控股影城数
量从报告期初的 19家增长至报告期末的 53家,故销售费用及期间费用相应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构成的集中度较高,占比 5%以上的管理费用项目总金额占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均在 60%以上。占比 5%以上的管理费用项目的主要构成有其他职工薪酬和社会保险费、租赁费(发行人除控股影城租赁费以外的其他租赁费)、招待费。最近三年,公司管理费用复合增长率为 12.03%,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31,479.40 21.90 21,933.28 25.39 15,318.78 20.37
管理费用 9,601.23 6.68 9,124.56 10.56 7,649.41 10.17
财务费用 83.97 0.06 438.68 0.51 -82.49 -0.11
合计 41,164.59 28.64 31,496.52 36.46 22,885.70 30.43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构成的集中度较高,占比 5%以上的销售费用项目总金额占报告期各期销售费用均在 80%以上。占比 5%以上的销售费用项目的主要构成有租赁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职工薪酬和社会保险费、折旧费、水电费、发行费。
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电影及衍生业务中的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大幅扩张,2013年至 2015年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71.28%,占收入总额之比
从 41.50%增长至 63.71 %,发行人已开业控股影城数量从报告期初的 19 家增长至报告
期末的 53 家。2013 年至 2015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3.35%,销售费
用大幅增长。
2015年、2014年以及 2013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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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9%和 20.37%,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之比总体占比较低,未超过 30%,不会对
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压力。发行人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费 7,723.11 24.53 4,760.22 21.70 3,169.09 20.6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721.37 15.00 3,520.57 16.05 3,073.03 20.06
职工薪酬和社会保险费 5,242.56 16.65 3,444.06 15.70 2,287.72 14.93
折旧费 4,391.39 13.95 2,870.96 13.09 2,161.77 14.11
水电费 1,993.10 6.33 1,253.84 5.72 984.14 6.42
发行费 1,939.21 6.16 1,993.22 9.09 1,220.15 7.97
物业费 1,157.25 3.68 698.51 3.18 427.64 2.79
销售业务服务费 791.64 2.88 204.63 0.93 36.62 0.24
保洁费 763.69 2.43 468.98 2.14 305.83 2.00
业务宣传费 1,401.50 4.45 974.76 4.44 679.96 4.44
物料及低值易耗品 321.51 1.02 823.83 3.76 303.70 1.98
印刷费 127.21 0.40 118.15 0.54 96.46 0.63
修理费 128.08 0.41 92.63 0.42 38.00 0.25
制作费 114.33 0.36 87.40 0.40 51.83 0.34
空调使用费 98.36 0.31 109.66 0.50 92.77 0.61
交通及运输费 89.86 0.29 48.31 0.22 37.03 0.24
邮电通讯费 61.84 0.20 49.16 0.22 34.85 0.23
电影研发费 71.92 0.23 96.45 0.44 123.78 0.81
广告费 64.43 0.20 53.65 0.24 35.99 0.23
差旅费 41.25 0.13 40.14 0.18 35.97 0.23
办公费 27.05 0.09 25.81 0.12 17.33 0.11
无形资产摊销 21.24 0.07 18.24 0.08 14.79 0.10
会议费 7.73 0.02 32.22 0.15 31.35 0.20
招待费 0.41 0.00 0.86 0.00 0.62 0.00
培训费 1.22 0.00 1.36 0.01 1.56 0.01
其他 178.14 0.20 145.67 0.66 56.76 0.37
合计 31,479.40 100.00 21,933.28 100.00 15,318.78 100.00
占比 5%以上费用合计 26,010.74 82.63 17,842.87 81.35 12,895.90 84.18
2、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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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构成的集中度较高,占比 5%以上的管理费用项目总金额占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在 60%以上。占比 5%以上的管理费用项目的主要构成有其他职工薪酬和社会保险费、租赁费(发行人除控股影城租赁费以外的其他租赁费)、招待费。最近三年,公司管理费用复合增长率为 12.03%,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变化。
2015 年、2014 年以及 2013 年,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68%、
10.56%和 10.17%,基本维持稳定且占营业收入之比总体占比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盈
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压力。发行人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和社会保险费 6,681.97 69.59 5,587.39 61.23 4,583.54 59.92
租赁费 526.77 5.49 523.11 5.73 501.83 6.56
招待费 361.73 3.77 408.57 4.48 492.01 6.43
折旧费 294.58 3.07 347.41 3.81 342.58 4.48
差旅费 275.07 2.86 319.61 3.50 325.26 4.25
办公费 149.26 1.55 184.80 2.03 182.59 2.39
车辆费 148.11 1.54 187.04 2.05 135.51 1.77
宣传推广费 117.04 1.22 318.92 3.50 114.75 1.50
劳务费 106.12 1.11 165.75 1.82 180.49 2.36
会务费 98.78 1.03 92.26 1.01 71.28 0.93
通讯费 57.35 0.60 106.13 1.16 72.54 0.95
交通费 52.40 0.55 68.98 0.76 55.91 0.73
中介机构费 65.87 0.69 109.50 1.20 95.31 1.25
咨询费 25.29 0.26 34.86 0.38 60.58 0.79
邮电费 46.82 0.49 58.84 0.64 40.60 0.53
水电费 35.52 0.37 37.32 0.41 56.17 0.73
税金 59.50 0.62 61.03 0.67 14.29 0.19
长期待摊摊销 44.23 0.46 39.56 0.43 41.40 0.54
培训费 26.91 0.28 46.16 0.51 12.21 0.16
开办费 215.75 2.25 195.45 2.14 144.63 1.89
物料及低值易耗品 16.93 0.18 37.99 0.42 35.91 0.47
无形资产摊销 14.20 0.15 7.01 0.08 3.76 0.05
董事会经费 10.71 0.11 19.71 0.22 3.03 0.04
财产保险费 5.60 0.06 0.30 0.00 4.49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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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费 4.51 0.05 10.65 0.12 13.43 0.18
修理费 4.92 0.05 4.04 0.04 5.86 0.08
其他 155.27 1.62 152.18 1.67 59.45 0.78
合计 9,601.23 100.00 9,124.56 100.00 7,649.41 100.00
占比 5%以上费用合计 7,208.74 75.08 6,110.51 66.97 5,085.37 72.91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金额较小,主要为利息支出或利息收入,由于公司从2013 年开始贷款金额增加,所以 2014 年利息支出大量增加,达到 498.58 万元,2014
年和 2015年贷款金额逐年减少,所以 2015年利息支出相应下降。财务费用中的金融机构手续费主要为转账汇款时银行收取手续费,报告期内变动不大。由于发行人财务费用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压力。发行人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利息支出 265.39 498.58 49.02
减:利息收入 212.85 141.57 179.90
汇兑损失-35.09 15.34 0.01
金融机构手续费 66.52 66.32 48.38
合计 83.97 438.68 -82.49
4、期间费用对发行人盈利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逐年增加,主要由于报告期公司大规模进行影城拓展,对应产生大量的销售和管理费用。随着公司投资影城的不断成熟,预计未来期间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将进一步降低。因此,期间费用的增长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压力。
(五)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坏账损失 5,937.05 116.39 2,743.72 81.82 1,509.07
存货跌价损失 98.76 -64.07 274.87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0.00 52.44 --
商誉减值损失--100.00 105.78 --
合计 6,035.81 90.00 3,176.80 110.51 1,509.07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呈增长态势,主要是由于坏账损失计提金额于报告期内持续增长。坏账损失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预付账款坏账损失等。报告期内,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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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减值准备,由于电视剧销售回款进度较慢,导致公司 2年以上应收账款增多,确认的坏账损失金额增长,因此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逐年增长。
(六)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来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03.72 546.20 295.63
持有至到期投资期间取得的收益-- 115.36
合计 703.72 546.20 410.98
其中,源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新街口影城 703.72 547.26 308.34
大庆影城--1.06 -12.71
合计 703.72 546.20 295.63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同比上升 28.84%和 32.90%,主要是因
为来自新街口影城的投资收益大幅上升。
2015 年度、2014 年度以及 2013 年度,《让子弹飞》、《武侠》两个固定回报模式投资电影项目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和 115.36 万元,分别占报告期净
利润的 0.00%、0.00%和 0.98%。
(七)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52 6.17 3.3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52 6.17 3.32
政府补助 1,647.37 2,558.01 1,336.17
违约金及罚款净收入 94.44 185.50 134.45
其他 189.17 0.93 0.12
合计 1,932.50 2,750.61 1,474.0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所接受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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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补助时间文件项目公司金额 2013年度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厅关于下达 2012 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苏教[2013]75号)
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补助经费
公司 250.00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厅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苏教[2013]235号)
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补助经费
公司 200.00 《关于下达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工作中介费用补贴和融资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宁金融国发[2012]30 号、宁发改财金字[2012]717 号、宁财企[2012]546号)
补贴资金公司 85.00 六合影城与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财税工作办公室签订的财税[2011]61 号协议书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科技发展资金
六合影城 8.03 《关于拨付 2011年度新建影院先征后返补助和 2010年度数字放映设备补贴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款的通知》(苏影资字[2012]80号)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
苏州影城、如皋影城、沭阳影城
24.72 《关于拨付新建影院先征后返、影院安装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补贴和影院放映国产影片返还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款的通知》(苏影资字[2013]44号)
专项资金返还
南京商厦影城
33.00
大厂影城 30.00
如皋影城 25.00
仪征影城 18.00
苏州影城 15.00
新苏影城 65.00
盐城聚龙胡影城
18.00
海安影城 13.00
江宁影城 50.00
沭阳影城 37.00
溧阳影城 53.00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12
序号补助时间文件项目公司金额 《关于拨付新建影院先征后返、影院安装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补贴和影院放映国产影片返还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款的通知》(苏影资字[2013]44号)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
六合影城、南京商厦影城、仪征影城、新苏影城、盐城聚龙胡影城、海安影城、大厂影城、江宁影城、沭阳影城、兴化影城
常州橙天影城、宿迁金鹰影城、徐庄影城、溧阳影城
115.89 《关于拨付文化产业奖励资金的通知》(皋财行[2013]10号)
文化产业奖励资金如皋影城 3.00 《关于对 2012 年度促进海安高新区服务业经济跨越发展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经营者(个人)予以奖励的决定》(海高新管[2013]9 号)
奖励海安影城 1.80 《关于对 2012 年影院实行先征后返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川广专资[2013]02号)
专项资金返还成都影城 47.70 《关于对影院安装 2K 和 1.3K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的通知》(电专字[2010]76 号)及《关于对影院安装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申报材料的通知》(川广专资[2013]05号)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成都影城 8.13 《关于拨付 2012年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陕电专资字[2012]8号)
专项资金返还西安影城 80.51 《关于拨付 2013年先征后返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陕电专资字[2013]11号)
专项资金返还西安影城 103.26 《关于返还 2013年 1-9月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电专鲁管字[2013]6号)
专项资金返还
临沂兰山影城
1.14 《关于下达 2013年度县级城镇数字影院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3]98号)
数字影院建设补助资金
涟水影城 50.00 2014年度
《关于下达 2012年度江苏优秀文化成果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3]9号)
江苏优秀文化成果奖励
公司、蓝海传媒、盛世影视
350.00 《我们的法兰西岁月》飞天奖资金
公司 2.5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颁发第十五届电影“华表奖”奖金的通知》(广电总局影字[2014]1 号)
《吴仁宝》提名奖资金
影业公司 20.00 《关于下达 2013年第八批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及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3]299号)
江苏优秀文化成果资金
影业公司 50.00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13
序号补助时间文件项目公司金额 六合影城与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财税工作办公室签订的财税[2011]61 号协议书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科技发展资金
六合影城 0.48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3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教发[2013]168号)
专项资金返还大冶影城 60.00 《关于申请返还数字放映设备补贴款的请示》(陕电专资字[2013]7 号)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西安影城 14.27 《关于申请返还影院放映国产影片上缴电影专项资金的请示》(陕电专资字[2013]8号)
专项资金返还西安影城 85.58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厅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苏教[2014]144 号)
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补助经费
公司 150.00
影业公司 200.00 《关于区 2013 年度产业扶持奖励的会议纪要》(2014年 8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 12号)
扶持奖励资金公司 493.00 《关于拨付省级企业营改增过渡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苏财税[2014]22号)
专项扶持资金
盛世影视 10.33
南京商厦影城
5.25 淮安市财政局 2013 淮财教字00382号文件
数字化影院建设奖补资金
涟水影城 30.00 《兴化市财政局、兴化市文广新局关于下达 2012-2013 年度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兴财教[2014]27号)
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补助经费
兴化影城 27.00 《2012 年度全市电影专资收缴工作表彰决定》(宁文广新字[2014]243号)
奖励
南京商厦影城
0.35 《关于拨付 2011年度新建影院先征后返补助和 2010年度数字放映设备补贴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款的通知》(苏影资字[2012]80号)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
如皋影城、苏州分公司、沭阳影城
11.00 《关于拨付新建影院先征后返、影院安装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补贴和影院放映国产影片返还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款的通知》(苏影资字[2013]44号)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
六合影城、南京商厦影城、仪征影城、新苏影城、盐城聚龙胡影城、海安影城、大厂影城、江宁影城、兴化影城、常州橙天影城、宿迁金鹰影城、溧阳影城
44.38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14
序号补助时间文件项目公司金额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电专字[2010]76 号《关于对影院安装 2K 和 1.3K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的通知》及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四川省管理委员会川广专资[2013]05 号《关于对影院安装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申报材料的通知》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成都影城 3.75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四川省管理委员会川广专资[2014]03号《关于返还 2013年影院放映国产影片上缴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
国产影片上缴专资返还
成都影城 21.80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鄂财教发[2014]178 号《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 2014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影院建设补贴款、新建影院先征后返、数字放映设备补贴
大冶影城 131.30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管理委员会文件苏影资字[2014]53 号《关于下达影院先征后返、国产影片返还、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
新建影院先征后返资金
公司 634.00 《我们的法兰西岁月》金鹰奖
公司 5.00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教[2014]208 号文件《关于下达2014 年度省级文化艺术精品项目资金的通知》
《白日焰火》补助款影业公司 100.00 《白日焰火》电影精品专项资金资助款
影业公司 10.00 大厂影城与南京沿江科技创业中心签订的协议
税收返还补助大厂影城 7.01 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山东省管委会电专鲁管字[2014]3号《关于下拨 2013 年新建影院先征后返数字放映设备补贴放映国产片返还以及资助县城数字影院建设补贴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
新建影院先征后返补贴资金
临沂兰山影城
60.00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管理委员会苏影资[2014]53 号《关于下达影院先征后返、国产影片返还、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
新建影院先征后返补贴资金
兴化影城 31.00
1 2015年度
陕西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陕电专资字[2014]07 号《关于拨付各项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
专项资金返还西安影城 105.82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15
序号补助时间文件项目公司金额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司剧字[2014]66 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司关于 2014 年度优秀电视剧暨剧本扶持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扶持资金蓝海传媒 40.00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管理委员会苏影资字[2012]80号《关于拨付 2011年度新建影院先征后返补助和2010 年度数字放映设备补贴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款的通知》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公司 11.00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管理委员会苏影资字[2013]44 号《关于拨付新建影院先征后返、影院安装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补贴和影院放映国产影片返还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款的通知》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公司 44.38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电专字[2010]76 号《关于对影院安装 2K 和 1.3K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的通知》及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四川省管理委员会川广专资[2013]05 号《关于对影院安装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申报材料的通知》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成都影城 3.75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鄂财教发[2014]178 号《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 2014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大冶影城 4.38 陕西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文件陕电专资字[2013]7 号《关于申请返还数字放映设备补贴款的请示》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西安影城 5.00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财税工作办公室资金扶持协议书
街道科技扶持资金
南京六合影城
15.03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山东省管理委员会电专鲁管字[2014]4 号《关于返还 2013 年10月至 2014年 9月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
专项资金返还
临沂兰山影城
22.09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湖北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电影产业扶持资金
武汉雄楚影城
1.67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厅文件苏财教[2015]186号《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专项引导资金
公司、蓝海传媒
320.00 《关于区 2013 年度产业扶持奖励的会议纪要》(2014年 8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 12号)
扶持资金公司 351.00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16
序号补助时间文件项目公司金额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司剧字[2014]66 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司关于 2014 年度优秀电视剧暨剧本扶持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苏财教[2014]208号《关于下达 2014年度省级文化艺术精品项目资金的通知》
《雪域雄鹰》补贴公司 69.92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管理委员会苏影资字[2015]第 101号《关于下达新建影城先征后返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
电影专项资金返还公司 145.00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四川省管理委员会川广专资[2015]03号《关于返还 2014年影院放映国产影片上缴电影专项基金的通知》
电影专项资金返还成都影城 17.20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管理委员会苏影资字[2015]2 号《关于影院 2014 年度先征后返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和返还国产影片上缴电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电影专项资金返还公司 249.00 大厂影城与南京沿江科技创业中心签订的协议
南京沿江科技创业中心企业扶持发展基金
大厂影城 10.06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山东省管理委员会电专鲁管字[2014]第 3 号《关于下拨 2013年新建影院先征后返数字放映设备补贴放映国产片返还以及资助县城数字影院建设补贴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
电影专项资金返还
临沂兰山影城
60.00 《张家港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张政办[2011]21 号)
文化产业项目资金补贴
张家港影城 40.00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京新广发[2015]84 号《关于 2015年度新建多厅影院申请影院建设专项补贴工作安排的通知》
数字放映设备补贴
北京华冠影城
67.08 北京电影专资办 2015年 11月 4日《关于进行 2015年(1-9月)电影专项资金先征后返申报工作的通知》
电影专资返还款
北京华冠影城
65.00
注:2013 年,公司下属影城共收到数字放映设备补贴 493.00 万元,公司按照对应数字放映设备的
预计使用期限将数字放映设备补贴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148.73 万元;2014 年,公司下属影
城共收到数字放映设备补贴 40.00万元,公司按照对应数字放映设备的预计使用期限将数字放映设
备补贴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14.27万元,公司由以前年度获得的数字放映设备补贴中分摊转
入当期损益 70.43 万元;2015 年,公司下属影城共收到数字放映设备补贴 195.00 万元,公司按照
对应数字放映设备的预计使用期限将数字放映设备补贴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67.08万元,公
司由以前年度收到数字放映设备补贴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68.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17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1.50 25.89 70.1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1.50 25.04 68.91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0.85 1.21
捐赠支出 0.21 0.15 0.05
非常损失 25.32 --
综合基金 30.88 37.64 21.27
其他小计 16.06 119.88 891.35
合计 83.97 183.55 982.79
注:“其他”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因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前确认收入重开增值税发票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公司盈利影响有限。
(八)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来源是财政补助。政府补助的明细请参见本节“十三、盈利能力分析”至“(七)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之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1,879.41 2,604.69 627.90
减:所得税影响 66.30 69.66 90.5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 49.66 53.90 17.7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763.46 2,481.13 519.57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707.10 8,210.33 11,442.56
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之比 16.47 30.22 4.54
(九)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发行人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缴纳各项主要税费的情况如下(列示的为应纳税申报数):
单位:万元
税项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增值税 3,085.19 2,400.13 2,362.83
营业税 20.40 25.06 724.22
企业所得税 904.76 474.93 368.30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4.32 213.62 214.22
教育费附加 155.75 155.03 1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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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8
税项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文化事业建设费 97.48 66.91 40.03
各项基金 24.40 19.38 32.00
房产税 9.00 9.00 9.00
电影专项资金 3,302.53 1,792.71 1,046.76
2、报告期内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3]37 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年 8月 1日起,发行人提供的广播影视服务、广告服务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4 年度,受部分业务改征增值税的影响,发行人的营业税同比下降 96.54%。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影城规模的扩张,发行人缴纳的电影专项资金快速增长,2015年同比增长 84.22%,2014 年同比增长 71.26%。
3、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报告期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利润总额 12,208.94 8,797.73 11,742.71
所得税费用 784.12 404.49 320.81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6.42 4.60 2.73
报告期内,发行人计缴的所得税费用较低,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小,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 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省委宣传部发布的《关于发布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0]1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省委宣传部发布的《关于发布第二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0]29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发布的《关于发布江苏省 2013 年第一批省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3]2 号),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 号)等文件,于报告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行人主要税费均按相关部门、政策规定计算并纳税申报,报告期内未受到税务及相关部门的处罚。
(十)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分析
1、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2015年、2014年以及 201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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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9
万元、8,210.33 万元和 11,442.5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营业利润,公
司报告期内各项利润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利润 10,360.40 6,230.68 11,251.44
利润总额 12,208.94 8,797.73 11,742.71
净利润 11,424.82 8,393.25 11,421.9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07.10 8,210.33 11,442.56
公司的净利润主要来自于营业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享有所得税免税政策,利润总额与净利润间的差异不大。
2、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的核查意见
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十一)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在变动趋势方面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与业务经营情况的
变化具有合乎逻辑的匹配关系
2013年至 2015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从 75,219.66 万元增长至 143,726.81 万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8.23%;2013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11,421.90
万元、8,393.25 万元和 11,424.82 万元。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在变动趋势方面的差异情
况与业务经营情况的变化相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结构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其中电视剧业务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由 2013 年的 49.53%下降到 2015 年的 20.92%;电影及衍生业务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
比重由 2013 年的 48.04%上升到 2015 年的 74.20%。发行人营业收入结构产生较大变化
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发行人电影及衍生业务增长迅速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影及衍生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其中主要为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收入,2015年度、2014年度以及 2013年度分别为 91,567.75万元、52,346.22万
元和 31,213.69万元,2015年和 2014年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74.93%和 67.70%。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影及衍生业务中的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增长迅速,发行人投资影城和加盟影城数量逐年增长,从报告期初的 41 家增长至报告期末的 142 家,银幕数量从 190 块增长到 797 块。幸福蓝海院线的票房收入在全国院线中排名从 2013 年度的第 16位增长到 2015 年度的第 10位。
(2)发行人电视剧业务战略调整
2013年至 2015年,发行人电视剧业务收入从 37,256.49万元下降至 30,067.77万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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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0
发行人电视剧业务的收入减少主要受电视剧播出政策和具体电视剧质量的影响。电视剧播出政策方面,由于发行人电视剧销售价格的组成包括上星卫视销售价格、地面频道销售价格、网络平台销售价格以及后续版权销售价格,其中上星卫视销售价格占较大比重,网络平台销售价格及后续版权销售价格也与上星平台息息相关。从 2015 年 1 月1日起,“一剧两星”的播出模式正式实施,减少了首轮上星卫视的最大销售数量,对发行人单部电视剧的销售收入产生了影响。因此,发行人调整电视剧制作战略,重点打造精品剧,降低独家及主投电视剧制作数量,2013 年、2014年和 2015年,发行人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集数分别为 387集、257集和 123集,相应电视剧销售收入也有所下降,毛利也相应下降。
2、新增影城导致销售费用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从 2013年的 22,885.70万元上升到 2015年的 41,164.59
万元,主要来源于销售费用从 2013年的 15,318.78万元大幅上升至 2015年的 31,479.40
万元。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销售费用占期间费用之比均在 60%以上,最近三年销售费用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3.35%。
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在于根据发行人会计政策影城经营相关的折旧、装修摊销、房屋租赁费用计入发行人销售费用,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影及衍生业务中的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大幅扩张,2013年至 2015 年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71.28%,占收入总额之比从 41.50%增长至 63.71%,发行人已开业控股影城数量
从报告期初的 19家增长至报告期末的 53家,故销售费用及期间费用相应大幅增长。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在变动趋势方面的差异情况主要由于公司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迅速扩张,新增影城未达成熟期,销售费用率较高;且从 2014年开始由于电视剧业务政策调整导致电视剧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发行人 2014 年、2015年营业收入结构发生合理变化。未来,发行人电影及衍生业务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将持续增长,公司净利润也将保持持续增长。
十四、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1、总体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 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122,456.98 67.40 116,258.77 71.89 113,438.03 75.90
非流动资产 59,219.50 32.60 45,457.68 28.11 36,010.81 24.10
资产总计 181,676.48 100.00 161,716.45 100.00 149,448.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历年占比均在 70%左右。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是因为公司业务整体具有轻资产的特点与公司以电视剧制作、发行为主的业务构成特点相适应的。公司的电视剧业务具有轻资产的特点。电视剧生产的要素主要是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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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和有形材料消耗,生产经营所投入的固定资产较少,同时对于影视制作使用的影视基地、摄影棚、大型机房等固定资产通常采用租赁方式,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低。
公司的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经营场所以租赁为主,较少形成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同时随着经营规模扩大,会形成较多沉淀资金及应收票房分账款。但是,由于公司经营控股影城会形成较多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比随着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规模扩大而逐年提高。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
公司名称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华谊兄弟 40.92 53.47 47.05
华策影视 75.20 61.65 83.64
华录百纳 52.74 47.70 97.44
上海新文化 59.42 88.43 96.51
完美环球 82.43 94.09 91.25
长城影视 52.43 69.03 96.99
万达院线 32.10 43.26 38.79
唐德影视 99.12 98.72 98.89
慈文传媒 62.47 95.83 93.58
幸福蓝海 67.40 71.89 75.90
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基本持平。
2、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34,636.19 28.28 22,491.27 19.35 13,349.47 11.77
应收票据 251.60 0.21 195.00 0.17 --
应收账款 37,890.31 30.94 33,415.29 28.74 43,334.83 38.2
预付款项 19,944.12 16.29 16,738.38 14.40 20,597.61 18.16
应收利息-- -- 209.44 0.18
其他应收款 1,814.51 1.48 2,201.50 1.89 1,562.19 1.38
存货 26,567.61 21.70 38,133.79 32.80 34,384.49 30.31
其他流动资产 1,352.64 1.10 3,083.53 2.65 --
流动资产合计 122,456.98 100.00 116,258.77 100.00 113,438.03 1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 122,456.98 万元,占资产合计的
67.40%,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分别占流动资产的 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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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4%、16.29%和 21.7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库存现金 234.90 187.92 162.47
银行存款(折合人民币) 34,401.29 22,303.35 13,187.00
货币资金合计 34,636.19 22,491.27 13,349.47
货币资金合计占总资产比例 19.06 13.91 8.93
货币资金合计占流动资产比例 28.28 19.35 11.77
注:公司 2013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2015 年 12月 31日的银行存款中分别包含 1.65
万美金、0.06万美金和 0.61 万美金。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中无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境外及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比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54.00%,主要原
因是公司前期销售的影视剧进入回款期,且公司所属影城放映收入及院线发行收入规模扩大。
公司 2014 年 12月 31日货币资金余额比 2013 年 12月 31日增加 68.48%,主要原
因是 2014年影视剧销售款项收回情况较好,且影视剧新增投入资金较上年下降。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账面原值 46,387.67 37,091.97 44,733.79
坏账准备 8,497.35 3,676.68 1,398.96
应收账款账面净值 37,890.31 33,415.29 43,334.83
①应收账款构成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5年
12 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59.96 259.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6,227.71 36,832.01 44,733.79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39,770.81 35,403.56 38,039.89
无风险组合 6,456.89 1,428.45 6,693.8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6,387.67 37,091.97 44,733.79
②应收账款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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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应收账款的客户结构看,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电视台,信用级别较高。
应收账款 2015年末账面价值比 2014年末账面价值上升 13.39%。应收账款 2014年
末账面价值比 2013年末账面价值下降 22.89%,主要原因在于电视剧业务回款情况良好。
A、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公司前 5大赊销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欠款年限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截至 2016年1月 31日的期后收款
江苏广电关联方 6,170.00 一年以内 13.30 -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700.00 二至三年 7.98 250.00
中央电视台非关联方 2,890.00 一年以内 6.23 -
天视卫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828.74
二至三年 2,475.74
万元,四至五年
353.00万元
6.10 162.80
辽宁广播电视台非关联方 2,706.58
一至二年 1,612.52
万元,二至三年
700.90万元,四至
五年 393.16万元
5.83 -
合计- 18,295.32 - 39.44 412.80
B、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公司前 5大赊销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欠款年限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截至 2016年1月 31日的期后收款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647.00 一至二年 15.22 797.00
云南广播电视台非关联方 2,989.23
一年以内 601.12
万元,一至二年1,922.24万元,二
至三年 465.87万

8.06 400.00
亚太第一卫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958.78 一年以内 7.98 2,958.78
辽宁广播电视台非关联方 2,912.09
一年以内1,818.03万元,一
至二年 700.90万
元,三至四年
393.16万元
7.85 205.51
天视卫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2,635.74 一至二年 7.11 322.80
合计- 17,142.84 - 46.22 4,684.09
C、截至 2013年 12 月 31日公司前 5大赊销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欠款年限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截至 2016年1月 31日的期后收款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6,355.18 一年以内 14.21 6,355.18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548.00 一年以内 12.40 2,0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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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欠款年限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截至 2016年1月 31日的期后收款
中视丰德影视版权代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320.00 一年以内 9.66 4,320.00
山东广播电视台非关联方 2,965.95
一年以内1,323.08万元,一
至二年 1,642.87
万元
6.63 2,965.95
云南广播电视台非关联方 2,688.11
一年以内2,222.24万元,一
至二年 465.87万

6.01 700.00
合计- 21,877.24 - 48.91 16,439.13
③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账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20,521.75 51.60 205.22 15,433.78 43.28 154.34 25,180.65 66.20 251.81
一至二年 6,206.01 15.60 310.30 15,846.17 45.16 792.31 11,818.94 31.07 590.95
二至三年 10,442.35 26.26 5,221.18 3,307.07 9.27 1,653.54 968.20 2.55 484.10
三至四年 1,785.71 4.49 1,785.71 769.33 2.16 769.33 ---
四至五年 767.78 1.93 767.78 --- 1.33 - 1.33
五年以上 47.21 0.12 47.21 47.21 0.13 47.21 70.78 0.19 70.78
合计 39,770.81 100.00 8,337.39 35,403.56 100.00 3,416.72 38,039.89 100.00 1,398.96
除以上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公司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各有一笔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338.71 万元、308.45 万元和 286.89
万元,为联营公司新街口影城对公司的未结算票房分账款。公司按月于下月 20 日之前与新街口影城结算本月的票房分账,鉴于此,上述应收账款属于无风险组合,公司未就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此外,公司于 2015 年 12月 31日应收控股股东江苏广电 6,170.00万元(为《满山
打鬼子》、《毕业歌》、《长安三怪探》剧目的播映权的应收账款);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31日应收控股股东江苏广电 1,120.00万元(为《我是机器人》剧目的播映权的应收账
款);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江苏广电 6,355.18 万元(为《长安三怪探》、《非常碰
撞》、《我是机器人》等电视剧的应收账款)。上述应收账款亦属于无风险组合,公司亦未就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456.89万元中,已收回 286.89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 50%以上账龄为一年以内,65%以上账龄为两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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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应收账款的核销
发行人 2013年、2014 年及 2015年均未核销应收账款。
⑤发行人关于应收账款内控的主要措施
A、对客户进行调查分类,采用差别化的销售策略
发行人销售部门将电视剧销售客户按电视台和非电视台进行分类,并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通过金融机构、客户、行业组织、公开资料以及新闻报道等多种方式或渠道获取有关客户资信情况的信息。发行人针对不同类别的客户,采用不同的销售政策,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比例、信用账期均有所差别。通常情况下对电视台类的客户在预付款比例、信用账期方面会执行优惠政策。
B、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
发行人的财务资产部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协议要求的收款期限,每月核对应收款项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督促每笔款项的回收和结算。发行人销售部门全权负责应收款项的回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回访,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及时上报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⑥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及变化趋势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2015年度/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度/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年度/
2013 年 12月 31日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同类营业收入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同类营业收入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同类营业收入
电视剧业务 38,128.86 126.81 33,767.91 148.73 42,923.96 115.21
电影及衍生业务 8,118.25 7.61 3,095.08 5.11 1,721.80 4.76
其他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 140.56 2.00 228.98 7.19 88.03 4.82
合计 46,387.67 32.27 37,091.97 42.93 44,733.79 59.47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上升。
2015年末,发行人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占电视剧业务营业收入比例较 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由于 2015年发行人电视剧业务收入相较 2014年有所上升;2014年末,发行人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占电视剧业务营业收入比例较 2013 年有所上升,主要由于 2014年发行人电视剧业务收入相较 2013年有所下降。
发行人的电影及衍生业务的应收账款主要为新街口影城及加盟影城支付院线公司分账款项,该款项通常在月末结算、次月支付,故院线业务会产生应收账款。2013 年至 2015 年,电影及衍生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占同类营业收入比例逐年提高,主要原因在于院线下属影城增多,应收分账款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应收款项的增加和回款情况,与现金流量表的相关项目核对一致。
(3)预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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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预付款项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账龄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以内 13,119.13 59.12 262.38 11,007.45 61.44 220.15
一至二年 2,949.73 13.29 147.49 3,039.39 16.96 151.97
二至三年 2,953.82 13.31 295.38 1,464.62 8.18 146.46
三至四年 964.62 4.35 192.92 1,910.00 10.66 382.00
四至五年 1,710.00 7.71 855.00 435.00 2.43 217.50
五年以上 494.25 2.22 494.25 59.25 0.33 59.25
合计 22,191.55 100.00 2,247.43 17,915.71 100.00 1,177.33
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公司因投资、制作电视剧和电影需要所先期支付或垫付的各种款项,以及因影城建设需要所先期支付的设备款、装修款、租金及定金。
②预付款项变动原因
2015年 12月 31日预付款项账面价值较 2014 年 12月 31日上升 19.15%。
2015年 12月 31日预付款项余额中无预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款项。公司 2015年 12月 31日预付款项余额中无预付关联方款项。
③预付款项的主要对象
发行人报告期内预付款项的主要对象、业务内容、发生金额、期末余额如下:
2015年 12月 31日预付款项前五名:
单位:万元
主要对象业务内容
2015 年初余额
2015 年增加 2015 年减少
2015 年末余额
报告期末完成进度
TWIN
STAR.FILM.SR.O.
电视剧《最后一张签证》制作费
- 4,990.00 - 4,990.00
主投剧,制作中
润禾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电视剧《生命中的好日子》投资款
3,360.00 50.00 - 3,410.00
跟投剧,发行中
上海溯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电视剧《最后一张签证》制作费
- 4,617.25 1,962.64 2,654.61
主投剧,制作中
海宁华丽视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电视剧《毕业歌》投资款
5,600.00 1,400.00 6,218.51 781.49
跟投剧,发行中
文津时代文化创意(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无问西东》投资款
630.00 70.00 - 700.00
跟投电影,后期制作中
合计 9,590.00 11,127.25 8,181.15 12,536.10
发行人 2015年 12 月 31日的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合计为 12,536.10 元,占期末预
付款项余额的 56.49%。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生命中的好日子》、《无问西东》相
应预付款项均未结转,《最后一张签证》、《毕业歌》相应预付款项尚未结转完毕。
2014年 12月 31日预付款项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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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主要对象业务内容
2014年初余额
2014年增加 2014年减少 2015年增加 2015年减少
2015年末余额
报告期末完成进度
海宁华丽视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电视剧《毕业歌》投资款
- 5,600.00 - 1,400.00 6,218.51 781.49
跟投剧,发行中
润禾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电视剧《生命中的好日子》投资款
1,530.00 1,830.00 - 50.00 - 3,410.00
跟投剧,发行中
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电视剧《妈妈像花儿一样》投资款
- 1,100.00 -- 1,100.00 -
跟投剧,发行中
文津时代文化创意(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无问西东》投资款
630.00 -- 70.00 - 700.00
跟投电影,后期制作中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预付上市审计费
300.00 220.75 --- 520.75
审计进行中
合计 2,460.00 8,750.75 - 1,520.00 7,318.51 5,412.24
发行人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预付款项前五名合计为 11,210.75 元,占期末预付款
项余额的 62.58%。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妈妈像花儿一样》已制作完成并结转了
相应预付款项,《生命中的好日子》、《无问西东》相应预付款项均未结转,《毕业歌》相应预付款项尚未结转完毕。
2013年 12月 31日预付款项前五名:
单位:万元
主要对象
业务内容
2013 年初余额
2013 年增加
2013 年减少
2014 年增加
2014 年减少
2015 年增加
2015 年减少
2015 年末余额
报告期末完成进度
海南金盾信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电影《一步之遥》投资款
- 4,500.00 - 500.00 5,000.00 ---
发行中,已上映
江苏中天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电视剧《于无声处》投资款
- 2,390.50 - 609.50 3,000.00 ---
跟投剧,发行中
润禾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电视剧《生命中的好日子》投资款
- 1,530.00 - 1,830.00 - 50.00 - 3,410.00
跟投剧,发行中
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影《白发魔女传之明月天国》投资款
- 1,417.50 - 157.50 1,575.00 ---
发行中,已上映
北京晶美星空国际文体传媒有限公司
电视剧《坐 88路车回家》
- 840.00 -- 840.00 ---
发行中,已上映
合计- 10,678.00 - 2,939.50 10,257.50 50.00 - 3,410.00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28
发行人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预付款项前五名合计为 10,678.00 万元,占期末预付
款项余额的 49.7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生命中的好日子》相应预付款项未结
转,其他预付款项均已结转。
(4)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账龄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以内 749.78 34.25 37.49 2,059.95 81.43 103.00
一至二年 1,172.23 53.55 117.22 176.82 6.99 17.68
二至三年 94.41 4.31 47.21 170.82 6.75 85.41
三至四年 51.18 2.34 51.18 107.40 4.25 107.40
四至五年 106.72 4.88 117.47 11.70 0.46 11.70
五年以上 14.70 0.67 3.94 3.00 0.12 3.00
合计 2,189.01 100.00 374.51 2,529.70 100.00 328.19
②其他应收款变动分析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各种备用金和垫付款项。
公司 2015年 12月 31日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比 2014年 12月 31日减少 17.58%。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按金额大小排列前 5 笔款项共计1,235.84万元,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 56.46%。该等款项所对应的债务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性质
无锡大世界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459.95 一年以内 21.01 设备垫付款
徐州中山堂娱乐中心
非关联方 384.14
一年以内
129.63 万元,
一至二年
254.52 万元
17.55 设备垫付款
重庆育华影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1.25 一年以内 8.74 设备垫付款
烟台大悦城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0.50 一年以内 4.59 房租押金
上海圣丹家具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0.00 四至五年 4.57 道具押金
合计 1,235.84 56.46
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款项。
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其他关联方款项。
③本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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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9
发行人 2013年、2014 年及 2015年均未核销其他应收款。
(5)存货
①存货构成分析
A、存货构成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项目存货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2015年 12月 31日
原材料 2,209.21 340.38 1,872.97 7.05
在产品 4,426.70 - 4,426.70 16.66
库存商品 20,246.64 - 20,246.64 76.21
低值易耗品 25.45 - 21.31 0.08
合计 26,908.00 340.38 26,567.61 100.00
2014年 12月 31日
原材料 2,101.26 274.87 1,826.39 4.79
在产品 9,505.78 - 9,505.78 24.93
库存商品 26,793.21 - 26,793.21 70.26
低值易耗品 8.41 - 8.41 0.02
合计 38,408.66 274.87 38,133.79 100.00
2013年 12月 31日
原材料 1,842.27 - 1,842.27 5.36
在产品 22,985.43 - 22,985.43 66.85
库存商品 9,525.12 - 9,525.12 27.70
低值易耗品 31.66 - 31.66 0.09
合计 34,384.49 - 34,384.49 100.00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存货余额为 26,908.00万元,账面价值为 26,567.61
万元,其中主要为库存商品,占比为 76.21%。
2015年度、2014年度公司对终止开发的影视剧项目原材料计提了跌价准备。
B、存货构成明细中各业务类别的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存货按业务类别可分为电视剧相关存货、电影相关存货及影城相关存货,其具体金额及在存货余额构成明细项中的各自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构成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金额
明细项内占比
金额
明细项内占比
金额
明细项内占比
1、原材料 2,209.21 100.00 2,101.26 100.00 1,842.27 100.00
电视剧 2,209.21 100.00 2,101.26 100.00 1,842.27 100.00
2、在产品 4,426.70 100.00 9,505.78 100.00 22,985.43 100.00
电视剧 4,375.07 98.83 9,505.78 100.00 21,799.36 9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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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构成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金额
明细项内占比
金额
明细项内占比
金额
明细项内占比
电影 51.63 1.17 -- 1,186.07 5.16
3、库存商品 20,246.64 100.00 26,793.21 100.00 9,525.12 100.00
电视剧 15,074.55 74.45 19,769.28 73.78 9,178.24 96.36
电影 4,805.00 23.73 6,775.00 25.29 200.00 2.10
影城 367.09 1.81 248.93 0.93 146.89 1.54
4、低值易耗品 25.45 100.00 8.41 100.00 31.66 100.00
影城 25.45 100.00 0.00 100.00 31.66 100.00
合计 26,908.00 - 38,408.66 - 34,384.49 -
②存货变动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的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及明细
2015 年
12 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5年末
同比增长
2014年末
同比增长
一、原材料 2,209.21 2,101.26 1,842.27 5.14 14.06
二、在产品 4,426.70 9,505.78 22,985.43 -53.43 -58.64
三、库存商品 20,246.64 26,793.21 9,525.12 -24.43 181.29
四、低值易耗品 25.45 8.40 31.66 202.98 -73.44
存货余额合计 26,908.00 38,408.66 34,384.49 -29.94 11.70
发行人报告期内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发行人的存货按业务类型主要分为电视剧存货、电影存货、影城卖品存货。发行人报告期内期末存货主要来自于电视剧存货。
发行人各业务类型期末存货与发行人的经营业务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相关。由于影视剧产品个体差异较大,无标准产品参照,且每部影视剧生产和发行时点均有不同,故造成报告期内电视剧业务各类存货分类占比不均衡。
原材料变动原因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原材料基本稳定,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影视剧原材料的部数分别为 33部、32部、32部。
在产品变动原因分析:影视剧项目的生产进度及项目结算情况影响在产品的变动。
2014年末和 2015年末,发行人在产品分别同比变动-58.64%和-53.43%,主要是由于部
分剧目取得发行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证并完成项目成本决算,转入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变动原因分析:影视剧项目的结算情况以及发行进度影响库存商品的变动。2014年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同比增加 181.29%,主要是由于部分剧目取得发行许可
证或公映许可证并完成项目成本决算,转入库存商品;2015 年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同比减少 24.43%,主要是由于电视剧《草帽警察》和《美丽背后》报告期末取得发行许
可证已满 24 个月,因此将库存商品结转至营业成本。
低值易耗品变动原因分析:发行人的低值易耗品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由于影城数量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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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导致;但发行人的低值易耗品占比很低,对存货的变动影响不大。
③存货各项目与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的关系,以及存货各项目的确认依据、前后核算时点的衔接关系
A、主投或独家电视剧的业务模式与存货确认时点衔接关系
发行人按电视剧项目个别法归集,按电视剧的生产进度结转存货至各类项目,存货各项目的确认依据、前后核算时点衔接一致。
电视剧业务存货各项目与电视剧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密切相关。
剧本开发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工作是电视剧剧本的选择和开发,并对经过初选后的剧本进行全面的评价。项目开发的主要原则:既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又要综合考虑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此阶段发行人在签订购买剧本版权、改编权协议并支付相应款项时确认预付账款,待取得相应发票后由预付账款结转至电视剧原材料,对于已通过《影视剧项目立项决策》的电视剧项目,与其剧本版权、改编权相关的研发费用直接计入影视剧项目的原材料。
电视剧制作阶段:在取得制作许可证后,由制片人选聘执行制片人和导演,再由导演和执行制片人组织相关的剧组生产活动。通过签订相关的协议明确协助拍摄方的责权利,确保电视剧拍摄的顺利进行。在电视剧取得制作许可证时将已经归集的该项目的原材料全部结转至生产成本,在电视剧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按个别法归集,并按生产成本的性质下设项目开发费、演职员劳务费、摄制及剧组费、后期制作费等明细。
电视剧发行阶段:在取得发行许可证并完成电视剧母带交付后,公司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按期结转库存商品,计入营业成本。
B、跟投电视剧的业务模式与存货确认时点衔接关系
发行人跟投电视剧,根据相关联合摄制协议,于支付投资款项时先计入预付款项核算,待相关电视剧制作完成、取得发行许可证,并收到受托方出具的经审计或双方确认的有关成本、费用结算凭据或报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将该预付款项转作库存商品。
跟投电视剧关于发行销售的约定:发行人跟投电视剧根据发行人与主投方签署的跟投协议约定,分为参与电视剧销售的跟投电视剧和不参与电视剧销售的跟投电视剧。如发行人作为电视剧跟投方参与电视剧销售,则可以与主投方事先约定好发行的特定区域、特定对象,项目结算时,双方根据约定的比例和形式分配项目的收益。如发行人作为电视剧的跟投方不参与电视剧销售,而由主投方负责联合摄制剧项目的全部制作及发行,则收入、成本及发行费用全部在主投方核算。项目结束后,主投方按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向发行人(跟投方)分配按约定应享有的收益。
不同约定下发行人跟投剧成本核算方法:如发行人作为跟投方参与了电视剧的销售发行,则发行人直接与电视剧采购客户签署销售协议,产生的销售收入全额确认为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同时发行人按照计划收入比例法,将其在库存商品科目归集的跟投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如按联合摄制协议约定,发行人应返还主投方一定收益,发行人将根据协议约定计算分成成本,计入“营业成本-联合摄制费”。如发行人作为跟投方不参与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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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的销售发行,则发行人是从主投方收回项目收益,不直接确认对电视剧采购客户的销售收入。待剧目结算后,发行人收到主投方返还的该电视剧收益之时,发行人将相应金额冲减库存商品,直至该项目库存商品余额减记为零;对收到的该电视剧收益超过原始投资款项(即项目库存商品的累计金额)的部分,发行人确认为营业收入,不涉及营业成本结转。
C、独家或主投电影的业务模式与存货确认时点衔接关系
发行人独家投资的电影存货归集和成本结转确认按以下会计政策执行:
发行人独家投资、制作的电影于相关摄制成本发生时通过“生产成本”科目核算,按剧组采用个别法归集。在影片拍摄完、取得公映许可证并完成项目结算后,摄制成本转入库存商品。发行人在影片于院线公映后,按实际票房统计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确认收入。
发行人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将其全部实际成本逐笔(期)结转销售成本。发行人首次确认收入之时,根据影片实际产生的票房情况,预测该片预计收入,并根据预计收入实现的比例结转影片的成本。
发行人主投摄制的电影,发行人于相关摄制成本发生时通过“生产成本”科目核算,按剧组采用个别法归集,在影片拍摄完成、取得公映许可证并完成项目结算后,将生产成本转入库存商品。
发行人在收到合作方按合同约定预付的制片款项时,先计入“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当电影完成摄制结转入库时,再将该款项转作影视剧库存成本的备抵,并在结转销售成本时予以冲抵。在电影片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根据发行人与影片发行方确认的实际票房统计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按发行人的投资比例确认收入。
发行人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将自身承担的影片实际成本逐笔(期)结转销售成本。
发行人首次确认收入之时,根据影片实际产生的票房情况,预测该片预计收入,并根据预计收入实现的比例结转影片的成本。
D、跟投电影的业务模式与存货确认时点衔接关系
对于发行人跟投的电影,发行人在核算电影项目投资成本时,按投资协议约定预付给主投方的制片款项,先通过“预付款项”科目进行核算;当影片完成摄制并收到主投方出具的经审计或双方确认的有关成本、费用结算凭据或报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将该款项转入存货,计入库存商品。
发行人跟投的电影,在联合摄制协议约定的期限,发行人根据收到主投方的分账单确定计划收入,再根据收入实现比例,按照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相应的成本。
对于发行人历史上曾以固定回报形式跟投的电影,发行人按实际投出的金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发行人按投资金额、约定的固定收益率及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算确认投资收益,不确认为营业收入,也不确认投资成本。
E、影城卖品业务的收入、成本确认模式
影城卖品为各影城销售的食品、饮品等商品。当影城收到相关商品并完成入库后,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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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库存商品;当影城已将相关商品提供给购货方,相关资金收到,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成本。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余额为 59,219.50 万元,占公司资
产总额 32.60%。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在 30%左右,主要是因
为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为“轻资产”类的电视剧业务,非流动资产比重较小。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影城经营业务所使用的资产。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值 30,341.99 万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合计的 51.24%,主要为公司
影城经营业务所需放映设备等;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 16,733.87万元,占同期非流动
资产余额的 28.26%,主要为公司影城经营所支出的装修费等。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 0.03 20.00 0.04 --
长期股权投资 2,925.72 4.94 2,709.47 5.96 2,634.49 7.32
固定资产 30,341.99 51.24 21,944.76 48.28 15,857.13 44.03
在建工程 5,840.71 9.86 4,881.83 10.74 4,083.77 11.34
无形资产 95.96 0.16 71.41 0.16 71.5 0.20
商誉 3,169.99 5.35 3,169.99 6.97 2,962.68 8.23
长期待摊费用 16,733.87 28.26 12,586.04 27.69 10,306.77 28.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27 0.15 74.18 0.16 94.46 0.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219.50 100.00 45,457.68 100.00 36,010.81 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
①长期股权投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公司持有的新街口影城和大庆影城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新街口影城 2,925.72 2,709.47 2,476.61
大庆影城-- 157.88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 2,925.72 2,709.47 2,634.49
②对新街口影城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街口影城采用权益法核算。
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新街口影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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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名称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 2015年度营业收入 2015年度净利润
新街口影城 9,847.33 4,704.63 5,142.70 8,641.81 1,436.16
③对大庆影城投资情况
大庆影城为影院发展公司与南京西尼蒙影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大庆影城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影院发展公司持有大庆影城
35.00%的股权。
报告期内,2014 年 6 月之前,公司对大庆影城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 年 7 月,公司收购大庆影城部分股权,自 2014年 8月 1日起将大庆影城纳入合并范围。
④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名称
核算
方法
初始投资
成本
2014年 12 月31日余额
2015年
增加额
2015年
减少额
2015年 12月31日余额
新街口影城权益法 1,973.84 2,709.47 703.72 487.47 2,925.72
其中,2015年度公司对新街口影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增加 703.72 万元,原因
是新街口影城 2015年实现盈利导致其净资产增加;减少 487.47万元,原因是新街口影
城发放现金股利导致其净资产减少。
(2)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构成分析
A、固定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值占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的 51.24%,
主要为影城经营业务所需电影放映设备、沭阳影城的房屋产权、车辆、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和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形,不存在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固定资产原值合计 43,916.85 31,001.93 21,595.32
其中:房屋建筑物 1,531.61 1,531.61 1,531.61
机器设备 36,021.70 24,644.32 16,674.38
运输设备 1,229.55 1,271.61 1,286.99
办公及其他设备 5,133.99 3,554.39 2,102.34
累计折旧合计 13,533.13 9,004.73 5,738.20
其中:房屋建筑物 377.95 300.32 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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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机器设备 10,111.76 6,560.52 3,978.46
运输设备 1,012.19 889.77 701.60
办公及其他设备 2,031.23 1,254.11 835.14
减值准备合计 41.73 52.44 -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41.73 52.44 -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设备---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30,341.99 21,944.76 15,857.13
B、固定资产按业务类别及资产类别的分布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净值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设备
合计
按业务类别占比
电视剧制作与发行-- 106.23 85.36 191.59 0.63
电影制作与发行-- 20.03 15.07 35.10 0.12
院线与影城经营 1,153.66 25,868.18 91.10 3,002.36 30,115.31 99.25
合计 1,153.66 25,868.18 217.36 3,102.79 30,341.99 100.00
按资产类别占比 3.80 85.26 0.72 10.23 100.00 -
注:电视剧制作与发行业务公司包括公司本部、天地纵横、盛世影视、蓝海传媒以及蓝海中天龙;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公司为影业公司;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公司包括院线公司、影院发展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机器设备净值为 25,868.18 万元,占固定资产合计
的 85.26%,主要为影城的机器设备。
截至 2014 年 12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净值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设备
合计
按业务类别占比
电视剧制作与发行-- 220.30 115.65 335.94 1.53
电影制作与发行-- 26.70 23.97 50.67 0.23
院线与影城经营 1,231.28 18,031.36 134.84 2,160.66 21,558.15 98.24
合计 1,231.28 18,031.36 381.84 2,300.28 21,944.76 100.00
按资产类别占比 5.61 82.17 1.74 10.48 100.00 -
注:电视剧制作与发行业务公司包括公司本部、天地纵横、盛世影视、蓝海传媒以及蓝海中天龙;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公司为影业公司;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公司包括院线公司、影院发展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机器设备净值为 18,031.36 万元,占固定资产合计
的 82.17%,主要为影城的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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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3 年 12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净值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设备
合计
按业务类别占比
电视剧制作与发行-- 382.49 101.58 484.07 3.05
电影制作与发行-- 33.38 30.71 64.09 0.40
院线与影城经营 1,308.61 12,695.93 169.52 1,134.91 15,308.96 96.54
合计 1,308.61 12,695.93 585.39 1,267.20 15,857.13 100.00
按资产类别占比 8.25 80.06 3.69 7.99 100.00 -
注:电视剧制作与发行业务公司包括公司本部、天地纵横、盛世影视、蓝海传媒以及蓝海中天龙;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公司为影业公司;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公司包括院线公司、影院发展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及属于幸福蓝海一级子公司的各影城。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机器设备净值为 12,695.93 万元,占固定资产合计
80.06%,主要为影城的机器设备。
①固定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增长迅速。2015年 12月 31日和 2014年 12 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同比增长分别为 38.27%和 38.39%,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建设影院数
量增加。
②成新率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共计 43,916.85 万元,净值为 30,341.99万元,综合成新率为 69.09%。
单位:%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房屋建筑物 75.32 80.39 85.44
机器设备 71.81 73.17 76.14
运输设备 17.68 30.03 45.49
办公及其他设备 60.44 64.72 60.28
合计 69.09 70.79 73.43
③固定资产变动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张的关系
影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属于轻资产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电视剧、电影的制作与发行业务的固定资产规模变化情况与相应业务经营规模的变化情况没有必然联系。
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固定资产净值增长与公司投资影城数量增长保持一致。2013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已开业控股影城的数目分别为 30 家、40 家及 53家,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的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 15,308.96 万元、21,558.15 万元及
30,115.31万元。
(3)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构成分析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337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造
期初余额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期末余额累计投资额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备注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减少注 2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涟水影城
注1
-------- 335.54 197.11 138.43 - 1,258.48 2012.09 2012.12 -
常州和平影城
同上
378.26 400.80 377.22 401.85 -- 779.06 2012.09 2013.01 -
合肥港汇影城
同上
638.49 932.48 882.78 688.19 -- 1,570.97 2012.10 2013.02 -
郑州管城影城
同上
440.96 1,155.28 880.13 716.11 -- 1,596.24 2012.10 2013.02 -
无锡金太湖影城
同上
252.44 1,233.85 765.97 720.31 -- 1,486.29 2012.11 2013.03 -
通州影城
同上
115.68 709.08 461.54 363.22 -- 824.76 2012.11 2013.04 -
临沂兰山影城
同上
75.38 1,140.78 612.99 603.17 -- 1,216.16 2012.11 2013.04 -
滁州影城
同上
21.15 586.51 171.23 436.44 -- 607.66 2012.11 2013.04 -
东台影城
同上
- 890.27 413.44 476.83 -- 890.27 2013.06 2013.09 -
马群影城
同上
- 762.75 358.05 404.70 -- 762.75 2013.07 2013.11 -
天津影城
同上
- 798.39 408.39 390.00 -- 798.39 2013.08 2013.12 -
成都仁和春天影城(国际广场店)
同上
271.78 ------- 397.50 -- 669.28 669.28 --
IMAX 设备定制
淮安雨润中央国际影城
同上
271.78 ------- 397.50 -- 669.28 669.28 --
IMAX 设备定制
宿迁中央国际影城
同上
271.78 ------- 422.23 -- 694.02 694.02 --
IMAX 设备定制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338
项目名称
建造
期初余额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期末余额累计投资额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备注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减少注 2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昆明国际影城
同上
280.80 --- 329.40 -- 610.20 --
泰州泰茂影城
同上
280.80 --- 329.40 --- 67.50 -- 677.70 677.70 --
IMAX 设备定制
徐州中央国际影城
同上
280.80 --- 329.40 --- 67.50 -- 677.70 677.70 --
IMAX 设备定制
常州九州国际影城
同上
66.78 66.78 -- 166.95 --- 1,671.31 1,348.93 622.89 - 1,971.82 2015.05 2015.09 -
南通影城
同上
66.78 66.78 -- 780.17 --- 873.93 1,228.28 559.38 - 1,787.66 2014.09 2015.01 -
青岛青特城国际影城
同上
66.78 66.78 -- 166.95 ------ 300.51 300.51 --
IMAX 设备定制
苏州新区绿宝广场国际影城
同上
66.78 66.78 ------ 2,540.01 1,716.16 957.41 - 2,673.57 2015.09 2015.12
IMAX 设备定制
张家港影城
同上
66.78 66.78 -- 1,421.49 1,002.16 552.88 ----- 1,555.05 2014.06 2014.10 -
珠海影城
同上
66.78 66.78 -- 234.80 --- 922.75 946.02 345.09 - 1,291.11 2014.11 2015.02 -
苏州凤凰影城
同上
21.00 172.19 -- 385.18 295.79 282.58 ----- 578.37 2013.11 2014.03 -
河西中央影城
同上
5.92 755.50 -- 625.15 738.18 648.39 ----- 1,386.57 2013.01 2014.01 -
北京华冠影城
同上
- 315.97 -- 659.61 431.79 543.79 ----- 975.58 2013.12 2014.02 -
芜湖侨鸿影城
同上
- 322.59 -- 996.46.40 652.66 ----- 1,319.05 2013.11 2014.06 -
无锡 T12影城
同上
- 11.66 -- 1,001.53 565.81 447.37 ----- 1,013.19 2014.08 2014.12 -
烟台影城
同上
---- 2,029.16 1,217.12 812.04 ----- 2,029.16 2014.05 2014.09 -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339
项目名称
建造
期初余额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期末余额累计投资额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备注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减少注 2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铜陵中央影城
同上
---- 1,120.24 649.20 471.04 ----- 1,120.24 2014.05 2014.09 -
沈阳万家影城
同上
---- 490.40 --- 408.14 -- 898.54 898.54 2014.09 --
宝应影城
同上
---- 713.67 390.53 323.14 ----- 713.67 2014.06 2014.09 -
扬州影城
同上
---- 1,883.07 1,408.66 474.40 ----- 1,883.07 2014.09 2014.12 -
武汉雄楚影城
同上
- 4.00 -- 116.40 --- 1,472.70 879.14 713.96 - 1,593.10 2014.11 2015.04 -
宜昌水悦城影城
同上
---- 121.09 --- 931.65 643.40 409.35 - 1,052.75 2014.11 2015.02 -
北京房山影城
同上
---- 40.10 --- 1,572.20 920.54 691.76 - 1,612.30 2014.12 2015.05 -
常熟星光影城
同上
---- 37.53 --- 729.53 440.32 326.74 - 767.06 2014.12 2015.02 -
江宁金鹰影城
同上
-------- 1,174.05 730.82 443.22 - 1,174.05 2015.05 2015.09 -
宿迁苏宁影城
同上
-------- 820.37 539.11 281.26 - 820.37 2015.06 2015.09 -
马鞍山金鹰影城
同上
-------- 1,181.31 750.12 431.19 - 1,181.31 2015.06 2015.10 -
泗阳影城
同上
---- 3.30 --- 19.00 -- 22.30 22.30 --设计费
总台二期影城
同上
-------- 2,592.12 1,356.14 1,235.98 - 2,592.12 2015.06 2015.12 -
昆山华润影城
同上
-------- 66.78 -- 66.78 66.78 --
IMAX 设备定制
南京常发影城
同上
-------- 82.38 -- 82.38 82.38 2015.12 -
南京虹桥影城
同上
-------- 66.78 -- 66.78 66.78 --
IMAX 设备定制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340
项目名称
建造
期初余额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期末余额累计投资额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备注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减少注 2
增加额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南京燕子矶影城
同上
-------- 66.78 -- 66.78 66.78 --
IMAX 设备定制
石家庄影城
同上
-------- 66.78 -- 66.78 66.78 --
IMAX 设备定制
苏州双湖影城
同上
-------- 191.49 -- 191.49 191.49 2015.11 --
唐山香木林
同上
-------- 66.78 -- 66.78 66.78 --
IMAX 设备定制
西安立丰影城
同上
-------- 66.78 -- 66.78 66.78 --
IMAX 设备定制
丹阳八佰伴影城
同上
-------- 66.78 -- 66.78 66.78 --
IMAX 设备定制
其他筹建影城
同上
11.24 3.35 -- 2.00 --- 6.00 -- 22.59 22.59 ---
零星工程
同上
- 1.25 -- 1.93 - 3.18 ----- 3.18 ---
其他项目(待定)
注3
-------- 467.46 -- 467.46 467.46 --
IMAX 设备定制
合计- 4,018.96 10,597.37 5,331.74 5,200.82 13,985.36 7,365.64 5,211.47 610.20 19,811.63 11,696.09 7,156.66 5,840.70 48,726.09 --
注 1:建设方式:设计装饰工程等外包,设备自购,安装外包。
注 2:其他减少主要系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影城装修费用,2014 年度的其他减少为昆明国际影城项目转入扬州影城项目。
注 3:其他项目(待定)主要系预付的 IMAX 设备款项。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41
②在建工程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报告期累计
期初余额 4,018.96 4,083.77 4,881.82 4,018.96
本期增加 10,597.37 13,985.36 19,811.63 44,394.36
本期转出 10,532.56 13,187.31 18,852.75 42,572.62
其中:转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等注 1 5,331.74 7,365.64 11,696.09 24,393.47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注 2 5,200.82 5,211.47 7,156.66 17,568.95
其他减少注 3 - 610.2 - 610.20
期末余额 4,083.77 4,881.82 5,840.70 5,840.70
注 1:2013 年度,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增加 5,118.73 万元,其中:在建工程转入 4,670.64 万元,
外购 141.64万元,收购溧阳影城增加 306.45万元;2014年度,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增加 8,037.40
万元,其中:在建工程转入 6,459.22万元,外购 330.18万元,收购大庆影城增加 1,248.00万元;
2015 年度,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增加 11,520.37 万元,其中:在建工程转入 10,494.07 万元,外购
548.13万元,收购如东影城增加 478.17万元。
注 2:2013 年度,长期待摊费用-影城装修费增加 4,990.65 万元,其中:在建工程转入 5,200.82
万元,决算审核变动影响直接减少净额 210.17 万元;2014 年度,长期待摊费用-影城装修费增加
5,881.83万元,其中:在建工程转入 5,211.47万元,决算审核变动影响直接增加净额 10.50万元,
收购大庆影城增加 659.86万元;2015年度,长期待摊费用-影城装修费增加 8,744.96 万元,其中:
在建工程转入 7,156.66 万元,决算审核变动影响直接增加净额 252.87 万元,收购如东影城增加
1,335.42万元。
注 3:2014年度的其他减少为昆明国际影城项目转入扬州影城项目。
(4)商誉
①商誉构成分析
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15年 12 月 31日
西安影城 1,388.32
沭阳影城 497.02
成都影城 520.17
溧阳影城 557.17
大庆影城 313.09
商誉减值 105.78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合计 3,169.99
②商誉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商誉来自影院发展公司溢价并购溧阳影城和大庆影城,具体如下:
2013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从自然人龚迪君、张申杰受让溧阳影城 80.00%股权。公司自 2013年 5月 1日起将溧阳影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影院发展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溧阳影城控制权付出对价为 864.00 万元,取得的溧阳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42
影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306.83 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557.17 万元,将该差额确认为商誉。
2012 年 7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与南京西尼蒙影业有限公司、陈峰共同出资设立大庆影城,设立时影院发展公司出资 175.00万元,持有大庆影城 35.00%的
股权。2014 年 7 月,影院发展公司从南京西尼蒙影业有限公司受让大庆影城 16.00%股
权。公司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将大庆影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影院发展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大庆影城控制权付出对价为 384.78 万元,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于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 156.82 万元,取得的大庆影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228.51
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313.09 万元,将
该差额确认为商誉。
③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14年末,公司已经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都影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05.78
万元。
(5)长期待摊费用
①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分析
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公司投资建设影城所形成的影城装修费、预付的空调使用费和房租等。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影城装修费 16,392.56 12,328.58 9,996.74
中央空调使用费(影城) 206.75 221.33 240.89
影城预付长期房租 6.37 5.38 -
办公场所装修费摊销 49.23 30.75 57.38
其他 78.96 - 11.76
合计 16,733.87 12,586.04 10,306.77
②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分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同比增长 32.96%,主要原因是新开业
影城导致装修费增加。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同比增长 22.11%。
(6)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减值准备 11.84 6.03 2.65
递延收益 22.54 29.85 28.05
可抵扣亏损- 38.30 63.76
装修费摊销 56.89 --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43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合计 91.27 74.18 94.46
②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产减值准备 49.63 24.21 10.60
递延收益 95.92 119.42 112.19
可抵扣亏损- 153.19 255.05
装修费摊销 227.57 --
合计 373.12 296.81 377.83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分析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23.03%,
主要原因是常州橙天影城经税务局检查要求,影城装修费从原有公司会计政策的在 5年内摊销改为在租赁期 15年内摊销,因此补交所得税所致。
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下降 21.46%,
主要原因是下属影城可抵扣亏损减少。
(7)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十四、
财务状况分析”之“(一)2、流动资产分析”。
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华谊兄弟、华策影视、华录百纳、上海新文化、完美环球、长城影视、万达院线、唐德影视和慈文传媒的坏账计提比例相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合乎行业惯例,符合谨慎性要求。
单位:%
账龄
幸福蓝海
华谊
兄弟
华策
影视
华录
百纳
上海
新文化
完美
环球
长城
影视
万达
院线
唐德
影视
慈文
传媒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预付款项
一年以内 1.00 5.00 2.00 1.00 5.00 0.00 5.00 1.00 5.00 1.00 1.00 5.00
一至二年 5.00 10.00 5.00 5.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5.00 5.00 10.00
二至三年 50.00 50.00 1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10.00 50.00 50.00
三至四年 100.00 100.00 2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0.00 100.00 100.00
四至五年 100.00 10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0.00 100.00 100.00
五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4、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原因及与经营规模变化的关系
(1)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规模的变化情况及影响因素
由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持续加大对电视剧项目的投资开发力度,并大力拓展影城经营业务,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总额均实现了持续增长。资产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44
总额 2014年末比 2013 年末增长 8.21%,2015年末比 2014年末增长 12.34%。发行人各
报告期末资产规模按类别的金额和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2015年末
同比增长
2014年末
同比增长
2015 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流动资产 5.33 2.49 122,456.98 116,258.77 113,438.03
非流动资产 30.27 26.23 59,219.50 45,457.68 36,010.81
总资产 12.34 8.21 181,676.48 161,716.45 149,448.83
(2)发行人资产规模的变化情况与经营规模的变化情况保持一致
发行人的流动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影视剧存货、影视剧的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等,与发行人的电视剧、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的经营规模相关。
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影城相关资产,与发行人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的经营规模相关。报告期内院线及影城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超过非流动资产增幅,表明公司新建影城市场成熟度日趋提高,票房快速增长。
(二)负债构成分析
1、负债总体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负债余额及其占负债合计余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8,000.00 18.90 10,000.00 25.49
应付账款 17,887.51 34.86 10,292.34 24.32 8,363.48 21.32
预收款项 10,989.23 21.42 7,873.50 18.60 6,547.58 16.69
应付职工薪酬 2,390.25 4.66 1,656.42 3.91 1,020.75 2.60
应交税费 946.04 1.84 446.96 1.06 969.94 2.47
其他应付款 16,101.93 31.38 13,564.78 32.05 11,983.71 30.55
其他流动负债 106.00 0.21 190.22 0.45 59.13 0.15
流动负债合计 48,420.97 94.37 42,024.22 99.28 38,944.58 99.27
长期借款 2,000.00 3.90 ----
递延收益 888.10 1.73 304.35 0.72 285.15 0.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88.10 5.63 304.35 0.72 285.15 0.73
负债合计 51,309.07 100.00 42,328.57 100.00 39,229.72 100.00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其他应付款。2013 年起,公司因扩大经营需要,借入了部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2、流动负债分析
(1)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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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5
①应付账款与采购结算模式
发行人电视剧业务采购结算模式:发行人独家或主投电视剧,按剧组运作并进行财务核算。发行人向剧组汇出款项,由剧组进行具体采购的,一般为现款采购,不会形成应付账款;由发行人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采购,会形成少量应付账款。发行人有发行权的联合摄制电视剧,如按联合摄制协议约定对合作方分成,会产生应付但尚未付给合作方的项目收益分成款,形成应付账款。发行人跟投的电视剧,如该电视剧已获得发行许可证并完成剧组结算,且发行人尚未支付全部投资款,则会形成应付账款。
发行人电影制作与发行业务采购模式:发行人独家或主投电影,按剧组运作并进行财务核算。发行人向剧组汇出款项,由剧组进行具体采购的,一般为现款采购,不会形成应付账款;由发行人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采购,会形成少量应付账款。发行人主投的电影项目,会产生应付但尚未付给合作方的项目收益分成款,形成应付账款。
发行人院线发行及放映业务采购模式:发行人院线向供片方采购电影时,无需预付款项,在电影放映收入确认后,按协议计提票房分账,形成应付账款;影城的卖品在通常情况下采用赊购的形式,先到货、后付款,形成应付账款。
发行人投资影城的工程性采购模式:通常先预付部分工程款,再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工程完毕结算款项,保留质量保证金,形成应付账款。
②报告期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明细及增长情况
发行人各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按类别的金额和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付账款类别
2015 年末
同比增长
2014年末
同比增长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影视剧业务应付账款 69.10 24.13 4,489.26 2,654.82 2,138.76
院线发行类应付账款 71.50 39.23 5,505.09 3,210.03 2,305.52
影城工程设备类应付账款 92.74 4.83 7,353.50 3,815.19 3,639.29
其他-11.86 118.75 539.66 612.30 279.91
合计 73.79 23.06 17,887.51 10,292.33 8,363.48
③发行人各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变动原因
发行人 2015 年末、2014 年末应付账款分别同比增加 73.79%和 23.06%,主要原因
是院线发行及放映业务扩张,应付院线发行分账款及影院建设应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
(2)预收款项
①预收款项与销售结算模式
电视剧业务销售结算模式:发行人在向电视剧采购客户供带前收到客户的订金计入预收款项。
院线发行及放映业务销售结算模式:发行人销售影票兑换券及会员卡,形成预收款项。
②发行人各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明细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预收款项按类别的金额和增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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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预收款项类别
2015 年末
同比增长
2014年末
同比增长
2015年
12 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电视剧业务-13.28 -6.20 165.88 191.28 203.92
电影及衍生业务 27.67 29.78 8,261.56 6,471.13 4,986.19
其他 111.53 -10.78 2,561.79 1,211.09 1,357.47
合计 39.57 20.25 10,989.23 7,873.50 6,547.58
其中,电视剧业务的主要预收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电视剧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无懈可击之美女如云》 1.73 1.73 1.73
《人间正道是沧桑》- 25.40 -
《雪域雄鹰》 135.85 135.85 135.85
《黎明前的抉择》-- 38.04
《二胎》 28.30 28.30 28.30
合计 165.88 191.28 203.92
③发行人各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增长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预收款项同比增长 39.57%,其中电影及衍生业务预收款项增
长 27.67%,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控股影城数量增长较快,预售的电影兑换券、预付费卡
(会员卡)的余额增长迅速;其他类预收款项增长 111.53%,主要原因是预收广告客户
款项增加。
2014年 12月 31日,预收款项同比增长 20.25%。
④主要预收款项的期后结算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预收款项主要为控股影城预售电影兑换券、预付费卡(会员卡)的余额。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控股影城数量达到 53家,增长较快,导致发行人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预收款项较大。该部分预收款项将随着持券人和持卡人前来观影而逐步确认为收入。
(3)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增值税 305.46 117.98 696.08
营业税 3.51 1.43 -22.81
企业所得税 245.19 134.87 93.97
个人所得税 10.30 11.65 8.3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12 6.64 45.02
教育费附加 12.48 4.95 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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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 6.70 4.05 -1.28
印花税 17.02 0.92 0.35
各项基金 0.86 0.92 1.35
电影专项资金 327.40 163.56 116.87
合计 946.04 446.96 969.94
2015年 12月 31日,应交税费比 2014年 12月 31日增加 111.66%,主要原因是 2015
年末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电影专项资金较 2014 年末大幅上升。2014 年 12 月 31日,应交税费同比减少 53.92%,主要原因是 2014 年末应交增值税较 2013 年末大幅减
少。
(4)其他应付款
①其他应付款构成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以内 6,774.20 42.07 4,686.08 34.55 7,899.52 65.92
一至二年 6,050.16 37.57 7,745.22 57.10 3,721.91 31.06
二至三年 2,809.73 17.45 994.75 7.33 311.08 2.60
三年以上 467.84 2.91 138.73 1.02 51.19 0.43
合计 16,101.93 100.00 13,564.78 100.00 11,983.71 1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有一笔应付参股子公司新街口影城的款项 83.35万元,主要是应付的电影票款,金额较小。
②201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债权人名称欠款金额时间
占其他应付款余额的比例
款项性质
轶嘉(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240.00 一年以内 20.12
《最后一张签证》投资款
浙江东阳哥们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1,678.02
一至二年 1,061.78万元,
二至三年 616.24万元
10.42
《迫在眉睫》投资款
四川八骏联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1,398.86
一年以内 400.34 万元,二
至三年 998.52万元
8.69
《雪域雄鹰》投资款
陈峰 660.00 一至二年 4.10 借款
北京君为文化传播公司 617.01
一至二年 8.97万元,二至
三年 540.00 万元,三年以
上 68.04 万元
3.83 《婚战》投资款
合计 7,593.89 47.1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公司联合摄制电视剧项目的联合摄制方投入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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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款项。
③2014 年 12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债权人名称欠款金额时间
占其他应付款余额的比例
款项性质
天津北方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2,047.96
一年以内 7.96万元,一至
二年 2,040.00万元
15.10
《美丽背后》投资款
浙江东阳哥们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1,678.02
一年以内 1,061.78万元,
一至二年 616.25万元
12.37
《迫在眉睫》投资款
四川八骏联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1,120.00 一至二年 8.26
《雪域雄鹰》投资款
北京君为文化传播公司 1,088.97
一年以内 8.97万元,一至
二年 540.00 万元,二至三
年 540.00万元
8.03 《婚战》投资款
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35.38 一年以内 6.90 借款
合计 6,870.33
50.65
注:影院发展公司与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影城,并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根据影院经营的需要同比例向影院提供免息借款。影院发展公司与橙天嘉禾影城(中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影城,在投资协议及章程事先约定,根据经营的需要同比例向影城提供免息借款。
④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比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8.70%。2014 年
12月 31日,公司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 13.19%。
(三)所有者权益构成分析
1、股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没有变化,发行人的股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之“本次发行前,发行
人的股本情况”。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 月 31日 2014 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资本溢价 54,921.55 54,921.55 54,921.55
其他资本公积 430.20 430.20 430.20
合计 55,351.75 55,351.75 55,351.75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没有发生变化。
3、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构成及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
法定盈余公积 3,261.76 2,876.50 2,657.07
2015 年 12 月 31 日盈余公积相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385.26 万元,系公司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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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增长,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2014 年 12 月 31 日盈余公积相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219.43 万元,系公司净
利润增长,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4、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构成及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36,406.09 28,415.19 18,080.44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36,406.09 28,415.19 18,080.44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07.10 8,210.33 11,442.56
盈余公积补亏---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85.26 219.43 1,107.8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
期末未分配利润 46,727.93 36,406.09 28,415.19
(四)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流动比率(倍) 2.53 2.77 2.91
速动比率(倍) 1.98 1.86 2.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2.14 12.31 14.0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961.34 16,156.87 17,429.06
利息保障倍数(倍) 82.75 32.41 355.58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01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同比略有下降,速动比率同比略有上升。
201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同比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余额的期末占比和增速如下表所示:
单位:%
流动资产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31日
期末占比同比增速期末占比同比增速期末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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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31日
期末占比同比增速期末占比同比增速期末占比
货币资金 28.28 54.00 19.35 68.48 11.77
应收票据 0.21 29.03 0.17 --
应收账款 30.94 13.39 28.74 -22.89 38.20
预付款项 16.29 19.15 14.40 -18.74 18.16
应收利息----100.00 0.18
其他应收款 1.48 -17.58 1.89 40.92 1.38
存货 21.70 -30.33 32.80 10.90 30.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0 -56.13 2.65 --
流动资产合计 100.00 5.33 100.00 2.49 100.00
单位:%
流动负债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31日
期末占比同比增速期末占比同比增速期末占比
短期借款--100.00 19.04 -20.00 25.68
应付账款 36.94 73.79 24.49 23.06 21.48
预收款项 22.70 39.57 18.74 20.25 16.81
应付职工薪酬 4.94 44.30 3.94 62.28 2.62
应交税费 1.95 111.66 1.06 -53.92 2.49
其他应付款 33.25 18.70 32.28 13.19 30.77
其他流动负债 0.22 -44.27 0.45 221.70 0.15
流动负债合计 100.00 15.22 100.00 7.91 100.00
3、资产负债率
201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 2014年末相比略有下降。2014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与 2013年相比略有下降。
4、利息保障倍数
2013年利息保障倍数为 355.58,2014年利息保障倍数为 32.41,2015 年利息保障
倍数为 82.75。
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53,145.61 106,811.61 71,228.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14,787.32 80,308.87 85,5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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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58.29 26,502.74 -14,359.26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现金流入(%) 25.05 24.81 -20.16
2013年度、2014年度及 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均呈增长趋势,这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2013 年度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是因为公司电视剧项目研发、制作量增多,以及影城业务的迅速扩张导致销售和管理费用大幅增长。
6、与同行业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流动比率(倍)
公司 2.53 2.77 2.91
华谊兄弟 1.23 1.80 1.51
华策影视 3.40 2.56 6.46
华录百纳 3.10 4.98 11.93
上海新文化 2.18 4.02 4.86
完美环球 2.02 2.72 1.89
长城影视 0.92 2.16 10.11
万达院线 1.97 1.27 1.08
唐德影视 2.49 1.78 1.74
慈文传媒 1.75 2.75 2.87
速动比率(倍)
公司 1.98 1.86 2.03
华谊兄弟 1.11 1.52 1.26
华策影视 2.55 1.74 4.63
华录百纳 2.75 4.04 8.85
上海新文化 1.58 2.60 2.91
完美环球 1.74 1.93 1.46
长城影视 0.70 1.50 7.12
万达院线 1.93 1.24 1.05
唐德影视 1.46 0.99 1.06
慈文传媒 1.16 1.61 1.5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公司 12.14 12.3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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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2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华谊兄弟 40.03 34.50 40.34
华策影视 20.99 19.67 9.30
华录百纳 4.63 3.15 9.93
上海新文化 20.00 24.60 19.07
完美环球 2.10 1.03 26.24
长城影视 19.56 0.95 43.07
万达院线 23.26 16.36 17.55
唐德影视 36.53 59.06 60.33
慈文传媒 3.81 13.08 35.22
利息保障倍数(倍)
公司 82.75 32.41 355.58
华谊兄弟 12.48 13.32 12.53
华策影视 17.96 24.62 317.78
华录百纳 11.63 44.73 -
上海新文化 17.88 128.40 -
完美环球 9.71 20.66 21.70
长城影视 25.23 59.68 349.69
万达院线 58.23 --
唐德影视 9.85 4.71 4.77
慈文传媒 11.24 17.68 19.24
注 1:2013年度华录百纳、上海新文化、万达院线无利息支出,故不计算利息保障倍数;2014年度万达院线无利息支出,故不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五)资产周转能力
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3.44 2.11 2.15
存货周转率 2.54 1.20 1.35
总资产周转率 0.84 0.56 0.56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比较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华谊兄弟 2.15 1.56 1.72
华策影视 1.60 2.15 2.01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53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华录百纳 1.86 1.39 1.34
上海新文化 1.31 1.72 1.62
完美环球 1.57 1.57 3.07
长城影视 1.19 0.83 -
唐德影视 1.41 1.41 1.74
慈文传媒 1.18 1.34 1.80
幸福蓝海 3.44 2.11 2.15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处于较好水平,主要由于:(1)公司主要
从事精品剧的制作、发行,相关客户主要为各省级电视台,该等客户自身资金状况良好,付款及时,提高了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2)公司业务结构与同行业公司有所不同,
除电视剧业务外,公司还有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该等业务基本以现金结算,应收账款较少,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5 年相比 2014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 2015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相较 2014 年度大幅上升。2014年相比 2013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
2、存货周转率
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比较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华谊兄弟 2.42 1.32 1.39
华策影视 1.32 1.53 1.27
华录百纳 4.35 1.59 0.79
上海新文化 1.05 0.89 0.84
完美环球 1.41 1.31 1.50
长城影视 1.45 0.67 1.03
唐德影视 0.67 0.64 0.74
慈文传媒 0.82 0.73 0.65
幸福蓝海 2.54 1.20 1.35
总体上公司存货周转率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主要由于公司业务结构与同行业公司有所不同,除电视剧业务外,公司还有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公司对电影发行方的分账票款计入营业成本,但这部分并没有相应存货。
2015 年度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 2014 年度相比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 2015 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相较 2014 年度大幅上升。2014 年度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 2013 年度相比略有下降。
3、总资产周转率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54
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比较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华谊兄弟 0.28 0.28 0.35
华策影视 0.40 0.54 0.48
华录百纳 0.43 0.29 0.34
上海新文化 0.40 0.48 0.44
完美环球 0.48 0.64 0.93
长城影视 0.44 0.43 0.66
唐德影视 0.45 0.53 0.58
慈文传媒 0.43 0.56 0.53
幸福蓝海 0.84 0.56 0.56
总体上,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维持在行业较高水平。
2015 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与 2014 年度相比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 2015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相较 2014年度大幅上升。2014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与 2013 年度持平。
十五、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报告期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58.29 26,502.74 -14,359.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49.73 -15,184.33 -10,199.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62.89 -2,176.58 9,588.7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0.76 -0.02 -0.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44.91 9,141.81 -14,970.3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22,491.27 13,349.47 28,319.8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34,636.18 22,491.27 13,349.47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科目内容及变动情况,与公司实际业务发生一致,并与相关会计科目核算相互勾稽。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及相关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同比
增幅
金额
同比
增幅
金额
经营性现金流入 153,145.61 43.38 106,811.61 49.96 71,228.63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4,651.18 42.39 101,587.77 62.42 62,5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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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5
项目
2015 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金额
同比
增幅
金额
同比
增幅
金额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94.43 62.61 5,223.83 -39.82 8,680.56
经营性现金流出 114,787.32 42.93 80,308.87 -6.17 85,587.89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5,251.76 71.01 44,004.70 -28.69 61,706.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287.44 33.92 8,428.55 29.43 6,512.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480.82 -35.79 8,536.44 63.16 5,232.1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67.29 17.73 19,339.18 59.33 12,137.67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38,358.29 44.73 26,502.74 -284.57 -14,359.2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100.64 -14.40 117.58 - 83.15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经营性现金流入 25.05 0.96 24.81 --20.1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净利润差额注 1 比例注 2
幸福蓝海
2015年度 38,358.29 11,424.82 26,933.47 335.75
2014年度 26,502.74 8,393.25 18,109.49 315.76
2013年度-14,359.26 11,421.90 -25,781.16 -125.72
注 1:差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注 2: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报告期内,201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差额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比例为负,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电视剧业务及电影及衍生业务规模逐步扩大。
2014年度及 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同期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比例为正,一方面由于公司考虑到“一剧两星”政策的影响,2014年度和 2015 年度电视剧业务发展速度减缓,资金支出减少,前期经营项目回款较好;另一方面由于 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公司电影及衍生业务中的院线发行及放映收入规模增长较好。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487.47 523.85 308.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67.39 55.30 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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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6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现金流入小计 554.86 579.15 1,871.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0,204.59 15,680.72 11,588.76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62.76 482.73
现金流出小计 20,204.59 15,763.48 12,071.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49.73 -15,184.33 -10,199.85
2、报告期内的投资现金流入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事项金额
2015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新街口影城现金分红 487.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34.45
2014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新街口影城现金分红 314.41
《让子弹飞》固定回报收益 209.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55.30
2013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收回《让子弹飞》投资款 1,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新街口影城现金分红 308.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63.38
3、报告期内的资本支出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支出的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事项金额
2015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建设影城等 19,552.55
公司、院线公司、影业公司 652.03
2014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建设影城等 15,604.32
公司、蓝海传媒、天地纵横、院线公司、影业公司
76.4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收购大庆影城支付净额 62.76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投资门头沟影城 20.00
2013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建设影城等 11,263.03
公司、蓝海传媒、天地纵横、盛世影视、院线公司、影业公司、蓝海中天龙
325.7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收购溧阳影城支付净额 482.73
4、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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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7
公司计划在经济发达的城市继续投资建设影城,进行全国战略布局,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影城,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除前述投资外,公司在未来亦将继续发展其他影城。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88.00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000.00 13,000.00 1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 13,588.00 1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8,000.00 15,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17.89 530.58 93.2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00 234.00 318.00
现金流出小计 8,562.89 15,764.58 411.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62.89 -2,176.58 9,588.76
(四)公司现金流量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在电视剧业务方面,基于影视行业现金流的特点,公司从资金投入到资金回收跨度时间较长。2013 年公司电视剧业务处于高速增长期,产量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负数。2014年及 2015年,公司电视剧业务扩张速度放缓,前期经营的影视剧项目开始进入销售及回款期。
在电影业务方面,公司的战略是以下游的院线与影城经营为突破口,适当发展电影投资与制作业务,形成电影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公司在报告期内迅速开始大规模的影城铺点,在江苏省内和省外重点城市占据有利发展区位,并独家制作或参与投资了多部影片。电影业务的快速发展亦对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在当前公司大力进行业务拓展的情况下,资金紧缺仍是制约公司实现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公司需要建立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来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所需要的资金,以降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十六、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发行人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于 2011年 6月 28日召开的创立大会通过的《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58
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之前,未明确股利分配政策。
2、报告期内实际分配股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
(3)现金分红比例及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00%。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况,采取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00%,且超过 3,00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00%。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
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359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6)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拟定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经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拟定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的,由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股利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未分红原因、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具体措施包括书面征求意见、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7)股利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①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应保证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00%,并贯彻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②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未来三年具体的分红规划和计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条件:每年现金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00%,并符合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规定的具体条件。
③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里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调整或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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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9)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于 2015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5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其要点如下:
(1)制订目的
制订本规划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
(2)制订原则及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从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制订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未来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订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就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时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4)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①未来三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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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②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00%。并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况,采取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00%,且超过 3,000.00 万元;
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00%。
③未来三年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及决策机制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拟定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的,由股东大会经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拟定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的,由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股利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未分红原因、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具体措施包括书面征求意见、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利润分配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全体股东参与分配的比例、违规分配的退还、禁止参与分配的股份的规定;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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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被占用的资金。
(二)发行人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发行人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审批程序及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未来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对发行人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发行人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就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发行人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需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时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三)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制订及修订以及《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对《公司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修订和《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是合法、有效的;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发行人制定的《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注重投资者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好地兼顾了投资者的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发行人已在招股意向书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充分披露。综上,发行人利润分配决策制度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并且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意向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并且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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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及招股意向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对每股收益摊薄情形的要求,公司对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现有板块运营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分析,同时做出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当年发行人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变动趋势影响测算的假设前提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6年度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32,876,712 股,根据公司已披露之发行方案,本次
预计发行 77,630,000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 310,506,712 股。
3、针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考虑 2016 年发行新股增加股份数加权平均后的影响,由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最大扩大 33.33%,因此要使得每股收益不被摊薄,净利润需
保持与加权平均股本同样或更高的增速,即可能需在 33.33%以上。根据上述测算,本
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会相应增加,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从资金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募投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增长率,则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降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注:上述假设分析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即期回报指标的测算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融资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推进做大做强进程
公司所从事业务均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影视剧制作与发行业务方面,公司执行“精品剧”战略,单部影视剧投资成本增长较快需要公司持续资金投入;院线和影城发展方面,到 2020年底,公司力争将投资影城数量提高至 100家以上,银幕数量提高至 1,000块以上,成为国内第一梯队的院线。为达到上述目标,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完善全国性影城布局并增强区域优势。
2、公司具备扩大影视制作规模所需的管理体制保障以及丰富的项目储备
公司在影视剧生产上逐步形成了在国内具有特色的电视剧研发、制作、发行运行机制:在项目研发阶段,公司近年逐步形成了严密的内容评估和投资回报评估双重机制,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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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确保项目质量;在项目实施阶段,公司对投入拍摄的项目负责人按段授权,实时监控拍摄的进度和成本;公司还建立了影视项目的完整考核体系,从事后监管角度加强对影视剧项目的考核。报告期内,公司的电视剧生产能力保持稳定,重点致力于精品剧的打造,2015 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为 123 集。在具体项目储备方面,公司优质影视项目储备充裕,能够满足资金投入并获得稳定回报的收益要求。
3、公司具备连锁影城拓展运营所需的人才和经验基础,影城数量持续增长
公司下属院线公司是全国首批电影院线公司之一,公司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投资的新街口影城是连续多年的江苏省票房冠军。公司近年来通过外部经验人才招聘、“管理培训生计划”和内部人才培养机制,已经汇集了一批连锁拓展、经营管理专业人才。报告期内,公司影城业务快速扩张,投资影城年均新增银幕、年均新增座位均稳定增长。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剧制作与发行业务、以及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影视剧制作业务方面公司年产能影视剧十余部、300-500集;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方面,公司系江苏地区拥有影城数量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的院线及影城运营商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发展紧密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计 44,630.79 万元,
其中 8,926.16万元投资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投拍 4部 146 集电视剧及
3部电影,目的是强化电视剧制作优势地位并进一步增强影片项目投资的专业性,满足观众收视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另用 35,704.63 万元投资于“影城投资项目”,
公司计划在全国 29个城市新建影城 34家,新增银幕数 269块,影城面积 160,583平方米,座位数 47,914个,迅速提升公司在电影放映市场的市场份额。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储备方面,公司电视剧项目坚持精品定位,制作人员队伍齐整。公司董事长卜宇先生具有多年宣传工作经验;主要董事黄信先生担任江苏广电总经理多年;主要董事景志刚先生曾担任江苏卫视频道总监多年;董事兼总经理洪涛先生为原江苏广电总台电视剧制作业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小杭先生曾任江苏卫视电视剧艺术总监、定制剧工作室总制片人。在立项评估审核上,公司的“内容及立项审核委员会”由董事会主要成员担任,能够牢牢把握当前的宣传政策、舆论环境,促进公司生产符合时代主题的项目,并控制项目风险。院线与影城运营方面,公司于 2012 年起开始实施影城管理培训生计划,于 2013 年开始实施影城继任者计划,为快速扩张的影城业务持续培养和输送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影城放映业务设备的选择符合广电总局《电影院星级评定要求》的要求,在设备设施、视听技术方面达到五星级电影院标准。
市场储备方面,近年来国家推出多项政策,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电视剧制作发行市场方面,受益于电视剧广告收入持续增长、卫视独播化趋势和新媒体发展,预计未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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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市场规模还将稳定增长。公司具备丰富的项目储备和清晰的投拍计划,2016 年预计产能规模达到 300-500 集/年,产能规模、资金状况可以满足投拍计划的需要。电影市场方面,受益于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二线和三线城市居民观影需求逐步增强、3D和 IMAX观影技术进步和国产电影内容不断改善,预计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电影行业仍将维持较好的增长态势。公司的影城建设以江苏为重点,同时向经济发达的二、三线城市积极布
局,契合行业发展的大趋势。
(四)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在电视剧业务板块运营方面,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具有 32 个电视剧项目储备,报告期后正在履行或尚待履行的电视剧项目投拍计划包括 12 部电视剧,其中 3部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命中的好日子》已拟定于 2016年登陆一线卫视黄金档,《最后一张签证》还将作为两家一线卫视的 2016 年年度大戏。预计在未来,公司的电视剧业务有望保持较好的稳定性。在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板块运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下辖的幸福蓝海院线的票房收入在全国院线中均排名从 2013 年度的第 16 位上升至2015年度的第 10位,投资影城数量从 2013年初的 20家上升至 2015年末的 55家,已成为江苏地区拥有影城数量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的影城运营商之一。公司计划将上市募集资金在四年之内投资建设 34 个影城项目。预计在未来,公司的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有望保持较快的增长趋势。
在影视剧业务风险和改进措施方面,公司电视剧业务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新媒体播出平台带来的电视剧销售价格风险、播出政策风险、制作成本大幅增长风险、专业创作人员流失风险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通过推出“精品剧”战略、加深与新媒体播出平台的合作、制订有效的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积极扩充相关专业创作人员储备等措施,有效维持了电视剧业务的稳定性。在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风险和改进措施方面,公司面临市场饱和导致的影城经营竞争风险、影城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等风险因素。公司通过抢占有利区位、提高影城管理水平及设备技术水平、实施影城管理培训生计划和影城继任者计划等措施,有效抵御影城经营风险、提高连锁经营能力。
2、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营销预算与销售收入挂钩的相关制度,严格控制消费性费用的支出,降低营销费用。同时,公司加强和规范采购管理,挑选若干价格较低、质量好、信用程度较高的供应商,制定采购计划,坚持比价原则、公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另外,公司实施电子办公制度、减少办公耗材开支和设备维护费用,减少车辆的相关开支、合理调配车辆的使用,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外出及业务招待,引入节能管理模式,压缩日常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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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就确保本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2、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公布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不存在发行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向本单位收购资产的情形。
尽管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上述承诺,发行人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上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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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专户存储安排
经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年 1月 26日召开的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 7,763.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发行数量和实际发行时的市场状况、询价情况具体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从而保证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并有效保障募集资金安全。
(二)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向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项目实施周期
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36,200.00 8,926.16 三年
影城投资项目 73,625.30 35,704.63 四年
合计 109,825.30 44,630.79 -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完全满足上述项目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或由董事会按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迫切性,在上述项目中决定优先实施的项目。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影视剧及影城投资的实际进度、自有资金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和外部筹措解决资金缺口。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剩余影视剧业务及影城投资业务所需款项并置换前期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外部借款的投入。
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影视剧业务运营资金项目,不属于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需要进行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无须向有关部门申请核准或备案;影城投资项目已经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玄发改字[2014]11 号和玄发改[2015]248号)。上述项目均已经于公司 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充分内部决策程序。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以及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
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1、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认为该等项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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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预期收益较好,在经济上均是可行的。具体可行性分析请见本节之“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分析”及“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整体影响”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
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剧制作与发行业务、以及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影视剧制作业务方面公司年产能影视剧十余部、300-500集;院线发行及影城放映业务方面,公司系江苏地区拥有影城数量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的院线及影城运营商之一。截至 2015 年12月 31日,发行人投资影城和加盟影城的银幕总数已达到 797块。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发展紧密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计44,630.79 万元,其中,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8,926.16 万元投资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
运资金项目”,投拍 4 部 146 集电视剧及 3 部电影,目的是强化电视剧制作优势地位并进一步增强影片项目投资的专业性,出品更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既有主旋律价值观又有较强市场需求的影视精品,引导大众文化消费,满足观众收视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另用 35,704.63 万元投资于“影城投资项目”,公司计划在全国 29个城市
新建影城 34 家,迅速提升公司在电影放映市场的市场份额。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银幕数 269 块,影城面积 160,583平方米,座位数 47,914个。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一)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8,926.16 万元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投拍 4 部 146 集电视
剧及 3部电影,目的是强化电视剧制作优势地位并进一步增强影片项目投资的专业性,出品更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既有主旋律价值观又有较强市场需求的影视精品,引导大众文化消费,满足观众收视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补充影视制作业务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1)资金实力是影视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
从全球影视业的发展现状来看,资金实力是决定影视企业市场地位的核心要素之一。从成熟的美国电影市场来看,截至 2015 年末,美国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华纳兄弟娱乐公司等传媒娱乐集团均是超百亿美元市值的上市公司。
从国内影视业的发展情况来看,近年来国家放开对影视剧制作行业准入,并推出多项政策大力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国内影视剧行业实现迅猛发展。包括华谊兄弟、博纳影业集团、华策影视、华录百纳在内的影视企业纷纷通过上市融资发展,迅速提升了资金实力和生产规模。
影视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其产品主要为著作权类无形资产;影视企业资产结构中固定资产、不动产所占比例低,难以通过传统的银行贷款方式进行融资。如果国内影视企业不能尽快建立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提升资金实力和生产规模,就无法建立影视业“高投入、高产出”的现代化工业生产模式,亦无法建立具有优势规模的内容生产平台,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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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无法培养、吸引大批的优秀人才。
为了缓解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压力,公司 2012 年以前主要通过控股股东江苏广电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的方式进行融资。2012 年以后,公司不再向江苏广电借款。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亟需拓展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2)补充营运资金是公司扩大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的需要
影视剧产品属于创意产品,从剧本创作到拍摄、后期制作、成片等各个阶段都体现了艺术性创造,很难在成片之前完整预见最终产品的品质,因此影视剧产品往往在成片后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定价销售并实现资金回流。同时,影视剧制作成本主要是剧本创作成本、演员劳务支出、制作费用等,这些费用多采用即时支付的方式。因此,影视剧制作行业对资金占用的周期较长,对营运资金的要求非常高。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计划未来三年内达到年投资制作电视剧 8-12 部300-500集,主投及跟投制作电影 3-5部,成为在市场领先的影视剧制作企业。目前,公司扩大生产规模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是资金不足,资金的充分保障是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
(3)补充营运资金是公司打造精品形象,引领大众文化消费,强化核心竞争力的
需要
中国电视剧市场近年获得长足发展,总体上电视剧供给充足、题材丰富。同时,随着观众对电视剧产品的观赏水平日趋提高,电视台采购电视剧时对电视剧的制作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符合人民大众审美需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品电视剧供不应求,市场急需格调高尚、制作精良的精品剧引领大众文化消费,占领主流文化阵地。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重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效俱佳,一直致力于打造弘扬主流先进文化和价值观的精品电视剧。经过多年实践,在主旋律史诗剧的商业运作上,从研发、制作、到发行,已经形成了高效的运作流程、科学的管理体系、良好的市场品牌。《人活一张脸》、《老大的幸福》、《我们的法兰西岁月》等剧成功地将主流价值观、热门题材以及可看性结合,兼顾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但是这类精品剧往往投入较大,制作成本较高,需要更多资金支持。
通过上市融资,公司在获得充足资金支持后,出品更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俱佳的影视精品,引领主流文化消费,提升核心竞争力。
(4)补充营运资金是大力拓展新媒体市场的需要
新媒体市场近年发展迅猛,为影视剧的播出提供了新的平台,尤其是代表未来的年轻观众,越来越习惯从网络等新媒体获取信息、观看影视内容。网络等新媒体播出平台必将成为影视剧制作公司今后数年展开竞争的另一片阵地。
新媒体市场前景广阔,需要有大量既讲价值观、又有观赏性的影视剧产品去占领。
通过上市融资,公司获得充足资金支持后,能够更好地开拓视频网站等新媒体市场,在新媒体内容提供的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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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影视制作业务营运资金的可行性
(1)影视剧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国家推出多项政策,大力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为影视剧行业实现快速发展营造了一个较为宽松和有利的发展环境。
电视剧制作发行市场方面,预计未来市场规模还将稳定增长。主要原因有:电视剧广告收入将持续增长,为电视剧采购提供资金来源;卫视独播化渐成趋势,创造了新的电视剧播出容量,同时提高优质电视剧市场规模;新媒体的发展为优质电视剧带来了可观的增量需求。
第一,对电视台而言,采购播出电视剧仍然是争取收视的最有效的手段,电视台对电视剧的依存度较高。近年来,我国电视台广告收入增长稳定,为电视剧市场交易额的增长提供了空间。
第二,2008 年开始,随着省级卫视竞争加剧,实力较强的省级卫视为了利用有限的电视剧播出空间争取更多的收视份额,开始对优质电视剧资源进行垄断性购买。独播模式成为趋势,为精品剧的生产提供了增长空间。
第三,以网络视频网站为主的新媒体平台的发展为优质电视剧带来了可观的增量需求。优质正版影视内容为视频网站带来流量、点击率和用户的核心竞争力,是视频网站在跑马圈地时期争抢的最重要的资源。近年来,新媒体成为电视剧播出全新平台的趋势已经形成。随着新媒体购买影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逐渐回归理性,影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价格进一步分化,非精品剧的价格迅速回落,而优质内容的需求和价格依然坚挺。
电影制作方面,近年来,得益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居民对文化娱乐产品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大,消费能力也实现了快速提升。根据广电总局的数据,2010 年我国电影总票房首次突破百亿,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增长,2015 年国内电影总票房达到 440.69 亿元。连续多年的票房快速增长吸引了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投资电影行业,从
而进一步推动了电影业的良性快速发展。
中国电影市场终端建设也在近年来飞速发展。根据艺恩咨询统计,截至 2015年 12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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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日,我国城市院线银幕数量为 31,821块。终端市场的快速发展,为电影的发行放映打开了更多的渠道。
(2)公司具备扩大影视制作规模所需的人才和经验保障基础
公司近年积极探索各类影视剧的生产模式,积累经验,储备人才,已经具备扩大影视剧制作规模所需的基础条件。
电视剧方面,公司已经在各类电视剧的市场化运作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特色多样的类型剧运行模式。多年的电视剧运作经验,为公司在电视剧创意、生产、发行等各个环节培养并储备了大量的专业人员,为将来扩大规模提供了人力资源基础。
电影制作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主投制作了《白日焰火》,积极跟投了《一步之遥》、《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等影片,积累了宝贵的业务经验。其中,《白日焰火》更是于2014 年柏林电影节上获得“金熊奖”,广受好评。公司将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一支与公司电影制作发展战略相适应的梯队人才队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未来几年公司在现有人才储备的基础上,继续重点培养和储备国内一流的制片人、导演、监制及宣传发行人才,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影视管理专业人士。
(3)公司具备扩大影视制作规模所需的管理体制保障
公司在影视剧生产上逐步形成了在国内具有特色的电视剧研发、制作、发行运行机制。在项目研发阶段,公司近年逐步建立起了完整的影视项目三级研发体系,形成了严密的内容评估和投资回报评估双重机制,从源头确保项目质量。在项目实施阶段,公司制定了《影视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对投入拍摄的项目负责人按段授权,实时监控拍摄的进度和成本。在财务管理上,公司制定了《剧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制片人权限,建立剧组财务委派制度,接受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人领导。公司还建立了影视项目的完整考核体系,从事后监管角度加强对影视剧项目的考核。
综上,公司已经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面、多角度的影视业务管理体制,具备扩大影视剧制作规模的体制保障。
(4)公司项目储备充裕,电视剧产量具备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的电视剧生产能力保持稳定。公司重点致力于精品剧的打造,2015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为 123集。在具体项目储备方面,发行人项目储备充裕,并一直坚持对新项目的开发。
4、补充影视制作营运资金的需求额测算
(1)公司影视制作业务各主要环节
影视剧制作主要包括内部研发、评估立项阶段,影视剧拍摄阶段,后期制作和宣传发行等四个阶段,各个阶段具体内容和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如下:
①内部研发、评估立项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指项目研发,对剧本内容是否达到拍摄条件进行评估,对投资回报进行提前测算。由于剧本是电视剧的基础,该阶段在整个电视剧运作周期中举足轻重。公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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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为此一方面从源头抓起,广泛筛选项目;另一方面制定严格的评估流程,对项目质量进行控制,储备优质项目。
②影视剧拍摄阶段
拍摄阶段主要任务是确定演职人员、建立摄制组、投入拍摄。这是影视剧投资中资金投入最大的环节。拍摄阶段通过严格财务管理、控制拍摄进度,能有效提高运行效率。
公司规定,确定投拍的项目,项目制作人需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依照责任书授权,按照拍摄周期、拍摄预算组织拍摄。
③后期制作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完成影视剧的剪辑、音乐合成、特技制作、后期包装。并且根据审查部门的要求对送审片进行修改、完善,艺术上提升,成片通过审查后获取发行许可证。
④宣传发行阶段
在影视作品制作完成且取得公映或发行许可证后,就进入了宣传发行阶段。
电视剧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全国电视机构,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发展,一部分具有购买实力的网络新媒体也正在成为新的市场。电视剧销售模式相对简单,但必要的宣传不可或缺。而电影的宣传发行工作对电影的票房收入具有直接且重要的影响,是电影业务的关键环节之一。
(2)公司拟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影视投资制作计划
公司经过不断积累和积极开拓,目前开发了一批优秀的项目资源,拟用募集资金补充该等影视剧投资拍摄所需营运资金(在具体执行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者外部借款的方式解决投资拍摄所需资金缺口,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本次拟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影视剧拍摄计划及制作支出如下:
序号影视剧项目及名称集/部(暂定)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一、电视剧
1 《最后一张签证》 36 后期制作中
2 《寻找邓颖超》 36 筹备中
3 《尚宫》 44 筹备中
4 《那样明亮》 30 筹备中
-小计 146 -
二、电影
1 《两个人的海岛》 1 筹备中
2 《好久不见》 1 已备案公示
3 《分开旅行》 1 已备案公示
-小计 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对上述项目投入部分资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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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公司初步确定上述影视剧项目名称、投资比例、投资金额、主创人员、拍摄时间、实施主体,但是基于行业特殊性,不排除因政策、市场、人员变化等多种因素导致部分影视剧主创人员发生调整、推迟拍摄或者剧目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二)影城投资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在全国 29个城市新建影城 34家,迅速提升公司在电影放映市场的市场份额。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银幕数 269块,影城面积 160,583平方米,座位数 47,914个。
根据影城行业运作经验,本次新建 34 个影城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73,625.30 万元,
其中的 35,704.63 万元拟采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剩余部分由公司自行筹集资金解决。
在具体执行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者外部借款的方式解决投资所需资金缺口,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投资概算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金用途合计
装修工程费用 28,383.13
设备购置费 39,320.54
其他工程建设费用 5,921.64
合计 73,625.30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 35,704.63
项目介绍及各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平方米、个、万元
序号影城面积厅数座位数预计投资额
1 合肥港汇影城 4,409.00 7 1,417 2,102.74
2 郑州管城影城 7,800.00 7 1,584 1,927.79
3 无锡金太湖影城 5,140.00 7 1,375 1,868.49
4 芜湖侨鸿影城 4,300.00 6 1,467 1,530.87
5 徐州中央影城项目(IMAX) 3,975.00 7 1,384 3,137.30
6 无锡 T12影城 3,600.00 7 995 1,330.17
7 南通影城(IMAX) 5,500.00 8 1,500 2,436.14
8 仁和春天国际广场项目(IMAX) 8,000.00 11 1,884 4,210.00
9 淮安中央项目(Imax) 4,350.00 8 1,420 3,108.87
10 武汉雄楚影城 5,500.00 9 1,495 1,945.22
11 珠海影城(IMAX) 3,702.00 8 925 1,5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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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影城面积厅数座位数预计投资额
12 常州九洲影城(IMAX) 8,200.00 8 1,471 2,386.52
13 铜陵中央影城 3,166.00 9 1,227 1,280.77
14 烟台影城(IMAX) 5,480.00 9 1,853 2,691.08
15 苏州绿宝广场(IMAX) 7,400.00 11 2,040 3,394.72
16 北京房山影城 4,848.00 9 1,500 1,834.54
17 北京布拉格广场项目 4,000.00 7 1,380 1,534.54
18 扬州影城(IMAX) 3,222.00 7 1,290 2,230.04
19 泰州泰茂项目(IMAX) 4,600.00 8 1,761 2,565.52
20 唐山香木林项目(IMAX) 5,980.00 9 1,700 2,209.69
21 北京天通苑项目 2,850.00 6 1,055 1,548.21
22 西锦国际影城项目 4,000.00 7 960 1,875.00
23 福州正祥项目 4,370.00 7 1,190 1,786.77
24 沈阳华润万家项目 3,635.00 7 1,260 1,193.18
25 南宁文化宫项目 4,416.00 9 1,100 1,486.31
26 宿迁中央(IMAX)项目 4,480.00 8 1,470 2,237.76
27 南京常发红山项目(IMAX) 4,446.00 7 1,250 2,658.33
28 上海虹桥龙湖天街项目 3,229.00 7 1,154 1,775.39
29 西安立丰项目(IMAX) 4,454.00 9 1,640 2,368.45
30 昆山华润项目(IMAX) 5,272.00 8 1,340 2,066.77
31 扬州凤凰项目 3,100.00 7 1,350 1,470.53
32 江阴凤凰项目 3,966.00 7 1,220 1,434.49
33 石家庄华润项目(IMAX) 5,215.00 10 2,212 4,316.93
34 丹阳八佰伴项目(IMAX) 3,978.00 8 1,045 2,112.50
合计 160,583.00 269 47,914 73,625.30
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对上述项目投入部分资金合计 25,280.28 万元,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其中合肥港汇影城、郑州管城影城、无锡金太湖影城、芜湖侨鸿影城、无锡 T12 影城、南通影城(IMAX)、武汉雄楚影城、珠海影城(IMAX)、常州九洲影城(IMAX)、铜陵中央影城、烟台影城(IMAX)、北京房山影城、扬州影城(IMAX)、绿宝影城(IMAX)已开业。
按照行业惯例,项目将主要以租赁商业地产的方式获得影城投建所需的商业物业,按照统一设计对影城进行装修。项目建成后,即可向电影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开始经营。本影城投资项目已经在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玄发改字[2014]11 号和玄发改[2015]248 号)。关于影城募投项目的租赁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一、发行人的重要合同(二)租赁合同”。
2、影城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符合全产业链整体运作的产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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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电影全产业链中贯彻“渠道优先、带动内容”的发展战略,全产业链的整体运作和协同效应是优秀企业保持长久竞争力的关键。全产业链的运作,不仅有利于从产业链各环节获取收益、形成业务协同效应,更能显著提升企业对于行业上下游资源的整合能力和议价能力,从而有效平衡波动、抗击风险、稳健经营。
公司构建了包括电影制作、发行、院线、放映等电影产业链主要环节在内的全产业链运作体系,并把电影全产业链运作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
(2)是应对市场竞争,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竞争优势的要求
一方面随着国内电影票房收入的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资金涌入影城建设;另一方面,对于院线公司来说,拥有影城的规模和总票房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因此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均纷纷扩张,以抢占有利区域,巩固规模优势。
公司围绕“全国一流、区域领先”的战略目标,在江苏省内以及成都、西安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二、三线城市新建、收购了一批影城项目,成为国内发展势头较快的连锁影
城品牌之一。到 2020 年底,公司力争将投资影城数量提高至 100 家以上,银幕数量提高至 1,000块以上,成为国内第一梯队的院线。为达到上述目标,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完善全国性影城布局并增强区域优势。
(3)是发展连锁影城,形成规模经济效应的要求
对于影城经营业务来说,影城连锁化建设是充分发挥终端渠道网络价值的必然,发展连锁影城是实现规模化效应、提高效率、提升经济效益的重要战略之一。公司连锁影城规模发展迅速,院线与影城经营主营收入由 2013 年的 34,243.57 万元增长至 2015
年的 99,424.94 万元,复合年均增长率达 70.40%。截至本报告期末,幸福蓝海院线下
属已开业控股影城共计 53家,参股影城 2家,加盟影城 87家,成为江苏地区投资影城数量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的院线及影城运营商之一,品牌效应不断彰显。
公司获得充足的资金后,将继续加强所投资影城的建设,强化幸福蓝海品牌建设和统一管理,将优秀的管理制度、方法、经验迅速有效地在新建影城贯彻实施,实现品牌的输出和复制,进一步扩大知名度,形成强势品牌效应。
3、影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002 年院线体制改革以来,国家一直积极鼓励影城的投资建设。影城行业的迅猛发展,为整个中国电影业的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市场基础。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政策配套日益成熟。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江苏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振兴若干政策》,将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列入重点支持项目。同时,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明确提出“城镇数字影院新建及改造项目”为支持对象之一。
(2)中国电影整体市场前景广阔
受益于以下因素,预计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电影行业仍将维持较好的增长态势:
首先,我国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拥有观影习惯的城市人口将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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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增加。这是整个电影行业发展的源动力。
其次,在当前阶段,我国的整体银幕密度依然较低。随着各地银幕数的继续扩张,居民的观影需求,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二、三线城市居民的观影需求将得到充分发掘。
第三,3D、IMAX 技术为观众带来全新的观影体验,成为吸引人流进入电影院的新亮点。2011 年 2 月,我国增加了美国进口分账片配额,强调新增的影片应以 3D、IMAX大片为主。这将极大推动城市票房市场规模的总体增长,并惠及各个院线和影城。
最后,国产电影内容不断改善、宣传发行水平持续提高,为票房收入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近年实现票房过亿的国产影片数量持续增加,反映了我国制片业开始主动发掘深层次的观影需求,并在宣传营销和档期开发方面进一步成熟。
(3)公司的影城建设区域布局契合行业发展大趋势
院线制改革以来,我国影城市场经历了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影城建设增速超过观影人次和票房的增速。报告期内,一线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二、三线城市的银幕供给均保
持了高速增长。
为应对影城建设目前的竞争态势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公司的影城建设以江苏为重点,同时向成都、西安、长沙、合肥等经济发达的二、三线城市积极布局,契合行业发
展的大趋势。
(4)公司具备连锁影城拓展运营所需的人才和经验基础
公司下属院线公司是全国首批电影院线公司之一,公司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投资的新街口影城是连续多年的江苏省票房冠军。公司近年来培养了一批影城投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专业人才。同时为适应影城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陆续从大型连锁企业引进了一批连锁拓展、经营管理人才,并通过建立完善的外部经验人才招聘、“管理培训生计划”和内部人才培养机制,已经汇集了一批连锁拓展、经营管理专业人才。
(5)发行人影城数量持续增长
自 2010 年公司启动连锁影城开发以来,公司影城业务快速扩张,投资影城年均新增银幕 50 块以上、年均新增座位 8,500 个以上。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投资影城和加盟影城的银幕总数已达到 797块。影城和银幕数的增长将直接推动发行人的电影业务。
4、影城建设与电影制作业务的协同效应
影视剧制作业务尤其是电影制片业务具有极强的品牌效应,热播的影视大片往往会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对于传播公司品牌及影城品牌有很强的带动作用。电影制片及发行业务还可以给下游的影城经营带来更多包括电影首映式、明星见面会、地面推广活动在内的众多市场资源。
另一方面,随着电影制作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电影从制作就开始考虑发行,控制下游院线及影城放映环节尤为重要。影城业务本身具有渠道终端和传播媒介双重属性,一方面可以通过终端放映支持上游的电影制作、发行业务,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影城的银幕广告、阵地广告等资源宣传推广公司生产的影视剧。
同时,电影制片业务风险大、收益大,相对业绩波动较大;影城经营业务则波动较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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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相对业绩稳定。未来,公司的影城经营业务发展趋稳后,公司适度投资电影制作,能够保证上下游协同效应的发挥,有利于公司从全产业链获得收益,从而减少业绩波动,实现稳健经营。
随着公司在影视剧制作、影城投资业务的逐步发展,两类业务间的相互促进、协同作业,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行业资源、提升收益水平、降低投资风险。
5、本次影城投资项目与公司影城业务未来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
本次影城投资项目共 34个,其中 15个在江苏省内,19个在江苏省外,涵盖北京、上海、省会城市以及其他经济发达的二、三线城市。公司本次影城投资项目的实施,将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全国性布局、强化江苏区域市场优势地位,早日形成全国性的连锁影城网络,从而为后续更大规模、更大范围的投资提供经验和管理支撑。
6、影城项目所需采购的主要设备、选择标准及取得方式
(1)主要设备
序号品牌设备选择类型备注
影城系统
1 IMAX
IMAX系统,包括银幕、放映机、服务器、音响等整套影城放映系统
根据影厅大小向IMAX公司定制
放映系统
1 鑫锐视(HI-SHOCK)鑫锐视主动式 3D 放映系统单机 3D放映系统
2 雷欧尼斯(Leonis)
雷欧尼斯偏振式 3D 放映系统为双机 3D系统
双机 3D放映系统
放映设备-数字放映机
1 巴可(BARCO)巴可放映机
根据影厅、屏幕大小选择具体系列
2 索尼(SONY)索尼放映机
根据影厅、屏幕大小选择具体系列
3 NEC NEC放映机
根据影厅、屏幕大小选择具体系列
4 科视科视放映机
根据影厅、屏幕大小选择具体系列
放映设备-服务器
1 杜比(DOLBY)杜比 DSS100数字电影服务器-
2 GDC
GDC SX2000T、GDC SX-2100A 数字电影服务器
-
3 Doremi DCP2000数字电影服务器-
4 索尼(SONY)
Sony LMT-300 、 SONY XCT-S10
数字电影服务器
-
放映设备-音响
1 QSC DCM系列音响
根据影厅的大小选择具体型号
2 JBL JBL系列音响
根据影厅的大小选择具体型号
放映设备-银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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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品牌设备选择类型备注
1 哈克尼斯(Harkness)哈克尼斯高增益白幕和金属银幕根据影厅大小定制
2 影星银幕影星数字银幕、金属银幕根据影厅大小定制
放映配件-氙灯
1 欧司朗(OSRAM)
欧司朗 XBO2000W—6500W/DHPOFR放映氙灯
根据放映机型号配置
影城放映控制系统
1 杜比(DOLBY)杜比 TMS系统根据影城设备配置确定
(2)选择标准
以上设备的选择符合广电总局《电影院星级评定要求》的要求,在设备设施、视听技术方面达到五星级影城的标准。
(3)取得方式
主要设备采取集中采购。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模、影城项目具体定位以及设备需求型号、数量、交付时间,制订相应的采购模式。对资源市场进行调查分析,获得市场上有关影城设备的经验、需求等信息资料,从而为集中采购提供决策依据。影城采购设备主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程序合理、合法,所有供货合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的合同签订流程。
7、影城项目原材料辅料供应及影城外部配套
(1)原材料供应
影城营建所需要的原材料,如影城装修材料、座椅、地毯、空调和消防设备等,国内厂商货源充足。影城主要设备如数码放映系统、银幕、音响器材和售票系统等都能够保证采购供应。公司已与巴可(BARCO)、IMAX 等主要影城设备供应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保证设备供应。因此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料供应充足稳定。
(2)影城外部配套设施情况
公司将与提供影城经营场所的业主紧密合作,在租约中严格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影城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网络、消防、安全和卫生均得到充分的保证。
同时影城所需的土建工程,在双方签署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定制,以保证土建工程的质量,达到影城的规范要求。
8、影城运营业务流程及质量管理体系
(1)影城运营业务流程
公司有两种影城运营模式。标准建店模式:确定影城建设登记,按照标准进行影城的各项配置。加盟院线模式:院线公司与加盟影城签订供片协议,提供影片拷贝。影城运营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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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投资建设的影城根据广电总局《电影院星级评定要求》的要求,在设备设施、视听技术、管理、服务质量和安全卫生五方面达到五星级影城的标准。
同时公司制定了营运标准化体系(统一制定了《幸福蓝海连锁影城运营标准手册》)、培训体系(包括开业前新员工统一培训和日常运营定期培训)、督导体系(包括定期内部自检制度、不定期临检制度以及神秘顾客暗访制度)以及评比激励体系(包括月度先进运营员工评选、星级员工评定制度以及年度岗位技能竞赛)等一系列培训管理体系。
9、影城投资项目的竣工时间
本项目预计四年完成。由于影城投资项目必须从商业地产开发初期就开始规划且影城设计的个性化程度较高,因此影城的前期筹备需要较长的准备时间进行谈判、规划、设计等。同时只有商业物业正式交付以后,项目才具备项目进场施工的条件。但是,具体项目的实际启动及竣工时间均取决于业主方物业交付的时间,尽管公司在与业主公司签署的合同中,均已约定交付时间,但不排除延迟交付的可能,从而影响本项目的实际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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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目的环保
为保证影城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将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在工程竣工后,聘请具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出具环境评价报告,并经环保部门现场验收后,领取环保验收证书。
11、影城投资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基本要点主要包括:
(1)项目所在城市应为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发达的地级城市和江苏省内经济
较富裕的县级城市;
(2)项目所在商业物业应为购物中心,商业业态丰富,业主具备商业招商管理经
验;
(3)项目所在物业业主能够接受一个合理的、符合市场规律的租金价格;
(4)项目所在商业物业应位于所在城市中心商圈、副中心商圈或政府规划的成长
性商圈,交通方便;
(5)项目所在商业物业的层高、柱间距、荷载等物业技术条件满足公司影城项目
房屋技术标准;
(6)公司主要以租赁方式获得影城投建所需物业。一般租赁期限为 15年到 20年,
土地性质须为商业用地,业主已取得法律规定签订租约所需相关证照。
12、影城项目的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度
(1)影城项目拓展的组织方式
公司对拟新建影城的投资建设进行统一管理,从项目选址到最后交付运营进行层层把关。公司总部在战略上进行协调,在地域均衡性、市场占有率、投资回报率等方面进行统一部署和决策。公司全资子公司影院发展公司执行统一建设战略,有效实现各项质量成本进度指标。影院发展公司在影城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相对独立,公司主要通过资金管理、投资预决算管理、交付验收管理和业绩目标管理对影城投资进行监督管理及业绩考核。
公司建设新影城的决策和实施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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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进度
单个影城建设周期通常控制为 60天至 90天,主要工作包括装修、购置并安装设备、设备调试等。影城开业前的准备工作大致安排如下:开业倒计时 90 天,开始办理开业所需的各项证照;开业倒计时 60 天前,选择当地最佳投放媒体,发布招聘启事;开业倒计时 45天,经培训后的影城主要管理人员及市场人员到岗;开业倒计时 30天,经培训后的技术经理及水电维修人员到岗;开业倒计时 20天,影城服务员到岗。
13、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增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影城设施和设备的质量及水平对消费者的观影体验会产生重要影响,是影城服务质量和档次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影城的投资集中于影城设施、设备和装修支出。预计本次影城投资项目实施后,将大幅增加公司的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本次影城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为 73,625.30万元,其中包含装修工程 28,383.13万元、
设备购置 39,320.54万元和其他工程建设费用 5,921.64 万元。
根据公司现行的折旧和摊销政策,设备购置费按 8年折旧,装修工程费用和其他工程建设费用按 5年,不考虑残值。按此计算,项目完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总额约为 11,776.02 万元。
单位:万元
资金用途合计折旧/摊销期预计年新增折旧/摊销
装修工程费用 28,383.13 5年 5,676.63
设备购置费 39,320.54 8年 4,915.07
其他工程建设费用 5,921.64 5年 1,1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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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合计折旧/摊销期预计年新增折旧/摊销
合计 73,625.30 11,776.02
公司已经对影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充分考虑到折旧和摊销增加的因素,项目可行性研究显示影城项目总体经济效益较好,在经济上、技术上均是可行的。
14、影城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影城投资项目适用税率如下表:
税种税率
所得税 25.00%
电影专项基金(按影城票房收入计提) 5.00%
增值税及附加 6.72%
项目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所得税后
财务内部收益率(即 IRR,%) 21.91
财务净现值(万元):IC=10% 68,316.78
动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年) 6.37
(三)公司所需资金测算
根据上述影视剧投资拍摄计划和影城投资计划,经过测算,公司需补充的影视剧制作营运资金约为 8,926.16 万元,需补充的影城投资金额 35,704.63 万元,拟采用本次
募集资金补充。若未来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不足的情况,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集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者外部借款的方式解决投资拍摄所需资金缺口,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测算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预测金额备注
资金来源
现有货币资金① 34,600.00
基于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余额
回笼资金② 458,000.00 估算
资金来源小计 A=①+② 492,600.00
资金支出
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支出③
46,000.00 含非募投影视剧业务营运项目
影城投资项目支出④ 84,000.00 含非募投影城投资项目
各项税金及附加⑤ 12,000.00 估算
期间费用⑥ 80,000.00 估算,已扣除折旧及长摊费用
还贷⑦ 3,000.00 到期贷款额
分红支出⑧ 3,500.00 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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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⑨ 310,000.00
估算,支付电影投资方分账款及其他支出
资金支出小计 B=③+④+⑤+⑥+⑦+⑧+⑨
538,500.00
资金缺口 C=B-A 45,900.00
注:1、公司上市后年均分配现金股利预计将不低于净利润的 10.00%,预计未来两年分红支出
3,500.00万元左右。2、资金缺口大于募集资金的部分发行人将通过自筹的方式解决。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整体影响
(一)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后,公司影视剧制作和影城经营业务规模将显著提高。
预计到 2016 年底影视剧制作业务达到年投资、制作电视剧 300-500 集的规模,年主投及跟投电影 3-5 部左右;预计到 2020 年底,公司力争将投资影城数量提高至 100 家以上,银幕数量提高至 1,000 块以上,成为国内第一梯队的院线。相应的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利润将会实现较大幅度的提升。
(二)净资产大幅增加,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有所下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长,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有所下降。
(三)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有助于发展战略的实现
募集资金到位后,运营资金得以显著加强,公司的影视剧出品能力将得到提升;影城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电影产业链,增加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因此,募集资金的运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影视剧行业的领先地位,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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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重要合同
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标的金额在人民币 1,000.00 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
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符合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业务合同
1、电视剧合同
(1)重大电视剧联合摄制合同
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公司尚未执行完毕且余额较大的电视剧联合摄制合同如下:
①剧目《山楂树之恋》
天地纵横与北京三石丽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电视剧<山楂树之恋>合作合同书》,双方共同投资制作电视剧《山楂树之恋》。本剧版权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未约定版权比例。天地纵横与北京共和联动图书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山楂树之恋>合约》、《合同书》与《补充协议》,双方共同改编投资制作电视剧《山楂树之恋》。
2011 年 5 月 25 日,北京凤凰联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甲方)、华视影视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家驹家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丙方)、幸福蓝海有限(丁方)、天地纵横(戊方)与北京共和联动图书有限公司(己方)共同签署《电视剧<山楂树之恋>合作合同书之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进行了补充约定,同意戊方将以下协议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丁方:戊方与己方签署的《<山楂树之恋>合约》、《补充协议》,戊方与乙方签订的《山楂树之恋》合作合同书、戊方与北京三石丽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署的《电视剧<山楂树之恋>合作合同书》;同意己方将以下协议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甲方:己方与戊方订立的《<山楂树之恋>合约》、《补充协议》;同意北京三石丽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将其与戊方订立的《电视剧<山楂树之恋>合作合同书》中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丙方。
各方确认,丁方在该剧中享有第一署名权,各方的投资比例分别为甲方 40%,乙方 10%,丙方 15%,戊方 35%(戊方已将参与该剧投资拍摄的所有相关权利义务授予丁方)。
②剧目《孔子春秋》
2010 年 1 月 4 日,北京响巢国际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蓝海传媒(乙方)签署《电视剧<孔子春秋>联合投资摄制及发行协议》,双方共同投资制作电视剧《孔子春秋》。本剧著作财产权以及衍生产品之著作权由各方按投资比例共同享有。双方于2010 年 1 月 11 日、2010 年 8 月 18 日分别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就原协议进行了补充约定,并将原协议约定的投资方与投资比例变更为甲方投资 35.00%、乙方投资 28.00%、
其他投资方总计投资 37.00%。
③剧目《完美婚礼》
2009年 12月 10日,蓝海传媒(甲方)与北京紫星瑞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乙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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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签署《关于联合摄制电视剧<完美婚礼>的合同书》,双方共同投资制作电视剧《完美婚礼》,甲方投资 60.00%,乙方投资 40.00%。本剧著作权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共同
享有。2012 年 9 月 1 日以及 2011 年 6 月 15 日,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调整投资比例为甲方投资 62.26%,乙方投资 37.74%;同时补充约定甲乙双方行使电视播映权的
发行地区。
④剧目《上阵父子兵》
2011年 6月 28日,幸福蓝海有限(甲方)与北京水木高清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关于联合拍摄电视剧<上阵父子兵>合同书》,双方约定共同投资电视剧《上阵父子兵》,甲方投资 30.00%,乙方投资 70.00%。本剧著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⑤剧目《我曾经爱过你》(原名《闪婚七年》)
2011 年 12 月 10 日,蓝海传媒(甲方)与上海聚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电视剧<闪婚七年>投资合同书》,双方共同投资制作电视剧《闪婚七年》(暂定),甲乙双方投资比例各占 50.00%。本剧著作权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共同享有。甲、乙
双方同意,本剧版权自发行许可证核发之日起七年后进行版权分割。蓝海传媒、上海聚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电视剧<闪婚七年>投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三方约定上海聚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原合同享有的权利义务关系概括转移至天津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同时将原剧名《闪婚七年》更改为《我曾经爱过你》,并对原合同的出资方式等条款进行了修改。
⑥剧目《我是机器人》(原名《一飞冲天》)
2012 年 6 月 18 日,发行人(甲方)与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乙方)、刘红焰(丙方)共同签署《联合投资摄制电视剧合同》,三方共同投资制作电视剧《一飞冲天》,甲乙丙三方投资比例分别为 40.00%、30.00%与 30.00%。本剧著作权由甲乙丙三
方按投资比例共同享有。
⑦剧目《纸婚》
2012 年 8 月 14 日,深圳市深广传媒有限公司(甲方)与盛世影视(乙方)、温州正栩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丙方)共同签署《三十集电视剧<纸婚>合作协议书》及《授权书》,三方共同投资制作电视剧《纸婚》,甲乙丙三方投资比例分别为 30.00%、40.00%
与 30.00%。本剧著作权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共同享有,并约定发行权利。
⑧剧目《雪域雄鹰》(原名《8848》)
2012年 8月 28日,北京广告分公司(甲方)与四川八骏联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共同签署《电视连续剧<8848>(暂定名)投资合作合同书》,双方共同投资制作电视剧《8848》,甲方投资 51.00%,乙方投资 49.00%。本剧著作权由双方按投
资比例共同享有,双方原则同意本剧著作权自发行许可证核发之日起七年后可进行版权分割,届时本剧著作权由双方议价竞标出价高者所有。该合同被 2013年 5月 30日幸福蓝海与四川八骏联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电视连续剧<8848>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终止。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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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5月 30日,幸福蓝海与四川八骏联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电视连续剧<8848>投资合作协议书》;同日,幸福蓝海与四川开心映画影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电视连续剧<8848>合作协议书》,各方约定共同投资制作电视剧《8848》,幸福蓝海投资 60.00%,四川八骏联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30.00%,
四川开心映画影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10.00%。本剧著作权由各方按投资比例
共同享有,各方原则同意本剧著作权自发行许可证核发之日起五年后可进行版权分割,届时本剧著作权由各方议价竞标出价高者所有。
⑨剧目《婚战》(原名《非常碰撞》)
2012年 10月 8日,蓝海传媒(甲方)与北京君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电视连续剧<非常碰撞>(暂定名)投资合作合同书》,双方约定共同投资制作电视剧《非常碰撞》(后改名为《婚战》),甲方投资 70%,乙方投资 30%。本剧著作权由双方按投资比例共同享有,并且双方原则同意本剧著作权自发行许可证核发之日起七年后可进行版权分割,届时本剧著作权由双方在上述时间点前半年议价竞标后由出价高者所有。
⑩剧目《精忠岳飞》
2012 年 10 月 16 日,幸福蓝海(乙方)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甲方)签署《电视剧<精忠岳飞>投资合作协议》及《电视剧<精忠岳飞>投资补充协议》,双方约定乙方投资甲方拍摄之电视剧《精忠岳飞》,投资金额为本剧预算制作费用总额的
20.00%。就本剧乙方享有在天津、安徽、江苏及辽宁省的定向发行收益,并享有本剧署
名权。
2013年 6月 20日,幸福蓝海(乙方)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甲方)签署《电视剧<精忠岳飞>投资补充协议二》,双方约定乙方对该剧追加投资款 3500万元并享有除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外的全部发行收益权;甲方授权乙方无偿享有电视剧《男人四十》的首次上星播映权及电视剧《新四大名捕》自卫星频道上星播出后三年的卫星频道第二轮非黄播映权。
?剧目《滚滚红尘》
2012年 10月 20日,幸福蓝海(乙方)与海宁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方)签署《电视剧<滚滚红尘>投资合作协议》,双方约定乙方有权独家获得电视剧《滚滚红尘》自取得发行许可后三年内的签约收益,乙方获得可在上述三年期限内以自身名义与第三方就授权剧目签署合同并取得合同收益的排他性权利,但乙方与第三方就授权剧目签署的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乙方获得的三年期限。
2013年 7月 18日,幸福蓝海(丙方)与海宁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方)、北京时代先锋影艺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电视剧<滚滚红尘>著作权转让合同》,丙方向甲方支付 480万元后即取得该剧全部完整著作权。
2013年 9月 12日,幸福蓝海(甲方)与中视丰德影视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电视剧<滚滚红尘>著作权转让协议》,甲方将电视剧《滚滚红尘》全部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乙方。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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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目《白云飘飘的年代》
2012年 11月 1日,幸福蓝海(乙方)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甲方)签署《联合投资拍摄电视剧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作为投资一方与甲方、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蓝色火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白云飘飘的年代》,乙方投资 20.00%;甲方与其它两位投资方分别签署了合同约定
对本剧的投资事宜,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50.00%,上海蓝色火焰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 30.00%。本剧著作权由甲方、乙方、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蓝色火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照投资比例共同享有。
?剧目《当妈不容易》
2012 年 11 月,幸福蓝海(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乙方)与刘红焰(丙方)签署《联合投资摄制电视剧合同》,三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当妈不容易》,甲方投资 30.00%,乙方投资 70.00%,乙方可在其拟投资比例范
围内向第三方融资,并且在任何情形下,该等融资不得影响甲方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投资分成、版权收益等权利。本剧著作权由合作各方按投资比例共同享有。
?剧目《红色通道》
2012 年 12 月 27 日,盛世影视(乙方)与上海银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甲方)签署《电视剧<红色通道>联合投资协议书》,双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红色通道》,甲方投资 49.00%,乙方投资 51.00%,甲乙双方有权自行决定在本方的投资份额内对本
剧进行再融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与他方签订合作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中的对方应享有的对本剧的版权、投资收益。本剧著作权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共同享有。
同日,双方签署《电视剧<红色通道>联合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补充约定,若本剧发行总收入超出 5,000.00万元,乙方让渡超出 5,000.00万元部分 10%的收益给甲方,
即超出 5,000.00万元部分的发行收益由甲乙双方分别按照 59.00%、41.00%的比例分配。
?剧目《美丽背后》
2013年 2月 19日,蓝海传媒(乙方)与天津北方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签署《电视剧<美丽背后>联合投资协议书》,双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美丽背后》,甲方投资 51.00%,乙方投资 49.00%,双方均有权自行决定在各自的投资份额内对本剧进
行再融资,在任何情形下,该等融资不得影响本协议对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对本剧的版权以及其他投资收益。本剧著作权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共同享有。
?剧目《特种兵之火凤凰》(曾用名《我是特种兵之火凤凰》)
2013 年 3 月 16 日,蓝海传媒(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乙方)与刘红焰(丙方)签署《联合投资摄制电视剧合同》,三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我是特种兵之火凤凰》(后改名为《特种兵之火凤凰》),甲方投资 20%,乙方投资 80%。本剧著作权由合作各方按投资比例共同享有。2013 年 6 月 26 日,三方签署《投资发行补充协议》,约定甲方享有该剧在山东省、云南省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无线卫星电视、无线非卫星电视、有线电视、数字电视范围内二轮黄金时段上星播映权、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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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电视等播放形式的发行权及根据此发行权获得发行收益的权利,乙丙方不再享有该发行权的任何收益和不再承担相关发行费用。2014 年,三方签署《电视剧<特种兵之火凤凰>投资发行补充协议二》,约定甲方对该剧追加投资 466万元,独家享有该剧在山东省、云南省所在行政区域内无线卫星电视、无线非卫星电视、有线电视、数字电视范围内二轮黄金时段上星播映权、高清电视等播放形式的发行权及根据此发行权获得发行收益的权利,独家享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徽省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视、有线电视、数字电视范围内三轮黄金时段上星播映权、高清电视等播放形式的发行权及根据此发行权获得发行收益的权利,上述发行权及收益的有效期限为三年。
?剧目《便衣支队第二部》
2013 年 2 月 18 日,幸福蓝海(甲方)、北京光影长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与伟燊影视传媒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电视连续剧<便衣支队第二部>(暂定名)投资拍摄合同书》,三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便衣支队第二部》,甲方投资 70.00%,丙方投资 30.00%。本剧著作权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享有。2015 年 12 月 10
日,幸福蓝海(甲方)、北京光影长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与伟燊影视传媒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电视连续剧<便衣支队第二部>投资拍摄合同书>终止协议书》,三方共同确认三方就 2013年 2月 18日签订的《电视连续剧<便衣支队第二部>投资拍摄合同书》在本协议生效后即行终止,各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
?剧目《于无声处》
2013 年 10 月 11 日,幸福蓝海(甲方)、蓝海中天龙(乙方)、江苏中天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电视剧<于无声处>联合投资摄制合同》,三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于无声处》,其中甲方投资 50.00%,乙方投资 10.00%,丙方投资 40.00%。
本剧著作权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投资比例共同享有。
?剧目《迫在眉睫》
2013 年 8 月 18 日,幸福蓝海(甲方)、东阳哥们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电视剧<迫在眉睫>联合投资摄制合同》,双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迫在眉睫》,其中甲方投资 60.00%,乙方投资 40.00%。本剧著作权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共同享
有。
?剧目《生命中的好日子》
2013年,幸福蓝海(甲方)、润禾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电视剧<生命中的好日子>联合摄制合同》,双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生命中的好日子》,其中甲方投资 51.00%,乙方投资 49.00%。本剧著作权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共
同享有。2014年 9月 16 日,双方签署《电视剧<生命中的好日子>联合摄制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甲方对该剧追加人民币 300万元的投资款。
○21剧目《舰在亚丁湾》(原名《亚丁湾的月亮》)
2013 年 9 月 26 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甲方)、陕西文投(影视)银海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河北丰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丁方)与幸福蓝海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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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签署了《电视剧<亚丁湾的月亮>投资合同》及《电视剧<亚丁湾的月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各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亚丁湾的月亮》,其中甲方投资 6.1%,
乙方投资 78.8%,丙方投资 15.2%。本剧著作权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投资比例共同享有。
○22剧目《坐 88路车回家》
2013 年 9 月 13 日,幸福蓝海(甲方)、北京晶美星空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电视剧<坐 88路车回家>合作合同书》,双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坐88 路车回家》,其中甲方投资 20.00%,乙方投资 80.00%。本剧著作权由甲乙双方按照
投资比例共同享有。
○23剧目《黎明前的抉择》
2013 年 8 月 18 日,幸福蓝海(甲方)、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电视剧<黎明前的抉择>联合投资摄制合同》,双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黎明前的抉择》,其中甲方投资 40.00%,乙方投资 60.00%。本剧著作权由甲乙双方按照投
资比例共同享有。2014 年 3 月 31 日,双方签署《追加投资补充协议》,约定甲方对该剧追加投资 425 万元,追加投资后,双方的投资比例为甲方投资 61.25%,乙方投资
38.75%。2014 年 6 月 24 日,双方签署《投资发行补充协议》,对甲方独家享有该剧首
轮黄金时段上星播映权、首轮地面频道播映权之发行收益进行约定。
○24剧目《妈妈像花儿一样》(原名《幸福的秘密》)
2014年 2月 7日,东阳鼎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方)、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与幸福蓝海(丙方)签署了《电视剧投资制作及发行合同》,双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幸福的秘密》,其中甲方投资 60.00%,乙方投资 20.00%,丙
方投资 20%。本剧著作权由各方按照投资比例共同享有。2014 年 7 月 30 日,各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对该剧的投资总额进行了变更。
○25剧目《毕业歌》
2014年 12月 3日,幸福蓝海(甲方)与海宁华丽视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电视剧<毕业歌>联合摄制合同》,双方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视剧《毕业歌》,其中甲方投资 77.78%,乙方投资 22.22%。本剧著作权由各方按照投资比例共同享有。
○26剧目《最后一张签证》
A、2015 年 7 月 15 日,幸福蓝海(甲方)与轶嘉(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电视连续剧<最后一张签证>(暂定名)投资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共同投资、制作电视连续剧<最后一张签证>(暂定名),其中甲方投资 70%,乙方投资30%。本剧全部收益、著作权由各方按照投资比例共同享有。
B、2015年 8月 3日,幸福蓝海(甲方)与上海雷影道影视文化工作室(乙方)签署了《策划服务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为电视剧《最后一张签证》提供推荐演员、策划、协助宣传等服务。同日,双方签订《<策划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对电视剧主创、拍摄地点、工作周期、开机时间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C、2015年 7月 22 日,幸福蓝海(甲方)与北京鼓乐喧天文艺工作室(普通合伙)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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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署《<最后一张签证>合同书》,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派遣演员陈宝国参加甲方制作的电视连续剧出演的具体实施条件达成约定。
D、2015年 8月,幸福蓝海(甲方)与上海溯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电视连续剧<最后一张签证>(暂定名)委托承制合同书》,甲方按总承制成本 10%向乙方支付承制费用,甲方投资制作电视剧所形成的所有财产权利及其衍生权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甲方所有。
E、2015 年 9月 15 日,幸福蓝海(甲方)与 Twin Star Film s.r.o.(乙方)签署了《协拍制作协议》,双方约定乙方作为联合制片人,甲方在电视剧介绍中给予乙方鸣谢字幕。
F、2015 年 11月 4 日,幸福蓝海(甲方)与 Twin Star Film s.r.o.(乙方)签署了《关于<最后一张签证>的补充协议》,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将追加投资,并对继续履行后续使用的资金产生的增值税缴纳及退税进行了约定。
G、2015 年 11 月 17 日,幸福蓝海(甲方)与 Twin Star Film s.r.o.(乙方)签署了《关于最后一张签证追加预算和申请政府奖励的补充协议》,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将继续追加投资,约定了继续履行后续使用的资金产生的增值税缴纳及退税事项,同时乙方就申请政府奖励对甲方作出承诺。
H、报告期后,幸福蓝海(甲方)与常州悦众影视有限公司(乙方)于 2016 年 1月 18日签署了《电视连续剧<最后一张签证>(暂定名)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甲方以其在与轶嘉(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书》中约定的持有该剧投资比例 70%的相关权利,与乙方就投资合作拍摄该剧进行合作,甲方将其持有的该剧总投资份额的 15%转让给乙方。并对内容及原则、投资总额与双方出资/付款计划、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投资回报及其他收益的分配、著作权、版权归属等进行了规定。
○27剧目《寻找邓颖超》
2015年 12月 1日,幸福蓝海(甲方)与浙江天光地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电视剧<寻找邓颖超>联合摄制合同》,由甲方全额资拍摄电视剧《寻找邓颖超》,甲方拥有该剧完整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剧本的电视剧的改编摄制权、成片版权及其任何相关衍生产品版权等,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并对周期计划、剧本管理、制作管理、财务管理、付款方式、宣发与回款、荣誉权属等进行了约定。
○28剧目《长征大会师》
报告期后,幸福蓝海(甲方)与上海紫千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乙方)于 2016 年 3月 2 日签署了《电视剧<长征大会师>联合摄制合同》,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拍摄,其中甲方占总投资额的 20%,乙方占总投资额的 80%,甲乙双方按此比例分割该剧相关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剧本的电视剧的改编摄制权、成片版权及其任何相关衍生产品版权等,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并对周期计划、剧本管理、制作管理、财务管理、付款方式、宣发与回款、荣誉权属、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2)播映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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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剧目《人活一张脸》
A、2011 年 6 月 16 日,幸福蓝海(甲方)和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甲方授予乙方电视剧《人活一张脸》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的电视播映权,授权期限为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 5年。
B、2014 年 11月 28 日,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合作协议》,乙方授予甲方电视剧《人活一张脸》、《朋友一场》、《鲁冰花》、《结发夫妻》、《明德绣庄》共五部电视剧的海外播映权及海外播映权转授权,授权范围为中国大陆之外的全部国家和地区,授权期限为自甲方收到乙方播出带且验收通过之日起 3年。
②剧目《山楂树之恋》
A、2011年 7月 11 日,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专有许可使用协议》,乙方授权甲方对电视剧《山楂树之恋》享有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包括但不限于转播权、转授权及就上述权利向后续各层次第三方进行转授权之权利;乙方向甲方授权甲方所有或合作运营的网络平台及软件和硬件客户端中对该剧进行非独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为自国内首播卫视或中央电视台首集首播之日起 8年。甲方与乙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将双方于 2011年 7 月 11 日签署的原协议授权期限延长一年,即自 2012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11日。
B、2011 年 8 月 31 日,中视传媒(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节目代理发行协议》,乙方授权甲方使用电视剧《山楂树之恋》的电视台(含电视台自有网站)首次播映权及首次播映后的多轮播映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予以播映)、数字电视播映权、除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外的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权利;乙方授予甲方独家地、排他地代理中央电视台与甲方签署的《电视剧版权购买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各种权利。授权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6年。
③剧目《断刺》
2011 年 8 月 5 日,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和幸福蓝海(乙方)签署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许可使用协议》,乙方授权甲方对电视剧《断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独家享有并有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和分许可的信息网络传播、公开播映、销售和维权的权利。授权期限为自国内首播卫视首集首播之日起 5年。
④剧目《老大的幸福》
2009年 9月 13日及 2010年 5月 12日,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甲方)和天地纵横(乙方)签署了《电视剧版权预购合同》及《购买电视剧<老大的幸福>补充协议书》,乙方授权甲方中国大陆地区电视媒体的独家首次播放权、中央电视台所属网站永久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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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剧目《我们的法兰西岁月》
2012年 6月 21日,幸福蓝海(乙方)与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甲方)签署了《电视剧版权购买合同》,乙方向甲方转让电视剧目《我们的法兰西岁月》相关著作权,包括在中国大陆地区电视媒体的独家首次播放权等。
⑥剧目《皮五传奇》
A、2012 年 6 月 28 日,幸福蓝海(乙方)与山东广播电视台(甲方)签署了《影视作品播映版权许可合同(卫视频道)》,乙方授权甲方电视剧目《皮五传奇》的黄金档首轮上星播映版权,甲方上星播映版权期限自甲方上星首播该剧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后蓝海传媒对幸福蓝海的授权行为进行了书面确认。2013 年 12 月 20 日,蓝海传媒与山东广播电视台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变更了节目长度及播映版权许可费的金额。
B、2012年 12月 20 日,蓝海传媒(乙方)与河南电视台(甲方)签署了《河南电视台节目播映权购买合同书》,乙方授权甲方电视剧《皮五传奇》在河南省内的电视播映权(包括有线、无线以及首轮上星方式)。授权期限自授权剧目上星之日起三年。由于播映计划调整,双方于 2013年签署了《电视节目播映权购买合同书》,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除《皮五传奇》外,乙方另授予甲方电视剧《朋友一场》、《青城之恋》与《香草美人》非黄金档全国统一上星播映权,授权期限与《皮五传奇》一致,为上星后三年。
C、2012年 12月 22 日,蓝海传媒(乙方)与陕西广播电视台(甲方)签署了《电视节目播映权许可使用合同书》,乙方授权甲方电视剧《皮五传奇》在陕西省内的电视播映及发行权(包括有线、无线以及首轮上星方式)。授权期限自甲方接收到乙方母带之日起至授权剧目具体上星时间后两年。由于播映计划调整,双方于 2013 年签署了《电视节目播映权购买合同书》,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
⑦剧目《新恋爱时代》
A、2012年 10月 10 日,幸福蓝海(乙方)与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方)签署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专有许可使用协议》,乙方授权甲方电视剧《新恋爱时代》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独占专有使用并可转授权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乙方同时授权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自有或合作平台上以非独家形式使用授权剧目,乙方保留授权剧目的中国境内及海外地区的电视播映权。授权期限自授权剧目在国内首播卫视首集首播之日起五年。
B、2012年 12月 28 日,幸福蓝海(甲方)与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电视剧播映权许可使用合同书》,甲方将电视剧《新恋爱时代》上海地区播映权(包括卫视首轮播映权、首轮播出后有线、无线等播映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上述权利的期限自东方卫视首播之日起两年。2013年 3月 26日,双方签署了《电视剧播映权合同补充协议》,对原合同中约定之电视剧发行模式以及播映权许可使用费进行了调整。
C、2012年 12月 24 日,幸福蓝海(甲方)与江苏广电(乙方)签署了《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甲方授权乙方享有电视剧《新恋爱时代》在江苏省地区的无线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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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有线电视、卫星电视、高清电视的首轮黄金时段播映权。乙方享受上述权利的期限为自可上星之日起五年。2013 年 3 月,双方签署了《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补充协议》,对原合同中约定之电视剧发行模式以及播映权许可使用费进行了调整。
D、2013 年 3 月 26 日,云南广播电视台(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了《影视作品播映许可合同》,乙方授权甲方独家拥有电视剧《新恋爱时代》在云南地区的无线、有线电视播映权、数字电视和全国范围内二轮独家黄金时段上星播映权。乙方授权许可甲方播映的期限为 3年,合同生效后自甲方上星播出之日起计算。
⑧剧目《滚滚红尘》
2012年 12月 31日,幸福蓝海(乙方)、海宁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甲方)签署《电视剧播映权购买合同书》,乙方将电视剧《滚滚红尘》福建地区播映权(包括有线、无线以及东南卫视上星播映权)转让给甲方,甲方享有上述权利的期限自上星首播之日起三年。
⑨剧目《精忠岳飞》
A、根据幸福蓝海(乙方)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甲方)签署《电视剧<精忠岳飞>投资合作协议》及《电视剧<精忠岳飞>投资补充协议》、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安徽广播电视台签署的《电视剧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合同权益转让同意书》以及安徽广播电视台出具的《关于<发行合同权益转让同意书>回执》,授权安徽广播电视台享有电视剧《精忠岳飞》首轮上星播映权,授权期限为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安徽广播电视台通过卫星频道播出之日起三年。2013年 6月 27 日,安徽广播电视台与幸福蓝海签署了《电视剧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补充协议》,对原合同中约定之电视剧发行模式以及播映权许可使用费进行了调整。
B、根据幸福蓝海(乙方)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甲方)签署《电视剧<精忠岳飞>投资合作协议》及《电视剧<精忠岳飞>投资补充协议》、天视卫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署的《电视剧播映权许可合同书》以及天视卫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幸福蓝海签署《电视剧<精忠岳飞>委托支付三方协议》,许可天视卫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电视剧《精忠岳飞》在全国范围内的首轮黄金档上星播映权,播映权许可使用期限为自上星之日起三年。
C、2013 年 12月 10 日,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的《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购片合同》,许可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享有贵州地区卫星频道电视黄金档独家二轮播映权,播映权许可使用期限为自收到播出带之日起三年。
D、2013 年 7月 2日,幸福蓝海(甲方)与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协议》,甲方授权乙方电视剧《精忠岳飞》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自 2013年 7月 4 日至 2021年 7月 3日,共计八年。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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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15年 12月 28 日,幸福蓝海(甲方)与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信息网络传播许可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协议 5.2 中约定的付款时间及原协
议 14.4.4中约定的未按时支付相应费用的违约金进行了补充约定。
F、报告期后,幸福蓝海(丙方)与天视卫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乙方)于 2016年 3月签订《电视剧<精忠岳飞>补充协议二》,约定: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授权中央电视台非黄播出该剧,鉴于此,乙方同意该剧单集节目由 55万/集,降至 50万/集,丙方对此知晓并认可;乙方同意用其向甲方购买的《军统枪口下的女人》和《谍战深海》的河北卫视播映权价款与《精忠岳飞》节目费欠款部分相冲抵,丙方对此知晓并认可;乙方同意将该剧合同总额的 3%作为甲方对该剧的宣传推介费用。丙方确认宣传费于甲方支付乙方节目费三天前支付。
⑩剧目《长安三怪探》
A、2013 年 6 月 17 日,天地纵横(甲方)与江苏广电(乙方)签署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甲方将电视剧《长安三怪探》在江苏省内的播映权(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高清电视等)许可乙方使用,乙方享有上述权利的期限为自乙方可上星之日起三年。
B、2013年 8月 10 日,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方)与天地纵横(乙方)签署《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专有许可使用协议》,乙方授权甲方电视剧《长安三怪探》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独占专有使用并可转授权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乙方保留授权剧目的中国境内及海外地区的电视播映权。授权期限自授权剧目在国内首家卫视首集首播之日起八年。2015 年 1 月 26 日,双方签订《<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性许可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第 4 条第 4 款进行修改,要求该剧在 2015年 10月 31 日之前首轮在江苏卫视和其他一家二线卫视同步播出或者由江苏卫视独播,并且要求在黄金时段连续、完整播出完毕,且不得为周播剧。
C、2014年 12月 16 日,天地纵横(甲方)与江苏广电(乙方)签署《电视节目播放有偿许可合同补充协议 1》,对原合同中该剧的发行模式和播放权类型作了变更,变更后江苏广电为该剧首轮两家黄金时段上星台之一。同时变更了该剧的节目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播出周期、播出进度。
D、2014 年 1 月 12 日,云南广播电视台(甲方)与天地纵横(乙方)签署《影视作品播映许可合同》,乙方授权甲方独家拥有该剧在云南地区的无线、有线电视播映权、数字电视及自身具有的网络电视媒体和全国范围内二轮独家上星播映权。该授权期限为三年,合同生效后自甲方上星播出之日起计算。
E、2014 年 5 月 30 日,湖北广播电视台(甲方)与天地纵横(乙方)签署《电视节目播映权购买合同书》,乙方授予甲方在湖北地区首轮卫星、地面频道无线、有线播映权。该剧授权期限为自甲方首播之日起三年。
F、2015年 3月 24 日,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甲方)与天地纵横(乙方)签署《合作协议》,乙方授予甲方电视剧《长安三怪探》、《不想回家》、《好想回家》共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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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电视剧的海外播映权及海外播映权转授权,授权范围为中国大陆之外的全部国家和地区,授权期限为自甲方收到乙方播出带且验收通过之日起 3年。
G、2015 年 12 月 1 日,天地纵横(甲方)与江苏广电(乙方)签署《电视节目播放有偿许可合同补充协议 2》,追加了该剧的单集价格。
H、报告期后,湖北广播电视台(甲方)与天地纵横(乙方)于 2016 年 2月 29日,签署《<长安三怪探>补充协议》,双方就原合同的结算单价、合同总价、付款时间等签订补充条款。
?剧目《我是机器人》(曾用名《一飞冲天》)
A、2013年 8月 6日,幸福蓝海(甲方)与江苏广电(乙方)签署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甲方授权乙方拥有在约定期限内在江苏地区内以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高清电视等播放形式播出电视剧《一飞冲天》的专有许可权,乙方享有上述权利的期限为自乙方可上星之日起五年。
B、2013年 12月 10 日,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性专有许可协议》,乙方授权甲方电视剧《一飞冲天》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独占专有使用并可转授权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自授权剧目在国内首播卫视首集首播之日起十年。2014 年 12月 26日,双方签订《<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许可协议>补充协议》,对《一飞冲天》在江苏卫视的播出时间、乙方违约责任进行了修改。2014 年 12月 26日,双方签订《<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性许可协议>补充协议》,对《一飞冲天》在江苏卫视的播出时间、乙方违约责任进行了修改。乙方须保证授权节目自签约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在江苏卫视黄金时段(19:30-22:00)完整的连续的首播,且每周播出天数不得少于 6日。2015年9月 10日,双方签订《<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协议>之解除协议》,经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上述《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专有许可使用协议》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许可协议>补充协议》。
C、2013年 12月 24 日,幸福蓝海(甲方)与江苏广电(乙方)签署《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甲方授权乙方拥有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在约定期限内以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等播放形式播出电视剧《一飞冲天》的专有许可权,乙方享有上述权利的期限为自乙方可上星之日起五年。
D、2015 年 9 月 13 日,幸福蓝海(甲方)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影视节目独占授权合同书》及《授权书》,甲方将电视剧《一飞冲天》的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维权权利、转授权权利授予乙方,授权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运营的腾讯网及腾讯业务平台及乙方依约授权的各类网站及其他可能的使用平台等,乙方享有上述权利的期限为自国内首家省级以上电视台的卫视频道首集首播之日起八年。
?剧目《特种兵之火凤凰》(曾用名《我是特种兵之火凤凰》)
A、2013年 12月 19 日,山东广播电视台(甲方)与蓝海传媒(乙方)签署了《影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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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作品播映版权许可合同》,乙方将电视剧《特种兵之火凤凰》在山东地区有线、无线及卫视二轮黄金档上星播映权许可甲方使用,甲方享有上述权利的期限为自甲方首播之日起三年。后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修改了电视剧集数和许可费用。
B、2013年 12月 19 日,云南广播电视台(甲方)与蓝海传媒(乙方)签署了《影视作品播映许可合同》,乙方授权甲方独家拥有电视剧《特种兵之火凤凰》在云南地区有线、无线电视播映权、数字电视及自身具有的网络电视媒体和全国范围内二轮黄金档时段二家上星播映权许可之一,甲方享有上述权利的期限为自甲方上星播出之日起三年。
C、2014 年 3 月 26 日,广西电视台节目营销部(甲方)与蓝海传媒(乙方)签订《广西电视台节目许可使用合同》,乙方授权甲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拥有该剧的独家电视播映权和发行权,甲方有权以有线、无线电视播放形式使用该剧。授权期限为自甲方在广西电视台卫星频道上播放该节目之日起三年。
?剧目《二胎》
A、2014 年 6 月 28 日,蓝海传媒(甲方)与四川广播电视台(乙方)签署了《电视剧播映权许可使用合同》,甲方授权乙方享有该剧在中国大陆地区首轮黄金档上星传统电视媒体播映权,授权期限自该剧首轮上星播出之日起三年。2014年 12月 5日,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根据浮动收视率确认了合同金额。
B、2014 年 9月 1日,蓝海传媒(乙方)与亚太第一卫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签署了《影视播映权合作协议》,乙方授权甲方拥有《二胎》和《皮五传奇》海外电视台播映权(不含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授权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10月 31日。
C、2014年,蓝海传媒(甲方)与辽宁广播电视台(乙方)签署了《电视剧播映权许可合同书》,甲方授权乙方拥有电视剧《二胎》在辽宁地区电视播映权(含有线、无线、卫视首轮),授权期限自乙方首轮播出之日起三年。
?剧目《黎明前的抉择》
2014年 2月 20日,幸福蓝海(甲方)与辽宁广播电视台(乙方)签署了《电视剧播映权许可合同书》,甲方授权乙方享有该剧在辽宁地区电视剧播映权(含上星权),授权期限自乙方首轮播出该剧之日起三年。
?剧目《青城之恋》等
2014年 12月 20日,中国搜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专有许可使用协议》,乙方授权甲方享有电视剧《青城之恋》、《不想回家》、《明德绣庄》、《五妹》、《结发夫妻》、《新玉观音》共六部电视剧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自乙方供带之日起三年。
?剧目《草帽警察》
A、2015 年 2 月 11 日,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甲方)与蓝海传媒(乙方)签署了《电视剧版权购买合同》,甲方授权乙方享有该剧中国大陆地区电视媒体的独家首次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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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权、中央电视台所有频道(含海外频道)的非独家永久播放权、中央电视台所属网站永久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国大陆地区中央电视台所属付费数字电视非独家播放权,中国大陆地区中央电视台所属手机电视非独家播放权,中国大陆地区中央电视台所属IPTV 非独家播放权,中国大陆地区中央电视台所属 VOD 视频非独家播放权。2015 年 3月 13日,双方签署了《关于电视剧<草帽警察>确定实际支付额的决算》,根据首播平均收视率确认了合同金额。
B、2015 年 6 月 26 日,蓝海传媒(甲方)与江苏广电(乙方)签署了《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甲方授权乙方享有该剧在江苏省行政区区域内以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高清电视播放形式的专有许可权,授权期限自乙方可上星之日起五年。
?剧目《毕业歌》
A、2015年 7月 7日,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海宁华丽视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专有许可使用协议》,乙方、丙方授权甲方享有电视剧《毕业歌》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电视剧在国内首家卫视首集首播之日起 8年期满。
同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海宁华丽视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非独家豁免确认协议》,乙方、丙方确认无偿授权甲方在其自有或合作平台上以非独家形式使用该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确认此授权不构成对甲方关联公司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之否定。
B、2015 年 8 月 10 日,幸福蓝海(甲方)与江苏广电(乙方)签署了《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甲方授权乙方享有该剧在江苏省行政区区域内以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高清电视播放形式的专有许可权,授权期限自乙方可上星之日起五年。
C、2015 年 7 月 15 日,河北电视台(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了《影视作品播映版权许可合同》,乙方授权甲方享有该剧的首轮黄金档上星播映版权之一,授权区域为河北省内,授权范围为无线卫星电视、无线非卫星电视、有线电视、数字电视,授权期限自甲方上星首播之日起三年。
○18剧目《满山打鬼子》
2015 年,幸福蓝海(甲方)与江苏广电(乙方)签署了《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甲方授权乙方享有该剧在江苏省行政区区域内以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高清电视、数字电视、IP 电视、移动电视和互联网网络电视等播放形式的专有许可权,授权期限自乙方可上星之日起三年。
○19剧目《迫在眉睫》
2014年 12月 3日,幸福蓝海(甲方)与江苏广电(乙方)签署了《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国产剧)》,甲方授权乙方享有该剧在江苏省行政区区域内以有线电视、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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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视、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付费电视、IPTV、数字电视 VOD、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等现存的或者可能发生的版权载体利用形式)等播放形式的专有许可权,授权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交付播出带之日起三年。
○20剧目《新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等
2015年 12月 28日,中国搜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专有许可使用协议》,乙方授权甲方享有电视剧《新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新永不瞑目》、《朋友一场》、《人活一张脸》、《好想回家》、《香草美人》、《鲁冰花》共七部电视剧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自乙方供带之日起 36个月,到期后给予甲方 10个工作日的授权缓冲期。
○21剧目《草帽警察》等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有限公司(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了《合作协议》,乙方授权甲方享有电视剧《草帽警察》、《断刺》、《青城之恋》、《香草美人》共四部影视剧的海外播映权及海外播映权转授权,授权范围为中国大陆之外的全部国家和地区,具体由甲方确认。授权期限自甲方收到乙方播出带且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
○22剧目《新恋爱时代》等
2015 年 11 月 20 日,北京长江传媒有限公司(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了《电视剧播映权许可合同书》,乙方授权甲方享有电视剧《新恋爱时代》、《断刺》、《新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新永不瞑目》、《朋友一场》、《人活一张脸》、《皮五传奇》、《香草美人》、《结发夫妻》、《明德绣庄》、《青城之恋》、《好想回家》共 12 部电视剧在湖北区域内的无线、有线、卫星电视的播映权,以及可用于湖北电视台下属网台节目本身宣传的网络播出。授权期限自乙方提供播出带之日起 60个月。
○23剧目《雪域雄鹰》(原名《8848》)
2015年 11月 3日,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甲方)与幸福蓝海(乙方)签署了《电视剧版权购买合同》,乙方将该剧在中国大陆地区电视媒体的独家首次播放权及中央电视台所有的频道[含海外频道]的非独家永久播放权转让给甲方,以上播出覆盖均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包括但不限于无线、有线、卫星等)、中央电视台所属网站永久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国大陆地区中央电视台所属付费数字电视播放权(非独家)、中国大陆地区中央电视台所属手机电视播放权(非独家)、中国大陆地区中央电视台所属 IPTV播放权(非独家)、中国大陆地区中央电视台所属 VOD视频播放权(非独家)。
2、电影合同
(1)重大电影联合摄制合同
①2012 年 7月 18日,我们制作有限公司(甲方)与影业公司(乙方)共同签署《电影<血滴子>投资协议书》,双方共同投资制作电影《血滴子》,甲乙双方投资比例分别为
85.70%与 14.30%,乙方根据协议享有该电影的投资收益权以及署名权。甲乙双方后又
签署《补充协议》,就缴款方式进行了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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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2 年 4月 18日,影业公司(甲方)与博雅德中国娱乐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白日焰火>联合投资合同书》,双方约定联合投资拍摄电影《白日焰火》,甲方投资
60.00%,乙方投资 40.00%。本剧著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该片已于 2013年 1月 16
日取得广电总局电影管理局核发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影和证字(2013)
第 01号)。
③2013 年 8月 26日,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影业公司(乙方)签署《影片<白发魔女传>联合投资协议》,双方约定联合投资拍摄电影《白发魔女之明月天国》(暂名),甲方投资 85.00%,乙方投资 15.00%。乙方拥有该片自首次公映之日起在全世
界范围为期十年的收益权,但根据乙方于 2013 年 9 月 20 日出具的《电影<白发魔女传之明月天国>著作权声明书》,该片在全世界的著作权由博纳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独家享有。该片已于 2012 年 8 月 2 日取得广电总局电影管理局核发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影合证字(2012)第 39号)。
④2013 年 7月 1日,影业公司(甲方)与海南金盛信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联合投资拍摄电影《一步之遥》,甲方投资 20.00%,乙
方投资 80.00%。本剧著作权归北京不亦乐乎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享有,甲方仅享有
经济收益权。该片已于 2013年 4月 27日取得广电总局电影管理局核发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影合证字(2013)第 11号)。
⑤2015 年 8月 28日,幸福蓝海(甲方)与海南金盛信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联合投资拍摄电影《一切都好》,其中甲方投资 37%,乙方投资 63%。本剧著作权归乙方享有,甲方仅享有署名权、荣誉权及经济收益权。
(二)租赁合同
1、已开业控股影城租赁合同
(1)西安影城
2007年 9月 14日,西安影城与立丰(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立丰国际购物广场租赁合同》,西安影城承租位于西安立丰国际购物广场第 9 层建筑面积共约6,086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为 15 年。出租方立丰(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江宁影城
2009年 1月 18日,传媒营销与南京市江宁区体育局(以下简称“江宁体育局”)签署《合作协议》,承租江宁体育局位于江宁体育大厦一至负一楼,建筑面积约 2,500平方米的区域用于兴建江宁国际影城(暂定名),租赁期限 15年。双方约定以票房净收入分成的形式缴纳租金。2011年 11月 8日,幸福蓝海、江宁影城与江宁体育局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原协议中由传媒营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移至江宁影城。出租方江宁体育局已取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其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批示,无房屋所有权证书。
(3)南京商厦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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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5月 5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南京市龙蟠路 1号 5层至 6层,合计租赁面积为 4,6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9月 28日起至 2031年 9月 27日止。出租方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4)六合影城
2010年,影院发展公司与南京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专诸巷路 28 号 6 号楼第 6 层,合计建筑面积为 2,76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1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4月 30日。
出租方南京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5)如皋影城
2009 年 11 月 17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如皋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签署《如皋文峰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如皋中山路文峰大世界 6 楼,建筑面积为 1,5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止。出租方如皋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6)苏州影城
2011年 9月 26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苏州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苏华路 158 号 3 至 4 层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2年 5月 1日至 2027年 4月 30 日止。
(7)新苏影城(IMAX)
2010年 8月 25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苏州新苏天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广济南路 219 号 9 层,合计建筑面积为 4,5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0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出租方苏州新苏天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并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第四房地产管理分局出具的关于上述租赁符合军队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的证明文件。
(8)沭阳影城
2011 年 1 月 19 日,沭阳影城与影院发展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沭阳影城承租位于沭阳三匹马商业广场 1 号楼五层建筑面积约 2,895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为15年。出租方影院发展公司持有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9)盐城聚龙湖影城
2011 年 8 月 3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盐城市城南新区内港湖南侧盐城市文化中心东区2 至 5 层,建筑面积约 4,202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至 2025年 12月 8日。盐城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房屋所有权人出具《授权书》,授权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对盐湖市文化艺术中心进行经营管理。
(10)仪征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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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6月 29日,影院发展公司与仪征市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仪征市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扬州仪征市工农北路 39-26 号三层第 12轴向南的全部、一层最西南角 5×4米,合计建筑面积约 2,5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0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月 31 日止。出租方仪征市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2011 年 11 月 2 日,双方签署了《影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补充约定。
(11)成都影城
2011年 5月 10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成都青羊区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成都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 19号仁和春天百货(光华店)5楼合计计租面积约 3,00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1年 4月 26日起至 2026年 4 月 25 日止。出租方成都青羊区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12)大厂影城
2010年 7月 22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南京市大厂区长冲街 88 号苏宁电器项目五层部分区域,建筑面积约为 4,500 平方米的经营场地,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出租方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13)大冶影城
2011年 7月 13日与 2011年 8月 30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与补充协议,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东侧、下黄东路南侧 6至 7层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1年 11月 28日起至 2026年 11月 27 日止。出租方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取得租赁房屋权利人租赁许可。
(14)海安文峰影城
2010年 6月 10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海安县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签署《海安文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海安县宁海南路 8 号文峰大世界 7 楼建筑面积约为 2,000 平方米(另有夹层、楼梯等面积约为 1,00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1年 8月 1日起至 2026年 11月 30日止。2011年 6月 15日,双方签订了《关于2011 年 6 月 10 日<海安文峰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对《海安文峰租赁合同》进行了补充约定。出租方海安县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持有租赁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已获得海安县海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其享有租赁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15)宿迁金鹰影城
2011 年 9 月 22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宿迁金鹰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宿迁市宿城区西湖路 1号金鹰天地 C02 号楼内的 3-4层部分、面积为 6,331.25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为自商铺交付之日其 10年。出租方
宿迁金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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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
(16)兴化影城
2011年 5月 31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兴化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兴化市英武中路海德国际 11 号地块四层,合计建筑面积为 3,0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日止。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房屋所有权证》。
(17)徐庄影城
2014年 12月 1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路 1 号员工活动中心第-2 层的房屋,租赁净使用面积约 437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4年 12月 1日至 2017年 11月 30 日。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8)常州橙天影城(IMAX)
2010年 5月 19日,常州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嘉禾影城有限公司签署《常州万博国际广场影院租赁合同》,深圳嘉禾影城有限公司向常州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常州市延陵西路 123号购物中心 6层的房屋,租赁建筑面积约 5,5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 年。2012 年 8 月 28 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一)》,约定自常州橙天
影城成立之日上述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自动转让给常州橙天影城。2012 年11月 12日,常州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橙天嘉禾影城(中国)有限公司(原深圳嘉禾影城有限公司)及常州橙天影城签署《补充协议(二)》,约定自常州橙天影城成立(即
2012 年 8 月 8 日)之日起,上述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自动转让给常州橙天影城。2012年 10月 12 日,常州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出具《情况说明》,说明常州橙天影城的门牌号为常州市延陵西路 123号钟楼吾悦国际广场 5-608号。
(19)涟水影城
2011年 12月 20日,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与涟水县汉邦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涟水中央城电影院房屋租赁合同》。2012 年 10 月 9 日,影院发展公司、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与涟水县汉邦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涟水中央城电影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对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与涟水县汉邦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涟水中央城电影院房屋租赁合同》进行了补充约定,三方同意,影院发展公司与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承租影院房屋,即承租方向涟水县汉邦置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涟水县常青路与安东路交汇处西北角的房屋,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第一天起 15 年。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常州和平影城
2009 年 12 月 25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常州钟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常州市中吴大道 1150号和平国际花苑,商业街 A 区 6 幢四楼,建筑面积约为 2,5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11 月 1日起至 2031 年 11 月 31 日止。出租方常州钟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常州市房产登记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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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于 2012 年 2月 21 日出具的《商品房初始登记权属清册》记载之租赁房屋所有权人。
2012 年 7 月 6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常州钟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物为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 1150 号和平国际商业街 6 幢401(四层),建筑面积 2,505.74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调整为自影院开业之日起 20
年。2012年 10月 15日,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茶山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证明常州市中吴大道 1150号和平国际商业街 6幢 401与和平国际商业街 6-401号为同一地址。
(21)郑州管城影城
2011年 1月 14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河南新华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河南郑州市航海东路与银莺路交界处芦邢庄购物广场 4 层全部的房屋,合计建筑面积 7,800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30年 6月 30日。2011年 3月 13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河南省福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与银莺路交叉口福都购物广场 4层全部的房屋,合计建筑面积 7,8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6 月 30 日。2012 年 3 月 14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河南省福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河南新华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省福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将租赁面积调整为 5544.25 平方米并相应调整租赁费用。出租方持有租赁房
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2)合肥港汇影城
2010年 10月 8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安徽优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路与潜山路交口合肥港汇大厦 A 座七层,净使用面积为 4,409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至 2027年 12月 7日。出租方安徽优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3)无锡金太湖影城
2014年 3月 20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无锡市恒又盛金属物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新)金太湖国际城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租赁位于无锡市北塘区青石路518 号金太湖国际城东西商业步行街中位于一层面积约 10,447.7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
期限为 15年,自 2014 年 7月 1日至 2029年 6 月 30日止。
(24)溧阳影城
2010 年 2 月 7 日,溧阳丰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慈溪经济开发区卓越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溧阳平陵广场电影院的租赁合同》,慈溪经济开发区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向溧阳丰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租位于溧阳市平陵中路平陵广场四、五楼,租赁面积约
为 1,721.66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为自影院获取合法经营所需证照后 6 个月免租期
结束后起 15 年。其后,溧阳丰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慈溪经济开发区卓越贸易有限公司与溧阳万德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转让协议书》,约定自 2011 年 2 月 21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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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将上述租赁合同中慈溪经济开发区卓越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权益转让给溧阳万德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 3月 21日,溧阳丰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溧阳万德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修改了上述租赁协议的起租日。2013 年 3 月 21日,龚迪君、张申杰将其持有的溧阳万德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80%的股权转让给影院发展公司,溧阳万德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溧阳影城。
(25)通州影城
影院发展公司与南通新瑞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建设路 66 号新海广场 3 层、合计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2年 8月 31日起至 2027年 8月 30 日止。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6)临沂影城
2011年 2月 16日,影院发展公司与临沂久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 122 号久隆奥斯卡商业广场 D 馆 1-4 层,合计建筑面积约为 4,3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2 年 7月 1日至 2032 年 6月 30 日。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7)滁州影城
2012年 9月 14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滁州市泰鑫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幸福蓝海泰鑫中环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滁州市泰鑫置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南谯北路中环国际广场第五层的房屋,租赁净使用面积约 2,5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年。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8)东台影城
2012年 10月 9日,影院发展公司与东台市德润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东台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东台市德润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江苏省东台市海陵北路与海新路交叉口西南角第 6-7层的房屋,租赁净使用面积约 4,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第一天起 15 年。出租方东台市德润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房屋所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29)马群影城
2013 年,影院发展公司与招商局地产(南京)有限公司栖霞分公司签署了《商铺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招商局地产(南京)有限公司栖霞分公司承租其位于南京市中山门大街与马群新街交汇处花园城购物中心三层的房屋,租赁面积约为 3448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之日起 15 年。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30)天津影城
2012 年 12 月 25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天津市星光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星光天地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天津市星光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与西马路交口东北侧如意大厦 601 天津星光天地 618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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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的商铺,租赁净使用面积为 2,865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起租日起 15 年。出租方天津市星光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2014 年 3 月 19 日,影院发展公司、天津市星光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与影院天津分公司签署了《天津天佑城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将影院发展公司在上述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转让给影院天津分公司。
(31)河西中央影城
2012 年 8 月 7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雨润国际广场 5-7层的房屋,租赁建筑面积约为 4,11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 年。2014 年双方签署了三份《补充协议》,调整了租赁费用,税费名称及税率比例,租赁期限调整为 2014年 1月 31日至 2029年 1月 30日。
(32)芜湖侨鸿影城
2010 年 10 月 25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芜湖侨鸿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中山南路侨鸿滨江世纪城项目B裙楼 4至 6层,合计建筑面积约为 9,65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约为 4,3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2013 年 5 月 15 日,影院发展公司、芜湖侨鸿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与芜湖侨鸿滨江世纪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一》,将出租方芜湖侨鸿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转让给芜湖侨鸿滨江世纪发展公司。2013 年 7 月 3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芜湖侨鸿滨江世纪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二》,约定了影院发展公司提前进场装修事宜。2014年 6月 6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芜湖侨鸿滨江世纪发展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三》,就影城开业时间、租赁期限、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进行了约定,租赁期限为 15 年,自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日。出租方已取得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33)北京华冠影城
2012 年 9 月 6 日,北京华冠商业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与影院发展公司签订了《房屋预约租赁合同书》,影院发展公司承租北京华冠商业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华冠天地项目 4层合计面积约 2,932平方米的房屋。双方约定,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该合同即终止履行。2012年 11月 13日,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北京华冠商业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角门路 18 号华冠天地 4 层的房屋,租赁面积约为 2,980 平方米,租赁期为 15 年。出租方华冠商业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大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北京大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对影院发展公司的租赁行为出具了《承诺书》。后由于办理房产证涉及地址变更,影院发展公司与北京华冠商业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将租赁房屋地址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角门路 19 号”。
北京大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34)铜陵中央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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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2 月 30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铜陵雨润广场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安徽省铜陵市长江东路 917 号雨润广场第 8、9 层的房屋,租赁净使用
面积 3,16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第一天起 15年。2014年 6月 5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就租金和消防事宜进行了约定。2014 年 8 月 31 日,影院发展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二》,三方约定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铜陵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35)烟台影城(IMAX)
2012 年 12 月 11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烟台大悦城有限公司签署了《幸福蓝海烟台大悦城购物中心影城租赁意向书》,就承租烟台大悦城购物中心有关商铺经营达成租赁意向。2013 年 10 月 16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烟台大悦城有限公司签署了《商铺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烟台大悦城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烟台市芝罘区烟台大悦城购物中心 4F-04号的房屋,租赁面积为 5,48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商铺交付之日后 180天免租期结束起 15年,交付日期为 2014年 1月 1日。出租方持有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6)宝应影城
2011 年 11 月 15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江苏宝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江苏宝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承租其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白田中路时代国际 3 层,建筑面积为 2,6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8年 11月 30日。2014年 3月 5日,影院发展公司、江苏宝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应幸福蓝海影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将影院发展公司在《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宝应幸福蓝海影院有限公司。2014 年 5月 14日,江苏宝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应幸福蓝海影院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补充协议二》,就消防事项进行了约定。出租方江苏宝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37)张家港影城(IMAX)
2012年 9月 10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同意以共同出资的形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暂定为张家港幸福蓝海影城有限公司,其中影院发展公司出资 51%,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9%。双方签订了《房屋预约租赁意向书》,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江苏省张家港市曼巴特购物广场的 6、7、8 层合计建筑面积约 4,18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暂定为 15 年
零 6个月,以之后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双方对影院发展公司转移本意向书权利义务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2014 年,张家港影城与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合同中明确同意影院发展公司将《房屋预约租赁意向书》项下所有权利义务转由张家港影城承担,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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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由张家港影城与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张家港影城向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租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河西路 88 号曼巴特购物广场 6、7、8层 6514号商铺,租赁期限为 15年,自影城开业之日起算。
(38)大庆影城(IMAX)
2011年 1月 20日,大庆市华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京西尼蒙影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南京西尼蒙影业有限公司向大庆市华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商圈中原路与铁人大道交汇处建筑面积为4,75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至 2031年 9月 30 日。
(39)武汉雄楚影城
2012年 6月 28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武汉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预约租赁合同书》,影院发展公司承租武汉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熊家嘴“雄楚 1号”项目商一栋 4层的房屋,租赁面积约 5,5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年,双方约定,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房屋预约租赁合同书》不再执行。2012年 12月,影院发展公司与武汉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承租武汉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熊家嘴“雄楚 1 号”项目商一栋 4 层的房屋,租赁面积约 5,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 年 6个月。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0)无锡 T12影城
2011 年 12 月 15 日,影院发展公司、无锡中德置业有限公司、常工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方)签署《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无锡市崇安区中山路“无锡市崇安天街商业中心”12 楼整层,建筑面积约为 3,6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为 15 年零 6 个月。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1)南通影城(IMAX)
2011年 6月 16日,南通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影院发展公司签署《南通圆融广场租赁意向书》,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南通工农路、青年路口的南通圆融广场、面积约为 5500 平方米的房屋,预计 2013 年 12月 31日交付;2012 年 12月 31日,双方签署了《南通圆融广场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南通工农路、青年路口的南通圆融广场 5 层 506 号,租赁面积约 7,000 平方米的房屋,房屋交付时间为2013 年 12 月 31 日,租赁期限自开业之日起 15 年。2014 年 6 月 27 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房屋交付日期变更为 2014年 7月 1日,同时对租金、付款方式进行了变更。
出租方南通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2)扬州影城(IMAX)
2013年 3月 15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扬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扬州三盛国际广场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扬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与文汇路交界西北处扬州三盛国际广场的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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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层的房屋,租赁面积约为 3,22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 6个月的免租期结束后第一天起 15 年。2014 年 7 月 2 日,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对消防验收事项进行了约定。出租方扬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3)常熟影城
2014年 4月 15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苏州市瑞珀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常熟星光天地项目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苏州市瑞珀置业有限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常熟市闽江东路 9号的 4层及 5层房屋,建筑面积 3,268平方米,租赁期限自免租装修期届满次日起 15年。
(44)珠海影城(IMAX)
2012 年 8 月 8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珠海市扬名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珠海市扬名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南路 1088 号 301铺的房屋,租赁净使用面积约为 3,70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年。
出租人持有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45)宜昌影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宜昌市东茂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宜昌水悦城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宜昌市东茂实业有限公司承租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发展大道水悦城二号楼的 6 层,使用面积 3,766.00 平方米,
租赁期限自影城开业之日起 15年。
(46)北京房山影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7 月 24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北京中粮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中粮·万科半岛广场幸福蓝海影城租赁意向书》及租赁协议,影院发展公司向北京中粮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北京市房山区广阳新路 9号院1号楼三层 305至 311 商铺,租赁面积约为 4,744.7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4年 12月 10日至
2030 年 7 月 7 日。出租方北京中粮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7)常州九洲影城(IMAX)
2012年 3月 19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江苏九洲投资集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意向书》,影院发展公司承租江苏九洲投资集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江苏常州“九州新世界广场”项目第 5层的房屋,租赁面积 8,2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竣工验收时有关政府部门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建筑面积测量报告为准。2013 年 11 月 18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江苏九洲投资集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九洲新世界广场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承租江苏九洲投资集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江苏常州天宁区劳动西路与兰陵路交汇处九洲新世界广场第 5层的房屋,租赁面积 6,045 平方米,交付期限为 2014 年 3月 6日,租赁期限为 15年 6个月。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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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6月 15日,江苏九洲投资集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就之前签署的《九洲新世界广场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主合同中“1.1本合同中租赁房屋位于江苏省常
州市天宁区劳动西路与兰陵路交汇处九洲新世界广场的第 5层”修改为“1.1本合同中
租赁房屋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路 999号九洲新世界广场的第 5 层 L5-006、007
号商铺”。
(48)江宁金鹰影城
2015 年 4 月,南京江宁金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乙方承租位于南京双龙大道 1688号江宁金鹰购物中心内的四层、五层部分面积,租赁面积为 3222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2年,自乙方开业第一天起计算。
(49)宿迁苏宁影城
2014年 1月 29日,宿迁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宿迁苏宁广场商铺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乙方承租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幸福中路宿迁苏宁广场第 4层的 403号铺位,租赁面积 2,09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年,自该商铺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起计算。
(50)如东影城
2015年 9月 28日,如东江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乙方承租位于江苏省如东县人民南路 154 号(海子牛广场旁)原海州影都所有用房及所有配套设施、场地,租赁期限为 15 年,自影院如东分公司(甲方)、如东海洲影都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如东江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丙方)于 2015年 9月 29 日《资产收购协议》生效后资产实际交接之日起计算。
2015年 9月 28日,如东江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补充协议》,双方约定甲方将海州影都北侧三间平房转租给乙方,租期 8年;甲方对影城面西右前方约 30 米一处门面房(益康商行)具备产权,待原租约到期即出租给乙方经营,租期与主合同租期结束日一致;甲方同意将现影城底层目前用作工程办公的房屋一间及影城左侧一楼原用于经营奶茶的店铺纳入《房屋租赁合同》乙方租赁范围,不再另计租金。
(51)马鞍山影城
2015 年 5 月 7 日,马鞍山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乙方承租位于马鞍山市湖南西路 8 号金鹰购物中心内的七层 TF7-11 铺位,租赁面积 3,432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乙方开业的第一天起算 12 年。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2)苏州绿宝影城(IMAX)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410
2012年 5月 30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苏州迈大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意向书》,影院发展公司承租苏州迈大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市长江路436号绿宝广场二期商场 4层的房屋,合计面积约为 7,4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年。
出租方苏州迈大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2 年 11 月 29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苏州迈大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承租苏州迈大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436 号绿宝广场二期商场 4 层的房屋,合计面积约 7,4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年,自 2014 年 9 月 1日起至 2029 年 8 月 31日止。出租方苏州迈大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4 年 12 月 11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苏州迈大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苏州绿宝广场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变更为自 2015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30年 8月 14日止 15年,并对交付时间、租金等事项进行了变更约定。
(53)鼓楼广场影城(IMAX)
2016年 1月 28日,南京海派传媒有限公司(甲方)与影院发展公司(乙方)签署《江苏广电总台(二期)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向南京海派传媒有限公司承租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 2号江苏广电总台(二期)的 6、7、
8、9层房屋,租赁期限为 15年,租期自乙方开业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54)上海三林影城
2012年 4月 15日,上海大扬电影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恒大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长青美食娱乐广场商铺租赁合同》,上海大扬电影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恒大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租位于浦东新区长清路 507 号恒大长青商城302室的 2,180.2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为 2012年 4月 15日至 2027 年 9月 30日。
报告期后,影院发展公司与上海大扬电影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恒大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签署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变更事项的合作备忘》,约定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将上述租赁合同中上海大扬电影投资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转让给影院发展公司。
2、募投项目影城
(1)沈阳华润万家影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承租其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辽路与金龙湖街交汇处沈阳华润万家购物中心 3 层的房屋,租赁面积为3,63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之日起 15 年,交付期限为 2013年 12月 31日前。
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沈阳市于洪区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于 2013年 10月 30 日出具了《住所证明》,证明租赁房屋所在物业属于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所有。
(2)徐州中央影城(IMAX)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411
2011 年 12 月 31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徐州中央国际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南路 1 号徐州中央国际广场的 7 至 10 层,建筑面积约为 3,975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为 15年,自 2013年 10 月 1日起至 2028年 9月 30日止。
(3)成都仁和春天影城(IMAX)
2011年 5月 10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成都市高新区仁和百货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府城大道与成汉南路交界处“仁和春天国际广场”仁和百货 5层,合计建筑面积约 8,000平方米的房屋,房屋交付时间暂定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租赁期限为 15 年零 8 个月,自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
出租方成都市高新区仁和百货有限公司与成都高新区仁和春天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淮安中央影城(IMAX)
2011 年 10 月 17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淮安雨润中央新天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海东路雨润广场6至 7层、建筑面积约为 4,35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淮安雨润中央新天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商场开业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为 15 年。出租方淮安雨润中央新天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5)北京布拉格广场影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北京保泰持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影院发展公司向北京保泰持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太平庄北街北侧布拉格购物公园商业楼第 4、5 层的房屋,租赁建筑面积约
4,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房屋交付后第 301 天起 15年,房屋交付时间为 2014年 12月 1日前。
(6)泰州泰茂影城(IMAX)
2010 年 11 月 10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江苏华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路泰茂城项目 3 层,建筑面积约为 4,6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5 月 31 日。
2014 年 6 月 11 日,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租赁面积变更为 4,173 平方米,交付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租赁期限为 15 年 6 个月,并修改了租金的计算方式。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7)唐山香木林影城(IMAX)
2012 年 12 月 28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河北宏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河北宏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口的 5-6 层的房屋,租赁面积为 598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之日起 20年,交付期限为 2013年 12月 31日前。出租方河北宏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412
(8)北京天通苑影城
2012年 6月 27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北京澳达天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房屋“预约租赁”意向书》,影院发展公司承租北京澳达天成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小盒子的 3-4层的房屋,合计面积约为 2,85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 年。
(9)成都西锦国际影城
2012年 9月 19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成都易和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房屋预约租赁协议书》,影院发展公司向成都易和置业有限公司预约租赁位于西锦国际第五层的房屋,租赁面积约 4,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年。出租方持有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10)福州正祥影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福建正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预租协议》,影院发展公司向福建正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预租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西侧福州苍山正祥广场第 4 层(局部下沉至第 3 层)的房屋,租赁面积约 4,37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双方正式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免租装修期届满之次日起15年。
(11)南宁文化宫影城
2013年 12月 23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南宁市工人文化宫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向南宁市工人文化宫承租其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 20号南宁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文体活动中心的 3-4 层房屋,租赁面积为 4416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装修试营业 6个月免租期结束之日起 15年,交付期限为 2014年 11月 30日前。
南宁市总工会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对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出具《批复》(南工复[2013]6号),同意将租赁房屋所在物业授权南宁市工人文化宫经营管理及对外出租。南宁市总工会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宿迁中央影城(IMAX)
2011 年 11 月 17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幸福路雨润广场 6至 7层,建筑面积约为 4,48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限自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商场开业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为 15年。
(13)南京常发红山项目(IMAX)
2012 年 9 月 8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南京常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幸福蓝海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 5-6 层建筑面积合计 4,446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为 15 年另 30天,自影院开业之日起计算。
出租方南京常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4)扬州凤凰项目
2013 年 12 月 30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扬州凤凰广场影院合作意向书》,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扬州凤凰文化广场4-5 层净使用面积不低于 3,1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为 15 年,自影院开业之日起计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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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出租方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5)江阴凤凰项目
2014年 6月 25日,影院发展公司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江阴凤凰广场影院合作协议》,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江阴市环城南路凤凰广场 5-6 层净使用面积不低于 3,966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为 15 年,自影院开业之日起计算。出租方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6)昆山华润项目(IMAX)
2014 年 12 月 29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华润置地(昆山)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昆山华润万象汇商铺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华润昆山万象汇项目的第 3 层 1 号租赁面积为 4,272平方米的商铺,租赁期为 15年,自该商铺装修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出租方华润置地(昆山)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7)上海虹桥龙湖天街项目
2014 年 12 月 29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上海恒骏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上海龙湖虹桥天街 Omnijoi 国际影城房屋租赁合同》,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上海市虹桥商务区核心区龙湖虹桥天街购物广场 3、4、5 层部分场地及其设施,净使用面积不低于 3,229
平方米,租赁期为 15 年,自免租装修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出租方上海恒骏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8)石家庄华润项目(IMAX)
2014 年 12 月 18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华润置地石家庄有限公司签署《石家庄万象城幸福蓝海国际影城商铺租赁确认书》,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石家庄万象城 7 层(待定)承租面积为 5,215 平方米商铺,租赁期自交付之日起 15 年 6 个月,并有一次续租选择权,每次租赁期为 15年。
(19)西安立丰项目(IMAX)
2014 年 12 月 18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西安润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预约租赁协议》,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中铁立丰国际 7 层净使用面积不低于 4,454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出租方西安润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0)丹阳八佰伴项目(IMAX)
2015年 8月 14日,影院发展公司与丹阳华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丹阳八佰伴幸福蓝海影院合作意向协议》,影院发展公司承租位于江苏省丹阳市新民中路与成河路交汇的华地二期五层租赁面积为 4,914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为 15 年,自影城开业的第一天起计算。出租方丹阳华地百货有限公司持有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采购协议
2011 年 1 月 27 日及 2011 年 6 月 30 日,影院发展公司(甲方)与加拿大 IMAX 公司(乙方)签署《关于 IMAX 影院系统购买和销售和维修及商标许可的协议》以及《修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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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协议一》,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数套 IMAX系统。2014年 6月 30日,影院发展公司、加拿大 IMAX 公司与 IMAX 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加拿大 IMAX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 IMAX 中国(香港)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31 日及 2012 年 9 月 24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 IMAX 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关于 IMAX 影院系统租赁及商标许可的协议》及《修订协议一》,约定由影院发展公司向 IMAX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租赁数套 IMAX 影院系统,并以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为付款受益人。2014年 3 月 10 日,各方签署了《修订协议二》,约定再增加租赁一套 IMAX 影院系统。2015年 9月 28日,影院发展公司与 IMAX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修订协议三》,对原租赁协议进行修订,另外约定再增加租赁十五套 IMAX 影院系统。2016 年 1 月 5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 IMAX 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修订协议四》,约定系统的所有权在 IMAX中国收悉该等系统全部初始租赁价格的付款之后从 IMAX中国转移给客户。
2012 年 6 月 28 日,影院发展公司与 IMAX 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关于 IMAX影院系统租赁及商标许可的协议》,约定由影院发展公司向 IMAX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租赁一套 IMAX影院系统,并以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为付款受益人。2016年 1月 5日,影院发展公司与 IMAX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修订协议一》,约定系统的所有权在IMAX中国收悉该系统全部初始租赁价格的付款之后从 IMAX中国转移给客户。
(四)广告合同
2012年 12月 28日,影院发展公司(甲方)与上海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幸福蓝海与分众晶视影院广告项目合作合同书》,双方约定,甲方南京地区内 11家影院所有影厅的影片放映场次的影院银幕广告招商、发布、结算均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下属影院的阵地活动及场内甲方自有灯箱广告的独家招商与发布,均由乙方独家代理。双方合作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13 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变更了原合同共计 11家影城合作价格。
2014年 5月 19日,影院发展公司(甲方)与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幸福蓝海与分众晶视影院广告项目合作合同书》,双方约定,甲方所属的 6 家影院所有影厅的影片放映场次的影院银幕广告招商、发布、结算均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所属的 5 家影院的阵地活动及场内甲方自有灯箱广告的独家招商与发布,均由乙方独家代理。合同根据甲方所属影院的不同情况对合作期限进行了约定。
(五)影城资产收购协议
2015年 9月 14日,影院发展公司(甲方)与如东海洲影都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资产收购意向协议》,约定乙方将合同约定的目标资产(乙方影院所拥有的除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转让给甲方。2015 年 9 月 29日,影院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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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分公司(甲方)、如东海洲影都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如东江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三方约定,乙方将合同约定的目标资产(乙方现影院所拥有的除丙方房屋及土地意外的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该部分资产后租赁丙方房屋继续经营。2015 年 9月 29日,影院如东分公司(甲方)与如东海洲影都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如东江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三方就清算范围、清算方法、清算期限、遗留问题的结算和尾款的清算等问题作了补充约定。
二、发行人的担保情况
2015年 6月 9日,紫金文化(委托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贷款人、受托人)、天地纵横(借款人)三方签订《最高额委托贷款合同》,委托人同意自 2015年 6 月 9 日至 2017 年 6 月 9 日止的期间内,在 2,000 万元的最高额委托贷款限额内,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提款申请向借款人一次或多次发放委托贷款。
2015 年,幸福蓝海(甲方)作为保证人与紫金文化(乙方)签署了《关于江苏天地纵横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合同之保证合同》,约定甲方对乙方与天地纵横之间发生的 2,0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南京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加盟影城重庆育华影业有限公司、重庆嘉欲环球影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2015年 11月 26日,院线公司与南京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回购承诺协议》,向南京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的保证,为重庆育华影业有限公司、重庆嘉欲环球影业有限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和责任提供回购承诺。
三、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4年 11月 4日,影业公司取得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起诉江苏真慧影业有限公司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影业公司要求江苏真慧影业有限公司根据《<杀戒>联合投资合同书》(双方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签署)以及《<杀戒>联合投资合同书补充协议》(双方于 2013年 11月 28日签署)支付影片《杀戒》的投资本金、项目收益及延期支付导致的违约金共计 600.00万元。2015年 4月 2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
决书(2014)玄商初字第 1286 号确定江苏真慧影业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起十日内给付影业公司 259.96 万元并自 2013 年 12 月 9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
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015年 7月 21日,影业公司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强制执行江苏真慧影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229.96 万元的资产
以及按日万分五标准计算的违约金、诉讼费。截至 2016年 3月 31日,影业公司确认收到真慧影业款项 100.00 万元。
2014 年 10 月 28 日,影院发展公司起诉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向影院发展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 240万元并赔偿给影院发展公司造成的律师费、工程设计费损失人民币 15 万元。2015 年 8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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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4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栖迈民初字第 691号确定南京华东电
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影院发展公司定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
并赔偿影院发展公司此款自 2012年 7月 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率损失。2015年 9月 9日,影院发展公司收到返还定金 120.00万
元及赔款 30.71 万元。
2015 年 10 月 19 日,影院发展公司取得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起诉郑州中元置业有限公司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影院发展公司要求解除双方于 2012 年 12月 31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郑州中元置业有限公司向影院发展公司双倍返还合同保证金 160.00万元。2015年 12月 31日,影院发展公司和郑州中元置业有限公司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中元置业应于 2016 年 1 月 10 日前将影院发展公司已支付的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80 万元退还,并且另行一次性向影院发展公司支付补偿金人民币 55 万元。2016 年 1 月 12 日,影院发展公司收到返还保证金及补偿金共计 135 万元。2016 年 1月 21日,影院发展公司取得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影院发展公司撤回起诉。
2015 年 10 月 21 日,影院发展公司取得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起诉云南中天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影院发展公司要求解除双方于 2010年 12月 27日签署的《房屋预约租赁合同》、要求云南中天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影院发展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4 日,影院发展
公司取得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云南中天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420.00 万元的财产。2016年 2月 3日,影院发
展公司取得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了被告云南中天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2015年 12月 8日,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石家庄市怀特国际商城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双方于 2011 年 3 月 22 日签署的《租赁意向书》、要求石家庄市怀特国际商城有限公司向影院发展公司双倍返还保证金 200.00 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
相关费用。
2016 年 1 月,影院发展公司起诉西安郅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双方于2012 年 9 月 28 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西安郅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影院发展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100.0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子公司未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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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年 3月 31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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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卜宇黄信景志刚张华

洪涛陈宇键冷凇彭学军

陈冬华
全体监事签名:
刘为民王宁黄斌林凌

冯力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洪涛陈小杭杨抒麻丽丽

赖业军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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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丁学东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沛霖周智辉

项目协办人签名:
安垣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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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冯辕朱东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马国强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年 月 日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421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陈奕彤林雷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詹从才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422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胡泽荣张长缨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胡兵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日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423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金健明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詹从才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
1-1-424
第十三节附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发行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1、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确认意见;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4、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6、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7、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8、公司章程(草案);
9、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10、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联系方式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4: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南京市中山路 348号中信大厦 17 楼
查询电话:025-8318 8552
传真:025-8318 8595
联系人:赖业军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 层
查询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联系人:赵沛霖、周智辉、安垣、高青、何挺、刘畅、张佳心、王琨、刘长佳、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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