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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6-11-25
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
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SHENYANG XINGQI PHARMACEUTICAL CO., LTD.
(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总发行股数不超过 2,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不进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股数
行股东公开发售。
每股发行价格 5.16 元/股 发行日期 2016 年 11 月 29 日
发行后总股本 8,0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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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保荐机构、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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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新
股。公司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8,000 万股。本公司股东有关股份限售安排及锁定承诺
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继东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
于比较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承诺本人不因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
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义务。
(二)本公司股东 Candlenut Investment Limited、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 、沈阳嘉和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彭刚、高峨、张少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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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彭刚、高峨、张少尧承诺:发行人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公
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
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义务。
(四)杨宇春等其他 20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 201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
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继东承诺: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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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
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
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发行人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有关《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九(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三、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刘继东、桐实投资、LAV,对本次
发行上市后一定期间内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具体承诺请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若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
于回购、赔偿等措施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三)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
诺”。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
就此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九(七)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六、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评估机构
分别就各自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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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三)依法承担
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在此期间公司的净利润可
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发行后可能会摊薄股东的即期回报。为降低本次
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运
营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方式,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具体承诺情况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五)实施上述
措施的承诺”。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
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2012 年 2 月 21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
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并经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发
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
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将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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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公司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施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采用现金股票结合方案进行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应当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对公司成
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进行详细说明。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年度)》(以下简称“《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修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实施期间变更
为 2013-2015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做了相应
修改,并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根据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2016-2018)的议案》,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2016-2018 年)如下:
公司在 2016-2018 年将按照以下计划,为股东提供合理、持续、稳定的投
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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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2018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在足额预留法
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发生,公
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将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3)
公司将听取并接受所有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
的建议和监督,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4)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
表决,并在股东大会批准后的 2 个月内完成实施。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单笔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
净资产 10%;或连续 12 个月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30%(公司
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有关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详细情况请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股利分配政策及实
际股利分配情况”。
十、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在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出现
其他不利于正常生产经营的突发事件,以及未发生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
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因素分析”。
请投资者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文。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发行人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财
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部分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
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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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116367】号”《审阅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 43,516.87 万元、总资产 64,519.26 万元。2016 年 1-9 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955.3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8.02%,实现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利润 3,584.6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38.57 万元。2016 年 1-9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本期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产量提高规模效应体现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高 4.36 个百分
点、银行贷款余额减少利率降低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 406.36 万元。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期间,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
行业情况、经营模式、业务运行、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根据现有
经营情况,发行人预计 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33,398.79 万元至 34,061.18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16.19%至 18.50%;预计实现净利润 5,025.67 万元至 5,528.2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8.65%至 151.52%;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利润 3,949.28 万元至 4,345.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9.76%至 141.82%。相
关财务数据为发行人财务部门预测,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阅读了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阅读了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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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 录............................................................................................................ 11
第一节 释义 ................................................................................................. 14
第二节 概览 ................................................................................................. 18
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18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 18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20
四、募集资金用途 ...................................................................................................... 2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2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3
二、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具体方案 ..................................................................... 23
三、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基本情况 ................................................................................ 24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及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 25
五、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2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7
一、药品降价风险 ...................................................................................................... 27
二、业绩下滑的风险................................................................................................... 28
三、成本上升导致的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风险 .......................................................... 29
四、资产负债率上升幅度较大的风险 ......................................................................... 30
五、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 31
六、主要产品被仿制或新产品替代风险 ..................................................................... 31
七、新药研发和审批风险 ........................................................................................... 31
八、市场推广风险 ...................................................................................................... 31
九、GMP 认证及相关资质续期风险 ........................................................................... 32
十、产品质量风险 ...................................................................................................... 33
十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 34
十二、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 35
十三、应收账款增加的坏账损失风险 ......................................................................... 36
十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 36
十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 37
十六、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 37
十七、环保标准提高风险 ........................................................................................... 37
十八、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 37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9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9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40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 40
五、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41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46
请投资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 49
七、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
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49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49
九、发行人、股东等相关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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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60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 .................................................................................... 6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 78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01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07
五、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情况 ........................................................................... 111
六、发行人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 ................................................................ 121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 124
八、发行人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情况 ....................................................................... 125
九、技术人员情况 .................................................................................................... 129
十、境外进行生产经营情况 ...................................................................................... 130
十一、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 130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36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136
二、同业竞争............................................................................................................ 137
三、关联交易............................................................................................................ 138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 145
五、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14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146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 146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
况 ..............................................................................................................................151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与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15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及兼职情况 ........................... 151
五、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签订协议及履行情况 ......... 153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153
七、公司有关内部控制机构设置及履职情况 ............................................................ 154
八、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意见 ...................................................................................... 155
九、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156
十、公司资金被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158
十一、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 158
十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措施 ........................................................................... 160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64
一、简要财务报表 .................................................................................................... 164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 168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及相关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 168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71
五、主要税项情况 .................................................................................................... 184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85
七、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 185
八、资产评估情况 .................................................................................................... 187
九、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188
十、盈利能力分析 .................................................................................................... 206
十一、现金流量及资本性支出分析 ........................................................................... 228
十二、或有事项、承诺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32
十三、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233
十四、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234
十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 239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246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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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47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运营成果的综合影响 ...................................... 258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60
一、重大合同............................................................................................................ 260
三、其他事项............................................................................................................ 263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 264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6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6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66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267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68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269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 27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71
一、备查文件目录 .................................................................................................... 271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和时间 ........................................................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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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一般词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兴齐眼药、兴齐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继东先生
沈阳兴齐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市兴齐制药有限责
兴齐有限 指
任公司”
桐实投资 指 发行人法人股东之一,Candlenut Investment Limited
LAV 指 发行人法人股东之一,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
嘉和创投 指 发行人法人股东之一,沈阳嘉和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康辉瑞宝 指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辉瑞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美国爱尔康 指 Alcon Laboratories, Inc.
日本参天 指 日本参天制药株式会社
美国博士伦公司 指 Bausch&Lomb Inc.
诺华公司 指 Novartis AG
IMS Health(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给出的数据的简称。
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为医药健康产业提供专业信息和
IMS 数据 指
战略咨询服务的公司,是制药和保健行业的市场情报资
源提供商
IMS 报告 指 《眼科处方药物市场分析-IMS Consulting Group》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药监局 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检总局 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辽宁药监局 指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证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立信会计师事
立信、发行人会计师 指
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而来
天元、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
银信评估 指
公司
中山眼科 指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药大制剂 指 沈阳药大制剂新技术有限公司
拜耳 指 拜耳技术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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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2016 年 1-6 月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2、专业词语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
处方药 指
药品
Over The Counter,非处方药,患者可以自行购买、使用并能
OTC 指 保证安全的药品,经国家批准,这类药品消费者不需医生处方,
按药品说明书即可自行判断、使用
专利药 指 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享有独占性权利的药品
非专利药 指 又称通用名药,指专利保护过期的药品
广泛应用于发达国家医药行业的一种研发模式,针对专利保护
非专利药创新仿 到期的专利药,通过技术创新,突破原有专利药生产技术壁垒,

制 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仿制。区别于针对成熟产品进行的简单仿制,
该模式技术要求较高,能够实现较高收益水平
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
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
新药 指
报。但是对于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
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药监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
仿制药 指
药品的注册申请,由该注册申请而获得批准的药品是仿制药
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国家药监局核准的产品名称,以区
商品名 指
别于其他厂家生产的药品
中 国 药 典委 员 会按 照 “中国 药 品 通用 名 称命 名 原则 ”制 定 的
通用名 指
药品名称
迪可罗眼膏、迪可 商品名为“迪可罗”,药品通用名称为“氧氟沙星眼膏”、“氧氟沙星

罗滴眼液 滴眼液”的眼科药物
商品名为“迪友”,药品通用名称为“加替沙星眼用凝胶”的眼科药
迪友眼用凝胶 指

商品名为“迪非”,药品通用名称为“双氯芬酸钠滴眼液”的眼科药
迪非滴眼液 指

商品名为“迪善”,药品通用名称为“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的眼科
迪善眼用凝胶 指
药物
卓比安 复方托吡 注册商标为“卓比安”,药品通用名称为“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的

卡胺滴眼液 眼科药物
卓比安滴眼液 指 卓比安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商品名为“佳名”,药品通用名称为“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的
佳名滴眼液 指
眼科药物
兹养维生素 A 棕 注册商标为“兹养”,药品通用名称为“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

榈酸酯眼用凝胶 胶”的眼科药物
速高捷 小牛血去
注册商标为“速高捷”,药品通用名称为“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
蛋白提取物眼用 指
用凝胶”的眼科药物
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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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尼特 硝酸毛果 注册商标为“贝尼特”,药品通用名称为“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

芸香碱滴眼液 的眼科药物
GMP 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
新版GMP 指
订)》
GMP认证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GSP 指 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包装所用的材料,包括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药品包装材料 指
印刷包装材料;不包括发运用外包装材料。
是针对需要外科手术疾病的处理过程的一个专业名词,包括术
围术期 指
前、术中和术后的全段时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
医保目录 指
版)》
国家基本药物目
指 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版)

非最终灭菌 指 在生产过程中需采用无菌作业以确保成品的无菌状态
也称顺从性、顺应性,指病人按医生规定进行治疗、与医嘱一致
的行为,习惯称病人“合作”;反之则称为非依从性。依从性可分
依从性 指 为完全依从、部分依从(超过或不足剂量用药、增加或减少用
药次数等)和完全不依从3类。病人对于具体用药的依从性,即
为该具体药物的依从性
QA 指 Quality Assurance,质量保证
QC 指 Quality Control,质量控制
缩瞳 指 瞳孔括约肌收缩引起的瞳孔缩小的状态
散瞳 指 瞳孔括约肌松弛引起的瞳孔散大的状态
人工泪液 指 模仿人体泪液的成分制成的一种泪液替代品
眼润滑剂 指 眼部应用的减少眼组织接触而产生的摩擦和磨损的物质
应用散瞳药物使瞳孔散大,对光反应消失,解除睫状肌痉挛状
睫状肌麻痹 指
态,失去调节作用,使睫状肌处于麻痹状态
角膜炎 指 因角膜外伤,细菌及病毒侵入角膜引起的炎症
发生在结膜的炎症或感染,当结膜受到各种刺激后,将出现水
结膜炎 指
肿、眼红,因此结膜炎又称为“红眼病”,可累及单眼或双眼
任何原因造成的泪液质或量异常或动力学异常,导致泪膜稳定
干眼症 指 性下降,并伴有眼部不适和(或)眼表组织病变特征的多种疾
病的总称,也称角结膜干燥症
角膜因异物等外伤,角膜异物剔除后损伤以及沙眼及其并发症、
角膜溃疡 指 内翻倒睫刺伤,细菌、病毒或真菌乘机而入,引起感染而发生
的溃疡
由于鼻泪管的阻塞或狭窄而引起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炎症性眼
泪囊炎 指
病,可分为急性和慢性泪囊炎
以溶液状态给药后立即在用药部位发生相转变,形成的非化学
即型凝胶 指
交联的半固体制剂
定量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并运
药代动力学 指
用数学原理和方法阐述血药浓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的一门学科
基于快速产品开发目的,围绕产品的加工制造方法,包括从原
工艺技术平台 指 料投入到产品包装全过程的原料配方、工艺路线、工艺流程、
工艺步骤、工艺指标、操作要点、工艺控制等建立的技术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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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对某种技术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进行定性定量的全面研
技术评价平台 指
究,从而对其利弊得失作出综合评价而建立技术性平台
敬请注意,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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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发行人声明: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YANG XINGQI PHARMACEUTICAL CO., LTD.
成立日期 2000 年 7 月 5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1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继东
住所 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 号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继东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持有公司股份 2,536.40 万股,持股比例为 42.273%,刘继东先生为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码为 21010319571007XXXX,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专注于眼科药物领域,是一家主要从事眼科药物研发、生产、销售的专
业企业,主要产品是眼科处方药物。
眼睛是人类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眼睛结构复杂,致病因素及疾病种类众多。
眼疾患者对疾病诊治较为重视,眼疾诊治率相对较高。由于眼科用药专属性强,
眼疾患者需要专业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进行诊断,使用其开具的处方药物,治疗
相关疾病。因此,眼科处方药物在眼科药物市场中具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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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工作生活方式的转变等因素,眼疾病症呈多发态势,
眼科药物市场容量增长较快。依据IMS于 2014 年统计的数据,2010 至 2013 年
我国眼科处方药物市场销售额分别为 16.67、20.28、24.34、28.52 亿元 1。
眼科药物属于医药行业中的专业领域,研发及生产的专业性强。眼科药物研
发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产品属于非最终灭菌的无菌制剂,过程控制严格。
眼科处方药物按照所治疗的适应病症分为十六个眼科药物细分类别,目前,
公司产品包括眼用抗感染药、眼用抗炎/抗感染药、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药、眼
用非类固醇消炎药、缩瞳药和抗青光眼用药等,覆盖十个眼科药物细分类别,拥
有眼科药物批准文号 44 个;25 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09 年版),其
中甲类品种 7 个,乙类品种 18 个;4 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具
体情况如下:
进入医 进入《国家 2016 年 1-6
注册
类别 保目录 基本药物 月收入占比
批件
数量 目录》数量 (%)
眼用抗感染药(S01A) 16 12 2 32.35
其他眼科用药(S01X) 3 1 - 25.36
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S01R) 4 2 - 13.53
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S01F) 4 2 - 9.19
眼用抗炎/抗感染联合使用药(S01C) 1 1 - -
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S01K) 4 - - 11.45
缩瞳药和抗青光眼用药(S01E) 3 3 1 -
其他 9 4 1 8.12
合计 44 25 4 100.00
此外,公司还建立了丰富的在研产品储备,目前公司主要研发项目中,有 1
个新产品处于生产注册阶段、1 个新产品处于生产注册准备阶段、4 个新产品处
于临床试验阶段、1 个新产品处于临床注册阶段,另有多个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
阶段。
公司实施“专业化、全系列、多品种”的眼科药物发展战略,产品系列全、细
分品种多,在 2013 年的国内市场主要眼科处方药物产品类别中,本公司同时在
六个眼科药物细分类别的市场占有率排名中均进入前十名,具体情况如下:
眼科药物 2013 年市场
公司产品 2013 年排名
类别 占有率(%)

数据来源:眼科处方药物市场分析-IMS Consulting Group 于 2014 年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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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善眼用凝胶
S01F 1 41.65
卓比安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S01R 迪非滴眼液 3 10.41
迪可罗眼膏、迪可罗滴眼液
S01A 3 10.52
迪友眼用凝胶
S01C 佳名滴眼液 3 4.68

S01X 速高捷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 6 7.16

S01K 兹养 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 9 2.67
注:上表中“2013 年排名”及“2013 年市场占有率(%)”数据来源为《眼科处方药物市
场分析-IMS Consulting Group》(IMS 于 2014 年出具)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 64,459.19 65,094.08 67,090.16 56,720.83
负债总计 22,275.78 26,114.95 30,308.99 23,040.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183.41 38,979.13 36,781.16 33,680.1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183.41 38,979.13 36,781.16 33,680.1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16,541.78 28,743.95 25,465.28 21,863.14
营业利润 3,080.18 2,157.85 1,806.98 5,194.84
利润总额 3,814.45 2,629.50 3,760.10 5,535.78
净利润 3,204.28 2,197.96 3,101.02 4,609.7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204.28 2,197.96 3,101.02 4,609.73
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 624.14 400.90 1,660.09 289.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2,580.15 1,797.06 1,440.93 4,320.47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483.90 2,143.28 1,299.82 839.85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463.21 1,709.66 -6,282.92 -12,020.75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123.77 -4,829.47 4,518.24 4,8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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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25.11 -1,006.42 -470.92 -6,358.86
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0.89 0.70 0.68 0.95
速动比率(倍) 0.69 0.51 0.50 0.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03 38.04 45.42 40.52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
矿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07 0.10 0.14 0.13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7.03 6.50 6.13 5.61
资产(元)
2016 年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12 5.22 5.13 4.85
存货周转率(次/年) 2.31 2.04 1.88 1.5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3 0.30 0.24 0.7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3 0.30 0.24 0.72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6.36 4.74 4.09 13.7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119.49 7,587.85 8,143.24 6,685.51
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
3,204.28 2,197.96 3,101.02 4,609.73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80.15 1,797.06 1,440.93 4,320.47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23 3.20 4.15 14.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
0.41 0.36 0.22 0.14
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4 -0.17 -0.08 -1.06
注: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为母公司口径)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净资产(按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计算)
5、每股净资产=以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期末总股本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财务费用+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
产摊销
9、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
10、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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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2016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按照年化数额计算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核准文号 环评批复
沈棋发改核 棋环分审字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6,986 7,268.60
[2013]14 号 [2011]48 号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
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募集资金
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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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
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
发售股份,占发行后
低于 25.00%。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新股
总股本的比例
每股发行价 5.16 元/股
17.23 倍(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前每股收益,发行前每
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22.97 倍(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后每
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7.03 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01 元/股
0.73(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市净率
0.86(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发行方式
本次 A 股发行对象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发行对象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10,328.6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268.60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 3,06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 2,100
审计及验资费
律师费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二、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具体方案
本次公开发行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
三、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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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 孔令海、石迪
项目协办人: 李文杰
项目经办人: 周晓雷、曲洪东、舒畅、张湛、黄知行
(二)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朱小辉
住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联系电话: 010-57763888
传真: 010-57763777
经办律师: 张鑫、潘晶晶
(三)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朱建弟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 郑晓东、徐志敏
(四)资产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 梅惠民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5 楼
联系电话: 021-63391088
传真: 021-63391116
经办注册评估师: 冯占松、王艾琼
(五)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六)收款银行:
住所: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
户名: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七)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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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及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
系。
五、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6 年 11 月 28 日
申购日期: 2016 年 11 月 29 日
缴款日期: 2016 年 12 月 1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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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投资价值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
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排序,
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药品降价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
例》、《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家
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药品,由价格
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在不突破政府制定的
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实际销售价格。
目前,公司拥有药品批准文号 44 个,其中 25 个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
其零售价格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
均依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通过参加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政府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确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眼科药物产品
的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90%的迪可罗眼膏、
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等前七大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名称 平均 平均 平均 基期
号 变动 变动 变动
售价 售价 售价 售价

速高捷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1 0.95 -1.90% 0.97 -3.78% 1.01 0.88% 1.00
眼用凝胶
迪可罗眼膏 0.96 0.04% 0.96 -3.78% 1.00 -0.39% 1.00
2 迪可罗滴眼液(多剂量) 0.89 -3.79% 0.92 -3.21% 0.95 -4.58% 1.00
迪可罗滴眼液(单剂量) 0.97 5.18% 0.92 -4.62% 0.97 -3.06% 1.00
迪非滴眼液(多剂量) 0.95 -2.97% 0.98 0.40% 0.97 -2.83% 1.00
3
迪非滴眼液(单剂量) 0.99 -0.88% 1.00 3.17% 0.97 -2.87% 1.00

兹养 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
4 0.98 0.42% 0.98 -3.50% 1.01 1.06% 1.00
凝胶
5 迪友眼用凝胶 0.99 -1.56% 1.00 0.66% 0.99 -0.56% 1.00
6 迪善眼用凝胶 1.02 21.75% 0.98 -0.56% 0.98 -1.67% 1.00
卓比安滴眼液(多剂量) 1.02 2.52% 1.00 -0.99% 1.01 0.76% 1.00
7
卓比安滴眼液(单剂量) 1.06 11.61% 0.95 -2.34% 0.98 -2.40% 1.00
注:1、以 2013 年为基期确定基期平均售价为 1.00,2013、2014 年、2015 年、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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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6 月的相对平均售价均为与 2013 年基期平均售价的相对数,变动为环比平均售价变动;
2、迪可罗滴眼液(单剂量)指包装规格为 1ml*10 支/盒的单剂量剂型,不包括销量很少的
包装规格为 1ml*5 支/盒的单剂量剂型;3、迪非滴眼液(单剂量)为 1ml 剂型,不包括 2013
年开始销售的 0.4ml 剂型;4、卓比安滴眼液(多剂量)为 5ml 剂型,卓比安滴眼液(单剂
量)为 1ml 剂型;5、前七大主要产品为公司 2015 年销售收入排名前七大的产品
随着国家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
或出台,国家仍可能下调《医保目录》中的专科特殊用药的最高零售价格,存在
药品最高零售限价降低风险。同时,药品集中采购方式的进一步推广以及市场竞
争的进一步加剧,公司仍然面临药品价格下降的风险。2015 年,国家发改委下
发《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药品改革意见”),决
定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
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依据药品改革意见,除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
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
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方式由市场形成。因为上述改革意见推出时间较短,
其落实效果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等措施进行配套相关,这需
要一定过程,该药品价格改革对未来公司药品定价方向带来较大不确定性。
此外,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对部分产品价格也存在主动下调的可能。如
产品售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二、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 内,公 司营 业 收入分别为 21,863.14、25,465.28、28,743.95、
16,541.78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 4,320.47、1,440.93、1,797.06、2,580.15
万元,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但同期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银行贷款形成财务费
用上升幅度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2014、2015 年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3 年有较
大幅度下降。
为满足新版 GMP 标准的要求并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2012 年开始,公
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包括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内的重大资本性投资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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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2015 年末因上述建设项目转入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 46,063.96、
1,982.86 万元,对应折旧费用分别为 3,211.21、3,684.51 万元,折旧费用分别
较上年增长 215.57%、14.74%。同时,因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公司主要以银行
贷款和经营积累资金满足建设资金需求,2014、2015 年末银行贷款余额分别为
15,500、11,800 万元,随着 2014 年在建工程逐步转入固定资产,2014、2015
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分别为 1,091.82、1,229.96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率分别为
1,653.65%、12.65%。2014、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但增长率
分别为 16.48%和 12.88%,远低于同期折旧费用和财务费用增长率。因此,2013
至 201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4,320.47、1,440.93、
1,797.06 万元。
虽然 2016 年 1-6 月,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毛利率回升、贷款余额下降
财务费用降低,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升。但是若公司的营业收入不
能保持增长,银行贷款到期续期利率上升,则公司仍可能面临 2016 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较 2015 年下滑的风险。
三、成本上升导致的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该行业与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相关,属
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准入门槛较高,国家对于医药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药品注
册、市场销售均有严格的规定,对人员素质、研发投入、生产设备要求较高。总
体而言,医药制造行业拥有相对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较高,2013、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分别为 86.31%、75.43%、70.40%和 73.20%。2014 年,随着公司新建
生产基地投入使用,设备和厂房折旧费用大幅增加,电力和天然气等运营成本提
升,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度降低 10.88 个百分点。2015 年,随着“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一期工程的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公司的折旧总额、新增运营成本提高导致单
位产品制造费用进一步增加,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度降低 5.03 个百分点。若未来
公司折旧总额及运营成本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可能仍会降低。
2013 年以来,因市场供应原因,公司主要原材料之一去纤维蛋白小牛血采
购价格大幅上涨,2013 年至 2015 年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 324.47、624.31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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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25 元/千克。去纤维蛋白小牛血是公司 2015 年第一大产品速高捷小牛血去
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的主要原材料,2015 年该产品因直接材料成本上升因素导
致的毛利率相比 2013 年降低幅度为 13.33 个百分点,毛利额减少 505.57 万元,
占 2015 年公司毛利总额比例为 2.09%。虽然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较高,原材
料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低,2015 年营业成本敏感系数为 1.85%,营业利润对原材
料价格波动的敏感性较弱。但是,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持续大幅上涨,
仍会对公司综合毛利率形成不利影响。
此外,人员薪酬水平、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也可能导致综合毛利率水平
降低,公司存在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四、资产负债率上升幅度较大的风险
为满足新版 GMP 标准要求、扩大生产能力、提高研发水平,公司正在实施
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重大资本性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额较高。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重大资本性投资项目累计转入固定资产的
合计金额为 48,048.83 万元。报告期内,上述重大资本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主
要是公司自身的经营积累、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报告期各年末,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及主要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负债构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8,000.00 35.91% 8,000.00 30.63% 7,000.00 23.10% 6,570.00 28.51%
应付票据 2,373.00 10.30%
其他应付款 5,510.74 24.74% 8,869.46 33.96% 10,336.10 34.10% 4,752.86 20.62%
长期借款 1,000.00 4.49% 2,000.00 7.66% 5,600.00 18.48% 6,000.00 26.04%
其他负债 7,765.04 34.86% 7,245.49 27.74% 7,372.90 24.33% 3,344.83 14.52%
负债总计 22,275.78 100.00% 26,114.95 100.00% 30,308.99 100.00% 23,040.69 100.00%
资产负债率 34.56% 40.12% 45.18% 40.62%
报告期内,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资本性支出需要,公司银行贷款等债
务性融资较多,公司负债数额较大,2016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较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等资本性支出实施前大幅提升。虽然公司已自 2015 年开始逐步以经营性积
累等自有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但是鉴于经营性积累等自有资金规模相
对有限,在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将保持在较高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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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家为医药行业制订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加
剧了行业的内部竞争。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企业进入到该行业,现有药品生产企
业也将进一步加大投入;新的替代性药物可能不断出现,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
地应对市场竞争,将会面临增长放缓、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六、主要产品被仿制或新产品替代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拥有 23 项境内发明专利。此外,公司
多项技术已提出国内、国际专利申请,未来随着在研产品的陆续推出,专利保护
覆盖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在公司专利有效期限及新药保护届满后,主要产品仍
然存在一定的被仿制风险。同时,随着科技进步,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出现,如
果公司不能实施有效的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则可能存在主要产品被新的竞争
产品替代风险。
七、新药研发和审批风险
医药行业的新药研发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新药研发一般需经过临床前
研究、临床试验以及新药证书与生产批准文号的报批等阶段。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新药注册还要履行现场核查、药品标准复核、生产现场检查、样品检验等专家鉴
定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导致新药研发周
期延长甚至研发失败。
同时,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
理其他申请人的同品种注册申请,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
申请人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如果公司的新药研制工作进度滞后于行业竞争对
手,则可能因其已获得新药监测期保护,导致公司同类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滞后,
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八、市场推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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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眼科药物属于医药行业中的专业领域,细分类别多、专业性较强,生产
企业需对眼科药物的功能、差异、特点做更多的学术推广和功效推介。目前,我
国专业从事眼科药物生产的企业较少,专业眼科药物营销团队只能通过自己组
建、自费培养方式进行培育和发展。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眼科药物品种的进一步丰富,公司需要进行的市
场推广工作量随之增加。如果公司的专业眼科药物营销团队建设无法满足业务发
展需要,或者出现营销工作未能按照计划开展、营销效果未达预期等情况,则可
能因市场推广不利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九、GMP 认证及相关资质续期风险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计和建设严格按照新版 GMP 标准执行,目前
已完成一期工程三条生产线即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的搬迁改造,新建多剂量滴眼
剂生产线、眼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线的建设和新版 GMP 认证工作。公司计划视
市场开发情况,进行二期工程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剂生产线、小牛血去
蛋白提取物滴眼剂生产线的建设。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两条生产线无
法在预期时间内通过新版 GMP 认证,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存
在新版 GMP 认证不能及时通过的风险。
因新版 GMP 认证标准提高,为确保佳名滴眼液满足无菌制剂的要求,公司
需办理对其工艺变更的补充申请。故该产品注册批件暂时无法完成生产地址的变
更,需在该工艺变更的补充申请获批后再进行注册地址变更,预计该补充申请所
需时间大约两年左右。2013-2014 年,佳名滴眼液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
别为 5.23%和 2.94%,在上述补充申请手续完成前,佳名滴眼液将暂时无法生
产销售,可能对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增长构成不利影响。
依据医药行业的监管法规,医药生产企业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
GMP 认证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等相关资质,且上述资质均有
一定的有效期,有效期满后,医药生产企业需通过有关部门的重新评审,方可延
续。公司若未能在相关执照、认证或登记有效期届满时换领新证或更新登记,可
能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存在相关资质续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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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产品质量风险
2015 年 6 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某企业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注射液违法生产的行为。该公司生产的此类药品已被要求全部停止销售使用并召
回。2016 年 1 月,有媒体报道称,受小牛血类药品生产违规事件的波及,国家
食药监局已全面叫停国内小牛血类药品的生产,并在研究制定新行业标准。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5 年 6 月 18 日,辽宁省药品认证中心委派调查组
对公司进行了药品 GMP 跟踪检查并出具《药品 GMP 跟踪检查报告》,检查重点
品种为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单剂量)。
根据此次《药品 GMP 跟踪检查报告》,“经检查组综合评定:该企业组织机
构健全,关键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相对稳定,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实践
经验符合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要求,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要求自觉履职。能够按照
实际记录生产质量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及偏差,企业车间布局及生产检验设备、仪
器满足常年生产产品生产工艺需求,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持续改进。小牛血去蛋白
类产品原料来源稳定,供应商审计及原料入厂质量控制严格,小牛血提取物及制
剂生产处方工艺与申报处方工艺一致,小牛血去蛋白类产品风险可控。”
2016 年 1 月 19 日,兴齐眼药发布《关于媒体报道小牛血类产品相关情况的
说明》,“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小牛血类药品全行业停产整顿,国内小牛血类药
品的生产已全部被叫停。对此,兴齐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眼用凝胶(国药准字 H20070295)和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国药准字
H20070293)两个产品均为国家局批准的新药。自 2008 年上市以来,公司一直
严格按批准的处方、工艺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产品溯
源清晰,血源来源安全、合规。公司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亦一直接受国家及各级
药监部门的跟踪和飞行检查,体系持续处于有效可控运行状态。我公司该类产品
上市以来,从未收到媒体所称的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产品停止生产的任何通
知,也未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责令停产的
情形。目前该类产品的生产与经营工作一切正常。”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兴齐眼药上述说明内容出具“以上情况属实”并盖章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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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种类多,影响公司产品质量的因素较多,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
大产品质量问题,但不排除未来可能会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纠纷。此外,
若同行业其他企业或下游生产企业发生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市场需求、认证标准
及程序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间接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十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医药制造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受监管程度较高,国家药品监管部
门在其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政策法规对行业进行监管。同时,随着我国医疗体制
改革深化,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制定及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将进一
步促进我国医药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但也会不同程度地增加医药制造企业的运
营成本,并将对医药制造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影响。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带
来了市场需求的扩大,有利于医药产品的销售,但如果公司在经营上的调整不能
及时顺应国家有关医药改革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意见”),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
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
评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中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
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 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
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 2021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
完成的,不予再注册。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
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 3 年内完成
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根据《一致性评价意见》,“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
口服固体制剂,应在 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
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 2021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
予再注册。”发行人的药品中不存在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因此,公司
不存在应在 2018 年底前需完成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根据《一致性评价意见》,“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
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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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发行人拥有的前述 21 种
仿制药需进行一致性评价工作,但是,因《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
价的意见》推出时间较短,具体实施细则、具体操作指南等配套文件尚未出具,
未来在前述配套文件出具后,公司需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公司的仿制药产品如
不能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一致性评价,则可能存在不予再注册从而影响公司
药品收入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二、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本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取得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 GR201221000085 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公司享受国家关于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5 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取得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
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 GR201521000009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
期为 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
相关标准,或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导致不能及时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资质认定的复审,将影响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对公司税后
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2011 年 11 月,兴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应为刘继东等 24
名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81.16 万元。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若干决定>有关地方税收政策的通知》
(辽地税发[1999]50 号),高新技术企业个人投资者将应得收益再投入企业生
产经营的部分,经市级地税机关审批,可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给予税基扣除。
根据辽地税发(2006)29 号《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审批工作规程>和<税务
行政审批标准>的通知》中(第一批)《税务行政审批标准》,关于个人在高新
技术企业占有股份或出资比例的,其应得收益再投资可在税前扣除由纳税义务发
生地的县(区)地方税务局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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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通知规定,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税务事项通知书》(经地税[2011]75 号),准予公司自然人股
东在上述事项中的应得收益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给予税前扣除。
同时,刘继东等 24 名自然人股东已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出具《承诺函》:
“1、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税收征管规定或税收征管机关的要求,本次需依法
缴纳因本次变更而导致的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和罚款,本人将依法、足额、及时
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2、如果兴齐股份因本次变更中本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受
到处罚或其他任何经济损失,本人将对兴齐股份予以全额赔偿,确保兴齐股份及
其他股东不因此遭受损失;3、本人愿意就此事宜可能对兴齐股份造成的损失与
其他相关自然人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尽管如此,公司整体变更时的上述相
关个人所得税仍面临被主管税务机关追缴的风险。
十三、应收账款增加的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关系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7,302.50 5,625.48 5,394.59 4,532.60
当期营业收入 16,541.78 28,743.95 25,465.28 21,863.14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
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22.07 19.57 21.18 20.73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12 5.22 5.13 4.85
年)
注:2016 年 1-6 月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和周转率均为年化数据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占营
业收入比例基本保持稳定。未来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绝对金
额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可能面临因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十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大幅增加,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达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固定资产折旧将
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而增加,公司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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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目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完成“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一期工程三条生产线即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的搬迁改造,新建多剂量滴眼
剂生产线、眼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线的建设和新版 GMP 认证工作。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眼科药物生产能力将由原生产中心的
3,610 万支/年提升至 6,724 万支/年,市场供应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如果公司不
能有效开拓市场,或者后期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将可能对项目的投资
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原料药及内外包装材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成投产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提高,原材料的需求量将有较大增长,若原材料
的供应出现剧烈波动、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原材料品质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公司
经营业绩。
十六、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医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实力的竞争是企业竞争的核心。公司在
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多项专利及核心技术,公司不能排除因个别技术人员违反职业
操守而泄密或者被他人盗用的可能,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将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
和市场竞争力带来负面影响。
十七、环保标准提高风险
公司属于医药制药行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
均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
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这可能会导
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
业绩。
十八、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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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职工人数随业务发展需要相应增加,公
司采取了适合实际情况的薪酬制度,平均职工工资水平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
长而上升, 2013、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
为 6,262.87 元、6,643.95 元、6,874.14 元和 7,523.11 元。本次发行上市后,随
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研发投入增加、生产规模扩大、销售收入进一步增
长,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聘用、调整薪酬水平。公司存在上市后,因员
工人数增加和提高员工待遇导致工资薪酬费用增长,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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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YANG XINGQI PHARMACEUTICAL CO., LTD.
成立日期 2000 年 7 月 5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1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继东
住所 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 号
电话号码 024-88026009
传真号码 024-8802600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inqi.com
电子信箱 stock@ sinqi.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
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投资与证券事务部负责人 张少尧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的设立情况和设立方式
兴齐眼药是由兴齐有限以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整
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10 月 28 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对
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沈阳兴齐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转为外商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及更名的批复》,2011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21010040100062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二)兴齐有限设立情况
刘继东等 34 名自然人作为兴齐有限设立出资人,以货币资金 100 万元出资
设立兴齐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2000 年 7 月 5 日,沈阳奉达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沈奉所内验字(2000)第 134 号”《验资报告》对兴齐有限的设立
出资进行审验确认。2000 年 7 月 5 日,兴齐有限在沈阳市工商局完成设立登
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210131210133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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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彭刚
刘 桐 嘉
实 LAV 和 等 23
继 投 创 名自
东 资 投
然人
股东
42.273% 25.125% 9.00% 2.125% 21.477%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
北京康辉瑞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康辉瑞宝一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康辉瑞宝基本情况
北京康辉瑞宝技术开 住所、主要生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
名称
发有限公司 产经营地 三街 18 号院 25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刘继东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2 日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与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发 行 人 主 营 拟作为发行人营销管理平台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业务的关系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康辉瑞宝总资产为 2,262.70 万元,净资产为 303.50
财务状况
万元,2016 年 1-6 月净利润-124.75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审计。
2、康辉瑞宝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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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2 月,张成富和王琬发起设立康辉瑞宝,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
康辉瑞宝于 2011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登记号为
11030201446884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康辉瑞宝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姓 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张成富 100
2 王 琬 100
合 计 200
2013 年 4 月 26 日,康辉瑞宝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康辉瑞宝“注册资本
由原来的 2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同意将康辉瑞宝的注册地址由“北京市北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1 幢 306-9”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科创十三街 18 号院 25 号楼”。2013 年 5 月 15 日,康辉瑞宝完成此次增资及
住所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次增资后,康
辉瑞宝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姓 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张成富 500
2 王 琬 500
合 计 1,000
2014 年 5 月 31 日,张成富、王琬与发行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康辉瑞宝全部出资转让给发行人,张成富、王琬系实际控制人亲属,本次交易属
于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4 年 6 月 11 日,康辉瑞宝完成前述股权转让的工
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五、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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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继东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刘继东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2,536.40 万股,持股比例为 42.273%。刘继东先生为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码为 21010319571007XXXX,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刘继
东。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1)桐实投资
香港皇后大街中 99 号中环中心
成立时间 2009 年 9 月 21 日 注册地
57 楼 5705 室
主要经营业务及
股权投资,除股权投资外不存在与
法定股本 214,500,000 港币 其与发行人主营
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其他关系
业务的关系
Fine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桐实投资 89.1%股权,为一家注
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16 日,法定股本为 100
万美元,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持有其 100%股
权。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是一家于 2008 年 9 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
股东构成
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为 7.65 亿美元。MCP
Asia (Candlenut)Holdings, Ltd.与 MCPC II(Candlenut)Holdings, Ltd.
分别持有桐实投资 7.3%及 3.6%股权,均为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主营业
务为投资顾问和咨询。
桐实投资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
100.0%
Fine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 MCP Asia (Candlenut) Holdings, Ltd. MCPC II (Candlenut) Holdings, Ltd.
89.1% 7.3% 3.6%
桐实投资
根据罗拔臣律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桐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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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 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出具的说明,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的普
通合伙人为 New Horizon Capital Partners III Ltd.,由于 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的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散,其投资的决策由其投资委员会集体作出,而非具体
个人,因此桐实投资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汇嘉开曼群岛律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New Horizon Capital Partners III Ltd.为 Victory Summit Investments Limited 在
开曼群岛全资设立的有限公司,Victory Summit Investments Limited 为马来西亚
籍 Hebert Pang Kee Chan 先生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全资设立的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9 月 6 日,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 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美元
序号 普通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1 New Horizon Capital Partners III, Ltd 15,000,000 1.96%
- 有限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2 Axiom Asia Private Capital Fund II, L.P. 60,000,000 7.84%
3 East Light Investment Pte Ltd 60,000,000 7.84%
4 ASF General, LP 50,000,000 6.54%
5 Glendale Fund Investments PTE LTD 50,000,000 6.54%
6 Highbury Investments Pte Ltd. 50,000,000 6.54%
7 SBI Hong Kong Holdings Co., Limited 40,000,000 5.23%
8 Development Bank of Japan 30,000,000 3.92%
9 Portland Limited 30,000,000 3.92%
Gerlach (Nominee) & Co., L.L.C., (FBO:
10 The Endowment PMF Master Fund, L.P., 25,348,635 3.31%
Acct: 614148568)
11 HCP China PE 2009, L.P. 25,000,000 3.27%
12 Thirty-Fourth Investment Company LLC 25,000,000 3.27%
13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NUS) 20,000,000 2.61%
14 Starr International Cayman, Inc. 20,000,000 2.61%
15 SVG Asia Fund of Funds PLC 20,000,000 2.61%
16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du Lac 20,000,000 2.61%
57 Stars Global Opportunities Fund 2
17 15,000,000 1.96%
(CalPERS), LLC
18 Emerald Hill Capital Partners II, L.P. 15,000,000 1.96%
UOB Portfolio Advisors Pan Asia Select
19 15,000,000 1.96%
Fund II, L.P.
20 The Vanderbilt University 12,000,000 1.57%
21 57 Stars Global Opportunities Fund, LLC 10,000,000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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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Aribo Investments LLC 10,000,000 1.31%
23 Morgan Creek Partners Asia, LP 10,000,000 1.31%
24 NGEM-Q,L.P. 10,000,000 1.31%
25 PEFRI Asia PEF I Limited Partnership 10,000,000 1.31%
26 Skyland Venture Limited 10,000,000 1.31%
27 Hatteras Master Fund, LP 8,000,000 1.05%
28 Pantheon Master Fund, L.P. 7,500,000 0.98%
29 Alfred I. duPont Testamentary Trust 5,000,000 0.65%
Champspace Investment Management
30 5,000,000 0.65%
Limited
31 COREalpha Private Equity Partners II, L.P. 5,000,000 0.65%
32 GF Holdings I LLC 5,000,000 0.65%
33 HQIMI, Inc. 5,000,000 0.65%
34 LICR Fund, Inc. 5,000,000 0.65%
PAAF IV, SPC (acting for and on behalf of
35 5,000,000 0.65%
its Secondary Segregated Portfolio)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N.A., as
36 Trustee for the UPMC Basic Retirement 5,000,000 0.65%
Plan Master Trust
37 The Dietrich Foundation 5,000,000 0.65%
Gerlach (Nominee) & Co., L.L.C., (FBO:
38 The Endowment Master Fund, L.P., Acct: 4,651,365 0.61%
614148533)
39 NPIV-V, L.P. 4,540,450 0.60%
40 Spruce Private Equity Fund LP - 001 3,400,000 0.45%
American Trading and Production
41 3,000,000 0.39%
Corporation
Axiom Asia Private Capital Fund II, L.P.
42 3,000,000 0.39%
(Secondary)
DB Private Equity Asia Select Fund III
43 2,600,000 0.34%
(International) L.P.
44 Capital Yuan Tao, L.P. 2,503,554 0.33%
45 Capital Yuan Tao (B), L.P. 2,496,446 0.33%
DB Private Equity Asia Select Fund III
46 2,300,000 0.30%
(U.S.) L.P.
47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2,000,000 0.26%
CFH Verwaltungs GmbH as nominee for
48 2,000,000 0.26%
Bernhard Reemtsma
CFH Verwaltungs GmbH as nominee for
49 2,000,000 0.26%
Cornelius Reemtsma
CFH Verwaltungs GmbH as nominee for
50 2,000,000 0.26%
Henrihe Reemtsma-Neidel
51 Miven Global II, LP 2,000,000 0.26%
52 TR Capital Limited 2,000,000 0.26%
53 Spruce Private Equity Fund LP - 002 1,600,000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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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T-CAM Private Equity New Markets
54 1,500,000 0.20%
Fund Beteiligungs GmbH
55 TOW Partners 1,500,000 0.20%
56 Private Equity Asia Select III SCA, SICAR 1,100,000 0.15%
57 The Nemours Foundation 500,000 0.07%
58 Northgate IV-M, LP 459,550 0.06%
总计 765,000,000 100.00%
(2)LAV
成立时间 2011 年 6 月 1 日 注册地 开曼群岛
主要经营业务及其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除股权投资外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其他关系
的关系
LAV 的有限合伙人为 Eli Lilly and Company,出资所占比例为
99%,为一家注册在美国的公司,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NYSE
代码:LLY);LAV 的普通合伙人为 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GP,L.P.
(以下简称“LAV GP”),出资所占比例为 1%,为一家注册在开曼群
岛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
股东构成
LAV GP 的有限合伙人为美籍华人 YI SHI,出资所占比例为 99%;
LAV GP 的普通合伙人为 LAV Corporate GP.Ltd.,出资所占比例为
1%,为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
由自然人 YI SHI100%拥有。根据 LAV 的说明, LAV 的实际管理控
制人为 YI SHI。
LAV 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YI SHI
100.0%
LAV Corporate GP.Ltd. YI SHI
1.0% 99.0%
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GP,L.P. Eli Lilly and Company
1.0% 99.0%
LAV
(3)沈阳嘉和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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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09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700 万元
注册地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55 号(4-23-1 室)
主要经营业务及
其与发行人主营 投资、咨询,除股权投资外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其他关系
业务的关系
产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投
经营范围 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务及展览服务;经
济信息咨询。
嘉和创投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张晓龙 1,020 60.00
陈乐靖 680 40.00
合 计 1,700 100.00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控制
其他企业。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的股
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及公开发售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及
公开发售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包括两部分:公
司发行新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
数量之和不超过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在公司股东
实施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下,公司全体符合条件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总和,
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合计数
量不超过 1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8,000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万股) (%) (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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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万股) (%) (万股) (%)
刘继东 2,536.40 42.273 2,536.40 31.705 自然人股
桐实投资 1,507.50 25.125 1,507.50 18.844 外资股
LAV 540.00 9.000 540.00 6.750 外资股
嘉和创投 127.50 2.125 127.50 1.594 社会法人股
徐凤芹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然人股
张瑞昌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然人股
苗秀娟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然人股
高 峨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然人股
彭 刚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然人股
赵晓君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然人股
王洪利 51.00 0.850 51.00 0.638 自然人股
曲长纯 51.00 0.850 51.00 0.638 自然人股
吴永红 51.00 0.850 51.00 0.638 自然人股
马凤明 51.00 0.850 51.00 0.638 自然人股
赵德顺 51.00 0.850 51.00 0.638 自然人股
罗秀朝 51.00 0.850 51.00 0.638 自然人股
董志得 51.00 0.850 51.00 0.638 自然人股
张少尧 51.00 0.850 51.00 0.638 自然人股
段基林 51.00 0.850 51.00 0.638 自然人股
杨宇春 51.00 0.850 51.00 0.638 自然人股
于 江 34.00 0.567 34.00 0.425 自然人股
邓艳秋 25.50 0.425 25.50 0.319 自然人股
邢士毅 25.50 0.425 25.50 0.319 自然人股
刘立新 25.50 0.425 25.50 0.319 自然人股
李连才 25.50 0.425 25.50 0.319 自然人股
张晓杰 20.40 0.340 20.40 0.255 自然人股
李成勇 10.20 0.170 10.20 0.128 自然人股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小计 6,000.00 100.00 6,000.00 75.00 -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2,000.00 25.00 -
合 计 6,000.00 100.00 8,000.00 100.00 -
(二)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 刘继东 2,536.40 42.273 自然人股
2 桐实投资 1,507.50 25.125 外资股
3 LAV 540.00 9.000 外资股
4 嘉和创投 127.50 2.125 社会法人股
5 徐凤芹 102.00 1.700 自然人股
6 张瑞昌 102.00 1.700 自然人股
7 苗秀娟 102.00 1.700 自然人股
8 高 峨 102.00 1.700 自然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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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彭 刚 102.00 1.700 自然人股
10 赵晓君 102.00 1.700 自然人股
合 计 5,323.40 88.723 --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及其在
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
处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 刘继东 2,536.40 42.273 董事长、总经理
已退休,原任公司董事兼副总
2 徐凤芹 102.00 1.700
经理
3 张瑞昌 102.00 1.700 已退休
4 苗秀娟 102.00 1.700 已退休
5 高 峨 102.00 1.700 董事、副总经理
6 彭 刚 102.00 1.700 董事、副总经理
7 赵晓君 102.00 1.700 已离职
8 王洪利 51.00 0.850 已退休
9 曲长纯 51.00 0.850 已退休
10 吴永红 51.00 0.850 已退休
11 马凤明 51.00 0.850 已退休,原任公司监事
12 赵德顺 51.00 0.850 已退休
13 罗秀朝 51.00 0.850 已退休
14 董志得 51.00 0.850 已退休
15 张少尧 51.00 0.850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6 段基林 51.00 0.850 员工
17 杨宇春 51.00 0.850 已退休
合 计 3,658.40 60.973
(四)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未新增股东。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发售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刘继东、徐凤芹、张瑞昌等24名自然人股东
可以公开发售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发行
前各股东所持股份比例予以分摊。在公司股东实施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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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符合条件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总和,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
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合计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且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变更。
桐实投资、LAV、嘉和创投已分别出具《关于不与其他股东一致行动的承诺
函》,除此之外,桐实投资、LAV、嘉和创投与发行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无其他特
殊协议或安排。
由于对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和比例有约定,且桐实投资、LAV、
嘉和创投均承诺不与其他股东一致行动,故此次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导致发行人的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请投资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七、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
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
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及其他关于股权激励的制度安排。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 6 月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
525 人、535 人、570 人、560 人。
(二)员工专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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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类别 人数 占比
管理人员 65 11.61%
研发人员 58 10.36%
生产人员 172 30.71%
销售人员及其他 265 47.32%
合 计 560 100.00%
公司财务部现有财务人员七人,其中财务总监一人为程亚男,五名会计人员,
一名出纳。根据上述财务人员、刘继东出具的《承诺函》,公司财务人员与刘继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发行人、股东等相关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继东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
于比较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承诺本人不因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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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义务。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期满,本人将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
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
所持发行人股份。本人拟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累积减持股份总数
将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不影响本人对发行人的
控制权,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本人承诺本人不因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
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义务。
2、本公司股东 Candlenut Investment Limited、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 、沈阳嘉和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 Candlenut Investment Limited、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
承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本企业在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本
企业已做出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本公司/本企业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
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
让等方式。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企业在不违反已做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
将可能减持所持的发行人的股份,但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本公司/
本企业所持股份数量的 7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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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自愿将所持发行人股份
限售期延长三个月。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彭刚、高峨、张少尧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彭刚、高峨、张少尧承诺:发行人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公
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
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义务。
4、杨宇春等其他 20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主要
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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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 201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
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主体以及方式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
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
素所致,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
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建议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票;3)建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
方式。
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公司以及公司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中规定的应采取稳定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特
指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
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一个月
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
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
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
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
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
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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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
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
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80%,
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前公司非限售流通股的股本总额的 5%,具体回购股票的数量
等事项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以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一个会计年度内,控股股东累计
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增持前公司非限售流通股的股本总额的 5%,具体增持
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
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
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一个会计年度
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累计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取得
的分红和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合计值的 50%,具体购回股票的数量等事项
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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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
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3、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当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
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有关
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股份回购稳定股价事项。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如
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
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和应取得的
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5、稳定股价的具体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继东承诺: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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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
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
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
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发行人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1、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下简称“事实认定”),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将自事实认定之日起 90 日内,
基于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回购价格为回购时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继东承诺
本人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相关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则本人将自事实认定之日起 90 日内,基于法律法规、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购回公司实施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份,购回价格为购回时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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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相关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则本人将自事实认定之日起 90 日内,基于法律法规、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按照购回公司实施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为购回时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的海通证券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5、担任发行人审计机构的立信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担任发行人律师的天元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担任发行人评估机构的银信评估承诺
因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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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在此期间公司的净利润可
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发行后可能会摊薄股东的即期回报。为降低本次
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运
营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方式,
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承诺。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
析之十五(五)实施上述措施的承诺”。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
案)》,并制定了《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 年度)》,其中,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约
定,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
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六)其他承诺事项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继东已
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二)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七)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当出现
未能履行承诺情况时: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及时改正并
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3)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投资者进行
赔偿。
2、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继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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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当出现未
能履行承诺情况时: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
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发行人有权暂扣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直至其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
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情况时: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
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
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有权暂扣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同时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如有),直至其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5)违反承诺情节严重的,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监
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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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眼科药物领域,是一家主要从事眼科药物研发、生产、销售的专
业企业,主要产品是眼科处方药物。
公司拥有眼科药物批准文号 44 个,其中 25 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
(2009 年版),占公司所获批生产产品总数的 57%,其中甲类品种 7 个,乙类
品种 18 个;4 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此外,公司还建立了丰富
的在研产品储备,目前公司主要研发项目中,有 1 个新产品处于生产注册阶段、
1 个新产品处于生产注册准备阶段、4 个新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1 个新产品
处于临床注册阶段,另有多个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1、主要产品概况
本公司专注于眼科药物领域,已构建了“全系列、多品种”的眼科药物产品系
列,覆盖十个眼科药物产品类别,具体情况如下:
进入医 进入《国家 2016 年 1-6
注册
类别 保目录 基本药物 月收入占比
批件
数量 目录》数量 (%)
眼用抗感染药(S01A) 16 12 2 32.35
其他眼科用药(S01X) 3 1 - 25.36
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S01R) 4 2 - 13.53
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S01F) 4 2 - 9.19
眼用抗炎/抗感染联合使用药(S01C) 1 1 - -
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S01K) 4 - - 11.45
缩瞳药和抗青光眼用药(S01E) 3 3 1 -
其他 9 4 1 8.12
合计 44 25 4 100.00
2、主要产品介绍
公司主要产品的类别、产品名称、主要适应病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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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主要产品 主要适应病症
用于各种起因的角膜溃疡,角膜损伤,由碱
其他眼科用药 速高捷小牛血去蛋
或酸引起的角膜灼伤,大泡性角膜炎,神经
(S01X) 白提取物眼用凝胶
麻痹性角膜炎,角膜和结膜变性。
迪可罗眼膏
眼用抗感染药 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
迪可罗滴眼液
(S01A) 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迪友眼用凝胶
眼用非类固醇消炎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春季
迪非滴眼液
药(S01R) 结膜炎、围术期抗炎等。
人工泪液和眼润滑 兹养维生素 A 棕榈 作为角膜保护的辅助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
剂(S01K) 酸酯眼用凝胶 干眼症等。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
迪善眼用凝胶
散瞳药和睫状肌麻 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痹剂(S01F) 卓比安复方托吡卡
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胺滴眼液
注:上述产品分类依据 IMS 统计口径,即将眼科药物分为 16 个种类,公司产品涵盖其
中 10 类。上表未列示报告期内销售金额较小的产品种类。
(1)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
① 产品情况
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属于其他眼科用药(S01X)的角膜修
复类药物,主要用于创伤性、炎症性、营养性角膜结膜病变以及干眼症的治疗。
1991 年,我国开始进口国外原研药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2000 年
根据《关于加强牛源性药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药管注[2000]489 号)
文件要求,我国对进口牛源性药品进行限制,该药品从国内市场退出,造成了国
内市场上的空白。由于其良好的疗效,该药品的退出给医患带来不便。为满足市
场需要,公司于 2002 年进行产品立项,同时进行临床前研究,2003 年申报临
床注册,2005 年获临床批件、进行临床研究,2006 年申报生产注册,2007 年
获得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是国内第一个获得生产批件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
用凝胶生产企业。
公司速高捷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的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H20070295,新药证书编号为国药证字 H20070128,技术来源为自主研发。公
司生产的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被沈阳市人民政府评为沈阳市科
学技术进步奖,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为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项目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沈阳市科技振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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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产品主要成分及适应症
产品主要成分为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主要含有磷酸肌醇寡糖、小分子肽类、
氨基酸、核苷等活性成分,其药理作用主要为激活丙酮酸脱氢酶,激活 I 型葡萄
糖载体,为角膜修复提供能量及物质基础,对组织细胞进行生理性修复。
产品主要用于创伤性、炎症性、营养性角膜结膜病变以及干眼症的治疗。适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损害,如角膜损伤、角膜溃疡、由酸或碱引起的角膜灼
伤、大泡性角膜炎、神经麻痹性角膜炎、角膜和结膜变性、手术术后角膜修复、
中重度干眼症等方面,具有促进角膜修复和改善眼表营养的双重作用。
③ 市场销售
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于 2007 年 12 月获得国家三类新药证
书,现被列入 2009 年版国家医保目录。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速高捷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销售收入分别为 4,727.72 万元、5,591.09 万元、
6,296.38 万元及 3,575.48 万元。
④ 市场上竞争产品情况、产品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除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外,市场中主要还有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
生长因子滴眼液等产品。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主要成分为小牛
血去蛋白提取物,活性成分较高,具有促进角膜修复和改善眼表营养的双重作用,
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上市时间较晚。
(2)眼用抗感染药--迪可罗眼膏/滴眼液、迪友眼用凝胶
① 产品情况
迪可罗眼膏/滴眼液、迪友眼用凝胶属于眼用抗感染药(S01A)中的喹诺酮
类抗感染药,喹诺酮类抗感染药是指人工合成的含有 4-喹酮母核的抗感染药物,
具有抗菌谱广、抗菌力强、口服吸收好、组织浓度高、与其他抗感染药物无交叉
耐药性等特点,已成为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主要药物。
根据发明先后及其抗感染性能的不同,喹诺酮类目前分为四代产品,迪可罗
眼膏/滴眼液属于第三代喹诺酮类产品。公司生产的迪可罗眼膏曾被辽宁省质量
技术监督局、辽宁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授予“辽宁省名牌产品”称号,并获得“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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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型氧氟沙星眼膏”的发明专利。
迪友眼用凝胶属于第四代喹诺酮类产品,产品于 2009 年获批上市,获得“一
种含加替沙星的眼用凝胶剂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
公司迪可罗眼膏于 1991 年进行产品立项,1993 年申报临床注册、进行临
床研究,1994 年获得生产批件,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H10940177。迪可罗
眼膏获得国家四类新药证书,新药证书编号为(94)J-05 号。
公司迪可罗滴眼液(5ml:15mg)于 1991 年进行产品立项,1993 年申报
临床注册、进行临床研究,1994 年获得生产批件,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H10940176。迪可罗滴眼液(5ml:15mg)获得国家四类新药证书,新药证书
编号为(94)J-59 号。公司在迪可罗滴眼液(5ml:15mg)基础上进行补充注
册 申 请 , 获 得 了 其 他 药 品 注 册 文 件 , 分 别 为 :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0.4ml :
1.2mg(0.3%) ) ,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20123454 ;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8ml :24mg),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H20044575。
公司迪友眼用凝胶于 2003 年进行产品立项,2004 年申报临床注册,2005
年获临床批件、进行临床研究,2007 年申报生产注册,2009 年获得生产批件,
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H20090161。迪友眼用凝胶获得国家三类新药证书,
新药证书编号为国药证字 H20090058。产品的技术来源均为自主研发。
② 产品主要成分及适应症
迪可罗眼膏/滴眼液属于第三代喹诺酮类产品,主要成分是氧氟沙星,氧氟
沙星通过对细菌 DNA 螺旋酶的抑制达到抗菌目的,对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部
分厌氧菌、沙眼衣原体等有较强的抗菌作用。迪可罗眼膏/滴眼液主要用于治疗
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春季结膜炎。
迪友眼用凝胶属于第四代喹诺酮类产品,主要成分是加替沙星,加替沙星对
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厌氧菌、衣原体、支原体等具有强抗菌作用。对眼科围
手术期常见病原菌具有显著的抗菌作用,对前三代治疗效果不佳的病原体表现出
良好的作用。
③ 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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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可罗眼膏/滴眼液均被列入 2009 年版国家医保目录,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迪可罗眼膏/滴眼液销售收入分别为 6,699.73 万元、7,129.53 万元、
6,780.42 万元及 3,449.51 万元。迪友眼用凝胶于 2009 年 4 月获得国家三类新
药证书,当年实现市场销售,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迪友眼用凝胶销
售收入分别为 1,314.26 万元、1,989.49 万元、3,067.40 万元及 1,902.14 万元,
收入增长较快。
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喹诺酮类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8,013.99 万
元、9,119.02 万元、9,847.83 万元及 5,351.66 万元。
④ 市场上竞争产品情况、产品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市场主要产品有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盐酸左氧氟沙星等。公司迪可罗眼
膏为凝胶基质,生物利用度较高、舒适度较好,迪可罗滴眼液含有玻璃酸钠,除
抗菌作用外,还具有一定的润滑、修复的作用,舒适度较好。产品的市场推广力
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3)迪非滴眼液
① 产品情况
迪非滴眼液属于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S01R),具有解热、镇痛、抗炎等
作用。公司生产的迪非滴眼液是含有透明质酸钠的非类固醇消炎药滴眼剂,产品
获得“双氯芬酸钠滴眼液”和“一种眼科用药物组合物”两项发明专利,曾被辽宁省
中小企业厅评为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
公司迪非滴眼液(5ml : 5mg)于 1993 年进行产品立项,1994 年申报临床
注册,1995 年获临床批件、进行临床研究,1996 年获得生产批件,药品批准文
号为国药准字 H10960176。迪非滴眼液(5ml : 5mg)获得国家四类新药证书,
新药证书编号为(96)卫药证字 X-05。公司在迪非滴眼液(5ml : 5mg)基础上
进行补充注册申请,获得了其他药品注册文件,为迪非滴眼液(0.4 ml: 0.4 mg
(0.1%)),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H20123455。产品的技术来源均为自主
研发。
② 产品主要成分及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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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钠。双氯芬酸钠主要用于:前葡萄膜炎的抗炎,过
敏性结膜炎的抗炎、抗过敏,准分子激光手术、内眼手术后抗炎、止痛。
③ 市场销售
迪非滴眼液被列入 2009 年版国家医保目录。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
司迪非滴眼液销售收入分别为 2,660.86 万元、3,303.83 万元、3,972.60 万元及
2,237.64 万元。
④ 市场上竞争产品情况、产品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市场主要产品有双氯芬酸钠滴眼液、普拉洛芬滴眼液、酮咯酸氨丁三醇滴眼
液等。公司迪非滴眼液舒适度好、刺激性小。产品与领先的进口产品相比价格较
低。
(4)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
① 产品情况
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属于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S01K),公司
于 2004 年进行产品立项,2005 年申报生产注册,2007 年获得生产批件,药品
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H20073905,技术来源为自主研发。
② 产品主要成分及适应症
产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 A 棕榈酸酯。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作为
角膜保护的辅助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眼症等。
③ 市场销售
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销售收入
分别为 1,978.38 万元、2,726.90 万元、3,202.94 万元及 1,763.59 万元,销售收
入增长较快。
④ 市场上竞争产品情况、产品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市场主要产品有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透明质酸钠滴眼液等。公司
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含有类似泪液三层成分,促进角膜杯状细胞数
量增加及粘蛋白分泌,延长泪膜破裂时间。产品上市时间较晚,目前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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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
(5)迪善眼用凝胶
① 产品情况
迪善眼用凝胶属于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S01F),公司于 2005 年获得新
药证书及药品生产批文,并于 2006 年开始生产。该产品获得“硫酸阿托品眼用凝
胶”的发明专利,曾被辽宁省中小企业厅评为“辽宁省中小企业质量名优产品”、辽
宁省“专精特新”产品,被辽宁省人民政府评为“辽宁省优秀新产品”。
公司迪善眼用凝胶于 2002 年初进行产品立项,2002 年申报临床注册,2003
年获临床批件,2004 年进行临床研究,2005 年申报生产注册并于当年获得生产
批件,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H20052295。迪善眼用凝胶获得国家五类新药
证书,新药证书编号为国药证字 H20051562,技术来源为自主研发。
② 产品主要成分及适应症
产品主要成分为硫酸阿托品。迪善眼用凝胶主要用于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
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③ 市场销售
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迪善眼用凝胶销售收入分别为 1,268.98 万
元、1,303.99 万元、1,364.10 万元及 930.62 万元。
④ 市场上竞争产品情况、产品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市场主要产品有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复方托吡卡胺(托吡卡胺/去氧肾上)
滴眼液等。公司迪善眼用凝胶为凝胶剂型,生物利用度较高。依据 IMS 报告,
2013 年公司迪善眼用凝胶在该类别(S01F)的市场占有率为 41.65%,排名市
场第一。
(6)卓比安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① 产品情况
卓比安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属于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S01F),公司于
2003 年初进行产品立项,2004 年申报生产注册,2005 年获得生产批件,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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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H20055546,技术来源为自主研发。
② 产品主要成分及适应症
产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和去氧肾上腺素。卓比安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用
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③ 市场销售
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卓比安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销售收入分别
为 895.89 万元、1,061.64 万元、1,037.33 万元及 589.80 万元。
④ 市场上竞争产品情况、产品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市场主要产品有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复方托吡卡胺(托吡卡胺/去氧肾上)
滴眼液等。公司卓比安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拥有单剂量剂型,单次使用可避免
交叉污染。目前产品所处类别的市场容量较小。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2013 年至 2016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1,863.14 万元、
25,465.28 万元、28,743.95 万元及 16,267.06 万元,均来源于眼科药物产品的
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 品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迪可罗眼膏/滴眼液 3,449.51 21.21% 6,780.42 23.59% 7,129.53 28.00% 6,699.73 30.64%

速高捷 小牛血去蛋
白提取物眼用凝胶/ 4,183.63 25.72% 7,093.39 24.68% 5,741.74 22.55% 4,797.89 21.95%
滴眼液
迪非滴眼液 2,237.64 13.76% 3,972.60 13.82% 3,303.83 12.97% 2,660.86 12.17%

兹养 维生素 A 棕
1,763.59 10.84% 3,202.94 11.14% 2,726.90 10.71% 1,978.38 9.05%
榈酸酯眼用凝胶
迪友眼用凝胶 1,902.14 11.69% 3,067.40 10.67% 1,989.49 7.81% 1,314.26 6.01%
迪善眼用凝胶 930.62 5.72% 1,364.10 4.75% 1,303.99 5.12% 1,268.98 5.80%
卓比安滴眼液 589.80 3.63% 1,037.33 3.61% 1,061.64 4.17% 895.89 4.10%
其他产品 1,210.73 7.44% 2,225.76 7.74% 2,208.16 8.67% 2,247.15 10.28%
总 计 16,267.06 100.00% 28,743.95 100.00% 25,465.28 100.00% 21,863.14 100.00%
注:1、迪可罗滴眼液、迪非滴眼液包括单剂量和多剂量产品;2、前七大主要产品依
据 2016 年 1-6 月销售收入排名前七位的对象确定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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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原材料采购、研究开发、生产、质量检测和产品销售
体系,形成了自身的盈利模式。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结合自身特点,独立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1、盈利模式
公司专注于眼科药物领域,主要盈利模式是依托公司在眼科处方药物领域
的技术优势,不断研发和推出新产品,运用自身生产体系进行产品生产,以专
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的营销模式进行产品营销,通过医药商业公司进行产品销
售。
未来公司将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加大市场推广力
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分为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及其他四类。
(1)供应商的选择
在供应商的甄选方面,由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的部门
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企业信誉、生产能力、售后服务
等方面进行评价,在经过初审、样品检验、现场质量审计、试生产等阶段后将
合格的供应商加入到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对其进行持续考核。
公司根据原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将供应商分为关键原材料供应商与一
般原材料供应商。关键原材料供应商指提供可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原辅料、直
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标示包装材料的供应商,一般原材料供应商指提供对
产品质量没有直接影响或影响可以被后续工艺控制的供应商。公司对关键原材
料供应商执行更为严格的考核标准。
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一般会储备两家或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备选择,
从而在出现特殊情况时也能及时保质、保量,满足生产所需。
(2)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月度销售计划制定
相应的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物资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往年同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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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预测原材料需求计划量,并与现有库存相比较,在考虑安全库存的基础上
确定年度及月度物料采购计划。
(3)材料采购以及货款支付
公司经严格审查后,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生产所需原材
料均直接向合格供应商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公司所用原材料基本
为市场通用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通过及时准确地了解原材料市场行情,保
持与几家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可确保公司得到稳定、价格合理、高品质的供
应。
到货验收:材料到货后,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初检,初检合格后由质量
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或检验,合格原材料将办理入库,对于验收中发现的质量不
合格的货物将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
货款支付: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每月编制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经物资管理部
门、生产总监两级审批后将资金使用计划送达公司财务部,核实无误后由财务
部根据制度安排付款。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
生产管理部门每年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
销售部门每月提出下月销售计划,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库存量、生产
设备情况在每月制订下月月度生产计划。
为防止突发事件、销售计划误差等因素的影响,生产部门一般会根据各产
品销量设定安全库存,安全库存一般为两个月左右的销量。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与生产指令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产品
的生产流程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组织部门的 GMP 管理工作,并对计划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生产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的执行情况,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原材
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以及生产质量评价、回顾分析。
4、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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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销售采用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的营销模式。公司营销中心由处
方事业部、商零事业部、销售管理部、学术推广部、政策事务部等五个职能部
门组成。
学术推广部、处方事业部承担公司产品专业化学术推广工作;商零事业
部、销售管理部、政策事务部主要负责对专业化学术推广提供支持,对销售活
动进行监督、检查。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约 130 个主要经销商进行合作,构建了较
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公司通过设置大区经理、地区经理、学术专员具体负责所管
区域内学术推广工作。
公司的营销手段按照产品的不同性质和终端推广特点来划分,分为处方药
专业化学术推广和零售市场专业化推广两种主要的推广模式,公司目前主要采
用处方药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1)处方药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处方药专业化学术推广主要指公司以学术推广会议或学术研讨会为主要平
台传播产品和企业信息,通过向医疗机构宣传药品的特点、优点以及最新基础
理论和临床疗效研究成果,建立和强化认知,从而实现产品推广。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是处方药销售采取的常用模式。学术推广会议兼有速
效(快速传递产品信息)、高效(同时将信息传递给所有到会者)、多效(既巩
固现有市场,同时挖掘潜在市场)的特点,可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和美
誉度,获得广大医疗机构对产品的信任和支持,提升公司和产品的专业形象。
(2)零售市场专业化推广模式
零售市场专业化推广主要指公司以产品战略合作定位、店员培训、品牌形
象展示、重点促销、流动专职促销等形式,通过对经销网点进行具体维护,促
进公司产品销售。
(3)公司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的具体内容
① 全球、全国眼科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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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全国眼科学术会议是行业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学术性会议,也是业
界进行学术与信息交流的高端平台。这类会议均会有众多行业知名专家、学者
及行业优秀企业参加,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覆盖率和影响力。公司连续多年参
加全球、全国眼科学术会议。公司在会议上设置科研成果和产品展区、发表专
题演讲报告,积极宣传、展示公司,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产品知名
度与品牌形象。
2016 年,公司参加美国眼科和视觉研究协会(ARVO)年会。2015 年,公
司参加美国眼科和视觉研究协会(ARVO)年会,世界青光眼大会(WGC)。
2014 年,公司参加亚洲角膜(ACS)会议,欧洲白内障与屈光手术协会(ESCRS)
年会,美国眼科学会(AAO)年会,美国眼科和视觉研究协会(ARVO)年会;
2013 年,公司参加美国眼科学会(AAO)年会;2012 年,公司参加世界眼科大
会(WOC),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眼科学会 (APAO)年会,美国眼科学会(AAO)
年会,美国眼科和视觉研究协会(ARVO)年会;2011 年,公司参加亚洲及太
平洋地区眼科学术(APAO)年会,美国眼科和视觉研究协会(ARVO)年会,
欧洲眼科协会(SOE)年会,公司参加美国眼科学会(AAO)年会。公司一般
在此类会议中设置展区,宣传与介绍公司。
2011-2016 年,公司参加全国眼科学术大会,通过举办 “兴齐讲坛”或卫星
会议,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发表专题学术报告。
2011-2012 年,公司与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合作,每年在全国眼科学术
会议期间,按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划分的角膜病、眼底病、白内障、青光眼
等十一个学组,聘请行业专家针对眼科医生,组织近两百场次的中华医学会眼
科年会继续教育学习班,同时设置继续教育奖学金。
② 区域性专业学术会议
公司组织或参加的省内或者省间的与公司产品相关的区域性专业学术会
议,主要包括跨省级学术会议、省级学术会议,区域性专业学术会议一般由各
省专业学术委员参加。
③ 市级学术推广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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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由学术专员在所辖区域内进行专业化学术推广,通过学术沙龙、病例
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邀请相关专家介绍眼科领域的业务技术发展趋
势,学术专员说明公司产品药理、药效及特点,增进与会者对产品和企业的认
识。
④ 专业媒体广告
公司根据产品在市场销售情况,有针对性在《中华眼科杂志》等眼科核心期
刊上刊登公司产品广告及研究成果,提升了公司产品的美誉度和品牌的影响
力。
(4)专业化学术推广队伍
公司实行销售大区管理制度,各销售大区管理辖区内省份及主要城市。公
司建立了多层次营销管理体系,各销售大区由大区经理负责,下设地区经理、
学术专员具体负责所管区域内学术推广工作。随着不断发展与积累,公司已形
成了比较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渠道、稳定的客户群和专业化学术推广队伍。
专业化学术推广需要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其对产品的深入认知和专业的推
广经验开展终端推广。为提高销售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在推广时可更
加专业化、学术化,更好胜任专业化学术推广工作,打造一支精通眼科学术知
识、富有竞争力的队伍,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专业化、系统性的培训体系,制
定了专业人才培训计划,通过兴齐网络学习平台、面授培训及教练培训等方
式,组织对各级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员工对医药知识、产品信息及销
售技巧的掌握能力,通过持续性的培训不断提高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
(5)公司经销商网络构建
公司与医药商业公司签订购货合同,向医药商业公司发货,医药商业公司
收到货物后,向医院和药店配送药品。公司与经销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订
年度经销协议,由经销商向医院、药店及诊所等销售终端供货。
公司按经营规模、资金实力、终端覆盖能力等标准对经销商进行综合评
定,选择的经销商均为各自区域综合排名较为靠前的医药商业公司,网络覆盖
面广。公司注重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提高了公
司产品对市场终端的覆盖率,形成了有效、广泛、通畅的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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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产品的销售流程
公司以眼科处方药物销售为主,通过医药商业公司经销和直供医疗机构两
种销售渠道。
目前大部分处方药专业化学术推广主要通过医药商业公司经销的销售渠
道。对于医药商业公司经销渠道,由于医院数量众多,药品采购具有采购品种
多、单次单品种采购数量少、采购频率高的特点,由公司完成当地的药品投
标,中标后公司选择医药商业公司并与其签订销售合同,并由医药商业公司负
责对相关医院进行物流配送。对于部分专科连锁医疗机构,由公司与其签订销
售合同,并负责产品的配送。
公司 OTC 药品销售主要通过医药商业公司经销,由医药商业公司向医院、
医药连锁店及诊所等销售终端供货。
(7)经销商模式和直销模式的销售比例
公司销售按照供货模式可分为经销商销售和直接供货销售,其中经销商销售
是指公司与经销商(一般为医药商业公司)签订购货合同,向经销商发货,经销
商收到货物后,再向医疗机构、药店等销售终端供货;直销是公司直接向医疗机
构、药店等销售终端供货,直接与其签订购货合同。
经销商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商购销协议》,指定购方作为
公司在购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销商,对公司产品进行销售。根据《经
销商购销协议》,公司一般在当地中标价的基础上给予经销商一定的折扣,折扣
主要依据销售地域内医疗机构对经销商的回款时间、同行业销售定价状况等因素
确定。
直销模式下,公司对医院和零售药店采用直接销售模式时,根据当地市场价
格、供求情况以及对方需求的具体品种、数量等,公司与医院和零售药店进行具
体协商确定各品种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两者销售金额和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供货 2016 年 1-6 月 比例 2015 年 比例 2014 年 比例 2013 年 比例
模式 销售收入 (%) 销售收入 (%) 销售收入 (%) 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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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 13,584.33 83.51 23,833.02 82.91 21,953.07 86.21 18,817.11 86.07
直销 2,682.72 16.49 4,910.92 17.09 3,512.21 13.79 3,046.03 13.93
合计 16,267.06 100 28,743.95 100 25,465.28 100 21,863.14 100
(8)公司采用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的营销模式的原因
① 满足眼科处方药物推广的专业性要求
公司从事眼科处方药物研发、生产、销售。由于眼睛结构复杂,致病因素
及疾病种类众多,用药专属性强,眼科药物属于医药行业的专业领域;此外,
眼科处方药物拥有十六个细分类别,细分种类众多,随着医疗检测手段的提高
及人们对疾病治疗要求的不断提升,眼科药物越来越呈现“细分化、多样化”趋
势。
因此,必须组建专业学术推广队伍以学术推广会议、学术研讨会议等方
式,向医疗机构介绍病理、药品疗效、使用方式以及最新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
成果等信息,确保医疗机构了解药品的用途、优势及特点,从而达到更好治疗
的效果。
② 符合销售渠道、终端市场控制的营销需要
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通畅的销售渠道和较高的终端市场的掌控能力,可
以以足够快的反应速度面对市场变化,建立市场对公司的信任,可保证公司对
市场信息的及时掌握,从而直接控制终端市场。
③ 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的要求
在眼科处方药物行业,除了产品的疗效质量的竞争外,还包括品牌形象、
知名度与售后服务等其他因素。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的营销模式,打造一支
精通眼科学术知识、富有竞争力的队伍,可建立和强化市场对公司专业眼科药
物企业的认知,提升公司的产品的专业形象,提高服务水平,从而提升产品的
市场竞争力。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是在长期发展中不断建立与完善的,适合自身发
展需求。此外,由于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与人民
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国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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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法
律、法规,对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公司采用的
经营模式也是医药行业通行的经营模式。
行业监管、竞争态势及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情况等外部因素,以及企业所处
发展阶段和自身实力等内部因素影响经营模式。其中,由于药品的特殊性,目
前行业监管是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6、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独立完整的原
材料采购、研究开发、生产、质量检测和产品销售体系。医药行业为鼓励类发
展行业,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产业政策进行大力扶持,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二、
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之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7、发行人的业务及其模式独特性、创新性及持续创新机制
公司从事眼科药物研发、生产、销售,采用的经营模式在行业内得到广泛
运用。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演变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眼科药物研发、生产、销售的专业企业,主要产品是眼
科处方药物。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变更。
(六)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按照剂型分类主要分为滴眼剂、眼膏剂及眼用凝胶剂,其中滴
眼剂是指由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无菌水性或油性澄明溶液、混悬液或乳状液,
供滴入的眼用液体。眼膏剂是指由药物与基质均匀混合,制成无菌溶液型或混悬
型膏状的眼用半固体剂,眼膏剂的基质多为凡士林、液体石蜡及羊毛脂,适用于
配制对水不稳定的药物,如某些抗生素等;眼膏剂的特点是在结膜囊内滞留时间
长,具有长效作用,并能减轻眼睑对眼球的摩擦。眼用凝胶剂是指由药物与适宜
辅料制成无菌凝胶状的眼用半固体制剂,其黏度较大,易与泪液混合。
公司各剂型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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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滴眼剂产品工艺流程
公司滴眼剂产品分为多剂量滴眼剂及单剂量滴眼剂产品,多剂量滴眼剂产
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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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剂量滴眼剂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2、眼膏剂、眼用凝胶剂产品工艺流程
公司所生产的眼膏剂及眼用凝胶剂产品生产流程基本相同,具体流程图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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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一)行业概述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
第 27 大类“医药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所属的行业为第 C27 “医药制造业”。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办法》规定,公司所属行业领域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生物与新
医药技术行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
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医药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发改
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其中国家药监局负责对全国医药市场进行监督管
理,省一级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行政管
理工作;省以下包括地(州、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药监局的业务
直属机构。
上述各部门具体监督管理职能如下:
部 门 主要职能
国家卫生和计划 制定医药行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对医药行业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
生育委员会 控,负责医药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药品药械储备及紧急调度职能。
组织实施医药工业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医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
国家发改委
结构调整和实施行业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 拟定医疗保险的规则和政策,编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
保障部 品目录》等。
负责对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及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
国家药监局 技术监督,包括市场监管、新药审批、GMP 及 GSP 认证、推行 OTC
制度、药品安全性评价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我国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
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药品的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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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进行严格管理,而较为完善的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有利于医药行业与公司的管
理,促进行业与公司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包
括:
(1)药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条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
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
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
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持有编号为“辽 20150024”的《药品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药品注册、再注册制度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
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
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①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对已上市
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
报。②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药监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
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③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
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④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
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
容的注册申请。⑤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
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取得了 44 个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所
有药品批准文号均处于有效期内。
2016 年 3 月 4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
作方案》,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进行调整,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共分为 5
个类别,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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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分类说明 包含的情形
分类
境内外均未上市 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
1
的创新药 值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1 含有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活性成份的光学异
构体,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酯,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盐(包
括含有氢键或配位键的盐),或者改变已知盐类活性成份的酸
根、碱基或金属元素,或者形成其他非共价键衍生物(如络合
境内外均未上市 物、螯合物或包合物),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原料药及其制
2
的改良型新药 剂。
2.2 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包括新的给药系统)、新处方
工艺、新给药途径,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制剂。
2.3 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复方制剂,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
2.4 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适应症的制剂。
仿制境外上市但
具有与原研药品相同的活性成份、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
3 境内未上市原研
途径和用法用量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药品的药品
仿制境内已上市 具有与原研药品相同的活性成份、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
4
原研药品的药品 途径和用法用量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1 境外上市的原研药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制剂)申请在境内
境外上市的药品 上市。
5
申请在境内上市 5.2 境外上市的非原研药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制剂)申请在境
内上市。
新注册分类 1、2 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新药的程序申报;
新注册分类 3、4 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仿制药的程序申报;
新注册分类 5 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进口药品的程序申报。新
注册分类 2 类别的药品,同时符合多个情形要求的,须在申请表中一并予以列明。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发布实施前已受理的化学药品注册申
请,可以继续按照原规定进行审评审批,也可以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
批。
(3)新药监测期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
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不超过 5 年的
监测期。同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监测期内的新药,国家药监局不批
准其他企业生产、改变剂型和进口;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国家药监局已经批
准其他申请人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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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药监局批准该新药的生产或者进口,并对境内药品生
产企业生产的该新药一并进行监测;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
人的同品种注册申请;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申请人同品
种申请予以退回;新药监测期满后,其他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
品申请。
根据 2016 年 3 月 4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改革工作方案》,新药设立 3—5 年监测期,具体如下:
注册分类 监测期期限
1 5年
2.1 3年
2.2 4年
2.3 4年
2.4 3年
(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制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
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持有编号为“辽 M0432”、“LN20140023” 、
“LN20140036”、 “LN20150025”的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分别至 2016 年 3 月
30 日、2019 年 5 月 20 日、2019 年 9 月 9 日和 2020 年 4 月 12 日。
(5)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
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药
品生产许可证》,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不得销售本企业受托生产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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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生产的药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药品经营许
可证》,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
售处方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
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
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6)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2015 年 6 月 1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
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具
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对其他药品,实行
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药品,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零售单位
(含医疗机构)在不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实际销售价格。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
号)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确定方式作了进一步规范,“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疗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实行以政府主导、
以省(区、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构应当执行价
格主管部门公布的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
2015 年 5 月 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推进药品价
格改革的意见》,决定从 2015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完
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推
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
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
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
价格。其中:(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
合理形成的机制;(二)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 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
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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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
格。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
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7)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
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品种、规格、适应症、
剂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作出相应的管理规
定。加强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可以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切
实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国家根据非处方药品的安全性,将非处方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
药。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
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
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8)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中的甲类品种和乙类品种
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基本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
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
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
格略高的药品。
“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
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 1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
用按以下原则支付: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
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
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9)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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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生产、进口和使用直接
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简称“药包材”),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药包
材注册申请包括生产申请、进口申请和补充申请,具体如下:
生产申请,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药包材的注册申请,申请人是在中国境内合
法登记的药包材生产企业。进口申请,是指在境外生产的药包材在中国境内上市
销售的注册申请。补充申请,是指生产申请和进口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
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持有注册证号为“国药包字 20120002”、“国
药包字 20090467”、 “国药包字 20130363”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I
类)》。
(10)专利保护制度
医药企业可依照《专利法》,将药品、制备工艺等申请专利,发明专利可以
获得二十年的保护期,实用新型可以获得十年的保护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
授予后,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
其专利,从而享受法律保护。
公司主要产品获得境内专利保护的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所获得的专利名称 专利保护期 剩余期限
迪可罗眼膏 凝胶型氧氟沙星眼膏 2002.12.02—2022.12.02 6 年 6 个月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1999.11.23—2019.11.23 3 年 5 个月
迪非滴眼液
一种眼科用药物组合物 2004.06.02—2024.06.02 8年
迪善眼用凝胶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2002.05.10—2022.05.10 5 年 11 个月

速高捷 小牛血
含有小牛血去蛋白提取
去蛋白提取物 2008.02.27—2028.02.27 11 年 8 个月
物眼用制剂组合物
眼用凝胶
一种含有加替沙星的眼
迪友眼用凝胶 2009.11.27—2029.11.27 13 年 5 个月
用凝胶剂及其制备方法
注:剩余期限的统计区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专利保护期结束日。
公司主要产品的监测期情况如下:
剩余
主要产品 新药证书编号 监测期(起止日期)
期限
迪可罗眼膏 批件号(94)J—05 号 1994.01.19—1997.01.18 无
迪可罗滴眼液(5ml: 批件号(94)J—59 号 1994.10.12—1997.10.1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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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g)
迪非滴眼液 (96)卫药证字 X-05 1996.1.11-1998.09.25 无
迪友眼用凝胶 国药证字 H20090058 2009.04.09—2013.04.09 无
速高捷小牛血去蛋
国药证字 H20070128 2007.12.28—2010.12.28 无
白提取物眼用凝胶
迪善眼用凝胶 国药证字 H20051562 无监测期 无
注:剩余期限的统计区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监测期结束日。
公司主要产品中,迪可罗眼膏、迪非滴眼液、迪善眼用凝胶、速高捷小牛
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及迪友眼用凝胶获得了境内专利保护。
公司主要产品的监测期均已期满,但并未影响产品的销售增长,2013年主
要产品在我国眼科处方药物市场销售排名如下:
眼科药物 2013 年 2013 年市场
公司产品
类别 排名 占有率(%)
迪善眼用凝胶
S01F 1 41.65
卓比安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S01R 迪非滴眼液 3 10.41
迪可罗眼膏、迪可罗滴眼液
S01A 3 10.52
迪友眼用凝胶
S01C 佳名滴眼液 3 4.68

S01X 速高捷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 6 7.16

S01K 兹养 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 9 2.67
公司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方式是申请专利和对非专利技术进行保密管
理,目前,公司主要产品获得专利保护的剩余期限较长。虽然公司主要产品的新
药监测期已届满,但是未对发行人的产品销售增长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
司主要产品专利保护剩余期限、新药监测期限届满不会对公司产品的竞争状况及
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专利申报、
新药开发、商标注册、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力度,从而对公司产品的知识产权
进行有效保护。
(11)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制度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的意见》,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
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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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版)中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
应在 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
的品种,应在 2021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化学
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
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 3 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
的,不予再注册。
《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推出时间较短,后续预计
会出台细则、具体操作指南等进行配套。公司的仿制药产品如不能在上述规定的
期限内完成一致性评价,则可能存在不予再注册从而影响公司药品收入的风险。
3、产业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医药行业得到国家政策有力扶持,对公司未来发展形成有力支撑,我国在医
药方面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1)《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 年 3 月 17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
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
务。到 2020 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
(2)《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 年 1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医药工业“十二
五”发展规划》。“十二五”主要任务为:①增强新药创制能力;②提升药品质量安
全水平;③提高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能力;④加强企业技术改造;⑤调整优化
组织结构;⑥优化产业区域布局;⑦加快国际化步伐;⑧推动医药工业绿色发展;
⑨提高医药工业信息化水平;⑩加强医药储备和应急体系建设。
规划还指出,“十二五”需抓住国内外医药需求快速增长和全球市场结构调整
的重大机遇,落实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生物技术药
物、化学药新品种、现代中药、先进医疗器械、新型药用辅料包装材料和制药设
备,加快推进各领域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医药工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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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 年 3 月 4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
见。意见指出医疗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为:①加强技术创新;②加快质量升级;
③优化产业结构;④构建医药诚信体系;⑤紧密衔接医改,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⑥深化对外合作;⑦培育新兴业态,推动产业智能发展。意见还指出,医疗产业
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 2020 年,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90%
以上重大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临床短缺用药供应紧张状况有效缓解;产
业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市场环境显著改善;医药产业规模
进一步壮大,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高于 10%,工业增加值增速持续位居各工
业行业前列。
(三)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世界人口总量的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
们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近年来各国在医药行业的开支逐年上升。根据《医药工
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几个新兴医药市场受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收入增加、
医保体系健全等因素驱动,预计将以 14%~17%的速度增长,成为拉动全球药
品消费增长的主要力量。
由于新化合物研制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新药投入风险大,技术要求
显著提高,化合物新药开发相对放缓,目前研发已进入制剂创新时代。国际领
先的仿制药物企业在申请仿制过程中,往往在剂型等方面进行一定创新,以期
在疗效、制备成本等方面优于原研专利药,创新仿制使得仿制产品在生产成本
与临床疗效方面均具备一定竞争优势,其研发企业能够在仿制药投放市场一定
时期内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仿制药创新研究成为药物创新的前沿。
2、我国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医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
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行业一直
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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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国医药工业整体发展环境良好,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国
家对医药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大,医保体系更趋健全,医药出口稳健增长,一系
列扶持医药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在各项有利因素的促进下,医药工
业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根据《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 年,医药工业完成总产值 12,427
亿元,比 2005 年增加 8,005 亿元,年均增长 23%,比“十五”提高 3.8 个百分点。
完成工业增加值 4,688 亿元,年均增长 15.4%,快于 GDP 增速和全国工业平均
增速。实现利润总额 1,407 亿元,年均增长 31.9%,比“十五”提高 12.1 个百分
点,效益增长快于产值增长。
由于仿制药物与专利药物存在较大价格差异,各国政府大力提倡和鼓励生
产仿制药物,发展仿制药尤其是创新仿制药已成为一种趋势,而在仿制过程中
是否拥有专利技术具有重要意义。2010 年 11 月 9 日,工信部、卫生部和国
家药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我
国医药行业发展中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急需解决,行业结构调整将是医药产业未
来五年的工作重点。意见明确提出化药制剂领域要抓住全球仿制药市场快速增
长及一批临床用量大、销售额居前列的专利药陆续专利到期的机遇,加快仿制
研发和工艺创新,培育 20 个以上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专利到期药新品种。
(四)国际眼科药物行业的发展概况
1、国际眼科药物行业概况
美国为全球最大的眼科用药市场,欧洲紧随其后,然后是亚太地区。亚太地
区、拉丁美洲作为眼科药物的新兴市场,未来市场容量有望保持快速增长。
受一些因素如老年人眼科疾病像黄斑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发病率的增
加,全球眼科用药市场将会大大增加。同时,由于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眼科疾
病治疗、用药意识的增强,有效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发展中国家眼科药物
市场潜力巨大。
2、国际眼科药物行业发展趋势
(1)眼科药物生产呈现专业化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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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领先的眼药企业主要为专业性眼科药物企业,如美国爱尔康为全球最大
的眼科药品与医疗器械公司;日本参天为日本眼科处方药领域的领先企业;以及
美国博士伦公司及 Allergan Inc.等国际知名眼科药物企业。
(2)眼科药物产品呈现“细分化、多样化”趋势
眼科药物产品细分化。随着医疗检测手段的提高及人们对疾病治疗要求的
不断提升,眼科不同疾病间及同一疾病的不同发病机理区分更加清晰。因此,
眼科用药已由原来的单系列、单产品(如治疗感染的红霉素眼膏),发展成为目
前针对不同疾病领域的细分药物,以及在同一领域针对不同发病机理的药物系
列。
眼科药物剂型多样化。由于眼部结构的特殊性,口服药物吸收入血后,通
过血液循环很难到达眼部,因此,眼科疾病尤其是眼表疾病的治疗一般采用局
部给药的治疗方式。随着眼科药物的不断发展,眼科药物剂型由单一的滴眼剂
逐步增加眼膏剂、凝胶制剂等剂型,剂型不断丰富,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
(3)专利药物陆续到期,释放巨大市场空间
根据《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通用名药面临重大发展机遇,预计至
2015 年,全球将有 130 多个专利药物陆续专利到期,总销售额在 1000 亿美元
以上,其中一些品种的临床应用短期内很难有新品种替代,这将为通用名药释
放很大的市场空间。国际领先眼科药物公司在技术储备、资金实力等方面具有
显著优势,拥有较多专利药物,专利药物在专利保护期内处于市场垄断地位,
可为所有者带来高额利润。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医药产
业起步较晚,基础及技术积累相对薄弱,尚不具备大规模进行专利药物原研的
条件,非专利药创新仿制是解决专利药物原研实力不足并满足广大民众需要的
重要途径。未来随着主要眼科产品专利期满,巨大市场空间将得以释放,这为
发展中国家的领先专业眼科药物企业进行专利到期仿制新药研发带来市场机
遇。
(五)我国眼科药物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生活方式转变、工作强度增大、过敏源增加、
用眼不当等各类因素的影响,眼感染、角结膜炎、干眼症、角膜损伤溃疡、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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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综合症、白内障、青光眼等各种眼疾罹患率逐年增高,眼科药物市场增长较
快。
1、眼科药物市场规模
(1)我国眼科门诊情况
据《2013 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及《2015 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显
示,2012 年年,我国眼科门(急)诊总量为约 8,125.83 万人次;2014 年,眼
科门(急)诊总量约 9376.82 万人次 ,比 2012 年年增长 15.39%。
(2)我国眼科药物市场规模
眼科用药市场共 16 个细分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2:
编号 眼药类别
S01A 眼用抗感染药(Ophthalmological Anti-Infectives)
S01B 眼用皮质类固醇药(Ophthalmological Corticosteroids)
眼用抗炎/抗感染联合使用药(Ophthalmological
S01C
Anti-Inflammatory/Anti-Infective Combinations)
S01D 眼用抗病毒药(Ophthalmological Antiviral Agents)
S01E 缩瞳药和抗青光眼用药(Miotics and Antiglaucoma Preparations)
S01F 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Mydriatics and Cycloplegics)
眼用抗过敏、解充血、防腐药(Ocular Anti-Allergics, Decongestants,
S01G
Antiseptics)
S01H 眼用局麻药(Ophthalmological Local Anaesthetics)
S01K 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Artificial Tears and Ocular Lubricants)
S01M 眼强壮剂和眼维生素(Eye Tonics and Eye Vitamins)
治疗白内障药物和防白内障发生剂(Preparations to Prevent Cataract and
S01N
Anticataractogenics)
S01P 眼部抗新生血管药物(Ocular Antineovascularisation Products)
S01R 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Ophthalmological 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ies)
S01S 眼科手术辅助剂(Ophthalmological Surgical Aids)
S01T 眼科诊断用药(Ophthalmological Diagnostics Agents)
S01X 其他眼科用药(Other Ophthalmologicals)
依据 IMS 的统计数据,2010 至 2013 年我国眼科处方药物市场销售额分别
为 16.67、20.28、24.34、28.52 亿元。根据 IMS 的预测,2012 至 2016 年,我
国眼科处方药物的市场规模将保持 20%的复合增长率。2013 年我国眼科用药按
照 IMS 眼科药物产品分类口径统计的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2
数据来源:眼科处方药物市场分析-IMS Consulting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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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眼科处方药物市场分析-IMS Consulting Group
(3)眼科药物细分市场规模
我国眼科药物细分领域中,主要类型为眼用抗感染药(S01A)、其他眼科
用药(S01X)、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S01K)、眼部抗新生血管药物(S01P)、
缩瞳药和抗青光眼用药(S01E)等,2013 年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眼科处方药物市场分析-IMS Consulting Group;2013 年,IMS 报告将 S01X、
S01M 的中药产品从 S01 中调出,并对历史数据进行了调整
① 眼用抗感染药
眼用抗感染药主要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
后感染等外眼感染,市场主要产品有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盐酸左氧氟沙星等。
2010 年-2013 年眼用抗感染药市场规模分别为 4.59 亿元、4.95 亿元、5.34 亿元
及 5.58 亿元。2013 年眼用抗感染药占当年眼科药物市场销售额的比例为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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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其他眼科用药
其他眼科用药主要用于治疗在其他细分眼科用药中未涵盖的眼科疾病,市场
主要产品有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
液、卵磷脂络合碘片等。2010 年-2013 年其他眼科用药市场规模分别为 2.82 亿
元、3.77 亿元、4.59 亿元及 5.33 亿元。2013 年其他眼科用药占当年眼科药物
市场销售额的比例为 18.74%。
③ 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
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主要用于治疗干眼症等眼科疾病,市场主要产品有维生
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透明质酸钠滴眼液等。2010 年-2013 年人工泪液和眼
润滑剂市场规模分别为 1.75 亿元、2.48 亿元、3.4 亿元及 4.27 亿元。2013 年
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占当年眼科药物市场销售额的比例为 14.96%。
(六)我国眼科药物行业发展趋势
1、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化将对医药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随着国家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家将逐步使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全
民,同时也将提高保障水平。自 2009 年起,国家逐步投入 8,500 亿元用于新医
改,其中大部分用于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国家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措施的逐
步到位,将使居民的基本医疗支付能力增强,新医改通过医保水平提高和就医
环境改善推动医药消费需求快速释放,大量潜在市场将转化为有效的需求,针
对患有眼疾但就诊意识不强或经济能力受限制的情况,其潜在需求将得以有效
释放,新医改有利于医药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2、人口老龄化及城镇化、经济水平提高以及治疗观念和用药习惯的改变推
动医药消费提升
中国处于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
高,带动医药消费的提升。随着我国居民受教育程度的逐步提高、工作方式的
转变以及视频终端等设备的不断普及,人们患各种屈光不正、干眼症、青光眼
和老年性相关眼科疾病的几率增大。同时,随着人们眼保健观念的逐步增强,
治疗观念及用药习惯的改变,将更加注重诊疗过程中的品质、感受及便捷性。
上述特点促使眼科药物的需求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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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标准提升,行业门槛提高,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优胜劣汰
2010 年 7 月正式启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 版)明确眼用制剂
全部按无菌制剂要求进行检验,即眼用制剂产品的微生物检查项将由之前的微
生物限度和无菌检查并存提升为全部进行无菌检查。眼用制剂属于非最终灭菌
的无菌制剂,过程控制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 版)对产品质量
标准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将促使整个生产和质量体系进行全面升级。
2011 年 3 月 1 日我国新版 GMP 正式生效,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要
求。新版 GMP 标准实施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门
槛,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优胜劣汰,优质制药企业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突出。
4、单剂量滴眼剂产品将逐步发展
滴眼液是眼科常用的药品,对眼睛的治疗及保健作用明显。目前常见的包
装形式为多剂量滴眼液及单剂量滴眼液。
2010 年 2 月 7 日,《中国国家处方集》中明确提出推荐使用单剂量包装滴
眼剂。《中国国家处方集》是我国第一部为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由卫
生部组织编写的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指导和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书籍,具有高
度权威性。在该处方集指导下未来眼科医生用药行为及习惯将更加规范,单剂
量滴眼剂将不断发展。
(七)同行业其他企业情况
除公司外,眼药行业与公司产品相类似的其他企业还有诺华公司、日本参天
等。根据同行业公司网站信息,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诺华公司
诺华公司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在合并美国爱尔康后,美国爱尔康已成为
诺华集团第二大业务部门。美国爱尔康是眼科药品与医疗器械专业公司,主要
研发、生产、销售眼部医药品、眼科手术设备装置、隐形眼镜相关护理产品和
其他治疗疾病、调节不适的眼部护理消费品。美国爱尔康主要眼科产品为妥布
霉素滴眼液、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眼膏等。
(2)日本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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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参天是眼科处方药领域的专业企业,主要眼科产品为左氧氟沙星滴眼
液、氧氟沙星滴眼液、氟米龙滴眼液和透明质酸钠滴眼液等。
(3)日本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日本千寿制药株式会社是一家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眼科等药品为主的
制药企业,主要产品有普拉洛芬滴眼液等。
(4)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是亿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要眼
科产品为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
因子眼用凝胶、双氯芬酸钠滴眼液等。
(八)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依据 IMS 出具的《眼科处方药物市场分析-IMS Consulting Group》, 2013
年,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为 5.57%,排名市场第三位;排名前两位的为国际知名医
药企业诺华和日本参天。
2013 至 2015 年,公司眼科药物产品销售收入从 21,863.14 万元增长至
28,743.95 万元。2013 年,在国内市场的主要眼科药物产品类别中,公司同时
在六个眼科药物细分类别的市场占有率排名中均进入前十名。2015 年公司主要
产品产量和销量,2013 年市场占有率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眼科 市场占
产量 销量 市场
药物 产品名称 所处生产线 有率
(万支) (万支) 排名
类别 (%)
眼用凝胶剂/眼
迪可罗眼膏 500.28 397.73
膏剂生产线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单 剂 单剂量滴眼剂
S01A 1,950.45 1,955.76 9.22 3
量) 生产线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多 剂 多剂量滴眼剂
22.63 28.80
量) 生产线

速高捷 小牛血去蛋白 眼用凝胶剂/眼
S01X 210.19 195.28 7.16 6
提取物眼用凝胶 膏剂生产线
单剂量滴眼剂
迪非滴眼液(单剂量) 1,766.70 1,750.55
生产线
S01R 10.41 3
多剂量滴眼剂
迪非滴眼液(多剂量) 94.97 74.23
生产线
眼用凝胶剂/眼
S01F 迪善眼用凝胶 96.70 106.67 41.65 1
膏剂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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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比安 复方托吡卡胺 单剂量滴眼剂
237.79 237.87
滴眼液(单剂量) 生产线
卓比安 复方托吡卡胺 多剂量滴眼剂
84.51 82.93
滴眼液(多剂量) 生产线
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 眼用凝胶剂/眼
S01K 124.18 137.45 2.67 9
酯眼用凝胶 膏剂生产线
注:由于公司同种剂型的产品可共线生产,同一生产线的产品结构可灵活调配。
未来,公司将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依托现有优势,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加
大市场推广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九)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特点、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
趋势
公司专注于眼科药物领域,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产学研联合开发为辅的
研发模式,经过多年的开拓与积累,拥有了先进的技术水平,形成了自身的核
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及特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七、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之(一)公司产品主要技术及其特点”。
公司核心技术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未来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
自主创新能力。
(十)发行人竞争优势与劣势
1、发行人竞争优势
(1)产品线组合优势:“系列全、品种多”的眼科药物产品体系
公司是国内研发技术水平领先、产品线覆盖广的专业眼科药物企业。经过多
年发展与积累,公司已建立了“系列全、品种多”的眼科药物产品体系。公司产品
包括眼用抗感染药、眼用抗炎/抗感染药、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药、眼用非类固
醇消炎药、缩瞳药和抗青光眼用药等,覆盖十个眼科药物细分类别,可生产凝胶
剂、滴眼剂、眼膏剂等多个剂型,拥有 44 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其中 25 个产
品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09 年版),甲类品种 7 个,乙类品种 18 个;4 个产
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 个产品被列入 OTC 品种目录。
2013 至 2015 年,公司迪可罗眼膏/滴眼液、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
用凝胶、迪非滴眼液等七个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总体保持增长。凭借多样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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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公司 2013 年在国内眼科处方药物市场排名中位居第三,排名前两位的为国
际知名医药企业诺华公司和日本参天 3。
(2)技术领先优势:较强的研发实力及技术成果转化能力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方面的投入及研发队伍的建设,公司 2001
年起持续被认定为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09 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2013 年被评选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研发中心为辽
宁省兴齐眼科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高水平的
专业研发团队,配备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研发中心已拥有眼用凝胶等七个工艺技术平台及质量研
究、药理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三个评价技术平台,同时设有临床医学部、审评
部及注册部等覆盖眼科药物研发各阶段的职能部门。目前,公司已拥有境内专利
25 项,其中发明专利 23 项。
依靠敏锐的行业前瞻性、多年来积累的眼药研发经验、稳定可靠的研发团队、
先进的研发设备,公司在研发方面获得了一系列成果,拥有较强的技术成果转化
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44 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公司产
品凭借优异的品质获得了多项荣誉与奖项,主要奖项如下:
序号 时间 奖项名称 颁发机关
“含有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制
1 2015 年 6 月 剂组合物”获得沈阳市专利奖二等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
2 2014 年 10 月 沈阳市人民政府
项目获得沈阳市科技振兴奖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获
3 2013 年 12 月 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得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被
4 2012 年 9 月 沈阳市人民政府
评为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加替沙星眼用凝胶获得辽宁省科
5 2012 年 7 月 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学技术进步奖
加替沙星眼用凝胶被评为沈阳市
6 2011 年 7 月 沈阳市科技局
科学技术进步奖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被评为辽宁
7 2010 年 8 月 辽宁省人民政府
省优秀新产品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被评为辽宁
8 2009 年 12 月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省“专精特新”产品

资料来源:眼科处方药物市场分析-IMS Consulting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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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被评为辽宁
9 2009 年 12 月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省中小企业质量名优产品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被评为辽宁省
10 2009 年 12 月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专精特新”产品
迪可罗牌氧氟沙星眼膏被授予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
11 2006 年 10 月
宁省名牌产品称号 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双黄连滴眼剂被认定为 2002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
12 2003 年 8 月
度国家重点新产品 易委员会
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被认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
13 2002 年 5 月
2001 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 易委员会
(3)产品储备优势:丰富的在研产品储备
医药新产品开发具有投入高,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技术积累及储备需要
较大的资金及时间投入。公司重视新产品的开发,建立了合理、完善的研发体系,
同时公司积极与国内外多家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紧密合作。公司坚持以自主创新
为主,产学研联合开发为辅的研发模式。
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项目介绍 原类别 新类别

抗青光眼类眼用
1 临床前研究阶段 主要用于青光眼的治疗 化学药一类 2.3 类
凝胶(Ⅰ)
免疫抑制剂类滴 用于全角膜移植术后免疫
2 临床注册阶段 化学药二类 2.4 类
眼液(Ⅰ) 排斥反应
主要用于因角膜、结膜炎
免疫抑制剂类滴
3 临床前研究阶段 症而引起的眼干燥症的治 化学药一类 2.4 类
眼液(Ⅱ)

主要用于因角膜、结膜炎
免疫抑制剂类滴
4 临床试验阶段 症而引起的眼干燥症的治 化学药三类 3类
眼液(Ⅲ)

主要用于慢性结膜炎的治
5 抗菌类滴眼液 生产注册阶段 化学药三类 3类

营养补充剂类滴
6 临床试验阶段 主要用于缓解视疲劳 化学药三类 3类
眼液
主要用于细菌性结膜炎
7 抗菌类滴眼液 临床前研究阶段 化学药三类 3类
的治疗
主要用于单疱疹病毒性角
抗病毒类眼用即
8 生产注册准备阶段 膜炎、巨细胞病毒性视网 化学药五类 2.2 类
型凝胶
膜炎的治疗
抗青光眼类眼用 一种抗乙酰胆碱类药物,
9 临床试验阶段 化学药五类 2.2 类
凝胶(Ⅱ) 主要用于青光眼的治疗
抗青光眼类眼用 一种前列腺素类药物,主
10 临床试验阶段 化学药五类 2.2 类
凝胶(Ⅲ) 要用于青光眼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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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类别为根据 2007 年发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应的类别; 2016
年 3 月 4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
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进行调整,新类别为调整后对应的类别
(4)品牌声誉优势:多年专注于眼科药物行业积累的良好品牌声誉
公司为从事眼科药物研发、生产、销售的专业企业,以“迪可罗”、“迪非”、“迪
善”、“速高捷”等产品为代表的眼用制剂产品已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声誉。
公司多项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省名牌产品、省优秀新产品、省质量名
优产品。凭借良好的品牌声誉和产品质量,公司产品已通过以政府主导、以省(自
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程序,进入到全国大部分省、
自治区和直辖市。
(5)营销优势:覆盖面广的市场营销网络、学术推广能力强的专业营销团

公司采用以客户为中心,学术为主导的专业化营销推广管理模式。公司建立
了多层次的营销网络及营销管理机制,通过自建营销队伍和经销商合作等方式,
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公司以学术推广会议或学术研讨会为主要平台传
播产品和企业信息,通过专业化学术队伍进行产品推广。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 130 余个主要经销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产
品覆盖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营销网络和渠道、
稳定的客户群和专业化学术推广队伍。
(6)专业人才团队优势:从业经验丰富、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团队
公司一直注重打造创新高效的管理模式,多年来不断完善组织结构、制度建
设,建立了完善的流程和机制,通过实施内部培养及外部引进优秀管理人才等策
略,形成了具有从业经验丰富、专业构成互补、凝聚力强的人才团队,确保公司
高效有序的运转。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专业结构搭配合理,各自从业履历成绩显著,在本岗位具
备专业优势,在公司研发、生产、营销等不同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及管理经
验。公司管理团队成员相互理解,互相支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整体效能,形
成“经营健康,缔造光明”的企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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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管理层和核心业务骨干大多为公司股东,管理团队自公司成立以来保
持稳定。团队主要成员在行业内均有着十年以上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的经历,
其中公司董事长刘继东先生拥有行业 20 多年的从业经验。
2、发行人竞争劣势
(1)总体规模仍待进一步扩大
公司虽然在眼科处方药物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与国际专业眼科药
物企业相比,公司总体规模较小,资本实力不足。
(2)融资渠道单一
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需要不断增加资本性投入,而大规模的资本性投入需
要充足的资金来源,本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经营活动积
累及股东投入来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要。
(3)人才储备仍待加强
人才储备是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源泉,随着公司新建生产基地投资项目的实
施,公司需招募和培养较多的优秀人才,以充实公司实力,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故公司需加强人才储备。
(十一)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医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等
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力支持。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将医药行业列为鼓励类发展行业,尤其是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等。
2012 年 1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医药工业“十二
五”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目标为总产值年
均增长 20%,工业增加值率较“十二五”末提高 2 个百分点。大幅提升企业技术创
新能力将成为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目标的一大重点。规划还指出,“十二五”需
抓住国内外医药需求快速增长和全球市场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落实培育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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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新品种、现代中药、
先进医疗器械、新型药用辅料包装材料和制药设备,加快推进各领域新技术的开
发和应用,促进医药工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给我国医药制造业带来长期利好
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
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长远目标是到 2020 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十二五”期间要实现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提高并稳定城
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到 70%以
上。
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将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并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居民个人的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将得到有
效减轻,医保水平的提高和就医环境的改善将进一步带动医药消费。
(3)人口老龄化推动医药产品的需求增加
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 4指出,中国从 1999 年进
入了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
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从 2001~2020 年是快速老龄
化阶段,这一阶段,中国平均每年将增加 596 万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
3.28%,大大超过总人口年均 0.66%的增长速度,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
到 2020 年,老年人口将达到 2.48 亿。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白内障、老视
(即“老花眼”)、青光眼、老年性黄斑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等眼科疾病的
发病率日趋增加,眼科药物具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2、不利因素
(1)跨国医药企业增加对国内医药市场的投入,市场竞争加剧
中国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外药品参与国内市场的
竞争,跨国医药企业对中国投资进一步加大。此外,随着许多跨国医药企业在
4
资料来源:全国老龄办于 2006 年 2 月 23 日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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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立研发中心及生产中心,使得科研和生产本土化的进程加快,加剧了国
内医药市场竞争。
(2)国内医药企业创新能力不强
近年来我国医药制造业发展迅速,但是研发能力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
距。我国医药研发费用投入相对不足、基础研究相对落后,科研成果转化率较
低,限制了我国新药开发与技术创新能力。
(十二)发行人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发行人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发行人的上游行业主要为化学原料药制造业及药品包装材料制造业,我国是
全球最大的化学原料药生产和出口国之一,多种药物品种产量居世界前列。我国
化学原料药生产技术相对成熟,可以有效保障药品原料及辅料的供应。同时随着
规模化生产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化学原料药在产品价格整体平稳下降的同时其
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就药品包装材料而言,市场供应充足,选择余地较大。
2、发行人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发行人的下游行业、主要客户群体为医药商业公司及医院终端。从市场需
求方面看,随着人口数量的绝对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增加、人均收入的增
加以及健康标准的提高,下游市场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内产能、产能利用率及变动情况
公司原生产中心共有四条生产线,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 12 甲 4
号,因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本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计
划,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原生产中心的设备已搬迁处置完毕,该生
产中心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相关资产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
交易中心收购。2014 年以来,公司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 号的新建生产基
地一期工程三条生产线已逐步建设完毕,通过新版 GMP 认证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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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生产中心的四条生产线生产处置情况如下:①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已
搬迁改造至新生产中心,并于 2014 年 5 月通过新版 GMP 认证,已正常生产;
②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眼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Ⅰ线、眼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
Ⅱ线均已停产。
1、报告期内公司原生产中心产能、产量按照各条生产线的统计情况如下:
多剂量 眼用凝胶 眼用凝胶
单剂量滴眼
年度 项目 滴眼剂 剂/眼膏剂 剂/眼膏剂 合 计
剂生产线
生产线 生产Ⅰ线 生产Ⅱ线
产能(万支) -- -- 582.00 -- 582.00
2014 年 产量(万支) -- -- 478.41 -- 478.41
产能利用率(%) -- -- 109.60 -- 109.60
产能(万支) 560.00 1,814.79 582.00 103.56 3,060.36
2013 年 产量(万支) 476.75 4,919.87 555.57 209.12 6,161.31
产能利用率(%) 85.13 271.10 95.46 201.93 201.33
注:由于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于 2013 年 10 月中旬开始搬迁改造,眼用凝胶剂/眼膏剂
生产Ⅱ线因 GMP 证书的有效期至 2013 年 8 月 13 日,故 2013 年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眼
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Ⅱ线产能为加权年化数值。
2013 年,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尤其是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眼用凝胶剂/
眼膏剂生产Ⅱ线,主要原因如下:1、为减少因新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
中,原生产中心的生产线搬迁、停产期间的产量波动,以满足正常销售供货,公
司加大了生产备货力度,大幅提高生产计划,增加生产班次,从而提高了产品产
量。2、产品市场需求增长较快,产量相应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新建生产基地产能、产量按照各条生产线的统计情况如下:
2014 年以来,公司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 号的新建生产基地一期工程
三条生产线已逐步建设完毕,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已于
2014 年 5 月通过新版 GMP 认证,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已于 2014 年 9 月通过新
版 GMP 认证,均已正常生产。
眼用凝胶剂
单剂量滴眼剂 多剂量滴眼
年度 项目 /眼膏剂生 合 计
生产线 剂生产线
产线
产能(万支) 2,800.00 1,064.00 1,300.00 5,164.00
2016 年
产量(万支) 3,486.05 350.10 211.24 4,047.39
1-6 月
产能利用率(%) 249.00 65.81 32.50 156.75
产能(万支) 2,800.00 1,064.00 1,300.00 5,164.00
2015 年 产量(万支) 6,424.75 1,047.71 236.58 7,709.05
产能利用率(%) 229.46 98.47 18.20 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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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万支) 2,800.00 1,064.00 1,300.00 5,164.00
2014 年 产量(万支) 3,565.71 490.89 234.41 4,291.01
产能利用率(%) 127.35 46.14 18.03 83.09
注:1、公司产量统计口径均为产成品。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由原生产中心单剂
量滴眼剂生产线和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生产的期末待包装的在产品产量 711.27 万支和
99.81 万支,于 2014 年完成包装入库而转为产成品,分别计入新建生产基地单剂量滴眼剂
生产线和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 2014 年的产量。2、上表中,2016 年 1-6 月产能为全年数据,
产能利用率为年化数值。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6 月,公司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产能利用率
较高,主要系单剂量产品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公司提高生产计划,增加生产班次
以提高产量。
除新建生产基地项目目前三条生产线外,公司新建一条眼用溶液剂生产线,
并于 2015 年 4 月通过新版 GMP 认证后投入生产,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 项目 眼用溶液剂生产线
产能(万套) 50.00
2016 年 1-6 月 产量(万套) 4.74
产能利用率(%) 18.96
产能(万套) 50.00
2015 年 产量(万套) 5.02
产能利用率(%) 10.04
注:上表中,2016 年 1-6 月产能为全年数据,产能利用率为年化数值。
(二)报告期内产销及销售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销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产量 销量 平均销
产销率
主要产品 年份 售单价
(万支) (万支) (%)
(元/盒)
2016 年
87.61 196.42 224.19 11.83
1-6 月
迪可罗眼膏 2015 年 489.21 390.14 79.75 11.82
2014 年 430.02 420.02 97.67 12.29
2013 年 408.23 398.27 97.56 12.33
2016 年
721.49 774.05 107.29 10.43
1-6 月
迪可罗滴眼液 (1ml:3mg) 2015 年 1,768.94 1,799.53 101.73 9.92
2014 年 972.86 1611.94 165.69 10.40
2013 年 1,879.56 1,371.49 72.97 10.73
迪可罗滴眼液(8ml:24mg) 2016 年 - 6.25 -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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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月
2015 年 22.63 28.80 127.27 6.65
2014 年 31.30 33.10 105.76 6.87
2013 年 46.27 36.73 79.38 7.20
2016 年
87.66 113.04 128.95 31.63
1-6 月
速高捷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2015 年 210.19 195.28 92.91 32.24
眼用凝胶
2014 年 161.10 166.86 103.57 33.51
2013 年 148.54 142.33 95.82 33.22
2016 年
- 22.33 - 9.46
1-6 月
迪非滴眼液(5ml : 5mg) 2015 年 94.97 74.23 78.16 9.74
2014 年 66.23 103.34 156.03 9.71
2013 年 139.9 119.39 85.34 9.99
2016 年
170.59 179.51 105.23 14.21
1-6 月
迪非滴眼液(1ml:1mg) 2015 年 359.04 381.79 106.34 14.34
2014 年 337.59 399.59 118.37 13.90
2013 年 440.26 383.52 87.11 14.31
2016 年
58.03 75.37 129.88 23.40
1-6 月
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
2015 年 124.18 137.45 110.68 23.30
凝胶
2014 年 153.98 112.92 73.34 24.15
2013 年 85.80 82.79 96.49 23.90
2016 年
46.74 65.55 140.24 29.02
1-6 月
迪友眼用凝胶 2015 年 116.36 104.06 89.42 29.48
2014 年 85.09 67.94 79.84 29.28
2013 年 36.76 44.63 121.40 29.45
2016 年
57.89 59.77 103.25 15.57
1-6 月
迪善眼用凝胶 2015 年 96.70 106.67 110.31 12.79
2014 年 139.11 101.40 72.89 12.86
2013 年 85.35 97.03 113.68 13.08
2016 年
44.05 48.91 111.03 6.32
1-6 月
卓比安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2015 年 84.51 82.93 98.14 6.17
(5ml)
2014 年 92.55 95.27 102.94 6.23
2013 年 108.52 96.53 88.95 6.18
2016 年
137.31 113.71 82.81 2.47
1-6 月
卓比安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2015 年 237.79 237.87 100.03 2.21
(1ml)
2014 年 232.45 206.79 88.96 2.26
2013 年 98.51 128.95 130.90 2.32
注:上述平均销售单价为不含税金额。报告期内,部分产品产销率高的原因是本期销售
的产品包括前期备货的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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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订单式生产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从产品单价上看,公司
主要产品价格整体上略有下降,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之一、药品降价风险”。
(三)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
1、向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比例单位:%
年份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收入占比
上海铃谦沪中医药有限公司 1,119.26 6.77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041.39 6.30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925.03 5.59
2016 年 1-6 月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803.68 4.86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516.65 3.12
合 计 4,406.01 26.64
上海铃谦沪中医药有限公司 1,679.98 5.84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520.96 5.29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504.20 5.23
2015 年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254.11 4.36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921.89 3.21
合 计 6,881.14 23.94
上海铃谦沪中医药有限公司 1,778.13 6.98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563.90 6.14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416.36 5.56
2014 年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246.87 4.90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935.06 3.67
合 计 6,940.31 27.25
上海铃谦沪中医药有限公司 1,704.11 7.79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278.46 5.85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81.35 4.95
2013 年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987.49 4.52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882.94 4.04
合 计 5,934.35 27.14
2、合并计算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
报告期内,按照向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的原则,公司销售收入及
占比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比例单位:%
收入
年份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比
2016 年 1-6 月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3,889.45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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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701.18 10.28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99.49 8.46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925.03 5.59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24.38 4.98
合 计 8,739.53 52.83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7,223.24 25.13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708.83 9.42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49 7.05
2015 年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520.96 5.29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29.41 4.97
合 计 14,908.93 51.86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5,628.56 22.10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552.78 10.02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31.34 8.37
2014 年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416.36 5.56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246.87 4.90
合 计 12,975.90 50.96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4,405.93 20.15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206.46 10.09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82.93 9.53
2013 年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81.35 4.95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4.33 4.37
合 计
10,731.00 49.08
注:1、依据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的规定,公司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收入合
并计算列入其共同控制方名下,但公司与该共同控制方可能并未发生直接交易;2、由于公
司客户数量众多,受信息查询手段限制,不排除仍可能有个别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客户因
最终控制关系未能甄别而未能合并计算,从而导致统计误差的存在;3、北京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变更为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关联客户后,公司报告期前五大客户的简要情况如下(以下资料来自互
联网公开信息或相关公司提供的资料):
①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
旗下拥有国药控股(股票代码:1099.HK)、国药股份(股票代码:600511)、
天坛生物(股票代码:600161)、现代制药(股票代码:600420)、国药一致
(000028)五家上市公司。
②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集药品研发、制造和分销为一体的企业集团,
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七大核心战略业务单元之一,旗下拥有华润三九(股票
代码:000999)、华润双鹤(股票代码:600062)和东阿阿胶(股票代码:000423)
三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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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607),注
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 92 号,生产涵盖化学制剂、生物制剂、中药和
保健品、化学原料药等领域产品。
④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015),
住所为长沙市芙蓉区长冲路 99 号隆平高科技园省科研成果转化中心一楼,主要
经营范围:眼科医院的投资和医院经营管理服务等。
⑤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2,600 万元,住所为杭州市莫干
山路 110 号,主要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配方相关商品、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等的销售。
⑥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70,000 万元,住所为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
97-103 号,主要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生化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
物制品等。
⑦ 上海铃谦沪中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8,446 万元,住所为上海黄浦区
宁波路 1 号 18 楼,主要经营范围:经销中西药、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及敷料、
滋补保健药等。
⑧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5,000 万元,住所为南
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448 号 5 楼,主要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
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制品、生物制品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
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前五名客户的权益。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比例单位:%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 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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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玻璃酸钠 67.53 1.47 197.51 1.89 131.74 2.00 162.52 4.35
2 去纤维蛋白小牛血 651.84 14.18 1,610.03 15.38 642.20 9.77 497.12 13.29
3 低密聚乙烯 3020D 339.46 7.39 633.13 6.05 317.05 4.82 387.76 10.37
4 硝酸毛果芸香碱 - - - - 39.00 0.59 23.24 0.62
5 低密聚乙烯 18D - - 15.40 0.15 8.90 0.14 24.49 0.65
6 托吡卡胺 109.67 2.39 138.51 1.32 120.39 1.83 53.21 1.42
7 乙醇 33.82 0.74 79.72 0.76 36.34 0.55 33.55 0.90
8 高密聚乙烯 - - 1.34 0.01 4.49 0.07 17.04 0.46
9 其他 96.40 2.10 194.12 1.85 269.80 4.10 169.41 4.53
原材料小计 1,298.72 28.26 2,869.76 27.42 1,569.91 23.87 1,368.34 36.59
二、 包装物 - - - -
1 迪可罗眼膏铝管 72.61 1.58 387.22 3.70 318.54 4.84 257.00 6.87

速高捷 小牛血去蛋白
2 提取物眼用凝胶铝塑复 183.33 3.99 397.63 3.80 302.50 4.60 257.49 6.89
合管

兹养 维生素 A 棕榈酸
3 124.04 2.70 219.8 2.10 313.42 4.77 161.96 4.33
酯眼用凝胶铝塑复合管
4 迪善眼用凝胶铝管 46.34 1.01 74.68 0.71 100.16 1.52 53.48 1.43
5 迪可罗眼膏标盒 11.48 0.25 57.82 0.55 53.82 0.82 39.64 1.06
6 迪非滴眼液标盒 - - 9.65 0.09 12.29 0.19 5.97 0.16
7 其他 434.68 9.46 789.02 7.54 558.59 8.49 322.93 8.64
包装物小计 872.48 18.98 1,935.82 18.50 1,659.32 25.23 1,098.47 29.38
直接材料小计 2,171.19 47.24 4,805.58 45.92 3,229.23 49.11 2,466.82 65.97
三、 直接人工 487.30 10.60 980.45 9.37 932.28 14.18 619.40 16.57
四、 制造费用 1,937.35 42.15 4,679.49 44.71 2,414.13 36.71 652.96 17.46
合 计 4,595.84 100.00 10,465.52 100.00 6,575.64 100.00 3,739.18 100.00
2013-2015 年,公司的生产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最高,分别为 65.97%、
49.11%和 45.92%。自 2014 年以来,因新建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逐步建成投入,
固定资产折旧和电力、蒸汽、天然气等运营成本上升幅度较大,制造费用占生产
成本比重上升幅度较大,2015 年制造费用占比为 44.71%。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原料药及内外包装材料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直接从供应商采购。公司对原材料的采购采取严格的评审制度,以充分确保其质
量。通过长期的合作,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一般会储备
两家或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备选择。公司具备一定包装材料加工生产能力,通
过采购聚乙烯等原材料,生产部分产品所需瓶、内塞、外盖等包装材料。
公司主要消耗的能源是电力、水、天然气和蒸汽等,其中,电、水、天然气
均由公司直接向市场采购; 2014 年公司搬迁至新生产基地,新生产基地周边配
套设施尚需完善,公司使用天然气供应蒸汽以满足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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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价格变动趋势
1、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采购量和使用量情况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项目
采购价格 采购量 使用量 采购价格 采购量 使用量
迪可罗眼膏铝管(元/千支) 529.92 544.88 1,173.76 533.06 5,841.18 4,427.18
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
- - 777.58 1,396.88 2,644.80 2,119.93
凝胶铝塑复合管(元/千支)
去纤维蛋白小牛血(元/千克) 658.71 2770.41 7,308.16 714.93 10,952.36 16,588.08
低密聚乙烯 3020D(元/千克) 17.09 99,000.00 154,899.00 19.46 272,250.00 222,350.60
玻璃酸钠(元/千克) 36,581.20 10.00 12.83 39,337.34 40.50 35.22
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
1,608.67 775.20 684.00 1,230.28 1,003.20 1,160.90
铝塑复合管(元/千支)
迪善眼用凝胶铝管(元/千支) - - 292.88 529.91 1,097.04 1,291.36
乙醇(元/千克) 10.68 17,000.00 26,725.00 10.55 65,700.00 55,975.00
托吡卡胺(元/千克) 43,237.81 85.00 33.58 27,832.57 39.00 34.13
低密聚乙烯 18D(元/千克) - - 7,200.00 - - 15,303.90
迪非滴眼液标盒*(元/千支) 130.36 364.40 363.48 59.83 545.05 953.90
高密聚乙烯(元/千克) - - - - - 650.20
迪可罗眼膏标盒(元/千个) 85.47 1,650.95 1,192.23 79.70 4,341.52 4,402.56
硝酸毛果芸香碱(元/千克) - - 0.01 - - -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采购价格 采购量 使用量 采购价格 采购量 使用量
迪可罗眼膏铝管(元/千支) 534.19 4,198.26 4,635.86 534.00 3,768.50 3,729.27
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
1,497.13 912.00 1,113.88 1,414.38 2,280.00 2,142.15
用凝胶铝塑复合管(元/千支)
去纤维蛋白小牛血(元/千克) 624.31 20,594.55 9,250.40 324.47 12,473.49 13,120.25
低密聚乙烯 3020D(元/千克) 19.69 148,500 135,950.60 19.41 173,250.00 175,425.00
玻璃酸钠(元/千克) 37,321.94 30.00 31.40 38,791.12 38.91 36.13
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
1,438.67 1,778.40 1,634.79 1,553.30 911.53 925.33
胶铝塑复合管(元/千支)
迪善眼用凝胶铝管(元/千支) 533.46 1,803.76 1,371.72 534.19 900.48 865.35
乙醇(元/千克) 10.26 36,000.00 33,775.00 10.26 30,000.00 30,950.00
托吡卡胺(元/千克) 25,641.03 40.00 33.67 14,847.94 43.01 52.88
低密聚乙烯 18D(元/千克) 10.63 35,000.00 9,546.10 10.62 23,000.00 20,925.00
迪非滴眼液标盒*(元/千支) 64.10 949.40 434.15 64.10 1,546.30 1,552.47
高密聚乙烯(元/千克) 10.00 4,000.00 1,556.82 10.06 17,000.00 16,483.93
迪可罗眼膏标盒(元/千个) 85.47 4,731.32 4,930.93 85.47 4,000.65 4103.09
硝酸毛果芸香碱(元/千克) 28,205.13 12.00 9.32 27,692.31 10.00 10.42
注:1、以上采购数量以当年验收入库为准,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单位为千支/千克/千
个;2、迪非滴眼液标盒统计口径为迪非(5ml:5mg)剂型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总体稳定。部分原材料价格如去纤
维蛋白小牛血、托吡卡胺等出现上涨,主要是其上游原料价格波动导致。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消耗数量、金额及单价情况
(1) 主要能源消耗数量和金额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项目(单位)
数量 金额(元) 数量 金额(元)
电力(度) 3,083,840.00 1,811,324.07 7,234,192.00 4,971,163.89
水(吨) 2,287.75 6,857.66 80,640.00 236,126.16
蒸汽(吉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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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立方
742,758.00 2,502,425.57 1,315,672.00 5,131,120.80
米)
合计 4,320,607.30 10,338,410.85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单位)
数量 金额(元) 数量 金额(元)
电力(度) 7,888,784.89 5,592,140.05 1,759,896.00 1,887,601.60
水(吨) 16,609.00 43,675.40 38,233.00 95,582.50
蒸汽(吉焦耳) 10,433.30 787,818.46 15,575.60 1,176,113.57
天然气(立方
1,132,050.00 4,414,995.00
米)
合计 10,838,628.91 3,159,297.67
注:用水量为依据水表数取得,因水表存在故障,2016 年 1-6 月水表读数偏低,实际
用水量高于读表数
2014 年,公司耗用的电力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是 2014 年公司搬迁至新
生产基地,厂区规模扩大,配套设施较原生产中心大幅增加,同时产能大幅提升,
新生产基地正常生产运营耗电量相应增加。此外,因新生产基地周边配套设施尚
需完善,公司使用天然气供应蒸汽以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峰 0.73 0.73 0.75 0.76
电力(元/度) 平 0.48 0.48 0.50 0.51
谷 0.24 0.24 0.25 0.25
水(元/吨) 2.77 2.77 2.56 2.36
蒸汽(元/吉焦耳) 0 0 66.82 66.82
天然气(元/立方米) 3.37 3.45 3.45 3.45
报告期内,电力、天然气单价基本稳定,水的单价有所提高。
(三)报告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全年采购总额 50%或严重依赖少数
供应商的情况。报告期内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比例单位:%
采购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山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430.00 22.60
Hoffmann Neopac AG 202.49 10.64
2016 年 1-6 月 上海益点宜工贸有限公司 198.00 10.41
内蒙古金源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80.23 9.47
沈阳市不干胶印刷厂 179.73 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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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190.45 62.57
内蒙古金源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809.48 18.16
Hoffmann Neopac AG 689.97 15.48
大连润仕通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570.24 12.79
2015 年
上海佳田药用包装有限公司 268.33 6.02
华恒高科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59.86 5.83
合 计 2,597.88 58.27
内蒙古金源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422.81 28.58
Hoffmann Neopac AG 616.56 12.38
大连润仕通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367.24 7.38
2014 年
上海佳田药用包装有限公司 364.13 7.31
沈阳市不干胶印刷厂 292.64 5.88
合 计 3,063.37 61.53
Hoffmann Neopac AG 632.49 19.41
内蒙古金源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94.77 12.11
大连润仕通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393.53 12.07
2013 年
沈阳市不干胶印刷厂 301.88 9.26
上海佳田药用包装有限公司 284.53 8.73
合 计 2,007.19 61.59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
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权益。
五、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为开展经营活动所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
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4,074.20 3,028.07 31,046.13
机器设备 15,619.67 5,042.92 10,576.75
运输工具 343.74 322.75 20.99
实验仪器及办公设备 7,165.61 3,409.76 3,755.85
固定资产装修 380.00 259.67 120.33
合 计 57,583.23 12,063.17 45,520.06
2、机器设备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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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计入固定资产的生产机器设备中,单项原值超
过 200 万元的设备情况如下:
原值 净值 数量
资产名称 成新率
(万元) (万元) (套)
配液系统 2,285.51 1,767.60 77.34%
Bottelpack 吹灌封三合一体机 1,638.93 347.3 21.19% 1
滴眼液灌装机 1,594.49 1,253.66 78.6% 1
洁净工程设备 1,096.42 896.78 81.79% 1
洁净管道系统 846.15 651.89 77.04% 1
眼用凝胶灌装机 786.83 606.19 77.04% 1
眼用凝胶包装机 661.42 509.56 77.04% 1
冲洗配液系统设备 588.23 490.44 83.37% 1
交流变电系统 549.2 426.24 77.68% 1
101 车间洁净管道系统设备 454.19 378.68 83.37% 1
世可洗、灌、封生产线 408.64 353.71 86.56% 1
低压配电系统 403.28 310.67 77.03% 1
科力宁六区工程 319.57 286.56 89.67% 1
湿热灭菌柜 309.99 238.82 77.04% 1
103 车间牛血清提取系统 300.28 231.34 77.04% 1
纯化水系统 282.4 217.57 77.04% 1
低温浓缩蒸发器 280.73 216.28 77.04% 1
多效蒸馏水机 271.79 209.4 77.04% 1
103 车间安思特洁净管道系统设备 253.81 195.54 77.04% 1
TFS80-1 软管灌装机(IWK 灌装机) 243.46 46.87 19.25% 1
合计 13,575.32 9,635.1 70.98%
3、房屋建筑物
(1)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拥有房产 1 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2,219.29 平方米,
具体如下:
序号 产权证号 面积(m2) 用途
1 京房权证开字第 035708 号 2,219.29 研发办公
合计 2,219.2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房屋不存在抵押等权利受限情形。
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沈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人”)签订协议,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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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人征收公司原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 12 甲 4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
上附着物等相关资产,征收补偿费用为 3,027.64 万元。目前征收人已支付全部
取补偿费用,上述征收事项涉及的相关资产包括公司原持有的沈房权证经济技术
开发区字第 N160002457 号、沈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 N160002455 号、
沈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 N160002456 号等三处房屋所有权及沈开国用
(2012)第 186 号土地使用权(上述征收资产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所
有权证书均已办理注销登记)。
2016 年 6 月 25 日,公司与沈阳市不干胶印刷厂于签署了《房产转让协议
书》,公司将其坐落于铁西区强工一街 15 号的房屋(房产证号为:沈房权证中
心字第 N060347623 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N060347625 号、沈房权证中心字
第 N060347619 号)和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铁西区国用[2010]第 035 号)
转让给沈阳市不干胶印刷厂,价格为 68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
受让方已支付 400 万元,相关转让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2)公司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以自身名义租赁的房屋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房屋位置 租赁期限 租金
(平方米)
广州市越秀区正平南街 5
1 2014.07.17-2017.07.16 113 5,200 元/月

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城
2 2016.05.19-2018.05.18 72.78 2,400 元/月
中央小区 1 号楼
上海市虹口区东宝兴路
3 2016.08.01-2017.07.31 155.96 8,000 元/月
258 弄
武汉市江岸区万科香港路
4 2015.10.27-2016.10.26 72.9 2,500 元/月
8号
5 合肥市望江路 275 号 2015.10.02-2017.10.01 89.51 2,000 元/月
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
6 2016.01.15-2017.01.14 51 2,200 元/月
143 号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 111
7 2016.09.01-2017.08.31 86.51 1,900 元/月
号华庭美苑 1 栋
深圳市福田区安托山六路
8 2015.10.15-2016.10.14 52 4,333 元/月
安侨苑 B 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
9 十三街 18 号院 3 号楼 14 2015.12.21-2016.12.20 55.31 2,700 元/月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苏家
10 2016.01.05-2017.01.04 49.96 1,500 元/月
塘村万科云立方小区 2-1 幢
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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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
11 2016.06.17-2017.06.16 113.11 3,700 元/月
路 8 号龙庭华清园
西安市民乐园万达广场 2
12 2015.12.01-2016.11.30 54.22 1,800 元/月
号楼
13 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 2 号 2015.11.20-2016.11.19 44.04 1,500 元/月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北路 2
14 2016.05.17-2017.05.16 101.07 2,200 元/月
号富虹上游城商住小区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博士专
15 2016.06.01-2017.05.31 125 40,000 元/年
家楼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 19
16 2016.03.21-2017.03.20 63.25 2,200 元/月

成都市武侯区小天北街 39
17 2016.03.01-2018.02.29 91.85 2,500 元/月

天津市和平区包头道与西
18 2016.01.06-2017.01.05 46.04 2,600 元/月
藏路交叉口西侧宜天花园
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 45 号
19 2015.11.14-2016.11.13 43.9 2,750 元/月
万达金街东坊 14 幢
广州市海珠区金恒北一街
20 2016.06.20-2017.06.19 65.34 3,700 元/月
28 号
公司与出租方均签署了租赁合同,按照相关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该等房屋,
该等租赁事宜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除部分出租方未取得相关房产的房屋权属证
书的情形外,公司上述房屋租赁事宜合法合规、不存在潜在风险。
前述第 8 项涉及的 1 处房屋为军队管理房产,出租方虽拥有房产证,但未就
该房屋租赁办理《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但出租方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房屋
租赁情况的说明》,承诺“因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租赁所需的一切许可与授权而使
贵公司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房屋,本人愿意承担全部风险和法律责任”,保荐机构
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房屋租赁虽未办理相关租赁许可证,但该租赁房屋面积
较小,上述租赁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本次发行
上市也不会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前述公司租赁使用的 20 处房屋中,存在出租方未提供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方 无法提供 有无房屋
序号 房屋位置
确认用途 房产证原因 购买协议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苏家塘
10 住宅 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有
村万科云立方小区 2-1 幢
12 住宅 西安市民乐园万达广场 2 号楼 房产抵押贷款 有
13 住宅 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 2 号 房产抵押贷款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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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北路 2 号富
14 住宅 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有
虹上游城商住小区
因房屋为省政府奖励用
15 住宅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博士专家楼 无
房,无法办理房产证
16 住宅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 19 号 房产证抵押贷款 有
上述 6 处房屋中,第 10、12、13、14、16 项涉及的房屋出租方虽未取得或
未提供相关房产的房屋权属证书,但相关出租方已提供了证明出租方有权取得相
关房产产权的房屋购买合同,因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就上述 5 项房
屋,相关出租方有权出租房产,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此外,第 15 项涉及的 1 处房屋,出租方既没有提供房屋权属证书也未提供
相关购房合同,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因该处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权属证
书,发行人存在可能无法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的风险,发行人承租上述房产存在
潜在的产权纠纷或合同纠纷,但由于该房屋并非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且面积较
小,类似房屋房源充足、可替代性强,出现纠纷或租赁期满后发行人另行租赁房
屋也比较方便,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影响不大。
上述 6 处租赁房屋的出租方均已向发行人出具声明,确认“本人拥有对外出
租该房屋的合法权利,如因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使贵公司无法正常使用
租赁房屋,本人愿意承担全部风险和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前述租赁事项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无形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2,431.98 万元。除部
分土地使用权已作为公司向银行贷款的抵押物外,不存在设置抵押等权利限制的
情形,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127 件商标注册证。其中,国内商
标注册证 117 件,国际商标注册证 10 件,具体情况如下:
(1)国内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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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 证号 权利人 核定使用类别 有效期
1 3091278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3.28-2023.03.27
2 309099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4.14-2023.04.13
3 3091262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4.14-2023.04.13
4 3091001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1.28-2024.01.27
5 72701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5.01.28-2025.01.27
6 3565234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5.06.07-2025.06.06
7 385725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6.04.28-2016.04.27
8 3882266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6.06.07-2016.06.06
9 3929470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6.08.14-2016.08.13
10 3929471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6.08.14-2016.08.13
11 3994850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6.10.14-2016.10.13
12 3999072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6.11.14-2016.11.13
13 399483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7.01.14-2017.01.13
14 1080980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7.08.21-2017.08.20
15 4367841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2.14-2018.02.13
16 4367842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2.14-2018.02.13
17 1175937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5.14-2018.05.13
18 119228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7.21-2018.07.20
19 1204258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9.07-2018.09.06
20 120425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9.07-2018.09.06
21 1204260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9.07-2018.09.06
22 1204295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9.07-2018.09.06
23 1210316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9.28-2018.09.27
24 1210318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9.28-2018.09.27
25 121031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9.28-2018.09.27
26 1210320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8.09.28-2018.09.27
27 1265223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9.04.21-2019.04.20
28 1265224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9.04.21-2019.04.20
29 3409687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9.06.14-2019.06.13
30 5025194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9.06.21-2019.06.20
31 1287732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9.06.28-2019.06.27
32 1287731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9.06.28-2019.06.27
33 6082200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0.02.14-2020.02.13
34 613525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0.02.21-2020.02.20
35 1395475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0.05.14-2020.05.13
36 6723355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0.05.21-2020.05.20
37 6723357 兴齐眼药 服务项目第 35 类 2010.07.14-2020.07.13
38 7732075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1.01.28-2021.01.27
39 7571974 兴齐眼药 服务项目第 35 类 2011.02.07-2021.02.06
40 1532512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1.03.07-202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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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1644527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1.10.07-2021.10.06
42 9077015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01.28-2022.01.27
43 8767363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01.28-2022.01.27
44 1708426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02.07-2022.02.06
45 172852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03.14-2022.03.13
46 9145194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2.03.07-2022.03.06
47 9145195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2.03.07-2022.03.06
48 9145196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03.07-2022.03.06
49 9145197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03.07-2022.03.06
50 8767362 兴齐眼药 服务项目第 42 类 2012.03.28-2022.03.27
51 1516533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1.02.07-2021.02.06
52 1540424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1.03.21-2021.03.20
53 9077013 盛京制药 服务项目第 42 类 2012.01.28-2022.01.27
54 9418860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05.21-2022.05.20
55 9746042 兴齐眼药 服务项目第 37 类 2012.09.14-2022.09.13
56 9746043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2.09.14-2022.09.13
57 10044616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12.07-2022.12.06
58 10044614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12.14-2022.12.13
59 9911638 盛京制药 服务项目第 37 类 2012.11.07-2022.11.06
60 9911639 盛京制药 服务项目第 35 类 2012.11.07-2022.11.06
61 9911640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11.07-2022.11.06
62 9911641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1 类 2012.11.07-2022.11.06
63 9911642 盛京制药 服务项目第 37 类 2012.11.07-2022.11.06
64 9911643 盛京制药 服务项目第 35 类 2012.11.14-2022.11.13
65 9911644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11.07-2022.11.06
66 9911645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1 类 2012.11.07-2022.11.06
67 9911646 盛京制药 服务项目第 37 类 2012.11.07-2022.11.06
68 9911647 盛京制药 服务项目第 35 类 2012.11.07-2022.11.06
69 9911648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2.11.07-2022.11.06
70 9911649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2.11.07-2022.11.06
71 9911650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1 类 2012.11.07-2022.11.06
72 10426600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73 10426601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74 10426602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75 10426603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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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10426604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77 10044615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6.21-2023.06.20
78 10044617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3.14-2023.03.13
79 10044618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3.14-2023.03.13
80 1004461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3.14-2023.03.13
81 1042661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82 10426618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3.07.14-2023.07.13
83 11154776 兴齐眼药 服务项目第 35 类 2013.11.21-2023.11.20
84 11154774 兴齐眼药 服务项目第 42 类 2013.11.28-2023.11.27
85 9419173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1.21-2024.01.20
86 1075080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3.14-2024.03.13
87 9077014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5.14-2024.05.13
88 1197007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6.14-2024.06.13
89 11970077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6.14-2024.06.13
90 11970071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6.14-2024.06.13
91 11970066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6.14-2024.06.13
92 11970084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6.14-2024.06.13
93 11970080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6.14-2024.06.13
94 11970068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6.14-2024.06.13
95 11970074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6.14-2024.06.13
96 11970088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6.14-2024.06.13
97 11970075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6.14-2024.06.13
98 11970072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6.14-2024.06.13
99 1197006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6.14-2024.06.13
100 11970082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6.14-2024.06.13
101 1212499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7.21-2024.07.20
102 12125000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7.21-2024.07.20
103 12125001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7.21-2024.07.20
104 12125002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7.21-2024.07.20
105 12125004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 类 2014.07.21-2024.07.20
106 12125005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7.21-2024.07.20
107 12125006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7.21-2024.07.20
108 11970067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6.14-2024.06.13
109 11970078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6.14-2024.06.13
110 11154777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10 类 2014.08.14-2024.08.13
111 3498198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12.28-2024.12.27
112 12125003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5.03.21-2025.03.20
1-1-117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13005123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12.21-2024.12.20
114 11154778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14.08.28-2024.08.27
115 12208130 盛京制药 使用商品第 35 类 2014.09.07-2024.09.26
116 12208132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35 类 2014.08.07-2024.08.06
117 11154775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37 类 2012.7.16-2022.7.15
上表中,序号第 38 的商标(证号:7732075)被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
定为辽宁省著名商标,有效期限 201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8 日。
上表中,公司第 7 至第 10 项商标有效期限已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证号 权利人 核定使用类别 有效期
7 3857259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6.04.28-2016.04.27
8 3882266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6.06.07-2016.06.06
9 3929470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6.08.14-2016.08.13
10 3929471 兴齐眼药 使用商品第 5 类 2006.08.14-2016.08.13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
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
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公司已经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
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就相关商标进行续期申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原子公司盛京制药将上表所属商标转让
给发行人,发行人和盛京制药均已收到《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2)国际商标注册证
序号 商标 注册地 证号 许可使用类别 权利期限
1 香港 301488880 5类 2009.12.02-2019.12.01
2 美国 3.835.390 5类 2010.08.17-2019.12.02
3 墨西哥 1145390 5类 2009.12.03-2019.12.03
4 柬埔寨 KH/34570/10 5类 2009.12.21-2019.12.21
5 澳门 N/046807 5类 2010.04.12-2017.04.12
6 台湾 01426581 5类 2010.09.01-2020.08.31
7 加拿大 TMA792192 5类 2011.03.07-2026.03.07
8 韩国 1029323 5类 2011.04.01-2019.12.02
9 巴西 7339232 5类 2012.02.10-2022.02.09
10 孟加拉 128199 5类 2009.12.02-2016.12.01
3、专利权
1-1-11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公司拥有专利 30 项,其中境内专利
25 项,境外专利 5 项;境内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授权公告日
类型
用于延缓白内障进展的含有左旋
1 ZL 200710161601.0 发明 2013.04.03
肌肽的药物组合物
一种消炎、消肿麝香滴眼液及其
2 ZL 200910258147. X 发明 2013.04.03
制备方法
一种人工麝香的眼用凝胶剂及其
3 ZL 200910250198. 8 发明 2013.04.24
制备方法
一种含加替沙星的眼用凝胶剂及
4 ZL 200910178399. 1 发明 2013.06.12
其制备方法
含有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制
5 ZL 200810010480.4 发明 2013.01.30
剂组合物
左氧氟沙星和醋酸泼尼松龙的眼
6 ZL 200910249783.6 发明 2013.01.30
用制剂及其制备方法
7 ZL 200910249780.2 一种眼用凝胶剂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13.01.30
外观
8 ZL 201130499923.3 包装盒 2012.08.15
设计
含蜂蜡的微球基质、含有它的药
9 ZL 00810084285.6 发明 2012.01.11
物组合物及其用途
10 ZL 200910000893.9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的滴眼液 发明 2011.09.28
含有硫酸软骨素的眼用凝胶剂及
11 ZL 200810084286.0 发明 2011.08.10
其制备方法
12 ZL 200410046029.X 一种眼科用药物组合物 发明 2008.01.23
更昔洛韦原位眼凝胶组合物及其
13 ZL 200510046673.1 发明 2008.01.16
制备方法
一种应用于眼科病毒感染治疗的
14 ZL 02117620.5 发明 2005.09.28
药物双黄连滴眼剂
15 ZL 02117622.1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发明 2005.06.22
16 ZL 02117623.X 硝酸毛果芸香碱眼用凝胶 发明 2005.03.30
17 ZL 02117618.3 氟康唑滴眼液 发明 2005.03.30
18 ZL 02153593.0 凝胶型氧氟沙星眼膏 发明 2004.12.22
19 ZL 99123788.9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发明 2004.12.22
20 ZL 02117621.3 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 发明 2004.11.17
实用
21 ZL 201320650655.4 一种一次性超声检查辅料包 2015.07.22
新型
一种溶菌酶制剂、其制备方法及
22 ZL 201110453880.4 发明 2015.07.22
用途
溴芬酸有机盐及其制备方法、其
23 ZL 201010612766.7 发明 2015.06.10
组合物及用途
一种复方眼用制剂、其制备方法
24 ZL 201010607366.7 发明 2016.3.30
和用途
25 ZL 201110451263.0 一种含有溶菌酶的眼用制剂 发明 2016.3.30
公司“一种含加替沙星的眼用凝胶剂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申请取得美国专
利与商标局和欧洲专利局的授权文件;“溴芬酸有机盐及其制备方法、其组合物
1-1-119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用途”的发明申请取得日本专利局、俄罗斯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的授权文件。
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授权公告日
类型
一种含加替沙星的眼用凝胶剂及
1 US 8,901,131 B2 发明 2014.12.2
其制备方法
溴芬酸有机盐及其制备方法、其
2 特许第 5792318 号 发明 2015.8.14
组合物及用途
溴芬酸有机盐及其制备方法、其
3 2013132469 发明 2016.2.27
组合物及用途
一种含加替沙星的眼用凝胶剂及
4 2526923 发明 2016.4.20
其制备方法
溴芬酸有机盐及其制备方法、其
5 2653159 发明 2016.6.29
组合物及用途
4、土地使用权
目前,发行人共拥有土地使用权 1 处,土地面积合计 76,436.00 平方米,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使用 账面价值 使用权
证书号 面积(m2)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2016.6.30) 类型
棋盘山国用(2012)
1 兴齐眼药 76,436.00 2,403.88 2061.05.08 出让
字第 001 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上表国有土地使用权已作为公司向银行贷
款的抵押物;2016 年 6 月 25 日,公司与沈阳市不干胶印刷厂于签署了《房产
转让协议书》,公司将一处位于铁西区强工一街 15 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
权证号:铁西区国用[2010]第 035 号,面积为 3,040.22 m2)及三处房屋转让给
沈阳市不干胶印刷厂,价格为 68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受让方
已支付 400 万元,相关转让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公司原沈开国用(2012)第 186 号土地使用权已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
地储备交易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收储,具体情
况请参见本节之“五(一)3、房屋建筑物”。
六、发行人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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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 月 1 日,公司取得辽宁药监局换发的编号为“辽 20150024”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是: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 号:滴眼剂、眼膏剂、眼用凝胶剂、溶液剂(眼用),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药品 GMP 证书
取得日期 2014 年 5 月 21 日 2014 年 9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3 日
编号 LN20140023 LN20140036 LN20150025
滴眼剂、眼膏剂、眼用凝
认证范围 滴眼剂 溶液剂(眼用)
胶剂
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 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 沈阳市东陵区泗水
生产地址
号 号 街 68 号
有效期 2019 年 5 月 20 日 2019 年 9 月 9 日 2020 年 4 月 12 日
注:公司还持有编号为“辽 M0432”的 GMP 证书,认证范围为滴眼剂(含激素类)、眼
膏剂、眼用凝胶剂,有效期为 2016 年 3 月 30 日,生产地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
12 甲 4 号,目前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所附着建筑物已被收储,该生产中心不再使用
(三)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
兴齐眼药持有注册证号为“国药包字 20120002”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
注册证(I 类)》(低密度聚乙烯药用单剂量滴眼剂瓶,有效期至 2017 年 1 月
17 日)、“国药包字 20090467” 《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I 类)》(低
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瓶,有效期至 2014 年 9 月 9 日,已取得关于有效期续
展的《药包材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国药包字 20130363” 的《药品包装
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I 类)》(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滴眼剂瓶,有效期至
2018 年 6 月 5 日》)。
(四)药品注册文件
公司产品所获得的药品注册文件情况如下:

药品通用名称 主要规格 药品批准文号 有效期

1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0.5% 国药准字 H20113010 2017-1-10
2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8ml:40mg 国药准字 H20066342 2021-5-29
3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5ml:15mg 国药准字 H10930163 2020-7-29
4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8ml:24mg 国药准字 H20044576 2020-8-14
1ml:3mg、5ml:
5 氧氟沙星滴眼液 国药准字 H10940176 2020-7-29
15mg
6 氧氟沙星滴眼液 8ml:24mg 国药准字 H20044575 2020-7-29
7 盐酸萘甲唑啉滴眼液 复方 国药准字 H21023020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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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牛磺酸滴眼液 8ml:0.4g 国药准字 H21022730 2020-7-29
9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5ml:5mg 国药准字 H10960176 2020-7-29
10 色甘酸钠滴眼液 8ml:0.16g 国药准字 H21020325 2020-7-29
11 氯霉素滴眼液 8ml:20mg 国药准字 H21020324 2020-7-29
12 氟康唑滴眼液 5ml:25mg 国药准字 H19990285 2020-7-29
13 利巴韦林滴眼液 8ml:8mg 国药准字 H19999004 2020-7-29
14 盐酸可乐定滴眼液 5ml:12.5mg 国药准字 H21021664 2020-5-29
15 盐酸地匹福林滴眼液 8ml:8mg 国药准字 H21022486 2020-5-29
16 阿昔洛韦滴眼液 8ml:8mg 国药准字 H21022848 2020-5-29
每支装 60mg;滴
17 双黄连滴眼剂 眼溶剂每支装 国药准字 Z20010152 2020-7-29
5ml
18 吡诺克辛钠滴眼液 5ml:0.8mg 国药准字 H21022358 2020-8-14
8ml:0.2g(按
19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C18H34N2O6S 国药准字 H21023377 2020-6-29
计)
尿囊素 0.1%;硫
20 硫酸锌尿囊素滴眼液 国药准字 H21023025 2020-8-14
酸锌 0.1%
21 复方硫酸锌滴眼液 复方 国药准字 H21023376 2020-5-29
5ml:妥布霉素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 15mg(1.5 万单
22 国药准字 H20040233 2020-8-14
眼液 位)与地塞米松
5mg
23 萘敏维滴眼液 10ml 国药准字 H20043227 2020-7-29
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
24 10ml:100mg 国药准字 H20044809 2020-7-29

5ml:托吡卡胺
25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25mg,盐酸去氧 国药准字 H20055546 2020-7-29
肾上腺素 25mg
26 氧氟沙星眼膏 3.5g:10.5mg 国药准字 H10940177 2020-7-29
27 氯霉素眼膏 1% 国药准字 H21021669 2020-5-29
28 红霉素眼膏 0.5% 国药准字 H21022355 2020-5-29
29 盐酸金霉素眼膏 0.5% 国药准字 H21022357 2020-5-29
30 四环素眼膏 0.5% 国药准字 H21021450 2020-5-29
31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5g:50mg 国药准字 H20052295 2020-7-29
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
32 250ml 国药准字 H19991142 2020-7-29

5g:硫酸软骨素
复方硫酸软骨素眼用
33 25mg,牛磺酸 国药准字 H20090118 2019-3-1
凝胶
5mg
34 加替沙星眼用凝胶 0.3% 国药准字 H20090161 2019-3-1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35 5ml(20%) 国药准字 H20070293 2017-12-23
滴眼液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36 5g(20%) 国药准字 H20070295 2017-12-23
眼用凝胶
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 5g:5000IU(以维
37 国药准字 H20073905 2017-11-8
用凝胶 生素 A 计)
8ml:消旋山莨菪
复方消旋山莨菪碱滴
38 碱 1.6mg,硫酸软 国药准字 H20073825 2017-10-29
眼液
骨素 16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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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咯酸氨丁三醇滴眼
39 5ml:25mg 国药准字 H20070039 2017-11-4

酮咯酸氨丁三醇滴眼
40 0.4ml:2mg(0.5%) 国药准字 H20120037 2018-1-23

1ml:托吡卡胺
41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5mg,盐酸去氧肾 国药准字 H20123453 2020-5-29
上腺素 5mg
0.4ml:
42 氧氟沙星滴眼液 国药准字 H20123454 2020-5-29
1.2mg(0.3%)
0.4 ml: 0.4 mg
43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国药准字 H20123455 2020-7-29
(0.1%)
0.4 毫升:盐酸萘
甲唑啉 0.008 毫
克;马来酸氯苯那
44 萘敏维滴眼液 国药准字 H20163031 2020-7-29
敏 0.08 毫克;维
生素 B1 20.04 毫

(五)进出口备案登记
公司持有编号为 01265746 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六)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公司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核发的批件号为
2016B0479 号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的保健食品为昕爱软胶囊,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 G20160213,有效期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
(七)公司相关人员从事业务所必需的资质、许可或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
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具备从事业
务所必需的资质、许可或认证。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一)公司产品主要技术、技术特点以及与专利的对应关系
所处
技术名称 对应的专利 技术水平 来源 技术特点
阶段
含透明质酸钠,形成稳定
氧氟沙星眼膏制备工艺 凝胶型氧氟 自主
成熟 国内领先 的水溶性凝胶,作用持
技术 沙星眼膏 研发
久。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制备 一种眼科用 自主 含透明质酸钠,提高舒适
成熟 国内领先
工艺 药物组合物、 研发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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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氯芬酸钠滴
眼液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制 硫酸阿托品 自主
成熟 国内领先 提高药物生物利用度。
备工艺 眼用凝胶 研发
含有小牛血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 去蛋白提取物 自主
成熟 国内领先 提高药物生物利用度。
用凝胶制备工艺 眼用制剂组合 研发

小牛血去蛋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 自主
成熟 白提取物的滴 国内领先 依从性好。
眼液处方及制备工艺 研发
眼液
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 复方电解质 自主 依据药品工艺生产的眼
成熟 国内领先
制备工艺 眼内冲洗液 研发 科手术辅助类药物。
更昔洛韦原
更昔洛韦原位眼凝胶制 位眼凝胶组合 自主 延长眼表滞留时间,提高
成熟 国内领先
备工艺技术 物及其制备方 研发 生物利用度。

减少用药频次(由 3 次/
硝酸毛果芸香碱眼用凝 硝酸毛果芸 自主
成熟 国内领先 日减少为 1 次/日)且保
胶处方及制备工艺 香碱眼用凝胶 研发
证疗效和用药安全性。
一种含加替
减少用药频次(由 8 次/
加替沙星眼用凝胶制备 沙星的眼用凝 自主
成熟 国内领先 日减少为 3 次/日)且保
方法 胶剂及其制备 研发
证疗效和用药安全性。
方法
(二)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运用上述核心技术所生产的主要产品收入占比如下:
年 度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62.39 66.86 74.52 80.17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三)核心技术来源
公司以发明专利为代表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公司在眼科行业多年的不断
探索与积累,由公司研发团队自主研发而形成。报告期内,为加快技术进步和
新产品的研发,公司在自主研发基础上,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外部研究机构进
行合作,外部研究机构在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开发的过程中主要提供实验、咨
询、建议等辅助性服务,药学研究作为核心工艺技术研发的关键环节一般由公
司独立完成。
八、发行人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情况
(一)公司合作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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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正在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项目介绍 原类别 新类别

免疫抑制剂类滴 用于全角膜移植术后免疫
1 临床注册阶段 化学药二类 2.4 类
眼液(Ⅰ) 排斥反应
主要用于因角膜、结膜炎
免疫抑制剂类滴
2 临床前研究阶段 症而引起的眼干燥症的治 化学药一类 2.4 类
眼液(Ⅱ)

主要用于细菌性结膜炎
3 抗菌类滴眼液 临床前研究阶段 化学药三类 3类
的治疗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中,免疫抑制剂类滴眼液(Ⅰ)、(Ⅱ)项目由公
司与中山眼科联合开发;抗菌类滴眼液项目由公司委托药大制剂研究开发,具体
情况如下:
1、兴齐有限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就免疫抑制剂类滴眼液(Ⅰ)、(Ⅱ)项
目与中山眼科签订《技术合作协议书》,中山眼科将该项目前期研究工作资料提
交公司,供兴齐有限进行系统新药开发;中山眼科已完成申报的专利、为全方位
保护本产品知识产权而申报的后续专利,均允许兴齐有限自由使用。
兴齐有限根据中山眼科提供的前期研究资料,设计该品种的非临床研究实验
方案,并将适合在中山眼科实验场地进行的实验项目提交中山眼科,由中山眼科
进行补充和完善;兴齐有限负责在中山眼科场地不能实施的安全评价等实验项目
的外委工作;兴齐有限在非临床研究工作结束后进行临床申报,获得临床批件后
组织临床研究工作,临床实验完成后申报生产。
合同约定,生产批件归兴齐有限所有,新药证书双方共同持有。中山眼科在
公司获得生产批件并投入生产 10 年内,对兴齐有限的该产品销售收入提取分成,
前 1/2 期限按 6%提取,后 1/2 期限按 3%提取,每年结算一次。后续申报的专
利所有权归中山眼科,兴齐有限有独家使用权。
2、兴齐有限于 2010 年 8 月 26 日就抗菌类滴眼液项目与药大制剂签订《技
术开发(委托)合同》,根据该合同,兴齐有限委托药大制剂进行抗菌类滴眼液
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兴齐有限支付 60 万元开发经费和报酬。合同期限为 2010
年 8 月 26 日至 2030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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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按照药品批准文号下达后的第二年开始,药大制剂每年提取销售
额的 2.5%,连续提 10 年(如果项目获得专利授权),如果没有获得专利授权
则连续提 5 年。
合同约定,公司与药大制剂双方涉及该项目的人员,对所有技术资料均应严
格保密,任何一方或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第三方泄露,保密期限 10 年;药大
制剂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可在学术会议、杂志或刊物上交流或发表研究结果。
合同约定,对于该项目产生的研发结果及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照以下两
种方式处理:
(1)药大制剂已申请了该项目的发明专利,专利的年费由公司负责支付;
公司享有该项目的专利独占权。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① 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归公司所有。② 技术秘
密的转让权:当公司就该项目在公司所在的企业集团内部之间转让时,转让权归
公司所有;除此之外,转让权归公司与药大制剂双方共有,转让所得收益公司得
80%,药大制剂得 20%。
该项目的新药证书公司与药大制剂各一份,生产批件归公司所有。
沈阳药科大学为药大制剂的控股股东,为确保《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能
够顺利履行,药大制剂拟委托沈阳药科大学以药大制剂名义进行项目申请发明专
利的相关事宜。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就抗菌类滴眼液项目与药大制剂、沈
阳药科大学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项目以沈阳药科大学名义申请发明专利,除此之外,公司与
药大制剂在《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中的相关权利义务维持不变。
3、发行人委托药大制剂研发的原因、药大制剂的背景、与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管的关联关系、委托研发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1)发行人委托药大制剂研发的原因、药大制剂的背景
药大制剂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沈阳药科大学持股 60%,
药大制剂经营范围:新药、兽药、药用辅料、化学制剂、试验设备、医疗器械的
研究、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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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大制剂控股股东沈阳药科大学是全国综合性药科大学之一,在药物新剂型
设计与评价、创新药物的合成与筛选、药物代谢和药物动力学、药理与毒理学、
药物经济学等领域的研究均居国内领先水平 5。
由于药大制剂专业从事药物制剂的开发,拥有较强的药品基础研发或药品临
床前研究能力,在抗菌类滴眼液的技术领域,已进行了大量前期研究,取得了一
定的科研进展。为加强公司对此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实力、加快新产品的开发进程,
公司与药大制剂进行合作研发,从而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2)药大制剂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的关联关系
药大制剂除与本公司存在正常的商业往来外,药大制剂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3)委托研发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项目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未实现产品销售,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不构成影响。
报告期内,为加强公司对抗菌类滴眼液的研究与开发实力、加快产品的开发
进程,公司委托药大制剂与公司一起合作研发此产品。在公司委托药大制剂与公
司共同研发新药的项目中,公司并未委托药大制剂参与新药研发的所有环节,而
是对新药研发的部分环节进行委托,药大制剂需将研究开发成果交付公司。
此外,在委托药大制剂与公司共同研发新药的项目中,约定公司拥有该产品
的生产批件专属权,唯有公司可根据生产批件投入生产。药大制剂获得相应的研
发报酬,但无法获得生产批件,也无法投入生产。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体系,公司委托药大制剂研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业务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二)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研发工作深入开展,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研发投入(万元) 909.03 1,789.44 1,131.31 1,193.92
5
资料来源:沈阳药科大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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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收入比例(%) 5.50 6.23 4.44 5.46
九、技术人员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专业资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 10.36%,最近两年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无变动。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四)
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二)获得科研奖励及荣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获得的主要科研奖励及荣誉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奖项名称 颁发机关
“含有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制剂
1 2015 年 6 月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
组合物”获得沈阳市专利奖二等奖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项
2 2014 年 10 月 沈阳市人民政府
目获得沈阳市科技振兴奖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项目
3 2013 年 12 月 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获得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
4 2013 年 10 月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中心
中共沈阳市铁西区委员会、
5 2013 年 1 月 铁西区 2012 年度纳税百强企业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沈
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 2012 年 12 月 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 辽宁省人民政府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被评
7 2012 年 9 月 沈阳市人民政府
为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加替沙星眼用凝胶获得辽宁省科学
8 2012 年 7 月 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技术进步奖
加替沙星眼用凝胶被评为沈阳市科
9 2011 年 7 月 沈阳市科技局
学技术进步奖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被评为辽宁省
10 2010 年 8 月 辽宁省人民政府
优秀新产品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被评为辽宁省
11 2009 年 12 月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专精特新”产品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被评为辽宁省
12 2009 年 12 月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中小企业质量名优产品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被评为辽宁省“专
13 2009 年 12 月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精特新”产品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
14 2009 年 6 月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15 2007 年 12 月 辽宁省兴齐眼科药物工程技术研究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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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财政厅
迪可罗牌氧氟沙星眼膏被授予辽宁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
16 2006 年 10 月
省名牌产品称号 宁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辽宁省经济委员会、辽宁省
17 2004 年 12 月 辽宁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双黄连滴眼剂被认定为 2002 年度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
18 2003 年 8 月
家重点新产品 易委员会
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被认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
19 2002 年 5 月
2001 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 易委员会
十、境外进行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在境外生产经营。
十一、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一)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秉承“经营健康,缔造光明”的企业宗旨,以不断创新为己任,抓
住医药行业当前面临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始终围绕眼科药物主营业务,专注于眼
科领域,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依托现有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渠道优势以及
品牌优势,扩充产能及产品线,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全面提升公司研发水平,
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不断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契机,加速产业规模化,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竞争优势,
力争将公司打造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眼科药物研究和制造企业。
(二)未来三年具体发展目标
1、经营目标
未来三年,公司将充分利用眼科药物行业的发展契机与上市募集资金优势,
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供应能力,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2、研发创新目标
研发创新方面,公司将加大研发设备及信息系统的投入,不断提升公司自
主创新能力,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创新团队,为研发中心成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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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围绕创建眼科药物创新研究平台,不断完善眼用凝胶、眼用即型凝
胶、眼用缓释制剂等七个工艺技术平台,以及质量研究、药理研究、药代动力
学研究三个评价技术平台建设工作。
公司将通过产学研相结合,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行业专家的
合作,引进或开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品。
3、销售增长目标
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市场开拓计划,提升公司销售能力。公司将继续完善国
内营销网络,增加营销网络的覆盖面;公司将加大专业化学术推广的力度,提
高现有产品及新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接受度,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
在眼科处方药物市场的份额。
4、人才培养目标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体系,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研发、生
产、销售、管理等各方面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公司持续成长,公司
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通过外部人才引进、内部培养等方式进行人才的扩充,打造
一支能够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将具备国
际医药行业全球眼光、可持续发展长期战略规划能力;中层管理人员将具备医
药行业专业水平、领导高绩效团队的能力;基层员工达到具有认同的企业文
化、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及良好的工作技能。
5、管理提升目标
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机制、规范运营机制,
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公司管理能力,实现流程清晰、权责明确、组织架构
优化的管理目标。
(三)保障发展规划实现的措施
结合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公司现有业务基础、长远发展目标、市场发展趋
势,公司在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方面拟采取的
措施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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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相关管理办法,合理使
用募集资金。
2、销售扩张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加大市场开发和营销渠道建设力度,实施全方位营销,
多渠道、多层次开发拓展市场,主要措施如下:
(1)加大专业化推广力度
计划每年参加国际及全国性眼科学术会议,提高参加或举办区域性专业学
术会议、小型学术推广会的频率,增加专业媒体广告投放力度,提高公司产品
的美誉度。
(2)完善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将不断加强自身营销团队建设,扩大营销网络的覆盖面;优化经销商
队伍;完善零售平台建设工作;从国内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向具有较高潜力的
市场进行专业化拓展,逐步消除销售盲点。
(3)继续加强品牌建设
公司将在市场网络建设同时,强化和大力推进品牌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司
品牌认知度,带动产品的整体营销。
3、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公司在未来三年将加大对具备药学、医学专业背景的研发、生产管理及销
售人员的招聘,同时对公司现有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保证公司人才队伍适应发
展的需要。公司将积极建立员工的长期激励体系,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
培养并提升员工的团队精神以及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
(1)人才扩充与储备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依托长期合作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公司将多渠道
引进公司急需的研发、生产、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人才,完善人才储备和选拔机
制,制定后备管理人员培养计划与关键人才职业生涯规划,建立企业人才梯
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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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内部培训体系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培训体系,建立内部培训师培养和学分考核制度,
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增强团队能力。
(3)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
未来公司将加强绩效管理,保证绩效计划与战略指标的一致性,完善各级
绩效考核方案,量化关键考核指标;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员工奖惩、任用
机制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4、管理水平提高计划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初步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各项
规章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秘书等工作制度。未来公
司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将法人治理的各项制度切实落到实处,规范公司运
作。公司将建立和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进修计划,为中低层管理人员提供多层次的岗
位培训,全面提升公司管理能力。
5、国际市场的开拓
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设计和建设时以新版 GMP 标准为基础,同时参考
美国和欧盟 GMP 标准进行设计,这为公司未来通过国际认证,开拓国际市场,
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
公司将推进国际标准认证工作,继续参加各种国际性的专业眼科展会,实
地调研国际目标市场,争取产品尽早进入国际市场,为产品销售提供更广阔的
市场空间。
6、再融资计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根据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合
理有效地安排资金使用,协调处理企业长远发展与股东要求的现时回报之间的
关系,以良好的盈利水平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利益,并确保公司的长期融资能
力。如有前景良好的重大项目,公司将在利用留存收益、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
持的基础上,适时考虑以适当的方式借助资本市场渠道予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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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收购及兼并计划
公司上市成功后,随着规模扩大及实力增强,公司本着对股东有利、对公
司发展有利的基本原则,将充分依托资本市场,在时机、条件和对象成熟的前
提下进行适度的收购兼并,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将始终围绕眼科药物主营
业务,纵向或横向收购相关企业或资产,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整合,以推
动眼科药物行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四)拟定上述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公司业务所处宏观经济、政治、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2、公司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未出现重大不利情形;
4、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成功上市,募集资金到位;
5、未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它突发性事件。
(五)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困难
1、资金约束。公司所处眼科行业目前面临良好发展机遇,未来的成长、研
发的持续投入、生产规模扩大、营销网络完善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资金紧张成
为未来发展较为突出的问题。
2、人才储备不足。公司一直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也初步建立起国内领
先的研发队伍。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尤其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之后,公司
的人才需求将大幅上升。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进步需要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
员和研发人员;公司生产规模、销售规模的扩大也需要增加相应的生产管理、财
务管理、营销等方面专业人才。
3、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困难。随着公司资产规模、产品种类、生产规
模、销售规模、员工的增加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对公司在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渠道、公司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能力都提出了更大的要求和挑战,公司需
要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决策及管理能力。
(六)公司在上市后将持续公告有关发展规划实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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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定期
报告等方式,持续公告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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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已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管理办法》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1、资产完整
公司由兴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的资产全部进入公司,资产独立
完整、权属清晰。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和全部设备,合法拥有与
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
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超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
员及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或领薪。公司已经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
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建立了独立的工资
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并进行了适当的分工授权,
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拥
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公司不存在货币
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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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及其下属单
位、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4、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
构、设置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置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已建立了独立、完备的法
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设有相应的办公机构和经营
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的干预。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业务独立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公司
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在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上均保持独立,
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主要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独立性方面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刘继东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继东已
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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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不利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的地位或身份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2、本人目前除持有发行人 42.273%的股份外,不存在其他股权投资的情形。
3、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4、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
或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5、本人不会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或对发行人业务在任
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
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与本人有直接及间接控制关系的任何除发行人(含其子公司)以外的其
他公司亦不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业
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7、本人保证本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年满 18 周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等,也遵守以上承诺。
8、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9、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
受的一切损失。
三、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依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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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一 实际控制人
1 刘继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42.273%
二 持股 5%以上股东
1 桐实投资 公司股东,持股比例 25.125%
2 LAV 公司股东,持股比例 9.00%
三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1 盛京制药
康辉瑞宝,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 日,原系王琬及其配偶张成富共同出资设立的
2
公司。2014 年 6 月,发行人完成对康辉瑞宝的全部股权收购
四 其他关联方
1 王玥 实际控制人刘继东之妻
2 王琬 王玥的妹妹
3 张成富 王琬的丈夫
五 发行人的关键管理人员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2、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存在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刘继东及其配偶王玥于 2012 年 12
1 沈阳康辉瑞宝商贸有限公司 月 13 日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3 万元。2013
年 7 月 24 日,该公司注销
北京康辉瑞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北京康辉隆成医疗器械有限
2 司,以下简称“康辉隆成”,2013 年 11 月 15 日,
公司
该公司注销
3 辽宁盛京制药有限公司 发行人原全资子公司,2016 年 6 月该公司注销
(二)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的简要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名称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交易时间 定价方式

购买北京办公物业 2,200.00 2012 年 9 月 协商定价
康辉瑞宝及其全资 受让商标申请权 无偿受让 2013 年 2 月 -
1
子公司康辉隆成 接受后勤、车辆使 2013 年、2014
235.00 协商定价
用等综合服务 年 1-6 月
收 购 康 辉 瑞 宝
2 张成富、王琬 740.09 2014 年 5 月 评估定价
100%股权
受让专利技术 无偿受让 2011 年 7 月 -
2013 年 6 月、
3 刘继东 2013 年 8 月、
为发行人提供担保 无偿担保 -
2013 年 11 月、
2014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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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亚男等 7 名关联
接受一年期委托贷
4 自然人及其他 7 名 1,070.00 2013 年 11 月 协商定价
款,年利率 12%
公司职工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1、发行人与康辉瑞宝的关联交易
2011 年 12 月,王琬和张成富夫妇在北京投资设立康辉瑞宝,并购买位于锋
创科技园的办公物业,拟在北京开展医疗器械业务。因康辉瑞宝股东与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经协商,康辉瑞宝决定放弃医疗器械业务。
发行人业务发展较快,北京营销中心规模扩大,需合适的办公场所,经协商,
2012 年 9 月康辉瑞宝向发行人转让位于锋创科技园的办公物业。随着发行人业
务发展,北京营销中心在后勤、车辆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增加,康辉瑞宝具备上述
服务的能力,故发行人委托其提供综合服务。其后,为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于
2013 年决议收购康辉瑞宝的全部股权。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向康辉瑞宝购买北京办公物业
① 交易情况
2012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与康辉瑞宝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向康辉瑞
宝购买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锋创科技园区(以下简称“锋创科技园”)的 25
号办公楼(以下简称“办公物业”),建筑面积为 2,219.29 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
2,200 万元。合同价款是在康辉瑞宝原购房款 2,108.33 万元的基础上,参考一
年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应支付的资金利息成本后确定。
康辉瑞宝本次转让给发行人的办公物业购买自锋创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锋创发展”)。依据康辉瑞宝与锋创发展签订的《合作安排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康辉瑞宝向其购买的办公物业的房款总计为 2,108.33 万元。康
辉瑞宝已向锋创发展支付了全部购房款。
目前,康辉瑞宝已取得京房权证开字第 035708 号房屋所有权证。
② 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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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康辉瑞宝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14 年 6 月,发行人收购了康辉瑞宝 100%股权。鉴于,康辉瑞宝已成为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2014 年 8 月双方签署《关于终止<房屋购买合同>的协议》,
确认终止原《房屋购买合同》,由康辉瑞宝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
(2)无偿受让康辉隆成的商标申请权
① 交易情况
因康辉瑞宝不再经营医疗器械业务,2013 年 2 月 25 日,发行人与康辉瑞
宝的全资子公司康辉隆成签订《转让协议书》,康辉隆成将其拥有的 等 23
项商标申请权无偿转让,发行人已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核
准商标转让证明》,核准了上述商标申请权转让。
② 审议程序
公司 2013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北京康辉隆
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商标申请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康辉瑞宝为公司提供综合服务,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收购康辉瑞宝
① 交易情况
随着业务发展,发行人的北京营销中心在安保、食堂、保洁、物业、车辆等
方面的服务需求增加,因自身无法人资质,无法购置北京牌照车辆。因此,发行
人委托康辉瑞宝为北京营销中心提供综合服务。发行人因业务发展需要,考虑在
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便更好发挥营销中心的职能;同时,为进一步减少关联
交易,发行人于 2013 年决议收购康辉瑞宝的全部股权,将其作为设立在北京的
全资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依据双方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康辉瑞宝向公司提供后勤、车辆使用等
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年度综合服务费用依据市场
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每个会计年度不超过 200 万元。依据上述原则,
发行人与康辉瑞宝确认的 2013 年、2014 年 1-6 月综合服务交易金额分别为 185
万元和 50 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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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发行人与张成富、王琬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康辉瑞宝
100%股权,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评估净资产数额作为本次收购价格。在双
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发行人与康辉瑞宝签订的《综合服务协
议》终止,发行人依据终止日前综合服务实际发生额,与康辉瑞宝进行结算。
2014 年 5 月 25 日,银信评估出具《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
所涉及的北京康辉瑞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
报字[2014]沪第 0347 号),康辉瑞宝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
价值为 740.09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0.43%。2014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与张成
富、王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商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总计为 740.09 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② 审议程序
公司 2013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委托北京
康辉瑞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的议案》和《关于收购北京康辉瑞宝技
术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就上述发行人与康辉瑞宝、康辉隆成之间的关联交易事宜,独立董事均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2、无偿受让刘继东所持专利技术
① 交易情况
2011 年 7 月 29 日,刘继东与兴齐有限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刘继东
将其拥有 8 项发明专利无偿转让给兴齐有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种类 专利号 专利权期限
更昔洛韦原位眼凝胶组合物
1 发明专利 ZL200510046673.1 2028.01.15
及其制备方法
2 一种眼科用药物组合物 发明专利 ZL2004100462029.X 2025.12.06
一种应用于眼科病毒感染治
3 发明专利 ZL02117620.5 2025.09.27
疗的药物双黄连滴眼剂
4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发明专利 ZL02117622.1 2025.06.21
5 硝酸毛果芸香碱眼用凝胶 发明专利 ZL02117623.X 202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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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种类 专利号 专利权期限
6 氟康唑滴眼液 发明专利 ZL02117618.3 2025.03.29
7 凝胶型氧氟沙星眼膏 发明专利 ZL02153593.0 2024.12.21
8 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 发明专利 ZL02117621.3 2024.11.16
同日,刘继东、樊海燕与兴齐有限签订《专利转让协议》,刘继东、樊海燕
将其共同拥有的发明专利双氟芬酸钠滴眼液(专利号 ZL99123788.9,专利权期
限 2024.12.21)无偿转让给兴齐有限。
上述专利转让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② 审议程序
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非关联股东已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协议及履行情况进行了审
核,认为:“最近三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
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3、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
① 交易情况
2013 年 6 月 25 日,实际控制人刘继东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
广场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广场支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刘继
东为发行人与华夏银行广场支行于 2013 年 6 月 25 日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
以及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两年。
2013 年 8 月 30 日,实际控制人刘继东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刘继东为发行
人与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3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招
行沈阳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发行人向招行沈阳分行申请
1,500 万元授信额度,实际控制人刘继东为该《授信协议》项下发行人对招行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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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分行负有的一切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4 年 3 月 11 日,实际控制人刘继东与沈阳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发
行人与沈阳分行签订的“公借贷字第 ZH1400000029154 号”《固定资产贷款借款
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② 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分别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以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① 交易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资金的需求,发行人通过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向关联自
然人程亚男、王玥、徐凤芹、魏岚、高峨、杨宇春、马凤明及其他 7 名公司职工
取得委托贷款 1,070 万元。
2013 年 11 月 20 日,委托人王玥等 13 名自然人与受托人程亚男、公司签
订《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王玥等 13 名自然人委托程亚男将自有资金按照合同约
定条件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2013 年 11 月 21 日,程亚男与沈阳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委托沈阳分
行向公司提供贷款 1,070 万元。同日,公司与沈阳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程亚男和其他 13 名自然人通过沈阳分行向公司提供贷款 1,070 万元,其中,关
联自然人程亚男、徐凤芹、高峨、魏岚、马凤明、杨宇春、王玥共向公司提供贷
款 655 万元。贷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12%。
该贷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属于无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2013 年 11 月发行的
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下,无增信措施且未进行债券信用评级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
票面利率水平在 11%左右,利率水平差异较小。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委托贷款已经归还。
② 审议程序
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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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
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没有产
生重大影响。”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本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 款项性质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名称
其他应
魏 岚 备用金 9.00 12.50
收款
张成富 股权款及往来款 1,151.24 1,895.95 1,976.29
其他应
王婉 股权款 170.05
付款
康辉瑞宝 购房款 2,208.00
应付账
康辉瑞宝 综合服务费 190.55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已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
程序,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国
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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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监事会由 3 名监
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包括 1 名总经理、3
名副总经理(其中 1 名兼任董事会秘书)、1 名财务总监。
(一)董事情况
1、刘继东先生,1957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药学专业,高级工程师。刘继东先生先后荣获“东北三省优秀民营科技实
业家”、“沈阳市劳动模范”等荣誉,多次被评为沈阳市优秀集体企业家,其主持研
究开发的多项产品曾被认定为省级、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荣获省级优秀新产
品等奖项,为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继东 1989 年至 2000 年历
任沈阳市兴齐制药厂副厂长、代理厂长、厂长;自 2000 年公司成立以来,担任
董事长、总经理。
2、彭刚先生,195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企
业管理专业。彭刚 1989 年加入沈阳市兴齐制药厂,先后任职于财务、生产、销
售等部门,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高峨女士,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药物制剂专业,工程师。高峨 1997 年加入沈阳市兴齐制药厂;2000 年至今先
后担任主管生产、研发、人力资源、质量等部门的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
4、张少尧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药学专业。张少尧 1993 年至 1998 年曾就职于沈阳飞龙医药集团,1999 年加入
沈阳市兴齐制药厂从事销售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刘云先生,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工程管理专业。刘云 2003 年至 2014 年先后就职于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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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锦瑞宏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新远景佑成
(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远景万方(天津)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现就职于北京瑞凯天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现任
公司董事。
6、林亮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药
物化学专业。林亮 1999 年至 2010 年先后就职于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华润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默克雪兰诺有限公司、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
司等,2011 年至今任礼来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天津康希
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银杏树药业(苏州)有限公司、迈博斯生物医药(苏
州)有限公司、ACEA BIOSCIENCES,INC.、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
公司董事。
7、王英哲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法学专业。王英哲 1997 年至 2009 年就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曾任
律师、合伙人;2009 年至今任北京奋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深圳市京晟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及西安华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兼任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 月至今兼任陕西西凤
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8、王志强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经济学
专业,财务与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志强 1991 年起任教于厦门大学经济
学院,2007 年至 2009 年担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助理,2009
年至今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尔惠股
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9、沙沂先生,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药学
专业。沙沂自 1981 年至今任职于沈阳药科大学测试中心,目前担任沈阳药科大
学测试中心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情况
1、张坤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化工工艺专业。2005 年加入兴齐有限,现任公司生产经理、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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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志强先生 6,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
历,财务会计专业。2001 年加入兴齐有限,曾担任学术代表等职,2013 年至今
任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姜润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6 年至 2011 年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现
就职于远景万方(天津)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刘继东先生,总经理,个人简历见本节“(一)董事情况”。
2、彭刚先生,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见本节“(一)董事情况”。
3、高峨女士,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见本节“(一)董事情况”。
4、张少尧先生,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见本节“(一)董事情况”。
5、程亚男女士,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
计专业。程亚男 1997 年至 2002 年曾就职于沈阳五爱天地实业有限公司,2003
年加入兴齐有限从事财务工作,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1、技术负责人与核心技术人员
(1)刘继东先生,个人简历见本节“(一)董事情况”。
参与如下专利发明研究工作:含蜂蜡的微球基质、含有它的药物组合物及其
用途;更昔洛韦原位眼凝胶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眼科用药物组合物;凝胶
型氧氟沙星眼膏;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硝酸毛果芸香碱眼用凝胶;氟康唑滴眼
液;一种应用于眼科病毒感染治疗的药物双黄连滴眼剂;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含有硫酸软骨素的眼用凝胶剂及其制备方法等。
(2)高峨女士,个人简历见本节“(一)董事情况”。
参与如下专利发明研究工作:含蜂蜡的微球基质、含有它的药物组合物及其
用途;凝胶型氧氟沙星眼膏;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硝酸毛果芸香碱眼用凝胶;
6
公司监事王志强先生与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同名,但非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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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滴眼液;一种应用于眼科病毒感染治疗的药物双黄连滴眼剂;复方电解质
眼内冲洗液;含有硫酸软骨素的眼用凝胶剂及其制备方法。
主要学术论文:《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的溶解工艺及在滴眼剂中的应用》(《实
用药物与临床》2006 年第 9 卷第 1 期);《牛磺酸与白内障的治疗》(《辽宁
医药》2002 年第 3 期);《透明质酸钠在眼科的应用综述》(《辽宁医药》2002
年第 4 期)。
(3)唐海先生,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药剂学
专业,高级工程师。唐海 2007 年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后加入兴齐有限从事研发
工作,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
2、营销核心人员
彭刚先生,个人简历见本节“(一)董事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
员在其他企业任职及任职企业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表:
在本企业的 在其它企业 兼职企业与
姓 名
任职情况 任职情况 发行人关系
盛京制药董事长
刘继东 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
康辉瑞宝执行董事、总经理
彭 刚 董事、副总经理 盛京制药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高 峨 董事、副总经理 盛京制药董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张少尧 盛京制药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会秘书
程亚男 财务总监 盛京制药监事 公司全资子公司
刘 云 董事 北京瑞凯天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无
礼来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天津康希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银杏
树药业(苏州)有限公司董事、迈博斯生
林 亮 董事 无
物 医 药 ( 苏 州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ACEA
BIOSCIENCES,INC.董事、北京凯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京
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西安华江
王英哲 独立董事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信利光 无
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西凤酒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尔惠股
王志强 独立董事 无
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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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企业的 在其它企业 兼职企业与
姓 名
任职情况 任职情况 发行人关系
司独立董事
远景万方(天津)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
姜 润 监事 注
限合伙)副总裁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其
他企业兼职。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相互间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公司董事、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创立大会选聘了公司董事、监事;201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武志昂先生为独立董事;
201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林亮先生为董事。因第
一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201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的九名成员。其中,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徐凤芹因将于
2015 年底退休未再担任董事,选举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少尧担任董事。
除此之外,第一届董事会的其他八名董事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201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姜润先
生为监事。因第一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职工大会,
选举王志强为职工代表监事。201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张坤、姜润为公司监事。
武志昂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庄久荣为独立董事。
庄久荣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6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沙沂为独立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董事/监事 提名人 任期
1 刘继东 董事 董事会 2015.01.15-2018.01.15
2 彭 刚 董事 董事会 2015.01.15-2018.01.15
3 高 峨 董事 董事会 2015.01.15-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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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少尧 董事 董事会 2015.01.15-2018.01.15
5 刘 云 董事 董事会 2015.01.15-2018.01.15
6 林 亮 董事 董事会 2015.01.15-2018.01.15
7 王英哲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5.01.15-2018.01.15
8 王志强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5.01.15-2018.01.15
9 沙 沂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6.10.08-2018.01.15
10 张 坤 监事会主席 公司股东 2015.01.15-2018.01.15
11 王志强 监事 职工选举 2015.01.15-2018.01.15
12 姜 润 监事 公司股东 2015.01.15-2018.01.15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
务责任的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参加保荐机构及立信、天元组织的上
市辅导培训,自行学习与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深圳证
券交易所组织的有关辅导培训,已经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法定
义务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
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不存在
其他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不存在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与其近亲属持有
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继东 董事长、总经理 2,536.40 42.273
2 彭 刚 董事、副总经理 102.00 1.700
3 高 峨 董事、副总经理 102.00 1.700
4 张少尧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1.00 0.850
合 计 2,791.40 46.52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及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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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董事津贴,其他董
事和全体监事不享有董事或监事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
成,岗位工资依据所任职务确定,绩效奖金依据管理中心组织的年终考核结果确
定。公司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年度工作报告的
方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他核心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由总经理进行批准。
2、最近三年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比重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6 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5.20%、5.67%、
8.33%、3.51%。2013 年至 2015 年,因公司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未计提管
理团队绩效奖金,2015 年公司利润总额同比上年度下降约 30%,故 2015 年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较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
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
2016 年 1-6 月从发行人 2015 年从发行人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处领取收入(万元) 处领取收入(万元)
1 刘继东 董事长、总经理 24.98 43.18
2 彭 刚 董事、副总经理 16.98 32.4
3 高 峨 董事、副总经理 16.98 27.07
4 张少尧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6.98 35.06
5 刘 云 董事 未在公司领取 未在公司领取
6 林 亮 董事 未在公司领取 未在公司领取
7 王英哲 独立董事 3.00 6.00
8 王志强 独立董事 3.00 6.00
9 沙 沂 独立董事 -- --
10 张 坤 监事会主席 10.31 15.32
11 王志强 职工代表监事 5.1 8.8
12 姜 润 监事 未在公司领取 未在公司领取
13 程亚男 财务总监 16.71 22.82
14 唐 海 研发中心总监 16.71 27.07
注:收入为税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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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其
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五、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签订协议
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在本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聘用合同及保密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上述人员均已履行了有关协议。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YI SHI 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兴齐眼药在 201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中,选举林亮为董事。
因第一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201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的九名成员。其中,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徐凤
芹因将于 2015 年底退休未再担任董事,选举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少尧
担任董事。除此之外,第一届董事会的其他八名董事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武志昂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庄久荣为独立董事。
庄久荣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6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沙沂为独立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杨小龙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兴齐眼药在 201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选举姜润为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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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魏岚、马凤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职工
选举王志强为职工代表监事,在 201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中,选举张坤、姜润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1 年 11 月 12 日,兴齐眼药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刘继东
为总经理;徐凤芹、彭刚、杨宇春、高峨、张少尧为副总经理,同时聘任张少尧
为董事会秘书;聘任程亚男为财务总监。
2014 年 3 月,杨宇春退休,2014 年 4 月 3 日,兴齐眼药召开第一届第十四
次会议,同意杨宇春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因徐凤芹将于 2015 年退休,
故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2015 年 1 月 15 日,兴齐眼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刘继东
为总经理;彭刚、高峨、张少尧为副总经理,同时聘任张少尧为董事会秘书;聘
任程亚男为财务总监。徐凤芹因于 2015 年退休,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主要是规范公司治理、扩大生产经营以
及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需要。除上述变动以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其他变更。
七、公司有关内部控制机构设置及履职情况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
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组成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已经落实和完善
了上述内控制度,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持续提升。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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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1 年 11 月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发行人共召开了二十次股东大会、三
十五次董事会和十三次监事会,出席会议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出席董事
会或监事会的人员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
和监事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
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等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并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对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2012 年 2 月 21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
相应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可
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并对董事会负责,相关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
决定。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1、审计委员会由彭刚、王英哲和
王志强三人组成,由王志强任召集人,王志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2、战略委
员会由刘继东、高峨和沙沂三人组成,由刘继东任召集人;3、提名委员会由张
少尧、王英哲和王志强三人组成,由王志强任召集人;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高峨、王志强和王英哲三人组成,由王志强任召集人。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运行情况良好。
八、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制订了包括会计控制、内部管理控制、内部审计等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补充、修改,使内部控制制度趋于完善。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制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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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财务预算、生产计
划、物资采购、产品销售、人事管理、内部审计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各
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
分考虑了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多年管理经验,保证了内控制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
的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
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
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
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发行人会计师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 11599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九、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报告
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起行政处罚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棋盘山分局于 2012 年 9 月 24 日出具的《行
政执法处罚告知书》以及 2012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
公司“在棋盘山开发区高坎街道下洼子村、中和村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擅自建设兴齐新兴产业化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的中心楼、公用工程楼、餐厅、
仓库、眼科实验室、小牛血生产车间的行为,违反了《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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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
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限九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补办审批手续,并处罚
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根据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棋盘山分局就本案出具的《行政执法结案报
告》,确认“经调查核实,本案为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相对人已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履行处罚决定。”
根据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棋盘山分局出具的《行政执法结案报告》、
公司已足额缴纳了罚款。公司已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就该工程项目领取了编号
为 210100201303261101 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受到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
尚不严重,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已被纠正,因此不会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子公司康辉瑞宝存在两项因税务逾期未申报导致的罚款
处罚,两次罚款金额均为 2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康辉瑞宝原财务人员离职,工作交接出现问题,导致康辉瑞宝逾期未申报
增值税,康辉瑞宝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和 2014 年 10 月 15 日,分别收到北京
经 济 技术开发区国家 税务局出 具的《税务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开国告
[2013]573 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国开简罚[2014]356 号),因
逾期未申报增值税受到罚款处罚,每次罚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 元。康辉瑞宝已
足额缴纳了罚款。
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完成对康辉瑞宝的股权收购,康辉瑞宝成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本公司完成对康辉瑞宝的股权收购后,逐步强化了对相关财务人员的
岗位培训,强化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明确责任人,确保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2014 年 10 月受到前述罚款处罚后至今未再发生因税务逾期申报而被处罚的情
况。同时,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持续监督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程序的有
效性,为改进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建设性建议。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康辉瑞宝的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
且已整改完毕,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健全,
公司治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康辉瑞宝的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导致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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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
发行人律师认为:康辉瑞宝的前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且已整改完毕,不属
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内控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治理有效,康辉瑞
宝的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
十、公司资金被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恶意占用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一、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订了《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并经公司 2012 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2、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连续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5、连续十二个
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元;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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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投资决策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
公司拟进行重大投资,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分级审批决策制
度。总经理负责对拟进行的重大投资项目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具体收集工
作可由总经理交由下属公司各部门实施完成。
根据收集汇总的信息,总经理应在每年一月份拟定的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
划中列明有关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初步计划,并报董事会审核批准。董事会审
核批准之后,应依据该计划制定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中公司重大投资的有关部
分,并随同年度预算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的,应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进行重大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在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大会审
批:1、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投资
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3、投资标的(如
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4、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元人民币;5、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6、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事项。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凡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重大投资项目,经股东大会决定后,原则上不再
单项决策和审批,变更年度投资计划内容和年度投资计划外的重大投资项目,
必须按照公司投资决策权限和审批权限逐项审批。
(三)《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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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办法。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前, 应当掌
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公司对外担
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对外担
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的决策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的
审批权限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组织管理和实
施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
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的建设,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执行;权益投资项
目,由公司投资部会同财务部负责执行。董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和定期报
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中披露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批准及项目实
施进度情况。
十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措施
为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的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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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公司
已经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1、内部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部门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
日常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2、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
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
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
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
得迟延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
不公平。
3、公司对内部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于未公开信息,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
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
任一时点,向董事会秘书和投资与证券事务部报告与本公司、本部门、下属公
司相关的未公开信息:(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二)
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在前款规定的时点
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也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报告相
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
现异常交易情况。
董事会秘书收到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报告的或者董事长通知的未公开信息后,应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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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经审核后,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认依法应予
披露的,应组织起草公告文稿,依法进行披露。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时还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
术人员、部门负责人以及已经或将要了解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对未公开信息
的保密义务。
(二)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1、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含独立董事)时,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
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位
股东有一张选票;该选票应当列出该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拟选任的董事或监事
人数,以及所有候选人的名单,并足以满足累积投票制的功能。股东可以自由
地在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
中投于一人,对单个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于或低于其持有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整数倍,但其对所有董事(或者监
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投票结束后,根
据全部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各自得票的数量并以拟选举的董事(或者监事)
人数为限,在获得选票的候选人中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的董事(或者监事)。
2、建立健全股东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
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
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
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
入会议记录。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
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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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
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
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
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
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二)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
或超过 20%的;(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
该公司的债务;(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六)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公司治理制度
除上述公司治理制度外,公司还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保障公
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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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
状况。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本节分析与讨论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及报表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财务及其他信息一并阅读。以下分析所
涉及数据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最近三年经立信审计的财务会计资
料,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
立信审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一、简要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082,509.02 10,831,456.51 20,895,702.11 52,021,280.26
应收票据 17,728,933.49 30,235,104.62 14,130,856.92 10,919,984.01
应收账款 69,120,696.22 52,656,167.13 50,869,829.14 42,623,404.47
预付款项 6,212,226.73 3,692,019.35 4,845,879.17 5,469,189.56
其他应收款 7,730,562.26 5,856,792.03 18,208,951.55 4,053,308.32
存货 35,261,833.11 38,698,271.37 39,390,343.42 23,858,569.35
流动资产合计 155,136,760.83 141,969,811.01 148,341,562.31 138,945,735.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6,457,712.84 --- --- ---
固定资产 455,200,632.18 478,149,108.94 487,419,895.72 67,996,710.86
在建工程 --- --- 5,848,008.37 325,072,912.71
无形资产 24,319,760.64 26,093,493.10 26,806,764.81 27,602,456.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76,996.62 2,945,757.72 1,119,610.79 902,624.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82,619.58 865,746.00 6,187,89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9,455,102.28 508,970,979.34 522,560,025.69 428,262,594.48
资产总计 644,591,863.11 650,940,790.35 670,901,588.00 567,208,330.45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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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80,000,000.00 80,000,000.00 70,000,000.00 65,700,000.00
应付账款 5,443,857.80 6,131,696.56 8,661,790.00 4,468,301.58
应付票据 --- --- --- 23,730,000.00
预收款项 2,599,884.13 158,913.41 145,035.80 78,339.29
应付职工薪酬 1,391,220.00 534,075.63 426,872.27 362,250.00
应交税费 12,186,855.81 9,651,382.98 8,165,807.16 3,799,413.74
其他应付款 55,107,400.99 88,694,606.20 103,360,989.78 47,528,565.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000,000.00 18,000,000.00 29,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74,729,218.73 203,170,674.78 219,760,495.01 145,666,870.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00.00 20,000,000.00 56,000,000.00 60,000,000.00
递延收益 38,028,550.00 37,978,850.00 27,329,450.00 24,74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028,550.00 57,978,850.00 83,329,450.00 84,740,000.00
负债合计 222,757,768.73 261,149,524.78 303,089,945.01 230,406,870.38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资本公积 173,039,355.29 173,039,355.29 173,039,355.29 173,039,355.29
盈余公积 18,302,467.93 18,302,467.93 15,900,512.92 12,672,529.69
未分配利润 170,492,271.16 138,449,442.35 118,871,774.78 91,089,575.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1,834,094.38 389,791,265.57 367,811,642.99 336,801,460.07
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21,834,094.38 389,791,265.57 367,811,642.99 336,801,460.07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644,591,863.11 650,940,790.35 670,901,588.00 567,208,330.45
东权益)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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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营业总收入 165,417,770.03 287,439,466.04 254,652,801.14 218,631,429.77
其中:营业收入 165,417,770.03 287,439,466.04 254,652,801.14 218,631,429.77
二、营业总成本 134,616,003.29 265,998,476.57 236,633,021.85 166,683,061.33
其中:营业成本 44,324,447.22 85,092,008.00 62,555,581.92 29,932,010.2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34,343.42 4,753,321.41 3,319,729.69 2,048,822.25
销售费用 59,290,208.49 110,470,196.28 108,753,372.80 99,480,639.38
管理费用 22,934,570.14 51,104,193.67 46,996,812.15 34,290,253.99
财务费用 4,122,576.17 12,299,581.62 10,918,178.87 622,573.23
资产减值损失 1,109,857.85 2,279,175.59 4,089,346.42 308,762.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7,500.00 50,000.0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0,801,766.74 21,578,489.47 18,069,779.29 51,948,368.44
加:营业外收入 7,345,204.55 4,735,721.66 19,632,762.00 3,446,950.38
减:营业外支出 2,426.20 19,208.10 101,563.30 37,537.1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38,144,545.09 26,295,003.03 37,600,977.99 55,357,781.72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101,716.28 4,315,380.45 6,590,795.07 9,260,515.7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042,828.81 21,979,622.58 31,010,182.92 46,097,265.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042,828.81 21,979,622.58 31,010,182.92 46,097,265.9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3 0.37 0.52 0.7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3 0.37 0.52 0.77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32,042,828.81 21,979,622.58 31,010,182.92 46,097,2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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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8,191,478.55 268,363,538.99 241,768,330.24 203,271,570.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35,870.97 3,475,560.70 3,890,706.02 2,055,424.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127,349.52 271,839,099.69 245,659,036.26 205,326,995.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199,502.87 44,551,559.00 51,035,260.36 34,520,902.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564,053.43 47,428,948.34 46,062,915.82 41,433,925.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168,620.96 52,821,612.28 37,703,563.63 29,060,667.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356,210.64 105,604,225.04 97,859,058.52 91,913,033.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288,387.90 250,406,344.66 232,660,798.33 196,928,528.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38,961.62 21,432,755.03 12,998,237.93 8,398,466.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137,500.00 5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033,754.96 13,746,986.21 15,699,586.63 3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1,000.00 11,300,000.00 4,960,000.00 12,772,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24,754.96 25,184,486.21 20,709,586.63 12,772,7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492,634.95 4,686,959.93 81,792,102.52 132,980,196.8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00,9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1,746,728.61 ---
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92,634.95 8,087,859.93 83,538,831.13 132,980,196.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2,120.01 17,096,626.28 -62,829,244.50 -120,207,496.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130,000,000.00 250,000,000.00 65,7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6,416,397.29 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00,000.00 130,000,000.00 276,416,397.29 68,7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167,000,000.00 220,7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437,666.67 10,594,694.46 10,533,954.21 3,670,557.16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00,000.00 700,000.00 16,871,626.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237,666.67 178,294,694.46 231,233,954.21 20,542,183.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37,666.67 -48,294,694.46 45,182,443.08 48,157,816.5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7,637.55 -298,932.45 -60,617.37 62,600.4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51,052.51 -10,064,245.60 -4,709,180.86 -63,588,613.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31,456.51 20,895,702.11 25,604,882.97 89,193,496.1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082,509.02 10,831,456.51 20,895,702.11 25,604,88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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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立信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
债表,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
表,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
金流量表,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的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为:“我
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贵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度和 2016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及相关财务或非财
务指标分析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营业收入的主要因素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眼科处方药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
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药品,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
售价格,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在不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
下,制定实际销售价格。目前,公司拥有药品批准文号 44 个,其中 25 个被列
入《国家医保目录》,其零售价格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国
家发改委原对涉及本公司眼科药物产品的最高零售限价调整,2015 年,国家发
改委下发《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对于药品定价政策进行了
调整,未来药品定价政策将仍然是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之一,具体药品价格
调整风险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之一、药品降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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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推出时间较短,其落实效果
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等措施进行配套相关,这需要一定过程,
该药品价格改革对未来公司药品定价方向带来较大不确定性。
2、影响营业成本的主要因素分析
本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较高,营业成本对营业利润的影响较小。直接材料和制
造费用是影响营业成本的主要因素, 2013、2014、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两
者合计数额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83.43%、85.82%、90.63%和 89.39%。2014
年,因新建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逐步建成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和电力、天然气等运
营成本上升幅度较大,制造费用占生产成本比重上升由 2013 年的 17.46%上升
至 36.71%,直接材料占比由 2013 年 65.97%下降至 49.11%。有关报告期内营
业成本变动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十(二)营业成本分析”。
未来如本公司的主要直接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将相应提高公司的营业成本,
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新建生产基地等资本
性投资项目已转入固定资产。
3、影响期间费用的主要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5,929.02 68.66% 11,047.02 63.53% 10,875.34 65.25% 9,948.06 74.02%
管理费用 2,293.46 26.56% 5,110.42 29.39% 4,699.68 28.20% 3,429.03 25.51%
财务费用 412.26 4.77% 1,229.96 7.07% 1,091.82 6.55% 62.26 0.46%
期间费用
8,634.74 100.00% 17,387.40 100.00% 16,666.84 100.00% 13,439.35 100.00%
合计
销售费用是公司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对营业利润影响较大。
(1)销售费用影响分析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眼科处方药物。眼睛具有结构复杂,致病因素及疾病种类
众多,用药专属性强。相应的眼科药物细分类别多,生产企业需对眼科药物的功
能、差异、特点做更多的学术推广和功效推介。由于我国专业从事眼科药物生产
企业较少,专业眼科药物营销团队只能通过自己组建、自费培养方式进行培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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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因此,公司采用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的销售模式,通过自建的营销团队
进行产品疗效的介绍和推广,完成终端市场开拓。与此销售模式相适应,公司为
产品销售发生的差旅费、职工薪酬、会议费和办公费较多。
(2)财务费用影响分析
为满足募投项目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建设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的银行借款
余额持续上升,利息支出大幅增加。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银行借款
余额为 10,800.00 万元(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14 年借款利息支出为
1,194.33 万元,其中,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为 1,102.25 万元,资本化利息支
出为 92.08 万元。2015 年度,公司的利息支出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共计财务费
用 1,229.96 万元。2016 年 1-6 月,公司的利息支出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共计财
务费用 413.25 万元。
预计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在短期内难以满足
大额偿还银行贷款的需要,公司的银行借款余额还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因
上述项目已基本竣工投产,利息支出将主要计入财务费用。因此,预计在募集资
金到位并归还部分银行贷款前,本公司的财务费用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对业绩变动具有预示作用的财务指标分析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反映公司的偿债压力和流动资金
状况,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一定的预示作用,报告期内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负债率
33.03 38.04 45.42 40.52
(母公司)
流动比率(倍) 0.89 0.70 0.68 0.95
速动比率(倍) 0.69 0.51 0.50 0.79
2012 年,公司开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实施,因总投资额较大,
计划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公司通过积极规划经营积累的流动资金使用、扩大
银行借款规模等多种方式融资,以满足自有资金投资需求,导致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由 2013 年以来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期,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小于
1,反映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因贷款数额增加和利息
费用化因素,财务费用自 2013 年度的 62.26 万元上升至 2015 年的 1,229.96 万
元,财务费用大幅上升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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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为购买方收货并向公司出具确认单据时。在该时
点,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获得了收取货款的
权利,收入和成本均能可靠地计量,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3)关于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相应的业务特点分析和介绍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经销商模式和直销模式,在该两种销售模式下,结算流程
为购买方收货并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支付货款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
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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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
权益。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
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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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五)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
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
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六)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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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
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
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需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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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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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
与者在相关资产和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
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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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下跌幅度
超过 50%。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连续
20 个交易日下跌。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七)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应收款项金额大于人民币 200
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
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20
3-4 年(含 4 年) 50
4-5 年(含 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
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
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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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100 0-100
1-2 年(含 2 年) 0-100 0-100
2-3 年(含 3 年) 0-100 0-100
3-4 年(含 4 年) 0-100 0-100
4-5 年(含 5 年) 0-100 0-100
5 年以上 0-100 0-100
其他说明: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为除合并范围内的各单位之间的内部往来款
以外的应收款项。
(八)存货计价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产成品。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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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5 5 3.80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4 5 23.75
实验仪器及办公设备 3、5 5 19.00、31.67
固定资产装修 5 5 19.00
(十)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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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
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
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
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
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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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326-600 个月 使用权取得日至使用权终止日
软件 60 个月 预计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
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
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
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
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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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
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
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
入。
(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
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
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
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
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
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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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报。
(十五)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等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
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
追溯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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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
递延收益项目从其他流动负债及其他非流动负债中重分类至递延收益予以列报,
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将本公司的预付工程款和预付设备项目从预付账款中重分类
至其他非流动资产予以列报,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2、上述追溯调整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13 年度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中“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
项目金额为 6,187,890.00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修订)的规定,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2)2013 年度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盛京银行股份限公司
500,000.00 元由于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的规定,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013 年度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中其他非流动负债的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金额为 24,740,000.00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
订)的规定,重分类至递延收益。
五、主要税项情况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缴纳的税种和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 17%
增值税
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
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5%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2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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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目前认证有效
期间为 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执行优惠所得税税率 15%。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4,591,839.15 779,027.95 15,198,852.27 -365.8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950,300.00 3,915,600.00 4,332,950.00 1,751,100.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800,639.20 21,885.61 -603.57 1,658,679.15
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7,342,778.35 4,716,513.56 19,531,198.70 3,409,413.28
减:所得税影响数 -1,101,416.75 -707,477.03 -2,930,346.40 -516,822.3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241,361.60 4,009,036.53 16,600,852.30 2,892,590.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25,801,467.21 17,970,586.05 14,409,330.62 43,204,675.03
东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占归属于母公司股 19.48% 18.24% 53.53% 6.27%
东净利润比例
七、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0.89 0.70 0.68 0.95
速动比率(倍) 0.69 0.51 0.50 0.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03 38.04 45.42 40.52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
矿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07 0.10 0.14 0.13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7.03 6.50 6.13 5.61
资产(元)
2016 年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12 5.22 5.13 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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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周转率(次/年) 2.31 2.04 1.88 1.5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3 0.30 0.24 0.7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3 0.30 0.24 0.72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6.36 4.74 4.09 13.7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119.49 7,587.85 8,143.24 6,685.51
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
3,204.28 2,197.96 3,101.02 4,609.73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80.15 1,797.06 1,440.93 4,320.47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23 3.20 4.15 14.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
0.41 0.36 0.22 0.14
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4 -0.17 -0.08 -1.06
注: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为母公司口径)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净资产(按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计算)
5、每股净资产=以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期末总股本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财务费用+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
产摊销
9、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
10、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列

(二)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
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6 年 1-6 月 7.90 0.53 0.5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2015 年度 5.80 0.37 0.37
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8.80 0.52 0.52
2013 年度 14.69 0.77 0.77
2016 年 1-6 月 6.36 0.43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2015 年度 4.74 0.30 0.30
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014 年度 4.09 0.24 0.24

2013 年度 13.77 0.72 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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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
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
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
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
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
《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八、资产评估情况
2011 年,基于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需要,公司聘请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兴齐有限整体变更涉及的全部股
权权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资产总额 26,401.28 31,040.71 4,639.44 17.57
负债总额 3,097.34 3,097.34 - -
净资产 23,303.94 27,943.37 4,639.44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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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了兴齐有限整体变更涉及股东权益价值提供参考,公司
并未据此进行账务调整。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九、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5,513.68 24.07% 14,196.98 21.81% 14,834.16 22.11% 24.50%
13,894.57
非流动资
48,945.51 75.93% 50,897.10 78.19% 52,256.00 77.89% 42,826.26 75.50%

资产总计 64,459.19 100.00% 65,094.08 100.00% 67,090.16 100.00% 56,720.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逐年提升,2013 年、2014 年末、2015 末
和 2016 年 6 月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5.50%、77.89%、78.19%
和 75.93%,保持稳定。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是新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投入增加所致。
2014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9,429.74 万元,主要是在建工程
投入增加,同时部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合计账
面价值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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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908.25 12.30% 1,083.15 7.63% 2,089.57 14.09% 5,202.13 37.44%
应收票据 1,772.89 11.43% 3,023.51 21.30% 1,413.09 9.53% 1,092.00 7.86%
应收账款 6,912.07 44.55% 5,265.62 37.09% 5,086.98 34.29% 4,262.34 30.68%
预付款项 621.22 4.00% 369.20 2.60% 484.59 3.27% 546.92 3.94%
其他应收款 773.06 4.98% 585.68 4.13% 1,820.90 12.28% 405.33 2.92%
存货 3,526.18 22.73% 3,869.83 27.26% 3,939.03 26.55% 2,385.86 17.17%
流动资产合计 15,513.68 100.00% 14,196.98 100.00% 14,834.16 100.00% 13,894.57 100.00%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是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2013 年、
2014 年、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账面价值合计数分别为 12,942.32 万元、
12,528.67 万元、13,242.11 万元和 14,119.4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3.15%、84.46%、93.27%和 91.01%。
(1)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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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2015 和 2016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5,202.13 万元、
2,089.57 万元、1,083.15 万元和 1,908.25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7.44%、
14.09%、7.63%和 12.30%。
2015 年、2014 年、2013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减少 1,006.42 万
元、3,112.56 万元和 4,697.17 万元。2014 年和 2013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
末减少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2014 年和
2013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8,353.88 万元和 13,298.02 万元。2014 年和
2013 年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10,019.83 万元和
20,921.13 万元。2016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825.10 万元,主
要系 1)发行人销售收入增长,现金回款数额增加;2)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一期工程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发行人 2016 年上半年投资活动支出的现金
较少。
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的后续建设仍需要一定规模的资本性支出,同时,随着
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营运资金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有较大的流动资金压
力。针对此情况,除加强产品的市场营销推广外,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筹措流动
资金:(1)增加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2)经 2014 年 4 月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新建生产基地启用后,公司将处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原生产中心的土地及该宗地上的房屋资产,以回笼资金。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已与征收人签订协议,征收补偿费用为 3,027.64 万元。公司已收取
全部补偿费用。
(2)应收票据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6 月末,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1,092.00
万元、1,413.09 万元、3,023.51 万元和 1,772.89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7.86%、9.53%、21.30%和 11.43%。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是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公司客户的付款方式之一。2013、2014、2015 和 2016 年 6 月
末,应收票据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99%、5.55%、10.52%和 10.72%。
2013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较低,主要是公司以银行承兑
汇票背书转让支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分工程款所致。2015 年,公司为加快
货款回笼,接受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的比例有所提升,期末应收票据数额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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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账款
2013、2014、2015 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262.34
万元、5,086.98 万元、5,265.62 万元和 6,912.07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0.68%、34.29%、37.09%和 44.55%。具体分析如下:
①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的配比关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7,302.50 5,625.48 5,394.59 4,532.60
当期营业收入 16,541.78 28,743.95 25,465.28 21,863.14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当期营
22.07% 19.57% 21.18% 20.73%
业收入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12 5.22 5.13 4.85
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为年化数据
公司主要从事眼科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眼科处方药物,主
要通过医药商业公司进行销售。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收款政策:客户在药品验收合
格后的一定信用期限内付款,公司依据客户信用状况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每年
对所有客户的信用额度进行考核修订。
报告期内,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随销售收入增长而上升,公司销售回款情况正
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稳定。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按照账龄划分的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7,213.04 98.78% 5,511.47 97.97% 5,275.29 97.79% 4,403.71 97.16%
1-2 年(含 2 年) 40.35 0.55% 51.05 0.91% 79.44 1.47% 45.42 1.00%
2-3 年(含 3 年) 11.57 0.16% 31.82 0.57% 6.57 0.12% 66.50 1.47%
3-4 年(含 4 年) 11.69 0.16% 0.83 0.01% 33.21 0.62% 11.14 0.25%
4-5 年(含 5 年) 16.77 0.23% 30.21 0.54% - - 1.94 0.04%
5 年以上 9.07 0.12% 0.09 - 0.09 - 3.91 0.09%
合计 7,302.50 100% 5,625.48 100.00% 5,394.59 100.00% 4,532.60 100.00%
从账龄结构看,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好,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
账款余额比例在 95%以上,报告期内账龄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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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应收款余额比例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542.76 7.43%
上海铃谦沪中医药有限公司 477.17 6.53%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96.95 5.44%
2016.6.30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256.44 3.51%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241.90 3.31%
合 计 1,915.21 26.22%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89.40 5.14%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44.96 4.35%
上海铃谦沪中医药有限公司 236.48 4.20%
2015.12.31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183.32 3.26%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 171.84 3.05%
有限公司
合计 1,125.99 20.02%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457.42 8.48%
上海铃谦沪中医药有限公司 390.58 7.24%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205.57 3.81%
2014.12.31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3.87 3.78%
陕西科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166.00 3.08%
合计 1,423.44 26.39%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352.60 7.78%
上海铃谦沪中医药有限公司 326.31 7.20%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176.23 3.89%
2013.12.31
陕西科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168.45 3.72%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139.33 3.07%
合计 1,162.92 25.66%
注:2013 年 1 月,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 坏账准备期初余额 359.86 307.61 270.26 264.46
2 坏账准备本年增加 31.03 59.10 58.56 18.29
3 坏账核销金额 0.46 6.85 21.21 12.49
4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4=1+2-3) 390.43 359.86 307.61 270.26
核销额占当年销售额(含税)
5 - 0.02% 0.07% 0.05%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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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账龄较长、收回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坏账核
销,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坏账核销金额分别为 12.49
万元、21.21 万元、6.85 万元和 0.46 万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坏账准备计提,坏账核销金额占销售额(含
税)比例较低,发生因大额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导致的财务损失风险较小。
(4)预付款项
2013 年、2014、2015 年和 2016 年 6 月末,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546.92
万元、484.59 万元、369.20 万元和 621.22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94%、
3.27%、2.60%和 4.0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与生产
经营相关的原材料采购款。
(5)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409.06 39.96% 1,663.00 42.97% 1,639.91 41.63% 446.32 18.71%
在产品 1,102.68 31.27% 862.67 22.29% 1,143.30 29.02% 987.13 41.37%
产成品 849.78 24.10% 1,231.60 31.83% 1,047.74 26.60% 917.10 38.44%
周转材料 164.66 4.67% 112.56 2.91% 108.09 2.74% 35.30 1.48%
合计 3,526.18 100.00% 3,869.83 100.00% 3,939.03 100.00% 2,385.86 100.00%
营业成本 4,432.44 8,509.20 6,255.56 2,993.20
存货占营
业成本比 39.78% 45.48% 62.97% 79.71%

注:2016 年 6 月末,存货占营业成本比例为年化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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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末,存货较上年末减少 343.65 万元,主要是 2016 年上半年公
司销售增长较快,库存的产成品数额较上年末减少 381.82 万元。
2014 年末,存货较上年末增加 1,553.18 万元,其中:原材料增加 1,193.59
万元,在产品增加 226.20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①因主要产品速高捷小牛血
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的重要原材料去纤维蛋白小牛血采购价格持续上涨,
2013 年和 2014 年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 324.47 和 624.31 元/千克。由于公司
的产品质量受到药典的严格规范和控制,对原材料供应质量的稳定性要求高,采
用定点供应商长期采购模式,为保证原材料采购质量,同时锁定采购价格,2014
年公司加大了采购量,2014 年末库存的去纤维蛋白小牛血库存大幅增加至
742.81 万元,是 2014 年末原材料增加的主要构成;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三条生产线投产后,年产能达到 5,164 万支,年生产能力较原生产中心增加
1,554 万支,为满足生产需求,公司增加原材料备货,同时在产品库存数额相应
增长。
截至 2013 年底,公司原生产中心的四条生产线因原 GMP 认证到期、实施
搬迁改造等原因有三条陆续停产,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投产前,公司
产能将大幅降低。为减少因上述期间的产量波动,以满足正常销售供货,公司加
大了生产备货力度,大幅提高了生产计划,增加了产品库存。公司产品的毛利率
水平较高,经存货减值测试,2013 年末存货中除原材料计提了 14.24 万元的减
值准备外,不存在其他的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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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余额的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412.96 50.75% 166.59 27.51% 1,612.58 87.63% 277.87 64.69%
1-2 年(含 2 年) 127.15 15.63% 213.04 35.18% 76.03 4.13% 147.45 34.33%
2-3 年(含 3 年) 47.49 5.84% 76.03 12.56% 147.45 8.01%
3-4 年(含 4 年) 76.03 9.35% 147.45 24.35% - 0.00% 1.40 0.33%
4-5 年(含 5 年) 147.45 18.13% - 0.00% 1.40 0.08% 2.85 0.66%
5 年以上 2.41 0.30% 2.41 0.40% 2.85 0.15%
合计 813.50 100% 605.53 100.00% 1,840.31 100.00% 429.58 100.00%
流动资产 15,513.68 14,196.98 14,834.16 13,894.57
其他应收款账面值 773.06 585.68 1,820.90 405.33
占流动资产比例 4.98% 4.13% 12.28% 2.92%
2015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 1,235.22 万元,主要是公司收回沈
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所致。总体来看,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较低,风险较小。
2014 年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 1,415.57 万元,主要是 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
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人”)签订协议,征收人征收公司位于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 12 甲 4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相关资
产,征收补偿费用为 3,027.64 万元,公司已收取全部补偿费用。
2013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162.46 万元,主要是为沈阳泗水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沈阳棋盘山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的
代垫款 150.00 万元,该款项被用于公司新建生产基地供电工程建设,2014 年 2
月公司已经收回该笔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欠款。
4、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45,520.06 93.00% 47,814.91 93.94% 48,741.99 93.28% 6,799.67 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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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 -- -- -- 584.80 1.12% 32,507.29 75.91%
无形资产 2,431.98 4.97% 2,609.35 5.13% 2,680.68 5.13% 2,760.25 6.45%
可供出售金融资
50.00 0.10% 50.00 0.10% 50.00 0.10% 50.00 0.12%

投资性房地产 645.77 1.32%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7.70 0.61% 294.58 0.58% 111.96 0.21% 90.26 0.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28.26 0.25% 86.57 0.17% 618.79 1.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945.51 100.00% 50,897.10 100.00% 52,256.00 100.00% 42,826.26 100.00%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是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2013、2014 年、
2015 年和 2016 年 6 月末,账面价值合计数分别为 42,067.21 万元、52,007.47
万元、50,424.26 万元和 47,952.0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23%、
99.52%、99.07%和 97.97%。2013 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等,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高。2014 年末,因部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期
末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大幅增加 41,942.32 万元,同时,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减少
31,922.49 万元。2015 年末,公司因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期末在建工程无
余额。2016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1,951.59 万元,主要系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期工程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本期计
提 1,853.22 万元所致。
(1)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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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
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
报告期内,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是固定资产主要构成,报告期内,房屋建
筑物及机器设备是固定资产主要构成,2013、2014、2015 年和 2016 年 6 月末
合计账面值占固定资产比例分别为 74.30%、89.42%、90.78%和 91.44%。
2016 年 6 月末,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减少 950.34 万元,主要是发行人将
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锋创科技园区的办公楼部分用于对外出租,该部分对
外出租的自有物业的性质发生变更,会计核算上相应变更为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
性房地产,由固定资产中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值为 750.58 万元。
2015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增加 2,622.39 万元,主要是本期“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和“新药产业化工程”竣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14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大幅增加 43,435.16 万元,主要是本期“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部分竣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
资产所致。
(2)在建工程
2014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584.80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31,922.49
万元,主要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投资项目竣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15 年
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无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584.80 万元,主要是本期“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新药产业化工程”竣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16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无余额。
(3)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的主要构成。2011 年,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了土地
使用权一块,领取了“棋盘山国用(2012)字第 00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为此支付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及相关税款为 2,670.98 万元。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
产的主要构成。2011 年,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一块,领取了“棋盘
山国用(2012)字第 00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此支付的土地使用权价
款及相关税款为 2,670.98 万元。2015 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2,609.35 万
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为 2,571.30 万元,占无形资产的比例为 9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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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期
末账面余额为 50 万元。
(5)投资性房地产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将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锋创科技园区的办公楼
部分用于对外出租,该部分对外出租的自有物业的性质发生变更,会计核算上相
应变更为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该部分物业的账面价值核算由固定资产
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 645.77 万元。
(6)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6.89 84.31 99.02 46.31
递延收益 220.81 210.27 12.94 43.95
合计 297.70 294.58 111.96 90.26
报告期内,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可抵扣差异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 512.62 562.05 660.12 308.75
递延收益 1,472.04 1,401.79 86.29 293.00
合计 1,984.66 1,963.84 746.41 601.75
资产减值准备项下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因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项减值准备所致;递延收益项下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因公司取得的政府
补助款项暂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是预付工程款和预付设备款,随着公司建设工程的
逐步结算以及预定采购设备的交付,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大幅降低,截至 2015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128.26 万元。201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
面价值无余额。
5、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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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制定了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循稳健性原则,每年度末对各类资产的
减值情况进行核查,并按照既定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符合目前公
司资产的实际状况。公司其他资产如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在报告期
内均未出现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坏账准备 430.87 379.71 327.03 294.51
其中:应收账款 390.43 359.86 307.61 270.26
其他应收款 40.44 19.85 19.42 24.25
存货跌价准备 81.75 182.63 333.24 14.24
商誉减值准备 36.36 36.36 36.36
合计 548.98 598.70 696.63 308.75
占总资产的比例 0.85% 0.92% 1.04% 0.54%
2015 年末,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
准备。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占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分别为
60.11%和 30.50%。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 359.86 万元,主要系公司期
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所致,但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好,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
款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97.97%,风险较小。公司期末计提的存货减值跌价准
备为 182.63 万元,主要为产成品计提的跌价准备。
2014 年末,公司计提的存货减值跌价准备余额为 333.24 万元,其中,在产
品减值跌价准备余额为 220.00 万元,主要是 2014 年上半年大部分时间,新建
生产基地的生产线处于 GMP 认证过程中,在新版 GMP 认证完毕且药品注册批
件完成生产地址变更的补充注册前,配合验证抽样检验等工作生产的产品处于在
产品状态,导致部分在产品结存成本较高,与可变现净值比较应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36.36 万元是因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纳入的康辉瑞宝,目前主要承担北京营销中心的后勤服务职能,暂未对外开展业
务,不具备独立盈利能力。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
公允和稳健的,与资产质量的实际状况相符,公司未来因资产突发减值而导致的
财务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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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名称 应收账款 存货 应收账款 存货 应收账款 存货 应收账款 存货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本公司 5.12 2.31 5.22 2.04 5.13 1.88 4.85 1.59
注:2016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为年化数据
(二)负债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
1、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7,472.92 78.44% 20,317.07 77.80% 21,976.05 72.51% 14,566.69 63.22%
合计
非流动负
4,802.86 21.56% 5,797.89 22.20% 8,332.95 27.49% 8,474.00 36.78%
债合计
负债总计 22,275.78 100.00% 26,114.95 100.00% 30,308.99 100.00% 23,040.69 100.00%
流动负债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2013、2014、2015 和 2016 年 6 月末,
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63.22%、72.51%、77.80%和 7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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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22,275.78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3,839.18
万元,主要是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和设备款,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 3,358.72
万元。
201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26,114.96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4,194.03 万元,
主要系长期借款较 2014 年末减少 3,600.00 万元。
2014 年末,负债总额为 30,308.99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7,268.31 万元,主
要是随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投资项目的继续投入,公司应付的工程款和设备
款增加,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 5,583.24 万元。
2013 年末,负债总额为 23,040.69 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其
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组成。
2、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8,000.00 45.79% 8,000.00 39.38% 7,000.00 31.85% 6,570.00 45.10%
应付账款 544.39 3.12% 613.17 3.02% 866.18 3.94% 446.83 3.07%
应付票据 -- -- -- -- -- -- 2,373.00 16.29%
预收款项 259.99 1.49% 15.89 0.08% 14.50 0.07% 7.83 0.05%
应付职工
139.12 0.80% 53.41 0.26% 42.69 0.19% 36.23 0.25%
薪酬
应交税费 1,218.69 6.97% 965.14 4.75% 816.58 3.72% 379.94 2.61%
其他应付
5,510.74 31.54% 8,869.46 43.66% 10,336.10 47.03% 4,752.86 32.63%

一年内到
期 的 非 流 1,800.00 10.30% 1,800.00 8.86% 2,900.00 13.20% -- --
动负债
流动负债
17,472.92 100.00% 20,317.07 100.00% 21,976.05 100.00% 14,566.69 100.0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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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开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实施,因总投资额较大,
计划募集资金不能如预期到位,公司通过积极规划经营积累的流动资金使用、扩
大银行借款规模等多种方式融资,以满足自有资金投资需求。2014、2015 年末,
公司银行借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13 年末大幅增长。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和资本性支出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经营积累和
股东投入尚未使用的资金。随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投资支出增加,公司流动
资金压力增大,2013 年取得短期借款 6,570.00 万元,2014、2015 和 2016 年 6
月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7,000.00 万元、8,000.00 万元和 8,000.00 万元。
(2)应付票据
2013 年,为减少财务成本,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工程
款项,当年末增加应付票据 2,373.00 万元。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上半年,
公司以新取得的项目贷款支付工程款项,报告期末无应付票据余额。
(3)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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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446.83
万元、866.18 万元、613.17 万元和 544.39 万元。公司的应付账款为与生产经
营相关的原材料、包装物等采购相关的款项。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税科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增值税 478.66 269.16 218.56 131.19
企业所得税 599.54 626.39 536.14 219.84
教育费附加等 24.67 15.92 13.35 8.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34.54 22.29 18.68 12.31
个人所得税 32.50 7.40 6.30 7.80
其他 48.77 23.98 23.55 3.52
合计 1,218.69 965.14 816.58 379.94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1,093.29 19.84% 1,500.30 16.92% 8,531.46 82.54% 2,516.70 52.95%
年)
1-2 年(含 2 年) 129.12 2.34% 5,599.92 63.14% 104.78 1.01% 2,217.27 46.65%
2-3 年(含 3 年) 3,329.68 60.42% 73.52 0.83% 0.96 0.01% 3.09 0.07%
3 年以上 958.64 17.40% 1,695.72 19.12% 1,698.89 16.44% 15.80 0.33%
合计 5,510.74 100.00% 8,869.46 100.00% 10,336.10 100.00% 4,752.86 100.00%
流动负债 17,472.92 20,317.07 21,976.05 14,566.69
占流动负债比例 31.54% 43.66% 47.03% 32.63%
报告期内,账龄在 1 年以内(含 1 年)、1-2 年(含 2 年)的其他应付款主
要是尚未支付的固定资产购置款、工程款,以及应当支付给销售人员的差旅费、
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个人垫支款项。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康辉
瑞宝对原股东张成富的借款。
2016 年 6 月末,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 3,358.72 万元,主要是随着“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完工,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和设备款。
2015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 1,466.64 万元,主要系支付部分工程
款和设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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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5,583.24 万元,主要是随着“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的持续投入,应付的工程款和设备款增加。2014 年 6 月,
康辉瑞宝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原应付康辉瑞宝的购买北京办公物业
款 2,200.00 万元已内部抵消,同时康辉瑞宝应付张成富及其配偶的往来款和股
权转让款纳入合并报表。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00 万元是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
3、非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1,000.00 20.82% 2,000.00 34.50% 5,600.00 67.20% 6,000.00 70.80%
递延收益 3,802.86 79.18% 3,797.89 65.50% 2,732.95 32.80% 2,474.00 29.20%
非流动负
4,802.86 100.00% 5,797.89 100.00% 8,332.95 100.00% 8,474.00 100.00%
债合计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 1,000.00 万元,递延收益与上
年末持平。
2015 年末,递延收益为 3,797.89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064.94 万元,主
要是当年取得《2015 年第八批产业发展资金支持计划》1,130.00 万元。
2014 年和 2013 年末,递延收益分别为 2,732.95 万元和 2,474.00 万元,主
要是公司依据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 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贷款财政补贴信息资金的通知》(沈财指企[2013]1848 号)、《沈阳市工业发
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沈专项办发[2012]9 号)、《转发省发改委、省经信
委关于下达国家安排我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三批)2010 年中央预算
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沈发改投资发[2010]1374 号)等文件取得政府补助,尚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金额。
4、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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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次) 0.89 0.70 0.68 0.95
速动比率(次) 0.69 0.51 0.50 0.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03 38.04 45.42 40.52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119.49 7,587.85 8,143.24 6,685.51
利息保障倍数(万元) 10.23 3.20 4.15 14.13
净利润(万元) 3,204.28 2,197.96 3,101.02 4,609.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483.90 2,143.28 1,299.82 839.85
2012 年,公司开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因募集
资金未能如预期募集到位,公司以经营资金积累和银行贷款投入项目建设,公司
面临很大的流动资金压力。随着项目建设投入增加,2014 年末应付的工程进度
款、设备购置款增加。2014 年末,公司收购关联方康辉瑞宝的股权转让款有
340.09 万元尚未支付;同时,康辉瑞宝在被收购成为全资子公司前,存在对关
联方张成富的欠款尚未支付的本息金额 1,806.24 万元,该部分款项尚未支付计
入公司的负债,以上原因导致公司流动负债增长幅度较大。2013 和 2014 年末,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降低。2015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与上年末基本保
持一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 2014 年末基本持平。
(2)银行贷款还款压力分析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银行贷款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银行 贷款金额 贷款性质及利率 贷款期限 约定还款日
信用贷款 2016.2.16-
2000 2016.11.21
利率:5.66% 2016.11.21
信用贷款 2015.12.2-
2000 2016.11.21
利率:5.66% 2016.11.21
信用贷款 2016.5.19-
1000 2017.5.17
利率:5.66% 2017.5.17
中国光大银行
信用贷款 2015.8.19-
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016.5.21
利率:6.31% 2016.5.21
沈阳铁西支行
信用贷款 2015.10.20-
2000 2016.10.19
利率:5.98% 2016.10.19
信用贷款 2016.3.8-
1000 2016.11.21
利率:5.66% 2016.11.21
抵押贷款 2014.11.28- 2016 年、2017 年
利率:5.70% 2017.11.26 偿还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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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800
依据上述银行贷款的还款日约定,公司将在 2016 年归还银行贷款超过 8,000
万元。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和流动资金压力,计划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市场拓
展力度,促进销售增长,增加经营活动现金积累;②利用公司尚未使用的 7,2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③在归还上述到期贷款后争取重新借款。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总数为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股本总额为 6,000 万元。报告期内各期末,所有者权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类别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本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资本公积 17,303.94 17,303.94 17,303.94 17,303.94
盈余公积 1,830.25 1,830.25 1,590.05 1,267.25
未分配利润 17,049.23 13,844.94 11,887.18 9,108.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2,183.41 38,979.13 36,781.16 33,680.15
股东权益合计 42,183.41 38,979.13 36,781.16 33,680.15
十、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利润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541.78 28,743.95 25,465.28 21,863.14
二、营业总成本 13,461.60 26,599.85 23,663.30 16,668.31
减:营业成本 4,432.44 8,509.20 6,255.56 2,993.2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3.43 475.33 331.97 204.88
销售费用 5,929.02 11,047.02 10,875.34 9,948.06
管理费用 2,293.46 5,110.42 4,699.68 3,429.03
财务费用 412.26 1,229.96 1,091.82 62.26
资产减值损失 110.99 227.92 408.93 30.88
加:公允值变动收益 - - - -
投资收益 - 13.75 5.00 -
三、营业利润 3,080.18 2,157.85 1,806.98 5,194.84
加:营业外收入 734.52 473.57 1,963.28 344.70
减:营业外支出 0.24 1.92 10.16 3.75
四、利润总额 3,814.45 2,629.50 3,760.10 5,535.78
减:所得税费用 610.17 431.54 659.08 926.05
五、净利润 3,204.28 2,197.96 3,101.02 4,609.7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有
3,204.28 2,197.96 3,101.02 4,609.73
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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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2013、2014
年、2015 和 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21,863.14 万元、25,465.28 万元、
28,743.95 万元和 16,541.78 万元。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新建生产基地部分竣
工投入使用,2014、2015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度增长 16.48%、12.88%,
但同期固定资产折旧和满足项目建设所需银行贷款的财务费用上升的幅度远高
于营业收入增长,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营业利润较 2013 年减少。
2013、2014、2015 和 2016 年 1-6 月,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3.69%和 24.57%、29.60%和 26.80%。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新建生产基地
部分投入使用后,厂房和设备折旧大幅提升同时运营成本提高,但销售增长滞后
于产能提升,公司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较 2013 年度有较大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研发、营销人员薪酬、差旅费用、学术性推广支付相应增
加,贷款数额增加导致的财务费用上升,2013-2016 年上半年,期间费用占营业
收入比例分别为 61.47%、65.45%、60.49%和 52.20%。
(一)营业收入分析
1、收入构成分析
(1)产品收入构成
公司主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按照产品划
分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速高捷小牛血去
蛋白提取物眼用凝 4,183.63 25.72% 7,093.39 24.68% 5,741.74 22.55% 4,797.89 21.95%
胶/滴眼液
迪可罗眼膏/滴眼液 3,449.51 21.21% 6,780.42 23.59% 7,129.53 28.00% 6,699.73 30.64%
迪非滴眼液 2,237.64 13.76% 3,972.60 13.82% 3,303.83 12.97% 2,660.86 12.17%

兹养 维生素 A 棕
1,763.59 10.84% 3,202.94 11.14% 2,726.90 10.71% 1,978.38 9.05%
榈酸酯眼用凝胶
迪友眼用凝胶 1,902.14 11.69% 3,067.40 10.67% 1,989.49 7.81% 1,314.26 6.01%
迪善眼用凝胶 930.62 5.72% 1,364.10 4.75% 1,303.99 5.2% 1,268.98 5.80%
卓比安滴眼液 589.80 3.63% 1,037.33 3.61% 1,061.64 4.17% 895.89 4.10%
其他产品 1,210.13 7.44% 2,225.77 7.74% 2,208.16 8.67% 2,247.15 10.28%
总计 16,267.06 100.00% 28,743.95 100.00% 25,465.28 100.00% 21,863.14 100.00%
注:1、迪可罗滴眼液、迪非滴眼液包括单剂量和多剂量产品;2、前七大主要产品依
据 2015 年销售收入排名前七位的对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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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的眼科药物产品超过 30 种(含不同剂型和规
格),从收入结构看,前七大主要产品占公司收入占比保持稳定。前七大主要产
品中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属于 2009 年新医保目录的新增产品。
2013、2014、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前七大主要产品合计收入占营业
收入比例分别为 89.72%、91.33%、92.26%和 87.35%,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
来源。其他产品合计销售收入虽然占营业收入比例仍然较小,报告期内保持稳定。
公司“全系列、多品种”眼科药物产品体系能够有效满足市场需求。
从主要产品构成看,迪可罗眼膏/滴眼液、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
凝胶/滴眼液等七大主导产品在报告期内总体保持销售增长。速高捷小牛血去蛋
白提取物眼用凝胶/滴眼液是报告期内销售入增长较快,销售收入由 2013 年的
4,797.89 万元增长至 2015 年的 7,093.39 万元,并于 2015 年成为公司销售排名
第一的主要产品,占营业收入比例由 2013 年的 21.95%增长至 2015 年的
24.68%。
报告期内,因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以及包括迪友眼用凝
胶等在内的其他产品销售增长较快,迪可罗眼膏/滴眼液的销售收入占比逐年降
低。
(2)处方药和 OTC 药品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按照处方药和 OTC 药品口径划分的销售收入、成本、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药品品种 收入 成本 收入占比(%)
处方药 15,665.93 3,762.04 96.30
2016 年
OTC 601.12 475.29 3.70
1-6 月
小计 16,267.05 4,237.33 100.00
处方药 27,397.07 7,343.14 95.31
2015 年 OTC 1,346.87 1,166.06 4.69
小计 28,743.94 8,509.20 100.00
处方药 24,332.28 5,469.37 95.55
2014 年 OTC 1,133.00 786.19 4.45
小计 25,465.28 6,255.56 100.00
处方药 21,020.48 2,697.44 96.15
2013 年 OTC 842.67 295.6 3.85
小计 21,863.14 2,993.20 100.00
注:比例为处方药和 OTC 的收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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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增长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生活方式转变、工作强度增大、过敏源增加、
用眼不当等各类因素的影响,眼感染、角结膜炎、干眼症、角膜损伤溃疡、视频
终端综合症、白内障、青光眼等各种眼疾罹患率逐年增高,眼科药物市场增长较
快。此外,随着国家对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加,医保范围的逐步扩大,
居民的基本医疗支付能力不断增强,眼科疾病的就诊率提高,促进眼科药物需求
量的增长。
面对不断扩大的眼科药物市场规模,公司一方面增加研发投入,扩大新产品
储备;另一方面加强产品推广和营销服务,拓展销售渠道。同时,公司依据市场
情况对同一品类产品的不同剂型的市场推广策略进行调整。2013-2016 年上半
年,公司前七大主要产品的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销量单位:万支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
销量 增长率 销量 增长率 销量 增长率 销量 增长率
速高捷小牛血去
蛋 白提取物 眼用 271.52 - 403.27 94.10% 207.76 29.53% 160.40 -
凝胶/滴眼液
其中:凝胶剂 113.04 - 195.28 17.03% 166.86 17.23% 142.33 -
滴眼液 158.48 - 207.99 408.53% 40.90 126.36% 18.07 -
迪可罗眼膏/滴眼
1,019.56 - 2,356.94 7.28% 2,197.02 14.97% 1,910.91 -

其中:迪可罗眼膏 196.42 - 390.14 -7.11% 420.02 5.4% 398.27 -
单剂量迪可罗滴眼
816.89 - 1,938.00 11.13% 1,743.90 18.10% 1,476.63 -

迪非滴眼液 1,186.70 - 1,824.78 48.80% 1,226.37 68.04% 729.79 -
其中:单剂量(1ml) 179.51 - 381.79 -4.45% 399.59 4.19% 383.52 -
单剂量(0.4ml) 984.86 - 1,368.76 89.20% 723.44 218.88% 226.87 -
多剂量(5ml) 22.33 - 74.23 -28.17% 103.34 -13.44% 119.39 -
兹养维生素 A 棕
75.37 - 137.45 21.72% 112.92 36.40% 82.79 -
榈酸酯眼用凝胶
迪友眼用凝胶 65.55 - 104.06 53.16% 67.94 52.22% 44.63 -
迪善眼用凝胶 59.77 - 106.67 5.20% 101.40 4.50% 97.03 -
卓比安滴眼液 162.62 - 320.80 6.20% 302.07 33.97% 225.47 -
其中:单剂量(1ml) 113.71 - 237.87 15.03% 206.79 60.37% 128.95 -
多剂量(5ml) 48.91 - 82.93 -12.95% 95.27 -1.30% 96.53 -
注:1、迪可罗眼膏/滴眼液的销量统计包括迪可罗眼膏(凝胶型)、迪可罗滴眼液的单
剂量和多剂量剂型,统计单位均为万支,不含 2015 年开始销售的少量迪可罗眼膏(5g)和
迪可罗滴眼液(0.4ml)新剂型;2、迪非滴眼液销量统计包括单剂量和多剂量剂型;3、速
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滴眼液包括眼用凝胶和滴眼液两个剂型,其中,滴眼液
剂型自 2013 年开始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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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中单剂量剂型滴眼液销量增长较快,主要原因如下:
2010 年 2 月 7 日,《中国国家处方集》中明确提出推荐使用单剂量包装滴眼剂。
《中国国家处方集》是我国第一部为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由卫生部组
织编写的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指导和促进临床理用药的书籍,具有高度权威性。
在该处方集指导下未来眼科医生用药行为及习惯将更加规范,单剂量滴眼剂将不
断发展。顺应这一用药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单剂量滴眼剂的市场推广力
度,产品销量增长幅度较大。
公司努力通过丰富产品剂型构成和增加销量以降低价格调整的影响,2013
年公司加大了降价幅度较小的单剂量迪非滴眼液的市场推广力度,并自 2013 年
起开始推出新剂型迪非滴眼液(0.4ml)。
3、收入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华北地区 2,616.80 15.84% 4,094.09 14.24% 4,048.70 15.90% 3,250.33 14.87%
华东地区 5,793.83 35.07% 9,114.25 31.71% 8,260.07 32.44% 6,917.56 31.64%
西北地区 1,611.89 9.75% 3,010.71 10.47% 2,382.71 9.35% 1,918.88 8.78%
东北地区 1,830.02 11.08% 3,704.99 12.89% 3,318.46 13.03% 3,165.97 14.47%
华南地区 1,257.95 7.61% 2,736.84 9.52% 2,221.47 8.72% 1,872.05 8.56%
西南地区 1,441.22 8.72% 2,609.56 9.08% 2,084.56 8.19% 1,796.38 8.22%
华中地区 1,971.29 11.93% 3,473.51 12.09% 3,149.31 12.37% 2,941.97 13.46%
总计 16,523.00 100% 28,743.95 100.00% 25,465.28 100.00% 21,863.14 100.00%
注: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江西;华南地区包括广东、
广西、海南;华中地区包括湖北、湖南、河南;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
蒙古;西北地区包括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西南地区包括四川、云南、贵州、西
藏、重庆;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公司已经建立了全国性市场,销售收入来源分布区域较广。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2,087.64 47.24% 3,907.27 45.92% 3,072.04 49.11% 1,974.68 65.97%
其中-原材料 1,248.74 28.26% 2,333.32 27.42% 1,493.49 23.87% 1,095.36 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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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 838.90 18.98% 1,573.95 18.50% 1,578.55 25.23% 879.32 29.38%
直接人工 468.54 10.60% 797.17 9.37% 886.90 14.18% 495.83 16.57%
制造费用 1,862.79 42.15% 3,804.75 44.71% 2,296.62 36.71% 522.70 17.46%
小计 4,418.97 100.00% 8,509.20 100.00% 6,255.56 100.00% 2,993.20 100.00%
租赁业务成本 13.47
合计 4,432.44 8,509.20 6,255.56 2,993.20
201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及占比与 2015 年基本保持一致。
2015 年,制造费用占营业成本比重为 44.71%,较上年度提高 8.00 个百分
点。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建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竣工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较上年度进一步增加;同时新建生产基地天然气使用成本增加,运营成本上升。
2014 年,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合计占营业成本比重为 50.89%,较上年度提
高 16.86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①公司新建生产基地基本竣工投产后,固定
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增加 43,435.16 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大幅上升;同时新建
生产基地的电力和天然气使用成本增加,运营成本上升。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制
造费用大幅上升;②2014 年,新建生产基地的三条生产线陆续进行新版 GMP
认证,在新版 GMP 认证完毕且药品注册批件完成生产地址变更的补充注册前,
配合验证抽样检验等工作生产的产品处于在产品状态,致使产品的生产周期延
长,所摊直接人工上升。
直接材料中的原材料成本由 2013 年的 1,095.36 万元增长至 2015 年的
2,379.76 万元。原材料中增长较快的是去纤维蛋白小牛血和低密聚乙烯 3020D,
两者合计金额由 2013 年的 884.88 万元增至 2015 年的 2,243.16 万元。2014、
2015 年,直接材料中的原材料成本增长率分别为 36.35%和 59.34%,主要是速
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的主要原材料去纤维蛋白小牛血采购价格
大幅上升,平均采购价格由 2013 年 324.47 元/千克,上涨至 2015 年的 714.93
元/千克,致使去纤维蛋白小牛血的材料成本大幅上升。
2014 年,由于主要产品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迪可罗眼
膏、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和迪友眼用凝胶销量的增加,其主要的包
装物复合管增加 449.38 万元,其中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铝塑复合管增
加 81.66 万元,迪可罗眼膏铝管增加 97.31 万元,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
凝胶铝塑复合管增加 168.52 万元,迪友眼用凝胶复合管增加 101.90 万元。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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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包装物耗用总量增加,但是在制造费用显著上升的情况下,包装物占营
业成本比例仍较年度下降。
眼科药物产品直接作用于人体较为敏感的眼部,作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
料,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对其无菌性、密封性要求较高,包装物成本相对
较高。
(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及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6,267.06 28,743.95 25,465.28 21,863.14
主营业务成本 4,237.33 8,509.20 6,255.56 2,993.20
毛利 12,029.73 20,234.75 19,209.72 18,869.94
综合毛利率 73.95% 70.40% 75.43% 86.31%
2015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 2014 年下降 5.03 个百分点,主要系随着“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等投资项目的竣工投入使用,公司的折旧总额、新增运营成本提
高导致单位产品制造费用进一步增加。2014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
10.8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①公司新建生产基地基本竣工投产后,固定资产
原值较上年末增加 43,435.16 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大幅上升;同时新建生产
基地的电力和天然气使用成本增加,运营成本上升。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制造费
用大幅上升;②2014 年,新建生产基地的三条生产线陆续进行新版 GMP 认证,
在新版 GMP 认证完毕且药品注册批件完成生产地址变更的补充注册前,配合验
证抽样检验等工作生产的产品处于在产品状态,致使产品的生产周期延长,所摊
直接人工上升。
2、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变动分析
2013、2014、2015 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毛利贡献前五名的产品毛利合
计占公司总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81.08%、86.31%、90.42%和 87.12%,收入合计
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79.82%、82.04%、83.90%和 81.83%,前五大产品的毛利
率变动是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综合毛
利率贡献率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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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速高捷 毛利(万元) 2,975.37 5,029.96 4,480.66 4,113.43
小牛血去 占公司总毛利比例 24.57% 24.86% 23.32% 21.80%
蛋白提取 毛利率 71.12% 70.91% 78.04% 85.73%
物眼用凝 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25.29% 24.68% 22.55% 21.95%
胶/滴眼
综合毛利率贡献率 17.99% 17.50% 17.60% 18.81%

毛利(万元) 2,619.59 4,877.23 5,489.11 5,852.06
迪 可 罗 占公司总毛利比例 21.63% 24.10% 28.57% 31.01%
眼 膏 / 滴 毛利率 75.94% 71.93% 76.99% 87.35%
眼液 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20.85% 23.59% 28.00% 30.64%
综合毛利率贡献率 15.83% 16.97% 21.56% 26.77%
毛利(万元) 1,614.43 2,750.42 2,549.84 2,384.71
占公司总毛利比例 13.33% 13.59% 13.27% 12.64%
迪 非 滴
毛利率 72.15% 69.23% 77.18% 89.62%
眼液
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13.53% 13.82% 12.97% 12.17%
综合毛利率贡献率 9.76% 9.57% 10.01% 10.91%

兹养 维 毛利(万元) 1,593.14 2,854.68 2,317.44 1,752.17
生 素 A 占公司总毛利比例 13.16% 14.11% 12.06% 9.29%
棕 榈 酸 毛利率 90.34% 89.13% 84.98% 88.57%
酯 眼 用 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10.66% 11.14% 10.71% 9.05%
凝胶 综合毛利率贡献率 9.63% 9.93% 9.10% 8.01%
毛利(万元) 1,747.14 2,783.21 1,743.52 1,197.26
占公司总毛利比例 14.43% 13.75% 9.08% 6.34%
迪友眼
毛利率 91.85% 90.73% 87.64% 91.10%
用凝胶
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11.50% 10.67% 7.81% 6.01%
综合毛利率贡献率 10.56% 9.68% 6.85% 5.48%
毛利(万元) 10,549.67 18,295.50 16,580.57 15,299.63
前五大 占公司总毛利比例 87.12% 90.42% 86.31% 81.08%
产品 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81.83% 83.90% 82.04% 79.82%
综合毛利贡献率 63.77% 63.65% 65.11% 69.98%
注:1、综合毛利率贡献率=毛利率 X 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该指标反应综合毛利率中贡
献自该种产品的部分;2、迪可罗眼膏/滴眼液项下包括迪可罗眼膏、迪可罗滴眼液的单剂量
和多剂量剂型;3、迪非滴眼液包括单剂量和多剂量剂型;4、前五大产品为公司 2015 年销
售收入排名前五大的产品
2014 年至 2016 年 1-6 月,受新建生产基地部分投入使用,设备和厂房折
旧费用,电力和天燃气等运营成本大幅上升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较 2013
年有较大幅度降低,前五大产品合计毛利占总毛利比重逐年提高。
从产品毛利贡献看,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滴眼液因销售收
入增长较快,产品收入占总公司收入比例由 2013 年的 21.95%提高至 2015 年的
24.68%,并于 2015 年成为公司销售排名第一的主要产品,毛利占公司总毛利比
例由 2013 年的 21.80%提高至 2015 年的 24.86%,并于 2015 年成为公司综合
毛利率贡献率最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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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迪可罗眼膏/滴眼液的销售收入增速较低,产品毛利占公司总毛
利比例和对综合毛利贡献率逐步降低,各主要产品的毛利贡献更为均衡。2013
年公司加大单剂量迪可罗滴眼液的市场推广力度,该年度单剂量迪可罗滴眼液销
售收入增长较快但迪可罗眼膏销量下降,迪可罗眼膏/滴眼液的毛利占总毛利比
重和综合毛利贡献率均较上年有所降低。
公司构建了“全系列、多品种”的眼科药物产品结构,报告期内,部分药物品
种,如 2009 年获得三类新药证书和药品生产批文的第四代喹诺酮抗感染药——
迪友眼用凝胶的销售收入增长速度较快、毛利贡献由 2013 年的 1,197.26 万元提
高至 2015 年 2,783.21 万元,并于 2013 年开始成为收入贡献排名第五的主要产
品。2015 年,迪友眼用凝胶毛利占公司总毛利比例由 2013 年的 6.34%提高至
2015 年的 13.75%,综合毛利贡献率也由 2013 年的 5.48%提高至 2015 年的
9.68%。
3、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产品相对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名称 平均 平均 平均 基期
号 变动 变动 变动
售价 售价 售价 售价

速高捷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
1 0.95 -1.90% 0.97 -3.78% 1.01 0.88% 1.00
物眼用凝胶
迪可罗眼膏 0.96 0.04% 0.96 -3.78% 1.00 -0.39% 1.00
2 迪可罗滴眼液(多剂量) 0.89 -3.79% 0.92 -3.21% 0.95 -4.58% 1.00
迪可罗滴眼液(单剂量) 0.97 5.18% 0.92 -4.62% 0.97 -3.06% 1.00
迪非滴眼液(多剂量) 0.95 -2.97% 0.98 0.40% 0.97 -2.83% 1.00
3
迪非滴眼液(单剂量) 0.99 -0.88% 1.00 3.17% 0.97 -2.87% 1.00

兹养 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
4 0.98 0.42% 0.98 -3.50% 1.01 1.06% 1.00
凝胶
5 迪友眼用凝胶 0.99 -1.56% 1.00 0.66% 0.99 -0.56% 1.00
6 迪善眼用凝胶 1.02 21.75% 0.98 -0.56% 0.98 -1.67% 1.00
卓比安滴眼液(多剂量) 1.02 2.52% 1.00 -0.99% 1.01 0.76% 1.00
7
卓比安滴眼液(单剂量) 1.06 11.61% 0.95 -2.34% 0.98 -2.40% 1.00
注:1、以 2013 年为基期确定基期平均售价为 1.00,2014 年、2015 年的相对平均售
价均为与 2013 年基期平均售价的相对数,变动为环比平均售价变动;2、迪可罗滴眼液(单
剂量)指包装规格为 1ml*10 支/盒的单剂量剂型,不包括销量很少的包装规格为 1ml*5 支/
盒的单剂量剂型;3、迪非滴眼液(单剂量)为 1ml 剂型,不包括 2013 年开始销售的 0.4ml
剂型;4、前五大主要产品为公司 2015 年销售收入排名前五大的产品
2012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司的 1ml:1mg 剂型迪非滴眼液(单剂量)和 5ml:5mg 剂型滴眼液(多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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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本次最高零售限价的调价范围。受此次调价影响,2013 年,迪非滴眼液(多
剂量)、迪非滴眼液(单剂量 1ml:1mg)的平均售价较 2012 年度分别降低 16.71%
和 8.53%。2013 年开始,公司加大了迪非滴眼液(单剂量)的市场推广力度,
并推出了 0.4ml 剂型的迪非滴眼液(单剂量),努力通过丰富产品剂型构成和增
加销量以降低价格调整的影响。2015 年,公司主要产品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
取物眼用凝胶和迪可罗眼膏/滴眼液平均售价较 2013 年下降 3%-4%,主要是受
医药采购招标价格下降影响所致。
4、前五大主要产品单位营业成本变动分析
2016 年
产品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6 月
销量(万支) 113.04 195.28 166.86 142.33
速高捷小牛
单位营业成本(元/支) 8.84 8.89 7.34 4.73
血去蛋白提
其中:材料成本(元/支) 5.84 5.84 4.94 3.67
取物眼用凝
人工成本(元/支) 0.58 0.49 0.84 0.52

制造费用(元/支) 2.42 2.56 1.56 0.54
销量(万支) 202.66 418.94 453.07 434.28
迪可罗眼膏/ 单位营业成本(元/支) 1.50 2.01 1.94 1.13
滴眼液(多剂 其中:材料成本(元/支) 0.88 0.80 0.88 0.78
量) 人工成本(元/支) 0.12 0.19 0.31 0.17
制造费用(元/支) 0.50 1.02 0.75 0.18
销量(万支) 22.33 74.23 103.34 119.39
单位营业成本(元/支) 3.62 3.23 1.82 1.03
迪非滴眼液
其中:材料成本(元/支) 0.61 0.54 0.63 0.39
(多剂量)
人工成本(元/支) 0.48 0.43 0.34 0.30
制造费用(元/支) 2.53 2.26 0.85 0.34
销量(万支) 179.51 381.79 399.59 383.52
单位营业成本(元/支) 0.63 0.70 0.55 0.26
迪非滴眼液
其中:材料成本(元/支) 0.18 0.18 0.17 0.15
(单剂量)
人工成本(元/支) 0.10 0.10 0.08 0.05
制造费用(元/支) 0.35 0.42 0.30 0.06
销量(万支) 75.37 137.45 112.92 82.80

兹养 维生 单位营业成本(元/支) 2.26 2.53 3.62 2.73
素 A 棕榈酸 其中:材料成本(元/支) 1.59 1.66 1.99 2.03
酯眼用凝胶 人工成本(元/支) 0.12 0.18 0.47 0.34
制造费用(元/支) 0.55 0.69 1.17 0.36
销量(万支) 65.55 104.06 67.94 44.63
单位营业成本(元/支) 2.36 2.73 3.62 2.62
迪友眼用
其中:材料成本(元/支) 1.73 1.85 1.88 1.92
凝胶
人工成本(元/支) 0.11 0.17 0.49 0.34
制造费用(元/支) 0.52 0.71 1.25 0.36
注:1、因迪可罗滴眼液的单剂量剂型以支为统计口径的数量较大,但占迪可罗眼膏/
滴眼液收入比例较低,纳入统计会对平均营业成本造成较大影响,上表中的迪可罗眼膏/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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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液项下包括迪可罗眼膏、迪可罗滴眼液的多剂量剂型,剔除了迪可罗滴眼液的单剂量剂型;
2、0.4ml 规格的迪非滴眼液(单剂量)是公司于 2013 年推出的新产品,以支为统计口径的
数量较大,但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低于 1ml 规格的迪非滴眼液(单剂量),故上表以 1ml
规格的迪非滴眼液(单剂量)为分析标的;3、前五大产品为公司 2015 年销售收入排名前
五大的产品
2014 年公司制造费用较 2013 年大幅上升,主要原因如下:①公司新建生
产基地基本竣工投产后,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增加 43,435.16 万元,固定资产
折旧费用大幅上升;同时新建生产基地的电力和天然气使用成本增加,运营成本
上升。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制造费用大幅上升;②2014 年,新建生产基地的三
条生产线陆续进行新版 GMP 认证,在新版 GMP 认证完毕且药品注册批件完成
生产地址变更的补充注册前,配合验证抽样检验等工作生产的产品处于在产品状
态,致使产品的生产周期延长,所摊直接人工上升。
2015 年公司制造费用较上年度进一步增加,主要是公司新建生产基地竣
工投入使用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进一步上升所致。2015 年,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迪友眼用凝胶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度降低,主要原因是:
2015 年公司按照生产线分摊制造费用和人工成本,凝胶生产线总体产量较大,
导致单位成本中的制造费用和人工费用有所下降。
2014 年,迪可罗眼膏/滴眼液的单位营业成本明显上升,单位材料成本、人
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均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如下:①2014 年上半年大部分时间,
新建生产基地的生产线处于新版 GMP 认证阶段,使得产品生产周期延长,分摊
的单位成本上升;②2014 年,公司处置了数批在质检中发现的质量未达标产品,
导致分摊至单位成本中的直接材料成本上升;③制造费用大幅上升。2015 年,
迪可罗眼膏/滴眼液的单位营业成本较 2014 年较上年度增幅为 3.61%,主要系制
造费用增加所致。
2014 年,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的单位营业成本为 7.34 元/
支,较上年度提高 2.61 元/支,主要原因如下:①平均材料成本由 2013 年的 3.67
元/支提高至 4.94 元/支,主要原材料去纤维蛋白小牛血平均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较
大,由 2013 年的 324.47 元/千克提高至 2014 年的 624.31 元/千克;②2014 年
上半年大部分时间,新建生产基地的生产线处于新版 GMP 认证阶段,使得产品
生产周期延长,分摊的单位成本上升;③制造费用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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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的单位营业成本为 8.89 元/
支,较上年提高 1.55 元/支,主要原因为:①平均材料成本由 2014 年的 4.94 元
/支提高至 5.84 元/支;②制造费用持续上升。
公司原生产中心的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已于 2013 年底前停产,新建生产基
地的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于 2014 年 9 月通过新版 GMP 认证投入使用,2014 年
9 月前销售的迪非滴眼液(多剂量)产品为 2013 年末的库存产品,因此,2014
年迪非滴眼液(多剂量)的单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受新增的厂房和设备折旧
以及运营成本上升影响幅度低于其他主要产品。
2014 年,迪非滴眼液(单剂量)单位成本中的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大幅上
升,主要是因为新建生产基地的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于 2014 年上半年建成投产,
制造费用大幅上升。
2015 年,迪非滴眼液(多剂量)和迪非滴眼液(单剂量)单位成本持续增
长,主要是因为制造费用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的销售量增长较快,2013 年,
影响单位成本的主要因素是单位材料成本变动。2013 年,单位材料成本为 2.03
元/支,同期,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的原材料铝塑复合管的采购价
格为 1,553.30 元/千支,管材采购成本波动是其单位材料成本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4 年,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的单位营业成本上升,单位材料成
本下降,主要原因是:①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铝塑复合管的单位采
购价格较上年度降低,单位材料成本下降;②新建生产基地投入使用,折旧费用
和运营成本提高,以及新版 GMP 认证延长产品生产周期,导致单位人工成本和
制造费用上升。2015 年,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的单位营业成本下
降,由 2014 年 3.62 元/支减少为 2.53 元/支。主要原因为:①兹养维生素 A 棕
榈酸酯眼用凝胶铝塑复合管的单位采购价格较上年度降低,单位材料成本下降;
②2015 年公司按照生产线分摊制造费用和人工成本,导致单位成本中的制造费
用和人工费用有所下降。
2014 年,迪友眼用凝胶单位成本上升但材料成本降低,主要原因是:①摊
入营业成本的迪友眼用凝胶用复合管的单位采购价格较低,单位材料成本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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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制造费用大幅上升。2015 年,迪友眼用凝胶单位成本较 2014 年下降,主要
原因是:2015 年公司按照生产线分摊制造费用和人工成本,导致单位成本中的
制造费用和人工费用有所下降。
(四)敏感性分析
1、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营业利润的敏感性分析
因销售价格变动对营业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遵循如下假定条件:除销售价
格以外,产品销售数量、单位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期间费用等因素保持不变。平
均销售价格变动 1%,对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影响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对营业收入影响 165.42 287.44 254.65 218.63
营业收入 16,541.78 28,743.95 25,465.28 21,863.14
营业利润 3,080.18 2,157.85 1,806.98 5,194.84
对营业利润影响比例 5.37% 13.32% 14.09% 4.21%
如上表所示,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营业利润影响较大,2014 年因固定资产
折旧、运营成本、财务费用大幅提升影响,营业利润率相较上年度明显降低,营
业利润对价格变动的敏感性提升。2015 年营业利润对价格变动的敏感性与 2014
年基本保持一致,未来随着营业利润增长该敏感系数将逐渐降低。
2、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营业利润的敏感性分析
因原材料(包括包材)采购价格变动对营业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遵循如下
假定条件:除原材料采购价格以外,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固定成本、期间
费用等因素保持不变。平均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 1%,对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
影响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对营业成本影响 12.49 39.85 30.72 19.75
营业收入 16,541.78 28,743.95 25,465.28 21,863.14
营业利润 3,080.18 2,157.85 1,806.98 5,194.84
对营业利润影响比例 0.41% 1.85% 1.70% 0.38%
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较高,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低,营业利润对原材
料价格波动的敏感性较弱。
(五)期间费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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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6 月
销售 金额 5,929.02 11,047.02 10,875.34 9,948.06
费用 占营业收入比例 35.84% 38.43% 42.71% 45.50%
管理 金额 2,293.46 5,110.42 4,699.68 3,429.03
费用 占营业收入比例 13.86% 17.78% 18.46% 15.68%
财务 金额 412.26 1,229.96 1,091.82 62.26
费用 占营业收入比例 2.49% 4.28% 4.29% 0.28%
金额 8,634.74 17,387.40 16,666.84 13,439.35
合计
占营业收入比例 52.20% 60.49% 65.45% 61.47%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随着经营规模扩大而增长,销售费用是期间费用的
主要构成,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降低。各项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的
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差旅费 2,096.26 35.36% 4,095.98 37.08% 4,139.41 38.06% 3,923.14 39.44%
职工薪酬 1,174.17 19.80% 2,282.18 20.66% 2,159.73 19.86% 1,972.75 19.83%
会议费 1,012.54 17.08% 1,499.00 13.57% 1,327.76 12.21% 1,096.35 11.02%
办公费 696.70 11.75% 1,296.46 11.74% 1,242.19 11.42% 1,067.67 10.73%
业务招待费 524.38 8.84% 1,011.84 9.16% 1,046.46 9.62% 847.79 8.52%
宣传促销费 175.94 2.97% 288.22 2.61% 317.69 2.92% 477.84 4.80%
折旧 16.14 0.27% 123.68 1.12% 238.68 2.19% 241.41 2.43%
广告费 87.90 1.48% 94.12 0.85% 106.63 0.98% 147.15 1.48%
运费 97.21 1.64% 206.17 1.87% 175.54 1.61% 130.17 1.31%
其他 47.78 0.81% 149.37 1.35% 121.25 1.11% 43.79 0.44%
合计 5,929.02 100.00% 11,047.02 100.00% 10,875.34 100.00% 9,948.06 100.00%
占营业收入
35.84% 42.71% 45.50%
比例
差旅费、职工薪酬、会议费和办公费是公司销售费用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
上述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比例超过 80%。
(2)营销模式、产品特点对销售费用率差异的影响
①营销模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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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医药企业主要采取的营销模式分为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和代理模
式。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医药企业的终端市场拓展职能由自建营销团队完成。
医药企业借助学术交流等形式,使医疗机构能够充分了解产品特点、临床效果、
给药方式及相关领域的产品发展趋势,促进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代理模式:医药
商业公司取得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销售代理权,进行终端市场拓展工作。
医药企业不同营销模式的差异比较如下:
比较项目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代理模式
销售价格(药品出公司价格) 较高 较低
销售费用率 较高 较低
毛利率 较高 较低
营销团队 自建营销团队 代理商营销团队
终端市场推广 医药企业承担 代理商承担
营销控制力 较强 较弱
由于我国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OTC)区别管理制度,处方药专业性强、
新药创新快,购买需要职业医师开具处方并指导用药,临床医师在用药过程中需
要不断加强对具体药品的了解,因此,处方药物多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由于处方药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采取该营销模式的医药企业多自建包括学
术专员在内的营销团队。鉴于我国现行医药管理体系下,处方药的销售定价和管
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划分单位,因此,医药企业一般在各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均会建立办事处,安排具体营销人员负责该区域内的产品学术推广、医药
商业公司合作、发货与收款等,营销人员数量较多,差旅活动频繁。
采取该种营销模式的医药企业在学术化推广过程中,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学
术研讨活动,如国际眼科学术会议、全国眼科学术会议、区域性专业技术会议、
市级学术推广会。
因此,公司与上述学术推广活动相应的差旅费、职工薪酬、会议费、业务招
待费、办公费等相关费用较高。
②产品特点
眼睛结构复杂,致病因素及疾病种类众多,用药专属性强。因此,眼科药物
细分类别多,生产企业需对眼科药物的功能、差异、特点做更多的学术推广和功
效推介。由于我国专业从事眼科药物生产企业较少,专业眼科药物营销团队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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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自己组建、自费培养方式进行培育和发展,公司在营销团队培育方面的支出
较多。
(3)公司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本公司通过自建营销团队进行终端市场拓展,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和
加强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公司已建立了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的营销网络并拥有
了一定规模的营销团队,以满足市场推广和维护的需要,存在一定金额的差旅费、
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
同时,公司每年均会组织安排不同级别的学术推广会、产品介绍会,参加国
内、国际学术会议,并设置科研成果和产品展示区、发表专题演讲报告、积极宣
传、展示公司,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与品牌形象,存在一
定金额的会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由 2013 年的 45.50%降低至 2015 年的 38.43%,
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同期销售费用增
长率。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研发支出 621.76 27.11% 1,594.74 31.21% 1,026.97 21.85% 1,119.03 32.63%
职工薪酬 564.23 24.60% 947.14 18.53% 1,022.94 21.77% 789.29 23.02%
交通差旅费 231.92 10.11% 529.18 10.35% 557.74 11.87% 400.31 11.67%
办公费 123.53 5.39% 357.25 6.99% 343.03 7.30% 272.87 7.96%
折旧费 305.86 13.34% 643.07 12.58% 698.10 14.85% 265.70 7.75%
税金 198.64 8.66% 386.00 7.55% 356.96 7.60% 133.63 3.90%
业务招待费 42.92 1.87% 107.89 2.11% 129.26 2.75% 92.35 2.69%
无形资产摊销 38.57 1.68% 76.68 1.50% 75.18 1.60% 69.87 2.04%
其他 166.03 7.24% 468.48 9.17% 489.50 10.42% 285.97 8.34%
合计 2,293.46 100.00% 5,110.42 100.00% 4,699.68 100.00% 3,429.03 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13.86% 17.78% 18.46% 15.68%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随着业务量的增长而增加,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上升,研发支出和职工薪酬是管理费用的主要构成。2015 年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4 年增长 410.74 万元,主要系研发支出增长 567.77 万元所致。2014 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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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生产基地部分投入使用,折旧费用大幅提升,致使 2014 年折旧费占比较上年
度大幅提升。公司注重技术研发与新药研制,研发支出占管理费用比例较高,
2013 年研发支出占管理费用比例达 32.63%,主要是免疫抑制剂类、抗菌类、抗
真菌类等滴眼液的研发投入所致。
2013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幅较小,年度销售目标未实现,未计提管理团队
绩效奖金。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也有一定的增加。
3、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利息支出 413.25 1,197.16 1,102.25 65.27
减:利息收入 3.30 6.32 24.60 10.87
汇兑损益 -1.76 29.89 6.06 -6.26
其他 4.07 9.22 8.11 14.12
合计 412.26 1,229.96 1,091.82 62.26
2013 年,公司银行借款大幅增长,年度借款利息总额为 421.58 万元,其中,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为 65.27 万元,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为 356.31 万元。2014
年,因固定资产投资需要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大幅上升,随着在建工程逐步
竣工转入固定资产,2014 年度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为 92.08 万元,计入财务费用
的借款利息支出大幅增加至 1,102.25 万元,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大幅增加。2015
年,公司利息支出与 2014 年度基本持平,随着在建工程逐步竣工转入固定资产,
2015 年没有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借款利息支出为 1,197.16 万元,
财务费用较高。
(六)其他影响利润的因素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164.83 277.28 193.27 118.56
教育费附加 117.73 198.06 138.05 84.68
营业税 0.88 0.00 0.66 1.64
合计 283.43 475.33 331.97 204.88
2013 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较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较多,当
期应交增值税较上年降低,2013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较上年减少。
2、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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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坏账损失 51.63 59.53 53.57 22.47
存货跌价损失 59.36 168.39 319.00 8.40
商誉减值损失 - - 36.36 -
合计 110.99 227.92 408.93 30.88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所致。2014
年,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为 319.00 万元较上年大幅增加,其中,在产品计
提减值损失为 222.00 万元,是存货减值损失计提较多的主要原因:①2014 年上
半年新建生产基地的生产线大部分时间处于新版 GMP 认证阶段,认证完成前,
产品不可对外销售处于在产品状态,公司的产品产量降低,在产品周期延长,单
位产品归集的生产成本上升。以上因素导致部分期末存货的生产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发生减值;②因新版 GMP 认证标准提高,为确保佳名滴眼液满足无菌制
剂的要求,公司需办理对其工艺变更的补充申请,在该工艺变更的补充申请获批
后再进行注册地址变更,预计该补充申请所需时间大约两年左右,在上述补充申
请手续完成前,佳名滴眼液将暂时无法生产销售,2014 年对处于在产品状态的
佳名滴眼液全部计提减值准备 66.38 万元。2015 年,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 168.39 万元,其中,产成品计提的跌价准备为 153.70 万元,
主要是部分产品超过有效期计提减值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投资收益 - 13.75 5.00 -
其中:持有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 - 13.75 5.00 -
的投资收益
合 计 - 13.75 5.00 -
2014 和 2015 年度,公司因投资参股的盛京银行现金分红,分别取得投资
收益 5 万元和 13.75 万元。
4、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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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
459.43 77.90 1,529.12 0.02
利得
政府补助 95.03 391.56 433.30 175.11
赔偿收入 180.02 - 0.10 155.13
其他 0.05 4.11 0.77 14.43
合计 734.52 473.57 1,963.28 344.70
2014 年,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为 1,529.12 万元,主要是公司位于沈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 12 甲 4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相关资产被政
府征收,公司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公司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政策文件
1-6 月
环孢素滴眼液产业 环孢素滴眼液产业化关键技
120.00
化科技专项资金 术研究科技项目
氧氟沙星眼用凝胶 辽宁省国家创新药物孵化(本
120.00
产品技术升级研究 溪)基地建设项目
辽宁(泗水)医疗
辽科发[2011]53 号关于下达
器械科技产业基地
100.00 《辽宁省第二批科学技术计划
眼科创新药物研发
的通知》
技术平台
2010 年省 企业技
术中心专项资金-更
50.00 辽财指企[2010]550 号
昔洛韦眼用即型凝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区土地储备交易中
心和沈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土地房屋征 55.00
收补偿服务中心动
力电补偿款电力补
偿款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
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24.80 49.60 37.20 沈发改投资发[2014]67 号
建设项目
2010 年辽 宁省重
点产业振兴和技术
改造(第三批)中 19.50 39.00 35.75 市财政指经(2010)1374 号
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的通知
沈财指企[2014]638 号沈阳市
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省创
50.00 20.00
资金补助 新型中小企业补助资金支出指
标的通知
泗水项目扶持基金 25.00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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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省 企业技
术改造贷款财政贴 9.74 19.48 17.67 沈财指企[2013]1848 号
息资金
2014 年度 外经贸
16.24 沈财指流[2014]1108 号
发展专项资金
《沈阳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2 沈阳 市工业
9.64 19.28 14.79 管理实施细则》(沈专项办发
发展资金
[2012]9 号)
2014 年度 市科技
10.00 -
奖励
《关于下达<2010 年省科技技
维生素 A 棕榈酸酯
100.00 术 项 目 计 划 > 》( 辽 科 发
眼用凝胶产业化
[2011]21 号)
辽宁省财政局科研 《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三项经费拨款-更昔 50.00 任 务 合 同 书 》( 合 同 编 号 :
洛韦眼用凝胶 20060108-211)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 年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补
科技创新专项奖金 20.00
助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沈财
指工[2013]789 号)
其他 6.35 14.20 11.64 5.11
合计 95.03 391.56 433.30 175.11
2013 年公司取得保险赔偿收入 155.13 万元,该笔赔偿款是因 2012 年建筑
施工单位沈阳双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进行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仓库工
程施工时,发生了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作出的保险赔付。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其他”项中的 14.43 万元、0.77 万元和 4.08
万元系代收代缴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收入。
5、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0.24 - 9.23 0.0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0.24 - 9.23 0.06
对外捐赠 - 1.82 - -
其他 - 0.10 0.92 3.70
合计 0.24 1.92 10.16 3.7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很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6、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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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
613.30 614.15 680.78 905.80
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调整 -3.12 -182.61 -21.70 20.25
合计 610.17 431.54 659.08 926.05
2015 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取得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1521000009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3 年 3 月、2014 年 4 月分别
向公司出具了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备案回执单。因此,本公司 2013-2016 年 6 月
按照 15%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期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会计利润 38,144,545.09 26,295,003.03 37,600,977.99 55,357,781.72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
6,132,955.18 6,141,527.38 6,807,781.77 9,057,980.21
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调整 -31,238.90 -1,826,146.93 -216,986.70 202,535.56
所得税费用合计 6,101,716.28 4,315,380.45 6,590,795.07 9,260,515.77
(七)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因素分析
1、新建生产基地生产成本上升、财务费用增加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为满足新版 GMP 标准要求、扩大生产能力、提高研发水平,公司正在实施
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重大资本性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额较高,预算总额为
51,373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项目形成的在建工程和已经转入固
定资产的合计金额为 48,048.83 万元,导致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
折旧额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的生产活动将全部由新建生产基地承接,该新建生
产基地的电力、蒸汽、后勤保障等综合运营成本将较原生产中心有较大幅度增加。
受上述因素影响,2014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75.43%,较上年度大幅降低 10.87
个百分点;2015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70.40%,较 2014 年减少 5.03%。2016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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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随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的竣工投产,计入财务费用的利
息支出大幅增加至 1,102.25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1,036.98 万元。2015 年,计
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为 1,197.16 万元,与 2014 年度基本持平。银行贷款归还
前的财务费用仍然较大,但是随着一期工程的建设完成,公司已用经营性资金积
累等自有资金逐步归还银行贷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银行贷款余
额为 11,800 万元,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3,700 万元。2016 年 6 月末,公司的
银行贷款余额为 10,800 万元,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1,000 万元。
综上所述,因实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重大资本性投资项目,发行人的固
定资产折旧规模大幅增加,导致生产成本和财务费用大幅上升,但是市场拓展工
作需逐步推进,募投项目建成投产至达到设计生产规模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
营业收入增长可能滞后于同期生产成本、财务费用上升,从而对发行人的持续盈
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2、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由 2013 年的 21,863.14 万元增长至 2015 年
的 28,743.95 万元,收入增长幅度较小。虽然在 2013 年国内市场主要眼科处方
药物产品类别中,发行人同时在六个眼科药物细分类别的市场占有率排名中均进
入前十名。但是,如果因报告期内竞争对手的销售规模增长较快,竞争实力增强,
发行人可能因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对其持续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3、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产品结构、综合毛利率波动、主要客户变
动、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认为:“发行人所处的医药行业
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主要产品结构保持稳定,综合毛利率较高,主要客户构成
稳定且签署的年度合作协议能够得到正常履行,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良好,项
目实施完成后生产能力将得到提升。虽然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等资本性支出项目
于 2014 年及 2015 年逐步竣工转入固定资产,发行人折旧规模大幅提升,导致
生产成本和财务费用有大幅度增加,2014 年及 2015 年营业利润较 2013 年大幅
下降。但是,在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出现其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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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正常生产经营的突发事件,以及未发生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发行人
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十一、现金流量及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现金流量分析
1、公司总体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483.90 2,143.28 1,299.82 839.85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63.21 1,709.66 -6,282.92 -12,020.75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23.77 -4,829.47 4,518.24 4,815.78
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1.76 -29.89 -6.06 6.26
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825.11 -1,006.42 -470.92 -6,358.86
加额
2013、2014 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建设项目,资
本性支出大幅增长,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20.75 万元、-6,282.92
万元。因上述建设项目投资数额较大,公司在增加银行贷款的同时,为加快销售
回款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比例,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方式支付部分工
程款项,影响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16 年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号 1-6 月
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6,112.73 27,183.91 24,565.90 20,532.70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
15,819.15 26,836.35 24,176.83 20,327.16
劳务收到的现金
2 营业收入 16,541.78 28,743.95 25,465.28 21,863.14
销售商品、提供劳
3 务收到的现金占营 0.96 0.93 0.95 0.93
业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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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3,628.84 25,040.63 23,266.08 19,692.85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
2,119.95 4,455.16 5,103.53 3,452.09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16.86 5,282.16 3,770.36 2,906.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5,635.62 10,560.42 9,785.91 9,191.30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 2,483.90 2,143.28 1,299.82 839.85
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13、2014、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同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93、0.95、0.93 和 0.96,两者增长具有很强的相关
性,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正常,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的能力较强。
2013、2014 和 2015 年销售回款与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低于 1,主要是公司
流动资金紧张,2013、2014 和 2015 年,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方式支付工程
款的金额分别为 6,230.63 万元、3,696.75 万元和 3,170.83 万元,该部分款项未
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报告期内本公司各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构成: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利息收入 32,985.47 63,155.43 245,959.89 108,669.12
补贴收入 1,000,000.00 3,265,000.00 1,962,400.00 251,100.00
代收代缴所得税手续费 29,189.04 40,809.19 7,653.87 144,334.27
返还
收到其他往来、暂借款 1,873,696.46 106,596.08 1,674,692.26 1,551,321.11
合 计 2,935,870.97 3,475,560.70 3,890,706.02 2,055,424.50
4、报告期内本公司各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构成: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支付的销售、管理费用 56,356,210.64 105,482,766.20 97,512,825.83 90,003,785.41
支付其他应付、暂收款
- 121,458.84 346,232.69 1,909,248.34

合计 56,356,210.64 105,604,265.04 97,859,058.52 91,913,033.75
5、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3、2014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20.75 万元、
-6,282.92 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支出主要是购建与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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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资产。2013 和 2014 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较大,主要是公司以自有资金
投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当年度资本性支出大幅增长所
致。2015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709.66 万元,主要系“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一期工程等项目投入于 2014 年已基本结束,2015 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 2014 年减少 7,710.51 万元所致。同时,2015
年公司收回征地补偿款和政府给予的专项补助款,当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
加。2016 年上半年公司未开展重大投资项目,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少。
6、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3、2014、2015 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4,815.78 万元、4,518.24 万元、-4,829.47 万元和-2,123.77 万元。公司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是取得借款资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归还银行借款
现金流出。2015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随着“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等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完成,公司已用经营性资金积累等自有资金
逐步归还银行贷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银行贷款余额为 11,800
万元,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3,700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减少银
行贷款 1,000 万元,截止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为 10,800 万元。
(二)现金流变动原因和合理性分析
1、存货流转、收付款具体情况和往来款余额变动分析
(1)存货规模变动的原因
2016 年 6 月末,存货较上年末减少 343.64 万元,主要是 2016 年上半年公
司销售增长较快,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额较上年末减少 381.82 万元。
2015 年末,存货较上年末减少 69.21 万元,存货规模较上年末基本持平。
2014 年末,存货较上年末增加 1,553.18 万元,其中:原材料增加 1,193.59
万元,在产品增加 226.20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①因主要产品速高捷小牛血
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的重要原材料去纤维蛋白小牛血采购价格持续上涨,
2013 年、2014 年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 324.47 和 624.31 元/千克。由于公司
的产品质量受到药典的严格规范和控制,对原材料供应质量的稳定性要求高,采
用定点供应商长期采购模式,为保证原材料采购质量,同时锁定采购价格,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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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加大了采购量,2014 年末去纤维蛋白小牛血库存大幅增加至 742.81 万
元,是 2014 年末原材料增加的主要构成;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三条
生产线投产后,年产能达到 5,164 万支,年生产能力较原生产中心增加 1,554 万
支,为满足生产需求,公司增加原材料备货,同时在产品库存数额相应增长。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净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存货期末净值 3,526.18 3,869.83 3,939.03 2,385.86
营业成本 4,418.97 8,509.20 6,255.56 2,993.20
存货占营业成本
39.90% 45.48% 62.97% 79.71%
比例
注:2016 年 1-6 月存货占营业成本比例为年化数。
(2)报告期内各期销售收入与应收账款余额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6 月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7,302.50 5,625.48 5,394.59 4,532.60
营业收入 16,541.78 28,743.95 25,465.28 21,863.14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22.07% 19.57% 21.18% 20.73%

应收账款周转率 5.12 5.22 5.13 4.85
注:2016 年 1-6 月,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为年化数。
报告期内,因生产基地建设提前备货、新建生产基地生产规模扩大等因素,
公司存货数额增长较多,同时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比例较为稳定。公司经营活动
现金流净额、存货及往来余额变动趋势与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相符。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1、最近三年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性本支出主要是购买土地使用权、构建在建工程、
购置机器设备发生的资本性支出。2013、2014 和 2015 年,“购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下的现金流出分别为 13,298.02 万元、
8,179.21 万元和 468.70 万元。
2、未来可预计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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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未实施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十二、或有事项、承诺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及财
务影响
(1)重大的资本性承担
单位:元
承诺(未付且
授权-签约 未付但已记录
项目名称 承诺内容 已支付金额 未记录应付
金额 应付款金额
款金额)
生产基地建设 土建、施工项目、设
项目及研发中 备采购及配套工程 204,407,562.97 191,329,014.68 12,698,940.97 379,607.31
心升级项目
新药产业化工 土建、施工项目、设
程 备采购及配套工程 125,949,427.45 106,368,692.01 19,389,698.48 191,036.96
合计 330,356,990.42 297,697,706.69 32,088,639.45 570,644.27
注:汇总项目中单笔授权-签约金额大于 100 万元且未付完款项的相关合同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2014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签
订《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110,000,000.00 元,分次提
取,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已提取 85,000,000.00 元,还款 57,000,000.00
元,贷款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6 日。合同规定由本公司
提供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及建筑物为抵押担保。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账 面 价 值 为 24,038,816.04 元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账 面 价 值 为
281,387,444.56 元,抵押物合计账面价值为 305,426,260.60 元。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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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出售盛京银行股份的
决议。根据决议,公司将持有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50 万股出售给抚顺市
新北方高湾供热有限公司,每股价格 6.8 元人民币,总价为 340 万元。过户登记
手续在 2016 年 7 月 8 日完成,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已收到 170 万元,2016
年 7 月收到剩余款项 170 万元。
2、2016 年 6 月本公司的子公司辽宁盛京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并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收到国税注销通知书、6 月 21 日收到地税注销通知书、6 月 29 日
收到工商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8 月 5 日收到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十三、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趋势
本公司自 2012 年开始,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入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非流动资产比例大幅上升,2013、2014、2015
和 2016 年 6 月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5.50%、77.89%、78.19%
和 75.93%。同时,因募集资金未能在预期时间到位,除经营积累资金外,公司
主要通过增加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满足投资需求,2013、2014、2015 和 2016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40.52%、45.42%、38.04%和 33.03%。
因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资金较多,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有较大幅度增加,公
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降低,2014 年末分别为 0.68 和 0.50,2015 年末分别
为 0.70 和 0.51,较 2013 年末的 0.95 和 0.79 均有明显降低,目前公司面临较
大的流动资金压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提升,
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流动比例和速动比例将提升。
(二)盈利能力趋势
随着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人们工作压力特别是白领群体的竞争压力不断加
大;同时,以笔记本电脑、手机为代表的数字化信息终端普及率提高,长时间面
对数字面板,处于紧张工作状态,使得眼疲劳加剧,诱发近视、干眼症等眼科疾
病。此外,过敏源增加也导致我国眼科疾病呈多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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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因素导致眼感染、角结膜炎、干眼症、角膜损伤溃疡、视频终端综合症、
白内障、青光眼等各种眼疾罹患率逐年增高,眼科药物市场增长较快。
公司正在实施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重大资本性投资项目的预算总额为
51,373 万元,上述项目将分阶段实施,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项目形成
的在建工程和已经转入固定资产的合计金额为 48,048.83 万元。2014 年开始,
随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基本竣工,公司的年固定资产折旧额大幅增
加,新建生产基地的运营成本也相应提高。银行贷款归还前的财务费用仍然较大,
但是随着一期工程的建设完成,公司已用经营性资金积累等自有资金逐步归还银
行贷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银行贷款余额为 11,800 万元,贷款
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3,700 万元。2016 年 6 月末,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为 10,800
万元,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1,000 万元。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重大资本性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产能大幅提
高。但是,市场拓展工作需逐步推进,募投项目建成投产至达到设计生产规模需
要一定时间。因此,预计未来公司随着市场拓展,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水平将
逐步提高。
十四、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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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
利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4 年 5 月 20 日,经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 2013 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 年 4 月 15 日,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 2014 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 年 3 月 26 日,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 2015 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
程序,符合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
(三)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2 年 2 月 21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
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并经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发
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
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的方式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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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公司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施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采用现金股票结合方案进行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应当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对公司成
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进行详细说明。
4、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具体内容的约定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
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但公司保证现
行及未来的股东回报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
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在公司董事会制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 30 日前,公司董事会将发布提
示性公告,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投资者对本次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意见,投资
者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等方式参与。证券
事务部应做好记录并整理投资者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
见,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征得 1/2 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事先征询监事会的意见,监事会
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考虑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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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政策调整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须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
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
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方案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
(四)公司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最近三年的具体分红计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年)》(以下简称“《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并已经过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修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实施期间变更为
2013-2015 年。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的议案》。依据新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进行
了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察公司成
长性、业务发展规模、资金筹措能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等方面的指
标,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三年资金
需求,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重视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合理、持续、稳定的投资回
报,重视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的监督力度,重视公司投资价值的提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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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并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如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
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即时有效的
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下一时段的分红回报计划,并由公司
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
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2016-2018 年)
公司在 2016-2018 年将按照以下计划,为股东提供合理、持续、稳定的投
资回报:
(1)2016-2018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在足额预留法
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发生,公
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将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3)
公司将听取并接受所有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
的建议和监督,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4)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
表决,并在股东大会批准后的 2 个月内完成实施。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单笔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
净资产 10%;或连续 12 个月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30%(公司
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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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
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就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并就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说
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000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不少于
1,00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
以上限售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按本次发行新股上限 2,000 万股计算,
公司发行后总股本将由 6,000 万股增加到 8,000 万股,股本增加幅度较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
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
有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时间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公司的
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发行后可能会摊薄股东的即期回报。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核准文号 环评批复
沈棋发改核 棋环分审字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6,986 7,268.60
[2013]14 号 [2011]48 号
1、满足新版 GMP 标准要求,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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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新版 GMP 标准及产品质量差异化要求,该项目在设计和建设时以新
版 GMP 标准为基础,并且主动提升标准,实施高于新版 GMP 标准的企业标准,
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方法,选用国内外先进的机器设备,建设生产车间与厂
房,项目建成后不但可满足新版 GMP 对企业硬件环境的要求,也进一步提升公
司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2、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于眼科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开拓与积累,拥有了
先进的技术水平,配套相应的硬件设备,产品的品质已得到行业认可,在行业中
处于优势地位。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技术及设备应用于公司的产品生产,建成后将有效提高产
品生产的效率,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此外,项目建成后,公司可结合市场需
求,选择附加值较高、潜力较大的新品种进行生产,从而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为
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创造坚实基础,巩固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
3、扩大产能,满足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原有生产能力难以满足公司产品的市场
需求。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完成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工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产将有效缓解现
有产能不足的局面,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为公司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
本项目实施以新版 GMP 标准为基础,同时参照美国和欧盟 GMP 标准,聘
请国际知名咨询及工程服务公司恩宜珐玛(NNE Pharmaplan)和拜耳(BTES)
进行设计,项目建设后可为公司未来通过国际认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
争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适应市场发展、提高公司竞争力的需要,
该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巩固公司的行业优势地位,创造条件参与
国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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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关系以及从事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专注于眼科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运用
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标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是对现
有业务的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2、本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打造创新高效的管理模式,多年来不断完善组织结构、制度建
设,建立了完善的流程和机制,通过实施内部培养及外部引进优秀管理人才等策
略,形成了具有从业经验丰富、专业构成互补、凝聚力强的人才团队,确保公司
高效有序的运转。
公司技术优势领先,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及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经过多年发
展,公司研发中心已拥有眼用凝胶等七个工艺技术平台及质量研究、药理研究、
药代动力学研究三个评价技术平台,同时设有临床医学部、审评部及注册部等覆
盖眼科药物研发各阶段的职能部门。
公司产品包括眼用抗感染药、眼用抗炎/抗感染药、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药、
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缩瞳药和抗青光眼用药等,覆盖十个眼科药物细分类别,
可生产凝胶剂、滴眼剂、眼膏剂等多个剂型。此外,公司还拥有丰富的在研产品
储备。
(四)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
力、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投资
回报机制等方式,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核心产品的销售增长稳定。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期工程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相应的
固定资产折旧大幅提升,因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因此银行借款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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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较大,财务费用较以前年度大幅增加,2014 年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有较大幅
度降低。2015 年开始,公司在新建产能保障基础上持续扩大市场营销,核心产
品销量保持较大幅度增长,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较 2014 年增长 12.88%和
19.42%。预计未来,随着市场销量增长,营业收入将持续增长,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主要工程已经竣工投入使用,且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银行借款将部分偿
还,财务费用亦将减少,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将逐步减小。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公司拟通过加强市场营销拓展力度,尽量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实现的
时间。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快新产品研发和申报力度,尽快实现新产品的市场化
推广。此外,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重视股东的现金分红回报,强
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以填补因本次公开发行被摊
薄的股东回报。
(五)实施上述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
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继东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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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兴齐眼药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
合理性,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切实可行,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发行人会计师对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9 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 2016 年 1-9 月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 2016 年 1-9 月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
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主要财务信息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6.9.30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6,245.01 25.18% 14,196.98 21.81%
非流动资产 48,274.25 74.82% 50,897.10 78.19%
资产总计 64,519.26 100.00% 65,094.08 100.00%
负债总计 21,002.39 --- 26,114.95 ---
所有者权益总计 43,516.87 --- 38,97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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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损益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5,955.36 21,992.09
营业利润 4,589.30 1,898.35
利润总额 5,361.09 2,071.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537.74 1,693.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3,584.60 1,546.03
司所有者净利润
2016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955.3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8.0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584.6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38.57 万元。2016 年 1-9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
长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产量提高规模效应体现毛利率
较上年同期提高 4.36%个百分点、银行贷款余额减少利率降低财务费用较上年减
少 406.36 万元。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5.07 681.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4.68 1,828.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0.99 -2,743.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51.65 -264.19
4、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59.18 4.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142.55 166.30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290.00 ---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59.55 ---
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170.06 2.29
入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121.34 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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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数 168.20 25.9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53.14 147.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3,584.60 1,546.03
股东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
21.00% 8.70%
司股东净利润比例
(三)主要经营情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期间,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
行业情况、经营模式、业务运行、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根据现有
经营情况,发行人预计 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33,398.79 万元至 34,061.18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16.19%至 18.50%;预计实现净利润 5,025.67 万元至 5,528.2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8.65%至 151.52%;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利润 3,949.28 万元至 4,345.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9.76%至 141.82%。相
关财务数据为发行人财务部门预测,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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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批准和授权情况
201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本次募集资
金拟投入项目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18,327 万元。
2012 年开始,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实际建
设资金需求较原项目规划有较大幅度增加,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 A 股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
案》,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为 26,986 万元。其中,公司拟以
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为 7,268.60 万元。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
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核准文号 环评批复
沈棋发改核 棋环分审字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6,986 7,268.60
[2013]14 号 [2011]48 号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投资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
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置换公司的前期投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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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已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在
建工程已全部转入固定资产,累计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合计为 30,499.28 万元。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修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
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数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项目预计投资收益率符合
预期,同意实施。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
力相适应的分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2014 年开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
逐步竣工并投入使用,运营情况良好,2014、2015 年度产品销量持续增长,项
目收益已逐步体现。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主要产品均为公司现有产品,市场渠道相同、技术水
平成熟、管理能力适应,该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扩大公司产能,有效缓解现有产
能不足的局面,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项
目实施后公司的折旧费用大幅上升,但随着销售规模扩大,项目实施效应将逐
步体现,因折旧费用大幅上升引致的营业成本压力将逐步缓解。
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拥有单剂量滴眼剂、眼用凝胶剂/眼膏剂、
多剂量滴眼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剂
等五条生产线。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满足新版 GMP 标准要求,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随着新版 GMP 的正式实施,药品电子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国家对药品生产
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版 GMP 从保障药品生产安全角度出发,加强了药品
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引进了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风险管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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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提高了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的要求,强化了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
和管理;全面强化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细化了操作规
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提高了无菌制剂生产标准等。
根据新版 GMP 标准,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药品 GMP 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
企业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新版 GMP 要求。
为满足新版 GMP 标准及产品质量差异化要求,该项目在设计和建设时以新
版 GMP 标准为基础,并且主动提升标准,实施高于新版 GMP 标准的企业标
准,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方法,选用国内外先进的机器设备,建设生产车
间与厂房,项目建成后不但可满足新版 GMP 对企业硬件环境的要求,也进一步
提升公司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2、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于眼科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开拓与积累,拥有
了先进的技术水平,配套相应的硬件设备,产品的品质已得到行业认可,在行
业中处于优势地位。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技术及设备应用于公司的产品生产,建成后将有效提高
产品生产的效率,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此外,项目建成后,公司可结合市
场需求,选择附加值较高、潜力较大的新品种进行生产,从而不断扩大市场份
额,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创造坚实基础,巩固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
3、扩大产能,满足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原有生产能力难以满足公司产品的市
场需求。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盈利
能力,公司已完成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工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产将有
效缓解现有产能不足的局面,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
的基础。
4、为公司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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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医药行业在创新方面的投入存在较大的差距,缺乏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但是由于我国临床资源丰富、研发和制造业基础
好、综合成本低等特点,我国正在成为全球合同研发和合同生产的重要基地,
这为我国医药工业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提供了机遇,我国医药行业发展
面临有利的国际环境。
本项目实施以新版 GMP 标准为基础,同时参照美国和欧盟 GMP 标准,聘
请国际知名咨询及工程服务公司恩宜珐玛(NNE Pharmaplan)和拜耳(BTES)
进行设计,项目建设后可为公司未来通过国际认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
竞争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适应市场发展、提高公司竞争力的需
要,该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巩固公司的行业优势地位,创造条
件参与国际竞争。
(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版 GMP 认证情况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分两期实施,全部实施完毕后共包括五条生产线,
其中,一期工程包括三条生产线,二期工程包括两条生产线。
目前公司已完成一期工程三条生产线的建设,即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的搬
迁改造,新建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眼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线。201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眼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线已通过新版 GMP
认证。2014 年 9 月 10 日,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也通过新版 GMP 认证。一期工
程三条生产线投产后,公司的药品生产由新建生产基地承接。
公司计划视市场开发情况,进行二期工程建设,建成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眼用凝胶剂生产线、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剂生产线。
(三)市场前景及竞争情况分析
1、眼科处方药物市场容量及前景分析
根据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 年,医药工业完成总产值 12,427 亿
元,比 2005 年增加 8,005 亿元,年均增长 23%,比“十五”提高 3.8 个百分点。
完成工业增加值 4,688 亿元,年均增长 15.4%,快于GDP 增速和全国工业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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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速。实现利润总额 1,407 亿元,年均增长 31.9%,比“十五”提高 12.1 个百分
点,效益增长快于产值增长。由于医药需求的快速增长,我国已成为全球药品
消费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有望在 2020 年以前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药
品市场 7。
根据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目标年
均增长 20%,工业增加值目标年均增长 16%,实施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加大财
税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价格招标医保政策、发挥药品监管调控作用、加强人才
队伍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保障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生活方式转变、工作强度增大、过敏源增加、
用眼不当等各类因素的影响,眼感染、角结膜炎、干眼症、角膜损伤溃疡、视频
终端综合症、白内障、青光眼等各种眼疾罹患率逐年增高,眼科处方药物市场增
长较快。
依据 IMS 统计,2010 至 2013 年我国眼科处方药物市场销售额分别为 16.67、
20.28、24.34、28.52 亿元。根据 IMS 的预测,2012 至 2016 年,我国眼科处
方药物的市场规模将保持 20%的复合增长率,2016 年将达到 52 亿。未来眼科
处方药物需求将持续增长,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产品市场前景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生产的品种全部为眼科药物,覆盖眼用抗感染药
(S01A)、其他眼科用药(S01X)、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S01R)、散瞳药
和睫状肌麻痹剂(S01F)、眼用抗炎/抗感染药联合用药(S01C)、人工泪液
及眼润滑剂(S01K)等在内的眼科药物产品系列。
(1)眼用抗感染药(S01A)市场分析
眼用抗感染药主要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
前术后的预防等,受经济发展与医改等带来的居民支付水平的提高、居民治疗观
念及用药习惯的改变、各类手术显著增加等因素,2013 年眼用抗感染药市场规
7
数据来源:《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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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已达到 5.58 亿元,占当年眼科处方药物市场销售额的比例为 19.57%,是临床
上使用最广泛的眼科用药类别之一。
目前在眼用抗感染药市场中,主要产品有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盐酸左氧
氟沙星等。公司在眼用抗感染药中主要有迪可罗眼膏/滴眼液、迪友眼用凝胶。
根 据 IMS 报 告 , 2013 年 , 公 司 在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中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10.52%,位居行业第三位,未来在城市人口增长、新产品上市、部分仿制药品
上市等因素的推动下,眼用抗感染药市场预计 2016 年将达到 7.14 亿元规模,
市场空间广阔。
(2)其他眼科用药(S01X)市场分析
其他眼科用药主要用于治疗在其他细分眼科用药中未涵盖的眼科疾病,分为
角膜修复、视网膜病变及其他三大类,其中角膜修复类药物所占比重最高、增长
最快。
根据 IMS 报告,受角膜修复市场增长带动以及眼底病变患者增多等有利因
素推动,2010 年-2013 年其他眼科用药市场规模分别为 2.82 亿元、3.77 亿元、
4.59 亿元及 5.33 亿元。2013 年其他眼科用药占当年眼科处方药物市场销售额的
比例为 18.74%。
目前在其他眼科用药市场中,主要产品有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重
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卵磷脂络合碘片等。公司在其他眼科用药
中主要有速高捷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属于其他眼科用药中的角膜修
复类产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生产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同样为其他眼
科用药中的角膜修复类产品。
根据 IMS 报告,2013 年,公司在其他眼科用药的市场占有率为 7.18%,位
居行业第 6 位。在人口增长、角膜损伤患者增加、医保覆盖范围扩大等因素推动
下,角膜修复类药物市场预计 2016 年将达到近 5 亿元的规模,市场增长较快。
受益角膜修复类市场推动等因素,其他眼科用药市场规模预计在 2016 年增
长至 10.4 亿元。(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的市场分析请参见本节“二、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三)市场前景及竞争情况分析 2、产品市场前景(7)小牛血去
蛋白提取物滴眼液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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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S01R)市场分析
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主要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春季结膜
炎、围术期抗炎等眼科疾病,根据 IMS 报告,2010 年-2013 年眼用非类固醇消
炎药市场规模分别为 0.81 亿元、1.21 亿元、1.71 亿元及 2.04 亿元。2013 年眼
用非类固醇消炎药占当年眼科处方药物市场销售额的比例为 7.17%。
目前在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市场中,主要产品有双氯芬酸钠滴眼液、普拉洛
芬滴眼液、酮咯酸氨丁三醇滴眼液等。公司在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中主要有迪非
滴眼液。
根据 IMS 报告,2013 年,公司在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的市场占有率为
10.41%,位居行业第 3 位。在新产品上市、相关手术量的增加、人口增长、医
保覆盖范围扩大等有利因素推动下,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市场预计 2016 年将达
到近 4.14 亿元的规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4)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S01F)市场分析
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主要用于散瞳、检查用散瞳及调节麻痹剂、屈光检
查等。根据 IMS 报告,由于儿童屈光检查的增多和人口老龄化驱动的眼底疾病
的增加,2010 年-2013 年市场规模分别为 0.39 亿元、0.46 亿元、0.49 亿元及
0.44 亿元。2013 年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占当年眼科处方药物市场销售额的比
例约为 1.56%。
目前在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市场中,主要产品有阿托品、复方托吡卡胺(托
吡卡胺/去氧肾上腺素)、山莨菪碱 。公司在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中有迪善眼
用凝胶、卓比安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根据 IMS 报告,2013 年,公司在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的市场占有率为
41.65%,位居行业第 1 位。受儿童屈光检查的增多和人口老龄化驱动的眼底疾
病的增加的带动,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剂市场将保持继续增长,具有良好的市
场前景。
(5)眼用抗炎/抗感染联合使用药(S01C)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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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用抗炎/抗感染联合使用药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
及外眼部细菌感染等眼科疾病,根据 IMS 报告,受益妥布霉素/地塞米松进入医
保目录等有利因素,2010 年-2013 年眼用抗炎/抗感染联合使用药市场规模分别
为 1.44 亿元、1.57 亿元、1.78 亿元及 1.97 亿元。2013 年眼用抗炎/抗感染联合
使用药占当年眼科处方药物市场销售额的比例为 6.9%。
目前在眼用抗炎/抗感染联合使用药市场中,主要产品有妥布霉素地塞米松
滴眼液/眼膏等。公司生产的佳名滴眼液即为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根据 IMS 报告,2013 年,公司在眼用抗炎/抗感染联合使用药的市场占有
率为 4.68%,位居行业第 3 位。随着用药需求的不断增长,眼用抗炎/抗感染联
合使用药市场将不断发展。
(6)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S01K)市场分析
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主要用于治疗干眼症等眼科疾病,根据 IMS 报告,由
于干眼症患病率的明显提高、医生和患者对干眼症认知度的提高等因素,2010
年-2013 年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市场规模分别为 1.75 亿元、2.48 亿元、3.4 亿元
及 4.27 亿元。2013 年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占当年眼科处方药物市场销售额的比
例为 14.96%。
目前在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市场中,主要产品有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
胶、透明质酸钠滴眼液等。公司在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中主要有兹养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眼用凝胶。
根据 IMS 报告,2013 年,公司在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的市场占有率为
2.72%,位居行业第 9 位。在干眼症的诱发因素增多造成患病率升高、患者对
干眼症认知的提高等因素推动下,人工泪液和眼润滑剂市场预计 2016 年将达到
近 7 亿元的规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7)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市场分析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属于其他眼科用药中的角膜修复类产品,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建一条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剂生产线,完全达产后
可年产 1,060 万支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53 万盒,每盒 20 支,0.4ml/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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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
2002 年公司进行立项,开始进行临床前研究;2003 年产品申报临床注
册;2005 年获临床批件,开始进行临床研究;2006 年申报生产注册;2007 年
获生产批件。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眼用凝胶同属于小牛血去蛋白提取
物眼用制剂药品,两者在药用活性成份、药理作用方面相同,在剂型等方面存
在差异。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已获取了《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批准文号为国
药准字 H20070293,无新药证书。
公司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具有较高的舒适度与良好的依从性。产品
临床试验结论表明,在用药后舒适性方面,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具有
舒适性良好的特点。相比其他角膜修复类产品,公司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
液具有更高的舒适度。此外,产品可满足习惯滴眼剂用药的患者需求,患者用
药的依从性良好。
②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的市场前景
公司拥有产品发明专利,是国内目前独家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的生
产厂商,填补国内市场的空白。
公司通过在行业中多年的专注与积累,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已在眼科医药
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这为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在市场上的推
广创造了有利环境。
在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产品领域,公司通过技术创新成功推出了速高捷小
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与拓展,产品销售收入持续
增加。凭借公司在角膜修复领域中的领先地位,公司已开始小牛血去蛋白提取
物滴眼液的市场推广。
根据 IMS 报告,未来在人口增长、角膜损伤患者增加、医保覆盖范围扩大
等因素推动下,角膜修复类药物市场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 2016 年将达到近 5
亿元人民币的规模。市场的持续增长发展为产品推广奠定了基础。
3、同行业其他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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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其他企业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 二、发行人所
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之(七)同行业其他企业情况”。
(四)项目生产与技术情况
1、工艺流程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与公司原有生产工艺流程基本相同,具体流程请参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之(六)主要
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2、质量标准
本项目产品执行的主要质量标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之(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3、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产品的生产模式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主
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之(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4、技术水平
本项目产品主要核心技术为公司自有技术,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七、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五)主要原材料、辅料的供应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与公司现有产品的供
应情况基本相同。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采购情况及
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六)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情况
同种剂型产品可共线生产,公司将根据产品的市场拓展情况,对同一生产
线的产品结构进行灵活调配,在现有产品结构基础上进行优化,以获取最优经
济效益。公司将增加产品附加值较高、潜力较大产品的生产。
1、项目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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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将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包括三条生产线,包括:单剂量滴眼剂生
产线(由原生产中心的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搬迁改造),新建多剂量滴眼剂、眼
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线。二期工程包括两条生产线,包括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眼用凝胶剂生产线(由原生产中心的眼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Ⅰ线搬迁改造)、
新建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剂生产线。
2、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
(1)由原生产中心搬迁的生产线
由原生产中心搬迁的生产线共两条,为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和眼用凝胶剂/
眼膏剂生产Ⅰ线,具体实施情况和计划如下:
公司已将原生产中心的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搬迁至新的生产基地,经改造
后仍作为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目前已通过新版 GMP 认证。
公司原生产中心的眼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Ⅰ线将搬迁至新的生产基地,视
市场开发情况,改造后用作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剂生产线。
(2)新建生产线
本项目计划新建的生产线共三条,为多剂量滴眼剂、眼用凝胶剂/眼膏剂、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剂生产线,具体实施情况和计划如下:
公司已完成多剂量滴眼剂、眼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线建设,均已通过新版
GMP 认证。未来,公司将视市场开发情况,新建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剂生
产线。
(七)产量和产能及营销措施
1、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产能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合计产能为 6,724 万支,较原生产能力增加 3,114
万支。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的产能变动情况如下:
(1)时间段一:二期工程投产前
单位:万支
序号 生产线名称 产能 生产状态 所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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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 2,800.00 正常生产 新建生产基地
2 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 1,300.00 正常生产 新建生产基地
3 眼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线 1,064.00 正常生产 新建生产基地
小 计 5,164.00
(2)时间段二:二期工程投产后
单位:万支
序号 生产线名称 产能
1 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 2,800.00
2 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 1,300.00
3 眼用凝胶剂/眼膏剂生产线 1,064.00
4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剂生产线 500.00
5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剂生产线 1,060.00
小计 6,724.00
2、项目实施后销售的保证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由 2013 年的 4,727.21 万支增长至 2015 年的
7,437.28 万支。未来眼科处方市场的持续增长将为公司新增产能提供市场空间。
为顺应市场的快速增长,消化募投项目产品新增产量,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加大专业化推广力度,积极参加国内外各层次学术推广会议或学术研
讨会,展示推荐自身产品的技术含量与品质优势,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寻
求机会与国内更多的企业建立起销售合作关系,拓展更多的潜在客户。
其次,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眼科市场的深度开发,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
地位。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与约 130 个主要经销商进行合作,产品
覆盖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营销网络和渠道、稳
定的客户群和专业化学术推广队伍。公司将在现有营销网络的基础上,深入挖掘
现有渠道的销售能力,增加营销网络的覆盖面,巩固和提高在公司产品用药在市
场的占有率。
第三,公司将依靠“兴齐”品牌优势以及在行业树立的较好口碑,进一步提高
公司品牌认知度,提升产品的市场销售。
(八)项目环保批复
本项目已取得棋环分审字[2011]48 号“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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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资项目选址情况
公司已于 2011 年 8 月以自筹资金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棋盘山国用(2012)字
第 001 号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使用权面积为 76,436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年限为 50 年,本项目将在该地块实施。
(十)项目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总投资为 26,986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投资 26,476 万元,项目铺
底流动资金 510 万元,项目总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一) 固定资产投资 26,476 98.11
厂区总体 3,020 11.19
生产车间 7,482 27.73
1 建筑工程费
其他配套设施 834 3.09
小计 11,336 42.01
生产车间 11,938 44.24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其他配套设施 498 1.84
小计 12,436 46.08
设计费 1,329 4.92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小计 1,329 4.92
4 预备费 1,375 5.1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510 1.89
合 计 26,986 100.00
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项目总投资利润率 18.75%,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23.16%
(税前),内部收益率 19.66%(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4.86 年(税前),投资
回收期为 5.31 年(税后),财务净现值 20,522 万元(税前),财务净现值 15,313
万元(税后),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运营成果的综合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产品生产规模将有效提升,从而满
足市场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效地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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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后,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公司的净资产预计将有较大
增加,不考虑此期间公司利润的增长,公司净资产总额和摊薄计算的每股净资
产预计将大幅增加,净资产的增加将增强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
力。
2、募集资金到位后对母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母公司的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资本实力显著增
强,货币资金增加,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1、拟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大部分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已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在建工程已全部转入
固定资产。2014 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为 2,770.73 万元,
2015 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为 3,593.21 万元。
2、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在公司销售规模能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的前提下,
规模经济效应将随之增强,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因募投项目建成实施
后,销售规模提高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公司的年折旧额将大幅提高,营
业成本相应上升;同时,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额可能大幅度提高。因此在本
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较大幅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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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重大合同是指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的金额或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
入或毛利额相应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的
10%以上的合同以及其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
影响的合同。截至 2016 年 9 月 6 日,发行人履行中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主要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商购销协议》或合同,约定购方作为公司
在其所在省市经销商,销售公司产品,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公司与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签订的 2016 年年度《经销商购销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经销省市 标的
辽宁万隆医药有限公司 2016.01.01 辽宁省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2016.01.01 辽宁省
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责任有限公司 2016.01.01 江苏省
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1 宁波市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6.01.01 浙江省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2016.01.01 宁夏省 具体的药品品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2016.01.01 黑龙江省 种、价格、规格、
东北制药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2016.01.01 辽宁省 数 量 由 合 同 双方
陕西科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016.01.01 陕西省 另外签订《销售合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2016.01.01 青海省 同》确定
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 2016.01.01 重庆市
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 2016.01.01 广东省
国药控股河南有限公司 2016.03.01 河南省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2016.04.01 河北省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04.14 北京市
(二)采购合同
序 合同签
供应方 采购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期限
号 订日期
气体滤器液体终端 长期供货合同,具
华恒高科工程技术 2016.01.01-
1 2016.01.04 滤器、液体预过滤滤 体采购金额以每
(北京)有限公司 2018.12.31
器、气体滤器等 份具体合同为准
上海佳田药用包装 “迪可罗”、“迪善”铝 2016.01.04-
2 2016.01.04 375 万元
有限公司 管等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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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可罗铝管、迪善眼
每次订货另依据
西安德宝药用包装 用凝胶铝管、复方硫 2015.12.26-
3 2016.01.08 双方签订的具体
有限公司 酸软骨素眼用凝胶 2016.12.25
采购合同
铝管
(三)技术合作合同
1、2009 年 6 月 30 日,兴齐有限就免疫抑制剂类滴眼液(Ⅰ)、(Ⅱ)项
目与中山眼科签订《技术合作协议书》,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
务和技术 之 八、发行人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情况 之(一)公司合作研发项目
及进展情况”。
2、2010 年 8 月 26 日,兴齐有限就抗菌类滴眼液项目与药大制剂签订《技
术开发(委托)合同》,2012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药大制剂、沈阳药科大学
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六节 业务和技术 之 八、发行人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情况 之(一)公司合作研
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四)借款及担保合同
序 合同签
借款银行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期限
号 订日期
公司申请 10,000 万元的最 2016.05.18
1 2016.05.18 《综合授信协议》
高授信额度 -2017.05.17
《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 公司借款 11,000 万元,贷 2014.11.28
2 2014.11.28
借款合同》 款年利率 6.9% -2017.11.26
公司借款 2,000 万元, 贷 2015.12.02
3 2015.12.02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款年利率 5.655% -2016.11.21
公司 借款 2,000 万元,贷 2016.02.16-
4 2016.02.16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光大银行沈阳铁 款年利率 5.655% 2016.11.21
西支行 公司 借款 1,000 万元,贷 2016.05.19-
5 2016.05.19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款年利率 5.655% 2017.05.17
公司 借款 2,000 万元,贷 2016.07.18-
6 2016.07.18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款年利率 5.655% 2017.07.17
公司 借款 1,000 万元,贷 2016.08.09-
7 2016.08.09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款年利率 5.655% 2017.08.08
公司 借款 1,000 万元,贷 2016.08.23-
8 2016.08.23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款年利率 5.655% 2017.08.22
(五)关联交易合同
有关关联交易合同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 之 三 关联交易”。
(六)保荐承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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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协议》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承销协议》,协议约定,公司聘任海通证券为本
次股票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推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负责公
司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工作,并持续督导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七)其他协议
1、根据公司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以下统称“收购方”)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签订
的《协议书》,收购方受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收购
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 12 甲 4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
用证号:沈开国用(2012)186 号)及地上附着物等相关资产,就相关收购事
宜,公司又签署了如下补充协议:
2015 年 6 月 19 日,公司与收购方签署《补充协议》,对 2014 年 11 月 11
日签订的《协议书》中有关条款进行调整补充,约定:(1)原补偿费用中的
1,620,000.00 元由开发区管委为公司抵顶 3 台大客车;(2)收购方确定对公司
给予动力电补偿 550,000.00 元,且公司配合收购方指定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所涉费用由开发区管委会承担;(3)
公司将其中的土地面积 5,317.37 平方米,房产面积 5,893 平方米移交给沈阳经
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配合收购方指定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和房产转让、更名事宜,所涉费用由开发区管
委会承担。
2015 年 6 月 19 日,公司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沈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冶东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前述《补
充协议》中提及的 5,317.37 平方米土地的移交事宜,签署《资产交接协议》,
对移交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土地、地上物及其他资产等交接资产进行了明确约定。
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沈阳经济技术开
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车辆抵付拆迁补偿款的解除协议》,解除前述
《补充协议》中由开发区管委为公司抵顶 3 台大客车事项,抵顶车辆由公司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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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改
由现金支付补偿款。
2、公司与沈阳市不干胶印刷厂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签署了《房产转让协议
书》,公司将其坐落于铁西区强工一街 15 号的房屋和土地转让给沈阳市不干胶
印刷厂,价格为 680 万元。
3、公司与抚顺市新北方高湾供热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持有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500,000 股境内法人普
通股股份转让给抚顺市新北方高湾供热有限公司,价格为 340 万元。2016 年 7
月 8 日,该等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4、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新加坡国立眼科医院签署了《协议书》,新
加坡国立眼科医院许可发行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其技术并以发行人自身的名义注
册、生产和销售相关治疗近视的眼科产品,以及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其中国商标,
许可费用为 30 万新加坡元,公司在产品上市 20 年内每年需要付给合同对方该
等产品销售利润 5%的分成。
5、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沈阳海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
开发(委托)合同》,公司委托沈阳海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普拉洛芬原料
药合成工艺及质量研究项目,报酬总额为 120 万元,该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
均归公司所有。合同有效期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下属企业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其他事项
2012 年 11 月 6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筑施工单位沈阳双兴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在进行生产基地仓库工程施工时,发生了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
成 3 名施工人员死亡,5 名施工人员受伤。
沈阳市人民政府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下发了沈政[2013]25 号《沈阳市人民
政府关于同意沈阳双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6”模板坍塌事故结案的批复》 以下
简称“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查明的事故经过、原因分析,以及对事故责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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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该事故可以结案”。
根据批复及其附件《沈阳双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6 模板坍塌事故调查报
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沈阳双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6 模板坍塌事故为一
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沈阳双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监理单
位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沈阳市人民政府同意相关主管机关对沈阳双兴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对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及其相关负
责人给予相关行政处罚,对建设管理机关的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发行人律师及保荐机构认为,“相关政府主管机关已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并对
该事故做出结案批复,确认上述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系施工单位违规操作和监理单
位未履行监理职责造成的,不会对发行人予以行政处罚,因此该事故不会对发行
人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
法律障碍。”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
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
员未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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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
刘继东 彭刚 张少尧
高峨 刘云 林亮
王英哲 王志强 沙沂
监事:
张坤 王志强 姜润
高级管理人员:
刘继东 彭刚 高峨
张少尧 程亚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李文杰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孔令海 石迪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签名:
瞿秋平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5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张鑫 潘晶晶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小辉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266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
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晓东 徐志敏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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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评估师:
冯占松 王艾琼
评估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晓东 徐志敏
验资机构负责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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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
阅报告(如有);
(六)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十)公司章程(草案);
(十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和时间
查阅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13:00—15:00
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 号
电话号码:024-88026009 传真号码:024-8802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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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联系人:张少尧、王朔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4 楼
电话号码:021-23219000 传真号码:021-63411627
联系人:石迪、孔令海、李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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