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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西菱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7-12-06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
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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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4,000 万股,且不低于
(二)发行股数: 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4,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12 月 14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000 万股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九)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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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
全文。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
期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魏晓林承诺:自发行人 A 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
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上市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前
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
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喻英莲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
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
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经理魏永春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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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公司上市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
自动延长六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
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涂鹏、胡建国及杨浩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
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公司上市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的
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
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监事文兴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
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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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法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魏晓林承诺:本人在《关于股
票锁定的承诺》中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
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
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
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减持时,
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
行。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 50%;
并且,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
告义务。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喻英莲承诺:本人在《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中承诺的锁定
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确
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
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
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
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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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 50%。公司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经理魏永春承诺:本人在《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中
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如本人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
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
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
息除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本人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 50%;并且,本人担任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公司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本承诺函一
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持发行人 5%以上股权的法人股东万丰锦源承诺:本公司在《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中承诺的锁定期满后,本公司若拟减持所持公司的股份,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
下,本公司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实施减持行为。本公司减持时,减持行为
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本公
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本公司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一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 100%。公司上市后,本公
司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
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
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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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回购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在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
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
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对损失
认定存在争议,将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的数额为准。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已仔细审阅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确信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控股股东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将及时提出股
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回购
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回购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在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
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通过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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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对损失认定存在争议,将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
的数额为准。
(三)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已仔细审阅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确信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控股股东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将及时提出股
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回购
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回购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在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
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通过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
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对损失认定存在争议,将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
的数额为准。
(四)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郑重承诺:如果由于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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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之目的特此承诺:因其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之目的特此承诺:如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之目的特此承诺:如因其为发行人
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关
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保证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发
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下同)能够切实履行在招股意向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如
下:
1、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
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
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
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自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承诺之日起 2 个交易
日内,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充分披露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
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由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替代性承诺
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3)相关责任主体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暂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不得领取分红及薪酬或津贴,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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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责任主体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
有;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
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
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应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并尽快提出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
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
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
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3、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
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 2 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
(二)启动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第 2 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部分或
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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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公司回购股票的义务:
①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③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的 20%。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
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
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
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
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
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
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实际控制人增持
实际控制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
司股份,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
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
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实际控制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①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③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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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④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
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⑤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未实施,或者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
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
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
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
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公告的 10 个交易日后,按照
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后 10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
增持股票将导致将迫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上述
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
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
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
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①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③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
酬及津贴总和的 20%;
④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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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总和的 50%;
⑤如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且实际控制人已采取增持股份措施但公司股票收
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
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
价预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 10 个
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 10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滚存的未
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 2016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启用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将充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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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2 元;
(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
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
元人民币。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
配。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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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
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须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
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
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
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
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
方案进行审议时,须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
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
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监事会须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
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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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须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视情况安排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9、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以及日
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
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10、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董事会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按低于公
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须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
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
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根据 2016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主要规定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保证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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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
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2 元;
(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
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
元人民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利润分配规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十、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人员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
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八、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老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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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公司利益。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诺严格履行
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
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
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
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
责任。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对本人日常的职务
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
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
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
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
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
担相应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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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人对发行
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对发行人所面临的风险因素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财务
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等相关风险已在“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发行人不存在以下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1)发行人的
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
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发
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
专利、专有技术、特许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
不利变化的风险;(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
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
的投资收益;(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目前不存在对其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不利因素,公
司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持续盈利能力。
十一、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成长性风险。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
见系基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的历史
成长性和现有发展状况作出的判断。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行业发展、业务模式及自主创
新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等因素综合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
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从而公司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财
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
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7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公司 2017 年 1-9 月的财
务 报 告 未 经 审 计 , 但 已 经 信 永 中 和 审 阅 并 出 具 了 《 审 阅 报 告 》( 编 号 :
XYZH/2017CDA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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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
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43,355.1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0.56%,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69.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89.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15%。公司 2017 年 1-9 月
的经营情况相对稳定,财务数据与审计截止日或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7 年 6 月 30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
情况良好,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税收政策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原材料
采购、产品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运转正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结构保持稳定。公司经
营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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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25
一、普通术语...................................................................................................................25
二、专业术语...................................................................................................................27
第二节 概览 ........................................................................................................................... 29
一、发行人概况...............................................................................................................29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概况...........................................................................................29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29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3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3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34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35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3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7
一、市场风险...................................................................................................................37
二、政策风险...................................................................................................................39
三、经营风险...................................................................................................................40
四、技术风险...................................................................................................................42
五、财务风险...................................................................................................................43
六、募集资金投资风险...................................................................................................45
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4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47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设立方式...................................................................................47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62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62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情况.......................................................................63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65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71
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76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76
十、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人员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77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9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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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03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132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138
五、发行人拥有的与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源要素情况.............................................160
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技术储备、技术人员和创新机制情况.............................166
七、未来发展与规划.....................................................................................................180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84
一、公司独立性.............................................................................................................184
二、同业竞争.................................................................................................................185
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18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20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20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20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21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 21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216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定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21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217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17
九、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各专业委员会
和人员的运行和履职情况 .......................................................................................218
十、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222
十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违法违规情况.........................................................222
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23
十三、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223
十四、发行人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226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31
一、财务报表.................................................................................................................231
二、审计意见类型.........................................................................................................340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340
四、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
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341
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43
六、报告期内主要税收政策、缴纳主要税种及税率.................................................355
七、分部信息.................................................................................................................356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356
九、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357
十、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359
十一、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359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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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盈利能力分析.....................................................................................................392
十四、现金流量状况分析和资本性支出分析.............................................................421
十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424
十六、股利分配政策.....................................................................................................425
十七、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425
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432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3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述.........................................................................................43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440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445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51
一、重要合同.................................................................................................................451
二、对外担保事项.........................................................................................................456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456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57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5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34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343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44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45
六、验资机构声明.........................................................................................................346
第十三节 附件 ..................................................................................................................... 347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附件.............................................................................................347
二、查阅地点.................................................................................................................347
三、查询时间.................................................................................................................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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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菱动力
动力部件 指 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大邑分公司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分公司
西菱投资 指 成都西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飞汽配 指 成飞人武汽车配件厂
青神菱兴 指 青神菱兴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西菱有限 指 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前身)
原名上海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现名万丰锦源控
万丰锦源 指
股集团有限公司
原名四川蜀祥投资有限公司,现名四川发展投资有
发展投资、蜀祥投资 指
限公司
国信弘盛 指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锐达投资、成都锐达 指 成都市锐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金昆 指 成都金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尚鼎源 指 四川尚鼎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浚信工业 指 浚信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昆山睿德信、睿德信 指 昆山睿德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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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订)》
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 A 股的行为
A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就本招股意向书而言该简称不
中国 指 适用于台湾、澳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除非文意另
有所指
沈阳航天三菱 指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 指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 指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徽江淮
江淮汽车 指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 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 指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东安汽车发动机 指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一汽轿车 指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海马汽车 指 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集团 指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远景 指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
新晨动力 指 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东风康明斯 指 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拓普集团 指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麦特达因(苏州) 指 麦特达因(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湖北广奥 指 湖北广奥减振器制造有限公司
西仪股份 指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远东 指 常州远东连杆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四会 指 广东四会实力连杆有限公司
中汽成都配件 指 中汽成都配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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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森克虏伯(大连) 指 蒂森克虏伯发动机系统(大连)有限公司
河南中轴 指 河南中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西源 指 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
德尔福 指 德尔福派克电气公司
安徽中鼎控股 指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吉明美 指 青岛吉明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北京北内 指 北京北内有限公司
江西同欣 指 江西同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日本三菱 指 三菱汽车(Mitsubishi Motors Corporation)
东安动力 指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专业术语
曲轴扭转减振器安装在曲轴上,其主要功能是将发
动机产生的动力从曲轴传输其他需要动力的部位,
曲轴扭转减振器、曲轴减震皮带轮 指 同时吸收曲轴产生的振动,防止发动机及汽车由于
曲轴振动导致的失效,并降低发动机工作产生的噪

连杆总成连接活塞和曲轴,其作用是将活塞的往复
连杆总成 指
运动转变为曲轴的旋转运动
凸轮轴总成是配气机构中的核心部件之一,其主要
凸轮轴总成 指 作用是驱动和控制各缸气门的开启和关闭的时机
与时间,使燃烧更加充分,发动机性能更加出色
发动机中的重要部件,主要承受连杆传来的力,并
曲轴 指 将其转变为转矩通过曲轴输出并驱动发动机上其
他附件工作
IS0/TS16949、ISO9001、QS-9000 指 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质量体系基础(Quality Systems Basics),包含旨在
QSB 指
改进产品质量的 10 大策略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与控制计划(Advanced Quality
APQP 指 Planning and Control Plan:),是 QS9000/TS16949 质
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精益生产是通过系统结构、人员组织、运行方式和
市场供求等方面的变革,使生产系统能很快适应用
精益生产 指 户需求不断变化,并能使生产过程中一切无用、多
余的东西被精简,最终达到包括市场供销在内的生
产的各方面最好结果的一种生产管理方式
CAAM 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CICEIA 指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OICA 指 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
是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是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
商用车 指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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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
乘用车 指 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
最多不超过 9 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排量 指 每行程或每循环吸入或排出的流体体积
单顶置凸轮轴,是一种在气缸盖内只设置一条凸轮
单凸轮轴(SOHC) 指
轴的设计
凸轮轴位于缸盖上,直接驱动摇臂,省去了挺柱和
双凸轮轴(DOHC) 指
推杆,使往复运动质量大大减小
数控车床 指 是一种高精度、高效率的自动化机床
磨床 指 是利用磨具对工件表面进行磨削加工的机床
结合了镗床和铣床的两种功能于一体的加工行业
镗铣床 指
普遍使用的一种加工工具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
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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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
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系由西菱有限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魏晓林,公司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腾飞
大道 298 号。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包括曲轴扭转减振器、
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等。其中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是公司的主要
产品,上述产品为发动机的关键零部件。公司的主营业务自设立以来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概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魏晓林、喻英莲夫妇及其子魏永春,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
人合计持有 76.69%股份。
根据魏晓林、喻英莲夫妇及其子魏永春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认定魏晓
林、喻英莲夫妇及其子魏永春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且在本次发
行后的可预期期限内将继续保持稳定、有效存在。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晓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45.32%股份,为公
司单一控股股东。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出具的编号为“XYZH/2017CDA30310”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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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44,465.35 42,745.49 35,536.07 33,337.40
资产总计 95,872.32 95,606.91 89,455.38 78,606.99
流动负债合计 37,130.17 42,318.63 39,820.68 31,715.25
负债合计 39,990.57 44,019.36 47,143.45 39,591.71
股东权益合计 55,881.76 51,587.55 42,311.94 39,015.2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5,872.32 95,606.91 89,455.38 78,606.99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8,130.68 64,811.06 51,215.16 43,328.24
营业利润 4,796.32 10,383.56 6,534.47 5,581.09
利润总额 4,981.09 10,727.66 7,237.55 6,215.33
净利润 4,294.21 9,275.61 6,296.66 5,402.73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9.66 9,349.73 9,136.86 6,712.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3.50 -4,465.99 -4,441.10 -3,881.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6.38 -3,762.36 -5,307.63 -6,709.3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0.12 0.45 7.06 9.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9.67 1,121.82 -604.81 -3,8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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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财务指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20 1.01 0.89 1.05
速动比率(倍) 0.75 0.71 0.52 0.5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3.36% 45.59% 48.91% 47.1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71% 46.04% 52.70% 50.3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
0.15% 0.06% 0.08% 0.06%
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66 4.30 3.53 3.25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3 4.92 4.59 4.70
存货周转率(次) 1.24 3.08 2.39 2.1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258.05 17,076.96 12,340.08 10,130.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294.21 9,275.61 6,296.66 5,40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137.15 8,983.13 5,699.03 4,863.62
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3.80 32.03 26.14 17.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37 0.78 0.76 0.5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8 0.09 -0.05 -0.32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实施主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额 资金金额 体
川投资备
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 【2017-510000-3 大环建[2017]144 动力部
1 16,203.46 16,200.00
技术改造项目 6-03-173865】 号 件
JXQB-1546 号
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 川经信审批 大环建[2016]41
2 10,101.01 10,100.00 发行人
术改造项目 [2016]42 号 号
川投资备
发动机凸轮轴精加工 【2017-510000-3 大环建[2017]145
3 9,687.06 9,600.00 发行人
产品扩产项目 6-03-193968】 号
JXQB-2419 号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717.40 7,700.00 成经信审投 大环建[2016]39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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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实施主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额 资金金额 体
[2016]3 号 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8,200.00 3,667.18 不适用 不适用 发行人
合计 51,908.93 47,267.18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
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的银行借
款或自有资金。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资金需求量,则差额部分公司将
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
2016 年 5 月 18 日,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安排专户存储,并
依据项目实施资金需求计划支取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募
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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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4,000 万股,且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
发行股数 总数的 25%,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4,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进
行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市盈率
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66 元(按照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计算)
【】元(按照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取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或
发行方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
发行对象 (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
监管者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保荐和承销费用 3,632.08 万元
律师费用 146.23 万元
审计费用 169.81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372.64 万元
发行手续费等 42.58 万元
合计 4,363.33 万元
(二)本次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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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发行人: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晓林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
联系电话: 028-8707 8355
传真: 028-8707 2857
联系人: 杨浩
电子邮箱: Yanghao@xlqp.com
公司网址: www.xlqp.com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毕明建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电话: 010-6505 1166
传真: 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 方磊、余燕
项目协办人: 莫太平
项目经办人: 谢辞、颜洁、刘思琦、徐然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联系电话: 010-5268 2888
传真: 010-5268 2999
经办律师: 徐建军、杨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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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人 叶韶勋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电话 010-6554 2288
传真 010-6554 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夕甫、汪孝东
(五)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向阳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5 层
联系电话 010-5166 7811
传真 010-8225 3741
经办注册评估师 黎军、刘志强
(六)收款银行: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户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七)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 8000
传真: 0755-2598 8122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
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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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1、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17 年 12 月 13 日
2、开始询价推介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3、定价公告刊登日期:2017 年 12 月 13 日
4、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17 年 12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18 日
5、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后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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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
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曲轴扭转减
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均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的生产制造,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
业。公司的生产销售与汽车行业本身的发展状况有着高度相关性。
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与宏观经济有明显的相关性,国际或国内的周
期性宏观经济波动均可能影响汽车行业的需求,进而对汽车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带来较大的影响。一般而言,当宏观经济整体处于上行阶段时,人均居民收入也相
应提高,对可选商品的消费能力增强,市场对汽车的需求会增加;反之当宏观经济整体
处于下行阶段时,居民的消费意愿降低,市场对汽车的需求会减少,对整个汽车行业的
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2008 年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产生较大冲击,目前许多国家仍处
于经济复苏阶段。尽管我国实现了多年经济快速增长,且成功应对了金融危机的冲击,
但结构性调整带来的下行压力使得近年来经济增速逐步放缓,不排除短期内可能出现剧
烈波动的可能。在此宏观背景下,汽车行业可能面临行业发展放缓与消费受到抑制的风
险。
(二)产品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进入本世纪以来,全球汽车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01 年全球汽车产量为 5,630
万辆,2007 年上升到 7,327 万辆,2008 年至 2009 年由于金融危机影响产量有所下降,
但产量总规模仍保持在较高水平。2010 年后世界汽车产量快速回升,2016 年增长到
9,498 万辆。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行业也实现飞速增长。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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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总产量达到 1,379 万辆、总销量达到 1,364 万辆,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汽
车生产国和消费国。2016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811.88 万辆和 2,802.82 万辆。
尽管我国汽车行业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发展,在产业规模和产销量不断扩张的同时,
行业增速持续放缓、消费政策变化与产业政策升级以及上下游的不断挤压等问题也开始
显现,成为未来汽车行业发展面临的不利因素。另一方面,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是在“八
五”、“九五”期间,通过零部件企业的技术引进、改造,与整车制造商分离,以及民营
企业通过降低成本、改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由于起步相较于国际市场较晚,行业内仍存在技术积累少、定价能力弱、安全与环保性
较低等抑制该行业发展的特点。因此,无论是在汽车行业层面或是汽车零部件行业层面,
公司可能面临行业增速放缓的挑战,存在主营产品需求下降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当前我国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较多,市场集中度不高,其中一线汽车品牌的发动
机零部件供应市场主要被外资企业和少数先进本土企业占领。公司主要生产曲轴扭转减
振器、连杆总成及凸轮轴总成等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三大产品 2016 年在国内相应
细分市场所占市场份额分别为 15.64%、6.90%、3.58%。目前,公司三大产品在主机配
套市场中均面临实力较强的竞争对手,同时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发展带来的利润增长空
间,未来还将吸引新的竞争对手进入,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
尽管公司在主营产品市场具备一定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综合竞争力,但若部分竞争
对手进行产品价格竞争,或者公司在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采用更优化的技术、提
高生产效率、提供更优质的产品等,公司可能无法实现自身业务发展目标,进而面临产
品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四)国内外市场开拓的风险
作为我国先进的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汽车发动机主机配套市
场,覆盖如三菱、通用五菱、长安、长城、江淮、海马等大量汽车(或发动机)品牌,
与下游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综
合竞争能力。未来,公司将紧抓我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紧跟全球汽车节能
减排新技术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继续以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和凸轮轴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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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核心技术产品为基础,力图在国内汽油机发动机、国内柴油机发动机、国际市场三
大板块不断拓宽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系列,进一步扩大国内销售网络并进军国际市场。
但就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而言,国家相关部门及地区性汽车协会组织等对汽车零部
件产品质量及其管理体系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下游整车制造商也对零部件产品的技术、
质量与成本提出了高要求,零部件供应商通常需具备相当的企业规模、先进工艺技术和
规范的生产管理体系等条件才能进入知名汽车品牌的供应商体系。上述条件的存在,实
际上使得汽车零部件行业在客观上存在着较高的进入壁垒,维持原有下游客户与发展新
客户对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比较优势提出了较高要求。
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目前国外客户主要为日本三菱,2016 年公司国际市场的销
售收入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0.46%。由于影响海外市场拓展的因素很多且对公司的
技术和品牌等要求更高,因此,公司在拓展国际市场份额上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政策风险
(一)产业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
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代表性的自律性组织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
和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CICEIA)。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相继制定并颁布实施涉及汽
车及零部件行业的多项产业政策,可能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存在正向促进作用,也
可能造成负面的影响。如为了刺激国内汽车消费,相关部门推行购置税减免政策、汽车
以旧换新等政策,鼓励汽车消费贷款、降低汽车消费各类附加费用等。但随着汽车消费
对环境污染的加剧与交通状况的恶化,国家和地方政府开始转向针对汽车的生产与消费
的限制性措施,对汽车及其零部件行业带来不利的影响。进一步地,若公司未来无法根
据相应的指导性政策及时作出反应与调整,将直接影响其生产经营业绩。因此,公司面
临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除蓬勃发展的趋势,政府也出台各项鼓励新能源汽车发
展的政策措施。虽然目前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我国总体汽车产销量的比例很低,但预计
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有率将不断增长,而本公司目前的主导产品为汽车发动机零部
件,主要应用于传统的内燃机汽车,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在较短的时间内占据了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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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地位,而公司未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未能及时实现产品的转型,则本公司的经营
业绩可能出现下降。
(二)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17 日,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局、四川省国家税
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分别于 2012 年 11 月、2015 年 10 月
通过复审,取得 GR201551000216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63 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
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2011〕58 号)、《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第 12 号),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川经信产业函〔2013〕500 号文确认动力部件
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经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
申请审批(确认)表》确认,子公司动力部件 2012 年至 2020 年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政策以及公司备案,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若未
来公司及子公司出现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不再
执行,则公司不能继续按照 15%优惠税率而需按照 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风
险将对公司利润水平与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有两大类,一类为皮带轮芯子、皮带轮外圈、连杆毛坯
件和凸轮轴毛坯件等毛坯件,另一类是圆钢、废钢、覆膜砂、混炼胶等原材料,各期原
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在 40%左右,比重较高。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的价格主
要遵循随行就市,故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受到市场供需的调节。报告期内,公司圆钢
的平均采购价格由 2014 年的 5.50 元/公斤下降至 2016 年的 5.41 元/公斤,胀断连杆毛坯
件的平均采购价格由 2014 年的 16.53 元/件上升至 2016 年的 19.39 元/件;但凸轮轴毛坯
件由 2014 年的 34.92 元/件下降至 2016 年的 28.79 元/件,生铁的平均价格也经历了从
2014 年的 2.71 元/公斤下降至 2016 年的 2.06 元/公斤,2017 年上半年又快速反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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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因受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而采购价格也有所波动。
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为主营业务成本的最重要构成,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的较大
幅度波动会对采购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生产成本与经营业绩。
(二)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一直以来,公司对产品质量十分注重,拥有数百台数控车床、磨床、镗铣床等专业
生产设备组成的稳定运行的先进生产线,也通过了 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
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还先后引进了一系列国内外先进检测设备,并按照产品检测规范
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确保了公司产品的优良品质和高成品率。
但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安全及环保意识的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安全性、可
靠性、环保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公司在加强质量控制方面付出诸多努力,但由
于产品质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仍不能完全排除导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因素。一
旦因公司管理或产品本身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汽车质量事故,公司不仅将面临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风险,同时还会对公司整体品牌形象造成负面的影响。尤其是随着
公司未来规模的扩大,产品线的不断丰富,潜在的质量索赔风险也会进一步加大。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为制造型企业,部分生产环节涉及较大型机械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需重点
关注操作安全。公司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环保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
其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但不排除生产活动仍存在一定的因操作不当造成意外安全事故
的风险。这些危险事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等,并可能导致有关业务中断甚至
使公司受到处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声誉等。
(四)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目前,公司拥有的知名客户主要包括国内的沈阳航天三菱、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五
菱、江淮汽车、一汽轿车、重庆长安、东安汽车发动机、海马汽车、天津卡特彼勒、无
锡帕金斯、东风康明斯等以及国外的日本三菱等。公司与下游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
合作关系。公司 2014 年至 2017 年 1-6 月,对前十大客户(合并口径)的销售收入占公
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达 90.25%、93.41%、93.90%和 90.11%,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度相
对较高,一方面是因为公司与该等客户进行了长期合作,形成了较大的合作规模;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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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是因为汽车整车行业集中度较高,且通常整车或主机厂对单个零部件采取相对集中
的采购政策。
尽管公司与前述国内知名的整车或发动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
但由于主要客户相对集中,一旦该等客户发生重大经营问题或对公司产品需求下降,公
司在短期内又无法找到新客户进行替代,可能使公司出现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回
收不畅甚或发生坏账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生产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经营规模扩大而管理能力不足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均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78,606.99 万元、89,455.38
万元、95,606.91 万元和 95,872.32 万元,同期营业收入分别为 43,328.24 万元、51,215.16
万元、64,811.06 万元和 28,130.68 万元。公司主营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业务,主营业
务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几年公司也一直处于良好的发展趋势中,产品产销
量不断扩大、市场地位持续提升。
尽管公司现已基本具备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条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运营结构
与管理制度体系,并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但此次公开发行股
票、顺利上市后,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均会随之扩大。如若公司无法迅速适应未
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对人才、技术、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的管理需求,则其可能因管理能
力不足而无法实现预期经营目标,从而面临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四、技术风险
(一)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不足的风险
随着汽车及其零部件市场的竞争加剧,下游整车或发动机制造商对与之配套的零部
件供应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档汽车的零部件供应商通常是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居前
列的先进零部件生产企业,这就要求诸如公司此类零部件制造商必须在技术更新、产品
升级等方面具备行业领先的竞争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三大发动机关键
零部件的生产,这些零部件在产品质量、精确度、可靠性等方面要求极高,产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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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锻造、铸造、热处理、机加工等多项工艺技术,要求公司须具有雄厚的专业制造
技术及丰富的制造经验。目前,公司汽车零部件精密加工核心技术可分为四大类(即曲
轴扭转减振器核心技术、连杆核心技术、凸轮轴核心技术及铸造核心技术),且公司研
发中心下设皮带轮研发中心、凸轮轴研发中心、连杆研发中心、铸造研发中心、计量中
心及中试车间。但若未来公司研发能力不能持续提升,或不能准确把握相关产品的发展
趋势进行必要的技术创新,可能造成公司的技术创新滞后、技术储备不足而失去研发领
域的相对优势地位,进而面临因无法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而影响公司长期经营业绩
的风险。
(二)技术人才匮乏与流失的风险
尽管汽车零部件(尤其是高端零部件)的生产对技术本身有着极高的要求,但由于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起步时间相对较晚,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应行业还存
在一定的差距,行业内具备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的人才远远不足。就公司本身而言,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技术人员 163 人。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
模的扩大、行业地位的提升,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研发合作以及公司自发的研发项目将逐
渐增多,对技术人员的需求可能增加,若公司不能及时发展培养相关人员储备,则可能
面临技术人才短缺的风险。
此外,公司一贯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技术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与人才保护措施(如
提高技术人员福利待遇、签署保密协议等),并通过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安排,增强技
术人员的稳定性及其与公司利益的一致性。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各企业之间人才竞
争加剧,人员流动性增大,若公司未来在人才吸引、培养、激励等方面落后于同行业内
其他竞争对手,则很可能存在公司技术人员流失和相应专有技术失密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3,328.24
万元、51,215.16 万元、64,811.06 万元和 28,130.68 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5,402.73 万
元、6,296.66 万元、9,275.61 万元和 4,294.2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均保持良好的稳定增长趋势,但因公司所处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受宏观经济、汽车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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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且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将受市场竞争、原材料成
本等因素以及其他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影响,未来公司产品的销量、单价、毛
利率均存在波动风险,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发生波动的风险。
(二)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发动机和整车生产企业,该等企业通常要求供应商进行中转
仓备货,导致公司的存货较多。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910.42 万元、14,837.24
万元、12,525.99 万元和 16,562.1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73%、41.75%、
29.30%和 37.25%,金额及占比均较高。若受市场影响,公司在短期内出现产品或原材
料价格急剧下降或滞销,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可能低于其可变现净值,则存在存货跌价
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65.94 万元、12,149.55 万元、14,174.39 万
元和 9,949.3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49%、34.19%、33.16%和 22.38%。报
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但周转天数与主要客户的信用
期保持一致,应收账款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
公司的应收账款基本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应收账款
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例均在 98%以上。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
应收账款总额未来将进一步增加。若宏观经济形势下行、行业状况恶化,或个别主要客
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公司存在应收账款难以回收而发生坏账的风险。
(四)现金流不足的风险
公司作为非上市公司,仅能通过银行借贷等信贷方式借款,融资途径相对有限,因
而货币资金较为短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中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合计分别为 396.96 万
元、375.69 万元、866.08 万元和 900.48 万元,金额较低。由于公司部分供应商仅接受
银行存款而不接受票据支付,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等现金流支出均为刚性支付,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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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需进行大额现金采购、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款或无其他融资资金进入,则公司存在
现金流不足的风险。
此外,债务融资系公司主要的融资渠道,发行人将已办理完产权证书的土地房产大
部分已抵押给银行。由于用于抵押的土地和房产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必需的土地和房屋
建筑物。如果公司现金流不足,不能按期归还银行借款,上述资产可能面临被银行处置
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募集资金投资风险
(一)产能扩大导致的市场销售风险
发行人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发动机皮带轮生产
线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发动机凸轮轴精加工产品扩产项目。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发动机
连杆总成产能 456 万支/年,皮带轮精加工产能 225 万支/年,凸轮轴总成产能 180 万支/
年。2016 年,公司连杆总成、皮带轮、凸轮轴的产能分别为 840 万支、402 万支、229.2
万支,募集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产能较现有产能扩张幅度较大。根据公司目前的规
模扩张状况、客户订单情况、产品需求状况和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判断,项目实施后公司
能够较好地消化新增产能。但是,如果未来出现无法估计且对公司不利的市场环境变化、
产业政策变化等,可能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展、实际收益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影响公司的
经营业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4 年至 2017 年 1-6 月,公司平均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4.88%、15.11%、
19.76%及 7.99%。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后,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不能立即产生收入和效益,同时固定资产折
旧和项目前期准备费用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
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利润下滑而导致净资产收益
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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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合计持有公司 76.69%股份,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虽然公司通过制订并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降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
响力,但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
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存
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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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Xiling Power Science &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晓林
成立日期:1999 年 9 月 30 日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
联系电话:028-8707 8355
邮政编码:610091
传真:028-8707 2857
公司网址:http://www.xlqp.com/
电子邮箱: xlqp@xlqp.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主管负责人:杨浩
咨询电话:028-8707 8355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西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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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菱有限
西菱有限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30 日,由魏晓林、喻英莲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
本为 50 万元。1999 年 9 月 9 日,魏晓林、喻英莲签署了《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
任公司出资协议书》。1999 年 9 月 29 日,四川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编
号:正大验[99]五字第 719 号),截至 1999 年 9 月 29 日,西菱有限收到其股东投入的
注册资本 50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5 万元,实物资产 45 万元。2013 年 12 月 2 日,北京
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资产价值
复核报告书》(编号:国融兴华评核字(2013)第 1-002 号),确认本次以实物出资的资
产的复核价值为 48.36 万元,复核结果与原出资资产的价值相当。1999 年 9 月 30 日,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成工商法字 510100200546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西菱有限注册成立。
西菱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魏晓林 实物 30 60%
喻英莲 实物、货币 20 40%
合 计 50 100%
根据四川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大验[99]五字第 719 号《验资报告》所附的《实
物查验报告》、相应的购货发票并经核查,西菱有限设立时股东用以出资的实物资产明
细如下:
序号 实物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钢材 71 2,550 181,050
2 铣床(6025) 1 59,000 59,000
3 铣床(6025) 1 59,000 59,000
4 车床(C6132/750) 1 30,600 30,600
5 立铣(85125) 1 23,200 23,200
6 立铣(85125) 1 23,200 23,200
7 铣床(XQ5032) 1 74,000 74,000
根据上述《验资报告》、《实物查验报告》、相应的购货发票并经公司说明,西菱有
限成立时股东用以出资的实物系魏晓林、喻英莲夫妇购买,发票开具日为 1999 年 8 月
26 日至 1999 年 8 月 30 日期间,在未投入西菱有限前所有权归魏晓林、喻英莲夫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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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根据发行人出具说明,西菱有限设立时,其主要生产产品为机油尺及涨紧器。设立
时出资的实物资产系生产原料及机床设备材料,系生产经营所必需品。其中,钢材为生
产原料,立铣、铣床、车床为生产设备。
2013 年 12 月 2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核字
(2013)第 1-002 号《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资产复核意见》,对西菱
有限设立时用以出资的非货币资产价值进行了复核,复核价值为 48.36 万元,高于原出
资价值。西菱有限设立时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
1、西菱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3 年 10 月 9 日,西菱有限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西菱有限的注
册资本金增加至 1,200 万元,增加的 1,150 万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本次增资完成后,
魏晓林的出资为 7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喻英莲的出资为 4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40%。
2003 年 12 月 1 日,四川中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川中宇验
字(2003)第 12-41 号)。该验资报告记载,截至 2003 年 10 月 31 日,西菱有限已收到
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150 万元,全部为西菱有限的未分配利润。
增资完成后,西菱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魏晓林 实物、未分配利润 720
喻英莲 实物、货币、未分配利润 480
合计 1,200
本次增资的原因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为
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出资,按照每投入一元货币增加一元注册资本定
价,不涉及定价依据。股东出资的来源系西菱有限的未分配利润。
魏晓林及喻英莲已经依法缴纳上述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
2、西菱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4 月 29 日,蜀祥投资、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签订《四川蜀祥投资有
限公司对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协议书》,约定蜀祥投资出资 5,000
万元认购西菱有限 133.3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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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出资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2011 年 5 月 12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当时名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 ”)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为
XYZH/2010CDA6046-1)。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5 月 12 日,西菱有限已收到
蜀祥投资缴纳的 5,000 万元投资款,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33.33 万元,新增出资的认购
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成都西菱的资本公积。
2011 年 5 月 16 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西菱有限的注册资本增至
1,333.33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133.33 万元由新股东蜀祥投资以货币认缴。
增资完成后,西菱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魏晓林 实物、未分配利润 720
喻英莲 实物、货币、未分配利润 480
蜀祥投资 货币 133.33
合计 1,333.33
蜀祥投资对西菱有限增资的原因为看好西菱有限的发展前景,西菱有限同意蜀祥投
资入股的原因为拟改造凸轮轴生产线、连杆生产线、皮带轮生产线。本次增资的定价依
据为按照西菱有限 2010 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 1,870 万元为基准,以 26.7 倍市盈率计算。
股东出资的资金来源来为自有资金。
3、西菱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11 月 8 日,国信弘盛与西菱有限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
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约定国信弘盛出资 1,800 万元认购西菱有限 45.97 万元新增注册
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 3%,新增出资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
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2011 年 11 月 14 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西菱有限的注册资本增至
1,532.2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198.87 万元由尚鼎源、成都金昆、国信弘盛、成都锐达
4 家法人以及涂鹏等 41 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认缴。
2011 年 11 月 16 日,尚鼎源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投资签订《关于
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约定尚鼎源出资 2,700 万元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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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菱有限 68.9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 4.5%,新增出资
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2011 年 11 月 16 日,成都金昆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投资签订《关
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约定成都金昆出资 1,800 万元
认购西菱有限 45.9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 3%,新增
出资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2011 年 11 月 26 日,成都锐达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投资签订《关
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约定成都锐达出资 1,000 万元
认购西菱有限 25.54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 1.67%,新
增出资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2011 年 11 月 26 日,王子亮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投资签订《关于
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约定王子亮出资 80 万元认购西菱
有限 2.04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 0.13%,新增出资的
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2011 年 11 月 26 日,涂鹏、陈文华、龙汉平等 40 名自然人与西菱有限、魏晓林、
喻英莲、蜀祥投资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约
定涂鹏、陈文华、龙汉平等 40 人出资 407 万元认购西菱有限 10.3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合计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 0.68%,新增出资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
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2011 年 12 月 15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当时名
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
XYZH/2010CDA6046-2)。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12 月 13 日,西菱有限已经
收到上述新增股东缴纳的 7,787.00 万投资款,折算新增注册资本 198.87 万元,西菱有
限的注册资本和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532.2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西菱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魏晓林 实物、未分配利润 720.000 46.991%
2 喻英莲 实物、货币、未分配利润 480.000 3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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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蜀祥投资 货币 133.330 8.702%
4 尚鼎源 货币 68.950 4.500%
5 成都金昆 货币 45.970 3.000%
6 国信弘盛 货币 45.970 3.000%
7 成都锐达 货币 25.540 1.667%
8 涂鹏 货币 0.881 0.057%
9 谢光银 货币 0.511 0.033%
10 胡建国 货币 0.638 0.042%
11 杨浩 货币 0.511 0.033%
12 丁士 货币 0.699 0.046%
13 魏永春 货币 0.511 0.033%
14 陈文华 货币 0.230 0.015%
15 高蓉宁 货币 0.255 0.017%
16 王先锋 货币 0.255 0.017%
17 梁勇 货币 0.141 0.009%
18 刘通强 货币 0.153 0.010%
19 王建华 货币 0.204 0.013%
20 李家林 货币 0.153 0.010%
21 李林忠 货币 0.128 0.008%
22 龚文茜 货币 0.255 0.017%
23 朱昌权 货币 0.255 0.017%
24 唐卓毅 货币 0.153 0.010%
25 文兴虎 货币 0.255 0.017%
26 张彦 货币 0.153 0.010%
27 程昕 货币 0.153 0.010%
28 谢勇 货币 0.153 0.010%
29 黄显奎 货币 0.255 0.017%
30 范明 货币 0.255 0.017%
31 万敏 货币 0.153 0.010%
32 龙汉平 货币 0.255 0.017%
33 陈军 货币 0.230 0.015%
34 贺谢 货币 0.204 0.013%
35 王利 货币 0.179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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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6 韩文忠 货币 0.383 0.025%
37 胡民生 货币 0.255 0.017%
38 陈江 货币 0.077 0.005%
39 冯小维 货币 0.204 0.013%
40 田岗 货币 0.077 0.005%
41 李启军 货币 0.102 0.007%
42 罗朝金 货币 0.217 0.014%
43 黄珍东 货币 0.153 0.010%
44 张宝财 货币 0.255 0.017%
45 任百灵 货币 0.140 0.009%
46 贺元久 货币 0.255 0.017%
47 李汉清 货币 0.102 0.007%
48 王子亮 货币 2.043 0.133%
合 计 1,532.200 100.000%
公司进行本次增资的原因为拟改造凸轮轴生产线、连杆生产线、皮带轮生产线及对
公司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本次增资的股东对西菱有限增资的原因为看好西菱有限的
发展前景。本次增资定价依据系按照西菱有限 2010 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 1,870.00 万元
为基准协商确定,对应 32.09 倍市盈率。成都锐达投资资金来源系通过其向四川骑溢彩
印务有限公司借款,成都锐达以该笔借款投资西菱有限系自主决策,不违反成都锐达与
四川骑溢彩印务有限公司的约定,四川骑溢彩印务有限公司不存在委托成都锐达代持公
司股份的情况。其他股东投资资金来源来为自有资金。
4、西菱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3 月 6 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自然人股东田岗将其持有的西
菱有限的 0.077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0.005%)转让给自然人股东魏永春。
2012 年 3 月 13 日,田岗和魏永春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将田岗所持有的西菱有限 0.005%的股权以 3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魏永春。
2012 年 4 月 24 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次变更予以登记。
田岗原为公司员工,因离职拟创业的资金需求转出其持有股份。魏永春受让股份原
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系以田岗对公司的增资价格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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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魏永春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本次股权转让田岗系按照实际投入金额平价转让,未产生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二)西菱动力
2012 年 7 月 25 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决议由西菱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
起人,西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11 月 27 日,发起人全体股东
签署《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并于同日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将西菱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284,797,345.40 元以 1:0.4213 的折股比例将西菱有限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20 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编号:
XYZH/2012CDA4097-1 号),截至 2013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已收到全体发起人实际
缴纳的 284,797,345.40 元,其中 120,000,00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超过部分 164,797,345.40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 年 12 月 26 日,发行人依法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
注册号为 51010000008871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魏晓林 56,389,506 46.99 净资产折股
2 喻英莲 37,593,004 31.33 净资产折股
3 发展投资 10,442,240 8.70 净资产折股
4 尚鼎源 5,400,078 4.50 净资产折股
5 成都金昆 3,600,313 3.00 净资产折股
6 国信弘盛 3,600,313 3.00 净资产折股
7 锐达投资 2,000,261 1.67 净资产折股
8 涂鹏 68,999 0.06 净资产折股
9 谢光银 39,982 0.03 净资产折股
10 胡建国 49,967 0.04 净资产折股
11 杨浩 39,982 0.03 净资产折股
12 丁士 54,745 0.05 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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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3 魏永春 46,051 0.04 净资产折股
14 陈文华 18,013 0.02 净资产折股
15 高蓉宁 19,971 0.02 净资产折股
16 王先锋 19,971 0.02 净资产折股
17 梁勇 11,043 0.01 净资产折股
18 刘通强 11,983 0.01 净资产折股
19 王建华 15,977 0.01 净资产折股
20 李家林 11,983 0.01 净资产折股
21 李林忠 10,025 0.01 净资产折股
22 龚文茜 19,971 0.02 净资产折股
23 朱昌权 19,971 0.02 净资产折股
24 唐卓毅 11,983 0.01 净资产折股
25 文兴虎 19,971 0.02 净资产折股
26 张彦 11,983 0.01 净资产折股
27 程昕 11,983 0.01 净资产折股
28 谢勇 11,983 0.01 净资产折股
29 黄显奎 19,971 0.02 净资产折股
30 范明 19,971 0.02 净资产折股
31 万敏 11,983 0.01 净资产折股
32 龙汉平 19,971 0.02 净资产折股
33 陈军 18,013 0.02 净资产折股
34 贺谢 15,977 0.01 净资产折股
35 王利 14,019 0.01 净资产折股
36 韩文忠 29,996 0.02 净资产折股
37 胡民生 19,971 0.02 净资产折股
38 陈江 6,031 0.01 净资产折股
39 冯小维 15,977 0.01 净资产折股
40 李启军 7,989 0.01 净资产折股
41 罗朝金 16,995 0.01 净资产折股
42 黄珍东 11,983 0.01 净资产折股
43 张宝财 19,971 0.02 净资产折股
44 任百灵 10,965 0.01 净资产折股
45 贺元久 19,971 0.02 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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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46 李汉清 7,989 0.01 净资产折股
47 王子亮 160,005 0.13 净资产折股
合 计 120,000,000 100.00 /
发行人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所有自然人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均已经实际缴纳。
1、西菱动力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 月,成都锐达和自然人王乐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成都锐达将其
持有的发行人 2,000,261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667%)转让给王乐亮,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 1,240.00 万元(每股价格 6.20 元)。2015 年 2 月 3 日,发行人向王乐亮出具股
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成都锐达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王乐亮持有发行人
2,000,261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667%)。
成都锐达因需向四川骑溢彩印务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故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借款期限为 2011 年 12 月 7 日至 2014 年 12 月 6 日。王乐亮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
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以 2013 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 4,218.24 万元为基
准协商确定,对应 17.64 倍市盈率。王乐亮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由于本次转让系发行人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缴义务且金额较
小,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西菱动力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 月,成都金昆与其实际控制人王锡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成都金
昆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600,313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000%)转让给王锡华,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 1,900.00 万元(每股价格为 5.28 元)。2015 年 2 月 6 日,发行人向王锡
华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成都金昆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王锡华持
有发行人 3,600,313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000%)。
成都金昆因拟注销需向其实际控制人王锡华转让其持有公司的股份。王锡华受让公
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 2013 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
4,218.24 万元为基准,对应 15.01 倍市盈率。王锡华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成都金昆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地完成了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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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形。
3、西菱动力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 月,自然人张宝财和自然人马思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张宝财
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9,971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017%)转让给马思齐,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 11.20 万元(每股价格为 5.61 元)。2015 年 1 月 30 日,发行人向马思齐出
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张宝财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马思齐持有发行
人 19,971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017%)。
张宝财原为公司员工,因退休后资金需求转出其持有股份。马思齐为公司员工,受
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以 2013 年度未经审计
净利润 4,218.24 万元为基准协商确定,对应 15.95 倍市盈率。马思齐出资来源系自有资
金。
考虑到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张宝财已经就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部分涉
及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缴纳,本次股权转让没有产生增值。张宝财本次股权转让无需缴
纳个人所得税。
4、西菱动力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3 月,自然人魏晓林和自然人王晓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魏晓林将
其持有的发行人 2,000,261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667%)转让给王晓东,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 1,083.50 万元(每股价格为 5.42 元)。2015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向王晓东
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魏晓林持有发行人 54,389,245 股股份(占发行
人总股本的 45.324%),王晓东持有发行人 2,000,261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667%)。
魏晓林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拟通过出售股份所得的现金支付其在公司 2003 年通
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及整体变更过程中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王晓东受让公司股份
原因为其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系以 2013 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
4,218.24 万元为基准协商确定,对应 15.41 倍市盈率。王晓东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魏晓林已经依法缴纳上述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
5、西菱动力第五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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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4 月,尚鼎源、浚信工业、昆山睿德信、发行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
定尚鼎源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225,852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688%)转让给浚信工业,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174,226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812%)转让给昆山睿德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348.00 万元,每股价格均为 6.20 元。
2015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向浚信工业出具股份证明书;2015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向
昆山睿德信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尚鼎源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浚信
工业持有发行人 3,225,852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688%)、昆山睿德信持有发行
人 2,174,226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812%)。
尚鼎源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资金紧张,拟通过出售持有公司股份补充运营资金。
睿德信、浚信工业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以
2013 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 4,218.24 万元为基准协商确定,对应 17.64 倍市盈率。浚信工
业及昆山睿德信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尚鼎源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地完成了相关的纳
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形。
6、西菱动力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7 月 28 日,四川衡立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川衡立泰资评
字[201507]第 025 号《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15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
收益法评估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为 73,907.87 万元,该报告已经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备案,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川发展备 2015-5 号)。蜀
祥投资将所持公司 10,442,240 股股份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2015 年 10 月 15 日,蜀祥投资和万丰锦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约定
蜀祥投资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442,24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8.70%)转让给万丰锦源,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6,800.00 万元(每股价格为 6.51 元)。2015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向
万丰锦源出具股份证明书。
2015 年 10 月 19 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产权交易鉴证书》(西南联交鉴
[2015]第 290 号),对本次产权转让的程序合法性进行了鉴证。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蜀祥投资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万丰锦源持有发行人 10,442,24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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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 8.70%)。
蜀祥投资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因蜀祥投资系由于内部管理层变化,重点投资行业
变更,拟出售公司股份以进行专业化投资管理。万丰锦源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
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为以四川衡立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
为川衡立泰资评字[201507]第 025 号《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成都
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确定挂牌价格,
公开挂牌确定。万丰锦源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本次转让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评估备案和进场交易的法定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
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蜀祥投资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地完成了相关的
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形。
7、西菱动力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1 月,自然人朱昌权和自然人周荃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朱昌权
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9,971 股股份转让给周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58 万元(每股价格
为 6.30 元)。2015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向周荃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朱昌权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周荃持有发行人 19,971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017%)。
朱昌权原为公司员工,因离职后个人资金需求转出其持有股份。周荃受让公司股份
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参考西菱动力第六次股权转让价格
协商确定。周荃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缴义务且金额较小,
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8、西菱动力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 月,自然人罗朝金和自然人刘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罗朝金将
其持有的发行人 6,000 股股份转让给刘梅,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78 万元(每股价格为
6.30 元)。2016 年 1 月 8 日,发行人向刘梅出具股份证明书,向罗朝金换发了股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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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罗朝金持有发行人 10,995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009%),刘梅持有发行人 6,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005%)。
罗朝金为公司员工,转让公司股份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刘梅为公司员工(现已退
休),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参考西菱动力
第六次股权转让价格协商确定。刘梅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缴义务且金额较小,
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9、西菱动力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 月,万丰锦源和自然人庄广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万丰锦源将其
持有的发行人 2,040,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700%)转让给庄广生,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 1,366.80 万元(每股价格为 6.70 元)。2016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向庄广生出
具股份证明书,向万丰锦源换发了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万丰锦源持有发
行人 8,402,24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7.002%),庄广生持有发行人 2,040,000 股股
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700%)。
万丰锦源转让公司股份原因为资金紧张,拟通过出售持有公司股份补充营运资金庄
广生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参考万丰锦源初
始受让发行人股权的成本价协商确定。庄广生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万丰锦源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地完成了相关的
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形。
10、西菱动力第十及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3 月,自然人庄广生和王乐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庄广生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750,000 股股份转让给王乐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17.50 万元(每股价格为
6.9 元)。2016 年 5 月 3 日,发行人向王乐亮换发了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庄广生持有发行人 1,290,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75%),王乐亮持有发行人
2,750,261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292%)。
2016 年 3 月,自然人庄广生和王锡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庄广生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250,000 股股份转让给王锡华,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72.50 万元(每股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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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 元)。2016 年 5 月 4 日,发行人向庄广生、王锡华换发了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
让完成后,庄广生持有发行人 1,040,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867%),王锡华
持有发行人 3,850,313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209%)。
王乐亮、王锡华增持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向庄广生求购,庄广生同
意转让的原因为其个人资金需求。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以庄广生初始受让发行人股
权的成本价协商确定。王乐亮、王锡华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由于上述股权转让系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缴义务且金额较小,
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11、西菱动力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13 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
为大学评估[2015]GD0045 号《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成都西菱动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3%股权项目涉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的评估报告书》,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公司全部
权益价值为 80,014.00 万元,该报告已经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备案,取得《国有资
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深投控许备[2016]001 号)。国信弘盛将所持公司
3,600,313 股股份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2016 年 4 月 15 日,国信弘盛和郭进勇签署《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国信
弘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600,313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3.0003%)转让给郭进勇,转让
价格为人民币 2,926 万元(每股价格为 8.1271 元)。2016 年 5 月 4 日,深圳联合产权交
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GZ20160504001),对本次产权转让的程序合法性进行
了鉴证。
2016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向郭进勇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国信
弘盛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郭进勇持有发行人 3,600,313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0003%)。
国信弘盛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国信弘盛资金紧张。郭进勇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
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大学评估[2015]GD0045 号《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
持有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3%股权项目涉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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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确定挂牌价格,公开挂牌确定。
郭进勇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国信弘盛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地完成了相关的
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形。
本次转让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评估备案和进场交易的法定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
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西菱动力利润分配
西菱动力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对本次股东大会召
开日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为 3,000 万元(含税)。上述分红金额
来自于发行人税后利润,因此分红过程中相关法人股东无需再重复交纳企业所得税。分
红过程中公司已依法对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代扣代缴。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且最近一年及一期
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形。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其他 45 位
魏晓林 喻英莲 魏永春 万丰锦源 浚信工业 昆山睿德信
自然人股东
45.32% 31.33% 0.04% 7.00% 2.69% 1.81% 11.81%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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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情况
(一)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
限公司,其具体情况如下:
1、 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设立于 2009 年 5 月 22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29689025119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1,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魏永春,经营
范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机电产品;销售:钢材、
塑料制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 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最近
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14,595,666.68 314,956,812.89
净资产 149,199,121.05 131,483,639.02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30,283,707.78 257,871,000.61
净利润 17,715,482.03 31,352,401.16
3、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1)设立
2009 年 5 月 18 日,西菱有限做出《投资决定书》,决定与魏永春共同出资设立动
力部件。同日,西菱有限与魏永春共同签署了《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章程》,根
据该章程,双方约定动力部件的注册资本为 400 万元,其中首期出资 120 万元,均由魏
永春以货币认缴;第二期出资 280 万元,由西菱有限于 2009 年 12 月前以实物认缴。动
力部件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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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西菱有限 实物 280 0
魏永春 货币 120 120
合计 400 120
2009 年 5 月 21 日,成都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成中会验字(2009)第 072
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09 年 5 月 21 日,首期出资 120 万元已到位。
2009 年 5 月 22 日,动力部件取得成都市大邑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2)股权转让
2011 年 4 月 20 日,动力部件召开股东会,同意变更第二期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
同时同意魏永春将其持有动力部件的 30%的股权以 1,479,412.32 元的价格转让给西菱有
限。西菱有限签署了新的《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章程》。
同日,西菱有限与魏永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西菱有限以 1,479,412.32
元的价格收购魏永春持有动力部件 30%的股权,根据公司确认,定价依据为动力部件
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值(未经审计)的 30%。魏永春已就本次转让补缴了个
人所得税。动力部件已就本次股权转让进行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3)第二期出资到位
2011 年 5 月 5 日,四川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川中和会验[2011]第 016 号
《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11 年 5 月 4 日第二期货币出资 280 万元已由西菱有限出资到
位。
2011 年 5 月 6 日,动力部件取得成都市大邑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动力部件第二期出资到位时间与《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认缴时间
不符,但动力部件注册资本已实际出资到位,且未晚于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三十六
条所规定的时间,动力部件上述出资不规范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
障碍。
(4)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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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2 年 4 月 23 日,西菱有限出具《股东决定书》,决定以货币增资 1,100 万元,增
加动力部件注册资本至 1,500 万元,并决定相应修改动力部件章程。
2012 年 5 月 9 日,四川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川中和会验
[2012]第 01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5 月 8 日,动力部件已收到增资款 1,100
万元。
2012 年 5 月 15 日,动力部件取得成都市大邑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5)股东名称变更和章程修改
2014 年 5 月 26 日,发行人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就发行人整体变更事宜变更动
力部件的股东名称,并相应修改了动力部件的公司章程。
2014 年 6 月 6 日,动力部件完成了股东名称变更和章程修改的工商变更登记。
(二)发行人的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一家分公司——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大邑分公司,其具体情况如下: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分公司设立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负责人为涂
鹏,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电产品;批发
零售:钢材、塑料制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包括自然人
股东魏晓林、喻英莲,法人股东万丰锦源。
1、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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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魏晓林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魏晓林与喻英莲系夫妻关系,魏永春系魏晓林与喻英莲
之子,三人共同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请见本节“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法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万丰锦源成立于 2008 年 1 月 3 日,现持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6694439034),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杨浦区国宾路 36 号 1808 室,主要生产
经营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35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爱莲,经营范围为“投资与资
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万丰锦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爱莲 20,149 57.57
2 吴锦华 7,850 22.43
3 陈滨 1,750 5.00
4 张路晴 946 2.70
5 赵亚红 648 1.85
6 俞章新 623 1.78
7 杨铭鑫 445 1.27
8 李伟锋 411 1.17
9 吴艺 383 1.09
10 梁春秋 383 1.09
11 俞林 346 0.99
12 王大洪 279 0.80
13 段昊 130 0.37
14 丁锋云 130 0.37
15 吴少英 128 0.37
16 汤栋勇 121 0.35
17 赵晓娟 111 0.32
18 陈伯良 74 0.21
19 梁银欢 56 0.16
20 俞红莲 37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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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5,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万丰锦源直接持有发行人 8,402,240 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7.00%,其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337,453,514.04 6,231,856,408.65
净资产 1,955,561,725.62 1,950,316,196.76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814,468,165.66 1,503,777,454.69
净利润 76,962,530.85 92,528,908.13
3、其他重要法人股东
(1)浚信工业
浚信工业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蒋东浚
100%
睿德信投资集团
100%
鑫国国际有限公司
100%
浚信工业
浚信工业为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鑫国国际有限公司(Many
Bill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为其唯一股东;鑫国国际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睿德信投
资集团(Readsun Investment Group),也为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睿德信
投资集团的唯一股东为蒋东浚。浚信工业的实际控制人为蒋东浚。
(2)睿德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睿德信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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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0
孙保中 有限合伙人 2,000
吴海武 有限合伙人 1,000
天津睿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
杭州帝豪珠宝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合计 10,000
天津睿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900 货币 99%
昆山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货币 1%
合计 10,000 100%
睿德信的法人出资人杭州帝豪珠宝有限公司为一家一人有限公司,林声鹏为其唯一
股东。昆山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冯清华和刘桦共同出资设立(各出资 50%),冯
清华与刘桦系夫妻关系。
睿德信的实际控制人为冯清华和刘桦,睿德信的出资人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魏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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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魏晓林 ,男, 1956 年出生 ,中国 国籍, 无境外 永久居 留权, 身份证 号码为
51010319560529****。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魏晓林共计持有发行人 45.32%的
股份。
2、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魏晓林、喻英莲夫妇及其子魏永春。
喻英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51010319541223****,
1954 年出生,初中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1975 年至 1992 年于成都飞机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任检测员;1992 年至 1999 年创办成都市青羊区成飞人武汽车配件厂,任
检验员;1999 年至今在发行人处任职,历任监事、财务部副部长,于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时不再担任监事职务,2015 年初开始已不在公司财务部任职。喻英莲现任发行人企
管办副主任。
魏永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51010519820414****。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魏晓林、喻英莲夫妇及其子魏永春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应当在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时,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
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若协议各方在公司重大决策等事项上就
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在不损害持有少数股份方利益的前提下,应当按照持有多数
股份方的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决定。该协议有效期为五年,期限届满各方无异议的,其
效力自动延续三年,以此类推。
西菱有限由魏晓林、喻英莲共同出资设立,魏永春于 2011 年 12 月通过增资成为西
菱有限股东,自西菱有限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一直
处于共同绝对控股的地位,合计持有公司 76.69%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魏
晓林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永春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魏晓林、魏永春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
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
介”。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西菱投资和成飞汽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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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西菱投资
西菱投资由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共同出资设立,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取得成
都市青羊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西菱投资设立时的注册资本
为 2,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正通顺街 110 号,法定代表
人魏晓林,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12 月 16 日至永久,经营范围为“投资与资产管理(以上
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涉及许可的按许可内容及时效
经营,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西菱投资自设立以来未进行过实际
的投资业务,不存在技术及经营类资产,除魏晓林及喻英莲外,在技术、人员、资产方
面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系。西菱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叠的客户、供应商,西菱投资
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其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
来。
2016 年 4 月 26 日,《成都市青羊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青羊地税税通
[2016]2218 号)核准西菱投资注销登记。2016 年 5 月 6 日,《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青羊国税税通[2016]32314 号)核准西菱投资注销登记。2016 年 5
月 24 日,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青羊)登记内
销字[2016]第 000338 号),核准西菱投资注销登记。
(2)成飞汽配
成飞汽配成立于 1992 年 11 月 10 日,是由魏晓林、喻昌金、喻英莲共同集资设立
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为 20 万元。1992 年 11 月 10 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武装
部向成都飞机公司武装部出具成青武字(1992)43 号《关于同意成立<成飞人武汽车配
件厂>的批复》,同意成立成飞人武汽车配件厂。1992 年 11 月 13 日,成飞汽配取得成
都市青羊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4 年 11 月 11 日,成都市青羊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处罚决定书》,成飞汽配
因长期未实际经营、未按时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由于当时法律知识欠缺,业务能力不
强的原因,成飞汽配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2014 年 12 月 20 日,成
飞汽配在《成都晚报》上刊登了《遗失公告》,声明成飞汽配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
20208507-3)遗失,声明作废。2014 年 12 月 26 日,成都市青羊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
(青羊)企登办结字[2014]第 029287 号《企业登记决定通知书》(办结通知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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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 12 月 26 日,成都市青羊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通知书》,成飞汽配完成
了注销工作。
成飞汽配 1999 年已未实际经营,其生产设备由于到达使用年限已进行处置,其后
不存在相应经营性资产。魏晓林、喻英莲设立公司时用以出资的机器设备均由魏晓林和
喻英莲新购取得,与成飞汽配的经营性设备资产无关。除魏晓林、喻英莲、冯小维、陈
文华等部分员工在成飞汽配停止经营后到西菱有限任职,西菱有限与成飞汽配在技术、
人员、资产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成飞汽配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叠的客户、供应商,成飞
汽配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其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
往来。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
在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魏晓林 54,389,245 45.32 54,389,245 33.99
2 喻英莲 37,593,004 31.33 37,593,004 23.50
3 万丰锦源 8,402,240 7.00 8,402,240 5.25
4 浚信工业 3,225,852 2.69 3,225,852 2.02
5 昆山睿德信 2,174,226 1.81 2,174,226 1.36
6 郭进勇 3,600,313 3.00 3,600,313 2.25
7 王锡华 3,850,313 3.21 3,850,313 2.41
8 庄广生 1,040,000 0.87 1,040,000 0.65
9 王晓东 2,000,261 1.67 2,000,261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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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0 王乐亮 2,750,261 2.29 2,750,261 1.72
11 涂鹏 68,999 0.06 68,999 0.04
12 谢光银 39,982 0.03 39,982 0.02
13 胡建国 49,967 0.04 49,967 0.03
14 杨浩 39,982 0.03 39,982 0.02
15 丁士 54,745 0.05 54,745 0.03
16 魏永春 46,051 0.04 46,051 0.03
17 陈文华 18,013 0.02 18,013 0.01
18 高蓉宁 19,971 0.02 19,971 0.01
19 王先锋 19,971 0.02 19,971 0.01
20 梁勇 11,043 0.01 11,043 0.01
21 刘通强 11,983 0.01 11,983 0.01
22 王建华 15,977 0.01 15,977 0.01
23 李家林 11,983 0.01 11,983 0.01
24 李林忠 10,025 0.01 10,025 0.01
25 龚文茜 19,971 0.02 19,971 0.01
26 周荃 19,971 0.02 19,971 0.01
27 唐卓毅 11,983 0.01 11,983 0.01
28 文兴虎 19,971 0.02 19,971 0.01
29 张彦 11,983 0.01 11,983 0.01
30 程昕 11,983 0.01 11,983 0.01
31 谢勇 11,983 0.01 11,983 0.01
32 黄显奎 19,971 0.02 19,971 0.01
33 范明 19,971 0.02 19,971 0.01
34 万敏 11,983 0.01 11,983 0.01
35 龙汉平 19,971 0.02 19,971 0.01
36 陈军 18,013 0.02 18,013 0.01
37 贺谢 15,977 0.01 15,977 0.01
38 王利 14,019 0.01 14,019 0.01
39 韩文忠 29,996 0.02 29,996 0.02
41 胡民生 19,971 0.02 19,971 0.01
41 陈江 6,031 0.01 6,03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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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42 冯小维 15,977 0.01 15,977 0.01
43 李启军 7,989 0.01 7,989 0.01
44 罗朝金 10,995 0.01 10,995 0.01
45 黄珍东 11,983 0.01 11,983 0.01
46 马思齐 19,971 0.02 19,971 0.01
47 任百灵 10,965 0.01 10,965 0.01
48 贺元久 19,971 0.02 19,971 0.01
49 李汉清 7,989 0.01 7,989 0.01
50 王子亮 160,005 0.13 160,005 0.10
51 刘梅 6,000 0.005 6,000 0.00
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 / / 40,000,000 25.00
合 计 120,000,000 100.00 160,00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魏晓林 54,389,245 45.32
2 喻英莲 37,593,004 31.33
3 万丰锦源 8,402,240 7.00
4 王锡华 3,850,313 3.21
5 郭进勇 3,600,313 3.00
6 浚信工业 3,225,852 2.69
8 王乐亮 2,750,261 2.29
7 昆山睿德信 2,174,226 1.81
9 王晓东 2,000,261 1.67
10 庄广生 1,040,000 0.87
合 计 119,025,715 99.19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魏晓林 54,389,245 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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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 喻英莲 37,593,004 23.50
3 万丰锦源 8,402,240 5.25
4 王锡华 3,850,313 2.41
5 郭进勇 3,600,313 2.25
6 浚信工业 3,225,852 2.02
8 王乐亮 2,750,261 1.72
7 昆山睿德信 2,174,226 1.36
9 王晓东 2,000,261 1.25
10 庄广生 1,040,000 0.65
合 计 119,025,715 74.39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魏晓林 54,389,245 45.32 董事长、总经理
2 喻英莲 37,593,004 31.33 企管办副主任
3 王锡华 3,850,313 3.21 无
4 郭进勇 3,600,313 3.00 无
5 王乐亮 2,750,261 2.29 无
6 王晓东 2,000,261 1.67 无
7 庄广生 1,040,000 0.87 无
8 王子亮 160,005 0.13 无
9 涂鹏 68,999 0.06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0 丁士 54,745 0.05 无
(四)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为郭进勇。
1、新增股东受让公司股权的原因及定价依据
2016 年 5 月 5 日,郭进勇受让发行人 3,600,313 股股份。郭进勇通过从深圳联合产
权交易所公开竞价的方式受让发行人 3,600,313 股股份,每股价格为 8.13 元,定价依据
为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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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是否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郭进勇 35042119631014**** 否
郭进勇 2012 年 1 月 11 日至 2014 年 9 月 1 日就职于深圳市心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任董事长。2015 年至今就职于深圳市比优特电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3、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股比例
1、实际控制人间关联关系
本公司股东魏晓林、喻英莲系夫妻关系,股东魏永春系魏晓林、喻英莲夫妇之子。
上述股东在本次发行前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魏晓林 54,389,245 45.32
2 喻英莲 37,593,004 31.33
3 魏永春 46,051 0.04
合 计 92,028,300 76.69
2、浚信工业与昆山睿德信的一致行动关系
浚信工业、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MANY BILL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鑫国国际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合同书》,
约定 MANY BILL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鑫国国际有限公司)将浚信工业(深
圳)有限公司名下资产全部委托给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由深圳市睿德
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浚信工业资产的项目投资、管理及退出,资产委托管理的时间
为三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浚信工业与昆山睿德信出具的确认文件,双方在对公司的投资、股东权利的行
使、退出等方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睿德信的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为深圳市睿德信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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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冯清华和刘桦系睿德信的实际控
制人。除上述情形外,浚信工业、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睿德信及其股东/
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
长锁定期的承诺”。
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没有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
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在册员工为 2,376 人,其具体情
况如下:
1、员工人数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人数 2,376 2,272 2,258 2,195
2、按员工专业结构划分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按专业结构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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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专业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人数 占比 总人数 占比 总人数 占比 总人数 占比
行政管理人员 151 6.36% 144 6.34% 129 5.71% 119 5.42%
技术人员 163 6.86% 162 7.13% 160 7.09% 154 7.02%
营销人员 11 0.46% 12 0.53% 12 0.53% 9 0.41%
生产人员 1,488 62.63% 1,397 61.49% 1,404 62.18% 1,355 61.73%
检验人员 419 17.63% 415 18.27% 394 17.45% 365 16.63%
其他人员 144 6.06% 142 6.25% 159 7.04% 193 8.79%
合计 2,376 100.00% 2,272 100.00% 2,258 100.00% 2,195 100.00%
十、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
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以及股东持
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魏晓林承诺:自发行人 A 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
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上市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前
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
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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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喻英莲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
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
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经理魏永春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公司上市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
自动延长六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
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涂鹏、胡建国及杨浩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
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公司上市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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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
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监事文兴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
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法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魏晓林承诺:本人在《关于股
票锁定的承诺》中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
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
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
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减持时,
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
行。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 50%;
并且,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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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义务。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喻英莲承诺:本人在《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中承诺的锁定
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确
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
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
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
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 50%。公司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经理魏永春承诺:本人在《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中
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如本人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
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
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
息除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本人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 50%;并且,本人担任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公司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本承诺函一
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持发行人 5%以上股权的法人股东万丰锦源承诺:本公司在《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中承诺的锁定期满后,本公司若拟减持所持公司的股份,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
下,本公司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实施减持行为。本公司减持时,减持行为
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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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本公司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一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 100%。公司上市后,本公
司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
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
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3)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
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 2 项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
2、启动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第 2 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部分或
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公司回购股票的义务:
①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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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的 20%。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
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
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
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
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
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
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实际控制人增持
实际控制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
司股份,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
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
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实际控制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①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③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
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④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
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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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未实施,或者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
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
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
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
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公告的 10 个交易日后,按照
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后 10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
增持股票将导致将迫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上述
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
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
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
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①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③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
酬及津贴总和的 20%;
④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及
津贴总和的 50%;
⑤如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且实际控制人已采取增持股份措施但公司股票收
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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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
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
价预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 10 个
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 10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
(三)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2016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成都西菱动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发行人承诺: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
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回
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回购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
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
失。在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
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
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对
损失认定存在争议,将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的数额为准。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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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已仔细审阅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确信其中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控股股东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将及时提出
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回
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回购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
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在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后,
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通过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
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对损失认定存在争议,将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
的数额为准。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1)承诺人已仔细审阅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确信其中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控股股东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将及时提出
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回
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回购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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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
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在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后,
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通过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
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对损失认定存在争议,将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
的数额为准。
4、本次发行的证券服务机构关于申报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公司利益。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诺严格履行
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
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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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
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
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
责任。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对本人日常的职务
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
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
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
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
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
担相应补偿责任。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 2016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成都西菱动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
分配主要规定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保证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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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
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现金、股票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2 元;
(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
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
元人民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3、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
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配预案经
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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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
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行审议时,须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
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监事会须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
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5、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的各项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
以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
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划
所确定的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六)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下同)能够切实履行在招股意向书及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相关责
任主体承诺如下:
1、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
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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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
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
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自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承诺之日起 2 个交易
日内,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充分披露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
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由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替代性承诺
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3)相关责任主体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暂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不得领取分红及薪酬或津贴,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4)相关责任主体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
有;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完全、及时、有效的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
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
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应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并尽快提出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
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七)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承诺:
(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西菱动力相竞争的业
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西菱动力
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西菱动力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西菱动力构成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2)如我们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西菱动力存在同业竞争,我们将把
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西菱动力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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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西菱动力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我们将立即
通知西菱动力,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西菱动力。
(3)我们承诺不以西菱动力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西菱动
力其他股东的权益。
持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万丰锦源承诺:
(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西菱动力相竞争的业
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西菱动力
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西菱动力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西菱动力构成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2)如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西菱动力存在同业竞争,我们将
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西菱动力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
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西菱动力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
立即通知西菱动力,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西菱动力。
2、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针对公司及动力部件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在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存在的不规范情形,出具承诺:如因相关主管部
门要求或其他原因,公司及动力部件被要求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相
关补缴义务由其承担;公司及动力部件因上述问题遭受任何罚款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时,相应的责任亦由其承担,如公司及动力部件已缴纳相关罚款或支付任何赔偿金等款
项的,应将相应款项补偿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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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一)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概况
根据成都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16037634G),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电产品;
批发零售钢材、塑料制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包括曲轴扭转减振器
(通称皮带轮)、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等。其中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
总成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上述产品为发动机的关键零部件。公司的主营业务自设立以来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构成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的生产制造,部分产品应用于工程机械、发电
机组等其他领域发动机的生产制造。公司主要产品如下表:
产品系列 产品图片 产品简介
曲轴扭转减振器安装在曲轴上,其主要功能是将发动机
产生的动力从曲轴传输其他需要动力的部位,同时吸收
曲轴扭转减振器
曲轴产生的振动,防止发动机及汽车由于曲轴振动导致
的失效,并降低发动机工作产生的噪声。
连杆总成连接活塞和曲轴,其作用是将活塞的往复运动
连杆总成
转变为曲轴的旋转运动。
凸轮轴总成是配气机构中的核心部件之一,其主要作用
凸轮轴总成 是驱动和控制各缸气门的开启和关闭的时机与时间,使
燃烧更加充分,发动机性能更加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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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曲轴扭转 主营业务收入 9,572.06 20,798.11 16,355.18 15,561.85
减振器 占比 35.12% 32.46% 32.31% 36.44%
主营业务收入 10,586.95 25,856.99 19,810.87 14,382.31
连杆总成
占比 38.84% 40.36% 39.14% 33.67%
凸轮轴总 主营业务收入 7,039.10 17,279.64 14,263.99 12,455.79
成 占比 25.83% 26.97% 28.18% 29.16%
主营业务收入 56.38 136.52 183.30 310.92
其他
占比 0.21% 0.21% 0.36% 0.73%
主营业务收入 27,254.49 64,071.26 50,613.33 42,710.87
合计
占比 100% 100.00% 100.00% 100.00%
注:其他收入主要为机油尺管、螺栓等收入占比较小的小件产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结构的具体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
(四)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
则和运作机制,独立开展经营,并根据主营产品类型构建了曲轴扭转减振器事业部、连
杆事业部和凸轮轴事业部的组织架构。
1、研发模式
(1)研发流程
公司目前的研发模式主要是采用与整车制造商同步研发的模式。整车制造商会将部
分零部件交于零部件供应商进行同步研发。公司自 2007 年开始参与整车制造商的同步
研发,是业内少数能实现同步研发的企业。
公司的研发流程分为两个阶段:立项阶段和开发阶段。
立项阶段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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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制造商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同步研发
客户提出需求
产品的全部技术要求
市场调研/新品开发申 根据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公司自身技
请 术储备,制定产品开发项目建议书
对产品市场前景、成本指标、技术能力、
项目风险评估审议
生产能力等指标进行正式评审
确定是否开发 签订产品开发协议,进入开发试制阶段
公司确定将参与某一产品的开发后,将向客户提交正式的项目建议书并着手开展产
品研发工作。一般情况下,整车制造商只会选择一家技术成熟的供应商实施产品的同步
开发与供应,因此,公司实施的产品同步研发项目能确保后续获得稳定的订单。
开发阶段流程如下:
任命项目经理及多功
确定项目负责人
能小组
根据产品开发项目建议书以及顾客的项
制定APQP进度
目推进计划制定“APQP 项目甘特图”
对参与项目的各部门过程设计进行评估
过程设计和开发
及改进
根据顾客要求的交付时间和数量进行样
样件生产
件试制
对试生产运行进行评价并对制造过程进
产品和过程确认
行确认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分析过程变差的原
量产及持续改善
因,提出持续改进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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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产品主要采用同步研发模式,公司较强的技术实力、多年从事同步研发的
经验以及优质的客户基础已经成为公司销售驱动的重要动力。
(2)同步研发的具体模式
同步研发指的是汽车零部件企业按照整车制造商给出的系统目标或零部件目标,与
整车制造商同步进行研发工作,一方面可以缩短整车制造商的研发周期,另一方面也可
以帮助汽车零部件企业提前锁定客户需求,以便后续获得持续稳定的订单。
发行人的同步研发主要分为两个阶段:评定阶段和开发阶段。
评定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发行人在被确定为同步研发供应商后,会与整车制造商签订《技术开发协议》,开
始实施产品开发。
开发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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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体制,并参考国际先进经验,制定了供应商选择评定和
管理控制程序,统一对供应商实施有效的选择、考核和管理。公司目前采购的原材料主
要有两大类,一类为皮带轮毛坯件、连杆毛坯件、凸轮轴毛坯件等外购件,另一类是钢
材、生铁、废钢等原材料。
(1)外购件的采购
公司生产所用的部分皮带轮毛坯件、连杆毛坯件、凸轮轴毛坯等外购件一般向专业
供应商采购。同时公司储备了一批合格供应商资源,未来公司所需的外购件产品供应量
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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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材料的采购
公司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包括钢材、生铁、废钢等,主要在周边地区采购,货源供
应充足。同时,随着公司对高端客户开发的进展,公司自 2014 年起增加了从国外采购
优质圆钢的比例。
(3)采购流程
在日常采购中,公司严格按照《采购管理控制程序》和《供应商选择评定和管理控
制程序》执行,公司的物资采购主要分为三类:钢材和产品组件等主要原料、包装物等
辅助材料以及其他物资。通常采购流程主要如下:
销售部和生产部制定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各部门编制申购计划→采购中心编制
采购计划→采购部实施采购计划→库管员对采购物资进行预验收→质量部对进货进行
检验→物资入库。
公司同时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定及有效的管理。
公司对供应商的筛选流程如下:
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各部门对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进行预选评审→供应商
递送样品,质量部进行检验→小批量试用→合格供应商资格批准→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
技术质量保证协议及采购合同,供应商批量供货。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专业化分工生产的模式,按照主营产品的类别分为皮带轮事业部、连杆事
业部和凸轮轴事业部。公司目前拥有的主要生产基地如下表所示:
所属事业部 生产基地 位置 主要产品
皮带轮事业部 皮带轮生产基地 成都市大邑工业园兴业七路 18 号 曲轴扭转减振器
连杆事业部 连杆生产基地 成都市大邑工业园大安路 368 号 连杆总成
凸轮轴事业部 公司总部基地 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腾飞大道 298 号 凸轮轴总成
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围绕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公司通常在年初根据年度综合
经营计划、年度销售计划及上年成品库存量,制定年度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每月销
售计划、成品安全库存标准,并结合当月成品库存量和下月预测订单量,编制月生产计
划。各生产工段根据月生产计划和生产能力状况等诸多因素制定周生产计划以及实施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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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用流程化的生产模式,其生产流程主要如下:
生产部进行生产作业准备→首件出样→检验合格后开始正式生产→生产部和质量
部协同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批量生产出货。
4、销售模式
(1)公司获取订单的方式
发行人获取订单的方式,按照订单种类属于新产品或既有产品而有所不同。
对于新产品订单,发行人获取订单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邀请招标的方式,此
种方式下客户的研发部门或技术部门在综合评判其供应商体系内各家供应商的生产能
力及技术研发能力后,经双方进行技术交底并价格商议,最终选定发行人作为某款产品
的供应商,直接按图生产或进行同步研发后生产;第二种是通过公开招标并按图开发的
方式,此种方式下客户会提供相对完整的设计图,发行人中标后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生
产;第三种情况是发行人作为补充的供应商得到订单的方式。此种情况是指在发行人已
经通过技术评定进入某客户合格供应商体系的情况下,如果某款产品因需求量逐渐增大
或原供应商出现了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况,客户从分散风险、保障供应的角度出发,从其
合格供应商体系中直接选取发行人作为补充供应商,按照原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
货。此种情况下,虽然供货产品对于客户来说是既有零部件,但是对于发行人属于供应
新品。
对于往年度既有产品的订单,发行人会在原有供货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与客户进行
新的年度订单谈判,并最终确定当年度订单。
(2)公司的主要销售流程
公司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产品主要向国内主机厂配套销售,部分产品销往
国外。
○1 境内主机市场
公司通常每年会与主机厂确定下年度采购意向和计划,明确各机型产品的价格及份
额(具体数量以每月订单为准),并签订相关物流协议。公司每月根据主机厂下达的月
度订单组织生产,然后通过第三方物流将产品运送至主机厂指定的物流仓库(或中转
仓),物流仓库根据主机厂生产指令需求将产品配送到客户装配生产线,产品经客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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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合格、生产使用后,每月向公司发送开票清单,公司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主机厂回
款按合同约定执行,一般回款在开票确认收入之后三个月左右。
○2 境外市场
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境外市场的销售主要是针对日本三菱的销售。在收到客户的正式
订单后,公司会根据订单具体要求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并根据与客户约定的贸易
条款进行工厂交货,由客户安排物流运输以及报关手续。客户待货物完成清关且包括提
单在内的相关票据齐备后,在 45 天之内完成付款。
5、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对指定汽
车发动机零部件产品进行研制开发并获得相关汽车发动机主机厂的认可,从而获得订
单,进而量产后直接销售给主机厂客户,从而获得收入。一般而言,新产品的毛利率较
高,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产品技术的相对成熟,产品的价格会逐步下降。公司一般会
通过控制产品成本、加大研发力度推出新产品的方式,维持自身的利润水平。
6、经营模式形成原因、影响因素及变动趋势
(1)经营模式的形成原因
○1 在采购环节对外采购外购件的原因
公司在采购环节中向专业供应商采购外购件主要基于如下的原因:
第一,国内汽车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汽车行业整体发展来看,随着各大汽车厂商为适应市场多样化需求及愈趋激烈的
市场竞争,逐渐降低零部件的自制率并采取零部件全球采购的策略,汽车整车厂和汽车
零部件企业之前的分工模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汽车行业整体已经过渡到了专业化的分
工协作模式。
公司将属于粗加工工序的毛坯件产品选择数家供应商进行采购,并进行紧密合作,
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并降低产品成本,也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稳定能力和市场快速响
应能力等综合竞争力。此种采购模式,既是行业惯例,也是汽车行业发展到专业化分工
协作阶段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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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有利于提供公司效率并降低运营风险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紧抓技术研发、精密加工、装配和质量检测等具有高附加值和
核心市场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对于部分属于非核心环节的普通毛坯件采用外购的方式,
不但有助于公司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风险,也是公司不断做大做强的保障。
由于公司产品匹配车型众多,同时每年根据整车厂的需求还需要相应推出新型号的
产品,导致公司产品所需的坯料型号众多。而公司要建立相应的毛坯料生产加工能力,
需要涉及多种工艺技术,设备、场地和人力成本投入较大。同样,对于粗加工等工序来
说,公司如果要形成相应的加工能力,不但需要大量的投入,相对后端的精加工环节,
投入产出比及产品附加值都较低。在目前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公司依托周边地区丰富且
成熟的毛坯成型和粗加工资源,突破公司在资金、设备、人员、场地等多方面的限制,
利于公司集中力量投入到技术研发等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环节,极大的提高了公司的
运营效率,降低了运营风险。
○2 销售模式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的原因
公司自设立开始就专业从事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断提高
产品质量,历经长足发展,业已成为国内各型汽车发动机主机配套曲轴扭转减振器、连
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的重要汽车零配件供应商,并逐步开拓了境外市场,树立了良好的
产品口碑。
(2)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动趋势
根据国内汽车行业的特点,结合汽车发动机主机厂的采购模式、公司自身研发实力、
产品技术工艺水平、生产管理水平等综合因素,公司采用了现有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
该经营模式一直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发展变化进程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
十余年的发展,形成了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三大成熟产品体系,逐
步从一家传统汽车零部件加工企业发展成为具有相当市场影响力的汽车发动机精密零
部件供应商。
公司成立之初,主要生产机油尺及涨紧器;通过自身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及与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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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合作研发的不断深入,1999 年至 2000 年,公司成功开发发动机减震皮带轮(即曲轴
扭转减振器)并实现批量生产;1999 年至 2000 年,公司成功开发发动机连杆生产技术,
建立发动机连杆生产线并实现批量生产;2004 年,公司建立发动机凸轮轴铸造、精加
工生产线,并实现批量生产;2007 年,公司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完工;
2010 年,动力部件发动机关键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完工;2012 年,动力部件皮带轮精
加工生产从成都市青羊区总部生产基地搬迁至大邑二期生产基地;2015 年,连杆生产
线从成都市青羊区总部生产基地搬迁至大邑三期生产基地。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及凸轮轴总成三大核心产品,不
断拓宽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产品线。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的生产水平
和技术实力将进一步提升。
(六)公司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1、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工艺流程图
轮毂 外圈 橡胶块
铸造毛坯 铸造毛坯 领料 数控硫化 车A面 钻螺纹底孔攻丝 动平衡
车A面 车A面 预成型 喷胶烘烤 车B面 铣标记 中检
车B面 车B面 割胶称重 清洗 精镗孔 拉键槽 自泳涂装
检验 检验 吹砂 切齿 刻批次号 成检、油封
领料 包装入库
2、连杆总成产品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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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镗大小孔
精锻毛坯 胀断 装配螺栓 珩磨大孔
铣瓦口
粗磨连杆
切割应力槽 拧紧螺栓 精磨厚度两面 清洗零件
厚度两面
粗钻小孔 半精磨
铣钻扩攻 压入衬套 成品检验
粗镗大小孔 厚度两面
铣侧宽 钻沉窝 铣小头厚度 全检小孔 清洗零件
包装入箱、入库
3、凸轮轴产品工艺流程图
毛坯精密铸造 铣端面钻中心孔 钻通孔 精车轴颈
精磨轴颈 钻支撑轴颈油孔 钻铰头尾孔系 精切端面
精磨凸轮 清洗油道 压装总成 磁力探伤
清洗、包装 标识 成品检测 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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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规政策
发动机是机械设备的动力来源,是机械设备的核心零部件之一。公司主要产品曲轴
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等属于发动机的关键零部件。从终端应用行业来看,
目前发行人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制造业,可归属为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属于汽车零部件产
业的一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 “汽
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为 C3660。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汽车制造业”,细
分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6。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发行人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和国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各级发改部门负责本行业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的规划、核准审批等行政管理职能。工信部负责本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实施等行政管理职能。
发行人所属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和中国内燃机工业协
会(CICEIA)。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以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
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振兴中国内燃机工业为己任,反映行业愿望与诉求、为政府和行业
提供双向服务为宗旨,以政策研究、信息服务、行业自律、国际交流、会展服务等为主
要职能,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修订行业标准、组织国际交流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近几年来,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制订并颁布实施涉及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
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法规政策通知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要求培育一批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实现规模生产并进
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制定零
工信部、国家发改 2004 年 5 月
部件专项发展规划,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进行分类指导和支
1 委发布《汽车产业 (2009 年修
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汽车零部件生产领域,使有比较优
发展政策》 订)
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
力。
国家发改委、商务 2004 年(2015 将第三代及以上轿车轮毂轴承,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
2
部发布《外商投资 年修订) 杂的粉末冶金零件列入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以利于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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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规政策通知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产业指导目录》 外资、引进技术。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被鼓励类产业。
科技部、财政部、
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汽车关键零部件,包括:传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3 2008 年 动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挂系统、车身附件、汽
《国家重点支持的
车电器、进排气系统等。
高新技术领域》
该规划提出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发动机、变速器、
国务院发布《汽车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悬挂系统、汽车总线控
4 产业调整和振兴规 2009 年 3 月
制系统中的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新能源汽车专用
划》
零部件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该规划提出结合实施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高汽车
国务院发布《装备
冲压、装焊、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装备水平,实现发动机、
5 制造业调整和振兴 2009 年 5 月
变速器、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等关键零部件制造装备自主
规划》
化。
商务部、发改委、
工信部、财政部、
海关总署、质检总
该意见提出 2020 年实现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额占世界
6 局联合发布《关于 2009 年 10 月
汽车产品贸易总额 10%的战略目标。
促进我国汽车产品
出口持续健康发展
的意见》
该意见提出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大技术升级和新技术研发力
工信部发布《加强 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产品质量。积极
汽车产品质量建设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品种,
7 2010 年 3 月
促进汽车产业健康 提高质量,防止盲目扩大生产能力。要提高汽车产品和关
发展的指导意见》 键零部件的检测能力,结合生产线改造,增加在线检测设
备。
财政部、科技部、
通知指出,将在 2016~2020 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工信部和发改委联
用补助政策,相比 2013 年~2015 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合公布《关于
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减少 0.5 万元。2017~
8 2016~2020 年新能 2015 年 4 月
2020 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
源汽车推广应用财
中:2017~2018 年补助标准在 2016 年基础上下降 20%,
政支持政策的通
2019~2020 年补助标准在 2016 年基础上下降 40%。
知》
该规范条件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推广应用
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内燃机产品,建立健全
工信部发布《内燃 内燃机安全、环保、节能标准与安全生产规程。对符合规
9 2015 年 9 月
机行业规范条件》 范条件的制造企业,国家和地方各有关部门可给予相关政
策支持;鼓励以内燃机为配套动力的交通运输车辆、工程
机械、农业机械以及固定装置的制造企业优先选配。
提出建立起从整车到关键零部件的完整工业体系和自主研
汽车工业协会发布 发能力,形成中国品牌核心关键零部件的自主供应能力。
2016 年 3 月
10 《“十三五”汽车工 加强整零合作,整车骨干企业要培育战略性零部件体系,
17 日
业发展规划意见》 促进形成一批世界级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发展整机和零部
件再制造业务,促进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财政部、科技部、 通知指出,要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在保持
工信部和发改委联 2016 年 12 月 2016-2020 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
11
合公布《关于调整 29 日 补贴标准。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 2019-2020 年中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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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规政策通知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用财政补贴政策的 同时,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
通知》 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上述一系列法规及行业政策对公司的经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1、国际市场
汽车是当代社会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随着人类工业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
展,汽车的制造技术和产业规模也不断提高。汽车产业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支柱性
产业。进入本世纪以来,全球汽车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01 年全球汽车产量为 5,630
万辆,2007 年上升到 7,327 万辆,2008 年至 2009 年由于金融危机影响产量有所下降,
但产量总规模仍保持在较高水平。2010 年后世界汽车产量快速回升,2016 年增长到
9,498 万辆。
近几年汽车市场的增长主要来自中国、印度、俄罗斯等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国家。
伴随着发展中国家汽车产业的成熟、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完善、
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预计未来这些新兴的发展中国家仍将是全球汽车市场增长的主要
推动力量。
2001 年至 2016 年全球汽车产量变化情况如下表1:
10,000 9,498
8,978 9,078
9,000 8,751
8,424
7,988
8,000 7,758
7,327
6,922 7,073
7,000 6,672
6,450
6,066 6,176
5,899
6,000 5,63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全球汽车产量(万辆)
1
数据来源: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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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区来看,亚太地区汽车产量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在全球的市场地位不断提高,
虽然 2008 年至 2009 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球汽车产量出现下降,但亚太地区的汽车产量
仍保持增长,2016 年亚太地区汽车产量占全球的 54%;欧洲地区的汽车产量所占的比
重呈上升趋势,2016 年欧洲汽车产量占全球的 23%;北美地区 2016 年汽车产量占全球
的 19%;南美地区 2016 年汽车产量占全球的 3%;而非洲地区的汽车产量则一直处于
低位,2016 年产量仅占全球的 1%。
2016 年全球汽车产量分布如下2:
2、国内市场
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在技术和市场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发展。随着工业技术水
平提高和汽车产业集群效应,我国正逐渐成为世界汽车制造中心。2009 年,我国汽车
总产量达到 1,379.10 万辆、总销量达到 1,364.48 万辆,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
产国和消费国。2010 年汽车产销量双双超过 1,800 万辆。2010 至 2012 年,由于北京等
大城市的限购措施的实施以及用车成本的增加等原因,我国汽车市场的增长速度有一定
放缓。2013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又重新恢复两位数的增长率,总产量达到 2,211.68 万辆,
销售量达到 2,198.41 万辆。2016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811.88 万辆和 2,802.82 万
辆,同比增长 14.46%和 13.65%。
2008 年至 2016 年我国汽车产销增长情况如下表3:
2
数据来源: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
3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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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辆
从汽车保有量水平看,我国人均汽车拥有量与国际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根据国际汽
车制造商协会(OICA)的统计,2014 年全球平均汽车保有量水平为 180 辆/千人,其中
美国为 808 辆/千人、欧盟为 569 辆/千人、日本和韩国平均为 551 辆/千人。而我国 2014
年汽车保有量水平仅为 102 辆/千人,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巨大。
因此,未来我国汽车市场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居民消费水
平的继续提高,我国汽车仍将持续稳定发展。
(三)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1、国际汽车零部件行业
汽车零部件产业是汽车工业的重要基石。在汽车工业发展初期,汽车零部件生产主
要作为汽车整车制造的附属产业,由汽车整车厂的下属部门或分公司完成。进入 20 世
纪 90 年代以来,世界汽车工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全球汽车零部件工业独立化生产趋
势越来越明显。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专业化分工的需要,国际大型汽车整车制造者
逐渐由传统的纵向经营、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转向精简机构、以开发整车项目为主的
专业化生产模式,纷纷将其旗下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剥离出去。在大型汽车集团的推
动下,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诸多企业逐步从汽车整车制造商分离出来,形成了独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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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组织,比如:世界著名的汽车零部件集团德尔福与通用汽车公司分离,伟世通公
司从福特公司独立出来。汽车零部件工业逐渐脱离整车厂商迈向独立化、专业化发展。
近年来,包括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制造在内的汽车零部件工业呈现出以下重要发展趋
势:
(1)生产专业化
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独立化和专业化发展趋势也越来越明
显。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对汽车整车企业的配套供应也逐渐系统化、模块化。系统化、模
块化供应是指零部件企业以系统或模块为单元向整车厂或上级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产品。
系统化和模块化的供应模式可以充分利用零部件企业的专业生产优势,而且简化了配套
工作,缩短了新产品的开发周期。
在汽车零部件的系统化、模块化采购的发展趋势中,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企业必须通
过专业化分工、实现规模化生产、提升自有技术开发实力,才能为发动机制造企业提供
更多的专用零部件产品和技术。因此,汽车发动机各零部件或零部件总成的专业化分工
生产将会更加明显。
(2)采购全球化
为了增强竞争优势,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利用全球资源实现零部
件的全球采购,在开发、生产、采购、物流等多方面压缩成本。整车企业为降低成本,
提高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对所需的零部件按性能、质量、价格、供货条件在全球
范围内进行比较,择优采购,改变了只局限于采购本国内部零部件产品的做法。而零部
件企业也将其产品面向全球销售,不再局限于仅仅供应给本国内部的下游企业。
(3)多层级供应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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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汽车制造企业从采购单个零部件向采购模块化转变。为适
应全球化和模块化采购的特点,汽车零部件供应体系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多层级供应商体
系,即供应商按照与整车制造商之间的供应联系分为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三级供
应商等多层级关系。一级供应商直接为整车制造商供应产品,双方之间形成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二级供应商通过一级供应商向整车制造商供应产品,依此类推。发动机零
部件生产企业一般处于二级供应商的位置。
(4)严格的品质要求
汽车零部件是汽车整车制造的基础,汽车零部件的品质直接影响汽车的质量和性
能。由于对汽车产品品质的严格要求,国际知名汽车制造企业都会对零部件供应商的技
术水平和产品品质的提出较高要求。一些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汽车协会组织也对汽车
零部件产品质量及其管理体系提出了标准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必须通过这些组织的
评审(即第三方认证),才可能被整车制造商选择为候选供应商,并由整车制造商进一
步做出评审(即第二方认证),评审通过才能被接纳为整车制造商全球采购体系的成员,
最后双方签署商务合同成为供应商。
(5)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作
汽车零部件行业未来的竞争将更多的体现在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要在日益
激烈的竞争下取得优势,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需具备同步开发能力、加工技术和
大批量及时交付能力,促进企业与下游发动机主机厂的协作不断加深。目前,许多发动
机零部件制造厂商已纷纷与发动机主机厂商在研发层面展开合作,在主机厂商开发新型
发动机产品的同时,发动机零部件厂商同步开发与之配套的零部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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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作,还体现在零部件生产企业
与上游供应商间的合作上。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商需对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加工技术能力
充分了解和信任,同时与上游供应商实现生产计划及时共享和原材料库存整体安排。
2、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是在“八五”、“九五”期间,通过零部件企业的技术引进、改造,
与整车制造商分离,以及民营企业通过降低成本、改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
产品竞争力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进入 21 世纪以后,随着我国加入 WTO、逐渐融入世界
市场,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实现快速发展。一方面,国际汽车零部件企业看好我国稳定
发展的汽车市场以及低成本的优势,加快了到我国合资或独资设厂的进程;另一方面,
我国本土企业通过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吸收、改造,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也实现了长足的
进步。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我国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销售收入从 2010
年的 14,961 亿元增长到 2015 年的 32,117 亿元。
2010 年至 2015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销售收入增长趋势如下表4:
35,000
32,117
30,000 29,074
27,097
25,000
22,267
19,779
20,000
14,961
15,000
10,000
5,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我国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销售收入(亿元)
由于起步时间较晚,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内主要企业仍存在技术积累少、定价能力
弱的特点,产品主要集中在原材料密集、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在许多关键零部件生产以
及产品的安全、环保、舒适性等方面,我国自主零部件企业与国外生产企业还有一定差
距。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4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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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业是最具全球化发展特征的产业之一。企业需要达到足够的生产规模和资金
实力才能实现全球化生产和发展战略,因此汽车工业的全球化和国际化发展需要依托于
较高的产业集中度。与国际市场相比,我国汽车工业还比较分散,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集
中度也不高。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也逐渐出现了
一些具备专业研发能力、规模制造能力、优秀营销和管理能力的先进企业,这些企业逐
渐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促使汽车零部件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产业特征逐渐向国际市
场靠拢。比如在发动机方面,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的统计,我国内燃机行业经过多
次重大的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企业数量从原先的 5 万多家降低到 2011 年的约 3,000
家。工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 12 家
成员单位 2013 年 1 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提出了“推动零部件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
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等发
展目标。因此,未来我国包括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在内的汽车产业链各环节行业集中
度还将进一步提高。
(四)发行人所处细分市场概况
1、发动机行业概述
(1)发动机的概念
发动机是把某一种形式的能量转变成机械能的机器。现代汽车所使用的发动机多为
内燃机,内燃机是把燃料燃烧的化学能转变成热能,然后又把热能转变成机械能的机器,
并且这种能量转换过程是在发动机气缸内部进行的。
(2)发动机分类
内燃机的分类方法很多。按照所使用燃料的不同,可以分为汽油机、柴油机和其他
燃料发动机。其中汽油机使用汽油为燃料,柴油机使用柴油为燃料。
按照下游应用设备的不同,可以分为汽车发动机、工程机械发动机、船舶发动机、
发电机组用发动机等。
按照气缸数目不同,可以分为单缸发动机和多缸发动机。仅有一个气缸的发动机称
为单缸发动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气缸的发动机称为多缸发动机,如双缸、三缸、四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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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缸、六缸、八缸、十二缸等都是多缸发动机。现代车用发动机多采用四缸、六缸、八
缸发动机。
按照气缸排列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单列式(直列式)和双列式(V 型)等。单列式
发动机的各个气缸排成一列,一般是垂直布置的,但为了降低高度,有时也把气缸布置
成倾斜的甚至水平的;双列式发动机把气缸排成两列,两列之间的夹角<180°(一般为
90°)称为 V 型发动机,若两列之间的夹角=180°称为对置式发动机。
(3)发动机的基本构造
发动机由大量的零部件构成,包括气缸、曲轴、凸轮轴、连杆、皮带轮、活塞、曲
轴瓦、凸轮轴瓦、连杆瓦正时齿轮、气门挺柱、气门推杆、机油冷却器、进排气门、增
压器、机油泵、汽油泵、化油器、电喷系统(EFI)、柴油滤清器、高压油泵(喷油泵)、
喷油器(喷油嘴)等。
发动机具体构成如下图所示:
根据各零部件的功能和作用,可以将发动机分为若干个模块。其中汽油机通常由曲
轴连杆机构、配气机构、燃料供给系、润滑系、冷却系、点火系和起动系,两大机构和
五大系统组成。柴油机则没有点火系,只有曲轴连杆机构、配气机构、燃料供给系、润
滑系、冷却系、起动系,两大机构和四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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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发动机主要模块如下表所示:
发动机构成模块 功能简介
曲轴连杆机构是发动机实现工作循环,完成能量转换的主要运动零件。它由机
体组(缸体、缸盖、缸垫、 气门室罩、油底盘)、活塞连杆组(活塞、活塞
曲轴连杆机构 环、活塞销、连杆、连杆盖、连杆螺栓)和曲轴飞轮组(曲轴、飞轮)等组成。
其主要功能是将燃料燃烧时产生的热能转变为活塞往复运动的机械能,再通过
连杆将活塞的往复运动变为曲轴的旋转运动而对外输出动力。
配气机构的功用是根据发动机的工作顺序和工作过程,定时开启和关闭进气门
和排气门,使可燃混合气或空气进入气缸,并使废气从气缸内排出,实现换气
配气机构
过程。配气机构大多采用顶置气门式配气机构,一般由气门组、气门传动组和
气门驱动组组成。
燃料供给系的功用是根据发动机的要求将可燃气体供入气缸,并将燃烧后的废
燃料供给系统 气从气缸内排出。进排气系统的功用是将可燃混合气体或新鲜空气均匀地分配
到各个气缸中,并汇集各个气缸燃烧后地废气,从排气消声器排出。
润滑系的功用是向作相对运动的零件表面输送定量的清洁润滑油,以实现液体
润滑系统 摩擦,减小摩擦阻力,减轻机件的磨损。并对零件表面进行清洗和冷却。润滑
系通常由润滑油道、机油泵、机油滤清器和一些阀门等组成。
冷却系的功用是将受热零件吸收的部分热量及时散发出去,保证发动机在最适
冷却系统 宜的温度状态下工作。水冷发动机的冷却系通常由冷却水套、水泵、风扇、水
箱、节温器等组成。
在汽油机中,气缸内的可燃混合气是靠电火花点燃的,为此在汽油机的气缸盖
上装有火花塞,火花塞头部伸入燃烧室内。能够按时在火花塞电极间产生电火
点火系统
花的全部设备称为点火系,点火系通常由蓄电池、发电机、分电器、点火线圈
和火花塞等组成。
起动系统是发动机完成起动过程所需的装置。要使发动机由静止状态过渡到工
作状态,必须先用外力转动发动机的曲轴,使活塞作往复运动,气缸内的可燃
起动系统 混合气燃烧膨胀作功,推动活塞向下运动使曲轴旋转。发动机才能自行运转,
工作循环才能自动进行。因此,曲轴在外力作用下开始转动到发动机开始自动
地怠速运转的全过程,称为发动机的起动。
2、我国发动机生产及进出口情况
发动机是汽车的动力来源,也是汽车关键核心部件之一。随着我国汽车市场和汽车
零部件产业制造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发动机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汽车发
动机总产量从 2001 年的 235 万台增长到 2016 年的 2,516 万台。
2001-2016 年我国汽车发动机产量增长趋势如下图所示5:
5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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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出口方面,2015 年我国汽车发动机进口量为 68.14 万台、进口金额 18.62 亿美
元,出口量 338.68 万台、出口金额 17.83 亿美元;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进口金额 40.39 亿
美元,出口金额 67.56 亿美元6。近三年,我国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出口规模的增长非常迅
速,显示我国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在国际市场竞争力正在不断提升。
2008-2015 年我国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进出口情况如下图所示7:
6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年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7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年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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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70.16
70.0 67.56
61.46
60.0
53.58
48.67 49.19
50.0
44.39 43.79
41.63 40.39
36.66
40.0
35.51
29.11
30.0
25.04 24.53
23.69
20.0
10.0
0.0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进口金额(亿美元) 出口金额(亿美元)
一般按使用对象分类,可将汽车零部件市场分为向汽车整车制造商供货的主机配套
市场和用于汽车零部件维修、改装的售后服务市场。发行人主要产品曲轴扭转减振器、
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都是耐用件,在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极少损坏,市场需求主要
体现在主机配套市场领域。
3、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基本情况
(1)曲轴扭转减振器
皮带轮是一种用于远距离传送动力的场合零件,一个发动机通常有多个皮带轮,其
中安装在曲轴上的皮带轮称为曲轴扭转减振器。由于曲轴在转动时会产生一定的振动,
对发动机运转产生不利影响,曲轴扭转减振器需要具备吸收曲轴振动的能力,防止发动
机及汽车由于曲轴振动导致的失效,并降低发动机工作产生的噪声。
曲轴扭转减振器由内轮、外轮及中间减震圈构成,是发动机中技术要求最高的皮带
轮。曲轴通过曲轴扭转减振器带动附件轮系转动,并将发动机产生的动力从曲轴传输其
他需要动力的部位,同时曲轴扭转减振器还可以吸收曲轴转动时产生的振动。曲轴扭转
减振器对减振效果要求很高,否则发动机在运行过程中很容易由于曲轴的振动而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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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需求情况
曲轴扭转减振器是发动机中将发动机产生的动力从曲轴传输至其他部位的必要零
部件,每台发动机需要配置一个曲轴扭转减振器。
2016 年全球汽车产量为 9,498 万辆,按照每辆汽车都配置一台发动机、每台发动机
配置一个曲轴扭转减振器计算,2016 年全球汽车发动机用曲轴扭转减振器主机配套市
场需求量为 9,498 万支。
2008-2016 年全球汽车主机配套市场曲轴扭转减振器需求量如下表所示:
考虑到国内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存在进出口情况,暂以国内汽车发动机产量为基
础数据估算主机配套市场曲轴扭转减振器的市场需求量。2016 年我国汽车发动机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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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515.98 万台,按照每台发动机配置一个曲轴扭转减振器测算,需求量为 2,515.98
万支。预计,未来几年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持续发展,我国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的产业
规模还将不断增长。
曲轴扭转减振器市场容量测算如下: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汽车发动机
1,715.50 1,671.90 1,753.80 2,040.70 2,108.16 2,184.94 2,515.98
产量(万台)
曲轴扭转减
振器配套需 1,715.50 1,671.90 1,753.80 2,040.70 2,108.16 2,184.94 2,515.98
求量(万支)
公司经营数据显示,2016 年其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平均价格为 52.86 元,假设行业
产品平均价格与公司产品平均价格相等,则根据 2016 年曲轴扭转减振器配套需求量
2,515.98 万支估算,2016 年我国曲轴扭转减振器市场容量约为 13.30 亿元。
4、连杆总成产品基本情况
(1)连杆总成
连杆总成是发动机曲轴连杆机构中的关键核心部件之一,它连接着活塞和曲轴,其
作用是将活塞的往复运动转变为曲轴的旋转运动。在汽车发动机中,连杆连接着活塞和
曲轴,发动机中每个气缸需要装配一只连杆总成。
连杆总成
根据气缸数量的不同,发动机可以分为单缸发动机和多缸发动机。单缸发动机只有
一个气缸,多缸发动机则包括双缸、三缸、四缸、五缸、六缸、八缸、十二缸等。现代
汽车发动机大多数采用三缸、四缸、六缸发动机,其中排量 1.0L 以内的汽车通常采用
三缸发动机,配置 3 只连杆总成;排量为 1.0L 至 2.4L 的汽车通常采用四缸发动机,配
置 4 只连杆总成;排量在 2.4L 以上的汽车通常采用六缸发动机,配置 6 只连杆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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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外对汽车发动机的气缸数目情况没有全面的细分统计,以下通过加权平均
方式估算单辆汽车使用的连杆总成数量,进而计算汽车市场发动机连杆总成需求量。如
下表所示,参考《中国汽车工业年鉴》(2015 年)中披露的国内制造的乘用车统计数
据估算,2014 年乘用车连杆总成需求总量为 78,451,951 只,平均每辆乘用车连杆总成
需求量为 3.99 只。
2014 年国内乘用车排量统计 汽车产量(辆) 连杆总成配置(支) 连杆总成需求(支)
排量≤1.0L 574,103 3 1,722,309
1.0L<排量≤1.6L 12,705,735 4 50,822,940
1.6L<排量≤2.0L 4,906,758 4 19,627,032
2.0L<排量≤2.5L 1,213,018 4 4,852,072
2.5L<排量≤3.0L 225,062 6 1,350,372
3.0L<排量≤4.0L 12,871 6 77,226
合计 19,637,547 78,451,951
从实际情况来看,商用车的平均排量要比乘用车高,因此汽车全行业平均每车连杆
总成配置量应该高于 3.99 只,以下需求情况采用每辆汽车使用 4 只连杆总成作为计算
参数。
(2)市场需求情况
2016 年全球汽车产量 9,498 万辆,按照每台汽车发动机需要 4 只连杆总成估算,需
要连杆总成 37,992 万支。2016 年我国汽车发动机产量为 2,515.98 万台,按照平均每台
发动机配置 4 支连杆总成估算,总需求量约为 10,063.92 万支。
连杆总成市场容量测算如下: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汽车发动机
1,715.50 1,671.90 1,753.80 2,040.70 2,108.16 2,184.94 2,515.98
产量(万台)
连杆总成产
品配套需求 6,862.00 6,687.60 7,015.20 8,162.80 8,432.64 8,739.76 10,063.92
量(万支)
公司经营数据显示,2016 年其连杆总成产品平均价格为 37.23 元,假设行业产品平
均价格与公司产品平均价格相等,则根据 2016 年连杆总成产品配套需求量 10,063.92
万支估算,2016 年我国连杆总成市场容量约为 37.4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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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凸轮轴总成产品基本情况
(1)凸轮轴
凸轮轴的主要负责驱动和控制发动机各缸气门的开启和关闭,保证发动机在工作中
定时为汽缸吸入新鲜的可燃混合气,并及时将燃烧后的废气排出汽缸。不同发动机机型,
由于气缸数目和设计方式不同对凸轮轴的配置需求量也有所不同。
在凸轮轴配置方面,每列气缸可以配置一根或两根凸轮轴。配置一根凸轮轴的称为
单凸轮轴(SOHC)设计,气缸的进气门和排气门混合排列在一根凸轮轴上;配置两根
凸轮轴的称为双凸轮轴(DOHC)设计,气缸的进气门和排气门分别列在两根凸轮轴上。
发动机凸轮轴设计形式:
凸轮轴
进气凸轮轴 排气凸轮轴
气门
气门
单凸轮轴设计 双凸轮轴设计
单凸轮轴形式具有结构比较紧凑、低转速扭力较大、经济省油的特点;而且由于机
械结构比较简单,发动机故障率也较少,维修相对容易。但单凸轮轴设计形式中所有气
门由一根凸轮轴驱动,而气门在进气道中所处位置不同,因此比较难以保持动作的精确
性。双凸轮轴形式分别用两根凸轮轴来控制进气门和排气门,动作的精确性比单凸轮轴
形式高;而且双凸轮轴因为可以改变汽门重叠角,所以可以发挥出比较大的马力。但双
凸轮轴形式比单凸轮轴形式多用一根凸轮轴,成本相对较高;而且由于结构相对复杂,
发动机故障率及维修难度相对单凸轮轴也较大。
汽车发动机中,4 缸以下的发动机通常采用直列式,且大部分采用 1-2 根凸轮轴;6
缸以上的发动机多数会考虑使用 V 型排列,使用 2-4 根凸轮轴。整体而言,当前大部分
汽车发动机会配置 2 根凸轮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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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需求情况
2016 年全球汽车产量 9,498 万辆,按照平均每台汽车发动机配置 2 根凸轮轴估算,
需要凸轮轴 18,996 万根。2016 年我国汽车发动机产量为 2,515.98 万台,按照平均每台
发动机配置 2 根凸轮轴估算,总需求量约为 5,031.96 万根。
凸轮轴总成市场容量测算如下: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汽车发动机产
1,715.50 1,671.90 1,753.80 2,040.70 2,108.16 2,184.94 2,515.98
量(万台)
凸轮轴总成产
品配套需求量 3,431.00 3,343.80 3,507.60 4,081.40 4,216.32 4,369.88 5,031.96
(万只)
公司经营数据显示,2016 年其凸轮轴总成产品平均价格为 95.80 元,假设行业产品
平均价格与公司产品平均价格相等,则根据 2016 年凸轮轴总成产品配套需求量 5,031.96
万只估算,2016 年我国凸轮轴总成市场容量约为 48.21 亿元。
(五)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主要竞争状况
发动机主机厂商所需的零部件来源有“外购配套”和“主机厂自制”两种。随着汽车工
业专业化分工水平的不断提升,目前大部分汽车发动机主机厂都已采用外购配套方式组
织生产;只有少数主机厂商为保障自身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的质量水平和供应能力,自行
制造配套包括曲轴扭转减振器、凸轮轴总成、连杆总成等在内的关键零部件。随着汽车
零部件生产的专业化和投资门槛的不断提高,主机厂自制难以形成规模产量和效益,现
存的一些自制配套零部件的发动机厂商也开始考虑加大零部件对外采购力度,降低自制
配套生产率。
在主机配套市场,汽车整车制造厂商或发动机主机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的考察和选
择非常严格。零部件生产企业通常需要具有相当的企业规模、先进工艺技术和规范的生
产管理体系等条件才能进入知名汽车品牌的供应商体系。因此,与产品配套的汽车品牌
及车型的档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零部件企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高档汽车的零部
件供应商通常是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居前列的先进零部件生产企业,而技术水平较低的
零部件企业通常只能向低档汽车供应配套产品。目前我国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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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集中度不高,其中一线汽车品牌的发动机零部件供应市场主要被外资企业和少数先
进本土企业占领。
2、主要产品竞争状况
(1)曲轴扭转减振器行业的竞争情况
我国曲轴扭转减振器生产规模较大的先进企业主要有本公司、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麦特达因(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湖北广奥减震器制造有限公司等。
本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具体情况如下8:
○1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创建于 1983 年,以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涉及国际贸易
等业务。在汽车领域,拓普集团主要有减震系列、内饰系列、悬架系列及其他系列四大
类产品,主要客户包括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一汽大众、长安福特马自达、上汽集团、
长安集团、吉利汽车、江淮汽车等。
○2 麦特达因(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 2005 年由全球性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 Metaldyne 在中国投资设立,主要
从事汽车动力系统金属零部件的制造,产品包括发动机连杆、变速器阀门、曲轴扭转减
振器、平衡轴、齿轮等。
○3 湖北广奥减震器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始建于 1958 年,其前身为竹溪长彬减振器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减震器类
产品的生产,产品包括硅油减震器、橡胶减震器、硅油橡胶减震器、冲压件、旋压件、
以及其他零部件。
(2)连杆总成行业的竞争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不完全统计,2013 年我国 13 家发动机连杆生产企业连杆
总成产量合计为 6,158 万只,其中三资企业产量 356 万只,占 6%。产量居前的企业主
8
资料来源:各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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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远东连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四会实力连杆有限
公司、本公司等。本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具体情况如下9:
○1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创建于 1939 年,隶属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2008 年在深交所中小企业
板挂牌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以汽车发动机连杆为主的汽车零部件产品、机床及功能部件
产品、其他工业产品等三大轴心业务。
○2 常州远东连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创建于 1985 年,是各类内燃机连杆的专业生产单位,年生产各类连杆能力达
1,000 多万支。主要客户包括长安铃木、浙江吉利、东安、一汽轿车等。
○3 广东四会实力连杆有限公司
该公司始建于 1969 年,是生产汽车发动机连杆的专业厂家,位于广东省四会市。
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内连杆行业的知名企业,生产规模、综合实力在全国同行名列
前茅。产品主要为玉柴集团、东风公司、东风康明斯、比亚迪、新晨动力等主机厂配套。
(3)凸轮轴总成行业的竞争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不完全统计,2013 年我国纳入统计范围的发动机凸轮轴
生产企业有 14 家,凸轮轴总成产量合计约 2,500 万根。产量居前的企业主要有蒂森克
虏伯发动机系统(大连)有限公司、河南中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源凸轮轴
有限公司、本公司、中汽成都配件有限公司等。本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具体情况如下10:
○1 蒂森克虏伯发动机系统(大连)有限公司
蒂森克虏伯发动机系统(大连)有限公司是由德国工业巨头蒂森克虏伯集团独资,
于 2005 年 3 月注册成立。公司主要生产汽车发动机凸轮轴,除为德国大众在中国的生
产厂配套外,也同步开发福特、本田、现代等企业配套市场。
○2 河南中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资料来源:各公司网站
10
资料来源:各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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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是以汽车零部件为主要产品的企业集团。公司业务主要包
括汽车零部件、专用汽车、装备制造三大类,其中汽车零部件有发动机凸轮轴、汽车锻
件、汽车半轴、缸套、车桥、车架、转向节、传动轴等品种。
○3 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
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乘用车市场排名靠前的专业凸轮轴生产厂家。
公司自 1990 年为长安汽车 JL462Q 发动机提供凸轮轴配套开始,成功为长安、东安、
柳机、雅马哈等主机厂提供了汽车、摩托车发动机凸轮轴配套。公司目前年产汽车凸轮
轴 80 万件。
○4 中汽成都配件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 2000 年由原成都汽车配件总厂改制组建成立,现为四川禾嘉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公司专业生产汽车发动机凸轮轴,主要客户包括上海通用、康明斯、
海南马自达等。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目前,进入本行业主要存在以下壁垒:
(1)技术壁垒高
发动机零部件是制造发动机的基础,其中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
都是影响发动机性能的关键零部件,因此这些零部件对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要求非常高,
具有很高的技术壁垒。
首先,不同的发动机机型和设计形式,对发动机零部件的生产、设计要求各不相同。
发动机零部件生产商必须根据发动机主机厂商的设计要求进行零部件产品的开发设计,
并选择合适的原材料进行定制性生产。其次,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
等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对产品的精度要求非常高,这些产品的生产涉及到锻造、铸造、热
处理、机加工等多项工艺技术。因此企业必须具有雄厚的专业制造技术及丰富的制造经
验,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2)资金及规模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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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对生产设备要求较高,具
有较高的资金投资要求。尤其是高端零部件产品的生产,由于国内生产设备在部分关键
工序上达不到加工要求,因此部分关键加工和检验环节的设备需要从国外引进。这些进
口设备价格都比较昂贵,组建生产线需要的资金量也较大。
与此同时,企业规模已经成为发动机零部件乃至整个汽车零部件行业中企业发展成
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汽车工业专业化分工的深入发展,汽车零部件需要生产企业具有较
大的生产规模才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并且满足汽车整车制造商(或
上级零部件供应商)对零部件产品大量采购的需求。较高的资金投入也迫使零部件生产
企业必须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资金利用率,才能实现资金的快速回收。另一方面,随着
汽车行业的发展成熟,汽车市场逐渐进入买方市场,汽车整车市场价格不断下降,整车
制造商也开始压缩零部件采购成本;近年来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价格又不断上涨,进一
步增加了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成本压力。因此,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必须扩大生产规
模,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3)持续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发动机零配件生产企业进入主机配套市场必须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
品质量认证,并具备发动机主机厂商认可的技术研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设备生产能
力、成本控制能力等多方面的能力。汽车产品相关的质量体系认证包括 ISO /TS16949、
ISO9001、QS-9000 等。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要实现产品与主机厂商配套供应,必须
不断提高工艺管理和流程控制水平,通过并持续符合上述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要求。
(4)客户粘性较强
发动机零部件是发动机制造的基础,发动机主机厂商为保证其整机产品的质量和供
货的时间要求,通常会与得到其认可的零部件配套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
种稳定关系的建立至少需要数年的时间。发动机主机厂商如果打破原有的零部件供应商
合作关系,就需要重新考察和检验零部件生产企业,造成高昂的供应商体系转换和重构
成本。因此,通常情况下,发动机主机厂商不会轻易更换零部件供应商。主机厂商和零
部件供应商之间的这种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给新进入的零部件企业设置了很大的障碍。
随着新车推出周期的缩短,汽车产品的开发越来越倚重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的共同研
发技术合作,汽车发动机和发动机零部件企业双方形成同步开发的趋势。发动机主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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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的新机型规模化生产和应用后,将会向与之同步开发配套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商大量采
购配套的发动机零部件。这种合作模式加深了发动机主机厂商与发动机零部件厂商之间
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利于促进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其他零部件
供应商进入市场的壁垒。
(5)专业人才要求高
在高端零部件领域,企业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还必须拥有大批专业技术人才、
管理人才和营销人才,以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持续降
低运营成本。由于起步时间较晚,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存
在一定差距,行业内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相对不足,而专业人才培养不是短期内能够形成
或者被复制的,这也对新进入的企业形成了较大的障碍。
4、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随着国内汽车产量及保有量的逐年上升以及汽车零部件全球化采购的不断深入,为
国内发动机零部件产品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具体的市场容量预测详见本节“二、发行
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所处细分市场概况”。
正如前文所述,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尽管国内企业数量较多,但具备较强的资金
及规模实力,以及同步研发、系统集成和系统配套供货能力的企业仍然较少,无法满足
客户对于高品质产品的市场需求,目前一些中高档零部件仍需从国外进口。展望未来,
优势本土企业的市场份额有望迅速扩张。
5、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原因
零部件行业在整个汽车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较高,其中技术领先和性能优良的高端
零部件产品的利润率通常高于整车利润率水平。目前国内先进的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毛
利率大多在 25%左右。
近年来,伴随我国汽车市场的高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商投资企业涌入我国并带动
了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高速发展,行业规模迅速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汽车和汽
车零部件产品的市场价格都有所下降。由于汽车整车市场价格的下降,整车制造商压缩
零部件采购成本,对发动机和发动机零部件企业的经营效益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此外,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成本。受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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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在经过高速增长和高利润水平之后,开始进入稳定增
长阶段。
另一方面,进入 21 世纪以来,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规范汽车行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
规作用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得到整合,市场秩序也逐步得到规范,全行业逐步
步入健康、理性的可持续发展轨道。经过几次产业结构调整后,汽车零部件行业集中度
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行业集中度的提升,有利于发挥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规模效应,提高
企业生产效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的议价能力,从而保证企业利润水平的稳
定性。未来,在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整合将进一步加深,市场
集中度还将逐步提高,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也有望稳定在合理范围内。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汽车是世界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则是汽车制造工业的基础。近
年来,国家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加大对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支持和鼓励。本
行业的产业支持政策详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一)行业主管
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规政策”之“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2)汽车零部件采购全球化为我国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汽车零部件工业逐渐迈向全球化和独立化,跨国汽车公司的零部件采购也随之
遍布全球,实行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劳动力成本是汽车零部件成本的重要组成
部分。面对越来越重的成本压力,国际汽车企业纷纷寻求建立新的全球供应链,并将汽
车零部件加工和采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近年来汽车零部件加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全
球化趋势越来越强。我国汽车零部件工业具备较强的加工能力,劳动力成本也显著低于
发达国家,可以向国外汽车工业提供成本较低的配套零部件,是汽车零部件产业全球化
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国际汽车生产厂商的零部件全球加工和采购策略,将为我国的汽车
零部件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3)零部件工业独立化趋势改善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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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世界汽车工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各大跨国汽车公司联
合兼并、重组的步伐加快,在汽车集团“强强联合”推动下,汽车零部件工业亦掀起联合
兼并浪潮,并逐步脱离整车厂商。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也形成了独立化和专业化发展的
趋势。汽车零部件行业独立化和专业化发展净化了市场竞争环境,也有利于相关行业标
准和法规政策的完善,为实力较强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4)下游汽车市场不断发展带动汽车零部件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
随着工业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内外汽车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全球汽车
产量从 2001 年的 5,630 万辆增长到 2016 年的 9,498 万辆。国内汽车产量从 2001 年的
234 万辆增长到 2016 年的 2,812 万辆。汽车市场的不断增长为汽车零部件产品带来了不
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5)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带动汽车产品消费的提升
近十多年来,我国是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2016 年的 GDP 总量达到
744,127 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未来较长时期内我国经济仍有望保持较高的增
长速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国民收入的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也不断提高。根据
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01 年至 2016 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 8,670 元增长到
53,980 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6,860 元增长到 33,616 元。收入水平的增长提高
了我国居民对汽车产品的消费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均汽车保有量水平还较
低。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民经济水平的持续攀升,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将
逐步接近发达国家,届时我国的汽车及零部件将有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2、不利因素
(1)行业技术水平相对不足
随着汽车产业的全球化发展,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全球化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与发达
国家相比,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技术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关键技术和重要工艺
掌握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国内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
许多高端零部件市场主要被国际先进企业所占领。这些现象对我国零部件企业的发展壮
大、以及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全球化竞争都造成了不利影响。在全球汽车产业整车制造商
将开发设计任务越来越多地交给零部件供应商的大趋势下,开发水平已成为中国汽车零
部件行业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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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规模相对较小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性。目前我国汽车工业的
行业集中度还不够高。与国际企业相比,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难以形成
有效的规模经济效应,也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较低的产业集中度使得生产规模成
为制约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瓶颈。
(3)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大幅波动影响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劳动力成本出现了不断上升的趋势,增加了企业的生产
成本。另外,近年来钢铁等原材料价格及能源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这些现象也增加了汽
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成本控制的难度,对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和议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
(七)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经过 50 多年的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从无到有,整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个
别产品已经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但总体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技术发展水平与国
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在发达国家,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研发能力已领先于整
车企业,而我国绝大多数零部件企业不具备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产品开发主要依靠整
车厂或发动机主机厂商,难以适应整车更新换代的要求。
从具体产品看,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都是发动机的关键零部件,
具有可靠性高、精度高、制造工艺复杂等技术特点,生产工艺较为复杂,需要经过铸造
或锻造、热处理、高精度机加工等几十道生产工序流程。目前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成、凸轮轴总成所需的关键生产设备尤其是锻造、高精度机加工、检测等设备,国内的
制造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尚存在较大的差距。对于这些关键设备,国内曲轴扭转减振器、
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的大型生产企业一般都购买进口设备;中小型生产企业由于受资
金实力和规模的限制,一般采用国产设备。因此,行业内存在不同企业技术水平差别较
大的特点。
(八)行业经营模式
不同的发动机机型对零部件的设计要求各不相同。因此,本行业企业主要采取以销
定产的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安排生产和销售计划。订单获取方式主要分为同步研发和按
图开发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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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都是发动机的关键零部件,对发动机的性
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发动机主机厂商对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
的配套要求非常严格,有一整套的认证和检验标准。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
轴总成产品要得到主机厂的认可并批量配套供应主机装配之前,至少需要经过样件试
制、样件检测、疲劳测试、跑机试验、小批量供货等一系列的过程。
(九)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
汽车市场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情况有较大关系,经济发展良好时汽车的消费
需求比较旺盛,经济下滑时汽车的消费需求通常也会有所下降。汽车零部件市场发展与
汽车市场的发展情况密切相关,因此也会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而出现波动。目
前我国国民经济仍处于持续增长阶段,汽车市场规模也不断增长。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
发展,未来一段时间内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行业仍有望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
2、季节性
由于汽车的生产与销售除受节假日影响外,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汽车零部件行业
也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3、区域性
汽车的购买和使用通常需要较高的经济成本,需要消费者具有较高的经济承受能
力。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较高,汽车的销售量和保有量较大,
汽车零部件的需求也较高。另外,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等作为发动
机零部件,其市场需求分布也与发动机主机厂商的分布情况具有一定关系。
(十)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行业的影响
发行人产品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等属于发动机零部件,上游原
材料主要是钢铁材料,下游直接产品为发动机,终端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船舶、发
电机组等机械设备中。
发动机零部件
机械设备:汽
(曲轴减震皮
上游材料(钢 车、工程机
带轮、连杆总 发动机
铁等) 械、发电机组
成、凸轮轴总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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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发行人产品的原材料主要是钢铁及其合金材料,钢铁材料的成本在产品生产成本中
占有很大比重,钢铁材料的价格对发行人产品的成本有较大影响。
近年来,钢铁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2007 年、2009 年至 2010 年分别出现过大
幅上涨的局面; 2011 年下半年至 2015 年下半年钢铁价格整体上呈现出波动性下跌的
态势,进入 2016 年以来,钢铁价格呈现出复苏性的反弹态势。
2011 年至 2016 年全球钢铁基准价格指数变化趋势如下11:
钢铁材料的波动性下跌趋势有利于企业减少生产成本,但大幅波动也将加大企业进
行成本管理的难度,增加企业的经营压力。行业领先的企业可以通过规模经济效应、技
术优势等方式较好地控制和消化成本压力,而小型企业则在成本控制中处于不利地位。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发行人产品下游可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发电机组等机械设备
中,目前发行人业务主要面向汽车市场。
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直接影响发行人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
速发展,我国的汽车行业也进入高增长的轨道,2009 年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
生产国和消费国,未来全球特别是包括我国在内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汽车业仍有强劲增
长的动力,因此,发行人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增长空间。
11
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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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加、电力行业的发展、国家对“三农”的政策
扶持,也必将带动工程机械、发电设备、农业机械等其他下游行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
增加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
(十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国家产业政策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收
益的影响
1、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影响
新能源汽车主要分为混合动力汽车及纯电动汽车两种,混合动力汽车同时采用燃油
和电力两种动力,本身依然搭载有燃油发动机,因此,会对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
带来影响的主要是纯电动形式的新能源汽车。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6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为 51.62 万辆,
其中纯电动乘用车产量为 24.47 万辆,纯电动汽车产量占新能源汽车产量的比例约为
47.40%;当年我国汽车产量为 2,811.88 万辆,纯电动汽车产量仅占总体汽车产量约
0.87%。
根据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中提出的规划目
标,“到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 200 万辆”,假设到 2020
年,纯电动汽车产量在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提高到 60%,以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产能利
用率达到 90%计算,则 2020 年纯电动汽车的产量预计为 108 万辆。假设到 2020 年我国
总体汽车产量较 2016 年仅增长约 3%,达到 2,900 万辆,则届时我国纯电动车产量占总
体汽车产量的比例约为 3.7%。
近期工信部关于我国停止生产销售传统能源汽车的时间表正在研究当中,具体时间
尚未明确。根据公开信息显示,禁售传统能源汽车的时间点应该在纯电动车经济性超过
燃油车之后,即纯电动车的全生命周期成本与传统燃油车持平的临界点是电池成本下降
到每千瓦时 100 美元附近,预计这一时间点在 2025-2030 年。目前国际上已经宣布拟禁
售传统能源汽车的国家禁售时点主要集中在 2025 年-2040 年间,普遍在预测的纯电动车
经济性超过燃油车之后。预计我国的时间表较国际主要国家的禁售时间可能较国际主要
国家更后。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国家政策及产业发展方向均向新能源汽车倾斜,但由于
新能源汽车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汽车产业中的总体占比仍然较小,中短期来看,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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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产业带来较大的冲击。同时,我国禁售传统能源汽车的时间表
尚未推出,存在一定战略规划及应对的空间。另一方面,发行人同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
的领军型企业,如比亚迪、吉利、长城等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进入对方合格供应
商名录多年,在未来汽车零部件产业转型过程中拥有较强的客户渠道优势。公司已有计
划在未来三到五年的时间内,利用已有的客户资源进行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
生产,辅以并购整合等外延式战略,以顺应汽车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新能源汽车的发
展和国家产业政策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2、对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收益的影响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17 年 1-6 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352.6 万
辆和 1,335.4 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4.6%和 3.8%,依然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
在行业整体向好的大环境下,公司业务快速的发展,产销规模迅速扩张,销售增长趋势
良好,2017 年至今发行人的新增未来订单数量也实现了较大的突破,公司现有生产能
力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高速增长的需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投产,将满足公司新增订
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生产管理和规模经济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根据目前的行
业趋势及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情况综合判断,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国家产业政策不会对
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一)报告期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是我国先进的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产品主要面向汽车发动机主机配套市
场。公司已经向通用、三菱汽车、五菱、长安、卡特彼勒、帕金斯、康明斯、三菱重工、
一汽轿车、江淮、北汽福田、比亚迪、长城、海马等大量中高端汽车(或柴油机)品牌
配套供应零部件产品,并与沈阳航天三菱、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五菱、江淮汽车、一汽
轿车、重庆长安、东安汽车发动机、海马汽车、天津卡特彼勒、无锡帕金斯、东风康明
斯等下游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体现出公司在行业内具备了较高的市场地位
和较强的综合竞争能力。2016 年公司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见下表12:
单位:万支
产品 2016 年
12
公司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公司产品销量/国内市场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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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 市场需求量 市场占有率
曲轴扭转减振器 393.44 2,515.98 15.64%
连杆总成 694.57 10,063.92 6.90%
凸轮轴总成 180.38 5,031.96 3.58%
近几年,公司一直处于良好的发展趋势中,产品产量不断扩大,市场地位持续提升。
发行人三大产品报告期内国内市场占有率总体呈逐步上升的态势,具体变化情况如下表
所示: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曲轴扭转减振器 15.64% 13.93% 14.21%
连杆总成 6.90% 6.19% 4.87%
凸轮轴总成 3.58% 3.26% 2.81%
(二)主要产品市场地位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公司将持续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自身技术研发实力和精密加工水平,加强主机市场
开发,与国内外主机厂继续保持良好的同步开发、稳定供货的合作关系。基于此,在可
预见未来,公司上述产品将继续在国内主机零部件市场保持前列。在可预见的未来,公
司将继续巩固现有三大产品地位,加强以粉末冶金连杆、组合式凸轮轴、悬压与合金铸
铁结合技术为代表的核心技术研发及运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主要竞争对手
目前,公司各产品在主机配套市场中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产品类型 主要竞争对手
曲轴扭转减振器 拓普集团、麦特达因(苏州)、湖北广奥
连杆总成 西仪股份、常州远东、广东四会
凸轮轴总成 蒂森克虏伯(大连)、河南中轴、重庆西源、中汽成都配件
各竞争对手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五)行业竞争情
况”。
(四)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特点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核心技术大部分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少部分处于国际先进水
平。公司核心技术详情参见本节“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技术储备、技术人员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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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情况”之“(一)发行人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随着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项目及未
来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公司的技术水平将进一步得以巩固和提高。
(五)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1、技术与研发优势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把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公司
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一直以来公司十分重视技术的创新和产品的研发,在研发体系、研
发团队、研发工具、技术开发、系统设计、应用技术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形成了一
整套比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的管理体制。
(1)研发团队及平台优势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现有一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中心下设中心办公室、专
家委员会、项目部、标准技术信息部、计量理化中心、皮带轮研发中心、连杆研发中心、
凸轮轴研发中心、铸造研发中心、中试车间等机构;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高素质的
研发队伍,涉及材料、机械设计、精密加工、模拟仿真等多个专业领域,具备从产品概
念设计到样件生产和过程实验验证能力。
多年来,公司一直重视核心技术团队的培养,现已形成了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
稳定团结的核心技术管理队伍。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技术
研发人员 162 人。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人员中,绝大多数均已具备较丰富的业内技术领域
工作经验,并已在公司任职多年,较好地保障了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
(2)技术储备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持续积累,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大量工艺技术储备,先后开发生产了
上百个规格型号的凸轮轴总成、连杆总成和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此外,公司通过与下
游客户的技术研发合作,从产品设计源头开始参与,共同探讨产品技术指标的实现工艺,
确保了技术研发方向的准确性。由于公司下游客户多数为国际知名汽车生产厂商,对产
品质量和实现工艺有着近乎严苛的要求,进一步促使了公司技术水平的提升,并形成了
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循环。
(3)研发成果
目前,公司已取得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专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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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40 项专利,并有多项技术专利正在申请当中,在同行业
中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有量。2010 年至今,公司累计承担并完成了 2 项省级重大装
备研制项目,1 项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 项市级重点科技研究项目。
2、市场网络及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的市场运营,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的市场营销团队,并与众
多下游客户形成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随着下游客户市场需求的稳步增长,公司市场
规模持续扩张,现已在凸轮轴、连杆、曲轴扭转减振器等主要产品领域占据了重要的市
场地位。
目前,公司拥有的知名客户企业主要包括国内的沈阳航天三菱、上汽通用、上汽通
用五菱、江淮汽车、一汽轿车、重庆长安、东安汽车发动机、海马汽车、天津卡特彼勒、
无锡帕金斯、东风康明斯等以及国外的日本三菱汽车等。多年来的配套合作,促使公司
与下游客户之间形成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部分产品甚至取得了独家配套资格。
在发动机零部件领域,要想取得下游客户的供应商资格需要经历长期的认证过程。
一般来说,要进入国内主机厂的配套体系,通常需要经过样件试制、样件检测、疲劳测
试、跑机试验、路试、小中批量供货等几个主要步骤,认证时间至少需要一年左右的时
间,尤其是大型生产厂家,甚至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因此,公司目前已经形成的市场
营销优势在短时间内难以被取代。
(1)公司第三方认证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通过了 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公司第二方认证情况
公司在被确定为同步研发供应商后,会与整车制造商签订《技术开发协议》,开始
实施产品开发。整车制造商针对每一款产品的设计开发均会进行评审(即第二方认证),
评审内容包括对生产场地、生产能力的实地考察,对零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可行
性进行审核,对产品样件的性能测试和整车测试等环节,公司通过上述评审后,方可同
整车制造商签订供货协议并开始批量供货。因此,公司目前向整车制造商供应的产品,
均通过了整车制造商的评审(即第二方认证)。
3、精密铸造、锻造及加工一体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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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曲轴扭转减振器及连杆总成从毛坯铸造开始至最终成型产品,均实现
了自主设计、精密铸造、精密锻造、加工和生产,是目前全国少数具备精密铸造、精密
锻造、加工一体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该优势有效保障了毛坯的供应,确保了铸造毛
坯件的质量。同时,公司将属于粗加工工序的毛坯件产品选择数家供应商进行采购,并
进行紧密合作,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并降低产品成本,突破公司在资金、设备、厂房和人
力等方面的限制,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稳定能力和市场快速响应能力等综合竞争
力。
4、成本控制优势
通过提高产品设计精度、工艺技术进步、提高自动化水平、实施平台生产、推行全
员质量成本控制和精益生产等方式,公司确保了对成本的精确控制,实现了不断地降低
产品成本,具有成本领先优势。公司对产品成本的精确控制,确保了公司的主导产品在
与外资企业竞争时具有价格优势,特别是针对主机厂的批量产品(或有个性化要求改进
的产品)时,公司相对于外资零部件厂商(通常偏好追求绝对规模效益)具有更强的成
本优势。
(1)通过自动化装备及工艺改进和革新来降低产品成本
公司在工艺设计上,立足于自动化,通过合理工艺布局缩短工艺流程,通过采用自
动化程度高、精度可靠、稳定性高的生产设备、装配设备和检测设备来确保产品生产制
造的高效率、高品质,以实现多品种柔性化生产,降低人工成本。
(2)原材料、耗材和加工工具规范管理以降低成本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领料流程和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原材料、
耗材的浪费和加工工具的损耗。主要成本控制规范措施包括:①库房根据生产计划控制
发料数量,并制作统计报表,针对单批次原材料耗用量偏高的情况进行分析并监督改进;
②经常性盘点库存,确保库存金属材料等不流失;③工器具管理方面,以连杆加工过程
中最常使用的刀具为例,公司专门成立了刀具组,对每把刀具进行编号管理,并进行实
时跟踪,确保责任到人,从而有效控制刀具的使用寿命。
(3) 规模化生产效益带来的成本降低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单位产品生产成本逐渐降低。目前公司的产销
规模已接近于现有产能,规模化生产效益比较明显。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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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产品的成本控制还将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5、产品与质量优势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和凸轮轴总成三大类。公司自
1999 年成立之初,成功开发发动机减振皮带轮并实现批量生产,2000 年成功开发连杆
并实现批量生产,2004 年建立凸轮轴铸造、精加工生产线并实现批量生产。与一般的
单一发动机零配件制造商相比,公司产品覆盖面更广、产业链延伸更长,因此综合竞争
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强。从产品结构看,公司不仅同时生产三种产品,而且产品覆盖重
型、中型、轻型发动机。公司三大类产品系列在主机市场的开发中,相互拉动,为三个
产品逐步进入或整体进入主机配套体系提供了便利。
公司拥有由数百台加工中心、进口精密磨床等专业生产设备组成的先进生产线。各
生产线的稳定运行,以及公司生产人员对生产工艺的良好运用,是保证公司产品品质及
生产效率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目前,公司通过了 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先后引进了德国光谱分析仪和测温枪、德
国霍梅尔圆度仪、德国左轮精密对刀仪、芬兰磨削烧伤仪、美国阿迪科尔检测仪、日本
弹性体扭转试验机、日本热分析仪以及金相分析系统和智能联合测定仪等一系列国内外
先进检测设备,并按照产品检测规范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确保了公司产品的优良品质
和高成品率。
6、规模与品牌优势
发动机零部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技术和资金门槛较高。正因如
此,投资一个专业的大型发动机零部件制造企业需要很大的投入,一般的中小企业如果
不能使其产销量达到一定的规模,将很难在成本方面具备竞争优势。大型制造企业一旦
产销达到较大的规模以后,边际生产成本将逐步降低,规模经济得到明显的体现,抗风
险能力提高。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 9.59
亿元,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同时,经过十多年的长期运营,公司的产品已经是四川名
牌产品,具有强大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成立至今,公司多次荣获主机厂颁发的
“优秀供应商”、“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并于 2012 年、2016 年分别获得“四川名牌产
品”、“放心产品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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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争劣势
1、资本实力不足
与国际同行业汽车零部件企业相比,公司的劣势主要体现为资本实力不足,在规模
化生产及产品研发投入上的资金投入不足。资本实力不足形成了公司未来发展的瓶颈,
制约公司进一步巩固国内市场地位并参与到全球化竞争的步伐。
2、国际市场占有率不高
由于汽车行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形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经过整车制造商的严格评
审被纳入其全球采购网络以后,双方就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先进入的企业具有
一定的先发优势,而后进入的企业在开发客户时面临的难度将增大。公司目前国际市场
销售主要面向日本三菱,虽已打通国际渠道但是占有率不高,长期来看尚有潜力可挖。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公司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利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支
产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能 215.70 402.00 388.20 383.40
曲轴扭转减
产量 215.81 371.86 307.54 300.97
振器
产能利用率 100.05% 92.50% 79.22% 78.50%
产能 429.00 840.00 774.00 480.00
连杆总成 产量 358.50 715.31 573.16 395.86
产能利用率 83.57% 85.16% 74.05% 82.47%
产能 114.63 229.20 227.25 167.25
凸轮轴总成 产量 87.64 174.40 141.04 129.99
产能利用率 76.45% 76.09% 62.06% 77.72%
注:2017 年 1-6 月的产能和产量未经年化
2017 年 1-6 月,公司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以及凸轮轴总成的产量均大于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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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由于公司 2016 年末因销售旺盛导致期末库存商品较正常水平减少较多,而受春
节等传统假期以及终端消费者消费习惯的间接影响通常公司每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会
略低于下半年,且国家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将于 2017 年底将到期预期将会带来部分
销售增长,因此为避免下半年产能紧张,公司于 2017 年 1-6 月进行较多生产备货。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能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支
产品 分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西菱动力 - - - -
曲轴扭转
动力部件 215.70 402.00 388.20 383.40
减振器
大邑分公司 - - - -
西菱动力 - - 258.00 480.00
连杆总成 动力部件 - - - -
大邑分公司 429.00 840.00 516.00 -
西菱动力 114.63 229.20 227.25 167.25
凸轮轴总
动力部件 - - - -

大邑分公司 - - - -
注:2017 年 1-6 月的产能和产量未经年化
2、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 平均价 变动比 平均价 变动比 平均价 变动比 平均价 变动比
格(元) 例 格(元) 例 格(元) 例 格(元) 例
曲轴扭转
52.28 -1.11% 52.86 -1.63% 53.74 3.46% 51.94 -0.25%
减振器
连杆总成 36.52 -1.89% 37.23 1.67% 36.62 4.59% 35.01 1.08%
凸轮轴总
99.47 3.84% 95.80 -4.25% 100.05 -4.81% 105.11 2.55%

注:表格中变动比例为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公司主要产品平均价格的变动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理层分析”之“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
3、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水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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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水平如下表:
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曲轴扭转减振器 37.24% 39.05% 37.63% 33.53%
连杆总成 39.84% 39.18% 28.94% 25.74%
凸轮轴总成 20.47% 23.25% 23.17% 28.30%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33.75% 34.78% 29.93% 29.12%
4、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支
产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量 215.81 371.86 307.54 300.97
曲轴扭转减振器 销量 183.11 393.44 304.34 299.59
产销率 84.85% 105.80% 98.96% 99.54%
产量 358.50 715.31 573.16 395.86
连杆总成 销量 289.86 694.57 541.03 410.82
产销率 80.85% 97.10% 94.39% 103.78%
产量 87.64 174.40 141.04 129.99
凸轮轴总成 销量 70.76 180.38 142.57 118.50
产销率 80.74% 103.43% 101.08% 91.16%
对于新产品,通常公司需要通过招标或谈判等程序获得供应权。在获得供应权后,
公司产品经过研发、试制、实验、通过客户审核确认后,方可将产品向客户供货,客户
根据其使用情况开具开票清单,公司在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并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
入。鉴于此,对于特定型号产品,公司在该型号产品首次确认收入的当年将其归类为新
产品,在后续年份归类为成熟产品。
根据前述分类标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新产品以及成熟产品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分类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曲轴扭转减 新产品 182.19 1.90% 382.47 1.84%
振器 成熟产品 9,389.87 98.10% 20,415.63 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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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分类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9,572.06 100.00% 20,798.11 100.00%
新产品 38.93 0.37% 1,900.13 7.35%
连杆总成 成熟产品 10,548.02 99.63% 23,956.86 92.65%
合计 10,586.95 100.00% 25,856.99 100.00%
新产品 61.84 0.88% 79.51 0.46%
凸轮轴总成 成熟产品 6,977.26 99.12% 17,200.12 99.54%
合计 7,039.10 100.00% 17,279.64 100.00%
新产品 - - - -
小件 成熟产品 56.38 100.00% 136.52 100.00%
合计 56.38 100.00% 136.52 100.00%
新产品 282.95 1.04% 2,362.12 3.69%
总计 成熟产品 26,971.53 98.96% 61,709.14 96.31%
合计 27,254.49 100.00% 64,071.26 100.00%
单位:万元
产品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分类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新产品 216.57 1.32% 189.58 1.22%
曲轴扭转减
成熟产品 16,138.61 98.68% 15,372.28 98.78%
振器
合计 16,355.18 100.00% 15,561.85 100.00%
新产品 22.55 0.11% 20.46 0.14%
连杆总成 成熟产品 19,788.31 99.89% 14,361.85 99.86%
合计 19,810.87 100.00% 14,382.31 100.00%
新产品 144.53 1.01% 457.50 3.67%
凸轮轴总成 成熟产品 14,119.46 98.99% 11,998.28 96.33%
合计 14,263.99 100.00% 12,455.79 100.00%
新产品 0.99 0.54% - -
小件 成熟产品 182.30 99.46% 310.92 100.00%
合计 183.30 100.00% 310.92 100.00%
新产品 384.64 0.76% 667.54 1.56%
总计 成熟产品 50,228.69 99.24% 42,043.33 98.44%
合计 50,613.33 100.00% 42,710.8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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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整体而言公司成熟产品销售占比均在 96%以上,相对较为稳定,各产品
各期的新产品和成熟产品占比变动系受当期供应的新型号产品的销售收入所影响。2016
年度公司向上汽通用五菱供应的连杆新产品销售量较大,因而在当年新产品销售收入相
对较大。
5、报告期内公司对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十大客户的具体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十大客户均为直接将公司产品配套使用的整车厂或发动机生
产厂商。2017 年 1-6 月,公司按合并口径统计的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如下:
序 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号 (万元) 收入的比重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1 8,281.67 30.39%
公司 成、凸轮轴总成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2 6,100.93 22.39%
制企业 成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3 3,341.18 12.26%
其控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4 2,965.71 10.88%
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5 1,486.80 5.46%
其控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6 1,219.52 4.47%
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
吉利汽车控制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7 780.06 2.86%
业 成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463.45 1.70%
成、小件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9 377.90 1.39%
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10 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331.61 1.22% 凸轮轴总成
合计 25,348.84 93.01%
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柴
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长
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定兴分公司、保定长城内燃机制造有
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海马汽车有限公
司、一汽海马动力有限公司和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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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宁波吉利罗佑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企业包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发动机厂、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汽
车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
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一汽轿车股份有限
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和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以下相同。
2016 年度,公司按合并口径统计的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如下:
序 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号 (万元) 收入的比重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1 18,239.86 28.47%
公司 成、凸轮轴总成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2 14,125.51 22.05%
制企业 成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3 11,761.74 18.36%
其控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4 6,253.46 9.76%
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5 4,128.45 6.44%
其控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6 3,578.78 5.59%
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7 1,015.29 1.58%
业 成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8 615.75 0.96%
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9 589.04 0.92%
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1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551.74 0.86%
成、小件
合计 60,859.61 94.99%
2015 年度,公司按合并口径统计的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如下:
占主营业
序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务收入的 销售内容
号 (万元)
比重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1 12,634.60 24.96%
司 成、凸轮轴总成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2 12,399.64 24.50%
企业 成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3 11,397.09 22.52%
控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4 2,950.61 5.83%
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5 2,780.96 5.49%
控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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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主营业
序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务收入的 销售内容
号 (万元)
比重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6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2,529.73 5.00%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7 1,233.26 2.44%
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8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711.54 1.41%

9 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604.20 1.19% 凸轮轴总成
Mitsubishi Motors Corporation(日本三 曲轴扭转减振器、凸轮轴
10 599.39 1.18%
菱) 总成
合计 47,841.02 94.52%
2014 年度,公司按合并口径统计的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如下:
占主营业
序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务收入的 销售内容
号 (万元)
比重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1 12,885.78 30.17%
司 成、凸轮轴总成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2 9,841.67 23.04%
企业 成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3 5,396.86 12.64%
控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4 2,571.14 6.02%
控制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5 2,262.41 5.30%
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6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1,709.38 4.00%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7 1,666.15 3.90%
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8 上汽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971.53 2.27% 曲轴扭转减振器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9 944.20 2.21%
企业 成、凸轮轴总成、小件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
1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854.93 2.00%
成、小件
合计 39,104.05 91.56%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十大客户(合并口径)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2014 年位列前十,2015 公司向上汽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由
上汽通用东岳动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于配套车型升级而公司未对新车型进行开发配套,因
力总成有限公司
1-6 月不在列 此销售额逐年下降。
吉利汽车控股有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公司主要向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销售曲轴扭转减振
限公司及其控制 年 1-6 月位列前十, 器。2014 年其向公司采购的配套产品减少较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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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企业 2014 年不在列 额相对较少。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对北汽福田的销售持续减少,
北汽福田汽车股 2014 年、2016 年和 2017
尤其是在 2015 年和 2016 年销售较少。但由于 2014 年
份有限公司及其 年 1-6 月位列前十,
和 2016 年其他客户销售相对较少,因此北汽福田进入
控制企业 2015 年不在列
前十。
2015 年,日本三菱的销售规模较 2014 年有所下降,但
2015 年位列前十,2014
因为北汽福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和上汽
日本三菱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当年销售规模下降较多,
1-6 月不在列
日本三菱因此进入前十。
2015 年和 2017 年 1-6 2015 年,由于北汽福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东风康明斯发动
月位列前十,2014 年和 和上汽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当年销售规模下降
机有限公司
2016 年不在列 较多,东风康明斯因此进入前十。
公司向比亚迪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曲轴扭转减振器和连
比亚迪股份有限 2014 年、2016 年和 2017 杆总成。2015 年,公司向比亚迪销售的金额较 2014 年
公司及其控制企 年 1-6 月位列前十, 下降,但在 2016 年略有增长。2014 年及 2016 年比亚
业 2015 年不在列 迪位列前十,主要是因为其他位于前十大客户后列的
客户销售额不大。
中国第一汽车股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及其 年位列前十,2017 年 及其控制企业的销售规模逐年减少,2017 年 1-6 月进
控制企业 1-6 月不在列 一步下滑排名未进入前十。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凭借出色的产品品质以及优质的服务,与包括沈阳航天三菱、
上汽通用五菱、江淮汽车、长城汽车、北汽福田、东安汽车发动机、重庆长安、海马汽
车、一汽轿车、日本三菱等国内外诸多主机厂商建立了长期的战略配套合作关系,并形
成了稳定的客户群。同时,发动机零部件是发动机制造的基础,发动机主机厂商为保证
其整机产品的质量和供货的时间要求,通常会与得到其认可的零部件配套供应商建立长
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种稳定关系的建立至少需要数年的时间,这也增加了客户与公司
之间的合作粘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前十大客户整体保持稳定,相关销售金额根据
客户的采购量变化而有所变动,变动情况合理。
(2) 客户情况分析
公司主要客户类型为国内发动机及整车生产厂,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国内
发动机及整车生产厂,采用主机直接配套的销售模式。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比重分别为 77.17%、83.30%、85.08%及 81.37%。其中,第一大客户为沈阳航天三菱汽
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30.17%、24.96%、28.47%和 30.39%,
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总体表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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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既是公司客户又是公司供应商。
公司向沈阳航天三菱采购的原材料以及向其销售的产品的具体内容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采购合计 90.98 2,162.90 1,645.44 668.52
其中:连杆毛坯 50.66 1,876.51 1,395.46 486.77
螺栓 40.32 286.39 249.98 181.76
销售合计 8,281.67 18,239.86 12,634.60 12,885.78
其中:连杆总成 4,020.61 8,921.82 5,548.54 5,153.81
曲轴扭转减振器 2,357.26 5,350.19 4,019.82 3,878.58
凸轮轴总成 1,903.81 3,967.86 3,066.25 3,853.40
公司向沈阳航天三菱销售连杆总成、曲轴扭转减振器和凸轮轴总成三大类产品。公
司自 2014 年起开始向沈阳航天三菱采购连杆毛坯和螺栓等产品,该等产品为公司向沈
阳航天三菱配套的部分胀断连杆总成的原材料。
公司于 2000 年与沈阳航天三菱建立了合作关系,此后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研发实
力以及优异且稳定的产品质量等优势,与沈阳航天三菱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且长期为
沈阳航天三菱的优秀供应商,为其提供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等产品。
2013 年以前,公司胀断连杆毛坯生产技术尚未成熟、生产能力较弱,未能实现对航天
三菱主要胀断连杆的毛坯件的自制,因而主要使用外购毛坯加工生产向沈阳航天三菱供
应的胀断连杆总成。其中,针对部分型号胀断连杆总成,根据沈阳航天三菱与公司协定,
在 2014 年及以前由沈阳航天三菱向公司提供连杆毛坯等原材料,委托公司为其加工成
为生产连杆总成,并按量向公司支付加工费。公司主要完成的加工工序包括粗磨、粗钻
小孔、胀断、装配螺栓、精磨等。
鉴于公司向沈阳航天三菱销售的其他产品(包括其他胀断连杆)均是以普通销售模
式进行销售,2014 年度,为方便统一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采用采购方式向沈
阳航天三菱采购该等连杆毛坯件,再由公司加工生产为连杆总成后销售给沈阳航天三
菱,后续双方所有商品按照商品销售的结算模式结算。2014 年度之后,公司和沈阳航
天三菱已结束由沈阳航天三菱委托公司进行对部分连杆毛坯进行加工的合作模式,全部
采用普通的采购模式以及销售模式。随着公司自制胀断连杆毛坯生产技术的成熟以及产
能的提高,公司逐渐提高胀断连杆毛坯的自制比例,并于 2017 年 1-6 月实现大批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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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航天三菱胀断连杆毛坯,因而在 2017 年 1-6 月公司向沈阳航天三菱采购连杆毛坯的
规模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向沈阳航天三菱采购的连杆毛坯及螺栓的价格系按照市场价格由双
方签署采购合同确定,公司向沈阳航天三菱销售的对应连杆总成的价格亦由双方签署销
售合同确定,定价公允。报告期内,公司该等型号连杆毛坯的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亦基
本保持稳定。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原材料
本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圆钢、生铁、废钢及凸轮轴毛坯件、连杆毛坯件、皮
带轮毛坯件等毛坯件。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原材料 数量 数量
金额 占采购总 金额 占采购总
(万公斤、万 (万公斤、万
(万元) 额的比重 (万元) 额的比重
件) 件)
圆钢 300.23 1,863.76 13.93% 439.55 2,400.18 10.25%
进口圆钢 91.82 630.99 4.71% 102.43 721.25 3.08%
生铁 24.65 72.92 0.54% 108.29 226.23 0.97%
废钢 144.75 255.22 1.91% 369.74 649.43 2.77%
橡胶 12.63 316.88 2.37% 25.51 696.69 2.97%
信号轮、齿轮 54.7 277.48 2.07% 96.98 422.59 1.80%
衬套 172.36 451.13 3.37% 305.68 747.02 3.19%
螺栓 857.41 650.35 4.86% 1,621.13 1,439.44 6.15%
凸轮轴毛坯 105.32 2,823.72 21.10% 87.81 2,489.66 10.63%
胀断连杆毛坯 4.83 77.14 0.58% 108.26 2,053.01 8.76%
皮带轮芯子毛坯 118.70 741.98 5.54% 182.18 1,204.33 5.14%
皮带轮外圈毛坯 123.88 1,166.38 8.72% 226.73 2,321.68 9.91%
合计 9,327.95 69.70% 15,371.51 65.62%
1-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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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原材料 数量 数量
金额 占采购总 金额 占采购总
(万公斤、万 (万公斤、万
(万元) 额的比重 (万元) 额的比重
件) 件)
圆钢 361.49 1,984.37 9.35% 189.62 1,053.84 5.39%
进口圆钢 132.68 912.75 4.30% 96.69 795.60 4.07%
生铁 115.26 256.95 1.21% 115.09 316.89 1.62%
废钢 332.46 704.02 3.32% 393.81 1,041.17 5.33%
橡胶 20.40 586.71 2.76% 20.05 565.83 2.89%
信号轮、齿轮 80.06 345.60 1.63% 74.14 435.97 2.23%
衬套 314.20 691.82 3.26% 184.34 388.83 1.99%
螺栓 1,212.64 1,184.37 5.58% 1,085.22 974.22 4.98%
凸轮轴毛坯 7.85 269.28 1.27% 23.63 823.47 4.21%
胀断连杆毛坯 175.75 3,340.60 15.74% 119.94 2,052.13 10.50%
皮带轮芯子毛坯 121.83 921.26 4.34% 120.31 1,022.29 5.23%
皮带轮外圈毛坯 154.97 1,785.16 8.41% 139.70 1,666.88 8.53%
合计 12,982.91 61.18% 11,137.13 56.97%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及变动趋势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原材料
均价 变动比例 均价 变动比例 均价 变动比例 均价 变动比例
圆钢(元/公斤) 6.21 13.68% 5.46 -0.53% 5.49 -1.23% 5.56 9.42%
进口圆钢(元/公斤) 6.87 -2.41% 7.04 2.35% 6.88 -16.39% 8.23 -0.71%
生铁(元/公斤) 2.96 41.58% 2.09 -6.29% 2.23 -19.03% 2.75 -6.41%
废钢(元/公斤) 1.76 0.38% 1.76 -17.06% 2.12 -19.90% 2.64 -9.68%
橡胶(元/公斤) 25.08 -8.16% 27.31 -5.05% 28.76 1.93% 28.22 0.51%
信号轮、齿轮(元/件) 5.07 16.42% 4.36 0.93% 4.32 -26.59% 5.88 22.81%
衬套(元/件) 2.62 7.10% 2.44 10.99% 2.20 4.39% 2.11 -3.99%
螺栓(元/件) 0.76 -14.57% 0.89 -9.09% 0.98 8.80% 0.90 0.10%
凸轮轴毛坯件(元/件) 26.81 -5.44% 28.35 -17.31% 34.29 -1.61% 34.85 -1.08%
胀断连杆毛坯件(元/
15.96 -15.85% 18.96 -0.23% 19.01 11.09% 17.11 4.67%
件)
皮带轮芯子毛坯件(元
6.25 -5.44% 6.61 -12.58% 7.56 -11.01% 8.50 -15.71%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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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原材料
均价 变动比例 均价 变动比例 均价 变动比例 均价 变动比例
皮带轮外圈毛坯件(元
9.42 -8.06% 10.24 -11.11% 11.52 -3.46% 11.93 -1.97%
/件)
注:圆钢包含多种型号圆钢材料;橡胶主要包括混炼胶、三元乙丙橡胶和天然橡胶。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有一定波动,主要表现为报告期初,
钢材等原材料受国际市场的影响价格逐步下降,进入 2016 年度,随着国际市场钢铁价
格的逐渐反弹,进口圆钢采购价格下降的趋势逐步收窄并呈现小幅波动态势,2017 年
上半年,受国内市场环境影响,圆钢的采购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上涨。
公司为应对原材料大幅波动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1)在供应商评定与选择方面,同一种原材料,选取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配套采
购竞价。
(2)对于受市场影响较大的原材料,在每月执行采购订单时,采取按月按时报价
评估、招标等方式进行,确保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准确性和联动性。
(3)在主要原材料(如钢材)等物资的采购上,公司会根据物资的采购周期、公
司财务经营状况及近物料需求状况,积极评估主要原材料未来三个月的需求及价格变运
情况,在市场价格走低的情况下,会适当增大采购物资的安全库存量,确保公司原材料
采购处于价格较为合理的区间。
(4)公司与供应商签署的合同中,对产品的交付、市场价格波动处理合同条款都
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当主要原材料受市场影响变动超过 3%-5%时,公司可以与供应商
另行签署价格协议。当市场价格上涨较大时,公司会协调销售、技术、财务等相关部门,
通过产品销售市场价格的调整,确保公司的经营利益。
3、主要能源构成及供应情况
本公司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柴油和水,其中柴油主要是供叉车、货车等生产车辆
使用。公司报告期内各项能源供应均稳定正常,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消耗情况如下表所
示:
时间 项目 电(万千瓦时) 柴油(吨) 水(万吨)
消耗量 2,365.08 35.48 10.45
2017年1-6月
单价(元) 0.61 4,257.52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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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项目 电(万千瓦时) 柴油(吨) 水(万吨)
金额(万元) 1,444.14 15.10 21.85
消耗量 4,875.87 77.26 19.33
2016年度 单价(元) 0.64 4,128.55 1.91
金额(万元) 3,107.99 31.90 36.89
消耗量 4,329.31 75.27 20.82
2015 年度 单价(元) 0.62 4,237.49 2.15
金额(万元) 2,675.37 31.89 44.73
消耗量 3,928.32 67.14 12.84
2014年度 单价(元) 0.61 5,221.63 2.18
金额(万元) 2,403.68 35.06 27.95
注:电的单价单位为元/千瓦时;柴油的单价单位为元/吨;水的单价单位为元/吨。
4、公司整体生产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本公司整体生产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7,890.53 43.70% 17,274.60 41.34% 13,719.28 38.69% 12,117.44 40.03%
直接人工 2,571.92 14.24% 6,579.99 15.75% 6,352.45 17.91% 5,361.08 17.71%
辅料 2,231.43 12.36% 5,124.57 12.26% 5,417.85 15.28% 4,389.08 14.50%
折旧费用 1,958.48 10.85% 4,492.49 10.75% 3,748.61 10.57% 2,530.56 8.36%
水电费用 1,128.33 6.25% 2,980.99 7.13% 2,614.63 7.37% 2,136.85 7.06%
其他制造
2,274.95 12.60% 5,336.81 12.77% 3,610.44 10.18% 3,737.52 12.35%
费用
合计 18,055.64 100.00% 41,789.45 100.00% 35,463.25 100.00% 30,272.54 100.00%
5、报告期内公司对前十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十大供应商的具体采购情况
2017 年 1-6 月,公司前十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
排名 供应商名称 类型 采购内容
(万元) 的比重
1 都江堰市圣源金属制品厂 原厂商 皮带轮外圈、芯子 1,069.45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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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
排名 供应商名称 类型 采购内容
(万元) 的比重
重庆市新双雄汽车配件有限责任
2 原厂商 凸轮轴毛坯 867.83 6.48%
公司
3 成都市三峰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经销商 圆钢 787.32 5.88%
4 四川晨耀凸轮轴有限公司 原厂商 凸轮轴毛坯 719.14 5.37%
5 德国 GMH 公司 原厂商 圆钢 630.99 4.71%
6 重庆科搏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原厂商 皮带轮外圈、芯子 423.40 3.16%
7 江油市众鑫贸易有限公司 经销商 圆钢 403.79 3.02%
8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原厂商 圆钢 386.74 2.89%
9 重庆北碚志泉机械厂 原厂商 凸轮轴毛坯 374.19 2.80%
原厂商、经
10 四川泰锐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刀杆、丝锥等 351.04 2.62%
销商
合计 6,013.87 44.93%
注:德国 GMH 公司全名为“Georgsmarienhütte GmbH”,以下相同。
2016 年度,公司前十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
排名 供应商名称 类型 采购内容
(万元) 的比重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
1 其他 连杆毛坯、螺栓 2,162.90 9.23%
限公司
2 成都市三峰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经销商 圆钢 1,358.77 5.80%
3 重庆科搏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原厂商 皮带轮外圈、芯子 956.17 4.08%
4 成都卡思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原厂商 凸轮轴毛坯 925.70 3.95%
5 四川晨耀凸轮轴有限公司 原厂商 凸轮轴毛坯 920.04 3.93%
6 成都市联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原厂商 皮带轮外圈、芯子 889.17 3.80%
7 德国 GMH 公司 原厂商 圆钢 721.25 3.08%
8 都江堰市圣源金属制品厂 原厂商 皮带轮外圈、芯子 688.84 2.94%
9 公安县铜套有限公司 原厂商 铜套 562.80 2.40%
覆膜砂、原砂、脱膜
10 成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原厂商 560.63 2.39%

合计 9,746.27 41.61%
注:成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包括成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大邑长江造型
材料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公司前十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
排名 供应商名称 类型 采购内容
(万元) 的比重
连杆毛坯、螺栓、螺
1 合肥汇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商 1,868.91 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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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
排名 供应商名称 类型 采购内容
(万元) 的比重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
2 其他 连杆毛坯、螺栓 1,645.44 7.75%
限公司
3 成都市三峰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经销商 圆钢 1,258.01 5.93%
4 重庆科搏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原厂商 皮带轮外圈、芯子 974.59 4.59%
5 德国 GMH 公司 原厂商 圆钢 912.75 4.30%
覆膜砂、原砂、脱膜
6 成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原厂商 812.48 3.83%

原厂商、经销
7 四川泰锐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刀杆、丝锥等 559.05 2.63%

8 公安县铜套有限公司 原厂商 铜套 540.53 2.55%
9 乐山市市中区嘉勤机械厂 原厂商 皮带轮外圈、芯子 513.27 2.42%
10 成都永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贸易商 废钢 476.96 2.25%
合计 9,561.99 45.06%
注:成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包括成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大邑长江造型
材料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公司前十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
排名 供应商名称 类型 采购内容
(万元) 的比重
1 江苏宏宝锻造有限公司 原厂商 连杆毛坯 1,451.81 7.43%
覆膜砂、原砂、脱膜
2 成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原厂商 906.45 4.64%

连杆毛坯、螺栓、螺
3 合肥汇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商 873.55 4.47%

4 成都卡思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原厂商 凸轮轴毛坯 817.98 4.18%
5 德国 GMH 公司 原厂商 圆钢 795.60 4.07%
6 重庆科搏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原厂商 皮带轮外圈、芯子 757.03 3.87%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
7 其他 连杆毛坯、螺栓 668.52 3.42%
限公司
8 乐山市市中区嘉勤机械厂 原厂商 皮带轮外圈、芯子 665.23 3.40%
9 成都永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贸易商 废钢 633.45 3.24%
10 崇州市川泰铸造厂 原厂商 皮带轮外圈、芯子 440.13 2.25%
合计 8,009.76 40.97%
注:江苏宏宝锻造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更名为“江苏宏宝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各期前十大供应商的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沈阳航天三菱汽 2014 年、2015 年及 公司自 2014 年起开始向航天三菱采购连杆总成的毛坯
车发动机制造有 2016 年均位列前十, 件,由于对应总成产品销售规模大,因此采购较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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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不在列 年 1-6 月,公司大幅提高自制毛坯比例,减少连杆毛坯
采购规模
2014 年不在列,2015 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步提高了自制毛坯的数量,尤其是在
成都市三峰物资
年、2016 年及 2017 2015 年连杆销售大幅增加,圆钢作为生产连杆的主要原
供应有限公司
年 1-6 月位列前十 材料需求量及采购量相应增加
2014 年至 2015 年,因公司自制凸轮轴毛坯增加,公司
向该供应商采购的凸轮轴毛坯逐年减少,但 2016 年公
2015、2017 年 1-6 月
成都卡思特汽车 司逐渐从以自制凸轮轴毛坯为主转向外购为主并于年
年不在列,2014 年及
零部件有限公司 底不再铸造生产凸轮轴毛坯,因此 2016 年向该供应商
2016 年均位列前十
采购凸轮轴毛坯数量回升。2017 年 4 月因供应商业务调
整,公司减少向该公司采购
2014 年及 2015 年均
2016 年,公司逐渐从以自制凸轮轴毛坯为主转向外购为
四川晨耀凸轮轴 不在列,2016 年及
主并于年底不再铸造生产凸轮轴毛坯。作为替代自制的
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位列前
方案,公司向该供应商大量采购凸轮轴毛坯

基于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价格等因素考虑,同时由于业
2014 年、2015 及 2017 务增长带动,公司在 2014 年至 2016 年逐渐增加了向该
成都市联逸机械
年 1-6 月 年 均 不在 供应商采购的皮带轮外圈及芯子毛坯规模。2017 年 1-6
设备有限公司
列,2016 年位列前十 月,经综合比较价格、质量等因素,公司减少了向该供
应商的采购量
2014 年及 2015 年均 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主要为皮带轮外圈及芯子
都江堰市圣源金 不在列,2016 年及 毛坯。基于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价格等因素考虑,公司
属制品厂 2017 年 1-6 月位列前 在 2016 年度新开发了都江堰市圣源金属制品厂作为皮
十 带轮毛坯的主要供应商
因上汽通用五菱和长城汽车连杆销售量增加,铜套使用
2014 年及 2017 年 1-6
公安县铜套有限 量相应增加,因此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向该供应商的
月不在列,2015 年及
公司 采购额逐年增加。2017 年上半年,因公司凸轮轴毛坯采
2016 年位列前十
购量较大,该供应商未能进入前十
2014 年及 2015 年均 2014 年至 2015 年,公司各年向该供应商采购较多配套
合肥汇智进出口
位列前十,2016 年及 江淮汽车的连杆毛坯,2016 年度公司实现该等连杆毛坯
贸易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不在列 自制后向其采购逐渐减少
2014 年及 2016 年均
2015 年,公司搬迁连杆生产线,当年采购较多新刀具,
四川泰锐斯机电 不在列,2015 年及
因此向该供应商采购金额较大;2017 年 1-6 月,因生产
设备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位列前
部分产品需要,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金额较大

2014 年及 2015 年均 报告期内,公司向多家供应商采购皮带轮毛坯,经综合
乐山市市中区嘉
位列前十,2016 年及 比较价格、质量等因素,公司自 2016 年起减少了向乐
勤机械厂
2017 年 1-6 月不在列 山市市中区嘉勤机械厂的采购金额
2014 年及 2015 年均 2016 年度公司减少并停止自制生产凸轮轴毛坯,因此废
成都永诚再生资
位列前十,2016 年及 钢采购金额减少,同时公司当年向其他前十大供应商采
源回收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不在列 购金额均较大,综合导致该供应商未能进入前十
2014 年公司在该供应商处主要采购向沈阳航天三菱和
2014 年位列前十, 上汽通用五菱销售的连杆总成对应的毛坯,采购金额较
江苏宏宝锻造股
2015 年、2016 年及 大。2014 年起公司开始对该等连杆毛坯进行自制替代,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6 月不在列 因此公司 2015 年向其采购金额大幅下降,目前已停止
向其采购
2014 年位列前十, 2015 年,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的皮带轮毛坯所生产的产
崇州市川泰铸造
2015 年、2016 年及 品需求减少,因此减少采购。2016 年采购规模有所回升,

2017 年 1-6 月不在列 但未能进入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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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向该供应商主要采购 40cr 圆钢,
2014 年、2015 年及 用于生产分体连杆。因客户分体连杆装机量逐渐减少,
江油市众鑫贸易
2016 年不在列,2017 因此公司对该供应商采购量相应减少。2016 年后随连杆
有限公司
年 1-6 月位列前十 自制比例提高,公司对其采购增加,2017 年上半年进入
前十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主要为连杆毛坯、凸轮轴毛坯、皮带轮毛
坯(皮带轮外圈、芯子)以及废钢、圆钢等主要原材料。由于各产品自制毛坯以及外购
毛坯构成不断变化,且公司根据成本、质量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选择,报告期内公司各
期前十大供应商均有所调整变动。该等变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
(2) 供应商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数量较多,集中度较低,但大体保持稳定。前五名供应商采
购金额合计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重在 25%~35%左右。
(三)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发生致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发行人及董事长分别被
成都市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 20 万元及 9.9 万元罚款。
1、事故发生原因和处理结果
根据由成都市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62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出具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62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报告说明事故经过如下:2016 年 6 月 20 日下
午,倪某在设备对半成品进行加工的过程中,在未关闭防护门的情况下,将上半身从防
护门处探入设备中。此时,该半成品凸轮轴在加工完成后,快速返回至防护罩附近,与
此同时,倪某被设备夹住。倪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倪某违反
安全操作规程,间接原因为公司对安全生产过程防护要求不严,对生产设备安全隐患排
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安全培训不到位。本次事故的性质是一起
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
成都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报告出具了文号为成青安监[2016]27 号《成都
市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20”一般机械伤
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批复公司调查事故程序合法,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62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分析及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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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8 月 22 日,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文号为(成青)安监事故罚
[2016]008 号《处罚决定书》,对西菱动力做出罚款 20 万元的决定。违法事实为:对生
产过程安全防护要求不严,对生产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作业人员违
规作业,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2016 年 8 月 22 日,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文号为(成青)安监事故罚
[2016]009 号《处罚决定书》,对发行人董事长魏晓林做出罚款 9.9 万元的决定。违法
事实为: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不力,对员工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督促、检查
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未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
发行人和魏晓林均已缴纳罚款。
2、发行人的整改措施
2016 年 6 月 23 日,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文号为(成青)安监管责改
[2016]002 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西菱动力整改对生产过程安全防护要求不
严,对生产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安全培训不到
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令西菱动力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前整改完毕。
2016 年 7 月 13 日,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文号为(成青)安监管复查
[2016]002 号《整改复查意见书》,经复查,责令限期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经核查
发行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经对发行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访谈,发行人自事故发生
后已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1)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杜绝再次发生安全事故;
(2)对存在安全缺陷的设备进行改造,加装防护栏及自动断电防护装置;
(3)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入职员工单独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全
体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加强对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3、家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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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和伤亡员工倪某的家属签订《关于倪某的死亡抚恤协议》,在社会工伤保
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外,公司额外支付倪某父母抚恤费及丧葬费。上述抚恤
费及丧葬费公司已经支付。
4、相关法规规定及主管部门的证明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一般事故。发行人本次发生
的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一百零九条规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 20 万元以
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发行人受到的处罚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标准的下限。
2016 年 9 月 7 日,成都市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根据该证明
所述,发行人于 6 月 20 日发生的一起致 1 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已作出相应的
行政处罚。发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已及时缴纳罚款。发行人已于 7 月 13 日整改完毕。
发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行政处罚,发行人及
其法定代表人在本起事故中不构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行为。除上述情形外,公
司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要求,不存在受到或应当
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2017 年 1 月 23 日,成都市青羊区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成都市青羊区辖区企业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16037634G)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要求,
该公司 2016 年 9 月 8 日至今不存在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7 年 1 月 13 日,大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大邑分公司安全生产合法情况的证明》:“我局辖区企业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大邑分公司自设立以来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要求,未发生安
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受到或应当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7 年 1 月 13 日,大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
公司安全生产合法情况的证明》:“我局辖区企业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自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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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月 1 日以来能够遵守国家级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要求,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受
到或应当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由成都市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的调查组出具的一般机
械伤害事故事故调查报告,成都市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行人缴纳罚款的银行汇款凭证,以及赔偿协议和相关款项支付凭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行人及魏晓林在该
起事故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对发行人及魏晓林的行政处罚为一般生产安全
事故法定处罚标准的下限;发行人已妥善处理本次事故的善后事宜,对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进行了整改。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已出具专项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的行政处罚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行政处罚,发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起事故
中不构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行为。因此,上述发行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受到
罚款处罚的事项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除上述事故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因不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和服务标准
的法律、法规要求而被处罚的情形。
(四)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涉及、制造和销售。在运营期间将产生少量
职工生活废水、废气及生活垃圾;壳型烘干、浇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抛丸磨光过程中
产生的粉尘;生产和研发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屑、不合格产品、废砂、废棉纱等以及生
产过程中机加工设备产生的噪音等。
西菱动力现持有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核发的编号为川环
许 A 青羊 0126《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有效
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8 日。
动力部件现持有大邑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核发的编号为川环许 A 邑
2012 号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为废水、废气,有效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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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菱动力 2017 年 1-6 月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如下:
总公司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情况
废水量(万 t/a) 化学需氧量(t/a) 氨氮(t/a)
控制指标 实际排放量 控制指标 实际排放量 控制指标 实际排放量
无总量控制指标 0.59 9.00 0.64 0.61 0.02
(2)动力部件 2017 年 1-6 月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如下:
动力部件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情况
废水量 化学需氧量 粉尘 非甲烷总 二甲苯
氨氮(t/a) 氟化物(t/a)烟尘(t/a)
(万 t/a) (t/a) (t/a) 烃(t/a) (t/a)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控制指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排放 排放 排放 排放 排放 排放 排放 排放
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指标
量 量 量 量 量 量 量 量
无总量
控制指 0.60 11.68 0.26 1.11 0.00 8.35 0.51 5.76 0.17 1.68 0.01 0.216 0.0014 7.20 0.06

(3)大邑分公司 2017 年 1-6 月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
大邑分公司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情况
废水量(万 t/a) 化学需氧量(t/a) 氨氮(t/a) 石墨粉尘(t/a) 抛丸粉尘(t/a)
控制指 实际排 控制指 实际排放 控制指 实际排放 控制指 实际排放 控制指
实际排放量
标 放量 标 量 标 量 标 量 标
无总量
控制指 0.735 6.42 0.63 0.43 0.07 3.17 0.24 0.32 低于 0.023

2、环保设施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购置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西菱动力环保设施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
下表所示:
总公司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序号 类型 处理污染物或设备 环保措施 处理能力 实际运行
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 隔油池 1 座 5m 运行良好
量、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
1 废水
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 预处理池 1 座 100m 运行良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2 噪声 噪声 厂房密闭;距离衰减方式;吸 达标 运行良好
音隔音材料、安装减震垫
动力部件一期环保设施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动力部件一期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序 类 处理污染物或设备 环保措施 处理能力 实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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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部件一期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号 型
废 二级生化处理 1 座 70m/d(一期、二期共用)运行良好
1 COD、氨氮等
水 化粪池 50m/d 运行良好
2 台抛丸机集气装置,布袋除
抛丸磨光颗粒物 6000m/h 运行良好
尘,一根 15m 的排气筒
废 布袋除尘器一个,一根 15m 的
2 中频感应炉烟气颗粒物 7500m/h 运行良好
气 排气筒
抛丸磨光和中频感应炉颗
车间风机 2 套 达标 运行良好
粒物
噪 低噪声设备,车间墙体隔声
3 噪声 达标 运行良好
声 降噪
动力部件二期环保设施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动力部件二期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类型 处理污染物或设备 环保措施 处理能力 实际运行

废水预处理设施 1 座 50m 运行良好
化学需氧量、氨氮、
1 废水 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1 座(一期二期
悬浮物等 70m 运行良好
共用)
颗粒物 水膜除尘 1 套 达标 运行良好
非甲烷总烃、二甲
2 废气 活性炭装置 5 套 达标 运行良好
苯、氟化氢
油烟 油烟净化器 1 套 达标 运行良好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
3 噪声 噪声 达标 运行良好
设备减震;风管消声
大邑分公司环保设施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大邑分公司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处理能 实际运
序号 类型 处理污染物或设备 环保措施
力 行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 运行良
隔油池 3 座 11m/d
氧 好
1 废水
量、 氨氮、悬浮物、 油 运行良
预处理池 4 座 44m/d
类等 好
石墨除尘器一套(集气罩+布袋除尘 运行良
石墨粉尘 6000m/h
器+4 根 15m 的排气筒 好
布袋除尘器+ 15m 的排气筒(2 运行良
2 废气 抛丸粉尘 7500m/h
根) 好
运行良
油烟 油烟净化器 1 套 达标

运行良
3 噪声 噪声 低噪声设备,车间墙体隔声降噪 达标

发行人重视生产经营中的环保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而合理规划、设计并制备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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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固体废弃物、废水
及噪音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未出现相关污染物出控制指标的情形。
3、报告期各年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排污费转运费等费用性支出 环保设备投入 合计
2014 年 10.91 15.70 26.61
2015 年 20.07 21.00 41.07
2016 年 37.99 53.44 91.43
2017 年 1-6 月 4.05 34.78 38.83
合计 73.02 124.92 197.94
发行人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事项。
五、发行人拥有的与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源要素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总体状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3,467.11 万元,累计折旧 23,323.89
万元,账面净值 40,037.37 万元,综合成新率为 63.08%。发行人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明细项目和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4,644.58 1,907.00 - 12,737.58 86.98%
机器设备 43,738.41 18,873.95 32.66 24,831.80 56.77%
运输设备 527.69 320.68 - 207.00 39.23%
办公设备 459.65 282.78 0.07 176.80 38.46%
模具 3,390.37 1,627.88 73.11 1,689.38 49.83%
其他 706.42 311.61 - 394.81 55.89%
合计 63,467.11 23,323.89 105.85 40,037.37 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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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原值 200 万元以上)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 固定资产名称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1 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67) 1,154.68 514.02 640.67 55.48%
2 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85) 464.28 13.65 450.63 97.06%
3 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81) 464.28 13.65 450.63 97.06%
4 数控无心磨床(XL-M-576) 684.93 188.17 496.76 72.53%
5 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79) 684.93 188.17 496.76 72.53%
6 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80) 322.44 31.28 291.17 90.30%
7 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73) 322.19 31.25 290.94 90.30%
8 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20) 665.13 565.36 99.77 15.00%
9 数控无心磨床(XL-M-582) 371.43 10.92 360.51 97.06%
10 数控凸轮轴磨床 II(XL-M-564) 654.03 296.55 357.49 54.66%
11 数控凸轮轴磨床 I(XL-M-563) 653.70 296.40 357.30 54.66%
12 德国勇克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35) 631.32 431.15 200.16 31.71%
13 德国勇克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37) 631.32 431.15 200.16 31.71%
14 数控无心磨床(XL-M-565) 624.99 283.17 341.83 54.69%
15 数控外圆磨床(XL-M-572) 269.16 26.11 243.06 90.30%
16 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39)(120420) 497.63 454.70 42.94 8.63%
17 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38)(120421) 493.56 478.75 14.81 3.00%
18 德国勇克外圆磨床(XL-M-534) 476.69 325.55 151.14 31.71%
19 造型线(XLD-RZ-001) 302.01 16.31 285.70 94.60%
20 德国勇克无心磨床(XL-M-536) 456.99 312.10 144.89 31.71%
21 可控气氛井式渗碳炉(XLD-Q-957) 318.05 13.99 304.06 95.60%
22 压力机(XLD-RZ-018) 358.12 93.52 264.60 73.88%
23 日本数控凸轮轴磨床(XL-M-521) 347.31 336.89 10.42 3.00%
24 日本数控外圆磨床(XL-M-522) 339.01 328.84 10.17 3.00%
25 弹性体扭转动特性试验机 279.64 58.62 221.02 79.04%
26 埃帝科凸轮轴综合测量仪 203.48 90.65 112.83 55.45%
3、房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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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5 处房产,建筑面积 123,515.38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所有权人 房屋位置 面积(m2) 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用途

工业厂房、门
1 发行人 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 30,476.98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5081929 号
卫室、食堂
川(2017)大邑县不动产权第
2 动力部件 晋原镇兴业七路 8 号 24,823.12 厂房
0005317 号
3 动力部件 晋原镇兴业七路 18 号 24,343.88 大房权证监证字第 0215782 号 厂房
川(2017)大邑县不动产权第
4 动力部件 晋原镇大安路 368 号 33,934.08 厂房
0005108 号
5 动力部件 晋原镇大安路 368 号 9,937.32 未取得 综合楼、食堂
根据大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说明,动力部件大邑三期生产
基地的二期规划中综合楼、食堂部分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房屋不动产权证取得不存
在障碍。该部分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面积合计 9,937.32 平方米占发行人目前房产面积
的比例为 8.05%,占比较低且系用途属于员工宿舍及食堂,不存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的权属争议或纠纷,不会对本次发行和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7 年 8 月 15 日,成都市青羊区建设和交通局出具《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房产建设合法情况的证明》,证明:“我局辖区企业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包括其前身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自设立以来能够遵守国家及地
方关于房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坐落于成都市青羊区
工业集中发展区(东区)S7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成国用(2014)第 110
号)上的房产建设未发生重大违反房产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
为,在建设过程中未受过房产建设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7 年 8 月 16 日,大邑县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证明“我局辖区企业成都西菱
动力部件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 位于兴业七路 8 号‘新建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
位于兴业七路 18 号‘新建 450 万件曲轴减震皮带轮精加工生产线(二期)项目’、位于
大安路 368 号‘年产 1000 万只连杆生产线项目’以及‘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在建设过程中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房产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未发生违反房产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存在受
到房产建设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4、土地房产抵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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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 5 月 5 日,动力部件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编号为
DB2015010036-3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最高限额为 6,500 万元整。并约定将权属证
书号为大邑国用[2013]第 936 号土地、权属证号为大房权证监证字第 0215782 号房屋抵
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大邑县房屋产权监督所下发
了文号为大房他证他权字第 0044944 号房屋他项权证、大邑国土资源局下发了文号为大
邑他项(2015)第 75 号他项权证。
2017 年 5 月 27 日,动力部件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订编号为
D510721170527296 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最高限额为 1,870 万元整,并约定将权属证
书号为川(2017)大邑县不动产权第 0005317 号的不动产抵押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羊支行,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大邑县国土资源局下发了文号为川(2017)大邑县不动
产证明第 0003347 号不动产他项权证。
2017 年 6 月 22 日,动力部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蓉
(额抵)1701 第 020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最高限额授为 4,000 万元整,并约
定将权属证书号为川(2017)大邑县不动产权第 0005108 号不动产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大邑县国土资源局下发了编号为川(2017)大
邑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4073 号的不动产他项权证。
5、租赁房产情况
2017 年 5 月 15 日,大邑分公司与动力部件签订《工业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由大
邑分公司租赁动力部件位于大邑县晋原镇大安路 368 号面积为 43,730 平方米的厂房。
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月租金为 8 元/平米(以实际使用
建筑面积计算),按月支付。该处租赁房产为大邑分公司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发行
人与动力部件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签订的《工业厂房租赁合同》不再执行。
除大邑分公司与动力部件之间的上述房产租赁情况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
在租赁他人土地房产的情形。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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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土地使用 总用地面积 使用权 土地
权属证书号 坐落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m2) 类型 用途
成国用(2014)第 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1 发行人 35,520.74 2063/05/07 出让 工业
110 号 (东区)S7 地块
川(2017)大邑县不
2 动产权第 0005317 动力部件 33,926 大邑县工业集中发展区 2061/09/25 出让 工业

大邑国用(2013)第
3 动力部件 28,491.18 大邑县工业集中发展区 2063/02/26 出让 工业
936 号
川(2017)大邑县不
4 动产权第 0005108 动力部件 93,348.97 大邑县经济开发区 2065/02/08 出让 工业

2017 年 1 月 23 日,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成都西菱动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地情况的说明》,证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19 日,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未有违法用地行政处罚行为”。2017
年 8 月 22 日,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用地情况的说明》,证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无因
土地违法而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2017 年 8 月 8 日,大邑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用地的
核实情况》,证明“经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提供的川(2017)大邑县不动产
权第 0005317 号、大邑国用(2013)第 936 号项下土地,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
大邑县国土资源局无违反土地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上述土地抵押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拥有的
与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源要素情况”之“(一)固定资产”之“4、土地房产抵押情况”。
2、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 注册号/申请号 类型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1 3880188 第七类 2026 年 2 月 20 日 原始取得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专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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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所有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号 申请日
1 发行人 一种发动机胀断连杆 ZL200820064248.4 实用新型 2008.07.15 原始取得
2 发行人 一种曲轴减振皮带轮 ZL200820064249.9 实用新型 2008.07.15 原始取得
一种曲轴减振皮带轮的胶圈压
3 发行人 ZL200820064247.X 实用新型 2008.07.15 原始取得
入工装
4 发行人 一种轴向深孔钻削系统 ZL201020571762.4 实用新型 2010.10.21 原始取得
5 发行人 一种热处理流水线装置 ZL201120117674.1 实用新型 2011.04.20 原始取得
6 发行人 一种组合式凸轮轴 ZL201120117946.8 实用新型 2011.04.20 原始取得
7 发行人 用于快速合壳的凸轮轴型壳 ZL201120112396.0 实用新型 2011.04.15 原始取得
8 发行人 数控凸轮车铣复合加工车床 ZL201120112267.1 实用新型 2011.04.15 原始取得
9 发行人 凸轮轴磨削专用夹具 ZL201120112249.3 实用新型 2011.04.15 原始取得
10 发行人 砂型铸造装置 ZL201120111831.8 实用新型 2011.04.15 原始取得
11 发行人 自动喷涂机 ZL201120111820.X 实用新型 2011.04.15 原始取得
12 发行人 一种复合曲轴减振皮带轮 ZL201120313322.3 实用新型 2011.08.25 原始取得
13 发行人 一种热胀刀具快速组合装置 ZL201320037321.X 实用新型 2013.01.24 原始取得
14 发行人 胀断连杆应力槽加工装置 ZL201320039306.9 实用新型 2013.01.24 原始取得
15 发行人 连杆双端面磨削系统 ZL201320039179.2 实用新型 2013.01.24 原始取得
16 发行人 连杆衬套自检压装系统 ZL201320037649.1 实用新型 2013.01.24 原始取得
17 发行人 滚动支撑中心架 ZL201420260277.3 实用新型 2014.05.20 原始取得
18 发行人 一种多功能组合刀盘系统 ZL201420260127.2 实用新型 2014.05.20 原始取得
19 发行人 一种快速双端面铣打机床 ZL201420260119.8 实用新型 2014.05.20 原始取得
20 发行人 重型凸轮轴壳型压力制造系统 ZL201420258640.8 实用新型 2014.05.21 原始取得
一种用于凸轮轴加工的快速定
21 发行人 ZL201410215011.1 发明专利 2014.05.21 原始取得
位锁紧夹具
22 发行人 凸轮轴自动给料系统 ZL201520607702.6 实用新型 2015.08.13 原始取得
23 发行人 凸轮轴自动装卸料机械手 ZL201520607000.8 实用新型 2015.08.13 原始取得
24 发行人 凸轮轴自动装卸料系统 ZL201520606999.4 实用新型 2015.08.13 原始取得
25 发行人 一种成品自动收集机构 ZL201520627845.3 实用新型 2015.08.19 原始取得
重型凸轮轴壳型压力制造系统
26 发行人 ZL201410214893.X 发明专利 2014.05.21 原始取得
及制造方法
27 动力部件 自动型砂筛选系统 ZL201320018910.3 实用新型 2013.01.15 原始取得
一种汽车配件化学成分检测样
28 动力部件 ZL201320019063.2 实用新型 2013.01.15 原始取得
块的制作装置
一种用于皮带轮钻攻加工的液
29 动力部件 ZL201320018604.X 实用新型 2013.01.15 原始取得
压快换夹具
30 动力部件 汽车配件自泳涂漆装置 ZL201320019135.3 实用新型 2013.01.15 原始取得
31 动力部件 一种数控钻削机床 ZL201320019133.4 实用新型 2013.01.15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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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所有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号 申请日
32 动力部件 型砂自动配料系统 ZL201320019303.9 实用新型 2013.01.15 原始取得
33 发行人 连杆探伤上料自动化系统 ZL201620650728.3 实用新型 2016.06.27 原始取得
34 发行人 连杆重量自动分选系统 ZL201620661191.0 实用新型 2016.06.27 原始取得
35 发行人 连杆探伤上料机械手装置 ZL201620661128.7 实用新型 2016.06.27 原始取得
36 发行人 连杆硬度自动检测分选系统 ZL201620660390.X 实用新型 2016.06.27 原始取得
37 发行人 连杆重量分选机械手装置 ZL201620653039.8 实用新型 2016.06.27 原始取得
38 发行人 一种门桥式机械手系统 ZL201620702426.6 实用新型 2016.07.04 原始取得
39 发行人 一种热耦合凸轮轴 ZL201621169936.8 实用新型 2016.11.02 原始取得
一种用于安装油泵凸轮的凸轮
40 发行人 ZL201621199175.0 实用新型 2016.11.07 原始取得
轴耦合工装
(三)进出口经营权
发行人现持有成都市商务委员会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表》,进出口企业代码为 91510100716037634G。动力部件现持有成都市商务委
员会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5101296890251192。
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技术储备、技术人员和创新机制情况
(一)发行人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
公司投入大量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并将研发能力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研发开支占公司总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3.96%、3.96%、4.03%及 4.23%。
公司汽车零部件精密加工核心技术可分为四大类,即曲轴扭转减振器核心技术、连
杆核心技术、凸轮轴核心技术及铸造核心技术,技术来源主要分为自有技术和联合研制
两大类。上述技术的形成过程均为发行人自主研发取得,符合行业惯例, 上述技术的
来源和形成过程均合法合规,具体情况如下:
1、曲轴扭转减振器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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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号 来源
通过夹具设计及适宜的橡胶压缩量选择,实现快速将胶圈压入金
曲轴扭转减振器 自有
1 属空腔,使其组装成一体,并满足扭转减振器滑移力矩\疲劳耐久
胶圈压装技术 技术
等功能性要求
自泳涂装表面处 联合 通过适宜的工艺过程及工艺参数,使油漆与金属产生化学反应形
2
理技术 研制 成保护层,涂层一致性好,达到极好的耐腐蚀性能
橡胶与金属硫化 自有 通过特殊的胶粘剂配置及工艺参数,使橡胶在硫化过程中与金属
3
粘接技术 技术 达到可靠的粘接效果,产品具备优良的耐疲劳性能,产品一致性高
曲轴扭转减振器 在曲轴扭转减振器开发初期,通过建立一种数学模型,在输入发
自有
4 设计开发适配模 动机参数、装配接口尺寸等参数后,可确定出曲轴扭转减振器的
技术
型技术 最佳设计参数,获得最优的降低扭振的效果
皮带槽快速成型 自有 通过一种特殊刀具的设计、使用,可高效切削皮带槽,提高了加
5
切削技术 技术 工效率,同时获得稳定的尺寸及表面粗糙度
耐高温疲劳的高
联合 通过联合开发一种橡胶,使其具备优良的耐高温性能、耐动态疲
6 阻尼橡胶材料技
研制 劳老化性能,从而使扭转减振器能够适应更为恶劣的使用环境

曲轴扭转减振器 通过对多年技术经验的总结,建立了对曲轴扭转减振器在台架测
自有
7 扭振试验验证技 试中的各项指标的监测,如转角、温度等,并通过评价系统评定
技术
术 是否满足设计目标
曲轴扭转减振器
自有 具备完整的曲轴扭转减振器性能试验开发的企业标准和试验设
8 性能指标试验验
技术 备,如固有频率、滑移力矩、疲劳耐久、轴向压脱等项目
证技术
曲轴扭转减振器工作时高速旋转,过大的不平衡量会导致振动及
自动平衡去重技 自有
9 噪声,公司的自动平衡去重技术,可取代人工操作,实现自动去
术 技术
重、自动复测,自动识别不合格品,确保了产品质量一致性
通过特殊的胶粘剂配置及工艺参数,使橡胶圈在压装后,仍然能
橡胶圈后硫化粘 自有 够与金属产生粘接,从而增加了滑移力矩,提高了安全系数,使
10
接技术 技术 产品具备优良的耐疲劳性能,能够满足大功率汽油机及柴油机的
使用要求
通过公司自有的配置方法,在胶圈压装时,使粘接与润滑功能合
粘接剂自润滑压 自有
11 二为一,从而取消粘接剂的喷涂和预固化工序,简化了工序,提
装技术 技术
升了效率,且产品性能能够满足小排量发动机的使用要求
2、连杆核心技术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号 来源
连杆毛坯自动余 通过连杆在锻打后的余热经行快速可控的风冷处理,以获得想要
自有
1 热风冷热处理技 金相组织,以达到连杆设计的强度和刚度。降低了能耗,又经济
技术
术 环保
连杆关键尺寸全 自有 通过巧妙布置传感器,能够对连杆多项关键尺寸同时实施 100%检
2
自动检测技术 技术 测,缩短了检测时间,实现了关键尺寸出厂零缺陷
连杆全自动重量 自有 通过安装在连杆大孔和小孔处的传感器能够有效检测连杆大头和
3
检测 技术 小头以及总重量,并通过计算机编程有效的进行重量筛选和分组
通过联合研制专用检测设备,在设备上布置两组线圈,一组主动
连杆全自动涡流 自有 线圈和一组被动线圈,通过标准合格样件经行导磁率的标定,设
4
硬度检测 技术 定范围,来对不同硬度的连杆进行检测,并有效筛选出不合格产
品,失效了高效的 100%硬度检测,将产品机械性能不合格降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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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号 来源
零风险,有效保证了连杆的强度和刚度
棒料的温度控制,对连杆的成形和外观质量,金相有直接的关系,
全自动温度控制 自有
5 通过在棒料出口安装红外线测温仪,并编程控制对温度不合格的
系统 技术
棒料的筛选能够保证连杆的成型、外观、和金相组织的质量
连杆毛坯生产是由棒料逐步变形为连杆毛坯,中间状态的连杆坯
料由辊锻机快速成型。辊锻模具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坯料的成型。
辊锻模具设计技 自有 公司通过连杆联合专业的软件公司,结合公司多年的辊锻经验,
6
术 技术 开发了具有世界一流的辊锻设计软件和设计经验,使人工设计的
时间由以前的一周变为软件设计的现在的 2 个小时,且设计准确,
消除了试制风险。
自有 采用伺服压力机和压电传感器对衬套压入连杆的位置和力进行精
7 铜套压装技术
技术 确的控制和监控。
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的技术,联合国内厂家在国外的技术基础
自有
8 珩磨技术 上,研制的生产效率、精度更高的珩磨设备、自动定位浮动夹具,
技术
使珩磨的孔径精度更高
模具自动雕刻技 自有 磨具生产是零件批量成型生产的基础,公司模具生产实现了自动
9
术 技术 编程,自动加工。模具的精度大幅提升。
连杆锻造成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多次反复的试制会导致生产效
模具设计模拟开 自有 率降低,且容易报废模具。为了验证模具的准确性,采用软件对
10
发技术 技术 锻打的过程进行全过程分析,发现干涉、锻打缺陷、金属流动缺
陷后立即修,提高了模具设计质量
连杆胀断前需要一引导槽对胀断力经行引导,有效的降低胀断力,
胀断连杆激光切 自有 减小零件的变形。胀断槽的深度宽度都需要经验的积累。经过与
11
割技术 技术 厂家的联合研制使用光纤激光进行自动切割。确保宽度深度的稳
定性。
胀断连杆引导槽 自有 连杆胀断时会变形,断裂缝会产生较大的偏移和倾斜。经过多次
12
设计技术 技术 试验,掌握了胀断引导槽的设计,使胀断缝按规定的方向胀断
连杆胀断技术使连杆的加工工艺和结构设计得到了根本的改变,
自有
13 连杆胀断技术 公司自主设计胀断工装夹具,使连杆的加工更加的简单,工序得
技术
到简化
面对加工位置具有较高限位的孔,且加工入口处为单边切削,需
热胀刀柄加工技 自有
14 要特殊的加工方式。热胀刀柄加工能够有效的提高刀柄的强度,
术 技术
提升加工质量,保证孔径加工精度
连杆属于异形件,该技术通过巧妙的布置压点和液压缸,使零件
自主设计液压装 自有
15 能够自动的被压紧,压紧的位置准确,力度温度,保证了零件加
夹夹具技术 技术
工的稳定性、和加工精度。
3、凸轮轴核心技术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号 来源
联合 该项技术通过组合凸轮轴外圆、端面、中心孔等加工要素于一
1 铣打技术
研制 体,由组合数控机床实现,有效保证尺寸稳定性,并节约成本。
该项技术通过头、尾端定心,采用专用设计枪钻进行数控加工,
轴向深孔钻铣技 自有
2 有效保证深孔偏移量与刀具磨损问题,提高深孔精度与产品成
术 技术
功率。
3 凸轮高速磨削技 联合 该项技术通过双砂轮以及提高机床主轴强度与稳定性,使其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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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号 来源
术 研制 凸轮毛坯一次性加工至成品,减少粗磨凸轮工序,提高生产效
率。
该项技术通过多砂轮与导轮方式对凸轮轴进行自定芯磨削,改
凸轮轴无心磨削 联合
4 变传统顶尖磨削方式,有效提高轴颈间同轴度要求,从而更加
加工技术 研制
附合发动机装配要求;生产效率也得到有效提高。
该项技术是利用靠模信号取样、摆架控制进刀、铣削替代车削
复合车铣加工技 自有
5 加工,在有控制切削力之后,能够大幅度加工进给量,从而提
术 技术
高生产效率。为当前仿形加工中的先进技术。
该项技术在五码机床上自制两端头夹紧夹具,利用机床自身精
凸轮轴加工快速 自有 度,加工出定位瓦块,保证同轴度,利用液压夹紧,气动定位,
6
锁紧定位技术 技术 配合 ER40 夹头工作,提高夹持精度及一致性,实现产品加工
合格率的提高
凸轮轴加工自动 联合 该项技术是在现有机床增加自动上下料装置,减少操作人员劳
7
上下料技术 研制 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
该项技术是通过渗碳炉与淬火炉连续对产品渗碳淬火过程,通
超长凸轮轴渗碳 自有
8 过控制系统对渗碳过程中的时间、温度、气体量等进行精准控
淬火技术 技术

该项技术是通过对凸轮升程曲线进行判定,然后进行计算、圆
凸轮型线开发技 自有
9 整使升程曲线圆滑过渡,从而解决凸轮轴装机过程的异响,优
术 技术
化发动机性能。
凸轮轴烧伤酸洗 自有 该项技术是利用不同的金相组织经酸洗后呈现不同的颜色从
10
检测技术 技术 而对产品的淬火质量进行无损检测
该项技术是通过磨削烧伤后产生的金相组织变化及可能出现
的很大残余应力都将引起磁畴结构内的磁序变化。Barkha en
凸轮轴烧伤磁弹 联合 效应指出,矫顽(磁)力,即改变被颠倒极性所需要的磁场强度
11
检测技术 研制 是与铁磁性材料晶格结构错位和残余应力等的程度有关的。利
用此法探测被检零部件表面磨削烧伤,此提高烧伤检测效率且
能实现在线检测。
凸轮轴中频淬火
自有 该项技术是利用渗氮后在工件表面形成致密的化合物层,提高
12 后表面等离子氮
技术 工件表面硬度,提高了工件的耐磨性,同时具有良好的润滑效。
化技术
该项技术是利用磁场感应在工件表面形成涡流,使工件表层组
高碳钢凸轮轴中 自有 织奥氏体化,经快速冷却后获得马氏体组织提高工件表面的硬
13
高频淬火技术 技术 度,使工件获得良好的耐磨性,此过程中工件心部组织未转变,
不会影响其力学性能满足工件的使用要求
该项技术是利用磁场感应在工件表面形成涡流,使工件表层组
中碳钢凸轮轴中 自有 织奥氏体化,经快速冷却后获得马氏体组织提高工件表面的硬
14
高频淬火技术 技术 度,使工件获得良好的耐磨性,此过程中工件心部组织未转变,
不会影响其力学性能满足工件的使用要求
该项技术是利用磁场感应在工件表面形成涡流,使工件表层组
球墨铸铁凸轮轴 自有 织奥氏体化,经快速冷却后获得马氏体组织提高工件表面的硬
15
中频沾火技术 技术 度,使工件获得良好的耐磨性,此过程中工件心部组织未转变,
不会影响其力学性能满足工件的使用要求
该项技术是通过自主设计工装,凸轮轴进行周向、轴向定位;
齿轮压装角位控 自有
16 齿轮进行周向、轴向定位并应用防反装置,控制压装过程压力
制技术 技术
值变化,完成压装,通过工装控制与过程控制保证角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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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号 来源
提高批量产品质量稳定。
该项技术是通过加工过程工艺控制,同时提高轴颈与凸轮加工
相应凸轮相对高 自有
17 精度,匹配凸轮与轴颈高度差值自动检测装置,免除了凸轮轴
度差控制技术 技术
装配挺柱匹配工序,节约了时间与成本。
该项技术是通过自主设计液压工装,对凸轮轴产品周向、轴向
凸轮轴径向多角 自有
18 定位以及设计防错装置,自动压紧、自动旋转,提高生产效率,
度加工技术 技术
提高夹角精度。
该项技术是通过自主设计工装及工艺过程,达到装配等各项技
组合凸轮轴的装 自有 术要求,工装通过零件自定位方式进行自动压装,自主设计工
19
配技术 技术 艺配合,不但保证凸轮轴角度精度,也提高零件间扭矩值至
250N.M。
该项技术通过凸轮片等零件进行粉末成型,达到凸轮密度各项
粉末冶金凸轮轴 联合 要求,再对凸轮片热处理,达到硬度各项要求,再通过自主设
20
加工技术 研制 计工艺过程保证产品精度与强度要求,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产
品材料优越性。
超长凸轮轴生产 自有 该项技术是通过自主设计工艺过程,解决超长凸轮轴加工过程
21
制造技术 技术 中,热处理变形,加工过程变形,相互要素间角度关系等难题。
该项技术是利用接触式测头通过光栅定位,从理论数据与实测
凸轮轴全尺寸综 自有
22 值对比,得到实际差值;同时匹配相对应的检测位置与测头个
合自动检测技术 技术
数,提高检测效率,能做到在线快速百检。
该项技术是通过控制工艺过程,然后在表面光整工序进行超精
凸轮轴表面光整 自有 加工,本工序是通过砂带磨削,系统控制砂带走动及压力值,
23
超精加工技术 技术 以及振动相关参数,提高表面粗糙度至 Ra0.1,同时表面精度变
化在 0.003mm 以内。
该项技术是通过高压油喷射原理,清洗油道与去除微量毛刺,
多孔凸轮轴清洗、 自有
24 再通过传感器检测对应位置处各油孔的油量,判定油孔通与
综合检测技术 技术
否,保证批量生产效率与稳定性。
该项技术是通过喷射高压油原理,再经传感器对压力值与泄露
凸轮轴油堵密封 自有
25 量检测,判定油堵密封性与脱出性等,从而保证批量产品质量
性检测技术 技术
的稳定性。
该项技术是通过公司自主设计专有感应器,同时匹配淬火参
超长凸轮轴感应 自有
26 数,实现一次性快速淬火,从而解决 2~2.5 米长凸轮轴淬火变
淬火技术 技术
形与生产效率低的问题。
通过对油泵凸轮加热保温,不改变金相组织,通过监控压力曲线
凸轮轴增压油泵 自有
27 控制过程,从而保证其扭矩达到 240N.M 的高要求,有效保证发
装配技术 技术
动机使用要求。
通过设计液压定位、夹紧与数控分度方式,对凸轮轴头、毛端 VVT
凸轮轴孔系集中 自有 孔系,轴颈径向孔系,斜油孔系进行一次性定位、装夹、加工,
28
加工技术 技术 有效保证孔系相关位置精度,适应现代自动化加工需求,有效保
证质量与效率。
4、铸造核心技术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号 来源
1-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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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号 来源
该项技术通过壳型精密铸造成型,结合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铁
水技术,采用凸轮表面冷激工艺,后序不需淬火,在凸轮工
冷激铸铁凸轮轴 自有
1 作面上形成超硬(硬度 HRC53)莱氏体组织凸轮轴坯件,凸
铸造成型技术 技术
轮表面莱氏体耐磨,石墨可储存润滑油,有效提高其耐磨性,
保证高转速发动机的性能需求。
该项技术通过壳型精密铸造成型,结合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铁
球墨铸铁凸轮轴 自有 水技术,经过球化处理,生产出高强度的珠光体凸轮轴坯件,
2
铸造成型技术 技术 有效提高后序淬火凸轮表面硬度,提高其耐磨性(HV630),
保证高转速发动机的性能需求。
该项技术通过热芯盒工艺精密铸造成型,结合中频感应电炉
超长冷激铸铁凸 自有
3 熔炼铁水技术,通过压紧压实进行浇注,有效保证铸件弯度
轮轴成型技术 技术
及产品尺寸,满足高端柴油机凸轮轴坯件要求。
该项技术通过对多年生产工艺技术经验的总结,针对现有工
曲轴皮带轮叠浇 自有
4 艺进行优化并实施,对各项性能和可靠性实验,有效提高产
技术 技术
品出品率及质量的大幅提升。
5、主要核心技术与产品的对应关系
上述核心技术中,曲轴扭转减振器核心技术主要运用于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精加工
阶段,连杆核心技术主要运用于连杆总成产品的精加工阶段,凸轮轴核心技术主要运用
于凸轮轴产品的精加工阶段,铸造核心技术主要运用于毛坯件的铸造阶段。上述核心技
术是公司利用各种技术资源,在消化吸收基础上完成重大创新,主要体现在生产环节和
生产工艺上的创新,属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6、主要核心技术与已取得专利的对应关系
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目前已取得专利的对应情况如下表所示:
所有权
核心技术名称 对应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曲轴扭转减振器胶圈压 一种曲轴减振皮带轮压入工
ZL200820064247.X 实用新型 发行人
装技术 装
橡胶与金属硫化粘接技
自动喷涂机 ZL201120111820.X 实用新型 发行人

曲轴扭转减振器设计开
一种复合曲轴减振皮带轮 ZL201120313322.3 实用新型 发行人
发适配模型技术
铜套压装技术 连杆衬套自检压装系统 ZL201320037649.1 实用新型 发行人
连杆胀断技术 一种发动机胀断连杆 ZL200820064248.4 实用新型 发行人
胀断连杆激光切割技术 胀断连杆应力槽加工装置 ZL201320039306.9 实用新型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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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核心技术名称 对应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轴向深孔钻铣技术 一种轴向深孔钻削系统 ZL201020571762.4 实用新型 发行人
复合车铣加工技术 数控凸轮车铣复合加工车床 ZL201120112267.1 实用新型 发行人
7、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27,198.11 63,934.73 50,430.04 42,399.95
营业收入 28,130.68 64,811.06 51,215.16 43,328.24
占比 96.68% 98.65% 98.47% 97.86%
8、公司产品技术所获奖项情况
公司产品技术所获主要奖项情况如下:
序号 所获得项目 授予单位 获得时间
1 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 2009 年
2 成都市自主创新产品 成都市科技局 2010 年
3 国家重点新产品 科学技术部 2010 年
4 放心产品示范单位 四川省质量协会 2011 年
5 四川名牌产品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 年
6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 四川省科技厅 2013 年
7 放心产品示范单位 四川省对外经济合作促进会 2016 年
(二)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研发投入 1,189.39 2,613.83 2,027.06 1,716.75
营业收入 28,130.68 64,811.06 51,215.16 43,328.24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 4.23% 4.03% 3.96% 3.96%
1-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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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研发人员情况
自成立之初,公司便设立研发中心,随着市场状况及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研发中
心机构设置不断完善。目前,公司研发中心下设皮带轮研发中心、凸轮轴研发中心、连
杆研发中心、铸造研发中心、计量中心及中试车间。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技术研发人员 163 人。报告期内,
公司研发人员稳定,研发人员数量稳定增长。其中,魏晓林先生、胡建国先生、李家林
先生、李林忠先生、唐卓毅先生与彭帆先生为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
1、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2016 年度从发行人领取收入(万元) 公司任职期间
魏晓林 总经理、董事长 96.86 1999 年至今
胡建国 董事 46.63 2004 年至今
连杆事业部副总工程
李家林 15.48 2003 年至今
师、兼技术部部长
皮带轮事业部技术部、
李林忠 13.25 2003 年至今
质量部部长
皮带轮事业部副总工
唐卓毅 15.54 2005 年至今
程师
凸轮轴事业部技术部
彭帆 10.87 2008 年至今
部长
公司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人才保护措施,加强了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近
两年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未出现重大变动。魏晓林先生及胡建国先生简历请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八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会成员简介”,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简历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之“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四)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2、发行人为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公司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人才保护措施,加强了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报
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未出现重大变动。
(1)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为保持较强的技术及工艺创新能力,从多方面建立并完善了技术创新机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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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研发管理创新机制、研发方向定位机制、创新激励机制和创新风险防范机制。创新机
制的实行从制度上保证了较强研发能力的可持续性,是保障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制定
基础。
(2)进修及交流机制
为保证公司研发项目的及时更新,研发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司积极鼓励研发人员的
进修与技术交流。通过在资金上支持员工在职参加高校进修,派研发人员参加行业专业
技术研讨、学术交流、培训、论坛,参加国际性技术展览会、技术考察等方式,使包括
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公司研发队伍不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3)激励措施
○1 股权激励制度
为进一步保证公司技术人员稳定性,让核心技术人员同步分享公司收益。公司股东
将部分股权转让给胡建国、李家林、李林忠、唐卓毅等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持股情况”。
○2 创新奖励制度
为充分调动员工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员工对企业技术
创新热情,凡是主动提出技术创新、持续改进提案,由公司采纳并实施、达到技术创新
标准的项目,经过专家委员会评估、报董事会予以金额不等的现金奖励。
○3 绩效考核制度
公司制定了完备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将绩效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升职、奖励的重要依
据,直接与员工薪酬挂钩。
(四)发行人的研发平台
2009 年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2013 年被认定为四川省企业
技术中心。技术中心由管理部门、研发部门构成,其中管理部门包括中心办公室、专家
委员会、项目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研发部门包括皮带轮研发中心、凸轮轴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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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杆研发中心、铸造研发中心、计量中心及中试车间。各部门具体职能情况如下:
中心办公室:负责技术中心日常管理、研发费用管理。
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定、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与科技人
员、科研项目相关的职称、项目、成果认定和评价。
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公司研究开发项目的分类汇总管理、中期评价、成果鉴定、
知识产权管理等与研究开发相关的项目管理和协助专家委员会完成项目评价、成果鉴
定、专利申报等组织工作。
信息管理部:负责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外来技术的评价;企业标准的制定、质量
体系运行管理。
四个研发中心:负责与各自相关产品的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成果转
化应用;完成相关的工艺文件、技术资料、检验试验报告的整理、归档;提交项目评估、
成果鉴定资料。
计量中心:负责检验、试验设备仪器管理;负责公司所有长度计量仪器的鉴定、维
护、检定;负责国家强制检验仪器、仪表的送检安排和检定管理;负责理化检验;强度、
疲劳实验试验。
中试车间:负责公司研究开发需要的工装、夹具、刀具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
装备的研制;负责为技术研究、新品开发提供试验、试制等支持服务;配合研究开发完
成全部试验、试制工作。
(五)研发项目进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技术研发项目列示如下:
序号 在研项目 启动时间 进展情况
1 凸轮轴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2015 年 6 月 进行中
2 凸轮轴射芯合壳胶粘工艺项目 2016 年 1 月 试生产
3 无粘接压入式皮带轮技术研发项目 2016 年 1 月 进行中
4 连杆锻造自动化项目 2016 年 3 月 进行中
5 气动式自定心夹具研制项目 2016 年 4 月 试生产
6 皮带轮轮毂、外圈多层叠浇工艺改进 2016 年 5 月 试生产
7 组合式凸轮轴研发项目 2016 年 5 月 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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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在研项目 启动时间 进展情况
8 扭转减振器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2016 年 8 月 进行中
9 电磁感应加热烘烤粘接技术研发项目 2016 年 8 月 进行中
10 低温自泳漆工艺研发项目 2016 年 10 月 进行中
11 连杆多品种珩磨浮动快换系统 2017 年 3 月 进行中
12 连杆非调质钢风冷测温改善研发项目 2017 年 4 月 进行中
13 耦合平衡轴皮带轮改善项目 2017 年 3 月 进行中
14 低频率扭转皮带轮 2017 年 1 月 进行中
15 硫化感应加热工艺研究 2017 年 4 月 进行中
16 滑动式可变开程凸轮轴 2017 年 6 月 进行中
(六)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也积极进行对外合作。截止目前,公司已经
与一汽轿车、上汽通用、海马轿车、江铃发动机、保定长城、浙江吉利、安徽江淮、广
汽集团、日本三菱等十余家国内外主机客户的研发机构形成了长期的技术合作开发关系
和产品合作研发关系。
发行人按照整车制造商给出的系统目标或零部件目标,与整车制造商同步进行研发
工作,一方面可以缩短整车制造商的研发周期,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发行人提前锁定客
户需求,以便后续获得持续稳定的订单。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合作研发情况如下所示:

合作方名称 签订时间 合作内容 研究成果的分配方式 保密条款

零部件开发合同 公司(乙方)接受江淮 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
安徽江淮汽 (1.5DVVT+6MT 横置 汽车(甲方)委托所完 泄露所有与项目有关
2015 年 11
1. 车股份有限 国五配瑞风 S3 汽油机 成的发明创造,甲方拥 的资料信息;未经江
月 25 日
公司 项目皮带轮、凸轮轴总 有知识产权,甲方若借 淮汽车事先书面同
成) 用公司现有的产品,知 意,公司不得将从江
安徽江淮汽
新产品零部件开发技术 识产权归乙方;由双方 淮汽车得到的图纸、
车股份有限 2015 年 12
2. 协议(J5146 发动机进气 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 技术资料和相关文件
公司发动机 月 31 日 若乙方在开发该产品 等向任何第三方透
凸轮轴组件)
设计研究院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了 露,也不得向任何第
新产品零部件开发技术 相关费用,知识产权归 三方泄露所知悉的江
安徽江淮汽
协议(1.2TGDI 阿特金 甲方,若乙方在开发该 淮汽车的商业秘密和
车股份有限 2016 年 11
3. 森+CVT/6MT 横置欧六 产品时,甲方未向乙方 技术秘密;对公司为
公司发动机 月 6 日
配瑞风 S3 汽油机进气 支付相关费用,专利权 江淮汽车开发的产品
设计研究院
凸轮轴组件) 归双方共同所有。部分 (包括江淮汽车提供
4. 安徽江淮汽 2014 年 9 新产品零部件开发技术 含有关键技术的零部 给公司的技术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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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名称 签订时间 合作内容 研究成果的分配方式 保密条款

车股份有限 月 28 日 协议(绿程计划 1.5L 双 件,当其开发是乙方自 数据和产品),公司不
公司动力总 VVT+EGR 发动机进排 有的和自行投资的,其 得向第三方提供、配
成研究院 气凸轮轴组件) 关键技术专利权归乙 套或出售。
安徽江淮汽 新产品零部件开发技术 方所有,但其与整车装
车股份有限 2015 年 12 协议(1.5DVVT+6MT 配尺寸、性能等相关的
5.
公司发动机 月 11 日 横置国五配瑞风 S3 汽 实用新型类专利权归
设计研究院 油机曲轴皮带轮) 甲方所有。
安徽江淮汽 新产品零部件开发技术
车股份有限 2016 年 9 协议(1.5L TGDI+6MT
6.
公司发动机 月 13 日 配瑞风 M4 汽油机曲轴
设计研究院 皮带轮)
安徽江淮汽 新产品零部件开发技术
车股份有限 2015 年 11 协议(1.5TGDI 匹配瑞
7.
公司动力总 月 25 日 风 M4 HyBoost 发动机
成研究院 产品开发曲轴皮带轮)
哈尔滨东安 2017 年 2 4G1 产品零部件试制技 甲方(哈尔滨东安汽 未经甲方同意,在任
汽车发动机 月 16 日 术协议(曲轴皮带轮总 车)为履行本合同而向 何情况下,乙方不得
8.
制造有限公 成) 乙方(公司)提供的所 将从甲方得到的图
司 有资料和文件,甲方均 纸、技术资料和相关
哈尔滨东安 拥有不可争辩的所有 文件等向第三方提
2014 年 4 东安动力配套技术协议
9. 汽车动力股 权,并作为权利人享有 供、转让和透露
月 28 日 (曲轴皮带轮总成)
份有限公司 一切权利;对乙方、乙
方员工及分包供应商
为开发、试制、生产、
哈尔滨东安
2016 年 8 东安动力配套技术协议 制造协议零部件而形
10. 汽车动力股
月 30 日 (连杆总成) 成的全部文件和资料,
份有限公司
甲方均拥有排他性的
免费使用权利
发动机零部件试制技术 对研制工作涉及的所
海马轿车有 2015 年 9
11. 协议(进气凸轮轴总成、 有技术资料和详情进
限公司 月 25 日
排气凸轮轴总成) 行严格保密;保密信
海马轿车有 2014 年 4 发动机零部件技术协议 息只限于进行委托方
12.
限公司 月 16 日 (进气凸轮轴总成) 要求的工作,除此之
海马轿车有 2014 年 11 发动机零部件试制技术 研发成果归海马轿车 外,不能用于其他目
13.
限公司 月 24 日 协议(曲轴皮带轮总成) 有限公司所有 的;非经委托方书面
发动机零部件试制技术 同意,不能向任何第
海马轿车有 2016 年 1
14. 协议(曲轴皮带轮总成、 三方公开、复制、销
限公司 月 15 日
曲轴皮带轮总成) 售、出租、出借、转
海马轿车有 2015 年 5 发动机零部件试制技术 让、传播、泄露或透
15.
限公司 月 29 日 协议(曲轴皮带轮总成) 露保密信息
湖南长丰动 公司(乙方)保证对甲
2016 年 9 零部件开发技术协议书
16. 力有限责任 方(湖南长丰动力)
月 27 日 (进气凸轮轴部件)
公司 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有
湖南长丰动 研发成果归长丰动力 关样品保密,乙方未
2016 年 3 零部件开发技术协议
17. 力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
月3日 (皮带轮总成)
公司 意,不得将这些技术
湖南长丰动 2016 年 12 零部件开发技术协议 资料和样品以及甲方
18.
力有限责任 月9日 (连杆总成) 的模具泄露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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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名称 签订时间 合作内容 研究成果的分配方式 保密条款

公司
宁波吉利罗
减震皮带轮组件
佑发动机零 2015 年 5
19. (JLB-4G13T-B02 机 因履行协议所产生的
部件有限公 月 11 日
型)技术协议 新的研究开发成果及 乙方(公司)必须保

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实 证所提供的全部技术
宁波吉利罗
新产品开发技术协议 际创造方所有,根据协 文件的保密,未经甲
佑发动机零 2014 年 9
20. (JLB-4G13T 减震皮带 议所产生的研发成果 方(吉利罗佑发动机
部件有限公 月 15 日
轮组件新产品) 和知识产权甲方(吉利 零部件有限公司)同

罗佑发动机零部件有 意,乙方不得向第三
宁波吉利罗
新产品开发技术协议 限公司)对其享有永久 方泄露和转让
佑发动机零 2016 年 7
21. (JLB-4G14T 连杆组 的、无偿的使用权
部件有限公 月 29 日
件)

在本协议项下产品开
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技术参数、数据等技 双方保证,在本协议
宁波吉利汽 新产品开发合同(减震 术、工艺资料,产品开 项下汽车零部件产品
2017 年 8
22. 车研究开发 皮带轮 BASE、减震皮 发过程中产生的专利 开发生产期间,保守

有限公司 带轮 PHEV) 申请权、非专利技术所 因履行该协议而知晓
有权均归甲方(宁波吉 的商业秘密
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
公司)所有
发动机零部件产品技术 对研制工作涉及的所
开发协议(进气凸轮轴 有技术资料和详情进
一汽海马动 2015 年 6
23. 总成、排气凸轮轴总成、 行严格保密;保密信
力有限公司 月4日
连杆总成、曲轴皮带轮 息只限于进行委托方
总成) 要求的工作,除此之
外,不能用于其他目
研发成果归一汽海马
动力有限公司所有的;非经委托方书面
海马动力发动机零部件 同意,不能向任何第
一汽海马动 2014 年 5
24. 产品试制技术协议(连 三方公开、复制、销
力有限公司 月6日
杆总成) 售、出租、出借、转
让、传播、泄露或透
露保密信息
长城汽车股 2016 年 1 产品开发协议(进气凸 公司(乙方)保证对
25.
份有限公司 月8日 轮轴总成) 甲方(长城汽车)提
长城汽车股 2016 年 2 产品供货技术协议(进 供的一切与该产品有
26.
份有限公司 月 15 日 气凸轮轴总成) 关的技术情报、资料、
产品供货技术协议(进 数据、信息及其他技
长城汽车股 2017 年 4
27. 气凸轮轴总成、排气凸 术秘密的使用,限制
份有限公司 月 12 日 研发成果归长城汽车
轮轴总成) 在乙方为了双方约定
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产品开发技术协议(进 的开发目的需要知晓
长城汽车股 2014 年 2
28. 气凸轮轴总成、排气凸 的人员范围中,对外
份有限公司 月 24 日
轮轴总成) 部保密;乙方未经甲
产品供货技术协议(进 方事先书面同意,不
长城汽车股 2015 年 1
29. 气凸轮轴总成、排气凸 得将该产品的技术情
份有限公司 月8日
轮轴总成) 报、资料、产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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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名称 签订时间 合作内容 研究成果的分配方式 保密条款

产品供货技术协议(进 技术规范、样件、试
长城汽车股 2015 年 8
30. 气凸轮轴总成、排气凸 验数据、判定结果及
份有限公司 月 19 日
轮轴总成) 制造技术等技术秘密
产品开发技术协议 部分含有关键技术的 以任何形式提供或转
长城汽车股 2015 年 7
31. (EGAC 减震皮带轮总 零部件,当其开发是乙 让给任何第三方
份有限公司 月 1 日
成) 方(公司)自有的或自
行投资的,其关键技术
专利权归乙方所有,但
产品开发技术协议
长城汽车股 2014 年 4 其与整机或整车装配
32. (EGAC 减震皮带轮总
份有限公司 月 17 日 尺寸、性能等相关的实
成)
用新型类的专利权归
甲方(长城汽车)所有
上述主机厂客户发行人的验收标准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客户名称 验收标准
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按双方会签的产品图纸进行试制样品的验
2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设计研究院 收,产品除满足图纸要求外,需同步提供相
关的检测报告
3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总成研究院
4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向东安汽车提供样件的同时,必须按东
安汽车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提供对样件的
5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尺寸、全性能的检验、试验鉴定报告
公司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其他
相关资料,海马汽车对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
6 海马轿车有限公司 进行入厂检验,采用抽检方法,验收的内容
和比例根据供应商质量状况由双方质量管
理部门决定
产品零部件按甲方(长丰动力)提供的图纸、
技术资料及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公司)在
7 湖南长丰动力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工装样品的同时应提供一份证明工装
样品按甲方技术要求测试合格的自检报告
8 宁波吉利罗佑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 依据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执行
公司提交产品样品的质量标准,如果是标准
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执行;如果
9 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是非标准件,以甲方(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
发有限公司)交付的实物样件、图纸、技术
文件以及甲方下达的《技术通知单》为准
公司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其他
相关资料,海马汽车对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
10 一汽海马动力有限公司 进行入厂检验,采用抽检方法,验收的内容
和比例根据供应商质量状况由双方质量管
理部门决定
测试鉴定标准由长城汽车提供,或由双方书
11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面确认标准,公司提供规定数量的合格工装
样件和相关检验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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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公司发展目标与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
1、发展战略
公司以“追求完美、创造卓越、成就最佳”为理念,持续提升核心技术,优化工艺满
足产品和客户需求。未来,公司将紧抓我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紧跟全球汽
车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继续以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和凸轮
轴总成三大核心技术产品为基础,在国内汽油机发动机、国内柴油机发动机、国际市场
三大板块不断拓宽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系列,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发展成为集铸造、
锻造、机加工、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化的开放型企业,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成为行业内世界级的制造商和供应商。
未来,公司长远规划如下:
(1)公司将继续巩固现有三大成熟产品(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
成)市场,并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不断开发新的产品型号,确保成为公司收入和利润
增长的重要来源。
(2)对装备、技术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公司精细化、精密化及自动化水平,关键
加工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地位。
(3)拓展销售网络,积极开拓国内高端市场及国际市场,使其成为公司收入和利
润的新增长点。
(4)加强以粉末冶金连杆、组合式凸轮轴、悬压与合金铸铁结合技术为代表的核
心技术研发及运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2、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在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在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下,公司力争在未
来三年营业收入和利润保持持续增长。为保证该目标的顺利实现,未来三年,公司将进
一步提高研发能力,持续推出新产品系列;进一步对装备和技术进行改造升级,持续提
升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力;进一步拓展销售网络,逐步实现高端客户和国际客户的覆盖;
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扩充人力资源;进一步丰富
融资渠道,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本支持。具体规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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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
针对公司三大核心产品,未来三年,公司将集中在以下方向进行研发投入:
序号 主要研发方向 对应产品
在产品开发上优化产品设计,使用新技术、新材料,优化结构提高产
1 曲轴扭转减振器
品的质量可靠性、稳定性
2 开发粉末冶金连杆新品,打破国外垄断 连杆总成
3 开发组合式凸轮轴,使公司生产能力包含所有凸轮轴范围
研究开发重型柴油机凸轮轴渗碳淬火热处理工艺,控制加工过程中的 凸轮轴总成
4
产品变形情况
在研发机构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技术研发中心平台建设,加大研发设备投入,
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试制加工中心、检测分析中心和产品实验中心,提高公司在产品设
计、试制、检测及验证方面的专业能力。公司将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所、大学实验室、主
机厂研发中心以及国外知名研究机构在公司核心产品技术方面的合作与研发。通过上述
措施,公司力争在 3 到 5 年内成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
基础。
(2)进一步促进工艺变革及关键工序能力突破,提升生产环节自动化水平,持续
提升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力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对生产环节中的关键工艺工序进行重点开发和突破,从而实
现产品成本逐步降低,质量持续提升。并不断提升生产环节中的自动化水平,借鉴国际
先进的技术经验,努力将公司打造成国内一流的汽车精密零部件设计制造企业。
(3)进一步拓展销售网络,逐步实现高端客户和国际客户的覆盖
未来三年,公司将通过逐步完善营销模式、拓展销售网络、加大品牌形象建设力度
等方式实现对国内高端客户和国际客户的覆盖。
(4)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将不断推进管理模式革新和管理团队建设,推进内部
管理的系统化、流程化和高效化,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
(5)稳步扩充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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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以人为本,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公司将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根据业务
发展需要稳步扩充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加强文化建设,完善用人机制与激励机制,为
公司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6)进一步丰富融资渠道,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本支持
作为一家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巩固市场占有率、提升市场竞争
力,公司在产能扩充、可研投入、人才引进和销售网络扩张等方面都需要不断投入大量
资金。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经营规划、业务发展及项
目的建设需要,在考虑资金成本、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合理选择融资途径,推动公司业
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实施发展目标和规划的基本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公司上述的发展计划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市场地位及本行业的发展趋势等各
方面因素综合制定的,上述计划的拟定依据了一定的假设条件并可能面临一些困难。
1、拟定发展目标和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势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遵循的有关国家现行法律、法
规、政策等会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无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处于健康正常的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发情形;
(3)公司能顺利实现股票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项目能如期实
施;
(4)公司现有的核心管理、研发人员不出现重大的变动,且公司在产品研发上无
重大决策错误;
(5)没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
2、实施发展目标和规划所面临的困难
(1)资金压力。汽车零部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的业务扩张和技术产品
化过程都有赖于资金的支持,目前自我积累及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不能完全满足公司的
发展需求;
(2)管理压力。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资金运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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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都将迅速扩大,这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组织设计、财务规划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等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在战略规划、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将面临更大
的挑战;
(3)人才压力。人力资源是公司所在行业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作为高新技术企
业,公司为保持较高的成长性和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需要引进、培养更多高素质的管
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以及销售人员。
3、为确保实现上述规划拟采用的方法和途径
为保证公司的发展战略顺利实施,本公司拟采用以下措施:第一,加强对汽车行业
特别是汽车零部件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研判,积极应对智能驾驶技术、新能源技术和节
能减排技术对汽车行业可能带来的革命性变化,加大研发投入,做好新技术开发及储备,
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第二,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需要,完善企业组
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标准化,提升企业现代化水平;第三,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工作,
独立、客观、主动识别公司生产经营中风险、问题和漏洞。
(三)发行人持续公告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声明
本次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的方式披露规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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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性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股东分离、相互独立。发行人具有
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运行情况如下:
(一)资产独立性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具有独立的原
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性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发行人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股东超越发行
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发行人已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
在员工的社会保障、工薪报酬等方面完全独立。
(三)财务独立性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具有独
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并制定了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为独
立纳税的合法主体,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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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机构独立性
发行人已经建立起独立完整、健全、清晰的组织结构,拥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各职
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独立行使各自的经营管理职权、相互制约,保证了发行人运转顺
利。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机构
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性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主要从事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包括曲轴扭转减振
器(通称皮带轮)、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
和销售体系,不存在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公司构成同业
竞争的业务。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上述独立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在资产完整、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方面满足发行监管对于独立性的要求。
二、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
务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包括曲轴扭转减振器、
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魏晓林先生,实际
控制人魏晓林先生、喻英莲女士及魏永春先生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不存在以参股、控
股或其他方式实际控制的企业。
本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为了避免可能出现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晓林、喻英莲及魏永
春已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主要
承诺如下:“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以下合称“我们”)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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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菱动力”)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我们及其我
们的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西菱动力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
有从事与西菱动力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
权益。我们承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西菱动力实际控制人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西菱动力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
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西菱动力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西
菱动力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西菱动力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
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我们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业被认定与西菱动力存在同业竞争,我们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
方或由西菱动力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西菱动力经
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我们将立即通知西菱动力,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
西菱动力。(3)我们承诺不以西菱动力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西
菱动力其他股东的权益。”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东万丰锦源已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和利
益冲突的承诺函》,承诺“本公司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菱
动力”)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西菱动力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
西菱动力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本
公司承诺在持有西菱动力 5%以上股权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西菱动力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
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西菱动力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西菱动力相同、类似
或任何方面与西菱动力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
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西菱
动力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西菱动
力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西菱动力经营的业务有竞
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西菱动力,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西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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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魏晓林先生,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魏晓林先生、喻英莲女士
及魏永春先生。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
2、发行人子公司
动力部件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情况”之“(一)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情况”。
3、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包括自然人
股东魏晓林、喻英莲,法人股东万丰锦源。万丰锦源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之“(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1)西菱投资
西菱投资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完成了注销工作。西菱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的基本情况”。
(2)成飞汽配
成飞汽配已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完成了注销工作。成飞汽配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的基本情况”。
5、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包
括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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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职务 姓名
董事长兼总经理 魏晓林
董事、副总经理 涂鹏
董事 胡建国
董事、副总经理 魏永春
董事 冯清华
董事 张锡康
独立董事 贾男
独立董事 刘阳
独立董事 李大福
监事会主席 文兴虎
监事 王晓群
职工代表监事 何相东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杨浩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2)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包括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冯清华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2 安徽罗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冯清华担任该公司董事
3 深圳市农产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冯清华担任该公司董事
冯清华为其实际控制人,担任该企业执
4 东莞市博实睿德信机器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冯清华为其实际控制人,担任该公司董
5 东莞市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事长
冯清华为其实际控制人,担任该公司执
6 天津睿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行董事、总经理
冯清华为其实际控制人,担任该公司董
7 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事长、总经理
冯清华为其实际控制人,担任该公司执
8 昆山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董事、总经理
冯清华为其实际控制人,担任该企业执
9 昆山睿德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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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冯清华为其实际控制人,担任该企业执
10 石河子市睿德信瀚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冯清华为其实际控制人,担任该公司执
11 石河子市睿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董事、总经理
冯清华为其实际控制人,担任该企业执
12 石河子市特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冯清华为其实际控制人,担任该企业执
13 睿德信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行董事、总经理
冯清华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14 石河子睿德信财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派代表
15 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张锡康担任该公司总经理
16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张锡康担任该公司董事
17 北京万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万丰锦源控股子公司) 张锡康担任该公司经理
18 万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万丰锦源控股子公司) 张锡康担任该公司董事
19 浙江万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万丰奥特控股孙公司) 张锡康担任该公司董事
20 成都天府垫片科技有限公司 胡建国担任该公司总经理
21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刘阳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22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阳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2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刘阳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24 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刘阳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25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刘阳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26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李大福担任该所副主任
27 广东信华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王晓群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冯清华已辞去深圳市农产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安徽罗伯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石河子市睿德信瀚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职务,刘阳已辞去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6、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 关联关系
程守太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1)其他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现任及过去十二个月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
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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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关联法人
本公司其他关联法人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在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企业界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青神菱兴和先锋西菱均为魏晓林先生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且魏晓林、喻英
莲及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该两家公司分别兼任董事或监事。魏晓林均在报告期前转
出了该两家公司的股权,魏晓林、喻英莲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均在报告期前辞去
了在该两家公司的相关职务。但该两家公司均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青神菱兴已于
报告期内完成了注销。
1)青神菱兴
青神菱兴设立于 2003 年 4 月 28 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发行人控
股股东魏晓林出资 20 万元。青神菱兴设立时,依法选举魏晓林为董事,喻英莲为监事。
2003 年 6 月,青神菱兴增加注册资本至 150 万元。其中魏晓林追加出资 40 万元,总出
资额达到 60 万元,占青神菱兴注册资本的 40%,为其最大股东。
2005 年,魏晓林将其持有青神菱兴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青神菱兴另一股东姜茂林,
但该次转让未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根据魏晓林及青神菱兴其他股东确认,
相关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等均已灭失,无法找到。
根据 2016 年 4 月 14 日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出具文号为(眉工商青字)
登记内销字[2016]第 000023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青神菱兴提交的注销申请符合法
定形式,该局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2016 年 5 月 31 日,魏晓林、姜茂林、陈焰分别出具《说明》,确认上述股权转让
事项真实发生,姜茂林已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且 2005
年青神菱兴已免去魏晓林董事职务、喻英莲监事职务。自 2006 年起,青神菱兴已无业
务,无实际经营活动。因为上述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青神菱兴注销时魏
晓林仍以股东、董事的身份签署了相关文件,此仅为办理工商注销程序之用,不表明魏
晓林与青神菱兴还存在投资关系或其他任何关系。除魏晓林和喻英莲曾兼任青神菱兴董
事及监事外,青神菱兴在技术、人员、资产方面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系。青神菱兴与
发行人不存在重叠的客户、供应商,青神菱兴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其主要客户或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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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2)先锋西菱
先锋西菱是于 2002 年由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魏晓林共同设立。注册资本
200 万元,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魏晓林各持股 50%,魏晓林担任该公司副董事
长,涂鹏担任该公司董事,喻英莲担任该公司监事。
2004 年魏晓林已将其持有先锋西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
司,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且 2004 年先锋西菱已同意魏
晓林辞去副董事长职务、涂鹏辞去董事职务、喻英莲辞去监事职务。除魏晓林、涂鹏、
喻英莲曾在先锋西菱兼职外,先锋西菱在技术、人员、资产方面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
系。先锋西菱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叠的客户、供应商,先锋西菱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其
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2007 年 2 月 25 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文号为成工商处字[2007]06002 号
处罚决定书,以“不按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度检查”,吊销先锋西菱营业执照。
2016 年 9 月 26 日,魏晓林、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具《说明》,确认
2004 年魏晓林已将其持有先锋西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四
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且 2004 年先锋西菱已同意魏晓林辞
去副董事长职务、涂鹏辞去董事职务、喻英莲辞去监事职务。2016 年 12 月 15 日,先
锋西菱召开股东会,决定注销该公司。由于先锋西菱法律意识不强,上述股权转让、章
程修正、改选董事、监事、总经理事宜一直未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由于时间久远,股
权转让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收款凭证、会议文件等也均已无法找到,后续为规范目的
正在办理注销中。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该公司注销工作正在进行中。因为上述股
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先锋西菱注销时魏晓林仍以股东、董事的身份签署了
相关文件。根据上述《说明》,此仅为办理工商注销程序之用,不表明魏晓林与先锋西
菱还存在投资关系或其他任何关系。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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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魏晓林、魏永春、喻英莲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参见
接受关联方担保
本节“3、偶发性关联交易”。
代收款项并支付资金占 报告期内,喻英莲与公司的代收款项并对未及时返还资金部分支付资金占
用费 用费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参见本节“3、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因备用金、差旅和招待费报销及支取等与高级管理人员发
关联方资金往来
生资金往来,往来余额情况参见本节“4、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2、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担保是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否已经履行完

本公司、魏晓林、魏永春、
动力部件 2,610,000.00 2016.9.20 2017.9.19 否
喻英莲
本公司、魏晓林、魏永春、
动力部件 6,650,000.00 2016.9.26 2017.9.25 否
喻英莲
本公司、魏晓林、魏永春、
动力部件 740,000.00 2016.11.17 2017.11.16 否
喻英莲
本公司、魏晓林、魏永春、
动力部件 10,000,000.00 2016.9.18 2017.9.17 否
喻英莲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6,000,000.00 2016.12.26 2017.12.25 否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22,579,920.00 2016.12.26 2020.12.25 否
魏永春
本公司 动力部件 6,296,280.00 2014.12.23 2019.12.22 否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6,438,088.00 2014.3.31 2019.3.30 否
魏永春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9,153,876.00 2014.12.25 2019.12.24 否
魏永春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4,494,420.00 2014.12.25 2019.12.24 否
魏永春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1,590,000.00 2015.8.27 2019.8.26 否
魏永春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1,832,000.00 2015.11.6 2020.11.5 否
魏永春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2,114,559.00 2016.7.19 2017.1.19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3,739,694.10 2016.9.14 2017.3.14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3,050,745.00 2016.10.18 2017.4.18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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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担保是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否已经履行完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7,590,549.30 2016.11.8 2017.5.8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5,305,532.90 2016.12.7 2017.6.7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4,640,000.00 2014.12.19 2016.12.9 是
魏永春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1,140,020.00 2014.3.26 2016.12.2 是
魏永春
本公司、魏晓林、魏永春、
动力部件 4,000,000.00 2015.8.20 2016.8.19 是
喻英莲
本公司、魏晓林、魏永春、
动力部件 6,000,000.00 2015.8.27 2016.8.26 是
喻英莲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4,000,000.00 2016.1.14 2016.12.27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6,000,000.00 2016.1.19 2016.12.26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5,560,626.80 2016.3.3 2016.9.3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7,332,706.50 2016.4.7 2016.10.7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6,938,061.00 2016.5.6 2016.11.6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6,039,502.10 2016.6.13 2016.12.13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2,000,000.00 2013.4.7 2014.4.7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3,000,000.00 2013.4.10 2014.4.10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0,000,000.00 2013.9.9 2014.3.9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5,000,000.00 2013.12.13 2014.12.12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0,000,000.00 2014.2.28 2015.2.27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2,000,000.00 2014.4.9 2014.10.9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8,453,600.00 2014.4.16 2014.10.16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966,400.00 2014.4.17 2014.10.17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2,000,000.00 2014.10.10 2015.4.10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7,800,000.00 2014.10.21 2015.4.21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480,000.00 2014.10.21 2015.4.21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0,000,000.00 2014.12.26 2015.6.26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0,460,693.00 2015.1.29 2015.7.29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4,329,582.00 2015.5.14 2015.11.14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6,000,000.00 2015.6.5 2015.12.5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11,918,538.00 2015.7.14 2016.1.14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7,255,699.10 2015.8.26 2016.2.26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4,041,735.50 2015.9.29 2016.3.29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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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担保是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否已经履行完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5,501,697.06 2015.10.30 2016.4.30 是
本公司、魏晓林、喻英莲 动力部件 7,730,220.90 2015.11.20 2016.5.20 是
(2)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1,874,105.80 2017.1.5 2017.7.5 否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7,775,000.00 2017.1.12 2017.7.12 否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005,000.00 2017.3.13 2017.7.12 否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780,000.00 2017.6.6 2017.12.6 否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6,120,000.00 2017.6.21 2017.12.23 否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5,000,000.00 2017.3.3 2018.3.2 否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3,090,848.00 2017.6.9 2017.12.9 否
魏永春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6,909,152.00 2017.6.12 2017.12.12 否
魏永春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0,000,000.00 2017.6.9 2018.6.8 否
魏永春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4,550,630.56 2017.4.20 2022.4.19 否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6,370,000.00 2017.1.16 2017.7.16 否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1,000,000.00 2017.1.17 2017.7.17 否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8,300,000.00 2017.2.8 2017.8.8 否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6,920,000.00 2017.4.11 2017.10.11 否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7,351,608.00 2016.12.26 2020.12.25 否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21,275,660.00 2014.10.22 2019.10.21 否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5,160,320.00 2014.10.22 2019.10.21 否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4,787,400.00 2014.4.25 2019.4.24 否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29,461,107.00 2014.6.6 2019.6.5 否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8,847,016.00 2014.8.15 2019.8.14 否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1,594,384.00 2014.12.25 2019.12.24 否
1-1-194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11,590,000.00 2015.8.27 2019.8.26 否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9,645,618.00 2016.8.11 2021.8.10 否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13,515,600.00 2015.7.22 2019.7.21 否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7,214,145.00 2016.7.7 2017.1.7 是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2,223,183.00 2016.7.8 2017.1.8 是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7,580,000.00 2016.7.11 2017.1.11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6,370,000.00 2016.7.13 2017.1.13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3,000,000.00 2016.7.20 2017.1.20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6,300,000.00 2016.8.8 2017.2.8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6,920,000.00 2016.10.10 2017.4.10 是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780,000.00 2016.10.20 2017.4.20 是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27,140,000.00 2016.11.10 2017.5.10 是
魏永春
动力部件、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6,120,000.00 2016.12.21 2017.6.22 是
动力部件 本公司 22,697,035.00 2013.11.5 2016.8.11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9,000,000.00 2013.9.9 2016.9.9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4,601,000.00 2014.2.28 2017.2.27 否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5,000,000.00 2014.5.23 2017.5.22 否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20,000,000.00 2014.6.9 2017.6.8 否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0,000,000.00 2016.1.5 2016.7.5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7,020,000.00 2016.1.7 2016.7.7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6,370,000.00 2016.1.12 2016.7.12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3,000,000.00 2016.1.19 2016.7.19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6,308,668.30 2016.1.28 2016.7.28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7,000,000.00 2016.3.14 2017.2.24 否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3,977,800.00 2016.3.16 2016.9.16 是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6,000,000.00 2016.3.16 2017.4.15 否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1,420,000.00 2016.4.13 2016.10.13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5,500,000.00 2016.4.19 2016.10.19 是
1-1-195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8,000,000.00 2016.5.9 2017.2.24 否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9,000,000.00 2016.5.20 2016.11.20 是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
本公司 18,140,000.00 2016.5.23 2016.11.23 是
动力部件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6,128,778.30 2016.6.21 2016.12.21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3,640,000.00 2016.6.23 2016.12.23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0,000,000.00 2011.11.22 2014.11.21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0,000,000.00 2012.7.13 2015.7.12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0,000,000.00 2012.12.30 2015.12.29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5,000,000.00 2013.3.4 2014.3.4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4,280,000.00 2013.3.20 2014.3.19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5,000,000.00 2013.7.8 2014.7.7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5,000,000.00 2013.9.10 2014.9.9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7,000,000.00 2013.9.25 2014.3.25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20,000,000.00 2013.10.31 2014.4.30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8,000,000.00 2013.12.2 2014.12.1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6,000,000.00 2013.12.4 2014.12.3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5,000,000.00 2013.12.6 2014.6.6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5,000,000.00 2014.1.9 2014.7.9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7,000,000.00 2014.3.19 2015.3.19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8,240,000.00 2014.3.28 2014.9.28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0,000,000.00 2014.5.14 2014.11.14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20,000,000.00 2014.5.21 2014.11.21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5,000,000.00 2014.6.18 2014.12.18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8,100,000.00 2014.7.7 2015.1.7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5,000,000.00 2014.7.22 2014.12.22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6,892,233.70 2014.9.10 2015.3.10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2,000,000.00 2014.9.15 2015.3.15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0,000,000.00 2014.9.30 2015.3.30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2,024,000.00 2014.10.8 2015.4.8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7,500,000.00 2014.11.3 2015.5.3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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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8,000,000.00 2014.11.11 2015.5.11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0,000,000.00 2014.11.19 2015.5.18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6,063,000.00 2014.11.20 2015.5.20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8,100,000.00 2015.1.9 2015.5.9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6,000,000.00 2015.2.15 2016.2.5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6,880,000.00 2015.3.11 2015.9.11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7,000,000.00 2015.3.20 2016.3.11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2,000,000.00 2015.3.23 2015.9.23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0,000,000.00 2015.4.2 2015.10.1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2,000,000.00 2015.4.15 2015.10.15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7,500,000.00 2015.5.6 2015.11.6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4,000,000.00 2015.5.11 2015.11.11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6,965,000.00 2015.5.13 2015.11.13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8,000,000.00 2015.5.14 2016.5.5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6,600,000.00 2015.5.27 2015.11.26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3,170,000.00 2015.6.16 2015.12.16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8,800,000.00 2015.6.25 2015.12.25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1,000,000.00 2015.7.9 2016.1.9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16,000,000.00 2015.10.15 2016.4.15 是
魏晓林、喻英莲 本公司 8,000,000.00 2015.10.19 2016.4.19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5,580,000.00 2015.11.10 2016.11.9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6,200,000.00 2015.11.11 2016.5.11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6,965,000.00 2015.11.12 2016.5.12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6,600,000.00 2015.12.1 2016.5.31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3,170,000.00 2015.12.21 2016.6.21 是
魏晓林、喻英莲、动力部件 本公司 1,777,280.00 2015.12.30 2016.6.30 是
(3)喻英莲为公司代收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报告期内,为满足相关客户付款便利性和公司回款及时性的要求,公司存在通过喻
英莲的个人银行账户代收小额的零售配件市场货款及废品销售款的情形,2013 年-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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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代收款金额分别为 430.04 万元、466.76 万元及 223.22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均低于 1%。由于公司内部管理疏漏和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其中 2014 年及 2015 年
分别有 379.80 万元及 223.22 万元未能及时返还给公司,该部分款项构成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上述资金占用非实际控制人主观故意。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快速增长,以及公司资
金管理制度、销售收款业务的不断完善,发行人逐步规范相关收款行为,2016 年,发
行人已不存在上述以喻英莲个人账户代公司收取货款的不规范情形。针对上述代收款项
中未及时返还部分,喻英莲已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全部返还至公司并参考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支付利息 63.07 万元,相关资金占用事项已经消除,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针对代收款项中 2014 年及 2015 年未能及时返还给公司的 379.80 万元及 223.22 万
元,喻英莲已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全部返还至公司,该部分款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的前期差错。考虑到上述款项涉及金
额较小且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公司未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的申报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同时,考虑到上述代收款项时间较久相关原始凭据不易
完全取得,部分金额确认营业收入缺乏相应依据,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避免增加报告期
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公司将上述款项扣除增值税后并加上利息合计金额 578.47 万元
作为资本公积计入收到款项当期即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整体上对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报告期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不会对投资者的判断造成重大影响。
2017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
控制人返还款项会计处理的议案》,同意上述款项扣除增值税后并加上利息作为资本公
积入账,增加公司所有者权益。
4、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1)其他应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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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文兴虎 3.79 0.19 - - - - - -
杨浩 - - - - - - 1.00 0.20
何相东 0.80 0.04 - - - - 0.53 0.03
(2)其他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魏永春 63.74 - - -
何相东 - 0.14 4.24 -
杨浩 - - 1.71 -
涂鹏 2.30 - 1.43 -
文兴虎 - 0.73 0.71 -
胡建国 - 0.20 0.40 -
公司其他应收项目及其他应付项目以上对关联方余额主要由于正常的备用金、差旅
和招待费尚未完成支付产生的期末余额。
(三)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的制度安排
1、《公司章程》第三十二条、六十一条、八十三条、九十一条,《成都西菱动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三十九条,《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四十五条、五十一条,《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九条、十条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关联股东、
关联董事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的回避制度,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
序。
2、本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对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定价原则、决策权限及程序、关联交易回避制
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3、《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为:“(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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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三千万元人民
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回避和表决程序为:“股
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
况。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应主动向股东大会声明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董事会未做提醒、股
东也没有主动回避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
查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及该股东是否应当回避。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对于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可以参加讨论,并可就该关联交易产
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合法等事宜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或者股
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
诉。”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为:“公司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
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负责审批,但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
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除外。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
累计计算。”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审议的回避和表决程
序为:“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
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
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
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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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有关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喻英莲为公司代收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费相关关联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
独立董事意见
2013 年-2015 年,公司存在通过喻英莲的个人银行账户代收小额的零售配件市场货
款及废品销售款的情形,但由于 2013 年公司前身西菱有限尚未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因此未按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议。201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议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对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定价原则、决策权限及程序、关联交易回避制度进行
了明确的规定。在公司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后,由于该等代收货款及销售款行为并不
需要公司与喻英莲之间支付任何交易对价,公司未能及时将上述行为认定为关联交易并
提交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追认。
针对喻英莲与发行人发生的代收款项并对未返还相关资金部分支付资金占用费的
事项,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喻英莲与公司的代收款项并对未及时返还资金部分支付资金占用费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为满足相关客户付款便利性和公司回款及时性的要求,发行人存在通
过喻英莲的个人银行账户代收小额的零售配件市场货款及废品销售款的情形。随着发行
人业务的快速增长,以及公司资金管理制度、销售收款业务的不断完善,发行人逐步规
范相关收款行为,2016 年,发行人已不存在上述以喻英莲个人账户代公司收取货款的
不规范情形。针对代收款项中 2014 年及 2015 年未能及时返还给公司的 379.80 万元及
223.22 万元,喻英莲已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全部返还至公司并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
付利息,相关资金占用事项已经消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6 年 9 月 20 日,发行
人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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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3 年至 2016 年 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2016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由魏晓林、喻英莲、魏永
春为公司 2017 年度授信、贷款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建立了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安排。公
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
务规则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识别,并在《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了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的回避
制度,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同时,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成都西菱动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定价原则、
决策权限及程序、关联交易回避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司拟与关
联人发生交易事项的,首先由董事长判断是否属于其决策权限范围,属于的,由董事长
决策;不属于的,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董事会根据其权限确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未主动回避的,其他董事、监事可
向主持人要求其回避。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主持人也
应提醒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未主动回避主持人也未做提醒的,其他股东可要求其回避。
经相关中介机构核查,除前述以喻英莲个人账户代公司收取小额货款事项外,公司在经
营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均严格遵守了上述关联交易制度。喻英莲与发行人发生
的代收款项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相关资金占用事项已经消除,相关的关联交易
已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予以追认,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
判断的重要因素。
同时,在上述关联交易的制度下,公司于 2013 年底前全部结清了向关联方西菱投
资所拆借资金且后续不再存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交易
系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支持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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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已建立关联交易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五)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目前的关联交易为本公
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对于不可避免的、正常的、有利于
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执行《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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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
长 1 名。发行人董事具体列表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任职期间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1 魏晓林 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股东大会选聘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2 涂鹏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股东大会选聘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3 胡建国 董事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股东大会选聘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4 魏永春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股东大会选聘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5 冯清华 董事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股东大会选聘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6 张锡康 董事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股东大会选聘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7 贾男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股东大会选聘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8 刘阳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股东大会选聘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9 李大福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股东大会选聘
发行人董事简要情况介绍如下:
魏晓林,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小学学历。其主要经
历如下:1975 年至 1992 年于成都飞机公司 82 车间任工人;1992 年至 1999 年创办成都
市青羊区成飞人武汽车配件厂,任厂长;1999 年创办西菱有限,任总经理、法人代表,
现任发行人总经理。
涂鹏,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其主要经历
如下: 1976 年至 1991 年于成都军区某部队入伍;1992 年至 1999 年从事个体经营;1999
年至今就职于西菱有限及发行人,历任采购部长、销售部长、销售部副总经理,现任常
务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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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国,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其主要
经历如下:1991 年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获学士学位;2006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继续教
育学院;1991 年至 1998 年就职于成都市郫县科委下派新民场铸造厂;1998 年至 2004
年就职于中汽成都配件有限责任公司;2004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西菱有限副总经理
兼事业部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发行人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2017
年 4 月至今,任成都天府垫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永春,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其主要经
历如下:2002 年至 2004 年于云南蒙自军分区部队参军;2004 年至今就职于西菱有限及
公司,历任销售员、销售经理、销售副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成都动力部件执行董事、
经理。
冯清华,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其主要经
历如下:1994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4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
2002 年至 2007 年于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高级合伙人;2007 年至今创办
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
张锡康,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 EMBA 硕士
学位。其主要经历如下: 2000 年至 2010 年于浙江万丰磨轮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1
年至 2012 年于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3 年至今,于万丰锦源任总经
理。
贾男,女,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其主要经历
如下:2002 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获学士学位;2007 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获博士学位;
2007 年至 2010 年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2010 年至 2013 年任西南财经大学经
济学院副教授;2011 年至 2012 年为美国德克萨斯 A&M 大学访问学者;2013 年 5 月至
今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2013 年 12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
刘阳,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其主要经历
如下:1993 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学士学位;2003 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获硕士学
位;2010 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博士学位;1993 年至今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任教,为会计学教授;2012 年-2014 年担任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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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市
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大福,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其主要经
历如下:1996 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科自考毕业;1999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四川海德
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3 年至 2005 年就职于四川天则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2004 年,西南财大工商管理学院 MBA 研修班学习结业;2007 年,参加四川大学法学
院法律本科自学考试毕业;2009 年至 2011 年,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攻读在职法律硕
士;2006 年至今在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及专职律师。
(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1 名职工监事,设监事
会主席 1 名。发行人监事具体列表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任职期间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1 文兴虎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2 王晓群 监事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2016 年 11 月 12 日成都西菱动
3 何相东 职工监事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聘
发行人监事简要情况如下:
文兴虎,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其主要经
历如下:2003 年毕业于四川经济管理学院,获学士学历;2002 年至 2005 年于四川师范
大学航空港校区计算机科学系任教并担任教务秘书;2005 年至今,就职于西菱有限及
发行人,历任销售员、生产部长、总经理秘书、企管办主任、采购部长、采购中心副经
理,现任连杆事业部副经理。
王晓群,女,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其主要经
历如下:2009 年毕业于广东金融学院,获学士学位;2013 年至 2015 年任广发证券理财
顾问;2011 年至今任广东信华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何相东,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其主要经
历如下:2005 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5 年至今,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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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西菱有限及发行人,任销售区域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
董事会秘书。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列表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任职期间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1 魏晓林 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议选聘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2 涂鹏 副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议选聘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3 魏永春 副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议选聘
财务总监、董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4 杨浩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事会秘书 议选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如下:
魏晓林,详见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涂鹏,详见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
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魏永春,详见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杨浩,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注册
会计师证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其主要经历如下:1998 年毕业于河北金融学
院;2008 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硕士学位;1998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四川金瑞会计
师事务所,任审计员;2001 年至 2003 年就职于成都立信投资有限公司,任审计部经理;
2003 年至 2005 年就职于广东中山巨星灯饰电器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5 年至 2010
年就职于成都西物(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四)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列表如下:
序号 姓名 部门 职务 职称
1 魏晓林 公司办 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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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部门 职务 职称
2 胡建国 公司办 董事 高级工程师
皮带轮事业部技术部、质 皮带轮事业部技术部、
3 李林忠 质量工程师
量部 质量部部长
皮带轮事业部副总工程
4 唐卓毅 皮带轮事业部 /

连杆事业部副总工程师
5 李家林 连杆事业部技术部 /
兼技术部部长
凸轮轴事业部技术部部
6 彭帆 凸轮轴事业部技术部 /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如下:
魏晓林先生,简历请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
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胡建国先生,简历请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
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彭帆,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其主要经历
如下:2007 年毕业于攀枝花学院,获学士学位;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成都泵类
应用技术研究所技术员;2008 年 3 月,入职发行人凸轮轴事业部技术部工作;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任凸轮轴事业部技术部产品工程师;2011 年任凸轮轴事业部技术部批量
产品主管;2012 年任凸轮轴事业部技术部部长助理;2013 年至 2016 年 12 月,任凸轮
轴事业部技术部副部长;2017 年 1 月至今,任凸轮轴事业部技术部部长。彭帆先生主
要负责技术部新项目开发,任职期间进行了多项课题研究并对发行人现有工艺进行改
进。
李林忠,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7 年考
取注册质量工程师资质。其主要经历如下:1995 年毕业于重庆石油高等专科院校;1995
年 7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四川拖拉机总厂全质办任工程师;2001 年 3 月至 2003 年 10 月
任简阳民福汽车配件厂任总经理助理;2003 年至 2016 年 12 月,在发行人先后任皮带
轮事业部质量工程师、外检室主任、皮带轮事业部车间主任、连杆事业部车间主任、皮
带轮事业部质量部部长、连杆事业部质量部部长、凸轮轴事业部质量部部长等职务,现
任皮带轮事业部技术部、质量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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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卓毅,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其主要经
历如下:2001 年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现西南大学),获学士学位;2001 年至 2005 年
任中船重工集团重庆跃进机械厂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师;2005 年至 2016 年 12 月任职于
发行人皮带轮事业部技术中心,历任皮带轮事业部技术工程师、副部长、皮带轮事业部
技术部部长,现任皮带轮事业部副总工程师,负责曲轴扭转减振器的研究和产品开发工
作,完成了数十项汽车发动机扭转减振器的开发以及部分项目的国产化。唐卓毅先生作
为技术负责人主持或参与了多项国家火炬项目证书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李家林,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其主要经
历如下:2003 年毕业于西华大学,获学士学位;2003 年至 2005 年,任发行人连杆事业
部、技术部技术工程师;2005 年至 2006 年,任发行人连杆事业部、质量部质量工程师;
2006 年至 2008 年任发行人连杆事业部技术部连杆技术主管;2008 年至 2010 年任发行
人连杆事业部技术部副部长;2010 年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发行人连杆事业部技术部部
长,主持连杆机加工和毛坯开发;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连杆事业部副总工程师,
兼技术部部长。李家林先生主持开发的多项技术获得省级荣誉及实用新型专利。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情况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魏晓林与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魏永春系父子关系。除此之
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上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的
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了解其
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
人股份的情况
(一)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
其近亲属直接、间接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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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所任职务/亲属关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魏晓林 董事长、总经理 54,389,245 45.32
2 涂鹏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68,999 0.06
3 胡建国 董事 49,967 0.04
4 魏永春 董事、副总经理 46,051 0.04
5 冯清华 董事 / /
6 张锡康 董事 / /
7 贾男 独立董事 / /
8 刘阳 独立董事 / /
9 李大福 独立董事 / /
10 文兴虎 监事会主席 19,971 0.02
11 王晓群 监事 / /
12 何相东 职工代表监事 / /
13 杨浩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9,982 0.03
14 彭帆 凸轮轴事业部技术部部长 / /
皮带轮事业部技术部、质量
15 李林忠 10,025 0.01
部部长
16 唐卓毅 皮带轮事业部副总工程师 11,983 0.01
连杆事业部副总工程师、兼
17 李家林 11,983 0.01
技术部部长
18 喻英莲 魏晓林妻子、魏永春母亲 37,593,004 31.33
19 王晓东 王晓群之弟 2,000,261 1.6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发行人股份质
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
近亲属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
外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姓名 公司任职 对外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王晓群 / 深圳市前海鼎安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00 万元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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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
序号 姓名 公司任职 对外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执行董事兼经理 广东信华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00 万元 60%
2 冯清华 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50%
3 张锡康 董事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000 万元 6.24%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情况与本公司不
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列明的投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人员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薪情况
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基本
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交通补贴、出差补贴组成;独立董事在公司只领取独立董
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5 万元(税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依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审议评定,最后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公司依据薪酬制度评定并每年考核。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除
依法享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不
存在其他特殊的福利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及占
利润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年份 薪酬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比重
2017 年 1-6 月 157.57 4,981.09 3.16%
2016 年度 404.19 10,727.66 3.77%
2015 年度 256.45 7,237.55 3.54%
2014 年度 171.75 6,215.33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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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一年领取薪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016 年在发行人及关联企业领
取收入(税前)的情况如下:
2016 年度从发行人领取收入
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万元)
1 魏晓林 董事长、总经理 96.86
2 涂鹏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8.36
3 胡建国 董事 46.63
4 魏永春 董事、副总经理 57.58
5 冯清华 董事 /
6 张锡康 董事 /
7 贾男 独立董事 5.00
8 刘阳 独立董事 5.00
9 李大福 独立董事 /
10 程守太 独立董事 5.00
11 文兴虎 监事会主席 19.83
12 王晓群 监事 /
13 何相东 职工代表监事 8.48
14 杨浩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6.31
15 彭帆 凸轮轴事业部技术部部长 10.87
16 李林忠 皮带轮事业部技术部、质量部部长 13.25
17 唐卓毅 皮带轮事业部副总工程师 15.54
18 李家林 连杆事业部副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 15.48
注:程守太已于 2016 年 11 月 27 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享受除法定社会保障计划之外的其他待遇和退
休金计划。
(三)公司员工薪酬政策与员工薪酬水平
1、公司员工薪酬政策
发行人的职工薪酬结构主要根据职位性质不同分为两类:1)管理与技术、销售、
生产管理人员、后勤等非生产类岗位的薪酬政策按照“基本薪酬+绩效工资”执行,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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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是职工薪酬的刚性支出,绩效工资按照发行人整体经营业绩表现,经考核评分后核
定;2)生产部门操作员工的薪酬政策按照“计件工资”执行,该类操作人员在正常情况
下执行“完工件数乘以单价”的计发办法。员工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了工作任务的,
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2、高管薪酬安排、薪酬委员会对工资奖金的规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对上市后的薪酬作安排,目前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按月平均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薪
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综合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年度数据,组织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并由此确定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金额。
3、公司各专业岗位员工薪酬
公司各专业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平均年薪 增长率 平均年薪 增长率 平均年薪 增长率 平均年薪 增长率
管理类 5.67 - 12.54 19.84% 10.46 51.94% 6.89 -5.70%
销售类 3.90 - 7.92 56.15% 5.07 15.78% 4.38 4.47%
生产类 2.54 - 4.99 19.23% 4.18 2.97% 4.06 16.46%
注:销售类人员中包括了销售部门营销人员及销售中心行政人员;管理类人员中包括了行政管理人
员及其他各部门管理人员(销售中心除外)
销售类人员 2016 年平均年薪较 2015 年平均年薪增长 56.15%,高于同期营业收入
增长速度 26.55%,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司销售部因业绩增长显著,从而提升了销售类人
员工资水平。
管理类人员 2015 年度平均年薪较 2014 年度增长 51.94%,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长
速度 18.20%,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增强公司薪酬水平的市场
竞争力、激励管理及行政人员,公司于 2015 年度提高了管理及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
因而当年平均薪酬增长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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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各级别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级别
平均年薪 增长率 平均年薪 同比增长 平均年薪 同比增长 平均年薪 同比增长
高层人员 25.32 - 61.15 105.51% 29.75 63.19% 18.23 8.91%
中层人员 6.11 - 13.64 1.20% 13.48 28.65% 10.48 12.25%
基层员工 2.80 - 5.64 20.24% 4.69 9.11% 4.30 11.76%
总体上看,2015 年度高层人员和中层人员薪酬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于
2015 年度提高了管理及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尤其是高层人员薪酬增幅显著。2016 年
高层人员及基层人员薪酬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度销售部门业绩增长显著,
相关人员绩效工资上升较快。同时,由于 2016 年公司整体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
对高管进行了提薪且奖金水平也随业绩相应上涨,从而使得高层员工 2016 年平均年薪
增长幅度较大。
5、公司当地社会平均薪酬水平
根据成都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成都市社会平均薪酬水平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发行人薪酬总额 7,322.05 14,716.26 12,423.67 10,479.28
发行人平均薪酬 2.96 6.01 4.97 4.49
发行人平均薪酬增长率(%) - 21.07% 10.69% 11.21%
成都市社会平均工资 - 6.13 5.75 5.17
成都市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 - 6.70% 11.22% 8.47%
四川省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 - 3.78 3.51 3.27
四川省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 - 7.50% 7.52% 9.52%
注:成都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摘自成都市统计局;四川省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公司摘自四川省统计局;
2017 年 1-6 月成都市与四川省平均工资未公布。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年薪略低于成都市社会平均工资,但高于四川省城镇私营单位
平均工资且报告期内发行人平均薪酬逐年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为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增
长,相关管理、销售、生产人员的薪酬水平也逐渐上升。
6、公司与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比较
2014 年度-2016 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度平均工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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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002265.SZ 西仪股份 4.18 4.11 3.64
601689.SH 拓普集团 6.00 5.70 5.29
000757.SZ 浩物股份 6.09 5.57 5.02
002283.SZ 天润曲轴 6.02 5.03 5.76
603166.SH 福达股份 5.36 5.07 4.15
600960.SH 渤海活塞 7.08 5.28 5.91
603178.SH 圣龙股份(境内公司人均薪酬) 8.22 8.14 7.51
可比公司均值 6.14 5.56 5.33
发行人 6.01 4.97 4.49
注:年度平均工资=年度职工工资、奖金、津贴总额/期末总人数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由于上市公司未公布 2017 年 6 月 30 日员工人数,因此 2017 年 1-6
月平均工资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工资水平略低于同行业其他公司,主要原因是因为同行业可比
公司在全国各地,由于各地区经济水平差异,致使当地平均工资有较大差异。因此选取
了在西南地区与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得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300423.SZ 富临精工 6.73 6.30 5.46
002265.SZ 西仪股份 4.18 4.11 3.64
西南地区均值 5.45 5.20 4.55
发行人 6.01 4.97 4.49
注:选择富临精工比较发行人平均员工薪酬的原因主要有:1)富临精工注册地址与运营总部在四
川省绵阳市,与发行人同属于四川省,选取富临精工与发行人比较平均薪酬剔除了由于地区经济水
平差异导致的平均薪酬差异;2)富临精工专业从事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可变气门系统、挺柱、
液压张紧器、喷嘴、摇臂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虽然具体产品与发行人不同,但与发行人均属
于发动机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内薪酬水平与西南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
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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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
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发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任职情况
行人关系
董事、
魏永春 动力部件 执行董事、经理 全资子公司
副总经理
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昆山睿德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
派代表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昆山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股东
天津睿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无
东莞市博实睿德信机器人股权投资中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冯清华 董事 无
(有限合伙) 派代表
东莞市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石河子市睿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无
石河子市特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伙) 派代表
睿德信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无
石河子睿德信财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限合伙) 派代表
持有公司 5%以
万丰锦源 董事兼总经理
上股份的股东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北京万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万丰锦源控
张锡康 董事 经理 无
股子公司)
万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万丰锦源控股子
董事 无
公司)
浙江万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万丰奥特控
董事 无
股孙公司)
胡建国 董事 成都天府垫片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无
贾男 独立董事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 无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教授 无
刘阳 独立董事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李大福 独立董事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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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与发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任职情况
行人关系
王晓群 监事 广东信华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无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定的协议
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在发行人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与
发行人签署了劳动合同,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除前述
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未与发行人签订其他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签
订的协议履行良好,未出现不履行有关协议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5 年 1 月至今,发行人董事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时间 姓名 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5 年 5 月 25 日 吴纯权 尚鼎源退出,故辞去董事职务
昆山睿德信取得公司股权后于 2014 年度股
2015 年 6 月 30 日 冯清华
东大会提名冯清华补选为董事
2015 年 8 月 19 日 华春蓉 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股东王锡华
2015 年 9 月 5 日 贾男
提名补选为独立董事
万丰锦源取得公司股权,2015 年第四次临时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张锡康
股东大会提名其选举为董事
2016 年 11 月 27 日 程守太 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一届
2016 年 11 月 27 日 李大福
董事会提名补选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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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5 年 1 月至今,发行人监事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时间 姓名 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5 年 9 月 15 日 邓伟 因蜀祥投资退出辞去监事职务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王锡华提名
2015 年 12 月 30 日 王晓群
补选为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5 年 1 月至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时间 姓名 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5 年 2 月 24 日 谢光银 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2017 年 4 月 5 日 胡建国 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九、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
各专业委员会和人员的运行和履职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业务经营具体情况,逐步建
立、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
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制衡机制,为发行人高效、稳健
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发行
人制定和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子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人治理制度文件,并在实际经营中严
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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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发行人还聘任了三名专业人士担任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参与发行人的决策和
监督,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提高了发行人的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
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与规则进行,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6 次,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规范运作,股东依法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由九
名董事组成,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2 次,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运作,历次董事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
按照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首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经公司创立
大会选举产生,此后历届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监事会 14 次。公司历次监事会
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运作,根据《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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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有关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董事按期出席董事会,会前审阅董事会材料,
董事会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议案中的具体内容提出相应质询,按照本人独立
意愿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表决,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记录核对后签名。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
以来,忠实履行职权,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上市的规则谨慎、
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可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及
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本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并就上述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2013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2016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杨浩先生
担任发行人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整体变更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筹备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确保了公司董
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
信息,与股东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
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公司董事会委任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筹备董事会、股东大会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运行情况
201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
含 1 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运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决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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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
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 2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
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
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
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定期绩效考评;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二
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2 名。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
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
选人和总经理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需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
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
数通过。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2 名,
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对公司聘请
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提出专业意见;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
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
司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
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
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
事会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大委员会的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大委员会实施细则。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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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
事在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专门委员会中人数占半数以上。
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召
委员会名称 建立时间 目前人员构成
开次数
魏晓林、涂鹏、胡建国、魏永春、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27 日
贾男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2013 年 11 月 27 日 贾男、刘阳、冯清华
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27 日 魏晓林、李大福、贾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27 日 张锡康、刘阳、贾男
十、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
要,基本达到了内部控制的整体目标。现有的控制体系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
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
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
一贯的、顺畅的和严格的执行,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内部控
制设计是合理的,运行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编号:
XYZH/2017CDA30311),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海
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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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喻英莲的个人银行账户代收小额的零售配件市场货款及
废品销售款的情形,其中 2014 年及 2015 年分别有 379.80 万元及 223.22 万元未能及时
返还给公司,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 1%。针对上述款项,喻英莲已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全部返还至公司并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相关资金占用事项已
经消除。
除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十三、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和执
行情况
(一)资金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行为,防范货币资金管理过程中
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等法律法规,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包括现金管理制度及银行管理制度两个部分。现金管理制
度规定,公司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现金开
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
办理转账结算。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 3-5 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制度对现金的收入及现金的支出分别作出了规定。
银行管理制度对银行账户管理、银行存款管理、银行票据管理分别做出了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
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资金管理事项,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股东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或公司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不存在已经或者潜在的对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的情形,不存在违规或者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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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投资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
合理的使用资金,提高公司资产的经营效益,使其保值增值,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
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
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
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
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
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
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根据公司的对外投资制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至 3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3、交易标的(如
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5、交易产生
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并应及时披露: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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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
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应以资产总额和成
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
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
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事项,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已经或者潜在的
对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对外投资,不存在违规或者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的对
外投资。
(三)对外担保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为加强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
任何担保,子公司对外担保需得到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
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但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除外。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因董事回避表决
导致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的,该对外担保事项交由股东大
会表决。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
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特别情况的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股东大会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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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
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7、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对于被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提供资料不充分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提
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骗取公司担保的;2、前一会计年度亏损的,但该担保
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除外;3、被担保单位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拖欠利
息等情况,至本次担保申请时尚未偿还或不能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的;4、经营状况已
经恶化、信誉不良,且没有改善迹象的;5、相关法规规定的不能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担保事项,并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不存在已经或者潜在的对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或者可
能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的对外担保。
十四、发行人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并通过
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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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文件,并通过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完善股东投票机制,有力的保障了投资者的信息获
取、收益享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一)投资者知情权保护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已制定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较为完备的投
资者服务计划。公司将依法披露信息,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保送证券交易所审核、
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本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是公
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杨浩先生,对外咨询电话为
028-87078355。
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详细计划,主要包括:
1、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的规定和有关信息披露内容程序的规定。
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是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负责处理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等,以及《公司法》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需要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的具体要
求、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规定董事长为公司信
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具体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公司除按照有关规则明确要求需要披露的信息外,在不
涉及经营机密的基础上,应主动、及时的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
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信息文稿的撰稿和初审,而后
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对于某事项是否涉及信息披露有疑问时,应
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咨询。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
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除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回答他人的咨询、采访或以
其他方式披露信息,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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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还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
沟通,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该规定明确表明董事会是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核通过公司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监督、核查有
关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日常运作情况。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直接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
书的领导下开展有关投资者关系的事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全权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
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拟订并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的
相关制度。董事会秘书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的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
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投资者享有资产收益权保护
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规划做了明确规定,2016 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
分红规划”。
(三)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保护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充分保障了投资者依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
集权、提案权和表决权。
1、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召集权的规定为:“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
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
明理由并公告。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
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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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未作
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
行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意见。公司应当充分保障中小股东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对于股东提议要求召开
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
大会,不得无故拖延或阻挠。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
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股东(以下简称“提议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
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提议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提案权的规定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
人。提案符合本规则第十五条要求的,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并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
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
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
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
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六条
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详见以下本节之“(四)完善股东投票机制情况”有关股东投票机制表决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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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股东投票机制的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
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
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
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
则》,根据细节规定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若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程序为: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选举应分开选举,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
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
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3、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监事
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监事候选人。选举董事的选票只能投向董事候选人,选举
监事的选票只能投向监事候选人,每位股东的累积投票额不能相互交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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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
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 审 计 报 告 》( 编 号 :
XYZH/2017CDA30310)。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本节分析与讨论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及报表附注,以及本招股意向书揭示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以下分析所涉及的数据
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本章主要提供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摘录的部分信息。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349,243.44 69,340,719.26 52,133,734.02 51,955,301.5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4,643,745.09 54,128,371.69 5,397,858.87 6,745,185.89
应收账款 99,493,698.26 141,743,924.59 121,495,520.27 101,659,412.74
预付款项 34,428,332.40 23,782,632.79 9,213,856.46 10,614,3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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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236,483.88 245,534.04 212,560.87 355,768.74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747,842.58 12,953,839.82 17,894,138.70 10,927,559.94
存货 165,621,559.96 125,259,927.05 148,372,395.25 149,104,236.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1,119,459.81 235,378.34

其他流动资产 13,147.14 640,679.19 1,776,733.01
流动资产合计 444,653,512.56 427,454,949.24 355,360,743.63 333,373,966.7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00,373,705.37 423,476,690.68 419,476,583.56 293,007,104.31
在建工程 39,021,209.72 34,740,665.19 58,651,143.92 111,021,225.6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146,463.18 235,212.81
57,947,616.74
无形资产 58,018,985.61 56,806,695.43 42,557,195.0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06,437.88 5,196,280.37 4,112,219.95 3,302,561.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620,754.56 7,181,531.74 2,572,673.9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4,069,724.27 528,614,153.59 539,193,106.04 452,695,973.02
资产总计 958,723,236.83 956,069,102.83 894,553,849.67 786,069,939.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3,888,346.33 126,366,333.63 96,945,376.32 69,857,891.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3,378,434.92 66,824,629.67 63,423,549.24 73,157,833.70
应付账款 108,113,792.06 115,970,899.69 135,273,739.66 100,891,6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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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预收款项 2,169,203.00 2,069,310.11 1,972,722.54 1,709,413.90
应付职工薪酬 25,196,980.68 28,715,914.80 20,890,163.28 18,511,699.65
应交税费 7,392,986.26 21,437,375.67 12,603,050.71 11,735,468.89
应付利息 70,747.92 35,476.45 56,276.50 83,793.4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44,123.25 1,158,938.78 1,786,244.20 2,301,652.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28,589,232.68 59,645,900.96 64,207,765.09 37,267,513.10

其他流动负债 857,802.94 961,517.20 1,047,945.60 1,635,634.94
流动负债合计 371,301,650.04 423,186,296.96 398,206,833.14 317,152,519.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5,177,258.18 29,414,575.45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1,354,787.94 7,772,630.46 35,836,564.87 43,463,623.35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249,219.65 9,234,690.16 12,213,793.90 5,886,382.7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604,007.59 17,007,320.62 73,227,616.95 78,764,581.56
负债合计 399,905,657.63 440,193,617.58 471,434,450.09 395,917,101.5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165,043,031.93 165,043,031.93 165,043,031.93 165,043,031.9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112,079.76 15,112,079.76 8,862,902.48 4,874,161.3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58,662,467.51 215,720,373.56 129,213,465.17 100,235,644.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58,817,579.20 515,875,485.25 423,119,399.58 390,152,838.25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558,817,579.20 515,875,485.25 423,119,399.58 390,152,8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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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58,723,236.83 956,069,102.83 894,553,849.67 786,069,939.7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81,306,785.22 648,110,553.52 512,151,646.92 433,282,411.35
其中:营业收入 281,306,785.22 648,110,553.52 512,151,646.92 433,282,411.35
利息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33,343,617.33 544,274,923.07 446,806,992.23 377,471,555.34
其中:营业成本 180,758,874.76 421,463,421.41 355,027,887.92 302,841,399.59
利息支出
税金及附加 3,688,885.26 8,037,138.10 4,159,302.17 2,701,913.11
销售费用 10,924,337.43 19,235,984.62 13,318,961.74 13,376,327.49
管理费用 27,663,696.59 68,191,571.26 53,766,363.51 41,411,402.40
财务费用 10,126,601.37 20,055,487.38 18,560,993.94 15,437,762.07
资产减值损失 181,221.92 7,291,320.30 1,973,482.95 1,702,750.6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47,963,167.89 103,835,630.45 65,344,654.69 55,810,856.01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913,727.98 6,109,850.75 7,937,639.47 6,536,923.74
其中:非流动资产
75,531.00
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5,948.77 2,668,877.85 906,759.11 194,463.60
其中:非流动资产
28,587.56 255,489.09 900,569.32 194,463.60
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9,810,947.10 107,276,603.35 72,375,535.05 62,153,316.1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868,853.15 14,520,517.68 9,408,973.72 8,125,982.9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42,942,093.95 92,756,085.67 62,966,561.33 54,027,333.25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42,942,093.95 92,756,085.67 62,966,561.33 54,027,333.25
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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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6 0.77 0.52 0.4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6 0.77 0.52 0.45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八、综合收益总额 42,942,093.95 92,756,085.67 62,966,561.33 54,027,333.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
42,942,093.95 92,756,085.67 62,966,561.33 54,027,333.25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291,786,112.66 587,498,084.40 453,309,602.27 441,653,758.45

收到的税费返还 69,005.17 228,049.28 519,957.44 1,123,339.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029,899.85 6,834,650.98 4,376,286.68 7,319,656.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7,885,017.68 594,560,784.66 458,205,846.39 450,096,753.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21,414,409.73 269,589,774.65 174,266,943.90 226,639,855.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5,844,636.58 133,054,741.53 127,745,980.26 104,654,340.84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716,734.28 74,395,796.06 48,767,278.54 36,605,197.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2,312,642.25 24,023,152.69 16,057,036.52 15,076,910.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3,288,422.84 501,063,464.93 366,837,239.22 382,976,304.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96,594.84 93,497,319.73 91,368,607.17 67,120,449.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600.00 5,316.00 3,228.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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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0.00 5,316.00 3,228.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23,935,565.58 43,098,270.85 44,410,994.63 38,819,288.98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566,981.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935,565.58 44,665,251.97 44,410,994.63 38,819,288.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34,965.58 -44,659,935.97 -44,410,994.63 -38,816,060.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12,004,241.25 230,608,723.22 209,407,692.94 133,180,435.8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56,105,381.48 35,393,816.70 54,937,278.77 50,531,1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109,622.73 266,002,539.92 264,344,971.71 183,711,625.82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41,657,637.11 208,124,182.74 195,929,487.63 182,655,168.0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
1,849,922.55 5,773,969.13 33,612,141.10 4,271,016.10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5,665,848.78 89,728,026.82 87,879,632.70 63,878,580.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9,173,408.44 303,626,178.69 317,421,261.43 250,804,765.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63,785.71 -37,623,638.77 -53,076,289.72 -67,093,139.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1,175.14 4,451.48 70,554.15 97,637.17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9,596,668.41 11,218,196.47 -6,048,123.03 -38,691,113.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31,306,575.03 20,088,378.56 26,136,501.59 64,827,614.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40,903,243.44 31,306,575.03 20,088,378.56 26,136,501.59

1-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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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7 年 1-6 月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专项储备 权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15,112,079.76 215,720,373.56 515,875,485.2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15,112,079.76 215,720,373.56 515,875,485.2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42,942,093.95 42,942,093.95
(一)综合收益总额 42,942,093.95 42,942,093.9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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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专项储备 权益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266,799.13 2,266,799.13
2、本年使用 2,266,799.13 2,266,799.13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15,112,079.76 258,662,467.51 558,817,579.20
1-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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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6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8,862,902.48 129,213,465.17 423,119,399.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8,862,902.48 129,213,465.17 423,119,399.5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249,177.28 86,506,908.39 92,756,085.67
(一)综合收益总额 92,756,085.67 92,756,085.67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6,249,177.28 -6,249,177.28
1、提取盈余公积 6,249,177.28 -6,249,177.2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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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15,112,079.76 215,720,373.56 515,875,485.25
1-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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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所有者权益合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4,874,161.36 100,235,644.96 390,152,838.2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4,874,161.36 100,235,644.96 390,152,838.2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988,741.12 28,977,820.21 32,966,561.33
(一)综合收益总额 62,966,561.33 62,966,561.3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988,741.12 -33,988,741.12 -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988,741.12 -3,988,741.1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0,000,000.00 -30,000,000.00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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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所有者权益合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8,862,902.48 129,213,465.17 423,119,399.58
1-1-242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2014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2,727,604.97 48,354,868.10 336,125,505.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2,727,604.97 48,354,868.10 336,125,505.0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146,556.39 51,880,776.86 54,027,333.25
(一)综合收益总额 54,027,333.25 54,027,333.2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2,146,556.39 -2,146,556.39
1、提取盈余公积 2,146,556.39 -2,146,556.3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1-243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5,043,031.93 4,874,161.36 100,235,644.96 390,152,838.25
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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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555,027.55 60,203,365.40 40,747,085.24 45,706,974.48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4,643,745.09 54,128,371.69 5,128,248.87 6,745,185.89
应收账款 99,493,698.26 141,596,368.90 121,495,520.27 101,659,412.74
预付款项 27,697,222.38 17,012,232.36 52,511,947.17 66,102,264.88
应收利息 236,483.88 233,091.30 159,798.18 347,454.2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3,279,188.94 57,643,446.70 10,478,798.98 16,676,133.24
存货 137,707,329.19 105,379,389.45 121,113,458.75 108,279,299.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19,459.81 235,378.34
其他流动资产 13,147.14 640,679.19
流动资产合计 463,745,302.24 436,196,265.80 352,275,536.65 345,752,103.3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5,279,412.32 15,279,412.32 15,279,412.32 15,279,412.3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16,807,051.96 234,965,621.65 227,287,088.65 190,136,869.44
在建工程 19,441,148.50 19,020,313.19 43,968,186.89 44,082,342.1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0,286,197.03 30,056,697.21 30,729,381.69 31,402,066.17
开发支出
1-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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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10,037.77 3,345,718.27 2,678,450.88 2,233,285.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620,754.56 7,181,531.74 2,572,673.9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6,744,602.14 309,849,294.38 319,942,520.43 285,706,649.10
资产总计 760,489,904.38 746,045,560.18 672,218,057.08 631,458,752.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000,000.00 21,000,000.00 26,580,000.00 18,156,491.00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2,326,781.25 134,389,883.00 87,341,035.00 107,059,233.70
应付账款 55,305,970.29 61,542,450.72 97,592,388.77 53,397,884.42
预收款项 2,154,570.67 2,069,310.11 1,972,722.54 1,709,413.90
应付职工薪酬 14,460,359.80 17,260,787.75 11,524,313.04 8,458,191.91
应交税费 5,279,819.83 16,164,120.60 10,481,084.38 7,279,175.38
应付利息 53,831.25 35,476.45 56,276.50 83,793.4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5,779,597.30 33,680,108.03 7,205,679.34 1,692,223.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464,917.75 45,168,939.76 36,688,767.75 31,020,816.08
其他流动负债 857,802.94 961,517.20 1,047,945.60 777,173.40
流动负债合计 311,683,651.08 332,272,593.62 280,490,212.92 229,634,396.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5,177,258.18 29,414,575.45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2,780,232.93 3,416,676.22 16,914,157.97 33,570,547.03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249,435.84 4,438,147.30 6,210,057.74 5,300,274.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029,668.77 7,854,823.52 48,301,473.89 68,285,396.94
负债合计 329,713,319.85 340,127,417.14 328,791,686.81 297,919,793.36
1-1-246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东权益:
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164,797,345.40 164,797,345.40 164,797,345.40 164,797,345.4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112,079.76 15,112,079.76 8,862,902.48 4,874,161.3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30,867,159.37 106,008,717.88 49,766,122.39 43,867,452.28
股东权益合计 430,776,584.53 405,918,143.04 343,426,370.27 333,538,959.0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60,489,904.38 746,045,560.18 672,218,057.08 631,458,752.4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76,772,641.71 646,918,757.39 517,529,394.94 439,684,921.84
减:营业成本 209,484,099.51 487,185,334.69 413,488,431.94 363,614,644.34
税金及附加 1,960,154.73 4,434,522.90 2,598,440.33 950,793.54
销售费用 10,924,337.43 19,235,984.62 13,318,961.74 13,376,327.49
管理费用 18,853,369.47 47,146,618.46 34,771,768.69 26,738,648.14
财务费用 7,577,296.11 12,951,363.10 11,469,038.39 11,473,847.75
资产减值损失 -46,284.54 5,625,774.45 1,633,963.84 1,248,760.0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8,019,669.00 70,339,159.17 40,248,790.01 22,281,900.52
列)
加:营业外收入 680,282.59 4,184,170.98 5,992,649.07 2,111,677.44
减:营业外支出 39,214.03 2,449,292.27 670,219.34 194,463.60
其中:非流动资产
1,852.82 35,855.71 664,029.55
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8,660,737.56 72,074,037.88 45,571,219.74 24,199,114.36
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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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802,296.07 9,582,265.11 5,683,808.51 2,733,550.4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4,858,441.49 62,491,772.77 39,887,411.23 21,465,563.94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858,441.49 62,491,772.77 39,887,411.23 21,465,563.94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9,881,313.66 571,390,007.86 383,489,581.51 408,993,668.29
收到的税费返还 69,005.17 228,049.28 519,957.44 1,123,339.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681,970.89 4,562,425.07 3,050,957.94 3,272,799.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4,632,289.72 576,180,482.21 387,060,496.89 413,389,806.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0,835,757.03 343,297,200.71 210,187,922.33 324,219,620.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46,039,558.95 79,781,701.69 70,058,162.69 46,050,848.8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166,682.89 45,530,731.48 25,848,598.49 15,201,313.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923,768.80 22,806,294.45 16,668,442.59 15,472,724.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965,767.67 491,415,928.33 322,763,126.10 400,944,506.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66,522.05 84,764,553.88 64,297,370.79 12,445,299.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00.00 5,316.00 3,228.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0.00 5,316.00 3,228.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027,734.09 17,957,813.57 17,973,531.39 24,428,806.0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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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566,981.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27,734.09 19,524,794.69 17,973,531.39 24,428,806.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27,134.09 -19,519,478.69 -17,973,531.39 -24,425,578.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5,000,000.00 21,000,000.00 26,580,000.00 47,757,491.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3,458,000.00 26,794,518.88 20,478,800.00 46,527,1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458,000.00 47,794,518.88 47,058,800.00 94,284,681.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6,291,303.48 30,703,271.97 28,176,087.63 63,020,025.3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
1,469,974.21 4,031,535.66 21,920,116.53 3,980,301.62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4,179,176.91 64,027,273.76 55,913,858.70 54,608,779.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940,454.60 98,762,081.39 106,010,062.86 121,609,106.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82,454.60 -50,967,562.51 -58,951,262.86 -27,324,425.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175.14 4,451.48 70,554.15 97,637.17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55,758.22 14,281,964.16 -12,556,869.31 -39,207,066.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953,269.33 12,671,305.17 25,228,174.48 64,435,240.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109,027.55 26,953,269.33 12,671,305.17 25,228,1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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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7 年 1-6 月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未分配 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专项储备 权益
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15,112,079.76 106,008,717.88 405,918,143.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15,112,079.76 106,008,717.88 405,918,143.0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24,858,441.49 24,858,441.49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24,858,441.49 24,858,441.4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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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未分配 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专项储备 权益
利润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1,558,928.13 1,558,928.13
2、本年使用 1,558,928.13 1,558,928.13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15,112,079.76 130,867,159.37 430,776,584.53
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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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6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所有者权益合
未分配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计
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8,862,902.48 49,766,122.39 343,426,370.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8,862,902.48 49,766,122.39 343,426,370.2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249,177.28 56,242,595.49 62,491,772.77
(一)综合收益总额 62,491,772.77 62,491,772.77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6,249,177.28 -6,249,177.28
1、提取盈余公积 6,249,177.28 -6,249,177.2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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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所有者权益合
未分配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计
利润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15,112,079.76 106,008,717.88 405,918,143.04
1-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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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所有者权益合
未分配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计
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4,874,161.36 43,867,452.28 333,538,959.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4,874,161.36 43,867,452.28 333,538,959.0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988,741.12 5,898,670.11 9,887,411.23
(一)综合收益总额 39,887,411.23 39,887,411.2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988,741.12 -33,988,741.12 -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988,741.12 -3,988,741.1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0,000,000.00 -30,000,000.0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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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所有者权益合
未分配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计
利润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8,862,902.48 49,766,122.39 343,426,370.27
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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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所有者权益合
未分配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计
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2,727,604.97 24,548,444.73 312,073,395.1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2,727,604.97 24,548,444.73 312,073,395.1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146,556.39 19,319,007.55 21,465,563.94
(一)综合收益总额 21,465,563.94 21,465,563.9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2,146,556.39 -2,146,556.39
1、提取盈余公积 2,146,556.39 -2,146,556.3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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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所有者权益合
未分配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 计
利润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0,000,000.00 164,797,345.40 4,874,161.36 43,867,452.28 333,538,9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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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类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17CDA30310),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
2、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持股 表决权
子公司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比例 比例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摩托
车配件、机电产品;批发零售:钢材、塑料
动力部件 成都大邑 1,500万元 制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100% 100%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3、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1-340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
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
标分析
(一)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发展前景
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与宏观经济有明显的相关性,国际或国内的周
期性宏观经济波动均可能影响汽车行业的需求,进而对汽车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带来较大的影响。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主
要产品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均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的生产制造。由于
公司主要将产品销售至发动机主机厂和整车厂,因此公司的收入规模直接受整车行业销
售情况的影响。
2、行业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当前我国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较多,市场集中度不高,其中一线汽车品牌的发动
机零部件供应市场主要被外资企业和少数先进本土企业占领。公司主要生产曲轴扭转减
振器、连杆总成及凸轮轴总成等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竞争企业较多。各竞争企业在
参与主机厂及整车厂的招标环节中的报价对公司产品的价格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影响收
入及利润率水平。此外部分下游企业针对某一型号车型或机型仅使用独家供应商,公司
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竞争招标将对收入规模产生重大影响。
随着汽车及零部件市场的竞争加剧,下游整车或发动机制造商对与之配套的零部件
供应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档汽车的零部件供应商通常是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居前列
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在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能否不断优化技术、提高生产效率、
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并针对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将直接影响公司未来的产品结构、收入
规模以及利润率水平。
3、原材料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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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辅料、水电、折旧和其他制造费用构
成,其中包括产品毛坯以及圆钢、废钢、生铁、球铁、橡胶等在内的原材料占主营业务
成本的比重在 40%左右,是公司成本的主要构成,因此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化将对
公司成本及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
指标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毛
利率、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等指标对分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具有较为重要的
意义,其变动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6.50%、
18.50%和 26.59%,保持平稳快速增长。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
长主要是受国内汽车行业快速发展以及客户的采购规模增加所致。2017 年 1-6 月,公司
主营收入较 2016 年同期略有减少,主要是因为部分主要客户配套车型销售下滑所致。
2、主营业务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可用来判断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获利潜力。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12%、29.93%、34.78%和
33.75%,总体维持较高水平,说明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定价及成本控制能力较强。
3、经营性现金净流量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可用来判断公司经营活动的盈利质量状况。2014 年度、2015 年
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712.04 万
元、9,136.86 万元、9,349.73 万元和 4,459.66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正,公司盈
利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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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一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
(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其他货币资金中 3 个月以上的保证金存款不作为现金等价物确认,3 个月以下的
保证金存款作为现金等价物确认。
(三)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
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
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
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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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
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本公司将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才可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
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
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
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
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
混合工具。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
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
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
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
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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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
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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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
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
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
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
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
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
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时,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需
要单独计提的则按下述 1 中所述方法处理。其次,考虑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是否
需要单独计提,需要单独计提的则按下述 3 中所述方法处理。除上述以外的应收款项,
应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按下述 2 中所述方法处理。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将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方法 提坏账准备;融资租赁保证金计提比列为 5%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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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回收可能性极高,基本不存在回收风险,出于谨慎性
融资租赁保证金组合
考虑,按 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无回收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1-2 年 10
2-3 年 2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
(六)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
物领用或发出,月末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库存商品按实际成本计价,
按加权平均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年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
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
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
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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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是对子公司的投资。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
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八)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模具和其
他设备等,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
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
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
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3-5 2.375-4.85
2 机器设备 5-10 3-5 9.50-19.40
3 运输设备 5-10 3-5 9.50-19.40
4 办公设备 5-10 3-5 9.50-19.40
5 模具 2-5 3 19.40-48.50
6 其他设备 5-10 3-5 9.50-19.40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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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
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
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
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九)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
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
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
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十)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
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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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
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
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
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软件等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
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
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
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
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
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
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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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十三)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大病互助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
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
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
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由于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产生,在解除
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
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五)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
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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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点:公司以客户实际使用数量为准确认收入。每月,客户根据
装配需求向中间仓库办理产品交接清单,验收并进行装配后,定期向公司出具开票清单,
公司按照产品使用的归属期间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本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在资产负债表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
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
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
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
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十六)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
投资者身份向本公司投入的资本,政府投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
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性质,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
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
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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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
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入。
(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八)租赁
本公司的租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本公司作
为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
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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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
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
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二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
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
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2014 年 6 月,中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
和重新发布。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2017 年 5 月 25 日,中国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项新的会计准则。
2017 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本准则。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 号、第 9 号、第 16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7 号、第 39 号、第 40 号、
第 41 号、第 42 号等十项准则和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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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未构成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报告期内主要税收政策、缴纳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各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企业所得税税率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1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09 年 11 月 17 日,本公司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局、四川省国家税
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分别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2015 年
10 月 9 日通过复审,取得 GR201551000216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28 条)、国税函[2009]203 号、国科发火〔2008〕172 号、国科
发火〔2008〕362 号,经成都市青羊区地方税务局青羊地税十所通[2014]602 号、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2015 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2016 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
备案,确认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企业很可能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关于
2017 年度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备案确认,因此 2017 年 1-6 月企业
所得税均暂按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 1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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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63 号)、《财政部海
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
[2011]5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第 12 号)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川经信产业函
[2013]500 号文确认动力部件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经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审批(确认)表》确认,动力部件 2012 年至 2020 年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经 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及四川省成都
市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税通[2015]3006 号、2015 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2016
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确认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均享受西部大开
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企业很可
能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关于 2017 年度继续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备案确
认,因此 2017 年 1-6 月企业所得税均暂按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5%计缴。
七、分部信息
分部信息详细情况见本节“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
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69 -25.55 -90.06 -19.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78.29 577.63 276.55 602.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1.80 -207.98 516.60 51.37
业外收入和支出
小计 184.78 344.10 703.09 634.25
所得税影响额 27.72 51.61 105.46 95.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 - - -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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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计 157.06 292.48 597.62 539.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
157.06 292.48 597.62 539.11
常损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294.21 9,275.61 6,296.66 5,40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4,137.15 8,983.13 5,699.03 4,863.62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
3.66% 3.15% 9.49% 9.98%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98%、9.49%、3.15%和 3.66%。
九、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财务指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20 1.01 0.89 1.05
速动比率(倍) 0.75 0.71 0.52 0.5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3.36% 45.59% 48.91% 47.1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71% 46.04% 52.70% 50.3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0.15% 0.06% 0.08% 0.06%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
4.66 4.30 3.53 3.25
股净资产(元)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3 4.92 4.59 4.70
存货周转率(次) 1.24 3.08 2.39 2.1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8,258.05 17,076.96 12,340.08 10,130.62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4,294.21 9,275.61 6,296.66 5,402.73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137.15 8,983.13 5,699.03 4,863.62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3.80 32.03 26.14 17.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37 0.78 0.76 0.56
金流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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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财务指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8 0.09 -0.05 -0.32
注: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口径总负债/母公司口径总资产
4、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口径总负债/合并口径总资产
5、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
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总股本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17 年 1-6 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17 年 1-6 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10、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金额)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总股本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报告期间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元/股) (元/股)
2017 年 1-6 月 7.99% 0.36 0.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016 年度 19.76% 0.77 0.77
利润 2015年度 15.11% 0.52 0.52
2014年度 14.88% 0.45 0.45
2017年1-6月 7.70% 0.34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2016年度 19.13% 0.75 0.75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2015年度 13.68% 0.47 0.47
2014年度 13.39% 0.41 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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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一、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 2017 年 9 月 1 日,除存在下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
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1)资产构成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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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44,465.35 46.38% 42,745.49 44.71% 35,536.07 39.72% 33,337.40 42.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406.97 53.62% 52,861.42 55.29% 53,919.31 60.28% 45,269.60 57.59%
资产总计 95,872.32 100.00% 95,606.91 100.00% 89,455.38 100.00% 78,606.99 100.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 78,606.99 万元、89,455.38 万元、95,606.91 万元和 95,872.32
万元。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规模较上期末分别增加 10,848.39
万元、6,151.53 万元和 265.41 万元。公司的资产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
形成的利润累积。
(2)资产构成特点及变化
公司所从事的汽车零配件生产制造业务属于资本密集型业务,所需厂房和机器设备
等投入较大,因此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由于公司 2015 年除部分在建工程
转固外公司还新增较多固定资产,2015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较 2014
年末有所提高。2016 年度公司流动资产增加相对较多,而非流动资产未出现明显变动,
故 2016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 2015 年末出现下降。2017 年上半年公司流动资产
增加但非流动资产略有减少,因此期末非流动资产的占比较 2016 年末出现小幅下降。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5,134.92 11.55% 6,934.07 16.22% 5,213.37 14.67% 5,195.53 15.58%
应收票据 8,464.37 19.04% 5,412.84 12.66% 539.79 1.52% 674.52 2.02%
应收账款 9,949.37 22.38% 14,174.39 33.16% 12,149.55 34.19% 10,165.94 30.49%
预付款项 3,442.83 7.74% 2,378.26 5.56% 921.39 2.59% 1,061.44 3.18%
应收利息 23.65 0.05% 24.55 0.06% 21.26 0.06% 35.58 0.11%
其他应收款 774.78 1.74% 1,295.38 3.03% 1,789.41 5.04% 1,092.76 3.28%
存货 16,562.16 37.25% 12,525.99 29.30% 14,837.24 41.75% 14,910.42 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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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
111.95 0.25% - - - - 23.54 0.07%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1 0.00% - - 64.07 0.18% 177.67 0.53%
流动资产总计 44,465.35 100.00% 42,745.49 100.00% 35,536.07 100.00% 33,337.4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折合人 折合人
原币 折合人民 原币 原币 折合人民 原币
民币金 民币金
金额 币金额 金额 金额 币金额 金额
额 额
库存现金 - - - - - 24.84 - 3.50
人民币 - - - - 24.84 24.84 3.50 3.50
银行存款 - 900.48 - 866.08 - 350.85 - 393.46
人民币 900.48 900.48 866.08 866.08 350.85 350.85 393.46 393.46
美元 - - - - - - 0.00 0.00
其他货币资
- 4,234.44 - 6,067.99 - 4,837.68 - 4,798.57

人民币 4,234.44 4,234.44 6,067.99 6,067.99 4,837.68 4,837.68 4,798.57 4,798.57
合计 - 5,134.92 - 6,934.07 - 5,213.37 - 5,195.53
本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
汇票保证金。报告期内,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较多,因而公司的银行
承兑汇票保证金金额较大,是公司货币资金的主要构成部分。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5,195.53 万元、5,213.37 万元、6,934.07 万元和 5,134.9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58%、14.67%、16.22%和 11.55%。2015 年末,公司
货币资金较 2014 年末增加 17.84 万元,相对稳定。2016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5 年
末增加 1,720.70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银行存款及承兑汇票保证金相
应增加。2017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6 年末减少 1,799.15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
司预付款增加。
(2)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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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8,464.37 5,412.84 539.79 674.52
合计 8,464.37 5,412.84 539.79 674.5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674.52 万
元、539.79 万元、5,412.84 万元和 8,464.3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2%、1.52%、
12.66%和 19.04%。2015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4 年末未发生大幅波动。2016 年末,
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4,873.05 万元,主要是因为 2016 年度销售情况较好,公
司收到的票据较多且背书转让和结算的金额相对较少,因此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高。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较 2016 年末增加 3,051.54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收到的票据未到期所致。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金额 9,949.37 14,174.39 12,149.55 10,165.94
期末应收 账款占
期末流动 资产的 22.38% 33.16% 34.19% 30.49%
比例
期末应收 账款占
当期营业 收入比 17.68% 21.87% 23.72% 23.46%

注:2017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已经年化处理。
2014 年至 2016 年,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规模也逐渐增长。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前一年末分别增长 19.51%和 16.67%。公
司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注重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余额水
平,因而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绝对规模不断增长,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
稳定且处于合理水平。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 2014 年末有所提高,
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收入增长迅速,应收账款增长速度高于流动资产整体增长速度,导
致应收账款占比上升。2016 年末,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 2015 年末未发生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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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2017 年 6 月末,公司回款情况相对较好,因此 2017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金额相较
于 2016 年末减少,其占流动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均有所降低。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计较 2015 年末增加 6,897.89 万元,主要系因
为期末应收票据较 2015 年末增加 4,873.05 万元。公司期末应收票据增加较多,主要是
因为公司客户在 2016 年末向公司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较多,而由于公司未在期末前相
应进行背书转让或贴现,因此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规模相对增加。
②应收账款分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以及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519.86 99.91% 570.49 5.42% 9,949.37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10.00 0.09% 10.00 100.00% -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0,529.86 100.00% 580.49 5.51% 9,949.37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958.77 99.93% 784.37 5.24% 14,174.39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10.00 0.07% 10.00 100.00% -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4,968.77 100.00% 794.37 5.31% 14,174.39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应收账款
1-1-363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2,821.24 99.92% 671.69 5.24% 12,149.55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10.00 0.08% 10.00 100.00% -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2,831.24 100.00% 681.69 5.31% 12,149.55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724.58 99.91% 558.64 5.21% 10,165.94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10.00 0.09% 10.00 100.00% -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0,734.58 100.00% 568.64 5.30% 10,165.94
报告期内,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和坏账
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账龄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比例
1 年以内 10,402.46 98.88% 520.12 14,829.49 99.14% 741.47 5%
1-2 年 39.21 0.37% 3.92 71.91 0.48% 7.19 10%
2-3 年 23.66 0.22% 4.73 20.02 0.13% 4.00 20%
3-4 年 20.00 0.19% 10.00 7.54 0.05% 3.77 50%
4-5 年 14.10 0.13% 11.28 9.38 0.06% 7.50 80%
5 年以上 20.43 0.19% 20.43 20.43 0.14% 20.43 100%
原值合计 10,519.86 100.00% 570.49 14,958.77 100.00% 784.37 -
减:坏账准备 570.49 5.42% 784.37 5.24% -
净值合计 9,949.37 94.58% 14,174.39 94.76% -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账龄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比例
1-1-364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账龄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比例
1 年以内 12,745.18 99.41% 637.26 10,682.49 99.61% 534.12 5%
1-2 年 34.02 0.27% 3.40 7.54 0.07% 0.75 10%
2-3 年 7.54 0.06% 1.51 9.38 0.09% 1.88 20%
3-4 年 9.38 0.07% 4.69 1.48 0.01% 0.74 50%
4-5 年 1.48 0.01% 1.18 12.75 0.12% 10.20 80%
5 年以上 23.65 0.18% 23.65 10.95 0.10% 10.95 100%
原值合计 12,821.24 100.00% 671.69 10,724.58 100.00% 558.64 -
减:坏账准备 671.69 5.24% 558.64 5.21% -
净值合计 12,149.55 94.76% 10,165.94 94.79% -
报告期内,公司 98%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公司
的客户主要是沈阳航天三菱、哈尔滨东安汽车等知名发动机生产企业以及上汽通用五
菱、江淮汽车、长城汽车、海马汽车等知名整车生产企业,该等客户十分重视商业信誉,
且与主要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而销售款项回收较快。
公司管理层已运用组合方式、根据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对存在坏账风险的部分计
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计提
的坏账准备分别为 568.64 万元、681.69 万元、794.37 万元和 580.49 万元,占应收账款
原值比例分别为 5.30%、5.31%、5.31%和 5.51%。公司 5 年以上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
③ 应收账款集中度分析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 5 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为 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合
单位名称 账龄
关联方 (万元) 计数的比例(%)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2,509.14 23.8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2,011.00 19.10%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否 1 年以内 1,097.12 10.42%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832.87 7.91%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673.39 6.40%
合计 - - 7,123.52 67.65%
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1-1-365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包括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
哈弗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定兴分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
括重庆长安汽车股份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
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江淮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 5 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为 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合
单位名称 账龄
关联方 (万元) 计数的比例(%)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2,739.13 18.30%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否 1 年以内 2,347.76 15.68%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2,252.91 15.05%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1,555.72 10.39%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1,541.87 10.30%
合计 - - 10,437.40 69.73%
注: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哈弗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定兴分公司;上海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
括重庆长安汽车股份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
司;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和一汽海马动力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 5 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为 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合
单位名称 账龄
关联方 (万元) 计数的比例(%)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2,769.38 21.58%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2,302.38 17.94%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否 1 年以内 1,903.02 14.8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1,587.70 12.37%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1,206.06 9.40%
合计 - - 9,768.54 76.13%
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汽通用五菱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和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长城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保定长城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
弗分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重庆长安汽
车股份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 5 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为 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合
单位名称 账龄
关联方 (万元) 计数的比例(%)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2,783.30 25.93%
1-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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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 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合
单位名称 账龄
关联方 (万元) 计数的比例(%)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否 1 年以内 1,808.55 16.85%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1,110.87 10.35%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1,096.01 10.21%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否 1 年以内 955.16 8.90%
合计 - - 7,753.89 72.23%
注: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
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控制企业包括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中国长安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重庆长安汽车股份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包括一汽轿车股份
有限公司和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前 5 名均为公司下游主要客户,且均是有长期合作关系的
稳定客户,不存在当年新增客户进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应收
账款前五名客户的应收款账账龄均在 1 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合
计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占比分别为 72.23%、76.13%、69.73%和 67.65%。公司应收
账款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客户以发动机和整车生产厂商为主,下游行业具有
较高的集中度,符合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特征。
(4)预付款项
①预付款项变动分析
预付款项主要为公司预付的设备或原材料采购款。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1,061.44 万元、921.39 万元、2,378.26 万元和 3,442.8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8%、2.59%、5.56%和 7.74%。2016 年末,公司的预付款项较 2015 年末增加较多,
主要是因为公司预付的连杆原材料采购款及预付部分设备款增加所致。2017 年 6 月末,
公司的预付款项较 2016 年末增加 1,064.57 万元,主要是因为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按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款 741.69 1,011.13 149.97 389.67
1-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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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性质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设备款 2,059.17 766.52 317.25 84.33
电费 203.95 229.89 192.71 218.20
设备配件款 126.97 125.16 67.86 94.83
辅料款 34.04 59.80 58.22 111.52
咨询服务费 45.51 24.61 33.10 23.60
土建工程款 4.70 8.72 13.80 43.21
其他 226.80 152.45 88.47 96.09
合计 3,442.83 2,378.26 921.39 1061.44
②预付款项账龄分析
从预付款项的账龄结构看,报告期内,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在 1 年以内。2016 年
末,由于公司 1 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大幅增加,因此 1 年以内的预付款项的占比亦相应增
加。2017 年 6 月末,公司 1 年以内的预付款项继续增加,占比相应提升。
单位:万元
2017年6月30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3,128.38 90.87% 2,089.81 87.87% 606.06 65.78% 782.02 73.68%
1-2年 250.14 7.27% 85.64 3.60% 55.30 6.00% 104.49 9.84%
2-3年 12.74 0.37% 45.85 1.93% 92.59 10.05% 92.41 8.71%
3年以上 51.57 1.50% 156.96 6.60% 167.44 18.17% 82.52 7.77%
合计 3,442.83 100.00% 2,378.26 100.00% 921.39 100.00% 1,061.44 100.00%
(5)应收利息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利息余额分别为 35.58 万元、21.26 万元、24.55 万元和 23.65 万元,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1%、0.06%、0.06%和 0.05%。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利息主要
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定期存款产生的利息。
(6)其他应收款
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主要是融资租赁业务的保证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1,092.76 万元、1,789.41 万元、1,295.38 万元和 774.78 万元。
1-1-368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自 2014 年开始较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置设备。2015 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
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696.66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5 年新增多项融资租赁业务,导
致保证金增加。2016 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较 2015 年末减少 494.03 万元,主要是因为
公司部分融资租赁合同结束,保证金相应减少。2017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 2016
年末减少 520.60 万元,主要是因为部分融资租赁合同结束,保证金相应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融资租赁保证金 772.44 1,323.36 1,792.58 1,067.60
员工备用金 39.32 36.50 56.94 47.85
出口应退税额 - - - 18.14
保证金、押金 - - - 10.06
其他 183.79 185.87 48.94 22.15
合计 995.55 1,545.73 1,898.46 1,165.80
其中,融资租赁保证金系按照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公司
向融资租赁公司缴纳的保证金,在融资租赁期满时予以退回;员工备用金系公司内部员
工借支现金用于差旅、零星开支等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7)存货
①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1-1-369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662.75 15.52% 78.77 2,583.98
在产品 2,436.60 14.20% 88.83 2,347.77
库存商品 10,369.24 60.45% 335.08 10,034.15
包装物 35.56 0.21% 0.64 34.92
低值易耗品 1,649.71 9.62% 88.38 1,561.33
合计 17,153.86 100.00% 591.70 16,562.16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373.65 18.23% 123.41 2,250.23
在产品 2,398.66 18.42% 0.19 2,398.47
库存商品 6,644.97 51.02% 295.42 6,349.56
包装物 39.41 0.30% 0.44 38.97
低值易耗品 1,566.85 12.03% 78.09 1,488.76
合计 13,023.54 100.00% 497.55 12,525.99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639.76 17.58% 30.40 2,609.35
在产品 3,019.75 20.11% 6.53 3,013.22
库存商品 8,002.06 53.28% 114.45 7,887.61
包装物 35.85 0.24% 0.27 35.58
低值易耗品 1,322.48 8.80% 31.00 1,291.48
合计 15,019.89 100.00% 182.65 14,837.24
1-1-370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034.10 13.52% 39.58 1,994.52
在产品 3,461.26 23.01% 8.98 3,452.28
库存商品 8,408.08 55.89% 52.03 8,356.04
包装物 34.41 0.23% 0.31 34.10
低值易耗品 1,107.15 7.36% 33.67 1,073.47
合计 15,045.00 100.00% 134.58 14,910.42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构成较
为稳定,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四者合计占公司存货的 99.77%、99.76%、99.70%和 99.79%。报告期内,公
司的低值易耗品主要为砂轮、刀具、设备日常配件、劳保用品等消耗物件。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发动机和整车生产企业,通常在向该等主机厂销售产品时,
公司先将产品发货到客户生产场所附近的中转仓库,而后中转仓库根据客户依实际生产
需要而制定的具体订单进行小批量发货,客户每月根据当期使用装机数量向公司发出开
票清单,双方确认数量金额无误后,公司财务部据此确认收入。为了保证能向客户及时
提供货源,且满足部分客户对中转仓备货的要求,公司通常在中转仓中进行一定数量的
备货,导致公司的库存商品的占比较高。
②存货变动分析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910.42 万元、14,837.24 万元、12,525.99 万元和
16,562.1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73%、41.75%、29.30%和 37.25%。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期末存货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34.41%、28.97%、19.33%和 29.44%(经年化后)。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小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5 年
销售情况良好,期末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相对减少。由于存货账面价值下降,
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流动资产的比例均有所下降。2016 年度,公司通过优化车间在
产品管理、加快在产品流转,进一步降低了期末在产品余额。同时公司 2016 年度销售
规模大幅增加,导致 2016 年末的库存商品数量相较于 2015 年末有所下降。受前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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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公司 2016 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5 年末下降,而由于公司期末流动资产和当期营
业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存货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流动资产的比例均显著下
降。2017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6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在 2017
年上半年生产备货较多,期末库存商品大幅增加。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公司在 2014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未确认售后租回损
益,即公司所签订的售后回租业务合同中的设备账面价值与其售价之间的差额。
(9)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在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的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增值税进
项税额。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规模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固定资产 40,037.37 77.88% 42,347.67 80.11% 41,947.66 77.80% 29,300.71 64.72%
在建工程 3,902.12 7.59% 3,474.07 6.57% 5,865.11 10.88% 11,102.12 24.52%
固定资产清
- - - - 14.65 0.03% 23.52 0.05%

无形资产 5,794.76 11.27% 5,801.90 10.98% 5,680.67 10.54% 4,255.72 9.40%
递延所得税
510.64 0.99% 519.63 0.98% 411.22 0.76% 330.26 0.73%
资产
其他非流动
1,162.08 2.26% 718.15 1.36% - - 257.27 0.57%
资产
非流动资产
51,406.97 100.00% 52,861.42 100.00% 53,919.31 100.00% 45,269.60 100.00%
合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45,269.60 万元、53,919.31 万元、52,861.42 万元和
51,406.9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
产,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三者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98.65%、99.21%、97.66%和 96.75%,均超过 96%。
(1)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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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比重 账面价值 比重 账面价值 比重 账面价值 比重
房屋建筑
12,737.58 31.81% 12,898.47 30.46% 11,880.93 28.32% 6,126.80 20.91%

机器设备 24,831.80 62.02% 27,090.72 63.97% 28,408.29 67.72% 21,647.59 73.88%
运输设备 207.00 0.52% 201.53 0.48% 110.81 0.26% 127.78 0.44%
办公设备 176.80 0.44% 172.12 0.41% 189.76 0.45% 147.09 0.50%
模具 1,689.38 4.22% 1,577.74 3.73% 1,000.94 2.39% 1,121.90 3.83%
其他设备 394.81 0.99% 407.09 0.96% 356.93 0.85% 129.55 0.44%
合计 40,037.37 100.00% 42,347.67 100.00% 41,947.66 100.00% 29,300.71 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房屋建筑物以及机器设备构成,模具为
硫化模、钻杆轴承套、粗镗液压夹具等。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两项账面价值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总额的 94.79%、96.05%、94.43%和 93.84%,占比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新建生产线并对
老生产线进行了改造升级,因而固定资产规模不断增长。2015 年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账
面价值较 2014 年增长 12,646.95 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新增 5,754.14 万元,主要为在
建工程中的大邑三期生产基地一期工程转固;机器设备新增 6,760.69 万元,主要为公司
2015 年新投产的十号凸轮轴生产线和新增的四条连杆生产线上的生产加工设备。2016
年公司新增购置和从在建工程转固的固定资产与当期固定资产折旧相当,因此年末公司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5 年末未发生明显变动。
2016 年末起,公司不再铸造生产凸轮轴毛坯,部分机器设备和模具将终止使用,
因此公司于 2016 年末对凸轮轴铸造相关的机器设备和模具等固定资产共计提了 105.85
万元减值准备。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房屋建筑物的保存良好,各种设备以及使用
状态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总部厂房工
16.50 - 16.56 - 94.44 -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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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大邑二期厂
- - - - 4.96 - 4.96 -
房工程
大邑三期生
产基地一期 - - - - 620.01 - 3,669.63 -
工程
大邑三期生
产基地二期 1,413.59 - 933.03 -
厂房工程
皮带轮加工
101.75 - - - - - - -
生产线
在安装机器
2,370.29 - 2,524.47 - 5,145.70 - 7,406.04 -
设备
合计 3,902.12 - 3,474.07 - 5,865.11 - 11,102.12 -
2014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当年大邑三期生产基地
一期工程的建设投入较多,同时公司购置入较多生产设备。2015 年末在建工程较 2014
年末减少 5,237.01 万元,主要为本年大邑三期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部分建成投产,以及公
司购建的车床、磨床、加工中心等机器设备等转固所致。2016 年末,因部分在安装机
器设备转固,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 2015 年末出现相对下降。2017 年 6 月末公司在
建工程较 2016 年末增加 428.05 万元,主要是因大邑三期生产基地二期厂房工程建设投
入增加。
(3)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价 6,643.97 6,586.16 6,340.97 4,802.47
土地使用权 6,544.26 6,544.26 6,299.07 4,772.17
软件 99.70 41.90 41.90 30.30
累计摊销 849.21 784.27 660.30 546.75
土地使用权 833.45 771.92 650.98 540.46
软件 15.76 12.35 9.32 6.29
减值准备 - - - -
土地使用权 - - - -
软件 - - - -
账面价值 5,794.76 5,801.90 5,680.67 4,255.72
土地使用权 5,710.82 5,772.35 5,648.09 4,2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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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软件 83.94 29.55 32.58 24.01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另有少量外购软件。2015 年,公
司新增土地使用权为大邑三期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的厂区
和办公场所较稳定,不存在大量购置或处置土地等无形资产的情形,因而无形资产的金
额较为稳定。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减值准备 224.82 247.22 146.01 116.44
应付职工薪酬 93.95 81.18 77.46 52.75
政府补助 88.14 80.99 96.71 104.04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
103.74 110.24 91.04 57.03

合计 510.64 519.63 411.22 330.26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动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应付职工薪酬、政府
补助和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
(5)固定资产清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清理主要是由生产设备以及模具的报废处理产生。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未确认售后租回损益。
4、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按照稳健性原则,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对各类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按照会计
政策的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801.25 1,044.72 790.73 6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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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应收账款 580.49 794.37 681.69 568.64
其他应收款 220.77 250.35 109.04 73.05
存货跌价准备 591.70 497.55 182.65 134.5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5.85 105.85 - -
合计 1,498.81 1,648.12 973.39 776.26
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存货计提
的跌价准备和对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除此之外,根据资产实际质量情况,公司在
报告期内未对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提取减值准备。
下表为 2016 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比较情况: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002265.SZ 西仪股份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601689.SH 拓普集团 5.00% 10.00% 30.00% 60.00% 60.00% 100.00%
000757.SZ 浩物股份 3.00% 6.00% 10.00% 15.00% 100.00% 100.00%
002283.SZ 天润曲轴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603166.SH 福达股份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600960.SH 渤海活塞 5.00% 3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603178.SH 圣龙股份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可比公司均值 4.71% 12.29% 28.57% 53.57% 82.86% 100.00%
本公司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注:圣龙股份数据来自于招股书,其他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各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西仪股份 6 个月
以内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0%,为方便比较,此处将其 1 年以内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记为 5%。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基本一致。报告
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以 1 年内为主,发生坏账的比例很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符
合公司的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满足客户供货及时性要求,保持一定的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
商品等存货。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
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
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合理计提了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谨慎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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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足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司资产的实际
质量状况相符。
(二)负债主要构成及其变化
1、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
37,130.17 92.85% 42,318.63 96.14% 39,820.68 84.47% 31,715.25 80.11%

非流动负债
2,860.40 7.15% 1,700.73 3.86% 7,322.76 15.53% 7,876.46 19.89%
合计
负债总计 39,990.57 100.00% 44,019.36 100.00% 47,143.45 100.00% 39,591.7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5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 2014 年末增
长较多,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
付款的增加,导致流动负债比例提升。2016 年末,由于公司的流动负债增加且非流动
负债减少,因此非流动负债占比显著下降。2017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减少、
流动负债占比降低。
2、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2,388.83 33.37% 12,636.63 29.86% 9,694.54 24.35% 6,985.79 22.03%
应付票据 7,337.84 19.76% 6,682.46 15.79% 6,342.35 15.93% 7,315.78 23.07%
应付账款 10,811.38 29.12% 11,597.09 27.40% 13,527.37 33.97% 10,089.16 31.81%
预收款项 216.92 0.58% 206.93 0.49% 197.27 0.50% 170.94 0.54%
应付职工薪
2,519.70 6.79% 2,871.59 6.79% 2,089.02 5.25% 1,851.17 5.84%

应交税费 739.30 1.99% 2,143.74 5.07% 1,260.31 3.16% 1,173.55 3.70%
应付利息 7.07 0.02% 3.55 0.01% 5.63 0.01% 8.38 0.03%
其他应付款 164.41 0.44% 115.89 0.27% 178.62 0.45% 230.17 0.73%
一年内到期
2,858.92 7.70% 5,964.59 14.09% 6,420.78 16.12% 3,726.75 11.75%
的非流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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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流动负
85.78 0.23% 96.15 0.23% 104.79 0.26% 163.56 0.52%

流动负债合
37,130.17 100.00% 42,318.63 100.00% 39,820.68 100.00% 31,715.2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六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8.19%、
98.78%、99.00%和 98.72%。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保证借款 - - - - - - 700.00 10.02%
抵押借款 8,255.83 66.64% 9,836.63 77.84% 6,694.54 69.05% 3,200.00 45.81%
质押借款 4,133.00 33.36% 2,800.00 22.16% 3,000.00 30.95% 3,085.79 44.17%
合计 12,388.83 100.00% 12,636.63 100.00% 9,694.54 100.00% 6,985.7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短期借款包括保证借款、抵押借款和质押借款。其中,保证借款
为担保借款;抵押借款为公司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资产作为抵
押物,向银行借入的贷款;质押借款为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定期存款存单等资产作为
质押物向银行取得的借款。报告期内,出于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借入较多短期借款。
2015 年末公司新增了部分抵押借款,导致期末短期借款金额比 2014 年末增加。2016
年末,由于公司当年业务规模大幅增加,公司因资金周转新增 3,142.10 万元抵押借款,
导致短期借款金额进一步增加。2017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总额较 2016 年末未发生明
显变动。
(2)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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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7,337.84 100.00% 6,682.46 100.00% 6,342.35 100.00% 7,315.78 100.00%
合计 7,337.84 100.00% 6,682.46 100.00% 6,342.35 100.00% 7,315.78 100.00%
公司报告期内的应付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是公司在采购原材料和设备时通过
承兑汇票结算所产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保持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动。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9,542.71 88.27% 10,033.81 86.52% 12,709.07 93.95% 8,686.92 86.10%
(含 1 年)
1 年以上 1,268.67 11.73% 1,563.28 13.48% 818.30 6.05% 1,402.25 13.90%
合计 10,811.38 100.00% 11,597.09 100.00% 13,527.37 100.00% 10,089.1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按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款 6,249.73 6,400.38 5,859.76 4,918.30
辅料款 2,197.47 2,762.06 3,697.33 2,947.64
设备款 490.20 1,067.59 2,114.53 860.51
土建工程款 45.84 247.04 804.80 19.03
设备配件款 110.76 195.11 455.50 188.20
其他 1,717.38 924.91 595.46 1,155.48
合计 10,811.38 11,597.09 13,527.37 10,089.16
公司报告期内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设备、辅料等采购款。2015 年末,
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3,438.21 万元,一方面是因为公司生产采购规模增
加,另一方面是因为大邑三期生产基地一期厂区应付设备款增加。由于公司 2016 年销
售情况良好,公司于当期结清了较多供应商货款,因此期末应付账款相较于 2015 年末
有所减少。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6 年末减少 785.7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应付账款账龄都在 1 年以内。2014 年末,公司少量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对一些长期合作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主要为未付的采购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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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款。随着公司对该等款项的逐渐支付,且公司在 2015 年核销了部分未能取得
联系的供应商的往来款项,公司 1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的金额以及占比在 2015 年末有所
下降。2016 年末,公司应付的部分设备款账龄增加,导致一年以上的应付账款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付账款前十名供应商(含设备供应商)情况如下:
①2017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期末余额
供应商名称 占比 账龄 内容
(万元)
四川晨耀凸轮轴有限公司 561.41 5.19% 1 年以内 凸轮轴毛坯
重庆市新双雄汽车配件有限责任
478.19 4.42% 1 年以内 凸轮轴毛坯
公司
成都金顶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473.75 4.38% 1 年以内 凸轮轴毛坯
都江堰市圣源金属制品厂 453.12 4.19% 1 年以内 皮带轮毛坯
1 年以内 393.08 万
四川泰锐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95.74 3.66% 元、1-2 年 0.86 万元、丝锥、刀杆等
2-3 年 1.79 万元
重庆北碚志泉机械厂 325.28 3.01% 1 年以内 凸轮轴毛坯
成都市三峰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283.36 2.62% 1 年以内 圆钢
1-2 年 8.31 万元,其
四川宏大橡塑有限责任公司 253.13 2.34% 混炼胶、三元乙丙胶等
余 1 年以内
2-3 年 2.87 万元,其
公安县铜套有限公司 240.83 2.23% 铜套
余 1 年以内
四川一通鼎晟铸造有限公司 236.81 2.19% 1 年以内 凸轮轴毛坯
注:账龄系按照 2017 年 6 月 30 日情况统计;供应商包含设备供应商,下同。
②2016 年末应付账款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期末余额
供应商名称 占比 账龄 内容
(万元)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506.84 4.37% 1-2 年 分期付款购设备
1-2 年 2.05 万元,其
都江堰市圣源金属制品厂 488.04 4.21% 皮带轮外圈、芯子
余 1 年以内
重庆科搏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465.29 4.01% 1 年以内 皮带轮外圈、芯子
成都市三峰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423.92 3.66% 1 年以内 圆钢
四川晨耀凸轮轴有限公司 401.70 3.46% 1 年以内 凸轮轴毛坯
成都市联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394.05 3.40% 1 年以内 皮带轮外圈、芯子
重庆市新双雄汽车配件有限责任
352.87 3.04% 1 年以内 凸轮轴毛坯
公司
成都卡思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45.67 2.98% 1 年以内 凸轮轴毛坯
1-2 年 2.87 万元,其
公安县铜套有限公司 306.19 2.64% 铜套
余 1 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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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供应商名称 占比 账龄 内容
(万元)
1-2 年 1.75 万元,其
四川泰锐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88.83 2.49% 丝锥、刀杆等
余 1 年以内
注:账龄系按照各年末(12 月 31 日)情况统计,下同;供应商包含设备供应商,下同。
③2015 年末应付账款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期末余额
供应商名称 占比 账龄 内容
(万元)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1,182.62 8.74% 1 年以内 分期付款购设备
四川鸿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60.90 5.62% 1 年以内 工程款
合肥汇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722.78 5.34% 1 年以内 连杆毛坯、螺栓及螺帽
重庆科搏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506.03 3.74% 1 年以内 皮带轮外圈、芯子
成都市三峰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409.22 3.03% 1 年以内 圆钢
覆膜砂、原砂、脱膜剂
成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482.46 3.57% 1 年以内

四川泰锐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42.16 2.53% 1 年以内 丝锥、刀杆等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
319.07 2.36% 1 年以内 连杆毛坯、螺栓
限公司
成都市联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61.64 1.93% 1 年以内 皮带轮外圈、芯子
四川宏大橡塑有限责任公司 248.13 1.83% 1 年以内 橡胶
④2014 年末应付账款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期末余额
供应商名称 占比 账龄 内容
(万元)
成都卡思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95.48 4.91% 1 年以内 凸轮轴毛坯
合肥汇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442.85 4.39% 1 年以内 连杆毛坯、螺栓及螺帽
覆膜砂、原砂、脱膜剂
成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435.33 4.31% 1 年以内

江苏宏宝锻造有限公司 303.32 3.01% 1 年以内 连杆毛坯
重庆科搏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88.08 2.86% 1 年以内 皮带轮外圈、芯子
凯伯精密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269.20 2.67% 2-3 年 设备
无锡华能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52.79 2.51% 1 年以内 表面处理设备
乐山市市中区嘉勤机械厂 244.48 2.42% 1 年以内 皮带轮外圈、芯子
四川泰锐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20.08 2.18% 1 年以内 丝锥、刀杆等
四川锐恒洋贸易有限公司 214.90 2.13% 1 年以内 切削液等
(4)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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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奖金 、
1,893.39 75.14% 2,319.56 80.78% 1,581.51 75.71% 1,499.53 81.00%
津贴和补贴
工会经费和 职
626.30 24.86% 541.17 18.85% 507.51 24.29% 351.64 19.00%
工教育经费
住房公积金 - - 10.86 0.38% - - - -
合计 2,519.70 100.00% 2,871.59 100.00% 2,089.02 100.00% 1,851.17 100.00%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提取未发放的应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报告期内,
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逐年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的员工数量逐渐增长及且公司在 2015
年上调了部分管理及销售人员等员工的基础工资。2016 年度,公司业绩突出,员工奖
金增加较多,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相应增加。
(5)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值税 439.55 59.45% 1,173.17 54.73% 580.04 46.02% 300.81 25.63%
营业税 0.00 0.00% 0.00 0.00% 5.16 0.41% - -
企业所得税 192.10 25.98% 652.94 30.46% 477.92 37.92% 772.96 65.87%
个人所得税 10.13 1.37% 42.57 1.99% 47.71 3.79% 4.96 0.42%
城市维护建
25.34 3.43% 93.79 4.38% 44.00 3.49% 24.37 2.08%
设税
房产税 5.74 0.78% 49.38 2.30% 5.74 0.46% 5.74 0.49%
教育费附加 11.08 1.50% 48.07 2.24% 20.04 1.59% 10.44 0.89%
地方教育费
7.39 1.00% 32.04 1.49% 13.36 1.06% 6.96 0.59%
附加
印花税 31.29 4.23% 35.09 1.64% 33.73 2.68% 19.21 1.64%
副食品价格
16.68 2.26% 16.68 0.78% 32.60 2.59% 28.08 2.39%
调节基金
合计 739.30 100.00% 2,143.74 100.00% 1,260.31 100.00% 1,173.5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交税费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14 年末、2015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占应交税费的比例分别
为 91.50%、83.95%、85.18%和 85.44%。2016 年末,因公司销售同比增长较快,年末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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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增值税增加较多,整体应交税费显著增加。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增值税和应交
企业所得税均大幅减少,期末应交税费较 2016 年末减少 1,404.44 万元。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长
- - 2,529.13 42.40% 423.73 6.60% 1,001.96 26.89%
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
2,767.85 96.81% 3,175.36 53.24% 5,578.07 86.88% 2,717.66 72.92%
期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未
确认售后租回损 91.07 3.19% 260.10 4.36% 418.98 6.53% 7.13 0.19%

合计 2,858.92 100.00% 5,964.59 100.00% 6,420.78 100.00% 3,726.75 100.00%
公司报告期内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以及一年
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将于一年内支付的融资租赁
款。2015 年末,由于公司融资租赁及售后租回资产增加,应支付的融资租赁款及未确
认售后租回损益增加,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规模增加。2016 年末,部分长期
借款被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减少较多,综合导致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规模较 2015 年末小幅下降。2017 年 6 月末,由于公司长
期借款到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规模较 2016 年末大幅下降。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 0.00% - 0.00% 2,517.73 34.38% 2,941.46 37.34%
长期应付款 2,135.48 74.66% 777.26 45.70% 3,583.66 48.94% 4,346.36 55.18%
递延收益 724.92 25.34% 923.47 54.30% 1,221.38 16.68% 588.64 7.47%
非流动负债合
2,860.40 100.00% 1,700.73 100.00% 7,322.76 100.00% 7,876.46 100.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7,876.46 万元、7,322.76 万元、1,700.73 万元和 2,860.4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因融资业务而产生的长期应付款较多,非流动负债规模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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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末,公司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均较 2015 年末减少,因此非流动负债总额大
幅减少。2017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增加,使得非流动负债总额有所增加。
(1)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保证借款 - - - - 17.73 0.70% 441.46 15.01%
抵押借款 - - - - 2,500.00 99.30% 2,500.00 84.99%
合计 - - - - 2,517.73 100.00% 2,941.46 100.00%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2,941.46
万元、2,517.73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公司 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的长期借款主
要为公司于 2014 年向南充市商业银行借入的 2,500.00 万元长期借款。2016 年末,该笔
2,500.00 万元借款将于 1 年内到期,因此转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长期应付款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 5,230.32 4,156.54 9,799.71 7,844.44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融
2,998.95 3,340.32 6,003.94 3,141.02
资租赁款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326.98 203.91 637.99 780.42
加:将于一年内摊销的未
231.10 164.96 425.87 423.36
确认融资费用
净值合计 2,135.48 777.26 3,583.66 4,346.36
公司自 2014 年度起开始大量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机器设备,因此公司自 2014 年
末起有大额的应付融资租赁款。由于公司的融资租赁期一般为 24 个月至 36 个月,公司
在年末时有较大比例的应付融资租赁款为一年内支付的融资租赁款。公司将最低租赁付
款额与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
摊。随着公司逐渐支付部分融资租赁款,且公司在 2016 年新增融资租赁较少,公司的
长期应付款余额在 2016 年末显著下降。2017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售后回租,期末应付融
资租赁款相应增加。
(3)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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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 501.79 443.81 539.97 530.03
未确认售后租回损益 223.13 479.65 681.41 58.61
合计 724.92 923.47 1,221.38 588.64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以及公司因售后租回业务而产
生的未确认售后租回损益。
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的政
府补助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文件号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生 成财企
64.68 72.00 86.64 101.29
产技术改造项目 [2012]199 号
适配加工中心成组(连杆) 成青科[2013]50
15.00 16.64 19.91 23.18
压装系统研制项目 号
发动机胀断连杆数控(单 成财建
47.12 52.88 64.42 75.96
元)生产线装备研制项目 [2013]132 号
激光切割附注装夹系统技 成青科[2013]56
132.50 147.79 178.37 208.95
术研发与应用 号
成财企
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生 [2013]198 号、
78.96 86.43 101.37 116.30
产技术改造项目 成财企
[2013]226 号
发动机胀断连杆数控(单 成财企[2014]89
- - 1.60 4.34
元)生产线装备研制项目 号
凸轮轴自动装卸料系统技 成青科经信
- - 10.50 -
术研究 [2015]48 号
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生 成财企
63.54 68.08 77.16 -
产技术改造项目 [2015]161 号
缸内直喷汽车发动机凸轮 成 财 教
100.00 - - -
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016]169 号
合计 501.79 443.81 539.97 530.03 -
(三)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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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本公积 16,504.30 16,504.30 16,504.30 16,504.30
盈余公积 1,511.21 1,511.21 886.29 487.42
未分配利润 25,866.25 21,572.04 12,921.35 10,023.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5,881.76 51,587.55 42,311.94 39,015.28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881.76 51,587.55 42,311.94 39,015.28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分别为 39,015.28 万元、42,311.94 万元、
51,587.55 万元和 55,881.76 万元。
1、股本变动情况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股本均为 12,000.00 万元。
2、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6,479.73 16,479.73 16,479.73 16,479.73
其他资本公积 24.57 24.57 24.57 24.57
合计 16,504.30 16,504.30 16,504.30 16,504.30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的资本公积未发生变动。2013 年 11 月,经公司创立大会决
议,西菱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由西
菱有限原出资人以西菱有限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8,479.73 万元,按
1:0.4213 认购 1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剩余 16,479.73 万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期初余额 1,511.21 886.29 487.42 272.76
本期增加 - 624.92 398.87 214.66
本期减少 - - - -
期末余额 1,511.21 1,511.21 886.29 48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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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各期盈余公积的增加系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每年
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期初未分配利润 21,572.04 12,921.35 10,023.56 4,835.49
加:本期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94.21 9,275.61 6,296.66 5,402.7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24.92 398.87 214.66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3,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25,866.25 21,572.04 12,921.35 10,023.56
(四)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财务指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20 1.01 0.89 1.05
速动比率 0.75 0.71 0.52 0.58
资产负债率(%) 41.71% 46.04% 52.70% 50.37%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258.05 17,076.96 12,340.08 10,130.62
利息保障倍数(倍) 43.80 32.03 26.14 17.01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5、0.89、1.01 和 1.20;速动比率分别为 0.58、0.52、0.71
和 0.75。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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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均发生较大增长,因此在流动资产及速动资产也随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情况下,流动
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小幅下降。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预
付款项等流动性资产均发生较大幅度增长,但流动性负债增长相对较少,因此流动比率
和速动比率均有所提升。2017 年 6 月末较 2016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增长且流动负债下
降,因此流动比率有所提升,但由于公司期末存货增加较多,扣除存货的影响后,公司
速动比率仅发生小幅增加。
(2)资产负债率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0.37%、52.70%、46.04%和 41.71%。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发生较大幅度增长,导致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大幅下降导致负债总额减少,且资产规模有所增加,
因此资产负债率出现下降。2017 年 6 月末较 2016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规模大幅下降
导致负债总额减少,且公司资产总额小幅增加,因此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
为 10,130.62 万元、12,340.08 万元、17,076.96 万元和 8,258.05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迅速发展,利润总额持续迅速增长;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7.01 倍、26.14 倍、32.03 倍和 43.80 倍,维持在较高水平且随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增
长而增加。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1)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比较表如下
流动比率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002265.SZ 西仪股份 1.82 1.87 1.79 1.99
601689.SH 拓普集团 2.57 1.82 2.71 1.25
000757.SZ 浩物股份 2.08 2.37 2.12 2.00
002283.SZ 天润曲轴 1.32 1.24 1.15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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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603166.SH 福达股份 1.41 1.42 1.37 0.77
600960.SH 渤海活塞 2.10 1.82 3.00 2.50
603178.SH 圣龙股份 1.11 0.91 1.11 0.90
可比公司均值 1.78 1.63 1.89 1.50
本公司 1.20 1.01 0.89 1.05
资料来源:根据 Wind 资讯数据计算
速动比率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002265.SZ 西仪股份 1.21 1.14 0.89 1.07
601689.SH 拓普集团 2.13 1.24 2.00 0.73
000757.SZ 浩物股份 1.60 1.87 1.70 1.71
002283.SZ 天润曲轴 0.90 0.86 0.78 0.66
603166.SH 福达股份 1.13 1.19 1.18 0.57
600960.SH 渤海活塞 1.82 1.64 2.40 2.04
603178.SH 圣龙股份 0.87 0.65 0.80 0.61
可比公司均值 1.38 1.23 1.39 1.06
本公司 0.75 0.71 0.52 0.58
资料来源:根据 Wind 资讯数据计算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在于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融资途径较少,主要以短期债务融资为主,因此流动比
率和速动比率较低。此外,公司对供应商渠道的把控能力较强,能获得较为有利的信用
条件,经营性流动负债相对较多,因此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
(2)资产负债率分析
资产负债率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002265.SZ 西仪股份 35.29% 37.13% 36.55% 32.67%
601689.SH 拓普集团 26.56% 31.34% 22.98% 40.86%
000757.SZ 浩物股份 42.61% 42.48% 38.77% 42.47%
002283.SZ 天润曲轴 31.15% 29.24% 28.50% 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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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603166.SH 福达股份 38.63% 41.00% 43.52% 65.19%
600960.SH 渤海活塞 28.68% 35.06% 30.45% 30.12%
603178.SH 圣龙股份 56.55% 71.09% 70.50% 70.70%
可比公司均值 37.07% 41.06% 38.75% 45.15%
本公司 41.71% 46.04% 52.70% 50.37%
资料来源:根据 Wind 资讯数据计算;拓普集团、福达股份和渤海活塞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圣龙股份为 2017 年 3 月 28 日新上市公司,2016 年度财务数据为经审阅财务数据
公司所从事的汽车零配件生产制造业务属于资本密集型业务,所需厂房和机器设备
等投入较大,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兴建厂房、购买生产设备需要大量的资金;此
外,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收款项、存货需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为满足公司生产规
模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主要通过经营性负债、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资金
周转,并通过银行信贷、融资租赁等债务融资方式构建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相对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缺少权益性融资方式,因此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综上所述,与已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较大,而公司融资
渠道相对较少,主要依靠债务方式融资,因此公司速动比率、流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均值,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水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实
力将显著增强,融资途径亦将多元化,尤其是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筹集权益资金,资产负
债结构将进一步改善。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3 4.92 4.59 4.70
存货周转率(次) 1.24 3.08 2.39 2.1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17 年 1-6 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17 年 1-6 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70 次、4.59 次、4.92 次和 2.33 次。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未发生大幅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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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19
次、2.39 次、3.08 次和 1.24 次。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增长较明显,
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5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4 年末减少 0.49%,而营业成本增加 17.23%。
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进一步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6 年末存货
余额较 2015 年末下降且 2016 年度的营业成本因业务规模扩大而较 2015 年度增加。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002265.SZ 西仪股份 2.43 4.41 4.37 4.26
601689.SH 拓普集团 2.30 4.32 5.03 5.48
000757.SZ 浩物股份 2.83 4.93 5.57 4.60
002283.SZ 天润曲轴 1.87 3.16 4.02 4.37
603166.SH 福达股份 1.82 2.93 2.73 3.51
600960.SH 渤海活塞 2.22 5.07 4.12 4.23
603178.SH 圣龙股份 2.46 5.17 5.86 6.59
可比公司均值 2.27 4.28 4.53 4.72
本公司 2.33 4.92 4.59 4.70
资料来源:根据 Wind 资讯数据计算
除 2014 年末因圣龙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导致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高外,报告
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包括:(1)
凭借公司多年的经营,公司行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成功将国内著名发动机生产企业和整
车生产企业发展为公司主要客户,且其销售收入占比逐年增加。该等客户资金实力强、
商业信用度高,总体账期相对较短,应收账款能及时回款,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相对较低;(2)目前公司给予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信用期大多数为 1 至 4 月左右,与公
司实际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基本一致,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产品类型和客户结构与公司
存在差异,应收账款信用期亦有所区别,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不同。
(2)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次)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年1-6 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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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周转率(次)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年1-6 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002265.SZ 西仪股份 1.50 2.08 1.83 1.85
601689.SH 拓普集团 1.77 3.48 3.56 3.93
000757.SZ 浩物股份 1.95 3.08 3.54 3.79
002283.SZ 天润曲轴 1.60 2.49 2.10 1.88
603166.SH 福达股份 1.78 2.87 2.62 3.10
600960.SH 渤海活塞 2.20 3.41 2.09 2.36
603178.SH 圣龙股份 3.12 6.35 6.42 6.13
可比公司均值 1.99 3.39 3.17 3.29
本公司 1.24 3.08 2.39 2.19
资料来源:根据 Wind 资讯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包
括:(1)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发动机和整车生产企业,该等主机厂客户一般要求零部件供
应商小批量多批次及时供货。为了保证能向客户及时提供货源,且出于部分客户对中转
仓备货的要求,公司通常在中转仓中进行一定数量的备货。公司备货量相对充足,导致
公司存货占比较高,周转率相对较低;(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类型以及客户结构与
公司有所区别,因此生产销售周期存在差异,导致存货周转率不同。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8,130.68 64,811.06 51,215.16 43,328.24
减:营业成本 18,075.89 42,146.34 35,502.79 30,284.14
税金及附加 368.89 803.71 415.93 270.19
销售费用 1,092.43 1,923.60 1,331.90 1,337.63
管理费用 2,766.37 6,819.16 5,376.64 4,141.14
财务费用 1,012.66 2,005.55 1,856.10 1,543.78
资产减值损失 18.12 729.13 197.35 170.28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投资收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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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二、营业利润 4,796.32 10,383.56 6,534.47 5,581.09
加:营业外收入 191.37 610.99 793.76 653.69
减:营业外支出 6.59 266.89 90.68 19.45
三、利润总额 4,981.09 10,727.66 7,237.55 6,215.33
减:所得税费用 686.89 1,452.05 940.90 812.60
四、净利润 4,294.21 9,275.61 6,296.66 5,402.73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7,254.49 96.89% 64,071.26 98.86% 50,613.33 98.82% 42,710.87 98.58%
其它业务收入 876.19 3.11% 739.80 1.14% 601.83 1.18% 617.37 1.42%
营业收入合计 28,130.68 100.00% 64,811.06 100.00% 51,215.16 100.00% 43,328.2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3,328.24 万元、51,215.16 万元、64,811.06 万元和 28,130.68
万元。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比增长 18.20%和 26.55%,
实现快速平稳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维持在 96%以上,营业收入的增长来
自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铁屑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曲轴扭转
9,572.06 35.12% 20,798.11 32.46% 16,355.18 32.31% 15,561.85 36.44%
减振器
连杆总成 10,586.95 38.84% 25,856.99 40.36% 19,810.87 39.14% 14,382.31 33.67%
凸轮轴总
7,039.10 25.83% 17,279.64 26.97% 14,263.99 28.18% 12,455.79 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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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56.38 0.21% 136.52 0.21% 183.30 0.36% 310.92 0.73%
合计 27,254.49 100.00% 64,071.26 100.00% 50,613.33 100.00% 42,710.87 100.00%
注:其他主要为机油尺管、螺栓等收入占比较小的小件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和凸轮轴总成三类产品,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上述三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同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27%、99.64%、99.79%和 99.79%。2014 年至 2016 年,
公司连杆产品因销售收入增长幅度相对较大而导致其收入占比不断上升。
3、主营业务收入地区结构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内 27,153.88 99.63% 63,774.51 99.54% 50,013.94 98.82% 41,947.73 98.21%
国外 100.60 0.37% 296.74 0.46% 599.39 1.18% 763.14 1.79%
合计 27,254.49 100.00% 64,071.26 100.00% 50,613.33 100.00% 42,710.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销售,国外市场销售占比较小。公司国外销售
主要为向日本三菱销售凸轮轴总成和曲轴扭转减振器。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收入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6,526.92 24.04% 17,926.83 28.11% 16,607.10 33.20% 9,242.32 22.03%
华南 5,023.43 18.50% 11,840.53 18.57% 9,825.65 19.65% 9,333.87 22.25%
华中 1,587.32 5.85% 3,571.65 5.60% 3,280.27 6.56% 2,677.31 6.38%
华北 3,278.94 12.08% 6,781.94 10.63% 3,122.80 6.24% 2,654.34 6.33%
西北 - - - - - - 324.33 0.77%
西南 605.05 2.23% 1,372.10 2.15% 1,402.46 2.80% 1,712.91 4.08%
东北 10,132.23 37.31% 22,281.46 34.94% 15,775.66 31.54% 16,002.66 38.15%
合计 27,153.88 100.00% 63,774.51 100.00% 50,013.94 100.00% 41,947.7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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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集中于华东、华南和东北地区。公司在华东地区的客
户主要包括江淮汽车和浙江远景等,在华南地区的客户主要包括上汽通用五菱等,在东
北地区的客户主要包括沈阳航天三菱、东安汽车发动机和一汽轿车等。沈阳航天三菱、
江淮汽车和上汽通用五菱在报告期各期均为公司前三大客户,因此其所在的东北、华东
和华南地区是公司的主要销售地区。
2015 年,受益于小型 SUV 的突破,江淮汽车的 SUV 销售量实现大幅上升,其向
公司的采购额也实现翻倍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在华东地区的销售占比增加;同时,因公
司整体销售规模增加而西南和东北地区的销售收入却未相应增长,该两地区 2015 年占
比有所下降。2016 年度,受益于哈弗系列的热卖,长城汽车的全年销售量大幅增长,
其向公司采购的规模也显著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在华北地区的销售占比增加。除上述变
动外,报告期内公司各地区的销售占比较为稳定。
4、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及其原因
(1)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总体原因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2,710.87 万元、50,613.33 万元、64,071.26 万元和 27,254.49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2015 年度与 2016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长 18.50%和 26.59%,
2014 年至 2016 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22.48%。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主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具体如下:
①国内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长
自 2001 年底加入 WTO 后,我国经历了汽车工业发展的黄金十年。尤其是在 2009
年与 2010 年,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出台了《汽车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等一
系列积极政策,我国汽车行业在此期间实现了“井喷”式增长。受刺激汽车消费政策退出、
部分城市出台治堵限购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2011 年至 2012 年我国汽车产销增速显著
放缓。2013 年至 2016 年,我国汽车行业增长复苏,产销量增速迅速提升。受益于汽车
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近年来也快速发展,为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
间,并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②持续增加建设投资,提高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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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
形成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三大成熟产品体系,并逐步从一家传统汽
车零部件加工企业发展成为具有相当市场影响力的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供应商。报告
期内,凭借公司出色的产品质量以及快速及时的交付能力,公司的销售量快速增加。为
满足生产需求并把握市场时机,公司持续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在报告期内建设大邑三期
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并购置入大量机器设备,使公司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2016
年,公司已经具备年生产约 402 万支曲轴扭转减振器、840 万支连杆总成和 229 万支凸
轮轴总成的能力,为主营业务增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③加大科研力度,提升公司产品质量与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把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公司持续发展的原动
力。经过十多年的持续积累,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大量工艺技术储备,先后开发生产了
近百个规格型号的凸轮轴、连杆和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当前传统汽车行业正面临环保
要求提高、新能源汽车冲击、消费者消费习惯调整等挑战,为应对该等挑战,公司积极
与下游主机厂进行技术研发合作,开发顺应市场需求的高质量产品,保证公司业务的增
长性。凭借强大的市场适应能力以及与主机厂的多年合作关系,公司在获得产品订单上
具备领先的优势,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销售的快速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具体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均快速增长,具体分析如下:
①曲轴扭转减振器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9,572.06 20,798.11 16,355.18 15,561.85
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 - 27.17% 5.10% 14.32%
销售数量(万支) 183.11 393.44 304.34 299.59
销售数量同比增长率 - 29.28% 1.59% 14.61%
平均销售价格(元/支) 52.28 52.86 53.74 51.94
平均销售价格增长率 -1.11% -1.63% 3.46% -0.25%
注:表格中增长率为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2015 年度,受益于国内 SUV 市场的快速增长,公司向上汽通用五菱、江淮汽车销
售的曲轴扭转减振器数量分别较上年增长 10.23%和 114.43%,且公司向部分客户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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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的单价高于公司整体平均销售单价的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占比有所上升,导致公司销
售收入相应增长。
2016 年度,包括沈阳航天三菱、上汽通用五菱、东安汽车发动机和东安动力在内
的多个主要客户均增加了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的采购量,使得公司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
销售收入增长 27.17%。
②连杆总成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10,586.95 25,856.99 19,810.87 14,382.31
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 - 30.52% 37.74% 21.86%
销售数量(万支) 289.86 694.57 541.03 410.82
销售数量同比增长率 - 28.38% 31.70% 20.56%
平均销售价格(元/支) 36.52 37.23 36.62 35.01
平均销售价格增长率 -1.89% 1.67% 4.59% 1.08%
注:表格中增长率为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2015 年度,公司连杆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 37.74%,主要是由于产品销量大幅增长。
2015 年度,受益于小型 SUV 的突破,江淮汽车的 SUV 销售量实现大幅上升,其向公
司采购的连杆产品也实现翻倍增长;此外,上汽通用五菱向公司采购的连杆产品也持续
快速增长,进一步带动连杆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2015 年度,公司连杆产品的平均销
售价格上涨 4.59%。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以及消费方式的改变,人们对低油耗、
高功率的小排量汽车需求逐渐增加,对可实现高功率、高扭矩输出的涡轮增压发动机的
需求相应增长。公司部分主要客户近年来也根据市场需求逐步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涡轮
增压发动机的装机量。2015 年,公司向部分客户销售的用于组装涡轮增压发动机的连
杆占比大幅增加,而该种连杆的平均销售价格高于其他连杆产品价格,因此提高了公司
连杆产品的整体平均销售价格。
2016 年度,公司连杆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 30.52%,主要是因为公司部分用于组装
涡轮增压发动机的连杆产品继续放量供应,带动了公司连杆产品整体销售量的持续上
升。
③凸轮轴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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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7,039.10 17,279.64 14,263.99 12,455.79
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 - 21.14% 14.52% 14.23%
销售数量(万支) 70.76 180.38 142.57 118.50
销售数量同比增长率 - 26.52% 20.31% 11.39%
平均销售价格(元/支) 99.47 95.80 100.05 105.11
平均销售价格增长率 3.84% -4.25% -4.81% 2.55%
注:表格中增长率为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2015 年度,江淮汽车向公司采购的凸轮轴总成产品数量大幅增长,使得公司 2015
年度的凸轮轴总成销售额增长显著。2016 年度,公司凸轮轴产品的销售收入相较于 2015
年度增长 21.14%,主要是因为长城汽车从公司采购的凸轮轴产品大幅增长,且沈阳航
天三菱、江淮汽车等主要客户采购的凸轮轴产品也有所增长。
公司 2015 年凸轮轴总成产品销售价格下跌,主要是因当年向江淮汽车等客户所销
售的价格较低的产品占比增加所致。2016 年度,公司所销售的价格相对较低的凸轮轴
总成产品的占比进一步增加,导致凸轮轴的总体平均销售价格出现下滑。2017 年 1-6
月,公司所销售的单价较高的柴油发动机凸轮轴产品销售占比增加导致平均销售单价有
所上涨。
(3)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季节性波动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属于汽车制造业的上游产业,客户主要为发
动机主机制造商及整车制造商,并不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市场需求
主要由汽车行业的整体景气程度决定,并受主机制造商或整车制造商的年度生产计划直
接影响,营业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但受春节等传统假期以及终端消费者消费
习惯的间接影响,通常每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会略低于下半年。
(三)营业成本变化趋势、构成及原因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1-6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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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6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8,055.64 99.89% 41,789.45 99.15% 35,463.25 99.89% 30,272.54 99.96%
其它业务成本 20.24 0.11% 356.89 0.85% 39.53 0.11% 11.60 0.04%
营业成本合计 18,075.89 100.00% 42,146.34 100.00% 35,502.79 100.00% 30,284.14 100.00%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30,284.14
万元、35,502.79 万元、42,146.34 万元和 18,075.8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占营业成本比重均在 99%以上。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曲轴扭转
6,007.85 33.27% 12,676.78 30.33% 10,200.82 28.76% 10,343.80 34.17%
减振器
连杆总成 6,369.33 35.28% 15,726.33 37.63% 14,078.08 39.70% 10,680.81 35.28%
凸轮轴总
5,598.24 31.01% 13,261.61 31.73% 10,959.30 30.90% 8,930.59 29.50%

其他 80.22 0.44% 124.73 0.30% 225.06 0.63% 317.34 1.05%
合计 18,055.64 100.00% 41,789.45 100.00% 35,463.25 100.00% 30,272.54 100.00%
注:其他主要为机油尺管、螺栓等收入占比较小的小件产品
3、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7,890.53 43.70% 17,274.60 41.34% 13,719.28 38.69% 12,117.44 40.03%
直接人工 2,571.92 14.24% 6,579.99 15.75% 6,352.45 17.91% 5,361.08 17.71%
辅料 2,231.43 12.36% 5,124.57 12.26% 5,417.85 15.28% 4,389.08 14.50%
折旧费用 1,958.48 10.85% 4,492.49 10.75% 3,748.61 10.57% 2,530.56 8.36%
水电费用 1,128.33 6.25% 2,980.99 7.13% 2,614.63 7.37% 2,136.85 7.06%
其他制造
2,274.95 12.60% 5,336.81 12.77% 3,610.44 10.18% 3,737.52 12.35%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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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8,055.64 100.00% 41,789.45 100.00% 35,463.25 100.00% 30,272.5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辅料、折旧费用、水电费用及其他制造费用,
其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辅料为最主要成本,三者在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各期合计分别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72.24%、71.88%、69.35%和
70.30%。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主要为皮带轮毛坯、连杆毛坯和凸轮轴毛坯以及圆钢、
废钢、生铁、球铁、橡胶等原材料耗用。2015 年较 2014 年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下降,主
要原因是 2015 年国内废钢、生铁等原材料市场下行,单位采购价格下降较多,导致直
接材料成本占比下降。2016 年度,公司直接材料占比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在 2016
年逐渐减少并停止自产凸轮轴毛坯并加大从外部采购凸轮轴毛坯,从而导致直接材料的
成本占比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成本随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持续增加。2016 年度,因公
司外购凸轮轴毛坯和连杆毛坯的占比增加,生产凸轮轴毛坯和连杆毛坯的直接人工成本
相对减少,因此 2016 年度直接人工的成本占比有所下降。
公司的辅料成本主要包括生产主要产品所使用的刀具、砂轮、化工油料等材料成本。
公司的三大产品中,凸轮轴和连杆产品的辅料消耗量远高于曲轴扭转减振器,因此随着
凸轮轴和连杆的合计收入占比的提高,主营成本中辅料的占比在 2015 年较 2014 年有所
上升。2016 年度,公司自产凸轮轴毛坯数量大幅降低从而减少了辅料耗用量,且其他
产品的辅料单位消耗也有所降低,因此辅料成本占比总体降低。
为满足不断增长的生产销售需求,提高生产效率并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公司在报告
期内新建生产线并购置相关设备,折旧费用增长超过主营业务成本的整体增长速度,因
而折旧费用成本占比在报告期内逐步提高。尤其是在 2015 年,公司新增连杆和凸轮轴
生产线投入运营,新增折旧成本较多,折旧费用占比提升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水电费用随生产规模增加而不断增长,费用占比保持稳定,各年
均在 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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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其他制造费用主要包括车间管理人员薪酬、设备维修费等其他费用。2015
年度,公司的其他制造费用较 2014 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充分利用规模效应,
对其他各项费用进行良好控制,使得单位产品的其他制造费用降低。2016 年度,公司
的其他制造费用金额及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 2015 年均有所上升。
(四)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润和综合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8,130.68 64,811.06 51,215.16 43,328.24
营业成本 18,075.89 42,146.34 35,502.79 30,284.14
综合毛利润 10,054.79 22,664.71 15,712.38 13,044.10
综合毛利率 35.74% 34.97% 30.68% 30.11%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综合毛利润分别为
13,044.10 万元、15,712.38 万元、22,664.71 万元和 10,054.79 万元。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综合毛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20.46%和 44.25%,2016 年毛利润增长较快主要是
因为公司营业收入增速较快且综合毛利率有所提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0.11%、
30.68%、34.97%和 35.74%。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保持稳定,总体
原因包括: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形成了曲轴扭转
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三大成熟产品体系,产品结构较为稳定,同时经过不断
优化控制,公司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收入成本结构;经过多年的经营,凭借出色的产品
品质以及优质的服务,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实现对
收入以及成本的控制。2016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34.97%,相较于 2015 年度增加了
4.29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 2016 年度公司各产品的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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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7,254.49 64,071.26 50,613.33 42,710.87
主营业务成本 18,055.64 41,789.45 35,463.25 30,272.54
主营业务毛利润 9,198.84 22,281.81 15,150.08 12,438.33
主营业务毛利率 33.75% 34.78% 29.93% 29.12%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12,438.33 万元、15,150.08 万元、22,281.81 万元和 9,198.84 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
率为 29.12%、29.93%、34.78%和 33.75%。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率基本稳定保持;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于 2015 年度增加 4.84 个百分点;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于 2016 年度下降 1.03 个百分点。
3、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润及其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曲轴 扭
转减 振 3,564.21 38.75% 8,121.33 36.45% 6,154.36 40.62% 5,218.05 41.95%

连杆 总
4,217.62 45.85% 10,130.66 45.47% 5,732.79 37.84% 3,701.50 29.76%

凸轮 轴
1,440.85 15.66% 4,018.03 18.03% 3,304.69 21.81% 3,525.20 28.34%
总成
其他 -23.84 -0.26% 11.80 0.05% -41.76 -0.28% -6.42 -0.05%
合计 9,198.84 100.00% 22,281.81 100.00% 15,150.08 100.00% 12,438.33 100.00%
注:其他主要为机油尺管、螺栓等收入占比较小的小件产品。
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和凸轮轴总成三大产品是公司毛利润的主要来源,各产
品的毛利占比主要受其销售收入占比以及毛利率变动的影响。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其他产品的毛利为负,主要是因为公司为满足部分客户的需求,生
产销售机油尺管、螺栓等配套小件产品,该等产品的产量小、售价低,无规模效应,毛
利为负。报告期内,公司已逐年减少此类其他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曲轴扭转减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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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曲轴扭转减振器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单位售价(元/件) 52.28 -1.11% 52.86 -1.63% 53.74 3.46% 51.94 -0.25%
单位成本(元/件) 32.81 1.83% 32.22 -3.87% 33.52 -2.92% 34.53 -4.71%
毛利率 37.24% -1.81% 39.05% 1.42% 37.63% 4.10% 33.53% 3.11%
注:表格中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的变动百分比、毛利率的百分比变动均为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2015 年度,公司的产品结构发生调整,公司向江淮汽车等客户所销售的单价较高
的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的收入占比有所提升,导致其整体平均单位售价上涨 3.46%。受
单位成本下降、单位售价提升的双重影响,公司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的毛利率在 2015
年增长 4.10 个百分点。
2016 年度,受益于需求增长,公司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大幅增长,
单位产品耗用辅料和水电等成本下降,从而使得单位成本整体下降 3.87%。在价格小幅
下降的情况下,公司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的毛利率增长 1.42 个百分点。
2017 年 1-6 月,由于公司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的单位售价受产品结构调整和常规性
降价影响小幅下降,同时单位成本略有上涨,因此公司曲轴扭转减振器产品当期的毛利
率较 2016 年度下降 1.81 个百分点。
(2)连杆总成
报告期内,公司连杆总成产品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单位售价(元/件) 36.52 -1.89% 37.23 1.67% 36.62 4.59% 35.01 1.08%
单位成本(元/件) 21.97 -2.95% 22.64 -12.98% 26.02 0.09% 26.00 6.82%
毛利率 39.84% 0.66% 39.18% 10.24% 28.94% 3.20% 25.74% -3.99%
注:表格中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的变动百分比、毛利率的百分比变动均为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2015 年度,公司向部分客户销售的用于组装涡轮增压发动机的连杆大幅增加,而
该种连杆的平均销售价格高于其他连杆产品价格,因此提高了公司连杆产品的整体平均
销售价格。此外,公司向其他部分客户销售的单价高于公司连杆产品总平均单价的产品
数量增多,也带动了公司连杆产品平均单价的上涨。因此,在单位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动
的情况下,公司连杆总成产品的毛利率上涨 3.20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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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由于生产自制连杆的圆钢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下跌且公司提高了
自制连杆毛坯生产比例,同时公司通过使用质量和耐用度更高的刀具降低了连杆产品的
单位辅料成本,公司连杆产品的单位成本下降约 12.98%,因此虽然销售单价仅小幅上
升,连杆产品的毛利率仍增长 10.24 个百分点。
2017 年 1-6 月,公司进一步提高自制连杆毛坯生产比例,使得连杆总成的平均单位
成本整体下降约 2.95%。虽然当期连杆总成的单位售价也有所降低,但因下降幅度低于
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公司连杆产品的毛利率仍整体小幅增加。
(3)凸轮轴总成
报告期内,公司凸轮轴总成产品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单位售价(元/件) 99.47 3.84% 95.80 -4.25% 100.05 -4.81% 105.11 2.55%
单位成本(元/件) 79.11 7.61% 73.52 -4.36% 76.87 2.00% 75.36 -1.88%
毛利率 20.47% -2.78% 23.25% 0.08% 23.17% -5.13% 28.30% 3.24%
注:表格中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的变动百分比、毛利率的百分比变动均为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公司分别于 2014 年下半年和 2015 年新增 2 条和 1 条凸轮轴生产线,但由于设备投
产初期,新增生产线产能未充分利用,导致单位产品的人工、折旧和水电费用增长较多,
因而在直接材料成本下降的情况下,2015 年度凸轮轴总成产品的单位成本仍增长
2.00%。2015 年,公司凸轮轴总成产品单位售价下降 4.81%,主要是因为公司当年向江
淮汽车等客户所销售的价格较低的产品占比增加所致。受单位售价下降以及单位成本上
升双重影响,公司凸轮轴总成产品在 2015 年度的毛利率减少 5.13 个百分点。
2016 年度,公司凸轮轴总成产品的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均有一定程度下降,但单
位成本的下降幅度与单位售价的下降幅度相当,因而凸轮轴总成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保持
稳定。
2017 年 1-6 月,公司销售的凸轮轴总成产品中柴油发动机凸轮轴占比提高使得凸轮
轴总成的平均单位售价增长 3.84%,但由于公司当期全部采用外购毛坯且柴油发动机凸
轮轴单位成本较高,2017 年 1-6 月公司凸轮轴总成产品的单位成本较 2016 年度增加
7.61%,受该等因素影响,公司凸轮轴总成产品的毛利率较 2016 年度下降 2.78%。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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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综合毛利率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002265.SZ 西仪股份 18.86% 13.44% 6.64% 15.09%
601689.SH 拓普集团 29.91% 31.24% 28.81% 29.51%
000757.SZ 浩物股份 27.15% 30.32% 26.96% 25.61%
002283.SZ 天润曲轴 25.74% 28.53% 25.64% 22.91%
603166.SH 福达股份 24.34% 26.68% 24.36% 28.92%
600960.SH 渤海活塞 21.10% 24.12% 22.32% 26.55%
603178.SH 圣龙股份 20.56% 23.24% 23.64% 25.05%
可比公司均值 23.95% 25.37% 22.62% 24.81%
本公司 35.74% 34.97% 30.68% 30.11%
资料来源:根据 Wind 资讯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显示了公司具备较
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综合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包括:
1)汽车零部件行业细分产品领域众多,同行业各公司的产品类型、产品结构、成
本结构、技术水平、所处市场竞争情况均有所不同,因此各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存在
差异。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形成了领先的生产工艺以及技术优
势,产品竞争力突出,使得公司可保持相对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2)公司产品主要在主机配套市场销售,汽车零部件企业要进入主机厂的配套供应
体系,需经过复杂且严格的研发、试验、反馈和小批量供应等过程,而一旦进入配套体
系,配套合作关系将较为稳定。为适应市场发展、保持竞争力,主机厂会不断推出新机
型或车型,技术较强的零配件供应商可获得同步开发的机会并于试生产成功后进行量
产,成为新型号产品的供应商。由于技术实力强,公司参与了多个新产品的开发,并成
功向主机厂供应多种新型号产品,而由于新型产品的毛利率更高,公司可保持相对较高
的毛利率水平。此外,由于研发能力、产品质量突出,公司向一些重要客户独家或主要
供应部分型号产品,该等细分产品面临的竞争相对较低,保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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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长期从事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和凸轮轴总成的生产销售业务,掌握
了丰富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经验。同时,公司通过加强采购、生产环节的成本管理,有效
地控制了生产成本。
(2)主要产品毛利率
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细分产品领域众多,同行业各公司的产品类型、产品结构、成
本结构、技术水平、所处市场竞争情况均有所不同,因此各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存在
差异。为对公司毛利率进行更准确比较,如下按照公司的产品对毛利率进行分类比较。
报告期内,与公司生产可比产品的上市公司/挂牌公司主要包括拓普集团(曲轴扭
转减振器)、西仪股份(连杆)、天润曲轴(连杆)、圣龙股份(凸轮轴)、易见股份(凸
轮轴)、同欣机械(凸轮轴),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挂牌 可比产品类
公司简称 主营业务简介
板块 别
公司是一家技术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致力于汽车动力底
盘系统、内饰隔音系统、智能驾驶控制系统等领域的研发与 曲轴扭转减
拓普集团 主板
制造,目前主要生产的产品包括减震器、内饰功能件、锻铝 振器(扭震)
控制臂和智能刹车系统。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连杆、其他工业产品、机床零部件
西仪股份 中小板 及其他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目前主要生产的产品为轿车、微 连杆
车和轻型车系列连杆、其他工业产品以及机床关键零部件。
公司是以生产“天”牌内燃机曲轴为主导产品的中国规模最大
的曲轴专业生产企业,主营业务包括船机、中重卡、轻卡和
天润曲轴 中小板 连杆
轿车曲轴以及连杆、铸件、锻件七大主要业务板块。公司主
要产品有曲轴、连杆、曲轴毛坯、铸件、锻件等。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动力总成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圣龙股份 主板 售,主要产品为发动机油泵、凸轮轴、变速箱油泵、分动箱 凸轮轴
油泵等动力总成零部件。
2015 年以前,公司主要从事凸轮轴的制造和销售。2015 年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进行业务转型,主营业务由汽车零部件
易见股份 主板 凸轮轴
生产销售转变为供应链管理,且在 2016 年度出售汽车零部
件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凸轮轴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包括汽车、
同欣机械 新三板 凸轮轴
摩托车、航空凸轮轴,其中以汽车用凸轮轴为主。
注:因易见股份于 2015 年进行了业务转型,主业已不再为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而同欣机械为新三
板挂牌企业,因此未将该两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在其他比较分析中予以参照。
如下将公司的三大类产品与上述公司的可比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进行比较分析:
1)曲轴扭转减振器
报告期内,公司曲轴扭转减振器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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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曲轴扭转减振器)
单位售价(元/支) 52.28 52.86 53.74 51.94
单位成本(元/支) 32.81 32.22 33.52 34.53
毛利率 37.24% 39.05% 37.63% 33.53%
拓普集团是一家技术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致力于汽车动力底盘系统、内饰隔音
系统、智能驾驶控制系统等领域的研发与制造,目前主要生产的产品包括减震器、内饰
功能件、锻铝控制臂和智能刹车系统。拓普集团所生产销售的扭震(即“曲轴扭转减振
器”,也称“皮带轮”)与公司所生产销售的曲轴扭转减振器较为可比,其单价及毛利率
情况如下:
拓普集团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扭震,即曲轴扭转减振器)
单位售价(元/支) - - - 54.15
毛利率 - - - 33.18%
注:以上数据来自拓普集团招股说明书;“-”表示根据公开信息不可获得相关数据。
2014 年度,公司与拓普集团的毛利率水平基本一致。因拓普集团在其他年份未单
独披露扭震产品的毛利率,因此无法将其扭震产品与公司的曲轴扭转减振器进行直接对
比。拓普集团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的减震器(含悬置、
衬套和扭震等产品)产品整体毛利率分别为 33.27%、34.93%、34.69%和 34.98%,与公
司曲轴扭转减振器的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
2)连杆总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连杆产品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连杆总成)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位售价(元/支) 36.52 37.23 36.62 35.01
单位成本(元/支) 21.97 22.64 26.02 26.00
毛利率 39.84% 39.18% 28.94% 25.74%
西仪股份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连杆、其他工业产品、机床零部件及其他产品的研发
与生产,目前主要生产的产品为轿车、微车和轻型车系列连杆、其他工业产品以及机床
关键零部件,2016 年度连杆产品占其营业收入比例为 78.13%。天润曲轴是以生产“天”
牌内燃机曲轴为主导产品的中国规模最大的曲轴专业生产企业,主营业务包括船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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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卡、轻卡和轿车曲轴以及连杆、铸件、锻件七大主要业务板块,2016 年度连杆产品
占其营业收入比例为 8.46%。
报告期内,西仪股份和天润曲轴连杆产品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所示:
公司名称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位售价(元/支) - 31.08 32.19 36.69
西仪股份 单位成本(元/支) - 26.31 29.93 33.05
毛利率 20.55% 15.37% 7.02% 9.92%
单位售价(元/支) - 154.75 145.34 130.36
天润曲轴 单位成本(元/支) - 117.43 114.26 107.73
毛利率 19.52% 24.12% 21.39% 17.36%
注:以上数据数据来自各公司定期报告,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系根据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销售数量计算得出;“-”表示根据公开信息不可获得相关数据。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虽然西仪股份的连杆产品价格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均保持
在 30 元/支以上的水平,与公司的连杆产品的单位平均价格水平较一致,但由于其产品
单位成本较高,因此其毛利率水平较低。根据西仪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其连杆产品在
2005 年至 2007 年的平均毛利率水平为 19.64%,但西仪股份上市后毛利率水平呈逐渐下
降趋势,且在 2012 年由于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大、产品品种增加、连杆生产线调整导致
生产成本增加并使得连杆产品毛利率为负。2015 年至 2017 年 1-6 月,西仪股份的连杆
产品毛利率逐渐提升,2017 年 1-6 月已回升至 20.55%。
天润曲轴的连杆产品主要为配套重卡等商用车的连杆产品,规格不同且其单价远高
于公司的连杆产品。报告期内,天润曲轴的连杆产品的毛利率在 20%左右浮动,毛利率
水平低于公司连杆总成的整体毛利率水平。
相较而言,由于公司近年来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加胀断连杆等高端产品供应,并通
过自制连杆毛坯降低单位成本,公司保持了相对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且毛利率水平在
2014 年至 2016 年逐渐增长。
3)凸轮轴总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凸轮轴产品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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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凸轮轴总成)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位售价(元/支) 99.47 95.80 100.05 105.11
单位成本(元/支) 79.11 73.52 76.87 75.36
毛利率 20.47% 23.25% 23.17% 28.30%
圣龙股份主要从事汽车动力总成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发动
机油泵、凸轮轴、变速箱油泵、分动箱油泵等动力总成零部件。易见股份(原简称“禾
嘉股份”)在 2015 年前主要以凸轮轴生产销售为主业,但其在 2015 年通过非公开发行
进行业务转型,主营业务由凸轮轴生产销售转变为供应链管理,且在 2016 年度出售汽
车零部件业务。同欣机械为新三板挂牌公司,从事凸轮轴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产品包括乘用车、摩托车和航空用凸轮轴,其中乘用车凸轮轴占比超过 90%。报告期内,
上述公司的凸轮轴产品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位售价(元/件) - - 140.46 138.69
圣龙股份 单位成本(元/件) - - 87.95 90.33
毛利率 - - 37.39% 34.87%
单位售价(元/件) - - 102.76 105.49
易见股份 单位成本(元/件) - - 83.91 78.27
毛利率 - 22.31% 18.35% 25.80%
单位售价(元/件) - - - 75.00
同欣机械 单位成本(元/件) - - - 52.24
毛利率 - 27.04% 28.48% 30.34%
注:以上数据来自各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易见股份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系
根据其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销售收入和数量计算得出,同欣机械单位成本系根据其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披露的产品成本及销售数量计算得出;“-”表示根据公开信息不可获得相关数据。
易见股份在处置其汽车零部件业务前,其凸轮轴生产销售业务在国内的同类企业中
位列前茅,2015 年度凸轮轴产销规模超过 300 万根。报告期内,易见股份与公司的毛
利率水平较为接近,主要是因为易见股份的主要客户为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哈
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一汽海马动力有限公
司等与公司客户群体相近的国内主要主机厂,产品规格相近因此毛利率水平相近。
圣龙股份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的毛利率水平高于公司,主要是因为其在 2014 年
及此后向长安福特销售的配套中高端乘用车的冷激铸铁凸轮轴产品比例增加,且该等产
品因产量上升、工艺成熟而使得单位成本明显下降,因此毛利率水平逐步提升且高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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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同欣机械凸轮轴产品的毛利率高于公司,主要是因为其业务单一且产品以平均单位
售价和单位成本较公司低的产品为主,产品结构以及客户群体均与公司不同,因此毛利
率存在差异。
(五)期间费用及营业外收入、支出分析
1、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其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092.43 22.43% 1,923.60 17.90% 1,331.90 15.55% 1,337.63 19.05%
管理费用 2,766.37 56.79% 6,819.16 63.44% 5,376.64 62.78% 4,141.14 58.97%
财务费用 1,012.66 20.79% 2,005.55 18.66% 1,856.08 21.67% 1,543.78 21.98%
合计 4,871.46 100.00% 10,748.30 100.00% 8,564.61 100.00% 7,022.55 100.00%
期间费用占营
17.32% 16.58% 16.72% 16.21%
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
体现出公司良好的费用控制能力。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销售费用明细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运输费 520.03 966.56 574.82 593.10
仓储费 178.72 335.64 243.63 243.67
质量损失 99.38 75.55 146.73 170.62
职工薪酬 128.53 229.65 131.86 83.23
业务招待费 96.30 162.87 107.02 98.09
差旅费 54.01 94.71 71.36 54.64
售后服务费 0.25 9.57 7.61 8.44
办公费 14.63 7.89 7.08 4.77
其他 0.58 41.15 41.78 81.08
合计 1,092.43 1,923.60 1,331.90 1,3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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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费用占营
3.88% 2.97% 2.60% 3.09%
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仓储费、质量损失、职工薪酬、业务
招待费和差旅费。2015 年度,虽然公司销售规模增加,但主要销售费用未明显增长,
因而总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2016 年度,因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运输费、仓储费
和职工薪酬等发生较大幅度增长,导致销售费用增加较多,销售费用率略有上升。
其中,运输费主要为公司销售产品所发生的运输费用。2014 年度,公司销售规模
快速增长,为及时将产品送达至客户以满足其生产需求,公司当年通过空运方式向江淮
汽车等客户发送较多产品,运输费用较高。2015 年度,公司新增连杆和凸轮轴生产线
投产,生产压力得以缓解,因此公司减少了空运占比,运输费用相应回落。2016 年度,
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导致整体货运量上升,同时空运比例有所回升,因此运输费用大
幅度增长。
仓储费用主要为公司在中转仓存储产品的费用。2016 年度,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
张,经中转仓存放的产品数量相应增长,从而导致仓储费用增加。
质量损失费主要为公司因少部分产品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赔付费用等。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把控生产流程及工艺,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产品质量问题逐年减少,相关赔付
费用也因此降低。
由于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公司的销售人员较少,因此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总额较
低。2015 年度,公司新增销售人员并提高了销售人员的工资水平,因而职工薪酬发生
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6 年度,公司销售部新增员工并因业绩增长显著而增加了销售
人员工资,因此职工薪酬进一步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如下: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002265.SZ 西仪股份 1.94% 2.32% 3.11% 2.55%
601689.SH 拓普集团 4.97% 5.12% 5.04% 5.15%
000757.SZ 浩物股份 3.85% 5.43% 4.47% 4.03%
002283.SZ 天润曲轴 3.19% 5.25% 3.29% 3.73%
603166.SH 福达股份 4.98% 4.69% 3.88%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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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名称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600960.SH 渤海活塞 4.30% 4.62% 5.61% 5.49%
603178.SH 圣龙股份 2.64% 2.96% 3.49% 3.13%
可比公司均值 3.69% 4.34% 4.13% 3.98%
本公司 3.88% 2.97% 2.60% 3.09%
数据来源:根据 Wind 资讯数据计算;圣龙股份为 2017 年 3 月 28 日新上市公司,2016 年度财务数
据为经审阅财务数据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 2014 年至 2016 年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的主要客户较为集中,前三名客户销售占比高,因
此公司的销售人员较少,职工薪酬等销售开发相关费用较低;②各公司销售产品类型不
同,产品重量以及运输要求的不同导致运输费用有所差异;③各公司的销售模式略有差
异,例如福达股份和渤海活塞除面向整车配套市场进行销售外,也面向售后服务市场进
行销售,因此其三包维修等费用较高,导致整体销售费用率高于本公司。2017 年 1-6
月,浩物股份、天润曲轴等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较 2016 年度显著降低,使得同行业
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均值低于本公司。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1,080.32 2,451.80 2,082.06 1,476.05
研发支出 1,189.39 2,613.83 2,027.06 1,716.75
税费 - 120.81 323.48 167.34
折旧费 140.06 389.08 217.12 169.55
物料摊销 78.51 67.17 133.84 57.48
审计顾问费 16.36 312.77 114.34 120.31
无形资产摊销 64.37 92.70 106.77 87.62
差旅费 50.58 93.93 66.25 28.90
办公费 58.78 131.14 63.88 34.35
车辆使用费 37.75 85.04 60.93 41.50
业务招待费 37.89 78.79 52.20 71.87
办公楼及宿舍维
6.19 195.57 - -
修费
其他 6.17 186.53 128.70 16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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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计 2,766.37 6,819.16 5,376.64 4,141.14
管理费用占营业
9.83% 10.52% 10.50% 9.56%
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和研发支出等费用。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4,141.14 万元、5,376.64 万元、
6,819.16 万元和 2,766.3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56%、10.50%、10.52%和 9.83%。
2015 年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增强公司薪酬水平的市场竞争力、激励
管理及行政人员,公司提高了管理及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因而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
增长幅度较大。2016 年度,公司职工薪酬随公司销售收入增加进一步增长,同时对办
公楼和宿舍等进行了重新粉刷装修新增维修费 195.57 万元。此外,公司十分重视技术
开发与创新,报告期内各年的研发支出占比均较高,且投入不断增加。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公司会组织产品生产工艺的研发项目。研发支出的核算流程为:
首先,对研发项目进行立项,组织人员进行项目研发;其次,按项目进行研发支出的归
集,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发支出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工资、研发领用的原材料、
研发过程中的水电费支出、研发使用固定资产折旧、研发领用的模具及其他零星研发支
出等;再次,对研究阶段发生的研发支出予以费用化,计入当年费用,对开发阶段发生
的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对于不易区分研究和开发阶段的研发支出
全部予以费用化。发行人 2014 年至 2017 年 1-6 月发生的研发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材料费 324.21 718.07 550.56 538.04
人工费 490.91 1,173.12 891.00 628.36
水电费 73.03 224.89 93.80 83.80
折旧费 178.94 371.29 325.31 320.62
模具费 53.10 90.55 123.02 34.69
检测费 0.78 7.73 16.31 15.87
其他 68.42 28.18 27.06 95.36
合计 1,189.39 2,613.83 2,027.06 1,716.75
资本化/费用化 费用化 费用化 费用化 费用化
发行人 2014 年至 2017 年 1-6 月发生的研发支出按项目归集明细如下:
1-1-413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重型凸轮轴压力制壳技术研发项目 - 110.67 107.44 21.21
数控端面铣打机床设备研制项目 - 24.01 71.22 14.21
卡盘式自定位中心架研制项目 - 25.26 62.21 7.03
连续式(键槽拉刀)刃磨装备技术研制项目 - 58.31 70.24 -
新工艺产品开发项目 181.41 389.66 167.36 7.10
气动式自定心夹具研制项目 93.63 77.55 - -
凸轮轴射芯合壳胶粘工艺项目 - 42.50 - -
凸轮轴后续清理检测项目 - 20.00 - -
混砂线自动加水系统技术研究项目 9.39 95.87 - -
皮带轮轮毂、外圈多层叠浇工艺改进 29.22 56.42 - -
皮带轮多轴专攻系统 11.50 20.68 - -
皮带轮轮毂双层工艺研究 86.48 119.33 - -
适配无心磨轴颈磨削后续加工工艺研发 - 28.46 279.8 229.22
凸轮轴镜面加工技术研究 - 164.99 210.52 169.37
凸轮轴渗碳技术研究 - 147.48 194.31 140.81
(凸轮轴)加工中心适配技术研究 - 53.20 213.62 133.52
应力槽激光切割工艺 - 63.71 - -
连杆双面自动磨削技术 - 175.70 - -
连杆沉孔刀具热耦技术 - 90.69 - -
键槽拉刀磨削技术研究 - 48.86 105.76 77.62
凸轮轴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84.90 265.10 - -
渗碳淬火装备技术研制项目 50.07 99.86 - -
连杆探伤自动机械手研制 68.74 134.25 - -
缸内直喷汽车发动机凸轮轴研发及产业化 125.11 106.03 - -
凸轮轴高压油泵凸轮热耦合工艺技术研究 121.14 45.00 - -
连杆锻造上下料机械手研制项目 36.69 75.81 - -
36 锰自动回火工艺研究项目 37.90 74.43 - -
雕刻刀具二次利用研发项目 - - 5.48 5.72
应力槽激光切割工艺技术研发 - - 169.8 159.84
连杆双面(自动)磨削技术研发 - - 188.06 179.47
连杆沉孔(刀具)热耦技术研究 - - 181.24 168.25
凸轮轴复合车铣加工技术研究 - - - 88.94
1-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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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日本三菱等凸轮轴新品开发 - - - 180.69
(重型)凸轮轴生产工艺研制 - - -
连杆衬套(自检)压装技术研究项目 - - - 81.74
曲轴减震皮带轮自泳漆技术研究 23.02 - - -
凸轮轴小排量油孔翻转工装研制 4.65 - - -
凸轮轴小排量轴颈油孔工装研制项目 16.70 - - -
凸轮轴底部锈蚀及毛刺专机 7.25 - - -
纳维司达 3.2L 凸轮轴工艺研制项目 7.93 - - -
K50 凸轮轴淬火工艺改善研制项目 7.69 - - -
凸轮轴 8325 双砂轮研制 29.56 - - -
涡轮增压器 17.95 - - -
皮带轮烘烤扩能改善 11.52 - - -
多品种珩磨浮动快换系统研制项目 38.04 - - -
精镗刀具改善项目 43.22 - - -
非调质钢风冷测温改善研发 16.24 - - -
剪料机刹车系统改进项目 13.21 - - -
涡流硬度探伤自动连线检测技术研发 16.22 - - -
合计 1,189.39 2,613.83 2,027.06 1,716.75
公司研发项目的主要成果为新工艺形成或工艺改进,同时也会形成部分专利技术。
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40 项专利,并有多项技术专利正在申请当中,在同行业中具有较
高的知识产权保有量。2010 年至今,公司累计承担并完成了 2 项省级重大装备研制项
目,1 项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 项市级重点科技研究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如下: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002265.SZ 西仪股份 12.44% 9.76% 9.33% 8.57%
601689.SH 拓普集团 7.94% 8.42% 9.20% 8.24%
000757.SZ 浩物股份 13.52% 16.38% 16.39% 14.29%
002283.SZ 天润曲轴 7.81% 9.80% 10.70% 9.56%
603166.SH 福达股份 8.82% 11.27% 12.04% 9.43%
600960.SH 渤海活塞 6.85% 8.21% 11.5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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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股票代码 名称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603178.SH 圣龙股份 11.41% 11.40% 10.99% 11.63%
可比公司均值 9.83% 10.75% 11.46% 10.54%
本公司 9.83% 10.52% 10.50% 9.56%
数据来源:根据 Wind 资讯数据计算;圣龙股份为 2017 年 3 月 28 日新上市公司,2016 年度财务数
据为经审阅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保持一致。同行业可比
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在 2015 年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浩物股份及福达股份的管理费用率
在 2015 年发生较大幅度增加。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188.52 533.11 400.67 416.51
减:利息收入 57.85 107.87 162.92 89.63
加:汇兑损失 0.68 8.78 -12.09 -11.31
加:手续费支出 39.78 92.87 101.49 47.43
加:贴现利息支出 663.50 999.32 997.04 860.98
加: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176.79 474.99 529.54 261.39
加:其他支出 1.24 4.35 2.35 58.42
合计 1,012.66 2,005.55 1,856.08 1,543.78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3.60% 3.09% 3.62% 3.5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和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1,543.78
万元、1,856.08 万元、2,005.55 万元和 1,012.6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56%、
3.62%和 3.09%和 3.60%,占比除在 2016 年度有所下降外较为稳定。公司于 2014 年起
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置较多机器设备,因此产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较多,增加了
公司的财务费用金额。2015 年,公司继续新增融资租赁设备,导致融资租赁业务的利
息费用支出进一步增加。2016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总体增加,但幅度不及营业收入增
长幅度,因此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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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坏账损失 -243.47 -1343.50% 253.99 34.83% 149.27 75.64% 137.83 80.94%
存货跌价损失 261.59 1443.50% 369.29 50.65% 48.08 24.36% 32.45 19.06%
固定资产减值
- - 105.85 14.52% - - - -
损失
合计 18.12 100.00% 729.13 100.00% 197.35 100.00% 170.2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计提的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对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2016
年末起,公司不再铸造生产凸轮轴毛坯,部分机器设备和模具将终止使用,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相关机器设备和模具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3、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补助 178.29 93.16% 577.63 94.54% 276.55 34.84% 602.32 92.14%
核销无需支付的
- - - - 458.30 57.74% - -
款项
其他 13.09 6.84% 33.36 5.46% 58.92 7.42% 51.37 7.86%
合计 191.37 100.00% 610.99 100.00% 793.76 100.00% 653.69 100.00%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主要来源是公司接受的政府补助。2015 年度,公司核销
无需支付的款项 458.30 万元,主要为未能取得联系的供应商的往来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政府补贴的具体项目、金额和来源及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来源及依据
1-6 月
直接确认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财政扶持资金/奖励 125.71 334.68 46.58 300.00 注 1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 30.00 61.00 60.00 注 2
技术中心奖励 - - - 20.00 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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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来源及依据
1-6 月
节能技改补助和奖励 - 63.13 - 15.00 注 4
其他各项补助 0.18 45.02 3.15 4.88
小计 125.89 472.83 110.73 399.88
递延收益转入 52.40 104.79 165.82 202.44
合计 178.29 577.63 276.55 602.32
注 1: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有
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16 号),公司 2017 年 1-6 月收到稳岗补贴 35.71 万元;根据成都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成
人社发[2015]31 号),公司 2016 年度收到稳岗补贴 152.28 万元。根据成都市青羊区科学技术和经济
与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和拨付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8 家企业 2014 年度扶持的通知》(成青工管办
发[2015]73 号)和成都市青羊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与信息化局《关于拨付产业扶持基金的通知》(成青
府阅[2016]41 号),公司 2016 年度收到财政扶持款 172.41 万元。根据成都市青羊区科学技术和经济
与信息化局《关于下达 2015 年青羊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经费的通知》(成青科经[2016]54 号),
公司于 2016 年度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 10 万元;根据《大邑县工业强县领导小组工作会会议
纪要》([2016]2 号)给予企业扶持奖励 ,西菱动力部件于 2017 年 1-6 月收到奖励资金 90.00 万元。
根据大邑县工业强县领导小组文件大工强领导[2015]1 号给予企业扶持奖励,西菱动力部件于 2015
年度收到奖励资金 46.85 万元。根据大邑县工业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大邑县工业强县领导小组大
会暨工业经济调度会议纪要》(<2013>3 号),西菱动力部件 2014 年收到奖励资金 300 万元。
注 2:根据成都市青羊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与信息化局和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青羊
区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的通知》 成青科经[2016]120 号),本公司 2016 年度收到政府补贴款 30 万元。
根据西菱动力部件与大邑县科学技术局签订的《大邑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于 2015 年收到科技
计划项目经费 61 万元。根据成都市青羊区科学技术局、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关于下 2014 年青羊
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成青科[2014]44 号),公司 2014 年度收到资助款 40 万元;根据成都市青
羊区财政局、成都市青羊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办理 2013 年财政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第二
批项目补助资金和成都市区(市)县第六及第八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拨付手续的通知》(成青科
[2014]1 号),公司 2014 年度收到技术创新项目补助资金 20 万元。
注 3:根据成都市青羊区区委、青羊区人民政府《关于对 2013 年度青羊区重点纳税企业进行表彰的
决定》(成青委发[2014]13 号),公司 2014 年度收到技术中心奖励 20 万元。
注 4: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5 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
产投资补助资金的通知》(成财企[2015]165 号),公司 2016 年收到固定资产节能技改补贴 63.13 万
元;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及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3 年节能技改补助和奖励额通知》
([2013]165 号),西菱动力部件 2014 年收到 2013 年节能技改补助和奖励 15 万元。
4、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86 25.55 90.06 19.4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86 25.55 90.06 19.45
其他 3.74 241.34 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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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计 6.59 266.89 90.68 19.45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的损失。2015 年度,公司处置拆
除处置部分厂区办公室,因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2016 年度,公司的营业外支出
中的其他支出主要为总部厂房由于延迟报建缴纳的滞纳金 152.54 万元及对员工的工伤
意外死亡赔付款 64.74 万元。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69 -25.55 -90.06 -19.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78.29 577.63 276.55 602.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1.80 -207.98 516.60 51.37
收入和支出
小计 184.78 344.10 703.09 634.25
所得税影响额 27.72 51.61 105.46 95.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157.06 292.48 597.62 539.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损
157.06 292.48 597.62 539.11
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94.21 9,275.61 6,296.66 5,402.73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
3.66% 3.15% 9.49% 9.98%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报告期内,除 2015 年有部分核销无需支付的供应商往来款外,公司非经常损益主
要是政府补贴。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不
超过 10%,影响较小,对公司盈利能力稳定性和持续性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七)主要税种纳税情况、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种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企业所得税 677.90 1,560.46 1,021.86 8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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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增值税 1,953.33 5,760.07 3,089.38 2,128.99
营业税 - 3.07 7.4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8.11 315.90 185.80 116.71
教育费附加 62.99 173.96 94.11 63.59
地方教育费附加 42.00 107.36 62.74 42.39
车船税 0.44 2.16 - -
房产税 70.79 101.87 - -
土地使用税 59.16 68.23 - -
印花税 15.40 23.95 - -
合计 3,000.12 8,117.03 4,461.38 3,208.20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所得税费用 686.89 1,452.05 940.90 812.60
其中:当年所得税费用 677.90 1,560.46 1,021.86 856.52
递延所得税费用 8.98 -108.41 -80.97 -43.92
利润总额 4,981.09 10,727.66 7,237.55 6,215.33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13.79% 13.54% 13.00% 13.07%
适用税率 15.00% 15.00% 15.00% 15.00%
报告期内,由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以及因政府补贴确认的递延收益等原因,导
致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费用。
3、所得税优惠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税率较低,主要是因为母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而子公司西菱动力部件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本节“六、报告期内主要税收政策、缴纳主要税种及税率”之“(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八)报告期内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利润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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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8,130.68 64,811.06 51,215.16 43,328.24
营业利润 4,796.32 10,383.56 6,534.47 5,581.09
利润总额 4,981.09 10,727.66 7,237.55 6,215.33
净利润 4,294.21 9,275.61 6,296.66 5,402.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94.21 9,275.61 6,296.66 5,40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4,137.15 8,983.13 5,699.03 4,863.62
司股东的净利润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96.29% 96.79% 90.29% 89.80%
净利润/利润总额 86.21% 86.46% 87.00% 86.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 96.34% 96.85% 90.51% 90.02%
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来源主要是营业利润,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9.80%、90.29%、96.79%和 96.29%,
营业外收入对公司影响相对较小。
此外,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0.02%、90.51%、96.85%和
96.34%,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影响亦有限。
(九)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人对公司是否具备持
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人对公司是否具备持续
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之“十、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十四、现金流量状况分析和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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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9.66 9,349.73 9,136.86 6,712.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3.50 -4,465.99 -4,441.10 -3,881.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6.38 -3,762.36 -5,307.63 -6,709.3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12 0.45 7.06 9.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9.67 1,121.82 -604.81 -3,869.1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30.66 2,008.84 2,613.65 6,482.7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90.32 3,130.66 2,008.84 2,613.65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分别为-3,869.11 万元、-604.81 万元、1,121.82 万元和 959.67 万元。各期期末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 2,613.65 万元、2,008.84 万元、3,130.66 万元和 4,090.32 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178.61 58,749.81 45,330.96 44,165.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6.90 22.80 52.00 112.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2.99 683.47 437.63 731.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788.50 59,456.08 45,820.58 45,009.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141.44 26,958.98 17,426.69 22,663.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584.46 13,305.47 12,774.60 10,465.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71.67 7,439.58 4,876.73 3,660.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1.26 2,402.32 1,605.70 1,507.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328.84 50,106.35 36,683.72 38,29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9.66 9,349.73 9,136.86 6,712.04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 6,712.04 万元、9,136.86 万元、9,349.73 万元和 4,459.66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呈逐步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459.66 9,349.73 9,136.86 6,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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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流量净额
净利润 4,294.21 9,275.61 6,296.66 5,402.73
差额 165.45 74.12 2,840.20 1,309.3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高于净利润。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3,881.61 万元、-4,441.10 万元、-4,465.99 万元和-2,393.50 万元,主要是购
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为满足生产销售需求,公司建设了大邑三期生产基地一期和二期工程等项目、新增了凸
轮轴等产品生产线并不断购入机器设备,导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支出较多。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由三个部分产生:(1)公司向银行借款与还
款产生;(2)报告期内,公司大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产生相
应的汇票保证金收支;(3)公司自 2014 年度起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入较多机器设备,
导致报告期内出现较多融资租赁款的收支。2015 年度,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支付较多
现金。2016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因此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5 年
度有所增加。
(二)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大,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公司进行了较大
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购建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881.93 万元、4,441.10 万元、
4,309.83 万元和 2,393.56 万元。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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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具体情况可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十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一)财务状况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整体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 50.37%、52.70%、46.04%和 41.71%,资产负债结构整体保持稳定。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的资产
负债率水平将有所降低,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竞
争力。此外,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初期,公司的流动资产将增加较多,但随着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在建工程以及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将有较大增长。
(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整体经营情况良好。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5,402.73 万元、6,296.66 万元、9,275.61 万
元和 4,294.21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净利润保持快速增长。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投资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产能以及
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整体竞争力将大幅提升。在汽车零部件市场稳定增长的环境下,
随着募投项目达产,公司的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规模将有望逐渐增加,盈利能力稳步提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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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要求,为明确公
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
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经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
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分
红规划”。
同时,发行人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审议<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
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
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五)利润分配
政策的承诺”。
(二)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 2014 年及 2016 年未进行股利分配。
根据公司 2015 年 10 月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为 3,000 万元。前述股利已全部支付。
(三)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滚存的未
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七、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根据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本次发行对即期回
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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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
行,不存在转让老股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不超过 16,000 万股,股
本规模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陆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
因此,在公司业绩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综合考虑股本增加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
的效益短期内尚不能充分体现等因素,假定本次发行于 2016 年 12 月底前实施完毕,根
据公司的谨慎预估,公司 2016 年度每股收益较 2015 年度可能将有所摊薄。
以上假设分析仅作为示意性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全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发展成
为集铸造、锻造、机加工、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并成为曲轴扭转减振器、凸轮轴
总成和连杆总成行业领先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因公司融资渠道有限,资金短缺是公司实
施上述计划的制约因素。通过本次发行实现直接融资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达产并逐步释放利润需要一定时间,虽然从短期来看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形成摊薄,但长
期来看,本次直接融资对相关财务指标将构成正向拉动,公司在产品升级、技术创新、
市场开拓等方面都将迎来新机遇。
综上,公司目前已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类条件,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市场销售规模,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并强化产品
质量控制,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将大幅提升,本次发行实现直接融资是必要且具有合理
性的。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的发展规划是依据公司现有业务和市场地位,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制
定的,也是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的延伸和深化。公司发展规划的实施,将使公司主营
业务在广度和深度上得到全方位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巩固并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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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具体的业务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主
营业务基础上的规模扩张和技术提升、产品创新和结构调整,充分利用了现有业务的生
产和技术条件、业务模式、人员储备、管理经验、客户基础和销售网络,属于一脉相承
的关系。
公司专业生产发动机关键零部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
场储备方面均具有良好基础。
1、技术储备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多年来专注于汽车内燃机零部件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现已
发展成为国际、国内各型汽车发动机主机配套连杆、减震皮带轮、凸轮轴的重要零配件
供应商。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将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作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建
立了高素质的研发队伍,形成了强大的技术、产品开发能力。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
公司现拥有专利 39 项(截至相关议案审议通过时点)。公司目前的技术储备足以支撑募
投项目的建设及未来业务的发展。
2、人员储备
公司历来注重对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
公司通过持续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以引进中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不断加强技术
和管理团队建设,打造了一支高效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中既有发动机零部件领域的技
术专家,也有从业务一线成长起来的行业精英,具备丰富的经营管理和市场拓展经验,
使公司的管理团队对发动机零部件技术的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有着敏锐的
洞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公司稳定、结构完善的高素质核心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3、市场储备
多年来,公司以“顾客的要求至上,满足顾客要求第一”为服务宗旨,凭借丰富的凸
轮轴生产经验、先进的进口机器设备、优秀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生产的凸轮轴得到了
各主机厂商的高度认可,连续多年获得各主机厂商“A 级供应商”、“优秀供应商”等美誉,
与国内外诸多主机厂商建立了长期的战略配套合作关系。
公司与各大主机制造厂进行协同研发,保证公司生产的曲轴扭转减振器、凸轮轴总
成及连杆总成等产品能够满足各主机厂不断提高的技术和质量要求。此外,公司还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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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进行前瞻性的项目研发,为公司未来投资的新产品做好技术储备。
随着国内汽车消费市场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各大客户业务发展势头良好,纷纷扩张市
场,增加需求,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将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的产品提供稳定的需
求量。总体来看,优质的客户储备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为公司未来业务范围的扩展、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支撑。
(四)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公司的产品包括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
凸轮轴总成等属于汽车发动机的零部件。公司现有业务为实现未来发展目标提供了坚实
的基础和支持。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确立在各类产品的优势地位,有利于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极大提
高现有产业规模,建立更为完善的市场服务体系和反馈体系,提升以研发实力为主导、
以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为核心的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业务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竞争风险、产品质量管理风险、主要客户依
赖风险、产品市场需求波动风险、技术及生产风险、原材料供应及其价格上涨风险、人
力资源风险等。针对上述经营风险,公司采取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巩固并拓展
公司主营业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改进措施。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鉴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有所下降,公司将采取多
项措施以保证融资到位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并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行业相关政策,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和公司可
持续发展。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将有助于公司实现规划发展目标,进一步增强公
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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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
使用风险。同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相关
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加强对募集资金使
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巩固并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历经长足发展,业
已成为国际、国内各型汽车发动机主机配套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的
重要汽车零配件供应商,核心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目前的研发领域及研发
方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将公司打造成为现代化、国际化的开放型企
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
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随着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大力拓展市场营销网络,提升公司产品的市
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
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
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
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
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
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发动机连杆精加工产品扩产项目”主要
通过新建发动机连杆精加工产品生产线的方式,提升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
“发动机皮带轮产品扩产项目”主要根据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以新建皮带轮精加工生产
线和皮带轮毛坯铸造线的方式,实现对公司发动机皮带轮产品的扩产;“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旨在为公司将来进一步提升发动机零部件产品模具开发和优化生产工艺提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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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研究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的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
拓展新的市场,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的经营规模及综合竞争力。
除此之外,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付息债务可使公司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
抗风险能力,满足不断提升的运营资金需求,辅助夯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有效降低整
体经营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目标明确,预期降本及提升效益效果良好,风险
较小,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股东回报。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发展活力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提高整体
人力资源运作效率。建立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建立科学合
理的用人机制,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6)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注重对全体股东的分红回报,强
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7)其他合理可行的措施
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
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内容,继
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综上,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降低公司的运
营成本,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填补股东回
报,但是公司经营仍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和多种不确定因素,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
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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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公司利益。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
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对本人日常的职务消
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
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
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
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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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信永中和对发行人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了 审 阅 , 并 出 具 了 《 审 阅 报 告 》( 编 号 :
XYZH/2017CDA30326)),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公允反映西菱动力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9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
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告数据经审阅但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02,448.72 95,606.91
负债合计 43,513.47 44,019.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935.25 51,587.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8,935.25 51,587.55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3,355.17 43,598.41
营业利润 7,621.04 7,505.70
利润总额 7,832.36 7,608.75
净利润 6,769.23 6,538.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69.23 6,538.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6,589.61 6,451.13
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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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53.72 4,772.23
公司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43,355.1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0.56%,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69.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89.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15%。由于公司 2017 年 1-9
月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资产规模和所有者权益规模均相应增长,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较期初增长 7.16%和 14.24%。公司 2017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753.7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1.52%,增长幅
度相对较大,主要系公司 2016 年销售增长导致当期收到的现金增加。综上,公司 2017
年 1-9 月的经营情况相对稳定,财务数据与审计截止日或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 2017 年 1-9 月及 2016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66 -1.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14.03 323.9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7 -219.80
小计 211.32 103.05
所得税影响额 31.70 15.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179.62 87.60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7 年 6 月 30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
情况良好,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税收政策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原材料
采购、产品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运转正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结构保持稳定。公司经
营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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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项目备案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发行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实施主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额 资金金额 体
川投资备
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 【2017-510000-3 大环建[2017]144 动力部
1 16,203.46 16,200.00
技术改造项目 6-03-173865】 号 件
JXQB-1546 号
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 川经信审批 大环建[2016]41
2 10,101.01 10,100.00 发行人
术改造项目 [2016]42 号 号
川投资备
发动机凸轮轴精加工 【2017-510000-3 大环建[2017]145
3 9,687.06 9,600.00 发行人
产品扩产项目 6-03-193968】 号
JXQB-2419 号
成经信审投 大环建[2016]39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717.40 7,700.00 发行人
[2016]3 号 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8,200.00 3,667.18 不适用 不适用 发行人
合计 51,908.93 47,267.18
上述项目分别经 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2017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总投资约 51,908.93 万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47,267.18 万元。如未发生重大的不可
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按以
上排列顺序进行投资。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公司
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其他用途。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项目需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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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先期进行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及投资管理
发行人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
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募
集资金。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汽车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性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则是整个汽车产业的基
础。近年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加大对国内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支持和鼓励,
比如:《汽车贸易政策》、《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
年修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
见》、《关于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十二五”
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十三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关
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等。这些产业政策的实施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
推动作用。
2、汽车零部件市场空间广阔
(1)汽车零部件采购全球化为我国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汽车零部件工业逐渐迈向全球化和独立化,跨国汽车公司的零部件采购也随之
遍布全球,实行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面对越来越重的成本压力,国际汽车企业
纷纷寻求建立新的全球供应链,并将汽车零部件加工和采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近年来
汽车零部件加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全球化趋势越来越强。我国汽车零部件工业具备较
强的加工能力,劳动力成本也显著低于发达国家,可以向国外汽车工业提供成本较低的
配套零部件,是汽车零部件产业全球化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国际汽车生产厂商的零部件
全球加工和采购策略,将为我国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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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游汽车市场不断发展带动汽车零部件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
随着工业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内外汽车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全球汽车
产量从 2001 年的 5,630 万辆增长到 2016 年的 9,498 万辆。国内汽车产量从 2001 年的
234 万辆增长到 2016 年的 2,812 万辆。汽车市场的不断增长为汽车零部件产品带来了不
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3)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带动汽车产品消费的提升
近十年来,我国是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2016 年的我国 GDP 总量达到
744,127 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国民收入的提高,城乡
居民消费能力也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01 至 2016 年我国人均国内
生产总值从 8,670 元增长到 53,980 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6,860 元增长到 33,616
元。收入水平的增长提高了我国居民对汽车产品的消费能力。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
快以及国民经济水平的持续提高,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将逐步接近发达国家,伴随这一
过程,我国的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将有稳定而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公司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1)公司拥有先进的研发创新能力与雄厚的技术积累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发动机零部件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现已发展成为国际、国内各
型汽车发动机主机配套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的重要零配件供应商。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将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作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建立了高素
质的研发队伍,形成了强大的技术、产品开发能力。
目前,公司掌握了三大主要产品,即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和凸轮轴总成相关
国内外先进工艺加工技术,还进行了一系列具有先进性与代表性的技术研发,并取得了
良好的成果。公司在对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研究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部分项目
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拥有先进的研发创新能力与雄厚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建设
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2)公司具备完善的制造体系
公司作为国内先进的发动机零部件生产商,形成了较完善的制造体系。公司领先的
制造体系有效地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采购成本,极具竞争力。公司按照质量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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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标准要求建立了质量手册和相关程序文件,形成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公司于
2000 年通过了 ISO9002 质量体系认证,于 2006 年通过了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和
TS16949:200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并不断完善,
同时消化吸收 QSB、精益生产等先进的管理方法并融入到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中。
目前公司拥有数百台数控车床、磨床、镗铣床等专业生产设备组成的先进生产线。
上述生产设备组成的生产、加工流水线保证了公司在同行业中机械设备上的领先地位。
另外,公司通过质量监督、检测实验室、质量检验等检验方式,采用过程审核、产品审
核、质量体系审核方式,建立了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体系。
(3)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储备
多年来,公司已与数十家国内自主品牌主机厂商、合资品牌主机厂商和境外主机厂
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与各大主机制造厂进行协同研发,保证公司生产
的产品能够满足各主机厂不断提高的技术和质量要求。此外,公司还根据行业发展趋势,
不断进行前瞻性的项目研发,做好技术储备。
(4)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及出色的研发团体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技术人员 163 人,囊括了发动机
零部件制造领域的高素质研发人才,均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和丰富的产品开发经
验。公司研发管理团队有着先进的研发管理理念和丰富的项目研发经验。在创新体系建
设方面,公司建立了自主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制度、研
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
(5)公司拥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及高效的管理团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引进先进管理模式,目前已经建立起一套成熟的现代管理制
度。同时,公司不断加强技术和管理团队建设,打造了一支高效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
中既有发动机零部件领域的技术专家,也有从业务一线成长起来的行业精英,具备丰富
的经营管理和市场拓展经验,使公司的管理团队对发动机零部件技术的发展趋势和下游
客户的应用需求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公司拥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及高效的
管理团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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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扩大现有连杆总成、皮带轮产品和凸轮轴总成产能,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募投项目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以及发动机凸轮轴精加工产品扩产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发动机连杆总成产能 456 万支/年,
皮带轮精加工产能 225 万支/年,凸轮轴总成产能 180 万支/年,上述产品均属于公司目
前已经批量生产的成熟产品。依据公司过往客户订货经验以及对未来市场的分析研判,
本次项目投产后将相应扩大连杆总成、皮带轮产品和凸轮轴总成的生产规模,从而满足
未来客户的需求。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心技术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与经验积累,公司目前已形成了强大的核心技术储备,综合技
术实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中,同连杆总成生产有关的连杆全自动涡
流硬度检测技术、辊锻模具设计技术,同曲轴扭转减振器生产有关的自泳涂装表面处理
技术以及同凸轮轴总成生产有关的凸轮轴烧伤磁弹检测技术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且
已经应用到了规模化生产当中。
同时,公司通过与主机厂商的协同研发以及自身的前瞻性研发方式,形成了针对曲
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以及凸轮轴总成这三大核心产品的技术储备,并已经逐渐应用
到了生产当中。
3、研发中心建设将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构建公司未来利润增长点
为确保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的增长,公司急需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完成以后,公司将利用新研发场地及其配置的软硬件研发条件,针对与公司主营产品相
关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课题逐步开展新的研发项目。公司目前已经确定多项重点研究
课题,针对相关新工艺和新技术课题项目进行关键技术研究,将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
拓展新的市场,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环保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实施,不涉及新取得土地。
2、主要污染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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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运营期间将产生少量职工生活废水、废气及生活垃圾;壳
型烘干、浇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抛丸磨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生产和研发过程中产生
的金属废屑、不合格产品、废砂、废棉纱等以及生产过程中机加工设备产生的噪音。
3、污染治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网;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及设置布袋除尘设
备的方式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废气;项目覆膜砂模具浇注成型后产生的废砂集
中收集后由覆膜砂生产企业回收利用;抛丸和粗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屑在场内集中
收集后,由金属回收单位处置;机械维护产生的含机油的废砂布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由有
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生产设备全部位于厂房内,厂房内采取隔音、减震措施确保噪
音达标排放。
4、政府部门环保批复情况
2016 年 6 月 21 日,四川省大邑县环境保护局分别下发了《关于成都西菱动力部件
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环建[2016]40 号),确认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川环函[2010]19 号)的相
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止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
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同意公司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公司应严格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环保
批复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 2017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公司决定将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精加工生产线实
施地点由大邑县经济开发区兴业七路 8 号变更为大邑县经济开发区大安路 368 号, 铸造
生产线实施地点由大邑县经济开发区兴业七路 8 号变更为大邑县经济开发区兴业七路
18 号。2017 年 5 月 5 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变更了实施地后的汽车发动机
关键零部件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
【2017-510000-36-03-173865】JXQB-1546 号”,2017 年 11 月 8 日,四川省大邑县环境
保护局下发了《关于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皮带轮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建[2017]144 号),同意该报告表的结论,公
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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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21 日,四川省大邑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连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
环建[2016]41 号),确认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川环函[2010]19 号)的相关要
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止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
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同意公司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公司应严格按照
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环保批复
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2017 年 11 月 8 日,四川省大邑县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凸轮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
环建[2017]145 号),同意该报告表的结论,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
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2016 年 6 月 21 日,四川省大邑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动机零部件研究开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建
[2016]39 号),确认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川环函[2010]19 号)的相关要求,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止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
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同意公司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
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环保批复要求
进行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一)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项目建设期及实现产能情况
公司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 16,203.46 万元,其中皮带轮精
加工生产线投资 11,872.98 万元,皮带轮毛坯铸造生产线投资 3,232.92 万元,具体投资
构成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1 皮带轮精加工生产线投资 11,872.98
1.1 其中:设备购置费 10,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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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1.2 设备安装费 523.50
1.3 预备费 879.48
2 皮带轮毛坯铸造生产线投资 3,232.92
2.1 其中:设备购置费 2,850.90
2.2 设备安装费 142.55
2.3 预备费 239.48
3 铺底流动资金 1,097.56
合计 16,203.46
该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各年投资金额及产能实现如下表所示:
新增产能(万支/年)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皮带轮精加工
第一年 12,245.80 50.00
第二年 3,957.66 175.00
小计 16,203.46 225.00
2、项目组织及实施
(1)组织实施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场地清理,设备招标采购、安装
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投产等。
(3) 项目进度计划
序号 进度阶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1 清理场地
2 设备招标采购
3 设备安装调试
4 人员招聘及培训
5 试生产
6 验收竣工
(二)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项目建设期及实现产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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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 10,101.0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8,833.8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267.15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1 建设投资 8,833.86
1.1 其中:设备购置费 7,790.00
1.2 设备安装费 389.50
1.3 预备费 654.36
2 铺底流动资金 1,267.15
合计 10,101.01
该项目建设期为两年,各年投资金额及产能实现如下表所示: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新增产能(万支/年)
第一年 5,684.08 54.00
第二年 4,416.93 228.00
第三年 - 174.00
小计 10,101.01 456.00
2、项目组织及实施
(1)组织实施
本项目建设期为两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场地租赁及清理,设备招标采购、安
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投产等。
(2)项目进度计划
序号 进度阶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1 租赁及清理场地
2 设备招标采购
3 设备安装调试
4 人员招聘及培训
5 试生产
6 验收竣工
(三)发动机凸轮轴精加工产品扩产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及项目建设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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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动机凸轮轴精加工产品扩产项目投资总额为 9,687.0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8,722.7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964.33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1 建设投资 8,722.73
1.1 其中:设备购置费 7,692.00
1.2 设备安装费 384.60
1.3 预备费 646.13
2 铺底流动资金 964.33
合计 9,687.06
该项目建设期为三年,各年投资金额及产能实现如下表所示: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新增产能(万支/年)
第一年 2,907.58 -
第二年 4,942.39 18.00
第三年 1,837.09 102.00
第四年 - 60.00
小计 9,687.06 180.00
2、项目组织及实施
(1)组织实施
本项目建设期为三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场地租赁及清理,设备招标采购、安
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投产等。
(2)项目进度计划
序号 进度阶段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1 租赁及清理场地
2 设备招标采购
3 设备安装调试
4 人员招聘及培训
5 试生产
6 验收竣工
(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及项目建设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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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7,717.4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1 设备购置费 6,100.00
2 设备安装费 305.00
3 预备费 512.40
4 研发费用 800.00
合计 7,717.40
该项目建设期为两年,各年投资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建设投资(万元) 研发费用(万元)
第一年 2,075.22 120.00
第二年 4,842.18 680.00
小计 6,917.40 800.00
2、项目组织及实施
(1)组织实施
本项目建设期为两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场地清理、设备招标采购
与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培训、试运行与竣工验收等。
(2)项目进度计划
序号 进度阶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1 实施方案设计
2 租赁及清理场地
3 设备招标采购
4 设备安装及调试
5 人员招聘与培训
6 设备试运转
7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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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发动机
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发动机凸轮轴精加工产品扩产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
相关领域的产品竞争力和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扩大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为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基础性、前瞻性产品技术研究、开发和创新体
系,进一步增强企业产品和技术持续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将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参与市场的竞争,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战
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保证。
(二)长期整体财务状况得到改善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和资金实力将得到迅速提升,资产负债结构配比更
加趋于合理。由于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将导致公司发行后的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但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达到销售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逐渐上升,每
股收益等指标将随之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可保持较高水平。
(三)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引进较大比例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有利于优化公司的
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并实现公司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四)补充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所处行业和业务模式对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制造商合作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业务模式。整
车制造商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提高资金使用率,要求汽车零部件企业小批量多
批次及时供货,每月按照使用数量向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出开票清单,在获取汽车零部
件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确认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因此,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为
保证及时供货,防止断货、缺货等现象发生,通常要保持一定的安全库存,并在整车制
造商附近设立第三方物流中转仓,导致零部件供应商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在
销售过程中,公司对整车制造商客户均采取赊销方式,通常允许一定时间的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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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所处行业和业务模式对于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提升。
2、公司经营规模扩张需要合理增加流动资金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未来预计仍将保持较快的发
展速度。随着公司产能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全国性市场营销网络的逐步完善,主营业务规
模将快速发展,公司需要较大的营运资金支持生产周转与营销服务,满足流动资金需求,
因此增加营运流动资金是维持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的
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进一步提高,降低了资金流动性及营业风险,
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综上,鉴于公司资金营运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拟投入 6,000 万元用于
补充营运流动资金。
4、营运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及具体产能消化措施
1、行业需求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16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811.88 万辆和
2,802.82 万辆,同比增长 14.46%和 13.65%,2017 年 1~3 月,我国汽车产销 713.31 万辆
和 700.20 万辆,同比增长 7.99%和 7.02%。在整车呈现持续增长的拉动下,车用发动机
发展形势较好,2016 年产销分别为 2,515.98 万台和 2,506.26 万台,同比分别增长 15.15%
和 14.32%。。
通常情况下,一台汽车发动机平均搭配一个曲轴扭转减振器(皮带轮)和四支连杆,
保守估计,如果我国汽车行业保持年均 5%的增长速度,则 2016 年~2020 年我国汽车发
动机产量以及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凸轮轴需求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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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国内汽车发动机产量(万台) 2,515.98 2,641.78 2,773.87 2,912.56 3,058.19
曲轴扭转减振器需求量(万支) 2,515.98 2,641.78 2,773.87 2,912.56 3,058.19
发动机连杆需求量(万支) 10,063.92 10,567.12 11,095.47 11,650.25 12,232.76
发动机凸轮轴需求量(万支) 5,031.96 5,283.56 5,547.74 5,825.12 6,116.38
受益于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趋势、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国产
化率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行业未来预计还将拥有稳定而广阔的市场空
间。
2、公司供应商及客户的开发情况
公司目前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有两大类,一类为皮带轮芯子、皮带轮外圈、连杆毛坯
件和凸轮轴毛坯件等毛坯件,另一类是圆钢、生铁、废钢等原材料,上述原材料公司一
般向专业供应商采购,同时公司储备了一批合格供应商资源,报告期内未发生过由于原
材料供应短缺导致开工不足的情况,未来公司所需的原材料供应量充足。
公司在维持既有客户销售的情况下,积极进行新产品线和新客户的开发。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新开发客户或新产品情况如下:
预计供货时 预计年供货量
客户名 产品 目前合作进展
间 (万支)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
曲轴扭转减振器 2018 年 21.10 样件送审阶段
限公司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曲轴扭转减振器 2018 年 5.00 样件送审阶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曲轴扭转减振器 2018 年 6.60 样件送审阶段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连杆总成 2017 年 40.00 小批量生产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连杆总成 2017 年 73.00 小批量生产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连杆总成 2018 年 50.00 样件送审阶段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
凸轮轴总成 2018 年 60.00 样件送审阶段
限公司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凸轮轴总成 2017 年 6.00 小批量生产
注:上表仅统计新增客户或新产品的情况,不包括既有产品
3、公司的产能利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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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支
产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能 215.70 402.00 388.20 383.40
曲轴扭转减
产量 215.81 371.86 307.54 300.97
振器
产能利用率 100.05% 92.50% 79.22% 78.50%
产能 429.00 840.00 774.00 480.00
连杆总成 产量 358.50 715.31 573.16 395.86
产能利用率 83.57% 85.16% 74.05% 82.47%
产能 114.63 229.20 227.25 167.25
凸轮轴总成 产量 87.64 174.40 141.04 129.99
产能利用率 76.45% 76.09% 62.06% 77.72%
注:2017 年 1-6 月的产能和产量未经年化
发行人在进行产能统计时,以理论产能为口径进行统计,计算标准为每月生产 25
天,每天 3 班,每班 7 小时。按照行业惯例,受设备保养维护、节假日、不同产品型号
转产的影响,发行人的实际生产能力通常为理论产能的 90%左右。总体来看,报告期内,
发行人曲轴扭转减振器和连杆总成的产能利用率不断上升,其中,连杆总成 2015 年度
的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每年的销售订单通常在年初签订,2015 年连杆总
成新增产能未能完全释放所致。
报告期内,通过不断的技术改造和对下游客户的专业化服务,发行人业绩不断提高,
但产品供应难以满足日渐增长的市场需求,其实际产能利用率已接近较高的水平。
4、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汽车零部件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向好
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迅速成长,同时,汽车零部件
的轻量化设计、电子化和智能化设计以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等技术的逐步应用,将
进一步加快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整合,拥有轻量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以及大规模生产能力
的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其市场地位,提高其市场占有率,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发行人通过实施生产线技改以及进行研发中心建设,将轻量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以
及大规模生产能力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完善产品布局,提升公司技
术水平,有助于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经营目标,是合理且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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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项目的实施能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在行业整体向好的大环境下,公司业务快速的发展,产销规模迅速扩张,销售增长
趋势良好,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高速增长的需要。公司为了实现发展战
略目标,必须继续扩大生产能力和不断地扩大市场规模。生产线技改完成后将扩大生产
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解决销售扩张带来的产能瓶颈问题,进一步发挥生产管理和规模
经济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此外,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生产
线的技术运用水平和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品利润,未来将成为公司主要的利润增
长点,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募投项目规模与公司自身情况相匹配
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系综合考虑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结构的升级以及公司现
有产品产能结构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同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进行了
人才储备、技术储备和客户储备。
从人才储备来看,公司始终重视自身人才队伍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积累,公
司及下属公司拥有了一支专业配置完备、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研发、生产和销售团队,
能够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从技术储备来看,公司拥有高质量的技术研发团队,囊括了发动机零部件制造领域
的高素质研发人才,均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和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公司研发管理
团队有着先进的研发管理理念和丰富的项目研发经验。
从客户储备来看,公司已经制定了确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对未来曲轴扭转减振器、
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三大事业部进行了详细规划与目标分解。公司将利用其现有客户
平台以及强大的同步配套开发能力拓展新增市场配套份额,并不断拓展新的客户。
5、具体产能消化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能够顺利消
化,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加强营销队伍建设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公司已经培养了一批骨干销售力量,并通过长期的客户服务
于国内主要整车制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为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同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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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曲轴扭转减振器和连杆总成的产能扩充,公司将进一步加大营销队伍建设,在引进
行业精英销售人才的同时加强自身挖潜,与公司未来的总体规模相适应。
(2)加强市场开拓力度
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大部分整车生产企业建立了联系,部分产品已成功试样通过。
但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还有较多大型整车客户尚未得到深入、有效的开发。公司
计划以原有客户为核心,加大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在主要销售片区设立办事处,建立覆
盖全国的营销网络。
(3)加强大尺寸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
大尺寸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由于对加工技术和制造水平要求更高,国内具备生产能力
的企业较少,因此具有更高的售价和毛利率,但受汽车行业产品结构影响,大尺寸柴油
发动机零部件市场总体需求小于中小尺寸的汽油发动机零部件。公司因为受产能限制,
过去重点开拓的是市场需求更旺盛的中小尺寸市场,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以中小尺寸为
主;随着新生产线的投运,公司有能力满足大尺寸柴油发动机零部件的供货要求,未来
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大尺寸的市场机会,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完善销售管理
在扩大销售队伍和加强市场拓展力度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规范相关销售管理制
度、细化营销管理模式,通过实施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等方式融合整个营销网络系统的资
金流、物流与信息流,使公司更及时地了解市场动态,高效率地运用企业的营销资源,
提高企业的客户服务能力、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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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序号 供货方 采购方 标的 合同金额 有效期至
价格以《发动机零部件价格
协议》为准,实际结算数量
为按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
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 2017 年 12
1 发行人 发动机零部件 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计划从
机制造有限公司 月 31 日
中间仓(或事先书面约定的
场所)向其生产线实际配送
的发行人零部件数量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 2017 年 12
2 发行人 发动机配套件 规定了具体零部件的单价
公司发动机分公司 月 31 日
规定了具体零部件的单价,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 连杆总成、曲轴皮 实际执行数量以上汽通用五 2017 年 12
3 发行人
有限公司 带轮 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 月 31 日
供货通知为准
规定了具体零部件的单价,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 连杆总成、曲轴皮 实际执行数量以上汽通用五 2017 年 12
4 发行人
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带轮 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 月 31 日
公司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
曲轴皮带轮总成、 规定了具体零部件的单价,
2017 年 12
5 发行人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进气凸轮轴总成、 产品数量以《滚动订单》为
月 31 日
连杆总成 准
2017 年 12
6 发行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配套产品 规定了具体零部件的单价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曲轴皮带轮总成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 月 31 日
7 发行人 规定了具体零部件的单价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曲轴皮带轮
月 31 日
曲轴皮带轮总成、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
8 发行人 凸轮轴总成、连杆 规定了具体零部件的单价 -
制造有限公司
总成等
注 1:发行人与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青岛分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尚未完成 2017 年度销售框架协议或价格协议的签署工作;
在新协议签订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实际按照现有合同的条款履行相关合同。
注 2:就发行人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价格协议,实际向发行人采购产品的主体包括长城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徐水分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以及定兴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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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合同
序号 采购方 供货方 标的 合同金额 有效期至
价格按照《合同价目表》
大邑分公 成都市三峰物资供应有 执行,具体供货数量以需 2017年12
1 钢材
司 限公司 方每月下达的《采购订单》 月31日
为准
价格按照合同附件的价格
协议为准,结算数量为重
毛坯、产品部件、原材
重庆科搏维汽车配件有 庆科搏维汽车配件有限公 2017年12
2 动力部件 料(皮带轮外圈、皮带
限公司 司送货至动力部件指定地 月31日
轮轮毂)
点并经动力部件检测合格
后的实际入库数量
价格按照合同附件的价格
协议为准,结算数量为成
成都卡思特汽车零部件 毛坯、产品部件、原材 都卡思特汽车零部件有限 2017年12
3 动力部件
有限公司 料(凸轮轴毛坯) 公司送货至动力部件指定 月31日
地点并经动力部件检测合
格后的实际入库数量
价格按照合同附件的价格
协议为准,结算数量为四
四川晨耀凸轮轴有限公 毛坯、产品部件、原材 川晨耀凸轮轴有限公司送 2017年12
4 动力部件
司 料(凸轮轴毛坯) 货至动力部件指定地点并 月31日
经动力部件检测合格后的
实际入库数量
价格按照合同附件的价格
协议为准,结算数量为成
毛坯、产品部件、原材
成都溪通机械设备有限 都市联逸机械设备有限公 2017年12
5 动力部件 料(皮带轮外圈、皮带
公司 司送货至动力部件指定地 月31日
轮轮毂)
点并经动力部件检测合格
后的实际入库数量
6 发行人 德国GMH公司 热轧圆钢 规定了产品价格 -
价格按照合同附件的价格
协议为准,结算数量为都
毛坯、产品部件、原材
都江堰市圣源金属制品 江堰市圣源金属制品厂送 2017年12
7 动力部件 料(皮带轮外圈、皮带
厂 货至动力部件指定地点并 月31日
轮轮毂)
经动力部件检测合格后的
实际入库数量
价格按照合同附件的价格
协议为准,结算数量为公
大邑分公 毛坯、产品部件、原材 安县铜套有限公司送货至 2017年12
8 公安县铜套有限公司
司 料(连杆衬套) 大邑分公司指定地点并经 月31日
大邑分公司检测合格后的
实际入库数量
价格按照合同附件的价格
毛坯、产品部件、原材 协议为准,结算数量为成
成都大邑长江造型材料 2017年12
9 动力部件 料(覆膜砂、脱膜剂、都大邑长江造型材料有限
有限公司 月31日
石英砂) 公司送货至动力部件指定
地点并经动力部件检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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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采购方 供货方 标的 合同金额 有效期至
格后的实际入库数量
价格按照《合同价目表》
机电产品(沉孔铣刀、
大邑分公 四川泰锐斯机电设备有 执行,具体供货数量以需 2017年12
10 刀片、刀柄、刀杆、丝
司 限公司 方每月下达的《采购订单》 月31日
锥、合金钻头等)
为准
价格按照合同附件的价格
协议为准,结算数量为合
毛坯、产品部件、原材
大邑分公 合肥汇智进出口贸易有 肥汇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 2017年12
11 料(江淮发动机用螺
司 限公司 司送货至大邑分公司指定 月31日
母)
地点并经大邑分公司检测
合格后的实际入库数量
注:成都溪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原为成都市联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成都市联逸机械设备有限
公司 2017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成都市联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溪
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原公司的一切业务由成都溪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接替。
(三)授信合同
序 受信 授信合同名 授信金额 授信期
授信方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号 方 称及编号 (万元) 限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
①魏晓林、① 最 高 额
上海银行 《综合授信 (DB2016010009-1);
2017.03 喻英莲;② 保证;②最
发行 股份有限 合同》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
1 6,500 .02-201 动力部件;高额保证;
人 公司成都 (201701001 8.02.28 (DB2016010009-2);
③动力部 ③ 最 高 额
分行 2) ③《最高额抵押合同》
件 抵押
(DB2015010036-3)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
(兴银蓉(额保)1701
①最高额
兴业银行 《基本额度 第 071 号);②《最高
2017.6. ①魏晓林;保证;②最
动力 股份有限 授信合同》兴 额保证合同》(兴银蓉
2 4,000 22-2018 ②喻英莲;高额保证;
部件 公司成都 银蓉(授) (额保)1701 第 072
.6.21 ③发行人;③ 最 高 额
分行 1701 第 028 号 号);③《最高额抵押
抵押;
合同》(兴银蓉(额保)
1701 第 070 号)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
(南商银成分簇桥信
①最高额
高 保 字 2016 年 第
保证;②最
1212001 号);②《最
高额抵押;
①魏晓林、 高额抵押合同》(南商
南充市商 ③最高额
喻英莲;② 银成分簇桥信高抵字
业银行股 《公司客户 2017.01 抵押;④最
发行 发行人;③ 2016 年 第 1212001
3 份有限公 额度授信合 12,400 .06-201 高额抵押;
人 8.01.06 发行人;④ 号);③《最高额抵押
司成都簇 同》 ⑤最高额
发行人;⑤ 合同》(南商银(簇支)
桥支行 抵押;⑥最
发行人; 信高抵字(2014)年第
高额质押;
(0025)号);④《最
⑦最高额
高额质押合同》(南商
质押
银(簇支)信高质字
(2014)年第(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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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受信 授信合同名 授信金额 授信期
授信方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号 方 称及编号 (万元) 限
号);⑤《最高额质押
合同》(南商银成分簇
桥信高质字 2016 年第
1212001 号);
(四)借款及抵押合同
借款金
序 借款 借款合同名 借款利 借款期 担保方
贷款方 额 担保方 担保合同
号 方 称及编号 率 限 式
(万元)
①《动产浮动抵押
成都农 合同》(成农商邑营
《流动资金 ①动力部
村商业 2016.0 件;②发行 公浮抵 20160003)
借款合同》
动力 银行股 9.18-20 ②《保证合同》(成
1 (成农商邑 1,000 6.09% 人;③魏晓 保证
部件 份有限 17.09.1 农商邑营公保
营公流借 7 林、喻英
公司大 20160012);③《保
20160010) 莲、魏永春
邑支行 证合同》(成农商邑
营公保 20160013)
①《最高额保证合
同》
① 最 高 (DB2016010009-1
上海银 ①魏晓林、
《流动资金 2017.0 喻英莲;② 额保证;);②《最高额保证
行股份
发行 借款合同》 3.03-20 ②最高 合同》
2 有限公 1,500 5.0025% 动力部件;
人 (20170100 18.03.0 额保证;(DB2016010009-2
司成都 2 ③动力部
13) ③ 最 高 );③《最高额抵押
分行 件
额抵押 合同》
(DB2015010036-3

①《最高额保证合
贷款实 同》
际发放 (D5107211705273
①最高
日中国 03);②《最高额保
①动力部 额保证;
成都银 人民银 证合同》
《借款合 2017.0 件;②魏晓 ② 最 高
行股份 行公布 (D5107211705273
发行 同》 6.09-20 林、喻英 额保证;
3 有限公 1,000 实施的 04);③《最高额保
人 (H5107011 18.06.0 莲;③魏永 ③ 最 高
司青羊 同期同 8 证合同》
70609980) 春;④动力 额保证;
支行 档次贷 (D5107211705273
部件 ④最高
款基准 05);④《最高额抵
额抵押
利率上 押合同》
浮 30% (D5107211705272
96)
① 最 高 ①《最高额保证合
兴业银 《流动资金 ①发行人;
行股份 借款合同》
LPR 一 2017.0 ②魏晓林; 额保证;同》(兴银蓉(额保)
动力 年期基 7.06-20 ② 最 高 1701 第 070);②《最
4 有限公 (兴银蓉 1,000 ③喻英莲;
部件 准利率 18.07.0 额保证;高额保证合同》(兴
司成都 (贷)1706 5 ④动力部
+1.79% ③ 最 高 银蓉(额保)1701
分行 第 452 号) 件
额保证;第 071);③《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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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
序 借款 借款合同名 借款利 借款期 担保方
贷款方 额 担保方 担保合同
号 方 称及编号 率 限 式
(万元)
④ 最 高 额保证合同》(兴银
额抵押 蓉(额保)1701 第
072);④《最高额
抵押合同》(兴银蓉
(额抵)1701 第
020)
①《最高额保证合
同》(兴银蓉(额保)
① 最 高 1701 第 070);②《最
额保证;高额保证合同》(兴
兴业银 《流动资金 ①发行人;
行股份 借款合同》
LPR 一 2017.0 ②魏晓林; ② 最 高 银蓉(额保)1701
动力 年期基 7.06-20 额保证;第 071);③《最高
5 有限公 (兴银蓉 500 ③喻英莲;
部件 准利率 18.07.0 ③ 最 高 额保证合同》(兴银
司成都 (贷)1706 5 ④动力部
+1.79% 额保证;蓉(额保)1701 第
分行 第 453 号) 件
④ 最 高 072);④《最高额
额抵押 抵押合同》(兴银蓉
(额抵)1701 第
020)
①《最高额保证合
同》(兴银蓉(额保)
① 最 高 1701 第 070);②《最
额保证;高额保证合同》(兴
兴业银 《流动资金 ①发行人;
行股份 借款合同》
LPR 一 2017.0 ②魏晓林; ② 最 高 银蓉(额保)1701
动力 年期基 8.17-20 额保证;第 071);③《最高
6 有限公 (兴银蓉 500 ③喻英莲;
部件 准利率 18.08.1 ③ 最 高 额保证合同》(兴银
司成都 (贷)1708 6 ④动力部
+1.79% 额保证;蓉(额保)1701 第
分行 第 509 号) 件
④ 最 高 072);④《最高额
额抵押 抵押合同》(兴银蓉
(额抵)1701 第
020)
成都农 ①《动产浮动抵押
《流动资金 ①动力部
村商业 2017.0 件;②发行 合同》(成农商邑营
借款合同》
动力 银行股 9.20-20 ①抵押;公浮抵 20170001)
7 (成农商邑 1,000 5.8725% 人、魏晓
部件 份有限 18.09.1 ②保证 ②《保证合同》(成
营公流借 9 林、喻英
公司大 农商邑营公保
20170003) 莲、魏永春
邑支行 20170002)
上海银 信用贷款 2017.0 动力部件、
发行 行(香 (BOSHK/2 LIBOR+ 9.20-20
8 美元 300 魏晓林、喻 保证 《担保书》
人 港)有限 00225/17070 2.30% 18.09.2
0 英莲
公司 4050)
(五)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仍在履行中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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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出租人 租金总额(元) 租赁期间 签署日期 担保方式
1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11,832,000 36 个月 2015-11-6 连带保证
2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4,494,420 36 个月 2014-12-25 连带保证
3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1,594,384 36 个月 2014-12-25 连带保证
4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4,787,400 36 个月 2014-04-25 连带保证
5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13,515,600 24 个月 2015-7-22 连带保证
6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9,645,619 36 个月 2016-8-11 连带保证
7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351,608 24 个月 2016-12-26 连带保证
8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2,579,920 24 个月 2016-12-26 连带保证
9 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4,550,630.56 36 个月 2017-4-20 连带保证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本公司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无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
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
未涉及任何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1-456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 附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附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也可到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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