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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8-01-08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Keshun Waterproof Technologies Co., Ltd.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十五号天诚大厦三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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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15,266.66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增量发行,将不安排存量发行即老
股转让;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61,066.66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8年 1月 16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8年 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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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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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发行人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做扼要提示,并不能涵盖公司全部的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公司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价格等相
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承诺:
1、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会将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给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 36 个月期限,若届时仍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上述期间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超过上述 36 个月期限,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自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之情形(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原承诺锁定 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锁定 6个月。
3、自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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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本人违反上述持股承诺转让或减持股票的,则转让或减持股票所得收
益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5、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规则》、《新股改革意见》、
《首发股东售股暂行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在发行人任职期间,应当定期、如实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发行人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
6、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二)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方勇、卢嵩、毕双喜、赵军、孙崇实、龚兴宇、吴志远承诺:
1、本人现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
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超过上述期限,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 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 13个月以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及保证。自本人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个月内,本人增持发行人的股份也按上述承诺及保证予以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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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时,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时,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4、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创业板公司
董监高买卖股票行为的通知》、《新股改革意见》、《首发股东售股暂行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5、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三)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承诺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邱志雄、黄志东承诺:
1、本人现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超过上述期限,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2、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 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 13个月以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及保证。自本人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个月内,本人增持发行人的股份也按上述承诺及保证予以锁定。
3、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创业板公司
董监高买卖股票行为的通知》、《新股改革意见》、《首发股东售股暂行规定》、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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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4、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四)发行人近六个月内因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近六个月内因非公开发行而新增的股东名单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有人类别
1 珠海和谐博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
2 佛山市金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
3 上海誊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
4 珠海横琴兴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
5 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
6 广州市瀚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
7 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
8 苏永春境内自然人
根据《证券持有人名册》,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已转让。除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外的上表股东承诺:发行人近六个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持有发行人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的
股东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陈行忠、方勇(除前述作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外)、阮宜静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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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
2016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向毕利、邓新旺等 44 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该次发行的新增股票限售期为自 2016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在中登公司完成股权登记之日)起三年。
(七)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限售安排
除上述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公司其他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第 142 条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伟忠、陈智忠、阮宜宝、陈作留承诺: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保证采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减持方式,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如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计划减持股份时,将结合自身财务规划,并考虑公司稳定股价、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在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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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保证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或“稳定股价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案启动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公司自该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按下述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决策程序且实施后,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每股净资产亦作相应调整。)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启动条件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2)实际
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中,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前述增持义务后顺位于公司的股票回购义务,即在启动条件成就时,应首先由公司根据《股价稳定预案》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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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履行股票回购义务;在公司未能履行其回购义务或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毕以后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终止条件尚未消失的情况下由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股价稳定预案》规定履行增持义务。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
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0.5%,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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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届时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
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如有)和津贴(如有)合计金额的 30%。有增持义务的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在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
人员时,将督促新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签订相关承诺。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三)启动股价稳定方案的法律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其实施程序
公司拟采用回购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的,应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以要约或者集中竞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回购股票,其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
制定回购股份方案。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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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决议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对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股份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股票回购决议之日起次日实施股份回购方
案,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毕之日起 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回购股票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5)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毕以后,若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尚未消
失,则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上市公司公告回购股票实施情况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措施,并于 6个月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
(6)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股价再次达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不
再重复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再次出现《股价稳定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则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再次启动稳定股价程序;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案及其实施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要约收购或集中竞价等方式依法增持公司股票,实现稳定股价的目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义务的实施程序详见上述“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
其实施程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公司股票增持义务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要约、禁止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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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和公告等法定义务。公司也将要求未来新聘任的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四)关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在触发本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本公司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本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 10 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的,本公司将延期向董事发放除基本工资以外的薪酬、津贴及公司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之日止;
本公司股东大会未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 30 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的,本公司将实施强制分红,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前,本公司股东不得领取前述分红;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对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和津贴(如有)的 50%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在本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管时,本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书面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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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积极敦促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发行人未遵守《稳定股价预案》,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稳定股价预案》,并提议召开相关董事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并对有关议案投赞成票;在触发发行人回购股票的条件时,在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表决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在触发本人增持发行人的股票条件时,如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则发行人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届时本人所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票(如有)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发行人有权延期十二个月发放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享有的 50%的薪酬和津贴(如有),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我们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我们各自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我们将积极敦促科顺防水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在触发科顺防水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时,如我们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则:(1)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
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将在限期内继
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3)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
然日届满后将我们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我们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4)公司有权延期十二个月发放我
们作为科顺防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享有的 50%的薪酬和津贴(如有),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5)届时我们所持有的全部股票(如有)的
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已过禁售期的股份将再次锁定六个月)。
独立董事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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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承担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积极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招股意向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 30 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股份回购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招股意向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对公司按照《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约定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承担连带责任。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中介机构的承诺
1、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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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承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4、本次发行的评估机构承诺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5〕184 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资金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运行时间,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发行前一年度,导致发行人即期回报被摊薄。
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约束措施及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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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也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并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募投项目预
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交付能力和辐射范围,有利于提升防水产品的研发能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效益。
(三)积极加强公司运营管理,有效提升经营效率和综合盈利
能力
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满足客户全方位、多层次的产品及服务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客户,努力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加强公司现代化管理建设,建立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的有利基础。通过前述措施,全面增强公司运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综合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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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强人才引进,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和人才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的内部管理流程,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防水产品生产、管理经验,谙熟精细化管理,能够及时把握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公司还将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完善公司薪酬和激励机制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此议案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同时,公司还制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公司未来的利润水平,以填补因公开发行股票摊薄的每股收益。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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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我们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我们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如有),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我们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我们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若我们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下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本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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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自因依赖本公司相关承诺投资本公司股票遭
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
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自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
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酬或津贴。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下称“承诺事项”)约束措施声明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
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
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
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本人与投资者协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方式确定;
(3)将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予以赔偿;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
不利影响完全消除之日;
(5)在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将不以任何方式
要求公司增加薪酬或津贴,不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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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下称“承诺事项”)约束措施声明如下:
1、我们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
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
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根
据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将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予以赔偿;
(4)所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延长至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
影响之日;
(5)在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将不以任何方式
要求公司增加薪酬或津贴,不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酬或津贴。
七、滚存利润分配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对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确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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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一百五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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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不含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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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 1股。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至少每 3 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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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7、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
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七)公司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八、重大风险因素
(一)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的风险
公司属于建筑防水行业,生产的建筑防水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公共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房地产行业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约 90%左右,房地产行业是发行人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对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投资增速、商品房施工面积、当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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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亿㎡、%
时间
实际完成投资额商品房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
本期累计
同比
增长率
本期累计同比增长率
本期
累计
同比
增长率
2017年 1-6月 50,610.00 8.50 47.2722 3.40 6.1399 14.90
2016年 102,580.61 6.90 75.8975 3.16 16.6928 8.08
2015年 95,978.85 1.00 73.5693 1.27 15.4454 -14.00
2014年 95,035.61 10.50 72.6482 9.15 17.9592 -10.74
上表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国家统计局网站。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投资、商品房施工面积增速下降;当年新开工面积在 2014年、2015年出现两位数下降,2016年略有回升。
同时,经历了 2015 年、2016 年房价大幅上涨之后,2017 年初开始国家着手实施新一轮不断收紧的楼市政策以抑制房地产泡沫。有统计显示,自 2017 年初以来全国已经有超过 40 个城市出台了包括限购、限贷、限售等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 120 多次。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收紧将进一步抑制房地产投资增速。
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房地产行业客户对防水材料的需求减少,发行人防水材料销售增幅将下降;二是受投资总额下降的影响,房地产行业客户可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包括压低发行人防水材料的销售价格;三是房地产行业客户资金趋紧,发行人对房地产行业客户的应收账款将增加。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沥青、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SBS 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等,报告期内,前述原材料成本合计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5.63%、 65.33%、 68.68%和
69.74%,其中,沥青成本占公司当期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2.49%、19.91%、
25.90%和 29.87%。前述原材料均属石油化工产品,受国际原油市场的影响较
大。
报告期内,国内沥青市场价格(以广东高富 90#沥青出厂价格为代表)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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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油市场价格走势对比如下:
2014-2016 年度,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较大,但总体走低,最高价格(2014年 6 月 19 日)为 115.30 美元/桶(布伦特现货价格,下同),最低价格(2016
年 1 月 20 日)为 26.00 美元/桶,截至 2016 年末为 54.90 美元/桶,导致公司主
要原材料沥青等采购价格报告期内下降幅度较大,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由 2014年度的 35.39%上升至 2016年度的 49.72%。
2017 年 1-6 月,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国内沥青市场价格上涨(广东高富90#沥青的含税出厂价从 2016 年平均价格的 1,999.55 元/吨上涨到 2017 年 6 月
份平均价格的 2,583.64 元/吨),发行人沥青采购价格(不含税)由 2016 年平均
价格 1,745.94 元/吨上涨到 2017 年 1-6 月平均价格 2,302.61 元/吨,上涨幅度
31.88%,其他原材料采购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公司 2017年 1-6月主营业
务综合毛利率下降至 38.96%。
同时,发行人对大型直销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弱,对中小型直销客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但其价格调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对经销商客户具有相对较强的议价能力;同时对沥青等大宗商品原材料供应商议价能力较弱,对中小型供应商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因此发行人具有一定的转移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能力,但不能完全覆盖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如果未来发行人生产所需沥青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则发行人的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存在持续下滑风险。
(三)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的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总资产和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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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225,087.61万元和 133,410.76万元,较 2014年末
分别增长 138.06%和 314.29%;营业收入 2016年度为 147,341.83万元,较 2014
年度增长 39.10%。未来五年内,公司将逐步建成南通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
顺、渭南科顺、荆门科顺等多个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公司的产能水平、销售规模、员工数量等将持续扩张,其经营决策、运作实施、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难度将随之增加。
此外,若本次成功发行并上市,将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及时完善运营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能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建立起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新运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
(四)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风险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 年版)》规定,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已于 2016 年 12月 1日停止生产。
发行人对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原有产能作如下安排:(1)北京科顺在停产前
已生产部分备货继续供应北方市场;(2)部分产能由发行人其他生产基地承
接,部分订单将委托指定合作厂家定制生产;(3)鞍山科顺生产基地、德州科
顺生产基地防水卷材车间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11 月投产,正式承接北京科顺生产基地产能。
尽管发行人对北京科顺原有产能承接作出安排,但该等安排依然对公司2017 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经测算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对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税前影响金额约 2,784.00 万元,其中对 2017 年 1-6 月影响金额约
2,166.00万元。
同时,尽管发行人对北京科顺原有产能承接作出安排,但仍不排除由于公司短期内产能的不足导致公司短期内丧失部分商业机会。
(五)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可能无法兑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18,286.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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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40.29 万元、26,714.28 万元和 15,589.98 万元,余额较大,其主要原因系下
游客户采用商业承兑汇票与公司进行结算较多所致,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来自恒大地产、华夏幸福等大型上市房地产开发商,信用状况良好,且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兑付情况亦良好,尚未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同时发行人对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已计提坏账准备。尽管如此,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客户资金紧张等情况,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有可能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
(六)对恒大地产销售收入的可持续风险
2014 年-2016 年,恒大地产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发行人虽与恒大地产签署了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核心战略合作协议》及《2017 年度防水材料购销合同》,但是否产生营业收入取决于恒大地产向发行人发出采购订单的情况。2017年 1-11月恒大地产向发行人发出的采购订单大幅减少,发行人未来对恒大地产的销售业务是否可持续存在不确定性。
(七)盈利预测的风险
为帮助投资者对公司及投资于公司的股票作出合理判断,且公司确信能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公司管理层编制了 2017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7 年度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250号”《审核报告》。
根据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公司预测 2017 年度营业收入 193,371.37 万
元,较 2016 年增长 31.24%,利润总额 25,711.93 万元,较 2016 年下降
18.63%。尽管公司 2017 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
(1)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2)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形势
和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相关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
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 2017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除上述风险因素外,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中“第四节风险因素”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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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的全部内容。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所处防水行业的发展前景,发行人的行业地位、经营模式、产品结构、经营环境、主要客户、技术实力及竞争优势,并根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具有的良好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十、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本次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基准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次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为帮助投资者对公司及投资于公司的股票作出合理判断,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阅,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8249 号”《审阅报告》;同时公司确信能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公司管理层编制了 2017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17 年度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250号”《审核报告》。
(一)2017年 1-9月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 2017年 1-9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2017-9-30
(经审阅)
2016-12-31
(经审计)
流动资产 171,179.18 151,851.21
非流动资产 69,464.41 54,543.49
资产总计 240,643.59 206,394.71
流动负债 98,212.45 77,323.23
非流动负债 3,162.48 3,2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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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101,374.92 80,615.89
所有者权益 139,268.66 125,778.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0,643.59 206,394.71
项目
2017年 1-9月
(经审阅)
2016年 1-9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1,611.79 110,048.38
营业利润 19,729.67 28,452.29
利润总额 19,793.85 28,585.54
净利润 16,699.10 23,944.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723.34 23,944.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665.51 25,095.76
基本每股收益 0.37 0.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0 32.57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6 34.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55 -645.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27.14 -12,561.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08.79 46,847.56
2017年 1-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8.68%,说明公司业务继续
呈较快增长趋势,但由于产能限制原因,未能达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营业收入增幅。
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下降幅度在 30.16%~33.59%之
间,主要原因系:
1、原材料采购成本上涨:2017年 1-9月,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国内沥青市
场价格上涨(广东高富 90#沥青的含税出厂价从 2016 年 1-9 月平均含税价的1,931.29 元/吨上涨到 2017 年 1-9 月平均含税价的 2,790.43 元/吨,上涨幅度
44.49%),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元/㎡、%
项目 2017年 1-9月采购单价 2016年 1-9月采购单价变动情况
沥青 2,310.73 1,705.91 35.45
膜类(含隔离膜)
0.50 0.5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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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9月采购单价 2016年 1-9月采购单价变动情况
聚酯胎基 2.61 2.44 6.83
SBS改性剂 13,904.24 11,403.76 21.93
聚醚 10,034.01 8,333.51 20.41
乳液 6,661.40 5,625.89 18.41
基础油 3,320.12 2,818.18 17.81
石蜡 4,237.82 4,719.65 -10.21
异氰酸酯 26,823.83 14,398.15 86.30
2、北京科顺停产影响:经测算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对发行人 2017年 1-9
月利润总额的影响约 2,784.00万元,约占 2017年 1-9月利润总额的 14.06%。
3、销售单价略有下降:由于原材料 2016 年采购价格下降的滞后效应,
2017 年 1-9 月,公司防水材料产品销售平均单价较上年同期均略有下降,其中防水卷材单价下降 4.99%,防水涂料单价下降 8.57%。
由于以上因素共同影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由 2016 年 1-9 月的
51.92%下降至 2017 年 1-9 月的 38.34%,下降 13.59 个百分点,并进而导致
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均超过 30%。
目前,已公布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东方雨虹(证券代码:002271)和凯伦股份(证券代码:300715),该 2 家上市公司 2017 年1-9月经营情况如下:
东方雨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6年 1-9月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697,054.79 479,811.98 45.28%
营业利润 100,631.09 81,321.24 23.75%
利润总额 100,394.72 84,319.79 19.06%
净利润 88,782.52 71,934.73 23.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873.17 72,069.64 2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545.17 69,901.07 18.09%
凯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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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6年 1-9月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27,396.74 17,586.70 55.78%
营业利润 3,338.66 2,983.87 11.89%
利润总额 3,359.41 3,012.97 11.50%
净利润 2,849.66 2,569.07 10.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49.66 2,569.07 10.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31.98 2,544.37 11.30%
根据上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东方雨虹和凯伦股份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均增长较快,但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未能实现同步快速增长,其原因均系由于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所致,说明公司经营情况与行业情况相符。
同时,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与净利润变动幅度的差异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要大,其主要原因系北京科顺停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所致。
(二)2017年度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2017年度发行人经营情况预测如下:
项目 2017年度预测数 2016年度审计数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193,371.37 147,341.83 31.24%
营业利润 25,647.75 31,407.34 -18.34%
利润总额 25,711.93 31,597.16 -18.63%
净利润 21,691.89 26,444.63 -17.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716.14 26,444.63 -17.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658.31 27,501.09 -21.25%
随着 2017 年下半年重庆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顺和南通科顺的陆续投产,发行人产能瓶颈将得以解决,发行人 2017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受产能限制因素将消除,同时 OEM 外购成本较高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也将逐步消除。
根据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发行人预测 2017年度营业收入 193,371.37万
元,较 2016 年度增长 31.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716.1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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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 2016 年度下降 17.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21,658.31万元,较 2016年度下降 21.25%,下降幅度未超过 30%。
发行人 2017 年度营业收入实现增长,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原因与 2017 年 1-9 月经营情况分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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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2
发行人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价格等相关承诺. 4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8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9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5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6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9
七、滚存利润分配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21
八、重大风险因素. 25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30
十、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30
目录. 35
第一节释义. 40
一、一般术语. 40
二、专业术语. 42
第二节概览. 40
一、发行人概况. 44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45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46
四、募集资金用途. 49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52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52
二、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53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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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55
第四节风险因素. 56
一、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的风险.. 56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57
三、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58
四、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风险.. 58
五、公司未来生产能力扩张不能尽快消化的风险. 59
六、防水行业政策风险... 59
七、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60
八、核心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60
九、市场竞争风险. 61
十、环境保护政策风险... 61
十一、财务风险. 62
十二、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63
十三、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64
十四、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可能无法如期取得的风险... 65
十五、成长性风险. 65
十六、持续开发新客户的风险. 65
十七、对恒大地产销售收入的可持续风险.. 66
十八、盈利预测的风险... 66
十九、股市波动风险... 67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68
一、发行人概况. 6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68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73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73
五、发行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73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7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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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
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111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及专业构成情况.. 114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17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120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12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37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63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84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91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220
七、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220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233
九、未来发展与规划. 234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38
一、独立运营情况.. 238
二、同业竞争情况.. 239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240
四、关联交易情况.. 261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279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27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28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
司股份情况... 286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28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
及其履行情况...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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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90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290
八、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
委员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291
九、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296
十、公司最近三年合法、合规运作情况. 297
十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300
十二、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300
十三、发行人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303
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306
一、财务报表... 306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314
三、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315
四、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316
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318
六、报告期内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22
七、报告期内的主要税项... 341
八、主营业务分部信息. 346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347
十、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348
十一、盈利预测情况. 351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承诺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66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380
十四、财务状况分析. 422
十五、现金流量分析. 486
十六、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490
十七、股利分配政策和分配情况.. 497
十八、北京科顺停产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504
十九、发行人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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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发行人现有生产基地和募投项目生产基地的环保政策影响及应对举
措. 521
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528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52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531
三、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53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552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552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554
一、重大合同... 554
二、对外担保情况.. 566
三、诉讼和仲裁情况. 566
第十二节有关声明.. 568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56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569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57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571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572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573
七、验资机构声明.. 574
七、验资机构声明.. 575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576
第十三节附件... 577
一、附件. 577
二、查询时间及地点.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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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科顺防水、科顺防水公司
指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科顺有限指
发行人前身,广东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顺德市桂洲镇科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顺德市容桂镇科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顺德市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科顺指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昆山科顺指昆山科顺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科顺指北京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工程指深圳市科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科顺指重庆科顺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通科顺指南通科顺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德州科顺指德州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依来德指广东依来德建材有限公司
科顺电子商务指广东顺德科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渭南科顺指渭南科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鞍山科顺指鞍山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特耐指辽宁本特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荆门科顺指荆门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国科创投指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弘德和顺指深圳市弘德和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高捷实业指广东高捷实业有限公司
高捷体育指广东高捷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万政工程指广东万政工程有限公司
万政建材指佛山市顺德区万政建材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
科顺防水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5,266.66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的行为
招股意向书、本招股意向书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证券持有人名册》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 2017年11月 22日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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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新股改革意见》指《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首发股东售股暂行规定》
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信部指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住建部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检总局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三板、全国股转系统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指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适用的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指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东方雨虹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卓宝指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防水指潍坊市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德高建材指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
广西金雨伞指广西金雨伞防水装饰有限公司
凯伦股份指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德生防水指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
赛力克指广东赛力克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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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恒大地产指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或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万达地产指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或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碧桂园指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华夏幸福指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中国中铁指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中国铁建指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中国建筑指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或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广东高富指广东中油高富燃料油有限公司
恒大淘宝指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固象指
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纽森思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纽森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7年 1-6月、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指
2017年 6月 30日、2016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4年 12月 31日
报告期末指 2017年 6月 30日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术语
防水卷材指
以沥青或合成高分子材料为基料,通过挤出压延或辊涂的薄片状可卷曲成卷状的柔性防水材料,包括沥青基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
防水涂料指
一种无定形材料,常温下呈流体、半流体状态,现场刷涂、刮涂或喷涂在防水基层表面,经溶剂挥发、水分蒸发、组分间化学反应可固结成一定厚度的防水涂层
OEM 指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是指一种代工生产方式,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交给其他企业去生产的方式
改性沥青指在沥青中均匀混入改性剂等高分子聚合物而制得的混合物
改性剂指用于改善沥青性能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
SBS 指
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它兼具橡胶和塑料的特性,即在常温下显示橡胶的特性,在高温下能塑化成型。SBS在建筑防水材料行业用做沥青改性剂
APP 指无规聚丙烯。由于 APP多为聚丙烯或聚烯烃类聚合物副产品,故 APP实际上是聚烯烃类聚合物的统称。APP在建筑防水材料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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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用做沥青改性剂
高分子防水卷材指
以合成橡胶、合成树脂或两者共混材料为基本原料,加入适量的化学助剂和填充剂等,经过混炼、塑炼、压延或挤出成型、硫化、定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片状可卷曲的防水材料
PE 指聚乙烯,是以乙烯为单体聚合而成的均聚物
HDPE 指高密度聚乙烯,是一种结晶度高、非极性的热塑性树脂
APF-C卷材指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
TPO 指
聚烯烃热塑性弹性体,通常是乙烯和丙烯等的共聚物。是一种高性能弹性材料,其性能类似橡胶,加工方法与塑料相同,为橡胶的换代产品
TPO防水卷材指
以 TPO为主要原料生产的高分子防水卷材,主要用于外露式屋面防水
PVC 指聚氯乙烯树脂
PVC防水卷材指
以聚氯乙烯为主要原料,加入适当助剂,经挤出工艺生产而成。可适用于工业与建筑业的各种屋面防水,地下室、水库、堤坝、公路隧道、铁路隧道、防空洞、粮库、垃圾厂、废水处理等建筑防水工程
PET卷材指一种无胎体的沥青基防水卷材
MS 指
一种基于硅烷封端聚醚的聚合物,可用于装配式建筑密封胶成膜物
干粉砂浆指
是指经干燥筛分处理的骨料(如石英砂)、无机胶凝材料(如水泥)和添加剂(如聚合物)等按一定比例进行物理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加水拌和后即可直接使用的物料
海绵城市指
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
地下管廊指
全称为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地下空间指
地表以下的建筑空间,包括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地铁、矿井、军事、穿海隧道等
科瑞普智能贴防水系统

由具有蠕变特性的防水涂料和沥青基防水卷材组成的有良好附着和修复适应功能的复合防水系统
装配式建筑指
用预制的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节约劳动力并可提高建筑质量
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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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公司名称: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eshun Waterproof Technologies Co.,Ltd.
注册资本:45,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伟忠
成立日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 10月 10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 5月 21日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十五号天诚大厦三楼
经营范围:防水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防水工程施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528303
公司电话:0757-28603
公司传真:0757-26614480
公司网址:http://www.keshun.com.cn/
电子邮箱:office@keshun.com.cn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公司的产品涵盖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两大类 100 多个品种,可为客户提供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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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建筑防水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在建筑防水行业已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防水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水立方、广州塔等国家和城市标志性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住宅商业地产及特种工程等领域。公司目前已与碧桂园、万达地产、华夏幸福等知名房企确定了战略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重要供应商。
公司是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单位,为行业协会认定的建筑防水行业综合实力前三强企业,2012 年-2017 年连续 6 年被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评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 500 强首选供应商(防水材料类),并在 2013年-2017年首选供应商品牌(防水材料类)测评中连续 5年排名第二;公司参与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 32项,参与编制行业技术规范13项。
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建筑防水行业标准化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和省级研发中心、省级工程中心,目前公司已取得专利 72项,其中发明专利 14项,实用新型专利 56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CKS 科顺”、“依来德”、“APF”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高分子防水涂料产品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近期,公司已成功研发了在地下工程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 APF-C 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和科瑞普智能防水系统等创新性产品,同时在传统自粘沥青基防水卷材领域不断进行技术优化,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伟忠、阮宜宝夫妇,本次发行前陈伟忠、阮宜宝夫妇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193,266,1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2.20%。
陈伟忠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4406811964*。曾任佛山市顺德县桂洲小黄圃水泥制品厂厂长、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厂长;1996 年创立顺德市桂洲镇科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并任总经理,2003 年起任科顺有限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陈伟忠先生同时兼任的社会职务包括: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分会副会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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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宜宝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408021972*。1994 年至 2000 年任深圳帅森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至 2015年 5月曾任科顺有限监事。现任深圳工程监事。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天健审〔2017〕8168 号《审计报告》和天健审〔2017〕8171 号《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本公司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157,090.90 151,851.21 100,444.88 73,767.21
非流动资产 67,996.70 54,543.49 31,824.88 20,784.38
资产总计 225,087.61 206,394.71 132,269.76 94,551.59
流动负债 86,967.60 77,323.23 73,482.27 61,579.81
非流动负债 3,153.07 3,292.66 2,828.55 769.27
负债合计 90,120.67 80,615.89 76,310.83 62,349.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410.76 125,778.82 55,958.93 32,202.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5,087.61 206,394.71 132,269.76 94,551.5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86,322.81 147,341.83 119,955.86 105,922.29
营业利润 12,656.86 31,407.34 20,004.18 9,906.76
利润总额 12,718.58 31,597.16 19,946.83 9,920.04
净利润 10,815.37 26,444.63 16,490.26 7,855.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15.37 26,444.63 16,490.26 7,855.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12.58 27,501.09 16,476.46 8,4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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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7.13 11,383.99 1,636.45 5,774.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28.76 -24,576.28 -8,361.29 -13,521.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9.39 35,305.71 13,617.35 2,426.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875.29 22,113.43 6,892.51 -5,321.4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310.08 35,185.37 13,071.94 6,179.4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6.30/
2017年 1-6月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
2014年度
流动比率(倍) 1.81 1.96 1.37 1.20
速动比率(倍) 1.50 1.68 1.14 0.8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55 36.09 60.06 66.3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1 2.99 3.50 4.42
存货周转率(次) 3.00 5.69 5.96 7.05
利息保障倍数 13.76 21.29 11.99 6.1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684.19 34,819.59 23,202.96 12,696.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0,815.37 26,444.63 16,490.26 7,855.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1,012.58 27,501.09 16,476.46 8,424.7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06 0.27 0.04 0.1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5 0.53 0.18 -0.16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
0.24 0.66 0.44 0.25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
0.24 0.66 0.44 0.2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91 2.75 2.85 3.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8.43 32.73 37.38 38.5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04 0.05 0.10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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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2010 年修订),本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年
1-6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28 0.24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43 0.24 0.24
2016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47 0.63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73 0.66 0.66
2015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41 0.44 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38 0.44 0.44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96 0.24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56 0.25 0.25
(四)盈利预测
为帮助投资者对公司及投资于公司的股票作出合理判断,且公司确信能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公司管理层编制了 2017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7 年度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250号”《审核报告》。
经审核的盈利预测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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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一、营业收入 147,341.83 86,322.81 55,288.98 51,759.58 193,371.37
减:营业成本 74,092.19 52,936.20 34,383.71 32,214.19 119,534.10
税金及附加 1,519.98 899.48 315.96 344.91 1,560.35
销售费用 19,501.80 9,985.89 7,223.69 7,214.53 24,424.10
管理费用 17,331.64 7,193.64 5,342.06 5,050.23 17,585.92
财务费用 1,489.53 949.07 384.29 528.36 1,861.71
资产减值损失 2,100.67 1,379.35 861.39 489.30 2,730.0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1.06 ----
投资收益 50.26 -603.54 281.55 --321.99
其他收益- 281.21 13.37 - 294.58
二、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列)
31,407.34 12,656.86 7,072.81 5,918.08 25,647.75
加:营业外收入 311.12 82.73 35.89 - 118.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57 11.42 -- 11.42
减:营业外支出 121.31 21.01 33.43 - 54.4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2.34 4.48 6.13 - 10.61
三、利润总额(亏
损以“-”号填列)
31,597.16 12,718.58 7,075.26 5,918.08 25,711.93
减:所得税费用 5,152.52 1,903.21 1,191.54 925.29 4,020.04
四、净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26,444.63 10,815.37 5,883.72 4,992.79 21,691.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444.63 10,815.37 5,907.97 4,992.79 21,716.14
少数股东损益---24.25 --24.25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15,266.6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增量发
行,将不安排存量发行即老股转让。公司实际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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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根据公司 2017年 1月 11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调整、修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总额
募集资金
使用额
项目备案情况环评情况 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59,598.57 53,039.797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016-610526-26-03-304177
蒲环函〔2017〕2号 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79,987.32 76,525.32
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编码:
2016-420804-26-03-333787
荆环审〔2017〕2号 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540.00 10,540.00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备案,项目编码:
2016-440606-30-03-012549
顺管(容)环审〔2017〕A035号
合计 150,125.89 140,105.117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不足部分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剩余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该投资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7 年 12 月 1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待本次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置换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前期资金投入。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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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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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元
(三)发行新股总数:不超过 15,266.66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增量发行,将不安排存量发行即老股转让。最
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本次发行将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
主承销商和公司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五)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9129元/股(按 2017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七)预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八)发行市净率:【】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九)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十)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开户的境内、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十三)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十四)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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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行费用(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8,678.18
审计和验资费 1,849.06
律师费 754.72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35.85
文件制作费等 27.94
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 52.41
费用合计 11,798.15
注: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咏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联系电话: 0551-68167977
传真: 0551-62207991
保荐代表人:车达飞、董江森
项目协办人:王福兵
项目经办人:姚向飞、王志强、颜永平、李洁敏、孙骏飞
(二)发行人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号 SK大厦 31、33、36、37

联系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022/65681838
经办律师:许志刚、张扬
(三)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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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号 9楼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870
经办注册会计师:向晓三、王建甫
(四)验资机构
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国海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号 9楼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870
经办注册会计师:向晓三、王建甫
(五)验资复核机构
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国海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号 9楼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870
经办注册会计师:向晓三、王建甫
(六)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潘文夫
住所:杭州市教工路 18号 EAC企业国际 C区 11层
联系电话: 0571-88216941
传真: 0571-87178826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书师:刘勇、柴山
(七)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电话: 0755-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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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5-21899000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号
电话: 0755-82083
传真: 0755-82083164
(九)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
户名: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30201012902733778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因保荐机构在 2016 年 1月 29日至 2016 年 9 月 13日期间为发行人提供做市服务,而持有发行人未转让剩余做市股份 275,000 股(占发行前发行人股份比例 0.06%)。保荐机构作为发行人新三板挂牌的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为发行人挂牌新三板提供做市服务,不会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产生影响。
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份,与发行人也不存在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日期
刊登询价及推介公告日期 2018年 1月 8日
询价日期 2018年 1月 10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8年 1月 15日
申购日期 2018年 1月 16日
缴款日期 2018年 1月 18日
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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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的风险
公司属于建筑防水行业,生产的建筑防水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公共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房地产行业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约 90%左右,房地产行业是发行人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对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投资增速、商品房施工面积、当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等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亿㎡、%
时间
实际完成投资额商品房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
本期累计
同比
增长率
本期累计同比增长率
本期
累计
同比
增长率
2017年 1-6月 50,610.00 8.50 47.2722 3.40 6.1399 14.90
2016年 102,580.61 6.90 75.8975 3.16 16.6928 8.08
2015年 95,978.85 1.00 73.5693 1.27 15.4454 -14.00
2014年 95,035.61 10.50 72.6482 9.15 17.9592 -10.74
上表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国家统计局网站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投资、商品房施工面积增速下降;当年新开工面积在 2014年、2015年出现两位数下降,2016年略有回升。
同时,经历了 2015年、2016年房价大幅上涨之后, 2017年初开始国家着手实施新一轮不断收紧的楼市政策以抑制房地产泡沫。有统计显示,自 2017 年初以来全国已经有超过 40 个城市出台了包括限购、限贷、限售等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 120 多次。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收紧将进一步抑制房地产投资增速。
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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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房地产行业客户对防水材料的需求减少,发行人防水材料销售增幅将下降;二是受投资总额下降的影响,房地产行业客户可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包括压低发行人防水材料的销售价格;三是房地产行业客户资金趋紧,发行人对房地产行业客户的应收账款将增加。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沥青、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SBS 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等,报告期内,前述原材料成本合计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5.63%、 65.33%、 68.68%和
69.74%,其中,沥青成本占公司当期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2.49%、19.91%、
25.90%和 29.87%。前述原材料均属石油化工产品,受国际原油市场的影响较
大。
报告期内,国内沥青市场价格(以广东高富 90#沥青出厂价格为代表)与国际原油市场价格走势对比如下:
2014-2016 年度,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较大,但总体走低,最高价格(2014年 6 月 19 日)为 115.30 美元/桶(布伦特现货价格,下同),最低价格(2016
年 1 月 20 日)为 26.00 美元/桶,截至 2016 年末为 54.90 美元/桶,导致公司主
要原材料沥青等采购价格报告期内下降幅度较大,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由 2014年度的 35.39%上升至 2016年度的 4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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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国内沥青市场价格上涨(广东高富90#沥青的含税出厂价从 2016 年平均价格的 1,999.55 元/吨上涨到 2017 年 6 月
份平均价格的 2,583.64 元/吨),发行人沥青采购价格(不含税)由 2016 年平均
价格 1,745.94 元/吨上涨到 2017 年 1-6 月平均价格 2,302.61 元/吨,上涨幅度
31.88%,其他原材料采购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公司 2017年 1-6月主营业
务综合毛利率下降至 38.96%。
同时,发行人对大型直销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弱,对中小型直销客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但其价格调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对经销商客户具有相对较强的议价能力;同时对沥青等大宗商品原材料供应商议价能力较弱,对中小型供应商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因此发行人具有一定的转移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能力,但不能完全覆盖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如果未来发行人生产所需沥青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则发行人的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存在持续下滑风险。
三、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的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截至 2017年 6月末,公司总资产和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225,087.61万元和 133,410.76万元,较 2014年末
分别增长 138.06%和 314.29%;营业收入 2016年度为 147,341.83万元,较 2014
年度增长 39.10%。未来五年内,公司将逐步建成南通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
顺、渭南科顺、荆门科顺等多个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公司的产能水平、销售规模、员工数量等将持续扩张,其经营决策、运作实施、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难度将随之增加。
此外,若本次成功发行并上市,将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及时完善运营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能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建立起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新运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
四、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风险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 年版)》规定,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已于 2016 年 12月 1日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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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原有产能作如下安排:(1)北京科顺在停产前
已生产部分备货继续供应北方市场;(2)部分产能由发行人其他生产基地承
接,部分订单将委托指定合作厂家定制生产;(3)鞍山科顺生产基地、德州科
顺生产基地防水卷材车间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11 月投产,正式承接北京科顺生产基地产能。
尽管发行人对北京科顺原有产能承接作出安排,但该等安排依然对公司2017 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经测算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对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税前影响金额约 2,784.00 万元,其中对 2017 年 1-6 月影响金额约
2,166.00万元。
五、公司未来生产能力扩张不能尽快消化的风险
未来五年内,公司将逐步建成重庆科顺、南通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顺、渭南科顺、荆门科顺等多个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届时公司的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地拓展防水产品销售市场,则可能无法尽快消化公司包括募投项目在内的新建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释放的产能,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六、防水行业政策风险
防水行业政策风险具体表现为:
一是建筑防水材料的国家标准不统一影响了防水行业的健康发展。目前除建材行业制定有建筑防水材料标准外,交通、化工和纺织等行业也制定有建筑防水材料标准,各行业制定的建筑防水材料标准侧重点不同,标准之间不衔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的健康发展。
二是国家对建筑防水材料质量标准要求的提升,会导致防水材料生产成本的提升,如果防水产品销售价格增幅低于防水产品成本增幅,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2016 年国家质检总局制定颁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并要求从 2016 年 10 月 30 日起实施《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了企业申请的基本条件、产品范围、生产设备和工艺、产品检验等要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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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随着国家对防水行业落后工艺、产品和设备淘汰力度的加强,势必会要求公司增加先进生产设备的引进和高端检测设备的投入,从而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2016 年 10 月,由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组织,举行了 GB/T23457-2009《预铺/湿铺防水卷材》标准修订工作会议,该修订稿提高了相关产品部分性能指标,可能会增加该类产品的生产成本,影响其盈利能力。
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网站信息,国家住建部有可能出台防水质量保证期制度,代替目前的 5 年质量保修期,质量保证期制度将可能催生建筑防水行业所有标准大幅度提升,从而导致防水材料生产企业生产成本上升。
七、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产品竞争能力。随着客户对防水重要性认识的深入,对防水产品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同时,装配式建筑、地下管廊等新型建筑技术的出现,要求防水企业不断通过基础技术研究、新型应用技术开发,推出符合市场和客户要求、满足特殊项目需要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防水系统。
如果公司未来对基础研究投入不足,对高端人才引入力度不强,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不能及时掌控,公司则可能无法保持核心技术的领先优势,无法保持在价格竞争中产品性价比优势,导致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可能出现减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八、核心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本公司为专业从事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生产销售和工程施工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以来十分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开发了众多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并掌握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施工应用技术和独特的产品配方,培养了一批专业的技术、管理、生产、营销人才。随着国内建筑防水材料行业的发展,部分竞争对手逐步向中高端市场开拓,对高端专业人才的争夺也将日趋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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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及相应的管理措施,与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签定了《保密协议书》和《竞业限制协议书》,以防止核心人员的流失和核心技术的外泄,同时公司采取了股权激励措施,有效增强了公司对核心人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如果因公司核心人员的离开或其他原因造成公司核心技术失密,将可能削弱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九、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来自于三个方面:
第一,我国防水行业是典型的“大行业、小企业”格局,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统计,2016 年防水材料规模以上(年收入在 2,0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
收入约 988.20 亿元, 2016 年行业内有年收入在 2,000.00 万元以上规模企业
560 家,行业前 10 名企业市场占有率不到 10%,目前拥有生产许可证的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1,500 余家,无证生产企业众多,行业集中度低,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较为突出。虽然公司为行业协会认定的建筑防水行业综合实力前三强企业,但公司如果不能进一步发展,将可能丧失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同时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导致公司综合利润率下降,另外如果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将可能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第二,由于防水产品是典型的后验产品,通常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验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从而导致客户面临较高的逆向选择风险,在不能识别防水产品品牌或对防水意识不强的情况下,一些房地产企业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会选择价格低廉的防水产品,从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第三,市场上某些不法厂商为获取高额利益,会仿冒知名品牌进行非法生产销售,影响被仿冒品牌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经过多年的品牌建设和投入,公司已成为我国知名的防水企业之一,公司的品牌和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若公司品牌保护不当,导致部分不法商家冒用或仿制公司品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将对本公司盈利能力和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十、环境保护政策风险
为深入贯彻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切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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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推动京津冀协调发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 10月 23日颁布《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 年版)》,根据该目录规定,北京市 2016年底前应退出的行业及生产工艺包括“……(三)建材 2.沥青
类防水材料生产”。据此,北京科顺生产基地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停止生产。
尽管发行人对北京科顺原有产能承接作出安排,但仍不排除由于公司短期内产能的不足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同时,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保的要求日益提高,国家和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环保法规与条例,来控制和治理严峻的环境问题。如果国家和地方政府未来进一步提高对公司所处行业的环保要求,公司可能需要对生产进行调整,并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十一、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4,573.26 万元、57,692.40 万
元、40,877.28 万元和 27,674.18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97%、39.16%、34.08%和 26.13%;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21
次/半年、2.99 次/年、3.50 次/年和 4.42 次/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
期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逐期下降。
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央企、国企及知名房地产企业,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但若公司主要债务人未来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产生坏账,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不匹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87.13 万元、
11,383.99万元、1,636.45万元和 5,774.0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0,815.37万元、
26,444.63万元、16,490.26万元和 7,855.98万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远低于同期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主要系报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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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经营性应收项目增长较快所致。
公司预计在未来几年营业收入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公司产品的营销重点将在深耕房地产大客户防水产品直销模式的基础上,围绕各地政府部门规划的城市地铁、地下管廊、地下空间等建设中的防水需求拓展业务,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低于同期净利润的状况仍可能持续,如果未来公司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及时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经营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8.43%、32.73%、
37.38%和 38.56%,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24元/股、0.66元/股、0.44元/
股和 0.25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股票
数量亦有相应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到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需要一定时间,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产生效益前,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风险。
(四)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可能无法兑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18,286.40 万元、
27,540.29 万元、26,714.28 万元和 15,589.98 万元,余额较大,其主要原因系下
游客户采用商业承兑汇票与公司进行结算较多所致,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来自恒大地产、华夏幸福等大型上市房地产开发商,信用状况良好,且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兑付情况亦良好,尚未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同时发行人对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已计提坏账准备。尽管如此,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客户资金紧张等情况,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有可能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
十二、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2014 年 10 月,公司经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月 31日。
2014 年 10 月,子公司昆山科顺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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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6年 12月 3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昆山科顺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国家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昆山科顺未来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三、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一)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和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态势和经过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若能顺利实施,公司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将得以大幅提升,业务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而项目的实施则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行业竞争、技术进步等情况密切相关,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此外,鉴于目前防水材料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条件下,如果募投项目实施后扩张产能的市场拓展情况不及预期,或未来市场发生其他不可预料的不利变化,亦将对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和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引致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研发支出,相应增加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费用。在项目建设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费用将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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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涉及建设工程、装修工程、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受到工程进度、工程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公司在项目实施组织、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控制和设备采购管理上采取措施和规范流程,但仍然存在不能按期竣工投产从而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四、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可能无法如期取得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防水卷材生产基地需要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有的防水产品生产基地包括佛山科顺、昆山科顺、重庆科顺、鞍山科顺、德州科顺均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在建的防水卷材生产基地南通科顺、渭南科顺(募投项目载体)、荆门科顺(募投项目载体)因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未来前述生产基地因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如期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则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十五、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成长性风险。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意见》系基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的历史成长性和现有发展状况作出的判断,其结论并非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前景、行业地位、客户结构、业务模式、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及市场前景、营销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继而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十六、持续开发新客户的风险
维护好现有的客户和持续开发新客户决定了发行人未来的业绩和发展,发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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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重视与现有客户的合作,且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数量分别为 1974家、1799家、1550家和 1435家,客户数量呈增长趋势。因建筑防水材料主要应用于房地产行业和高铁、桥梁、地下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固定资产投资波动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国家宏观调控收紧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缩小导致市场对建筑防水材料的需求下降,将增加发行人开发新客户的难度;同时,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的生产基地未能按预期投产,或发行人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不足均会对发行人持续开发新客户构成不利的影响。
十七、对恒大地产销售收入的可持续风险
2014 年-2016 年,恒大地产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发行人虽与恒大地产签署了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核心战略合作协议》及《2017 年度防水材料购销合同》,但是否产生营业收入取决于恒大地产向发行人发出采购订单的情况。2017年 1-11月恒大地产向发行人发出的采购订单大幅减少,发行人未来对恒大地产的销售业务是否可持续存在不确定性。
十八、盈利预测的风险
为帮助投资者对公司及投资于公司的股票作出合理判断,且公司确信能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公司管理层编制了 2017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7 年度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250号”《审核报告》。
根据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公司预测 2017 年度营业收入 193,371.37 万
元,较 2015 年增长 31.24%,利润总额 25,711.93 万元,较 2016 年下降
18.63%。尽管公司 2017 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
(1)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2)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形势
和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相关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
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 2017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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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谨慎使用。
十九、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除受本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外,还会受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股票市场供求状况及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在本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的情况下,本公司的股票价格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有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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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eshun Waterproof Technologies Co., Ltd.
注册资本:45,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伟忠
成立日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 10月 10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 5月 21日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十五号天诚大厦三楼
经营范围:防水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防水工程施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528303
公司电话:0757-28603
公司传真:0757-26614480
公司网址:http://www.keshun.com.cn/
电子邮箱:office@keshun.com.cn
信息披露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联系人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毕双喜
信息披露电话:0757-28603-8803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科顺防水系由科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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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科顺防水的前身可追溯至原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该化工厂成立于 1992 年 7 月 9 日,注册资金为 12 万元,登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为顺德县桂洲镇小黄圃管理区(后更名为顺德市桂洲镇小黄圃管理区,现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小黄圃社区居民委员会),住所为桂洲镇小王布眉蕉桥工业区。
原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的实际出资人为陈伟忠、陈行忠二人,并挂靠顺德市桂洲镇小黄圃管理区名下而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6 年 8 月 8 日,经顺德市桂洲镇小黄圃管理区办事处同意,顺德市桂洲镇小黄圃企业办与陈伟忠(代表拟设立的顺德市桂洲镇科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书》,确认原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名义上为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实为个人经营,并同意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挂靠集体企业关系。
1996 年 10 月 10 日,陈伟忠、陈行忠以其持有的原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净资产作为出资,其中,陈伟忠出资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1.43%;陈行忠出资 2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8.57%,成立顺德市桂洲镇科
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后陆续更名为顺德市容桂镇科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顺德市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科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顺有限”),注册资本 84.00万元,并取得注册号为 23195984-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1995 年 12 月 29 日,原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清产核资小组、验证机构出具了《清产核资资产确认书》,确认截至 1995 年 10 月 31 日,原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的净资产为 84.3006万元。
1996 年 7 月 19 日,顺德市花洲审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设立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花审验字(1996)208号《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
科顺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陈伟忠 60.00 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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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2 陈行忠 24.00 28.57
合计 84.00 100.00
1998 年 1 月 20 日,顺德市桂洲镇小黄圃管理区办事处审批同意原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注销,所有债权债务由科顺有限承担。
2014 年 12 月 2 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小黄圃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原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解除挂靠集体企业关系的相关事宜出具了书面证明,确认如下:
1、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设立时虽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但该厂实
际上由陈伟忠、陈行忠两人投资,系二人通过挂靠顺德县桂洲镇小黄圃管理区而设立;居委会前身顺德县桂洲镇小黄圃管理区并未对该厂投入任何出资,不享有该厂的任何权益;
2、1996 年 8 月 8 日,顺德市桂洲镇小黄圃企业办与科顺有限签署的《协议
书》真实、合法、有效,双方已按《协议书》的约定实际履行义务,并已履行完毕;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已于 1996 年与顺德市容桂镇小黄圃管理区解除挂靠关系,有关权利义务的处理已在协议中明确,符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截至《证明》签署日,居委会及居委会的前身顺德县桂洲镇小黄圃管理区对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的全部资产和权益归属陈伟忠、陈行忠无任何异议。
2015 年 6 月 18 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对原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解除挂靠集体企业关系的相关事宜出具书面证明,确认如下:
1、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原为挂靠在顺德市桂洲镇小黄圃管理区
的集体企业,但其实际出资人为陈伟忠、陈行忠,该厂资产中无任何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成分,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
2、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已于 1996 年 8 月解除“挂靠”集体企
业关系并转制设立顺德市桂洲镇科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此事项合法有效。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5 年 4 月 30 日,科顺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且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1
意科顺有限变更公司类型,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5〕5498 号《审计报告》,科顺有限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30,443.13万元。
2015年 4月 30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坤元评报〔2015〕18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科顺有限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39,663.75万元。
2015 年 5 月 15 日,科顺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5 年 5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5〕19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30,443.13万元,按照
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 18,000.00 万元,剩余 12,443.13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15 年 5 月 15 日,科顺防水召开创立大会并且作出决议,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设立科顺防水,审议通过了科顺防水筹办情况报告和公司章程,选举了科顺防水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等,并于同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 年 5 月 21 日,科顺防水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68103137),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伟忠。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 陈伟忠 7,623.0 42.3500
2 陈智忠 2,214.9475 12.3053
3 阮宜宝 2,002.7369 11.1263
4 国科创投 1,421.0527 7.8947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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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5 陈作留 1,351.1842 7.506 陈华忠 900.2368 5.0013
7 方勇 516.0197 2.8668
8 孙崇实 300.4934 1.6694
9 卢嵩 259.0461 1.4391
10 毕双喜 176.1513 0.9786
11 赵军 155.4276 0.8635
12 龚兴宇 124.3421 0.6908
13 吴志远 99.4737 0.5526
14 赵晶 51.8092 0.2878
15 赵蓉 49.7368 0.2763
16 孔小虎 41.4474 0.2303
17 刘国华 41.4474 0.2303
18 孙崇文 41.4474 0.2303
19 王松林 41.4474 0.2303
20 吴展林 41.4474 0.2303
21 叶吉 41.4474 0.2303
22 章小建 41.4474 0.2303
23 黄志东 33.1579 0.1842
24 刘平华 33.1579 0.1842
25 阮宜静 33.1579 0.1842
26 汪显俊 33.1579 0.1842
27 陈冬青 24.8684 0.1382
28 韩宝桂 24.8684 0.1382
29 何晓军 24.8684 0.1382
30 刘翔 24.8684 0.1382
31 邱文柏 24.8684 0.1382
32 王先松 24.8684 0.1382
33 叶青华 24.8684 0.1382
34 曾东明 24.8684 0.1382
35 张国胜 24.8684 0.1382
36 陈标禄 16.5789 0.0921
37 邓目社 16.5789 0.0921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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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38 黄丽萍 16.5789 0.0921
39 蒋朝阳 16.5789 0.0921
40 涂必灵 16.5789 0.0921
41 黄春艳 8.2895 0.0461
42 黄慧 8.2895 0.0461
43 邱志雄 8.2895 0.0461
合计 18,000.0 100.00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 2017年 11月 22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五、发行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12 家全资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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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资子公司
1、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年 8月 5日
法定代表人曾民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生产、销售:防水建筑材料,排水建筑材料,防腐、保温、隔热材料,工业地坪材料;工业用膏状洗涤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发行人主营产品的生产基地。
(2)简要财务数据
佛山科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11,880.84 11,588.86
净资产 10,633.81 6,225.22
净利润 208.59 680.8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昆山科顺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山科顺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3年 6月 8日
法定代表人雷明升
注册资本 371.484356万元
实收资本 371.484356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巴城镇石牌工商管理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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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生产、销售以氯化聚乙烯橡塑卷材为主的新型防水材料;防水堵漏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发行人主营产品的生产基地。
(2)简要财务数据
昆山科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9,233.01 9,155.98
净资产 2,961.87 2,230.39
净利润 731.49 1,589.00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北京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年 8月 4日
法定代表人蒋朝阳
注册资本 510.00万元
实收资本 51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农民就业基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生产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 2014 年 1 月-2016 年 11 月系发行人主营产品的生产基地,于 2016年 12月 1日停产。
(2)简要财务数据
北京科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1,702.08 6,276.02
净资产 945.27 1,375.27
净利润-430.00 608.6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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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市科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科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8年 9月 15日
法定代表人陈伟忠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C座 702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建筑防水工程施工。(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发行人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单位。
(2)简要财务数据
深圳工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28,240.21 22,101.44
净资产 5,466.36 4,232.27
净利润 1,237.34 1,028.68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深圳工程历史沿革
①1998年 9月,深圳工程设立
深圳工程由深圳市森斯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港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立于 1998 年 9 月 15 日,当时的名称为“深圳市森斯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工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深圳市森斯实业有限
公司以货币出资 180.00 万元,深圳市金港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实物出资
120.00 万元,实物出资业经深圳市君勉房地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君
勉房地评字〔1998〕第 018 号《物业评估报告书》,评估值为 120.32 万元。深
圳工程成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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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7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深圳市森斯实业有限公司 180.00 60.00
深圳市金港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0.00 40.00
合计 300.00 100.00
深圳工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深圳鑫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出具鑫诚验字(1998)第 230号《验资报告》。深圳工程于 1998 年 9月 15
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 44030110069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1999年 1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999 年 8 月 12 日,深圳工程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深圳市金港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40.00%股权转让给彭艳,双方于 1999年 9月 10日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工程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深圳市森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 1 180.00 60.00
彭艳 120.00 40.00
合计 300.00 100.00
注 1:1999年 6月,深圳市森斯实业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森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工程于 1999年 11月 1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2001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1 年 8 月 10 日,深圳工程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深圳市森斯装饰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注:2000 年 6 月 28 日,深圳市森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森斯装饰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16.70%股权
(50.00 万元出资)作价 50.00 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励骏科顺防水建材实业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 43.30%(130.00 万元出资)股权作价 130.00 万元转让给陈伟
忠,同意彭艳将其持有的 40.00%股权作价 120.00 万元转让给陈伟忠。各方于
2001年 8月 2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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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工程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陈伟忠 250.00 83.33
深圳市励骏科顺防水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50.00 16.67
合计 300.00 100.00
深圳工程于 2001年 9月 14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3 年 10 月 10 日,深圳工程更名为“深圳市科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④2004年 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资
2004 年 12 月 10 日,深圳工程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深圳市励骏科顺防水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16.7%股权(50.00 万元出资)作价 50.00 万元转
让给阮宜宝,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520.00万元,新增出资 220.00万元由阮
宜宝缴付。深圳市励骏科顺防水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与阮宜宝 2004 年 12 月 8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工程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陈伟忠 250.00 48.08
阮宜宝 270.00 51.92
合计 520.00 100.00
本次增资业经深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深财验字〔2004〕第 979 号)。深圳工程于 2004 年 12 月 20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2013年 11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1 月 1 日,深圳工程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陈伟忠将其持有的
48.08%的股权(25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科顺有限,同意阮宜宝将其持有的
51.92%股权(27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科顺有限。各方分别于 2013年 12月 19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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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27 日,深圳工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科顺有限成为深圳工程的唯一股东。
(4)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演变情况
深圳工程的主营业务是建筑防水工程施工,主要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自成立至今未发生重大变化,深圳工程的经营范围具体演变情况如下:
自 1998年 9月成立至 2009年 10月,经营范围为建筑防水工程、防水材料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 2009年 10月至 2017年 10月,经营范围为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自 2017 年 10 月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经营范围为防水材料购销、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5)2013年度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工程 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2013年度
资产总额 7,976.86
净资产 806.04
营业收入 6,753.82
利润总额-65.04
净利润-110.05
(6)2013年末/201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深圳工程 a 科顺防水 b
科顺防水
(不含深圳工程)c=b-a
深圳工程占科顺防水(不含深圳工程)
比例 d=|a|/c
资产总额 7,976.86 74,841.44 66,864.58 11.93
营业收入 6,753.82 83,099.34 76,345.52 8.85
利润总额-65.04 5,433.00 5,498.04 1.18
(7)发行人收购深圳工程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为减少关联交易,2013 年 12 月 19 日,深圳工程股东陈伟忠、阮宜宝与科顺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陈伟忠将其持有的深圳工程 48.0769%的股
权以 528.88万元转让给科顺有限,阮宜宝将其持有的深圳工程 51.923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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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571.12万元转让给科顺有限,前述股权转让款合计金额为 1,100.00万元。
发行人收购深圳工程的定价依据系以深圳工程 2013年 11月 30日的净资产(未经审计数为 902.16 万元)为基础,综合考虑深圳工程的建筑施工资质、防
水工程项目储备情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确定。发行人收购深圳工程后,深圳工程在 2014年至 2016 年各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230.17万元、236.26万
元和 1,028.68万元。综上,发行人收购深圳工程的原因合理、定价公允。
(8)发行人收购深圳工程的会计处理及收购后深圳工程经营情况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013 年 12 月,公司收购陈伟忠和阮宜宝持有深圳工程 100%的股权,由于收购前后公司与深圳工程均被陈伟忠和阮宜宝控制,而且该控制不是暂时的,因此公司收购深圳工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 1,100 万元与深圳工程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806.04万元的差额 293.96万元调整资本公积。公
司收购深圳工程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被发行人收购后,深圳工程的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
增长率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资产总额 28,240.21 27.78 22,101.4.21 15,326.21 30.49 11,745.30 47.24
营业收入 11,933.14 39.70 15,963.15 19.95 13,308.44 24.31 10,705.96 58.52
利润总额 1,693.62 67.09 1,522.03 180.75 542.13 27.87 423.96 751.85
注:2017年 1-6月增长率的对比基数系 2016年 1-6月相关数据。
深圳工程被收购后,不断开发发行人现有客户的工程施工需求,依托科顺防水的品牌效应和产品优势,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数量不断增加,深圳工程经营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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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庆科顺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科顺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 5月 9日
法定代表人赵军
注册资本 8,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8,0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重庆市长寿区化北二路 6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生产、销售:新型防水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用洗涤剂、改性沥青类防水材料、高分子防水材料、防水涂料、建筑涂料。(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未取得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该公司系发行人主营产品的生产基地,2017年 7月 4日,重庆科顺取得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编号为(渝)XK08-005-0002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重庆科顺生产基地已投入生产。
(2)简要财务数据
重庆科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11,921.34 8,377.13
净资产 7,394.68 7,505.27
净利润-110.59 -225.8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南通科顺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科顺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 3月 13日
法定代表人雷明升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8,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8,0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如东县洋口化工聚集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2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防水建筑新材料,排水建筑材料,防腐、保温、隔热材料;工业地坪材料。(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发行人主营产品的生产基地,目前尚在建设过程中。
(2)简要财务数据
南通科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9,300.55 8,093.76
净资产 7,599.48 7,678.11
净利润-78.63 -184.20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德州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州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 7月 22日
法定代表人陈伟忠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林子镇北部大工业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防水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防水工程施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发行人主营产品的生产基地,2017 年 11 月 2 日,德州科顺取得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编号为(鲁)XK08-005-0229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德州科顺生产基地防水卷材车间已投入生产。
(2)简要财务数据
德州科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8,642.75 5,588.01
净资产 730.86 890.36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3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净利润-159.49 -97.9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广东依来德建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依来德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 12月 8日
法定代表人陈伟忠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容奇大道天诚大厦三楼办公室之三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制造、销售:干粉砂浆、瓷砖胶、填缝剂、密封胶及相关建筑材料;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发行人家装品牌依来德系列防水产品的销售公司。
(2)简要财务数据
依来德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1,689.31 1,329.35
净资产 572.86 540.97
净利润 31.90 -459.03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广东顺德科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顺德科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 12月 10日
法定代表人陈伟忠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山居委会容奇大道天诚大厦三楼办公室之二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4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网上销售:防水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防水材料的售后服务;普通货运、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发行人主营产品的网络销售公司。
(2)简要财务数据
科顺电子商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128.84 119.73
净资产 98.33 -1.87
净利润 1.21 -2.87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0、渭南科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渭南科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 9月 9日
法定代表人赵军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发行人未来主营产品的生产基地,目前尚在建设过程中。
(2)简要财务数据
渭南科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1,847.08 1,499.76
净资产 1,494.68 1,497.36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5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净利润-2.69 -2.6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荆门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荆门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 11月 7日
法定代表人赵军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3,6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荆门市掇刀区荆东大道 39号 5楼(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发行人未来主营产品的生产基地,目前尚在建设过程中。
(2)简要财务数据
荆门科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4,458.36 3,630.21
净资产 3,540.10 3,599.93
净利润-59.82 -0.07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2、鞍山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鞍山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 10月 28日
法定代表人左鸿洋
注册资本 3,582.00万元
实收资本 3,582.00万元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6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持股 55.83%,辽宁本特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持有的鞍山科顺 44.17%,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持
有鞍山科顺 100%股权。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发行人主营产品的生产基地,2017年 7月 3日,鞍山科顺取得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编号为(辽)XK08-005-0300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7 月 2 日,目前,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鞍山科顺生产基地已投入生产。
注: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出资人民币 1,582.00 万元取得辽宁本特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的鞍山科顺 44.17%股权。
(2)简要财务数据
鞍山科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2016年度
总资产 4,308.44 144.60
净资产 3,523.15 -1.63
净利润-57.22 -1.63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参股公司
1、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年 2月 24日
法定代表人康冰
股本总额 39,673.4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 39号 3楼 301房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 0.19%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体育组织;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体校及体育培训;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策划创意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广告业。
发行人参与其定向增发,投资 3,000万元认购 75万股。
(2)简要财务数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7
恒大淘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2017年 1-6月 2016.12.31 /2016年度
总资产 113,541.99 127,295.45
净资产-5,484.18 60,720.87
净利润-66,205.06 -81,183.47
注:上述财务数据来源于全国股转系统。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17年 11月 22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陈伟忠、阮宜宝、陈智忠、陈作留,实际控制人为陈伟忠、阮宜宝夫妇。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陈伟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06811964*,持有公司 15,321.1368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33.4523%。
阮宜宝,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408021972*,持有公司 4,005.4738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8.7456%。
陈智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06231967*,持有公司 4,038.395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8.8175%。
陈作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06231939*,持有公司 2,343.8684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5.1176%。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8
夫妇未直接或间接控制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或企业。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
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夫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5,8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5,266.66 万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5.00%。
假设公司本次发行新股 15,266.66 万股并假设公司前十大股东所持股份数量
自 2017年 11月 22日至本次发行前不发生变化,则本次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所持股份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持股比例
1 陈伟忠 153,211,368 33.45 153,211,368 25.09
2 陈智忠 40,383,950 8.82 40,383,950 6.61
3 阮宜宝 40,054,738 8.75 40,054,738 6.56
4 陈作留 23,438,684 5.12 23,438,684 3.84 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784,054 4.10 18,784,054 3.08 安徽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71,000 3.95 18,071,000 2.96
7 陈华忠 16,004,736 3.49 16,004,736 2.62
8 西藏数联投资有限公司 12,800,000 2.79 12,800,000 2.10 深圳市弘德和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726,346 2.12 9,726,346 1.59
10 方勇 8,496,394 1.86 8,496,394 1.39
11 发行前其他股东 117,028,730 25.55 117,028,730 19.16
12 社会公众股 152,666,600 25.00
合计 458,000,000 100.00 610,666,600 100.0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9
(二)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
截至 2017年 11月 22日,发行人前 10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所持股份持股比例
1 陈伟忠 153,211,368 33.45
2 陈智忠 40,383,950 8.82
3 阮宜宝 40,054,738 8.75
4 陈作留 23,438,684 5.12
5 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784,054 4.10
6 安徽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71,000 3.95
7 陈华忠 16,004,736 3.49
8 西藏数联投资有限公司 12,800,000 2.79
9 深圳市弘德和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726,346 2.12
10 方勇 8,496,394 1.86
合 计 340,971,270 74.45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所持股份持股比例在公司任职情况
1 陈伟忠 153,211,368 33.45 董事长
2 陈智忠 40,383,950 8.82 基建总监
3 阮宜宝 40,054,738 8.75 深圳工程监事
4 陈作留 23,438,684 5.12 无
5 陈华忠 16,004,736 3.49 采购总监助理
6 方勇 8,496,394 1.86 董事、总经理
7 孙崇实 6,009,868 1.31 副总经理
8 卢嵩 5,280,922 1.15 董事、财务负责人
9 毕双喜 3,628,026 0.79 董事、董事会秘书
10 陈行忠 3,000,0.66 无
合计 299,508,686 65.39
本次发行后的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将在发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0
行后予以披露。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2015 年 5 月,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有发起人股东 43名,全部系自然人股东,全体发起人无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形。
根据国资厅产权〔2008〕80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关于国有股东标识的标准,对照《证券持有人名册》中持有人类别栏,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符合国有股东标识标准且已标识为国有股东的股东,亦不存在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情况
2015年 10月 15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在全国股转系统内通过公开转让或者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取得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的新增股东
(1)2016年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东
2016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向 14名公司老股东(指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16 年 4 月 22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29 名公司核心员工及 1 名自然人(公司拟引进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2,620,000 股,其中新增股东持有 1,680,000 股。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依据为: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市盈率等因素,由公司与发行对象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的价格最终确定为 7.50元/股。
本次新增股东的认购股份情况及截至 2017年 11月 22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名称
身份证号国籍
境外永久居留权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数量
截至 2017年11月 22日持股数量
1 毕利 3210811979*中国无 100,000 200,000
2 陈荣基 4406231963*中国无 200,000 400,000
3 邓新旺 4305241974*中国无 50,000 100,00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1
序号
股东
名称
身份证号国籍
境外永久居留权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数量
截至 2017年11月 22日持股数量
4 段正之 4305251981*中国无 50,000 100,000
5 方顺荣 3701041962*中国无 50,000 100,000
6 房雪娟 4405281973*中国无 50,000 100,000
7 葛云尚 2201221983*中国无 50,000 100,000
8 郭志华 3621321973*中国无 50,000 100,000
9 何胜莲 5102811981*中国无 50,000 100,000
10 何秀芬 4406811980*中国无 30,000 60,000
11 金结林 3408271958*中国无 50,000 100,000
12 雷明升 4324271974*中国无 30,000 60,000
13 李国强 4406231970*中国无 50,000 100,000
14 李维为 4309811984*中国无 50,000 100,000
15 廖礼辉 3621011983*中国无 50,000 100,000
16 林丽莅 4415221983*中国无 50,000 100,000
17 刘凯 5130271968*中国无 50,000 100,000
18 马新军 3207221980*中国无 50,000 100,000
19 秦勇 4210811976*中国无 50,000 100,000
20 王志华 6251980*中国无 50,000 100,000
21 夏平 3408021956*中国无 50,000 100,000
22 肖哲 4521221983*中国无 50,000 100,000
23 徐江山 2107821980*中国无 50,000 100,000
24 徐贤军 3606211978*中国无 50,000 100,000
25 晏红全 1102291968*中国无 50,000 100,000
26 杨小育 4409231985*中国无 20,000 40,000
27 张宇 4206821979*中国无 50,000 100,000
28 周海波 3625281979*中国无 100,000 200,000
29 朱攀 1304291983*中国无 50,000 100,000
30 左鸿洋 4130231976*中国无 50,000 100,000
合计 1,680,000 3,360,000
本次股份发行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6〕3949 号),并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6 年 5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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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6 日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认购对象均与发行人签订了股票自愿锁定承诺书,股份限售期为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之日起 3年。
(2)2016年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东
2016 年 6 月 14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向西藏数联投资有限公司等 8 名投资者定向增发公司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92,322 股,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依据为:由主办券商根据询价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并考虑认购数量、公司成长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与挂牌公司协商后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股份发行的价格最终确定为 12.50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东的认购股份情况及截至 2017年 11月 22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股数
截至 2017年 11月22日持股数量
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
有限合伙人 西藏数联投资有限公司
6,400,000 12,800,000
侯朗基、杨飞 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00,000 5,600,000 -
平安智汇投资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
北京平安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日报社、广州嘉逸皇冠酒店有限公司 广东广晟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320,000 4,640,000 -
广东广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世纪华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广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3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股数
截至 2017年 11月22日持股数量
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
有限合伙人 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0 3,200,000
珠海市佑信投资合伙企业、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正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远明 广东粤科润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0 3,200,000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江门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门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深圳平安天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0 2,400,000 -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泰豪晟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平安智汇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4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股数
截至 2017年 11月22日持股数量
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
有限合伙人 广州翰晖昕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72,322 2,687,644 -
广州天河翰晖恒传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哈彬等 14名自然人、广州爱睿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东通用数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安达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0 1,600,000 -
安达资本(深圳)有限公司
高凯、刘雪梅、侯晓瑞、马兆芳、祁军、朱何柳、潘成华、陈学军、杨钧、杨静萍、李文、李晨阳、丁刚、上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17,592,322 36,127,644 ---
本次股份发行于 2016年 8月 8日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6〕6383 号),并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16 年7月 26日办理工商变更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2016年第三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东
2016 年 9 月 5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向珠海和谐博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8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24,400,000 股。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依据为: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未来业务发展预期、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与挂牌公司协商后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股份发行的价格在除权除息事项调整前为 16.60 元,
经除权除息事项调整后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8.30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东的认购股份情况及截至 2017年 11月 22日持股情况如下:
(1)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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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序号
认购名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股数
截至 2017年11月22日持股数量
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
有限合伙人 珠海和谐博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00,000 5,100,000 -
珠海和谐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金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00,000 4,600,000 -
广州天河翰晖恒传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佛山市产业金融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珠海横琴鑫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誊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400,000 4,400,000 -
深圳市弦冲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兴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600,000 3,600,000 -
广州市瀚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鑫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广州依星伴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0 2,400,00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财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拓思软件科学园有限公司、中科智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瀚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00,000 -
赖传锟、陈怡、广州市锋晖旭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 -
孙奕阳、王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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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认购名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股数
截至 2017年11月22日持股数量
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2,600,000 20,100,000
(2)个人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身份证号国籍
境外永久居留权情况
认购股数
截至 2017年 11月 22日持股数量
1 苏永春 6125221970*中国无 1,800,000 1,800,000
本次股份发行于 2016年 10月 25日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6〕7770 号),并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16年 9月 19日办理工商变更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通过股转系统公开转让方式的新增股东
根据截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股东人数为 383人。除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前老股东以及上述三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东外,其他新增股东均系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股份所致。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
比例
根据截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股东人数为 383人,其中机构股东 42名、个人股东 341名。除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前老股东、前述三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东以及发行人其他机构股东外,其他个人股东均系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股份所致,公司无法判断该等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前老股东以及前述三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方式
陈伟忠实际控制人、阮宜宝配偶 153,211,368 33.45 直接
陈智忠陈伟忠胞弟 40,383,950 8.82 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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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关系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方式
阮宜宝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配偶 40,054,738 8.75 直接
陈作留陈伟忠之父 23,438,684 5.12 直接
陈华忠陈伟忠胞弟 16,004,736 3.49 直接
陈行忠陈伟忠胞弟 3,000,0.66 直接
方勇阮宜宝胞姐阮宜萍之配偶 8,496,394 1.86 直接
阮宜静阮宜宝胞姐 663,158 0.14 直接
国科创投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国科创投 3%的股权,且为深圳市弘德和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其 10%的出资份额,而深圳市弘德和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弘德和顺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其 7%的出资份额。
18,784,054 4.10 直接
弘德和顺 9,726,346 2.12 直接
合计 313,763,428 68.51
发行人拥有 42 名机构股东(总持股数量为 11,696.60 万股,总持股比例为
25.54%),发行人全体 42名机构股东彼此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弘德和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拥有相同的管理人(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为甘芳,2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2)西藏数联投资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珠海和谐博时一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的穿透第一大股东为侯朗基,2 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3)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平安天成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相同的管理人(平安智汇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穿透第一大股东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4)佛山市金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珠海横琴兴瑞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翰晖昕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为赖传锟,3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5)广东粤科润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直接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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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间接参股的企业,且穿透第一大股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3 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6)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红
土科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穿透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7)上海久奕炎泽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久奕黔辰创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为王晓明,2 名机构股东间存在关联关系。
(8)萍乡市勤道汇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深圳市勤道聚鑫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相同的管理人(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为王志妮,2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9)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拥有相同的管理人(深圳市诚道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为高登国,2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公司对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说明如下:
1、陈伟忠及其亲属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陈伟忠及其亲属在发行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持股数持股比例
陈伟忠阮宜宝配偶 15,321.1368 33.4523%
阮宜宝陈伟忠配偶 4,005.4738 8.7456%
陈智忠陈伟忠胞弟 4,038.3950 8.8175%
陈作留陈伟忠之父 2,343.8684 5.1176%
陈华忠陈伟忠胞弟 1,600.4736 3.4945%
方勇阮宜宝胞姐阮宜萍之配偶 849.6394 1.8551%
陈行忠陈伟忠胞弟 300.0 0.6550%
阮宜静阮宜宝胞姐 66.3158 0.1448%
陈伟忠、阮宜宝为夫妻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合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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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亲属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对自己的行为和公司的发展具有独立判断能力,且均未相互约定一致行动关系,亦根据陈伟忠及其亲属的书面声明,除了陈伟忠与其配偶阮宜宝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之外,陈伟忠及其亲属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九)持
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十)在上市公司
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发行人上市之后,如无相反证据,在发行人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陈伟忠及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亲属将被认定互为一致行动人。
2、国科创投与弘德和顺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国科创投与弘德和顺在发行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关联关系持股数持股比例
国科创投基金管理人为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78.4054 4.1013%
弘德和顺基金管理人为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72.6346 2.1237%
国科创投、弘德和顺为私募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同为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国科创投、弘德和顺内部投资结构系由不同投资者构成、具有不同的经营运作机制和投资决策体系,且均未相互约定一致行动关系,亦根据两家机构的书面声明,两家机构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发行人的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发行人的其他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情况如下:
(1)孙崇实持有发行人 600.9868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1.3122%;孙崇文
持有发行人 77.8948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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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崇实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孙崇实、孙崇文为同胞兄弟关系,两人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对自己的行为和公司的发展具有独立判断能力,且均未相互约定一致行动关系,亦根据孙崇实、孙崇文的书面声明,两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发行人上市后,如无相反证据,在发行人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两人将被认定互为一致行动人。
(2)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 560 万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1.2227%;深圳平安天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发行人 240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5240%。
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平安天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股权投资基金,其管理机构同为平安智汇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且两家机构的投资决策均由管理机构的同一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议批准,亦根据两家机构的书面声明,两家机构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佛山市金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 460 万股股
票,持股比例为 1.0044%;珠海横琴兴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发行
人 360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7860%;广州翰晖昕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持有 268.7644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5868%。
佛山市金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兴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翰晖昕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私募投资基金,该等机构的主要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因此,该等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但该等机构的内部投资结构系由不同投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1
者构成、具有不同的经营运作机制和投资决策体系,且均未相互约定一致行动关系,亦根据该等机构的书面声明,该等机构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广东粤科润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320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
为 0.6987%;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320 万股股票,持股
比例为 0.6987%;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240 万
股,持股比例为 0.5240%。
广东粤科润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私募投资基金,该等机构均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企业,主要情况如下:
因此,该等机构均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企业,但参股比例不高,且该等机构的内部投资结构系由不同投资者构成、具有不同的经营运作机制和投资决策体系,且均未相互约定一致行动关系,亦根据该等机构的书面声明,该等机构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截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股东人数为 383 人。除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前老股东以及前述三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东外,其他股东均系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股份所致,公司无法判断该等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七)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
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老股东公开发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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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在册股东的核查情况
1、关于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质押、冻结情况的核查
根据《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的在册股东共383 名,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从中选取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持有公司股权的定向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在内的 89 名股东作为核查对象(以下合称“核查对象”,共持股43,130.8990 万股,持股比例 94.1723%),对发行人的股权清晰事项进行核查。
核查对象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陈伟忠 15,321.1368 33.4523%
2 陈智忠 4,038.3950 8.8175%
3 阮宜宝 4,005.4738 8.7456%
4 陈作留 2,343.8684 5.1176%
5 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78.4054 4.1013% 安徽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7.1000 3.9456%
7 陈华忠 1,600.4736 3.4945%
8 西藏数联投资有限公司 1,280.0 2.7948% 深圳市弘德和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72.6346 2.1237%
10 方勇 849.6394 1.8551%
11 孙崇实 600.9868 1.3122% 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0.0 1.2227%
13 卢嵩 528.0922 1.1530% 珠海和谐博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0.0 1.1135% 广东广晟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64.0 1.0131% 佛山市金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0.0 1.0044%
17 上海誊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40.0 0.9607%
18 毕双喜 362.8026 0.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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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珠海横琴兴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60.0 0.7860%
20 广东粤科润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20.0 0.6987%
21 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20.0 0.6987%
22 陈行忠 300.0 0.6550% 广州翰晖昕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68.7644 0.5868%
24 赵军 266.8552 0.5827% 深圳平安天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0 0.5240% 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0.0 0.5240%
27 龚兴宇 228.6842 0.4993%
28 苏永春 180.0 0.3930%
29 吴志远 177.9474 0.3885% 深圳安达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 0.3493%
31 赵晶 103.6184 0.2262%
32 赵蓉 98.9736 0.2161%
33 吴展林 82.8948 0.1810%
34 章小建 82.8948 0.1810%
35 刘国华 82.8948 0.1810%
36 王松林 82.6948 0.1806%
37 汪显俊 81.3158 0.1776%
38 孔小虎 79.4948 0.1736%
39 叶吉 78.7948 0.1720%
40 孙崇文 77.8948 0.1701%
41 陈冬青 69.7368 0.1523%
42 阮宜静 66.3158 0.1448%
43 刘平华 66.3158 0.1448%
44 何晓军 64.7368 0.1414%
45 黄志东 62.6158 0.1367%
46 韩宝桂 59.7368 0.1304%
47 邱文柏 59.7368 0.1304%
48 刘翔 49.7368 0.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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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49 曾东明 47.7368 0.1042%
50 王先松 47.2368 0.1031%
51 张国胜 46.2368 0.1009%
52 陈荣基 40.0 0.0873%
53 黄丽萍 33.1578 0.0724%
54 邓目社 33.1578 0.0724%
55 蒋朝阳 33.1578 0.0724%
56 陈标禄 31.7578 0.0693%
57 涂必灵 31.0578 0.0678%
58 邱志雄 22.5790 0.0492%
59 毕利 20.0 0.0437%
60 周海波 20.0 0.0437%
61 黄慧 16.5790 0.0362%
62 黄春艳 16.5790 0.0362%
63 李国强 10.0 0.0218%
64 金结林 10.0 0.0218%
65 房雪娟 10.0 0.0218%
66 林丽莅 10.0 0.0218%
67 王志华 10.0 0.0218%
68 郭志华 10.0 0.0218%
69 秦勇 10.0 0.0218%
70 李维为 10.0 0.0218%
71 马新军 10.0 0.0218%
72 邓新旺 10.0 0.0218%
73 何胜莲 10.0 0.0218%
74 徐贤军 10.0 0.0218%
75 段正之 10.0 0.0218%
76 夏平 10.0 0.0218%
77 朱攀 10.0 0.0218%
78 左鸿洋 10.0 0.0218%
79 葛云尚 10.0 0.0218%
80 刘凯 10.0 0.0218%
81 徐江山 10.0 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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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82 方顺荣 10.0 0.0218%
83 张宇 10.0 0.0218%
84 晏红全 10.0 0.0218%
85 肖哲 10.0 0.0218%
86 廖礼辉 10.0 0.0218%
87 何秀芬 6.0 0.0131%
88 雷明升 6.0 0.0131%
89 杨小育 4.0 0.0087%
合计 43,130.8990 94.1723%
根据核查对象提供的资料以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查阅《证券持有人名册》,且通过互联网进行公众信息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的股权清晰事项进行核查。核查对象已经出具了相关书面确认,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本机构)持有科顺防水的股权权属明确,本人(本机构)对
本人(本机构)所持有科顺防水的股份归属、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无异议;
(2)本人(本机构)持有科顺防水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股权代持、委
托持股、信托持股、以及通过非依法设立的、单纯以持股为目的的合伙企业、公司等持股主体(即‘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等情形;
(3)本人(本机构)与科顺防水之间、本人(本机构)与科顺防水的股东
之间、本人(本机构)与其他第三方之间不存在就科顺防水的重大股份权属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4)本人(本机构)对科顺防水的投资、出资行为均真实、合法、有效,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已经有权部门的批准(如需),相关股份形成和转让过程中不存在虚假陈述、出资不实、股权管理混乱等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纠纷、法律瑕疵和风险隐患;
(5)本人(本机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科顺防水股东的情形或
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等主体资格瑕疵问题;除法定或承诺锁定期外,本人(本机构)所持科顺防水股权目前不存在转让限制(如质押、冻结或者设定其他第三人权益)的情况;本人(本机构)与科顺防水或科顺防水其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6
他股东间不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等。”
经核查,上述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发行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已由中登公司进行登记。
2、发行人与叶青华之间劳动经济纠纷、发行人控股股东陈伟忠与叶青华之
间股权纠纷引起的诉讼说明
发行人对发行人与叶青华之间劳动经济纠纷、发行人控股股东陈伟忠与叶青华之间股权纠纷引起的诉讼情况说明如下:
(1)叶青华曾系公司员工,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被公司辞退。叶青华以
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向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工资、奖金和各项费用共计 377,695.50 元并向其
支付股份回购款 5,471,048 元、精神损害赔偿 30,000 元、竞业限制经济补偿172,800元。
2016 年 12 月 5 日,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公司向叶青华支付 2016 年 9 月工资差额 4,776.70 元、2016 年第三季
度奖金差额 11,505.47 元、差旅费 1,133.50 元,并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10,500元,驳回叶青华的其他仲裁请求,合计公司向叶青华支付 27,915.67元。
叶青华不服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上述仲裁裁决,以公司作为被告起诉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工资、奖金和各项费用共计 377,695.50 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竞业限制经济
补偿金 180,000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股权款 5,471,048元;法院于 2017年 2月 24日对该案件予以受理。
2017 年 5 月 8 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向叶青华支付 2016 年 9 月工资差额 4,776.70 元、2016 年第三季度奖金差额 11,505.47
元、差旅费 1,133.50 元,并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32,400 元,驳回叶青华的
其他诉讼请求,合计公司向叶青华支付 49,815.67元。
2017 年 5 月 31 日,叶青华出具了《声明书》,确认已经收到发行人的上述款项并声明服从判决、放弃上诉。目前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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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为发行人与叶青华之间的劳动经济纠纷,对发行人的股权清晰事宜不会造成影响。
(2)2016 年 11 月 28 日,陈伟忠根据叶青华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时的相关
承诺起诉,要求叶青华向陈伟忠转让股份、赔偿损失等。
2017 年 6 月 5 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叶青华同意将其所持发行人 28.8368 万股的股票(持股比例为 0.0630%)过户给陈伟
忠,并按股权激励承诺向陈伟忠返还股份收益 1,815,961.20 元等,法院予以确
认。
(3)2017年 10月 17日,叶青华将其所持发行人 28.8368万股的股票过户
给陈伟忠,并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案件的执行结果对陈伟忠在发行人的控制地位不会造成影响,发行人符合股权清晰的发行条件。
3、发行人全体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 2017 年 11 月 22日,发行人的在册股东共计 383名,其中机构股东 42名、个人股东 341名。
(1)发行人拥有 42名机构股东(总持股数量为 11,696.60万股,总持股比
例为 25.54%),根据发行人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发行人在股转系统的公开信
息等资料,并登录互联网通过公众信息检索,对发行人机构股东的工商信息、股权信息进行穿透核查,发行人全体 42 名机构股东彼此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①广东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弘德和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拥有相同的管理人(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为甘芳,2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②西藏数联投资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珠海和谐博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的穿透第一大股东为侯朗基,2 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③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平安天成股权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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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相同的管理人(平安智汇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穿透第一大股东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④佛山市金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珠海横琴兴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翰晖昕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为赖传锟,3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⑤广东粤科润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企业,且穿透第一大股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3 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红土科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穿透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⑦上海久奕炎泽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久奕黔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为王晓明,2 名机构股东间存在关联关系。
⑧萍乡市勤道汇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深圳市勤道聚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相同的管理人(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为王志妮,2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⑨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相同的管理人(深圳市诚道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为高登国,2名机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2)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员工、定增对象等 73 名个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股东”,总持股数量为 32,849.99 万股,总持股比例为 71.72%)作为核查对象,根据发行人的
《证券持有人名册》、发行人在股转系统的公开信息等资料,并通过查阅个人股东的身份信息、发放调查问卷,与股东本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了解核实等方式进行核查,个人股东彼此之间、个人股东与上文机构股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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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彼此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①陈伟忠、阮宜宝、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方勇、陈行忠、阮宜静为亲属,存在关联关系。
②孙崇实、孙崇文为亲属,存在关联关系。
③除上述情况外,个人股东彼此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④个人股东与机构股东彼此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上文已披露个人股东与机构股东共计 115 名,总持股数量为
44,546.60万股,总持股比例为 97.26%;其余的 268名股东(以下简称“公众股
东”总持股数量为 1,253.40 万股,总持股比例为 2.74%)均为通过股转系统买
卖公司股票而形成的个人投资者,股权结构分散,其中前十名公众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何坤成 216.80.4734%
2 余岷 100.0 0.2183%
3 张艳玲 100.0 0.2183%
4 尚志兰 85.70.1871%
5 常诚 64.5010 0.1408%
6 冷珊珊 52.90.1155%
7 翁汉添 50.0 0.1092%
8 李永才 33.80.0738%
9 徐方 30.0 0.0655%
10 周苗根 30.0 0.0655%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确认,其与 268 名公众股东彼此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但未知该 268 名公众股东相互之间及与前述人员外的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系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公开交易的公众公司,虽然存在个人公众股东相互之间及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未能全部核实的情况,但鉴于发行人的个人公众股东整体及个体的持股比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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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均较低,股权结构分散,因此该情形不会影响对发行人关联方认定的判断,亦不会影响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4、发行人股东安徽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情况说明
发行人股东安徽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投基金,其管理人为安徽信安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投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机构。
安徽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结构穿透如下:
管理人安徽信安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伙结构穿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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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安徽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国元证券均已出具书面确认,安徽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冲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东安徽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投基金,该基金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冲突。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
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实施的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实施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情况:
1、2014 年 12 月 22 日,科顺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陈伟忠将
其持有的公司 1.97%计 171.20 万元出资额以 85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龚兴宇、
韩宝桂、邱文柏、蒋朝阳、方勇、孙崇实、卢嵩、毕双喜、赵军、赵晶、孙崇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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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平华、陈冬青、张国胜、邱志雄、刘翔等 16 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陈伟忠与 16 名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刘小霞将其持有的公司 0.046%计 4.00 万元出资额以 20.00 万元转让给涂必灵,其他股东放弃优先
购买权,双方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科顺有限于2014 年 12 月 30 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受让对象受让股份情况详见《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之“一、有限公司阶段公司股本演变情况”之“(十六)2014 年 12 月,第八
次股权转让”。
2、2016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向 14 名公司老股东
(指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16 年 4 月 22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29 名公司核心员工及 1名自然人实施股权激励,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 2,620,000股。
公司对各股权激励对象分配的持股数量、取得股份的时间、价格及定价依据、限售期等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行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
增股东的持股数量情况”之“(1)2016 年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
东”。
(二)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实施了 2 次股权激励。为了更好地落实股权激励措施,增强激励对象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通过激励对象向实际控制人承诺,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和与员工签署忠实勤勉的承诺函的方式进行了股权激励的恰当安排。
1、2016年以前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全体激励对象对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根据激励对象与实际控制人签署的《承诺书》,相关制度安排归纳如下:
(1)激励对象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取得公司的股权;
(2)激励对象退出请求权。在公司未上市之前,激励对象请求转让公司取
得的股权的,需经实际控制人同意,并按既定的转让价格确定原则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
如公司到 2018 年仍未能成功上市,则激励对象有权利请求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作价收购激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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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职条件。激励对象承诺在取得股权后的 48 个月内不从公司或公司
的下属企业离职;若公司未上市而激励对象主动离职或被解雇的,激励对象同意按既定的转让价格确定原则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
(4)股权转让限制。如激励对象所持有公司股权在公司成功上市之后的
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2016 年通过定向增发形式实施股权激励的全体激励对象与发行人之间
的股权激励协议约定
根据激励对象与发行人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相关主要安排归纳如下:
(1)激励对象的资格要求。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持有股权的主体
资格条件;需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和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的情形;
在成为公司股东后,如出现违法违规受到相关部门处罚、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或在约定的期限之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其持有的股权需强制转让,股权增值部分交由公司。
(2)股权转让限制。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方可解除其
持有的公司股权的转让限制。
3、全体股权激励对象签署的员工忠实勤勉的承诺
2016 年 10 月 11 日,所有参与历次股权激励的在职员工(除叶青华外)向发行人出具《员工忠实勤勉的承诺函》,就其因职工身份以优惠条件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向发行人做出了承诺,相关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返还所获利益
激励对象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公司上市成功(指 A 股股份上市交易)之日不得出现以下不恰当行为,否则应自愿向公司返还因股权所获利益:
①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给公司的生产经营或上市带来不良影响的;
②未尽勤勉职责,违反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其个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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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向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声明承诺的;
③与公司或下属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2)支付赔付金
激励对象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公司上市成功(指 A 股股份上市交易)之日不得出现以下不恰当行为,否则应自愿向向公司支付赔付金:
①未征得公司或董事会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出售本人持有的股票(包括法定或约定禁售期在内)。如本人以任何形式转让或处置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或对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设定任何形式上或实质上的担保事项;
②因本人其他原因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或公司上市带来不良影响或障碍的事项。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及专业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员工数量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员工总数 1771 1481 1198 119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
专业类型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501 28.29
研发人员 210 11.86
销售人员 716 40.43
管理人员 344 19.42
合计 1771 100.00
公司对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缴纳、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说明如下:
1、发行人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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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截至时间
员工
人数
项目
未缴纳人数
未缴原因
退休返聘
入职当月无法缴纳
离职当月停止缴纳
自愿放弃
未开户
2014.12 1,196
社会保险 162 3 39 12 108 0
住房公积金 1,012 3 3 4 128 874
2015.12 1,198
社会保险 87 5 5 3 74 0
住房公积金 372 5 6 3 358 0
2016.12 1,481
社会保险 41 4 14 14 9 0
住房公积金 109 4 7 37 61 0
2017.6 1,771
社会保险 65 16 43 0 6 0
住房公积金
62 16 41 0 5 0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其主要原因系当下国内生产制造业界普遍存在的客观情况—员工流动性大、非城镇员工自愿缴交意愿不高;另外,部分员工当月入职时间晚于当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申报时间导致当月无法缴纳,上家单位未及时办理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等原因,也是造成发行人部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不及时的重要因素。鉴于上述情况的存在,发行人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优化公司内部的员工入职管理,现已逐步纠正。截至 2017 年 6 月 30日,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保 6 人,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5 人,规范情况良好。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已经出具了书面承诺:如果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前存在的未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事由而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要求补缴相关款项的,本人愿意全额承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需缴纳的全部费用,不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损失。
2、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昆山科顺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昆山科顺(用工单位)与昆山鼎泰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单位)就劳务派遣用工相关事宜签订了书面协议,协议期限为 2015年 10月 9日至 2017年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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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8日。报告期内昆山科顺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
单位:%
年月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昆山科顺用工总量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2015.10 29人 128人 22.66
2015.11 27人 128人 21.09
2015.12 27人 128人 21.09
2016.01 23人 129人 17.83
2016.02 34人 143人 23.78
2016.03 37人 134人 27.61
2016.04 29人 127人 22.83
2016.05 26人 125人 20.80
2016.06 24人 123人 19.51
2016.07 24人 123人 19.51
2016.08 24人 119人 20.17
2016.09 23人 115人 20.00
2016.10 23人 115人 20.00
2016.11 23人 118人 19.49
2016.12 23人 115人 20.00
2017.01 22人 110人 20.00
2017.02 27人 116人 23.28
2017.03 24人 119人 20.17
2017.04 23人 125人 18.40
2017.05 8人 133人 6.02
2017.06 8人 127人 6.30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而昆山科顺在报告期内曾存在超比例使用派遣人员的情况,存在法律瑕疵。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系为昆山科顺的相关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到位,误认为“用工总量”是指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并范围的用工总量所导致,不存在故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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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情况,并且均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昆山科顺已经进行了整改,昆山科顺与 15 名派遣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相应办理入职手续。目前,昆山科顺根据实际情况仍使用派遣人员(8 名),但已不存在超比例使用派遣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昆山科顺参照同岗位用工人员的标准为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实行同工同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7 年 7 月 24 日,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书面文件,证明昆山科顺截至 2017年 7月正常参保、无欠费、未受到社会保险方面的行政处罚。
2017 年 8 月 7 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书面文件,证明昆山科顺截至 2017 年 8 月 4 日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2017年 4月 7日及 2017年 8月 7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书面文件,证明昆山科顺从 2014 年 1月 1日至 2017 年 8月 7日,无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已经作出书面承诺,如由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劳动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存在违法违规情况而导致遭受行政处罚、需要进行经济赔偿或补偿的,陈伟忠、阮宜宝愿意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本公司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作出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售
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价格等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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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三)股份回购的承诺
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以及“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滚存利润分配
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六)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未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夫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
情况”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
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夫妇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
联交易情况”之“(六)本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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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夫妇就报告期内公司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承诺:
如果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前存在的未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事由而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要求补缴相关款项的,本人愿意全额承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需缴纳的全部费用,不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损失。
(十)盈利预测的承诺
发行人及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出具了《关于盈利预测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盈利预测情况”之“(四)相关主体承诺”。
(十一)严禁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2017 年 12 月 4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董事兼总经理方勇、董事兼财务总监卢嵩作出了《关于严禁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情况”之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关联方资金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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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公司的产品涵盖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两大类 100 多个品种,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建筑防水解决方案。
发行人的产品或服务既可用于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防水,也可满足高铁、地铁、隧道、人防、地下管廊、机场、核电、水利工程等公共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防水需求。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在建筑防水行业已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防水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水立方、广州塔等国家和城市标志性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住宅商业地产及特种工程等领域。公司目前已与碧桂园、万达地产、华夏幸福等知名房企确定了战略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重要供应商。
公司是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单位,为行业协会认定的建筑防水行业综合实力前三强企业,2012 年-2017 年连续 6 年被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评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 500 强首选供应商(防水材料类),并在 2013年-2017年首选供应商品牌(防水材料类)测评中连续 5年排名第二;公司参与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 32项,参与编制行业技术规范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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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
发行人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建筑防水行业标准化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和省级研发中心、省级工程中心,目前公司已取得专利 72项,其中发明专利 14项,实用新型专利 56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CKS 科顺”、“依来德”、“APF”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高分子防水涂料产品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近期,公司已成功研发了在地下工程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 APF-C 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和科瑞普智能防水系统等创新性产品,同时在传统自粘沥青基防水卷材领域不断进行技术优化,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及防水工程施工,主要应用于房屋建筑、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道桥、地铁及城市轨道、机场、地下管廊、地下空间和水利设施等领域。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如下:
产品系列产品名称产品图片产品特点及应用范围
防水卷材
APF-3000自粘卷材
●产品特点:自粘胶层与高
分子强力交叉膜复合,抗老化性和抗撕裂性优异,可采用湿铺或者干铺施工工艺,防水性能优异
●应用范围:地下工程、屋
面工程防水
APF-500自粘卷材
●产品特点:自粘胶层与聚
酯胎基复合,抗拉能力强,适应结构变形,自粘法施工
●应用范围:地下工程、屋
面工程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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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系列产品名称产品图片产品特点及应用范围
SBS防水卷材
●产品特点:采用热熔法施
工有利于北方低温条件下使用,与基层粘结力强,搭接处理密封可靠
●应用范围:地下工程、屋
面工程防水
耐根穿刺卷材
●产品特点:既可有效防止
种植植物根系对防水层和结构层的破坏,又是一道良好的防水层
●应用范围:有种植的地下
工程顶板、种植屋面
铁路桥用卷材
●产品特点:双面砂层的设
计提高卷材与基层的粘结力;加强型胎基提供更好的抗拉能力
●应用范围:铁路桥面防水
APF-C高分子自粘胶膜卷材
●产品特点:环保、耐盐
碱、防腐蚀,使用寿命长
●应用范围:地下工程底
板、没有施工空间的侧墙、地铁车站、隧道、洞库等工程防水
防水涂料
KS-911 双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
●产品特点:固体含量高,
涂膜弹性好,防水性能可靠
●应用范围:地下工程、屋
面工程、室内工程防水
KS-929威固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
●产品特点:开桶即用,环
保性能好,耐高低温性能稳定
●应用范围:地下工程、屋
面工程、室内工程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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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系列产品名称产品图片产品特点及应用范围
KS-939铁路桥用聚氨酯防水涂料
●产品特点:涂膜强度大,
粘结力强,基层封闭性好,性能稳定
●应用范围:铁路桥面工程
防水
KS-906丙烯酸酯防水涂料
●产品特点:粘结力强、耐
候性能好,可外露使用
●应用范围:新建屋面工
程、维修工程防水
KS-520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产品特点:粘结力强,蠕
变性能好,基层密封性好,与多种基材及沥青基卷材复合相容性好
●应用范围:地下工程、屋
面工程防水
KS-560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产品特点:环保,防水层
连续完整,机械施工速度快,施工质量好
●应用范围:地下工程、屋
面工程防水
KS-988A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产品特点:环保,粘结力
强,可在潮湿基层施工
●应用范围:地下工程、屋
面工程、室内工程防水
KS-901E聚合物防水灰浆
●产品特点:优异的抗渗
性,与基层及装饰层有良好粘结力
●应用范围:建筑物外墙、
内墙、地下工程迎水面、背水面防水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防水卷材销售、防水涂料销售、防水工程施工,其中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销售收入合计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97%、88.80%、88.53%和 89.2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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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防水卷材
57,517.03 67.02 98,887.06 67.14 79,932.00 66.66 71,430.34 67.51
防水涂料
15,406.55 17.95 31,904.47 21.66 26,235.74 21.88 23,028.21 21.76
防水工程施工
12,778.84 14.89 16,217.36 11.01 13,308.44 11.10 10,705.96 10.12
其他 115.02 0.13 265.31 0.18 440.04 0.37 640.57 0.61
合计 85,817.44 100.00 147,274.20 100.00 119,916.22 100.00 105,805.07 100.00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为按需采购模式,即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按订单进行原材料采购,同时设定合理的安全库存量。公司对采购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属地原则通过招标遴选出各生产基地合适的供应商,按照公司《采购管理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与评比,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各生产基地按生产计划提出采购需求,由公司统一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并考虑属地原则最终确定供应商,并由各生产基地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对重要原材料如沥青、SBS 改性剂、聚醚等大宗物资,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原材价格波动周期等因素择机进行战略储备,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
公司的采购业务均实行招标和议价制度管控,并通过 ERP-NC 系统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动态分析和监控。同时公司的内部审计部对采购业务的各环节进行不定期的内审,确保公司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采购政策。
公司采购的具体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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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营销中心接到产品订单(签有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客户)或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由生产中心综合考虑运输距离、订单大小和缓急程度等因素将订单下发至各生产基地。各生产基地按照订单编制生产计划和用料需求计划,制作生产加工单和采购需求单。生产加工单会标明详细的产品规格、指标要求,经批准后下达至生产车间,经过后续的原料采购、配料、成型生产、包装检测等工序后入库。
在生产过程中,各生产基地会根据市场预测和库存情况生产部分常规产品作为安全库存,以提高交货速度,缓解销售旺季和设备检修期间的产品供需矛盾。
公司生产的具体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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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 年版)》规定,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已于 2016 年 12 月1 日停止生产,停产后部分产能由发行人其他生产基地承接,少部分订单将委托指定合作厂家定制生产,即发行人利用自己掌握的防水材料生产的关键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研发产品,并派专人现场指导合作厂家生产科顺品牌的防水产品。
3、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采取“直销+经销”模式,这既有利于公司与大型房企、重大项目开展战略合作,又能通过各地经销商占有“工业、民用建筑”市场,为公司保持和拓展防水产品市场份额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销售的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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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直销模式
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南宁、天津设立销售分公司,负责与大型房企的战略合作、当地防水建材市场开拓及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目前公司已经先后与碧桂园、万达地产、华夏幸福等知名房企确定了战略合作关系。
发行人产品直销模式的销售流程如下:
发行人与直销客户通常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在结算时点上,公司根据客户、项目情况确定具体结算方式,包括发货后结算、按约定的时间或工程进度节点结算等方式。
(2)产品经销商模式
为扩大市场份额,推广产品品牌,公司积极与各地建筑防水材料商行和建筑防水工程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经销商本地化、专业化的分销优势,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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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现产品的市场覆盖和快速推广。同时根据不同的细分市场实施多品牌分销策略,除“科顺”品牌外还推出了针对家装市场的“依来德”品牌、针对堵漏修补市场的“筑通”品牌。目前已与全国 29个省市的近 600家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发行人产品经销模式的销售流程如下:
公司与经销商客户根据货物签收情况进行结算,同时结合经销商客户信誉情况给予销售目标任务额一定额度内的最高额授信、总量控制、分次使用、年底前结清。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的销售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直销 53,630.48 62.13 109,377.72 74.23 81,471.10 67.92 69,133.63 65.27
经销 32,692.33 37.87 37,964.11 25.77 38,484.76 32.08 36,788.66 34.73
合计 86,322.81 100.00 147,341.83 100.00 119,955.86 100.00 105,922.29 100.00
注:公司防水工程施工收入划归为直销模式。
报告期内工装产品、家装产品各自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装
产品
70,880.31 96.38 126,603.15 96.55 102,760.89 96.36 91,611.74 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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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家装
产品
2,663.65 3.62 4,521.32 3.45 3,886.52 3.64 3,604.60 3.79
合计 73,543.96 100.00 131,124.47 100.00 106,647.42 100.00 95,216.34 100.00
(3)境外销售模式
2015 年以前公司境外销售采取代理出口方式,2014 年底公司申请了进出口经营许可证,2015 年开始公司在以不影响现有业务前提下逐步转变为自营出口方式。
境外销售流程如下:
①代理出口:发行人与进出口代理商签订购销合同后,则按照合同要求发货,运送到客户指定的地方后,进出口代理商客户确认签收,即完成交货义务。
②自营出口:发行人与海外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客户的贸易条件向客户自营出口货物。
4、工程施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防水工程业务由深圳工程施工,具体业务承接以销售分公司为主,并依托战略客户及有影响力项目开拓全国防水工程业务,同时利用防水专业技术优势承揽维修堵漏业务。
公司承揽防水工程施工项目的主要经营模式包括:寻找目标客户—投标—优化设计—供货—施工—结算—售后服务等。
(1)调研重点工程项目。公司业务部门对国内拟建设的重点工程进行严密
调研和跟踪,寻找潜在的目标客户和项目,并进行前期的专业沟通和建议,使客户充分认识防水工程的重要性和公司在防水行业的领先地位。
(2)参与招投标。大型工程一般从招投标开始,招投标也是本公司获取防
水工程业务的重要手段。公司参与防水工程的投标,为客户就具体项目量身定制初步防水设计施工方案。由于防水工程涉及多行业、多学科,以及新技术的应用,前期公司需要和对方充分沟通,掌握项目需求并提供前瞻性的功能设计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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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以确保施工质量。
(3)优化设计方案并供货。公司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对方需求以及项目工
程的特点深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开工时间组织生产、备货、交付。
(4)组织施工。施工阶段包括组织现场施工安全、进度、成本和施工质量
管理,公司成立巡查质量安全监理部门对施工项目进行动态管控。
(5)竣工验收及提供售后服务。项目竣工后公司配合总包单位或业主单位
做好项目竣工(完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工程交付后,公司对施工项目提供售后服务。
维修堵漏业务主要为大型地产项目的后期维修、工业企业的屋面及厂房的翻新和堵漏、机场及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的维护维修业务。
发行人的工程施工业务包括防水工程施工业务和维修堵漏业务,其中,防水工程施工业务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维修堵漏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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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全部为“包工包料”模式(即:产品+施工模式),公司工程施工业务主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结算时点上根据施工进度及工程验收情况由工程甲方、总包方或是监理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工程进度开具发票和收取货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包工包料”模式(即:产品+施工模式)的收入占工程施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为 100.00%,其中,防水工程施工业务和
维修堵漏业务的销售收入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防水
工程
11,799.41 92.34 14,066.57 86.74 13,180.39 99.04 10,662.25 99.59
维修
堵漏
979.43 7.66 2,150.79 13.26 128.05 0.96 43.70 0.41
合计 12,778.84 100.00 16,217.36 100.00 13,308.44 100.00 10,705.95 100.00
工程施工业务是发行人“一站式”建筑防水解决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行人对客户需求的深度发掘和建筑防水材料销售业务的进一步延伸,随着国家宏观层面持续的基础建设投资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轨道交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桥梁等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的防水市场需求规模扩大,工程施工业务市场需求呈增长的态势,同时,发行人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具有持续性。
发行人的防水工程施工业务主要面向万达地产、碧桂园等战略地产客户,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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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深圳工程被发行人收购后,发行人具有施工业务需求的部分战略地产客户将工程施工业务外包给深圳工程,深圳工程实施的工程施工项目数量大幅增加,报告期内深圳工程所确认收入对应的项目数量分别为 152 个、146 个、93个和 71个,项目数量增加致使防水工程业务报告期内持续增长。
2014 年、2015 年发行人的维修堵漏业务处于起步阶段,收入规模较小,
2016 年发行人增加了对维修堵漏市场的开发和投入,成立了专门的维修堵漏业务部,承接了多个大型的维修堵漏项目,促使维修堵漏业务收入较快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公报,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分别为 8.5%、6.90%、1.00%和 10.50%,增速虽然放缓,但是房地产开发总量还是
保持增长态势,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持续上升符合行业特征。
5、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的收入金额及占比
经销模式下,发行人不直接面向最终用户,因此不涉及招投标事宜。直销模式下,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招投标获取的收入 31,682.05 69,175.92 52,949.16 42,084.07
直销业务收入 53,630.48 109,377.72 81,471.10 69,133.63
占比 59.07 63.24 64.99 60.87
(四)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
未来变化趋势
防水行业的行业特征、市场需求、品牌定位、客户需求响应及时性、防水产品运输半径、自身产能、所处产业链地位及市场发展情况是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公司根据前述因素逐步确定了目前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前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应的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亦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会随着前述影响发行人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变化而作出适应性的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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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
演变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业从事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或服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的主要产品为防水产品。从产品系列来看,公司产品涵盖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两大类 100 多个品种,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建筑防水解决方案。
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系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市场需求、品牌定位、客户需求响应及时性、防水产品运输半径、自身产能等因素,结合所处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情况及市场变化所确定,未来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亦会随着影响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的变化而作出适应性的优化调整。
(六)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防水材料生产工艺流程
(1)沥青防水卷材生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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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流程
(3)双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生产流程
(4)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生产流程
(5)丙烯酸防水涂料生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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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5
(6)聚合物水泥涂料生产流程
(7)干粉砂浆生产流程
(8)外协加工涉及的具体环节及质量控制措施
发行人对印刷、分切、HDPE 膜代加工等属于发行人产品生产的非核心工序实施外协加工,发行人对外协加工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发行人组织外协采购小组对备选的外协厂商的生产规模、设备、工艺等进行评价,确定外协厂商的生产条件是否满足加工的质量要求;在外协加工具体实施过程中,发行人的委托加工材料要求外协厂商有专门区域或专用仓库的管理,外协采购小组人员不定期对加工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抽检,在产品入库前,发行人严格按照既定的产品技术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以确保外协产品的质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外协加工费金额及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外协加工费 86.76 65.17 47.38 107.00
营业成本 52,936.20 74,092.19 66,320.06 68,407.62
占比 0.16 0.09 0.07 0.16
2、防水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公司产品施工主要有湿铺法、干铺法、预铺反粘法、热熔法、涂料涂刮、涂料机械喷涂等方法,具体流程图如下:
(1)湿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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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干铺法
(3)预铺反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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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热熔法
(5)涂料涂刮
(6)涂料机械喷涂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管理和行业政策
1、所处行业介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从事的行业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代码 C30)。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1)》,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代码C30)下的防水建筑材料制造业(C30-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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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建筑防水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新建项目与技术改造;同时,国家住建部也对行业的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防水卷材的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行业协会
我国的建筑防水行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行业自律管理机构是中国建筑防水协会,该协会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提供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公司是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单位,接受该协会的自律管理。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发布单位生效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1年 7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年 1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4年 12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2012年 2月
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0年 1月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4年 2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5年 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家质监总局 2014年 8月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版)
国家质检总局 2016年 10月
10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家住建部 2015年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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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9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发布单位生效时间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国家住建部 2014年 8月
(2)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与建筑防水行业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有:
生效时间产业政策名称发布单位涉及内容概要
2010年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国家工信部
将年产 500万平方米以下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生产线(2010年)、年产 500万平方米以下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和年产 100万卷以下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纳入淘汰目录中
2011年
建筑防水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低质量的落后产品,大力推广性能优良、耐久性好、系统配套的产品;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开发自动化水平高和节能环保的工艺装备
2012年
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家财政部、国家住建部
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到 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
2013年
关于加强建筑防水行业质量建设促进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信部
加强建筑防水行业质量建设,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的重要意义,采取综合施治措施,夯实质量建设基础,解决突出存在的重点问题,通过质量建设着力推动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实现以质取胜、强化提质增效、促进转型升级
2013年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国家发改委
将“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产业
2014年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国务院
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将从 2012年的 2%提升到 2020年的 50%。绿色建筑防水材料属新型建筑材料,绿色建筑防水卷材作为建筑防水材料的主导产品是基本建设及相关行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功能材料,是朝阳产品
2014年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住建部
要求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不合理分包带来的防水工程质量问题
201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工信部、国家住建部
推广环境友好型涂料、防水和密封材料。
支持发展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水性建筑涂料、建筑胶黏剂,推广应用耐腐蚀、耐老化、使用寿命长、施工方便快捷的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和热反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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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产业政策名称发布单位涉及内容概要
2015年
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限制使用明火热熔法施工的沥青类防水卷材,禁止使用双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和溶剂型冷底子油。
2016年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加快推广应用水性涂料、胶黏剂及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热反射膜、管材等产品;要求发挥协会作用:完善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遵规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发挥有关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支持企业推进兼并重组,促进企业主动去产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帮助企业加强和改进管理;加强对行业关键、共性问题的研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016年
建筑防水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提出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等 6大战略;确定了“十三五”期间主要防水材料产量的年均增长率保持在 6%以上,到2020年,主要防水材料总产量达到 23亿平方米的目标;确定了“十三五”末期,培育 20家大型防水企业集团,培育 100家大型制造企业;行业中涌现出若干家年销售收入超过 100亿元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 20亿元的企业达到 20家以上;行业前 50位的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 50%的目标;针对战略和目标提出了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开展科技研发和管理手段创新等举措。
4、行业政策及主要法律法规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行业政策及主要法律法规对公司所处行业的政策支持与规范要求,有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对公司经营起到较大的促进与推动作用。
(二)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1、防水材料发展概况
(1)防水材料发展历程
建筑防水材料是建筑功能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施工中,防水材料在建筑物的表面形成整体防水层,以达到防水或增强抗渗漏的能力,因此,其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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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和应用效果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结构效果和使用寿命。随着世界建筑水平的提高,建筑防水日益受到建筑界的高度重视。
水对建筑物的危害性示意图

建筑防水材料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目前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房屋建筑的屋面、地下、外墙和室内;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的桥梁、隧道;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廊和地下空间等市政工程;地下铁道等交通工程;引水渠、水库、坝体、水利发电站及水处理等水利工程等。
最初的现代建筑防水材料应从发现天然沥青并用于防水材料开始。最初的沥青油毡起源于欧洲,于 20世纪 20年代传入中国,我国的生产应用始于 4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创建了一批油毡厂,1952 年全国油毡产量达到 1,500万平方米。油毛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是唯一的防水材料。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建筑业的迅速崛起,对防水材料的要求也进一步提升,带动了防水材料工业的迅速发展。根据国情并参考国外合成高分子卷材的发展特色,我国开发出三元乙丙橡胶、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聚氯乙烯等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自行研制的 SBS、APP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由于在沥青中加入高聚物 SBS或 APP等改性剂,改善了高低温性能和耐久性。
改性沥青防水涂料从 70 年代起发展迅速,后来高分子涂料也大量使用。80年代成功研制的阳离子氯丁胶乳沥青涂料和硅橡胶防水涂料,为实现防水涂料系列化创造了条件。目前应用较多的防水涂料有聚氨酯、丙烯酸酯类涂料、阳离子氯丁胶乳改性沥青涂料等。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建筑业的持续增长,我国建筑防水材料行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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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增加,生产能力显著提高,部分骨干企业的产品质量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从建筑形态上看,20 世纪 30 年代以前,主要采用斜屋顶自排水技术以达到建筑物的防水目的,建筑屋面所使用的防水材料也主要是固体材料,如石棉水泥板、水泥瓦、铁板和木板等。其后,为适应屋面结构的变化,各类软屋面防水材料(如各类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使用不断增加。70 年代初以后,出于节能和环保要求以及人类在化学工业方面的技术进步,很多聚合物材料开始用于屋面防水,并涌现出很多高分子单层屋面材料和金属屋面以及喷涂聚氨酯泡沫等先进的屋面材料。与材料的飞速发展相适应,人们对建筑防水机理的认识逐渐深化,铺设方法也由单一全粘法发展成多样施工法。总而言之,20 世纪 7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防水材料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和提高,改性沥青防水材料逐步成为主流产品,并且随着化学工业的进步和建筑风格的多样化,新型改性沥青防水材料、TPO 防水片材等高分子防水材料对传统防水材料的替代已成为建筑防水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
(2)行业主要产品分类
我国建筑防水材料产品目前主要为两大类,即: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其中防水卷材包括聚合物改性沥青卷材和合成高分子卷材两个主要类别;防水涂料依照主要成分的不同,可分为溶剂型涂料和水性涂料两大类别。
2、防水材料市场规模及供需状况
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防水材料规模以上(年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收入约 923 亿元;若规模以下企业收入按 50%占比计算,全国防水市场容量约在 1,800-2,000亿元。
同时,我国主要建筑防水材料供需仍存在较大的缺口。从供给角度而言,2012-2016年我国主要建筑防水材料产量及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米
产品名称
2016年
预测
预测
增长率
2015年
增长率
2014年
增长率
2013年增长率 2012年
建筑防水材料合计
189,780 6.94% 177,468 6.11% 167,255 8.46% 154,205 13.73% 135,590
其中:新型防水材料小计
180,602 7.96% 167,286 7.11% 156,179 9.75% 142,302 16% 12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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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12-2016年《中国建筑防水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建筑防水材料可应用于房屋建筑、铁路、地下管廊等多个领域,仅从建筑房屋对防水材料的需求角度而言,建筑防水材料行业未来的市场容量直接取决于建筑房屋施工和维修面积。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的市场调查,在建项目的防水施工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例平均为 32.15%,竣工项目该指标的比例为
32.83%,据此测算,报告期内全国防水施工面积需求面积及供需缺口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年份
全国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①
全国防水施工防水材料需求面积
产量②缺口
2014年 1,249,826.35 374,948.00 167,255.00 207,693.00
2015年 1,239,717.64 371,915.00 177,468.00 194,447.00
2016年 1,264,219.92 379,265.98 189,780.00 189,485.98
数据来源:①国家统计局、②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中国建筑防水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从上表来看,如果我国所有的新建房屋建筑物均按标准进行防水施工,则我国的防水材料生产与实际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缺口。
在宏观经济继续稳步发展和城市化率持续提高的背景下,我国建筑业仍处于发展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住房供需基本平衡,供应结构更加合理,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居住品质明显提升,住宅建设模式转型升级。“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建住房面积累计达 53 亿平方米左右,到 2020 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35 平方米左右,将有力地推动着建筑防水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与应用,为防水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3、防水工程施工发展概况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2016 年我国房屋建筑竣工面积达 422,375.65 万平方米,特别是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在全国各大、
中城市发展迅速,这都有力地推动着建筑防水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与应用,从而打破了过去以纸胎石油沥青油毡为主体的“三毡四油”或“两毡三油”在建筑防水工程中一统天下的格局,使我国建筑防水工程技术整体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近 10 年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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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在我国屋面防水工程中广泛推广应用建筑防水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经验总结,规范明确要求应做好一头(防水层的收头)、二缝(变形缝、分格缝)、三口(水落口、出入口、檐口)和四根(女儿墙根、设备根、管道根、烟囱根)等细部构造的防水处理,并规定刚性保护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以及刚性防水层与结构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等,都是屋面防水工程设计与施工全面贯彻“防排结合、刚柔并济、多道设防、整体密封”指导思想的体现。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明确规定了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与施工应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并要求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选定防水等级和设防构造,对地下工程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预埋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等细部构造的防水,必须采用与其相适应的材料,进行多道设防和复合增强的措施。对主体结构应采用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与卷材或涂膜等柔性材料作全外包防水相结合,进行多道设防的防水构造设计,使其共同组合成为一个能够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刚柔相济、防水工程质量可靠的防水系统。
在厨房、厕浴间工程防水的设计与施工中,应坚持“防排结合、刚柔相济、整体密封”的原则应有针对性地选用现场容易施工操作的防水涂料或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等新型防水材料,通过涂刷或刮抹等施工作业,且能在常温环境下固化并于基层表面上形成一个具有柔性或刚柔结合性能的连续、无缝、整体、全封闭性的防水层,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厨房、厕浴间容易发生渗漏水的难题。
在外墙面的防水工程中,应根据外墙面发生渗漏水的实际情况,应用了具有集粘结、防水、抗裂等功能于一体的聚合物水泥砂浆与玻纤网布复合层或聚合物水泥复合防水涂料等刚柔结合的新型防水材料,对外墙面进行防水处理,同时对穿墙管和外墙与窗框之间的连接处,亦应采用弹塑性的密材料或填缝材料封闭严密,从而使外墙面获得了良好的防水效果。
国家制定了防水领域的技术标准,防水施工工艺得到了较大的提高。由过去的三毡四油,到卷材多层叠加,到多道设防,到刚柔相济,还有最近发展迅猛的单层屋面系统、太阳能屋面系统、种植绿化屋面系统、斜坡屋面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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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规范是指导我国屋面及地下防水工程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的依据,是我国建筑防水发展的见证。现行的《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地下工
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以及与之配套的《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两套防水规范,代
表着我国建筑防水技术的编制质量在总体上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建筑防水行业的发展趋势
(1)建筑防水材料的发展趋势
防水材料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各种新材料质量不断提升,品种逐步增多,性能越来越好,防水系统更加可靠,使用寿命大大延长。防水材料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防水材料多样化。无论哪一种防水材料都不会独霸市场、一统天下,现有的一些先进防水材料在不同国家及不同的防水工程上都可以得到各自应用;
建筑防水仍以沥青基卷材为主。氧化沥青油屋面和地下防水膜呈下降趋势,改性沥青卷材在许多国家已上升为主导防水材料;
高分子防水卷材占有重要地位。EPDM、PVC、TPO 等材料耐久性高、安全环保无污染,甚至可以重复使用,是未来防水材料发展的主流,市场需求会逐渐提高;
防水涂料向聚合物和渗透性方向发展。传统的沥青防水涂料性能欠佳,在屋面逐步被聚氨酯、丙烯酸等聚合物防水涂料取代。渗透性防水涂料渗入混凝土内与水反应形成晶体,堵塞孔隙以达到防水目的,在工程上得到极大的应用。
密封材料向弹性密封膏过渡。世界范围内,建筑密封材料用量持续增加,产品向高功能的弹性密封膏方向发展。
喷涂聚氨酯泡沫收到青睐。喷涂聚氨酯泡沫屋面兼有防水和保温功能,又有利于保护环境和节能,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防水材料。
绿色防水材料提上议事日程。绿色防水材料对环境有利,对人体无害,有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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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节能可节约资源和可再生利用并持久耐用的产品。水基、VOC 含量低的防水材料将会因其优异的环保性能而被广泛使用。
根据行业专家的建议,未来我国防水材料的技术路线应设计为:大力发展高分子防水卷材,适当发展防水涂料,努力开发密封材料,并注重开发止水、堵漏材料的硬质聚氨酯发泡防水保温一体化材料,逐步减少低档材料和相应提高各类中高档材料的比例,全面提高我国防水材料的总体水平;解决相应的生产装备、配套原材料和施工技术问题,减少建筑物的渗漏,保证防水工程使用期限的逐步提高;规范市场,改进管理体制,尽快实行防水工程质量保证期制度。
(2)建筑防水工程技术的发展趋势
我国建筑防水工程技术的发展主要体现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两个方面。
从理论创新角度来看,我国未来的建筑防水工程将立足绿色防水,实施整体设防、全方位防水和“全产业链”的防水工程战略,通过更新防水观念,建立完善符合防水工程自身特征的设防体系和研究方法,以推动建筑防水工程技术的持续发展与提高。
从技术创新角度来看,建筑防水施工技术必须将设计理念(构造)、不同防水材料的施工工法,结合具体工程实际以及外部环境,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才能产生实际效果。
在防水施工实践中,遵照施工程序、施工条件和成品保护三个基本要素进行实践创新,以保证防水施工质量。
随着人力资源成本的持续增加和工程项目对施工进度时间节点控制的标准化,未来专业化的施工团队,标准化的施工流程,机械化的施工操作,将是建筑防水工程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5、建筑防水行业上下游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沥青、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SBS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等,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产业,公司主要原材料均属于石油化工产品,受国际原油市场的影响较大,如果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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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房屋建筑、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道桥、地铁及城市轨道、机场、地下管廊、地下空间和水利设施等领域,因此受房地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影响较大。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目前,我国防水行业处于一个落后产能严重过剩、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不规范的欠成熟阶段,呈现“大行业、小企业”的格局。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统计,2015 年行业内有销售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上规模企业 456 家,行业前
10 名企业市场占有率不到 10%;东方雨虹作为我国最大的防水企业,市场占有率仅 5%左右。目前拥有生产许可证的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1,500 余家,无证生产企业众多,未来随着监管措施趋于更加严格,无证及生产低质非标产品的企业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市场竞争环境有望逐步改善。
1、建筑防水行业竞争整体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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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防水行业产能分布特征
资料来源:广发证券建筑材料行业研究报告《防水行业:步入集中度提升时代》及公开数据。
3、行业壁垒
(1)政策壁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防水卷材的生产实行许
可证制度,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向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1 年,国家工信部发布《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将年产 500 万平方米以下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生产线(2010 年)、年产 500 万平方米以下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和年产100 万卷以下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纳入淘汰目录中。随后,历年《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均对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上述相关政策均对进入本行业的企业提出了较高的准入要求。
(2)技术壁垒。建筑防水行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行业内生产企业的生产技
术、施工工艺以及根据不同市场需求研制的独特产品配方成为企业发展的基础。这要求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不仅要拥有一定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以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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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不同客户对防水材料和施工工艺的不同要求,同时还要具备成熟的技术管理能力。从我国目前防水材料行业的总体情况而言,原材料品种的确定、选用、配比以及反应混合等生产工艺是行业内的技术难点,大量中小企业因为生产工艺不成熟、成品率低、产品品质不稳定等技术瓶颈而无法形成规模生产。
因此,很多中小型企业在市场上只能采取模仿政策。这种模仿,在市场不规范、行业监管不到位的环境下会给部分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但从长期来看,缺乏在产品生产和施工工法方面的创新,单纯依靠简单的市场模仿的企业,其生存空间将日益狭小。因此,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较高的工艺技术要求,对新进企业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3)营销网络壁垒。防水材料使用范围遍布全国,为紧贴客户需要,企业
需要建立全国性营销网络,利用网络优势,不断推出满足市场的产品,从而抢占市场先机。而建立全国性营销网络需要大量的人、财、物投入,并需要长时间的经营积累,新进入企业由于没有完善的营销网络,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4)品牌壁垒。从目前防水材料市场的终端客户的消费情况来看,为了保
证建筑工程的防水质量和防水效果,重大终端客户均一般只对品牌防水产品进行招标采购。产品品牌及其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形成一方面需要以产品本身的质量为基础,同时也需要通过实践的检验和时间的积累,新品牌一般难以在短时间内进入重点防水市场。
(5)资金壁垒。随着《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及《环保法》的实
施,国家对建筑防水材料领域的环境保护要求日益提高,相关部门加大对防水材料产品质量及生产企业环境污染的监管,引导行业内企业对装备及工艺、环保设备的提升,现有成规模的企业通过早期积累已获得较大的优势,新进企业需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才能达到装备和环保要求,对新进入企业形成了一定的资金壁垒。
(6)人才壁垒。建筑防水行业,通常要求企业具备成熟的技术研发能力、
精细的现场管理水平和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以保证建筑防水项目实施的流畅性。高素质高技能的人员队伍是成熟行业经验的载体,因此,行业经验和优秀人才是进入防水行业的一项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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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产能规模壁垒。随着大型房地产商单个开发项目规模增大且个性化要
求增多,对防水材料企业的供货能力要求日益提高,特别是防水系统施工工期一般较短,这对厂家的阶段性供货能力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拥有较大产能规模和合理产能布局的大型防水企业规模效应明显,产能规模大的企业单位生产成本较低,对客户的保障能力较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高,并且防水行业正在经历由“大行业,小企业”状况向“大行业,高集中度”方向发展,增大了新进入者的市场风险。
(四)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行业内的主要企业有:东方雨虹、宏源防水、卓宝科技、德高建材、广西金雨伞、德生防水、凯伦股份、赛力克等,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
名称
简介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雨虹成立于 1998年,经营范围为制造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成套设备;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服务等。是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2008年上市,证券代码 002271)。
东方雨虹在全国建设 15家生产研发物流基地,拥有多条进口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冷自粘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高分子卷材生产线和进口的环保防水涂料、砂浆、保温材料、非织造布生产线。
东方雨虹 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 70.00亿元,净利润 10.26亿元。潍坊市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宏源防水成立于 1996年,生产销售:防水材料、五金、建材、橡塑制品、装饰材料、涂料、防火板;销售蜡油;防水工程施工等。
宏源防水在全国建有 5个生产基地,拥有多条防水材料生产线。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卓宝成立于 2001年,经营范围为建筑及防水新型材料、保温装饰材料和屋面虹吸雨水排放系统的技术开发、研究;防水材料、保温装饰材料和屋面虹吸雨水排放系统的生产和销售;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等。
深圳卓宝在全国建有 8个生产基地和分公司,除生产建筑防水材料外,同时生产装饰保温板等其他建筑材料。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
广州德高成立于 2006年,是法国 PAREX集团在中国设立的全资企业。
经营范围为生产砂浆;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等。
广州德高的主打产品为 K11防水浆料、瓷砖填缝料、TTB瓷砖胶等产品。
广州德高在上海、北京、成都、武汉设立了子公司、分公司和生产基地,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广西金雨伞防水装饰有限公司
金雨伞防水成立于 2000年,经营范围包括: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销售防水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防水材料的生产等。
金雨伞防水拥有多条卷材生产线和密封膏生产线,在全国设立 20多个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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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
名称
简介 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
德生防水成立于 2000年,经营范围为防水材料制售、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是新三板挂牌企业(2015年挂牌,证券代码836)。
德生防水拥有唐山德生、天津禹红、新疆德生建科等全资子公司,拥有多条防水材料生产线。德生防水 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 5.06亿元,净利润
5,607万元。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凯伦股份成立于 2011年,经营范围为新型节能环保建筑防水材料、防腐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沥青制品的生产、销售;销售:非危险性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沥青;建筑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等。2014年 12月至 2017年 6月是新三板挂牌企业(证券代码 831517),2017年 6月 27日终止挂牌。2017年 10月 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300715。
凯伦股份建有多条防水材料生产线。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 2.69亿元,净
利润 4,023万元。广东赛力克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赛力克成立于 2007年,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建筑防水材料、建筑密封材料、建筑堵漏补强材料等。是新三板挂牌企业(2015年挂牌,证券代码 831594)。
赛力克建有多功能卷材生产线和环保涂料生产线。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
0.55亿元,净利润 368万元。
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公司网站、上市公司公告、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告。
(五)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单位,为行业协会认定的建筑防水行业综合实力前三强企业,2012 年-2017 年连续 6 年被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评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 500 强首选供应商(防水材料类),并在 2013年-2017年首选供应商品牌(防水材料类)测评中连续 5年排名第二;公司参与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 32项,参与编制行业技术规范13项。
公司现有工程防水品牌包括“CKS 科顺”、民用建材品牌“ELOKT 依来德”及堵漏维修品牌“ZT 筑通”等核心品牌,产品涵盖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两大类 100多个品种,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建筑防水解决方案。
公司现拥有佛山科顺、昆山科顺、重庆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顺五大生产基地,公司的江苏南通生产基地、湖北荆门生产基地、陕西渭南生产基地也已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上述各生产基地全面投产后,产品运输半径小于 500 公里。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近 600家经销网点,并从 2015年起开始自营出口开拓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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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防水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水立方、广州塔等国家和城市标志性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住宅商业地产及特种工程等领域。与此同时,公司已与碧桂园、万达地产、华夏幸福等知名房企确定了战略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重要供应商。
(六)公司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技术研发,目前公司已取得专利 72 项,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 56 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拥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及产品应用经验。
在新型防水产品的研发生产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 APF-3000 压敏反应型自粘高分子防水材料具有更强的抗老化性和抗撕裂性;APF-C 预铺式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非沥青),在生产与施工中都具有环保优势,更被绿色建筑所青睐;科瑞普智能贴防水系统具有优异的蠕变性、粘接性、渗透性、自愈性及弹性,能有效修补结构裂缝,解决基层后期开裂等。
公司核心技术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七)公司竞争优势和劣势
1、公司竞争优势分析
(1)产品结构优势。目前,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已经涵盖了防水卷材、防水
涂料两大类 100 多个品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可以为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防水解决方案。
(2)研发创新优势。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建筑防水行业标准化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和省级研发中心、省级工程中心,目前公司已取得专利 72 项,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 56 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公司自主研发的 APF-3000 压敏反应型自粘高分子防水材料具有更强的抗老化性和抗撕裂性,APF-C 预铺式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非沥青),在生产与施工中都更具有环保优势,更被绿色建筑所青睐。
(3)产能布局优势。公司已在广东佛山、江苏昆山、重庆长寿、山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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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辽宁鞍山建有生产基地,覆盖华南、华东、西南、东北地区;公司的江苏南通生产基地、湖北荆门生产基地、陕西渭南生产基地也已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上述各生产基地全面投产后,将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拓展全国其他区域市场。
(4)人力资源优势。董事长陈伟忠具有 20 多年的建筑防水行业经验,是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分会副会长,曾参与多个行业标准编制。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引进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管理、技术人才,并形成稳定的管理层、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公司从建材行业内以及高校等引进了大量人才,在企业管理、销售管理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人力资源优势是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创新能力的根本保障。
(5)渠道优势。公司目前有三大品牌,分别对应建筑市场、家装市场、维
修堵漏市场。公司采用分公司直销和经销商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目前公司已经建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宁、重庆和天津七家销售分公司,负责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本地的市场开拓和重点项目支持,同时承接大型防水工程施工、堵漏维修业务。同时,公司在全国 29个省份与近 600家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6)客户优势。公司与万达地产、华夏幸福、碧桂园等知名房企确定了战
略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重要供应商;与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大型建筑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高铁、地下管廊、机场、地铁等领域也拥有较多客户;在经销渠道方面,公司拥有多家年销售收入在千万元以上、合作时间长达 10年以上的经销商。
2、公司竞争劣势分析
公司的竞争劣势主要集中在:
(1)资金瓶颈。近年来,公司发展较快,尽管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且已于 2016 年进行三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约 4.38 亿元,
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以及全国范围的生产基地布局,未来资金实力的不足仍是公司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
(2)产能不足。随着消费者和下游客户防水意识的逐步提高、下游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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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的集中度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逐年增长。但受产品性质制约,防水材料服务半径最佳为 500 公里以内,而下游客户的项目所在地遍布全国各地,为了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产品需求、缩小运输和服务半径、缩短服务时间,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日益突显,需尽快解决。
(3)家庭装修和维修堵漏市场开拓不足。公司 2009年创立了“ELOKT依
来德”家装防水品牌,2014 年创立了“ZT 筑通”维修堵漏品牌。近年来虽然家庭装修市场和维修堵漏市场增速较快,但是由于投入力度不足,公司上述品牌销售收入占总体销售收入比例偏低,客户结构不够合理,亟待提升。
(八)影响公司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进一步提高,我国房地产、基础设施等支柱行业保持快速稳定的增长态势,推动我国建筑防水行业的快速发展。虽然 2013 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增速放缓,进入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但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建筑防水行业仍然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10-201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如下: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WIND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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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业政策扶持
201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将“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产业。
2011 年 12 月,《建筑防水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发布,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低质量的落后产品,大力推广性能优良、耐久性好、系统配套的产品;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开发自动化水平高和节能环保的工艺装备。国家通过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进一步促进产品结构调整,鼓励新型防水材料的开发和生产,支持开发自动化水平高和节能环保的工艺装备,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规范了市场秩序,从而为我国建筑防水材料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3)城镇化建设是推动建筑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2014 年 3 月 16 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到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 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45%左右。2016 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 41.2%,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
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 60%的平均水平。
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 2 亿以上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尚未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财政部预测城镇化 6年需投资 42万亿,其中大量投资于住房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会对建筑防水材料产生巨大的需求。
(4)房地产业集中度提升促进建筑防水行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呈逐年增长态势,建筑防水材料的应用量将随之增长。2010-2016年建筑业总产值和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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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6年建筑业总产值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010-2016年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竣工面积
单位:万平方米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根据《2016 中国建筑防水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6 年度预测的总产量达
18.97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率约为 6.90%。同时行业发展出现了较明显的两极分
化现象,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提升明显。规模以上企业家数同比增长 10.08%,大
型企业的销售收入以两位数增长居多,龙头企业甚至有 20%-30%的增幅,有特色的中型企业也有不错的增长。但多数中小型企业的增长并不高,不少还出现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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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负增长。出现上述发展状况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①虽然房地产行业增速放缓,但是整个行业的集中度却在提升。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2016 年,百亿房企达到 131 家,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
2016年,共有 131 家房地产企业跻身百亿军团,较 2015年增加 27 家,销售总额共计 5.7 万亿元,市场份额已接近 50%,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强者恒强态
势更加突显,百亿房企渐成未来房地产市场竞争的主力。防水材料生产龙头企业的主要客户群体集中在房地产百强企业,同样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洗牌促使建筑防水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随着这些房地产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扩大,建筑防水行业的市场占有率也逆势增长。
②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洗牌,购房者对房屋的品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房地产企业也对建筑防水的把控也愈发严格,有品牌、高品质的建筑防水产品和施工服务将受到市场青睐。因此,建筑防水市场也迎来了优胜劣汰的现状,产品质量更为优秀的依靠自身的研发实力,过硬的产品质量,成熟的服务体系,正在逐步的提升自己的市场占有率。
反过来对防水材料生产商来说,房地产占据下游约 80%市场,大型房地产商由于其具备规模、信誉等优势,自然属于最为优质客户。因此近年来大型防水材料供应商与知名房地产企业通过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良好供货关系成为一种行业趋势,对大型防水企业的收入和盈利产生了重大影响。
同时,目前我国房屋渗漏问题日渐突出,存量建筑渗漏问题带来的防水改造需求释放也增大了建筑防水材料的需求。
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与北京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联合发布的《2013年全国建筑渗漏状况调查项目报告》显示,抽样调查建筑屋面样本的渗漏率达到 95.33%。从中可以看出,建筑防水行业提供的产品依然算是落后产能,真正
符合社会需求的不渗漏的防水工程仍然不足。因此防水行业还将受益于存量房屋翻修所带来的防水需求。存量房屋现已超过 500 亿平米,其中 80%是 5 年以前建成的,随之而来的房屋翻修堵漏量也将大幅提升;2014 年房屋翻修对防水材料的需求仅占到总需求的 5.80%,2015 年起占比快速提升,十年内存量房翻
修的防水需求占比有望提升至 15.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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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运输投资对建筑防水行业的拉动
根据“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预计区域城际铁路规划达到 1.1 万
公里,加上未完工的高铁,“十三五”高铁新增总里程将达到 1.7 万公里。
2016 年,全国铁路投产新线 3,281 公里,新开工项目 46 个,新增投资规模5,500 亿元。到 2016 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 12.4 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
2.2 万公里以上。根据行业专家大致估计,防水材料占高铁投资比例在 0.5%-1%
之间,初步估算未来 5 年对应的高铁用防水材料需求总额约为 140 亿-280 亿元,对应年均市场需求约 28亿-56亿元。
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截至 2016年 9月,发改委批复了 43 个城市约 8,600 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在建的里程超过 3,0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进入大发展时期,多地都在积极申报、修改城市轨道交通网规划,国家发改委也加快了对城市轨道交通网的批复进度。预计到 2020 年全国拥有轨道交通的城市将达到 50 个,到 2020 年我国轨道交通要达到近 6,000公里的规模,在轨道交通方面的投资将达 4 万亿元。也就是说未来几年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将保持大幅增长。
此外,机场建设对建筑防水材料的市场需求也不容小觑。2016 年 5 月 17日,国务院发布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计划到 2020年建成 500座以上的通用机场,通用航空业经济规模超过 1万亿元。
(6)“一带一路”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拉动
2015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升道路通达水平。目前各地“一带一路”拟建、在建基础设施规模已经超过 1 万亿元,跨国投资规模约 524 亿美元。一般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为 2-4 年,2015 年国内“一带一路”投资金额在 3,000 亿-4,000 亿元。“一带一路”规划将对未来数年“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起到明显的拉动效应,也将为建筑防水行业带来新的需求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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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下管廊工程防水市场潜力巨大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新发布的《2015-2020 年中国城市地下管线探测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我国城市仅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四类市政地下管线长度已超过 148 万公里。如果按照综合管廊的设计模式,将这几种管道设计为一体,建设管廊长度约为 37 万公里左右。假设地下管廊每公里投资 5,500 万元(根据长沙市规划),未来全国 334 个地级行政区地下管廊的建设里程平均达到 100 公里,则总投资将达到 1.8 万亿元。地下管廊建设对防
水材料的需求巨大,将为建筑防水行业开辟新的增长空间。
(8)海绵城市建设的推进将为防水行业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海绵城市的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 6 亿元,省会城市每年 5 亿元,其他城市每年 4 亿元。对采用 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 10.00%。海绵城市建设
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防水材料,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到其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未来也将为建筑防水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和市场需求。
(9)绿色建筑范围扩大,进一步拓宽建筑防水应用。
绿色建材是绿色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防水材料是建筑材料中的一大类别。随着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法规政策的制定及实施,节约能源、低毒环保、性能优良、可循环的建筑防水材料的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建筑节能标准将逐步提升,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行业科技支撑作用增强。到 2020 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超过 5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 40%,新建建筑执行标准能效要求比“十二五”期末提高 20%。
2、不利因素
(1)行业监管力度不够
国家为了推动建筑防水行业的结构调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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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法规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政策贯彻不彻底的问题时有发生。我国目前拥有生产许可证的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1,500 余家,无证生产企业众多,除少部分企业整体技术水平较高外,大部分厂家的规模偏小,管理落后,甚至无证经营,游离于市场管理和行业监管之外,以生产伪劣产品维持生存,并与正规企业争夺客户和市场。
在建筑防水材料标准制定方面,除建材行业制定建筑防水材料标准外,交通、化工和纺织等行业也制定了一些建筑防水材料标准,不同行业制定的标准侧重不同,造成标准的混乱,标准之间无法衔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的有序健康发展。
(2)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亟待加强
近年来,我国的建筑防水材料行业实现了较快的增长,但除少部分优势企业外,多数厂家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建筑防水材料行业长远发展的瓶颈。由于防水材料研发涉及塑料、橡胶、胶粘剂、涂料等多专业内容,施工工艺优化也涉及材料、结构、力学等多学科知识,所以跨学科复合型行业技术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制约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行业多数企业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可以借鉴的先进管理经验少,如何将公司现有经营团队打造成一支勇于体制创新、勇于实践的学习型团队,也是公司管理能否适应高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3)市场规范性有待提升
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不够规范,导致行业自律意识不足。大多数厂家规模小、装备简陋、技术水平不高;同时,我国目前仍有部分生产防水卷材的生产厂家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假冒伪劣产品较多;中低端产品进入门槛低,导致行业无序竞争。这也是影响我国建筑防水材料行业整体水平提高的因素之一。
(4)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全部销售收入中来源于房地产行业的销售收入占比 90%左右,房地产行业是发行人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房地产行业投资增速下滑对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影响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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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投资增速、商品房施工面积、当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等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亿㎡、%
时间
实际完成投资额商品房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
本期累计同比增长率本期累计同比增长率本期累计同比增长率
2017年1-6月
50,610.00 8.50 47.2722 3.40 6.1399 14.90
2016年 102,580.61 6.90 75.8975 3.16 16.6928 8.08
2015年 95,978.85 1.00 73.5693 1.27 15.4454 -14.00
2014年 95,035.61 10.50 72.6482 9.15 17.9592 -10.74
上表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国家统计局网站。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投资、商品房施工面积增速下降;当年新开工面积在 2014年、2015年出现两位数下降,2016年略有回升。
同时,经历了 2015年、2016年房价大幅上涨之后, 2017年初开始国家着手实施新一轮不断收紧的楼市政策以抑制房地产泡沫。有统计显示,自 2017 年3 月以来全国已经有超过 40 个城市出台了包括限购、限贷、限售等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 120 多次。国家及部分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收紧将进一步抑制房地产投资增速。
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房地产行业客户对防水材料的需求减少,发行人防水材料销售增幅将下降;二是受投资总额下降的影响,房地产行业客户可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包括压低发行人防水材料的销售价格;三是房地产行业客户资金趋紧,发行人对房地产行业客户的应收账款将增加。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建筑防水行业下游是房地产开发、建筑与装饰行业,包括民用住宅、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厂房、轨道交通、地下管廊等,产品通过直销和经销商渠道销售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与装修工程公司、其他建设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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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行业的上游主要是化工原材料生产行业,行业产业链如图所示: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与影响
防水行业的上游行业是化工原材料行业,特别是沥青、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SBS 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等大宗化工原料商品,其价格基本跟随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相关产品市场价格透明;报告期内,国内沥青市场价格(以广东高富 90#沥青出厂价格为代表)与国际原油市场价格走势对比如下:
报告期内,国内沥青市场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基本一致。由于上游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企业可以通过原材料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等方式,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采购规模较大、信用良好的企业,对上游厂商有一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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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议价能力。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与影响
建筑防水行业下游是房地产开发、建筑与装饰行业,包括新建和既有建筑的改造、大型市政工程、高铁桥梁、地下管廊、水利工程等,上述行业的发展状况决定着建筑节防水行业的市场需求。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为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其中,防水卷材以沥青类防水卷材为主,防水涂料以聚氨酯防水涂料为主,报告期内,该两项产品销售收入合计(不含工程防水项目使用的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73.38%、
78.98%、79.84%和 80.35%。
报告期内沥青类防水卷材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产能(万㎡) 2,465.00 6,000.00 5,250.00 3,900.00
产量(万㎡) 2,782.22 5,818.97 4,242.76 3,596.09
外购数量(万㎡) 809.44 48.23 2.58 157.72
产量合计(万㎡) 3,591.66 5,867.19 4,245.34 3,753.82
销量(万㎡) 3,503.58 5,824.82 4,257.48 3,718.32
产能利用率(%) 112.87 96.98 80.81 92.21
产销率(%) 97.55 99.28 100.29 99.05
注:上表沥青类防水卷材销量含包含销售给深圳工程用于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的部分。
报告期内聚氨酯防水涂料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产能(吨) 10,000.00 25,000.00 20,000.00 17,000.00
产量(吨) 10,015.74 22,299.43 17,706.13 15,087.99
外购数量(吨) 131.17 148.34 63.44 125.29
产量合计(吨) 10,146.91 22,447.77 17,769.57 15,213.29
销量(吨) 10,021.08 22,012.82 17,596.13 15,255.92
产能利用率(%) 100.16 89.20 88.53 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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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产销率(%) 98.76 98.06 99.02 100.28
注:1、上表聚氨酯防水涂料销量包含销售给深圳工程用于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的部分。
(二)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构成及销售单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防水卷材
57,517.03 67.02 98,887.06 67.14 79,932.00 66.66 71,430.34 67.51
防水涂料
15,406.55 17.95 31,904.47 21.66 26,235.74 21.88 23,028.21 21.76
防水工程施工
12,778.84 14.89 16,217.36 11.01 13,308.44 11.10 10,705.96 10.12
其他 115.02 0.13 265.31 0.18 440.04 0.37 640.57 0.61
合计 85,817.44 100.00 147,274.20 100.00 119,916.22 100.00 105,805.0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价变化情况如下表(不含税):
产品期间
收入金额
(万元)
销售数量
(万平米)
平均单价
(元/平米)
防水卷材
2017年 1-6月 57,517.03 3,345.48 17.19
2016年度 98,887.06 5,493.52 18.00
2015年度 79,932.00 4,120.54 19.40
2014年度 71,430.34 3,541.98 20.17
(续)
产品期间
收入金额
(万元)
销售数量(吨)
平均单价
(元/千克)
防水涂料
2017年 1-6月 15,406.55 25,213.63 6.11
2016年度 31,904.47 50,351.24 6.34
2015年度 26,235.74 38,611.30 6.79
2014年度 23,028.21 34,172.26 6.74
(三)主要销售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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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华东区 31,174.19 56,017.46 48,257.81 39,633.80
华南区 21,017.65 40,443.74 31,322.26 25,992.69
华北区 11,610.17 18,130.50 12,868.82 14,628.15
华中区 7,240.55 12,879.02 12,054.04 9,080.09
西南区 10,519.78 12,200.36 6,777.95 8,133.63
东北区 1,232.64 5,416.94 5,217.22 5,901.42
西北区 2,587.31 1,577.24 3,214.87 2,372.47
港澳台及境外 435.15 608.95 203.25 62.83
合计 85,817.44 147,274.20 119,916.22 105,805.07
(四)公司前十名客户销售情况
1、2017 年 1-6 月公司对前十名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
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客户
类型
交易内容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5,431.43 6.2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直销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2,753.94 3.19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工程施工 2,397.24 2.78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工程施工
1,980.71 2.29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1,923.77 2.23
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销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1,902.53 2.2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直销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1,623.80 1.8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1,549.10 1.79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
防水卷材销售、工程施工
1,449.62 1.68
武汉龙腾楚湘投资有限公司经销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1,307.03 1.51
合计 22,319.17 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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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公司对前十名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客户类型交易内容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19,730.64 13.39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工程施工
8,704.24 5.9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工程施工
7,950.10 5.4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6,338.65 4.30
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销
防水卷材、涂料、辅料销售
3,171.16 2.15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2,874.26 1.95
重庆金牛衣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直销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2,623.81 1.78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2,322.93 1.5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2,236.53 1.52
武汉龙腾楚湘投资有限公司经销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2,010.48 1.36
合计 57,962.80 39.34
3、2015年公司对前十名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客户
类型
交易内容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19,629.31 16.36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8,699.47 7.2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5,399.27 4.5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排水板销售、工程施工
4,512.43 3.76
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2,330.16 1.94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7
客户名称
客户
类型
交易内容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1,917.23 1.60
中信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1,812.02 1.5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1,458.85 1.22
合肥喜力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经销
防水卷材、涂料、排水板销售
1,431.73 1.19
武汉龙腾楚湘投资有限公司经销
防水卷材、涂料、排水板销售
1,427.42 1.19
合计 48,617.89 40.52
4、2014年公司对前十名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交易内容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直销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18,657.16 17.61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6,270.68 5.9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6,195.63 5.8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2,522.28 2.38
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销卷材、涂料销售 2,061.63 1.95
成渝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直销防水卷材销售 1,984.45 1.87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1,752.57 1.65
佛山市德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销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排水板销售
1,463.29 1.38
武汉龙腾楚湘投资有限公司经销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排水板销售
1,452.22 1.37
曼宁家屋面系统(绍兴)有限公司
直销防水卷材销售 1,347.74 1.27
合计 43,707.65 41.25
注 1:报告期各期前十名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
注 2:杭州纽森思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纽森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系同一家公司,公司于 2016 年 9 月更名为现用名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公司持有恒大淘宝 0.19%股权外,公司与前十名客户不存在
其他利益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在前十名客户中拥有权益。
4、报告期内前十大直销客户情况如下: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9
(1)2017年 1-6月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客户类型产品类型采购用途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期末应收
账款
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
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否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承建的地产项目
5,431.43 6.29% 8,247.88 1,599.83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2,753.94 3.19% 6,998.54 1,385.5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2,397.24 2.78% 1,931.13 674.00
2014年无交易,其他各期均发生交易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980.71 2.29% 2,578.46 668.60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923.77 2.23% 6,783.09 578.16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否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用于其承建的地产、轨道交通、管廊项目
1,623.80 1.88% 1,844.61 423.80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否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轨道交通、隧道、房地产项目
1,549.10 1.79% 2,501.20 370.0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449.62 1.68% 1,368.13 469.3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0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客户类型产品类型采购用途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期末应收
账款
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
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用于其承建的地产项目
1,107.41 1.28% 1,417.78 362.93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否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和其承建的地产项目
1,060.84 1.23% 2,172.66 223.90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合计 21,277.86 24.65% 35,843.48 6,756.16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2)2016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客户
类型
产品类型采购用途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期末应收
账款
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9,730.64 13.39% 103.55 44.66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8,704.24 5.91% 7,586.50 2,830.43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承建的地产项目
7,950.10 5.40% 5,494.26 3,540.67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6,338.65 4.30% 5,677.45 2,599.26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1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客户
类型
产品类型采购用途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期末应收
账款
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2,874.26 1.95% 2,055.63 1,240.5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重庆金牛衣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用于其承接的防水项目
2,623.81 1.78% 774.49 406.6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2,322.93 1.58% 1,996.58 885.99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用于轨道交通、隧道、房地产项目
2,236.53 1.52% 1,815.94 1,073.4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961.95 1.33% 477.52 452.02
2014年无交易,2015年和2016年均发生交易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330.97 0.90% 566.50 314.77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合计 56,074.08 38.06% 26,548.42 13,388.42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2
(3)2015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客户类型产品类型采购用途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期末应收款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9,629.31 16.36% 2,336.90 2,332.22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8,699.47 7.25% 5,254.25 3,601.96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5,399.27 4.50% 4,465.40 3,053.57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否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排水板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承建的地产项目
4,512.43 3.76% 3,647.80 3,180.3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917.23 1.60% 1,103.33 1,019.39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812.02 1.51% 534.47 213.7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否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和其承建的地产项目
1,458.85 1.22% 1,359.91 948.39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3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客户类型产品类型采购用途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期末应收款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当代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184.88 0.99% 530.53 477.9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否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和其承建的地产项目
979.27 0.82% 1,035.45 631.53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864.18 0.72% 435.53 341.3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合计 46,456.91 38.73% 20,703.57 15,800.43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4)2014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客户类型产品类型采购用途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期末应收款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8,657.16 17.61% 4,633.67 4,628.98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6,270.68 5.92% 2,952.99 2,069.49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4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客户类型产品类型采购用途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期末应收款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6,195.63 5.85% 3,616.28 3,203.7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否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承建的项目
2,522.28 2.38% 1,518.40 1,301.9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成渝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轨道交通企业
防水卷材销售
用于轨道交通项目
1,984.45 1.87% 211.89 128.86
2015年、2016年无交易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752.57 1.65% 1,477.93 1,336.5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曼宁家屋面系统(绍兴)有限公司

屋面防水企业
防水卷材销售
用于其承接的防水项目
1,347.74 1.27% 81.84 81.8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工程施工
用于其开发的地产项目
1,267.48 1.20% 583.37 274.50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否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主要用于轨道交通项目
960.63 0.91% 604.90 468.86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否建筑企业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用于轨道交通项目
933.53 0.88% 651.05 537.3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合计 41,892.15 39.53% 16,332.32 14,032.10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5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销前十大客户总体稳定,存在变动的客户主要是:
(1)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发了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成渝铁路客运专线
有限责任公司等新客户并进入报告期前十大直销客户。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进入发行人的前十大直销客户,主要原因系发行人2015 年开始为该新增客户提供工程施工服务且交易金额逐年增长,2016 年和2017 年 1-6 月该新增客户进入前十大直销客户;成渝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在 2014年进入发行人的前十大直销客户,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 1-6月不再交易,其主要原因系该客户采购建筑防水材料用于铁路建设,需求金额大且供货时间相对集中,因此在供货集中的年度采购金额较大并进入发行人的前十大直销客户。
(2)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4年及 2016年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直
销客户,2015年和 2017年 1-6月未进入前十大直销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公司在2014 年、2016 年货款结算较慢,发行人在 2015 年、2017 年 1-6 月减少对其销售所致。
(3)重庆金牛衣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 2016 年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直销
客户,2014 年、2015 年和 2017 年 1-6 月未进入前十大直销客户,主要原因系2015 年发行人中标成为龙湖地产防水材料战略集中采购供应商,重庆金牛衣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龙湖地产防水战略施工单位,龙湖地产在发行人的材料供应区域内指定重庆金牛衣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发行人采购材料。
(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6 年和 2017年 1-6月是发行人的
前十大直销客户,2014 年和 2015 年未进入前十大直销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公司 2016年与发行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交易金额增长较多所致。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4年、2015年和 2017年 1-6月是发行人
的前十大直销客户,2016 年未进入前十大直销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公司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的交易金额相对稳定,但由于 2016 年发行人前十大直销客户采购规模整体较大,导致该公司 2016年未进入发信人前十大直销客户。
(6)曼宁家屋面系统(绍兴)有限公司在 2014 年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直销
客户,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未进入前十大直销客户,主要原因系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6
2014 年该公司原供应商工厂搬迁,该公司向发行人采购,且当年采购规模较大,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该公司原供应商恢复供货,该公司向发行人的采购规模逐步下降。
(7)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7 年 1-6
月是发行人前十大直销客户,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未进入前十大直销客户,主要原因系该些客户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向发行人采购防水材料和工程施工服务,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的变化所致。
(8)中信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当代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在 2015 年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直销客户,2014 年、2016年和 2017年 1-6月未进入前十大直销客户,主要原因系该些客户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向发行人采购防水材料和工程施工服务,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的变化所致。
(9)恒大地产在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是发行人十大直销客户,在
2017 年 1-6 月未进入发行人前十大直销客户,主要是由于恒大地产向发行人发出的采购订单大幅减少,发行人对恒大地产的销售收入大幅下降。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7
5、报告期内前十大经销客户情况如下:
(1)2017年 1- 6月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是否
关联方
产品类型主要经销区域销售额
占营业
收入比例
期末应收
账款
期后回款
持续
交易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辅料销售
杭州、绍兴 1,902.53 2.20% 37.60 31.5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武汉龙腾楚湘投资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辅料销售
武汉 1,307.03 1.51% 285.70 113.13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云南华广商贸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辅料销售
昆明 1,144.22 1.33% 262.13 262.13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天津习泰商贸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天津 1,128.02 1.31% 326.83 182.58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合肥喜力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合肥 1,112.89 1.29%--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深圳市精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深圳 773.93 0.90% 114.63 38.00
2016年无交易,其他期间均发生交易

中醴建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苏州 706.41 0.82% 93.39 53.44
2016年、2017年发生交易

福州建宇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辅料销售
福州 619.06 0.72% 100.82 100.82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宁波 606.59 0.70% 175.68 64.88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四川碧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成都 559.72 0.65% 70.70 11.37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合计 9,860.40 11.43% 1,467.48 857.90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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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8
(2)2016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产品
类型
主要经销区域销售收入
占营业
收入比例
期末应收款
期后
回款
持续
交易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辅料销售
杭州、绍兴 3,171.16 2.1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武汉龙腾楚湘投资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武汉 2,010.48 1.36%--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合肥喜力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合肥 1,632.11 1.11%--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云南华广商贸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排水板销售
昆明 1,216.07 0.83%--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河南科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排水板销售
郑州 1,131.28 0.77%--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江西建佳建材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辅料销售
南昌 1,039.78 0.71%--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宁波 1,004.04 0.68%--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南通永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南通 975.20 0.66%--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天津习泰商贸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天津 945.31 0.6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珠海荆楚丰商贸有限公司否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珠海 926.64 0.63%--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合计 14,052.07 9.54%--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9
(3)2015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是否
关联方
产品类型主要经销区域销售收入
占营业
收入比例
期末
应收款
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
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杭州、绍兴 2,330.16 1.9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合肥喜力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排水板销售
合肥 1,431.73 1.19% 145.10 145.10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武汉龙腾楚湘投资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排水板销售
武汉 1,427.42 1.19% 320.81 320.81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河南科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郑州 1,365.56 1.14%--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江西建佳建材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南昌 887.03 0.74% 469.68 469.68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云南华广商贸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排水板销售
昆明 882.72 0.74% 95.19 95.19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青岛沣铸源商贸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青岛 792.53 0.66% 74.23 74.23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湖南科之顺防水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排水板销售
长沙 791.41 0.66%--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湖南雨晴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排水板销售
衡阳 789.90 0.66%--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宁波元隆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宁波 752.86 0.63% 266.32 266.32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0
客户名称
是否
关联方
产品类型主要经销区域销售收入
占营业
收入比例
期末
应收款
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
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合计 11,451.32 9.55% 1,371.33 1,371.33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4)2014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产品类型
主要经销
区域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期末
应收款
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
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杭州、绍兴 2,061.63 1.9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佛山市德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排水板销售
佛山 1,463.29 1.38% 167.85 167.8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武汉龙腾楚湘投资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排水板销售
武汉 1,452.22 1.37% 93.87 93.87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珠海荆楚丰商贸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珠海 990.35 0.93%--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天津习泰商贸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排水板销售
天津 905.59 0.8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厦门市冠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销售
厦门 904.66 0.8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合肥喜力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合肥 903.32 0.8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1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产品类型
主要经销
区域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期末
应收款
期后回款
持续交易
情况
是否新增客户
云南华广商贸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辅材、排水板销售
昆明 900.50 0.85%--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江西建佳建材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南昌 887.80 0.84% 238.26 238.26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西安长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防水卷材、涂料销售
西安 828.79 0.78% 285.36 285.36
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

合计 11,298.14 10.67% 785.34 785.34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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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前十大客户总体稳定,存在变动的客户主要是:
(1)河南科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 2015年及 2016年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经
销商客户,2014 年、2017 年 1-6 月未进入前十大经销商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公司在 2015 年、2016 年取得了郑州市永威置业有限公司、郑州亚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集中采购订单,向发行人的采购规模增加;2017 年 1-6 月前十大经销商客户采购规模整体偏大,导致该公司未进入发行人经销商前十大客户。
(2)浙江雨晴防水技术有限公司在 2016 年和 2017年 1-6月是发行人的前
十大经销商客户,2014 年和 2015 年未进入前十大经销商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公司报告期内保持增长,2016 年获得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房地产企业较多订单,向发行人的采购规模增加;
(3)南通永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 2016 年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经销商客
户,2014 年、2015 年未进入前十大经销商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公司报告期内保持增长,2016 年南通天山置业、启东城投等项目中标,向发行人的采购规模增加; 2017年 1-6月未进入前十大经销商客户,主要系前十大经销商客户采购规模整体偏大,导致该公司未进入发行人经销商前十大客户。
(4)佛山市德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 2014 年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经销商客
户,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未进入前十大经销商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公司货款结算较慢,发行人减少对其销售所致。
(5)湖南雨晴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5 年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经销商
客户,2014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未进入前十大经销商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公司报告期内向发行人采购规模相对稳定,但由于 2015 年发行人前十大经销商客户采购规模整体偏少,导致该公司进入发行人经销商前十大客户。
(6)宁波元隆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5 年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经销商客
户,2014 年、2016 年未进入前十大经销商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公司 2014 年至2016 年向发行人采购规模相对稳定,但由于 2015 年发行人前十大经销商客户采购规模整体偏少,导致该公司进入发行人经销商前十大客户;2017 年 1-6 月未进入前十大经销商客户主要是由于其自身原因,2017 年 1-6 月向发行人采购金额下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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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3
(7)中醴建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自 2016 年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
2017 年 1-6 月成为发行人的前十大经销商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公司是由上海诺浦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数家防水工程公司于 2016年 5月共同出资设立的材料采购平台,2017年 1-6月向发行人的采购金额较大所致。
(8)深圳市精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在 2017 年 1-6 月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经
销商客户,其他各期未进入前十大经销商客户,报告期内均与发行人存在合作,在 2014 年至 2016 年期间,其经销了多家防水材料品牌,2017 年则主要经销科顺产品,因此在 2017年 1-6月发行人向其销售的规模增加。
(9)福州建宇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在 2017 年 1-6 月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经销
商客户,其他各期未进入前十大经销商客户,2017 年开发了较多的项目,如海峡传媒港、直升机场等项目,对防水材料需求增加。
(10)四川碧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7 年 1-6 月是发行人的前十大经销
商客户,其他各期未进入前十大经销商客户,在 2017 年开发了如成都益州大道综合管廊、成都日月大道综合管廊等项目,对防水材料需求增加。
(五)客户定价原则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的定价原则为成本加成并参照市场行情进行定价。
发行人对直销客户和经销商客户的定价原则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下:
客户类型
定价原则最终客户类型
直销模式
成本加成并参照市场行情报价。发行人一般通过成为直销客户(业主方或总包方)的合格供应商或中标防水工程项目获取防水产品供应资格。发行人销售给直销客户的价格一般为中标价或协商价(战略客户或集采客户协商价格略低于正常的市销价),销售价格一经确定则在合同期内(1年或合同约定的货物供货完毕)一般不会调整。防水行业竞争激烈,发行人对直销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弱。
主要是大型地产商,以及单个大型工程项目客户(如高铁、地铁等项目客户)
对中小型客户的定价机制类似大型客户,但部分合同约定有“防水材料价格波动超过±10%,提出价格变动一方应提前一个月提供价格变动超过±10%的有效而充分的证据,经过双方协调进行解决”的调价条款。相对于直销大型客户,发行人对直销中小型客户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中小型客户
防水工程施工业务主要根据预算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回报,发行人包工包料防水工程业务定价时预算毛利率通常 20%以上,对于具有战略意义的工程项目可以低于 20%,但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防水工程施工业务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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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类型
定价原则最终客户类型
经销模式
成本加成并参照市场行情定价,一般每半年调整一次销售价格,具体操作方式是:每季度对经销商全年销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同时结合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及发行人的促销政策等因素,市场部门确定调价方案并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执行。相对直销客户而言,发行人对经销商的议价能力较强。
各地中小型房地产开发商、中小型市政工程防水项目、个人客户等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
1、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沥青、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SBS 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等,市场整体供应充分,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
沥青 10,493.56 45,572.37 14,843.73 85,018.70 16,283.87 62,078.73 19,306.27 50,331.24
膜类(含隔离膜)
4,879.42 9,458.37 7,584.02 13,089.66 7,204.93 9,837.14 7,136.70 8,148.14
聚酯胎基
2,994.22 1,125.99 6,412.01 2,616.48 4,852.89 1,914.93 5,157.78 1,688.81
SBS改性剂
4,105.17 2,851.10 5,979.40 5,190.90 3,266.58 2,939.68 3,350.65 2,752.37
聚醚 2,348.85 2,421.52 3,967.37 4,539.54 3,688.01 3,718.42 3,665.90 2,953.80
乳液 2,483.80 3,711.24 3,595.68 6,191.81 2,482.16 3,969.93 2,816.03 3,720.12
基础油 1,177.63 3,337.00 2,712.01 9,678.30 4,119.96 9,994.90 4,145.02 7,962.86
石蜡 780.97 1,867.17 2,452.03 5,248.52 2,189.32 4,184.91 1,544.47 2,588.14
异氰酸酯
1,279.35 525.53 1,841.38 1,149.86 1,120.11 802.48 1,005.19 596.20
注:沥青、SBS 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数量计量以吨为单位,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数量计量以万平方米为单位。
2017 年 1-6 月,除基础油、石蜡、聚酯胎基外,主要原材料采购量同比呈不同幅度增加,主要原因系发行人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产量较上年同期不同程度增加以及发行人新投入生产基地增加材料备货量、部分膜类材料发往 OEM厂使用所致;2017年 1-6月基础油采购量同比下降 36.60%,主要系公司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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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5
加大 200#沥青的使用量,基础油耗用量大幅减少所致;2017 年 1-6 月石蜡采购量同比下降 18.08%,主要系用 PU 改性树脂代替 KS-929 威固 52#优质氯化石
蜡,耗用量减少所致;2017 年 1-6 月聚酯胎基采购量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有胎防水卷材产量减少,耗用量减少所致。
2014-2016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量呈不同幅度的增加,主要系发行人产量增加,所需原材料采购量增加所致。其中基础油 2016 年度采购数量较2015 年度下降,主要系 2016 年公司开始使用 200#沥青,该品种沥青提升了含油量,减少了生产过程中基础油的耗用量所致;SBS改性剂 2016年度采购数量
较 2015 年度上涨幅度大于生产量增加幅度,主要系防水卷材产品结构及产品配方差异所致。
2、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天然气、重油和煤,由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当地供应单位购买,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报告期内,公司能源供应稳定、持续,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电力
(万度)
582.41 396.24 1,153.64 821.86 814.42 617.60 619.57 492.46
天然气
(万 m3)
88.20 282.78 134.23 434.99 42.05 156.01 --
重油(吨) 734.92 268.35 1,518.66 522.24 1,512.51 601.77 1,633.03 702.25
煤(吨)-- 1,341.76 83.07 2,117.80 139.77 1,817.22 139.93
(二)主要原材料和主要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沥青、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SBS 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等,报告期内以上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及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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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6
单位:元/吨、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单价变动率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沥青 2,302.61 31.88 1,745.94 -33.44 2,623.10 -31.62 3,835.84 -8.65
膜类(含隔离膜)
0.52 -10.96 0.58 -20.89 0.73 -16.38 0.88 2.32
聚酯胎基
2.66 8.51 2.45 -3.30 2.53 -17.02 3.05 9.16
SBS改性剂
14,398.56 25.00 11,519.02 3.66 11,112.02 -8.72 12,173.68 -10.69
聚醚 9,699.93 10.99 8,739.58 -11.88 9,918.23 -20.08 12,410.77 5.79
乳液 6,692.65 15.25 5,807.16 -7.12 6,252.40 -17.40 7,569.72 -4.25
基础油 3,529.02 25.94 2,802.15 -32.02 4,122.06 -20.81 5,205.44 -0.70
石蜡 4,182.66 -10.47 4,671.86 -10.70 5,231.47 -12.33 5,967.49 0.44
异氰酸酯
24,344.18 52.02 16,013.97 14.73 13,958.04 -17.21 16,859.97 -9.28
注:沥青、SBS 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单价以元/吨为单位,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单价以元/平方米为单位。
2、主要能源采购价格变化情况
公司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天然气、重油和煤,报告期内其采购价格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度、元/m3、元/吨、%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
电力 0.68 -4.23 0.71 -6.58 0.76 -4.59 0.79 4.23
天然气 3.21 -0.93 3.24 -12.67 3.71 ---
重油 3,651.42 6.18 3,438.80 -13.57 3,978.61 -7.48 4,300.29 25.30
煤-- 619.14 -6.19 660.00 -14.29 770.00 -12.50
(三)公司对前十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各期向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1)2017年 1-6月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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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7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
内容
采购额
采购
占比
供应商
类型
是否
新增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沥青 8,446.95 14.79 生产商否
天津乐金渤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SBS改性剂 4,010.11 7.02 生产商否
武汉鑫泽宇防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卷材 3,850.36 6.74 生产商否
河北科雨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卷材 2,637.38 4.62 生产商否
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聚醚 1,969.34 3.45 生产商否
佛山保立佳化工有限公司乳液 1,870.30 3.27 生产商否
江阴从杰交通材料有限公司沥青 1,861.49 3.26 贸易商否
广州市南沙区联恒塑料制品厂
膜类(含隔离膜)
1,656.13 2.90 生产商否
廊坊鸿禹乔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卷材 1,401.96 2.45 生产商是
广州雨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石蜡 1,332.87 2.33 贸易商否
合计 29,036.88 50.83
(2)2016年向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主要
采购类别
采购额
(不含税)
采购占比
供应商
类型
是否新增
天津乐金渤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SBS改性剂 5,173.85 6.79 生产商是
江阴从杰交通材料有限公司
沥青 5,043.47 6.62 贸易商否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鑫德瑞石油产品有限公司
沥青 4,006.31 5.26 贸易商否
广州市南沙区联恒塑料制品厂
膜类(含隔离膜)
3,445.40 4.52 生产商否
广州雨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石蜡 2,995.18 3.93 贸易商否
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聚醚 2,679.39 3.52 生产商否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沥青 2,608.51 3.42 生产商是
佛山市三水中晟沥青有限公司
沥青 1,967.36 2.58 贸易商否
江阴市江海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聚酯胎基 1,947.30 2.56 生产商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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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8
供应商名称
主要
采购类别
采购额
(不含税)
采购占比
供应商
类型
是否新增
昆山竹言薄膜特殊材料有限公司
膜类(含隔离膜)
1,732.58 2.27 生产商否
合计 31,599.36 41.48
(3)2015年向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主要
采购类别
采购额
(不含税)
采购
占比
供应商
类型
是否
新增
佛山市三水中晟沥青有限公司
沥青 3,697.32 5.76 贸易商否
江阴从杰交通材料有限公司沥青 3,365.81 5.24 贸易商否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鑫德瑞石油产品有限公司
沥青 3,013.61 4.69 贸易商否
广州市南沙区联恒塑料制品厂
膜类(含隔离膜)
2,914.77 4.54 生产商否
宁波鸿瑞沥青有限公司沥青 2,876.57 4.48 贸易商否
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聚醚 2,610.95 4.07 生产商否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SBS改性剂 2,482.79 3.87 贸易商否
广州雨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石蜡 2,449.05 3.82 贸易商否
湖南俊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基础油 2,318.03 3.61 生产商否
江阴市江海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聚酯胎基 2,259.01 3.52 生产商否
合计 27,987.90 43.60
(4)2014年向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主要
采购类别
采购额
(不含税)
采购
占比
供应商
类型
是否
新增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鑫德瑞石油产品有限公司
沥青 4,558.05 6.55 贸易商否
宁波鸿瑞沥青有限公司沥青 4,100.53 5.89 贸易商否
中油佳汇防水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中佳和化工有限公司)
沥青 3,983.52 5.72 贸易商否
广州市南沙区联恒塑料制品厂
膜类(含隔离膜)
3,685.64 5.29 生产商否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9
供应商名称
主要
采购类别
采购额
(不含税)
采购
占比
供应商
类型
是否
新增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SBS改性剂 3,066.64 4.40 贸易商否
天津市金昊成商贸有限公司
沥青 2,946.84 4.23 贸易商否
江阴市江海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聚酯胎基 2,246.63 3.23 生产商否
湖南俊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基础油 1,995.64 2.87 生产商否
依工功能塑料(上海)有限公司
膜类(含隔离膜)
1,666.47 2.39 生产商否
广州雨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石蜡 1,455.00 2.09 贸易商否
合计 29,704.96 42.66
注 1:报告期各期前十大供应商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
注 2:在 2016 年 1 月以前,公司 SBS 改性剂供应商主要为贸易商;2016 年 1 月,由于公司采购规模扩大,为降低材料采购成本、保障交期及产品质量,公司与生产厂家天津乐金渤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16 年度供应框架协议》,直接向天津乐金渤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SBS改性剂。
注 3:2017年 1-6月,公司沥青供应商主要为中石油,公司 2016年与中石油华北销售分公司、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鑫德瑞石油产品有限公司签署的三方协议,与中石油华东销售分公司、江阴从杰交通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的三方协议也已终止执行;公司 2017年 1-6 月从江阴从杰交通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沥青,主要原因系中石油在华东区域的沥青炼厂 2017年 5月至 9月安排停产检修,不能供货,故公司改从江阴从杰交通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沥青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在前十名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对前十大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关联关系调查表、获取上述各方出具的有关声明等方式,确认上述供应商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1)2015年公司前十大供应商相对 2014年变动的主要原因:
①考虑到地域、价格、质量等因素,2015 年以来,发行人逐渐减少了向深圳中佳和化工有限公司和天津市金昊成商贸有限公司的沥青采购量,转向佛山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0
市三水中晟沥青有限公司和其他供应商的沥青采购量逐渐增加,导致深圳中佳和化工有限公司和天津市金昊成商贸有限公司沥青贸易商未进入发行人 2015 年前十大供应商,佛山市三水中晟沥青有限公司成为 2015年第一大供应商;
②2015 年,发行人向依工功能塑料(上海)有限公司采购规模保持基本稳定,但由于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采购规模上升,导致其未进入发行人 2015 年前十大供应商;
③对于聚醚的采购,发行人于 2015 年制定了进一步提升采购集中度的策略,提高对优质供应商的采购量,提升议价能力,保证产量的同时降低采购成本,故对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额大幅增加,在 2015 年进入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
(2)2016年公司前十大供应商相对 2015年变动的主要原因:
①在 2016 年 1 月以前,公司 SBS 改性剂供应商主要为贸易商(比如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2016 年 1 月,由于公司采购规模扩大,为降低采购成本、保障交期及产品质量,公司直接向生产厂家天津乐金渤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SBS改性剂,导致原 SBS改性剂贸易商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未进入发行人 2016年前十大供应商;
②在 2016 年,发行人的沥青采购由石化产品贸易商逐渐转向沥青生产厂家,同时由于公司采购规模扩大,为降低采购成本、保障交期及产品质量,公司直接向沥青生产厂家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导致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进入 2016年前十大供应商;
③2016 年,发行人开始使用 200#沥青,减少了防水企业生产过程中基础油的耗用量,故基础油的采购量减少,导致湖南俊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进入发行人 2016年前十大供应商;
④2016 年,发行人向昆山竹言薄膜特殊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量增加,主要是膜类供应商上海群琪硅塑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6年搬迁所致。
(3)2017年 1-6月公司前十大供应商相对 2016年变动的主要原因:
①2017年 1-6月,发行人沥青基本转为向中石油采购,公司 2016年与中石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1
油华北销售分公司、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鑫德瑞石油产品有限公司签署的三方协议,与中石油华东销售分公司、江阴从杰交通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的三方协议终止执行;公司也不再向原沥青供应商佛山市三水中晟沥青有限公司采购沥青;公司 2017 年 1-6 月从江阴从杰交通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沥青,主要原因系中石油在华东区域的沥青炼厂 2017年 5月至 9月安排停产检修,不能供货,故公司改从江阴从杰交通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沥青所致。
②北京科顺于 2016 年 12 月停产,重庆科顺、南通科顺、德州科顺尚未完全投产,公司产能不足,综合考虑地域、价格、质量等因素后,发行人选取了武汉鑫泽宇防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科雨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廊坊鸿禹乔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 OEM 生产厂家,向其采购产成品,导致上述三家供应商成为 2017年 1-6月前十供应商;
③发行人乳液主要供应商为佛山市顺德区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和佛山保立佳化工有限公司,2017 年佛山市顺德区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价格较高,故发行人 2017年 1-6月向佛山保立佳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量增加。
3、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较分散的原因
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较分散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原材料品种较多以及沥青采购较为分散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华东、华南、华北三个生产基地均向当地就近采购沥青,同时公司为保障供应的稳定,各基地均向 2-3 家沥青供方采购,所以导致沥青采购较为分散,随着公司与中石油进一步合作,未来沥青的采购集中度会进一步提升。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情况、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2
单位:万元、%
类型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3,439.19 1,693.83 - 11,745.36 87.40
通用设备 2,122.42 827.57 8.08 1,286.77 60.63
专用设备 10,462.30 2,052.28 169.20 8,240.81 78.77
运输工具 1,644.35 756.19 - 888.16 54.01
合计 27,668.26 5,329.87 177.29 22,161.11 80.10
1、房屋建筑物情况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房地产权证字号房地产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所有权人备注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315090318号(原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3588850号)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容奇大道天诚大厦三楼办公室
1,973.00 科顺防水已抵押 粤房地证字第C5215446号
广州天河黄埔大道 868号2105号
86.35 科顺防水无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32号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办公楼)
2,331.67 佛山科顺已抵押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33号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维修车间)
1,208.42 佛山科顺已抵押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34号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涂料车间)
1,532.25 佛山科顺已抵押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35号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设备控制房)
518.58 佛山科顺已抵押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36号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宿舍楼)
1,611.57 佛山科顺已抵押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37号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门卫二)
197.27 佛山科顺已抵押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38号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车间一)
1,306.80 佛山科顺已抵押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39号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车间二)
1,522.80 佛山科顺已抵押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40号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排水板车间)
2,381.40 佛山科顺已抵押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41号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变配电房)
143.00 佛山科顺已抵押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195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1号房
560.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14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2号房
48.00 昆山科顺无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3
序号房地产权证字号房地产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所有权人备注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12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3号房
384.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13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4号房
48.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11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5号房
80.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10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6号房
627.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08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7号房
600.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07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8号房
600.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06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9号房
24.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05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10号房
208.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04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11号房
468.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03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12号房
80.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02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13号房
120.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201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14号房
96.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199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15号房
210.00 昆山科顺无 昆房权证巴城字第281058197号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565号 17号房
384.00 昆山科顺无 宁房权证 N字第201464172号
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 1号宁德万达广场 22幢 30.29
深圳防水工程
无 邕房权证字第02782476号
青秀区东葛路 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 3栋1402号
76.37 科顺防水无 邕房权证字第02782483号
青秀区东葛路 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 3栋1403号
67.24 科顺防水无 邕房权证字第02782500号
青秀区东葛路 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 3栋1405号
66.84 科顺防水无 邕房权证字第02782489号
青秀区东葛路 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 3栋1406号
67.07 科顺防水无 邕房权证字第02782492号
青秀区东葛路 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 3栋1407号
67.00 科顺防水无 辽(2017)台安县不
动产权第 0998号
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
4,337.86 鞍山科顺无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4
序号房地产权证字号房地产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所有权人备注 辽(2017)台安县不
动产权第 0999号
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
2,175.75 鞍山科顺无 辽(2017)台安县不
动产权第 0001001号
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
6,539.72 鞍山科顺无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部分房屋建筑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情形,具体如下:
①科顺防水拥有的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红旗中路工业区 38 号之一地块(顺府国用(2013)第 1003405 号)地上房屋及建筑物截至报告期末已竣工,相关不动产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之中,涉及资产于报告期末账面价值为 4,019.58 万
元。
②重庆科顺拥有的长寿区化北二路 6 号(产权证号为 206D 房地证 2014 字第 00451 号)土地地上房屋及建筑物截至报告期末已竣工,相关不动产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之中,涉及资产于报告期末账面价值为 989.16万元。
③佛山科顺拥有的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 号(产权证号为佛高国用
(2014)第 0600108 号)土地地上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涉及部分车间、仓库
等)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由于土地拟重新规划,相关房产证书暂未办理,涉及资产于报告期末账面价值为 841.02万元。
④北京科顺租赁土地从事生产经营,相关房屋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书,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于报告期末账面价值为 416.33 万元。对北京科
顺租赁土地存在的瑕疵、应对措施及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之“一、重大合同”之“(五)重大租赁合同”。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各分、子公司租赁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5
单位:㎡
序号出租方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租赁期限
是否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1 蔡幼治
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57号 1502室
315.00 办公
2016.11.26-
2018.01.25
是 上海粤澳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313、1319号,寿阳路
218号(部位 901)
959.98 办公
2016.07.04-
2018.07.03

3 阮宜宝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C座 703室
324.64 办公
2016.09.01-
2018.12.31

4 卢冬宜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C座 702室
324.83 办公
2016.07.21-
2019.06.30
是 北京兴创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6号院 1号楼兴创大厦写字楼第 9层 4单元(电梯楼层编号为第 10层 4单元)
504.86 办公
2013.07.15-
2019.07.14
是 李巍、李洪波、钟卓
重庆市高新区新南路164号 1601、1602、
1603、1604室
672.75 办公
2016.11.15-
2019.11.16
是 北京兴创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兴新城北区 28#地兴创大厦 10层 05单元
399.48 办公
2017.4.1-
2019.3.31
是 广州市银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71号四楼 407、409、
410、411、412、413、
414、415室
735.23 办公
2017.03.01-
2019.02.28

需要说明的是:
①上表第 8 项房屋租赁行为系广州市银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广州分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 171 号四楼
407、409、410、411、412、413、414、415 室房屋出租给发行人(广州分公
司),租赁面积为 735.23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经济联合社与广州市银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 171 至 181 号(单号)的房地产出租给广州市银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商业、旅业、餐饮、办公、停车场、卫生站用途使用,租赁面积为 10,687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1 年 7 月 1日至 2031 年 6 月 30 日,并同意广州市银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该物业进行转租、分租或转让使用权,该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海珠区分局登记备案。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6
发行人(广州分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由于出租方尚未取得相关房屋产权证书且该房屋仅作临时商用(临时经营场所有效期至 2019年 2月 28日),租赁行为存在一定的瑕疵。发行人(广州分公司)租赁上述房屋建筑物仅用于办公,对发行人整体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如由于上述租赁行为存在瑕疵而导致发行人(广州分公司)不能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建筑物的,其也能较容易在当地寻得新的租赁场所用于办公,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已经作出书面承诺,如上述租赁行为存在瑕疵导致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广州分公司)进行搬迁的,如造成损失将由陈伟忠、阮宜宝以其个人财产予以承担,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并在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框架下积极稳妥地安排发行人(广州分公司)的搬迁事宜,保证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
虽然上述租赁行为存在一定的瑕疵,但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已经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引致的法律风险,上述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总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分布点
佛山昆山重庆
沥青基卷材成型设备 8 1,361.57 1,042.47 76.56 4 3 1
平台及管道 14 1,832.77 1,487.23 81.15 9 2 3
非沥青基卷材成型设备 5 783.69 611.72 78.06 5 --
储罐 36 678.68 553.40 81.54 31 2 3
环保设备 10 925.42 829.89 89.68 6 1 3
包装设备 30 439.24 391.09 89.04 24 4 2
锅炉 6 340.77 297.53 87.31 3 1 2
搅拌罐 34 386.63 327.78 84.78 13 5 16
排水板成型设备 1 238.08 174.43 73.27 1 --
干粉砂浆混合设备 1 233.55 180.53 77.30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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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7
资产名称总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分布点
佛山昆山重庆
聚氨酯涂料反应釜 29 156.57 119.20 76.13 29 --
货架 7 175.92 121.64 69.15 4 3 -
控制系统 7 321.60 289.37 89.98 6 - 1
输送设备 3 97.97 74.89 76.44 3 --
消防设备 1 121.74 96.49 79.26 1 --
水性涂料反应釜 8 60.91 47.61 78.16 8 --
密封胶设备 1 70.40 62.59 88.91 1 --
电力设备 5 354.33 348.84 98.45 1 1 3
称重系统 6 69.82 64.01 91.68 1 5 -
装卸设备 1 37.02 27.48 74.23 1 --
橡胶喷涂机 3 34.29 24.52 71.51 3 --
地磅 3 40.63 27.51 67.71 1 1 1
排水板成型模具 1 29.91 20.68 69.14 1 --
螺旋空压机 1 27.07 20.64 76.25 1 --
排水板反应釜 4 26.21 19.99 76.27 4 --
胶体磨 3 31.90 28.93 90.69 2 - 1
卧式车床 1 15.86 11.34 71.50 1 --
三辊研磨机 2 10.09 8.25 81.76 2 --
环保系统管道安装 1 24.00 22.86 95.25 - 1 -
加粉系统 1 22.83 20.80 91.11 - 1 -
非固化橡胶沥青涂料反应釜
2 31.25 28.48 91.14 2 --
均质器 1 53.22 53.22 100.00 -- 1
合计 236 9,033.94 7,435.41 82.31 169 30 37
除北京科顺因停产部分机器设备计提了减值准备外,公司其他主要机器设备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机器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担保的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房产分摊的土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8
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
证号
面积
(平方米)
终止日期
使用权类型
坐落位置
土地使用权人
他项权 昆国用(2015)字第 DWB53号
12,652.30 2052.1.25 出让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毛纺路 565号
昆山科顺
无 佛高国用(2014)第 0600108号
67,011.08 2056.12.30 出让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
佛山科顺
已抵押 东国用(2014)第510051号
60,305.36 2064.10.22 出让
沿海经济开发区通海二路西侧、海滨三路北侧
南通科顺
无 206D房地证2014字第 00451号
59,507.1 2064.12.1 出让
长寿区化北二路6号
重庆科顺
无 顺府国用(2013)第 1003405号
8,000.04 2063.1.29 出让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红旗中路工业区 38号之一地块
科顺防水
已抵押 粤(2016)顺德
区不动产权第221603号
816.46
住宅用途:
2085.6.12;
商服用途:
2055.6.12
出让
容桂红旗社区居委会华基路以东康怡一街 3号
科顺防水
无 粤(2016)顺德
区不动产权第221604号
907.17
住宅用途:
2085.6.12;
商服用途:
2055.6.12
出让
容桂红旗社区居委会华基路以东康怡一街 5号
科顺防水
无 临国用(2016)
第 0218号
66,813.00 2065.12.16 出让
临邑县宿田公路林子镇河沟崖段路北
德州科顺
无 粤(2016)佛高
不动产权第0013061号
7,598.50 2066.8.3 出让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荷更大道以南、杨西大道以西
佛山科顺
无 鄂(2017)掇刀
区不动产权第0002395号
180,600.64 2067.1.19 出让
兴化大道以东、杨竹西路以西、兴化四路以北
荆门科顺
无 辽(2017)台安
县不动产权第0001000号
3,127.00 2066.12.30 出让
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
鞍山科顺
无 辽(2017)台安
县不动产权第0001001
9,700.00 2061.6.30 出让
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
鞍山科顺
无 辽(2017)台安
县不动产权第0998号
5,188.00 2066.12.30 出让
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
鞍山科顺
无 辽(2017)台安
县不动产权第0999号
11,267.99 2062.6.29 出让
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
鞍山科顺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9
序号
土地使用权
证号
面积
(平方米)
终止日期
使用权类型
坐落位置
土地使用权人
他项权 陕(2017)渭南
市蒲城县不动产权第 0879号
24,179.00 2067.9.4 出让
蒲城县陈庄镇东鲁村
渭南科顺
无 陕(2017)渭南
市蒲城县不动产权第 0880号
73,798.00 2067.1.6 出让
蒲城县陈庄镇东鲁村(工业园区)
渭南科顺

(1)佛山科顺涉及的土地重新规划的情况
佛山科顺目前拥有 2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序号产权证号使用权人土地坐落使用面积用途 佛高国用
(2014)第
0600108号
佛山科顺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号
67,011.08 工业 粤(2016)佛高
不动产权第0013061号
佛山科顺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荷更大道以南、杨西大道以西
7,598.50 工业
上述土地使用权中尚未取得相应房屋产权证书的相关房屋建筑物的面积、用途情况如下:
单位:㎡
序号名称及用途面积
1 车间三 3,840.00
2 仓库一 640.00
3 仓库二 1,000.00
合计 5,480.00
就上述房屋建筑物的建设,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向佛山科顺核发了建字第 440608201320001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向佛山科顺核发了 4406842013032001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上述主管部门已合并为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由于佛山科顺为配合主管部门将佛山科顺 2 宗土地合宗的事宜,对该 2 宗土地接壤处的房屋建筑物(车间三)的房屋产权证书暂缓办理,并由于“车间三”、“仓库一”、“仓库二”处同一工程规划许可、同一工程施工许可的范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0
围内,“车间三”的办证进度连带影响“仓库一”、“仓库二”的办证进度,因此上述房屋建筑物均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有待土地合宗手续办理完毕后继续落实。
2017 年 5 月 17 日,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出具书面证明,佛山科顺的上述两宗地块上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上述建筑物不属于违章建筑物。
基于上述,佛山科顺涉及土地合宗,相关房屋建筑物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但该等房屋建筑物原已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相关主管部门已为佛山科顺出具合规证明,该等房屋建筑物不属于违章建筑,佛山科顺不涉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搬迁风险。
(2)发行人各分、子公司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涉及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形及
对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仅北京科顺租赁了土地使用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的具体情况系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人民政府与北京科顺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将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农民就业基地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北京科顺用于投资建设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用地,租赁面积为 30.60 亩,租赁期限为 2006 年 4 月 3 日至 2056 年 4
月 2日。
上述土地目前坐落于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村,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村经济合作社就该处土地持有相关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总面积为
167.141575 公顷。北京科顺租赁的上述土地所有权人与出租人不相符,上述租
赁合同效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上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已超过 20 年,超过部分应属无效。北京科顺租赁上述土地从事生产经营,相关房屋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存在一定的瑕疵。
需要说明的是:
①北京科顺已经于 2016 年 12 月开始停产,目前生产经营设备、存货等资产已处置完毕,发行人拟将北京科顺的股权对外转让;
②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村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北京市平谷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1
马昌营镇人民政府(“镇政府”)已就上述马昌营镇农民就业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标的”)租赁事宜出具了书面证明,主要内容为合作社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法授权镇政府可以将租赁标的出租给北京科顺,镇政府将租赁标的出租给北京科顺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北京科顺有权在租赁标的所涉地块进行建设施工、从事其生产经营活动;合作社、镇政府对北京科顺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租赁事项不持任何异议,且合作社与镇政府、北京科顺或其他第三方间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租赁事项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上述土地使用权租赁事项可以按合同约定继续正常履行。
③针对北京科顺租赁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农民就业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事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已经作出书面承诺,如上述集体土地租赁行为、使用行为存在瑕疵而引发纠纷或受行政处罚给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陈伟忠、阮宜宝以其个人财产予以承担,保证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并且在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框架下积极稳妥地安排相关整改或搬迁等规范事宜,保证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
虽然北京科顺上述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行为存在一定的瑕疵,但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已经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引致的法律风险,上述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申请号/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期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1 200910088661.3
一种建筑用自粘式防水瓦块
发明 2009.7.7
德州科顺
原始取得
2 200910086093.3
一种具有复层结构的防水卷材
发明 2009.6.5
科顺防水
继受取得
3 200910086094.8
一种生产具有彩色纳米氟硅丙复层的防水卷材的系统
发明 2009.6.5
科顺防水
继受取得
4 200910086095.2
一种用于防水卷材表面涂层的涂覆料及制法
发明 2009.6.5
科顺防水
继受取得
5 201010130213.8 防水卷材浸涂加工装置发明 2010.3.16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2
序号
申请号/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期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6 201010191736.3
一种反应型高分子防水卷材
发明 2010.5.31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7 201010100724.5
水性厚质橡塑防水灰浆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 2010.1.18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8 201110153265.1
一种动态密封胶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11.6.9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9 201210553461.2
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 2012.12.18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10 201310309716.5
非沥青水性喷涂速凝橡胶防水涂料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 2013.7.22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11 201410080624.9
一种用于化学反应型防水卷材的热熔性覆膜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 2014.3.6
佛山科顺
原始取得
12 200820204300.1
一种改性沥青卷材试样加工模具
实用新型
2008.11.28
科顺防水
继受取得
13 200820204299.2 一种胶带式自粘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08.11.28
科顺防水
继受取得
14 200820204262.X 一种沥青尾气处理碱洗塔
实用新型
2008.11.28
科顺防水
继受取得
15 200920246088.X 一种固体粉料混配装置
实用新型
2009.9.28
德州科顺
原始取得
16 201020138193.4 防水卷材浸涂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2010.3.16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17 201020151576.5 沥青泵
实用新型
2010.3.29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18 201020215566.3
一种粉煤灰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0.5.31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19 201020215538.1
一种强力交叉层压膜自粘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0.5.31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20 201120192125.0 一种高效阻根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1.6.9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21 201120191966.X
一种阻燃型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1.6.9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22 201120208042.6 一种自粘型聚脲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1.6.20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23 201320241923.7 一种新型自粘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3.5.7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24 201320511495.5
一种双组份聚氨酯脱水系统
实用新型
2013.8.2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25 201320512253.8
一种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
实用新型
2013.8.2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26 201320512358.3
一种单组份聚氨酯制备中的炭黑研磨装置
实用新型
2013.8.2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27 201320512409.2 一种浸涂料控制消耗装置
实用新型
2013.8.2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28 201320512686.3 一种多功能卷材收卷轴
实用新型
2013.8.2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3
序号
申请号/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期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29 201320512687.8 一种 SBS橡胶的预浸设备
实用新型
2013.8.2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30 201320513060.4 一种防水卷材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2013.8.2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31 201320513276.0
一种无胎类防水卷材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
2013.8.2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32 201420214926.6
一种具有转速调节功能的配料釜
实用新型
2014.4.29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33 201520717194.7 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5.9.16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34 201520717044.6 防水卷材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
2015.9.16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35 201520719165.4
一种废气处理系统的喷淋水循环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15.9.16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36 201520723076.7 一种搅拌罐
实用新型
2015.9.17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37 201520722075.0
一种用于向搅拌罐送料的粉料投料装置
实用新型
2015.9.17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38 201520719022.3
防水卷材生产线浸涂池上的废气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15.9.16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39 201520780549.7 放卷机报警装置
实用新型
2015.10.8
佛山科顺
原始取得
40 201520780540.6
一种搅拌釜的排气管集成装置
实用新型
2015.10.8
佛山科顺
原始取得
41 201520778834.5
一种搅拌罐的废气排放装置
实用新型
2015.10.8
佛山科顺
原始取得
42 201520780547.8 一种粉料的气力输送装置
实用新型
2015.10.8
佛山科顺
原始取得
43 201620080022.8
一种耐低温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6.1.27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44 201620080161.0 一种预铺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6.1.27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45 201620243881.4 一种沥青回收装置
实用新型
2016.3.28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46 201620138718.1 一种防水卷材的覆膜机构
实用新型
2016.2.24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47 201620138717.7 一种沥青与粉料混合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24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48 200830054627.0
包装盒(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外观设计
2008.7.25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49 201230556292.9
包装桶(柔韧性聚合物水泥防水胶)
外观设计
2012.11.16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50 201510768234.5
一种耐高温防流挂可喷涂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15.11.11
科顺防水
原始取得
51 201510770882.4
一种气干型丙烯酸酯防水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15.11.11
佛山科顺
原始取得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4
序号
申请号/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期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52 201621005338.7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中控成样装置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53 201621005734.X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配料生成装置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54 201621005793.7
新型改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55 201621007453.8 防水卷材自动插管机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56 201621010018.0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覆膜装置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57 201621010209.7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二次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58 201621010781.3 一种复合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59 201621010876.5 一种卡板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60 201621010877.X 一种防褶皱覆膜装置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61 201621014031.3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废气预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62 201621020756.3
一种具有冷却功能的覆膜装置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63 201621021066.X
一种柔性非沥青基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64 201621021475.X 一种抗紫外线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65 201621022954.3 一种卷材胎体浸涂装置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66 201621026289.5 一种卷材成型覆膜装置
实用新型
2016.8.3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67 201621311061.0 一种薄膜卷结构
实用新型
2016.12.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68 201621311083.7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2.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69 201621311887.7 一种橡胶粉破碎输送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2.1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70 201621330744.0 反应釜清洗回收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2.6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71 201621331150.1 聚氨酯涂料脱水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2.6
昆山科顺
原始取得
72 201510770859.5
单组分有机硅烷改性聚醚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15.11.11
佛山科顺
原始取得
注:上表中第 1项发明专利和第 15项实用新型专利,因北京科顺停产已由北京科顺转至德州科顺。
受让自实际控制人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与发行人业务、产品的关系情况如下: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5
序号
专利号专利名称
性质
与发行人业务、产品的关系
1 200910086093.3
一种具有复层结构的防水卷材
发明
该防水卷材是表面带有色彩的、可以阻止强烈的太阳紫外线和其他空气中的有害气体的侵蚀、抑制沥青有毒气体在高温下的挥发、改善环境和有益环保的具有复层结构的防水卷材,该防水卷材提高了沥青或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使用寿命,并且具有防水和装饰美化环境双重功能的环保性产品
2 200910086094.8
一种生产具有彩色纳米氟硅丙复层的防水卷材的系统
发明
该系统可将彩色粘稠液体状的纳米氟硅丙涂层一次性均匀地涂复于防水卷材表面,具有实用性强、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和效率高等特点
3 200910086095.2
一种用于防水卷材表面涂层的涂覆料及制法
发明
该涂覆料均匀地涂覆于防水卷材的表面,固化粘合后的彩色纳米氟硅丙涂层具有拉伸强度高、断裂延伸率大、耐候耐低温性好、耐热耐稳定性优和色彩品种多
4 200820204262.X
一种沥青尾气处理碱洗塔
实用新型
用于改性沥青卷材生产线烟气处理碱洗装置,主要采用节省材料的空塔结构,并把烟气洗涤冷却、沉降过滤、循环碱洗洁净等多种处理功能复合为一体,有效解决含有粉尘的沥青烟气处理问题
5 200820204299.2
一种胶带式自粘防水卷材
实用新型
在防水卷材上省去了隔离材料,而是在面膜材料的上表面涂上一层隔离剂,让其在充当面膜材料的时候也当成自粘胶层的隔离材料,即二合一面层,使得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施工效率
6 200820204300.1
一种改性沥青卷材试样加工模具
实用新型
采用该模具加工改性沥青卷材试样能够做到厚薄均匀、规格统一、确保改性沥青卷材试件规
范化,制作的试样更能真实反应产品的物理性能,符合产品质量要求,能够改变以往无试样制作模具而手工制作的局面,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同时降低试验人员的劳动强度
通过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门户网站并查阅相关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商标注册登记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并根据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书面声明与承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拥有其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3、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6
(1)国内已注册商标
序号
注册号商标
类号
注册人
取得方式
有效期限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07.7.7-2017.7.6
(续展至
2027.07.06)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07.7.21-2017.7.20
(续展至 2027.7.20) 2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08.10.28-2018.10.27 2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08.10.28-2018.10.27 1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09.9.28-2019.9.27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09.9.28-2019.9.27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09.9.28-2019.9.27 4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09.10.7-2019.10.6 1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09.10.14-2019.10.13 2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09.10.14-2019.10.13 3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09.10.14-2019.10.13 19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09.10.21-2019.10.20 1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09.12.21-2019.12.20
14 553217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10.1.7-2020.1.6 2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10.3.7-2020.3.6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0.9.14-2020.9.13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0.11.14-2020.11.13 2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11.2.14-2021.2.13 1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1.9.21-2021.9.20 1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1.9.21-2021.9.20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1.9.21-2021.9.20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1.9.21-2021.9.2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7
序号
注册号商标
类号
注册人
取得方式
有效期限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1.12.7-2021.12.6 1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2.3.14-2022.3.13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2.3.14-2022.3.13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3.6.7-2023.6.6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3.9.28-2023.9.27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6.14-2024.6.13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6.28-2024.6.27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6.28-2024.6.27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7.21-2024.7.20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9.28-2024.9.27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12.28-2024.12.27 1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5.1.28-2025.1.27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5.1.28-2025.1.27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5.1.28-2025.1.27 7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5.1.28-2025.1.27 7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5.1.28-2025.1.27 7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5.1.28-2025.1.27 17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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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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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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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4-2025.7.13
75 13610023A

17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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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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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1-202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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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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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商标
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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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7-2026.6.6 17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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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1-2026.6.20
138 1639751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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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7-2026.7.6 2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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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1-2026.7.20 7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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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1-2026.7.20 17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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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14-2026.8.13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3
序号
注册号商标
类号
注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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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19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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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28-2026.8.27 35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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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28-2026.8.27 37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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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7-2026.9.6 2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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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1-2026.9.20 17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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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4-2026.11.13 2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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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8-2026.11.27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11.14-2026.11.13
158 17555438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9.21-2026.9.20
159 17555723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11.14-2026.11.13
160 17555793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11.14-2026.11.13
161 16397075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11.14-2026.11.13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11.14-2026.11.13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11.21-2026.11.20 19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13.2.21-2023.2.20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12.7-2026.12.6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12.28-2026.12.27 37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12.28-2026.12.27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2.28-2027.2.27 35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2.28-2027.2.27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3.07-2027.3.06
171 170446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3.21-2027.3.20 35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4.21-2027.4.2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4
序号
注册号商标
类号
注册人
取得方式
有效期限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4.28-2027.4.27 35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4.28-2027.4.27 37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6.28-2027.6.27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6.21-2027.6.20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7.21-2027.7.20
178 17044959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9.21-2027.9.20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4.28-2027.4.27 37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7.8.14-2027.8.13
(2)港澳台及境外已注册商标
序号
注册号商标
类别
注册人
取得方式
有效期限
国家/地区 1、2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010.1.4-2020.1.4 国际 1、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09.11.30-
2019.11.29
香港 19、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5.12.11-
2025.12.10
香港 2、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1.7-2024.1.7 香港
5 40201606265W
2、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4.8-2026.4.8
新加坡
6 40201606266Q
2、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4.8-2026.4.8
新加坡
7 T1400450D
2、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1.9-2024.1.9
新加坡
8 40201606263V
2、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4.8-2026.4.7
新加坡
9 40201606264X
2、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4.8-2026.4.7
新加坡
10 KH/50878/14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2.3-2024.2.3
柬埔寨
11 KH/50879/14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2.3-2024.2.3
柬埔寨
12 4/2014/0212
2、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5.29-
2024.5.29
菲律宾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5
序号
注册号商标
类别
注册人
取得方式
有效期限
国家/地区
13 N/0827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7.9-2021.7.9 澳门
14 N/082720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7.9-2021.7.9 澳门
15 N/111387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10.27-
2023.10.27
澳门
16 N/111388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6.10.27-
2023.10.27
澳门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8.1-2024.7.31 台湾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9.16-
2024.9.15
台湾 2、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5.8.31-
2025.8.31
越南 1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2.28-
2024.2.27
文莱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4.2.28-
2024.2.27
文莱
(3)报告期内公司因品牌被仿冒引发的诉讼或纠纷情况、品牌仿冒对公司
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因品牌被仿冒引发的诉讼案件共计 19 宗,发行人均作为原告/申请人参与案件,其中和解 1 宗、调解 4 宗、法院直接判决支持发行人请求的 14 宗。上述案件发行人均及时采取有效法律手段维护品牌形象,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过多年的品牌建设,发行人已成为防水行业知名企业之一,“CKS 科顺”、“依来德”、“APF”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高分子防水涂料产品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发行人的品牌和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如果发行人的品牌保护不当,将可能导致不法商家冒用或仿制发行人的品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影响发行人的品牌在客户心中的美誉度,发行人将面临订单减少、销售计划受阻的经营风险。
为了防止品牌被仿冒,发行人一方面积极申请商标保护,在对主要产品进行商标保护的同时,将保护类别扩大至主要产品以外的其他近似产品和类别上,即申请防御性商标,将相关近似的文字、图样等申请商标保护;另一方面,发行人加强对假冒、仿冒产品的打击力度,配合相关政府部门查处假冒、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6
仿冒产品,并积极通过法律手段打击侵权主体,维护发行人的品牌形象。
4、域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备案号持有人注册日期到期日期
1 keshun.com.cn 粤 ICP备 14012198号-1 发行人 1999.6.2 2023.7.2
(三)取得的业务资质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需获得的审批、认证等事项的说明
生产经营各主要环节
需获得的主要审批、认证事项主要文件依据
生产环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排放污染物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等
质控环节
销售环节
建材产品、交通产品、铁路产品等产品质量认证、合格供应商认证
《产品质量法》、《关于推进交通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等
货运环节发行人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由专门的运输公司负责
施工环节
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许可、安全生产许可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业务资质
序号
权属人证书名称证书号发证部门有效期至
1 科顺防水注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粤)XK08-005-00021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0.11.9
2 昆山科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苏)XK08-005-00010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7.14
3 北京科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京)XK08-005-00399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1.19
4 佛山科顺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2018.6.11
5 昆山科顺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昆环字第 60827499-0号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9.7.4
6 深圳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D244121149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8.31
7 深圳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
(粤)JZ安许证字〔2017〕027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9.5
8 科顺防水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进出口企业代码:
91440606231959841B
顺德对外经济贸易促进局
长期有效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7
序号
权属人证书名称证书号发证部门有效期至
9 科顺防水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海关注册编码: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关
长期有效
10 鞍山科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辽)XK08-005-03003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2.7.2
11 重庆科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渝)XK08-005-00022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2.7.3
12 重庆科顺
重庆市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临)许可证
渝(长)环临建证CSJl(2017)012号
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
2018.5.2
13 德州科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鲁)XK08-005-02293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2.11.1
注:根据科顺防水《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记载,被许可单位包括科顺防水及所属单位佛山科顺。
本公司原华口分厂、小黄圃分厂,分别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口工业区华容五路 36 号、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小黄圃眉蕉路 38 号,报告期内未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2015年 7月,该两个分厂已注销。
北京科顺生产地址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停产。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登录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且通过互联网进行公众信息检索,并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咨询核证,在北京科顺停产前,北京市当时的该项许可有待国家和北京市具体办法颁布后公布实施,北京科顺未持有《排污许可证》。北京科顺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了排污费,报告期内亦未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3、产品认证(含合格供应商认证)
序号认证主体认证产品证书名称有效期至 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防水卷材(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
绿色建筑选用产品证明商标准用证
2019.06.05 防水涂料(聚氨酯防水涂料等)
绿色建筑选用产品证明商标准用证
2019.06.05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等)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018.11.19 防水涂料(挥发固化型双组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等)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018.11.19 刚性防水材料(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等)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019.11.29
6 中国建材检验聚氨酯防水涂料(单组份)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2019.07.23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8
序号认证主体认证产品证书名称有效期至
7 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聚氨酯防水涂料(双组份)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2019.07.23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柔韧性聚合物水泥防水胶、高聚物水泥弹性防水涂料)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2019.07.23
9 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2019.07.23 湿铺防水卷材(WPY、WP)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2019.07.23 预铺防水卷材(YPY、YP)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2019.07.23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PY)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2019.07.23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PY)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2019.07.23 反应型聚氨酯防水涂料(康优 930水固化防水涂料)
产品环保认证证书 2019.07.23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工程施工
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证书
2019.10.23 中交(北京)交通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 FS2-EVA
交通产品认证证书
2020.06.02 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 ZJS2-EVA
2020.06.02
18 聚氨酯防水涂料 2020.06.02
19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 2020.06.02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
聚氨酯防水涂料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2020.09.09 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卷材
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2020.09.09 SGS United
Kingdom
Limited
APF-3000压敏反应型自粘高分子防水卷材
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of the
Factory Production
Control
2020.03.21
23 TPO防水卷材
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of the
Factory Production
Control
2020.03.21
4、体系认证
(1)发行人持有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向其颁发的认证证书,认证其
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标准,覆盖的分场所为佛山科顺、依来德,覆盖范围为建筑防水卷材(资质范围内)、防水涂料、干粉砂浆、瓷砖胶、填缝剂、密封胶建材的研发、生产、销售的管理及相关管理活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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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有效期至 2018年 9月 15日。
(2)北京科顺持有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其颁发的认
证证书,认证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ISO14001:2015标准,覆盖范围为防水建筑材料(防水涂料和许可证范围内防水卷材)设计、生产,有效期至 2020 年 1 月 3日。
(3)深圳工程持有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向其颁发的认证证书,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标准,覆盖范围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的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环境管理活动,有效期至 2018年 8月 2日。
(4)发行人持有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向其颁发的认证证书,认证其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GB/T19001-2008/ISO9001:2008 标准,覆盖的分场所为佛山科顺、依来德,覆盖范围为建筑防水卷材(资质范围内)、防水涂料、干粉砂浆、瓷砖胶、填缝剂、密封胶建材的研发、生产、销售的管理,有效期至 2018年 9月 15日。
(5)发行人持有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向其颁发的认证证书,认证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 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标准,覆盖的分场所为佛山科顺、依来德,覆盖范围为建筑防水卷材(资质范围内)、防水涂料、干粉砂浆、瓷砖胶、填缝剂、密封胶建材的研发、生产、销售的管理及相关管理活动,有效期至 2019年 12月 23日。
(6)昆山科顺持有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向其颁发的认证证书,
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 标准,覆盖范围为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预铺/湿铺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生产经营管理,有效期至 2017年 12月 22日。
(7)北京科顺持有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其颁发的认
证证书,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ISO9001:2015 标准,覆盖范围为防水建筑材料(防水涂料和许可证范围内防水卷材)的设计、生产和服务,有效期至 2020年 1月 3日。
(8)北京科顺持有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其颁发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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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证书,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 OHSAS18001:2007 标准,覆盖范围为防水建筑材料(防水涂料和许可证范围内防水卷材)的设计、生产,有效期至 2020年 1月 3日。
(9)深圳工程持有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向其颁发的认证证书,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GB/T19001-2008/ISO9001:2008,GB/T50430-2007 标准,覆盖范围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2日。
(10)深圳工程持有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向其颁发的认证证书,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 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标准,覆盖范围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的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有效期至 2018年 8月 2日。
5、其他子公司暂未获得业务资质情况说明
发行人子公司依来德、科顺电子商务(通过天猫商城的网络平台进行销售,没有自营电商平台)的业务经营无需取得特许经营资质;发行人子公司南通科顺生产基地防水卷材生产线正在建设未正式投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的相关规定暂未取得防水卷材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募投项目涉及的渭南科顺、荆门科顺相关生产基地正在筹建初期,故该等公司暂未取得生产许可,但已取得其现阶段项目建设所需取得的相关许可。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本公司无特许经营权情况。
七、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
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
(1)多层复合结构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防水卷材表面复合反射紫外线功能层,可以阻止高能量太阳紫外线和其他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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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气体的侵蚀,抑制沥青有毒气体在高温下的挥发。该类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提高了产品的使用寿命。
(2)反应型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该防水卷材包括高分子片材层、反应型复合胶层和防粘隔离膜层,反应型复合胶层涂覆在高分子片材的表面上,而防粘隔离膜层覆设在反应型复合胶层的另一表面上。本防水卷材在施工中能够与现浇的混凝土基体发生化学偶联并固化,从根本上杜绝“窜水”现象,此外还具有高强度、高韧性、耐老化和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3)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的生产、施工技术
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具有自交联反应基团,在固化成膜同时,高分子成膜物形成三维网络,具有最优抗水压、耐酸碱性能,同时施工便捷,可满足机械喷涂施工。
(4)非固化涂料复合防水卷材体系的生产、施工技术
该体系一方面具备非固化涂料高固体份、高蠕变性能和卷材产品较好的力学性能、耐高低温性,同时体系还具有自愈性防水等复合效应。
(5)金属屋面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的生产、施工技术
施工简便,整体无缝,具有优异弹性性能及良好防水性能,可完美解决金属屋面渗漏问题;具有长效高反射太阳热功能,有效降低金属屋面温度,提高建筑节能效率;优异的耐久、耐候性能,可长久保护金属基材,降低整体维护成本;具有与金属基材杰出附着力的性能,延长金属屋面使用寿命达 5-10 年;采用水性工艺配方,属于绿色环保产品。
(6)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的生产技术
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具有热熔型非固化涂料的蠕变性、耐高低温性的同时,克服了热熔型非固化施工时的高温、烟气等不利因素,绿色环保。
水性非固化可刮涂或喷涂施工,对基层和环境条件要求较低,防水层具有不窜水和适应基层开裂变形的能力。该产品可复合卷材,加强防水效果,施工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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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防水用 APF-600湿铺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本项目具有湿铺功能,改性沥青自粘胶能与后浇的混凝土粘结牢固,可有效防止接面窜水;卷材拉伸强度高,施工简便。
(8)防水用弹性体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采用化学阻根剂,避免环境污染。生产采用对辊涂盖工艺,保证涂盖厚度均匀,胎基处于偏胎位置。采用高流动性材料和弹性体(SBS)复配,既保持较高的耐热度又降低配料难度。
(9)装配式建筑用密封胶生产技术
该产品是一种基于硅烷封端聚醚的交联聚合物。MS 聚合物基产品不含硅酮组分和溶剂,无味且可喷涂。MS 基胶粘剂和密封胶的固有弹性,可吸收和补偿动态载荷,均匀传递受力,防止材料过早疲劳,MS 基材料可实现多种基材间的粘接。典型特点是无需表面处理,如底涂剂,MS 聚合物通过持续暴露于湿气中实现交联或固化,是公司针对装配式建筑这一新型建筑技术推出的主打产品。
(10)耐候聚氨酯防水涂料的制备技术
该产品采用脂肪族异氰酸酯为主要成膜物,同时利用后扩链技术,有效保证涂膜物化性能优异,具有长期耐候性能。该产品与广泛色浆相容,可同时具有防水和装饰功能。
2、核心技术与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对应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主要应用产品 多层复合结构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一种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专利号:
201320512253.8)
APF-3000/APF-405自粘聚合物改性防水卷材
一种具有复层结构的防水卷材(专利号:
200910086093.3)
一种用于防水卷材表面涂层的涂覆料及制法(专利号:200910086095.2)
一种生产具有彩色纳米氟硅丙复层的防水卷材的系统(专利号:200920086094.8) 反应型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一种反应型高分子防水卷材(专利号
201010191736.3)
APF-C预铺式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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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名称对应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主要应用产品
一种用于化学反应型防水卷材的热熔型覆膜胶及其制作方法(专利号:
201410080624.9)
材/APF-P高分子湿铺/预铺防水卷材
一种防水卷材成型装置(专利号:
201320513060.4)
一种防水卷材的覆膜机构(专利号:
201620138718.1) 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的生产、施工技术
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及其制作方法(专利号:201210553461.2)
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 非固化涂料复合防水卷材体系的生产、施工技术
一种环保型非固化防水涂料及防水卷材复合技术
非固化防水涂料/SBS改性沥青卷材 金属屋面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的生产、施工技术
一种水性高反射隔热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金属屋面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 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的生产技术
一种阴离子型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防水用 APF-600湿铺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一种防水卷材成型装置(专利号:
201320513060.4)
APF-600湿铺防水卷材 防水用弹性体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一种耐低温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新型改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专利号:
201621005793.7)
防水用弹性体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装配式建筑用密封胶生产技术
一种耐湿热老化的有机硅氧烷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MS密封胶 耐候聚氨酯防水涂料的生产技术
一种耐候聚氨酯防水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耐候聚氨酯防水涂料
3、核心技术的来源及研发人员是否涉及在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相关情况
说明
发行人专业从事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在有限公司设立之初,公司主要为市场供应防水涂料;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和防水卷材市场需求的日益增长,20 世纪 90 年代末开始,公司逐步引进防水卷材生产线开始研发并生产防水卷材;2010 年,公司推出了满足家庭装修防水需求的“依来德”品牌及其系列产品;2015 年,公司推出了满足维修堵漏市场需求的“筑通”品牌及其系列产品;经过 20 余年的发展,公司的主要产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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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涵盖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两大类共 100 多个品种,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术。
(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来源、形成发展过程
①多层复合结构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单层防水卷材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稳定性不足,无法满足复杂条件需
要。由于缺乏相应的功能层,产品在施工前或施工后需要铺贴其他功能层,导致施工工期较长、成本高、效果不稳定。根据单层产品的缺陷,公司自主设计研发、制造相应的生产设备,在单层产品的基础上复合反射紫外线等多种类型的功能层,产品不仅拥有防水效果,也具备如防高能量太阳紫外线、耐穿刺、保温、阻燃、抑制沥青等物质在高温下挥发有害气体等作用。该类防水卷材生产技术不仅提高了产品的使用寿命,而且客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功能层,实现了一次施工拥有多种功能,在施工质量得到保障的同时减少了施工时间与成本。
2008 年 1 月,公司根据市场反馈的信息确定研发多层复合结构防水卷材并制定研发计划;2008 年 5 月,完成功能层选取与小试、检测等验证事项;2008年 10 月,完成中试生产、完成成品检测等工作;2013 年 1 月,专用生产线正式定型并进行推广。
②反应型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防水卷材与建筑基面的粘接方式分为两类,一类为物理粘接:如 SBS、APP 等热熔型卷材以及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此类产品通过火烤熔化或产品自身的粘性与基面粘接,但火烤施工时会产生烟气、污染环境且无法在密闭空间内施工,而自粘卷材产品粘性受温度影响较大,高温下揭膜困难,低温时产品粘性降低、与基面粘接效果差。另外,物理粘接产品对基面要求较高,通常基面需要处理,阴雨天气无法施工;第二类粘接方式为化学反应粘接:通过产品中存在的反应基团与水泥反应交联固化,从而达到与基面粘接的目的。由于防水产品直接与水泥砂浆或混凝土接触,交联固化反应随着水泥或混凝土固化同时进行,因此不需要对基面进行过多的处理,阴雨天气可以正常施工,可以达到防水层与基面“满粘”的效果,有效防止窜水现象出现,施工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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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污染、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小。研发人员根据市场主流产品在施工时的缺陷,结合公司在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决定自主研发反应型防水卷材。该防水卷材包括高分子片材层、反应型复合胶层和防粘隔离膜层,反应型复合胶层涂覆在高分子片材的表面上,而防粘隔离膜层覆设在反应型复合胶层的另一表面上,本防水卷材在施工中能够与现浇的混凝土基体发生化学偶联并固化,从而杜绝“窜水”现象,还有高强度、高韧性、耐老化和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2008年 3月,公司立项并制定研发计划书;2008年 6月,完成原料选择、小试验证;2009年 4月,中试产品检测合格、满足标准要求;2012年 9月,设备改造结束、工艺定型。
③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的生产、施工技术
一般市售乳化沥青类防水涂料具有功能单一、强度低、弹性差、不够致
密、对基材附着力差、不抗流挂、容易发生“窜水”等缺陷。公司根据市面产品的缺陷和市场需求,从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进行着手,自主研发了一种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克服了当前乳化沥青类防水涂料的相关缺点。本涂料中含有的阳离子分子(自交联反应基团)能与强碱性水泥中的阴离子分子发生“Lewis”络合反应而形成一体,在固化成膜的同时,高分子成膜物形成三维网络。该网络具有最优抗水压、耐酸碱性能,从根本上杜绝了防水层“窜水”渗漏这一弊病的发生。此外,该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还具有高延伸及高弹性、良好的抗流挂性能,对平面或立面实施机械喷涂施工,提高施工效率;亦可人工刮涂、刷涂或滚涂,满足不同客户的防水施工需求。
2011 年 4 月,公司经过调研及销售人员反馈,确定研发水性反应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并制定了研发计划;2011 年 12 月,研发人员完成材料相关性能测试;2012年 4月,研发人员成功进行产品中试并测试相关性能;2012年 9月,进行大试生产,形成产品,投放市场。
④非固化涂料复合防水卷材体系的生产、施工技术
非固化防水涂料与卷材复合使用,被广泛应用于现代建筑中。施工时对非固化涂料先进行加热处理再进行非固化涂料的涂刮或喷涂,在非固化涂料上贴铺自粘卷材,该防水系统在施工过程中要先进行加热处理,容易带来环境的污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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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和安全的隐患。公司自主开发了非固化涂料复合防水卷材体系的生产、施工技术,此技术的特点为在自粘卷材表面覆盖非固化改性沥青涂料涂层,用此产品来替代目前市场上自粘卷材加非固化涂料的防水系统,较好的减少了施工时间、降低了施工造价、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因工人施工缺陷造成的渗漏水等各方面因素。与原非固化涂料加自粘卷材防水系统相比,该技术一方面具备非固化涂料高固体份、高蠕变性能和卷材产品较好的力学性能、耐高低温性,同时体系还具有自愈性防水等复合效应。同时施工更加安全环保,也减少施工人员强度和人为施工缺陷的影响,对防水工程的质量起到了较好的保证。
2015 年 1 月,根据市场部的需求和公司研发、生产、技术应用部的确定,研发部立项非固化涂料复合防水卷材体系的生产、施工技术,并制定了开发计划;2015 年 8 月,开发人员完成产品性能自测以及施工应用测试;2015 年 10月,开发人员完成试生产测试;2016年 3月,产品发布。
⑤金属屋面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的生产、施工技术
降低建筑物制冷能耗方面,现阶段主要通过优化建筑物本身结构设计,以及提高外墙、门窗和屋面等围护结构的太阳热反射率等途径来实现,其中,通过涂装太阳热反射涂料来实现建筑物的降温是众多方法之一。金属屋面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是用于金属屋面上的一种弹性无缝隙的涂料体系,能牢固地附着于金属基材表面起到较好的防护维修功能,属于具有热反射功能的高性能防水涂料,此类型产品在国外用于屋面防水、保温及修补已非常普遍,目前国内仅有部分防水材料企业生产此类产品,但产品质量及产品性能仍待考验。综合市场情况,公司自主开发了金属屋面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该涂料基于弹性树脂乳液并引入具有高反射率、自清洁性能的功能填料体系,在确保涂料高反射热辐射效率同时赋予涂膜优越弹性、防水以及耐沾污性能。该产品施工简便,整体无缝,可较好解决金属屋面渗漏问题;具有长效高反射太阳热功能,有效降低金属屋面温度,提高建筑节能效率;优异的耐久、耐候性能,可长久保护金属基材,降低整体维护成本;具有与金属基材杰出附着力的性能,延长金属屋面使用寿命达 5-10年;采用水性工艺配方,产品绿色环保。
2013 年 1 月,公司确定开发金属屋面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产品并进行项目立项和设计输入;2013 年 4 月,进入小试阶段; 2013 年 11 月,进入中试阶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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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2014 年 2 月,对产品进行总结评审,研发人员对产品性能不足地方进行优化和改进并对工艺进行优化,同时整理产品配方、关键实验数据、工艺过程参数和记录、性能测试报告,形成技术。
⑥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的生产技术
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是以油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为基础进行创新研发的。油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是一种在使用年限内始终保持粘稠特性的蠕变性防水材料,能封闭基层裂缝和毛细孔,能适应复杂的施工作业面并且自愈能力强,在-20℃仍具有良好的粘结性能,因而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和市场反应。然而,该材料在施工时需高温加热,易产生废烟废气等污染,也容易对施工人员健康产生危害,所以公司决定自主开发环保水性体系的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使其既具有油性非固化橡胶沥青的各种性能优势,又具有便利的施工和环保性。根据油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的结构和性能特点,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实验,公司选择了以特殊橡胶先改性、再乳化的工艺制备了关键的改性乳化沥青,然后与其他功能乳液复配,得到性能合格的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该产品具有油性非固化涂料的蠕变性、耐高低温性的同时,克服了油性非固化涂料施工时的高温、烟气等不利因素,绿色环保。同时,水性非固化可刮涂或喷涂施工,对基层和环境条件要求较低,防水层具有不窜水和适应基层开裂变形的能力。该产品还可复合卷材,加强防水效果,施工效率高。
2016 年 1 月,公司经过调研及销售人员针对油性非固化的反馈,确定研发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并制定了研发计划; 2016 年 5 月,研发人员完成小试样品相关性能测试;2016 年 10 月,研发人员进行若干次中试并测试相关性能,检验生产的可行性;2017 年 2 月,基本确定水性非固化的生产技术、产品参数及施工方案。
⑦防水用 APF-600湿铺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的湿铺防水卷材在施工以及防水效果上较其他类型防水卷材有着明显的优势,产品施工时不动火、无污染,可以在封闭条件下施工,基面潮湿情况下仍可以施工,受天气影响较小。随着水泥固化,卷材与后浇的混凝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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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螯合从而粘接牢靠,因水泥早期存在流动性,与卷材表面可以完全接触,因此可以达到“满粘”的防水效果,阻止窜水现象发生。卷材拉伸强度高,施工简便。
2011 年 1 月,研发人员与设备工程师一同立项评审并制定了研发计划;2012年 3月,完成设计工作;2012年 8月进行中试,中试后产品检测合格,中试完成;2012年 9月,开始批量运用。
⑧防水用弹性体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构建种植屋面首先需要解决的是防水问题。目前使用较多的防水材料为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但其容易被植物根系穿透造成屋顶渗漏,甚至影响建筑结构寿命。市面上常见的耐根穿刺卷材使用成本较高聚酯胎复合铜箔,运用植物根系无法穿透的物理阻根机理。公司自主研发的弹性体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利用化学阻根剂与沥青料混合成型化学阻根层,同时使用 1.2mm 的 HDPE片
材作为结构层,当作物根系与化学阻根层接触时,化学阻根剂将改变作物根系的生长方向,从而起到阻根的效果;HDPE 质地紧密、有良好的物理性能,耐老化性能好,本身也能有效阻止植物根系的穿刺,且成本低于复合铜胎。生产时采用对辊涂盖工艺,保证涂盖厚度均匀,胎基处于偏胎位置。采用高流动性材料和弹性体(SBS)复配,既保持较高的耐热度又降低配料难度。
2011年 2月,公司进行初步设计;2011年 4月,进入小试阶段;2011年 8月,进入中试阶段;2012 年 2 月,对产品进行总结评审,研发人员对产品性能不足地方进行优化和改进,并对工艺进行优化,同时整理产品配方、关键实验数据、工艺过程参数和记录、性能测试报告,形成技术。
⑨装配式建筑用密封胶生产技术
公司依托多年的密封胶研发经验,针对装配式建筑里基材如 PC 板的粘接性、耐候性、耐湿热性、弹性、定伸性等基本性能要求,结合公司产品定位及规划,筛选合适的树脂、填料和助剂等针对市场上常规的助剂不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自主研发合成出关键助剂并应用于产品配方体系中,使其基本性能达到要求,并进行系统性全面性测试,评估产品的性能及使用价值,对存在的不足及缺陷问题进行改进,从而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产品生产技术。该产品是一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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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基于硅烷封端聚醚的交联聚合物。MS 聚合物基产品不含硅酮组分和溶剂,无味且可喷涂。MS 基胶粘剂和密封胶的固有弹性,可吸收和补偿动态载荷,均匀传递受力,防止材料过早疲劳,MS 基材料可实现多种基材间的粘接。典型特点是无需表面处理,如底涂剂,MS 聚合物通过持续暴露于湿气中实现交联或固化,是公司针对装配式建筑这一新型建筑技术推出的主打产品。
2015 年 3 月,公司确定开发装配式建筑用密封胶,并制定了开发计划并立项;2015年 9月,研发人员完成产品的小试;2016年 2月,整理产品配方、关键实验数据、工艺过程参数和记录、性能测试报告,形成装配式建筑用密封胶生产技术。
⑩耐候聚氨酯防水涂料的生产技术
市面上销售的常规聚氨酯防水涂料,在做完防水层之后还必须增加一道保护层,以防止防水层遭受紫外线的破坏或机械划伤使防水层失效,工序繁琐、人工成本较高。公司根据产品的自身特点,自主研发出一款可以抗紫外线外露使用的耐候聚氨酯防水涂料,该产品采用脂肪族异氰酸酯为主要成膜物,同时利用后扩链技术,有效保证涂膜物化性能优异,除了能满足防水功能外,还具有耐磨、抗刮、耐溶剂、耐紫外线等优点,该产品与广泛色浆相容,可根据客户需求调整不同颜色,可同时具有防水和装饰功能。工序简单、施工方便,该技术拓宽了聚氨酯防水涂料产品的使用面。
2015 年 1 月,公司完成了总体技术方案的设计和论证,并提出了具体方案和实现途径;2015 年 5 月,公司技术应用对产品进行户外施工应用测试,并提出产品施工的技术要求;2015 年 9 月,产品试生产,生产工艺可控,产品达到设计要求;2016年 1月完成研发。
(2)核心技术与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主要应用产品、主要研发人员的对应
关系
核心技术名称对应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主要应用产品主要研发人员
多层复合结构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一种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专利) APF-3000/APF-405自粘聚合物改性防水卷材
陈伟忠、李维为
一种具有复层结构的防水卷材(专利)
赵文龙、陈伟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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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0
核心技术名称对应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主要应用产品主要研发人员
一种用于防水卷材表面涂层的涂覆料及制法(专利)
赵文龙、陈伟忠
一种生产具有彩色纳米氟硅丙复层的防水卷材的系统(专利)
赵文龙、陈伟忠
反应型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一种反应型高分子防水卷材(专利)
APF-C预铺式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APF-P高分子湿铺/预铺防水卷材
周义
一种用于化学反应型防水卷材的热熔型覆膜胶及其制作方法(专利)
周义
一种防水卷材成型装置(专利)
陈伟忠、李维为
一种防水卷材的覆膜机构(专利)
陈伟忠、李维为
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的生产、施工技术
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及其制作方法(专利)
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
周义
非固化涂料复合防水卷材体系的生产、施工技术
一种环保型非固化防水涂料及防水卷材复合技术(非专利技术)
非固化防水涂料/SBS改性沥青卷材
陈伟忠、杨小育、方勇、龚兴宇、游启明、吴广荣
金属屋面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的生产、施工技术
一种水性高反射隔热涂料及其制备方法(非专利技术)
金属屋面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
曾东明
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的生产技术
一种阴离子型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及其制备方法(非专利技术)
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陈伟忠、刘勤、龚兴宇、陈立义、杨小育、林焕章
防水用 APF-600湿铺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一种防水卷材成型装置(专利)
APF-600湿铺防水卷材
陈伟忠、李维为
防水用弹性体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
一种耐低温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专利)防水用弹性体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陈伟忠、李维为
新型改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专利)
陈伟忠、李维为
装配式建筑用密封胶生产技术
一种耐湿热老化的有机硅氧烷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非专利技术)
MS密封胶
方铭中、龚兴宇
耐候聚氨酯防水涂料的生产技术
一种耐候聚氨酯防水涂料及其制备方法(非专利技术)
耐候聚氨酯防水涂料
陈伟忠、陈立义、龚兴宇、陈忠贤、杨小育
(3)发行人现有各项专利权等核心技术的研发人员,是否涉及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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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高管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在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上述人员是否违反与曾任职单位之间的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
根据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相关主要研发人员的履历,结合发行人相关专利技术形成过程、专利申请时间、专利公告时间,相关非专利技术形成过程、产品发布时间等因素,并且根据上述相关人员书面声明与承诺,通过互联网进行公众信息检索等进行核查,上述发行人现有各项核心技术及相关专利、非专利技术,不涉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在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相关主要研发人员不存在违反与曾任职单位之间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4、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67,488.99 122,542.02 104,851.44 90,678.19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8.18 82.85 87.41 85.61
注:核心技术产品收入不包含防水工程领用的核心技术产品。
(二)研发情况
1、合作研发及研发人员情况
(1)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等单位签订了合作研发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合作单位成果分配方案 2012年广东省专项资金项目-无卤阻燃防水卷材关键技术研发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各方独立完成的所有权归各自所有,对方有使用权;双方共同完成的,按照双方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所有的成果优先在科顺进行产业化。项目成果的转让,须双方的同意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展。阶段性研究成果归双方共享。项目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应根据双方贡献大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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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合作单位成果分配方案 2013年容桂科技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高抗氯性耐盐碱型聚酯基防水卷材的开发及其产业化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各方独立完成的所有权归各自所有;双方共同完成的,按照双方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所有的成果优先在科顺进行产业化。项目成果的转让,须双方的同意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展。阶段性研究成果,各方可独立组织成果鉴定。项目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应根据双方贡献大小排名。2014年容桂科技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喷涂速凝液体橡胶防水涂料的开发及其产业化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各方独立完成的所有权归各自所有;双方共同完成的,按照双方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所有的成果优先在科顺进行产业化。项目成果的转让,须双方的同意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展。阶段性研究成果,各方可独立组织成果鉴定。项目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应根据双方贡献大小排名。
(2)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员工总数为 1771人,其中研发技术人员 210人,占员工总数的比重为 11.86%。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龚兴宇、曾东明、叶吉、刘勤,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学历
龚兴宇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东明涂料研发总监本科学历
叶吉应用技术总监本科学历
刘勤研发工程师博士研究生学历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年份核心技术人员
2017年 1-6月龚兴宇、曾东明、叶吉、刘勤
2016年度龚兴宇、曾东明、叶吉、刘勤
2015年度龚兴宇、曾东明、叶吉、刘勤
2014年度龚兴宇、曾东明、叶吉、李国强
注:2015年 12月 1日,李国强因个人原因辞职。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没有重大变化。
2、研发费用
(1)公司研发费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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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材料 1,725.80 3,897.48 4,006.50 3,671.07
人工 990.66 1,460.55 1,002.84 445.19
水电费 11.77 24.25 8.42 2.28
设备仪器维护费 0.38 1.12 17.52 3.91
检测费 86.82 109.19 77.79 53.67
折旧费 25.83 62.98 50.79 117.63
设计费 14.42 52.68 141.15 10.46
调研费 38.60 243.90 174.28 45.23
租赁费 9.31 26.85 42.34 4.28
办公费 1.13 23.64 29.73 11.47
通讯费 4.07 1.02 1.87 0.43
无形资产摊销 2.71 55.07 40.89 -
其他费用 0.28 4.86 9.31 10.51
合计 2,911.78 5,963.59 5,603.42 4,376.14
(2)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研发费用 2,911.78 5,963.59 5,603.42 4,376.14
营业收入 86,322.81 147,341.83 119,955.86 105,922.2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37 4.05 4.67 4.13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境外生产情况,存在向境外销售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代理出口 71.53 16.44 291.90 47.93 145.85 71.76 62.83 100.00
自营出口 363.62 83.56 317.06 52.07 57.40 2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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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 435.15 100.00 608.96 100.00 203.25 100.00 62.83 100.00
2015 年以前公司对外销售业务规模非常小,海外销售业务统一由公司销售业务部门负责,出口业务全部通过有进出口资质的商贸公司协助运营。2014 年底公司申请了进出口经营许可证,2015 年正式组建独立的海外事业部开拓海外市场业务。
九、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本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在防水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方面的优势地位,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公司发展战略
以“以人为本,团结互助,展现自我,回报社会”为经营理念,以“技术科顺、诚信科顺、服务科顺”为经营战略,以“创立百年基业,成为经典企业”为奋斗目标,力争使本公司成为建筑防水行业全球前三强,从而实现良好效益,回报股东,贡献社会。
2、产品发展战略
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集中力量开发生产工艺更加环保、施工更加节能可靠、性能更加优异的新型防水材料,不断满足高端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加大自主开发和科技创新力度,储备应用于不同领域的防水新技术。
3、整体经营目标
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快速增加产能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使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较高增长得以保证。通过股票发行上市,将本公司的技术、管理优势和资本市场、机制创新有效地结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未来五年内,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计划在全国建成重庆科顺、南通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顺、渭南科顺、荆门科顺等多个防水材料生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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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基地。前述防水材料基地建成后,公司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生产能力大幅提高,使公司产品的主要市场覆盖在各生产基地 500 公里运输半径范围内,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覆盖面并优化公司在全国的产能布局。
(二)实现发展规划拟采取的措施
结合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发展目标、市场发展趋势,公司在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方面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技术与创新措施
公司以省级研发中心、省级工程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基础,积极推进技术研究和开发,增加研发试验及检测设备,培养和引进高级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公司高端防水材料的自主创新能力,配套如装配式住宅、3D 打印住宅、柔韧混凝土等新型建筑技术及建材的防水新产品及其应用,保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完善公司产品线,从而强化公司在防水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建筑防水行业的领先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的建设项目之一就是通过投入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以及技术人才的投入,对公司现有研发中心进行重新选址与扩充,建设高规格、专业的研发中心。本项目建成后,通过进一步完善研发部门职能,投入先进研发设备及引进优秀研发人才进行大量前瞻性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转化。
2、市场开发与营销措施
公司采取“直销+经销”的销售模式,形成战略客户和经销商并重、房地产和非地产领域同时着力的营销局面,充分把握下游房地产行业集中度提升,地下管廊、一带一路、核电等新的应用领域不断涌现的新防水行业市场机遇,继续扩大公司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3、人力资源措施
人才战略是现代企业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是决定企业能否健康持续经营的重要条件。公司一直重视自主培养和引进并举的人才建设模式,形成了一个敬业、勤奋、专业、稳定的人才队伍。为稳定人才队伍,公司对中层以上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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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实施了股权激励,以增强其归属感。
未来五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人才战略实施力度:引进国内外一流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全员素质;继续完善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科学运用股权激励等激励手段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4、资本运营措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入新的生产基地建设和研发中心建设,以扩大产能,优化全国产能布局,提升公司产品研发实力,从而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也会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再融资能力。
除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外,公司仍将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做大做强公司的主营业务。同时,积极、稳妥地进行收购兼并,以快速增加产能,发挥规模效益、提高市场占有率。
(三)发展规划依据的假设条件以及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保持稳定,国家的主要
经济政策不会出现重大改变,国内外经济稳定发展;
(2)本公司所在行业及所处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对公
司生产经营不利的重大市场变化;
(3)公司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继续保持连续性或稳定性;
(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能成功,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各项目能顺利开工建
设和投产;
(5)无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房地产投资增速回落和公司主要客户业绩下滑对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
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分别为 8.5%、6.90%、1.00%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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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增速受宏观调控政策变化而出现一定的波动,未来如果国家对房地产
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房地产行业投资增速将下滑,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上游原
材料包括沥青、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SBS 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等均系石化产品,受到国际原油价格、国内供求关系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较大,但总体走低,最高价格(2014 年6 月 19 日)为 115.30 美元/桶(布伦特现货价格,下同),最低价格(2016 年 1
月 20 日)为 26.00 美元/桶,截至 2016 年末为 54.90 元/桶,导致公司主要原材
料沥青等采购价格报告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由 2014 年度的
35.39%上升至 2016 年度的 49.72%;2017 年上半年,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
响,公司主要原材料沥青等采购价格上涨,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下降。如果未来国际原油价格继续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将对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和盈利能力。
(3)人才资源短缺与公司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需要的矛盾。本次股票成功发
行,募投项目顺利开工、投产后,公司的资产规模、产品结构、管理模式都将发生较大变化,这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生产、技术、品质、财务、人力资源、资本运营等各项管理工作都将面临全新的挑战,能否吸纳和培养更多适应公司发展水平的人才将决定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和经营水平。
(四)公司关于未来发展规划的声明
本次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定期报告公告上述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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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运营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起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发行人系由科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各项资产权利由发行人依法承继,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不存在影响人员独立的情形。
(三)财务独立
公司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账户的情况;取得了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无混合纳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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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与监督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各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分开,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实际从事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业务的上下游关系;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独立的采购与销售系统,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伟忠、阮宜宝夫妇,其持有本公司193,266,10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2.20%。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公司
及其子公司外,陈伟忠、阮宜宝夫妇未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或权益。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夫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从事构成与公司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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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二、本人愿意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来不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任
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三、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主
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者拥有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者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四、未来如有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将会介绍
给公司;如未来本人控制的企业拟进行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主营业务,本人将行使否决权,避免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公司的利益。
五、本人将促使由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经济实体遵守上述承诺。
六、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承诺
人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当日失效。”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夫妇未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或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
关联方名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陈作留陈伟忠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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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吴少英陈伟忠之母
陈智忠陈伟忠之胞弟
梁结芬陈伟忠之胞弟陈智忠之配偶
陈华忠陈伟忠之胞弟
钟小兰陈伟忠之胞弟陈华忠之配偶
陈行忠陈伟忠之胞弟
彭雪静陈伟忠之胞弟陈行忠之配偶
朱晓虹阮宜宝之母
阮宜静阮宜宝之胞姐
阮宜萍阮宜宝之胞姐
方勇阮宜宝之胞姐阮宜萍之配偶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1 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昆山科顺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 北京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 深圳市科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5 重庆科顺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6 南通科顺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 德州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 广东依来德建材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 广东顺德科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0 渭南科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1 鞍山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2 荆门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3 深圳市科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全资子公司,2014 年 12 月 2 日已完成注销
(四)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有陈智忠、陈作留。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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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广东高捷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顺德高捷体育设施实业有限公司”)
陈行忠持有 97%、陈华忠持有 3%;陈行忠、陈华忠为陈伟忠同胞兄弟
2 广东高捷体育产业有限公司陈行忠持有 100%;陈行忠为陈伟忠同胞兄弟 广东万政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市顺德区科顺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 1月 1日-2015年 6月 11日,陈行忠持有万政工程 90%的股权,陈华忠持有万政工程 10%的股权,陈行忠、陈华忠为陈伟忠同胞兄弟;2015年 6月 12日,陈行忠、陈华忠将其所持有万政工程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谈月琴、李孔梅;2017年 2月 13日,由于谈月琴、李孔梅未能支付完毕前次万政工程股权转让的价款,谈月琴、李孔梅将其持有万政工程股权分别转让给陈行忠、陈华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公司将万政工程在报告期内认定为关联方。佛山市顺德区万政建材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市顺德区科顺建材有限公司”)
2014年 1月 1日-2015年 6月 10日,陈行忠持有万政建材 90%的股权,陈华忠持有万政建材 10%的股权,陈行忠、陈华忠为陈伟忠同胞兄弟;2015年 6月 11日,陈行忠、陈华忠将其所持有万政建材的股权转让给谈月琴。由于经营不善,万政建材于 2017年 2月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注销申请,2017年 8月29日,万政建材已办理完毕主体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2014年 1月 1日-2016年 6月 10日万政建材为公司的关联方。
1、上述关联方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产品,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
似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1)高捷实业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产品,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
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①高捷实业的历史沿革
A、2011年 5月,高捷实业设立
高捷实业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设立时的股东为陈行忠和陈华忠,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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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设立时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陈行忠 90.00 90.00
2 陈华忠 10.00 10.00
合计 100.00 100.00
2011 年 5 月 5 日,广东新祥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粤祥会验字〔2011〕第 1577号《验资报告》,高捷实业由陈行忠货币出资 90万元、陈华忠货币出资 10万元组建。
2011 年 5 月 9 日,高捷实业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完成了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B、2012年 2月,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2 月 14 日,高捷实业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300 万元。增资后各股东的出资额为:陈行忠出资 27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0%;陈华忠出资 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2012 年 2 月 24 日,广东新祥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粤祥会验字〔2012〕第 1162 号《验资报告》,其中记载,截至 2012 年 2 月 24 日,高捷实业已收到陈行忠、陈华忠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00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300万元,实收资本为 300万元。
本次变更后,高捷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陈行忠 270.00 90.00
2 陈华忠 30.00 10.00
合计 300.00 100.00
2012 年 2 月 29 日,高捷实业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C、2014年 3月,第二次增资
2014 年 3 月 3 日,高捷实业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44
300万元增加至 1,000万元。增资后各股东的出资额为:陈行忠出资 97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7%;陈华忠出资 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3%。
本次变更后,高捷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陈行忠 970.00 97.00
2 陈华忠 30.00 3.00
合计 1,000.00 100.00
2014 年 3 月 14 日,高捷实业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②主营业务及产品
高捷实业与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服务情况对比如下:
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服务
高捷实业
制造、安装:体育设施、康乐设施;制造: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地坪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建材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设商场)。
硅 PU材料、环氧地坪材料、塑胶跑道材料
发行人
防水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防水工程施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工程施工服务
综上,高捷实业的主营业务为硅 PU 材料、环氧地坪材料、塑胶跑道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未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高捷实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高捷体育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产品,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
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①高捷体育的历史沿革
A、2009年 5月,高捷体育设立
高捷体育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设立时的股东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胜江丝网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江印刷”)和佛山市顺德区科顺建材有限公司(万政建材曾用名),其设立时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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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胜江印刷 6.00 60.00
2 万政建材 4.00 40.00
合计 10.00 100.00
2009 年 5 月 4 日,佛山市花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佛花会验字
(2009)084 号《验资报告》,高捷体育由胜江印刷货币出资 6 万元、万政建材
货币出资 4万元组建。
2009 年 5 月 6 日,高捷体育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完成了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B、2009年 10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0 月 20 日,高捷体育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胜江印刷将其所持高捷体育 60%股权以 6 万元转让给万政建材。双方已经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高捷体育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万政建材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2009 年 10 月 23 日,高捷体育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C、2012年 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2 月 15 日,高捷体育股东形成如下决定:同意股东万政建材退出,新增股东陈行忠,同意万政建材将其所持高捷体育 100%股权以 10 万元转让给陈行忠。双方已经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高捷体育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陈行忠 1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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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6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合计 10.00 100.00
2012 年 2 月 20 日,高捷体育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D、2014年 2月,第一次增资
2014年 2 月 19 日,高捷体育股东形成如下决定:同意注册资本由 10万元增加至 510 万元,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陈行忠出资 510 万,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4 年 2 月 18 日,广东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粤德会验(容)字〔2014〕009 号《验资报告》,其中记载,截至 2014年 2 月 17日,高捷体育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510万元,实收资本 510万元。
本次变更后,高捷体育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陈行忠 510.00 100.00
2014 年 2 月 25 日,高捷体育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E、2016年 2月,第二次增资
2016 年 2 月 18 日,高捷体育股东形成如下决定:同意注册资本由 510 万元增加至 1,010 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股东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本次变更后,高捷体育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陈行忠 1,010.00 100.00
合计 1,010.00 100.00
2016 年 2 月 25 日,高捷体育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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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主营业务及产品
高捷体育与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服务情况对比如下:
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服务
高捷体育
制造、安装:体育设施、康乐设施、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地坪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建材产品;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及体育赛事组织策划。
跑道卷材注、硅PU材料
发行人
防水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防水工程施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工程施工服务
注:跑道卷材是一种以橡胶为主要原材料制作成的跑道地面材料,其功能具有透水性;防水卷材是将沥青类或高分子类防水材料为主要原材料制作成的一种建筑防水材料,其基本功能为防水功能,二者存在明显差异。
综上,高捷体育的主营业务为跑道卷材、硅 PU 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未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高捷体育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3)万政工程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产品,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
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①万政工程的历史沿革
A、2003年 5月,万政工程设立
万政工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210 万元,设立时的股东为陈行忠和陈华忠,其设立时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陈行忠 189.00 90.00
2 陈华忠 21.00 10.00
合计 210.00 100.00
2003 年 4 月 18 日,广东公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诚验 N 字〔2002〕第116 号《验资报告》,万政工程顺由陈行忠货币出资 189 万元、陈华忠货币出资21万元组建。
2003 年 5 月 7 日,万政工程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完成了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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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05年 3月,第一次增资
2005 年 3 月 4 日,万政工程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到510万元,由陈行忠出资 270万元,陈华忠出资 30万元。
2005 年 3 月 7 日,广东公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诚验 N 字〔2005〕第069 号《验资报告》,其中记载,截至 2005 年 3 月 7 日,万政工程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 510万元。
本次变更后,万政工程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陈行忠 459.00 90.00
2 陈华忠 51.00 10.00
合计 510.00 100.00
万政工程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C、2015年 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5 日,万政工程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陈行忠将其所持万政工程 90%股权以 459 万元转让给谈月琴,股东陈华忠将其所持万政工程 10%股权以 51万元转让给李孔梅,各方已经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万政工程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谈月琴 459.00 90.00
2 李孔梅 51.00 10.00
合计 510.00 100.00
2015 年 6 月 12 日,万政工程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D、2016年 11月,第二次增资
2016年 11月 4日,万政工程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510万元增加至 1,01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谈月琴认缴 450 万元,李孔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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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认缴 50 万元。截至 2017 年 2 月 6 日,万政工程股东会决议将谈月琴、李孔梅所持股份转让给陈行忠、陈华忠时,本次增资金额并未实际缴纳。
本次变更后,万政工程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谈月琴 909.00 90.00
2 李孔梅 101.00 10.00
合计 1,010.00 100.00
2016 年 11 月 8 日,万政工程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E、2017年 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2 月 6 日,万政工程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谈月琴将其所持万政工程 90%股权以 909 万元转让给陈行忠,股东李孔梅将其所持万政工程 10%股权以 101 万元转让给陈华忠。各方已经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万政工程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陈行忠 909.00 90.00
2 陈华忠 101.00 10.00
合计 1,010.00 100.00
2017 年 2 月 13 日,万政工程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②主营业务及产品
万政工程与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服务情况对比如下:
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服务
万政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承接:体育场地设施设计和施工工程、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地坪工程设计和施工、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钢结构工程、门窗工程、给体育场地工程
施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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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服务
排水及暖通工程、景观工程、建筑物结构补强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娱乐设施工程、康乐设施工程、除四害生物防治工程。
发行人
防水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防水工程施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工程
施工服务
万政工程的主营业务为体育场地工程施工业务,但其个别项目存在少量的防水工程施工业务,且其原经营范围包含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业务,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为避免同业竞争,万政工程变更其经营范围不再包含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业务,并于 2017年 2月 13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7年 7月5 日,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出具了顺建许准〔2017〕56 号《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注销万政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的资质;同时,万政工程实际控制人陈行忠承诺,鉴于本人及所控制公司的业务重心为体育产业,承诺万政工程不再承接防水工程施工业务,并主动放弃该类业务的市场机会。
鉴于万政工程已经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万政工程将不再从事防水工程施工业务,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万政建材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产品,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
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①万政建材的历史沿革
A、2007年 1月,万政建材设立
万政建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设立时的股东为万政工程和佛山科顺,其设立时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万政工程 45.00 90.00
2 佛山科顺 5.00 10.00
合计 50.00 100.00
2007 年 1 月 19 日,广东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粤信华会验字(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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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号《验资报告》,万政建材由万政工程货币出资 45 万元、佛山科顺货币出资 5万元组建。
2007 年 1 月 29 日,万政建材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完成了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B、2008年 4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4 月 10 日,万政建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万政工程将其所持万政建材 90%股权以 45万元转让给陈行忠,股东佛山科顺将其所持万政建材 10%股权以 5 万元转让给陈华忠。各方已经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万政建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陈行忠 45.00 90.00
2 陈华忠 5.00 10.00
合计 50.00 100.00
2008 年 4 月 22 日,万政建材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完成了企业变更登记程序。
C、2010年 4月,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4 月 19 日,万政建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50万元增加至 100万元,陈行忠追加出资 45万元,陈华忠追加出资 5万元。
2010 年 4 月 19 日,佛山市智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智信验字
(2010)第 N1188 号《验字报告》,其中记载,截至 2010 年 4 月 19 日,万政
建材已收到陈行忠和陈华忠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50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 100万元,实收资本 100万元。
本次变更后,万政建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陈行忠 90.00 90.00
2 陈华忠 1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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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 100.00
2010 年 4 月 27 日,万政建材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D、2015年 6月,第二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5 日,万政建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陈行忠将其所持万政建材 90%股权以 90万元转让给谈月琴,股东陈华忠将其所持万政建材10%股权以 10 万元转让给谈月琴。各方已经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万政建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谈月琴 100.00 100.00
2015 年 6 月 11 日,万政建材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E、2017年 8月,万政建材注销
2017 年 8 月 29 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顺监注通内字〔2017〕第 1781160463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万政建材注销。
②主营业务及产品
万政建材与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主营产品/服务情况对比如下:
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服务
万政建材
制造:运动场地铺装材料,耐磨地坪材料、建筑干拌砂浆、建筑防水材料、建筑加固补强材料、建筑防腐密封材料。
PU球场材料、跑道面胶
发行人
防水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防水工程施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工程施工服务
综上,万政建材的主营业务为 PU 球场材料、跑道面胶的生产与销售,未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万政建材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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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成本费用构成,说明其是否为发行人承担成
本费用
根据对关联方的收入构成、成本费用分析,报告期内关联方各年度毛利率相对稳定,各项期间费用金额较小且变动不大,期间费用主要是工资、社保、差旅费、运输费和办公费等,因此上述关联方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客户或供应商重合的情形,如
存在,请披露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该等客户、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
(1)发行人与关联方重合客户交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中仅万政工程与发行人有客户重合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体育场地施工
万政工程- 18.09 2.24 -
防水材料销售及工程施工
发行人 638.24 1,494.50 497.63 1,504.5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体育场地施工
万政工程- 31.32 --
防水材料销售及工程施工
发行人 42.99 56.26 --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体育场地施工
万政工程-- 38.20 -
防水材料销售及工程施工
发行人 44.12 98.70 --
合计
万政工程- 49.40 40.44 -
发行人 725.35 1,649.47 497.63 1,504.55
由于万政工程会计处理相对简单,故无法单独核算相应客户的毛利率水平,上述重合客户为上市公司、大型企业或央企,发行人和万政工程均是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正常商务途径获取业务,且报告期内万政工程累计向上述重合客户销售收入 89.84 万元,仅占发行人向上述重合客户销售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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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发行人通过上述重合客户向万政工程转移定价的可能性和空间较小。
(2)发行人与关联方重合供应商交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与发行人存在供应商重合情况。由于上述关联方均系陈行忠控制,故对以下关联方合并统计,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供应商
名称
关联方交易情况发行人交易情况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总计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总计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42.88 109.69 135.47 55.43 343.47 75.69 923.57 759.42 860.32 2,619.00
广东宏川新材料供应链有限公司
130.72 290.81 3.08 - 424.61 58.50 7.36 -- 65.87
广州江盐化工有限公司
- 69.68 80.60 127.52 277.80 --- 2.82 2.82
乳源瑶族自治县永恒实业有限公司
-- 5.76 181.39 187.15 58.53 495.49 498.36 368.12 1,420.50
阳山县华兴精细微粉厂(普通合伙)
2.15 41.98 50.19 32.87 127.19 - 229.96 139.65 29.12 398.73
佛山市蓝亚化工有限公司
21.53 34.15 77.76 - 133.44 42.01 72.42 56.02 49.15 219.60
广州市番禺区海宝化建五金贸易商行
- 10.26 15.73 36.05 62.04 0.96 2.33 0.55 2.05 5.89
佛山市鑫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5.07 39.52 54.59 -- 157.49 221.21 378.70
广州雨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5.21 13.35 - 35.47 74.03 1,332.87 2,995.18 2,449.05 1,455.00 8,232.10
广州市楚天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0.44 4.76 12.99 25.29 43.48 22.11 37.65 27.44 24.95 112.15
淄博德信联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36.74 5.60 - 42.34 --- 341.33 341.33
广州市华生油漆颜料有限公司
4.27 20.94 14.70 2.39 42.30 2.65 21.45 19.36 16.68 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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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5
供应商
名称
关联方交易情况发行人交易情况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总计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总计
广州市津正化工有限公司
32.14 35.98 -- 68.12 178.03 990.87 770.65 1,072.33 3,011.88
佛山市顺德区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
8.91 10.78 17.38 - 37.07 370.07 1,210.52 1,445.44 617.92 3,643.95
深圳思施贸易有限公司
- 5.76 9.40 10.17 25.33 - 80.68 51.76 58.29 190.73
东莞市瑞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05 - 20.05 -- 121.44 267.14 388.58
广州市力本橡胶原料贸易有限公司
-- 2.95 3.97 6.92 - 1.18 - 0.20 1.38
上海一品颜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4.96 4.96 21.56 47.30 24.74 20.80 114.40
海城市致诚粉体制造有限公司
--- 3.25 3.25 --- 8.80 8.80
广州展泓贸易有限公司
- 3.01 -- 3.01 - 806.08 433.86 92.84 1,332.78
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
- 2.84 -- 2.84 42.88 0.36 -- 43.24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234.27 --- 234.27 4.89 51.79 74.55 51.63 182.86
阳山华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14.05 --- 14.05 251.61 --- 251.61
成都市新昌化工有限公司
12.82 --- 12.82 228.68 66.92 -- 295.60
总计 529.39 690.72 466.72 558.28 2,245.12 2,691.04 8,041.13 7,029.77 5,560.69 23,322.64
上述关联方与发行人重合供应商交易价格公允性分析如下:
①关联方和发行人向重合供应商采购相同类别原材料的价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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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6
单位:万元、吨、元/kg
重合供应商
名称
重合原材料类别
关联方采购情况发行人采购情况关联方如按发行人单价采购的金额差异
金额数量
不含税单价
金额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
异氰酸酯 343.47 248.00 13.85 2,619.00 1,665.61 15.72 -46.48
广东宏川新材料供应链有限公司
溶剂 424.61 801.94 5.29 60.06 99.40 6.04 -59.91
广州江盐化工有限公司
石蜡 252.15 533.00 4.73 2.82 5.00 5.64 -48.52
乳源瑶族自治县永恒实业有限公司
石蜡 187.15 340.34 5.50 1,420.50 2,955.50 4.81 23.57
阳山县华兴精细微粉厂(普通合伙)
滑石粉 127.19 1,860.20 0.68 398.74 4,965.85 0.80 -22.17
佛山市鑫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滑石粉(1250目)
54.59 523.00 1.04 2.39 20.00 1.20 -7.99
广州市番禺区海宝化建五金贸易商行
助剂 PF- 47.86 69.00 6.94 5.89 8.80 6.69 1.69
佛山市蓝亚化工有限公司
钛白粉 47.76 61.93 7.71 37.31 52.63 7.09 3.85
广州市楚天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颜料 43.48 46.77 9.30 97.30 131.43 7.40 8.85
淄博德信联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聚醚 42.33 48.00 8.82 341.33 298.62 11.43 -12.53
广州市津正化工有限公司
聚醚 68.12 65.00 10.48 3,011.87 2,901.42 10.38 0.65
广州雨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石蜡 58.15 116.35 5.00 4,723.82 10,263.69 4.60 4.60
佛山市顺德区巴德富实业有限公司
乳液 37.06 47.00 7.89 3,644.48 5,882.52 6.20 7.94
深圳思施贸易有限公司
有机锡 25.33 3.30 76.77 190.26 27.83 68.38 2.77
广州雨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硫化剂 15.90 8.00 19.87 970.81 503.38 19.29 0.47
上海一品颜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颜料 4.96 6.62 7.50 22.38 14.27 15.68 -5.42
海城市致诚粉体制造有限公司
滑石粉( 600目)
3.25 50.00 0.65 8.80 150.00 0.59 0.31
广州展泓贸易有限公司
异氰酸酯 3.01 1.41 21.37 1,132.33 798.06 14.19 1.01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聚醚 190.29 192.00 9.91 4.89 5.00 9.79 2.39
阳山华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滑石粉 13.20 193.00 0.68 251.61 3,200.80 0.79 -1.98
成都市新昌化工有限公司
异氰酸酯 12.82 5.00 25.64 295.60 120.00 24.63 0.50
合计 2,002.69 -- 19,242.19 ---1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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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7
由上表可知,关联方和发行人向重合供应商采购相同类别原材料的价格差异较小(主要差异原因是其具体型号规格不同),如果关联方按照发行人向重合供应商采购单价进行采购,其差异报告期合计为 146.38 万元,对发行人净利润
影响较小,其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②关联方和发行人向重合供应商采购不同类别原材料的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吨、元/kg
供应商名称
关联方交易情况公司交易情况
原材料名称金额数量原材料名称金额数量
佛山市蓝亚化工有限公司
紫外线吸收剂 33.44 7.15 防腐剂 43.82 38.85
抗氧剂 31.43 16.00 消泡剂 125.92 62.88
分散剂 11.93 22.00 助剂 KS312 12.54 4.08
助剂 8.43 11.40 --
耐沾污剂 0.24 0.10 --
氧化剂 0.20 0.10 --
广州市华生油漆颜料有限公司
钛白粉 26.92 15.00 碳黑 52.38 22.40
酞菁蓝(双乐牌) 4.27 1.00 --
颜料 11.11 4.03 助剂 KS413 7.76 6.70
广州江盐化工有限公司
助剂 25.64 40.00 --
东莞市瑞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碳酸二甲酯 20.05 39.10 溶剂 388.57 485.52
广州市番禺区海宝化建五金贸易商行
树脂 14.17 10.47 --
广州市力本橡胶原料贸易有限公司
塑化剂 4.10 4.00 矿物油 1.18 1.53
基础橡胶油 1.64 2.00 萜烯树脂 0.04 0.03
助剂 1.18 1.00 橡胶 0.15 0.05
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
聚醚 2.84 2.94 溶剂 43.24 94.73
佛山市鑫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滑石粉(600目) 376.30 6,055.45
广州雨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矿物油 1,018.16 1,244.76
--硫化剂 3型 80.97 60.81
--硫化剂 D-15 3.52 0.98
--溶剂 1,262.84 2,221.62
--增塑剂 171.92 174.00
广州展泓贸易有限公司
--异氰酸酯 T53 200.45 75.20
上海一品颜料有限公--颜料-翠绿 92.15 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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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8
供应商名称
关联方交易情况公司交易情况
原材料名称金额数量原材料名称金额数量
司佛山分公司
广州市楚天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钛白粉 T108 14.85 12.70
深圳思施贸易有限公司
--硫化剂 D-15 0.48 0.08
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
异氰酸酯 43.98 19.20 177.97 124.32
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聚醚 5.81 5.60
阳山华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哑光粉 0.85 1.00 --
总计 242.43 4,081.05
上述关联方向重合供应商采购不同类别原材料中,关联方向佛山市蓝亚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生油漆颜料有限公司、广州江盐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瑞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采购不同原材料的金额为 173.66 万元,占关联方向重合
供应商采购不同原材料合计金额的 71.64%,发行人对该些原材料无可比价格进
行比较,关联方对该原材料报告期各期采购单价无明显差异;关联方向其他重合供应商不同类别原材料的采购金额为 68.76 万元,金额较小。因此,对于关
联方向重合供应商采购不同类别原材料,其发生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可能性和空间较小。
综上,关联方和发行人向重合供应商采购相同类别原材料的价格差异较小,具有公允性;对于关联方向重合供应商采购不同类别原材料,其发生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可能性和空间较小;结合关联方成本费用分析,关联方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4、万政工程、万政建材 2015年股权转让情况及万政工程 2017年股权转让
情况说明
(1)万政工程、万政建材 2015年股权转让情况说明
陈行忠原为万政工程、万政建材的实际控制人,并控制另外两家企业高捷实业、高捷体育,该四家企业主要从事体育场地设施的生产、销售及相关工程施工业务,基于业务发展和成本控制等因素考虑,也为避免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的嫌疑(万政工程业务包括少量的防水工程施工业务),陈行忠经与陈华忠协商后达成出售万政工程、万政建材全部股权的意向。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59
谈月琴、李孔梅原为万政工程的员工,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谈月琴具备中级安全员、中级施工员以及工民建助理工程师资格,李孔梅具备中级安全员、二级建造师资格;陈行忠、陈华忠有意出售万政工程、万政建材股权,谈月琴、李孔梅亦有意收购万政工程、万政建材股权,因此,各方协商达成万政工程、万政建材的股权交易合意。
2015 年 6 月 5 日,万政工程、万政建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陈行忠将其持有万政工程 90%股权以 459 万元转让给谈月琴,陈华忠将其持有万政工程10%股权以 51 万元转让给李孔梅;陈行忠将其持有万政建材 90%股权以 90 万元转让给谈月琴,陈华忠将其持有万政建材 10%股权以 10万元转让给谈月琴,且各方已经就上述万政工程、万政建材的股权交易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当时万政工程、万政建材处于亏损状态,综合考虑了经营资质、业务规模、客户资源等因素,各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以万政工程、万政建材的注册资本平价(即 1 元/出资额)进行交易。谈月琴向陈行忠分次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237万元后未再继续支付,李孔梅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2015 年 6 月 11 日,万政建材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变更登记程序,谈月琴持有万政建材 100%的股权。2015年 6月 12日,万政工程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变更登记程序,谈月琴持有万政工程90%的股权、李孔梅持有万政工程 1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具有真实性。
目前,因谈月琴、李孔梅未能支付完毕万政工程股权转让价款,万政工程股权已转回给陈行忠、陈华忠;发行人未来不存在收购万政工程、万政建材的计划。
(2)万政工程 2017年股权转回情况说明
就万政工程、万政建材的股权交易事项,陈行忠、陈华忠、谈月琴、李孔梅当时达成了交易的合意,但在万政工程、万政建材股权转让后,各方发现在万政工程、万政建材的资源过渡、对接等方面不如人意,谈月琴向陈行忠分次支付股权转让款 237 万元后未再继续支付,李孔梅未支付股权转让款,各方认为股权交易的本意已经偏离、该交易已经难以继续实际履行,综合考虑万政工程的经营状况和各方意愿等因素,由谈月琴、李孔梅将万政工程股权转回给陈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0
行忠、陈华忠。
2017 年 2 月,谈月琴将其持有万政工程 90%的股权转让给陈行忠,李孔梅将其持有万政工程 10%的股权转让给陈华忠,各方已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目前,陈行忠持有万政工程 90%的股权,陈华忠持有万政工程 10%的股权。
(3)万政建材注销的进展情况
2017 年 8 月 29 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顺监注通内字〔2017〕第 1781160463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万政建材注销。
(六)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
企业、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该类关联方详细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相关内容。
(七)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
天津科顺伟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2 月 1 日,注册号为120102016982,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住所为河东区大桥道文华里 1 号 311号,主体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防水工程施工、防水材料销售。该公司在注销前陈伟忠、阮宜宝持有其 99.50%的股权,该公司在成立之后
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并于 2014年 1月 27日注销。
根据清算组 2014 年 1 月 27日出具的清算报告,截至 2014年 1 月 27日,天津科顺伟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除货币资金科目外,其他报表科目均无余额。
货币资金余额根据设立时的出资比例返还股东。
(八)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 金仲文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 2月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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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1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2 孙崇文副总经理孙崇实之胞弟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万政建材采购地坪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万政建材购买商品-- 1.84 -
2015年发行人向万政建材采购地坪漆,具体数量、金额如下:
关联方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数量(kg)采购金额(元)平均单价(元/ kg)
万政建材地坪漆 762 18,399.28 24.14
2016 年 6 月 10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万政建材未发生交易。
2015 年昆山科顺对防水卷材车间地面进行维护并重新对车间进行划线、标识,因此需要对外采购地坪漆,该采购具有偶发性,采购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万政建材采购了上述产品外,未向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万政建材向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销售平均单价为 23.00 元/kg。发行人向
万政建材采购的价格略高于万政建材向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向万政建材的采购属于零星、非经常性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具有公允性。
2、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高捷实业、万政工程销售防水材料、水电燃料等原材料,销售价格均为市场公允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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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2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高捷
实业
防水
材料
市场价------ 0.76 0.00
高捷
实业
水电燃料等
市场价---- 2.96 注 28.95 注
万政
工程
防水
材料
市场价-- 73.13 0.06 20.71 0.02 --
注:报告期内,高捷实业办公用地在公司的小黄圃分厂内,使用公司食堂、水电等设施。
至 2015年 7月,公司小黄圃分厂已经搬迁完毕并注销,此后高捷实业不再使用公司食堂、水电等相关设施。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向万政工程销售的情况
金额单位:元
年度存货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金额单价
非关联方交易单价
价格对比
2016年
KS-988AII柔韧型复合涂料彩桶
kg 5.00 35.14 7.03 6.88 2.15%
KS-988AII型复合涂料 J
kg
15,350.00 80,016.60 5.21 5.60 -6.93%
P1冬季施工的黑膜APF500卷材
㎡ 3,300.00 71,368.10 21.63 21.92 -1.32%
P1冬季施工的双面APF600W湿铺防水卷材
㎡ 16,000.00 346,027.22 21.63 21.33 1.41%
P1夏季施工的双面APF600W湿铺防水卷材
㎡ 9,500.00 194,327.05 20.46 21.95 -6.83%
P2黑膜 SBS化学阻根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8.00 309.04 38.63 36.79 4.99%
盾固 101渗透结晶防水材料彩花蓝桶
kg 25.00 203.57 8.14 8.52 -4.45%
威固聚氨酯彩桶 J kg 4,000.00 38,983.81 9.75 9.84 -0.96%
总计 48,188.00 731,270.54
2015年
KS-988AII型复合涂料 J
kg 1,250.00 7,538.78 6.03 6.09 -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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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3
年度存货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金额单价
非关联方交易单价
价格对比
P1冬季施工的双面APF600W湿铺防水卷材
㎡ 2,700.00 58,362.57 21.62 21.41 0.97%
P1夏季施工的双面APF600W湿铺防水卷材
㎡ 6,500.00 141,210.63 21.72 23.53 -7.67%
合计 207,111.97
②向高捷实业的销售情况
金额单位:元
年度存货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金额单价
非关联方交易单价
价格
对比
2014年
350g聚脂胎㎡ 567 5,572.27 9.83
未向第三方
销售
---
KS-2A911聚氨酯涂金圆罐 J
kg 6 79.54 13.26 12.80 3.57%
KS-6堵漏王 kg 40 119.74 2.99 2.88 3.78%
P1冬季施工的黑膜APF500卷材
㎡ 10 221.79 22.18 22.41 -1.05%
水固化防水涂料彩色花篮桶
kg 120 1,642.12 13.68 14.02 -2.41%
合计 743 7,635.47
注:350g聚脂胎为发行人生产用的原材料,在报告期内未向第三方销售。
③向高捷实业提供水电燃料等
金额单位:元
年度产品名称计量单位金额数量销售单价
发行人购进单价
2015年
电费度 2,957.68 3,180.30 0.93 0.93
生物质燃料吨 25,300.00 19.77 1,280.00 1,240.20
水费吨 1,324.80 368.00 3.60 3.60
合计 29,582.48
2014年
电费度 26,229.63 28,203.90 0.93 0.93
伙食费用餐 26,832.00 4,472.00 6.00 6.00
生物质燃料吨 225,539.91 176.20 1,280.00 1,240.20
人工费天 2,597.60 17.91 145.00 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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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4
年度产品名称计量单位金额数量销售单价
发行人购进单价
水费吨 8,282.61 2,300.72 3.60 3.60
合计 289,481.75
(2)发行人向万政工程、高捷实业销售防水材料的原因及必要性
万政工程主要从事体育场地工程施工,在其为客户提供施工服务的过程中,个别项目有少量的防水材料需求,因此存在万政工程向发行人采购防水材料的情况。
高捷实业向发行人采购防水材料主要用于其自用的建筑物防水,非用于日常经营,涉及金额较小。
(3)向高捷实业提供水电燃料等产品的原因及必要性
高捷实业原生产车间在公司的小黄圃分厂内,厂区内的食堂、水电、锅炉等设施均为厂区内企业的共用设施,2015 年 7 月公司小黄圃分厂已经搬迁完毕并注销,与高捷实业共用设施的情形不再存在。
(4)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发行人销售建筑防水材料遵循内部的统一定价原则,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销售的价格无重大差异,关联方销售的定价具有公允性。
350g 聚脂胎为发行人生产用的原材料,与该次销售同月份的发行人平均采购单价为 5.24 元/㎡,该价格主要是基于发行人与上游供应商的批量和持续采
购。发行人销售给高捷实业 350g 聚脂胎售价参照发行人产品销售的整体毛利率水平和市场上聚脂胎的小批量销售价格进行定价,具有公允性。
2014 年至 2015 年公司向高捷实业收取的费用为:电费 0.93 元/度、生物质
燃料 1,280元/吨、水费 3.6元/吨、伙食费用每人 6元/餐、人工费 145元/天。电
费、水费、生物质燃料费发行人参照购进价格向高捷实业收取,伙食费用、人工费用参考小黄圃厂员工标准确定,上述定价具有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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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5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出租方
承租方
用途租赁房产坐落地
面积(㎡)
租金
(元/月)
单位租金
(元/㎡/月)
租赁
起始日
租赁
终止日
阮宜宝
深圳
分公司
办公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C座703房
162.32 16,232.00 100.00 2012.11.15 2016.8.31
深圳
工程
办公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C座703房
162.32 16,232.00 100.00 2012.11.15 2016.8.31
深圳
分公司
办公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C座703房
324.64 60,039.00 184.94 2016.9.1 2018.12.31
陈伟忠
本公司
员工宿舍
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山居委会天诚大厦 716房、天诚大厦 B区 402、
406、510、710、
1108房
587.80 10,000.00 17.01 一年一签一年一签
陈作留
本公司
员工宿舍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里社区居民委员会上园直街二巷 1号
861.39 28,000.00 32.51 2015.6.1 2017.10.31
续上表:
出租方
2017年 1-6月
租赁费
2016年度
租赁费
2015年度
租赁费
2014年度
租赁费
租赁费
确定依据
阮宜宝 34.31 48.84 38.96 38.96 市场价
陈伟忠 5.71 10.56 11.14 -市场价
陈作留 16.00 33.60 20.99 -市场价
(1)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2012 年 11 月发行人向关联方阮宜宝租赁房产的租金为 100 元/㎡/月,根据深圳房地产信息网发布的《2012 年深圳房地产统计分析报告》,2012 年深圳市南山区写字楼租金均价为 104元/㎡/月,发行人与关联方阮宜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参照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定价。
2016年 7月公司向非关联方卢冬宜租赁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C座702 房的房屋租金为 168 元/㎡/月,考虑开票税费在内的价格为 180 元/㎡/月,在 2016年 9月公司与关联方阮宜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结合当时的市场行情参照了该非关联方租赁定价。
经网络查询,顺德区容桂街道天诚大厦居民楼房租大约 15-19 元/㎡/月,陈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6
伟忠租赁给公司使用的房屋租金(包括管理费和增值税)为 17.01元/㎡/月。
经网络查询,容里社区居民委员会上园直街居民楼房租价格约 30 元/㎡/月,发行人向关联方陈作留租赁房屋的租金(含增值税)为 32.51元/㎡/月。
公司与关联方的房屋租赁所涉租赁费参照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具有公允性。
(2)关联租赁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租赁关联方阮宜宝的房产用于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公用途,租赁关联方陈伟忠、陈作留房产用于公司本部的职工宿舍,同时公司目前向关联方租赁的房产所在地具有较活跃的房屋租赁市场,选择空间较大,不会对关联出租方形成重大依赖,因此,关联租赁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支付关联方报酬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之“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采购、销售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人债权人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主债权
到期日
是否履行完毕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工商银行佛山容桂支行
8,000.00 2015.1.23 2018.12.30 否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阮宜宝
广发银行佛山分行
8,000.00 2016.5.26 2017.5.25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阮宜宝
汇丰银行顺德支行
5,500.00 2016.7.11 2017.7.10 否 陈伟忠、陈智忠、
陈华忠、陈作留、
阮宜宝
建设银行佛山顺德支行
4,000.00 2011.4.20 2014.4.19 是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7
序号担保人债权人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主债权
到期日
是否履行完毕
5 陈伟忠
民生银行佛山分行
2,000.00 2013.11.27 2014.11.26 是
6 陈伟忠、阮宜宝
平安银行佛山分行
4,000.00 2016.4.20 2018.4.19 是
7 陈伟忠
平安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6,000.00 2014.1.20 2015.1.20 是 陈作留、陈伟忠、
陈华忠、陈智忠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3,400.00 2014.4.10 2015.3.6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华忠、陈作留、
卢嵩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10,000.00 2012.5.22 2015.6.22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华忠、陈作留、
卢嵩、阮宜宝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13,000.00 2013.5.6 2016.5.5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华忠、陈作留、
卢嵩、阮宜宝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6,000.00 2013.5.6 2016.5.5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华忠、陈作留、
卢嵩、阮宜宝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12,800.00 2013.9.12 2015.3.11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阮宜宝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8,000.00 2014.9.5 2015.9.4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阮宜宝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19,600.00 2014.3.13 2015.4.8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阮宜宝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21,300.00 2015.4.9 2016.3.15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阮宜宝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21,300.00 2016.3.16 2019.9.15 否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阮宜宝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20,000.00 2014.9.5 2016.3.13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阮宜宝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25,000.00 2016.3.14 2019.3.13 否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阮宜宝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6,150.00 2015.4.9 2023.10.8 否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8
序号担保人债权人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主债权
到期日
是否履行完毕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阮宜宝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8,000.00 2016.3.16 2019.9.15 否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孙崇实、
阮宜宝、方勇
招商银行佛山容桂支行
6,200.00 2014.3.13 2015.3.12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孙崇实、
阮宜宝、方勇
招商银行佛山容桂支行
1,500.00 2015.3.17 2016.3.16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孙崇实、
阮宜宝、方勇
招商银行佛山容桂支行
1,000.00 2016.3.30 2017.3.29 是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卢嵩、阮宜宝、
孙崇实、方勇
招商银行佛山容桂支行
10,000.00 2017.1.10 2018.1.9 否 陈华忠、钟小兰、
陈伟忠、阮宜宝、
陈智忠、梁结芬、
陈作留、吴少英
中国银行广州南沙支行
5,000.00 2013.5.27 2014.12.31 是 陈华忠、钟小兰、
陈伟忠、阮宜宝、
陈智忠、梁结芬、
陈作留、吴少英
中国银行广州南沙支行
5,000.00 2015.1.1 2019.12.31 否 陈华忠、钟小兰、
陈伟忠、阮宜宝、
陈智忠、梁结芬、
陈作留、吴少英
中国银行顺德分行
10,000.00 2015.1.1 2020.12.31 否
28 陈伟忠、阮宜宝
中国信托银行广州分行
3,000.00 2017.6.30 2019.5.31 否 陈伟忠、陈智忠、
陈作留、陈华忠、
阮宜宝、方勇
上海浦发佛山分行
5,000.00 2017.6.1 2020.6.1 否 陈伟忠、阮宜宝、
陈智忠、陈作留、
陈华忠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000.00 2017.5.31 2018.5.30 否
31 陈伟忠
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2,000.00 2013.5.20 2014.5.19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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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9
序号担保人债权人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主债权
到期日
是否履行完毕
32 陈伟忠
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1,200.00 2014.7.12 2015.7.11 是
33 陈伟忠
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1,200.00 2015.12.31 2016.12.30 是
34 陈伟忠
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1,200.00 2016.12.31 2017.12.31 否
2、截至报告期末,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尚未履行完毕具体情
况如下:
(1)借款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贷款金
融机构
担保借
款金额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备注
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卢嵩、阮宜宝
本公司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2,000.00 2016.9.14 2017.9.13
1,300.00 2017.6.6 2018.6.5 本公司以土地房产和
佛山科顺公司土地房产做抵押 2,000.00 2017.6.8 2018.6.7
120.00 2017.3.2 2017.7.26 本公司以等额应收票
据进行质押,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该票据按时兑付提供保证
2,787.03 2017.3.2 2017.9.23
4,323.08 2017.3.2 2017.12.29
218.75 2015.4.30 2023.4.28
145.83 2015.4.20 2023.4.19
145.83 2015.4.24 2023.4.21
221.88 2015.5.22 2023.5.19
225.00 2015.6.29 2023.6.28
228.13 2015.7.29 2023.7.28
79.17 2015.10.15 2023.10.8
160.00 2015.11.19 2023.10.8
240.00 2015.11.25 2023.10.8
163.44 2016.1.28 2023.10.8
28.85 2016.2.3 2023.9.29
167.03 2016.3.30 2023.10.8
85.39 2016.5.17 2023.10.6
88.37 2016.8.17 2023.10.6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0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贷款金
融机构
担保借
款金额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备注
178.82 2016.9.2 2023.10.1
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阮宜宝
汇丰银行顺德支行

2,880.18 2017.3.3 2017.8.25
本公司以等额应收票据进行质押、并支付
432.03万元保证金
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
工商银行佛山容桂支行
1,000.00 2017.6.8 2018.5.15
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卢嵩、孙崇实、阮宜宝、方勇
招商银行佛山容桂支行
3,000.00 2017.5.18 2018.5.17
70.00 2017.4.27 2017.10.12
本公司以等额应收票据进行质押
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阮宜宝、方勇
上海浦发佛山分行
1,000.00 2017.6.1 2018.5.31
合计 22,856.78
(2)票据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
保方
票据开立机构
担保票据金额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备注
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卢嵩、阮宜宝
本公司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14,313.73 2017.2.10 2017.11.22
同时本公司缴纳票据金额 30%的保证金,并由本公司房产和佛山科顺公司土地房产做抵押
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
工商银行佛山容桂支行
1,515.70 2017.5.16 2017.11.4
同时本公司缴纳票据金额 20%的保证金
陈伟忠、陈智忠、陈华忠、陈作留、阮宜宝、招商银行佛山2,007.80 2017.4.12 2017.9.28
同时本公司缴纳票据金额 30%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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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1
担保方
被担
保方
票据开立机构
担保票据金额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备注
方勇、卢嵩、孙崇实
容桂支行 192.00 2017.4.20 2017.7.19
同时本公司缴纳票据金额 30%的保证金
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阮宜宝
广发银行佛山分行
653.76 2017.4.6 2017.7.6
同时本公司缴纳票据金额 30%的保证金
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阮宜宝、方勇

浦发银行佛山分行
1,381.86 2017.6.12 2017.12.12
同时本公司缴纳票据金额 30%的保证金
合计 20,064.85
(3)保函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
保方
贷款
金融机构
担保
金额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备注
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卢嵩、阮宜宝
本公司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支行
936.65 2013.9.3 2021.11.27
同时本公司缴纳保函金额 100%的保证金
陈华忠、钟小兰、陈伟忠、阮宜宝、陈智忠、梁结芬、陈作留、吴少英
中国银行广州南沙支行
133.53 2013.9.11 2016.11.1 同时本公司
缴纳保函金额 20%的保证金
2,335.35 2014.1.8 2021.7.5
同时本公司缴纳保函金额 30%的保证金
190.63 2015.10.10 2021.12.30
同时本公司缴纳保函金额 100%的保证金
陈华忠、钟小兰、陈伟忠、阮宜宝、陈智忠、梁结芬、陈作留、吴少英
中国银行顺德分行
516.53 2016.12.2 2020.12.31
同时本公司缴纳保函金额 100%的保证金
陈伟忠
深圳工程
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88.32 2016.1.29 2017.11.13
同时本公司缴纳保函金额 20%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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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2
担保方
被担
保方
贷款
金融机构
担保
金额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备注
37.69 2017.4.14 2018.4.20
同时本公司缴纳保函金额 100%的保证金
合计 4,238.69
3、关联方资金拆借
(1)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度
关联方
款项
性质
2015.1.1 本期增加
计提
利息
本期
减少
2015.12.31 备注
阮宜宝利息 68.11 -- 68.11 -按年利
率 7.2%
计息陈伟忠
资金
拆入
34.08 -- 34.08 -
2014年度
关联方
款项
性质
2014.1.1 本期增加
计提
利息
本期
减少
2014.12.31 备注
阮宜宝
资金
拆入
1,415.99 - 68.11 1,415.99 68.11 按年利
率 7.2%
计息陈伟忠
资金
拆入
2,657.09 2,540.91 256.74 5,420.66 34.08
(2)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关联方
款项
性质
2016.1.1 本期增加
计提利息
本期
减少
2016.12.31 备注
阮宜萍
资金
拆出
- 330.00 - 330.00 -
约定日息3‰,二日内归还免息
阮宜萍于 2016年 4月 19日向公司借款 330.00万元,于 2016年 4月 20日
归还该借款。
(3)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的发生原因、公允性、合法性、
履行的审议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较快,所需的资金量增加,为解决公司营运资金不足,公司向关联方借入款项。根据发行人与陈伟忠、阮宜宝签署的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3
议,在 2013年 1月 1 日至 2014年 12月 31 日期间,陈伟忠向发行人提供最高额本金 2,000 万元的借款,该借款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的部分不予计息,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后归还的部分,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计算,即按 7.2%的年利率计息,此利息水平参照同期公司向顺德
农商行的借款利率 7.20%,利息的计价具有公允性。
2016 年 4 月阮宜萍因个人原因向发行人借款 330 万元并于次日归还,由于借用时间很短,发行人未收取利息。
上述的资金拆借为基于双方协议发生的、公司与自然人之间的资金拆借,而非企业间资金拆借,且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亦未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处罚。
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 2015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 2015年公司向陈伟忠、阮宜宝拆入金额事宜进行了审议。
2016 年 4 月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330 万元,该笔借款履行了相关发行人内部借款审批程序,但由于发行人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认识不足,未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相关程序,存在瑕疵;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十三次会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3 年-2016 年 1-9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 2014-2016 年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 2014-2017 年 6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对报告期内包括资金拆借在内的所有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2017 年 12 月 4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董事兼总经理方勇、董事兼财务总监卢嵩作出了《关于严禁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鉴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陈伟忠、阮宜宝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勇作为发行人的总经理,卢嵩作为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特此承诺以下内容:
报告期内,除招股意向书和审计报告披露的情形以外,本人及本人的关联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4
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包括向公司拆借资金),或采用预收款、应付款等形式违规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若因资金占用而影响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本人将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全额补偿公司。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的资金(包括向公司拆借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
在未履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内部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规定的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坚决不与公司发生任何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的资金(包括向公司拆借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的行为。本人将依照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规定,严格把控和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杜绝一切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的资金(包括向公司拆借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的行为。本人将促使本人的关联方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关联方专利转让情况
2015 年 6 月 9 日,公司与陈伟忠签订《转让协议》,无偿受让陈伟忠拥有的 3 项实用新型,其专利号分别为 ZL200820204262.X、ZL200820204299.2、
ZL200820204300.1;专利名称分别为“一种沥青尾气处理碱洗塔”、“一种胶
带式自粘防水卷材”、“一种改性沥青卷材试样加工模具”。
5、其他关联交易
2015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阮宜宝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阮宜宝委托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向本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4,000万元,贷款利率为 6.42%,贷款
期限为 2015年 3月 19日至 2016年 3月 18 日,2015年计提利息 54.93万元。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上述贷款已提前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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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5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
高捷
实业
------ 236.36 67.78
应收账款
万政
工程
-- 97.25 5.45 24.23 1.21 --
预付款项
万政
建材
------ 1.55 -
合计-- 97.25 5.45 24.23 1.21 237.91 67.78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应付款
陈伟忠--- 34.08
陈华忠--- 15.57
阮宜宝--- 68.11
合计----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很小。因此,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如下:
2015 年 5 月 20 日前,股份公司尚未成立,内控管理处于完善过程中,未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6
制度,公司治理尚不规范,未对 2013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预计,但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予以追认。
2015 年 5 月 21 日,股份公司成立,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5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2017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3-2016年 1-9月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再次对公司 2013年 1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报告所记载的所有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认为该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均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4-2016 年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对公司 2014 年 1 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所记载的所有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认为该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均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科顺防水 2014 -2017年 6月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对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认为该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均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2017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 2013-2016 年 1-9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3-2016 年 1-9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交易规则进行,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价格公允,交易条件不存在对交易之任何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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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及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4-2016 年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4-2016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交易规则进行,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价格公允,交易条件不存在对交易之任何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及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4-2017 年 6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4-2017年 6月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交易规则进行,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价格公允,交易条件不存在对交易之任何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及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六)本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声明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夫妇,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智忠、陈作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在此郑重承诺并保证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经济实体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审议与本人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并确保该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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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的合法
权益。
四、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经济实体遵守上述承诺。
五、如本人或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
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若违背上述承诺及保证,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由此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责任。
七、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承诺
人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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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现有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 4名。全体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任职期限
陈伟忠董事长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方勇董事、总经理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卢嵩董事、财务负责人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赵军董事、副总经理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毕双喜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朱冬青独立董事 2016年 8月 2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瞿培华独立董事 2016年 8月 2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孙蔓莉独立董事 2016年 8月 2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郭磊明独立董事 2016年 8月 2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1、陈伟忠先生:1964 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
外居留权,公司创始人。曾任佛山市顺德县桂洲小黄圃水泥制品厂厂长、顺德市桂洲镇小王布精细化工厂厂长;1996 年创立顺德市桂洲镇科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并任总经理,2003 年起任科顺有限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陈伟忠先生同时兼任的社会职务包括: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分会副会长等。
2、方勇先生: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95 年至 2001 年任上海开利制泵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1 年起历任科顺有限业务经理、分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3、卢嵩先生: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1994 年至 2007 年历任丽珠集团丽珠试剂厂财务科长,丽珠集团深圳中南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2008年 10月起任科顺有限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4、赵军先生: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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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至 2006 年历任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经理、智能家居产品经理;2007 年至 2010 年任上海龙胜实业有限公司北区销售总监。2010 年起历任科顺有限采购部经理、采购中心总监、生产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毕双喜先生:197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1997 年至 2012 年在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12 年4月起任科顺有限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6、朱冬青先生,1955 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
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至 1998 年历任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中国建材集团防水公司)助理工程师、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 年起历任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理事长;1999 年至 2002 年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兼任建设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防水》杂志编委会主任,全国建筑防水材料分标委会主任,美国屋面工程协会国际委员;曾担任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长。
7、瞿培华先生,195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国籍,无永
久境外居留权。1980 年至 1993 年任湖北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专业主任;1993 年至 2009 年任特皓集团弘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土木建筑学会防水专业委员会会长、专家委主任,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专家,深圳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湖北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等职务。
8、孙蔓莉女士,1970 年 9 月出生,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1995 年 7 月至今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05 年评为会计学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华迈燃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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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郭磊明先生,1974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第六届上市委员会委员;现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丰和酒店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前海精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供融智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设监事会,公司共有 3 名监事,其中 2 名为股东代表监事、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
邱志雄监事会主席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傅冠强监事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黄志东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1、邱志雄先生:1973 年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1994 年至 2005 年任顺德市金纺集团有限公司织造事业部经理助理,2005年至 2007 年任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7 年进入科顺有限,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办主任、公司管理者代表。
2、傅冠强先生: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证券与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注
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大鹏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黄志东先生: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国籍,无永
久境外居留权。2005 年至 2007 年历任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2008 年至 2010 年历任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资金主管、财务经理。2011年进入科顺有限,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财务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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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7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任职时间
方勇董事、总经理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卢嵩董事、财务负责人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赵军董事、副总经理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毕双喜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孙崇实副总经理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龚兴宇副总经理 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吴志远副总经理 2015年 6月 11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1、方勇先生,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2、卢嵩先生,财务负责人,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3、赵军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4、毕双喜先生,董事会秘书,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5、孙崇实先生: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2002 年 4 月至 2006 年 2 月历任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商务代表、商务主任、天津办事处经理;2006 年 6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卜内门太古上海漆油有限公司家装渠道部经理、高级商务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09年 2 月任上海龙胜实业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9 年 3 月至今历任科顺有限事业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6、龚兴宇先生:197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2003 年至 2007 年任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高级项目主管兼企业博士后指导老师;2007年至 2008年任美国陶氏化学研发专员;2008年至 2013年任广东大盈化工有限公司总工、副总经理。2014 年进入科顺有限,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7、吴志远先生: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1 月历任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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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代表、天津办事处商务主任、呼和浩特办事处经理、深圳办事处经理、广州办事处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上海龙胜实业有限公司南方区总监;2009 年 2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办事处经理。2009 年 8 月至今历任科顺有限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全国销售分公司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四)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
龚兴宇副总经理
曾东明涂料研发总监
叶吉应用技术总监
刘勤研发工程师
(1)龚兴宇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产品研发及品质管理工
作。简历详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2)曾东明先生: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1993 年 7 月至 1994 年 1 月任广东省鱼珠木材厂广盛家具公司技术员;1994 年 2 月至 2001 年 2 月历任广东省林业技工学校鱼珠分校教员、助理讲师、学生科副科长;2001年 6月至 2002 年 12月历任广州市华昕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员、工程师、生产主管;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广州中希建材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工程师;2004 年 3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广州市高士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兼车间主任;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广州市俊高建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 年 7 月起历任科顺有限研发工程师、涂料研发总监,现任公司涂料研发总监,主管涂料研发工作。
(3)叶吉先生: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2002 年至 2004 年任顺德容桂国逸居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主任设计师;2004年 9 月起历任科顺有限技术支持部技术工程师、上海分公司技术支持经理,总部应用技术经理、应用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应用技术总监,负责公司投标、应用技术开发、应用技术推广等工作。
(4)刘勤先生:198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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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权。2015 年 1 月进入公司研发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负责卷材方面研究工作,现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工程师。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
情况和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单位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主要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朱冬青独立董事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长无
瞿培华独立董事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无
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会长无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无
孙蔓莉独立董事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无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天津华迈燃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郭磊明独立董事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无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广州丰和酒店有限公司监事无
深圳市前海精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
深圳供融智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无
傅冠强监事
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无
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无
除上述人员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对外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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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
关系
公司董事长陈伟忠与总经理方勇为连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配偶关系、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的提名与选聘情况
经 2015 年 5 月 15 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提名并作出决议:以下 5 人作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伟忠、方勇、卢嵩、毕双喜、赵军。2015 年 5 月 15 日科顺防水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选举陈伟忠为公司董事长。2016 年 8 月 25 日,科顺防水召开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朱冬青、瞿培华、孙蔓莉、郭磊明为独立董事,加入科顺防水第一届董事会。
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5 年 5 月 15 日,科顺防水召开创立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邱志雄、傅冠强为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志东为第一届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科顺防水第一届监事会。同日,科顺防水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选举邱志雄为监事会主席。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
规的了解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经中介机构辅导,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文件进行了学习,已经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知悉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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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义务和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
情况
除对本公司的投资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金额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傅冠强监事
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万元 15%
股权投资管理
深圳市弘德和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5万元 30.50%
股权投资管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根据截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方式
陈伟忠董事长 153,211,368 33.45 直接
方勇董事、总经理 8,496,394 1.86 直接
孙崇实副总经理 6,009,868 1.31 直接
卢嵩董事、财务负责人 5,280,922 1.15 直接
毕双喜董事、董事会秘书 3,628,026 0.79 直接
赵军董事、副总经理 2,668,552 0.58 直接
龚兴宇副总经理 2,286,842 0.50 直接
吴志远副总经理 1,779,474 0.39 直接
邱志雄监事会主席 225,790 0.05 直接
黄志东职工代表监事 626,158 0.14 直接
孙崇文副总经理孙崇实之胞弟 778,948 0.17 直接
叶吉应用技术总监 787,948 0.17 直接
曾东明涂料研发总监 477,368 0.10 直接
陈智忠陈伟忠胞弟 40,383,950 8.82 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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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关系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方式
阮宜宝陈伟忠配偶 40,054,738 8.75 直接
陈作留陈伟忠之父 23,438,684 5.12 直接
陈华忠陈伟忠胞弟 16,004,736 3.49 直接
陈行忠陈伟忠胞弟 3,000,0.66 直接
合计 309,139,766 67.5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有争议情况。
(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监事傅冠强通过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弘德和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0.2398 万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
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近亲属近三年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被冻结的情况,并已就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做出声明。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薪
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
政策
项目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审批程序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和工作岗位确定薪酬
根据薪酬管理制度,考量职位、级别、服务时间、业绩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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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津贴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高级管理人员
工资+年终奖金+绩效奖金
根据薪酬管理制度,考量职位、级别、服务时间、业绩
董事会会议审议
核心技术人员
工资+年终奖金+绩效奖金
根据薪酬管理制度,考量职位、级别、服务时间、业绩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
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2017 年 1-6 月在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2017年 1-6月薪酬
陈伟忠董事长 45.26
方勇董事、总经理 21.06
卢嵩董事、财务负责人 20.92
毕双喜董事、董事会秘书 21.68
赵军董事、副总经理 21.31
孙崇实副总经理 21.06
龚兴宇副总经理 21.78
吴志远副总经理 21.14
邱志雄监事会主席 9.89
黄志东职工代表监事 14.91
叶吉应用技术总监 16.67
曾东明涂料研发总监 13.26
刘勤研发工程师 8.86
傅冠强监事-
朱冬青独立董事 3.00
瞿培华独立董事 3.00
孙蔓莉独立董事 3.00
郭磊明独立董事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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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享有的
其他待遇和退休计划
公司的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除外)、监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均参加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计划,未享受其他待遇。
除以上披露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关联企业领薪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取得其他收入、享受其他待遇。
(四)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
人员薪酬总额占公司利润的比例
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
269.80 679.26 582.41 208.04
利润总额 12,718.58 31,597.16 19,946.83 9,920.04
占比 2.12 2.15 2.92 2.1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
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与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所有享受股权激励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股权激励相关协议并向公司出具了《员工忠实勤勉的承诺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自前述协议签订以来,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协议义务、责任或承诺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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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协议。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4年初至 2015 年 5 月 15日,科顺有限尚未设立董事会,陈伟忠担任执行董事。
2015 年 5 月 15 日,科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首届董事会,董事为陈伟忠、方勇、卢嵩、毕双喜、赵军,其中董事长为陈伟忠。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2016 年 8 月 25 日,科顺防水召开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朱冬青、瞿培华、孙蔓莉、郭磊明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4年初至 2015 年 5 月 15日,公司未设立监事会,阮宜宝为科顺有限的监事。
2015 年 5 月 15 日,科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科顺防水召开创立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邱志雄、傅冠强为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志东为第一届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科顺防水第一届监事会,同日,科顺防水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选举邱志雄为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4年至 2015年 5月 15日,陈伟忠为科顺有限的总经理。
2015 年 5 月 15 日,科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科顺防水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成方勇为总经理,孙崇实、龚兴宇、赵军为副总经理,卢嵩为财务负责人,毕双喜为董事会秘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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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聘任吴志远为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方勇、卢嵩、毕双喜、赵军、孙崇实、龚兴宇、吴志远。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原因
综上分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主要是:1、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发生变化;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3、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八、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以及审计委员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有限公司阶段,发行人制订了有限公司章程,并根据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由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 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公司决策管理的中心是股东会,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股东变更、增资、股权转让、整体变更等事项均由股东会讨论并形成决议,股东会决议内容合法合规并能得到执行。但是重大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对外担保等事项仅由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审议决策。有限公司阶段股东会会议通知多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送达,告知或分发完毕即视为会议通知行为的完成,并存在会议届次不清、未按期召开定期股东会的情况。但上述瑕疵不影响决策机构决议的实质效力,也未损害有限公司和股东利益。
2015 年 5 月,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聘任了董事会秘书,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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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2015 年 10 月,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挂牌后,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承诺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治理规则及内控制度,同时参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明确三会一层各自的职责范围,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架构的完善。
此外,新三板挂牌后,发行人规范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完成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公告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议案,采取切实措施保障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有效促进了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
2016 年 8 月,发行人完成所在地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工作,正式进入上市辅导期。上市辅导期间,发行人进一步改善了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引进了 4 名独立董事,并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工作细则,明确其职权范围和决策程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科学、规范和完善。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等机构和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相关规则、制度的规定,独立、有效地运作并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有限公司阶段,发行人制订了有限公司章程,并根据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由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2015 年 5 月,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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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5年 5月 21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召开了 14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
赞成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 公司创立大会 2015年 5月 15日 100%
2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 6月 6日 100%
3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 1月 15日 100%
4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 4月 20日 100%
5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 4月 27日 100%
6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 6月 14日 100%
7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 8月 25日 100%
8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 9月 5日 100%
9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 12月 12日 100%
10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 1月 11日 100%
11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年 5月 22日 100%
12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 7月 3日 100%
13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 9月 15日 100%
14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 12月 23日 100%
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决议内容及重大决策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2、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名。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召开了 25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表决情况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 5月 15日全票通过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 5月 22日全票通过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年 6月 11日全票通过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年 11月 17日全票通过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年 12月 1日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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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表决情况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5年 12月 31日全票通过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年 3月 30日全票通过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6年 4月 12日全票通过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年 5月 30日全票通过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6年 7月 12日全票通过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6年 8月 10日全票通过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6年 8月 19日全票通过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6年 8月 31日全票通过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6年 9月 12日全票通过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6年 10月 14日全票通过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6年 10月 28日全票通过
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6年 11月 24日全票通过
1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6年 12月 26日全票通过
19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7年 2月 9日全票通过
20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7年 4月 7日全票通过
2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7年 4月 26日全票通过
2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7年 6月 14日全票通过
23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7年 8月 29日全票通过
24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7年 12月 7日全票通过
2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17年 12月 12日全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做出决策,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3、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召开了 11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表决情况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 5月 15日全票通过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 5月 22日全票通过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年 11月 17日全票通过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年 12月 31日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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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表决情况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年 3月 30日全票通过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年 4月 18日全票通过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年 8月 10日全票通过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6年 12月 26日全票通过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7年 2月 9日全票通过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年 4月 26日全票通过
1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年 8月 29日全票通过
公司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做出决策,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名。2016 年 8 月 25 日,科顺防水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朱冬青、瞿培华、孙蔓莉、郭磊明为公司独立董事,补充为首届董事会成员。
自 2015年 5月 21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25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
朱冬青 13 13 0 0 否
瞿培华 13 13 0 0 否
孙蔓莉 13 13 0 0 否
郭磊明 13 13 0 0 否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按规定出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发挥了各自的专业特长,对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2015 年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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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毕双喜为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董事会秘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情况
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公司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人员构成主任委员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孙蔓莉、郭磊明、毕双喜孙蔓莉孙蔓莉、郭磊明
提名委员会朱冬青、瞿培华、方勇朱冬青朱冬青、瞿培华
战略委员会陈伟忠、方勇、卢嵩、毕双喜、赵军陈伟忠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瞿培华、朱冬青、陈伟忠瞿培华瞿培华、朱冬青
2、运行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立后,能够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上述各专业委员在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董事职责,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强董事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制订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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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与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综上,公司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报告期末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169 号《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科顺防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6月 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公司最近三年合法、合规运作情况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2015 年 2 月 2 日,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昆环罚(2015)第 1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昆山科顺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进行水性涂料及油性涂料的生产,责令昆山科顺停止水性涂料及油性涂料的生产,对昆山科顺处罚款48,000 元。昆山科顺已及时整改,并已足额缴纳罚款。2015 年 2 月 5 日,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昆山科顺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实昆山科顺已经停止水性涂料及油性涂料的生产,相关生产设备已拆除、相关生产原料已清理完毕,并出具了现场检查笔录且已由昆山市环境监察大队确认。
2015 年 9 月 7 日,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对昆山科顺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证明昆山科顺已缴纳罚款四万八千元,查实昆山科顺已停止水性、油性涂料生产,并拆除了相关设备。此次环境处罚数额较小、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二)2015 年 6 月 30 日,重庆市丰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丰都)
质监罚字〔2015〕1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一项目所使用的科顺有限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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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卷材(产品数量共 850 平方米、货值金额共 22,525 元)最大拉力时延率(纵向)不符合相关标准,对科顺有限实施行政处罚;鉴于科顺有限能与承建商协商共同提出整改方案、对已使用的工程进行整改,能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积极配合调查且产品数量小,存在从宽情节、应予减轻处罚,对科顺有限没收违法所得 1,700 元并处罚款 11,270 元。科顺有限已及时整改,并已足额上缴违法所得、缴纳罚款。
2017 年 1 月 10 日,重庆市丰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书面证明,证明公司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全部款项,能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已及时纠正,规范意识较好,存在从宽、减轻情节,该次受到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2015 年 12 月 15 日,高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了高检罚告
〔2015〕1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由于佛山科顺申报的一批处理剂包装批号与其性能证标示货物包装批号不一致,对佛山科顺处罚款 5,000 元。佛山科顺已及时整改,并已足额缴纳罚款。
2016 年 11 月 18 日,高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书面说明,证明佛山科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如实提供证据资料,并能立即停止涉案货物的出口、主动中止违法行为,依据规定从轻处罚;佛山科顺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上述行为已经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
基于上述,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佛山科顺的上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对发行人的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2015 年 12 月 16 日,佛山市高明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明地税稽
查罚〔2015〕1 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记载:佛山科顺与陈伟忠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 13,536,200 元,该合同未缴纳产权转移数据印花税,税务处理决定:追缴 2010 年 4 月 27 日少申报缴纳的印花税 6,768.10 元;滞纳金 6,920.38 元;处以少申报印花税 50%金额的罚款
3,384.05元。佛山科顺已及时整改,并已足额缴纳罚款。
2017 年 1 月 4 日,佛山市高明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了书面证明,证明佛山科顺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全部款项,违法行为已及时纠正,规范意识较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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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该次受到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佛山科顺与陈伟忠发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具体情况的说明
1、2006年 12月 30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明府复〔2006〕248号《关
于同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陈伟忠等十个用地单位的批复》;同日,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与陈伟忠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意将坐落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沧江工业园杨梅园南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陈伟忠,宗地面积为 67,011.08 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工业,出让金额为 5,293,875.32
元(出让金与契税均已足额缴纳),出让年限为 50年。
2007 年 2 月 5 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就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向陈伟忠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2010 年 5 月 6 日,佛山科顺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
意佛山科顺的注册资本由原 100 万增至 800 万,陈伟忠以上述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550万,货币出资 150万。双方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陈伟忠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佛山科顺,转让价格为 1,353.62万元。
佛山市瑞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佛瑞正估字〔2009〕第005 号《土地估价报告》,就陈伟忠拥有的上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进行价值评估,估价基准日为 2009年 12月 31日,估价结果为总地价 1,353.62万元。
2010 年 5 月 11 日,佛山市粤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佛粤明会验字〔2010〕第 0503 号《验资报告》,其中记载,佛山科顺增加注册资本 700 万元,全部由陈伟忠认缴,出资方式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550 万元,以货币出资150 万元;截至 2010 年 5 月 11 日,佛山科顺收到陈伟忠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货币出资 150 万元,陈伟忠所投入的土地使用权已办理过户手续(土地价值共 1,353.62万元,超过实收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0 年 5 月 12 日,佛山科顺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完成了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3、本次交易已完成,佛山科顺取得 1 项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坐落于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沧江工业园杨梅园南区,佛山市人民政府已就该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向佛山科顺核发了佛高国用(2010)第 0600160 号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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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证书,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67,011.08平方米,终止日期为 2056年 12月 30日。
基于上述,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2014 年 11 月 12 日,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穗天国税限改
〔2014〕16896 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其中记载:科顺有限广州分公司丢失于 2014年 5月 27日领购的三张发票的发票联,于 2014年 11月 11日在信息时报纸上刊登该发票的遗失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处以 60 元的罚款。当日,科顺有限广州分公司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六)2016 年 12 月 13 日,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穗海国税简罚
〔2016〕1888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其中记载主要内容:发行人广州分公司丢失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3 份,已填用已盖章已验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处以 60 元的罚款。当日,发行人广州分公司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受罚单位及时改正并予以公告,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行人的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关联方阮宜萍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向公司借款 330 万元并于次日归还该借款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
行情况
(一)资金管理制度
201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防范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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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公司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对资金的合理控制。
(二)对外投资制度
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权限及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者由董事长、总经理依职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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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得将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三)对外担保制度
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权限及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应当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 3 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除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一般应以公司信用作保证。
重合同,讲信用,维护公司形象。需他人提供担保的,应慎重选择担保人,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批准后办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董事、总经理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署对外担保合同。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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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以下要求:
1、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2、被担保人应属于与公司在生产经营规模、资产经营状况、盈利能力水
平、偿债能力高低、银行信誉等级大体相当的企业。一般为三类企业:(1)与
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2)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3)与本企业有密切
经济利益的企业。
3、担保总额控制在经济业务往来总额内。
4、原则上公司不以抵押、质押方式对外提供担保,且担保形式应尽量争取
为一般保证。
5、慎重审查担保合同。对主债权主体、种类、数额、债务人履约期限、保
证方式、担保范围及其他事项均应逐项审核。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对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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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直接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二)完善股东投票机制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三)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关联的决策权限,规定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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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的提案前提示关联股东对该项提案不享有表决权。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必须回避表决。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将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因市场环境等原因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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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17〕8168号《审计报告》。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除阅读本节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外,还应关注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息。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9,239,294.59 424,296,656.61 183,224,035.60 105,957,967.2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10,600.00 --
应收票据 205,771,929.80 319,284,252.17 260,461,620.57 151,705,263.32
应收账款 786,517,633.32 533,052,413.92 377,214,333.63 257,314,589.72
预付款项 27,581,333.10 13,259,514.80 8,479,666.16 4,326,483.95
其他应收款 33,779,683.28 19,209,389.31 19,674,171.57 15,653,264.28
存货 194,674,215.54 149,283,777.09 102,264,742.41 115,820,924.89
其他流动资产 43,344,916.80 59,615,512.48 53,130,181.64 86,893,647.84
流动资产合计 1,570,909,006.43 1,518,512,116.38 1,004,448,751.58 737,672,141.2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
固定资产 221,610,985.69 134,272,616.24 125,061,708.20 119,718,251.55
在建工程 275,837,583.98 244,450,941.62 75,728,953.90 28,900,238.49
无形资产 106,008,213.93 65,076,125.64 62,493,278.24 47,864,249.72
长期待摊费用 2,363,843.97 2,684,244.57 1,153,170.85 1,101,528.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506,420.87 22,245,294.85 15,479,555.54 10,259,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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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640,000.00 46,705,718.00 8,332,167.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9,967,048.44 545,434,940.92 318,248,833.73 207,843,788.25
资产总计 2,250,876,054.87 2,063,947,057.30 1,322,697,585.31 945,515,929.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4,802,916.42 184,057,440.46 293,716,084.89 230,718,163.46
应付票据 200,648,532.60 166,905,572.42 132,323,517.19 116,397,806.11
应付账款 337,507,573.45 251,404,479.43 173,533,647.25 166,584,116.52
预收款项 41,245,761.04 75,429,588.64 55,710,201.97 53,826,075.75
应付职工薪酬 20,194,245.61 38,272,598.05 28,772,366.90 14,583,239.76
应交税费 26,935,778.75 18,727,495.63 18,989,495.02 6,064,322.19
应付利息 190,536.05 144,222.75 232,820.36 190,916.66
其他应付款 34,269,387.53 34,409,680.29 28,788,030.50 27,433,495.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81,252.88 3,881,252.88 2,756,578.92 -
流动负债合计 869,675,984.33 773,232,330.55 734,822,743.00 615,798,135.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883,669.11 21,824,295.55 18,024,122.88 -
预计负债 10,238,137.69 8,882,664.47 8,049,059.60 6,811,073.63
递延收益 1,408,888.94 2,143,000.04 2,212,333.36 881,666.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76,59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530,695.74 32,926,550.06 28,285,515.84 7,692,740.31
负债合计 901,206,680.07 806,158,880.61 763,108,258.84 623,490,875.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458,000,000.00 458,000,000.00 196,587,678.00 86,857,143.00
资本公积 589,424,650.65 589,166,414.15 182,075,835.86 72,509,374.07
专项储备 11,138,812.77 11,171,329.27 9,462,955.76 6,801,267.73
盈余公积 44,206,428.38 44,206,428.38 12,072,497.62 13,107,854.82
未分配利润 231,337,719.50 155,244,004.89 159,390,359.23 142,749,413.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4,107,611.30 1,257,788,176.69 559,589,326.47 322,025,053.61
少数股东权益 15,561,763.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9,669,374.80 1,257,788,176.69 559,589,326.47 322,025,053.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50,876,054.87 2,063,947,057.30 1,322,697,585.31 945,515,9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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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863,228,116.64 1,473,418,297.14 1,199,558,586.25 1,059,222,936.54
减:营业成本 529,361,989.39 740,921,891.98 663,200,551.80 684,076,208.42
税金及附加 8,994,803.58 15,199,829.61 13,587,480.06 9,627,005.12
销售费用 99,858,866.83 195,017,971.05 151,550,882.16 135,534,478.56
管理费用 71,936,377.38 173,316,373.43 131,539,147.75 103,269,424.40
财务费用 9,490,652.34 14,895,279.72 18,302,820.32 19,873,160.70
资产减值损失 13,793,475.89 21,006,739.20 22,426,549.29 8,292,969.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10,600.00 --
投资收益-6,035,383.44 502,606.56 1,090,644.51 517,881.41
其他收益 2,812,071.10
二、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列)
126,568,638.89 314,073,418.71 200,041,799.38 99,067,571.36
加:营业外收入 827,291.69 3,111,246.62 3,772,259.29 892,532.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14,165.08 185,684.03 126,451.03 29,763.35
减:营业外支出 210,094.35 1,213,111.84 4,345,733.20 759,654.4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4,803.04 523,430.73 2,955,471.31 108,565.04
三、利润总额(亏
损以“-”号填列)
127,185,836.23 315,971,553.49 199,468,325.47 99,200,449.64
减:所得税费用 19,032,121.62 51,525,209.27 34,565,740.64 20,640,670.99
四、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108,153,714.61 264,446,344.22 164,902,584.83 78,559,778.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153,714.61 264,446,344.22 164,902,584.83 78,559,778.65
五、综合收益总额 108,153,714.61 264,446,344.22 164,902,584.83 78,559,778.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8,153,714.61 264,446,344.22 164,902,584.83 78,559,778.6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24 0.63 0.44 0.24
(二)稀释每股收

0.24 0.63 0.44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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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2,749,743.28 1,463,024,934.88 1,122,189,166.11 1,120,232,233.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88,419.12 25,455,578.45 14,579,601.26 15,511,620.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438,162.40 1,488,480,513.33 1,136,768,767.37 1,135,743,854.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6,521,876.41 855,262,944.09 725,027,076.34 777,665,629.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8,996,979.52 150,840,458.04 115,069,716.46 82,137,810.81
支付的各项税费 84,724,429.28 183,031,891.61 122,881,685.13 93,755,908.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066,185.80 185,505,297.23 157,425,821.79 124,444,233.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7,309,471.01 1,374,640,590.97 1,120,404,299.72 1,078,003,582.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71,308.61 113,839,922.36 16,364,467.65 57,740,272.10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0 129,800,000.00 250,000,000.00 50,661,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78,676.56 502,606.56 1,090,644.51 517,881.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9,253.14 304,100.00 457,249.36 111,063.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0,000.00 3,300,000.00 - 27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547,929.70 133,906,706.56 251,547,893.87 51,564,944.4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27,576,196.40 246,422,512.47 105,160,775.49 76,121,817.88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 129,800,000.00 230,000,000.00 110,661,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59,352.00 3,446,988.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835,548.4 379,669,500.47 335,160,775.49 186,782,817.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287,618.70 -245,762,793.91 -83,612,881.62 -135,217,87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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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42,074,025.00 70,000,000.00 6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3,000,000.00 131,350,000.00 193,000,000.00 98,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15,407.57 79,003,706.12 40,210,803.21 57,607,11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215,407.57 652,427,731.12 303,210,803.21 215,607,11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940,626.44 175,425,153.37 158,219,298.20 115,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790,995.29 27,151,976.76 7,856,905.26 7,286,482.8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077,734.73 96,793,456.92 961,092.31 68,557,585.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809,356.46 299,370,587.05 167,037,295.77 191,344,068.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593,948.89 353,057,144.07 136,173,507.44 24,263,047.45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净增加额
-158,752,876.20 221,134,272.52 68,925,093.47 -53,214,553.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1,853,676.60 130,719,404.08 61,794,310.61 115,008,864.53
六、期末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193,100,800.40 351,853,676.60 130,719,404.08 61,794,310.61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3,820,305.82 385,153,850.91 163,217,116.13 94,470,202.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10,600.00 --
应收票据 203,220,277.29 315,639,793.54 258,942,620.57 151,705,263.32
应收账款 819,086,922.06 559,805,728.63 415,960,884.26 282,842,445.02
预付款项 22,250,874.01 17,407,526.37 6,560,299.14 31,197,073.01
其他应收款 147,839,778.64 103,639,414.36 164,938,279.12 92,970,5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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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存货 69,025,433.91 49,136,982.74 31,145,083.35 32,542,012.95
其他流动资产 11,443,025.25 41,331,995.19 34,279,665.98 81,354,417.12
流动资产合计 1,526,686,616.98 1,472,625,891.74 1,075,043,948.55 767,081,983.2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395,838,189.13 332,848,189.13 58,038,189.13 48,038,189.13
固定资产 61,744,755.14 16,103,157.49 9,099,288.26 9,563,667.99
在建工程 56,158,181.16 71,313,556.91 33,821,270.11 14,289,473.04
无形资产 16,886,912.67 17,173,040.94 17,414,826.07 8,858,388.54
长期待摊费用 1,317,362.95 1,518,585.99 384,420.85 257,778.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968,987.36 12,095,083.02 9,848,260.49 6,295,845.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6,184,331.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2,914,388.41 481,051,613.48 164,790,585.91 87,303,342.66
资产总计 2,099,601,005.39 1,953,677,505.22 1,239,834,534.46 854,385,325.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4,802,916.42 184,057,440.46 293,716,084.89 230,718,163.46
应付票据 200,648,532.60 166,905,572.42 133,878,011.19 116,397,806.11
应付账款 262,853,374.64 189,447,600.64 180,386,478.23 134,429,258.97
预收款项 36,157,286.19 70,896,002.87 48,005,486.24 48,903,335.10
应付职工薪酬 13,009,187.20 25,031,324.43 20,398,316.44 9,413,026.95
应交税费 18,886,117.43 12,287,652.58 15,203,514.04 3,792,345.63
应付利息 190,536.05 144,222.75 232,820.36 190,916.66
其他应付款 27,099,491.14 28,442,806.14 29,864,483.49 22,207,025.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81,252.88 3,881,252.88 2,756,578.92 -
流动负债合计 767,528,694.55 681,093,875.17 724,441,773.80 566,051,878.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883,669.11 21,824,295.55 18,024,122.88 -
递延收益 908,333.38 2,143,000.04 2,212,333.36 881,666.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76,59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792,002.49 24,043,885.59 20,236,456.24 881,666.68
负债合计 788,320,697.04 705,137,760.76 744,678,230.04 566,933,545.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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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实收资本(或股本) 458,000,000.00 458,000,000.00 196,587,678.00 86,857,143.00
资本公积 584,934,228.52 584,934,228.52 177,843,650.23 68,277,188.44
盈余公积 44,206,428.38 44,206,428.38 12,072,497.62 13,107,854.82
未分配利润 224,139,651.45 161,399,087.56 108,652,478.57 119,209,594.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1,280,308.35 1,248,539,744.46 495,156,304.42 287,451,780.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99,601,005.39 1,953,677,505.22 1,239,834,534.46 854,385,325.93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799,410,694.14 1,395,504,030.05 1,172,960,521.29 1,030,717,695.71
减:营业成本 532,244,877.87 783,638,781.43 729,155,047.05 718,524,572.00
税金及附加 6,596,193.89 11,556,936.14 8,033,422.33 5,399,460.16
销售费用 86,417,252.78 172,891,027.65 148,564,709.91 133,680,445.82
管理费用 41,399,894.38 114,523,497.65 87,460,826.89 68,626,368.03
财务费用 7,745,221.28 13,565,984.88 18,282,319.32 19,357,529.30
资产减值损失 10,234,449.58 12,625,696.33 20,823,465.07 7,377,588.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10,600.00 --
投资收益-6,096,340.97 77,499,134.78 1,090,644.51 -1,446,710.14
其他收益 2,299,626.66
二、营业利润
(亏损以“-”号填列)
110,976,090.05 364,711,840.75 161,731,375.23 76,305,021.54
加:营业外收入 344,545.43 1,794,019.86 2,885,520.56 658,800.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34,159.53 126,451.03 413.72
减:营业外支出 152,758.00 725,444.88 1,246,971.28 493,455.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9,481.00 270,726.17 1,119,851.57 25,747.71
三、利润总额
(亏损以“-”号填列)
111,167,877.48 365,780,415.73 163,369,924.51 76,470,366.06
减:所得税费用 16,367,313.59 44,441,108.18 25,665,400.73 13,467,660.22
四、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填列)
94,800,563.89 321,339,307.55 137,704,523.78 63,002,7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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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17,802,252.36 1,407,047,493.02 1,074,804,900.26 1,079,295,900.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99,013.01 39,455,030.50 16,308,459.42 17,054,675.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1,601,265.37 1,446,502,523.52 1,091,113,359.68 1,096,350,576.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74,062,005.52 863,395,377.52 775,182,247.16 847,228,696.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6,033,627.57 84,537,086.24 64,435,311.53 50,633,787.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745,966.13 148,673,101.72 94,628,804.03 70,427,369.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186,701.19 203,112,001.58 140,035,790.29 113,101,445.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0,028,300.41 1,299,717,567.06 1,074,282,153.01 1,081,391,298.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72,964.96 146,784,956.46 16,831,206.67 14,959,277.79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125,000,000.00 250,000,000.00 50,696,408.4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17,719.03 77,499,134.78 1,090,644.51 517,881.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463.13 102,375.45 1,933,585.48 1,063.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641,505.09 - 27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826,182.16 257,243,015.32 253,024,229.99 51,490,352.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4,744,606.72 52,434,400.27 34,754,445.81 13,699,796.77
投资支付的现金 62,990,000.00 399,810,000.00 240,000,000.00 120,661,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5,166,963.50 48,231,488.00 70,855,778.41 11,9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901,570.22 500,475,888.27 345,610,224.22 146,310,7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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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075,388.06 -243,232,872.95 -92,585,994.23 -94,820,443.91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2,074,025.00 70,000,000.00 6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3,000,000.00 131,350,000.00 193,000,000.00 98,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83,260.29 - 40,210,803.21 57,607,11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483,260.29 573,424,025.00 303,210,803.21 215,607,11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940,626.44 175,425,153.37 158,219,298.20 115,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790,995.29 27,151,976.76 7,856,905.26 7,286,482.8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204,253.30 71,393,456.92 961,092.31 67,390,358.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935,875.03 273,970,587.05 167,037,295.77 190,176,841.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52,614.74 299,453,437.95 136,173,507.44 25,430,274.67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955,037.84 203,005,521.46 60,418,719.88 -54,430,891.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5,190,430.82 112,184,909.36 51,766,189.48 106,197,080.93
六、期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额
168,235,392.98 315,190,430.82 112,184,909.36 51,766,189.48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14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2017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 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16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认为,科顺防水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顺防水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年 12月 31日、2017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年度、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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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 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将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 7 家子公司,减少 1 家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业务性质成立时间所占权益比例
佛山科顺佛山市 10,000.00 制造业 2005.08.05 100.00
北京科顺北京市 510.00 制造业 2006.08.04 100.00
昆山科顺昆山市 371.48 制造业 1993.06.08 100.00
深圳工程深圳市 2,000.00 建筑业 1998.09.15 100.00
重庆科顺重庆市 8,000.00 制造业 2011.05.09 100.00
南通科顺南通市 8,000.00 制造业 2014.03.13 100.00
德州科顺德州市 1,000.00 制造业 2014.07.22 100.00
依来德佛山市 1,000.00 商业 2015.12.08 100.00
科顺电子商务佛山市 100.00 商业 2015.12.10 100.00
渭南科顺渭南市 5,000.00 制造业 2016.09.09 100.00
荆门科顺荆门市 5,000.00 制造业 2016.11.7 100.00
鞍山科顺鞍山市 3,582.00 制造业 2016.10.28 55.83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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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注册资本累计实际出资
出资
比例
(1)2016年度
鞍山科顺新设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3,582.00 2,000.00 55.83
荆门科顺新设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5,000.00 3,600.00 100.00
渭南科顺新设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5,000.00 1,500.00 100.00
(2)2015年度
依来德新设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1,000.00 1,000.00 100.00
科顺电子商务新设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100.00 100.00 100.00
(3)2014年度
南通科顺新设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8,000.00 8,000.00 100.00
德州科顺新设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1,000.00 1,000.00 100.00
(2)合并范围减少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
处置日净
资产
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2014年度
深圳市科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销完成工商登记 3.54 -4.63
四、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一)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因素
1、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工程施工,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包括市场需求、公司产品供给能力以及获取订单能力等。随着公司全国布局战略推进的加快、公司扩产计划的实施以及近年来公司产品品牌效应、销售渠道的优化及获取订单能力的提升,预期未来几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将持续增长。
2、影响公司成本的主要因素
本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成本构成,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67.01%(受北京科顺停产影响,公司采用 OEM 模式委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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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外购产品的销售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为 21.99%)、84.33%、
84.09%和 83.96%,是影响营业成本的主要因素。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公
司的成本控制能力是影响公司营业成本的最主要因素。此外,燃料动力、人工成本、技术能力、生产管理能力以及产能的合理利用等因素对生产成本有直接影响。
3、影响公司费用的主要因素
影响公司费用的主要因素包括销售模式、管理模式、融资渠道、利率等。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变动主要系职工薪酬、运输装卸费、广告宣传费支出波动所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研发费用总体持续增加,系因公司不断加大技术和产品开发投入;财务费用的比例呈现下降趋势,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次股权融资获取资金,以及公司通过筹措更低成本的借款资金以降低利息支出,同时通过加强对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提升营运资金效益,以降低财务费用所占比例。
4、影响本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
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费用变动情况等。有关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变动情况的分析详见本节“十三、盈利能力分
析”。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
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根据防水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业务特点,营业收入增长率、综合毛利率、研发支出等财务指标以及生产基地分布及销售区域覆盖情况、生产厂区面积、设备数量及产能利用率等非财务指标,对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其变动对公司业绩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1、营业收入增长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6,322.81 万元、147,341.83 万元、
119,955.86 万元和 105,922.29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7.94%。随着公司全国布局战略的推进,未来几年内,公司的生产基地陆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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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并投入,公司生产能力将大幅度提升。2014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指出到 2020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 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45%左右。财政部预测,城镇化 6年需投资 42万亿,其中大量投资于住房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会持续增加对建筑防水材料的需求;2013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管网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未来数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将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将进一步提高对建筑防水材料的需求。受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力支持以及公司自身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将进一步增长。
2、综合毛利率
综合毛利率指标能从整体上反映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市场竞争力、产品和服务的定价能力、成本的管控能力和内部资源的配置能力等。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8. 68%、49.71 %、44.71%和 35.42%,综合毛利率处于
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产品较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但随着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和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波动,未来公司综合毛利率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
3、研发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分别为 2,911.78万元、5,963.59万元、5,603.42万
元和 4,376.14 万元,呈逐年增加趋势。系公司不断加大技术和产品开发投入所
致。未来公司在研发方面还将继续增加投入,不断开拓市场,提高盈利能力。
4、非财务指标
公司的生产基地及销售区域覆盖情况,生产厂区面积、设备数量、员工人数、人均产值、产能利用率、专利数量等非财务指标对公司的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本次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基准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次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公司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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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为帮助投资者对公司及投资于公司的股票作出合理判断,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阅,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8249 号”《审阅报告》;同时公司确信能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公司管理层编制了 2017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17 年度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250号”《审核报告》。
(一)2017年 1-9月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 2017年 1-9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2017-9-30
(经审阅)
2016-12-31
(经审计)
流动资产 171,179.18 151,851.21
非流动资产 69,464.41 54,543.49
资产总计 240,643.59 206,394.71
流动负债 98,212.45 77,323.23
非流动负债 3,162.48 3,292.66
负债总计 101,374.92 80,615.89
所有者权益 139,268.66 125,778.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0,643.59 206,394.71
项目
2017年 1-9月
(经审阅)
2016年 1-9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1,611.79 110,048.38
营业利润 19,729.67 28,452.29
利润总额 19,793.85 28,585.54
净利润 16,699.10 23,944.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723.34 23,944.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665.51 25,095.76
基本每股收益 0.37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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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0 32.57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6 34.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55 -645.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27.14 -12,561.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08.79 46,847.56
2017年 1-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8.68%,说明公司业务继续
呈较快增长趋势,但由于产能限制原因,未能达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营业收入增幅。
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下降幅度在 30.16%~33.59%之
间,主要原因系:
1、原材料采购成本上涨:2017年 1-9月,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国内沥青市
场价格上涨(广东高富 90#沥青的含税出厂价从 2016 年 1-9 月平均含税价的1,931.29 元/吨上涨到 2017 年 1-9 月平均含税价的 2,790.43 元/吨,上涨幅度
44.49%),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元/㎡、%
项目 2017年 1-9月采购单价 2016年 1-9月采购单价变动情况
沥青 2,310.73 1,705.91 35.45
膜类(含隔离膜) 0.50 0.59 -14.49
聚酯胎基 2.61 2.44 6.83
SBS改性剂 13,904.24 11,403.76 21.93
聚醚 10,034.01 8,333.51 20.41
乳液 6,661.40 5,625.89 18.41
基础油 3,320.12 2,818.18 17.81
石蜡 4,237.82 4,719.65 -10.21
异氰酸酯 26,823.83 14,398.15 86.30
2、北京科顺停产影响:经测算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对发行人 2017年 1-9
月利润总额的影响约 2,784.00万元,约占 2017年 1-9月利润总额的 14.06%。
3、销售单价略有下降:由于原材料 2016 年采购价格下降的滞后效应,
2017 年 1-9 月,公司防水材料产品销售平均单价较上年同期均略有下降,其中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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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卷材单价下降 4.99%,防水涂料单价下降 8.57%。
由于以上因素共同影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由 2016 年 1-9 月的
51.92%下降至 2017 年 1-9 月的 38.34%,下降 13.59 个百分点,并进而导致
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均超过 30%。
目前,已公布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东方雨虹(证券代码:002271)和凯伦股份(证券代码:300715),该 2 家上市公司 2017 年1-9月经营情况如下:
东方雨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6年 1-9月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697,054.79 479,811.98 45.28%
营业利润 100,631.09 81,321.24 23.75%
利润总额 100,394.72 84,319.79 19.06%
净利润 88,782.52 71,934.73 23.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873.17 72,069.64 2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545.17 69,901.07 18.09%
凯伦股份: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9月 2016年 1-9月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27,396.74 17,586.70 55.78%
营业利润 3,338.66 2,983.87 11.89%
利润总额 3,359.41 3,012.97 11.50%
净利润 2,849.66 2,569.07 10.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49.66 2,569.07 10.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31.98 2,544.37 11.30%
根据上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东方雨虹和凯伦股份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均增长较快,但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未能实现同步快速增长,其原因均系由于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所致,说明公司经营情况与行业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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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与净利润变动幅度的差异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要大,其主要原因系北京科顺停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所致。
(二)2017年度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2017年度发行人经营情况预测如下:
项目 2017年度预测数 2016年度审计数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193,371.37 147,341.83 31.24%
营业利润 25,647.75 31,407.34 -18.34%
利润总额 25,711.93 31,597.16 -18.63%
净利润 21,691.89 26,444.63 -17.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716.14 26,444.63 -17.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658.31 27,501.09 -21.25%
随着 2017 年下半年重庆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顺和南通科顺的陆续投产,发行人产能瓶颈将得以解决,发行人 2017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受产能限制因素将消除,同时 OEM 外购成本较高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也将逐步消除。
根据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发行人预测 2017年度营业收入 193,371.37万
元,较 2016 年度增长 31.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716.14 万元,
较 2016 年度下降 17.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21,658.31万元,较 2016年度下降 21.25%,下降幅度未超过 30%。
发行人 2017 年度营业收入实现增长,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原因与 2017 年 1-9 月经营情况分析相同。
六、报告期内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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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①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②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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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③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④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建筑防水材料产品。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直销产品收入确认的方法是:公司以销售产品交付购货方,经购货方到货验收确认后作为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经销产品收入确认的方法是:公司销售产品交付承运人作为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提供建筑合同劳务。公司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即完工进度乘以合同总收入确认工程施工收入。
(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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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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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
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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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
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
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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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
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
①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②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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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六)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 500 万元以上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相关单位的项目质保金组合其他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其他方法
(2)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下同) 5 5 5
1-2年 10 10
2-3年 30 30
3-4年 50 50
4-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3)其他方法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例(%)
相关单位的项目质保金组合 0〔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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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0 0
注:深圳工程已经按照营业收入的 2%单独预计了产品质量保证金,对于应收账款余额中的质保金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预付款项、应收利息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七)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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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八)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
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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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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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 20 5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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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通用设备平均年限法 3-5 5 19.00-31.67
专用设备平均年限法 3-10 5 9.50-31.67
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 3-10 5 9.50-31.67
(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
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
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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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
办公软件 5
(十三)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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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五)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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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
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六)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
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产品质量保证金是指公司为防水工程施工项目提取的准备金,按照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收入的 2%计提,且余额不超过最近 5 年防水工程施工收入的2%。
(十七)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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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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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八)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
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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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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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七、报告期内的主要税项
(一)公司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其税种、税率情况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3%、11%〔注〕
消费税应纳税销售额详见税收优惠 3之说明
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 3%〔注〕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
金收入的 12%计缴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 7%、5%、1%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注:深圳工程从 2016年 5月 1日起实行营改增,改缴纳增值税,2016年 4月 30日之前开工的项目适用 3%增值税征收率,4月 30日之后开工的项目适用 11%增值税税率。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 2014年
本公司 15% 15% 15% 15%
昆山科顺公司 15% 15% 15% 1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25%
(二)税收优惠
1、本公司所得税
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08 年 12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44000235)。2011年 10月,公司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4000834)。2014 年 10月,本公司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44000758),按税法规定 2014年至 2016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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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
2、昆山科顺公司所得税
根据《关于公示江苏省 2014 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昆山科顺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32002203),按税法规定 2014年至 2016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
3、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5 年 1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 号的通知,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对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为 4%。通知规定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 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公司生产的涂料符合免征条件,享受消费税减免优惠。
4、发行人报告期税收优惠情况以及是否对税收优惠存在重大依赖
(1)税收优惠的计算过程
①企业所得税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母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10,211.87 31,074.23 19,478.54 9,032.29
昆山科顺应纳税所得额 973.52 1,864.39 1,733.73 1,382.18
合计 11,185.39 32,938.62 21,212.27 10,414.46
享受的优惠税率差 10
应纳所得税额税差 1,118.54 3,293.86 2,121.23 1,041.45
佛山科顺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 15.20 --
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 1,118.54 3,309.06 2,121.23 1,0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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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消费税
消费税优惠金额根据各纳税主体的纳税申报表中关于防水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减免税额进行统计,报告期内各期统计金额分别为 697.38 万元、1,369.07
万元、931.83万元和 0.00万元。
(2)报告期各期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企业所得税税收
优惠
消费税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
合计
利润总额占比
2017年 1-6月 1,118.54 697.38 1,815.92 12,718.58 14.28
2016年度 3,309.06 1,369.07 4,678.14 31,597.16 14.81
2015年度 2,121.23 931.83 3,053.05 19,946.83 15.31
2014年度 1,041.45 - 1,041.45 9,920.04 10.5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在 20%以下,且发行人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的政策,在报告期及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因此发行人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5、发行人及昆山科顺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情况以及未来不能被持续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说明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①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②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③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④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⑤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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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⑥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⑦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⑧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公司及昆山科顺相关定量指标如下:
①科研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母公司
科研人员人数 90 注 76 46
职工总数 675 547 436
占比 13.33 13.89 10.55
昆山科顺
科研人员人数 12 12 11
职工总数 118 120 91
占比 10.17 10.00 12.09
指标要求≥10 ≥10 ≥10
注: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2008)362号文第五条地(二)款第 1项规定:企业科
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 183 天以上的人员。故上述研发人员为各年度在公司实际工作时间在 183 天以上的人员,与期末人数及全年平均人数有一定差异。
②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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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度
母公司昆山科顺指标
要求研发费用营业收入占比研发费用营业收入占比
2016年 5,137.23 139,550.40 3.68 826.36 21,662.22 3.81 ≥3
2015年 4,777.19 117,296.05 4.07 826.23 23,674.23 3.49 ≥3
2014年 3,553.02 103,071.77 3.45 823.12 23,397.98 3.52 ≥3
③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母公司
高新产品收入 131,380.98 110,448.45 96,134.85
总收入 147,479.72 117,693.67 102,992.98
占比 89.08 93.84 93.34
昆山科顺
高新产品收入 15,978.86 14,759.45 18,237.81
总收入 21,662.22 23,674.23 23,397.98
占比 73.76 62.34 77.95
指标要求≥60 ≥60 ≥60
注:总收入含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入。
(3)公司及昆山科顺公司相关定性条件说明:
①公司 1996年 10月 10日成立,昆山科顺 1993 年 6月 8日成立,公司及昆山科顺均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②公司目前已取得专利 29项,其中发明专利 10项,实用新型专利 17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昆山科顺目前已取得 34 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及昆山科顺,拥有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③公司主要从事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沥青基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昆山科顺主要从事防水卷材的生产,主要产品为自粘防水卷材、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预铺/湿铺防水卷材等。公司及昆山科顺产品均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第四类“新材料”下第三大项“高分子材料”类别中第一小项“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具有特殊功能、高附加值的高分子材料制备技术及以上材料的应用技术等”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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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公司以创新领先为核心竞争力,于 2004 年 12 月成立研发中心,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研发总监,配备了沥青延伸仪、改性沥青检测显微镜、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和紫外辐照试验箱等研发仪器、设备。先后成立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与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开展了技术开发合作,有效促进了“高抗氯性耐盐碱型聚酯基防水卷材”等研发项目的成果转化。昆山科顺以创新为动力,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6年获得昆山市科学技术局颁发的《昆山市科技研发机构》铜牌。
⑤公司及昆山科顺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4)公司及昆山科顺公司高新复审情况
公司相关指标均符合高新企业认定条件,公司已于 2017年 5月向广东省科技局提交高新复审材料,昆山科顺已于 2017年 6月提交高新复审材料。
(5)公司及昆山科顺公司不能通过高新复审的影响说明
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如未来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将按照新税法规定,自第二年开始适用 25%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变化,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八、主营业务分部信息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防水卷材
57,517.03 33,875.29 98,887.06 46,165.17 79,932.00 42,021.80 71,430.34 46,070.19
防水涂料
15,406.55 10,888.87 31,904.47 18,093.78 26,235.74 14,919.31 23,028.21 14,231.58
防水工程施工
12,778.84 7,495.84 16,217.36 9,621.65 13,308.44 9,015.92 10,705.96 7,564.89
其他 115.02 125.55 265.31 174.23 440.04 358.94 640.57 492.98
合计 85,817.44 52,385.55 147,274.20 74,054.83 119,916.22 66,315.97 105,805.07 68,3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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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按地区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华东区 31,174.19 36.33 56,017.46 38.04 48,257.81 40.24 39,633.80 37.46
华南区 21,017.65 24.49 40,443.74 27.46 31,322.26 26.12 25,992.69 24.57
华北区 11,610.17 13.53 18,130.50 12.31 12,868.82 10.73 14,628.15 13.83
华中区 7,240.55 8.44 12,879.02 8.74 12,054.04 10.05 9,080.09 8.58
西南区 10,519.78 12.26 12,200.36 8.28 6,777.95 5.65 8,133.63 7.69
东北区 1,232.64 1.44 5,416.94 3.68 5,217.22 4.35 5,901.42 5.58
西北区 2,587.31 3.01 1,577.24 1.07 3,214.87 2.68 2,372.47 2.24
港澳台及境外
435.15 0.51 608.95 0.41 203.25 0.17 62.83 0.06
合计 85,817.44 100.00 147,274.20 100.00 119,916.22 100.00 105,805.07 100.00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对经营成果的
影响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7〕8171 号《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94 -33.77 -282.90 -7.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1.21 159.73 262.06 53.5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5.46 29.97 109.06 51.7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59.00 7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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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6.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4.78 63.86 -36.51 -32.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注)
--1,310.00 --642.00
小计- 260.61 -1,018.87 51.71 -583.91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63.41 37.59 37.92 -15.1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97.21 -1,056.46 13.79 -568.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012.58 27,501.09 16,476.46 8,424.73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公司确定的管理费用股份支金额,系公司于 2014年 12月和 2016年 4月授于高管及中层骨干增资或受让实际控制人股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分别确认管理费用 642.00万元、1,31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占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82%、-3.99%、
0.08%和-7.24%。
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收到的股份支付和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分别详见本节“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十一)营业
外收入分析”。
十、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除非特别指明,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6.30/
2017年 1-6月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
2014年度
流动比率(倍) 1.81 1.96 1.37 1.20
速动比率(倍) 1.50 1.68 1.14 0.8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55 36.09 60.06 66.3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1 2.99 3.50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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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2017.6.30/
2017年 1-6月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
2014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3.00 5.69 5.96 7.05
利息保障倍数 13.76 21.29 11.99 6.1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684.19
34,819.59 23,202.96 12,696.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10,815.37 26,444.63 16,490.26 7,855.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1,012.58 27,501.09 16,476.46 8,424.7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06 0.27 0.04 0.1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5 0.53 0.18 -0.16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
0.24 0.66 0.44 0.25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
0.24 0.66 0.44 0.2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91 2.75 2.85 3.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8.43 32.73 37.38 38.5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04 0.05 0.10 0.26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
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支出(注:利息支出包含利息资本化金
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
摊费用摊销+待摊费用摊销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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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除外)÷净资产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2010 年修订),本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年
1-6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28 0.24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43 0.24 0.24
2016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47 0.63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73 0.66 0.66
2015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41 0.44 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38 0.44 0.44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96 0.24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56 0.25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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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一、盈利预测情况
为帮助投资者对公司及投资于公司的股票作出合理判断,且公司确信能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公司管理层编制了 2017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7 年度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250号”《审核报告》。
(一)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一、营业收入 147,341.83 86,322.81 55,288.98 51,759.58 193,371.37
减:营业成本 74,092.19 52,936.20 34,383.71 32,214.19 119,534.10
税金及附加 1,519.98 899.48 315.96 344.91 1,560.35
销售费用 19,501.80 9,985.89 7,223.69 7,214.53 24,424.10
管理费用 17,331.64 7,193.64 5,342.06 5,050.23 17,585.92
财务费用 1,489.53 949.07 384.29 528.36 1,861.71
资产减值损失 2,100.67 1,379.35 861.39 489.30 2,730.0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1.06 ----
投资收益 50.26 -603.54 281.55 --321.99
其他收益- 281.21 13.37 - 294.58
二、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列)
31,407.34 12,656.86 7,072.81 5,918.08 25,647.75
加:营业外收入 311.12 82.73 35.89 - 118.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57 11.42 --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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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度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减:营业外支出 121.31 21.01 33.43 - 54.4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2.34 4.48 6.13 - 10.61
三、利润总额(亏
损以“-”号填列)
31,597.16 12,718.58 7,075.26 5,918.08 25,711.93
减:所得税费用 5,152.52 1,903.21 1,191.54 925.29 4,020.04
四、净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26,444.63 10,815.37 5,883.72 4,992.79 21,691.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444.63 10,815.37 5,907.97 4,992.79 21,716.14
少数股东损益---24.25 --24.25
(二)盈利预测说明
1、盈利预测编制基础
公司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16 年度及 2017 年1-6 月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的实际经营业绩,并以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编制了公司 2017年度盈利预测表。
2、盈利预测假设
(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监管、财政、经济状况或国家宏观调控
政策无重大变化;
(2)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水平等无重大变化;
(3)对公司生产经营有影响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行业质量标准等无重
大变化;
(4)本公司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无重大变化;
(5)本公司经营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6)本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资金计划及投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7)本公司经营所需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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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3
(8)本公司经营活动、预计产品结构及产品市场需求状况、价格在正常范
围内变动;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0)其他具体假设详见盈利预测表项目说明所述。
3、盈利预测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编制该盈利预测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公司实际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4、盈利预测表项目说明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A、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147,274.20 85,817.44 55,021.99 51,759.58 192,599.01
其他业务收入 67.63 505.38 266.99 - 772.36
营业收入 147,341.83 86,322.81 55,288.98 51,759.58 193,371.37
主营业务成本 74,054.83 52,385.55 34,242.81 32,214.19 118,842.55
其他业务成本 37.36 550.65 140.90 - 691.55
营业成本 74,092.19 52,936.20 34,383.71 32,214.19 119,534.10
B、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147,274.20 85,817.44 55,021.99 51,759.58 192,599.01
防水卷材销售 98,887.06 57,517.03 35,587.66 34,068.82 127,173.51
防水涂料销售 31,904.47 15,406.55 11,449.33 10,960.68 37,816.56
防水工程施工 16,217.36 12,778.84 7,912.45 6,660.63 27,3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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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4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其他 265.31 115.02 72.55 69.45 257.02
主营业务成本 74,054.83 52,385.55 34,242.81 32,214.19 118,842.55
防水卷材销售 46,165.17 33,875.29 21,085.57 20,185.66 75,146.53
防水涂料销售 18,093.78 10,888.87 8,228.08 7,876.91 26,993.86
防水工程施工 9,621.65 7,495.84 4,909.27 4,132.58 16,537.69
其他 174.23 125.55 19.89 19.04 164.47
C、其他说明
a、营业收入 2017 年度较 2016年度增加 46,029.54万元,增长 31.24%;营
业成本 2017年度较 2016年度增加 45,441.91万元,增长 61.33%。
b、营业收入、成本分为防水材料业务和工程施工业务两部分进行预测。
防水材料业务预测中,收入系以历史期间经审计的 10-12 月收入占比为基础,结合预测期间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成本系以收入预测情况以及 7-9 月防水材料实现毛利率为基础进行预测。
工程施工业务预测中,收入系根据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已经签订的合同,并结合 2017 年度施工类项目预计的施工进度进行预测;成本系以收入预测情况以及 7-9月工程施工业务实现毛利率为基础进行预测。
(2)税金及附加
A、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
预测数
合计
营业税-19.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742.63 416.02 106.15 183.69 705.87
教育费附加 331.55 183.68 49.18 78.73 311.59
地方教育附加 221.02 122.44 32.78 52.48 207.71
房产税 32.57 34.03 28.57 2.92 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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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5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
预测数
合计
土地使用税 85.69 83.70 58.03 7.17 155.88
印花税 123.90 58.18 39.59 19.79 107.61
车船使用税 0.77 1.02 1.23 0.09 2.43
其他税费 0.84 0.40 0.43 0.03 0.90
合计 1,519.98 899.48 315.96 344.91 1,560.35
B、其他说明
a、税金及附加 2017年度较 2016年度增加 40.36万元,增长 2.66%。
b、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系根据公司预测的2017年度应税收入及测算的增值税税负率,按照相应的税收政策进行预测。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其他税费系以 2017 年 1-6 月已审实际数为基础,结合预测期间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
(3)销售费用
A、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运输装卸费 5,211.15 3,311.87 2,750.58 2,275.60 8,338.06
广告宣传费 3,693.83 780.74 1,144.26 748.61 2,673.61
职工薪酬支出 6,091.27 3,883.76 2,010.41 2,196.11 8,090.28
办公差旅费 1,723.79 759.94 433.68 764.19 1,957.81
业务招待费 1,544.62 576.98 414.61 785.62 1,777.22
租赁费 652.27 300.31 241.31 210.63 752.24
售后服务费 295.72 242.42 144.87 150.61 537.90
其他 289.15 129.86 83.97 83.16 296.99
合计 19,501.80 9,985.89 7,223.69 7,214.53 24,424.10
B、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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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6
a、销售费用 2017年度较 2016年度增加 4,922.30万元,增长 25.24%。
b、运输装卸费系以 2017年 1-9月运输装卸费占收入比重以及预测的 10-12月收入为基础,结合预测期间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
职工薪酬支出系根据销售人员编制情况、薪酬增长计划及经营利润进行预测。
除运输装卸费、职工薪酬外的其他销售费用系以历史期间经审计的其他销售费用为基础,结合以前年度费用水平及预测期间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
(4)管理费用
A、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研发费 5,963.59 2,911.78 2,485.45 1,799.08 7,196.30
职工薪酬支出 5,290.55 2,567.54 1,780.66 2,094.78 6,442.99
办公差旅费 1,065.79 614.27 278.14 347.05 1,239.47
业务招待费 504.32 265.24 205.58 183.10 653.92
折旧摊销费 590.23 435.73 245.24 264.82 945.80
咨询服务费 1,310.81 102.87 103.85 80.39 287.11
税费 132.58 4.57 17.72 8.67 30.97
租赁费 380.65 91.34 75.41 64.85 231.59
股份支付 1,310.00 ----
其他 783.12 200.29 149.99 207.48 557.77
合计 17,331.64 7,193.64 5,342.06 5,050.23 17,585.92
B、其他说明
a、管理费用 2017年度较 2016年度增加 254.28万元,增长 1.47%。
b、研发费系在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结合研发部门编制的研发计划,以历史期间的研发费用为基础,结合以前年度费用水平及预测期间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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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7
职工薪酬支出系根据管理人员编制情况和薪酬增长计划进行预测。
折旧摊销费系根据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预测期间增减变动以及采用的折旧摊销政策等进行预测。
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管理费用系以历史期间经审计的其他管理费用为基础,结合以前年度费用水平及预测期间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
(5)财务费用
A、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利息支出 1,557.08 996.78 414.59 548.87 1,960.24
利息收入-170.38 -100.07 -76.86 -58.98 -235.90
手续费 105.69 50.72 46.77 37.91 135.40
汇兑损益-2.86 1.63 -0.21 0.55 1.97
合计 1,489.53 949.07 384.29 528.36 1,861.71
B、其他说明
a、财务费用 2017年度较 2016年度增加 372.19万元,增长 24.99%。
b、利息支出系根据公司目前贷款规模和利率,结合公司未来计划融资规模相关情况进行预测;利息收入系根据预计持有的货币资金量,按照资金使用授权投放于定期存款的金额为基础进行预测;手续费和汇兑损益系以历史期间经审计的手续费和汇兑损益支出为基础,结合以前年度费用水平及预测期间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
(6)资产减值损失
A、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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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8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坏账损失 1,409.22 1,186.06 789.09 431.30 2,406.44
存货跌价损失 344.36 193.29 72.30 58.00 323.5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47.09 ----
合计 2,100.67 1,379.35 861.39 489.30 2,730.03
B、其他说明
a、资产减值损失 2017年度较 2016年度增加 629.36万元,增长 29.96%。
b、资产减值损失系以历史期间经审计的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为基础,结合以前年度费用水平及预测期间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2016 年度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系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科顺停产导致的,预计 2017 年度不存在该类事项,因此未对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进行预测。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A、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
预测数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1.06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1.06 ----
合计 51.06 ----
B、其他说明
a、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17 年度较 2016 年度减少 51.06 万元,降低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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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9
b、2016 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由购买的沥青期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所导致的,预计 2017 年 10-12 月不存在购买该资产的意愿,因此未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进行预测。
(8)投资收益
A、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
预测数
合计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9.97 55.46 -- 55.46
期货投资收益 20.29 -659.00 281.55 --377.45
合计 50.26 -603.54 281.55 --321.99
B、其他说明
a、投资收益 2017年度较 2016年度减少 372.25万元,降低 740.64%。
b、由于投资收益产生的特殊性,未进行预测。
(9)其他收益
A、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
预测数
合计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281.21 13.37 - 294.58
合计- 281.21 13.37 - 294.58
B、其他说明
由于政府补助的发生情况具有偶然性及不确定性,未进行预测。
(10)营业外收入
A、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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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预测数
合计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57 11.42 -- 11.42
政府补助 159.73 ----
无需支付款项 11.62 7.71 9.90 - 17.61
罚款收入 105.41 55.41 19.76 - 75.16
其他 15.79 8.20 6.23 - 14.42
合计 311.12 82.73 35.89 - 118.62
B、其他说明
a、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合计金额 2017 年度较 2016 年度增加 102.07 万
元,增长 32.81%。
b、由于营业外收入的发生情况具有偶然性及不确定性,未进行预测。
(11)营业外支出
A、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
预测数
合计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2.34 4.48 6.13 - 10.61
滞纳金 0.38 - 0.18 - 0.18
对外捐赠 29.55 2.00 2.28 - 4.28
其他 39.04 14.53 24.84 - 39.37
合计 121.31 21.01 33.43 - 54.44
B、其他说明
a、营业外支出 2017年度较 2016年度减少 66.87万元,降低 55.12%。
b、由于营业外支出发生情况具有偶然性及不确定性,未进行预测。
(12)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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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1
A、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已审实际数
2017年度
1-6月已审实际数
7-9月实际发生数
(已审阅)
10-12月
预测数
合计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5,821.44 2,336.98 1,478.91 1,140.90 4,956.79
递延所得税调整
-668.91 -433.77 -287.37 -215.61 -936.75
合计 5,152.52 1,903.21 1,191.54 925.29 4,020.04
B、其他说明
a、所得税费用 2017年度较 2016年度减少 1,132.48万元,降低 21.98%。
b、所得税费用系根据公司预测的利润总额、法定税率及历史期间的所得税费用率进行预测。
(三)2017年四季度业绩预测合理性分析
1、营业收入预测分析
营业收入分为防水材料业务和工程施工业务两部分进行预测。
防水材料业务收入以报告期内第 4 季度收入占全年的收入的平均比例为基础进行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4-2016年度合计
2017年度
第 1季度 16,295.93 15,744.36 22,354.87 54,395.16 24,841.67
第 2季度 28,696.37 29,926.84 38,778.23 97,401.44 48,702.30
第 3季度 24,209.36 28,343.20 37,640.40 90,192.96 46,604.53
第 4季度 26,014.67 32,633.03 32,350.99 90,998.69 45,098.96
合计 95,216.33 106,647.43 131,124.49 332,988.25 165,247.45
第 4季度占比 27.32% 30.60% 24.67% 27.33%
以 2014-2016 年三个年度第 4 季度占全年的收入的平均比例为基础,结合2017年第 1-3季度的防水材料销售收入预测出 2017年第 4季度防水材料销售收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62
入 45,098.96万元。从目前公司实际发生材料销售收入来看,2017年 10-11月防
水材料销售收入已经实现 36,128.64 万元,已经超过第四季度预测收入的平均
数。
工程施工业务预测中,收入系根据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已经签订的合同,并结合 2017 年度施工类项目预计的施工进度进行预测,预测出 2017 年第4 季度防水工程施工收入 6,660.63 万元。从目前公司实际发生工程施工业务收
入来看,2017 年 10-11 月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已经实现 4,393.48 万元,与第四季
度预测收入的平均数比较接近。
2、防水材料销售毛利率预测分析
防水材料业务中,2017年第 1-2季度毛利率为 38.54%,第 3季度毛利率为
37.73%,最近一季度毛利率较低,基于谨慎性原则,2017 年第 4 季度毛利率采
用第 3季度毛利率即 37.73%进行预测。
(1)产品销售单价情况
产品
2017年1-6月 2017年7-9月 2017年10-11月
收入
金额
销售数量
平均
单价
收入金额销售数量
平均
单价
收入金额销售数量平均单价
防水
卷材
57,517.03 3,345.48 17.19 35,587.66 2,009.42 17.71 28,033.97 1,630.65 17.19
防水
涂料
15,406.55 25,213.63 6.1,449.33 19,022.43 6.02 8,094.67 13,377.51 6.05
注 1:上表中的销售数量不包含对深圳工程的销量。
注 2:收入金额单位系万元;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销售数量单位分别为万㎡、吨;平均销售价格单位分别为元/㎡、元/千克。
(2)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
类别
2017年 1-6月 2017年 7-9月 2017年 10-11月
采购
金额
采购
数量
平均
单价
采购
金额
采购
数量
平均
单价
采购
金额
采购
数量
平均
单价
沥青 10,493.56 45,572.37 2,302.61 8,004.06 34,478.75 2,321.45 6,429.20 27,193.34 2,364.26
膜类(含隔离膜)
4,879.42 9,458.37 0.52 2,404.30 5,054.34 0.48 2,170.57 3,801.07 0.57
聚酯胎基 2,994.22 1,125.99 2.66 2,949.69 1,150.20 2.56 1,833.14 685.99 2.67
SBS 改性剂
4,105.17 2,851.10 14,398.56 2,962.05 2,231.68 13,272.72 2,081.28 1,475.04 14,109.98
聚醚 2,348.85 2,421.52 9,699.93 1,626.97 1,540.83 10,559.03 1,096.66 1,014.42 10,810.70
乳液 2,483.80 3,711.24 6,692.65 1,737.82 2,626.20 6,617.23 1,571.68 2,342.92 6,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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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3
类别
2017年 1-6月 2017年 7-9月 2017年 10-11月
采购
金额
采购
数量
平均
单价
采购
金额
采购
数量
平均
单价
采购
金额
采购
数量
平均
单价
基础油 1,177.63 3,337.00 3,529.02 884.17 2,873.04 3,077.47 501.67 1,584.17 3,166.78
石蜡 780.97 1,867.17 4,182.66 575.06 1,332.67 4,315.10 331.79 687.49 4,826.16
异氰酸酯 1,279.35 525.53 24,344.18 1,097.90 360.72 30,436.39 672.58 216.56 31,058.35
注:沥青、SBS 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数量计量以吨为单位,单价以元/吨为单位;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数量计量以万平方米为单位,单价以元/平方米为单位。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17 年 10-11 月销售单价略有下降,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略有上涨,毛利率相比第三季度会有所下滑,但考虑公司 10-11 月实际实现的材料收入远高于盈利预测的数额,该部分增加的收入会抵减毛利率下滑对毛利额的影响,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①销售单价下降及采购单价上涨对毛利额的影响测算
A、销售单价下降对毛利额的影响测算
产品类别
2017年 10-11月平均销售单价
2017年 7-9月平均销售单价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
2017年 10-11月销售数量
销售单价下降对毛利额的影响
防水卷材 17.19 17.71 -0.52 1,630.65 -847.94
防水涂料 6.05 6.02 0.03 13,377.51 401.33
合计-----446.61
注:防水卷材销售数量计量以万㎡为单位,单价以元/㎡为单位;防水涂料销售数量计量以吨为单位,单价以元/千克为单位。
B、采购单价上涨对毛利额的影响测算
原材料类别
2017年10-11月平均采购单价
2017年7-9月平均采购单价
平均采购单价变动
2017年10-11月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上涨对毛利额的影响
沥青 2,364.26 2,321.45 42.81 27,193.34 -116.41
膜类(含隔离膜) 0.57 0.48 0.09 3,801.07 -342.10
聚酯胎基 2.67 2.56 0.11 685.99 -75.46
SBS改性剂 14,109.98 13,272.72 837.26 1,475.04 -123.50
聚醚 10,810.70 10,559.03 251.67 1,014.42 -25.53
乳液 6,708.18 6,617.23 90.95 2,342.92 -21.31
基础油 3,166.78 3,077.47 89.31 1,584.17 -14.15
石蜡 4,826.16 4,315.10 511.06 687.49 -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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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4
原材料类别
2017年10-11月平均采购单价
2017年7-9月平均采购单价
平均采购单价变动
2017年10-11月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上涨对毛利额的影响
异氰酸酯 31,058.35 30,436.39 621.96 216.56 -13.47
合计-----767.06
注:沥青、SBS 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数量计量以吨为单位,单价以元/吨为单位;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数量计量以万平方米为单位,单价以元/平方米为单位。
综合考虑销售单价下降及采购单价上涨对毛利额的影响,毛利额相对盈利预测的金额下降 1,213.67万元。
②收入增加对毛利额的影响测算
A、2017年 10-11月毛利率简单测算
2017年 10-11月材料销售收入 36,128.64
按照 3季度毛利率倒算成本 22,497.30
2017年 10-11月实际因材料价格上涨增加成本 767.06
考虑材料单价上涨后的成本 23,264.36
重新测算 2017年 10-11月毛利率 35.61%
B、毛利额的影响测算
预测 2017年四季度材料收入 45,098.96
平均月收入(预测) 15,032.99
按照预测计算 10-11月材料收入 30,065.97
2017年 10-11月实际实现材料收入 36,128.64
实际收入较预测的增加额 6,062.67
重新测算 2017年 10-11月毛利率 35.61%
收入增加对毛利额的影响 2,158.73
综上,10-11 月的实际情况相对盈利预测来说,销售单价下降及采购单价上涨的影响将会导致毛利额下降 1,213.67 万元,收入增加将会导致毛利额增加
2,158.73 万元,两者合计的净影响将会导致毛利额增加 945.05 万元。因此,销
售单价下降及采购单价上涨不会给公司 2017 年第四季度的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盈利预测经的营业绩出现重大偏差。2017 年第 4 季防水材料销售毛利率预测采用第 3季度毛利率来确定相对合理。
3、防水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预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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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5
防水工程施工业务,2017年第 1-2季度毛利率为 41.34%,第 3季度毛利率
为 37.96%,最近一季度毛利率较低,基于谨慎性原则,2017年第 4季度毛利率
采用第 3季度毛利率即 37.96%进行预测。
4、各生产基地产量情况
生产基地
2017年 1-6月 2017年 7-9月 2017年 10-11月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佛山科顺 1,477.61 25,364.99 837.57 17,048.76 602.40 12,472.97
昆山科顺 1,364.27 803.19 511.30
重庆科顺 33.26 318.45 325.82
德州科顺 158.85 187.96
鞍山科顺 29.97 128.34
南通科顺 490.87
合计 2,875.14 25,364.99 2,148.03 17,048.76 1,755.82 12,963.84
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产量单位分别为万㎡、吨。
公司 2017 年第四季预测收入低于第三季度,由上述表中可知,佛山科顺与昆山科顺的产量保持稳定,其他生产基地在 2017 年第四季度的产量陆续增加,确保了 2017年第 4季度销售收入有足够的产量供应。
综上,公司 2017年四季度业绩预测合理。
(四)相关主体承诺
发行人及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出具了《关于盈利预测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鉴于本公司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顺防水”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就 2017年度公司的盈利预测特此承诺如下事项:
为帮助投资者对公司及投资于科顺防水的股票作出合理判断,且公司确信能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公司管理层编制了2017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17 年度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250号”《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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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6
根据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公司预测 2017 年度营业收入 193,371.37 万
元,较 2016 年增长 31.24%,净利润 21,691.89 万元,较 2016 年下降 17.97%。
若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将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愿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的警告等行政处罚。
本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受其约束;如本承诺内容被证明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承诺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
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二)重要承诺事项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财产抵押取得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开立保
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金融机构
抵押人
抵押物
抵押物
金额
最后
到期日
其他借款条件账面
原值
账面
价值
本公司
顺德农商行
本公司
本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红旗中路工业区 38 号之一地块(顺府国用( 2013)第
1003405号)
825.03 759.64 取得银行
借款3,300.00
万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14,313.72
万元
银行借款最后到期日为 2018年 6月 7日;银行承兑汇票最后到期日为 2017年 12月21日
保证人: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科顺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卢嵩、阮宜宝
本公司
本公司
本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山居委会容奇大道天诚大厦三楼办公室(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315090318号)
355.80 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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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位
金融机构
抵押人
抵押物
抵押物
金额
最后
到期日
其他借款条件账面
原值
账面
价值
本公司
佛山科顺
佛山科顺佛山市高明区洋河镇桃花街 2号(办公楼)、(维修车间)、(涂料车间)、(设备控制房)、(宿舍楼)、(门卫二)、(车间一)、(车间二)、(排水板车间)、(变配电房)(粤房地权证佛字 0503003732-0503003741号)
2,399.96 2,010.58
本公司
佛山科顺
佛山科顺佛山市高明区洋河镇桃花街 2号(佛高国用(2014)
第 0600108号)
1,394.23 1,180.11
小计 4,975.02 4,100.51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解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期货保
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保证金类型金融机构保函编号(或票号)保证金到期日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3019 3.28 2015.12.25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3020 11.55 2014.12.25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3023 5.40 2014.11.3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3024 8.97 2014.12.8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4011 43.18 2018.12.31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4023 11.31 2015.12.31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507 7.96 2018.4.3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5011 3.98 2016.6.2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5012 3.74 2017.6.2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5013 17.13 2017.12.31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5018 33.14 2018.10.25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5063 5.00 2016.3.12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5020 28.99 2016.12.31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5023 9.09 2017.12.1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602 23.63 2017.12.3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603 21.60 2017.12.3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6028 20.95 201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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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类型金融机构保函编号(或票号)保证金到期日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612016033 52.13 2020.7.1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612016034 50.00 2018.5.31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612016035 15.10 2019.12.31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6039 38.85 2019.12.31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6040 88.15 2019.12.31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QT110061201601 20.70 2017.11.3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6043 5.34 2021.11.27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QT110061201602 3.00 2021.10.3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701 1.28 2018.12.2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17 2.00 2017.7.2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18 2.00 2017.7.2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19 14.50 2017.7.23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24 3.85 2017.8.7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26 33.49 2017.8.7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27 25.27 2017.8.7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28 25.95 2017.8.7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29 25.89 2017.8.7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30 4.00 2017.8.5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7010 10.00 2018.7.3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32 23.00 2017.9.7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33 28.00 2017.9.7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34 33.00 2017.9.7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35 26.00 2017.9.7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36 40.00 2017.9.30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LY1100612017011 50.00 2018.9.14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37 2.53 2017.10.2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39 8.50 2017.10.15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40 1.00 2017.10.4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41 1.00 2017.10.4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42 4.36 2017.10.9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43 2.83 2017.10.9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44 26.04 2017.10.17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45 7.00 20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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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9
保证金类型金融机构保函编号(或票号)保证金到期日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47 1.00 2017.10.25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48 1.00 2017.11.6
保函保证金顺德农商行 TB1100612017055 1.00 2017.11.7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3000178 4.56 2016.1.30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3000196 6.19 合同终止后 28日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3000197 4.35 合同终止后 28日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3000235 11.60 2016.11.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4013 3.74 2015.12.3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4000202 6.00 2015.12.3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4000199 47.26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该截止至合同解除并承担违约责任后第 28天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1 2.90 2016.12.3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7 74.79 2018.6.30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28 3.24 2019.12.3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51 11.09
(有效期至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有效期至 2017年 12月31日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32 2.33 2016.6.5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33 30.00 2017.5.26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81 2.58 2016.6.5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91 16.01 2020.6.25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00109 50.26 2017.6.30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00118 15.84 2016.8.15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00160 31.05
本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经业主验收合格,且本工程所在的整体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业主后第 28天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00161 9.02 2017.12.3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00164 3.00 2017.12.3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00175 15.24 20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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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0
保证金类型金融机构保函编号(或票号)保证金到期日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5000217 55.70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6019 18.00 2017.12.3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6053 6.04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6058 165.00
本保函有效期至合作协议有效期满且委托人履行完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项下全部《单项合同》后第 30日届满。如合作协议有效期延长,则本保函的有效期相应顺延。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6067 44.76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6070 5.98
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止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6086 12.47 2017.7.24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6097 6.00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年止失效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6098 90.00 2021.7.5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60117 42.07 2018.6.30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6000142 60.07 2021.12.30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57716000143 60.79 2021.12.30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91517034 18.64 2018.12.3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91516043 52.63 2019.12.30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91516046 10.00 2020.9.30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9151704 30.53 2017.7.3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91517010 60.54 2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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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
保证金类型金融机构保函编号(或票号)保证金到期日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91517013 327.89 2020.12.3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3391517014 16.31 2020.3.3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1790216000171 15.80 2017.11.13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1783916003396 1.19 2017.6.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1783916003389 0.32 2017.4.28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1783916002958 0.35 2017.6.1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1783917000828 1.74 2018.3.29
保函保证金中国银行 GC1783917000973 35.95 2018.4.20
保函保证金小计 2,426.48
-
应付票据保证金
顺德农商行
1314588016/20170210/0 300.00 2017.8.10
应付票据保证金
顺德农商行
1314588016/20170210/0 240.00 2017.8.14
应付票据保证金
顺德农商行
1314588016/20170303/0 300.00 2017.9.3
应付票据保证金
顺德农商行
1314588016/20170303/0 240.00 2017.9.3
应付票据保证金
顺德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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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588037021/20170511/0 41.87 2017.8.11
应付票据保证金
顺德农商行
1308588037021/20170511/0 41.07 2017.8.11
应付票据保证金
顺德农商行
1308588037021/20170524/0 25.58 2017.8.24
应付票据保证金
顺德农商行
1308588037021/20170524/0 49.61 20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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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9
保证金类型金融机构保函编号(或票号)保证金到期日
应付票据保证金
顺德农商行
1308588037021/20170524/0 39.17 2017.8.24
应付票据保证金
顺德农商行
1308588037021/20170524/0 49.02 2017.8.24
应付票据保证金
顺德农商行
1308588037021/20170628/0 13.68 2017.9.28
应付票据保证金小计 5,887.09
应收票据贴现保证金
汇丰银行 312.03 2017.8.25
应收票据贴现保证金
汇丰银行 120.00 2017.8.25
应收票据保证金小计 432.03
期货保证金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300.29
合计 9,045.87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取得借款而质押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票据号出票人接受质押单位票面金额出票日到期日 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顺德农商行 120.00 2016.7.26 2017.7.26 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 2,080.18 2016.8.25 2017.8.25 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 800.00 2016.8.25 2017.8.25 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顺德农商行 2,787.03 2016.9.23 2017.9.23 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顺德农商行 4,323.08 2016.12.29 2017.12.29 四川碧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70.00 2017.4.13 2017.10.12
合计 10,180.29
4、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报告期末,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三)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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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0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86,322.81 147,341.83 119,955.86 105,922.29
减:营业成本 52,936.20 74,092.19 66,320.06 68,407.62
税金及附加 899.48 1,519.98 1,358.75 962.70
销售费用 9,985.89 19,501.80 15,155.09 13,553.45
管理费用 7,193.64 17,331.64 13,153.91 10,326.94
财务费用 949.07 1,489.53 1,830.28 1,987.32
资产减值损失 1,379.35 2,100.67 2,242.65 829.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1.06 --
投资收益-603.54 50.26 109.06 51.79
其他收益 281.21
二、营业利润 12,656.86 31,407.34 20,004.18 9,906.76
加:营业外收入 82.73 311.12 377.23 89.25
减:营业外支出 21.01 121.31 434.57 75.97
三、利润总额 12,718.58 31,597.16 19,946.83 9,920.04
减:所得税费用 1,903.21 5,152.52 3,456.57 2,064.07
四、净利润 10,815.37 26,444.63 16,490.26 7,855.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15.37 26,444.63 16,490.26 7,855.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012.58 27,501.09 16,476.46 8,4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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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1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23.89%、22.83%、
13.25%和 27.46%,同期公司净利润增长-40.14%、 60.37%、 109.91%和
98.72%,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净利润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系公司报
告期内产品毛利率持续上升促使营业毛利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所致,公司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详见本小节之“(四)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01.82%、103.99%、99.92%和 107.2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
股份支付、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其中股份支付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00%、4.95%、0.00%和 8.17%,剔除该因素后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
影响较小。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85,817.44 99.41 147,274.20 99.95 119,916.22 99.97 105,805.07 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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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2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其他业务收入
505.38 0.59 67.63 0.05 39.64 0.03 117.22 0.11
合计 86,322.81 100.00 147,341.83 100.00 119,955.86 100.00 105,922.2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14 年至 201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7.9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41%、
99.95%、99.97%和 99.89%。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防水卷材
57,517.03 67.02 98,887.06 67.14 79,932.00 66.66 71,430.34 67.51
防水涂料
15,406.55 17.95 31,904.47 21.66 26,235.74 21.88 23,028.21 21.76
防水工程施工
12,778.84 14.89 16,217.36 11.01 13,308.44 11.10 10,705.96 10.12
其他 115.02 0.13 265.31 0.18 440.04 0.37 640.57 0.61
合计 85,817.44 100.00 147,274.20 100.00 119,916.22 100.00 105,805.0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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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3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以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为基础产品、以防水工程施工为特色产品的复合式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防水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呈现以下特征:
(1)防水卷材销售占比较高,销售规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防水卷材销售占比较高,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防水卷材销售收入分别为 57,517.03 万元、98,887.06 万元、79,932.00 万元和
71,430.34 万元,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7.02%、
67.14%、66.66%和 67.51%。
报告期内,防水卷材的销售规模持续增长,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长
23.71%,2015年度较 2014年度增长 11.90%。
(2)防水涂料销售占比相对稳定,销售规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防水涂料销售占比相对稳定,公司防水涂料销售收入分别为15,406.55 万元、31,904.47 万元、26,235.74 万元和 23,028.21 万元,占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95%、21.66%、21.88%和 21.76%。
报告期内,防水涂料的销售规模持续增长,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长
21.61%,2015年度较 2014年度增长 13.93%。
(3)防水工程施工业务销售占比相对较小,销售规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防水工程施工业务主要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工程实施,销售占比相对较小。报告期内,防水工程施工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 12,778.84 万
元、16,217.36 万元、13,308.44 万元和 10,705.96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
例分别为 14.89%、11.01%、11.10%和 10.12%。
报告期内,防水工程施工业务的销售规模持续增长,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长 21.86%,2015年度较 2014年度增长 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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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收入销售渠道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直销 53,630.48 62.13 109,377.72 74.23 81,471.10 67.92 69,133.63 65.27
经销 32,692.33 37.87 37,964.11 25.77 38,484.76 32.08 36,788.66 34.73
合计 86,322.81 100.00 147,341.83 100.00 119,955.86 100.00 105,922.29 100.00
注:公司防水工程施工收入划归为直销模式。
报告期内,直销模式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2.13%、74.23%、
67.92%和 65.27%,销售占比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近年来积极开发
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和基础设施项目的直销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发重要战略合作伙伴所致。
同时,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销模式收入也呈现稳定增长趋势,报告期内,经销商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2,692.33 万元、37,964.11 万元、
38,484.76万元和 36,788.66万元,2016年较 2015年略有减少,但相对平稳,报
告期内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经销商销售收入的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华东 12,370.41 37.84 17,391.21 45.81 19,370.86 50.33 17,727.74 48.19
华南 7,436.91 22.75 7,950.39 20.94 5,437.56 14.13 5,455.95 14.83
华中 4,556.32 13.94 6,233.26 16.42 6,122.12 15.91 5,148.08 13.99
西南 3,327.70 10.18 2,756.80 7.26 2,318.47 6.02 2,619.80 7.12
华北 3,225.59 9.87 1,890.60 4.98 1,595.44 4.15 2,371.44 6.45
东北 478.74 1.46 771.61 2.03 1,252.04 3.25 1,535.99 4.18
西北 1,213.27 3.71 912.28 2.40 2,371.84 6.16 1,929.67 5.25
港澳台及境外
83.39 0.26 57.97 0.15 16.43 0.04 --
合计 32,692.33 100.00 37,964.11 100.00 38,484.76 100.00 36,788.6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销售收入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中地区及西南地区,该四地区各期的合计经销收入分别为 27,691.34 万元、34,3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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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5
万元、33,249.02 万元和 30,951.57 万元,占比分别为 84.70%、90.43%、86.40%
和 84.13%,销售规模相对稳定;华北、东北及西北地区合计经销收入分别为
4,917.60 万元、3,574.48 万元、5,219.32 万元和 5,837.10 万元,占比分别为
15.04%、9.42%、13.56%和 15.87%,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销售规模下降,主
要原因系受制于产品运输半径以及公司对经销商开发力度的影响所致,随着公司全国布局战略的推进,重庆科顺、鞍山科顺、德州科顺的相继投产,并进一步加快荆门科顺、渭南科顺生产基地建设,公司产品的辐射范围及成本优势将进一步扩大,届时公司将逐步增加在该些地区的经销商数量,以提高在该些地区经销商的销售规模。
发行人的网络销售模式处于起步阶段,实现销售收入金额很小,报告期内网络销售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9.33万元、0.73万元、0.00元和 0.00元。
4、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华东区 31,174.19 36.33 56,017.46 38.04 48,257.81 40.24 39,633.80 37.46
华南区 21,017.65 24.49 40,443.74 27.46 31,322.26 26.12 25,992.69 24.57
华北区 11,610.17 13.53 18,130.50 12.31 12,868.82 10.73 14,628.15 13.83
华中区 7,240.55 8.44 12,879.02 8.74 12,054.04 10.05 9,080.09 8.58
西南区 10,519.78 12.26 12,200.36 8.28 6,777.95 5.65 8,133.63 7.69
东北区 1,232.64 1.44 5,416.94 3.68 5,217.22 4.35 5,901.42 5.58
西北区 2,587.31 3.01 1,577.24 1.07 3,214.87 2.68 2,372.47 2.24
港澳台及境外
435.15 0.51 608.95 0.41 203.25 0.17 62.83 0.06
合计 85,817.44 100.00 147,274.20 100.00 119,916.22 100.00 105,805.07 100.00
注:区域划分标准系按发货地址进行划分。
(2)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公司业务开展地区的 GDP 总量占比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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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6
单位:%
地区名称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GDP总量
占比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GDP总量
占比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GDP总量
占比
华东区 38.19 37.33 40.31 36.72 37.34 36.37
华南区 27.58 13.19 26.16 12.90 25.34 12.71
华北区 12.36 13.76 10.75 13.84 13.67 14.18
华中区 8.78 13.44 10.07 13.21 8.40 13.06
西南区 8.32 10.11 5.66 9.82 7.60 9.62
东北区 3.69 6.78 4.36 8.03 5.42 8.40
西北区 1.08 5.40 2.69 5.48 2.24 5.68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各地统计局及地方新闻网站公布的 GDP数据整理所得
公司销售规模占比情况与业务开展地区经济规模基本匹配:近三年华东区GDP 占全国 GDP 维持 36%左右,保持领先地位,公司在该地区的业务规模占本公司的比例位居第一。华南区域系本公司的注册地及业务发展起源地,属于公司经营业务的传统主要区域,因此报告期内该区域的业务规模占本公司整体收入的 25%~30%,业务收入占比位居本公司各区域第二位,高于该地区 GDP占比;其他区域业务拓展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
公司目前在华中地区、西南地区、东北地区、西北地区销售比重不高,主要是受制于产品运输半径的影响。随着公司全国布局战略的推进,重庆科顺、鞍山科顺、德州科顺的相继投产,并进一步加快南通科顺、荆门科顺、渭南科顺生产基地建设,公司产品的辐射范围及成本优势将进一步扩大,上述地区将成为公司新的销售增长点。
5、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对比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防水卷材 57,517.03 24.63 98,887.06 23.71 79,932.00 11.90 71,430.34
防水涂料 15,406.55 3.90 31,904.47 21.61 26,235.74 13.93 23,0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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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7
产品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增长率
收入金额
防水工程施工
12,778.84 49.60 16,217.36 21.86 13,308.44 24.31 10,705.96
其他 115.02 6.35 265.31 -39.71 440.04 -31.30 640.57
合计 85,817.44 23.25 147,274.20 22.81 119,916.22 13.34 105,805.07
注:2017年 1-6月增长率的对比基数系 2016年 1-6月相关数据。
报告期内,防水卷材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67.02%、
67.14%、66.66%和 67.51%,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防水卷材销售收
入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2015 年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24.63%、
23.71%、11.90%,2015 年度增长幅度较低的主要原因系受制公司生产产能的制
约所致。
报告期内,防水涂料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7.95%、
21.66%、21.88%和 21.76%。防水涂料的销售收入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
2015年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3.90%、21.61%、13.93%,2016年度增长幅度较
高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建佛山科顺生产基地产能得到释放、产销量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防水工程施工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4.89%、
11.01%、11.10%和 10.12%,占比保持基本稳定。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
2015 年度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49.60%、21.86%、24.31%,主要原因
系公司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2)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和销量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和销量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期间收入金额增长率销售数量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
防水卷材
2017年 1-6月
57,517.03 24.63 3,345.48 35.80 17.19 -8.24
2016年度 98,887.06 23.71 5,493.52 33.32 18.00 -7.2015年度 79,932.00 11.90 4,120.54 16.33 19.40 -3.82
2014年度 71,430.34 27.64 3,541.98 24.09 20.17 2.86
防水涂料
2017年 1-6月
15,406.55 3.90 25,213.63 18.83 6.11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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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8
产品期间收入金额增长率销售数量增长率平均单价增长率
2016年度 31,904.47 21.61 50,351.24 30.41 6.34 -6.75
2015年度 26,235.74 13.93 38,611.30 12.99 6.79 0.74
2014年度 23,028.21 14.95 34,172.26 24.20 6.74 -7.42
注 1:上表中的销售数量不包含对深圳工程的销量
注 2: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销售数量单位分别为万㎡、吨;平均销售价格单位分别为元/㎡、元/千克。
注 3:2017年 1-6月增长率的对比基数系 2016年 1-6月相关数据。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公司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收入增长原因主要系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销量增长幅度超过销售单价下降幅度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量和销售单价对销售收入的影响分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7年 1-6月与 2016年 1-6月相比销售收入增长的因素分析
项目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合计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15,159.87 2,441.53 17,601.40
单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3,792.36 -1,863.21 -5,655.57
合计 11,367.51 578.32 11,945.83
2016年与 2015年相比销售收入增长的因素分析
项目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合计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24,714.57 7,438.87 32,153.44
单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5,759.50 -1,770.15 -7,529.65
合计 18,955.06 5,668.73 24,623.79
2015年与 2014年相比销售收入增长的因素分析
项目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合计
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11,223.15 3,014.11 14,237.26
单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2,721.49 193.42 -2,528.07
合计 8,501.66 3,207.53 11,709.19
(3)报告期内,销量增长的原因分析如下:
①市场供需缺口较大
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的市场调查,在建项目的防水施工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例平均为 32.15%,竣工项目该指标的比例为 32.83%,据此测算,报告期
内全国防水施工面积需求面积及供需缺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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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
年份
全国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①
全国防水施工防水材料需求面积
防水材料
产量②
防水材料
市场缺口
防水材料市场缺口比例
2016年 1,264,219.92 379,265.98 189,780.00 189,485.98 49.96%
2015年 1,239,717.64 371,915.00 177,468.00 194,447.00 52.28%
2014年 1,249,826.35 374,948.00 167,255.00 207,693.00 55.39%
数据来源:①国家统计局、②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中国建筑防水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根据上表,全国建筑防水材料市场供需缺口比例高达 50%左右,市场供需缺口较大。
②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增加
伴随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从 2012 年的 374,695 亿元增长至 2016年的 606,46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2.79%,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增加,
城镇化不断加速,高铁、地铁、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行业都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刺激了建筑防水材料的需求。同时整个建筑工程行业对防水工程质量的重视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对防水行业质量提升的关注,促使对防水材料的品质提升。
③房地产行业客户集中度提升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2016 年,共有 131 家房地产企业跻身百亿军团,较 2015 年增加 27 家,销售总额共计 5.7 万亿元,市场份额已接近 50%,
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强者恒强态势更加突显,百亿房企渐成未来房地产市场竞争的主力。防水材料生产龙头企业的主要客户群体集中在房地产百强企业,同样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洗牌促使建筑防水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随着这些房地产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扩大,建筑防水行业的市场占有率也随之增长。
④下游需求升级驱动优质防水企业市场份额提高
随着现存房屋渗漏问题愈见突出,而建筑防水成本占房产建筑成本的比例较低,但其对建筑品质的提升效果非常明显。此外,下游用户对于防水工程质量也越来越重视,大型房地产商对于建筑防水采购把控越来越严格,与大型建筑防水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因此,建筑防水市场也迎来了优胜劣汰的发展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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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面,业主越来越倾向于使用品质高、质量有保证的建筑防水产品和施工服务,进而提升优秀防水企业的市场份额。
(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主要是由于防水产品主要原材料
价格下降导致防水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所致。
(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增长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简称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东方雨虹 47.57 31.98 5.95 28.27
德生防水 5.22 8.46 0.29 -23.78
凯伦股份 53.22 23.35 20.79 52.43
赛力克-0.16 1.42 20.54 135.56
平均值 26.46 16.30 11.89 48.12
本公司 23.89 22.83 13.25 27.46
根据上表,公司销售增长率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增长趋势一致。
(6)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增长来源于人们对住房的新增及改善性需求。未来几年里,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推进带来的新增自住需求、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和消费升级带来的对于住房的改善性需求以及投资需求,将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持续发展。此外,经过前几年的高速发展,在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我国房地产行业正处于结构性转变的关键时期。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公报,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分别为 8.5%、6.9%、1.0%和 10.5%,增速虽然放缓,但是房地产开发总量还是保持
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分别为 50,610 亿元、102,581 亿元、95,979亿元和 95,036亿元。
虽然 2017 年 1-6 月、2016 年房地产投资增速较 2015 年呈回升态势,但未来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016 年下半年起,房地产调控政策基调发生转变,由前期以“去库存”为主的宽松政策转变为以“抑制资产泡沫”为主的紧缩调控政策。2017 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楼市调控仍将维持紧缩,限制房企土地融资政策不断出台,土地购置意愿下降,可能会导致未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增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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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进一步下滑。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防水产品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系销售数量增长所致,符合行业特征。
6、公司前五名客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4,487.09 万元、45,894.79
万元、40,570.64 万元和 35,707.3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78%、31.15%、33.81%和 33.71%,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
2017年 1-6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5,431.43 6.2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753.94 3.19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397.24 2.78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1,980.71 2.29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923.77 2.23
合计 14,487.09 16.78 年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9,730.64 13.39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8,704.24 5.9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7,950.10 5.4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6,338.65 4.30
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3,171.16 2.15
合计 45,894.79 31.15 年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9,629.31 16.36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8,699.47 7.2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5,399.27 4.5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4,512.43 3.76
杭州纽森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330.16 1.94
合计 40,570.64 33.81 年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8,657.16 17.61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6,270.68 5.9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6,195.63 5.8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522.28 2.38
杭州纽森思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2,061.63 1.95
合计 35,707.38 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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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
注 2:杭州纽森思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纽森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系同一家公司,于 2016年 9月更名为现用名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78%、
31.15%、33.81%和 33.71%,2017年 1-6月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原第
一大客户恒大地产向发行人发出的采购订单大幅减少,发行人对恒大地产的销售收入大幅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35%以下,客户比较分散,其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客户数量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数量分别为 1974 家、1799 家、1550 家和 1435 家,单个客户平均销售收入相对较低,同时,发行人下游房地产客户相对分散,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 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 93426 家,2015 年销售额前 100 名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额为34,954.50亿元,占当期房地产企业销售额的 40.05%,其他剩余的 93326家企业
平均销售额仅为 5,606.85 万元,经营分散且规模相对较小。在同行业可比公司
中,报告期内,东方雨虹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75%、19.36%和 18.87%,凯伦股份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5.07%、21.42%和
22.91%,客户相对分散。因此,报告期发行人客户较分散符合行业特征。
根据中国房地产评测中心的数据,销售额前 100名的房地产企业在 2014年度至 2016 年度所占的市场份额分别为 37.78%、40.05%和 44.10%,房地产行业
市场份额向大型地产商集中。建筑防水是建筑质量的重要指标,大型房地产企业对建筑防水质量的把控更加严格,拥有高品质的建筑防水产品和施工服务的建筑防水企业更容易获得订单,因此建筑防水市场也迎来了优胜劣汰的状况,从而推动建筑防水企业提供更可靠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客观上促进建筑防水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筑防水行业的客户分散度与下游客户的集中度相关,房地产行业集中度提升客观上促进了建筑防水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在建筑防水行业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数量分别为 1974 家、1799 家、1550家和 1435家,客户数量呈增长趋势,2014年度至 2016年度发行人销售规模复合增长率达 17.94%,公司作为建筑防水行业的领先企业,在未来的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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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中具有先发优势。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估计,目前我国防水材料市场规模接近 2000 亿,同时,地下管廊、高铁、核电、海绵城市等新建项目将带来巨大的建筑防水材料的新增需求,公司在部门设置、产品创新、团队建设等多方面已作相应准备,报告期内开发了成渝铁路客运专线、武九铁路客运专线和广西防城港核电项目等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数量及销售金额分布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客户数量:家
模式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销售
金额
客户
数量
销售金额
客户
数量
销售金额
客户
数量
销售金额
客户
数量
直销 40,851.64 1398 93,160.36 1107 68,162.65 884 58,427.67 799
其中,规模以上客户
19,768.67 21 54,863.87 17 39,429.07 13 35,963.88 11
经销 32,692.33 489 37,964.11 620 38,484.76 625 36,788.66 606
其中,规模以上客户
23,022.64 51 23,916.68 31 21,385.84 33 20,447.46 30
工程施工 12,778.84 87 16,217.36 72 13,308.45 41 10,705.95 30
合计 86,322.81 1974 147,341.83 1799 119,955.86 1550 105,922.29 1435
注:规模以上客户是指直销模式下年销售额 500 万元以上客户,经销模式下年销售额 300万元以上客户,半年度规模以上客户销售额标准减半计算。新增客户数量可能存在由于客户数量较多,发行人无法识别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名称变化导致该类客户统计为新增客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数量及销售金额分布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客户数量:家
地区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销售金额
新增客户数量
销售金额
新增客户数量
销售金额
新增客户数量
销售金额
新增客户数量
直销 8,128.81 964 20,288.19 658 11,812.14 509 13,322.83 523
其中,规模以上客户
1,563.64 4 693.28 1 -- 2,706.48 2
经销 4,581.18 191 4,446.99 196 6,920.56 254 6,669.48 303
其中,规模以上客户
1,060.44 5 657.88 2 774.98 2 721.36 1
工程施工 2,515.00 23 3,219.64 36 1,863.02 15 --
合计 15,225.00 1,178 27,954.82 890 20,595.72 778 19,992.31 826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销、经销方式规模以上客户数量合计分别为 72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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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家、46 家和 41 家,占同期客户数量合计的比重分别为 3.65%、2.67%、
2.97 %和 2.86%;规模以上的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2,791.31 万元、
78,780.55 万元、60,814.91 万元和 56,411.34 万元,占同期客户收入合计的比重
分别为 49.57%、53.47%、50.70%和 53.26%。从收入整体分布来看,前 50 名客
户营业收入占总体营业收入 50%以上,该部分客户比较稳定,持续性较好;其他客户数量虽然较多,但单个客户收入金额相对较小,客户变动较大。
发行人的直销客户变动较大主要源于规模以下客户数量较多,相对分散,对防水材料的需求不稳定,经销客户数量变动较大主要是规模以下经销商本身实力较弱,所承接的下游订单持续性不强,同时,发行人通过经销商的考核,取消了与部分经销商的合作。
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波动,主要受季节因素(如严寒、高温、雨季等)和节假日(如春节)影响。如北方冬季严寒期和南方雨季为建筑施工间歇期,销量相对较少。受部分区域严寒季节及春节的影响,上半年销售额低于下半年,尤其是一季度一般为全年销售淡季。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 1季度 29,748.81 34.58 24,509.97 16.61 18,896.34 15.76 17,270.66 16.29
第 2季度 56,574.00 65.42 45,164.99 30.67 31,281.28 26.07 31,131.10 29.40
第 3季度-- 40,373.42 27.42 30,801.35 25.67 26,692.36 25.21
第 4季度-- 37,293.45 25.31 38,976.89 32.50 30,828.17 29.10
合计 86,322.81 100.00 147,341.83 100.00 119,955.86 100.00 105,922.29 100.00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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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52,385.55 98.96 74,054.83 99.95 66,315.97 99.99 68,359.63 99.93
其他业务成本
550.65 1.04 37.36 0.05 4.09 0.01 47.99 0.07
合计 52,936.20 100.00 74,092.19 100.00 66,320.06 100.00 68,407.62 100.00
营业成本 2017 年 1-6 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20,810.99 万元,增长 64.78%,主
要原因系本期销量增加,结转成本增加,另外受北京科顺停产影响,本期采用OEM 外购产品大幅增加,以及原材料采购单价上涨,导致销售成本也大幅增加所致。
2、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防水卷材 33,875.29 64.67 46,165.17 62.34 42,021.80 63.37 46,070.19 67.39
防水涂料 10,888.87 20.79 18,093.78 24.43 14,919.31 22.50 14,231.58 20.82
防水工程施工
7,495.84 14.31 9,621.65 12.99 9,015.92 13.60 7,564.89 11.07
其他 125.55 0.24 174.23 0.24 358.94 0.54 492.98 0.72
合计 52,385.55 100.00 74,054.83 100.00 66,315.97 100.00 68,359.6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的销售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85.45%、86.77%、85.86%和 88.21%,系公司的主要
产品。
3、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组成,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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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 35,102.37 67.01 62,450.65 84.33 55,764.01 84.09 57,396.96 83.96
燃料动力 743.29 1.42 1,567.45 2.12 1,387.27 2.09 1,152.37 1.69
直接人工 3,261.28 6.23 4,679.05 6.32 4,105.58 6.19 4,068.18 5.95
其中:防水工程劳务外包成本
2,735.02 5.22 3,337.43 4.51 2,457.57 3.71 2,390.23 3.50
制造费用 1,761.41 3.36 3,977.16 5.37 4,041.53 6.09 2,688.26 3.93
安全生产费
-- 170.84 0.23 266.17 0.40 214.12 0.31
外购产品 11,517.20 21.99 1,209.68 1.63 751.41 1.13 2,839.74 4.15
合计 52,385.55 100.00 74,054.83 100.00 66,315.97 100.00 68,359.63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销售及防水工程施工,各类业务成本构成要素的比重有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内,由于各期各产品结构比重不同,故公司成本构成要素比例存在一定范围的波动,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比例相对稳定。
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主要为沥青、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SBS 改性剂、聚醚、乳液、基础油、石蜡、异氰酸酯等石油化工产品,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国际原油价格呈下降趋势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也相应下降。2017 年 1-6月,受北京科顺停产影响,公司采用 OEM 模式委外生产,外购产品的销售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 21.99%,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其他项目占比均有所下
降,剔除该因素影响后,2017 年 1-6 月直接材料占比略有上升(约占
85.98%),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直接人工包括防水工程劳务外包成本,剔除该部分劳务外包成本后,报告期内各期的直接人工成本分别为 526.25 万元、1,341.62 万元、1,648.01 万元和
1,677.95 万元,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对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和完
善,以及公司 2014 年底陆续投入使用的佛山科顺生产基地的新建生产线自动化程度提高,导致了公司 2015 年下半年开始直接人工成本呈现下降趋势。报告期内,防水工程劳务外包成本分别为 2,735.02万元、3,337.43万元、2,457.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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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2,390.23万元,占防水工程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6.49%、34.69%、27.26%
和 31.60%。2016 年人工成本比例较 2015 年上升,主要系深圳工程发生的维修
堵漏业务收入 2,150.79 万元较 2015年度 128.05万元增长 1,579.65%,而维修堵
漏业务需凿开漏水部位并修复故发生人工成本较高所致;2015 年人工成本比例较 2014 年下降,主要系公司推进劳务外包集中招标,外包劳务单价有所下降所致。
2014 年度公司佛山科顺生产基地投入使用,2015 年度原华口厂、小黄圃厂注销,对其原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后整体搬至佛山科顺生产基地,当期生产厂房及设备增加较多,2015 年度制造费用大幅增长。佛山科顺生产基地经过 2015年度的运行磨合,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导致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剔除外购产品成本影响后,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约 4.31%)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
降。
4、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数量和价格分析
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数量和价格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采购情况”。
(三)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33,431.89 万元、73,219.38 万元、
53,600.25万元和 37,445.45万元,其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防水卷材 23,641.74 70.72 52,721.89 72.01 37,910.20 70.73 25,360.15 67.73
防水涂料 4,517.67 13.51 13,810.69 18.86 11,316.43 21.11 8,796.63 23.49
防水工程施工
5,283.00 15.80 6,595.71 9.01 4,292.52 8.01 3,141.07 8.39
其他-10.53 -0.03 91.08 0.12 81.11 0.15 147.59 0.39
合计 33,431.89 100.00 73,219.38 100.00 53,600.25 100.00 37,445.4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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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的销售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4.23%、90.87%、91.84%和 91.22%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防水工程
施工所用防水卷材及防水涂料均为公司自产产品,该部分产品所形成的收入及利润体现在防水工程施工业务中。
(四)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85,817.44 23.25 147,274.20 22.81 119,916.22 13.34 105,805.07
主营业务成本 52,385.55 63.13 74,054.83 11.67 66,315.97 -2.99 68,359.63
主营业务毛利 33,431.89 -10.88 73,219.38 36.60 53,600.25 43.14 37,445.45
主营业务毛利率
38.96 -14.92 49.72 5.02 44.70 9.31 35.39
注:2017年 1-6月增长率的对比基数系 2016年 1-6月相关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8.96%、49.72%、44.70%和
35.39%。2017 年 1-6 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14.92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原
材料采购成本上涨、外购产品占比大幅增长以及防水材料的销售价格下降所致,2016 年度毛利率较 2015 年上升 5.02 个百分点、2015 年主营业务综合毛利
率较 2014 年上升 9.31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原材料采购成本下降所致,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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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下述“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分析”。
2、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防水卷材 23,641.74 41.10 52,721.89 53.32 37,910.20 47.43 25,360.15 35.50
防水涂料 4,517.67 29.32 13,810.69 43.29 11,316.43 43.13 8,796.63 38.20
防水工程施工
5,283.00 41.34 6,595.71 40.67 4,292.52 32.25 3,141.07 29.34
其他-10.53 -9.16 91.08 34.33 81.11 18.43 147.59 23.04
合计 33,431.89 38.96 73,219.38 49.72 53,600.25 44.70 37,445.45 35.39
报告期内,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的毛利合计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重分别为 84.23%、90.87%、91.84%和 91.22%,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防
水卷材毛利率分别为 41.10%、53.32%、47.43%和 35.50%,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2015 年度较上年分别增长-12.21 个百分点、5.89 个百分点、11.92
个百分点,防水涂料毛利率分别为 29.32%、43.29%、43.13%和 38.20%,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2015 年度较上年分别增长-13.96 个百分点、0.15 个百分
点、4.93 个百分点,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毛利率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主
要原因系公司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下降所致。
(1)防水卷材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销售单价 17.19 18.00 19.40 20.17
单位成本 10.13 8.40 10.20 13.01
毛利率 41.10 53.32 47.43 35.50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防水卷材毛利率上升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防水卷材毛利率分别为 41.10%、53.32%、47.43%和 35.50%。
防水卷材毛利率 2017年 1-6月较 2016年度减少 12.2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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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0
要原材料沥青、SBS 改性剂和基础油采购均价 2017 年 1-6 月较 2016 年度分别上涨 31.88%、25.00%和 25.94%,采用 OEM 委外生产的外购产品成本高于本公
司生产的产品成本(其中北京科顺停产采用 OEM 委外生产的外购产品成本较公司自产成本高 1,245.99 万元,对毛利率影响 2.17%),销售单价 2017 年 1-6
月较 2016 年度下降 4.49%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防水卷材毛利率 2016 年度较
2015年度增加 5.8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主要原材料沥青、膜类(含隔离膜)
和基础油采购价格 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分别下降 33.44%、20.89%和
32.02%,以及产能利用率提高导致产品成本下降,并抵消销售单价 2016年度较
2015年度下降 7.21%因素所致;2015年较 2014年增加 11.92个百分点,主要原
因系主要原材料沥青、膜类(含隔离膜)、聚酯胎基和基础油采购价格较 2015年较 2014 年分别下降 31.62%、16.38%、17.02%和 20.81%,同时抵消销售单价
2015年较 2014年度下降 3.82%因素所致。
报告期内,防水卷材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沥青 7,286.25 21.51 12,579.13 27.25 14,765.16 35.14 17,172.89 37.28
膜类(含隔离膜) 3,170.26 9.36 6,127.32 13.27 5,219.22 12.42 4,896.78 10.63
聚酯胎基 2,327.56 6.87 5,768.64 12.50 4,550.52 10.83 4,507.28 9.78
SBS改性剂 2,518.01 7.43 4,529.21 9.81 2,487.70 5.92 2,528.76 5.49
基础油 626.58 1.85 2,301.32 4.98 3,583.79 8.53 3,298.61 7.16
其他材料 5,097.40 15.05 9,703.68 21.02 6,683.50 15.90 8,002.04 17.37
燃料动力 655.87 1.94 1,358.59 2.94 1,153.95 2.75 969.41 2.10
直接人工 374.37 1.11 980.80 2.12 1,273.49 3.03 1,290.03 2.80
制造费用 838.06 2.47 2,117.56 4.59 2,162.96 5.15 1,145.82 2.49
外购产品 10,980.95 32.42 698.91 1.51 141.50 0.34 2,258.58 4.90
合计 33,875.29 100.00 46,165.17 100.00 42,021.80 100.00 46,070.19 100.00
报告期内,防水卷材的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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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年度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沥青(元/吨) 2,302.61 31.88 1,745.94 -33.44 2,623.10 -31.62 3,835.84
膜类(含隔离膜)(元/平米)
0.52 -10.96 0.58 -20.89 0.73 -16.38 0.88
聚酯胎基
(元/平米)
2.66 8.51 2.45 -3.30 2.53 -17.02 3.05
SBS改性剂
(元/吨)
14,398.56 25.00 11,519.02 3.66 11,112.02 -8.72 12,173.68
基础油(元/吨)
3,529.02 25.94 2,802.15 -32.02 4,122.06 -20.81 5,205.44
注:上图中国内沥青市场价格以广东高富 90#沥青出厂价格(含税)代表,本公司沥青采购价格(含税)包含运费,与市场采购价格呈现波动,主要原因系公司采用签署长期合同锁定采购价格所致。
注:上图中国内 SBS 改性剂市场价格以巴陵石化 791-H 出厂价格(含税)代表,本公司SBS 改性剂采购价格(含税)包含运费,与市场采购价格呈现波动,主要原因系公司采用签署长期合同锁定采购价格所致。
(2)防水涂料毛利率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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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kg、%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销售单价 6.11 6.34 6.79 6.74
单位成本 4.32 3.59 3.86 4.16
毛利率 29.32 43.29 43.13 38.20
报告期内,防水涂料毛利率分别为 29.32%、43.29%、43.13%和 38.20%。
防水涂料毛利率 2017年 1-6月较 2016年减少 13.96个百分点,主要由两方面原
因所致,一方面是防水涂料不同规格型号的销售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毛利率较高(2016 年度毛利率为 47.65%)的威固系列防水涂料 2017 年 1-6 月销售占比
27.09%,较 2016 年销售占比 42.19%下降 15.01 个百分比,毛利率较低(2016
年度毛利率为 8.28%)的 KS-939系列防水涂料 2017年 1-6月销售占比 6.91%,
较 2016年销售占比 1.26%增长 5.65个百分比,导致防水涂料整体毛利率大幅下
降,另一个方面是主要原材料聚醚、乳液、异氰酸酯采购均价 2017 年 1-6 月较2016年度上涨 10.99%、15.25%、52.02%,同时销售单价 2017年 1-6月较 2016
年度下降 3.57%等因素共同影响;防水涂料毛利率 2016 年度较 2015 年增长
0.1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主要原材料聚醚、乳液、石蜡采购价格 2016年度较
2015 年度下降 11.88%、7.12%、10.70%,同时抵消销售单价 2016 年度较 2015
年下降 6.68%因素所致;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增长 4.9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
系主要原材料聚醚、乳液、石蜡和异氰酸酯采购价格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分别下降 20.08%、17.40%、12.33%和 17.21%,以及销售单价 2015 年较 2014 年
上涨 0.74%共同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防水涂料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聚醚 1,917.60 17.61 3,313.38 18.31 3,231.04 21.66 3,274.54 23.01
乳液 2,186.88 20.08 3,147.65 17.40 2,189.88 14.68 2,580.05 18.13
石蜡 680.69 6.25 2,074.36 11.46 1,999.14 13.40 1,320.23 9.28
异氰酸酯 1,076.02 9.88 1,454.11 8.04 876.56 5.88 823.68 5.79
其他材料 4,028.48 37.00 6,515.69 36.01 5,055.83 33.89 4,877.14 34.27
燃料动力 86.03 0.79 206.87 1.14 232.60 1.56 180.15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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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人工 149.54 1.37 357.45 1.98 373.37 2.50 376.99 2.65
制造费用 293.04 2.69 638.97 3.53 692.50 4.64 612.59 4.30
外购产品 470.59 4.32 385.29 2.13 268.39 1.80 186.21 1.31
合计 10,888.87 100.00 18,093.77 100.00 14,919.31 100.00 14,231.58 100.00
报告期内,防水涂料的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聚醚 9,699.93 10.99 8,739.58 -11.88 9,918.23 -20.08 12,410.77
乳液 6,692.65 15.25 5,807.16 -7.12 6,252.40 -17.40 7,569.72
石蜡 4,182.66 -10.47 4,671.86 -10.70 5,231.47 -12.33 5,967.49
异氰酸酯 24,344.18 52.02 16,013.97 14.73 13,958.04 -17.21 16,859.97
(3)防水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防水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防水工程收入防水工程成本防水工程毛利率防水材料毛利率
2017年 1-6月
12,778.84 7,495.84 41.34 38.54
2016年度 16,217.36 9,621.65 40.67 50.84
2015年度 13,308.44 9,015.92 32.25 46.25
2014年度 10,705.96 7,564.89 29.34 36.07
发行人防水工程业务包括提供防水材料及施工服务,并统一按照完工进度计算确认的防水工程施工业务收入,防水工程成本包括防水材料成本,防水工程业务的毛利率受防水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报告期内,防水工程业务毛利率保持上升趋势,且 2016 年上涨幅度较大,2017 年 1-6 月较 2016 年仍有小幅增长,主要原因包括:
(1)根据发行人防水工程施工业务定价原则,工程施工业务主要根据预算
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回报(发行人防水工程业务定价时预算毛利率通常为 20-30%)作为报价基础,防水工程施工业务定价确定后,其合同价格在项目完工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04
前通常不会进行调整。由于沥青等原材料价格下跌,自 2015 年起,发行人防水工程业务的材料采购成本开始下降,但由于防水工程业务施工周期一般超过一年,防水工程业务毛利率的上升滞后于防水材料采购成本的下降,2015 年期末防水工程业务存货结余金额较大,2015 年度防水材料采购成本的下降对防水工程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2016年度;
(2)发行人在 2016 年以前开工并在 2016 年确认收入的项目占 2016 年防
水工程业务收入占比为 74.22%,防水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导致发行人该些项目防
水材料 2016年实际采购成本较预算成本下降较多。
(3)发行人在 2017年以前开工并在 2017年 1-6月确认收入的项目占 2017
年 1-6 月防水工程业务收入占比为 94.91%,由于 2016 年防水材料采购价格下
降导致发行人该些项目防水材料 2017 年 1-6 月确认收入的项目的实际采购成本较预算成本下降较多。
3、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目前,已上市或挂牌的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型企业主要有东方雨虹(证券代码:002271)、德生防水(证券代码:836)、凯伦股份(证券代码:
300715)、赛力克(证券代码:831594)。上述 4 家企业与本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类别及销售区域并不完全相同或相似,不具备完全的可比性,对相关指标的比较分析仅具有一定程度的参考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简称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东方雨虹 40.41 42.63 40.76 35.64
德生防水 29.81 37.17 33.73 28.40
凯伦股份 36.54 44.62 37.21 30.87
赛力克 23.73 23.52 24.12 20.78
平均值 32.62 36.99 33.96 28.92
本公司 38.68 49.71 44.71 35.42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毛利率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增长趋势一致。2014 年毛利率较同行业公司平均值高 6.50%,2015 年度毛利率较同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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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
公司平均值高 10.75%,公司 2016 年度毛利率较同行业公司平均值高 12.73%,
公司 2017 年 1-6 月毛利率较同行业公司平均值高 6.06%。公司毛利率较同行业
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高,主要系除东方雨虹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与本公司的规模差异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行业龙头东方雨虹主营业务的具体产品毛利率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
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本公司
东方
雨虹
本公司
东方
雨虹
本公司
东方
雨虹
本公司
东方
雨虹
防水卷材 41.10 42.17 53.32 47.58 47.43 44.00 35.50 33.40
防水涂料 29.32 46.64 43.29 45.88 43.13 44.83 38.20 43.16
防水工程施工 41.34 32.78 40.67 28.67 32.25 31.43 29.34 32.44
其他-9.16 18.88 34.33 21.82 18.43 26.51 23.04 32.83
合计 38.96 40.71 49.72 43.15 44.70 40.93 35.39 35.75
东方雨虹为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主营建筑防水行业的高端产品,东方雨虹技术实力雄厚,其业务客户稳定,客户规模相对较大;科顺防水公司产品定位于建筑防水行业中高端建筑防水材料,产品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公司产品/服务主要应用于房屋建筑、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道桥、地铁及城市轨道、机场、地下管廊、地下空间和水利设施等领域,公司客户的业务规模在其行业排名前列,故公司毛利率与东方雨虹相对接近。
公司与东方雨虹分产品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对比如下:
单位:%
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本公司
东方
雨虹
本公司
东方
雨虹
本公司
东方
雨虹
本公司
东方
雨虹
防水卷材 67.02 51.17 67.14 53.41 66.66 50.95 67.51 54.80
防水涂料 17.95 27.97 21.66 27.53 21.88 25.81 21.76 25.86
防水工程施工
14.89 15.42 11.02 13.86 11.10 15.89 10.12 15.24
其他 0.13 5.44 0.18 5.20 0.37 7.34 0.61 4.09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014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毛利率与东方雨虹接近; 2015 年度、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06
2016 年度,公司毛利率略高于东方雨虹,主要系公司高毛利率的防水卷材销售占比要高于东方雨虹所致。2015 年度公司防水卷材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约为 2/3,东方雨虹防水卷材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约为 1/2,而 2015年、2016 年防水卷材的主要原材料沥青价格大幅下降、2016 年沥青价格在报告期内处于低位水平,导致防水卷材毛利率增幅较高。
4、公司主要产品的售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元/千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平均价格变动率平均价格变动率平均价格变动率平均价格
防水卷材 17.19 -4.49 18.00 -7.21 19.40 -3.82 20.17
防水涂料 6.11 -3.57 6.34 -6.75 6.79 0.83 6.74
注:平均销售价格单位分别为元/平方米、元/千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的变动主要是由于各期所售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结构比例的变化以及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所致。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
9,985.89 11.57 19,501.80 13.24 15,155.09 12.63 13,553.45 12.80
管理费用
7,193.64 8.33 17,331.64 11.76 13,153.91 10.97 10,326.94 9.75
财务费用
949.07 1.10 1,489.53 1.01 1,830.28 1.53 1,987.32 1.88
合计 18,128.59 21.00 38,322.96 26.01 30,139.29 25.13 25,867.71 24.42
营业收入
86,322.81 21.00 147,341.83 26.01 119,955.86 25.13 105,922.29 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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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而逐年上升,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18,128.59万元、38,322.96万元、30,139.29万元和 25,867.71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00%、26.01%、25.13%和 24.42%,各期的期间费
用均保持在合理水平。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 3,883.76 38.89 6,091.27 31.23 4,571.50 30.16 2,732.83 20.16
运输装卸费
3,311.87 33.17 5,211.15 26.72 3,847.90 25.39 3,892.16 28.72
广告宣传费
780.74 7.82 3,693.83 18.94 3,150.05 20.79 3,633.51 26.81
办公差旅费
759.94 7.61 1,723.79 8.84 1,455.19 9.60 1,944.23 14.34
业务招待费
576.98 5.78 1,544.62 7.92 1,227.89 8.10 748.02 5.52
租赁费 300.31 3.01 652.27 3.34 466.26 3.08 284.27 2.10
售后服务费
242.42 2.43 295.72 1.52 230.72 1.52 182.72 1.35
其他 129.86 1.30 289.15 1.48 205.57 1.36 135.70 1.00
合计 9,985.89 100.00 19,501.80 100.00 15,155.09 100.00 13,553.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9,985.89 万元、19,501.80 万元、15,155.09
万元和 13,553.45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57%、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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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和 12.80%,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基本保持稳定,公司销售费用主要
由职工薪酬、运输装卸费、广告宣传费、办公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组成,报告期内,上述费用合计金额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93.26%、93.66%、94.04%和
95.55%。
2017 年 1-6 月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6,684.25 万元)增加 3,301.63 万元,
增长 49.39%,主要系由于销售人员人数增加、人均工资上涨,职工薪酬增加,另
外燃料油价格上涨,以及受北京科顺停产影响,部分客户要求使发行人自主生产的产品,导致部分客户的运输距离增加,运输装卸费增加所致。
①职工薪酬、办公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办公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三项费用合计分别为5,220.69 万元、9,359.68 万元、7,254.59 万元和 5,425.0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6.05%、6.35%、6.05%和 5.12%,整体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主要原因
系销售规模及销售人员持续增长所致。销售人员数量增加导致支付给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导致销售人员绩效奖金也大幅度增加;同时业务拓展力度加大,业务招待费用亦随之增长;办公差旅费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下降 489.04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14 年销售部门负责经销业务的业
务人员回公司总部召开季度汇报总结会议,2015 年调整为在办事处驻点召开,大幅减少差旅费所致。
②运输装卸费
报告期内,运输装卸费分别为 3,311.87 万元、 5,211.15 万元、3,847.90 万
元和 3,892.1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84%、3.54%、3.21%和
3.67%。2017 年度 1-6 月运输费占营业收入比重有所增加,主要原因系 2016 年
4 季度开始,油价有所上涨,以及受北京科顺停产影响,部分客户要求使用公司自产产品,导致部分客户的运输距离增加所致;2015 年度运输费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国际原油价下跌,运输公司运营成本下降,以及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公司的议价能力增强,导致运输公司降低了运费价格所致。
③广告宣传费
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宣传费分别为 780.74 万元、 3,693.83 万元、3,1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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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9
万元和 3,633.5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90%、2.51%、2.63%和
3.43%。广告宣传费各期发生额相对稳定,2014 年度公司广告宣传费支出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系公司为提高产品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加强对外推广的宣传力度所致;2015 年度广告宣传费支出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有所下降,主要是前两年投入广告宣传费效果初步显现,加之公司 2015 年成功挂牌新三板,公司相应减少了广告宣传费的投入所致;2016 年度广告宣传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快速扩张,广告费投入的增长速度低于收入增长速度所致;2017 年 1-6 月广告宣传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7 年 1-6 月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且部分产品采用 OEM模式委外生产,公司减少广告费投入所致。
(2)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简称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东方雨虹 13.63 12.00 12.31 9.54
德生防水 6.80 5.96 6.01 6.50
凯伦股份 12.04 13.49 9.17 6.40
赛力克 8.14 8.16 4.90 4.55
平均值 10.15 9.90 8.10 6.75
本公司 11.57 13.24 12.63 12.8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11.57%、13.24%、12.63%和 12.80%,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 10.15%、9.90%、8.10%和 6.75%。公
司销售费用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高,主要原因是可比公司的经营规模、销售服务区域半径、经营模式及广告宣传投入有较大差别所致,公司与东方雨虹采用的经营模式基本相同,与其销售费用率差异较小。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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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研发支出 2,911.78 40.48 5,963.59 34.41 5,603.42 42.60 4,376.14 42.38
职工薪酬 2,567.54 35.69 5,290.55 30.53 3,931.89 29.89 2,339.39 22.65
办公差旅费 614.27 8.54 1,065.79 6.15 863.87 6.57 799.51 7.74
业务招待费 265.24 3.69 504.32 2.91 537.54 4.09 704.74 6.82
折旧摊销费 435.73 6.06 590.23 3.41 544.54 4.14 406.84 3.94
咨询服务费 102.87 1.43 1,310.81 7.56 587.59 4.47 249.40 2.42
税费 4.57 0.06 132.58 0.76 359.58 2.73 264.21 2.56
租赁费 91.34 1.27 380.65 2.20 168.74 1.28 166.78 1.61
股份支付-- 1,310.00 7.56 -- 642.00 6.22
其他 200.29 2.78 783.12 4.52 556.75 4.23 377.93 3.66
合计 7,193.64 100.00 17,331.64 100.00 13,153.92 100 10,326.94 1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7,193.64 万元、17,331.64 万元、13,153.92
万元和 10,326.94 万元。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研发费、管理人员的薪酬支出、办
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折旧与摊销费、咨询服务费及股份支付组成,报告期内上述费用合计占当期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95.88%、92.52%、91.75%和
92.17%。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力度,导致研发费用增加;因业务发展需要,管理人员数量也逐步增加,带动管理人员薪酬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相应增长;咨询服务费增加原因主要是 2016 年度支付资本运作相关中介机构服务费 963.64
万元以及公司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大所致。
2017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6,980.20 万元)增长 3.06%,
主要系研发费用增加及股份支付下降共同作用所致,较上年全年一半下降
16.99%,主要系股份支付及咨询服务费下降所致。
股份支付系公司于 2014年 12月和 2016年 4月授予高管及中层骨干受让实际控制人或增资公司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分别确认管理费用——股份支付 1,310.00万元和 64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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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16年度股份支付情况
2016 年 4 月,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吴志远等 44 个自然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50元。2016年 7月,公司采用
非公开发行方式向西藏数联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8 个法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59.2322 万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12.50 元。根据前述两次定向增发价格差异确认股份支付=(12.50
元/股-7.50元/股)*262万股=1,310.00万元。
②2014年度股份支付情况
201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引入外部投资机构国科创投,国科创投增资时,2014 年公司整体估值 7 亿元,每股作价 8.75 元。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实
际控制人陈伟忠将其所持 171.20 万股股权以每股作价 5 元转让给自然人龚兴宇
等 16 个自然人股东。根据国科创投增资时的每股价格 8.75 元与转让价 5 元的
差价确认股份支付 642.0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2014年度股份支付=(8.75元/股-5.00元/股)*171.20万股=642.00万元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①研发支出的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研发支出 2,911.78 5,963.59 5,603.42 4,376.14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37 4.05 4.67 4.13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
②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对比分析
单位:%
公司简称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东方雨虹 11.81 11.78 11.22 10.24
凯伦股份 8.28 9.03 11.84 11.94
德生防水 9.54 8.91 10.07 8.91
赛力克 7.63 8.38 9.03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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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
公司简称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平均值 9.32 9.53 10.54 10.11
本公司 8.33 11.76 10.97 9.75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较大所致。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
公司简称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东方雨虹 3.21 3.01 2.37
德生防水 3.65 3.92 4.09
凯伦股份 3.82 4.21 4.56
赛力克 4.32 3.17 1.65
平均值 3.75 3.58 3.17
本公司 4.05 4.67 4.13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支出 996.78 1,557.08 1,814.38 1,944.63
利息收入-100.07 -170.38 -92.59 -40.67
手续费 50.72 105.69 108.49 83.36
汇兑损益 1.63 -2.86 --
合计 949.07 1,489.53 1,830.28 1,987.32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和手续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949.07 万元、1,489.53 万元、1,830.28 万元和 1,987.32 万元。2016 年度财务费
用较 2015 年度下降、2015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14 年度下降主要系 2014 年末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后资金充裕,公司减少向银行贷款导致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报告期公司利息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377.73 740.46 789.88 1,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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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3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19.05 816.62 1,024.50 894.52
合计 996.78 1,557.08 1,814.38 1,944.63
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借款本金×借款天数×借款年利率/360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票据金额×(票据到期日-贴现日期)×贴现率/360
报告期公司所有利息支出均费用化,计入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无资本化情况。
(六)税金及附加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税-19.00 399.25 322.08
城市维护建设税 416.02 742.63 547.93 366.91
教育费附加 183.68 331.55 245.18 164.05
地方教育附加 122.44 221.02 163.45 109.66
房产税 34.03 32.57 --
土地使用税 83.70 85.69 --
印花税 58.18 123.90 --
车船使用税 1.02 0.77 --
其他税费 0.40 0.84 2.93 -
合计 899.48 1,519.98 1,358.75 962.70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899.48万元、1519.98万元、1,358.75万
元和 962.70 万元,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税金及附加保持稳步增长态
势。2016 年度营业税金额出现负数系深圳工程从 2016 年 5 月起实行营改增,将按项目进度确认的营业收入计提的相应营业税冲回所致。2016 年度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颁布财会〔2016〕22 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将印花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于2016年 5月起列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
(七)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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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坏账损失 1,186.06 1,409.22 1,929.80 766.34
存货跌价损失 193.29 344.36 312.86 62.96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47.09 --
合计 1,379.35 2,100.67 2,242.65 829.3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 1,379.35 万元、2,100.67 万元、
2,242.65 万元和 829.30 万元,各年度有所变化,主要为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因北京科顺停产而对相关设备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为公司对生产用原材料沥青产品进行套期保值进行投资操作所形成的持有期货产品投资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1.06 --
(九)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形成的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55.46 29.97 109.06 51.79
期货投资收益-659.00 20.29 --
合计- 603.54 50.26 109.06 51.79
期货投资收益 2017 年 1-6 月为-659.00 元,主要系发行人衍生金融产品沥
青期货出现较大的持仓浮动亏损所致,即:持仓数量 1,600 手*每手 10 吨*(期末结算价 2,346.00元-持仓均价 2,746.22元)=-640.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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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5
单位:手、元
购入日期品种数量
持仓
均价
结算价
结算价-
持仓价
投资收益
2017-03-01 BU1709 1600.00 2,746.22 2,346.00 -400.22 -6,403,460.00
(十)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 90.65 ---
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50.30 ---
科研项目经费补助 10.00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5.25 ---
高新技术产品扶持资金 0.60 ---
递延收益摊销 124.41 ---
合计 281.21 ---
根据财政部于 2017年 5月 10日印发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十一)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除政府补助外金额较小,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1.42 18.57 12.65 2.9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1.42 18.57 12.65 2.98
政府补助- 159.73 262.06 53.53
无需支付款项 7.71 11.62 29.70 17.60
罚没收入 55.41 105.41 25.98 -
其他 8.20 15.79 46.84 15.14
合计 82.73 311.12 377.23 89.25
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及其他补贴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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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6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17年
1-6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与资产/
收益相关
中央外经贸扶持资金- 50.00 ---
企业上市扶持奖励- 20.00 100.00 -与收益相关
高污染燃料锅炉报废补助- 20.00 --与收益相关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助- 5.00 60.00 -与收益相关
科学技术奖励- 10.00 10.00 7.00 与收益相关
专利专项资助资金- 6.48 14.40 1.60 与收益相关
商标品牌战略资金奖励- 20.00 10.00 -与收益相关
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7.20 --与收益相关
社保稳岗补助款- 5.52 --与收益相关
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 10.00 -与收益相关
能源审计奖励资金-- 9.00 -与收益相关
清洁生产补助资金-- 9.00 -与收益相关
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 7.00 5.00 与收益相关
财政扶持款- 6.00 4.43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 1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创始人商业模式创新提升计划”引导资金
--- 2.00 与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摊销 6.93 26.93 6.93 与资产相关
其他- 2.60 1.30 1.00 与收益相关
小计- 159.73 262.06 53.53
(十二)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4.48 52.34 295.55 10.8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48 52.34 295.55 10.86
对外捐赠 2.00 29.55 7.20 51.80
滞纳金- 0.38 120.55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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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其他 14.53 39.04 11.28 6.27
合计 21.01 121.31 434.57 75.97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所支付滞纳金的具体原因及内容如下:
序号
期间主体原因及内容 年度
北京科顺补缴员工社保产生的滞纳金 2,112.85元
2 北京科顺补缴员工社保产生的滞纳金 961.93元
3 北京科顺补缴员工养老、医疗保险产生的滞纳金 233.56元
4 佛山科顺
地税申报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扣税,超期扣税产生的滞纳金
159.90元
5 发行人
南宁分公司补缴 2015 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5.05元
6 发行人重庆分公司个税未及时申报产生的滞纳金 41.51元
7 发行人重庆分公司补缴个人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24.77元
8 南通科顺补缴员工社保产生的滞纳金 84.53元
9 重庆科顺补缴个人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11.41元
10 深圳工程补缴土地使用税产生的滞纳金 0.78元
11 深圳工程补缴房产税产生的滞纳金 129.49元
12 深圳工程补缴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24.39元
13 深圳工程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产生的滞纳金 7.39元 年度
发行人
补缴 2010 年至 2013 年的土地使用税产生的滞纳金 1,092.96
元(原税局核定为工业用地 4 元/㎡,后改为商业用地 6 元/㎡,且要求补交)
15 发行人补缴房产税产生的滞纳金 725.81元
16 昆山科顺补缴 2014年第三季度的房产税产生的滞纳金 43.99元
17 北京科顺补缴 2014年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837.19元
18 北京科顺补缴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46,847.78元
19 佛山科顺印花税产生的滞纳金 6,920.38元
20 南通科顺补缴土地使用税产生的滞纳金 1,467.43元
21 南通科顺补缴合同印花税产生的滞纳金 65.25元
22 重庆科顺补缴土地使用税产生的滞纳金 3,957.22元
23 深圳工程补缴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产生的滞纳金 81.28元
24 深圳工程补缴 2012年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1,140,068.93元 年度
发行人
陈伟忠向科顺有限转让佛山科顺股权的印花税产生的滞纳金3,91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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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期间主体原因及内容
26 发行人
业务发生期 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1 月,发票取得为营改增政策之后,运费进项税金不予以抵扣,进项转出共计金额434,946.37元,分月度期间产生的增值税滞纳金 62,941.80元
27 昆山科顺补缴昆山房产税产生的滞纳金 2,227.93元
28 佛山科顺补缴 2013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 1,000元
29 发行人
深圳分公司注册在国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后因需要同总部同步调整到地税申报,调整时超过了季报的时间而缴纳的滞纳金 48.22元
30 深圳工程补缴施工地代缴印花税产生的滞纳金 239.09元
31 南通科顺
按规定产权转移当天应缴纳印花税,但是实际拿到土地购买合同时已经是 8月份,导致产生 7月份的印花税滞纳金 37.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除已经披露的行政处罚事项之外,上述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所支付滞纳金未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涉及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十三)利润总额、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毛利 33,386.61 -11.09 73,249.64 36.57 53,635.80 42.97 37,514.67
营业利润 12,656.86 -41.19 31,407.34 57.00 20,004.18 101.92 9,906.76
利润总额 12,718.58 -41.21 31,597.16 58.41 19,946.83 101.08 9,920.04
净利润 10,815.37 -40.14 26,444.63 60.37 16,490.26 109.91 7,855.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15.37 -40.14 26,444.63 60.37 16,490.26 109.91 7,855.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12.58 -42.08 27,501.09 66.91 16,476.46 95.57 8,424.73
注:2017年 1-6月增长率的对比基数系 2016年 1-6月相关数据。
2017 年 1-6 月,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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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幅相对较大,主要原因系由于 2017 年 1-6 月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上涨、外购产品占比大幅增长以及防水材料的销售价格下降所致;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呈大幅增长趋势。主要原因:(1)2014 年至 2016
年,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客户订单量大幅增长;(2)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
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下降,公司生产用的石油类产品的采购价格处于历史较低水平;(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产能利用率逐步
提升,单位产品固定制造成本也相应下降。
(十三)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97.21 万元、-
1,056.46万元、13.79万元和-568.75万元(详见第九节之“九、经注册会计师鉴
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公司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82%、-
3.99%、0.08%和-7.24%,2014 年和 2016 年度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
于 2014年 12月和 2016年 4月授予高管及中层骨干受让实际控制人或增资公司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分别确认管理费用——股份支付 642.00 和 1,310.00 万元万元所致,详见本节之“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之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281.21 万元、159.73 万
元、262.06 万元和 53.53 万元,详见本节之“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之
“(十)其他收益、(十一)营业外收入分析”。
(十四)最近三年缴纳的税额及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分析
1、增值税纳税情况(合并)
单位:万元
期间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期初余额-575.86 693.53 -158.83 -14.15
本期已交数 5,600.63 11,205.59 7,387.45 5,3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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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期末余额-1,434.63 -575.86 693.53 -158.83
2、所得税纳税情况(合并)
单位:万元
期间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期初余额 1,087.52 577.73 -121.58 524.98
本期已交数 2,001.18 5,311.64 3,279.27 2,819.23
期末余额 1,423.32 1,087.52 577.73 -121.58
3、营业税纳税情况(合并)
单位:万元
期间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期初余额- 145.22 85.97 89.69
本期已交数- 126.22 340.00 325.80
期末余额- 0.00 145.22 85.97
4、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分析
(1)所得税费用的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2,336.98 5,821.44 3,978.58 2,172.67
递延所得税费用-433.77 -668.91 -522.00 -108.61
合计 1,903.21 5,152.52 3,456.57 2,064.07
(2)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总额的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润总额 12,718.58 31,597.16 19,946.83 9,920.04
按母公司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907.79 4,739.57 2,992.02 1,488.0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93.23 120.81 187.47 74.8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68.85 -85.41 113.22 25.4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0.47 324.21 277.33 269.8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0.07 -178.51 -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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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17.49 237.73 -44.51 196.40
补提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33.03 ---
购置专用设备抵减企业所得税-10.58 -15.20 -10.58 0.00
工程项目不可抵扣税费- 9.32 20.62 2.51
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
--- 6.98
所得税费用 1,903.21 5,152.52 3,456.57 2,064.07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14.96 16.31 17.33 20.81
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08 年 12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44000235)。2011年 10月,公司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4000834)。2014 年 10月,本公司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44000758),按税法规定 2014年至 2016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公示江苏省 2014 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昆山科顺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32002203),按税法规定 2014年至 2016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4.96%、16.31%、17.33%和
20.81%, 2014 年所得税费用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发生的股份
支付和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时间性差异较多所致;2015 年和 2016 年度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比例与公司所得税税率基本相符;2017 年 1-6 月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比例略低于公司所得税税率,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对部分子公司可予以后年度税前列支的未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十五)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
机构关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1、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市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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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宏观环境变动因素、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风险的影响因素、国内房地产行业投资增速持续下滑的风险因素等。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
2、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主营产品销售所得,并非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根据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公司的现有业务状况以及竞争优势,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十四、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157,090.90 69.79 151,851.21 73.57 100,444.88 75.94 73,767.21 78.02
非流动资产
67,996.70 30.21 54,543.49 26.43 31,824.88 24.06 20,784.38 21.98
资产总计
225,087.61 100.00 206,394.71 100.00 132,269.76 100.00 94,551.5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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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225,087.61万元,较 2014年末资产总额增
长了 130,536.01 万元,增幅为 138.06%。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中,流动资
产占比较大,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截至报告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
69.79%;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 30.21%。
2、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各项目及其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27,923.93 17.78 42,429.67 27.94 18,322.40 18.24 10,595.80 14.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1.06 0.03 ----
应收票据 20,577.19 13.10 31,928.43 21.03 26,046.16 25.93 15,170.53 20.57
应收账款 78,651.76 50.07 53,305.24 35.10 37,721.43 37.55 25,731.46 34.88
预付款项 2,758.13 1.76 1,325.95 0.87 847.97 0.84 432.65 0.59
其他应收款 3,377.97 2.15 1,920.94 1.27 1,967.42 1.96 1,565.33 2.12
存货 19,467.42 12.39 14,928.38 9.83 10,226.47 10.18 11,582.09 15.70
其他流动资产
4,334.49 2.76 5,961.55 3.93 5,313.02 5.29 8,689.36 11.78
流动资产
合计
157,090.90 100.00 151,851.22 100.00 100,444.87 100.00 73,767.2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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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57,090.90 万元、151,851.22 万元、
100,444.87 万元和 73,767.22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69.79%、73.57%、
75.94%和 78.0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流动资产呈上升趋势。货币
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是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其合计金额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33%、93.90%、91.91%和
85.51%。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的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库存现金 15.55 37.77 19.92 15.79
银行存款 18,723.75 34,340.30 13,052.02 6,163.65
其他货币资金 9,184.63 8,051.60 5,250.46 4,416.37
合计 27,923.93 42,429.67 18,322.40 10,595.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7,923.93 万元、42,429.67 万
元、18,322.40 万元和 10,595.80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7.78%、
27.94%、18.24%和 14.3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
他货币资金,后者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2017 年 6 月末较上期末减少较多,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6 年收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44,207.40 万元,逐步使用所致;2015 年末、2016 年末货币资金增长较多是主
要由于当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货币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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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5,887.09 5,118.01 3,922.32 3,491.93
保函保证金 2,426.48 1,863.26 1,328.14 924.43
应收票据贴现保证金 248.33 248.33
期货保证金 612.24 820.22
支付宝账户余额 10.50 1.78
合计 9,184.63 8,051.60 5,250.46 4,416.37
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系发行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按照承兑银行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账户缴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②保函保证金系发行人委托银行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时,根据银行的要求,在指定银行账户按照开具保函金额的一定比例缴存的保证金,2017年 6月末保函保证金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申请人保函开立机构
保函
金额
起始日到期日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比例
公司顺德农商行容桂支行 936.65 2013.9.03 2021.11.27 936.65 100.00
公司中国银行广州南沙支行 133.53 2013.9.11 2016.11.1 26.71 20.00
公司中国银行广州南沙支行 2,335.35 2014.01.8 2021.7.5 700.60 30.00
公司中国银行广州南沙支行 190.63 2015.10.10 2021.12.30 190.63 100.00
公司中国银行顺德分行 516.53 2016.12.2 2020.12.31 516.53 100.00
深圳
工程
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88.32 2016.1.29 2017.11.13 17.66 20.00
深圳
工程
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37.69 2017.4.14 2018.4.20 37.69 100.00
合计 4,238.69 2,426.48
注 1:上表系按银行归集发行人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的金额及保证金,起始日和到期日系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银行开具保函中的最早一笔的起始日和最晚一笔保函的到期日。
注 2:中国银行广州南沙支行保证金比例为 20%的保函到期日为 2016年 11月 1日,系该类保函对应的合同尚未履约完毕或者项目尚未整体完工,需继续执行保函的相关义务,缴存相应的保证金。
③应收票据贴现保证金系发行人将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时根据银行要求,在指定银行账户缴存的保证金,截至报告期末该类银行账户的保证金已全部解除限制,可以随时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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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期货保证金系发行人购买沥青套期保值初始投入的保证金、期货平仓收益及交易手续费支出;
⑤支付宝账户余额系发行人子公司科顺电子商务在天猫电子商铺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并按该平台要求开通的支付宝账户,支付宝账户余额系尚未转出至银行账户的余额。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1.06 --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51.06 --
合计- 51.06 --
报告期内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的形成原因、审议程序、初始确认金额及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①形成原因
衍生金融资产系发行人购买的沥青套期保值期货。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全部系确认的交易盈亏。发行人专业从事防水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沥青作为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大。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生产成本的基本稳定,发行人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适当规避了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②审议程序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以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开展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于 2016年 1月 15日经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③初始确认金额、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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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系发行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时所产生衍生金融资产,由于期货合约采用保证金制度,发行人在进行初始投资操作时,不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金额,发行人于 2016 年 5 月转入期货保证金账户初始金额 800 万元,2017年 3月转入 400万元,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发行人保证金账户余额
612.24 万元,实际受限保证金 300.29 万元(受限保证金=持仓数量 1,600 手×每
手 10吨×期末结算价 2,346.00元×保证金比例 8%)。
该衍生金融产品每日进行结算,每日交易结束后,按照全部持仓计算应冻结的保证金款,并根据当日结算价,计算当日持仓的全部盈亏,当日持仓盈亏进行实际的资金划转,盈亏金额划入或划出投资者资金账户,报告期末,公司持仓的盈亏金额为-640.35万元,即:持仓数量 1,600手*每手 10吨*(期末结算
价 2,346.00元-持仓均价 2,746.22元)=-640.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手、元
购入日期品种数量
持仓
均价
结算价
结算价-
持仓价
投资收益
2017-03-01 BU1709 1600.00 2,746.22 2,346.00 -400.22 -6,403,460.00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
3,205.11 - 3,205.11 5,765.15 - 5,765.15
商业承兑汇票
18,286.40 914.32 17,372.08 27,540.29 1,377.01 26,163.28
合计 21,491.51 914.32 20,577.19 33,305.44 1,377.01 31,928.43
续上表: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
汇票
667.59 - 667.59 360.05 - 360.05
商业承兑
汇票
26,714.28 1,335.71 25,378.57 15,589.98 779.50 14,810.48
合计 27,381.87 1,335.71 26,046.16 15,950.03 779.50 15,17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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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0,577.19 万元、31,928.43 万
元、26,046.16 万元、和 15,170.53 万元,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24.90%、22.60%、22.83%和 15.06%,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报
告期末,应收商业承兑票据余额较 2016 年末下降 35.36%,主要原因系公司原
第一大客户恒大地产 2017 年 1-6 月向发行人发出的采购订单大幅减少,未再向发行人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2015 年末应收商业承兑票据余额较 2014 年末增长 71.36%,主要系公司收
取重要战略合作客户恒大地产及华夏幸福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尚未到期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质押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余额 12,105.74 万元,
账面价值 11,500.46万元。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余额 84,573.26 57,692.40 40,877.28 27,674.18
坏账准备 5,921.49 4,387.15 3,155.84 1,942.7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78,651.76 53,305.24 37,721.43 25,731.46
当期营业收入 86,322.81 147,341.83 119,955.86 105,922.29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97.97 39.16 34.08 26.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78,651.76 万元、53,305.24
万元、37,721.43 万元和 25,731.46 万元,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97.97%、39.16%、34.08%和 26.13%。
①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余额 84,573.26 57,692.40 40,877.28 27,674.18
增长率 46.59 41.14 47.71 36.30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86,322.81 147,341.83 119,955.86 105,9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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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率 23.89 22.83 13.25 27.46
应收账款周转率 1.21 2.99 3.50 4.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应收账款增长速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主要原因是:
A、公司积极开拓直销模式的客户,该类客户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资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结算方式主要以工程进度节点作为支付货款的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产品直销客户,由于发行人的防水产品主要用于工程施工中的防水工程业务,根据工程施工项目的业主方与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单位)结算节点的行业惯例,产品直销客户与发行人的付款节点一般会作如下约定:一般要求到货验收后支付货款的 60%以上,按其自身的整体工程验收(或结算)后支付至 95%,另外货款的 5%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到期后支付(质保期一般为 2-5年)。
对于工程施工客户,一般要求按防水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合同金额 70%以上,防水工程完工验收支付至合同金额 80%以上,客户整体工程验收结算支付至合同金额 95%,另外质保金 5%于质保期到期后付清(质保期一般为 2-5年)。
综上,由于直销客户的全部货款收回周期相对较长,随着直销业务量的逐渐增加,直销客户信用期内的往来款余额及项目质保金累计金额也随之大幅增加。
应收账款按销售模式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 76,839.96 90.86 55,728.62 96.60 35,699.80 87.33 25,109.39 90.73
经销 7,733.29 9.14 1,963.77 3.40 5,177.48 12.67 2,564.79 9.27
合计 84,573.26 100.00 57,692.40 100.00 40,877.28 100.00 27,674.18 100.00
B、对大型央企、国企以及知名房地产企业等优质客户,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考虑其偿债能力较强,在信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该类客户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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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适度宽松的信用政策,优先保证其重大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导致该类客户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较大。通常该类客户信用良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应收账款直销模式按客户类型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型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百强地产 31,424.55 40.90 24,338.76 43.67 18,161.89 50.87 14,551.31 57.95
大型央企或国企
19,058.89 24.80 11,491.88 20.62 7,796.83 21.84 4,000.56 15.93
市政项目 1,946.36 2.53 1,744.72 3.13 956.4 2.68 668.27 2.66
其他 24,410.16 31.77 18,153.26 32.57 8,784.69 24.61 5,889.25 23.45
合计 76,839.96 100.00 55,728.62 100.00 35,699.81 100.00 25,109.39 100.00
②应收账款类别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其中归属于按信用风险特征应收账款所占比例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7.6.30
应收账款余额所占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83,993.53 99.31 5,341.77 78,651.76
其中:账龄组合 82,852.37 97.97 5,341.7,510.61
质保金组合 1,141.16 1.35 - 1,141.1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79.73 0.69 579.73 -
合计 84,573.26 100.00 5,921.49 78,651.76
续上表:
账龄
2016.12.31
应收账款余额所占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57,023.92 98.84 3,718.68 53,305.24
其中:账龄组合 56,331.48 97.64 3,718.68 52,612.80
质保金组合 692.44 1.20 - 692.4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68.48 1.16 668.48 -
合计 57,692.40 100.00 4,387.16 53,305.24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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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2015.12.31
应收账款余额所占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40,155.85 98.24 2,434.41 37,721.43
其中:账龄组合 39,473.62 96.57 2,434.41 37,039.20
质保金组合 682.23 1.67 - 682.2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21.43 1.76 721.43 -
合计 40,877.28 100 3,155.84 37,721.43
续上表:
账龄
2014.12.31
应收账款余额所占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27,528.91 99.48 1,797.45 25,731.46
其中:账龄组合 27,066.60 97.80 1,797.45 25,269.15
质保金组合 462.31 1.67 - 462.3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组合
145.27 0.52 145.27 -
合计 27,674.18 100 1,942.72 25,731.46
A、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9.31%、98.84%、98.24%和 99.48%,其中对按账龄组合的应收账
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7.6.30
应收账款余额所占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70,152.15 82.95 3,507.61 5.00
1-2年 10,424.19 12.33 1,042.42 10.00
2-3年 1,817.30 2.15 545.19 30.00
3-4年 415.15 0.49 207.57 50.00
4-5年 23.04 0.03 18.43 80.00
5年以上 20.55 0.02 20.546 100.00
合计 82,852.37 97.97 5,341.77 6.45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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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2016.12.31
应收账款余额所占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47,271.06 81.94 2,363.55 5.00
1-2年 7,110.50 12.32 711.05 10.00
2-3年 1,705.01 2.96 511.50 30.00
3-4年 211.20 0.37 105.60 50.00
4-5年 33.72 0.06 26.98 80.00
合计 56,331.48 97.64 3,718.68 6.60
续上表:
账龄
2015.12.31
应收账款余额所占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4,328.65 83.98 1,716.43 5.00
1-2年 4,184.43 10.24 418.44 10.00
2-3年 903.65 2.21 271.09 30.00
3-4年 56.89 0.14 28.44 50.00
4-5年----
合计 39,473.62 96.57 2,434.40 6.17
续上表:
账龄
2014.12.31
应收账款余额所占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24,221.49 87.52 1,211.07 5.00
1-2年 1,828.83 6.61 182.88 10.00
2-3年 539.35 1.95 161.81 30.00
3-4年 466.16 1.68 233.08 50.00
4-5年 10.76 0.04 8.61 80.00
合计 27,066.59 97.80 1,797.45 6.64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按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余额在 1 年之内的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2.95%、81.94%、83.98%和 87.52%,公司大部
分的应收账款账龄在 1年之内,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对质保金组合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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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
2017.6.30 2015.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相关单位的项目质保金组合
1,141.16 -- 692.44 --
合计 1,141.16 -- 692.44 --
续上表:
组合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相关单位的项目质保金组合
682.23 -- 462.31 --
合计 682.23 -- 462.31 --
质保金组合的应收账款主要系公司应收防水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由于公司对工程项目按照营业收入的 2.00%单独预计了产品质量保证金计入当期费用,
故对该项目质保金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B、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系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类的款项,该类款项的可收回性与其他款项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该类款项的预期可收性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对该类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类应收账款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在 2.00%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6.30
应收账款余额占总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其他单位 579.73 0.69 579.73 100.00
续上表:
类别
2016.12.31
应收账款余额占总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其他单位 668.48 1.15 668.48 100.00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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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2015.12.31
应收账款余额占总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其他单位 721.43 1.76 721.43 100.00
续上表:
类别
2014.12.31
应收账款余额占总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其他单位 145.27 0.52 145.27 100.00
结合公司销售模式、客户类型和公司的管理要求,公司在合同签署、应收账款信用期等阶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并加强管理和执行控制,保证公司业务的平稳运营。
③信用政策分析
A、合同签署阶段,对结算方式进行严格审核
公司的主要客户分为直销客户和经销商客户,公司与直销客户签署的合同通常采用客户的合同模板,约定付款方式,根据直销客户和项目的不同,其结算方式有所不同;公司与经销商客户签署的合同通常采用公司的合同版本,根据经销商客户信用情况和销售目标任务额确定其结算方式。
a、对于直销客户,分为产品直销客户和工程施工客户:
对于产品直销客户,由于发行人的防水产品主要用于工程施工中的防水工程业务,根据工程施工项目的业主方与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单位)结算节点的行业惯例,产品直销客户与发行人的付款节点一般会作如下约定:一般要求到货验收后支付货款的 60%以上,按其自身的整体工程完工验收(或结算)后支付至 95%,另外货款的 5%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到期后支付(质保期一般为2-5 年)。若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比例不符合上述要求,在合同审核过程中需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客户的类型、后续的合作机会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签订合同。
对于工程施工客户,公司主要的结算类型包括:一般要求按防水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合同金额 70%以上,防水工程完工验收支付至合同金额 80%以上,客户整体工程验收结算支付至合同金额 95%,另外质保金 5%于质保期到期后付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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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质保期一般为 2-5 年)。若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比例不符合上述要求,在合同审核过程中需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客户的类型、后续的合作机会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签订合同。
b、对于经销商客户,公司根据经销商客户信用情况和销售目标任务额,确定其结算方式,通常为:二八原则(即交付货物支付 20%,信用期内支付80%)、三七原则(即交付货物支付 30%,信用期内支付 70%)、四六原则(即交付货物支付 40%,信用期内支付 60%)、五五原则(即交付货物支付 50%,信用期内支付 50%)和现款现货(即交付货物支付 100%),并给予一定额度内的最高额授信、总量控制、分次使用(信用期 60 天)等政策、原则上年底前需要结清;对于信用延期客户收万分之五的日息,延期超过 1 个月,停止发货,每次延期将下调信用分数。
B、公司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
公司为加强客户信用管理,防止不良应收账款的发生,根据客户类型、合作情况和历史信用记录等信息,公司制定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如下:
a、对于百强地产、大型央企国企和市政项目等大型直销客户,由于该等客户都是公司长期战略合作客户或长期战略合作客户目标,考虑其偿债能力较强,在信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给予该等客户于每个付款时点 12 个月的信用期;若超过 12 个月未收到相应款项,公司将会根据客户的类型、后续的合作机会等方面进行评估,采取进一步加大收款力度、停止发货及采用法律手段等方式进行信用控制管理。
b、对于其他直销客户,由于直销客户通常资产规模较大,考虑其偿债能力较强,在信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给予其 6 个月的信用期;若超过 6 个月未收到相应款项,公司将会根据客户的类型、后续的合作机会等方面进行评估,采取进一步加大收款力度、停止发货及采用法律手段等方式进行信用控制管理。
c、对于经销商客户,公司根据经销商客户信用情况对经销商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评级情况确定其信用政策,给予不超过 90 天的信用期,同时要求年底结清全部货款。
C、公司业务部门的信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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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和执行控制,公司除对客户进行信用管理之外,还对业务部门进行信用总量控制,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通常在年初制定各业务部门的信用额度,保证该业务部门的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不超过总的信用额度。
④公司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及账龄分析
A、2017年 1-6月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模式客户类型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5,431.43 8,247.8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2,753.94 6,998.54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1,923.77 6,783.09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1,980.71 2,578.46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1,549.10 2,501.2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1,060.84 2,172.66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2,397.24 1,924.33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638.24 1,887.3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1,623.80 1,844.61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销其他 1,107.41 1,417.78
合计 20,466.47 36,355.91
(续)
客户名称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7,546.78 585.28 71.78 44.04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4,746.62 2,034.26 209.80 7.87 --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747.02 2,251.65 258.31 222.45 65.12 238.54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125.56 324.20 111.75 16.94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1,932.04 360.03 87.58 58.86 7.21 55.48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1,652.89 231.92 209.75 53.38 4.14 20.58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924.13 -----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405.69 348.15 133.51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740.58 86.46 4.83 12.74 --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10.14 7.64 ----
合计 28,231.46 6,229.59 1,087.31 416.28 76.47 314.6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37
B、2016年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模式客户类型
营业
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8,704.24 7,586.5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6,338.65 5,677.4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7,950.10 5,494.26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2,874.26 2,055.63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2,322.93 1,996.5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2,236.53 1,815.94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925.79 1,331.7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902.98 800.84
重庆金牛衣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2,623.81 774.4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迈迪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直销百强地产 858.90 762.95
合计 35,738.19 28,296.35
(续)
客户名称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
以上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5,830.23 1,200.47 100.27 216.99 70.57 167.9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4,169.93 1,340.62 166.19 0.7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5,216.44 169.82 73.10 34.90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1,461.49 580.93 13.21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716.16 121.45 158.96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1,399.23 292.99 69.44 27.08 27.2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797.30 309.26 118.00 77.95 29.17 0.03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687.32 95.96 17.57
重庆金牛衣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74.4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迈迪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762.95
合计 22,815.54 4,111.49 716.75 357.63 126.94 168.00
C、2015年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38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模式客户类型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8,699.47 5,254.2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5,399.27 4,465.4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4,512.43 3,647.80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19,629.31 2,336.90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1,458.85 1,359.91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1,917.23 1,103.33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979.27 1,035.45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311.59 775.96
梅州市敏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369.23 538.29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1,812.02 534.47
合计 45,088.67 21,051.76
(续)
客户名称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4,197.93 335.87
437.7 96.79
148.6 37.3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3,612.70 851.99 0.7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3,333.40 258.88 55.51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336.90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1,152.60 109.62 68.00 29.70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1,060.09 40.93 2.3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749.28 162.30 94.67 29.17 0.03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509.78 266.18
梅州市敏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32.00 106.29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518.72 15.75
合计
17,903.42,147.8 658.9 155.6 148.6 37.32
D、2014年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模式客户类型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18,657.16 4,633.6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6,195.63 3,616.28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6,270.68 2,952.99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39
客户名称模式客户类型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2,522.28 1,518.40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1,752.57 1,477.93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933.53 651.0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直销大型国企或央企 960.63 604.90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1,267.48 583.37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百强地产 853.03 441.53
河源市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销其他 844.58 325.68
合计 40,257.56 16,805.79
(续)
客户名称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4,628.98 4.6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3,456.20 160.07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949.99 720.29 96.79 148.61 37.3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376.58 141.82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477.93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497.66 111.07 42.33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463.75 111.94 29.17 0.03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569.55 13.82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437.30 4.24
河源市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5.68
合计 15,183.61 1,263.69 172.53 148.64 37.32
上述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由于公司主要服务于百强地产、大型央企或国企及市政项目,信用期相对较长,公司与客户的主要结算方式是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故出现了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符合行业特征。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均为公司主要客户。
⑤公司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对应的销售情况
A、2017年 1-6月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收入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防水卷材 3,338.23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40
客户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收入
防水涂料 647.94
防水工程施工 1,445.2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 2,481.45
防水涂料 272.49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 1,492.10
防水涂料 387.91
防水工程施工 43.76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 246.56
防水涂料 85.77
防水工程施工 1,648.3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 1,457.44
防水涂料 69.30
防水工程施工 22.3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 845.09
防水涂料 187.18
防水辅材 28.56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防水工程施工 2,397.24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 196.33
防水涂料 228.23
防水工程施工 213.6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 1,523.15
防水涂料 100.66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 1,038.46
防水涂料 68.95
合计 20,466.47
B、2016年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收入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0.46
防水工程施工 1,552.73
防水卷材 6,207.14
防水涂料 943.91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41
客户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收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87.36
防水卷材 5,276.01
防水涂料 1,150.0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 150.93
防水卷材 6,743.81
防水涂料 1,055.36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12.71
防水工程施工 2,274.26
防水卷材 466.25
防水涂料 121.04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 1,177.34
防水卷材 413.23
防水涂料 732.36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7.11
防水卷材 1,403.59
防水涂料 825.83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10.55
防水卷材 680.77
防水涂料 234.4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1.94
防水卷材 804.59
防水涂料 96.46
重庆金牛衣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防水卷材 1,655.27
防水涂料 968.5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迈迪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 477.25
防水涂料 381.65
合计 35,738.19
C、2015年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收入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 5,326.62
防水卷材 3,193.68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42
客户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收入
防水涂料 179.1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 128.73
防水卷材 4,461.72
防水涂料 808.8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4.91
防水工程施工 274.41
防水卷材 3,919.76
防水涂料 313.35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 12,281.15
防水涂料 7,348.16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30.20
防水卷材 1,000.24
防水涂料 428.42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 1,356.67
防水卷材 295.85
防水涂料 264.7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3.98
防水卷材 890.07
防水涂料 85.22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99.12
防水卷材 183.37
防水涂料 227.34
梅州市敏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防水卷材 319.70
防水涂料 49.53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 1,292.99
防水卷材 515.98
防水涂料 3.05
合计 45,088.67
D、2014年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收入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防水卷材 12,324.03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43
客户名称产品类型销售收入
防水涂料 6,333.1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 265.54
防水卷材 5,590.08
防水涂料 340.01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7.88
防水工程施工 5,204.53
防水卷材 718.00
防水涂料 340.2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 124.54
防水卷材 2,193.26
防水涂料 204.47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 306.54
防水卷材 663.49
防水涂料 782.5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65.02
防水卷材 709.45
防水涂料 159.0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18.85
防水卷材 739.19
防水涂料 202.59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1,017.35
防水卷材 238.96
防水涂料 11.17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防水辅材 642.15
防水卷材 207.64
防水涂料 3.24
河源市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防水工程施工 844.58
合计 40,257.56
⑥公司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及回款情况分析
A、2017年 6月 30日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44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进度款质保金期后回款
信用
期内
逾期
信用
期内
逾期
信用
期内
逾期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8,247.88 4,441.57 2,929.15 877.16 166.03 1,433.8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6,998.54 4,160.75 1,351.46 1,486.33 727.83 657.72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6,783.09 3,295.04 1,597.82 1,416.54 473.69 249.51 328.65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578.46 1,351.21 774.03 453.22 239.80 428.80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501.20 1,268.43 941.09 249.16 42.51 221.00 149.04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172.66 958.52 923.41 284.56 6.17 76.72 147.18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924.33 1,234.39 412.85 283.89 337.99 336.00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887.36 471.90 1,347.18 68.27 103.8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844.61 1,208.94 548.73 86.94 176.54 247.25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17.78 772.81 622.14 22.83 362.93
合计 36,355.91 19,163.57 11,447.88 5,228.90 522.38 2,195.43 4,195.23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B、2016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进度款质保金期后回款
信用
期内
逾期
信用
期内
逾期
信用
期内
逾期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7,586.50 3,573.10 2,190.79 1,483.31 339.3 1,041.91 1,788.5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5,677.45 3,528.46 800.29 1,088.33 260.37 1,744.22 855.0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5,494.26 2,538.70 2,337.64 617.91 1,600.39 1,940.27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055.63 922.76 804.06 328.81 641.24 599.30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996.58 386.82 1,513.01 96.75 166.40 719.59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1,815.94 428.65 1,124.75 234.95 27.58 336.45 736.99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1,331.72 472.41 642.4 210.5 6.4 337.79 193.56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45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进度款质保金期后回款
信用
期内
逾期
信用
期内
逾期
信用
期内
逾期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800.84 212.78 458.07 129.99 289.40 450.32
重庆金牛衣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74.49 623.49 6.48 144.52 401.61 5.0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迈迪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762.95 222.27 540.68 382.24
合计 28,296.35 12,909.44 10,418.18 4,335.07 633.66 6,559.42 7,670.86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C、2015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进度款质保金期后回款
信用
期内
逾期
信用
期内
逾期
信用
期内
逾期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5,254.25 2,732.57 1,285.79 1,022.71 213.19 2,324.64 1,277.3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4,465.40 2,709.40 936.83 629.35 189.83 2,037.92 1,015.6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3,647.80 1,845.39 1,538.22 264.19 1,773.10 1,407.25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336.90 2,334.20 2.7 2,332.2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1,359.91 239.74 991.3 128.87 147.61 800.78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1,103.33 706.88 211.25 185.19 826.66 192.73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1,035.45 323.78 544.82 165.24 1.61 331.23 300.29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775.96 112.14 660.36 3.47 115.60 501.39
梅州市敏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38.29 342.8 160.61 34.88 377.68 160.61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534.47 274.01 147.07 113.39 70.68 143.06
合计 21,051.76 11,620.90 6,476.25 2,549.98 404.63 10,337.33 5,799.10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D、2014年 12月 31日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46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进度款质保金期后回款
信用
期内
逾期
信用
期内
逾期
信用
期内
逾期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4,633.67 1,533.72 3,095.26 4.31 0.38 1,533.72 3,095.2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3,616.28 2,051.55 904.93 659.8 2,631.11 904.93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952.99 1,039.39 676.16 1,050.12 187.31 1,592.97 842.5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518.40 499.82 963.83 54.75 499.53 918.79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477.93 422.98 1,019.22 35.73 391.22 945.33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651.05 177.68 432.74 40.63 186.58 350.7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604.9 87.84 435.26 81.8 127.62 341.25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583.37 328.68 176.07 78.63 370.49 176.07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441.53 321.03 70.76 49.75 366.54 70.76
河源市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5.68 211.14 72.3 42.23 203.09 72.30
合计 16,805.79 6,673.82 7,846.53 2,097.74 187.69 7,902.85 7,717.98
注: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⑦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发行人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账龄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 2,718.76 98.57 1,301.97 98.19 825.46 97.35 428.36 99.01
1-2年 25.76 0.93 10.77 0.81 22.51 2.65 4.23 0.98
2-3年 13.61 0.49 13.21 1.00 -- 0.06 0.01
合计 2,758.13 100.00 1,325.95 100.00 847.97 100 432.65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2,758.13 万元、1,325.95 万元、
847.97 万元和 432.6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3%、0.64%、0.64%和
0.46%,主要内容为预付材料款及其他生产经营所需的预付费用款。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47
公司 2017年 6月末预付款项余额较 2016年末增长 108.01%,公司 2016年
末预付款项余额较 2015 年末增长 56.37%,主要系 2016 年下半年公司主要原材
料沥青、SBS 改性剂陆续由向贸易商采购变更为直接向生产厂家采购,结算方式由先货后款变更为先款后货方式所致;公司 2015 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 2014年末增长 95.99%,主要系 2014 年末受沥青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的影响,公司
从控制成本的角度相应减少了原材料采购预付款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无预付关联方款项,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账面余额年限比例
天津乐金渤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 808.75 1年以内 29.32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 536.90 1年以内 19.47
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97.01 1年以内 7.14
广东新食出进出口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92.07 1年以内 6.96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92.58 1年以内 3.36
合计 1,827.31 66.25
注 1: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377.97 万元、1,920.94 万
元、1,967.42 万元和 1,565.3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50%、0.93%、
1.49%和 1.6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押金保证金 3,419.67 2,088.82 1,824.44 1,312.35
备用金 476.86 239.83 420.93 404.61
应收暂付款 41.59 38.36 37.61 16.94
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 3,938.12 2,367.02 2,282.98 1,733.91
减:坏账准备 560.15 446.08 315.57 168.58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3,377.97 1,920.94 1,967.42 1,565.33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包括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应收暂付款等。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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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8
单位:万元、%
账龄
2017.6.30 2016.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2,787.46 139.37 5 1,248.84 62.44 5
1-2年 314.95 31.50 10 387.31 38.73 10
2-3年 434.38 130.31 30 340.57 102.17 30
3-4年 267.61 133.81 50 258.43 129.21 50
4-5年 42.77 34.21 80 91.78 73.42 80
5年以上 90.95 90.95 100 40.09 40.09 100
合计 3,938.12 560.15 14.22 2,367.02 446.08 18.85
续上表:
账龄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227.73 61.39 5 1,151.09 57.55 5
1-2年 548.96 54.90 10 376.16 37.62 10
2-3年 336.04 100.81 30 154.09 46.23 30
3-4年 127.76 63.88 50 49.57 24.78 50
4-5年 39.49 31.59 80 3.00 2.40 80
5年以上 3.00 3.00 100 ---
合计 2,282.98 315.57 13.82 1,733.91 168.58 9.72
其他应收款余额 2017 年 6 月末较 2016 年末增加 1,571.10 万元,增长
66.37%,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大幅增加,以及存入汇丰银行的应收票据贴现保证金所致,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主要系投标保证金、房租押金、项目进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投标保证金主要系发行人招投标项目时需支付的保证金;房租押金主要系分公司、办事处办公用房以及员工宿舍的房屋租赁押金。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398.10 1,533.83 1,289.49 937.50
房租押金 114.12 122.61 102.02 7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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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9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进度保证金 186.88 189.28 153.90 138.60
燃气保证金-- 76.00 76.00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186.55 156.55 128.94 40.00
应收票据贴现保证金 432.03
其他押金保证金 102.00 86.56 74.09 45.26
合计 3,419.67 2,088.82 1,824.44 1,312.35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①2017年 6月 30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
账面
余额
账龄比例
坏账
准备
期后回款
是否为关联方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应收票据贴现保证金
432.03
1年以内
10.97 21.60 432.03 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395.05 注 1 10.03 30.54 196.00 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236.02 注 2 5.99 27.72 12.00 否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212.50 注 3 5.40 13.13 56.00 否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中心
履约保证金-建设保证金
192.00
3-4年
4.88 96.00 -否
合计 1,467.60 37.27 188.99 696.03
注 1:账龄 1年以内为 314.10万元,1-2年为 49.24万元,2-3年为 29.71万元,3-4年为 2.00
万元;
注 2:账龄 1 年以内为 176.50 万元,1-2 年为 38.32 万元,2-3 年为 2.69 万元,3-4 年为
8.50万元,5年以上为 10.00万元;
注 3:账龄 1年以内为 202.50万元,2-3年为 10.00万元。
注 4: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②2016年 12月 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
账面
余额
账龄比例
坏账
准备
期后
回款
是否为关联方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273.05 注 2 11.54 18.55 239.34 否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中心
履约保证金-建设保证金
192.00
3-4年
8.11 96.0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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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
账面
余额
账龄比例
坏账
准备
期后
回款
是否为关联方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115.52 注 3 4.88 16.39 22.00 否
如东县财政局
项目进度保证金
107.00
2-3年
4.52 32.10 -否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100.88 注 4 4.26 7.79 72.50 否
合计 788.45 33.31 170.83.84
注 1: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
注 2:账龄 1年以内为 191.10万元,1-2年为 79.95万元,3-4年为 2.00万元;
注 3:账龄 1 年以内为 97.32 万元,1-2 年为 4.69 万元,2-3 年为 3.50 万元,5 年以上为
10.00万元;
注 4:账龄 1年以内为 85.88万元,1-2年为 10.00万元,3-4年为 5.00万元。
注 5: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③2015年 12月 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
账面
余额
账龄比例
坏账
准备
期后
回款
是否为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中心
履约保证金-建设保证金
240.00 2-3年 10.51 72.00 48.00 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130.95 注 2 5.74 7.05 130.95 否
如东县财政局
项目进度保证金
107.00 1-2年 4.69 10.70 -否
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100.00 1-2年 4.38 10.00 -否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95.51 注 3 4.18 26.25 45.00 否
合计 673.46 29.50 126.00 223.95
注 1: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
注 2:账龄 1年以内为 128.95万元,2-3年为 2.00万元;
注 3:账龄 1 年以内为 20.01 万元,1-2 年为 36.00 万元,2-3 年为 20.50 万元,3-4 年为
1.00万元,4-5年为 15.00万元,5年以上为 3.00万元。
注 4: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④2014年 12月 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 5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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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1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
账面
余额
账龄比例
坏账
准备
期后
回款
是否为
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中心
履约保证金-
建设保证金
240.00 1-2年 13.84 24.00 48.00 否
如东县财政局
项目进度保证金
107.00
1年以内
6.17 5.35 -否
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100.00
1年以内
5.77 5.00 -否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95.00 注 2 5.48 15.25 65.00 否
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76.00
1年以内
4.38 3.80 76.00 否
合计 618.00 35.64 53.40 189.00
注 1: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进行合并统计;
注 2:账龄 1 年以内为 51.00 万元,1-2 年为 25.00 万元,2-3 年为 1.00 万元,3-4 年为
15.00万元,4-5年为 3.00万元。
注 3:期后回款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31日。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 7,477.18 100.96 7,376.23 3,979.26 131.19 3,848.07
库存商品 3,435.13 286.09 3,149.04 2,247.26 391.22 1,856.04
委托加工物资 568.45 - 568.45 1,584.42 - 1,584.42
包装物 740.75 23.63 717.13 440.01 - 440.01
低值易耗品 492.15 0.43 491.72 326.37 - 326.37
其他周转材料------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7,164.86 - 7,164.86 6,873.47 - 6,873.47
合计 19,878.52 411.10 19,467.42 15,450.79 522.41 14,928.38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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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2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 3,270.50 194.50 3,075.99 3,902.26 58.35 3,843.90
库存商品 1,627.06 157.29 1,469.78 2,244.38 31.04 2,213.35
委托加工物资 1,687.65 - 1,687.65 732.79 - 732.79
包装物 368.08 - 368.08 324.84 - 324.84
低值易耗品 251.97 - 251.97 125.72 - 125.72
其他周转材料--- 2.83 - 2.83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3,373.00 - 3,373.00 4,338.66 - 4,338.66
合计 10,578.27 351.79 10,226.47 11,671.48 89.39 11,582.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467.42 万元、14,928.38 万
元、10,226.47 万元和 11,582.0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65%、7.23%、
7.73%和 12.25%。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
未结算资产等构成。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系公司防水工程项目已经投入的成本尚未办理验收结算的工程施工成本净额。
①存货变动情况分析
存货余额 2017年 6月末较 2016年末增加 4,427.73万元,增长 28.66%,主
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部分生产基地增加投产前的原材料备货所致。
存货余额 2016年末较 2015年末增加 4,872.52万元,增长 46.06%,主要原
因系公司防水工程施工项目在 2016年末尚未验收结算的项目较多所致。
存货余额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减少 1,093.21 万元,下降了 9.37%,其中
原材料、库存商品同比减少 1,249.08 万元,下降 20.32%,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
原材料价格下降所致;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同比减少 965.66 万
元,下降 22.26%,主要原因系 2014 年度新增开工的防水工程施工项目在 2015
年度验收结算较多所致。
②存货跌价准备
A、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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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3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但由于个别订单尾单(生产数量超出客户订单数量)产品或部分原材料因工艺变更存在少量呆滞等情形,公司对该部分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B、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及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委托加工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其他周转材料系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委托加工物资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公司周转材料使用用途相对广泛,实物周转率相对较高,因此委托加工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其他周转材料按照成本计量,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按防水工程项目进行核算,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本公司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防水产品,在防水工程项目验收结算前,公司按工程施工项目核算的已投入成本尚未办理验收结算的工程施工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32,364.35
累计已确认毛利 15,433.97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40,633.46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7,164.86
③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如下: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4,334.49 万元、5,961.55 万元、
5,313.02 万元和 8,689.3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93%、2.88%、4.02%
和 9.19%,主要为待处理资产、理财产品、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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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4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理财产品- 3,000.00 3,000.00 8,000.0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382.62 1,033.06 124.44 501.22
预缴企业所得税 47.88 103.11 135.13 168.29
待摊费用 213.16 119.91 56.59 19.85
待处理资产 1,690.82 1,705.47 1,996.85 -
合计 4,334.49 5,961.55 5,313.02 8,689.36
报告期各期末,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 0.00 万元、3,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和 8,000.00 万元,系公司充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获取风险较低、收益相对
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分别为 2,382.62 万元、1,033.06 万
元、124.44 万元和 501.22 万元,系公司收取的已经认证或尚未认证的待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待处理资产系公司的部分房地产客户以房产抵付本公司货款或工程款所形成的待处理房产,该部分房产拟于近期内处置暂计入其他流动资产。
①报告期各期资金闲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月末闲置资金余额及理财产品余额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年月
预计当月
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
产品金额
年月
预计当月
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
产品金额
2014.1 4,173.09 3,000.00 2015.1 6,722.03 -
2014.2 4,227.60 - 2015.2 6,532.31 3,000.00
2014.3 9,165.13 - 2015.3 8,460.28 -
2014.4 6,543.73 - 2015.4 5,880.93 -
2014.5 1,034.64 - 2015.5 7,099.45 -
2014.6 3,817.16 - 2015.6 3,506.24 -
2014.7 396.79 - 2015.7 16,051.23 4,000.00
2014.8 2,266.16 - 2015.8 7,956.51 -
2014.9 6,009.42 11.00 2015.9 8,632.54 4,000.00
2014.10 4,968.10 - 2015.10 6,344.80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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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5
年月
预计当月
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
产品金额
年月
预计当月
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
产品金额
2014.11 5,171.11 - 2015.11 8,722.60 -
2014.12 20,765.41 8,000.00 2015.12 13,644.30 3,000.00
续上表:
年月
预计当月
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
产品金额
年月
预计当月
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
产品金额
2016.1 14,140.94 2,000.00 2017.1 20,411.25 1,500.00
2016.2 4,130.20 3,000.00 2017.2 12,387.63 -
2016.3 14,695.14 - 2017.3 9,709.84 1,500.00
2016.4 5,065.00 - 2017.4 7,291.74 -
2016.5 4,808.33 - 2017.5 8,610.90 -
2016.6 10,198.35 - 2017.6 14,094.00 -
2016.7 23,268.60 3,000.00
2016.8 27,021.94 -
2016.9 44,881.80 -
2016.10 38,933.46 -
2016.11 32,883.80 3,000.00
2016.12 42,312.36 -
注:上表中预计当月闲置资金系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性收支、投资、筹资及安全资金量各因素之后,没有安排的资金余量;上表中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含当月购买并于当月赎回的金额。
②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A、发行人于 2013 年执行董事签发《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闲置资金管理规定,该文件中对闲置资金的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闲置资金的运作应当坚持下列原则:合法性,闲置资金的运作应保证合规性,应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发行人在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不能用于短期投资;审慎性,对闲置资金的运作实行统筹计划,不能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使用;安全性,闲置资金的运作应当贯彻安全性的原则,禁止投资高风险项目,禁止炒卖股票;流动性,闲置资金的运作投向应当是高流动性项目,禁止进行 1 年以上的长期投资或其他难以及时变现的项目;效益性,闲置资金的运作应当坚持效益性的原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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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以实现闲置资金运作效益最大化。
闲置资金的具体运作实施,由公司财务中心进行归口管理执行。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性质理财产品,审批流程:
交易金额 500万(含)以上:申请人—财务总监审核--执行董事批准;
交易金额 500万(含)以下:申请人—财务总监批准;
B、2015年 5月 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中规定董事会决定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需经董事会审议: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不满 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不满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绝对金额在 500万元以下的;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不满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 万元,或绝对金额在 50万元以下的;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不满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或绝对金额在 500万元以下的;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不满5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万元,或绝对金额在 50万元以下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C、2016 年 8 月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规定,该文件对外投资管理规定的权限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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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万元;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者由董事长、总经理依职权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的相关要求对临时闲置资金进行管理,发行人采用统一资金调度使用的管理制度,各子公司、分公司收到资金需及时汇至发行人本公司,付款由各部门月初申请付款计划,发行人按付款计划统一调拨使用,做到收支两条线。报告期内,发行人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批准使用,未曾发生影响正常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投资失控等事项。
③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均根据《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产品名称金额购买日赎回日投资收益 五矿信托-民生保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00.00 2013.12.1 2014.4.22 34.67 精英理财优利增长 2号 13102期机构版
3,000.00 2014.1.6 2014.2.10 17.05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点金池 2号理财计划
5.00 2014.9.26 2014.9.28 0.00
4 招行 e+企业定期理财项目 11.00 2014.9.29 2014.10.9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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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金额购买日赎回日投资收益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A级
0.10 2014.10.13 2014.10.20 0.00
6 利多多现金管理 1号 50.00 2014.11.12 2014.11.21 0.06 精英理财优利增长 1号 14078期机构版
6,000.00 2014.12.12 2015.1.20 28.00 无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2,000.00 2014.12.31 2015.1.4 0.55 顺德农商银行精英理财大客户尊享 15012期机构版
3,000.00 2015.2.2 2015.3.20 17.39 顺德农商银行精英理财同享丰盛 1号 4期混合版
4,000.00 2015.6.18 2015.6.30 2.56 顺德农商银行精英理财有利增长 1号 15050期机构版
4,000.00 2015.7.2 2015.9.8 32.42 顺德农商银行精英理财优利增长 1号 15069期机构版
4,000.00 2015.9.15 2015.10.21 14.40 顺德农商银行精英理财优利增长 1号 15080期机构版
2,000.00 2015.10.23 2015.12.28 13.74 工行无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3,000.00 2015.12.31 2016.1.4 0.76 精英理财优利增长 1号 15098期机构版
2,000.00 2016.1.6 2016.3.9 13.46 无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1,000.00 2016.2.6 2016.2.14 0.50 精英理财大客户尊享 16032期机构版
3,000.00 2016.2.26 2016.3.29 8.68 平安银行天天利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AGT102
3,000.00 2016.7.8 2016.8.9 6.13 工商银行对公客户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500.00 2016.8.5 2016.8.8 0.09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480.00 2016.2.3 2016.2.15 0.35 精英理财大客户尊享 16160期机构
3,000.00 2016.11.1 2017.5.26 49.36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1,000.00 2017.1.25 2017.3.1 2.57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500.00 2017.1.25 2017.2.15 0.77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500.00 2017.3.3 2017.3.10 0.19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1,000.00 2017.3.14 2017.4.18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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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金额购买日赎回日投资收益
合计 49,046.10 246.28
④各期理财产品投资损益的财务处理及列报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所收到的投资收益均作为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核算,在报表列示时,将该部分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下“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进行列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5.46 29.97 109.06 51.79
⑤发行人所购理财产品的资金最终流向及风险程度
年份产品名称
发行方/
受托方
风险
程度
理财产品资金流向
2013年
五矿信托-民生保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
(1)流动性较高且低风险资产;
(2)融资类项目;
(3)其它权益类产品等。
2014年
精英理财优利增长 2号 13102期机构版
佛山顺德农商行
中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高信用等级债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比例为 10%-100%;信托受益权及信托,比例为 0%-90%
2014年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点金池 2号理财计划
招商银行
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额资产。债券、资金拆借、银行存款比例为 30%-100%,其他资产不高于 70%
2014年
招行 e+企业定期理财项目
招商银行
中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
1、本项目不保障本金及投资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本项目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为 6.50%;2、国内信用证
受益人为见证机构辖属分支机构开立的国内信用证受益人,相关信息登记见证机构内部系统。
2014年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A级
招商银行
中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
保持本金的安全性及资产的流动性,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现金,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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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产品名称
发行方/
受托方
风险
程度
理财产品资金流向
2014年
利多多现金管理1号
浦发银行
保本保证收益
本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 AA级以上的短期融资资债等。
2014年
精英理财优利增长 1号 14078期机构版
佛山顺德农商行
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高信用等级债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比例为 10%-100%;信托受益权及信托,比例为 0%-90%
2014年
无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中国工商银行
PR1级(很低)
非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资产、债权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高流动资产比例为 30%-100%,债权类资产比例为 0%-70%,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比例为 0%-70%。
2015年
顺德农商银行精英理财大客户尊享 15012期机构版
佛山顺德农商行
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高信用等级债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比例为 10%-100%;信托受益权及信托,比例为 0%-90%
2015年
顺德农商银行精英理财同享丰盛1号 4期混合版
佛山顺德农商行
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高信用等级债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比例为 10%-100%;信托受益权及信托,比例为 0%-90%
2015年
顺德农商银行精英理财有利增长1号 15050期机构版
佛山顺德农商行
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高信用等级债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比例为 10%-100%;信托受益权及信托,比例为 0%-90%
2015年
顺德农商银行精英理财优利增长1号 15069期机构版
佛山顺德农商行
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高信用等级债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比例为 10%-100%;信托受益权及信托,比例为 0%-90%
2015年
顺德农商银行精英理财优利增长1号 15080期机构版
佛山顺德农商行
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高信用等级债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比例为 10%-100%;信托受益权及信托,比例为 0%-90%
2015年
工行无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中国工商银行
PR1级(很低)非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资产、债权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高流动资产比例为 30%-100%,债权类资产比例为 0%-70%,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比例为 0%-70%。
2016年
精英理财优利增长 1号 15098期机构版
佛山顺德农商行
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高信用等级债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比例为 10%-100%;信托受益权及信托,比例为 0%-90%
2016年
无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中国工商银行
PR1级(很低)非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资产、债权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高流动资产比例为 30%-100%,债权类资产比例为 0%-70%,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比例为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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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产品名称
发行方/
受托方
风险
程度
理财产品资金流向
2016年
精英理财大客户尊享 16032期机构版
佛山顺德农商行
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高信用等级债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比例为 10%-100%;信托受益权及信托,比例为 0%-90%
2016年
平安银行天天利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AGT102
平安银行佛山容桂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
保持本金的安全性及资产的流动性,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2016年
工商银行对公客户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中国工商银行
PR1级(很低)非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资产、债权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高流动资产比例为 30%-100%,债权类资产比例为 0%-70%,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比例为 0%-70%。
2016年
精英理财大客户尊享 16160期机构
佛山顺德农商行
保本浮动收益
投资高信用等级债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比例为 10%-100%;信托受益权及信托,比例为 0%-90%
2016年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中国银行
保本保证收益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2017年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中国银行
保本保证收益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综上所述,发行人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资金最终流向均不涉及发行人关联方或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
3、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00.00 4.41 3,000.00 5.50 3,000.00 9.43 --
固定资产 22,161.10 32.59 13,427.26 24.62 12,506.17 39.30 11,971.83 57.60
在建工程 27,583.76 40.57 24,445.09 44.82 7,572.90 23.80 2,890.02 13.90
无形资产 10,600.82 15.59 6,507.61 11.93 6,249.33 19.64 4,786.42 23.03
长期待摊费用 236.38 0.35 268.42 0.49 115.32 0.36 110.15 0.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50.64 3.90 2,224.53 4.08 1,547.96 4.86 1,025.95 4.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64.00 2.59 4,670.57 8.56 833.22 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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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非流动资产
合计
67,996.70 100 54,543.49 100 31,824.88 100 20,784.38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67,996.70 万元、54,543.49 万
元、31,824.88 万元和 20,784.38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0.21%、26.43%、
24.06%和 21.98%。公司非流动资产,2017年 6月末较 2016年末增长 24.67%,
主要系公司筹建重庆科顺、南通科顺、德州科顺生产基地建设支出增加,以及公司红旗新总部建设项目和购置机器设备支出增加所致;公司非流动资产,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长 71.39%,主要系公司筹建重庆科顺、南通科顺以及
德州科顺生产基地建设支出增加所致;公司非流动资产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增长 53.12%,主要系公司新建佛山科顺厂房、办公楼及购置土地、设备致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增加,以及公司出资 3,000 万元投资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和 2017年 6月 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 3,000.00 万元,系公司 2015 年 12 月以现金方式认购新三板企
业恒大淘宝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普通股 7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0.00 元,总投
资金额为 3,000.00万元所形成。
①发行人投资恒大淘宝的原因
A、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 号)确定的发展目标,到 2025 年我国体育产业总规模将超过 5 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足球是体育产业中占比较大的运动项目,而恒大淘宝为国内知名的足球俱乐部,取得了 2015 年亚洲足球联合会冠军联赛冠军等一系列好成绩,是国内体育产业的优秀企业。
B、恒大淘宝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其股票流通性较非公众公司好,公司投资后退出通道相对顺畅。
C、恒大淘宝的控股股东为恒大地产,恒大地产为发行人 2014 年度至 2016年度第一大客户,本着维护战略合作关系,深化合作机制,发行人在调研分析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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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对恒大淘宝进行财务投资 3,000.00 万元,发行人的认
购价格与其他认购对象的认购价格一致。
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 2015年 11月 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年 12月 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认购恒大淘宝股权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以现金参与恒大淘宝定向增发的方式出资 3,000.00 万元,认购 75 万股股票,每股价格
40元。
③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恒大淘宝该次股票发行采用确定价格发行的方式,股票价格在其 2015 年11 月 6 日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公告,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价格一致。
根据恒大淘宝该次发行所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意见》,该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恒大淘宝所处的行业特点、目前发展状况及未来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等因素,且定价经过了恒大淘宝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获得了包括发行人在内的 23 名投资者的投资及认可,价格具有公允性。
④参股公司与发行人第一大客户恒大地产之间的关系
经核查恒大淘宝 2016 年年度报告,恒大地产持有恒大淘宝 56.71%的股
权,为恒大淘宝控股股东。
⑤关于不会对恒大淘宝增加投资的承诺
公司及陈伟忠、阮宜宝承诺:未来不再利用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对恒大淘宝进行增资。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运输工具构成,各期末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 22,161.10 万元、13,427.26 万
元、12,506.17 万元和 11,971.8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8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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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和 12.6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
原值
账面
净值
账面
原值
账面
净值
账面
原值
账面
净值
账面
原值
账面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3,439.19 11,745.35 6,866.52 5,339.16 6,307.02 5,069.72 5,959.42 4,989.93
通用设备
2,122.42 1,286.77 1,355.90 642.21 1,188.53 710.34 598.52 316.81
专用设备
10,462.30 8,240.81 8,758.20 6,574.14 7,169.85 6,052.12 6,985.32 6,005.89
运输工具
1,644.35 888.16 1,532.24 871.76 1,216.65 673.99 1,059.91 659.19
合计 27,668.26 22,161.10 18,512.86 13,427.26 15,882.05 12,506.17 14,603.16 11,971.83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固定资产投入逐年增加,2017 年 6 月末固定资产增加主要系重庆科顺部分生产设备及厂房投入使用、公司红旗新总部建设项目的办公大楼投入使用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以及鞍山科顺接受股东固定资产投资所致;2016 年末固定资产增加主要系佛山科顺生产设备投入使用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以及购置南宁分公司办公用房所致;2015 年末固定资产增加主要系佛山科顺生产设备以及其他建筑物投入使用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16 年末,北京科顺已停止生产,公司对北京科顺所属的固定资产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截至 2017 年 6 月 30日,北京科顺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714.52 207.54 - 506.98
北京科顺尚未处置的固定资产
专用设备 332.85 162.26 153.95 16.64
通用设备 8.51 7.81 0.18 0.52
合计 1,055.89 377.61 154.13 524.15
所占比例 3.82 7.08 86.94 2.37
2017 年上半年,北京科顺将部分固定资产销售给德州科顺、鞍山科顺和昆山科顺,报告期末该些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2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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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除上述固定资产存在减值情况外,其他固定资产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公司生产基地建设及购置安装新生产线,各期末在建工程账面净值分别为 27,583.76 万元、 24,445.09 万元、7,572.90 万
元和 2,890.0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2.25%、11.84%、5.73%和
3.0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本部红旗新总部建设 2,945.03 6,102.78 3,339.94 1,185.06
红旗宿舍楼 39.10
本部购置房产--- 195.25
佛山科顺公司厂区建设 844.35 455.62 576.75 111.90
重庆科顺公司厂区建设 4,120.36 6,397.19 2,037.35 323.87
南通科顺公司厂区建设 7,294.98 5,726.13 1,217.02 47.18
德州科顺公司厂区建设 6,611.92 4,426.10 5.57 -
深圳工程购置房产--- 435.37
新设备购置安装 2,764.58 1,196.53 396.27 591.40
鞍山科顺公司厂区建设 2,044.62 99.41
渭南科顺厂区建设 61.76 23.77 --
荆门科顺公司厂区建设 857.05 17.57
合计 27,583.76 24,445.09 7,572.90 2,890.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办公软件,各期末账面净值分别为 10,600.82 万元、6,507.61 万元、6,249.33 万元和 4,786.42 万元,占总资
产的比重分别为 4.71%、3.15%、4.72%和 5.06%,具体情况如下: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66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
原值
账面
净值
账面
原值
账面
净值
账面
原值
账面
净值
账面
原值
账面
净值
土地使用权
11,111.17 10,545.11 6,899.53 6,440.67 6,516.94 6,193.89 4,912.78 4,701.97
办公软件
196.90 55.71 194.34 66.94 158.23 55.44 155.81 84.46
合计 11,308.08 10,600.82 7,093.87 6,507.61 6,675.17 6,249.33 5,068.59 4,786.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建设生产基地用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公司无形资产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权证
摊销年限
原值
累计
摊销
净值
平均剩余摊销时间
土地使用权
顺府国用(2013)
第 1003405号
49.42年 825.03 65.39 759.64 546月
土地使用权
粤(2016)顺德区
不动产权第221603号
50年 463.73 19.32 444.41 575月
土地使用权
粤(2016)顺德区
不动产权第221604号
50年 448.27 18.68 429.59 575月
土地使用权
佛高国用(2014)
第 0600108号
46.67年 1,394.23 214.11 1,180.11 474月
土地使用权
昆国用(2015)第
DWB53号
50年 160.21 49.66 110.54 414月
土地使用权
房地证 2014字第00451号
50年 1,415.25 73.12 1,342.13 569月
土地使用权
东国用 2014第510051号
50年 1,118.06 59.63 1,058.43 568月
土地使用权
临国用(2016)第
0218号
50年 698.88 22.13 676.75 581月
土地使用权
粤(2016)佛高不
动产权第 0013061号
50年 375.87 6.89 368.98 589月
土地使用权
辽(2017)台安县
不动产权第 0999号
45年 207.39 0.38 207.00 53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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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7
项目权证
摊销年限
原值
累计
摊销
净值
平均剩余摊销时间
土地使用权
辽(2017)台安县
不动产权第 0001001号
44年 234.66 0.44 234.21 527月
土地使用权
辽(2017)台安县
不动产权第 0998号
49.5年 105.52 0.18 105.34 593月
土地使用权
辽(2017)台安县
不动产权第 0001000号
49.5年 63.60 0.11 63.49 593月
土地使用权
鄂(2017)掇刀区
不动产权第 002395号
50年 3,600.48 36.00 3,564.48 594月
办公软件 N/A 5年 196.90 141.20 55.71 16.98月
合计 11,308.08 707.26 10,600.82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装修费 170.76 199.05 38.44 25.78
土地租赁费 65.63 69.38 76.88 84.38
合计 236.38 268.42 115.32 110.15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计提相关成本费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各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2,650.64 万元、
2,224.53 万元、1,547.96 万元和 1,025.9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18%、
1.08%、1.17%和 1.0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828.96 1,302.00 6,993.18 1,168.09 5,144.05 823.80 2,969.19 478.44
递延收益
140.89 26.14 214.30 32.15 221.23 33.19 88.17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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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8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房屋装修费摊销
54.24 8.14 72.99 10.95 110.47 16.57 114.90 17.23
预计负债
1,023.81 255.95 888.27 222.07 804.91 201.23 681.11 170.28
内部未实现利润
1,937.25 423.11 2,083.34 483.69 892.70 220.00 504.46 126.11
职工教育经费
---- 53.87 8.08 115.77 17.36
计提尚未支付返利
615.48 100.72 1,949.99 292.50 969.88 145.48 799.85 119.98
计提的促销费
108.66 16.30 100.65 15.10 603.96 90.59 555.49 83.32
可抵扣亏损
2,069.82 517.45
广告宣传费
3.30 0.82
计提的其他费用
---- 60.12 9.02 0.00 0.00
合计 13,782.40 2,650.64 12,302.71 2,224.53 8,861.19 1,547.96 5,828.94 1,025.95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64.00 万元、4,670.57
万元、833.22 万元和 0.0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78%、2.26%、0.63%
和 0.00%。2017 年 6 月末余额主要系预付渭南科顺土地款 1,764.00 万元;2016
年末余额主要系预付渭南科顺土地款 1,209.20 万元以及预付荆门科顺土地款
3,461.38万元;2015年末余额主要系预付购房款。
4、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及分析
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按照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规定,结合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足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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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9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坏账准备 7,395.96 6,210.25 4,807.12 2,890.80
存货跌价准备 411.10 522.41 351.79 89.3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77.29 347.09
合计 7,984.35 7,079.75 5,158.92 2,980.19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稳健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不存在因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主要负债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480.29 22.73 18,405.74 22.83 29,371.61 38.49 23,071.82 37.00
应付票据 20,064.85 22.26 16,690.56 20.70 13,232.35 17.34 11,639.78 18.67
应付账款 33,750.76 37.45 25,140.45 31.19 17,353.36 22.74 16,658.41 26.72
预收款项 4,124.58 4.58 7,542.96 9.36 5,571.02 7.30 5,382.61 8.63
应付职工薪酬
2,019.42 2.24 3,827.26 4.75 2,877.24 3.77 1,458.32 2.34
应交税费 2,693.58 2.99 1,872.75 2.32 1,898.95 2.49 606.43 0.97
应付利息 19.05 0.02 14.42 0.02 23.28 0.03 19.09 0.03
其他应付款 3,426.94 3.80 3,440.97 4.27 2,878.80 3.77 2,743.35 4.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8.13 0.43 388.13 0.48 275.66 0.36 --
流动负债合计
86,967.60 96.50 77,323.23 95.92 73,482.27 96.29 61,579.81 98.7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88.37 2.21 2,182.43 2.71 1,802.41 2.36 --
预计负债 1,023.81 1.14 888.27 1.10 804.91 1.05 681.11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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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0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递延收益 140.89 0.16 214.30 0.27 221.23 0.29 88.17 0.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7.66 0.0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53.07 3.50 3,292.66 4.08 2,828.55 3.71 769.27 1.23
负债合计 90,120.67 100.00 80,615.89 100.00 76,310.83 100 62,349.09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90,120.67 万元、80,615.89 万元、
76,310.83 万元和 62,349.09 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等流
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所占比例较小。报告期各期末,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影响后,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86,579.47 万元、76,935.11 万元、
73,206.62 万元和 61,579.81 万元,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较上
期末增长率分别为 12.54%、5.09%和 18.88%,主要系业务规模的扩张导致应付
供应商款项(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以及 2015 年公司增加了短期银行借款以补充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所致。
2、主要负债项目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0,480.29 万元、18,405.74 万
元、29,371.61 万元和 23,071.8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2.73%、
22.83%、38.49%和 37.00%。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2016年末较 2015年末下降 37.33%,主要系公司 2016年度收到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资金较为充裕未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20,064.85 万元、16,690.56 万
元、13,232.35 万元和 11,639.7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2.26%、
20.70%、17.34%和 18.67%,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全部为公司开具的银行承
兑汇票。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3,750.76 万元、25,140.4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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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1
元、17,353.36 万元和 16,658.4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7.45%、
31.19%、22.74%和 26.72%。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款及工程设备款
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材料款 31,169.32 23,352.64 17,054.00 15,437.00
设备工程款及其他 2,581.44 1,787.80 299.36 1,221.41
合计 33,750.76 25,140.45 17,353.36 16,658.41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3,750.76 万元、25,140.45 万元、
17,353.36 万元和 16,658.41 万元,报告期内,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付账
款逐期增长,一方面系由于产品销量增加,材料采购规模相应增大;另一方面系公司为扩充产能购置生产线及各地工厂建设导致应付账款增长。
2017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8,610.31 万元,增幅
34.25%,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7年 6月末应付货款增加 7,816.68万元所致,具体
情况为:①受北京科顺停产影响,本期向 OEM 厂商采购产成品大幅增加;②2017 年 1-6 月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③部分生产基地增加投产前原材料备货的采购;④2017 年二季度采购总额较上年度四季度同比增加 6,522.89 万元,导致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2016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7,787.07 万元,增幅 44.87%,主
要系公司 2016年末应付货款增加 6,298.64万元所致,具体情况为:①随着公司
规模不断扩大、采购量的增加,获取了较大的商业信用,发行人争取了更有利的付款账期,延长了与供应商的结算周期;②2016 年四季度采购额较上年度四季度同比增加 2,705.81万元,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2015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4年增加 694.95万元,变动较小。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及占负债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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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2
单位:万元、%
账龄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预收款项 4,124.58 -45.32 7,542.96 35.40 5,571.02 3.50 5,382.61 4.64
占负债总额比例
4.58 - 9.36 - 7.30 - 8.63 -
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和防水工程项目款。2017 年 6 月末预收款项较 2016 年末减少 3418.38 万元,下降 45.32%,主要原因系 2016 年末预收
客户款项在 2017 年上半年已经陆续发货所致;2016 年末预收款项较 2015 年末增加 1,971.94 万元,增长 35.40%,主要原因系公司北京科顺停产导致产能不
足,发货较慢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2,019.42 万元、3,827.26
万元、2,877.24 万元和 1,458.3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24%、
4.75%、3.77%和 2.34%。2017 年 6 月末较 2016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减少
1,807.84万元、下降 47.24%,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 2016年度业绩考核情况计提
的职工奖金在本期发放所致;2014 年至 2016 年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职工人数持续增加且岗位工资有所提高,导致应付短期薪酬余额呈现逐期增加趋势。
①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核心的员工薪酬制度体系,员工薪酬主要由岗级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等组成。
发行人将所有岗位划分为管理类、营销类和专业技术类三大类,每类岗位设 12 个岗位职级,并对每个级别对应不同的工资范围,该工资范围根据岗位责任、岗位要求、所设岗位工作繁难并参考同地区市场上同岗位级别来确定。发行人的员工工资划分为三种类型,其中,副总级别或以上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制薪酬通过月度发放和年度发放,各工厂的生产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其他人员实行月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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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3
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发行人的绩效考核通过个人关键绩效指标(KPI)和个人绩效承诺(PBC)两个维度进行,KPI 的考核根据部门目标的分解和员工的岗位职责来确定,个人绩效承诺的考核主要对个人计划的实现程度进行评定。发行人的年终奖则结合当年整体的销售规模、业绩以及营运情况,根据个人服务年限、半年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系数,将月度工资乘以相应的考核系数确定年终奖,对特别贡献者,还应同时乘以特别贡献系数。营销类人员的奖金主要根据年度回款任务、合同签约额和销售额、业绩贡献、市场推广情况进行考核确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发行人独立董事只领取年度津贴,具体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后交由股东大会确定,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没有专门的职务津贴,而按其在发行人的岗位职级和目标责任及考核情况给予报酬。
综上所述,发行人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和考核管理体系,为不断提升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培育和吸引优秀人才以及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②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
A、报告期内,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如下:
单位金额:万元;人数:人
类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工资
总额
平均
人数
平均工资
工资
总额
平均人数
平均
工资
工资
总额
平均人数
平均工资
工资
总额
平均人数
平均工资
生产
人员
1,494.97 368 4.07 2,804.99 425 6.60 2,981.64 509 5.86 2,700.45 557 4.86
销售
人员
3,565.47 697 5.12 5,621.98 516 10.90 4,099.99 391 10.49 2,377.37 332 7.16
管理
人员
2,005.47 482 4.16 4,148.71 363 11.43 3,077.65 279 11.03 1,700.01 194 8.76
研发
人员
928.69 183 5.06 1,371.32 101 13.58 984.58 86 11.45 430.92 59 7.3
合计 7,994.60 1,730 4.62 13,947.00 1,405 9.82 11,143.86 1,265 8.81 7,208.75 1,142 6.31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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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4
级别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工资
总额
平均
人数
平均
工资
工资
总额
平均
人数
平均
工资
工资
总额
平均
人数
平均工资
工资
总额
平均
人数
平均工资
高级管理
人员
206.98 8 25.87 533.79 8 66.72 464.44 8 58.06 178.65 7 25.52
中层级 1,871.81 171 10.97 3,787.59 175 21.64 3,345.03 160 20.91 1,483.02 120 12.36
主管级 1,747.93 300 5.83 2,694.00 240 11.23 1,110.98 107 10.38 1,035.09 128 8.09
主管以下 4,167.87 1,252 3.33 6,931.62 982 7.06 6,223.41 990 6.29 4,511.98 887 5.09
合计 7,994.60 1,730 4.62 13,947.00 1,405 9.93 11,143.86 1,265 8.81 7,208.75 1,142 6.31
上表中各期数据均包含未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的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的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万元;人数:人
单位
2017年 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工资
总额
平均
人数
平均工资
工资总额
平均人数
平均工资
工资
总额
平均
人数
平均工资
工资总额
平均人数
平均工资
母公司 48.71 49 1.00 34.20 16 2.10 16.38 6 2.62 7.38 6 1.30
B、发行人平均薪酬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比较
金额单位:万元;人数:人
单位
2017年 1-6月
平均人数工资总额人均工资当地年平均工资
母公司 926 4,826.43 5.21 -
佛山科顺 248 886.61 3.57 -
北京科顺 25 62.01 2.51 -
昆山科顺 126 467.36 3.72 -
重庆科顺 38 140.45 3.69 -
德州科顺 55 187.97 3.42 -
南通科顺 29 101.49 3.46 -
深圳工程 171 843.43 4.93 -
依来德 98 445.17 4.53 -
鞍山科顺 14 33.70 2.35 -
合计 1,730 7,994.62 4.62 -
续上表: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5
单位
2016年度
平均人数工资总额人均工资当地年平均工资
母公司 677 7,840.25 11.58 6.18
佛山科顺 243 1,781.33 7.33 6.18
北京科顺 142 950.95 6.70 9.25
昆山科顺 121 936.02 7.74 7.23
重庆科顺 11 96.26 8.75 6.74
德州科顺 2 13.48 6.74 5.70
南通科顺 5 41.69 8.34 6.28
深圳工程 140 1,646.97 11.76 8.13
依来德 64 640.04 10.00 6.18
2016年合计 1,405 13,947.00 9.93
续上表:
单位
2015年度
平均人数工资总额人均工资当地年平均工资
母公司 581 6,576.98 11.32 6.16
佛山科顺 271 1,691.13 6.24 6.16
北京科顺 144 905.44 6.29 8.50
昆山科顺 134 847.30 6.32 6.70
重庆科顺 1 17.44 17.44 6.21
深圳工程 134 1,105.57 8.25 8.10
2015年合计 1,265 11,143.86 8.81
续上表:
单位
2014年度
平均人数工资总额人均工资
当地年平均工资
母公司 650 4,263.25 6.56 5.55
佛山科顺 133 702.64 5.28 5.55
北京科顺 134 785.41 5.86 7.76
昆山科顺 124 752.89 6.07 6.14
重庆科顺 1 10.79 10.79 5.69
深圳工程 100 693.77 6.94 7.26
2014年合计 1,142 7,208.75 6.31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6
注 1:2017 年 1-6 月,各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未公布当地平均工资相关数据。
注 2:上表中各期数据均包含未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的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的薪酬。
报告期内,除北京科顺外,与当地年市平均工资相当。北京科顺与北京市平均工资比较低于平均水平,主要是北京科顺坐落于北京市远郊平谷区,该区经济发展水平低于北京市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 年、2016 年平谷区人均 GDP为仅北京市全市人均 GDP的 43.83%、46.19%,因此该地区的工
资水平相应也会低于北京市整体水平。
③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将考虑根据每年国内通货膨胀因素、人才市场薪资水平因素及公司战略目标等因素相应调整员工薪酬。公司未来一定时间内将保持薪酬制度大致不变,并维持公司的薪酬水平与同类公司相比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2,693.58 万元、1,872.75 万元、
1,898.95 万元和 606.4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99%、2.32%、2.49%
和 0.9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增值税 947.99 457.20 817.97 342.39
营业税-- 145.22 85.97
企业所得税 1,471.20 1,190.63 712.86 46.71
个人所得税 60.33 47.77 38.75 7.38
城市维护建设税 67.65 30.63 52.89 22.99
房产税 33.47 38.80 5.12 17.37
土地使用税 46.99 36.82 11.21 10.08
教育费附加 30.47 15.00 23.42 10.07
地方教育附加 20.31 10.00 15.57 6.66
堤围防护费 0.14 1.10 9.32 8.53
印花税 15.02 44.79 46.45 48.29
契税-- 20.16 -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7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合计 2,693.58 1,872.75 1,898.95 606.43
应交税费余额 2017年 6月末较 2016年末增长 43.83%,主要系应交增值税
和企业所得税余额增加所致;应交税费余额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增长
213.14%,主要原因系 2014 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较多,导致当期末应缴纳企业
所得税余额较少,以及 2014 年度公司新增设备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较多,导致应交增值税余额下降所致。
(7)应付利息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 19.05万元、14.42万元、23.28
万元和 19.0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2%、0.02%、0.03%和 0.03%,
系公司计提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3,426.94 万元、3,440.97 万
元、2,878.80 万元和 2,743.3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80%、4.27%、
3.77%和 4.4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费用类款项 2,290.67 2,395.07 1,898.34 1,901.32
押金保证金 621.53 546.70 959.22 417.72
其他 514.74 499.20 21.24 424.30
合计 3,426.94 3,440.97 2,878.80 2,743.35
其他应付款中费用类款项主要核算内容系公司为销售商品而计提尚未结算的运输费以及尚未支付的中介服务费,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 2016 年末较上期末增加 562.16万元,增长 19.53%,主要原因系运输装卸费与营业收入呈正相关,
2016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 27,385.97 万元,增长 22.83%,运输装卸费 2016
年发生额较 2015 年增加 1,363.24 万元,增长 35.43%,公司计提但尚未结算支
付的运输费用大幅增长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 388.13 万元,系一年
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988.37 万元、 2,182.43 万元、
1,802.41 万元和 0.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 2.21%、2.71%,2.36%和
0.00%。各期末长期借款余额均为保证借款。
(11)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 1,023.81 万元、888.27 万元、
804.91 万元和 681.1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14%、1.10%、1.05%和
1.09%。系子公司深圳工程按照其当期收入的 2%预提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该
余额达到其最近五年营业收入总和的 2%时停止计提。
(1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
43.33 46.80 53.73 60.67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20.00
喷涂速凝液体橡胶防水涂料的开发及其产业化项目
7.50 7.50 7.50 7.50
促进知识产权发展项目及扶持经费 20.00 20.00 20.00 -
广东省建筑防水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00 20.00 20.00 -
高反射太阳热弹性涂料项目- 120.00 120.00 -
防水涂料自动化控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50.06
小计 140.89 214.30 221.23 88.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主要为与资产相关或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待符合确认收入标准时计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等项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9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7.6.31
2017年 1-6月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2014.12.31
2014年度
流动比率(倍) 1.81 1.96 1.37 1.20
速动比率(倍) 1.50 1.68 1.14 0.8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55 36.09 60.06 66.36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76 21.29 11.99 6.1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684.19 34,819.59 23,202.96 12,696.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稳定。2017 年 6 月末和
2016 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于 2016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导致货币资金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均超过 1,2017年 6月末达到 1.81,速动比率由 2014年末的 0.86增长至 2017年
6月末的 1.50,体现了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逐渐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4,684.19 万元、34,819.59 万
元、23,202.96万元和 12,696.97万元,2014年至 2016年呈逐年增长趋势,2017
年 1-6 月较上年全年一半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净利润较上年全年一半下降所致。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3.76、21.29、11.99 和 6.10,保持较高水平,反映出
公司利息支付违约风险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2、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东方雨虹 1.44 1.59 2.02 2.27
德生防水 1.55 1.52 1.31 1.16
凯伦股份 1.07 1.11 1.33 1.45
赛力克 1.60 2.71 2.37 1.41
平均值 1.42 1.73 1.76 1.57
本公司 1.81 1.96 1.37 1.20
速动比率东方雨虹 1.14 1.36 1.64 1.81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0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德生防水 1.27 1.29 1.03 0.94
凯伦股份 0.86 0.94 1.09 1.2
赛力克 0.99 2.14 1.74 0.83
平均值 1.07 1.43 1.38 1.20
本公司 1.50 1.68 1.14 0.8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东方雨虹 65.44 63.90 49.29 31.62
德生防水 44.20 46.21 40.07 42.90
凯伦股份 59.28 55.66 46.43 60.09
赛力克 40.56 26.70 30.50 42.18
平均值 52.37 48.12 41.57 44.20
本公司 37.55 36.09 60.06 66.36
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业务规模扩张阶段,公司发展所需要的营运资金和长期资产投资支出主要依靠营运积累及部分短期借款取得,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则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导致公司 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2016 年度,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导致公司 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而 2016 年末和2017年 6月末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原因同上。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7.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1 2.99 3.50 4.42
应收账款周转率
(含应收票据)(次)
0.88 1.85 2.14 2.73
存货周转率(次) 3.00 5.69 5.96 7.05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1
单位:次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东方雨虹 1.27 2.82 2.93 3.63
德生防水 0.62 1.49 1.66 1.78
凯伦股份 1.28 2.48 3.07 3.51
赛力克 0.93 2.16 2.77 4.93
行业平均值 1.02 2.24 2.61 3.46
本公司 1.21 2.99 3.50 4.42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东方雨虹 1.16 2.46 2.50 3.25
德生防水 0.61 1.46 1.63 1.75
凯伦股份 1.23 2.43 3.01 3.47
赛力克 2.28 2.12 2.73 4.83
行业平均值 1.32 2.12 2.47 3.33
本公司 0.88 1.85 2.14 2.73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21 次/半年、2.99 次/年、3.50 次/
年和 4.42次/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但公司的应收
账款应收票据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重要战略合作客户以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所致。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能力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东方雨虹 2.83 5.96 4.98 5.77
德生防水 1.55 3.09 3.68 5.81
凯伦股份 3.67 6.56 7.98 8.54
赛力克 1.60 4.09 4.10 5.04
行业平均值 2.41 4.93 5.19 6.29
本公司 3.00 5.69 5.96 7.05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00 次/半年、5.69 次/年、5.96 次/年和
7.05 次/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系公司主要实行“以销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2
定产、以产定购”政策,根据订单情况及时采购原材料并进行生产,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库存备货量相对较低。
(五)所有者权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实收资本 45,800.00 45,800.00 19,658.77 8,685.71
资本公积 58,942.47 58,916.64 18,207.58 7,250.94
专项储备 1,113.88 1,117.13 946.30 680.13
盈余公积 4,420.64 4,420.64 1,207.25 1,310.79
未分配利润 23,133.77 15,524.40 15,939.04 14,274.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3,410.76 125,778.82 55,958.93 32,202.51
少数股东权益 1,556.1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966.94 125,778.82 55,958.93 32,202.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持续增长,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公司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增长,期末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余额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股本和资本公积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母公司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4.12.31
实收资本 8,000.00 685.71 - 8,685.71
资本公积 1,294.65 5,956.29 - 7,250.94
资本溢价: 200.54 5314.29 - 5514.8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113.99 ---113.99
增资溢价 874.9 5,314.29 - 6,189.19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形成-560.37 ---560.37
其他资本公积 1,094.11 642.00 - 1,736.11
股份支付 1,094.11 642.00 - 1,736.11
续上表: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3
项目 2014.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5.12.31
实收资本 8,685.71 10,973.06 - 19,658.77
资本公积 7,250.94 17,784.37 6,827.72 18,207.58
资本溢价: 5,514.83 17,784.37 5,091.61 18,207.58
净资产折股- 12,443.13 - 12,443.1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113.99 ---113.99
增资溢价 6,189.19 5,341.23 5,091.61 6,438.81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形成-560.37 ---560.37
其他资本公积 1,736.11 - 1,736.11 -
股份支付 1,736.11 - 1,736.11 -
续上表:
项目 2015.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6.12.31
股本 19,658.77 26,141.23 - 45,800.00
资本公积 18,207.58 40,709.06 - 58,916.64
资本溢价: 18,207.58 39,399.06 - 57,606.64
净资产折股 12,443.13 -- 12,443.1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113.99 ---113.99
增资溢价 6,438.81 39,399.06 - 45,837.87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形成-560.37 ---560.37
其他资本公积- 1,310.00 - 1,310.00
股份支付- 1,310.00 - 1,310.00
续上表:
项目 2016.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7.6.30
股本 45,800.00 -- 45,800.00
资本公积 58,916.64 25.82 - 58,942.47
资本溢价: 57,606.64 25.82 - 57,632.47
净资产折股 12,443.13 -- 12,443.1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113.99 ---113.99
增资溢价 45,837.87 -- 45,837.87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形成-560.37 ---560.37
少数股东投资形成的资本公积(注)
25.82 25.82
其他资本公积 1,310.00 -- 1,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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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7.6.30
股份支付 1,310.00 -- 1,310.00
注:根据 2017 年 4 月 20 日的股东会决议,鞍山科顺少数股东辽宁本特耐科发展有限公司以实物作价人民币 1,582.00 万元进行增资,该增资款与其享有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差额增加
资本公积。
(1)2014年度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变动情况说明
2014 年 12 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685.71 万元,新增资本由国科创投以货
币 6,000.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 685.71 万元,其余 5,314.2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公司于 2014年 12月 1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15年度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变动情况说明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以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母公司净资产 30,443.13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8,685.71万元、资本公积 6,827.72万元、盈余
公积 1,310.79万元、未分配利润 13,618.91万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 18,000.00 万元,剩余 12,443.1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本次净资产折股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 年 5 月 15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96 号)。公司于 2015 年5月 2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 6月,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947.87万元,由弘德和顺以 4,000.00万元
认缴,其中 947.87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 3,052.1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公司于 2015年 6月 10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 年 6 月,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710.90 万元。新增资本由何凤阳以
3,000.00 万元认缴,其中 710.9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 2,289.10 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公司于 2015年 6月 10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6年度实收股本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变动情况说明
2016 年 4 月,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毕利、吴志远等44个自然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50元,募
集资金总额 1,965.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 10.00 万元(含增值税 0.57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5.00万元,其中,计入股本 26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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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溢价 1,693.57 万元。本次定向增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23号)。公司于 2016年 5月 26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6 年 7 月,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向西藏数联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8 个法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59.2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1,990.40 万元。
减除发行费用 185.92万元(含增值税 10.5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04.48
万元,其中,计入股本 1,759.2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55.77 万
元。上述定向增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 年 7 月 12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83 号)。公司于 2016 年7月 26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6 年 9 月,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1,6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公司于 2016年 9月 19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6 年 9 月,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向珠海和谐博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金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8 个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4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0,252.00 万
元。减除发行费用 172.01 万元(含增值税 9.7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79.98 万元,其中,计入股本 2,44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7,649.72 万元。本次定向增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由其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92 号)。公司于 2016年 9月 29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资本公积——其他资本(股份支付)变动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4 年、2016 年度授于高管及中层骨干增资或受让实际控制人股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分别确认管理费用并对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股份支付)642.00 万元、1,310.00 万元。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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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节“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
2、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的增加系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所致,2015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减少 1,310.79万元系 2015年 4月 30日公司股东会决议以截至 2015
年 3月 31日母公司净资产 30,443.13万元折合股本 18,000.00万元整体变更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所致。
3、专项储备
报告期内,专项储备的增加系子公司深圳工程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至 2016年 6 月 30 日子公司深圳工程的安全费用结余金额已经超过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公司自 2016年 7月起暂停计提该项费用。
4、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期初未分配利润 15,524.40 15,939.04 14,274.94 7,048.99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15.37 26,444.63 16,490.26 7,855.98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213.39 1,207.25 630.03
应付普通股股利 3,206.00 1,965.88 --
净资产转股或折股- 21,680.00 13,618.9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23,133.77 15,524.40 15,939.04 14,274.94
十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7.13 11,383.99 1,636.45 5,774.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28.76 -24,576.28 -8,361.29 -13,521.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9.39 35,305.71 13,617.35 2,426.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875.29 22,113.43 6,892.51 -5,3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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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86,322.81 147,341.83 119,955.86 105,922.29
营业成本 52,936.20 74,092.19 66,320.06 68,407.62
净利润 10,815.37 26,444.63 16,490.26 7,855.9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274.97 146,302.49 112,218.92 112,023.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652.19 85,526.29 72,502.71 77,766.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7.13 11,383.99 1,636.45 5,774.03
销售收现比 0.92 0.99 0.94 1.06
购货付现比 0.99 1.15 1.09 1.14
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比-0.25 0.43 0.10 0.7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87.13 万元、
11,383.99 万元、1,636.45 万元和 5,774.03 万元。2017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2,687.1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7年 1-6月经营性应收项目
增加较多所致;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5 年度增加9,747.55 万元,增长 595.65%,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大幅长以及
2016 年末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较多所致;201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4年度减少 4,137.58万元,下降 71.66%,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5年度经
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815.37 26,444.63 16,490.26 7,855.9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379.35 2,100.67 2,242.65 829.3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815.79 1,442.87 1,269.11 732.97
无形资产摊销 121.00 160.41 143.68 86.9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2.04 62.07 28.96 12.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94 33.77 282.90 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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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1.0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77.73 747.46 1,697.99 1,781.2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03.54 -50.26 -109.06 -51.7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26.11 -676.57 -522.00 -108.6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66 7.6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732.34 -5,046.72 1,042.76 -3,978.5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105.47 -30,181.88 -27,620.15 -7,798.1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6,449.82 14,325.91 6,423.18 5,548.39
其他-3.25 2,065.02 266.17 856.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7.13 11,383.98 1,636.45 5,774.03
2015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年 1-6月,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主要原因系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直销客户业务规模增长较多,应收直销客户款项大幅增加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四、财务状况
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之
“(4)应收账款”。
2016 年末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较多,主要系①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采购量的增加,获取了较大的商业信用,发行人争取了更有利的付款账期,延长了与供应商的结算周期;②2016 年四季度采购额较上年度四季度同比增加2,705.81万元,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528.76 万元、-
24,576.28 万元、-8,361.29 万元和-13,521.79 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主要为固定资
产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000.00 12,980.00 25,000.00 5,066.1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7.87 50.26 109.06 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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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93 30.41 45.72 11.1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00 330.00 - 27.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54.79 13,390.67 25,154.79 5,156.4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757.62 24,642.25 10,516.08 7,612.18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00 12,980.00 23,000.00 11,066.1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5.94 344.7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83.55 37,966.95 33,516.08 18,678.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28.76 -24,576.28 -8,361.29 -13,521.79
报告期各期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收回的投资款;2015 年度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中,除前述情形外,还包括公司认购恒大淘宝定向发行的投资款 3,000.00万元。
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情况:2017年 1-6 月主要系总部红旗总部项目建设、重庆科顺生产基地建设、南通科顺生产基地建设、德州科顺生产基地建设、鞍山科顺生产基地建设、荆门科顺生产基地建设所支付的款项;2016 年度主要系预付渭南科顺土地款、荆门科顺土地款和扩大佛山科顺厂区的土地款;2015 年度主要系公司总部新办公楼建设、重庆科顺生产基地建设、南通科顺生产基地建设所支付的款项;2014 年度主要系公司总部新办公楼建设、重庆科顺生产基地建设、佛山科顺生产基地建设及购置生产线所支付的款项。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主要为-2,659.39 万
元、35,305.71万元、13,617.35万元和 2,426.3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变动
主要受公司吸收股东投资、向银行借款及还款、利润分配等因素影响。
(四)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以及重庆科顺、南通科顺、德州科顺生产基地以及本部红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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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新总部建设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十六、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发行人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15,266.66 万股
(以下假设按最高限额 15,266.66 万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 45,800万股增至 61,066.66万股,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资金将投入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增强公司的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预期将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较快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资金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收益,故募投项目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仍将主要依赖公司已有资产和业务实现的利润。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发行前一年度,导致发行人即期回报被摊薄。
1、假设条件
(1)公司预计于 2017年 11月完成本次股票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该
完成时间仅为预计,本次股票发行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 15,266.66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增至 61,066.66 万股,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未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情况为准。
(3)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免责说明: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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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当年每股收益模拟计算
发行人预计 2017 年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模拟计算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6年度
2017.12.31/2017年度
假设利润与 2016年度相同
假设利润增长 10%假设利润增长 20%
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股本(万股) 45,800 45,800 61,066.66 45,800 61,066.66 45,800 61,066.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7,501.09 27,501.09 27,501.09 30,251.20 30,251.20 33,001.31 33,001.31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6 0.60 0.58 0.60 0.64 0.72 0.70
扣除非经常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6 0.60 0.58 0.60 0.64 0.72 0.70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总股
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
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能与股本规模同比例增加,每股收益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公司优化全国产能布局,增强行业领先优势,改进生产工艺流程,提升产品品质及性能,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保持核心竞争力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1、优化全国产能布局,提升服务客户能力
防水材料属于体积大但单位价值低的产品,受运输半径的影响较大(防水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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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从生产基地到建筑工地的最佳服务半径约为 500 公里以内)。超出运输半径后一方面物流成本大幅上升,另一方面无法保证产品的交付和工期,从而导致公司防水材料在最佳服务半径以外的产品竞争力大幅下降。
公司 2014-2016 年度仅有华南地区的佛山科顺、华东地区的昆山科顺、华北地区的北京科顺(2016 年 12 月 1 日停产)生产防水产品。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了南通科顺以满足华东地区业务持续增长的需求;德州科顺以承接北京科顺停产后的产能;鞍山科顺以增强服务东北地区客户的能力;重庆科顺以增强服务西南地区客户的能力;公司拟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生产研发基地以填补西北地区防水材料生产基地空白;投资建设荆门生产研发基地以弥补华中地区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从优化全国产能布局的角度看,公司目前在华中和西北地区的服务能力严重不足,而这两个地区的建筑防水需求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这两个生产研发基地的建成,有利于公司通过提升客户服务能力,稳定及迅速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和西北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并为全国防水材料需求做产能储备,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在全国市场的辐射能力,为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促进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创造条件。
2、满足防水市场需求,增强行业领先优势
作为国内主要建筑防水材料的生产厂商之一,公司凭借出色的自主创新能力、优质的产品性能、良好的客户服务和人才优势,已在国内外同行品牌中形成了较高美誉度,报告期内营收规模行业领先。但是,建筑防水行业为“大行业,小企业”的格局,行业前 50 位企业平均市场占有率约为 0.70%,市场集中
度提升空间大,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可提升空间大。
一方面,随着相关国家政策、法规的执行,行业准入门槛提高,控制了落后产能的进入;另一方面,地产行业去库存压力下,地产商集中采购优质产品,减少了小型落后企业的收入。同时,行业“打假”力度提升,不合规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被大大压缩,落后产能正加速退出市场。并且地下管廊、铁路、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扩大化,防水材料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防水产品生产能力,将技术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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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不仅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基地可覆盖地区的服务水平,也有利于公司迅速接管被淘汰企业释放的市场份额和获得地下管廊等领域的订单,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同时也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3、有效提升研发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吸引更优秀的高水平研发人员进入公司,采用更先进的研发设备,加强和完善研发产品检查和研发管理能力,从而巩固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科研成果迅速产业化,实现科研成果、生产工艺和市场需求三者的无缝对接,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建筑防水领域的领先地位。
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通过改进工艺流程和提升工艺技术实现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和性能,从而保证在不造成产品单位成本大幅上升的前提下,丰富产品类型、提升产品品质、优化售后服务水平,以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综上,上述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因此本次发行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
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详见本招股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之“(二)董
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 IPO 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坚持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提高内部运营管理能力、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提升股东回报,以填补本次 IPO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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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也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
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尽量缩短募投项目产生效益的运行时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系扩大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产能和产品的技术研发,有利于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交付能力和辐射范围、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基础研发体系提升防水产品的研发能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效益。
3、积极加强公司运营管理,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综合盈利能力。
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满足客户全方位、多层次的产品及服务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客户,努力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加强公司现代化管理建设,建立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的有利基础。通过前述措施,全面增强公司运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综合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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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强人才引进,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的内部管理流程,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防水产品生产、管理经验,谙熟精细化管理,能够及时把握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公司还将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完善公司薪酬和激励机制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拟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此议案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同时,公司还制订了《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的规划》,对发行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公司未来的利润水平,以填补因公开发行股票摊薄的每股收益。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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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我们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我们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所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如有),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我们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我们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若我们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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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基于合理假设,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进行了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指标相对上年度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已披露了本次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十七、股利分配政策和分配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按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依法缴纳所得税;
(2)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3)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4)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5)依法提取企业需承担的各种职工福利基金;
(6)支付股东红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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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2015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2016 年 4 月,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19,658,767.80元,已实施完毕。
2016 年 8 月,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 10股,已实施完毕。
2017 年 5 月,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32,060,000.00元,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对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确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一百五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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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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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不含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 1股。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至少每 3 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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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7、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
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七)公司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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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四)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及具体计划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如下:
1、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2、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明确意见。
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分红议案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为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条件,经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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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票平台。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3、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内股东回报具体规划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且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内,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若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安排,每年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各期如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 2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以回报投资者。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等合法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

根据 2017年 1月 11日召开的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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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意向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八、北京科顺停产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一)报告期内北京科顺生产基地的产能、产量及占发行人的
比例
1、2016年北京科顺产能、产量及占发行人比例
单位:%
产品类别产能占公司产能比例产量占公司产量比例
防水卷材(万㎡) 1,700 26.92 1,247.99 21.08
防水涂料(吨) 9,800 15.61 4,305.43 8.30
2、2015年北京科顺产能、产量及占发行人比例
单位:%
产品类别产能占公司产能比例产量占公司产量比例
防水卷材(万㎡) 1,700 28.16 1,016.73 23.74
防水涂料(吨) 9,800 19.78 4,506.23 11.51
3、2014年北京科顺产能、产量及占发行人比例
单位:%
产品类别产能占公司产能比例产量占公司产量比例
防水卷材(万㎡) 1,700 42.50 1,123.28 30.97
防水涂料(吨) 9,800 21.40 2,977.51 8.38
(二)北京科顺停产导致的产能缺口及产能实际承接情况
1、北京科顺停产导致的产能缺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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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已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停止生产,该生产基地位于北京市平谷区,停产前产品主要覆盖区域为华北、东北、西北区域。北京科顺停产前库存储备量及 2016年 12月至 2017年 9月订单量及缺口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2016.11月末库存量
2016.12-2017.9
订单量注
2016.12-2017.9
产销缺口
防水卷材(万㎡) 92.74 1,185.22 1,092.48
防水涂料(吨) 257.92 3,572.34 3,314.42
注:2016.12-2017.9订单量系 2016年 12 月至 2017年 9月发行人订单送货地址为华北、东
北、西北地区(北京科顺产能覆盖区域)的实际订单量。
2、产能缺口的应对措施及实际承接情况
(1)北京科顺停产的应对措施
对产能缺口承接过渡期内的缺口产能,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系由自有生产基地承接或寻找合适的 OEM 厂家承接,具体措施包括:A、防水涂料缺口由佛山科顺承接;B、部分防水卷材品类缺口根据防水材料运输半径、客户防水工程项目区域分布情况寻找合适的 OEM 厂家定制生产;C、部分防水卷材缺口由昆山科顺生产(OEM 厂家无法生产该部分防水卷材品类),昆山科顺再通过与附近 OEM厂家进行产能调剂生产。
(2)结合防水材料运输半径、客户防水工程项目区域分布情况及合作厂家
的生产能力等因素,2016年 12月至 2017 年 9月,北京科顺接收订单量与北京科顺停产导致的产销缺口生产任务承接分配表如下:
单位:万㎡、吨
承接厂家名称
生产量
供应区域
合作开始
时间
说明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佛山科顺生产基地 205.63 3,314.42 华北、东北-
承接北京科顺停产后防水涂料订单
河北科雨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251.62 -华北、东北、西北 2016年 11月
承接北京科顺停产后防水卷材订单
廊坊鸿禹乔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111.10 -华北、东北、西北 2017年 4月
承接北京科顺停产后防水卷材订单
河北德坤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11.59 -华北 2017年 5月
承接北京科顺停产后防水卷材订单
昆山科顺生产基地 451.33 -华北、东北、华东-
承接北京科顺停产后防水卷材订单
武汉鑫泽宇防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77.49 -华东、华中 2016年 11月调剂昆山科顺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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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厂家名称
生产量
供应区域
合作开始
时间
说明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重庆科顺生产基地 27.97 -
西南、西北及部分华中、华北地区
-
承接北京科顺停产后防水卷材订单
德州科顺生产基地 25.72 -
华北、东北、部分华东地区
-
承接北京科顺停产后防水卷材订单
鞍山科顺生产基地 7.53 -
东北、华北、部分西北地区
-
承接北京科顺停产后防水卷材订单
(三)北京生产基地停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1、运输费用影响
(1)发行人选择 OEM 厂家时已经考虑项目的就近原则,因此假定从发行
人生产基地到客户项目所在地,与从 OEM 厂家到客户项目所在地的运输费差异可以忽略。
(2)发行人其他生产基地承接的北京科顺停产产能缺口,按其他生产基地
先发货至北京科顺,然后由北京科顺再发货到客户项目所在地的模式计算运输费差异。经测算,佛山科顺到北京科顺的运输单价为 630 元/吨,昆山科顺到北京科顺的运输单价为 410 元/吨,重庆科顺到北京科顺的运输单价为 620 元/吨。
(3)德州科顺与鞍山科顺生产基地承接的数量较小,而且距离原北京科顺
较近,运输费可以忽略。
具体计算如下:
承接厂家名称
防水卷材(万㎡)
折算系数
卷材折算重量(吨)
防水涂料(吨)
重量小计(吨)
单位运费(元/吨)
运费影响金额(万元)
佛山科顺生产基地
205.63 36.84 7,575.39 3,314.42 10,889.81 630.00 686.06
昆山科顺生产基地
451.33 36.84 16,626.83 - 16,626.83 410.00 681.70
重庆科顺生产基地
27.97 36.84 1,030.23 - 1,030.23 620.00 63.87
合计 684.92 25,232.45 3,314.42 28,546.87 1,431.63
注:防水卷材重量折算系数为 36.84吨/万㎡。
2、OEM产品生产成本影响
由于北京科顺与昆山科顺防水产品的成本构成、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工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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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相似等因素,故在此以昆山科顺同期生产的同型防水卷材生产成本与 OEM厂家生产的防水卷材生产成本进行比较,测算两种生产方式下防水卷材生产成本的差异。
2017 年 10 月开始,北京科顺生产基地产能全部由发行人其他生产基地承接,不再采用 OEM厂家替代生产,故根据 2016年 12月至 2017年 9月订单送货地址为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北京科顺产能覆盖区域)的实际订单量,计算各 OEM厂家与昆山科顺生产基地生产的同型防水卷材生产成本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OEM厂家名称
OEM厂家
生产成本
昆山科顺同型产品
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差异
河北科雨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3,158.75 2,664.36 494.39
廊坊鸿禹乔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1,470.28 1,306.34 163.94
河北德坤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147.58 127.83 19.75
武汉鑫泽宇防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706.47 4,046.39 660.08
合计 9,483.08 8,144.92 1,338.16
3、因北京科顺停产导致现有设备拆卸、搬迁及各种正常情况下的可能费用
预计为 14.20万元。
综上,因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导致发行人运输费用增加 1,431.63 万元,
生产成本增加 1,338.16 万元,北京科顺生产基地现有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拆卸搬
迁费用 14.20 万元,对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业绩影响金额合计约为 2,784.00 万
元,其中对 2017年 1-6月影响金额约为 2,166.00万元。
(四)其他生产基地承接北京科顺停产后生产任务的可行性
北京科顺停产后的生产任务拟由德州科顺、鞍山科顺承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德州科顺、鞍山科顺两家生产基地的地理位置、目前建设进度、预计投产时间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生产基地
地理
位置
销售覆盖
区域
开工建设时间
目前建设进度
预计产能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德州科顺
山东德州
华北、东北、部分华东地区
2016.3
防水卷材车间已投入生产;防水涂料车间正在建设过程中
1,700 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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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
地理
位置
销售覆盖
区域
开工建设时间
目前建设进度
预计产能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鞍山科顺
辽宁鞍山
东北、华北、部分西北地区
2016.12
防水卷材车间已投入生产;无防水涂料车间
1,700 -
1、从销售覆盖区域重叠性角度来看产能承接的可行性。
结合北京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顺所处地理位置及发行人防水产品运输半径,北京科顺停产前的销售覆盖区域能够由德州科顺、鞍山科顺的销售区域所覆盖,从满足北京科顺销售覆盖区域内的客户需求角度来看,由德州科顺、鞍山科顺承接北京科顺的产能具备可行性。
2、从德州科顺、鞍山科顺产能角度看产能承接的可行性。
德州科顺、鞍山科顺正式投产后,防水卷材产能为 3,400 万㎡/年,防水涂料产能为 25,000吨/年,而北京科顺停产前防水卷材产能为 1,700万㎡/年,防水涂料产能为 9,800 吨/年。德州科顺、鞍山科顺建成后的产能不仅能够满足原北京科顺销售覆盖区域客户对防水材料的需求,还能为发行人未来东北、华北地区防水材料销量的增长提供较大的产能供给空间。
3、从德州科顺、鞍山科顺预计投产时间看产能承接的可行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鞍山科顺已投入生产,德州科顺防水卷材车间已投入生产。在德州科顺、鞍山科顺正式投产前的过渡期内,因北京科顺停产所致产能缺口将通过已投产生产基地承接或通过 OEM方式调剂弥补。
综上所述,由德州科顺、鞍山科顺承接北京科顺停产后的产能缺口是可行的。
(五)德州基地、鞍山基地的项目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
相关许可取得情况
1、德州科顺生产基地相关许可
(1)项目备案:2015 年 3 月 30 日,临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德
州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防水材料项目备案的通知》,同意该项目的备案事宜,文件号为临发改字〔201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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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地许可:2016年 3月 15日,德州科顺取得临国用(2016)第 0218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德州科顺取得临邑县宿田公路林子镇河沟崖段路北面积为66813㎡的工业用途土地,土地终止日期为 2065年 12月 16日。
( 3)规划许可:就该项目的用地事宜,德州科顺取得地字第
371487201602005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该项目的规划事宜,德州科顺取得建字地 37148720160300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环评许可:就该项目的环保事宜,根据临邑县环境保护局向德州科顺
出具的文号为临环办字〔2016〕2 号的《关于德州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防水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生产许可:2017 年 11 月 2 日,德州科顺取得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发编号为(鲁)XK08-005-0229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 11月 1日。
2、鞍山科顺生产基地相关许可
(1)项目备案:2017 年 1 月 17 日,台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了辽宁省
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同意鞍山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报的《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项目,文件号为台工项审备〔2017〕1号。2017 年 1 月 17 日,台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了《关于鞍山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特种砂浆项目》项目备案证明,同意该项目的备案事宜,文件号为台工项审备〔2017〕2号。
(2)用地许可:①鞍山科顺已取得辽(2017)台安县不动产权第 0999
号《不动产权证书》,该土地坐落于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土地用途为工业/办公,宗地面积为 11,267.99 平方米,房屋建
筑面积为 2,175.75 平方米,终止日期为 2062 年 6 月 29 日;②鞍山科顺已取得
辽(2017)台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1001 号《不动产权证书》,该土地坐落于台安
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土地用途为工业/其他,宗地面积为 9,7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 6,539.72 平方米,终止日期为 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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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月 30日;③鞍山科顺已取得辽(2017)台安县不动产权第 0998号《不
动产权证书》,该土地坐落于台安县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土地用途为工业/其他,宗地面积为 5,188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4,337.86 平方米,终止日期为 2066 年 12 月 30 日;④鞍山科顺已取得辽
(2017)台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1000 号《不动产权证书》,该土地坐落于台安县
台安镇台大路南工业园区,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宗地面积为3,127,平方米,终止日期为 2066年 12月 30日。
( 3)规划许可:就该项目的规划事宜,鞍山科顺取得地字第
2103212017000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环评许可:就该项目的环保事宜,2017 年 3 月 3 日,台安县环境保
护局出具了台环审字〔2017〕B6 号《关于鞍山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鞍山科顺利用台安工业园区现有厂房做生产厂房,年产改性石油沥青防水卷材 3000万平方米、特种砂浆 4万吨。
(5)生产许可:2017 年 7 月 3 日,鞍山科顺取得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颁发编号为(辽)XK08-005-0300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 7月 2日。
(六)北京科顺生产基地现有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明细、账
面净值、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北京科顺固定资产按大类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714.52 207.54 - 506.98
通用设备 44.73 31.94 10.56 2.24
专用设备 926.47 328.66 336.53 261.28
合计 1,685.72 568.13 347.09 770.50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北京科顺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别分类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附属建筑物 20 302.56 81.49 - 2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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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别分类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门卫室 1 11.11 3.39 - 7.72
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车间 5 309.78 98.45 - 211.33
房屋及建筑物食堂 1 40.70 12.73 - 27.97
房屋及建筑物涂料实验室 1 3.10 0.44 - 2.66
房屋及建筑物新办公楼 1 47.27 11.04 - 36.23
通用设备不间断电源 1 0.22 0.17 0.03 0.01
通用设备厂内电子监控 1 2.00 1.90 - 0.10
通用设备打印机 7 1.77 0.99 0.69 0.09
通用设备电动伸缩门 1 0.94 0.89 - 0.05
通用设备电脑 26 8.76 5.49 2.83 0.44
通用设备后勤厨具 4 1.62 1.27 0.27 0.08
通用设备空调 26 6.06 4.98 0.77 0.30
通用设备实验器材 31 22.47 15.38 5.97 1.12
通用设备条形打码机 1 0.90 0.86 - 0.05
专用设备 3000交叉膜设备 1 1.93 0.76 1.07 0.10
专用设备包装机 5 80.42 16.19 10.23 54.00
专用设备变频柜 1 1.06 0.39 - 0.67
专用设备玻璃钢冷却塔 1 4.27 0.47 3.59 0.21
专用设备叉车 6 33.85 12.39 19.76 1.69
专用设备称重系统 4 16.58 1.22 - 15.36
专用设备除尘器 3 5.30 1.19 - 4.11
专用设备地磅 1 10.39 6.33 3.54 0.52
专用设备发电机 1 1.20 0.69 0.45 0.06
专用设备供电设备 1 46.24 26.35 17.57 2.31
专用设备锅炉 3 46.20 16.50 27.39 2.31
专用设备环保平台 1 12.30 7.69 3.99 0.62
专用设备胶体磨 1 5.83 3.51 2.03 0.29
专用设备胶体磨配电机 1 2.70 2.22 - 0.48
专用设备空气压缩机 2 2.59 0.69 1.77 0.13
专用设备气泵 1 0.33 0.18 0.13 0.02
专用设备气动罐装机 1 0.85 0.27 0.54 0.04
专用设备燃烧机 1 15.21 3.01 11.44 0.76
专用设备生产线 6 321.36 116.12 60.00 1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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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别分类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专用设备水泵 1 0.60 0.22 - 0.38
专用设备调速设备 1 6.20 3.68 2.21 0.31
专用设备小线设备 1 50.55 30.65 17.37 2.53
专用设备真空泵 2 2.29 0.48 1.69 0.11
专用设备储罐 17 130.23 58.53 49.07 22.63
专用设备反应釜 4 27.80 3.46 22.95 1.39
专用设备螺旋输送机 4 60.48 4.38 53.08 3.02
专用设备货位架 3 39.71 11.05 26.68 1.99
合计 1,685.72 568.13 347.09 770.50
(七)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后资产处置、人员安置情况,相
关业务的后续安排情况,潜在纠纷情况以及对发行人业绩影响情况
1、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后固定资产、存货等相关资产的处置情况、人员
安置情况
(1)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后固定资产处置情况如下:
①部分迁至德州科顺、鞍山科顺等其他生产基地
对于北京科顺的设备类固定资产,设备运行状态较好、能够正常使用的,按账面价值销售给其他生产基地。该类固定资产原值 506.02 万元,计提累计折
旧 181.26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98.27万元,账面价值 226.48万元。
②对于老旧设备进行处置,该类固定资产原值 123.82 万元、账面价值 2.16
万元,处置收入 13.58万元,实现营业外收入 11.42万元。
③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北京科顺处置后剩余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714.52 207.54 506.98
通用设备 8.51 7.81 0.18 0.52
专用设备 332.85 162.26 153.95 16.64
合计 1,055.89 377.61 154.13 524.15
经过处置后,剩余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和专用设备。专用设备主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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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搬迁成本较高的设备设施,如储罐、配料生产线、供电设备等,该等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较小;对于房屋建筑物,考虑到北京科顺租赁的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剩余租期较长,所处地理位置较好,预期不会发生减值。
(2)存货处置情况如下:
①北京科顺截至 2016年 12月 1日存货原值为 2,204.57万元,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存货余额为零。2016年 12月-2017年 6月存货的处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 1日结存
采购入库
车间超领入库
入库小计
部门领用
对外销售
销售其他生产基地
报废出库
其他出库
出库小计
2017年6月 30日结存
原材料 491.22 41.94 7.60 49.54 2.77 133.44 404.55 -- 540.76 -
库存商品 1,232.84 1.91 - 1.91 0.34 1,224.91 - 6.71 2.78 1,234.75 -
委托加工物资
360.28 ----- 360.28 -- 360.28 -
包装物 120.23 0.06 - 0.06 3.97 23.24 92.95 - 0.13 120.29 -
低值易耗品
- 4.78 - 4.78 4.78 ---- 4.78 -
合计 2,204.57 48.69 7.60 56.29 11.87 1,381.59 857.78 6.71 2.91 2,260.86 -
②从上表可知,北京科顺存货中的库存商品和少量的原材料及包装物已经实现对外销售(销售收入 1,595.64 万元,销售成本 1,381.59 万元,销售毛利
214.05 万元),剩余的原材料和包装物等存货主要销售给其他生产基地用于投入
生产。
(3)人员安置情况
项目人数
集团内调动-德州科顺 46
集团内调动-鞍山科顺 5
集团内调动-集团总部 2
集团内调动-北京分公司 1
正常离职 4
离职安置 63
合计 121
2、订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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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上述(二)2之说明
3、租赁后续安排
发行人拟出售北京科顺 100%的股权,目前正在与有意向的受让者进行磋商,预计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北京科顺净资产(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北京科顺净资产为 945.27万元)。
4、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是指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北京科顺不存在上述情形,故未计提预计负债。
5、后续费用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2月 2017年 1-6月合计
职工薪酬支出 232.21 128.85 361.06
办公差旅费 18.47 48.60 67.07
业务招待费 14.50 3.02 17.51
折旧摊销费 11.92 21.46 33.38
咨询服务费 3.74 2.91 6.65
其他 13.88 32.45 46.32
合计 294.72 237.28 532.00
其中 12月列支辞退福利 102.42万元,2017年 1-6月列支 10.77万元。折旧
摊销费计提充分,各项搬迁费用列示完整。
6、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北京科顺固定资产按大类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714.52 207.54 506.98
通用设备 44.73 31.94 10.56 2.24
专用设备 926.47 328.66 336.53 261.28
合计 1,685.72 568.13 347.09 770.50
北京科顺租赁的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剩余租期较长,所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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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地理位置较好,预期北京科顺所属房屋建筑物不会发生减值;对拟进行报废处置或已无使用价值的老旧设备,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347.09 万元,已计入公司
2016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八)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1、公司对北京科顺固定资产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对于运行状态较好、正常使用的设备,其能够按购置时的预期产生现金流量,未发生减值的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北京科顺租赁的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剩余租期较长,所处地理位置较好,预期北京科顺所属房屋建筑物不会发生减值;
对拟进行报废处置或已无使用价值的老旧设备,根据其账面净值扣除净残值后的余额,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因此,公司对北京科顺固定资产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重组相关支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第十四章或有事项的规定,“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①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③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因此,根据该准则的规定,公司将设备从拟关闭的工厂转移到继续使用的工厂属于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第十四章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
由于企业在计量预计负债时不应当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在计量与重组义务相关的预计负债时,不考虑处置相关资产(厂房、店面,有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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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是一个事业部整体)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即使资产的出售构成重组的一部分也是如此。这些利得或损失应当单独确认。”
根据上述规定,北京科顺停产后,职工和设备从拟关闭的工厂转移到承接继续使用的工厂,其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在实际发生时计入成本费用,无需确认费用和预计负债。公司固定资产搬迁费将在实际发生时计入成本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九)北京科顺生产基地现有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对发
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北京科顺停产后,北京科顺生产基地现有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定量分析如下:
1、将生产线等搬迁至其他生产基地的成本,实际发生生产线等设备的搬迁
运输成本 5.30万元,安装费成本 8.90万元,共计成本 14.20万元;
2、北京科顺租赁的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剩余租期较长,
所处地理位置较好,预期北京科顺所属房屋建筑物不会发生减值;
3、对拟进行报废处置或已无使用价值的老旧设备,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347.09万元,已计入公司 2016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综上,北京科顺生产基地现有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基地的环境保护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有生产基地“三废”排放及处理情况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排放的废水主要含有少量浮油、悬浮物、COD、BOD、氨氮、石油类物质。发行人佛山科顺、重庆科顺、南通科顺、德州科顺生产基地主要通过厂区内自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纳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昆山科顺、鞍山科顺生产基地由于不涉及涂料生产,废水主要为卷材车间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多次利用产生的废液及生活污水,废液经喷凝、吸附、过滤等程序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一般采用氧化塘和沉淀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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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之后排放。荆门科顺、渭南科顺生产基地为募投项目,建设期主要有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的主要解决方法是地块内设导流渠,污水收集后经过格栅、沉淀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则依托施工人员住宿地民房内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国标化粪池处理,经格栅、混凝沉淀、生化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生产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干粉砂浆等过程产生的废气。防水卷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成分主要是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苯并芘及粉尘,经水喷淋、静电吸附、气液分离、光催化氧化等工艺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防水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成分主要是粉尘、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经两级生物吸收液喷淋吸收、高效脉冲筒式除尘等工艺净化后可达标排放;干粉砂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是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天然气锅炉使用过程主要产生的废气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经 15米烟囱达标排放。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固废一般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产品边角料等,对该类固废能厂内回用的一般回用处理,不能回用的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或交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而针对危险废物,包括废水处理站的干化污泥、危险化学品包装桶、废有机溶剂及涂料生产过滤渣等,均将该类固废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2、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设备的配备使用情况,相关环保投入、治污费用的
支出情况,与发行人经营规模匹配情况
发行人生产基地的主要环保设备包括:废水处理系统、沥青烟气净化环保装置、气体收集处理排放设备、涂料系统除尘器、卷材沥青混合材料盖池等离子环保设备、冷却水优化系统、中央式烟式净化器、环保高压集尘袋、除尘管道系统、有机热载体油气加热炉、卷材冷却塔循环系统、粉煤灰罐气力输灰设备、涂料冷却塔循环系统、高效除臭塔、油吸收喷淋塔、水吸收喷淋塔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入、治污费用支出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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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设备投入 5,463,290.60 5,005,752.86 1,802,807.00 4,251,676.63
运行费用 2,166,090.93 3,508,986.98 2,532,790.02 840,265.48
治污费用 252,238.21 141,945.17 76,265.59 82,899.65
技术咨询及服务费 225,536.45 286,135.98 505,897.89 269,185.66
合计 8,107,156.19 8,942,820.99 4,917,760.50 5,444,027.42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其污染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转,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设备的配备使用情况、相关环保投入、治污费用支出情况能够与发行人经营规模匹配。
3、报告期内发行人应当遵守的环保政策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环保方面应当遵守的政策、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发行人根据环保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结合生产基地实际情况,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办法及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等系统性内控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方面,发行人每个生产基地针对环保管理设立了环安主管和环保专员,在维护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根据各个厂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管理台账,做好每个月度的环保监测工作,保障生产基地环保设施正常运营维护;突发环境事件管理方面,发行人定期组织案例调研与分析,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环保管理工作会议等;固废管理方面,各生产基地的环安主管负责指导厂内固体废物的分类储存,针对危险废物做好标识标牌及相关标签制作,并做好出入库记录及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定期对危废进行外运无害化处置;同时,发行人为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安全意识,已经制定污水处理站操作指引、车间除尘器操作指引、车间废气处理操作指引、固体废物处理操作指引等制度文件,并且定期组织全员培训及考核,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环保安全演练,切实落实环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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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环保证照取得情况及环保合规情况
对于建成投产的佛山科顺、昆山科顺、重庆科顺生产基地,已分别取得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昆山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对于新建的南通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顺生产基地已经分别取得南通市环境保护局、临邑县环境保护局、台安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且环保设备已根据“三同时”规定正常调试与运行,按进度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渭南科顺、荆门科顺正在筹建,已取得蒲城县环境保护局、荆门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批复。
除下述 1项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受到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
2015 年 2 月 2 日,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昆环罚(2015)第 16 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由于昆山科顺违反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的相关规定,责令昆山科顺停止水性涂料及油性涂料的生产,对昆山科顺处罚款 48,000元。昆山科顺已及时整改,并已足额缴纳罚款。
2015 年 2 月 5 日,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昆山科顺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实昆山科顺已经停止水性涂料及油性涂料的生产,相关生产设备已拆除、相关生产原料已清理,并出具了由昆山市环境监察大队盖章确认的现场检查笔录。
2015 年 9 月 7 日,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书面说明,认定昆山科顺已经缴纳罚款 48,000 元,已停止水性、油性涂料生产并拆除了相关设备,此次环境处罚数额较小、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基于上述,昆山科顺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发行人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政策、制度执行情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政策、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发行人已经取得目前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发行人不存在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子公司深圳工程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完成展期,有效期至 2020年 9月 5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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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主要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日常生产经营合规方面,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卷材配料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干粉砂浆车间除尘器操作规程、污水处理站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对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管理;为了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同时,发行人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一方面建立各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指出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政策、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发行人不存在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2015 年 6 月 30 日,重庆市丰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丰都)质监罚字〔2015〕1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一项目所使用的科顺有限的防水卷材(产品数量共 850 平方米、货值金额共 22,525 元)最大拉力时延率(纵向)不符合相关标准,对科顺有限实施行政处罚,但鉴于科顺有限能与承建商协商共同提出整改方案、对已经使用的工程进行整改,能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积极配合调查并且产品数量小,存在从宽情节、应予减轻处罚,对科顺有限没收违法所得 1,700 元并处罚款 11,270 元。科顺有限已及时整改,并已足额上缴违法所得、缴纳罚款。
2017 年 1 月 10 日,重庆市丰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书面证明,认为公司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全部款项,能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已及时纠正,规范意识较好,存在从宽、减轻情节,该次受到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基于上述,科顺有限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没有受到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方面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合规证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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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确认。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的相关证照如下:
序号
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号发证部门有效期至
1 科顺防水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粤)XK08-005-00021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0.11.09
2 昆山科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苏)XK08-005-00010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07.14
3 北京科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京)XK08-005-00399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01.19
4 深圳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244121149(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08.31
5 深圳工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
(粤)JZ安许证字〔2017〕027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09.05
6 鞍山科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辽)XK08-005-03003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2.07.02
7 重庆科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渝)XK08-005-00022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2.07.03
8 德州科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鲁)XK08-005-02293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2.11.01
*注:根据科顺防水《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记载,被许可单位包括科顺防水及所属单位佛山科顺。南通科顺目前从事防水涂料生产,不涉及防水卷材生产,无需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渭南科顺、荆门科顺生产基地系募投项目,该等生产基地目前虽暂未取得生产许可,但已经取得其现阶段项目筹建所需取得的相关许可。
3、发行人子公司深圳工程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完成展期,深圳工程目前
持有(粤)JZ 安许证字〔2017〕027 延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 9月 5日。
二十、发行人现有生产基地和募投项目生产基地的环保政策影
响及应对举措
(一)发行人现有及募投项目所在地相关法规及城市规划要求
和相关环保政策及其影响
在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建筑施工涉及的工业民用建筑和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高铁、地铁、隧道、人防、地下管廊、机场、核电、水利、粮库等行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筑防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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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材料属于建筑施工行业重要的基础材料,我国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对建筑防水行业进行指导、规划、扶持和鼓励,在国家的政策、法规层面,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订版》、《建筑防水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2017 年本)》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等;具体到发行人生产基地的当地政策层面,也具备不同程度的产业指导文件,比如:《佛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等。
在行业整体规划、环保要求、产业发展等角度,国家和地方政府提出了推广使用长寿命、低渗漏、免维护的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管材、管件及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密封胶、热反射涂料和热反射膜,推广应用水性、粉末等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密封材料、建筑胶粘剂,发展无污染、健康环保的装饰装修材料;将高分子防水卷材列为鼓励推广的建材工业产品目录,加快推广应用水性涂料、胶粘剂及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热反射膜、管材等产品。
发行人各生产基地生产的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鼓励类第十二项建材: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
发行人生产基地生产的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丙烯酸酯防水涂料属于新型环保型涂料,其一般由水、乳液、颜填料和各种助剂组成,其分散介质为水而非溶剂;聚氨酯防水涂料单组分固体含量大于 85%,多组分固体含量大于 92%,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不属于第二类限制类四、石化化工 10、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
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发行人在环保、规划等方面应当遵守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法律法规主要包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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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鞍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等。
无论现有项目所在地佛山、昆山、重庆、南通、德州、鞍山,还是募投项目所在地渭南、荆门,发行人生产基地布局与建设均能获得当地发改、规划、环保等主管部门认可。对于建成投产的佛山科顺、昆山科顺、重庆科顺生产基地,已分别取得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昆山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对于新建的南通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顺生产基地已经分别取得南通市环境保护局、临邑县环境保护局、台安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且环保设备已根据“三同时”规定正常调试与运行,按进度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渭南科顺、荆门科顺正在筹建,已取得蒲城县环境保护局、荆门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发行人现有生产基地和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没有面临环保政策方面的重大不利影响。
2017 年 2 月,国家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北京市政府、山东省政府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大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治理力度,制定了 2017 年工作方案,北京市、山东省德州市等“2+26”城市纳入实施范围。发行人的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已于 2016年12 月停产;德州科顺生产基地建设在山东临邑北部大工业园区内,并已经取得发改、环保、规划等部门的审批、备案文件;2017 年 7 月,德州科顺所在主管部门临邑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书面证明,自 2014年 7月至该证明出具之日,德州科顺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2017 年 12 月,临邑县规划设计局出具书面证明,德州科顺及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与本地城市规划法规与政策的要求,不会由于规划政策、环保政策、产业政策影响而被清退、淘汰或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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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荆门科顺各生产基地均已取得当地主管规划部门的书面证明,发行人的各生产基地符合政策要求,不会由于违反政策要求而被淘汰或清退。
(二)发行人生产工艺、产品类型、产业布局与相关产业政策
的要求和发展方向的匹配关系
1、发行人的生产工艺、产品类型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和发展方向一致
发行人各生产基地生产的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鼓励类第十二项建材: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
发行人生产的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丙烯酸酯防水涂料属于新型环保型涂料,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且该类涂料不属于限制第类四项石化化工: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 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佛山科顺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不属于《关于印发佛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通知》(佛发改工交〔2010〕101 号)中的限制类第八项建材: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500 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聚乙烯膜层厚度在 0.5 毫米以下
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生产线;且该生产线不属于淘汰类第一项落后生产工艺装备:2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
昆山科顺生产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版)》鼓励类第十项建材: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
鞍山科顺生产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属于《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鼓励类第五项建材: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建筑密封材料、建筑涂料开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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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顺生产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CRC 反应型防水卷材为《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版)》鼓励类第十项建材: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南通科顺生产的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丙烯酸酯防水涂料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版)》鼓励类第九项石化化工: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南通科顺生产的防水涂料属于《南通市化工产业导向目录(2011 年本)》鼓励类类“石化化工”之第七条“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
德州科顺、重庆科顺、荆门科顺、渭南科顺参考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执行,均符合国家产业规划政策要求。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具备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优良的出产品质。发行人的生产工艺、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①多层复合结构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可阻止高能量太阳紫外线和其他有害气体的侵蚀,抑制沥青有毒气体在高温下的挥发;②反应型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可使反应型复合胶层涂覆在高分子片材的表面上,而防粘隔离膜层覆设在反应型复合胶层的另一表面上;③水性反应型橡化沥青防水涂料的生产、施工技术,具有自交联反应基团,在涂料固化成膜同时,高分子成膜物形成三维网络;④非固化涂料复合防水卷材体系的生产、施工技术,一方面具备非固化涂料高固体份、高蠕变性能和卷材产品较好的力学性能、耐高低温性,同时还具有自愈性防水等复合效应;⑤金属屋面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的生产、施工技术,具有与金属基材杰出附着力的性能,延长金属屋面使用寿命达 5-10 年,采用水性工艺配方,该类涂料属于绿色环保产品;⑥水性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的生产技术,该产品可复合卷材,加强防水效果,施工效率高;⑦防水用APF-600 湿铺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具有湿铺功能,改性沥青自粘胶能与后浇的混凝土粘结牢固,可有效防止接面窜水;⑧防水用弹性体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的生产技术,采用化学阻根剂,避免环境污染;⑨装配式建筑用密封胶生产技术,典型特点是无需表面处理,MS 聚合物通过持续暴露于湿气中实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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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交联或固化;⑩耐候聚氨酯防水涂料的制备技术,该产品采用脂肪族异氰酸酯为主要成膜物,同时利用后扩链技术,有效保证涂膜物化性能优异,具有长期耐候性能。
综上,发行人的生产工艺、产品类型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和发展方向一致。
2、发行人的产业布局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和发展方向一致
发行人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建筑防水行业标准化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和省级研发中心、省级工程中心,目前发行人已取得的专利众多,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发行人的“CKS 科顺”、“依来德”、“APF”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高分子防水涂料产品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发行人已成功研发了在地下工程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 APF-C 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和科瑞普智能防水系统等创新性产品,同时在传统自粘沥青基防水卷材领域不断进行技术优化,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
发行人的防水产品以及服务既可用于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防水,也可满足高铁、地铁、隧道、人防、地下管廊、机场、核电、水利工程等公共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防水需求。发行人的防水产品及解决方案已广泛应用于水立方、广州塔等国家和城市标志性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住宅商业地产及特种工程等领域。
根据《建筑防水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十三五”期间,主要防水材料产量的年均增长率保持在 6%以上,到 2020 年,主要防水材料总产量达到 23 亿平方米,满足国家建设工程市场需求和人民对品质生活日益提高的需要,不断开发海绵城市、海洋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既有屋面翻新等领域的增量市场,促进行业持续增长。
发行人在产业政策的指导下,结合行业发展特点,以新型防水技术和产品为依托实施产业布局,不断增大公司整体规模,实现公司业务的整合及协同效应。发行人现有生产基地覆盖我国华南、华东、西南、东北地区,还有生产基地正在建设过程中,各生产基地全面投产后,发行人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拓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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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全国其他区域市场。佛山科顺、昆山科顺、重庆科顺、南通科顺、德州科顺、鞍山科顺、渭南科顺、荆门科顺各生产基地均已取得当地主管规划部门的书面证明,发行人的各生产基地符合政策要求,不会由于违反政策要求而被淘汰或清退。
综上,发行人的产业布局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和发展方向一致,经营环境没有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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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15,266.6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5.0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根据公司 2017年 1月 11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调整、修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总额
募集资金
使用额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审批
单位
批复文件 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59,598.57 53,039.797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016-610526-26-03-304177
蒲城县环境保护局
蒲环函〔2017〕2号 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79,987.32 76,525.32
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编码:2016-420804-26-03-333787
荆门市环境保护局
荆环审〔2017〕2号 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540.00 10,540.00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备案,项目编码:2016-440606-30-03-012549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顺管(容)环审〔2017〕A035号
合计 150,125.89 140,105.117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不足部分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剩余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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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资金。
该投资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7 年 12 月 1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待本次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置换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前期资金投入。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225,087.6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初步
预计为 140,105.117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2.24%,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6,322.81 万元、147,341.83 万元、119,955.86 万元和 105,922.29 万元,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0,815.37 万元、26,444.63 万元、16,490.26 万
元和 7,855.98万元。
1、关于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董事会
认为:
本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已具备与本项目建设、运营相关的生产、技术、管理、市场方面的成熟经验积累。在建设方案方面,充分使用公司现有已经获得土地的便利条件,采纳合理的、成熟可靠的生产设备,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本项目基于公司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积累,与本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盈利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防水行业发展的要求,已经取得环保局批文。
同时,本项目具有良好的预期财务效益,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对促进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30
当地就业和税收增长有积极意义。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在技术上是可靠的,经济上是可观的,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2、关于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与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对公司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增强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设备水平,优化和完善公司生产模式,提升产品性能,持续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
不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公司亦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银行借款等其他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
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如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征得深交所的同意。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3、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应当
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2)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
金项目、存放金额;(3)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5%的,公司及商业银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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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4)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
机构;(5)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6)保荐机构的督导
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7)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8)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者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应当在全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上市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上市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属于或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实施募投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巩固和扩大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建筑防水领域的市场的份额,巩固行业地位,拓展企业利润空间。
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项目投产后,将增大公司整体规模,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公司业务的整合及协同效应,切实增强公司抵抗市场变化风险的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总结公司设立以来研发带动生产销售的成功经验和应对市场对产品创新需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在现有研发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专业、高标准的研发平台,进一步提升卷材研发部、高分子片材研发部、水性涂料研发部等产品研发部门的研发、创新能力,并强化市场数据分析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不直接产生效益,但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有效增强公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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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其效益将最终体现在公司研发实力增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新产品快速投放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与盈利水平的提升。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和经营模式,同时将会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三、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一)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属于科顺防水新建项目。根据建筑防水市场需求预测并结合公司现有技术、市场条件及公司战略定位,计划新建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基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建筑防水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项目通过新建生产场地、增加生产设备和人员来扩大各类建筑防水材料产能,解决现有产能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将有效完成现有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显著提升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
本项目选址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办公场地、辅助用房等,占地面积共 97,97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59,150平方米。产能规划为高分子防水卷材 500 万平方米/年,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4,000 万平方米/年,防水涂料 2万吨/年,特种砂浆 10万吨/年。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59,598.57 万元,全部投资计划拟通过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融资,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金额需求,缺口部分将由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18个月。
2、项目投资必要性分析
(1)提高市场占有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作为国内主要建筑防水材料的生产厂商之一,公司凭借出色的自主创新能力、优质的产品性能、良好的客户服务和人才优势,已在国内外同行品牌中形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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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较高美誉度。公司 2015 年销售收入近 12 亿元,为行业领先企业。但是,建筑防水行业为“大行业,小企业”的格局,行业前 50 位企业平均市场占有率约为 0.70%,市场集中度较低,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可提升空间大。
随着相关国家政策、法规的执行,行业准入门槛提高,控制了落后产能的进入;另一方面,地产行业去库存压力下,地产商集中采购优质产品,减少了小型落后企业的收入。同时,行业“打假”力度提升,不合规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被大大压缩,落后产能正加速退出市场。并且,地下管廊、铁路、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扩大化,防水材料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本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基地可覆盖地区的服务水平,也有利于公司迅速接管被淘汰企业释放的市场份额和获得地下管廊等领域的订单,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同时也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2)合理布局产能、缩小服务半径,提高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国防水行业受下游市场需求刺激,发展迅速。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工程,水利及核电工程,铁路、机场、公路等交通工程,桥梁、港口、地下管廊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都实现了较快较好发展,并且受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国内房地产及水利建设等行业发展影响,未来随着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和急速城市化发展推动,我国建筑防水材料需求量将大幅提升。
受产品性质制约,防水材料服务半径最佳为 500 公里以内。公司在华北地区销售增长稳定,但公司在北京平谷的生产基地已于 2016 年 12 月停产,在陕西建设生产基地,使公司产能的区域布局与销售区域相匹配,提高公司在陕西及其周边的服务能力、缩小运输和服务半径、缩短服务时间,有利于公司稳定及其迅速扩大在华北地区和西北地区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在全国辐射能力。本项目实施符合公司的产业布局。
(3)解决产能和资金瓶颈问题,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公司竞争力
二十年来,科顺防水聚焦防水建筑材料行业,借公司优质的产品性能和先进的服务理念,公司各类防水产品产销两旺。近年来,公司防水材料的产能利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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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率已经趋向饱和状态,现有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建筑防水材料市场需求的快速扩张。因此,解决公司目前产能不足是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项目通过建设新生产场地、增加及提升生产设备和人员、完善防水材料工艺制造流程,解决现有产能瓶颈问题,提升生产效率,公司经营规模将呈现跨越式增长,形成规模化经营,能够有效降低运营服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4)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产品成本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降低能耗是行业内企业发展的大趋势。由于国内设备的限制,导致公司产品的稳定性、生产效率低于国外领先企业,公司通过本次募集的资金,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新设备的导入将提升产品品质,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3、项目选址及项目土地
本项目厂址拟建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陈村。蒲城县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东北部,属渭南市管辖。东临大荔县、澄城县;西接富平县;北依白水县、铜川市;南靠临渭区。辖区东西最大距离 55 千米,南北最大距离 49千米,总面积 1,583.58平方千米。蒲城县地处陕北黄土高原和关中平原
交接地带。地形以台塬为主,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貌分为北原山地、中部台原、洪积扇裙、东部河谷四种类型。
陕西省在自然区划上因秦岭-淮河一线而横跨北方与南方。位于西北内陆腹地,横跨黄河和长江两大流域中部,连接中国东、中部地区和西北、西南的重要枢纽,是新亚欧大陆桥和中国西北、西南、华北、华中之间的门户,周边与山西、河南、湖北、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重庆 8 个省市接壤,是国内邻接省区数量最多的省份,具有承东启西、连接西部的区位之便,能够很好的覆盖周边的省份。
就该项目的用地事宜,根据蒲城县国土资源局向渭南科顺出具的《挂牌成交确认书》、蒲城县国土资源局与渭南科顺签订的编号为蒲土出(2017)01
号、蒲土出(2017)03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渭南科顺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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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渭南科顺竞得座落于陈庄镇(高新区)的两宗土地使用权,2017 年 11 月 7 日,蒲城县不动产登记局出具了陕(2017)渭南市蒲城
县不动产权第 0880号、第 0879号《不动产权证书》,根据该证书记载,上述两宗土地面积分别为 73,798.00 平方米、24,179.00 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
工业。
4、项目投资概算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规范要求,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59,598.57万元。
项目投资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T+1年 T+2年投资估算占投资比例
一建设投资 12,481.07 31,958.91 44,439.98 74.57%
1 土地费用 1,816.92 1,816.92 3.05%
2 建筑工程费 9,672.70 2,000.30 11,673.00 19.59%
3 设备购置费 19,536.17 19,536.17 32.78%
4 安装工程费 3,907.23 3,907.23 6.56%
5 维护费 3,907.23 3,907.23 6.56%
6 其他建设费用 483.64 1,272.18 1,755.82 2.95%
7 基本预备费 507.82 1,335.79 1,843.61 3.09%
二流动资金 15,158.59 15,158.59 25.43%
项目总投资 12,481.07 47,117.50 59,598.57 100.00%
5、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类别数量设备名称备注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
2条
生产主线、双料浸润池、撒砂设备、电气设备、胶体磨、均质器、沥青管路、导热油管路等 50台套
进口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
2条
生产主线、三料涂油池、插管机、码垛机、热缩包装机等 47台套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配套设备
4条
配料反应釜、配电系统、环保系统、电气及阀门、配料系统、沥青泵及配料泵、沥青及基础油储罐、导热油锅炉等 229台套 高分子防水卷材片材生产线
2条
压延成型线、螺杆挤出机、收卷机、分切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 12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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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类别数量设备名称备注 高分子防水卷材成型生产线
1条生产主线、出料泵、收卷机、包装机等 9台套进口 水性防水涂料生产车间
1间
搅拌釜、分散釜、包装机、粉料仓、乳液储罐、电气及阀门等 59台套

7 干粉砂浆生产线 1条
搅拌混合机及成品仓、储存罐、卸料站、包装机、码垛机、电气控制系统等 68台套 公用工程及其他辅助设备

暖通系统、消防系统、仓储/地磅系统、车间分析仪器及检测设备等 5台套
6、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18 个月,分 2 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通过 12 个月时间完成基建工程;第二阶段,通过 6 个月完成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和生产准备。本项目预计第二年下半年即可顺利实现投产,当年达产 50%,第三年达产 80%,第四年开始产能完全释放。
序号项目
建设期投产期达产期
T+1
T+2
T+3 T+4
Q1-Q2 Q3-Q4
1 基建工程
2 设备安装调试、生产准备 新员工培训、上岗,投产释放 50%产能

4 释放 80%产能
5 释放 100%产能
7、项目立项备案情况
2016 年 10 月 10 日,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渭南科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防水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2016 年 10 月 17 日,蒲城县经济发展局出具了《蒲城县经济发展局关于转发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渭南科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防水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的通知》,同意该项目的备案事宜,编码为 2016-610526-26-03-304177。
8、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公司项目所排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因此该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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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 月 6 日,蒲城县环境保护局向渭南科顺出具了的文号为蒲环函〔2017〕2 号的《关于渭南科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防水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认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性质、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9、项目投资收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生产的 4 类建筑防水产品,在项目建设完成进入稳定经营期后,规模效益明显,据测算达产年份可实现销售收入 116,000.00万元。
经综合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39.46%,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
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提高股东回报。同时,项目税后净现值大于 0,投资回收期合理,项目总体的预期经济效益良好,财务风险较低。项目主要财务评价指标如下:
项目所得税前所得税后
净现值(Ic=12%)(万元) 69,107 45,744
内部收益率(IRR) 54.54% 39.46%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3.15 4.46
(二)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二十年来,科顺防水聚焦防水建筑材料行业,凭借公司优质的产品性能和先进的服务理念,公司各类防水产品产销两旺,但受制于产品销售半径与生产设备投入,现有产能及其布局已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本项目通过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在湖北荆门新建生产基地,提升产品质量和工艺稳定性,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能够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中高端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高分子防水卷材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将有效完成现有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显著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
本项目选址于湖北荆门,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场地和换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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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楼等,占地面积共约 180,600.64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88,010 平方米。产能规
划为高分子防水卷材 500 万平方米/年,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4,000 万平方米/年,防水涂料 4万吨/年,特种砂浆 10万吨/年。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79,987.32 万元,全部投资计划拟通过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融资,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金额需求,缺口部分将由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4个月。
2、项目投资必要性分析
(1)提高市场占有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作为国内主要建筑防水材料的生产厂商之一,公司凭借出色的自主创新能力、优质的产品性能、良好的客户服务和人才优势,已在国内外同行品牌中形成了较高美誉度。公司 2015 年销售收入近 12 亿元,为行业领先企业。但是,建筑防水行业为“大行业,小企业”的格局,行业前 50 位企业平均市场占有率约为 0.70%,市场集中度提升空间大,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可提升空间大。
随着相关国家政策、法规的执行,行业准入门槛提高,控制了落后产能的进入;另一方面,地产行业去库存压力下,地产商集中采购优质产品,减少了小型落后企业的收入。同时,行业“打假”力度提升,不合规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被大大压缩,落后产能正加速退出市场。并且,地下管廊、铁路、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扩大化,防水材料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本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基地可覆盖地区的服务水平,也有利于公司迅速接管被淘汰企业释放的市场份额和获得地下管廊等领域的订单,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同时也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2)满足华中地区需求并辐射全国
华中地区是中国交通的枢纽地区,交通便利。随着“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等宏观规划的实施,华中地区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铁路、地下管廊等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建筑防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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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业将受益于下游市场的发展。而沥青基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防水材料由于售价较低、质量较重,运输费用对成本影响较大,且交货时间受限制,所以产品销售存在运输半径的问题,导致公司沥青基防水卷材主要辐射生产基地周边 500公里范围内的市场,在华中地区服务能力不足。
本次公司在湖北荆门建设生产基地,使公司产能的区域布局与销售区域相匹配,可以提高公司在华中及其周边地区的服务能力,并缩短服务时间、降低物流成本,有利于公司提升在华中地区的服务能力,并为全国防水材料需求做产能储备,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在全国市场的辐射能力。
(3)解决产能和资金瓶颈问题,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公司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防水材料的产能利用率已经趋向饱和状态,现有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建筑防水材料市场需求的快速扩张。因此,解决公司目前产能不足是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项目通过建设新生产场地、增加及提升生产设备和人员、完善防水材料工艺制造流程,解决现有产能瓶颈问题,提升生产效率,公司经营规模将呈现跨越式增长,形成规模化经营,能够有效降低运营服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4)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降低产品成本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降低能耗是行业内企业发展的大趋势。由于国内设备的限制,导致公司产品的稳定性、生产效率低于国外领先企业,公司通过本次募集的资金,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新设备的导入将提升产品品质,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3、项目选址及项目土地
本项目厂址拟建于湖北省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荆门地处中国的地理中心,素有“荆楚门户”之称,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节点城市,也是连接成渝城市群的重要通道。湖北位于中国正中部,将湖北地图分别横向和纵向对折,荆门正处于“天元”之位。以荆门为中心,300公里半径内有武汉、襄阳、宜昌、孝感等 10 余个大中等城市,人口过亿;500公里半径内有郑州、长沙、合肥等近 80个大中城市,有近 4亿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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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基础设施日趋完备,在湖北实施的“一带两圈”区域发展战略中,荆门处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之内,紧邻武汉城市圈,占“两圈"地理之便,工业经济全省第四,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极具活力的城市之一。
就该项目的用地事宜,根据荆门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向荆门科顺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荆门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与荆门科顺签订的编号为鄂 JM(DD)2016-6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荆门科顺的相关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荆门科顺竞得座落于兴化大道以东、杨竹西路以西、兴化四路以北的一宗土地使用权,2017 年3 月 1 日,荆门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鄂(2017)掇刀区不动产权第 0002395 号
《不动产权证书》,根据该证书记载,该宗土地面积为 180,600.64 平方米,土地
用途为工业。
4、项目投资概算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规范要求,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79,987.32万元,项目投资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T+1年 T+2年投资估算占总投资比例
一建设投资 19,630.60 38,366.93 57,997.54 72.51%
1 土地费用 3,462.00 3,462.00 4.33%
2 建筑工程费 14,665.40 4,276.54 18,941.94 23.68%
3 设备购置费 22,845.93 22,845.93 28.56%
4 安装工程费 4,569.19 4,569.19 5.71%
5 维护费 3,426.89 3,426.89 4.28%
6 其他建设费用 733.27 1,584.58 2,317.85 2.90%
7 基本预备费 769.93 1,663.81 2,433.75 3.04%
二流动资金 21,989.78 21,989.78 27.49%
项目总投资 19,630.60 60,356.72 79,987.3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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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设备
序号设备类别数量设备名称备注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
2条
生产主线、双料浸润池、撒砂设备、电气设备、胶体磨、均质器、沥青管路、导热油管路等 50台套
进口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
2条
生产主线、三料涂油池、插管机、码垛机、热缩包装机等 47台套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配套设备
4条
配料反应釜、配电系统、环保系统、电气及阀门、配料系统、沥青泵及配料泵、沥青及基础油储罐、导热油锅炉等 229台套 高分子防水卷材片材生产线
2条
压延成型线、螺杆挤出机、收卷机、分切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 16台套 高分子防水卷材成型生产线
1条生产主线、出料泵、收卷机、包装机等 9台套进口 水性防水涂料生产车间
1间
搅拌釜、分散釜、包装机、粉料仓、乳液储罐、电气及阀门等 59台套 聚氨酯防水涂料生产车间
1间
反应釜、储罐、钢架操作平台、灌装机、粉料仓、电气及阀门、泵类、尾气收集处理系统等180台套

8 干粉砂浆生产线 1条
搅拌混合机及成品仓、储存罐、卸料站、包装机、码垛机、电气控制系统等 68台套 公用工程及其他辅助设备

暖通系统、消防系统、仓储/地磅系统、车间分析仪器及检测设备等 13台套
6、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分 2 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通过 18 个月时间完成基建工程;第二阶段,在项目进行的第 13 个月到 24 个月之间完成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本项目预计第二年下半年顺利实现投产,当年达产50%,第三年达产 80%,第四年开始产能完全释放。
序号项目 T+1
T+2
T+3 T+4
Q1-Q2 Q3-Q4
1 基建工程
2 设备安装调试、生产准备 新员工培训、上岗,投产释放 50%产能

4 释放 80%产能
5 释放 100%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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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2
7、项目立项备案情况
2016 年 11 月 17 日,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同意该项目的备案事宜,编码为 2016-420804-26-03-333787。
8、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按拟定规模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2017 年 1 月 6 日,荆门市环境保护局向荆门科顺出具的文号为荆环审〔2017〕2 号的《关于荆门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9、项目投资收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生产的 4 类防水材料,在项目建设完成进入稳定经营期后,规模效益明显,据测算达产年份可实现销售收入 137,000.00万元。
经综合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32.41%,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
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提高股东回报。同时,项目税后净现值大于 0,投资回收期合理,项目总体的预期经济效益良好,财务风险较低。项目主要财务评价指标如下:
项目所得税前所得税后
净现值(Ic=12%)(万元) 70,023 44,746
内部收益率(IRR) 44.48% 32.41%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4.15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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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3
(三)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在总结公司设立以来技术带动业务增长的成功经验和应对市场对建筑防水材料创新需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通过投入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以及技术人才的投入,对公司现有研发中心进行重新选址与扩充,建设高规格、专业的研发中心。本项目建成后,通过进一步完善研发部门职能,投入先进研发环境、设备及优秀研发人才进行大量的前瞻性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转化,保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完善公司产品线,从而强化公司在防水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建筑防水行业的领先地位。
本项目总投资 10,540.00 万元,其中装修费用 800.00 万元、设备购置安装
费 6,667.00万元;基本预备费 373.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700.00万元。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提升技术中心实力,满足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每年投入较大的资金进行技术研究。但是,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深入,公司研发项目不断增加,现有的研发场地、设备条件、实验环境、人才和管理等已难以满足需要。公司每年有多个研发项目正在开展或即将开展,这些项目研发难度和技术要求也在不断增加,现有研发条件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项目开展进度。与此同时,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急需提升研发水平和检测水平,升级研发中心。
近年来,公司自主研发的 APF-3000 压敏反应型自粘高分子防水材料具有更强的抗老化性和抗撕裂性。APF-C 预铺式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非沥青),不采用沥青为原料,在生产与施工中都更具有环保优势,更被绿色建筑所青睐。随着政府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和消费者对防水材料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研发新产品迫不及待,加强技术研发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如何研发出施工便利、性能好的新产品,需要强有力的研发技术的支持。
(2)增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丰富产品结构的需要
公司目前技术中心计划新增 20 人,要适应未来产能的有效扩张和市场变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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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需要相应大幅提高公司的研发实力。此外,随着技术的更新,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唯有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优化原有产品来实现产品迅速的市场推广,丰富产品结构,公司才能始终保持领先优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将大幅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检测能力,增强技术和产品持续创新能力。在基于公司现有人才与技术的基础上,能够研发出更好的产品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想要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现状,研发体系必须提升研发效率,必须不断地学习和转化市场上的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流程,丰富产品的结构并不断优化原有的产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以此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从而巩固并增强公司在防水行业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及在行业内的口碑。
(3)将技术成果快速转化为企业生产力的需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防水行业,并且在防水行业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技术研发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技术成果和技术储备,但是受资金投入和人才不足的限制,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还是跟不上公司的发展速度,在部分核心领域还没有完全形成自己最优的系统解决方案。
现在客户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为了满足客户对建筑防水材料不同层次和多样化的需求,公司的研究中心迫切的需要开发出满足建筑防水市场不断升级换代的新产品和施工技术。通过升级研发中心,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4)满足“地下管廊”对防水材料及施工工艺的高标准的需要
地下管廊是百年工程,防水是重中之重。一方面,各城市的地下管廊建设都已相继设计或进行中,必将极大刺激防水材料的需求,这对防水行业是一个机遇;另一方面,由于环保标准的日益严格、地下环境的复杂性、地下管廊施工工艺的特殊性等,与地下管廊的建设配套的防水材料与施工技术将面临新的挑战。
地下管廊的防水材料不仅需具备优良的防水性能,在安全性能方面,地下管廊的防水材料将执行《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1998),严格控制防水材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由于全国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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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地理环境差异性大,并且地下环境相比地面更复杂,更易受到细菌、地下水等因素的影响,地下管廊也将长期沤在里面,更容易造成渗漏,因此,能够根据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状况、结构特点和使用条件等因素,提出优良的管廊地板、侧墙和顶板的防水设计方案的防水企业终将受到青睐;此外,地下管廊施工工艺的特殊性,其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渗漏等几个最主要的问题仍未完全解决,困扰着地下管廊工程的建设和维修整治。综上所述,地下管廊的建设需要防水企业提升研发水平,优化防水材料的性能,并改进其施工工艺等,从而助力地下管廊成为百年工程。
公司属于防水材料龙头企业之一,而在地下管廊这个新兴市场面前,科顺防水和竞争对手处于同一起跑线,所以研发中心升级就显得尤为重要。
3、项目选址及项目土地
建设地点:顺德区容桂红旗居委会红旗中路
就该项目的用地事宜,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向发行人核发的顺府国用(2013)第 100340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行人已取得座落于佛
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红旗中路工业区 38 号之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面积为 8,000.0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
4、项目投资概算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规范要求,本项目投资总额由工程费用、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三部分构成,总投资10,540.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T+1年 T+2年投资估算占总投资比例
1 工程费用 7,467.00 7,467.00 70.84%
1.1 装修费 800.00 800.00 7.59%
1.2 设备购置安装费 6,667.00 6,667.00 63.25%
2 基本预备费 373.00 373.00 3.54%
3 铺底流动资金 540.00 2,160.00 2,700.00 25.62%
项目总投资 8,380.00 2,160.00 10,54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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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设备
序号设备类别
数量
(台/套)
设备名称备注
1 光谱仪 15
双通道全数字化核磁共振波谱仪、X射线单晶衍射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激光共焦拉曼光谱仪、组合式多功能 X射线衍射仪、增强线性离子阱回旋组合质谱仪、X射线光电子能谱分析仪、傅立叶变换近红外在线光谱仪、飞行时间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微波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高灵敏一体式荧光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傅立叶红外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
进口 老化加速箱 冷白荧光灯老化试验机、人工气候加速老化箱、称量手套箱、步入式恒温恒湿试验箱、鼓风干燥箱等
进口
3 显微设备 4
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荧光分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高性能红外显微镜等
进口
4 流变仪 7
旋转高温粘度计、模块化智能型高级流变仪、马尔文流变仪等
进口
5 热分析仪 8
热重分析仪、差示扫描量热仪、动态热机械分析仪、元素分析仪、同步热分析仪、高端数字式熔点测定仪等
进口
6 拉力机 5 电子拉伸测试仪等进口
7 实验器材 55
旋转蒸发仪、低温冷却循环泵、离心搅拌机、磁力搅拌器、低温恒温反应浴、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等
进口
8 色谱仪 3 气质联用仪、凝胶渗透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进口 盐雾试验箱
1 盐雾试验箱 马尔文激光粒度仪
1 马尔文激光粒度仪进口 水分测定仪
3 卡尔费休氏水分测定仪、水蒸气透过量测试仪等进口 孔径分析仪
1 比表面孔径分析仪等进口
13 计量设备 10 分析天平、固体电子密度计等进口 微波萃取/消解仪
1 微波萃取.消解仪进口
6、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12 个月,包括研发场地建设、软硬件采购与安装、人员调动与招募培训、系统流程建立、试运行、鉴定验收等。
序号项目
T+1年
1-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 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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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
T+1年
1-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 硬件、软件采购与安装
3 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4 系统流程建立
5 试运行
6 鉴定验收
7、项目立项备案情况
2016 年 12 月 19 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出具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同意该项目的备案事宜,编码为 2016-440606-30-03-012549。
8、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顺德区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符合相关水源保护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2017 年 2 月 3 日,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向发行人出具了的文号为顺管(容)环审〔2017〕A035 号的《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认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发行人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9、项目投资收益分析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四)公司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能力及具体措施
1、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可行性
(1)国内防水材料市场容量较大
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防水材料规模以上(年收入在 2,000 万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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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上的)企业收入约 923 亿元;若规模以下企业收入按 50%占比计算,全国防水市场容量约在 1,800-2,000 亿元。从供给角度而言,我国主要建筑防水材料供需仍存在较大的缺口。
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的市场调查,在建项目的防水施工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例平均为 32.15%,竣工项目该指标的比例为 32.83%,据此测算,报告期内
全国防水施工面积需求面积及供需缺口如下:
单位:亿㎡
年份
全国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①
全国防水施工防水材料需求面积
防水材料产量②
防水材料市场缺口
缺口比例
2016年 126.42 37.93 18.98 18.95 49.96%
2015年 123.97 37.19 17.75 19.44 52.28%
2014年 124.98 37.49 16.73 20.77 55.39%
数据来源:①国家统计局、②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中国建筑防水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根据上表,建筑防水材料市场供需缺口比例高达 50%,市场供需缺口较大。
建筑防水材料行业还将受益于存量建筑渗漏问题带来的建筑防水改造需求增长。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与北京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联合发布的《2013 年全国建筑渗漏状况调查项目报告》显示,抽样调查建筑屋面样本的渗漏率达到 95.33%。我国存量房屋现已超过 500亿㎡,其中 80%是 5年以前建成
的,随之而来的房屋翻修堵漏量也将大幅提升;2014 年房屋翻修对防水材料的需求仅占到总需求的 5.80%,2015 年起占比快速提升,十年内存量房翻修的防
水材料的需求占比有望提升至 15.00%以上。
另外,城镇化建设、交通运输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高铁、机场建设)、“一带一路”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拉动、地下管廊建设等方面对建筑防水材料的需求巨大,将为建筑防水行业开辟新的增长空间。
(2)市场占有率提升空间较大
目前,我国防水行业处于一个落后产能严重过剩、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不规范的欠成熟阶段,呈现“大行业、小企业”的格局。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统计,2015 年行业内有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上规模企业 456 家,行业前 10名企业市场占有率不到 10%;东方雨虹作为我国最大的防水企业,市场占有率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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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 5%左右。
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建筑防水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末期,培育 20家大型防水企业集团,培育 100家大型制造企业;行业中涌现出若干家年销售收入超过 100亿元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 20亿元的企业达到 20家以上;行业前 50位的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 50%的目标。
公司作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厂商,目前市场占有率不到 1%,提升空间较大。
(3)房地产业集中度提升促使防水行业集中度提升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2016 年,百亿房企达到 131 家,较 2015 年增加 27 家,销售总额共计 5.7 万亿元,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市场份额接近
50%,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
房地产行业的洗牌将促使建筑防水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随着房地产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扩大,建筑防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也将快速增长。
根据《2016 中国建筑防水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6 年行业发展出现了较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提升明显。规模以上企业家数同比增长 10.08%,大型企业的销售收入以两位数增长居多,龙头企业甚至有 20%-30%
的增幅,有特色的中型企业也有不错的增长。但多数中小型企业的增长并不高,不少还出现了负增长。
(4)下游需求升级驱动优质防水企业市场份额提高
随着现存房屋渗漏问题愈见突出,而建筑防水成本占房产建筑成本的比例较低,但其对建筑品质的提升效果非常明显。此外,下游用户对于防水工程质量也越来越重视,大型房地产商对于建筑防水采购把控越来越严格,与大型建筑防水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因此,建筑防水材料市场也迎来了优胜劣汰的发展局面,业主越来越倾向于使用品质高、质量有保证的建筑防水产品和施工服务,进而提升优秀防水企业的市场份额。
2、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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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防水产品市场占有份额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建筑防水行业标准化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和省级研发中心、省级工程中心,目前公司已取得专利 72 项,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 56 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公司参与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 32项,参与编制行业技术规范 13项。
公司自主研发的 APF-3000 压敏反应型自粘高分子防水材料具有更强的抗老化性和抗撕裂性,APF-C 预铺式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非沥青),在生产与施工中都更具有环保优势,更被绿色建筑所青睐。
本次募投资金拟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有利于公司巩固现有产品市场份额,并为新产品在新老客户群中拓展市场份额提供技术支撑。
(2)加强与大型房地产企业的战略合作
房地产行业是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及同花顺IFinD 相关数据,2014 至 2016 年度国房景气指数持续低位运行,房地产行业投资增速、商品房施工面积增速均呈回落态势,但整个房地产行业的集中度却在逐渐提升。
公司作为行业协会认定的建筑防水行业综合实力前三强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目前公司已经先后与万达地产、碧桂园、华夏幸福等知名房企确定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其核心战略供应商,未来公司将凭借其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大型房地产企业的战略合作,扩大其来源于大型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进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努力开拓华中、华北和西北市场
公司来自华中、华北和西北市场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的地域分布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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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华东区
31,174.19 36.33 56,017.46 38.04 48,257.81 40.24 39,633.80 37.46
华南区
21,017.65 24.49 40,443.74 27.46 31,322.26 26.12 25,992.69 24.57
华北区
11,610.17 13.53 18,130.50 12.31 12,868.82 10.73 14,628.15 13.83
华中区
7,240.55 8.44 12,879.02 8.74 12,054.04 10.05 9,080.09 8.58
西南区
10,519.78 12.26 12,200.36 8.28 6,777.95 5.65 8,133.63 7.69
东北区
1,232.64 1.44 5,416.94 3.68 5,217.22 4.35 5,901.42 5.58
西北区
2,587.31 3.01 1,577.24 1.07 3,214.87 2.68 2,372.47 2.24
港澳台及境外
435.15 0.51 608.95 0.41 203.25 0.17 62.83 0.06
合计 85,817.44 100.00 147,274.20 100.00 119,916.22 100.00 105,805.07 100.00
根据上表,公司在华中、华北和西北市场尚有较大发展空间。未来,公司将努力开发华中、华北和西北市场的直销客户,并加大华中、华北和西北经销渠道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经销商本地化、专业化的分销优势,实现产品的市场覆盖和快速推广。
(4)围绕国家投资新热点,努力开拓建筑防水材料新市场
地下管廊、高铁项目是当前国家基建投资热点。根据铁路“十三五”规划草案,“十三五”期间新建高铁线路不低于 2.3 万公里,投资不低于 2.8 万亿
元,根据行业专家大致估计,防水材料占高铁投资比例在 0.5%-1%之间,初步
估算未来 5 年对应的高铁用防水材料需求总额约为 140 亿-280 亿元,对应年均市场需求约 28亿-56亿元。根据研究机构的保守估计,未来 3年有 10个试点城市投资计划投资额约 300 亿,考虑到目前全国省级城市 30 余个、地级城市 286个、县级城市 368 个,若按 20%~30%的城市陆续启动项目,每个城市建设 30公里,每公里 1~1.4 亿元测算,可拉动的投资额至少在 4200 亿~9000 亿,按
照防水材料占地下管廊投资 3%占比测算,每年地下管廊将为防水行业贡献 126亿~270亿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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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较早一批着手研究地下管廊、高铁项目防水产品市场的企业之一,目前已成立高铁事业部、综合管廊事业部等专项部门积极与大型建设项目承建商洽谈合作。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完善产业布局,提升服务优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扩大公司产能,同时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自主创新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公司未来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研发能力,扩大生产产能,规模效应将显现,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领先优势。
(二)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保持核心竞争力
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将增加研发人员、提升研发设备,完善实验室硬件环境,同时通过研发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可以提高研发效率,保障研发品质,丰富产品线,加强产品检测能力,研究和推进产品标准化,这些都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各项技术的研发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巩固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科研成果迅速产业化,实现科研成果、生产工艺和市场需求三者的无缝对接,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防水领域的领先地位。
(三)净资产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下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长,而在募集资金到位初期,由于处于建设期,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募投项目实施第一年处于建设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费用在项目建设期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但随着募股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高。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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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利用自筹资金投资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待本次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置换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前期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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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重大销售合同
重大销售合同是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或交易金额超过3,000 万元的合同,或者虽未超过 3,000 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销售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1、2016 年 1 月 20 日,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甲方)与发行人(乙
方)签订了《核心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的核心战略合作供应商,向甲方供应防水材料,协议期限为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 年 5 月 3 日,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甲方)与发行人(乙方)签订了《2017 年度防水材料购销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供应防水材料,双方约定货物由乙方提供“科顺”牌防水材料,同时对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包装标准、供货区域和供货周期、货物的价格和货款结算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期限为 2017年 4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2、2015 年 7 月 21 日,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甲方)与发行人(乙方)签
订了《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协议期限为合作开始之日至合作终止之日。
3、2015 年 10 月 26 日,龙湖集团各项目公司(甲方)(甲方代表:北京
通瑞万华置业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乙方)签订了《2015-2017年度龙湖集团防水材料供货集中采购协议》,约定甲方就相关开发建设项目向乙方采购防水材料,协议期限为 2015年 10月 26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4、2017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甲方)与浙江固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乙
方)、段启全(丙方)签订了《经销商协议》,约定甲方授权乙方为杭州市、绍兴市的经销商,丙方对该协议下乙方欠甲方的货款、利息、乙方违反该协议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期限为 2017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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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5、2017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甲方)与合肥喜力商贸有限公司(乙
方)、李新起(丙方)签订了《经销商协议》,约定甲方授权乙方为合肥市的经销商,丙方对该协议下乙方欠甲方的货款、利息、乙方违反该协议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期限为 2017 年 2 月20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6、2017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甲方)与武汉龙腾楚湘投资有限公司(乙
方)、徐娟(丙方)签订了《经销商协议》,约定甲方授权乙方为武汉市的经销商,丙方对该协议下乙方欠甲方的货款、利息、乙方违反该协议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期限为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7、2017 年 6 月 1 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发行人
(乙方)签订了《防水工程长期合作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防水工程长期合作商之一,乙方负责甲方在建项目防水工程的材料生产、检验、运输、成品保护、进场检测、施工、现场试验、验收、维护、售后服务等,协议期限为 2017年 6月 1日至 2018年 5月 31日。
(二)重大采购合同
重大采购合同是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或交易金额超过3,000 万元的合同,或预计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采购合同(包括框架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1、2016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甲方)与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乙
方)签订了《全面战略伙伴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甲方所属防水卷材企业采购乙方沥青用于企业生产,协议期限为 2016年 6月 1日至 2018年 5月 31日。
2、2017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乙方)与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采购聚醚产品 1,200 吨,协议期自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3、2017 年 1 月 3 日,发行人(买方)与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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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分公司(卖方)签订了《炼油产品年度销售合同》,约定买方向卖方采购90 号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数量为 1.6 万吨,协议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4、2017 年 1 月 12 日,天津乐金渤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发行人
(乙方)签订了《LG-SBS 系列产品 2017 年度供应框架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的供应商,以直供方式向乙方供应甲方生产的 LG-SBS 系列产品,协议期限为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5、2017 年 4 月 1 日,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卖
方)与昆山科顺(买方)签订了《炼油产品年度销售合同》,约定买方向卖方采购 1.8万吨 70#、1.8万吨 200#沥青,协议期限为 2017年 4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6、2017 年 6 月 12 日,中石油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卖方)
与重庆科顺(买方)签订了《炼油产品年度销售合同》,约定买方向卖方采购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数量为 1.5万吨,协议期限为 2017年 6月 12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7、发行人(甲方)与河北科雨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委托加
工合作协议》、侯铁会(丙方)签订了《委托加工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防水产品,丙方对乙方在该协议项下的所有违约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期限为 2016年 11月 10日至 2017年 11月 10日。
8、发行人(甲方)与武汉鑫泽宇防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刘启军
(丙方)签订了《委托加工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防水产品,丙方对乙方在该协议项下的所有违约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期限为2016年 11月 10日至 2017年 11月 10日。
(三)银行授信合同
银行授信合同是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银行授信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银行授信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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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 年 4 月 9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授
信人)与发行人签订了《抵押授信额度协议》(编号:DS110061201506),约定由授信人向发行人提供授信额度,其中贷款、票据承兑等各类授信业务最高限额为 21,300万元,授信期间为 2015年 4月 9日至 2020年 10月 8日。
2、2016 年 5 月 27 日,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授信人)向
发行人出具了授信函(编号:CN11299006882-160427)且发行人表示接受,约定由授信人向发行人提供授信额度,其中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卖方授信)最高限额为 5,000万元。
3、2017 年 1 月 9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授信人)与
发行人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2017 年容字第 0017210002 号),约定由授信人向发行人提供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类授信业务最高限额为 10,000 万元,授信期间为 2017 年 1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 月 9日。
4、2017 年 2 月 17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授信
人)与发行人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编号:12522017280007),约定融资行向发行人提供 5,000 万融资额度,具体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品种,额度使用期限为 2017年 2月 17日至 2018年 2月 16日。
5、2017 年 4 月 10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授
信人)与发行人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编号:PX110061201700014),约定由授信人向发行人提供授信额度,其中人民币短期贷款限额为 2,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限额为 8,000 万元、非全额保证金履约保函最高限额为 1,000万元、三者在任一时点授信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授信期间为 2017年 4月 10日至 2018年 3月 27日。
6、2017 年 5 月 31 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授信人)与
发行人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ZH170042216 号),约定由授信人向发行人提供授信额度,其中贷款、汇票承兑等各类授信业务最高限额为 6,000万元,授信期间为 2017年 5月 31日至 2018年 5月 30日。
7、2017 年 6 月 16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授信人)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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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编号:GED134830120170070),约定由授信人向发行人提供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其中非融资性保函额度 5,0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 5,000 万元,授信期间为 2017 年 6月 16日至 2017年 12月 13日。
(四)借款及担保合同
借款及担保合同是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借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借款及担保合同如下:
1、借款合同
(1)2015 年 4 月 9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贷款人)与发行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PG110061201500056),约定贷款人在 3,600 万元的最高限额内向发行人发放贷款,总贷款期限为 2015 年 4月 9日至 2023年 4月 8日,每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 2023年 10月 8日。
(2)2017 年 4 月 10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贷款人)与发行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PJ110061201700120),约定贷款人在 2,000 万元的最高限额内向发行人发放贷款,总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3月 28日至 2018年 3月 27日,每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 2018年 9月 27日。
(3)2017 年 4 月 10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贷款人)与发行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PJ110061201700121),约定贷款人在 8,300 万元的最高限额内向发行人发放贷款,总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3月 28日至 2018年 3月 27日,每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 2018年 9月 27日。
(4)2017 年 5 月 15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贷款人)
与发行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2017 年容字第 1017210029 号),约定贷款人向发行人发放贷款 500万元,贷款期限为 2017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 5月 14日。
(5)2017 年 5 月 15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贷款人)
与发行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2017 年容字第 1017210030 号),约定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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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向发行人发放贷款 2,500万元,贷款期限为 2017年 5月 15日至 2018年5月 14日。
(6)2017 年 5 月 19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贷款
人)与发行人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7 年容借字第 035号),约定贷款人向发行人发放贷款 1,000 万元,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8 日至2018年 5月 15日。
(7)2017 年 6 月 1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贷款
人)与发行人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2512017280068),约定贷款人向发行人发放贷款 1,000 万元,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31日。
2、担保合同
(1)2014 年 3 月 17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债权人)与发行人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编号:SD110061201400081),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4年 3月 13日至 2019年 9月 12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1,600 万元,担保方式为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红旗中路工业区 38 号之一地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号:顺府国用(2013)第 1003405 号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该合同签订日至主合同
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
(2)2015 年 1 月 23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债权
人)与佛山科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5 年容保证字第 002号),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5年 1月 23日至 2018年 12 月 30 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8,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次日起 2年。
(3)2015 年 1 月 23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债权
人)与北京科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5 年容保证字第 003号),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5年 1月 23日至 2018年 12 月 30 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8,000 万元,担保方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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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次日起 2年。
(4)2015 年 1 月 23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债权
人)与昆山科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5 年容保证字第 004号),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5年 1月 23日至 2018年 12 月 30 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8,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次日起 2年。
(5)2015 年 4 月 9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债权人)与佛山科顺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SD110061201500093),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5年 4月 9日至 2020年 10月 8 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21,300 万元,担保方式为以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 号相关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503003732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503003733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503003734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503003735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36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503003737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38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503003739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503003740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503003741 号)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该合同签订日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
(6)2015 年 4 月 9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债权人)与发行人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编号:SD110061201500094),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5年 4月 9日至 2020年 10月 8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21,300 万元,担保方式为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山居委会容奇大道天诚大厦三楼办公室相关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 C3588850 号)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该合同签订日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
(7)2015 年 4 月 9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债权人)与佛山科顺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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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110061201500095),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5年 4月 9日至 2020年 10月 8 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3,750 万元,担保方式为以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桃花街 2 号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号:佛高国用(2014)第 0600108 号〕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该合同签订日至主
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
(8)2015 年 4 月 9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债权人)与佛山科顺、深圳工程、重庆科顺、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卢嵩、阮宜宝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编号:SB110061201500079),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5年 4月 9日至 2023年 10月 8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6,150 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该合同签订日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2年。
(9)2015 年 4 月 9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债权人)与佛山科顺、深圳工程、重庆科顺、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卢嵩、阮宜宝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编号:SB110061201500083),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5年 4月 9日至 2018年 10月 8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21,300 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该合同签订日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2年。
(10)2016 年 3 月 21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债权人)与佛山科顺、深圳工程、重庆科顺、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卢嵩、阮宜宝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编号:SB110061201600055),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6年 3月 16日至 2019年 9月 15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8,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该合同签订日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2年。
(11)2016 年 3 月 21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债权人)与佛山科顺、深圳工程、重庆科顺、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卢嵩、阮宜宝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编号:SB110061201600056),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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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6年 3月 16日至 2019年 9月 15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21,300 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该合同签订日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2年。
(12)2016 年 3 月 21 日,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
(债权人)与佛山科顺、深圳工程、重庆科顺、陈伟忠、陈智忠、陈作留、陈华忠、卢嵩、阮宜宝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6年 3 月 14 日至 2019 年 3 月 13 日期间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25,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该合同签订日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 2年。
(13)2016 年 3 月 28 日,昆山科顺、重庆科顺、南通科顺、德州科顺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债权人)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6 年容字第 BZ001621001503 号),约定担保范围为债权人在《授信协议》(编号:2016 年容字第 0016210015 号)授信额度内向发行人提供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为 1,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该担保书生效日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2年。
(14)2016 年 7 月 11 日,佛山科顺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顺德支
行(债权人)出具了《公司/企业保证书》;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在担保期间内的任何时候产生并欠付债权人的任何币种的全部合同性金钱性债务,本金余额为 5,500 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该保证书签署日至债权人收到终止通知后满 1 个日历月之日。同时陈作留、陈伟忠、阮宜宝、陈智忠、陈华忠就上述授信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出具了《个人保证书》进行担保。
(15)2017 年 1 月 9 日,佛山科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
(债权人)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2017 年容字第BZ001721000201 号),约定担保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编号:2017年容字第 0017210002 号)授信额度内向发行人提供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为 1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该担保书生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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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日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2年。
(16)2017 年 2 月 9 日,佛山科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债
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134830120160048),约定担保范围为发行人自 2015 年 1月 1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包含、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1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17)2017 年 5 月 31 日,佛山科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170042216号),约定担保范围为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
公授信字第 ZH170042216号),佛山科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6,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
(五)重大租赁合同
重大租赁合同是指公司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金额或交易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租赁合同,或租赁面积超过 200 平方米,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租赁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租赁合同如下:
1、2006 年 4 月 3 日,北京科顺与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人民政府签订了
《土地租赁合同》,将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农民就业基地的 30.60 亩土地
的使用权出租给北京科顺作为投资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用地,租赁期限自 2006 年4月 3日至 2056年 4月 2日。
前述租赁土地座落于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村,集体土地所有证显示所有权人为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村经济合作社。北京科顺租赁的上述土地所有权人与出租人不相符,租赁合同效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上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已超过 20 年,超过部分应属无效;另外,北京科顺租赁上述土地从事生产经营,相关房屋(涉及车间、仓库等,《审计报告》显示账面价值为4,352,067.35元)未办理房产证书,存在一定的瑕疵。
针对上述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获取了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天井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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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人民政府(“镇政府”)就上述马昌营镇农民就业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标的”)租赁事宜出具的书面证明,主要内容为:合作社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法授权镇政府可以将租赁标的出租给北京科顺,镇政府将租赁标的出租给北京科顺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北京科顺有权在租赁标的所涉地块进行建设施工、从事其生产经营活动;合作社、镇政府对北京科顺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租赁事项不持任何异议,且合作社与镇政府、北京科顺或其他第三方间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租赁事项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上述土地使用权租赁事项可以按合同约定继续正常履行。同时对北京科顺实地走访并访谈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等,确认北京科顺已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开始停产,目前生产经营设备、存货等资产已处置完毕,发行人拟将北京科顺的股权对外转让。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已出具书面承诺:如上述租赁行为、上述相关土地或房产的建设、使用行为存在瑕疵而引发纠纷或受行政处罚给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陈伟忠、阮宜宝以其个人财产予以承担,保证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并且在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框架下积极稳妥地安排相关整改或搬迁等规范事宜,保证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虽然上述租赁行为存在一定的瑕疵,但相关主体已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引致的法律风险,该等瑕疵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2013 年 8 月 13 日,发行人北京技术咨询分公司与北京兴创置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将位于北京市兴创大厦第 09 层 04 单元的房屋出租给发行人北京技术咨询分公司,租赁面积为
504.86平方米。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3年 7月 15日至 2019年 7月 14日。
3、2017 年 2 月 17 日,发行人广州分公司与广州市银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该住房位置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 171 号 4 楼
407、409、410、411、412、413、414、415 室,租赁面积为 735.23 平方米,房
屋租赁期限自 2017年 3月 1日至 2019年 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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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广州分公司向广州市银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的前述房产系广州市银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经济联合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取得,该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海珠区分局登记备案,租赁期限为 2011年 7月 1日至 2031年 6月 30日。
经核查,发行人广州销售分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由于最终出租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经济联合社尚未取得相关房产证书且该房屋仅作临时商用(临时经营场所有效期至 2017年 2月 28日),届时可能存在无法续租的法律风险。
针对前述法律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忠、阮宜宝已经出具书面承诺,如上述租赁行为存在瑕疵导致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广州分公司进行搬迁的,如造成损失将由陈伟忠、阮宜宝以其个人财产予以承担,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并在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框架下积极稳妥地安排发行人(广州分公司)的搬迁事宜,保证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
由于上述办公场所存在的租赁瑕疵导致发行人广州分公司进行搬迁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租赁行为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2016 年 5 月 4 日,发行人上海分公司与上海粤澳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
《上海市租赁合同》,该住房位置为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313 号、1319 号;寿阳路 218 号(部位:901),租赁面积为 959.98 平方米。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7月 4日至 2018年 7月 3日。
5、2016 年 7 月 19 日,深圳工程与卢冬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位
于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C 座 702 的房屋出租给深圳工程,租赁面积为
324.8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6年 7月 2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6、2016 年 9 月 1 日,发行人深圳分公司与阮宜宝签订了《房屋租赁合
同》,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C 座 703 的房屋出租给发行人深圳销售分公司,租赁面积为 324.64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7、2016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重庆销售分公司与李巍、李洪波、钟卓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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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重庆市高新区新南路 164 号 1601 室、1602 室、1603 室、1604 室的房屋出租给发行人(重庆销售分公司),租赁面积为 672.75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6年 11月 15日至 2019年 11月 16日。
8、2016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与陈作留签订了《佛山市顺德区房屋(住
宅)租赁合同》,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里社区居民委员会上园直街二巷 1 号的房屋出租给发行人,租赁面积为 861.39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6年 11月 1日至 2017年 10月 31日。
9、2016 年 11 月 26 日,发行人天津分公司与蔡幼治签订了《房屋租赁协
议》,将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 57号 1502室的房屋出租给发行人天津分公司,租赁面积为 315.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6年 11月 26日至 2018年 1月
25日。
10、2017 年 4 月 1 日,发行人与北京兴创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
《租赁合同》,北京兴创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6 号院 1 号楼兴创大厦写字楼第 10 层 1005 室出租给发行人,租赁面积 399.48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15日,发行人、北京兴创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北京分公司三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发行人将上述租赁合同所涉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北京分公司。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6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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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8
第十二节有关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陈伟忠 方勇 卢嵩

毕双喜 赵军 朱冬青

瞿培华 孙蔓莉 郭磊明

全体监事:
邱志雄 黄志东 傅冠强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孙崇实 龚兴宇 吴志远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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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车达飞董江森


项目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王福兵
蔡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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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俞仕新

蔡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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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许志刚张扬
张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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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向晓三王建甫
王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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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资产评估师:
刘勇(已离职)柴山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潘文夫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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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向晓三王建甫
王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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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向晓三王建甫

王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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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附件
一、附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
审阅报告;
(六)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十)公司章程(草案);
(十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时间及地点
本次股票发行期内工作日,投资者可以在公司和保荐机构处查阅本招股意向书的附件,附件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
发行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十五号天诚大厦三楼
电话:0757-28603-8803
传真:0757-26614480
联系人:毕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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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电话:0551-62207998
传真:0551-62207991
联系人:车达飞、董江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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