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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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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17,243,73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00%。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8年 5月 3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2,172,437,000股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8年 5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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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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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 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为瑞庭投资。控股股东瑞庭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瑞庭投资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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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上市后 6个月的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瑞庭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世霖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世霖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 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股东德茂海润承诺
公司股东德茂海润承诺:对于本企业以增资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获得该股份之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 2017年 6月 28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公司股东新疆东鹏、绿联君和承诺
公司股东新疆东鹏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 2017年 6 月从宁德时代实际控制人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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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的公司 4,599,912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公司股份外,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其他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绿联君和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 2017年 6 月从宁德时代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公司 3,449,934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公司股份外,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其他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六)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控股股东瑞庭投资承诺:
1、本人/瑞庭投资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瑞庭投资
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瑞庭投资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瑞庭投资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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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东黄世霖、宁波联创、招银叁号、招银动力及招银
国际持股及减持意向
作为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黄世霖、宁波联创及招银叁号、招银动力和招银国际(三家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案有效期及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预案有效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则启动股价稳定程序,具体实施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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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稳定股价措施的停止条件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
(1)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二)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1、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触发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制定明确、具体的回购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本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00%,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三)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若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公司股份回购义务后的 20个交易日内制订并公告
公司股份回购预案,或者股份回购预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或者公司公告实施回购的具体方案后 30 日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回购公司股份义务,或者公司回购股份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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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 20 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义务。
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
起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后,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00%。但如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
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2)
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4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若公司控股股东未在触发增持股份义务之日起 2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或者未在公司公告其增持计划后 30 日内开始实施增持,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 20 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
2、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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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竞价交易等方式买入
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00%。但如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2)单一年度
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4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五)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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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将本公司应该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四、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意向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意
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意
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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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和李平承诺
1、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
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
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承诺
1、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
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
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
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
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1、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因中信建投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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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高盛高华证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高盛高华证券所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因高盛高华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高盛高华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兴业证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兴业证券所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因兴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兴业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承诺
通力律师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通力律师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因通力律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通力律师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通力律师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致同会计师承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依法出具相关文件,致同会计师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因致同会计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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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估机构承诺
大学评估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大学评估所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因大学评估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大学评估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扩大、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同时,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公司将尽量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2、提升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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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能力,提升核心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强化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创新优化工厂生产管理模式,对供应链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组建专业化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人才梯队,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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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
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
出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
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的承诺
1、如瑞庭投资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瑞庭投资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宁德时代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瑞庭投资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
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因瑞庭投资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宁德时代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
失的,瑞庭投资将向宁德时代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瑞庭投资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宁德时代有权扣减本公司从宁德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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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公司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瑞庭投资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宁德
时代所有。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
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
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
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转让老股事宜。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决策程序
经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促进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实现,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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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份分红回报规划》,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且超过十五亿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且超过十五亿元。
2、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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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顺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五)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况、
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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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十、风险因素提示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受益于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推动,2009 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发展较快,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其市场亦发展迅速。从 2009年国家开始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以来,我国一直推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对补贴政策也有所调整。但总体来看,补贴政策呈现额度收紧,技术标准要求逐渐提高的趋势。2018 年 2 月,为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及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就完善补贴标准、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报告期内,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2015 年、2016 年和2017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分别 498,062.06万元、1,397,559.45万元和
1,665,682.9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98%、95.55%和 87.01%。
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的变化对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有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及营业收入等。如果政策退坡超过预期或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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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二)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较快,销售量从 2014 年的 7.5 万辆,增
长到 2017年的 77.7万辆。但目前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新能
源汽车产销量在汽车行业总体占比依然较低,购买成本、充电时间、续航能力、配套充电设施等因素仍一定程度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未来如果受到产业政策变化、配套设施建设和推广、客户认可度等因素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出现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在储能电池领域,随着日趋严峻的环保压力,可再生能源的大量应用已是大势所趋,储能产品作为实现可再生能源充分应用的至关重要一环,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目前我国储能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机制尚未成熟,整体市场发展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锂电池材料领域,随着未来新能源汽车及锂电储能市场的增长,锂电池回收及锂电池材料加工制造业务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但动力电池目前尚未大规模进入回收期,如回收市场增速不如预期,或者未来锂离子电池技术发展路线与目前预期有所变化,锂电池材料市场将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三)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资产规模快速增长。2015 年、2016 年及 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7.03亿元、148.79亿元及 199.97亿元,年均
复合增长率高达 87.26%;净利润分别为 9.51亿元、29.18亿元和 41.94亿元,年
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110.0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6.73亿元、
285.88亿元及 496.63亿元,公司净资产分别为 14.98亿元、157.91亿元及 264.71
亿元。
尽管宁德时代为动力电池行业领军企业,但发行人未来的成长仍受行业环境、市场需求、企业研发和管理等内外部因素综合影响。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市场拓展未能达到预期,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下滑或不能持续增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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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下列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四)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
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对于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进行披露。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已披露了其面临的风险因素,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
信息及经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8 年 1-3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8年 1-3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 351ZA0069号),
公司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资产总额 4,782,323.55万元,所有者权益 2,698,121.70
万元。公司 2018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371,164.1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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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为 41,334.72 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6,906.98万元。与 2017年同期相比,公司 2018年 1-3月的营业收入、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期分别增长 155.20%、3,636.53%和 308.06%(负数取绝对值计算),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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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2
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4
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6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 7
四、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1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4
六、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5
七、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 17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决策程序. 17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7
十、风险因素提示. 20
十一、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22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22
目录. 24
第一节释义. 29
一、一般术语. 29
二、专业术语. 35
第二节概览. 3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37
四、募集资金用途. 39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4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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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41
三、发行人与相关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 43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44
第四节风险因素. 45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45
二、市场风险. 45
三、业务经营风险. 47
四、管理风险. 50
五、财务风险. 51
六、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52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52
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53
九、股市风险. 53
十、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53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5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4
二、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54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6
四、发行人的股权及组织结构... 57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59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74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84
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93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106
十、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
关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约束措施及履行情况. 108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111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111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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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49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60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 170
六、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192
七、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193
八、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205
九、公司的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措施. 205
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212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212
二、同业竞争. 213
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216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255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255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26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情况 26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269
五、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定的协议及其
履行情况. 271
六、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71
七、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情况. 272
八、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276
九、发行人最近三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277
十、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77
十一、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277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279
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81
一、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281
二、审计意见.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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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86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87
五、审计基准日至招股书签署日之间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288
六、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88
七、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缴纳的主要税种. 314
八、非经常性损益. 318
九、主要财务指标. 318
十、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20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321
十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357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413
十四、募集资金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 417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及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421
十六、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423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424
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427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42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
的关系 42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430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支出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442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442
六、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445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446
一、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446
二、对外担保情况. 454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55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守法情况. 455
第十二节有关声明.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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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56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459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46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463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64
六、验资机构声明. 465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467
八、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68
九、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469
第十三节附件. 470
一、备查文件. 470
二、查阅时间. 470
三、文件查阅地址. 470
附表:公司专利. 472
一、境内专利. 472
二、境外专利.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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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术语
宁德时代、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有限指公司前身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投资、万和投资
指
宁德万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瑞庭投资、瑞丰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宁德瑞丰投资有限公司
永佳投资指宁德永佳投资有限公司
聚友投资指宁德聚友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联创指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银叁号指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银动力指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鸿商指西藏鸿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常州颀德指常州颀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先进制造指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西藏旭赢指西藏旭赢百年投资有限公司
博瑞荣合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瑞荣通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润泰宏裕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泰宏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恒源瑞华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恒源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荣源宏顺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源宏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恒泰瑞福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恒泰瑞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千雪投资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积发投资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积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倍道投资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倍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趣投资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合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博观投资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观视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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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瑞福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春和瑞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春和瑞泽指宁波春和瑞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凌顶视野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视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观正合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观正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风行益泰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风行益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裕二期指国开博裕二期(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云锋指上海云锋新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华鼎新动力指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安鹏行远指景德镇安鹏行远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富泰华指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新疆东鹏指新疆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君联指天津君联敏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安置业指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弘道天华指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晖景盛指宁波云晖景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仁达九号指广州越秀仁达九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峡产业指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汇发新源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汇发新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指珠海广发信德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美六期指
渤海华美六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聚宝 7号指元达信资本-聚宝 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明睿七号指广州明睿七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投创新指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珠海盛博指
珠海市盛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珠海市盛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创投指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平潭天得指平潭综合实验区天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村资本指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招银国际指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七匹狼基金指
厦门七匹狼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赤星羲和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赤星羲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启元指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湖北)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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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君和指
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晖远浩云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晖远浩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茂海润指镇江德茂海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恒义指
江苏恒义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江苏恒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青海时代指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时代指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时代上汽指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时代锂动力指宁德时代锂动力有限公司
屏南时代指屏南时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时代供应链指宁德时代新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锂时代指北京锂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润源指宁德润源电能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润源指东莞市润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和盛指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邦普指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邦普指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邦普汽车指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
三水邦普指佛山三水邦普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问鼎投资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宁德润丰指宁德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德国时代指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GmbH,德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时代指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国时代指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France,法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时代指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USA), Inc.,美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加拿大时代指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ANADA LIMITED,加拿大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本时代指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Japan KK,日本时代新能源科技株式会社
香港邦普指
BRUNP (CHINA) RECYCLING TECHNOLOGY CO.,
LIMITED,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上汽时代指上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2
晨道投资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莱德指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普莱德新材料指北京普莱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Valmet 指 Valmet Automotive Oy
NAL 指 North American Lithium Inc.
长江晨道指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精工指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11)
国联研究院指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新能源指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法人寿指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盛德大业指北京盛德大业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瑞华投资指
Ruihua Investment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香港瑞华投资有限公司
格尔木时代指格尔木时代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TDK 指
TDK株式会社(日本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762.T),
新能源科技母公司
新能源科技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新能源指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科技子公司
东莞新能源指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科技子公司
东莞新能源电子
指东莞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科技子公司
东莞新能德指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科技子公司
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
指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聚能动力指宁德聚能动力电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泰丰先行指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仕能指东莞仕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康缘餐饮指宁德市康缘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德令哈时代指德令哈时代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渤海华美指渤海华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时代指上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月泉指上海月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宇通集团指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指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3
北汽集团指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北汽产投指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汽集团全资子公司
吉利集团指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汽集团指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龙汽车指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中车指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集团指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车电车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
东风集团指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集团指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金龙指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蔚来汽车指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北大先行指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福田汽车指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66)
华晨宝马指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招银租赁指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国轩高科指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4)
坚瑞沃能指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16)
沃特玛指
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是坚瑞沃能(股票代码:300116)子公司
成飞集成指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90)
中航锂电指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为成飞集成子公司
亿纬锂能指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14)
松下电器指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日本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7
52.T)
比亚迪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94)
天津力神指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比克电池指中国比克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格林美指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40)
日本东丽集团指 Toray Industries,Inc(日本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402.T)
韩国 SK集团指
SK Innovation Co., Ltd(韩国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9
6770.KS)
赣州豪鹏指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国开发展基金指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4
本次发行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17,243,733 股 A 股的行为
本招股意向书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股东大会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指
公司制定并适时修订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盛高华证券指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会计师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力律师指通力律师事务所
大学评估指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务总局指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交通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环保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汽协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质检总局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GII 指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为专注于锂电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研究机构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5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报告期指 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
报告期各期末指
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和 2017年 12月31日
元指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动力电池系统指动力电池里的电芯、模组、电池包
储能系统指储能电池里的电芯、模组、电箱、电池柜
BMS 指电池管理系统
BEV 指纯电动汽车
PHEV 指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HEV 指混合动力汽车
SS 指微混乘用车的启停系统
NCM 指镍钴锰三元材料
PACK 指电池包
NMP 指 N-甲基吡咯烷酮,锂离子电池辅助材料
C 指指电池的标称容量,充电电流 2C代表 1/2小时充完电
Wh/kg 指瓦时/每千克
GWh 指电功的单位,KWh是度,1GWh=1,000,000KWh
MWh 指电功的单位,KWh是度,1MWh=1,000KWh
V 指电压的基本单位
Ah 指安时,电池容量单位
℃指摄氏度,摄氏温标的温度计量单位
ERP系统指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UPS 指不间断电源
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6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本:195,519.3267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16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年 12月 15日
公司住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号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解决方案。公司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产业链关键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及可持续研发能力,形成了全面、完善的生产服务体系。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量分别为 2.19GWh、
6.80GWh和 11.84GWh,根据 GGII 统计,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量连续三年在全
球动力电池企业中排名前三位,2017 年销量排名全球第一。在国内品牌客户方面,公司与宇通集团、上汽集团、北汽集团、吉利集团、福汽集团、中车集团、东风集团和长安集团等行业内整车龙头企业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在国际品牌客户方面,公司已经进入宝马、大众等国际一流整车企业的供应体系,也是国内少数为国际汽车品牌提供动力电池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同时,公司与蔚来汽车等新兴整车企业(包括互联网车企、智能车企等)开展合作,积极布局智能汽车领域。
公司拥有国际一流的研发团队,设立了“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锂离子电池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测试验证中心,参与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等多个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的制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7
定。公司承担了“十二五”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项目和智能电网与装备专项项目、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等国家级项目,为首批入选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十家动力电池企业之一、《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八家
锂离子电池企业之一。公司曾获得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动力和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前 10强企业”、中国储能网“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售后服务五星级体系认证”、工信部和财政部“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瑞庭投资,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瑞庭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29.23%的股份。
瑞庭投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一)
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和李平。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曾毓群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 10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29.23%的股份;李平直接持有公
司 5.73%的股份,两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4.95%。
曾毓群和李平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会成员”。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8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3,303,310.29 2,176,132.48 550,446.76
非流动资产 1,662,978.28 682,698.96 316,848.99
资产总额 4,966,288.58 2,858,831.43 867,295.75
流动负债 1,789,004.59 1,018,282.44 534,928.64
非流动负债 530,160.07 261,437.09 182,534.27
负债总额 2,319,164.67 1,279,719.53 717,462.91
股东权益合计 2,647,123.91 1,579,111.90 149,832.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470,143.96 1,548,864.63 125,366.5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1,999,686.08 1,487,898.51 570,288.49
营业利润 483,202.05 321,212.07 104,559.46
利润总额 484,810.02 340,021.37 110,003.21
净利润 419,405.66 291,843.69 95,058.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7,795.49 285,182.14 93,064.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7,567.78 278,645.13 88,009.5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74.82 210,912.67 66,453.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3,581.37 -1,242,841.42 -64,134.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3,273.36 1,097,102.20 43,990.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2,390.45 64,965.70 46,229.2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8,990.54 116,600.10 51,634.39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 1.85 2.14 1.03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速动比率 1.66 2.00 0.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80% 40.68% 80.5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6.70% 44.76% 82.7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2.63 8.42 0.8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1.84% 2.91% 29.10%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80 3.06 4.12
存货周转率(次) 4.92 6.36 4.9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35,357.17 429,627.03 141,625.87
利息保障倍数 38.76 31.14 9.8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87,795.49 285,182.14 93,064.6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237,567.78 278,645.13 88,009.5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20 1.15 0.4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85 0.35 0.33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利息费用(指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含票据贴现的
利息支出)+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包括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
支出、资本化的借款利息支出、票据贴现的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股本;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1、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12、计算 2015 年、2016年每股指标时,为便于比较,根据公司 2017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情况进行了调整。
四、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运用于以下项目: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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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
建设期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9,860,000,000.00 3,352,084,455.31 36个月
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
4,200,000,000.00 2,000,000,000.00 36个月
合计 14,060,000,000.00 5,352,084,455.31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解决,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所述。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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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股数不超过 217,243,73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定价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 12.63元(以 2017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元(以 2017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符合资格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为【】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约 109,422,992.31元,其中保荐与承销费用 91,037,735.85元、审
计验资费用 7,830,188.68元、律师费用 5,600,000.00元、用于本次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245,283.02 元、发行手续费用 709,784.76
元,以上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联系电话:010-65608299
传真:010-6560845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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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郭瑛英、宋双喜
项目协办人:张灵杰
项目其他经办人员:吕晓峰、张帅、吕佳、徐兴文、胡德波、曾诚、赵彬彬
(二)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寒松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1807-1819室
联系电话:010-66273
传真:010-66273300
项目经办人:王挺、袁帅、李振兴、李牧
(三)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联系电话:0591-38281701
传真:0591-38281707
项目经办人:林纪武、谢威、吕泉鑫
(四)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俞卫锋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和 16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陈臻、王利民、陈军
(五)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住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 5层
联系电话: 010 -85665588
传真: 010- 856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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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经办注册会计师:殷雪芳、佘丽娜
(六)资产评估机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青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09号厦门海峡农业科技交流中心 9层 A、B、C、D单元
联系电话:0592-5804752
传真:0592-5804760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游加荣、蔡勇红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
传真:0755-21899000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
传真:0755-88668
(九)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收款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200080719027304381
三、发行人与相关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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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事项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8年 5月 24日、2018年 5月 25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年 5月 29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8年 5月 30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8年 6月 1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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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受益于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推动,2009 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发展较快,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其市场亦发展迅速。
从 2009 年国家开始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以来,我国一直推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对补贴政策也有所调整。但总体来看,补贴政策呈现额度收紧,技术标准要求逐渐提高的趋势。2018 年 2 月,为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及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就完善补贴标准、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报告期内,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15 年、2016 年和 2017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分别 498,062.06万元、1,397,559.45万元
和 1,665,682.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98%、95.55%和 87.01%。
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的变化对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有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及营业收入等。如果政策退坡超过预期或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一)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较快,销售量从 2014 年的 7.5 万辆,增
长到 2017年的 77.7万辆。但目前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新能
源汽车产销量在汽车行业总体占比依然较低,购买成本、充电时间、续航能力、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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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充电设施等因素仍会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制约。未来如果受到产业政策变化、配套设施建设和推广、客户认可度等因素影响,导致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出现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在储能电池领域,随着日趋严峻的环保压力,可再生能源的大量应用已是大势所趋,储能产品作为实现可再生能源充分应用的至关重要一环,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目前我国储能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机制尚未成熟,整体市场发展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锂电池材料领域,随着未来新能源汽车及锂电储能市场的增长,锂电池回收及锂电池材料加工制造业务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但动力电池目前尚未大规模进入回收期,如回收市场增速不如预期,或者未来锂离子电池技术发展路线与目前预期有所变化,锂电池材料市场将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之一,也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同时现有动力电池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市场可能出现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宁德时代作为动力电池行业领军企业,具有着较强的技术和规模优势,但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等。
受有关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规模也会出现一定波动。为降低原材料价格及供应风险,公司已采取战略合作及供应链管控等措施提升采购管理。另外,公司已建立及时追踪重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的信息系统,通过提前采购等措施,有效控制成本。
尽管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体系,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突发性事件仍有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或内部采购管理措施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将可能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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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采购价格较高,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业务经营风险
(一)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62%、79.49%和 51.90%。2015年和 2016年,公司对前五大客
户的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龙头企业,且当时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导致公司客户相对集中。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客户覆盖范围的增广,客户集中度呈下降趋势。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不利,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仍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水平位于行业前列。由于动力电池产品应用市场、环境对产品性能品质要求极其严格,只有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改进工艺和材料,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公司如果不能始终保持技术水平行业领先并持续进步,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动力电池按正极材料的不同分为磷酸铁锂电池、三元材料电池和锰酸锂电池等类型,不同正极材料制备的动力电池的性能指标各有优劣。公司主要采用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作为正极材料制备锂电池。但作为新兴行业,锂离子动力电池行业的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且发展方向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新能源汽车下一代电池发展方向包括全固态锂电池、锂金属空气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当前尚处于基础和应用研究阶段,距离技术成熟和商业化还有较长距离。对于下一代电池和行业内的新生技术,公司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并积极研发跟进,但是技术革新的发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动力电池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因对新技术研发失败等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将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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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泄密风险
技术和研发水平是动力电池行业发展的关键,能否持续保持高素质的技术团队、研发并制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及高附加值产品,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十分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保证各项研发工作的有效组织和成功实施。为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了相应机制,鼓励技术创新,较好地保证了公司研发体系的稳定和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但未来仍可能会面临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竞争对手不正当获取公司技术的风险。
同时,为防止技术泄密,公司采取了与核心技术人员签定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对核心技术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员工保密意识培训等一系列技术保护措施。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技术不外泄,一旦核心技术泄密,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及创新,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积累,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方面积累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公司相当数量的研发成果已经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获得了保护,部分尚处于专利申请的过程中,部分是公司多年来积累的非专利成果。公司在境内外注册了多项商标,并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
如果上述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与其他企业发生纠纷,可能给公司经济效益和品牌形象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整车厂商,客户多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审批制度。由于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尚处于市场推广阶段,受政府补贴政策、客户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预算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多集中在下半年,营业收入具有一定季节性波动,这对公司执行生产计划、资金使用等经营活动有一定影响,因此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六)租赁及自有土地、房产的风险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存在租赁集体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登记、租赁无产权证房产情形。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前述租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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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瑕疵可能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出具了补偿承诺。但是,不排除因监管要求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风险。
(七)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采用了较高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在采购、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及风险控制体系,全过程、全方位地保障产品安全,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针对可能由产品缺陷引起的意外事故,公司也购买了产品责任险。此外,公司也根据销售规模的一定比例计提了售后综合服务费。但是,产品质量控制涉及环节多,管理难度大,产品的生产过程不能完全排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且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影响,不排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用不当及其他人为原因等导致的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并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
(八)境外业务经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境外业务收入分别为 3,383.03 万元、8,271.23 万元和
30,310.5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60%、0.57%和 1.58%,比例较
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可能存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政策法规变动、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项风险。此外,若公司不能持续提高境外业务的经营和管理水平,也将影响境外业务的拓展。
(九)环保相关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排放物和噪声,公司已投入较多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备和生产工艺的改造,并严格按照环保法规要求采取了处理措施,实现了综合回收利用或达标排放。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因管理疏忽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出现环境事故的风险,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或违反环保方面法律法规,从而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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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环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环保或安全生产要求,将导致公司相关成本增加,从而影响经营业绩。
四、管理风险
(一)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大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并建立了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产品数量的不断增长和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尤其是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经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市场人才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如果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及人力资源统筹能力不能随着业务的扩张而相应提升,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因此受到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李平,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4.95%。
本次发行完成后,曾毓群和李平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而且上市后还会全面接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但曾毓群、李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通过所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实施控制,从而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系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的市场行为,具体见“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
“(二)关联交易”。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定
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采取了一系列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并制定了相关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但未来如果发生关联交易不履行相应的程序或定价不公允情况,将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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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8.64%、43.70%和
36.29%,毛利率保持相对较高水平。2017 年,受动力电池产能快速提升和新能
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影响,动力电池系统售价降幅增大,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因此,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使得公司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 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39,798.07
万元、732,271.45万元和 693,803.44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42.05%、49.22%和 34.70%。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受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商业模式和客户特点等因素所致。公司产品的用户主要是大中型整车企业,交易金额较大,致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虽然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 1年以内,但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如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减值的风险
截至 2015年末、2016年末和 2017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4,161.12
万元、135,977.23万元和 341,775.71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01%、
4.76%和 6.88%。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主要受销售存在季节性、生产周期较长、生
产流程复杂、产品品种多样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储备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金额较大,导致存货余额较高,且可能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在日后的经营中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四)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及发生减值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1,309.83 万元、372,747.39 万元和 821,949.6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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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13.04%和 16.55%。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后续可能由于
发生损坏、技术升级迭代等原因在日后的经营中出现减值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来,公司及子公司若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继续享受 15%所得税税率优惠,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动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不能持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将对公司未来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资产规模快速增长。2015 年、2016 年及 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7.03亿元、148.79亿元及 199.97亿元,年均
复合增长率高达 87.26%;净利润分别为 9.51亿元、29.18亿元和 41.94亿元,年
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110.0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6.73亿元、
285.88亿元及 496.63亿元,公司净资产分别为 14.98亿元、157.91亿元及 264.71
亿元。
尽管宁德时代为动力电池行业领军企业,但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行业环境、市场需求、企业研发和管理等内外部因素综合影响。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市场拓展未能达到预期,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下滑或不能持续增长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产能 24GWh。“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将在公司现有研发体系下,加大资金投入,购买先进设备,引进高端人才,从而扩大研发范围,加深研发深度。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并制定了完善的市场开拓措施,但是产品未来的市场容量消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产品的价格存在下降的可能。因此,若未来产业政策、公司产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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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动,亦或公司自身市场开拓措施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都可能对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九、股市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市场存在价格波动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到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需注意股价的波动风险,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十、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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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
注册资本:195,519.3267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佳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16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年 12月 15日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号
邮政编码:352100
电话号码:0593-8901666
传真号码:0593-8901999
互联网网址:www.catlbattery.com
电子信箱:CATL-IR@catlbattery.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蒋理
联系电话:0593-8901666
二、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宁德时代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宁德时代有限成立情况
公司前身宁德时代有限系由宁德时代投资以货币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万元。
2011年 12月 7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闽海财验字[2011]528 号),确认宁德时代有限于 2011 年 12 月 6 日已收到宁德时代投资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2017 年 8 月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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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致同会计师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351ZB0118号),对《验资报告》(闽海财验字[2011]528号)进行了复核。
2011 年 12 月 16 日,宁德时代有限取得宁德市蕉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5090210002764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宁德时代有限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宁德时代投资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5年 11月 25日,宁德时代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 2015年 10月 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5年 12月 1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宁德时代有限以经致同会计师审计的截至 2015年 10月 31日的净资产 68,937.17万元为基数,按照 1.723429141575:1的比例折合股本 40,000万
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致同会计师对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351ZB0035号)。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取得了福建省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900587527783P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发起人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
1 瑞庭投资 20,000 50.00%
2 黄世霖 10,000 25.00%
3 宁波联创 6,000 15.00%
4 李平 4,000 10.00%
合计 4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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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为通过子公司宁德和盛以股权受让及增资的方式收购广东邦普。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产业链拓展至锂电池回收利用业务。
2013 年 12 月 12 日,宁德和盛与广东邦普原股东李长东、李景文、梁丰、佛山市南海盟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宁德和盛分两次收购李长东等合计持有的广东邦普 35%和 30.58%的股权,收购价款合计 40,134.96万元,并向广东
邦普增资 6,800万元。本次收购的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为协商确定,每 1元出资额对应价格为 7.97元。宁德和盛有权依据广东邦普 2013年度、2014年度及 2015
年度目标净利润实现情况调整收购价格,将股权收购款分期支付给转让方或部分收回。
根据上述协议,2013年 12月,宁德和盛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了广东邦普35%的股权。2015 年 1 月,宁德和盛以 9,258.09 万元、7,567.32 万元、1,889.55
万元的价格分别收购李景文、李长东、梁丰持有的广东邦普 15.1276%、12.3649%、
3.0875%的股权。同时,宁德和盛向广东邦普增资 6,8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
增资完成后,宁德和盛持有广东邦普 69.02%的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广东邦普 2013 年、2014年及 2015年的净利润均已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收购价格未进行调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一年(2014 年),广东邦普与发行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广东邦普宁德时代
广东邦普占宁德时代
相应财务数据的比例
总资产 73,947.76 287,510.86 25.72%
净资产 28,699.92 33,540.78 85.57%
营业收入 54,466.67 86,678.64 62.84%
发行人最近一年无重大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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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股权及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宁德时代
29.23%
.瑞庭投资100%时代上汽100%
5.73%
.李平
8.50%
.黄世霖
13.34%
.宁波联创
35.88%
.曾毓群时代锂动力江苏时代德国时代青海时代宁德润源宁德润丰屏南时代时代供应链东莞润源香港时代
60.42%
.100%51% 54.55%
. 100% 100%100% 95% 100%100% 51%其他42名股东
宁德和盛100%北京锂时代问鼎投资上海分公司广东邦普
66.72%
.100%邦普汽车100%湖南邦普三水邦普香港邦普100% 100%100%100% 100%法国时代美国时代加拿大时代100%日本时代100%
3.69%
.招银叁号
3.43%
.招银动力
0.20%
.招银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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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销售与市场中心研究院产品中心工程中心质量管理中心财务部信息技术部董事会办公室采购部行政管理部厂房与筹建部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审计部总裁办公室企业策划部分支机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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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部门名称主要职能
销售与市场中心
负责收集市场需求信息,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制定公司销售目标;制定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进行市场开拓和维护,完成销售目标;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客户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负责公司品牌、营销、传播管理;负责第三方服务商的开发和管理等
研究院
负责前沿技术开发、技术调研,技术可行性分析;培养高端技术研发人才;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工作
产品中心
负责新产品设计,设计方案、软硬件开发等工作;提供售前技术支持,支持销售和市场开发工作;负责产品安全与可靠性保证
工程中心
负责制定和落实公司制造工艺的发展规划;开发满足客户各项技术要求的产品;开发所需的新设备平台;电池系统结构开发
运营中心负责编制公司生产计划,统筹与协调公司资源完成生产任务
质量管理中心
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及监督实施;制定产品开发过程测试验证流程体系;制定产品开发过程测试验证方案、测试计划和测试验证;负责制造过程质量监控
总裁办公室
负责公司经营指标的制定、部署与进度跟踪;负责公司级项目的项目管理,持续完善项目管理体系、流程的优化;推动公司管理体系、流程的建立和持续优化
企业策划部
负责收集、分析和研究国家和地方的产业相关政策和信息,为公司高层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对外投资企业发展与运营;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与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讨论与制定;建立和维护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财务部
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包括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调度安排、税务、财务分析等工作
采购部
负责生产运作过程的原料、辅料、工夹具、设备、配件及外协加工服务的采购工作
信息技术部
负责管理公司的 IT 硬件,软件以及通讯设施的建设和运维,保障公司信息安全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规划、制度制定和实施;公司薪酬福利、绩效考核、人力招聘、教育培训及职业发展等工作
行政管理部
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策划和组织公司企业文化宣传、文体活动;负责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及保密体系;负责安全、环保、保密的风险评估,开展隐患排查、事故调查
厂房与筹建部
负责厂房建设工作,公司现有工厂的水、电及能源的供应保障和安全管理;工厂的废水,废气、噪音及粉尘等的治理
审计部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等进行检查监督;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定的专项审计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事务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筹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协助办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媒体的沟通和联络工作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本公司拥有 23 家控股子公司、11 家参股公司及 1 家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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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除特殊注释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均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一)发行人子公司
1、青海时代
公司名称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 11月 5日
注册资本 48,000万元
实收资本 48,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 182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60.42%、国开发展基金持股 39.58%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充放电系统、储能系统和电池材料及相关生产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对新能源技术的推广以及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器设备的租赁、销售。(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212,113.10 98,800.57 37,401.73
2、江苏时代
公司名称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 6月 30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 218号 C幢 416室(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相关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的集成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1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90,915.47 49,077.22 -818.45
3、时代上汽
公司名称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 6月 8日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 218号 C幢 401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51%、上海汽车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9%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200,830.99 200,561.07 561.07
4、时代锂动力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锂动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 10月 16日
注册资本 1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漳湾镇新港路 1号M1科研楼 435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54.55%、国开发展基金持股 45.45%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137,446.68 107,752.61 -563.90
5、屏南时代
公司名称屏南时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 1月 18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2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屏南县棠口乡凤林村溪角洋工业园区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与环保材料的研发、生产及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10,253.33 4,894.85 -105.15
6、时代供应链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 4月 27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1号科研楼 301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供应链管理及其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贸易经纪、代理与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新能源科技研发服务;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物流配送信息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技术开发;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12,174.97 10,437.28 437.28
7、北京锂时代
公司名称北京锂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 6月 6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 12号 14层 1401B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软件设计;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销售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3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384.95 19.24 -207.98
8、宁德润源
公司名称宁德润源电能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 5月 19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号科技大楼 0303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95%、宁德新能源持股 5%
经营范围
电力能源技术研究;节能技术咨询、开发、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对能源业、建筑业的投资;供应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电力供应技术研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7,175.30 5,057.00 57.00
9、东莞润源
中文名称东莞市润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 7月 12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部工业园工业西路 1号 B1-301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动力电池、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东莞润源尚未实际运营。
10、宁德和盛
公司名称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 12月 2日
注册资本 50,099万元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4
实收资本 50,099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74号蕉城地产综合大楼九层 908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51%、宁德新能源持股 49%
经营范围
新能源电池回收循环利用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对环保科技业、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65,688.74 50,447.79 74.73
11、广东邦普
公司名称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年 12月 07日
注册资本 9,481.4778万元
实收资本 8,533.33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 E区 12号厂房 2-4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和盛持股 66.72%、李长东持股 18.12%、宁波盟创投资有限公
司持股 10%、李景文持股 5.17%
经营范围
电池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废旧二次电池回收技术的开发与转让;电池、镍、钴、铜、镉及其相关的材料、制品、配件,五金,销售;废镉、镍、电池收集、销售;电池材料、电池、储能技术的研发与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与开发;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对环保行业及电池行业进行投资;销售贵金属;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66,181.43 20,502.81 404.59
12、湖南邦普
公司名称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 1月 11日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实收资本 6,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东路 018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广东邦普持股 10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5
经营范围
新材料、电池及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电池、废旧电池、塑料及含有镍、钴、铜、锰的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利用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除外);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244,797.13 89,885.32 49,274.59
13、邦普汽车
公司名称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 2月 20日
注册资本 1,800万元
实收资本 1,8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东路 018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湖南邦普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报废汽车(含电动汽车)的回收、拆解;动力电池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的再利用、再制造、梯级利用的技术研究;废旧电池、塑料及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回收与销售;教学设备的研究开发;机械设备的研发;蓄电池循环利用;蓄电池再生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金属包装容器、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的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教学仪器、电池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4,293.90 1,690.18 446.88
14、三水邦普
公司名称佛山三水邦普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 8月 7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 E区 12号厂房 1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广东邦普持股 100%
经营范围
废旧二次电池回收技术的开发与转让;镍、钴、铜、镉及其他金属制品,电池材料销售;电池收集、销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6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57,746.65 1,280.92 909.54
15、问鼎投资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 4月 6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4521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50,140.64 50,000.64 0.64
16、宁德润丰
公司名称宁德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 10月 25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坪塔东路 1号冠宏星花园 21栋 805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37,060.14 954.54 -37.24
17、德国时代
中文名称德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GmbH
成立日期 2014年 2月 19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7
注册资本 50万欧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德国慕尼黑 Bayerstr街 83-85a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业务电池、储能设备的销售与技术服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1,890.48 1,135.15 221.42
18、香港时代
中文名称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6年 4月 1日
股本 10,000股
实收资本 1万港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香港新界荃湾海盛路 9号有线电视大楼 3507A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业务股权投资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70,654.77 -5,489.91 -5,494.73
19、法国时代
中文名称法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France
成立日期 2017年 5月 18日
注册资本 40万欧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DELTA, 1/5 BOULEVARD DES BOUVETS DEFENSE 3, 92000,
NANTERRE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香港时代持股 100%
经营业务
蓄电池、储能系统的研发、销售、进口、技术咨询、安装及售后服务等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318.53 318.53 6.9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8
20、美国时代
中文名称美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USA), Inc.
成立日期 2017年 9月 19日
股本 235股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 1209 Orange Street , Wilmington , Delaware
19801, located in the County of New Castle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香港时代持股 100%
经营业务
动力电池、电池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市场营销,包括贸易、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等业务
注: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美国时代尚未实际运营。
21、加拿大时代
中文名称加拿大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ANADA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7年 10月 5日
股本 72,039,759股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2900 - 550 BURRARD STREET VANCOUVER BC V6C 0A3
CANADA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香港时代持股 100%
经营业务投资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37,325.61 -179.30 -177.11
22、日本时代
中文名称日本时代新能源科技株式会社
英文名称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Japan KK
成立日期 2017年 10月 23日
注册资本 49,000,000日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10th floor TOC/Hulic Minatomirai, 1-1-7 Sakuragi-cho, Naka-ku,
Yokohama-shi, Kanagawa, Japan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香港时代持股 100%
经营业务动力电池、电池系统的设计、研发、测试、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9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278.63 278.63 -5.17
23、香港邦普
中文名称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RUNP (CHINA) RECYCLING TECHNOLOGY CO.,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4年 11月 5日
股本 100,000股
实收资本 10万港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香港湾仔骆克道 93-107号利临大厦 1804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广东邦普持股 100%
经营业务从国外进口原材料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7.69 6.85 -0.48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
1、上汽时代
公司名称上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 6月 8日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 218号 C幢 402室(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49%、其他股东持股 51%
经营范围
动力电池模块和系统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模具销售;动力电池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31,715.92 29,781.30 -218.7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0
2、盛德大业
企业名称北京盛德大业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 1月 4日
注册资本 3,150万元
实收资本 3,15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 1号 B座 10层 11-C2-1、11-C2-2、11-C2-3、
11-C2-4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42.33%、其他股东持股 57.67%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汽车、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3,370.56 3,253.55 -856.4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晨道投资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年 5月 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倚天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八号办公楼 2425室
出资情况问鼎投资出资 34%、其他出资人出资 66%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309.43 257.58 7.58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普莱德新材料
公司名称北京普莱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 6月 27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1
注册资本 29,000万元
实收资本 29,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创新路 35号 1幢 2层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25%、其他股东持股 75%
经营范围
销售金属材料;产品设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29,054.83 29,054.83 48.8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Valmet
公司名称 Valmet Automotive Oy
成立日期 1968年 11月 29日
注册资本 1,093.22万欧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Autotehtaankatu 14 23500 Uusikaupunki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香港时代持股 23.08%、其他股东持股 76.92%
经营范围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生产、开发、销售及其他相关业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百万欧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507 26 -2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长江晨道
企业名称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年 6月 1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晨道投资
出资额 315,1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388 号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一期工程 1号厂房 146号
出资情况
普通合伙人晨道投资出资 0.03%、有限合伙人问鼎投资出资 15.87%、其
他有限合伙人出资 84.10%
经营范围
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2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265,179.80 265,179.80 179.8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东方精工(股票代码:002611)
公司名称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6年 12月 9日
注册资本 114,915.4435万元
实收资本 114,915.4435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 2号(办公楼、厂房 A、厂房 B)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6.20%、其他股东持股 93.80%
经营范围
加工、制造、销售:纸箱印刷机及配件,通用机械及配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安装服务,贸易代理,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1,243,779.92 771,276.67 52,080.63
注:上述财务数据来源于东方精工 2017年年报。
8、国联研究院
公司名称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 9月 12日
注册资本 89,000万元
实收资本 89,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兴科东大街 11号(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怀柔基地 4号楼、5号楼)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4.49%、其他股东持股 95.51%
经营范围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转让;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池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动力电池研发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检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3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138,611.75 92,255.97 1,766.66
注: 2017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北京新能源
公司名称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 10月 23日
注册资本 529,772.6万元
实收资本 529,772.6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经济开发区采和路 1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0.76%、其他股东持股 99.24 %
经营范围
装配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具体包括动力模块电机系统装配、动力模块电池系统装配以及动力模块电控系统装配);生产电动乘用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汽车、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系统零部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汽车装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筹备新能源汽车整车、混合动力汽车的生产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0月 31日/2017年 1-10月 2,508,250.88 1,610,937.35 3,924.40
注:因北京新能源并购重组,以上数据来自于公告的经致同会计师审计的 2017年 1-10月财务数据。
10、North American Lithium Inc.
公司名称 North American Lithium Inc.
成立日期 2015年 12月 17日
股本 71,515,151股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1010 Sherbrooke West ,Suite 2400. Montreal Quebec H3A 2R7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加拿大时代持股 43.59%,其他股东持股 56.41%
经营业务锂矿开采和销售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37,600.56 17,645.53 -339.7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8 年 3 月,加拿大时代与吉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4
权转让协议,拟继续收购其持有的 North American Lithium Inc.的 36,592,364股,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准,该次交易完成后,加拿大时代将成为 North American Lithium Inc.的控股股东。
11、北京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 11月 27日
注册资本 16,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0号 1幢 A座 1705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宁德时代持股 18.75%,其他股东持股 81.25%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服务;销售电气设备、汽车、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汽车装饰;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检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北京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尚未实际运营。
(三)发行人上海分公司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 12月 1日
营业场所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1幢 101室-2
经营范围
电源设备、相关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维修;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
(一)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瑞庭投资。瑞庭投资自设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由曾毓群持有 100%股权。曾毓群出资设立瑞庭投资时为中国大陆居民。瑞庭投资对发行人的出资为曾毓群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代持等其他利益安排。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瑞庭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29.23%的股份。
1、瑞庭投资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5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 10月 15日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 704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曾毓群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101,868.11 97,206.00 95,156.8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和李平。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曾毓群通过瑞庭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9.23%的股份,李平直接持有公司 5.73%的股份,两人
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34.95%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曾毓群先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R3422**(*),现任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
介(一)董事会成员”。
李平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2010319680407*,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R6977**(*),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李平先生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一)董事会成员”。
2013年 1月 18日,永佳投资和瑞丰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将通过事前协商,协调保持一致意见。2015 年 10 月 23 日,瑞丰投资的控股股东曾毓群和永佳投资的控股股东李平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直接或间接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时保持一致,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如仍有不同意见的,双方同意以曾毓群意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6
见为准,期限自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终止。
报告期内,曾毓群和李平在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的表决结果均一致,即两人在公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运营,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曾毓群和李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此外,曾毓群和李平已就所持发行人股份自愿作出锁定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
锁定期限承诺”。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
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控股股东瑞庭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瑞庭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德前程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9月 11日
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74号蕉城地产综合大楼 9层 906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瑞庭投资持有 80%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20%股权
经营范围
对汽车制造业的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23,527.46 1,674.46 681.04
注:2017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7
2、曾毓群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瑞庭投资、宁德前程投资有限公司之外,曾毓群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宁德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宁德瑞合投资有限公司、瑞华投资、瑞友投资有限公司、Societe de Mines d'Or Resources SARLU,其中曾毓群出资设立的宁德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宁德瑞合投资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0,尚未实际运营,不存在代持等其他利益安排。具体如下:
(1)宁德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德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4月 18日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0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1号冠云轩 7号楼 2303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曾毓群持有 99%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1%股权
经营范围
对工业、农业、商务服务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宁德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实际运营。
(2)宁德瑞合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德瑞合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4月 21日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0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1号冠云轩 8号楼 1701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曾毓群持有 99%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1%股权
经营范围
对工业、农业、商务服务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宁德瑞合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实际运营。
(3)瑞华投资
中文名称香港瑞华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Ruihua Investment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7年 9月 14日
发行股本 10,000股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香港九龙土瓜湾道 94号美华工业中心 A栋 1楼 6室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8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曾毓群持股 100%
经营业务投资与咨询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290.22 -22.69 -22.8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瑞友投资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瑞友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RuiYou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7年 10月 17日
发行股本 10,000股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瑞华投资持有 56.25%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43.75%股权
经营业务投资与咨询
注: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瑞友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实际运营。
(5)Societe de Mines d'Or Resources SARLU
英文名称 Societe de Mines d'Or Resources SARLU
成立日期 2016年 12月 9日
发行股本 25,000,000刚果法郎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5bis, Avenue des Ambassadeurs,
Commune de la Gombe, Ville-Province de Kinshasa,
République Démocratique du Congo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瑞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80%股权,其他股东持股 20%
经营业务刚果(金)Manono锂矿资源勘探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550 550 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李平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李平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宁德永佳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德永佳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 10月 15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9
注册资本 1,4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 35号 4楼 A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李平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1,939.60 1,939.60 -6.09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 1月 27日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 3111弄 555号 3幢-274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李平持有 90%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10%股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机电设备、空调设备、电器设备、家用电器、锁具、电子设备、水处理设备制造、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安装、维修,五金制品、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制造、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从事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智能科技、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餐饮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建筑材料、工艺礼品的批发、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7,119.47 2,989.47 -10.5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林适舒适家居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林适舒适家居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11月 7日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668号 206室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0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52%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48%股权
经营范围
家居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礼仪服务,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电梯、空调、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水处理设备、智能设备、安防设备、热水器、散热器、燃气器具批发零售;机电设备(除特种)、空调、水处理设备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7年 12月 31日/2017年度 728.39 -73.47 -73.4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RCS INVESTMENT CO., LTD
公司名称 RCS INVESTMENT CO., LTD
成立时间 2005年 6月 21日
注册资本 5万美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B.V.L) Limited, Trident Chambers,
P.O. Box 146,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李平持股 10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注: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该公司作为持股平台持有 RAINBOW RICH PROFITS LIMITED
100%股权。
(5)RAINBOW RICH PROFITS LIMITED
公司名称 RAINBOW RICH PROFITS LIMITED
成立时间 2005年 4月 20日
注册资本 5万美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B.V.L) Limited, Trident Chambers,
P.O. Box 146,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RCS INVESTMENT CO., LTD持股 10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注:截至 2017年 12月 31该公司作为持股平台,旗下未控股其他任何公司。
(6)RAINBOW CASTLE DEVELOPMENTS LIMITED
公司名称 RAINBOW CASTLE DEVELOPMENTS LIMITED
成立时间 2013年 11月 20日
注册资本 100美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李平持有 75%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25%股权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1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注: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该公司作为持股平台,旗下未控股其他任何公司。
(7)合荔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合荔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4月 27日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实收资本 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 3111弄 555号 4幢-300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李平持有 64%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36%股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该企业股东会已决议注销,待完成法定注销程序。
(8)合荔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合荔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4月 25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奉浦大道 97号 512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上海合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67%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33%股权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食品流通,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家居用品、办公用品、玩具、装饰品、工艺礼品、化妆品、电子产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该企业股东会已决议注销,待完成法定注销程序。
(9)上海合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合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3月 25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 3111弄 555号 4幢-333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合荔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 82%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18%股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该企业股东会已决议注销,待完成法定注销程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2
(10)上海禾丽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禾丽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12月 11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 583号 9号楼 249室(单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合荔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
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家居用品、办公用品、玩具、饰品、工艺礼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该企业股东会已决议注销,待完成法定注销程序。
(五)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黄世霖,宁波联创以及招银国际及招银叁号、招银动力(三家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1、黄世霖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黄世霖直接持有公司 13.34%的股份。
黄世霖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会成员”。
2、宁波联创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宁波联创持有公司 8.50%的股份,其普通合伙人
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8月 2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号办公楼 718室
经营范围
新能源产业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3
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2 0.11%
裴振华有限合伙人 8,638 79.91%
陈琼香有限合伙人 2,160 19.98%
合计 10,810 100.00%
3、招银叁号、招银动力及招银国际
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招银国际。本次发行前,招银叁号、招银动力及招银国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3.69%、3.43%及 0.20%,合计
持股为 7.32%。
(1)招银叁号
公司名称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0月 2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银国际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 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 A座 26层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招银叁号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性质
1 招银国际 2,000 1.00%普通合伙人 招银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198,000 99.00%有限合伙人
合计 200,000 100.00%-
(2)招银动力
公司名称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年 11月 1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银国际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武昌区中北路 227号愿景广场二期 1号楼第 23层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招银动力的出资结构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4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性质
1 招银国际 100.10 0.03%普通合伙人 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3,540.00 61.01%有限合伙人
3 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1,264.90 11.79%有限合伙人
4 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60,060.00 17.16%有限合伙人 湖北省长江合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20.00 5.72%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招银展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10.00 2.86%有限合伙人
7 深圳市旗扬投资有限公司 5,005.00 1.43%有限合伙人
合计 350,000.00 100.00%-
(3)招银国际
公司名称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 3月 26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招银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
受托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955,193,267 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为217,243,733 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为 2,172,437,000 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00%。公司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见下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瑞庭投资 571,480,527 29.23% 571,480,527 26.31%
黄世霖 260,900,727 13.34% 260,900,727 12.01%
宁波联创 166,200,263 8.50% 166,200,263 7.65%
李平 111,950,154 5.73% 111,950,154 5.1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5
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招银叁号 72,157,116 3.69% 72,157,116 3.32%
招银动力 66,980,205 3.43% 66,980,205 3.08%
西藏鸿商 62,745,321 3.21% 62,745,321 2.89%
常州颀德 45,999,147 2.35% 45,999,147 2.12%
先进制造 45,585,780 2.33% 45,585,780 2.10%
西藏旭赢 38,685,909 1.98% 38,685,909 1.78%
博瑞荣合 38,674,068 1.98% 38,674,068 1.78%
博瑞荣通 38,674,068 1.98% 38,674,068 1.78%
润泰宏裕 38,674,068 1.98% 38,674,068 1.78%
新疆东鹏 27,599,481 1.41% 27,599,481 1.27%
恒源瑞华 25,782,714 1.32% 25,782,714 1.19%
荣源宏顺 25,782,714 1.32% 25,782,714 1.19%
恒泰瑞福 25,782,714 1.32% 25,782,714 1.19%
博裕二期 22,999,575 1.18% 22,999,575 1.06%
上海云锋 22,999,575 1.18% 22,999,575 1.06%
华鼎新动力 22,999,575 1.18% 22,999,575 1.06%
安鹏行远 22,999,575 1.18% 22,999,575 1.06%
富泰华 22,999,575 1.18% 22,999,575 1.06%
德茂海润 22,999,575 1.18% 22,999,575 1.06%
天津君联 12,914,733 0.66% 12,914,733 0.59%
绿联君和 11,632,269 0.59% 11,632,269 0.54%
平安置业 11,496,978 0.59% 11,496,978 0.53%
弘道天华 9,199,830 0.47% 9,199,830 0.42%
晖远浩云 9,199,830 0.47% 9,199,830 0.42%
中金启元 9,199,822 0.47% 9,199,822 0.42%
仁达九号 8,714,637 0.45% 8,714,637 0.40%
汇发新源 7,843,170 0.40% 7,843,170 0.36%
广发信德 7,843,170 0.40% 7,843,170 0.36%
华美六期 7,843,170 0.40% 7,843,170 0.36%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6,899,871 0.35% 6,899,871 0.32%
明睿七号 5,519,898 0.28% 5,519,898 0.25%
国投创新 4,599,915 0.24% 4,599,915 0.2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6
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珠海盛博 4,599,915 0.24% 4,599,915 0.21%
尹巍 4,599,915 0.24% 4,599,915 0.21%
深创投 4,313,745 0.22% 4,313,745 0.20%
林锦应 4,164,621 0.21% 4,164,621 0.19%
平潭天得 3,921,588 0.20% 3,921,588 0.18%
一村资本 3,921,588 0.20% 3,921,588 0.18%
招银国际 3,921,588 0.20% 3,921,588 0.18%
七匹狼基金 3,529,428 0.18% 3,529,428 0.16%
赤星羲和 2,299,956 0.12% 2,299,956 0.11%
郭汶钢 1,795,095 0.09% 1,795,095 0.08%
江苏恒义 1,507,881 0.08% 1,507,881 0.07%
朱旭宏 1,436,076 0.07% 1,436,076 0.07%
万景照 622,152 0.03% 622,152 0.03%
二、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217,243,733 10.00%
合计 1,955,193,267 100.00% 2,172,437,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 瑞庭投资 571,480,527 29.23%
2 黄世霖 260,900,727 13.34%
3 宁波联创 166,200,263 8.50%
4 李平 111,950,154 5.73%
5 招银叁号 72,157,116 3.69%
6 招银动力 66,980,205 3.43%
7 西藏鸿商 62,745,321 3.21%
8 常州颀德 45,999,147 2.35%
9 先进制造 45,585,780 2.33%
10 西藏旭赢 38,685,909 1.98%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7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
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有 7名自然人股东,其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担任职务
1 黄世霖 260,900,727 13.34%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 李平 111,950,154 5.73%副董事长
3 尹巍 4,599,915 0.24%无
4 林锦应 4,164,621 0.21%无
5 郭汶钢 1,795,095 0.09%无
6 朱旭宏 1,436,076 0.07%无
7 万景照 622,152 0.03%无
(四)发行人国有股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本中不含国有股或外资股份。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1、最近一年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增资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以增资方式新增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
增资协议
签署日期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股)
每股价格
(元)
增资总额
(万元)
定价依据
1 2017年 3月
常州颀德 15,333,049 130.4372 200,000.00 协商定价
安鹏行远 7,666,525 130.4372 100,000.01 协商定价
西藏旭赢 7,666,525 130.4372 100,000.01 协商定价
万景照 76,665 130.4372 1,000.00 协商定价
2 2017年 6月德茂海润 22,999,575
43.4791
(相当于转增前 130.4372)
100,000.08 协商定价
注:2017 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股转增 20股。
(2)股权转让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股东进行的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8
序号
转让协议
签署日期
受让方转让方
转让股数
(股)
每股价格
(元)
转让价款
(万元)
定价依据 2017年 3月富泰华瑞庭投资 7,666,525 130.4372 100,000.01 协商定价
2017年 4月尹巍宁波联创 1,533,305 130.4372 20,000.00 协商定价
2 2017年 6月
新疆东鹏李平 4,599,912
43.4791
(相当于转增前
130.4372)
20,000.00 协商定价
中金启元宁波联创 9,199,822 40,000.00 协商定价
绿联君和李平 3,449,934 15,000.00 协商定价
绿联君和黄世霖 2,299,956 10,000.00 协商定价
绿联君和聚宝 7号 5,882,379 25,576.05 协商定价
晖远浩云云晖景盛 9,199,830
43.4791
(相当于转增前
130.4372)
40,000.00 协商定价
3 2017年 8月汇发新源海峡产业 7,843,170 43.48 34,102.10 协商定价
2、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包括法人、合伙企业及自然人,其有关情况如下:
(1)法人股东的股东及控制情况
富泰华是中坚企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est Behaviour Holdings Limited
持有中坚企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Best Behaviour Holdings Limited 系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317.TW)下属企业。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出资人持股比例
1 富泰华无中坚企业有限公司 100.00%
(2)合伙企业股东的合伙人和控制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比例
1 常州颀德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0.10%
平安置业有限合伙人 55.00%
上海汽车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44.90%
2 安鹏行远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培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90%
3 德茂海润
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0.001%
苏州金晟硕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7.33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32.66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9
序号股东名称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比例
4 新疆东鹏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游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0.12%
宁波 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44.06%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32.31%
伟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11.7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凖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8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源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88%
5 中金启元
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0.0001%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99.9%
6 绿联君和
上海绿联君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0.31%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58%
万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15.58%
上海钰恩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5.58%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15.58%
上海长泰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15.58%
中联重科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 15.58%
安徽新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4名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6.23%
7 晖远浩云
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0.02%
北京浩远企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非执行事务合伙人)
0.1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晖宏景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3.27%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42.42%
北京浩远和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4.14%
8 汇发新源
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03%
广州广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25.00%
陈小荣有限合伙人 16.67%
深圳君盛恒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14.17%
西藏美辰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8.33%
厦门若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6.11%
深圳市恒晖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有限合伙人 29.69%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0
序号股东名称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比例
司等 13名合伙人
①常州颀德
常州颀德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性质
1 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50 15.00%普通合伙人 上海颀聚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 45.00%有限合伙人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00 40.00%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 100.00%-
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冯戟,持股比例为 90.00%。
②安鹏行远
安鹏行远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北汽产投,北汽产投的唯一股东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③德茂海润
德茂海润的普通合伙人为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中民银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民银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北京华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 99.90%的股权;北
京华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于太祥。
④新疆东鹏
新疆东鹏的普通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游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游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宁波市九天矩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九天矩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袁冰,出资比例为 5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1
⑤中金启元
中金启元的普通合伙人为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00721.HK)的全资子公司。
⑥绿联君和
绿联君和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绿联君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君和同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君和同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安红军,持股比例为 80.00%。
⑦晖远浩云
晖远浩云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李星,持股比例为 52.00%。
⑧汇发新源
汇发新源的普通合伙人为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40.00% 富邦兴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省)
3,000.00 30.00%
3 亚洲有限公司(香港) 2,100.00 21.00%
4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00.00 9.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自然人股东情况
序号姓名国籍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 尹巍中国无 3310821981042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2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1、瑞庭投资和李平
曾毓群和李平为一致行动人,曾毓群持有瑞庭投资 100%股权。
2、黄世霖和润泰宏裕
黄世霖在公司股东润泰宏裕的有限合伙人春和瑞泽中持有 4.33%出资。本次
发行前,黄世霖、润泰宏裕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13.34%和 1.98%。
3、李平与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荣源宏顺、恒泰瑞
福
李平与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荣源宏顺、恒泰瑞福的关系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4、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荣源宏顺及恒泰瑞福
公司骨干人员通过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荣源宏顺、恒泰瑞福等六家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六家合伙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
1.98%、1.98%、1.98%、1.32%、1.32%、1.32%,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
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5、招银叁号、招银动力及招银国际
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招银国际。本次发行前,招银叁号、招银动力及招银国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3.69%、3.43%及 0.20%。
6、仁达九号和明睿七号
仁达九号和明睿七号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仁达九号、明睿七号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0.45%、
0.28%。
7、常州颀德和平安置业
平安置业为常州颀德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 55.00%。本次发行前,
常州颀德、平安置业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2.35%、0.59%。
8、先进制造和国投创新
先进制造的普通合伙人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投创新的基金管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3
人。本次发行前,先进制造、国投创新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2.33%、0.24%。
9、朱旭宏和江苏恒义
朱旭宏为江苏恒义的监事。本次发行前,江苏恒义、朱旭宏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0.08%、0.07%。
10、珠海盛博和博裕二期
珠海盛博的股东潘文博,为博裕二期的有限合伙人持有 0.10%出资额。本次
发行前,珠海盛博、博裕二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0.24%、1.18%。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不存在其他股权关联关系。
(七)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
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2015年 12月,宁德时代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骨干人员以自筹资金出资成立千雪投资、倍道投资、合趣投资、积发投资等 4家有限公司和博观投资、博观正合、春和瑞福、春和瑞泽、凌顶视野、风行益泰等 6家合伙企业,并通过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荣源宏顺、恒泰瑞福等 6 家合伙企业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新增股份7,059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 2.125元。上述增资款已于 2015年末缴足并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技术(业务)人员等。持股对象自取得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份额之日起,原则上应作为发行人员工继续服务不少于五年。持股对象如在五年服务期届满前离职、业绩考核不达标、丧失劳动能力或退休等情形时,
其持有的相应出资份额将由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人回购。
员工持股计划的简要出资结构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4
宁德时代
1.98%
.博瑞荣合
1.98%
.博瑞荣通
1.98%
.润泰宏裕
1.32%
.恒源瑞华
1.32%
.荣源宏顺
1.32%
.恒泰瑞福千雪投资(GP)倍道投资(GP)合趣投资(GP)积发投资(GP)博观投资(LP)春和瑞福(LP)春和瑞泽(LP)凌顶视野(LP)博观正合(LP)风行益泰(LP)
0.11%
.
99.89%
.
99.89%
.
0.11%
.
0.11%
.
0.11%
.
0.11%
.
0.11%
.
99.89%
.
99.89%
.
99.89%
.
99.89%
.
0.11%
.
0.11%
.
0.11%
. 0.11%
.
0.11%
. 0.11%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荣源宏顺、恒泰瑞福等六家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1.98%、1.98%、1.98%、
1.32%、1.32%、1.32%,共有 135名持股对象,持股平台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博瑞荣合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博瑞荣合持有公司 38,674,068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98%,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千雪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8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博瑞荣合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千雪投资普通合伙人 3.00 0.11%
2 博观投资有限合伙人 2,739.34 99.89%
合计 2,742.34 100.0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5
1、千雪投资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千雪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17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元太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3518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千雪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陈元太 3.00 100.00%
合计 3.00 100.00%
2、博观投资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博观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观视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积发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3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博观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1 积发投资普通合伙人 3.00 0.11%
2 吴映明有限合伙人 2,319.50 84.58%
3 谭立斌有限合伙人 78.40 2.86%
4 刘畅延有限合伙人 55.00 2.01%
5 杨琦有限合伙人 49.00 1.79%
6 李平有限合伙人 39.49 1.44%
7 何未有限合伙人 35.72 1.30%
8 吴小平有限合伙人 20.09 0.73%
9 姬宇有限合伙人 19.11 0.7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6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10 杭光宝有限合伙人 17.86 0.65%
11 杨开坤有限合伙人 17.81 0.65%
12 温小青有限合伙人 17.81 0.65%
13 刘忠海有限合伙人 15.07 0.55%
14 朱英俊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15 孙晓宇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16 刘海翔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17 韩宝义有限合伙人 13.40 0.49%
合计- 2,742.34 100.00%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积发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积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17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丰刚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3520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积发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赵丰刚 3.00 100.00%
合计 3.00 100.00%
(二)博瑞荣通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博瑞荣通持有公司 38,674,068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98%,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千雪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9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7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博瑞荣通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千雪投资普通合伙人 3.00 0.11%
2 春和瑞福有限合伙人 2,739.34 99.89%
合计 2,742.34 100.00%
1、千雪投资
千雪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一)博瑞荣合”之“千雪投资”。
2、春和瑞福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春和瑞福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春和瑞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倍道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4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春和瑞福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倍道投资普通合伙人 3.00 0.11%
2 赵丰刚有限合伙人 1,783.35 65.03%
3 李平有限合伙人 127.68 4.66%
4 梁成都有限合伙人 73.05 2.66%
5 胡建国有限合伙人 59.35 2.16%
6 项延火有限合伙人 58.05 2.12%
7 张凯有限合伙人 45.66 1.66%
8 孙占宇有限合伙人 45.66 1.66%
9 种晋有限合伙人 44.66 1.63%
10 王兵有限合伙人 30.00 1.09%
11 张红叶有限合伙人 29.40 1.07%
12 杨晓军有限合伙人 27.39 1.00%
13 彭振军有限合伙人 27.39 1.0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8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14 成勇有限合伙人 23.22 0.85%
15 姚海彬有限合伙人 19.60 0.71%
16 刘晓梅有限合伙人 18.26 0.67%
17 李后勇有限合伙人 18.26 0.67%
18 姜亮有限合伙人 17.86 0.65%
19 杜晓佳有限合伙人 17.86 0.65%
20 杨彦刚有限合伙人 17.81 0.65%
21 宋毅有限合伙人 17.81 0.65%
22 邱冬有限合伙人 15.07 0.55%
23 李伟有限合伙人 15.00 0.55%
24 胥飞龙有限合伙人 14.70 0.54%
25 李松有限合伙人 14.70 0.54%
26 辛志刚有限合伙人 14.70 0.54%
27 马海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28 马林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29 陈小波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30 王鹏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31 王升威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32 卢艳华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33 魏奕民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35 闫传苗有限合伙人 13.40 0.49%
35 裴贻华有限合伙人 13.40 0.49%
38 苏育专有限合伙人 13.40 0.49%
37 吴圣恺有限合伙人 13.40 0.49%
38 喻鸿钢有限合伙人 13.40 0.49%
合计- 2,742.34 100.00%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倍道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倍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16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映明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3519室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9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倍道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吴映明 3.00 100.00%
合计 3.00 100.00%
(三)润泰宏裕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润泰宏裕持有公司 38,674,068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98%,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泰宏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倍道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13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润泰宏裕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倍道投资普通合伙人 3.00 0.11%
2 春和瑞泽有限合伙人 2,739.34 99.89%
合计 2,742.34 100.00%
1、倍道投资
倍道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二)博瑞荣通”之“倍道投资”。
2、春和瑞泽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春和瑞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春和瑞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趣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6室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0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春和瑞泽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合趣投资普通合伙人 3.00 0.11%
2 陈元太有限合伙人 1,563.86 57.03%
3 李平有限合伙人 176.95 6.45%
4 黄世霖有限合伙人 118.70 4.33%
5 HUANG DAVID WEI 有限合伙人 89.31 3.26%
6 周佳有限合伙人 82.18 3.00%
7 LIN YONGSHOU 有限合伙人 71.45 2.61%
8 ZHU TAOSHENG 有限合伙人 65.00 2.37%
9 张华有限合伙人 59.35 2.16%
10 王威有限合伙人 50.00 1.82%
11 LAI YONGJIE 有限合伙人 44.66 1.63%
12 周耀强有限合伙人 29.40 1.07%
13 朱凌波有限合伙人 27.39 1.00%
14 陈宝华有限合伙人 26.79 0.98%
15 QIAN WUQUAN 有限合伙人 26.79 0.98%
16 WANG ZHIHONG 有限合伙人 23.22 0.85%
17 于小雪有限合伙人 21.91 0.80%
18 甘生元有限合伙人 20.10 0.73%
19 方樹康有限合伙人 20.00 0.73%
20 米伟有限合伙人 19.60 0.71%
21 方宏新有限合伙人 18.26 0.67%
22 廖能武有限合伙人 17.86 0.65%
23 黄轶伦有限合伙人 17.86 0.65% GROESBECK
CHRISTOPHER JAMES
有限合伙人 17.86 0.65%
25 邓佳良有限合伙人 17.42 0.64%
26 李爱明有限合伙人 17.42 0.64%
27 杨习文有限合伙人 15.00 0.55%
28 张磊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29 阳超有限合伙人 13.70 0.5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1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30 商红武有限合伙人 13.40 0.49%
31 郭超有限合伙人 13.40 0.49%
32 胡伟有限合伙人 13.40 0.49%
33 余德金有限合伙人 13.40 0.49%
合计- 2,742.34 100.00%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合趣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合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16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凯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3517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合趣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吴凯 3.00 100.00%
合计 3.00 100.00%
(四)恒源瑞华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恒源瑞华持有公司 25,782,714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32%,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恒源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趣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11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恒源瑞华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合趣投资普通合伙人 2.00 0.11%
2 凌顶视野有限合伙人 1,826.23 99.89%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2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合计 1,828.23 100.00%
1、合趣投资
合趣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三)润泰宏裕”之“合趣投资”。
2、凌顶视野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凌顶视野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视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千雪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5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凌顶视野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千雪投资普通合伙人 2.00 0.11%
2 赵丰刚有限合伙人 1,267.11 69.31%
3 李平有限合伙人 142.72 7.81%
4 王以宁有限合伙人 50.00 2.73%
5 田丰收有限合伙人 29.40 1.61%
6 钟辉有限合伙人 27.39 1.50%
7 汪焕春有限合伙人 26.79 1.47%
8 余峰有限合伙人 23.22 1.27%
9 唐建华有限合伙人 22.83 1.25%
10 彭英刚有限合伙人 22.83 1.25%
11 王小建有限合伙人 19.60 1.07%
12 邓科有限合伙人 18.26 1.00%
13 林松清有限合伙人 18.26 1.00%
14 杜先东有限合伙人 18.26 1.00%
15 赵宾有限合伙人 17.81 0.97%
16 黄胜国有限合伙人 17.81 0.9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3
序号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17 蒙宏潜有限合伙人 17.42 0.95%
18 徐同周有限合伙人 17.42 0.95%
19 陆晓刚有限合伙人 15.00 0.82%
20 周立卫有限合伙人 15.00 0.82%
21 周敏有限合伙人 13.70 0.75%
22 邹波有限合伙人 13.40 0.73%
23 温劳劳有限合伙人 12.00 0.66%
合计- 1,828.23 100.00%
千雪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一)博瑞荣合”之“千雪投资”。
(五)荣源宏顺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荣源宏顺持有公司 25,782,714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32%,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源宏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积发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12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荣源宏顺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 积发投资普通合伙人 2.00 0.11%
2 博观正合有限合伙人 1,826.23 99.89%
合计 1,828.23 100.00%
1、积发投资
积发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一)博瑞荣合”之“积发投资”。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4
2、博观正合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博观正合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观正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倍道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613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博观正合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倍道投资普通合伙人 2.00 0.11%
2 吴凯有限合伙人 1,417.36 77.53%
3 章祖连有限合伙人 58.05 3.18%
4 李平有限合伙人 49.16 2.69%
5 沈锋有限合伙人 35.61 1.95%
6 詹功炜有限合伙人 27.44 1.50%
7 林细福有限合伙人 21.00 1.15%
8 叶群英有限合伙人 20.12 1.10%
9 程云有限合伙人 20.00 1.09%
10 王海松有限合伙人 19.50 1.07%
11 余泽海有限合伙人 19.18 1.05%
12 陈顺水有限合伙人 18.76 1.03%
13 尹治国有限合伙人 18.26 1.00%
14 李延海有限合伙人 17.86 0.98%
15 吴世海有限合伙人 14.70 0.80%
16 谢祯兴有限合伙人 14.40 0.79%
17 郑建峰有限合伙人 14.04 0.77%
18 余泽宁有限合伙人 13.70 0.75%
19 余波有限合伙人 13.70 0.75%
20 呼婷婷有限合伙人 13.40 0.73%
合计- 1,828.23 100.00%
倍道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二)博瑞荣通”之“倍道投资”。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5
(六)恒泰瑞福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恒泰瑞福持有公司 25,782,714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32%,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恒泰瑞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积发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10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恒泰瑞福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 积发投资普通合伙人 2.00 0.11%
2 风行益泰有限合伙人 1,826.23 99.89%
合计 1,828.23 100.00%
1、积发投资
积发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一)博瑞荣合”之“积发投资”。
2、风行益泰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风行益泰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风行益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2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千雪投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2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风行益泰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1 千雪投资普通合伙人 2.00 0.11%
2 吴凯有限合伙人 1,445.56 79.0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6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3 李平有限合伙人 71.40 3.91%
4 冯春艳有限合伙人 50.00 2.73%
5 黄思应有限合伙人 50.00 2.73%
6 陈伟峰有限合伙人 30.00 1.64%
7 柳娜有限合伙人 27.39 1.50%
8 许金梅有限合伙人 18.26 1.00%
9 金海族有限合伙人 18.26 1.00%
10 姜玲燕有限合伙人 17.86 0.98%
11 王岳利有限合伙人 16.00 0.88%
12 徐守江有限合伙人 15.00 0.82%
13 何立兵有限合伙人 13.70 0.75%
14 韩昌隆有限合伙人 13.70 0.75%
15 李白清有限合伙人 13.70 0.75%
16 林彩红有限合伙人 13.40 0.73%
17 王耀辉有限合伙人 12.00 0.66%
合计- 1,828.23 100.00%
千雪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一)博瑞荣合”之“千雪投资”。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员工人数 14,711 12,962 5,663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业类别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7,758 52.74%
研发技术人员 3,425 23.28%
运营管理人员 2,066 14.0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7
专业类别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行政管理人员 1,016 6.91%
销售人员 383 2.60%
财务人员 63 0.43%
合计 14,711 100.00%
(三)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用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总人数缴纳人数缴纳比例未缴纳人数未缴纳比例
1 养老保险 14,676 14,551 99.15% 125 0.85%
2 医疗保险 14,676 14,551 99.15% 125 0.85%
3 生育保险 14,676 14,552 99.16% 124 0.84%
4 工伤保险 14,676 14,585 99.38% 91 0.62%
5 失业保险 14,676 14,553 99.16% 123 0.84%
6 住房公积金 14,676 14,551 99.15% 125 0.85%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为绝大部分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包括:新入职员工因正在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次月或转移手续完成后开始缴纳;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有关政策,超过该月缴纳截止日期无法缴纳的次月缴纳;退休返聘、外籍员工等未缴纳。
根据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行政处罚。
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平承诺:“在宁德时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若宁德时代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为其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瑞庭投资和李平将按照出具承诺之日的相对股份比例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需由宁德时代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及因上述事项给宁德时代造成的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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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承诺:“将促使瑞庭投资履行上述承诺;若瑞庭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时,本人将全额承担瑞庭投资因未履行上述承诺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十、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约束措施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
期限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
长锁定期限承诺”。
(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
股及减持意向”。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稳定股价的预案”。
(四)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
补偿责任的承诺”。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具体措施和承诺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及“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募
集资金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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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关于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与分红计划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股利分配政策及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七)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和李平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避免同业竞争而出具的承诺”。
(八)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减少关联交易,维护宁德时代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和李平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四)
公司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九)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针对公司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和李平已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节“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十)关于租赁物业的承诺
针对公司租赁物业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和李平已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之“(一)主要固定资产”。
(十一)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
束措施”。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重要承诺均在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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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关于宁德润丰的承诺
宁德润丰分别于 2016 年及 2017 年分两期购入土地,合计土地面积 85,727平方米,该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途是将其开发成与公司园区配套的员工住房,提供给以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公司员工,以解决他们在宁德工作的住房问题,目前尚未销售或预售,未来亦不对外销售,不属于商业化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德润丰目前不从事商业化的房地产开发,亦不存在对外预售或销售的情况;除在现有土地基础上进行建设并对公司员工进行销售外,未来不会进行扩建,不会利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用于上述建设项目,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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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解决方案。公司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产业链关键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及可持续研发能力,形成了全面、完善的生产服务体系。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量分别为 2.19GWh、
6.80GWh和 11.84GWh。根据 GGII 统计,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量连续三年在全
球动力电池企业中排名前三位,2017 年销量排名全球第一。在国内品牌客户方面,公司与宇通集团、上汽集团、北汽集团、吉利集团、福汽集团、中车集团、东风集团和长安集团等行业内整车龙头企业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在国际品牌客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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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公司已经进入宝马、大众等国际一流整车企业的供应体系,也是国内少数为国际汽车品牌提供动力电池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同时,公司与蔚来汽车等新兴整车企业(包括互联网车企、智能车企等)开展合作,积极布局智能汽车领域。
公司拥有国际一流的研发团队,设立了“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锂离子电池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测试验证中心,参与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等多个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的制定。公司承担了“十二五”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项目和智能电网与装备专项项目、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等国家级项目,为首批入选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十家动力电池企业之一、《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八家
锂离子电池企业之一。公司曾获得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动力和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前 10强企业”、中国储能网“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售后服务五星级体系认证”、工信部和财政部“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
2、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和锂电池材料。
(1)动力电池系统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包括电芯、模组及电池包,产品以方形电池为主,应用领域涵盖电动乘用车、电动客车以及电动物流车等专用车。公司动力电池系统能够满足启停、快充、长寿命、长续航里程等多种功能需求,产品具有高能量密度、多循环次数、安全可靠等特点。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及应用领域,通过定制或联合研发等方式设计个性化产品方案,以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的不同需求。公司主要产品和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产品体系
应用领域正极材料
电芯模组电池包
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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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体系
应用领域正极材料
电芯模组电池包
磷酸铁锂
三元、
磷酸铁锂
①电动乘用车领域
在电动乘用车领域,公司动力电池主要采用三元材料作为正极材料。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混合动力乘用车及微混乘用车的启停系统。
②电动客车领域
在电动客车领域,公司动力电池主要采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和混合动力客车,如城市公交、商务旅游大巴、摆渡车等。
③电动物流车等专用车领域
在电动物流车领域,公司动力电池采用三元材料或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
目前产品已覆盖轻型卡车、轻型客车、微型面包车等车型;同时,公司还挖掘电动物流车外的其他专用车市场并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如环卫车、港口拖车等。
(2)储能系统
公司储能系统包括电芯、模组、电箱和电池柜,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体系
正极材料
电芯模组电箱电池柜
磷酸铁锂
公司储能系统主要采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产品以方形电池为主,产品用于发电、输配电和用电领域,涵盖大型太阳能或风能发电储能配套、工业企业储能、商业楼宇及数据中心储能、储能充电站、通信基站后备电池等,能够克服风能或太阳能发电不规则的输出特点、弥补线损功率补偿、跟踪计划削峰填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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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提高风力及光伏发电系统能源利用率以及用电领域峰谷电之间的平衡,有助于能源的最大化利用。
(3)锂电池材料
公司通过广东邦普开展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将废旧锂离子电池中的镍钴锰锂等有价金属通过加工、提纯、合成等工艺,生产出锂离子电池材料三元前驱体(镍钴锰氢氧化物)等,使镍钴锰锂资源在电池产业中实现循环利用。三元前驱体是制造三元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原材料,也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目前,广东邦普已成为全国领先的锂电池材料三元前驱体的供应商。主要产品和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示意图应用领域
三元前驱体——
镍钴锰氢氧化物
生产锂离子电池三元材料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和锂电池材料的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动力电池系统 1,665,682.99 87.01% 1,397,559.45 95.55% 498,062.06 87.98%
储能系统 1,645.09 0.09% 3,930.05 0.27% 8,904.33 1.57%
锂电池材料 247,053.78 12.91% 61,121.73 4.18% 59,125.25 10.44%
合计 1,914,381.87 100.00% 1,462,611.23 100.00% 566,091.64 100.00%
动力电池系统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分别为 498,062.06 万元、1,397,559.45 万元和 1,665,682.99 万元,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98%、95.55%和 87.01%。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主要从事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和电池回收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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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销售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和锂电池材料实现盈利。
2、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以自主研发为主,凭借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广泛、深入开展的对外合作,公司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和多部门、内外协同的研发模式,构建了规范、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公司核心产品的研发采用集成产品开发项目制模式组成项目组开展工作,并由跨部门组成的产品决策委员会进行评审,在立项时一并考虑后续产品的开发、生产、原料采购、成本控制等多方面,在开发过程中对项目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评审,尤其是在试产、量产等重要阶段,由产品决策委员会评估风险并做出决策。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包括原材料采购和设备采购,采购流程主要有合格供应商选择、框架合约签署、供应商产品验证和采购价格谈判四个环节。
(1)合格供应商选择
①原材料采购
根据采购部的预选供应商名单,采购部组织质量管理中心、工程中心等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小组结合产品质量保证要求等方面,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样品以及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等进行评估和打分,将评估和考核结果记录于供应商评估调查表中,并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
②设备采购
采购部与工程中心共同确认预选供应商名单,并组织评估考核。对于重要设备,需到预选供应商处进行现场评估和考核,并将评估和考核结果记录于供应商调查表中,最后根据调查表中信息评估得分确定合格供应商。
(2)框架合约签署
根据采购部管控的要求,公司与供应商签署年度采购合约、保密协议、廉洁协议等。如有特殊合作项目的供应商,视情况单独签署专项合约。
(3)供应商产品验证
原材料验证方面,所有直接生产物料及外发加工物料由质量管理中心进行来料检验;间接生产物料由工程中心、质量管理中心组织验证。设备采购由工程中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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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对新设备进行评估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确认供应商设备生产技术是否能满足公司要求。
(4)采购价格谈判
供应商根据采购部的要求提供报价明细,经过充分的比价议价后,交由独立的成本核算部门核对报价的合理性并确认初始的供货价格,采购部根据计划需求数量和市场价格变化与供应商进一步商谈批量采购价格,保证公司采购成本的竞争力。
4、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以按客户订单式生产为主,按计划式生产为辅。公司通常根据实际销售订单及交货期情况安排生产,销售部门将客户订单确定的生产数量、交货期限等信息汇总发送给运营中心,运营中心确定生产任务后根据生产设备的产能、产品数量、交货期限等安排生产计划。
5、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整车企业的需求,与其进行技术交流和方案对接,经过充分测试验证后,方可建立定点供应关系,并相应确定供货商品的品种、型号、价格等事项,一旦定点供应关系建立后,双方将在一定周期内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建立定点供应关系,销售部门根据定点客户的具体订单需求,按照公司业务流程签订供货合同,并向客户提供相应产品及售后服务。
6、品质管理
公司设置产品安全质量委员会,在产品开发阶段即引入以可靠性为中心的质量设计理念并贯彻于关键评审环节,以信息系统为支撑,强化产品质量闭环管理。
公司品质管理贯穿与生产有关的各部门,各部门均需执行职责内的监控,以保证产品按照设计进行,品质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产品中心对产品要求给出控制参数,工程中心通过设备控制执行参数设置和监控,厂房与筹建部制定环境参数控制标准并进行监测,质量管理中心明确相关品质控制标准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标进行监控,运营中心对员工进行品质控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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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公司结合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资源、生产技术工艺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状况、上下游发展情况、企业发展阶段等综合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模式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经营模式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
变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锂电池回收利用业务。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及服务的流程图
公司的生产流程主要包括电芯、模组、电池包和锂电池材料的生产。
1、电芯工艺流程
在严格控制制造环境粉尘和湿度的条件下,生产部门对来料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以规定的比例调制搅拌成浆料,将正极涂覆在铝箔上,并将负极涂覆在铜箔的表面制成极片;对极片进行模切;之后进行冷压和分条。正负极片间通过隔膜分隔,卷绕成一定大小和形状的卷芯,然后进行热压和电阻测试,并进行 X光检测,对软连接片进行焊接,包聚酯薄膜;处理好的卷芯进行真空烘烤,后装入金属外壳,焊接顶盖,进行气密性检测,合格后进行注液、静置,然后进行化成,抽气密封焊接;进行开路电压和内阻、自放电测试等电池的一致性检验,最后分容,并打包入库。主要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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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涂布模切冷压分条包聚酯薄膜焊软连接 X光检测热压和电阻测试卷绕真空烘烤卷芯入壳焊顶盖气密性检测注液焊密封钉二次注液抽气化成静置静置开路电压和电阻测试自放电测试分容打包、目检
2、模组工艺流程
生产部门将每个模组需要的电芯、侧板、端板等组件进行配对、清洗,然后将电芯、端板和侧板涂胶进行粘合、组装;之后将侧板焊接,测试绝缘内阻,粘合底板并组装,待胶水固化后焊接连接片,进行模块测试,最后组装好顶盖并入库。主要流程图如下:组件清洗组件涂胶组件装配侧板焊接绝缘内阻测试模块上盖、组装模块最终测试连接片焊接胶水固化底板粘合与组装入库
3、电池包工艺流程
生产部门先将需要的连接器组装到下箱体上,装入冷却系统,将对应的模组装入外壳,连接高低压线束,紧固上盖;之后进行冷却系统及箱体的密封性测试;通过之后进行电池包的最终测试,合格之后入库。主要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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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器组装冷却系统组装模块组装高低压线束连组装入库Pack最终测试密封性测试上盖紧固
4、锂电池材料工艺流程
公司应用电池回收技术生产锂电池材料,主要产品是三元前驱体,其生产流程分为废旧电池前处理工艺、湿法处理工艺以及前驱体合成工艺三阶段,具体过程为:
(1)废旧电池前处理工艺:生产部门通过放完废旧电池中残余的电量,保
证后续处理的安全性;通过梯度高温处理,将废旧电池的有害物质无害化;然后通过自主设计开发和集成的破碎和分选系统对废旧电池进行破碎分选,将正负极活性粉末、负极集流体、正极集流体和正极壳分离。
(2)湿法处理工艺:将前处理工序分离得到的正极活性粉末中的钴、镍、
锰等金属化合物用酸溶成溶液;去除溶液中铁、钙、镁、铜、铝等杂质元素,同时对镍、钴、锰等金属进行必要的分离和提纯。
(3)前驱体合成工艺:在前道工序基础上,生产部门根据工艺要求配液,
经过反应、过滤洗涤、干燥、异物分离等工艺,得到三元前驱体产品。
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废旧电池放电热处理破碎分选配液结晶萃取净化化学净化浸出湿法处理工艺反应过滤洗涤干燥异物分离废旧电池前处理工艺前驱体合成工艺
(五)环境保护情况
1、污染物及处理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环节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锂电池材料生产,根据相关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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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定期监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公司统计,各环节排污内容、数量具体如下:
(1)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一般工业固废、工业危险废物内容和数量主要如下:
单位:吨
项目内容 2017年排放量/产生量
废气
SO2 0.10
NOX 26.15
颗粒物 13.76
非甲烷总烃 70.67
废水
COD 6.11
氨氮 0.28
一般工业固废
废电芯 3,071.77
废铝材 1,718.88
废铜 4,214.20
废浆料和粉料 1,193.43
废塑料和废卡板 342,915.20
废桶 108.57
废纸皮 4,377.09
废钢材 1,239.61
NMP废液 18,842.66
工业危险废物
废有机树脂 HW13 36.53
废矿物油 7.68
废有机溶剂 HW42 144.34
废弃物 HW49 52.82
废电解液 8.97
沾有电解液废抹布(包含已拆解的电芯) 5.38
(2)锂电池材料
锂电池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一般工业固废、工业危险废物内容和数量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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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项目内容 2017年排放量/产生量
废气
SO2 3.76
NOX 4.59
烟尘 5.72
硫酸雾 10.53
NH3 7.39
废水
COD 28.81
氨氮 4.40
一般工业固废
钢壳 69.6
金属铝渣 639.2
碳酸钙渣 3,964
碳负极粉/石墨粉 412
工业危险废物
碳黑渣 930
碳酸锂粗盐 777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污染物排放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合规排放,未出现过因超标被处罚的情形。随着生产规模和产量的增加,生产各环节所产生的废气、废水、一般工业固废、工业危险废物数量也同步增加。总体来说,生产排污数量与生产投入数量及产品产量呈正相关关系。
2、废品处理
公司的生产废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废气、粉尘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
公司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地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收集后统一通过销售给第三方公司或委托第三方公司综合利用处理,价格波动主要随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的工业危险废物暂存地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收集后统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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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专业回收企业处理并支付处理费,处理费价格比较稳定。
3、环保投入
2015年至 2017年,公司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1 环保费用支出 3,223.68 1,712.98 917.78
2 环保设备支出 18,983.92 9,866.32 4,013.89
总计 22,207.60 11,579.30 4,931.67
会计核算方法为:费用类环保投入确认为当期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科目;资产类环保投入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相应年限进行折旧,计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科目。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的行业分类
1、公司所属行业分类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锂电池回收利用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规定,公司属于“C制造业”中的子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公司属于门类“C 制造业”中的大类“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小类“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处锂离子电池制造业的主管部门是发改委和工信部。
发改委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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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包括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行业规范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等。
(2)自律性组织
锂离子电池制造业的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有: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包括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协助政府组织编制电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锂离子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国家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程,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性文件,大力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国家制定政策支持储能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
2012年以来,对行业影响较大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时间文件名颁布单位主要内容
2018年2月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
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与其协议合作的相关企业。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2018年2月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
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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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政策的通知
2017年9月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其中:2019、2020年度的积分比例
要求分别为10%、12%。
2017年9月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
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技术和材料,试验示范一批具有产业化潜力的储能技术和装备,应用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储能技术和产品,完善储能产品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
2017年4月
关于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
提出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加速跨界融合,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由大到强发展。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
2017年3月
关于印发《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提出分三个阶段推进我国动力电池发展:2018年,提升现有产品性价比,保障高品质电池供应;2020年,基于现有技术改进的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实现大规模应用;2025年,采用新化学原理的新体系电池力争实现技术变革和开发测试。
2017年1月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工信部
对原有的准入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了企业准入条件,提高了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完善了监督检查机制,强化了各方的法律责任。
2017年1月
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
明确指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立完善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这也是国家首次针对动力电池回收所进行的试点工作。
2016年12月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
对“十三五”期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提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壮大,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业链。
2016年12月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
调整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成为补贴高低的调整系数;提高并动态调整推荐车型目录门槛;规定地方政府的补贴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补贴方式由预拨制转为年度清算制;非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在申请补贴前有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的要求等。
2016年11月
《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工信部
明确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
2016年1月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
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质检总局
加强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规范,明确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明确建立动力电池编码制度,建立可追溯体系,鼓励进行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指导相关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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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防止行业无序发展。
2015年8月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
该规范明确了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及项目设立相关要求,建立了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及性能、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相关行业规范,明确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不得小于12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不得小于85Wh/kg。
2015年7月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
发改委、工信部
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纯电动乘用车科研生产。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新建企业可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
2015年5月中国制造2025 国务院
提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发展领域,要求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2015年4月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
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
2015年3月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
该规范从主体资格、生产条件、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规范管理等角度对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提出要求,并对符合该规范条件的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
2015年3月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交通部
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014年7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部署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以纯电驱动为主要战略取向,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提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等6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
2014年1月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
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放慢退坡速度,并明确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
2013年9月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
2013-2015年,继续依托示范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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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国务院
明确了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和主要目标,要求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
4、行业补贴政策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最终汽车产品类型包括客车、乘用车及专用车。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补贴政策如下:
(1)国家补贴政策
2009 年国家开始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国家对补贴政策也有所调整。近年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呈现补贴额度收紧,补贴门槛逐渐提高的趋势。
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历程
目前,我国现行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为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于 2018年 2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新政策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①运营里程要求发生调整: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 13个城市试点新能源汽车推广,并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试点范围扩大至 20个城市。同年,在上海、深圳等 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试点期为2010-2012年
2009年
2010年
2013-2015年,继续推行前面两项政策,同时首次提出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
在原有基础上完善补贴政策,提升补贴车型门槛,补贴上限退坡 20%
2016-2020年,继续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与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助,但补贴额度下降
2013年
2015年
2016年
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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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 2万公里。
②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地方目录或备案、限制补贴资金发放、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零部件等措施。从 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③实施时间:从 2018 年 2 月 12 日起实施,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6月 11 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对应标准的 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 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④过渡期后各类车型补贴标准均进行适度退坡,对不同汽车产品类型的相应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Ⅰ.新能源乘用车
纯电动乘用车补贴标准方面,获得补贴的续驶里程门槛由 100 公里提升到150公里,续驶里程由 3档分为 5档,续驶里程越低,受补贴调整影响越大。补贴公式为:补贴金额=里程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且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不超过 1200元/kWh。
其中,里程补贴标准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续驶里程补贴调整情况
1 150-200公里车型补贴由 3.6万下调到 1.5万元,降幅为 58.33%
2 200-250公里车型补贴由 3.6万下调到 2.4万元,降幅为 33.33%
3 250-300公里车型补贴由 4.4万下调到 3.4万元,降幅为 22.73%
4 300-400公里车型补贴由 4.4万上调到 4.5万元,增幅 2.27%
5 400公里以上车型补贴由 4.4万增加到 5万元,增幅达到 13.64%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要求方面,获取补贴的能量密度门槛由 90Wh/kg 上调为105Wh/kg。补贴调整系数由过去单纯看系统能量密度转变为系统能量密度和百公里耗电量双重调整,将推动企业提升产品性能,补贴政策扶优扶强的导向明显。
插电混动乘用车定额补贴由 2017年的 2.4万元/辆调整为 2.2万元/辆,续驶
里程门槛为 50 公里;补贴下调幅度仅为 8.33%,有利于我国发展有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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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插电混动车型。
Ⅱ.新能源客车
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方面,补贴标准有所下调,且补贴计算方式有所变化。
补贴公式为:补贴金额=Min{车辆带电量×单位电量补贴标准;单车补贴上限}×调整系数(包括: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系数、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系数、快充倍率系数、节油率系数)。
其中,单位电量补贴标准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车辆类型补贴调整情况
1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补贴由 1800元/kWh下调到 1200元/kWh,降幅为 33%
2 快充类纯电动客车补贴由 3000元/kWh下调到 2100元/kWh,降幅为 30%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
补贴由 3000元/kWh下调到 1500元/kWh,降幅为 50%
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方面,指标进一步提升,包括:(1)单位载质量能量
消耗量不高于 0.21Wh/km·kg,0.15Wh/km·kg及以下的车型可获得 1.1 倍补贴;
(2)纯电动客车能量密度门槛也由 85Wh/kg 上调到 115Wh/kg,能量密度达到
135Wh/kg才能获得最高 1.1倍补贴;(3)插混客车节油率门槛由 40%上调到 60%,
1.1 倍补贴门槛由 60%以上调整到 70%以上;(4)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纯
电动客车)在等速法下续驶里程不低于 2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 50公里。
Ⅲ.新能源专用车
新能源专用车补贴下调幅度约为 40%;同时系统能量密度要求由 90Wh/kg提高到了 115Wh/kg,同时增加了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作为调整系数。
(2)各地补贴政策
发行人下游客户的汽车销售区域目前涵盖国内各地,除了中央财政补贴,各地方政府也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以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补贴上限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 50%。
5、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确立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总体规模的持续增长,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具体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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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发展,注重扶优扶强的政策导向,
有利于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009 年以来,国务院、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陆续颁布鼓励和推动新能源汽车及锂离子动力电池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政策支持下,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快速发展。另一方面,近年来受产业政策门槛提高、技术要求提升、政府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锂离子动力电池行业的集聚和淘汰整合将提速。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具有较强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政策变化对公司的主要影响体现如下方面:
①提高生产规模门槛。2015 年公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从政策层面对动力电池的生产规模提出要求,2016年 11 月公布的《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对生产规模提出更高的要求: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 80 亿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 80,000套或 40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②逐步退坡政策,调整补贴幅度及提高技术标准。近年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呈现补贴额度收紧,补贴门槛逐渐提高的趋势。2018 年 2 月颁布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随着补贴政策的进一步调整,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成为补贴高低的核心调整系数,同时提高并动态调整推荐车型目录门槛,有助于将动力电池向综合性能更优异的产品引导,淘汰劣质产能,加速电池行业整合,从而有利于具有较强资金和技术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逐步退坡政策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Ⅰ.政策由普惠向扶优扶强转变,鼓励高性能和低能耗的高端车型。续驶里程越低的车型补贴退坡幅度越大,续驶里程高的车型补贴不降反升,补贴政策开始向扶优扶强的方向转变。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产业链关键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及可持续研发能力,动力电池产品性能优异。新政策虽然降低了续驶里程较低的车型补贴额度,短期内降价压力会传导至动力电池企业;但长期来看,将有利于淘汰行业内落后产能,促进行业龙头企业的业务发展。公司动力电池产品具有长续航里程、高能量密度等特点,与国家政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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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扶持的方向相一致,从而减少了补贴退坡政策对动力电池产品销售的影响。
Ⅱ.运营里程要求发生调整,补贴资金部分预先拨付。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 2万公里,车辆销售上牌后将按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将有助于缓解车企的资金压力,从而有利于公司销售动力电池产品的销售回款。
Ⅲ.补贴退坡并非简单“一刀切”,进一步倾向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有降有升,200公里以上车型受补贴退坡幅度较小;新能源商用车补贴普遍大幅下调,技术指标要求大幅提升。这样的调整符合我国“乘用车做强、商用车实用”的发展理念,有利于培养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乘用车企业,对减轻财政补贴负担、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自主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国内主要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如北汽集团、吉利集团、上汽集团、一汽集团等均为公司的新能源乘用车客户,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针对补贴政策的调整情况,已经开发和推广更长续航里程和更高能量密度的车型,从而进一步降低补贴政策退坡的影响,部分车型甚至可以拿到更高的补贴。
与此同时,公司一直在加大乘用车客户的开发力度,乘用车动力电池的销售额占比逐年上升,新政策将利于公司乘用车动力电池业务的快速增长。
在新能源商用车领域,新的补贴政策的补贴标准有所降低,但资金发放条件更为灵活。公司通过加强技术研发,降低新能源商用车动力电池成本等措施,有效降低补贴退坡政策的影响。
Ⅳ.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地方目录或备案、限制补贴资金发放、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零部件等措施。地方应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从 2018 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此举将有利于进一步打破原有的地方保护主义,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新政策将有利于公司业务在全国各地的持续拓展和发展。
③双积分政策正式发布。2017 年 9 月,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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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办法自 2018年 4月 1日起施行,新能源积分要求从 2019年 1月 1日起执行。该政策对汽车制造商的油耗积分和新能源积分将实行并行管理,汽车制造商在发展节能汽车降低燃油消耗的同时,还可通过生产足够数量的新能源汽车满足相应的新能源积分要求。办法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产量或进口量达 3万辆以上的企业,要求 2019和 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分别达到 10%、12%。随着补贴政策逐步退坡和退出,双积分办法将形成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发展的市场化的长效发展机制。新能源汽车产业将进入市场化、产品驱动发展的新阶段。
综上所述,国家通过提高生产规模门槛,扶优扶强支持动力电池行业龙头企业;出台了稳健的补贴政策,促进了近几年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随着补贴政策逐步退坡和退出,双积分办法将形成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发展的市场化的长效发展机制,而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在政策的支持下继续保持快速发展。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依托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领域拥有的核心技术优势及自主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和改善相关产品性能,上述行业趋势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2)政府支持电池回收产业,有利于公司锂电池回收利用业务发展
近年来,国家先后推出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积极支持电池回收产业发展。公司已提前布局电池回收循环利用产业,积极的政策环境有利于公司锂电池回收利用业务的长期发展。
(二)行业发展概况
1、锂离子电池
(1)行业概况
近年来,锂离子电池产业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随着二十一世纪微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小型化电子设备的日益增多,消费者对电源有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锂离子电池进入了大规模的实用阶段,锂离子电池正逐步替代铅酸电池等传统电池。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已大量应用在消费电子产品(手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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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数码产品)、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等。与传统电池比较,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工作电压高、重量轻、体积小、自放电小、无记忆效应、循环寿命长、充电快速等优势,同时由于不含铅、镉等重金属,无污染、不含毒性材料,被称为绿色新能源产品。
随着电子产品的不断更新、新能源交通工具的发展以及节能环保要求的提高,锂离子电池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2)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锂离子电池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等,各类锂离子电池材料厂商为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上游企业。
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中游企业为锂离子电池厂商,使用上游电池材料厂商提供的正负极材料、电解液和隔膜生产出不同规格、不同容量的锂离子电芯产品,然后根据终端客户要求选择不同的锂离子电芯、模组和电池管理系统方案。
锂离子电池产品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数码产品)、动力领域(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和储能领域等。
在电池回收领域,废旧锂离子电池中的镍钴锰锂等有价金属可进行循环利用,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电池级碳酸锂及三元材料等锂电池材料,并提供给上游企业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使镍钴锰锂资源在电池产业中实现循环。
(3)公司涉足的业务领域
公司目前涉足的业务领域包括新能源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以及锂电池回收业务,有关产业链情况见下图:
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芯模组电池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领域:储能电池电池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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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动力电池
(1)全球动力电池市场
①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节能、环保有关行业的发展被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不仅各国政府先后公布了禁售燃油车的时间计划,各大国际整车企业也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战略。
在此背景下,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从 2011年的 5.1万辆增长至 2017年的
162.1万辆,6年时间销量增长 30.8倍。未来随着支持政策持续推动、技术进步、
消费者习惯改变、配套设施普及等因素影响不断深入,GGII预计 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600万辆,相比 2017年增长 2.7倍。
图表 2012-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及预测(万辆)
数据来源:GGII
②全球动力电池市场
2017年全球应用于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规模为 69.0GWh,是消费电子、动力、
储能三大板块中增量最大的板块。GGII预计到 2022年全球电动汽车锂电池需求量将超过 325GWh,相比 2017年增长 3.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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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 2012-2022年全球动力电池需求量分析(GWh)
数据来源:GGII
(2)中国动力电池市场
①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
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77.7万辆,同比增长 53.25%,连续三年位居全
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市场。
图表 2011-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Ⅰ.新能源乘用车市场
2017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 57.80万辆,较 2016年增长 72.02%。各大整
车企业陆续推出新车型不仅持续提升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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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 2011-2017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Ⅱ.新能源商用车市场
商用车分为客车和专用车市场。客车主要作为公交车用于公共领域,其载客多,耗油量大,里程相对固定,运行时间可控,因此成为最早的汽车电动化市场。
新能源客车市场增长相对稳定,未来几年对客车更新换代仍将是新能源客车的主要增长点之一。专用车分环卫专用车、工程专用车、特种专用车、商务专用车、运输专用车、军用专用车等类型。在专用车总产量每年保持一定增长的环境下,专用车电动化趋势也开始显现。专用车主要用于公共领域,使用频繁、耗电量大、使用里程比较稳定。随着新能源专用车的成本下行、性能提升、配套设施完善,新能源专用车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新能源专用车渗透率将逐渐提升。2017年中国新能源商用车销量 19.80万辆,较 2016年增长 15.79%。
图表 2011-2017年中国新能源商用车销量(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②中国动力电池市场
2017 年中国汽车动力锂电池产量为 44.5GWh,同比增长 44.5%。随着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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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逐渐落地,以及未来锂电池生产技术提升、成本下降、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的普及度提高等,未来 3 年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需求将保持增长,GGII预计到 2022 年中国汽车动力锂电池产量将达到 215GWh,同比 2017年增长 3.8
倍。
图表 2012-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的产量(GWh)
数据来源:GGII
随着补贴政策逐步退坡和退出,双积分办法将形成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发展的市场化的长效发展机制。未来国内动力电池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储能电池
储能电池发展潜力巨大,但由于成本、技术、政策等原因仍处于市场导入阶段,相对于动力电池增长滞后。2017 年中国储能锂电池产量为 3.48GWh,同比
增长 11.5%,未来随着技术逐渐成熟、成本的逐步下降,储能市场也将有望成为
拉动锂电池消费的另一增长点。
(1)储能市场规模
GGII调研显示,2017中国储能产值 55亿元,同比增长 5.8%。2017年增长
动力仍然来自家庭储能、电网储能及通信基站。国内通信基站储能受 4G的大面积普及及 2015 年成立中国铁塔公司的影响,锂电池在通信领域的应用将持续保持上升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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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 2012-2022年中国锂电储能产值预测(亿元)
数据来源:GGII
(2)储能市场发展趋势
据 GGII预计,中国储能锂电池行业将进入成长期,未来 5年复合增速将超过 15%,市场潜力较大。
在日渐兴起的能源互联网中,由于可再生能源与分布式能源在大电网中的大量接入,结合微网与电动车的普及应用,储能技术将是协调这些应用的至关重要的一环,储能环节将成为整个能源互联网的关键节点;能源互联网的兴起将显著拉动储能的需求。
锂电池生产技术快速进步,使得锂电池产品成本下降,将提升储能锂电池产品相比其他储能技术的竞争力,锂电池在储能领域的市场渗透率逐渐提升,也将进一步推动应用市场规模相应增长。
4、电池回收
(1)电池回收概述
随着动力电池行业需求的持续增长,目前国内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也将持续增加。因此,扩大再生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将废旧锂离子电池中的镍钴锰锂等有价金属进行循环利用,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使镍钴锰锂资源在电池产业中实现循环,是规避原生矿产短缺及价格波动风险,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2)电池回收市场
目前电池回收行业规范仍处于起始阶段。未来随着动力电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报废电池量也会快速增加。2014 年以来动力电池市场快速增长,预计 2018年以后将逐渐进入回收期,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动力电池的报废量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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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逐年增长。
中国动力电池报废回收量预测(千吨)
数据来源:GGII
随着动力电池报废规模逐步增长、动力电池回收规则明确、回收渠道规范、动力电池拆解回收技术进步,锂电池梯次利用和报废回收的规模将逐年扩大。目前废旧动力电池的处理方法以拆解为主,代表企业有广东邦普、格林美、赣州豪鹏等。
5、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全球市场
根据 GGII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动力电池企业销量排名如下:
2017年全球动力电池企业销量排行榜
排名企业国家销量(GWh)
1 宁德时代中国 12
2 松下电器日本 10
3 比亚迪中国 7.2
4 沃特玛中国 5.5
5 LG化学韩国 4.5
6 国轩高科中国 3.2
7 三星 SDI 韩国 2.8
8 北京国能中国 1.9
9 比克中国 1.6
10 孚能科技中国 1.3
数据来源:GGII
注:公司 2017年动力电池业务实际销量为 11.84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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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市场
根据 GGII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国内动力电池前十大厂商销量占全国的比例为 80.1%,行业集中度较高,具体如下:
图表 2017年动力电池市场份额情况(销量)
数据来源:GGII
(3)市场化程度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动力电池行业发展迅速。随着新的积分政策的实施,锂电池生产技术提升、制造成本下降、充电配套设施的普及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深化,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仍将保持快速发展,市场化程度亦将逐渐提升。
6、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全球动力电池主要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公司背景现状
松下电器
日本上市公司(6752.T)
松下电器成立于1918年,涉足住宅、车载、BtoB解决方案、元器件等多个领域,旗下生产的动力电池以圆柱为主,主要供应特斯拉
比亚迪
A股上市公司(002594.SZ)
比亚迪成立于1995年,主要从事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旗下生产的动力电池以方形为主
沃特玛
A股上市公司坚瑞沃能(300116.SZ)子
公司
沃特玛成立于2002年,是从事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启动电源、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业务的动力锂电池企业之一,旗下生产的动力电池以圆柱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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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司背景现状
LG化学
韩国上市公司(051910.KS )
LG化学成立于1947年,涉足基础材料、电池、信息电子材料、材料、生命科学等领域,旗下生产的动力电池以软包为主
国轩高科
A股上市公司(002074.SZ)
国轩高科成立于2006年,主要生产动力电池,旗下生产的动力电池以方形和圆柱为主
天津力神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下属公司
天津力神成立于1997年,国内动力锂电池生产企业之一,旗下生产的动力电池以圆柱和方形为主
比克电池
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NASDAQ:CBAK)
比克电池成立于2001年,业务包括锂离子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回收等,旗下生产的动力电池以圆柱为主
三星SDI
韩国上市公司(006400.KS)
三星SDI成立于1970年,生产用于IT、汽车、储能的二次电池和半导体、显示器、太阳能等的材料,旗下生产的动力电池以方形为主
中航锂电
A股上市公司成飞集成(002190.SZ)子
公司
中航锂电成立于2009年,是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共同投资组建,成飞集成控股的专业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研发及生产的新能源公司,旗下生产的动力电池以方形、软包为主
注:以上信息来自上述公司的官方网站和公开信息
7、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按产品形态不同可分为电芯、模组和电池包。电芯是动力电池产品的核心基础构成单元,一定数量的电芯可组成模组,并进一步装配成套为电池包,最终应用在新能源汽车中的形态为电池包。动力电池企业销售动力电池系统时,根据客户的需求不同,电芯、模组、电池包三种形态均有销售。
未来电芯及模组销售收入占动力电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可能进一步提升。
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研发、生产、销售需围绕车厂客户特定车型的具体需求进行,随整车共同开发。根据整车厂商的采购惯例,只有通过其检验定型的产品才能装配于对应型号的车辆,对供应商的技术研发能力、行业应用积累、产品设计及工艺水平要求较高。动力电池从产品立项到实现销售需要经过立项、方案设计、试制、样品测试、联调联试、国标认证、产品定型、向工信部审查、公告等阶段,周期较长。但一般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后,下游整车厂商不会轻易更换动力电池系统供应商。上述特征决定了整车厂商通常与动力电池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客户粘性强。
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收入来源为直接向客户销售前驱体类、化工盐类等产品,销售客户主要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商及锂离子电池生产商,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参考中华商务网、上海有色网等公开市场的价格,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受原材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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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相关金属的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和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等因素影响。价格形成机制为锂电池材料上游企业与下游客户根据市场供需状态及各自情况协商确定各规格产品价格。
8、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
动力电池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动力电池的发展需要长期的技术积累,从电动汽车的试点运行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对生产和设计电池及电池组系统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新进入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和成熟应用均需要较长的时间积累。其中,材料、电芯、模组、电池包、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和生产均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如没有相应核心技术,电池生产企业将很难生产出有竞争优势的产品。
(2)品牌壁垒
动力电池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壁垒。一方面,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一致性、快速响应能力等因素是客户选择生产厂商的主要依据,产品得到市场检验和得到客户认可通常需要较长时间。锂离子电池厂商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和良好的品牌效应,才能获取客户的信任。
另一方面,整车企业多采用向合格供应商定点采购的模式,通过对供应商的认证与评估,确定其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管理能力、产品品质等都能够达到要求后,才会与之建立定点的供应关系。动力电池系统作为汽车重要部件之一,在一款车型的生命周期内需持续供货,整车企业一般不会轻易更换电池供应商。因此,锂离子电池企业的品牌对能否进入整车企业供应链具有较强影响,客户粘性强。
(3)规模壁垒
动力电池行业具有较高的规模壁垒,其生产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生产规模较大、资金雄厚的企业在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运营方面具有相当的规模优势。同时,动力电池的研发需要不断投入,只有规模化企业才能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国家通过颁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从政策层面对动力电池的生产规模提出更高的要求: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 80 亿瓦时。根据《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规划,到 2020 年,国家鼓励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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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培育形成产销规模在 400亿瓦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国家从政策层面支持和鼓励动力电池企业做大做强。
(三)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竞争优势
与劣势
1、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根据 GGII统计,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量连续三年在全球动力电池企业中排名前三位,2017年销量排名全球第一。
近年来,公司规模持续增长,规模效应逐渐显现,技术优势进一步突出,竞争优势凸显。公司先后获得了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动力和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前 10 强企业”、中国储能网“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售后服务五星级体系认证”、工信部和财政部“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
2、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具备完整的动力电池研发和生产体系,掌握包括纳米级别材料开发、电芯设计、模组与电池包、电池管理系统设计、电池回收利用等多项核心技术。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及特点如下:
(1)动力电池系统产品:产品具有高能量密度、快速充电、多循环次数、
长寿命周期、安全可靠等特点。产品能够满足整车在极限工况下的使用;具有多重安全防护设计,确保整车的运行安全和操作安全;高能量密度电芯和轻量化结构设计,有助于提升整车续航里程。
(2)储能系统产品:循环寿命长,单位使用成本低;电池系统采用模块化
设计,可靠性强、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
(3)电池回收利用:依托电池回收技术从废旧锂离子电池中提炼镍钴锰锂
等有价金属,实现循环利用。
3、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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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完善的研发体系,全面的技术优势
公司建立了涵盖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测试验证、工艺制造等领域完善的研发体系,设立了“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锂离子电池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测试验证中心。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3,425名,其中,拥有博士学历的 119名、硕士学历的 850名,并包括 2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和 6名福建省百人计划及创新人才,整体研发团队规模和实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完善的研发体系、强大的研发团队推动公司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907项境内专利及 17项境外专利,正在申请的境内和境外专利合计1,440项。
②突出的市场地位,显著的规模优势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量分别为 2.19GWh、6.80GWh和 11.84GWh,连续三年在全球动力电池
企业中排名前三位,2017 年销量排名全球第一。同时,公司拥有业内最广泛的客户基础,截至 2017年底工信部公布的 12批新能源车型目录共 3,200余款车型,其中由公司配套动力电池的有 500余款车型,占比约 16%,是配套车型最多的动力电池厂商。公司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在供应链管理、成本控制、人才聚集、技术持续迭代、客户服务等方面拥有较强能力。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规模优势日益凸显。
③高素质的管理团队,突出的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在动力电池及相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市场方向和技术路线判断等方面多次体现出较强的前瞻性。在产品技术路线上,针对新能源商用车领域,公司管理层提前布局了磷酸铁锂技术路线产品;针对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公司管理层布局了高能量密度和高功率密度的三元材料产品,在目前的动力电池市场上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④深度的产业链合作,强有力的整合优势
公司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方面形成了完善的生产服务体系。
在与上游供应商合作方面,公司研究院以自主研发的专利和技术与供应商合作,开发生产新材料;与国产设备厂商合作,在公司工程中心主导下开发定制化设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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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工艺。在掌控核心技术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了资本投入和生产成本,提升了生产效率。在客户合作方面,公司已成为国内外多家知名整车企业的定点供应商,通过联合开发产品和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推动设计及供应链优化,增强产品竞争力,巩固领先的市场地位。
⑤严格的生产质量体系,安全可靠的产品优势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对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严格。公司领先的研发设计体系、先进的智能制造流程、全过程追溯、全方位检测及远程监控系统,保证了公司产品的安全可靠性。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在安全性能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获得了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的高度认可。
(2)公司的竞争劣势
①现有产能无法满足潜在市场需求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 2017年 4月出台《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 200万辆;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 20%以上,市场需求空间较大。随着公司现有客户新能源汽车的产量不断扩大以及不断开拓新的客户,公司目前的生产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未来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产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②融资渠道尚需拓展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的融资能力、效率面临新的挑战。公司作为快速发展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资金需求不断增大,融资渠道不够丰富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的发展。
(四)影响公司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稳定增长
2017年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 82万亿元,增长 6.9%,CPI 温和上涨 1.6%,进出口增长 14.2%,扭转了连续两年下降的局
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促进经济回稳的积极因素将不断积累,有利于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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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源紧张和环保要求提高加速行业发展
汽车工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较大的破坏。进入 21 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开始显现。其中,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导致石油消耗日益升高,石油对外依存度也不断增高,造成我国能源短缺,同时传统汽车排放的尾气给环境带来了较大的危害。通过技术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发展以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新能源汽车行业,是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3)国家政策有利于行业发展
2013 年以来,国务院及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多个中央部门出台了多项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明确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将新能源汽车产业提升至“十三五”政府产业支持发展的重点,承载着我国汽车工业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使命。在国家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各地方也针对锂离子电池产业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措施。目前,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已建立了从研发、生产、购买、使用到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有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同时,针对汽车工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越来越多的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杭州等一、二线城市开始对传统燃油乘用车进行限购、限行,
也有助于提升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4)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断进步,成本具备市场化的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积累,我国锂离子电池技术不断进步,开始批量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随着技术的进步与产业链的日益完善,产品质量、性能快速提升,目前国内主流产品续航里程可达到 200公里以上。产业链的完善和产业规模的扩大推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成本和售价下降,相应降低了新能源汽车成本。此外,快充技术的发展,也让电动汽车使用更为便捷。
(5)智能化成为汽车下一步发展方向,新能源汽车相比传统车先行一步
汽车的智能化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主流趋势之一,电动车在特斯拉的引领下智能化发展更加突出。同时,智能化在电动车领域更具优势,相比燃油车而言,更多的全新设计的车型也为电动车提供了更好的智能化载体和平台。
(6)储能市场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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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储能电池业务目前仍面临着建设成本高、刚性需求仍有待挖掘等问题,但随着锂电池成本的不断下降以及应用领域的扩大,我国储能市场有望在“十三五”期间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2、不利因素
(1)目前新能源汽车成本不具优势,可选车型少
对于消费者而言,相比传统燃油车,新能源乘用车目前售价不具优势,车型选择较少;而对于生产企业,短期难以获得规模效益,生产成本尤其是核心部件电池成本仍然较高,导致汽车售价普遍偏高,购买者初始投入较大,制约消费者的购买需求,从而影响上游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
(2)配套体系有待完善
新能源汽车使用的配套体系尚未完全成熟,整个新能源汽车生态链均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相比于庞大、成熟、便捷的传统汽车加油网络,目前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仍然不够完善。据工信部披露,截至 2017 年底,全国建成公共充电桩仅 21.4 万个,与新能源汽车数量相比相对较低,未形成全国性规模化充电服务
网络。充电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
(3)公众认知度有待提升
目前人们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还不够高。随着人们对污染危害认识的增长以及公众环保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公众对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认可度将不断增加,将拉动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认识和接受程度。
(五)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分析
新能源汽车逐步替代燃油车已成为汽车行业发展趋势,而近年来国家逐步收紧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额度、提高补贴门槛,引导行业淘汰劣质产能,发展综合性能更优质产品,加速产业集中。公司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17 年市场份额已跃居全球第一;持续的研发投入和高素质的管理、研究团队使公司具备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深度的产业链合作,使公司形成了强有力的整合优势。作为具有较强资金和技术实力的行业领先者,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将伴随行业快速发展而不断增强。此外,公司积极布局锂电池回收业务和储能锂电池业务,以迎接锂电池行业新一轮的增长。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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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发展前景广阔
通过技术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发展以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新能源汽车行业,是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经过多年的积累,我国锂离子电池技术不断进步,开始批量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随着技术的进步与产业链的日益完善,产品质量、性能快速提升。产业链的完善和产业规模的扩大推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成本和售价下降,相应降低了新能源汽车成本。
此外,快充技术的发展,也让电动汽车使用更为便捷。
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汽车总产量的比例为 2.74%,大幅高于 2015
年的占比 1.55%。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水平不断进步,产品不断完善,
以及双积分等有关政策促进作用,未来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还将继续提升,动力电池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发展前景广阔,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伴随行业快速发展而不断增强。
2、补贴政策调整有利于行业龙头企业
近年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呈现补贴额度收紧,补贴门槛逐渐提高的趋势,有助于将动力电池向综合性能更优异的产品引导,淘汰劣质产能,加速电池行业整合,从而有利于具有较强资金和技术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依托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领域拥有的核心技术优势及自主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和改善相关产品性能,上述行业趋势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3、客户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量连续三年在全球动力电池企业中排名前三位,2017年销量跃居全球第一。不断拓展的优质客户是公司保持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领先的基础。
在国内品牌客户方面,公司与宇通集团、上汽集团、北汽集团、吉利集团、福汽集团、中车集团、东风集团和长安集团等行业内整车龙头企业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在国际品牌客户方面,公司已经进入宝马、大众等国际一流整车企业的供应体系,也是国内少数为国际汽车品牌提供动力电池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同时,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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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蔚来汽车等新兴整车企业(包括互联网车企、智能车企等)开展合作,积极布局智能汽车领域。不断拓展的优质客户群体,是公司保持市场份额领先的有力保障。
4、研发和人才是公司保持技术领先的有力保障
公司一贯重视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 28,105.87 万元、
113,430.51万元和 163,190.05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3%、7.62%、
8.16%,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公司具备了行业领先的技术
优势,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907项境内专利及 17项境外专利,涵盖了电池材料、电芯设计、电池组、电池包、储能系统等领域。
公司拥有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在动力电池及相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市场方向和技术路线判断等方面体现出较强的前瞻性。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研发技术人员共 3,425名,占员工总数比例为 23.28%,具有专业技术涉及领域广、研发效率高、技术
能力强等特点。同时,公司还引进了众多的国内外高级人才,包括 2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和 6名福建省百人计划及创新人才,进一步带动和促进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
5、锂电池回收业务前景广阔
目前电池回收行业规范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随着动力电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报废电池量将会快速增加。随着动力电池报废规模逐步增长、动力电池回收规则明确、回收渠道规范、动力电池拆解回收技术进步,锂电池回收的规模将逐年扩大。公司子公司广东邦普为全国领先的废旧电池回收企业,废旧电池回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为公司带来机遇。
6、提前布局储能锂电池业务
储能电池发展潜力较大,但由于成本、技术、政策等原因仍处于市场导入阶段,相对于动力电池增长滞后。随着锂电池生产技术快速进步,使得锂电池产品成本下降,将提升储能锂电池产品相比其他储能技术的竞争力,锂电池在储能领域的市场渗透率预计将逐渐提升,也将进一步推动应用市场规模相应增长。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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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积极布局储能锂电池业务,并在储能技术上具有较强优势,未来该领域业务也将迎来快速增长期。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及收入构成情况
(1)按照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动力电池系统 1,665,682.99 87.01% 1,397,559.45 95.55% 498,062.06 87.98%
储能系统 1,645.09 0.09% 3,930.05 0.27% 8,904.33 1.57%
锂电池材料 247,053.78 12.91% 61,121.73 4.18% 59,125.25 10.44%
合计 1,914,381.87 100.00% 1,462,611.23 100.00% 566,091.64 100.00%
(2)按照区域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地区 1,884,071.32 98.42% 1,454,340.00 99.43% 562,708.61 99.40%
境外地区 30,310.55 1.58% 8,271.23 0.57% 3,383.03 0.60%
合计 1,914,381.87 100.00% 1,462,611.23 100.00% 566,091.64 100.00%
2、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1)锂离子电池
单位:GWh
时间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2017年度 17.09 12.91 11.85 75.54% 91.79%
2016年度 7.60 7.02 6.81 92.37% 97.01%
2015年度 2.6 2.52 2.21 96.92% 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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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锂电池材料(三元前驱体)
单位:吨
时间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2017年度 13,500.00 13,111.52 14,862.92 97.12% 113.36%
2016年度 10,500.00 10,558.10 9,311.9 100.55% 88.20%
2015年度 6,800.00 6,773.81 7,133.6 99.61% 105.31%
注:此处销量包括合并范围内公司销售的数量。
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较高。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的需求不断攀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具备技术、规模与客户的显著优势,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不断扩充产能,报告期内产能逐步释放,产量与销量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产能逐步释放,产能来源以自有设备为主。由于 2017年下半年动力电池产能增长较快,因此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3、主要产品的消费群体
动力电池系统的销售客户主要为国内外新能源乘用车企业、新能源客车企业和新能源专用车企业。
储能系统的销售客户主要包括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电信企业、商业楼宇以及工业园区等用电企业。
锂电池材料的销售客户主要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厂商。
4、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
动力电池系统
销售均价
(元/Wh)
1.41 -31.59% 2.06 -9.74% 2.28 -21.30%
储能系统
销售均价
(元/Wh)
1.89 -29.82% 2.69 -27.99% 3.74 43.15%
锂电池材料
销售均价
(万元/吨)
8.15 55.51% 5.24 -17.50% 6.35
(1)动力电池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均价分别为 2.28 元/Wh、2.06 元/Wh 和
1.41元/Wh,呈下降趋势。近年来,随着动力电池行业产能逐渐释放,供不应求
的市场格局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且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影响,行业整体销售价格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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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储能系统
由于储能市场尚未成熟,公司目前的储能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主要是为客户进行试点,检验公司产品方案的可行性和成本的竞争力。现阶段,公司大部分储能系统属于定制生产,销量较小且产品的差异性较大,因此各年度储能系统销售均价存在一定差异。
(3)锂电池材料
公司锂电池材料主要包括三元前驱体等,报告期内销售价格有所波动,均价从 2015年的 6.35万元/吨降至 2016年的 5.24万元/吨,又升至 2017年的 8.15万
元/吨,2016 年售价较 2015 年下降主要是因为主要原材料之一金属钴的价格在2015年和 2016年整体上趋于下降,在 2016年下半年以后才开始回升。2017年,钴价延续上涨趋势,公司锂电池材料售价相应提高。
(二)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各期前五名销售客户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7年度
1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370,786.98 18.54%
2 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30,199.92 11.51%
3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8,906.09 9.45%
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1,007.28 6.55%
5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6,964.88 5.85%
合计 1,037,865.15 51.90%
2016年度
1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506,626.26 34.05%
2 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76,926.22 18.61%
3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5,849.56 9.80%
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7,864.81 9.27%
5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115,536.00 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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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1,182,802.84 79.49%
2015年度
1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262,923.68 46.10%
2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9,033.18 15.61%
3 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70,810.86 12.42%
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4,507.37 4.30%
5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23,900.47 4.19%
合计 471,175.56 82.62%
注:(1)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其下属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的合并计算额;
(2)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常州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并计算额;
(3)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其下属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
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客车分公司和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的合并计算额;
(4)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其下属公司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
浙江中车电车有限公司的合并计算额;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4月更名为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东风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的合并计算额;
(6)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其下属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厦
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和昆山海格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合并计算额;
(7)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其下属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
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合并计算额。
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62%、79.49%和 51.90%。公司前五大客户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
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集中度较高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比较稳定,随着业务发展客户集中度逐年降低。
(2)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销售客户的基本情况
①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汤玉祥、牛波、张宝锋、时秀敏、王建军、游明设、谢群鹏 7名自然人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 8号
注册资本 8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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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与经营、进出口贸易,水利、电力机械,金属结构件的生产与销售,房屋租赁,工程机械、混凝土机械、专用汽车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机械维修;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以上凡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资质证生产、经营。
主要业务情况
以客车为核心业务,以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房地产为战略业务,兼顾其他投资业务,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宇通客车(600066)
销售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376.85亿元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从 2013年合作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②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东方精工(002611),实际控制人为唐灼林及其一致行动
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和路 1号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生产汽车电池;设计、研发、批发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情况
主要研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系统(PACK包)和电池管理系统(BMS),并为客户提供电池系统集成解决方案。
销售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40.97亿元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从 2014年合作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③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李书福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1760号
注册资本 9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汽车的销售,实业投资,机电产品的投资,教育、房地产投资,投资管理,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汽车外形设计,汽车模型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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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情况
主要生产汽车、摩托车、汽车发动机、变速器、汽车电子电气及汽车零部件,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吉利汽车(00175.HK)
销售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2,087.99亿元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从 2014年合作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④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86)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福建省国资委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 31号 7、11层
注册资本 6.07亿元
经营范围
1、客车、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制造、组装、开发、维修(凭资质证书
经营)(限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经营);2、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
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对销贸易、转口贸易业务;3、承办汽车工业合资、合作
企业“三来一补”业务和汽车租赁、保税转口贸易业务;4、公路运输设备、汽
车工业设备、仪器仪表销售;5、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业务情况
创立于 1988年,以大、中、轻型客车的制造与销售为主导产业
销售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218.28亿元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从 2015年合作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⑤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489.HK)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国务院国资委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 1号
注册资本 861,612万元
经营范围
汽车工业投资;汽车、汽车零部件、金属机械、铸锻件、起动电机、粉末冶金、工具和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与本公司经营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情况
东风汽车集团主要从事商用车、乘用车及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装备製造业务,金融业务以及与汽车相关的其他业务
销售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1,224.22亿元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从 2015年合作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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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⑥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国务院国资委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 15号楼
注册资本 2,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经营管理、资本运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资产受托管理;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新能源、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销售、租赁、技术服务;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起重机械、各类机电设备及部件、电子设备、环保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情况
属铁路机车车辆及动车组制造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为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起重机械、各类机电设备,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中国中车
(601766)等
销售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2,330.93亿元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从 2014年合作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⑦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600884)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郑永刚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 777号(杉杉大厦)801室
注册资本 11.23亿
经营范围
服装、针织品、皮革制品的批发、零售;商标有偿许可使用;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锂离子电池材料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实业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服装、针织品、皮革制品、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制造、加工。
主要业务情况
业务分为新能源业务及非新能源业务,其中新能源业务覆盖锂电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主要包括锂电池材料、新能源汽车(包括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设计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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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充电桩建设与新能源汽车运营)及能源管理服务业务。非新能源业务主要包括服装品牌运营、类金融和创投业务。
销售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54.74亿元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销售业务从 2015年合作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2、上述客户为公司关联方情况
普莱德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普莱德已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具体情况请见“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
(二)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其他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报告期各期新增客户情况
(1)报告期各期新增客户情况
期间
新增客户数量
(个数)
贡献收入金额
(万元)
贡献收入金额占比
2017年度 119 179,871.45 8.99%
2016年度 58 65,407.02 4.40%
2015年度 96 178,568.45 31.31%
(2)主要新增客户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新增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的客户包括拉萨金勃尔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京比动力电源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上述主要新增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拉萨金勃尔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拉萨金勃尔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邱成宗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雅江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楼 306-A28
注册资本 1,000万
经营范围
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风能设备、太阳能设备零售,空调设备、暖通设备制造、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安装、批发、零售,汽车、公交车新能源客车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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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充电桩的销售、安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情况主要进行新能源技术开发加工等
销售规模无公开数据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从 2017年合作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②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东路 208号
注册资本 318,865.5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轿车、微型汽车系列产品和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与汽车相关项目的开发、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装卸搬运服务及相关信息咨询;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物流信息咨询;商务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情况
涵盖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营销、售后服务以及进出口贸易的完整产业链
销售规模无公开数据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从 2017年合作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③深圳市京比动力电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京比动力电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吴潜营、吴小兰(主要股东各 50%)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山大道 2038号百仕成大厦六楼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锂离子动力电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业务情况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销售规模无公开数据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从 2016年合作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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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
户”之“(二)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之“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
销售情况”之“(2)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销售客户的基本情况”。
⑤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
户”之“(二)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之“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
销售情况”之“(2)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销售客户的基本情况”。
⑥上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王福元
注册地址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 518号 3幢 203室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风能设备、太阳能设备、核能设备批发、零售,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空调设备、暖通设备制造、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安装、批发、零售,汽车、公交车新能源客车的销售,自有汽车租赁;充电桩的销售、安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情况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销售规模无公开数据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从 2015年合作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⑦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滨淮大道 369号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客车及乘用车、配件、附件制造;汽车及配件、附件、机电产品销售;旧车及配件、附件交易;客车底盘设计、生产与销售;改装车、电机及电机控制器生产与销售;机械加工、客车产品设计与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市(县)际包车客运、市(县)内包车客运、汽车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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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情况主要生产新能源轻型车、中巴、大巴、公交等
销售规模根据其公司官网,2015年全年销售收入约为 55亿元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2015年合作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⑧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特变电工 600089)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南路 399号
注册资本 238,187.8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新能源、新材料系列产品和环境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安装及销售;新能源系列工程的建设及安装;风能、太阳能发电的投资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力调试;逆变器研发、制造及销售;无功补偿设备和柔性直流输电换流阀成套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仪器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光伏、风电、电力电子、能源互联网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清洁能源项目开发、投(融)资、设计、建设、调试、运维整体解决方案,在光伏、风电 EPC,逆变器等领域占据全球领先地位,位列 2017年全球绿色公司 200强榜单第 32位。
销售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92.75亿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2015年至今
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⑨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 18号
注册资本 82352.1326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研究、生产、销售二次电池材料及其它高效电池材料,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情况
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材料的研究与生产,目前主要产品有钴酸锂、锰酸锂和三元复合锂离子正极材料
销售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7.76亿元
与发行人合作起止时间
从 2015年合作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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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该客户采购体系所处地位
主要供应商之一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情况
1、主要原材料、能源情况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正极材料、石墨、隔膜、电解液、外壳/顶盖等。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
2、主要原材料、能源价格变动趋势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原材料
类别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采购总额
价格
波动率
采购总额
价格
波动率
采购总额
价格
波动率
正极材料 338,217 12.71% 177,674 23.72% 55,666 -2.73%
石墨 65,559 8.50% 32,356 -8.06% 15,210 -21.31%
隔膜 73,756 -27.52% 60,122 0.04% 30,079 -3.74%
电解液 64,428 -22.77% 52,831 51.37% 15,038 -21.11%
外壳/顶盖 72,306 -6.20% 57,537 -35.42% 28,154 -36.31%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对公司盈利影响及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正极材料平均采购价格逐年升高,主要原因为钴、锂等金属价格的上涨。2016年公司石墨平均采购价格有所降低,主要因为采购规模效应,2017年由于石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出现供应紧张的现象,公司石墨采购价格有所上涨。报告期内,隔膜平均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近年来国内隔膜企业技术实力、业务规模及生产效率有所提升。报告期内,电解液平均采购价格有所波动,主要因为其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报告期内,隔膜平均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近年来国内隔膜企业技术实力、业务规模及生产效率有所提升。报告期内,外壳/顶盖平均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主要因为公司采购规模效应逐渐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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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盈利能力主要受产品的销售价格、销售量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虽然公司主要原材料中正极材料价格呈现上升趋势,但随着公司产品技术的不断提升,公司动力电池的单位 Wh消耗的原材料有所降低,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总体呈下降趋势。
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之“2、
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分析”之“(2)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之“②原材
料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3)公司采购主要材料价格、成本结转价格及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正极材料采购单价与成本结转单价基本一致,公司正极材料包括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采购单价介于二者市场单价之间,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石墨采购单价与成本结转单价、市场单价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隔膜采购单价与成本结转单价、市场单价基本一致。2015 年、2016 年公司隔膜采购单价高于湿法隔膜市场单价主要因为公司从部分海外供应商采购的高品质隔膜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电解液采购单价与成本结转单价、市场单价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外壳/顶盖采购单价与成本结转单价基本一致。
总体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部分材料的价格略低,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动力电池行业龙头企业,采购量较大且较为稳定,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成本结转价格基本一致,无异常情况。
(4)公司采购、耗用主要材料数量与产量对比关系
正极材料是动力电池系统的主要原材料之一,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公司产品产量增加较快,规模经济效应较为明显;此外公司不断提高生产技术,不断完善生产工艺,降低了单位产品正极材料的耗用量,正极材料的耗用比平稳下降。公司正极材料耗用量与产品产量之比因为公司生产工艺的改进呈现下降趋势。
石墨是动力电池系统的主要负极材料,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公司产品产量增加较快,规模经济效应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公司石墨的耗用比平稳下降。
隔膜是动力电池系统的主要内层组件之一,报告期内隔膜的耗用比随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生产工艺的完善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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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液是动力电池系统的主要材料之一,报告期内电解液的耗用比随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生产工艺的完善呈下降趋势。
外壳/顶盖是动力电池系统的主要组件之一,报告期内外壳/顶盖的耗用比与动力电池系统产品的规格大小相关,报告期内各期生产的产品规格占总量的比重不同,使得外壳/顶盖的耗用比呈不规则变化,此外随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生产工艺的完善,外壳/顶盖的耗用比总体呈下降趋势。
(5)公司主要能源情况
①主要能源使用情况
公司生产中所需要的主要能源为电能。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用电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用电(万度) 34,969.45 28,703.01 14,022.74
其中: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业务耗电量(万度)
32,081.46 26,418.24 12,584.53
锂电池材料耗用电量(万度)
2,887.99 2,284.77 1,438.21
金额(万元) 17,917.78 14,509.60 7,645.54
占主营业成本比重 1.42% 1.77% 2.20%
公司生产用电力消耗主要用于包括动力电池系统、锂电池材料等的生产。
2015年、2016年、2017年电力消耗占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2.2%、1.77%、1.42%,
占比较低,2015年至 2017年,该比重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通过提升技术、发挥规模效应,同比单位耗用有所下降。公司所在地区的电力供应总体充足、电力价格稳定,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生产所需的电由当地相关供电公司提供,报告期内供应价格平均为 0.50-0.55元/度,基本保持稳定。
②主要能源消耗量与最终产品的配比关系
公司所需要的主要能源为电能,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动力电池系统和锂电池材料等。报告期内,公司电力消耗量与最终产品的配比关系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单位产量耗电(度/KWh)
24.85 37.65 49.83
锂电池材料单位产量耗电(度/kg) 2.08 2.12 1.95
注:为便于比较,锂电池材料业务单位耗电仅统计主要产品三元前驱体单位耗电
报告期内,动力电池系统单位耗电量呈下降趋势。2016 年锂电池材料单位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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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电量比 2015年略有上升主要因为 2016年对生产产品型号升级,所需生产线设备增加、生产时间延长,使得产品耗电量增加,2017 年随着锂电池材料产量提升,规模效应增加,单位耗电有所下降。
3、锂电池材料业务有色金属采购途径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中有色金属废物的主要采购途径包括 3C数码锂电池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和国内废旧电池回收领域等,具体情况如下:
(1)3C数码锂电池生产企业,公司主要向其采购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极片、边角余料、废电池等,代表性企业包括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等;
(2)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公司主要向其采购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极片、
边角余料、废电池等,代表性企业包括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等;
(3)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公司主要向其采购其生产及售后过程产生的动
力电池模组等,代表性企业包括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等;
(4)社会公益回收领域及其他,公司主要向其采购回收的废料及二次电池
等,代表性企业包括三门峡鑫河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公司与上述主要有色金属供应商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公司报告期内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1、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2017年度
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5,497.20 3.78%
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72,772.43 3.65%
3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69,593.95 3.49%
4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60,084.47 3.01%
5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9,282.89 2.97%
合计 337,230.94 16.90%
2016年度
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6,268.45 4.69%
2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0,220.04 4.18%
3 新能源科技 46,001.55 3.83%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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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4 泰丰先行 42,594.53 3.55%
5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336.28 2.94%
合计 230,420.84 19.19%
2015年度
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6,276.18 5.20%
2 泰丰先行 24,152.72 4.78%
3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7,332.27 3.43%
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16,113.96 3.19%
5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038.30 3.18%
合计 99,913.43 19.79%
注:(1)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其下属公司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上
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计算额;
(4)新能源科技的销售额为其下属公司东莞新能德、东莞新能源、宁德新能源、东莞
新能源电子的合并计算额。
公司报告期各期前 5大供应商的注册地、实际控制人、业务内容及规模、向发行人提供产品及用途等,与公司的交易历史等信息情况如下:
(1)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850)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三层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励建立、励建炬
主要业务情况国内精密结构件产品研发及制造商
业务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 14.55亿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
供应产品:铝壳;用途:生产电池外壳
合作历史自 2011年合作至今
注:2016年财务数据来自于招股意向书
(2)格林美
公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002340)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栋 20层2008号房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许开华、王敏
主要业务情况
建成废旧电池与动力电池大循环产业链,钴镍钨资源回收与硬质合金产业链,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报废汽车综合利用产业链,废渣、废泥、废水循环利用产业链等五大产业链。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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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 78.36亿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
供应产品:四氧化三钴、硫酸镍、硫酸钴等;用途:生产三元前驱体
合作历史从 2012年合作至今
注:2016年财务数据来自于年报
(3)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高跨路 1号(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国务院国资委
主要业务情况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及销售
业务规模-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供应产品:三元材料;用途:生产电池正极材料
合作历史自 2014年合作至今
注:业务规模财务数据无公开可查询数据
(4)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公司名称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GLEN.L)
注册地址 BAAR, Baarermattstrasse3(瑞士)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为 Qatar Holding,L,L,C
主要业务情况大宗商品交易商之一,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业务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1,529.48亿美元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供应产品:粗制氢氧化钴;用途:生产正极材料
合作历史自 2017年合作至今
注:2016年财务数据来自于年报
(5)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00450)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锡路 21号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王燕清
主要业务情况
提供粉料、搅拌、涂布、辊压、分切、卷绕、组装、化成、分容测试和整线物流系统等锂电池整线装备
业务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 10.79亿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
供应产品:卷绕机、分条机;用途:电芯设备制作电芯
合作历史自 2014年合作至今
注:2016年财务数据来自于年报
(6)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6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海盛路 9号有线电视大楼 35楼 3503室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TDK株式会社(6762.T)
主要业务情况开发、生产和销售可充电锂离子聚合物和锂离子电池和电池
业务规模-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
供应产品:电芯、电池材料、能源等;用途:生产模组、电池包等
合作历史自 2013年合作至今
注:业务规模财务数据无公开可查询数据
(7)泰丰先行
公司名称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同安路 139号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高力(最大股东)
主要业务情况
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储能电池组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
业务规模-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
供应产品:磷酸铁锂;用途:生产电池正极材料
合作历史自 2014年合作至今
注:业务规模财务数据无公开可查询数据
(8)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盛路 1号康和盛大楼 223-225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吉学文
主要业务情况
致力于纳米材料开发直至产业化,集研发、生产和销售纳米材料及其应用产品为一体的企业
业务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 5.61亿元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
供应产品:正极材料;用途:生产电芯
合作历史自 2014年合作至今
注:2016年财务数据来自于其预披露的招股意向书
(9)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600884)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 777号(杉杉大厦)801室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郑永刚
主要业务情况
业务分为新能源业务及非新能源业务,其中新能源业务覆盖锂电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主要包括锂电池材料、新能源汽车(包括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设计与研发、充电桩建设与新能源汽车运营)及能源管理服务业务。非新能源业务主要包括服装品牌运营、类金融和创投业务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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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 54.74亿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
供应产品:石墨;用途:生产电芯负极材料
合作历史采购业务自 2014年合作至今
注:2016年财务数据来自于年报
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大部分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在细分行业中地位突出,供应商向发行人提供的产品主要为公司所需要的正极材料、石墨、电解液、隔膜等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建立了较长期的合作关系。
2、上述供应商为公司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新能源科技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具体情况请见“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二)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其他前五名供应商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交易及结算流程、采购价格形成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的采购协议中对采购内容、数量及付款信用期等具体内容进行详细约定。
关于原材料采购,公司一般对原材料进行验收后,依据协议规定在信用期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公司向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多参考市场价格,并考虑采购规模、合作关系等具体情况,经双方谈判协商确定。
关于生产设备采购,公司一般与生产设备供应商约定分期支付货款。公司与设备供应商的采购价格一般通过竞标方式确定。
4、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情况
公司 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新增供应商较多。公司新增供应商主要为公司原材料或设备生产商。报告期内各期新增采购金额占当年采购金额超过1%的供应商分别为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日本东丽集团、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及韩国 SK集团。报告期内上述新增的 4家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1)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之“(二)公司报告期内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之“1、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2)日本东丽集团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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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日本东丽集团(3402.T)
注册地址日本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公告实际控制人
主要业务情况
以有机合成、高分子化学、生物化学为核心技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
业务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21,044亿日元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
供应产品:隔膜;用途:生产电芯
合作历史自 2016年合作至今
注:2016年财务数据来自于年度报告
(3)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西五路 12号厂房一、二楼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燕清;母公司: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00450)
主要业务情况
研发、制造能量回收型化成、分容、分选等锂电池后端自动化生产线装备的专业厂家
业务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约为 1.8亿元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
供应产品:化成测试系统;用途:设备测试
合作历史自 2016年合作至今
注:2016年财务数据来自于该公司官网
(4)韩国 SK集团
公司名称韩国 SK集团(096770.KS)
注册地址韩国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要股东 SK Holdings
主要业务情况石油开发业务,出口基础油、锂离子电池隔膜等
业务规模 2016年营业收入 2,275亿元
向公司供应主要产品及用途
供应产品:隔膜;用途:生产电芯
合作历史自 2015年开始
注:2016年财务数据来自于公司年报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主要供应商在细分领域行业地位领先,提供的产品主要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或设备,与公司合作有真实的商业背景和内容。
5、公司外协加工情况
(1)公司外协加工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9
以及锂电池回收利用业务。其中,动力电池系统和储能系统的核心生产环节均由公司自行生产完成,只有电池管理系统的电路板加工、隔膜分切、锂电池材料加工等个别非核心工艺或环节,交由外协生产厂商进行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占营业成本比例较小,2015年 2016年、2017年外协加工费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0.92%、3.65%及 4.2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外协加工费 54,181.19 30,572.10 3,226.5
营业成本 1,272,864.31 837,680.19 349,920.20
占比 4.26% 3.65% 0.92%
(2)主要外协加工企业与公司的合作情况以及交易流程
①外协加工企业与公司的合作情况
公司在动力电池生产过程中,将电路板加工、隔膜分切等个别非核心工艺委托给外协厂商加工,公司向其支付外协加工费。
在锂电池材料业务中,由于公司自有产能限制,公司存在将部分锂盐原材料委托外协加工厂商加工成碳酸锂产品、将部分采购的钴中间品委托外协加工厂商加工成硫酸钴或镍钴锰氢氧化物等产品的情形,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外协加工费。
②外协加工的交易流程
公司与外协加工厂商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约定委托加工产品的交付质量标准、加工数量、加工费的计量标准等主要内容。之后公司将自有的材料或半成品交付给外协加工厂商,由外协加工厂商按照要求生产。外协厂商按照约定向公司交付加工后的产品并结算相应的外协加工费用。公司获得上述产品后,继续投入下一步生产流程。
(3)外协加工内控程序以及质量控制措施
首先,公司对外协加工厂商进行较全面的审核,确定其具备合格的外协加工生产能力后将其列入供应商目录。公司根据业务情况,与目录中的外协厂商进行比选和协商,确定合作意向后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双方权利义务等主要条款;外协厂商加工完成后,公司对产品进行验收、费用结算。
公司在外协加工流程中,公司的质量控制措施主要如下:
①通过供应商审核确保供应商具有合格的外协加工能力;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0
②加工前,公司质量管理中心等先对外协厂商的设备进行调试和检验,并核查生产过程的内部损耗比率等具体技术指标;加工完成后,公司委派技术人员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加工产品必须达到公司与外协厂商约定的质量标准;
③公司委派工程师驻外协厂商确认加工工艺流程及产品品质;
④如外协产品后续发现失效件、不良件,经过公司内部失效分析,判定属于外协厂的责任,公司可发起对外协厂的索赔。
(4)外协加工材料成本与自产材料间对比关系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生产中的电路板加工与隔膜分切工艺全部采用委托外协加工的方式执行,公司不存在自产情况,因此无法对外协加工材料成本与自产材料间对比,但产品加工费是通过竞标或多家比价以及成本核算进行确定的,具有合理性。
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中既自产又委托外协厂商加工的产品包括镍钴锰氢氧化物等,一般情况下,公司自产成本低于外协加工成本,外协厂的利润在合理范围内。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五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等五大类。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账面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248,404.44 11,221.49 237,182.95 95.48%
机器设备 3-10 749,787.29 193,218.85 556,568.43 74.23%
运输设备 3-10 3,194.72 1,341.78 1,852.94 58.00%
电子设备 3-10 23,901.46 7,088.92 16,812.54 70.34%
其他 3-10 10,849.00 1,316.21 9,532.79 87.87%
合计 1,036,136.91 214,187.25 821,949.66 79.33%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维护状况良好,生产质量稳定,不存在减值情形。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1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的账面原值超过 500万元的机器设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数量(台)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净值成新率
涂膜机 25 43,593.75 5,730.74 37,863.01 86.85%
自动化成测试机 8 12,143.48 363.00 11,780.48 97.01%
自动测试线 1 8,769.34 2,102.24 6,667.10 76.03%
激光焊接机 13 8,128.54 947.61 7,180.93 88.34%
自动化成测试物流系统
8 7,971.54 253.18 7,718.37 96.82%
自动化成线 1 6,626.53 1,541.08 5,085.45 76.74%
自动化成系统 7 5,402.33 1,547.70 3,854.63 71.35%
粉料系统 6 5,343.33 1,008.08 4,335.25 81.13%
生产物料输送设备系统
1 5,170.94 172.36 4,998.58 96.67%
组件清洗涂胶机 6 4,391.43 404.84 3,986.59 90.78%
辊压机 8 4,340.74 1,017.67 3,323.06 76.56%
模组装配线 1 3,788.17 1,676.92 2,111.26 55.73%
冷压机 6 3,704.93 123.50 3,581.43 96.67%
模组装配焊接机 5 3,268.34 486.48 2,781.85 85.12%
电箱装配线 3 3,075.77 900.49 2,175.28 70.72%
冷金属过渡侧缝焊接机
4 2,440.26 178.20 2,262.06 92.70%
自动仓储系统 1 1,853.87 448.82 1,405.05 75.79%
电池包装配线 1 1,784.61 446.15 1,338.46 75.00%
电芯自动物流系统
1 1,581.19 52.71 1,528.48 96.67%
自动导引运输车搬运系统
1 1,401.90 139.59 1,262.30 90.04%
自动电压测试系统
1 1,049.27 241.15 808.12 77.02%
电芯模组自动输送物流系统
1 841.88 28.06 813.82 96.67%
半自动线正装工艺设备
1 772.64 4.44 768.20 99.42%
底板涂胶装配加压机
1 586.32 104.70 481.61 82.14%
涂胶机 1 547.01 68.17 478.83 8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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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2
设备名称数量(台)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净值成新率
浆料输送系统 1 526.89 105.61 421.28 79.96%
底板涂胶装配机 1 507.68 53.59 454.10 89.44%
总计 114 139,612.67 20,147.09 119,465.59 85.57%
公司主要机器设备为涂膜机、辊压机、自动测试系统、自动化成系统、粉料系统、电箱装配线等。这些机器设备均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使用,状态良好。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金额较大的生产设备大部分于 2015-2017 年采购,综合成新率达 85.57%,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3、房屋所有权情况
(1)已取得产权证的自有房产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产权证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房权证号房屋坐落
规划
用途
面积
(平方米)
权利限制
1 宁德时代
闽(2017)宁德市不动
产权第 0020547号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十九号路东侧,疏港路北侧(地块一)
工业 70,024.49 无
2 宁德时代
闽(2017)宁德市不动
产权第 0020546号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 18号路东侧、19号路西侧(第一批次)
工业 126,284.03 无
3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393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集体宿舍
2,088.51 抵押
4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 0017388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18号
办公 2,366.73 抵押
5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397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18号
工厂厂房
1,141.86 抵押
6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391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18号
办公 2,239.57 抵押
7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395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工厂厂房
4,232.80 抵押
8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第 0017396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18号
综合用房
187.80 抵押
9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401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综合用房
2,057.90 抵押
10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400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配套设施
187.02 抵押
11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399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综合用房
135.96 抵押
12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404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工厂厂房
263.74 抵押
13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403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工厂厂房
4,232.80 抵押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3
序号所有权人房权证号房屋坐落
规划
用途
面积
(平方米)
权利限制
14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402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配套设施
125.90 抵押
15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392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工厂厂房
4,232.80 抵押
16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398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物管用房
37.87 抵押
17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390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物管用房
37.87 抵押
18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389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工厂厂房
4,232.80 抵押
19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394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工业 3,442.98 抵押
20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 0406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101室
工业 127.94 抵押
21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 0408号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六车间
工业 6,355.76 抵押
22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 0407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工业 10,194.01 抵押
23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
产权第 0462号
宁乡县高新区
金沙路 018号 101室
工业 4,171.16 抵押
24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
产权第 0463号
宁乡县高新区金沙东路 018号
工业 8,687.05 抵押
25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
产权第 0011614号
宁乡县高新区金沙东路 018号(厂房八)
工业 2,569.18 无
26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
产权第 0011615号
宁乡县高新区金沙东路 018号(厂房九)
工业 2,733.66 无
27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
产权第 0011616号
宁乡县高新区金沙东路 018号(厂房十)
工业 2,651.42 无
28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
产权第 0011617号
宁乡县高新区金沙东路 018号(厂房十一)
工业 1,641.91 无
29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
产权第 0011618号
宁乡县高新区金沙东路 018号(厂房十二)
工业 2,122.14 无
30 邦普汽车
宁房权证金洲字第715013759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金沙东路 018号
配套设施
43.18 抵押
31 邦普汽车
宁房权证金洲字第715013760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办公 1,525.68 抵押
32 邦普汽车
宁房权证金洲字第715013761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仓库 2,502.60 抵押
33 邦普汽车
宁房权证金洲字第715013762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工厂厂房
8,056.78 抵押
34 邦普汽车
宁房权证金洲字第715013864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
金沙东路 018号
仓库 1,761.96 抵押
35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0017365号
宁乡县高新区金沙东路018号 101-401室(科研辅助楼)
科研 986.69 无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4
(2)正在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房产的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相关建设许可证号规划用途
面积
(平方米)
权利限制
1 宁德时代
地字第 350900201200026号、建字第 350900201600023号、350902201604220101
商服、住宅 62,433.86 无
2 宁德时代
地字第 350900201600039号、建字第 350900201600058号、350998201701230101
厂房 15,872.77 无
3 宁德时代
地字第 350900201508号、建字第 350900201500053号、建字第 350900201600048号、建字第350900201500029号、FJSGXK-0593-JC-2016-03、厂房、设施房、仓库
122,417.03 无
4 宁德时代
地字第 350900201300039号、地字第 350900201508号、建字第 350900201500029号、FJSGXK-0593-JC-2015-00024
食堂、宿舍 54,011.08 无
5 宁德时代
地字第 350900201508号、建字第 350900201700013号、办公 55,943.14 无
6 青海时代
南川规地字第 2013年 01号、南川规建 2015-04号、2015-13
工业 21,576.60
其中14#厂房已抵押
7 青海时代
南川规地字第 2013年 01号、南川规建字第 2013年 02号、2013-11
工业 15,467.04 抵押
8 青海时代
南川规地字第 2013年 01号、南川规建字第 2013年 02号、2013-11-1
工业 7,196.81 抵押
9 青海时代
南川规地字第 2013年 01号、南川规建字第 2015年 04号、2016-07
工业 8,980.27 无
10 宁德时代
地字第 350900201508号、建字第 350900201600048号、编号350902201612130101
设施房 411.00 无
11 宁德时代
地字第 350900201508号、地字第 350900201300039号、建字第 350900201600048号、编号350902201612130101
设施房 1,006.59 无
12 宁德时代
地字第 350900201508号、建字第 350900201700013号、编号350902201705190101
食堂、发电机房
32,160.29 无
13 宁德时代
地字第 350900201600039号、建字第 350900201700026号、编号设施房 3,053.20 无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5
序号所有权人相关建设许可证号规划用途
面积
(平方米)
权利限制 14 宁德时代
地字第 350900201700030号、建字第 350900201700051号、编号352221201711010101
厂房 113,751.30 无
15 宁德时代
地字第 350900201700030号、建字第 350900201700051号、编号352221201711010201
厂房、备用房、锅炉房、动力站、餐厅、消防水池及泵房
129,989.28 无
16 青海时代
南川规地字第 2013年 01号、南川规建字第 2016-17号、编号2016-22
保安岗、活动中心、公寓楼、设施房、仓库
31,469.27 无
17 青海时代
南川规地字第 2013年 01号、南川规建字第 2016-17号、编号2016-28
厂房、设施房、消防泵房、食堂
60,665.59 无
上述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产,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自建或受让方式取得,该等房产的所有权合法、有效,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且已完成竣工验收或已实现预售,尚待办理产权证,后续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
(3)租赁的房产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主要经营性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座落用途
租赁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年/月/日)
1 宁德时代
宁德新能源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1号
生产、仓储
161,393.88
2015/11/1-
2018/10/31
2 宁德时代聚能动力
宁德漳湾镇郑头工业园
仓储 2,620
2017/3/1-
2018/2/28
3 宁德时代
福建翔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长乐市漳港街道祥福电商物流园保税1#仓库 1层、2层、3层
仓储 42,750
2017/10/16-
2018/10/15
4 宁德时代
福建省友晟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宁德市同德路 3号 1幢 1-4层
仓储 3,993.8
2016/10/15-
2019/12/31
宁德市同德路 3号 3幢 1-4层、2幢 4层
仓储 9,654.8
2016/10/1-
2019/12/31
宁德市同德路 3号 1幢 5层、2幢第 5层、3幢 5层
仓储 4,165.0
2016/12/1-
2019/12/31
5 宁德时代
福州中福伟业工贸有限公司
租用位于福州中福伟业工贸有限公司 1幢
仓储 7,005
2017/10/21-
2018/4/20
6 宁德时代
宁德狮虎能源科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工业集中仓储 5,820
2017/10/1-
2018/9/3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6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座落用途
租赁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年/月/日)
有限公司、宁德扬科狮虎进出口有限公司
区工业北路 9号(狮虎项目厂区)2#厂房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工业集中区工业北路 9号(狮虎项目厂区)2#厂房
仓储 1,372
2017/10/1-
2018/9/30
7 宁德时代
宁德狮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扬科狮虎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工业集中区工业北路 9号(狮虎项目厂区)2#厂房
仓储 3,961
2017/4/1-
2018/3/31
8 宁德时代
宁德盛辉物流有限公司
宁德盛辉物流园 2#楼二层、三层
仓储 6,288
2017/4/1-
2018/3/31
9 宁德时代
宁德盛辉物流有限公司
宁德盛辉物流园 3#楼三层仓库
仓储 2,304
2017/4/17-
2018/4/16
10 宁德时代
福州康海物流有限公司
宁德市鉴湖西路 2号的 1#、2#、3#厂房及附属建筑物
仓储 24,314.20
2017/9/10-
2020/9/4
11 广东邦普李长东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村上沙村小组发电厂大道
仓库、办公等
7,466
2017/11/01-
2018/3/31
12 湖南邦普
湖南深湘智奇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宁乡县金州新区龙灯路 318号
仓储 5,400
2017/8/15-
2018/2/14
13 三水邦普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宁乡县高新区金沙西路 068号
仓储 5,000
2017/9/10-
2018/3/9
①房产租赁瑕疵情况
Ⅰ.就公司自宁德新能源租赁的 2,557平方米的房屋、自宁德聚能动力电源系统有限公司租赁的 2,620 平方米的房屋、自福建翔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的
194.06平方米、自福建省友晟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租赁的 4,165平方米的房屋、自
福州康海物流有限公司租赁的 3,5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或相关建设许可,公司继续租赁使用前述物业存在不确定性。前述租赁物业主要用于仓储、办公,如果后续不能继续使用前述租赁物业,公司较易寻找到替代的物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止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自福建省友晟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租赁的 2,003平方米瑕疵房产已经退租。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7
根据上述出租方出具的相关保证,如因上述出租物业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出租方将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
Ⅱ.上述第 11项广东邦普所租赁房屋系出租人李长东自建的房屋,由于该等房屋建设于集体土地之上,李长东未能办理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广东邦普继续租赁使用前述物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广东邦普与李长东于 2018年 1月 28日签署的《<租赁合同书>终止协议》,自 2018年 1月 31日起,广东邦普不再租赁上述瑕疵房产。2014年至 2017年,相关厂房主要用于存储采购的废旧电池等原材料及办公使用,不直接产生收入及利润。
目前广东邦普已在土地使用证编号为佛三国用(2015)第 0301481号土地上
新建厂房,部分厂房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截至 2018年 1月 31日,广东邦普已退租上述李长东自建的房屋,位于上述租赁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已搬迁至新建厂房,广东邦普已无需继续承租上述租赁房屋。该房屋搬迁前的主要用途为存储采购的废旧电池等原材料及办公使用,不直接产生收入及利润。本次搬迁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因此,上述承租物业所存在的瑕疵状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及李平向发行人出具的《关于自购物业及租赁物业相关问题的承诺函》,如因上述租赁物业存在瑕疵导致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或不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租赁进而致使公司遭受相关损失的,除可以向出租方或有关责任方进行追偿的部分外,瑞庭投资、李平将按照出具承诺之日的相对股份比例足额补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所遭受的相关损失,若瑞庭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曾毓群将全额承担瑞庭投资因未履行上述承诺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②公司部分租赁房产存在租赁期限变更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福建省友晟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签署《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充协议》,发行人从福建友晟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承租的宁德市同德路 3号 1幢 1-5层、2幢第 4层、第 5层仓库租赁期限调整至 2018年 1月 31日,发行人自 2018年 2月 1日起不再承租前述仓库。根据湖南邦普与湖南深湘智奇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若合同到期不再承租,则承租方提前三个月告知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提前退租。租赁期满,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原有条件下续租一年。根据广东邦普与李长东于 2018年 1月 28日签署的《<租赁合同书>终止协议》,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8
广东邦普从李长东承租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村上沙村小组发电厂大道的 7,466平方米瑕疵房屋的租赁期限调整至 2018年 1月 30日,发行人自 2018年 1月 31日起不再承租前述房屋。
(二)主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概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无形资产类型原值累计摊销净值
1 土地使用权 104,743.13 2,542.11 102,201.02
2 专有技术 10,545.00 4,686.50 5,858.50
3 技术许可 21,792.61 8,717.04 13,075.56
4 软件 17,420.14 3,952.19 13,467.94
5 商标 5,216.00 0.00 5,216.00
6 域名 1,057.00 0.00 1,057.00
合计 160,773.87 19,897.85 140,876.02
2、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境内商标情况列表如下:
序号注册人注册商标注册号分类号有效期
1 宁德时代 11130090 9 2013/11/14-2023/11/13
2 宁德时代 17073676 9 2016/8/21-2026/8/20
3 宁德时代 17074191 9 2016/7/28-2026/7/27
4 宁德时代 17073943 9 2016/8/21-2026/8/20
5 宁德时代 17074186 9 2016/7/28-2026/7/27
6 宁德时代 17074070 9 2016/8/14-2026/8/13
7 宁德时代 17250984 9 2016/8/28-2026/8/27
8 宁德时代
17073793 9 2016/8/21-2026/8/20
9 宁德时代 17073857 9 2016/8/21-2026/8/20
10 宁德时代 17074002 9 2016/8/14-2026/8/13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9
序号注册人注册商标注册号分类号有效期
11 宁德时代 17074315 9 2016/9/7-2026/9/6
12 宁德时代 17074454 9 2016/7/28-2026/7/27
13 宁德时代 18495781 9 2017/1/14-2027/1/13
14 宁德时代 18495870 12 2017/1/7-2027/1/6
15 宁德时代 18495925 35 2017/1/7-2027/1/6
16 宁德时代
18763025 9 2017/2/7-2027/2/6
17 宁德时代
18763005 9 2017/2/7-2027/2/6
18 宁德时代
18879436 9 2017/2/21-2027/2/20
19 宁德时代
18763002 9 2017/2/7-2027/2/6
20 宁德时代
18762959 9 2017/2/7-2027/2/6
21 宁德时代 18801575 35 2017/2/7-2027/2/6
22 宁德时代
15056133 9 2015/8/14-2025/8/13
23 宁德时代
17073653 9 2016/8/21-2026/8/20
24 宁德时代
17204524 9 2016/8/28-2026/8/27
25 宁德时代
17074319 9 2017/5/14-2027/5/13
26 宁德时代
17073656 9 2016/10/28-2026/10/27
27 广东邦普
5506668 7 2009/8/21-2019/8/20
28 广东邦普
5506669 1 2010/2/14-2020/2/13
29 广东邦普
5506670 35 2010/4/21-2020/4/20
30 广东邦普
5506671 42 2010/4/21-2020/4/20
31 广东邦普
5506672 40 2009/11/21-2019/11/20
32 广东邦普
10370158 6 2014/8/28-2024/8/27
33 广东邦普
10370240 9 2014/8/7-2024/8/6
34 广东邦普
10370310 12 2014/5/28-2024/5/27
35 广东邦普
10370345 14 2013/3/7-2023/3/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0
序号注册人注册商标注册号分类号有效期
36 广东邦普
10370411 17 2013/3/7-2023/3/6
37 广东邦普
10370496 39 2013/3/7-2023/3/6
38 宁德时代
20766201 9 2017/9/21-2027/9/20
39 宁德时代
20766202 9 2017/9/21-2027/9/20
40 宁德时代
20766204 9 2017/9/21-2027/9/20
41 宁德时代 20766205 9 2017/9/21-2027/9/20
42 宁德时代 20766206 9 2017/9/21-2027/9/20
注:根据公司与 Caterpillar Inc.(卡特彼勒公司)于 2017年 10月签署的《和解协议》,公司拟撤销第 22项商标。
(2)境外商标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境外商标情况列表如下:
序号注册人注册商标注册号注册地分类号专用期限
1 宁德时代 302478943 香港 9 2012/12/24-2022/12/23
2 宁德时代 304029291 香港 9 2017/1/23-2027/1/22
3 宁德时代 304029363 香港 9 2017/1/23-2027/1/22
4 宁德时代 304029435 香港 9 2017/1/23-2027/1/22
5 宁德时代 304029471 香港 9 2017/1/23-2027/1/22
6 宁德时代 304029525 香港 9 2017/1/23-2027/1/22
7 宁德时代 304029552 香港 9 2017/1/23-2027/1/22
8 宁德时代
304029606 香港 9 2017/1/23-2027/1/22
9 宁德时代 5874484 日本 9 2016/8/19-2026/8/19
10 宁德时代
012758785 欧盟 9 2014/4/3-2024/4/3
11 宁德时代 014230031 欧盟 9 2015/6/10-2025/6/10
12 宁德时代
014222384 欧盟 9 2015/6/10-2025/6/10
13 宁德时代
014222392 欧盟 9 2015/6/10-2025/6/10
14 宁德时代
014222401 欧盟 9 2015/6/10-2025/6/10
15 宁德时代
014230049 欧盟 9 2015/6/10-2025/6/10
16 宁德时代
014230064 欧盟 9 2015/6/10-2025/6/1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1
序号注册人注册商标注册号注册地分类号专用期限
17 宁德时代
014230081 欧盟 9 2015/6/10-2025/6/10
18 宁德时代
014230098 欧盟 9 2015/6/10-2025/6/10
19 宁德时代
014411896 欧盟 9 2015/7/27-2025/7/27
20 宁德时代
016184061 欧盟 9 2016/12/20-2026/12/20
21 宁德时代
016184129 欧盟 9 2016/12/20-2026/12/20
22 宁德时代
016184145 欧盟 9 2016/12/20-2026/12/20
23 宁德时代
016184152 欧盟 9 2016/12/20-2026/12/20
24 宁德时代
016184178 欧盟 9 2016/12/20-2026/12/20
25 宁德时代
016184186 欧盟 9 2016/12/20-2026/12/20
26 宁德时代
4730322 美国 9 2013/11/14-2023/11/13
27 宁德时代
5230215 美国 9 2016/8/21-2026/8/20
28 宁德时代
5230216 美国 9 2016/8/21-2026/8/20
29 宁德时代 5230217 美国 9 2016/8/21-2026/8/20
30 宁德时代
5230218 美国 9 2016/8/21-2026/8/28
31 宁德时代 5230219 美国 9 2016/8/14-2026/8/13
32 宁德时代
5230220 美国 9 2016/8/21-2026/8/20
33 宁德时代
5230245 美国 9 2016/8/28-2026/8/27
34 宁德时代 5293705 美国 9 2017/9/26-2027/9/25
注:根据公司与 Caterpillar Inc.(卡特彼勒公司)于 2017年 10月签署的《和解协议》,公司拟撤销第 9项商标。
3、专利
(1)境内专利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已授权的境内专利 907项,参见附表。
(2)境外专利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的境外专利 17项,参见附表。
(3)正在申请的专利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2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申请的境内和境外专利合计1,440项。
4、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如下表:
序号
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座落用途
使用权
类型
面积
(㎡)
终止日期
(年/月/日)
权利
限制 宁德时代
闽(2016)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3978号
东侨工业集中区西坡塘路(原十八号路)、竹塘路(原十九号路)北侧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出让 72,033.00 2066/5/4 无 宁德时代
闽(2017)
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20546号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 18号路东侧、19号路西侧(第一批次)
工业用地
出让 59,058.99 2063/9/9 无 宁德时代
闽(2017)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20543号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 18号路东侧、19号路西侧(第二批次)
工业用地
出让 103,698.31 2063/9/9 无 宁德时代
闽(2017)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20544号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 18号路东侧、19号路西侧(第三批次)
工业用地
出让 59,526.76 2063/9/9 无 宁德时代
闽(2017)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20545号
东侨工业集中区十八号路东侧、十九号西侧
工业用地
出让 14,710.01 2063/9/9 无 宁德时代
闽(2017)
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20547号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十九号东侧,疏港路北侧(地块一)
工业用地
出让 65,566.54 2065/2/14 无 宁德时代
闽(2017)
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20921号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鉴湖西路南侧、104国道东侧、中科路北侧、工业路西侧(地块一)
工业用地
出让 369,486.38 2067/2/3 无 宁德时代
闽(2017)
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20922号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鉴湖西路南侧、工业路东侧、兴工路西侧(地块二)
工业用地
出让 57,401.10 2067/2/3 无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3
序号
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座落用途
使用权
类型
面积
(㎡)
终止日期
(年/月/日)
权利
限制 青海时代
西经南国用(2013)第1号
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82号
工业用地
出让 360,000.60 2062/11/28 抵押 江苏时代
苏(2017)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967号
中关村大道西侧、城北大道北侧
工业用地
出让 163,323.00 2066/10/26 无 江苏时代
苏(2017)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968号
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环园西路东侧
工业用地
出让 354,010.00 2067/3/8 无 江苏时代
苏(2017)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969号
中关科技产业园内,环园西路东侧
工业用地
出让 44,309.00 2067/3/8 无 屏南时代
闽(2017)屏南县不动产权第0825
屏南县溪角洋工业园区 1号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266,759.00 2067/6/13 无 时代上汽
苏(2017)溧阳市不动产权0009399号
城北大道南侧、环园西路西侧、芜申运河北侧
工业用地
出让 428,817.00 2067/6/18 无 润丰房地产
闽(2017)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1682号
宁德市万广路南侧明月路东侧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44,955.00 2086/11/20 无 广东邦普
佛三国用(2015)第0301481号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 E区12号
工业用地
出让 95,639.50 2065/10/7 抵押 广东邦普
佛府南国用(2014)第0800191号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文教经济联合社(土名)“山布山”地段
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
出让 20,499.70 2062/11/22 无 湖南邦普
宁(1)国用(2013)第469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金沙东路(金洲镇全民社区)
工业用地
出让 54,961.60 2059/2/27 抵押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406号、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407号、湘(2017)宁乡宁乡县高新区金沙东路018号
工业用地
出让 40,958.80 2066/8/15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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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4
序号
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座落用途
使用权
类型
面积
(㎡)
终止日期
(年/月/日)
权利
限制
县不动产权第0408号、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462号、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463号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011614号、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011615号、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011616号、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011617号、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011618号(原土地证号为宁(1)国用(2016)第116号)
宁乡县高新区金沙东路018号
工业用地
出让 18,656.53 2066/3/20 无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010326号
宁乡县金洲镇全民社区
工业用地
出让 112,500.70 2067/6/15 无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宁乡县金洲镇全民社区
工业用地
出让 93,186.94 2067/6/15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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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5
序号
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座落用途
使用权
类型
面积
(㎡)
终止日期
(年/月/日)
权利
限制
0010327号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010328号
宁乡县金洲镇全民社区
工业用地
出让 90,321.20 2067/6/15 无 湖南邦普
湘(2017)宁乡县不动产权第0010329号
宁乡县金洲镇全民社区
工业用地
出让 37,467.82 2067/6/15 无 邦普汽车
宁(1)国用(2014)第432号
宁乡县金洲新区金沙东路
工业用地
出让 26,699.00 2061/8/15 抵押 江苏时代
苏(2017)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018788号
溧阳市中关村大道西侧、城北大道北侧
工业用地
出让 3,226 2067/12/4 无 江苏时代
苏(2017)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018789号
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区内、环园西路东侧、城北大道北侧
工业用地
出让 102,192 2067/12/4 无
表中广东邦普拥有的第 17 宗土地曾因延期开工被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税务局认定为闲置土地,前述土地延期开工主要系该地块上自来水、工业用电、污水排水管网等市政设施问题延迟解决所致,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对前述情况予以确认并同意广东邦普延长开竣工的申请,且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亦进一步批复同意延长前述土地开竣工期限。
(2)租赁的土地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租赁的土地情况如下:
①根据广东邦普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3年 11月1日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合同》,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里水镇和顺文教地块的面积为 3,940.5 ㎡的土地转
租给广东邦普;土地使用期限为 2013年 11月 1日至 2061年 1月 31日。
②根据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和李长东于 2014年 5 月 19日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合同》,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里水镇和顺文教地块的面积为 25,115.4
㎡的土地转租给广东邦普;土地使用期限为 2013年 11月 1日至 2061年 1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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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的,当事人双方应按规定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相关权属证明。广东邦普尚未取得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集体建设用地出租或土地登记的相关文件。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东邦普已通过出让方式另行取得了佛三国用(2015)第 030148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展相关建设项目;广东邦普尚未实际使用上述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项目,如后续不能使用上述集体建设用地对其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及李平出具的《关于自购物业及租赁物业相关问题的承诺函》,如因上述租赁物业存在的法律瑕疵导致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或不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租赁进而致使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相关损失的,除可以向出租方或有关责任方进行追偿的部分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瑞庭投资、李平将按照出具承诺之日的相对股份比例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所遭受的相关损失,若瑞庭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曾毓群将全额承担瑞庭投资因未履行上述承诺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
登记日期
(年/月/日)
1 电芯浆料搅拌配方管理系统 V1.0 宁德时代 2015SR249527 2015/12/08 生产线操作员资质认证及生产效率分析软件 V1.0
宁德时代 2015SR265109 2015/12/17 可配置锂离子动力电池性能测试软件V1.0
宁德时代 2015SR264790 2015/12/17
4 卷绕机物料验证及追溯防呆系统 V1.0 宁德时代 2015SR264473 2015/12/17
5 电池储能实时监控系统 V1.0 宁德时代 2016SR061805 2016/03/25 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实时监控系统软件V1.0
宁德时代 2016SR201215 2016/8/2
7 生产数据信息化管理软件 V1.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德2016SR382737 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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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7
序号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
登记日期
(年/月/日)
时代 可配置锂离子动力电池密封性测试软件 V1.0
宁德时代 2016SR387580 2016/12/22 可配置锂离子动力电池最终密封性检测软件 V1.0
宁德时代 2017RS031038 2017/2/6
10 自动化生产智能视觉系统 V1.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
2017SR049186 2017/2/20
11 ASM装配线管理系统 V1.0 宁德时代 2017SR230374 2017/6/5
12 AGV-MGV通用型中央控制软件 V1.0 宁德时代 2017SR230554 2017/6/5
13 上位机与MES数据交互系统 V1.0 宁德时代 2017SR230561 2017/6/5
14 配方导入-导出系统 V1.0 宁德时代 2017SR230567 2017/6/5
15 CATLBMS Monitor Ebus V1.0 宁德时代 2017SR344388 2017/7/5
16 DCR分解计算软件 V1.0 宁德时代 2017SR432598 2017/8/8 Li-Icon Battery Management
Application V1.0
宁德时代 2017SR432607 2017/8/8
18 EV电池制造执行系统 V1.0 宁德时代 2017SR448056 2017/8/15
19 CATLBMSFlash Tool System V1.03 宁德时代 2017SR489064 2017/9/5
20 电芯准热力学容量损失诊断软件 V1.0 宁德时代 2017SR629270 2017/11/16
(三)其他对公司经营发生作用的资源要素
1、技术许可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许可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
关联交易”之“(5)技术许可”。
2、其他经营业务资质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经营业务资质情况具体如下:
(1)辐射安全许可证
单位名称种类和范围发证机关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年/月/日)
宁德时代使用Ⅴ类放射源宁德市环保局闽环辐证[J0084] 2021/05/26
青海时代使用Ⅴ类放射源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青环辐证[13014] 201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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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8
(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持证单位证书编号排放污染物种类
有效期限
(年/月/日)
发证机关
宁德时代 350902-2017-007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
2017/08/08
-2022/08/07
宁德市蕉城区环保局
青海时代宁环污字[2016]17号废水、废气
2016/12/7-2019/12/7
西宁市
环保局
湖南邦普
(经)430124-1603-010
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2016/03/31
-2021/03/30
宁乡县
环保局
邦普汽车(经)430124-1706-0053
化学需氧量、氨氮
2017/06/19--2018/05/05
宁乡县
环保局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经营者名称
主要经营品种
备案登记机关
编号
有效日期
(年/月/日)
广东
邦普
电池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废旧二次电池回收技术的开发与转让;电池、镍、钴、铜、镉及其相关的材料、制品、配件,五金,销售;废镉、镍、电池收集、销售;电池材料、电池、储能技术的研发与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与开发;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对环保行业及电池行业进行投资;销售贵金属;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经济促进局 2019/02/25
湖南
邦普
废旧电池、塑料、金属等回收
宁乡县商务局
长商再生资源字第4301240003号
2020/4/25
邦普
汽车
报废汽车(含电动汽车)的回收、拆解;动力电池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级再利用、再制造、梯级利用及技术研究;废旧电池、塑料及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回收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乡县商务局
长商再生资源字第4301240005号
2020/6/14
(4)安全生产经营相关资质
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湖南邦普成立于 2008年 1月 11日,主要从事各类废旧镍氢、锂离子等二次电池和废镍、废钴资源回收与处理,生产镍钴锰氢氧化物(俗称三元前驱体),生产过程中也会按比例将不匹配部分的镍钴锰结晶成氯化钴及硫酸钴。湖南邦普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具体如下: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许可范围/登记品种
有效期限发证机关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宁)危化经许证字[2018]第 04号
硫酸钴、氯化钴、硫酸镍
2018年 2月 28日至-2021年 2月 27日
宁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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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9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许可范围/登记品种
有效期限发证机关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硫酸镍、硫酸钴、氯化钴等
2018年 3月 2日-2021年 3月 1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②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青海时代、广东邦普、湖南邦普、邦普汽车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获得该项证书证明企业具备以下条件: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评审之日的前 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编号内容有效期限
1 发行人闽 AQB3509QGIII201700028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其他)
2017年 2月 22日至 2020年 2月
2 青海时代青 AQB QG II 2016 03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轻工)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9年 8月
3 广东邦普 AQB III GM20160306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工贸企业)
2016 年 5 月 3 日至 2019年 5月
4 湖南邦普
湘(长) AQB QGIII 换201607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
2016 年 10 月 30日至 2019年 10月
5 邦普汽车湘(长)AQB QGIII201700060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
2017年 8月 30日至 2020年 8月
根据宁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湖南邦普已按要求创建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已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自 2014年 1 月以来,能够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监管,能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至今未受到安监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宁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文件,湖南邦普主要从事各类废旧镍氢、锂离子等二次电池和废镍、废钴资源回收与处理;湖南邦普从 2008年 6月建成投产至今,没有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当时适用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版)》,氯化钴及硫酸钴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2015 年 5 月 1 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才将氯化钴及硫酸钴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由于政策调整变化,湖南邦普未能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鉴于国家政策规范发生调整变化,且湖南邦普环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5年—2017 年间,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控方面工作到位,未发生过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认为其前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局不予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0
出处罚;湖南邦普正在积极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企业初核情况看,其办理相关许可不存在实质障碍。根据湖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湖南邦普正在申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上述相关许可不存在实质障碍。
综上,湖南邦普未能及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证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③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青海时代、广东邦普、
湖南邦普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前述规定所述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目前适用《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的相关规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 年版本)》,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青海时代、广东邦普、湖南邦普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中,被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本)》的危险化学品有氯酸钠、氢氟酸等。
而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 年版本)》,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青海时代、广东邦普、湖南邦普使用氯酸钠、氢氟酸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均未达到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数量标准。
同时,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青海时代、广东邦普、湖南邦普对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青海时代、广东邦普、湖南邦普于报告期内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青海时代、广东邦普、湖南邦普已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存放和检查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Ⅰ.发行人制定了《化学品、危险品的管理程序》、《化学品管理规定》、《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等内部规章制度,指导并支持化学品管控。
Ⅱ.针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发行人参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了《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以加强对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行为的管理,并按照规范要求办理相关的购买备案、运输备案、存放及使用登记、签订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1
面购销合同。
Ⅲ.发行人设置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在车间现场及研发实验室设置存放柜,粘贴化学品标签、化学品清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做好防泄漏措施并配置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Ⅳ.发行人对接触化学品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化学品的性质、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要求以及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青海时代、广东邦普、湖南邦普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但依据危险化学品使用相关规定目前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受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青海时代、广东邦普、湖南邦普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有色金属废物的相关情况
①相关规定
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在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利用、销售、生产规模、产销量、价格等方面的主要政策规定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具体如下:
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公司涉及收集、处置的 HW46
(含镍废物)、HW49(其他废物)等有色金属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Ⅲ.《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Ⅳ.《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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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
②资质证书约束
发行人子公司广东邦普及其子公司已按规定取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报废汽车回收资格,上述资质证书也对发行人在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利用、销售、生产规模、产销量、价格等方面有约束。
③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根据上述法规及公司取得的资质情况,广东邦普及子公司业务主要受到以下约束: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广东邦普收集的废镍镉电池不能超过 400 吨/年,且仅允许收集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仅允许在佛山市范围内进行收集;湖南邦普处置利用 HW46(含镍废物)、HW49(其他废物)不能超过 9800 吨/年;邦普汽车收集废旧电池(镍镉电池 HW49 900-044-49)不能超过 2,000吨/年。
(四)上述资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公司运用上述资产或资质进行正常生产经营并获取收益。公司已经取得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主要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使用情况良好,专利申请和使用不存在障碍,专利授权和技术许可开展顺利,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也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奠定了基础。
六、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特许经营权情况具体如下:
(一)广东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单位名称核准处理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发证机关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年/月/日)
广东邦普
废镉镍电池 400吨/年(仅允许收集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仅允许在佛山市范围内进行收集)
佛山市环保局 44060502
2017/04/01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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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单位名称
许可内容发证
机关
编号
有效期限
(年/月/日)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规模
湖南邦普
HW46(含镍废物)、HW49(其他废物)
处置利用
9,800
吨/年
湖南省环保厅
湘环(危)字
第(092)号
2013/07/22
-2018/07/21
邦普汽车
废旧电池(镍铬电池HW49 900
-044-49)
收集
2,000
吨/年
宁乡县环保局
宁经环(危)字第(430124201)
号
2016/11/10
-2019/11/9
(三)湖南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单位名称经营范围发证机关编码
有效期限
(年/月/日)
邦普汽车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金属回收,旧机电设备调剂,政策允许经营的金属材料的销售
湖南省商务厅 430051212014
2017/6/6
-2020/6/6
七、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专利(含在申请)和被许可专利(含在申请)合计 2,866项,涵盖了材料、电芯设计、电池组、电池包、储能系统等领域。其中,已授权的境内专利 907项,境外专利 17项,正在申请的境内和境外专利合计 1,440项;公司被许可使用专利技术共计 502项(含在申请)。
公司自有专利技术占绝大多数,对收入贡献率较高,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技术的主要来源。其中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如下:
序号名称用途核心技术说明技术来源 电芯安全部件
用于同时解决电池的穿钉和过充问题
该技术能够使动力电池在过充和穿钉滥用下分别形成独立的保护回路,对动力电池进行有效的保护,确保在不同的意外情况下各安全部件发挥其作用
自主研发 单体电芯导电片
用于解决电池的过充问题
该技术所提供的动力电池能够有效防止导电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断裂、失效或者变形;提升电池安全性能;在确保电池安全的前提下,将导电片设计在顶盖上进一步减少占用额外的电池空间,提高电池能量密度
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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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用途核心技术说明技术来源 铜铝复合极柱
用于对负极柱进行铜铝转换,使得铝巴能够与负极柱激光焊接
该技术所提供的动力电池顶盖结构能够对负极柱进行铜铝转换,并且能够有效避免极柱上段与极柱下段的结合面开裂甚至断开,保证电池之间连接的一致性、可靠性
自主研发 极片辊压拉伸技术
用于对极片进行辊压拉伸,提高极片延展均匀性
本技术能有效地降低甚至消除带材的打皱,提高带材的平整性;提高极片压实密度
自主研发 极片隔膜高速卷绕技术
实现极片隔膜高速卷绕,降低成本
该技术提供了一种卷制品加工装置,该加工装置包括卷针和整形机构,整形机构包括活动部、第一作用部和第二作用部,卷针的外表面上开设有容纳槽;公司通过改善卷针及相应机械构件,在提高卷绕速度的同时,也实现了隔膜张力的良好控制
自主研发 三元体系低阻抗产品的电解液技术
用于三元体系产品
该技术提供了一种可以用于三元体系产品的电解液配方,可以在阳极和阴极均形成有效的界面膜,从而使电池具有良好的存储寿命,并同时降低电池阻抗
自主研发 三元体系抑制产气的电解液技术
用于三元体系产品
该技术提供了一种可以用于三元体系产品的电解液配方,可以使得应用该配方的电池体系产气明显得到改善,且具有较高的容量保持率以及良好的低温功率性能
自主研发 一种改性的负极活性材料技术
用于三元体系产品或磷酸铁锂体系产品
该技术提供了一种改性的负极活性材料,与传统技术相比,较好地改善了电池的动力学性能、存储性能和循环寿命
自主研发 电池组热管理技术
用于对电池组进行加热或冷却
使用该技术的电池组热管理组件能有效提高对电池组的冷却效率,保证电池温度的一致性等;公司通过设置热管理组件提高冷却效率并实现加热
自主研发 电池模组的框架结构
用于容纳和固定多个单体电池,并吸收电池膨胀力
使用该技术的电池模组采用具有多个栅格的下壳体和设有导电连接体和安全阀的上盖,使得电芯之间的空间得到充分利用,提高了生产效率;公司通过简化模组结构提高空间利用率
自主研发 模组 Pack一体化技术
用于简化电池箱结构,提高能量密度,降低成本
该技术可使电池箱体与排布于其内部的电芯通过结构胶粘接,结构胶能够起到固定电芯的作用
自主研发 全自动激光焊接机技术
提高电池生产中焊接工艺的优率和效率
该技术有效降低焊接温度,保证焊接过程的稳定性,提高焊接优率与效率;通过改善激光输出一致性和各机构的联动控制,提高焊接优率
自主研发 电池模组的组装工艺技术
用于电池模组的快速组装,提高电池模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该技术可以提高电池模组的抗振稳定性和电连接性,可使电池的热量快速散发,从而提高电池模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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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用途核心技术说明技术来源 动力电池组的剩余容量的计算方法
准确计算电池组剩余容量
该方法通过引入充电修正系数和放电修正系数,降低动力电池组的剩余容量的计算中的误差
自主研发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以吴凯、赵丰刚、项延火、胡建国、唐红辉等为核心的技术研发团队以自主研发的方式进行的技术积累。
(二)研发项目及研发成果
1、公司承担的研发项目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参与承担了多项国家部委和省级科研项目。公司研发项目涵盖了材料、电芯设计、装置及工艺、电池组、电子电气、电池包、储能系统、移动电源等领域,主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级别主管部门专项名称项目名称执行期限
1 国家级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
“十二五”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
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开发项目 2 国家级
发改委、工信部
2015 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
年产 1.8 亿Wh 锂离
子动力电池国产装备生产线示范应用项目 3 国家级
工信部、财政部
2015年智能制造专项项目
锂离子动力电池数字化车间建设 4 国家级科技部
“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项目
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化技术开发 5 国家级工信部
“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项目
100MWh级新型锂电池规模储能技术开发及应用 6 国家级发改委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年产 10 亿 Wh 新能源(电动)汽车先进动力电池及系统集成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 7 省级
福建省科技厅
201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大型锂电池储能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 8 省级
福建省科技厅
2016年福建省区域发展、对外合作、星火、创新资金科技项目
锂离子电池系统利用Aurix芯片实现 BMS功能安全 9 国家级工信部
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可循环再生动力电池材料绿色关键技术开发与系统集成项目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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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研发成果获奖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研发成果所获得的主要奖项情况如下表:
序号成果名称奖项名称奖项级别颁发机构颁发时间 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化示范
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
国家级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纯电动客车关键技术研发及系列化产品应用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省部级
河南省人民政府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和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青海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省部级
青海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4 全自动激光焊接机
福建省专利奖二等奖
省部级
福建省人民政府 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的乘用车用动力电池包
福建企业创新优秀成果
省部级
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3、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在坚持依靠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开展对外研发合作。公司与合作单位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对合作内容严格保密。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履行的重要合作研发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合作单位
起止
时间
合同主要内容知识产权归属 锂离子电池自激发安全性新技术开发
武汉大学 合作研究电池化学模型、模拟方法开发
项目所产生的核心专业技术及专利申请权归公司所有;论文、论著成果归属对方,公司为合作单位,对方在论文、论著中使用的数据等信息应与公司协商并征得公司同意。锂离子电池用硅基材料及离子液体应用开发
苏州大学 合作研究、新型材料&工艺评估新方法开发
项目所产生的核心专业技术及专利申请权归公司所有;论文、论著成果归属对方,公司为合作单位,对方在论文、论著中使用的数据等信息应与公司协商并征得公司同意。锂离子动力电池安全管理软件开发
清华大学 动力电池安全软件开发
因履行本合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该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软件著作权)归双方共有。P37电池数据移植分析与寿命预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电池衰退与寿命预测研究
因履行本合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该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软件著作权)归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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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合作单位
起止
时间
合同主要内容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共有。基于机器学习的锂离子电池寿命预测与验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基于项目电池数据进行电池寿命预测研究
因履行本合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该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软件著作权)归双方共有。改性LiNi0.8Co0.1Mn0.
1O2正极材料中试开发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广东邦普 进行正极材料中试开发,推进相应产品的实际应用进程
因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相关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享有,对方参与人员享有署名权。基于电化学模型的虚拟测试及失效机理仿真平台开发
厦门大学 建立基于电化学模型的虚拟测试工作站及失效机理仿真分析研究平台
因履行本合同所形成或取得的研究成果,其所有权、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等皆归公司所有;对方若欲公开发表任何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会议报告或进行其他可能涉及泄漏研究成果的事项,必须经过公司事前书面同意。
4、公司最近三年研发费用的构成、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物料投入、研发人员相关费用、折旧费及无形资产摊销等。最近三年,公司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产品升级、技术优化等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职工薪酬 74,445.89 39,883.31 9,528.35
物料消耗费 36,492.95 28,531.15 8,692.83
折旧及摊销 24,189.01 23,528.28 4,203.79
开发设计费 6,781.51 9,147.81 3,747.07
水电及办公经费 5,600.79 3,238.95 230.92
其他 15,679.90 9,101.01 1,702.91
总计 163,190.05 113,430.51 28,105.87
占营业收入比例 8.16% 7.62% 4.93%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公司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3%、7.62%、8.16%。公司持续重视研发投入,将持续的研发投入作为保持公
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公司研发投入有助于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并支持公司长期业务发展。2015年、2016年、2017年公司对应申请专利分别为 226个、69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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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和 849个。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已授权的境内专利 907项,境外专利 17项,正在申请的专利合计 1,440项。
5、公司研发投入核算口径
公司研发投入核算内容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物料消耗费、折旧及摊销、开发设计费、水电及办公经费与其他费用等。其中,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物料消耗费为直接用于研发消耗的材料费用,例如:电芯开发所使用的物料费用包含的用于电芯样品制作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及其他材料等物料花费;折旧及摊销为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以及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开发设计费主要是委外开发设计费以及咨询服务费;水电及办公经费主要为研发活动所产生的水电及办公费用支出;其他费用为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例如样品开模费、样品制样费用及运杂费等费用。
6、公司研发项目的组织架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公司研发项目团队主要由项目经理、质量代表、制造代表、系统工程师、采购代表等核心成员组成。
项目经理负责建立和领导整个团队,管理项目计划、预算、资源等重要事项,负责评估并管理项目风险,并对团队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持续监控和管理项目,在项目结束后组织项目总结;质量代表是研发过程质量及产品质量管理的责任人,依据研发流程及质量管理体系中既定的标准来检查项目过程和交付件是否符合规范;制造代表是产品制造领域相关工作的责任人,组织工艺工程师、工业工程师和设备工程师等完成产品制造的相关工作;系统工程师是研发领域相关工作及总体技术责任人,在研发项目中组织设计工程师、测试工程师和可靠性工程师等完成研发相关工作,主导需求整合与分析,确定总体技术方案,以及技术风险评估等工作,并主导各个阶段的技术评审;采购代表是研发流程中各类物料、设备及工夹具等物资的采购责任人,主导新供应商的引入、认证及管理,负责对采购价格、交货期和产能等进行评估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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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研发的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措施
(1)研发的业务流程
基于前述研发环节组织架构以及相关核心研发人员的安排,公司就研发项目的主要业务流程列示如下:
公司研发活动的主要流程如下:
公司研发项目的主要立项依据为市场调研与分析、公司战略规划或客户需求等。根据项目类型由公司指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结合公司规划及最新的内外部需求,确定项目初步构思,并与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沟通协商指派专门的代表共同完成立项报告。
公司项目决策委员会对所有立项议题进行决策评审与审批,立项审批通过的项目,下达《项目任务书》,明确研发产品性能参数、关键开发周期、所需预算与人力等。
项目经理根据根据所需的项目角色组建项目团队,召开项目启动会,分配项目工作任务;根据规定的时间,拟定出进度计划,并定期检查实际进度,根据项目计划进行需求评审、方案评审、样品 A样评审、样品 B样评审、样品 C样评审及量产评审。
项目完成时,项目团队根据结项要求对项目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清算,项目经理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公司进行总结报告,例如评估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质量、投入产出分析、项目的市场价值、项目的贡献等。
产品开发团队
项目决策委员会
关键节点评审
概念计划开发验证发布生命
周期
A样 B样 C样 D样
需求评审
TR1
方案评审
TR2
样品评审
TR3A
样品评审
TR3B
样品评审
TR3C
量产评审
TR4
立项决策概念决策计划决策 A样决策 B样决策 C样决策转量产决策项目验收
识别需求
整合需求
初始方案
总体方案
工艺总体方案
方案验证及确功能实现
产品详细设计功能/性能实现安全验证
工艺验证
安全可靠性验证
试生产
项目结项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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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的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专门的研发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研发立项、项目实施和研发项目效益的评估。公司制定的内控手册中对研究与开发内部控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对相关风险点进行了明确界定。
公司研究开发的主要控制活动包括项目立项、新产品开发流程、研发成果的管理及项目预算管理等。产品决策审批委员会是公司项目立项、评审及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决定新产品研发的立项。新产品开发的内控主要包括项目概念阶段、项目计划阶段、项目开发阶段内控。关于研发成果的管理,公司建立研究成果保护制度,加强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的管理。项目预算管理的内控包括预算审核、预算使用和预算考核等。
8、具体研发投入及成果产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研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动力电池系统和储能系统 159,014.10,971.67 26,717.25
锂电池材料 4,175.94 2,458.84 1,388.62
合计 163,190.05 113,430.51 28,105.87
当年申请专利数量(个数) 849 691 226
公司的研发项目成效显著,自成立以来,公司承担的研发项目、研发成果所获得的主要奖项情况及合作研发情况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七、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二)研发项目及研发成果”之“1、公
司承担的研发项目”及“2、公司研发成果获奖情况”及“3、合作研发情况”,
9、研发成果对公司业务的实际作用
公司力争成为世界一流的创新科技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能力,维持行业领先地位的重中之重。
公司对于动力电池系统的研发投入保持了公司在电池技术上的领先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的动力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单位成本不断下降,安全性亦得到持续加强,并具有循环次数多、寿命周期长等产品优势,符合市场对于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安全性等方面不断提高的要求。
公司对于储能系统的研发投入提高了储能系统的循环寿命,降低了单位使用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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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并加强了储能系统产品的安全可靠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锂电池材料的研发投入帮助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废旧电池中有价金属的加工、提纯、合成等工艺,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完善了公司在锂电池材料循环利用技术上的科研布局。
总体上,公司的研发投入加强了公司在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以及电池材料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优势和研发能力,巩固了公司的市场领导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不断增加,动力电池系统销量连续 3年位列全球动力电池企业前三名,并与国际国内的整车企业龙头保持了广泛和深入的战略合作,公司取得的业务成绩与公司一直以来坚定、长远、持续的研发投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0、同行业已上市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国轩高科 7.20% 7.04% 5.03%
坚瑞沃能 5.40% 4.65% 4.03%
成飞集成 9.73% 5.12% 5.83%
亿纬锂能 7.81% 4.08% 3.88%
平均值 7.54% 5.22% 4.69%
公司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8.52% 7.76% 4.96%
注:1、坚瑞沃能 2015年数据根据 2016年 7月《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计算;
2、其他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计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国轩高科 19.00% 11.01% 10.84%
坚瑞沃能 5.14% 3.76% 6.78%
成飞集成 19.02% 14.97% 13.07%
亿纬锂能 13.81% 10.68% 10.67%
平均值 14.24% 10.1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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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 23.28% 19.12% 16.28%
注:1、坚瑞沃能 2015年数据根据 2016年 7月《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计算;
2、其他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计算;
公司研发费用占比以及研发人员占比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公司重视研发体系的建设,为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11、电池技术换代或重大技术革新情况、研发投入相关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注重研发与创新,研发团队规模和实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对于已商业化应用的液态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技术研发主要集中在高循环次数、高能量密度、快充技术、智能化工艺等方面;对于处于基础研发、应用研发阶段的下一代电池领域,公司就各个技术瓶颈和关键环节开展研发工作投入,力争取得关键技术突破,并在条件成熟时进入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包活“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水平和竞争实力。
(三)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体制、研发机构设置情况
(1)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科技管理体系
公司制定了研发部门管理章程、研发部门经费管理制度、研发部门人员管理制度等规章,建立了全面的研发工作规范。为了充分达成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布局,每年研发部门将依据公司级的目标及计划严密部署落实“研发 531规划”、“研发 KPI指标”。研发部门组织内部成立管理组,逐级汇报,形成了成熟的公司高层与研发部门的有效沟通和研发管理体系。
(2)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为充分抢占技术制高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技术评估及分析团队提供的依据,以国际先进技术为目标,通过人才引进及培养、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参与国家及省市级项目、平台及硬件建设等方式为员工搭建学习技术、科研攻关、展示才华、技术交流的平台,不断提高员工的科学技术素质,为公司发展提供科技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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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秉承“开放、流动、联合、竞争、高效、创新”和“用好现有人才、稳住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前瞻未来人才”的原则,制定了人才发展规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引入技术带头人,聘用国内外专家作为学术委员会成员,以高端技术人才为引领,组建了一支拥有近千名博士和硕士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导师制,为研发人员提供大量的技术交流机会接触国内外最前沿的技术,持续提高团队整体自主研发能力。
2、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
公司创建锂离子电池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测试验证中心。公司拥有国际一流的测试验证设备和研发人员队伍,研究内容涉及锂离子电池材料、工艺、测试验证、应用等多个方面,对其它化学体系也有涉猎。同时,公司参与制定了锂电池行业的多个国际、国家、行业级技术标准和规范。
另外,公司通过各种形式的交流和对外合作,向行业输送最前端的技术,带动整个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与高校、研究所开展产学研联合和对外合作交流,充分吸收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科技力量和研究成果,提升科技成果的产业转化能力。
3、激励制度安排
公司实施“保持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力,激励高绩效、先进员工”的策略,公司每年对外部市场薪酬水平、行业付薪趋势变化进行调研,在充分掌握外部薪酬数据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审核员工薪酬状况,形成年度薪酬调整计划。年度薪酬调整时,适当向研发机构、高绩效员工予以倾斜,保证核心人员调薪幅度高于公司平均调薪幅度。
公司制定了《研发绩效管理细则》,建立公司的研发绩效管理体系,在实现公司绩效的同时,实现员工个人绩效,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执行;区别对待预研人员、产品开发人员和研发职能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制订,通过研发绩效管理,强化以责任结果和绩效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和质量,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公司发布了《企业知识产权激励规定》,进一步加大对高质量专利成果有重要贡献的发明人以及专利人员的奖励,以增强公司在动力电池市场的专利优势,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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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公司技术产品在市场的竞争优势。
4、研发人员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了涵盖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测试验证、制造等领域的强大研发团队。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研发技术人员共 3,425名,占员工总数比例为 23.28%,具有技术开发涵盖面广、研发速度快、专业知
识性强等特点。同时,公司还引进了众多的国内外高级人才,包括 2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和 6名福建省百人计划及创新人才,带动和促进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
5、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目前已拥有核心技术人员 5 名,包括吴凯先生、赵丰刚先生、项延火先生、胡建国先生、唐红辉先生。最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其所
取得的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如下:
吴凯:应用化学博士、无机化工高级工程师。发表国内外论文 8 篇,为 45项专利的发明人:包括发明专利 17项、实用新型专利 42项。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曾获 2010年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2008年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
2008年东莞市专利优秀奖、2008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等。
赵丰刚:化学物理硕士。发表国内外论文 7 篇,为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曾获 2016 年青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11 年东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10年东莞市市长奖、2008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
项延火:机械设计与制造学士、高级工程师。为“电池模组及其用端板”、“电池模组”、“一种电柜”、“一种防水熔断器装置”、“电池极耳连接结构及包含该连接结构的软包装电池模组”等 19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一种连接器”等 3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胡建国:计算机应用硕士。为“电池储能系统和供电系统”、“磷酸铁锂电池组的被动均衡方法及系统”、“磷酸铁锂电池组的主动均衡方法及系统”、“电柜管理方法、装置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5项发明专利和“一种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的集成测试装置”、“磷酸铁锂电池组的被动均衡系统”、“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等 4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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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红辉:有色金属冶金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 11篇,为 23项发明专利和 7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曾获 2015年湖南省专利奖二等奖、2014年湖南科技进步二等奖、2014 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三等奖、2011 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
八、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一)业务管理机构
公司境外子公司包括香港时代、德国时代、法国时代、加拿大时代、美国时代、日本时代和香港邦普。
(二)境外业务主要内容
香港时代目前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持有法国时代 100%的股权、Valmet23.08%的股权、美国时代 100%股权、加拿大时代 100%的股权和日本时代
100%的股权。德国时代主要业务为电池、储能设备的销售与技术服务。法国时代主要业务为蓄电池、储能系统的研发、销售、进口、技术咨询、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加拿大时代主要业务为投资,持有 NAL43.59%股权。美国时代主要业务
为汽车动力电池、电池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市场营销,包括贸易、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等业务。日本时代主要业务为动力电池、电池系统的设计、研发、测试、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香港邦普主要业务为从国外进口原材料。
九、公司的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整体发展目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着在中华文化下做世界一流的创新科技公司的宗旨,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解决方案。
公司专注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市场,以客户需求为价值导向,坚持面向应用的产品技术创新,深入理解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坚持创新为主,建立供应链上下游协同的创新体系,应用行业先进的设计理念,研究开发高能量密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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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长寿命的电池产品和解决方案,以产品在技术上领先同侪、实现卓越制造和精益管理的核心理念应对市场竞争。公司将继续秉持研发体系、市场营销体系、管理体系均衡发展的经营理念,兼顾股东、员工、合作伙伴、社会等各方利益,制定务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目标,持续、健康地发展,不断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公司发展目标主要包括:
1、把握住全球动力锂电池市场的快速增长机遇,持续保持在技术能力、制
造能力、产能规模、人才储备上的行业领先地位;
2、在乘用车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持续提升研发和工艺水平,以及生
产制造效率,与国内外整车企业保持长期深入的业务合作关系;
3、巩固客车电池市场国内领先的行业地位,持续扩大业务份额,在深耕主
流市场的同时逐步向区域市场和细分市场延伸;
4、在物流车领域,持续提升与主要战略客户的合作广度和深度,持续优化
产品设计,提升产品竞争力,并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5、在储能领域,以长寿命、有成本竞争力的产品为依托,积极布局梯次利
用,并在分布式电网、工商业储能、储能充电站等方面探讨新的商业模式。除布局国内市场,同时也在全球范围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
6、进一步增强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为客户提供高
性价比的优质产品。
(二)发展战略
1、业务发展战略
公司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动力电池系统和储能系统,与主要战略客户开展深度合作。公司目前与上汽集团的合资工厂已开始筹建,同时也正在布局其他合资合作项目,与下游行业领军企业共同发展。公司与优质供应商结成技术联盟,或采用联合开发的模式保证技术领先和成本领先,或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保证供应链的完整、高效。结合业务发展的地域需求,布局全球业务,在取得多个海外整车企业定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与欧美日系整车企业的合作,为开拓全球业务夯实基础。在动力电池领域实现规模化快速发展,并实现业绩行业领先和市场占有率行业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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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发展战略
由于目前新能源电动车对续航里程的需求逐年提高,动力电池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很快,无法满足终端用户需求的产品必然被市场淘汰,因此公司致力于以技术领先同侪为目标,深入开展技术研发,尤其是在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安全性能和可靠性能等方面。目前公司已经在各个细分市场全面布局,在磷酸铁锂长寿命、三元高能量密度、快充等差异化产品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做到技术全面超越同行业竞争对手,抢占技术制高点。同时,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降低动力电池制造成本,推动电动车市场的发展。
(三)未来三年主要发展计划
1、乘用车业务发展计划
公司将努力提高与国内外品牌车厂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积极拓展除纯电动车(BEV)以外的其他电池产品的供货关系,例如混动和快充产品,以扩大公司乘用车电池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继续加大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以保证公司技术和成本行业领先。
在国际业务上,公司也已展开布局,争取未来在技术和成本方面均能领先竞争对手,从而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同时,公司将依靠树立的良好市场形象,积极寻求与全球领先汽车企业进行长期战略合作,建立新的商务合作模式,实现共同发展。
2、客车业务发展计划
公司在稳定主流市场客户需求的同时布局高性能、低成本产品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一方面,与战略大客户形成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以扩大市场份额。
另一方面,不断开辟新的销售渠道,在全国范围布局终端销售网络,加大产品知名度,利用终端销售力量推广公司产品。
整体看来,客车电池业务力求在产品和市场的逐步成熟过程中实现稳健发展。以公司成熟的通用技术平台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研发水平和能力,协调研发、供应链、售后服务体系以提升客户满意度,解决动力电池在新能源汽车终端产品应用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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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流车业务发展计划
随着城市物流的不断发展,多个城市推出各项鼓励使用新能源物流车的政策,新能源物流车后续将成为新能源行业新的需求增长点。在物流车业务上,公司继续跟随战略客户步伐,与战略客户联合开发,深度绑定,不断扩大合作规模。
提升客户对本公司采购量的占比,强化公司产品快速开发和技术服务。同时,与国内主流物流公司开展深度合作,联合定制开发符合物流市场应用特点的产品,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客车电池的技术积累,相应调整物流车电池产品布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一定的技术和成本优势。
4、储能业务发展计划
锂电储能电池市场需求空间较大,但目前尚处于培育阶段。公司计划以国内风、光发电大型储能市场为重点开发市场,同时寻找切入点进入国际市场。技术上,公司已布局长寿命、低成本电池,可提供智能电网储能的解决方案。
(四)实现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1、加强技术研发,加快成果转化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与国内外多家研究机构和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技术研发产业化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全面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的动力电池研发体系。公司密切关注和跟踪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前沿技术的发展,始终以研发为导向,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提高产品品质并占领和开拓市场。
基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需求,公司在锂电池产品类型、设计及配套电池管理系统等领域进行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的产品结构。
公司自主开发电芯、模组、电池包、BMS 和电池回收等领域的各项技术,积极申请专利,努力维护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水准,保持核心竞争能力。公司针对电动商用车和电动乘用车产品分别开发各具特点的高性能动力电池产品和解决方案,针对储能产品布局长寿命低成本电池及梯次利用等核心技术,不仅可替代铅酸产品,还可以开拓光伏电站储能、波峰波谷应用等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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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提升产能,抓住产业发展机遇
国家已经把新能源汽车列入七大战略新型行业和《中国制造 2025》的规划行业之中,国务院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要求,2020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 200 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 500万辆,动力电池产量将达到 200GWh。同时,国家通过设立产品目录、完善安全标准等措施提高产业门槛,避免低端无序的重复投资,有力推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公司将紧紧抓住行业机遇,借助政策扶持,运用多种融资手段,有效提升产能,满足市场对高品质动力电池产品的需求,加强公司的市场地位。
3、布局国际国内市场,巩固战略合作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不断优化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深化与现有整车厂客户的战略合作,同时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和新战略客户开发,为公司业绩稳定和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公司同时非常重视国际市场开发,与国际一流整车企业进行紧密合作并已取得良好成果,未来几年将进一步加强合作深度和广度。同时,公司将打造一流的售后服务系统,完善以客户为导向的项目过程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4、注重产业链整合,注重资源回收利用
公司与上下游产业链的主要企业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未来将与产业链企业在生产管理、原材料供应、成本控制、质量一致性、市场推广等方面继续深化合作,以带动整个国内锂电行业持续发展。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开拓电池应用和回收体系,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有效提升对关键材料供应及成本的控制。
5、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提升竞争力
公司已建立一整套引进、培养、使用、激励专业人才的管理机制,未来将一步打造快速学习、快速成长、艰苦奋斗的企业文化,加强研发人才团队建设,不断引进高端人才。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任职资格管理体系,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通道,将完善配套的培训机制,促进和推动员工职业能力提升。公司将继续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和良好的激励机制,进一步从人力资源角度为公司的发展提供竞争力,从而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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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充分利用多种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公司将健全以全面预算管理为中心的财务管理体系,持续加强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为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财务支持。
公司将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并降低筹资成本,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运用募集资金投资,以规范的运作、科学的管理创造持续增长的经营业绩。
7、强化品质管理
公司已建立产品安全质量委员会,在产品开发阶段引入以可靠性为中心的质量设计理念并贯彻于关键评审环节,公司将以信息系统为支撑,强化产品质量闭环管理,并将其贯彻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
8、规范运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健全完善公司制度,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五)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公司股票发行工作进展顺利,募集资金如期到位,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2、公司各项业务正常经营,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政策无重大
不利变化。
3、公司所处的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稳定,宏观经济保持良好的发
展态势。
4、未发生其他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
(六)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高素质人才需持续补充的问题
人才是确保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高素质人才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不断发展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研发、生产、质量管理和销售方面的人才需求愈发迫切。目前公司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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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储备尚无法完全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将面临进一步如何引进和培养人才的问题。
2、现有资金难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问题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新产品的研发、产业化和市场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以保持公司竞争力,但是依靠自身经营积累的资金和银行贷款难以满足当前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面临着现有资金紧张的问题,亟需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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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情
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已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人员独立方面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同时,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发行人人员独立。
3、财务独立方面
发行人设立财务部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
4、机构独立方面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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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事规则。同时,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发行人机构独立。
5、业务独立方面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能独立面对市场自主经营。发行人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的情形,发行人业务独立。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上述关于公司独立性的表述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要求。
二、同业竞争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和锂电池材料。
(一)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同业竞争关系
1、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瑞庭投资。瑞庭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权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5,0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持股100%
29.23%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和李平。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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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关联关系
1 曾毓群男 R3422**(*)
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瑞庭投资 100%股权,瑞庭投资持有公司 29.23%的股权
2 李平男 42010319680407*
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 5.73%的股权
3、瑞庭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
控股股东瑞庭投资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直接持股间接持股
1 前程投资 1,500
对汽车制造业的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0%-
4、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下所示:
(1)曾毓群控制的其他企业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四)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之“2、曾毓群控制的其他企业”。
(2)李平控制的其他企业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四)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之“3、李平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述企业中,曾毓群通过瑞友投资控制的 Societe de Mines d'Or Resources
SARLU 拥有锂矿的勘探权、曾毓群通过瑞华投资参股的 Tantalex Resources
Corporation拥有锂矿、钴矿和钽矿的勘探权。虽然发行人参股的 NAL主营业务为锂矿开采,拥有锂矿采矿权,但是瑞友投资和瑞华投资参股的上述两家企业处于早期探矿阶段,探矿与采矿处于矿业开采的不同阶段,且探矿业务属于相关矿产资源的早期风险投资,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Societe de Mines d'Or
Resources SARLU与 Tantalex Resources Corporation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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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除此之外,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亦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同业竞争而出具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与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分别出具了承诺函。
1、瑞庭投资承诺如下: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宁德时
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宁德时代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宁德时
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宁德时代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宁德时代进一步拓展其主营业务范围,本
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宁德时代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若与宁德时代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宁德时代经营、或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宁德时代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承诺如下: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宁德时代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宁德时代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宁德时代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宁德时代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宁德时代进一步拓展其主营业务范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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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宁德时代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若与宁德时代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宁德时代、或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宁德时代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另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毓群进一步出具承诺函,针对其投资、控制或拟投资、控制企业拥有的与发行人投资、控制企业相同种类的矿产资源探矿权转换为采矿权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在其投资、控制或拟投资、控制的企业探矿业务取得成果后、开采锂矿等矿产资源前,将其持有的该等企业全部股权对外出售:承诺以市场公允价格将其持有的该等企业全部股权转让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决定是否购买;如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放弃购买其持有的该等企业全部股权;则承诺将其持有的该等企业全部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瑞庭投资,持有公司 29.23%股份。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一)控股股东”。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和李平,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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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共有 23家子公司,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情况”之“(一)发行人子公司”。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除控股股东瑞庭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李平之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宁波联创、黄世霖、合计持股超过 5%的股东招银国际、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之“(五)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公司的联营、合营企业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情况”
之“(二)发行人参股公司”。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同
业竞争”。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处任职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任职的或者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人员及所有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董事、监事及高级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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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关联方
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其他重大影响的企业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其中,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管的直接对外投资与兼职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和“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除了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部分披露的关联方外,其他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1 东莞新能源电子
2009年 3月至 2017年 3月,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曾任董事长、经理
2 东莞新能源
2009年 3月至 2017年 3月,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曾任董事长、经理
3 宁德新能源
2008年 3月至 2017年 4月,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曾任董事长
4 东莞新能德
2013年 3月至 2017年 4月,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曾任执行董事
5 新能源科技
1999年 12月至 2017年 3月,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曾任总裁兼 CEO、董事 宁德市凤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07年 11月至 2017年 5月,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曾任执行董事;
2017年 5月至今,曾毓群兄弟持有该公司 70%出资;控股股东原监事黄钦凑持有该公司 30%出资,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宁德市西陂塘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宁德市凤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48%的股权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志成商贸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兄弟持股 70%,2017年 7月该等股权已对外转让 宁德市志杰商贸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兄弟持股 90%,2017年 7月该等股权已对外转让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白金酒礼酒行
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兄弟控制的企业,2017年 7月该企业已完成注销登记 福建夏威海洋牧场有限公司
曾毓群兄弟曾毓旭持有其 50%的股权 屏南县衡际水电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配偶持股 25%,为第一大股东 屏南大创路下水电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配偶持股 25%,为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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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上海商翔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控制的瑞庭投资持有其 49%的股权 上海适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至 2017年 8月,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平曾担任董事 上海涌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平曾经控制的企业,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控制权已对外发生转让 上海宸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涌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 上海道肯奇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平曾经持股 25%,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等股权已对外发生转让 上海适达水处理系统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平曾经控制的企业,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控制权已对外发生转让 上海道肯奇建筑五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平曾经控制的企业,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控制权已对外发生转让 上海适达电梯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平曾经控制的企业,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李平通过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40% 上海群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平曾经控制的企业,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控制权已对外发生转让 上海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平曾经控制的企业,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李平配偶持股 40% 上海芝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平曾经控制的企业,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李平已不再具有控制权 上海适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平曾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公司已完成注销登记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潘健曾担任董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朗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潘健配偶控制企业,其持股 9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潘健持股 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朗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0.2%的合伙份额;公司副董事长潘健持有
99.8%的合伙份额 Hong Yun of Illinois,
Inc.
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佳父亲和母亲各持股 50%
30 Jin Huang Inc.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佳父母各持股 20%,合计 40% Harbin Chongren
Trading Inc., USA
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佳母亲持股 30% 宁德聚和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黄世霖姐夫持股 6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宁德石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黄世霖姐夫持股 5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宁德宝利亚工贸有限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黄世霖姐夫持股 50% 福建和舟福船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黄世霖姐夫持股 5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福建仙风小居酒店有限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黄世霖姐夫持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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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东莞市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黄世霖姐夫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和舟蓝海文化产业发展(福建)有限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黄世霖姐夫持股 75%并担任执行董事 福建省蔚蓝智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黄世霖姐夫持股 53%并担任执行董事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15 年 1 月开始,公司董事王红波任独立董事(2017年 4月王红波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8年 2月新的董事到位,王红波停止履行职务)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12月至 2017年 8月,公司董事王红波曾担任独立董事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5月至 2017年 4月,公司董事王红波曾任独立董事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王红波曾任董事 深圳市招银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王红波持有其 45.2489%的合伙份额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9月,独立董事薛祖云曾担任独立董事 中华文化永续发展基金会
2015年 12月至今,公司曾经的独立董事刘兆玄任董事长
47 东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经的独立董事刘兆玄兄弟任董事长
48 博观正合公司监事吴映明控制的倍道投资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49 春和瑞福公司监事吴映明控制的倍道投资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50 润泰宏裕公司监事吴映明控制的倍道投资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51 博瑞荣通
公司监事吴映明控制的春和瑞福持有其 99.8906%的合伙
份额,为其有限合伙人
52 荣源宏顺
公司监事吴映明控制的企业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博观正合持有 99.89%的合伙份额,为有限合伙人 北京紫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王思业母亲持股 80%的企业,2002年 3月至今其母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王思业持有其 20%的股权 北京京华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王思业母亲通过北京紫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王思业合计持股 59.52%的企业,200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月其母担任董事,2017年至今其母担任董事长 广州有好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 1月至今,公司监事王思业配偶任董事 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王思业母亲担任董事
57 春和瑞泽公司副总经理吴凯控制的合趣投资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58 恒源瑞华公司副总经理吴凯控制的合趣投资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59 恒泰瑞福
风行益泰持有 99.89%的合伙份额,为有限合伙人,公司副
总经理吴凯持有风行益泰 79.07%的合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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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 广东至易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谭立斌的弟弟持股 45%的企业 百纳致远(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 8月至 2017年 5月,公司财务总监郑舒曾担任执行董事 北京航游星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财务总监郑舒曾任董事长、经理,2017年 8月该企业已完成注销登记 Changyou Middle East
FZ-LLC
2015年 4月至 2017年 5月,公司财务总监郑舒曾担任董事,该企业正在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福建永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洪波曾担任董事,自 2017年 12起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
发行人未来对上述实际控制人对外转让的企业不存在收购计划。
1999 年,曾毓群等人联合创立新能源科技,新能源科技主要从事开发、生产和销售消费类锂电池,通过其子公司宁德新能源、东莞新能源、东莞新能源电子、香港新能达和东莞新能德开展具体业务。新能源科技主要技术为其自主开发的聚合物锂电池相关工艺及技术。2005年,日本上市公司 TDK收购新能源科技100%股权;2014 年,曾毓群被 TDK 任命为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及能源设备业务总经理等职务;2017 年 3 至 4 月,曾毓群辞去在 TDK和 ATL 的全部职务;2017年 6月,任发行人董事长。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曾毓群通过 Valiancy
Limited持有新能源科技 0.62%的股权。新能源科技的股东包括 TDK(日本上市
公司,股票代码 6762.T)、TDK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TDK子公司)和
Valiancy Limited,分别持股 41.80%、57.58%和 0.62%。新能源科技及其关联方
与公司的主要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股权投资方面
①对宁德时代的股权投资
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早期曾涉足动力电池业务领域。2012年 10月至 2015年 10月,新能源科技子公司宁德新能源持有宁德时代有限 15%的股权。
根据新能源科技母公司 TDK的战略调整,新能源科技从 2015年开始逐步退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2015年 10月,宁德新能源将所持宁德时代有限 15%的股权转让给了宁波联创,股权转让完成后新能源科技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
②对外投资
东莞新能德曾持有普莱德 25%股权,新能源科技退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后,2016 年 3 月,东莞新能德与宁德时代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东莞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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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德持有的普莱德 25%的股权转让给宁德时代。
在共同投资方面,双方通过宁德和盛投资入股广东邦普,拓展锂电池材料业务,宁德时代与宁德新能源分别持有宁德和盛 51%和 49%的股权。另外,2017年 5月,发行人设立子公司宁德润源,拟从事电力能源技术研究、节能技术咨询、开发、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业务。截至 2017 年末,宁德时代以货币出资4,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5%;宁德新能源以货币出资 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该公司尚未实际运营。
(2)业务及生产经营方面
①双方业务和产品的差异
宁德时代自成立即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消费电子领域锂离子电池,主要产品应用领域为手机、电脑、相机、移动电源等小型个人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
双方的主要产品及核心技术等方面具有显著差异。
在客户方面,发行人主要客户为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手机厂商。发行人与新能源科技的主要客户类型具有显著差异。在供应商方面,发行人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关联方采购独立,不存在共用生产资源、共同采购的情形。
②生产经营方面
宁德时代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业务。公司发展初期时,因产能和配套设施建设不足,曾向宁德新能源采购动力电池电芯。2015年开始,公司不再向宁德新能源采购电芯。
报告期内,广东邦普向东莞新能源、宁德新能源销售软包聚合物锂电池的原材料钴酸锂和四氧化三钴,广东邦普的锂电池材料业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其回收业务的业务模式使得其客户和供应商包括消费类锂电池生产商,因此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业务合作。
2015年至2017年期间,公司因业务发展较快,自有房产不能及时满足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所需,存在公司向宁德新能源租赁房产情况。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与宁德新能源分别于2017年1月和2017年6月签署了《厂房产权转让协议》和《厂房产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向宁德新能源购买相关物业。
上述措施有效减少了公司与宁德新能源之间的房屋租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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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公司曾向宁德新能源租赁设备用于电芯的生产、加工。自2016年2月后,公司已不再向宁德新能源租赁设备。
(3)研发与技术合作
在新能源科技决定退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后,公司出于业务发展需要而完善技术授权、储备潜在技术资源、提高研发效率以及提升经济效益等多方面考虑,与新能源科技在技术方面进行以下技术合作:
①公司于2015年10月与新能源科技及下属企业签署了许可协议,并于2017年9月补充签署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取得了关于其所积累的动力电池相关的知识产权、技术的使用许可,获得502项专利技术(含在申请专利)以及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②考虑到消费电池业务和动力电池业务在电芯及其材料和应用技术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相通性,为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双方在各自研发的基础上,对部分项目进行共同研发。研发工作由公司执行,宁德新能源支付相应的研发费用。
③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通过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自身技术积累不断增厚,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尤其在电芯及其材料基础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2017年9月,宁德时代和新能源科技签署了《技术许可协议》,授予新能源科技及其母公司等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负极技术、正极技术、电解液技术4个领域相关的知识产权使用、复制等权利。
(4)人员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人员共用情况,不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新能源科技及其关联公司兼职情况,人员独立于新能源科技。部分人员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离职后应聘宁德时代。
(5)机构情况
公司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并随着业务发展逐步健全和完善。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间机构混同的情形。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
(6)财务情况
公司设立有财务部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并随着业务发展财务部门逐步壮大、财务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公司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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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不存在与新能源科技或其子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新能源科技或其关联公司中兼职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
综上,发行人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关联公司,在业务方面,双方的主要产品及核心技术具有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向新能源科技及其关联公司租赁房产、设备的情形,目前已通过购买等方式终止了设备租赁,并有效减少房屋租赁。
双方就资产租赁、购买、技术许可、共同研发合作及共同股权投资等均依法签署了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清晰约定,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双方在人员、机构、财务方面各自独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和董事黄世霖在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期间投资宁德时代、在宁德时代任职等方面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报告期内存在交易的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及解除
1 TDK
2014年4月至2016年6月,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曾任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等职务。
按照《上市规则》,曾毓群辞任上述职务满十二个月之前,TDK仍然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TDK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香港新能达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9月至2016年10月,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毓群曾担任董事,2012年9月至2016年10月,副总经理谭立斌曾担任董事。
3 上海时代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平控制的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经持股100%,2015年12月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上述股权转给了自然人庄春蕾、李颢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按照《上市规则》,上述股权转让满十二个月之前,上海时代仍然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上海时代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4 聚能动力
公司副董事长黄世霖近亲属曾经为第二大股东,持股40%,2016年5月降至13.33%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按照《上市规则》,上述股权变动满十二个月之前,聚能动力仍然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聚能动力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5 上海月泉
2011年6月至2016年8月,公司监事吴映明曾任董事。
按照《上市规则》,吴映明辞任上述职务满十二个月之前,上海月泉仍然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上海月泉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6 东莞仕能
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原监事赖晓艳(2016年12月辞任)兄长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按照《上市规则》,赖晓艳辞任上述职务满十二个月之前,东莞仕能仍然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东莞仕能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7 康缘餐饮
控股股东曾经的监事黄钦凑(2016年8月辞任)持股60%,2014年6月至今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按照《上市规则》,黄钦凑辞任上述职务满十二个月之前,康缘餐饮仍然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康缘餐饮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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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及解除
8 普莱德
公司曾经的联营企业,持股23%,公司向东方精工出售了该部分股权,并于2017年4月完成资产交割;实际控制人曾毓群2010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董事。
2017年4月之后普莱德不再是公司的联营企业。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间普莱德与公司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常州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普莱德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将普莱德股权对外转让之后,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间其与公司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10 渤海华美
报告期内公司曾经担任其普通合伙人,但非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3月签署退伙协议退出合伙企业。
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渤海华美与公司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11 德令哈时代
原为公司子公司青海时代全资子公司。2016 年 9 月,青海时代将其股权转让给了江苏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股权转让后至 2017年 9月期间德令哈时代与公司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12 格尔木时代
2014 年 12月至 2016年 5月期间,公司副董事长黄世霖曾任执行董事。
2016年 6月至 2017年 5月期间格尔木时代新能源与公司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13 黄银成黄银成是公司曾经监事赖晓艳(2016年 12月辞任)的近亲属。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主要内容为采购电池材料、能源以及接受 IT、后勤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
电池材料、能源及其他
13,278.87 1.04% 9,119.71 1.09% 9,898.00 2.83%
IT、后勤、咨询、加工等服务
4,128.82 0.32% 7,145.09 0.85% 2,108.13 0.60%
聚能动力
辅助材料、设备及其他
2,428.88 0.19% 9,809.84 1.17% 5,475.89 1.56%
上海月泉电池材料 632.75 0.05% 4,101.06 0.49% 5,688.94 1.63%
东莞仕能
辅助材料、设备及其他
227.17 0.02% 527.33 0.06% 91.91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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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康缘餐饮餐饮服务 66.07 0.01%----
合计 20,762.57 1.63% 30,703.04 3.67% 23,262.87 6.65%
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发行人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23,262.87万元、
30,703.04万和 20,762.57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6.65%、3.67%和 1.63%。
随着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服务体系逐渐完善,上述关联交易占比呈现明显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交易定价主要采取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对发行人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①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I.采购电池材料及能源等商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为采购电池材料及能源,分别是广东邦普向新能源科技子公司采购废旧电池、废旧料,以及公司采购的水电等能源。采购金额分别为 9,898.00 万元、9,119.71 万元和 13,278.87 万
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83%、1.09%和 1.04%,占比较小并呈明显下降
趋势。具体金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商品类型
交易金额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电池材料 12,404.87 4,422.34 3,361.54
其中:邦普采购废旧电池、废旧料 11,815.81 3,107.38 2,579.93
其他电池材料 589.07 1,314.96 781.61
水电等能源 874.00 4,697.38 6,536.45
合计 13,278.87 9,119.71 9,898.00
报告期内,上述相关商品主要为宁德新能源生产经营产生的残次品、废料或从外部采购。
(I)发行人上述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
发行人向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电池材料等系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考可比产品的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发行人采购能源按照政府指导或指定价格执行。
i.向新能源科技子公司采购电池材料
发行人向新能源科技子公司采购电池材料主要是广东邦普向宁德新能源、东莞新能源、东莞新能源电子采购废旧电池、废旧料,以及公司向宁德新能源等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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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科技子公司采购少量电池材料。两类交易价格情况如下:
(i)广东邦普采购废旧电池、废旧料
报告期内,广东邦普存在向宁德新能源、东莞新能源、东莞新能源电子采购废旧电池、废旧料情况。广东邦普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而新能源科技是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主要生产制造商。因此,报告期内上述交易符合双方的业务定位。
发行人向新能源科技子公司采购价格基本位于第三方采购价格区间内。报告期内的关联采购价格持续增长,主要系钴、镍等原材料金属价格上涨导致,价格变动趋势与金属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2017 年钴、镍等原材料金属价格上涨较快,广东邦普在市场价格处于高位时向新能源科技子公司采购的规模较大导致关联采购均价较高。经与第三方采购价格比较分析,上述交易价格公允。
(ii)公司向新能源科技子公司采购电池材料
公司向新能源科技子公司采购电池材料的原因包括:A.宁德时代与新能源科技分别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和消费电池业务,虽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消费电池在技术路线、产品性能和形态、客户类型和应用领域存在较大差异,但同为锂离子电池,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均会用到添加剂、隔膜等电池材料。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存在向宁德新能源少量采购原材料情况。B.2015 年公司采购的磷酸铁锂是新能源科技退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后不再使用的正极材料。
该类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的定位。
报告期内公司向宁德新能源等采购电池材料品类较多,其中交易金额占比较大、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主要物料包括添加剂聚偏二氟乙烯、磷酸铁锂、隔膜。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商品的关联采购价格经与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均价比较,基本位于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可比价格区间内,价格差异水平位于合理区间内。采购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包括:商品规格型号差异;物料价格存在波动性,而物料于不同月份购入;以及采购规模存在差异。经比较分析,上述交易价格公允。
ii.采购水电等能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向宁德新能源租赁部分房产,相应采购部分生产所需的水电等能源,符合资产的租赁和使用情况。2016 年以来,宁德时代先后分别与国网福建省电力宁德供电公司、中闽(宁德)水务公司等公用事业单位签署了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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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协议,直接向其采购电力、水和燃气等。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与宁德新能源之间水电等采购交易已终止。
发行人采购水电等能源按照政府指导或指定价格执行。报告期内上述交易定价公允。
交易双方已经履行了各自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等曾在双方履职的经历不影响该等交易的公允性、客观性。
II.采购劳务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劳务主要为向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宁德新能源采购 IT、后勤、加工、咨询等领域的劳务服务。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 2,108.13万元、7,145.09万元和 4,128.82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
例分别为 0.60%、0.85%和 0.32%,占比较小。
(I)劳务服务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宁德新能源向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和加工服务。新能源科技向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原因是公司发展初期因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各项服务需求快速增加,而宁德新能源具有较强的配套服务能力,效率较高且位置便利。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自身综合实力的增强,自 2016 年底以来陆续签署协议终止上述服务。截止报告期末,除员工宿舍管理服务外,其他服务均已终止。
i.综合服务
公司向宁德新能源采购的综合服务包含 IT服务、后勤服务及其他支持服务。
由于公司发展初期业务发展需求向宁德新能源采购,随着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和配套能力的逐步健全和完善,陆续调减综合服务内容。
ii.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自有设备不能及时满足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所需。而宁德新能源设备状况良好,具备为公司提供加工服务的能力,因此,公司委托宁德新能源提供加工服务。
iii.技术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新能源科技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主要是新能源科技在境外拥有公司和人员,新能源科技运用该等资源协助公司为获取境外客户、进入其供应体系而进行的客户产品需求的前期技术调研和产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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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交易价格基于新能源科技、宁德新能源提供服务的成本和税费,由双方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各项劳务的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序号服务类型定价依据
1 综合服务
2015年 1月-9月,综合服务费按照 1,000万元/年标准收取;
2015 年 10 月开始,综合服务基于因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或应当分摊的成本费用和税费确定服务费
2 加工服务基于所使用设备的折旧费和税费确定 技术咨询服务
根据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实际支出和相应税费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劳务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司与新能源科技、宁德新能源按照市场化原则,基于其提供各类服务的成本和税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
报告期内,交易双方对上述关联采购均签订了书面协议,对服务内容、定价标准、服务期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公司已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了内部必要的采购审批流程。
(III)劳务服务金额及变动情况
2015年至 2017年,公司上述劳务服务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金额
综合服务 2,483.39 -35.53% 3,851.84 413.58% 750.00
加工服务 1,350.83 -24.68% 1,793.48 132.21% 772.34
技术咨询服务 294.60 -80.36% 1,499.77 156.03% 585.79
合计 4,128.82 -42.21% 7,145.09 238.93% 2,108.13
综合服务方面,2016 年采购金额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增加,配套需求增加。2017 年采购金额下降,主要是随着自身综合实力的增强,采购需求减少,2017年 6月 30日之后除宿舍管理服务,已不再发生其他后勤服务交易。
加工服务方面, 2016年较上年同期持续增加,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增加。
2017 年服务金额下降,主要是公司购买的设备完成交付,配套能力提升。2017年 6月 30日之后不再发生该类交易。
技术咨询服务方面,2016 年较上年同期持续增加,主要是公司加大境外客户和海外项目开拓力度,对相关服务需求增加所致。2017 年服务金额下降,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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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随着公司成立海外业务部、境外配套服务能力的提升,公司自 2017年 3月开始终止了与新能源科技之间的技术咨询服务交易。
②与聚能动力的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聚能动力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包装材料、金属结构件、箱体结构件等辅助材料及设备,采购金额分别为 5,475.89 万元、9,809.84 万元和
2,428.88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1.56%、1.17%、0.19%,占比较小,且呈
逐年下降趋势,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I.交易的必要性
鉴于聚能动力拥有较全面的金属结构件等辅助生产材料的加工、生产能力,且已经通过 TS16949 质量体系认证和宁德时代的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同时,聚能动力比邻宁德时代,在运输成本和及时性方面具备一定优势。因此,聚能动力与发行人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II.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宁德时代向聚能动力采购的商品中,设备改装件、包装纸箱等包装材料、金属结构件、箱体结构件的采购金额相对较大。其中,设备改装件按照公司要求定制、并安装在公司生产设备上。各类材料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17年 1-5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设备改装件 1,223.60 50.38% 2,765.97 28.20% 918.67 16.78%
包装材料及辅材 430.48 17.72% 2,756.49 28.10% 628.41 11.48%
金属结构件 410.11 16.88% 2,319.67 23.65% 1,327.87 24.25%
箱体结构件 188.38 7.76% 1,336.05 13.62% 1,660.96 30.33%
其他 176.3 7.26% 631.66 6.44% 939.98 17.17%
合计 2,428.88 100.00% 9,809.84 100.00% 5,475.89 100.00%
注: 2017年 6月开始公司与聚能动力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宁德时代向聚能动力采购商品按照公司标准采购流程执行,遵循统一的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上述采购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考可比产品的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在采购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比价议价。交易价格公允。
公司选取设备改装件、包装纸箱等包装材料、金属结构件、箱体结构件价格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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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可比供应商比较。经比较,宁德时代从聚能动力采购价格与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价格接近,基本位于第三方供应商采购价格区间内。个别商品采购价格存在高于或低于无关联供应商均价情况,主要原因是公司向聚能动力采购的商品多为定制产品,对于设备改装件,因每批订单涉及零部件安装部位不同、规格尺寸不同、工艺复杂程序不同,最终导致采购价格的差异;对于箱体结构件、金属结构件和包装纸箱,规格型号、大小尺寸、采购的数量的差异,导致采购均价存在差异,价格差异正常、合理。综上所述,公司向聚能动力采购价格正常、合理,定价公允。
III.交易对聚能动力的影响
根据聚能动力提供的资料,2015年、2016年、2017年,聚能动力向宁德时代销售商品收入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4.23%、33.00%、28.00%,公司是聚
能动力的主要客户之一。
IV.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聚能动力关联采购金额及占同类产品采购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17年 1-5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
占同类采购比例
金额
占同类采购比例
金额
占同类采购比例
设备改装件 1,223.60 0.31% 2,765.97 1.00% 918.67 0.74%
包装材料及辅材
430.48 12.34% 2,756.49 31.09% 628.41 25.78%
金属结构件 410.11 2.63% 2,319.67 7.12% 1,327.87 6.67%
箱体结构件 188.38 2.36% 1,336.05 4.22% 1,660.96 9.39%
其他 176.3 0.00% 631.66 0.00% 939.98 0.00%
注: 2017年 5月之后公司与聚能动力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聚能动力采购包装材料金额分别为 628.41万元、2,756.49
万元、430.48万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比例分别为 25.78%、31.09%和 12.34%,占
比相对较高。 2016年,随着公司业务增长,公司向聚能动力采购包装材料占同类产品采购比例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向聚能动力采购的设备改装件、箱体结构件、金属结构件占同类产品采购比例均未超过 10%,占比较小。
公司与聚能动力的后续交易将继续按照公司标准供应商采购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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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与上海月泉的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上海月泉采购的商品为隔膜,采购金额分别为 5,688.94
万元、4,101.06万元和 632.75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1.63%、0.49%和 0.05%。
I.上海月泉的基本情况
上海月泉成立于 2003年 9月 1日,成立时的股东为日东电工株式会社,持股比例为 100%。目前,上海月泉注册资本 3,515 万元,股东是溧阳月泉电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100%。上海月泉成立后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变更前股东及持股比例变更后股东及持股比例
2011年 6月日东电工株式会社持股 100%
日东电工株式会社持股 35%
TDK持股 65%
2014年 12月
日东电工株式会社持股 35%
TDK持股 65%
TDK持股 100%
2016年 8月 TDK持股 100%香港安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2016年 12月香港安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溧阳月泉电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100%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上海月泉控股股东溧阳月泉电能源有限公司受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控制,持股比例为 80%。自然人张绍旭 100%持股的米林县联动丰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公司及自然人与宁德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月泉成立至今一直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制造业务。2015 年、2016 年、2017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6,633.33 万元、4,361.13 万元和 686.69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II.公司监事任该公司董事的原因及背景,发行人对该公司的影响
公司监事吴映明曾于 2011年 6月至 2016年 8月期间担任上海月泉的董事,主要原因为吴映明于 2011年 6月起担任东莞新能源的采购与信息技术总监,2011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期间,TDK 持有并实际控制上海月泉。因此,吴映明由TDK派出到上海月泉担任董事。
2015 年 11 月,吴映明辞去在新能源科技下属子公司的所有职务。因 TDK拟处置上海月泉股权,在 2016年 8月出售之前未进行上海月泉董事的改选。2016年 8月,TDK出售上海月泉股权,吴映明不再担任上海月泉的董事。
发行人是上海月泉客户,除了发行人监事吴映明曾经担任上海月泉董事之外,双方彼此独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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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公司向上海月泉采购隔膜情况及必要性、公允性
宁德时代主要从2014年开始向上海月泉采购隔膜,主要系上海月泉提供的隔膜能满足公司质量要求,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发行人向上海月泉采购隔膜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考可比产品的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经比较报告期内宁德时代无关联第三方可比供应商价格,公司向上海月泉采购上述物料价格基本位于向第三方供应商可比采购价格区间内,价格差异水平位于合理区间内。采购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包括:商品规格型号差异;物料价格存在波动性,而物料于不同月份购入;以及采购规模存在差异。经比较分析,上述交易价格公允。
IV.交易对上海月泉的影响
根据上海月泉提供的资料,2015年、2016年、2017年,上海月泉向宁德时代销售隔膜形成收入占上海月泉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5.76%、94.04%和 97.63%。
报告期内,对发行人的销售收入是上海月泉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V.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2015年、2016年、2017年,公司向上海月泉采购隔膜金额占公司隔膜总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 18.91%、6.82%、0.86%。具体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
占同类采购
比例
金额
占同类采购
比例
金额
占同类采购
比例
隔膜 632.75 0.86% 4,101.06 6.82% 5,688.94 18.91%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海月泉的采购金额及占比持续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对隔膜的需求量大,且增长较快,单家隔膜厂商规模和扩产速度不能满足公司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的供应商数量和总采购金额均在增加。
公司目前并无进一步再扩大与上海月泉的采购规模的计划。
(2)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主要内容为销售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系统、锂电池材料等以及提供咨询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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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普莱德
动力电池系统及其他
230,199.92 11.51% 276,926.22 18.61% 70,810.86 12.42%
上海时代
动力电池系统及其他
不适用不适用 67,687.69 4.55% 14,443.86 2.53%
TDK、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
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锂电池材料及其他
31,329.24 1.57% 5,643.56 0.37% 6,279.86 1.10%
厂房建设服务、加工服务、测试服务
571.17 0.03% 31.15 0.00%--
德令哈时代
储能电池系统不适用不适用 1,452.99 0.10%--
渤海华美
咨询服务费 601.59 0.03%----
合计 262,701.92 13.14% 351,741.61 23.64% 91,534.57 16.05%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91,534.57 万元、351,741.61 万元
和 262,701.9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6.05%、23.64%和 13.14%。具体情
况如下:
①与普莱德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普莱德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包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发行人与普莱德的关联销售主要为销售电芯,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分别为 70,810.86 万元、
276,926.22 万元和 230,199.9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2.42%、18.61%和
11.51%。随着 2015 年以来动力电池行业快速发展,下游客户需求增加,带动发
行人电芯销售增加。2017 年 4 月,上市公司东方精工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从发行人处取得普莱德股权,自 2017年 5 月开始,普莱德已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考可比产品的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I.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普莱德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考可比产品的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报告期内,宁德时代向普莱德销售动力电池电芯平均价格(含税)分别为 1.66
元/Wh、1.73 元/Wh、1.22 元/Wh。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工作部、北京
卡达克科技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子公司)出具的《新能源动力电池系统行业市场研究报告》及高工锂电数据,2015年至 2017年度,能量密度、循环次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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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寿命处于可比区间的电芯产品均价介于 1.20-2.10 元/Wh。关联销售价格处于
合理区间,定价公允。
II.关联交易占普莱德同类采购比例及产品销售去向
根据东方精工披露的《东方精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5年、2016年 1-10月,普莱德向公司采购金额及占其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交易内容
2016年 1-10月 2015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宁德时代
采购电芯 239,206.58 81.25% 74,801.63 73.52%
采购 BMS 6,841.10 2.32% 244.34 0.24%
注:普莱德目前为上市公司东方精工全资子公司,由于东方精工 2017 年年报尚未披露,2016年度报告不包括 2016年度采购占比数据。
鉴于公司领先的技术及市场地位,且双方已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普莱德向宁德时代采购电芯占同期采购总额比例较高。
报告期内,普莱德采购公司相关产品加工后主要销售给北京新能源、福田汽车、中通客车。
III.与普莱德的合作安排
考虑到普莱德多年来从事电池系统的开发和销售,已有一定的积累和优势,公司将继续将普莱德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开拓包括北京在内的市场业务,维护销售渠道和客户关系。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与普莱德、北大先行、北汽集团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链上下游通力协作,开展动力电池研发、制造、回收、梯级利用等各项业务的合作。
②与上海时代的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拓展上海市场,向上海时代销售动力电池等。2015年、2016年发行人向上海时代销售金额分别为 14,443.86万元、67,687.69万元,占营
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53%、4.55%。2015 年 12 月,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将其所持上海时代全部股权转让给予自然人庄春蕾、李颢。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时代自 2017年 1 月开始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发行人与上海时代的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考可比产品的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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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与 TDK、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 TDK、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销售主要为销售锂电池材料、储能电池系统、动力电池样品电芯。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上述主体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6,279.86 万元、5,643.56 万元和 31,329.24 万元,占营业
收入比例分别为 1.10%、0.37%、1.57%,比例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关联销售金额及占同类产品销售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
占同类产品销售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产品销售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产品销售比例
动力电池系统 1,204.64 0.07% 124.69 0.01% 10.24 0.00%
储能电池系统 110.44 6.71% 242.27 6.16% 1,183.80 13.29%
锂电池材料 29,826.51 12.07% 5,146.83 8.42% 5,080.48 8.60%
其他 187.65 0.22% 129.78 0.51% 5.32 0.13%
I.销售动力电池系统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动力电池系统主要是销售样品电芯,销售金额较小,2017 年销售金额有所增加,主要是新能源科技为其日本客户采购的样品电芯。
由于样品电芯为根据需求定制、为用于实验的非量产产品,因此销售价格较一般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上述销售按照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
II.销售储能电池系统
公司储能电池系统目前尚未进入量产阶段,储能产品根据客户需求设计并生产。由于未量产、产品多为定制,因此公司销售的储能产品价格可比性较低。报告期内,新能源科技根据其客户需求向公司采购储能产品,交易价格根据客户对于产品配置及定制化需求、参考可比市场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报告期内,上述关联销售均价位于第三方采购价格区间内,定价公平合理。
III.销售锂电池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锂电池材料为广东邦普及其子公司向东莞新能源、宁德新能源销售软包聚合物锂电池正极材料钴酸锂和四氧化三钴,其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考可比产品的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报告期内,由于金属钴价格上涨较快,钴酸锂和四氧化三钴价格亦持续上涨。
广东邦普向东莞新能源、宁德新能源销售钴酸锂的价格位于市场价格区间内,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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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向 TDK、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的价格照市场化原则、参考可比产品的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3)租赁房产与设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承租房产与设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
交易
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宁德新能源
房产租赁 8,349.76 0.66% 10,291.86 1.23% 2,800.48 0.80%
设备租赁- - 457.20 0.05% 5,486.42 1.57%
聚能动力房产租赁 30.50 0.00% 46.94 0.01%--
合计 8,380.26 0.66% 10,796.00 1.29% 8,286.91 2.37%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对房产和设备的需求增长较高。但由于公司发展初期资金较紧,短期内难以大规模购买所需资产,因此主要通过租赁房产和设备的方式开展生产经营。而宁德新能源相关房产、设备在质量、配置和规模等方面能较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特别是其退出锂离子动力电池业务后,因此存在公司向宁德新能源租赁房产、设备情况。
近年来,公司通过新建、购买等方式取得所需的房产及设备,大幅减少关联租赁。其中,公司向宁德新能源购买物业和设备情况详见本节“三、关联关系及
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购买物业、
设备等资产”。
①承租房产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租赁的房产包括厂房、办公区、实验区、仓库及宿舍食堂。
租赁区域不存在公司与出租方混用情况。公司所租赁的相关房产主要为宁德新能源根据其未来生产经营规划所新建,公司租赁后可直接投入使用。
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向宁德新能源租赁房产面积分别为 132,656.90平方米、465,683.14平方米、188,081.15
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公司于 2017 年 1 月和 6 月分两批向宁德新能源购买了187,362.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和 288,928.00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共计 476,289.66
平方米,其中包括曾向宁德新能源租赁使用的部分房产。随着房产的陆续购买及构建,公司向宁德新能源租赁房产面积逐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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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承租设备具体情况
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 月期间,公司向宁德新能源租赁电芯生产线设备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芯的生产、加工。
该等设备租赁期间不存在公司与出租方混用情况。在公司租赁前,宁德新能源将其用于动力电池电芯的生产,因退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将相关设备租赁给公司使用。公司租赁后可直接投入使用。2016 年、2017 年公司陆续向宁德新能源购买了上述生产线设备,不再租赁。
③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房产的租金在参考周边房产租赁市场价格基础上,根据折旧额和税费确定。以 2017 年 12 月为例,公司向宁德新能源租赁房屋建筑物的月平均租金为 21.85元/㎡,处于公司租赁无关联外仓库月度租金的合理区间内。
公司上述设备的租金在参考设备成新率基础上,根据折旧额和税费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④后续发展安排等
报告期内,宁德时代通过新建工程中心、湖西园区、屏南园区、购买湖东园区的房屋、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等方式,有效减少了公司与宁德新能源之间的房屋租赁交易。其中,公司向宁德新能源购买物业和设备情况详见本节“三、
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
购买物业、设备等资产”。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生产经营以自有房产为主,公司向新能源科技或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面积为 188,081.15平方米,占公
司全部自有和租赁的房产面积比例为 13.83%;其中租赁的生产区的面积为
93,270.01平方米,占公司全部使用房产面积比例为 6.86%。公司关联租赁面积占
比较小,因生产经营需要继续租赁的部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租赁。自 2016 年2月以来,公司已不再向宁德新能源租赁设备。
⑤设备出租情况
2014 年公司曾出租给宁德新能源使用的设备为电芯样品生产线,因当时动力电池市场尚不成熟,公司订单量较少,出于经济性的考虑,暂时将相关设备出租给宁德新能源使用,公司再根据订单情况向宁德新能源采购所需电芯。该生产线于 2014年 10月停止租赁。停止租赁后用于公司自行生产。
2014 年上述租金收入 1,292.45 万元,经双方协商,上述设备租金在参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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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成新率的基础上、根据折旧额和税费确定。定价原则与承租设备交易价格一致。
定价公平、合理。
(4)合作研发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合作研发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宁德新能源 1,016.88 0.08% 414.16 0.03%--
由于消费电池和动力电池在电芯及其材料等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相通性,为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2016 年 9 月,公司与宁德新能源签署《共同开发协议》,双方在各自研发的基础上,对部分项目进行共同研发。研发工作由公司执行,宁德新能源支付相应的研发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比例(47.5%)和每月实际发生的合作研发费用确定。协议项下所产生的项目权利和
项目技术归公司所有,同时,宁德新能源及其关联方享有使用权。
对于合作研发协议,合同主要约定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内容 签订时间
2016年 9月 1日 主要内容
为了达到降低研发成本的目标,双方通过共同研发计划,分担双方的财务支出并分享研发成果。此研发工作主要将由宁德时代执行,对于从中产生的研发费用,ATL将会支付相应的合理份额 协议期限
自合同生效起五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宁德时代拥有协议项下的所有项目权利和项目技术,包括从中产生的直接
衍生物。
2、宁德时代同意授予 ATL及其关联方使用依据本协议而产生的项目权利、项
目技术、伴随相对应的 CATL 既有权利去制造、委托制造、使用、出售、经销许可产品,或对许可产品进行其他处置之许可。此许可为永久的、世界范围的、已支付对价的、可分许可的、非专属的。违约责任
如任一方因违反协议约定或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而致对方受损失时,未违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发行人与新能源科技的合作协议履行均保持正常状态,权属约定清晰,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198.77 426.94 1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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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购买物业、设备等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购买物业、设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新能源科技
购买物业 108,858.70 --
购买设备、软件许可
11,947.11 41,579.21 6,045.03
①购买物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业务发展较快,自有房产和设备不能及时满足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存在租赁宁德新能源部分房产和设备的情况。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宁德新能源分别于 2017年 1月和 2017年 6月签署了《厂房产权转让协议》和《厂房产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向宁德新能源购买 9 项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 187,362.00 平方米)、16 项在建
工程(建筑面积 288,928.00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面积 453.84亩)。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6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编号为闽中兴评字[2017]第 4005 号的《评估报告》是上述标的物业的作价基础。最终交易价格为 120,833.16万元(含税)。
因评估的物业为工业性房地产,宁德工业不发达,缺少工业地产配套服务,工业性房地产的交易案例不易获取,无法适用市场法;单独房地产的收益不易量化,无法适用收益法;但取得成本可以量化,故评估报告采用成本法对上述物业评估,资产评估方法和参数设置合理,评估结果公允。
公司从宁德新能源购入的已建成及在建钢构或钢混框架结构厂房,单位建筑面积平均价格为 1,808.98 元/平方米。可获取的宁德市当地建于 2016 年 11 月的
一栋 5层、钢混框架结构农产品加工标准厂房的建设工程单位造价为 1,221.15元
/平方米。公司收购价格略高,主要因为公司购买的物业与当地农产品加工标准厂房不可完全类比,具体而言:
1、由于建筑物的用途不同,建设方对于建筑物的指标要求不同,包括钢含
量、楼层高度、荷载、装修要求、消防等级、安装等,所以在桩基、地基基础工程,钢筋混泥土工程,楼地面工程的价格上均存在差异,不可完全类比。
2、可比厂房工程造价中不含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电气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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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空调、燃气管道、消防、防雷、弱电等内容。因此,造价相对较低。
②购买设备情况
此外,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减少关联租赁,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向新能源科技或其子公司购买了部分生产设备、实验设备和办公设备。设备购买前主要为宁德新能源自用,部分电芯生产设备租赁给公司使用。报告期内购买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6年度 2015年度
设备购买 11,346.32 41,579.21 6,045.03
公司向宁德新能源采购的原因包括:(1)宁德新能源该等设备平均使用期
限在 2-3 年,经过较好磨合,处于故障率较低的阶段;(2)所需购买的设备中
有部分专用设备,从外部新购需要经过定制、安装、调试,经历时间较长,直接从宁德新能源购买可以直接投入使用;(3)宁德新能源因母公司战略调整,陆续
退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与动力电池业务相关的设备未来使用价值较低;
(4)公司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等原因陆续实施设备购买。
报告期内存在同时采购和租赁宁德新能源设备两种方式,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等原因陆续采购设备所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向宁德新能源购买的设备按照相关资产的账面净值和税费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2)出售设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设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新能源科技 32.09 2,926.81 -
报告期内,公司向新能源科技出售少量生产设备。上述设备出售价格按照该等设备的账面净值和税费确定。
(3)购买股权
①购买北京锂时代 40%股权
2015 年 6 月,公司与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其持有的北京锂时代 4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0%,交易价格为 424万元。
2015 年 7 月,公司向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北京锂时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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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该项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北京锂时代 91%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前北京锂时代未实际经营,此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及其资金成本,由双方协商确定。
②购买普莱德 25%的股权
2016 年 3 月,公司与东莞新能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普莱德2,500万元出资,占比为 25%,交易对价为 6,750.00万元。2016年 3月,公司向
东莞新能德支付了股权转让款。2016年 6月,普莱德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
I.交易与定价情况
2016 年 3 月,公司与东莞新能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普莱德2,500 万元出资,占比为 25%,交易对价为 6,750.00 万元,折合每注册资本 2.7
元。2017 年 4 月,公司转让普莱德 23%的股权给东方精工,23%的股权价值为109,250万元,折合每股 47.5元。
II.购买股权的情况
新能源科技拟退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在此背景下东莞新能德与公司探讨出售普莱德股权事宜。此时,国内动力电池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尚未完全明朗。
普莱德历史盈利情况不佳。双方在参考东莞新能德历史出资额、过往业绩,并考虑普莱德未来发展前景等基础上,协商确定上述交易的价格。东莞新能德入股价格比较低,其通过该次交易已实现了 170%的投资回报。
III.出售股权的情况
2016年 6月,公司将所持的普莱德 2%股权转让给了普莱德的员工持股平台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普莱德 23%股权。
2017 年 4 月,宁德时代将所持普莱德 23%的股权转让给东方精工,转让价格 47.50元/股。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同
致信德评报字(2016)第 206号),按收益法确认的评估结果 475,000万元。经
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普莱德 10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为 475,000 万元。对应23%的股权价值为 109,250万元。
IV.股权转让价格差异的说明
因公司前述收购、转让普莱德股权在转让背景、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控制权转让情况、支付对价、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两次股权转让作价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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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两次股权转让背景不同
2016 年股权转让时,出让方控股股东已有退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的计划,该次股权转让亦为退出计划的一部分。2017 年的股权转让为收购方出于整体战略布局的需要。东方精工有意通过收购普莱德股权,将业务切入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动力电池系统领域,进一步深化其在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板块的业务布局。
(II)市场及行业环境发生变化
随着国家各部委陆续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并将其列入国家战略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普莱德 2016年的业绩相应实现快速增长。2016 年 1-10 月营业收入 32.30 亿元、扣非后净利
润达到 3.21亿元。盈利能力较 2014年有了较大变化。
(III)控制权溢价
2016年股权转让涉及的是参股权,而 2017年东方精工收购的是全部股权,包含了控股权,具有一定的控制权溢价。
(IV)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存在风险溢价
2017 年股权转让支付的对价主要为上市公司股份。一方面,上市公司不需要准备大额资金用于收购。另一方面,有价证券本身价格存在波动风险,需要有一定的风险溢价。
(V)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对估值影响
2017 年交易的股权出让方均做出了业绩承诺,且出让方之一北汽集团为普莱德重要客户。在存在有效的业绩承诺的交易案例中,估值水平通常会较没有业绩承诺交易更高。
综上所述,公司收购、转让普莱德股权作价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③对 NAL增资
公司子公司加拿大时代于 2017年 11月与联营企业 NAL签署了两份《股份认购协议》,并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和 12 月以货币 1,000.00 万加元和 4,000 万
加元分两次向 NAL 增资,折合人民币 5,175.40 万元和 20,530.40 万元,增资价格
均为 2.75加元/股。增资完成后,加拿大时代持有 NAL 股权比例由 24.36%增加
至 43.59%。
2017年 12月,NAL向加拿大时代出具《可转换票据》,约定由加拿大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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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NAL提供 1,600万加元的借款,同时加拿大时代有权按约定时间选择将前述借款转为对 NAL的股权。其中 1,000万加元对应的转股价格为以下两者中较低者:
2.2 加元/股和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最低价格;600 万加
元借款对应的转股价格为以下两者中较低者:2.75 加元/股和可转债存续期内公
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最低价格。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上述借款尚未支付。
(4)出售股权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与宁德新能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其持有的宁德润源的 250 万元出资,占比为 5%,交易对价为 250 万元。2017 年 12 月 1日,宁德新能源支付了股权转让款。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宁德润源已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
(5)技术许可
①公司取得技术许可
公司出于业务发展需要及储备潜在技术资源考虑,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协商后签署技术许可协议,取得关于部分与动力电池相关的知识产权、技术的使用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早期曾涉足动力电池业务领域,并积累了部分知识产权和技术。根据 TDK对其的战略调整,新能源科技从 2015年开始逐步退出该项业务。鉴于上述背景,公司于 2015年 10月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签订《关于电动车及储能系统电池知识产权、技术之许可协议》,约定授予方将许可技术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期限许可公司以非独占、非排他、不可转让和分许可的普通许可方式使用。
大学评估以 2014年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专利技术(含在申请专利)992项和非专利技术使用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大学评估[2015]FZ0058号评估报告书。经评估,被许可的技术使用权价值为 26,197.00 万元。双方协商确
定技术使用费为 25,475.20万元。
2017 年 9 月,公司与上述授予方补充签署了《关于电动车及储能系统电池知识产权、技术之许可协议的补充协议》,根据公司实际使用需要,对原许可协议约定的被许可技术范围进行调整,剔除无需使用的专利。调整后公司被许可使用专利技术为 502项(含在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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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评估以 2017年 03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调整后的被授权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价值根据最新情况进行了重新评估,出具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内部管理而了解价值的需要对其被许可的技术使用权基于其作出的盈利预测及技术贡献占比前提下的价值评估报告书》(大学评估[2017]FZ0043号)。
经评估,被许可的技术使用权价值为 24,321.00 万元。经双方协商,调整后的技
术使用费总额不变。本次评估方法和参数设置合理,评估结果合理,定价公允。
根据大学评估编号为大学评估[2017]FZ0043号资产评估报告,每一个专利、非专利技术对公司销售利润的综合贡献率=销售收入占比*工序贡献率*该专利或专有技术在该道工序中的贡献比。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占公司所有技术的贡献率比重为9.90%,对公司销售利润的分成率为
2.91%,对公司经营业绩贡献程度较低,非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技术。
上述 25,475.20 万元技术使用费按照合同要求分两期付款,按照合同要求分
两期付款,付款日期分别为 2015年 12月 31日及 2017年 3月 31日。公司按照2014 年 1 月 1 日三年期贷款利率确认该项无形资产-技术许可的初始入账成本21,792.61万元。
公司技术许可的初始入账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公司取得的专有技术、技术许可按照年限平均法在预期的经济寿命内直线法摊销,无净残值,摊销方法及期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
②公司对外提供技术许可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宁德时代自身的技术积累逐渐增厚,并通过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已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尤其在锂离子电池电芯及其材料基础研究领域具有较突出的技术优势。因此,公司将技术授权业务作为加强产业链合作、拓展收入来源的战略方向之一。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技术许可协议,进行对外技术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Ⅰ.对新能源科技及其关联方的技术许可
鉴于消费电池和动力电池在电芯及其材料等研究方面的相通性,2016 年 9月,公司与宁德新能源签署了《共同开发协议》,约定协议项下所产生的项目权利和项目技术归公司所有,同时,宁德新能源及其关联方享有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1、经常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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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之“(5)合作研发”。
2017 年 9 月,公司和新能源科技签署了《技术许可协议》,授予新能源科技及其母公司等基于与公司技术及技术更新相关的知识产权使用、复制等权利。
上述许可技术包含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负极技术、正极技术、电解液技术 4个领域的 185项专利及对应的非专利技术。该许可不可被应用于电动车辆的新能源电池、电力电网储能系统等产品。该项许可的许可期间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0年,期满后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可自动延长 5年,尔后亦同。
大学评估以 2017年 05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拥有的、用于上述授权的专利及专有技术所有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大学评估[2017]FZ0044号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涉及的专利及专有技术所有权价值为 82,342.00 万元。北京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7年 6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上述协议涉及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 4558 号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涉及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权价值为5,473.71万美元。根据使用权价值评估结果,并参考所有权价值评估情况,并综
合考虑该等技术的市场应用范围、市场应用前景及对被许可方的贡献,经双方协商确定,被许可方应一次性支付许可费 5,500.00万美元及在许可期间内的权利金
(按照被许可方售出的含有授权技术的电池产品相关收入的 3%计算)。本次评估方法和参数设置合理,评估结果合理,定价公允。许可期间内的权利金收取标准符合惯例。
根据协议约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公司于相关技术许可对外交付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36,502.95万元。
2017年 9月,公司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签署了《专利转让及许可协议》,约定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将拥有的与电动车及储能系统电池相关的 6 项专利转让给公司。同时,公司同意将上述专利技术许可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使用。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作价 100万元。
此外,鉴于宁德新能源在历史上曾有部分技术研发人员参与公司动力电池研发项目,并在取得的专利上署名。因此,公司于 2017年 9 月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签署确认函,同意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对前述合作产生的公司 286 项专利技术享有使用权。
发行人与宁德新能源等进行技术授权或合作研发,是基于双方各自的业务发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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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进行协商的结果,且公司自有技术是生产经营所需技术的主要来源,公司资产完整,不存在对宁德新能源等的技术依赖,发行人具备独立的研发能力。
Ⅱ.对联营公司的技术许可
2017 年 9 月,公司与上汽时代签署《技术许可协议》,就上汽时代研发、生产和销售指定产品所需使用的技术向上汽时代授予非排他的技术许可权。许可费用根据上汽时代的利润水平按照一定比例按年收取。技术许可费率按上汽时代利润率水平分段计算,最高不超过 5%。
(6)股东借款
①东莞新能源对发行人的借款
2014年 12月,宁德时代及其股东与新能源科技、宁德新能源、东莞新能源、东莞新能源电子科技共同签署借款及股权认购协议,向其借款等值 2亿美元的人民币 123,663.00万元(按照当时汇率计算),期限为 5年。此外,宁德时代及其
股东同意授予宁德新能源一项认股权,在取得借款后的 5年期间内,宁德新能源有权以 6,000万美元认购宁德时代 20%的股权。同时,发行人向东莞新能源归还了其于 2014年 10月至 11月提供的 30,750.00万元借款。
2015 年 9 月,上述各方签署了上述协议的解除协议,解除上述借贷关系和认股权约定,宁德时代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其支付利息5,158.64万元及补偿款 1,655.89万元。
同时,宁德时代与东莞新能源签署新的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仍为 123,663.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5年 10月 1日至 2016年 4月 30日。利率为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6%。2016年 3月,宁德时代与东莞新能源签
署借款协议之解除协议,提前偿还了上述借款本金和利息。
上述借款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东莞新能源- 1,019.21 6,514.50
②报告期之前的股东借款
2014 年至今,公司业务快速增长。但在发展初期,注册资本相对较小,公司主要通过借款筹集所需资金。2013年 11月,宁德时代收到股东聚友投资 6,841.17
万元借款,借款期间为 2013年 11月 12日-2014年 7月 2日。该笔款项主要用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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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公司业务发展。2014 年 7 月,公司向股东聚友投资归还了于 2013 年 11 月取得的 6,841.17万元借款。考虑到借款时间短,以及公司尚处于业务发展初期,
因此,聚友投资该笔借款未向公司收取利息。上述无息借款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014年至今,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借贷行为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可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上述交易已经 2017年 9月 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于 2017年 9月 26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因此,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合法、合规。
(7)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增资
公司于 2013年 12月、2015年 1月、2016年 10月、2017年 6月通过子公司宁德和盛分别取得广东邦普 35%、34.02%、2.55%和 2.55%股权,合计 74.12%
(2017 年 6 月股权转让同时,广东邦普的少数股东对广东邦普增资,增资后宁德和盛持有其出资比例变为 66.72%)。公司及宁德新能源作为宁德和盛的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向其累计分别提供资金 19,634.63万元、18,864.13万元用于宁德和
盛收购广东邦普上述股权。2017年 8月 3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宁德和盛股东会同意,公司及宁德新能源分别以 19,634.49 万元、18,864.51
万元资金对宁德和盛进行同比例增资,每 1元出资额增资价格为 1元,共增加宁德和盛注册资本 38,499.00 万元。宁德和盛取得增资款后即归还了公司及宁德新
能源之前所累计提供的资金。
3、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普莱德 190,237.75 34.85% 4,435.07 7.77% 1,925.00 4.56%
新能源科技 9,384.06 1.72% 1,693.97 2.97% 5,225.84 12.38%
上海时代---- 1,220.80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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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德令哈时代-- 500.00 0.88%--
普莱德 2017 年较多采用票据用于结算向公司的采购货款,因接近年末尚未背书转让或向银行贴现,导致 2017年末公司对普莱德的应收票据余额较大。
(2)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普莱德 41,470.34 5.99% 183,127.49 25.03% 43,675.30 18.24%
上海时代-- 37,707.41 5.15% 6,875.67 2.87%
TDK 176.67 0.03% 1,121.07 0.16% 761.65 0.32%
德令哈时代
-- 680.00 0.09%--
(3)预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普莱德---- 13.84 0.20%
新能源科技 2.77 0.01%-- 0.93 0.01%
NAL 11,551.75 37.77%----
(4)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格尔木时代新能源---- 20.00 0.36%
德令哈时代-- 78.09 0.42%--
黄银成-- 6.49 0.04% 15.07 0.27%
报告期内,宁德时代为入选公司关键人才计划的员工提供免息借款用于购房、购车或装修等,作为员工福利,借款金额不高于 36 个月基本工资和购房、购车或装修款。黄银成作为公司曾经的监事的近亲属,因入选关键人才计划,按公司规定曾取得免息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黄银成不再为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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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科技-- 2,578.44 0.59%--
聚能动力-- 5,255.97 1.20%--
东莞仕能-- 320.09 0.07% 24.76 0.02%
(6)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东莞仕能-- 205.31 0.06% 12.26 0.01%
新能源科技 7,301.60 1.47% 2,412.26 0.76% 216.42 0.15%
聚能动力-- 4,233.34 1.33% 2,469.23 1.68%
上海月泉-- 116.39 0.04% 845.34 0.57%
(7)预收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科技 0.00 0.00% 5,305.77 60.48% 3,669.70 11.47%
盛德大业 293.00 1.44%----
普莱德 10,056.16 49.50%----
(8)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科技-- 22,056.00 61.23% 22,442.93 71.99%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对新能源科技有较大规模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新能源科技提供给宁德和盛用于收购广东邦普的款项,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关联关
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7)少数
股东对子公司的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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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长期应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科技- - - - 11,826.84 11.96%
公司需要向宁德新能源、新能源科技分期支付的技术许可使用费 25,475.20
万元,该费用分别于 2015年 12月和 2017年 3月分两期支付,截至 2015年末,计入长期应付款的余额为 11,826.84万元。
(10)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新能源科技- - 12,544.72 100.00% 125,116.7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为东莞新能源提供给公司的借款和宁德时代需要向宁德新能源、新能源科技分期支付的技术许可使用费。
4、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主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考可比产品的市场价格、依据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账面价值及折旧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5、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利益关系
2012年 11月至 2015年 6月,泰丰先行持有发行人重要子公司青海时代 25%股权,为其少数股东。2015年 1-6月期间发行人曾向泰丰先行采购锂电池正极材料,采购金额为 8,550.10万元,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015年 6月,
公司收购了泰丰先行所持的青海时代 25%的少数股权后,泰丰先行不再持有青海时代的股权。
(三)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的简要汇总表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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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0,874.15 30,703.04 23,262.87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262,701.92 351,741.61 91,534.57
承租资产 8,380.26 10,796.00 8,286.91
合作研发 1,016.88 414.16 -
对外授予技术许可 36,502.95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198.77 426.94 154.59
偶发性关联交易
购买物业、设备、专利等
120,905.81 41,579.21 6,045.03
出售设备 32.09 2,926.81 -
购买股权- 6,750.00 424.00
出售股权 250.00 --
取得技术许可---
股东借款- - -
利息使用费- 1,019.21 6,514.50
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增资
766 - 12,502.33
其他-- 1,655.89
(四)公司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以下措施有效减少未来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新建及购买物业
报告期内,宁德时代通过新建工程中心、湖西园区、屏南园区、购买湖东园区的房屋、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等方式,有效减少了公司与宁德新能源之间的房屋租赁交易。随着上述新建房屋逐渐投入使用,公司与宁德新能源的关联房屋租赁将进一步降低。
(2)购买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向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购买了部分生产设备、实验设备等,有效降低了公司的关联设备租赁。
(3)采购水电等能源
2016年以来,宁德时代先后分别与国网福建省电力宁德供电公司、中闽(宁德)水务公司等公用事业单位签署了相关协议,直接向其采购电力和水等。截至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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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 30日,公司与宁德新能源之间水电等采购交易已终止。
(4)终止劳务服务
2016 年以来,宁德时代先后与宁德新能源签署《后勤服务结算协议》等相关协议,对 IT 服务、除宿舍管理外的后勤服务、加工、咨询等服务进行了结算和终止。
2、完善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和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回避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对所有股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除上述规定以外,公司还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范围、审批、程序等进行了细致规定。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瑞庭投资特向宁德时代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
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德时代《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宁德时代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宁德时代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曾毓群、李平特向宁德时代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宁德
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德时代《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宁德时代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宁德时代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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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
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17年 9月 10日和 2017年 9月 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人于 2017 年11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投资North American Lithium Inc.(北美锂业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 NAL增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当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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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本公司任职提名人董事任职期间
1 曾毓群董事长董事会 2017年 6月至 2018年 12月
2 李平副董事长董事会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3 黄世霖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4 潘健副董事长董事会 2017年 6月至 2018年 12月
5 周佳董事、总经理董事会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6 王红波董事董事会 2016年 1月至 2018年 12月
7 薛祖云独立董事董事会 2017年 6月至 2018年 12月
8 洪波独立董事董事会 2017年 9月至 2018年 12月
9 蔡秀玲独立董事董事会 2017年 6月至 2018年 12月
1、曾毓群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科院物理研究所博
士。1999年 12月至 2017年 3月,历任新能源科技总裁兼 CEO、董事等职务;期间曾兼任 TDK 株式会社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及能源设备业务总经理,宁德新能源董事长、东莞新能源电子董事长和经理、东莞新能源董事长和经理、东莞新能德执行董事、普莱德董事。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宁德时代有限董事。2012年至今,任瑞庭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2、李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复旦大学学
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1996年至 2002年,任上海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至 2017年,任上海适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2年至今,任永佳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至今,任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 11月至 2017年 6月,任本公司前身及本公司董事长;2017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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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世霖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合肥工业大
学学士。2004年 2009年,任东莞新能源研发总监。2009年至 2011年,任东莞新能德副总裁。 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宁德新能源研发总监。2010年至 2014 年,任普莱德董事。 201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历任本公司前身宁德时代有限总经理、董事,本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17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4、潘健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芝加哥大学硕士。1998
年至 2001 年,任科尔尼咨询咨询顾问。2003 年至 2004 年,任贝恩咨询咨询顾问。2005年至 2008年,任MBK Partners投资基金副总裁。2008年至今,任 CDH
Investments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董事总经理。2011年 7月至 2015年 7月,任新能源科技董事。2011年至 2016年,任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1年至 2017年,任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今,任 Ceva Sante Animale Group.董事。2016年至今,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闻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宁德时代有限董事;2017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5、周佳(Jia Zhou)先生,1978年出生,美国国籍,芝加哥大学硕士。2000
年至 2005 年,任贝恩咨询战略咨询顾问。2007 年至 2008 年,任美国资本集团投资经理。2008年至 2013年,任鼎晖投资执行董事。2013年 4月至 2015年 11月,历任宁德新能源财务总监、资深人力资源总监、总裁办主任。2015年 12月至 2017年 4月,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 4月至 6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江苏时代董事长、时代上汽董事。
6、王红波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会
计学学士、中山大学硕士,具有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资格。1991年到 1993年,任职于国家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1994年至 2003 年,历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副经理、总监。2003年至 2010年,历任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2011 年至 2012 年,任 TCL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 年至2015 年,任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2015 年至今,任招银国际(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现兼任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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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
7、薛祖云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博
士。1983年至 1988年,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工程师。1991年至 1996年,任中国电子器材公司厦门公司财务经理。1996年至 1999年,任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1999年至 2001年,任中青基业投资发展中心财务总监。2001年至今,任厦门大学教授。现兼任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洪波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硕士,
一级律师。1983年至 1984年,任福建省司法厅干部。1984年至 2000年,任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 年至今,任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期间曾兼任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现兼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9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9、蔡秀玲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建师范大
学博士。1984 年至今,历任福建师范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院经济学系系主任、经济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2017 年 6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本公司任职提名人监事任职期间
1 吴映明监事会主席瑞庭投资、李平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2 王思业监事监事会 2017年 3月至 2018年 12月
3 冯春艳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 2016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1、吴映明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工学院
学士。2006 年至 2012 年,任东莞新能源采购与信息技术总监。2012 年 2 月至2015年 11月,任宁德新能源采购总监。2015年 12月至 2017年 5月,任本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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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信息技术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时代总经理,兼任时代上汽总经理、时代供应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王思业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科技大
学硕士。2007年至 2010年,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0年至 2012年,任中信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经理。2012 年至今,任国开博裕(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紫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凯思博宏计算机应用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2017年 3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3、冯春艳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佳木斯大学
学士。1997年至 2002年,任东莞承达制品厂工艺工程师。2002年至 2011年,任东莞新科磁电厂部门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宁德新能源高级经理。2016年 1月至今,历任本公司总裁办资深经理、总监。2016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本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
1 周佳董事、总经理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2 黄世霖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3 谭立斌副总经理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4 吴凯副总经理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12月
5 蒋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7年 6月至 2018年 12月
6 郑舒财务总监 2017年 6月至 2018年 12月
1、周佳,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2、黄世霖,简历参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3、谭立斌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浙江大学学
士。1991年至 1998年,任东莞新科电子厂部门经理。1999年至 2001年,任戴尔(中国)计算机公司 NPI经理。2001年至 2004年,东莞新能源电子销售经理。
2004年至 2013年,任东莞新能源销售总监。2013年 9月至 2015年 11月,任宁德新能源销售副总裁。2015年 12月至 2017年 5月,兼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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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凯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
博士。1992年至 1998年,任武汉理工大学讲师。1998年至 2002年,任东莞新科磁电厂研发经理。2002年至 2004年,任东莞新能源电子研发经理。2004年至2012年,任东莞新能源研发总监。2012年 8月至 2015年 11月,任宁德新能源技术副总裁。2015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首席科学家、副总经理。
5、蒋理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
2004年至 2007年,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2008年至 2015 年,历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董事、董事、执行董事。
2015年至 2017年,任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7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郑舒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会计
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士,会计师。2002年至 2006年,任中国铁通集团福建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6年至 2009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外区域预算经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9年至 2013年,任万鼎硅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3年至 2016年,任搜狐畅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CYOU)财务总监。2016年 4月至 2017年 6月,任本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17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四)其他核心人员
本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共有 4名,基本情况如下:
1、赵丰刚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技大
学硕士。1990年 8月至 1998年 6月,任南京化学工业公司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1998年 6月至 2000年 6月,任东莞新科磁电厂高级工程师。2000年 6月至 2012年 6 月,任东莞新能源研发总监。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宁德新能源工程资深总监。2015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工程副总裁,现兼任广东邦普董事。
2、项延火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工业大
学学士。199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0 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车间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杭州千岛湖凯鼎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 7月至 2011年 7月,任杭州能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 8月至 2012年 12月,任宁德新能源资深经理。2012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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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3、胡建国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杭州商学院
(现为浙江工商大学)学士。1995年 7月至 2008年 8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设计工程师、工程科科长、技术副总兼总工程师。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月,任杭州智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 10月至 2012年 11月,任东莞新能德开发部总监。2012年 12月至 2014年 10月,任宁德时代有限开发部资深经理;2014年 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前身及本公司总监。
4、唐红辉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有
色金属冶金博士研究生。2006年 7月至 2009年 1月,任深圳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 年 2 月至今,任湖南邦普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广东邦普研发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其它兼职企业名称兼职职务与公司关系
曾毓群董事长
瑞庭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控股股东
宁德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毓群控制的企业
宁德瑞合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毓群控制的企业
瑞华投资董事曾毓群控制的企业
瑞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毓群控制的企业
李平副董事长
宁德永佳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李平控制的企业
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李平控制的企业
RCS INVESTMENT
CO., LTD
董事李平控制的企业
RAINBOW RICH
PROFITS LIMITED
董事李平控制的企业
RAINBOW CASTLE
DEVELOPMENTS
LIMITED
董事李平控制的企业
Walnut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董事李平担任董事的企业
Walnut Investment
Holding II Limited
董事李平担任董事的企业
CHINA F&B GROUP 董事长李平担任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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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任职其它兼职企业名称兼职职务与公司关系
黄世霖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宁德聚友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黄世霖控制的企业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虎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世霖控制的企业
潘健副董事长
CDH Investments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总经理潘健担任董事总经理
Ceva Sante Animale
Group.
董事潘健担任董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闻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潘健控制的企业
周佳
董事、总经理
上汽时代董事本公司参股公司
王红波董事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王红波担任董事
薛祖云独立董事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祖云担任独立董事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祖云担任独立董事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祖云担任独立董事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祖云担任独立董事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祖云担任独立董事
洪波独立董事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波担任独立董事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洪波担任独立董事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波担任独立董事
吴映明
监事会主席
倍道投资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股东润泰宏裕的普通合伙人;公司股东荣源宏顺的有限合伙人博观正合的普通合伙人;公司股东博瑞荣通的有限合伙人春和瑞福的普通合伙人
王思业监事
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王思业担任董事
国开博裕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王思业担任董事总经理
北京凯思博宏计算机应用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王思业担任董事
北京紫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王思业担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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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任职其它兼职企业名称兼职职务与公司关系
吴凯副总经理
合趣投资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股东恒源瑞华的普通合伙人;公司股东润泰宏裕的有限合伙人春和瑞泽的普通合伙人
上汽时代董事本公司参股公司
郑舒财务总监上汽时代监事郑舒担任监事
赵丰刚
其他核心人员
积发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
公司股东荣源宏顺的普通合伙人;公司股东恒泰瑞福的普通合伙人;公司股东博瑞荣合的有限合伙人博观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间的亲属
关系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法定义务责任的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组织的上市辅导培训,并学习了与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了解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
资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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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任职对外投资的公司/企业
持股比例/
出资比例
曾毓群董事长
瑞庭投资 100.00 %
宁德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99.00%
宁德瑞合投资有限公司 99.00%
瑞华投资 100.00 %
李平副董事长
永佳投资 100.00 %
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
合荔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64.00%
RCS INVESTMENT CO., LTD 100.00 %
RAINBOW CASTLE
DEVELOPMENTS LIMITED
75.00%
博观投资 1.44%
博观正合 2.69%
春和瑞福 4.66%
春和瑞泽 6.45%
凌顶视野 7.81%
风行益泰 3.91%
黄世霖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聚友投资 100.0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虎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0%
春和瑞泽 4.33%
屏南县衡际水电有限公司 10.00%
屏南大创路下水电有限公司 10.00%
潘健副董事长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闻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
EMERRALD INDUSTRIES
LIMITED
100.00%
宁波梅山保税区列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9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8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朗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
天津宝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2%
周佳董事、总经理春和瑞泽 3.00%
王红波董事
深圳红树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
深圳市绿色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10.00%
深圳市招银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 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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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任职对外投资的公司/企业
持股比例/
出资比例
业(有限合伙)
吴映明监事会主席
倍道投资 100.00 %
博观投资 84.58%
屏南县衡际水电有限公司 15.00%
屏南大创路下水电有限公司 15.00%
王思业监事
北京京华医药有限公司 19.71%
北京紫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00%
新余聚兴咨询有限公司 14.30%
冯春艳监事风行益泰 2.73%
谭立斌副总经理博观投资 2.86%
吴凯副总经理
合趣投资 100.00 %
风行益泰 79.07%
博观正合 77.53%
赵丰刚其他核心人员
积发投资 100.00 %
凌顶视野 69.31%
春和瑞福 65.03%
项延火其他核心人员春和瑞福 2.12%
胡建国其他核心人员春和瑞福 2.16%
唐红辉其他核心人员宁波盟创投资有限公司 3.16%
注:除黄世霖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虎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外,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此外,曾毓群与 Vistra Trust (BVI) Limited签订信托计划协议,通过 Vistra
Trust (BVI) Limited全资子公司 Valiancy Limited持有新能源科技股权权益,该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为曾毓群及其家属。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Valiancy Limited持有新能源科技 0.62%的股权。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除上述对外投资,无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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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
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号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 黄世霖 260,900,727 13.34%
2 李平 111,950,154 5.73%
除上表所列人员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黄世霖、李平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李平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李平,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博观投资、博观
正合、春和瑞福、春和瑞泽、凌顶视野、风行益泰的出资分别为 1.44%、2.69%、
4.66%、6.45%、7.81%、3.91%。博观投资、博观正合、春和瑞福、春和瑞泽、
凌顶视野、风行益泰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博瑞荣合、荣源宏顺、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恒泰瑞福的出资均为 99.89%,博瑞荣合、荣源宏顺、博瑞荣
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恒泰瑞福分别持有公司 1.98%、1.32%、1.98%、1.98%、
1.32%、1.32%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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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A)
企业名称(B)
(A持有 B的出资比例)
企业名称(C)
(B持有 C的出资比例)
C持有发行人
的股权比例
李平
博观投资(1.44%)博瑞荣合(99.89%) 1.98%
博观正合(2.69%)荣源宏顺(99.89%) 1.32%
春和瑞福(4.66%)博瑞荣通(99.89%) 1.98%
春和瑞泽(6.45%)润泰宏裕(99.89%) 1.98%
凌顶视野(7.81%)恒源瑞华(99.89%) 1.32%
风行益泰(3.91%)恒泰瑞福(99.89%) 1.32%
2、黄世霖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黄世霖,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春和瑞泽 4.33%的出
资。春和瑞泽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润泰宏裕 99.89%的出资,润泰宏裕持有公司
1.98%的股份。
姓名(A)
企业名称(B)
(A持有 B的出资比例)
企业名称(C)
(B持有 C的出资比例)
C持有发行人
的股权比例
黄世霖春和瑞泽(4.33%)润泰宏裕(99.89%) 1.98%
3、周佳
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佳,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春和瑞泽 3.00%的出资。春和
瑞泽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润泰宏裕 99.89%的出资,润泰宏裕持有公司 1.98%的
股份。
姓名(A)
企业名称(B)
(A持有 B的出资比例)
企业名称(C)
(B持有 C的出资比例)
C持有发行人
的股权比例
周佳春和瑞泽(3.00%)润泰宏裕(99.89%) 1.98%
4、吴映明
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吴映明,持有倍道投资 100%的股权,同时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博观投资 84.58%的出资额。倍道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博观正合、春
和瑞福及润泰宏裕的出资均为 0.11%。博观投资、博观正合、春和瑞福作为有限
合伙人持有博瑞荣合、荣源宏顺、博瑞荣通的出资均为 99.89%,博瑞荣合、荣
源宏顺、博瑞荣通、润泰宏裕分别持有公司 1.98%、1.32%、1.98%、1.98%的股
份。
姓名(A)
企业名称(B)企业名称(C)企业名称(D) D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
A持有 B的股权比例
A/B 持有 C的出资比例 B/C持有 D的出资比例
吴映明
倍道投资(100%)
博观正合(0.11%)荣源宏顺(99.89%) 1.32%
春和瑞福(0.11%)博瑞荣通(99.89%)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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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A)
企业名称(B)企业名称(C)企业名称(D) D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
A持有 B的股权比例
A/B 持有 C的出资比例 B/C持有 D的出资比例
-润泰宏裕(0.11%) 1.98%
-博观投资(84.58%)博瑞荣合(99.89%) 1.98%
5、冯春艳
公司监事冯春艳,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风行益泰 2.73%的出资。风行益泰作
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恒泰瑞福 99.89%的出资,恒泰瑞福持有公司 1.32%的股份。
姓名(A)
企业名称(B)
(A持有 B的出资比例)
企业名称(C)
(B持有 C的出资比例)
C持有发行人
的股权比例
冯春艳风行益泰(2.73%)恒泰瑞福(99.89%) 1.32%
6、谭立斌
公司副总经理谭立斌,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博观投资 2.86%的出资。博观投
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博瑞荣合 99.89%的出资,博瑞荣合持有公司 1.98%的股
份。
姓名(A)
企业名称(B)
(A持有 B的出资比例)
企业名称(C)
(B持有 C的出资比例)
C持有发行人
的股权比例
谭立斌博观投资(2.86%)博瑞荣合(99.89%) 1.98%
7、吴凯
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吴凯,持有合趣投资 100%的股权,同时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风行益泰、博观正合的出资比例分别为 79.07%、77.53%。合趣投
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春和瑞泽、恒源瑞华的出资比例均为 0.11%。风行益泰、
博观正合、春和瑞泽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恒泰瑞福、荣源宏顺、润泰宏裕的出资均为 99.89%。恒泰瑞福、荣源宏顺、润泰宏裕、恒源瑞华分别持有公司 1.32%、
1.32%、1.98%、1.32%的股份。
姓名(A)
企业名称(B)企业名称(C)企业名称(D)
D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 A持有 B的股权比例
A/B 持有 C的出资比例 B/C持有 D的出资比例
吴凯
合趣投资(100%)
春和瑞泽(0.11%)润泰宏裕(99.89%) 1.98%
-恒源瑞华(0.11%) 1.32%
-风行益泰(79.07%)恒泰瑞福(99.89%) 1.32%
-博观正合(77.53%)荣源宏顺(99.89%) 1.32%
8、赵丰刚
公司核心人员赵丰刚,持有积发投资 100%的股权,同时作为有限合伙人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68
有春和瑞福、凌顶视野的出资分别为 65.03%、69.31%。积发投资作为普通合伙
人持有博观投资、荣源宏顺、恒泰瑞福的出资均为 0.11%。春和瑞福、凌顶视野、
博观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博瑞荣通、恒源瑞华、博瑞荣合的出资均为
99.89%,博瑞荣通、恒源瑞华、博瑞荣合、荣源宏顺、恒泰瑞福分别持有公司
1.98%、1.32%、1.98%、1.32%、1.32%的股份。
姓名(A)
企业名称(B)企业名称(C)企业名称(D) D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
A持有B的股权比例
A/B 持有 C的出资比例 B/C持有 D的出资比例
赵丰刚
积发投资(100%)
博观投资(0.11%)博瑞荣合(99.89%) 1.98%
-荣源宏顺(0.11%) 1.32%
-恒泰瑞福(0.11%) 1.32%
-
春和瑞福(65.03%)博瑞荣通(99.89%) 1.98%
凌顶视野(69.31%)恒源瑞华(99.89%) 1.32%
9、胡建国
公司核心人员胡建国,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春和瑞福的出资为 2.16%。春和
瑞福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博瑞荣通的出资为 99.89%,博瑞荣通持有公司 1.98%
的股份。
姓名(A)
企业名称(B)
(A持有 B的出资比例)
企业名称(C)
(B持有 C的出资比例)
C持有发行人
的股权比例
胡建国春和瑞福(2.16%)博瑞荣通(99.89%) 1.98%
10、项延火
公司核心人员项延火,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春和瑞福的出资为 2.12%。春和
瑞福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博瑞荣通的出资为 99.89%,博瑞荣通持有公司 1.98%
的股份。
姓名(A)
企业名称(B)
(A持有 B的出资比例)
企业名称(C)
(B持有 C的出资比例)
C持有发行人
的股权比例
项延火春和瑞福(2.12%)博瑞荣通(99.89%) 1.98%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属持有
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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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近亲属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黄世霖的弟弟黄思应,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风行益泰 2.73%的出资。风行益泰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恒泰瑞福 99.89%的出资,恒泰
瑞福持有公司 1.32%的股份。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黄世霖妹妹的配偶余泽海,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博观正合 1.05%的出资。博观正合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荣源宏顺 99.89%的出资,
荣源宏顺持有公司 1.32%的股份。
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映明的姐姐的配偶余泽宁,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博观正合
0.75%的出资。博观正合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荣源宏顺 99.89%的出资,荣源宏顺
持有公司 1.32%的股份。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
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1、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奖金和福利补贴组成,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公司不再另行支付任期内担任董事、监事的报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任期内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年 12万元。
2、履行程序
根据《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的薪酬方案、年度绩效考评等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年度绩效考评等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
436.75万元、1,029.41万元和 2,070.34万元,占同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40%、0.30%和 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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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从发
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017 年度从本公司领取薪酬(含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位薪酬金额
曾毓群董事长 133.68
李平副董事长-
黄世霖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85.93
潘健副董事长-
周佳董事、总经理 297.29
王红波董事-
薛祖云独立董事 6.87
洪波独立董事 3.77
蔡秀玲独立董事 6.87
吴映明监事会主席 131.71
王思业监事-
冯春艳职工代表监事 170.09
谭立斌副总经理 200.83
吴凯副总经理 179.07
郑舒财务总监 123.15
蒋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1.31
赵丰刚其他核心人员 237.18
项延火其他核心人员 120.26
胡建国其他核心人员 156.87
唐红辉其他核心人员 55.46
注:李平、潘健、王红波、王思业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曾毓群于 2017年 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薛祖云、蔡秀玲于 2017年 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洪波于 2017年 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郑舒、蒋理于 2017年 6月起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享受的其他待
遇
除董事李平、潘健、王红波、薛祖云、洪波、蔡秀玲和监事王思业外,其他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还享受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五、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所签定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本公司与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包括独立董事津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员与本公司签定的协议均得到严格履行。
六、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6 年 1 月 1 日,宁德时代第一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包括李平、黄世霖、周佳、谭立斌、陈元太,其中李平为董事长、黄世霖为副董事长。
2016年 1月 4日,公司董事陈元太辞去董事职务。
2016 年 1 月 21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王红波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一致。
2017年 5月 5日,公司董事谭立斌辞去董事职务。
2017年 6月 5日,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曾毓群、潘健、刘兆玄、薛祖云、蔡秀玲担任公司董事,其中刘兆玄、薛祖云、蔡秀玲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选举曾毓群为董事长,李平、潘健为副董事长。
2017年 7月 20日,公司独立董事刘兆玄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17年 9月 8日,经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洪波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一致。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6 年 1 月 1 日,宁德时代第一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吴映明、章祖连、赖晓艳,其中吴映明为监事会主席、赖晓艳为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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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2
2016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工会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免去赖晓艳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并选举冯春艳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一届监事会一致。
2017年 3月 3日,公司监事章祖连向监事会提交辞呈。
2017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王思业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与第一届监事会一致。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6年 1月 1日,宁德时代高级管理人员为黄世霖、周佳、吴凯、谭立斌,其中黄世霖为总经理、周佳为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凯、谭立斌为副总经理。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总经理黄世霖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聘任周佳为总经理并免去其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聘任黄世霖为副总经理。
2017 年 6 月 5 日,周佳辞去财务总监。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蒋理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郑舒为财务总监。
除上述变动以外,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变动。
近两年,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不构成重大变化,公司管理团队保持稳定。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变化主要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均已经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作出相关决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运营。同时,公司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逐步建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公司治理方面作出了以下改进:
首先,公司通过制定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优化了公司治理。公司制定了《公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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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互相协调、互相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
其次,公司注重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领域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成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相关领域的作用。
综上,公司建立和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上市要求,为公司高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和完善。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对股东大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 20 次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股东大会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切实履行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并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9 次会议。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董事会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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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并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 11 次监事会会议。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监事会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严格监督,有效的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综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7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 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薛祖云、刘兆玄、蔡秀玲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薛祖云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工作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刘兆玄辞任后,2017年 9月 8日,公司召开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洪波为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2017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蒋理为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与股东建立了的良好关系,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正常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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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2017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的议案》,并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
审计委员会薛祖云薛祖云、蔡秀玲、潘健
战略委员会曾毓群曾毓群、李平、黄世霖、潘健、周佳、王红波
提名委员会蔡秀玲蔡秀玲、曾毓群、洪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洪波洪波、李平、薛祖云
1、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 2名,至少有 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设主任委员 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2017年 6月 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薛祖云、蔡秀玲和潘健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薛祖云为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
2、战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5至 7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 1名,由董事长担任。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曾毓群、李平、黄世霖、潘健、周佳、王红波组成,其中董事长曾毓群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
3、提名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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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 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蔡秀玲、曾毓群和洪波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蔡秀玲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 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洪波、薛祖云和李平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洪波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次会议。
八、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
估意见
2018年 1月 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2018年 2月 7日,致同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 351ZA0027号),认为:“宁德时代公司于 2017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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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最近三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 5月 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向发行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皇关物综决字[2017]0342号)。根据该文件,发行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皇岗海关申报出口动力锂离子电池一批,因报关单申报毛重与实际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一)项的规定,被处罚款 5,000
元。发行人已于 2017年 5月 25日缴纳了罚款,相关行政处罚程序已履行完毕。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为罚款金额较小,发行人已全额缴纳了罚款,且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已出函证明该等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十、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
度安排
(一)发行人资金管理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的资金,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同时,公司已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控制、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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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资金管理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要求。
(二)发行人对外投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百万元。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由董事会进行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除上述应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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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对外投资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要求。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以上;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4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对外担保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要求。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一)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对信息披露、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进行了规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审批程序、各类信息的披露、保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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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股东投票机制情况
1、累积投票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相关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三)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除上述制度外,公司还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以保障公司与投资者实现良好的沟通,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从而达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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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致同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351ZA0028号)。
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全文。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为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一、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80,936,626.30 2,456,530,834.16 1,292,935,327.52
衍生金融资产 13,744,559.02 --
应收票据 5,458,335,290.35 570,522,837.10 422,182,294.70
应收账款 6,918,521,550.90 7,315,840,024.05 2,393,930,005.73
预付款项 305,835,456.79 101,183,102.22 70,469,398.58
应收利息 52,310,504.72 7,564,477.11 -
其他应收款 90,630,850.10 183,806,946.21 55,484,188.21
存货 3,417,757,092.32 1,359,772,316.12 1,041,611,188.85
持有待售的资产- 5,4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2,695,030,983.77 9,760,704,235.56 227,855,161.28
流动资产合计 33,033,102,914.27 21,761,324,772.53 5,504,467,564.8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61,291,000.00 143,400,000.00 5,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791,027,220.90 169,658,176.39 -
固定资产 8,219,496,581.74 3,727,473,865.79 1,313,098,299.52
在建工程 2,974,364,031.46 1,226,129,855.44 474,893,794.61
固定资产清理-- 6,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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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无形资产 1,408,760,249.33 621,645,950.26 502,758,023.88
商誉 100,419,270.78 100,419,270.78 100,419,270.78
长期待摊费用 139,310,483.53 14,206,421.31 6,133,369.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0,045,198.34 264,912,007.47 135,241,432.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5,068,808.10 559,144,024.11 630,939,035.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629,782,844.18 6,826,989,571.55 3,168,489,936.59
资产总计 49,662,885,758.45 28,588,314,344.08 8,672,957,501.4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45,096,000.70 1,226,587,998.80 576,558,942.87
应付票据 8,812,715,586.20 4,394,039,468.71 1,041,204,473.76
应付账款 4,978,257,325.43 3,173,395,264.55 1,472,399,950.48
预收款项 203,165,478.74 87,727,135.56 170,045,760.44
应付职工薪酬 517,308,034.99 446,249,267.28 198,490,932.79
应交税费 436,196,766.94 248,297,683.21 252,617,557.72
应付利息 15,205,262.28 5,776,292.16 3,639,309.42
其他应付款 317,156,883.90 360,240,077.32 311,755,056.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4,944,599.97 240,511,234.77 1,322,574,459.48
流动负债合计 17,890,045,939.15 10,182,824,422.36 5,349,286,442.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129,095,275.13 302,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895,045,177.66 950,079,201.39 917,666,570.26
预计负债 1,789,007,284.61 930,580,458.65 581,118,102.95
递延收益 419,460,871.47 403,581,087.31 296,337,217.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992,112.81 28,130,130.54 30,220,779.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01,600,721.68 2,614,370,877.89 1,825,342,669.84
负债合计 23,191,646,660.83 12,797,195,300.25 7,174,629,112.81
股本 1,955,193,267.00 613,321,800.00 470,590,000.00
资本公积 15,354,587,816.94 11,608,553,987.09 369,014,163.84
其他综合收益 248,500,011.58 1,566,890.34 678,828.11
盈余公积 638,253,676.69 299,841,288.90 37,079,169.44
未分配利润 6,504,904,798.90 2,965,362,316.99 376,303,017.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4,701,439,571.11 15,488,646,283.32 1,253,665,178.58
少数股东权益 1,769,799,526.51 302,472,760.51 244,663,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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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股东权益合计 26,471,239,097.62 15,791,119,043.83 1,498,328,388.6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9,662,885,758.45 28,588,314,344.08 8,672,957,501.4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营业收入 19,996,860,806.33 14,878,985,098.12 5,702,884,874.34
减:营业成本 12,740,187,148.70 8,376,801,892.40 3,499,202,013.73
税金及附加 95,900,521.00 109,215,284.54 39,629,825.60
销售费用 795,766,091.83 632,190,722.09 330,920,265.24
管理费用 2,956,488,278.51 2,152,228,887.34 620,575,323.94
财务费用 42,169,650.35 80,443,838.96 109,186,539.31
资产减值损失 244,744,030.88 233,858,870.04 58,641,678.6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44,305,303.77 76,080,348.84 1,455,431.7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9,976,783.37 21,669,756.19 -9,658,518.4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8,311,541.52 -158,205,248.94 -590,103.88
其他收益 444,421,648.35 --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
号填列)
4,832,020,495.66 3,212,120,702.65 1,045,594,555.74
加:营业外收入 18,655,542.93 188,974,466.62 71,190,367.14
减:营业外支出 2,575,814.31 881,463.97 16,752,779.33
三、利润总额(损失以“-”
号填列)
4,848,100,224.28 3,400,213,705.30 1,100,032,143.55
减:所得税费用 654,043,646.62 481,776,851.01 149,451,069.10
四、净利润(损失以“-”号
填列)
4,194,056,577.66 2,918,436,854.29 950,581,074.45
(一)归属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77,954,869.70 2,851,821,419.26 930,646,375.10
少数股东损益 316,101,707.96 66,615,435.03 19,934,699.35
(二)来自持续经营和终止
经营的净利润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94,056,577.66 2,918,436,854.29 950,581,074.45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246,933,121.24 888,062.23 494,8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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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6,933,121.24 888,062.23 494,869.71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246,933,121.24 888,062.23 494,869.71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238,010,625.00 --
2、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8,302,271.33 --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20,224.91 888,062.23 494,869.7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40,989,698.90 2,919,324,916.52 951,075,944.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124,887,990.94 2,852,709,481.49 931,141,244.8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16,101,707.96 66,615,435.03 19,934,699.3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2.0084 1.8736 0.7755
(二)稀释每股收益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872,908,615.92 11,524,664,337.65 4,153,743,551.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013,193.89 1,476,437.43 670,144.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9,176,792.58 421,522,517.20 221,173,494.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23,098,602.39 11,947,663,292.28 4,375,587,190.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357,592,298.17 5,954,917,349.27 2,302,132,506.6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22,637,417.20 1,249,671,965.87 437,554,338.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93,296,692.69 1,559,891,278.12 474,554,245.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8,823,984.08 1,074,055,972.23 496,812,115.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82,350,392.14 9,838,536,565.49 3,711,053,206.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748,210.25 2,109,126,726.79 664,533,984.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48,002,008.14 10,02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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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65,089.0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72,921.94 5,046,154.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8,831,340.52 61,944,950.69 1,088,566,666.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9,971,359.69 77,018,104.69 1,088,566,666.05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180,281,117.24 2,800,818,908.69 1,553,786,649.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65,503,314.78 262,828,666.62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3,225,298.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6.00 9,441,784,763.04 2,9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45,785,088.02 12,505,432,338.35 1,729,911,947.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35,813,728.33 -12,428,414,233.66 -641,345,281.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178,645,978.00 11,131,845,526.00 150,503,7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1,168,645,100.00 7,840,000.00 5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476,769,278.83 1,930,654,288.91 830,867,703.1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28,894.69 747,351,550.61 893,371,268.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64,444,151.52 13,809,851,365.52 1,874,742,721.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21,628,377.86 937,312,259.12 628,641,795.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1,600,198.58 53,696,810.21 69,496,886.29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8,481,941.80 1,847,820,297.11 736,699,312.71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31,710,518.24 2,838,829,366.44 1,434,837,994.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32,733,633.28 10,971,021,999.08 439,904,726.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13,763,656.75 -2,077,449.43 -800,509.9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23,904,458.45 649,657,042.78 462,292,919.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66,000,953.60 516,343,910.82 54,050,991.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89,905,412.05 1,166,000,953.60 516,343,9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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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对本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2017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宁德时代公司 2015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2017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生产和销售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和锂电池材料。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整体需求的变化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是影响公司动力电池销售收入的主要外部因素,原有客户销售规模的提升及新客户的持续开发是公司提升收入规模的主要途径,加强技术研发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提升产品质量和产品竞争力是公司满足客户需求提高收入的主要手段。
储能系统业务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之一,但目前该细分行业尚未成熟,公司业务规模亦较小,未来储能行业市场容量的成长速度是影响公司储能系统销售收入的主要因素。
在锂电池材料方面,公司主要回收废旧电池中的镍、钴、锰等元素,通过定向循环回收等技术生产用于制造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原材料三元前驱体。公司锂电池材料产能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是影响锂电池材料收入的主要因素;三元前驱体的销售价格与镍、钴、锰等金属材料价格直接相关,镍、钴、锰等金属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也是影响公司锂电池材料销售收入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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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最高的为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78.60%、81.21%和 83.75%,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影响公司成本的主要因素。
尽管公司所使用的原材料种类比较分散,单个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影响相对有限,但不能排除多种原材料价格同时剧烈变动的可能。
(三)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费用包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其中,销售费用中的售后综合服务费、运输费、职工薪酬,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和职工薪酬在费用中占比较大。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分析详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五)
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之“2、期间费用”。
(四)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是收入规模、综合毛利率和期间费用率,有关分析详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三)毛利率
分析”以及“(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之“2、期间费用”。
(五)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
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2016年度和 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58.37%和 30.89%;报告期内,公
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8.72%、44.05%和 34.17%。有关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
长率、毛利率的分析详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和“(三)毛利率分析”。
上述相关指标表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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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参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审计基准日至招股书签署日之间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正常,主要研发项目、主要原材料采购规模、主要产品的生产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的构成、主要核心管理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并成本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2、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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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均系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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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币业务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五)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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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主要为: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为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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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为期货合约。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节“(六)公允价值计量”。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
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
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①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②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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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六)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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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七)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500万元(含 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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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确定组合的依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状态账龄分析法
应收退税款资产类型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本公司并表范围内公司款项资产类型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员工款项资产类型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保证金及押金资产类型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账款中的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动力及储能电池业务锂电池材料业务
3个月以内(含 3个月)- 1.00
3个月到 1年(含 1年)- 5.00
1-2年(含 2年) 10.00 10.00
2-3年(含 3年) 50.00 30.00
3-4年(含 4年) 100.00 50.00
4-5年(含 5年) 100.00 7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对其他应收款中的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个月以内(含 3个月) 1.00
3个月到 1年(含 1年) 5.00
1-2年(含 2年) 10.00
2-3年(含 3年) 30.00
3-4年(含 4年) 50.00
4-5年(含 5年) 70.00
5年以上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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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自制半成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开发成本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周转材料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九)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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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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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详见本节“(十四)
资产减值”。
(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00 0.00-5.00 4.75-5.00
机器设备 3-10 0.00-5.00 9.50-33.00
电子设备 3-10 0.00-5.00 10.00-33.0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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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 3-10 0.00-5.00 10.00-33.00
其他 3-10 0.00 10.00-33.00
其中:
(1)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2)对于 2014年 1月 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金额在
1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十四)资产
减值”。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十一)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详见本节“(十四)资产减值”。
(十二)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域名、专有技术、技术许可、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00
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备注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有效期
直线法无净残值
专有技术不超过 10年直线法无净残值
技术许可 10年直线法无净残值
软件不超过 5年直线法无净残值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详见本节“(十四)资产减值”。
(十三)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十四)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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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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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离职后福利计划为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十七)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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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预计负债的内容主要是计提的售后综合服务费以及销售返利。
售后综合服务费:目前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销售合同都带有质保条款,在公司承诺的售后服务期限内,不论市场价格指数如何变动,公司需要承担已售出产品的维修责任。公司根据可能产生最大损失的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负债,2014年度及 2015年度对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按销售收入的5%计提,2016年度起变更为按销售收入的 3%计提。
销售返利:本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带有返利的合同条款,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返利条款确认预计负债。
(十八)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限制性股票,采用授予日同期外部投资者认购价格或合理的方法进行估值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04
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十九)收入
1、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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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货物经客户签收并取得其他收货凭据时,确认为收入。具体如下:
(1)与客户签订合同的有关约定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以及锂电池材料。其中,动力电池系统与储能系统具有较强的定制性,根据客户要求及应用领域,通过定制或联合研发等方式设计个性化产品方案,以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的不同需求。公司根据客户具体订单要求以及市场的实际情况来安排生产,合同的有关约定情况如下:
项目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锂电池材料
合同一般约定
销售合同通常会约定具体技术标准、验收方式与结算条款等,并约定具体的验收期限以及质保服务期限。
销售合同通常会约定具体技术标准、验收方式与结算条款等,并约定具体的验收期限以及质保服务期限。
销售合同通常会约定具体的验收及结算条款等,并约定货物签收后的验收期限。
产品权利义务转移时点的约定
通常约定产品损毁、灭失等风险责任自供方向需方完成交付时转移至需方。
通常约定货物送至约定地点后,即完成交货义务,货物所有权及损毁、灭失等风险转移至需方。
通常约定产品损毁、灭失等风险责任自供方向需方完成交付时转移至需方。
(2)可比公司情况
业内对于收入确认通常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第一,客户签收后,货物所有权相关的使用、保管、毁损、灭失风险转移至销售客户;第二,客户完成产品验收、入库等内部程序,将结算确认信息通知卖方,卖方与合同相关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卖方以此作为凭据发起结算收款。
根据公开披露资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国轩高科
①采用预收款方式、交款提货方式或者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公司在发出商品,取得对方验收单据时,根据产品出库单和客户验收单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
②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即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公司向购货方提供信贷时,公司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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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销,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处理。
亿纬锂能
内销收入确认时点: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符合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后确认收入。
外销收入确认时点:对于锂电池的销售,其主要交易方式为FOB,一般情况下,以装船日作为确认收入的时间,即以提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坚瑞沃能
锂离子电池(组)的销售:于产品出库并取得客户签认的送货单以及确认无误的对账单后确认收入。
成飞集成
收入确认具体方法:离子动力电池、汽车车身零部件产品确认销售收入实现的具体判断依据为:产品交付并经买方签收确认。
(3)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确认时点、条件及依据
①动力电池系统及储能系统收入确认时点及确认依据
收入确认时点:货物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签收、双方对账相符、产品销售收入金额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确认凭据:签收单据,包括但不仅限于经客户签字确认的发货单、物流单等;对账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经客户签字确认的对账单、系统对账记录以及对账邮件记录;销售合同。
②锂电池材料收入确认时点及确认依据
收入确认时点:货物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签收、双方对账相符、产品销售收入金额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确认凭据:a、签收单据,包括但不仅限于经客户签字确认的发货单、物流单等;b、验收合格通知,邮件通知等记录;c、销售合同。
③其他业务收入确认时点、条件及依据
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废料处理及材料销售收入、研发服务收入。
废料处理及材料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货物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签收、双方对账相符、产品销售收入金额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废料处理及材料销售收入的确认凭据:a、签收单据,包括但不仅限于经客户签字确认的发货单、物流单等;b、对账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经客户签字确认的对账单以及对账邮件记录;c、销售合同。
研发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十九)收入”之“3、技
术开发服务合同收入确认”。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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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开发服务合同收入确认
(1)技术开发服务合同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技术开发服务主要根据客户的要求向其提供的研发服务,报告期内的公司的技术开发服务均为与动力电池研发相关的服务。根据合同约定,公司通常对成果拥有、和客户共有或客户独享知识产权。公司的技术开发服务实质上是向客户提供劳务,公司按照劳务收入确认原则进行确认,具体确认原则如下:
①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②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I、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II、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技术开发服务合同收入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开发服务合同收入均属于交易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公司阶段性提供的服务项目实施完毕,取得客户提供的完工确认函,根据完工确认函日期及双方约定的金额按进度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即为完工确认函日期。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总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服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服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服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服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服务成本。
实际操作中,公司与客户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中约定了合同总价款,以及在各阶段(如交付样品、首批量产等)委托方应当向公司支付的具体金额或价款比例。公司按照完工确认函及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的进度确认相应的技术开发收入,其中,周期跨不同会计年度的项目通常按照进度在不同年度间分阶段确认收入,周期在同一会计年度的项目通常在当年度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公司技术开发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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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报告期内各年度公司确认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技术开发服务收入 7,610.98 6,995.08 1,004.45
其中:
项目周期在同一会计年度的
3,560.56 1,487.02 1,004.45
项目周期跨不同会计年度的 4,050.42 5,508.06 -
公司按照完工确认函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的进度确认相应的技术开发收入,其中,周期跨不同会计年度的项目通常按照进度在不同年度间分阶段确认收入,周期在同一会计年度的项目通常在当年度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确认收入。公司技术开发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公司与主要客户在产品质量保障方面约定情况
(1)公司与主要客户在产品质量保障方面的约定或协议内容
公司与主要客户就产品质量保障事项在销售合同或质量保障协议对具体的质量体系及审核要求、售后保修等条款进行约定,协议条款通常包括了质量及质量体系的具体要求、不合格品的处理、质保期限或里程数、质量责任等具体内容。
公司通常会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与客户就项目开发进度、开发问题、质量问题改进等具体情况进行沟通,并进行动态跟踪;产品在质保期内,公司承担相应的质保责任,并提供售后保障服务,公司已通过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售后综合服务费”将该等义务在账面上进行反映。
(2)收入确认时点的说明
公司各类产品的收入确认时点,均与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相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①动力电池系统
公司根据整车企业等客户需求,与其进行技术交流和方案对接,经过充分测试验证后,方可建立定点供应关系。公司与客户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中明确规定对产品相关性能和质量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产品进行质量和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交货后客户按照协议约定的验收方法对产品进行验收。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中,关于产品性能和质量的条款主要包括:a、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09
交付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采购合同或者相关附件的规定和要求;b、产品质检报告;c、交货验收及后续验收程序;d、保修责任。
公司提供的动力电池系统,是客户生产的电动汽车中主要的零部件之一,为电动汽车提供动力。公司在完成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的检测后,向客户交货并向客户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书,客户完成产品验收、入库等内部程序,将结算确认信息通知公司并提供对账凭据。按照业内通常认定和惯例,可以合理认为,公司已履行合同约定与产品性能质量相关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客户已经认可公司相关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与商品相关的风险已经转移,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与产品性能、质量得到验收并转移风险的时点是一致的。后续期间公司所承担的主要是产品售后质保责任,公司已通过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售后综合服务费”将公司在质保期内可能承担的质保责任在账面上恰当反映。
②储能系统
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或产品质量标准协议,明确规定了产品相关的质量标准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在检测合格后交付给客户,客户按照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关于产品性能和质量的条款主要包括:a、交付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采购合同等的规定和要求;b、产品质检报告;c、交货验收及后续验收程序。
公司在完成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的检测后,向客户交货并向客户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书,客户完成产品验收、入库等内部程序,将结算确认信息通知公司并提供对账凭据。在该时点,产品性能和质量得到客户认可,与商品相关的风险已经转移,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按照业内通常认定和惯例,可以合理认为,公司已履行合同约定与产品性能质量相关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储能电池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与产品性能、质量得到验收并转移风险的时点是一致的。并且,公司已通过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售后综合服务费”将公司在质保期内可能承担的质保责任在账面上恰当反映。
③锂电池材料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与客户就产品的规格型号进行技术交流,经过充分测试验证后,方可进行批量供货。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或产品质量标准协议,明确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10
定产品相关的质量标准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在检测合格后交付给客户,客户按照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关于产品性能和质量的条款主要包括:a、交付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合同或者相关质量标准协议的规定和要求;b、产品质检单;c、交货验收程序。
公司完成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的检测后将产品交由客户,并向客户提供产品质检单。客户完成产品验收、入库等内部程序,将结算确认信息通知公司。在该时点,产品性能和质量得到客户认可,与商品相关的风险已经转移,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按照业内通常认定和惯例,公司合理认为,公司已履行合同约定与产品性能质量相关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客户已经认可公司相关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锂电池材料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与产品性能、质量得到充分验证并转移风险的时点是一致的。
(二十)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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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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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二十二)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将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2017年 1月 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 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公司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科目。2017年度,公司将该等政府补助收入列示于“其他收益”科目。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列示于“资产处置收益”科目。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 2014 年及 2015 年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产品按照对外销售收入5%计提售后综合服务费。考虑到公司产品生产技术的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上也有长足的进步,公司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产品销售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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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4年及 2015年计提的售后综合服务费与实际发生的售后综合服务费差异较大等因素,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或有事项业务的规定,结合销售规模及产品质量状况等因素,从 2016年 1月 1日起对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产品的售后综合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变更为按照对外销售收入 3%计提。
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6年度以及 2017年度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万元)
2016年度/2016-12-31 2017年度/2017-12-31
销售费用-27,932.03 -33,042.05
预计负债-27,932.03 -33,042.05
递延所得税资产-4,189.80 -4,956.31
所得税费用 4,189.80 4,956.31
净利润 23,742.23 28,085.74
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8.14% 6.70%
(二十四)前期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规定,以同时期外部投资者的入股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算股份支付费用。考虑到 2015 年末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时间距离同时期外部投资者入股的定价基准时间有一定间隔,且 2015 年下半年公司发展迅速,基于财务处理的谨慎性和相关数据的可靠性,公司根据以 2015 年10月 31日为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 2015年 1-10月财务数据,将原以参考外部投资人入股价格变更为以“2015 年 10 月 31 日前 12 个月的净利润*合理市盈率”作为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上述调整对具体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受影响的报告期间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影响数调整后金额
2016 年度
资本公积 1,143,848.85 17,006.55 1,160,855.40
未分配利润 313,542.78 -17,006.55 296,536.23
管理费用 198,592.90 16,629.99 215,222.89
销售费用 62,842.52 376.55 63,219.07
净利润 308,850.23 -17,006.55 291,843.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2,188.69 -17,006.55 285,1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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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受影响的报告期间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影响数调整后金额
2017 年度
资本公积 1,509,055.93 26,402.85 1,535,458.78
盈余公积 64,765.00 -939.63 63,825.37
未分配利润 675,953.70 -25,463.22 650,490.48
管理费用 286,410.95 9,237.88 295,648.83
销售费用 79,418.18 158.43 79,576.61
净利润 428,801.96 -9,396.31 419,405.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7,191.79 -9,396.31 387,795.49
(二十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
本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七、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缴纳的主要税种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 17、6
营业税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注
注:除本公司及下列子公司外,合并范围内的应纳税主体适用税率均为 25%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青海时代 15
广东邦普 15
湖南邦普 15
邦普汽车 15
香港邦普 16.5
香港时代 16.5
德国时代 33
法国时代 33.3
加拿大时代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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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美国时代 21-41
日本时代 25-34.6
报告期内,各主体、各业务、各报告期适用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年度业务增值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宁德时代
2015、
2016、2017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6%、17%- 15% 7% 3% 2%
上海分公司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6%、17%- 25% 5% 3% 2%
2015、2016 17%- 25% 5% 3% 2%
青海时代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6%、11%(不动产租赁)、17%
- 15% 7% 3% 2%
2016 6%、17%- 15% 7% 3% 2%
2015 17%- 15% 7% 3% 2%
江苏时代 2016、2017 销售商品 17%- 25% 7% 3% 2%
时代上汽 2017 销售商品 17%- 25% 7% 3% 2%
时代锂动力
2015、
2016、2017
销售商品 17%- 25% 7% 3% 2%
屏南时代 2017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6%、17%- 25% 7% 3% 2%
时代供应链 2017 提供服务 6%、17%- 25% 7% 3% 2%
北京锂时代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17%- 25% 7% 3% 2%
2015、2016 6%、17%- 25% 7% 3% 2%
宁德润源 2017 提供服务 6%、17%- 25% 7% 3% 2%
东莞润源 2017 销售商品 17%- 25% 7% 3% 2%
宁德和盛 投资
3%、6%、17%- 25% 7% 3% 2%
2015、2016 3%- 25% 7% 3% 2%
广东邦普
2015、
2016、2017
销售商品 17%- 15% 7% 3% 2%
湖南邦普 销售商品
17%- 15% 5% 3% 2%
2016 6%、17%- 15% 5% 3% 2%
2015 17%- 15% 5% 3% 2%
邦普汽车 销售商品
17%- 15% 5% 3% 2%
2015、2016 17%- 25% 5% 3% 2%
三水邦普
2015、
2016、2017
销售商品 17%- 25% 7% 3% 2%
问鼎投资 2017 投资 3%- 25% 7% 3% 2%
宁德润丰 2016、2017 房地产 11%- 25% 7%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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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年度业务增值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德国时代
2015、
2016、2017
--- 33%--
香港时代 2016、2017 --- 16.5%--
法国时代 2017 ---
33.33
%
--
美国时代 2017 ---
21%-
41%
--
加拿大时代 2017 --- 26.9%--
香港邦普
2015、
2016、2017
--- 16.5%--
日本时代 2017 -
25%-
34.6%
联盈置业 2016、2017 房地产 11%- 25% 7% 3% 2%
德令哈时代 2015、2016 销售商品 17%- 25% 7% 3% 2%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依据及有效期情况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 24号)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
公司于 2014 年被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435085),认定有效期三年。公司已通过 2017 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获得编号为GR201735071国家高新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邦普于 2013 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344000258),认定有效期三年。广东邦普于 2016年 11月 30日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644000429),认定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南邦普于 2013 年被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343059),认定有效期三年。湖南邦普于 2016年 12月 06日重新认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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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643090),认定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邦普汽车于 2017 年被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43000605),认定有效期三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等的规定,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南邦普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等的规定,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时代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 10%的优惠政策,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期间为2015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的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 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符合《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要求发生的研发费用,按上述规定进行了加计扣除。
2、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有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锂离子蓄电池属于免征消费税的项目,享受免征消费税的优惠。
3、增值税
子公司湖南邦普自 2015年 7月 1日起,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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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96,027.73 -15,697.22 -59.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4,442.16 18,108.75 6,874.4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5,426.82 4,817.75 1,443.22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07.97 700.56 -1,430.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77,504.69 8,429.83 6,827.96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6,313.01 1,735.91 1,168.5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1,191.68 6,693.93 5,659.4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963.98 156.91 604.3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50,227.70 6,537.01 5,055.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68,213.97 285,149.76 89,398.6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36.05% 2.29% 5.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7,567.78 278,645.13 88,009.5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8.74% 2.29% 5.43%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 1.85 2.14 1.03
速动比率 1.66 2.00 0.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80% 40.68% 80.5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6.70% 44.76% 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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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2.63 8.42 0.8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1.84% 2.91% 29.10%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80 3.06 4.12
存货周转率(次) 4.92 6.36 4.9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35,357.17 429,627.03 141,625.87
利息保障倍数 38.76 31.14 9.8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87,795.49 285,182.14 93,064.6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237,567.78 278,645.13 88,009.5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20 1.15 0.4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85 0.35 0.33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利息费用(指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含票据贴现的
利息支出)+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包括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
支出、资本化的借款利息支出、票据贴现的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股本;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1、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12、计算 2015 年、2016 年每股指标时,为便于比较,根据公司 2017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情况进行了调整。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基本稀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7年度 18.99% 2.0084 不适用
2016年度 69.55% 1.8736 不适用
2015年度 130.37% 0.7755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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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基本稀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17年度 11.64% 1.2304 不适用
2016年度 67.95% 1.8307 不适用
2015年度 123.28% 0.7334 不适用
注:1、计算 2015年、2016年每股指标时,为便于比较,根据公司 2017年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情况进行了调整。
十、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
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除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二、
对外担保情况”及“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
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报告
根据本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及策略均以一个整体运行,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的财务资料并无载有各项经营活动的损益资料。因此,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仅有一个经营分部,无需编制分部报告,因此公司无需披露分部数据。
2、其他
2016年 7月 28日,本公司及普莱德其他全体股东(以下简称“乙方”)与东方精工(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甲方拟以 475,000 万元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普莱德 100%的股权,并以发行股份 320,108,695 股以及支付现金 180,500 万元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收购对价。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各方约定,普莱德的利润承诺为 2016 年承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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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非后净利润 2.50亿元、2017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 3.25亿元、2018年承诺扣非
后净利润 4.23亿元、2019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 5.00亿元。如果普莱德业绩未达
到约定条件,则乙方应按《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公式计算向甲方支付补偿金额;若普莱德 2016年至 2019年累计实际扣非后净利润比 2016年至 2019年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增长幅度超过 20%,且普莱德在不影响其营运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向甲方分配了可用于业绩奖励的现金股利,甲方应按《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公式支付给乙方奖励金额。同时各方约定在 2019 年结束时,甲方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普莱德 2019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 2019年末标的资产减值额>2016年至 2019 年乙方累计向甲方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乙方应向甲方就标的资产减值的部分另行进行补偿。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手续已于 2017年 4月完成。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914,381.87 95.73% 1,462,611.23 98.30% 566,091.64 99.26%
其他业务收入 85,304.21 4.27% 25,287.28 1.70% 4,196.84 0.74%
合计 1,999,686.08 100.00% 1,487,898.51 100.00% 570,288.4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锂电池材料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废料处理及材料销售收入、研发服务收入等。
2016年和 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达到 160.90%和 34.40%,主要
是因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国内动力电池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公司作为行业内技术领先的动力电池供应商,具有较强竞争优势,随着产能逐渐释放,产销量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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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主营收入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动力电池系统 1,665,682.99 87.01% 1,397,559.45 95.55% 498,062.06 87.98%
储能系统 1,645.09 0.09% 3,930.05 0.27% 8,904.33 1.57%
锂电池材料 247,053.78 12.91% 61,121.73 4.18% 59,125.25 10.44%
合计 1,914,381.87 100.00% 1,462,611.23 100.00% 566,091.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动力电池系统和锂电池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①动力电池系统
动力电池系统包括电芯及模组、电池包,其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分别为 498,062.06 万元、1,397,559.45 万
元和 1,665,682.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98%、95.55%和 87.01%。
2016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较 2015年增加了 899,497.38万元,增长率
为 180.60%。2017 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较 2016 年增加了 268,123.55
万元,增长率为 19.19%。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新能源汽
车行业快速发展,带动国内动力电池的需求不断攀升。同时,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具备技术、规模与客户优势,报告期内产能逐渐释放,销量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量分别为 2.19GWh、6.80GWh和 11.84GWh。
②储能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系统销售收入分别为 8,904.33 万元、3,930.05 万元和
1,645.0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7%、0.27%和 0.09%。由于储能
系统市场尚未成熟,市场需求不稳定,报告期内销售收入金额和占比较小。
③锂电池材料
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公司锂电池材料销售收入分别为 59,125.25万
元、61,121.73万元和 247,053.7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44%、
4.18%和 12.91%。公司 2017 年锂电池材料销售收入占比增长较快,主要受益于
锂电池材料销量增长和销售价格的提升,2017年锂电池材料销量较 2016年增长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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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1%;同时钴、锂等原材料价格上升,带动锂电池材料的销售价格相应上涨。
公司最主要的锂电池材料产品为镍钴锰氢氧化物(三元前驱体),2017 年公司锂电池材料销售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受益于动力电池产销量快速增长,带动相关原材料的需求量增长及钴、锂等材料价格提升。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地区 1,884,071.32 98.42% 1,454,340.00 99.43% 562,708.61 99.40%
境外地区 30,310.55 1.58% 8,271.23 0.57% 3,383.03 0.60%
合计 1,914,381.87 100.00% 1,462,611.23 100.00% 566,091.64 100.00%
注:表中收入按客户所处地区分类。
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外销收入 67,214.24 8,271.23 3,385.41
其中:技术许可 36,502.95 --
剔除技术许可后外销收入 30,711.29 8,271.23 3,385.41
海关数据 31,652.21 7,760.48 3,384.90
剔除技术许可后差异比率-2.97% 6.58% 0.02%
注:上表中外销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数据与海关数据的差异率较小,原因主要包括境外子公司取得收入造成的差异、公司与海关使用的汇率差异、公司入账日期与海关结关日期差异等。2017 年,公司向新能源科技(位于香港)提供技术许可,取得其他业务收入 36,502.95 万元。该笔交易属于技术出口,公司依据《技术出口合同登
记管理办法》在宁德市商务局办理了备案登记,因此该笔交易未体现在海关出口数据中。
3、主要产品价格及销量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价格及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动力电池系统
销售收入(万元)
1,665,682.99 19.19% 1,397,559.45 180.60% 498,0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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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销售量(MWh) 11,844.34 74.22% 6,798.32 210.89% 2,186.72
销售均价(元/Wh)
1.41 -31.59% 2.06 -9.74% 2.28
储能系统
销售收入(万元)
1,645.09 -58.14% 3,930.05 -55.86% 8,904.33
销售量(MWh) 8.71 -40.35% 14.60 -38.71% 23.81
销售均价(元/Wh)
1.89 -29.82% 2.69 -27.99% 3.74
锂电池材料
销售收入(万元)
247,053.78 304.20% 61,121.73 3.38% 59,125.25
销售量(吨) 30,315.78 159.91% 11,663.80 25.30% 9,308.66
销售均价(万元/吨)
8.15 55.51% 5.24 -17.50% 6.35
合计销售收入 1,914,381.87 30.89% 1,462,611.23 158.37% 566,091.64
(1)动力电池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量分别为 2.19GWh、6.80GWh 和
11.84GWh,出货量不断增长;动力电池系统销售均价分别为 2.28 元/Wh、2.06
元/Wh和 1.41元/Wh,呈下降趋势。
近年来,随着动力电池行业产能逐渐释放,供不应求的市场格局发生变化,且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影响,行业整体销售价格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动力电池系统销售均价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受近年来动力电池产能提升较快及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影响。
(2)储能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系统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相对较小。由于储能市场尚未成熟,公司目前的储能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主要是为客户进行试点,检验公司产品方案的可行性和成本的竞争力。现阶段,公司大部分储能系统属于定制生产,销量较小且产品的差异性较大,因此各年度储能系统销售均价存在一定差异。
(3)锂电池材料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锂电池材料销售量不断增长。锂电池材料销售量由 2015年的 9,308.66吨增长到 2017年的 30,315.78
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80.46%。
公司锂电池材料 2016年销售均价较 2015年降低 17.50%,2017年销售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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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 2016年提高 55.51%,与主要产品镍钴锰氢氧化物(三元前驱体)市场价格波
动基本一致。根据中华商务网数据,镍钴锰氢氧化物 2016年市场均价较 2015年降低 9.14%,2017年市场均价较 2016年提高 55.21%。
4、收入的季节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 136,258.72 7.12% 201,986.37 13.81% 52,032.55 9.19%
二季度 475,072.96 24.82% 259,019.09 17.71% 76,820.33 13.57%
三季度 552,759.44 28.87% 434,544.95 29.71% 180,846.91 31.95%
四季度 750,290.75 39.19% 567,060.82 38.77% 256,391.85 45.29%
合计 1,914,381.87 100.00% 1,462,611.23 100.00% 566,091.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季节性波动有所平缓。公司下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显著高于上半年,主要是因为下游新能源汽车生产也具有季节性特征,特别是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到位时间影响,一般下半年是新能源汽车产销旺季。
根据工信部公开的统计数据,2015年至 2017年度,我国新能源汽车季度产量也呈现显著的递增趋势,具体如下图所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特征与下游行业生产的季节性特征基本相符。
图表 2015年至2017年度我国新能源汽车季度产量(辆)
数据来源:工信部、中汽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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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市场整体规模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比较情况
(1)与市场整体规模的比较
①动力电池系统
单位:MWh
注:市场数据来源于 GGII。
报告期内,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带动动力电池出货量不断增长,
2016 年和 2017 年,我国动力电池出货量增长率分别为 82.25%和 44.48%,同期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量增长率分别为 210.89%和 74.22%,与整体市场规模走势
基本一致。由于公司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报告期内销售量增幅高于市场整体水平。
②储能系统
单位:M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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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市场数据来源于 GGII。
报告期内,尽管我国储能系统市场有所增长,但增幅远低于动力电池市场,整体规模仍较小,市场尚不成熟。公司正在积极进行相关技术储备和研究,报告期内储能系统销售规模较小。
③锂电池材料
单位:吨
注:市场数据来源于 GGII。
2016 年和 2017 年,我国锂电池正极材料产量分别同比增长 43.01%和
28.71%,公司锂电池材料销量分别同比增长 25.30%和 159.91%,与整体市场增长
走势基本一致。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的比较
①动力电池系统
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包括动力电池的主要有国轩高科、坚瑞沃能(子公司沃特玛)、成飞集成(子公司中航锂电)和亿纬锂能等。但上述公司主营业务还包括其他业务,为提高数据的可比性,从其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中选取了动力电池相关业务或产品的数据进行比较。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变动
比例
国轩高科-动力锂电池
406,076.05 -0.34% 407,465.57 90.84% 213,517.12 1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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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变动
比例
坚瑞沃能-动力电池
782,168.62 272.72% 209,853.67 2.08% 205,584.83 420.83%
成飞集成-锂电池、电源系统及配套产品
93,457.18 -33.89% 141,374.86 41.41% 99,973.83 147.29%
亿纬锂能-锂离子电池
139,034.95 67.43% 83,041.50 186.57% 28,977.63 26.16%
平均值 355,184.20 68.79% 210,433.90 80.22% 137,013.35 177.27%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
1,665,682.99 19.19% 1,397,559.45 180.60% 498,062.06 596.17%
注:1、坚瑞沃能 2015年数据根据 2016年 7月《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计算;
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596.17%、180.60%和 19.19%,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增长趋势保持一致。公司深耕
动力电池领域,在技术研发能力、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较突出优势,因此发展速度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②储能系统
报告期内,我国储能系统市场尚不成熟。公司储能系统业务量较少,与同行业公司可比性较低。
③锂电池材料
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包括锂电池材料的主要有格林美、当升科技、杉杉股份等。但上述公司主营业务还包括其他业务,为提高数据的可比性,从其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中选取了锂电池材料相关业务或产品的数据进行比较。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材料销售收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格林美-新能源电池材料
553,163.11 166.16% 206,969.18 35.37% 152,888.62
当升科技-锂电材料及其他业务
192,928.60 62.85% 118,470.71 49.64% 79,168.83
杉杉股份-锂电池材料
603,613.94 47.37% 409,594.66 20.53% 339,821.39
平均值 449,901.88 83.41% 245,011.52 35.18% 190,626.28
公司锂电池材料销售收入
247,053.78 304.20% 61,121.73 3.38% 59,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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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计算
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锂电池材料销售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3.38%和
304.20%,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增长趋势基本一致。受益于市场增长和产能提升,
公司 2017年锂电池材料销量大幅增长。
6、返利和退货情况
(1)返利
①返利的类型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业务存在向客户返利的情况。公司与客户结合采购量、合作关系、市场开拓等方面因素协商具体返利条款,并与客户签订返利协议。公司销售返利通常分为两种形式:
方式一:冲减后续销售货款
与客户约定一定期间内的采购目标,在客户达到约定的采购目标前,公司向客户销售时按实际销售量和价格收取货款,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客户达到约定的采购目标后,在约定的返利实现期内,公司在后续销售时按双方约定对一定数量的产品进行折扣销售,将经双方确认的销售返利金额作为折扣额与当次销售产品的总货款开具在同一张蓝字增值税发票中,通过冲减后续销售货款的方式实现返利。
方式二: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在客户达到约定的采购目标前,公司向客户销售时按实际销售量和价格收取货款,并按照实际销售的数量和价格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客户达到约定的采购目标后,公司按约定计算出应返利金额,给予客户约定返利期相应的价格优惠,经双方确认后向客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确认负数的销项税额。
②返利的会计核算方法
在产品销售确认收入时,公司根据返利预计情况,按照扣除返利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并计提预计负债;在返利实现时,相应冲减预计负债和应收账款和对应的销项税额。
③返利的发生金额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返利的计提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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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当期计提返利金额 139,930.53 66,431.64 30,923.65
主营业务收入 1,914,381.87 1,462,611.23 566,091.64
计提返利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7.31% 4.54% 5.46%
(2)退货
公司通常与客户在销售合同中约定,如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或瑕疵,属于公司责任的,公司负责退货、更换。
发生退货时,公司将收到的退回货物记为库存商品,并同时冲减已确认的收入、税金及已结转的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退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当期退货金额 5,821.64 - 44.28
营业收入 1,999,686.08 1,487,898.51 570,288.49
退货金额占比 0.29%- 0.01%
公司报告期内的退货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
7、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废料处理及材料销售 39,719.37 46.56% 18,211.18 72.02% 3,183.63 75.86%
研发服务 7,610.98 8.92% 6,995.08 27.66% 1,004.45 23.93%
技术许可 36,502.95 42.79%- 0.00%- 0.00%
其他 1,470.91 1.72% 81.02 0.32% 8.76 0.21%
合计 85,304.21 100.00% 25,287.28 100.00% 4,196.84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数量增加,废料处理及材料销售收入也相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获取的研发服务收入,主要是部分客户为拓展有关细分市场、特定用户群等,对其定制项目提出特殊的技术、工艺、性能等要求,公司配合客户投入研发资源,并由客户单独支付费用。
公司 2017年 36,502.95万元技术许可收入有关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
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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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1、偶发性关联交易”之“(5)技术许可”。
随着公司技术的不断积累与提升,公司研发和技术在行业内具有显著优势。
向合作伙伴提供技术授权许可并收取技术许可费是公司业务布局的重要方向之一。经 2017年 8月 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将技术许可业务作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业务之一。因此,发展技术授权许可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收入来源。
公司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技术是持续对外提供技术许可的保障。公司力争成为世界一流的创新科技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2017 年的国内市场份额达 27%,为全球第一大动力电池供应商。公司研发投入及技术优势明显,2015年到 2017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超过 30亿元,截至 2017年末,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3,425人,已有专利和正在申请的专利合计 2,364项。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持续的研发投入、强大的专利技术优势促使公司通过技术许可进一步提升研发技术的附加价值,雄厚的研发能力为公司对外提供技术许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目前,公司已经分别与新能源科技及上汽时代签署了《技术许可协议》,并与东风集团等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了技术许可相关条款。公司对外许可的技术范围主要根据被许可方的需求,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260,292.00 98.92% 818,270.57 97.68% 346,891.37 99.13%
其他业务成本 13,726.72 1.08% 19,409.62 2.32% 3,028.83 0.87%
合计 1,274,018.71 100.00% 837,680.19 100.00% 349,920.2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占比分别达到 99.13%、
97.68%和 98.92%。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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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动力电池系统 1,078,498.30 85.58% 770,944.35 94.22% 291,882.84 84.14%
储能系统 1,443.49 0.11% 2,582.28 0.32% 5,454.06 1.57%
锂电池材料 180,350.20 14.31% 44,743.93 5.47% 49,554.47 14.29%
合计 1,260,292.00 100.00% 818,270.57 100.00% 346,891.37 100.00%
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对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动力电池系统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在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分别为 84.14%、94.22%
及 85.58%。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成本及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变动
比例
金额
动力电池系统
营业成本(万元)
1,078,498.30 39.89% 770,944.35 164.13% 291,882.84
销售量(MWh) 11,844.34 74.22% 6,798.32 210.89% 2,186.72
单位成本(元/Wh)
0.91 -19.71% 1.13 -15.04% 1.33
储能系统
营业成本(万元)
1,443.49 -44.10% 2,582.28 -52.65% 5,454.06
销售量(MWh) 8.71 -40.35% 14.60 -38.71% 23.81
单位成本(元/Wh)
1.66 -6.28% 1.77 -22.75% 2.29
锂电池
材料
营业成本(万元)
180,350.21 303.07% 44,743.93 -9.71% 49,554.47
销售量(吨) 30,315.78 159.91% 11,663.80 25.30% 9,308.66
单位成本(万元/吨)
5.95 54.95% 3.84 -27.82% 5.32
合计
营业成本(万元)
1,260,292.00 54.02% 818,270.57 135.89% 346,891.37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量分别为 2.19GWh、6.80GWh 和
11.84GWh,出货量不断增长带动了公司动力电池系统成本的上升。报告期内公
司动力电池系统单位成本分别为 1.33元/Wh、1.13元/Wh和 0.91元/Wh,呈下降
趋势,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技术不断提升、产品能量密度增加,因此单位成本下降。
报告期内动力电池系统成本的下降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趋势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按类别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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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按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废料处理及材料销售
10,664.17 77.69% 15,183.28 78.23% 3,028.83 100.00%
研发服务 3,052.21 22.24% 4,195.20 21.61%- 0.00%
其他 10.34 0.08% 31.14 0.16%- 0.00%
合计 13,726.72 100.00% 19,409.62 100.00% 3,028.83 100.00%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是废料处理及材料销售、研发服务的成本,其中废料处理及材料销售的成本变动主要受相关材料销售或者处理的规模影响;研发服务成本的变动与各年度公司承接的技术开发项目的规模相关。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金额较小。
2、主营业务成本分项目构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 1,055,557.25 83.75% 664,502.31 81.21% 272,640.45 78.60%
直接人工 53,649.12 4.26% 50,108.95 6.12% 28,032.34 8.08%
制造费用 151,085.63 11.99% 103,659.31 12.67% 46,218.59 13.32%
合计 1,260,292.00 100.00% 818,270.57 100.00% 346,891.3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整体较为稳定,与同行业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基本一致。其中直接材料占比最高,平均为82.16%。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
规模的扩大和效率的提升,制造费用和直接人工的占比趋于下降。
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石墨、外壳/顶盖等。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数量及价格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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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
公司的生产产品主要包括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及锂电池材料等。公司生产涉及原材料采购、半成品生产、产成品生产等。公司在半成品生产阶段会根据生产工单领用原材料,并投入生产自制半成品,自制半成品完工后入库。产成品生产阶段,公司根据生产工单领用自制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并投入生产产成品,产成品完工后入库。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成本归集和分配方法、产品成本结转方法具体如下:
(1)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
成本核算对象即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公司成本项目主要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制造费用、间接制造费用等。
(2)完整地归集和计算成本核算对象所发生的各种耗费
直接材料的归集:生产中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通过生产工单归集到对应产品的生产成本中。生产管理人员依据销售订单需求或生产安排开立生产工单,仓库依据生产工单所需的物料需求清单结合生产工艺发料到生产线,ERP系统依据生产工单的发料信息自动核算对应材料的成本,计算出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
人工成本的归集:公司按生产成本中心归集实际发生的直接人工。生产部门依据生产需求分配生产员工到各直接生产成本中心,生产员工所发生的薪酬等人工成本作为直接人工归集到对应的成本中心。
直接制造费用的归集:直接制造费用为直接从事生产的成本中心所发生的制造费用,公司按成本中心归集实际发生的直接制造费用。
间接制造费用的归集:间接制造费用为间接从事生产的成本中心所发生的制造费用,间接成本中心所发生的制造费用依据直接成本中心当月投入的生产工时作为分配因子,将各间接的成本中心的费用分配到对应的直接成本中心。
(3)科学地确定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分配方法
公司成本核算采用品种法,即以产品品种为产品成本计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直接材料通过生产工单直接归集到所生产的产品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是依据当月生产产品的工时等因素作为分配系数来进行分摊。当月工单如未完工则该工单收集的料、工、费全数计入当期在产品成本;如当月生产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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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已完工,则工单收集的料、工、费归集到该生产产品的生产成本计入库存商品。
(4)营业成本的结转
公司在月末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产成品的出库单价,在确认销售收入时按已销售产品情况结转相应的营业成本。
公司成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成本,无论款项是否支付,都作为当期的成本;凡不属于当期的成本,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支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成本。同时成本与收入相互配比,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将对应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成本确认的具体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毛利率分析
1、公司毛利构成及其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动力电池系统 587,184.69 80.92% 626,615.09 96.37% 206,179.22 93.56%
储能系统 201.60 0.03% 1,347.77 0.21% 3,450.27 1.57%
锂电池材料 66,703.58 9.19% 16,377.79 2.52% 9,570.77 4.34%
主营业务毛利小计 654,089.87 90.14% 644,340.66 99.10% 219,200.27 99.47%
其他业务毛利 71,577.50 9.86% 5,877.66 0.90% 1,168.02 0.53%
综合毛利 725,667.37 100.00% 650,218.32 100.00% 220,368.29 100.00%
(1)动力电池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自销售的动力电池系统,贡献毛利金额分别为206,179.22万元、626,615.09万元和 587,184.69万元,占比分别为 93.56%、96.37%
和 80.92%。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毛利金额总体上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
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带动国内动力电池需求不断攀升;同时,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具备技术、规模与客户优势,报告期内产能逐渐释放,销量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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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储能系统
目前,我国储能锂电池市场尚未成熟。公司储能系统业务量较小,对收入、利润的贡献较小。
(3)锂电池材料
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分别贡献毛利 9,570.77万
元、16,377.79 万元和 66,703.58 万元,占综合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4.34%、2.52%
和 9.19%,呈增长趋势,2017年毛利增长较多的原因主要为产能提升及钴、锂等
金属价格上升。
(4)其它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其它业务毛利细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废料处理及材料销售 29,055.20 40.59% 3,027.91 51.52% 154.80 13.25%
研发服务 4,558.77 6.37% 2,799.88 47.64% 1,004.45 86.00%
技术许可 36,502.95 51.00%- 0.00%- 0.00%
其他 1,460.57 2.04% 49.87 0.85% 8.76 0.75%
其他业务毛利 71,577.50 100.00% 5,877.66 100.00% 1,168.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分别贡献毛利 1,168.02 万元、5,877.66 万元和
71,577.50万元,对综合毛利贡献较小。
2、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1)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主营业务
动力电池系统
销售单价(元/Wh) 1.41 2.06 2.28
单位成本(元/Wh) 0.91 1.13 1.33
毛利率 35.25% 44.84% 41.40%
储能系统
销售单价(元/Wh) 1.89 2.69 3.74
单位成本(元/Wh) 1.66 1.77 2.29
毛利率 12.25% 34.29% 38.75%
锂电池材料
销售单价(万元/吨)
8.15 5.24 6.35
单位成本(万元/吨)
5.95 3.84 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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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毛利率 27.00% 26.80% 16.19%
主营业务毛利率 34.17% 44.05% 38.72%
其他业务毛利率 83.91% 23.24% 27.83%
综合毛利率 36.29% 43.70% 38.64%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8.64%、43.70%和 36.29%。2017年,受
动力电池产能快速提升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影响,动力电池系统售价降幅增大,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①动力电池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毛利率分别为 41.40%、44.84%和 35.25%,呈
现先升后降的特征。公司各细分产品毛利率的变动是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综合影响的结果。其中,2016年毛利率较 2015年提升的主要原因是成本下降,2017年毛利率较 2016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单价下降。具体而言:
报告期内,动力电池系统的销售均价趋于下降,由 2015年的 2.28元/Wh降
至 2017年的 1.41元/Wh,累计降幅为 38.26%,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动力电池产能
提升较快及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公司采取灵活的定价策略积极应对,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多种措施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能量密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动力电池系统单位成本持续下降,由 2015年的 1.33
元/Wh降至 2017年的 0.91元/Wh,累计降幅为 31.78%。
②储能系统
公司储能系统目前产销规模较小,主要为样品,不同批次产品单价和成本波动性较大。总体来看,与动力电池系统类似,报告期内也呈现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下降的趋势。
③锂电池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材料销售均价由 2015 年的 6.35 万元/吨提升至 2017
年的 8.15万元/吨,累计涨幅为 28.30%。公司锂电池材料销售价格主要参考市场
价格,与镍钴锰氢氧化物等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材料单位成本由 2015 年的 5.32 万元/吨提升至 2017
年的 5.95万元/吨,累计涨幅为 11.75%,低于同期销售均价的累计涨幅。公司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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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材料的原材料主要为废旧电池等,采购价格较低且波动幅度相对较小。同时,公司根据有关金属市场情况合理选择采购时机,有效控制成本。
综合以上原因,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毛利率有所提升。
(2)毛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①销售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公司产品价格上涨 1%对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动力电池系统 0.64% 0.55% 0.58%
储能系统 0.87% 0.65% 0.61%
锂电池材料 0.72% 0.72% 0.83%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0.65% 0.55% 0.61%
由上表可见,如果公司产品价格上涨 1%,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上涨幅度在 0.55%至 0.65%之间。
②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 1%对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动力电池系统-0.54%-0.45%-0.46%
储能系统-0.69%-0.46%-0.48%
锂电池材料-0.63%-0.57%-0.68%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0.55%-0.45%-0.48%
由上表可见,如果公司全部原材料的价格提高 1%,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下降幅度在 0.45%至 0.55%之间。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1)动力电池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国轩高科-动力锂电池 39.81% 48.71% 48.72%
坚瑞沃能-动力电池 34.72% 39.11% 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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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成飞集成-锂电池、电源系统及配套产品
0.69% 26.54% 26.03%
亿纬锂能-锂离子电池 22.16% 22.90% 13.12%
平均值 24.35% 34.32% 30.36%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毛利率 35.25% 44.84% 41.40%
注:1、坚瑞沃能 2015年数据根据 2016年 7月《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计算;
2、其他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计算;
由上表可见,公司动力电池系统毛利率均处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或业务毛利率的合理区间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因为公司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2)储能系统
公司储能系统目前产销规模较小,主要为样品,不同批次产品单价和成本波动性较大,与同行业公司可比性较小。
(3)锂电池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材料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格林美-新能源电池材料 24.06% 22.32% 19.04%
当升科技-锂电材料及其他业务
14.58% 13.02% 4.69%
杉杉股份-锂电池材料 24.80% 23.01% 16.79%
平均值 21.15% 19.45% 13.51%
公司锂电池材料毛利率 27.00% 26.80% 16.19%
公司锂电池材料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公司锂电池材料毛利率高于上市公司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公司较多地采用废旧电池作为锂电池材料生产的原材料,成本相对较低。
(四)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利润 483,202.05 321,212.07 104,559.46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 1,607.97 18,809.30 5,443.76
利润总额 484,810.02 340,021.37 11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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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 65,404.36 48,177.69 14,945.11
净利润 419,405.66 291,843.69 95,058.11
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0.38% 6.44% 5.73%
注: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将营业外收入、营业支出中部分金额重新分类别列示在新设报表科目“资产处置收益”中,导致2015年、2016年的营业总成本、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是公司净利润的最主要来源。随着公司产销量不断增长,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大幅下降。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印花税 2,022.69 1,450.1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3,173.07 5,141.17 2,278.56
教育费附加 1,594.40 2,333.12 1,003.16
地方教育费附加 781.83 1,365.03 668.43
营业税- 66.72 11.99
土地使用税 839.21 108.99 -
房产税 876.15.66 -
其他 302.75 340.71 0.85
合计 9,590.05 10,921.53 3,962.98
占营业收入比例 0.48% 0.73% 0.69%
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69%、0.73%和 0.48%。
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规定,2016 年 5月 1日起,“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将原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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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 79,576.61 3.98% 63,219.07 4.25% 33,092.03 5.80%
管理费用 295,648.83 14.78% 215,222.89 14.46% 62,057.53 10.88%
财务费用 4,216.97 0.21% 8,044.38 0.54% 10,918.65 1.91%
合计 379,442.40 18.98% 286,486.34 19.25% 106,068.21 18.6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60%、19.25%和
18.98%,较为稳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售后综合服务费 47,547.70 59.75% 41,898.05 66.27% 25,558.33 77.23%
运输费 15,029.91 18.89% 11,077.14 17.52% 4,326.83 13.08%
职工薪酬 5,232.81 6.58% 3,584.50 5.67% 1,313.07 3.97%
后勤及办公费 2,828.69 3.55% 1,735.56 2.75% 353.59 1.07%
差旅及招待费 2,784.54 3.50% 1,512.79 2.39% 502.59 1.52%
宣传推广费 2,578.14 3.24% 1,898.95 3.00% 847.02 2.56%
股份支付费用 437.08 0.55% 736.47 1.16%--
折旧和摊销费 294.13 0.37% 282.28 0.45% 39.63 0.12%
保险费 208.44 0.26% 303.89 0.48% 106.69 0.32%
租赁费 1,225.03 1.54% 117.22 0.19% 42.05 0.13%
其他 1,410.15 1.77% 72.21 0.11% 2.22 0.01%
合计 79,576.61 100.00% 63,219.07 100.00% 33,092.0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售后综合服务费、运输费和职工薪酬,三项合计金额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94.28%、89.47%和 85.21%。
①售后综合服务费
公司销售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产品时一般向客户提供一定期间或一定里程的质量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公司有免费维修、更换和及时服务的义务和责任。
发行人在销售时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预计负债,并计入销售费用-售后综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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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以前,由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公司开展动力电池业务时间不长,主要依据行业惯例、实验结果等数据,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估计确定售后综合服务费计提比例为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的 5%。公司于 2016年将售后综合服务费计提比例变更为 3%,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I、产品技术、质量持续提升
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技术研发投入,产品设计及制造工艺不断升级,提升产品稳定及可靠性,产品整体故障率较低且持续下降。以电池管理系统 BMS的核心部件电池管理单元 BMU和电池监控单元 CSC为例,公司从 2014年以来每年进行版本升级,包括支持新的通讯协议,增加 RDB 远程监控模块、电流采样单元 CSU、远程更新模块、在编码过程中新增 CSC 电芯采样和温度采样的配置信息等,新版本统计故障率显著降低。
II、按 5%计提的售后综合服务费远超过实际发生额
2014年和 2015年,公司计提的售后综合服务费金额分别为 3,147.53万元和
25,558.33万元,而实际发生的售后相关费用仅为 88.93万元和 1,428.76万元,仅
占计提金额的 2.83%和 5.59%。按 5%计提的售后综合服务费远超过实际发生额。
III、公司对售后综合服务费计提比例重新估算
随着业务发展,公司逐渐取得更多的售后综合服务费实际发生情况的经验数据。2016 年,公司结合产品故障率、维修成本等历史数据,对生产产品 8 年内可能发生的售后综合服务费进行了估算。结合估算结果,考虑到技术升级、更新等可能导致的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将售后综合服务费计提比例确定为 3%,并于 2016年 1月 1日开始实施。
从后续情况来看,售后综合服务费计提比例调整为 3%后,2016 年、2017年售后综合服务费的实际发生额也仅占当年计提金额的 4.13%、14.40%。并且,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预提的售后综合服务费余额达 108,056.08万元,
发行人售后综合服务费的计提充分、合理。
公司根据同行业及下游产业上市公司各期销售费用中售后综合服务费或质量保证费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估算其售后综合服务费的计提比例。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相关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1、同行业上市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43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国轩高科 4.58% 5.85% 4.76%
坚瑞沃能 5.94% 2.10% 0.95%
成飞集成 0.98% 0.12% 0.05%
亿纬锂能 0.04% 0.02% 0.13%
比亚迪 0.88% 1.09% 0.92%
东方精工(普莱德) 0.62% 1.51% 1.00%
2、下游产业上市公司
郑州宇通 2.25% 3.36% 1.90%
中国中车 1.34% 1.42% 1.55%
金龙汽车 1.52% 3.36% 2.50%
平均值 2.02% 2.09% 1.53%
公司售后综合服务费比例
3.00% 3.00% 5.00%
注:1、坚瑞沃能 2015年数据根据 2016年 7月《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计算;
2、东方精工(普莱德)2015年、2016年数据根据东方精工 2017年 6月 28日公告的《北京
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计算;
3、其他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售后综合服务费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及下游上市公司的合理区间内,高于同行业及下游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高于上表中大多数可比公司,售后综合服务费的计提充分、合理。
②运输费
运输费是公司销售产品时承担的相关运输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产品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销售区域、渠道也未发生重大变化,运输费的增长比例与营业收入的增长比例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运输费 15,029.91 11,077.14 4,326.83
营业收入 1,999,686.08 1,487,898.51 570,288.49
运输费占营业收入比例 0.75% 0.74% 0.76%
报告期内,运输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稳定,分别为 0.76%、0.74%和
0.75%。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合理区间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具体情况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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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国轩高科 0.74% 0.48% 0.76%
坚瑞沃能 1.14% 1.09% 0.85%
成飞集成 1.20% 0.74% 0.99%
亿纬锂能 0.56% 0.41% 0.52%
平均值 0.91% 0.68% 0.78%
公司运输费占营业收入比例 0.75% 0.74% 0.76%
注:1、坚瑞沃能 2015年数据根据 2016年 7月《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计算;
2、其他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计算;
③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销售人员逐年上升,具体构成情况及人数如下: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售后服务人员 191 49.87% 180 59.60% 114 67.06%
市场人员 40 10.44% 24 7.95% 1 0.59%
产品销售人员 152 39.69% 98 32.45% 55 32.35%
合计 383 100.00% 302 100.00% 170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人员的人均工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万元) 5,232.81 3,584.50 1,313.07
期末人数 383.00 302.00 170.00
销售人员平均工资(万元) 13.66 11.87 7.7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销售人员人数规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国轩高科 198 527 161
坚瑞沃能 1,047 1,636 647
成飞集成 52 139 161
亿纬锂能 231 197 152
平均值 382 625 280
公司销售人员人数 383 302 170
各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并不完全相同,业务规模差异较大。总体来看,公司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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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人员人数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合理区间内。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人均工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国轩高科 23.06 6.77 13.74
坚瑞沃能 12.52 5.30 4.81
成飞集成 23.11 12.31 10.76
亿纬锂能 18.40 14.83 15.22
平均值 19.28 9.80 11.13
公司销售人员平均工资 13.66 11.87 7.72
注:1、坚瑞沃能 2015年数据根据 2016年 7月《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计算;
2、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工资根据其定期报告中披露的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总额除以期末销
售人员人数得到;
公司经营业绩增长良好,销售人员平均工资持续增长。
④宣传推广费
报告期内,公司宣传推广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市场调研费 742.65 28.81% 1,115.52 58.74% 61.61 7.27%
展览展示费 603.42 23.41% 728.09 38.34% 377.25 44.54%
市场推广费 805.06 31.23%- 0.00% 300.00 35.42%
其他 427.01 16.56% 55.35 2.91% 108.17 12.77%
宣传推广费合计 2,578.14 100.00% 1,898.95 100.00% 847.02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增长,公司各类推广展示活动增加,宣传推广费相应增长。
⑤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国轩高科 6.98% 8.04% 7.66%
坚瑞沃能 9.59% 6.79% 4.41%
成飞集成 5.09% 3.32% 4.24%
亿纬锂能 3.78% 3.61%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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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平均值 6.36% 5.44% 5.44%
公司销售费用率 3.98% 4.25% 5.80%
由上表可见,公司销售费用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合理区间内。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研发费用 163,190.05 55.20% 113,430.51 52.70% 28,105.87 45.29%
职工薪酬 79,952.47 27.04% 64,558.22 30.00% 23,678.13 38.16%
后勤及办公费
16,424.03 5.56% 11,020.77 5.12% 3,905.75 6.29%
折旧及摊销 16,555.97 5.60% 6,368.20 2.96% 2,282.62 3.68%
差旅及招待费
4,221.42 1.43% 2,364.71 1.10% 937.45 1.51%
咨询服务费 2,254.85 0.76% 1,603.19 0.74% 1,411.50 2.27%
股份支付费用
8,003.57 2.71% 13,167.51 6.12%--
租赁费 1,115.90 0.38% 958.97 0.45% 465.67 0.75%
运输费 1,216.81 0.41% 829.44 0.39% 360.33 0.58%
维修改造费 1,570.85 0.53% 425.47 0.20% 46.80 0.08%
保险费 723.90 0.24% 359.36 0.17% 148.25 0.24%
税费- 0.00%- 0.00% 642.10 1.03%
其他 419.01 0.14% 136.53 0.06% 73.06 0.12%
合计 295,648.83 100.00% 215,222.89 100.00% 62,057.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和职工薪酬,两项合计金额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3.45%、82.70%和 82.2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增幅
较大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员工人数增长,且为保持技术领先地位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28,105.87 万元、113,430.51 万元和
163,190.0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6%、7.76%和 8.52%。公司的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设备折旧、物料消耗、设计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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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国轩高科 7.20% 7.04% 5.03%
坚瑞沃能 5.40% 4.65% 4.03%
成飞集成 9.73% 5.12% 5.83%
亿纬锂能 7.81% 4.08% 3.88%
平均值 7.54% 5.22% 4.69%
公司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8.52% 7.76% 4.96%
注:1、坚瑞沃能 2015年数据根据 2016年 7月《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计算;
2、其他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计算;
由上表可见,公司研发费用占比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公司重视研发体系的建设,为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期间费用中存在股份支付费用,是因为公司对骨干人员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性质,分别计入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确认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股份支付费用 12,478.68 20,708.06 -
①管理人员有关情况
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主要由运营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构成,2015年、2016年和 2017年,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人数、人均工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人数 3,145 2,497 778
工资 79,952.47 64,558.22 23,678.13
人均工资 25.42 25.85 30.43
可比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国轩高科 15.06 17.54 10.28
坚瑞沃能 41.88 7.79 11.04
成飞集成 10.74 17.08 13.18
亿纬锂能 10.43 11.58 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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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平均数 19.53 13.50 11.28
公司管理人员平均工资 25.42 25.85 30.43
注:1、坚瑞沃能 2015年数据根据 2016年 7月《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计算;
2、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工资根据其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总额除以期末管
理人员人数得到;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人员人均工资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人均工资,主要因为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公司业务快速增长,业绩较好,不存在异常情况。
②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确认的基本情况
2015年 12月,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技术(业务)人员等骨干人员。博瑞荣合、博瑞荣通等 6家合伙企业为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股份支付费用构成
计入管理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合计
2017年度 12,041.60 437.08 12,478.68
2016年度 19,971.59 736.47 20,708.06
公司报告期股份支付费用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以低于公允价格对发行人增资产生的股权激励费用,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利息支出 10,282.90 6,474.79 11,238.35
减:利息资本化 400.40 121.60 -
减:利息收入 10,152.69 2,261.68 1,738.87
承兑汇票贴息 2,546.48 4,803.76 1,151.75
汇兑损益 616.83 -1,413.17 -147.21
手续费及其他 1,323.86 562.28 4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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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合计 4,216.97 8,044.38 10,918.6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0,918.65 万元、8,044.38 万元和 4,216.97
万元。其中,2015 年借款利息支出较多,主要是公司向东莞新能源借款所支付的利息。
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坏账准备 1,254.73 -3.43 321.17
存货跌价准备 23,219.68 23,389.32 5,543.00
合计 24,474.40 23,385.89 5,864.17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5,864.17万元、23,385.89万元和 24,474.40
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公司 2016 年存货跌价准备较 2015 年增长 1.78 亿
元,主要是 2016年底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提高技术要求标准,能量密度较低、充放电性能较弱的产品需求大幅减少,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电芯、原材料等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
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整车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款正常,且公司 98%以上应收账款账龄在 1年以内,因此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少。
4、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997.68 2,166.98 -965.8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03,858.88 123.3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142.50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00.00 -
理财产品收益 35,426.82 4,817.75 1,443.22
其他---331.82
合计 134,430.53 7,608.03 145.54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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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0
2016 年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对联营企业普莱德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投资收益。公司于 2016年 3月收购普莱德 25%的股权,2016年 4-12月普莱德新能源电池实现净利润 11,763.35万元。公司据此按照权益法确
认投资收益。2017 年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较大,主要是公司向东方精工转让普莱德股权所致。2016年 7月和 2016年 9月,北大先行、宁德时代、福田汽车、北汽产投、青海普仁与东方精工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东方精工转让其所持有普莱德股权的相关事宜。根据协议,公司将普莱德 23%的股权以 109,2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方精工,对价包括现金 43,700.00 万元和
7,125.00万股东方精工股份。此外,根据普莱德未来业绩完成情况,公司需向东
方精工支付一定的业绩补偿,或向东方精工收取奖励。详见本节“十、会计报表
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其他重要
事项”。该笔交易于 2017 年 4 月完成资产过户后公司确认投资收益 103,424.20
万元。
2016 年及 2017 年,公司理财产品收益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在 2016年和 2017 年进行增资扩股,收到股东投资款较多。虽然公司对股东增资款已有较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但具体投入使用尚需一定的过程和时间。为提高资金效益,公司根据有关制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将部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7,831.15 -15,820.52 -59.01
公司 2016年固定资产处置损失金额较大,主要是 2016年底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提高技术要求标准,能量密度较低、充放电性能较弱的产品需求大幅减少,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升级部分生产设备,将拆除的部分设备作报废处理,并确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017 年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为公司进行产线设备的技术升级及工艺改造,将部分拆解不再使用的设备进行清理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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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1
6、其他收益
根据财政部于 2017年 5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公司新设了“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2017年,公司其他收益金额为 44,442.16万元。
政府补助的情况详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七)非经常性损益
分析”。
7、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政府补助- 18,108.75 6,874.48
其他 1,865.55 788.70 244.56
合计 1,865.55 18,897.45 7,119.04
注: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将营业外收入、营业支出中部分金额重新分类别列示在新设报表科目“资产处置收益”中,导致2015年、2016年的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7,119.04万元、18,897.45万元和 1,865.55
万元,主要为政府给予公司的相关扶持资金及奖励经费等政府补助及收取的供应商罚款。
政府补助的情况详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七)非经常性损益
分析”。
8、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对外捐赠 20.40 0.20 3.80
其他 237.18 87.95 1,671.48
合计 257.58 88.15 1,675.28
注: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将营业外收入、营业支出中部分金额重新分类别列示在新设报表科目“资产处置收益”中,导致2015年、2016年的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675.28万元、88.15万元和257.58万元。
公司2015年营业外支出中其他项金额较大,主要为公司于2015年9月解除2014年12月与新能源科技、宁德新能源、东莞新能源、东莞新能源电子科技签署的借款及股权认购协议,相应支付补偿款1,655.89万元。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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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
联交易”之“(6)股东借款”。
(六)纳税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应交税额已交税额应交税额已交税额应交税额已交税额
增值税 14,965.03 41,973.17 55,969.90 78,130.90 32,208.93 27,863.20
企业所得税 90,178.18 72,595.56 61,353.81 56,332.83 26,013.22 10,753.71
合计 105,143.22 114,568.74 117,323.71 134,463.74 58,222.15 38,616.90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利润总额 484,810.02 340,021.37 110,003.21
当期所得税费用 90,178.18 61,353.81 25,895.44
递延所得税费用-24,773.82 -13,176.12 -10,950.33
所得税费用合计 65,404.36 48,177.69 14,945.11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 13.49% 14.17% 13.59%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适用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因税收政策重大调整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之“五、财务风险”之“(五)税收优惠
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13.59%、14.17%及 13.49%,
主要原因为:(1)本公司及广东邦普、湖南邦普、邦普汽车(从 2017年开始)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优惠税率,青海时代按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享受减免10%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因此公司的当期所得税税率较低;(2)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的影响。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公司因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减少的所得税纳税额分别为 1,387.37万元、6,740.82万元和 9,538.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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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3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96,027.73 -15,697.22 -59.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4,442.16 18,108.75 6,874.4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5,426.82 4,817.75 1,443.22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07.97 700.56 -1,430.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77,504.69 8,429.83 6,827.96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6,313.01 1,735.91 1,168.5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1,191.68 6,693.93 5,659.4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963.98 156.91 604.3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50,227.70 6,537.01 5,055.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68,213.97 285,149.76 89,398.6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36.05% 2.29% 5.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7,567.78 278,645.13 88,009.5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8.74% 2.29% 5.43%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5,659.45 万元、
6,693.93万元及 151,191.68万元,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等。
公司 2017 年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将持有的普莱德 23%股权全部转让给东方精工,确认处置收益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政府补贴的主要内容、核算方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内容补贴文号补贴金额
分摊计入损益的金额
计入2017年度
计入2016年度
计入 2015年度
1 地区补贴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关于向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拨付财政补贴的确认函》
13,912.26 9,249.80 4,66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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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4
序号内容补贴文号补贴金额
分摊计入损益的金额
计入2017年度
计入2016年度
计入 2015年度
2 地区补贴
《东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向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拨付财政补贴的确认函》
11,619.43 9,291.44 2,327.99 -
3 项目补助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年中央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的通知》(宁财企指[2015]21号)
6,175.00 - 2,058.33 4,116.67
4 项目补助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区发改投[2016]69号)
6,484.00 2,102.92 1,226.70 -
5 项目补助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奖励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2013]19号)
4,900.00 ---
6 项目补助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拨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 2016年度中央财政预算经费的通知》产发函[2016]162号
4,421.18 610.63 160.41 -
7 项目补助
《关于拨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 2016年度项目预算的通知》(国科高发财字[2016]27号)
6,205.00 975.21 175.76 -
8 项目补助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制造专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2015]55号)
2,700.00 810.00 810.00 270.00
9 专项补助
《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创新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2016]62号)
2,000.00 960.00 80.00 -
10 项目补助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2016]38号)
1,235.00 - 1,2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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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内容补贴文号补贴金额
分摊计入损益的金额
计入2017年度
计入2016年度
计入 2015年度
11 项目补助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宁德市蕉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二批)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区发改投[2015]80号)
1,771.00 1,061.35 680.70 28.95
12 地区补贴
《东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向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拨付财政补贴的确认函》
1,764.00 - 1,764.00
13 地区补贴
《关于下达 2016年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税收奖励资金的通知》(宁开南管财(2017)
11号)
808.00 808.00 --
14 项目补助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3年工业“双百”及产业结构调整及振兴、循环经济产业、企业技术创新、重点工业项目前期资金的通知》青财建字[2013]1990号文件
6,460.00 4,134.40 --
15 项目补助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一批重大工业技术进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青经投2012[343]号文件)
11,000.00 7,040.00 --
16 项目补助
《关于下达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宁开南管财[2016]第 48号)
3,225.70 69.74 29.06 -
17 地区补贴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关于向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拨付财政补贴的确认函》
8,000.00 ---
18 项目补助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广东邦普关于《协议书》(管委会-06号)的补充协议
1,152.00 ---
19 项目补助
废弃锂电池资源化利用及其定向循环动力级电池材料技术研究《合同书》
800.00 160.00 160.00 160.00
20 地区补贴
《金洲新区供热管网建设及供需方供用汽合作协议书》
600.00 163.43 98.32 -
21 项目补助
《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1,000.00 100.00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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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内容补贴文号补贴金额
分摊计入损益的金额
计入2017年度
计入2016年度
计入 2015年度
(长发改[2010]204号)
22 地区补贴
《关于给予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宁金管(2012)19号)、《关
于给予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宁金管(2012)32号)
872.00 159.87 174.40 174.40
23 项目补助
《动力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基地项目投资金合同书》(宁金招字(2016)第 16号)
4,800.00 ---
24 项目补贴
《关于下达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 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基建资金的通知》(湘发改环资(2015)
546号)
600.00 42.82 36.76 4.64
25 地区补贴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向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拨付财政补贴的确认函》
2,660.94 2,660.94 --
26 进口贴息
《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商务局关于核定 2017年中央进口贴息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外(2017)39号)
558.07 558.07 --
27 项目补助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补助的 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 2025)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17〕47号)
570.00 -
合计 106,293.58 40,958.61 15,779.89 4,854.66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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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7
(八)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因素
公司管理层对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各要素进行审慎评估,并认为从目前的业务发展状况和市场环境方面看,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能够保持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市场需求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的风险等。公司已在本招股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和披露。
十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 1,408,093.66 28.35% 245,653.08 8.59% 129,293.53 14.91%
衍生金融资产 1,374.46 0.03%----
应收票据 545,833.53 10.99% 57,052.28 2.00% 42,218.23 4.87%
应收账款 691,852.16 13.93% 731,584.00 25.59% 239,393.00 27.60%
预付款项 30,583.55 0.62% 10,118.31 0.35% 7,046.94 0.81%
应收利息 5,231.05 0.11% 756.45 0.03%- 0.00%
其他应收款 9,063.09 0.18% 18,380.69 0.64% 5,548.42 0.64%
存货 341,775.71 6.88% 135,977.23 4.76% 104,161.12 12.0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0.00% 540.00 0.02%- 0.00%
其他流动资产 269,503.10 5.43% 976,070.42 34.14% 22,785.52 2.63%
流动资产合计 3,303,310.29 66.51% 2,176,132.48 76.12% 550,446.76 63.4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6,129.10 3.95% 14,340.00 0.50% 500.00 0.06%
长期股权投资 79,102.72 1.59% 16,965.82 0.59%- 0.00%
固定资产 821,949.66 16.55% 372,747.39 13.04% 131,309.83 15.14%
在建工程 297,436.40 5.99% 122,612.99 4.29% 47,489.38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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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0.67 0.00%
无形资产 140,876.02 2.84% 62,164.60 2.17% 50,275.80 5.80%
商誉 10,041.93 0.20% 10,041.93 0.35% 10,041.93 1.16%
长期待摊费用 13,931.05 0.28% 1,420.64 0.05% 613.34 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004.52 1.03% 26,491.20 0.93% 13,524.14 1.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506.88 1.06% 55,914.40 1.96% 63,093.90 7.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62,978.28 33.49% 682,698.96 23.88% 316,848.99 36.53%
资产总计 4,966,288.58 100.00% 2,858,831.43 100.00% 867,295.7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3.47%、76.12%和
66.51%。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等,
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符合公司所在行业的特点。
2、流动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 1,408,093.66 42.63% 245,653.08 11.29% 129,293.53 23.49%
衍生金融资产 1,374.46 0.04%- 0.00%- 0.00%
应收票据 545,833.53 16.52% 57,052.28 2.62% 42,218.23 7.67%
应收账款 691,852.16 20.94% 731,584.00 33.62% 239,393.00 43.49%
预付款项 30,583.55 0.93% 10,118.31 0.46% 7,046.94 1.28%
应收利息 5,231.05 0.16% 756.45 0.03%- 0.00%
其他应收款 9,063.09 0.27% 18,380.69 0.84% 5,548.42 1.01%
存货 341,775.71 10.35% 135,977.23 6.25% 104,161.12 18.9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540.00 0.02%- 0.00%
其他流动资产 269,503.10 8.16% 976,070.42 44.85% 22,785.52 4.14%
合计 3,303,310.29 100.00% 2,176,132.48 100.00% 550,446.7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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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9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现金 25.19 0.00% 33.10 0.01% 16.23 0.01%
银行存款 1,203,965.28 85.50% 116,566.99 47.45% 51,618.17 39.92%
其他货币资金
204,103.19 14.50% 129,052.99 52.53% 77,659.14 60.06%
合计 1,408,093.66 100.00% 245,653.08 100.00% 129,293.5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29,293.53万元、245,653.08万元
及 1,408,093.66 万元,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49%、11.29%和
42.64%。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扩张,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有所增加。其中,银行存款余额增长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进行增资扩股,收到股东投资款所致。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增长主要是因为新增用于国开发展基金 5亿元借款的质押存单,以及用于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余额增加。
(2)衍生金融资产
2017 年,为对冲上游原材料价格风险,公司结合业务规模、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代客风险管理业务协议》,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就金属镍进行远期交易。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远期合约的公允价值为 1,374.46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属远期合约 1,374.46 --
(3)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40,591.53 57,052.28 42,218.23
商业承兑汇票 205,242.00 --
合计 545,833.53 57,052.28 42,218.2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 87.26%,且客户更多地采用票据结
算方式,导致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大幅增长。
截至 2017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中有 88,176.90万元设立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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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0
①应收票据的内控管理措施
鉴于公司使用票据结算的量比较大,为了建立健全对票据的管控,公司制定了《票据管理办法》,对票据的收票管理、付票管理(背书转让、开具承兑汇票)、贴现、到期托收的授权审批、账务处理、备查簿登记、保管、盘点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I、收票管理
通过承兑汇票结算的客户将承兑汇票寄出后,相关业务员及时通知财务部,出纳收到承兑汇票后,将汇票复印件交由票据会计及时登记应收票据台账,台账登记后并再将承兑汇票复印件转交给负责应收账款核算的会计作为编制会计凭证的附件。
在接收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规定,自行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防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的风险。
财务设置应收票据台账,逐笔登记商业票据的类型、票号、出票日、到期日、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贴现率及贴现净额等。
商业票据设专人保管,且保管人不经办会计记录。票据状态发生变化时,财务人员应及时在应收票据台账中进行更新,以便后续跟踪管理。
财务设置相应的总账明细科目,以区分因票据处理的各种状态导致应收票据科目余额的借贷方虚增。
II、付票管理
出纳根据经审核的《付款申请单》,依资金会计的指示在库存票据中选择恰当金额的承兑汇票,背书给收票人;或者依据资金会计的指示申请开具承兑汇票交付给收款人。出纳将承兑汇票复印件交给票据会计登记台账,登记完转交应付会计核算,作为编制会计凭证的原始凭证。
III、票据贴现
资金会计根据公司的日常资金预算安排,发起应收票据贴现的请求,由财务经理审核贴现金额是否准确,再由出纳办理应收票据贴现业务;出纳将承兑汇票复印件交给票据会计登记台账,登记完转交资金会计核算,作为编制会计凭证的原始凭证。
IV、票据到期托收
应收票据台账系统设置到期系统自动提醒的功能,出纳在承兑汇票到期前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61
个星期向开户银行提示托收,填写托收凭证。
V、票据盘点管理
独立于票据保管员以外的财务及内审人员对承兑汇票进行定期盘点和不定期抽查,填写《承兑汇票盘点表》,由盘点人和票据保管员签字,报资金经理审核后归档保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生票据丢失、账实不符,应收票据回款未发生过损失,票据管理有效。
②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收取、转让、兑现金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转让、兑现金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金额合并增加本期收票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背书转让到期承兑贴现
2017年度
57,052.28 - 1,608,298.00 172,563.65 383,610.99 563,342.12 545,833.53
2016年度
42,218.23 - 522,965.61 115,804.28 62,292.58 330,034.69 57,052.28
2015年度
- 6,947.85 378,879.74 113,322.70 1,924.06 228,362.61 42,218.23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收票据追索权纠纷的情况。
③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使用票据的情况
公司上下游企业使用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的情形较为普遍,同行业公司各期末应收票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国轩高科 17.48% 6.41% 15.80%
坚瑞沃能 35.94% 42.38% 22.18%
成飞集成 21.18% 35.20% 18.30%
亿纬锂能 7.96% 4.44% 7.52%
平均值 20.64% 22.11% 15.95%
公司期末应收票据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27.30% 3.83% 7.40%
注:1、坚瑞沃能 2015年数据根据 2016年 7月《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计算;
由上表可见,本公司采用汇票方式结算的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区间,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比较不存在异常情况。2017 年度公司应收票据使用比例上升较快,主要因为 2017年度公司下游客户使用票据结算增加。
④应收票据期后回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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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2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的期后背书转让、到期承兑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期后情况
背书转让到期承兑贴现合计
2017年度 545,833.53 2,693.93 12,002.85 500.00 15,196.78
2016年度 57,052.28 4,568.83 27,526.31 24,957.15 57,052.28
2015年度 42,218.23 4,467.83 24,419.84 13,330.56 42,218.23
注:期后回收数据为截至 2018年 2月 26日数据
由上表可见,公司各报告期末的应收票据在期后基本通过背书转让、到期承兑或贴现的方式在期后回收,期后回收情况良好。
⑤应收票据到期无法兑付汇票的情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存在 19,102.68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及时承
兑,公司已重分类至应收账款。该部分商业承兑汇票承兑方为深圳市京比动力电源有限公司,该客户因为暂时性资金周转问题,未能及时兑付汇票,经公司与其协商,客户已提交明确的还款计划,并于 2018年 2月 14日付款 6,0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的其他应收票据均到期承兑,兑付情况良好。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账款余额 693,803.44 732,271.45 239,798.07
当期营业收入 1,999,686.08 1,487,898.51 570,288.49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34.70% 49.22% 42.05%
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长率-5.25% 205.37% 545.33%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34.40% 160.90% 557.9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39,798.07万元、732,271.45万元
和 693,803.44万元。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
呈下降趋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长。
除此以外,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影响,下游整车厂商现金流趋紧,也使得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公司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及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对于动力电池系统客户和储能系统客户通常给予 30-90天的账期;对锂电池材料客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63
户通常给予 30-60天的账期。实际执行中部分客户可能因为资金周转或安排问题,出现付款略有延迟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按不同类型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动力电池系统 655,695.14 94.51% 714,621.68 97.59% 219,414.44 91.50%
储能系统 4,840.82 0.70% 5,024.72 0.69% 7,059.27 2.94%
锂电池材料 33,267.48 4.79% 12,625.05 1.72% 13,324.36 5.56%
合计 693,803.44 100.00% 732,271.45 100.00% 239,798.07 100.00%
报告期内各个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结构比较稳定,主要为动力电池系统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 90%,与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占比相近。
①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统计方法为公司按照客户归集应收账款,确认收入时同时确认应收账款。收到客户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时,剩余应收账款,不改变其账龄。
在存在多笔应收账款且各笔应收账款账龄不同的情况下,收到客户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账款,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账款的账龄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 679,956.48 98.00% 731,547.02 99.90% 237,322.15 98.97%
1~2年 13,658.21 1.97% 117.59 0.02% 2,475.92 1.03%
2~3年-- 606.83 0.08%- 0.00%
3~4年 188.75 0.03%- 0.00%- 0.00%
4~5年--- 0.00%- 0.00%
5年以上--- 0.00%- 0.00%
合计 693,803.44 100.00% 732,271.45 100.00% 239,798.07 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98.97%、99.90%和 98.00%,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对应的收入形成时间大部分为 1年以内,各个期末应收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64
账款是否超过信用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应收余额超信用期金额未超信用期金额
2017-12-31 693,803.44 270,066.05 423,737.39
2016-12-31 732,271.45 246,089.96 486,181.49
2015-12-31 239,798.07 23,893.09 215,904.99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主要形成于 1年以内,占比超过 95%。
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有部分超过合同规定的信用期,主要因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较严格,一般给予客户的信用期较行业惯例短。2016 年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影响,下游整车厂商现金流暂时性趋紧,付款有所延迟,但总体看公司客户的回款情况较好。从应收账款客户的资质看,下游整车制造厂商资信状况良好,回款能力保障度较高,同时公司制定了有效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管理措施,超期金额回款情况良好。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账款余额 693,803.44 732,271.45 239,798.07
坏账准备 1,951.28 687.44 405.07
计提比例 0.28% 0.09% 0.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0.17%、0.09%和 0.28%。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整车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报告期
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 98%以上为 1年以内,收款风险较低。
③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账龄
坏账准备
1 金龙汽车非关联方 133,292.53 19.21%
1年以内、1-2年
1.46
2 东风集团非关联方 94,913.55 13.68% 1年以内-
3 吉利集团非关联方 83,622.06 12.05% 1年以内- 芜湖奇达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5,552.75 6.57% 1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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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账龄
坏账准备
5 普莱德注 1 41,470.34 5.98% 1年以内-
合计 398,851.23 57.49%- 1.46
注:1、报告期内,普莱德曾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已将其股权全部出售给广东东方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4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上表中已将受同一方控制的单位合并列示。
④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收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2015 年末的应收账款于期后半年回收 90.34%,于期后半年至一年内回收 9.35%,2016 年末的应收账款
于期后半年回收 89.62%,于期后半年至一年内回收 8.48%。大部分应收账款客
户在报告期后半年内向公司回款。
⑤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及可回收性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及收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
余额
逾期金额
逾期金额
占比
已回收金额
已回收金额占比
2017-12-31 693,803.44 270,066.05 38.93% 159,994.89 23.06%
2016-12-31 732,271.45 246,089.96 33.61% 724,424.50 98.93%
2015-12-31 239,798.07 23,893.09 9.96% 239,609.32 99.92%
注:期后回款为截至 2018年 2月 26日数据
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金龙汽车、上汽集团等车企,客户资质好、现金流量良好,回款能力保障度高,从历史应收账款客户的回款情况看,逾期客户的应收账款大部分已经正常回款。截至 2018年 2月 26日,公司 2015年末、2016年末逾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均已经在期后收回。
⑥公司制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规定:在考虑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时,应当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
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实务中,企业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
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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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应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政策时候,考虑客户合同、收入金额等因素,以 500万元作为重大和不重大的分界线。对于单独测试可能发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按照 500万元的标准分别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披露。
同时,对于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公司在考虑历史逾期期限、信用管理要求、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的大小划分为账龄组合(该组合包括应收客户的交易款项)和其他组合(该组合包括应收退税款、应收员工款项,因与外部客户款项可收回风险具有明显的不同,划分不同组合,一般情况下不计提坏账准备,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可能会发生坏账损失)。并确定账龄分析法下各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由于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方法一般是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算,因此发行人制定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
充分考虑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发行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大部分于款项形成后半年内收回,因此发行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发生减值可能性较低,不计提坏账准备。两年及以上应收款项存在发生减值情况的可能性,因此计提比例逐年提高。
⑦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比例的具体依据
公司在制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时,综合考虑公司应收账款客户的业务规模、客户的资信情况、历史上客户的回款周期等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政策,谨慎制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
发行人对于报告期末单项金额超过 500万的应收账款以及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在对客户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要综合评价客户的资信情况、还款能力、经营情况,并判断对客户的应收账款是否应该计提坏账。
⑧账龄在 1年以内部分不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及储能系统业务的应收账款在 1 年以内的部分不计提坏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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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准备;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对于 3个月以内应收账款按照 1%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于 3个月到 1年的应收账款按照 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于动力电池系统及储能系统业务的应收账款在 1年以内的部分不计提坏账,主要有如下原因:
I、在进入账龄组合之前,99%以上应收账款已经进行单项评估
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期末余额达到 500万元(含 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会对其进行单项评估,经单项评估不存在减值迹象的,才会进入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客户较为集中,应收账款发生额及余额均较大,余额 500万以上的应收款项可以覆盖绝大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截至 2017年 12月31日,公司动力电池系统及储能系统业务应收账款余额 66.05亿元,其中单家余
额 5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合计 65.59亿元,占总余额比例达 99%以上。因此公
司大部分应收账款在进入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前已通过个别认定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在个别认定法对客户进行单项减值测试时主要考虑公司与客户是否持续交易,客户是否持续回款;公司销售人员对客户财务状况的判断,客户是否发生财务困难;客户历史上是否按照约定及时回款,是否存在违约或逾期等;公司与客户是否针对应收账款存在诉讼;客户是否很可能发生财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
II、客户主要为信用状况良好的大型企业
公司是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动力电池系统供应商,动力电池系统主要客户为宇通集团、吉利集团、普莱德、东风集团等上市公司或大型公司。这些主要客户经营规模较大,资信状况良好,均具有较强的偿付能力;储能系统目前业务规模较小,销售客户主要包括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电信企业、以及工业园区等用电企业。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回款信誉好,坏账风险低,历年来均回款正常,尚未出现过大额的坏账损失情况。
III、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内部管理良好
公司制定了较严格的销售与应收账款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应收账款的核算及回收管理工作职责,将应收账款的管理明确纳入业务部门的 KPI考核内容中,对应收账款风险控制从严把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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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的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良好,尽管 2017 年因为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调整,新能源汽车客户资金有所趋紧,使得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延长。但从长期看,新能源汽车行业前景广阔,未来随着支持政策持续推动、技术进步、消费者习惯改变、配套设施普及等因素影响不断深入,新能源汽车行业会快速发展。考虑到公司会计估计的连贯性,公司未因为下游新能源汽车客户暂时性资金趋紧而变更公司应收账款的会计估计。
IV、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对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各不相同,例如比亚迪对于 2 年以内应收账款均不计提坏账准备,国轩高科、成飞集成等对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一定比例坏账准备。公司可比的汽车零部件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如福耀玻璃、凌云股份中也存在对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情形。
公司确定动力电池系统及储能系统业务对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时,参考了比亚迪的坏账政策,同时参考了福耀玻璃等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的情况。
公司对于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更高比例的坏账准备。
V、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未发生无法收回的情形
公司总体期后回款良好。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未发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形。
综合所述,考虑到公司对大部分动力电池系统和储能系统客户应收账款都进行个别认定测试,公司应收账款客户资质良好,历史回款情况良好,未发生无法收回的情况,参考其他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方法,公司最终确定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账龄在 1年以内部分不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⑨按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影响
对于公司的动力电池系统及储能系统业务,假定按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标准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报告期各期净利润变动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5)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046.94 万元、10,118.31 万
元和 30,283.5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81%、0.35%和 0.61%。公司的预
付款项账龄主要为一年之内,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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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9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 30,578.07 99.98% 9,854.32 97.39% 6,907.20 98.02%
1-2年 2.07 0.01% 217.77 2.15% 79.6 1.13%
2-3年 3.40 0.01% 34.83 0.34% 26.59 0.38%
3年以上- 0.00% 11.38 0.11% 33.56 0.48%
合计 30,583.55 100.00% 10,118.31 100.00% 7,046.94 100.00%
(6)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应收员工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548.42 万元、18,380.69 万元和 9,063.09 万元,占
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4%、0.64%和 0.18%。
①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按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员工款项 4,011.22 44.24% 2,572.24 13.98% 983.65 16.93%
保证金或押金 5,050.91 55.71% 15,712.33 85.43% 4,282.34 73.71%
其他 4.08 0.04% 108.35 0.59% 544.08 9.36%
合计 9,066.20 100.00% 18,392.92 100.00% 5,810.07 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或押金,包括土地履约保证金款项及海关担保金等。
另外,公司为入选关键人才计划的员工提供免息借款用于购房、购车或装修,应收员工款项主要为公司基于该计划提供给员工的借款余额。
②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 7,058.92 77.86% 17,816.82 96.87% 3,197.32 55.03%
1-2年 1,677.45 18.50% 541.96 2.95% 2,537.85 43.68%
2-3年 301.98 3.33% 16.88 0.09% 71.79 1.24%
3年以上 27.85 0.31% 17.26 0.09% 3.11 0.05%
合计 9,066.20 100.00% 18,392.92 100.00% 5,810.0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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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
款项
性质
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账龄
1 海关非关联方保证金 2,557.71 28.21% 1年以内
2 溧阳市财政局非关联方保证金 843.00 9.30% 1年以内 福建翔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押金 406.47 4.48% 1年以内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非关联方
履约保证金
290.00 3.20% 1-2年 国网青海电力公司西宁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非关联方押金 146.38 1.61%
1年以内、1-2年以及 2-3年
合计-- 4,243.55 46.81%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规模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存货账面价值 341,775.71 135,977.23 104,161.12
较上期末增幅 151.35% 30.55% 233.77%
占总资产的比例 6.88% 4.76% 12.01%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26.83% 16.23% 29.77%
营业收入增幅 34.40% 160.90% 557.93%
营业成本增幅 52.09% 139.39% 443.5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4,161.12万元、135,977.23万元
和 341,775.71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01%、4.76%和 6.88%。报
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期末存货余额增加。公司在动力电池领域竞争力较强,产品需求旺盛,存货周转速度较快,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
①存货的明细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 87,671.91 25.65% 41,202.78 30.30% 37,054.15 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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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在产品 1,770.50 0.52% 564.24 0.41% 2,289.55 2.20%
周转材料 559.97 0.16% 374.06 0.28% 2,163.80 2.08%
库存商品 122,487.72 35.84% 37,596.40 27.65% 11,627.71 11.16%
发出商品 57,137.30 16.72% 16,689.98 12.27% 35,214.50 33.81%
开发成本 36,339.28 10.63% 15,852.13 11.66%- 0.00%
自制半成品 23,672.36 6.93% 16,715.16 12.29% 14,186.95 13.62%
委托加工物资 12,136.68 3.55% 6,982.47 5.14% 1,624.45 1.56%
合计 341,775.71 100.00% 135,977.23 100.00% 104,161.12 100.00%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公司存货中存在开发成本,主要是因为公司的子公司宁德润丰购入土地,拟用于园区配套的员工住房的建设,土地及房产建设相关支出列示为开发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为提高产能使用效率,减少固定资产投入、降低生产成本,集中精力专注于核心环节,公司将少量材料的非核心工艺进行委外加工。公司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对委外加工产品的供应商选择、产品验收等有严格的标准和流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数量及账面余额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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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见表格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单位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原材料- 87,671.91 - 41,202.78 - 37,054.15
电芯相关材料- 80,928.95 - 33,653.68 - 27,219.58
模组及电池包相关材料- 6,742.96 - 7,549.10 - 9,834.57
在产品-- 1,770.50 - 564.24 - 2,289.55
周转材料-- 559.97 - 374.06 - 2,163.80
库存商品- 122,487.72 - 37,596.40 - 11,627.71
动力电池系统 MWh 1,013.38 105,136.09 298.98 30,566.50 57.20 5,768.68
储能系统 MWh 4.97 774.60 1.65 327.05 6.93 898.95
锂电池材料吨 3,772.99 16,577.03 1,483.77 6,702.85 1,233.38 4,960.09
发出商品- 57,137.30 - 16,689.98 - 35,214.50
动力电池系统 MWh 339.95 36,915.19 119.37 15,256.25 280.64 33,154.63
储能系统 MWh 0.77 152.60 -- 0.44 129.20
锂电池材料吨 4,380.27 19,612.39 91.86 1,169.95 8.47 121.84
其他- 457.12 - 263.78 - 1,808.83
开发成本- 36,339.28 - 15,852.13 --
自制半成品- 23,672.36 - 16,715.16 - 14,186.95
生产模组、线束隔离板等万个 28.38 7,977.79 22.44 5,733.23 29.56 4,867.12
半成品电芯、极片、膜卷等万个 74.09 6,260.97 205.30 6,073.86 142.85 6,415.82
其他- 9,433.60 - 4,908.07 - 2,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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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单位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委托加工物资- 12,136.68 - 6,982.47 - 1,624.45
芯片、电阻、电容等万个 7,248.27 3,873.22 4,184.61 3,642.53 1,663.55 1,624.45
隔膜万平方米 490.57 1,493.92 108.84 485.24 --
其他 7,445,794.43 6,769.54 748,009.85 2,854.70 --
合计- 341,775.71 - 135,977.23 - 104,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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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存货的结构看,公司存货中占比最高的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公司原材料占比较高主要因为原材料作为生产的主要材料,公司需储备充分原材料以满足生产所需;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占比高因为公司产品从生产完工到交货有一定的周期,尚未交付的商品单位价值相对较高。
公司形成上述存货结构,与公司产品的经营模式、生产周期及所属行业密切相关。公司综合考虑订单和库存情况制定产品生产计划,在满足客户订单和安全库存的前提下依据自身对市场需求的预判,适度储备原材料并自主生产,以应对客户需求变化。
I、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正极材料、石墨、隔膜、电解液、外壳/顶盖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原材料的价值分别为 37,054.15万元、41,202.78万元
和 87,671.91 万元,占存货的比重分别为 35.57%、30.30%和 25.65%,占存货的
比重较高。由于公司产品类型较多,所需原材料种类规格众多,且生产、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为了保证生产需求,公司需要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备货处理,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原材料备货规模持续增长。
II、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
公司在产品是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生产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公司自制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工,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主要包括卷绕后电芯、阴极极片、阳极极片、阴极膜卷、阳极膜卷、模组半成品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价值合计分别为 16,476.50万元、
17,279.40万元和 25,442.86万元,占存货的比重分别为 15.82%、12.70%和 7.45%,
占存货的比重较低。
III、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动力电池系统及锂电池材料等,发出商品主要为已发货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46,842.21
万元、54,286.38万元和 179,625.02万元,占存货的比重分别为 44.97%、39.92%
和 52.56%,占存货的比重较高。随着销售规模的上升,公司库存商品、发出商
品的规模持续增长。2017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金额增加较多,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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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因为年末公司尚未完成交付或验收的销售订单较多。
IV、开发成本
公司的开发成本主要为正在建设中的员工住房项目,子公司宁德润丰 2016年、2017年购入土地拟用于园区配套员工住房的建设,目前处于早期建设阶段。
V、委托加工物资
公司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 BMS电路板、隔膜和锂电池材料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的余额合计分别为 1,624.45 万元、6,982.47 万元和 12,136.68
万元,占存货的比重分别为 1.56%、5.14%和 3.55%,占存货的比重较低。报告
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张,委托加工物资的金额相应上升。
总体来看,公司存货的构成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随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存货余额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存货的周转天数如下:
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原材料周转天数 20.74 19.71 27.55
在产品周转天数 0.33 0.61 1.33
周转材料周转天数 0.16 0.64 1.48
库存商品周转天数 24.38 11.79 9.77
发出商品周转天数 10.96 11.33 20.84
开发成本周转天数 7.37 3.41 -
自制半成品周转天数 6.56 7.31 10.54
委托加工物资周转天数 2.70 1.85 1.24
存货周转天数合计 73.21 56.64 72.75
注:存货周转天数=360/(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天数整体保持稳定,2017 年度发行人存货周转天数有所上升,主要系为年末库存商品和开发成本增长较多所致。
②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原值跌价准备原值跌价准备原值跌价准备
原材料 94,761.34 7,089.43 52,069.03 10,866.25 39,659.73 2,605.58
在产品 1,770.50 - 564.24 - 2,28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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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原值跌价准备原值跌价准备原值跌价准备
周转材料 635.93 75.96 471.83 97.77 2,494.22 330.42
库存商品 130,845.89 8,358.17 41,746.62 4,150.23 13,104.70 1,476.98
发出商品 60,580.35 3,443.06 16,989.80 299.82 35,717.12 502.62
开发成本 36,339.28 - 15,852.13 ---
自制半成品 27,494.29 3,821.93 18,964.95 2,249.79 15,073.76 886.81
委托加工物资 12,136.68 - 6,982.47 - 1,624.45 -
合计 364,564.25 22,788.54 153,641.09 17,663.86 109,963.54 5,802.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5,802.42 万元、17,663.86 万
元和 22,788.54万元,占存货原值比例分别为 5.28%、11.50%和 6.25%。
2016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比较大,主要是因为 2016年底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提高技术要求标准,能量密度较低、充放电性能较弱的产品需求大幅减少,发行人相应对部分电芯、原材料等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
③半成品、库存商品的有关情况
I、半成品
公司的半成品金额相对较小,周转率较高。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半成品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末
存放地点存放地权属金额具体状态
宁德仓库自有仓库 9,474.16 可供生产使用
外租仓租赁仓库 6,002.79 可供生产使用
青海仓库自有仓库 3.07 可供生产使用
邦普(湖南、广东等)自有仓库 8,192.34 可供生产使用
2016年末
存放地点存放地权属金额具体状态
外租仓租赁仓库 12,113.83 可供生产使用
邦普(湖南、广东等)自有仓库 4,601.33 可供生产使用
2015年末
存放地点存放地权属金额具体状态
外租仓租赁仓库 11,035.28 可供生产使用
青海仓库自有仓库 557.86 可供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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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普(湖南、广东等)自有仓库 2,593.81 可供生产使用
II、库存商品
公司参考动力电池系统和锂电池材料的出货情况、订单需求等信息,制定出不同产品的储备量标准,以确保库存商品能够满足未来销售订单的需求。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库存商品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末
存放地点存放地权属金额具体状态
宁德仓库自有仓库 64,197.73 可供出售
外租仓租赁仓库 41,282.84 可供出售
青海仓库自有仓库 430.12 可供出售
邦普(湖南、广东等)自有仓库 16,577.03 可供出售
2016年末
存放地点存放地权属金额具体状态
外租仓租赁仓库 30,792.07 可供出售
青海仓库自有仓库 101.48 可供出售
邦普(湖南、广东等)自有仓库 6,702.85 可供出售
2015年末
存放地点存放地权属金额具体状态
外租仓租赁仓库 5,748.30 可供出售
青海仓库自有仓库 919.33 可供出售
邦普(湖南、广东等)自有仓库 4,960.09 可供出售
④公司对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的盘点情况
公司已建立《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盘点进行了制度约束和流程规范,主要盘点过程如下:
公司组织各车间及仓库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不定时的滚动循环盘点或月底统一盘点,财务部每月抽查各车间及仓库一定比例的盘点数据;生产部及财务部每年组织一次存货全面盘点,对所有存货进行核查。
公司对现场物料的盘点采用实盘盘点方式,对于盘点表单与实际物料不符合的,盘点人员进行再次确认并做相应的信息变更,并由抽盘人员再次复核。盘点完成后,参与盘点的仓储人员、财务人员在“盘点表单”上签名确认,各部门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变质老化、毁损的处理由仓储部门提出,经仓库、财务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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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负责人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财务部根据审批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的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盘点情况良好,均无重大差异。
⑤发出商品的有关情况
公司将已发出但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计入存货中发出商品。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的明细情况如下:
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数量单位:MWh;锂电池材料数量单位:吨
类别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
(万元)
数量
金额
(万元)
数量
金额
(万元)
数量
动力电池系统 36,915.19 339.95 15,256.25 119.37 33,154.63 280.63
储能系统 152.60 0.77 -- 129.20 0.44
锂电池材料 19,612.39 4,380.27 1,169.95 91.86 121.84 8.47
其他 457.12 - 263.78 - 1,808.83 -
合计 57,137.30 16,689.98 35,214.50
对于国内客户,公司于货物发出且经客户验收取得对账记录后确认收入,从公司发出商品至对账完成一般不超过 30天,与发出商品周转天数大致相匹配。
公司对于发出商品已建立了较完备的内控制度,所有交付给客户的货物需要经过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仓库基于 ERP 系统的发货通知备货和安排货运交付。
对于外销出口产品,报关部负责统筹和准备出口报关文件,并安排发运物流厂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主要包括客户已签收但尚未验收的货物以及仍在运输途中客户尚未签收的货物。由于客户较为分散,发行人无法进行实地盘点,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对发出商品的数量及金额进行控制:
I、商品发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由客户收货人签收,公司获取货物签收单并进行核对、汇总、建档,及时取得获取交付的法律依据;
II、建立与客户实时对账的机制,通过对应收账款、发出商品的对账,可及时跟进发出商品的动态。
公司对于已经出库的存货计入发出商品,销售出库后公司财务部根据销售订单、出库单等记账。
⑥存货库龄情况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存货周转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及库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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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时间账面余额 6个月以内 6个月-1年 1-2年期末存货趺价准备
2017-12-31 364,564.25 241,996.69 114,107.43 8,460.13 22,788.54
2016-12-31 153,641.09 130,525.85 23,115.24 17,663.86
2015-12-31 109,963.54 98,994.59 10,509.85 459.10 5,802.42
由上表可见,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 1年以内,与其经营模式相符,存货周转整体较为合理。
公司报告期内对于存货的管理较为严格,对于损毁变质、呆滞的存货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公司每年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控制存货储备,存货储备量保持在合理范围。存货跌价准备的分析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及变
动分析”之“2、流动资产变动分析”之“(7)存货”之“②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⑦宁德润丰土地情况
公司子公司宁德润丰分别于 2016年及 2017年分两期购入土地,合计土地面积 85,727平方米。其中,一期土地建设用地面积 44,95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 85,608.65平方米;二期土地建设用地面积 40,772平方米,因尚在规划过程中,
建筑面积尚未确定。宁德润丰上述用途为将其开发成与发行人园区配套的员工住房,该住房提供给以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公司员工,以解决他们在宁德工作的住房问题。
发行人虽然有建设厂房的专业团队参与宁德润丰员工住房项目,但为防范开发风险,保障品质,宁德润丰聘请了福建省唐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建造方案等服务。
公司预计该项目开发周期超过 3年,其中项目一期拟于 2019年底竣工;二期拟于 2020 年底竣工。该项目住房仅提供给公司员工,不会对外销售,预计未来对公司利润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8)持有待售的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待售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持有待售的资产- 540.00 -
2016 年末,持有待售的资产为普莱德 2%股权。公司已于 2017 年收到该笔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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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款,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待抵扣进项税 47,021.91 17.45% 19,765.68 2.03% 3,556.02 15.61%
待认证进项税 30,306.16 11.25% 10,702.77 1.10% 8,329.50 36.56%
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款
191,450.00 71.04% 945,419.90 96.86% 10,900.00 47.84%
预缴所得税 725.02 0.27% 182.07 0.02%- 0.00%
合计 269,503.10 100.00% 976,070.42 100.00% 22,785.5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款。
①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将部分处于短期需求空档期的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均为知名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较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收益率随行就市,期限为可即时赎回或 6个月以内。报告期内,发行人到期的理财产品均已按约定赎回,未发生过亏损本金的情形。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到期赎回的单笔金额超过 2亿元的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投资范围投资金额
预期收益率
期限(天)
光大银行台江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对公“分段计息活期盈”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光大银行管理的货币市场工具组合、债券类资产组合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32,700.00 4.50%
即时
赎回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对公“分段计息活期盈”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光大银行管理的货币市场工具组合、债券类资产组合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63,200.00 4.50%
即时
赎回
富邦华一银行
理财-月得盈三号(赎回型)34天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类
本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提供 100%投资本金保障
39,400.00 4.30%
即时
赎回
合计 135,300.00
②公司对短期理财产品的相关内控措施
为加强对短期资金运用的内部控制,提高资金营运效率,监督和控制使用资金,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供给,控制公司财务风险,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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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短期资金运用决策应遵循的原则、决策权限及批准程序、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其中,《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是发行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决策投资的主要依据,主要相关内容如下:
A、委托理财的范围及资金投向的规定。“委托理财”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资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
B、审批权限方面的规定。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区别处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由总经理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理财额度内具体实施,理财金额超过 3000万元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C、委托理财的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的规定。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委托理财的管理部门,具体包括投前规模、风险、收益等的论证,投资期间的管理,投后本金、收益的及时收回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督,包括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的情况,应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期。
根据上述制度,公司第一次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过往委托理财及 2017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对过往已发生的委托理财进行确认,并同意公司对 2017年年度内不超过 13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委托理财事项的具体实施、审批和决定各单笔委托理财事项。
3、非流动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6,129.10 11.79% 14,340.00 2.10% 500.00 0.16%
长期股权投资 79,102.72 4.76% 16,965.82 2.49%- 0.00%
固定资产 821,949.66 49.43% 372,747.39 54.60% 131,309.83 41.44%
在建工程 297,436.40 17.89% 122,612.99 17.96% 47,489.38 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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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2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0.67 0.00%
无形资产 140,876.02 8.47% 62,164.60 9.11% 50,275.80 15.87%
商誉 10,041.93 0.60% 10,041.93 1.47% 10,041.93 3.17%
长期待摊费用 13,931.05 0.84% 1,420.64 0.21% 613.34 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004.52 3.07% 26,491.20 3.88% 13,524.14 4.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506.88 3.16% 55,914.40 8.19% 63,093.90 19.91%
合计 1,662,978.28 100.00% 682,698.96 100.00% 316,848.99 100.0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 93,551.25 --
按成本计量 102,577.85 14,340.00 500.00
合计 196,129.10 14,340.00 500.00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为公司持有的东方精工股权。公司 2017 年向东方精工出售普莱德股权并接受其发行的股份作为交易对价,公司将所取得的东方精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①发行人持有的东方精工股权初始持有成本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0 号),发行人以 9.2 元/股的发行价获取东方精工 7,125 万
股股权,股权占比为 6.15%,发行人对其既无法实施控制也无法实施重大影响。
同时,由于购买资产协议与《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东方精工股权的回收金额并非固定或可确定,因此发行人对东方精工所持有的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按照发行价与获取的股权数量乘积的金额计算初始持有成本。
根据双方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存在业绩补偿或业绩奖励的可能,无论补偿或奖励,该事项均属于或有事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公司初始持有成本未考虑《利润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
②普莱德盈利情况及对发行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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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普莱德业绩未达到约定条件,则发行人应按《利润补偿协议》约定向东方精工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补偿金额=(截至当年期末交易对方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截至当年期末普莱德累计实际扣非后净利润)÷2016年至 2018年交易对方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425,0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补偿金额。
若普莱德 2016年至 2019年累计实际扣非后净利润比 2016年至 2019年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增长幅度超过 20%,且普莱德在不影响其营运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向东方精工分配了可用于业绩奖励的现金股利,东方精工应按《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给发行人奖励,计算公式为:
业绩奖励金额=(普莱德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普莱德利润承诺期内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120%)×50%
上述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0%,即 9.5亿元。
③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政策及制定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政策如下:“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各期末减值测试情况
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逐项检查。
对于以成本计量的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根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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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4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公开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并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根据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减值。
报告期各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未出现减值迹象,未予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⑤采用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采用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中法人寿 38,237.85 --
北京新能源 10,240.00 10,240.00 -
国联研究院 4,100.00 4,100.00 -
渤海华美-- 500.00
长江晨道 50,000.00 --
合计 102,577.85 14,340.00 500.00
上述采用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均为公司持股比例低于 20%且不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北京新能源、国联研究院等被投资单位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二)发行
人参股公司”,各被投资单位的投资目的如下:
投资单位投资目的
北京新能源公司投资该公司主要出于产业链战略布局的考虑
国联汽车研究院公司投资该公司主要考虑可能的技术合作
中法人寿公司投资该公司主要考虑未来可能的产业合作
长江晨道公司主要通过其参与新能源行业的产业投资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上述各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未显示各被投资单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因此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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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盛德大业 1,814.16 --
Valmet 17,995.70 --
普莱德新材料 7,262.22 4,750.00 -
上汽时代 14,592.83 --
晨道投资 112.20 --
普莱德- 11,740.26 -
Novonix Battery Testing
ServicesInc.
- 475.55 -
North American Lithium Inc. 37,325.61 --
合计 79,102.72 16,965.82 -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各被投资对象的经营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①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中各项目的投资目的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投资目的
盛德大业 1,814.16 公司对其投资是出于产业链布局的考虑
普莱德新材料 7,262.22 公司对其投资是出于产业链布局的考虑
Valmet 17,995.70
公司对其投资是出于产业链布局及拓展欧洲市场的考虑
上汽时代 14,592.83
公司对其投资主要出于与下游客户的战略合作
晨道投资 112.20
公司主要通过其参与新能源行业的产业投资管理
North American Lithium Inc. 37,325.61 公司投资其主要出于保障上游材料供应
合计 79,102.72
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
I、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会计政策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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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情况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各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变化未显示各被投资单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建筑物 237,182.95 28.86% 41,145.93 11.04% 27,922.55 21.26%
机器设备 556,568.43 67.71% 321,807.59 86.33% 99,895.43 76.08%
运输设备 1,852.94 0.23% 1,526.74 0.41% 865.84 0.66%
电子设备 16,812.54 2.05% 7,987.49 2.14% 2,444.92 1.86%
其他 9,532.79 1.16% 279.65 0.08% 181.10 0.14%
合计 821,949.66 100.00% 372,747.39 100.00% 131,309.83 100.00%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31,309.83万元、372,747.39万元和 821,949.66万元,占总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15.14%、13.04%和 16.55%。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持续增加主要是公司为提升业务规模和产能,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与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7年度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固定资产金额 821,949.66 372,747.39 131,309.83
营业收入 1,999,699.41 1,487,898.51 570,288.49
固定资产/营业收入 41.10% 25.05% 23.03%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入持续增加,但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需一定的时间产生收入,固定资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断提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运行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①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余额及构成情况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和储能系统中的电芯的生产环节主要包括前工序(搅拌、涂布、模切和分条)和后工序(卷绕和化成),模组生产环节主要包括连接片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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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组件涂胶,电池包生产环节主要包括模块组装、电池包测试;锂电池材料前驱体的生产环节主要包括湿法处理、前驱体合成。报告期各期末,各主要生产环节包括的主要机器设备数量、价值、成新率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生产环节
产品
名称
数量(台)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2017.
12.31
前工序电芯 2,082 202,983.54 42,073.04 160,910.50 79.27%
后工序电芯 661 136,177.25 28,582.99 107,594.26 79.01%
模组组装模组 256 44,336.41 6,267.85 38,068.55 85.86%
电池包组装电池包 292 30,084.68 6,442.22 23,642.46 78.59%
前驱体生产前驱体 3,823 13,306.82 3,628.01 9,678.81 72.74%
合计 7,114 426,888.69 86,994.11 339,894.58 79.62%
期间生产环节
产品
名称
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2016.
12.31
前工序电芯 1,512 114,054.03 13,412.01 100,642.01 88.24%
后工序电芯 432 78,104.79 9,525.58 68,579.21 87.80%
模组组装模组 140 16,571.66 1,822.39 14,749.27 89.00%
电池包组装电池包 130 19,744.22 1,778.20 17,966.03 90.99%
前驱体生产前驱体 3,294 11,549.13 2,312.62 9,236.51 79.98%
合计 5,508 240,023.82 28,850.79 211,173.03 87.98%
期间生产环节
产品
名称
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2015.
12.31
前工序电芯 646 27,871.38 4,520.35 23,351.03 83.78%
后工序电芯 239 21,170.66 3,051.70 18,118.96 85.59%
模组组装模组 90 5,829.76 1,179.82 4,649.94 79.76%
电池包组装电池包 42 4,213.23 227.68 3,985.55 94.60%
前驱体生产前驱体 3,128 7,862.27 1,800.17 6,062.10 77.10%
合计 4,145 66,947.30 10,779.72 56,167.58 83.90%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机器设备的投入,持续提高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生产管理,公司机器设备原值持续增长与公司产能、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趋势相匹配。
②可比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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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固定资产周转率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002074 国轩高科 1.62 2.49 3.42
300116 坚瑞沃能 3.97 3.64 4.21
002190 成飞集成 0.74 1.43 1.38
300014 亿纬锂能 2.40 3.33 3.68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2.18 2.72 3.17
宁德时代 3.35 5.90 7.33
公司 2017 年度固定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为当年购入较多的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效率和产能利用率较高。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宁德时代湖东园区项目
222,521.34 74.81% 107,580.06 87.74% 32,378.81 68.18%
宁德时代湖西园区项目
33,389.84 11.23%- 0.00%- 0.00%
宁德时代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4,615.58 1.55% 1,767.86 1.44%- 0.00%
江苏时代溧阳园区项目
9,243.65 3.11% 90.11 0.07%- 0.00%
青海时代西宁园区项目
1,151.92 0.39% 3,273.01 2.67% 13,954.73 29.38%
宁德锂动力产线投入项目
644.89 0.22% 4,315.40 3.52%- 0.00%
屏南时代屏南园区项目
472.04 0.16%- 0.00%- 0.00%
广东邦普三水园区项目
14,972.29 5.03% 4,849.99 3.96% 0.00%
湖南邦普四期项目
642.94 0.22% 481.81 0.39%- 0.00%
湖南邦普五期项目
5,839.25 1.96% 54.72 0.04%- 0.00%
宁德润源项目 3,211.64 1.08%- 0.00%- 0.00%
零星工程 731.01 0.25% 200.03 0.16% 1,155.85 2.43%
合计 297,436.40 100.00% 122,612.99 100.00% 47,489.3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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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9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是公司在建的锂离子电池及电池材料产线及厂房。报告期内在建工程金额持续增加,主要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建设新产线以扩大产能。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 102,201.02 72.55% 26,324.35 42.35% 16,716.91 33.25%
专有技术 5,858.50 4.16% 7,030.13 11.31% 8,201.75 16.31%
技术许可 13,075.56 9.28% 15,254.82 24.54% 17,434.09 34.68%
软件 13,467.94 9.56% 7,282.30 11.71% 1,650.06 3.28%
商标 5,216.00 3.70% 5,216.00 8.39% 5,216.00 10.37%
域名 1,057.00 0.75% 1,057.00 1.70% 1,057.00 2.10%
合计 140,876.02 100.00% 62,164.60 100.00% 50,275.80 100.00%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技术许可和软件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净值分别为 50,275.80万元、62,164.60万元和 140,876.02万元,占
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80%、2.17%和 2.84%。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持续增长,主要是因为土地使用权金额增长,具体主要包括:2016 年,公司购入工程研究中心用地,土地使用权原值增加 4,051.00
万元;子公司江苏时代、广东邦普购入土地,分别使土地使用权增加 4,948.46万
元、1,025.04 万元;2017 年,公司购入湖西园区用地,使土地使用权原值增加
17,841.38 万元,向宁德新能源购买厂区用地,使土地使用权原值增加 11,523.00
万元;子公司江苏时代、时代上汽、湖南邦普和屏南时代购入土地,分别使土地使用权原值增加 15,265.57万元、12,992.54万元、15,089.04万元和 4,200万元。
①公司无形资产的构成及确认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中专有技术、技术许可、软件、商标、域名的具体构成及初始成本的确认依据如下:
分类内容
初始入账价值的确认依据
取得方式
技术许可
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知识产权和技术的技术许可
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价格
外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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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0
专有技术
四氧化三钴、镍钴锰氢氧化物等材料的生产技术评估价格企业合并形成
软件管理、研发用软件
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价格
外购
商标锂电池材料业务相关商标评估价格企业合并形成
域名锂电池材料业务相关域名评估价格企业合并形成
I技术许可
公司于 2015年 10月与新能源科技及其子公司签订《关于电动车及储能系统电池知识产权、技术之许可协议》,约定授予方将许可技术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期限许可公司以非独占、非排他、不可转让和分许可的普通许可方式使用,许可期限始于 2014年 1月 1日。根据大学评估以 2014年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许可技术的使用权价值进行的评估,许可技术使用权价值为 26,197.00 万元。
双方协商确定技术使用费为 25,475.20万元;技术使用费分别于 2015年 12月 31
日及 2017年 3月 31日支付,公司按照 2014年 1月 1日三年期贷款利率对技术使用费进行折现,确认 2014年的初始入账成本为 217,926,068.81元。
II专有技术、商标和域名
公司的专有技术、商标和域名由于收购广东邦普而形成。根据大学评估以2014年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广东邦普所有的 71项已经被授权的专利权、31项正在申请中的专利权、23项注册域名和 8项注册商标价值进行的评估,专利权的评估值为 93,720,000.00 元,商标的评估值为 52,160,000.00 元,域名的评
估值为 10,570,000.00元。
III软件
软件主要为本公司所使用的管理、研发用软件。管理用软件主要包括 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MES 生产管理系统、CRM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SRM 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DLP 数据泄露防护系统等。研发用软件主要包括用于研发电池而购买的软件开发建模软件、仿真建模软件、虚拟 ECU 验证平台和自动化测试软件等。
②前述无形资产的使用及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的技术许可为动力电池系统及储能系统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业务持续增长,市场前景良好;公司的专有技术为锂电池材料四氧化三钴、镍钴锰氢氧化物等材料的生产技术,报告期内公司的锂电池材料业务持续增长,市场前景良好;公司的软件主要为管理、研发用软件,均为公司日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1
经营所需;商标和域名主要为广东邦普生产及销售过程中所用,包括 23 项注册域名和 8项注册商标。各期末公司的技术许可、专有技术、软件、商标和域名均在正常使用中。上述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I公司对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无形资产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II技术许可、专有技术及软件的减值测试
公司在各期末对技术许可、专有技术及软件进行检查,根据相关技术或者软件的更新迭代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判断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是否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经核查,各期末公司的技术许可、专有技术及软件均用于实际生产,目前均在正常使用中,未发生减值的情况。
III商标和域名的减值测试
公司在各期末对商标和域名进行检查,具体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商标域名
2017年 12月 31日
账面价值 5,216.00 1,057.00
可收回金额 7,572.35 1,606.01
减值损失 0.00 0.00
2016年 12月 31日
账面价值 5,216.00 1,057.00
可收回金额 8,186.56 1,744.78
减值损失 0.00 0.00
2015年 12月 31日
账面价值 5,216.00 1,057.00
可收回金额 7,672.82 1,779.58
减值损失 0.00 0.00
减值测试过程中参数选取的依据如下:
公司管理层在评估商标和域名的可收回金额时涉及的关键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分成率及折现率。其中: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的选取综合考虑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92
资产组的历史运营情况及对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的预测;商标和域名贡献值是指商标和域名与非无形资产结合产生收益额或利润额,其中由商标和域名贡献部分,也即商标和域名收益额,对该部分贡献值的量化可通过分成率法取得;折现率为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之和,其中无风险报酬率取十年期国债收益率,风险报酬率=技术风险系数+市场风险系数+资金风险系数+管理风险。
经测算,各期末商标和域名未发生减值的情况。
(6)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商誉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广东邦普 10,041.93 10,041.93 10,041.93
商誉的形成主要系公司于 2015年 1月收购广东邦普形成,公司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不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613.34 万元、1,420.64 万元和
13,931.0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7%、0.05%和 0.28%,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项目改造支出、生产模具、室外设施、防腐地坪工程等,按实际成本入账,并按预计受益期限确认预计使用年限,按直线法进行摊销,摊销期限为 24-60个月,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项目改造支出 219.77 1.58% 472.53 33.26% 421.15 68.67%
生产模具 999.10 7.17% 326.27 22.97%--
室外设施 12,293.77 88.25% 48.64 3.42%--
防腐地坪工程 141.01 1.01% 232.25 16.35% 10.76 1.75%
其他 277.39 1.99% 340.94 24.00% 181.43 29.58%
合计 13,931.05 100.00% 1,420.64 100.00% 613.34 100.00%
①2017年末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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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末原值期末净值
剩余摊销年限
1年以内 1至 2年 2-3年 3年以上
项目改造支出 1,017.37 219.77 13.49 206.28 --
生产模具 1,545.94 999.10 144.21 854.89 --
室外设施 13,736.58 12,293.77 - 3,544.00 1,267.88 7,481.90
防腐地坪工程 254.29 141.01 0.43 140.58 --
其他 640.44 277.39 38.67 45.32 83.51 109.89
合计 17,194.62 13,931.05 196.80 4,791.07 1,351.39 7,591.79
② 2016年末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原值期末净值
剩余摊销年限
1年以内 1至 2年 2-3年 3年以上
项目改造支出 1,104.15 472.53 93.06 65.05 314.42 -
生产模具 364.11 326.27 - 326.27 --
室外设施 51.50 48.64 -- 48.64 -
防腐地坪工程 254.29 232.25 - 5.59 226.66 -
其他 540.00 340.94 48.62 85.49 149.88 56.95
合计 2,314.04 1,420.64 141.68 482.40 739.61 56.95
③ 2015年末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原值期末净值
剩余摊销年限
1年以内 1至 2年 2-3年 3年以上
项目改造支出 810.73 409.06 4.27 300.51 104.28 -
生产模具------
室外设施------
防腐地坪工程 15.49 10.76 -- 10.76 -
其他 295.82 193.52 9.61 59.55 113.48 10.88
合计 1,122.04 613.34 13.88 360.05 228.53 10.88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预提返利 10,626.70 3,855.13 4,638.55
可抵扣亏损- 3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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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未发放工资 5,529.36 4,951.55 1,514.40
资产减值准备 3,708.19 2,754.48 973.96
预计售后综合服务费 16,208.41 10,103.58 4,078.2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09.97 --
会计折旧年限短于与税法折旧年限差异 11,815.80 4,235.81 1,322.95
已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政府补助 2,607.63 199.14 309.98
预提费用 67.02 --
技术许可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的差异 331.43 357.74 686.09
合计 51,004.52 26,491.20 13,524.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13,524.14万元、26,491.20万元
和 51,004.5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6%、0.93%和 1.03%。公司递延所
得税资产余额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因为预提综合服务费和预提返利余额增长,以及会计折旧年限短于与税法折旧年限差异的影响。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预付工程、设备款等 51,980.39 52,775.92 63,093.90
预付土地出让金 526.49 3,138.48 -
合计 52,506.88 55,914.40 63,093.90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预付的工程、设备款等。报告期内公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规模持续增加,因此预付工程、设备款也相应增加。
(二)负债结构及其变动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 224,509.60 9.68% 122,658.80 9.58% 57,655.89 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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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票据 881,271.56 38.00% 439,403.95 34.34% 104,120.45 14.51%
应付账款 497,825.73 21.47% 317,339.53 24.80% 147,240.00 20.52%
预收款项 20,316.55 0.88% 8,772.71 0.69% 17,004.58 2.37%
应付职工薪酬
51,730.80 2.23% 44,624.93 3.49% 19,849.09 2.77%
应交税费 43,619.68 1.88% 24,829.77 1.94% 25,261.76 3.52%
应付利息 1,520.53 0.07% 577.63 0.05% 363.93 0.05%
其他应付款 31,715.69 1.37% 36,024.01 2.81% 31,175.51 4.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494.46 1.57% 24,051.12 1.88% 132,257.45 18.43%
流动负债合计
1,789,004.59 77.14% 1,018,282.44 79.57% 534,928.64 74.56%
长期借款 212,909.53 9.18% 30,200.00 2.36%- 0.00%
长期应付款 89,504.52 3.86% 95,007.92 7.42% 91,766.66 12.79%
预计负债 178,900.73 7.71% 93,058.05 7.27% 58,111.81 8.10%
递延收益 41,946.09 1.81% 40,358.11 3.15% 29,633.72 4.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99.21 0.30% 2,813.01 0.22% 3,022.08 0.42%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0,160.07 22.86% 261,437.09 20.43% 182,534.27 25.44%
负债合计 2,319,164.67 100.00% 1,279,719.53 100.00% 717,462.9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717,462.91 万元、1,279,719.53万元
和 2,319,164.67万元,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公司负债主要为短期的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主要因公司日常原材料等采购而产生。
2、流动负债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 224,509.60 12.55% 122,658.80 12.05% 57,655.89 10.78%
应付票据 881,271.56 49.26% 439,403.95 43.15%
104,120.4 19.46%
应付账款 497,825.73 27.83% 317,339.53 31.16%
147,240.0 27.53%
预收款项 20,316.55 1.14% 8,772.71 0.86% 17,004.58 3.18%
应付职工薪酬 51,730.80 2.89% 44,624.93 4.38% 19,849.09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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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交税费 43,619.68 2.44% 24,829.77 2.44% 25,261.76 4.72%
应付利息 1,520.53 0.08% 577.63 0.06% 363.93 0.07%
其他应付款 31,715.69 1.77% 36,024.01 3.54% 31,175.51 5.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494.46 2.04% 24,051.12 2.36%
132,257.4 24.72%
流动负债合计 1,789,004.59 100.00% 1,018,282.44 100.00% 534,928.6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以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四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超过 8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借款 130,835.00 58.28% 88,370.00 72.05% 5,194.72 9.01%
质押借款 35,759.32 15.93% 11,260.95 9.18% 38,953.50 67.56%
抵押借款 38,000.00 16.93%- 0.00%- 0.00%
保证借款 2,000.00 0.89%- 0.00%- 0.00%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
17,915.28 7.98% 23,027.85 18.77% 13,507.67 23.43%
合计 224,509.60 100.00% 122,658.80 100.00% 57,655.8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57,655.89 万元、122,658.80 万元
和 224,509.60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的扩张,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相
应增加,公司借入短期借款以满足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 849,827.37 96.43% 434,043.50 98.78% 101,368.69 97.36%
商业承兑汇票 31,444.19 3.57% 5,360.45 1.22% 2,751.76 2.64%
合计 881,271.56 100.00% 439,403.95 100.00% 104,120.4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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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 104,120.45万元、439,403.95万元
和 881,271.5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显著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在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不断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更多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①公司汇票开具相关管理措施
鉴于公司使用票据结算的金额比较大,为了建立健全对票据的管控,公司制定了《票据管理办法》,对票据的开具管理、到期解付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I、开具管理
应付会计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整理出汇票付款清单,清单内容包含收款方名称、金额、付款日期、汇票种类(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汇票期限。提交该清单至资金会计,资金会计根据各银行资金余额、授信额度安排指定付款银行,并通知票据会计、出纳。
票据会计接到通知后,整理银行规定的开具承兑汇票资料送至银行审核,出纳登录网上银行进行开具电子承兑汇票申请,资金会计复核无误、资金经理审批通过后,票据开立,待供应商接收。
出纳将承兑汇票寄出后,将承兑汇票复印件交给票据会计登记台账,逐笔登记商业票据的类型、票号、出票日、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承兑人等。票据会计登记完后转交应付会计核算,作为编制会计凭证的原始凭证。
II、到期解付
应付票据台账系统设置了到期自动提醒的功能,出纳在承兑汇票到期前一个星期根据应付票据的到期情况,按出票银行要求,按时足额交存票款,以便在到期日支付票据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票据管理良好,期间未发生应付票据追索权纠纷或票据到期未能如期解付的情况,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也不存在潜在追索权纠纷以及其他重大风险因素。
②公司各期汇票开具、承兑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对外采购金额的不断增加,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对外采购结算的金额呈增加趋势,公司在报告期内汇票的开具、承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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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承兑金额期末余额
开具企业合并增加
2017年度 439,403.95 1,359,673.38 - 917,805.77 881,271.56
2016年度 104,120.45 620,738.32 - 285,454.82 439,403.95
2015年度 10,442.06 112,707.81 1,000.00 20,029.42 104,120.45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流情况良好,未出现应付票据到期未支付的情况。
③商业承兑汇票的主要接收方、对应的交易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具的汇票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金额较小。2015年、2016年、2017年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金额分别为 3,772.56
万元、7,360.45 万元及 51,261.3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接收
方主要为公司原材料采购供应商及设备的供应商,具有真实的交易内容。
④公司开具承兑汇票的相关保证金
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按照银行的要求,存入一定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的期末余额及相关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881,271.56 439,403.95 104,120.45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余额 142,557.66 71,835.88 22,187.67
保证金占应付票据比例 16.18% 16.35% 21.31%
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供应商开具承兑汇票的规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银行的信用等级有所提升,同时公司也更多使用应收票据作为开具应付票据的质押物,因此应付票据金额相应的保证金比例有所降低,2017年末,公司用于开具应付票据而质押的应收票据达 6.19亿元,较 2016年末
质押金额 1.1亿元增长 462.73%。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款 248,742.12 49.97% 202,496.69 63.81% 95,036.86 6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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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程设备款 249,083.61 50.03% 114,842.84 36.19% 52,203.13 35.45%
合计 497,825.73 100.00% 317,339.53 100.00% 147,240.00 100.00%
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货款及工程设备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47,240.00万元、317,339.53万元和 497,825.7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20.52%、24.80%和 21.47%,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增长主要是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张,因而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应付工程设备款呈现增长趋势。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款项性质余额
占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账龄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工程设备款
70,981.63 14.26%
1年以内、1-2年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工程设备款
17,163.57 3.45%
1年以内、1-2年
3 格林美
非关联方
货款 16,721.50 3.36% 1年以内 深圳市侨云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11,113.76 2.23% 1年以内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10,661.33 2.14% 1年以内
合计 126,641.80 25.44%-
注:上表中已将受同一方控制的单位合并列示。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004.58 万元、8,772.71 万元
和 20,316.5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7%、0.69%和 0.88%。报告期内,
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主要是公司向部分客户预收的货款。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预收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金额
占预收账款的比例
1 普莱德关联方 10,056.16 49.50%
2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656.39 8.15%
3 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272.96 6.27%
4 云南五龙汽车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215.32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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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单位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金额
占预收账款的比例
5 格林美非关联方 954.28 4.70%
合计 15,155.11 74.59%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短期薪酬 51,681.01 44,585.40 19,793.7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49.79 39.53 55.31
合计 51,730.80 44,624.93 19,849.09
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短期薪酬,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增长,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及业绩增长,员工人数和薪酬有所增长。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交税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企业所得税 41,565.09 95.29% 23,439.52 94.40% 18,236.47 72.19%
个人所得税 855.89 1.96% 729.26 2.94% 335.98 1.33%
增值税 199.54 0.46% 81.09 0.33% 5,884.38 23.29%
印花税 192.02 0.44% 435.33 1.75%- 0.00%
房产税 456.00 1.05%- 0.00%- 0.00%
防洪费 42.63 0.10% 21.10 0.08%- 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31.20 0.07% 39.90 0.16% 395.21 1.56%
教育费附加 27.70 0.06% 39.90 0.16% 294.36 1.17%
土地使用税 249.61 0.57% 43.67 0.18% 12.13 0.05%
其他税种- 0.00%- 0.00% 103.23 0.41%
合计 43,619.68 100.00% 24,829.77 100.00% 25,261.7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25,261.76万元、24,829.77万元
和 43,619.68 万元。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
张,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呈上升趋势。
公司 2016 年末应交增值税比 2015 年末减少 5,803 万元,主要因为 2016 年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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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业务发展采购机器设备较多,增值税进项税相应增加。
公司严格履行依法纳税义务,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中无逾期未缴纳的税费。
(7)应付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 363.93万元、577.63万元和 1,520.53
万元,呈增长趋势,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有所增加,应支付的利息费用相应增加。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往来款 3.50 0.01% 18,459.65 51.24% 21,764.64 69.81%
预提运费、水电费等
19,952.16 62.91% 12,952.83 35.96% 7,124.80 22.85%
押金 3,420.89 10.79% 368.00 1.02% 300.00 0.96%
其他 8,339.14 26.29% 4,243.53 11.78% 1,986.07 6.37%
合计 31,715.69 100.00% 36,024.01 100.00% 31,175.5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31,175.51万元、36,024.01万元
和 31,715.6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35%、2.81%和 1.37%,公司其他
应付款主要为往来款、预提运费及水电费等。2015年末及 2016年末的往来款主要为子公司宁德和盛与宁德新能源之间的往来款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
易”之“(7)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增资”。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0,205.80 3,8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6,288.66 20,251.12 132,257.45
合计 36,494.46 24,051.12 132,257.45
其中,2015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较大,主要为公司向东莞新能源的借款本息 125,116.73万元,已经于 2016年偿还。2016年末一年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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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长期应付款包括应付宁德新能源技术许可协议款 12,544.72 万元和将于一年
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7,706.40 万元。2017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为
应付融资租赁款。
3、非流动负债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 212,909.53 40.16% 30,200.00 11.55%- 0.00%
长期应付款 89,504.52 16.88% 95,007.92 36.34% 91,766.66 50.27%
预计负债 178,900.73 33.74% 93,058.05 35.59% 58,111.81 31.84%
递延收益 41,946.09 7.91% 40,358.11 15.44% 29,633.72 16.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99.21 1.30% 2,813.01 1.08% 3,022.08 1.66%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0,160.07 100.00% 261,437.09 100.00% 182,534.27 100.00%
(1)长期借款
截至 2015年末,公司无长期借款余额。截至 2016年末和 2017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0,200.00万元和 212,909.53 万元,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从
兴业银行、招商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应付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东莞新能源借款-- 125,116.73
宁德新能源技术许可协议款- 12,544.72 11,826.84
招银租赁借款 6,631.34 13,714.32 18,080.54
国开发展基金借款 69,000.00 69,000.00 69,000.00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借款 20,000.00 20,000.00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 161.84 --
小计 95,793.18 115,259.04 224,024.10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6,288.66 20,251.12 132,257.45
合计 89,504.52 95,007.92 91,766.66
报告期末,公司的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国开发展基金借款、江苏中关村科技产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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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园管委会借款、招银租赁借款等。
①国开发展基金借款
国开发展基金借款包括国开发展基金对公司子公司宁德时代锂动力和青海时代的投资款,根据投资合同和业务实质按“明股实债”处理。
I、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宁德时代锂动力和青海时代的背景
国开发展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5年 8月 25日,注册资本 500亿元。国开发展基金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由国家开发银行于 2015年 8月 25日正式注册设立的政策性投资主体,注册资本500亿元,主要支持国家确定的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设立目的是为了稳定经济增长、刺激投资、加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公司子公司宁德时代锂动力和青海时代主要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的生产制造,符合国开发展基金扶持投资的领域范围。国开发展基金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对宁德时代锂动力和青海时代进行增资并通过股权退出安排最终收回本金,获取较低比例的固定收益,旨在促进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符合国家战略,具备商业合理性。
II、投资合同的主要条款
A、对子公司宁德时代锂动力的投资
a、投资金额
国开发展基金以人民币现金 5亿元对时代锂动力进行增资,其有权在上述增资金额范围内一次性或分期缴付增资款并对应持有相应股权。时代锂动力需确保该等投资资金用于宁德时代锂离子动力及储能电池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时代锂动力项目”)的项目建设。
b、投后管理
该次增资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不向时代锂动力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时代锂动力日常经营管理,股东会是时代锂动力最高权力机构。
c、退出方式
时代锂动力项目建设期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以回购选择权方式实现投资回收:时代锂动力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时代锂动力股权,发行人有义务按照国开发展基金要求回购有关股权并在约定的回购交割日之前及时、足额支付股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04
回购价款。发行人在时代锂动力项目建设期内提前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时代锂动力股权的,应保证国开发展基金获得平均年化收益率 1.2%的投资回报。
d、投资收益
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为 1.2%。
B、对子公司青海时代的投资
a、投资金额和期限
国开发展基金以人民币现金 1.9亿元对青海时代进行增资,其有权在上述增
资金额范围内一次性或分期缴付增资款并对应持有相应股权。青海时代需确保该等投资资金用于青海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青海时代项目”)的项目建设。
b、投后管理
该次增资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不向青海时代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是青海时代最高权力机构。
c、退出方式
青海时代项目建设期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以回购选择权方式实现投资回收:即青海时代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青海时代股权,发行人有义务按照国开发展基金要求回购有关股权并在约定的回购交割日之前及时、足额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如发行人在青海时代项目建设期内提前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青海时代股权的,应保证国开发展基金获得平均年化收益率 1.2%的投资回报。
d、投资收益
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 1.2%;青海
时代项目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取得的投资收益应按照每年 1.2%的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青海时代项目
建设期内国开发展基金投资收益未收取的,国开发展基金有权在建设期结束后,于 2018年 12月 31日一次性收取或在 2年内连同建设期后投资收益一并收取。
III、会计处理依据
本公司将以上两项投资按“明股实债”进行处理,在合并口径将国开发展基金的投资确认为长期应付款,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第十一条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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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除根据本准则第三章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外,如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如果最终发行方无需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合同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第十二条规定,“对于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根据前述合同约定,国开发展基金对宁德时代锂动力和青海时代增资后,不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国开发展基金投入的资金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 1.2%,宁德时代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回购计划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
有的股权,同时合同还约定,无论宁德时代锂动力、青海时代和宁德时代是否按合同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不影响国开发展基金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宁德时代锂动力、青海时代和宁德时代向国开发展基金履行分红、补足投资收益、回购、减资等义务。
综上,发行人“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国开发展基金对发行人子公司宁德时代锂动力和青海时代的投资实质上构成明股实债,发行人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IV 子公司盈利后,明股实债处理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投资款在投资期内的投资收益率固定为 1.2%。
发行人对国开发展基金的投资按“明股实债”进行处理,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的投资收益并确认为利息费用,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不会导致虚增收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投资合同约定,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投资收益,并按约定回购国开发展基金对两家子公司投资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对两家子公司的投资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②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借款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借款为公司子公司江苏时代于 2016年 8 月取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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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借款 20,00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放款之日
起至 2021年 12月 31日,借款年利率为 3%。
③招银租赁借款
2015年 8月和 2016年 4月,公司与招银租赁签订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向招银租赁融资 20,000.00万元和 2,000.00万元,按季度分期还款,还款期限为 36个
月。
I、2015年 8月份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2015年 8月 25日,发行人与招银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招银租赁同意出资受让发行人承诺拥有合法、完全所有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的合同约定设备,并将该等设备出租给发行人使用,发行人同意承租该等设备并按合同约定向招银租赁支付租金。发行人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回租方式向招银租赁转让租赁设备,不发生租赁设备的现实交付,租赁设备一直由发行人占有和使用。主要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租赁设备
租赁设备使用场所
融资总额
租赁
期限
费率情况租赁期届满后处置方式
生产设备
发行人处
20,000.00 36个月
名义参考年租赁利率为 1-3年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一次性支付融资额总额 3.0%的手续费
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由发行人按 1元名义货价进行留购
发行人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收到融资款 20,000 万元,同时发行人支付手续费 600万元。
II、2016年 4月份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2016年 4月 25日,发行人与招银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招银租赁同意出资受让发行人承诺拥有合法、完全所有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的合同约定设备,并将该等设备出租给发行人使用,发行人同意承租该等设备并按合同约定向招银租赁支付租金。发行人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回租方式向招银租赁转让租赁设备,不发生租赁设备的现实交付,租赁设备一直由发行人占有和使用。
单位:万元
租赁设备
租赁设备使用场所
融资
总额
租赁期限
费率情况
租赁期届满后处置
方式
生产设备
发行人处
30,000.00
36个月
名义参考年租赁利率为 3-5年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一次性支付融资额总额
2.8333%的手续费
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由发行人按 1元名义货价进行留购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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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于 2016年 8月 29日收到融资款 2,000万元,同时发行人支付手续费
56.67万元。
III、融资租赁业务定价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招银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在考虑手续费的情况下,经测算,两份售后租回协议的年化内含报酬率详见下表:
签署时间
融资金额
(万元)
手续费
(万元)
期限(年)年化内含报酬率(IRR)
2015年 8月 20,000.00 600.00 3 5.63%
2016年 4月 2,000.00 56.67 3 5.10%
发行人 2015年 8月与招银租赁开展的 3年期融资租赁业务年化内含报酬率为 5.63%,同期一至五年贷款基准利率为 5.25%;2016年 4月与招银租赁开展的
3 年期融资租赁业务年化内含报酬率为 5.10%,同期一至五年贷款基准利率为
4.75%。发行人在招银租赁的融资成本与同期贷款利率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华银电力(600744)于 2014年 8月与招银租赁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期限为 6年,实际年费率为 6.55%;吉电股份(000875)子公司丰
晟公司、沾益公司 2015年 8月与招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为半年,实际年费率为 5.01%。发行人在招银租赁的融资成本与其他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异
常差异。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招银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定价公允。
IV、融资租赁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近年来公司高速发展,对资金需求量较大。融资租赁方案具有实际费率适中、融资成本合理、资金用途灵活、操作简单等特点。招银租赁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五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之一,涵盖客户范围广、专业服务性较强。基于以上原因,公司与招银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上述交易是基于双方的正常业务需求,与招银国际及相关方入股无关。
(3)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的预计负债期末余额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售后综合服务费 108,056.08 60.40% 67,357.18 72.38% 27,188.16 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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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返利 70,844.65 39.60% 25,700.86 27.62% 30,923.65 53.21%
合计 178,900.73 100.00% 93,058.05 100.00% 58,111.8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 58,111.81万元、93,058.05万元和
178,900.7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0%、7.27%和 7.72%。公司预计负
债主要为公司计提的售后综合服务费和销售返利。
公司对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销售按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售后综合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因此计提的售后综合服务费相应增长。经过公司技术部门的专项技术评估,并经过合规的内部审批流程,自 2016年 1月 1日起,公司对售后综合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变更为按 3%执行。变动情况详见本节“六、主
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二十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为了加强客户合作、促进产品销售,与部分客户通过协商约定一定期间作为销售返利的结算期间,并设定销售目标,累计实现销售目标后按约定给予相应的优惠。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因此预计负债中销售返利金额相应增长。
报告期各期,公司预计负债中售后综合服务费的计提和实际发生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当期计提金额 47,547.70 41,898.05 25,558.33
实际发生金额 6,848.80 1,729.03 1,428.76
占比 14.40% 4.13% 5.59%
公司销售返利的实现与计提存在一定的时间差,通常可在 1年内实现完毕。
报告期各期,公司预计负债中销售返利的计提和实际发生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当年计提返利金额: 139,930.53 66,431.64 30,923.65
已实现返利金额合计: 69,085.88 66,431.64 30,923.65
其中:
当年发生金额
69,085.88 42,431.58 -
次年发生金额- 24,000.07 29,222.85
第 2年发生金额-- 1,7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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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29,633.72万元、40,358.11万元和
41,946.0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3%、3.15%和 1.81%。报告期内,
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情况详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之“(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2,552.51 2,813.01 3,022.08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变动
146.51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200.19 --
合计 6,899.21 2,813.01 3,022.08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由于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确认。
公司于 2015 年取得广东邦普控制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广东邦普可辨认净资产中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217.28万元,评估价值 13,036.18万元,
评估增值 11,818.80 万元。在公司的合并报表层面,无形资产以评估值入账,对
于评估值比较账面价值增值的部分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 2017 年向东方精工出售普莱德股权并接受其发行的股份作为交易对价,公司将所取得的东方精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因其公允价值上升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股东权益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股东权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股本 195,519.33 61,332.18 47,059.00
资本公积 1,535,458.78 1,160,855.40 36,901.42
其他综合收益 24,850.00 156.69 67.88
盈余公积 63,825.37 29,984.13 3,7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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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未分配利润 650,490.48 296,536.23 37,630.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470,143.96 1,548,864.63 125,366.52
少数股东权益 176,979.95 30,247.28 24,466.32
股东权益合计 2,647,123.91 1,579,111.90 149,832.84
1、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额不断增长,主要是因为:(1)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多次增资扩股;(2)2015 年 11 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净资产折算增加股本 20,000万元;(3)2017年 6月公司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新增股本 128,812.91万元。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股本溢价 1,511,953.45 1,135,029.84 36,901.42
其他资本公积 23,505.33 25,825.56 -
合计 1,535,458.78 1,160,855.40 36,901.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本溢价金额持续增长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多次增资扩股所致。
3、盈余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分别为 3,707.92 万元、29,984.13 万元和
63,825.3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增加是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计
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4、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的未分配利润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296,536.23 37,630.30 4,974.49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296,536.23 37,630.30 4,974.49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7,795.49 285,182.14 93,0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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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3,841.24 26,276.21 4,403.35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000.00
净资产折股(注 1)- - 48,241.73
其他- - 2,763.74
年末未分配利润 650,490.48 296,536.23 37,630.30
注:1、公司以 2015年 10月 31日为基准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
产折股整体转出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增加主要来源于公司当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四)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 1.85 2.14 1.03
速动比率 1.66 2.00 0.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80% 40.68% 80.5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6.70% 44.76% 82.72%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35,357.17 429,627.03 141,625.87
利息保障倍数 38.76 31.14 9.8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1.20 1.15 0.47
注:1、计算2015年、2016年每股指标时,为便于比较,根据公司2017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情况进行了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上保持较好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15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低于其他年份,主要是因为当年末公司有较大额长期负债将于一年内到期。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2.72%、44.76%及 46.70%,公司 2015
年末资产负债率较高,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较低,主要因为 2016年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后,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财务更加稳健。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41,625.87万元、429,627.03万
元及 635,357.17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9.88倍、31.14倍及 38.76倍,报告
期内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不断提升,反映了公司良好的偿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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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能力。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项目可比上市公司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倍)
国轩高科 1.80 1.37 1.66
坚瑞沃能 0.97 1.24 1.04
成飞集成 1.39 2.25 2.42
亿纬锂能 1.03 1.21 2.33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1.30 1.52 1.86
本公司 1.85 2.14 1.03
速动比率(倍)
国轩高科 1.56 1.22 1.48
坚瑞沃能 0.70 0.88 0.8
成飞集成 1.14 1.92 1.93
亿纬锂能 0.71 0.90 1.91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1.03 1.23 1.53
本公司 1.66 2.00 0.83
资产负债率(合并)
国轩高科 51.72% 61.23% 54.69%
坚瑞沃能 86.14% 62.42% 81.83%
成飞集成 55.07% 49.84% 40.24%
亿纬锂能 57.15% 52.27% 28.71%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62.52% 56.44% 51.37%
本公司 46.70% 44.76% 82.72%
由上表可见,总体而言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2016 年完成增资扩股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指标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80 3.06 4.12
存货周转率(次) 4.92 6.36 4.95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维持较好水平;存货周转率保持良好,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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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在销售收入增长的同时注重控制存货规模,减少资金占用。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项目可比上市公司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国轩高科 1.62 2.50 1.69
坚瑞沃能 1.44 1.43 2.27
成飞集成 2.14 3.16 1.66
亿纬锂能 2.83 3.85 3.85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2.01 2.74 2.37
本公司 2.80 3.06 4.12
存货周转率(次)
国轩高科 2.75 4.51 3.17
坚瑞沃能 1.42 1.38 2.50
成飞集成 2.33 2.60 1.23
亿纬锂能 2.93 4.32 4.14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2.36 3.20 2.76
本公司 4.92 6.36 4.95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指标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反映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回款质量及存货管理水平。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74.82 210,912.67 66,453.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3,581.37 -1,242,841.42 -64,134.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3,273.36 1,097,102.20 43,990.4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76.37 -207.74 -80.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2,390.45 64,965.70 46,229.29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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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87,290.86 1,152,466.43 415,374.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01.32 147.64 67.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917.68 42,152.25 22,117.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2,309.86 1,194,766.33 437,558.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35,759.23 595,491.73 230,213.2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2,263.74 124,967.20 43,755.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9,329.67 155,989.13 47,455.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882.40 107,405.60 49,681.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8,235.04 983,853.66 371,105.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74.82 210,912.67 66,453.40
1、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6,453.40 万元、
210,912.67万元及 234,074.82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增加
趋势,主要因为公司产能逐渐释放,销售收入持续增长,销售回款持续增加,使得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呈增加趋势。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销售收入匹配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87,290.86 63.76% 1,152,466.43 177.45% 415,374.36
营业收入 1,999,686.08 34.40% 1,487,898.51 160.90% 570,288.49
占比 94.38% 77.46% 72.8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变化趋势较为一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之间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净利润 419,405.66 291,843.69 95,058.11
加:资产减值准备 24,474.40 23,385.89 5,8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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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固定资产折旧 127,953.86 73,141.73 16,410.07
无形资产摊销 7,510.12 4,799.88 2,498.6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654.20 507.11 323.79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以“-”号填列) 7,831.15 15,820.52 59.0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1,258.86 6,560.93 11,318.4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4,430.53 -7,608.03 -145.5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4,513.32 -12,967.06 -11,014.3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60.50 -209.06 -219.4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29,018.15 -32,016.91 -69,791.5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07,599.60 -1,476,213.61 -231,559.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16,330.00 1,303,159.55 247,651.53
其他 12,478.68 20,708.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74.82 210,912.67 66,453.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4,800.20 1,002.7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6.5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7.29 504.6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883.13 6,194.50 108,856.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997.14 7,701.81 108,856.67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18,028.11 280,081.89 155,378.6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6,550.33 26,282.87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7,322.5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7 944,178.48 29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4,578.51 1,250,543.23 172,991.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3,581.37 -1,242,841.42 -64,134.5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额分别为 64,134.53万元、1,242,8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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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及 763,581.3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主要因为
公司为扩张业务规模,购建房产、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金支出较大。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17,864.60 1,113,184.55 15,050.3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116,864.51 784.00 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47,676.93 193,065.43 83,086.7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2.89 74,735.16 89,337.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6,444.42 1,380,985.14 187,474.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2,162.84 93,731.23 62,864.1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160.02 5,369.68 6,949.69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848.19 184,782.03 73,669.93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3,171.05 283,882.94 143,483.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3,273.36 1,097,102.20 43,990.47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3,990.47万元、1,097,102.20
万元及 893,273.36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较大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
司通过增资扩股及增加银行借款等方式流入资金较多。2016 年公司增资扩股合计收到股东入股资金 111.24 亿元。2017 年,公司增资扩股合计收到股东入股资
金 50.10亿元。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公司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江苏时代溧阳园区项目等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支出,以及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房产、土地、设备购建支出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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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募集资金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分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1、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18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18年 6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假设,最终
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 21,724.37万股,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本变
动的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17,243.70万股,该发行股数以经
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公司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7,567.78 万元;假设公司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均与 2017年度持平,亦为 237,567.78 万元。该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
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18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测算结果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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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95,519.33 195,519.33 217,243.70
假设情形:
公司 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7年度持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37,567.78 237,567.78 237,567.78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万股)(基本)
193,088.40 195,519.33 206,381.51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万股)(稀释)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304 1.2151 1.1511
扣除非经常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股本将有所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可能被摊薄。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以现有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为基础,通过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先进性,稳步扩大产能,以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具体而言: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新增产能项目。项目的投产将有效提升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生产规模,使动力电池产品规模效益及技术优势进一步显现,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水平和竞争实力。将在增强研发团队、提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性能、稳定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等方面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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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在动力电池及相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市场方向和技术路线判断等方面有较强的前瞻性。
(2)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了涵盖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测试验证、制造等领域的强大研发团队。公司高度重视对电芯技术、多种锂电池的成组技术、电池包技术、热管理技术及电池管理系统技术的研发工作,在电芯、模组、电池包、BMS 等各细分领域均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主要产品技术性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证。
(3)市场储备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2016 年动力电池系统销量为 6.80GWh,
在全球动力电池企业中排名前三位,2017年销量为 11.84GWh,全球排名第一。
同时,公司拥有业内最广泛的客户基础,截至 2017 年末,是工信部已公布的新能源车型目录中动力电池配套车型占比最高的动力电池厂商。
公司已成为国内外多家知名整车企业的定点供应商,通过联合开发产品和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推动设计及供应链优化,增强产品竞争力,巩固领先的市场地位。
(四)发行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公司将尽量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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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2、提升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能力,提升核心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创新优化工厂生产管理模式,对供应链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组建专业化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人才梯队,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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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及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5 年 10 月 22 日,宁德时代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中提取 5,000 万元用于现金分红,以 2015 年 10 月 22 日各股东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此次现金分红款项已于 2015年 12月支付完毕。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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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且超过十五亿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且超过十五亿元。
(2)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顺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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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
况、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
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
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十六、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
策程序
经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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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18 年 1-3 月的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 351ZA0069 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
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宁德时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 2018 年 1-3 月经审阅但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3-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3,065,150.80 3,303,310.29
非流动资产 1,717,172.75 1,662,978.28
资产合计 4,782,323.55 4,966,288.58
流动负债 1,493,170.61 1,789,004.59
非流动负债 591,031.24 530,160.07
负债合计 2,084,201.85 2,319,164.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513,782.11 2,470,143.96
少数股东权益 184,339.59 176,979.95
股东权益合计 2,698,121.70 2,647,123.91
公司 2018 年 3 月末资产总额比 2017 年末有所减少,主要因为公司在 2018年 1-3月偿还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等债务,使得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均有所下降;公司 2018年 3月末所有者权益比 2017年末有所增加,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8年 1-3月净利润相对较高使得未分配利润增加。截至 2018年3月末,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负债结构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
2、合并利润表简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 1-3月 2017年 1-3月
营业收入 371,164.12 145,4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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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53,988.90 -1,273.85
利润总额 54,100.82 3,037.04
净利润 46,926.45 1,649.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334.72 -1,168.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906.98 -12,932.30
公司 2018年 1-3月比 2017年 1-3月营业收入增长较大,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需求的扩张,公司动力电池系统出货量进一步增长,2018年 1-3月公司动力电池系统出货量 2.20GWh,较 2017年 1-3月
出货量增长 205.56%。公司 2018 年 1-3 月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未出现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简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 1-3月 2017年 1-3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976.68 378,026.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7,960.13 358,653.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6,983.45 19,373.36
2018年 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 2017年 1-3月有所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主要由于公司 2018 年 1-3 月采购支出的增加及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减少。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为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在 2018年 1-3月增加采购,2018年 3月末存货比 2017年末增加69,528.39万元。公司在 2018年 1-3月支付货款使得 2018年 3月末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合计比 2017年末减少 211,940.80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2018年 1-3月 2017年 1-3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32.82 -32.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430.12 4,299.2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592.94 9,830.9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1.92 11.62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7,102.15 14,109.5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544.09 2,120.1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4,558.05 11,98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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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130.32 225.9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4,427.74 11,763.51
公司 2018年 1-3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比 2017年 1-3月有所增长主要因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增长,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整体金额占发行人净利润比例较小,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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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243,73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运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
建设期备案情况环评情况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9,860,000,000.00 3,352,084,455.31 36个月
东侨经发审[2017]26号
东侨环[2017]53号
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
4,200,000,000.00 2,000,000,000.00 36个月
东侨经发审[2017]33号
东侨环函[2017]46号
合计 14,060,000,000.00 5,352,084,455.31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解决,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该制度安排专户存储,并依据项目实施资金需求计划支取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
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支持高性能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发展
2012 年以来,国务院、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陆续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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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相关政策鼓励和推动新能源汽车及锂离子动力电池行业发展。2015 年 4 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 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以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2017年 4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加速跨界融合,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汽车产业由大到强发展。
2017 年 9 月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积分制度将推动国内车企加速布局新能源汽车,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
储能市场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能源局制定政策支持储能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2016年,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明确要求先进储能技术创新;2017年 9月,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上述政策有助于促进储能技术和我国储能产业健康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
本次募投项目“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及“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的发展方向,因而在政策保障方面具备可行性。
2、高性能电池产品市场需求空间较大
随着动力电池技术和性能提升、成本下降和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的普及度提高,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需求仍将保持快速增长,GGII预计到 2022年中国汽车动力锂电池产量将达到 215GWh,同比 2017年增长 3.8倍。
虽然储能行业目前发展仍面临着成本和价格相对较高、市场尚未成熟、刚性需求仍有待挖掘等问题,但随着锂电池成本的不断下降以及应用领域的扩大,我国储能市场有望在“十三五”期间迎来爆发式增长。
3、公司研发实力行业领先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了涵盖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测试验证、制造等领域的强大研发团队。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研发技术人员共 3,425名,占员工总数比例为 23.28%,拥有博士学历的 119 名、硕士学历的 85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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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技术开发涵盖面广、研发速度快、专业知识性强等特点,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证。同时,公司还引进了众多的国内外高级人才,包括 2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和 6名福建省百人计划及创新人才,带动和促进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另外,公司还与全国众多著名院校和研究机构,如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大学、苏州大学等开展研发合作,为公司汲取外部研发力量提供了保证。
公司重视对电芯技术、多种锂电池的成组技术、电池包技术、热管理技术及电池管理系统技术的研发工作,在电芯、模组、电池包、BMS 等各细分领域均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主要产品技术性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经过多年技术研发和实践积累,公司已成为全球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907项境内专利及 17项境外专利。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本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空间较大,且公司在人才、技术以及客户拓展等方面均做了充分储备,项目具有较强可行性。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
关系
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以现有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为基础,通过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先进性,稳步扩大产能,以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具体而言: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新增产能项目。项目的投产将有效提升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生产规模,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显现规模效益和技术优势,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主要围绕新能源乘用车用动力电池、新能源商用车用动力电池、储能锂电池和下一代电池等四大研发方向,通过开展材料研发、工艺研发、结构研发、BMS 研发、设备研发、轻量化研发等工作提升不同终端应用领域的性能。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水平和竞争实力。公司在增强研发实力、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产品性能、稳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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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等方面具备核心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一)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1、项目概况
本建设项目产品主要包括动力电池电芯、模组及电池包。本项目拟投资 98.6
亿元,建设用地面积为 385亩。本项目将建成 24条生产线,共计年产能 24GWh动力电池产品。
本项目通过引进动力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在公司现有研发生产技术基础上,通过新项目投建,扩大公司生产规模,降低动力电池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强劲,公司产能需进一步扩张
从全球市场来看,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从 2011 年 5.1 万辆增长至 2017 年的
162.1万辆,6年时间销量增长 30.8倍。未来随着政策推动、技术进步、消费者
习惯改变、配套设施普及(如充电设施)等因素的影响,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将持续增长,GGII 预计 2022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600 万辆,相比 2017 年增长 2.7倍。
从国内市场来看,2017年新能源汽车销量 77.7万辆,同比增长 53.25%,连
续三年位居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市场。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并提出了明确的市场推广目标。2017 年 4 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到 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 200万辆;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 20%以上。
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的发展,势必带动动力电池需求高速增长。
公司动力电池产品各方面性能优异,因此获得了众多知名整车企业客户认可。目前公司服务的国内外整车企业包括:宇通集团、上汽集团、北汽集团、吉利集团、福汽集团、中车集团、东风集团、长安集团、宝马和大众等。此外,公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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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是目前少数进入国外主流车企供应链的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凭借产品优异的性能,公司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公司现有产能无法满足未来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产能,从而更好地满足国内外客户需求。
(2)动力电池产线不断升级迭代系为满足终端市场需要
整车企业在采购动力电池时需综合考虑电池的高容量、高倍率、长循环寿命、安全性和一致性等多项指标,随着动力电池市场不断发展,整车企业对安全性、一致性、能量密度和功率密度等电池指标提出更高需求。
由于动力电池生产涉及多个环节,其产线的不断升级与公司技术研发水平、生产设备和工艺水平息息相关,因此,随着公司技术、设备、工艺流程的不断改进,公司产线需不断更新迭代。湖西产业园区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将利用公司最新的研发、设计和生产优势,在电芯、模组、电池包等环节实现产线高度自动化;另外,在产线设备采购上,公司将结合自身设备研发优势,根据产线要求,与设备供应商合作研发定制化生产专属设备产品,实现产线的整体升级迭代,保持产线的先进性,从而保证高性能电池的生产供应,满足市场需求。因此,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动力电池产线不断进行迭代升级的实际需要,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动力电池产品。
(3)响应国家政策,巩固公司全球领先的市场地位
为了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培育动力电池领域具有世界级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成为政府政策支持的重点。2016年 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企业和关键材料龙头企业。2017 年 3 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 2020 年,动力电池行业总产能超过 1,000 亿Wh,形成产销规模在 400亿Wh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公司是全球动力电池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2017 年动力电池销量位居全球第一位,公司整体工艺水平已处于市场领先地位。湖西产业园区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将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和技术,有效降低成本,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巩固全球领先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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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的市场分析
(1)产能计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 36 个月,分三期逐步达产,各期达产率分别为 33.33%、
66.67%和 100%。完全达产后,公司可新增 24GWh 动力电池产能。以每辆车带
电量 80KWh 估算,使用公司募投项目 24GWh 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规模约为 30万辆。
(2)市场计划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与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本项目正是在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高速增长的契机下投资建设的。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动力电池业务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在全国市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展海外客户,力争开拓更多的海外整车企业客户,提升全球市场份额。
(3)新增产能合理性及产能消化应对措施
公司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为 82.26%,利用率较高,产品受到市场普遍认可。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将于 2021 年新增 24GWh 的产能,预计未来市场能容纳,新增产能合理性具体如下: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确立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总体规模的持续增长。同时,近年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呈现补贴额度收紧,补贴门槛逐渐提高的趋势,有助于将动力电池向综合性能更优异的产品引导,淘汰劣质产能,加速电池行业整合,从而有利于具有较强资金和技术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的发展。2017 年 9 月,乘用车企业双积分政策正式发布。随着补贴政策逐步退坡和退出,双积分办法将形成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发展的市场化的长效发展机制。
公司为动力电池行业的领军企业,整体研发、生产能力已处于市场领先水平。
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继续保持公司行业龙头地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未来市场需求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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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渐落地,以及未来锂电池生产技术提升、成本下降、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的普及度提高等,未来 3年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需求将保持增长。目前公司已和国内外多家著名整车企业建立定点关系,上述定点关系将有助于公司未来销售的实现,加上将来新开发的客户和订单,公司现有产能无法满足未来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此外,未来随着技术逐渐成熟、成本的逐步下降,储能市场也将有望成为拉动锂电池消费的另一增长点。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产能,从而更好地满足国内外客户需求。
公司未来的产能消化应对措施包括:巩固目前国内动力电池市场的同时,加强拓展海外市场,加快推动储能市场;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营销网络的广度覆盖和完善技术服务支持体系,提升客户满意度等。
4、项目选址及项目用地
本建设项目位于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 385 亩,公司已经取得闽
(2017)宁德市不动产权第 0020921号土地使用权证书。
5、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将建成 24条生产线,共计年产能 24GWh动力电池产品。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986,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201,232.17万元,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 18,376.20 万元,预备费 4,391.63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 670,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9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项目投资额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比例
一建筑工程费 201,232.17 20.41%
1.1 主体工程 159,778.47
1.2 辅助工程 674.68
1.3 公用工程 30,611.06
1.4 工厂配套设施 10,167.96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8,376.20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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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比例
2.1 土地购置费用 11,350.00
2.2 建设管理费 884.23
2.3 工程监理费 6,036.97
2.4 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费 105.00
三预备费 4,391.63 0.45%
四设备购置及安装 670,000.00 67.95%
4.1 生产设备购置费及安装 667,175.00
4.2 办公设备及配套 2,825.00
五铺底流动资金 92,000.00 9.33%
总投资金额 986,000.00 100.00%
①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工厂配套设施,预计总额为 201,232.17万元。
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为:土地购置费用、建设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费等,预计总额为 18,376.20 万元;其中,本项目占地面积 385
亩,土地购置费用为 11,350万元。
③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本项目所需生产设备选择均遵循经济适用原则,若国产设备已经在生产工艺上达到国外产品同等水平,价格较低,则优先选择国产设备。对部分国产设备技术性能无法达到生产要求的,则采用进口设备,以保证公司产品质量与技术领先性。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为 670,000.00 万元,其中生产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用
667,175.00万元,办公设备及配套费用 2,825.00万元。具体如下:
图表生产线所需设备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金额占比
1 电芯前段生产设备 329,621.00 49.20%
2 电芯后段生产设备 208,698.00 31.15%
3 电芯产线辅助及产线检测设备 15,464.00 2.31%
4 模组及电池包生产线各环节设备 100,632.00 15.02%
5 生产配套设备 12,760.00 1.90%
6 办公设备及配套 2,825.00 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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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金额占比
合计 670,000.00 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到货检验、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营等。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有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公司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正极片涂布过程产生的 NMP 废气及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NMP 废气经收集管道引至湿式冷凝装置进行冷凝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正、负极混料制浆车间产生的粉尘,由厂内除湿机组内自带布袋除尘器吸收处理后排放,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执行标准》(GB30484-2013)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废气处理措施废水,该等废水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噪声。本项目通过采取减震,选用低噪音设备,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主要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边角料、过筛废料、废电池等。一般工业废物回收后外卖,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已经取得宁德市环境保护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东侨环[2017]53号环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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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动力电池包需要的原材料及零配件主要有电芯、电池箱体、电池管理系统、线束、热管理系统等,其中以前三者最为重要。电芯由公司自产,其主要原材料有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结构件等。
本项目所需主要原辅料在市场上均有充足的货源,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可以保证原辅料质量稳定和货源充足。
9、人工成本
项目完全投产后,总定员 6,060人(包括生产人员、制造服务人员、管理人员)。所需人员通过社会招聘、学校招聘、内部调配等方式解决。
图表本项目员工人数分配表
单位:人
项目 T+2 T+3 T+4
生产人员 1,848 3,752 5,600
制造服务人员 132 268 400
管理人员 20 40 60
合计 2,000 4,060 6,060
本项目达产后工资及附加费年均为 62,391万元。
10、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 2,058,243.14 万元,年均净利润
141,573.00 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 18.65%(税后),总投资回收期 6.25 年(税
后,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11、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工程调研、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 420,000万元。项目研发方向主要有新能源乘用车动力电池、新能源商用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下一代电池等,具体的研发内容包括高镍三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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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材料、硅碳负极材料、阻燃添加剂等新材料,电池管理系统,智能制造工艺,电池轻量化技术,生产工艺优化设计,电池回收再利用开发,电池结构研发,下一代电池关键材料开发等。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动力电池的研发是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步的重要因素
汽车产业经过逾百年的发展,产品体系和技术已相对成熟,汽车进入大众化消费,但汽车产业面临环境、能源等挑战。
从汽车产业变革方面来看,电动化、智能化是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动力源,其研发成果及技术进步水平将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进程。
(2)动力电池的持续研发投入升级产品性能有助于提高新能源汽车渗透率
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仍偏低,当前限制新能源汽车大面积进入消费领域,特别是私人消费领域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整车续航里程、整车价格、安全性、充电设施等。以上限制因素很大程度与动力电池的发展水平相关。因此,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提高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延长循环寿命、提高安全性、降低电池成本,将有助于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
(3)动力电池领域新进入者较多,技术实力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中国动力电池企业数量众多,但发展技术水平和规模差异较大。企业产品性能、资金实力、研发能力、生产制程和成本控制能力等要素将成为未来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重视研发与创新,在能量密度等关键指标上产品处于行业领先。但与此同时,电池技术仍处在快速发展阶段,迭代速度快,技术可提升空间大,公司须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以持续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
3、项目选址及项目用地
本次研发项目选址在福建省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公司自有的工程中心。公司已经取得闽(2016)宁德市不动产权第 0003978号土地使用权证书。
4、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研发体系下,加大资金投入,购买先进设备,引进高端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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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从而扩大研发范围,加深研发深度;拟以“材料—电芯—工艺设计—设备研发升级—结构优化与重塑—模组工艺提升与结构优化”等为轴心,针对不同的应用终端,针对性地开发锂电池,并结合电池发展技术趋势开发下一代电池。锂电池具体包括新能源乘用车用动力电池、新能源商用车用动力电池、储能锂电池,下一代电池包括全固态锂电池、锂金属空气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希望通过本项目的投入取得以下成果:
(1)公司研发体系完善、研发流程科学、研发效率高、研发团队完整、研
发设备齐备且符合实际需要;
(2)提升公司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实现更高自动化程度和更低能耗;
(3)提升公司乘用车用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和系统能量密度,降低系统
成本;
(4)提升客车用动力电池系统快充性能和模组能量密度,降低系统成本;
(5)提升物流车用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和系统能量密度,降低系统成本;
(6)提升储能锂电池循环寿命和日历寿命,降低系统成本;
(7)掌握动力电池回收拆解技术及废旧动力电池二次利用的改造重组能力;
(8)开发并获取锂电关键材料的相关技术,完善专利布局;
(9)研究开发下一代电池技术。
5、项目研发内容
(1)研发方向
本项目包括四大研发方向,如下图所示:
研发方向新能源商用车动力电池新能源乘用车动电池储能锂电池下一代电池启停电源PHEV动力电池BEV动力电池PHEV客车动力电池纯电动物流车用动力电池BEV客车动力电池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锂电池氢燃料电池锂空气电池全固态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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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量密度、高安全、长循环寿命、低成本是锂离子电池的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根据不同应用终端制定以下三个研发方向:新能源乘用车用动力电池、新能源商用车用动力电池、储能锂电池,根据细分应用需求会有若干个子研发方向。
虽然锂离子电池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是近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采用的主流应用方向,但现阶段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存在理论瓶颈,将来达到一定阶段后其性能无法满足终端客户更高要求。出于前瞻性技术储备需要,公司将下一代电池作为另一研发方向,具体包括全固态锂电池、锂金属空气电池、氢燃料电池。
(2)研发内容
根据前述研发方向,公司将通过材料研发、工艺研发、结构研发、BMS 研发、设备研发、轻量化研发等系列研发工作来达到不同终端应用领域的性能需求,具体研发内容如下:
①乘用车用动力电池
新能源乘用车用动力电池主要有三个子研发方向,分别是纯电动乘用车用动力电池、混合动力乘用车用动力电池、启停电源。纯电动乘用车用动力电池的研发任务主要有高能量密度研发、高安全研发、降低成本研发、快充性能研发;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用动力电池的研发任务主要有高功率性能研发、高安全性能研发、降低成本研发等。启停电源的主要研发任务是瞬间高倍率性能研发、降低成本研发等。
②商用车用动力电池
新能源商用车用动力电池主要有三个子研发方向,分别是纯电动客车用动力电池、混合动力客车用动力电池、纯电动物流车用动力电池。纯电动客车用动力电池的研发任务主要有高安全研发、大容量高能量密度电芯研发、降低成本研发;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用动力电池的研发任务有高功率性能研发、高安全性能研发、降低成本研发等。纯电动物流车用动力电池的主要研发任务是降低成本研发、长循环寿命研发等。
③储能锂电池
储能锂电池的研发任务包括长循环寿命和长日历寿命研发、降低成本研发、锂离子电池梯次利用研发等。
④下一代电池
目前下一代电池还无法商业化,主要制约因素包括原材料不稳定、技术未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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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等方面,项目将主要就下一代电池的各个技术瓶颈和关键环节进行投入,力争取得技术突破,并在未来进入下一代电池的系统研发,以促进下一代电池的商业化。
6、项目投资概算
本研究项目投资总额为 420,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投入 101,300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 24.1%,主要用于研发、测试、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的购买和安装;
研发人员费用 198,700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 47.3%;物料及工夹具费用 80,000
万元,占投资额的 19.0%,主要用于原材料的购买及设备维修等;其他费用性支
出 40,000万元,占投资额的 9.5%,主要用于委托外部研发及联合开发,水电费,
差旅费等支出。
图表资金投入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占比
1 设备购置 101,300 24.1%
1.1 办公设备 1,200 0.3%
1.2 专用设备 95,400 22.7%
1.3 设备安装 4,700 1.1%
2 研发人员费用 198,700 47.3%
3 物料及工夹具 80,000 19.0%
4 其他费用性支出 40,000 9.5%
4.1 委托外部研发及联合开发费用 18,000 2.9%
4.2 水电费 6,0.7%
4.3 差旅费 12,000 2.9%
4.4 其他 4,000 1.2%
合计 420,000 100%
(1)设备及安装
设备投资包括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其中专用设备采购 95,400 万元,办公设备投资 1,200万元,安装费 4,700万元,合计 101,30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图表设备及办公设备投资额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占比
1 设备购置 101,300 100%
1.1 办公设备 1,200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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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占比
1.2 专用设备 95,400 94.18%
1.21
新材料研发及下一代电池研发设备
6,820 6.73%
1.22 检测设备 9,033 8.92%
1.23 电芯产品研发设备 2,784 2.75%
1.24 电芯及模组生产工艺研发设备 69,600 68.71%
1.25 电池管理系统研发设备 4,802 4.74%
1.26 电池包研发设备 2,361 2.33%
1.3 设备安装 4,700 4.64%
(2)人员工资
本项目实施期内研究人员工资总额 198,700万元。公司通过此研发项目,致力于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锂电池研发中心。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作业包括合作机构筛选、施工阶段、设备采购与安装、人员招聘与培训、研发项目整体试运行、项目竣工验收,项目从启动到完成总共需要 36个月。
8、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根据环境保护标准,合理布局雨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点,依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对所生产的各种污染物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
本项目已经取得宁德市环境保护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东侨环函[2017]46号环评批复文件,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要求。
9、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作为公司研发中心的一部分,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本项目实施后,将大幅提升企业动力及储能电池技术研发水平,储备研发人才。从长远目标来看,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0、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该项目目前已开始购置研发设备、物料(工夹具)等方面,并投入相关人员进行前期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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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支出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增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仪器、公用工程设备、环境保护设施和安全、卫生设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增幅较大,短期内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5-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达 87.26%。公司经营的自然增长
以及募集资金投向所带来的收入、盈利增长,有助于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由于建设进度、设备磨合、市场开发等因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稳定生产及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构成、生
产工艺、流程等变化情况
1、募投项目对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构成的影响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为 82.19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包括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和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其中,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将增加房屋及建筑物 212,650.00 万元,机器设备 667,175.00 万元,电子设备 2,425.00 万元,
其他 400.00 万元。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建成后,将增加机器设备
100,100.00万元,电子设备 1,200.00万元。
假设其他情况不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于 2017 年末的固定资产规模、构成将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实施前账面价值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后账面价值变化
房屋及建筑物 237,182.95 212,650.00 449,832.95 89.66%
机器设备 556,568.43 767,275.00 1,323,843.43 13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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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类别实施前账面价值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后账面价值变化
运输设备 1,852.94 - 1,852.94
电子设备 16,812.54 3,625.00 20,437.54 21.56%
其他 9,532.79 400.00 9,532.79 4.20%
合计 821,949.66 983,950.00 1,805,899.66 119.71%
根据上表,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幅较大,主要来自于机器设备的增长。
2、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工艺、流程等的对比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为基于现有工艺,提升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生产规模和优化公司现有生产工艺;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主要为提升公司在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水平和竞争实力。
公司的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动力电池系统的扩产项目,同时加大研发力度,增加研发设备和研发人员,实现产能扩张及产线升级的目的,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涉及新生产模式的引入,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生产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1、募集资金运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以现有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为基础,通过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先进性,稳步扩大产能,以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具体而言: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新增产能项目。项目的投产将有效提升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生产规模,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显现规模效益和技术优势,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主要围绕新能源乘用车用动力电池、新能源商用车用动力电池、储能锂电池和下一代电池等四大研发方向,通过开展材料研发、工艺研发、结构研发、BMS 研发、设备研发、轻量化研发等工作提升不同终端应用领域的性能。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水平和竞争实力。公司在增强研发实力、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产品性能、稳定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等方面具备核心竞争力。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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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前景,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一致,公司已具备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各项条件,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 2,058,243.14 万元,年均净利润 141,573.00 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 18.65%
(税后),总投资回收期 6.25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本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提升企业动力及储能电池技术研发水平,储备研发人才。从长远目标来看,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经历建设期和投资回收期,在募集资金投入初期,由于项目建设期影响,短期内项目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加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等因素,将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提高。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业务规模和销售收入大幅度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将有所提高,整体实力将进一步增强。由于净资产所占比重上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一定幅度下降,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大幅提高。同时,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募投项目运行模式与同类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目前除了宁德时代外,国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包括国轩高科、坚瑞沃能、成飞集成和亿纬锂能等。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新增产能项目,与同行业公司的锂离子电池生产模式类似;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主要围绕新能源乘用车用动力电池、新能源商用车用动力电池、储能锂电池和下一代电池等四大研发方向,属于常规的研发项目,公司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和多部门、内外协同的研发模式,构建了规范、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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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心产品的研发采用集成产品开发项目制模式组成项目组开展工作,并由跨部门组成的产品决策委员会进行评审,在立项时一并考虑后续产品的开发、生产、原料采购、成本控制等多个环节,在开发过程中对项目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评审,尤其是在试产、量产等重要阶段,由产品决策委员会评估风险并做出决策,与同行业公司的研发项目模式类似。公司募投项目运行模式与同类可比公司经营模式不存在较大差异。
六、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一致,公司已具备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各项条件,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经营规模方面,目前公司所在锂离子电池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市场前景良好。在公司现有经营模式下,公司集中资源专注于研发创新和产能扩张;同时,公司客户基础良好,已与行业主要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奠定了客户基础,因此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相适应。
财务状况方面,公司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也使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加大,本次募投项目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加大研发支出,并为未来业务增长提供资金保障,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技术水平方面,公司长期致力于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已经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设计、研发经验,公司目前的技术储备足以支持募投项目的实施,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管理能力方面,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现有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均具有长期、丰富的管理和行业经验,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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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本节所披露的重大合同是指公司现阶段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其中销售和采购合同指交易金额位于前十的合同主体的销售和采购框架合同,其他重大合同指交易金额超过 20,000 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20,000 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影响的销售框架性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间/合同签署日期 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电芯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7年 12月 15日-
2022年 12月 14日
2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电池包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年 7月 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动力电池系统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7年 2月 28日-
2017年 12月 31日
4 上汽集团电芯或模块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年 11月 10日
签订,有效期 3年 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
动力电池系统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7年 9月 21日
签订,持续有效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电池包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7年 9月 12日
签订,持续有效
7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动力电池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7年 1月 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动力电池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7年 1月 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芜湖奇达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模组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7年 9月 1日-
2020年 9月 1日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系统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7年 5月 22日签订
(二)采购合同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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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影响的采购框架性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合同标的
合同
金额
合同期间/合同签署日期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标准件、加工件、行政物料、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及各类服务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年 6月 24日-2019年 6月 23日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标准件、加工件、行政物料、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及各类服务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年 7月 9日-2019年 7月 6日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标准件、加工件、行政物料、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及各类服务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年 7月 9日-2019年 7月 6日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厂房工程及其设施和零配件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 年 6 月 29 日-2019年 6月 29日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厂房工程及其设施和零配件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 年 6 月 29 日-2019年 6月 29日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厂房工程及其设施和零配件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7 年 2 月 16 日-2020年 2月 16日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标准件、加工件、行政物料、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及各类服务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7年 9月 18日-2020年 9月 18日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标准件、加工件、行政物料、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及各类服务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日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标准件、加工件、行政物料、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及各类服务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日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标准件、加工件、行政物料、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及各类服务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年 1月 1日-2018年 12月 31日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标准件、加工件、行政物料、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及各类服务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年 6月 24日-2019年 6月 23日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原材料或主料、生产辅助材料或辅料、行政类用品、工夹具类标准件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5年 3月 31日-2018年 3月 30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48
序号
供应商合同标的
合同
金额
合同期间/合同签署日期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厂房工程及其设施和零配件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 年 7 月 12 日-2019年 7月 12日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厂房工程及其设施和零配件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 年 7 月 12 日-2019年 7月 12日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厂房工程及其设施和零配件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7 年 2 月 16 日-2020年 2月 16日 宁德侨云电子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领域的标的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年 12月 26日-2019 年 12 月 25日 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标准件、加工件、行政物料、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及各类服务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年 1月 1日到2018年 12月 31日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标准件、加工件、行政物料、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及各类服务等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016 年 7 月 26 日到 2019 年 7 月 25日
(三)技术许可协议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 2亿元的技术许可协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许可方被许可方合同名称合同金额 宁德新能源、新能源科技、东莞新能德、东莞新能源和东莞新能源电子
宁德时代
《关于电动车及储能系统电池知识产权、技术之许可协议》
25,475.20
2 宁德时代
新能源科技、其下属企业、其母公司 TDK 及其全资子公司
《技术许可协议》
5,500 万美元及按照被许可方售出的含有授权技术的电池产品相关收入的 3%计算的权利金
协议内容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
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
(四)资产购买协议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 2亿元的资产购买协议如下:
公司与宁德新能源分别于 2017年 1月 26日和 2017年 6月 29日签署了《厂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49
房产权转让协议》和《厂房产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向宁德新能源购买 9 项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 187,362.00 平方米)、16 项在建工程(建筑面
积 288,928.00平方米)、附属室外设施及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453.84亩)。
交易价格 120,833.16万元(含税),其由以下两部分构成: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
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17]第 4005号的《评估报告》评估确定的价格 113,745.70万元(含增值税),
以及过渡期间在建工程建设施工费用。
宁德润丰与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7年 12月 22日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编号为 2017P05的宗地。宗地坐落于东兰组团金马北路西侧镇波路南侧,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40,772平方米,出让价款为 362,000,000元,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截止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宁德润丰尚未取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证。
(五)融资租赁合同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 2亿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租人出租人
租赁设备
租赁期限融资额
合同名称及编号
合同签署日期
担保方式 宁德时代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生产设备
每批设备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 36个月
30,000.00
《融资租赁合同》
(编号:
CC38HZ1605317664号)
2016年 4月25日
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专用账户内产生的利息收益质押担保
(六)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1、授信合同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 2亿元的银行授信合同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50
单位:万元
序号
签约单位
授信期限授信额度授信银行合同名称及编号
担保情况 宁德时代
2017年 4月24日-2018年4月 23日
3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授信协议》(编号:
0017030089)
无 宁德时代
2017年 11月2日-2018年11月 2日
25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综合授信合同》(编号:(2017)信银宁贷字第20170807000293号)
无 宁德时代
2017年 11月16日-2020年11月 16日
200,000.00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综合授信合同》(编号:
1810201711160030)
无 宁德时代
2017年 4月 7日-2018年 4月 7日
2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综合授信合同》(编号:(2017)信
银宁贷字第20161222000138-2)
无 宁德时代
2017年 9月21日-2018年9月 20日
20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FZTJZ17007)
无 青海时代
2017年 4月12日-2020年4月 11日
120,0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能矿)综字A015201703140001号)
保证责任担保 宁德时代
2017 年 3 月10日-2018年3月 9日
1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票据池业务专项授信协议》(编号:
0717020008)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宁德时代
2017年 1月18日-2018年1月 17日
5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FZTJZ17002)
无 广东邦普
2017年 12月15日-2018年12月 11日
50,000.00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华兴佛分综字第 20171214001号)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湖南邦普
2017年 5月16日-2020年5月 15日
5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票据池业务专项授信协议》(2017年授字第 82号)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宁德时代
2017年 1月 4日-2018年 1月 4日
3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1600182390)
无
2、借款合同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 2亿元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51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机构金额合同名称及编号担保情况 宁德
时代
2017年 9月 29日-2023年 9月 21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50,000.00
《借款合同(PSL特定贷款)》(编号:
2190099922017112605)
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宁德
时代
2017年 11月29日-2023年5月 22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50,000.00
《借款合同(PSL特定贷款)》(编号:
2190099922017113174)
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宁德
时代
2017年 7月 6日-2022年 7月 5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40,000.00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
0140702-2017 年(蕉城)字 00115号)
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宁德
时代
2017年 4月 27日-2018年 4月 22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
40,000.00
借款借据(编号:
1017040354)
无 宁德
时代
2016年 12月27日至 2018年 12月 26日
委托人: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贷款人/受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38,000.00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编号:
委借 YS2016270-1)
项目设备抵押担保 宁德
时代
2017年 6月 7日-2020年 12月 27日
委托人: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贷款人/受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30,000.00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编号:委借YS2017121)
项目设备抵押担保 宁德
时代
2017年 12月27日-2024年12月 15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26,000.00
《借款合同(PSL特定贷款)》(编号:
2190001062017113603)
无 宁德
时代
2017年 12月29日-2018年3月 30日
国家开发银行
美金11,000.00
万元
外汇贷款合同(编号:
3510201701101791)
无
3、担保合同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 2亿元的担保均为发行人与子公司间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52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被担保债务期限
融资机构担保类型
合同名称及编号
对应主合同名称及编号 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及其成员企业
100,000.00
2017 年 3月 10 日-2018年 3月 9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
0717020008)
《票据池业务专项授信协议》(编号:
0717020008) 江苏时代
宁德时代及其成员企业
100,000.00
2017 年 3月 10 日-2018年 3月 9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
0717020008)
《票据池业务专项授信协议》(编号:
0717020008) 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时代锂动力
50,000.00
2015.10.2
3-2030.10
.22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定期存单本金及利息质押担保
《质押合同》(编号:
3510201504622010085 号投资合同的质押合同)
编号为3510201504622010085 号的投资合同 宁德时代
青海时代
50,000.00
2017年 4月 12日-2020年 4月 11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保证责任担保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能矿)综字第A015201703140001(额保001)号)
平银(能矿)综字第A015201703140001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
50,000.00
2017年 9月 25日-2023年 9月 21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机器设备最高额抵押合同》
(编号:
2190099922017112605DY01)
《借款合同(PSL 特定贷款)》(编号:
2190099922017112605) 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
50,000.00
2017年 11月 28日-2023年 5月 22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机器设备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2190099922017113174DY01)
《借款合同(PSL 特定贷款)》(编号:
2190099922017113174) 湖南邦普
湖南邦普
50,000.00
2017年 5月 16日-2020年 5月 15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928Y170030)
《授信协议》(2017年授字第 82号) 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
40,000.00
2017年 7月 6日-2022年 7月 5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
140702-2017 年蕉城(质)字 0013号)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
0140702-2017 年(蕉城)字 00115号)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53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被担保债务期限
融资机构担保类型
合同名称及编号
对应主合同名称及编号 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
38,000.00
2016年 12月27日至2018年 12月 26日
委托人: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贷款人/受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项目设备抵押担保
《抵押合同》(编号:委借YS2016270-DB1)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借YS2016270)、《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编号:委借YS2016270-1) 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
30,000.00
2016年 4月 25日-2019年12月 31日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主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内,宁德时代关于电池采购相关订单及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专用账户内产生的利息收益质押担保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
ZYDBNDSD1605317664号)
《融资租赁合同》(编号:
CC38HZ1605317664号)
(七)在建工程合同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超过 2亿元的重大基建合同如下:
2017年 2月 21日,宁德时代与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签署工程建设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1、科技大楼、食堂;2、发电机房装饰装修
及主体专项配套、室外配套工程。约定合同总价款为 23,129.50 万元,最终按照
实际发生并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价进行结算。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合同正在履行中。
(八)股权转让涉及的利润补偿合同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影响的利润补偿协议如下:
东方精工以 475,000万元的价格向普莱德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54
其合计持有的普莱德 100%的股权。2016 年 7 月 28 日,东方精工与宁德时代等普莱德全体股东签署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
根据协议,普莱德 2016年-2019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 2.50亿元、3.25
亿元、4.23亿元、5.00亿元。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根据普莱德 2016年至
2019 年利润完成情况进行业绩补偿。宁德时代承担的利润补偿义务比例 23%。
若普莱德 2016年至 2019年累计实际扣非后净利润比 2016年至 2019年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增长幅度超过 20%,且普莱德在不影响其营运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向东方精工分配了可用于业绩奖励的现金股利,东方精工应支付业绩奖励金额。
(九)对外投资协议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超过 2亿元的投资协议如下:
2017年 4月 6日,宁德时代与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方签署《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认购暨增资协议》,约定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300,050,000元。其中,宁德时代增资 382,378,500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98,500,000 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 19.90%。截至 2017
年 12月 31日,增资款已支付,增资行为尚未完成。
(十)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及子公司时代锂动力与国开发展基金签署了《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国开发展基金同意以现金 5亿元对时代锂动力增资,增加注册资本 5 亿元,增资完成后对时代锂动力的持股比例为
45.45%。投资期限为首笔缴付款完成支付之日起 15年。投资期限内或投资期限
到期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投资回收选择权,并要求时代锂动力对股权予以回购,或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实现国开发展基金收回对时代锂动力的投资本金。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15 年 12 月 30 日,国开发展基金与公司及子公司青海时代签署了《国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55
发展基金投资合同》,以现金 1.9亿元对青海时代增资,增加注册资本 1.9亿元,
增资完成后对青海时代的持股比例为 34.50%。投资期限为首笔缴付款完成支付
之日起 8年。投资期限内或投资期限到期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投资回收选择权,并要求青海时代对股权予以回购,或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实现国开发展基金收回对青海时代的投资本金,或要求公司和子公司青海时代配合国开发展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退出。
青海兴川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宁德时代及子公司青海时代履行 2015年 12月30 日三方签订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提供了保证担保,并与国开发展基金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时,为保障青海兴川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担保责任的履行,2016 年 4 月,青海时代与青海兴川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抵押合同》,以资产抵押方式为青海兴川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 2016年 3月 21日至 2024年 3月 21日。
青海兴川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发行人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除上述反担保,以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涉及刑事诉讼。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守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56
第十二节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曾毓群 李平 黄世霖
潘健 周佳 王红波
薛祖云 洪波 蔡秀玲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5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吴映明 冯春艳 王思业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5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 _
周佳 黄世霖 谭立斌
_ _
吴凯 蒋理 郑舒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59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灵杰
保荐代表人:
郭瑛英 宋双喜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60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61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朱寒松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62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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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 _
陈臻 王利民 陈军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俞卫锋
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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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4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殷雪芳 佘丽娜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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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5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殷雪芳 佘丽娜
陈凌 张孝仲
(已离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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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6
关于张孝仲的离职证明
张孝仲原为本所出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6]第 351ZB0025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6]第 351ZB0027号)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6]第 351ZB0035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孝仲已于 2017年 3月从本所离职,故无法在验资机构声明中签字。
特此证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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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7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殷雪芳 佘丽娜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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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8
八、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游加荣 蔡勇红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王健青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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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9
九、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游加荣 蔡勇红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王健青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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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0
第十三节附件
一、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期内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号
联系人:蒋理、林美娜
电话:0593-8901666
传真:0593-89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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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1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E座 3层
联系人:张帅、吕佳
电话:010-86451190
传真:010-65608451
(三)招股意向书查阅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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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2
附表:公司专利
一、境内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1 宁德时代蓄电池组均衡装置实用新型 201320537310.8
2013年
8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2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组健康状态的评估方法
发明 201410063213.9
2014年
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3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组的剩余容量的计算方法
发明 201410063246.3
2014年
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 宁德时代电池组的充放电系统实用新型 201420310808.5
2014年
6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5 宁德时代
磷酸铁锂电池组的被动均衡方法及系统
发明 201410825991.7
2014年
1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6 宁德时代
磷酸铁锂电池组的被动均衡系统
实用新型 201420842195.X
2014年
1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7 宁德时代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用新型 201520607663.X
2015年
8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8 宁德时代高压互锁检测系统实用新型 201620049545.6
2016年
1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9 宁德时代
电池管理系统供电电路
实用新型 201620318703.3
2016年
4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10 宁德时代一种保护电路实用新型 201620416192.9
2016年
5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11 宁德时代
一种分流装置及高压充电电路
实用新型 201620505640.2
2016年
5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12 宁德时代
一种继电器粘连检测电路
实用新型 201620583018.3
2016年
6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13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仿真系统实用新型 201621071053.3
2016年
9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14 宁德时代
电池管理系统的冗余备份控制电路
实用新型 201621160653.7
2016年
10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有限、青海时代
磷酸铁锂电池组的主动均衡方法及系统
发明 201510060954.6
2015年
2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16 宁德时代电池包测试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336093.6
2016年
12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17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测试系统实用新型 201621327784.X
2016年
12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18 宁德时代
一种基于硬件在环设备的测试系统
实用新型 201720047893.4
2017年
1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19 宁德时代
电池包的电池管理装置及系统
实用新型 201621176873.9
2016年
10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20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包内连接电阻检测方法
发明 201410429798.1
2014年
8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1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管理系统及其供电控制方法
发明 201510687720.4
2015年
10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22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管理系统实用新型 201621161575.2
2016年
10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23 宁德时代
电池采样集成芯片唤醒电路和电池储能系统
实用新型 201621328257.0
2016年
12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24 宁德时代
一种动力电池安全顶盖
实用新型 201220379790.5
2012年
8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25 宁德时代
一种方型锂离子电池激光焊接夹具
实用新型 201220379842.9
2012年
8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26 宁德时代
一种锂离子电池的安全装置
实用新型 201220380712.7
2012年
8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27 宁德时代
一种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的集成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201220419623.9
2012年
8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28 宁德时代
一种动力电池安全顶盖
实用新型 201220419624.3
2012年
8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29 宁德时代一种定长分段装置实用新型 201220533927.8
2012年
10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0 宁德时代
一种采用安全保护支架的锂离子电池
实用新型 201220535684.1
2012年
10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31 宁德时代
一种具有隔热保温功能的电池组箱体
实用新型 201220585374.0
2012年
11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2 宁德时代
一种锂离子电池过充安全保护装置
实用新型 201220585833.5
2012年
11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3 宁德时代
一种用于锂离子电池的均匀加热装置
实用新型 201220585852.8
2012年
11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4 宁德时代
一种用于锂离子电池除尘及收边料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220620895.5
2012年
11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35 宁德时代双向 DC/DC变换装置实用新型 201220637636.3
2012年
11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6 宁德时代
一种防止过充电的安全装置
实用新型 201220643587.4
2012年
11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37 宁德时代定长分段装置实用新型 201220669510.4
2012年
12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8 宁德时代
一种动力电池电芯支架装置及其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220669693.X
2012年
12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9 宁德时代
鼓泡式冷却加热电池组
实用新型 201320029919.4
2013年
1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0 宁德时代电池组实用新型 201320039494.5
2013年
1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41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及其过充安全保护装置用安全翻转阀
实用新型 201320173580.5
2013年
4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42 宁德时代全自动激光焊接机发明 201310165935.0
2013年
5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3 宁德时代电池组的围框结构实用新型 201320344026.9
2013年
6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44 宁德时代电芯传送装置实用新型 201320447325.5
2013年
7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5 宁德时代
固态电解质膜片及锂离子电池
发明 201310346919.1
2013年
8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6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的固态电解质材料
发明 201310347932.9
2013年
8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7 宁德时代高速间隙涂布装置实用新型 201320503583.0
2013年
8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8 宁德时代
一种锂离子电池及其电解液
发明 201310372607.8
2013年
8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49 宁德时代参比电极结构实用新型 201320527797.1
2013年
8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5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320797893.8
2013年
12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51 宁德时代
一种锂离子电池的安全装置
实用新型 201320886713.3
2013年
12月 31日
自行申请取得
52 宁德时代
一种动力电芯上料机构
实用新型 201420029506.0
2014年
1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53 宁德时代胶囊以及锂离子电池发明 201410143564.0
2014年
4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54 宁德时代
锂离子二次电池及其电解液
发明 201410160372.0
2014年
4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55 宁德时代
用于电池封装溢胶整形的整形封头
实用新型 201520179430.4
2015年
3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56 宁德时代
一种电解液添加剂及其在锂离子电池中的应用
发明 201510147276.7
2015年
3月 31日
自行申请取得
57 宁德时代锂离子电池的铝塑膜实用新型 201520217705.9
2015年
4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58 宁德时代
一种电解液添加剂及应用了该添加剂的锂离子电池
发明 201510176266.6
2015年
4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59 宁德时代
隔离膜、电芯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520234456.4
2015年
4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60 宁德时代金属锂电池实用新型 201520241365.3
2015年
4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61 宁德时代金属锂电池实用新型 201520241218.6
2015年
4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62 宁德时代
监测锂离子电池膨胀的方法
发明 201510192192.5
2015年
4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63 宁德时代
监测锂离子电池膨胀的系统
实用新型 201520245298.2
2015年
4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64 宁德时代薄件的密封组件实用新型 201520255378.6
2015年
4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65 宁德时代锂带生产设备实用新型 201520269258.1
2015年
4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66 宁德时代一种锂离子电池发明 201510220632.3
2015年
5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67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干燥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281955.9
2015年
5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68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外短路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300171.6
2015年
5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69 宁德时代
一种制备锂离子电池极片元件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310761.7
2015年
5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0 宁德时代
一种制备锂离子电池极片元件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310924.1
2015年
5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1 宁德时代
一种电极极片及包括该电极极片的电芯
实用新型 201520324092.9
2015年
5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72 宁德时代包覆裸电芯的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323439.8
2015年
5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73 宁德时代电池组实用新型 201520336801.5
2015年
5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74 宁德时代极片辊压设备实用新型 201520336764.8
2015年
5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75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520342153.4
2015年
5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76 宁德时代
片状卷材自动换料机构
实用新型 201520362269.4
2015年
5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77 宁德时代
软包锂电芯尾部贴胶纸装置
发明 201510298782.6
2015年
6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78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520401861.0
2015年
6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79 宁德时代
一种锂离子电池浆料的制备方法
发明 201510323020.7
2015年
6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80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电芯实用新型 201520404064.8
2015年
6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81 宁德时代叠片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419645.9
2015年
6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82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干燥及注液集成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418929.6
2015年
6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83 宁德时代浆料除杂系统实用新型 201520428499.6
2015年
6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84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极耳热压焊接机构及焊接系统
实用新型 201520433695.2
2015年
6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85 宁德时代
一种带安全结构的锂离子电池
实用新型 201520431380.4
2015年
6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86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极片的锂粉处理系统
实用新型 201520454156.7
2015年
6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6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87 宁德时代超声波焊接夹具实用新型 201520453079.3
2015年
6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88 宁德时代
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激光连续切割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450309.0
2015年
6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89 宁德时代电池极耳成形设备实用新型 201520468292.1
2015年
6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90 宁德时代
转接片、二次电池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520470937.5
2015年
7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91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用夹具实用新型 201520502896.3
2015年
7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92 宁德时代
电芯含水量测试用取样器
实用新型 201520507322.5
2015年
7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93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极片涂布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512173.1
2015年
7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94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的注液孔焊接组件
实用新型 201520510595.5
2015年
7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95 宁德时代
一种涂膜机用挤压模头
实用新型 201520525726.7
2015年
7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96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注液孔用组件
实用新型 201520524709.1
2015年
7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97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模组装配夹具
实用新型 201520531198.6
2015年
7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98 宁德时代
一种高压电场干燥电池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554876.0
2015年
7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99 宁德时代凸轮叠片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558797.7
2015年
7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00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520563173.4
2015年
7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101 宁德时代定位旋转机构实用新型 201520585089.2
2015年
8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102 宁德时代探针治具实用新型 201520599182.9
2015年
8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03 宁德时代一种散热型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520612101.4
2015年
8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04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极片电阻测试仪
实用新型 201520629938.X
2015年
8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105 宁德时代一种干燥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666396.3
2015年
8月 3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06 宁德时代叠片用放卷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667820.6
2015年
8月 3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07 宁德时代电池注液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688798.3
2015年
9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108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外观设计 201530343957.1
2015年
9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109 宁德时代并联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520704315.4
2015年
9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7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110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安全阀实用新型 201520708004.5
2015年
9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11 宁德时代
导电转接片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520731239.6
2015年
9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12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及其顶盖结构
实用新型 201520730248.3
2015年
9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13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520731857.0
2015年
9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14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520731273.3
2015年
9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15 宁德时代叠片式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520746565.4
2015年
9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16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实用新型 201520746266.0
2015年
9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17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的极耳及采用该极耳的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520746241.0
2015年
9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18 宁德时代
绝缘壳结构及采用该绝缘壳结构的锂离子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520751648.2
2015年
9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19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520746523.0
2015年
9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20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的极柱及采用该极柱的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520788752.9
2015年
10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121 宁德时代电池包以及电池舱实用新型 201520810897.4
2015年
10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22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520811073.9
2015年
10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23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的顶盖用组件
实用新型 201520811402.X
2015年
10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24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顶盖实用新型 201520811194.3
2015年
10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25 宁德时代带换热功能的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520867378.1
2015年
11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126 宁德时代
一种用于电池包液冷的冷却板
实用新型 201520871233.9
2015年
11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27 宁德时代分散盘实用新型 201520890839.7
2015年
11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128 宁德时代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520890830.6
2015年
11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129 宁德时代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520915617.6
2015年
11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130 宁德时代
用于测量电解液中锂离子的动力学参数的测量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919209.8
2015年
11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131 宁德时代一种极片涂布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935914.7
2015年
11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8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132 宁德时代一种液冷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936348.1
2015年
11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133 宁德时代一种自动控制系统实用新型 201520975643.8
2015年
11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134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的加压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982577.7
2015年
12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35 宁德时代
一种自动搬运仓储系统
实用新型 201520976528.2
2015年
12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36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注液孔密封组件
实用新型 201521040279.2
2015年
12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37 宁德时代
一种极片错位检测系统
实用新型 201521038573.X
2015年
12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138 宁德时代电芯夹具实用新型 201521099409.X
2015年
1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139 宁德时代
电芯内压测试样本及采用该样本的电芯内压测试系统
实用新型 201521102667.9
2015年
1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140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521115595.1
2015年
1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41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521115592.8
2015年
1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42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521115627.8
2015年
1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43 宁德时代电池干燥装置实用新型 201521115799.5
2015年
1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44 宁德时代一种激光焊接设备实用新型 201521109510.9
2015年
1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45 宁德时代防爆装置实用新型 201521112402.7
2015年
1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46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用框架实用新型 201521133295.6
2015年
12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147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实用新型 201521123719.0
2015年
12月 3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48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048689.X
2016年
1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49 宁德时代一种永磁管道除铁器实用新型 201620052551.7
2016年
1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150 宁德时代
一种锂离子电池极片及含有该极片的锂离子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065363.8
2016年
1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151 宁德时代
一种连接片结构及具有该连接片结构的电池组
实用新型 201620068778.0
2016年
1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152 宁德时代
一种单向安全阀及包含该安全阀的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097986.3
2016年
2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53 宁德时代
一种二次电池浸润程度在线检测及化成集成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098698.X
2016年
2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79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154 宁德时代
一种锂电池过充保护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134292.2
2016年
2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155 宁德时代
一种锂离子电池化成系统
实用新型 201620151342.8
2016年
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56 宁德时代一种动力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0151655.3
2016年
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57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157439.X
2016年
3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158 宁德时代
用于快充动力电池的冷却系统
实用新型 201620171258.2
2016年
3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159 宁德时代电池组热管理系统实用新型 201620171745.9
2016年
3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160 宁德时代电池包热管理系统实用新型 201620171257.8
2016年
3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161 宁德时代动力锂电池模块实用新型 201620171616.X
2016年
3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162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171735.5
2016年
3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163 宁德时代
相变装置及动力锂电池模块
实用新型 201620171825.4
2016年
3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164 宁德时代
一种二次电池极耳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172922.5
2016年
3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165 宁德时代投料包实用新型 201620244911.3
2016年
3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166 宁德时代冲壳成型模具实用新型 201620267467.7
2016年
4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67 宁德时代一种粉料搅拌机实用新型 201620306237.7
2016年
4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168 宁德时代软包装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318790.2
2016年
4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169 宁德时代注液孔密封结构实用新型 201620353476.8
2016年
4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170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包换热板实用新型 201620411085.7
2016年
5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有限
一种粉料混合罐实用新型 201620417262.2
2016年
5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172 宁德时代
粉料管道防堵推料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489474.1
2016年
5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173 宁德时代
一种锂离子电池整形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494747.1
2016年
5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174 宁德时代卷绕式电芯实用新型 201620639627.6
2016年
6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75 宁德时代
一种水性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应用了该水性粘合剂的电极片、隔离膜和电池
发明 201510414168.1
2015年
7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0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176 宁德时代
一种制备锂离子电池极片元件的装置
发明 201510245343.9
2015年
5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77 宁德时代极片干燥装置发明 201410261853.0
2014年
6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178 宁德时代固体颗粒包覆设备实用新型 201620923269.1
2016年
8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179 宁德时代
锂离子二次电池及其复合正极活性材料及制备方法
发明 201410165123.0
2014年
4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180 宁德时代
单晶形貌的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发明 201410128534.2
2014年
4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81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极片的锂粉处理系统及方法
发明 201510362347.5
2015年
6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182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整形装置及方法
发明 201510504221.7
2015年
8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东莞新能源
分切装置实用新型 201320517369.0
2013年
8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东莞新能源
分切设备实用新型 201320518038.9
2013年
8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
锂离子电池高温高电压用装置
实用新型 201320194688.2
2013年
4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
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
发明 201310336418.5
2013年
8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
锂离子电池及其凝胶电解质以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1310391965.3
2013年
9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
绝缘膜处理用装置实用新型 201320729639.4
2013年
11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
锂离子动力电池注液化成一体式夹具
实用新型 201320791962.4
2013年
12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电芯电解液灌注系统实用新型 201520396815.6
2015年
6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191 青海时代粉料过滤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605416.6
2015年
8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192 青海时代涂膜错位处理系统实用新型 201520635953.5
2015年
8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93 青海时代过辊实用新型 201520704313.5
2015年
9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194 青海时代
一种分切刀具清洁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786948.4
2015年
10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195 青海时代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1510262219.3
2015年
5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196 宁德时代
电解液以及包括该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
发明 201510470327.X
2015年
8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197 宁德时代
正极材料、其制备方法及包含该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
发明 201510449404.3
2015年
7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198 宁德时代
正极浆料及其正极片、锂离子电池
发明 201510344262.4
2015年
6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199 宁德时代
电解液以及包含该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
发明 201510315685.3
2015年
6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200 宁德时代
一种锂离子电池检测系统及采用该锂离子电池检测系统的检测方法
发明 201510095957.3
2015年
3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01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及其电解液
发明 201410203294.8
2014年
5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02 宁德时代
锂离子二次电池及其电解液
发明 201410142498.5
2014年
4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203 宁德时代电池组发明 201310027299.5
2013年
1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04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及其复合掺杂改性正极活性材料及制备方法
发明 201410160715.3
2014年
4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205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
发明 201510438316.3
2015年
7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206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及其用端板实用新型 201320194929.3
2013年
4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207 宁德时代线束检测装置实用新型 201320281570.3
2013年
5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208 宁德时代电池组的围框结构实用新型 201320418856.1
2013年
7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209 宁德时代
电极片结构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320534920.2
2013年
8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21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的组装工艺发明 201310552058.2
2013年
11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11 宁德时代一种智能移动电源实用新型 201420010404.4
2014年
1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12 宁德时代
软包装电池组及电芯极耳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201420122187.8
2014年
3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13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组结构实用新型 201420145498.6
2014年
3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14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胶壳组件实用新型 201420166499.9
2014年
4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15 宁德时代
电池组的极耳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201420188975.7
2014年
4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16 宁德时代电池箱的密封结构实用新型 201420271100.3
2014年
5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217 宁德时代
电池组的电极保护结构
实用新型 201420297325.6
2014年
6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218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组实用新型 201420302974.0
2014年
6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19 宁德时代一种防水熔断器装置实用新型 201420398000.7
2014年
7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20 宁德时代开关盒实用新型 201420453206.5
2014年
8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221 宁德时代
电池储能系统和供电系统
发明 201410474487.7
2014年
9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222 宁德时代一种连接器实用新型 201420537421.3
2014年
9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23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组成组结构实用新型 201420837665.3
2014年
1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224 宁德时代储能电池柜外观设计 201430551391.7
2014年
1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225 宁德时代
电池组的多功能采样端子结构
实用新型 201520093747.6
2015年
2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226 宁德时代
一种电池模组上盖组件及具有上盖组件的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520150492.2
2015年
3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227 宁德时代
铜电极片、包括该铜电极片的输出结构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520198240.7
2015年
4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228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连接片实用新型 201520255275.X
2015年
4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29 宁德时代
用于动力电池包的安全拆卸结构件
实用新型 201520287702.2
2015年
5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230 宁德时代
电池模组及动力电池系统
实用新型 201520297597.0
2015年
5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231 宁德时代
一种电池模组连接紧固结构
实用新型 201520445734.0
2015年
6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232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520487720.5
2015年
7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33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用组件实用新型 201520492562.2
2015年
7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34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箱结构实用新型 201520515675.X
2015年
7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235 宁德时代锂二次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520529488.7
2015年
7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236 宁德时代电池组热管理组件实用新型 201520549178.1
2015年
7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237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520591600.X
2015年
8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238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箱散热结构实用新型 201520666423.7
2015年
8月 3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239 宁德时代电池组的采样结构实用新型 201520708566.X
2015年
9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40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520787006.8
2015年
10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241 宁德时代电池包外壳外观设计 201530402231.0
2015年
10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242 宁德时代电池包外壳外观设计 201530402408.7
2015年
10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243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520796992.3
2015年
10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244 宁德时代机柜用机箱实用新型 201520811344.0
2015年
10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45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系统的防水高压箱
实用新型 201520821981.6
2015年
10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246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520863341.1
2015年
11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247 宁德时代
一种电池箱用端子组件
实用新型 201520889747.7
2015年
11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248 宁德时代连接器实用新型 201520895013.X
2015年
11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249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520975758.7
2015年
12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250 宁德时代电连接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976542.2
2015年
12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251 宁德时代安全阀实用新型 201521026693.8
2015年
12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252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的连接片实用新型 201521046112.7
2015年
12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253 宁德时代包装箱实用新型 201521100595.4
2015年
1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254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521110832.5
2015年
1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55 宁德时代
一种导热弹片及安装有该导热弹片的发热体
实用新型 201521125769.2
2015年
1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56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用框架实用新型 201521127264.X
2015年
12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257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及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0009442.7
2016年
1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258 宁德时代储能电池柜外观设计 201630008229.X
2016年
1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259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的顶盖实用新型 201620021783.6
2016年
1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260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033989.0
2016年
1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61 宁德时代电池托盘实用新型 201620047758.5
2016年
1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262 宁德时代
一种电连接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0052987.6
2016年
1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263 宁德时代
一种复合材料电池箱体
实用新型 201620084403.3
2016年
1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64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106002.3
2016年
2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265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及其顶盖实用新型 201620114221.6
2016年
2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66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127029.0
2016年
2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67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箱体实用新型 201620132551.8
2016年
2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268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620132560.7
2016年
2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269 宁德时代
一种用于测试电池电流的夹具
实用新型 201620138373.X
2016年
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7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138376.3
2016年
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71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138453.5
2016年
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72 宁德时代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620138380.X
2016年
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73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620138441.2
2016年
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74 宁德时代密封装置及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140844.0
2016年
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275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组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142283.8
2016年
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276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146403.1
2016年
2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277 宁德时代
极耳连接引脚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151330.5
2016年
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78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151308.0
2016年
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79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153236.3
2016年
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80 宁德时代一种二次电池顶盖实用新型 201620151365.9
2016年
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81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组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151651.5
2016年
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82 宁德时代
极耳连接组件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149000.2
2016年
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83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0149208.4
2016年
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284 宁德时代软包二次电池壳体实用新型 201620157111.8
2016年
3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285 宁德时代电池包热管理系统实用新型 201620157397.X
2016年
3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286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0163623.5
2016年
3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287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及采用该顶盖的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168249.8
2016年
3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88 宁德时代一种锂离子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164978.6
2016年
3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89 宁德时代电池加热系统实用新型 201620165186.0
2016年
3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29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171595.1
2016年
3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291 宁德时代
具有缓冲装置的电池箱
实用新型 201620173998.X
2016年
3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292 宁德时代电池组测量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181787.0
2016年
3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293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189236.9
2016年
3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294 宁德时代电芯绝缘片实用新型 201620196188.6
2016年
3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295 宁德时代
一种电池模组有害气体隔离排放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0201360.2
2016年
3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296 宁德时代电池顶盖组件实用新型 201620202673.X
2016年
3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297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207009.4
2016年
3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298 宁德时代电池内绝缘层与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207025.3
2016年
3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299 宁德时代
电池的安全装置及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206477.X
2016年
3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00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210527.1
2016年
3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01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211729.8
2016年
3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02 宁德时代电池箱体实用新型 201620212093.9
2016年
3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03 宁德时代
下箱体及包含下箱体的电池箱
实用新型 201620211614.9
2016年
3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04 宁德时代一种极耳垫板及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211707.1
2016年
3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05 宁德时代一种箱体密封结构实用新型 201620215093.4
2016年
3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06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221478.1
2016年
3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307 宁德时代
一种电池框架和电池框架组件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0221166.0
2016年
3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6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308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221151.4
2016年
3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309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225606.X
2016年
3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10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组件、含该组件的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243515.9
2016年
3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11 宁德时代一种搬运夹具实用新型 201620249275.3
2016年
3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312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的注液孔焊接组件
实用新型 201620254213.1
2016年
3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313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的顶盖实用新型 201620271604.4
2016年
4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14 宁德时代电池顶盖氦检漏夹具实用新型 201620287760.X
2016年
4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15 宁德时代电池箱冷却系统实用新型 201620287042.2
2016年
4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16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299912.8
2016年
4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317 宁德时代防爆片及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305945.9
2016年
4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18 宁德时代
一种搅拌摩擦焊焊接工装
实用新型 201620309104.5
2016年
4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319 宁德时代
高压维护开关的连接端子
实用新型 201620312354.4
2016年
4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320 宁德时代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620310507.1
2016年
4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321 宁德时代电池顶盖组件实用新型 201620321039.8
2016年
4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322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及其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336033.8
2016年
4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323 宁德时代电池箱体实用新型 201620339746.X
2016年
4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24 宁德时代一种电芯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338781.X
2016年
4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25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341227.7
2016年
4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26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345173.1
2016年
4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327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包散热系统实用新型 201620353205.2
2016年
4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328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和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365363.X
2016年
4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29 宁德时代
防爆组件及二次电池顶盖
实用新型 201620358671.X
2016年
4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30 宁德时代圆柱形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371756.1
2016年
4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7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331 宁德时代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620371728.X
2016年
4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32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371038.4
2016年
4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33 宁德时代储能装置封装组件实用新型 201620371616.4
2016年
4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334 宁德时代箱体密封结构实用新型 201620381645.9
2016年
4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335 宁德时代一种保险丝转接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381281.4
2016年
4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336 宁德时代箱体密封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393582.9
2016年
5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337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组框架结构实用新型 201620397548.9
2016年
5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338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399726.1
2016年
5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339 宁德时代
电池模组及其电池模块
实用新型 201620399242.7
2016年
5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340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及其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399829.8
2016年
5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341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及其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400032.5
2016年
5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342 宁德时代低压动力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0405260.1
2016年
5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43 宁德时代电池包外观设计 201630175595.4
2016年
5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344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顶盖实用新型 201620434997.6
2016年
5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345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0435901.8
2016年
5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46 宁德时代电化学储能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435662.6
2016年
5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47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顶盖实用新型 201620444760.6
2016年
5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48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及其壳体实用新型 201620444878.9
2016年
5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49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444795.X
2016年
5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50 宁德时代
电池模组输出电连接片
实用新型 201620460796.3
2016年
5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351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包箱体结构实用新型 201620460789.3
2016年
5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352 宁德时代
硬壳电芯及其电芯顶支架
实用新型 201620457454.6
2016年
5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353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安全顶盖实用新型 201620466299.4
2016年
5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8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354 宁德时代电芯热压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466989.X
2016年
5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355 宁德时代一种动力电池壳体实用新型 201620470115.1
2016年
5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56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478035.0
2016年
5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57 宁德时代密封圈及顶盖组件实用新型 201620473489.9
2016年
5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58 宁德时代电池模块实用新型 201620473160.2
2016年
5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59 宁德时代电池模块实用新型 201620477915.6
2016年
5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6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473131.6
2016年
5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61 宁德时代单体电池及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483155.X
2016年
5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362 宁德时代
电池顶盖组件及含该组件的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481396.0
2016年
5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363 宁德时代
一种二次电池顶盖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483188.4
2016年
5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364 宁德时代焊渣清除机实用新型 201620486272.1
2016年
5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365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497998.5
2016年
5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66 宁德时代一种电动汽车实用新型 201620497971.6
2016年
5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67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装载小车实用新型 201620508859.8
2016年
5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368 宁德时代 T型动力电池包外观设计 201630214123.5
2016年
5月 3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69 宁德时代过滤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515124.8
2016年
5月 3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70 宁德时代电化学储能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523838.3
2016年
6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71 宁德时代涂布烘箱实用新型 201620532505.7
2016年
6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372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0543236.4
2016年
6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73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548488.6
2016年
6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74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548444.3
2016年
6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75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548399.1
2016年
6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76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548563.9
2016年
6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89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377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548487.1
2016年
6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78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548413.8
2016年
6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79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其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548554.X
2016年
6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80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其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548486.7
2016年
6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81 宁德时代散热包及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577666.8
2016年
6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82 宁德时代电池顶盖组件实用新型 201620573526.3
2016年
6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383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极柱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0616403.3
2016年
6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84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620903.4
2016年
6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85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624195.1
2016年
6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386 宁德时代
导电片、过充保护组件及动力电池顶盖
实用新型 201620631310.8
2016年
6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387 宁德时代电池顶盖及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639855.3
2016年
6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388 宁德时代
一种电池模组安装限位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0644493.7
2016年
6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89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620651408.X
2016年
6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90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652734.2
2016年
6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91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652540.2
2016年
6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92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653054.2
2016年
6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93 宁德时代电池包(土字形)外观设计 201630296545.1
2016年
7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94 宁德时代
胶片及电化学储能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690293.5
2016年
7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395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707186.9
2016年
7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96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700927.0
2016年
7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97 宁德时代
连接件以及电流监测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0703869.7
2016年
7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398 宁德时代
电池监控单元安装支架以及电池监控单元组件
实用新型 201620712271.4
2016年
7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399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及其电池壳体组件
实用新型 201620715681.4
2016年
7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90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400 宁德时代电池组实用新型 201620716822.4
2016年
7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01 宁德时代
一种线束端子连接结构及动力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0716824.3
2016年
7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02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0725428.7
2016年
7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03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模组的侧板及动力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0725855.5
2016年
7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04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726783.6
2016年
7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405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735215.2
2016年
7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406 宁德时代高压盒外观设计 201630321185.6
2016年
7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407 宁德时代
电池顶盖组件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742751.5
2016年
7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408 宁德时代电池顶盖组件实用新型 201620742501.1
2016年
7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409 宁德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745597.7
2016年
7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1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743465.0
2016年
7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11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生产设备实用新型 201620750169.3
2016年
7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12 宁德时代
防爆结构以及含有该结构的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749171.9
2016年
7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13 宁德时代电池箱密封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758632.9
2016年
7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14 宁德时代
一种电池耐压测试夹具
实用新型 201620772085.X
2016年
7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15 宁德时代电芯组件及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784392.X
2016年
7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16 宁德时代
圆柱形电池及其盖帽组件
实用新型 201620783276.6
2016年
7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17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盖帽以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0800118.7
2016年
7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18 宁德时代
电池端板以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0801338.1
2016年
7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19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823503.3
2016年
8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20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826236.5
2016年
8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421 宁德时代涂布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832185.7
2016年
8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422 宁德时代电池柜外观设计 201630367843.5
2016年
8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9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423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842070.6
2016年
8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24 宁德时代包装运输压件实用新型 201620842730.0
2016年
8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25 宁德时代电箱安装组件实用新型 201620842635.0
2016年
8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26 宁德时代
储能装置、储能模组及储能装置矫正设备
实用新型 201620848834.2
2016年
8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27 宁德时代
电池端板组件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0852099.2
2016年
8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28 宁德时代一种把手安装结构实用新型 201620856117.4
2016年
8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429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0865464.3
2016年
8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3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863784.5
2017年
8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31 宁德时代注液嘴实用新型 201620866241.9
2016年
8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32 宁德时代一种动力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866995.4
2016年
8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33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箱结构实用新型 201620866715.X
2016年
8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34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及动力电池安全顶盖
实用新型 201620865325.0
2016年
8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35 宁德时代顶盖组件及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866263.5
2016年
8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36 宁德时代电池包下箱体实用新型 201620866554.4
2016年
8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37 宁德时代注液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872101.2
2016年
8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438 宁德时代汇流结构及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872012.8
2016年
8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439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872436.4
2016年
8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440 宁德时代箱体实用新型 201620872052.2
2016年
8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441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871919.2
2016年
8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442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的生产设备实用新型 201620884221.4
2016年
8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443 宁德时代电连接片及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885807.2
2016年
8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444 宁德时代测试夹具实用新型 201620884988.7
2016年
8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445 宁德时代
电芯失效气体收集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892294.8
2016年
8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9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446 宁德时代电箱实用新型 201620891559.2
2016年
8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447 宁德时代
一种风扇组件及一种电池包
实用新型 201620898023.3
2017年
8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48 宁德时代汇流结构及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0897670.2
2016年
8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49 宁德时代电池柜实用新型 201620923252.6
2017年
8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450 宁德时代电阻测量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929681.4
2016年
8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451 宁德时代电池恒温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936663.9
2016年
8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52 宁德时代连接结构及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0938321.0
2016年
8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53 宁德时代
应用于电池的产气测量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946939.1
2016年
8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454 宁德时代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963367.8
2016年
8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55 宁德时代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974655.3
2016年
8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56 宁德时代一种保险丝转接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992999.7
2016年
8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457 宁德时代换热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993337.1
2016年
8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458 宁德时代
注液头、硬壳电池的注液系统以及硬壳电池的排气系统
实用新型 201620989950.6
2016年
8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459 宁德时代高压盒外观设计 201630446541.7
2016年
8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460 宁德时代
移动计量输送罐及下料系统
实用新型 201621037116.3
2016年
9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61 宁德时代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037146.4
2016年
9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462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039195.1
2016年
9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463 宁德时代
一种动力电池系统的高压箱
实用新型 201621045305.5
2016年
9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64 宁德时代涂胶设备实用新型 201621046017.1
2016年
9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65 宁德时代密封条及盒子实用新型 201621052897.3
2016年
9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466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1055573.5
2016年
9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467 宁德时代
软包电池的成组单元以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1054964.5
2016年
9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468 宁德时代
用于极片收卷结构中的温度控制系统
实用新型 201620904536.0
2016年
8月 16日
受让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9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469 宁德时代
汇流排与线束板固定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1062411.4
2016年
9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70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包上盖结构实用新型 201621061423.5
2016年
9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71 宁德时代等电位连接结构实用新型 201621065224.1
2016年
9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472 宁德时代护套及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065254.2
2016年
9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473 宁德时代集电件以及动力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066163.0
2016年
9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74 宁德时代开卷干燥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068407.9
2016年
9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75 宁德时代连接件实用新型 201621066164.5
2016年
9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76 宁德时代
电池包安装结构及电池包系统
实用新型 201621067248.0
2016年
9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77 宁德时代集电板以及动力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067843.4
2016年
9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478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及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1069499.2
2016年
9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479 宁德时代贴胶设备实用新型 201621070355.9
2016年
9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48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以及吊具实用新型 201621076012.3
2016年
9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481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076612.X
2016年
9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482 宁德时代
电池安全性能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086017.4
2016年
9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83 宁德时代
连接器组件及电气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090850.6
2016年
9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84 宁德时代
线束板组件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1090310.8
2016年
9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85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090240.6
2016年
9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86 宁德时代圆柱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095574.2
2016年
9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487 宁德时代极片测试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095437.9
2016年
9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488 宁德时代
极片、冲压装置及极片模切极耳系统
实用新型 201621102015.X
2016年
10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89 宁德时代
应用于极耳加工的冲压模具
实用新型 201621102367.5
2016年
10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49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104641.2
2016年
10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491 宁德时代密封组件实用新型 201621116161.8
2016年
10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9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492 宁德时代电池箱体实用新型 201621115338.2
2016年
10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493 宁德时代下箱体及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621114975.8
2016年
10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494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122247.1
2016年
10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495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122034.9
2016年
10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496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1129402.2
2016年
10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497 宁德时代二次电芯实用新型 201621128871.2
2016年
10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498 宁德时代电池顶盖组件及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140747.8
2016年
10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499 宁德时代屏蔽连接器实用新型 201621144701.3
2016年
10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500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163591.5
2016年
11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501 宁德时代
电池箱固定装置及电池箱存放组件
实用新型 201621181941.0
2016年
11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502 宁德时代
卷绕机的机尾收卷机构
实用新型 201621186390.7
2016年
11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503 宁德时代电池极片覆膜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908.0
2016年
10月 10日
受让取得
504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补锂压延温控机构
实用新型 201621891.9
2016年
10月 10日
受让取得
505 宁德时代四辊锂带压延机构实用新型 201621770.4
2016年
10月 10日
受让取得
506 宁德时代
用于锂离子电池覆膜装置的间隙调整机构
实用新型 201621892.3
2016年
10月 10日
受让取得
507 宁德时代
电池模组的外壳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0871122.2
2016年
8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508 宁德时代
支撑结构及动力电池包
实用新型 201621056267.3
2016年
9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509 宁德时代封装箱实用新型 201621059037.2
2016年
9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510 宁德时代装配夹具实用新型 201621058934.1
2016年
9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511 宁德时代涂布机烘箱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158251.3
2016年
10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512 宁德时代卷料干燥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198321.8
2016年
11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513 宁德时代极片冷压干燥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197833.2
2016年
11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514 宁德时代电池箱外观设计 201630542655.1
2016年
11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9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515 宁德时代焊接辅具实用新型 201621218709.X
2016年
11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516 宁德时代电池极耳及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267809.1
2016年
11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517 宁德时代冷却机构及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1268973.4
2016年
11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518 宁德时代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268884.X
2016年
11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519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1268451.4
2016年
11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520 宁德时代水冷板安装固定结构实用新型 201621292274.3
2016年
11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521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290270.1
2016年
11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522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1359726.5
2016年
12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523 宁德时代一种连接器发明 201410079461.2
2014年
3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524 宁德时代
一种测量电池内部空间体积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123952.3
2016年
10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525 宁德时代一种隔离膜收尾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129904.5
2016年
10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526 宁德时代一种束线胶布实用新型 201621132304.4
2016年
10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527 宁德时代
一种锂离子动力电池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1191887.8
2016年
10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528 宁德时代
一种电池箱体可拆卸风扇结构
实用新型 201621187988.8
2016年
10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529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箱用保护罩实用新型 201621169019.X
2016年
11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530 宁德时代一种过线口结构实用新型 201621216630.3
2016年
11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531 宁德时代一种磁铁过滤器实用新型 201621231380.0
2016年
11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532 宁德时代
一种带状废弃物的处理及回收设备
实用新型 201621367854.4
2016年
12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533 宁德时代注液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389744.8
2016年
12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534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194762.0
2016年
11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535 宁德时代
集流体、极片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1303775.7
2016年
11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536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318454.4
2016年
12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537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319939.5
2016年
12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96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538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318417.3
2016年
12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539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318451.0
2016年
12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540 宁德时代汇流排固定卡扣实用新型 201621366461.1
2016年
12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541 宁德时代搬运车实用新型 201621373270.8
2016年
12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542 宁德时代浸润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419064.6
2016年
12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543 宁德时代注液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419059.5
2016年
12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544 宁德时代电芯以及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443549.9
2016年
12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545 宁德时代
电池模组端板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1443282.3
2016年
12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546 宁德时代
电池模组端板组件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1443536.1
2016年
12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547 宁德时代除尘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341687.6
2016年
12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548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384610.7
2016年
12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549 宁德时代电池组实用新型 201621384510.4
2016年
12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550 宁德时代极片冷压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406753.3
2016年
12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551 宁德时代
电池模组壳体结构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621477.X
2016年
12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552 宁德时代充电站外观设计 201630657908.X
2016年
12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553 宁德时代驱动装置及输送线实用新型 201621380181.6
2016年
12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554 宁德时代刮胶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377929.7
2016年
12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555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1444962.7
2016年
12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一种储能系统的预充放电装置
实用新型 201320612352.3
2013年
9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一种电柜实用新型 201420193718.2
2014年
4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一种复合结构的端板及包含该端板的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420582834.3
2014年
10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97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一种连接条实用新型 201420654768.6
2014年
11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电极片结构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420666367.2
2014年
11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一种锂离子电池组的采样结构
实用新型 201420694616.9
2014年
11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电池极耳连接结构及包含该连接结构的软包装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420714190.9
2014年
11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储能总控柜外观设计 201430490260.2
2014年
12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一种电池储能管理系统
实用新型 201420834971.1
2014年
1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用于电池组的连接片实用新型 201420842154.0
2014年
12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青海时代
用于电池模组的上盖组件
实用新型 201520383457.5
2015年
6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镍氢电池正极废料中回收、制备超细金属镍粉的方法
发明 200710031418.9
2007年
11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废电镀塑料中分离回收铜、镍及再生塑料的方法
发明 200810219877.4
2008年
12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废旧锂离子电池中回收、制备钴酸锂的方法
发明 200810028730.7
2008年
6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废旧计算机及其配件中回收贵金属的方法
发明 201010523220.4
2010年
10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电池中锂的回收方法
发明 201010605151.1
2010年
1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废旧马口铁分离锡并制备二氧化锡的方法
发明 201010614530.7
2010年
12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镍钴复合氧化物、镍钴掺杂氧化物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1110020708.X
2011年
1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废电池回收箱(挂壁式)
外观设计 201130070837.0
2011年
4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98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废电池回收箱(立地式)
外观设计 201130070838.5
2011年
4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电动汽车锂系动力电池中回收锂的方法
发明 201110147696.7
2011年
6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电动汽车磷酸铁锂动力电池中回收锂和铁的方法
发明 201110147698.6
2011年
6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电动汽车用磷酸钒锂动力电池中回收钒的方法
发明 201110222393.7
2011年
8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锂离子电池锡锑镍合金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发明 201110222422.X
2011年
8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氨氮废水处理的方法
发明 201110234027.3
2011年
8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氨氮废水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1120296973.6
2011年
8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高效蒸馏回收氨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120312445.5
2011年
8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锂离子电池金属氧化物包覆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发明 201110250157.6
2011年
10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利用双氧生物填料处理氨氮废水的装置和方法
发明 201110300853.3
2011年
9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回收方法
发明 201110297933.8
2011年
10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处理动力电池拆解产生的含铁酸性废水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120527592.4
2011年
12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处理动力电池拆解产生的含铁酸性废水的装置和方法
发明 201110425718.1
2011年
12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锂离子电池正极片中铝箔的化学分离方法
发明 201110357947.4
2011年
11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锂电池负极材料钛酸锂的再生方法
发明 201110233096.2
2011年
8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电池水刀切割机
实用新型 201120305816.7
2011年
8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99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石墨负极材料的再生方法
发明 201210015235.9
2012年
1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锰系废旧电池中有价金属的回收利用方法
发明 201210017163.1
2012年
1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镍镉电池中镉含量的测定方法
发明 201210016455.3
2012年
1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锂离子电池的富锂钴锰酸锂正极材料的改性方法
发明 201210032537.7
2012年
2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从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产生废水的回用处理装置和方法
发明 201210074666.2
2012年
3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电池拆解机实用新型 201220112085.9
2012年
3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锂空气电池的制备方法
发明 201210110018.8
2012年
4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锂空气电池的固态电解质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1210110017.3
2012年
4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报废汽车尾气催化剂中贵金属的分离方法
发明 201210189584.2
2012年
6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处理报废动力电池残渣的欠氧焚烧装置
实用新型 201220300607.8
2012年
6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处理报废动力电池残渣的欠氧焚烧装置
发明 201210211852.6
2012年
6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将报废汽车油品回收利用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220347676.4
2012年
7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将报废汽车油品回收利用的方法及装置
发明 201210248290.2
2012年
7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报废汽车尾气催化剂中贵金属铂的离子交换回收方法
发明 201210252773.X
2012年
7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翻转举升机械手发明 201410248789.2
2014年
6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00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翻转举升机械手实用新型 201420298863.7
2014年
6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适用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运输小车
实用新型 201420075414.6
2014年
2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动力型镍钴锰酸锂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发明 201410076330.9
2014年
3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动力型镍钴锰酸锂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发明 201410077087.2
2014年
3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报废汽车拆解用工艺小车自动抓取运输装置
实用新型 201420644571.4
2014年
10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用于电动汽车尾箱动力电池回收拆解的整车上线系统
实用新型 201520119172.0
2015年
2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用于电动汽车前箱动力电池回收拆解的双柱举升系统
实用新型 201520119777.X
2015年
2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用于电动汽车回收的车门悬挂机构
实用新型 201520119107.8
2015年
2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用于电动汽车中箱动力电池回收翻转举升系统
实用新型 201520210520.5
2015年
4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车用动力电池全自动集成拆解装备
实用新型 201520110758.0
2015年
2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用于报废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分层运输的飞翼集装箱
实用新型 201520264800.4
2015年
4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用于电动汽车回收的工艺小车循环运输系统
实用新型 201520438175.0
2015年
6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0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适用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运输小车
发明 201410059493.6
2014年
2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抓抱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用平移举升翻转机械手
发明 201410442243.0
2014年
9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用翻转举升集成装备
发明 201310696652.9
2013年
12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报废汽车拆解用工艺小车自动抓取运输装置
发明 201410603288.1
2014年
10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便携式电源实用新型 201620719054.8
2016年
7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用于废旧动力电池运输的安全包装箱
实用新型 201621166728.2
2016年
11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车用动力电池模块拆借装备
实用新型 201621324665.9
2016年
12月 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太阳能路灯
实用新型 201621471174.7
2016年
1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邦普汽车、湖南邦普
一种车用动力电池单体全自动放电装备
实用新型 201621448533.7
2016年
12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电动车用动力电池模组分离设备
发明 201210383571.9
2012年
10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电动车用动力电池模组分离设备
实用新型 201220519717.3
2012年
10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由废旧动力电池定向循环制备镍钴锰酸锂电池的方法
发明 201210421198.1
2012年
10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的余能梯次利用方法
发明 201310030876.6
2013年
1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0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电池及其过程废料全自动破碎分选系统
发明 201310005498.6
2013年
1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电池及其过程废料全自动破碎分选系统
实用新型 201320007429.4
2013年
1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电池及其过程废料全自动化磁选设备
实用新型 201320007442.X
2013年
1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金属萃取废气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1320048613.3
2013年
1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回收镍氢电池负级片中铜网、镍钴和稀土的设备
实用新型 201320105291.1
2013年
3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箱式萃取有机配制及皂化装置
实用新型 201320105305.X
2013年
3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粒度分布可控的反应系统
实用新型 201320092931.X
2013年
3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电动车用动力电池模组分离装备
发明 201310073579.X
2013年
3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制备镍钴锰氢氧化物的方法
发明 201310076317.9
2013年
3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含银废料中回收银及其他金属的方法
发明 201310317378.X
2013年
7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封闭式无阀自反洗砂滤装置
实用新型 201320211903.5
2013年
4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电动车用废旧动力电池模组分离的进料设备
发明 201310172187.9
2013年
5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以废旧锂电池为原料逆向回收制备镍钴酸锂工艺
发明 201310314079.0
2013年
7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手摇式粉渣混合料取样器
实用新型 201320562407.4
2013年
9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制备镍钴锰酸锂的方法
发明 201310513668.1
2013年
10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动力电池箱拆解生产线
实用新型 201320721466.1
2013年
11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0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报废汽车的预处理生产线
实用新型 201320742333.2
2013年
11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动力电池模组拆解生产线
实用新型 201320740763.0
2013年
11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用于处理废旧锂离子电池所产生废气的系统
实用新型 201320780794.9
2013年
12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由废旧动力电池定向循环制备镍锰氢氧化物的方法
发明 201310646706.0
2013年
12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锂离子电池极片热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1320780931.9
2013年
12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以工业硫酸锰为原料制备高纯硫酸锰的方法
发明 201410011995.1
2014年
1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除钙镁的自动化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 201420501709.5
2014年
9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利用废旧锌锰电池为原料制备高纯硫酸锰和硫酸锌的方法
发明 201310223320.9
2013年
6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以废旧锂电池为原料逆向回收制备镍锰酸锂的工艺
发明 201310089509.3
2013年
3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中石墨与铜片的分离及回收方法
发明 201310656285.X
2013年
12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报废汽车的预处理方法及生产线
发明 201310592479.8
2013年
11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废旧镍锌电池中回收有价金属的方法
发明 201410032008.6
2014年
1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动力电池拆解设备和方法
发明 201410164190.0
2014年
4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废旧镍锌电池中回收镍和锌的方法
发明 201310265542.7
2013年
6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动力电池全自动拆解设备和方法
发明 201410415339.8
2014年
8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锂离子电池回收物制备电池级碳酸锂的方法
发明 201410443005.1
2014年
9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0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从废旧锂离子电池中回收锂的方法
发明 201510108230.4
2015年
3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邦普汽车
一种用于混合动力汽车回收的一站式油液抽排系统
实用新型 201620411273.X
2016年
5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广东邦普、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一种从钴白合金中回收有价金属的方法
发明 200810219451.9
2008年
11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666 湖南邦普
废旧电池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镍钴锰废水的处理办法
发明 200910044152.0
2009年
8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667 湖南邦普
一种以废钴酸锂为原料的制备陶瓷氧化钴的方法
发明 200910226668.7
2009年
12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668 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锂离子电池阳极材料石墨的回收及修复方法
发明 200910226670.4
2009年
12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669 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电池热处理系统
实用新型 200920066265.6
2009年
10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670 湖南邦普
一种从废旧锂离子电池及废旧极片中回收锂的方法
发明 201010523257.7
2010年
10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671 湖南邦普
一种无皂化萃取分离钴和/或镍溶液中杂质的方法
发明 201010605139.0
2010年
1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672 湖南邦普
一种废旧锂电池回收行业高盐废水的处理方法
发明 201110233487.4
2011年
8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673 湖南邦普
一种尾气烟尘可清洗回收装置
实用新型 201120518515.2
2011年
12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674 湖南邦普
一种从废旧锂离子电池中回收有价金属的方法
发明 201210004806.9
2012年
1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有限
电池热压化成机发明 201410047710.X
2014年
2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676 青海时代一种分切机实用新型 201520578095.5
2015年
8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677 青海时代托盘外观设计 201530332878.0
2015年
8月 31日
自行申请取得
678 青海时代激光焊接设备实用新型 201520688519.3
2015年
9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679 青海时代一种注液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706639.1
2015年
9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0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680 青海时代气密性检测装置实用新型 201520747263.9
2015年
9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681 青海时代
一种储能电柜用底部支撑结构
实用新型 201520824634.9
2015年
10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682 青海时代储能电柜外观设计 201530407782.6
2015年
10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683 青海时代
电池组组装用防短路工装
实用新型 201520870045.4
2015年
11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684 青海时代
一种用于箱柜的定位结构及使用该定位结构的箱柜
实用新型 201620170938.2
2016年
3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685 青海时代电池模组连接组件实用新型 201620369245.6
2016年
4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686 青海时代一种抽屉式箱柜结构实用新型 201620557612.5
2016年
6月 12日
自行申请取得
687 青海时代密封钉及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620693008.5
2016年
7月 1日
自行申请取得
688 青海时代气密性检测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703268.6
2016年
7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689 青海时代一种电柜汇流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757965.X
2016年
7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690 青海时代电池焊接工装实用新型 201620789246.6
2016年
7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691 青海时代一种极耳防护结构实用新型 201620860127.5
2016年
8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692 青海时代电池静置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862181.3
2016年
8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693 青海时代电池处理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874450.8
2016年
8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694 青海时代电池化成装置实用新型 201620859714.2
2016年
8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695 青海时代焊缝检测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056416.6
2016年
9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696 青海时代热熔封头及热熔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095252.8
2016年
9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697 青海时代胶钉送料系统实用新型 201621174195.2
2016年
10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698 青海时代一种模切刀擦刀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083206.6
2016年
9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699 青海时代
一种二次电池化成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230350.8
2016年
11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00 青海时代电池极片分切机实用新型 201621230723.1
2016年
11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01 青海时代
一种极片留白区的定型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123288.2
2016年
10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02 青海时代
顶盖组件、二次电池及激光焊接系统
实用新型 201720091891.5
2017年
1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06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703 青海时代激光头实用新型 201621403347.1
2016年
12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04 青海时代电池顶盖焊接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393368.X
2016年
12月 19日
自行申请取得
705 青海时代
防刮机构以及极耳模切刀组
实用新型 201621373241.1
2016年
12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06 宁德时代电池实用新型 201720169763.8
2017年
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07 宁德时代电芯及电池实用新型 201720146853.5
2017年
2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708 宁德时代
电池模组的外壳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720141217.3
2017年
2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09 宁德时代
连接器固定结构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720135324.5
2017年
2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71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及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720135419.7
2017年
2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711 宁德时代
残液接收装置及注液设备
实用新型 201720137226.5
2017年
2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712 宁德时代软包电芯的测试设备实用新型 201720127909.2
2017年
2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713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720119216.9
2017年
2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714 宁德时代疲劳寿命试验设备实用新型 201720119218.8
2017年
2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715 宁德时代
电芯极片及卷绕式裸电芯
实用新型 201720119964.7
2017年
2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716 宁德时代极片干燥器实用新型 201720120051.7
2017年
2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717 宁德时代总控柜实用新型 201720114899.9
2017年
2月 7日
自行申请取得
718 宁德时代软包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110451.X
2017年
2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19 宁德时代电池安全箱实用新型 201720101993.0
2017年
1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2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101994.5
2017年
1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21 宁德时代注液设备实用新型 201720104826.1
2017年
1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722 宁德时代
绝缘膜以及包覆该绝缘膜的电芯结构
实用新型 201720105695.9
2017年
1月 25日
自行申请取得
723 宁德时代清洁装置及注液机实用新型 201720100918.2
2017年
1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24 宁德时代清洁装置及注液机实用新型 201720100919.7
2017年
1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25 宁德时代涂布机构实用新型 201720093697.0
2017年
1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07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726 宁德时代一种壳体夹具实用新型 201720079972.3
2017年
1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27 宁德时代
挤压涂布设备的削薄装置及挤压涂布设备
实用新型 201720082635.X
2017年
1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28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720085235.4
2017年
1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29 宁德时代电池极片去毛刺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088851.5
2017年
1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30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720062992.X
2017年
1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731 宁德时代注液组件以及注液机实用新型 201720063071.5
2017年
1月 18日
自行申请取得
732 宁德时代
线束隔离板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720059835.3
2017年
1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733 宁德时代化成注液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060051.2
2017年
1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734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720047011.4
2017年
1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35 宁德时代加热膜片实用新型 201720053266.1
2017年
1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36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的顶盖结构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720042693.X
2017年
1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737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720043059.8
2017年
1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738 宁德时代负压化成系统实用新型 201720043248.5
2017年
1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739 宁德时代电池包防爆阀实用新型 201720027697.0
2017年
1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740 宁德时代吸尘压料板实用新型 201720039120.1
2017年
1月 11日
自行申请取得
741 宁德时代注液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027563.9
2017年
1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42 宁德时代电芯限位结构及电箱实用新型 201720030501.3
2017年
1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43 宁德时代采样端子组件实用新型 201720024074.8
2017年
1月 9日
自行申请取得
744 宁德时代介质分离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014097.0
2017年
1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45 宁德时代过滤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016975.2
2017年
1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46 宁德时代箱体及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720016985.6
2017年
1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47 宁德时代卷针实用新型 201720006181.8
2017年
1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48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封装头结构实用新型 201720006394.0
2017年
1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08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749 宁德时代顶盖组件实用新型 201720007448.5
2017年
1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50 宁德时代螺丝拧紧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007450.2
2017年
1月 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51 宁德时代
电池包换热板的检测工装
实用新型 201720002381.6
2017年
1月 3日
自行申请取得
752 宁德时代
储能柜的门板安装结构及储能柜
实用新型 201621474965.5
2016年
12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53 宁德时代电池的加工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475324.1
2016年
12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54 宁德时代
超声波焊接真空除尘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475641.3
2016年
12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55 宁德时代
失效电池气体压力测量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477585.7
2016年
12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56 宁德时代电池安装支架实用新型 201621477843.1
2016年
12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57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465059.9
2016年
1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758 宁德时代注液装置及电池实用新型 201621470050.7
2016年
12月 29日
自行申请取得
759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卷绕式电芯实用新型 201621444388.5
2016年
12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760 宁德时代电池组实用新型 201621444964.6
2016年
12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761 宁德时代补锂设备实用新型 201621435710.8
2016年
12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62 宁德时代注液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436623.4
2016年
12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63 宁德时代
漏液检测组件、换热机构及电池包
实用新型 201621439271.8
2016年
12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64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621425074.0
2016年
12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765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431589.1
2016年
12月 23日
自行申请取得
766 宁德时代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621416422.8
2016年
12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767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419056.1
2016年
12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768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419058.0
2016年
12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769 宁德时代卷料冷却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419062.7
2016年
12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770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干燥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399552.5
2016年
12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71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其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201621314462.1
2016年
12月 2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09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772 宁德时代一种过滤除铁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229845.9
2016年
11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73 宁德时代电池箱体实用新型 201621252118.4
2016年
11月 1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74 宁德时代加热装置及热压设备实用新型 201621248920.6
2016年
11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有限
扰流式电动汽车换热器
实用新型 201520142510.2
2015年
3月 13日
受让取得 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有限
口琴通道式热交换器实用新型 201520124400.3
2015年
3月 4日
受让取得 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有限
电动汽车换热器发明 201510110141.3
2015年
3月 13日
自行申请取得 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有限
电动汽车换热器用快插管接件
实用新型 201520142556.4
2015年
3月 13日
受让取得 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有限
一种口琴通道平行流式换热器水室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201520291646.X
2015年
5月 7日
受让取得 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有限
一种口琴平行通道流式换热器
实用新型 201520293305.6
2015年
5月 7日
受让取得
781 宁德时代线束卷绕实验设备实用新型 201621406583.9
2016年
12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82 宁德时代储能控制柜外观设计 201630637042.6
2016年
12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783 宁德时代电池拆解工装实用新型 201621472494.4
2016年
12月 3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84 宁德时代安装支架实用新型 201720088741.9
2017年
1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85 宁德时代密封垫限位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102001.6
2017年
1月 2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86 宁德时代极片的加工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112469.3
2017年
2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87 宁德时代极片加工工装实用新型 201720111235.7
2017年
2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788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包活化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123267.9
2017年
2月 1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89 宁德时代中间组件实用新型 201720130877.1
2017年
2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10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790 宁德时代
电池内部温度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0144100.0
2017年
2月 17日
自行申请取得
791 宁德时代
电池极片加热干燥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0148987.0
2017年
2月 20日
自行申请取得
792 宁德时代箱体密封结构实用新型 201720154697.7
2017年
2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793 宁德时代箱体密封结构实用新型 201720154639.4
2017年
2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794 宁德时代
连接结构及箱体密封结构
实用新型 201720154698.1
2017年
2月 21日
自行申请取得
795 宁德时代
电池管理系统硬件在环测试系统
实用新型 201720163141.4
2017年
2月 22日
自行申请取得
796 宁德时代浸水试验设备实用新型 201720174734.0
2017年
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97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171089.7
2017年
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98 宁德时代汽车电池箱减振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171087.8
2017年
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799 宁德时代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720174064.2
2017年
2月 24日
自行申请取得
800 宁德时代一种动力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176848.9
2017年
2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801 宁德时代保险盒实用新型 201720179048.2
2017年
2月 27日
自行申请取得
802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182688.9
2017年
2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803 宁德时代屏蔽热缩管实用新型 201720184913.2
2017年
2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804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184914.7
2017年
2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805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185280.7
2017年
2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806 宁德时代
电池模组上盖及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720185071.2
2017年
2月 28日
自行申请取得
807 宁德时代电器箱实用新型 201720211470.1
2017年
3月 6日
自行申请取得
808 宁德时代检测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219291.2
2017年
3月 8日
自行申请取得
809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245590.3
2017年
3月 14日
自行申请取得
810 宁德时代叠片机实用新型 201720250274.5
2017年
3月 15日
自行申请取得
811 宁德时代
电化学装置、所使用的隔离膜及隔离膜的制备方法
发明 201410144052.6
2014年
4月 10日
自行申请
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1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812 宁德时代
锂离子二次电池及其电解液
发明 201410161690.9
2014年
4月 2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13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及其正极材料及制备方法
发明 201410195492.4
2014年
5月 9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14 宁德时代锂离子电池及其电解液发明 201410226696.X
2014年
5月 26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15 宁德时代
复合正极活性材料及锂离子二次电池
发明 201410236134.3
2014年
5月 30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16 宁德时代
锂离子二次电池及其电解液
发明 201410322843.3
2014年
7月 8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17 宁德时代锂离子电池及其电解液发明 201410505635.7
2014年
9月 26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18 宁德时代
一种制备锂离子电池极片元件的装置
发明 201510245335.4
2015年
5月 14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19 宁德时代转接组件实用新型 201720114453.6
2017年
2月 7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20 宁德时代车辆插座实用新型 201720242001.6
2017年
3月 14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21 宁德时代
供电保护装置、电池储能系统和用电设备
实用新型 201720591820.1
2017年
5月 25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22 宁德时代电芯组和电芯模组实用新型 201621407539.X
2016年
12月 2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23 宁德时代
注液头、硬壳电池的注液系统以及硬壳电池的排气系统
实用新型 201720116022.3
2017年
2月 8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24 宁德时代浆料过滤器实用新型 201720121911.9
2017年
2月 10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25 宁德时代一种保护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160512.3
2017年
2月 22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26 宁德时代电池箱安装结构实用新型 201720171725.6
2017年
2月 24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27 宁德时代加热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222067.9
2017年
3月 8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28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223006.4
2017年
3月 9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29 宁德时代极片干燥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231716.1
2017年
3月 10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3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236936.3
2017年
3月 13日
自行申请
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1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831 宁德时代极耳间距在线调整系统实用新型 201720238417.0
2017年
3月 13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32 宁德时代电芯实用新型 201720238791.0
2017年
3月 13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33 宁德时代连接器实用新型 201720240126.5
2017年
3月 13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34 宁德时代耐压检测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250679.9
2017年
3月 15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35 宁德时代软包电池模组散热结构实用新型 201720256678.5
2017年
3月 16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36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及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720256615.X
2017年
3月 16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37 宁德时代一种电池测试夹具实用新型 201720262941.1
2017年
3月 17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38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261758.X
2017年
3月 17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39 宁德时代软包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262685.6
2017年
3月 17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40 宁德时代热风预热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262680.3
2017年
3月 17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41 宁德时代极片冷压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267993.8
2017年
3月 20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42 宁德时代
电池防爆阀、二次电池顶盖组件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720269721.1
2017年
3月 20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43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720272476.X
2017年
3月 20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44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278833.3
2017年
3月 2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45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278834.8
2017年
3月 2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46 宁德时代静置辅助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282921.0
2017年
3月 22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47 宁德时代水冷板支撑结构实用新型 201720290161.8
2017年
3月 23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48 宁德时代疲劳试验机实用新型 201720289184.7
2017年
3月 23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49 宁德时代
电池包防护框架及电池包
实用新型 201720289168.8
2017年
3月 23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50 宁德时代
电池包防护框架及电池包
实用新型 201720289141.9
2017年
3月 23日
自行申请
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1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851 宁德时代
电池包防护框架及电池包
实用新型 201720289144.2
2017年
3月 23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52 宁德时代
电池包防护框架及电池包
实用新型 201720289084.4
2017年
3月 23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53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720319672.8
2017年
3月 29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54 宁德时代电池包实用新型 201720332949.0
2017年
3月 3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55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720358671.4
2017年
4月 7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56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720358583.4
2017年
4月 7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57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720373809.8
2017年
4月 1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58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组件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720390135.2
2017年
4月 14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59 宁德时代
电池顶盖组件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720418532.6
2017年
4月 20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60 宁德时代翻转试验机实用新型 201720430674.4
2017年
4月 24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61 宁德时代拉伸机构及辊压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476700.7
2017年
5月 2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62 宁德时代拉伸机构及辊压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476675.2
2017年
5月 2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63 宁德时代
张力隔断机构、拉伸机构以及辊压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0476570.7
2017年
5月 2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64 宁德时代拉伸机构及辊压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476694.5
2017年
5月 2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65 青海时代电池充氦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486427.6
2017年
5月 4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66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506231.9
2017年
5月 9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67 宁德时代箱体密封结构实用新型 201720520292.0
2017年
5月 1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68 宁德时代箱体密封结构实用新型 201720520172.0
2017年
5月 1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69 宁德时代集装箱及储能系统实用新型 201720526567.1
2017年
5月 12日
自行申请
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1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870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526412.8
2017年
5月 12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71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528735.0
2017年
5月 12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72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533022.3
2017年
5月 15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73 宁德时代集装箱实用新型 201720533549.6
2017年
5月 15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74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533146.1
2017年
5月 15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75 宁德时代电芯焊接工装实用新型 201720540039.1
2017年
5月 16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76 宁德时代电气产品的测试工装实用新型 201720565911.8
2017年
5月 19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77 宁德时代二次电池实用新型 201720573437.3
2017年
5月 22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78 宁德时代
一种高压盒的测试平台
实用新型 201720575626.4
2017年
5月 23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79 宁德时代整形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583711.5
2017年
5月 24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80 宁德时代柜体实用新型 201720585067.5
2017年
5月 24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81 宁德时代电池注液量测试装置实用新型 201720590146.5
2017年
5月 25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82 宁德时代
电池模组端板和电池模组
实用新型 201720608321.9
2017年
5月 27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83 宁德时代电池模组实用新型 201720622484.2
2017年
5月 3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84 宁德时代箱体实用新型 201720621823.5
2017年
5月 3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85 宁德时代上盖及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720626516.6
2017年
6月 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86 宁德时代箱体及电池箱实用新型 201720671184.3
2017年
6月 9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87 宁德时代极片及电芯实用新型 201720671205.1
2017年
6月 9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88 宁德时代
二次电池顶盖组件及二次电池
实用新型 201720675095.6
2017年
6月 9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89 宁德时代一种开关机电路实用新型 201720671809.6
2017年
6月 9日
自行申请
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1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890 宁德时代定位夹具实用新型 201720671183.9
2017年
6月 9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91 宁德时代集装箱实用新型 201720689479.3
2017年
6月 14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92 宁德时代电池包外观设计 201730245440.8
2017年
6月 15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93 宁德时代总控柜外观设计 201730272349.5
2017年
6月 27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94 宁德时代电柜外观设计 201730271955.5
2017年
6月 27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95 宁德时代集装箱式储能系统外观设计 201730272353.1
2017年
6月 27日
自行申请
取得
896 宁德时代
一种极片间歇覆膜补锂一体机
实用新型 201621472411.1
2016年
12月 29日
受让取得
897 宁德时代撒粉装置发明 201510992351.X
2015年
12月 25日
受让取得
898 宁德时代一种覆锂极片保护冷库实用新型 201621139140.8
2016年
10月 19日
受让取得
899 宁德时代一种间歇双面覆膜装置实用新型 201621064896.0
2016年
9月 20日
受让取得
900 宁德时代锂带控温压延装置发明 201610393493.9
2016年
6月 2日
受让取得
901 宁德时代电芯夹接机构实用新型 201621034838.3
2016年
8月 31日
受让取得 宁德时代一种铝壳动力电池用顶盖
发明 201310094920.X
2013年
3月 25日
受让取得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封装组件实用新型 201320059664.6
2013年
2月 1日
受让取得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及其顶盖实用新型 201220079809.4
2012年
3月 6日
受让取得 宁德时代
一种动力电池及其顶盖实用新型 201220116001.9
2012年
3月 26日
受让取得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防爆装置发明 201010233329.4
2010年
7月 15日
受让取得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石墨体系的不合格锂离子电池中负极材料再生利用方法
发明 201410331563.9
2014年
7月 11日
自行申请
取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16
二、境外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注册国申请日 宁德时代有限
一种动力电池安全顶盖
实用新型
登錄第 3187152号日本
2013年
8月 2日 宁德时代有限
一种采用安全保护支架的锂离子电池
实用新型
登録第 3188012号日本
2013年
10月 15日 宁德时代有限
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的安全装置
实用新型
登録第 3188013号日本
2013年
10月 215日
4 宁德时代一种连接器发明 US 9,821,580 B2 美国
2015年
1月 15日
5 宁德时代
锂离子电池及其过充安全保护装置用安全翻转阀
发明 US 9,343,730 B2 美国
2014年
4月 2日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动力型镍钴锰酸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发明特许第 5981049号日本
2013年
4月 28日
7 青海时代
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其制备方法及应用
发明特许第 6157563号日本
2015年
10月 23日
8 宁德时代
电柜管理方法、装置和电池管理系统
发明特许第 6138216号日本
2015年
11月 2日
9 宁德时代一种连接器发明 US 9,698,516 B2 美国
2016年
2月 1日
10 宁德时代电池包热管理系统发明特许第 6169225号日本
2016年
6月 3日
11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其动力电池
发明特许第 6177395号日本
2016年
8月 4日 青海时代、宁德时代
磷酸铁锂电池组的主动均衡方法及系统
发明 JP2016-020895 日本
2016年
2月 5日
13 宁德时代一种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发明 JP2016-1804478 日本
2016年
9月 15日
14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顶盖及动力电池发明特许第 6239062号日本
2016年
8月 4日
15 宁德时代
动力电池顶盖及其动力电池
发明特许第 6239063号日本
2016年
8月 4日
16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顶盖及动力电池发明特许第 6218900号日本
2016年
8月 16日 广东邦普、湖南邦普
一种动力型镍钴锰酸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发明 US 9,815,709 B2 美国
2013年
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