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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08-04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
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
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Hichain Logistics Co.,Ltd.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海路 11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不超过 3,333.3334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
本次拟发行股数
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8 月 1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3,333.3334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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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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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次发行相关责任方做出的重要承诺,具体承诺事
项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公司滚存利润共享的议案》,本次公司首发上市完
成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特别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对公司上述重大事项提示予以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下游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环
节。目前公司的客户群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知名公司为主,公司向客户提供
的包括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在内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量与主要客户电子信息产
品的产销量密切相关。电子信息产品行业和宏观经济周期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其
景气状况会随着宏观经济周期出现波动,如果全球经济发生衰退或宏观环境不景
气,将对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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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直接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加入 WTO 后,我国对外贸易量呈现高速的增长,拉动了我国物流行业的发
展,国际一流的物流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并凭借着雄厚的资本及长年累积的
国际物流经验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另外,随着中国经济及物流行业的发展,未
来将有更多国有及民营企业和资本进入物流行业。国内外物流公司及资本的加
入,将大大加剧物流行业的竞争。若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
持续进行服务模式创新和市场拓展以提高公司竞争力,则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
剧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或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

(三)安全运输的风险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货运代理业务中包括运输服务。该项服务主要为境内公路
运输,易受天气、路况、车况、司机等多方面复杂因素影响。由于运输过程环境
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公司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延
迟交付、货物损毁等情形的发生并因此遭到客户或第三方索赔,这将会给公司经
营业绩及市场形象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大部分运输服务由运输外部承运商实际承运,在运输过程中承运
商可能会出现外部运力资源不足等情况,对公司物流服务质量造成不利影响,使
得客户满意度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分析,将通过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扩大业务布局、提升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相应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金额将有较大增加。
虽然公司进行了审慎的经济效益预测,但是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如出
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项目建设无
法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产生的收益无法覆盖项目建设新增的折旧和管理成本,
则将对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五)仓库租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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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从事仓储服务业务的部分仓库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其中部分租赁仓库
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公司与出租方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标准签订了租赁合同,
但若出租方因产权或到期后对所出租房产作出其他安排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继
续租赁房产,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风险

发行人母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332001005),并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证
书编号:GR201632004142),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等相关规定,2016-2018 年度发行人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计缴。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 2019 年 11 月期限届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发行人母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无法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
收优惠政策。发行人母公司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从而会对发行人
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2017 年、2018 年,发行人母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
而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比例为 5.23%、3.84%,占比较低。

发行人子公司合肥海晨已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2019 年继续享受
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的优惠。

发行人子公司成都综保、成都汇晨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
定,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海晨供应链、前海赛联符合前海深港现代服
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优惠规定,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上
述优惠政策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贡献。如果上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
发行人子公司不再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则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受到
一定程度影响。

(七)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联想集团、索尼公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大联大
控股、康宁公司、伟创力公司等电子信息行业的知名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前五
大客户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29,823.83 万元、39,055.71 万元、46,991.07 万元,占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37%、48.37%、51.06%。报告期内,联想集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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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18,538.75 万元、26,806.55 万元、
31,433.43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27.58%、33.20%、34.15%。
公司与联想集团等主要客户长期合作,并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稳定的
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合作较为深入。但如果受电子信息产品行业、宏观经济周期
波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或发行人无法保持现代综合物流领域的良好竞争优
势,则发行人与联想集团等主要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将受到
不利影响,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2020 年 1-6 月财务信息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
众会字(2020)第 6376 号《审阅报告》。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2020 年 1-6 月
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6,636.73 42,640.32 9.37%

净利润 9,891.88 5,527.67 78.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49.83 5,218.34 83.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8,868.35 4,976.97 78.1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70.42 5,684.44 82.44%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
公司业务模式、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构成、税收政策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整体
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审计截
止日后经营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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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二)2020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 72,840.21 万元-79,462.05 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10%-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13,361.00 万元-
14,282.4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12,681.88 万元- 13,556.5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55%。

上述 2020 年 1-9 月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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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4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
三、特别风险提示 .................................................................................................... 4
目 录 ........................................................................................................................... 9
第一节 释义 ............................................................................................................... 14
一、缩略语 .............................................................................................................. 14
二、专业词汇 .......................................................................................................... 16
第二节 概览 ............................................................................................................... 18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8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8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0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
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1
六、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的说明 .............................................................. 23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23
八、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2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 26
三、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 29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0
一、创新风险 .......................................................................................................... 30
二、技术风险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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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市场环境风险 .................................................................................................. 30
四、经营风险 .......................................................................................................... 31
五、财务风险 .......................................................................................................... 32
六、管理及内控风险 .............................................................................................. 33
七、发行失败风险 .................................................................................................. 34
八、其他风险 .......................................................................................................... 3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一、公司简介 .......................................................................................................... 35
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5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1
四、公司股权结构 .................................................................................................. 41
五、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 42
六、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7
七、公司股本情况 .................................................................................................. 81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8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83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6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9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 109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 110
三、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 127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49
五、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情况 .................................................................... 157
六、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 169
七、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72
八、发行人业务经营许可及特许经营权 ............................................................ 185
九、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其研发情况 ................................................................ 191
十、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96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98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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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和运行情况 ............................................................................................................ 198
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 202
三、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 203
四、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 210
五、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 210
六、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 212
七、同业竞争 ........................................................................................................ 215
八、关联交易 ........................................................................................................ 217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33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 233
二、财务报表 ........................................................................................................ 233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盈利能力具有预示作用的
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及其影响因素 ........................................................................ 245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 246
五、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46
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48
七、主要税项 ........................................................................................................ 288
八、分部信息 ........................................................................................................ 290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92
十、主要财务指标 ................................................................................................ 293
十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96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 296
十三、财务状况分析 ............................................................................................ 323
十四、现金使用分析 ............................................................................................ 344
十五、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 347
十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 352
十七、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55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 ................................................................. 359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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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市场前景分析 ............................ 36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 363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63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370
六、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 370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74
一、 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74
二、 股利分配政策 .............................................................................................. 375
三、 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378
四、 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79
五、 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
要承诺情况 ............................................................................................................ 379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5
一、重要合同 ........................................................................................................ 395
二、对外担保 ........................................................................................................ 398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98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00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01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02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0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0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0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 40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07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 408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09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11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14
第十三节 附件 .........................................................................................................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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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备查文件 ........................................................................................................ 415
二、查阅时间 ........................................................................................................ 415
三、查阅地点 ........................................................................................................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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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缩略语

海晨物流、发行人、
指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海晨有限 指 江苏海晨物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

苏州海晨 指 苏州市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苏州通路达 指 苏州通路达运输有限公司

吴江海晨 指 吴江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昆山海晨 指 昆山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常州海晨 指 常州亨通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汇晨 指 上海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诚创 指 上海诚创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安徽综保 指 安徽海晨综保物流有限公司

合肥海晨 指 合肥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合肥汇晨 指 合肥汇晨仓储有限公司

芜湖汇晨 指 芜湖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综保 指 成都双流综保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货代 指 成都双流综保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成都汇晨 指 成都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海晨 指 深圳市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赛联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海晨城配科
前海赛联 指
技有限公司
北海汇晨 指 北海市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海晨供应链 指 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海晨 指 武汉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香港海晨 指 海晨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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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汇晨 指 汇晨物流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汇晨国际 指 安徽汇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嘉莉汇 指 安徽嘉莉汇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安必达 指 安必达运输有限公司

徽购佳选 指 安徽徽购佳选跨境电商有限公司

苏州汇晨 指 苏州汇晨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汇晨 指 深圳市汇晨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海晨 指 广西海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岳阳海晨 指 岳阳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亨通海晨 指 江苏亨通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亨通海晨香港 指 亨通海晨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亨通海晨国际 指 亨通海晨物流(国际)有限公司

泰国海晨 指 海晨物流(泰国)有限公司

德国海晨 指 海晨物流(德国)有限公司

越南海晨 指 海晨物流(越南)有限公司
成都空港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市双流区现
成都空港 指
代服务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吴江兄弟 指 吴江兄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资江投资 指 苏州资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纽诺金通 指 纽诺金通有限公司

亨通创投 指 苏州亨通永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立讯精密 指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众诚投资 指 井冈山市众诚投资咨询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拉萨庆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 年 4 月已更
庆喆创投 指
名为“天津庆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鹏晨源拓 指 深圳市前海鹏晨源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钟鼎创投 指 苏州钟鼎陇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联想集团 指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0992.HK)及其控制公司

成都班列 指 成都国际铁路班列有限公司

台达电子 指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308.TW)及其控制公司

大联大控股 指 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702.TW)及其控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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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宝科技 指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01.TW)及其控制公司

骉鑫物流 指 苏州市骉鑫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合肥申祥 指 合肥市申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

赤湾东方物流 指 深圳市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

深圳成乾 指 深圳市成乾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索尼公司 指 索尼公司(SNE.N、6758.T)及其控制公司

全球货运 指 全球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

伟创力公司 指 伟创力公司(FLEX.O)及其控制公司

金宝电子 指 金宝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312.TW)及其控制公司

康宁公司 指 康宁公司(GLW.N)及其控制公司

天马微 指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0050.SZ)及其控制公司

三诺公司 指 深圳三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

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众华会计师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词汇

英文全称为 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20 英尺集装箱标准
TEU 指

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货物的所有人、进出口货
报关 指 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进出境手续的全过程
GPS 指 全球定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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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是一种为商业或
行政事务处理,按照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
EDI 指
理或消息报文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方法,也
是计算机可识别的商业语言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即一种以制造
商和供应商都获得最低成本为目的,由供应商对库存进行监
VMI 指
管规划,并监督和修订协议执行情况和内容,使库存管理得
到持续改进的合作性策略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无线射频识别,是一种通信技
RFID 指 术,可通过无线电讯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而无
需识别系统与特定目标之间建立机械或光学接触
将分散的或小批量的物品集中起来,以便进行运输、配送的
集拼 指
作业
第三方物流 指 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
生产及流通过程中,为了将产品或服务交付给最终用户,由
供应链 指
上游与下游企业共同建立的需求链状网
利用局部网络或互联网等通信技术把传感器、控制器、机器、
物联网 指 人员和物等通过新的方式联在一起,形成人与物、物与物相
联,实现信息化、远程管理控制和智能化的网络
通过统一接单、内部分工方式为客户提供的覆盖供应链各环
综合物流服务 指 节包括运输、仓储、关务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一体化物流
服务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

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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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
发行人名称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18 日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梁晨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
注册地址 经济技术开发区泉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经济技术开发区泉
海路 111 号 海路 111 号
控股股东 梁晨 实际控制人 梁晨、杨曦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
行业分类 无
政业 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
保荐人 主承销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
发行人律师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务所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如有)
(特殊普通合伙) 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3,333.3334
发行股份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00%
万股
不超过 3,333.3334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00%
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3,333.3334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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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发行价格/每股收益,每股收益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
发行市盈率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17 元(按 2019 年度
7.17 元(按公司截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日经审计的净资 发行前每股收益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产除以发行前总
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
股本计算)
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公司截
【】元(按 2019 年度
至 2019 年 12 月 31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日经审计的净资
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产与本次募集资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金净额之和除以
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
发行后总股本计
后总股本计算)
算)
发行市净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
发行方式
式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
发行对象 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拟公开发售股东名称 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1)保荐费用为 200 万元,
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总额的 7.50%且不少于 2,500 万元;(2)审计
及验资费 723.98 万元;(3)律师费 537.36 万元;(4)用于本次发
发行费用概算
行的信息披露费:约 433.96 万元;(5)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
费及材料制作费等其他费用:约 55.00 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不含
税,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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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 年 8 月 11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8 月 12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8 月 14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万元) 96,689.69 85,535.73 75,842.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64,928.23 55,669.44 47,415.2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45% 34.66% 28.67%
营业收入(万元) 92,034.04 80,753.19 67,222.89
净利润(万元) 13,474.65 8,572.68 6,901.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12,842.16 7,951.86 6,381.46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1,683.42 8,406.52 6,086.68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2842 0.7952 0.6834
稀释每股收益(元) 1.2842 0.7952 0.68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34% 15.47% 15.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
14,646.61 12,321.71 12,256.21
元)
现金分红(万元) 3,800.00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72% 1.85% 2.07%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
环节。公司坚持“科学分工、流程优化、一体化经营”的方针,逐步成长为“以
仓储服务为龙头、货运代理服务为载体”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

公司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综合物流管理平台,积极整合已有物流资源并
打造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涵盖了制造业企业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成
品物流以及逆向物流等供应链的全流程,实现了物流业和制造业的深入联动和良
好互动,能够帮助客户缩短生产周期、降低库存量、提高生产效率,充分利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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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发展的物流行业技术及丰富的现代物流管理经验,帮助客户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并实现业务共赢。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服务网点已遍布江苏、安徽、上海、广东、湖
北、四川等多个省份,已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物流网络,并在香港、泰国
和德国等部分区域建立公司,形成了便捷高效的集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于一体
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获得了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江苏省十佳物流企业、江苏
省高新技术企业等多项殊荣,在物流行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并
拥有联想集团、索尼公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大联大控股、康宁公司、伟创
力公司等全球知名电子信息行业客户资源。同时公司充分利用不断发展的物流行
业技术,依托完善的物流网络、丰富的物流行业经验和人才储备,积极拓展冷链
物流及同城物流等业务,不断拓展综合物流业务的覆盖领域和范围。发行人将物
流服务对象扩展到其他行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智能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现代综合物流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
化,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增加额 金额 占比 增加额 金额 占比

货运代理 52,361.20 59.29% 4,736.30 47,624.90 61.35% 3,910.45 43,714.45 67.91%

-运输服务 42,992.09 48.68% 4,875.50 38,116.59 49.10% 3,245.29 34,871.30 54.17%

-关务服务 9,085.52 10.29% 89.86 8,995.66 11.59% 868.93 8,126.72 12.62%

-国际货代 283.58 0.32% -229.07 512.65 0.66% -203.77 716.42 1.11%

仓储服务 35,359.54 40.04% 6,154.10 29,205.44 37.62% 9,428.89 19,776.55 30.72%
综合物流
87,720.73 99.33% 10,890.38 76,830.35 98.98% 13,339.35 63,491.00 98.63%
服务小计
场站业务 595.30 0.67% -197.54 792.84 1.02% -92.02 884.85 1.37%
主营业务
88,316.03 100.00% 10,692.85 77,623.18 100.00% 13,247.33 64,375.85 100.00%
收入合计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

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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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
环节,公司拥有显著的信息技术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拥有先进的信息技术及物流管理系统

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能较大提升物流运营效率和效益,是现代物流企
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坚持“关键程序自行开发”的
原则,将全球定位系统(GPS)、条码技术、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现代信息
技术与多年的行业经验结合,自主开发了订单管理系统(OCS)、仓储管理系统
(WMS)、运输管理系统(TMS)、国际货运管理系统(FMS)、报关管理系统(CDS)
等多个作业执行子系统并持续开发商业智能 BI 平台,从而构建了公司的综合物
流管理平台。

(二)公司积极搭建物流云平台,更加高效的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及管理

公司顺应物流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积极搭建公司物流云平台,实现综合物流
服务的平台化(利用移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构建物流行业共生的生态系统)、一
体化(通过系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整合的供应链服务和解决方案)、数字化(提
供端到端全链路的实时、共享、透明的可视化管理)、自动化(不断集成自动化
立库、搬运机器人、影像识别等自动化设备,融合网络、硬件、软件多领域技术
实现执行过程自动化)、智能化(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采集的数据,通过机器学
习和科学算法来实现提前预测、实时调度、事后优化)。

(三)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即时在线、简单高效的系统操作体验

随着信息化建设与物流业务的深入融合,公司还开发了核心业务的 APP 系
统,将原 PC 端 WMS、TMS 系统的拣货、出货、对点交接、货物移位、库存查
询、承运司机执行时间等操作进行可视化展示。APP 系统的应用提升了与客户信
息交流效果,有效降低了人员工作量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报表统计和管理效率,不
断提升了客户满意度。

(四)专注物流行业的大数据平台

公司经过多年物流行业的深耕积累了大量的营运数据,建立了一套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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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体系,精准定义出适用物流行业的业务对象、维度、指标,并设计一系列分
析主题用于强化公司经营管理。

公司将以本次创业板上市为契机,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来解决公
司营运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以满足客户业务量增加及新增客户带来的现代综合
物流业务需求,同时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物流的网点布局,为客户提供一体化、
多区域的综合物流服务。此外,通过研发中心的建设也将提升公司专业物流服务
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

六、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的说明

2018 年和 2019 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7,951.86 万元、11,683.42 万元,均为正数,两年累计净利
润金额为 19,635.28 万元,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2 第
一款“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的相关要求。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

八、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董事会指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到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 建设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额 资额 (月)

1 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13,800.00 12,900.00 母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 24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
2 25,857.08 25,857.08 安徽综保 合肥市 24
期建设项目

3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14,829.23 14,829.23 深圳海晨 深圳市南山区 24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母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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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 建设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额 资额 (月)

- -
合 计 66,486.31 65,586.31 -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拟投资
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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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
(三)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333.3334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票
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本次发行后社会公众股占
不低于 25%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四) 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 无
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六)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 保荐机构是否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战略配售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执行
(七) 发行市盈率 【】倍(发行价格/每股收益,每股收益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八) 每股收益
发行前每股收益: 1.17 元(按照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按照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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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 7.17 元(按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 【】元(按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
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 发行市净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计算)
(十一)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或中国证监
会等有权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

(十二)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十三)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1)
保荐费用为 200 万元,承销费用为募集资
金总额的 7.50%且不少于 2,500 万元;(2)
审计及验资费 723.98 万元;(3)律师费
537.36 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
露费:约 433.96 万元;(5)用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其他费用:
约 55.00 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各
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一)发行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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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梁晨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海路 111 号

电话: 0512-6303 0888-8820

传真: 0512-6303 0684

董事会秘书:高玉标

联系人:高玉标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电话:021-2315 3888

传真:021-2315 3500

保荐代表人:郑睿、刘俊清

项目协办人:章皓琦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雨晴、张亦驰

(三)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电话:021-5234 1668

传真:021-5243 3320

经办律师:倪俊骥、张小龙、方勔

(四)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孙勇、陆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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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6 楼

电话:021-6352 5500

传真:021-6352 5566

经办会计师:郝世明、付声文

(五)资产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锦东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00 号之一 11 楼 A 室

电话:020-83637841

传真:020-83637840

经办评估师:肖浩、林巧萍

(六)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户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账号:1001190709013329236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电话:0755-2189 9999

传真:0755-2189 9000

(八)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866 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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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208 3500

三、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0 年 8 月 7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 年 8 月 11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8 月 12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8 月 14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股票上市日期:
请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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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加入 WTO 后,我国对外贸易量呈现高速的增长,拉动了我国物流行业的发
展,国际一流的物流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并凭借着雄厚的资本及长年累积的
国际物流经验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另外,随着中国经济及物流行业的发展,未
来将有更多国有及民营企业和资本进入物流行业。国内外物流公司及资本的加
入,将大大加剧物流行业的竞争。若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
持续进行服务模式创新和市场拓展以提高公司竞争力,则公司存在模式创新和业
态创新无法得到市场认可、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等风险。

二、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能较大提升物流运营效率和效益,是现代物流企
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坚持“关键程序自行开发”的
原则,将全球定位系统(GPS)、条码技术、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现代信息
技术与多年的行业经验结合,自主开发了订单管理系统(OCS)、仓储管理系统
(WMS)、运输管理系统(TMS)、国际货运管理系统(FMS)、报关管理系统(CDS)
等多个作业执行子系统并持续开发商业智能 BI 平台,从而构建了公司的综合物
流管理平台。若上述信息技术在将来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更好
地升级换代,则公司存在技术升级迭代、研发失败、技术未能实现产业化等风险。

三、市场环境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环
节。目前公司的客户群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知名公司为主,公司向客户提供
的包括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在内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与主要客户电子信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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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销量密切相关。电子信息产品行业和宏观经济周期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其景
气状况会随着宏观经济周期出现波动,如果全球经济发生衰退或宏观环境不景
气,将对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
直接的影响。

四、经营风险

(一)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联想集团、索尼公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大联大
控股、康宁公司、伟创力公司等电子信息行业的知名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前五
大客户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29,823.83 万元、39,055.71 万元、46,991.07 万元,占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37%、48.37%、51.06%。报告期内,联想集团为
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18,538.75 万元、26,806.55 万元、
31,433.43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27.58%、33.20%、34.15%。
公司与联想集团等主要客户长期合作,并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稳定的
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合作较为深入。但如果受电子信息产品行业、宏观经济周期
波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或发行人无法保持现代综合物流领域的良好竞争优
势,则发行人与联想集团等主要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将受到
不利影响,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安全运输的风险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货运代理业务中包括运输服务。该项服务主要为境内公路
运输,易受天气、路况、车况、司机等多方面复杂因素影响。由于运输过程环境
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公司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延
迟交付、货物损毁等情形的发生并因此遭到客户或第三方索赔,这将会给公司经
营业绩及市场形象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大部分运输服务由外部承运商实际承运,在运输过程中承运商可
能会出现外部运力资源不足等情况,对公司物流服务质量造成不利影响,使得客
户满意度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仓库租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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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事仓储服务业务的部分仓库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其中少量租赁仓库
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公司与出租方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标准签订了租赁合同,
但若出租方因产权或到期后对所出租房产作出其他安排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继
续租赁房产,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务执行过程中产生处罚的风险

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为客户提供进出口货物的关务服务,在服务过程中所
需要的基础货物信息及申报要素由客户提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
基础信息填写海关报关单,存在人为非故意填错信息的风险。鉴于每年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关务服务业务量较大,未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非故意填错报关信息而
受到海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仍有可能产生,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
的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分析,将通过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大业务布局、提升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的长期发
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相应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金额将有较大增
加。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如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外部市场环
境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项目建设无法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产生的收益无法
覆盖项目建设新增的折旧和管理成本,则将对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
响。

五、财务风险

(一)税收优惠风险

发行人母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332001005),并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证
书编号:GR201632004142),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等相关规定,2016-2018 年度发行人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计缴。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 2019 年 11 月期限届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发行人母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无法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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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优惠政策。发行人母公司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从而对发行人的
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2017 年、2018 年,发行人母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而
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比例为 5.23%、3.84%,占比较低。

发行人子公司合肥海晨已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2019 年继续享受
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的优惠。

发行人子公司成都综保、成都汇晨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
定,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海晨供应链、前海赛联符合前海深港现代服
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优惠规定,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上
述优惠政策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贡献。如果上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
发行人子公司不再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则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受到
一定程度影响。

(二)应收账款的风险

报告期内伴随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15,705.37 万元、19,189.19 万元及 21,552.44
万元,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71%、22.43%及 22.29%。随着公司经
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存在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
而发生坏账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六、管理及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晨直接持有公司 40.34%的股份,并通过吴江
兄弟间接持有公司 10.7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51.04%的股份,同时担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梁晨之子杨曦通过吴江兄弟间接持有公司 6.34%的股份,并担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晨及其子杨曦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直接
及间接持有公司 57.38%的股份,存在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人事
决策等施加影响从而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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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端人才流失风险

电子信息产品现代综合物流服务领域的专业化程度要求高,公司对高端的专
业人才非常倚重,能否吸引一批经验丰富、能力出众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以支撑
公司专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日常营运管理等领域的发展,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
有重大影响。公司存在因行业内竞争对手对人才的争夺而导致高端人才出现流失
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运营及获取利润的能力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适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如
发行认购不足将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八、其他风险

为业务拓展需要,本公司分别在香港、泰国、德国拥有子公司,在境外开展
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
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发行人境外
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此外,如果相关境外业务所在国
家和地区在外汇管制、股利分配等方面存在限制,相关境外子公司可能存在股利
汇出限制风险,进而影响向发行人母公司及时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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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ichain Logistics Co.,Ltd.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梁晨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18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16 日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海路 111 号
邮政编码: 215200
电话: 0512-6303 0888-8820
传真: 0512-6303 0684
互联网址: http://www.hichain.com
电子信箱: irm@hichai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关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高玉标(0512-6303 0888-8820)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发行人系由海晨有限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有限公
司的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一)有限公司设立

1、2011 年 8 月,海晨有限成立,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海晨有限成立于 2011 年 8 月,系由梁晨、吴江兄弟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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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8 月 17 日,苏州常兴会计师事务所对海晨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常会验字[2011]121 号),经审验,
截至 2011 年 8 月 17 日止,海晨有限已收到梁晨和吴江兄弟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其中梁晨以货币资金出资 110.00 万元,吴江兄弟以货币资金出资
90.00 万元。

2011 年 8 月 18 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海晨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58400030332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海晨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梁晨 275.00 110.00 55.00%

2 吴江兄弟 225.00 90.00 45.00%

合计 500.00 200.00 100.00%

2、2011 年 9 月,海晨有限完成出资,实收资本增加至 500.00 万元

2011 年 9 月 16 日,苏州常兴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苏常会验字[2011]140 号),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9 月 16 日
止,海晨有限已收到梁晨和吴江兄弟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其中
梁晨以货币资金出资 165.00 万元,吴江兄弟以货币资金出资 135.00 万元。至此,
公司实收资本总计 500.00 万元。

2011 年 9 月 23 日,海晨有限于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实收资本到位
的变更登记。

本次实收资本缴纳后,海晨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梁晨 275.00 55.00%

2 吴江兄弟 225.00 45.00%

合计 5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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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5 月 10 日,海晨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海晨
有限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母公司
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书》(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240 号),公司并未根
据上述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2016 年 6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636 号),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2016 年 6 月 12 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
了《关于同意江苏海晨物流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吴开审[2016]103 号),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相关事宜。众华会计师
对股份公司设立的增资事项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 众会字(2019)
第 0236 号),设立时的出资已经实缴到位。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取得企业类型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6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办理完毕整体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95810498801 的《营业执照》。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共有 4 名发起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1 梁晨 3,480.75 42.50%

2 纽诺金通 2,047.50 25.00%

3 吴江兄弟 1,842.75 22.50%

4 亨通创投 819.00 10.00%

合 计 8,190.00 100.00%

(三)股份公司设立后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1、2016 年 6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8,928.00 万元

2016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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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兄弟对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 738.00 万元,本次增资的总对价为 2,952.00 万元,
其中 738.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2,214.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 8,190.00 万元增加至 8,928.00 万元。

2016 年 6 月 17 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
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吴开审[2016]108 号),同意相关
增资事宜。同日,公司取得股东出资额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

2016 年 6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640 号)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就本次增资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
记。

此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梁晨 3,480.75 38.99%

2 吴江兄弟 2,580.75 28.91%

3 纽诺金通 2,047.50 22.93%

4 亨通创投 819.00 9.17%

合计 8,928.00 100.00%

2、2016 年 6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9,337.50 万元

2016 年 6 月 23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立
讯精密对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 409.50 万元,本次新增股份的总对价为 2,190.83
万元,其中 409.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1,781.3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8,928.00 万元增加至 9,337.50 万元。

2016 年 6 月 23 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
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吴开审[2016]111 号),同意相关
增资事宜。同日,公司取得股东出资额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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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2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647 号),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就本次增资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
记。

此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梁晨 3,480.75 37.28%

2 吴江兄弟 2,580.75 27.64%

3 纽诺金通 2,047.50 21.93%

4 亨通创投 819.00 8.77%

5 立讯精密 409.50 4.39%

合计 9,337.50 100.00%

3、2017 年 11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1 月 24 日,立讯精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对外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立讯精密将其持有海晨物流
4.39%的股权(合计 409.50 万股)转让给众诚投资,股权转让总对价为 2,764.00
万元。同日,立讯精密和众诚投资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办理完毕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梁晨 3,480.75 37.28%

2 吴江兄弟 2,580.75 27.64%

3 纽诺金通 2,047.50 21.93%

4 亨通创投 819.00 8.77%

5 众诚投资 409.50 4.39%

合计 9,337.5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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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0 万元

2017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梁
晨、鹏晨源拓、庆喆创投、钟鼎创投对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上述股东共计
增加注册资本 662.50 万元,其中:梁晨以人民币 9,718,750.00 元出资,1,439,8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鹏晨源拓以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出资,2,963,000.00 元计入
注册资本;钟鼎创投以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出资,1,481,500.00 元计入注册资
本;庆喆创投以人民币 5,000,000.00 元出资,740,7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以上
实际出资金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9,337.50 万元增加至 10,000.00 万元。

同日,海晨物流、吴江兄弟、纽诺金通、亨通创投、众诚投资与梁晨、鹏晨
源拓、庆喆创投、钟鼎创投就该事项签署了《增资扩股合同书》。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就本次增资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
登记。

2017 年 12 月 30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众会字(2017)第 6553 号),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就本次增资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此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梁晨 3,624.73 36.25%

2 吴江兄弟 2,580.75 25.81%

3 纽诺金通 2,047.50 20.48%

4 亨通创投 819.00 8.19%

5 众诚投资 409.50 4.10%

6 鹏晨源拓 296.30 2.96%

7 钟鼎创投 148.15 1.48%

8 庆喆创投 74.07 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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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00 100.00%

5、2018 年 10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9 月 21 日,众诚投资和梁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众诚投
资将其持有海晨物流 4.0950%的股权(合计 409.50 万股)转让给梁晨,股权转让
款为 2,878.785 万元,转让价格为 7.03 元/股。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办理完毕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梁晨 4,034.23 40.34%

2 吴江兄弟 2,580.75 25.81%

3 纽诺金通 2,047.50 20.48%

4 亨通创投 819.00 8.19%

5 鹏晨源拓 296.30 2.96%

6 钟鼎创投 148.15 1.48%

7 庆喆创投 74.07 0.74%

合计 1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未曾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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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29 家控股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一)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

1、苏州市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苏州市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7222100348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泉海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伟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11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普通货运;货运代办;代理报检;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
经营范围 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
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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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共型保
税仓库(取得消防合格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苏州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141.55

所有者权益 1,016.73

净利润 226.37


2、吴江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吴江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6853344593

住所 吴江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 王伟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9 年 2 月 23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仓储服务;承办陆运、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
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
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自
经营范围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产出口货物的检测、维
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吴江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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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836.30

所有者权益 836.11

净利润 93.57


3、昆山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昆山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662703442N

住所 昆山开发区新巷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伟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6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
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
经营范围 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对代理的仓储物品进行检测及上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昆山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571.55

所有者权益 563.70

净利润 33.90


4、常州亨通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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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常州亨通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6955034127

住所 武进高新区阳湖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伟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9 年 9 月 29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货运代办,仓储服务。承办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经营范围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常州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469.22

所有者权益 725.49

净利润 240.78


5、上海诚创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诚创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59388396A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市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闻居路 1333
住所
号 B 区 519 室
法定代表人 王伟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1 月 5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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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航空、陆路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航空、道路货物运输代理
经营范围 业务,货物打包服务代理;在上海海关关区各口岸或监管业务集中地
从事报关业务。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诚创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698.32

所有者权益 653.18

净利润 110.14


6、安徽海晨综保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安徽海晨综保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057015799U

住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 3188 号合肥出口加工区内

法定代表人 胡红波

注册资本 7,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7,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11 月 7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及包装服务;集装箱拼装拆箱
服务;物业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运代办及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物流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服务;物流产业投资;机械
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及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其它印刷品(凭许
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键盘加工;电子产品的维修及加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安徽综保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46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7,820.70

所有者权益 7,632.09

净利润 95.07


7、芜湖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芜湖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670946022Y

住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68 号出口加工区综合楼 2 楼 222 室

法定代表人 胡红波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2 月 20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国际货运陆运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
经营范围 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运输咨询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芜湖汇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542.53

所有者权益 517.28

净利润 111.37


8、成都双流综保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成都双流综保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25696626231


1-1-47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货运大
住所
道 868 号
法定代表人 梁晨

注册资本 9,680.09 万元

实收资本 9,680.09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2 月 23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60%、成都空港持股 40%
物流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货物装卸及包装服务;集装箱拼装拆箱服务、代理报关及报检服务;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普通货运;
运输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成都综保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24,275.91

所有者权益 16,352.38

净利润 1,383.91


9、成都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成都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2594659645B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仓储横一路 83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钱立平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4 月 19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品);


1-1-48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代理商品报关、报检服务;货运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从事货
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成都汇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942.18

所有者权益 1,124.63

净利润 512.61


10、深圳市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66386090R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蓝花道 5 号海福仓储办公楼六层

法定代表人 朱建华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4 年 9 月 10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国内外货运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
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
经营范围
输(集装箱)、仓储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
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报关服务。

(2)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610.93



1-1-49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所有者权益 1,037.35

净利润 219.31


11、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RLJJX9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住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晨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11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报
检;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计算机信息系统、云存储、云计
算、物联网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物流信
息咨询、物流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
项目);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的批发、
经营范围 零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搬运、装卸服务;初级农产品、水产
品、新鲜果蔬的销售。(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
的销售;普通集装箱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2)主要财务数据

海晨供应链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3,436.72

所有者权益 8,016.61

净利润 2,253.86


12、武汉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1-1-50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基本情况

名称 武汉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333459020T

住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 777 号

法定代表人 何锋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17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代理报检;承办海运、陆运、
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
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服务及运
经营范围
输咨询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
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公共型保税仓库。(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武汉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414.16

所有者权益 819.23

净利润 238.82


13、海晨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海晨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号 1667498

住所 12 Kam Pok Road West, Yuen Long, N.T., HK

已发行股份 891.25 万普通股

已缴款金额 891.25 万港元



1-1-5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立日期 2011 年 9 月 27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2)主要财务数据

香港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3,720.80

所有者权益 10,318.33

净利润 2,838.38


14、安徽汇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安徽汇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336456941H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 3188 号出口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 姚凯庆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26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咖啡器具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
含冷冻冷藏食品、不含散装熟食)、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
销售;热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非自酿酒)的制售;
服装服饰、鞋帽、日用品、办公用品、宠物用品、体育用品、汽车
经营范围 零配件、卫浴用品、母婴用品、啤酒、葡萄酒、进口酒、其它酒的
批发及零售;农副产品(限食用农产品)的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商
品和技术除外);卷烟零售;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的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汇晨国际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52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585.35

所有者权益 371.78

净利润 -10.72


15、苏州汇晨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苏州汇晨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1Y1J9H3A

住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联南路西侧吴江综保区 13#厂房二楼部分

法定代表人 王伟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11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物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脑及周边设备
的研发、生产、检测、维修;软件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经营范围
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苏州汇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

所有者权益 -

净利润 -


16、广西海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1-53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名称 广西海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481MA5NWMKK2F
凭祥市友谊关口岸(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卡凤物流加工区 CH6 仓库
住所
B1-1#、B4-1#)
法定代表人 朱建华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25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经营陆路、海上、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具
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具体项
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提供货物仓储(除有毒、危险品)、报
经营范围
关报检服务;进出口贸易;电子产品维修。(以上经营项目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2)主要财务数据

广西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

所有者权益 -

净利润 -


17、岳阳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岳阳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600MA4QL8A405

住所 湖南省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国际商贸保税中心 1010 号

法定代表人 胡红波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



1-1-54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立日期 2019 年 7 月 4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爆炸物品),货运代理,代理报检,承办海运、
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
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服
经营范围
务及运输咨询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
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岳阳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

所有者权益 -

净利润 -


18、常州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常州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MA2200XY09

住所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胡红波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7 月 15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经营范围 准)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常州汇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55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

所有者权益 -

净利润 -


(二)二级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合肥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合肥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05449515X9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 3188 号合肥出口加工区内

法定代表人 杨曦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9 月 29 日

股东情况 安徽综保持股 100%
仓储(除危险品)服务;货物报关、报检、进出口代理服务;货物
整理;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及货物咨询服务;电子产
经营范围
品的维修及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合肥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5,850.25

所有者权益 3,612.37

净利润 1,317.35


2、合肥汇晨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1-56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名称 合肥汇晨仓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066528561T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 3188 号合肥出口加工区内

法定代表人 梁晨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19 日

股东情况 安徽综保持股 100%
仓储服务;货物包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揽货、托运、订舱、仓
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保险及运
输咨询业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
粉 )(凭许可证核定范围至 2018 年 06 月 02 日经营)、酒(凭许可
经营范围 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服装服饰、鞋帽、日用品、办公用品、珠宝
玉器、工艺品、宠物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部件、卫浴用品、母
婴用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合肥汇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433.50

所有者权益 413.12

净利润 -1.93


3、成都双流综保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成都双流综保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2587599920P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货运大道 868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钱立平



1-1-57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2 日

股东情况 成都综保持股 100%
货运代理及贷运咨询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
经营范围 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
开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成都货代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36.57

所有者权益 136.14

净利润 1.65


4、深圳市前海赛联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深圳市前海赛联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海晨城配科技有
名称
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EDK59U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4 号信利康大厦 13B

法定代表人 朱建华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2 日

股东情况 海晨供应链持股 100%
物流技术、电子商务技术开发;自动化物流系统及设备的设计、销
售、安装、调试、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与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流供应链规划与设计;经营进出口
经营范围 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机械设备、机电
设备、电脑软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电设备安装(不含
特种设备、电力设施及其他限制项目,仅限上门安装)。(依法须经

1-1-58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前海赛联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7.83

所有者权益 17.83

净利润 -2.17


5、北海市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北海市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500MA5ND042XY

住所 北海市工业园区高科路 3 号广西三诺电子有限公司四区 2 幢

法定代表人 梁化勤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3 日

股东情况 海晨供应链持股 100%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
经营范围 术的进出口业务;物流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仓储服务;装卸服务。

(2)主要财务数据

北海汇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487.44

所有者权益 434.80

净利润 39.01


1-1-59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汇晨物流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汇晨物流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号 1524947

住所 12 Kam Pok Road West, Yuen Long, N.T., HK

已发行股份 1.00 万普通股

已缴款金额 1.00 万港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5 日

股东情况 香港海晨持股 100%

(2)主要财务数据

香港汇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12.82

所有者权益 8.06

净利润 -2.56


7、安必达运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安必达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号 1849018

住所 12 Kam Pok Road West, Yuen Long, N.T., HK

已发行股份 1.00 万普通股

已缴款金额 1.00 万港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1 月 8 日

股东情况 香港海晨持股 100%


(2)主要财务数据



1-1-60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安必达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676.79

所有者权益 566.44

净利润 82.36


8、Hichain Logistics (Thailand) Co.,Ltd.(泰国海晨)

(1)基本情况

名称 海晨物流(泰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号 0115555010213
88/66-68, 88/70 Moo 15 Tumbon Bangsaothong, Amphur
住所
Bangsaothong, Samutprakarn, 10570 Thailand
注册资本 1,000.00 万泰铢

实缴资本 1,000.00 万泰铢

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14 日

股东情况 香港海晨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49%
注:泰国海晨董事会共有 5 名董事,其中海晨物流派驻 3 名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席
位,因此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主要财务数据

泰国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921.96

所有者权益 591.33

净利润 174.56


9、HICHAIN LOGISTICS (GERMANY) GMBH(德国海晨)

(1)基本情况

名称 海晨物流(德国)有限公司

1-1-61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住所 Rudolf-Diesel-Strae 26, 22941, Bargteheide

股东 香港海晨持有 100%股权

股本总额 100,000.00 欧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29 日

(2)主要财务数据

德国海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10.51

所有者权益 103.14

净利润 8.68


10、深圳市汇晨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汇晨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F5K7XC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深圳出口加工区锦兰二路 5 号海天工业园 A
住所
栋厂房 3 层
法定代表人 黄亮国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

成立日期 2019 年 1 月 2 日

股东情况 海晨供应链持股 100%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产出口货物的检测、
维修业务。从事装卸、搬运业务;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
流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仓储服务;承办陆运、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内、
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
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及运输咨询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1-1-62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深圳汇晨最近一年经众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

所有者权益 -

净利润 -


11、HICHAIN LOGISTICS VIETNAM CO.,LTD(越南海晨)

(1)基本情况

名称 海晨物流(越南)有限公司

住所 越南永福省平川县波善乡

股东 香港海晨持有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朱建华

股本总额 23.30 亿越南盾

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4 日

(2)主要财务数据

越南海晨于 2020 年 5 月 4 日刚成立,最近一年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三)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安徽徽购佳选跨境电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安徽徽购佳选跨境电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MXL9T28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 3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国楼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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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49%、合肥海恒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股 51%
报关、报验代理业务;仓库理货作业、仓储(除危险品)服务;货物
整理;出具理货单证及理货报告;理货信息相关业务咨询;货物包
装(除危险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物流设施开发、建设、
经营、管理服务;物流产业投资;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保健食品、服饰、箱包、钟表、鞋帽、珠宝、体育用品、汽车零部
件、卫浴用品、母婴用品、玩具、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用电器、
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计算机及配件、电
子数码产品的销售(含网上);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国内广告;计算机软件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
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宠物用品、宠物食品、宠物保
健品的咨询、服务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徽购佳选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377.47

所有者权益 345.23

净利润 186.69


(四)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上海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95609732B

住所 浦东新区历城路 70 号甲 2 楼 12 室

法定代表人 梁晨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1 日

注销日期 2018 年 4 月 25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服务,货物包装服务,报关业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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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海汇晨主要从事上海区域的国际货代业务,由于发行人业务布局
注销原因 调整,且与发行人位于上海的另一控股子公司业务重叠,发行人出
于精简机构的考虑,注销上海汇晨。

上海汇晨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注销之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2、苏州亨通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名称 苏州亨通海晨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768275781Y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66 号综合保税大厦 20 层 2009 室

法定代表人 梁晨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13 日

注销日期 2017 年 12 月 28 日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报关;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
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
算运杂费、报验、保险及运输咨询业务。物流信息技术与物流软件
经营范围
研发设计;监管运输,保税区内商品简单加工,转口贸易;保税区
内企业间贸易及进出口贸易(限保税中心内);物流信息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亨通原主要从事苏州工业园区保税区的相关物流业务,由于该
等业务后续转移至吴江保税区并由发行人母公司开展,因此苏州亨
注销原因
通无其他业务经营,发行人出于精简机构的考虑决定注销苏州亨
通。

苏州亨通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注销之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3、苏州通路达运输有限公司

名称 苏州通路达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585529558U

住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 2088 号

法定代表人 姚培琴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1 日

注销日期 2017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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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情况 海晨物流持股 100%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食品、服装服饰、鞋帽、日
用百货、办公用品、珠宝、玉器、工艺礼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
经营范围 件、卫生洁具、宠物用品(不含食品、药品)、母婴用品(不含食
品、药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路达主要作为发行人自有车队管理单位,由于发行人战略布局的
注销原因 调整,发行人报告期内自有车队规模有所减少同时由发行人母公司
进行管理,发行人出于精简机构的考虑决定注销通路达。

苏州通路达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注销之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4、安徽嘉莉汇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安徽嘉莉汇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3367589151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以北、青龙潭路以东合肥进出
住所
口加工区监管仓库及附属办公一层部分
法定代表人 姚培琴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24 日

注销日期 2018 年 12 月 26 日

股东情况 汇晨国际持股 100%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服装
服饰、鞋帽、日用品、办公用品、珠宝、玉器、工艺品、宠物用品、
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卫浴用品、母婴用品的销售;卷烟零售;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运事务代理;仓储(除危险品)
服务;代理报关、报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莉汇原系发行人孙公司且主要从事商品销售业务,后发行人出于
注销原因 精简机构的考虑决定不再由嘉莉汇而是由其股东即发行人子公司
汇晨国际负责商品销售业务,因此决定注销嘉莉汇。

安徽嘉莉汇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注销之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5、海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 海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号 164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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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Room B, 21/F Dynamic Cargo Centre, 188 Yeung UK Road, Tsuen
住所
Wan, NT HK
已发行股份 1.00 万普通股

已缴款金额 1.00 万港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6 日

注销日期 2019 年 5 月 24 日

股东情况 香港海晨持股 100%
海晨航空设立的目的系承接部分机场配送的业务,但由于后续经营
注销原因 调整,相关业务并未实际开展,发行人出于精简机构的考虑,决定
注销海晨航空。

截至 2019 年 4 月 2 日,海晨航空系依据香港法律合法存续的私人有限公司;
其税款缴纳符合香港法例规定,且并未就其税款缴纳事项受到香港税务局的处
罚;其并未就其日常业务经营活动受到香港政府机构或政府部门的处罚。

六、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股东 7 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包括梁晨、吴江兄弟、纽诺金通、亨通创投。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梁晨,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身
份证号码为 32052519621024****。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梁晨及其子杨曦。杨曦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国国籍,未有
任何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52519870417****。

梁晨、杨曦的个人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关内容。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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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梁晨控制以及共同控制的企业还有吴江兄弟(员工持股平台)、资江投
资(对外投资)。除本公司外,实际控制人杨曦没有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述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吴江兄弟

①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吴江兄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57952729X6

住所 吴江区松陵镇江厍路 8 号鲈乡广场 A06

合伙企业份额 316.51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梁晨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②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吴江兄弟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梁晨 131.21 41.46%

2 杨曦 77.77 24.57%

3 梁纲 20.23 6.39%

4 王伟 18.66 5.90%

5 高玉标 9.81 3.10%

6 姚培琴 6.62 2.09%

7 朱建华 6.56 2.07%

8 梁又双 6.13 1.94%

9 凌霞 6.13 1.94%

10 朱炜 4.42 1.40%

11 胡红波 3.68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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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2 张建安 3.68 1.16%

13 梁化勤 3.43 1.08%

14 陆丽萍 2.21 0.70%

15 姚凯庆 2.21 0.70%

16 林海忠 2.21 0.70%

17 梁灿 1.84 0.58%

18 钱立平 1.23 0.39%

19 刘乃明 0.98 0.31%

20 何锋 0.98 0.31%

21 郎丰平 0.98 0.31%

22 顾申鹤 0.74 0.23%

23 朱慧 0.74 0.23%

24 刘频 0.61 0.19%

25 龚义龙 0.49 0.15%

26 刘嘉 0.49 0.15%

27 冯后保 0.49 0.15%

28 胡劲松 0.49 0.15%

29 吴小卫 0.37 0.12%

30 凌烨 0.25 0.08%

31 唐艳梅 0.25 0.08%

32 徐迪 0.25 0.08%

33 李清华 0.25 0.08%

34 廖冬贵 0.12 0.04%

合计 316.51 100.00%


③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吴江兄弟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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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3,177.13

净资产 3,177.13

净利润 -0.03

(2)资江投资

①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资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339128492U

住所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江厍路 8#鲈乡广场 A07

合伙企业份额 4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梁晨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9 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资江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 133.00

净资产 132.99

净利润 -0.07


(3)发行人员工持股的相关情况

1)借款及相关协议情况

吴江兄弟部分合伙人对吴江兄弟的部分出资款项来源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梁晨提供的借款。梁晨与上述合伙人就该等借款签署了《借条及收据》,并对借
款金额、利息等作出明确约定,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总计 694.00 万元,借
款利率为 6.175%,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1-5 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75%)上浮 3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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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述借款合伙人目前均在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处任职,如借款合伙人自
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处离职,则其应当立即还清上述借款;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上述借款人合伙人与梁晨之间正常还款,双方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

综上所述,上述借款合伙人与梁晨之间已就借款的主要事项达成约定,且
借款合伙人和梁晨均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确认,该等借款合伙人与梁晨之间不
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2)实际控制人向员工提供资金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否构成股份支付并
据此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吴江兄弟部分合伙人对吴江兄弟的部分出资款项来源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梁晨提供的借款,借款双方通过签署《借条及收据》,对借款的金额、借款利率
等要素进行了约定。其中,借款利率为 6.175%,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1-5 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 30%确定。实际控制人梁晨向员工出
借款项的交易价格公允,属于正常的自然人借贷行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向员
工输送利益,不构成股份支付。

吴江兄弟在 2016 年 6 月以 4 元/股的认购价认购发行人增发的股份,低于同
期战略投资者立讯精密的入股价格 5.35 元/股,构成股份支付,发行人在 2016
年确认了管理费用-股份支付服务成本 1,198.80 万元,并相应增加了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

3)实际控制人与员工之间是否存在对赌或回购安排

吴江兄弟的合伙协议、工商档案以及吴江兄弟合伙人认购吴江兄弟合伙份
额协议,该等文件中未有任何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吴江兄弟合伙人存在对赌的安
排;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吴江兄弟合伙人的确认,双方关于发行人股权不存
在任何对赌安排。

根据吴江兄弟合伙人出具的承诺,如其自发行人处离职或任期期间发生违
规违纪、因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实际控制人梁晨有权回购该等合
伙人所持吴江兄弟的出资份额。在发生该等情形后,实际控制人通过回购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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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兄弟出资份额,会导致其所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增加,进一
步增强了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发行人股权架构的稳定。

综上所述,实际控制人与吴江兄弟合伙人不存在任何股权对赌安排,除在
特定情形下实际控制人有权回购吴江兄弟出资额外,实际控制人与吴江兄弟的
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于吴江兄弟出资份额回购安排。

4)是否存在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委托吴江兄弟合伙人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所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吴江兄弟全体合伙人出具的承诺,发
行人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代持或委托他人持股的情况,吴江兄
弟的合伙人均为其自身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受他人委托间接代持发行
人股份的情形。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梁晨、吴江兄弟、
纽诺金通和亨通创投。

梁晨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1、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吴江兄弟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2、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1)吴江兄弟”。

纽诺金通和亨通创投的具体情况如下:

1、纽诺金通

(1)基本情况

纽诺金通于 2011 年 8 月 17 日在香港设立,已发行股数为 1,000,000 股,注
册地为香港中环交易广场 1 座 2701-03 室,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

(2)股权结构

①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纽诺金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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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资人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LC Fund V ,L.P. 93.20 93.20%

2 LC Parallel Fund V,L.P. 6.80 6.80%

合计 100.00 100.00

纽诺金通之控股股东为 LC Fund V,L.P.,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1 LC Fund V GP Limited 普通合伙人 1.00%

2 南明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42%

3 其他 56 名投资者 有限合伙人 79.58%

合计 - 100.00%

LC Fund V,L.P.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LC Fund V GP Limited,其出资情况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比例

1 管理层团队 70.00%

2 南明有限公司 20.00%

3 Best Vessel Limited 10.00%

合计 100.00%


其中,南明有限公司持有 LC Fund V GP Limited 20.00%股权以及 LC Fund
V,L.P. 19.42%出资额,即间接持有纽诺金通的股权。南明有限公司为联想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3396.HK,以下简称“联想控股”)之全资子公司,联想控股为联
想集团之大股东,同时联想集团为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管理层团队中朱立南在
联想控股及联想集团任职。

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LC Fund V ,L.P.和 LC Parallel Fund V,L.P.已将其
持有的纽诺金通股权转让给 LC Fund V AIV,L.P.。转让完成后 LC Fund V AIV,L.P.
持有纽诺金通 100.00%股权,LC Fund V AIV,L.P.的出资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1 LC Fund V GP Limited 普通合伙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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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2 其他 57 名投资者 有限合伙人 99.00%

合计 - 100.00%


(3)主营业务情况

纽诺金通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4)南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纽诺金通的直接股东或间接股东是否
与联想集团或其相关方存在关联关系

① 纽诺金通部分间接股东持有发行人股权情况

联想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南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明有限”)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联想集团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纽诺金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南明有限间接持有纽诺金通 0.21%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0.04%股权,其
间接持有纽诺金通及发行人的股权比例较低,该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南明有限系一家于 1988 年 1 月 29 日注册在香港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0
年 1 月 29 日,南明有限共发行 4 股股份,联想控股持有其 100%股权,主要从事
投资及管理业务。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联想控股直接持有联想集团 23.87%
股权,为联想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联想控股及联想集团的非执行董事朱立南间接持有纽诺金通 0.11%股权从
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0.02%股权。上述南明有限及朱立南合计持有纽诺金通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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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 0.06%股权。

② 上述间接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无法对纽诺金通的经营决策进行控制

LC Fund V GP Limited 为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其作为 LC Fund V AIV,L.P.
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合伙事务进行管理,同时其运作管理其他投资基金。

南明有限及朱立南持有 LC Fund V GP Limited 及间接持有纽诺金通的股权
比例较低,无法对 LC Fund V GP Limited 及纽诺金通的经营决策进行控制,不会
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层团队合计持有 LC Fund V GP
Limited 之 70%股权,可以对 LC Fund V GP Limited 及纽诺金通的经营决策进行
控制;上述管理层团队中除朱立南与联想集团及联想控股存在前述关联关系外,
其他成员均未在联想集团及联想控股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未持
有上述公司 5%以上股权。

(5)纽诺金通投资发行人的背景、入股历史沿革及价格

LC Fund V GP Limited 为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其看好现代物流领域的发展
前景并看好发行人主要股东梁晨在物流领域的工作经验,因此经协商决定投资入
股海晨有限。纽诺金通作为直接投资发行人的主体,于 2011 年 8 月在香港成立。

2011 年 9 月 15 日,经海晨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海晨有限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 万元。原股东梁晨出资 5,519.00 万元,其中 2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269.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新股东纽诺金通出资 8,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其中 2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750.00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同日,海晨有限、梁晨、吴江兄弟与纽诺金通就本次增资签署了增资协议。

2011 年 12 月 12 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香港的
纽诺金通有限公司(New Logiston Limited)股权并购成立合资经营江苏海晨物
流有限公司的批复》(吴开审[2011]82 号)文件,同意相关增资事项。2011 年 12
月 13 日,海晨有限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
府资字[2011]93150 号)。

2012 年 2 月 20 日,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华瑞验外
字(2012)010 号),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2 月 15 日止,梁晨以货币完成第一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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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1,0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47.5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1,002.45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纽诺金通以货币出资 8,018.82 万元人民币(差额是由于汇率差异导
致),其中 2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7,768.8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2 月 22 日,海晨有限就本次增资在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
了变更登记。变更后实收资本为 797.55 万元,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

本次增资中,纽诺金通的增资价格为 32 元/注册资本。

(6)纽诺金通的投资条件和其他股东不存在差异,入股价格公允

纽诺金通于 2012 年 2 月认缴海晨有限 250 万元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价格
系依据海晨有限未来发展前景、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纽诺金通出
资 8,000 万元获得 250.00 万元注册资本,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为 32 元,公司
整体估值金额为 3.2 亿元。以 2012 年末公司净资产进行计算,市净率为 1.52 倍;
以 2012 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计算,市盈率为 11.65 倍,整体增资入股价格公允。

亨通创投于 2012 年 3 月自梁晨处受让海晨有限 100 万元注册资本,本次股
权转让与纽诺金通增资时间接近,因此股权转让双方协商参照前次增资价格,每
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为 32 元,股权转让价格和纽诺金通增资入股价格一致。

纽诺金通的投资价格公允,投资价格和 2012 年发行人股东梁晨转让股权给
亨通创投的股权转让价格保持一致;纽诺金通的投资条件和其他外部股东不存在
重大差异。

(7)结合投资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条款,说明并披露发行人获取联想集团业
务是否与纽诺金通投资发行人相关,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联想集团下属公司和
个人是否在发行人业务获取中发挥作用

公司不存在联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联想控股的下
属公司(南明有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 0.04%;联想控股及联想集
团的非执行董事朱立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 0.02%。公司凭借现代综
合物流领域的竞争优势,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联想集团的业务并逐步巩固和发
展。发行人获取联想集团的现代综合物流业务,与纽诺金通投资发行人无关,与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联想控股下属公司和个人无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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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纽诺金通和发行人签署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仅涉及与纽诺金通投
资海晨有限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投资方案、退出条款、各方陈述承诺和保证、
公司及原股东的交割后义务、关于股东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
理、公司财务会计、公司的终止和清算、保密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上述内容为机
构投资者对企业投资的常见通用条款,未有涉及纽诺金通应帮助或许诺发行人获
得联想集团业务的相关内容条款。

2)公司通过招标方式获得联想集团的业务并逐步巩固和发展,业务获得过
程具有规范性。公司专注于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
综合物流服务,公司凭借对于现代综合物流业务的行业理解和经验,通过招标方
式获得联想集团的业务,并在服务过程中凭借综合物流服务一体化优势、定制化
服务优势、先进的信息技术优势、良好的服务保障和服务网络等竞争优势,与联
想集团的合作领域逐步深入,嵌入其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成品物流以及逆向
物流等供应链的全流程。

3)纽诺金通的间接股东中,联想集团的关联方为南明有限以及朱立南,上
述两名股东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 0.06%股权,持股比例较低。其中,南明有限间
接持有发行人 0.04%股权,为联想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及管理业务。
朱立南间接持有发行人 0.02%股权,其为联想控股及联想集团的非执行董事,联
想集团一共 10 名董事,朱立南为非执行董事之一且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参
与企业具体经营管理。

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为联想集团,联想集团及其子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权。

4)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联想控股直接持有联想集团 23.87%股权。联想
控股为一家在多个行业拥有领先企业的国际化投资控股公司,联想集团为一家全
球化的科技公司,二者均为香港上市公司且上市时间较早,均在长期经营过程中
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采购管理制度。公司凭借现代综合物流领域的竞争优势、
通过招标方式取得联想集团的业务,和南明有限及朱立南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没有
相关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获取联想集团的现代综合物流业务,与纽诺金通投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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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关;上述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联想控股下属企业和个人,与发行人获得联
想集团的业务不具有相关性。

(8)发行人是否依照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及具体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影响或决定联想集团同发行人业务合作的人员
直接或间接持有或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1)针对纽诺金通投资事项,发行人未按照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纽诺金通投资发行人不构成股份支付事项,发行人未根据股份支付进行会计
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纽诺金通通过增资方式获得发行人股权,系专业基金投资机构基于行业前
景、公司情况等进行的机构投资。纽诺金通于 2012 年投资获得发行人股权的价
格为 32 元/注册资本,与同时期其他机构投资者获得发行人股权的价格相同,不
存在差异。

②纽诺金通的间接股东中,联想控股下属公司即南明有限间接持有纽诺金通
的股权比例为 0.21%,持股比例较低,联想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南明有限并非发行
人客户,与发行人获得联想集团的业务不具有相关性。纽诺金通的主要间接股东
为境外专业机构投资者,联想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并不控制纽诺金通也并不是持股
比例较高的股东。

③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之一为联想集团。联想集团为一家全球化的科技实业公
司,其及其子公司并未间接持有纽诺金通的股权,也未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综上所述,纽诺金通通过增资方式获得发行人股权,系专业基金投资机构基
于行业前景、公司情况等进行的机构投资,与同时期其他机构投资者获得发行人
股权的价格相同;联想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并不控制纽诺金通,也并不是持股比例
较高的股东,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联想控股下属企业和个人与发行人获得联想
集团的业务不具有相关性;发行人的主要客户联想集团并不持有纽诺金通的股
权,也未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权。纽诺金通增资发行人并不属于发行人向客户、
供应商新增股份或主要股东向其转让的情形,因此不构成股份支付事项,符合《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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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是否存在影响或决定联想集团同发行人业务合作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
或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纽诺金通穿透后的股权结构中,不存在影响或决定联想集团同发行人业务合
作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或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凭借现代综合物流领域的竞争优势,通过招标方式获得联想集团的业
务并逐步巩固和发展,业务获得过程规范。联想集团为一家全球化的科技实业公
司并在香港上市,其上市时间较早,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已经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
理、采购管理制度。在招标过程中,联想集团对参加投标的国内外知名专业物流
服务提供商的基本情况、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响应速度、信息技术能力、成本
报价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联想集团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内部综合评审之
后优者中标。

②纽诺金通穿透后的股东中,南明有限及朱立南为联想控股及联想集团之关
联方。其中南明有限为联想控股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朱立南为联
想控股及联想集团之非执行董事,上述两名股东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 0.06%股
权,持股比例较低。联想集团一共有 10 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 1 名、非执行董
事 2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7 名,朱立南为非执行董事之一且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不参与企业具体经营管理。

③发行人以及所有股东均已经出具了确认函,确认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系自
身真实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的情形。

综上所述,不存在影响或决定联想集团同发行人业务合作的人员直接或间接
持有或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2、亨通创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亨通永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57948661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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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天辰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1 日
股权投资;代理其他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股权投资业务;股权投
资咨询业务;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经营范围
集资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亨通创投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崔根良 7,645.00 76.45%

2 钱建林 1,250.00 12.50%

3 沈斌 1,005.00 10.05%

4 北京天辰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00%


其中,北京天辰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钮华明 650.00 65.00%

2 于韶光 350.00 35.00%


(3)主营业务情况

亨通创投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咨询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亨通创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了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CZ271),其基金管理人为北京天辰明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登记编号:P1005179)。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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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
行股份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25%。

假设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333.3334 万股,那么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
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1 梁晨 4,034.23 40.34% 4,034.23 30.26%

2 吴江兄弟 2,580.75 25.81% 2,580.75 19.36%

3 纽诺金通 2,047.50 20.48% 2,047.50 15.36%

4 亨通创投 819.00 8.19% 819.00 6.14%

5 鹏晨源拓 296.30 2.96% 296.30 2.22%

6 钟鼎创投 148.15 1.48% 148.15 1.11%

7 庆喆创投 74.07 0.74% 74.07 0.56%

8 社会公众股 - - 3,333.3334 2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13,333.3334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梁晨 4,034.23 40.34%

2 吴江兄弟 2,580.75 25.81%

3 纽诺金通 2,047.50 20.48%

4 亨通创投 819.00 8.19%

5 鹏晨源拓 296.30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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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钟鼎创投 148.15 1.48%

7 庆喆创投 74.07 0.74%

合计 10,000.00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七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为梁晨,其直接
持有公司 40.34%股权,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四)国有股及外资股情况

1、外资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纽诺金通持有公司 20,475,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
为 20.48%,其所持股份为境外法人股。

2、国有股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
[2007]108 号,以下简称“108 号文”)、《关于施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
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 80 号,以下简称“80 号文”)以
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亨通创投、鹏晨源拓、钟
鼎创投、庆喆创投均不属于 80 号文中规定的国有股东,无须根据《国务院关于
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
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履行转持股份的义务。

(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内公司股东始终为梁晨、吴江兄弟、纽诺金通、亨通创投等七名股
东,未有新增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晨直接持有公司 40.34%的股份,并通过吴江
兄弟间接持有公司 10.7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51.04%的股份。梁晨为吴江兄
弟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晨之子杨曦通过吴江兄弟间接持有公司 6.34%的股份,
梁晨之弟梁纲通过吴江兄弟间接持有公司 1.65%的股份,梁晨之弟媳姚培琴(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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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之配偶)通过吴江兄弟间接持有公司 0.54%的股份。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前其
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333.3334 万股,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不存在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情况。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 位

梁晨 董事长、总经理

李家庆 董事

杨曦 董事、副总经理

高玉标 董事、董事会秘书

谭岳奇 独立董事

伍明生 独立董事

马增荣 独立董事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
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本届董事任期至 2022 年 5 月 9 日。

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梁晨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1980 年至 1989 年担
任广东卫国机械厂财务会计;1989 年至 1999 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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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市支行工作;1999 年至 2003 年担任海晨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至 2011
年担任亨通海晨总经理。2011 年 8 月创立海晨有限,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工作。

李家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2001 年起就职于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
事。

杨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生。2015 年加入公司,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高玉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1993 年至 1998
年在江苏石油化工学院担任教师;2001 年至 2003 年担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项目经理;2003 年至 2008 年担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2009 年至 2015 年担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2015 年至 2016 年担任苏州工业园区洽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门
负责人。2017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谭岳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1993 年至 1996
年在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担任教师;1996 年至 2002 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
硕士、博士研究生;2002 年至 2004 年担任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 年至
2008 年担任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 年至 2010 年担任广东国晖律师事
务所律师;2010 年至今担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伍明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1965 年生。1985
年至 1995 年担任衡阳市灶市钢铁厂财务副科长;1995 年至 1999 年担任珠海市
华丰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9 年至 2001 年担任康地正大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 年至 2003 年担任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深圳分公
司副总经理;2003 年起至今于深圳市天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执
行董事、总经理。

马增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生。1990 年至 1996
年担任机械工业部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6 年至 1998 年担任国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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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电设备流通司主任科员;1998 年 9 月至 1999 年 7 月担任中国物资开发投
资公司工程师;1999 年至 2004 年担任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发展中心处长;2004
年至今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执行副会长等职。

2、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位

马耀明 监事会主席

王伟 监事

朱建华 职工代表监事


本公司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本届监事任期至 2022 年
5 月 9 日。

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马耀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马耀明先生于 1981
年至 2004 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工作,历任职员、办事处主
任、信贷部主任等职务;2004 年至 2005 年任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2005 年至 2007 年任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公司总
经理;2007 年 2 月至今历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副总裁、江苏亨
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

王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生。2000 年至 2002 年于
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业务员。2002 年加入亨通海晨,现任公司江
苏区域总经理、监事。

朱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生。2001 年至 2004
年曾任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技术员,2004 年至 2009 年历任深圳海
晨调度员、华南区域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华南区域总经理、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其基本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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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姓 名 职 位

梁晨 董事长、总经理

杨曦 董事、副总经理

高玉标 董事、董事会秘书

姚培琴 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梁化勤 财务总监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梁晨、杨曦、高玉标简历参见本部分之“1、董事会成员”。

姚培琴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生。2003 年至 2011 年
曾任亨通海晨市场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梁化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生。2003 年至 2005
年担任网进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5 年至 2006 年担任上海朋博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6 年至 2009 年担任高知特(上海)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 年至 2012 年担任上海朋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部部
门经理。2013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2 名,其基本情况如
下:

姓 名 职 位

梁晨 董事长、总经理

张建安 项目总监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梁晨、张建安。梁晨简历参见本部分之“1、董事会
成员”。

张建安的简历如下:

张建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2000 年至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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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于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主管;2005 年-2010 年于联想信息产品
(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助理经理;2010 年至 2011 年于深圳综合信兴物流有限公
司担任项目经理;2011 年至 2012 年于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物流部
经理;2012 年至 2015 年于海晨有限担任项目总监;2015 年至 2016 年于深圳前
海中农跨境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供应链总监;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发行
人项目总监。

5、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本公司董事和监事中,除监事朱建华为 2019 年 4 月 10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聘
外,其余董事、监事均为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选聘。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曦系董事长、总经理梁晨之子,公司副总经理姚培琴
系董事长、总经理梁晨之弟媳。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
关系。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
务责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学习,已经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
悉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
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晨直接持有公司 40.34%
股权外,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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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股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间接持股比例 职务

1 梁晨 10.70% 董事长、总经理

2 杨曦 6.34% 董事、副总经理

3 高玉标 0.80% 董事、董事会秘书

4 王伟 1.52% 监事

5 朱建华 0.53% 职工代表监事

6 姚培琴 0.54% 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7 梁化勤 0.28% 财务总监

8 张建安 0.30% 项目总监

9 梁纲 1.65% 市场部经理
注:发行人董事李家庆通过纽诺金通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持股比例为 0.0123%。

上述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除上述情形
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近亲属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
资情况如下:

被投资企业与
姓名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发行人关系
吴江兄弟 41.46% 发行人股东
梁晨
资江投资 60.00% 发行人关联方

天津联同壹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35% -

李家庆 上海格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43% -

天津格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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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企业与
姓名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发行人关系
天津君联杰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16.84% -
合伙)
北京联持会柒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0.85% -

北京博道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5.78% -

拉萨博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45% -
天津汇智贰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16.84% -
合伙)
LC FUND V GP Limited 6.00% -

深圳市易倍科技有限公司 40.00% -

伍明生 深圳市天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4.00% 发行人关联方

深圳市星石海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50.00% 发行人关联方

杨曦 吴江兄弟 24.57% 发行人股东

马增荣 北京利源新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0.00% 发行人关联方

吴江兄弟 5.90% 发行人股东
王伟
资江投资 10.00% 发行人关联方

朱建华 吴江兄弟 2.07% 发行人股东

吴江兄弟 2.09% 发行人股东
姚培琴
资江投资 10.00% 发行人关联方

吴江兄弟 3.10% 发行人股东
苏州壹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高玉标 2.94% -
伙)
苏州工业园区洽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

梁化勤 吴江兄弟 1.08% 发行人股东

吴江兄弟 1.16% 发行人股东
张建安
深圳前海中农跨境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2.00% -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
的业务并不相同亦不相似。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的企业于报告期
内未与发行人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亦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
等情形。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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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除上述已披露的对外投资情况外,均不存在其它对外投资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上市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本公司监事、职工监事
在本公司领取其本职工作所得的薪酬,不因其监事身份而获取额外报酬。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
其为公司工作而获得的个人基本报酬和为公司所做贡献的奖励构成。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决定,独立董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并领取薪酬。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9 年度从本公司
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薪酬(万元) 备注

1 梁晨 董事长、总经理 126.28 -

2 李家庆 董事 - 不在发行人处领薪

3 杨曦 董事、副总经理 65.99 -

4 高玉标 董事、董事会秘书 70.29 -

5 谭岳奇 独立董事 6.00 -

6 伍明生 独立董事 6.00 -

7 马增荣 独立董事 6.00 -

8 马耀明 监事会主席 - 不在发行人处领薪

9 王伟 监事、江苏区总经理 69.86 -

10 朱建华 职工代表监事、华南区总经理 60.43 -

11 姚培琴 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71.28 -

12 梁化勤 财务总监 7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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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薪酬(万元) 备注

13 张建安 项目总监 62.28 -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及其占公司利润
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薪酬总额 553.82 620.02 528.94

利润总额 16,393.93 10,279.91 8,213.40

占比 3.38% 6.03% 6.44%

2019 年发行人支付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较 2018 年下降
66.20 万元,主要系原首席运营官、常务副总经理于 2018 年 11 月离职,导致 2019
年上述薪酬总额略有下降。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在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兼职情况如下:

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任职 司关系
北京微云即趣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纽瑞滋(上海)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常州买东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上海纽瑞滋乳品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李家庆 董事 四川优客星空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上海悉地工程设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杭州即趣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龙焱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上海鼎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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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任职 司关系
福建鑫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优客逸家(成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百信君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南京福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上海眷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东方微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无锡君海联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君海创芯(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Ta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BVI)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Nouriz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Haizhi Holding Inc.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纽诺金通 董事 发行人股东

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Tongbanjie Software Co.,Ltd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浙江执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云集将来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君海腾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小年糕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康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瑞数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北京安华金和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苏州亨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用名为
监事会 董事长、
马耀明 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发行人关联方
主席 总经理
6 月 10 日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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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任职 司关系
执行董
苏州信诚典当行有限公司 事、总经 发行人关联方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发行人关联方

江苏省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吴江市苏商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发行人关联方

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吴江小村盛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苏州融盛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发行人关联方

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执行副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托盘专业委员会 主任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装备专业委
主任 -
员会
董事长、
北京中物联会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关联方
独立董 经理
马增荣
事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北京利源新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发行人关联方

中国物流技术协会 秘书长 -
总经理、
深圳市天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行人关联方
执行董事
独立董 总经理、
伍明生 深圳市星石海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发行人关联方
事 执行董事
深圳市宝易通讯有限公司 监事 -
执行事务
董事 吴江兄弟 发行人股东
合伙人
梁晨 长、总
执行事务
经理 资江投资 发行人关联方
合伙人

上述企业中,除了发行人董事李家庆(由股东纽诺金通委派)担任董事的东
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马增荣担任独立董事的西上海汽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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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股份有限公司、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业务存在一定的
相似性以外,其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的
企业与发行人的业务并不相同亦不相似。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的企业于报告期
内未与发行人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亦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
等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署的协议及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在公司专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与独立董事签署了聘任协议,其中核心技
术人员还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以上合同和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
定,目前正常履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
份未发生被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等情形。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2018 年初,发行人的董事会成员包括梁晨、李家庆、伍明生、谭岳奇、杨
曦。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高玉标、马增荣
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马增荣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梁晨、李家庆、杨
曦、高玉标、马增荣、伍明生、谭岳奇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2、监事变动情况

2018 年初,发行人的监事会成员包括马耀明、朱建华、王伟。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马耀明、王伟为第
二届监事会成员。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建华为第
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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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8 年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梁晨、姚培琴、高玉标、梁化勤、王耀
荣。

2018 年 11 月 2 日,王耀荣辞去首席运营官、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梁晨为公司总
经理,杨曦、姚培琴为副总经理,梁化勤为财务总监、高玉标为董事会秘书。

4、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变化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限 离职时间、原因及去向

目前在发行人处任职人员

梁晨 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5 月至今 未离职

杨曦 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5 月至今 未离职

李家庆 董事 2016 年 5 月至今 未离职

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4 月至今
高玉标 未离职
董事 2018 年 5 月至今

谭岳奇 独立董事 2016 年 5 月至今
除在发行人担任独立董事外,
伍明生 独立董事 2016 年 8 月至今
不在发行人处任职
马增荣 独立董事 2018 年 5 月至今

马耀明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 5 月至今 未离职
2016 年 5 月至
副总经理
王伟 2017 年 5 月 未离职
监事 2017 年 5 月至今
2016 年 5 月至
副总经理
2017 年 4 月
朱建华 2016 年 4 月至 未离职
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4 月
职工代表监事 2017 年 5 月至今

姚培琴 副总经理 2016 年 5 月至今 未离职

梁化勤 财务负责人 2017 年 4 月至今 未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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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职期限 离职时间、原因及去向
2016 年 5 月至
黄亮国 副总经理 未离职
2017 年 4 月
2016 年 5 月至
胡红波 副总经理 未离职
2017 年 4 月
2016 年 5 月至
朱炜 监事 未离职
2017 年 5 月
曾于 2017 年 4 月离职,离职
2016 年 5 月至 后不再担任发行人的高级管
万明华 财务负责人
2017 年 4 月 理人员,后于 2019 年 8 月入

已离职人员
2016 年 5 月至 除曾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在发
陈艳琼 独立董事
2018 年 8 月 行人处任职
2017 年 12 月至 因个人原因于 2018 年 10 月离
王耀荣 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职;目前就职于阿里巴巴
2016 年 5 月至 因个人原因于 2019 年 4 月离
刘志平 副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 职;暂未从事新工作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原因是职位调整,除独立董
事及亨通永鑫、纽诺金通提名的相关人员外,发行人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2
名,分别为王耀荣、刘志平,其余现任、曾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的人员均
在发行人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变化主要系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所进行的调整,且履行了公司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变动外,梁
晨作为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始终未发生变动,不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的连续性和一贯
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构成不利影响,不构成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重大变化。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总人数分别为 998 人、1,526 人和 1,27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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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分工 员工人数 比例

研发及技术人员 62 4.86%

业务人员 847 66.38%

销售人员 188 14.73%

财务人员 28 2.19%

管理及行政人员 151 11.83%

合 计 1,276 100.00%


(三)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

专业分工 员工人数 比例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2 0.94%

本科学历 181 14.18%

专科学历 616 48.28%

专科以下学历 467 36.60%

合 计 1,276 100.00%


(四)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年龄分布如下:

年龄结构 员工人数 比例

30 岁及以下 634 49.69%

31-40 岁 450 35.27%

41-50 岁 146 11.44%

51 岁以上 46 3.61%

合 计 1,276 100.00%


(五)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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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册员工人数 1,140

人,劳务派遣人数 10 人,劳务派遣人数占发行人用工总量的 0.88%,该劳务派

遣人员的岗位主要为清洁工、仓管员等基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之规定,劳务用
工需具备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
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 10%。因此,发行人劳务
用工的工作岗位及用工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已就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员工
的劳动关系、派遣协议期限、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
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公司的相关资质符合《劳
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六)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员工均签订了劳动
合同,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相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其境内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范围包括基本养老保
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报告期各期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应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
正式员工数量分别为 839 人、1,342 人、1,140 人,发行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1、发行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类型
人数 人数 人数

已缴纳 1,108 1,300 816

未缴纳 32 4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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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40 1,342 839


2、发行人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境内员工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类型
人数 人数 人数

已缴纳 1,124 1,318 801

未缴纳 16 24 38

合计 1,140 1,342 839


发行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数与当期员工总人数存在少量差

异,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包括:(1)新入职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尚

在办理中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尚未从原单位及时转出;(2)部分

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已经停缴;(3)部分员工已在

其他单位缴纳,无法在发行人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4)部分

员工自愿放弃通过发行人缴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5)公司聘用部分退休

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上述涉及新入职人员尚未办妥社保、公积金缴纳手续的,公司已积极安排办

妥相关缴纳手续。其余人员未通过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的人数较少,对公司利

润影响较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就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分别

作出如下承诺:“若发行人因本次发行上市前未规范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事宜而产生任何补偿、第三方索赔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缴员工社会

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或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连

带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产生之支出等一切相关费用,以确保不

会因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公司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针对存在在册员工的公司

已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社会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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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员工保障情况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香港海晨、安必达运输、香港汇晨

于报告期内未曾因任何原因受到香港任何政府机构或政府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

泰国海晨已依法缴纳了保险金、社会保障基金和薪资,不存在拖欠或与逾期支付

雇员养老金、保险或社会保险的情形。德国海晨已按时交纳工资税和各项保险,

公司雇工符合德国法律的要求。

(七)员工薪酬政策与薪酬水平

1、员工薪酬政策、上市前后高管薪酬安排及薪酬委员会对工资奖金的规定

(1)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两部
分组成。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交通补
贴、误餐补贴等。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
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
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
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经
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2)上市前后高管薪酬安排

上市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再根据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的岗位责任和绩效考核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报告期内,公司高管薪酬水
平随着公司利润规模的上升逐年增加。上市后,公司不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进行较大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始终服务于公司的经营战略,并根据
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将继续负责研究制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审查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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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在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高的前提下,有望进一步建立健全薪酬与业绩紧密
挂钩的薪酬决定机制,逐步增强市场对薪酬分配的调节功能,更好的发挥薪酬的
激励作用。

(3)薪酬委员会对工资奖金的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
要职责权限为:

(一) 根据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
范围、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
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
惩罚的主要制度和方案等;

(二) 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 拟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考核办法;

(四)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 负责向股东解释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面的问题;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薪酬制度,明确了工资奖金的发放要求,明确了激励
机制、考核方式和考核程序等,对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在相关领域的作用。

2、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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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别员工收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按普通、中层、高层分类的平均薪酬水平和变动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高层人员 53.46 52.56 37.99

中层人员 13.95 13.86 12.97

普通人员 8.36 8.32 8.17
注:高层人员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区域负责人等,中层人员指
公司的部门主管、副主管等

(2)各类别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按各岗位划分的平均薪酬水平和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及技术人员 18.99 17.52 16.33

业务人员 10.49 10.20 10.04

销售人员 5.15 4.94 4.75

财务、管理及行政人员 18.44 17.55 16.03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各岗位员工平均薪

酬也相应上涨,体现了发行人坚持员工收入水平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原则。发

行人各级别员工、各岗位员工之间薪酬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主要是由于岗位职责

的差异所导致的。

(3)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薪酬水平比较

发行人主要人员在江苏地区,此外发行人还在多地设立了子公司,发行人主
要境内区域人员的平均工资与行业水平及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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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发行人江苏区域年平均薪酬 9.75 9.52 8.18

江苏省平均工资 - 5.42 4.93

江苏省运输仓储行业平均工资 - 5.79 4.86

发行人安徽区域年平均薪酬 7.66 7.89 6.98

安徽省平均工资 - 4.50 4.12

安徽省运输仓储行业平均工资 - 4.33 3.98

发行人四川区域年平均薪酬 8.10 8.05 7.32

四川省平均工资 - 6.47 5.87

四川省运输仓储行业平均工资 - 7.45 6.91

发行人上海区域年平均薪酬 9.64 9.58 8.57

上海市平均工资 - 10.52 8.56

上海市运输仓储行业平均工资 - - 9.08

发行人深圳区域年平均薪酬 11.88 8.20 10.29

深圳市平均工资 - 11.03 10.02

深圳市运输仓储行业平均工资 - 11.25 10.50

发行人湖北区域年平均薪酬 7.98 7.71 7.15

湖北省平均工资 - 4.01 3.71

湖北省运输仓储行业平均工资 - 3.96 3.66


注:1、境内各省/直辖市(除四川省、上海市、深圳市外)平均工资数据选取“城镇私

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当地运输仓储行业平均工资”数据选取“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各省/直辖市统计局;四川省、

上海市、深圳市统计局未单独披露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数据选取

“全部就业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运输仓储行业平均工资”数据选取“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部分地区 2019 年度的数据尚未公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人均薪酬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注册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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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注册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飞力达 苏州市 14.76 14.89 13.71

华鹏飞 深圳市 7.89 8.38 7.01

新宁物流 苏州市 10.00 9.40 8.63

平均值 10.88 10.89 9.78

发行人 苏州市 11.10 10.66 10.48


注:可比公司人均薪酬根据定期报告数字测算所得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岗位并综合考虑所在地的消费水平,向

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除少部分区域,发行人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基本高于

当地平均工资和当地运输仓储行业平均工资,发行人整体平均工资水平跟同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值相比处于合理范围区间内。

(八)报告期内各年度的人工成本总额、员工总数,列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人数、划分标准、级别分布、入职时间分布、人

工成本费用、人均薪酬

1、报告期内各年度的人工成本总额、员工总数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工薪酬总额、员工总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人工薪酬总额 15,552.41 13,455.00 10,690.77

期末人数 1,276 1,526 998

2、列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人数、划分标准、
级别分布、入职时间分布、人工成本费用、人均薪酬情况

(1)列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人数、划分标


报告期各期末,列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人数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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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员工人
847 1,003 578

列入销售费用的员工人数 188 258 200

列入管理费用的员工人数 179 199 156

列入研发费用的员工人数 62 66 64

合计 1,276 1,526 998

公司按照人员从事工作的内容将其工资归集到不同科目中:列入销售费用的
人员主要包括从事客户拓展、市场营销等工作的销售人员;列入管理费用的人员
包括公司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等;列入研发费用的人员包括信息技术
部门等从事研发活动的企业人员;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人员包括直接从事运输业
务、仓储服务业务及关务业务等具体业务的公司人员。

(2)发行人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人员情况

1)发行人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的职工薪酬及人均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的职工薪酬及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成本-职工薪酬 9,702.75 8,061.79 5,781.49

业务人员-人均薪酬 10.49 10.20 10.04

2)级别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人员级别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高层人员 - - - - - -

中层人员 130 15.35% 116 11.57% 80 13.84%

普通人员 717 84.65% 887 88.43% 498 86.16%

合计 847 100.00% 1,003 100.00% 57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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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职时间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人员入职时间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3 年以上 240 28.34% 225 22.43% 243 42.04%

3 年以下 607 71.66% 778 77.57% 335 57.96%

合计 847 100% 1,003 100% 578 100%

(3)发行人列入销售费用的人员情况

1)发行人列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及人均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及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1,149.35 1,130.77 945.52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 5.15 4.94 4.75

2)级别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销售费用的人员级别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高层人员 1 0.53% 1 0.39% 1 0.50%

中层人员 35 18.62% 34 13.18% 35 17.50%

普通人员 152 80.85% 223 86.43% 164 82.00%

合计 188 100.00% 258 100.00% 200 100.00%

3)入职时间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销售费用的人员入职时间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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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3 年以上 76 40.43% 79 30.62% 84 42.00%

3 年以下 112 59.57% 179 69.38% 116 58.00%

合计 188 100.00% 258 100% 200 100%

(4)发行人列入管理费用的人员情况

1)发行人列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及人均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及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3,485.09 3,123.72 2,837.21

人均薪酬 18.44 17.55 16.03

2)级别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管理费用的人员级别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高层人员 11 6.15% 13 6.53% 15 9.62%

中层人员 75 41.90% 80 40.20% 57 36.54%

普通人员 93 51.95% 106 53.27% 84 53.85%

合计 179 100.00% 199 100.00% 156 100.00%

3)入职时间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管理费用的人员入职时间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3 年以上 87 48.60% 100 50.25% 82 52.56%

3 年以下 92 51.40% 99 49.75% 74 47.44%

合计 179 100.00% 199 100.00% 15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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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人列入研发费用的人员情况

1)发行人列入研发费用的职工薪酬及人均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研发费用的职工薪酬及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费用-职工薪酬 1,215.22 1,138.71 1,126.56

研发费用-人均薪酬 18.99 17.52 16.33

2)级别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研发费用的人员级别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高层人员 3 4.84% 3 4.55% - -

中层人员 47 75.81% 32 48.48% 30 46.88%

普通人员 12 19.35% 31 46.97% 34 53.13%

合计 62 100.00% 66 100.00% 64 100.00%

3)入职时间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研发费用的人员入职时间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3 年以上 45 72.58% 47 71.21% 46 71.87%

3 年以下 17 27.42% 19 28.79% 18 28.13%

合计 62 100.00% 66 100.00% 6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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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

环节。公司坚持“科学分工、流程优化、一体化经营”的方针,逐步成长为“以

仓储服务为龙头、货运代理服务为载体”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

公司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综合物流管理平台,积极整合已有物流资源并

打造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涵盖了制造业企业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成

品物流以及逆向物流等供应链的全流程,实现了物流业和制造业的深入联动和良

好互动,能够帮助客户缩短生产周期、降低库存量、提高生产效率,充分利用不

断发展的物流行业技术及丰富的现代物流管理经验,帮助客户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并实现业务共赢。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服务网点已遍布江苏、安徽、上海、广东、湖

北、四川等多个省份,已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物流网络,并在香港、泰国

和德国等部分区域建立公司,形成了便捷高效的集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于一体

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获得了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江苏省十佳物流企业、江苏

省高新技术企业等多项殊荣,在物流行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并

拥有联想集团、索尼公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大联大控股、康宁公司、伟创

力公司等全球知名电子信息行业客户资源。同时公司充分利用不断发展的物流行

业技术,依托完善的物流网络、丰富的物流行业经验和人才储备,积极拓展冷链

物流及同城物流等业务,不断拓展综合物流业务的覆盖领域和范围。发行人将物

流服务对象扩展到其他行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智能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现代综合物流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

化。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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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运代理 52,361.20 59.29% 47,624.90 61.35% 43,714.45 67.91%

-运输服务 42,992.09 48.68% 38,116.59 49.10% 34,871.30 54.17%

-关务服务 9,085.52 10.29% 8,995.66 11.59% 8,126.72 12.62%

-国际货代 283.58 0.32% 512.65 0.66% 716.42 1.11%

仓储服务 35,359.54 40.04% 29,205.44 37.62% 19,776.55 30.72%
综合物流服
87,720.73 99.33% 76,830.35 98.98% 63,491.00 98.63%
务小计
场站业务 595.30 0.67% 792.84 1.02% 884.85 1.37%
主营业务收
88,316.03 100.00% 77,623.18 100.00% 64,375.85 100.00%
入合计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的主营业务内容如下:

分类 业务内容
以货运代理业务为综合物流业务的发展载体,为客户提供现代物流
服务并成为吸引客户资源的重要保障以及仓储服务业务发展的重
货运代 要支持。公司以覆盖范围广泛的物流网络为基础,科学规划运送路
理 线和时间并合理调度车辆和人员,满足客户对产品物流服务准确
性、准时性和安全性的要求,并向客户提供进出特殊监管区域所需
综合物流服
的关务服务、国际货代服务

以仓储服务为综合物流业务的龙头,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并带动其
他综合物流业务的增长。公司以自建仓库和租赁仓库方式开展仓储
仓储服
服务业务,通过规范的仓库管理能力、先进的仓库管理系统、高效

的仓库作业能力以及覆盖全国的仓储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便捷、
高效的仓储服务
在特殊监管区域内对进出区货物、车辆进行监管、对查验货物进行
场站业务
装卸作业等

(二)经营模式


1、综合物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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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公司同客户签署一揽子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合同后,根据服务内容和客
户业务特点,针对客户需求设计定制化的现代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充分利用公司
内部对综合物流业务的精细化分工和标准化、系统化的操作流程,通过综合物流
管理平台将为客户提供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进行内部分配和协调管控,最终实现
不同业务环节的协同集成管理和相互带动,以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业务形式满
足客户的综合物流服务要求,为客户提供涵盖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成品物流
及逆向物流等供应链管理全流程服务。


公司综合物流服务业务流程如下:

① 公司同客户签订一揽子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协议。根据服务内容和客户业

务特点,针对客户需求设计定制化的现代综合物流解决方案。

② 公司客服部门根据客户业务指令在业务管理系统中建立具体订单信息,

以订单驱动的方式完成物流端到端的生命周期。公司根据订单信息以及针对客户

需求设计的物流解决方案,通过公司内部精细化分工将一揽子服务分为不同的业

务类型。客服部门根据精细化分工后的业务环节,下达具体业务指令到各具体业

务执行部门。

③ 各具体业务执行部门根据指令具体要求以及公司内部标准化、系统化的

操作流程,具体执行现代综合物流服务的不同服务环节。公司通过综合物流管理

平台对各种不同的综合物流业务形式进行协同集成管理。

④ 公司定期汇总各客户已完成订单情况,根据业务执行情况制作结算单据

与客户进行核对。

综合物流服务的具体服务模式情况如下:

(1)货运代理服务

公司以货运代理业务为综合物流业务的发展载体,为客户提供现代物流服务
并成为吸引客户资源的重要保障以及仓储服务业务发展的重要支持。公司货运代
理业务形式主要包括运输业务、关务业务、国际货代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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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运输业务

发行人在为客户提供的运输业务中,公司以覆盖范围广泛的物流网络为基
础,充分利用无线通信技术、GPS 技术、数据处理技术等,合理、科学规划线路、
时间和运输安排,合理调度车辆和人员,满足电子信息产品厂商对现代物流服务
准确性、准时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作为物流供应链管理的主要环节以扎实的服务
吸引客户。

同时,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运输业务服务质量。公司在运输作业现场配
备了各种装卸及捆包设备进行运输装卸和货物捆包防护及填充作业,同时对出发
前的车辆状况及货物数量/型号/外观做出事前判断控制,对装卸人员作业的基础
实施环节进行监督,确保车辆状况和货物的安全,并根据国内公路的路况现状选
择最合理的路线以保障车辆货物在途的行驶安全,最终将货物安全及时运达客户
处。


① 采购模式

公司运输业务中,公司通过自有车辆和采购外部运力满足客户运输需求,同

时公司还会采购自有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的油料等。公司根据运输路线和产品属

性的要求,综合考虑成本、运输线路以及时效性等因素采购外部运输运力,保证

货物门到门运输,最大程度满足客户的需要。

公司运输业务成本会受到燃油价格、运输距离、车辆要求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具体包括:燃油价格越高,运输成本越高;发运距离越长,运输成本越高;车辆

要求越高,运输成本越高。

公司建立了采购外部运力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外部运力的采购流程,对

车辆的数量、型号、使用年限、服务标准、价格以及责任和其他有关事项进行了

明确的约定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以确保运输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对纳

入公司供应商管理库的外购运力进行动态管理并进行内部审核。内部审核通过的

外部采购运力将与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通过甄选供应商并定期进行考核,公

司与优质供应商进行合作从而拓宽了公司的运输网络,有助于更好的满足客户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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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② 服务模式

公司运输业务围绕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展开,为客户提供从

仓库到工厂、从工厂到仓库、从仓库到仓库、从仓库到港口、从工厂到工厂、从

港口到仓库或工厂等现代化运输服务。一般来说,运输业务过程中公司根据货物

的包装、数量、运输要求等因素安排合适的车辆来完成境内货物流转的道路运输

服务。公司通过多年国内运输业务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仓库、干线运输、短途派

送的网络化布局,通过运力将工厂、码头、机场、海关场站、铁路枢纽等各货物

吞吐终端与公司运输网络相衔接,完成货物在各终端的高频、高效进出。

公司接收订单后,和客户核对确认运输货物及运输信息。根据客户的货运需

求对车辆进行统一调度;对于需要长途运输的业务,通常需要综合考虑货物内容、

运输路线、时效性要求等因素进行集拼,将货物根据合同约定送达后与相关人员

进行货物的交验。

公司的运输业务按照运输区间不同,分为境内运输和跨港运输业务,具体情

况如下:

A、境内运输

主要指国内保税及非保税区往返一线口岸(水运、铁路、航空等)的运输以

及国内两地之间的运输等服务。以国内两地之间的运输为例,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运输业务不断进行结构调整和管理,利用物流行业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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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和丰富的物流业务经验,通过线路平衡优化、积极采取集拼运输、实施甩

挂运输等方式途径,在运输业务过程中实现循环对流运输、降低自有运力的空驶

率、提高单车装载率,不断提高运输业务的服务效率并扩大运输业务的服务范围。

B、跨港运输
主要分为跨港运输(进口)以及跨港运输(出口)。以跨港运输(进口)为
例,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公司向客户提供内地与香港的跨境运输服务。公司拥有香港车辆及中港车同
时结合在香港的仓储基地,为客户提供以香港为口岸的进出口综合物流服务。


③ 运输业务中自有运力和承运运力的业务量指标

公司在为客户提供现代物流运输服务过程中,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调用第三方
运力或公司自有车辆完成运输任务,以保障公司物流服务能力覆盖不同服务区域
以满足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运力及外部运力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公里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业务量 占比 业务量 占比 业务量 占比

自有运力 2,449.93 10.08% 2,131.24 9.92% 2,605.69 13.67%

外部运力 21,847.45 89.92% 19,357.91 90.08% 16,460.00 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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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业务量 占比 业务量 占比 业务量 占比

合计 24,297.38 100.00% 21,489.15 100.00% 19,065.69 100.00%

注:运输货物的计价单位包括体积、重量、托盘量、箱数等,发行人根据一定的标准将

上述计价单位换算为重量并作为整体反映运输业务规模的指标,下同


发行人报告期内,外部运力的运输量占比整体上不断提升,业务量占比分别

为 86.33%、90.08%、89.92%,发行人通过一系列措施对外部运力供应商进行管

理,充分利用现代物流技术对供应商运力进行调度、监控并保证满足客户现代综

合物流运输服务的需求。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运力主要用于部分核心线路、临时

性应急运输、新线路开拓等,报告期内业务量占比分别为 13.67%、9.92%、10.08%,

发行人整体运输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自有运力业务量及占比整体有所降低。

2) 关务业务


报关报检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或特殊监管区手续的必要环节。伴随中国成为全

球电子信息产品重要的生产基地以及各地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监管区

域的建立,电子信息产品因涉及进出口、特殊监管区内生产加工和流转等业务环

节,相关厂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关务服务需求。公司以关务服务为货运代

理业务乃至综合物流业务的重要链接和纽带。公司基于电子信息产品行业的实际

情况,在其他综合物流服务的基础上将供应链管理进一步纵向延伸,为客户提供

报关报检等一揽子关务服务,促进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的协同发展并增加客户粘

性。

公司目前关务业务的开展主要集中在苏州、常州、上海、合肥、成都、深圳

等海关口岸及特殊监管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多年的行业经验,在海关等单

位取得了良好的信誉并通过良好的服务效率帮助企业降低流转成本。另外公司业

务管理信息系统与海关及重要客户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相关信息都通过该系统及

时得到共享和传递,提升了关务服务的效率和准确性。

合肥地区进口货物通关流程示意图(以货物进入特殊监管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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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虚线为信息或单据流,实线为货物流。


① 服务模式

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接收业务资料并根据收到资料与业务类型按海关的要
求进行信息填报,然后将相关信息发送到海关通关系统,接收海关放行信息后,
安排货物进出境(或特殊监管区)。如遇海关查验,则安排货物进入海关指定查
验区域,配合海关查验作业完成后再安排进出境(或特殊监管区)。


② 定价模式

关务服务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报关费、报检费、查验服务费、检验检疫费等,

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合约报价定期结算。

3) 国际货代业务


公司提供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主要是从上海、深圳、香港等口岸进出的国际

海运整箱(FCL)/拼箱(LCL)及空运代理。根据多年的物流从业经验,公司积

累了可靠的国际承运人资源,熟悉不同国家地区的贸易法律法规和物流要求,可

以为客户提出明确具体的优化方案。承运人主要是国际班轮航运公司、国际航空

公司、无船承运人及其他货运代理公司等。发行人国际货代业务的收入来源于为

客户进行订舱等收取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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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代业务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报告期内,国际货代业务实现收入为 716.42 万元、512.65 万元、283.58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1%、0.66%、0.32%。报告期内发行人国际

货代业务收入金额及比相对较小且不断下降,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发行人国际货代业务的收入情况和业务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千克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国际货代收入 283.58 -44.68% 512.65 -28.44% 716.42

业务量 14.88 -16.65% 17.85 -41.19% 30.35


2018 年较 2017 年,发行人国际货代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28.44%,业务量同比

下滑 41.19%。2019 年较 2018 年,发行人国际货代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44.68%,

业务量同比下降 16.65%,变动方向保持一致。2019 年国际货代业务量同比下降

幅度低于业务收入下降幅度,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发行人国际货代业务客户运输

至泰国的货物相对较重但价格较低,导致业务量下降幅度相对较小。

(2)仓储服务

公司仓储服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仓储存放及各项增值服务,包括货物存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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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根据客户需求产生的出入库作业管理、库内装卸、搬运、换包装、分拣、包装、

打托、打标、贴签等增值服务。公司以仓储服务为综合物流业务的龙头,为客户

提供仓储服务并带动其他综合物流业务的增长。公司以自建仓库和租赁仓库方式

开展仓储服务业务,通过规范的仓库管理能力、先进的仓库管理系统、高效的仓

库作业能力以及覆盖全国的仓储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仓储服务。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量和客户对供应链仓储服务业务的需求,公司在苏

州、合肥、常州、成都、深圳、香港等地通过自建及租赁方式,依托公司各分支

机构及经营网点形成覆盖华东、华中、华南等区域的服务中心,辐射大部分主要

城市和地区,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仓储服务。

公司仓库类型较为齐全,包括普通仓及保税仓等可满足不同存储货物的周转

需求;公司还配置各种适合不同货物的装卸设备、防静电设施、温控及湿控设备

等。公司还在各仓库建立了安防监控系统并提供24小时作业服务,公司较为广泛

的物流仓库经营网络可以满足各类客户多元化的物流仓储服务需求。

1)采购模式

公司按照仓储业务部门的统一标准、运用统一信息系统,对租赁仓库进行管

理保证标准化的服务质量。公司优良的信誉为与出租方进行长期共赢的合作奠定

了基础也保证了仓储租赁的稳定性。此外,仓储服务业务采购包括叉车、正面吊、

货架、登车桥和打包机等仓储配套作业设备,采购日常运营需要的耗材及必要的

物流油料和配件维护。

2)服务模式

电子信息产品厂商为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对原材料

供应的准确性、时效性要求日益提高。为满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商客户的需求,

公司通常以制造厂商为中心在其周边和主要零部件供应商集中地区设置物流基

地或中转仓库,为客户提供原材料的暂时存储和增值管理服务,一方面有利于保

障原材料提供的及时性从而提高客户生产效率、降低库存成本,另一方面也便于

公司对于货物的集拼和换装。针对电子信息产品品牌商,公司一般在主要口岸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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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仓储仓库,为客户提供 HUB 业务或根据客户需求设立备品备件仓库,满足客

户售后服务需求。

公司自主开发了WMS系统并应用于各仓储中心,借助准确的数据资源以及

先进的物流业务技术,实现了仓库管理系统和客户业务系统的对接,通过在各业

务环节中应用条形码、RFID 等信息识别技术全程跟踪、获取业务信息,提高仓

储中心的操作效率、库容使用率、库存准确率以及对于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和效

率。

WMS系统核心功能模块情况如下:




公司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仓储服务,以满足不同业务模式下的客户需求。公

司仓储服务业务主要包括 VMI 业务、逆向物流(备品备件分拨中心)、HUB 等

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① VMI 具体业务模式与收费模式

I、业务模式

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是现代物流管理理念的产物,也是大型企

业集团在生产过程中常采用的模式,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汽车制造等零部件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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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号数量众多的生产行业中得到较多应用。VMI 是指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

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管理供应商库存,根据采购方订单计划

进行预测,供应商按照订单预测提前补充一定安全库存到 VMI 仓库,物权属于

供应商,再根据采购方实际生产订单需求拉动并根据订单数量送货至生产线签

收,系统生成收货凭证。

在 VMI 服务模式下,交易双方都变革了传统的独立预测模式,尽最大可能

地减少由于独立预测的不确定性导致的资金、商品和物料的浪费,降低了供应链

的总成本。VMI 这种库存管理策略打破了传统的各自为政的库存管理模式,体

现了供应链的集成化管理思想,适应市场及行业发展方向的要求。

以发行人在合肥建设的 VMI 仓库为例,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上述案例中,VMI 模式的操作流程如下:

A、制造商作为采购方,向其境内外供应商提供一定周期订单需求计划预测,

零部件供应商根据订单需求预测安排生产;

B、供应商在完成生产后,通过海运、空运或陆运的方式将货物送至合肥联

宝指定 VMI 仓库,发行人进行收货、核验、签收实物,并做公司 WMS 系统入

库和仓库存储放位,同时实时把收货库存同步给合肥联宝的系统中;另外,每天

公司将汇总收货信息和异常等反馈给零部件供应商,或由供应商登陆公司 WEB

系统查询收货信息;

C、制造商发送生产物料需求计划,发行人将其所需原材料根据要求的种类

和数量、型号等分拣、配送至合肥联保指定的生产线,并将出货信息反馈给供应

商,物权转移给采购方并由系统生成收货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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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向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公司在 VMI 服务中应用的自动化仓储系统作业模式如下所示:




II、收费模式

VMI 模式下,发行人提供货物仓储存放及增值服务,上述服务的接受方向

发行人支付相关费用。

② 逆向物流业务模式与收费模式

I、业务模式

逆向物流是指不合格物品的返修、退货以及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从需方返回

到供方所形成的物品实体流动以及备品备件的流动,主要包括备品备件分拨、不

合格品的返修退货等。

在备品备件服务模式下,随着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的竞争加剧,通过在售后服

务领域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增值服务成为增强等客户粘度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

要方式,因此诸多 IT 电子品牌商通过在主要销售区域建立备品备件分拨中心,

以此满足日益增加的销售规模带来的售后服务问题。公司的备品备件分拨中心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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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客户售后服务承诺而规划、设计与建立,提供备品备件的仓储、装卸、整机拆

件、序号扫描及出入库等服务。

以发行人在苏州建设的备品备件仓库为例,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A、新品入库:品牌商根据售后服务所需备品备件周转量预测,结合备品备

件仓库的新品/良品库存量,向其供应商采购一定量的备品备件存放于公司仓库;

B、新品/良品出库:品牌商根据维修站和区域配送中心的备件用料需求,下

达出货指令,公司向指定的维修站和区域配送中心发送备品备件;

C、库内作业:公司在仓库内完成备品备件收发和仓储,并提供装卸、整机

拆件、序号扫描等流通增值服务;

D、不良品作业:维修站或区域配送中心在收货环节发现有不良品,将向公

司发送退库通知,并将实物返还至备品备件仓库,由公司负责转发至原供应商或

其指定的维修商,待维修完成后重新返还至公司仓库或发运至维修站或区域配送

中心;

E、仓储物流费用结算:品牌商与公司进行对账结算。

II、收费模式

逆向物流模式下,发行人提供货物仓储存放及增值服务,上述服务的接受方

向发行人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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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HUB 模式

I、业务模式

HUB 模式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仓库作为集散中心,存放品牌厂商从各制造

工厂运送来的货物,再通过统一的计划安排,根据目的地、满载率、客户交期、

成本等因素,集中将货物以海运或空运或陆运等方式发运到指定地点,以实现提

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目的。

以发行人在深圳福田建设的 HUB 仓库为例,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II、收费模式

HUB 物流模式下,发行人提供货物仓储存放及增值服务,上述服务的接受

方向发行人支付相关费用。

3) 开展相关业务所具备的软硬件情况

公司拥有开展现代综合物流业务的软件系统及硬件设施,充分保障发行人为

客户提供仓储服务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①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软件系统和信息技术保障仓储服务业务的开展

A、公司拥有先进的信息技术及物流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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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能较大提升物流运营效率和效益,是现代物流企

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坚持“关键程序自行开发”的

原则,将全球定位系统(GPS)、条码技术、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现代信息

技术与多年的行业经验结合,自主开发了订单管理系统(OCS)、仓储管理系统

(WMS)、运输管理系统(TMS)、国际货运管理系统(FMS)、报关管理系统(CDS)

等多个作业执行子系统并持续开发商业智能 BI 平台,从而构建了公司的综合物

流管理平台。

B、公司积极搭建物流云平台,更加高效的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及管理

公司顺应物流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积极搭建公司物流云平台,实现综合物流

服务的平台化(利用移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构建物流行业共生的生态系统)、一

体化(通过系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整合的供应链服务和解决方案)、数字化(提

供端到端全链路的实时、共享、透明的可视化管理)、自动化(不断集成自动化

立库、搬运机器人、影像识别等自动化设备,融合网络、硬件、软件多领域技术

实现执行过程自动化)、智能化(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采集的数据,通过机器学

习和科学算法来实现提前预测、实时调度、事后优化)。

C、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即时在线、简单高效的系统操作体验

随着信息化建设与物流业务的深入融合,公司还开发了核心业务的 APP 系

统,将原 PC 端 WMS、TMS 系统的拣货、出货、对点交接、货物移位、库存查

询、承运司机执行时间等操作进行可视化展示。APP 系统的应用提升了与客户信

息交流效果,有效降低了人员工作量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报表统计和管理效率,不

断提升了客户满意度。

D、专注物流行业的大数据平台


公司经过多年物流行业的深耕积累了大量的营运数据,建立了一套基础数据

模型体系,精准定义出适用物流行业的业务对象、维度、指标,并设计一系列分

析主题用于强化公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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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础数据模型体系如下:




②发行人具有完善的硬件设备保障仓储服务业务的开展

A、公司建立了广泛的物流服务网络并致力于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公司致力

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提升服务品质。公司经过多年的

发展与积累,公司服务网点遍布江苏、安徽、上海、广东、湖北、四川等多个省

份,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物流网络,并在香港、泰国和德国等海外部分区

域建立公司,形成了便捷高效的集运输、仓储、关务等服务于一体的现代物流服

务体系。

B、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引进先进的 AS/RS 自动化立库、AGV 小车、智能分

拣系统、电子标签分拣货架、自动化标签流水线等自动化、智能化物流设施装备

等,并以物联网技术融入 WMS 系统中。自动化立体仓库及自动化配套设施与制

造企业的物流管理、采购、生产部门之间通过电子数据的交换、端到端的信息化

运作有效实现了对库存管理、订单配送、库存呆滞预警等可视化管理,支持客户

电子信息产品实现柔性生产。同时,公司在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通过

RFID、二维码等电子标签技术、高速单证扫描仪的整合,提高了对多品类、小

体积物料的识别、跟踪、定位和分拣的高效率和准确性。

4)仓储服务 VMI 业务、逆向物流、HUB 业务的收入

公司仓储服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仓储存放及各项增值服务,公司以仓储服务

为综合物流业务的龙头和带动,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并带动其他综合物流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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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仓储服务过程中,发行人为提高仓库利用效率和效益,存在集仓运营的情

况,即在同一个仓库内发行人为多个客户及多种业务模式(VMI 业务、逆向物

流、HUB 业务等模式)提供存储及增值服务,以便更大程度的充分利用仓库容

量、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同仓储服务模式的收入金额及占发行人仓储服务业务收

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VMI模式 9,663.38 27.33% 9,588.82 32.83% 7,670.56 38.79%

HUB模式 15,816.43 44.73% 12,731.35 43.59% 12,105.99 61.21%

逆向物流模式 9,879.72 27.94% 6,885.28 23.58% —— ——

合计 35,359.54 100.00% 29,205.44 100.00% 19,776.55 100.00%


2、场站服务

公司在部分特殊监管区(合肥出口加工区、成都双流综合保税区)海关下辖

的监管场站区域内,协助海关等部门对进出区货物和车辆执行监管作业流程,对

被布控查验的货物进行装卸、分拣作业,协助完成对进出区车辆及货品查验等事

项。发行人场站业务的收入包括场站进场费用以及针对需要布控查验的货物,发

行人提供装卸、分拣作业、货物存放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场站业务收入受进场

车次以及海关布控查验因素影响较大。

以进入特殊监管区为例,相关流程如下:

(1)载货车辆到达综合保税区外,通知报关行或企业申请报关和完成海关

场站系统核验放行;

(2)报关行或企业在放行后通知司机进外卡口和内卡口,司机经过外卡口

可得知是否查验,如果查验,司机开车至查验平台等待查验,不查验车辆进内卡

口卸货后再驶出内卡口和出外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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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验货物至查验平台后,通知报关服务单位或企业去查验中心打印布

控查验相关资料,交由场站监管仓库理货并出具理货报告,监管仓库工作人员根

据货物实际装载形态理清货物品名﹑料号﹑数量(托数或箱数);

(4)海关查验无异常后,在海关系统放行进区卸货,如果出现异常扣货入

监管仓库。

发行人报告期内场站业务实现收入为 884.85 万元、792.84 万元、595.30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37%、1.02%、0.67%。报告期内发行人场站

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相对较小且不断下降,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场站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40%、-24.92%,业务量同比增

长率分别为-2.87%、-26.05%,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发行人场站业务的收入情况和业务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票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场站服务收入 595.30 -24.91% 792.84 -10.40% 884.85

业务量 12.29 -26.05% 16.62 -2.87% 17.11


2018 年场站业务中卡口区开始实行车辆号牌光学识别、海关系统相应升级

推行自动运抵政策以及场站制卡环节取消等,导致 2018 年、2019 年场站服务收

入持续下降且下降幅度相对较大。


三、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类别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于 2013 年联合发布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

估指标》(GB/T19680-2013),将物流企业分三类: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型,

前两者业务功能主要涉及运输、仓储等单个物流环节的服务集成;综合型物流企

业需要从事多种物流服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运输、仓储、货运代理、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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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加工、信息服务,可以为客户制订系统化的物流解决方案、提供综合物流服

务及增值服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属于综合服务型物流

企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及行业主要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从事的电子信息产品供应链服务属于现代物流业大类,目前,除对危

险品等特种货物的运输代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以外,国家已经取消针对现代物流

业的行政审批,属于完全竞争行业,不存在市场准入、生产规模等方面的限制性

措施。物流作为综合性服务业,其业务涉及运输、仓储、口岸服务、信息处理等

多个领域,具有跨区域、跨部门的特征,因此行业政策关联多个监管部门,行业

管理涉及多个行业协会。目前,行业监管职能主要分散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交通运输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海关总署等职能部门。

现代物流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其主要任务是推动中国物

流业的发展,推动政府与企业采购事业的发展,推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的改革与

发展,完成政府委托交办事项。

2、行业主要政策与法规

现代物流业是串联经济活动中所有供应、运输、生产、流通、库存等业务环

节及相关信息交流的有机系统,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物流效率、

降低物流成本,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国民

经济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陆续出台各类政策与法规,

着力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近年来有关现代物流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及发展纲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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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江苏、浙江、河南、重庆、四川等
6 省(市)组织开展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
点,试点期为 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
相关试点省(市)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关于做好物流
国家发改 的前提下,结合本省(市)实际和物流降本增
降本增效综合改
委、交通运 2019.09 效需要,按照《通知》确定的重点任务,在
革试点工作的通
输部 事权范围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新改革举
知》
措,破除物流降本增效的瓶颈制约;对涉及
国务院相关部门事权、突破现行规章制度和
规范性文件的创新性政策诉求及建议,将定
期汇总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
打造绿色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优化运输结
构,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
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等“公转铁”重点
项目建设。完善航空物流网络,提升航空货
运效率。推进电商物流、冷链物流、大件运
《交通强国建设 中共中央、
2019.09 输、危险品物流等专业化物流发展,促进城
纲要》 国务院
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有机衔接,鼓励
发展集约化配送模式。综合利用多种资源,
完善农村配送网络,促进城乡双向流通。落
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物流组织模式,提高
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新模式、新业
态,加快实现物流活动全过程的数字化,推
进铁路、公路、水路等货运单证电子化和共
享互认,提供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的“一站
《数字交通发展 交通运输 式”物流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加快物流信息
2019.07
规划纲要》 部 平台差异化发展,推进城市物流配送全链条
信息共享,完善农村物流末端信息网络。依
托各类信息平台,加强各部门物流相关管理
信息互认,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物流数据资源
开放共享机制。
选择部分基础条件成熟的承载城市,启动第
一批 15 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培育
《关于推动物流 形成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的
高质量发展促进 国家发改 枢纽运营企业。完善县乡村三级邮政农村物
2019.03
形成强大国内市 委 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
场的意见》 送点建设,提升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加大
重大智能物流技术研发力度,加强物流核心
装备设施研发攻关,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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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化。鼓励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
提下开发面向加工制造企业的物流大数据、
云计算产品
到 2020 年,通过优化整合、功能提升,布局
建设 30 个左右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现代化运
作水平较高、互联衔接紧密的国家物流枢纽,
国家发改 促进区域内和跨区域物流活动组织化、规模
《国家物流枢纽
委、交通运 2018.12 化运行,培育形成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运
布局和建设规划》
输部 营模式先进的枢纽运营企业。到 2025 年,布
局建设 150 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推动全社
会物流总费用与 GDP 的比率下降至 12%左

通过推广现代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
《关于开展 2018 式,培育一批有影响的供应链重点企业,探
中华人民
年流通领域现代 索一批成熟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形成一批行
共和国财 2018.06
供应链体系建设 之有效的重要标准,提高我国供应链的核心
政部
的通知》 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优化升级,促进流通
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到 2020 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
《国务院办公厅 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
关于积极推进供 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培育 100 家左右
国务院 2017.10
应链创新与应用 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
的指导意见》 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
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
到 2020 年,初步实现以供应链和价值链为核
《营造良好市场
心的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
环境推动交通物 国家发改
2016.6 的交通物流企业,建成设施一体衔接、信息
流融合发展实施 委
互联互通、市场公平有序、运行安全高效的
方案》
交通物流发展新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
第十二届
国国民经济和社 流,引导生产企业加快服务环节专业化分离
全国人大
会发展第十三个 2016.3 和外包
第四次会
五年发展规划纲

要》
重点引领企业开展多式联运工程、物流园区
工程、农产品物流工程、制造业物流与供应
《关于加快实施
国家发改 链管理工程、资源型产品物流工程、城乡物
现代物流重大工 2015.8
委 流配送工程、电子商务物流工程、物流标准
程的通知》
化工程、物流信息平台工程、应急物流工程
等 10 个领域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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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鼓励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
《物流业发展中 伸服务,建设第三方供应链管理平台,为制
长期规划 国务院 2014.10 造业企业提供供应链计划、采购物流、入厂
(2014-2020 年)》 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供应链金融以
及信息追溯等集成服务
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开展供应商管理库存
《关于促进商贸 (VMI)、准时配送(JIT)等高端智能化服
物流发展的实施 商务部 2014.9 务,提升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有条件的企
意见》 业可以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供应链集成
服务的第四方物流发展
《关于加快发展 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加快生产制造
生产性服务业促 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重点推进云计算、物
国务院 2014.6
进产业结构调整 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
升级的指导意见》 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
提出涉及税收、土地政策、公路收费、物流
《关于促进物流
管理体制、行业资源整合、技术创新应用、
业健康发展政策 国务院 2011.8
资金扶持以及农产品物流等 9 方面促进物流
措施的意见》
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业内称为“国九条”
全国现代 支持物流企业增强一体化服务能力,深入了
《关于促进制造
物流工作 解制造业物流运作流程和管理模式,全面参
业与物流业联动 2010.4
部际联席 与制造企业的供应链管理
发展的意见》
会议

(三)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现代物流的行业发展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运代理、联运、制造、贸易、信息等产业的复

合型服务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

的深度推进,以及电子商务、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物流的深度融合,物

流业的发展越来越有活力,在生产制造、贸易流通和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我国物流行业发展概况

物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动脉系统,它连接经济的各个部门并使之成为一个有

机的整体,其发展程度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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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物流总额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内消费水平不断提升,较大规模的国际制造业产能

陆续向中国大陆转移,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制造中心和最大的消费市场之

一。在商品流通活动日趋频繁和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双重因素推动下,我国物流业

整体规模不断扩大,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从 2012 年的 177.3 万亿元增加到 2018 年

度的 283.1 万亿元。整体物流行业处于上升阶段。

2012-2018 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统计情况如下图所示(单位:万亿元):




资料来源: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发改委、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全国物流运行情况》

(2)社会物流总费用

我国物流行业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社会物流总费用(包括运输费用、保管

费用和管理费用)也快速增长。2012-2018 年度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从 9.4 万亿

元增长到 13.3 万亿元。从构成情况看,运输费用占社会物流总费用的比重一直

保持在 50%以上,交通运输产业的成本与效率对物流行业具有重要影响。

2012-2018 年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统计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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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发改委、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全国物流运行情况》


通常,“社会物流总费用占 GDP 的比率”这一指标被用来评价整个经济体

中物流效率,指标值越低表示物流效率越高、物流发展水平越高。从上图可知,

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 GDP 的比率从 2012 年度的 19.0%下降到 2018 年度的

14.77%,整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体现出我国物流行业的总体运行效率逐渐提高。

未来,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应用和物流行业专业化、集中化水平日趋提

高,我国物流行业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3)社会货运规模

交通运输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各区域人和货物交流的必然需求,与国民

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企业和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交通与物流基础设

施的规模跨越式增长,以及运输设备技术水平和运输组织模式的创新提高,物流

货运规模得到迅猛发展。在各种运输方式中,铁路、公路及水路货运量占我国总

体货运量的比例保持在 98%以上,其中公路货运量占比超过七成,公路运输仍然

是实现物流活动的主要方式。

2012-2018 年度我国货运规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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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4)仓储规模

仓储环节是物流上下游流程的结合部,是现代物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

物流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物流企业研究和规划的重点。高效合理的

仓储可以加快物资流动的速度、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并可以

实现和强化对资源有效控制和管理。

自商务部 2012 年 12 月印发《关于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来,

各地商务部门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对于仓储业的管理与指导,仓储业的产业规模继

续扩大。加之近几年电子商务、跨境业务的爆发式增长,带来了仓储需求的大量

增加,仓储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2013 年-2017 年,仓储资产总额从 1.69 万亿元

增加到 2.92 万亿元,资产总额增长迅速。

2013-2017 年度我国仓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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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编制的《中国仓储行业发展报告
(2014-2018)》

3、物流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物流业作为重要的服务产业,将面临从追求

规模速度增长向追求质量效益提升的转变,做优存量、推动行业提质增效的要求

使得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化、一体化、自动化成为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的必然趋

势。

网络信息技术升级带动行业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随着信息技术和供应

链管理不断发展并在物流业得到广泛运用,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

实现货物运输过程的自动化运作和高效化管理,提高物流行业的智能化,降低成

本、减少自然资源和市场资源的消耗、实现智能物流,成为行业的普遍共识。

物流行业服务不断向供应链两端延伸,逐渐与制造业建立深度合作。物流企

业从最初只承担简单的第三方物流,逐步拓展到全面介入企业的生产、销售阶段,

并通过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优化企业各阶段的产销决策,物流企业专业化服

务水平和效益显著提高。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更多物流企业向提供供应

链服务方向延伸发展。

因此,未来综合物流将结合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化、一体化、自动化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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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趋势,充分利用新兴信息技术、进一步加深综合物流与制造业的良性互动。

4、电子信息产品行业的发展状况

电子信息产业是使用第三方物流比例较高的行业。电子信息产品具有价值

高、精密度高、结构复杂、品种繁多、定制化等特征,对专业化的第三方综合物

流服务具有较大且严格的需求。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7 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2017

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13.8%,增速比 2016 年加快 3.8 个百

分点,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 7.2 个百分点。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的《2018 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2018 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

同比增长 13.1%,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 6.9 个百分点。其中通信设备制造

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13.8%,电子组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13.2%,电子器件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14.5%,计算机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9.5%,电子信息产业依然取得较快的发展。

截至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之一,进入世界

电子信息产业大国前列,包括富士康企业集团、索尼公司、伟创力公司、台达电

子、光宝科技、大联大控股、罗技公司、仁宝电脑、纬创资通、英业达等在内的

世界知名电子信息行业的品牌商、制造商及零部件供应商等均在中国大陆设立工

厂,同时联想、华为等品牌也逐步成为全球电子信息产品的重要参与者。以联想

集团为例,2011 年成立的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成为联想集团主

要的个人电脑研发和制造基地。不断发展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为相关上下游企业

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

环节。

根据客户所在行业分类,发行人各行业的营业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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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电子信息
82,487.45 93.40% 27.72% 74,904.04 96.50% 26.05% 63,612.25 98.81% 26.30%
行业
其他行业 5,828.59 6.60% 18.88% 2,719.14 3.50% 14.23% 763.61 1.19% 6.35%

合计 88,316.03 100.00% 27.13% 77,623.18 100.00% 25.63% 64,375.86 100.00% 26.06%


(四)行业市场化程度及竞争格局

物流行业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本土物流产业近年来通过兼并重组、战略调

整、联盟合作等多种方式,市场集中度显著提高。截至 2019 年 8 月,我国 A 级

物流企业总数已超过 6,000 家,具有标杆作用的领先物流企业群体不断成长壮大

(数据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与此同时,公司所处的电子信息产品物

流行业亦呈现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的趋势。

物流业虽然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但由于物流企业自身定位的不同,竞争的差

异化也较为明显。国内物流市场绝大多数企业只能提供仓储、运输等较为传统的

物流服务,该类业务的市场进入门槛低,市场竞争激烈。而能够提供一体化综合

物流服务和供应链服务的现代物流服务商较少。从事供应链管理的物流企业在为

客户提供基础的运输、仓储服务之外,还参与到客户供应链管理中,协助客户优

化流程、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此类物流企业能够为客户设计定制化的物流

综合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资源规划、整合和物流综合管理能力,为客户创造更

大的价值,因而此类企业竞争门槛较高。

总体来看,我国现代物流行业竞争状况呈现如下特点:

1、市场竞争主体逐渐多元化

目前国内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包括国有背景物流企业、民营现代物流企业、

生产商贸流通企业下属物流企业以及外资物流企业等。上述主体各有自身的特点

和市场定位,其规模、服务内容以及关注的行业存在较大差别,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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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贸流通企 新兴现代物流企
项目 国有背景物流企业 外资物流企业
业下属物流企业 业


发行人、飞力达、
安吉物流、一汽物
中外运股份有限公 敦豪物流、德国辛 新宁物流、华鹏
流、安泰达物流、
参与者 司、中远海运物流有 克物流、CEVA、 飞、原尚物流、嘉
安得智联科技、青
限公司、华贸物流等 UPS、亚致力等 诚国际、密尔克
岛日日顺物流等
卫、长久物流等


拥有丰富的海外
拥有较强的资金实 主要为股东或内 具有灵活的机制
物流经验和发达
力;物流资产丰富、 部客户提供服务; 和较强的适应性、
优势 的全球物流网络;
物流服务网络更为 资金实力较为雄 服务能力,专注于
丰富的管理和技
全面 厚 特定行业
术经验


中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华贸物流等大型国有背景物

流企业,主要集中在跨境第三方物流、远洋物流等;大型生产、商贸流通企业下

属物流企业也积极向现代物流转型,所服务行业主要集中于汽车物流、家电物流、

化工物流等传统行业;外资物流企业不断进入蓬勃发展的中国市场,看重持续增

长的经济带来的对物流需求的增加,UPS、敦豪物流、德国辛克物流等国际大型

物流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兼并收购、成立中外合资物流公司等方式进入中国市场,

重点通过对国内物流优质企业的收购迅速提升物流服务网络和能力,比如亚致力

收购在国内化工物流领域的重要企业百岁物流、耶路全球公司收购上海佳宇物流

有限公司等。以发行人为代表的新兴现代物流服务企业充分运用自己的比较优

势,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网络等不断赢得客户的信任,并在各自的细分

领域迅速发展。上述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各自在资源、技术、机制、资金、运营管

理等方面的竞争比较优势,积极拓展物流客户资源。

2、市场竞争领域趋于专业化

不同行业在原材料供应、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导致

物流需求各有特点,运作方式各不相同,相互之间物流操作差异很大。现代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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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提供商只有深入掌握所服务行业的特征和规律,才能为其提供高效、优

质的物流服务,也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物流服务市场中形成业内领先的比较优

势并成功向相关行业拓展。大多数物流企业的定位逐渐从普遍服务向行业服务转

变,通过熟悉和掌握行业规律,制定符合行业要求的物流解决方案,与所服务行

业共同发展。

目前,现代物流市场逐步细分、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形成了专注于不同行

业的专业化物流市场,如电子信息产品物流、医药物流、汽车物流、家电物流、

服装物流、冷链物流等。不同的物流细分市场由于各自行业的特殊性,也出现了

一批集中于该行业的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情况如下:

电子信息产品物流:发行人、飞力达、华鹏飞等专业服务提供商成为重要参

与者;

汽车及零部件运输物流:①国内汽车零部件物流市场主要由汽车厂商控股或

参股的大型物流公司占据,包括上海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汽本田物流有限公司、富田-日捆储运(广

州)有限公司、武汉东本储运有限公司、广州风神物流有限公司等;②原尚物流、

长久物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商;

家电物流:专注于家电物流的广州安泰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得智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日日顺物流有限公司等;

化工品物流: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

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等。

3、物流服务企业趋于与制造业的深入联动

物流业与制造业的两业联动是现代第三方综合物流企业实施全程供应链一

体化管理的有效途径。物流企业在为客户提供基础的运输、仓储服务基础上,逐

步加深与制造业客户的联系和合作程度,物流企业逐步深入制造业企业除研发和

生产以外的业务流程的各环节,进行上下游供应链一体化管理,通过整体规划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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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供应链各环节的集成、协同作用,利用信息化工具保证制造业企业产、供、销

各环节物资的有序调配,从而压缩了供应链各环节各种不必要的资源占用,减少

物流成本、优化制造业企业库存管理,实现制造业和物流业的效益共赢。

(五)行业进入壁垒

1、人才壁垒

电子信息产品物流是集运输、仓储、运筹学、信息科学、动态规划和精益生

产等学科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国内电子信息产品物

流行业内拥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较为稀缺,大多数是企业在长期经

营过程中自身培养而成,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取经营所需的大量专业人

才。

2、技术壁垒

电子信息产品具有价值高、精密度高、结构复杂、品种繁多、定制化等特征,

加大了该领域供应链管理的难度。一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产

品在世界范围内流通、生产、销售和消费,电子信息产品的物流活动日益庞大和

复杂;另一方面,电子信息产品具有更新换代周期短、市场价格变化快的特点,

对企业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和适应行业激烈竞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子信息

产品品牌商或制造商面临客户数量多、货物品类广、运输路线分散和仓储条件较

为复杂的现状,需要运用先进的物流设备和信息技术对物流方案进行总体统筹管

理,实现物流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化、一体化、自动化和便捷性、准确

性,从而提高物流效率和质量。

随着现代物流服务业竞争的加剧,物流相关技术将不断升级以应对个性化、

全方位的市场需求。目前,物流技术的自动化、运作管理的信息化、运作流程的

智能化、多种技术和软硬件平台集成化成为现代物流服务业的发展方向。新进入

企业必须掌握和运用物流信息技术,但物流信息系统需要较长时间开发,同时还

需要较大规模的业务量来测试和验证,这对新进入者构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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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壁垒

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尽管不少物流企业采用轻资产运作模式,大大减少

了购置土地、仓库、运输车辆等的投入,但仍需要较大资金投入以配置符合市场

现代化需求的自动化仓储设施、快速分拣设备、网点布局及相关管理信息系统;

此外,现代物流企业还需投入较大量资金引进先进的技术人才并开展物流信息系

统的开发和维护,资金实力较小的企业难以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部分物流

企业由于会参与到客户原材料的采购和商品销售等环节,需要准备充足的流动资

金才能保障其正常运营,因此较强的资金实力是现代综合物流企业实施全程供应

链一体化管理的有力保障。

4、客户资源壁垒

我国物流行业的行业集中度较低,激烈的市场竞争集中体现在优质客户的竞

争。电子信息产品行业的客户主要为联想集团、索尼公司、康宁公司、伟创力公

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大联大控股、罗技公司等品牌商、制造商或零部件供

应商等,优质客户多为世界 500 强企业且对电子信息产品物流活动的安全性、及

时性有较高要求,因此选择物流服务商的条件亦较为严格,不仅要求物流服务商

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广泛的网络布局及安全管理体系,

还要求其响应灵活,能提供定制化的物流解决方案。在选定供应商后,客户还将

通过严格的管理考核机制和激励措施,促进物流服务商提高物流服务质量以更好

地配合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物流业务,最终成为物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伙伴

和价值同盟。为避免高昂的转换成本,客户一旦选定合适的物流供应商就不会轻

易更换,这对拟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客户资源壁垒。

5、物流网络壁垒

电子信息产品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较高,面向的客户广泛且原材料供应商数量

众多,因此物流企业需要建立以物流基地为节点、以运输路径为线路的运输网络,

以便更好的规划物流路线、运输时间,更好的满足客户原材料管理、成品生产、

产品销售、备品备件管理的需求,保证物流服务的安全性、准时性和准确性。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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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通过覆盖广泛的物流网络,物流企业能够实现更科学的货物装载和货物存储,

降低车辆空返率和提升装载率,从而进行有效的成本管理。因此,新进入企业往

往需要投入较大量的资金建设物流基地和运送网络,存在一定的物流网络壁垒。

6、资源整合能力壁垒

物流企业是将制造业企业与原材料供应商、最终消费者有机联合的纽带,其

在参与制造业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环节的全程供应链管理

中能否对物资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合理的设计、规划和控制决定了其能否实

现集成协同式供应链管理,从而获取持续发展的动力。

(六)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影响因素

电子信息产业领域专业物流服务的利润处于现代物流服务行业较高水平。

近年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呈现不断发展的趋势,促进电子信息产业领域专业物

流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如下因素将影响行业的未来利润变动:

1、增值服务能力

物流企业的服务能力特别是增值服务能力的提升能够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

国内大部分物流企业规模相对偏小,实力不强,业务主要停留在基本物流服务上,

利润率普遍较低。拥有大量物流设施、网络覆盖范围较广又具有较强的全程物流

设计及服务能力的大型物流企业能够把信息技术和实施能力相结合,为客户提供

定制化的、一站式的全流程综合物流服务和解决方案,可以获得较好的利润水平。

2、企业经营规模

对于一般的小型物流企业,其管理一般较为分散、运营方式单一,货物仓储、

货物运输、货物配送等无效作业环节较多,造成物流环节上的浪费,管理成本加

大,导致利润水平不高。对于部分大型物流企业,可以运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

货物配载能力、物流过程控制能力等对物流要素进行整合,集中配载多个客户货

物,通过规模化经营有效地降低单位服务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物流服务

从而提升利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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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化水平

物流企业如果进行科学的信息化建设,能够使企业对配送动态进行实时追踪

管理,及时调整物流计划,加强物流各方的沟通协调进而提高物流效率。作为物

流企业的信息中枢,较为完善的信息技术系统能够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物流

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

4、物流成本水平

物流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物流业的整体利润水平。近年来,我国社会物流成

本虽呈现下降趋势,但仍处于较高水平。2012-2018 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

GDP 的比例从 19%下降到 14.77%,物流成本整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但与发达国

家平均水平相比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七)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经济增长奠定物流市场的稳定发展的基础

中国宏观经济增长情况良好,GDP 保持了良好的增长速度。物流业是融合

运输、仓储、货运代理、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国

内生产总值的上升亦会带动物流行业的需求量上升。同时,GDP 的增长带动我

国贸易进出口总值稳定增长,进一步拉动物流行业需求。

(2)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与政策和经济环境有密切关系。当前,我国大力发展物

流业,政府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与落实为引导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监

管环境。2016 年 11 月,商务部等 10 部委印发《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

规划》,提出推进实体商业创新转型、提升流通供给水平、推动消费结构升级、

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促进流通集约化发展、统筹区域城

乡协调发展、加强对外开放合作、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这九项主要任务,并推出

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财政金融支持、调整优化税费政策、优化土地要素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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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以及落实规划推进机制七项保障措施。这

为物流行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3)信息化发展与新技术应用给予行业全新机遇

移动计算技术、数据挖掘技术、智能信息管理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先进技

术的研发和在物联网中的应用扩展,以及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智能标签等自动识

别技术的发展,均为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提升仓储管理、装卸运输、配送发运的

自动化水平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此外,物联网技术应用主要集中在物流运输、

货物配送环节的可视化管理,通过物联网技术可以构建全程监控和可追溯的物流

信息技术系统平台,收集并且监控产品全程产生的物流信息等方面。相关配套技

术的不断发展,构成了供应链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

(4)基础设施完善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国内交通运输业的持续发展为物流行业奠定坚实基础。截至 2018 年年底,

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13.1 万公里,公路总里程 484.65 万公里,内河航道通航

里程 12.71 万公里,港口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 23,919 个,颁证民用航空机场 235

个。2018 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 143.51 亿吨、集装箱吞吐量 2.51 亿集装箱

量,分别比上年增长 2.4%和 5.3%,全国完成铁路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 32,235

亿元。基础交通的逐步完善,可以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资料来

源:《2018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交通运输部)

(5)电子信息行业企业的物流外包需求不断增长

电子信息产品具有价值高、精密度高、结构复杂、品种繁多、定制化等特征,

加大了该领域供应链管理的难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产品在世界

范围内流通、生产、销售和消费,电子信息产品的物流活动日益庞大和复杂;同

时,电子产品具有更新换代周期短,市场价格变化快的特点,对企业快速响应市

场需求变化和适应行业激烈竞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品牌商、制造

商或零部件供应商也面临客户数量多、货物品类广、运输路线分散和仓储条件较

为复杂的现状。基于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考虑,越来越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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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品厂商主动选择把不属于核心业务的物流活动外包出去,为专业服务

于电子信息产品领域的物流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

2、不利因素

(1)物流运营成本高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土地价格以及仓库等租金价格快速上涨,

汽柴油价格高位波动,使得物流企业的业务运营成本不断上升。

(2)物流专业化程度不高

目前,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仍按照传统的物流体系运作,信息化水平较低、

设备较为落后,技术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也有待提升,专业化程度较低未能达到现

代物流的标准,也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专业化、定制化物流需求。我国物流行业

还存在布局不合理、业务分散、无法形成规模经济等问题,物流运行效率仍处于

相对较低水平。

(3)专业人才匮乏

现代综合物流业务的发展需要具备综合能力的专业人才的指导和推动。然而

我国物流行业处于发展阶段,对专业供应链管理人才的培养相对缺乏。而通过企

业内部培育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人才,时间周期长、花费成本高。因此,我国现代

物流行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面临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

(八)行业技术描述、特有的经营服务模式和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与技术特点

现代物流行业的技术特点主要体现在实体物流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实

体物流主要涉及运输、仓储等环节上的通用设备。现代信息技术让“信息流”主

导“物品流”,通过信息化来实现“物流”的标准配置,利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智能交通技术、无线射频技术等现代物流技术,为实现物流过程的跟踪、监控、

管理等提供了技术支撑。而移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技术的发展更是为现代综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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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技术手段。

在物流信息技术领域广泛应用的主要技术情况如下:

(1)条码技术:条码技术是在计算机的应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

自动识别技术,提供了一种对物流中的货物进行标识和描述的方法,是实现 POS

系统、EDI、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的技术基础,是物流管理现代化、提高企业

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的重要技术手段。

(2)射频识别技术:射频识别技术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它通

过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目标对象来获取相关数据,识别工作无须人工干预,可工作

于各种恶劣环境。短距离射频产品不怕油渍、灰尘污染等恶劣的环境,可以替代

条码,射频识别技术应用于物流行业,可大幅提高物流管理与运作效率,降低物

流成本。

(3)卫星技术:利用卫星通信技术开发的全球定位系统能够实现对货车的

调度和货物的追踪管理,使得顾客能够随时通过网络或电话了解到货物目前所处

的位置和所处状态,提高了顾客的服务水平,同时利用 GPS 能够对货物需求和

车辆拥挤的状况做出积极的反应。

(4)物流管理软件:包括订单管理系统(OCS)、仓储管理系统(WMS)、

运输管理系统(TMS)、国际货运管理系统(FMS)、报关管理系统(CDS)等,

一般应用数据库管理技术。

在上述物流行业通信技术基础上,细分行业领域对专业技术还有更进一步的

要求。在电子信息产品物流服务领域,电子信息产品具有价值高、精密度高、结

构复杂、品种繁多、定制化等特征,加大了该领域供应链管理的难度,对各类品

名的包装、堆存以及运输均有不同的技术要求,并且物流过程会受到气候、地形、

道路、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在物流作业过程中,对包装材料、包装

规格、储存、装卸、运输以及消防与防雷、防静电技术等技术均有较高要求。

2、行业特有的经营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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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品厂商为包括发行人在内的电子信息产品物流服务提供商的主

要客户。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技术工艺复杂,配件品种繁多且制造商对于成本

控制、原材料供应及时性、库存管理及库存量等均有严格要求,加大了该行业现

代综合物流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在上述背景下,电子信息产品厂商集中精力专

注于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而将部分甚至全部物流业务外包给符合要求的第三方现

代综合物流企业,以此来降低物流成本并提高管理效率。

现代综合物流企业在制造工厂附近通过自建或者租赁的方式设立中转仓库,

构建以中转仓为节点、以运输路径为线路的物流网络,并提供报关报检等其他增

值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物流技术满足电子信息产品

厂商的综合物流管理需求。

此外,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技术工艺复杂,配件品种繁多且单个产品制造

企业规模相对较大,因此第三方现代综合物流企业通常与电子信息厂商形成较为

稳固的长久合作关系,在长期的合作过中降低交易成本并实现深入的联动和业务

共赢。

3、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物流行业的周期性与所服务行业的周期性基本一致。公司主要服务于电子信

息产品的厂商,近年来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依然

保持良好的行业景气度,使得电子信息产品领域的物流需求市场空间依然较大。

(2)区域性

供应链服务行业的地域性取决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服务的制造业企业的地域

性。伴随国际产业转移,具有区位交通、资金、人力等优势的珠三角及长三角地

区成为国内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地,联想集团、索尼公司等电子信息产

品品牌商、制造商均在上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并吸引大批电子零部件生产商集

聚当地设立工厂,江苏省苏州市更是成为全国重要的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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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装基地。上述企业出于专业化生产的考虑将原材料、生产、产成品物流服务外

包给现代物流服务商,因此华东及华南地区电子信息产品行业的现代物流服务需

求较大。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以及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

施及人力资源水平的提升,电子信息产品相关企业的业务布局拓展到成都、重庆

等内陆区域,上述区域的物流服务需求也不断增加。

(3)季节性

第三方物流的季节性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服务对象的性质和物流企业本身的

性质共同决定。为制造业企业服务的物流企业会受到制造业企业产品的季节性所

影响,业务可能产生季节性波动。电子信息产品物流行业的季节性和下游电子信

息产品制造行业的季节性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电子产品消费高峰期以及电子制造

企业的出货高峰期,会对电子信息产品物流需求形成较大的带动,与发行人所处

的行业、业务模式和客户需求相匹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各季度的收入金额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20,353.78 23.05% 15,953.47 20.55% 12,152.85 18.88%

收入金 第二季度 20,694.29 23.43% 18,121.14 23.35% 15,711.33 24.41%
额 第三季度 22,173.35 25.11% 22,496.56 28.98% 17,623.87 27.38%
第四季度 25,094.62 28.41% 21,052.02 27.12% 18,887.80 29.34%
第一季度 24.87% —— 20.07% —— 19.06% ——
第二季度 26.74% —— 26.09% —— 27.73% ——
毛利率
第三季度 28.80% —— 28.27% —— 28.18% ——
第四季度 27.82% —— 26.64% —— 27.21% ——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上游行业包括提供物流基础支持的交通运输业、房地产行业、提供燃油动力

的石油行业以及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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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行业、交通运输业主要涉及柴油等燃料成本、路桥费及交通运输部门规

定的其他费用,燃油价格、路桥费等因素的变动会对物流企业的运输成本产生重

要影响。房地产行业主要影响物流企业的仓储成本。物流企业通常需围绕业务聚

集区建立或租用仓库,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或租金价格会对仓储成本产生直接

影响。此外,近年来,条形码技术、RFID 技术、GPS 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 IT

技术在物流方案整体设计和流程操作上的应用,不断推动物流行业转型升级,为

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成本节省产生了较大影响。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下游行业非常广泛,包括有货物流通需求的诸多行业。就公司面对的电子信

息产业物流而言,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

行业的景气程度等直接影响电子信息产品物流的市场需求。电子信息产品的市场

需求保持良好的景气度,为相关制造业企业服务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商也将保持

良好的增长。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

环节。公司坚持“科学分工、流程优化、一体化经营”的方针,逐步成长为“以

仓储服务为龙头、货运代理服务为载体”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公司先后

获得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江苏省十佳物流企业等多项殊荣,在物流行业具有一

定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并拥有联想集团、索尼公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

大联大控股、康宁公司、伟创力公司等全球知名电子信息行业客户资源。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1、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飞力达成立于 1993 年,2011 年于国内 A 股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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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一直致力于对进出口通关、运输、仓储管理、流通加工、配送等各个物流

环节的有机整合,为 IT 制造业提供专业化、系统化、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解决

方案。

2、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华鹏飞成立于 2000 年,2012 年于国内 A 股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350)。

华鹏飞是国内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专业物流服务商,主要业务是为知名的电子信

息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具体包括综合物流服务以及由此延伸的供应链商品

销售。

3、深圳综合信兴物流有限公司

综合信兴物流成立于 1995 年,经过多年的稳健发展,综合信兴物流已成为
领先的供应链一站式服务专家,业务涵盖第三方物流、仓储、运输、配送、定制
化物流服务等,并逐步形成了 VMI、电商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三大核心业务。
综合信兴物流在深圳、香港、东莞、上海、北京等地有多个大型现代化物流基地,
配送中心及保税物流平台遍布中国的主要城市,形成了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供
应链服务网络。


(二)竞争优势

1、综合物流服务一体化优势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公司同客户签署一揽子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合同后,根据服务内容和客
户业务特点,针对客户需求设计定制化的现代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充分利用公司
内部对综合物流业务的精细化分工和标准化、系统化的操作流程,通过综合物流
管理平台将为客户提供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进行内部分配和协调管控,最终实现
不同业务环节的协同集成管理和相互带动,以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业务形式满
足客户的综合物流服务要求,为客户提供涵盖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成品物流
及逆向物流等供应链管理全流程服务。


通过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可以更好的增加客户粘性、稳定与客户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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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并强化良好关系,推动公司与客户的共同成长。

2、高标准的定制化服务及服务质量优势

随着现代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物流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必须要为客户提供紧密贴合其业务需求、可以有效降低物流及生产成本的全方

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从而可以使客户专注于主业经营而将物流业务

外包给第三方服务商,实现制造业和物流业的深度联动和业务共赢。公司特别重

视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的质量,一直致力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和

完整方案设计能力。

公司针对客户进行综合物流方案的定制化设计。以仓储服务业务为例,公司

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和业务特点进行仓储物流管理系统的定制开发,使仓储物流

管理系统和客户的生产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为客户原材料采购提供依据,提

高原材料供应的响应速度和生产效率、提升客户的库存管理水平。

在服务方面,公司选用一批训练有素的客服人员并为每个客户指派专门的客

服人员,持续跟进物流服务全过程;在快速响应能力方面,公司已建立了成熟的

市场运作体系,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能快速调集运力资源、仓储资源和人才资源,

根据客户需求定制设计最优的物流方案;在完整方案设计能力方面,公司已为联

想集团、索尼公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大联大控股、康宁公司、伟创力公司

等电子信息行业厂商提供了长期的物流服务,熟悉电子信息行业的物流业务操作

规律,具备足够的实力为客户设计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完

整物流服务方案并实施,让客户能将主要精力集中于自身的核心业务。

此外,公司还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全面

记录、评价物流项目在计划、过程、结算、售后等各个环节的运作成果,持续总

结、改善物流服务质量。

3、流程标准化、分工科学化、管理系统化优势

公司将系统化管理贯彻到公司运营的每一环节,将一体化现代综合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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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每一操作环节进行流程分解,整理出标准化流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标

准的分工作业指导文件,明确各细分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把企业经营战略目标

分解为可操作的工作目标。同时针对为客户提供的一体化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将

服务任务根据具体业务服务的不同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充分运用公司内部标

准化的流程实现“一体化接单—方案整体设计—科学分工—分工运作—服务高效

完成”的业务流程。通过塑造流程标准、科学高效的内部分工,逐步实现公司内

部的系统化管理,使员工的操作规范化、岗位职责明晰化、业务流程标准化。

4、先进的信息技术优势

(1)公司拥有先进的信息技术及物流管理系统

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能较大提升物流运营效率和效益,是现代物流企

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坚持关键程序自行开发的原

则,将全球定位系统(GPS)、条码技术、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现代信息技

术与多年的行业经验结合,自主开发了订单管理系统(OCS)、仓储管理系统

(WMS)、运输管理系统(TMS)、国际货运管理系统(FMS)、报关管理系统(CDS)

等多个作业执行子系统,从而构建了公司的综合物流管理平台。

公司的综合物流管理平台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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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积极搭建物流云平台,更加高效的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及管理

同时,公司顺应物流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积极搭建公司物流云平台,实现综

合物流服务的平台化(利用移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构建物流行业共生的生态系

统)、一体化(通过系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整合的供应链服务和解决方案)、数字

化(提供端到端全链路的实时、共享、透明的可视化管理)、自动化(不断集成

自动化立库、搬运机器人、影像识别等自动化设备,融合网络、硬件、软件多领

域技术实现执行过程自动化)、智能化(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采集的数据,通过

机器学习和科学算法来实现提前预测、实时调度、事后优化)。

(3)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即时在线、简单高效的系统操作体验

随着信息化建设与物流业务的深入融合,公司还开发了核心业务的 APP 系

统,将原 PC 端 WMS、TMS 系统的拣货、出货、对点交接、货物移位、库存查

询、承运司机执行时间等操作进行可视化展示。APP 系统的应用提升了与客户信

息交流效果,有效降低了人员工作量同时也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提升了客户满

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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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 APP 系统如下图所示:




借助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公司的综合物流管理平台和 APP 应用已经形成

了物流业务的强健支撑体系。公司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应用不仅实现了流程制定、

执行跟踪、异常预警及处理等业务的在线监控,还有效整合了订单、查询、运营、

结算等多项功能,大大提高了公司现代综合物流服务质量和成本管理水平,并实

现了部门之间共享数据的统一化、规范化和便捷化,为供应链管理的持续优化积

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料,也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4)专注物流行业的大数据平台


公司经过多年物流行业的深耕积累了大量的营运数据,建立了一套基础数据

模型体系,精准定义出适用物流行业的业务对象、维度、指标,并设计一系列分

析主题用于强化公司经营管理。

公司基础数据模型体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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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良好的服务保障和服务网络优势

公司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并建立了广泛的物

流服务网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服务网点遍布江苏、安徽、上海、广

东、湖北、四川等多个省份,已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物流网络,并在香港、

泰国和德国等部分区域建立公司,形成了便捷高效的集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于一

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以仓储服务业务为例,公司引进先进的 AS/RS 自动化立库、AGV 小车、智

能分拣系统、电子标签分拣货架、自动化标签流水线等自动化、智能化物流设施

装备,并以物联网技术融入 WMS 系统中。自动化立体仓库及自动化配套设施与

制造企业的物流管理、采购、生产部门之间通过电子数据的交换、端到端的信息

化运作有效实现了对库存管理、订单配送、库存呆滞预警等可视化管理,支持客

户电子信息产品实现柔性生产。同时,公司在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通过

RFID、二维码等电子标签技术、高速单证扫描仪的整合,提高了对多品类、小

体积物料的识别、跟踪、定位和分拣的高效率和准确性。

发行人仓储设备情况如下:




公司通过自建或租赁方式获得仓库资源,覆盖华东、华南及西南等全国主要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产业集聚区,能快速调动就近的综合物流服务资源满足客户快

速物流需求。

6、高效率的管理运营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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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了高效率的管理运营优势。公司在货运代理业务

方面利用固定车型运作成熟线路,提高运输管理品质降低运输风险,同时通过提

升车辆周转率降低运输成本获得竞争优势。公司在运力提升方面最大限度地利用

车辆装载能力,在满足客户时效要求的同时对同一线路上不同客户、不同批次或

不同特性的货物进行集拼组合,匹配相适应的车辆并充分利用车辆的空间和载重

能力,提高车辆运营效率并形成规模集拼及精细化配载的双重效应。

7、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积累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公司与诸多国内外知名

的电子信息产品厂商保持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如联想集团、索尼公司、台达

电子、光宝科技、大联大控股、康宁公司、伟创力公司等。公司为上述客户提供

了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有效服务和满足客户的物流业务需求并

逐步得到上述客户认可,逐渐与公司形成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合作逐渐

深入的过程中,公司稳固了自身的业务基础并积累了与制造业客户进行深入联动

和良好互动的业务经验。

8、良好的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为电子信息行业客户提供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服
务质量和技术能力处于先进水平。随着技术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市场的不
断开拓,公司逐步确立了电子信息行业现代综合物流服务领域的优势地位,并凭
借优异的服务质量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赢得了良好的品牌优势。公司从成
立以来获得“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全国优秀报关企业”、“中国外贸出口
先导指数(ELI)样本企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AAAA 级物流企业”、“江
苏省智慧物流示范企业”、“吴江区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良好的品牌优势为公
司的持续发展和市场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9、人才资源优势


高素质的人才资源是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动力之源。公司一直秉持“人力资

源高于一切资源”的理念,通过考核激励、专业培训等措施,凝聚了一批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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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才、业务人才和技术人才。目前,公司的高管与技术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

业经验,对物流行业理解深刻并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先进技术的集成应

用,并具有较强的决断力和执行力,能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从而带领公司沿着

既定的战略方向持续稳健发展。

(三)竞争劣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营业收入每年稳步增长,业务覆盖区域以及业务量规模不

断扩大。与此同时,区域扩张相对应的仓库配套设施建设、软件系统升级维护和

高端物流人才引进所需资金较大。现阶段,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金积累与银行贷

款等方式获取资金支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助于提升发行人资本实力、加速实

现整体业务规模的扩张。


五、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情况

(一)主要服务能力

公司业务量指标如下:

业务量指标 2019 年/2019 年末 2018 年/2018 年末 2017 年/2017 年末

运输货物量(万吨公里) 24,297.38 21,489.15 19,065.69

关(检)业务(万票) 66.56 55.91 48.76

仓库面积(万平方米) 31.53 31.01 26.49
注:运输货物的计价单位包括体积、重量、托盘量、箱数等,发行人根据一定的标准将
上述计价单位换算为重量并作为整体反映运输业务规模的指标

报告期内,伴随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提供现代综合物流服务
的业务量规模也不断增加。


(二)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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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运代理 52,361.20 59.29% 47,624.90 61.35% 43,714.45 67.91%

-运输服务 42,992.09 48.68% 38,116.59 49.10% 34,871.30 54.17%

-关务服务 9,085.52 10.29% 8,995.66 11.59% 8,126.72 12.62%

-国际货代 283.58 0.32% 512.65 0.66% 716.42 1.11%

仓储服务 35,359.54 40.04% 29,205.44 37.62% 19,776.55 30.72%
综合物流服务
87,720.73 99.33% 76,830.35 98.98% 63,491.00 98.63%
小计
场站业务 595.30 0.67% 792.84 1.02% 884.85 1.37%
主营业务收入
88,316.03 100.00% 77,623.18 100.00% 64,375.85 100.00%
合计

(三)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情况

1、销售模式

公司获取业务的途径主要有参加投标、客户推荐、客户询价及公司网站和广

告宣传等。根据客户对物流服务提供商的筛选方式,主要分为招投标及询价两种

模式:

① 客户招投标模式

发行人在取得客户招标信息后,根据客户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对客户所属行

业、产品性质、服务范围、业务规模、赔偿责任等进行分析并组建投标项目小组,

制定项目详细投标时间表及任务分工。招标方对于服务方运作能力、服务报价、

服务标准、服务时效、应急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最终确定中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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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招投标模式下的业务流程如下:




②客户询价模式

客户通过网络或介绍等向发行人进行业务询价,在接收到客户询价信息后,

发行人对客户所属行业、产品性质、服务范围、业务规模、赔偿责任等进行分析

评估,并在评估完成后提供报价单和合约。报价与合约细节与客户达成一致,双

方签订合约即确立正式合作关系。

客户询价模式下的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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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客户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其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1 联想集团 31,433.43 34.15%

2 成都班列 5,972.65 6.49%

2019 年度 3 美团点评 4,208.01 4.57%

4 索尼公司 2,783.41 3.02%

5 台达电子 2,593.56 2.82%

合计 46,991.07 51.06%

1 联想集团 26,806.55 33.20%

2 成都班列 3,644.49 4.51%

2018 年度 3 台达电子 3,394.57 4.20%

4 大联大控股 2,612.63 3.24%

5 光宝科技 2,597.47 3.22%

合计 39,055.71 48.37%

1 联想集团 18,538.75 27.58%

2 成都班列 3,537.14 5.26%

2017 年度 3 台达电子 3,190.30 4.75%

4 大联大控股 2,593.23 3.86%

5 光宝科技 1,964.41 2.92%

合计 29,823.83 44.37%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较为优质,多为全球 500 强企业或境外上市公司。

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不存在向单个客户

的销售比例超过 50%的情况,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人与联想集团相关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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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与联想集团的合作背景和历史

发行人成立初期,凭借位于华东苏州地区的区位优势并利用华东苏州地区较
为丰富的资源和客户需求,向客户提供华东内部及华东-华南等地区运输业务,
并在上述业务开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联想集团作为国内电子信息行
业的重要企业之一,其在华东及华南地区进行零部件采购、成品生产及出口等业
务。凭借在运输领域的优势,公司通过招标方式进入联想集团的供应商体系并建
立业务合作关系,向其提供较为基础的华东-华南干线运输业务。

在提供业务的过程中,公司凭借良好的服务效率、快速响应能力、服务质量
以及不断提升的物流信息技术、逐步建设完善的综合物流管理平台等,逐步在电
子信息行业现代综合物流领域发展壮大,同时也逐步拓展与联想集团的合作范围
和领域并不断深入,在运输业务之外逐步提供仓储服务、关务业务,业务合作机
会不断增加、业务合作内容不断深入,陆续中标获得了香港本地派送业务、联想
集团成品的集拼仓储服务业务、合肥联宝 VMI 仓储服务业务、联想集团手机成
品仓储服务业务、摩托罗拉武汉至香港跨境运输业务等。

凭借对于电子信息行业的深刻理解、综合物流领域的丰富经验和竞争优势以
及对于售后逆向物流领域的深入学习,公司于 2017 年 9 月中标联想集团电脑全
球备品备件仓业务,进一步深入至联想集团售后服务物流领域。

2019 年 11 月,公司积极参加联想集团南方制造基地成品仓储服务的招标。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收到进入第二轮标案的通知。经过三轮评审之后,联想集团采
购管理部门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2)发行人获取联想集团订单的方式和过程

联想集团于 1994 年 2 月在香港上市,为世界 500 强企业和全球领先的科技
实业企业,业务包括智能设备、数据中心、数据智能等业务领域,业务覆盖全球
180 多个国家和地区。联想集团 2017 财年、2018 财年及 2019 财年前三季度的营
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453.50 亿美元、510.38 亿美元、401.37 亿美元。

联想集团作为全球领先的科技实业企业,其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建立了规范的
公司治理、采购管理制度,有着规范、完善及标准的招标及采购流程。联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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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最终的服务供应商,招标时会邀请三家以上行业内知名专业物
流商进行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对基本情况、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响应速度、信
息技术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审后,优者中标。招标完成后,联想集团也会通过非常
严格的业务表现考核体系对中标的专业综合物流商进行考核。

以联想集团电脑全球备品备件仓项目为例:2014 年-2017 年,该项目由 CEVA
实施运作。2017 年该项目重新招标,投标方包括发行人以及 CEVA、DHL、德
迅物流等国际领先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2017 年海晨物流凭借在综合物流服务、
定制化服务、先进的信息技术、良好的服务保障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经联想集
团采购管理部门综合评审后,中标该项目。

以联想集团南方制造基地智能物流项目为例:2019 年 11 月该项目组织招标。
投标方包括发行人以及 CEVA、德迅物流、京东物流、顺丰、安得物流、准时达、
综合信兴等国内外综合物流服务领域优秀企业。截至目前发行人已经收到进入第
二轮标案的通知。经过三轮评审之后,联想集团采购管理部门将根据评审情况确
定中标单位。

3)发行人与联想集团业务的具体类别

公司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公
司同联想集团签署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合同后,根据服务内容和客户业务特点,针
对其需求设计定制化的现代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对综合物流业
务的精细化分工和标准化、系统化的操作流程,通过综合物流管理平台将为客户
提供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进行内部分配和协调管控,实现不同业务环节的协同集
成管理和相互带动,以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关务服务等业务形式满足其综合物
流服务要求。

目前公司已经深度嵌入联想集团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成品物流以及逆向
物流等供应链的全流程。

4)相关收入占联想集团该类业务的比例及份额、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等

① 相关收入占联想集团该类业务的比例及份额

联想集团为香港上市公司(0992.HK)及世界 500 强企业,根据其公布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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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告,2017 财年、2018 财年及 2019 财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453.50
亿美元、510.38 亿美元、401.37 亿美元。

根据联想集团主要子公司出具的书面文件,最近三年内联想集团向发行人采
购物流服务的交易金额,占联想集团当年物流采购金额的比例均低于 5%。

② 公司在开展联想集团业务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在开展联想集团业务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均为国内外综合物流
领域的知名企业。公司凭借在综合物流服务、定制化服务、先进的信息技术、良
好的服务保障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在向电子信息行业知名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
逐步实现了对国际知名物流服务供应商的替代并不断拓展客户资源。

公司面临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 CEVA、DHL、德迅物流、准时达、综合信兴
等,上述主要竞争对手的主要情况如下:

CEVA :基华物流,由两大物流巨头 TNT 物流和 EGL 宏鹰全球物流于 2007
年 8 月合并组成,CEVA 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供应链管理公司之一,全球雇员数量
超过 7.8 万名,业务涉及 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

DHL:全球范围内国际快递、陆地运输以及航空货运市场的领先者,全球知
名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德讯物流:成立于 1890 年、总部位于瑞士,是全球领先的货运代理公司之
一,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

准时达:富士康科技集团唯一授权供应链物流管理平台服务公司,专注制造
业上游从原材料到成品以及下游从成品到终端消费者的全程端到端供应链整合。

综合信兴:成立于 1995 年,经过多年的稳健发展,综合信兴物流已成为领
先的供应链一站式服务专家,业务涵盖第三方物流、仓储、运输、配送、定制化
物流服务等。


联想集团作为世界 500 强企业及香港上市公司,其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建立了

规范的公司治理、采购管理制度,有着规范、完善及标准的招标及采购流程。招

标完成后,联想集团也会通过非常严格的业务表现考核体系对中标的专业综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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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商进行考核。

5)联想集团备品备件库及逆向物流业务

① 联想集团此前备品备件库及逆向物流业务的运作模式,发行人新增前述
业务的背景、获取方式及其规范性

发行人于 2018 年开始为在苏州及香港地区为联想集团笔记本电脑及智能手
机提供全球备品备件仓服务。伴随联想集团在电子信息产品领域规模的不断扩
大,其希望通过建设全球备品备件仓,能够高效、快速的满足全球各地消费者的
售后服务需求。公司获得上述全球备品备件仓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联想集团电脑全球备品备件仓项目(位于苏州):2014 年-2017 年,该项目
由 CEVA 实施运作。2017 年该项目重新招标,投标方包括发行人以及 CEVA、
DHL、德迅物流等国际领先物流服务供应商。海晨物流凭借在综合物流服务、定
制化服务、先进信息技术、良好的服务保障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经联想集团采
购管理部门综合评审后,中标该项目。

联想集团智能手机全球备品备件仓项目(位于香港):2017 年 7 月,联想集
团提出将位于香港的摩托罗拉品牌智能手机备品备件仓(原由全球货运负责)和
位于深圳的联想品牌智能手机备品备件仓(发行人运作)进行整合。海晨物流凭
借在综合物流服务、定制化服务、先进信息技术、良好的服务保障和成本等方面
的优势,经联想集团采购管理部门综合评审后,中标该项目。

公司凭借上述综合竞争优势,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契合联想集团建设
全球备品备件仓的业务需求,并成功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上述项目,业务获得方
式规范。

② 对发行人货运、仓储及关务等其他业务收入的带动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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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标上述全球备品备件仓业务,根据中标结果以及签署的相关合作协
议,公司可为联想集团提供与该备品备件仓相关的货物运送(运输业务)、进出
综合保税区(关务业务)以及备品备件的新品入库、新品出库、装卸、整机拆件、
序号扫描、不良品作业等服务(仓储服务业务)。运输业务、关务业务及仓储服
务业务相互促进,共同构成发行人一体化现代综合物流业务。

③ 相关业务运作模式、定价及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业务或发
行人其他仓储业务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合理性;

A、发行人提供备品备件仓业务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于 2018 年开始在苏州及香港地区为联想集团笔记本电脑及智能手机
业务提供全球备品备件仓服务。随着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通过在售后
服务领域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增值服务成为增强客户粘度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
要方式,因此诸多 IT 电子品牌商在主要销售区域建立备品备件分拨中心,以此
满足日益增加的销售规模带来的售后服务问题。备品备件仓业务主要适用于电子
信息行业等行业中的领先企业,该类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市场销售存量较高、
产品型号相对较多,且对售后服务非常重视。

综上所述,电子信息行业中建立备品备件仓业务的企业多为大型电子信息产
品的品牌商。截至目前,发行人除为联想集团提供备品备件仓业务之外,未为其
他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提供同类服务。

B、相关业务运作模式、定价及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业务或发
行人其他仓储业务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合理性

I、发行人备品备件业务模式、定价及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类
似业务的比较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在其披露的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报告中,均未详
细披露备品备件业务的业务模式、开展情况、主要客户、定价原则、毛利率情况。

II、发行人备品备件业务模式、定价及毛利率水平与发行人其他仓储业务的
比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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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向联想集团提供的备品备件业务,和公司向联想集团及其他客户提供的
VMI 仓储服务、HUB 仓储服务相比,在运作模式、定价及毛利率等方面存在一
定的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a)具体业务运作模式方面:公司该项全球备品备件仓业务,涉及新品入
库、新品出库、装卸、整机拆件、序号扫描、不良品作业等服务,与 VMI 仓储
服务业务、HUB 仓储服务业务相比,售后服务的特点导致发行人提供的备品备
件服务具有进出频次更高、零部件众多、增值服务量更大等特点,对综合物流服
务提供商的 WMS 业务系统、AS/RS 自动化立库、智能分拣系统、电子标签分拣
货架、自动化标签流水线等软硬件设备以及对电子信息行业作业模式的经验和了
解,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b)定价原则方面: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备品备件仓业务,和其他仓
储服务业务一样,根据中标结果签署的协议中约定了相关服务的价格。

(c)毛利率方面:联想备品备件仓是联想集团电脑和智能手机全球维修备
品备件仓,其业务具体业务运作模式和其他仓储业务存在一定的差异,属逆向物
流的范畴。公司在和国内外综合物流领域知名企业的竞争中,凭借在综合物流服
务、定制化服务、先进信息技术、良好的服务保障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经联想
集团采购管理部门综合评审后,中标该项目。


由于全球售后服务的特点,使得该项业务具有进出频次高、零部件多、发往

国家和地区多等特点,从而导致增值服务业务收入金额相对较高。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为联想集团提供备品备件仓业务实现的增值服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4,964.25 万元、7,046.74 万元,在增值服务量大、增值服务收入金额较高的情况

而仓租物业成本、摊销折旧成本等仓储服务业务成本相对较为固定的情况下,备

品备件业务所在仓库的毛利率相对较高。

6)发行人与联想集团各类业务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发行人通过招标方式获得联想集团的业务,业务取得过程具有规范性;价格

系根据招标结果签署的协议中约定;发行人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价格,与向联想

集团提供服务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联想集团向发行人采购价格与向第三方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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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价格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价格合理。联想集团不存在向发行人进行利益输

送的情形。

(3)发行人与美团点评

1)发行人开拓美团点评客户的原因及与美团点评的具体业务合作情况

① 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情况良好,为进一步拓展其他行业现代综合物流业务
奠定了基础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
环节。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64,375.85 万元、77,623.18 万
元、88,316.03 万元,2018 年、2019 年分别同比增长 20.58%、13.78%,主营业
务整体增长情况良好,为进一步拓展其他行业现代综合物流业务奠定了基础。

② 在主营业务增长情况良好的基础上,开拓其他行业的现代综合物流业务,
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行业结构、降低对单一行业的依赖,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信息行业业务实现收入金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98.81%、96.50%、93.40%,占比较高。为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发行
人希望充分利用丰富的仓储资源、现代物流业务领域的丰富经验和高标准作业流
程,在充分调研、严格选择的基础上,逐步拓展现代综合物流新的应用领域和新
的优质客户资源,以便进一步优化行业结构,降低对单一电子信息行业的依赖,
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

③美团点评为香港上市公司、国内领先的生活服务类企业,客户资源较为优


美团点评为中国领先的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平台,业务覆盖全国主要县区市。
2018 年 9 月 20 日美团点评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690.HK),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美团点评实现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405.88 亿港币、744.43
亿港币、1,089.20 亿港币并于 2019 年实现盈利。美团点评于 2018 年在全国主要
城市推出了深入餐饮产业链上游的一站式餐饮供应链平台,主要为平台上餐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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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提供生鲜产品以及其他生活类产品的配送服务。

发行人充分利用丰富的仓储资源、现代物流业务领域的丰富经验和高标准作
业流程,于 2018 年 6 月开始在苏州、成都、合肥、深圳等地为美团点评提供仓
储服务及相应运输服务。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向美团点评提供现代综合物
流服务实现收入金额分别为 1,861.88 万元、4,208.01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2.40%、4.76%。

2)对成立不久的供应商进行仓储服务外包的合理性、必要性

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严格和完善的供应商遴选制度,多渠道、
多途径遴选合格供应商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动态化管理。供应商遴选制度的
建立及有效执行保证了发行人现代综合物流服务的及时、稳定及高效。

2018 年发行人新增美团点评客户,该公司货物主要为生活用品,与原有的
电子信息行业仓储服务业务执行模式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货物内容不同(主要
为生活日用品)、时效性要求高(部分生活日用品要求当天进出)、工作时间特殊
(一般下半夜工作)、操作相对较为简单等。

为满足上述业务要求,发行人在业务所在地灵活选择在服务能力、服务时效、
成本报价等可以满足美团点评业务要求的外包服务供应商,其中部分供应商成立
时间相对较短。

该部分成立时间较短的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主要股东或管理人
员均具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在服务能力、服务时效、成本报价等方面可以满
足发行人的业务要求。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增长情况良好的基础上,开拓其他行业的现代

综合物流业务,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行业结构、降低对单一行业的依赖,增强公司

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美团点评为优质客户资源,商业信用条件较好。鉴于

美团点评仓储服务业务内容、模式和以往电子信息行业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公

司在严格选择的基础上,新增选择了部分供应商。部分供应商成立时间相对较短,

主要负责人员均具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可以有效满足发行人的业务要求。上述

事项和发行人对成立不久的供应商进行仓储服务外包具有合理性、必要性;美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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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的收入贡献比例占比相对较低,上述事项和发行人的经营定位不存在冲突。

发行人将物流服务对象扩展到其他行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智能供应链管

理解决方案。


六、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运代理 40,515.84 62.96% 37,284.17 64.59% 34,669.48 72.84%

-运输服务 37,353.53 58.05% 33,833.95 58.61% 30,790.09 64.69%

-关务服务 2,903.40 4.51% 2,962.32 5.13% 3,194.83 6.71%

-国际货代 258.92 0.40% 487.90 0.85% 684.57 1.44%

仓储服务 23,385.73 36.34% 19,907.33 34.49% 12,305.01 25.85%
综合物流服
63,901.58 99.30% 57,191.50 99.08% 46,974.49 98.69%
务小计
场站业务 450.71 0.70% 533.67 0.92% 623.65 1.31%
主营业务成
64,352.29 100.00% 57,725.18 100.00% 47,598.14 100.00%
本合计

2、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1 苏州润富物流有限公司 3,076.38 6.05%

2 苏州佳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2,192.01 4.31%
2019 年
3 骉鑫物流 2,113.29 4.16%

4 深圳市天达穗港货运有限公司 1,922.62 3.78%

5 赤湾东方物流 1,915.28 3.77%

合计 11,219.59 22.06%

2018 年 1 苏州润富物流有限公司 2,356.79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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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度 2 骉鑫物流 2,221.27 5.15%

3 创进运输公司 1,918.75 4.45%

4 合肥申祥 1,736.22 4.02%

5 赤湾东方物流 1,599.41 3.71%

合计 9,832.44 22.78%

1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2,208.46 6.39%

2 合肥申祥 1,860.97 5.38%
2017 年
3 骉鑫物流 1,677.35 4.85%

4 创进运输公司 1,653.90 4.79%

5 赤湾东方物流 1,459.50 4.22%

合计 8,860.19 25.64%


本公司无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的 50%的情况。发行人、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3、购买保险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购买物流商业保险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已购买相关物流商业保险,可以有效减少上述诉讼或者潜在纠纷对发

行人带来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的主要物流商业保险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保险期间 险种 保额

1 2016 年 8 月-2017 年 8 月 物流责任险 1,800.00

2 2017 年 8 月-2018 年 8 月 物流责任险 2,000.00

3 2018 年 8 月-2019 年 8 月 物流责任险 5,000.00

4 2019 年 8 月-2020 年 8 月 物流责任险 5,000.00

5 2016 年 8 月-2017 年 8 月 财产一切险 295,370.00

6 2017 年 8 月-2018 年 8 月 财产一切险 338,230.00

7 2018 年 8 月-2019 年 8 月 财产一切险 371,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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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9 年 8 月-2020 年 8 月 财产一切险 371,207.00

上表中,物流责任险系为减少运输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从而给公司
造成的损失的保险。由于运输过程环境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公司可能在运输过
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延迟交付、货物损毁等情形的发生并因此遭
到客户或第三方索赔。公司通过购买物流责任险,可有效减少开展运输业务过程
中发生意外事故给发行人带来的损失和不利影响。一般情况下,公司的业务规模
越大,则购买商业保险的保额也相对较大。报告期内伴随发行人运输业务规模的
不断扩大,购买物流责任险的保额也相应增加,发行人购买的物流商业保险保额
与其业务量变化具有合理的匹配关系。

上表中,财产一切险的标的包括发行人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及保管的室内
存货,随着发行人仓储服务业务的稳步增长,其保管的室内存货价值增加,相应
增加了保额。总体而言,发行人购买的财产一切险保额与其业务量变化具有合理
的匹配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在保险期限内的上述保险情况如下:

序号 保险期间 险种 保额 保险公司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1 2019.8-2020.8 物流责任险 1,500.00 万元,累计事故赔
股份有限公司
偿限额为 5,000.00 万元
总保额 371,207.00 万元,其
中机器设备 2,300.00 万元,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2 2019.8-2020.8 财产一切险
房屋建筑 9,657.00 万元,室 股份有限公司
内存货 359,250.00 万元

(2)发行人获得保险理赔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运输业务过程中产生了部分交通事故意外事件。发行人根
据与保险公司签署的物流责任险相关协议,积极配合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资料、货
物残值鉴定等工作。鉴于承运货物主要为电子信息行业的精密零部件或产品,部
分事故中涉及残值鉴定、所需时间较长且涉及诉讼,因此公司报告期内获得的保
险理赔金额相对较低,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 0.98 万元、13.93 万元、49.49 万元。


发行人(原告)与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因天马微物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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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赔偿所引发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已于 2020 年 4 月 2 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

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编号:(2018)沪 0101 民初 5978 号),一审判决被告于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保险理赔款 419.22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中。


七、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32,747.10 7,219.08 25,528.02

专用设备 5,087.72 3,123.39 1,964.33

运输车辆 3,741.24 3,183.96 557.28

电子设备及其他 2,048.70 1,333.05 715.65

合计 43,624.76 14,859.49 28,765.28


1、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房屋产权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屋产权证号 位置 所属企业
(m2)
苏(2016)吴江区不 松陵镇吴江经济开发区泉
1 9,525.52 海晨物流
动产权第 9002089 号 海路 111 号
苏(2016)吴江区不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
2 31,668.83 海晨物流
动产权第 9002031 号 路 2088 号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
皖(2018)肥西县不
3 路 3188 号安徽海晨综保物 11,409.84 安徽综保
动产权第 0018989 号
流有限公司 1#保税仓库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
皖(2018)肥西县不
4 路 3188 号安徽海晨综保物 11,409.84 安徽综保
动产权第 0018988 号
流有限公司 2#保税仓库
双房权证监证字第 公兴街道仓储横一、二路
5 24,978.77 成都综保
1274976 号 1-49 号 1 栋 1 层 1 号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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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序号 房屋产权证号 位置 所属企业
(m2)
栋1层1号

公兴街道邵家店社区仓储
双房权证监证字第 横 二 、 三 路 101-199
6 49,333.28 成都综保
1373349 号 号,102-200 号 5 栋 1 楼 1 号
及3栋1楼1号
双房权证双权字第 公兴镇仓储横一、二路
7 19,617.01 成都综保
0468354 号 50-85 号 4 栋 1 层 1 号
粤(2018)深圳市不 南山区兴海大道信利康大
8 270.18 海晨供应链
动产权第 0172185 号 厦 13A
粤(2018)深圳市不 南山区兴海大道信利康大
9 272.54 海晨供应链
动产权第 0170169 号 厦 13G
粤(2018)深圳市不 南山区兴海大道信利康大
10 239.40 海晨供应链
动产权第 0170137 号 厦 13H
注:关于上述房屋所有权的他项权利情况如下:发行人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泉海路 111
号的房地产已被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为发行人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最高债权限额本金为 1,100 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建筑名称 建筑位置 土地证号 权利人
双流县公兴街道邵家店 双国用(2014)第 9261
1 综合楼 成都综保
社区 号

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 14,890.71 平方米,截至目前上述房屋产权证明正在办

理取得过程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梁晨、杨曦出具承诺: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及

上市前自有物业产权存在瑕疵等导致出现任何纠纷或者需要搬迁或需要缴纳罚

款,致使发行人业务经营、日常业务经营产生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

连带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一切相关费用,以确保

不会因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2、租赁的主要房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租赁了部分仓库用于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并租赁少量房产

用于办公用途。截至 2020 年 5 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仓库租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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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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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合同期限
(平方米)
深圳能健恒商贸发展有
1 海晨物流 福田保税区能建恒仓(A 栋) 3,680.00 2020/1/1-2020/12/31
限公司
吴江中新物流投资开发
2 海晨物流 吴江综保区内 25,200.00 2018/12/1-2020/11/30
有限公司
常州武进区阳湖西路 66 号武
启星(常州)物流有限公
3 常州海晨 进出口加工区内的保税仓北 2,700.00 2020/1/1-2020/12/31

侧 C2、南侧 C1 部分
常州武进区阳湖西路 66 号武
江苏武进出口加工区投
4 常州海晨 进综合保税区保税仓库 E2 南 7,753.35 2020/1/1-2020/12/31
资建设有限公司
侧及北侧部分
常州武进区阳湖西路 66 号武
江苏武进出口加工区投
5 常州海晨 进综合保税区内 E1 保税仓库 5,291.00 2020/1/1-2020/12/31
资建设有限公司
西部分
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 合肥出口加工区内一、二、四、
6 合肥海晨 53,269.79 2020/1/1-2022/12/31
限公司 五、六号仓库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康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
7 深圳海晨 路 1 号华南国际物流中心 7 号 4,200.00 2018/7/28-2020/7/27
有限公司
仓 1 楼(自东向西)第 4 单元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中海仓库
深圳市吉链供应链管理
8 深圳海晨 一楼南区、第四层南区、第四 4,300.00 2019/6/1-2020/6/30
有限公司
层北区仓位
北海市工业园区吉林路以东、
9 海晨供应链 广西三诺电子有限公司 龙头江水库以北三诺智慧产 13,000.00 2018/7/18~2021/7/17
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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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面积 合同期限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康 (平方米)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
10 深圳海晨 路 1 号华南国际物流中心 3 号 8,313.00 2019/11/1-2021/10/31
有限公司
仓 1 楼 1、2 单元
珠海市沣泰隆策划管理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北
11 海晨供应链 6,345.00 2019/04/20-2020/12/19
有限公司 二路 18 号 A 区 03/04 区域
新界元朗大生围 DD104 LOT
3719Q1CRP, 3719JRP,
12 香港海晨 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98,148.00 平方尺 2017/10/1-2020/9/30
3719J4RP, 3719J2RP &
3719J1ARP
GOODMAN DCC
香港新界荃湾杨屋道 188 号达
13 香港海晨 INVESTMENTS 16,471.00 平方尺 2019/2/1-2022/1/31
力货柜中心 21B
LIMITED
新界元朗大生围丈量约份第
104 约,地段编号 3719 S.0,
3719 S.P ss.4,3719 S.PRP,
14 香港海晨 世群有限公司 56,861.00 平方尺 2018/1/1-2021/12/31
3719 S.P ss.1 S.B,3719 S.P ss.2
S.A, 3719 S.P ss.1 RP 及 3719
S.P ss.2 RP
No.88/66, 88/67, 88/68, 88/70
located on the Land Title Deed
Nos.4495 , at Moo 15
Finansa Public Company
15 泰国海晨 Bangsaothong Sub-District, 4,332.00 2018/7/16-2021/7/15
Limited
Bangsaothong District,
Samutprakarn Province,
Thai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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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面积 合同期限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康 (平方米)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 路 1 号华南国际物流中心 7 号
16 深圳海晨 4,282.43 2020/4/1-2023/3/31
有限公司 仓 1 楼(自东向西)第 2、3
单元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蓝花道 5 号
深圳市吉链供应链管理
17 海晨供应链 中海物流海福仓库第二层北 3,319.56 2020/3/15-2021/3/14
有限公司
区、第五层南区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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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报告期内自有及租赁的仓库均不存在权属纠纷。截至目前发行人租赁
的仓库中,极少量仓库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租赁仓库中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
出租方未出具有权出租声明的仓库合计面积为0.10万平方米,占发行人自有仓库
及租赁仓库合计面积的比例为0.31%。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收入、利润及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为客户提供包括运输、仓储及关务服务在内的现代综合物流服
务,报告期内仓储服务业务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72%、
37.62%、40.04%;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或出租方未出具有权出租声明的仓库合
计面积较小且占发行人自有及租赁仓库面积的比例很低,不属于发行人仓储服务
业务收入主要来源的相关仓库,对发行人收入、利润及生产经营不会存在重大不
利影响。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梁晨、杨曦也就租赁仓库存在产权瑕疵情形出具了
及时、无条件、连带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一切相
关费用的承诺函。

综上所述,发行人租赁的仓库中部分存在一定的产权瑕疵但是面积较小、占
比较低,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收入利润、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专用设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自有的专用设备原值 5,087.72 万元,其中
分项原值在 5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原值合计为 2,956.45 万元,占发行人专用设
备总额的 58.11%,构成发行人的重要专用设备,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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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摊销年限
专用设备名称 用途 购入原值 购入/转固时间 供应商名称 累计折旧 净值
(年)
盟立自动仓储系统 仓储及研发 1,512.82 2013 年 3 月 盟立自动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 970.10 542.72
重型货架 仓储 368.97 2018 年 1 月 苏州佳德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5 134.37 234.60
SMT 自动化高架输送机系统 A 仓储 184.62 2014 年 11 月 盟立自动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 89.15 95.47
流利式分拣设备 仓储 113.04 2018 年 12 月 苏州佳德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10 10.74 102.30
4#库 ABEF 区货架 仓储 107.01 2017 年 6 月 上海鼎虎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5 101.66 5.35
SMT 自动化高架输送机系统
仓储 92.31 2014 年 6 月 盟立自动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 48.23 44.08
B
上海鼎虎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分公
货架 仓储 89.00 2012 年 1 月 5 84.55 4.45

货架 仓储 88.89 2013 年 10 月 苏州鼎虎科技有限公司 5 84.45 4.44
货架 仓储 88.89 2013 年 10 月 苏州鼎虎科技有限公司 5 84.45 4.44
FRU 备件仓横梁式货架 仓储 70.15 2018 年 10 月 锐记货架(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5 15.55 54.60
货架 仓储 68.00 2012 年 3 月 投资入股 5 64.60 3.40
上海鼎虎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分公
货架 仓储 61.38 2012 年 3 月 5 58.31 3.07

流利式分拣设备 仓储 60.34 2018 年 11 月 揭阳市揭东区锐记货架有限公司 10 6.21 54.13
上海鼎虎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分公
流利式分拣设备 仓储 51.03 2013 年 7 月 10 31.12 19.91

合 计 2,956.45 - - - 1,783.47 1,1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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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证号 位置 面积(m2) 取得方式 用途 所属企业 使用期限
苏(2016) 吴 江经 济
吴江区不动 技 术开 发 工业用 至 2056 年 6
1 14,946.00 出让 海晨物流
产 权 第 区 泉海 路 地 月 25 日
9002089 号 111 号
苏(2016) 松 陵镇 吴
吴江区不动 江 经济 开 工业用 至 2053 年 7
2 40,289.70 出让 海晨物流
产 权 第 发 区庞 金 地 月 28 日
9002031 号 路 2088 号
苏(2018) 吴 江经 济
苏州市吴江 技 术开 发
仓储用 至 2064 年 1
3 区不动产权 区 云联 北 13,712.80 出让 海晨物流
地 月 14 日
第 9121426 路 西侧 庞
号 金路东侧
合 肥经 济
开 发区 云
皖(2018) 谷路 3188
肥西县不动 号 安徽 海
4
产 权 第 晨 综保 物
0018989 号 流 有限 公
司 1#保税
仓库 工业用 至 2063 年 7
32,262.86 出让 安徽综保
合 肥经 济 地 月9日
开 发区 云
皖(2018) 谷路 3188
肥西县不动 号 安徽 海
5
产 权 第 晨 综保 物
0018988 号 流 有限 公
司 2#保税
仓库
双 国 用 双 流县 公
工矿仓 至 2064 年 10
6 (2014)第 兴 街道 邵 69,902.57 出让 成都综保
储用地 月 21 日
13796 号 家店社区
双 流区 公
双 国 用 至
兴 街道 邵 仓储用
7 (2013)第 34,311.86 出让 成都综保 2063 年 5 月 9
家店村 8、 地
12881 号 日
9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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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土地证号 位置 面积(m2) 取得方式 用途 所属企业 使用期限
双 流区 公 仓储用
双 国 用 至
兴 镇邵 家 地(海关
8 (2012)第 29,831.59 出让 成都综保 2062 年 6 月
店村 8、9 保税仓
12955 号 20 日
社 库)
双 国 用 双 流县 公 至
商务金
9 (2014)第 兴 街道 邵 3,373.32 出让 成都综保 2053 年 2 月
融用地
9261 号 家店社区 20 日

安徽综保与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签署《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安徽海晨以出让的方式购得位于面积为 33,275 平方
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2019]15-1 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
年限为 50 年。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安徽综保已支付上述土地出让价款,并正在办理
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自主申请方式取得了
8 项商标,该等商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产权纠
纷或潜在产权纠纷的情况。发行人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号 注册人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计算机软件咨询; 云计算;
计算机程序和数据的数据
转换(非有形转换); 计算
2016.12.28~ 机编程; 计算机软件设计;
1 18417283 发行人 42
2026.12.27 计算机软件更新; 计算机
软件维护; 计算机系统设
计; 计算机软件安装; 软件
运营服务(SaaS);
搬运; 卸货; 货物递送;货
2016.12.28~ 运; 运输; 货物发运;贵重
2 18417012 发行人 39
2026.12.27 物品的保护运输;货运经纪;
运输预订; 商品打包
卸货; 货物递送; 货运; 运
2016.12.28~ 输; 货物发运; 贵重物品的
3 18416977 发行人 39
2026.12.27 保护运输; 货运经纪; 运输
预订; 商品打包; 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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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注册号 注册人 图案 类别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进出口代理; 替他人推销;
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
提供在线市场; 市场营销;
商业管理咨询; 为第三方
汇晨 2017.10.14~
4 21029683 35 进行商业贸易的谈判和缔
国际 2027.10.13
约; 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
息; 广告; 为零售目的在通
讯媒体上展示商品; 寻找
赞助;
进出口代理; 替他人推销;
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
提供在线市场; 市场营销;
商业管理咨询; 通过网站
汇晨 2017.10.14~
5 21029695 35 提供商业信息; 广告; 为零
国际 2027.10.13
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
商品; 寻找赞助; 为第三方
进行商业贸易的谈判和缔
约;
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
处);备办宴席;咖啡馆;
汇晨 2020.02.07~ 餐厅;饭店;酒吧服务;活
6 38520699 43
国际 2030.02.06 动房屋出租;出租椅子、桌
子、桌布和玻璃器皿;烹饪
设备出租;茶馆
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
处);备办宴席;咖啡馆;
汇晨 2020.02.21~ 餐厅;饭店;酒吧服务;活
7 39008776 43
国际 2030.02.20 动房屋出租;出租椅子、桌
子、桌布和玻璃器皿;烹饪
设备出租;茶馆
广告;广告代理;计算机文
档管理;替他人推销;计算
汇晨 2020.02.21~ 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
8 39019861 35
国际 2030.02.20 片制作;点击付费广告;通
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广告
设计;广告策划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50 项中国境内软件
著作权,均为原始取得且该等专利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
制,以及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登记日期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年.月.日)
海晨网上下单查询系
1 2013SR042700 发行人 2013.05.09
统V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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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年.月.日)
海晨物流客户关系管
2 2013SR042728 发行人 2013.05.09
理系统V1.0
海晨物流仓库管理系
3 2013SR043174 发行人 2013.05.10
统V3.6
海晨物流企业系统集
4 2013SR043455 发行人 2013.05.13
成系统V2.0
海晨企业数据对接系
5 2013SR043457 发行人 2013.05.13
统V2.1
海晨陆运进口可视化
6 2013SR043460 发行人 2013.05.13
系统V2.0
海晨物流订单管理系
7 2013SR043492 发行人 2013.05.13
统V2.0
海晨物流运输管理系
8 2013SR043766 发行人 2013.05.13
统V2.1
海晨质检系统软件
9 2013SR043767 发行人 2013.05.13
V2.3
海晨物流邮件预警系
10 2013SR043836 发行人 2013.05.14
统V1.0
海晨物流关务管理系
11 2013SR044139 发行人 2013.05.14
统V2.0
海晨物流场站管理系
12 2014SR176767 发行人 2014.11.20
统V2.0
海晨物流联想GTNX
13 2014SR177465 发行人 2014.11.20
系统V1.2
海晨物流成本核算系
14 2015SR134082 发行人 2015.07.15
统软件V2.0
海晨物流联宝VMI业
15 2015SR134191 发行人 2015.07.15
务系统软件V3.8
海晨物流运输及电子
16 2015SR215612 发行人 2015.11.09
签收系统软件V1.0
海晨物流报关单证优
17 2015SR216980 发行人 2015.11.10
化系统软件V2.0
海晨物流仓库作业
18 2015SR216984 APP无纸化系统软件 发行人 2015.11.10
V1.0
海晨物流账单自动化
19 2015SR216988 发行人 2015.11.10
系统软件V1.0
海晨物流仓储移动终
20 2015SR216992 发行人 2015.11.10
端系统软件V1.0
海晨物流联想MBG
21 2016SR032931 发行人 2016.02.18
VMI系统软件V1.0
海晨物流联想PCG
22 2016SR032938 Control Tower系统软 发行人 2016.02.18
件V1.0
海晨物流BI商业智能
23 2018SR122908 发行人 2018.02.24
系统V3.0
海晨物流全球备件仓
24 2018SR122685 发行人 2018.02.24
FRU系统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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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年.月.日)
海晨物流车和家汽车
25 2018SR117948 发行人 2018.02.23
物流系统V1.0
海晨物流联想SCCT
26 2018SR122913 发行人 2018.02.24
系统V1.0
海晨物流核注清单系
27 2018SR991607 发行人 2018.12.07
统V1.0
海晨物流三诺仓库管
28 2018SR988563 发行人 2018.12.07
理系统V1.0
海晨物流三诺广告牌
29 2018SR988508 发行人 2018.12.07
系统V1.0
海晨物流CRM系统
30 2018SR984364 发行人 2018.12.06
V1.0
海晨物流香港本地派
31 2018SR1000199 发行人 2018.12.11
送系统V1.0
海晨物流仓库物料共
32 2018SR1000192 发行人 2018.12.11
享系统V1.0
海晨物流电子广告牌
33 2018SR918505 发行人 2018.11.16
系统软件V1.0
海晨物流备件质检系
34 2018SR910307 发行人 2018.11.14
统软件V1.0
海晨物流核销管理系
35 2018SR907970 发行人 2018.11.14
统软件V1.0
海晨物流包装管理系
36 2018SR764001 发行人 2018.09.20
统软件V1.0
海晨物流报关对接管
37 2018SR966142 发行人 2018.12.03
理系统软件V1.0
海晨物流城配管理系
38 2019SR0248805 发行人 2019.03.14
统V1.0
海晨物流GPS跟踪管
39 2019SR0248226 发行人 2019.03.14
理系统V1.0
海晨物流跟踪平台系
40 2019SR0248811 发行人 2019.03.14
统V1.0
海晨物流金关二期与
41 2019SR1432833 发行人 2019.12.26
海关对接系统V1.0
海晨物流WMS与CDS
42 2019SR1433624 发行人 2019.12.26
对接系统V1.0
海晨语音分拣系统
43 2016SR113788 合肥海晨 2016.05.21
V1.0
海晨仓库出库信息化
44 2016SR114718 合肥海晨 2016.05.23
管理系统V1.0
海晨仓储APP调度系
45 2016SR115009 合肥海晨 2016.05.23
统V1.0
海晨仓储综合调度平
46 2016SR116712 合肥海晨 2016.05.24
台V1.0
海晨p2scm供应链管
47 2016SR116725 合肥海晨 2016.05.24
理系统V1.0
海晨物流分拣Web3D
48 2016SR118020 合肥海晨 2016.05.25
监控软件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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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年.月.日)
物流信息监控系统软
49 2016SR208870 合肥海晨 2016.08.08
件V1.0
物流运输管理应用软
50 2016SR208872 合肥海晨 2016.08.08
件V1.0

4、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了 3
项授权专利,该等专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产权
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号 类型 (年.月.日)
一种带有升降架的物流
1 发行人 发明 201810803790.5 2018.07.20
管理平台及其使用方法
一种基于富网络属性路
2 发行人 发明 201310027566.9 2013.01.21
网的物流配送方法
一种物流交叉带分拣机
3 发行人 发明 201710269245.8 2017.04.24
自动供包系统及其方法


八、发行人业务经营许可及特许经营权

(一)业务经营许可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
综合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企业零部件采购、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及
售后服务等各业务环节,主要业务及其所需要的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境内开展业务的资质情况

(1)运输业务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从事货运经
营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中从事货运业务的公
司包括发行人母公司、成都综保及深圳海晨。该等公司均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有效期至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备案许可内容 发证机关
(年.月.日)



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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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备案许可内容 发证机关
(年.月.日)
道路普通货物
苏交运管许可苏字 苏州市吴江区交
1 发行人 运输,货物专用 2023.08.18
320584320123 号 通运输管理处
运输(集装箱)
四川省成都市双
川交运管许可成字
2 成都综保 普通货运 2022.07.05 流县交通运输管
510122107130 号
理所
普通货运,货物
粤交运管许可深字 深圳市交通运输
3 深圳海晨 专用运输(集装 2022.09.05
440300059272 号 委员会
箱)

2)道路运输辅助业许可证

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2001 年,已失效)的相关规定,
江苏省范围内从事运输辅助业的企业应当遵循该条例,并于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
可开展运输辅助业的相关业务。

根据《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运输辅助业,包括客货
运输站(场)服务、货运代理和配载、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

虽然《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目前已经失效且取代前述规定的《江
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中不存在运输辅助业的许可要求,但江苏省范围内大部分区
域仍然存在要求从事运输辅助业的企业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除江苏省
外,发行人其他控股子公司所在省份不存在运输辅助业的相关许可经营要求。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中涉及运输辅助业的公司包括苏州海晨及常州海晨,
该等公司已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辅助业许可证,证书尚在有效期内,具体情况如
下:

有效期至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备案许可内容 发证机关
(年.月.日)
交运输辅助许可字苏 货运代理、货运 苏州市吴江区
1 发行人 2023.11.03
年 320584600765 号 信息服务 行政审批局
苏州市吴江区
交运输辅助许可字苏
2 苏州海晨 货运代理(代办) 2022.06.17 交通运输管理
年 320584600453 号

交运输辅助许可字常 常州武进区运
3 常州海晨 货运代理 2022.03.27
年 320412308738 号 输管理处

(2)关务业务




1-1-186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关务业务的准入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相
关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商
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
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
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报关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办
理注册登记后,方能办理报关业务。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检企业可以向检
验检疫部门办理报检业务。

基于上述,企业通过取得上述备案或办理登记的方式取得从事报关、报检的
业务的准入资格。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已办理了报关登记、报检备案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案的公司及其取得的证书情况如下:

①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有效期至
序号 公司名称 海关注册编号 经营类别 发证机关
(年.月.日)
1 发行人 3225980020 报关企业 2021.09.07 吴江海关

2 苏州海晨 3225960520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吴江海关

3 吴江海晨 3225660002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吴江海关

4 昆山海晨 3223660004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昆山海关

5 常州海晨 3254660007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常州海关
上海浦东
6 上海诚创 3122280253 报关企业 2021.08.08
海关
7 安徽综保 3401560007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合肥海关

8 合肥海晨 340156000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合肥海关

9 合肥汇晨 3401560003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合肥海关

10 芜湖汇晨 3402980012 报关企业 2020.08.29 芜湖海关

11 成都综保 5101632517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成都海关

12 成都货代 5101988052 报关企业 2020.08.21 成都海关



1-1-187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有效期至
序号 公司名称 海关注册编号 经营类别 发证机关
(年.月.日)
13 成都汇晨 510166574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成都海关

14 深圳海晨 4403160SMA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深圳海关

15 武汉海晨 4201660066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武汉海关

16 汇晨国际 340124008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合肥海关

17 海晨供应链 440314453B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深圳海关

18 深圳汇晨 4403561006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深圳海关

19 武汉分公司 420198Z002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 2021.03.13 武汉海关

20 合肥分公司 3401280002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 长期 合肥海关

21 岳阳分公司 4306980676 报关企业 2021.05.16 岳阳海关


②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登记证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备案登记表编号 备案内容 备案登记机关

1 发行人 32000910184 代理企业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 安徽综保 3411600963 自理企业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 芜湖汇晨 3400910030 代理企业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 武汉海晨 4200910082 代理企业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 汇晨国际 3411600247 自理企业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 海晨供应链 4700668374 自理企业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 合肥分公司 3400910019 代理企业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8 苏州海晨 3203601355 自理企业 吴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9 吴江海晨 3203601343 自理企业 吴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0 昆山海晨 3204601786 自理企业 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1 常州海晨 3216604812 自理企业 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2 成都汇晨 5100606685 自理企业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③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序号 公司名称 备案登记表编号 备案内容 备案登记机关
1 发行人 01804873 对外贸易经营者 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
2 苏州海晨 01804888 对外贸易经营者 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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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名称 备案登记表编号 备案内容 备案登记机关
3 吴江海晨 00543402 对外贸易经营者 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
4 昆山海晨 02757897 对外贸易经营者 昆山市商务局
5 常州海晨 02242281 对外贸易经营者 常州市武进区商务局
6 安徽综保 01446819 对外贸易经营者 合肥市商务局
7 合肥海晨 01450429 对外贸易经营者 合肥市商务局
8 合肥汇晨 01446631 对外贸易经营者 合肥市商务局
9 芜湖汇晨 00460447 对外贸易经营者 芜湖市商务局
10 成都综保 01111098 对外贸易经营者 成都市商务局
11 成都汇晨 03118257 对外贸易经营者 成都市商务局
12 武汉海晨 03026329 对外贸易经营者 武汉市商务局
13 汇晨国际 01444472 对外贸易经营者 合肥市商务局
14 海晨供应链 03056130 对外贸易经营者 深圳市南山区商务局
15 深圳汇晨 02039780 对外贸易经营者 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
16 岳阳海晨 04742538 对外贸易经营者 岳阳市商务局

2)国际货代业务备案

根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凡经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向商务部
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

发行人、苏州海晨、昆山海晨、芜湖汇晨目前存在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并
已办理如下备案:


公司名称 备案表编号 业务类型范围 备案机关

海运,空运,陆运;
一般货物;
苏州市吴江区
1 发行人 00067716 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
商务局
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
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海运,空运,陆运;
一般货物;
苏州市吴江区
2 苏州海晨 00041468 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
商务局
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
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海运,空运,陆运;
一般货物;
3 昆山海晨 00016171 昆山市商务局
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
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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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备案表编号 业务类型范围 备案机关

验,保险,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陆运;
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中转,集装
4 芜湖汇晨 00006337 芜湖市商务局
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
验,相关短途运输,运输咨询

(3)仓储服务业务

发行人从事普通货物仓储无需取得相关许可或资质,但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拥
有一处位于保税区(进口加工区)外的保税仓库(以下简称“区外保税仓库”),
该仓库需要具备相应的登记证书,具体依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
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中对于保税仓库的定义,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
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企业可以向仓库所在地
主管海关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经海关部门批准并验收合格后,取得《保税仓库注
册登记证书》。保税仓库一般位于保税区外,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苏州海晨拥有一
处保税仓库,并持有《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有效期至
序号 公司名称 海关编号 登记许可内容 发证机关
(年.月.日)
(宁)关保库字
1 苏州海晨 设立保税仓库 2022.04.01 南京海关
第 G0014 号

基于上述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具备经营所需的全部资
质、许可,且该等资质、许可均在有效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不涉及生产,无需
取得生产许可、GMP 证书等资质、许可,发行人不存在不具备资质开展生产经
营的情形。

2、发行人境外开展业务的资质情况

(1)香港地区从事运输业务无需取得额外许可证书

根据香港的施文律师行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海晨物流(香港)有限
公司之法律意见书》、《汇晨物流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及《安
必达运输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确认在香港从事运输业务的公司不需要因从
事运输服务于香港申领任何特定监管牌照。

(2)泰国地区从事物流业务的资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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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国的 VIZE COUNSELOR CO.,LTD 的律师代表 Vongsakorn Arayavatn
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泰国海晨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泰国海晨作为
一家常规商业公司在泰国开展业务,无特别核准要求。

(3)德国地区从事物流业务的资质情况

根据德国的林宇律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出具关于德国海晨的《法律
意见书》,确认德国海晨的业务符合德国法律的规定,无需取得特殊资质。

(二)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特许经营情况。

(三)发行人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
环节,为客户提供运输、关务、仓储等在内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发行人的主营
业务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环节,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综上,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
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
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九、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其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将信息技术与多年的物流行业经验紧密结合,开发了运输管理系统
(TMS)、仓储管理系统(WMS)、订单协同管理系统(OCS)、报关管理系统(CDS)
等,并与全球定位系统(GPS)、条码技术、射频识别技术(RFID)以及远程视
频监控技术等现代物流技术集成应用,构建了公司的综合物流管理平台。

公司拥有的部分核心技术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简介
1 多功能智能化仓 1. 智能化——物流系统通过智能分拣策略,实现根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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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简介
储服务 目的地自动分配拣货,提高作业效率与准确性;集成条码
实时扫描,实现 PDA 扫描收货、发货、装车,控制各个
作业环节,保障操作无差错;
2. 自动化——VMI 仓库采用全国最先进的自动化分拣系
统,物料全部采用二维条码管控,周转箱采用 RFID 技术,
物料的上架、下架、分拣,传送带送料到产线、线头分流
全部采用自动化作业,生产企业和第三方物流达到无缝,
高效的融合;
3. 精益化——系统按照收货、上架、拣货、发货、移位、
盘点、库内加工等将库内的各种作业模式进行细分,按照
任务排入作业队列,各个区域的操作员会自动接收到作业
任务。通过 RF 模式或者 Paper 模式的作业记录相关工作
量,可以实现计件工资管理以及员工 KPI 考核。
1. 统一的调度管理平台;
2. 基于网络的一体化业务;
3. 集中化的财务管理;
多机构多功能运 4. 成本管理和预警管理;
2
输服务 5. 提供与 GPS、SMS、IC、行车记录仪、门磁、自动加油
机、轮胎检测等的接口支持。
6. 通过智能配载、路径规划降本增效
7. 司机使用小程序实时在线,与调度协同作业。
1. 支持非保税、保税等多业务模型;
2. 支持多本电子账册;
3. 支持流程化制单;
快速便捷智能化 4. 支持增值服务;
3
清关服务 5. 智能化策略驱动;
6. 节点信息可配置性;
7. PDA 数据采集校对;
8. 报关流程全程跟踪。
将端到端的物流过程中的各个业务环节组件化为服务单
多业务模式的自
元,每个服务单元都有标准输入输出、量价考核指标,若
4 定义订单履约模
干服务单元组装成一个业务场景,也就是可对外销售的服

务产品。包括服务定义、服务时效、任务方案、价格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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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简介
等。订单系统负责方案整体智能控制,下发服务单元的指
令给业务执行子系统。业务执行子系统专注流程运作,指
令完成后,立即回复结果给订单系统。
定义客户、供应商、服务、货物、收入成本等业务对象。
建立整套维度指标库。
大数据及智能算
5 使用机器学习、流式计算、主动推送等技术,提供分析决

策、监控告警服务,实现客户价值、服务价值、运营价值、
商务价值等。
基于 Spring Cloud、RabbitMQ 等广泛应用的开源平台,搭
互联网+物流的微 建一套以分布式运营为核心的云架构,应用间调用松耦
6
服务架构 合、高内聚,基于云技术的弹性扩容,去中心化。容错性
强,处理灵活

(二)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费用 1,587.35 1,494.49 1,391.41

营业收入 92,034.04 80,753.19 67,222.89

研发费用占比 1.72% 1.85% 2.07%

(三)研发储备及创新机制

公司设立信息部开展研发工作。信息部主要负责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
与各区域实施人员协同合作,为客户制定针对性的物流信息系统方案并持续维护
业务系统、优化流程,同时负责解决物流业务运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发行人正在从事的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目标/创新点
1. 实现公司“前店后院”视讯即时在线管理战略,打造有效管
理团队和组织;
江苏-海晨物流
1 2. 适应移动互联网需求,解决运营技术(OT)和信息技术(IT)
3011WTO 项目
互融互通问题;
3. 通过 IT 技术专家领衔联通运营技术,开发出满足公司绩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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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目标/创新点
理的“数出同源,业财一体”的实用型业务平台,达成“产研一
体、互联互通”的高新技术组织及管理团队。
1. 全面系统化管理预算现金流、物资流,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
入预算、主营业务成本预算、薪酬预算、销售、管理、财务费用
江苏-海晨物流
2 预算、利润预算等模块;
预算管理系统
2. 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促使公司向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
理过渡,将关注重点延伸至经营过程和资本资产的运作过程。
1. 实现公司现有报关系统和海关单一窗口平台对接,提高报关
效率、减少差错率,降低纸张使用和运营成本;
江苏-海晨物流
3 2. 提高报关业务竞争力,通过网络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实现通
报关无纸化项目
过现代化手段,达到资源共享、简化手续、解放人力、有效监管
的目的。
1. 实现智能化车队管理,清晰呈现车辆总体运行状态以及驾驶
江苏-海晨物流 情况、里程油耗、违章、保险等统计分析信息;
4
车队管理系统 2. 利用卫星定位技术,通过无线数据的传输,且配合计算机软
件,实现对车辆的各项静态和动态信息进行管理的目的。
1. 实现 SMT 地面仓作业(收货、仓储管理、补货、地面分拣)
全程 APP 化,实现作业任务的动态化均衡化管理;
SMT 地 面 仓 数 2. 实现作业进度的实时跟进,满足生产订单需求;
5
字化 3. 准确统计员工作业用时及作业量,精准化绩效考核;
4. 作业数据纳入仓储一体化管理平台,满足大数据模式下的业
务处理需求。

公司的研发创新机制如下:

(1)研发项目管理

公司制定了严谨的研发管理制度,每个研发项目需经立项建议、需求分析、
项目计划和监控、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和用户测试、试运行、系统验
收、系统上线等多个阶段。

(2)项目奖励制度

公司为技术人员制定了合理的、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制度,以稳定技术研发
队伍、保持公司技术研发优势。公司每月以工作效率/能力、软件质量、新技术
应用程度、编码的规范性等指标考评项目开发人员的日常工作,依此对项目开发
人员核发绩效工资并在年底进行评优奖励。

(3)培养全员创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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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倡导全员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创新意识,创新思路可涵盖包括技术、管理、
业务模式等在内的各方面。信息技术部与公司的各部门建立了紧密的横向合作关
系,主动关注客户和市场的需求痛点,使公司的技术研发更贴近客户的实际需求。

(4)研发人才培养和引进

公司重视信息系统化的开发和应用,建立了适应市场化需求的优秀技术人才
引进计划,并鼓励研发人员学习、引进先进技术并将其投入实际应用。目前公司
已建成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较强实际开发能力的研发团队。

(四)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的
相关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母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332001005),并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再
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632004142),有效期三年,发行人母
公司在 2016 年-2018 年按照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 2019 年 11 月期限届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发行人母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无法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
收优惠政策。发行人母公司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发行人业绩
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同
期间 适用税率 减免所得税额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2017 年度 15% 429.66 8,213.40 5.23%

2018 年度 15% 394.42 10,279.91 3.84%

2017 年、2018 年,发行人母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享受的所得税优惠
金额分别为 429.66 万元、394.42 万元,占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比例为 5.23%、
3.84%,占比相对较低,公司的经营业绩对该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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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此次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事项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境外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列表如下:

序号 地区 公司名称 性质 备注

1 海晨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正常经营中

2 香港 汇晨物流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正常经营中

3 安必达运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正常经营中

4 泰国 海晨物流(泰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正常经营中

5 德国 海晨物流(德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正常经营中

6 越南 海晨物流(越南)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尚未开展经营


(一)境外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境外子公司包括香港海晨、海晨航空、安必达、香港汇晨,
以及泰国海晨、德国海晨。其中海晨航空已经于 2019 年 5 月完成注销手续。上
述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以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公司名称
资产 负债 净利润 资产 负债 净利润 资产 负债 净利润

香港海晨 12,292.58 3,044.54 2,500.01 9,278.30 2,724.37 1,696.15 6,992.94 2,418.93 381.15

海晨航空 - - - - - - - - -3.28

安必达 606.27 98.85 72.41 496.29 72.14 65.05 762.86 422.59 50.93

香港汇晨 101.07 93.85 -2.25 87.67 78.36 -3.78 72.42 59.81 0.80

泰国海晨 827.57 296.17 155.06 511.00 176.71 102.92 397.66 181.43 95.75

德国海晨 99.13 6.60 7.77 51.73 5.95 6.51 - - -


(二)境外子公司的管理模式

1、股东权利方面:上述公司均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根据当地公司
法律相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发行人直接持有香港海晨 100%的股权并以香港海
晨作为投资主体,持有其他境外子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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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管理方面:发行人对境外子公司进行直接管理。香港海晨、香港汇
晨、安必达以及已经完成注销的子公司海晨航空均由发行人委派董事;泰国海晨
董事会中由梁晨担任董事长且发行人推荐的董事占董事会多数席位;德国海晨由
梁又双担任董事。发行人委派相关管理人员至香港、泰国及德国对子公司进行管
理,并在符合当地用工规定的前提下于当地聘请一定数量的员工进行经营。

3、发行人对不同的境外子公司进行不同的业务定位,其中泰国、德国公司
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香港海晨主要为客户提供运输、仓
储、关务等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安必达负责管理香港的自有车队和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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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
求,已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
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对独立董事产生办法及发挥作用的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发行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行业特征及市场状况等因素,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控
制与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等规范
性文件。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相关机构和人员均履行相
应职责,通过上述组织机构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实施,公司已经逐步建立、健全
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此后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公司进一步健全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享有决定公司的
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等事项的权利。

自本公司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共召开了 11 次股东大会,上述股
东大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出席股东人数、表决结果、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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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

(三)董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6 年 5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
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自本公司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共召开了 17 次董事会会议,上述
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
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任期 3 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违反
《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6 年 5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
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自本公司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共召开了 10 次监事会会议,上述
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
主席 1 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监事违反《公司
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
规的规定,本公司通过《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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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了独立董事制度。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
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均具备任职资格,不属于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人员,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文件规定。

发行人独立董事伍明生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发行人独立董事中具备一名会
计专业相关的独立董事。

本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后,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前,向独立董事提
供足够的材料,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公司促进规范运作、加强风
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日常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的确定
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
络;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按照有关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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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投资者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
和资料;

(5)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
负责制作董事会会议记录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
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交易所报告;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
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
律责任的内容;

(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做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的有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
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
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交易所报告;

(10)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
所有问询;

(11)《公司法》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确保
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在改善公司治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确定专门委员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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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并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具体人员构成为:伍明生、谭岳奇、梁晨,其
中伍明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具体人员
构成为:谭岳奇、梁晨、杨曦,其中梁晨为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
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具体人员
构成为:伍明生、谭岳奇、梁晨,其中独立董事谭岳奇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具体人员构成为:谭岳奇、伍明生、梁晨,其中独立董事谭岳奇为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如下: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
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
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认为,根据《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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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
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海晨物流按照财
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被海关部门及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报告
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曾受到海关处罚及税务处罚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处罚类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关处罚(笔) 12 16 17

税务处罚(笔) - 4 1

合计 12 20 18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受海关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一共受到 45 项海关部门出具的处罚,其中 40
项适用于简易程序或简单案件程序。海关部门出具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受海关部门下发的适用一般程序的处罚情


(1)2017 年 8 月 4 日,因常州海晨向深圳皇岗海关以区内物流货物的贸易
方式申报进口货物的规格型号申报错误,深圳皇岗海关作出了“皇关物综告字
[2017]0543 号”《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常州海晨处以罚款人民币 0.5 万元。

常州海晨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将报关单据上的相应内容修改重新申报,按
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根据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海晨
物流有限公司等 4 家企业资信状况的函》,确认常州海晨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深圳关区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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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 年 5 月 2 日,因海晨物流向吴江海关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货
物的币制申报错误,吴江海关作出了“吴关缉违字[2018]5 号”《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对海晨物流处以罚
款人民币 0.5 万元。

海晨物流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将报关单据上的相应内容修改重新申报,按
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根据吴江海关于 2019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海晨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情况的函》,上述处罚系因系统录入差错造成,导致申报
不实,非公司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且发行人已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罚款已全
部履行完毕,该项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违法违规行为,对该违规行为的处罚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3)2018 年 8 月 29 日,因武汉海晨向深圳皇岗海关以区内物流货物监管
方式申报出口货物的规格型号申报错误,深圳皇岗海关作出了“皇关物综决字
[2018]0483 号”《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对武汉海晨处以罚款人民币 1.5 万元。

武汉海晨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将报关单据上的相应内容修改重新申报,按
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根据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海晨
物流有限公司等 4 家企业资信状况的函》,确认武汉海晨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深圳关区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4)2018 年 8 月 30 日,因吴江海晨向深圳皇岗海关以区内物流货物监管
方式申报进口货物的规格型号申报错误,深圳皇岗海关作出了“皇关物综决字
[2018]0486 号”《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对吴江海晨处以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

吴江海晨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将报关单据上的相应内容修改重新申报,按
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根据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海晨
物流有限公司等 4 家企业资信状况的函》,确认吴江海晨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深圳关区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5)2019 年 6 月 14 日,因武汉海晨向深圳皇岗海关以区内物流货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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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申报货物的描述错误,深圳皇岗海关作出了“皇关物综决字[2019]0386 号”
《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
项规定,对武汉海晨处以罚款人民币 1.2 万元。

武汉海晨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将报关单据上的相应内容修改重新申报,按
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根据《关于深圳市海晨物流有限公司等 5 家企业违法违规
情况的函》,确认武汉海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无重大违
法违规情况。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受海关部门下发的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单案
件处理程序的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 40 起海关部门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单案件处
理程序的行政处罚。针对上述处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将
报关单据上的相应内容修改重新申报,按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简易程序”一节中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违法事
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
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及《海关简单案件程序规定》的
相关规定,海关对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及其他海关监管业务
中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的案件,可以适用简单案件处理程序。

发行人的上述 40 项海关处罚中,28 项适用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
定当场处罚的简易程序,12 项适用《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及《海
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的简单案件处理程序。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吴江海关、深圳海关、芜湖
海关、合肥海关、福中海关出具的相关说明以及常州海关、昆山海关、苏州海关
的访谈确认,上述处罚相关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海关处罚行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报告期
内逐步完善了对于报关资料准确性的内控措施:一方面发行人信息技术部门根据
每个客户申报要素之间的相互匹配关系逐步在 P2 系统模块中维护相应的报错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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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减少并基本杜绝报关基础信息错配、币值单位错误等申报要素内部不匹配导
致的错误;另一方面,发行人也进一步强化了关务业务的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内
部执行流程控制及监督机制,逐步降低制作申报材料时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的错误
率。

报告期内海关处罚笔数占发行人报关(检)业务量的比例较小且处罚率逐步
下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处罚数量(笔) 12 16 17

关(检)业务(万票) 66.56 55.91 48.76

比例 0.0018% 0.0029% 0.0035%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受到的海关处罚均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均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均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受税务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的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 2 项因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
税款报告表或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而受到税务部门处
罚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前海税务局于 2018 年下发《处罚决定书》深国税前海简罚[2018]6138
号)、《处罚决定书》(深国税前海简罚[2018] 20126 号),因深圳海晨城配科技有
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导致企业所得税逾期申
报,分别处以罚款 50 元。深圳海晨城配科技有限公司已按时缴纳了相应罚款。

根据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出具的《税务违法记录证明》,深圳海晨城配科技有
限公司于 2018 年内未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
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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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
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下的罚款。结合其处罚依据及处罚金额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的
上述两项税务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亦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 3 项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发票或丢失发票
而受到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下发《处罚决定书》(深
国税福简罚[2017] 24873 号),因深圳海晨丢失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以罚款
200 元。深圳海晨已按时缴纳了相应罚款。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出具的《税务违法记录证明》,深圳海晨于 2017
年内未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2)苏州市吴江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下发《处罚决定书》(吴
国税简罚[2018] 284 号),因吴江海晨未按规定保存、报送 2017 年 8 月开具的发
票,处以 310 元罚款。吴江海晨已按时缴纳了相应罚款。

根据苏州吴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的《涉税证明》,吴江海晨上述处
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反税务法律、法规及规章而被处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3)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下发《处罚决定书》(深
国税福罚[2018] 30 号),因深圳海晨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以罚款
1,200 元。深圳海晨已按时缴纳了相应罚款。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出具的《税务违法记录证明》,深圳海晨于 2018
年内未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丢失发票
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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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结合其处罚
依据、处罚金额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的上述三项违法行为不属
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亦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就上述 5 笔税务处罚按时交纳罚款并已积极整改完毕。
报告期内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上述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均
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发行人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 简单案件处理程序
处罚机关 案件数量 罚款金额 案件数量 罚款金额 案件数量 罚款金额
(件) (元) (件) (元) (件) (元)
海关部门 5 62,000.00 28 20,200.00 12 37,500.00

税务部门 1 1,200.00 4 610.00 / /

1、关于海关部门的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累计受到 45 项海关部门出具的处罚,其中 5 项适用于一般
性程序,40 项适用于简易程序或简单案件处理程序。

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为客户提供进出口货物的关务服务,在服务过程中所
需要的基础货物信息及申报要素由客户提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
基础信息填写海关报关单,存在人为非故意填错信息的风险。海关部门行政处罚
的主要原因为报关过程中申报项目的差错所导致,主要包括申报货物的规格型号
错误、币值申报错误等。

根据吴江海关、深圳海关、芜湖海关、合肥海关、福中海关出具的相关说明
以及对常州海关、昆山海关、苏州海关相关负责人的访谈,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
的海关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2、关于税务部门的处罚

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因为丢失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期限
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该等处罚金额较小且次数较少,主要因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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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财务人员的疏忽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主管税务
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该等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报告期内海关处罚笔数占发行人报关(检)业务量的比例较小,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处罚数量(笔) 12 16 17
关(检)业务(万票) 66.56 55.91 48.76
比例 0.0018% 0.0029% 0.0035%

报告期内海关处罚笔数占发行人报关(检)业务量的比例较小且处罚率逐步
下降,报告期内受到的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相关内控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1、针对海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改进措施及成效

针对上述海关处罚行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报告期
内逐步完善了对于报关资料准确性的内控措施:一方面发行人信息技术部门根据
每个客户申报要素之间的相互匹配关系逐步在 P2 系统模块中维护相应的报错代
码,减少并基本杜绝报关基础信息错配、币值单位错误等申报要素内部不匹配导
致的错误;另一方面,发行人也进一步强化了关务业务的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内
部执行流程控制及监督机制,逐步降低制作申报材料时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的错误
率。

报告期内海关处罚笔数占发行人报关(检)业务量的比例较小且逐年下降。

2、针对税务部门处罚的改进措施及成效

针对税务部门的相关处罚,发行人改善了相应的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于
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以杜绝丢失发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报税等相关管理问题。
自 2018 年 6 月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再出现因类似事由而被税
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3、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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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确认发行人按照财政部等五
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基准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此外,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江苏海晨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IT 审计报告》,经审计,发行人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中未有影响
发行人 IT 内部控制有效的重大及重要缺陷。应用控制审计中,发行人 P2 系统及
HR 系统的业务功能及相关控制有效。

四、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近三年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晨及杨曦出具了《避免资金占用承诺函》,承
诺:

1、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今后不会以任何
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海晨物流及其子公司资金。

2、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
维护发行人的独立性,绝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本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外,还将向发行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订了相关管理制度,并经相关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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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范围、资金审批权限、预算
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等进行规范,严格和完善了公司的资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管理效率。

2、对外投资制度

公司通过了《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发生重大投资事项达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1)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2)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本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本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7)单笔或当年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以上的贷款;

(8)董事会决定权限以外的公司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事项。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3、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做出任何对外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或经
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办理。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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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6)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
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

(7)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8)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
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前款第(五)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必须经出
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章程》
及公司上述制度的规定。


六、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目前,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
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
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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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场所和必要设备、设施,同时具有与经营
有关的商标、研发系统和市场营销系统。

公司设立和历次增资时,各股东均已足额缴纳出资款。公司资产权属清晰、
完整,不存在对股东及其他机构依赖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支配公司资产、资金或者越权干预公司对其资产的经
营管理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股东单位完
全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受其他机构或个人干预的情形。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福利费支出与股东或股东
单位严格分离;公司建立了员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在劳
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上完全独立。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
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
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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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
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
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
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公司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
与关联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的机构设置均独立于其他关
联企业,也未发生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干预发行人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
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公司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技术和设备,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组织
系统,能够独立支配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生产经营独立进行。所有业务均独
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
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重大权属纠纷、或有事项及其他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
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存在核心技术依赖于他方专利、专有技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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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存在依赖他方核心设备进行业务经营的情形,具备独立从事业务的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体系,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保荐机构从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五个方面,
以及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有事项
及其他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等方面对公司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发行人已达到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基本要求。

七、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制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外,控制及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吴江兄弟及资江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备注
为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控制
吴江兄弟 项目投资
其他企业
资江投资 项目投资 未控制其他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梁晨曾控制及共同控制亨通海
晨香港、亨通海晨国际、Champ Dragon Investment Limited,上述公司在报告期
内均未开展业务且均已经完成注销。

因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
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晨、杨曦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承诺如下: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发行人”)外,本人及本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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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目前没有通过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及其他业务相同、相似的业务(下称“竞争业务”);本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
争。

2、除发行人以及本人向发行人书面披露的企业外,本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
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亦未对其他任何企业施加任何重大影响。

3、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
和/或下属企业将不会采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联营、合营、
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4、若因任何原因出现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直接
或间接从事竞争业务或与发行人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则本人将
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
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收购上述竞争业务,本人将在同等条
件下给予发行人优先受让权,并尽最大努力促使交易条件平等合理、交易价格公
允、透明。

5、若发生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
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发行人该等
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6、本人将促使本人及本人配偶的直系亲属(即父母及子女)及本人的其他
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上述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中与其相同的义务。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
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就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
他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
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8、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且持续有效,本
承诺函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终止:(1)本人不再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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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之日;或(2)发行人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八、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并对照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梁晨,梁晨及其子杨曦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具体
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关内容。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为吴江兄弟、资江投资,上述企业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对本公司实施控制的自然人股东梁晨、杨曦外,
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还有吴江兄弟、纽诺金通、亨通创投。持股
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比例

吴江兄弟 直接持股 25.81%

纽诺金通 直接持股 20.48%

亨通创投 直接持股 8.19%

4、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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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 29 家控股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控股及参
股公司情况”。

5、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梁晨、杨曦。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梁晨、杨曦、李家庆、高玉标、谭岳奇、
伍明生、马增荣、马耀明、王伟、朱建华、姚培琴和梁化勤,其基本情况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相关内容。

6、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
或组织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共
同控制的企业参见本部分“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及备注

Ta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BVI)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Nouriz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Haizhi Holding Inc.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北京微云即趣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纽瑞滋(上海)食品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常州买东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上海纽瑞滋乳品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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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及备注

优客逸家(成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四川优客星空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上海悉地工程设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杭州即趣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龙焱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福建鑫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北京百信君天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南京福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上海眷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东方微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无锡君海联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君海创芯(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Tongbanjie Software Co.,Ltd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浙江执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云集将来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北京君海腾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康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北京小年糕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瑞数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北京安华金和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担任董事的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家庆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已于
北京益得汇通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0 日注销
发行人独立董事伍明生持有其 34.00%股权并担
深圳市天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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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及备注
发行人独立董事伍明生持有其 50.00%股权并担
深圳市星石海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的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伍明生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已
创维移动通信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于 2019 年 7 月 4 日注销
发行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玉标之姐高玉芳持
射阳鑫缘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有其 9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

发行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玉标之姐高玉芳的
射阳鑫缘门业有限公司 配偶朱荣东持有其 5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的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马增荣持有其 60.00%股权并担
北京利源新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马增荣担任经理、董事长的公
北京中物联会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马增荣曾担任董事的公司,截
重庆百洋瑞威物流有限公司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目前已不再担任该公
司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谭岳奇之姐胡青果持有其
深圳市泽银企业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司
发行人监事朱建华之配偶代芙蓉持有其 100%
Wordwide Logistics Limited
股权并担任董事的公司
发行人监事马耀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公司,
苏州亨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曾用名为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名称变更
苏州信诚典当行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马耀明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马耀明担任董事的公司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马耀明担任董事的公司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马耀明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江苏省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马耀明担任董事的公司

吴江市苏商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马耀明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马耀明担任董事的公司

吴江小村盛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马耀明担任董事的公司

苏州融盛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马耀明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马耀明担任董事的公司


7、其他关联企业

除上述关联方外,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还包括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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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空港(曾用名为成都市双流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控股子公司成都综保的持股 10%以上股东,其持有成都综保 40%股权。基本情
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2677155602X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大件路 289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蒋晓剑

注册资本 37,7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6 月 30 日

股东情况 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社会事务和现代服务业投资及其资产经营、管理;负责教育、卫生、
旅游、文化、体育和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服务业项目策
划;仓储及仓储设施建设(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土地整
理;新农村建设;广告业(不含气球广告);企业资产管理及营销
策划服务;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房屋装饰工程;
代理报关报检;货运代理;会议及会展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
经营范围 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殡葬服务;殡葬礼仪服务及咨询;住宿
服务;餐饮服务;健身服务;理发;按摩服务;销售食品、水果、
农产品、水产品、殡葬用品、花卉苗木种植、服装鞋帽、皮革制品、
箱包、钟表、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化妆
品、母婴用品;卡拉 ok;市场管理;企业营销策划及咨询服务;建
筑装饰;计算机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8、报告期内的历史关联方

(1)报告期内已经注销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子公司注销,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五、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之“(四)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基本
情况”。

(2)其他关联方

1)王耀荣,其曾任发行人之高级管理人员且已于 2018 年 11 月辞去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梁晨报告期内曾控制或共同控制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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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公司

①Champ Dragon Investment Limited

名称 Champ Dragon Investment Limited

注册号码 650629

注册地址 英属维尔京群岛

法定资本 50,000.00 美元

实际股本 1 美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4 月 8 日

股权结构 梁晨持有 100%股权
该公司设立时股东即为梁晨,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设立时
股权变更情况 实际股本为 1 元美元,该公司自设立之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业务 自设立之日起未开展业务

该公司于报告期内未开展任何业务,出于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考虑,该公司
股东决定注销该公司,该公司已经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完成注销。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注销之日期间,该公司未受到 BVI 相关政府机构的处
罚。

②亨通海晨香港

名称 亨通海晨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 1403856
Unit 02&04&05,G/F, Kerry Warehouse,2 San Po Street,Sheung
注册地址
Shui,New Territories,Hongkong
已发行股份 780 万港币

成立日期 2009 年 12 月 21 日


报告期内,该公司并未开展业务。该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完成注销。

③亨通海晨国际

名称 亨通海晨物流(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 152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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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 02&04&05,G/F, Kerry Warehouse,2 San Po Street,Sheung
注册地址
Shui,New Territories,Hongkong
已发行股本 2 港币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5 日


报告期内,该公司并未开展业务。该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完成注销。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发行人与成都空港(即原双流发展)之间的采购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成都空港 场站使用费 53.23 131.84 158.18


报告期内,成都空港(即原双流发展,于2019年8月变更名称为成都空港,
以下统一简称“成都空港”)与成都综保进行场站业务合作,即由成都综保负责
运营管理场站的相关资产,双方约定由成都综保向对方支付场站使用费。报告期
内,发行人向成都空港支付场站使用费金额分别为158.18万元、131.84元和53.23
万元。

(2)发行人同成都空港关联交易具体模式、交易是否公允及对于将来的交
易是否存在相关安排

1)发行人与成都空港业务合作的具体模式

成都综保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60%股权,成都空港(实际控
制人为成都市双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持有其 40%股权。成都空
港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成都综保 10%以上股权,认定为发行人之关联方。

2013 年 11 月,成都空港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成都综保签署《合作协议》并
于 2016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续签协议,合作期限从 2013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双方共同按照场站运作流程经营管理位于成都双流综合保税区
内属于成都空港资产的物流场站的日常管理、运营;同时,双流发展作为场站业
主,以场站资产的使用权用于合作并指派财务人员负责财务监督;发行人负责组
建营运管理团队并负责具体运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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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合作协议》,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成都综保具体运营管理成都空港
的场站。针对进入场站的车辆和货物,发行人对被海关部门布控查验的货物提供
装卸、分拣作业、货物存放等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同时向场站的业主方即成都
空港缴纳场站使用费。

2)发行人使用成都空港场站并向其支付场站使用费的情况及价格公允性

根据成都综保与成都空港签署的合作协议,成都综保运营管理场站并向成都
空港支付场站使用费。场站使用费分为固定及变动两部分,固定部分按场站所涉
资产折旧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变动部分根据场站经营管理业务独立核算得出的净
利润,按成都空港持有成都综保的股权比例计算,净利润经双方共同委托的社会
中介机构审计并报双流区审计局审核备案后确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成都空港支付的场站使用费金额分别为 158.18 万元、
131.84 万元、53.23 万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33%、0.23%、
0.08%,金额及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较低且报告期内逐步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协议约定足额计提了场站使用费并按协议约定支付。
场站使用费包括固定部分和变动部分,且变动部分根据成都空港持有的成都双流
综保股权比例进行计算,定价机制具有合理性。因此发行人向成都空港支付的场
站使用费价格公允。

3)发行人及成都空港关于将来关联交易的相关安排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成都空港支付的场站使用费金额分别为 158.18 万元、
131.84 万元、53.23 万元,受场站业务收入金额下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
支付给成都空港的场站使用费金额也相应逐步下降。根据目前在执行的发行人与
成都空港签署的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物流场站业务经营期间双方合作良好,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相关约定,定
价机制合理且交易价格公允,在上述合作协议剩余有效期内发行人将继续与成都
空港共同经营物流场站业务并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向成都空港支付场站使用费,
并将严格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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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与徽购佳选之间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平台服务费 25.79 26.01 25.67

场站使用费 260.94 252.91 -


报告期内发行人使用参股公司徽购佳选的经营平台进行商品销售,根据双方
协商约定发行人向徽购佳选支付销售平台服务费。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销售平
台服务费金额分别为25.67万元、26.01万元和25.79万元。

2018年徽购佳选与发行人签署《合作协议》并于2019年续签协议,发行人负
责组建运营管理团队并负责具体合肥市出口加工区内物流场站的运营管理工作,
并向业主方即徽购佳选支付场站使用费。2018年及2019年,发行人支付的场站使
用费金额分别为252.91万元、260.94万元。

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商品销售 1.73 2.17 9.50

徽购佳选作为消费者,向发行人子公司汇晨国际购买少量优质产品,从而构
成商品销售关联交易。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 9.50 万元、2.17 万元、1.73 万元,
金额较小且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

③ 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发行人代徽购佳选付
7.50 27.48 51.75
职工薪酬
发行人代徽购佳选
12.93 28.86 28.10
收服务费

发行人与徽购佳选双方合作初期,因结算系统对接、人员组织关系等原因,
报告期内存在少量的发行人代徽购佳选付职工薪酬、发行人代徽购佳选收取服务
费等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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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与徽购佳选发生关联交易的原因、交易是否公允,及对于将来
的交易是否存在相关安排

1)发行人与徽购佳选发生关联交易的原因

徽购佳选为发行人参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49%股权、合肥海恒国际物流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51%股权。徽购佳选为发行人之关联方,发行人与徽购佳选之间发生交易具有业
务背景,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7 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与
发行人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 500 万元在合肥经
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徽购佳选,其中管委会出资 255 万元,持股比例 51%,发行
人出资 245 万元,持股比例 49%。徽购佳选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直销中心运营管理、
出口加工区内场站运营管理等。管委会计划通过安徽省自营进口商品直销中心跨
境平台的建设、运营,促进保税展示和跨境电子商务等业态发展;发行人利用自
身在物流、供应链、专业人才等行业综合优势,参与直销中心跨境贸易平台的运
营管理及场站管理,实现双方的优势资源合作和效益共赢。

基于上述合作协议、徽购佳选的业务情况以及徽购佳选与发行人签署的合作
协议,发行人与徽购佳选发生如下交易往来并构成关联交易:

①发行人借助徽购佳选的直销中心跨境平台从事商品销售业务,需向徽购佳
选支付销售平台使用费,构成支付销售平台服务费关联交易;

同时,徽购佳选作为消费者向发行人购买少量商品,构成商品销售关联交易;

②发行人利用现代综合物流经验,运营管理合肥出口加工区内场站,需向场
站业主方即徽购佳选支付场站使用费,产生支付场站使用费关联交易。

③双方合作初期因结算系统对接、人员组织关系等原因,报告期内存在少量
的发行人代徽购佳选付职工薪酬、发行人代徽购佳选收取服务费等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发行人与管委会以及徽购佳选之间的合作协议而发生,
且具有真实业务背景,金额较小且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不会对发行
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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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与徽购佳选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①发行人向徽购佳选支付销售平台服务费的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徽购佳选支付销售平台服务费金额分别为25.67万元、
26.01万元、25.79万元,金额较小。根据徽购佳选出具的说明,其向发行人提供
经营平台收取的费用定价机制公允且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其向发行人输送利益
的情形。

发行人向徽购佳选支付的平台服务费系双方基于市场情况、友好协商确定,
不存在显示公允的情况。

② 发行人向徽购佳选支付场站使用费的价格公允性

2018年、2019年,发行人向徽购佳选支付场站使用费金额分别为252.91万元、
260.94万元。

徽购佳选与发行人签署于2018年《合作协议》并于2019年续签协议。协议约
定徽购佳选作为项目业主,以场站经营权用于合作,场站资产包括:场站所涉监
管仓库、堆场、停车场和场站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等,发行人负责组建运营管理
团队负责具体运营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徽购佳选支付场站使用费。场站使用费分为
固定及变动两部分,固定部分根据场站资产使用情况计算,变动部分根据场站经
营管理业务独立核算得出的净利润按一定比例计算,并按协议约定的时间进行支
付,净利润经双方共同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确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协议约定足额计提了场站使用费并按协议约定支付。

综上,发行人与徽购佳选签署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协议约定的场站使用费
是根据场站资产的使用情况,并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确定;场站使用费包括固
定部分和变动部分,且变动部分近似根据徽购佳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计算,
定价机制具有合理性;因此,发行人向徽购佳选支付的场站使用费价格公允合理。

③发行人向徽购佳选销售商品的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内上述商品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9.50 万元、2.17 万元、1.73 万元,金
额及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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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向徽购佳选的关联商品销售,主要是徽购佳选作为消费者向发行人购
买商品所产生。商品价格均为公开销售价格,与向其他消费者销售价格不存在差
异,定价公允。

④发行人与徽购佳选之间其他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内,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徽购佳选之间还存少量的发行人代
徽购佳选付职工薪酬、发行人代徽购佳选收取服务费等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
均为基于真实业务背景的资金往来事项。

3)发行人及徽购佳选关于将来关联交易的安排

①发行人向徽购佳选支付场站使用费的关联交易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已不
再发生

2018 年徽购佳选与发行人签署《合作协议》并于 2019 年续签协议,协议有
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徽购佳选于 2019 年 12 月出具的《关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监管场站经营方案调整相关事项的函》:徽购佳选计划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双
方合作协议期满终止后,自行组建运营管理团队并负责监管场站具体运营管理工
作。

因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已不再参与运营管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
区综合保税区内场站,不再向场站业主方即徽购佳选支付场站使用费,报告期内
发生的向徽购佳选支付场站使用费关联交易将不再发生。

②发行人向徽购佳选支付销售平台服务费将继续存在,但关联交易金额将继
续保持较低水平

根据发行人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之协议安排,发行人与徽购佳选之间支付销售平台服务费关联交易仍将继续发
生,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使用参股公司徽购佳选的经营场所进行商品销售业务,上述交易业务
仍将继续发生并有利于合肥保税展示和跨境电子商务等业态发展,也有利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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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利用自身在物流、供应链、专业人才等行业综合优势参与直销中心跨境贸易平
台的运营管理,实现双方的优势资源合作和效益共赢。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徽购佳选支付销售平台服务费分别为 25.67 万元、26.01
万元、25.79 万元,金额相对较小。预计未来上发行人将继续按照市场公允价格
向徽购佳选支付销售平台服务费,相关关联交易将严格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必要
程序,关联交易金额将继续保持相对较低水平。

③发行人与徽购佳选之间代付职工薪酬、代收服务费等关联交易将予以减少

发行人与徽购佳选之间发生的代付职工薪酬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应向
徽购佳选收取的代付职工薪酬款项已全部收回,不存在应收未收回的情形;2019
年 6 月起相关派驻人员的薪酬由徽购佳选直接发放、不再发生代付职工薪酬款项
事项。

因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汇晨国际作为总的商品销售收款端口,因此发行人代收
服务费关联交易将继续发生,但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代收代付款项管理
制度》、《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执行。针对代收服务费事项,发行人制定
了《代收代付款项管理制度》并由汇晨国际负责上述使用费代收事项,确保了代
收使用费金额的准确核算并实现及时交付,同时上述代收金额较低,不会对发行
人自身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代徽购佳选收服务费金额
分别为 28.10 万元、28.86 万元、12.93 万元,由于收付结算系统的原因上述代收
服务费关联交易将继续存在,但关联交易金额将继续保持相对较低水平。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未发生本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对外关联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晨为支持公司发展,存在其个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1 月 27 日,梁晨、海晨有限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双流分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行”)签署了编号为成农商双公保 20150001
号《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梁晨为债务人成都综保与债权人成都农商行之间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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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的编号为成农商双公固借 20150001 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的履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9,1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2015 年 1 月 28 日,梁晨与建设银行签署了编号为 XWJ-2015-1235-0002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抵押人梁晨为债权人建设银行与债务人海晨有限在
2015 年 1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 月 27 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
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它法律性
文件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3,109.00 万元。

(3)2015 年 8 月 30 日,梁晨、苏州海晨与苏州融华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州融华”)签署了编号为 RH-G-2015025-1 的《保证合同》,约定保证
人梁晨为债务人苏州海晨与债权人苏州融华之间签订的编号为 RH-L-2015025 的
《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的债权的实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为 683.8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2016 年 2 月 3 日,梁晨与建设银行签署了编号为 XWJ-2016-ZG
BZ-2796 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梁晨为债权人建设银行与债务
人海晨有限在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 月 28 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
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
或其它法律性文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7,600.00 万
元。保证期间为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5)2018 年 8 月 24 日,梁晨与中国银行签署了编号为吴江个保字 2018045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梁晨为债权人中国银行与债务人发行人自
2018 年 8 月 24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23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
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最高额为
4,8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临时性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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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子公司汇晨国际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向发行人之参股公司徽购
佳选临时拆入 30 万元人民币,已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偿还完毕。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成都综保于 2015 年 12 月与其少数股东成都空港签
订借款协议,约定成都空港向成都综保提供借款 612.00 万元人民币。成都综保
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将上述款项偿还完毕。同时 2016 年、2017 年分别向成都
空港支付借款利息 27.19 万元、28.5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及关联方存在因临时周转资金需要产生的非交易性资金往
来。公司已经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规范,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且上述款项均已结清,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坏账 坏账 坏账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应收账款 徽购佳选 0.24 - - - - -

其他应收款 徽购佳选 - - 11.34 0.11 0.66 0.01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成都空港 112.61 162.60 109.80

应付账款 徽购佳选 84.04 162.91 -

其他应付款 徽购佳选 2.54 4.33 5.17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利用
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

(六)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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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必要程序。发行人召开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及其公允性的议案。对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
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均按照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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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章的财
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
的重要内容。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详细
的了解,还应阅读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众华会计师审计了海晨物流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
度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 81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晨物流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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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2,962,734.43 155,965,007.95 122,607,777.47

应收票据 - 304,485.24 1,441,700.00

应收账款 215,524,428.33 191,891,871.74 157,053,676.96

应收款项融资 1,340,887.13 - -

预付款项 663,633.16 2,313,328.01 1,858,814.95

其他应收款 7,669,631.95 12,845,809.07 5,959,447.14

存货 1,882,276.72 1,599,676.93 1,490,358.25

其他流动资产 6,605,441.05 11,114,967.94 2,399,631.68

流动资产合计 466,649,032.77 376,035,146.88 292,811,406.4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691,644.69 776,860.80 560,550.55

投资性房地产 46,475,409.89 48,265,380.53 50,055,351.17

固定资产 287,652,754.05 241,476,966.30 248,081,322.74

在建工程 39,173,790.10 67,488,344.41 4,114,234.42

无形资产 111,178,810.89 107,161,672.69 109,864,485.35

长期待摊费用 6,512,216.51 7,540,016.67 4,570,72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63,282.01 6,143,712.85 4,151,897.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9,200.00 44,211,1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0,247,908.14 479,322,154.25 465,609,662.07

资产总计 966,896,940.91 855,357,301.13 758,421,0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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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科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3,682,070.21 13,302,501.95 -

应付账款 147,404,870.28 141,125,333.50 116,366,012.61

预收款项 3,444,592.35 4,985,915.59 4,691,194.10

应付职工薪酬 23,805,695.90 24,387,401.18 17,110,408.91

应交税费 23,625,091.11 11,359,960.97 15,636,204.92

其他应付款 6,328,468.11 7,976,803.32 5,397,389.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98,033.82 3,889,324.89 17,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18,688,821.78 207,027,241.40 176,201,210.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31,500,000.00

长期应付款 331,694.78 713,762.23 -

预计负债 22,210,563.50 23,723,324.64 14,906,966.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8,327,882.95 5,681,796.29 3,939,245.77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870,141.23 30,118,883.16 50,346,212.21

负债合计 249,558,963.01 237,146,124.56 226,547,422.6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188,695,919.16 188,695,919.16 188,617,028.95

其他综合收益 6,584,804.06 4,418,502.95 1,473,995.32

盈余公积 17,735,717.91 11,604,237.47 8,310,151.19

未分配利润 336,265,902.82 251,975,767.95 175,751,255.93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49,282,343.95 556,694,427.53 474,152,431.39

少数股东权益 68,055,633.95 61,516,749.04 57,721,214.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7,337,977.90 618,211,176.57 531,873,645.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66,896,940.91 855,357,301.13 758,421,0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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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科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20,340,442.85 807,531,935.03 672,228,920.16

减:营业成本 664,875,384.96 592,933,244.94 490,532,879.56

税金及附加 7,098,856.73 6,733,880.17 6,907,854.19

销售费用 23,361,813.92 24,365,808.70 19,939,590.57

管理费用 61,728,486.52 59,461,807.45 53,632,897.43

研发费用 15,873,524.07 14,944,857.38 13,914,149.70

财务费用 -3,212,589.70 -1,531,712.22 5,493,800.65

其中:利息费用 303,544.73 1,574,294.13 4,588,123.21

利息收入 2,911,904.67 908,575.88 367,970.26

信用减值损失 1,324,890.94 - -

资产减值损失 - 1,823,228.76 2,592,990.39

加:其他收益 11,693,301.63 9,782,531.64 19,509,517.24

投资收益 914,783.89 216,310.25 -1,002,951.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914,783.89 216,310.25 -1,002,951.01
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92,449.99 289,998.33 233,227.53

二、营业利润 161,990,610.92 119,089,660.07 97,954,551.43

加:营业外收入 3,270,220.11 547,454.01 412,713.39

减:营业外支出 1,321,549.79 16,837,988.67 16,233,271.59

三、利润总额 163,939,281.24 102,799,125.41 82,133,993.23

减:所得税费用 29,192,766.37 17,072,277.16 13,114,583.56

四、净利润 134,746,514.87 85,726,848.25 69,019,409.6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134,746,514.87 85,726,848.25 69,019,409.67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8,421,615.31 79,518,598.30 63,814,63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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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少数股东损益 6,324,899.56 6,208,249.95 5,204,772.9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166,301.11 2,944,507.63 -3,499,616.10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6,912,815.98 88,671,355.88 65,519,793.57
七、每股收益(基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合并净利润)
(一)基本每股收益 1.2842 0.7952 0.6834

(二)稀释每股收益 1.2842 0.7952 0.6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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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科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3,972,645.08 810,964,414.30 690,508,162.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567.61 41,111.09 32,075.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232,912.31 111,807,389.36 183,701,807.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7,242,125.00 922,812,914.75 874,242,045.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77,077,415.76 468,518,477.41 409,789,361.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57,106,126.55 126,831,256.72 103,570,486.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522,539.78 46,269,945.35 41,164,078.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69,920.10 157,976,098.54 197,156,042.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0,776,002.19 799,595,778.02 751,679,969.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66,122.81 123,217,136.73 122,562,075.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61,544.22 473,348.36 247,243.12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544.22 473,348.36 247,243.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9,706,379.55 44,884,270.74 57,541,052.7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706,379.55 44,884,270.74 57,541,052.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44,835.33 -44,410,922.38 -57,293,809.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4,718,7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5,018,7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00,000.00 45,000,000.00 45,664,843.6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8,274,247.28 1,569,602.29 4,385,786.6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91,697.45 2,254,691.84 6,813,614.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765,944.73 48,824,294.13 56,864,244.77




1-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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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65,944.73 -48,824,294.13 -11,845,494.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3,108,919.56 3,472,360.38 -1,928,592.85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464,262.31 33,454,280.60 51,494,178.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5,762,058.07 122,307,777.47 70,813,599.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226,320.38 155,762,058.07 122,307,77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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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4,473,564.08 97,197,952.53 71,201,933.92

应收票据 - 274,485.24 1,441,700.00

应收账款 67,353,399.90 83,907,273.61 76,897,522.47

应收款项融资 413,953.73 - -

预付款项 257,464.28 693,872.55 803,222.79

其他应收款 77,397,786.65 118,792,349.90 66,727,380.73

其他流动资产 5,726,884.66 2,900,850.31 1,013,650.41

流动资产合计 295,623,053.30 303,766,784.14 218,085,410.3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30,161,291.24 229,096,507.35 216,149,046.72

固定资产 49,232,129.12 54,276,219.51 53,599,201.73

在建工程 34,902,263.38 1,041,048.50 632,803.27

无形资产 23,178,929.64 23,481,815.56 23,950,564.18

长期待摊费用 1,803,176.89 1,820,335.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00,189.03 3,915,339.73 2,527,246.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4,438,5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5,577,979.30 313,631,265.94 301,297,362.32

资产总计 641,201,032.60 617,398,050.08 519,382,7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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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科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3,682,070.21 13,302,501.95 -

应付账款 89,309,858.57 95,239,339.79 83,861,878.74

预收款项 529.50 2,767.78 12,826.50

应付职工薪酬 7,555,846.23 7,620,476.78 5,030,911.31

应交税费 5,345,189.36 739,140.44 4,929,510.71

其他应付款 76,379,685.93 73,368,013.79 40,179,056.81

流动负债合计 192,273,179.80 190,272,240.53 134,014,184.07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22,210,563.50 23,723,324.64 14,906,966.4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210,563.50 23,723,324.64 14,906,966.44

负债合计 214,483,743.30 213,995,565.17 148,921,150.5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187,360,110.19 187,360,110.19 187,360,110.19

盈余公积 17,735,717.91 11,604,237.47 8,310,151.19

未分配利润 121,621,461.20 104,438,137.25 74,791,360.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6,717,289.30 403,402,484.91 370,461,622.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1,201,032.60 617,398,050.08 519,382,7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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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科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77,626,709.33 361,384,978.08 326,176,658.07

减:营业成本 297,044,027.02 276,035,533.88 247,366,046.75

税金及附加 1,709,233.49 1,815,863.17 1,868,320.48

销售费用 7,632,391.63 7,172,248.22 5,492,149.79

管理费用 21,019,276.74 24,184,806.01 21,910,950.00

研发费用 11,785,188.38 10,979,412.67 10,603,366.04

财务费用 -7,617,536.25 -7,092,696.00 -963,538.86

其中:利息费用 55,599.07 4,477.94 818,788.93

利息收入 5,909,605.30 4,396,822.02 3,056,959.58

信用减值损失 616,019.72 - -

资产减值损失 - 454,585.39 365,770.23

加:其他收益 1,883,189.40 1,000,000.00 50,000.00

投资收益 20,914,783.89 4,800,587.42 34,941,322.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914,783.89 216,310.25 -1,002,951.01
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 -10,069.30 10,242.23

二、营业利润 68,236,081.89 53,625,742.86 74,535,158.18

加:营业外收入 2,495,613.83 176,520.46 116,989.90

减:营业外支出 728,769.56 16,340,735.71 15,401,460.49

三、利润总额 70,002,926.16 37,461,527.61 59,250,687.59

减:所得税费用 8,688,121.77 4,520,664.83 4,472,524.51

四、净利润 61,314,804.39 32,940,862.78 54,778,163.0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1,314,804.39 32,940,862.78 54,778,163.0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131 0.3294 0.586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131 0.3294 0.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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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科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7,978,169.97 369,963,316.41 376,596,594.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7,278,188.11 79,937,879.38 85,220,729.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5,256,358.08 449,901,195.79 461,817,323.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3,928,112.84 244,910,979.05 264,510,294.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691,958.78 31,128,510.55 25,315,750.6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223,639.99 17,454,020.10 16,806,378.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1,218,406.52 95,096,583.61 101,518,687.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6,062,118.13 388,590,093.31 408,151,110.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194,239.95 61,311,102.48 53,666,212.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95,838.18 4,546,473.94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4,197,288.61 36,412,436.2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710,194.33 74,264,536.90 35,378,536.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710,194.33 83,757,663.69 76,337,446.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4,358,104.82 8,829,939.61 7,929,715.85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0,000.00 17,640,000.00 79,61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70,000.00 117,180,550.21 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978,104.82 143,650,489.82 92,539,715.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32,089.51 -59,892,826.13 -16,202,269.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4,718,7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00,000.00 109,275,000.00 76,68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00,000.00 109,275,000.00 121,403,7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26,414,843.6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8,000,000.00 - 739,370.10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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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862,400.00 91,200,000.00 82,567,118.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862,400.00 91,200,000.00 109,721,332.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062,400.00 18,075,000.00 11,682,417.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03,318.25 2,174,692.05 -989,268.23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967,247.71 21,667,968.40 48,157,092.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769,902.32 71,101,933.92 22,944,841.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1,737,150.03 92,769,902.32 71,101,9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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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盈利能力具有预

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及其影响因素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深度嵌入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业务
环节。下游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的业务发展状况、采购等因素的变化,将对发行
人的营业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随着国内外电子信息行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国内物流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发行
人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客户对于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能
力、服务效率、响应速度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将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不
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不断加强公司的市场知名度,获得更多的客户和市
场份额。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要从事现代综合物流服务行业,人工成本、外购运力支出、仓库租赁
成本为发行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成本的变化将对公司成本造成重要的影
响。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以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为主。预计在公司销售模式、
管理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基础上,期间费用的适度增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盈利能力具有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及其影响因素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和自身业务特点,公司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销售收入比等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较强预示作
用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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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公司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是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
用的财务指标。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20.58%和 13.78%,
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说明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前景良好,业务发展迅速。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销售收入比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销售收入比是观察公司经营活动健康状态
的有效指标。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与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397.26 81,096.44 69,050.82

含税营业收入 96,318.52 84,652.51 70,828.6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税营
96.97% 95.80% 97.49%
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与实现的营业收入呈正相关关系。随着
公司营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随之增加,说明公
司主营业务在具有较高的获利能力的同时保持着很好的盈利质量,为公司的持续
稳定经营和规模扩张提供了一定的现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现金回收情况
良好。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整体经营业务状况良好,行业
状况、经营模式、主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核心人员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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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参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
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列报和披露,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前述准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
执行前述准则。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2、持续经营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 12 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
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苏州海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吴江海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常州海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昆山海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上海诚创 合并 合并 合并

深圳海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香港海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成都综保 合并 合并 合并

成都汇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芜湖汇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武汉海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安徽综保 合并 合并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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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苏州亨通 - - 不合并

上海汇晨 - 不合并 合并

通路达 - - 不合并

海晨供应链 合并 合并 合并

前海赛联 合并 合并 合并

泰国海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安必达 合并 合并 合并

香港汇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海晨航空 不合并 合并 合并

德国海晨 合并 合并 未成立

汇晨国际 合并 合并 合并

成都货代 合并 合并 合并

合肥海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合肥汇晨 合并 合并 合并

北海汇晨 合并 合并 未成立

嘉莉汇 - 不合并 合并

苏州汇晨 合并 未成立 未成立

深圳汇晨 合并 未成立 未成立

广西海晨 合并 未成立 未成立

岳阳海晨 未成立 未成立 未成立

注:报告期内上海汇晨、苏州亨通、苏州通路达、嘉莉汇、海晨航空五家公司完成注
销。注销完成后上述公司不再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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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期间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次审计期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
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
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
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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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
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
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
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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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
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项目外,其项目采用发
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项目,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
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
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
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九)金融工具

1、2019 年度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
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
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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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
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
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 1)项或第 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
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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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
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做出,
不得撤销。

(4)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
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
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
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
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
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6)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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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
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
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
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
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
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
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
确定利息收入。

(7)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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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
备:

①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②租赁应收款。

③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
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
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
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
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
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
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
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
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
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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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
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
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
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
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
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
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
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
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
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
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
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
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
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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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
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
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
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
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
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
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
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
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 3 账龄组合


经过测试,上述组合 1 和组合 2 一般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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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应收款减值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自
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
信用减值和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三阶段,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8)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
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
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
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
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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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
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
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
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本条第 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
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
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
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
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
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
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
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
账面价值。

(9)报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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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
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
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
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
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
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
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
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
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2、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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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规
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

(2)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
出售的金融资产,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
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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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的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
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
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
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
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
计算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因金融资产转移获得了新金融资产或承担了新金融负债的,在转移日按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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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担保负债、远期
合同、互换等),并将该金融资产扣除金融负债后的净额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
分。

公司与金融资产转入方签订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包括收取该金融资产
的现金流量,并将所收取的现金流量交付给指定的资金保管机构等),就该服务
合同确认一项服务资产或服务负债。服务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并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
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
之和。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
分摊后确定。

(5)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
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6) 金融负债的计量

金融负债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
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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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后续计
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
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
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
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8)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
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
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
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
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
失,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十)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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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 年度

详见本节“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
工具”

2、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金额为应收账款单个客户 200 万元(含 200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单个客户 50 万元(含 50 万
标准
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
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 3 账龄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组合 1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3 账龄分析法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
账准备。

组合中,合并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
列示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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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含 2 年) 10.00 10.00

2-3 年(含 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期末对于不适用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长期应收
款均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减值测试未
发现减值的,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应收款项融资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十二)存货

1、存货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按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
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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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
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
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
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
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
销法核算成本。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节“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之“(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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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
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栏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
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
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
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
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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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
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
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
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
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
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
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
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
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
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
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
算。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
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
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
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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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

(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
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
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
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
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
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
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
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
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
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
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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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
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
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
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
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年 5 3.167-4.750

土地使用权 年限平均法 40-50 年 - 2.000-2.500


(十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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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 3.167-4.75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0-19.0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0-31.667

行政用车 年限平均法 4-8 5 11.875-23.75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0-31.6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
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
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
的差异。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加上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
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分摊。租入固定资产按
租赁期和估计净残值确定折旧率,计提折旧。

(十六)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
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
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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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
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
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
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
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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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
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
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年) 依 据

软 件 3-5 预计资产使用受益期

土地使用权 40-50 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经复核,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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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根据内部研究开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
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
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
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
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二十)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
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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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
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
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
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
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
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
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
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
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
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
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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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
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
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
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
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
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
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
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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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
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
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
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
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二十一)预计负债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
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
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
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
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
用。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
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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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
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
前的最佳估计数。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
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二十二)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根据结算方式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
工的股份支付。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同期市场上第三方愿意为该股份支付的价格
确定。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
数量作出最佳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
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
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
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满足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的期间,应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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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本或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前,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累计金额反映了等待期已届满的部分以及本公司对
最终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
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
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
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
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
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
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
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
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
行处理。

(二十三)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
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增值税、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及
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
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
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
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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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
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
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
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长期合同工程在合同结果已经能够合理地
预见时,按结账时已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
够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
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
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
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包括货运代理业务(运输业务、关务业务、国际货代业务)、
仓储服务业务和场站业务。上述各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确认依据及方法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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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运代理业务-运输业务

发行人接收订单后,和客户核对确认运输货物及运输信息。根据客户的货运
需求对车辆进行统一调度,并将货物按合同约定送达。发行人在服务已经提供完
毕并经服务接受方确认、该业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企业、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根据每月已经执行的任务量、约定的报价制作结算单并与客户定期确认。

2、货运代理业务-关务业务

发行人接受客户的委托,接收委托人的报关资料并根据收到的资料与业务类
型按海关的报关要求进行填报,后将相关信息发送到海关通关系统,接收海关放
行信息后,安排货物进出境(或特殊监管区)。发行人在服务已经提供完毕并经
服务接受方确认、该业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公司根
据每月已经执行的任务量、约定的报价制作结算单并与客户定期确认。

3、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货代业务

发行人接受客户的委托,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提供国际海运、空运优化方案,
经客户确认后,发行人委托承运商承运。发行人在服务已经提供完毕并经服务接
受方确认、该业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公司根据每月
已经执行的任务量、约定的报价制作结算单并与客户定期确认。

4、仓储服务业务

仓储服务业务包括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货物存放服务以及根据客户需求提
供的出入库作业管理、库内装卸、搬运、换包装、分拣、包装、打托、打标、贴
签等仓储增值服务。发行人在服务已经提供完毕并经服务接受方确认、该业务收
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
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公司根据每月已经执行的任务量、
约定的报价制作结算单并与客户定期确认。

5、场站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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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站为园区通关作业区域,发行人受托协助海关等部门对进出区货物和车辆
进行监管,对被海关布控查验的货物进行装卸、掏箱、分拣、理货、打包作业,
出具理货报告,协助海关完成进出区车辆及货物查验等事项。发行人提供的场站
服务需要在海关场站系统登记,以实际完成提供的场站服务内容并按公示的价格
标准收取费用,确认场站收入。

发行人的运输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称为“TMS”)、报关业务信息系统(以下
称为“CDS”)、仓储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称为“WMS”)等业务系统中记录了发行
人和客户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各车型线路、报关报检、存储及进出仓作业等的收
费标准。发行人在业务执行过程中,为客户提供的业务作业信息在以上系统中分
别形成记录。

每一项作业完成后形成一条业务明细信息,经服务接受方确认后系统根据业
务明细信息进行汇总并在财务共享系统中确认收入。发行人根据每月完成的业
务,于次月 5-10 天内完成对账单的制作并发送至客户指定邮箱。发行人依据双
方核对后的账单向客户开具发票。

客户指定邮箱在相关协议或订单订立后由客户向发行人进行明确,指定邮箱
发生变更的,由客户及时通知发行人。

发行人严格遵循收入确认原则,在服务已经提供完毕并经服务接受方确认、
该业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中已经
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充分,并利用健全
有效的内控流程和信息技术,确保账单准确完整,避免收入跨期情形的发生。

发行人聘请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相关业务系统的有效性进行了 IT 审计。
经审计,发行人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中未有影响发行人 IT 内部控制有效的重大及
重要缺陷。应用控制审计中,发行人 P2 系统及 HR 系统的业务功能及相关控制
有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06]3 号),提供劳务交易的
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
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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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
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主营业务包括货运代理业务、仓储服务业务和场站业
务,发行人在服务已经提供完毕并经服务接受方确认、该业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公司根据每月已经执行的任务量、约定的报价制作
结算单并与客户定期确认。公司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及时点恰当、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十四)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以实际收到款项时为确认时点。

3、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
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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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
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
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
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
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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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
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
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
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二十六)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
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
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为未确认融资
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
余额以长期应付款列示。

(二十七)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二十八)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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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

(1)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
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
主要内容为:将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增值税返还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1,950.47 万元,对于以前年度
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不予追溯调整。

(2)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本
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
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
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将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处置利得从“营业
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2017 年度调整 23.32 万元。

(3)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首次施行日,本公司以管理金融
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新金
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法”。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于准则施行日,对金融工具进行以下
调整:

1) 本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对金融工具的减值情况进行了评估,经
本公司评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下的预期信用损失法对 2019 年度合并及公司
财务报表所列示的金额或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2) 2019 年度,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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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七、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0、3、5、6、7、9/10/11、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增值额
13/16/17、19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营业税计征 5、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营业税计征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营业税计征 2
4、5、6、8、10 元/平方米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面积
/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16.5、20、25、31.575

房产税 出租房产收入或自用房产原值的 70% 1.20、12


(二)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

1、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以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的规定,高
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发行人母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被江
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332001005),并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通过了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632004142),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
的优惠。2017-2018 年度,江苏海晨所得税减按 15%税率计缴。公司高新技术企
业资格至 2019 年 11 月期限届满,发行人母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无法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行人母公司 2019 年度企业所
得税税率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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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肥海晨仓储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以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的规定,高
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合肥海晨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被安徽省
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634000943),并于 2020 年 1 月 7 日通过了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复审,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34002337),有
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的优惠。报告期内合肥
海晨所得税减按 15%税率计缴。

3、成都双流综保物流有限公司、成都汇晨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 7 月 27 日联合下发的《关于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国
家税务总局 2012 年 4 月 6 日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
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下发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4 年第 15 号),成都综保、成都汇晨符
合上述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报告期内所得税减按 15%税率计
缴。

4、深圳市前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赛联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
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4〕26 号),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
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前海供应链、前海赛联符
合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报告期内所得税减按 15%税率计缴。

5、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符合条件的小型
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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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 年度,上海诚创、芜湖汇晨、昆山海晨、合肥汇晨、吴江海晨
(2017 年度不适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减按 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9 年度,安徽综保、苏州海晨、常州亨通、昆山海晨、吴江海晨、上海
诚创、深圳海晨、武汉海晨、芜湖汇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其所得不超
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所得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分部信息

(一)业务分部

按业务类别划分,报告期内业务收入的分部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运代理 52,361.20 59.29% 47,624.90 61.35% 43,714.45 67.91%

-运输服务 42,992.09 48.68% 38,116.59 49.10% 34,871.30 54.17%

-关务服务 9,085.52 10.29% 8,995.66 11.59% 8,126.72 12.62%

-国际货代 283.58 0.32% 512.65 0.66% 716.42 1.11%

仓储服务 35,359.54 40.04% 29,205.44 37.62% 19,776.55 30.72%
综合物流服务
87,720.73 99.33% 76,830.35 98.98% 63,491.00 98.63%
小计
场站业务 595.30 0.67% 792.84 1.02% 884.85 1.37%
主营业务收入
88,316.03 100.00% 77,623.18 100.00% 64,375.85 100.00%
合计

(二)地区分部

(1)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内、境外地区的分部情况

发行人根据客户所在地进行地区分部划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
分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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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地区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江苏 12,351.06 13.99% 12,117.24 15.61% 12,719.06 19.76%

四川 10,643.19 12.05% 8,632.42 11.12% 8,206.54 12.75%

湖北 6,121.77 6.93% 5,729.34 7.38% 6,690.10 10.39%

安徽 6,029.93 6.83% 5,212.19 6.71% 4,679.22 7.27%

广东 5,371.81 6.08% 4,966.61 6.40% 3,645.82 5.66%

天津 4,293.68 4.86% 1,755.88 2.26% 83.29 0.13%

上海 4,039.67 4.57% 4,074.90 5.25% 3,759.08 5.84%

香港 29,457.83 33.36% 25,365.02 32.68% 15,631.01 24.28%

台湾 5,176.42 5.86% 5,651.56 7.28% 5,850.96 9.09%

其他 4,830.68 5.47% 4,118.01 5.31% 3,110.76 4.83%

合计 88,316.03 100.00% 77,623.18 100.00% 64,375.85 100.00%


根据客户所在地将收入区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分地区收入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地区 51,060.84 57.82% 44,919.08 57.87% 41,358.79 64.25%

境外地区 37,255.20 42.18% 32,704.10 42.13% 23,017.06 35.75%

合计 88,316.03 100.00% 77,623.18 100.00% 64,375.85 100.00%


报告期内,境内地区实现的收入金额分别为 41,358.79 万元、44,919.08 万元、
51,060.84 万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4.25%、57.87%、57.82%,
为发行人主要的收入来源。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境外地区收入占比较 2017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由于 2018 年开始发行人向联想集团旗下位于香港的子公司
提供逆向物流服务,导致境外收入金额上升幅度较大,境外地区收入占比提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联想集团、索尼公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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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联大控股、伟创力等,上述公司均为境外上市公司且为跨国公司,在大陆以及
香港、台湾等地设立公司并通过上述主体同发行人进行交易。发行人按照客户所
在地将主营业务收入区分为境内地区收入、境外地区收入。发行人根据双方业务
合作的实际需求,发行人境内子公司及境外子公司均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在境内
和境外为客户提供包括运输、关务及仓储服务等在内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服务
内容与客户所在地并没有直接关系,服务内容、操作模式在境内外客户之间不存
在显著性差异。

(2)境内、境外收入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内,境内地区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41,358.79 万元、
44,919.08 万元、51,060.84 万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4.25%、
57.87%、57.82%,为发行人主要的收入来源。发行人境内地区、境外地区的收
入金额及占比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是受电子信息行业区域分布的影响。报告期
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集中区域与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主要集聚地存在较大
的相关性。伴随国际产业转移,具有区位交通、资金、人力等优势的珠三角及长
三角地区成为国内乃至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地,联想集团、索尼公
司、伟创力公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大联大控股、罗技公司等电子信息产品
厂商均在上述地区建立子公司及生产基地,并吸引大批电子信息产品零部件企业
集聚当地设立工厂,其中发行人母公司所在的苏州市更是成为全国重要的电子信
息产品生产基地。

同时上述区域由于经济较为发达,也成为电子信息产品的重要消费区域。上
述集聚区作为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及消费的重要区域,企业有较大的现代综合物流
服务需求。上述地区的企业出于专业化生产的考虑将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成
品物流及逆向物流等服务需求外包给专业的现代物流服务商,因此上述地区电子
信息产品领域的现代物流服务需求较大,发行人向上述主要客户在上述地区设立
的子公司提供服务,从而产生境内地区收入并且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发行人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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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会字(2019)
第 5821 号)。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9.24 29.00 23.32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1,122.77 978.14 1,950.47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20.99 -17.96 -42.02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202.01 -1,628.94 -1,581.58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 - -101.14
的损益项目
合计 1,313.03 -639.76 249.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6.73 -77.80 42.00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92.45 -107.30 -87.73
后)
合计 1,158.74 -454.66 294.79


十、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 2.13 1.82 1.66

速动比率 2.13 1.81 1.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45% 34.66% 28.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6.49 5.57 4.74
资产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0.22% 0.22% 0.31%
占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47 4.58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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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存货周转率(次) 381.90 383.77 293.6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966.87 12,791.10 11,185.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42.16 7,951.86 6,381.4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11,683.42 8,406.52 6,086.6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520.25 62.36 17.7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1.46 1.23 1.2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4 0.33 0.51

基本每股收益(元) 1.28 0.80 0.68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
1.17 0.84 0.65
损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34% 15.47% 15.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19.41% 16.36% 15.22%
非经常性损益后)
注:各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期末总股本
5、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净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投资性
房地产折旧及摊销+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0、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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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
时间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21.34% 1.2842 1.2842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19.41% 1.1683 1.1683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15.47% 0.7952 0.7952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16.36% 0.8407 0.8407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15.95% 0.6834 0.6834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15.22% 0.6519 0.6519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
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
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
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
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EPS)=P÷S S=S0+S1+Si×Mi÷M0-Sj×Mj÷M0-Sk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
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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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重要的非调整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
事项。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公司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88,316.03 95.96% 77,623.18 96.12% 64,375.85 95.76%

其他业务收入 3,718.01 4.04% 3,130.01 3.88% 2,847.04 4.24%

营业收入合计 92,034.04 100.00% 80,753.19 100.00% 67,222.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67,222.89万元、80,753.19万元、92,034.04
万元,2018年、2019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0.13%、13.97%。公司收入主要来源
于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占比均在95%以上,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分别为64,375.85万元、77,623.18万元、88,316.03万元,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76%、96.12%、95.96%。

2、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及变动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运输业务、关务业务以及仓储服务业务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
的贡献最大,国际货代业务及场站业务的收入及成本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也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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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增加额 金额 占比 增加额 金额 占比

货运代理 52,361.20 59.29% 4,736.30 47,624.90 61.35% 3,910.45 43,714.45 67.91%

-运输服务 42,992.09 48.68% 4,875.50 38,116.59 49.10% 3,245.29 34,871.30 54.17%

-关务服务 9,085.52 10.29% 89.86 8,995.66 11.59% 868.93 8,126.72 12.62%

-国际货代 283.58 0.32% -229.07 512.65 0.66% -203.77 716.42 1.11%

仓储服务 35,359.54 40.04% 6,154.10 29,205.44 37.62% 9,428.89 19,776.55 30.72%
综合物流
87,720.73 99.33% 10,890.38 76,830.35 98.98% 13,339.35 63,491.00 98.63%
服务小计
场站业务 595.30 0.67% -197.54 792.84 1.02% -92.02 884.85 1.37%
主营业务
88,316.03 100.00% 10,692.85 77,623.18 100.00% 13,247.33 64,375.85 100.00%
收入合计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运输业务、关务业务以及仓储服务业务对发行人主营业
务收入的贡献最大,报告期内合计收入占比分别为 97.51%、98.32%、99.01%,
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国际货代业务及场站业务的收入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合计收入占比分别为 2.49%、1.68%、0.99%,报告期内金额及占比较小
且不断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64,375.85 万元、77,623.18 万元、
88,316.03 万元,2018 年、2019 年分别同比增加 13,247.33 万元、10,692.85 万元,
分别同比增长 20.58%、13.78%。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社会经
济增长及整体市场物流需求增加;同时随着主要客户的业务发展,其对公司物流
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增长;另外公司也不断拓展新的客户资源。

2018 年相较于 2017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3,247.33 万元,主
要是由于运输业务收入增加 3,245.29 万元以及仓储服务业务收入增加 9,428.89
万元。

2019 年相较于 2018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0,692.85 万元,主
要是由于运输业务收入增加 4,875.50 万元以及仓储服务业务收入增加 6,154.10
万元。

3、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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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业务类型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商品销售 2,028.18 1,582.02 1,443.30 1,085.14 1,175.29 922.40

物业租赁 1,678.58 553.23 1,682.32 483.01 1,669.24 532.75

其 他 11.25 - 4.39 - 2.51 -

合 计 3,718.01 2,135.25 3,130.01 1,568.15 2,847.04 1,455.15
占发行人营业收
4.04% 3.21% 3.88% 2.64% 4.24% 2.97%
入/成本的比重

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是商品销售业务及物业租赁业务。报告期内,其他业务
收入金额分别为 2,847.04 万元、3,130.01 万元、3,718.01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4.24%、3.88%、4.04%;其他业务成本金额分别为 1,455.15 万元、
1,568.15 万元、2,135.25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97%、2.64%、
3.21%,金额及占比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的变动主要受商品销售业务的影响。
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同比增长 9.94%、18.79%,同比增
加 282.97 万元、588.00 万元,主要是由于商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发行人利用
其在现代物流领域的经验,通过子公司汇晨国际及嘉莉汇开展产品销售业务。
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加 268.01 万元、584.88
万元,营业成本分别同比增加 162.74 万元、496.88 万元,为其他业务收入和成
本增长的主要原因。

(二)营业成本分析

1、公司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64,352.29 96.79% 57,725.18 97.36% 47,598.14 97.03%

其他业务成本 2,135.25 3.21% 1,568.15 2.64% 1,455.15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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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合计 66,487.54 100.00% 59,293.32 100.00% 49,053.2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49,053.29 万元、59,293.32 万元、66,487.54
万元,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增加 20.88%和 12.13%,与同
期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基本相符。与营业收入构成相匹配,公司营业成本中的绝
大部分为主营业务成本。

2、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及变动分析

(1)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增加额 金额 占比 增加额 金额 占比

货运代理 40,515.84 62.96% 3,231.67 37,284.17 64.59% 2,614.69 34,669.48 72.84%

-运输服务 37,353.53 58.05% 3,519.58 33,833.95 58.61% 3,043.87 30,790.09 64.69%

-关务服务 2,903.40 4.51% -58.92 2,962.32 5.13% -232.51 3,194.83 6.71%

-国际货代 258.92 0.40% -228.98 487.90 0.85% -196.67 684.57 1.44%

仓储服务 23,385.73 36.34% 3,478.40 19,907.33 34.49% 7,602.32 12,305.01 25.85%
综合物流
63,901.58 99.30% 6,710.08 57,191.50 99.08% 10,217.01 46,974.49 98.69%
服务小计
场站业务 450.71 0.70% -82.96 533.67 0.92% -89.98 623.65 1.31%
主营业务
64,352.29 100.00% 6,627.11 57,725.18 100.00% 10,127.04 47,598.14 100.00%
成本合计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运输业务、关务业务以及仓储服务业务对发行人主营业
务成本的贡献最大,报告期内合计成本占比分别为 97.25%、98.23%、98.90%,
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来源。国际货代业务及场站业务的成本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合计成本占比分别为 2.75%、1.77%、1.10%,报告期内金额及占比较小
且不断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较小。

(2)发行人报告期内运输业务成本情况

1)发行人运输业务成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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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运输业务的成本金额分别为 30,790.09 万元、33,833.95 万元、
37,353.53 万元。2018 年、2019 年运输业务成本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9.89%、10.40%,
运输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9.31%、12.79%,发行人运输业务成本增长与运
输业务收入增长基本保持一致。

发行人报告期内运输业务成本的构成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购运力 31,290.20 83.77% 28,141.07 83.17% 25,849.19 83.95%

人工薪酬 2,581.36 6.91% 2,425.85 7.17% 1,720.17 5.59%

折旧费用 290.45 0.78% 414.91 1.23% 580.04 1.88%

汽车使用费 1,821.90 4.88% 1,679.50 4.96% 1,808.64 5.87%

其他 1,369.62 3.67% 1172.62 3.47% 832.05 2.70%

合计 37,353.53 100.00% 33,833.95 100.00% 30,790.09 100.00%

注:上表中汽车使用费为发行人自有运输车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燃

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修理费等

2)单位成本(吨公里)报告期各期金额及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输业务每吨公里之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公里、万元、元/吨公里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运输量 24,297.38 13.07% 21,489.15 12.71% 19,065.69

运输成本 37,353.53 10.40% 33,833.95 9.89% 30,790.09

单位吨公里成本 1.54 -2.36% 1.57 -2.51% 1.61


发行人报告期内单位吨公里成本的变动受自有运力及外购运力比例、燃油价
格波动、人工薪酬变动以及客户需求、市场竞争情况等多因素影响。

(3)发行人报告期内关务业务成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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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关务业务的成本金额分别为 3,194.83 万元、2,962.32 万元、
2,903.40 万元。2018 年、2019 年关务业务成本分别同比增长-7.28%、-1.99%,关
务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10.69%、1.00%。

发行人报告期内关务业务成本的构成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报关报检成本 2,121.86 73.08% 2,144.31 72.39% 2,681.46 83.93%

人工薪酬 767.39 26.43% 778.81 26.29% 445.01 13.93%

其他 14.15 0.49% 39.20 1.32% 68.36 2.14%

合计 2,903.40 100.00% 2,962.32 100.00% 3,194.83 100.00%


报关报检成本以及人工薪酬为关务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二者合计占关
务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7.86%、98.68%、99.51%。

1)报关报检成本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关务业务的报关报检成本金额分别为2,681.46万元、2,144.31万元、
2,121.86万元,占关务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3.93%、72.39%、73.08%。

2018年,发行人关务业务中报关报检成本占比为72.39%,较2017年下降幅度
较大,主要系由于报关报检成本有所降低同时人工薪酬成本有所上升:①2017
年6月国家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2017年
第25号),积极推进实施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企业可在任意海关完成申报、
缴税等海关手续,解除了海关申报的关区限制、提高报关效率,降低了关务业务
的报关报检成本;②公司为了进一步满足业务量增长的需求并提高关务服务质量
而增加了部分关务人员,导致员工人工成本金额有所增加。

2019年,发行人关务业务成本中报关报检成本占比为73.08%,较2018年基本
保持稳定。

2)人工薪酬成本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关务业务成本中人工薪酬金额分别为445.01万元、778.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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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39万元,占关务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3.93%、26.29%、26.43%。

2018年,发行人关务业务中人工薪酬占比为26.29%,较2017年上升幅度较大,
主要系由于2018年发行人新增部分关务业务人员从而导致人工薪酬成本金额有
所增加。

2019年,发行人关务业务中人工薪酬成本占比为26.43%,较2018年基本保持
稳定。

(4)发行人报告期内仓储服务业务成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服务业务的成本金额分别为 12,305.01 万元、19,907.33
万元、23,385.73 万元。2018 年、2019 年仓储服务业务成本分别同比增长 61.78%、
17.47%,仓储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47.68%、21.07%,发行人仓储服
务业务成本增长与仓储服务业务收入增长整体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服务业务成本的构成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仓租物业费 5,909.99 25.27% 5,050.82 25.37% 3,167.64 25.74%

人工薪酬 6,221.17 26.60% 4,712.48 23.67% 3,480.48 28.29%

外包成本 3,842.05 16.43% 3,899.83 19.59% 1,976.45 16.06%

低值易耗品 2,441.35 10.44% 2,019.29 10.14% 291.36 2.37%

折旧摊销 1,672.91 7.15% 1,486.03 7.46% 1,376.30 11.18%

设备租赁费 448.98 1.92% 311.03 1.56% 216.19 1.76%

其他成本 2,849.28 12.18% 2,427.85 12.20% 1,796.60 14.59%

合计 23,385.73 100.00% 19,907.33 100.00% 12,305.01 100.00%


(5)发行人报告期内国际货代及场站业务成本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国际货代成本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国际货代业务成本为 684.57 万元、487.90 万元、258.92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44%、0.85%、0.40%,报告期内金额及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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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低且不断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较小。

发行人国际货代业务成本主要为外购代理成本。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国
际货代业务成本分别同比减少 196.67 万元、228.98 万元,主要是由于国际货代
业务规模及收入不断减少。

2)发行人报告期内场站业务成本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场站业务成本为 623.65 万元、533.67 万元、450.71 万元,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31%、0.92%、0.70%,报告期内金额及占主营业
务成本比例较低且不断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较小。

发行人场站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场站使用费及人工薪酬等。2018 年、2019 年
发行人场站业务成本分别同比减少 89.98 万元、82.96 万元,主要是由于场站业
务收入减少导致相应支出减少。

(三)毛利率分析

1、发行人报告期内按照服务内容细分的毛利率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06%、25.63%、27.13%。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受各大业务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水平的影响,因此不同年度间各业
务收入结构的变化以及各业务毛利率的变化,会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率产生一定的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变化及各项业务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情况如
下: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贡献率 贡献率 贡献率 贡献率 贡献率 贡献率
货运代理 22.62% 59.29% 13.41% 21.71% 61.35% 13.32% 20.69% 67.91% 14.05%
-运输服
13.12% 48.68% 6.38% 11.24% 49.10% 5.52% 11.70% 54.17% 6.34%

-关务服
68.04% 10.29% 7.00% 67.07% 11.59% 7.77% 60.69% 12.62% 7.66%

-国际货
8.70% 0.32% 0.03% 4.83% 0.66% 0.03% 4.45% 1.11% 0.05%

仓储服务 33.86% 40.04% 13.56% 31.84% 37.62% 11.98% 37.78% 30.72% 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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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物流
27.15% 99.33% 26.97% 25.56% 98.98% 25.30% 26.01% 98.63% 25.66%
服务小计
场站业务 24.29% 0.67% 0.16% 32.69% 1.02% 0.33% 29.52% 1.37% 0.40%
合 计 27.13% 100.00% 27.13% 25.63% 100.00% 25.63% 26.06% 100.00% 26.06%

注:毛利率贡献率=该项业务毛利率*收入贡献率(该项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运输业务、关务业务以及仓储服务业务,对发行人主营
业务毛利率的贡献率最大,上述三类业务报告期内的毛利率贡献率合计分别为
25.60%、25.27%、26.94%,上述三类业务毛利率贡献率的变化会导致发行人主
营业务毛利率发生变化。国际货代业务及场站业务的毛利率贡献率合计分别为
0.45%、0.36%、0.19%,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化影响程度较低,且在报
告期内逐步下降。

2、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
物流服务,为客户提供货运代理以及仓储服务等现代综合物流服务。根据业务收
入构成及具体服务内容,发行人的同行与上市公司为从事综合物流服务业务的上
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综合物流服务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综合物
流业务之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飞力达 11.54% 16.78% 22.41%

新宁物流 24.67% 29.04% 28.13%

华鹏飞 11.10% 8.56% 8.05%

原尚股份 23.47% 24.76% 26.58%

嘉诚国际 38.60% 36.73% 34.28%

长久物流 10.60% 14.31% 11.33%

恒基达鑫 42.09% 41.98% 40.37%

平均值 23.15% 24.59% 24.45%

发行人 27.15% 25.56% 26.01%

注: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取自其公开披露的综合物流服务相关业务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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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可比公司中,由于综合物流服务业务的具体服务内容不同、服务的行业
不同、主要收入来源不同等,因此各类物流企业的综合物流业务的毛利率存在一
定的差异。一般来说,运输业务、国际货代业务的毛利率相对偏低,仓储服务业
务毛利率较高;同时,货物对物流环节的安全性及专业性等要求越高,则为该货
物相关行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业务的公司毛利率越高。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物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01%、25.56%、27.15%,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业务的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小。

(四)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房产税 342.23 334.72 340.92

土地使用税 108.35 106.94 108.95

城市维护建设税 95.28 81.87 93.63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68.31 58.82 67.12

印花税 41.24 41.06 37.48

残疾人保障基金 40.86 35.67 29.31

车船使用税 2.08 1.74 2.55

其他 11.54 12.57 10.84

合计 709.89 673.39 690.79

公司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
加分别为 690.79 万元、673.39 万元和 709.89 万元,金额变动幅度较小。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2,336.18 2.54% 2,436.58 3.02% 1,993.96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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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管理费用 6,172.85 6.71% 5,946.18 7.36% 5,363.29 7.98%

研发费用 1,587.35 1.72% 1,494.49 1.85% 1,391.41 2.07%

财务费用 -321.26 -0.35% -153.17 -0.19% 549.38 0.82%

合计 9,775.12 10.62% 9,724.08 12.04% 9,298.04 13.83%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 9,298.04 万元、9,724.08 万元、9,775.12
万元。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149.35 49.20% 1,130.77 46.41% 945.52 47.42%

折旧与摊销 55.28 2.37% 52.33 2.15% 53.04 2.66%

业务招待费 837.50 35.85% 656.93 26.96% 574.00 28.79%

差旅费 50.09 2.14% 42.63 1.75% 25.85 1.30%

办公费 38.37 1.64% 30.03 1.23% 29.10 1.46%

业务宣传费 41.13 1.76% 105.02 4.31% 226.34 11.35%

业务拓展费 - - 265.63 10.90% - -

汽车费 8.67 0.37% 21.02 0.86% 16.02 0.80%

其他 155.78 6.67% 132.23 5.43% 124.08 6.22%

合计 2,336.18 100.00% 2,436.58 100.00% 1,993.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993.96 万元、2,436.58 万元和 2,336.18 万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7%、3.02%和 2.54%。近年来公司加大销
售力度、积极拓展市场、拓展客户,销售费用金额整体保持较高水平。

(2)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变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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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1,149.35 1.64% 1,130.77 19.59% 945.5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945.52 万元、1,130.77 万元
和 1,149.35 万元,2018 年、2019 年分别同比增长 19.59%、1.64%。

1)公司报告期销售人员数量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销售人员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核算科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销售人员 销售费用 188 258 200


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主要核算的是公司市场部以及客服部等销售人员的员
工薪酬。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平均数量及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1,149.35 1.64% 1,130.77 19.59% 945.52

平均人员数量 223 -2.62% 229 15.08% 199

销售人员平均薪酬 5.15 4.33% 4.94 3.93% 4.75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同比增长 19.59%、1.64%,
主要系受销售人员数量及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不断增加因素的影响。

2018 年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同比增长幅度相对较大,主要系由于发行人
2018 年新增联想集团备品备件仓业务并新增美团点评等新客户且其他业务有所
增长,导致相关客服人员数量增加,平均人员数量同比增长 15.08%。2019 年发
行人通过强化信息系统化建设且与客户之间的系统对接流程日趋完善,发行人撤
销了常州、昆山等地的客服中心,使得销售人员数量逐步下降,平均人数相比
2018 年下降 2.62%。与此同时随着业务的逐步增长,销售人员平均工资相比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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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涨 4.33%,使得 2019 年整体职工薪酬水平同比上升 1.64%。

2)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激励制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对员工通过薪酬、福利、培训等多种方式
予以激励,并提供市场上极具竞争力的同岗位职能的薪酬水平,以便公司能够不
断吸引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优秀人才。同时建立了固定薪酬及绩效薪酬相结合的
制度,发行人根据当年度实现经营业绩的情况发放一定的绩效薪酬。

3)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及企业规模与发行人薪酬情况相匹配

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规模及薪酬情况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营业收入 92,034.04 13.97% 80,753.19 20.13% 67,222.89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1,149.35 1.64% 1,130.77 19.59% 945.52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67,222.89 万元、80,753.19 万元、
92,034.04 万元,2018 年、2019 年分别同比增长 20.13%、13.97%,经营业绩增
长情况良好。在此基础之上发行人销售人员薪酬也有相应的增长。

2019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增长幅度相对较小,主要系由于发
行人销售人员主要包括市场部以及客服部等人员。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联想集团、
索尼公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大联大控股、伟创力等,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
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37%、48.36%、51.06%,客户资源相对集
中且稳定,公司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与上述客户建立了深入、良好且相互信赖
的合作关系,双方业务合作粘性较大。公司销售人员主要从事客户的服务和联系
工作,与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业绩的增长不具有强相关性。2019 年较 2018 年,
发行人销售人员平均数量略有下降同时平均薪酬略有上升,导致销售人员中职工
薪酬金额同比变动幅度较小。

综上所述,公司的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合理。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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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飞力达 1.74% 1.26% 1.29%

华鹏飞 2.95% 2.77% 2.90%

新宁物流 5.73% 5.14% 6.19%

原尚股份 0.59% 0.66% 1.17%

嘉诚国际 4.13% 3.81% 3.02%

长久物流 2.44% 2.11% 1.62%

恒基达鑫 - - -

平均值 2.51% 2.25% 2.31%

发行人 2.54% 3.02% 2.97%

由于业务结构、服务行业、客户结构、业务模式等有所差异,报告期内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整体而言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485.09 56.46% 3,123.72 52.53% 2,837.21 52.90%

折旧与摊销 388.03 6.29% 345.10 5.80% 290.36 5.41%

差旅费 252.79 4.10% 248.82 4.18% 255.53 4.76%

会务费 43.42 0.70% 131.83 2.22% 192.97 3.60%

业务招待费 253.92 4.11% 214.78 3.61% 192.48 3.59%

通讯费 273.68 4.43% 261.69 4.40% 244.55 4.56%

办公费 406.73 6.59% 422.83 7.11% 396.48 7.39%

汽车费 160.56 2.60% 165.95 2.79% 170.08 3.17%

保险费 172.77 2.80% 177.11 2.98% 111.08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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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咨询服务费 320.52 5.19% 493.14 8.29% 220.26 4.11%

租赁费 124.89 2.02% 100.81 1.70% 115.86 2.16%
股份支付服务
- - - - 101.14 1.89%
费用
其他 290.44 4.71% 260.41 4.38% 235.28 4.39%

合计 6,172.85 100.00% 5,946.18 100.00% 5,363.2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5,363.29 万元、5,946.18 万元和 6,172.85 万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8%、7.36%和 6.71%。报告期内,职工薪
酬金额为管理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金额分别为 2,837.21 万元、3,123.72 万元、
3,485.09 万元。

(2)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3,485.09 11.57% 3,123.72 10.10% 2,837.21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2,837.21 万元、3,123.72 万
元和 3,485.09 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 10.10%、11.57%。

1)公司报告期管理人员数量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管理人员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核算科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财务、管理及行
管理费用 179 199 156
政人员

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主要核算的是公司管理层、财务、行政等人员的员工
薪酬。报告期内,管理人员平均数量及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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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3,485.09 11.57% 3,123.72 10.10% 2,837.21

平均人员数量 189 6.18% 178 0.56% 177

管理人员平均薪酬 18.44 5.07% 17.55 9.48% 16.0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同比增长 10.10%、11.57%,
增长幅度相对较大,主要系受管理人员平均规模及平均薪酬不断增加因素的影
响。

2018 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同比上升 10.10%,主要系由于 2018 年管理人员
薪酬同比有所增加所致,发行人根据良好的经营业绩情况以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
薪酬制度提升了管理人员薪酬水平。2019 年发行人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同比增
长 11.57%,主要系由于平均人员数量同比增长 6.18%及平均薪酬同比增长 5.07%。
2019 年发行人新设立苏州汇晨、深圳汇晨、广西海晨国际、岳阳海晨等子公司
以及岳阳分公司,相应增加了部分管理人员,导致人员平均规模有所增加。

2)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激励制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对员工通过薪酬、福利、培训等多种方式
予以激励,并提供市场上极具竞争力的同岗位职能的薪酬水平,以便公司能够不
断吸引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优秀人才。同时建立了固定薪酬及绩效薪酬相结合的
制度,发行人根据当年度实现经营业绩的情况发放一定的绩效薪酬。

3)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及企业规模与发行人薪酬情况相匹配

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规模及薪酬情况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营业收入 92,034.04 13.97% 80,753.19 20.13% 67,222.89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3,485.09 11.57% 3,123.72 10.10% 2,837.21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67,222.89 万元、80,753.1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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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34.04 万元,2018 年、2019 年分别同比增长 20.13%、13.97%,经营业绩增
长情况良好。在此基础之上发行人管理人员薪酬金额也有相应的增长。

综上所述,公司的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合理。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飞力达 5.06% 6.03% 6.22%

华鹏飞 12.32% 7.27% 5.94%

新宁物流 23.69% 19.19% 19.05%

原尚股份 3.44% 4.42% 7.71%

嘉诚国际 5.39% 5.87% 5.41%

长久物流 4.26% 3.21% 2.69%

恒基达鑫 10.93% 11.59% 11.21%

平均值 9.30% 8.23% 8.32%

发行人 6.71% 7.36% 7.98%


由于业务结构、服务行业、客户结构、业务模式等有所差异,报告期内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率整体而言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215.22 76.56% 1,138.71 76.19% 1,126.56 80.96%

折旧与摊销 259.79 16.37% 218.58 14.63% 213.37 15.33%

其他投入 112.35 7.08% 137.19 9.18% 51.49 3.70%

合计 1,587.35 100.00% 1,494.49 100.00% 1,391.4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391.41 万元、1,494.49 万元和 1,587.3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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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7%、1.85%和 1.72%。报告期内,公司的
研发支出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其他投入组成。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支
出均进行费用化处理,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1)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研发费用的范围予以
界定,并以研发项目为归集对象,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予以确认和归集,其界定范
围与主要会计核算内容如下:

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研发人员及其他相关技术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
补贴、五险一金等人工费用;

2)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电信服务费、差旅费、通讯费、水电费等;

3)从事研发工作所使用的研发场所、专用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所分摊的
折旧及摊销等。

(2)研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报告期内,发行人基于研发项目逐项编制研发预算,研发部门根据经批准的
研发预算,部署安排具体的研发工作,相应的研发费用核算方法如下:对于工资
薪酬,按照实际参与项目归集至各研发项目中;对于电信服务费、差旅费、通讯
费、水电费等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经审批后直接归集至各研发项目中;
对于折旧费用,根据各研发项目使用的固定资产清单情况,分摊至各研发项目中。

(3)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发行人以研发项目为核算单位,将所投入的职工薪酬、折旧摊销以及其他投
入按所属项目进行分配。其中,职工薪酬、折旧摊销以月度为单位归集并分配完
成后,每月末执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研发费用——研发项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其他投入于发生时直接进行归集分配,并执行如下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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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研发费用——研发项目

贷:银行存款

(4)研发费用所对应的研发项目、目前进展情况、累计已投入费用及构成、
拟达到的目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研发项目的名称、进展及累计投入情况、是否达到预
定目标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进展情 累计已投入 是否已达到
期 间 已投入的研发项目名称
况 金额情况 既定目标
江苏-海晨物流 3011WTO 项目 开发中 260.56 不适用

江苏-海晨物流预算管理系统 开发中 230.75 不适用

江苏-海晨物流理想制造 VMI 项目 已上线 210.92 是

江苏-海晨物流报关无纸化项目 用户测试 138.62 不适用

江苏-海晨物流车队管理系统 开发中 116.10 不适用

江苏-海晨物流运营异常管控系统 已上线 111.18 是

2019 年度 江苏-海晨物流越南仁宝 VMI 项目 已上线 110.40 是

MTY 转产业务 ERP 系统开发 已上线 102.68 是

SMT 地面仓数字化 开发中 75.66 不适用

SMT Manual call 看板开发 已上线 75.51 是

CDS 对接华东辅助平台系统开发 已上线 51.99 是

合肥-SMT 尺寸检测条码月阅读系统 已上线 51.54 是

SUB 手机分拣系统开发 已上线 51.45 是

小 计 1,587.35

全球备件仓 FRU 项目 已上线 302.03 是

车和家汽车物流项目 已上线 223.93 是

SMT 出入库系统关键技术研发 已上线 179.54 是
2018 年度
海晨物流 BI 商业智能系统 V3.0 已上线 161.51 是

海晨物流备件质检系统 已上线 141.59 是

海晨物流电子看板系统 已上线 123.97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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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进展情 累计已投入 是否已达到
期 间 已投入的研发项目名称
况 金额情况 既定目标
海晨物流报关管理系统 2.0 已上线 75.92 是

海晨物流包装管理系统 已上线 69.00 是

小 计 1,277.49

海晨物流 Corning 综合物流业务系统 已上线 220.25 是

仓储 PLC 自动标贴控制系统 已上线 189.70 是

海晨物流 SCCT 项目系统 已上线 136.51 是

海晨物流成本核算系统 V2.0 已上线 131.21 是

海晨物流联想 PCG Control Tower 系统 已上线 117.25 是
2017 年度
车和家汽车物流项目 已上线 101.21 是

全球备件仓 FRU 项目 已上线 94.16 是

报关 QP 系统对接项目 已上线 88.27 是

海晨物流 BI 商业智能系统 V3.0 已上线 80.60 是

海晨物流 SMT 贴标自动化项目 已上线 62.58 是

小 计 1,221.74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费用 30.35 157.43 458.81

减:利息收入 291.19 90.86 36.80

利息净支出 -260.84 66.57 422.02

汇兑净损失 -124.43 -272.68 77.23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64.01 52.94 50.13

合 计 -321.26 -153.17 549.3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549.38 万元、-153.17 万元和-321.26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82%、-0.19%、-0.35%。

2018 年公司财务费用金额较 2017 年减少 702.55 万元,主要是由于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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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导致 2018 年利息支出减少,同时受美元升值等因素影响发
行人汇兑收益增加。

2019 年公司财务费用金额较 2018 年减少 168.09 万元,主要是由于发行人
利息收入增加 200.33 万元。

(六)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132.49 - -

(七)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 182.32 259.30

合计 - 182.32 259.30


2017至2018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59.30万元和182.32万元,主要为
计提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自2019年起公司在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内
核算计提相关损失金额。

(八)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政府补助 1,122.77 978.14 1,950.47

进项税加计扣除 39.42 - -

个税手续费 7.14 0.11 0.48

合 计 1,169.33 978.25 1,950.95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其中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助具体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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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

项目 金 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外贸促进政策资金 390.00 390.00

出口收汇规模奖励 200.00 200.00

完成股份制改造奖励 150.00 150.00

外贸促进政策资金 111.68 111.68

出口收汇规模奖励 60.00 60.00

商务发展奖励资金 40.00 40.00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奖励 30.72 30.72

外经贸政策资金 30.00 30.00

推进自有贸易的支持资金 24.82 24.82

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 24.00 24.00

外贸进出口突出贡献奖励 16.50 16.50

高质量发展经济工作先进奖励 10.00 10.00

外经贸发展奖励 10.00 10.00

2018 年

项目 金 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外贸发展奖励 200.00 200.00

出口收汇规模奖励 200.00 200.00

进出口增量补贴 100.00 100.00

进口补贴项目奖励 90.00 90.00

出口收汇规模奖励 60.00 60.00

经济领军企业奖励 50.00 50.00

外贸发展奖励 40.80 40.80

上市奖励 40.00 40.00

“自贸十条”专项资金 34.90 34.90

2018 市级外经贸资金 30.60 30.60

商务发展切块资金 20.00 20.00

商务发展奖励资金 20.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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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政策补助 14.70 14.70

省级外贸资金 12.88 12.88

技能提升补助 11.20 11.20

企业加快发展先进奖励 10.00 10.00

进出口贡献奖 10.00 10.00

2017 年

项目 金 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外贸专项补助资金 647.72 647.72

重点进出口企业回转补贴 323.86 323.86

进口补贴 300.00 300.00

外贸企业出口收汇规模奖励 200.00 200.00

转型升级奖励 120.00 120.00

服务业引导资金 73.30 73.30

服务业发展政策奖补奖金 51.49 51.49

外经贸发展奖励 43.57 43.57

外经贸发展奖励 32.00 32.00

进口补贴 31.59 31.59

服务业发展政策奖补奖金 27.19 27.19

服务业发展政策奖补奖金 20.00 20.00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20.00 20.00

职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 11.20 11.20

表彰企业奖励资金 10.00 10.00

(九)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91.48 21.63 -100.30

合计 91.48 21.63 -100.30


公司参股徽购佳选并持有其 49%股权,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取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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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报告期内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分别为-100.30 万元、21.63
万元和 91.48 万元,均为对徽购佳选的投资收益。

(十)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到物流赔偿事故受损货物
212.39 - -
处理款
收到保险理赔款 49.49 13.93 0.98

收到经营赔偿款 38.52 1.95 3.95

往来款清理收益 21.26 18.34 18.45

其 他 5.35 20.53 17.88

合 计 327.02 54.75 41.2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41.27万元、54.75万元和327.02万元。2019
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金额相对较大,主要系收到物流赔偿事故受损货物处理款。

(十一)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赔偿支出 104.84 1,667.55 1,571.69

罚款支出 3.95 6.41 1.79

滞纳金 0.12 6.00 46.64

捐赠支出 20.00 1.02 -

其 他 3.24 2.82 3.21

合 计 132.15 1,683.80 1,623.33

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主要为赔偿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赔偿支出金额分别为
1,571.69 万元、1,667.55 万元、104.84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因
为事故、货物毁损等原因支付的赔偿。发行人在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因为发生
事故造成客户货物毁损,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计提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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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为赔偿支出的主要构成部分,计提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十三、
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2、主要负债构成项目分析”之“(8)
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发行人罚款支出金额分别为1.79万元、6.41万元、3.95万元,具体
情况请参见“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三、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上述罚款支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及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92,034.04 100.00% 80,753.19 100.00% 67,222.89 100.00%

营业成本 66,487.54 72.24% 59,293.32 73.43% 49,053.29 72.97%

毛利 25,546.51 27.76% 21,459.87 26.57% 18,169.60 27.03%

销售费用 2,336.18 2.54% 2,436.58 3.02% 1,993.96 2.97%

管理费用 6,172.85 6.71% 5,946.18 7.36% 5,363.29 7.98%

研发费用 1,587.35 1.72% 1,494.49 1.85% 1,391.41 2.07%

财务费用 -321.26 -0.35% -153.17 -0.19% 549.38 0.82%

营业外收入 327.02 0.36% 54.75 0.06% 41.27 0.06%

营业外支出 132.15 0.14% 1,683.80 2.09% 1,623.33 2.41%

利润总额 16,393.93 17.81% 10,279.91 12.73% 8,213.40 12.22%

所得税费用 2,919.28 3.17% 1,707.23 2.11% 1,311.46 1.95%

净利润 13,474.65 14.64% 8,572.68 10.62% 6,901.94 10.27%
归属于母公司
12,842.16 13.95% 7,951.86 9.85% 6,381.46 9.49%
股东净利润

注:占比为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7,222.89万元、80,753.19万元、92,034.04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901.94万元、8,572.68万元、13,474.65万元,发行人提供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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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综合物流服务产生的盈利是当年净利润的主要来源。

(十三)报告期内纳税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增值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 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19 年 -64.64 1,660.39 1,437.98 157.77

2018 年 79.40 1,462.88 1,606.92 -64.64

2017 年 132.81 1,556.95 1,610.36 79.40

2、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 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19 年 654.99 2,814.18 1,506.17 1,963.01

2018 年 1,113.68 1,757.10 2,215.78 654.99

2017 年 1,355.14 1,680.32 1,921.78 1,113.68


3、报告期内合并报表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期间 利润总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2019 年 16,393.93 2,793.39 125.89 2,919.28

2018 年 10,279.91 1,728.41 -21.18 1,707.23

2017 年 8,213.40 1,644.89 -333.44 1,311.46


(十四)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根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
益的内容、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9.24 29.00 23.32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1,122.77 978.14 1,950.47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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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20.99 -17.96 -42.02
资金占用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02.01 -1,628.94 -1,581.58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 -101.14

合计 1,313.03 -639.76 249.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6.73 -77.80 42.00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2.45 -107.30 -87.73

合计 1,158.74 -454.66 294.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
11,683.42 8,406.52 6,086.68
通股股东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12,842.16 7,951.86 6,381.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
9.02% -5.72% 4.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62%、-5.72%、9.02%,占比相对较小。

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税前金额为249.06万元,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1,950.47万元以及其他营业外收支-1,581.58万元,二者合计影响金额为368.90
万元,为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他营业外收支主要为
2017年公司因为发生两起物流运输事故计提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

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税前金额为-639.76万元,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978.14万元以及其他营业外收支-1,628.94万元,二者合计影响金额为-650.80万
元,为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他营业外收支主要为2018
年公司因为发生一起物流运输事故计提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

2019年非经常性损益税前金额为1,313.03万元,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1,122.7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
6,086.68万元、8,406.52万元、11,683.42万元,报告期内持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十五)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
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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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下游电子信息产品制
造业波动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等,公司已经在招
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及披露。

经核查,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
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在用的商
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发行
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
大依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未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保
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发行人所处行业未来
发展趋势判断以及发行人实际经营状况,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及持续盈利
能力。

十三、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46,664.90 48.26% 37,603.51 43.96% 29,281.14 38.6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024.79 51.74% 47,932.22 56.04% 46,560.97 61.39%

资产总计 96,689.69 100.00% 85,535.73 100.00% 75,842.1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长,主要得益于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盈利
能力的不断提高。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主要是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组成,资产流动性好。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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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分别为 29,281.14 万元、37,603.51 万元、
46,664.9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构成,
具体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3,296.27 49.92% 15,596.50 41.48% 12,260.78 41.87%

应收票据 - - 30.45 0.08% 144.17 0.49%

应收账款 21,552.44 46.19% 19,189.19 51.03% 15,705.37 53.64%

应收款项融资 134.09 0.29% - - - -

预付款项 66.36 0.14% 231.33 0.62% 185.88 0.63%

其他应收款 766.96 1.64% 1,284.58 3.42% 595.94 2.04%

存货 188.23 0.40% 159.97 0.43% 149.04 0.51%

其他流动资产 660.54 1.42% 1,111.50 2.96% 239.96 0.82%

流动资产合计 46,664.90 100.00% 37,603.51 100.00% 29,281.14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2,260.78万元、15,596.50万元、
23,296.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87%、41.48%、49.92%。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库存现金 21.36 14.99 15.80

银行存款 23,001.27 15,285.46 12,214.98

其他货币资金 273.64 296.05 30.00

合计 23,296.27 15,596.50 12,260.78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综合物流服务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经营业绩的不断
向好、经营活动实现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较大,货币资金规模不断扩大。

(2)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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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合计分别为
15,849.54万元、19,219.64万元、21,686.5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54.13%、
51.11%、46.48%。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134.09 30.45 144.17

-银行承兑汇票 134.09 30.45 144.17

应收账款余额 21,772.91 19,383.16 15,864.25

减:坏账准备 220.47 193.97 158.88

应收账款账面金额 21,552.44 19,189.19 15,705.37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
21,686.53 19,219.64 15,849.54
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合计

2018 年末、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
较前一年末分别增加 3,370.10 万元、2,466.89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21.26%、
12.84%。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20.58%、13.78%,二
者增长幅度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9,050.82万元、
81,096.44万元、93,397.26万元,金额增长较为迅速,占当期含税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97.49%、95.80%、96.97%,公司应收款项整体回收情况良好。

2)应收账款

① 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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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21,772.91 19,383.16 15,864.25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 12.33% 22.18%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 22.52% 22.66% 20.92%

营业收入 92,034.04 80,753.19 67,222.89

营业收入增长率 13.97% 20.13%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3.66% 24.00% 23.6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 15,864.25 万元、19,383.16 万元、
21,772.91 万元,同比增长 22.18%、12.33%,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60%、24.00%、23.66%。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整体较为稳定,
主要系公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客户信誉及实力情况良好。经过多年发展,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收入结算及应收
账款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变动受公司销售收入增加、
应收账款回款等因素影响,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当年度营业收入比重整体较为稳
定。

②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净额

1 年以内 21,742.50 99.86% 217.42 21,525.07

2019 年末 1-2 年 30.41 0.14% 3.04 27.37

合计 21,772.91 100.00% 220.47 21,552.44

1 年以内 19,381.61 99.99% 193.82 19,187.80

2018 年末 1-2 年 1.55 0.01% 0.15 1.39

合计 19,383.16 100.00% 193.97 19,189.19

1 年以内 15,861.61 99.98% 158.62 15,702.99

2017 年末 1-2 年 2.64 0.02% 0.26 2.37

合计 15,864.25 100.00% 158.88 15,7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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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
别为 99.98%、99.99%、99.86%,发行人不存在账龄在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发
行人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客户信誉及实力情况良好,具有资
金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等特点且和公司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应收账
款期后回收情况良好,产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③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在报告期内采取了严格的信用政策,并建立了良好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
制度和严格的资金回款责任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回收情况良好,未
发生重大坏账风险。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对比
如下:

3 个月 3 个月 6 个月
公司名称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以内 -6 个月 -1 年
新宁物流 1% 1% 1% 10% 30% 50% 80% 100%

原尚股份 1% 1% 5% 10% 30% 50% 80% 100%

嘉诚国际 5% 5% 5% 10% 30% 50% 100% 100%

长久物流 - - 1% 10% 30% 50% 80% 100%

恒基达鑫 - - - 20% 50% 100% 100% 100%

发行人 1% 1% 1% 10% 50% 100% 100% 100%

注:数据来源为上述公司定期报告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应收账款的
减值进行评估。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同或
者更为谨慎。

④ 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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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1 联想集团 7,403.88 34.01%

2 成都班列 2,234.17 10.26%

2019 年末 3 三诺公司 648.98 2.98%

4 台达电子 629.85 2.89%

5 光宝科技 621.24 2.85%

合计 11,538.11 52.99%

1 联想集团 6,213.18 32.05%

2 三诺公司 1,121.73 5.79%

2018 年末 3 美团点评 998.73 5.15%

4 台达电子 808.22 4.17%

5 成都班列 673.08 3.47%

合计 9,814.94 50.64%

1 联想集团 3,779.89 23.83%

2 成都班列 1,767.64 11.14%

2017 年末 3 台达电子 896.42 5.65%

4 大联大控股 631.61 3.98%

5 光宝科技 544.47 3.43%

合计 7,620.04 48.03%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也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销售
客户,上述客户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分别为 144.17 万
元、30.45 万元、134.09 万元,金额较小且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低,主要是少量
客户采取票据结算方式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
兑票据。

报告期末,发行人存在已背书转让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票据,期末
终止确认票据金额为 137.88 万元,无已贴现且在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票据。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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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已背书转让的票据均为不具有追索权的银行承兑汇票,因此符合终止确认条
件。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 185.88 万元、231.33 万元、66.36 万
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3%、0.62%、0.14%,占比较低,主要是预付的
仓库房屋租金、保险费、燃料费等。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
股东的款项。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分别 595.95 万元、1,284.58 万元、
766.9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4%、3.42%、1.64%,占比较低。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675.10 2,103.40 1,260.80

坏账准备 908.14 818.82 664.86

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 766.96 1,284.58 595.95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保证金及押金 1,526.11 91.11% 1,810.49 86.07% 977.12 77.50%

代垫款 94.28 5.63% 211.85 10.07% 180.51 14.32%

备用金 45.32 2.71% 30.59 1.45% 67.88 5.38%

其 他 9.39 0.56% 50.47 2.40% 35.29 2.80%

合 计 1,675.10 100.00% 2,103.40 100.00% 1,260.80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1,260.80 万元、2,103.40 万元、
1,675.10 万元。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为保证金及押金,其中保证金主要为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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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事故保证金等,押金为租赁仓库支付的仓库租赁押金。

2018 年末、2019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较前一期末增加 842.60
万元、减少 428.30 万元,变化主要系由于保证金及押金金额的变化所致,分别
较前一期末增加 833.37 万元、减少 284.38 万元。

保证金及押金金额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1)发行人 2018 年由于业务开展及新增仓库,导致 2018 年末保证金及押金
金额增加:新增租赁香港仓库缴纳押金 203.28 万元;支付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
公司事故保证金 200 万元;承接常州豪爵商贸有限公司运输业务,客户收取业务
保证金 100 万元。上述事项导致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保证金增加 503.28 万元。

2)发行人于 2019 年收回之前支付的部分保证金及押金,导致 2019 年末余
额有所减少。发行人收回于 2018 年支付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事故保证金
200 万元;收回于 2018 年因承接常州豪爵商贸有限公司运输业务支付的业务保
证金 100 万元,上述事项导致 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保证金减少 300 万元。

(5)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 239.96 万元、1,111.50 万元、
660.5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82%、2.96%、1.42%,占比较低。

公司 2018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871.66 万元,主要原因
系发行人为提高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益新增理财产品所致。公司 2019 年末其他流
动资产余额较 2018 年末减少 450.95 万元,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到
期所致。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46,560.97 万元、47,932.22 万元、
50,024.7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构成,
具体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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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 169.16 0.34% 77.69 0.16% 56.06 0.12%

投资性房地产 4,647.54 9.29% 4,826.54 10.07% 5,005.54 10.75%

固定资产 28,765.28 57.50% 24,147.70 50.38% 24,808.13 53.28%

在建工程 3,917.38 7.83% 6,748.83 14.08% 411.42 0.88%

无形资产 11,117.88 22.22% 10,716.17 22.36% 10,986.45 23.60%

长期待摊费用 651.22 1.30% 754.00 1.57% 457.07 0.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6.33 1.51% 614.37 1.28% 415.19 0.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46.92 0.10% 4,421.11 9.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024.79 100.00% 47,932.22 100.00% 46,560.97 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56.06 万元、77.69 万元、169.1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2%、0.16%、0.34%。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对徽购佳选的投资,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并对该项
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徽购佳选 169.16 77.69 56.06

合计 169.16 77.69 56.06


2018 年末、2019 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同比增加 21.63 万元、
91.47 万元,主要是徽购佳选盈利金额增加所致。

(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金额分别为 5,005.54 万元、4,826.54 万元、
4,647.54 万元。发行人位于成都的一栋综合楼用于对外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计
量,占发行人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75%、10.07%、9.29%。发行人对该项
综合楼使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3)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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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车辆、电子设备等构成,
为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4,808.13 万元、24,147.70 万元、28,765.2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3.28%、50.38%、57.5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构成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房屋及建筑物 25,528.02 20,367.39 21,524.45

专用设备 1,964.33 2,264.90 1,770.96

运输车辆 557.28 905.91 1,182.58

电子设备及其他 715.65 609.50 330.15

合计 28,765.28 24,147.70 24,808.13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系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物的具体明细请参见“第六节 业
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一)固定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降低主要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影
响。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411.42 万元、6,748.83 万元、
3,917.3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88%、14.08%、7.83%。

2018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6,337.41 万元,主要系
由于 2018 年新增购置信利康大厦房屋并装修所致。

2019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 2018 年末减少 2,831.46 万元,主要系
公司 2019 年完成了信利康大厦办公室的装修工程并转为固定资产,使得在建工
程期末余额减少 6,136.96 万元;此外,公司于 2019 年开始建设实施吴江自动化
仓库项目以及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平台(一期),使得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分别增加
3,033.82 万元、418.80 万元。

(5)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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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986.45 万元、10,716.17 万
元、11,117.8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60%、22.36%、22.22%。报
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其中土地使用权期末账面金额占比分
别为 98.66%、98.86%、98.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土地使用权 10,974.99 10,594.38 10,838.89

软件 142.89 121.78 147.56

合计 11,117.88 10,716.17 10,986.45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457.07 万元、754.00 万
元、651.2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98%、1.57%、1.30%,主要是待
摊销的装修费用。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预付前海房屋购置款 - - 4,160.00

预付其他长期资产购置款 - 46.92 261.11

合计 - 46.92 4,421.11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421.11 万
元、46.9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50%、0.10%。2019 年末,发行
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无余额。

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公司制订了具体可行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按照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
规定以及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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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坏账准备

其中:应收账款 220.47 193.97 158.88

其他应收款 908.14 818.82 664.86

合计 1,128.61 1,012.79 823.74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公司其他应收
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仓库租赁及开展业务产生的存出保证金及押金。双方合作时
间较长导致上述保证金及押金账龄期限较长,因此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金额较大,该部分款项将伴随仓储租赁到期和业务的结束予以回收,回收风险及
发生实质性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二)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票据 1,368.21 5.48% 1,330.25 5.61% - -

应付账款 14,740.49 59.07% 14,112.53 59.51% 11,636.60 51.36%

预收款项 344.46 1.38% 498.59 2.10% 469.12 2.07%

应付职工薪酬 2,380.57 9.54% 2,438.74 10.28% 1,711.04 7.55%

应交税费 2,362.51 9.47% 1,136.00 4.79% 1,563.62 6.90%

其他应付款 632.85 2.54% 797.68 3.36% 539.74 2.38%
一年内到期非 流
39.80 0.16% 388.93 1.64% 1,700.00 7.50%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1,868.88 87.63% 20,702.72 87.30% 17,620.12 77.78%

长期借款 - - - - 3,150.00 13.90%

长期应付款 33.17 0.13% 71.3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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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计负债 2,221.06 8.90% 2,372.33 10.00% 1,490.70 6.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832.79 3.34% 568.18 2.40% 393.92 1.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87.01 12.37% 3,011.89 12.70% 5,034.62 22.22%

负债总计 24,955.90 100.00% 23,714.61 100.00% 22,654.7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的比例分别 77.78%、87.30%和 87.63%。

2、主要负债构成项目分析

(1)应付票据

2017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无余额。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金
额分别为 1,330.25 万元和 1,368.2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61%和
5.48%。主要系公司从 2018 年下半年开始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同部分供应商进行货
款结算所致,发行人的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票据。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11,636.60 万元、14,112.53 万元、
14,740.4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1.36%、59.51%、59.07%。报告期内
发行人应付账款金额不断增加,主要是伴随业务规模扩大导致采购金额增加。

(3)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 1,563.62 万元、1,136.00 万元、
2,362.5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90%、4.79%、9.47%。

2018 年末,应交税费金额较上年末减少 427.62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预缴
企业所得税金额较大,导致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同比减少 326.05 万元。2019
年末,应交税费金额较上年末增加 1,226.51 万元,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且发
行人母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变为 25%,导致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同比增加
1,184.94 万元。

(4)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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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539.74 万元、797.68 万元、632.85
万元,主要为发行人收取的保证金及押金、预提费用等,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2.38%、3.36%、2.54%。

2018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 2017 年末增加 257.94 万元,主要是发行人收取
的押金保证金增加 86.89 万元以及预提费用增加 159.62 万元。2019 年末公司其
他应付款较 2018 年末减少 164.83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预提费用减少 172.12 万元。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1,711.04 万元、2,438.74 万元、
2,380.5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55%、10.28%、9.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一、短期薪酬 2,380.57 2,435.95 1,708.0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9 3.04

三、辞退福利 - - -

合计 2,380.57 2,438.74 1,711.04


(6)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1,700.00 万元、
388.93 万元、39.8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50%、1.64%、0.16%,具
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50.00 1,7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39.80 38.93

合计 39.80 388.93 1,700.00


(7)长期借款

2017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3,150.00 万元,为向银行的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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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末、2019 年末公司无长期借款。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借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抵押借款 - - 350.00

抵押+保证借款 - - 2,800.00

合 计 - - 3,150.00


(8)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 1,490.70 万元、2,372.33 万元、
2,221.06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在向客户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所计提的款
项。

报告期内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物流责任赔偿-全球物流 1,626.97 1,600.62 -

物流责任赔偿-天马微 - 183.06 843.31

物流责任赔偿-成都班列 518.42 514.22 576.52

物流责任赔偿-索尼公司 75.66 74.43 70.86

合 计 2,221.06 2,372.33 1,490.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的预计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1)物流责任赔偿-全球物流:

全球物流(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球物流”)与发行人于 2017 年
11 月签署《报关报检代理及公路运输服务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全球物流提供报
关报检代理及公路运输服务。

2018 年 4 月 8 日,全球物流承接戴尔(成都)有限公司运输业务,并委托
发行人负责运输。货物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在承运时发生交通事故,并引发大火,
导致车辆及货物受损。2018 年 9 月,全球物流向本公司发来《索赔函》,要求就
上述事故本公司向对方赔偿 233.22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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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情况,基于谨慎性的考虑发行人计提了预计负债。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上述事故正在协商解决过程中。

2)物流责任赔偿-天马微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包括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武汉天马”)与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共同签署《国际物流服务协议》,合
同约定由本公司向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国际货物运输服务。

2017 年 8 月 3 日,武汉天马委托发行人将一批货物从武汉运输至厦门。由
于承运货车行驶至漳州市安化县内时,出现车架轮胎失火连及车厢后半部起火,
导致货物中的部分模组、材料和治具灭失或受损。武汉天马于 2017 年 11 月向发
行人发来《索赔函》,要求发行人赔偿 843.31 万元,包括 828.53 万元的货值以及
14.78 万元的检测费用。

根据上述情况,基于谨慎性的考虑发行人计提了预计负债 843.31 万元。

公司 2018 年度已赔付金额 660.25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预
计负债余额为 183.06 万元。2019 年 2 月公司向武汉天马支付剩余物流赔偿款
183.06 万元,应付武汉天马的物流赔偿款已全额给付完毕。

3)物流责任赔偿-成都班列

成都班列与成都汇晨于 2016 年 5 月签署《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约定成都汇
晨向成都班列提供物流运输服务。2016 年 11 月,本公司与成都班列、成都汇晨
签署了《加入协议》。

2017 年 7 月 10 日,成都班列委托本公司运输一批货物从深圳出发至成都,
该批货物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在承运时发生事故,导致该集装箱货物焚毁。成都
班列于 2017 年 10 月向本公司发来索赔函,要求发行人赔付 86.15 万美元。后于
2018 年 2 月发来《索赔函》,要求发行人赔付货物损失 74.38 万美元以及集装箱
损失费、集装箱租金,合计索赔金额为 74.92 万美元。

根据上述情况,基于谨慎性的考虑发行人计提了预计负债包括 74.92 万美元
以及相关税费损失 86.96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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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18 年度已赔付 86.96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事故
正在协商解决过程中。

4)物流责任赔偿-索尼公司

索尼物流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尼公司”)与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 日签署《仓储及国内运输服务协议》,约定本公司向索尼公司提供国内
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

2016 年 10 月,索尼公司委托本公司运输一批货物,货物为 12 个托盘的镭
射机芯。货物到达指定仓库处后,因司机卸货过程操作不当,致使 2 个托盘的货
物受损。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向本公司寄送律师函,说明
货损金额为 10.85 万美元。根据上述情况,基于谨慎性的考虑发行人计提了预计
负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事故正在协商解决过程中。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项目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资本公积 18,869.59 18,869.59 18,861.70

盈余公积 1,773.57 1,160.42 831.02

未分配利润 33,626.59 25,197.58 17,575.13

少数股东权益 6,805.56 6,151.67 5,772.12

其他综合收益 658.48 441.85 147.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733.80 61,821.12 53,187.36


1、股本(实收资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末股本金额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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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梁晨、深圳市前海鹏晨源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钟鼎陇屿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拉萨庆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 年 4
月已更名为“天津庆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现金增资方式增加
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增加 662.5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00 万元。

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注册资本金额未发生变化。

2、资本公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初余额 18,869.59 18,861.70 14,951.19

本期增加 - 7.89 3,910.51

本期减少 - - -

期末余额 18,869.59 18,869.59 18,861.70


2017 年度资本公积增加 3,910.51 万元,其中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增加系
由于股东投入资本增加资本公积 3,809.38 万元所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
加 101.14 万元,系由于 2017 年度发生股份支付所致。

2018 年度资本公积增加 7.89 万元,其中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增加系由于
2018 年度上海诚创由控股子公司变成全资子公司导致资本公积增加。

2019 年度资本公积金额未发生变化。

3、盈余公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初余额 1,160.42 831.02 283.23

本期增加 613.15 329.41 547.78

本期减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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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末余额 1,773.57 1,160.42 831.02

注: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报告期内未计提任意盈余
公积。


4、未分配利润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调整前期初未分配利润 25,197.58 17,575.13 11,741.44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25,197.58 17,575.13 11,741.44

加:本期净利润 12,842.16 7,951.86 6,381.4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13.15 329.41 547.78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3,800.00 - -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33,626.59 25,197.58 17,575.13


(四)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负债率 25.81% 27.72% 29.87%

流动比率 2.13 1.82 1.66

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8,966.87 12,791.10 11,185.11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520.25 62.36 17.77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较高且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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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较高水平,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2、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1)流动比率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300013 新宁物流 1.25 1.27 1.58

603813 原尚股份 2.51 2.21 3.18

603535 嘉诚国际 2.47 3.26 3.58

603569 长久物流 1.56 1.62 1.61

002492 恒基达鑫 2.51 2.32 1.85

平均值 2.06 2.14 2.36

发行人 2.13 1.82 1.66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资料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逐步上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2017
年-2018 年发行人流动比率低于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上述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其上市募集资金后流动资金较为充裕且有更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资金相对较为充
裕导致流动比率高于公司。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300013 新宁物流 56.69% 45.60% 34.22%

603813 原尚股份 20.44% 23.14% 15.53%

603535 嘉诚国际 22.92% 20.22% 18.48%

603569 长久物流 54.24% 56.12% 48.13%

002492 恒基达鑫 20.95% 19.48% 22.35%

平均值 35.05% 32.91% 27.74%

发行人 25.81% 27.72% 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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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资料

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逐步下降,2017 年末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2018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均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发行
人盈利能力不断提升且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1.01 1.00 0.94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 4.45 4.56 4.32


1、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300013 新宁物流 0.39 0.44 0.44

603813 原尚股份 1.26 1.11 0.68

603535 嘉诚国际 0.60 0.62 0.75

603569 长久物流 0.76 1.02 1.23

002492 恒基达鑫 0.17 0.16 0.15

平均值 0.64 0.67 0.65

发行人 1.01 1.00 0.9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94、1.00、1.01,高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总资产周转率的平均水平。

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
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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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300013 新宁物流 1.35 1.81 2.00

603813 原尚股份 3.48 4.28 4.00

603535 嘉诚国际 3.91 4.01 4.81

603569 长久物流 2.20 2.62 3.00

002492 恒基达鑫 2.42 2.73 3.65

平均值 2.67 3.09 3.49

发行人 4.45 4.56 4.32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保持较高的水
平,周转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客户信誉及实力情况
良好,具有资金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等特点,且和公司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
作关系,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收情况良好。


十四、现金使用分析

(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6.61 12,321.71 12,256.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4.48 -4,441.09 -5,729.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6.59 -4,882.43 -1,184.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46.43 3,345.43 5,149.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22.63 15,576.21 12,230.7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表明公司盈利质量较
好;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
速发展阶段,在报告期内投资购建长期资产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现金分红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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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活动现金使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397.26 81,096.44 69,050.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6 4.11 3.2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23.29 11,180.74 18,370.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724.21 92,281.29 87,424.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7,707.74 46,851.85 40,978.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710.61 12,683.13 10,357.0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52.25 4,626.99 4,116.4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6.99 15,797.61 19,715.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077.60 79,959.58 75,16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6.61 12,321.71 12,256.21

净利润 13,474.65 8,572.68 6,901.9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256.21 万元、
12,321.71 万元和 14,646.61 万元,均为正数;同期净利润金额分别为 6,901.94 万
元、8,572.68 万元和 13,474.65 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及销售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整体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增长的状态。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397.26 81,096.44 69,050.82

含税营业收入 96,318.52 84,652.51 70,828.6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税营
96.97% 95.80% 97.49%
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分别69,050.82万元、
81,096.44万元和93,397.26万元,占同期含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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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0%和96.97%,表明公司营业收入质量较高,应收款项回收情况良好。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关系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13,474.65 8,572.68 6,901.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6.61 12,321.71 12,256.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利润的差额 1,171.96 3,749.03 5,354.27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256.21 万元、
12,321.71 万元、14,646.61 万元,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
均高于净利润金额,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情况良好。

(三)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6.15 47.33 24.72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5 47.33 24.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970.64 4,488.43 5,754.1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70.64 4,488.43 5,754.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4.48 -4,441.09 -5,729.38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729.38 万元、
-4,441.09 万元和-2,934.48 万元,主要是公司进行长期资产购置等资本性支出所
致。

(四)筹资活动现金使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471.8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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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501.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0.00 4,500.00 4,566.4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827.42 156.96 438.58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99.17 225.47 681.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76.59 4,882.43 5,686.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6.59 -4,882.43 -1,184.5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84.55 万元、
-4,882.43 万元和-4,576.59 万元,主要系公司为偿还银行借款的本金利息以及股
息分红。

(五)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

十五、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分析,提出
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同时相关承诺主体出具了承诺。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底之前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测算首次
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
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

4、首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 3,333.333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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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86.31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证监会注
册为准);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础,仅
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 2019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842.16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683.42 万元;假设 2020 年扣非前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 2018 年度上升 10%进行测算。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
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
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842.16 14,126.38 14,126.3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1,683.42 12,851.76 12,851.76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21.34% 19.62% 18.24%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 1.28 1.41 1.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19.41% 18.01% 16.73%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 1.17 1.29 1.25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三)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随着本次发行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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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但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后产生
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且产生效益的金额受宏观环境、企业经营、行业发
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
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完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
况下,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发行人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发行人已经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做好了储备:

1、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和研究开发,公司已经在现代综合物流服务领域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技术领先优势,通过综合物流管理系统、
TMS、WMS 等系统对现代综合物流服务进行智能化管理。公司拥有研发及技术
人员负责持续的更新及维护,不断通过更为高效、简洁的方式为提供客户服务并
提高客户满意度水平。

2、近年来,电子信息产品行业依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情况。随着全球电子
产业的发展以及中国成为全球电子信息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下游行业的发展将
对包括物流等在内的上游行业产生良好的带动和影响,为电子信息产品综合物流
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3、公司凭借在服务网络、质量和品牌、行业经验、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
有力推动了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及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品牌已经具有
较高市场认可度,并具有优质、稳定的下游客户资源,公司与联想集团、索尼公
司、台达电子、光宝科技、大联大控股、康宁公司、伟创力公司等全球知名电子
信息行业厂商建立良好、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保护
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填补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
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
回报能力。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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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根据公司制定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
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
法使用。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利用在行业的竞争优势,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加强
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并巩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将坚持以市场为中心
不断强化客户服务;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新增服务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计良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
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
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
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
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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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
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严格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大人才引进,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公开发行 A 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了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有关事项的承诺
书,具体内容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促使公司采取实际行动,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权范围内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符合摊薄即期填
补回报措施的要求,承诺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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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参与公司制订及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决策时,在自身职权范围
内应该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的相关规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
益。”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预计分析具
有合理性,发行人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切实可行,且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了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发行人董事会制定了《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简称“《分红回报规划》”)并经发行人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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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回报规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
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前资
金需求,制定年底或中期分红方案。

(四)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
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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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应当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6、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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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
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
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
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
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七、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

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普通股,公司所有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股东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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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分配现金股利
3,800.00 万元,上述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请见本节“十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
公司滚存利润共享的议案》: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
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截至本次发行
时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会计师对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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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众
会字(2020)第 6376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
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
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海晨物流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
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2020 年 1-6 月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 106,583.88 96,689.69 10.23%

负债总额 24,765.61 24,955.90 -0.76%

所有者权益 81,818.27 71,733.80 14.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06,583.88 96,689.69 10.23%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6,636.73 42,640.32 9.37%

营业利润 12,066.34 6,765.98 78.34%

利润总额 11,848.61 6,788.02 74.55%

净利润 9,891.88 5,527.67 78.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49.83 5,218.34 83.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8,868.35 4,976.97 78.1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70.42 5,684.44 82.44%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利润金额同比增长幅度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上半年受部分仓库货物存
储量增加、线路优化、大尺寸车辆占比提升等因素影响上半年毛利率有所提升、
毛利金额增加较大,同时上半年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相对较大。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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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 7.73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1,053.34 236.90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217.64 22.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1.33 74.23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89 -48.77
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
681.48 241.37
性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8,868.35 4,976.97
东净利润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
公司业务模式、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构成、税收政策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整体
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审计截
止日后经营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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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万股,本次发行后社会公众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万元,全
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开户
银行为【 】,账号为【 】。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各投资项
目的名称、投资额、建设期及履行的备案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建设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情况
资额 (月)

吴发改行外备发
1 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13,800.00 12,900.00 24
[2019]16 号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 合经区经项
2 25,857.08 25,857.08 24
期建设项目 (2019)68 号

深南山发改备案
3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14,829.23 14,829.23 24
[2019]0138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 -


合 计 66,486.31 65,586.31 -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 66,486.31 万元,其中合肥智慧物流基地
一期建设项目及深圳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将以
募集资金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子公司运用该增资资金进行投资项目建
设。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以
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
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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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市场前景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主要用于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
设项目、深圳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和合肥
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拟通过新建仓库、增加物流营运设施以及增加自动化
仓储设施等投资建设来解决公司营运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以满足客户业务量增
加及新增客户带来的现代综合物流业务需求,同时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物流的网
点布局,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多区域的综合物流服务。深圳研发中心项目将建成
公司新技术储备基地、系统测试基地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基地,提
升专业物流服务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的
竞争优势。

此外,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
降低资产负债率并进一步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一)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展导向

物流行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支柱性产业,一直以来都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与政
策扶持。国家先后发布了多项物流行业鼓励政策,大幅度促进了我国物流行业的
发展。

2019 年 7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大力发展“互
联网+”高效物流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实现物流活动全过程的数字化,推进铁
路、公路、水路等货运单证电子化和共享互认,提供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的“一
站式”物流服务。2019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
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要求选择部分基础条件成熟的承载城市,启动第
一批 15 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培育形成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
式先进的枢纽运营企业。加大重大智能物流技术研发力度,加强物流核心装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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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研发攻关,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鼓励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
提下开发面向加工制造企业的物流大数据、云计算产品。2018 年 6 月,财政部
发布《关于开展 2018 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通过推广现
代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培育一批有影响的供应链重点企业,探索一
批成熟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重要标准,提高我国供应链的核
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优化升级,促进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提出
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
应用,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国家对于现代综合物流行业的大力支持为现代综合物
流行业的未来发展和项目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2、公司拥有成熟的现代综合物流业务经验和客户拓展经验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电子信息产品现代综合物流服务为核心业务,经过多
年经营实践在物流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与联想集团、索尼公司、台达电
子、光宝科技、大联大控股、康宁公司、伟创力公司等知名厂商合作多年,充分
掌握了电子信息产品综合物流业务的规律,熟悉电子信息厂商对于原材料物流、
生产物流、成品物流、逆向物流服务需求的具体内容和关键要点。同时公司充分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现代综合物流服务的信息化、可视化、智能化水平,具
有优秀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
的品牌信誉,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运营奠定了坚实的业务基础和客户基
础。

3、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日益成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近年来,以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为特征的新兴技术的出现,
引发了新一轮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大发展,特别是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服务业
的发展,包括应用软件服务、平台提供服务、提供网络应用后台资源服务等领域
日趋成熟,为我国物流行业更大范围、更高效率、更多手段地整合产业创新资源、
扩大产业价值增长空间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信息技术业的发展,我国物流行业的信息化与智能化应用亦在不断完善
逐渐成熟,构建起适合物流行业的信息化系统。当前,物流企业单项业务环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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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应用技术基本完善,产业个性化定制技术逐渐成熟,电子商务技术促进实体
商业空间与网络融合,现代信息技术已经基本覆盖物流行业的运输、仓储、关务
服务的各个环节,推动现代综合物流实现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化、一体化、自
动化的发展目标。这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4、公司拥一支高素质的人才团队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发展过程中,组建了一支拥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
专业人才队伍。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大多是伴随着我国
电子产品物流行业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业内专家和精英,绝大多数拥有从事电子产
品物流及相关行业的丰富经验,对国内外电子信息产品及其物流业务的发展情
况、规律及未来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能够把握国内外领先的物流体系方针
和物流信息技术,为公司制订适宜的发展战略并确保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和
竞争实力。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通过自身培养和外部招聘获取专
业素养高、技能娴熟的复合型人才,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
础。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现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现代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和运营
效率的提高。公司通过扩大营运规模和建设信息技术平台,已经形成一定的竞争
优势并逐渐获得了业内知名客户的认可。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但物
流基地数量尤其是自有基地数量相对偏少。苏州、合肥等区域既是电子信息产业
的重要集聚区域,也属于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长三角区域,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
人才优势、市场优势并成为现代综合物流企业重点发展的业务区域之一。公司在
上述地区的物流配套设施相对不足,这已成为制约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为
突破发展瓶颈,公司需要在经济较为发达、市场需求较大的地区加快物流基地建
设,通过物流基地建设一方面提高仓储服务能力、满足客户业务量增长及新增客
户带来的现代仓储服务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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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带动运输、关务等业务量的协同增长。公司通过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合
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希望显著增强公司在苏州、合肥及辐射周
边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能力,有效降低营运成本。

2、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的需要

目前公司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业务已覆盖了全国主要地区及部分海外地区,
随着公司业务量的持续增加,及时准确调配运输资源、掌握货物流向、满足电子
信息产品行业客户精细化及多元化的物流服务需求正变得越来越困难。同时电子
信息产品具有价值高、精密度高、结构复杂、品种繁多、定制化等特征,更加剧
了该领域现代综合物流服务的难度和复杂性。

通过深圳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对物流系统的分析决策与
执行能力,提升整个物流系统的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化、一体化、自动化水平,
把控不同区域物流需求趋势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把握能力,并
将进一步优化现代综合物流服务的信息化支持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
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实力。

3、为发行人进一步开拓业务领域奠定基础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物
流服务,主要服务客户为电子信息行业的品牌商、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公司
深耕以上领域的同时,为了适应不同行业的变迁与发展,满足不同客户定制化的
需求,公司需募集资金以开拓并丰富业务模式。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为发行人开拓其他业务领域奠定良好的资金基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后,不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1、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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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选址于苏州市吴江区,项目将建设一栋仓库及相关附属
建筑,建筑面积为14,797平方米,同时购置相关现代综合物流设备和软件系统。
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苏州地区的仓储及中转能力并进一步完善物
流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

2、项目建设的背景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实施地所在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较
为发达的区域之一。苏州市凭借良好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制造业优势更是成
为江苏乃至长三角经济发展的佼佼者,也成为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最快的区域之
一和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集聚区,吸引了众多全球性的电子信息企业及其原材料
供应商在此设立生产基地,如联想集团、群光电子、罗技科技、泰金宝、胜利精
密、富士康等纷纷在当地设立生产基地或备品备件中心。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
苏州市的经济发展支柱之一,2018年苏州市电子信息行业实现产值10,206亿元,
行业产值首次突破万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30.9%。发达的电
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导致运输、仓储、关务等现代综合物流服务需求大大增加,为
苏州现代综合物流仓储业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发行人在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实施“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有助于进一步提
升发行人在苏州及周边辐射地区的现代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利用苏州及周边辐射
地区发达的经济社会环境及电子信息行业集聚优势,进一步巩固发行人的竞争优
势并实现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发展。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投资总额为13,8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550.00万
元,铺底流动资金1,250.00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建设投资 12,550.00 90.94%

1.1 建筑工程费 5,018.80 36.37%

1.2 设备购置费 4,863.40 35.24%

1.3 其他费用 1,526.9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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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4 预备费 1,140.90 8.27%

2 铺底流动资金 1,250.00 9.06%

3 总投资 13,800.00 100.00%


4、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公司购置土地并建设
自动化仓库,土地面积为13,712.80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4,797平方米。
本项目将以母公司为实施主体。

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以后,公司计划购进一批综合物流用设备,以实现
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的需求,主要设备包括堆垛机、输送设备等。

5、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经取得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苏海晨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备案通知书》(吴发改行外备发[2019]16号)。
同时本项目已经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为201932058400000227。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2年。建成后第一年实现收益为正常达产年的60%,第二年及
以后为100%。建成正常达产后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营业收入为14,219.16
万元,净利润为1,741.38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11年。

7、项目选址和拟占用土地情况、取得方式和土地用途

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为保证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的顺利实
施,公司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
9121426号)。

(二)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1、项目简介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选址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将建设
一栋综合物流中心及相关附属建筑,建筑面积为31,900平方米,同时购置相关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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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综合物流设备和软件系统。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合肥周边地区的
仓储及中转能力并进一步完善物流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

2、项目建设的背景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合肥市经开区,实施地所在的合肥市是长三角地区经济
发展较快的区域之一,近年来经济发展较为迅速,逐步成为全国重要的现代制造
业基地、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形成了良好的制造优势、科研优势及交
通优势。2017年4月,国家工信部正式批复合肥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
市。合肥京东方、康宁公司等平板显示领域的重要企业先后在合肥投资建厂,合
肥逐步成为我国重要的平板显示、汽车及家电制造等现代制造业基地。同时安徽
省政府加大了对于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的鼓励力度,安徽省于2017年3月发布
《安徽省“十三五”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电子信息产品制
造业发展的未来规划。2018年,安徽省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22.2%,高于安徽省工业、全国同行业12.9个和9.1个百分点,占安徽省工业比重
比上年提升0.3个百分点,对安徽省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继续居各行业首位,成
为安徽省实施创新驱动、制造强省建设和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引擎。

截至目前联想集团、京东方先后在合肥设立生产基地,新型显示及电子信息
产业已经成为合肥的重点发展产业。迅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以及电子信息制造业导
致运输、仓储、关务等现代综合物流服务需求大大增加,为合肥现代综合物流仓
储业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发行人在合肥市建设实施“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有助于进一
步提升发行人在合肥市及周边辐射地区的现代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合肥市及
周边辐射地区迅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及电子信息行业集聚优势,进一步巩固发
行人的竞争优势并实现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发展。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投资总额为25,857.0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003.21万
元,铺底流动资金1,853.88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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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建设投资 24,003.21 92.83%

1.1 建筑工程费 9,152.16 35.40%

1.2 设备购置费 10,970.40 42.43%

1.3 其他费用 1,698.54 6.57%

1.4 预备费 2,182.11 8.44%

2 铺底流动资金 1,853.88 7.17%

3 总投资 25,857.08 100.00%


4、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发行人子公司将购置
土地自建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本项目将以发行人子公司安徽综保为
实施主体。

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以后,公司计划购进一批综合物流用设备,进一步
提升公司提供现代综合物流服务的能力,主要设备包括堆垛机、传输设备等。

5、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经取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合经
区经项(2019)68号)。同时本项目已经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为
20193401000200000104。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2年。建成后第一年实现收益为正常达产年的60%,第二年及
以后为100%。建成正常达产后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营业收入为27,179.40
万元,净利润为3,009.87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24年。

7、项目选址和拟占用土地情况、取得方式和土地用途

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合肥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发行人子公司安徽综
保已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肥土合同出字[2019]22 号),土地面
积为 33,275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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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安徽综保已经缴纳完毕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相关
土地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简介

本项目将在深圳建设研发中心,建设完成后公司通过购置相关研发设备、招
聘优秀研发人员,进一步提升公司现代综合物流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化、
一体化、自动化水平。该项目将成为公司新技术储备基地、系统测试基地以及
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基地,有助于发行人提升专业物流服务水平以及自
主创新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投资总额为14,829.23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场地购置费 9,972.00 67.25%

2 设备购置费 2,007.70 13.54%

3 预备费 222.93 1.50%

4 装修工程费 221.60 1.49%

5 研发经费 2,405.00 16.22%

6 项目总投资 14,829.23 100.00%


3、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晨为实施主体。2019 年 3 月,深圳海晨
与深国际前海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署《购置物业意向性协议书》,计划
购买位于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的房屋用于建设该项目,购置标的坐落于前海深港
合作区十九单元 06 街坊。

2019年7月1日,深国际前海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已取得了粤(2019)
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18462号《不动产权证书》,载明地块坐落于前海深港合作
区十九单元06街坊,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
商业用地,使用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5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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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房装修完毕后,公司将购买相关研发设备并招聘优秀研发人员,进行
现代综合物流业务相关实际应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4、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经取得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
案证》(深南山发改备案[2019]0138号)。

5、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本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管理
效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流动资金规模
逐步扩大。为保障公司在未来发行上市后继续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行
人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必要性

(1)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

受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稳步增长。随
着行业的发展、客户订单的增加及未来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营业收入预计仍
将保持增长势头。在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同时,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量也相应增加。

(2)为发行人进一步开拓业务领域奠定基础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电子信息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综合物
流服务,主要服务客户为电子信息行业的品牌商、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等。公
司深耕以上领域的同时,为了适应不同行业的变迁与发展、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公司需募集资金以开拓并丰富业务模式。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为发行人开拓其他业务领域奠定良好的资金基础。

2、资金的管理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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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将
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项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预计将大幅增加,
这将大大增强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后,净资产将增加,由于项目从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还需要一
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时间内将有所下降,但随着新项目销售收
入的增长,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会增加,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逐步提高。

(三)费用支出和折旧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项目建设后固定资产折
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随着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新
增主营业务收入也将不断增加,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足以抵消新增折旧的影响。因
此,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资产流动性将显著提
高,偿债风险将大为降低、财务结构将显著改善,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进
一步的提高。

六、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中国经济正走入以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提质增效为特
征的“新常态”,现代综合物流的发展模式也将逐渐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提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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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物流行业也将从传统向现代物流体系转型,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强化资源
整合和物流全流程优化成为现代物流的本质特征。

未来三年,公司将利用已积累的行业经验和市场资源,抓住中国经济发展的
战略机遇和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开发、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现代物流服
务能力并拓宽服务领域,保持公司在现代物流服务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竞争实力。

(二)当年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1、持续开发、拓展优质客户方面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全国各地与多家世界 500 强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世界 500 强企业在供应商管理与选择上有着较为严格的标准,通过和
这些世界 500 强客户的深入合作,公司可以不断优化自身的产品结构、运营模式
与成本控制,并提升自身的信息技术水平与服务标准。公司未来几年将继续开展
自身的品牌建设和品牌推广,在巩固现有客户关系、增加客户粘性的同时,努力
培养新的忠实客户群体,进一步获得更多优质的资源。

2、扩大物流服务网络方面

物流网络覆盖能力是现代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通过物流网络整合,
可将区域间的干线物流需求集中并减少长距离空车返程情况发生。经过多年的发
展与积累,公司服务网点遍布江苏、安徽、上海、广东、湖北、四川等多个省份,
已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物流网络,并在香港、泰国和德国等部分区域建立
公司,形成了便捷高效的集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于一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未来两年,公司将以苏州及其周边区域为核心,形成覆盖华东、西南、华中及华
南的“核心物流网络中心”。同时,公司还将积极开展海外布局,在巩固香港与
泰国现有客户资源基础上继续开拓其他境外市场,确保公司业务结构继续优化、
业务量稳步增长,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方面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公司已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基
本实现了各个业务板块之间及内部管理的有效管控,有效支持市场部门、业务部
门、财务部门的业务操作和管理,实现了公司各个部门信息流通、任务分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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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承接。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对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开发,使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渗
透到公司的日常活动中,以便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节约成本开支,提高企
业的综合效益。

4、引进人才和培训员工方面

公司在快速发展中需要大量的人才支撑,公司将加强员工业务技术的培训、
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综合业务水平以便建设一支优秀的员工队伍;通过
薪酬制度与绩效管理,留住有价值的员工、建立灵活的优胜劣汰机制,不断优化
团队整体质量,为优秀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完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
心业务骨干的管理制度,保持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稳定;持续地从外部引进对技
术与管理方面有专长的高端复合型物流人才,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提升员
工素质,并激励员工不断自我学习。

5、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融资需求

公司将凭借上市的契机,借助资本市场的平台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以多样
化的融资方式和多渠道的资本来源助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
阶段,业务规模的扩张带来多方面的融资需求,未来将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投资
计划和财务状况,在考虑资金成本和资本结构的基础上,适当选取直接融资或间
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实施上述规划和目标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项具体发展计划,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本
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资金积累。虽然目前公司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
流较好,但公司为保持高速发展需要加大研发、管理、服务、营销等方面的投入。
如果不能顺利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将无法按计划建成投产,公司的
上述发展目标将很难如期实现。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资金规模等方面
将会迅速扩张,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结构、资源配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
内部控制、人员素质等方面将会面临严峻考验。若公司无法迅速提高各方面的应
对能力,将对公司如期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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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高层次的、复合型的
研发人才、管理人才和业务人才的需求将增加。如果不能及时补充相应的专业人
才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公司将面临较大的人力资源需求压力,将对公司如期实
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带来不利影响。

(四)上述规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规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政治、经济、法律及社会环境等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公司经营活
动的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及相关上下游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3、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无
重大改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政策保持稳定;

4、公司此次股票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及时到位;

5、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各项目能够按预定计划开工建设,按预定计划
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6、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重大人事变动;

7、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它不可抗
力事项。

(五)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公司在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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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
度并严格执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积极合理地实施利
润分配政策,保证投资者依法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方
面的权利。

(一)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及与证
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并明确规定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的具体流
程以及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公司及董事会等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主体的职责,以及信
息披露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
理负责人,负责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
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为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便利条件,以
确保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公告公司在涉及重大交易和重要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
项(包括公告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高玉标(0512-6303 0888-8820)

传真:0512-6303 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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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址:http://www.hichain.com

电子信箱:irm@hichain.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未来将通过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电话咨询、
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公
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以及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是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
化,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
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发行人董事会制定了《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简称“《分红回报规划》”)并经发行人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
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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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综合考虑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回报规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
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前资
金需求,制定年底或中期分红方案。

(四)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
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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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6、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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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
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
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
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
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公司滚存利润共享的议案》,本次公司首发上市完
成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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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规定,建立了
完善的股东投票机制,明确了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
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的情形,股东大会就选举监事进行表决
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或者更换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五、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

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晨、杨曦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
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2、公司股东吴江兄弟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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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回购本机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

3、通过吴江兄弟间接持股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晨之亲属承诺

(1)通过吴江兄弟间接持股并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玉
标、梁化勤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
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2)通过吴江兄弟间接持股并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王伟、朱建华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
月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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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吴江兄弟间接持股且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晨之关联方的梁
纲及姚培琴承诺:

梁晨之弟梁纲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
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

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总监且为梁晨之弟媳的姚培琴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发行人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息、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
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4、公司股东纽诺金通、亨通创投、鹏晨源拓、钟鼎创投、庆喆创投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
份。

(二)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晨、杨曦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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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发行人
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吴江兄弟承诺:

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对本机构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规定的,则本机构将按
相关规定执行。

本机构在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期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
派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行为的,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息、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3、公司股东纽诺金通、亨通创投承诺:

(1)纽诺金通承诺

纽诺金通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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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规定的,则纽诺金通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纽诺金通在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期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法
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
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若上述期间公司发
生派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行为的,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减持公告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化,纽诺金通的承诺
内容将相应地调整。

纽诺金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息、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2)亨通创投承诺

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对本机构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规定的,则本机构将按
相关规定执行。

本机构在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期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
派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行为的,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减持公告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化,本公司的承诺内
容将相应地调整。

本机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息、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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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
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制定《关于公司股
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程序及停止条件

(1)预警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
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及程序: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
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
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
施。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
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
第 2 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具体措施

(1)发行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
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
合上市条件: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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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10%,或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时股份公司股本的 1%。如果回购完成
后公司股价再次触及《预案》启动条件,公司应继续按照《预案》内容履行回购
股份义务,且连续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回购时公司股本的 5%。

2)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3)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
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
他方式。

(2)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
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
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控股股东梁晨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
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的 30%;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
司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增持完成后公司股价再次触及《预案》启动
条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按照《预案》内容履行增持义务,连续
12 个月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合计不超过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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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股票
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
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
薪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购入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
度从公司获得薪酬、津贴的 20%(税后),但不高于前述人士上一会计年度从公
司获得薪酬、津贴;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
果增持完成后公司股价再次触及《预案》启动条件,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
领薪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预案》内容履行增持义务,连续
12 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薪酬的 50%
(税后)。

3)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
领薪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
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4)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采取回购股份、实施审议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等事项
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5)公司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
外)、高级管理人员须遵照《预案》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及控股股东应当促
成公司新聘用的该等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本预案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
年内有效。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稳定股价事项出具股份购回承诺,具
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五、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
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之“(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欺诈发行上市事项出具股份购回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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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五、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
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之“(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以欺骗手
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本公
司将根据购回方案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梁晨、杨曦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以欺骗手段
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促使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本人将按照购回方案买回江苏海晨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较大幅度增
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不能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投资者面临即期回
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计划采取以下
措施:

(1)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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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根据公司制定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
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
法使用。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利用在行业的竞争优势,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加强
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并巩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将坚持以市场为中心
不断强化客户服务;公司将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新增服务能力的消化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募集资金
的使用,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计良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建设上述募
投项目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
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
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
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
障机制。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
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大人才引进,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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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要求。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面临短
期下降的风险。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发行人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梁晨、杨曦承诺:“对公司及其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公司利益。”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有关防范
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如下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促使公司采取实际行动,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权范围内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符合摊薄即期填
补回报措施的要求,承诺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当参与公司制订及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决策时,在自身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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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应该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以及《关于江苏海晨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其他利润分
配安排,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八)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因本公司招股意向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公司上市后
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

(3)本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
措施。本公司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本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
股票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
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4)如因本公司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因上
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
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之
金额确定。

2、控股股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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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如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本人将根据股东大
会决议及有权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本人承诺按照市场价格购
回,如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时发行人股票已停牌,则购回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
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3)如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
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
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之金额
确定。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确认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提供的全部文件
和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
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
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之金额
确定。

4、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诺,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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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国浩律师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
未勤勉尽责,导致国浩律师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浩律
师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
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
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国浩
律师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众华会
计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积极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
如下约束措施:

(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2)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
观因素导致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
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影响;②提出
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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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
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
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
或津贴,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
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
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
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
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将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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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
或津贴,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

(4)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
获收益支付给公司。

上述约束措施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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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发行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同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签订了框架性协议,上述框
架性协议并未约定具体的交易金额。本节之重要合同指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
司正在履行的金额或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入或毛利额相应占发行人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的 10%以上的合同以及其他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授信合同

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签署的编号为
吴江授字 2019081 号《授信额度协议》,约定中国银行同意为发行人提供 4,8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贷款额度为 3,7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为 1,100 万元。
授信期限自 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续
期合同在签署过程中。该项协议采用以下形式进行担保:

担保额度
提供担保方 担保方式 协议编号 协议名称
(万元)
吴江保字
昆山海晨 保证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 4,800
2018045-1号
吴江保字
苏州海晨 保证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 4,800
2018045-2号
吴江保字
吴江海晨 保证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 4,800
2018045-3号
吴江个保字
梁晨 保证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 4,800
2018045号
吴江(2016)年抵 注]
发行人 抵押担保 最高额抵押合同 1,100[
字330006-2号
保证金质押 吴江保质字
发行人 保证金质押总协议 根据需要浮动
担保 2019081号
注:发行人以权属编号为苏(2016)吴江区不动产权第 9002089 号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租赁合同

截至 2020 年 5 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仓库租赁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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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面积(平方米) 合同期限

深圳能健恒商贸发展有限
1 海晨物流 福田保税区能建恒仓(A 栋) 3,680.00 2020/1/1-2020/12/31
公司
吴江中新物流投资开发有
2 海晨物流 吴江综保区内 25,200.00 2018/12/1-2020/11/30
限公司
常州武进区阳湖西路 66 号武进出口加工
3 常州海晨 启星(常州)物流有限公司 2,700.00 2020/1/1-2020/12/31
区内的保税仓北侧 C2、南侧 C1 部分
江苏武进出口加工区投资 常州武进区阳湖西路 66 号武进综合保税
4 常州海晨 7,753.35 2020/1/1-2020/12/31
建设有限公司 区保税仓库 E2 南侧及北侧部分
江苏武进出口加工区投资 常州武进区阳湖西路 66 号武进综合保税
5 常州海晨 5,291.00 2020/1/1-2020/12/31
建设有限公司 区内 E1 保税仓库西部分
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 合肥出口加工区内一、二、四、五、六号
6 合肥海晨 53,269.79 2020/1/1-2022/12/31
公司 仓库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康路 1 号华南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
7 深圳海晨 国际物流中心 7 号仓 1 楼(自东向西)第 4,200.00 2018/7/28-2020/7/27
限公司
4 单元
深圳市吉链供应链管理有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中海仓库一楼南区、第
8 深圳海晨 4,300.00 2019/6/1-2020/6/30
限公司 四层南区、第四层北区仓位
北海市工业园区吉林路以东、龙头江水库
9 海晨供应链 广西三诺电子有限公司 13,000.00 2018/7/18~2021/7/17
以北三诺智慧产业园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康路 1 号华南
10 深圳海晨 8,313.00 2019/11/1-2021/10/31
限公司 国际物流中心 3 号仓 1 楼 1、2 单元
珠海市沣泰隆策划管理有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北二路 18 号 A
11 海晨供应链 6,345.00 2019/04/20-2020/12/19
限公司 区 03/04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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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面积(平方米) 合同期限
新 界 元 朗 大 生 围 DD104 LOT
12 香港海晨 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3719Q1CRP, 3719JRP, 3719J4RP, 98,148.00 平方尺 2017/10/1-2020/9/30
3719J2RP & 3719J1ARP
GOODMAN DCC 香港新界荃湾杨屋道 188 号达力货柜中
13 香港海晨 16,471.00 平方尺 2019/2/1-2022/1/31
INVESTMENTS LIMITED 心 21B
新界元朗大生围丈量约份第 104 约,地段
编号 3719 S.0, 3719 S.P ss.4,3719 S.PRP,
14 香港海晨 世群有限公司 56,861.00 平方尺 2018/1/1-2021/12/31
3719 S.P ss.1 S.B,3719 S.P ss.2 S.A, 3719
S.P ss.1 RP 及 3719 S.P ss.2 RP
No.88/66, 88/67, 88/68, 88/70 located on
Finansa Public Company the Land Title Deed Nos.4495,at Moo 15
15 泰国海晨 4,332.00 2018/7/16-2021/7/15
Limited Bangsaothong Sub-District, Bangsaothong
District, Samutprakarn Province, Thailand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康路 1 号华南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
16 深圳海晨 国际物流中心 7 号仓 1 楼(自东向西)第 4,282.43 2020/4/1-2023/3/31
限公司
2、3 单元
深圳市吉链供应链管理有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蓝花道 5 号中海物流
17 海晨供应链 3,319.56 2020/3/15-2021/3/14
限公司 海福仓库第二层北区、第五层南区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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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合同

2019 年 3 月 14 日,发行人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
议书》。协议约定由发行人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用于智慧物流基地项
目建设。

2019 年 3 月 3 日,深圳海晨与深国际前海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署
《购置意向性协议书》,拟向其购买物业用于建设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
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存在如下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发行人向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过程中,
于 2017 年 8 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运输的部分货物毁损。武汉天马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向本公司发来《索赔函》,要求本公司赔偿 843.31 万元,包括 828.53
万元的货值以及 14.78 万元的 RA 检测费用,发行人已经支付上述款项。

2018 年 1 月,发行人以本次货物运输业务的承运商武汉金华顺物流有限公
司、上海锐兔运输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
营运中心为被告,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判决
被告向原告支付 84.33 万元,利息 3.67 万元(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 4.35%计算之实际履行之日止,暂定 3.67 万元);(2)案件诉讼费用
由被告承担。

2018 年 2 月,发行人以众安保险为被告,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民
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 760.46 万元,律师费 13.00 万元,
利息 33.08 万元(以 760.46 万元为基础自 2017 年 9 月 3 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 4.35%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定 33.08 万元);(2)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
担。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4 月 2 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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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2018)沪 0101 民初 5978 号),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
原告保险理赔款 419.22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中。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
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可能对发行
人产生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
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
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 3 年内不存在涉及行
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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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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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梁晨 杨曦 李家庆




高玉标 谭岳奇 伍明生




马增荣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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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马耀明 王伟 朱建华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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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姚培琴 梁化勤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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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梁晨 杨曦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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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
章皓琦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郑 睿 刘俊清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马 骥




保荐机构董事长: ___________
潘鑫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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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
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


___________
马 骥




保荐机构董事长: ___________
潘鑫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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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
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签名)

倪俊骥

(签名)

张小龙

(签名)

方勔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名)


李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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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名)

郝世明




(签名)

付声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名)

孙勇



(签名)

陆士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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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
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肖浩 林巧萍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汤锦东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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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关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林巧萍在本资产评估机构任职期间,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了《江苏海晨物
流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事宜涉及江苏海晨物流有限公司审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
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书》(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240 号)的资产评估工作。

林巧萍因工作变动从本资产评估机构离职,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中林巧萍未签字,但
不影响资产评估报告效力。

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汤锦东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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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
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名)

郝世明




(签名)

付声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名)

孙勇




(签名)

陆士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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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636 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640 号和信会师报字
[2016]第 310647 号)不存在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承诺:如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
的验资报告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本声明仅供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签字注册会计师:华民 签名: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年胜 签名:




首席合伙人:杨志国 签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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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资机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注册会计师华民在本所任职期间,担任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
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636 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640 号和信
会师报字[2016]第 310647 号《验资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华民因工作变动已从本会计
师事务所离职不再执业,验资机构声明中未签字,作留空处理。

特此说明。




首席合伙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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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
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复
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名)

郝世明




(签名)

付声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名)

孙勇




(签名)

陆士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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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承诺应充分披露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
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
履行情况;

(七)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
阅报告;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
事项;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期内,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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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阅地点

1、发行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海路 111 号

联系人:高玉标

电话:0512-6303 0888-882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北翼 15 层

联系人: 郑睿、刘俊清

联系电话:021-2315 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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