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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12-17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不超过 3,553.34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公
本次拟发行股数
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12 月 25 日

预计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213.34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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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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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
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伍亚林、伍阿凤、富智投资、嘉恒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宁波马扎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金秀铭、李文信、李
晶、蔡燕清、姚金阳、侯琰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4、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伍亚林、金秀
铭、李文信、李晶、蔡燕清、侯琰春、姚金阳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
效。

5、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富智投资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秀铭、李文信、李晶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
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
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
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格,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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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价稳定计划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所致,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
因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人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上述收盘价相应进行调整;股价稳定计划中涉及
收盘价、净资产比较的情形,均包含该等调整事项),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
前提下,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

(1)公司回购股票并注销;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票。

2、选用前述方式时应满足下列基本原则

(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使增持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按
以下顺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并注销,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
司股票,第三选择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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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条件。

在下列情形出现时将启动第三选择: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
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的条件,并且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相关增持主体
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下,上述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方案实施完成后 90 日内增持公司股票。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
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
务仅限一次。

4、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
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
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
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
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
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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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
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股票:

①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②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
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年度
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和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的合计值,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
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
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①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

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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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
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
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90 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
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①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稳定股价预案自动适用于自稳定股价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本公司股东大会新选举产生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以及
董事会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伍亚林,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富智投资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
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
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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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义务;
(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
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7)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
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嘉恒投资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
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
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4)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
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未履
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7)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关于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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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承诺

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三十个
交易日内,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如果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
内,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
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如果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
成上市交易后,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回购当
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
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伍亚林,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承诺

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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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4、保荐机构承诺

东方投行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东
方投行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东方投行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因容诚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容诚所
没有过错的除外。
6、发行人律师承诺
因通力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通力所
没有过错的除外。
7、评估机构承诺
因中天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中天没有
过错的除外。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若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欺诈发行行为
的,则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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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
定结果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3 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发行人将根据股东大会
决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发行人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
价格,如发行人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
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2、如因发行人的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
行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佣金、印花税、资金占用利息等;

3、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伍亚林、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和伍阿凤夫妇承诺:

1、若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欺诈发行行为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也将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已公
开发售的股份及发行人上市后减持的限售股份。本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
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回购方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人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
价格,如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发行人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
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2、如因发行人的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对上述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份回购或赔偿措施
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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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因发行人的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针对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述责任主
体违反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
给予的监管措施;同时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声明予以谴责。


六、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
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三)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四)不得批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
务变更;

(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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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

(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伍亚林,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
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
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
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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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投
资者的权益。”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果本人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
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
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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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投
资者的权益。”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发行人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
过 3,553.34 万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
有一定的投入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因此,发行人在发行当年每股
收益较上一会计年度将有所下降,进而摊薄即期回报,但公司的整体盈利长期来
看将有进一步提升。公司已就因本次发行可能引起的即期利润摊薄制定了相应的
应对措施,并将严格执行。

上述信息涉及的财务预计不作为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系公司根据经营规划
作出的合理测算,可能因市场环境、公司发展状况等主客观原因与公司实际经营
成果发生偏差,进而影响到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重庆的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成都的汽
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可有效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和业务结构,拓
展公司服务的领域。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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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将及时存放募集资金于董事会决定的
专项账户。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确保董事会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的和审慎的决策;
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重视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投资价值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
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明确了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并制定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保障条款。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包括现金分红等方
式进行股利分配,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及分配的监督,不断增加
公司的投资价值。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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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伍亚林,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承诺:不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八、有关利润分配的安排

(一)发行人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依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具
体政策如下: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 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且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最终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前款“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
的项目除外);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3)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
红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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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
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包括 30%)
的事项。根据本章程规定,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

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
划和计划,以及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
公众投资者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方案出具书面审核报告,与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且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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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股利分配政策”。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16 年末总股本 10,000 万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税前),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0 万元;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前公司余下可供分配的滚存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九、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对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宏观经济波动和经
济增速放缓致使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产品价格波动
等,公司已经在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及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虽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但
这些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十、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和经济增速放缓致使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的风险

汽车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
显,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
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产业迅速发展,汽车消费活跃;反之当宏观经
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产业发展放缓,汽车消费增长缓慢。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汽车产销量有所下滑。2020 年初的新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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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病毒疫情对汽车行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而后随着政府刺激政策和厂商促销活
动的陆续出台,前期被抑制的需求正在逐步释放,汽车消费市场有望在 2020 年
保持持续改善的态势。但是如果未来受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致使汽车产销量回
暖趋势不尽如预期,甚至出现进一步下滑的情形,将造成公司的订单减少、存货
积压、货款回收困难等风险。

(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
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24%、51.66%、53.48%
和 51.37%。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包括蒂森克虏伯、麦格
纳、福益、耐世特、凯毅德、德尔福、伟巴斯特、科德等。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
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这些客户的经营环境发生改变或因其它原因与本
公司终止业务关系,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钢材的供应情
况和价格波动情况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虽然公司采用“以销定
产”的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客户的销售预测制定详细的备货及生产计划,但当主
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快速上涨时,公司产品价格无法迅速调整,将会对公司的盈利
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为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均为非标定制产品。一般而言,
客户会采用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约定零部件产品的年降价率,即新产品开发时
定价较高,以后逐年降低。如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则将面临产
品售价下浮风险。

(五)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直接和间
接合计持有公司 94.20%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后,伍亚林、伍阿凤夫妇的
合计持股比例仍将达到 70.65%。如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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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从事有损
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会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分别为 19,837.95 万元、20,499.30 万元、26,345.99 万元和 20,674.96 万元。应
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6.74%、45.67%、43.54%和 41.01%,
所占比例较高;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报告期内对应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14%、43.06%、50.48%和 99.59%。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
余额合计分别为 8,135.41 万元、7,309.21 万元、9,339.28 万元和 6,297.64 万元,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41.01%、35.66%、35.45%和 30.47%。虽然报
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在 1 年以内的比例不低于 90%,且主要客户均为信
誉良好的大型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但由于本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比较集中,
若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或欠款不能及时收回,本公司财务状况将受到较大影响。

(七)在手合同实际执行数量低于预测需求量的风险

发行人在手的合同及订单金额,系根据客户对行业趋势及自身产品情况预测
得出。上述合同及订单的实际执行受到汽车行业景气程度、国家产业政策变动、
主机厂商车型的销量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实际执行数量低于预期的风
险,如果公司客户持续减少采购订单需求且公司无法持续获取新的合同,可能对
公司未来收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上述风险都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
素”一节中关于上述风险的内容。


十一、2020 年 1-9 月的经营业绩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审阅,公司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38,630.94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13.18%,归属于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777.73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43.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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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同比增长 43.16%。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
分析”之“十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披露了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容诚会计师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十二、2020 年业绩预告

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55,000.00 万元至 60,000.00 万元,
同比上升 5.39%至 14.97%,净利润为 7,000.00 至 8,000.00 万元,同比上升 9.88%
至 25.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6,500.00 万元至 7,700.00 万元,同
比上升 7.45%至 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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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3
二、股价稳定计划....................................................................................................................... 4
三、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 7
四、关于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8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10
六、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12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5
八、有关利润分配的安排 ......................................................................................................... 17
九、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
查结论意见................................................................................................................................. 19
十、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 19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 21

第一节 释义.................................................................................................................................. 27

一、缩略语................................................................................................................................. 27
二、专业词汇............................................................................................................................. 29

第二节 概览.................................................................................................................................. 31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31
二、本次发行概况..................................................................................................................... 31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3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34
五、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
况 ................................................................................................................................................ 35
六、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 35
七、发行人关于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 35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 3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7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 38
三、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 40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4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1

一、创新风险............................................................................................................................. 41
二、技术风险............................................................................................................................. 41
三、经营风险............................................................................................................................. 41
四、管理和内控风险................................................................................................................. 44
五、财务风险............................................................................................................................. 45
六、法律风险.............................................................................................................................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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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失败风险..................................................................................................................... 46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6
九、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汽车行业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 47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8

一、公司基本情况..................................................................................................................... 48
二、公司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 48
三、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3
四、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67
五、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 69
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73
七、公司股本情况..................................................................................................................... 81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82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署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 88
十、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 89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90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 90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92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93
十五、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93
十六、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10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02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 ................................................................... 110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42
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48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 163
六、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情况 ................................................................................... 169
七、境外经营情况................................................................................................................... 176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177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77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 182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 182
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
意见........................................................................................................................................... 183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 183
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85
七、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 186
八、同业竞争........................................................................................................................... 188
九、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189
十、关联交易........................................................................................................................... 192
十一、发行人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 ................................................... 201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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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 216
二、财务报表........................................................................................................................... 216
三、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 228
四、对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 229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30
六、主要税项........................................................................................................................... 296
七、分部信息........................................................................................................................... 298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99
九、主要财务指标................................................................................................................... 300
十、经营成果分析................................................................................................................... 302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363
十二、股利分配政策............................................................................................................... 432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435
十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440
十五、流动性变化情况及应对风险的具体措施 ................................................................... 440
十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441
十七、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441
十八、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441
十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441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448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44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 44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455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 459
五、董事会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 460
六、公司战略规划................................................................................................................... 462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466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466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 467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 467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情况 ............................................................................................... 467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470

一、重要合同........................................................................................................................... 470
二、对外担保........................................................................................................................... 476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76

第十二节 声明............................................................................................................................ 477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7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78
三、律师声明........................................................................................................................... 480
四、审计机构声明................................................................................................................... 481
五、验资机构声明...................................................................................................................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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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85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86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8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490

一、备查文件........................................................................................................................... 490
二、查阅时间........................................................................................................................... 490
三、查阅地点...........................................................................................................................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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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缩略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俊科技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553.34 万股社会公众股 A 股
本次发行 指
的行为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


博俊有限 指 博俊精密部件(昆山)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博俊精密部件(昆山)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
昆山博俊 指
2020 年 2 月注销


重庆博俊 指 重庆博俊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成都博俊 指 成都博俊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西安博俊 指 西安博俊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博俊部件 指 上海博俊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注销


博俊模具 指 上海博俊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注销


富智投资 指 上海富智投资有限公司


嘉恒投资 指 昆山嘉恒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中胜投资 指 上海中胜投资有限公司


中民金服 指 江苏中民金服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中民金服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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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江苏中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马扎罗 指 宁波马扎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蒂森克虏伯 指 Thyssenkrupp AG 及其子公司


凯毅德 指 Kiekert AG 及其子公司


耐世特 指 Nexteer Automotive Group Limited 及其子公司


福益 指 First Engineering Limited 及其子公司


法可赛 指 Ficosa Internacional SA 及其子公司


德尔福、德尔福/安波
指 Delphi Automotive PLC 及 Aptiv PLC 其子公司
福集团


伟世通 指 Visteon Corporation 及其子公司


麦格纳 指 Magna International Inc.及其子公司


伊顿 指 Eaton Corporation 及其子公司


伟巴斯特 指 Webasto SE 及其子公司


科德 指 CIE Automotive SA 及其子公司


东方投行、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

主承销商 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普天健会计
容诚所、申报会计师 指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浪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原名“上海浪腾会计
浪腾所 指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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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所、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 25 日更名
评估机构,中天 指
为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系经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上市之日
起生效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业词汇

靠压力机和模具对金属板材、带材、管材和型材等施加外力,
金属冲压件 指 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的所需形状和尺寸的金属
工件

一种装在压力机上的生产工具,通过压力机能把金属或非金属
模具 指
材料制出所需形状和尺寸的零件或制品

也称注射模塑成型,是一种塑料制品成型工艺。颗粒状或粉末
状塑料粒子原料在注塑机内通过加热和机械剪切变成熔融状
注塑 指
态,随后经柱塞或螺杆的推动快速进入温度较低的模具内,冷
却固化成型

由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于 2016 年 10 月正式发布的汽车
行业新版质量管理标准 IATF16949:2016。该标准取代了
ISO/TS16949 标准。 IATF 16949:2016 不再是一个可独立实施
IATF16949 指
的质量管理体系的 ISO 标准,但它依据并参考了 ISO
9001:2015,将作为对 ISO 9001:2015 的补充与其一起共同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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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由国际
ISO14001 指
标准化组织制订

CAD 指 Computer Aided Design,计算机辅助设计的简称

CAE 指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计算机辅助工程的简称

CAM 指 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ing,计算机辅助制造的简称

一级供应商 指 直接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零部件的企业

二级供应商 指 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配套产品的企业

利用电解原理在某些金属表面上镀上一薄层其它金属或合金的
过程,是利用电解作用使金属或其它材料制件的表面附着一层
电镀 指
金属膜的工艺从而起到防止金属氧化(如锈蚀),提高耐磨
性、导电性、反光性、抗腐蚀性及增进美观等作用

溶液中带电粒子(离子)在电场中移动的现象,即利用带电粒
电泳 指
子在电场中移动速度不同而达到分离的技术

在物品表面盖上一层物质,如用浸渍、喷涂或旋涂等方法在物
涂覆 指 品表面覆盖一层光致抗蚀剂,用来增强抗腐蚀能力、抗划伤能
力和油墨印刷的附着力的

机械加工的简称,是指通过机械精确加工去除材料的加工工
机加工 指
艺;机械加工主要有手动加工和数控加工两大类

是采用溶剂(包括水、化学溶剂等等)清除物体表面污垢的方
清洗 指 法,它是借助清洗剂表面污染物或覆盖层进行化学转化、溶
解、剥离以达到脱脂、除锈和去污的效果

材料在固态下,通过加热、保温和冷却的手段,以获得预期组
热处理 指
织和性能的一种金属热加工工艺

PC 指 计量单位,常用来计量产品的个数,例如 1 pc=1 个

PPAP 指 全称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即生产件批准程序

FOB 指 全称 Free On Board,即船上交货价

EXW 指 全称 EX Works, 即工厂交货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
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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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
发行人名称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29 日
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6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伍亚林

主要生产经营地
注册地址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控股股东 伍亚林 实际控制人 伍亚林、伍阿凤夫妇

在其他交易场所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行业分类 (申请)挂牌或上 无
(分类代码:C36)
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司 公司

发行人律师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如有)
通合伙) 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

发行股数 不超过3,553.34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 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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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例

占发行后总股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3,553.34万股 不低于25%
本比例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占发行后总股
不适用 不适用
量 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4,213.34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

0.5675元(按2019年
4.64元(按2020年6月
12月31日经审计的扣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发行前每股收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
益 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计算)
算)

发行后每股收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元


发行市净率 【】倍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

发行方式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其他方式

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

发行对象 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方式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
不适用
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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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1)承销费为募集资金总金

额的8%且不低于3,000万元(含增值税),保荐费为358.49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290.57万元;(3)律师费613.21万元;(4)用

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24.53万元;(5)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

发行费用概算 续费等其他费用7.69万元(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

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

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注:以上金额除承销

费外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所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24日

申购日期 2020年12月25日

缴款日期 2020年12月29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万元) 102,349.11 112,762.46 88,297.25 61,861.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9,476.24 47,590.42 41,219.73 35,080.75
权益(万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
44.85% 49.47% 48.03% 43.22%
司)(%)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0,760.37 52,187.93 47,604.02 43,944.75

净利润(万元) 1,885.83 6,370.69 6,138.98 6,0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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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885.83 6,370.69 6,138.98 6,027.81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824.92 6,049.28 6,024.57 5,858.98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8 0.60 0.58 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8 0.60 0.58 0.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3.89% 14.35% 16.09% 20.33%
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92.00 11,387.00 7,881.02 -767.33
流量净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4.02% 3.80% 3.87% 3.47%
的比例(%)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是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专业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
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注重技术研发与创新,掌握了模
具设计与制造、冲压、激光焊接、注塑及装配等关键生产工艺和环节的技术。公
司具有较强的精密模具开发、制造与销售能力,零部件产品种类丰富,覆盖了框
架类、传动类、其他类等。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
证范围:金属冲压件、金属焊接件和注塑件的制造,除 8.3 产品设计)、GB/T24001-
2016/IOS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汽车零件的冲压、焊接、注
塑生产)以及邓白氏注册认证。公司是“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民
营科技企业”、“昆山市科技研发机构”和“苏州市博俊高精密汽车冲压模具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公司拥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完整的研发设计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
性能、专业化的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精密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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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和精密模具行业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五、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

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在多
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结合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不断进行研发创新,积
累了一定的核心竞争力。

在激光焊接、CMT 焊接过程中,公司全面应用智能自动化机器人,提高了
大批量生产的工艺过程的稳定性、一致性。针对焊接中的特殊过程,公司引入了
焊接监测系统,相较于传统的抽样式破坏性检测,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与检测的
覆盖率,从根本上解决了特殊过程无法 100%对产品进行质量确认的工艺难点,
大大提高了焊接过程放行产品的质量水平。

在新项目研发过程中,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创新性地对全套流程进行
优化,对制造过程进行全面系统化、自动化改进,包括但不限于对模具、夹具、
检具的设计进行规范化、标准化;设立跨部门多功能技术专家组,进行结构、安
全、防错、效率、材料等多维度评审;在制造过程中,应用 EMES 系统,全流程
跟踪每一个最小组件的加工进度、质量状态,实现加工过程的在线 EMES 更新,
大大提高了信息交流的效率。上述优化和改进大大缩短了研究开发周期,提升了
公司的研发效率。


六、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发行人 2018 年和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分别为 6,024.57
万元和 6,049.28 万元,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满足《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第二章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和交易”
之“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第 2.1.2 条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
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本节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的孰低者为准)。”


七、发行人关于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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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不存在特殊安排事项。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553.34 万股,公开发
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投资项目
的名称、投资额及履行的备案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环保审批情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号 资额 投资额 况

渝(长)环
汽车零部件、模具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1 48,000.00 21,609.53 准[2017]086
生产线建设项目 (0089887 号)


龙环承诺
汽车零部件及模 川投资备【2017-510112-36-
2 30,000.00 10,477.21 环评审
具生产基地项目 03-238896】FGQB-0086 号
[2019]3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 -


合计 85,000.00 39,086.74 - -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及公
司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
有剩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或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使用需求,则超出部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
营业务,公司在实际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前,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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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553.34 万股,发行后社会
(三)发行股数: 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不涉及
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发行人高管、员工拟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
(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
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
发行的战略配售。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 2019 年
(七)发行市盈率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64 元/股(按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八)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元/股(按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九)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
股本计算)
(十)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
(十一)发行方式: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
(十二)发行对象: 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
资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三)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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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1)承销费为募集资金
总金额的 8%且不低于 3,000 万元(含增值税),保荐费为
358.49 万元;(2)审计及验资费 1,290.57 万元;(3)律师费
613.21 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24.53 万元;
(十四)发行费用概算: (5)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7.69 万元(发
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
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
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注:以上金额除承销费外均为不含增
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所调整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一)发行人

名称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伍亚林

住所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联系电话 0512-3668 9825

传真 0512-5513 3966

联系人 李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骥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联系电话 021-2315 3888

传真 021-2315 3500

保荐代表人 郁建、孙帅鲲

项目协办人 季冰清

项目经办人 郁建、郝智明、郑睿、周天宇、孙帅鲲、季冰清、陈华明、钱舒

云、王嘉乐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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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韩炯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 021-3135 8666

传真 021-3135 8600

经办律师 黄艳、夏慧君、唐方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
肖厚发
事务合伙人】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

26

联系电话 010-6600 1391

传真 010-6600 1392

经办会计师 毛伟、谢中西、李波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肖琳

住所 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路 8 号恒生科技园二区 6 幢 1 号

联系电话 0519-8815 5678

传真 0519-8815 5675

经办评估师 王昱文、肖胜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 9999

传真 0755-2189 9000

(七)收款银行

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户名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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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001190729013330090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 0755-8866 8888

传真 0755-8208 3500


三、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其他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0 年 12 月 22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 年 12 月 24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12 月 25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12 月 29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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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在多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不断强化产品质量、
提高生产效率,进行了多项研发创新。公司结合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不断进
行研发创新,积累了一定的核心竞争力。能够持续产生效益的创新体现在持续不
断地发掘新的商业模式、激发有效的创意、改善客户体验、应用新技术、开发新
产品和开拓新市场。但是创新的过程投入较大、借鉴经验有限,当研发创新方向
无法获得市场认可时,将发生创新失败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一)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高质量的研发团队、先进的开发软硬件设备和持续积累的技术优势是公
司关键的资源要素。然而,随着市场的消费水平升级和客户对产品各方面要求的
不断提高,公司如果不能准确判断行业技术创新方向,及时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
开发在质量、性能等方面都满足需求的产品,就面临着所掌握的核心技术被赶超
或替代的风险。在新产品开发方面,如果技术研发出现问题或产品不符合市场发
展方向,则可能导致公司竞争优势下降,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团队,对公司的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及
流程的优化起着关键作用。公司历来一直注重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采取了众多
吸引和稳定技术人才的措施。但如果未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较大,将会对本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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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宏观经济波动和经济增速放缓致使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的风险

汽车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
显,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
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产业迅速发展,汽车消费活跃;反之当宏观经
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产业发展放缓,汽车消费增长缓慢。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汽车产销量有所下滑。2020 年初的新型冠
状病毒疫情对汽车行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而后随着政府刺激政策和厂商促销活
动的陆续出台,前期被抑制的需求正在逐步释放,汽车消费市场有望在 2020 年保
持持续改善的态势。但是如果未来受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致使汽车产销量回暖
趋势不尽如预期,甚至出现进一步下滑的情形,将造成公司的订单减少、存货积
压、货款回收困难等风险。

(二)产业政策风险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由于对上下游产业的拉动效应巨大,
已成为驱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为进一步扶持汽车产业的发展并
鼓励汽车行业的产业升级及重组整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汽
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性文件。但随
着汽车销售数量及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能源、环境危机等一
系列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抑制私家车的过快增长,部分城市出台了
各种限制性措施并大力提倡公共交通和电力驱动汽车。如未来汽车产业政策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扩张,汽车零部件行
业发展快速,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环渤海、中部、西南六大产业集群,
竞争较为激烈。伴随行业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如果发行人不能保持现有的竞争
优势或技术开发无法紧密契合市场需求,则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的市场地位下降。

(四)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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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24%、51.66%、53.48%和
51.37%。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包括蒂森克虏伯、麦格
纳、福益、耐世特、凯毅德、德尔福、伟巴斯特、科德等。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
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这些客户的经营环境发生改变或因其它原因与本
公司终止业务关系,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钢材的供应情
况和价格波动情况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虽然公司采用“以销定
产”的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客户的销售预测制定详细的备货及生产计划,但当主
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快速上涨时,公司产品价格无法迅速调整,将会对公司的盈利
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为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均为非标定制产品。一般而言,
零部件产品客户会采用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约定产品的年降价率,即新产品开
发时定价较高,以后逐年降低。如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则将面
临产品售价下降风险。

(七)汽车产销量增速减缓的风险

2017 年以来,全球和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比往年同期有所减缓,2018 年度,
全球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9,563.46 万辆和 9,505.59 万辆,同比下降 1.71%和
1.81%;国内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2,780.92 万辆和 2,808.06 万辆,同比下降 4.16%
和 2.76%。2019 年度,全球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9,178.69 万辆和 9,129.67 万辆,
同比下降 4.02%和 3.95%;国内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2,572.10 万辆和 2,576.90
万辆,同比下降 7.51%和 8.23%,下滑幅度较上年有所扩大。2020 年 1-6 月,国
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011.2 万辆和 1,025.7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16.8%和 16.9%,
总体表现好于预期。如果未来全球及国内汽车产销量增速进一步下降,将会对汽
车零部件产品的需求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八)冲压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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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的冲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17%、26.81%、
22.21%和 22.60%。公司冲压业务毛利率主要受产品价格年降、新旧产品迭代、原
材料价格波动、客户和产品结构变化、重庆博俊投产初期产生亏损等因素影响,
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上述因素变化,公司冲压业务存在毛利率持
续下滑风险。

(九)在手合同实际执行数量低于预测需求量的风险

发行人在手的合同及订单金额,系根据客户对行业趋势及自身产品情况预测
得出。上述合同及订单的实际执行受到汽车行业景气程度、国家产业政策变动、
主机厂商车型的销量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实际执行数量低于预期的风
险,如果公司客户持续减少采购订单需求且公司无法持续获取新的合同,可能对
公司未来收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管理和内控风险

(一)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直接和间
接合计持有公司 94.20%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后,伍亚林、伍阿凤夫妇的合
计持股比例仍将达到 70.65 %。如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通过
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从事有损于公
司利益的活动,将会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外协加工管理风险

公司生产环节较多,工艺不尽相同,其中表面处理、热处理等需要专业资质
的环节采用外协模式。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外协
产生的加工费支出分别为 7,201.13 万元、7,904.84 万元、11,481.96 万元和 2,987.73
万元,占公司同期采购支出的比重分别约为 29.30%、27.82%、32.94%和 25.83%。
外协模式符合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特征和生产要求,但如果因为供应商操作不当
或公司外协加工管理疏漏而出现产品的质量问题,可能会造成质量索赔、款项回
收推迟等经济损失,有损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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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分别为 19,837.95 万元、20,499.30 万元、26,345.99 万元和 20,674.96 万元。应收账
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6.74%、45.67%、43.54%和 41.01%,所占
比例较高;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报告期内对应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14%、
43.06%、50.48%和 99.59%。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
额合计分别为 8,135.41 万元、7,309.21 万元、9,339.28 万元和 6,297.64 万元,占应
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41.01%、35.66%、35.45%和 30.47%。虽然报告期
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在 1 年以内的比例不低于 90%,且主要客户均为信誉良
好的大型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但由于本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比较集中,若
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或欠款不能及时收回,本公司财务状况将受到较大影响。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 2017 年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认定期(2017 年-2019
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
效期满后无法重新获得认定,则可能因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而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水平。


六、法律风险

(一)质量责任风险

近年来,国家对汽车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法规及技术标准日趋严格,陆
续颁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规定》等法规规定。整车厂商对为其配套的零部件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有很高的
要求,其每个零件均进行了标识,具有可追溯性,对于质量存在问题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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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厂商可以要求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赔偿。

公司严格履行 IATF16949 质量体系标准,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并通过精密检测及产品性能测试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公司具有较强的质量检测
能力,为公司高品质产品提供了良好的保证。但如果因制造的缺陷导致整车召回,
公司也将面临一定的赔偿风险。

(二)知识产权产生纠纷的风险

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财产,鉴于行业内竞争日趋
激烈,若公司未能有效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免受他人侵犯,或因疏漏在产品开发过
程中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将可能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或纠纷的风险,从而对公
司的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若本次发行时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或网下申购的投资
者数量不足法定要求,或者发行时总市值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本次发
行应当中止,若公司上市审核程序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时限或者中止发行注册程序
超过 3 个月仍未恢复,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发行的不利情形,将导致公司存在发行
失败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 19.76%、15.79%、13.62%和 3.76%。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
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所下
降,存在由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引致的相关风险。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产后每年将新增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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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折旧。如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
则公司短期内存在因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发行人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
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
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项目实施
过程中存在项目管理能力不足、项目施工管理不善、项目进度拖延等问题,将可
能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全面实施的风险。


九、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汽车行业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以来,全球范围内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应对该重大疫情,
中国多个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采取了封城、隔离、推迟春
节后复工日期等举措。目前,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遏制了新型
冠状病毒疫情,但目前仍将因入境人员而面临疫情二次爆发的风险。公司已严格
落实中国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要求,在中国大陆的工厂目前已实
现了全员复工生产,目前疫情对公司的影响有限。

如果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因感染疫情而缺勤,或者因为隔离而无法开展现场工
作,亦可能导致公司的研发或制造周期延长等不利局面。

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长期延续或恶化,或者在欧洲、北美、日本、韩国
等国家和地区长时间无法有效控制,将可能对公司的研发及生产、公司原材料及
零部件的供应、公司对客户的销售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还将对全球主要国家的
经济和金融市场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全球经济衰退、各国经济政策变动,将可能
从源头上导致汽车产业景气度持续低迷,并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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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Bojun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6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伍亚林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主要办公场所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邮政编码: 215300
电话: 0512-3668 9825
传真: 0512-5513 3966
互联网址: http://www.sh-bojun.com/
电子信箱: ir@sh-boju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
董事会办公室
资者关系的部门:
负责人: 李晶
电话: 0512-3668 9825


二、公司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博俊科技前身为博俊精密部件(昆山)有限公司,由伍亚林、伍阿凤共同出
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其中伍亚林出资 475.00 万元,伍阿凤出资
25.00 万元。

成立时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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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伍亚林 475.00 货币 95.00%

2 伍阿凤 25.00 货币 5.00%

合计 500.00 - 100.00%


2011 年 3 月,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华内验[2011]
第 M080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3 月 22 日止,博俊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
缴纳的注册资本共计 500.00 万元。

2019 年 6 月,容诚所出具了“会验字[2019]0923 号”《验资复核报告》,验证
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华内验[2011]第 M080 号)与
博俊有限实际收到的各股东出资情况相符。

2011 年 3 月 29 日,博俊有限取得了由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
册号为 32058300043995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博俊科技由博俊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3 年 3 月由博俊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
起人,以博俊有限经浪腾所《审计报告》(浪腾沪审[2013]第 0099 号)审计的截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净资产 15,025.32 万元为基数折为 15,000.00 万股(各股东所持
有的股权比例不变),其余 25.32 万元转为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江苏博俊工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浪腾所出具了“浪腾沪验[2013]第 0100 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
本次整体变更,公司同时聘请上海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沪
正大评报字(2013)第 124 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本公
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5,025.32 万元,评估价值为 15,050.19 万元,评估增值 24.87
万元,增值率 0.17%。

2015 年 1 月,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5)
第 C5032 号”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时净资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验证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2 月 28 日,原博俊有限经浪腾所审计后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 15,025.32 万元。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后
的净资产价值为 15,049.8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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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容诚所出具了“会验字[2019]0923 号”《验资复核报告》,确认
浪腾所出具的“浪腾沪验[2013]第 0100 号”验资报告与公司实际收到的各股东出
资情况相符。

2013 年 4 月 7 日,公司领取了由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2058300043995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博俊科技设立时,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伍亚林 14,250.00 95.00%

2 伍阿凤 750.00 5.00%

合计 15,000.00 100.00%


(三)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1、报告期期初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2017 年初,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伍亚林 5,687.50 55.16%

2 富智投资 2,750.00 26.67%

3 嘉恒投资 1,310.00 12.71%

4 伍阿凤 562.50 5.46%

合 计 10,310.00 100.00%


2、2017 年 10 月增资

2017 年 10 月,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由宁波马扎罗以货币形
式向公司投资 2,607.50 万元,其中 350 万元作为公司新增股本,其余 2,257.50 万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每股 7.45 元。本次增资的价格系以博俊科技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准协商确定。2017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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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宁波马扎罗正式签署《增资协议》。

2017 年 11 月 9 日,容诚所出具了“会验字[2017]5245 号”《验资报告》,对
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17 年 11 月 28 日,博俊科技取得了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之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205005714293884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伍亚林 5,687.50 53.35%

2 富智投资 2,750.00 25.80%

3 嘉恒投资 1,310.00 12.29%

4 伍阿凤 562.50 5.28%

5 宁波马扎罗 350.00 3.28%

合计 10,660.00 100.00%


本次股权变动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四)实际控制人历次直接和间接对发行人出资来源情况

实际控制人历次直接和间接对发行人出资来源情况如下:

2011 年 3 月,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出资设立博俊有限,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设立时的出资资金来源于伍亚林、伍阿凤夫妇的自有资金。

2011 年 4 月,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此次增资出资资金来源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借款。上述借款伍亚林、伍
阿凤夫妇已偿还完毕。

1、相关增资款的实际来源

基于博俊部件、博俊模具相关业务搬迁以及昆山市当地招商引资的需求,伍
亚林、伍阿凤于 2011 年 4 月向博俊有限增资 14,500 万元。该增资款系由伍亚林、
伍阿凤自第三方筹集的借款。本次增资完成验资后,考虑到博俊有限系新设公司,
前期建设尚不需要大额资金,且博俊有限计划后续收购博俊部件、博俊模具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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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汽车零部件、模具业务,故博俊有限将相关款项借给伍亚林及其控制的博俊部
件、博俊模具使用。获得该等借款后,伍亚林向第三方先行归还了所筹资金。

2、博俊有限向关联方提供借款,以及后续还款及支付利息的情况

(1)根据博俊有限与伍亚林、博俊部件、博俊模具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签署
之《借款及偿还安排协议》,博俊有限向伍亚林提供借款 14,500 万元,借款期限
暂定为 2 年,若博俊有限提前 3 日向伍亚林发出通知,伍亚林需提前部分或全部
归还借款。借款期限届满时,各方经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借款期限。借款后续由
伍亚林、博俊部件、博俊模具共同偿还,博俊部件、博俊模具为伍亚林于前述协
议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容诚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
报告》以及发行人的说明,伍亚林、博俊部件及博俊模具归还前述 14,500 万元借
款的路径如下:

还款方式 金额(万元)
① 购买博俊部件设备冲抵借款 1,408.15
② 购买博俊部件存货冲抵借款 2,194.85
③ 购买博俊模具设备冲抵借款 984.13
④ 以银行转账方式偿还借款 9,912.87

合计 14,500.00
⑤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资金占用费 398.37
注:1、2013 年 4 月设备交接:博俊部件的设备按照 2013 年 4 月末设备的账面价值 1,408.15
万元进行定价。2015 年 1 月,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转让的设备进行了
追溯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 C5069 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示,采用重置
成本法,所转让的设备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4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1,380.75 万元(不含
税),增值 140.76 万元,增值率 11.35%。
2、2014 年 6 月存货交接:博俊部件的存货按照 2014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 4,255 万元进行
定价。2015 年 1 月,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存货进行了追溯评估,出具
了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 C5034 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示,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所
转让的存货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3,710.29 万元(不含税),增值 72.88
万元,增值率 2.00%。上述存货交接价格 4,255 万元中的 2,194.85 万元冲抵了借款金额,剩
余 2,060.15 万元由发行人另行支付。
3、2013 年 4 月模具设备交接:博俊模具的设备按照 2013 年 4 月末设备的账面价值 984.13
万元进行定价。2015 年 1 月,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转让的设备进行了
追溯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 C5070 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示,采用重置
成本法进行评估,所转让的设备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4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1,231.49 万元
(不含税),增值 274.08 万元,增值率 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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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银行转账方式偿还: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博俊部件、博俊模具和伍亚林陆续
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偿还发行人共计 9,912.87 万元。
5、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标准系参照银行存款利率确定。

3、完成增资验资手续后以股东借款的形式转出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1)前述借款未影响博俊有限的正常生产经营

博俊有限于 2011 年 3 月设立,2011 年 4 月增资 14,500 万元的背景是基于博
俊部件、博俊模具相关业务搬迁以及昆山市当地的招商引资的需求,博俊有限当
时尚未开展经营业务,亦无正在履行的在手订单或签署相关合同,博俊有限在提
供借款的当时并无债权人,伍亚林上述股东借款行为未影响博俊有限正常的生产
经营。伍亚林前述借款发生后至 2014 年 8 月借款偿还完毕之前,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均正常有序开展,博俊部件及博俊模具的业务均稳步过渡,未出现损害债权人
利益的情形。

(2)前述借款真实有效且偿还完毕

博俊有限与伍亚林、博俊部件、博俊模具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签署了《借款
及偿还安排协议》,该协议项下 14,500 万元借款后续由伍亚林、博俊部件、博俊
模具共同偿还。同时,博俊有限在会计处理上记作其他应收款,对该笔债权进行
确认。

因此,伍亚林与博俊有限之间形成了真实的借贷关系并在后续予以偿还,不
存在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情形。

截至 2014 年 8 月,通过购买博俊部件和博俊模具资产冲抵借款、以银行转账
方式偿还款项等方式,伍亚林、博俊部件、博俊模具已偿还完毕对发行人 14,500
万元的借款,并且支付了 398.37 万元的资金占用费。

(3)不存在因关联借款导致债权人提出主张或提起诉讼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于前述借款偿还完毕之前形成的债务均
已结清,不存在借款存续期间尚未偿还完毕的债务。此外,自前述借款发生之日
至本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不存在债权人因博俊有限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博俊部件、博俊模具提供借款向博俊有限或发行人提出任何主张或提起任何诉讼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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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若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 2011 年 4 月增资后股东又向公司借款的行为,
受到任何公司登记机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罚,或者受到任何民事主体提出的经济
赔偿要求的,均由本人无条件、全额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以保证不影响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综上,鉴于:(1)伍亚林在完成增资验资手续后以股东借款形式转出未影响
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2)伍亚林与博俊有限签署有借款协议,且博俊有限于
财务记录上进行了确认,该等借贷关系真实有效;(3)伍亚林及其控制的博俊部
件、博俊模具已全部偿还借款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4)截至目前不存在债权人
就借款事项提出任何主张或提起诉讼的情形;(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已出
具书面文件,承诺如因该等股东借款事宜导致发行人受到处罚,或者对其他民事
主体进行经济赔偿的,均由实际控制人无条件、全额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保荐机
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前述完成增资验资手续后以股东借款的形式转出的行为未
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4、符合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当时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
为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 180 号)的相关规定:“依照《公司法》的有
关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
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
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
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
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
应的债务。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为股东抽
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在借款合同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等规定,
应由有关部门查处。”

博俊有限向伍亚林提供借款时,借款双方签署了协议,且博俊有限在财务会
计处理方面将前述借款计入其他应收款处理,确认公司对其存在债权的事实,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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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博俊有限与伍亚林之间形成了真实有效的借贷关系。同时,伍亚林及其关联
方通过资产折抵及银行转账的方式偿还了借款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不存在对发
行人及其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实质危害的情形。

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
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 号)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
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
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博俊有限与伍亚林、博俊部件、博俊模具签署了《借款及偿还安排协议》,
且博俊有限在财务会计处理方面将股东借款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同时,博俊有
限未以借贷名义向职工、社会非法集资或向社会发放贷款。因此,博俊有限向伍
亚林提供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合法、有效。

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
见>的通知》:“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
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
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经测算,伍亚林、博俊部
件、博俊模具后续以银行转账、资产折抵的方式偿还完毕了前述借款并参照银行
存款利率支付了 398.37 万元的资金占用费,不存在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
情形。

根据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以及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18 日、2020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发行人自设立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没有因违反有
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公开网站的查询结果,未发现
伍亚林、伍阿凤被工商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2013 年 4 月,博俊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15,000 万元,股份公
司设立时的总股本为 15,000 万元,由伍亚林、伍阿凤分别以其持有之博俊有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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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所代表的净资产出资。

经核查,伍亚林、伍阿凤本次对发行人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历次股权转让、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等事项的纳税情况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及整体变更过程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纳税情况如下:

2013 年 4 月,博俊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就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
积的部分,博俊科技为其股东伍亚林、伍阿凤足额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50,631.78 元。

2014 年 12 月,伍亚林将其持有之博俊科技 1,000 万股、2,562.5 万股股份分
别转让予嘉恒投资、富智投资,转让价格分别为 1,000 万元、2,562.5 万元;伍阿
凤将其持有之博俊科技 187.5 万股股份转让予富智投资,转让价格为 187.5 万元。
转让方伍亚林、伍阿凤就本次股份转让未产生应纳税所得,无需就本次股份转让
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 年 7 月,伍亚林将其持有之博俊科技 30 万股股份转让予中民金服,转
让价格为 60 万元。伍亚林已足额缴纳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2016 年 11 月,中民金服将其持有之博俊科技 30 万股股份转让予伍亚林,转
让价格为 90 万元。伍亚林作为股份受让方,未产生应纳税所得,无需就本次股份
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发行人前身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历次股权转
让过程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均履行了必要的纳税义务,不存在欠税情形。

(六)发行人减资情况

2014 年 12 月 14 日,经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
本由 15,000 万元减少至 10,000 万元,其中股东伍亚林的出资金额由 10,687.50 万
元减少至 5,687.50 万元。

此次减资履行的主要程序包括:减资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通知
债权人的义务,进行了工商变更,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及验资复核。因
此,发行人减资的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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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资款主要原因为伍亚林偿还对博俊部件的借款。

(七)伍亚林与中民金服股权转让情况

1、两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1)2015 年 7 月股份转让

2015 年 7 月 6 日,伍亚林与中民金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伍亚林
将其持有之博俊科技 30 万股股份转让予中民金服,转让价格为 60 万元。

根据伍亚林及中民金服的说明,中民金服实际控制人赵政伟与伍亚林系朋友
关系,因看好博俊科技的发展前景,故经双方友好协商,由中民金服受让伍亚林
持有博俊科技的部分股份。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系双方以博俊科技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基础协商确定。

(2)2016 年 11 月股份转让

2016 年 11 月 23 日,中民金服与伍亚林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民金
服将其持有之博俊科技 30 万股股份转回至伍亚林,转让价格为 90 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系因中民金服当时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
为避免博俊科技形成复杂的股权结构,伍亚林与中民金服友好协商,同意由中民
金服向伍亚林转让所持博俊科技股份并退出博俊科技。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系双
方以博俊科技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基础协商确定。

2、交易定价依据是否公允,交易价款是否真实支付,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委
托持股等情形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的定价是以转让前发行人的净资产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
商确定,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交易价款已真实支付,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
股等情形。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高管增资和转让中民金服之股份的背景及原因

2015 年 1 月 6 日,中民金服前身江苏密友机械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江苏密友”)的股东密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友集团”)作出股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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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密友集团将其所持江苏密友 22.73%的股权(对应 200 万元注册资本)作价
200 万元转让予伍阿凤。2015 年 1 月 8 日,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民
金服实际控制人赵政伟与伍亚林系朋友关系,经赵政伟介绍,伍亚林、伍阿凤认
为中民金服作为一家投资咨询机构,能够在市场上发掘较好的投资机会、存在较
好的发展空间,故伍阿凤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入股。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中民金服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江苏中民金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以 6 元
/股的价格向 40 名新老股东发行股份,其中,伍阿凤以 600 万元认购 100 万股,
伍亚林以 531 万元认购 88.5 万股,李晶以 15 万元认购 2.5 万股。由于继续看好
中民金服的发展前景,伍阿凤增加对中民金服的投资,伍亚林、李晶亦作为新股
东进行增资。

2017 年 3 月 4 日,中民金服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等议
案,正式推进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相关工作。2017 年 11 月,
鉴于中民金服未能如期提交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且发展情
况未及预期,伍亚林、伍阿凤、李晶等决定对外转让中民金服的股份并退出中民
金服。

2017 年 11 月 6 日,伍阿凤与刘忠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伍阿凤将
其持有之中民金服 540 万股股份以 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忠玉。根据伍阿凤的
确认,前述转让完成后,伍阿凤不再持有中民金服的股份。

2017 年 11 月 6 日,李晶与刘忠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晶将其持
有之中民金服 2.5 万股股份以 1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忠玉。根据李晶的确认,前
述转让完成后,李晶不再持有中民金服的股份。

2017 年 11 月 23 日,伍亚林与刘忠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伍亚林
将其持有之中民金服的 88.5 万股股份以 53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忠玉。根据伍亚
林的确认,前述转让完成后,伍亚林不再持有中民金服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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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玉系中民金服实际控制人赵政伟的外甥,其受赵政伟所托受让伍亚林、
伍阿凤、李晶等所持中民金服的股份

因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高管将中民金服的
股份转让给刘忠玉不存在股份代持安排,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高管与刘忠玉不存
在关联关系。

刘忠玉目前任职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除持有中民金服的股份
外,目前无其他对外投资。经核查,刘忠玉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前曾系苏州中民
证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

2017 年,因伍亚林、伍阿凤、李晶等人拟主动退出中民金服,经协商一致,
刘忠玉受赵政伟所托以前述转让方取得时的价格原价受让中民金服的股份,其中:
以 800 万元受让伍阿凤所持中民金服 540 万股股份,以 531 万元受让伍亚林所持
中民金服 88.5 万股股份,以 15 万元受让李晶所持中民金服 2.5 万股股份。根据中
民金服的工商档案,中民金服于 2017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给股东刘忠玉不超过 2500 万元用于收购公司小股东
股份的议案》,刘忠玉受让前述股份的资金来源系中民金服提供的借款,前述股份
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刘忠玉未为前述转让方代持中民金服股份。

刘忠玉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中民金服受让和转让发行人股份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高管增资和转让
中民金服股份的相关性

伍亚林与赵政伟系朋友关系,因双方均看中对方所控制企业的发展前景及投
资机会,且所控制的公司均有登陆资本市场的意向,因此,双方相互对对方控制
的公司进行了投资。

因中民金服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为避免发行人形成复
杂的股权结构,伍亚林与中民金服友好协商,合意由中民金服向伍亚林转让所持
发行人全部股份。另一方面,因中民金服未能如期提交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的申请,且发展情况未及预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决定退出中民
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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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中民金服受让和转让发行人股份,以及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高管增资和转让中民金服股份,该等交易系交易双方基于各
自的交易背景和商业诉求进行,二者是独立的交易,不存在相关性。

5、中民金服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和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根据中民金服的工商登记情况及官网公开信息,中民金服的经营范围为“企业
管理咨询;企业并购咨询;除行政许可项目外的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和创业信息咨询”。

中民金服的主要关联方(包括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民金服对外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关联企业)
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实际控制人、董事
1 赵政伟 -


2 张玉梅 董事、总经理 -

3 赵佳 董事 -

4 范文通 董事 -

5 张玉保 董事 -

6 黄石磊 监事 -

7 檀竹彪 监事 -

8 顾苓漪 监事 -

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
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软件信息技术服务、
苏州中民金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并购咨询、企
服企业管理 中民金服持有 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利用自有媒体发
9
培训有限公 100%的股权 布广告、软件服务、信息技术开发;为创新创
司 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和创业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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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民金 企业并购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行政许可项
苏州中民金服企业
服企业并购 目外的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
10 管理培训有限公司
服务有限公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持有 100%的股权
司 营活动)
中民金服现 中民金服曾持有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需行政许可的
代服务(深 60%的股权,已于
11 项目除外);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软件开发
圳)有限公 2019 年 10 月 28
与销售;软件信息技术开发、咨询。
司 日注销
中民金服曾持有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
成都中民金
80%的股权,已于 计;软件开发及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不
12 服商务服务
2018 年 12 月 14 含信息技术培训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设
有限公司
日注销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交通
工程质量检测;基桩工程检测;地下管网
CCTV 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防工程防
护设备检测;工程测量;建筑检测技术研究;
常州市建筑 工程勘察;城建档案管理咨询服务;认证服务
科学研究院 赵政伟担任独立董 (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消防技术服务;
13
集团股份有 事 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技术服
限公司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检验检测
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安全评价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片剂、硬胶囊剂、搽剂、散剂、
四川梓橦宫
软膏剂、中药饮片、口服混悬剂;开发、研制
药业股份有 赵政伟于 2020 年
药品;种植、销售、收购:中药材(不含甘
14 限公司(新 3 月 19 日前担任
草、麻黄草);提供制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
三板公司, 董事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832566)
经营活动)
昆山亚香香 赵政伟于 2019 年 天然香料、合成香料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15 料股份有限 3 月 17 日前担任 品);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按相关许可证核
公司 独立董事 定范围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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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香精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
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
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州诚通企 赵政伟担任董事,
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16 业管理咨询 已于 2009 年 12 月
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 22 日吊销
工程设备及配件租赁、销售、维修;道路工
江苏路友工 中民金服持有 10%
程、桥梁工程;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
17 程设备发展 的股权,赵政伟担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有限公司 任董事长
展经营活动)
张玉梅(赵政伟配 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苏州吉斯普
偶)持有 10%的股 咨询和技术服务;环保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
18 恩环保科技
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和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玉梅(赵政伟配
偶)持有 65%的股
昆山市成功
权,赵政伟持有 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19 企业商务咨
35%的股权,已于 社会(市场)调研服务。
询有限公司
2003 年 12 月 18
日吊销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发
行人的客户主要为大型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如凯毅德、耐世特、福益、法可赛、
德尔福、伊顿等;发行人的供应商主要为钢材、铝材等原料供应商,如江苏澳洋
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伍亚林、赵政伟系朋友关系,由
于赵政伟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希望对发行人进行投资,因此,经与伍亚林协商,
伍亚林同意由赵政伟控制的中民金服对发行人进行投资。中民金服及其主要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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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之处,
中民金服对发行人进行投资的背景与发行人与其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关系无
关。同时,发行人及中民金服已出具书面文件,确认中民金服及其关联方与发行
人客户、供应商不存在业务和资金往来,亦不存在重叠的情形。

(八)宁波马扎罗增资入股情况

2017 年 10 月,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由宁波马扎罗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马扎罗”)以货币形式向公司投资 2,607.50 万元,
其中 350 万元作为公司新增股本,其余 2,257.5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价
格为每股 7.45 元。

本次增资的原因及背景情况为:发行人为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及公司治理、
增加公司资金,希望引入外部股东。同时,宁波马扎罗因看好发行人的前景,决
定对发行人进行股权投资。

本次增资的价格系双方以博俊科技 2016 年经审计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


三、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2004 年起,公司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在上海陆续设立博俊模具与
博俊部件两家公司,从事汽车零部件、模具的加工与销售。随着博俊部件与博俊
模具两家公司业务量逐年增长,租赁的生产场地已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2011
年,实际控制人设立了公司前身博俊有限,各项生产业务整体搬迁至昆山市。新
建生产场地完工后,公司陆续完成博俊部件、博俊模具搬迁转移。博俊部件、博
俊模具拥有的与业务相关的资产、客户渠道、人员全部转移以后,不再实际经营
业务。

1、向博俊部件收购汽车零部件相关业务

2013 年 2 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承接博俊部件与汽车零部件业务相
关的机器设备、存货等经营性资产。其后,博俊部件将其拥有的与业务相关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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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转让给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公司重新完成供应商认证程序,逐步承接博俊部
件的客户及销售渠道;公司与博俊部件的员工陆续重新签署用工协议,于 2014 年
10 月完成续签,承接生产相关的人力资源体系。

①2013 年 4 月设备交接

2013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博俊部件完成汽车零部件业务相关设备的交接,
双方协商确定,依据博俊部件 2013 年 4 月 30 日账面价值,确定转让价格为 1,408.15
万元(含税)。

2015 年 1 月,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转让的设备进行了追
溯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 C5069 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
示,采用重置成本法,所转让的设备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4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1,380.75 万元(不含税),增值 140.76 万元,增值率 11.35%。

②2014 年 6 月存货交接

2014 年 6 月 30 日,博俊部件将其与汽车零部件业务相关的存货以账面价值
全部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款为 4,255.77 万元(含税)。

2015 年 1 月,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存货进行了追溯评估,
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 C5034 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示,采用
市场法进行评估,所转让的存货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3,710.29 万元(不含税),增值 72.88 万元,增值率 2.00%。

2、向博俊模具收购模具相关业务

2013 年 2 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承接博俊模具与模具业务相关的机
器设备等经营性资产。其后,博俊模具将其拥有的与业务相关的资产转让给博俊
有限;根据客户要求,博俊有限重新完成供应商认证程序,逐步承接博俊模具的
客户及销售渠道;博俊有限与博俊模具的员工陆续重新签署用工协议,于 2014 年
4 月完成续签,承接生产相关的人力资源体系。

2013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博俊模具完成模具业务相关设备的交接,双方协
商确定,依据博俊模具 2013 年 4 月 30 日账面价值,确定转让价格为 984.1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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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

2015 年 1 月,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转让的设备进行了追
溯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 C5070 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
示,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所转让的设备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4 月 30 日的
评估值为 1,231.49 万元(不含税),增值 274.08 万元,增值率 28.63%。

(二)资产重组对公司影响

公司收购博俊部件的汽车零部件业务和博俊模具的模具业务为同一控制下的
资产重组。本次重组后,博俊部件和博俊模具不再拥有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客
户渠道及人力资源,不具备汽车零部件和模具的生产、管理、销售能力,与公司
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三)资产重组后博俊部件和博俊模具存续情况

1、资产重组后博俊部件和博俊模具业务开展情况

(1)博俊部件

2013 年 4 月,博俊部件将其与汽车零部件业务相关设备全部转让给发行人;
2014 年 6 月,博俊部件将其与汽车零部件业务相关存货全部转让给发行人;2014
年 10 月,发行人完成博俊部件相关员工的承接工作。上述设备、存货、人员交接
完成后,博俊部件不再拥有与汽车零部件业务相关的资产,不再开展汽车零部件
相关研发、生产制造业务。同时,发行人逐步开展客户承接工作,博俊部件的客
户逐步转移至发行人。截至 2015 年 3 月末,发行人完成博俊部件客户的全部承接
工作,不再开展汽车零部件相关销售业务。博俊部件已于 2018 年 9 月注销完毕。

资产重组后,博俊部件未予注销,主要原因是:(1)安波福电子(苏州)有
限公司财务系统中的付款主体未进行及时变更,博俊部件需要代收安波福电子支
付的货款;(2)博俊部件历史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尚未清理完毕。发行人
及时协调安波福电子进行付款主体的变更,并安排相关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在
上述事项完成之后,博俊部件已于 2018 年 9 月办理了注销手续。

(2)博俊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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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4 月,博俊模具将其与模具业务相关设备全部转让给发行人;2014 年
4 月,发行人完成博俊模具相关员工的承接工作。上述设备、人员交接完成后,博
俊模具不再拥有与模具业务相关的资产,不再开展模具相关的研发、生产制造业
务。同时,发行人逐步开展客户承接工作,博俊模具的客户逐步转移至发行人。
截至 2014 年 11 月末,发行人完成博俊模具客户的全部承接工作,不再开展模具
相关销售业务。博俊模具已于 2015 年 6 月注销完毕。

因此,相关资产交接完成后,博俊部件、博俊模具不再拥有与发行人业务相
关的资产、技术、人员,不再开展汽车零部件、模具相关的研发、生产制造业务。
同时,博俊部件、博俊模具配合发行人完成客户承接的工作,客户转移完成后,
博俊部件、博俊模具不再开展汽车零部件、模具相关的销售业务。因此,报告期
内,博俊部件、博俊模具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资产重组后博俊部件和博俊模具合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博俊部件、博俊模具均已注销,在存续期间博俊
部件和博俊模具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博俊部件和博俊模具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股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博俊部件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总资产 1.03 7.66 790.98

净资产 1.03 -2.84 -150.19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35.11 48.00

净利润 -2.10 147.35 -20.13
注:2016 年、2017 年财务数据经上海匯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
审计。

报告期内,博俊部件的股权结构为伍亚林持股 100%,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博俊模具已于 2015 年完成注销,因此,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数据和股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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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四、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伍亚林 伍阿凤


70% 23.09%
30% 56.45%


富智投资 嘉恒投资 宁波马扎罗

53.35% 25.80% 12.29% 5.28% 3.28%


博俊科技


100% 100% 100%

西安博俊 重庆博俊 成都博俊


(二)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内部组织机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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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监事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证券投资部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薪酬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审计部



质 人
销 研 保 技 改 运 采 事
财 注
售 发 & 术 善 营 购 行
务 塑
中 中 项 支 小 中 中 政
部 部
心 心 目 持 组 心 心 部





2、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序号 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

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年度销售
1 销售中心
计划。

负责生产经营技术支持、新产品开发、技术管理、试验管理、工
2 研发中心
艺管理及模具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机构。

负责公司产品的项目开发进度及量产管理要求;确认项目开发过

3 质保部&项目部 程中产品符合客户的质量要求;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横向与

纵向协调处理;对客户提出的要求作出及时的反馈;

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生产运行的指示要求,全面掌握生产运营动

4 运营中心 态,做好各环节的分类指导、监督协调和综合管理,保障生产运

行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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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和安全库存,编制不同时期的物料采购计划,
5 采购中心
供应商资料的收集、整理、选择、保管及合格供应商的评估。

其管理职能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编制和下达企业财务预算,并对

预算的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其核算职能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资
6 财务部
金运行情况进行核算;其预警提示职能是对于董事长、总经理反

馈公司资金的营运预警和提示。

负责对公司人事及行政工作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行管理、监
7 人事行政部
督、协调、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的专职管理部门。

8 改善小组 负责公司内部涉及的有关生产、制度、流程中持续改进。

认真仔细的完成项目的评审及技术应答工作,提供产品售前的技

术支持;与用户交流,收集、分析用户需求信息,为用户提供最

9 技术支持 佳选择方案;与现场负责人员及时沟通,做好技术服务;收集市

场同类产品的功能、性能配置信息,分析比较本公司产品的优缺

点;收集部分特别要求零部件的价格信息,准确对产品定价。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开展生产计划管理、生产质量

10 注塑部 管理、生产成本管理、生产效率管理、生产安全管理、生产要素

管理等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



五、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一)控股公司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有 3 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重庆博俊、成都
博俊和西安博俊。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 1 家全资子公司昆山博俊,昆
山博俊已于 2020 年 2 月注销。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昆山博俊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博俊精密部件(昆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伍亚林
成立时间: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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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2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331072607U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88号2号房
经营地:
经营范围: 金属精密模具、轴承及配件、金属材料、五金机械的
研发、生产及销售;从事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股权情况

昆山博俊已于 2020 年 2 月完成注销程序。注销前,公司持有昆山博俊 100%
的股权。

(3)经营业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昆山博俊总资产为 126.87 万元,净资产为 126.87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10.43 万元。昆山博俊已于 2020 年
2 月完成注销程序;2020 年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以上财
务数据已经容诚所审计)

(4)主营业务

昆山博俊已无实际经营,于 2020 年 2 月完成注销。存续期内,昆山博俊不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注销过程中相关资产、人员、债务处置合法合规。

2、重庆博俊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博俊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伍亚林
成立时间: 2017年1月23日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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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1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5MA5UB7M45C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中二路7号
经营地:
经营范围: 汽车及汽车系统技术研发、设计、成果转让;生产、
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总成件、钣金件、五金配件、
金属材料;零部件涂装;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模具、
夹具、检具、五金模具、塑料制品零部件、塑料制品
模具、自动化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
输。(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重庆博俊 100%的股权。

(3)经营业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博俊总资产为 45,569.29 万元,净资产为 1,099.84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01.02 万元,净利润-1,182.7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重庆博俊总资产为 47,689.73 万元,净资产为 12,312.14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781.81 万元,净利润-787.70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
容诚所审计)

(4)主营业务

重庆博俊主要从事零部件的生产、销售业务,其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相同。

3、成都博俊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博俊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伍亚林
成立时间: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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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MA6CRMXL8D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星光中路18
经营地: 号1栋5楼
经营范围: 汽车及汽车系统技术研发、设计及技术转让;生产、
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含总成件及钣金件)、五金
配件、金属材料、塑料制品、铝合金制品;设计、制
作、销售汽车模具、夹具、检具、五金模具、塑料制
品模具、工业自动化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
动)

(2)股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成都博俊 100%的股权。

(3)经营业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成都博俊总资产为 1,638.94 万元,净资产为 1,638.78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68.12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成都博俊总资产为 1,658.69 万元,净资产为 1,658.53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5.2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容诚所审计)

(4)主营业务

成都博俊主要从事零部件的生产、销售业务,其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相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成都博俊尚处于前期建设期。

4、西安博俊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西安博俊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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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伍亚林
成立时间: 2020年5月9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B0G7B70U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吉利大道1号
经营地: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西安博俊 100%的股权。

(3)经营业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西安博俊尚未开始经营。

(4)主营业务

西安博俊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业务,其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相
同。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西安博俊尚处于前期建设期。

(二)参股公司

发行人无参股子公司。


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伍亚林先生。实际控制人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伍亚林
直接持有发行人 53.35%的股份,伍阿凤直接持有发行人 5.28%的股份,伍亚林与
伍阿凤为夫妻关系。伍亚林、伍阿凤通过富智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25.80%的股份;
伍亚林为嘉恒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伍亚林、伍阿凤分别持有嘉恒投资 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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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的份额,从而间接控制发行人 12.29%的股份。综上,伍亚林、伍阿凤直接
和间接控制发行人 96.72%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实施实际控制。

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历如下:

伍亚林先生,1967 年生,小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
号码为 35032119670810****。2003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万行达国际物流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博俊模具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博俊部件执行董事;2010 年 8 月至今任中胜投
资监事;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博俊科技的前身博俊有限执行董事;2013
年 4 月至今任博俊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嘉恒投资执行事务合
伙人;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富智投资执行董事;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昆山
博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任江苏中民金服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任重庆博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
任成都博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西安博俊执行董事。

伍阿凤女士,1969 年生,小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
号码为 35032119690605****。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博俊有限监事;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博俊科技监事会主席;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富智投资监
事;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昆山博俊监事;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
任江苏中民金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3 月至今任博俊科技人事助理。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直接控制博俊部件,与他人
共同控制中胜投资。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共同控制富智投资和嘉恒投资。

(1)博俊部件

博 俊 部 件 成 立 于 2006 年 11 月 14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114795637565N。博俊部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 元,注册地
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包桥村龙盘路 568 号 7 号,法定代表人
为伍亚林。股权结构为伍亚林持有 100%。2014 年下半年起,博俊部件已无实际
生产能力,且于 2018 年 9 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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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胜投资

①中胜投资的设立背景及历史沿革

中胜投资的设立系基于对钢贸市场的前景、房地产以及工业建设市场需求量
的良好预期。中胜投资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Ⅰ、2010 年 8 月设立

中胜投资系由伍亚林、伍金发、伍亚锋(伍金发、伍亚锋系伍亚林的邻里,
不存在关联关系)于 2010 年 8 月 13 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胜投资
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其中:伍亚林以货币出资 204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34%;伍金发以货币出资 19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3%;伍亚锋以货币出资 19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3%。

上海瑞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设立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0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瑞和会验字(2010)第 0831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8 月 13 日,中胜投资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核发之
注册号为 31011300084461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胜投资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万元) 元)
1 伍亚林 204 204 34%
2 伍金发 198 198 33%

3 伍亚锋 198 198 33%

合计 600 600 100%


Ⅱ、2010 年 9 月,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9 月 25 日,中胜投资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中胜投资的注册资本增
加至 2,000 万元,新增的 1,400 万元注册资本中,由伍亚林认缴 476 万元,伍金发
认缴 462 万元,伍亚锋认缴 462 万元。

上海瑞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0 年 9 月 27 日
出具了瑞和会验字(2010)第 1021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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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9 月 28 日,中胜投资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换发之
注册号为 31011300084461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胜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伍亚林 680 680 34%
2 伍金发 660 660 33%
3 伍亚锋 660 660 33%
合计 2,000 2,000 100%


Ⅲ、2011 年 6 月,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6 月 20 日,中胜投资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中胜投资的注册资本增
加至 3,500 万元,新增的 1,500 万元注册资本中,由伍亚林认缴 510 万元,伍金发
认缴 495 万元,伍亚锋认缴 495 万元。

上海伟庆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出具了
伟庆内验字(2011)第 50258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6 月 30 日,中胜投资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换发之
注册号为 31011300084461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胜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伍亚林 1,190 1,190 34%

2 伍金发 1,155 1,155 33%

3 伍亚锋 1,155 1,155 33%

合计 3,500 3,500 100%


Ⅳ、2014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3 月 10 日,中胜投资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伍亚锋将其持有之中胜
投资 16%的股权(对应 560 万元注册资本)以 560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伍亚林;同
意伍亚锋将其持有之中胜投资 17%的股权(对应 595 万元注册资本)以 595 万元
的价格转让予伍金发。同日,伍亚锋与伍亚林、伍金发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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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4 年 3 月 28 日,中胜投资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换发之
注册号为 310113000844611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胜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伍亚林 1,750 1,750 50%

2 伍金发 1,750 1,750 50%

合计 3,500 3,500 100%


②中胜投资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总资产 3,783.23 3,610.45 3,718.59 3,790.74

净资产 3,542.71 3,587.77 3,636.85 3,649.41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76.48 1,798.30 3,200.68 3,194.16

净利润 -45.06 -49.08 -12.56 -20.18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③中胜投资的主营业务及其演变情况,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自设立以来,中胜投资主营业务一直为实业投资与建材销售。截至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中胜投资尚未对外投资任何企业,主要收入来源为建材销售。中胜投
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相似、相同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交易或其他资
金往来。

(3)富智投资

富智投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节“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之“(1)
富智投资”。

(4)嘉恒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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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恒投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节“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之“(2)
嘉恒投资”。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伍亚林、伍阿凤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94.20%
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对本公司实施控制的自然人股东伍亚林、伍阿凤
夫妇外,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还有富智投资、嘉恒投资。

(1)富智投资

①富智投资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13 日
住所和主要经营地: 上海市宝山区长江南路 668 号 A3087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320842979A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伍亚林
经营范围: 企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
务信息咨询;钢材、建材、木材、建筑装潢材料批兼
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②富智投资的股权结构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富智投资的股东为伍亚林和伍阿凤,出资比例分别
为 70%和 30%。

③富智投资的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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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智投资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④富智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富智投资的总资产为 2,915.36 万元,净资产为
506.26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2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富智投资的总资产为 2,915.33 万元,净资产为 505.63 万元;2020 年 1-
6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0.6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嘉恒投资

①嘉恒投资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4 年 8 月 14 日
住所和主要经营地: 昆山开发区盛晞路 198 号 4 号房 3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313920377C
注册资本: 1,3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31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伍亚林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
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嘉恒投资的出资及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出具日,员工持股平台嘉恒投资的出资人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 是否代
姓名 (万 持股比例 入职时间 担任职务 出资来源 备注
号 为出资
元)
1 伍亚林 739.5 56.45% 2011 年 3 月 董事长、总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普通合伙人
2 伍阿凤 302.5 23.09% 2011 年 3 月 人事助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3 金秀铭 28 2.14% 2013 年 4 月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4 李文信 27 2.06% 2013 年 4 月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5 李晶 22 1.68% 2011 年 10 月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秘书
6 伍春梅 14 1.07% 2013 年 10 月 采购部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7 李文轩 13 0.99% 2013 年 10 月 模具开发一部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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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吴厚俊 13 0.99% 2013 年 4 月 模具开发二部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9 齐美文 13 0.99% 2015 年 11 月 生产部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10 朱鹤 12 0.92% 2015 年 11 月 注塑部副总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注塑生产主管、设备
11 张立广 10 0.76% 2012 年 12 月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部主管
12 侯琰春 10 0.76% 2013 年 9 月 监事、销售部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13 姚金阳 8 0.61% 2014 年 9 月 监事、董事长助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14 张沙 8 0.61% 2013 年 5 月 项目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15 周后高 7 0.53% 2013 年 7 月 质量部总监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监事会主席、人事行
16 蔡燕清 7 0.53% 2013 年 3 月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政部经理
17 赵雅雅 6 0.46% 2013 年 10 月 人事主管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18 顾金锋 6 0.46% 2013 年 3 月 QE 主管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19 李锦章 6 0.46% 2013 年 9 月 QC 主管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20 宋国民 6 0.46% 2013 年 10 月 模具设计部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21 许昌发 6 0.46% 2013 年 10 月 采购中心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22 杨佳峰 6 0.46% 2013 年 11 月 销售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23 马行始 6 0.46% 2013 年 11 月 销售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24 蒋昱 5 0.38% 2015 年 12 月 注塑部项目质量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25 张宇 5 0.38% 2013 年 9 月 质量工程师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26 陈小静 4 0.31% 2016 年 4 月 项目部经理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27 李兵 4 0.31% 2013 年 8 月 报价主管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28 唐杰 4 0.31% 2013 年 10 月 模具维护班长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29 杨培 4 0.31% 2013 年 7 月 二次加工主管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30 王吉宾 4 0.31% 2013 年 10 月 生产冲压班长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31 刘电 3 0.23% 2013 年 10 月 模具维护主管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32 朱仁久 1 0.08% 2015 年 12 月 激光焊接生产主管 自有资金 否 有限合伙人

根据嘉恒投资出资人提供的银行出资凭证及其出具的承诺函,前述出资人的
出资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代为出资的情形,所持份额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亦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③嘉恒投资的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嘉恒投资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不经营实际业务。

④嘉恒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嘉恒投资的总资产为 1,930.17 万元,净资产为
1,919.82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3.15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嘉恒投资的总资产为 1,930.13 万元,净资产为 1,918.58 万元;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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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2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10,660.00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
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1 伍亚林 5,687.50 53.35% 5,687.50 40.02%

2 富智投资 2,750.00 25.80% 2,750.00 19.35%

3 嘉恒投资 1,310.00 12.29% 1,310.00 9.22%

4 伍阿凤 562.50 5.28% 562.50 3.96%

5 宁波马扎罗 350.00 3.28% 350.00 2.45%

6 社会公众股 - - 3,553.34 25.00%

合计 10,660.00 100.00% 14,213.34 100.00%


本次发行后,社会公众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例
1 伍亚林 5,687.50 53.35% 5,687.50 40.02%

2 富智投资 2,750.00 25.80% 2,750.00 19.35%

3 嘉恒投资 1,310.00 12.29% 1,310.00 9.22%

4 伍阿凤 562.50 5.28% 562.50 3.96%

5 宁波马扎罗 350.00 3.28% 350.00 2.45%

前十合计 10,660.00 100.00% 10,660.00 75.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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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2 名自然人股东和 3 名法人股东,其中
2 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

1 伍亚林 5,687.50 53.35% 董事长、总经理

2 伍阿凤 562.50 5.28% 人事助理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形。

(五)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持股情况

最近一年内,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未有新增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的股东中,伍亚林与伍阿凤系夫妻关系,伍亚林直接持股比例为
53.35%,伍阿凤直接持股比例为 5.28%。富智投资、嘉恒投资系伍亚林、伍阿凤
夫妇控制的企业。伍春梅与伍阿凤为姐妹关系,通过嘉恒投资间接持股 0.13%。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
影响

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 位 提名人


伍亚林 董事长、总经理 伍亚林


伍丹丹 董事 伍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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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 位 提名人


金秀铭 董事、副总经理 伍亚林


李文信 董事、副总经理 伍亚林


李秉成 独立董事 董事会


钱大治 独立董事 董事会


朱西产 独立董事 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
得超过六年。本届董事任期至 2023 年 12 月。

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伍亚林先生的简历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伍丹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生,本科学历。201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上海和芳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博俊科技上海分公司销售经理;2020 年 5 月至
今任西安博俊总经理。

金秀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生,中专学历。1987 年
7 月至 1997 年 6 月历任上海市金山电子设备厂线切割操作员,模具设计、模具车
间主任;1997 年 7 月至 2005 年 10 月历任上海新锐实业有限公司模具部主管、模
具部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雅科国际(上海)有限公司高级运作经
理;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博俊模具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
任博俊科技模具事业部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博俊科技部件事
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文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生,大专学历。1990 年
9 月至 1993 年 6 月任安徽工贸五金厂计划员;1993 年 6 月至 1995 年 1 月任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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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部件(中国)有限公司模具班长;1995 年 1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安特(惠州)
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1997 年 6 月至 2006 年 12 月历任上海安特精密机械
有限公司模具部经理、生产部经理;2006 年 12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博俊部件副总
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博俊科技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博
俊科技模具事业部总经理、董事。

李秉成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学历,
教授。1986 年 7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机械动力公司助理
工程师;1991 年至 2005 年历任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4
年至 2007 年进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2005
年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研究生导师,现任武汉金运激
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科水生环境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绿色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钱大治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
任上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任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2016 年 12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西产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1 月,任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工程机械系讲师;1996 年 1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总
工程师;2005 年 11 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汽车安全
技术研究所所长。现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易行
车业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位 提名人


蔡燕清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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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琰春 监事 伍亚林


姚金阳 监事 伍亚林


本公司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本届监事任期至 2021 年
12 月。

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蔡燕清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
年 2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上海南翔速冻食品有限公司行政文员;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上海锐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02 年 4 月至 2008 年 7 月
任上海钇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2008 年 8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博俊部件
人事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任博俊科技上海分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2013 年 3 月
至今任博俊科技人事行政部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安琦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监事;现任博俊科技监事会主席,重庆博俊、成都博俊和西安博俊的监事。

侯琰春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上海日美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区域营业主管;2001 年 10 月
至 2005 年 2 月任安特精密机械(上海)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营业主管;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麦格纳-英提尔汽车座椅系统亚洲采购中心高级采购工程
师;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博格华纳中国采购中心采购经理;2010 年 3 月
至 2013 年 9 月任博俊部件销售经理;2013 年 10 月至今任博俊科技销售经理。
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博俊科技监事。

姚金阳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昆山上艺电子有限公司线切割程序员和模具设计员;2008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伟速达(中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采购部供应商质量
管理主管;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博俊科技项目部主管;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博俊科技质保部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博俊科技董事长助理。
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博俊科技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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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4 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位


伍亚林 董事长、总经理


金秀铭 董事、副总经理


李文信 董事、副总经理


李晶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伍亚林先生的简历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金秀铭、李文信的简历参见本部分之“(一)董事”。

李晶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国
际财务管理师、税务会计师。1997年9月至2002年9月任永信药品(昆山)有限公
司总账会计;2002年9月至2008年5月历任汇侨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汇侨电子
(昆山)有限公司财务课长;2008年6月至2009年4月任伟创力电子制造(上海)
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9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昆山正日电子有限公司财务副
经理;2011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博俊科技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重庆博俊、成都博俊和西安博俊的财务负责人。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3 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位


李文信 董事、副总经理

李文轩 研发中心模具开发一部经理


宋国民 模具设计部经理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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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信的简历参见本部分之“(一)董事”。

李文轩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
年 7 月毕业于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2003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1
月就职于富士康(龙华)冲模二厂,担任模具工程师;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伟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担任模具主管;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就职于上海博俊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担任模具主管;2013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就职于博俊科技,担任模具中心经理;2017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博俊科技,担任
模具开发一部经理。

宋国民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9 月就
职于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担任模具设计工程师;2004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10 月就职于安特(苏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担任设计部主管;2013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博俊科技,担任模具设计部经理。

公司申请通过了 5 项实用新型专利:汽车天窗导轨机械手传送模、冲压模具
冲小孔防漏冲检测装置、连续模连切带折结构、冲压零件冲裁废料下落检测装置、
冲压零件翻孔同步倒角的冲压模具,发明人均为宋国民。

本公司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通过学习及培训了解股票发行上市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本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中胜投资 监事 关联公司

富智投资 执行董事 关联公司
董事长
伍亚林 嘉恒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关联公司
总经理
重庆博俊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成都博俊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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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博俊 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

伍丹丹 董事 西安博俊 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武汉金运激光股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武汉当代明诚文
化体育集团股份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李秉成 独立董事 武汉中科水生环
境工程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公司
湖北绿色家园材
料技术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公司
浙江松原汽车安
全系统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公司
朱西产 独立董事 江苏易行车业有
董事 关联公司
限公司
同济大学汽车学
教授 无关联关系

上海安琦投资咨
监事 关联公司
询有限公司
成都博俊 监事 控股子公司
蔡燕清 监事
重庆博俊 监事 控股子公司

西安博俊 监事 控股子公司

成都博俊 财务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
财 务 负 责
李晶 人、董事会 重庆博俊 财务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
秘书
西安博俊 财务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联自然人担任独立
董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再认定为关联方。

除上述人员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
有在外兼职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署的

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除独立董事李秉成、钱大治、朱西产以外,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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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在公司任职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对上述人员的忠诚
义务和勤勉义务作了相关约定,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招股书签
署日,上述合同和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十、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8 年初,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伍亚林、伍丹丹、李文信、金秀铭、钱大治、
朱西产、钱建伟。其中,钱大治、朱西产、钱建伟为独立董事。

钱建伟因个人原因辞职,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补选李秉成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伍亚林、
伍丹丹、李文信、金秀铭、李秉成、钱大治、朱西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李秉成、钱大治、朱西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8 年初,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成员为姚金阳、侯琰春、蔡燕清。其中姚金
阳、侯琰春为股东代表监事,蔡燕清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蔡燕清、
侯琰春、姚金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8 年初,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伍亚林、李文信、金秀铭、李晶。其中,
伍亚林为总经理,李文信、金秀铭为副总经理,李晶为财务负责人。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李晶为董
事会秘书。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最近两年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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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系为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治理水平,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的对外投资情况见下表:

姓名 投资企业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胜投资 1,750.00 50.00%

伍亚林 富智投资 70.00 70.00%

嘉恒投资 739.50 56.45%

上海拜丝特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2.50 45%
朱西产
镇江安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40.00 40%

蔡燕清 上海安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0.00 30%

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未有其他
对外投资情况。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报告期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权的情况参见下表:

1、直接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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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伍亚林 董事长、总经理 5,687.50 53.35%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途径 持股比例

通过直接持有嘉恒投资、富智投
伍亚林 董事长、总经理 25.00%
资股份

金秀铭 董事、副总经理 通过直接持有嘉恒投资股份 0.26%

李文信 董事、副总经理 通过直接持有嘉恒投资股份 0.25%

蔡燕清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通过直接持有嘉恒投资股份 0.06%

侯琰春 监事 通过直接持有嘉恒投资股份 0.10%

姚金阳 监事 通过直接持有嘉恒投资股份 0.07%

李晶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通过直接持有嘉恒投资股份 0.21%

李文轩 研发中心模具开发一部经理 通过直接持有嘉恒投资股份 0.12%

宋国民 模具设计部经理 通过直接持有嘉恒投资股份 0.06%

合计 26.14%


上述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除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本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最近三年内的直
接持股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长伍亚林与伍阿凤系夫妻关系,伍亚林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 78.35%股份,伍阿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5.86%股份。伍亚林、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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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凤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近亲属最近三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最近三年内的间
接持股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长伍亚林与伍阿凤系夫妻关系,伍亚林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 78.35%股份,伍阿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5.86%股份。伍亚林、伍
阿凤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伍春梅系伍阿凤的妹妹,伍春梅通过嘉恒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 0.13%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近亲属最近三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的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及其比重

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只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也未以本公
司董事身份在其他单位领取报酬。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
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与
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成效等多方面相关。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4.87%、4.40%、
4.71%和 6.36%。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情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在发行人及其关
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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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19 年度 备注

伍亚林 董事长、总经理 30.37 未在关联企业领薪

伍丹丹 董事 24.97 未在关联企业领薪

金秀铭 董事、副总经理 40.99 未在关联企业领薪

李文信 董事、副总经理 38.48 未在关联企业领薪

李秉成 独立董事 4.75 独立董事津贴

钱建伟 前独立董事 0.30 独立董事津贴

钱大治 独立董事 5.02 独立董事津贴

朱西产 独立董事 5.02 独立董事津贴

蔡燕清 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 19.92 未在关联企业领薪

侯琰春 监事 34.80 未在关联企业领薪

姚金阳 监事 16.34 未在关联企业领薪

李 晶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7.03 未在关联企业领薪

李文轩 研发中心模具开发一部经理 29.14 未在关联企业领薪

宋国民 模具设计部经理 42.69 未在关联企业领薪

徐 磊 原研发主管 15.93 未在关联企业领薪


(三)公司对上述人员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享受的其他待遇或者退休金计划。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

属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伍亚林与董事伍丹丹系父女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
属关系。


十五、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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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设立了一个员工持股平台嘉恒投资。嘉恒投
资持有公司 12.29%的股份,其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二)发行人对员工的期权激励计划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制定对员工的期权激励计划。


十六、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在职员工总数分别
为 932 人、860 人、1,001 人和 821 人。

(二)员工结构情况

1、专业结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分工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和质管人员 563 68.57%

技术人员 117 14.25%

管理及行政人员 121 14.74%

市场营销人员 20 2.44%

合 计 821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

学历类别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研究生 58 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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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和中专 307 37.39%

其他 456 55.54%

合计 821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员工年龄分布如下:

年龄区间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及以下 251 30.57%

31-40 岁 428 52.13%

41 岁及以上 142 17.30%

合计 821 100.00%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国家及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了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并按国家有关政策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司
鼓励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积极为其办理缴纳手续并履行缴纳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具体如下:

全部员 未缴人
项目 时间 未缴原因说明
工人数 数

(1)11 名退休员工, 无需缴纳;

(2)2 名员工在其他公司已缴纳;

(3)1 名员工为上海市协保人员(即上海市政
府征地拆迁, 政府一次性为其缴纳 15 年社保、
2020 年 6
821 20 公积金, 下同);
月 30 日
(4)1 名员工因上一家任职单位未及时为其缴
社 会 纳养老保险或因政策原因, 导致其无法缴纳养老
保险 保险, 其他保险已经缴纳;

(5)5 名系新入职员工, 于次月开始缴纳

(1)7 名退休员工, 无需缴纳;
2019 年 13 ( 其
12 月 31 1,001 中 3 名 (2)1 名员工在其他公司已缴纳;
日 为未缴
(3) 名员工为上海市协保人员(即上海市政府征
养老保
地拆迁, 政府一次性为其缴纳 15 年社保、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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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下同);

(4)3 名员工因上一家任职单位未及时为其缴纳
养老保险或因政策原因, 导致其无法缴纳养老保
险, 其他保险已经缴纳;

(5)1 名系新入职员工, 于次月开始缴纳

(1)5 名退休员工,无需缴纳(其中 1 人缴纳了公
积金);
2018 年
12 月 31 860 10 (2)3 名员工在其他公司缴纳;
日 (3)1 名因账号原因未及时缴纳,已于次月补缴;

(4)1 名为上海市协保人员,无需缴纳

(1)5 名退休员工,无需缴纳;
2017 年 (2)29 名新入职员工,于次月开始缴纳;
12 月 31 932 37
日 (3)2 名员工在其他公司缴纳;

(4)1 名为上海市协保人员,无需缴纳

(1)11 名退休员工, 无需缴纳;

(2)2 名员工在其他公司已缴纳;

(3)1 名员工为上海市协保人员(即上海市政府
2020 年 6 19 征地拆迁, 政府一次性为其缴纳 15 年社保、公积
821
月 30 日
金, 下同);

(4)1 名员工因上一家任职单位未及时为其缴纳
住房公积金;

(5)4 名系新入职员工, 于次月开始缴纳
住 房
公 积 (1)7 名员工为退休员工, 无需缴纳;
金 (2)1 名员工在其他公司已缴纳;

2019 年 (3)5 名员工因未提供完整公积金账号信息, 未
12 月 31 1,001 19 及时缴纳。其中 3 名员工已于次月补缴, 1 名员工
日 于次月离职, 另外 1 名员工仍尚未提供账号信息;

(4)1 名员工为协保人员, 无需缴纳;

(5)5 名系新入职员工, 于次月开始缴纳

(1)4 名退休员工,无需缴纳;
2018 年
12 月 31 860 17 (2)4 名员工在其他公司缴纳;

(3)6 名因账号原因未及时缴纳,已于次月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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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名为上海市协保人员,无需缴纳;

(5)1 名重大疾病停工休养,经协商公司仅为其
保留社保;

(6)1 名员工个人不愿意缴纳,现已离职

(1)5 名退休员工,无需缴纳;
2017 年
12 月 31 932 35 (2)29 名新入职员工,于次月开始缴纳;

(3)1 名为上海市协保人员,无需缴纳


上述为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主要原因包括新员工入职社保手续
尚未办理完毕、部分退休员工无需缴纳等。其中,报告期内存在 3 名员工因个人
原因不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其中 1 名已于 2019 年 3 月离职,2 名已从
2017 年 4 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经测算,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为其缴纳的公积
金金额合计为 3,375 元。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大额社保公积金欠缴的情形。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针对存在在册
员工的公司已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社会保险、劳动
和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已出具《承诺函》,承诺
博俊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若因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
前未缴或少缴相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被社保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追缴
或处罚的,其将全额承担博俊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应补缴或缴纳的社会
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罚款、滞纳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保证博俊科技及其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四)发行人员工薪酬情况

1、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对员工通过薪酬、绩效、福利、晋升等多
种方式予以激励,积极探索中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建立有序的竞争、激励和淘汰
机制,使公司能够不断吸引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优秀人才。公司薪酬由基本薪酬
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职位、
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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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效等多方面相关,有效达到激励员工的作用。

2、上市前后高管薪酬安排

上市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规
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
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与
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成效等多方面相关。上市后,
公司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较大调整。

3、薪酬委员会对工资奖金的规定

公司薪酬委员会负责:

(1)根据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
及同行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
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各级别、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并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
平的比较情况

(1)各级别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平均薪酬 增长率 平均薪酬 增长率 平均薪酬 增长率 平均薪酬

高层人员 12.40 -7.98% 26.95 0.59% 26.79 -6.83% 28.76

中层人员 9.12 -5.59% 19.32 -1.55% 19.63 2.97% 19.06

普通人员 4.02 -17.11% 9.70 7.36% 9.04 8.96% 8.29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各级别员工平均薪酬整体呈上升趋势。2018 年高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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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平均薪酬较 2017 年度下降主要系 2018 年公司管理人员的奖金受业绩考核情况
的影响有所减少所致;2019 年中层人员平均薪酬略有降低,主要系部分平均薪酬
较高的中层人员离职所致。受疫情影响员工出勤天数有所下降,2020 年 1-6 月发
行人各级员工平均薪酬相应有所下降。

(2)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平均薪酬 增长率 平均薪酬 增长率 平均薪酬 增长率 平均薪酬

生产人员 4.15 -15.22% 9.79 9.51% 8.94 15.21% 7.76

销售人员 5.67 -36.93% 17.98 7.92% 16.66 1.59% 16.40

管理人员 4.80 -18.02% 11.71 9.34% 10.71 -7.83% 11.62

研发人员 5.41 -20.62% 13.63 -2.43% 13.97 5.36% 13.26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整体上呈逐步上升趋势,波动趋势较为合理。
2018 年度管理及行政人员薪酬总额及平均金额较上一年下降主要系公司管理人
员的奖金受业绩考核情况的影响有所减少所致;2019 年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略有降
低,主要系部分平均薪酬较高的研发人员离职所致。受疫情影响员工出勤天数有
所下降,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各岗位员工平均薪酬相应有所下降。

(3)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分类 名称 所在地
平均工资 增长率 平均工资 增长率 平均工资

金鸿顺 张家港 11.23 -3.10% 11.59 8.42% 10.69

华达科技 靖江市 9.08 -0.39% 9.11 5.11% 8.67
同行业
泉峰汽车 南京市 13.22 4.43% 12.66 24.50% 10.17
上市公
威唐工业 无锡市 14.61 7.08% 13.65 -2.64% 14.02

文灿股份 佛山市 9.33 1.42% 9.19 - -

平均 11.49 2.25% 11.24 3.24% 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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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昆山市 10.53 8.33% 9.72 8.97% 8.59

当地平 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
10.56 10.92% 9.52 8.30% 7.95
均水平 职工平均工资
注 1: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工资=当年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生额/期初期末平均人数。
注 2: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苏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各年
度苏州市情市力数据。
注 3:文灿股份 2017 年度平均薪酬未披露。

如上表所示,公司平均薪酬略低于金鸿顺、泉峰汽车和威唐工业,略高于华
达科技和文灿股份,主要是由于各公司所在地的不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所不
同,造成薪资水平有所差异。总体而言,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
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公司薪酬水平高于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
平。发行人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岗位并综合考虑所在地的消费水平,为员工提供具
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五)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1、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2017 年初,发行人劳务派
遣用工数量超过用工总数的 10%,发行人逐步将劳务派遣用工转为正式工,劳务
派遣用工数量开始显著下降。经过整改,截至 2017 年 3 月末,发行人已不存在超
过 10%的情形。

2、劳务派遣用工的替代措施是否可行,上述违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是否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发行人以劳务派遣用工转为正式工的方式解决劳务派遣比例较高的问题。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使用的派遣用工数量占用工总数的 10%以内,
且发行人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均为临时性、替代性岗位,存续时间不
超过 6 个月,相关工作无特别技术要求,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
规定》的规定。因此,上述替代措施合法合规,具有可行性。

同时,发行人主管部门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出
具《证明》,“该单位于 2011 年 11 月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依据该单位申报缴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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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截至 2020 年 2 月,缴费状态:正常参保,无欠费,未受到社会保险方面的行
政处罚。”因此,上述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3、劳务派遣薪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 292.59 万元、159.36 万元、
200.00 万元和 69.19 万元。2018 年度,劳务派遣平均薪酬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
主要系由于 2017 年 1-3 月,发行人劳务派遣人数较多,经整改后,发行人已将绝
大部分劳务派遣人员转为正式员工;2017 年 3 月之后,发行人的劳务派遣员工主
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技术含量较低,相应的工资薪酬水平较
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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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收入构成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专业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
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注重技术研发与创新,掌握了模
具设计与制造、冲压、激光焊接、注塑及装配等关键生产工艺和环节的技术。公
司具有较强的精密模具开发、制造与销售能力,零部件产品种类丰富,覆盖了框
架类、传动类、其他类等。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
范围:金属冲压件、金属焊接件和注塑件的制造,除 8.3 产品设计)、GB/T24001-
2016/IOS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汽车零件的冲压、焊接、注
塑生产)以及邓白氏注册认证。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
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昆山市科技研发机构”和“苏州市博俊高精密汽车冲压模
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公司拥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完整的研发设计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
性能、专业化的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公司同广大客户及合作商建立了长期信
赖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零部件产品目前已被广泛应用到大众、福特、通用、上
汽、东风神龙、吉利、长城等知名汽车企业所生产的车型中。公司持续提升在冲
压技术、模具技术、焊接技术、注塑技术方面的创新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
累,公司在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行业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2、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1)冲压业务

公司的冲压业务覆盖了汽车的框架类、传动类、其他类零部件产品和相应的
生产性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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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零部件产品如下图所示:




各系列零部件产品简要介绍

产品大
应用范围 典型产品 用途工艺

用于保护和固定转向轴,保护司机安
转向管柱、支架、锁套、
转向系统 全。主要工艺包括冲压、焊接、车削、
电控盖
铆接、表面处理等。
传动类 发动机部件、离合器部
用于气缸、控制阀、油泵、排放等机
件、减震器部件、涡轮增
动力系统 构中。主要工艺包括冲压、铆接、平
压器部件、新能源汽车电
面磨、表面处理等。
池支架
门锁底板、玻璃升降器、 用于汽车侧门锁及前后盖锁。主要工
车门系统
铰链、锁钩 艺包括冲压、铆接、表面处理等。
用于天窗的固定和运动。主要工艺包
天窗系统 框架、导轨 括冲压、表面处理、注塑、铆接、装配
框架类 等。
汽车主动安全的重要部分,用于观测
音响框架、显示器框架、 汽车行驶时前方的路况及车辆,支架
电子系统
雷达支架 起到固定及调节作用,此外还包括信
息交流装置设备的框架及固定装置。
手刹部件、排档部件、脚 主要为手刹等部件,通过钢丝拉线连
内饰系统
踏部件、饰件 接到后制动蹄上以对车辆进行制动。
确保排气功能的运转、固定和美观。
其他类 排气系统 排气外壳、端锥、排气筒 主要工艺包括冲压、焊接、铆接、表
面处理等。
其他 车灯部件、管路部件、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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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秤部件


(2)商品模业务

公司的商品模业务是指公司对外销售定制化的商品模具产品。部分客户出于
自身生产需求,向公司定制并采购模具;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设计、生产模具并
直接销售给客户。公司商品模具的客户除汽车零部件厂商外,还有大金空调、TCL、
三星等家电厂商和三星、宫后等电子机械部件制造商。

模具的品质直接决定了其生产加工出来零部件的精度、稳定性和耐用性。公
司拥有一批专业的模具开发和设计人才,具备较强的模具自主开发能力,此外,
公司配备了先进的模具加工及检测设备。公司设计的精密模具在精度、表面粗糙
度、制造周期、使用寿命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注塑业务

公司的注塑业务主要包括汽车天窗、门窗等系统的注塑组件。注塑组件主要
是将冲压件预先放入注塑模具,一次性嵌件注塑固化成型。

公司的主要注塑组件产品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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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最终配套的产品为整车厂商的相关车型。公司
各系列零部件产品的主要客户及最终配套的主要整车厂商如下图所示: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分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冲压业务 16,457.01 82.55% 38,655.42 77.44% 41,158.63 89.88% 38,873.20 90.84%

商品模业务 106.27 0.53% 1,294.97 2.59% 2,922.40 6.38% 3,881.02 9.07%

注塑业务 3,373.34 16.92% 9,966.67 19.97% 1,713.91 3.74% 40.04 0.09%

合 计 19,936.62 100.00% 49,917.07 100.00% 45,794.94 100.00% 42,794.26 100.00%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生产,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专业化的精密零部件
和精密模具。公司具备较好的研发能力、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持续稳定的客户
资源,实行“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采购管理及程序严格执行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将原材料采购过程和产品生产过程有效地结合,降低库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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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的同时,亦有助于公司从采购环节实施成本和质量控制,保证产品交付要求。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汽车用钢材。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通
常与供应商签订年度价格协议,协议约定价格的定价方式。采购中心以运营中心
下属计划部门提供的客户的交货计划为基础,经审核后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经
审批后,由采购中心组织执行。

公司建立了较为严格和完善的供应商遴选制度,多渠道、多途径遴选合格供
应商,严格按照供应商筛选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服务、价格、资信、供货
期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较为全面的考核和认证,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才可进入公司合
格供应商名单,具体采购时综合考虑需求情况、采购价格、供货能力等因素,从
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具体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按照实际订单和生产的饱和度制定
生产计划,安排生产。针对零部件产品,生产部门以根据客户订单交付时间编制
的销售预测为基础,经审核后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针对模具产品,生产部门实
行按单生产的模式,根据客户的实际订单编制详细的生产计划,下达生产任务。
生产部门根据日常进度计划,组织生产,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工序链,部分需要表面处理、热处理等的工序采用外协
方式加工。公司实行按单生产、按需生产。为确保产品质量,公司设有质保部,
负责全面把控产品的质量,对入库产品、在制品、产成品进行抽样检查,落实质
量检验标准,全程把控产品质量,以及出货前的产品检验、全面检查和质量把控。

3、外协加工模式

公司因生产所需存在外协加工现象,主要原因系部分工序由公司生产不具有
经济性或者公司不具备表面处理、热处理等工艺的生产资质。公司外协加工涉及
的主要生产工序为电镀、电泳、涂覆、机加工、清洗、热处理等。外协加工的各
工序均不涉及公司核心工艺环节和产品技术。

为确保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外协管理制度,对产品质量
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公司对外协供应商的入选标准进行了严格限定和考评,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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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供应商的生产资质进行持续追踪,最大程度保证外协加工的产品质量。

4、销售模式

公司十分注重大客户的维护和新客户的开发培养,通过参加展会、网络平台
推介等方式,推广公司产品,获取广大客户。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的销售模式。针对冲压件和注塑组件产品,公司的客户主
要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公司通过客户对技术、设备、研发能力、生产和质
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评审后,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客户需要开发零部件时,
与公司签订相应的项目合同,规定需要的零部件产品的品种、型号、数量及价格,
并签订相应的模具合同。模具开发完毕、通过客户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由客户向公司下达零部件订单。对于部分直接销售的模具产品,公司则与客户签
订模具合同,模具开发完毕、通过客户验收后,模具直接销售给客户。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
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结合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产业政策、公司主营业务、主要
产品、核心技术、自身发展阶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经营模式与同
行业惯例一致。公司经营模式及其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
见的未来经营模式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以及主要经营模式自成立以来未发生
重大变化。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1、汽车冲压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具体生产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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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割/倒角
领用管材*



缩口*


领用板材
原材料采购 检查入库 冲压 二次加工*




出货 检验包装 组装* 表面处理*



注:*指该工序为可选工序。其中二次加工的可选工序包括机加工、攻丝、铆接、注塑、
焊接(气体保护焊、激光焊接等)

2、模具生产工艺流程图

具体生产流程图如下:




3. 注塑组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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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产品主要是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生产过程不存在高危险、重污
染的情况。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废等,公司采取了有
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
主要污染物名称及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环境污染 涉及的生产经营
主要污染物 处理设施/方式 处理能力
种类 环节

废水量

BOD5 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排入昆山开发区琨澄光
废水 SS 生活污水 水质可以满足污水厂接
电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管要求
NH3-N

TP
颗粒物 磨床 2 套, 25000 m3/h,
滤筒除尘机
烟尘 焊接 32500m3/h
废气
非甲烷总烃
注塑 活性炭吸附 1 套, 15000m3/h
甲醛
预计可降噪约 20-30 dB
噪声 等效连续 A 声级 模具加工 减震、隔声、厂区绿化 (A), 厂界可做到达
标排放

固废、危 塑料边角料 注塑 可实现达标处置, 不存
外售综合利用
废 不合格品 检验 在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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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 涉及的生产经营
主要污染物 处理设施/方式 处理能力
种类 环节
金属边角料、碎屑、
机加工
水磨床磨泥

金属粉尘 废气处理
一般废包装材料 原料包装
废防锈油 浸油

废切削液 机加工
废润滑油
设备维护保养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和液压油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含油抹布和手套 员工防护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
业”中的“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细分行业
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
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指导行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以及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目前,国家对汽车生产
企业投资项目分类实行备案和核准两种制度,其中,对投资生产汽车零部件的项
目实行备案制,由企业报送省级投资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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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是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自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产业及市
场研究、行业自律、产品质量监督、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或
修订行业标准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本公司所处行业系国家行业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行业。目前,本行业适用
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时间 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主要内容

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调整国
《关于稳定 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
国家发展改革
和扩大汽车 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
1 2020 年 4 月 委、科技部等
消费若干措 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
11 部门
施的通知》 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
融等
鼓励类:十六、汽车
《产业结构 2、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度钢、
调整指导目 铝合金、镁合金、复合塑料、粉
录(2019 年 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
国家发展和改
2 2019 年 8 月 本)》(发改 3、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高安
革委员会
委 2019 年 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电池
第 29 号 正极材料,电池负极材料,电池
令) 隔膜;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控制
器,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等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
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
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
《关于加快 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
发展流通促 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二手
3 2019 年 8 月 国务院办公厅
进商业消费 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
的意见》 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
点区域应允许符合在用车排放标
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
流通。
《推动重点 大力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
消费品更新 化、绿色化,大幅降低新能源汽
国家发展和改
升级畅通资 车成本,加快发展使用便利的新
革委员会、生
4 2019 年 6 月 源循环利用 能源汽车。积极推动汽车、家
态环境部、商
实施方案 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严
务部
(2019-2020 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
年)》 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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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研究制定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
政策,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
车,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
级。
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以加
《关于进一 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
财政部、工业
步完善新能 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
和信息化部、
源汽车推广 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
5 2019 年 3 月 科技部、国家
应用财政补 作。具体内容包括提高技术门槛要
发展和改革委
贴政策的通 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完
员会
知》 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分类调整
运营里程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
《进一步优 委、工业和信
化供给推动 息化部、民政 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
消费平稳增 部、财政部、住 居民出行需要。有序推进老旧汽车
长 促进形 房城乡建设 报废更新、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
6 2019 年 1 月 成强大国内 部、交通运输 贴结构、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
市场的实施 部、农业农村 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
方案 部、商务部、国 围、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
(2019 家卫生健康 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
年)》 委、市场监管
总局
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
业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组力度。
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鼓
励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
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新能源
汽车产品。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
《汽车产业
国家发展和改 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
7 2018 年 12 月 投资管理规
革委员会 低水平重复建设。未来新建独立燃
定》
油车项目将被禁止,现有燃油车产
能的扩大也将要满足更加高标准的
要求。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
车、智能汽车等,支持国有汽车企
业与其他各类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
改革。
提出―发展先进车用材料及制造装
备。依托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
《汽车产业
工信部、发改 金等),引导汽车行业加强与原材料
8 2017 年 4 月 中长期发展
委和科技部 等相关行业合作,协同开展高强
规划》
钢、铝合金高真空压铸、半固态及
粉末冶金成型零件产业化及批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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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研究,加快镁合金、稀土镁
(铝)合金应用,扩展高性能工程
塑件、复合材料应用范围。鼓励行
业企业加强高强轻质车身、关键总
成及其精密零部件、电机和电驱动
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攻关,
开展汽车整车工艺、关键总成和零
部件等先进制造装备的集成创新和
工程应用。
提出建立起从整车到关键零部件的
完整工业体系和自主研发能力,形
成中国品牌核心关键零部件的自主
《“十三
供应能力。加强整零合作,整车骨
五”汽车工 中国汽车工业
9 2016 年 3 月 干企业要培育战略性零部件体系,
业发展规划 协会
促进形成一批世界级零部件供应
意见》
商。积极发展整机和零部件再制造
业务,促进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
平。
1、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
发,重点支持驱动电机系统及核心
材料,电动空调、电动转向、电动
制动器等电动化附件的研发。
《节能与新
2、鼓励有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加
能源汽车产
大投入力度,发展一批符合产业链
10 2012 年 业发展规划 国务院
聚集要求、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
(2012—
的关键零部件企业,在驱动电机、
2020年)》
高效变速器等领域分别培育2—3家
骨干企业,支持发展整车企业参
股、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
汽车电子企业。
《汽车产业 汽车零部件企业要适应国际产业发
发展政策》 展趋势,积极参与主机厂的产品开发
(工业和信 工业和信息化 工作。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
11 2009 年修订 息化部、国 部、国家发展 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汽车零部
家发展和改 和改革委员会 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制
革委员会令 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
第 10 号) 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

上述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为汽车产业的发展营造了
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了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汽车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
业,产业链条长、关联度广、全球化程度很高,近年来各类生产企业不断提高研
发技术和质量水平,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的状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汽车消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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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随着政府部门密集出台相关鼓励性政策,能够有效刺激汽
车消费,及时有效地带动汽车产业链恢复运转,同时促进技术更新与产品升级改
造,汽车产业长期发展态势良好。

3、行业认证体系

汽车零部件行业实行严格的质量认证体系。2016 年 10 月前,业内主要采用
的是 ISO/TS16949 国际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汽车工作组(ITAF)于 2016
年 10 月正式发布的汽车行业新版质量管理标准 IATF16949:2016,该标准取代了
ISO/TS16949 标准。IATF16949:2016 不再是一个可独立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它依据并参考了 ISO9001:2015,将作为对 ISO9001:2015 的补充与其一起共同实
施。目前,国内外各大整车厂商均要求零部件供应商在原材料管理、生产能力、
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控制等方面达到较高的水平。同时,在新标准发布之后,现
持有 ISO/TS16949:2009 证书的客户在 2018 年 9 月 14 日之前必须转换至新版本,
该日期之后原证书不再有效。

(三)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具有涉及面广、市场潜
力大、关联度高、消费拉动大的特点。汽车产业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化
水平、经济实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公司所属的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
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汽车产业链中占据重要位置。

1、汽车产业链

汽车产业链以汽车整车产品为主线,产业上下游覆盖现代民用产业的诸多领
域。汽车产业链以汽车整车制造业为核心,向上延伸至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及与零
部件制造相关的其他基础工业;向下可延伸至汽车服务贸易业,包括汽车销售、
维修、金融等。

汽车产业链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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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环节 销售环节 售后市场

基础材料行业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整车制造业 汽车服务业


钢材、有色金属、橡胶、 发动机零部件、车身零 车型设计研发、 汽车金融
汽车维修、保养
塑料等 部件、汽车内饰件等 整车生产 汽车销售
经销商、
原材料厂商 零部件厂商 整车厂商 经销商等
修理商等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为汽车整车制造业提供相应的零部件产品,包括冲压件产
品和注塑组件产品等,是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汽车零部件的种类繁多,一
辆汽车的零部件总数可达上万个。按照材质分类,汽车零部件可分为金属零部件
和非金属零部件;按照使用用途分类,汽车零部件可分为汽车制造用零部件和售
后维修用零部件。

2、汽车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1)全球汽车行业概况

经过 100 多年的发展和演变,汽车产业已步入成熟期。汽车产业集中度较高,
市场主要由通用、大众、丰田、现代、福特等数十家国际整车厂商主导。2017 年,
全球汽车产量为 9,730 万辆,同比增长 2.44%。2019 年,全球汽车产量为 9,179 万
辆,同比减少 4.02%。


12,000 25.75% 30%

10,000 9,498 9,730 9,563 9,179
25%
8,725 8,751 9,068
8,422 20%
7,770 8,005
8,000
15%
6,000 10%
5.21%
3.02% 3.60% 3.62% 4.74% 2.44%
0.30% 5%
4,000
-1.71%
-4.02% 0%
2,000
-5%
- -1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全球汽车产量(万辆) 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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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汽车行业概况

汽车行业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社会经济全局中的重要
性逐渐提高。自 2009 年以来,我国汽车的产销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2018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780.9 万辆和 2,808.1 万辆,同比减少 4.2%和 2.8%,
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2,352.9 万辆和 2,371.0 万辆,同比减少 5.2%和 4.1%。
2019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572.1 万辆和 2,576.9 万辆,同比减少 7.5%和
8.2%,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2,136.0 万辆和 2144.4 万辆,同比减少 9.2%和
9.6%。

2010 年至 2019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


从汽车的使用属性来看,乘用车是我国汽车市场的主力。随着我国经济的快
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水平大幅提升,乘用车市场增长快速。2010 年至
2019 年,我国乘用车销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06%。2019 年,汽车总销量中有
83.37%是乘用车。

2010 年至 2019 年乘用车和商用车销量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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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


我国汽车工业虽然起步较迟,但近年来发展速度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形成了多品种、全系列的各类整车和零部件生产及配套体系,产业集中度不断提
高,产品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已经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在产业规模、
产品开发、结构调整、市场开拓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截至 2019 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
3.48 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为 2.60 亿辆。2010 年至 2019 年末,机动车保有量和
汽车保有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5.94%和 12.39%,汽车保有量增速尤为明显。
人均汽车保有量也不断增长,从 2010 年末的千人 68 辆增长至 2019 年末的千人
186 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83%。

2010 年至 2019 年我国机动车和汽车保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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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


我国汽车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产业和资源不断地整合,产业集中度逐步上
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9 年汽车分车型销量前十位的厂商如
下:

2019 年汽车销量前十位厂商

单位:万辆
乘用车 商用车
排名
企业名称 销量 企业名称 销量

1 一汽大众 204.6 东风公司 57.1

2 上汽大众 200.2 北汽福田 52.7

3 上汽通用 160.0 上汽通用五菱 41.8

4 吉利控股 136.2 中国一汽 35.1

5 东风有限(本部) 127.7 中国重汽 29.6

6 上汽通用五菱 124.2 江淮股份 25.3

7 长城汽车 91.1 江铃股份 23.7

8 长安汽车 81.5 长安汽车 22.3

9 东风本田 80.0 陕汽集团 18.7

10 广汽本田 77.1 长城汽车 14.9

总计 1,282.5 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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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重 59.8% 74.3%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3)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产业分工的专业化和技术进步的不断加快,汽
车产业发展呈现了如下特点:

①产业链日益全球化、生产进一步向新兴市场转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汽车产业链日益呈现全球化配置的趋势,包括研
发、投资、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主要环节逐步实现了全球化的配置。

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及地区,汽车生产和消费量已达到了一定的饱
和状态,进入了一个品质升级换代的阶段。以中国、印度、巴西等为代表的新兴
市场汽车需求量则日益增长,再加之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国际汽车巨头以及本
土整车企业纷纷加大在新兴市场的产能投入,带动了当地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

②新能源汽车是汽车行业新的增长点

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大幅上升。2019 年末,我国汽车保有量达 2.6 亿辆,
与 2018 年 2.4 亿辆相比,全年增加 1,972.0 万辆,增长 8.2%。随着汽车保有量的
不断增加,汽车尾气排放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新能源汽车应运而生,政策的优
惠和鼓励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发展,预计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市场会持续
大幅增长。

③汽车行业竞争由制造领域向服务领域延伸

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深,也促进了以市场营销全球化、售后服务全球化
和服务贸易全球化为核心内容的汽车服务业的全球化进程。随着汽车金融、电子
商务等新型服务贸易方式愈来愈广泛的应用,汽车行业竞争由制造领域逐步向服
务领域延伸。在服务领域,销售和服务分离、租赁管理、维修、快递服务等各种
汽车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各种汽车金融贷款、保险、物流配送体制亦不断完善。

3、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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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行业为汽车整车制造业提供相应的零部件产品,包括冲压件产品、
注塑组件产品等,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汽车产业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汽车零部件行业在汽车
产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1)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因素。整车制造与技术
创新以零部件为基础,零部件的创新与发展又能推动整车产业的发展。

随着各大跨国汽车公司生产经营由传统的纵向一体化、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
式逐步转向精简机构、以开发整车项目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整车制造公司大
幅降低了零部件自制率,与外部零部件制造企业建立了配套供应关系,形成了专
业化分工协作的模式,这大幅推动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市场发展。

国际较为成熟的汽车工业市场通常具备成熟的配套零部件市场。经过长期的
发展和整合,成熟的汽车零部件市场具有产业集中的特点。国际知名的汽车零部
件企业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及日本,包括德国的博世(Robert Bosch GmbH)、
德国的大陆(Continental AG)、日本的电装(Denso Corp.)、加拿大的麦格纳(Magna
International Inc.)、美国的德尔福(Delphi Automotive)等。这些企业规模大、技
术力量雄厚、资本实力充足,能够引导世界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方向。

2019 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100 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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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wind

(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兴起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起步阶段,汽车零部件制
造企业技术水平较为薄弱,对整车厂商的依赖性较强。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市场迅速扩张,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
发展奠定了基础。配套产业政策的相继出台,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壮大
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中国汽配市场的巨大潜力和较为低廉的劳动力成
本吸引了国际汽车零部件企业在中国投资设厂,进一步推动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制
造业的发展壮大。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汽车零部件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在技术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上得到了很大程度的
提高,形成了一批颇具实力的零部件制造企业。我国部分零部件制造企业已经进
入了整车厂全球采购体系,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历程

历史阶段 时间 特征

整车带动零部件发展,技术水平低,为卡车
起步阶段 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
配套

成长阶段 上世纪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 技术含量上升,开始为轿车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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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阶段 上世纪九十年代至本世纪初 外商投资加大,国产化率逐渐提升

汽车零部件整体水平提升,出口不断增长,
快速发展阶段 本世纪初至今
向全球采购发展


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围绕整车厂商而建,形成大规模的产业集群。近年
来,吉林长春、湖北十堰、安徽芜湖、广东花都、京津冀环渤海、江苏扬州等汽
车零部件产业基地迅速崛起,我国已逐步形成了六大产业集群,包括:以上海、
江苏省和浙江省为核心的长三角产业集群,以重庆、四川省为核心的西南产业集
群,以广东为核心的珠三角产业集群,以吉林省、辽宁省和黑龙江省为核心的东
北产业集群,以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为核心的的中部产业集群,以北京、天
津和河北省为核心的环渤海产业集群。

我国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和配套产业园

产业集群 代表性整车厂商 配套产业园

上海国际汽车城、上海嘉定汽车
上海通用、上汽集团、上汽大众、南
长三角产业集群 产业园集群、杭州汽车(零部件)
汽集团、吉利汽车等
产业园区等

长安福特、长安汽车、上汽通用五菱、 重庆两江新区、四川成德绵南资

北汽银翔、北京现代、力帆汽车、东 汽车产业带、重庆长安汽车工业
西南产业集群
风小康、一汽大众、一汽丰田、吉利 园、重庆力帆汽车生产基地等

汽车、沃尔沃、东风神龙等

广州东部汽车产业集群、广州北

广州本田、广汽集团、广州丰田、骏 部汽车产业集群、广州南部汽车
珠三角产业集群
威客车等 产业集群、南海汽车产业园、中

山火炬汽配工业园等

沈阳沈北新区汽车生产基地、黑
一汽集团、一汽大众、哈飞集团、华
东北产业集群 龙江省哈尔滨平房汽车零部件
晨宝马、华晨汽车等
产业园区、长春汽车产业集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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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经济

中部产业集群 东风神龙、上海通用、东风本田等 技术开发区、湖南汽车产业走

廊、湖北沿江汽车工业走廊等

北京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河北

北京汽车集团、北京现代、北京吉普、 省保定市长安汽车工业园、北京

环渤海产业集群 北京奔驰、天津一汽夏利、天津一汽 怀柔汽车产业园、天津滨海汽车

丰田等 零部件产业园、天津环渤海汽车

生产基地等
数据来源:中投产业研究所

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主要有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
主要由跨国整车厂商或大型零部件厂商设立,其在技术开发、生产管理等领域拥
有先发优势,且往往与整车厂商建立了较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市场竞争力较
强。民营企业由于起步较晚,以及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缺乏和限制,竞争
力不及外资厂商,但随着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产业结构转型的稳步推进,民营企
业的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增强,再加之其成本控制能力较强,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
力大幅提升,已经形成了一批可以与外商投资企业相竞争的企业。

(3)汽车零部件行业特征

按照供应的对象分类,汽车零部件市场可以分为整车配套市场和售后维修市
场。整车配套市场是指为新车制造配套零部件的市场;售后维修市场是指汽车销
售之后,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零部件损耗需要进行修理或更换所形成的市场。

售后维修市场的产品需求主要以多品种、小批量为主,相对于整车配套市场
进入门槛较低。因此,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而整车配套市场对零部
件的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实行严格的供应商资格认证,其主要特点如下:

① 严格的供应商资格认证

在整车配套市场中,对零部件产品的品质和质量要求极为严格。汽车零部件
行业实行严格的质量认证体系。2016 年 10 月前,业内主要采用的是 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供应商在原材料管理、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控制
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平。新标准 IATF16949:2016 于 2016 年 10 月发布,现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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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TS16949:2009 证书的客户须在 2018 年 9 月 14 日之前转换至新版本。汽车
零部件企业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才有机会进入整车配套市场。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之后,汽车零部件企业成为潜在的供应商。各大整车
厂商还实行严格的供应商评审体系,对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
管理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评审的企业才能进入各大整车厂商的“合
格供应商名录”,建立起供销合作关系。

②金字塔式的多层级供应商体系

为适应整车配套市场中零部件的复杂性、高质量和专业化等特点,汽车零部
件企业内部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多层级供应链体系。即:供应商按照与整车厂商之
间的供应联系分为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三级供应商等多层级关系。一级供
应商通过整车厂商的认证,直接为整车厂商供应零部件产品,参与整车的同步研
发,为整车厂商提供模块化供货服务,与整车厂商存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级供应商则向一级供应商供应零部件产品,依此类推,并且层级越低,供应商
数量也就越多。

③供应商体系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由于供应商资格认证较为严格,且认证周期长,整车厂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
商为保证生产的稳定和连续,一旦通过认证后,合作关系将会在较长时间内保持
稳定。

(4)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①汽车零部件产业潜在规模大,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根据欧美等成熟汽车市场经验,汽车行业整车与零部件规模比例约为 1:1.7。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整车与零部件规模比例与成熟汽车市场有一定的差距,我国汽
车零部件行业仍有较大的潜在市场空间。同时,随着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
研发创新能力、海外市场开拓能力逐步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逐步提升,我国汽
车零部件产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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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汽车零部件市场具有产业集中的特点。而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
业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激烈。未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将加快并购重组的步伐,
整合和扩展产业链,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②汽车零部件产业逐步实现结构优化和产品升级

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数量众多,除少数竞争力较强的大型零部件企业外,多
数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研发能力不足,在价格较低、利润有限的低端零部件市
场展开激烈的竞争。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劳动力成本优势日益削弱,国内
汽车零部件企业只有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完善产品结构,实现向系统开发、系统
配套、模块化供货方向发展,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③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对外扩张步伐加快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给我国零部件企业带来向外发展的良机。由于欧美零部
件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大量企业出现停产、减产甚至破产的现象。
而我国零部件企业得益于国内汽车消费市场的迅速回暖,短期内恢复正常经营,
国内零部件企业纷纷尝试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合作及兼并收购的机会,同时在国际
市场上大量吸纳优秀人才以扩充研发实力。随着内资零部件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
布局拓展和技术提升,我国零部件企业在出口整车配套市场上具有广阔的发展前
景。

4、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
融合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在多
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结合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不断进行研发创新,积
累了一定的核心竞争力。

在激光焊接、CMT 焊接过程中,公司全面应用智能自动化机器人,提高了大
批量生产的工艺过程的稳定性、一致性。针对焊接中的特殊过程,公司引入了焊
接监测系统,相较于传统的抽样式破坏性检测,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与检测的覆
盖率,从根本上解决了特殊过程无法 100%对产品进行质量确认的工艺难点,大大
提高了焊接过程放行产品的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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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项目研发过程中,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创新性地对全套流程进行
优化,对制造过程进行全面系统化、自动化改进,包括但不限于对模具、夹具、
检具的设计进行规范化、标准化;设立跨部门多功能技术专家组,进行结构、安
全、防错、效率、材料等多维度评审;在制造过程中,应用 EMES 系统,全流程
跟踪每一个最小组件的加工进度、质量状态,实现加工过程的在线 EMES 更新,
大大提高了信息交流的效率。上述优化和改进大大缩短了研究开发周期,提升了
公司的研发效率。

(四)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经过
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一定的核心技术。具体核心技术情况参见本节“七、主
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情况”之“(一)核心技术”。

(五)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及行业内主要企业

1、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已初具规模,形成了长三角、西南、
珠三角、东北、环渤海、中部六大产业集群。但是,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集
中度不高,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竞争较为激烈。其中,少数大型零部件制造企业
占据了大部分整车配套市场,大部分零部件制造企业由于受到技术水平、生产规
模、品牌认同度等因素的制约,在低端整车配套市场和售后服务市场进行激烈的
竞争。

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我国零部件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外商投资企业
主要在总成零部件和高端产品等领域具有优势。民营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增
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部分民营企业已经成功进入了国际采购体系,具备了较
强的市场竞争力。

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1)金鸿顺(60392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9 月,主要生产基地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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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其相关模具
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客户包括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
工业有限公司等国内整车制造商,以及德国本特勒汽车工业公司、德国大陆集团
等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金鸿顺于 2017 年 10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7.6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89 亿元。2020 年 1-
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19 亿元。

(2)华达科技(603358)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总部位于江苏省靖江市,
主要从事乘用车冲压焊接总成件、发动机管类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目前主要为国内各大整车厂商提供汽车车身部件、发动机总成管类件等冲压及焊
接产品。华达科技于 2017 年 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41.7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9 亿元。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
入 15.0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79 亿元。

(3)泉峰汽车(603982)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3 月,主要从事汽车关
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逐步形成了以汽车热交换零部件、汽车传动零部
件和汽车引擎零部件为核心的产品体系,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主要客户
为法雷奥集团、博世集团、舍弗勒集团、博格华纳集团、康奈可集团、马勒集团、
麦格纳集团、西门子集团、大陆集团等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泉峰汽车于 2019 年 5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51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86 亿元。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5.13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21 亿元。

(4)威唐工业(300707)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4 月,专业从事汽车冲压模
具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全球范围内的汽车行业整
车厂及零部件制造商提供汽车冲压模具领域的定制化服务。其中汽车冲压模具产
品直接客户包括麦格纳集团、博泽集团、李尔公司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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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唐工业于 2017 年 10 月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4.03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37 亿元。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56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24 亿元。

(5)文灿股份(603348)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9 月,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
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档汽车的发动机系统、变速箱
系统、底盘系统、制动系统、车身结构件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主要客户包括全球
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厂商,其中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占比较高。
文灿股份于 2018 年 4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38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71 亿元。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44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34 亿元。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累,汽车零部件行业已形成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行业格局,
在质量认证和供应商评审、产品研发和模具设计、规模和资金、精细化管理等方
面形成市场进入壁垒和障碍。

(1)质量认证和供应商评审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实行严格的质量认证体系。2016 年 10 月之前,业内主要采
用的是 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新标准 IATF16949:2016 于 2016 年 10 月发
布,现持有 ISO/TS16949:2009 证书的客户须在 2018 年 9 月 14 日之前必须转换
至新版本。目前,国内外各大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基本都要求其供应商
进行 IATF16949:2016 认证,要求供应商在原材料管理、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质量管理控制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平。

此外,各大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还实行严格的供应商评审体系,对
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只有通
过评审的企业才能进入各大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双方建立起供销关系之后,一般能够维持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上述认证往往需要 1-2 年的时间,严格、复杂、漫长的认证流程是进入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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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行业的重要壁垒。

(2)产品研发、模具设计等技术壁垒

汽车研发周期日趋缩短,新产品开发速度加快,各大整车厂商或一级零部件
供应商往往要求配套供应商具有独立的产品研发和模具设计开发能力,甚至具备
与整车厂商同步开发的能力。模具设计开发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和专业技术人员
的参与,新进入企业往往由于规模较小、经验不足无法实现模具的自主开发设计。

(3)规模和资金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资金密集性行业,在设备投入、技术研发、日常运营等方
面需要大量资金,而且零部件的产品单位价值较低,企业只有达到足够的生产规
模才能产生良好的效益。此外,各大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均要求其供应
商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生产规模,才能满足其大规模订单的需求,保证供货的
稳定性和及时性。

(4)精细化管理的壁垒

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日趋呈现多批次、品种多、质量要求高等特点,生产
管理难度较大。只有精细化、系统的管理,企业才能持续保持原材料质量、产品
质量的稳定性和供货的持续性,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精细化管理模式,精
细化管理涵盖原材料采购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至销售过程管理。高水平的管理来
自于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和持续不断的管理方法改进,新进入行业的企业难以在
短时间内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管理机制。

(六)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
产与销售。除公司现有精密冲压零部件产品类别外,公司目前正积极向车身、底
盘冲压焊接装配件及新能源电池结构件等新产品类别拓展。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
与突破形成了独有的核心竞争优势,集中体现在技术研发和模具开发优势、生产
管理和成本控制优势、生产线流畅和工序覆盖面广优势、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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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市场开拓和客户资源优势、区位布局和快速响应优势、生产设计信息化、规
范化、协同化优势。

(1)技术研发和模具开发优势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以国内外先进的冲压、焊接技术工艺、
注塑工艺为基础,结合自身的技术积累,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形成了公司自有的
冲压工艺、焊接工艺、嵌件注塑等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

模具开发能力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否具有独立开发或者同步
开发模具的能力是整车厂商、一级汽车零部件厂商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评审标准。
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模具开发和设计人才,形成了一套契合公司工艺、设备的模
具开发体系,具备较强的模具自主开发能力。

(2)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零部件产品具有种类多、批量大、应用标准各异等特点,生产管理难度
较大。公司多年来致力于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积累了丰富的开
发、生产和管理经验,具有较高的生产和管理效率。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模式,
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不断精进生产管理系统和改善管理流程,提高生产
人员的工作效率、产品合格率,有效地控制生产成本,保证公司的成本优势,为
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生产线流畅和工序覆盖面广

公司具备冲压件生产能力的同时积极发展注塑技术,使得公司可以在一个组
织框架下结合多种工艺完成冲压、焊接、机加工、注塑和装配等工艺。这不仅拓
展了生产线,还节约了成本,简化了客户对产品的管理流程。将冲压和注塑在一
个组织框架下二合一的生产模式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竞争力。

公司目前生产线流畅,工序覆盖面广。数控切割、冲压、激光焊接、嵌件注
塑、组装等多道关键工序的掌握为公司搭建了更为流畅的一体化生产线,客户对
产品的多种要求均可以在公司生产线上的某个工序环节得到实现,这为公司业务
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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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优势

公司通过了 IATF16949:2016 等国际质量体系的认证,是蒂森克虏伯、麦格纳、
福益、耐世特、凯毅德、德尔福、伟巴斯特、科德等国际优秀汽车零部件生产企
业的供应商。公司严格实施以产品质量控制为导向、以过程质量控制为手段的质
量控制制度,在原材料采购、模具设计、产品制造、全检包装、出货等各个环节
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手段,最大程度地确保产品质量的合格与稳定。

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公司需要对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模具等进行试验
或检测。公司的试验检测实验室拥有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试验检测技术能力较
强,为公司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5)市场开拓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客户为蒂森克虏伯、麦格纳、福益、耐世特、凯毅德、德尔福、伟
巴斯特、科德等国际优秀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具有很高的国内外知名度、产品
开发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客户的
全球采购平台,为整车厂商各个车型配套。此外,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积
累了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公司在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产品远
销北美、欧洲、南美、东南亚等地。

(6)区位布局和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的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昆山市,位于六大汽车产业集群之一的长三角产
业集群内,能够实现与客户的近距离对接,积极快速地响应客户的需求,为客户
提供高效、优质的配套服务。此外,公司在重庆、成都筹建生产基地,配套西南
汽车产业集群。公司良好的区位布局和快速响应的优势,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
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具备模具开发技术、冲压技术、机器人自动化焊接技术及注塑技术,广
大客户在任何可能的环节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和公司沟通交流,公司相比行业内其
他竞争对手能够更快做出响应,找到问题来源,积极处理和解决问题,帮助客户
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问题解决的效率。

(7)生产设计信息化、规范化、协同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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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冲压、模具设计、焊接工艺、注塑等环节,公司精准运用 CAE、CAD、CAM
等计算机辅助分析软件进行预先模拟分析,采集数据分析数据,并严格按照生产
规范协同多个部门进行高效高质的生产。

2、竞争劣势

(1)与跨国企业相比,公司规模、高性能产品研发投入不足

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覆盖面广、研发投入高、抗风险能力强。经
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初具经营规模,积累了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此外,公司
高度重视研发,已初步建成了具有一定设计研发能力的研发团队,但是与国际大
型汽车零部件厂商相比,公司在经营规模、高性能产品研发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
不足。

(2)资金实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资金密集性行业,在设备投入、技术研发、日常运营、产
能扩大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公司的融资主要依赖银行借款,融资渠道单
一。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完全依靠内部积累和银行借款这一单一的融资渠
道已经不能满足公司日益扩张的经营需要,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
的主要瓶颈。

(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态势

未来,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①汽车零部件产业潜在规模大,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根据欧美等成熟汽车市场经验,汽车行业整车与零部件规模比例约为 1:1.7。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整车与零部件规模比例与成熟汽车市场有一定的差距,我国汽
车零部件行业仍有较大的潜在市场空间。同时,随着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
研发创新能力、海外市场开拓能力逐步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逐步提升,我国汽
车零部件产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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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汽车零部件市场具有产业集中的特点。而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
业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激烈。未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将加快并购重组的步伐,
整合和扩展产业链,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②汽车零部件产业逐步实现结构优化和产品升级

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数量众多,除少数竞争力较强的大型零部件企业外,多
数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研发能力不足,在价格较低、利润有限的低端零部件市
场展开激烈的竞争。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劳动力成本优势日益削弱,国内
汽车零部件企业只有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完善产品结构,实现向系统开发、系统
配套、模块化供货方向发展,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③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对外扩张步伐加快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给我国零部件企业带来向外发展的良机。由于欧美零部
件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大量企业出现停产、减产甚至破产的现象。
而我国零部件企业得益于国内汽车消费市场的迅速回暖,短期内恢复正常经营,
国内零部件企业纷纷尝试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合作及兼并收购的机会,同时在国际
市场上大量吸纳优秀人才以扩充研发实力。随着内资零部件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
布局拓展和技术提升,我国零部件企业在出口整车配套市场上具有广阔的发展前
景。

2、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促进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

汽车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
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提升国内汽车零部件生
产水平是我国由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到世界汽车制造强国的必由之路。同时,
对于我国优化产业结构、支撑国内汽车产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
点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国家出台多项汽车产业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
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以提高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参与国内、国际
市场竞争的能力。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
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行业市场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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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汽车工业的稳定发展拉动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在 2000 年我国汽车销量突破 200
万辆后,到 2007 年连续八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8 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我国汽车工业增幅有所回落,但销量依然增长了 6.7%。随着国家汽车产业振兴规
划的出台,2009 年我国汽车市场快速复苏并呈现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全年销量
1,364.48 万辆,同比增长 46.2%。2010 年,销量达 1,806.19 万辆,同比增长 32.4%;
2011 年和 2012 年,受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加大,汽车相关鼓励政策退出等诸多不
利因素影响,我国汽车销量分别微增 2.45%和 4.3%;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
示,2019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572.1 万辆和 2,576.9 万辆,其中乘用车产
销量分别为 2,136.0 万辆和 2144.4 万辆。

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处于平稳和缓增长期,国家对于汽车工业的支持从根本
上没有改变,汽车工业仍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居民的购车需求依旧十分旺盛,
尤其是三四线及农村汽车市场容量提升空间很大,预计未来几年,我国汽车工业
仍将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目前乘用车销量年增速
将在 5%左右。在我国汽车工业保持稳定发展的背景下,汽车零部件的市场需求将
会持续增长。

3、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高端技术和人才的缺乏

汽车零部件行业对于技术人员的知识背景、研发能力及操作经验积累均有较
高要求。由于中国研发起步较晚,业内人才和技术水平仍然较为缺乏,在一定程
度上制约了行业的快速发展。

(2)下游汽车行业的周期性波动

下游汽车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多因素影响明显,行
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对上游厂商有较大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也因此
会出现周期性波动。

(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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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关键业务数据、财务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参见
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相关内容。公司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经营情况 市场地位 技术实力

金鸿顺 公司生产汽车模具、 公司以苏州总部为核心, 公司拥有先进的模具设
摩托车模具、夹具等 布局重庆、长沙、沈阳、 计与制造技术、创新的冲
汽车零部件及相关制 福州等汽车产业集群,公 压技术等核心技术,具有
品,并销售自产产品 司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 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
整车制造商和著名跨国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包括
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等
华达科技 公司主要进行汽车车 公司现为国内知名汽车 公司在自动化冲压模具
身冲压件、管类件及 整车商、发动机厂的零部 的设计与研究、螺母板成
相关模具的开发、生 件一级供应商,产品同时 形模具与工艺优化、冲压
产与销售 供应海斯坦普等全球性 过程 CAD 仿真技术及
汽车专业部件商在国内 优化技术研究、高强度冲
的工厂 压件应用开发及冷冲压
模具成型工艺研发、多工
位级进模具研发等方面
做了大量研究,积累了一
批在乘用车冲压及焊接
总成件行业的核心工艺
技术
泉峰汽车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 在持续的技术创新、一体 公司拥有压铸、注塑、机
及黑色金属类汽车零 化资源投入及精益运营 加等多门类制造技术,以
部件的研发、生产、销 的驱动下,公司已经具备 及跨门类技术工程团队,
售, 产品主要应用于 了强大的产品研发和生 结合电动化, 智能化产
中高端汽车的热交换 产制造能力,逐步成为世 业浪潮,持续进行技术的
系统、传动系统、 引 界级汽车零部件一级供 开发和创新
擎系统以及新能源汽 应商的一站式合作伙伴
车的电机、电驱系统
等。此外,公司还生产
部分家电类零部件产

威唐工业 威唐工业是一家主要 公司已成为国内出口汽 在研发设计方面,能够准
从事汽车冲压模具及 车冲压模具的领先企业。 确掌握国外众多整车制
相关产品的研发、设 公司客户覆盖国外诸多 造厂商的技术标准,并精
计、 制造及销售的科 知名汽车零部件的一级 准把握各类车型的技术
技领先型企业 供应商及部分整车制造 要求。在制造及调试检测
商,其产品配套的车型基 方面,公司有着丰富的调
试经验及技术和人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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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涵盖了国外汽车市场 储备,能够承接复杂型
知名品牌的主要车型 面、高强度板应用等具有
较高技术要求的连续模
或传递模产品
文灿股份 文灿股份主要从事汽 公司定位于高端汽车品 不同于一般压铸企业只
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 牌的零部件供应商,主要 能按客户提供的设计图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客户包括采埃孚天合、麦 进行生产,公司凭借先进
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 格纳、法雷奥、威伯科等 的技术和经验优势,广泛
档汽车的发动机系 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 参与到高端客户奔驰、大
统、变速箱系统、底盘 件供应商,以及大众、奔 众、特斯拉(TESLA)、上
系统、制动系统、车身 驰、特斯拉、长城汽车、 海蔚来的产品前期设计,
结构件及其他汽车零 上海蔚来、吉利、比亚迪 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
部件 等整车厂商 上,协助其进行产品结
构、性能、成本等方面的
改良。公司成立了独立的
文灿模具全资子公司,是
国内少数拥有大型和复
杂模具自制能力的汽车
铝合金压铸企业,可以对
客户需求进行快速反应
和持续改善

(九)汽车行业下滑对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的
影响及对发行人业绩影响情况

1、新冠疫情对国际汽车行业的影响情况

2020 年初以来,全球范围内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应对该重大疫情,
中国多个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采取了封城、隔离、推迟春
节后复工日期等举措。目前,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遏制了新型
冠状病毒疫情,但在欧洲、北美、南美等汽车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虽然部分
国家和地区也采取了封城、隔离、远程办公等措施,各国汽车产业仍受到不同程
度的冲击。

2020 年一季度国际主要汽车市场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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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 累计销量 同比变动情况

俄罗斯 37.6 16.0%

巴西 55.8 -8.2%

韩国 168.8 -9.2%

美国 397.9 -12.4%

德国 70.1 -20.0%

英国 48.4 -31.0%

西班牙 21.9 -31.0%

法国 36.5 -34.1%
资料来源:各国汽车协会、《汽车纵横》杂志整理

2020 年第一季度,俄罗斯汽车销售市场表现良好,同比增长 16.0%。巴西及
韩国跌幅同比较低,分别为 8.2%和 9.2%,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较不明显。

虽然以德国、英国、西班牙、法国为代表的部分欧洲主流汽车消费市场在 2020
年第一季度出现了较为明显的销量下滑情况。但随着海外新冠疫情情况的逐步好
转,预计 2020 年下半年起上述国家的汽车产业将出现好转。根据 AlixPartners 咨
询公司发布的展望报告预计,全球市场在 2025 年可恢复至 2017 年时的销量峰值
9,400 万辆。

2、国内汽车行业景气度

2020 年 1 至 6 月,我国汽车销量 1,025.7 万辆,同比下降 16.9%,主要受第
一季度疫情的影响同比下降 42.4%,但第二季度同比已增长 10.3%,复苏迹象明
显。截至 2020 年 6 月,我国汽车销量已实现连续 5 个月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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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252
250 236.7 230
219.4
194.1 198 207 205.5
200 191.3

148.2 143
150


100


50 31

0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2019年 2020年


资料来源:汽车工业协会

针对疫情对行业的影响,国家主席习近平于 2 月 4 日发表《在中央政治局常
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指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
传统大宗消费;3 月 24 日商务部联合发改委、卫健委发布《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
业复工营业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出具体措施落实。随后,佛山市、
深圳市、广州市、长沙市均陆续推出地方性乘用车消费刺激政策,响应国家关于
稳定汽车消费的号召。2020 年以来关于刺激汽车消费的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或指
引如下:

日期 发布主体 刺激汽车消费相关政策或讲话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
重要文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
2020 年 2 月
第四期《求是》 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文章提出:要积极
16 日
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
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表示: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
消费”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
2020 年 2 月
商务部 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精神。会同相关部门研
20 日
究出台进一步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减轻疫情对
汽车消费的影响
建议:推迟全国范围内推出国六排放标准、限购地区
2020 年 3 月
中汽协 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解禁新能源汽车限购。调整
12 日
小排量(1.6L 及以下)乘用车购置税率。出台汽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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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发布主体 刺激汽车消费相关政策或讲话
乡政策等

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
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促
国家发改委、 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
2020 年 3 月
工信部等 23 个 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等鼓励举措。同时,要鼓励使
13 日
部门 用绿色智能产品。加强绿色公交设施建设技术创新。
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
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
商务部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42 号文件已经出
2020 年 3 月 台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讨促进汽年、家
商务部
18 日 具、家电等重点商品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汽车限购
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支持引导各地制定奖补政策
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
商务部、国家发 提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
2020 年 3 月
改委、国家卫健 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措施,实施汽车限购措施地
23 日
委 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
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商务部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促进新能源
2020 年 3 月
商务部 汽车消费、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措施,进一步稳定和
26 日
扩大汽车消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
1、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 2
2020 年 3 月 年;2、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
国务院
31 日 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3、对二手车经销
企业销售旧车,从 5 月 1 日至 2023 年底减按销售额
0.5%征收增值税.

可以预见,在有效的疫情防控和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国内汽车行业有望
在未来迎来快速复苏。

3、行业竞争现状

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深,也促进了以市场营销全球化、售后服务全球化
和服务贸易全球化为核心内容的汽车服务业的全球化进程。随着汽车金融、电子
商务等新型服务贸易方式愈来愈广泛的应用,汽车行业竞争由制造领域逐步向服
务领域延伸。在服务领域,销售和服务分离、租赁管理、维修、快递服务等各种
汽车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各种汽车金融贷款、保险、物流配送体制亦不断完善。

4、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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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
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
营状况”之“(一)发行人的期后在手订单情况”相关内容。

5、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下游整车厂销量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及最终使用客户如下表所示:

客户名称 合作开始年份 主要最终使用客户

大众、奥迪、通用、沃尔沃、日产、宾
蒂森克虏伯集团 2012 年
利、特斯拉、克莱斯勒、吉利

长城、吉利、通用、大众、奥迪、日
伟巴斯特集团 2017 年
产、本田

通用、长城、现代、特斯拉、本田、奔
麦格纳集团 2008 年
驰、吉利、福特、捷豹路虎

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 长城、吉利、通用、大众、奥迪、日
2008 年
司 产、广汽本田、广汽丰田

凯毅德集团 2008 年 大众、福特、吉利、比亚迪、通用

通用、通用五菱、吉利、日产、奔驰、
伟世通集团 2008 年
捷豹路虎、沃尔沃、福特、大众

德尔福/安波福集团 2010 年 大众、福特、通用、长城

耐世特集团 2010 年 通用五菱、通用、长安、奇瑞、长城

伊顿集团 2010 年 现代、奇瑞、大众、通用

博世华域集团 2013 年 上汽、长城、吉利

奥迪、大众、上汽、通用、神龙、吉
科德集团(原恩坦华集团) 2007 年
利、比亚迪

上海捷新动力电池系统有限
2011 年 上汽、通用
公司

伟速达集团 2008 年 福特、大众、通用


根据主要客户发布的公开销量数据情况显示,发行人产品最终客户 2020 年
市场表现好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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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2020 年销量情况

2020 年 1-6 月上汽通用五菱整体实销 634,015 辆,相比 2019 年上半
上汽通用五菱
年的 503,946 辆,销量增加了 26%

2020 年上半年,大众汽车集团(中国)与其合资企业在中国市场共

大众 交付汽车 159 万辆,预计 2020 年全年在华市场份额将保持在 20%左



上半年共计交付 67,741 辆新车,同比增长 10.2%。其中,国产 XC60
沃尔沃
和 S90 两款车型占据了销量的大部分份额

2020 年 1-6 月,日产汽车中国区累计销量为 596,342 台,日产汽车中

国区含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在内的 6 月销量为 136,929 台,同比增长

4.5%,东风汽车有限(DFL)旗下乘用车事业板块(包括东风日产和

日产 东风启辰)和东风日产 6 月销量分别为 111,234 台和 104,528 台,同

比分别增长 0.5%和 2.8%。轻型商用车事业板块 6 月销量为 22,855

台,同比增长 36.8%。其中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量为 17,797 台,

同比增长 47.0%;郑州日产销量为 5,058 台,同比增长 9.9%

根据大众集团旗下的宾利汽车公布的其在中国市场的表现数据,2020
宾利
年 1-5 月份宾利在国内销量同比增长超过 50%

2020 年 1-6 月,国产 Model 3 销量为 45,754 辆,占上半年我国新能

特斯拉 源乘用车总销量的 13%,位居国内畅销新能源乘用车型第一名,成为

国内最受欢迎的新能源车型

2020 年 6 月,长城汽车销售新车 82,036 辆,同比增长 29.6%,环比

长城 增长 0.2%,再创新高;2020 年 1-6 月,长城汽车累计销售 395,097

辆,连续 4 个月环比增长

2020 年 1-6 月,吉利汽车中国市场销量为 530,446 辆,2020 年 6 月
吉利
国内市场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约 25%

2020 年 1-6 月,奥迪实现销售 27.10 万辆,较 2019 年同期增长
奥迪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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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2020 年销量情况

2020 年 1-6 月,长安汽车集团累计销量 830,992 辆,同比增长

长安 1.3%,长安系中国品牌汽车累计销量 629,201 辆,领跑中国品牌汽车

销量榜


6、汽车产业下滑对整车厂及各级零部件供应商的潜在影响

虽然 2020 年汽车产业整体有所下滑,但其中不乏大量优秀整车厂商逆势增
长。由于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在进入整车厂商的采购体系前须履行严格的资格认证
程序,以蒂森克虏伯、福益、伟巴斯特等为代表的厂商通常规模较大、主业较多,
抗风险能力较强。而二级零部件供应商及为二级零部件供应商提供配套服务的厂
商绝大部分是中小甚至微型企业,汽车产业下滑将造成明显的成本和现金流压力,
部分小微企业将一定的风险和冲击。

7、汽车产业下滑对发行人业绩影响情况

为了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除汽车零部件厂商客户外,还开发了包括大金空
调、TCL、三星等家电厂商和三星、宫后等电子机械部件制造商客户,提升了客
户行业的丰富性。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0,760.37 万元,营业利润 2,324.37 万
元,净利润 1,885.83 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综上,汽车产业下滑对发行人业绩影响较小。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公司产品的产量及销售情况

(1)公司产能利用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公司主营业务特点,一般用生产工艺核心环节之冲压的产能
利用率来反映公司整体的产能利用率。

公司产品多系客户定制,产品系列较多,规格、大小各有不同,且差异较大,
实际冲压产品数量受到模具大小及零件规格共同影响,故冲压产品的生产件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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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直接合理反映出公司的实际产能。

由于存在设备功率、部件行程等的限制,设备的冲压频率和次数存在理论上
限。设备的冲压频率主要受到模具大小的影响,即模具越大越重,设备的转速等
越慢,同时在供料、取件、更换大型模具等工序上也需要更多的间隔时间,单次
冲压平均需要的总体时间越多。而企业总体的可生产时间相对是固定的。因此,
相较于波动性较大的零件产出数量,理论冲压次数的确定需考量的变量较少,且
与企业整体生产情况的关联性更强,将理论冲压次数用于衡量公司实际生产能力
更具合理性。采用主要生产设备的理论冲压次数进行产能统计的方式也是行业内
较为通用的方法。如同行业公司金鸿顺(603922.SH)、常青股份(603768.SH)等
均采用了该方式。

发行人使用理论冲压次数统计产能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冲压设备的产能及利用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理论冲压次数
5,161.93 13,447.83 17,241.48 17,031.63
(万次)

实际冲压次数
4,703.06 12,311.41 16,365.38 15,130.22
(万次)

产能利用率 91.11% 91.55% 94.92% 88.84%


由于大型零件及其模具在设备冲压频率、供料、取件、更换模具等方面,需
要更多的间隔时间,因此大型部件的生产会使得单位时间内的平均冲压次数相应
减少。发行人 2019 年理论冲压次数较 2018 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度大
尺寸模具及大尺寸冲压产品增多。虽然发行人加快重庆博俊的建设进程,扩大生
产能力,但重庆博俊生产线在 2019 年底才陆续实现验收,而且多为大型零件业
务,因此公司全年理论冲压次数呈现出下降趋势。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产能利用率接近 100%,生产设备
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况。随着重庆、成都等新建生产基地的逐步落成投产,公
司产能紧张的局面将得到缓解。

(2)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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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实际冲压件生产数(万 PC) 4,977.40 12,582.26 12,745.15 13,584.50

实际冲压件销售数(万 PC) 3,877.62 11,119.22 11,746.87 12,743.70

产销率 77.90% 88.37% 92.17% 93.81%
注:实际冲压件生产数、销售数包含经过冲压工序最终制成注塑件的产品。

2、公司按业务类别分类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冲压业务 16,457.01 82.55% 38,655.42 77.44% 41,158.63 89.88% 38,873.20 90.84%

商品模业务 106.27 0.53% 1,294.97 2.59% 2,922.40 6.38% 3,881.02 9.07%

注塑业务 3,373.34 16.92% 9,966.67 19.97% 1,713.91 3.74% 40.04 0.09%

合 计 19,936.62 100.00% 49,917.07 100.00% 45,794.94 100.00% 42,794.2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和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销量(万件) 3,653.78 10,527.85 11,702.55 12,743.20
冲压业务
销售单价(元/件) 4.50 3.67 3.52 3.05

销量(套) 3 28 85 67
商品模
销售单价(万元/套) 9.40 36.06 32.12 52.24

销量(万件) 223.84 591.37 44.32 0.50
注塑业务
销售单价(元/件) 14.36 15.11 20.49 37.34
注:注塑业务的产品销量和销售单价不含注塑模具。

发行人冲压业务的产品单价逐年小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所生产的部分传
动类冲压零部件的单价提高,且 2019 年子公司重庆博俊开始销售总成类零部件,
导致平均单价有所上涨。

发行人商品模业务的产品单价差异较大,是由于公司的商品模具全部为定制
化产品。客户对模具制作的需求差异较大,模具精度、模具使用寿命、体积、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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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等各不相同,价格通常经过协商确定,从而导致公司产品的销售单价变动较大。

报告期内的注塑业务单价逐年降低,主要是因为注塑件的前期销量较小,较
高的销售单价仅反映了少量特定零件的价格,不能代表平均销售单价水平。

发行人的各类产品均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在体积、材料、功能和加工技术等
方面差异较大,较难获取市场比较价格。

3、公司按地区分类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10,748.08 53.91% 31,621.83 63.35% 37,069.61 80.95% 33,309.53 77.84%

西南 2,817.92 14.13% 1,866.10 3.74% 621.64 1.36% 366.72 0.86%

华北 2,590.79 13.00% 6,607.51 13.24% 415.67 0.91% 251.65 0.59%

华中 540.19 2.71% 2,291.83 4.59% 209.71 0.46% 136.63 0.32%

华南 472.54 2.37% 1,421.89 2.85% 2,541.16 5.55% 3,700.66 8.65%

东北 465.11 2.33% 1,884.05 3.77% 1,938.16 4.23% 3,410.25 7.97%

国外 2,301.99 11.55% 4,223.86 8.46% 2,998.99 6.55% 1,618.82 3.78%

合计 19,936.62 100.00% 49,917.07 100.00% 45,794.94 100.00% 42,794.26 100.00%


4、公司按行业分类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汽车行业和非汽车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行 业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汽车行业 19,830.77 99.47% 49,638.94 99.44% 45,654.69 99.69% 42,332.98 98.92%

非汽车行业 105.85 0.53% 278.12 0.56% 140.26 0.31% 461.28 1.08%

合计 19,936.62 100.00% 49,917.07 100.00% 45,794.94 100.00% 42,794.26 100.00%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来自于汽车制造相关行业,此外,为满足下游需求、充分
利用技术优势,发行人承接了部分电子机械部件制造商的商品模订单,冲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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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少量非汽车行业客户。

5、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和整车厂商。报告期内,发行人
前五名客户收入情况(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蒂森克虏伯集团 3,614.52 17.41%
伟巴斯特集团 2,234.84 10.76%

2020 年 1- 科德集团(原恩坦华集团) 1,775.48 8.55%
6月 凯毅德集团 1,585.63 7.64%
德尔福/安波福集团 1,453.98 7.00%
合计 10,664.46 51.37%
蒂森克虏伯集团 9,066.85 17.37%
伟巴斯特集团 6,381.15 12.23%
科德集团(原恩坦华集团)(注 1) 4,455.74 8.54%
2019 年
麦格纳集团 4,068.48 7.80%
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司 3,938.32 7.55%

合计 27,910.54 53.48%

蒂森克虏伯集团 6,138.06 12.89%

麦格纳集团 5,354.28 11.25%

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司 5,269.25 11.07%
2018 年
耐世特集团 3,946.52 8.29%

凯毅德集团 3,882.81 8.16%

合计 24,590.92 51.66%

凯毅德集团 6,569.76 14.95%

耐世特集团 5,721.86 13.02%

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司 4,596.37 10.46%
2017 年
德尔福/安波福集团(注 2) 3,995.22 9.09%

麦格纳集团 3,390.49 7.72%

合计 24,273.70 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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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西班牙上市公司 CIE Automotive 于 2019 年收购了恩坦华集团天窗事业部,并将其
命名为西艾科德(CIE Golde),原恩坦华集团在中国境内的各家子公司将陆续完成更名。为保
持收入披露的可比性,2019 年度恩坦华集团以“科德集团(原恩坦华集团)”的名称进行披
露。
注 2:2017 年,德尔福集团根据业务种类,内部拆分为德尔福集团和安波福集团,原德
尔福集团在中国境内的各家子公司也陆续完成更名。为保持收入披露的可比性,两家集团合
并以“德尔福/安波福集团” 的名称进行披露。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占有权益,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
联关系;且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
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6、发行人前五名客户中新增客户所占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均为原有客户。

7、下游客户对公司供应商资质的认证情况

(1)供应商资质认证要求和流程、认证期限

汽车行业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和安全均具有很高的标准和要求,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在进入整车厂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采购体系前须履行严格的资格认证
程序。具体而言,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国际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
同时,需要提请整车厂商或者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对其进行实地评审,通过实地
评审后,才能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①质量认证体系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国际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目前,业内主
要采用的是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要求供应商在原材料管理、生产能
力、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控制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平。一般而言,汽车零部件
企业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才有机会进入整车厂商或者上一级汽车零部
件供应商的采购体系。

②供应商评审体系

整车厂商或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进行实地评审。实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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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中,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控制能力等方
面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制造工艺审核,只有通过评审的企业才能进入整车厂商
或上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采购体系,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一员。

上述质量认证体系和供应商评审体系的认证周期较长,一般需半年至十二个
月的时间。

(2)是否须获得最终使用客户的认证

2019 年 6 月之前,发行人为汽车零部件二级供应商,主要客户为汽车零部件
一级供应商;2019 年下半年起,发行人子公司重庆博俊顺利投产,重庆博俊主要
生产汽车零部件总成件,发行人逐步切入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领域。

作为汽车零部件二级供应商,发行人通过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汽
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的实地评审之后,即可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由于汽车
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严格按照整车厂商的要求进行生产、制造和采购,并全面负责
其制造的产品符合整车厂商的要求,因此,汽车零部件二级供应商无须获得整车
厂商的认证,相关的质量控制、产品工艺等要求由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负责落
实。

作为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发行人通过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整车厂
商实地评审认证之后才能进行生产。

③下游客户对公司供应商资质的认证情况

对于汽车零部件客户,发行人均通过了下游客户的供应商评审体系,进入其
“合格供应商目录”;如未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根据下游客户的内部控制等
相关规定,发行人无法向其供货。对于商品模具客户或电子机械部件制造商,一
般无需进行实地评审等严格的客户认证要求,但发行人仍需通过客户的供应商审
查。


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公司各期的原材料釆购总额和外协加工各期采购总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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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原材料采购(含辅料) 8,578.50 23,785.07 20,504.88 17,375.45

外协加工采购 2,987.73 11,481.96 7,904.84 7,201.13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等,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基本保持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主要原材料成本 8,043.22 20,434.03 16,923.02 16,395.65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53.54% 55.34% 50.82% 53.5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钢板 5.62 5.59 5.47 5.44

钢管 7.24 7.29 7.40 7.14

铝材 18.26 18.94 20.22 18.84


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钢材、铝材的价格均在 2016 年达到价格的低点,而后基
本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我国钢材生产受制于国际铁矿石的供应,近年来铁矿石
价格的波动也使得国内钢材价格产生一定波动,铝材价格则随着淘汰落后产能、
电解铝成本高涨等因素呈现上升趋势,从而直接对发行人的采购成本造成了影响。
2018 年,上述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一直保持在高位,导致发行人原材料综合成本总
体维持较高水平。2019 年,发行人的部分客户针对车用冲压钢材的硬度、延展性、
平整度等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导致钢板为主的材料加工成本有所提高。客户并
未指定具体的原材料供应商,但是在原材料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方面设定严格。
上述针对原材料的要求源自客户的产品质量体系,符合汽车行业惯例。另外,发
行人的多家钢材经销商具备材料切割、退火平整等加工设备,可以向发行人提供
符合技术标准的原材料,故发行人不存在客户指定原材料供应商采购的情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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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发行人的采购价格符合行业整体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采购钢材主要包括冷轧板、酸洗板、电镀锌板、不锈钢
板、热镀钢板、特殊钢板、钢管等。在实际采购中,公司采用提前约定价格和数
量,以及现货购买的方式采购模式,进行滚动采购,无特定采购周期。公司钢材
采购以提前预定方式为主,一般在向钢材经销商下达订单后的 2 个月到货。公司
所需钢材完全采购自钢材经销商,主要因为钢材生产厂家的出厂尺寸较大,需要
经过裁切、平整、退火、切边等加工工序后后方可由公司使用。另外,发行人钢
材采购品种较多、单个品种采购量较小,达不到钢材生产厂家的最小供货量,还
会增加生产厂家管理客户的难度,因此发行人并不存在向钢材生产厂家直接采购
的情况。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比较情况

①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同期市场公开报价比较情况

发行人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钢板、钢管和铝材。本公司采购钢板的型号多
达数百种,主要大类为冷轧板(代表性型号为 SPCC(厚度 2.0mm))、酸洗板(代
表性型号为 QSTE420TM(厚度 2.0mm))和电镀锌板(代表性型号为 SECCN5(厚
度 1.0mm))。冷轧板、酸洗板与电镀锌板的采购额共占公司钢板采购总额的 70%
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冷轧板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SPCC(2.0mm)市场
冷轧板采购均价 SPCC(2.0mm)采购均价

2017 年上半年 5.95 4.88 4.42

2017 年下半年 5.42 4.79 4.76

2018 年上半年 5.77 4.69 4.83

2018 年下半年 5.97 4.63 4.74

2019 年上半年 5.81 4.39 4.34

2019 年下半年 5.59 4.55 4.28

2020 年上半年 5.67 4.64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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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数据来源:钢联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酸洗板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QSTE420TM(2.0mm)采 QSTE420TM(2.0m
酸洗板采购均价
购均价 m)市场价
2017 年上半年 5.53 5.34 4.31

2017 年下半年 5.21 5.05 4.84

2018 年上半年 5.54 5.24 5.16

2018 年下半年 5.46 5.17 5.12

2019 年上半年 5.25 4.87 4.69

2019 年下半年 5.27 4.98 4.69

2020 年上半年 5.16 4.95 4.68
市场价格数据来源:钢联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电镀锌板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SECCN5(1.0mm)采购均 SECCN5(1.0mm)
电镀锌板采购均价
价 市场价
2017 年上半年 6.67 6.23 6.07

2017 年下半年 6.32 5.99 6.01

2018 年上半年 6.34 5.93 6.03

2018 年下半年 6.11 5.82 5.74

2019 年上半年 5.66 5.39 5.29

2019 年下半年 5.78 5.49 5.23

2020 年上半年 5.53 5.50 5.48
市场价格数据来源:钢联数据

报告期内,由于各类别钢板具体型号和参数有所差异,且受到加工、运输、
自然损耗等因素的影响,各大类钢板的实际采购均价与选择品种的市场报价会有
差异。各代表性型号的钢板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则较小,均在合理区间内
同趋势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钢管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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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千克

钢管采购均价 钢管市场价格

2017 年上半年 7.75 6.71

2017 年下半年 7.13 7.41

2018 年上半年 7.48 7.43

2018 年下半年 7.63 7.42

2019 年上半年 7.17 7.07

2019 年下半年 7.24 6.98

2020 年上半年 7.24 7.28
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依据钢联数据所发布的热轧钢板价格,增加酸洗、焊接、热处理、
表面处理、拉拔矫直等加工费用后计算所得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钢管价格与钢管市场价格的差异较小,其波动在合理
范围之内。

报告期内,公司铝板采购均价与铝锭市场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铝板采购均价 铝锭市场价格

2017 年上半年 18.33 13.62

2017 年下半年 19.77 15.24

2018 年上半年 20.57 14.30

2018 年下半年 19.81 14.09

2019 年上半年 20.05 13.79

2019 年下半年 18.44 14.08

2020 年上半年 18.26 13.15
市场价格数据来源:WIND

铝板系对铝锭添加微量金属元素后,再进行铸造及轧制而成,公开市场以铝
锭价格作为基础报价,加工费用一般为 4-6 元/千克不等。在考虑合理加工成本后,
本公司实际采购铝板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小,其波动在合理范围之内。

②公司同一时期向不同供应商购买同类材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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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冷轧板供应商主要包括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澳洋”)、上
海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上海宝井”)、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苏州利
来”)、浙江本钢精锐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浙江本钢”)。酸洗板供应商主要包括江
苏澳洋和苏州利来。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冷轧板 SPCC(2.0mm)的价格情况:

单位:元/千克

江苏澳洋 上海宝井 苏州利来 浙江本钢

2017 年上半年 - - 5.11 4.46

2017 年下半年 4.96 - 4.79 4.38

2018 年上半年 - - 4.66 4.80

2018 年下半年 4.55 4.66 4.66 4.56

2019 年上半年 4.38 - 4.42 4.35

2019 年下半年 4.45 4.45 4.55 4.45

2020 年上半年 4.61 - 4.65 -


公司报告期内向不同供应商采购酸洗板 QSTE420TM(2.0mm)价格情况:

单位:元/千克

江苏澳洋 苏州利来

2017 年上半年 5.34 -

2017 年下半年 5.09 4.91

2018 年上半年 5.26 5.08

2018 年下半年 5.17 -

2019 年上半年 4.87 -

2019 年下半年 4.98 -

2020 年上半年 4.95 -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向苏州利来采购冷轧板 SPCC(2.0mm)的单价较高,系公司
第一季度新立项项目需向苏州利来采购现货,供应商加工原材料的损耗比例较大,
所以上半年向其平均采购价格高于浙江本钢。其他期间内,由于不同供应商所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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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同种型号钢板在抗拉性、屈服度、延伸率等方面有所不同,其采购价格有所
波动。

公司的钢管供应商主要包括嘉兴永信精密钢管有限公司(“嘉兴永信”)、江苏
宏亿钢管有限公司(“江苏宏亿”)、江苏立万精密制管有限公司(“江苏立万”)、
张家港保税区亚鑫精密制管有限公司(“张家港亚鑫”),报告期内向不同供应商采
购钢管的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嘉兴永信 江苏宏亿 江苏立万 张家港亚鑫

2017 年上半年 7.40 6.55 7.74 9.59

2017 年下半年 7.03 7.36 6.99 8.25

2018 年上半年 7.42 7.81 - 7.80

2018 年下半年 7.52 8.01 8.19 7.80

2019 年上半年 7.07 8.73 7.71 -

2019 年下半年 7.10 9.54 7.68 -

2020 年上半年 7.18 9.66 7.38 -


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钢管的弯曲度、厚度等标准因型号而异,且发行人在
报告期内向江苏宏亿、江苏立万、张家港亚鑫采购了较高级别的无缝管,因此平
均采购价格有一定差异。

公司的铝材供应商主要包括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润盛”)
和上海兢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兢恺”),报告期内向不同供应商采购铝材的
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张家港润盛 上海兢恺

2017 年上半年 17.70 19.87

2017 年下半年 19.44 22.00

2018 年上半年 18.80 22.79

2018 年下半年 18.48 21.75

2019 年上半年 18.75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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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下半年 18.22 19.69

2020 年上半年 18.39 17.96


由于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铝材的合金元素、抗拉强度、屈服强度等因型号
而异,向上海兢恺采购的铝材级别更高,因此其平均采购价格有一定差异。

综上,公司向不同供应商购买的钢材种类较多,同类钢板原材料的价格不存
在较大差异。公司向不同供应商购买的钢管和铝材因型号和性能不同,导致价格
有所差异,具有合理性。

(3)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能源消耗主要是用电及用水。上述能源成本占主营业务成
本的比重较低。本公司能源供应正常,未发生供应困难导致严重影响生产正常进
行的情况。报告期内计入成本的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种类/科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金额(元) 3,336,684.98 6,979,581.24 6,367,569.70 5,467,687.16
电力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2.22% 1.89% 1.91% 1.79%

金额(元) 72,616.44 149,933.50 131,048.24 142,234.68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05% 0.04% 0.04% 0.05%

金额(元) 3,409,301.42 7,129,514.74 6,498,617.94 5,609,921.84
合计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2.27% 1.93% 1.95% 1.83%

2、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
额比例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钢材、铝
2,385.24 27.80%
子公司 材

2020 年 1-6 月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钢材 552.21 6.44%

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金件 504.50 5.88%

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 钢材 428.82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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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多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钢材 364.22 4.25%

合计 4,235.00 49.37%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钢材、铝
7,275.71 30.59%
子公司 材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钢材 2,057.36 8.65%

2019 年 苏州美特莱压铸有限公司 五金件 1,406.16 5.91%

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 钢材 1,348.05 5.67%

苏州友感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五金件 1,026.51 4.32%

合计 13,113.79 55.13%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钢材、铝
5,847.34 28.52%
子公司 材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钢材 1,739.13 8.48%

2018 年 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 钢材 1,641.93 8.01%

嘉兴永信精密钢管有限公司 钢管 1,034.05 5.04%

浙江本钢精锐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钢材 818.96 3.99%

合计 11,081.40 54.04%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钢材、铝
5,981.09 34.42%
子公司 材

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 钢材 1,471.54 8.47%

2017 年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钢材 1,247.29 7.18%

嘉兴永信精密钢管有限公司 钢管 1,138.95 6.55%

浙江本钢精锐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钢材 613.42 3.53%

合计 10,452.30 60.16%

发行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
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占有权益,与上述供应
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
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
倾斜的情形。

3、外协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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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协交易的必要性和具体交易内容

发行人的外协交易主要包括零部件表面处理工序外协和模具外协。

①零部件表面处理工序外协

发行人生产的汽车零部件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零部件需要满足不同的物
理特性,即使同一零部件在不同的供货阶段,也可能随着客户工艺要求的提高而
增加加工工序。公司在产能规划中通常会根据产品工艺特点、客户需求结构等因
素优先投资于关键工序以及附加值高、技术含量较高的核心工艺。电镀、电泳、
涂覆等表面处理工序并非发行人冲压业务的核心技术领域,同时这些工序在环境
保护方面有着较高的标准和要求,发行人独立生产不具备经济性。因此,发行人
将电镀、电泳、涂覆等表面处理工序进行委外加工。

②模具外协

发行人能自行开发、生产冲压零部件的模具,但是由于模具产能有限,临
时产能不足时,亦存在部分外协加工的情形。发行人选择合格的模具加工商进行
模具加工,严格控制委外加工的模具质量。

发行人注塑零部件的模具主要通过外购的模式。

报告期内,外协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客户约定形式如下:

外协加工涉及产品 外协加工内容 与客户约定方式
电镀、电泳、涂覆、清洗、机加工、热
零部件 按图纸生产
处理、研磨
模具 铣削、研磨、线切割等机加工工序 按图纸生产

(2)主要外协供应商情况和交易合作历史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外协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外协采购的
时间 外协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工序
号 比例
1 上海仁盛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722.42 24.18% 电镀、电泳
2020 年
2 太仓市海峰电镀有限公司 373.19 12.49% 电镀、电泳
1-6 月
3 苏州吉龙机械有限公司 341.26 11.42% 电镀、电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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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泊头市金键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246.90 8.26% 模具机加工

5 重庆盛南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152.80 5.11% 模具机加工

合计 1,836.58 61.47%

1 上海仁盛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1,435.72 12.50% 电镀、电泳

2 苏州吉龙机械有限公司 1,163.19 10.13% 电镀、电泳

3 重庆通达模具有限公司 1,089.54 9.49% 模具机加工
2019 年
4 太仓市海峰电镀有限公司 1,014.44 8.84% 电镀、电泳

5 重庆洪亚模具有限公司 906.45 7.89% 模具机加工

合计 5,609.35 48.85%

1 太仓市海峰电镀有限公司 1217.97 15.41% 电镀、电泳

2 上海仁盛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1144.24 14.48% 电镀、电泳

3 苏州吉龙机械有限公司 958.33 12.12% 电镀、电泳
2018 年
4 喜科金属(昆山)有限公司 602.59 7.62% 电泳

5 昆山市周市镇楚凯模具厂 307.21 3.89% 模具机加工

合计 4,230.34 53.52%

1 太仓市海峰电镀有限公司 1425.64 19.80% 电镀、电泳

2 上海仁盛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1010.38 14.03% 电镀、电泳

3 苏州吉龙机械有限公司 788.95 10.96% 电镀、电泳
2017 年
4 常州君合表面涂覆工程有限公司 449.35 6.24% 涂覆

5 佳马机械涂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43.4 3.38% 涂覆

合计 3,917.72 54.41%

上述主要外协供应商的合作开始年份和交易内容如下:

外协供应商名称 合作开始年份 主要交易内容

上海仁盛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2013 年 电镀、电泳

苏州吉龙机械有限公司 2013 年 电镀、电泳

重庆通达模具有限公司 2018 年 模具加工费

太仓市海峰电镀有限公司 2010 年 电镀、电泳

重庆洪亚模具有限公司 2018 年 模具加工费

喜科金属(昆山)有限公司 2010 年 电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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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供应商名称 合作开始年份 主要交易内容

昆山市周市镇楚凯模具厂 2018 年 模具加工费

常州君合表面涂覆工程有限公司 2014 年 涂覆

佳马机械涂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011 年 涂覆
注:上述部分外协供应商的合作开始时间较晚,原因系子公司重庆博俊为筹备配套汽
车零部件项目,2018 年度起尚处在生产模具的初始制作和采购阶段,且该阶段加工费用支
出较大所致。

(3)外协交易定价依据的公允性

公司通过制定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综合技术及设备水平、经营财务状
况、质量管理能力、交货周期、报价水平、客户认可度等因素选择合格外协厂
商。公司外协加工的工序不涉及核心技术及工艺,在市场上可选外协厂商范围较
广。公司在选择外协厂商时,结合自主加工成本等因素对零部件产品或模具的外
协加工价格进行大致测算,进行市场化询价,外协厂商在充分考虑其加工成本和
合理利润后,向公司进行报价。发行人无法精确取得外协供应商的利润空间和成
本加成率数据,但通过制定采购预算、市场调研、多家供应商同时比价的方式,
可以得出某道外协工序最近接近市场合理水平的价格,不存在通过调整采购价格
向供应商输送利益的行为。经过了严谨的比对和成本控制后,对筛选入围外协供
应商在合作中会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价,确保了外协交易的公允性。

发行人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标准要求,在客户审批通过
的产品批准程序文件中,对产品稳定性及技术有严格要求,以确保量产的产品与
批准样件在物理特性上不存在偏差。因此,发行人在外协供应商比选时,考虑各
家外协供应商报价水平、加工经验以后,每种相同型号的零部件仅选择一家外协
供应商进行定点加工。以公司最主要的电镀、电泳外协工艺为例,不同型号的加
工成本取决于零件的表面积、重量、加工方式、镀层或漆膜的厚度标准,其中加
工方式包含镀锌、镀镍、镀锌镍、镀锡、电泳、镀锌+电泳等多种方式,对于小
型面积零部件还设定了起步加工价格,因此外协工艺处理较难形成标准的市场价
格。

主要外协供应商的加工工序符合发行人需求,外协加工符合与客户合同相
关约定,且具备稳定性。外协供应商不存在主要依赖发行人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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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协采购模具加工成本与自制成本的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模具加工的外协支出逐渐扩大,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重
庆博俊为筹备配套汽车零部件项目,2018 年度起进行大规模的生产模具制作,为
使模具能够尽快落实完成、推动后续生产流程,公司向重庆通达模具有限公司和
重庆洪亚模具有限公司等模具供应商定制采购模具。模具的单一性使得无法比较
完全相同模具的成本,仅以重庆博俊使用的模具为例,类似型号模具的自制成本
与外协加工成本比较如下:

自制模具 外协采购模具 自制模具 外协采购模具
左后侧围连接 顶盖后横梁连 左/右侧围 D 柱 侧围上边梁加
零部件名称
板 接板加强板 外板 强板(右)
拉延、剪边、冲孔、翻边、整 拉延、剪边、冲孔、侧剪边、翻
模具制造工序
形、侧剪边、侧冲孔 边、整形、侧冲孔
模具类型 铸造模 铸造模 铸造模 铸造模
重庆洪亚模具 重庆通达模具
供应商 博俊科技 博俊科技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模具成本/采购价格 52.80 万元 63.66 万元 83.20 万元 93.31 万元

经比较得出,类似型号模具的采购外协加工成本高于自制成本,主要原因
为模具加工商的报价包含合理利润部分。公司自身具备模具设计和制作能力,因
此对于模具采购成本能够进行良好的评估和控制。模具外协报价和自制成本的差
异在正常范围内,具有合理性。

(5)外协供应商是否符合环保政策要求

公司具备较强的外协供应商管理水平,确保选择的外协加工商符合国家和
地方环保政策的要求。发行人的外协供应商以表面处理工序为主,相关主体均已
办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及污染物排放的,已取
得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主要外
协供应商所在地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信息,未发现公司主要外协供应商受到环保行
政处罚的事项。公司合作的外协供应商数量较多,若外协供应商因环保事项受到
行政处罚甚至强制停产措施,在符合客户对外协资质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及
时切换供应商维持生产供货,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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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世界五百强的汽车零部件公司和大型整车制造公司,而
供应商主要为车用钢材、模具材料的生产者、经销商及外协加工商,供应商和客
户分别位于汽车零部件产业链的上下游,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发生重合情况。发
行人冲压业务和商品模业务中存在偶发性的客户和供应商重合情况,交易对象为
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星乔威泰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和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重庆博俊向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重庆金康”)销售所制造的金康汽车项目的总成类零部件,生产所使用的
模具和部分钢材也从其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客户 作为供应商 作为供应商

交易对象 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名称 产品开发协议 模具买卖合同
(钢材)
重庆博俊按照技术要求 重庆博俊向重庆
重庆博俊向重庆金康
和验收标准开发产品零 金康采购用于
交易内容 采购汽车零部件生产
件,为重庆金康实现配 S106 车身零部件
所需钢材
套供货 的生产性模具
2020 年 1-6 月交易
收入 42.92 万元 - 采购 104.07 万元
金额
2019 年交易金额 收入 7.11 万元 采购 192.11 万元 采购 62.12 万元

2018 年交易金额 - - -

2017 年交易金额 - - -

重庆金康的间接股东为上市公司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新能
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是重庆博俊成立以来开发的重点客户之
一。合作初期,公司向其采购生产性模具,并在此过程中交流模具制作及工艺要
求等事项,为向其提供模具开发业务积累宝贵经验。此外,公司与重庆金康友好
协商,利用其集中采购的优势通过其采购钢材,确保了客户所需零部件质量的一
致性和稳定性。重庆博俊与重庆金康签订了独立的模具采购合同及钢材采购合同,
并按照实际采购情况与重庆金康结算。重庆博俊按照独立购销业务核算上述销售
及采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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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京星乔威泰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发行人向南京星乔威泰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星乔威泰克”)
销售商品模具的同时,向其支付技术转让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客户 作为供应商

交易对象 南京星乔威泰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J59R 项目模具技术资料转让基本
合同名称 J59R 项目模具基本合同
合同
南京星乔威泰克负责提供相关零
博俊科技负责模具的设计制造,
交易内容 件模具的技术资料,给予技术指
提供合格的、高质量的模具产品
导和咨询
2020 年 1-6 月交易
- -
金额
2019 年交易金额 收入 33.62 万元 采购 51.18 万元

2018 年交易金额 收入 725.38 万元 采购 76.77 万元

2017 年交易金额 - -



作为客户 作为供应商

交易对象 南京星乔威泰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J59Y 项目模具技术资料转让基本
合同名称 J59Y 项目模具基本合同
合同
南京星乔威泰克负责提供相关零
博俊科技负责模具的设计制造,
交易内容 件模具的技术资料,给予技术指
提供合格的、高质量的模具产品
导和咨询
2020 年 1-6 月交易
- 采购 25.86 万元
金额
2019 年交易金额 - 采购 25.86 万元

2018 年交易金额 - -

2017 年交易金额 - -


南 京星乔威泰克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为日本公司 Y-TEC
CORPORATION,持股 44.24%。Y-TEC CORPORATION 是日本的汽车零部件企
业,南京星乔威泰克对外提供模具技术资料,须向日本股东支付相关技术使用费
用,并向发行人收取相关费用。

(3)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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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子公司重庆博俊向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尼
朗顿”)销售所制造的总成类零部件,项目号为 U60 和 D50。其中,重庆博俊向
普尼朗顿采购部分配件,并加以装配、焊接,生产出合格的总成类零部件再向普
尼朗顿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客户 作为客户 作为供应商

交易对象 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零部件开发协议 产品开发合同书 零部件销售合同
重庆博俊向普尼朗 重庆博俊向普尼朗 根据重庆博俊装配
顿销售开发的 U60 顿销售开发的 D50 要求,普尼朗顿向
交易内容
项目零件和模具, 项目零件和模具, 重庆博俊销售零部
实现配套供货 实现配套供货 件
2020 年 1-6 月交易金
收入 594.86 万元 - 采购 504.50 万元

2019 年交易金额 收入 468.41 万元 收入 19.27 万元 采购 415.84 万元

2018 年交易金额 收入 65.53 万元 - -

2017 年交易金额 - - -


普尼朗顿为原新三板挂牌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重庆普尼朗顿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博俊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零部件”、“合同标的为买方所
需零部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自买方付清货款之时起转移”,重庆博俊向普尼
朗顿采购 U60 总成件的部分零件。总成件需要的其余零件,由重庆博俊自行冲压
生产。依托自身优异的焊接及自动化生产能力,重庆博俊将自产和外购的诸多零
件进行焊接、拼合生产为 U60 总成件后,销售给普尼朗顿。普尼朗顿是行业内较
为知名的总成件厂商,发行人通过积极展开类似的业务拓展与接洽,逐步向一级
供应商发展,通过合作与学习等战略性安排,不断增强向整车厂直接供货的综合
能力。

综上,发行人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形,但相关交易均基于双方生产
业务流程中的实际需求而发生,并采用合理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报告期内,发
行人与同一客户、供应商的交易金额占销售、采购总额的比例较小,对发行人业
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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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本公司拥有固定资产情况

1、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电
子设备等。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折旧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成新率
项目 原值 限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 (%) (%)
(年)

房屋建筑物 23,122.95 5 20 4.75 3,006.85 20,116.10 87.00


机器设备 23,746.53 5 6-10 9.50-15.83 9,025.03 14,721.50 61.99


运输设备 728.63 5 4 23.75 540.00 188.62 25.89

办公设备及
1,417.03 5 5 19.00 1,211.95 205.08 14.47
其他

电子设备 783.64 5 3 31.67 702.88 80.76 10.31


合计 49,798.78 - - - 14,486.71 35,312.07 70.91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扩展的实际需求实施固定资产采购。

2、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数量
机器设备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台/套)
冲床、送料机 91 3,810.87 3,114.32 696.55 18.28%
焊机、数控机床 108 4,008.99 1,645.58 2,363.41 58.95%
CNC 加工中心、高速
铣床、慢走丝、中走丝、 82 2,036.41 1,504.16 532.25 26.14%
铣床、摇臂钻床
攻牙机、铆接机、折弯
59 332.51 177.98 154.53 46.47%

锯床、缩口机 13 112.62 95.35 17.27 15.33%
注塑机 40 932.82 456.42 476.40 51.07%
三坐标 8 465.31 183.13 282.18 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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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机、压力机自动化
13 7,528.50 466.21 7,062.29 93.81%
生产线
合计 414 19,228.03 7,643.15 11,584.88 -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使用情况良好。

(二)房产情况

1、自有房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拥有的房地产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书号
号 (㎡)
1 发行人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1 号房 413.14

2 发行人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2 号房 3,690.48

3 发行人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3 号房 6,308.45

4 发行人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4 号房 苏(2017)昆山 19.03
市不动产权第
5 发行人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5 号房 0164699 号 53.66

6 发行人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6 号房 24,706.10

7 发行人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7 号房 15,544.97

8 发行人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8 号房 468.61
渝(2019)长寿
9 重庆博俊 长寿区化中二路 7 号 区不动产权第 39,676.44
001275409 号
渝(2019)长寿
10 重庆博俊 长寿区化中二路 7 号 区不动产权第 20,667.4
001276144 号
渝(2019)长寿
11 重庆博俊 长寿区化中二路 7 号 区不动产权第 20.68
001276279 号
渝(2019)长寿
12 重庆博俊 长寿区化中二路 7 号 区不动产权第 107
001276416 号
渝(2019)长寿
13 重庆博俊 长寿区化中二路 7 号 区不动产权第 1,983.07
001276512 号
渝(2019)长寿
14 重庆博俊 长寿区化中二路 7 号 区不动产权第 115.5
001276656 号

发行人自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均拥有产权证明,权属不存在瑕疵。发行人
以位于昆山开发区的 8 套房屋设定抵押进行借款,抵押情况参见“第六节 业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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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之“六、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之“(三)主要无形资产”之“1、土地使
用权”。

2、租赁房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的租赁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
编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所在地 租赁期限
(㎡)
上海淞南经济 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 2816 2019 年 2 月 29 日至
1 发行人 20.00
发展有限公司 号 1 幢 1 层 K013 室 2021 年 2 月 28 日


(三)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以及商标,均未许可他人使用。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 面积
坐落 证书号 取得方式 使用期限
权人 (㎡)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苏(2017)昆山市不动产 至2062年4
发行人 45,136.00 出让
88号 权第0164699号 月23日

长寿区化中二路7 渝(2019)长寿区不动产 至2067年6
重庆博俊 出让
号 权第001275409号 月29日

长寿区化中二路7 渝(2019)长寿区不动产 至2067年6
重庆博俊 出让
号 权第001276144号 月29日

长寿区化中二路7 渝(2019)长寿区不动产 至2067年6
重庆博俊 共有宗地面 出让
号 权第001276279号 月29日
积78,355.41
长寿区化中二路7 渝(2019)长寿区不动产 至2067年6
重庆博俊 出让
号 权第001276416号 月29日

长寿区化中二路7 渝(2019)长寿区不动产 至2067年6
重庆博俊 出让
号 权第001276512号 月29日

重庆博俊 长寿区化中二路7 渝(2019)长寿区不动产 出让 至2067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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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权第001276656号 月29日

成都经开区拓展区 川(2019)龙泉驿区不动
2067年11月
成都博俊 3线以西、拓展区4 产权第0088496号 66,666.67 出让
13日
线以北


发行人及成都博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1)发行人以国有土地使
用权(原权利证书编号:昆国用(2014)第 DWB186 号,现权利证书编号:苏(2017)
昆山市不动产权第 0164699 号)作为抵押,与交通银行昆山分行签订《最高额抵
押合同》,抵押担保金额最高为 1,061.00 万元,期限为 2013 年 3 月 26 日至 2017
年 9 月 21 日;(2)发行人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原权利证书编号:昆国用(2014)
第 DWB186 号,现权利证书编号:苏(2017)昆山市不动产权第 0164699 号)以
及 8 套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与交通银行昆山分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担保金
额最高为 11,109.57 万元,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
2020 年 5 月 8 日,成都博俊以“川(2019)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 0088496 号”国
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与浦发银行昆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担
保金额最高为 5,000 万元。

2、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专利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取得方式


1 异形小冲孔冲头防拉断冲孔模具 发明 2013103417445 博俊科技 2013年8月7日 自主申请

厚钢板局部精冲齿形产品用冲压
2 发明 2013103420518 博俊科技 2013年8月7日 自主申请
连续模

3 折负角一次成型的冲压模具 发明 2013103420908 博俊科技 2013年8月7日 自主申请

4 小孔冲头防折断冲孔模具 发明 2013103421474 博俊科技 2013年8月7日 自主申请

5 翻孔铆合一次性成型的冲压模具 发明 2013103425422 博俊科技 2013年8月7日 自主申请

不锈钢厚板翻孔用无开裂冲压模
6 发明 2013103418486 博俊科技 2013年8月7日 自主申请


7 冲孔翻孔一次性成型的冲压模具 发明 2013103420382 博俊科技 2013年8月7日 自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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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汽车转向柱激光自动化焊接设备 发明 2016104545073 博俊科技 2016年6月21日 自主申请

9 汽车转向柱激光自动化焊接工装 发明 2016104522620 博俊科技 2016年6月21日 自主申请

10 汽车转向柱激光自动化焊接夹具 发明 2016104475530 博俊科技 2016年6月21日 自主申请

翻孔壁厚大于原材料厚度的成型
11 发明 2017104471746 博俊科技 2017年6月14日 自主申请
工艺

12 大型冲压模架的分段式加工结构 实用新型 2013204818250 博俊科技 2013年8月7日 自主申请

汽车转向柱焊接用冲压件检测治
13 实用新型 2016206085582 博俊科技 2016年6月21日 自主申请


14 汽车零件攻丝用防错控制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0359127 博俊科技 2016年1月15日 自主申请

15 汽车天窗导轨机械手传送模 实用新型 2016200304158 博俊科技 2016年1月13日 自主申请

16 折弯后打凸包用双动滑块模具 实用新型 2016201095747 博俊科技 2016年2月3日 自主申请

17 冲压模具冲小孔防漏冲检测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0064849X 博俊科技 2016年1月22日 自主申请

天窗机械组零件防错及防漏组装
18 实用新型 2017206892745 博俊科技 2017年6月14日 自主申请
工装

2017年11月23
19 汽车雷达支架的装配线 实用新型 2017215804211 博俊科技 自主申请


2017年11月23
20 一种汽车雷达支架的装配工装 实用新型 2017215804226 博俊科技 自主申请


21 连续模连切带折结构 实用新型 2017206890222 博俊科技 2017年6月14日 自主申请

汽车托盘全自动焊接用的取料机
22 实用新型 2018212596014 博俊科技 2018年8月6日 自主申请
械手

汽车托盘焊接用的全自动双点焊
23 实用新型 2018212596029 博俊科技 2018年8月6日 自主申请


汽车托盘全自动焊接用的定位装
24 实用新型 2018215596033 博俊科技 2018年8月6日 自主申请


25 雷达支架装配设备 实用新型 2019204067422 博俊科技 2019年3月28日 自主申请
中部涨型管冲孔废料下落控制机
26 实用新型 2019203985639 博俊科技 2019年3月27日 自主申请

冲压模具侧冲孔废料下落控制机
27 实用新型 2019203068837 博俊科技 2019年3月12日 自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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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冲压零件冲裁废料下落检测装置 实用新型 201920280811X 博俊科技 2019年3月6日 自主申请
冲压零件翻孔同步倒角的冲压模
29 实用新型 2019202808162 博俊科技 2019年3月6日 自主申请

30 冲压件嵌件注塑模具 实用新型 2019205119316 博俊科技 2019年4月16日 自主申请
汽车天窗机械组漏装防错铆接治
31 实用新型 2019205125035 博俊科技 2019年4月16日 自主申请

32 门锁支架自动下料铆接设备 实用新型 201920406265X 博俊科技 2019年3月28日 自主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
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注册商标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拥有的中国境内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号 有效期

2017 年 9 月 7 日至 2027
发行人 第9类 15218986
年9月6日

2017 年 1 月 21 日至
发行人 第7类 15218594
2027 年 1 月 20 日

2016 年 9 月 21 日至
发行人 第 12 类 15219182
2026 年 9 月 20 日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发行人 第6类 15218376
2026 年 1 月 27 日

2015 年 10 月 14 日至
发行人 第 40 类 15219206
2025 年 10 月 13 日

4、非专利技术

公司拥有的非专利技术参见本节“七、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情况”之
“(一)核心技术”。

(四)特许经营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六、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情况

(一)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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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心技术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经过
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一定的核心技术。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1)设计开发技术

①模具数控加工技术

在模具制造行业中,由于公司较早开展数控加工业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
验。公司较早地掌握了数控高速切削加工技术,针对模具的加工特点,确定高速
加工工艺方案和数控编程参数,与传统方式相比,提升加工效率,同时模具加工
精度也得到了极大提高,整体提升了公司的模具制造水平,缩短了模具加工的周
期。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②模具有限元分析技术

有限元数值模拟技术可以很直观地判断金属流动过程的应力、应变、模具受
力、模具失效等可能出现的缺陷情形。这些重要信息的获得对模具结构的合理性,
模具的选材、热处理及成形工艺方案的最终确定有着重要的参考依据。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③大型冲压模架的分段式加工技术

大型冲压模架加工困难,通常需要用较大的加工中心,而且搬运困难,需要
大吨位的叉车或者航车。为解决以上难题,公司研发了大型冲压模架的分段式加
工技术,把大型冲压模架分成几段加工,再用专用连接器把每段模具精密连接起
来,解决了加工困难和搬运困难等难题,适用于一般的加工中心,不再局限于大
型的加工中心。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④逆向工程(REP)技术

由于部分用户无法提供数学模型,只能提供样件作为测量依据,公司能够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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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运用逆向工程技术,通过三座标测量仪的连续激光扫描,以获取样件点位的精
准数据,加大检测定点范畴,再经过逆向工程技术进行造型,得到样件的数学模
型,以此作为测量依据。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⑤CAE 成型分析技术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在国外已广泛应用于模具冲压成型分析中,特别是
美国和欧洲模具制造企业,CAE 成型分析技术已成为必备手段。目前在国内 CAE
成型分析技术正处于普及应用阶段。CAE 成型分析技术是模具行业的核心技术。
公司较早开始将 CAE 技术应用于模具成型分析中,并培养了一批熟练掌握 CAE
技术的冲压成型分析技术人员。目前公司已在所有项目中应用 CAE 技术进行成
型分析,对产品成形过程进行计算机仿真,以预测某一工艺方案成形的可能性和
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改变参数进行反复试算仿真,最终保证模拟出
合格的零件,由此有效减少了模具制造的风险,缩短了模具的调试周期,提高了
产品质量。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⑥模具三维设计技术

三维设计是 CAD 技术应用的高级阶段,它与二维设计相比具有很多优点,
使得产品在设计阶段的修改工作变得容易,同时也使得并行工程成为可能。用计
算机进行三维设计形象、直观,设计结构的合理性让人一目了然。在二维设计中,
对复杂的空间问题只能靠断面图,一旦经验不足,考虑不周,空间干涉就在所难
免。三维设计最直接的好处就是非常直观方便地进行干涉检查,甚至可以作运动
干涉分析。目前国外模具制造企业已广泛应用三维设计技术,而国内模具制造企
业主要还处于二维设计阶段。本公司从 2013 年开始进行模具三维设计的试点、自
行开发了模具三维设计信息管理辅助软件以及制定了三维设计的部分标准,提高
了模具三维设计的效率,实现了三维数据的生产现场传递和解释。模具三维设计
技术的应用提高了本公司的模具制造水平。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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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运动仿真技术

现在国内汽车生产开始采用自动化生产线,整个生产过程中无法进行人工调
整,这就需要在模具设计的时候充分考虑模具与压机、机械手所有相关运动与参
数,保证整个过程顺利无误,没有任何干涉。为了紧跟国际先进技术,保持本公
司在国内的技术领先,同时适应国内外客户高层次的需求,公司在参考和借鉴了
大量经验和技术的基础上,实现了在模具设计阶段进行运动仿真模拟,为模具设
计提供必要设计参数,避免干涉出现,保证模具产品的最终合格交付。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⑧镶块超硬加工技术

镶块是构成模具的零件之一。传统的镶块加工工艺在解决零件的热处理变形
时,工艺繁琐,加工周期长,工人劳动强度大。公司自主研发成功镶块超硬加工
工艺后,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和操作难度,简化了工艺流程,缩短了制造周期,
在解决了零件热处理变形问题的同时又方便了生产组织。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2)先进的制造技术

①翻孔铆合一次性成型冲压技术

翻孔铆合一次性成型是指两个产品翻边铆接时,将其中一个产品的翻孔工艺
省去,在铆接的时候,运用翻孔铆合一次性成型冲压技术,实现翻孔和铆接一步
完成。普通翻边铆接,指一个产品有翻边孔,另一个产品有孔,把孔套在翻边孔
上,然后翻边孔外翻,使两个产品铆接在一起。运用翻孔铆合一次性成型冲压技
术,能够有效减少工序,节省资源,提高生产效率。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②异形小冲孔冲头防拉断冲孔技术

异形小冲孔冲头由于本身强度较低,容易损坏,寿命极低,生产过程中频繁
更换会影响生产效率,加大生产成本。因而,如何增加冲头强度一直是冲压行业
的技术难题。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验,研发出了异形小冲孔冲头防拉断冲孔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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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这种技术,极大的提高了冲头的寿命,有效的减少了冲头拉断损坏的频率,
提高生产效率。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③激光焊接技术

传统的焊接工艺已不能满足产品品质需求,公司为满足整车厂在安全性能、
轻量化和产品性能上有关汽车转向、座椅等系列产品的苛刻要求,公司使用激光
焊接工艺;公司通过自主/合作研发自动化焊接工装的设计技术、自动化集成激光
焊接工作站工序的整体布局设计技术、激光焊接工作站的焊中检测系统技术。自
动化生产和自动化检测综合应用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提高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④机器人自动化焊接应用技术

机器人自动化焊接既是公司装备自动化能力提升的集中表现,也是公司车身
零部件总成技术的集中体现。近年来,公司在机器人自动化焊接应用技术的研究
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已经熟悉和掌握了弧焊机器人、点焊机器人的核心应用技
术。并已将机器人的自动化焊接应用于柔性生产线,有效解决了多品种、多车型
混流共线生产的技术难题,给生产带来了更多的灵活性。

该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⑤嵌件注塑技术

随着模具注塑技术的不断发展,客户对产品结构的要求呈现多样性,越来越
多的冲压嵌件(金属、塑胶等)在注塑时预先装入模具,通过注塑技术将熔融的
塑料与冲压件结合固化进行一次性成型。目标客户的业务很多产品需要嵌件注塑,
公司在嵌件注塑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经验,具备生产注塑件的条件和技术能力。该
项技术有利于节约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产品整体性能。

发行人上述核心技术均已取得相应的专利证书,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2、核心技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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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心技术来源主要为发行人在多年经营生产中取得,是公司主要技术
人员在其受教育和工作阶段,通过自身学习和工作积累而成,属于原始创新。

3、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自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20,760.37 52,187.93 47,604.02 43,944.75

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19,936.62 49,917.07 45,794.94 42,794.26

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营
96.03% 95.65% 96.20% 97.38%
业收入的比例


(二)研发情况

1、正在研发的项目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正在研发或已完成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目前所处阶段

1 连续模一步下料拉伸冲孔工艺的研发 前期技术开发

2 同一步Z型折弯和90度折弯工艺的研发 前期技术开发

3 拉伸镦高度一体结构的研发 试验阶段

4 拉延模外定位实用性的研发 设计研发阶段

5 转向系统点焊柔性定位工装的研发 设计研发阶段

6 MQB焊接支架第二条线国产化项目的研发 设计研发阶段

7 斜度落料的研发 设计研发阶段

8 嵌件注塑模补偿钢板厚度公差的结构的研发 试验阶段

9 嵌件注塑预防漏装的防错结构的研发 前期技术开发

10 铆接件铆钉位置快速检验检具的研发 前期技术开发

11 激光切割定位工装的研发 前期技术开发

12 夹具快速切换定位机构的研发 前期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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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多工位冲床模具控制装置的研发 前期技术开发


2、研发费用的情况

研发投入主要为项目的开发、调研、技术人员开支等费用。公司报告期内研
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研发费用 8,335,929.95 19,849,029.71 18,409,225.68 15,261,330.19

营业收入 207,603,735.24 521,879,336.87 476,040,189.23 439,447,485.68

占比 4.02% 3.80% 3.87% 3.47%

(三)核心技术人员

1、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李文信、李文轩和宋国民。李文信的简历参见“第五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
情况”之“(一)董事”。李文轩和宋国民的简历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四)核心
技术人员”。

2019 年 8 月,原核心技术人员徐磊因个人原因辞职。最近两年,公司的核心
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

2、研发及技术人员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技术人员 117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4.25%。

3、激励措施

为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公司也采取了多种激励措施,主要包括:对
表现突出的技术人员进行职级升迁、根据个人表现给予技术人员绩效奖金等物质
奖励、引入核心员工持股。

为实现对核心员工的长期激励,保持核心员工稳定性,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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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核心员工持股的激励方式,公司核心员工可以享有公司成长带来的资本收益。

(四)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与安排

1、强化人才培养制度,加强研发团队建设

公司建立了创新激励制度,将研发任务、成果、投入与员工及其所在部门的
业绩考核、薪酬奖励、职位晋升相挂钩,有效地激励了技术研发人员的自主创新
行为。

2、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保证创新机制的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 1,526.13 万元、1,840.92 万元、1,984.90
万元和 833.59 万元,逐年稳步增长。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继续加大
研发投入力度,为公司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的物质基础。


七、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部分产品出口外,公司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开展经营活动,未拥有境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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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缺陷及改进情况

自 2013 年 3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公司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
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7 日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
监事。此后,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健全了《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享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等事项的权利。

自 2017 年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召开了 16 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以
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上述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出席股东人数、表决结果、
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

(三)董事会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2014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
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此后,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健全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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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规范,具体情况如下:自 2017 年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22
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
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任期 3 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违反
《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4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
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此后,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健全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
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监事会运作规
范,具体情况如下:自 2017 年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监
事会会议,全体监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
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监事 1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
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监事等人员违反
《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
规的规定,本公司通过《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
和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
诚信与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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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16 年 12 月,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叶建芳、钱大治、
朱西产为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钱建伟、钱大治、朱西产为独立董事。钱建伟因个人原因辞职,2018 年 12 月,
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秉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
事中李秉成为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共有 3 名独立董事,占董
事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
关重大事项,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发
行人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公司聘任了董事会秘书,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协
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制定并完善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
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
密工作;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2)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
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建立健全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积极推动公
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3)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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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机制。

(4)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办理
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
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5)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
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6)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7)应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
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
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8)应履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董事会秘书制度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开展工作,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按照《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会议记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均按
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认真地
履行了相关职责。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等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
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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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审计委员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成员为:
李秉成(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李文信(董事)、钱大治(独立董事)。其中,
李秉成为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

自 2017 年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10 次会议,会议
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规定。

2、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
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
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
施进行跟踪检查;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本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成员为:
伍亚林(董事长)、金秀铭(董事)、朱西产(独立董事)。其中,伍亚林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自 2017 年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会议召
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

3、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
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任或聘任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人
选;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在总
经理聘期届满时,向董事会提出新聘总经理候选人的建议;对董事、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在必要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换董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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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授权的
其他事宜。

本届提名委员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成员为:
朱西产(独立董事)、李秉成(独立董事)、伍丹丹(董事)。其中,朱西产为召集
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自 2017 年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会议召
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
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
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
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
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本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成员为:
钱大治(独立董事)、朱西产(独立董事)、伍丹丹(董事)。其中,钱大治为召集
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

自 2017 年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等情况。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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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四、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现行
管理的发展需要,公司的各项控制制度在营运的各个环节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在
重大投资、信息披露、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作用。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进行,促进了公
司战略发展的实施,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利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与公司财
务报表相关的制度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内部管理控制需要,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容诚所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116 号),
认为:“博俊科技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环保处罚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违规情况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昆环(开)告(2018)第 9 号),
发行人 2 号厂房西北侧振动研磨工段将研磨废水通过车间北侧沟渠排放至车间西
侧污水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渗井、渗
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
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拟对发行人处罚款人民币
40 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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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昆环罚(2018)第 264 号),昆山市环保局行政
处罚审议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根据昆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
准适用办法》(昆环(2012)153 号)对发行人酌情减少处罚系数,最终责令发行
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2 万元整。

2、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违反该条规定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
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
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根据《昆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第六条的规
定,行政执法相对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减少系数,从轻处罚:

(1)被处罚单位事后立即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害后果的,系数最高减
0.5;

(2)被处罚单位三年内未受到环境方面行政处罚、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后
果的,系数最高减0.2;

(3)被处罚单位规模确实较小、对环境影响较轻,系数最高减0.3;同时兼
有一种以上减轻处罚情形的,累计计算,但减轻的系数累计不得超过0.5。

3、保荐机构及律师意见

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发行人被处
以32万元的罚款处于前述1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区间,金额属于较轻的处罚范
围;处罚方式为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而非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
等处罚,处罚方式为较轻级别,亦未发生从重处罚的情况。

根据《昆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发行人属于
减轻处罚系数、从轻处罚的情形。

受到处罚后,发行人拆除了研磨工序的相关设备,并将该工序进行外协加
工,从而彻底消除了工业废水排放的隐患,未来不存在发生类似事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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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2018年11月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俊工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的证明》: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通过车间外
污水排放口排放工业废水的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社会危害,不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

根据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于2020年4月出具
情况说明的批复:发行人上述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不属于环境重大违法行
为,至今未因环保问题受到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重大环保处罚。

综上,发行人前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
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自成立至今,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违法、
违规的情况。


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
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生产过程中所
产生的边角料销售回款的情况,详细情况参见“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
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出具了《避免资金占用承诺函》,承诺:
(1)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除博俊科技及其子公司外),今后不会以任何
理由、任何形式占用博俊科技及其子公司资金。(2)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博俊科技的独立性,绝不损
害博俊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3)本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除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博俊科技
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博俊科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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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除实际控制人占用边角料回款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
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目前,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
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已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场所和必要设备、设施,同时具有与经营
有关的品牌、商标、专有技术及技术服务系统、研发系统,具备独立的采购和市
场营销系统。

公司设立和历次增资时,各股东均已足额缴纳出资款。公司资产权属清晰、
完整,不存在对股东及其他机构依赖的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
和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支配公司资
产、资金或者越权干预公司对其资产的经营管理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股东单位完
全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受其他机构或个人干预的情形。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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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福利费支出与股东或股东
单位严格分离;公司建立了员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在劳
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上完全独立。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
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
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截至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
义务。

4、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
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
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公司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
与关联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的机构设置均独立于其他关
联企业,也未发生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干预发行人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
况。

5、业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是为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
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研发、采购、服务和销售体系,
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依赖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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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存在核心技术依赖于他方专利、专有技术的情形,
也不存在依赖他方核心设备进行业务经营的情形,具备独立从事业务的能力。

6、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
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
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
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7、其他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
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
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博俊科技是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专业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
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伍亚林,实际控制人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伍亚林、伍
阿凤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 94.20%的股份,且伍亚林在发行人处任董事
长。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博俊部件、中胜投资、
富智投资、嘉恒投资。

博俊部件已于 2018 年 9 月注销;富智投资为发行人股东,主要从事实业投
资;嘉恒投资为发行人股东,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中胜投资主要从事实业
投资。因此,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均不从事与发行人相
同、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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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及实际控制人伍阿凤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 不
包括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同)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
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
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
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
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
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
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在同等条件下赋予股份公司该等投资机会或其
他商业机会;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
围,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业务产生竞争,本人
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的方式、
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
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理可行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九、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伍亚林,实际控制人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具体情况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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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1、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与他人共同控制
中胜投资,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共同控制富智投资和嘉恒投资。具体情况参见“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2、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对公司实施控制的自然人股东伍亚林、伍阿凤夫
妇外,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还有富智投资、嘉恒投资。持股情况见
下表: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富智投资 持有公司 25.80%的股份

嘉恒投资 持有公司 12.29%的股份

富智投资、嘉恒投资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四)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有 3 家全资子公司,即重庆博俊、成都博俊
和西安博俊,没有参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 1 家子公司昆山博俊,
已于 2020 年 2 月注销。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五、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五)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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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伍亚林、伍阿凤。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伍亚林、伍丹丹、金秀铭、李文信、李
秉成、钱大治、朱西产、蔡燕清、侯琰春、姚金阳、李晶,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相关内容。报告期内,其他曾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为徐青岚、叶建芳、钱建伟。

(六)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企业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此之外,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如下: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伍万荣(伍阿凤父亲)控制的企业(伍万荣已去世,该企业
上海启贯建材经营部
目前已无实际经营,正在办理继承手续)

伍庆忠(伍亚林姐姐的儿子)及伍春梅(伍阿凤的妹妹)控
上海万行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上海轶展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 伍庆忠(伍亚林姐姐的儿子)及伍进财(伍阿凤的弟弟)控
司 制的企业

监事蔡燕清配偶费清于 2020 年 2 月前持股 70%并担任执行
上海安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蔡燕清持股 30%并担任监事

昆山胜记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姚金阳于 2020 年 4 月前持股 80%

昆山宝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姚金阳配偶梁志勇持股 5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钱大治父亲钱午亭担任董事

常州市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钱大治父亲钱午亭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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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关系

江苏易行车业有限公司 朱西产担任董事

上海拜丝特汽车技术服务有限
朱西产持股 45%,朱西产的女儿朱可欣担任执行董事
公司

易觉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朱西产的女儿朱可欣持股 35%并担任执行董事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联自然人担任独立
董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再认定为关联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关联方外,不存在关联自然人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十、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简要汇总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是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持续
经常性关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发行人向其支付薪酬 是
联交易 员
博俊部件、博俊模具、伍亚
林、伍阿凤、富智投资、嘉恒 向发行人提供借款担保 是
投资
偶发性关
博俊部件 向发行人出售车辆 否
联交易
伍亚林 占用边角料回款 否

博俊部件 代收货款 否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联自然人担任独立
董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再认定为关联方,因此,发行人与曾经认定的关联方苏州银行(原
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存在借贷等交易不再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外,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支付报酬的具体情况
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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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合同名 担保
序号 担保人 债务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到期日
称 方式
最高额保证
发行人自 2013 年 3 月 26 日 主合同项下
合 同
博 俊 部 交通银行 至 2017 年 9 月 21 日签订的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1 ( 391010201 发行人
件 昆山分行 最高额为 4,400 万元的授信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3AM0000340
业务合同 起两年
0)
最高额保证
发行人自 2013 年 3 月 26 日 主合同项下
合 同
博 俊 模 交通银行 至 2017 年 9 月 21 日签订的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2 ( 391010201 发行人
具 昆山分行 最高额为 4,400 万元的授信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3AM0000340
业务合同 起两年
1)
最高额保证
发行人自 2013 年 3 月 26 日 主合同项下
合 同
交通银行 至 2017 年 9 月 21 日签订的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3 ( 391010201 伍亚林 发行人
昆山分行 最高额为 4,400 万元的授信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3AM0000340
业务合同 起两年
2)
企业最高额
抵押、保证借 发行人自 2014 年 5 月 5 日
主合同项下
款合同(苏州 至 2017 年 5 月 5 日在债权
伍亚林、 苏州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4 银 行 字 发行人 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
伍阿凤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20143205830 形成的最高额度 800 万元的
起两年
01 第 000151 债务
号)
博 俊 部 苏 银 授 字 320583001-2015
苏银高保字 主合同项下
件、博俊 第 625004 号综合授信额度
( 320583001 苏州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5 模具、伍 发行人 合同及其项下具体授信业
-2015 ) 第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亚林、伍 务合同所形成的最高额为
(625003)号 起两年
阿凤 4,400 万元债务
苏 银 授 字 320583001-2015
苏银高保字 主合同项下
富 智 投 第 625004 号综合授信额度
( 320583001 苏州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6 资、嘉恒 发行人 合同及其项下具体授信业
-2016 ) 第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投资 务合同所形成的最高额为
(625006)号 起两年
4,400 万元债务
主合同项下
保 证 合 同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伍亚林、 交通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7 ( C1601GR3 发行人 (Z1601LN15672079)项下
伍阿凤 昆山分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251213) 形成的债务
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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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名 担保
序号 担保人 债务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到期日
称 方式
发行人自 2017 年 1 月 13 日
最高额保证 主合同项下
至 2018 年 1 月 13 日在债权
合同(2017 苏 中信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8 伍亚林 发行人 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
银最保字第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形成的最高额度 3,600 万元
ks003 号) 起两年
的债务
发行人自 2017 年 1 月 13 日
最高额保证 主合同项下
至 2018 年 1 月 13 日在债权
合同(2017 苏 中信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9 伍阿凤 发行人 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
银最保字第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形成的最高额度 3,600 万元
ks004 号) 起两年
的债务
发行人自 2016 年 3 月 30 日 主合同项下
保 证 合 同
伍亚林、 交通银行 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债权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10 ( C160330G 发行人
伍阿凤 昆山分行 人签订的最高额为 7,000 万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R3254883)
元的授信业务合同 起两年
发行人自 2017 年 4 月 12 日
主合同项下
保 证 合 同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债
伍亚林、 交通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11 ( C170411G 发行人 权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
伍阿凤 昆山分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R3919177) 务形成的最高额度 2 亿元的
起两年
授信业务合同
最高额保证
发行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
合同(苏银高 主合同项下
至 2018 年 2 月 20 日在债权
保 字 伍亚林、 苏州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12 发行人 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
320583001- 伍阿凤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形成的最高额度 5,000 万元
2017 第 起两年
的债务
625004 号)
主合同项下
保 证 合 同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编
交通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13 ( C1507GR3 伍亚林 发行人 号: Z1507BA15648197)项
昆山分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910467) 下债务
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
保 证 合 同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
伍亚林、 交通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14 ( C1507GR3 发行人 (Z1507BA15635148)项下
伍阿凤 昆山分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9122107) 债务
起两年
最高额保证
发行人自 2018 年 3 月 5 日
合同(苏银高 主合同项下
至 2019 年 3 月 5 日在债权
保 字 伍亚林、 苏州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15 发行人 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
320583001- 伍阿凤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形成的最高额度 5,000 万元
2018 第 起两年
的债务
6250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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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名 担保
序号 担保人 债务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到期日
称 方式
发行人自 2018 年 7 月 16 日
最高额保证 主合同项下
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在债权
合同(2018 苏 中信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16 伍阿凤 发行人 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
银最保字第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形成的最高额度 6,000 万元
ks010 号) 起两年
的债务
发行人自 2018 年 7 月 16 日
最高额保证 主合同项下
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在债权
合同(2018 苏 中信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17 伍亚林 发行人 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
银最保字第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形成的最高额度 6,000 万元
ks009 号) 起两年
的债务
保 证 函 编号为 2018PAZL0100881- 主合同项下
平安国际
( 2018PAZL 伍亚林、 ZL-01 的《融资租赁合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18 重庆博俊 融资租赁
0100881- 伍阿凤 及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文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有限公司
BZH-01) 件项下全部义务 起两年
保证合同(苏
编号为苏州租赁(2018)直 主合同项下
州 租 赁 苏州金融
字第 1820027 号的《融资租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19 (2018)保字 伍亚林 重庆博俊 租赁股份
赁合同》下的租赁本金总额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第 1820027- 有限公司
1,417.5 万元 起两年
01 号)
保证合同(苏
编号为苏州租赁(2018)直 主合同项下
州 租 赁 苏州金融
字第 1820027 号的《融资租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20 (2018)保字 伍阿凤 重庆博俊 租赁股份
赁合同》下的租赁本金总额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第 1820027- 有限公司
1,417.5 万元 起两年
02 号)
最高额保证 发行人自 2019 年 5 月 7 日
主合同项下
合同(2019 至 2020 年 5 月 7 日在债权
中信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21 苏银最保字 伍亚林 发行人 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第 KS032 形成的最高额度 9,600 万元
起三年
号) 的债务
最高额保证 发行人自 2019 年 5 月 7 日
主合同项下
合同(2019 至 2020 年 5 月 7 日在债权
中信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22 苏银最保字 伍阿凤 发行人 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第 KS033 形成的最高额度 9,600 万元
起三年
号) 的债务
最高额保证
合 同 发行人自 2019 年 4 月 1 日
主合同项下
( 07500KB2 至 2024 年 4 月 1 日在债权
宁波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23 0198744 ) 及 伍亚林 发行人 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
苏州分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最高额保证 形成的最高额度 3,000 万元
起两年
合同附属条 的债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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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名 担保
序号 担保人 债务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到期日
称 方式
最高额保证
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 10 日
合同(苏银高 主合同项下
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债权
保 字 伍亚林、 苏州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24 发行人 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
320583001- 伍阿凤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形成的最高额度 5,000 万元
2019 第 起两年
的债务
625001 号)
保证合同(苏 编 号 为 苏 银 固 贷 字
伍亚林、 主合同项下
银 保 字 320583001-2019 第 625001
伍阿凤、 苏州银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25 320583001- 重庆博俊 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博 俊 科 昆山支行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2019 第 下贷款总额 5,000 万元的债
技 起两年
625001 号) 务
编号为 FEHPT19D03BFRR- 主合同项下
远东宏信
L-01 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26 保证函 伍亚林 发行人 融资租赁
及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文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有限公司
件项下全部义务 起两年
编号为 FEHPT19D03BFRR- 主合同项下
远东宏信
L-01 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27 保证函 伍阿凤 发行人 融资租赁
及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文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有限公司
件项下全部义务 起两年
编号为 FEHPT19D038AUP- 主合同项下
远东宏信
L-01 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28 保证函 伍亚林 发行人 融资租赁
及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文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有限公司
件项下全部义务 起两年
编号为 FEHPT19D038AUP- 主合同项下
远东宏信
L-01 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29 保证函 伍阿凤 发行人 融资租赁
及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文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有限公司
件项下全部义务 起两年
编号为 IFELC19D03Z5B5- 主合同项下
远东国际
L-01 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30 保证函 伍亚林 发行人 融资租赁
及其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有限公司
文件项下全部义务 起两年
编号为 IFELC19D03Z5B5- 主合同项下
远东国际
L-01 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31 保证函 伍阿凤 发行人 融资租赁
及其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有限公司
文件项下全部义务 起两年
最高额保证 发行人自 2020 年 05 月 08 主合同项下
上海浦东
合 同 伍亚林、 日至 2023 年 05 月 08 日签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32 发行人 发展银行
(ZB8907202 伍阿凤 订的最高额为 1 亿元的授信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昆山支行
000000012) 业务合同 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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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名 担保
序号 担保人 债务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到期日
称 方式
最高额保证 中信银行 发行人自 2020 年 06 月 24 主合同项下
合同(2020 苏 股份有限 日至 2021 年 06 月 24 日签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33 伍亚林 发行人
银最保字第 公司苏州 订的最高额为 9,600 万元的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KS092 号) 分行 授信业务合同 起三年
最高额保证 中信银行 发行人自 2020 年 06 月 24 主合同项下
合同(2020 苏 股份有限 日至 2021 年 06 月 24 日签 连带责 债务履行期
34 伍阿凤 发行人
银最保字第 公司苏州 订的最高额为 9,600 万元的 任担保 限届满之日
KS093 号) 分行 授信业务合同 起三年
流动资金贷
宁波银行
款合同补充 编 号 为 07500LK209L9621
股份有限 连带责
35 协 议 伍亚林 发行人 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 -
公司苏州 任担保
( 07500LK2 下贷款
分行
09L9621)

2、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博俊部件 车辆 - - - 330,000.00


2017 年,博俊科技向博俊部件采购车辆 330,000.00 元,主要是为了减少博俊
科技向博俊部件租赁车辆的持续性关联租赁。车辆转让的交易价格以上海二手车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二手车评估报告书》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2)伍亚林占用发行人边角料的情况

①伍亚林占用发行人边角料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存在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占用发行人边角料回款资金的情形。2017
年 1-5 月,伍亚林占用发行人销售边角料款 420.95 万元。截至 2017 年末,伍亚
林已归还上述款项并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了资金占用费。

实际控制人存在占用公司边角料款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实际控制人合规意识有
所缺乏,对相关事项重视不足。随着上市准备工作的推进,并经中介机构辅导,
实际控制人深刻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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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杜绝同类事项的发生。

实际控制人占用的边角料销售款主要用于个人家庭生活支出、支付员工工资
和相关费用等。其中,2017 年 1-5 月,占用的边角料销售款用于支付员工工资以
及相关费用的金额为 43.29 万元。上述支付员工工资和相关费用的情形涉及为发
行人代垫成本费用,发行人已将上述代垫的成本费用计入各期的成本或期间费用。

②发行人边角料销售、收款的途径、模式及流程,主要销售对象

2017 年 1-5 月,发行人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账户收取边角料销售款的
情形,收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发行人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健全了边角料销售和回
款的内控制度。整改完成后,发行人边角料销售款均是由客户对公账户直接支付
给发行人的对公账户,不存在现金收款或通过其他第三方收款的情形。

发行人与客户签订《废料回收合同》,约定交易流程相关事项。实际出售废料
时,发行人参照“富宝资讯”等市场行情与客户协商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由客户
委派车辆进厂装载边角料。发行人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并开具发票。

发行人边角料销售的客户主要为上海泽北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上海生达
物资利用有限公司等。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边角料销售客户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真实、完整、价格公允,不存在边角料销售客户为发行
人利益输送的情形。

(3)博俊部件代收货款的情况

在博俊部件客户转移至博俊科技过程中,由于部分客户未能及时切换付款主
体,导致报告期内存在博俊部件代收货款的情形。2017 年 1-6 月,博俊部件累计
代收 241.29 万元,上述款项已由博俊部件及时转账至本公司。2017 年 7 月以来,
公司不存在由关联方代为收取客户货款的情况。

博俊部件代收货款主要系由于客户未能及时调整付款主体所致,且发行人已
主动协调相关客户进行付款主体的变更。上述代收货款情形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不存在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具有商业合理性。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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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往来款余额如下:

1、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付款 伍春梅 10,259.44 14,785.03 27,140.48 36,880.26

其他应付款 姚金阳 - 3,719.84 - -

其他应付款 伍少奇 - 1,910.92 - -

小计 10,259.44 20,415.79 27,140.48 36,880.26


上述其他应付款余额均为应付报销款。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除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技术人员薪酬外,不存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关联交易。发行人与关联
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车辆、资金拆借,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各关联方,具备面向
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公司将继续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
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信息披露等措施来规
范该等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伍亚林、实际控制人伍亚林、伍阿凤夫妇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本人不会利用对博俊科技的控制地位操纵、指示博俊科技或者博俊科技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博俊科技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
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者从事任何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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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及本人现在及以后控制的下属企业(博俊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下同)将尽量避免与博俊科技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
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及正常的商业交易
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股
份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股份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督促股份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信息披露;
4、自该承诺出具之日起, 本人及本人现在及以后控制的下属企业亦将不会以
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股份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5、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执行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股份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近三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对股份公司 2016 年
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追认及审议。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亦
已就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近三年内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当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
节公司利润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
原关联方 与发行人的原关联关系 变为非关联方的原因
后续交易
博俊部件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已注销 否

博俊模具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已注销 否

昆山博俊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已注销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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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
原关联方 与发行人的原关联关系 变为非关联方的原因
后续交易
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为发行人股东,伍亚
伍亚林不再担任中民金服董
中民金服 林曾于 2015 年 11 月至 否

2017 年 12 月担任中民金服

的董事

徐青岚 高级管理人员 不再于发行人处任职 否

叶建芳 独立董事 不再于发行人处任职 否

钱建伟 独立董事 不再于发行人处任职 否

上海格教企业
独立董事朱西产担任董事的
管理咨询有限 已注销 否
公司
公司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苏州银行为发行人
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不再认定为关联方。


十一、发行人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

为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保护
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内、外部治理结构和各项内控制度,
具体包括:

(一)内部治理结构完善

自 2013 年 3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并在中介机构进场辅导后不断强
化。通过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公司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
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
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7 日召开创立大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过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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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关于审议江苏博俊工业科技
2017 年 2 月 10
1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议案》
《关于审议 2017 年度公司与
2017 年 4 月 27
2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2018 年 5 月 16 关于《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3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日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5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4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日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21 关于对公司近三年所发生的
5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 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17-2019 年全
2020 年 6 月 18
6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出席股东人数、表决结果、召开程序、
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发行人股东大会在关联交
易及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可以有效执行。

2、董事会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召开
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前述规则进行了修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审议过的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关于审议江苏博俊工业科技
2017 年 1 月 26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议案》
《关于审议 2017 年度公司与
2017 年 4 月 7
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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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18 年 4 月 25
3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审议《防止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
议案
2019 年 2 月 13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4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日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5 关于对公司近三年所发生的
5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日 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17-2019 年全
2020 年 6 月 13
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在关联交易及防范关联
方资金占用方面可以有效执行。

3、监事会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前述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报告期内公司监事
会审议过的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2017 年 4 月 7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与关联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日 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5 关于《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日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 年 2 月 13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日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5 关于对公司近三年所发生的
4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日 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13 关于确认公司 2017-2019 年全
5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日 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监事会在关联交易及防范关联
方资金占用方面可以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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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任了董事会秘书,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包括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具体如下:

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会议;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
关联交易事项;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
任。

报告期内,董事会秘书在关联交易及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可以有效履行
职责。

5、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
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沟通;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
审计;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过的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2017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
1
月7日 第一次会议 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8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
2
月 25 日 第一次会议 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 年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
3
月 13 日 第二次会议 易预计的议案
2019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公司近三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
4
月5日 第三次会议 行确认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审议内容等方面符合《公
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在关联
交易及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可以有效执行。

(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实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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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政策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
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均系董事会提名。2016 年 12 月,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叶建芳、钱大治、朱西产为公司独立
董事。2017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钱建伟、钱大
治、朱西产为独立董事。钱建伟因个人原因辞职,2018 年 12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秉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中,李秉成
为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共有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
数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法定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独立性符合法律要求。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认
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
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与三方中介机构
共同要求发行人对经营进行规范,并要求发行人对报告期初曾存在的占用边角料
销售款事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独立董事于 2019 年 3 月对公司 2016-2018 年
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于 2020 年 6 月对 2017-2019 年
所发生的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
关重大事项,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过的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2018 年 4 月 25 关于《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日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 年 2 月 13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日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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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司近三年所发生的
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关
2019 年 3 月 5
3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13 关于确认公司 2017-2019 年全
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日 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发行人在关联交易及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有关
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三)内部规章制度细致到位

1、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发行人成立了内部审计部,依据董事会制定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运作,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审计
工作,并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依据经营规模和特点配置内部审计人员。内部
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会计、经济等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
度。

自内审部门成立以来,内部审计部每季度均出具了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每年度均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年度工作进行计划。

(1)内部审计部主要职责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以下与内部控制有关的主要职责:

①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②对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
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③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
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④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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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审计部主要权限

内部审计部门和内审人员履行职责时可行使以下权限:

①参加公司业务、财务和管理等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议;

②有权要求公司各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按时报送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经营计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等各种财务报
表、统计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开放相关数据信息系统的查询功能;

③检查公司各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种文件、决议、会议记录、合同、审批手续等资料,并根
据需要进行复制、下载、导出、打印等;

④检查公司各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会计资料,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帐簿、凭证、报表,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复
制、下载、导出、打印等;

⑤现场勘察、测量、盘点相关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

⑥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取得相关证
明材料;

⑦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与
效果的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或追究责任的建议;

⑧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⑨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相关审计,并负责对其监督和管
理;

⑩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必需的其他审计活动。

(3)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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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检查和评估。重点关注
以下内容:

①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②是否按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③是否有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
收益,并跟踪监督项目进展情况;

④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控制
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
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存在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

⑤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交易风险控制及信
息披露制度,分析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是否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
范围内开展交易,超过授权范围的交易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构成关联交易的衍
生品交易是否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4)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检查和评估。重点关注
以下内容:

①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

②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是否回避
表决;

③是否签订书面协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是否明确;

④交易标的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
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⑤交易对手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⑥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已按规定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关联交易是否
会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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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5)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
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
工作底稿中。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应遵守有关
档案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
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未发现发行人在关联交易及防范关联方资金占
用方面有关审议事项发生异常情况。

2、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
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1)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占用
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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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⑥要求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

⑦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⑧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应按照
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
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公司不得对导致或可能导致公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自查、上报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
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
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
应措施。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
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
免或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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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在检查货币资
金的内控制度时,应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
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等。

发生异常的,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
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

(2)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投票权、提案权、董事提名
权等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其权利的行使,应确保与公司进行交易的
公平性,不得通过欺诈、虚假陈述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
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其股东权利或者实际控
制能力操纵、指使公司或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下列行为,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①要求公司无偿向自身、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
资产;

②要求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

③要求公司向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
他资产;

④要求公司为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
其他单位或者个入提供担保;

⑤ 要求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

⑥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⑦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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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明确承诺如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
规担保全部解除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
锁定手续。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知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
金、由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办理有关当事人所持
公司股份的锁定手续。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明确承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要求公司违法违
规提供担保。

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
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得通过
下列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

①与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②将公司资金以任何方式存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附属企 业控
制的账户;

③占用公司资金;

④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⑤将公司财务核算体系纳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系统之内,如共用财
务会计核算系统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财务会计核算系统直接查询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

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
出资的,应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明确界定该资产的范围,公司应当对该资产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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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建帐、核算、管理。控股股东不得违规占用、支配公司的资产、资金,不
得干预公司独立的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可以得到有效执
行。

3、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关联交易的一般规定

公司任何一笔关联交易应符合如下规定:

①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签订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②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通过关联交易垄断公司的采购和销售业务
渠道、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③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且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④关联人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在股东大会就该项关联交
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
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⑤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是否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或根据独立董事的要求,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聘请中介机
构就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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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关联人在发生或知悉其将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股
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报告,并应直接递交给公司董事长,或由董事会秘书转交。
报告中应当载明如下内容:

①关联关系的事实、性质和程度或关联交易协议草案;

②表明将就该关联交易回避参加任何讨论和表决。

(2)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成交金额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或者公
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但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
金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
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可以得到有效执行。

(四)发行人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1、发行人已清理了既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且后续未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情况

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7 年底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向发
行人归还占用的边角料销售款,并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息向发行人支付了资金
占用费。此后,发行人未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2、发行人已按各项制度召开会议,且专门委员会及审计部均已开展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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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16 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共召
开了 22 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共召开了 13 次监事会会议,
全体监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10 次会议。

发行人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均按照各项制度进行表决,对于需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的事项,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意见;自发行人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均已正常召开会议且有效运行,其中审计委员会已就
发行人财务报表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发行人内部
审计部已按照规定开展了运作。

3、独立董事、申报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程序有效性出具了确认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确认了发行人编制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在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的组织
架构、对控制的监督等方面完善,在销售和收款的内部控制、货币资金的内控控
制等方面设计完善并运行有效。

发行人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并
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 230Z2116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验证了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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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章的财
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
重要内容。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
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容诚所接受本公司委托,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30Z393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博俊科技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
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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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378,291.61 69,769,230.52 17,816,445.78 32,395,731.62

应收票据 3,804,794.67 22,195,109.80 13,355,058.58 6,391,963.56

应收账款 195,121,814.98 248,725,013.48 193,752,051.09 188,001,261.16

预付款项 14,161,176.54 11,816,185.00 923,930.23 956,102.41

其他应收款 1,763,633.25 2,812,064.88 4,137,472.21 3,100,905.57

存货 186,642,071.89 182,905,356.78 146,997,308.00 97,123,003.45

合同资产 1,844,701.87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337,951.72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5,774,823.12 33,080,140.92 47,264,564.09 3,344,484.08

流动资产合计 475,829,259.65 571,303,101.38 424,246,829.98 331,313,451.8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3,621,023.28 8,958,975.00 8,394,675.00 -

固定资产 353,120,670.69 368,721,890.60 154,613,800.64 165,755,242.09

在建工程 67,395,145.32 62,104,978.94 219,196,575.56 32,369,847.53

无形资产 45,846,228.75 45,749,478.92 45,849,769.06 46,685,385.63

长期待摊费用 40,103,486.06 39,343,516.12 10,247,765.26 12,118,324.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63,955.86 2,633,515.75 2,164,569.25 1,988,972.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511,308.17 28,809,182.85 18,258,521.87 28,387,765.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7,661,818.13 556,321,538.18 458,725,676.64 287,305,538.22

资产总计 1,023,491,077.78 1,127,624,639.56 882,972,506.62 618,618,9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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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1,500,000.00 153,600,000.00 160,000,000.00 108,500,000.00

应付票据 75,892,184.85 114,977,027.73 48,527,047.67 29,575,827.89

应付账款 165,888,691.39 225,863,377.82 167,711,261.07 79,787,919.65

预收款项 - 25,342,706.15 7,716,233.10 5,277,365.10

合同负债 26,759,962.63 - - -

应付职工薪酬 9,170,905.34 11,585,625.26 10,198,985.79 12,812,554.52

应交税费 7,699,642.40 9,686,228.34 8,977,052.23 19,252,619.58

其他应付款 1,399,290.98 1,688,551.87 931,805.04 2,546,667.90
一年内到期的
53,850,228.29 41,277,564.00 25,836,880.11 4,320,000.00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52,160,905.88 584,021,081.17 429,899,265.01 262,072,954.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8,000,000.00 27,024,540.00 - 4,320,000.00

长期应付款 8,297,855.76 29,758,090.87 38,365,830.23 -

递延收益 7,334,776.49 7,701,764.49 838,896.75 1,418,529.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35,098.15 3,214,976.06 1,671,203.9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567,730.40 67,699,371.42 40,875,930.95 5,738,529.00

负债合计 528,728,636.28 651,720,452.59 470,775,195.96 267,811,483.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资本公积 42,711,908.87 42,711,908.87 42,711,908.87 42,711,908.87

盈余公积 36,273,951.60 36,273,951.60 28,662,815.67 21,836,938.21

未分配利润 309,176,581.03 290,318,326.50 234,222,586.12 179,658,659.35
归属于母公司
494,762,441.50 475,904,186.97 412,197,310.66 350,807,506.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4,762,441.50 475,904,186.97 412,197,310.66 350,807,506.43
负债和所有者权
1,023,491,077.78 1,127,624,639.56 882,972,506.62 618,618,990.07
益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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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一:营业收入 207,603,735.24 521,879,336.87 476,040,189.23 439,447,485.68

减:营业成本 150,237,466.13 369,860,254.07 332,969,228.98 306,064,342.26

税金及附加 2,378,911.62 5,292,568.05 5,103,189.64 3,718,255.37

销售费用 3,757,855.81 10,610,387.08 10,743,601.93 10,143,567.34

管理费用 11,216,480.77 27,896,285.24 29,304,342.25 31,313,626.72

研发费用 8,335,929.95 19,849,029.71 18,409,225.68 15,261,330.19

财务费用 6,105,280.12 8,860,425.29 5,533,070.06 24,919.17

其中:利息费用 6,728,004.77 9,325,082.64 6,155,606.22 3,913,499.66

利息收入 170,566.01 288,991.51 142,337.00 189,836.08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
394,523.63 567,214.15 609,325.34 60,000.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40,074.48 255,335.86 210,228.26 511,177.32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
2,820,544.73 -3,347,076.68 - -
失以“-”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
-5,683,215.49 -5,585,090.98 -3,693,346.98 -3,341,981.40
失以“-”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
- - 5,476.76
失以“-”填列)
二、营业利润 23,243,738.19 71,400,769.78 71,103,737.31 70,156,117.31

加:营业外收入 306,937.00 3,050,316.00 945,900.00 2,944,433.20

减:营业外支出 97,552.03 88,168.50 418,669.48 1,649,543.54

三、利润总额 23,453,123.16 74,362,917.28 71,630,967.83 71,451,006.97

减:所得税费用 4,594,868.63 10,656,040.97 10,241,163.60 11,172,876.60

四、净利润 18,858,254.53 63,706,876.31 61,389,804.23 60,278,130.3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18,858,254.53 63,706,876.31 61,389,804.23 60,278,130.37
有者的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858,254.53 63,706,876.31 61,389,804.23 60,278,130.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8,858,254.53 63,706,876.31 61,389,804.23 60,278,130.37
的综合收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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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18 0.60 0.58 0.58
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
0.18 0.60 0.58 0.58
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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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27,705,303.93 451,693,419.71 465,297,595.00 433,236,179.69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231,943.73 - 303,146.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889,971.59 13,957,861.67 1,156,146.78 16,773,535.44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595,275.52 472,883,225.11 466,453,741.78 450,312,861.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57,698,026.41 207,057,227.66 229,902,072.38 320,997,688.72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45,886,438.27 100,644,671.29 96,406,764.27 84,373,718.79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169,400.58 36,959,550.03 45,873,533.94 33,590,175.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3,921,426.11 14,351,786.85 15,461,176.84 19,024,615.06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3,675,291.37 359,013,235.83 387,643,547.43 457,986,198.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919,984.15 113,869,989.28 78,810,194.35 -7,673,336.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3,950,000.00 410,620,000.00 325,890,000.00 398,052,443.8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0,074.48 255,335.86 210,228.26 511,177.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 - - 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090,074.48 410,875,335.86 326,100,228.26 398,573,621.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7,465,268.93 64,047,577.36 104,097,536.14 119,602,075.41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3,950,000.00 387,620,000.00 348,890,000.00 398,052,443.8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1,415,268.93 451,667,577.36 452,987,536.14 517,654,519.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7,325,194.45 -40,792,241.50 -126,887,307.88 -119,080,898.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6,075,000.00

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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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4,000,000.00 192,974,500.00 180,000,000.00 123,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4,055,368.71 1,126,086.30 - 7,130,368.53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055,368.71 194,100,586.30 180,000,000.00 156,705,368.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5,474,500.00 174,320,000.00 132,820,000.00 26,36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4,579,191.25 8,516,456.59 6,077,178.02 3,797,942.75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20,912,057.69 53,108,094.86 15,764,456.73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965,748.94 235,944,551.45 154,661,634.75 30,157,942.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2,910,380.23 -41,843,965.15 25,338,365.25 126,547,425.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25,979.67 110,149.81 46,735.32 -232,276.21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4,341,570.20 31,343,932.44 -22,692,012.96 -439,084.92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3,048,574.61 1,704,642.17 24,396,655.13 24,835,740.05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707,004.41 33,048,574.61 1,704,642.17 24,396,655.13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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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254,942.37 61,608,157.73 16,551,079.21 31,525,954.71

应收票据 3,024,794.67 16,806,556.83 11,006,507.18 6,391,963.56

应收账款 174,365,983.51 232,547,426.91 195,416,970.45 188,001,261.16

预付款项 1,322,709.19 1,261,792.74 906,596.35 952,202.41

其他应收款 243,531,935.75 279,972,509.61 180,120,555.83 42,425,643.37

存货 127,003,598.38 137,229,359.97 135,663,185.47 97,123,003.45

合同资产 936,340.40

其他流动资产 - - 23,060,117.88 572,513.24

流动资产合计 581,440,304.27 729,425,803.79 562,725,012.37 366,992,541.9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68,300,000.00 49,850,000.00 48,750,000.00 48,150,000.00

固定资产 137,723,513.24 150,004,112.05 154,190,905.95 165,575,430.99

在建工程 - - 11,310,400.35 6,423,188.00

无形资产 15,702,527.66 14,912,311.33 14,746,737.63 14,942,800.65

长期待摊费用 11,214,953.06 10,961,305.51 10,247,765.26 12,118,324.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63,955.86 2,633,515.75 2,164,569.25 1,988,972.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594,956.22 25,931,228.28 5,977,015.54 4,987,765.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7,599,906.04 254,292,472.92 247,387,393.98 254,186,482.61

资产总计 949,040,210.31 983,718,276.71 810,112,406.35 621,179,0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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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1,500,000.00 153,600,000.00 160,000,000.00 108,500,000.00

应付票据 75,112,184.85 102,898,150.89 46,547,314.33 29,575,827.89

应付账款 125,744,348.59 175,261,603.05 149,032,198.74 81,673,805.52

预收款项 - 2,840,022.10 7,716,233.10 5,277,365.10

合同负债 3,081,342.68 - - -

应付职工薪酬 6,972,300.78 9,806,383.56 9,673,053.14 12,208,188.47

应交税费 7,692,673.62 9,576,219.62 8,483,699.09 18,703,903.86

其他应付款 1,268,807.98 1,502,851.74 841,884.57 2,452,256.65
一年内到期的非
28,573,493.72 14,076,799.70 4,320,000.00 4,320,000.00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59,945,152.22 469,562,030.66 386,614,382.97 262,711,347.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8,000,000.00 - - 4,320,000.00

长期应付款 3,883,417.99 12,750,223.51 - -

递延收益 920,776.49 1,091,764.49 838,896.75 1,418,529.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35,098.15 3,214,976.06 1,671,203.9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5,739,292.63 17,056,964.06 2,510,100.72 5,738,529.00

负债合计 425,684,444.85 486,618,994.72 389,124,483.69 268,449,876.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资本公积 42,711,908.87 42,711,908.87 42,711,908.87 42,711,908.87

盈余公积 36,273,951.60 36,273,951.60 28,662,815.67 21,836,938.21

未分配利润 337,769,904.99 311,513,421.52 243,013,198.12 181,580,300.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3,355,765.46 497,099,281.99 420,987,922.66 352,729,148.02
负债和所有者权
949,040,210.31 983,718,276.71 810,112,406.35 621,179,024.51
益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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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一、营业收入 186,927,119.04 508,834,853.93 476,753,703.59 440,323,973.67

减:营业成本 133,335,418.86 357,924,629.73 334,020,149.45 308,221,435.47

税金及附加 1,834,974.61 4,297,091.71 4,103,402.18 3,313,029.97

销售费用 2,858,088.38 9,745,992.68 10,727,584.47 9,986,242.33

管理费用 8,733,871.15 22,007,114.14 23,836,986.22 28,938,947.24

研发费用 7,304,930.75 19,849,029.71 18,409,225.68 15,261,330.19

财务费用 4,464,831.80 7,269,868.80 5,497,344.26 28,207.24

其中:利息费用 5,089,043.78 7,777,159.83 6,155,606.22 3,913,499.66

利息收入 162,686.45 277,344.13 138,973.97 182,045.21

加:其他收益 196,819.62 560,088.24 607,592.17 6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06,981.94 232,944.37 205,277.26 511,177.3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860,714.89 -2,689,619.6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83,588.93 -2,039,287.34 -2,999,173.04 -3,187,678.1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476.76

二、营业利润 30,661,967.13 83,805,252.80 77,972,707.72 71,963,757.19

加:营业外收入 286,937.00 3,050,316.00 945,900.00 2,938,853.84

减:营业外支出 97,552.03 88,168.50 418,669.48 1,649,543.54

三、利润总额 30,851,352.10 86,767,400.30 78,499,938.24 73,253,067.49

减:所得税费用 4,594,868.63 10,656,040.97 10,241,163.60 11,172,876.60

四、净利润 26,256,483.47 76,111,359.33 68,258,774.64 62,080,190.8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256,483.47 76,111,359.33 68,258,774.64 62,080,1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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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9,851,366.03 409,168,920.77 464,722,731.17 428,973,427.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303,146.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62,346.56 4,143,136.41 1,150,950.58 16,674,191.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413,712.59 413,312,057.18 465,873,681.75 445,950,765.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1,772,687.67 189,948,667.56 233,656,283.66 319,986,993.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7,501,081.06 89,367,556.08 90,642,675.83 79,066,377.20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533,892.87 35,576,575.81 44,443,296.41 32,315,557.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275,617.95 9,383,071.71 13,160,203.85 15,636,523.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083,279.55 324,275,871.16 381,902,459.75 447,005,451.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30,433.04 89,036,186.02 83,971,222.00 -1,054,686.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3,000,000.00 375,600,000.00 313,000,000.00 398,052,443.8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4,320.02 232,944.37 205,277.26 511,177.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10,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1,268,698.04 - - -
到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4,393,018.06 375,832,944.37 313,205,277.26 398,573,621.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924,135.76 6,512,945.68 19,100,932.06 40,030,988.1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3,450,000.00 353,700,000.00 336,600,000.00 444,202,443.8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67,150,000.00 38,011,792.43 97,600,000.00 38,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3,524,135.76 398,224,738.11 453,300,932.06 522,233,431.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131,117.70 -22,391,793.74 -140,095,654.80 -123,659,810.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6,0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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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4,000,000.00 163,600,000.00 180,000,000.00 123,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7,364,972.87 - 7,130,368.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364,972.87 163,600,000.00 180,000,000.00 156,705,368.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6,100,000.00 174,320,000.00 132,820,000.00 26,36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821,084.36 7,015,043.41 6,077,178.02 3,797,942.75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7,605,466.67 19,011,211.64 6,986,638.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526,551.03 200,346,255.05 145,883,816.57 30,157,942.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38,421.84 -36,746,255.05 34,116,183.43 126,547,425.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25,979.67 114,396.31 46,735.32 -232,276.21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988,242.49 30,012,533.54 -21,961,514.05 1,600,652.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577,897.71 1,565,364.17 23,526,878.22 21,926,225.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89,655.22 31,577,897.71 1,565,364.17 23,526,8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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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一)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
2018 年度、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
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
见。容诚所判断为关键审计事项的情况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1、收入确认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
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博俊科技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
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 议,并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检查;
2017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金 (3)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询问博俊科
额为 20,760.37 万元、52,187.93 万元、 技相关人员,以确认主要客户与博俊科技
47,604.02 万元、43,944.75 万元。2020 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6 月,博俊科技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 (4)获取博俊科技 ERP 系统中退换货的记录
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 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收入确认
认收入;2017 年度-2019 年度,博俊科技 的重大异常退换货情况;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客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原
户时确认收入。通常以取得与客户的对账 则,了解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方法,
材料、报关单、验收材料等作为收入的确 判断博俊科技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合理;
认时点。由于营业收入是博俊科技关键业 (6)结合其他收入审计程序确认收入的真实
务指标之一,且存在可能操纵收入确认时 性和完整性,如①检查与客户对账资料、
点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 报关单、验收材料等;②向客户函证款项
此,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余额及销售额;③以抽样方式走访重要客
户,了解其经营状况,以及与博俊科技的
交易情况;④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
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
2、存货跌价准备
2020 年 6 月 30 日,博俊科技合并财务报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减值相关的关
表中存货账面余额为 19,503.29 万元,已计 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839.09 万元;2019 年 (2)执行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
12 月 31 日,博俊科技合并财务报表中存 状况等情况,以评估存货滞销和跌价的可
货账面余额为 18,888.05 万元,已计提的存 能性;
货跌价准备为 597.51 万元;2018 年 12 月 (3)评价管理层在计算可变现净值时使用的
31 日,博俊科技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 假设数据,如未来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
余额为 14,924.28 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要发生的成本及相关销售费用和税费率
准备为 224.55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博 等,考虑存在错误或管理层偏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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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科技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余额为 性;
9,847.61 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4)获取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表,复核存货跌
135.31 万元。 价准备的计算是否正确;
公司管理层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每个存 (5)检查本期计提或转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
货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 确,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期
较,按较低者计量存货,并且按成本高于 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 否充分。
于减值测试涉及关键判断和估计,在确定
存货减值时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因
此,我们确定存货跌价准备为关键审计事
项。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的业务模式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
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
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在判
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情况。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
关重大事项标准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或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5% 及变动金额重大
且变动比例超过 30% 事项,或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流
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以及可能会影响投资者投资判断的事项。


四、对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

影响或风险

影响公司未来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的外部市场环境因素主要是宏观经济
和行业周期。上述影响因素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产生的具体影响
或风险如下:

1、营业收入

公司是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专业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
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下游汽车行业内企业的业务发展
状况、采购等因素的变化,将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随着国内外汽车精密零部件及精密模具行业的发展,一方面发行人面临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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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客户对于汽车精密零部件及精密模具提供商的开发
能力、制造能力、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响应速度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公
司将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不断加强
公司的市场知名度,获得更多的客户和市场份额。

2、营业成本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原
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外协加工成本为发行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成本
的变化将对公司成本造成重要的影响。

3、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以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为主。预计在公司销售模
式、管理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基础上,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期间费用
的适度增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
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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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
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
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
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六)。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
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
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
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
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六)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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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
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
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
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
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
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
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
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
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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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
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
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
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2)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3)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
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
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
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2)“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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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
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3)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
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
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
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5)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1)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
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
和未分配利润。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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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
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
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
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
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
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
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
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
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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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
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
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
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
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
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
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
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
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
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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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5)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
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
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
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
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
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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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
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
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
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
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
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
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
的近似汇率折算。

(3)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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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
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4)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
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
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
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
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
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
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
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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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
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
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
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
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
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
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
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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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
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
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
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
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
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
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
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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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
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
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
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
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
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
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
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
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
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
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
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
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
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
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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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
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
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
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
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
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
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
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
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
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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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
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
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
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
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
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商业承兑汇票

组合 2:银行承兑汇票

本公司评估银行承兑汇票无收回风险,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商业
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参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执行。

(b)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账龄组合。

组合 2:有还款保证款项、员工备用金、应收出口退税等。

对于划分为组合 1 的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以账龄组合作为信用
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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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组合的依据为账龄组合。计量预计信用损失的方法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 2 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c)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未到期质保金

组合 2: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 1 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 2 的合同资产,本公司不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
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
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
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
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
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
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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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
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
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
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
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
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
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
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
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
著增加。 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30 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
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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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
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
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
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
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
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
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
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1)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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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
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
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
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
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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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
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3)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
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
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
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
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十一)公允价值计量。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前

1、金融资产的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是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
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
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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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
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
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
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
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
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
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
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
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
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
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当
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
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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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
本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
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
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
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
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
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
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
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
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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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
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
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
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
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
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1)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2)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1)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
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
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
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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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
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
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
和。

2)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
险水平。

3)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
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
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
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
仍存在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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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
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
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4)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
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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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2)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1)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
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
率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
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
率。

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
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价
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
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
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债务
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
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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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
回。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十一)公允价值计量。

(十一)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
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
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
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
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
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
经济利益的能力。

1、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
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
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
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
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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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
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
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
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
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2、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
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
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
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
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十二)应收款项

以下应收款项会计政策适用 2018 年度以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资产负债表日单个客户欠款余额为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应收账款及资产负债表日单个项目欠款余额为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其他应收款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
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
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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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 2:有还款保证款项、员工备用金、应收出口退税等。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账龄分析法。

组合 2: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3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
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
备。

(十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
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
周转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除模具按个别认定法计价外,本公司其他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
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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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
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
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
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
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
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
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
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
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除胶箱在领用后的一年内采用分期转销法外,其
他低值易耗品均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四)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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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
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
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十)金
融工具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
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
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
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十五)合同成本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
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
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
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
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
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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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
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
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
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十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
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
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
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
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
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
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
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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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
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
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
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
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
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
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
公司的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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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
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
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
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
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
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
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
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
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
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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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
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
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
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
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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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
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
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
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
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
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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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二十二)。

(十八)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
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
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6-10 5 9.50-15.83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5 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5 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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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
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
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
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
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
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九)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
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
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
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
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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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
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
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
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二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法定使用权
参考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
软件 3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
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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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
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
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
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
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
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
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
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
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1)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
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
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
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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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
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
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
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
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
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
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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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
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
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
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
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
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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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
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
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1)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
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
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
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
务成本。

2)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
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
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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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
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
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
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4)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①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
金额;

③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
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
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
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
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
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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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
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
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五)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
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六)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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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
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
整。

(2)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
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
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
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
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
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
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
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
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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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
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
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
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
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
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
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
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
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
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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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
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
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
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
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
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
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
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
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
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
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
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
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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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
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
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本公司的业务主要包含冲压业务、商品模业务以及注塑业务

1)冲压业务,包括汽车冲压零部件以及生产性模具。生产性模具是指公司根
据客户需求,设计、生产完模具后,继续使用该模具为客户生产冲压零部件,并
将模具及零部件冲压件销售给客户。

2)商品模业务,部分客户出于自身生产需求,向公司一次性定制并采购模具;
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设计、生产完模具并直接销售给客户。

3)注塑业务,包括注塑件以及注塑模具,注塑模具根据其销售模式同样可以
分为生产性注塑模具及作为产品销售的注塑模具。

(2)本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汽车冲压零部件、注塑件

本公司销售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注塑件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
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内销: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根据收到的客户生产计划,完成
相关产品生产,产品送货后经客户验收合格并取得与客户的对账材料。

外销: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根据收到的客户生产计划,完成
相关产品生产,产品已报关出口并取得出口报关单。

2)商品模具

本公司销售商品模具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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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根据收到的模具订单,完成相关
产品生产,产品送货后经客户验收合格。

外销: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根据收到的模具订单,完成相关
产品生产,并经客户验收合格,产品已报关出口并取得出口报关单。

3)生产模

模具生产周期较长,其付款或结算模式一般分不同阶段,收款与开票按双方
约定的比例进行,但模具至客户验收合格或达到批量生产条件时才满足客户最终
的生产需求。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模具完工并经客户验收合格达到批量生产
条件后确认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在模具未经验收之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无
论是否开具发票,均作为合同负债核算。在成本核算方面,根据与客户的开发合
同约定条款,分为以下几类:

A. 全部销售模式: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公司将生产模具直接销
售给客户,客户拥有该生产模具的控制权,公司依照约定使用该模具生产产品销
售给客户,产品价格中不含模具费用。这种模式下,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控制权转移的时点通常为公司于模具经验收合格或达到批量生产条件。

B. 部分摊销、部分销售: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客户按照双方约
定的模具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付款。这种模式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
义务,公司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在整个履约义务期间按照履约进度逐步确认
模具收入。

C. 全额摊销: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开发成本全部由公司承担。
这种模式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公司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在
履约义务期间按照履约进度逐步确认模具收入。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及以前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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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或已经提供
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或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B.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 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
定;D.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
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
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
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A.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B.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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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
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已经完成
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或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预计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时,合同收
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
费用;预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时,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
收入。

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本公司的业务主要包含冲压业务、商品模业务以及注塑业务

1)冲压业务,包括汽车冲压零部件以及生产性模具。生产性模具是指公司根
据客户需求,设计、生产完模具后,继续使用该模具为客户生产冲压零部件,并
将模具及零部件冲压件销售给客户。

2)商品模业务,部分客户出于自身生产需求,向公司一次性定制并采购模具;
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设计、生产完模具并直接销售给客户。

3)注塑业务,包括注塑件以及注塑模具,注塑模具根据其销售模式同样可以
分为生产性注塑模具及作为产品销售的注塑模具。

(2)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汽车冲压零部件、注塑件

本公司销售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注塑件在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根据
收到的客户生产计划,完成相关产品生产,产品送货后经客户验收合格,已经取
得与客户的对账材料;产品已定价从而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销货款项已收讫或
预计可收回;销售产品的单位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2)商品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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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商品模具在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根据收到的模具订单,完
成相关产品生产,产品送货后经客户验收合格;产品已定价从而销售收入金额已
确定,销货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收回;销售产品的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3)生产模具

模具生产周期较长,其付款或结算模式一般分不同阶段,收款与开票按双方
约定的比例进行,但模具至客户验收合格或达到批量生产条件时才满足客户最终
的生产需求。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模具完工并经客户验收合格达到批量生产
条件后确认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在模具未经验收之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无
论是否开具发票,均作为预收账款核算。在成本核算方面,根据与客户的开发合
同约定条款,分为以下几类:

A. 全部销售: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公司将生产模具直接销售给
客户,客户拥有该生产模具的所有权,公司依照约定使用该模具生产产品销售给
客户,产品价格中不含模具费用。这种模式下,公司于模具经验收合格达到批量
生产条件,确认收入的同时将模具全额结转营业成本。

B. 部分摊销、部分销售: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客户按照双方约
定的模具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付款,公司在模具经验收合格达到批量生产条件、
确认收入的同时按照开发成本的相应比例确认营业成本,其余部分成本随着相关
产品的销售按销量摊销。

C. 全额摊销: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开发成本全部由公司承担,
开始量产后公司将相应的模具开发成本随着相关量产产品的销售按销量摊销,逐
步计入营业成本。

(二十八)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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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
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
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
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
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
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政府补助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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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
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
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
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
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
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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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
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
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
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
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
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
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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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弥补的亏损。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
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
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
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
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
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
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
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
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
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十)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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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
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
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
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
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
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
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
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
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
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
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
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
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
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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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
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2)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
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
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
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
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三十一)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
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
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
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
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
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
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
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
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
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
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
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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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
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
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
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
额。

(三十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该
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
用法处理。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修订),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本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
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
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
目。2018 年 1 月 1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
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
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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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合并比较报表的项目影响如下:
2017 年度(合并)
项 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资产处置收益 - 5,476.76

营业外收入 2,949,909.96 2,944,433.20

营业外支出 - -


2017 年 6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
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
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
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
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 起执行上述解释。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
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
“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
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
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
并在“研发费用”项目增加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在财务
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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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与财会【2019】6 号文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1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列报
调整影响如下:
2017.12.31/2017 年度(合并)
项 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3,100,905.57 3,100,905.57

固定资产 165,755,242.09 165,755,242.09

固定资产清理 - —

在建工程 32,369,847.53 32,369,847.53

工程物资 - —

应付利息 146,094.13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2,400,573.77 2,546,667.90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管理费用 46,574,956.91 31,313,626.72

研发费用 — 15,261,330.19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
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10。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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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
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
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
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
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
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
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申请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
答》,对于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后,且首次执
行日晚于可比期间最早期初的申请首发企业,应当披露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
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
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同时,企业应披露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
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即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
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影响程度。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应披露执行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
差异、对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以及假定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度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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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新准则实施后,发行人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为: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
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
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发行人主要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并开发相关模具。发行人的收入主要
为销售商品收入。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发行人有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 新收入准则实施后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确认的 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
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
一般原则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
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
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实现。
A、汽车冲压零部件、注塑件:产品
A、汽车冲压零部件、注塑件:产品送 送货后经客户验收合格,已经取得与
货后经客户验收合格,已经取得与客户 客户的对账材料或报关单时确认收
的对账材料时确认收入。 入。
B、商品模具:产品送货后经客户验收 B、商品模具:产品送货后经客户验
合格时确认收入。 收合格时确认收入。
C、生产模具:全部销售模式下,于模 C、生产模具:全部销售模式下,于模
收入确认具
具经验收合格达到批量生产条件时确 具经验收合格达到批量生产条件时
体政策
认全部模具收入;部分摊销、部分销售 确认全部模具收入;部分摊销、部分
模式下,在模具经验收合格达到批量生 销售模式下,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
产条件、确认部分收入,其余部分随着 度,在整个履约义务期间按照履约进
相关产品的销售按销量摊销确认收入; 度逐步确认模具收入;全额摊销模式
全额摊销模式下,开始量产后按销量摊 下,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在整个
销确认模具收入。 履约义务期间按照履约进度逐步确
认模具收入。

(2)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1)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方面产生的影响

发行人直接向客户销售,未采用经销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在履行了合
同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该收入确认方式与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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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一致。实施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在
业务模式方面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实施新收入准则在合同条款方面产生的影响

现阶段,发行人通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新客户或者老客户订单。发行人
销售合同中主要条款由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协商确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行业
惯例,公司合同条款不会因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而产生重大变化。

3)实施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合同约定,发行人销售产品的风险报酬转移时点与产品控制权转移时
点一致,实行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方面不会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产生重大影
响。

(3)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

假定于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指
标无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财务指标 原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 差异
营业收入 52,187.93 52,187.93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6,370.69 6,370.69 -
2019 年度/ 净利润
2019-12-31 资产总额 112,762.46 112,762.46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47,590.42 47,590.42 -
净资产
营业收入 47,604.02 47,604.02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6,138.98 6,138.98 -
2018 年度/ 净利润
2018-12-31 资产总额 88,297.25 88,297.25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41,219.73 41,219.73 -
净资产
营业收入 43,944.75 43,944.75 -
2017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6,027.81 6,027.81 -
2017-12-31 净利润
资产总额 61,861.90 61,86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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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35,080.75 35,080.75 -
净资产

综上所述,新收入准则实施对发行人收入确认无影响。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
响数进行调整。

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本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同负
债 25,342,706.15 元、预收款项-25,342,706.15 元、应收账款-936,340.40 元、合同
资产 936,340.40 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账款 248,725,013.48 247,788,673.08 -936,340.40
合同资产 不适用 936,340.40 936,340.40
预收款项 25,342,706.15 - -25,342,706.15
合同负债 不适用 25,342,706.15 25,342,706.15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注 1、合同资产、应收账款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尚未完成的合同中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
收账款 936,340.40 元重分类为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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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合同负债、预收账款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账款
25,342,706.15 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01 月 01 日 调整数

应收账款 232,547,426.91 231,611,086.51 -936,340.40

合同资产 不适用 936,340.40 936,340.40

预收款项 2,840,022.10 - -2,840,022.10

合同负债 不适用 2,840,022.10 2,840,022.10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注 1、合同资产、应收账款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尚未完成的合同中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
收 936,340.40 元重分类为合同资产。

注 2、合同负债、预收账款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账款
2,840,022.10 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六、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17%、16%、13%、11 %、10%、9%、
国内销售收入
增值税 6%
出口销售收入 免、抵、退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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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1、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注册地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博俊科技 昆山 15% 15% 15% 15%

昆山博俊 昆山 25% 25% 25% 25%

重庆博俊 重庆 25% 25% 25% 25%

成都博俊 成都 25% 25% 25% 25%
注:发行人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
务局于2017年12月7日颁发的编号为GR20173200395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发行人自2017年1月1日起三年内可享受按15%的所得税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正在复审中,发行人2020年1-6月的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计缴。

2、增值税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销售货物适用增值税率2017年度、2018年1月至4月为17%,
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为16%,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为13%;提供劳务适用增
值税率为6%。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的出口退
税政策,其中2017年度、2018年1至7月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为5%、9%、13%、15%、
17%(按产品类别及出口货物商编码不同有所差异);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
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2018
年7月31日前,生产企业适用增值税免抵退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
税率调整为1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
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
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
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
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二)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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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7日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
示江苏省2017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的认定,本公司成为江
苏省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
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 GR201732003957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1
月1日起三年内可享受按1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其他

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分部信息

(一)分类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9,936.62 15,021.62 49,917.07 36,924.00 45,794.94 33,296.92 42,794.26 30,606.43

其他业务 823.76 2.13 2,270.87 62.02 1,809.08 - 1,150.49 -

合 计 20,760.37 15,023.75 52,187.93 36,986.03 47,604.02 33,296.92 43,944.75 30,606.43


(二)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冲压业务 16,457.01 12,737.34 38,655.42 30,070.73 41,158.63 30,122.59 38,873.20 27,534.22

商品模业务 106.27 35.46 1,294.97 943.86 2,922.40 2,066.89 3,881.02 3,045.69

注塑业务 3,373.34 2,248.83 9,966.67 5,909.42 1,713.91 1,107.45 40.04 26.52

合计 19,936.62 15,021.62 49,917.07 36,924.00 45,794.94 33,296.92 42,794.26 30,606.43


(三)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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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国内 17,634.63 13,418.24 45,693.21 34,715.67 42,795.95 31,696.98 41,175.44 29,538.46

国外 2,301.99 1,603.38 4,223.86 2,208.33 2,998.99 1,599.94 1,618.82 1,067.97

合计 19,936.62 15,021.62 49,917.07 36,924.00 45,794.94 33,296.92 42,794.26 30,606.43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及金额

容诚所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
专字[2020]230Z2117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
性损益发生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76 -8.69 -0.82 0.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70.15 361.75 155.08 290.20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
- - - 11.54
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
14.01 25.53 21.02 51.12
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 -0.13 -40.61 -154.71
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13.49 57.07 20.27 29.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
60.90 321.40 114.41 168.83
经常性损益净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885.83 6,370.69 6,138.98 6,027.81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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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
60.90 321.40 114.41 168.83
司所有者)
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占净利润(归属 3.23% 5.05% 1.86% 2.80%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1,824.92 6,049.28 6,024.57 5,858.98
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05 0.98 0.99 1.26

速动比率(倍) 0.64 0.67 0.64 0.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85% 49.47% 48.03% 43.22%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 4.64 4.46 3.87 3.29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0.88 2.23 2.36 2.40

存货周转率(次/年) 0.78 2.18 2.69 3.1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382.29 12,032.58 11,152.04 10,145.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1,885.83 6,370.69 6,138.98 6,027.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824.92 6,049.28 6,024.57 5,858.98

利息保障倍数 4.35 6.37 10.70 19.2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02% 3.80% 3.87% 3.4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6 1.07 0.74 -0.0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3 0.29 -0.21 -0.00
注:各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期末总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
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其中:分母中的利息费用指本
期的全部应付利息,不仅包括利润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还包括计入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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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等成本的资本化利息;分子中的利息费用是指本期全部费用化的利息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收益率 (元/股) (元/股)

2020 年 1-6 月 3.89% 0.18 0.18

2019 年度 14.35% 0.60 0.6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2018 年度 16.09% 0.58 0.58


2017 年度 20.33% 0.58 0.58


2020 年 1-6 月 3.76% 0.17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9 年度 13.62% 0.57 0.57
后归属于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15.79% 0.57 0.57


2017 年度 19.76% 0.57 0.57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
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
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
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
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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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
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
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
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营业收入 20,760.37 52,187.93 9.63% 47,604.02 8.33% 43,944.75

营业成本 15,023.75 36,986.03 11.08% 33,296.92 8.79% 30,606.43

毛利 5,736.63 15,201.91 6.25% 14,307.10 7.26% 13,338.31

营业利润 2,324.37 7,140.08 0.42% 7,110.37 1.35% 7,015.61

净利润 1,885.83 6,370.69 3.77% 6,138.98 1.85% 6,027.81

报告期内,我国汽车行业销量规模不断增加,而汽车人均保有量仍较低,居
民消费能力的持续提升将带来新增需求,汽车行业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受益于
下游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营业利润、净利润总体保持
稳定,主要产品冲压零部件、模具盈利能力均较强,公司盈利状况良好。2017 年
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8.98%,报告期
内公司净利润呈现小幅波动,主要是由于毛利率降低和期间费用波动的影响。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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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而言,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盈利能力较为稳定。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冲压业务收入、商品模业务收入和注
塑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边角料销售。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度和 2020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2,794.26 万元、45,794.94 万元、49,917.07
万元和 19,936.62 万元,占比均在 95%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9,936.62 49,917.07 45,794.94 42,794.26

其他业务收入 823.76 2,270.87 1,809.08 1,150.49

合计 20,760.37 52,187.93 47,604.02 43,944.75

1、主营业务收入的业务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业务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业务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冲压业务 16,457.01 82.55% 38,655.42 77.44% 41,158.63 89.88% 38,873.20 90.84%

商品模业务 106.27 0.53% 1,294.97 2.59% 2,922.40 6.38% 3,881.02 9.07%

注塑业务 3,373.34 16.92% 9,966.67 19.97% 1,713.91 3.74% 40.04 0.09%

合计 19,936.62 100.00% 49,917.07 100.00% 45,794.94 100.00% 42,794.2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冲压业务及商品模业务,2017 年
度起,公司新增注塑业务。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
冲压业务收入分别为 38,873.20 万元、41,158.63 万元、38,655.42 万元和 16,457.0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84%、89.88%、77.44%和 82.55%。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商品模业务收入分别为 3,881.02
万元、2,922.40 万元、1,294.97 万元和 106.2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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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9.07%、6.38%、2.59%和 0.53%。2019 年度以来,公司的注塑业务收入增长较
快,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97%和 16.92%。

1)冲压业务

冲压业务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具体包括冲压零部件和生产零部件所使用
的模具制造和销售业务。受近年来汽车行业稳步发展的影响,汽车的生产、制造
需求不断扩大,公司零部件业务的订单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构成稳定,是蒂森克虏伯、麦格纳、福益、耐世特、凯
毅德、德尔福、伟巴斯特、科德等国际优秀汽车零部件企业全球采购的供应商。
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在近几年持续深化,新项目订单数量不断增加。就整体而言,
公司以稳定的产品品质和优质的服务质量有效地巩固了来自汽车一级零部件厂
商的采购份额。同时,依托公司既有的市场信誉和客户群体,公司根据客户需求
积极开拓新的零部件产品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公司的冲压业务按用途范围划分主要分为框架类、传动类和其他类,其中框
架类业务包括生产门锁底板、天窗框架、天窗导轨、雷达支架等用于连接和支撑
的零部件;传动类业务包括生产转向管柱、上下护管、摇臂、动力电池托盘总成
等用于动力传输和控制的零部件;其他类业务收入规模占比略低,主要包括生产
手刹底板、排气管等其他特定用途的汽车零部件。

报告期内,冲压业务收入的具体类别和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分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框架类 7,760.36 47.16% 19,701.59 50.97% 21,954.72 53.34% 23,523.76 60.51%

传动类 5,507.96 33.47% 15,182.88 39.28% 17,949.09 43.61% 13,618.70 35.03%

其他类 3,188.68 19.38% 3,770.95 9.76% 1,254.83 3.05% 1,730.74 4.45%

合计 16,457.01 100.00% 38,655.42 100.00% 41,158.63 100.00% 38,873.20 100.00%

2)商品模业务

公司具有独立的产品研发和模具设计开发能力,商品模业务的客户需求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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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各类整车厂设计新产品时,同步将汽车零部件的部分开发设计任务交由其他零
部件供应商完成,并要求上述供应商配合整车开发的计划实施零部件的开发设计。
因此,公司面向国内外零部件供应商,向其销售商品模具供其生产相关零部件。

开发的商品模均为定制产品,根据产品大小、设计难度、完工时限、精度要
求不同而定价不同,模具合同金额数万元至百万元不等,采取“一模一价”的销
售模式,因此模具的各年接单金额具有一定波动性。

3)注塑业务

2017 年,公司购入注塑机等设备,新增车用注塑产品相关业务,目前已投产
的注塑件为汽车天窗、车窗机械组等。2018 年注塑业务投入量产,实现注塑业务
收入 1,713.9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74%。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
注塑业务出货量继续大幅增长,实现注塑业务收入 9,966.67 万元和 3,373.34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9.97%和 16.92%,产销规模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
长。

公司注塑业务的现有客户主要为伟巴斯特、科德等世界知名的汽车组件供应
商,客户给予的高度认可为公司注塑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未来公司将专
注于服务现有客户,集中开展核心注塑产品的制造和推广,并在此基础上将冲压
业务和注塑业务的产品体系整合,以发挥更大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
力。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10,748.08 53.91% 31,621.83 63.35% 37,069.61 80.95% 33,309.53 77.84%

西南 2,817.92 14.13% 1,866.10 3.74% 621.64 1.36% 366.72 0.86%

华北 2,590.79 13.00% 6,607.51 13.24% 415.67 0.91% 251.65 0.59%

华中 540.19 2.71% 2,291.83 4.59% 209.71 0.46% 136.63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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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南 472.54 2.37% 1,421.89 2.85% 2,541.16 5.55% 3,700.66 8.65%

东北 465.11 2.33% 1,884.05 3.77% 1,938.16 4.23% 3,410.25 7.97%

国外 2,301.99 11.55% 4,223.86 8.46% 2,998.99 6.55% 1,618.82 3.78%

合计 19,936.62 100.00% 49,917.07 100.00% 45,794.94 100.00% 42,794.2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国内。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国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1,175.44 万元、
42,795.95 万元、45,693.21 万元和 17,634.6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22%、93.45%、91.54%和 88.45%;公司国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618.82 万
元、2,998.99 万元、4,223.86 万元和 2,301.9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3.78%、6.55%、8.46%和 11.55%。

1)国内地区

公司的生产基地位于华东地区,地处华东地区的内销客户占比稳定在第一位,
客户主要分布于江苏、上海、浙江等地。华北、华南、东北地区的销售主要系耐
世特、蒂森克虏伯、伟巴斯特等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在当地设立加工工厂,并
向附近区域整车厂商提供配套零部件,主要客户包括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
海)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耐世特汽车系统(柳州)有限公司、蒂森克虏伯富奥
汽车转向柱(长春)有限公司等。

2)海外地区

公司实施国际化的销售战略,产品销售覆盖美洲、欧洲等地。报告期内,海
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模业务和部分冲压业务,主要客户为全球大型跨国汽
车零部件供应商,其中,商品模业务的主要客户为 BATESVILLE TOOL&DIE INC、
Dynax America Corporation。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海外地区的收入占比上升
较快,主要是由于蒂森克虏伯和科德的海外子公司所贡献的冲压业务和注塑业务
收入有所增加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的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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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冲压业务的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用途范围划分的冲压业务收入变动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
分类 较上年变 较上年变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动比例 动比例
框架类 7,760.36 19,701.59 -10.26% 21,954.72 -6.67% 23,523.76

传动类 5,507.96 15,182.88 -15.41% 17,949.09 31.80% 13,618.70

其他类 3,188.68 3,770.95 200.51% 1,254.83 -27.50% 1,730.74

合计 16,457.01 38,655.42 -6.08% 41,158.63 5.88% 38,873.20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冲压业务收入分别
为 38,873.20 万元、41,158.63 万元、38,655.42 万元和 16,457.01 万元。2018 年冲
压业务收入较 2017 年增长 5.88%,2019 年冲压业务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6.08%。
报告期内,2017 年至 2019 年冲压业务收入受客户需求影响呈现一定波动,但是
总体保持稳定。

2018 年度,框架类产品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1,569.05 万元,降低 6.67%,主要
系凯毅德、延锋伟世通等客户的部分产品需求下降和产品价格年降等原因导致;
传动类产品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4,330.39 万元,增长 31.80%,主要系客户蒂森克
虏伯新增 MQB 平台转向支架项目,订单和销量增加,以及销售至上海捷新的动
力电池托盘总成数量大幅上升所致;其他类产品收入较上年度下降 27.50%,主
要原因为公司逐步收缩了非重点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2019 年度,框架类产品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2,253.12 万元,降低 10.26%,主
要系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司、麦格纳、凯毅德等客户的产品价格年降和
需求下降等原因导致;传动类产品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2,766.21 万元,降低 15.41%,
主要系客户耐世特集团、上海捷新的销量下滑导致的;其他类产品收入较上年度
增加 2,516.12 万元,增长 200.51%,主要系由于重庆博俊的总成零部件量产后收
入开始上升,确认的生产性模具收入也同步升高。

2)商品模业务的收入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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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商品模业务收入变动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较上年变 较上年变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动比例 动比例
商品模业务 106.27 1,294.97 -55.69% 2,922.40 -24.70% 3,881.02

2018 年度商品模业务收入较 2017 年度减少了 958.62 万元,下降 24.70%,
主要是由于受到国际贸易环境影响,商品模具出口外销收入下降。

2019 年度商品模业务收入较 2018 年度减少了 1,627.43 万元,下降 55.69%,
主要是由于公司集中产能制造自身零部件对应的生产性模具,减少向第三方单独
供应的商品模产品导致的。

3)注塑业务的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注塑业务收入变动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较上年变 较上年变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动比例 动比例
注塑业务 3,373.34 9,966.67 481.52% 1,713.91 4,180.49% 40.04

公司于 2017 年开始注塑业务产品的试生产和销售,2017 年度实现少量收入。
由于产品精确符合目标客户的定位,2018 年注塑业务顺利落地并投入量产后,
业务收入快速上升,当年收入占比为 3.74%。

2019 年度注塑业务收入较 2018 年度继续大幅上升,当年收入占比为 19.97%。
注塑业务客户伟巴斯特集团、科德集团(原恩坦华集团)、江苏铁锚集团是国内
外汽车天窗、车窗机械组专业制造领域排名前列的一级供应商,公司自投产以来,
按需稳定供应高质量产品,来源于三家客户的收入规模均实现较大增长。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季度的各期收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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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7,904.40 39.65% 9,333.12 18.70% 9,729.07 21.24% 8,918.49 20.84%

第二季度 12,032.21 60.35% 12,122.64 24.29% 11,427.76 24.95% 8,633.77 20.18%

第三季度 - - 11,063.80 22.16% 11,062.07 24.16% 9,924.68 23.19%

第四季度 - - 17,397.51 34.85% 13,576.04 29.65% 15,317.31 35.79%

合计 19,936.62 100.00% 49,917.07 100.00% 45,794.94 100.00% 42,794.25 100.00%

对于整车销售市场而言,年末及传统节假日一般为销售旺季,具有一定的季
节性,但是,由于新产品投入、营销推广、税收政策、备库存等因素的影响,汽
车整车制造行业季节性有所削弱。发行人所在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
节性,但受到整车企业生产订单的间接影响,一般而言下半年收入规模增长较快,
发行人的冲压业务和注塑业务在季度收入变化方面,受此影响更加明显,导致第
三、第四季度收入较高。

5、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平均售价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和平均售价变动情况参见“第六节 业
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1、公司产品的产量及销
售情况”。

6、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大部分为边角料销售收入。钢材在冲压环节
会产生一定的边角料,公司对外销售边角料并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其他业务
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边角料销售收入 822.12 2,223.59 1,807.36 1,138.45

其他业务收入 823.76 2,270.87 1,809.08 1,150.49

占比 99.80% 97.92% 99.90% 98.95%

公司将边角料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单独核算,是为了加强对边角料销售的
日常管理。边角料为公司冲压工序造成的正常损耗,在产品生产成本中已将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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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用原材料(即包括边角料在内的合理损耗)进行了核算,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
生的边角料进行对外销售处理并作为其他业务收入,以上会计处理方式为行业通
行做法。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边角料内控制度,保证了边角料收入账务处理的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具体内容参见本节“十一、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
产结构分析”之“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之“(5)其他应收款”。

7、销售返利、返点情况

(1)销售合同约定返利、返点的情况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无相关返利、返点条款,报告期内发生的返利、
返点情况均为公司与客户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友好协商的结果,并签订相关返利协
议。

(2)返利、返点金额及会计处理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返利、返点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6月
蒂森克虏伯普利斯坦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
- 190.86 25.62 -
公司
德尔福(上海)动力推进系统有限公司 - - 137.00 -

凯毅德汽车系统(常熟)有限公司 72.21 29.64 26.99 -

安波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82.85 - 9.73

耐世特汽车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 - 52.26 -

耐世特汽车系统(柳州)有限公司 - 50.10 - -

法可赛(太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10.97 1.12

德尔福柴油系统(烟台)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 3.41 -

德尔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3.08 -

米高(上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 0.22

合计 72.21 353.44 259.3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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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16 0.74 0.50 0.05


公司一般在与客户签订返利协议的当月或者下月向客户开具折扣发票(红字
发票),并在开具折扣发票的当期冲减营业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

(3)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其以往的习惯
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
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应支付的客户返利属于可变对价,构成交易价格的一部分。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十六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
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新收入准则第二十四
条:“ ……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
期的收入。”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返利协议约定的返利金额,系双方基于销售情况友好协商
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且无法预计,无法合理估计其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
因此在返利确认的当期直接冲减营业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对返利的会计处理符合新收入准则规定。

8、发行人模具产品的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客户沟通拟承接模具开发时,客户将对应零部件产品的 3D 图纸发送
给公司,公司根据 3D 图纸及自身经验,拆分加工该零部件所需的工序(每一道
工序均对应一个模具,多个模具组成一套模具);再对每套工序对应模具进行设
计和画图,确定模具的大小及所需的模具钢等材料种类及预估用量,据此估计材
料费金额;通过图纸的技术要求确定模具的难易度,预估模具加工所需的加工费;
根据历史经验在模具材料费和加工费的基础上乘以一定比例预估加工过程中的
管理费用;上述三项费用构成模具报价时的预计成本,即模具预计成本=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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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费+管理费用。实际报价时,销售部门根据模具预计成本及希望实现的利润
后报价给客户,最终合同签订金额系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承接倾向、未来持续合
作愿景、竞争激烈程度等多种因素后与客户友好协商确定。

以恩坦华某个项目为例,公司模具中心预估成本为不含税 21 万,销售部门
向客户报价不含税 30 万元,最终签订的模具开发合同金额为不含税 28 万元。

公司在模具报价环节均采用同一标准和计算方法实施,实际定价与客户谈判
结果相关,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模具产品报价方式不存在差异。

公司模具产品的定价在合同签订时点即已确定,合同执行后除模具设计变更
外,不存在合同执行价格的调整,故合同执行后未达到预定生产数量一次性销售
模具产品的定价方式不会发生变化。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总体保持一致。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5,021.62 99.99% 36,924.00 99.83% 33,296.92 100.00% 30,606.43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2.13 0.01% 62.02 0.17% - - - -

营业成本 15,023.75 100.00% 36,986.03 100.00% 33,296.92 100.00% 30,606.43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
为 30,606.43 万元、33,296.92 万元、36,924.00 万元和 15,021.62 万元。2018 年主
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增长 8.79%, 2019 年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增长 10.89%。公司
各业务的营业成本的变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和外协加工费用的影响。
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发生少量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未
经加工的原材料,将相应的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类的营业成本和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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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业务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冲压业务 12,737.34 84.79% 30,070.73 81.44% 30,122.59 90.47% 27,534.22 89.96%

其中:框架类 6,123.19 40.76% 15,717.58 42.57% 16,256.34 48.82% 17,266.46 56.41%

传动类 3,779.25 25.16% 11,136.80 30.16% 12,698.08 38.14% 8,702.72 28.43%

其他类 2,834.89 18.87% 3,216.35 8.71% 1,168.18 3.51% 1,565.03 5.11%

商品模业务 35.46 0.24% 943.86 2.56% 2,066.89 6.21% 3,045.69 9.95%

注塑业务 2,248.83 14.97% 5,909.42 16.00% 1,107.45 3.33% 26.52 0.09%

合计 15,021.62 100.00% 36,924.00 100.00% 33,296.92 100.00% 30,606.43 100.00%

按业务分类的成本显示,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冲压业务成本分别为 27,534.22 万元、30,122.59 万元、30,070.73 万元和
12,737.34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最大,分别为 89.96%、90.47%、81.44%
和 84.79%,与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情况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冲压业务和商品模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9.91%、96.68%、84.00%和 85.03%。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随着注塑业务的
产销量增加,注塑业务的成本逐渐上升,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达到 16.00%
和 14.97%。

(1)冲压业务的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6,657.44 52.27% 16,386.18 54.49% 15,470.98 51.36% 15,138.20 54.98%

直接人工 1,178.54 9.25% 3,094.74 10.29% 3,468.32 11.51% 3,129.70 11.37%

制造费用 4,901.36 38.48% 10,589.80 35.22% 11,183.29 37.13% 9,266.32 33.65%

其中:外协加工费 2,681.32 21.05% 4,877.61 16.22% 5,198.22 17.26% 5,830.87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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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2,737.34 100.00% 30,070.73 100.00% 30,122.59 100.00% 27,534.22 100.00%

报告期内,冲压业务成本构成基本保持稳定。其中,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
本的比重平均为 53.28%,直接人工约占 9%至 11%,制造费用约占 35%左右。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系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各种原材料及生产材
料等,主要包括各种型号的钢材、钢管、不锈钢、铝材、铜材等。直接材料以产
品设计用量为基础,制造中心根据生产计划确定生产用量,使用部门填写生产领
料单后由指定人员领料,仓储部门严格按生产领料单发料,办理出库手续。财务
部每月通过系统对原材料入库单、领料单、退料单和库存余额进行核对,采用加
权平均法对直接材料成本进行归集。

2018 年较 2017 年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从 54.98%下降至
51.36%,主要原因为主要原材料钢材的平均价格波动较小,同时制造费用占成本
比重有所增加。

2019 年较 2018 年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从 51.36%上升至
54.49%,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针对车用冲压钢材的硬度、延展性、平整度等方面
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材料加工成本有所提高。

2)直接人工成本情况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直接人工占冲压业务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 11.37%、11.51%、10.29%和 9.25%,呈现波动趋势。直接人工系
应计提的生产人员职工薪酬。公司昆山工厂的生产规模逐年扩大,在重庆也已新
设子公司,全年平均生产人员人数的大幅增加、员工人均薪酬提高,导致直接人
工占比有所提升。2019 年度,重庆子公司生产的总成类零部件以外购模具生产
为主,直接人工投入较少,上述因素使得成本结构中的直接人工成本占比降低。

3)制造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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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制造费用占冲压业务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 33.65%、37.13%、35.22%和 38.48%。制造费用系为生产产品而
发生的各项间接生产费用,主要包括生产管理人员薪酬、水电费、燃气费、修理
费、折旧费、外协加工费等。

2018 年度,公司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升高,主要原因为①
公司调增员工薪资,导致制造费用中的人员工资上涨;②2017 年末,公司二期厂
房转固,导致计入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增加;③部分零部件项目量产后,模具日常
维护费用增加较大。

2019 年度,公司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略有降低,主要原因为零
部件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成本提高,其影响高于模具加工成本计入制造费用所带
来的影响。

(2)商品模业务的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3.31 37.55% 377.83 40.03% 759.78 36.76% 1,246.11 40.91%

直接人工 13.87 39.12% 252.84 26.79% 363.48 17.59% 548.90 18.02%

制造费用 8.27 23.33% 313.19 33.18% 943.63 45.65% 1,250.69 41.06%

其中:外协
2.42 6.82% 191.21 20.26% 715.75 34.63% 949.85 31.19%
加工费

合计 35.46 100.00% 943.86 100.00% 2,066.89 100.00% 3,045.69 100.00%

公司的商品模具开发时间较长,从几个月到一年以上不等,同时,模具开发
对设备投入、附属加工工艺的要求较高。因此,与冲压业务相比,模具成本构成
中直接材料占比较低,制造费用占比较高。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部分为外协加工
费,主要原因为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客户交货时间要求和工艺复杂程度,公司会
将附加值较低的结构件交由第三方实施机加工、表面处理等工序。

各套模具在自制和委托外部加工时的投入成本不同,使得制造费用占比在报
告期内发生一定波动。另一方面,公司所生产模具均为非标定制产品,按项目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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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并核算成本,各模具间由于工艺复杂程度的不同,也导致成本构成不具有完全
可比性。

(3)注塑业务的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372.46 61.03% 3,670.02 62.10% 417.51 37.70% 12.99 48.96%

直接人工 216.61 9.63% 494.68 8.37% 86.41 7.80% 1.88 7.10%

制造费用 659.75 29.34% 1,744.72 29.52% 603.53 54.50% 11.66 43.94%

其中:外协
257.66 11.46% 990.98 16.77% 408.96 36.93% 10.64 40.11%
加工费

合计 2,248.83 100.00% 5,909.42 100.00% 1,107.45 100.00% 26.52 100.00%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注塑业务处于投产初期,主要集中于注塑模具的采
购、加工和销售,注塑业务成本中的制造费用占比较高。

2019 年度,公司注塑零件的产销量达到正常量产水平,因此塑料粒子、机械
组专用五金件等成为生产过程所耗用的主要原材料,注塑业务成本中的直接材料
占比升高。

3、各业务制造费用构成及变动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包含的制造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1)冲压业务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薪酬 466.91 9.53% 1,749.35 16.52% 1,653.46 14.79% 983.24 10.61%

折旧 922.96 18.83% 1,461.59 13.80% 1,476.61 13.20% 922.12 9.95%

外协加工 2,681.32 54.71% 4,877.61 46.06% 5,198.22 46.48% 5,830.87 62.93%

机物料消耗 358.70 7.32% 419.27 3.96% 536.17 4.79% 264.37 2.85%

修模费 138.33 2.82% 666.05 6.29% 789.41 7.06% 469.94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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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333.13 6.80% 1,415.93 13.37% 1,529.42 13.68% 795.78 8.59%

合计 4,901.36 100.00% 10,589.80 100.00% 11,183.29 100.00% 9,266.32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业务制造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主要是由于直接人
工和制造费用中间接人工之间的调整。2018 年度,发行人进行了部门精细化管
理,致使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中间接人工的核算范围有所微调。由于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中间接人工均是按照产品标准工时进行分配,因此,上述部门结构调整
导致的直接人工和间接人工核算范围的微调不会影响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压业务制造费用中的外协加工费逐渐下降,主要是由于
各年销售的冲压零部件数量逐年下降,制造工艺复杂的零部件开始增加,部分零
部件外协工序简化或销量下滑。例如,2018 年销售至上海捷新的动力电池托盘
总成金额较大,按加工面积计算,其电泳工序的加工费用低于同等重量的小型零
部件;2019 年销售至蒂森克虏伯的转向支架无需通过成本较高的电镀或电泳外
协工序,仅需通过清洗外协工序,导致当年的外协加工费总额及占比下降。子公
司重庆博俊 2019 年度投入了较多模具外协加工费用,但尚未完全实现销售,所
以对销售成本中外协加工费的影响较小。

(2)商品模业务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薪酬 1.35 16.38% 29.51 9.42% 45.17 4.79% 64.29 5.14%

折旧 1.83 22.18% 25.42 8.12% 47.89 5.08% 75.66 6.05%

外协加工 2.42 29.26% 191.21 61.05% 715.75 75.85% 949.85 75.95%

机物料消耗 1.32 15.91% 27.43 8.76% 54.93 5.82% 76.75 6.14%

其他 1.35 16.27% 39.62 12.65% 79.89 8.47% 84.15 6.73%

合计 8.27 100.00% 313.19 100.00% 943.63 100.00% 1,250.69 100.00%


报告期内,商品模业务制造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和外协加工费有所波动,主要
是由于受到商品模当年销售规模和模具品种的影响较大。

(3)注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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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薪酬 141.43 21.44% 321.02 18.40% 82.87 13.73% 0.39 3.31%

折旧 179.31 27.18% 366.08 20.98% 94.50 15.66% 0.54 4.65%

外协加工 257.66 39.05% 990.98 56.80% 408.96 67.76% 10.64 91.25%

其他 81.35 12.33% 66.63 3.82% 17.20 2.85% 0.09 0.78%

合计 659.75 100.00% 1,744.72 100.00% 603.53 100.00% 11.66 100.00%


注塑业务系公司 2018 年度新投入量产的业务,2019 年销售成本增幅较快,
制造费用的构成正逐渐稳定。

4、报告期各类业务生产成本、营业成本、期末存货及长期待摊费用余额的
勾稽关系

发行人报告期各类业务生产成本、营业成本、期末存货及长期待摊费用余额
的勾稽关系情况如下:

(1)商品模业务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在制模具 生产成本投入 结转营业成本 期末在制模具

2017 年度 1,105.36 2,274.00 3,045.69 333.66

2018 年度 333.66 2,205.78 2,066.89 472.56

2019 年度 472.56 595.78 943.86 124.48

2020 年 1-6 月 124.48 266.14 35.46 355.17


(2)冲压业务

1)冲压零部件

单位:万元
期初存货 生产成本 结转营业 期末存货
年度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小计 投入 成本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小计
2017 年 552.61 1,624.31 2,176.93 25,845.56 25,653.19 618.04 1,751.25 2,369.30
2018 年 618.04 1,751.25 2,369.30 27,866.92 27,307.77 1,188.19 1,740.26 2,9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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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88.19 1,740.26 2,928.45 28,225.87 28,092.77 811.74 2,249.79 3,061.54
2020 年
811.74 2,249.79 3,061.53 11,967.96 11,338.01 884.25 2,807.24 3,691.49
1-6 月

2)冲压生产模

单位:万元
期初在制模 生产成本投 结转营业成 结转至长摊待摊费 期末在制模
年度
具 入 本 用 具
2017 年度 2,576.57 3,013.33 1,461.50 718.31 3,410.10

2018 年度 3,410.10 4,752.35 2,151.33 306.27 5,704.84

2019 年度 5,704.84 9,218.77 1,654.40 3,309.31 9,959.90
2020 年
9,959.90 2,238.01 1,240.22 72.47 10,885.22
1-6 月
单位: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冲压生产模
年度
期初余额 存货转入 结转营业成本 期末余额
2017 年度 758.36 718.31 419.53 1,057.13
2018 年度 1,057.13 306.27 663.49 699.91
2019 年度 699.91 3,309.31 323.55 3,685.67
2020 年 1-6 月 3,685.67 72.47 159.11 3,599.03

(3)注塑业务

1)注塑零部件

单位:万元
期初存货 期末存货
生产成本 结转营业
年度
投入 成本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小计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小计

2017 年度 - - - 20.68 6.76 2.09 11.84 13.93

2018 年度 2.09 11.84 13.93 1,045.38 792.12 110.56 156.63 267.19

2019 年度 110.56 156.63 267.19 5,901.04 5,565.58 148.67 453.98 602.65

2020 年 1-6 月 148.67 453.98 602.65 1,868.52 2,229.80 72.51 168.86 241.38


2)注塑生产模

单位:万元
结转至长摊待
年度 期初在制模具 生产成本投入 结转营业成本 期末在制模具
摊费用
2017 年度 - 378.59 17.45 157.02 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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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204.13 623.79 308.51 167.29 352.12

2019 年度 352.12 272.93 175.21 95.98 353.85

2020 年 1-6 月 353.85 111.12 7.33 - 457.64
单位: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注塑生产模
年度
期初余额 存货转入 结转营业成本 期末余额
2017 年度 - 157.02 2.32 154.70
2018 年度 154.70 167.29 6.82 315.16
2019 年度 315.16 95.98 168.63 242.51
2020 年 1-6 月 242.51 - 11.70 230.81

(4)数据勾稽核对

将上述报告期各类业务主营业务成本、期末存货及长期待摊费用汇总列示如
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在制模具 11,698.04 10,438.23 6,529.52 3,947.89

库存商品 956.77 960.41 1,298.75 620.13

发出商品 2,976.10 2,703.77 1,896.89 1,763.09

长期待摊费用 3,829.84 3,928.18 1,015.07 1,211.83

主营业务成本 15,021.62 36,924.00 33,296.93 30,606.44


上述汇总数据与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勾稽一致。

5、发行人模具成本中外协加工费用占比情况

(1)模具成本中外协加工费用占比情况

1)模具主营业务成本中外协加工费用占比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模具类型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商品模 35.46 100.00% 943.86 100.00% 2,066.89 100.00% 3,045.69 100.00%
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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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模具类型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外协加
2.42 6.82% 191.21 20.26% 715.75 34.63% 949.85 31.19%
工费
主营业
1,399.33 100.00% 1,977.95 100.00% 2,814.82 100.00% 1,881.03 100.00%
务成本
冲压生产模
外协加
1,033.83 73.88% 812.70 41.09% 846.21 30.06% 736.75 39.17%
工费
主营业
19.03 100.00% 343.84 100.00% 315.33 100.00% 19.77 100.00%
务成本
注塑生产模
外协加
14.44 75.90% 311.67 90.64% 282.73 89.66% 9.55 48.31%
工费

注塑生产模外协加工费占比较高系公司承接注塑模具开发订单后,受制于产
能,将除模具设计、关键部件的加工生产及精密加工环节外均采用外协所致。

2)同行业可比公司模具成本中外协加工费用占比

除威唐工业外,发行人其他可比公司未列示模具成本中外协加工费用数据,
其他同行业公司也未披露相关数据,威唐工业系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销
售的公司,其模具成本中外协加工费用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6,675.74 100.00% 22,371.60 100.00% 16,904.88 100.00%

外协加工费 1,956.88 11.73% 3,152.85 14.09% 2,673.37 15.81%

注:威唐工业 2020 年半年报未披露模具成本中外协加工费用。

通过比较得知,公司模具成本中外协加工费用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外协加工费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外协加工费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模具产能有限,考虑到客户要求的交货
时间,公司将部分工序外协。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业务生产成本和外协成本金额、占比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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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模具生产成本 其中:模具外协 模具外协成本占比

2020 年 1-6 月 2,615.27 1,130.52 43.23%

2019 年度 10,087.47 6,807.87 67.49%

2018 年度 7,581.92 2,906.30 38.33%

2017 年度 5,665.92 2,364.65 41.73%


从上表可知,2017 年、2018 年模具外协成本占模具生产成本的比例变动不
大,由于当时模具产能主要位于昆山,其生产能力时常处于较为饱和的状态,所
以将部分工序外协,导致外协加工费较高。

2019 年模具外协金额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重庆博俊承接大量模具开
发订单导致。由于其模具加工核心设备如数控立式加工中心、龙门立式加工中心
等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其生产能力尚未形成,在模具产能有限的情况下,公司
需要将部分非核心工序外协以满足客户要求的交货时间,模具外协成本占比随之
升高较大。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承接模具开发订单主
要是为了后续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订单进行储备。子公司重庆博俊筹建期间,从
未来业务储备层面考虑,公司承接了超过自身模具产能的模具开发业务,在这种
情况下,公司必然需要将超过自身产能的模具非核心生产环节委托第三方完成以
满足客户需求。在实际操作中,公司与客户签订模具开发合同后,模具的设计、
材料品种的确定、工艺路径等由公司确定后,将操作流程及要求发给第三方加工
商实施,模具生产和加工的核心环节保留在公司内部。

综上所述,公司外协加工费占比较高具有合理性。

(3)外协内容涉及的工序及对发行人模具产品定价的影响

报告期内,模具外协内容涉及到铣削、研磨、线切割等机加工工序,外协供
应商按照公司提供的图纸进行操作;模具加工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如设计、关键部
件的加工生产、精密加工等均由公司自行开展。

模具业务发生外协加工主要系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客户交货时间要求和工艺
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结构件交由第三方实施机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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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处理等工序。在模具产品签订合同时,客户无权、实际上也没有限制公司采
用外协方式开发模具,客户仅对模具产品质量进行关注,公司在外协过程中严格
把控品质,向客户提交符合要求的模具产品。因此模具外协对模具产品定价无影
响。

(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及毛利率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
比重均在 90%左右,贡献程度较高,公司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毛利和毛利率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主营业务 4,915.00 24.65% 12,993.06 26.03% 12,498.02 27.29% 12,187.83 28.48%

其他业务 821.63 99.74% 2,208.85 97.27% 1,809.08 100.00% 1,150.49 100.00%

合计 5,736.63 27.63% 15,201.91 29.13% 14,307.10 30.05% 13,338.31 30.35%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其他业务的毛利率为 100%,主要是由于边角料销
售收入对应的原材料成本均已计入主营业务成本。2019 年,其他业务的毛利率
为 97.27%,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未经加工的原材料,将相应的成本计入其他业
务成本所致。

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分业务的毛利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业务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冲压业务 3,719.67 75.68% 8,584.70 66.07% 11,036.05 88.30% 11,338.98 93.04%

其中:框架
1,637.17 33.31% 3,984.02 30.66% 5,698.38 45.59% 6,257.30 51.34%


传动类 1,728.71 35.17% 4,046.08 31.14% 5,251.01 42.01% 4,915.98 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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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业务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类 353.79 7.20% 554.60 4.27% 86.65 0.69% 165.71 1.36%

商品模业务 70.81 1.44% 351.11 2.70% 855.51 6.85% 835.33 6.85%

注塑业务 1,124.52 22.88% 4,057.25 31.23% 606.46 4.85% 13.52 0.11%

合计 4,915.00 100.00% 12,993.06 100.00% 12,498.02 100.00% 12,187.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于冲压业务,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冲压业务的毛利分别为 11,338.98 万元、11,036.05 万元、
8,584.70 万元和 3,719.67 万元,毛利贡献分别为 93.04%、88.30%、66.07%和 75.68%。
冲压业务中,框架类和传动类产品的毛利占比较高,但原材料成本提高等原因导
致产品的毛利贡献总体下降。2019 年,注塑业务的毛利贡献为 31.23%,较 2018
年度大幅上升。为开展注塑业务,公司购置精密注塑机、铆接机等设备,从产品
及模具设计、模具生产、注塑成型至最终的精密成品组装及检测提供了一站式解
决方案,在嵌件注塑上公司拥有自身的独特优势。随着传统冲压业务毛利率的下
滑,注塑业务盈利能力较强的特性不断突出,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来源。

2)主营业务分业务的毛利率情况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冲压业务 22.60% 22.21% 26.81% 29.17%

其中:框架类 21.10% 20.22% 25.96% 26.60%

传动类 31.39% 26.65% 29.26% 36.10%

其他类 11.10% 14.71% 6.91% 9.57%

商品模业务 66.63% 27.11% 29.27% 21.52%

注塑业务 33.34% 40.71% 35.38% 33.75%

主营业务 24.65% 26.03% 27.29% 28.48%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冲压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29.17%、26.81%、22.21%和 22.60%,其变动主要系受到产品价格、原材料成本
等因素的影响。商品模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21.52%、29.27%、27.11%和 66.63%。
与冲压业务相比,商品模业务定制化较强,受不同客户的单一订单影响较大,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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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冲压业务不同。公司的注塑业务已进入量产阶段,收入的绝对
规模增速较快,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水平稳定在较高水平。

3)收入结构和毛利率变动对整体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①冲压业务收入结构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冲压业务按产品类别主要包含框架类、传动类和其他类,报告期内公司
各类冲压产品的收入结构和毛利率总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分类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框架类 47.16% 21.10% 50.97% 20.22% 53.34% 25.96% 60.51% 26.60%

传动类 33.47% 31.39% 39.28% 26.65% 43.61% 29.26% 35.03% 36.10%

其他类 19.38% 11.10% 9.76% 14.71% 3.05% 6.91% 4.45% 9.57%

合计 100.00% 22.60% 100.00% 22.21% 100.00% 26.81% 100.00% 29.17%

2018 年相比 2017 年,收入结构变动及毛利率变化对冲压业务综合毛利率的
影响分析如下:
收入结构变动对综合 单类毛利率变动对综合
合计影响额
毛利率影响额 毛利率影响额
产品分类
结构变动比例 影响额 单类毛利率变动额 影响额

框架类 -7.17% -1.91% -0.64% -0.34% -2.25%

传动类 8.58% 3.10% -6.84% -2.98% 0.11%

其他类 -1.40% -0.13% -2.67% -0.08% -0.22%

合计 1.05% -3.41% -2.36%
注:针对某一产品分类而言,结构变动比例=本期销售收入占冲压业务收入的比例-上期销售
收入占冲压业务收入的比例;收入结构变动的影响额=结构变动比例×上期毛利率;毛利率
变动额=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毛利率变动的影响额=毛利率变动额×本期销售收入占冲
压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8 年,框架类产品收入占比下降 7.17%,其毛利率也有所下降,导致对综
合毛利率的负向影响较大。传动类产品的收入占比提高了 8.58%,但该类产品毛
利率继续下降,两者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互相抵销。其他类产品的收入占比和毛
利率同时下降,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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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相比 2018 年,收入结构变动及毛利率变化对冲压业务综合毛利率的
影响分析如下:
收入结构变动对综合 单类毛利率变动对综合
毛利率影响额 毛利率影响额
产品分类 合计影响额
结构变动比例 影响额 单类毛利率变动额 影响额

框架类 -2.37% -0.62% -5.73% -2.92% -3.54%

传动类 -4.33% -1.27% -2.61% -1.02% -2.29%

其他类 6.71% 0.46% 7.80% 0.76% 1.22%

合计 -1.42% -3.18% -4.61%

2019 年,框架类产品的收入结构变动对综合毛利率影响较小,而其单类毛
利率受到价格年降和钢材等原材料成本提高等因素影响而降低,导致综合毛利率
下降 3.54%。受终端车型销量下滑影响,传动类产品的收入较 2018 年降幅较大,
同时原材料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 2.29%。其他类产品由
于重庆子公司总成类冲压产品销售规模提高,收入占比和毛利率同步上升,对综
合毛利率贡献为 1.22%。框架类和传动类的负面影响超过了其他类产品毛利率上
升的影响,使得 2019 年的毛利率降低。

2020 年 1-6 月相比 2019 年,收入结构变动及毛利率变化对冲压业务综合毛
利率的影响分析如下:
收入结构变动对综合 单类毛利率变动对综合
毛利率影响额 毛利率影响额
产品分类 合计影响额
结构变动比例 影响额 单类毛利率变动额 影响额

框架类 -3.81% -0.77% 0.87% 0.41% -0.36%

传动类 -5.81% -1.55% 4.74% 1.59% 0.04%

其他类 9.62% 1.41% -3.61% -0.70% 0.72%

合计 -0.90% 1.30% 0.39%

2020 年 1-6 月,框架类产品的收入占比有所下降,单类毛利率变化较小,导
致综合毛利率下降 0.36%。传动类产品的收入占比亦有所下降,但销售毛利率上
升抵销了相关影响,导致综合毛利率微升 0.04%。其他类产品由于重庆子公司销
售规模继续提高,收入占比上升的同时毛利率下降,对综合毛利率贡献为 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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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上半年,各产品分类对于综合毛利率的影响较为温和。

②商品模业务收入结构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商品模的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呈现逐渐下降趋势,这是由于模
具产品的特性决定的。公司的商品模经客户验收后,同样主要用于生产汽车零部
件,模具定价机制为“一模一价”。公司接到商品模具产品订单后,会根据工艺
情况预估模具的制作流程及耗用原材料、工时和外协成本的情况,并估算其成本,
而后模具事业部的业务人员会提出报价。决定报价的主要因素有:1.预估成本;
2.模具制造的难易度、风险值;3.客户对价格的接受能力。上述因素导致即使针
对同一个客户,具体到每副模具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从而无法直观地通过产品
分类等因素对毛利率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部分重要商品模客户存在毛利率较高的现象,主要毛利
率水平如下:

商品模客户名称 所属年度 毛利率

达耐时集团 2020 年上半年 60.38%

达耐时集团 2019 63.51%

大金空调(苏州)有限公司 2019 58.07%

宫后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2019 55.61%

达耐时集团 2018 67.51%

恩坦华集团 2018 47.71%

大金空调(苏州)有限公司 2018 50.05%

达耐时集团 2017 64.44%

麦格纳集团 2017 50.08%

上述客户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为发行人商品模业务的客户呈现多元化,公
司在商品模业务供应链上承担的角色从零部件、模具生产一体化供应商转变为专
业模具供应商。具体而言,上述客户向公司采购包括精密电子产品冲压件模具、
精冲零件模具、汽车变速箱冲压件模具在内的高精度模具产品,加工要求高,难
度大。因而,模具应用细分领域差异、加工方式及精度等原因导致部分商品模客
户的毛利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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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注塑业务收入结构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注塑业务的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目前销售的产品为汽车天窗、车窗机械
组和相关模具。注塑业务前期投入的模具采购加工费用较高,随着机械组产品于
2019 年度的销量快速上升,生产成本以直接原材料为主要构成,毛利率逐年上
升并将趋于稳定。

4)各产品分类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的变动趋势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①冲压业务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件、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产品
项目
分类 对毛利率 对毛利率
数量/金额 增幅 数量/金额 增幅
影响 影响
销量 2,393.70 -27.99% - 6,648.33 -11.68% -

平均单价 3.24 9.40% 6.86% 2.96 1.60% 1.17%
框架

平均成本 2.56 8.20% -5.98% 2.36 9.47% -6.90%

合计 - 0.87% - -5.73%

销量 924.27 -36.75% - 2,922.75 -10.80% -

平均单价 5.96 14.72% 9.41% 5.19 -5.17% -3.86%
传动

平均成本 4.09 7.31% -4.67% 3.81 -1.68% 1.25%

合计 - 4.74% - -2.61%

销量 335.81 -29.80% - 956.77 6.49% -

平均单价 9.50 140.92% 49.89% 3.94 182.20% 60.11%
其他

平均成本 8.44 151.12% -53.50% 3.36 158.55% -52.30%

合计 - -3.61% - 7.80%
(接上表)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分类 项目
数量/金额 增幅 对毛利率影响 数量/金额

销量 7,527.56 -13.32% - 8,684.33
框架类
平均单价 2.92 7.67% 5.23%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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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17 年
产品分类 项目
数量/金额 增幅 对毛利率影响 数量/金额

平均成本 2.16 8.62% -5.87% 1.99

合计 - -0.64% -

销量 3,276.55 4.66% - 3,130.70

平均单价 5.48 25.93% 13.16% 4.35
传动类
平均成本 3.88 39.41% -20.00% 2.78

合计 - -6.84% -

销量 898.44 -3.26% - 928.68

平均单价 1.40 -25.06% -30.23% 1.86
其他类
平均成本 1.30 -22.85% 27.57% 1.69

合计 - -2.67% -


注:(1)平均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平均单价增幅+上年毛利率)/(1+平均单价增幅)-上年毛利

(2)平均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平均成本增幅×(1-上年毛利率)/(1+平均单价增幅)
(3)2020 年 1-6 月的销量增幅按照全年化计算

报告期内,框架类、传动类、其他类产品的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变动方向基
本一致,但不同产品的材料单价、用量和制作工艺存在差异,导致变动幅度不完
全相同。

A.2018 年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2018 年度,因产品结构变化,框架类产品的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均有所上
升,平均单价的上升幅度小于平均成本,导致毛利率下降 0.64%,变化较为平缓。

传动类产品的平均单价较上年上升 25.93%、平均成本较上年上升 39.41%,
导致毛利率下降 6.84%。主要原因为在当年度实行价格年降的转向管柱类产品较
多,且传动类产品的流程工艺较框架类产品更为复杂,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等附
加成本增加较大,拉低了整体毛利水平。

其他类产品的平均单价较上年下降 25.06%、平均成本较上年下降 22.85%,
导致毛利率下降 2.67%。主要原因为其他类产品的业务量正在逐渐减少,剩余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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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产品的毛利率较低。

B.2019 年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2019 年,框架类产品的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均有所上升,其平均成本因为
和板材类钢材价格直接相关,上升幅度更大,导致毛利率下滑 5.73%。

传动类产品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分别降低 5.17%、1.68%,由于平均单价较
平均成本降幅较大,导致毛利率下滑 2.61%。

其他类产品中总成冲压产品收入的占比大幅增加,致使平均单价上升
182.20%、平均成本上升 158.55%,毛利率上升 7.80%。

C.2020 年 1-6 月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2020 年 1-6 月,框架类产品的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均有所上升,平均成本上
升幅度低于平均单价,导致毛利率上升 0.87%。

传动类产品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升幅较高,平均单价上涨更大,导致毛利率
上升 4.74%。

其他类产品中总成冲压产品收入的占比继续增加,致使平均单价上升
140.92%、平均成本上升 151.12%,毛利率下降 3.61%。

②商品模业务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商品模的单位价格和单位成本变化较大,从而对毛利率的影响较
大。2018 年度,公司在商品模业务方面加强客户拓展,改进研发工艺以压缩制模
成本,当期毛利率回升 7.75%,主要是由于向部分客户销售附加值较高的汽车冲
压模具。2019 年度,公司集中产能制造自身零部件所需的生产性模具,致使商品
模业务规模有所降低,大额订单数量有所减少,导致毛利率下降 2.16%。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将工作重心集中在生产性模具的销售上,而商品模收入则大幅下
降,其毛利率回升但不具备可比性。

公司的模具产品定制化程度很高,各模具产品间由于工艺复杂程度的不同,
开发时间、材料耗用等差异化较大,因此不同客户的销售价格和成本差异较大,
毛利率不具备完全的可比性。报告期内,公司着力强化模具开发能力并加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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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加强市场开发,着力挑选能够长期合作的客户,毛利率的波动水平属于合
理范围。

③注塑业务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注塑业务的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目前销售的产品为汽车天窗、车窗机械
组和相关模具。由于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注塑模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低,注塑
产品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不具备较强的可比性。总体而言,注塑业务产品的价
格变动较小,2019 年注塑产品平稳增产,使得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下降,毛利率上
升了 5.32%。

5)冲压业务、注塑业务分零部件、模具的毛利率情况

发行人的冲压业务、注塑业务收入均包含销售零部件和对应生产性模具所产
生的收入,零部件和模具相应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冲压业务 22.60% 22.21% 26.81% 29.17%

冲压零部件 19.40% 18.75% 24.08% 25.50%

冲压模具 41.46% 51.53% 45.75% 57.62%

注塑业务 33.34% 40.71% 35.38% 33.75%

注塑零部件 30.65% 37.70% 12.78% 50.37%

注塑模具 87.95% 66.71% 60.86% 19.11%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48%、27.29%、26.03%和 24.65%。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变化
及其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贡献率 贡献率 贡献率 贡献率
冲压业务 22.60% 82.55% 18.66% 22.21% 77.44% 17.20%

冲压零部件 19.40% 70.56% 13.69% 18.75% 69.26% 12.99%

冲压模具 41.46% 11.99% 4.97% 51.53% 8.17% 4.21%

注塑业务 33.34% 16.92% 5.64% 40.71% 19.97%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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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零部件 30.65% 16.13% 4.94% 37.70% 17.90% 6.75%

注塑模具 87.95% 0.79% 0.70% 66.71% 2.07% 1.38%

商品模 66.63% 0.53% 0.36% 27.11% 2.59% 0.70%

合计 24.65% 100.00% 24.65% 26.03% 100.00% 26.03%


(接上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贡献率 贡献率 贡献率 贡献率
冲压业务 26.81% 89.88% 24.10% 29.17% 90.84% 26.50%

冲压零部件 24.08% 78.55% 18.91% 25.50% 80.47% 20.52%

冲压模具 45.75% 11.33% 5.18% 57.62% 10.37% 5.98%

注塑业务 35.38% 3.74% 1.32% 33.75% 0.09% 0.03%

注塑零部件 12.78% 1.98% 0.25% 50.37% 0.04% 0.02%

注塑模具 60.86% 1.76% 1.07% 19.11% 0.05% 0.01%

商品模 29.27% 6.38% 1.87% 21.52% 9.07% 1.95%

合计 27.29% 100.00% 27.29% 28.48% 100.00% 28.48%
注:毛利率贡献率=该项业务毛利率*收入贡献率(该项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冲压业务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最大,分别贡
献了 26.50、24.10、17.20 和 18.66 个百分点,其中冲压模具的毛利贡献率分别为
5.98%,5.18%、4.21%和 4.97%。商品模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贡献率分别为 1.95、
1.87、0.70 和 0.36 个百分点。冲压模具的毛利贡献率略高于商品模的毛利贡献率
主要是由于其收入贡献率相对更高,且二者毛利率有所差异所致。

将发行人冲压业务中的冲压模具、注塑业务中的注塑模具和商品模业务的毛
利率单独对比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冲压模具 41.46% 51.53% 45.75% 57.62%

注塑模具 87.95% 66.71% 60.86% 19.11%

商品模具 66.63% 27.11% 29.27% 21.52%


除注塑模具由于 2017 年初步投产、收入较低,导致毛利率偏低外,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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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冲压模具、注塑模具的毛利率均高于商品模具毛利率,主要原因为:

①冲压模具和注塑模具的用途是使用模具为客户生产冲压零部件、注塑零部
件,并将零部件作为产品销售给客户。模具作为生产零部件所必需的生产资料,
可在零部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长期使用,综合利用价值较高,造成注塑及冲
压业务客户通常对模具价格更不敏感。商品模具虽然综合利用价值同样较高,但
商品模的价格也是客户应考虑的少数关键指标之一,必要时客户将会在使用价值
和价格之间进行权衡。报告期内,商品模业务不同客户的毛利率高低差距较大,
使得平均毛利率较低,也体现了商品模“一模一价”的定价机制。

②不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丰富自身产品线,是稳固企业长期持
续发展的基础。公司在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领域掌握的核心技术和专利等知识
产权形成了较高的技术门槛,因此在开展汽车冲压零部件、注塑零部件项目谈判
时具有定价权,获取较高的模具合同价格。商品模同样为客户定制产品,但公司
对部分模具的研发和制造经验略少于生产性模具,导致部分商品模订单的毛利率
偏低。

③相比模具本身而言,冲压业务和注塑业务的客户更为关注最终零部件产品
的质量。生产性模具由于存放在公司工厂用于日常生产,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积累
的研制、调试和使用经验,优化模具制造流程,在能够保证持续提供合格零件产
品的同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而商品模是直接对外销售的产品,需具备通常商
品的一般特点,如外观、用料等,而公司对生产性模具的后续管理能力无法适用
到商品模具上。商品模业务客户更为关注模具本身质地情况,公司必须制造符合
客户各项标准的模具产品,包括材质、工序及安全性能等方面的严格要求,如“导
板采用锁油自润式铜导板(PUNCH)”、“模具必须做到快拆”、“斜鍥类冲头是弹
顶式的,以满足甲方冲压安全的要求”等,因此成本可变性较小,毛利率偏低。

3、产品售价、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1)冲压业务的产品售价和原材料价格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公司冲压业务的产品售价和原材料价格变动对主营
业务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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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或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幅度 -10% -5% 5% 10%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6.96% -3.33% 3.07% 5.90%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70 0.67 0.61 0.59
2020 年 1-6 月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3.43% 1.72% -1.72% -3.43%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34 -0.34 -0.34 -0.34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6.53% -3.13% 2.90% 5.59%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65 0.63 0.58 0.56
2019 年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3.45% 1.73% -1.73% -3.45%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35 -0.35 -0.35 -0.35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7.23% -3.44% 3.15% 6.04%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72 0.69 0.63 0.60
2018 年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3.40% 1.70% -1.70% -3.40%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34 -0.34 -0.34 -0.34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7.08% -3.37% 3.08% 5.90%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71 0.67 0.62 0.59
2017 年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3.50% 1.75% -1.75% -3.50%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35 -0.35 -0.35 -0.35
注: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单项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产品价格变动幅度×
(1-单项业务毛利率)/(1+单项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产品价格变动幅度);产品价格敏感
系数=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产品价格变动幅度;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
动=-单项成本所包含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1-单项业务毛利
率);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

报告期内,从冲压业务产品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来看,主营业
务毛利率对产品价格变动的敏感系数在 0.56 至 0.72 之间。若产品价格提高 5%,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
提高 3.08%、3.15%、2.90%和 3.07%;若产品价格提高 10%,2017 年度、2018 年
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提高 5.90%、6.04%、
5.59%和 5.90%。结合公司自身的毛利水平来看,毛利率变化对产品价格变动的
敏感程度较高。

从原材料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来看,主营业务毛利率对原材料
价格变动的敏感系数在-0.34 至-0.35 之间。若原材料价格上升 5%,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降低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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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和 1.72%;若原材料价格上升 10%,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降低 3.50%、3.40%、3.45%
和 3.43%。与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之间的敏感程度相比,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
司毛利率的影响相对较小。

(2)商品模业务的产品售价和原材料价格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公司商品模业务的产品售价和原材料价格变动对主
营业务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品或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幅度 -10% -5% 5% 10%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02% -0.01% 0.01% 0.02%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00 0.00 0.00 0.00
2020 年 1-6 月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00% 0.00% -0.00% -0.00%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00 0.00 0.00 0.00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19% -0.09% 0.09% 0.19%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02 0.02 0.02 0.02
2019 年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07% 0.04% -0.04% -0.07%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01 -0.01 -0.01 -0.01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45% -0.23% 0.22% 0.45%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05 0.05 0.04 0.04
2018 年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16% 0.08% -0.08% -0.16%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02 -0.02 -0.02 -0.02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72% -0.36% 0.35% 0.71%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07 0.07 0.07 0.07
2017 年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32% 0.16% -0.16% -0.32%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03 -0.03 -0.03 -0.03

报告期内,由于商品模业务占公司业务的比重较小,商品模的产品售价和原
材料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小。保持其他因素不变,若产品价格或
原材料价格上升或下降的幅度在 10%以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幅度均不超
过 1%。

(3)注塑业务的产品售价和原材料价格的敏感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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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公司注塑业务的产品售价和原材料价格变动对主营
业务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品或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幅度 -10% -5% 5% 10%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1.15% -0.57% 0.56% 1.11%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12 0.11 0.11 0.11
2020 年 1-6 月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61% 0.30% -0.30% -0.61%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06 -0.06 -0.06 -0.06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1.21% -0.60% 0.59% 1.16%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12 0.12 0.12 0.12
2019 年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59% 0.29% -0.29% -0.59%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06 -0.06 -0.06 -0.06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24% -0.12% 0.12% 0.24%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02 0.02 0.02 0.02
2018 年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08% 0.04% -0.04% -0.08%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01 -0.01 -0.01 -0.01

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01% 0.00% 0.00% 0.01%

产品价格敏感系数 0.00 0.00 0.00 0.00
2017 年
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毛利率变动 0.00% 0.00% 0.00% 0.00%

原材料价格敏感系数 0.00 0.00 0.00 0.00

报告期内,注塑业务占公司业务的比重逐年升高,注塑业务的产品售价和原
材料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将产生一定影响。保持其他因素不变,产品价格
和毛利率之间的敏感程度要大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程度。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情况比较

发行人同行业公司选取标准和原则主要包括:(1)与发行人相似,生产的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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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零部件主要为金属冲压件、注塑件等;(2)与发行人相似,为汽车零部件二级
供应商;(3)与发行人相似,具有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取较为客观,具有可比性、针对性。

发行人综合考虑上述三条标准,选取了五家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
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名
主要产品及业务 主要原材料 主要生产工艺

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其相关模具 冲压、焊接、涂
金鸿顺 钢材
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装、机加工等
汽车车身冲压件、管类件及相关模具的开 冲压、焊接、机加
华达科技 钢材
发、生产与销售 工等
模具设计与制造、
泉峰汽车 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钢材
压铸、机加工等
汽车冲压模具和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 机加工、组模、冲
威唐工业 钢材
造及销售 压、焊接等
铝合金、 熔料、压铸成型、
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及其相关模具的研
文灿股份 模芯钢 热处理、精加工、
发、生产和销售
材 模具加工等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如下:

可比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金鸿顺 3.09% 6.68% 13.77% 21.25%

华达科技 18.21% 13.96% 15.85% 18.10%

泉峰汽车 21.58% 25.15% 24.38% 24.80%

威唐工业 42.75% 41.29% 41.96% 45.95%

文灿股份 26.58% 23.96% 27.68% 26.75%

可比公司平均值 22.44% 22.21% 24.73% 27.37%

本公司 24.65% 26.03% 27.29% 28.48%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波动趋势一致。公司属于传统型
制造业,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的毛利水平影响较大, 2017 年起钢材的市场
价格持续上涨,导致汽车零部件行业毛利率下降。2018 年,随着钢材、铝材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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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格继续维持高位,以及受下游整车市场景气程度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毛
利率总体仍呈现小幅下降。2019 年,国内整车市场持续下滑,上游供应商承压明
显,钢材、铝材等原材料价格保持高位,导致汽车零部件行业毛利率有所下滑。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波动性较小,除威唐工业系专门生产车用模具,
毛利率较高之外,公司的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水平。毛利率差异主要
是由于产品结构、模具收入贡献、原材料采购模式、公司规模等多项因素造成的,
具体分析如下:

1)汽车零部件行业细分产品领域众多,同行业各公司的产品类型、产品结
构、成本结构、技术水平、所处市场竞争情况均有所不同,因此各公司的综合毛
利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在产品设计和应用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生产
的冲压零部件品种已经形成了以功能为基础划分的系列,形成了较强的专业性优
势。在蒂森克虏伯、麦格纳、福益、耐世特、凯毅德、德尔福、伟巴斯特、科德
等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可选名录中,公司的产品竞争力突出,使得公司保持了相
对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2)公司原业务主体博俊部件、博俊模具拥有模具开发的时间较久、经验充
足,拥有一批专业的模具开发和设计人才,具备较强的模具自主研究能力和市场
定价能力。生产零部件所需模具和商品模具均需要经过复杂且严格的研发、试验、
反馈和小批量供应等过程,对于新的零部件品种,技术较强的零部件供应商可获
得同步开发的机会并于试生产成功后进行量产,成为新型号产品的供应商。上述
技术优势保证了公司的模具业务毛利率较高,随着公司扩产,新型号模具的持续
开发也使得销售模具和高毛利冲压件品种所带来的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更高,
拉高了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水平。

3)公司拥有的原材料采购模式存在差异。公司钢材采购以预定期货方式为
主,一般在向钢材经销商下达订单后的 2 个月到货。通过判断原材料价格走势,
公司设计合理的备货机制,与钢材经销商谈判协商,采取集中订货或提前订货的
方式,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原材料价格过度上涨的影响。部分可比公司的原材料供
应商为钢材生产厂商,相比从经销商采购而言,钢材单笔采购量较大且品种不易
变更,如果因产品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会产生呆滞情况,从而影响毛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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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比公司中金鸿顺、华达科技主要为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主要面对的客
户为整车厂。发行人管理扁平化、成本控制精细,业务规模均小于可比公司,意
味着公司在项目选择、价格谈判上会投入较多的精力,着力提升产品服务质量,
通过公平定价、加强采购和生产环节的成本管理等方式可以获得较高的毛利。一
级零部件供应商经历过规模的持续扩张,整车厂客户的稳定性变得更为重要,既
有产品项目维护和质量管理的成本增加,毛利率将趋于稳定并接近行业平均水平。
泉峰汽车、文灿股份主要为二级零部件供应商,毛利率与发行人较为接近。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区分产品类别的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1)冲压零部件毛利率

可比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鸿顺 1.23% 6.29% 14.69% 21.15%

华达科技 - 13.21% 15.47% 17.91%

泉峰汽车 - 26.31% 26.28% 27.89%

威唐工业 19.16% 23.02% 23.92% 18.83%

文灿股份 - 20.78% 24.73% 25.14%

可比公司平均值 10.20% 17.92% 21.02% 22.18%

本公司 19.40% 18.75% 24.08% 25.50%
注:文灿股份所列数据为压铸件毛利率;华达科技、泉峰汽车、文灿股份 2020 年半年
报未披露其冲压零部件毛利率。

(2)冲压模具、商品模具毛利率

可比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鸿顺 47.73% 10.11% 2.84% 22.91%

华达科技 - 28.10% 27.57% 30.40%

威唐工业 46.99% 46.09% 45.79% 52.03%

文灿股份 - 63.98% 60.26% 51.60%

可比公司平均值 45.86% 37.07% 34.12% 39.24%

本公司:

冲压模具 41.46% 51.53% 45.75% 57.62%

商品模具 66.63% 27.11% 29.27%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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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泉峰汽车未披露报告期内模具业务毛利率,文灿股份所列数据为压铸模具毛利率;
华达科技、文灿股份 2020 年半年报未披露其模具业务毛利率。

如上表,进一步对业务组成展开区分后,发行人的分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
更为接近。

发行人的冲压业务零部件毛利率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金鸿顺、
华达科技、泉峰汽车等可比公司均为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可比公司以生产总
成类零部件为主,工艺难度和管控成本较高。而发行人虽然也通过客户遵循整车
厂的产品需求与质量标准,但开发与生产流程较一级供应商更为灵活,发行人可
以选择盈利能力强的特定产品进行差异化销售。2018 年,公司通过传动类、框架
类和其他类零部件产品的销售结构调整,应对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冲击,毛
利率较可比公司的毛利率降幅略小。2019 年,受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价格年
降、原材料加工成本提高、重庆博俊投产初期产生亏损等的影响,公司毛利率有
所下降,可比公司毛利率亦有不同程度下滑,公司毛利率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发行人的冲压模具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商品模业务毛利率接近于
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冲压模具作为生产零部件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可在零
部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长期使用,附加价值较高,发行人作为模具和零部件
的一体化供应商,对于模具产品定价权较强。商品模业务的毛利率主要由“一模
一价”的定价机制决定,模具的制作流程及耗用原材料、工时和外协成本均存在
较大变化,不同模具客户的毛利率也存在一定差异。

金鸿顺、华达科技、威唐工业、文灿股份四家可比公司的模具毛利率差异较
大,其中威唐工业是以专业冲压模具为核心产品的制造商、文灿股份为压铸模具
制造商,两家公司具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其中,可比公司威唐工业扮演的角色
与发行人商品模具的生产商角色存在一定差异:威唐工业的冲压模具应用于制造
汽车白车身、车门系统、座椅系统等的零部件,客户包括麦格纳集团、奇昊集团、
伊思灵豪森等国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是汽车产业供应链上的典型模具供应商。

发行人的商品模具应用领域则较广,报告期内销售的商品模具主要应用于汽
车行业和家电行业。客户方面,发行人商品模业务的客户不固定,部分首次承接
的客户毛利率较低,该部分客户未来可能进一步拓展订单。目前来看,发行人商
品模业务收入的占比已经在持续降低,角色仅为普通的跨行业冲压模具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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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威唐工业专业汽车模具制造商的定位不同,故毛利率差异存在合理性。

(3)注塑业务毛利率

发行人的现有可比公司未经营注塑业务,为进行毛利率比较,另行选取两家
可比公司分析:

简称 公司全称 经营范围
公司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二级供
海 南钧 达汽 车饰 件股份有 限公 司
钧达股份 应商,生产销售仪表板、保险杠、
(002865)
门护板等
公司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二级供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仙通 应商,生产销售车用橡胶密封条、
(603239)
塑胶密封条等

发行人与上述可比公司注塑业务的毛利率比较如下:

可比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钧达股份 28.84% 28.93% 26.08% 24.67%

浙江仙通 37.68% 35.83% 38.94% 43.47%

可比公司平均值 33.26% 32.38% 32.51% 34.07%

本公司 33.34% 40.71% 35.38% 33.75%


发行人注塑业务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

①发行人的注塑业务产品的细分种类不同,钧达股份主营仪表板、保险杠类
产品的生产销售,浙江仙通生产销售胶料与金属骨架复合构成的密封条产品。可
比公司所用的原材料虽然与发行人近似,但生产工艺和产品用途完全不同。发行
人的注塑业务从模具设计、冲压中间件生产、铆接、嵌件注塑均自行完成,经历
数道工艺,最终产出具有较复杂结构的汽车天窗机械组、车窗导轨,产品附加值
更高,因此毛利率更高。

②发行人目前注塑业务处于初步量产阶段,收入规模较小,产品仅限于汽车
天窗、车窗部件,此类部件毛利率较高。钧达股份以塑料产品为核心产品,销售
收入规模较大,已形成稳定的生产模式和产品条线,各类产品的毛利率高低各不
相同,导致平均毛利率低于发行人。浙江仙通以钢带、橡胶或塑料粒子为原料生
产汽车密封条,因产品结构、配套车型等因素使得产品定价较高,且其在工装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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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专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方面具有成本优势,导致部分年度毛利率高于发行人。

发行人的注塑业务毛利率高于冲压业务及商品模具业务毛利率,主要原因为
注塑业务采用发行人自供的冲压零部件作为中间半成品,通过嵌件注塑进一步加
工成注塑零部件再对外销售。相比之下,发行人冲压业务及商品模业务的业务规
模较为稳定,而注塑业务对毛利率的贡献率逐渐提高,具有合理性。

5、年降产品、新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年降对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1)冲压业务年降产品、新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年降对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冲压业务 2019 年、2018 年相比上一年的年降产品、新产品的销售金额、销
售单价如下:

单位:万元、元/件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年降产品销售金额 9,679.51 23,420.81 22,374.00

年降产品销售单价 4.14 3.37 3.00

新产品销售金额 1,484.07 7,399.68 7,126.49

新产品销售单价 6.50 5.40 7.05
注:年降产品销售单价=年降产品销售金额/年降产品销售数量,下同
新产品销售单价=新产品销售金额/新产品销售数量,下同

由于公司大部分冲压零部件产品在签署定价文件时约定了年降条款,年降期
间一般不超过五年,其后价格保持稳定,因此年降产品的覆盖范围广、销售金额
较大。同时,公司着力布局新产品,迭代部分现有产品,不仅增强了自身的市场
竞争力,也为客户创造了增值价值。相比之下,2019 年、2018 年的年降产品和
新产品的销售金额和占比无重大变化。2019 年年降产品的销售单价高于 2018 年,
主要是由于销售至蒂森克虏伯的若干型号转向支架发生年降且绝对价格较高导
致的。2018 年新产品的销售单价高于 2019 年,主要是由于新销售至上海捷新的
动力电池托盘总成单价较高导致的。

假设销量等其他条件不变,通过计算年降前后、是否包含新产品前后的毛利
率水平,可以得出冲压业务零部件产品的年降因素和新产品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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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冲压业务毛利率 22.60% 22.21% 26.81%

无年降情况下的毛利率 24.31% 26.84% 28.47%

年降影响 -1.71% -4.63% -1.66%

冲压业务毛利率 22.60% 22.21% 26.81%

无新产品影响下的毛利率 21.25% 21.20% 27.55%

新产品影响 1.35% 1.01% -0.74%
注:无年降情况下的毛利率即假设本年销量等条件不变,套用产品上一年对应的价格
后,得出的不发生年降情况下本年度的毛利率,下同
无新产品影响下的毛利率系将本年新产品相关的销售收入、成本从总体销售收入、成本
中扣除后,剩余所有产品的毛利率,下同

通过量化计算得出,价格年降对于冲压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影响,而新产品
的影响由于新产品本身毛利率存在变化,对冲压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方向不确定,
但整体绝对值较小。

2)注塑业务年降产品、新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年降对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注塑业务 2019 年、2018 年相比上一年的年降产品、新产品的销售金额、销
售单价如下:

单位:万元、元/件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年降产品销售金额 2,605.68 5,186.27 -

年降产品销售单价 14.28 14.26 -

新产品销售金额 498.89 3,271.67 -

新产品销售单价 21.96 16.12 -


注塑业务于 2017 年仅发生收入 40.03 万元,2018 下半年开始量产,故 2018
年相比 2017 年无年降产品、新产品的销售金额。注塑业务 2019 年相比 2018 年
的新产品销售金额和占比较高,是由于注塑业务处于快速上升阶段,新项目不断
进入量产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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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销量等其他条件不变,通过计算年降前后、是否包含新产品前后的毛利
率水平,可以得出注塑业务零部件产品的年降因素和新产品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
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注塑业务毛利率 33.34% 40.71% -

无年降情况下的毛利率 36.19% 43.06% -

年降影响 -2.85% -2.35% -

本年注塑业务毛利率 33.34% 40.71% -

无新产品影响下的毛利率 34.52% 43.12% -

新产品影响 -1.18% -2.41% -

通过量化计算得出,价格年降对于注塑业务毛利率的负面影响较大,而由于
注塑业务新产品本身毛利率偏低,导致注塑业务考虑新产品销售影响后的毛利率
有所降低。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比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费用名称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销售费用 375.79 1.81% 1,061.04 2.03% 1,074.36 2.26% 1,014.36 2.31%

管理费用 1,121.65 5.40% 2,789.63 5.35% 2,930.43 6.16% 3,131.36 7.13%

研发费用 833.59 4.02% 1,984.90 3.80% 1,840.92 3.87% 1,526.13 3.47%

财务费用 610.53 2.94% 886.04 1.70% 553.31 1.16% 2.49 0.01%

合计 2,941.55 14.17% 6,721.61 12.88% 6,399.02 13.44% 5,674.34 12.91%


1、销售费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0,143,567.34 元、10,743,601.93 元、10,610,387.08 元和 3,757,855.81 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1%、2.26%、2.03%和 1.81%。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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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运输费、销售服务费及业务招待费等构成。

(1)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费用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94.59 25.17% 323.60 30.50% 281.81 26.23% 292.46 28.83%

运输费 195.03 51.90% 478.11 45.06% 497.56 46.31% 386.49 38.10%

销售服务费 14.55 3.87% 113.56 10.70% 129.07 12.01% 97.99 9.66%

业务招待费 21.24 5.65% 76.04 7.17% 73.80 6.87% 75.68 7.46%

办公差旅费 7.39 1.97% 37.66 3.55% 26.34 2.45% 70.24 6.92%

折旧与摊销 20.79 5.53% 13.05 1.23% 19.97 1.86% 26.67 2.63%

其他 22.18 5.90% 19.01 1.79% 45.82 4.26% 64.82 6.39%

合计 375.79 100.00% 1,061.04 100.00% 1,074.36 100.00% 1,014.36 100.00%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增加 600,034.59 元,主要是运输费增
加 1,110,633.98 元,销售服务费增加 310,783.43 元,办公差旅费减少 438,954.19
元所致。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减少 133,214.85 元,主要是职工薪酬
增加 417,921.91 元,运输费减少 194,498.00 元,其他销售费用减少 268,033.24 元
所致。其中,其他销售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业务宣传费减少 21.03 万元所致。

①职工薪酬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职工薪酬分别为
2,924,615.47 元、2,818,050.21 元、3,235,972.12 元和 945,938.47 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0.67%、0.59%、0.62%和 0.46%。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基本保持稳定。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增加 417,921.91 元,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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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博俊销售人员有所增加所致。

②运输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运输费分别为
3,864,917.29 元、4,975,551.27 元、4,781,053.27 元和 1,950,349.50 元,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0.88%、1.05%、0.92%和 0.94%。

A.公司与客户约定的运费承担方式

公司产品运输方式分为客户自提和公司配送两种,其中公司配送分为公司聘
请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和发行人采用自有货车运输两种方式。公司运输费主要是
公司向第三方物流公司支付的运费及自有货车配送产生的油费及交通费等。发行
人运输费的变动主要与产品运输方式、发货数量、产品规格及运输距离有关。

报告期内,公司运费中第三方物流、自有货车运输两种方式。各期的金额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三方物流费用 164.70 84.45% 221.46 46.32% 245.47 49.34% 345.81 89.47%

自有货车运输费用 30.33 15.55% 256.65 53.68% 252.08 50.66% 40.69 10.53%

运输费合计 195.03 100.00% 478.11 100.00% 497.56 100.00% 386.49 100.00%


出于成本考虑,对于距离较远的客户通常采用第三方物流进行配送,对于近
距离的客户通常采用自有货车运输。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公司运输费增加 111.06 万元主要是公司自有货车运
输费用增加 211.40 万元所致。2018 年,运输距离较近的客户上海捷新、上海福
益的订单量上涨,同时,公司新增了车辆进行配送,致使自有货车运输费用有所
增加。公司自有货车均为大型货车,为满足客户及时性运输要求,近距离运输车
辆通常无法达到满载,因此自有货车运输成本较高,2018 年自有货车运输费用
增长较大。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公司运输费合计减少 19.45 万元,同比减少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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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公司第三方物流费用减少 24.02 万元所致。公司第三方物流费用减少主要
是运送距离较远的长春克虏伯及柳州耐世特的发货量降低所致。

B.公司销量与运输费用配比情况: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运输费合计(万元) 195.03 - 478.11 -3.91% 497.56 28.74% 386.49

冲压零部件及注塑零部件
3,890.87 - 11,119.22 -5.34% 11,746.87 -7.82% 12,743.70
销量合计(万件)

万件运费(元/万件) 501.25 16.58% 429.98 1.51% 423.56 39.66% 303.28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公司万件运费上升 39.66%,主要是成本较高的自有
货车运输占比上升所致。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公司万件运费基本保持稳定。
2020 年 1-6 月较 2019 年,公司万件运费上升 16.58%,主要是产品相对较大的重
庆总成件占比上升所致。

C.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运输费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经营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运输费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相关业务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金鸿顺 车辆运输费 1.94% 2.12% 1.96% 2.40%

华达科技 运输费及仓储费 3.44% 3.04% 3.50% 3.41%
泉峰汽车 运输费 2.41% 2.60% 2.20% 1.89%
文灿股份 货物运输费 1.85% 1.82% 1.97% 2.51%
平均值 - 2.41% 2.40% 2.41% 2.55%
发行人 运输费 0.94% 0.92% 1.05% 0.88%

Ⅰ、客户自提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自提销售金额分别为 15,592.20 万元、18,815.36 万元、
19,663.40 万元和 6,252.6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44%、41.09%、
39.39%和 31.36%,占比较高。该部分收入主要包括客户自提的零部件收入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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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保管用于继续生产的生产模具收入。上述销售收入公司无需承担运输费用,
剔除该部分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的影响后,公司运输费占实际需承担运输费用
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2%、1.84%、1.58%和 1.4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
均值有所接近。

Ⅱ、公司产品相对较小,运输成本较低

汽车零部件产品种类繁多,各种类型号产品重量、体积、形状差异较大。通
常情况下,总成件体积较大,形状较为不规则,其装箱空间利用率较低,导致运
输成本相对较高。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金鸿顺、华达科技、泉峰汽车、文灿股份
作为主要一级供应商的收入占比较大,其总成件收入占比较高,导致其运输费较
高;而公司主要作为二级供应商,单件产品体积相对较小,装箱空间利用率较高,
运输费相对较低。

Ⅲ、公司外销客户均采用自提方式,不存在海运、空运等费用较高的运输方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泉峰汽车、文灿股份境外收入占比较高,且均承担部分
境外客户的运输费用。相对境内陆路运输,境外运输主要采用海运、空运等运输
方式,且运输距离较远,运费相对较高。公司存在部分境外销售的情况,但其占
比较低,且境外客户均采用自提方式取货,因此公司运输费均采用境内陆路运输
的方式,运费通常低于境外运输,从而导致公司运输费用相对较低。

①销售服务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销售服务费分别为
979,915.70 元、1,290,699.13 元、1,135,648.42 元和 145,476.23 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0.22%、0.27%、0.22%和 0.07%。

公司销售服务费主要包括商品模卖出后为客户提供的维护费和报关费用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服务费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主要是受商品模维护
费的影响。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发行人商品模维护费有所上升,主要是公司
商品模销售业务稳步运行,已销售的处于维护期限内的商品模有所上升所致。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发行人商品模维护费有所下降,主要是 2019 年公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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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模收入有所减少,产生的维护费降低所致。

②业务招待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756,829.11 元、738,041.77 元、760,446.71 元和 212,376.33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0.17%、0.16%、0.15%和 0.10%。

公司业务招待费主要是销售人员报销的招待客户的餐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招待费基本保持稳定。

③办公差旅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办公差旅费分别为
702,388.15 元、263,433.96 元、376,581.46 元和 73,945.25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0.16%、0.06%、0.07%和 0.04%。

公司办公差旅费主要是销售部门报销的办公费和人员差旅费等。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公司办公差旅费减少 438,954.19 元,主要是 2017 年
公司德国克虏伯项目开发发生差旅费较高所致。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公司办
公差旅费增加 113,147.50 元,主要是 2019 年公司投保汽车召回险增加保险费
252,400.73 元所致。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销售费用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鸿顺 4.23% 3.70% 3.28% 3.95%

华达科技 4.13% 3.74% 4.02% 3.92%

泉峰汽车 2.81% 3.05% 2.62% 2.45%

威唐工业 17.62% 12.37% 10.60% 9.74%

文灿股份 3.91% 4.41% 3.82% 4.44%

上市公司平均值 6.54% 5.45% 4.87% 4.90%

发行人 1.81% 2.03% 2.26%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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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产品结构、业务规模、业务模式、地理位置、人员结构等有所差异,报
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金鸿
顺、华达科技、泉峰汽车和文灿股份,主要是产品运输费承担方不同,导致公司
运输费相对上市公司较低所致;同时,金鸿顺、华达科技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均设置中间仓,承担仓储费用,而发行人不设置中间仓,不存在仓储费用,进一
步导致销售费用率较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威唐工业,主要是运输费承担方
不同导致运输费用较低以及威唐工业模具业务售后服务费较高所致。报告期内发
行人销售费用率总体保持稳定,且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2、管理费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31,313,626.72 元、29,304,342.25 元、27,896,285.24 元和 11,216,480.77 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13%、6.16%、5.35%和 5.40%。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
办公差旅费、折旧与摊销、咨询服务费等构成。

(1)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费用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85.18 61.09% 1,604.36 57.51% 1,694.59 57.83% 1,727.12 55.16%

办公差旅费 129.57 11.55% 419.64 15.04% 419.61 14.32% 441.76 14.11%

折旧与摊销 212.22 18.92% 486.38 17.44% 451.61 15.41% 393.73 12.57%

咨询服务费 34.35 3.06% 131.52 4.71% 116.17 3.96% 325.16 10.38%

业务招待费 17.66 1.57% 76.11 2.73% 88.79 3.03% 74.44 2.38%

修理费 7.26 0.65% 4.24 0.15% 34.91 1.19% 51.73 1.65%

租赁费 9.24 0.82% 22.61 0.81% 30.73 1.05% 20.29 0.65%

其他 26.17 2.33% 44.77 1.60% 94.02 3.21% 97.14 3.10%

合计 1,121.65 100.00% 2,789.63 100.00% 2,930.43 100.00% 3,131.3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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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减少 2,009,284.47 元,主要是咨询服
务费减少 2,089,919.39 元所致。咨询服务费减少主要是 2017 年管理咨询服务结
束,2018 年未发生相关费用所致。

2017 年,公司咨询服务费较高,主要是由于 2017 年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管理
咨询服务所致。为增强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公司于 2017 年分别聘
请上海志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和联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人力资源
战略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化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等,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服务机构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费(万元)

2017 年度 上海志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战略咨询服务 79.25

2017 年度 北京和联咨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战略咨询服务 22.33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减少 1,408,057.01 元,主要是 2019 年
公司精简管理人员岗位,管理人员有所减少,致使职工薪酬减少 902,333.94 元。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管理费用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鸿顺 5.76% 3.18% 2.52% 3.15%

华达科技 3.54% 2.78% 2.65% 2.62%

泉峰汽车 6.68% 5.99% 3.94% 4.00%

威唐工业 9.26% 11.06% 8.29% 9.36%

文灿股份 8.20% 5.82% 5.15% 3.59%

上市公司平均值 6.69% 5.77% 4.51% 4.54%

发行人 5.40% 5.35% 6.16% 7.13%


由于产品结构、业务规模、业务模式、地理位置、人员结构等有所差异,报
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的管理费用率存在一定的差异。2017 年至 2019 年,
公司管理费用率逐年降低,主要系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增长的同时严格控制各项
支出,受规模效应影响及有效控制成本影响管理费用率有所降低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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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总体情况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5,261,330.19 元、18,409,225.68 元、19,849,029.71 元和 8,335,929.95 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7%、3.87%、3.80%和 4.02%。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费用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514.04 61.67% 1,077.11 54.27% 949.67 51.59% 888.14 58.20%

折旧与摊销 130.71 15.68% 343.63 17.31% 338.27 18.38% 379.88 24.89%

直接材料 162.46 19.49% 423.43 21.33% 445.48 24.20% 179.82 11.78%

其他 26.38 3.16% 140.73 7.09% 107.50 5.84% 78.29 5.13%

合计 833.59 100.00% 1,984.90 100.00% 1,840.92 100.00% 1,526.13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中职工薪
酬分别为 888.14 万元、949.67 万元、1,077.11 万元和 514.04 万元,呈现逐年增
长的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研发力度,研发技术人员数量或平均薪酬有所上
涨所致。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中直接材
料分别为 179.82 万元、445.48 万元、423.43 万元和 162.46 万元。2018 年度公司
研发费用直接材料投入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 MQB 平台汽车转向支架激光焊接设
备的研发项目使用大量钢材进行设备试验,投入原材料较大所致。2019 年度公
司保持相对较高的研发费用直接材料投入,主要投入第二代纵置后驱模块化平台
转向柱支架自动化生产技术项目和汽车转向管柱高集成自动化激光焊接技术的
研发项目。

(2)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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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金额 研发进
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占比
(万元) 度
连续模一步下料拉伸冲孔工 前期技
1 42.92 5.15%
艺的研发 术开发
同一步 Z 型折弯和 90 度折 前期技
2 43.53 5.22%
弯工艺的研发 术开发
试验阶
3 拉伸镦高度一体结构的研发 84.92 10.19%

设计研
4 拉延模外定位实用性的研发 42.93 5.15%
发阶段
转向系统点焊柔性定位工装 设计研
5 63.15 7.58%
的研发 发阶段
MQB 焊接支架第二条线国 设计研
6 280.96 33.70%
产化项目的研发 发阶段
设计研
2020 年 7 斜度落料的研发 43.07 5.17%
发阶段
1-6 月 嵌件注塑模补偿钢板厚度公 试验阶
8 42.89 5.15%
差的结构的研发 段
嵌件注塑预防漏装的防错结 前期技
9 43.28 5.19%
构的研发 术开发
铆接件铆钉位置快速检验检 前期技
10 42.84 5.14%
具的研发 术开发
前期技
11 激光切割定位工装的研发 43.08 5.17%
术开发
夹具快速切换定位机构的研 前期技
12 25.83 3.10%
发 术开发
多工位冲床模具控制装置的 前期技
13 34.19 4.10%
研发 术开发
合计 833.59 100.00%
冲压件嵌件注塑模具的封胶
1 196.97 9.92% 已完成
结构的研发
冲压零件冲裁废料下落检测
2 116.68 5.88% 已完成
系统的研发
第二代纵置后驱模块化平台
3 620.38 31.26% 已完成
转向柱支架自动化生产技术
高安全性小型装配防错及防
2019 年 4 48.97 2.47% 已完成
漏技术的研发
高效可塑性金属铆接技术的
5 91.41 4.61% 已完成
研发
高效率冲压零件翻孔同步倒
6 102.30 5.15% 已完成
角工艺技术的研发
汽车天窗机械组铆接漏装防
7 87.14 4.39% 已完成
错技术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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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转向管柱高集成自动化
8 410.55 20.68% 已完成
激光焊接技术的研发
卸料板内侧冲孔废料下落时
9 96.89 4.88% 已完成
间控制机构的研发
中部涨型管冲孔废料下落时
10 146.65 7.39% 已完成
间控制机构的研发
自动化单点铆接装配防错及
11 66.96 3.37% 已完成
防漏技术的研发
合计 1,984.90 100.00%
MQB 平台汽车转向支架激
1 970.10 52.70% 已完成
光焊接设备的研发
高效率汽车雷达支架装配工
2 109.27 5.94% 已完成
装的研发
汽车雷达支架自动化装配线
3 140.81 7.65% 已完成
2018 年 的研发
MQB-ELV 汽车电子转向支
4 317.67 17.26% 已完成
架自动化生产线的研发
汽车门玻璃升降器导轨关键
5 303.08 16.46% 已完成
技术的研发
合计 1,840.92 100.00%
MQB 平台汽车转向支架激
1 774.67 50.76% 已完成
光焊接设备的研发
P71A 汽车转向管柱护套的
2 271.19 17.77% 已完成
研发
翻孔壁厚大于原材料厚度的
3 154.90 10.15% 已完成
2017 年 成型工艺的研发
连续模最后一步连切带折废
4 185.88 12.18% 已完成
料和产品分开工艺的研发
小型装配防错及防漏装置的
5 139.49 9.14% 已完成
研发
合计 1,526.13 100.00%

4、财务费用

(1)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增减变动情况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24,919.17 元、5,533,070.06 元、8,860,425.29 元和 6,105,280.12 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0.01%、1.16%、1.70%和 2.94%。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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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利息支出 672.80 932.51 615.56 391.35

减:利息收入 17.06 28.90 14.23 18.98

汇兑损失 15.09 20.06 258.38 183.06

减:汇兑收益 47.97 75.72 261.55 159.84

减:供应商现金折扣 26.44 - 86.30 406.92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14.11 38.09 41.45 13.82

合 计 610.53 886.04 553.31 2.49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支出逐年增加,主要是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017 年起,公司合理使用融资渠道,通过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导致利息支出
有所增加。

2017 年度,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采用货币资
金支付供应商货款,取得供应商现金折扣 4,069,174.83 元。2018 年,随着子公司
重庆博俊工厂投入建设,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子公司建设,导致流动资金
较为紧张,不再提前支付供应商货款,取得供应商现金折扣有所减少。2019 年
度,公司未发生取得供应商现金折扣的情况。2020 年 1-6 月公司取得供应商现金
折扣 264,358.44 元。

(2)利息资本化情况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利息资本化金额为
0.00 元、1,112,772.25 元、3,804,535.83 元和 211,727.97 元。公司利息资本化均为
子公司重庆博俊融资租赁购买设备产生。

(五)其他损益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与信用减值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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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信
-282.05 334.71 158.81 198.89
用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568.32 558.51 210.53 135.31

合计 286.27 893.22 369.33 334.20
注: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坏账损失从“资产减值
损失”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 科目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增加“信用减值损失”项,为方便报告
期内比较,上表予以合并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按照会计准则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
跌价损失。公司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充分,参见本节“十一、资产质量
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之“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4.01 25.53 21.02 51.12

合计 14.01 25.53 21.02 51.12

利润总额 2,345.31 7,436.29 7,163.10 7,145.10

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0.60% 0.34% 0.29% 0.72%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511,177.32 元、210,228.26 元、255,335.86 元和 140,074.48 元,占利润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0.72%、0.29%、0.34%和 0.60%。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均为银行
理财产品收益,主要是公司账上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
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很小,公司盈利不存在对投资
收益依赖的情况。

3、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外收入 30.69 305.03 94.59 29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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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 9.76 8.82 41.87 164.95

营业外收支净额 20.94 296.21 52.72 129.49

利润总额 2,345.31 7,436.29 7,163.10 7,145.10
营业外收支净额占
0.89% 3.98% 0.74% 1.81%
利润总额的比例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1%、0.74%、3.98%和 0.89%,未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
影响。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政府补助 30.69 305.03 94.15 284.20

其他 - - 0.44 10.24

合计 30.69 305.03 94.59 294.4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 5 万元以上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金额 资产相
年份 政府补助文件名称 (万 拨入单位 关/收
元) 益相关
《关于下达 2019 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
苏州市工业 收益相
级专项资金指标(技术改造综合奖补)的通知》(苏财工 21.00
2020年1- 和信息化局 关
【2019】55 号)
6月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昆山市人民 收益相
5.69
支持企业复产用工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18 号) 政府办公室 关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庆博俊工业科技有限
重庆市长寿 资产相
公司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资金申 392.00
区财政局 关
请报告的批复》(渝经信汽车【2019】22 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庆博俊工业科技有限
2019年 重庆市长寿 资产相
公司年产 200 万套超高强度钢板热成形冲压件自动化生产 269.00
区财政局 关
线改造项目的批复》(渝经信智能【2019】34 号)
《昆山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昆政办 昆山市财政 收益相
300.00
发[2015]95 号) 局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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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昆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业经济)等专项第二批拟 昆山市财政 资产相
65.25
立项目公示》 局 关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 昆山市就业 收益相
10.92
知》 促进中心 关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组织 2018 年商务发展
昆山市商务 收益相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15 18.13
局 关
号)
昆山开发区党工委、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推进转
昆山市开发 收益相
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昆开委【2017】1 5.00
区科技局 关
号)
2018年
《关于 2017 年昆山市级科技专项立项及资金下达的通知》 昆山市财政 收益相
10.00
(昆科字【2017】81 号) 局 关
《关于组织申报 2018 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 昆山市财政 收益相
40.99
奖补资金的通知》(苏经信投资【2018】195 号) 局 关
《关于组织申报 2018 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 昆山市财政 收益相
13.00
奖补资金的通知》(苏经信投资【2018】195 号) 局 关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 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 昆山市财政 资产相
60.00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二批)拟安排项目公示》 局 关
《昆山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关于兑付江苏博俊工业科技
昆山市财政 收益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昆上办 100.00
局 关
【2017】99 号)
昆山市财政 收益相
《2017 年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拟立项公示》 20.00
局 关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7 年第二批江苏省研究 昆山市财政 收益相
10.00
生工作站名单的通知》(苏科条发【2017】329 号) 局 关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年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昆山市财政 收益相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关于公布 50.00
局 关
2016 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苏经信科技
【2016】764 号)
昆山开发区党工委、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推进转
昆山市财政 收益相
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昆开委【2017】1 100.00
局 关
号)
《2017 年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业经济)专项、机 昆山市财政 资产相
41.6715
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专项第三批拟立项目公示》 局 关
《2017 年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业经济)专项、机 昆山市财政 资产相
46.1814
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专项第三批拟立项目公示》 局 关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的政府补助中,与日常活动有关的
政府补助作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60,000.00 元、609,325.34 元、567,214.1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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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394,523.63 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76 8.69 0.82 -

罚款支出 - - 32.00 0.26

其他 - 0.13 9.05 164.69

合计 9.76 8.82 41.87 164.95


报告期内,公司罚款支出共计 322,605.16 元,具体情况如下:(1)2017 年度
罚款支出包括报关滞纳金 170 元及房产税滞纳金 2,431.16 元;(2)2018 年度公
司被昆山市环保局处以 320,000.00 元的罚款,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公司
治理与独立性”之“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护”。

2017 年公司发生其他营业外支出 164.69 万元,主要是公司于 2017 年末按会
计师审定数据重新进行 2014 年至 2016 年企业所得税申报,税务局对原申报金额
与此次申报金额差异要求补缴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企业所得税滞纳金所致。

(六)利润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利润 2,324.37 99.11% 7,140.08 96.02% 7,110.37 99.26% 7,015.61 98.19%

营业外收
20.94 0.89% 296.21 3.98% 52.72 0.74% 129.49 1.81%
支净额

利润总额 2,345.31 100.00% 7,436.29 100.00% 7,163.10 100.00% 7,145.10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利润占同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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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总额的 98.19%、99.26%、96.02%和 99.11%,主营业务利润是公司利润的主要
来源。公司盈利对于关联方或不确定的客户不存在依赖,也不依赖于外部投资收
益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盈利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2、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
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24%、51.66%、53.48%和
51.37%。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集团,包括蒂森克虏伯、麦格
纳、福益、耐世特、凯毅德、德尔福、伟巴斯特、科德等。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
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这些客户的经营环境发生改变或因其它原因与本
公司终止业务关系,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等,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原材料的
供应情况和价格波动情况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的生产部门
根据客户的销售预测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但是如果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
需要与客户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订单的方式进行价格调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调
整通常滞后于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特别是当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快速上涨而
公司缺乏足够备货时,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为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均为非标定制产品。针对零部件
产品,公司销售部门会根据客户需求零部件设计图纸和参数进行成本测算,参考
“成本加成定价”的结果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一般而言,客户会采用前高
后低的定价策略,约定产品的年降价率,即新产品开发时定价较高,以后逐年降
低。如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则将面临产品售价下浮风险。

(七)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分 别 为 1,688,345.68 元 , 1,144,098.10 元 、 3,214,041.14 元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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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039.77 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80%、1.86%、
5.05%和 3.23%。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占净利润比例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7,552.03 -86,905.84 -8,189.29 5,476.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701,460.63 3,617,530.15 1,550,825.35 2,902,000.00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
- - - 115,401.69
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
140,074.48 255,335.86 210,228.26 511,177.32
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 -1,262.66 -406,080.19 -1,547,110.34
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134,943.31 570,656.37 202,686.03 298,599.75

小计 609,039.77 3,214,041.14 1,144,098.10 1,688,345.68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8,858,254.53 63,706,876.31 61,389,804.23 60,278,130.37
者)
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
609,039.77 3,214,041.14 1,144,098.10 1,688,345.68
司所有者)
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占净利润(归属 3.23% 5.05% 1.86% 2.80%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18,249,214.76 60,492,835.17 60,245,706.13 58,589,784.69
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资金
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和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中,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边角料款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
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账上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2017 年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主要为 2017 年末按会计师审定
数据重新进行 2014 年至 2016 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补缴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企
业所得税滞纳金 1,613,745.04 元;2018 年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主要为昆山环保局处罚 320,000.00 元。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发展迅速,公司业绩较为稳定,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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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依赖。

(八)报告期纳税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税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税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 种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值税 848.83 2,356.15 2,713.61 1,867.41

企业所得税 522.04 777.51 1,336.40 1,149.66

城市维护建设税 61.35 142.84 150.78 105.58

教育费附加 61.35 142.84 149.90 103.84

房产税 89.39 103.03 97.62 72.35

城镇土地使用税 24.75 95.07 103.94 45.48

其他 9.23 78.51 35.12 14.71

合计 1,616.95 3,695.96 4,587.35 3,359.02

2、所得税费用和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利润总额 2,345.31 7,436.29 7,163.10 7,145.1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
351.80 1,115.44 1,074.46 1,071.77
税费用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81.30 -124.04 -68.69 -18.0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126.2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
-9.33 11.31 20.99 32.85
失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
- -2.61 - -
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 202.38 309.08 165.70 45.05
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99.89 -187.72 -1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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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其他 -4.07 -43.69 19.37 -38.33

所得税费用 459.49 1,065.60 1,024.12 1,117.29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
19.59% 14.33% 14.30% 15.64%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所得税费用占利
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5.64%、14.30%、14.33%和 19.59%。2018 年度和 2019 年
度,公司较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偏低,主要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致;2017
年度公司较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偏高,主要是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影响所
致。2020 年 1-6 月,公司较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偏高,主要是未确认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所致。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47,582.93 46.49% 57,130.31 50.66% 42,424.68 48.05% 33,131.35 53.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766.18 53.51% 55,632.15 49.34% 45,872.57 51.95% 28,730.55 46.44%

资产总计 102,349.11 100.00% 112,762.46 100.00% 88,297.25 100.00% 61,861.90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资产流动性好。公司
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
资产。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长,主要得益于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盈
利能力的不断提高及生产线的不断扩大。2017 年以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重庆
博俊的土地和厂房的逐步投入,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呈增长趋势。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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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3,137.83 6.59% 6,976.92 12.21% 1,781.64 4.20% 3,239.57 9.78%

应收票据 380.48 0.80% 2,219.51 3.88% 1,335.51 3.15% 639.20 1.93%

应收账款 19,512.18 41.01% 24,872.50 43.54% 19,375.21 45.67% 18,800.13 56.74%

预付款项 1,416.12 2.98% 1,181.62 2.07% 92.39 0.22% 95.61 0.29%

其他应收款 176.36 0.37% 281.21 0.49% 413.75 0.98% 310.09 0.94%

存货 18,664.21 39.22% 18,290.54 32.02% 14,699.73 34.65% 9,712.30 29.31%

合同资产 184.47 0.39%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
533.80 1.12% - - - - - -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577.48 7.52% 3,308.01 5.79% 4,726.46 11.14% 334.45 1.01%

流动资产合计 47,582.93 100.00% 57,130.31 100.00% 42,424.68 100.00% 33,131.35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与主营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
构成,可变现能力较强。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
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5.84%、84.52%、87.76%和 86.83%。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现金 6.77 0.22% 5.68 0.08% 3.42 0.19% 2.20 0.07%

银行存款 864.53 27.55% 3,299.18 47.29% 167.04 9.38% 2,437.46 75.24%
其他货币
2,266.53 72.23% 3,672.07 52.63% 1,611.18 90.43% 799.91 24.69%
资金
合计 3,137.83 100.00% 6,976.92 100.00% 1,781.64 100.00% 3,239.5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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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
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32,395,731.62 元、17,816,445.78 元、69,769,230.52
元和 31,378,291.61 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8%、4.20%、12.21%和 6.59%。

①货币资金余额变动分析

2018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7 年末减少 14,579,285.84 元,主要由于 2018 年度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78,810,194.35 元,同时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126,887,307.88 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25,338,365.25 元所致。

2019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8 年末增加 51,952,784.74 元,主要由于 2019 年度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113,869,989.28 元,同时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40,792,241.50 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41,843,965.15 元所致。

2020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较 2019 年末减少 38,390,938.91 元,主要由于 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5,919,984.15 元,同时投资活动现金净流
出 17,325,194.45 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12,910,380.23 元所致。

②其他货币资金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及进口设备支
付的信用证保证金。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
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7,999,076.49 元、16,111,803.61 元、36,720,655.91 元和
22,665,287.20 元,其中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分别为 7,999,076.49 元、14,985,715.04
元、36,720,655.91 元和 22,665,287.20 元。

(2)应收票据

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6,391,963.56 元、13,355,058.58 元、
22,195,109.80 元和 3,804,794.67 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3%、3.15%、
3.88%和 0.80%。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余额逐年
增长,主要系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款项有所增长,而客户以银行
承兑汇票结算货款的比例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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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账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 分 别 为 188,001,261.16 元 、 193,752,051.09 元 、 248,725,013.48 元 和
195,121,814.98 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6.74%、45.67%、43.54%和 41.01%。
2020 年 6 月末应收票据较 2019 年末减少 18,390,315.13 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回款
情况良好所致。

①报告期应收账款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0,674.96 26,345.99 20,499.30 19,837.95

应收账款账面净额 19,512.18 24,872.50 19,375.21 18,800.13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率 -21.53% 28.52% 3.33% 18.37%

营业收入 20,760.37 52,187.93 47,604.02 43,944.75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
99.59% 50.48% 43.06% 45.14%
比例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 分 别 为 198,379,454.55 元 、 204,993,036.42 元 、 263,459,906.89 元 和
206,749,593.59,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14%、43.06%、50.48%和 99.59%。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
逐年上增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2020 年 6 月
末应收账款较 2019 年末减少 53,603,198.50 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回款情况良好所
致。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包括凯毅德、耐世特、福益、
德尔福、蒂森克虏伯等,公司客户信誉良好,且公司在报告期内建立了良好的应
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和严格的资金回款责任制度,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货款回
收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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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余额及其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9,072.91 92.25% 25,168.94 95.53% 19,091.49 93.13% 19,480.63 98.20%

1至2年 1,411.63 6.83% 837.05 3.18% 1,353.16 6.60% 257.45 1.30%

2至3年 174.92 0.85% 298.09 1.13% 29.20 0.14% 88.32 0.45%

3 年以上 15.49 0.07% 41.91 0.16% 25.45 0.12% 11.55 0.06%

合计 20,674.96 100.00% 26,345.99 100.00% 20,499.30 100.00% 19,837.95 100.00%
注: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原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改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比例不低于 90%,公司应收账款
结构合理,资产质量良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
款主要是应收商品模具尾款。2018 年末,账龄为 1 至 2 年的应收账款增加
10,957,155.48 元,主要是吉林省德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收商品模具款项未回款
所致,公司已与吉林德立达成回款方案并执行,不存在大额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
风险。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吉林省德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31.3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吉林省德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余额
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时点 /2020 年 6 月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331.33 732.75 994.98 1,275.28
应收账款坏账
30.91 101.30 98.61 63.76
准备余额

公司会计政策中,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规定如下: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
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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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B.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C.债权人出于经
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D.债务人可能倒闭
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
场继续交易;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
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
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H.权益
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客观证据。”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的老金融工具准则: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标准:资产负债表日单个客户欠款余额为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应收账
款及资产负债表日单个项目欠款余额为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其他应收
款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
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
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吉林省德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模具、检具、夹具的产品研发、
生产与销售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生产销售的公司,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吉林
省德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无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亦无其他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且该公司持续回款,本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在持续回款,故公司未对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各报告期末公司对吉林省德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按照账龄为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③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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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应收账款余
时点 客户名称 比例
号 额
1 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17,460,497.23 8.45%

2 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司 12,653,482.70 6.12%

2020 年 6 月末 3 延锋伟世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1,568,258.05 5.60%

4 科德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11,318,239.16 5.47%

5 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75,961.05 4.83%

合计 62,976,438.19 30.47%

1 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30,244,762.59 11.48%

2 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司 21,516,067.75 8.17%
蒂森克虏伯富奥汽车转向柱(长春)有限
2019 年末 3 16,034,220.22 6.09%
公司
4 科德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13,048,168.63 4.95%

5 延锋伟世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2,549,597.67 4.76%

合计 93,392,816.86 35.45%

1 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司 21,766,583.85 10.62%

2 上海捷新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15,799,112.09 7.71%

2018 年末 3 麦格纳汽车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12,714,717.06 6.20%

4 延锋伟世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2,177,374.30 5.94%

5 安波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10,634,320.30 5.19%

合计 73,092,107.60 35.66%

1 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司 22,308,728.09 11.25%

2 安波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16,014,403.28 8.07%

2017 年末 3 耐世特汽车系统(柳州)有限公司 15,928,303.42 8.03%
蒂森克虏伯富奥汽车转向柱(长春)有限
4 14,349,784.81 7.23%
公司
5 吉林省德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752,833.54 6.43%

合计 81,354,053.14 41.01%
注:安波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原名为德尔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更名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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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款项。

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析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大部分为 1 年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计提了坏账准
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坏账准备 1,162.78 1,473.49 1,124.10 1,037.82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0,674.96 26,345.99 20,499.30 19,837.95


比例 5.62% 5.59% 5.48% 5.23%


公司主要客户是汽车零部件行业知名的外资或合资企业,实力较强,信誉良
好,应收账款的收回有可靠保障,坏账机率较小;且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坏账
冲销的情况,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⑤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情况比较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按账龄分析法确认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对比情况如
下:

6 个月 6 个月
可比公司名称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以内 至1年

金鸿顺 5% 5% 10% 30% 100% 100% 100%

华达科技 5% 5% 10% 30% 100% 100% 100%

泉峰汽车 5% 5% 10% 30% 100% 100% 100%

威唐工业 3% 3% 20% 50% 100% 100% 100%

文灿股份 5% 5% 10% 30% 60% 100% 100%

本公司 5% 5% 10% 30% 100% 100% 100%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按账龄分析法确认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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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期后回款情况

2020 年 6 月末,前十大应收客户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期后回款金额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期末应收余额 账龄 占比(%) 期后回款金额
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
1,746.05 1 年以内 8.45 504.25
限公司
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司 1,265.35 1 年以内 6.12 570.05

延锋伟世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156.83 1 年以内 5.60 427.08

科德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1,131.82 1 年以内 5.47 526.76

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7.60 1 年以内 4.83 112.73
蒂森克虏伯转向系统(常州)有限
876.98 1 年以内 4.24 565.89
公司
重庆天人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 835.89 1 年以内 4.04 -
蒂森克虏伯富奥汽车转向柱(长
745.93 1 年以内 3.61 574.87
春)有限公司
安波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699.02 1 年以内 3.38 213.10
上海蒂森克虏伯汇众汽车零部件
577.67 1 年以内 2.79 512.16
有限公司
合计 10,033.14 48.53 4,006.90


⑦期后回款和逾期应收账款变化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2019 年末的应收账款已回款金额 22,902.08
万元,占 2019 年末的应收账款原值的比例为 86.93%,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均已
完成回款。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
别为 2.40 次/年、2.36 次/年、2.23 次/年和 0.88 次/年。受 2020 年上半年新冠疫情
影响,汽车行业产销量整体持续下滑,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回款速度减
慢。

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中逾期天数、金额和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期
后回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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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逾期天数 逾期金额 期后回款 年末坏账准备
30 天以内 675.12 619.86 33.76
31-90 天 1,307.51 778.77 65.38
91-180 天 523.60 262.21 26.18
181-360 天 1,433.94 972.82 134.55
361-540 天 336.23 243.88 33.62
541-720 天 542.71 506.76 162.17
721 天以上 73.49 39.54 64.39
合计 4,892.60 3,423.84 520.04

逾期天数为 31-90 天和 181-360 天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主要系客户模具欠
款回款较慢所致。

发行人对年末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其余部分应收
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体为 1 年以内(含 1 年)计提比例
5%,1 至 2 年计提比例 10%,2 至 3 年计提比例 30%,3 年以上计提比例 100%,
发行人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主要客户是汽车零部件行业知名的外资或合资企业,实力较强,信誉良
好,且没有迹象表明发行人客户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公司应收账款的收回有可
靠保障,坏账机率较小,且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坏账冲销的情况。同时,逾期
属于国内同行业常见情况,发行人逾期的应收账款不符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标
准。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逾期应收账款已经完成回款 3,423.84 万元,占
逾期应收账款总额的 70%。

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析

公司主要客户是汽车零部件行业知名的外资或合资企业,实力较强,信誉良
好,应收账款的收回有可靠保障,坏账机率较小;且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坏账
冲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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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的负面影响传导至上游生产企业,发行人应
收账款回款速度发生减缓。公司若干客户的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主要受相关客户
资金安排影响,期后均可收回,且从以往合作来看,相关客户无不良资信记录,
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可能性较小。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逾期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回收率为 82.96%,
未回收款项金额为 162.25 万元,对应已在 2019 年末计提坏账准备 260.18 万元。
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预付款项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
别为 956,102.41 元、923,930.23 元、11,816,185.00 元和 14,161,176.54 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9%、0.22%、2.07%和 2.98%。报告期内各期末预付款项金
额较低,主要是预付的电费、汽油费和材料款。公司预付电费主要为预付厂房生
产用电金额;预付的汽油费主要为公司车辆使用的汽油卡预充值费用;预付材料
款主要由于部分新合作的供应商要求公司预付部分款项所致。2019 年末预付款
项较 2018 年末增加 10,892,254.77 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重庆博俊预付工装夹具
款所致。2020 年 6 月末预付款项较 2019 年末增加 2,344,991.54 元,主要是重庆
博俊预付模具款增加所致。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款项。

(5)其他应收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
分别为 3,100,905.57 元、4,137,472.21 元、2,812,064.88 元和 1,763,633.25 元,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94%、0.98%、0.49%和 0.37%。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
关联方往来、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构成。

1)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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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期末余额 余额占比 期末余额 余额占比 期末余额 余额占比 期末余额 余额占比

出口退税 - - 112.43 35.72% - - - -
押金、保
158.09 69.08% 128.09 40.70% 430.79 92.66% 319.45 94.93%
证金
备用金 27.14 11.86% 30.85 9.80% 22.48 4.84% 8.33 2.48%

员工借款 8.00 3.50% 8.00 2.54% 8.00 1.72% 8.00 2.38%

其他 35.61 15.56% 35.37 11.24% 3.66 0.79% 0.75 0.22%

合计 228.83 100.00% 314.73 100.00% 464.92 100.00% 336.52 100.00%


①关联方往来余额

Ⅰ、关联方往来欠款的形成过程及归还情况

关联方往来余额为控股股东伍亚林欠公司销售边角料款项。报告期内,公司
存在边角料收入未入账的情况, 2017 年 1-5 月未入账边角料收入为 420.95 万
元。公司已调增相应年度其他业务收入。

此外,上述未入账的边角料收入均由废料回收公司直接支付至控股股东伍亚
林控制的账户中,控股股东伍亚林将上述款项部分用于支付职工薪酬及其他费用,
2017 年 1-5 月支付了 43.29 万元。上述职工薪酬及其他费用已根据相关支付凭证
计入相应各期期间费用。

未入账的边角料收入加上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扣除上述账外薪酬及费用后的
金额已于 2017 年 12 月由控股股东伍亚林以转账的方式偿还给发行人。

具体账外边角料收入和利息及账外薪酬、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5 月

边角料收入和利息 433.19

账外薪酬、费用 43.29

应补回金额 389.89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伍亚林已全额归还所欠发行人款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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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关联方往来欠款余额。

同时发行人已对上述其他业务收入及薪酬等费用补缴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
得税、增值税等,并缴纳了滞纳金。

Ⅱ、发行人整改情况

2017 年 6 月以来,发行人建立完善了边角料保存、管理、销售、回款等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进行了全面的整改,提高了合规意识,严格执行上述内部
控制制度。具体内部控制程序如下:

(1)公司边角料出入库纳入出入库管理系统管理。边角料入库时,车间经
办人与仓库经办人共同确认边角料的种类和入库重量,并由系统生成入库单;边
角料出库时,边角料收购人员和仓库经办人共同确认边角料种类和出库重量,并
由系统生成出库单。

(2)边角料出厂管控:发行人厂区内实行车辆登记制度,凡是进厂、出厂
车辆均需登记用途并取得相关人员提供的出厂放行单;收购边角料车辆出厂时,
由仓库人员提供放行单,并在车辆离场时记录车牌号和相应公司名称,交由门卫
留存。

(3)边角料收入台账:边角料的售价由相关经办人参考实时市场价格,与
客户协商确定;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和边角料售价制作边角料收入台账。

(4)收款:财务部依据边角料收入台账开具发票,并 5 采用公司账户收款。

②押金、保证金情况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的押金、保证金主要为
重庆博俊所在地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取的厂房筹建期间农民工工
资保证金、重庆博俊投标保证金以及重庆海关税款保证金等。

③员工借款情况

员工借款为公司为核心技术人员宋国民提供的人才补贴借款 15 万元。公司
与宋国民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 201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1 日;借款方入职满 8 年,所借金额无需归还;工作年限满 4 年,借款方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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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借方 8 万元。截至 2017 年末,宋国民已入职满 4 年,因此员工借款减少 7 万
元,计入管理费用。目前,宋国民仍在公司就职,且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继续
为公司服务。

2)其他应收款账龄和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如
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分类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不计提坏账准备 27.14 11.86% 30.85 9.80% 22.48 4.84% 8.33 2.48%
按账龄/预期信
用损失计提坏账 201.69 88.14% 283.88 90.20% 442.44 95.16% 328.19 97.52%
准备
合计 228.83 100.00% 314.73 100.00% 464.92 100.00% 336.52 100.00%
注: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原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改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员工备用金和应收实际控制
人伍亚林边角料款,对该部分坏账风险极低的应收款项,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按账龄分析法/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
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7.47 18.58% 152.66 53.78% 116.72 26.38% 314.01 95.68%

1至2年 43.00 21.32% 117.04 41.23% 311.54 70.41% - 0.00%

2至3年 107.04 53.07% - 0.00% - 0.00% 4.94 1.50%

3 年以上 14.19 7.03% 14.19 5.00% 14.19 3.21% 9.25 2.82%

合计 201.69 100.00% 283.88 100.00% 442.44 100.00% 328.1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3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为宋国民人才补贴借款及复印机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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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等,发行人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6)存货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
别为 97,123,003.45 元、146,997,308.00 元、182,905,356.78 元和 186,642,071.89 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31%、34.65%、32.02%和 39.2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明细及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205.94 6.46% 1,635.72 8.94% 1,203.38 8.19% 1,084.80 11.17%

包装物 190.83 1.02% 251.93 1.38% 204.19 1.39% 161.43 1.66%

自制半成品 2,110.06 11.31% 2,387.25 13.05% 3,277.12 22.29% 1,772.24 18.25%

在制模具 11,698.04 62.68% 10,438.23 57.07% 6,529.52 44.42% 3,947.88 40.65%

委托加工物资 188.90 1.01% 300.88 1.64% 443.97 3.02% 421.80 4.34%

库存商品 845.80 4.53% 930.18 5.09% 1,252.51 8.52% 605.77 6.24%

发出商品 2,424.63 12.99% 2,346.35 12.83% 1,789.05 12.17% 1,718.38 17.69%

总计 18,664.21 100.00% 18,290.54 100.00% 14,699.73 100.00% 9,712.30 100.00%


2018 年末存货较 2017 年末增加 49,874,304.55 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
规 模 的 扩 大 , 零 部 件 自 制 半 成 品 增 加 15,048,861.24 元 , 在 制 模 具 增 加
25,816,309.67 元,库存商品增加 6,467,412.41 元所致。2019 年末存货较 2018 年
末增加 35,908,048.78 元,主要是在制模具增加 39,087,174.92 元所致。2019 年末
在制模具增加主要是子公司重庆博俊处于投产初期,生产性模具需求较大所致。
2020 年 6 月末存货余额较 2019 年末基本保持稳定。

1)存货结构

公司的存货分为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在制模具、委托加工物资、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

①原材料主要为车用钢材、铝材、标准件、定制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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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包装物为胶箱、刀卡、PE 膜、纸箱等,报告期内包装物占存货的比例较
小;

③自制半成品为零部件半成品;

④在制模具为生产过程中的模具;

⑤委托加工物资为委托其他单位代加工的物资;

⑥库存商品为已完工尚未发出的产成品;

⑦发出商品为已在运输途中或已运送至客户仓库但尚未经对账确认收入的
产成品。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Ⅰ、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Ⅱ、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
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
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
结合期末存货盘点情况,对部分库存商品及相关原材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报
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839.09 597.51 224.55 135.31

存货账面余额 19,503.29 18,888.05 14,924.28 9,847.61
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
4.30% 3.16% 1.50% 1.37%
账面余额的比例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
额分别为 1,353,091.52 元,2,245,485.59 元、5,975,111.90 元和 8,390,875.4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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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37%、1.50%、3.16%和 4.30%。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较低,且较为稳
定。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较 2019 年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
分别增加 3,729,626.31 元和 2,415,763.59 元,主要是子公司重庆博俊分别计提跌
价准备 3,545,803.64 元和 2,181,126.65 元所致。重庆博俊于 2019 年下半年开展生
产经营,前期未达到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出现
部分跌价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质量良好,不存在大额减值的情况,并
已合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与在手订单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与在手订单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 项目 期末余额 订单匹配金额 匹配比例

原材料 1,246.39 - -

周转材料 190.83 - -

半成品 2,240.77 1,205.51 53.80%

库存商品 956.77 520.87 54.44%
2020 年 6
月末
委托加工物资 194.40 76.98 39.60%

发出商品 2,976.10 2,976.10 100.00%

在制模具 11,698.04 11,698.04 100.00%

合计 19,503.29 16,477.50 84.49%

原材料 1,682.08 - -

周转材料 251.93 - -

半成品 2,543.03 1,376.94 54.15%

库存商品 960.41 616.79 64.22%
2019 年末
委托加工物资 308.59 237.29 76.89%

发出商品 2,703.78 2,703.78 100.00%

在制模具 10,438.23 10,438.23 100.00%

合计 18,888.05 15,373.03 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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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1,203.43 - -

周转材料 204.19 - -

半成品 3,347.30 1,878.44 56.12%

库存商品 1,298.75 953.20 73.39%
2018 年末
委托加工物资 444.21 321.40 72.35%

发出商品 1,896.89 1,896.89 100.00%

在制模具 6,529.52 6,529.52 100.00%

合计 14,924.28 11,579.45 77.59%

原材料 1,102.28 - -

周转材料 161.43 - -

半成品 1,825.27 778.95 42.68%

库存商品 620.13 457.83 73.83%
2017 年末
委托加工物资 427.53 27.59 6.45%

发出商品 1,763.09 1,763.09 100.00%

在制模具 3,947.88 3,947.88 100.00%

合计 9,847.61 6,975.34 70.83%

公司系汽车精密零部件和汽车精密模具的供应商。公司承接客户订单,为其
生产加工模具,并提供后续的零部件产品。公司的在制模具均有客户的订单支持,
零部件产品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发货,因此发出商品及在制模具的订单匹配
比例均为 100%。除此之外,客户会提供零部件的中长期的需求计划,公司根据
需求计划以及历史供货情况进行零部件备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不断增加,且随着公司订单的增加,公司模具开
发上的支出也持续增加。在制模具成本的增长带动公司整体存货规模的增加,公
司存货余额变动合理。

4)在制模具对应订单类型、金额、客户情况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模具项目管理制度》并在业务中严格执行,公司销售部
门与客户对接并通过商务谈判、投标等形式获取客户模具订单,模具中心依据业
已签订的模具合同在 ERP 中按照公司的编号规则依序申请模具号,模具加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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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材料领用、费用归集、款项收取、发票开具、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均对应
至确定的模具号上。

2019 年末在制模具对应订单及客户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模具订单金额 其中;重庆在
客户 订单类型 在制模具金额
(不含税) 制模具金额
北京桔电出行科技有限公
生产模 5,700.03 2,527.12 2,527.12

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
生产模 3,904.13 2,094.95 2,094.95
车设计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
生产模 3,894.00 1,249.27 -
有限公司
重庆天人汽车车身制造有
生产模 824.34 713.61 713.61
限公司
领途汽车有限公司无锡分
生产模 698.28 470.93 -
公司
江苏铁锚明信交通科技有
生产模 188.03 170.63
限公司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
生产模 184.77 115.49 -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恩坦华汽车系统(上海)有
生产模 274.00 110.15 -
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生产模 968.20 103.22 103.22

其他客户 10,602.61 2,882.85 89.68

合 计 27,238.39 10,438.23 5,528.59
注 1:上表列示数据为按照客户汇总,列示在制模具金额超过 100 万情况;
注 2:重庆博俊在制模具金额包含重庆博俊开发金额以及委托母公司博俊科技开发金额。

2019 年末在制模具中,重庆博俊在制模具金额合计 5,528.59 万元,主要对
应北京桔电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代工)、重庆金
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天人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东风小
康汽车有限公司,上述业务订单于 2018 年 5 月开始逐步签订,客户工厂均位于
重庆地区,公司作为模具及零部件集成供应商,承接业务订单后先行开发模具,
因此重庆博俊模具业务相关的订单报告期内大幅增加,与重庆博俊的实际经营业
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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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各期在制模具期后结转或销售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在制
模具项目

报告期各期在制模具截止 2020 年 9 月 17 日的结转或销售情况及各期末在
制模具超过一年未发生变化(长期未结转)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在制模具余 期后销售金 期后结转金 长期未结转 长期未结转
项目 余额
额 额 额 金额 占比
2017 年末 3,947.88 2,514.01 653.85 780.03 41.90 5.37%

2018 年末 6,529.52 2,143.53 1,806.80 2,579.19 103.58 4.02%

2019 年末 10,438.23 1,317.32 1,526.51 7,735.74 408.00 5.27%
2020 年 6
11,698.04 25.27 1,612.79 10,059.98 408.00 4.06%
月末
注:期后销售指的是全部销售模式下期后结转至营业成本,期后结转指的是部分销售及
全部摊销模式下期后结转至长期待摊费用。

期末在制模具一年以上未发生变化的模具项目(长期未结转项目),2017 年
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的余额分别为 41.90 万元、103.58 万
元、408.00 万元和 408.00 万元。上述长期未结转项目,单个项目金额均较小,主
要原因包括模具项目发生设计变更(如 GQ000001 等模具由众泰平台转为潍柴平
台,2019 年末金额合计 9.21 万元)、模具本身开发周期较长且持续在与客户沟通
(如重庆金康 S106 项目,预期在 2020 年 9 月底之前取得客户的 PPAP,2019 年
末金额合计 38.34 万元)等。公司模具部门对在制模具进行持续跟踪并与客户积
极对接,极力推进在制模具根据客户要求的进一步开发以及争取尽早获取客户的
验收。

6)在制模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模具业务日常操作流程,定期统计及分析在制模具的进展
及状态,定期对在制模具进行盘点及跟踪,积极推动模具的开发完成及客户的验
收。公司每项模具均根据客户的要求定制开发,已签订相关协议且在持续履行;
公司财务部门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制模具的存货跌价进行测试,根据模具
未来售价(合同约定)扣减预计销售费用及进一步的开发成本后的余额与账面数
字比较后未发现减值情况。综上,公司在制模具不存在减值,存货跌价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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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9 年末存货中在制模具的三种收入确认方式占比情况

2019 年末发行人存货中在制模具的三种收入确认方式的占比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确认方式 2019 年末余额 占比

全部销售 2,384.97 23.12%

部分销售 3,494.40 33.88%

全额摊销 4,434.39 42.99%

合 计 10,313.75 100.00%
注:发行人 2019 年末存货中在制模具金额合计 10,438.23 万元,其中含 124.48 万元商
品模在制模具。

(7)合同资产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适用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已
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
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2020 年 6 月末,公司合同资产净额为 184.47 万元。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0 年 6 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 5,337,951.72 元,为重庆博
俊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保证金。

(9)其他流动资产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
额分别为 3,344,484.08 元、47,264,564.09 元、33,080,140.92 元和 35,774,823.12 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1%、11.14%、5.79%和 7.52%。发行人其他流动资
产主要是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以及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3,577.48 3,308.01 2,426.46 334.45

理财产品 - - 2,300.00 -

合计 3,577.48 3,308.01 4,726.46 3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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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待抵扣进项税和待认证进项税合计数增长较快,主要是随
着募投项目重庆工厂于 2017 年开始施工,公司增加固定资产采购,增值税进项
税额增加所致。2018 年末,发行人理财产品余额 2,300.00 万元,主要是公司账
上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年末尚未赎回所致。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收款 362.10 0.66% 895.90 1.61% 839.47 1.83% - -

固定资产 35,312.07 64.48% 36,872.19 66.28% 15,461.38 33.71% 16,575.52 57.69%

在建工程 6,739.51 12.31% 6,210.50 11.16% 21,919.66 47.78% 3,236.98 11.27%

无形资产 4,584.62 8.37% 4,574.95 8.22% 4,584.98 10.00% 4,668.54 16.25%

长期待摊费用 4,010.35 7.32% 3,934.35 7.07% 1,024.78 2.23% 1,211.83 4.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6.40 0.38% 263.35 0.47% 216.46 0.47% 198.90 0.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51.13 6.48% 2,880.92 5.18% 1,825.85 3.98% 2,838.78 9.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766.18 100.00% 55,632.15 100.00% 45,872.57 100.00% 28,730.55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
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各
期末,上述五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9.31%、97.70%、97.92%
和 98.96%。随着公司昆山二期厂房建设完工以及募投项目重庆工厂于 2017 年开
始施工,公司的厂房建设、设备采购及土地使用权投资使得公司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和无形资产的增长较快。

(1)长期应收款

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8,394,675.00 元、8,958,975.00 元和 3,621,023.28 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3%、1.61%和 0.66%。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均为子公司重庆博俊融资租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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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融资租赁保证金—平安国际融
299.82 82.80% 822.94 91.86% 822.94 98.03%
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保证金—仲利国际租
62.28 17.20% 72.96 8.14% 16.53 1.97%
赁有限公司

合计 362.10 100.00% 895.90 100.00% 839.47 100.00%


(2)固定资产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净额分
别为 165,755,242.09 元、154,613,800.64 元、368,721,890.60 元和 353,120,670.69
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7.69%、33.71%、66.28%和 64.48%。发行人固
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建筑物 20,116.10 56.97% 20,524.38 55.66% 8,640.63 55.89% 8,951.66 54.01%

机器设备 14,721.50 41.69% 15,754.62 42.73% 5,953.31 38.50% 6,345.43 38.28%

运输设备 188.62 0.53% 199.49 0.54% 266.47 1.72% 375.92 2.27%
办公设备及
205.08 0.58% 296.94 0.81% 502.14 3.25% 732.83 4.42%
其他
电子设备 80.76 0.23% 96.76 0.26% 98.83 0.64% 169.69 1.02%

合计 35,312.07 100.00% 36,872.19 100.00% 15,461.38 100.00% 16,575.52 100.00%


2018 年末固定资产净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11,141,441.45 元,主要是计提折旧
所致。

2019 年末固定资产净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214,108,089.96 元,主要是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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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博俊厂房及机器设备完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20 年 6 月末固定资产净额较 2019 年末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办公设备及 电子设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其他 备
2017 年 1 月 1 日 6,300.00 8,219.31 389.87 1,211.04 620.65 16,740.87

2017 年增加 3,814.90 2,522.83 269.99 155.57 86.87 6,850.15

其中:①购置 - 101.27 269.99 155.57 86.87 613.69

②在建工程转入 3,814.90 2,421.56 - - - 6,236.46

2017 年减少 - 6.14 - - - 6.1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0,114.90 10,736.00 659.86 1,366.61 707.51 23,584.89

2018 年增加 169.23 1,143.59 14.84 24.20 33.94 1,385.80

其中:①购置 - 7.67 14.84 24.20 33.94 80.65

②在建工程转入 169.23 1,135.92 - 1,305.15

2018 年减少 - - 16.38 - - 16.3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0,284.13 11,879.59 658.33 1,390.81 741.45 24,954.31

2019 年增加 12,698.98 11,613.02 30.71 16.87 37.60 24,397.18

其中:①购置 - 209.07 30.71 16.87 37.60 294.25

②在建工程转入 12,698.98 11,403.95 - - - 24,102.93

2019 年减少 - 25.21 - - 0.88 26.1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2,983.11 23,467.40 689.04 1,407.68 778.17 49,325.40

2020 年 1-6 月增加 139.84 294.93 39.59 9.35 5.47 489.17

其中:①购置 - 12.52 39.59 9.35 5.47 66.93

②在建工程转入 139.84 282.41 - - - 422.24

2020 年 1-6 月减少 - 15.80 - - - 15.80

2020 年 6 月 30 日 23,122.95 23,746.53 728.63 1,417.03 783.64 49,798.78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公司销售订单的持续增长,原有机器
设备不足以提供足够的产能。公司持续加大固定资产的投入,并提升设备的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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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及精细化水平。

归属于生产成本的固定资产 2019 年度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末 2019 年增加 2019 年减少 2019 年末

账面原值 20,275.84 22,747.85 25.21 42,998.48

累计折旧 6,135.76 2,351.37 16.52 8,470.61

账面净值 14,140.08 20,396.48 8.69 34,527.87

减值准备 - - - -

账面价值 14,140.08 20,396.48 8.69 34,527.87


2019 年增加的固定资产主要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原
核算主体 固定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名称 使用部门

生产部、模具
重庆博俊 房屋及建筑物 厂房 11,024.47
中心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压力机自动化生产线 5,290.24 冲压车间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压力机 1,875.11 冲压车间
U60&S160 项目焊接生产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1,319.50 焊接车间
线自动化集成
博俊科技 机器设备 MQB 激光焊接线 758.62 激光焊接车间

博俊科技 机器设备 C2 激光焊接工作站 422.41 激光焊接车间

博俊科技 机器设备 4KW 激光焊接设备 376.07 激光焊接车间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三坐标测量机 232.76 质量部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数控机床 156.90 模具加工中心
精密高强度厚板三合一伺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80.17 冲压车间
服电脑送料机
D32/10T-28.5MRH 双梁桥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49.61 冲压车间
式起重机(32T)
D32/10T-28.5MRH 双梁桥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49.61 冲压车间
式起重机(32T)
D32/10T-28.5MRH 双梁桥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49.61 冲压车间
式起重机(32T)
博俊科技 机器设备 自动双头镗床 49.57 二次加工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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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冲床开式固定台压力机 47.93 冲压车间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冲床开式固定台压力机 45.52 冲压车间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冲床开式固定台压力机 45.52 冲压车间

重庆博俊 机器设备 冲床开式固定台压力机 45.52 冲压车间

博俊科技 机器设备 三合一送料机 MAC4-800 43.40 冲压车间

合 计 21,962.54

占 2019 年增加额的比例 96.55%

(3)在建工程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净额分
别为 32,369,847.53 元、219,196,575.56 元、62,104,978.94 元和 67,395,145.32 元,
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27%、47.78%、11.16%和 12.31%。报告期内,公
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在建厂房和安装过程中的机器设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昆山设备安装 - - - - 1,131.04 5.16% 616.68 19.05%

软件 - - - - - - 25.64 0.79%

成都工厂厂房 44.86 0.67% 44.86 0.72% 31.56 0.14% 1.78 0.05%

重庆工厂厂房 - - - - 10,776.58 49.16% 2,592.89 80.10%

重庆设备安装 6,431.98 95.44% 5,999.02 96.59% 9,980.48 45.53% - -

重庆厂房装修 262.68 3.90% 166.62 2.68% - - - -

合计 6,739.51 100.00% 6,210.50 100.00% 21,919.66 100.00% 3,236.98 100.00%


2018 年末在建工程净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186,826,728.03 元,主要是由于重
庆工厂施工增加 81,836,904.15 元;设备采购增加,昆山工厂新增在安装设备
5,143,622.62 元,重庆工厂新增在安装设备 99,804,823.98 元所致。

2019 年末在建工程净额较 2018 年末减少 157,091,596.62 元,主要是子公司
重庆博俊厂房及机器设备完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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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净额较 2019 年末基本保持稳定。

1)重庆博俊融资租入的机器设备的具体用途

重庆博俊融资租入的机器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 2020 年 6
融资租赁开始 2019 年末在 2020 年 1-6 月
设备名称 6 月转入 月末在建
日入账价值 建工程余额 增加额
固定资产 工程余额
压力机 1,745.69 - - - -
压力机自动
4,978.45 - - - -
化生产线
数控立式加
181.03 201.92 3.93 - 205.85
工中心机
龙门立式加
599.14 638.53 17.24 - 655.77
工中心机
合计 7,504.31 840.45 21.17 - 861.62


融资租入的机器设备的具体用途分别为:

①压力机

用于薄板零件的冲裁、成型、弯曲、校正、冷冲压工艺,该产线可实现上料
到产品下线全自动的无人生产,利用多工位机械手实现零件的搬运。

②压力机自动化生产线

五台机器人同步连续自动冲压生产线,主要用于汽车薄板覆盖件的冲压、拉
伸、整形、翻边、修边冲孔等工艺,实现从上料到产品下线由机器人搬运,全程
实现无人员生产。

③数控立式加工中心机

此设备系主轴、轴线及工作台垂直设置的加工中心,主要适用于模具加工过
程中的板类、盘类、模具及小型壳体类复杂零件的加工。

④龙门立式加工中心机

此设备用于模具加工过程中的冲裁、切割等工艺,通过数控系统控制机床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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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工序自动选择、更换刀具,自动对刀、自动改变主轴转速,可连续完成钻、
镗、铣、铵、攻螺纹、切槽等多种工序。

2)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

根据公司与设备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及技术协议,相关融资租赁设备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如下:

①压力机

A.设备的驱动及传动方式符合技术协议要求

B.滑块行程、速度、加速度曲线满足技术协议使用要求(滑块行程:350mm、
300mm)

C.机床出力吨位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公称力:6300kn、4000kn)

D.滑块行程调节高度及速度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滑块行程调节高度:
450mm、150mm)

E.机床的液压保护过载装置及相关安全联锁装置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
(液压过载:110%)

F.压机调整速度及连续生产节拍要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微调行程次数:
3-6SPM、3-5SPM、滑块行程次数:15-40 次/分、20-30 次/分、)

G.压机及自动化设备的稳定性及故障率要达到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

②压力机自动化生产线

A.设备的驱动及传动方式符合技术协议要求

B.滑块行程、速度、加速度曲线满足技术协议使用要求(滑块行程:1400mm、
1250mm)

C.机床出力吨位及气垫力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公称力:16000kn、
10000kn、8000kn、气垫能力:3000kn、2000kn)

D.滑块及气垫行程调节高度及速度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气垫有效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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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mm、0-250mm)

E.机床滑块与台面的水平度、滑动的垂直度及导板间隙等精度要达到技术要


F.机床的液压保护过载装置及相关安全联锁装置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
(液压过载:110%)

G.压机调整速度、单次节拍及自动化生产节拍要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
(滑块调整速度:50mm/min、滑块行程次数:8-16 次/分、单次节拍:10SPM、
自动化生产速度:10-12SPM)

H.压机及自动化设备的稳定性及故障率要达到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

③数控立式加工中心机

A.所有轴运动行程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X轴行程 1020mm、Y轴行
程 550mm、Z轴行程 635mm)

B.工作台载荷、尺寸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工作台尺寸(X×Y)
1200×550mm、工作台最大载重 700kg)

C.机床安装水平精度达到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

D.机床工作定位精度及重复精度达到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定位精度(JIS B
6338)(VDI 3441)±0.01/全长 P = 0.01 重复精度(JIS B 6338)(VDI 3441)±0.002 Ps
≦ 0.007)

E.机床加工速度及生产节拍达到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快速进给(X Y 轴)
36m/min(Z 轴)24m/min)

F.机床的可操作性要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④龙门立式加工中心机

A.所有轴运动行程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X 轴行程(工作台左、右移
动)3000mm、Y 轴行程(主轴头前、后移动)2100mmZ 轴行程(主轴头上、下移
动)7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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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工作台载荷、尺寸满足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工作台尺寸( X 方向)* ( Y
方向)3,020 * 2,010mm 工作台最大载重量 10000kg)

C.机床安装水平精度达到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

D.机床工作定位精度及重复精度达到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定位精度
(JISB6338)(标准型) (VDI/DGQ3441)(标准型) ±0.015/全长 P=0.025/全长 mm 重现
精度(JISB6338)(标准型) (VDI/DGQ3441)(标准型) ±0.003 Ps=0.020mm)

E.机床加工速度及生产节拍达到技术协议及使用要求(快速进给(XYZ 轴
20m/min、15m/min、15m/min))

F.机床的可操作性要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3)安装调试平均时长

压力机及压力机自动化生产线,公司均向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并由
其安装调试,自 2018 年 8 月、10 月开始设备进厂至 2019 年 12 月达到预定状
态,安装调试平均时长 15 个月。

立式加工中心自 2018 年 10 月、2019 年 1 月设备进场,预计 2020 年 10 月
设备可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安装调试平均时长为 21 个月。

4)直至 2019 年末压力机自动化生产线和压力机转固、数控立式加工中心机
和龙门立式加工中心机尚未转固的原因

①压力机自动化生产线

压力机自动化生产线自设备进场开始,各阶段流程如下:

A.2018.10-2018.10.30 设备进场、拆装

B.2018.10.30-2018.11.15 安装底座、横梁、滑块、气垫、风包等

C.2018.11.10-2018.12.30 移动工作台、离合器、齿轮箱等安装

D.2018.11.15-2019.1.10 电器部分(电器柜、PLC 触摸屏)及机器人的安装

E.2019.1.15-2019.2.14 线首部分(拆垛机、拆垛机器人)上料台车、皮带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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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料机器人、视觉对中系统的安装

F.2019.2.20-2019.3.15 线中部分、搬运机器人安装

G.2019.2.20-2019.3.5 线尾部分安装(下料机器人、伸缩皮带机、检验台)

H.2019.3.15-2019.4.1 精度调试阶段(吨位校准、滑块的垂直度、工作台的平
面度、机齿轮箱的噪音度)

I.2019.3.15-2019.4.10 冲床单机及整线的联动阶段

G.2019.3.15-2019.5.8 自动化的调试阶段

K.2019.5.8-2019.10 冲床自动化联合调试阶段

L.2019.7-2019.10 试生产阶段

M.2019.9-2019.11 预验收阶段

N.2019.11-2019.12 终验收

压力机自动化生产线自 2018 年 10 月设备进场开始,处于持续安装调试过程
中,2019 年 12 月设备运行状态达到合同既定标准,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公司在
当月将资产进行转固。

②压力机

压力机自设备进场开始,各阶段流程如下:

A.2018.8-2018.9 设备进场、拆装

B.2018.9-2018.12 安装底座、横梁、滑块、移动工作台、离合器、齿轮箱

C.2019.1-2019.6 电器部分(电器柜、PLC 触摸屏)及机器人的安装

D.2019.6-2019.7 精度调试阶段(吨位校准、滑块的垂直度、工作台的平面度、
机齿轮箱的噪音度)

E.2019.7-2019.10 试生产阶段

F.2019.9-2019.11 预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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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9.11-2019.12 终验收

压力机自动化生产线自 2018 年 8 月设备进场开始,处于持续安装调试过程
中,2019 年 12 月设备运行状态达到合同既定标准,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公司在
当月将资产进行转固。

③数控立式加工中心机

数控立式加工中心机自设备进场开始,各阶段流程如下:

A.2018.10 设备进厂

B.2018.10-2018.11 平整地基

C.2018.12-2019.2 拆包、设备安装

D.2019.3-2019.4 电器部分及管路安装

E.2019.5-2019.10 设备校平面、X.Y.Z 轴间隙调试

F.2019.10-2019.12 检试机器油路、水路、气路的性能

除上述流程外,后续仍需进行的安装调试流程包括测试机台配套的工装夹具
等性能、试生产阶段、试做模具零件、检测加工精度、预验收阶段 (小批量生
产阶段,检验机器的稳定性)、设备终验收等步骤,故截止 2019 年末该资产尚未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未进行转固处理。

④龙门立式加工中心机

龙门立式加工中心机自设备进场开始,各阶段流程如下:

A.2019.1 设备进厂

B.2019.2-2019.3 拆包、设备安装

C.2019.3-2019.4 电器部分及管路安装

D.2019.5-2019.10 设备校平面、X.Y.Z 轴间隙调试

E.2019.10-2019.12 检试机器油路、水路、气路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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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流程外,后续仍需进行的安装调试流程包括测试机台配套的工装夹具
等性能、试生产阶段、试做模具零件、检测加工精度、预验收阶段 (小批量生
产阶段,检验机器的稳定性)、设备终验收等步骤,故截止 2019 年末该资产尚未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未进行转固处理。

5)是否存在调节转固时间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调节转固时间调节利润的情形,具体如下:

①重庆博俊融资租入的机器设备均系公司向设备供应商定制开发的大型成
套设备,其在设备精度、生产效率、自动化生产等方面存在非常高的要求;且公
司产品模具及零部件均属于精密件,对产品规格及质量有较高要求,全新的生产
线需要多次调试及试生产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因此所需的安装调试时
间较长。

②判断融资租入的机器设备是否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主要依据安装调试结
果是否达到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技术参数标准,在实际安装调试过程中,安装
调试结果不断朝合同约定标准靠近并趋于一致,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与供应商签署
工程完工终验收单,确认安装调试的完成。

③重庆博俊融资租入的机器设备安装调试时间与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的情况
不存在较大差异。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中披露:“客户首台套大型设备需拆装发运,
在客户现场重新装配、复检精度,安装调试时间相对较长,且客户通常对该类设
备使用经验较少,工艺验证及培训时间更长,故验收周期相对于通用产品明显偏
长,经披露的五轴立式加工设备最长安装调试时长为 499 天。”可比公司威唐工
业在《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
披露:“闭式四点机械式压力机、大型龙门 CNC 等设备需在项目启动建设当月后
的 24 个月完成投入。”

(4)无形资产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分
别为 46,685,385.63 元、45,849,769.06 元、45,749,478.92 元和 45,846,228.7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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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25%、10.00%、8.22%和 8.37%。报告期内,发行
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公司自用的系统软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土地使用权 4,318.70 4,366.29 4,461.49 4,556.69

软件 265.93 208.65 123.49 111.85

合计 4,584.62 4,574.95 4,584.98 4,668.54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公司土地使用权减少 951,966.95 元,主要是土地使
用权摊销所致。2018 年发行人未取得新的土地使用权。

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以及 2020 年 6 月末较 2019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基本保
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未发生减值的情形。

(5)长期待摊费用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
额分别为 12,118,324.83 元、10,247,765.26 元、39,343,516.12 元和 40,103,486.06
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22%、2.23%、7.07%和 7.32%。报告期内,公
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模具开发成本及装修费摊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模具开发成本 3,829.84 3,928.18 1,015.08 1,211.83

装修费 4.41 6.17 9.70 -

技术服务费 176.10 - - -

合计 4,010.35 3,934.35 1,024.78 1,211.83


模具开发成本主要是指公司开发的模具成本存在根据后续零部件产量摊销
的情况。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合同约定,确定模具开发成本是否需要摊销和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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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如涉及模具开发成本摊销的情形,则先将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之后
按实际销售所生产零部件的数量占合同约定可分摊数量的比例,结转至营业成本。
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公司模具开发成本余额增加 29,131,025.94 元,主要是子
公司重庆博俊用于零部件生产的模具大量完工所致。

1)注塑业务生产性模具三种收入确认方式下收入金额、成本金额、数量

单位:万元

全部销售模式 部分销售模式 全额摊销模式
年度
收入 成本 数量 收入 成本 数量 收入 成本 数量

2017 年 - - - 21.29 19.77 1 - - -

2018 年 305.00 95.50 10 500.69 219.83 16 - - -

2019 年 287.54 103.69 14 744.46 239.98 18 0.94 0.18 1
2020 年
14.09 7.33 3 142.16 11.09 7 1.64 0.61 2
6 月末

2)冲压业务生产性模具三种收入确认方式下收入金额、成本金额、数量

单位:万元

全部销售模式 部分销售模式 全额摊销模式
年度
收入 成本 数量 收入 成本 数量 收入 成本 数量

2017 年 3,470.40 1,361.55 195 174.32 122.29 17 793.35 397.20 125

2018 年 4,031.72 2,139.26 147 149.73 80.46 11 1,007.43 595.11 114

2019 年 3,187.80 1,249.23 163 630.16 533.94 40 262.45 194.78 122
2020 年
2,169.58 1,212.38 99 76.96 65.36 51 143.91 121.59 64
6 月末

3)零部件总采购数量小于合同约定拟采购零部件数量时款项收回安排

在全额摊销模式及部分销售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拟采购
零部件总量。在公司发展前期,合同条款中未有明确约定客户实际总采购数量小
于合同中约定的拟采购零部件总量时模具剩余成本对应的模具款项的回收安排,
但基于行业习惯以及与客户的沟通,客户一般会对该种情况下的模具剩余价值进
行回购,确保供应商的持续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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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已逐步加入了关于客户实际总采购数量小
于合同中约定的拟采购零部件总量时模具剩余价值的款项回收安排的条款,如
2018 年 8 月公司与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的
S311 项目《新产品开发及试制协议书》中约定:模具费分摊必须在 2021 年 03 月
11 日前完成,如在此之前未达到规定分摊数量,甲方将补足该分摊部分的模具
款;2019 年 11 月公司与江苏铁锚明信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模具制作合同》
中约定:剩余合同总金额(模具开发金额)的 20%按 3 年分摊至 5 万套零部件,
若 3 年之内分摊未完成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截止 2019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中核算的模具开发成本超过一年未发生变动
(即最近一年未发生零部件销售情况)的金额合计 295.87 万元,主要系模具经
客户验收后,相应零部件的实际出货量低于合同预期,主要涉及伟巴斯特、法可
赛、麦格纳、蒂森克虏伯等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公司已逐步启动与相关客户的
沟通与协商,争取尽快一次性开票并收取剩余模具价值对应的款项。

4)报告期内前述情况发生金额、模具剩余款项收回情况、模具实物转移情
况和处理方式

因分摊时间已较长以及客户内部管理精简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沟通
后将模具剩余成本对应的模具售价一次性开票给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模具剩余 开票金额
时间 客户名称 模具号 回款金额
成本 (含税)
延锋伟世通汽车 TG026
2018 年 12 月 321.21 676.24 676.24
电子有限公司 等
麦格纳汽车系统 TG257、
2019 年 4 月 18.26 28.56 28.56
(苏州)有限公司 TG258
麦格纳汽车系统
2019 年 12 月 TF134 等 36.75 115.33 115.33
(苏州)有限公司
TG367、
麦格纳汽车系统
2020 年 1 月 TG370、 21.58 12.97 12.97
(常州)有限公司
TG371
延锋伟世通汽车 TG026、
2020 年 5 月 13.41 41.81 -
电子有限公司 TG122

上述模具在剩余价值一次性开票后,模具实物仍保留在公司继续用于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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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客户生产其所需的零部件产品(模具价值不再分摊),客户未将模具实物转
移至其自身经营场所。

5)是否存在合同纠纷或潜在纠纷

公司与客户的权利义务关系在销售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公司受托开发模具并
用模具后续生产零部件产品,模具及开发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等法律所有权归属于
客户,在模具价值全部支付情况下客户可随时提取模具及技术资料,签约双方在
合同条款上不存在分歧。

对于客户实际总采购数量小于合同中约定的拟采购零部件总量的情况时,公
司可能存在受损,但基于行业惯例以及近年来公司的合同内容修订,客户对于模
具剩余价值会进行补偿,公司至今未有因此发生损失情况。

综上,公司目前不存在合同纠纷,亦不存在潜在纠纷。

6)冲压业务和注塑业务产品中全部销售的模具与商品模产品的区别

发行人冲压业务和注塑业务产品中全部销售的模具与商品模产品的区别主
要有以下四点:

①业务模式不同

冲压业务和注塑业务产品中全部销售的模具委托开发合同中均有明确要求
公司需进行后续零部件的生产加工,公司实际也向此类客户供应相关零部件产品。

商品模产品委托开发合同中仅约定模具开发业务,无后续零部件产品生产相
关的条款,公司实际也未用商品模开展后续零部件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

②实物流转不同

冲压业务和注塑业务产品中全部销售的模具在开发完成后存放在公司,由公
司代为保管并用于后续零部件的生产。

商品模产品在开发完成后直接交付客户,模具的直接使用人为客户。

③模具用途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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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压业务和注塑业务产品中全部销售的模具均用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产品生
产,模具对应产出的产品均用于汽车制造。

公司承接商品模业务所生产的模具产品,除用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产品生产外,
还涉及家电行业等其他领域,模具用途存在差异。

④工艺要求不同

冲压业务和注塑业务产品中全部销售的模具,系公司客户明确对应零部件产
品的技术参数后,公司凭借自身积累的模具加工经验和技术编制模具加工图纸并
进行后续模具生产,客户对模具加工过程不做要求,仅关注模具成品及生产的零
部件产品是否满足其生产要求。

商品模业务中模具是客户直接需求产品,客户对模具本身的要求更加严格,
公司需在开发过程中按照设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开发,包括材质、工序及安全性
能等方面,如“导板采用锁油自润式铜导板(PUNCH)”、“模具必须做到快拆”、
“斜鍥类冲头是弹顶式的,以满足甲方冲压安全的要求”等。

7)冲压业务和注塑业务产品中全部销售的模具与商品模产品在分报告中的
披露

分部报告披露时,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区分,具体列表如下:

合同条款 分部报告披露

需要进行后续零部件产品生产及销售的冲压模具 冲压业务

需要进行后续零部件产品生产及销售的注塑模具 注塑业务
仅从事模具生产加工、不涉及后续零部件产品生产及销
商品模
售业务

8)一次性确认收入和分摊确认收入的划分依据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生产模具开发合同,部分未约定分摊方式,部分约定了分
摊方式。对于约定了分摊方式的,客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摊方式,在采购相
应数量零部件的同时支付经分摊的模具价款,在合同中对于需分摊模具价款的零
部件采购量也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对于未约定分摊方式的,客户需要在模具开发
完成后,一次性支付模具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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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蒂森克虏伯某个模具为例,蒂森克虏伯转向系统(常州)有限公司与公司
签订合同,约定“公司为其开发模具并在 2018 年 11 月前交付经验收合格的零部
件产品,17.00 万元的模具价格分摊至 50 万件零部件产品上,如果模具价格在
2021 年 3 月之前未支付至 80%,蒂森克虏伯转向系统(常州)有限公司将一次
性支付剩余模具价值”,这种情况下,公司对于模具收入进行分摊确认。

以耐世特某个模具为例,耐世特汽车系统(苏州)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合同,
约定“公司为其开发模具,耐世特汽车系统(苏州)有限公司在收到公司开具的
发票第二天起的 3 个月内付全款”,这种情况下,公司对于模具收入一次性确认。

公司将合同中约定客户全额支付模具款、未约定分摊方式的归集为一次性确
认收入;将合同中存在模具款分摊支付条款的归集为分摊确认收入。

模具的不同销售模式对应的价款收回方式是不同的,直接影响交易双方资金
的周转,由于客户大多为大型企业,通常较为强势,在交易谈判中占据主导地位。
公司具备模具加工的技术优势,因此相关合同的签订一般是双方博弈和谈判的结
果。公司的主要客户系世界五百强的汽车零部件公司和大型整车制造公司,内部
控制较为健全,不会配合公司随意调节销售方式。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主要客户中不占有权益,与公司客户不存
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
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
倾斜的情形。

发行人模具销售的收入确认方式均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经双方签字、盖章。
外部证据明确,公司无法主观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公司无与客户谈判随意调节模具销售方式的能力及情形。

9)相关模具客户专属性,生产周期结束后的处置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一
致性

公司模具产品均为客户定制化开发,专属为相应客户生产、使用,不存在标
准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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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的零部件预计采购量系客户的基础采购量,实际达到该数量后,
因对应车型的持续销售以及售后、维修等事项,客户继续向公司下订单,公司继
续使用该模具生产零部件,模具实物持续存放在公司,由公司代为保管。

发行人可比公司未披露模具生产周期结束后如何处置模具事项,查询其他同
行业公司情况,主营精密金属零部件及模具的瑞玛工业(002976.SZ)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如下:

“公司为客户开发的模具在提交 PPAP(生产批准程序)文件并最终验收合
格后,模具权属移交给客户,已不再属于公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为保管模
具,并将该模具用于对应零部件产品后续订单的生产,这些模具实物资产由公司
另作模具台账为客户代为管理、维护”。

主营汽车零部件及车用模具的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意向书(申报稿 2019 年 12 月 9 日报送)》中披露如下:

“公司所销售车用模具为铝合金压铸件产品配套生产工具,公司根据客户对
铝合金压铸件产品的要求,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对应车用模具。销售型车用
模具实现销售后,其所有权归属于客户,但与一般零部件产品不同的是,车用模
具实物一般留置公司,用于生产对应铝合金压铸件产品”。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模具权属及后续处置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

10)分摊模式下各类模具开始确认收入时点的判断条件

公司接到模具开发业务后,经模具设计、原材料采购、CNC 加工、热处理、
线切割、组模、校验等工序形成模具初品,模具需进行对应料号的零部件样品试
制,经由交样、小批样品试生产、提交 PPAP 达到客户验收要求。故各类模具开
始确认收入时点的“验收合格”指的是提交 PPAP 且获得客户批准,公司取得客户
签字确认的 PPAP 文件。实务中,公司提前准备好与模具所生产的零件相关的尺
寸、材料、性能、生产节拍等文件,客户复核文件记录情况与实际是否一致,并
据此推进后续 PPAP 的签署。

除此之外,因客户内部流程等因素导致公司提交 PPAP 后未能及时获取批准,
但定向开发模具对应料号的零部件产品公司已持续供应至客户且客户已实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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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模具开发合同中一般约定交样、小批量样品的数量,客户
领用超过该数量的零部件时,公司与客户对账一致并收取对价,公司确认其为批
量生产。

“验收合格”系公司已取得客户的书面验收材料,“达到批量生产”系客户对模
具对应料号的零部件产品的领用,产品风险和报酬实现了转移。两者虽然在表现
形式上存在不同,但实质都是客户对于模具及对应零部件产品的验收,冲压及注
塑业务客户本质上更关注生产模具能否生产出符合要求的零部件产品,因此各类
模具确认收入时点的实质条件一致。

11)摊销期间及摊销数量的确定因素

客户与公司签订的模具开发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摊销期间及摊销涉及的零部
件生产数量,该条款系公司与客户商业谈判的结果,合同签订后无法进行更改。

在零部件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摊,并制定了与模具收
入及成本分摊的内控措施并有效执行。

公司与客户定期核对分摊数量,报告期内核对结果均一致。

综上所述,不存在人为操纵摊销期间及摊销涉及的生产数量。

12)发行人对确定模具收入方式及分摊期限的相关内控措施及执行情况

发行人对确定模具收入方式及分摊期限制定了如下内控措施:

①销售部门内勤人员及时跟进销售业务员的合同签订情况,编制销售合同台
账并归档已签订的销售合同,并将合同及台账信息及时传递至财务、模具中心等
部门;

②模具中心在 ERP 系统中申请新承接业务合同的模具号,并将相关领料、
外协等对应至该模具号;模具中心将模具开发进度传递至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及
时跟进模具开发款的催收工作;

③模具加工完成后,模具中心将获取的 PPAP 证书复印件提交至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在获取 PPAP 的当月确认收入,并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确认是一次性确认
还是分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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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在 ERP 系统中维护零部件分摊数量信息,系统设
定根据零部件销售数量,自动结转模具分摊收入金额及结转成本金额,月末财务
人员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并核对,销售内勤与客户定期核对分摊数据;

⑤财务部门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的内容包括分摊部分确认的收入数据及应
收款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述内控措施执行,未发生重大的模具收入确认及分摊数
量错误的情况,公司对确定模具收入方式及分摊期限的相关内控措施得到有效执
行。

13)模具剩余价值款项回收的合同约定情况

截至 2019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中生产性模具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客户实际
总采购数量小于合同约定的拟采购零部件总量时模具剩余价值的款项回收安排
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余额 占比

明确约定模具剩余价值的款项回收安排 2,147.16 54.66%

未明确约定模具剩余价值的款项回收安排 1,781.01 45.34%

合计 3,928.18 100.00%


14)长期待摊费用减值迹象的认定及减值准备的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一)资产
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
跌。(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三)市场利率或者
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
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
提前处置。(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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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
者高于)预计金额等。(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根据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存在以下迹象时,表明长期待摊
费用存在减值迹象,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1)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零部件销售收入;

(2)预估客户实际总采购数量小于合同约定的拟采购零部件总量,且客户
明确拒绝支付模具尾款或历史期间客户发生过类似情况;

(3)客户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较大恶化,预计不能正常支付模具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中的模具未明显出现上述迹象,故未计提长期
待摊费用坏账准备。

15)在模具摊销期间如何确定生产进度及分摊金额,是否与客户明确约定产
品生产计划,实际执行与合同约定是否存在差异

A. 模具按照零部件实际销售数量确认分摊金额

零部件产品供应客户并经客户领用,发行人与客户对账后,确认该批次零部
件收入。同时,根据该批次实际销售的零部件数量,以及模具开发合同中约定的
单位零件对应模具应分摊金额计算确认分摊收入金额。

即:模具应确认收入=该批次实际销售的零部件数量*模具开发合同中约定的
单位零件对应模具应分摊金额

(模具开发合同中约定的单位零件对应模具应分摊金额=合同约定的模具尾
款÷合同约定的分摊零部件数量)

以蒂森克虏伯某个模具为例,蒂森克虏伯转向系统(常州)有限公司与公司
签订合同,约定公司为其开发模具,17.00 万元的模具价格分摊至 50 万件零部件
产品上。后续零部件产品销售时,每销售 1 件零部件产品,确认零部件产品收入
的同时,确认 0.34 元模具收入,即 17.00 万元÷50 万件=0.34 元/件。

B. 发行人与客户的合同中不约定产品生产计划

在全额摊销模式及部分销售模式下,模具开发协议中约定需要承担模具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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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的零部件数量;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定点通知》、《采购意向书》中的预计
采购量,系客户根据对行业及自身产品情况预测得出,发行人与客户的合同中无
具体的产品生产计划约定。

实际执行中,在产品量产后,客户会通过邮件等方式在每年年末向供应商下
达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供供应商安排生产计划,各月订单需求将根据配套的整车
当时的销量情况进行增减。

发行人系根据客户实际领用并确定的零部件销量确定对应的摊销金额,生产
计划不作为发行人确认摊销金额的基础和依据。

16)发行人销售合同中是否均对模具价格与具体产品价格进行明确约定,如
未约定,如何将合同价格分摊至模具及产品

客户与发行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均明确约定了模具开发价格及零部件产品
的价格,该销售价格独立且公允。发行人直接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销售价格在达到
收入确认条件时分别确认模具收入及零部件产品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合同中不存在模具价格与零部件产品价格合并定价
或未明确约定的情形。

17)发行人对部分分摊确认收入的模具在经过一定期间后一次性开票确认收
入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随意与客户协商调节收入确认进度的情形,对该类改变
收入确认进度的模具的相关内控措施,是否有效执行

A. 发行人对部分分摊确认收入的模具在经过一定期间后一次性开票确认收
入的主要原因

a.一次性开票确认收入主要系催收长期不分摊的模具尾款行为

在全额摊销模式及部分销售模式下,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拟采
购零部件总量。在发行人发展早期,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约定客户实际总采购数量
小于合同中约定的拟采购零部件总量时模具剩余成本对应的模具款项回收安排。
但基于行业习惯以及与客户的沟通,客户一般会对该种情况下的模具剩余价值进
行回购,确保供应商的持续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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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动态统计长期待摊费用中模具产品的摊销信息。
对于同时满足以下三点的模具,公司销售部门启动与客户的谈判工作,提请客户
对此类模具尾款予以一次性支付。即:

①累计摊销时间超过三年;

②近一年内无摊销,无生产记录;

③尚未摊销完毕。

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模具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已逐步启动与客户的沟通及谈
判,并已成功与部分客户达成一次意见收取了模具尾款。

b.报告期内经过一定期间后一次性开票确认收入情形

报告期内,针对满足相关条件的模具,发行人与客户协商一致后,将模具剩
余成本对应的模具售价一次性开票给客户并确认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模具剩余 开票金额
开票时间 客户名称 模具号 年 6 月 30
成本 (含税)
日回款金额
延锋伟世通汽车 TG026
2018 年 12 月 321.21 676.24 676.24
电子有限公司 等
麦格纳汽车系统 TG257、
2019 年 4 月 18.26 28.56 28.56
(苏州)有限公司 TG258
麦格纳汽车系统
2019 年 12 月 TF134 等 36.75 115.33 115.33
(苏州)有限公司

除上表所列情况外,截至 2019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中满足近一年无摊销记
录等条件的模具金额合计 295.87 万元,主要系模具经客户验收后,相应零部件
的实际出货量低于合同预期销量所致。上述模具主要涉及伟巴斯特、法可赛、麦
格纳、蒂森克虏伯等发行人长期友好合作的客户,相关金额较小。公司已逐步启
动与相关客户的沟通与协商。

B. 发行人不存在随意与客户协商调节收入确认进度的情形

a.不存在客户配合发行人调节收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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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进度直接影响交易双方资金的周转,由于客户大多为大型企业,通
常较为强势,在交易谈判中占据主导地位。发行人具备模具加工的技术优势,因
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对模具尾款的处理方式一般是特殊情况下(如分摊时间
较长且近年来分摊金额较小等)双方博弈和谈判的结果。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系世
界五百强的汽车零部件公司和大型整车制造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健全,不会配合
发行人随意调节收入确认进度。

b.发行人与客户不存在利益输送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发行人主要客户中不占有权益,与发行人客户
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
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
利益倾斜的情形。

c.一次性开票确认收入业务证据明确

对模具尾款一次性开票确认收入的情形,发行人与客户通过签署协议或邮件
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外部证据明确,发行人无法主观进行调整。且客户已实际支
付相关款项。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与客户谈判随意调节模具销售方式的能力及情形。

C. 发行人已制定相关内控措施并有效执行

针对改变模具收入确认进度及收回模具尾款事项,发行人对所有处于分摊过
程中的模具制定了如下内控措施:

a.每月销售部门与客户对账,包括对账周期内零部件销售数量及金额、模具
分摊数量及金额信息;财务部门根据客户提供的对账单,核对零部件销售数量与
模具分摊数量的匹配性;

b.财务部门每月统计模具的分摊数量总数、已分摊数量、尚未分摊的数量、
已分摊月数等信息;针对长期未摊销完毕且近一年摊销数量过小或不摊销的模具,
将该模具信息传递至销售部门,由销售部门发起与客户沟通一次性开票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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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与客户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与客户签署书面协议或者将邮件沟通过程存
档,财务部门按照沟通结果开票至客户并提请销售部门跟进款项回收工作;

d.若客户提起的某项更改涉及到收入确认进度,销售部门及时对接了解具体
事项及原因,在确保模具款能正常回款的情况下,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开
票至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上述内控措施执行,未发生重大的模具收入确认及分摊
数量错误、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发行人对改变收入确认进度的模具的相关内
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18)发行人对未明确约定剩余价值款项回收安排的模具,是否拟采取有关措
施保证对该类模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及对应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


A. 保证未明确约定剩余价值款项回收安排的模具收入确认准确性的措施

在全额摊销模式及部分销售模式下,模具收入系按照客户已领用的实际销售
零部件数量分摊确认,在确认模具收入时,销售部门及财务部门均会核对已销售
零部件数量及应分摊的模具金额,确保模具收入确认的时间及金额准确无误。

以蒂森克虏伯某个模具为例,蒂森克虏伯转向系统(常州)有限公司与公司
签订合同,约定公司为其开发模具,17.00 万元的模具价格分摊至 50 万件零部件
产品上。后续零部件产品销售时,每销售 1 件零部件产品,确认零部件产品收入
的同时,确认 0.34 元模具收入,即 17.00 万元÷50 万件=0.34 元/件。

模具收入系根据已实现销售的零部件产品数量确认,模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可以保证。

B.对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的措施

a.发行人销售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剩余价值款项回收安排的情形在不断改善

在全额摊销模式及部分销售模式下,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拟采
购零部件总量。在发行人发展早期,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约定客户实际总采购数量
小于合同中约定的拟采购零部件总量时模具剩余成本对应的模具款项回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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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基于行业习惯以及与客户的沟通,客户一般会对该种情况下的模具剩余价值进
行回购,确保供应商的持续和稳定。

近年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已逐步加入了模具剩余价值的款项回收安
排条款。如 2018 年 8 月公司与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武汉分
公司签订的 S311 项目《新产品开发及试制协议书》中约定:模具费分摊必须在
2021 年 03 月 11 日前完成,如在此之前未达到规定分摊数量,甲方将补足该分
摊部分的模具款;

2019 年 11 月公司与江苏铁锚明信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模具制作合同》
中约定:剩余合同总金额(模具开发金额)的 20%按 3 年分摊至 5 万套零部件,
若 3 年之内分摊未完成,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截至 2019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中核算的模具的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余额 占比

明确约定模具剩余价值的回收安排 2,147.16 54.66%

未明确约定模具剩余价值的回收安排 1,781.01 45.34%

合计 3,928.18 100.00%


其中,未明确约定模具剩余价值的回收安排模具的库龄情况统计如下:

库龄分布 2019 年末余额 余额占比

1 年以内 1,181.14 66.32%

1-2 年 117.43 6.59%

2-3 年 343.27 19.27%

3-4 年 34.34 1.93%

4-5 年 33.58 1.89%

5-6 年 71.26 4.00%

合 计 1,781.01 100.00%
注:库龄系从已获取客户 PPAP 证书或已量产零部件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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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中核算的模具中有 54.66%已明确约定模
具剩余价值的回收安排。对于所有未明确约定模具剩余价值回收安排的模具,发
行人对其收入确认及催收尾款情况制定了完善的内控并有效执行。

汽车行业的车型市场生命周期平均在 4-5 年。发行人未明确约定模具剩余价
值回收安排的模具中,92.19%的模具库龄在 3 年以内,属于正常的车型周期范围
内,模具库龄在 3 年以上的金额整体较小,预计发生大额无法收回的可能性较
小。

b.需关注的长期未摊销的模具金额较小

截至 2019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中最近一年未发生模具摊销情况的金额合计
295.87 万元,主要系模具经客户验收后,相应零部件的实际出货量低于合同预期,
主要涉及伟巴斯特、法可赛、麦格纳、蒂森克虏伯等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且发
行人与上述客户合作情况向好,公司合理预期能与上述客户友好协商并得到妥善
处理。

c.已制定相关内控措施,确保及时收回模具尾款

发行人对所有处于分摊过程中的模具分摊确认收入及催收尾款情况制定了
完善的内控并有效执行。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与延锋伟世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麦格纳汽车系统(苏州)
有限公司就现有模具尾款回收取得一致意见。对于其他相关模具,公司已积极与
相关客户沟通协商,尽快收取剩余模具价值对应的款项。随着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在新项目实施前,发行人也重点强化合同中关于模具剩余价值回收的条款约定,
且已获得良好的效果,绝大多数的新合同中已明确了剩余价值回收的条款约定。

d.已对长期待摊费用执行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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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
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
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根据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存在以下迹象时,表明长期待摊
费用存在减值迹象,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1)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零部件销售收入;

(2)预估客户实际总采购数量小于合同约定的拟采购零部件总量,且客户
明确拒绝支付模具尾款或历史期间客户发生过类似情况;

(3)客户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较大恶化,预计不能正常支付模具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中的模具未明显出现上述迹象,故未计提长期
待摊费用坏账准备。

(6)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净额分别为 1,988,972.84 元、2,164,569.25 元、2,633,515.75 元和 2,063,955.86 元,
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9%、0.47%、0.47%和 0.38%。公司递延所得税资
产主要是资产减值准备以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形成的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导致的。

报告期内,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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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坏账准备 152.62 210.54 170.19 157.32

存货跌价准备 39.96 36.44 33.68 20.30

递延收益 13.81 16.38 12.58 21.28

合计 206.40 263.35 216.46 198.90


2017 年末至 2019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逐年升高,主要是随着应
收账款和存货的增加,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2020 年 6 月末,发
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有所下降,主要是随着应收账款余额下降导致坏账准备有所
下降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
余额分别为 28,387,765.30 元、18,258,521.87 元、28,809,182.85 元和 35,511,308.17
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8%、3.98%、5.18%和 6.48%。报告期内,发
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预付工程设备款、上市中介机构费用、待抵扣进项税
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预付工程设备款 2,529.70 1,807.39 1,272.67 2,668.97

上市中介机构费用 950.94 892.45 330.19 169.81

待抵扣进项税 70.48 181.08 222.99 -

合计 3,551.13 2,880.92 1,825.85 2,838.78


2018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10,129,243.43 元,主要是预
付工程设备款减少 13,962,941.99 元,上市中介机构费用增加 1,603,773.58 元以及
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2,229,924.98 元所致。其中预付设备款减少主要是子公司重庆
博俊采购的设备陆续到货,预付工程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待抵扣进项税为
子公司重庆博俊融资租赁购买设备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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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10,550,660.98 元,主要是
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5,347,160.74 元,上市中介机构费用增加 5,622,641.51 元所
致。其中,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主要是预付吉利 KX11 项目所需设备款所致。

2020 年 6 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6,702,125.32 元,预付
工程设备款增加 7,223,174.30 元所致。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主要是预付吉利 KX11
项目所需设备款以及西安工程款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公司制订了谨慎且具体可行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按照资产减值准
备政策的规定以及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坏账准备 1,272.11 1,554.16 1,219.45 1,064.25

其中:应收账款 1,162.78 1,473.49 1,124.10 1,037.82

其他应收款 52.47 33.52 51.17 26.43

长期应收款 19.06 47.15 44.18 -
一年以内到
28.09 - - -
期的长期应收款
合同资产 9.71 - - -

存货跌价准备 839.09 597.51 224.55 135.31

合计 2,111.20 2,151.67 1,444.00 1,199.56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二)应收款项”。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
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资产结构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之“2、流
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之“(6)存货”。

(二)负债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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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债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1,150.00 21.09% 15,360.00 23.57% 16,000.00 33.99% 10,850.00 40.51%

应付票据 7,589.22 14.35% 11,497.70 17.64% 4,852.70 10.31% 2,957.58 11.04%

应付账款 16,588.87 31.38% 22,586.34 34.66% 16,771.13 35.62% 7,978.79 29.79%

预收款项 - - 2,534.27 3.89% 771.62 1.64% 527.74 1.97%

合同负债 2,676.00 5.06%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917.09 1.73% 1,158.56 1.78% 1,019.90 2.17% 1,281.26 4.78%

应交税费 769.96 1.46% 968.62 1.49% 897.71 1.91% 1,925.26 7.19%

其他应付款 139.93 0.26% 168.86 0.26% 93.18 0.20% 254.67 0.95%
一年内到期的
5,385.02 10.18% 4,127.76 6.33% 2,583.69 5.49% 432.00 1.61%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小计 45,216.09 85.52% 58,402.11 89.61% 42,989.93 91.32% 26,207.30 97.86%

长期借款 5,800.00 10.97% 2,702.45 4.15% - - 432.00 1.61%

长期应付款 829.79 1.57% 2,975.81 4.57% 3,836.58 8.15% - -

递延收益 733.48 1.39% 770.18 1.18% 83.89 0.18% 141.85 0.53%
递延所得税负
293.51 0.56% 321.50 0.49% 167.12 0.35% - -

非流动负债小
7,656.77 14.48% 6,769.94 10.39% 4,087.59 8.68% 573.85 2.14%

负债合计 52,872.86 100.00% 65,172.05 100.00% 47,077.52 100.00% 26,781.1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较稳定,以流动负债为主,负债总额与资产规模、
销售规模相对保持一致,均呈增长趋势,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
短期借款及应付款项总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来源。2017 年
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上述三项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81.35%、79.92%、75.87%和 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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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负债状况分析

(1)短期借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
别为 108,500,000.00 元、160,000,000.00 元、153,600,000.00 元和 111,500,000.00
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0.51%、33.99%、23.57%和 21.09%。报告期内,
发行人短期借款主要为银行保证借款和抵押借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信用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54,000,000.00 44,500,000.00 55,000,000.00

抵押借款 91,500,000.00 79,600,000.00 115,500,000.00 53,500,000.00

合计 111,500,000.00 153,600,000.00 160,000,000.00 108,500,000.00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所需流动资金增加。2017 年起,公司从
银行取得短期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及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末、2018 年
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08,500,000.00 元、
160,000,000.00 元、153,600,000.00 元和 111,500,000.00 元。

报告期内,公司信誉良好,与银行合作关系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未归还贷款
或利息的情况。

(2)应付票据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
别为 29,575,827.89 元、48,527,047.67 元、114,977,027.73 元和 75,892,184.85 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04%、10.31%、17.64%和 14.35%。公司应付票据均
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支付货款及工程款。

2018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18,951,219.78 元,主要是 2017 年
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较早支付货款,随着子公司重庆博
俊工厂投入建设,发行人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子公司建设,导致流动资金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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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以票据方式支付的情形有所增加所致。2019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 2018 年
末增加 66,449,980.06 元,主要是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
致。2020 年 6 月末应付票据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39,084,842.88 元,主要是应收
款项回款情况良好的情况下支付应付款项较快所致。

(3)应付账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
别为 79,787,919.65 元、167,711,261.07 元、225,863,377.82 元和 165,888,691.39 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79%、35.62%、34.66%和 31.38%。报告期内,发行
人应付账款主要为经营活动中应付供应商材料款、加工费、设备款、工程款、运
费及其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材料款 9,204.65 55.49% 13,698.37 60.65% 9,249.21 55.15% 4,556.31 57.11%

加工费 5,339.58 32.19% 5,820.19 25.77% 4,403.27 26.26% 2,359.44 29.57%

设备款 912.53 5.50% 1,370.14 6.07% 914.37 5.45% 400.82 5.02%

工程款 503.84 3.04% 1,014.03 4.49% 1,630.07 9.72% 174.97 2.19%

运费 192.90 1.16% 220.68 0.98% 121.44 0.72% 258.77 3.24%

其他 435.38 2.62% 462.92 2.05% 452.77 2.70% 228.49 2.86%

合 计 16,588.87 100.00% 22,586.34 100.00% 16,771.13 100.00% 7,978.79 100.00%


2018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87,923,341.42 元,主要是由于应付
材料款增加 46,929,021.98 元,应付加工费增加 20,438,290.83 元,应付设备款增
加 5,135,453.54 元,应付工程款增加 14,550,996.70 元所致。其中应付材料款和加
工费增加主要是 2017 年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较早支付
货款,随着子公司重庆博俊工厂投入建设,发行人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子公司
建设,流动资金较为紧张,不再提前支付供应商款项所致;应付设备款和应付工
程款增加主要是应付子公司重庆博俊购置的设备款和新建厂房工程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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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58,152,116.75 元,主要是应付材料
款增加 44,491,609.62 元以及应付加工费增加 14,169,225.54 元所致。公司应付材
料款及应付加工费增加主要是重庆工厂投入以来,公司原材料及外协加工采购增
加所致。

2020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59,974,686.43 元,主要是主要
是应收款项回款情况良好的情况下支付应付款项较快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5,977.91 96.32% 22,457.64 99.43% 16,645.82 99.25% 7,864.07 98.56%

1至2年 580.05 3.50% 103.25 0.46% 103.17 0.62% 104.06 1.30%

2至3年 14.32 0.09% 16.82 0.07% 13.51 0.08% 1.87 0.02%

3 年以上 16.58 0.10% 8.63 0.04% 8.63 0.05% 8.79 0.11%

合计 16,588.87 100.00% 22,586.34 100.00% 16,771.13 100.00% 7,978.79 100.00%


公司信誉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拖欠供应商货款的情况。2017 年
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账龄为 1 年以内的应付账款
占比分别为 98.56%、99.25%、99.43%和 96.32%。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较低,账
龄在 1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主要为设备尾款及保证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付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应付账款余额 比例

1 江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材料款 2,303.90 13.89%

2 上海仁盛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加工费 1,599.21 9.64%
2020 年 6 月末
3 苏州友感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材料款 657.94 3.97%

4 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 材料款 567.08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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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款 481.06 2.90%

合计 5,609.18 33.81%

1 江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材料款 2,731.58 12.09%

2 上海仁盛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加工费 1,279.18 5.66%

2019 年末 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款 1,245.49 5.51%

4 苏州美特莱压铸有限公司 材料款 1,021.55 4.52%

5 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 材料款 999.82 4.43%

合计 7,277.62 32.22%

1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款 2,616.33 15.60%

2 成昊建设(北京)有限公司 工程款 1,353.82 8.07%

2018 年末 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款 869.98 5.19%

4 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 材料款 740.28 4.41%

5 太仓市海峰电镀有限公司 加工费 699.75 4.17%

合计 6,280.16 37.45%

1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款 1,029.05 12.90%

2 太仓市海峰电镀有限公司 加工费 381.90 4.79%

2017 年末 3 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 材料款 363.70 4.56%

4 上海仁盛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加工费 311.53 3.90%

5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款 298.13 3.74%

合计 2,384.31 29.88%


(4)预收款项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5,277,365.10
元、7,716,233.10 元和 25,342,706.15 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7%、1.64%
和 3.89%。报告期内,发行人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模具款和零部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收款项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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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预收模具款 - 2,534.27 408.54 527.74

预收零部件款 - - 363.08 -

合计 - 2,534.27 771.62 527.74


公司预收账款主要来源于模具销售业务,在模具设计和开发阶段客户按合同
约定分期支付款项,公司在模具完工并经客户验收合格达到批量生产条件后确认
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在模具未经验收之前,收到客户的付款均作为预收账款核
算。

发行人预收模具款的变动主要与模具收款条款、模具销量、模具完工进度及
客户付款进度有关。2019 年末,公司预收模具款增加 21,257,307.18 元,主要是
重庆博俊预收北京桔电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2,800,119.95 元所致。2018 年末,公
司预收零部件款 3,630,834.13 元,主要是预收凯毅德汽车系统(常熟)有限公司
零部件款项。凯毅德汽车系统(常熟)有限公司因春节假期提前,于 2018 年年
末提前支付了 2019 年 1 月和 2 月的货款。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适用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已
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公司
预收款项均符合合同负债定义,因此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将客户的预收款项转
入合同负债科目列式。

(5)合同负债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适用新收入准则。2020 年 6 月末,公司将客户的预
收款项转入合同负债科目列式。2020 年 6 月末,公司合同负债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6-30

预收模具款 2,653.16

预收边角料款 22.84

合计 2,676.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 5%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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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的股东账款。

(6)应付职工薪酬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
额分别为 12,812,554.52 元、10,198,985.79 元、11,585,625.26 元和 9,170,905.34 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78%、2.17%、1.78%和 1.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短期薪酬 917.09 1,115.91 978.87 1,240.10

设定提存计划 - 42.65 41.03 41.16

合计 917.09 1,158.56 1,019.90 1,281.26


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与员工人数、薪资水平相关。报告期内,应付职工
薪酬的变动与员工人数变动情况基本一致。

(7)应交税费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
别为 19,252,619.58 元、8,977,052.23 元、9,686,228.34 元和 7,699,642.40 元,占负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9%、1.91%、1.49%和 1.46%。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交税
费主要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税费产生、缴纳、期初期末应交税费的匹配关系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税 种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缴纳 期末余额

增值税 459.90 768.56 848.83 379.63

企业所得税 392.41 430.52 522.04 300.89

2020 年 1-6 月 城市维护建设税 24.49 55.53 61.35 18.66

教育费附加 25.50 55.53 61.35 19.67

房产税 35.34 80.04 89.39 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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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1.35 24.75 24.75 1.35

其他 29.63 43.76 49.62 23.77

合计 968.62 1,458.69 1,657.34 769.96

增值税 544.47 2,271.58 2,356.15 459.90

企业所得税 211.80 958.12 777.51 392.41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63 145.70 142.84 24.49

教育费附加 22.64 145.70 142.84 25.50
2019 年
房产税 25.07 113.30 103.03 35.34

城镇土地使用税 2.82 93.60 95.07 1.35

其他 69.27 127.13 166.77 29.63

合计 897.70 3,855.13 3,784.22 968.62

增值税 1,048.19 2,209.89 2,713.61 544.47

企业所得税 673.64 874.56 1,336.40 211.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35.88 136.52 150.78 21.63

教育费附加 35.81 136.73 149.90 22.64
2018 年
房产税 22.40 100.29 97.62 25.07

城镇土地使用税 4.51 102.27 103.97 2.82

其他 104.82 334.90 370.45 69.27

合计 1,925.25 3,895.16 4,922.73 897.70

增值税 676.28 2,239.32 1,867.41 1,048.19

企业所得税 659.37 1,163.92 1,149.66 673.64

城市维护建设税 27.05 114.41 105.58 35.88

教育费附加 26.68 112.97 103.84 35.81
2017 年
房产税 14.84 79.91 72.35 22.40

城镇土地使用税 4.51 45.48 45.48 4.51

其他 243.20 354.51 492.88 104.82

合计 1,651.93 4,110.52 3,837.20 1,925.25


2018 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10,275,567.35 元,主要是应交企业
所得税减少 4,618,415.98 元,应交增值税减少 5,037,198.32 元所致。其中应交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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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所得税以及应交增值税减少主要是公司预缴税款较多所致。

2019 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709,176.11 元,主要是应交企业所
得税增加 1,806,131.56 元,应交增值税减少 845,712.95 元,应交契税减少
480,000.00 元所致。其中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主要是预缴税款较少所致;应交增
值税减少主要是公司预缴税款较多所致;应交契税减少为子公司成都博俊缴纳土
地转让契税所致。

2020 年 6 月末应交税费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1,986,585.94 元,主要是应交
企业所得税减少 915,229.86 元以及应交增值税减少 802,665.79 元所致。应交企业
所得税及应交增值税主要是上半年公司预缴税款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纳税,未发生瞒报、拖欠税款情况。

(8)其他应付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
分别为 2,546,667.90 元、931,805.04 元、1,688,551.87 元和 1,399,290.98 元,占负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95%、0.20%、0.26%和 0.26%。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占比
较小,主要包括应付利息和其他,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利息 22.56 16.12% 23.95 14.18% 22.45 24.10% 14.61 5.74%

其他 117.37 83.88% 144.91 85.82% 70.73 75.90% 240.06 94.26%

合计 139.93 100.00% 168.86 100.00% 93.18 100.00% 254.67 100.00%


2018 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1,614,862.86 元,主要是应付其
他款项减少 1,693,291.06 元,2018 年应付其他款项减少主要是 2017 年度应付以
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滞纳金于 2018 年缴纳所致。2019 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756,746.83 元,主要是应付上市中介机构款项增加所致。2020 年 6 月
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9 年末下降 289,260.89 元,主要是应付劳务中介机构款
下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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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4,320,000.00 元、25,836,880.11 元、41,277,564.00 元和
53,850,228.29 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1%、5.49%、6.33%和 10.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包括昆山二期厂房建设所需而借入
的长期借款中一年内到期的款项、融资租赁设备产生的长期应付款中一年以内到
期的部分以及重庆博俊长期借款用于购买机器设备的长期借款中一年以内到期
的部分。

3、非流动负债状况分析

(1)长期借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
别为 4,320,000.00 元、0.00 元、27,024,540.00 元和 58,000,000.00 元,占负债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1.61%、0.00%、4.15%和 10.97%。2017 年公司昆山二期厂房建设
完成后,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有所减少。2019 年末,子公司
重庆博俊新增长期借款用于购买机器设备。2020 年 6 月末,公司增加长期借款
用于西安项目购买机器设备。

(2)长期应付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
分别为 0.00 元、38,365,830.23 元、29,758,090.87 元和 8,297,855.76 元,占负债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0.00%、8.15%、4.57%和 1.57%。

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为子公司重庆博
俊设备融资租赁形成。在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流动资金充裕性的情况下,发行人
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采购部分生产设备,形成 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长期应付款余额。

(3)递延收益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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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1,418,529.00 元、838,896.75 元、7,701,764.49 元和 7,334,776.49 元,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53%、0.18%、1.18%和 1.39%。

发行人递延收益为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
参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五)
其他损益项目分析”之“3、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4)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
余额分别为 0.00 元、1,671,203.97 元、3,214,976.06 元和 2,935,098.15 元,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0%、0.35%、0.49%和 0.56%。

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公司根据《关
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的规定,
将新购进单位价值低于 500 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项目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股本(实收资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本)
资本公积 42,711,908.87 42,711,908.87 42,711,908.87 42,711,908.87

盈余公积 36,273,951.60 36,273,951.60 28,662,815.67 21,836,938.21

未分配利润 309,176,581.03 290,318,326.50 234,222,586.12 179,658,659.35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4,762,441.50 475,904,186.97 412,197,310.66 350,807,506.43

1、股本(实收资本)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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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初股本金额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103,100,000.00

本期增加 - - - 3,500,000.00

本期减少 - - - -

期末股本金额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106,600,000.00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股本为 103,100,000.00 元。2017 年 10 月,经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宁波马扎罗向公司增资 3,500,000.00 元,增资后,发行人股本变
更为 106,600,000.00 元。

2、资本公积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初余额 42,711,908.87 42,711,908.87 42,711,908.87 20,136,908.87

本期增加 - - - 22,575,000.00

本期减少 - - - -

期末余额 42,711,908.87 42,711,908.87 42,711,908.87 42,711,908.87


2017 年 10 月 ,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 宁 波 马 扎 罗 向 公 司 增 资
3,500,000.00 元。公司实收货币资金 26,075,000.00 元,其中股本增加 3,500,000.00
元,资本公积增加 22,575,000.00 元。

2016 年 12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嘉恒投资向公司增资 3,100,000.00
元。公司实收货币资金 9,300,000.00 元,其中股本增加 3,100,000.00 元,资本公
积增加 6,200,000.00 元;因嘉恒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对员工持有的股权,
公司将股权公允价值与员工实际出资的差额确认为当期职工薪酬并增加公司资
本公积 13,683,750.00 元。

3、盈余公积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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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初余额 36,273,951.60 28,662,815.67 21,836,938.21 15,628,919.12

本期增加 - 7,611,135.93 6,825,877.46 6,208,019.09

本期减少 - - - -

期末余额 36,273,951.60 36,273,951.60 28,662,815.67 21,836,938.21


报告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
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未分配利润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
290,318,326.50 234,222,586.12 179,658,659.35 125,588,548.07
利润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合计数(调增+,调 - - - -
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
290,318,326.50 234,222,586.12 179,658,659.35 125,588,548.0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
18,858,254.53 63,706,876.31 61,389,804.23 60,278,130.37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
- 7,611,135.93 6,825,877.46 6,208,019.09

期末未分配利润 309,176,581.03 290,318,326.50 234,222,586.12 179,658,659.35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增加主要源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减少主要由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四)偿债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85% 49.47% 48.03% 43.22%

流动比率 1.05 0.98 0.99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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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 0.64 0.67 0.64 0.89

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5,382.29 12,032.58 11,152.04 10,145.93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4.35 6.37 10.70 19.26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
摊费用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其中:分母中的利息费用指本
期的全部应付利息,不仅包括利润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还包括计入资产负债表固定资
产等成本的资本化利息;分子中的利息费用是指本期全部费用化的利息

(1)资产负债率

2018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 2017 年上升 4.82 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总资
产与总负债同时增长,总资产增长幅度小于总负债增长幅度所致。其中总资产增
长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存货备货增加所致;总
负债增加主要是公司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增加较多所致。

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

2020 年 6 月末较 2019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 4.62 百分点,主要是公司
总资产与总负债同时降低,总资产下降幅度小于总负债下降幅度所致。其中总资
产下降主要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余额下降;总负债下降主要是公司应付账款和
应付票据下降所致。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018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由 2017 年末的 1.26 下降至 0.99,速动比率由 2017
年末的 0.89 下降至 0.64,主要是由于流动负债增长率大于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
增长率所致。其中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增长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存货备货增加所致;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公司短期借款、应
付款项增加较多所致。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以及 2020 年 6 月末较 2019 年末,
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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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 润 分 别 为 101,459,287.67 元 、 111,520,373.07 元 、 120,325,794.65 元 和
53,822,917.58 元。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增加,主
要是公司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利润总额逐年增长所致。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
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
别为 19.26 倍、10.70 倍、6.37 倍和 4.35 倍。2018 年较 2017 年,公司利息保障
倍数下降 8.56 倍,主要是 2018 年公司短期借款进一步增加以及子公司融资租赁
购买设备所致。2019 年较 2018 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下降 4.33 倍,主要是公司
银行借款进一步增加以及融资租赁利息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保障倍
数较高,反映了公司良好的偿债能力。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指标名称 可比公司名称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鸿顺 17.10 25.91 30.64 35.09

华达科技 37.41 39.99 41.66 35.30

泉峰汽车 23.67 30.86 51.09 38.79
资产负债率
威唐工业 22.45 25.35 22.99 24.75
(%)
文灿股份 38.91 42.31 29.19 51.83

可比公司平均值 27.91 32.88 35.11 37.15

本公司 51.67 49.47 53.32 43.29

金鸿顺 3.83 2.53 2.61 2.08

华达科技 1.56 1.49 1.45 1.96

泉峰汽车 2.47 2.32 1.28 1.53

流动比率 威唐工业 3.16 2.69 3.49 3.20

文灿股份 2.28 2.37 1.93 1.02

可比公司平均值 2.66 2.28 2.15 1.96

本公司 1.05 0.98 0.99 1.26

速动比率 金鸿顺 2.60 1.71 1.59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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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科技 0.92 0.97 0.86 1.23

泉峰汽车 1.63 1.75 0.87 1.16

威唐工业 2.13 1.78 2.79 2.47

文灿股份 2.05 2.11 1.56 0.82

可比公司平均值 1.87 1.66 1.53 1.41

本公司 0.64 0.67 0.64 0.89
注:上表列示的系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偏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偏
低,主要是由于公司融资渠道有限,主要采用银行借款等债权方式进行外部融
资,致使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指 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0.88 2.23 2.36 2.40

存货周转率(次/年) 0.78 2.18 2.69 3.1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3)半年度数据未年化。

1、应收账款周转率

(1)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
别为 2.40 次/年、2.36 次/年、2.23 次/年和 0.88 次/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
周转率逐年下降,主要是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同时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增长
率大于营业收入增长率所致。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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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可比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金鸿顺 0.76 3.40 4.47 4.36

华达科技 1.77 5.53 6.65 6.79

泉峰汽车 1.78 3.61 3.47 3.79
应收账款周转率
威唐工业 1.86 3.16 5.54 7.88
(次/年)
文灿股份 1.98 4.01 4.26 4.34

可比公司平均值 1.63 3.94 4.88 5.43

本公司 0.88 2.23 2.36 2.4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是客户结构及产
品结构不同所致。一方面,从客户结构而言,公司是二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客
户主要为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而可比公司主要为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其
客户主要为整车制造商。整车厂商资金实力较强,货款支付及时,而一级汽车零
部件供应商相对而言资金较为紧张,对二级供应商要求的信用期较长。另一方面,
从产品结构而言,公司生产零部件的同时自行制造生产模具,生产模具相对于零
部件业务而言回款较慢,可比公司中,金鸿顺、华达科技、泉峰汽车和文灿股份
的主要业务均为汽车零部件业务,威唐工业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模具,其应收账款
周转率较高主要是预收款占比较高所致。

2、存货周转率

(1)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变动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
为 3.19 次/年、2.69 次/年、2.18 次/年和 0.78 次/年。2019 年较 2018 年及 2018
年较 2017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下降 0.51 次/年和 0.50 次/年,主要是公司存
货余额和营业成本同时增长,存货余额增长率大于营业成本增长率所致。其中
2018 年公司存货余额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冲压件业务量增加,零部件产成品库
存上升,同时公司已投入生产未完工的模具增加,导致在制模具增加,两者共
同作用所致;2019 年公司存货余额增长主要是年末在制模具增加所致。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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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如下:

指标名称 可比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金鸿顺 0.61 1.85 2.04 2.34

华达科技 1.22 3.37 3.14 3.01

泉峰汽车 1.45 3.59 4.48 5.57
存货周转率
威唐工业 0.78 1.57 2.43 2.14
(次/年)
文灿股份 2.37 5.81 6.54 7.09

可比公司平均值 1.29 3.24 3.73 4.03

本公司 0.78 2.18 2.69 3.19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是产品结构不
同所致。华达科技、泉峰汽车和文灿股份均维持了相对较低的存货水平,导致存
货周转率较高。模具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相对于零部件产品而言存货周转率较低,
公司同时生产零部件和模具产品,因此,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而略高于主营业务为商品模具的威唐工业。


十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持股比例分配股利;公司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可以采用以现金、股票或其他法律认
可的方式进行分配;公司派发股利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股
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本公司税后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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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分配股利的情况。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
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且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最终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

前款“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
目除外);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3)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
红金额的。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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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
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包括 30%)的事
项。根据本章程规定,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

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
计划,以及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
资者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
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方案出具书面审核报告,与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
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
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
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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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如最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则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共同
享有。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2.00 11,387.00 7,881.02 -767.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2.52 -4,079.22 -12,688.73 -11,908.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1.04 -4,184.40 2,533.84 12,654.7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60 11.01 4.67 -23.23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34.16 3,134.39 -2,269.20 -43.91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73,336.40 元、78,810,194.35 元、113,869,989.28 元和
5,919,984.15 元。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
190,926,831.38 元,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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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770.53 45,169.34 46,529.76 43,323.62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23.19 - 30.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00 1,395.79 115.61 1,677.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59.53 47,288.32 46,645.37 45,031.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769.80 20,705.72 22,990.21 32,099.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88.64 10,064.47 9,640.68 8,437.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16.94 3,695.96 4,587.35 3,359.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2.14 1,435.18 1,546.12 1,902.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367.53 35,901.32 38,764.35 45,79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2.00 11,387.00 7,881.02 -767.33

当期净利润 1,885.83 6,370.69 6,138.98 6,027.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当
31.39% 178.74% 128.38% -12.73%
期净利润的比例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86,483,530.75 元,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32,061,415.31 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 的 现 金 减 少 15,617,388.66 元 , 购 买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减 少
91,095,616.34 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12,033,045.48 元,支
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12,283,358.31 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公司收回的货款增加所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减少主要是公司控制营业成本的同时,付款周期有所加长,经营性应付项目增
加所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公司员工人数增加以及平
均工资上涨所致;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是 2018 年度支付增值税金额较 2017
年度有所增长所致。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35,059,794.93 元,
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13,604,175.29 元,收到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12,801,714.89 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22,844,844.72 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是公司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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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应收账款增加所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重庆博俊收到
政府补贴款以及收回部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取的厂房筹建期间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是 2019 年通
过票据支付货款的金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净利润 1,885.83 6,370.69 6,138.98 6,027.81

加:资产减值准备 568.32 558.51 369.33 334.20

信用减值损失 -282.05 334.71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2,039.54 2,977.68 2,499.13 2,040.87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39.48 190.39 203.06 146.7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4.34 3.53 0.8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 - - - -0.55
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9.76 8.69 0.82 -

财务费用 675.40 921.49 610.89 414.58

投资损失(减:收益) -14.01 -25.53 -21.02 -51.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减:
56.96 -46.89 -17.56 -46.64
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
-27.99 154.38 167.12 -
减少)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941.99 -4,149.31 -5,197.96 -646.7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5,395.04 -12,522.33 -6,054.49 -5,972.42
(减:增加)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8,926.03 16,611.01 9,181.84 -3,014.12
(减:减少)
其他 -0.6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92.00 11,387.00 7,881.02 -767.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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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080,898.09 元、-126,887,307.88 元、-40,792,241.50 元和-
17,325,194.45 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主
要是公司处于发展阶段,不断拓展新的客户,增加设备采购、新建厂房及取得土
地使用权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395.00 41,062.00 32,589.00 39,805.2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14.01 25.53 21.02 51.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 - - 1.00
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09.01 41,087.53 32,610.02 39,857.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746.53 6,404.76 10,409.75 11,960.21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395.00 38,762.00 34,889.00 39,805.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141.53 45,166.76 45,298.75 51,765.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32.52 -4,079.22 -12,688.73 -11,908.09
量净额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19,602,075.41 元、104,097,536.14 元、
64,047,577.36 元和 17,465,268.93 元,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厂房
支付的现金。2018 年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较 2017 年有所降低,主要是重庆博俊
投资增长的情况下,部分设备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投入,部分工程款和设备款通过
票据支付所致;2019 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
2018 年有所降低,主要是重庆工厂建设款项主要于 2017 年及 2018 年支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均为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收
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均为收回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收回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均为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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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6,547,425.78 元、25,338,365.25 元、-41,843,965.15 元和-
12,910,380.23 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607.5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400.00 19,297.45 18,000.00 12,3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1,405.54 112.61 - 713.04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05.54 19,410.06 18,000.00 15,670.5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547.45 17,432.00 13,282.00 2,636.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457.92 851.65 607.72 379.79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2,091.21 5,310.81 1,576.45 -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96.57 23,594.46 15,466.16 3,015.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91.04 -4,184.40 2,533.84 12,654.74
量净额

2017 年,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6,075,000.00 元,为吸收马扎罗投资款;
取得短期借款收到现金 123,500,000.00 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30,368.53 元,为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偿还借款支付现金 26,360,000.00
元;支付利息 3,797,942.75 元。

2018 年,公司取得短期借款收到现金 180,000,000.00 元;偿还借款支付现金
132,820,000.00 元;支付利息 6,077,178.02 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764,456.73 元,主要包括: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6,986,638.55 元;子公司
重庆博俊支付与融资租赁相关的费用 8,777,818.1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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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2,974,500.00 元;偿还借款支付现金
174,320,000.00 元;支付利息 8,516,456.59 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108,094.86 元,主要包括: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1,734,938.60 元;子公
司重庆博俊支付与融资租赁相关的费用 27,406,489.60 元。

2020 年 1-6 月,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4,000,000.00 元;收到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55,368.71 元,主要为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偿还借
款支付的现金 155,474,500.00 元;支付利息 155,474,500.00 元;支付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20,912,057.69 元,主要为支付融资租赁相关款项。


十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各期的资本性支出
分别为 119,602,075.41 元、104,097,536.14 元、64,047,577.36 元和 17,465,268.93
元。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是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工具的投资、新
建厂房和购买无形资产,主要目的是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及扩大生产规模。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本公司无可预
见的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所述。


十五、流动性变化情况及应对风险的具体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同时,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较高,
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387.00 万元和 592.00 万元,公
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偿债比率等均处于合理水平;公司经营处于良性发展态势,
流动性没有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

未来,公司将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提供应收账款回款速度等方式降低财务杠
杆、优化债务结构和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以降低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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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变化,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的风险因素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公司的财
务资本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结构与公司的经营模式相匹配,且拥有较为优质的客
户资源,生产经营稳定,盈利能力较强,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因此,管理层对经营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后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具备
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七、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
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八、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发行人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根据容诚所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2335 号”《审阅报告》,公司 2020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同期对比(2019 年 1-9 月未经审阅或审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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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末 2019 年末 变动幅度

总资产 108,331.91 112,762.46 -3.93%

所有者权益 52,368.15 47,590.42 10.04%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8,630.94 34,131.30 13.18%

营业利润 5,552.65 3,956.97 40.33%

利润总额 5,575.12 3,960.46 40.77%

净利润 4,777.73 3,329.48 43.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77.73 3,329.48 43.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699.38 3,282.50 43.16%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9.92 3,950.55 -39.50%


2020 年 1-9 月,公司保持了稳健良好的发展趋势,第三季度收入和净利润实
现明显增长。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630.94 万元,同比增长 13.18%;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77.73 万元,同比增长 43.50%,主要是由于
子公司重庆博俊收入增长较快所致。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结构保持相对稳定,资产质量和流动性保
持良好水平,资产总额达 108,331.91 万元,较 2019 年末下降 3.93%,主要由于
归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计 52,368.15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长 10.04%。

2020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 年同期下降 39.50%,主
要是由于 2020 年上半年支付供应商货款较多所致。

2020 年 1-9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7,552.0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900,254.64 351,850.11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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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58,123.79 203,274.3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所得税影响额 177,269.81 85,313.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合计 783,556.59 469,810.61


公司财务报表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的
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发行人的期后在手订单情况

在手订单系客户根据其后续生产安排,通过发布未来需求量、客户系统投放、
邮件沟通等方式,向公司提供的未来一段期间内的采购计划。截至 2020 年 6 月
末,公司下半年预计将执行的在手订单金额为 43,471.23 万元。在手订单合计金
额较大的客户主要为伟巴斯特、凯毅德、蒂森克虏伯等长期客户,确定性较高。
发行人客户会根据市场反馈情况,及时调整订单数量,故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实际
完成情况可能与计划存在一定合理差异。2020 年 7 月,根据发行人在手订单预
计冲压产品需求件数为 11,858,763 件,2020 年 8-9 月预计将执行订单件数为
28,359,722 件,2020 年 10-12 月预计将执行订单件数为 39,624,263 件。发行人实
际销售数据与计划可能出现一定偏差,主要的原因为整车厂及一级供应商根据市
场实际销售情况会对订单需求进行调整所致,属于行业的普遍情况。

(二)发行人的新产品开发情况

公司在客户新项目开发时,会在合作时约定未来的预计销量。新产品的销量
可能视项目推进程度发生变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平均
年在手订单实际完成比例为 95.98%。2016 年度至 2019 年度,发行人在手订单实
际完成比例分别为 94.77%、110.81%、91.33%和 85.79%。出于谨慎性考虑,按照
预计在手合同数量可实现比例为 80.00%对发行人现有新产品在手合同 2021 年销
售量进行调整后,2021 年上半年预估的新产品可实现合同金额为 22,609.4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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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下半年预估的新产品可实现合同金额为 47,967.66 万元,其中,重庆博俊
新投入总成类零部件项目的预测产值较大。2021 年下半年新产品收入较上半年
有所提升的原因主要是发行人新产品客户集中实现量产所致。

上述新项目产品销售订单中,重庆博俊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可实现收入
17,104.46 万元,2021 年下半年可实现收入 34,147.42 万元,占比较大。除重庆博
俊外,还包括西安博俊和博俊科技母公司已签订的新产品开发合同所预计实现的
收入,西安博俊和博俊科技母公司根据合同预估的 2021 年全年收入金额分别为
8,276.44 万元和 11,048.78 万元。重庆博俊的客户为包括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江西亿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北京桔电出行科技有限公
司、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汽车制造商。西安博俊已签订新产
品开发合同的客户主要为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延锋安道拓座椅有
限公司。博俊科技母公司主要已签订开发合同的客户主要为蒂森克虏伯、伟巴斯
特、凯毅德和科德等老客户,业务范围涵盖冲压及注塑业务。上述客户订单预计
于 2021 年陆续实现批量生产。具体名单及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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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新产品销 2021 年上半年新 2021 年下半年新
序 模具费
合同主体 客户名称 售金额合计 产品销售金额 产品销售金额 项目进度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
1 4,129.51 22,548.80 10,249.46 12,299.34 已小批量生产
公司(共包含 2 个项目)

2 北京桔电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5,778.03 6,072.93 - 6,072.93 全工装样件已完成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共包含 4
3 5,749.86 10,451.50 4,180.60 6,270.90 模具已开发,工装样件已交付
个项目)
重庆博俊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共包含 4
4 3,565.79 6,188.63 2,523.41 3,665.22 半工装样件、全工装样件、设计验证样件取样
个项目)

5 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5,612.54 - 5,612.54 全工装样件已完成

6 江西亿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42.00 377.48 150.99 226.49 图纸完成,投铸待通知

- 合计 19,665.19 51,251.88 17,104.46 34,147.42

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
1 3,894.43 8,071.27 2,690.42 5,380.85 第二次模具验证已完成

西安博俊
2 延锋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 239.20 205.17 68.39 136.78 第二次模具验证已完成

- 合计 4,133.63 8,276.44 2,758.82 5,517.62

蒂森克虏伯(共包含 11 个项目、6
1 1,282.00 3,046.30 1,146.55 1,899.75 全工装样件已递交、PPAP 已递交
家主体)
Webasto 伟巴斯特(共包含 3 个项
2 母公司业 - 2,060.76 - 2,060.76 PPAP 已递交
目)

3 凯毅德(共包含 3 个项目) 103.00 380.66 167.81 212.86 全工装样件已递交、PPAP 已递交

4 安波福电子(共包含 6 个项目) 365.10 604.04 235.14 368.89 PPAP 已递交、模具开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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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AMAP 科德 179.30 338.65 - 338.65 PPAP 已递交

其他 17 家客户(共包含 51 个项
6 2,203.35 4,618.37 1,196.66 3,421.70
目、27 家主体)

- 合计 4,132.75 11,048.78 2,746.18 8,302.61

公司合计 27,931.57 70,577.10 22,609.44 47,9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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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上述客户自 2018 年 11 月起陆续签订《采购意向书》、《定点通知》
或类似文件,开始研发与调试过程。截至目前,部分项目模具已开发完成、实现
小批量生产并通过一轮、二轮、三轮交样。根据目前进度预测,重庆博俊、西安
博俊大部分项目将于 2021 年上半年实现量产,母公司新签订的注塑业务客户计
划于 2021 年下半年陆续实现量产。

公司新产品开发项目均已与客户签订了《采购意向书》、《定点通知》或类似
文件,对采购价格进行了约定,并对采购量进行了预测。但该预测将随着公司客
户产品的市场反馈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可能造成实际执行与预计出现一定差异。
根据历年实际经营经验,发行人在手订单可实现性较好,上述在手新项目订单预
计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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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的投资概况

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553.34 万股,本次发行后社
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为【】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
运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开户
银行为【】,账号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各投资项
目的名称、投资额及履行的备案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环保审批情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号 资额 投资额 况

渝(长)环
汽车零部件、模具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1 48,000.00 21,609.53 准[2017]086
生产线建设项目 (0089887 号)


龙环承诺
汽车零部件及模 川投资备【2017-510112-36-
2 30,000.00 10,477.21 环评审
具生产基地项目 03-238896】FGQB-0086 号
[2019]3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 -


合计 85,000.00 39,086.74 - -


“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重庆博俊工业科技有限
公司; 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成都博俊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对外投资,不会新增关联方,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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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以
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
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
金。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
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使用需求,则超出部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
营业务,公司在实际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前,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
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次募集资金将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
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一)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促进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

汽车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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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提升国内汽车零部件生
产水平是我国由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到世界汽车制造强国的必由之路。同时,
对于我国优化产业结构、支撑国内汽车产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
点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国家出台多项汽车产业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
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以提高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参与国内、国际
市场竞争的能力。相关的政策及规划主要包括《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
知》、《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
意见》、《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 年修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 年)》、《“十三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十三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中指出,“全产业链
协同发展,建立从整车到关键零部件的完整工业体系和自主研发能力,形成中国
品牌核心关键零部件的自主供应能力;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节能汽
车的关键零部件、核心材料和器件,其当地配套率达到 60%以上。”在“十三五”
汽车工业重点任务中,大力发展中国品牌、坚持国际化发展及打造国际水平供应
链等三个板块均涉及到汽车零部件。意见中提出,在行业协会组织主要汽车企业
建立“中国品牌建设和推广联盟”时要在零部件采购方面加强合作,在扩大采购
规模、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集中扶持一批中国品牌零部件企业;产业链低端合作
需向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器件等产业链高端合作及产业化合作
转变、促进外商独资、控股零部件企业与中国品牌零部件企业共同发展,并为中
国品牌整车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国家发改委在《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中,针对汽车零部件行
业提出打破不利于汽车零部件配套的地区之间或企业集团之间的封锁,逐步建立
起开放的、有竞争性的、不同技术层次的零部件配套体系;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
区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零部件企业联合开发整车产品;
引导零部件排头兵企业上规模上水平,进行跨地区兼并、联合、重组,形成大型
零部件企业集团,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有力的
措施支持国内骨干零部件企业提高产品研发能力。

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有利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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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促进行业市场增长。

2、我国汽车工业的稳定发展拉动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在 2000 年我国汽车销量突破 200
万辆后,到 2007 年连续八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8 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我国汽车工业增幅有所回落,但销量依然增长了 6.7%。随着国家汽车产业振兴
规划的出台,2009 年我国汽车市场快速复苏并呈现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全年销
量 1,364.48 万辆,同比增长 46.2%。2010 年,销量达 1,806.19 万辆,同比增长
32.4%;2011 年和 2012 年,受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加大,汽车相关鼓励政策退出
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我国汽车销量分别微增 2.45%和 4.3%;根据汽车工业协会
的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572.1 万辆和 2,576.9 万辆,其
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2,136.0 万辆和 2144.4 万辆。

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处于平稳和缓增长期,国家对于汽车工业的支持从根本
上没有改变,汽车工业仍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居民的购车需求依旧十分旺盛,
尤其是三四线及农村汽车市场容量提升空间很大,预计未来几年,我国汽车工业
仍将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目前乘用车销量年增速
将在 5%左右。在我国汽车工业保持稳定发展的背景下,汽车零部件的市场需求
将会持续增长。

3、公司具备精密模具自主开发能力,能有效提高产品开发速度

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具有品种类多、数量多等特点,公司拥有模具自主开发
管控能力,在产品设计方面,能够结合同步开发对产品工艺进行合理性分析,避
免设计的反复进行,从而提高产品开发效率,增强客户协作黏性;在模具制造方
面,公司立足于提高产品生产稳定性及产品生产效率,通过系统化的管理、专业
化的设计及精益化的生产,有效缩短模具开发周期,并确保模具的先进性和合理
性;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能够快速应对客户产品升级需求,并通过模具的修改
及应用,迅速将产品样件提供至客户,从而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客户产品升级。

4、公司平台化制造体系有助于避免客户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因应用于众多车型而具有种类多、数量多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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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产品本身功能和构造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公司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创新,将多
个通用或相似的模块整合起来逐步形成平台化制造体系,在平台基础上再进行个
性化的生产。这使得公司能够缩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周期,降低制造成本,提高
生产效率,并有利于产品质量的提升,同时使得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在开发、制造
和服务方面实现更加紧密的合作。

公司完全遵循 IATF 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拥有独立、完善的产品
开发系统,在客户开发初期即加入到产品的开发进程中,具备与客户同步开发的
能力。在新产品前期质量策划阶段,公司技术人员通过专业 CAE 分析,为验证
产品的公益性提供有效数据分析,确定科学合理的产品工艺,满足了产品设计要
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新建的生产线均为由多台独立设备组成的柔性化
生产线,充分发挥公司平台化制造体系的优势,当客户对象、产品型号等发生变
化时,通过更换工装模具、局部调整工艺流程或添置少量的辅助设备后,各生产
线即可实现产品对象生产的转换;且每条生产线均能够根据产品对象的特征,快
速地应对客户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实现产品制造的批量化转换。因此,公司采用
的平台化制造体系使得公司产能扩张的市场风险大幅降低,能有效的规避下游客
户的景气度波动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5、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区域优势明显

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区域集中度较高,与整车制造产业形成周边配套体系。
目前已形成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即以长春为代表的东北产业集群,以上海为代表
的长三角产业集群,以武汉为代表的中部产业集群,以北京、天津为代表的环渤
海产业集群,以广东为代表的珠三角产业集群,以重庆、成都为代表的西南产业
集群。

为了适应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的需求,公司在汽车产业集群重庆、成都建设
生产基地,使得公司能够就近服务国内重要的整车厂商或零部件供应商,实现 JIT
(及时化、准时化)供货,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适应客户需
求,促进公司的业务拓展。在汽车产业集群地实施项目,能有效建立企业之间的
长期、稳定、合作、协调的伙伴关系,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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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汽车工业健康发展的强劲驱动力。通过形成产业联盟,可以集成有效技术、
信息和人才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6、不断积累的客户资源和订单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
市场保障

公司具备自主研发、技术领先、产品结构齐全、质量控制及管理、客户资源
等方面的优势,能够及时响应市场需求,持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公司目
前主要为蒂森克虏伯、麦格纳、福益、耐世特、凯毅德、德尔福、伟巴斯特、科
德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进行配套。这些优质客户已与公司合作多年,公司
以稳定的产品性能、突出的性价比优势赢得了客户信赖,也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
市场口碑,保证了将行业空间转化为市场订单的能力。同时,公司通过优质的产
品及快速的反映能力,不断开拓新客户,例如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星乔威泰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华晨华瑞汽车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公司规模生产优势,产品技术含
量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改进,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大幅提升公司的综合竞
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份额。公司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
加值提升收入和利润水平;通过同步研发、超前研发,不断地推出新产品来扩展
新的市场。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与重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不断开拓新客户,提
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市场影响力和销售能力的不断增强,为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有力支撑。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项目具
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1、受产能制约,扩产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选择

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的精密模具、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已进入全球知
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的采购链,并已与蒂森克虏伯、麦格纳、福益、耐世特、
凯毅德、德尔福、伟巴斯特、科德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建立了稳定
了供应合作关系,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同,产品订单保持逐年增长的趋势。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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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至 2019 年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产能利用率均接近 100%,生产设备基本处于
满负荷生产状况。

未来几年,公司模具、汽车零部件的订单量将继续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及时
扩大生产能力,将无法应对市场需求,产能将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因此,公司一方面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以保证核心客户产
品的生产;另一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
生产设备投资和技术升级,来提升公司模具、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制造服务能力,
推动业绩继续快速增长,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有助于增强企业竞争实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在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领域,公司凭借较强的制造服务能力形成了一
定的竞争优势。未来,随着本土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行业
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部分优质自主厂商凭借技术积累,新一轮深度国产替代的
趋势已经出现,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竞争更加激烈。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公司将继续依托在模具、汽车零部件领域技术优势和稳定的客户资源优
势,在提升生产规模的同时,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实力,为公司应对与外资厂商的市场竞争提供保
障。

3、有助于增强公司规模效应,保持成本领先优势

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持续强劲发展,同时世界范围内汽车零部件制造业逐步
向中国转移,扩大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将使公司在未来的竞争中取得更为
有利的地位。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已拥有良好的技术基础和完备的生产管
理经验。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购置一批国际先进、高精度、
高效率及自动化率高的制造加工设备,有利于将公司的关键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
力,为市场提供技术先进、质量过硬、品牌认可的产品,强化公司规模化生产优
势、降低产品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巩固公司在国内汽车精密零
部件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满足全球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向中国转移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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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市场已经成为全球知名整车企业和零部件厂商的重要市场。近年来,
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发达国家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其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
行业逐步加大了向新兴市场产业转移的速度,纷纷将生产制造基地转移至中国、
印度等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发展中国家,使得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加剧。迫
于整车不断降价和劳动力成本压力,合资整车厂商零部件采购战略逐步向我国具
有比较竞争优势的内资制造企业转移,但是外资品牌车企目前在国内投产的中高
端车型,其关键精密零部件仍主要依赖进口或外资零部件供应商。

随着本土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工艺设计和技术水平等各方面竞争
实力不断提升,结合其生产制造成本优势和地域优势,必将能够进入更多合资品
牌车型的配套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凭借专业的制造技术和研发
实力,力争进入到更多的跨国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全球供应链体系,未来
市场前景可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简况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21,609.53 万元投资于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在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晏家组团 A13-1/01 号地块,厂区占地面
积 118 亩,拟建厂房总建筑面积 62,000 ㎡,主要用于模具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的
生产、质量检测及仓储物流场地。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项
目将引进更为先进的生产线,采购自动化生产检测设备,扩大汽车精密零部件和
精密模具产品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产品的研
发设计及制造水平。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48,0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41,960.00 万元,软件投
资 311.00 万元,土地使用费 1,80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929.00 万元。项目
投资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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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1 固定资产投资 41,960.00

1.1 设备投资 31,680.00

1.1.1 生产设备 29,640.00

1.1.2 测量设备 2,040.00

1.2 土建投资 10,280.00

2 软件投资 311.00

3 土地使用费 1,800.00

4 铺底流动资金 3,929.00

合计 48,000.00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项目已开始建设
实施。

4、项目选址和用地情况

项目位于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晏家组团 A13-1/01 号地块。公司已取
得编号为“渝(2017)长寿区不动产产第 000689855 号”土地使用权证书。

5、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为 48,000.00 万元,项目投产后,运营期年均实现收入为
72,297.00 万元。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17.01%,投资回收期为 7.36 年。

6、环保情况

本项目将在建设与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一级当地地方法律法规,并严格
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
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严格处理。

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长)环
准[2017]086 号),批复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7、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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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资建立的重庆生产基地,能够有效扩大公司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市场覆盖率和占有率,基于现有业务和核心技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充和提升。

(二)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

1、项目简况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10,477.21 万元投资于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选址在四川省成都龙泉驿区鸥鹏大道 238 号,厂区占地面积 100 亩,拟建厂
房总建筑面积 69,018 ㎡,主要用于本项目模具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质量
检测及仓储物流场地。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项目将引进更
为先进的生产线,采购热成型冲床、机器人激光焊接机等自动化生产检测设备,
扩大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产品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汽车精密零部
件和精密模具产品的研发设计及制造水平。

2、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 30,0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5,775.00 万元,土地使用
权投资 1,00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225.00 万元。项目投资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1 固定资产投资 25,775.00

1.1 设备投资 18,275.00

1.1.1 生产设备 18,275.00

1.2 土建投资 7,500.00

2 土地使用权 1,000.00

3 铺底流动资金 3,225.00

合计 30,000.00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项目未开始建设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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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选址和用地情况

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龙泉驿区鸥鹏大道 238 号。目前,成都博俊已与成都市
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全额缴纳土地出
让款,土地使用权尚在办理中。

5、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为 30,000.00 万元,项目投产后,运营期年均实现收入为
60,021.28 万元。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22.09%,投资回收期为 6.62 年。

6、环保情况

本项目将在建设与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一级当地地方法律法规,并严格
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
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严格处理。

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成都博
俊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龙环承
诺环评审[2019]3 号),批复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7、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项目投资建立的成都生产基地,能够有效扩大公司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市场覆盖率和占有率,基于现有业务和核心技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充和提升。

(三)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是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专业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
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本次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 7,000.00 万
元补充营运资金,必要性具体如下:

(1)资金实力是体现发行人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发行人所处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的行业,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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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购建及维护、技术改造、原材料的采购等均需投入大量的资金。除了技术优势
之外,资金实力也是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可持续经营能力的一种体现,下游客户在
筛选长期合作伙伴时,也会将资金实力作为一项重要指标。通过补充流动资金,
可以帮助发行人增强资金实力,获得合作伙伴的认可,提高其应对市场竞争的能
力。

(2)发行人业务规模呈现持续增长,存在迫切的营运资金需求

随着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不断增加。
公司 2017 年的营业收入为 43,944.75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增至 52,187.93 万
元,年均复合增长 8.98%。随着公司新建生产线逐步达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
过程中所需的营运资金规模将持续上升,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更为迫切。公司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为未来业务规模的增长提供资金支持。

(3)有助于发行人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高盈利能力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可使公司的资金更加充裕,减少流动负债
规模,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高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机遇,
实现公司各类业务的全面发展;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对核心团队的建设力度
和研发投入,积极引进和吸收行业内优秀的营销人才和科研骨干,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

2、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安排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信息披露等
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并由公司董事会
负责有效实施。同时,为了控制生产经营中资金运作的风险,发行人制定了严格
的内控制度,在日常的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和人工费用、研究开发、质量控制、
环境和安全保护等各环节和阶段对企业运营和资金管理实施了严格的管理控制
程序,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程序避免资金运作风险。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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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净资产规模的
扩大将大幅增强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债务融资能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有大幅增加,而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
短期内很难完全产生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所下降。但是
从中长期看,随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
将大幅增长、产品盈利能力也将不断提高,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也将随
之提高。

(三)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偿债风险将明显降低,
财务结构将显著改善,负债率降低也使公司有更大的债权融资能力。

(四)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项目建设后固定资产折
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随着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新
增主营业务收入也将不断增加,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足以抵消新增折旧的影响。因
此,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现有的产、供、销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近两年来由于产能不足制约公司发展的情况,公司旨在
充分发挥先进生产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整体竞争力,
成为国内具备规模和技术领先优势的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专业制造企业。


五、董事会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有助于现有业务的
稳步发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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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提升公司的产能,提高公司供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募集资金数额以及所投资
项目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投资估算及
效益分析表明各项财务指标良好。

(一)经营规模方面

公司是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专业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
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进一步提升产能,公司拟通过募集
资金投建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
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提升公司现有产能,提高公司的供货能力,增强公司可持
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与现有生产经营情况相适应。

(二)财务状况方面

公司盈利能力良好,现金流状况较好,能够支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及后续运营。

(三)技术水平方面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
销售业务。公司核心团队专注汽车零部件行业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和
管理经验。公司已经建立了稳定的研发团队,拥有一批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较高
的研发人员,公司设有工程部、模具中心等部门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与
客户进行长期沟通,逐步形成了产品的结构设计、数模制作、工艺设计以及开发
制造工艺等技术创新平台,公司也与之相适应的建立了多层次研发队伍,使公司
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能力不断加强。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开
发能力。公司的研发实力及经验丰富的核心团队,将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四)管理能力方面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
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培养了一支高效的管理团队,为公司的发展提
供了一定的管理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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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结合公司主营业
务,对公司提高产能、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意义。本次募集资金数额以
及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研发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
应。


六、公司战略规划

(一)公司发展规划及目标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现有主业,紧抓汽车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
调整的历史机遇,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生产工艺的改进,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
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丰富产品结构,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
率,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

2、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将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引入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不断提升
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和完善精益化生产管理模式,提高生
产和管理效率,同时,公司将合理选择资本市场、银行贷款等多种形式,实现经
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不断进行研发投入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保持较强的产品和技术创新,
使公司技术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究开发管理制度,项目
从开发计划、工程审核、模具开发、工艺设计、样件试制、客户认可到批量生产
都有章可循;并对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申请专利,对相关技术进行保护。

公司建立了稳定的研发团队,拥有一批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较高的研发人员,
公司设有工程部、模具中心等部门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与客户进行长期
沟通,逐步形成了产品的结构设计、数模制作、工艺设计以及开发制造工艺等技
术创新平台,公司也与之相适应的建立了老、中、青多层次研发队伍,使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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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方面的能力不断加强。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公司的技术开发能力在国
内同行业名列前茅。

2、重视人才的储备和培养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员工晋升机制、薪酬福利机制、
绩效考核体系等。公司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引入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和完善精益化生产管理模式,
提高生产和管理效率。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拟在研发创新、生产技术改造升级、市场开发、人才建设发展等
继续加大投入,具体如下:

(1)研发和创新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在充分发挥现有技术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加强
与国内知名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加快建设科技研发平台。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
发等方式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通过实施产品平台化战略将积累的技术能力进行
产品化应用,加大平台化产品的综合开发与前端应用。

(2)生产技术工艺改造升级

公司将全面加快技术改造升级步伐,使生产技术工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①公司将全面推行和完善精益化生产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复杂汽车零部件的
自动化生产线的技术升级改造,开发适用于汽车轻量化激光焊接的生产技术,利
用铝合金、镁合金等轻质材料取代钢,打造异种材料的轻量化复合结构件激光焊
接生产基地。

②公司将在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的汽车用新型轻质材料生产工艺的基础上,
全力进行技术工艺创新,做好冲压产品技术升级。

③拓展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市场和供应渠道,不断择优产品形成先进、完善的
汽车模块化供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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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模具设计制造能力,力争使模具加工手段达到国内外先
进水平。

(3)市场开发计划

①公司拟在重庆、成都建立模具、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大幅提升公司的生
产能力,积极拓展新客户,进一步加深对西南产业集群的汽车零部件配套能力。

②国外市场计划

公司拟利用客户的全球采购体系积极拓展国外市场,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
品交付能力,增加客户订单采购量,进一步加深国外市场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能
力。

(4)人才建设发展计划

人才是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公司竞争力的关键。公司将以战略目标为导向,
加强人力资源体系的建设,加快人才储备,适应未来公司迅速发展的需要。

①人才引进计划: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引进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和管
理人才,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优化企业人员结构。

②员工培训计划: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的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经营管理、安全
质量、后备干部等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知识结构及实
际业务技能;此外,与国内知名院校组建校企联盟,推行专业化人才培养计划。

③人才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员工晋升机制、薪酬福利机制、绩效考核体系
等,积极探索中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建立有序的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

(5)筹资计划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将根
据本次募投项目完成情况、产品经营效益情况和市场发展情况,在确保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合理选择资本市场、银行贷款等多种形式,为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
展提供资金保障。

(6)收购兼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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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围绕核心业务,在合适时机,谨慎选择收购兼并
等资本运作方式,以达到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完善上下游产业链、
降低生产成本等效果,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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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和投资者关系的管理
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法律
法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
理文件,建立并逐步完善符合上市要求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以确
保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
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明确规定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
人及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并明确规定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
的具体流程以及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公司及董事会等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主体的职
责,以及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2019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与原则、
对象和内容、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和职责、投资者关系活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
定。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为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具体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根据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
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活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与电子邮箱;分析师会议、
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活动;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座谈沟通;电话咨询及其他方
式等。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除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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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说明会,介绍情况、
解释原因,并回答相关问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或
其他责任人应当参加说明会。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本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与
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 切实开展
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的相关工作,为投资者和公司搭建畅通的沟通交流
平台,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公开信息。公司将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
建立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的最大
化。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
析”之“十二、股利分配政策”。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股利分配政策”。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度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如拟选董事、监
事的人数多于 2 人,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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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的,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本章程执行。股东通过上述方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
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
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
义务。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
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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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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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一般情况下,公司与客户签署框架合同,合同执行期较长。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下:

2016 年 1 月,博俊科技与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模具定作
协议》,约定了福益精密模塑(上海)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模具的型号、价格,
采购零部件的型号、最大产能等。

2018 年 1 月,博俊科技与伊顿工业(济宁)有限公司签署了《主购买协议》,
约定了伊顿工业(济宁)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模具的型号、价格,采购零部件的
型号、价格、最大产能等。

2018 年 1 月,博俊科技与上海捷新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合
同》,约定了上海捷新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零部件的型号、价格、
最大产能等。

2019 年,重庆博俊与北京桔电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签署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约定了北京桔电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
博俊采购模具的价格,采购零部件的型号、价格等。

2019 年 8 月,重庆博俊与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开发协议》,
约定了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向重庆博俊采购专用设备的价格,采购零部件的型
号、价格等。

2019 年 9 月,博俊科技与上海恩坦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签署了《定点通知》,
约定了上海恩坦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模具的型号、价格,采购零部件
的型号、价格、量产规模等。

(二)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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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公司与供应商签署采购框架合同,合同执行期较长。2020 年 6
月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下:

2015 年,博俊科技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合同》,约定
公司向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产性物料,价格以每年的年度采购订单
为准。

2015 年,博俊科技与苏州翔楼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苏州翔楼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苏州翔楼金属制品有限公
司采购生产性物料,价格以每年的年度采购订单为准。

2015 年,博俊科技与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合同》,约定公司
向苏州利来钢铁有限公司采购生产性物料,价格以每年的年度采购订单为准。

2015 年,博俊科技与嘉兴永信精密钢管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合同》,约定
公司向嘉兴永信精密钢管有限公司采购生产性物料,价格以每年的年度采购订单
为准。

2014 年,博俊科技与太仓市海峰电镀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合同》,约定公
司向太仓市海峰电镀有限公司采购生产性物料,价格以每年的年度采购订单为准。

2015 年,博俊科技与上海仁盛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合同》,约
定公司向上海仁盛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采购生产性物料,价格以每年的年度采购
订单为准。

2019 年 7 月,博俊科技与山东迈特力重机有限公司签署了《订货合同》,约
定了公司向山东迈特力重机有限公司采购压力机设备,合同总价为 5,526.00 万
元。

2019 年,重庆博俊与重庆多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般性采购条款》,
约定公司向重庆多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采购生产性物料,协议价格以采购订单为
准。

2020 年,重庆博俊与泊头市金键模具有限公司签署了《模具制作合同》,约
定公司向泊头市金键模具有限公司采购模具,合同总额为人民币未税 823.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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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三)融资租赁合同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融资租赁合同如下:

2018 年 7 月,重庆博俊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济南二机床集团有
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2018PAZL0100881-GM-01”的《购买合同》; 重庆博俊与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2018PAZL0100881-ZL-01”的《融资
租赁合同》, 约定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压
力机自动化生产线,并将压力机自动化生产线租赁给重庆博俊。该融资租赁合同
的租赁期间共 36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租赁成本为 57,750,000 元。重庆博俊于
该等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由发行人以及伍亚林、伍阿凤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2018 年 7 月,重庆博俊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二机床集团有
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苏州租赁(2018)买字第 1820027-01 号”的《租赁物买卖合
同》;2018 年 10 月,重庆博俊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苏
州租赁(2018)直字第 1820027 号”《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向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购买 J39-1600 压力机、J36J-630 级进模压力机、
ES2-400 压力机,并将该等设备租赁给重庆博俊。该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间共
36 个月,租赁物购买价款 20,250,000 元。

重庆博俊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昆山宙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
为“AA19010107WBX-0010-1”的《买卖合同》;重庆博俊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签署了编号为“AA19010107WBX-0010”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仲利国际租赁
有限公司向昆山宙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购买 LP-3021、LP4025 龙门型加工中心
机,并将该等设备租赁给重庆博俊。该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间自 2019 年 1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租赁物购买价款 6,950,000 元。

2019 年 8 月,博俊 科技 与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
“FEHPT19D038AUP-L-01” 的 《 售 后 回 租 赁 合 同 》 和 编 号 为 “ 让 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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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HPT19D038AUP-P-01”的《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 16,000,000.00 元购买博俊科技原价值共计 16,646,000.00 元的机器设备,并
回租给博俊科技使用。该售后回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间共 24 个月。

2019 年 10 月 , 博 俊 科 技 与 远 东 国 际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了 编 号 为
“IFELC19D03Z5B5-L-01”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和编号为“IFELC19D03Z5B5-
P-01”的《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14,000,000.00
元购买博俊科技原价值共计 15,151,012.00 元的机器设备,并回租给博俊科技使
用。该售后回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间共 24 个月。

(四)借款合同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的借款合同和授信合同情况如下:

借款/授信
借款/授信合同编 合同签订 担保
贷款银行 借款人 金额 借款/授信期限 利率
号 时间 方式
(万元)
贷款发放日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中国人民银
(编号:苏银固贷字 借款期限自
行公布的 3
苏州银行 320583001-2019 第 2019 年 1 月 9 抵押、
重庆博俊 2019 年 1 月 5,000 年金融机构
昆山支行 625001 号,苏银补 日至 2022 年 1 保证
人民币贷款
字 320583001-2019 月8日
基准利率上
第 625001 号)
浮 20%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19 年 7 月 2 抵押、
(编号:Z1907LN1 博俊科技 2019 年 7 月 1,000 4.4805%
昆山分行 日至 2020 年 7 保证
5666560)
月2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19 年 7 月 31 抵押、
(编号:Z1907LN1 博俊科技 2019 年 7 月 1,000 4.4805%
昆山分行 日至 2020 年 7 保证
5685037)
月 16 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19 年 7 月 31 抵押、
(编号:Z1907LN1 博俊科技 2019 年 7 月 500 4.4805%
昆山分行 日至 2020 年 7 保证
5685108)
月 16 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19 年 9 月 26 抵押、
(编号:Z1909LN1 博俊科技 2019 年 9 月 500 4.4805%
昆山分行 日至 2020 年 7 保证
562514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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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浦发银行 2019 年 11 2019 年 11 月
(编号:890720192 博俊科技 1,000 4.5675% 无
昆山支行 月 15 日至 2020 年
80815)
11 月 15 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浦发银行 2019 年 12 2019 年 12 月
(编号:890720192 博俊科技 1,000 4.5675% 无
昆山支行 月 13 日至 2020 年
80893)
12 月 13 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20 年 1 月 14 抵押、
(编号:Z2001LN1 博俊科技 2020 年 1 月 1,000 4.43%
昆山分行 日至 2021 年 1 保证
5605668)
月 14 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20 年 1 月 15 抵押、
(编号:Z2001LN1 博俊科技 2020 年 1 月 500 4.43%
昆山分行 日至 2021 年 1 保证
5605738)
月 14 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20 年 2 月 18 抵押、
(编号:Z2002LN1 博俊科技 2020 年 2 月 1,000 4.43%
昆山分行 日至 2021 年 2 保证
5618483)
月 18 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20 年 2 月 19 抵押、
(编号:Z2002LN1 博俊科技 2020 年 2 月 1,000 4.43%
昆山分行 日至 2021 年 2 保证
5618762)
月 19 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20 年 3 月 12 抵押、
(编号:Z2003LN1 博俊科技 2020 年 3 月 1,000 4.35%
昆山分行 日至 2021 年 3 保证
5631892)
月 13 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20 年 4 月 2 抵押、
(编号:Z2003LN1 博俊科技 2020 年 4 月 1,000 4.35%
昆山分行 日至 2021 年 4 保证
5647478)
月1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20 年 4 月 10 抵押、
(编号:Z2004LN1 博俊科技 2020 年 4 月 1,000 4.1325%
昆山分行 日至 2021 年 4 保证
5652720)
月8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20 年 5 月 13 抵押、
(编号:Z2004LN1 博俊科技 2020 年 5 月 1,000 4.1325%
昆山分行 日至 2021 年 5 保证
5665403)
月 12 日
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交通银行 2020 年 6 月 5 抵押、
(编号:Z2006LN1 博俊科技 2020 年 6 月 900 4.1325%
昆山分行 日至 2021 年 6 保证
5692048)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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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自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宁波银行 2020 年 6 月 23
(编号:07500LK2 博俊科技 2020 年 6 月 2,000 4.25% 保证
苏州分行 日至 2021 年 7
09L9621)
月 23 日
贷款实际发
放日的前一
日日终全国
浦发银行《流动资 借款期限自
银行间同业
浦发银行 金 借款合同 》( 编 2020 年 5 月 19 抵押、
博俊科技 2020 年 5 月 5,000 拆借中心公
昆山支行 号:8907202028037 日至 2023 年 5 保证
布的一年期
8) 月 19 日
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增
加 0.9%

(五)承兑汇票合同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的承兑汇票合同情况如下:

承兑银 承兑申请 票面金额
承兑汇票合同 签订日期 有效期 保证金额
行 人 (万元)
交通银 银行承兑汇票合同
2020 年 4 至 2020 年 10 按票面金额 30%
行昆山 (编号:Z2004BA1565 博俊科技 558.93
月 月1日 存入保证金
分行 0160)
交通银 银行承兑汇票合同
2020 年 5 至 2020 年 11 按票面金额 30%
行昆山 (编号:Z2005BA1567 博俊科技 1149.37
月 月 14 日 存入保证金
分行 6459)
浦发银 银行承兑汇票协议
2020 年 6 至 2020 年 12 按票面金额 30%
行昆山 (编号:CD8907202088 博俊科技 1113.70
月 月 28 日 存入保证金
支行 0130)
浦发银 银行承兑汇票协议
2020 年 6 至 2020 年 12 按票面金额 30%
行昆山 (编号:CD8907202088 博俊科技 951.55
月 月 30 日 存入保证金
支行 0134)
银行承兑汇票协议
苏州银
(编号:苏银银承字 3 2020 年 5 至 2020 年 11 按票面金额 30%
行昆山 博俊科技 1133.62
20583001-2020 第 625 月 月 25 日 存入保证金
支行
028 号)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
中信银
兑协议(编号:苏银 2020 年 1 至 2020 年 7 按票面金额 30%
行苏州 博俊科技 1801.98
承字第 KS8112080584 月 月 10 日 存入保证金
分行
33 号)

(六)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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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的抵押合同情况如下:


抵押合同名称 抵押物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苏(2017)昆
山市不动产 发行人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
最后到期的主
抵押合同(编号: 权第 0164699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与抵
博俊科 交通银行 合同约定的债
1 C171120MG391343 号国有土地 押权人签订的最高额
技 昆山分行 务履行期限届
2) 使用权以及 8 11,109.57 万元的授信业务
满之日后两年
套房屋所有 合同

川(2019)龙 发行人自 2020 年 05 月 08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 自 2020 年 5 月
泉驿区不动 成都博 浦发银行 日至 2023 年 05 月 08 日签
2 号 :ZB89072020000 8 日至 2023 年
产 权 第 俊 昆山支行 订的最高额为 5,000 万元的
00011) 5月8日
0088496 号 授信业务合同


二、对外担保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
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涉及行政处罚、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
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
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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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伍亚林 伍丹丹 金秀铭




李文信 李秉成 钱大治




朱西产 蔡燕清 侯琰春




姚金阳 李 晶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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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郁 建 孙帅鲲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
季冰清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
官、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马 骥




保荐机构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
金文忠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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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招股意向书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全部内容,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招股意向
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______________
马 骥




保荐机构董事长:______________
金文忠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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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确认招
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
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经办律师:

黄 艳




夏慧君




唐 方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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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毛 伟




谢中西




李 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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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说明



本所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变更了公司名称,变更情况如下:

原公司名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后公司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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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
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上述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廖传宝




毛 伟




谢中西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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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
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上述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滕 波




黄 晖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滕 波



上海浪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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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
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上述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毛 伟




谢中西




李 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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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
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
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经办资产评估师:

王昱文




肖 胜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谢肖琳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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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关于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昱文、肖胜在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曾用名“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作为江
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经办注册评估师,
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 C5032 号”、“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 C5034
号”、“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 C5069 号”以及“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 C5070
号”的《评估报告》。

王昱文、肖胜2人因工作变动已从本公司离职。

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谢肖琳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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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于 2017 年末变更了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如下:

原公司名称: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变更后公司名称: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何宜华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谢肖琳




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谢肖琳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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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______________
伍亚林




实际控制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伍亚林 伍阿凤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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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
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期内,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三、查阅地点
1、发行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0512-3668 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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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北翼 15 层
联系人:郁建、孙帅鲲
联系电话:021-2315 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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