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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06-28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
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
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
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HUALAN GROUP CO., LTD.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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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3,68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
发行总股份
低于 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7 月 6 日
拟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和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7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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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重大风险及其他重要事
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二、本公司以投资控股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的提示

公司提示投资者:本公司系控股型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
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对各子公司的章程制定、经营
战略、业务模式、研发体系、质量标准、财务流程和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有效管
理。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所得,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
要来源于子公司的现金分红,公司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
时间安排等均受本公司控制,故控股型架构不会对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带来
不利影响。

三、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本次发行的核准和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同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
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之“(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
润的分配安排”。

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
例。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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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者保护”之“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之“(一)股利分配政策”。本公司提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
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创新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的个体差异性明显,设计优劣的判断标准因人而异。创
新的设计具有高附加值的特点,但设计艺术没有统一的审美标准,导致设计创新
存在不被客户或公众认可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声誉。如果公司的创新能力未及
时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速度,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设计服务升级,将削
弱发行人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技术风险

发行人系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技术人员密集型企业,核心研发
人员是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升服
务质量的关键。能否维持核心研发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
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如果公司对于核心研发
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将导
致公司核心研发人员流失,对发行人研发进展、市场竞争力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
影响。

(三)业务的区域性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华南地区公共设施投资也逐年增长,城市
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高。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报告期内,发行人来
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79,513.19 万元、81,972.60 万元和 97,726.97 万元,占
比分别为 91.02%、90.72%和 90.22%。发行人在华南地区销售集中度较高,存在
因地区产业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
务状况受到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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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市场开拓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随着国家改革工程设计资
质管理体系和招投标制度,行业区域性壁垒逐渐被打破,但条块分割及地方保护
主义尚未消除。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广西为主的华南地区,鉴于工程技术与设计
服务行业参与主体众多、市场竞争激烈、资源集中度相对较低,尽管公司不断加
大全国和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但业务拓展实施效果仍受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
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

(五)股权分散的风险

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雷翔先生持股比例为 14.89%,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
人持股比例为 41.45%。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第一大股东雷翔先
生持股比例降至 11.16%,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降至 31.07%。公司股
权结构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下降可能会导致其对公司的
控制力减弱,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
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雷翔等 11 位自然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合计
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41.45%。自发行人设立以来,雷翔等 11 人在长期合作的
基础上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并在涉及发行人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中意思表达
一致,共同控制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为保持发行人控制权持续稳定、促进发行人
长期稳定发展,雷翔等 11 人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了协议各方对于
发行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
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
衡的机制。虽然发行人建立了公司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但仍不能完全排除
一致行动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作出不符合
发行人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从而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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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风


发行人董事会共有六名成员,除独立董事陈永利、袁公章外,雷翔、赵成、
钟毅、莫海量四人均为一致行动人。四名非独立董事与其他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制定了《一致行动议事规则》,约定就相关重大事项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董事会召开或需要行使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
使何种表决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
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数
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

发行人的一致行动人会议议事规则是在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
分散的情况下,为提高决策效率,落实共同控制权而制定的规则,该等机制在保
证效率的同时,可能导致非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受一致行动人会议结果的约束,
从而使非独立董事无法在董事会上自由地表达不同意见,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有效
性的风险。

(八)涉及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诉讼风险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子公司华蓝设计收到南宁市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桂 01 民初字 1255 号纠纷案件《应诉通知书》及《民
事起诉状》副本等相关诉讼资料。根据《民事起诉状》,吴小光起诉华蓝设计存
在单方解除与吴小光的《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情形,请求法院判令华蓝设
计向吴小光:(1)返还管理费 308.43 万元;(2)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16 万元;
(3)支付代收工程款 368.97 万元;(4)支付承包期间待收工程款 3,329.4 万元;
(5)按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 318.17 万元;(6)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262.8
万元;(7)要求华蓝设计承担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

2021 年 4 月 25 日,华蓝设计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吴小光的反诉,
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已经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解除;(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支付承包期间尚欠的管理费
1,706,011.99 元 ; ( 3 )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吴 小 光 支 付 应 当 预 留 的 设 计 费
3,948,693.30 元;(4)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奔驰车两辆(车牌号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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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粤 BH109L、粤 BH602L)、丰田车一辆(车牌号为 B4G56P);(5)请求人民
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 2008 年 1 月份到 2011 年 10 月份的会计凭证、2008 年到 2011
年的会计账本;(6)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华蓝设计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律师”)
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律师,盈科律师出具了《关于吴小光起诉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经营承包合同纠纷案法律分析意见》 以下简称“《法律分析意见》”),
认为华蓝设计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预计将承担的赔偿额可能为 948.16 万元。

报告期内深圳分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未再在华蓝设计总公司备案新项目,承
包经营期间未结业务由总公司承接,2017 年至 2020 年,深圳分公司涉及项目产
生的收入与净利润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比例极小,本次诉讼不会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于向吴小光发出《解除“华蓝
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函》前对解除承包经营事项计提了经济损失补偿款
632.00 万元,后续因吴小光一直未配合处理《承包经营合同》解除事宜,出于谨
慎考虑,公司又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接管深圳分公司银行账户时的银
行余额等因素,陆续计提了相关成本费用等应付款项 353.76 万元;上述补偿款、
应付款项合计 985.76 万元,可以覆盖极端不利情况下华蓝设计将承担的全部赔
偿金额。

尽管华蓝设计诉讼代理律师和发行人律师分析认为华蓝设计败诉的可能性
极小,但理论上华蓝设计仍存在完全败诉并承担全额赔偿 7,603,77 万元的可能,
扣除公司已计提的补偿款、应付款项 985.76 万元,华蓝设计仍需承担的赔偿金
额为 6,618.01(7,603.77-985.76)万元,以华蓝设计适用的 15%所得税税率计算,
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为-5,625.31 万元(6,618.01*[1-15%]),对发行人净资产影
响为-5,625.31 万元。

2020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143.26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136.95 万元,扣除完全败诉情
况下上述诉讼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5,625.31 万元,发行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6,517.95 万元,因上述诉讼仅对非经常性损益产生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 11,136.9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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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避免上述诉讼给发行人及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
补偿承诺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补偿承诺,承诺承担实际赔偿金额超出
预提金额部分的补偿责任。发行人 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4,567.56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1.45%),按照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最近一次增
资的价格 9 元/股计算,总价值为 41,108.04 万元,足以覆盖上述完全败诉情况下
的最大赔偿金额 6,618.01 万元,具有承担上述补偿责任的能力。另外,扣除上述
最大赔偿金额等值的 6.67%股份,发行人 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仍持有发行人合
计 34.78%的股份,因此,即使发行人 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承担上述补偿责任也
不会对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2021 年 5 月 14 日,(2021)桂 01 民初 1255 号吴小光诉华蓝设计纠纷案已
第一次开庭。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诉讼尚未判决,案件审理结果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

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如果华蓝设计因执行上述承包经营纠纷的判决结果而
需要支付原告任何赔偿金或诉讼费用,或因上述诉讼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遭受
其他损失。一旦前述损失超过公司已经计提的金额,由实际控制人按照持股数占
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的比例承担超出部分的补偿责任,以保证不因上述可能存
在的赔偿致使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发行人所面临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进出口
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行业未发生周期性变化,
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或主要
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大幅变化,未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未出现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
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不存在其他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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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
5414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华蓝集团公司合并及母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一季度经审阅的财务信息,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7,022.91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74.71 万元。2020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18,241.6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9.08 万元。发行人 2021 年 1-3 月营业
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呈较
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 2020 年 1-3 月发行人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业务开展缓
慢;2021 年 1-3 月随着疫情影响减弱,公司下游客户的设计需求恢复,同时发行
人继续积极拓展市场,业务持续增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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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3
二、本公司以投资控股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的提示................................................. 3
三、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3
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 3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4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8
目 录............................................................................................................................. 10
第一节 释义 ................................................................................................................ 15
一、普通术语........................................................................................................... 15
二、专业术语........................................................................................................... 17
第二节 概览 ................................................................................................................ 19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概况................................................................................................... 19
三、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21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
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22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25
七、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25
八、募集资金用途................................................................................................... 2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7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27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27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29
四、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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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0
一、创新风险........................................................................................................... 30
二、技术风险........................................................................................................... 30
三、经营风险........................................................................................................... 30
四、内控风险........................................................................................................... 32
五、财务风险........................................................................................................... 33
六、法律风险........................................................................................................... 35
七、发行失败风险................................................................................................... 35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35
九、涉及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诉讼风险................................................................... 3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9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39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1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与内部组织结构................................................................... 55
四、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57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70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21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237
八、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及变动情况................................................................................................. 242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
外投资情况............................................................................................................. 243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245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246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48
十三、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相关协议、承
诺及履行情况......................................................................................................... 248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248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249
十六、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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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250
十七、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250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257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25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303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 310
四、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342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366
六、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413
七、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434
八、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资质情况..................................................................... 434
九、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443
十、项目管理、质量和进度控制方面的内控机制和流程................................. 471
十一、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472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476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476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其他类似安排情况............................................. 487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487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488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488
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491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491
八、同业竞争......................................................................................................... 492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495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526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26
二、重要性水平、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533
三、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具体影响的主要因素......... 537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539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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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公司主要税收政策及税种............................................................................. 603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607
八、主要财务指标................................................................................................. 609
九、分部信息......................................................................................................... 611
十、经营成果分析................................................................................................. 612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693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761
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784
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785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785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786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787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78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 78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789
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基本情况......................................................................... 790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818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819
七、未来发展规划................................................................................................. 819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826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826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827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844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844
五、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承诺................................................................................. 846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860
一、发行人重大合同............................................................................................. 860
二、对外担保情况................................................................................................. 864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864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机构声明 ......................................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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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87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877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879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880
五、验资机构声明................................................................................................. 88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882
一、备查文件目录................................................................................................. 882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址......................................................................................... 883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883
附表一: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884
附表二: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887
附表三: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890
附表四:华蓝设计 2007 年 1 月设立时记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出资情况表... 894
附表五:华蓝设计出资人离职转让情况统计表................................................. 908
附表六:华蓝设计出资人受让代持未分情况统计表......................................... 915
附表七:华蓝设计 2009 年 4 月出资人增资认购情况....................................... 920
附表八:华蓝集团收购华蓝设计股份情况统计表............................................. 928
附表九:主要设计业务合同对终止条款及付款条款的约定............................. 939
附表十:广西国企改革基金股东的穿透核查表................................................. 951
附表十一:青蓝晟禾股东的穿透核查表............................................................. 955
附表十二:青蓝鑫禾股东的的穿透核查表......................................................... 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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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股
份公司、发行人、 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华蓝集团
华蓝控股 指 广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前身
公司章程 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
华蓝设计 指
公司,华蓝集团持股 100.00%
设计院 指 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华蓝设计前身
华蓝工程 指 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蓝集团持股 89.97%
华蓝总包 指 广西华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华蓝工程前身
深圳华蓝 指 深圳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被华蓝工程吸收合并
承包公司 指 广西综合设计院工程承包公司
工程公司 指 广西建筑综合工程公司
中蓝审图 指 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100%
英图设计 指 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52.00%
苏中达科 指 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35.00%
达科智能 指 广西达科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苏中达科前身
华蓝装饰 指 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蓝工程持股 19.80%
华蓝岩土 指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华蓝工程持股 10.11%
华蓝投资咨询 指 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40%
华云星耀咨询 指 广西华云星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华蓝投资咨询前身
云宝宝 指 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7.14%
青蓝晟禾 指 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青蓝鑫禾 指 南宁青蓝鑫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指 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宏桂资本 指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宏桂汇智 指 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融桂物流 指 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博盟基金 指 广西博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盟实业 指 广西博盟实业有限公司
祈欣咨询 指 北京祈欣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廊坊天然气 指 廊坊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中信恒泰 指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苏中建设 指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智体育 指 华智体育产业股份公司
华智城围联 指 华智城围联体育产业股份公司,华智体育前身
华智产业 指 广西华智产业股份公司,华智城围联前身
衢州弈谷 指 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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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南宁华蓝围棋俱
南宁围棋 指
乐部有限公司
北京围棋 指 北京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
华溯文化 指 广西华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城围联投资 指 城围联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华智 指 成都华智城围联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华智 指 南宁华智城围联体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宝泓投资 指 北京宝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汇银瑞创 指 福州汇银瑞创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富腾投资 指 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
华建信息 指 广西华建信息科技股份公司
华保盛物业 指 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那园旅游 指 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华栎投资 指 广西华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匀和保健 指 南宁市匀和保健有限责任公司
凯业房地产 指 南宁凯业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海佳泽 指 北海佳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尚品源餐饮 指 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城衡文化 指 广西城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万腾保安 指 广西万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亮雅环保、亮雅环 广西亮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广西亮雅环保科技有限公

境 司,2020 年 7 月更名
华科物业 指 广西华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城物业 指 广西联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华之味餐饮 指 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那园餐饮 指 南宁市那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华云大数据 指 广西华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智迪尔投资 指 广西智迪尔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锐思顿 指 广西锐思顿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智迪尔清算 指 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
炫晴翻译 指 南宁炫晴翻译有限公司
睿卓财税 指 广西睿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攀成德 指 上海攀成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厚润德基金 指 南宁厚润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房方圆 指 深圳华房方圆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朗川图书 指 南宁朗川图书文化有限公司
新朗川图书 指 南宁新朗川建筑图书有限公司
同略投资 指 南宁同略投资有限公司
绿城水务 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同瑞会计师 指 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同瑞评估 指 南宁同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瑞丰税务师 指 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英图数码 指 南宁市英图数码冲印有限公司
华冠茧丝 指 广西华冠茧丝业有限公司
新鸿基 指 广西新鸿基汇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 指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恒大地产 指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绿地集团 指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融创地产 指 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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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治区人民政府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工商局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自治区国资委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建设厅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律师、德恒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天健会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管指引》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二、专业术语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
工程设计 指
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是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相融合,
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
国土空间规划 指 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从规划层级上,划分为国家级、
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五级,其中国家级规划侧重战略性,省
级规划侧重协调性,市县级和乡镇级规划侧重实施性。
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
城乡规划 指 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
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
工程咨询 指 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
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等。
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
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
工程总承包 指 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
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
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
工程勘察 指
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方案设计阶段编制的文件深度,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
方案设计阶段 指
概算的需要。
初步设计阶段编制的文件深度,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
初步设计阶段 指
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的文件深度,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
施工图设计阶段 指
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
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
建筑工程设计 指
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
计内容。
市政工程设计 指 对市政公用工程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梁、隧道、防洪、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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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环境卫生、园林和景观等新建工程的设计。
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园林
风景园林工程设 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

计 风景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种植设计,与上述风景园林工程配套的景
观照明设计。
对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电力、冶金、军工、机械、
工业工程设计 指
核工业、轻纺、建材、电子通信广电等行业工程的设计。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
联合体投标 指
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
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
分包 指
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
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
的英文缩写,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
EPC 指
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
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工程咨询业务整体委托给一家企业,由该
全过程工程咨询 指 企业提供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活动。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
公共建筑 指
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在全生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
绿色建筑 指 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
高质量建筑。
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
装配式建筑 指
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是在计算机辅助
BIM 指 设计(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是
对建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
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中国土木工程詹
指 于 1999 年联合设立,是经国家批准、建设部认定、科技部首批核
天佑奖
准的科技奖励项目。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委托民营设计分会在民营勘察设计行业内开展
华彩奖 指 全国民营工程设计企业优秀设计“华彩奖”评选活动,评奖分为金
奖、银奖、铜奖三类。
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传统建筑分会开展
华筑奖 指
中华建筑文化奖的评选工作。
中国医院建设匠 《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杂志社联合相关专业机构和行业媒体共同

心奖 设立的系列专项年度评选推介活动。
全国医院建设大会暨中国国际医院建设、装备及管理展览会,是医
全国医院大会建
指 院建设领域综合性学术交流会议,由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院建筑与
设委员会
装备分会、筑医台联合多家机构共同举办。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招股意向书存在部分合计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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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1,0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雷翔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南宁市民族大道 143 号德瑞
注册地址 主要经营地址
1 号华蓝弈园 花园 6 号楼 4 层 02 号
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
控股股东 无 实际控制人 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
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专业技术服务业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
行业分类 无
(M74) 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无
普通合伙)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68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3,68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7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发行市盈率 【 】倍
3.84 元(按经审计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日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发行前每股收益 1.10 元/股
东的净资产除以发
行前总股本计算)
【 】元(按本次发
行后归属于母公司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股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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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发行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和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
发行方式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
发行对象 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
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费用:283.02 万元;承销费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总额
*7%-100.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750.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1,064.15 万元
发行手续及信息披露等费用:524.53 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6 月 30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7 月 5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7 月 6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7 月 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6,742.30 102,666.61 101,715.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42,283.63 30,140.38 37,728.64
益合计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57 50.34 69.61
(%)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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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净利润 12,370.65 9,591.21 8,684.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2,143.26 9,414.16 7,373.99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1,136.95 8,551.38 6,562.24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0 0.91 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 1.10 0.91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
30.75 21.17 18.03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767.68 17,621.20 -9,355.48
量净额
现金分红 - 23,242.50 2,582.5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3.74 3.90 3.54
比例(%)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华蓝集团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
服务,致力成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

华蓝集团资质齐全,拥有设计咨询及监理类资质 29 项,其中甲级资质 11 项,
为客户提供前期咨询、项目策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
程技术服务。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是广西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控股子公司华蓝工程主要从事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近年来华蓝集团以工程设计
服务为基础,向设计主导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领域拓展。

华蓝集团立足广西,以“总部+区域中心+分公司”形式布局国内市场,在全
国设立 15 家分支机构,形成辐射全国的市场格局;海外业务延伸至非洲和东南
亚部分国家和地区。公司是广西柳州市、玉林市、崇左市、大新县、贵港市覃塘
区、博白县等政府的长期战略合作单位。同时,公司与华润置地、恒大地产、绿
地集团、融创地产等品牌开发商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从事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及工程总承包
管理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工程设计 84,430.44 77.95 71,433.16 79.06 66,890.81 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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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国土空间规划 12,787.40 11.81 8,186.71 9.06 8,358.89 9.57
工程总承包管理 4,701.07 4.34 5,646.65 6.25 5,306.85 6.07
工程咨询 4,403.68 4.07 2,891.87 3.20 5,111.93 5.85
其他 1,993.68 1.84 2,197.19 2.43 1,687.88 1.9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
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发行人的创新、创意特征

1、发行人的创新特征

关于科技创新,发行人逐步建立起技术支撑、管理服务、创新研发、成果转
化、人才培养“五位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并从基础保障措施、高端平台打造、
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系统建设。在基础保障措施方面,发行人通过加大科技
研发资金投入、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建设创新型企业文化等方式保障科技创新。
在高端平台打造方面,发行人实施人才建设战略,依托高层次的人才团队建立起
“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西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成为公司
创新发展的有力支撑。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行人注重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围
绕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攻关,对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
的成果,通过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图集,出版专业书籍,举办各种层次的
培训、论坛、会议等方式,在企业、行业以及工程项目实践中进行成果推广转化。

关于业务创新,在传统设计业务领域,发行人在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城市规
划、风景园林等细分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在新型设计业务领域,发行人紧跟
国家政策导向,重点开拓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乡村振兴、城市生
态修复和功能修补等领域的新型设计业务。此外,发行人还积极开拓设计牵头的工
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是勘察设计行业较早探索设计牵头 EPC 模式的企业之一。

2017 年发行人成立了华蓝智库,主要开展城乡发展与建设领域相关的政策
研究、战略谋划、重大工程策划等活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共资源,为地方政
府、企业及社会团体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华蓝智库致力于打造城乡建设领域知
名的专业化交流与咨询平台,目标是成为我国城乡建设领域社会智库的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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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的创意特征

工程设计作为一个需要融合多学科知识的创意型行业,兼具创意性和工程性
特征。发行人拥有一支专业技术扎实、项目经验丰富、管理要求严格的设计团队,
成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持续创造优秀设计产品的关键。华蓝设计成立了文化建
筑研究中心,将地域建筑形式、空间组织、地域材料和建筑技术相结合,实现地
域性、文化性和现代性相融合,体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二)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的科技创新

在数字化、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发行人以工程基础数据为抓手切入智慧城市
领域,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业务发展,持续加强对智慧城市、低能耗绿色建筑、
环境友好型工程管理、建筑后期可持续运维等领域的研究与创新。发行人开发运
营的数字核心产品在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系统、
项目一张图管理系统、城市交通运行诊断分析平台、区域交通诱导与决策仿真分
析系统、城市三维漫游系统等关键技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将成果应用于实
际工程项目和生产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除大数据技术外,发行人还
及时跟进三维协同设计、BIM、AI、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工程设计
与数字化、信息化的融合度,通过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深入推进设计数字化转型。

2、发行人的模式创新

2006 年,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华蓝设计响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等部
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从国有事业单位改制
为民营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11 年,发行人开始开展设计牵头
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将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发展成为公司人均创收能力最强
的业务板块,并推动行业标准与规范的逐步建立与推广运用。

3、发行人的业态创新

发行人意识到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突破长期以来设计企业所处
的乙方被动地位,整合企业凝聚的高素质人才的智慧,打造企业“专家”形象,
超前于业主需求,为建设单位提供前瞻性的综合服务。为此,发行人建立了“智
库统筹、策划先行、多资质协同、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综合服务”的业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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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与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与节能环保产业的融合情况

节能环保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建筑节能是
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领域。发行人在建筑节能研发领域走在行业前沿,2008 年
华蓝设计成立了绿色建筑技术中心,作为专职研发机构,致力于绿色建筑与建筑
节能领域的研究和应用;2015 年成立了海绵城市技术研究中心,结合广西气候
地理条件,形成从规划设计到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在
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灾害预警评估方面取得了成效。

(2)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情况

发行人提供的建筑设计服务属于文化产业中的创意设计服务。广西作为少数
民族集聚地区,具有鲜明而又丰富的民族和区域特色文化。公司以华蓝设计为依
托,培养了一支具备项目咨询策划、创意规划及建筑设计等综合能力的业务团队,
在公司内部建立了中国—东盟创意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孵化基地,逐步打造
广西创意设计产业服务中心及创意设计人才培养平台,目标是树立区域一流的创
意设计品牌,推动广西乃至东盟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3)与医疗健康产业的融合情况

我国医疗健康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发行人医疗设计团队紧扣国
家医疗健康发展政策,重点围绕医疗建筑一体化建设模式及“医疗工艺设计”、
“智慧医院设计”相关技术,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攻关实践项目。
2019 年,华蓝设计申报的住建部科研课题《面向医院 ICU 感染控制的医疗工艺
仿真及空间布局优化方法研究》(2019-K-151)是近年国内在医疗工艺领域的创
新交叉课题之一,充分契合了国家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

(4)与体育产业的融合情况

我国体育产业作为绿色和朝阳产业,呈现多板块、多运动项目、多产业融合
发展的新局面。公司积极参与地方性专项体育政策制订以及规划编制,为体育产
业提供规划、咨询、研究、融资、运营方案编制、项目引进、园区申报等智力支
持。在策划研究方面,公司完成了《体育建筑类型研究》《世界智力运动之城系
列策划》等成果。在规划咨询方面,公司编制了《广西体育强区设施建设五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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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计划(2019-2023 年)》《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共建体育强区设施规划建设指引(试行)》等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在项目实践方面,公司完成了广西体育中心“一场三馆”、南宁李宁体育园等场
馆的规划设计工作。

综上,发行人持续加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元素,推进科技创新、模式
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以激发公司活力和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
速、健康发展。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
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选择创业板上市标准为第(一)项
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公司 2019 年、2020 年两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9,414.16 万元和
12,143.2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8,551.38 万
元和 11,136.9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七、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文号
拟投资金额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 35,031.24 35,031.24 局 备 案 项 目 代 码 :
2020-450103-74-03-018031
南宁市兴宁区经济贸易和
2 信息化平台建设 6,170.75 6,170.75 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2020-450102-74-03-018046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
3 技术研发中心 6,219.53 6,219.53 科学技术局备案项目代码:
2020-450102-74-03-018044
4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 10,000.00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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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文号
拟投资金额
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
合计 62,421.52 62,421.5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与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
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投资建设。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
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
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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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68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公开发行股数
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

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拟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 后
不超过 3,68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总股本的比例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发行市盈率 【 】倍(按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元(以发行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后每股收益
司的净利润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84 元(以发行前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发行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总股本计算)
【 】元(以发行前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上募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集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
发行方式 方式,或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
发行对象 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
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保荐费用:283.02 万元;承销费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总额
*7%-100.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750.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1,064.15 万元
发行手续及信息披露等费用:524.53 万元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翔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
办公场所 南宁市民族大道 143 号德瑞花园 6 号楼 4 层 02 号
联系电话 0771-5775576
传真 0771-571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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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广强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00 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10 层
联系电话 021-61376556
传真 021-61376550
保荐代表人 鲁元金、廖晓靖
项目协办人 王雷让
项目组成员 赵金会、张兴林、何璐、黄晓洛、吴燕、陈萧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联系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签字律师 沈宏山、王雨微、李珍慧、吴晓霞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少先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 许松飞、张晓燕

(五)验资复核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方文森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联系电话 022-88238268
传真 022-23559045
经办会计师 郭李锦、李冬莲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住所
25 楼
电话 0755-218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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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 0755-88668279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6 月 30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7 月 5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7 月 6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7 月 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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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及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
项资料以外,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
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创新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的个体差异性明显,设计优劣的判断标准因人而异。创
新的设计具有高附加值的特点,但设计艺术没有统一的审美标准,导致设计创新
存在不被客户或公众认可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声誉。如果公司的创新能力未及
时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速度,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设计服务升级,将削
弱发行人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技术风险

发行人系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技术人员密集型企业,核心研发
人员是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升服
务质量的关键。能否维持核心研发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
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如果公司对于核心研发
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将导
致公司核心研发人员流失,对发行人研发进展、市场竞争力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
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政策和投资驱动型特征,宏观经济周期
性、房地产调控政策波动性会对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随着国家加大传统基础设
施补短板力度、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工程技术与设计
服务行业将保持长期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不利变化或政
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导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放缓或行业市场需
求下降,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造成业绩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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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的区域性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华南地区公共设施投资也逐年增长,城市
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高。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报告期内,发行人来
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79,513.19 万元、81,972.60 万元和 97,726.97 万元,占
比分别为 91.02%、90.72%和 90.22%。发行人在华南地区销售集中度较高,存在
因地区产业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
务状况受到较大影响。

(三)市场开拓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随着国家改革工程设计资
质管理体系和招投标制度,行业区域性壁垒逐渐被打破,但条块分割及地方保护
主义尚未消除。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广西为主的华南地区,鉴于工程技术与设计
服务行业参与主体众多、市场竞争激烈、资源集中度相对较低,尽管公司不断加
大全国和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但业务拓展实施效果仍受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
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受 2020 年初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复工复产时间推迟。
公司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参与了广西 6 个“小汤山”应急医院和 3 座口岸
城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的设计工作。如果国内疫情出现反复、海外疫情无法
尽快得到有效控制,将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业务成长性风险

公司主要提供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
下游各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城市化进程对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市场需
求构成重要影响。如果未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将导致行业市场
需求增速放缓或下降,对公司阶段性业务前景及成长性构成一定不利影响。此外,
公司业绩的增长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开拓效果、技术和管理
水平、人才储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
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面临成长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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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控风险

(一)股权分散的风险

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雷翔先生持股比例为 14.89%,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
人持股比例为 41.45%。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第一大股东雷翔先
生持股比例降至 11.16%,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降至 31.07%。公司股
权结构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下降可能会导致其对公司的
控制力减弱,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
响。

(二)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广东、海南、江西、湖北、重庆、四川等地共成
立了 15 家分公司,实现了跨地区经营,业务覆盖华南、华中、华东、西南等区
域。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等规模
还将迅速扩大,分支机构网点将进一步建设完善,从而将对公司多业务协同、项
目实施、组织架构、人力资源、技术研发、内控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
司综合管理水平不能与之适应,将会给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雷翔等 11 位自然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合计
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41.45%。自发行人设立以来,雷翔等 11 人在长期合作的
基础上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并在涉及发行人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中意思表达
一致,共同控制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为保持发行人控制权持续稳定、促进发行人
长期稳定发展,雷翔等 11 人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了协议各方对于
发行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
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
衡的机制。虽然发行人建立了公司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但仍不能完全排除
一致行动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作出不符合
发行人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从而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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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风


发行人董事会共有六名成员,除独立董事陈永利、袁公章外,雷翔、赵成、
钟毅、莫海量四人均为一致行动人。四名非独立董事与其他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制定了《一致行动议事规则》,约定就相关重大事项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董事会召开或需要行使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
使何种表决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
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数
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

发行人的一致行动人会议议事规则是在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
分散的情况下,为提高决策效率,落实共同控制权而制定的规则,该等机制在保
证效率的同时,可能导致非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受一致行动人会议结果的约束,
从而使非独立董事无法在董事会上自由地表达不同意见,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有效
性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工程设计收入不能及时确认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66,890.81 万元、71,433.16 万元和
84,430.4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57%、79.06%和 77.95%,设计
收入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变动影响较大。工程项目周期较长、环节较多,设计
成果完成内部评审,交由甲方或第三方独立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通过
后,公司方可确认收入。因工程设计收入受外部影响因素较大,若公司不能及时
确认工程设计收入,将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及合同资产净额分别为 33,594.05 万元、
35,485.76 万元和 40,779.68 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03%、34.56%
和 32.18%,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比较高。从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
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 22,419.52 万元、26,696.04 万元
和 29,887.95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及合同资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6.15%、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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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61.14%。若未来出现催收不力或下游客户变更结算方式、财务状况恶化等情
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产生一定的坏账风险。

(三)人力成本持续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分别为 39,057.57 万元、39,591.52 万元和 48,735.39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9.94%、68.34%和 69.78%,人力成本占比
较高。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业务开展需要保有一定数量和
相应专业水准的设计人员。近年来,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发展较快,公司业务扩
张和新兴技术的应用需要不断引进优秀人才,而高端技术和设计人员相对稀缺,
人才竞争加剧。若未来人力成本持续上升,公司收入不能相应增长,将对公司毛
利率和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依法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扣除金额及
企业所得税优惠分别为 1,058.99 万元、1,985.38 万元和 2,048.51 万元,占当期利
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3%、17.05%和 13.92%,如果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
在期限届满后未通过认证资格复审,或者国家关于税收优惠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
变化,公司可能无法在未来年度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政府补助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674.99 万元、467.54 万元和 835.1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3%、
4.01%和 5.67%,如果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发行人不能继续享受政
府补助,将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职工薪酬支出均呈季节性特征。销售回款作为
主要的营运资金流入项目于第 4 季度占比最高;但职工薪酬支出作为重要的营运
资金流出项目于第 1 季度占比最高,上述营运资金的流入项目与营运资金的支出
项目的峰值存在时间的偏离。并且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的各项税费、代收代付工
程总承包净额等波动较大,共同导致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和公司货币
资金余额波动较大,存在临时性资金短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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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风险

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共有 33 处租赁房产,均与承租房屋的出租方签订了房
屋租赁协议,但存在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未及时办理
租赁备案登记等瑕疵的情况。虽自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租赁房屋以来,该等房屋
并未发生纠纷或诉讼情形而影响使用,预计未来也不会对发行人造成实质性影响,
但仍然存在因上述房产瑕疵可能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七、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拟公开发行 3,680 万股,用于设计服务网络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技
术研发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和补充流动资金。投资
者认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意愿主要基于发行人市场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
由于投资者投资偏好不同、对行业以及发行人业务的理解不同,若发行人的价值
及未来发展前景不能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则可能存在本次发行认购不足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项目组织管理、办公场地建
设工期、信息化设备安装调试、技术研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若不能按计
划顺利完成,则会直接影响项目投资回报及公司预期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和机构规模等
方面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在运营管理、人员储备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更大
的挑战。若公司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管理架构和制度不
能随公司规模扩张迅速、及时调整和完善,则可能出现管理失控的风险。若公司
募投资金不能有效使用,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与摊销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将增
加,年折旧、摊销费用也相应增加。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新
增收入能够弥补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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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公司存在因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九、涉及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诉讼风险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子公司华蓝设计收到南宁市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桂 01 民初字 1255 号纠纷案件《应诉通知书》及《民
事起诉状》副本等相关诉讼资料。根据《民事起诉状》,吴小光起诉华蓝设计存
在单方解除与吴小光的《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情形,请求法院判令华蓝设
计向吴小光:(1)返还管理费 308.43 万元;(2)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16 万元;
(3)支付代收工程款 368.97 万元;(4)支付承包期间待收工程款 3,329.4 万元;
(5)按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 318.17 万元;(6)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262.8
万元;(7)要求华蓝设计承担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

2021 年 4 月 25 日,华蓝设计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吴小光的反诉,
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已经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解除;(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支付承包期间尚欠的管理费
1,706,011.99 元 ; ( 3 )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吴 小 光 支 付 应 当 预 留 的 设 计 费
3,948,693.30 元;(4)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奔驰车两辆(车牌号分别为
粤 BH109L、粤 BH602L)、丰田车一辆(车牌号为 B4G56P);(5)请求人民
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 2008 年 1 月份到 2011 年 10 月份的会计凭证、2008 年到 2011
年的会计账本;(6)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华蓝设计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律师”)
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律师,盈科律师出具了《关于吴小光起诉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经营承包合同纠纷案法律分析意见》(以下简称“《法律分析意见》”),
认为华蓝设计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预计将承担的赔偿额可能为 948.16 万元。

报告期内深圳分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未再在华蓝设计总公司备案新项目,承
包经营期间未结业务由总公司承接,2017 年至 2020 年,深圳分公司涉及项目产
生的收入与净利润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比例极小,本次诉讼不会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于向吴小光发出《解除“华蓝
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函》前对解除承包经营事项计提了经济损失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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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00 万元,后续因吴小光一直未配合处理《承包经营合同》解除事宜,出于谨
慎考虑,公司又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接管深圳分公司银行账户时的银
行余额等因素,陆续计提了相关成本费用等应付款项 353.76 万元;上述补偿款、
应付款项合计 985.76 万元,可以覆盖极端不利情况下华蓝设计将承担的全部赔
偿金额。

尽管华蓝设计诉讼代理律师和发行人律师分析认为华蓝设计败诉的可能性
极小,但理论上华蓝设计仍存在完全败诉并承担全额赔偿 7,603,77 万元的可能,
扣除公司已计提的补偿款、应付款项 985.76 万元,华蓝设计仍需承担的赔偿金
额为 6,618.01(7,603.77-985.76)万元,以华蓝设计适用的 15%所得税税率计算,
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为-5,625.31 万元(6,618.01*[1-15%]),对发行人净资产影
响为-5,625.31 万元。

2020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143.26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136.95 万元,扣除完全败诉情
况下上述诉讼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5,625.31 万元,发行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6,517.95 万元,因上述诉讼仅对非经常性损益产生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 11,136.95 万元。

为避免上述诉讼给发行人及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
补偿承诺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补偿承诺,承诺承担实际赔偿金额超出
预提金额部分的补偿责任。发行人 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4,567.56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1.45%),按照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最近一次增
资的价格 9 元/股计算,总价值为 41,108.04 万元,足以覆盖上述完全败诉情况下
的最大赔偿金额 6,618.01 万元,具有承担上述补偿责任的能力。另外,扣除上述
最大赔偿金额等值的 6.67%股份,发行人 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仍持有发行人合
计 34.78%的股份,因此,即使发行人 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承担上述补偿责任也
不会对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2021 年 5 月 14 日,(2021)桂 01 民初 1255 号吴小光诉华蓝设计纠纷案已
第一次开庭。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诉讼尚未判决,案件审理结果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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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如果华蓝设计因执行上述承包经营纠纷的判决结果而需
要支付原告任何赔偿金或诉讼费用,或因上述诉讼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遭受其
他损失。一旦前述损失超过公司已经计提的金额,由实际控制人按照持股数占实
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的比例承担超出部分的补偿责任,以保证不因上述可能存在
的赔偿致使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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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 Hualan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11,0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雷翔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9 日
注册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
办公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 143 号德瑞花园 6 号楼 4 层 02 号
邮政编码 530022
电话号码 0771-5713293
传真号码 0771-5713282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xhl.com
电子信箱 hldongban@163.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董事会办公室
关系的部门
负责人 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电话号码 0771-5775576

(二)华蓝集团作为发行主体的原因

1、华蓝集团作为发行主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历史结果

华蓝设计 2007 年改制设立后,在新的经营体制和激励机制下,不断发展壮
大,产业链纵向延伸到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横向发展出实业投资与体育文化产
业等。2007 年 4 月、2008 年 6 月、2008 年 7 月,华蓝设计先后设立广西华蓝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富腾投资前身)、广西南宁华蓝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南宁围
棋前身)、广西华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保盛物业前身)等多个控股子公司,
初步形成了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实业投资、物业服务与管理、体育文化多类
型业务板块并存的集团发展模式。

由于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存在较大差别,华蓝设计作为一个工
程设计专业企业,生产经营受行业资质等诸多规则限制,与其他业务板块公司在
企业战略发展等方面较难形成合力,华蓝设计本身不宜作为一个多元化投资的控
股公司主体,需要成立一个控股型公司作为各业务板块控股股东,实现统一管理
下的各业务板块独立运营。为此,雷翔等 150 名股东经协商一致,于 2012 年 5
月以现金出资方式发起设立了华蓝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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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同年,华蓝集团收购该等股东所持华蓝设计 63.70%股权,华蓝设计成为华
蓝集团控股子公司,主导工程设计咨询业务板块。2012 年 8 月,成立主导体育
文化产业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华智产业股份公司(华智体育前身);2012 年 9 月,
成立意在拓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
(华蓝工程前身),2013 年 7 月,成立房地产项目公司衢州弈谷,华蓝集团各业
务板块得到快速发展。

此后,华蓝集团按照条线管理的原则,逐步调整内部各板块控、参股公司的
股权结构。到 2013 年下半年,华蓝集团拥有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华智体育、
衢州弈谷四个控股子公司,富腾投资、苏中达科两个参股子公司,四大业务板块
架构逐步成型。

2015 年底,华蓝集团启动发行上市工作,考虑到上市公司突出主业、避免
同业竞争等要求,需以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等关联度紧密的相关业务为上市主
体业务,剥离实业投资、房地产及体育文化等业务板块。于是,华蓝集团在 2015
年-2016 年先后出售了华智体育、衢州弈谷与富腾投资的股权,通过一系列资产
重组,重新聚焦工程设计行业相关业务,形成以华蓝集团为上市主体、控股华蓝
设计和华蓝工程两个业务主体,主营业务突出的主体结构。

2、华蓝集团作为发行主体是考虑股权背景作出的现实选择

2015 年底,华蓝集团启动发行上市工作时,华蓝设计仍有 300 余名实际出
资人,如果以华蓝设计为发行主体,为解决实际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及股权代持
以及资产重组问题,不仅工作难度、工作量倍增,而且可能催生股东矛盾,甚至
可能影响华蓝设计业务的健康发展。

华蓝集团股权清晰,以华蓝集团作为发行主体,通过收购华蓝设计 100%股
权的方式解决华蓝设计股权结构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不仅顺畅清理了华蓝设计
实际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及股权代持问题,而且资产重组也更为便捷。华蓝集团
自设立之初,其股东主要由公司核心技术骨干、中高层管理人员组成,以华蓝集
团作为发行主体,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

综上,以华蓝集团作为发行主体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的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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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2012 年 4 月 6 日,雷翔、赵成、吴广意等 150 名自然人签署了《发起人协
议书》,约定共同发起设立广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 万
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2 年 4 月 6 日,华蓝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
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12 年 4 月 18 日,雷翔、赵成、吴广意等 150 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公司
章程》。

2012 年 5 月 9 日 , 华 蓝 控 股 取 得 了 自 治 区 工 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45000020003646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法定
代表人为雷翔。

(二)发起人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为雷翔、赵成、吴广意等 150 名自然人股东。公司设立时
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数量、认缴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认缴股份(万股) 认缴比例(%)
1 雷翔 1,558.4600 15.58
2 赵成 553.6100 5.54
3 吴广意 546.3000 5.46
4 钟毅 350.6900 3.51
5 庞朝晖 349.2300 3.49
6 覃洪兵 341.3900 3.41
7 何新 340.4600 3.40
8 费卫东 318.6700 3.19
9 徐兵 201.6200 2.02
10 单梅 191.3900 1.91
11 刘宏 51.6200 0.52
12 蒋伯宁 50.6900 0.51
13 陈听正 50.0000 0.50
14 吴嘉邦 50.0000 0.50
15 梁汉吉 49.7000 0.50
16 庞波 49.2300 0.49
17 卢玉南 48.7000 0.49
18 徐欢澜 48.7000 0.49
19 禤晓林 48.7000 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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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认缴股份(万股) 认缴比例(%)
20 朱炜宏 48.7000 0.49
21 陈永青 47.7700 0.48
22 何劲松 47.7700 0.48
23 谭方彤 47.7700 0.48
24 吴燕秋 47.7700 0.48
25 徐群英 47.7700 0.48
26 张霖 47.7700 0.48
27 高杰 47.2400 0.47
28 刘西 47.2400 0.47
29 李嘉 46.3000 0.46
30 卢琦 46.3000 0.46
31 陆霖 46.3000 0.46
32 蒙瀚 46.3000 0.46
33 庞少华 46.3000 0.46
34 张凯 46.3000 0.46
35 郑毅 46.3000 0.46
36 邹妮妮 46.3000 0.46
37 粟卫权 44.8400 0.45
38 刘邵 44.3200 0.44
39 卫更太 44.3200 0.44
40 徐洪涛 44.3200 0.44
41 朱建宇 44.0800 0.44
42 邓日海 43.3800 0.43
43 何友其 43.3800 0.43
44 赖春红 43.3800 0.43
45 龙伟雄 43.3800 0.43
46 蒙珏 43.3800 0.43
47 莫海量 43.3800 0.43
48 施舰 43.3800 0.43
49 唐家球 43.3800 0.43
50 熊海明 43.3800 0.43
51 严卫东 43.3800 0.43
52 周仰东 43.3800 0.43
53 彭文立 42.3900 0.42
54 禤均行 41.3900 0.41
55 曾德政 41.3900 0.41
56 张建勇 41.3900 0.41
57 喻泽斌 40.9300 0.41
58 邓勇杰 40.4600 0.40
59 陈波 40.4600 0.40
60 陈文强 40.4600 0.40
61 陈肖梅 40.4600 0.40
62 黄正策 40.4600 0.40
63 李满桃 40.4600 0.40
64 李忠 40.4600 0.40
65 庞吉宁 40.4600 0.40
66 唐成东 40.4600 0.40
67 杨伟红 40.4600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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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认缴股份(万股) 认缴比例(%)
68 杨小菁 40.4600 0.40
69 梁骞 40.4600 0.40
70 李申 40.4600 0.40
71 黎小宁 40.2200 0.40
72 李东海 38.4700 0.38
73 李燕 38.4700 0.38
74 梁川 38.4700 0.38
75 杨辉 38.4700 0.38
76 邱庆红 37.5300 0.38
77 吴清 37.5300 0.38
78 丁新宇 37.5300 0.38
79 黄澄 37.5300 0.38
80 黄焕耀 37.5300 0.38
81 李文胜 37.5300 0.38
82 林茜 37.5300 0.38
83 刘毅 37.5300 0.38
84 邱连峰 37.5300 0.38
85 苏金凌 37.5300 0.38
86 袁玉才 37.5300 0.38
87 陈玉 37.0100 0.37
88 陆勇 36.0700 0.36
89 覃勇刚 36.0700 0.36
90 韦清辉 36.0700 0.36
91 杨克春 36.0700 0.36
92 龚本海 35.5500 0.36
93 蒋受义 35.5500 0.36
94 张凡夫 35.5500 0.36
95 罗华 35.0800 0.35
96 戴琳 34.6100 0.35
97 范斯远 34.6100 0.35
98 巫裕润 34.6100 0.35
99 于敏 34.6100 0.35
100 曾晖 34.6100 0.35
101 章培南 34.6100 0.35
102 王振宇 34.6100 0.35
103 曾宇鹏 34.0900 0.34
104 陈理波 33.8500 0.34
105 李灵 33.6200 0.34
106 李夏宁 33.6200 0.34
107 杨银裳 33.1500 0.33
108 叶国洪 32.6200 0.33
109 熊元鑫 32.1600 0.32
110 焦勇 31.6900 0.32
111 闫越 31.1600 0.31
112 翟柳军 31.1600 0.31
113 李小瑜 30.2300 0.30
114 梁卓洁 30.2300 0.30
115 覃媛玲 30.2300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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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认缴股份(万股) 认缴比例(%)
116 谭志琳 30.2300 0.30
117 唐歌 30.2300 0.30
118 冼明洁 30.2300 0.30
119 尤智 30.2300 0.30
120 邵跃波 29.7000 0.30
121 艾治国 29.7000 0.30
122 陆飒 29.2300 0.29
123 陈如融 28.7600 0.29
124 胡昕炜 28.7600 0.29
125 黄波 28.7600 0.29
126 黄启东 28.7600 0.29
127 黄智鹦 28.7600 0.29
128 李翔 28.7600 0.29
129 卢莎璐 28.2400 0.28
130 毛亮 28.2400 0.28
131 阳成 28.2400 0.28
132 马丹妮 28.2400 0.28
133 李颂东 27.7700 0.28
134 凌建军 27.7700 0.28
135 曾军 27.7700 0.28
136 李联 27.3000 0.27
137 李新容 27.3000 0.27
138 王珍 27.3000 0.27
139 韦利华 27.3000 0.27
140 张路 27.3000 0.27
141 张行涛 27.3000 0.27
142 章健 27.3000 0.27
143 周佳 27.3000 0.27
144 周结凝 27.3000 0.27
145 吴永贤 27.3000 0.27
146 李建明 26.3100 0.26
147 郭佳鑫 25.8400 0.26
148 白鹑 25.3200 0.25
149 卓佳 24.8500 0.25
150 麦松强 24.3800 0.24
合计 10,0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报告期初的股本和股东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初的股本和股东情况见附表一。

2、2017 年 6 月,华蓝集团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2017 年 6 月 2 日,庞朝晖与杨克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庞朝晖因个人
资金需求,将所持发行人 10.00 万股转让给杨克春,转让价格参照前次增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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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8 元/股。

2017 年 6 月 9 日,李夏宁与杨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李夏宁因个人资
金需求,将所持发行人 21.60 万股转让给杨辉,转让价格参照前次增资价格,经
双方协商确定为 8 元/股。

3、2017 年 12 月,华蓝集团第二次增资和第十二次股份转让

2017 年 9 月 8 日,华蓝集团与莫海量、邓勇杰、刘松签订《增资协议》,
约定莫海量、邓勇杰、刘松认购华蓝集团增发的股份合计 130 万股。

2017 年 9 月 7 日,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股本由
10,200.00 万股增加至 10,330.00 万股。新增 130.00 万股由莫海量、邓勇杰、刘松
认缴,其中莫海量认缴 50.00 万股,邓勇杰认缴 50.00 万股,刘松认缴 30.00 万
股。本次增资价格为 8 元/股。

序号 姓名 认缴股份(万股) 出资金额(万元)
1 莫海量 50.00 400.00
2 邓勇杰 50.00 400.00
3 刘松 30.00 240.00
合计 130.00 1,040.00

2020 年 4 月 28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CAC 验字[2020]0013 号),对发行人 2017 年 12 月的第二次增资情况进
行了验资。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止,发行人已收到莫海量缴纳的认
购款合计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股本 50.00 万元,资本公积 350.00 万元;邓
勇杰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股本 50.00 万元,资本公积 350.00
万元;刘松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40.00 万元,其中股本 30.00 万元,资本公
积 210.00 万元。本次增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止,变
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0,330.00 万元,股本 10,330.00 万元。

2017 年 12 月 19 日,华蓝集团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2017 年 12 月 6 日,周结凝与刘西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周结凝因个人资
金需求,将所持发行人 7.00 万股转让给刘西,转让价格参照同期增资价格,经
双方协商确定为 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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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见附表二。

4、2018 年 5 月,华蓝集团第二次股份继承

2018 年 5 月 29 日,因公司股东蒋伯宁去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博
公证处公证,其持有的发行人 53.36 万股由其女儿蒋滢继承。

5、2019 年 10 月,华蓝集团第十三次股份转让

2019 年 10 月 25 日,覃洪兵与戴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覃洪兵因个人
资金需求,将所持发行人 17.00 万股转让给戴琳,转让价格参照前次增资价格,
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9 元/股。

6、2019 年 12 月,华蓝集团第三次增资

2019 年 12 月 13 日,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由
10,330.00 万股增至 11,020.00 万股。新增 690.00 万股,由广西国企改革基金认缴
300.00 万股、青蓝晟禾认缴 168.00 万股、青蓝鑫禾认缴 222.00 万股。本次增资
价格为 9 元/股。

2019 年 12 月 27 日至 30 日,青蓝晟禾、青蓝鑫禾、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分别
与华蓝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

2020 年 6 月 8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CAC 验字
[2020]0014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资的实缴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已收到广西国企改革基金、青蓝晟禾、青蓝鑫
禾合计缴付出资人民币 6,210.00 万元,其中 69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5,52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序号 姓名 认缴股份(万股) 出资金额(万元)
1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300.00 2,700.00
2 青蓝晟禾 168.00 1,512.00
3 青蓝鑫禾 222.00 1,998.00
合计 690.00 6,210.00

2019 年 12 月 30 日,华蓝集团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此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见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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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此次股权变动后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六)发行人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的说明

1、费卫东向华蓝集团、华蓝设计借款缴纳出资款和支付股份受让价款的情
况说明

依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华蓝集团《股权管理规定》,华蓝集团设立
时预留的运营总监岗位股、员工股东离职时转出的股份,均交由公司指定受让人
(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费卫东为华蓝集团当时的监事会召集人,由其代华
蓝集团全体股东持有预留岗位股份、离职员工股份。由于费卫东个人缺乏足够资
金,费卫东实缴预留岗位股份及受让前期离职员工股份的资金均系向华蓝设计借
款,2013 年以后受让离职员工股份的资金则向华蓝集团借款。

该等借款已履行了华蓝集团、华蓝设计的内部审批流程。2016 年 1 月,费
卫东在解除代持、转出相关代持股份后,陆续收到了股东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费卫东于 2016 年 9 月向华蓝集团、华蓝设计偿清全部借款。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虽该等借款行为构成了资金占用,但由于其发
生在报告期外,且在报告期前已经全部偿还,因此该等资金占用情形不会对本次
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费卫东向其他股东转让代持部分股份不构成股份支付

证监会发布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之“问题 26:
股份支付”,明确“通常情况下,解决股份代持等规范措施导致股份变动,家族
内部财产分割、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行为导致股权变动,资产重组、业务并购、
持股方式转换、向老股东同比例配售新股等导致股权变动等,在有充分证据支持
相关股份获取与发行人获得其服务无关的情况下,一般无需作为股份支付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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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清理费卫东代持股份情形,2016 年 1 月,经发行人全体股东同意,费卫
东将所代持全部股份按当时在册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转让给华蓝集团全体股东,并
将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集团为解决股份代持,按原股东持股比例
将费卫东代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全体股东的行为,与华蓝集团获得其服务无关,不
属于股份支付,不应按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3、费卫东代持、受让、出让华蓝集团股份的合规性

《公司法(2005 年修订)》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
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26 明确,对于报告期
内发行人向职工(含持股平台)、客户、供应商等新增股份,以及主要股东及其
关联方向职工(含持股平台)、客户、供应商等转让股份,均应考虑是否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华蓝集团当时有效的《股权管理规定》明确:(1)公司设立时为引进运营
总监人才预留岗位股份 70.9 万股;(2)预留股份、不再受聘于集团单位人员转
让的股份由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监事会召集人对此部分股权无表决权,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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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分红权;(3)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的股份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全体股东,代持
股份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依据前述规定,费卫东借款实缴了预留岗位股份和支付价款受让了离职员工
股份。2016 年 1 月,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费卫东将受让并代为持有的
500.2716 万股股份在当时全体股东共计 140 人之间按当时全体股东的实缴出资比
例进行了分配,并将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费卫东代持、受让、出让华蓝集团股份,是华
蓝集团股东间股份代持形成、变更和解除的过程,是费卫东为全体股东代持股份
的行为,并不属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库存股、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
划、股权激励情形。历次修订的《公司法》中均未对股权代持作出明确的禁止性
规定,费卫东代持、受让、出让华蓝集团股份不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是合法合规的。

4、华蓝集团股权访谈确认情况

由于发行人历史沿革涉及较多自然人股东,2020 年以来,保荐机构及律师
依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对华蓝集团历史上自然人股东入股、退
股的协议、价款支付凭证、工商档案等法律文件进行了核查,同时就股权变动的
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代持、股权纠纷等对发行人股东及历史股东进行了访
谈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1)针对现有股东,保荐机构和律师要求股东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
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等身份证明材料,并填写调查表,同时要求自然人股东携带
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发行人办公场所参加现场访谈并签署承诺函的方式进行确认;
对部分在异地确无法到现场的股东通过视频访谈并签署承诺函的方式进行确认;

(2)针对历史上退出的股东,保荐机构和律师取得股份转让协议、价款支付
凭证等法律文件,同时对历史上退出的股东及股份受让方通过现场访谈或视频访
谈的方式对退出情况再次核实确认;

(3)针对原股东过世并发生继承的情形,要求继承人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调查表、出具承诺函之外,还需提供股份继承的公证书。

经访谈,确认华蓝集团不存在股东权益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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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华蓝集团累计有股东 155 名(不含因继承发生股份
变动的已过世股东),保荐机构与律师累计对其中 154 名股东/历史股东进行了
访谈,确认“华蓝集团股份权属清晰,且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诉讼、仲裁”,
累计访谈确认人数占发行人累计股东人数的 99.35%;按股东最新持股数量及历
史股东退出时持股数量(实缴)计算,该 154 名股东累计持有发行人 11,342.15
万股,占发行人累计股东持股数 11,350.83 万股的 99.92%。

截止目前,发行人仅有 1 名历史股东拒绝接受访谈,其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蒙珏,曾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员工,于 2014 年 4 月离职,并将所持股份转
让予费卫东。蒙珏离职时实际出资并持有发行人 8.68 万股,占发行人当时总股
本的 0.087%,另持有发行人 34.70 万元股份认缴权未实缴到位。

由于未能进行股权访谈确认的股东系公司历史股东,该名股东转让股份时签
署的转让协议、股份受让方支付的股份受让款凭证等法律文件齐备,不存在股权
不清晰的情形,不存在管理未确权股份以及提供后续确认措施的现实需求,该股
东自其退出后至今亦未因该等股权转让与公司发生过诉讼或仲裁纠纷,同时雷翔
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因该名离职股东未接受访谈确认而可
能存在的潜在纠纷,如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全部承担该等损失。”此外,
该名股东退出时转让的股份(实缴)仅为 86,800 股,仅占发行人总股份数的
0.087%,占比极小。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有 1 名历史股东未接受访谈确认的情形
预计不会产生重大的潜在纠纷或风险。

5、发起人未按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的说明

发行人 2012 年 5 月 9 日成立,其《公司章程》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应
在公司成立 2 年内缴足。截至发行人成立满两年之日,即 2014 年 5 月 9 日,未
能缴足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及其未按期缴足的股份数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缴股数(股) 未按期缴纳出资金额(元)
1 覃洪兵 3,413,900 1
2 徐兵 2,016,200 1
3 单梅 1,913,900 1
4 卫更太 443,200 354,600
5 蒙珏 433,800 3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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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缴股数(股) 未按期缴纳出资金额(元)
6 李夏宁 336,200 131,000
7 梁卓洁 302,300 1
8 邵跃波 297,000 173,816
9 胡昕炜 287,600 1
10 麦松强 243,800 195,000
合计 1,201,421

上述人员未按期缴足出资的原因为:(1)覃洪兵、徐兵、单梅、胡昕炜 4
人系因计算差错导致实缴出资发生数字尾数上的差异;(2)卫更太、蒙珏 2 人
系因离职而未实缴剩余股份;(3)梁卓洁 1 人系因计算差错导致实缴出资发生
数字尾数上的差异且已经离职而未实缴剩余股份;(4)李夏宁、邵跃波、麦松
强 3 人系因个人存在资金困难而无力按期实缴。

2015 年 11 月,覃洪兵、徐兵、单梅、胡昕炜 4 名发起人补缴了自己欠缴的
出资。2015 年 12 月,剩余 6 名发起人与费卫东签署了《股份认缴权转让协议》,
确认放弃该部分股份认缴权。经 2016 年 1 月华蓝集团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雷翔、
庞朝晖、何新、于敏 4 人受让该部分股份认缴权,截至 2016 年 9 月,雷翔等 4
人按 2 元/股的价格对该部分认缴股份全部实缴到位。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
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
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公司法》规定,上述发起人应依据发起人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该等迟延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情形未导致发行人不能成立或对发行人持续
经营造成重大损害,且均已补缴出资到位,发行人现有全体发起人已出具承诺函,
承诺不向上述违约发起人追究因其逾期出资可能导致的任何责任。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历史上延期缴纳出资的情形不属于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清晰、稳定,发行人不因此存在纠
纷或潜在纠纷风险。

6、发行人历次增资情况的说明

(1)2016 年 6 月,华蓝集团第一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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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6 月,华蓝集团引入外部投资者李祥慈,李祥慈出资人民币 1,600.00
万元认缴华蓝集团新增注册资本 200.00 万股。主要原因是当时基于整体发展战
略,华蓝集团拟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加对业务的流动性资金支持,经多方询价
与协商,华蓝集团同意由李祥慈对华蓝集团进行财务投资,取得华蓝集团部分股
份。本次增资价格主要依据华蓝集团的未来发展前景,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
率,由各方协商确定为 8.00 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0
万元增加至 10,200.00 万元。

李祥慈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侵害其
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2017 年 9 月,华蓝集团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9 月,华蓝集团向莫海量、邓勇杰、刘松定向增发合计 130.00 万股。
莫海量、邓勇杰当时为华蓝集团经理层干部,刘松为当时华蓝设计桂林分公司负
责人。为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骨干
人员积极性,将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效结合,使各方共同致力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进行了本次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主要参考公司前次增资价格、员工的个人贡
献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等因素,确定为 8.00 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由 10,200.00 万元增加至 10,330.00 万元。

莫海量、邓勇杰、刘松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不存在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2019 年 12 月,华蓝集团第三次增资

2019 年 12 月,华蓝集团股东大会同意向广西国企改革基金、青蓝晟禾、青
蓝鑫禾定向增发 690.00 万股股份。主要原因是引进机构股东优化发行人股东结
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推动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增资价
格主要参考前两次公司增资价格、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机构股东入股后预计
发挥的作用等因素,经各方协商确定为 9.00 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由 10,330.00 万元增加至 11,020.00 万元。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基本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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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青蓝晟禾,基本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青蓝鑫禾,基本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青蓝晟禾、青蓝鑫禾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赌协
议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7、股份公司设立 1 年内,卫更太离职转让股份的说明

2012 年 12 月 24 日,卫更太因离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8.86
万股转让给费卫东。此时,距离华蓝控股成立时间不足 1 年。

此次转让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但是本次转让相关法律资料真实、完整,保荐机
构和律师对本次股份转让双方进行了访谈,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系其真实意思
表示,并已依法完成价款支付。本次转让股份占华蓝集团当时注册资本 0.089%,
比例较小,且本次转让股份未对华蓝集团及其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人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卫更太在公司设立一年内转让股份不存在被处
罚的风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8、2016 年,华蓝集团增资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说明

2016 年 6 月,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 10,000.00 万
元增加至 10,200.00 万元,新增的 200.00 万股由李祥慈认缴。2016 年 7 月,李祥
慈出资人民币 1,600.00 万元认缴了华蓝集团新增注册资本 200.00 万股。华蓝集
团延迟于 2017 年 9 月方才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
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华蓝集团未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系工作疏漏,不存在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仍
故意不办理登记的情形。华蓝集团在 2017 年 9 月办理工商登记时,向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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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机关专门就此出具了说明,工商登记机关补办了本次变更登记,且未给予行政处
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华蓝集团“登记注册
及历次股权增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合规,我局依法核准登记,你公司不存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本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及发行对象李祥慈确认对本次增资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本次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不存在被
处罚的风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9、发行人股东适格性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先后共存在 155 名股东,其中现有股东 144 人,历史股
东 11 人。所有股东(含历史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作为华蓝集团的股东具备适格性。

雷翔先生 2000 年前曾在政府任职,2000 年 4 月从政府部门调任设计院院长,
已从公务员编制转变为事业编制,2007 年设计院改制为华蓝设计时,依据广西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设计院
改制为民营企业后,设计院注销了事业单位编制,雷翔及其他全体员工身份也从
事业编制转变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民营企业员工,其后续在华蓝设计任职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其作为华蓝设计与华蓝集团股东的适格性。为了支持和
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覃洪兵、邓勇杰等曾在政府部门挂职,但其不具有公务员
身份,不在挂职单位领取薪酬,不影响其作为华蓝设计与华蓝集团股东的适格性。

综上,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
价款支付凭证等法律文件完整,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均为相关各方真实意思表示,
履行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除前述已披露的瑕疵事项外,发
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合法合规。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过程中的瑕疵不存
在因重大违法被处罚的风险,发行人股权结构真实、清晰、稳定,不存在纠纷或
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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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与内部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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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图:

1、组织机构设置图




2、组织机构职责

部门名称 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集团及下属公司健全规章制度,对集团
及下属公司内控制度进行检查、评估;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委托对集团及下
属公司高管人员开展离任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生产经营活动、资金使
审计监察部
用情况、财务会计资料开展审计并报告;对集团及下属公司中层以上干部
开展廉政教育,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罚,受理检举、控告,受
理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申诉、申辩权。
负责制订、修订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公司文件登记、管理、归档;负责公
司印章、证照的办理、保管、使用;负责公司日常会议的组织、管理及会
议决议的督办执行;负责总经理日常事务的安排、协调;负责集团人事招
人资行政部 聘、培训、集团内成员单位的员工调动、绩效考核、员工信息管理,薪酬
福利的设置、核算、发放,劳动关系管理,监控集团及下属公司人力资源
状况;负责公司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党团工作;负责公司后勤服务与管
理。
统筹协调集团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并监督、管理,负责对集团及下属公
司生产形势进行分析、报告,对危机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客户关系;
运营管理部 对集团层面的项目进行协调管理、动态跟踪;统筹推进集团层面的战略合
作;开展集团下属公司年度工作督查并跟踪整改进度;监督指导信息的录
入、维护工作,负责集团信息系统建设。
制订集团下属公司的财务工作目标并分解、下达、督办;负责投资审核;
计划财务部 负责制订公司高管、各职能部门的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向集团下属公司
委派财务负责人及出纳,负责费用管理、税务管理、融资管理;负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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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部门名称 部门职责
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资产管理;负责公司审计、评估等外部对接工作;
负责集团结算中心的管理,对集团下属公司的资金归集、使用进行管理,
进行资金运营、投资及投后管理。
负责拟定公司法人治理的制度和规章;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会议;协助办理、保管股东名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负责董
董事会办公室 事会日常事务;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投
资者关系管理;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有 5 家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4 家参股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有 15 家下属分公司。

(一)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1、华蓝设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3 年 4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钟毅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住所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9 号
39 号
注册资本 5,010.4197 万元 实收资本 5,010.4197 万元
主营业务 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
华蓝设计主营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
主营业务的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5,010.4197 100.00
合计 5,010.4197 100.00

华蓝设计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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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华蓝设计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责

①华蓝设计的组织机构设置图




②华蓝设计的组织机构职责

部门名称 部门职责
制订、实施年度建筑方案创作竞赛方案,主持大型投标项目的建筑方案评审,
主持公司方案创作沙龙、分享会等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公司建筑方案创作水
平;审核重点创优项目的技术方案,主持公司级优秀设计评选和总结,主持
公司创优项目内部评审;组织公司重大技术决策、技术方案或疑难技术问题
总师办公室 的认证会、研讨会,组织各专业领域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公司设计质量
检查,对公司管重点项目、跨专业院项目以及技术复杂项目进行审核或审定;
主持各专业领域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组织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制订公司年度研究课题技术研究方向,主持公司级研究课题申报及结题评审,
并审核评审结果;协助做好总师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技术培训、考察等学术交流
活动;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合同签订备案、经费审核、成果验
科技质量部 收及归档、专利申报及管理;负责项目创优申报、“三标”管理体系的宣传
贯彻和监督执行;负责日常设计的质量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信息化管理、
计算机软硬件设施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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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部门名称 部门职责
建立岗位职务体系,依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开展岗位评估,负责人员招聘、
调档、干部管理、专家引进及顾问聘任;负责员工培训、梯队建设、人才储
人力资源部
备、职称管理及注册管理;负责公司绩效考评、员工薪酬福利及改制人员补
贴发放;负责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
组织制订高管、各职能部门、办事处等的年度费用预算、公司公共费用预算、
工会费用预算,并监督执行;拟定公司的利润指标,监控各部门成本费用开
支;审核公司各部门的资金使用合规性、合理性及票据的真实性,负责公司
计划财务部 各项税款汇算和缴纳,个税代扣代缴,税收优惠申报;负责公司融资管理、
财务信息管理及维护;做好公司会计核算、项目核算、财务分析、资产管理
工作;对接审计、评估、验资等外部机构工作;做好对分支机构的预算管理、
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制订公司机构设立及调整方案,组织制订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及责权分
工;负责建立公司制度体系,制订、修订、审查、评价并监督执行公司各项
综合行政部 规章制度;负责公司文件管理、印章证照管理、活动管理、股权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品牌建设、推广与宣传管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务、诉讼事务的处理;
负责公司后勤事务管理;负责公司党工团工作。
负责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审批、生产合同备案、合同专用
章用印管理、设计文件的出图审批与用印、项目核算、跨专业院项目的任务
分派协调;负责区内非总包业务管理,公司管项目的合同评审、签订及任务
生产经营部 下达、流程管理、质量评审及后期服务;负责大客户管理、区域市场、海外
市场以及招投标管理;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负责公司资质申报、年审
及证书管理;对区外业务、EPC(工程部、施工牵头)业务进行监督;牵头
组织生产经营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推广应用。
负责区外分支机构的设立、任务指标下达以及考核;监督区外分支机构刻制、
备案、保管、使用印章;负责审批、管理区外分支机构的人员聘用、薪酬、
休息休假等日常人事工作;负责分支机构的日常报销审批及票据合规性、真
实性初审,监管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报废、清理,分支机构银
外务拓展部
行、税务相关业务,分支机构预开发票管理及回款跟进等财务管理工作;负
责区外市场的调研分析工作,区外市场的大客户服务和公共关系服务;负责
区外分支机构的立项审批、生产合同审批、任务下达审批、出图审批;负责
区外分支机构项目核算管理、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客户管理等。
成立于 2019 年底,定位为公司生产部门并兼具海外业务管理职能。负责公司
海外事业部
在海外的市场拓展、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工作。
负责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市场研究、拓展及公共关系
维护;负责牵头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立项管理、合同审批用
总承包事业
印、任务下达、出图用印审批、项目核算管理、生产统计管理;负责工程总

包项目的生产管理、设计管理、造价管理和项目后期服务;负责工程总包项
目的科技质量管理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区域业务市场的开拓工作;开展品牌营销工作,提升华蓝品牌影响力;
拓展和维护区域市场的公共关系,负责当地资源的整合工作;收集和研究项
区域中心
目、政策信息,向集团提出业务发展建议;发挥各中心的区位优势,做好人
才引进及培养工作。
全面负责本专业院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职能部门的组织和支持下做好本
各专业院
专业院的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85,4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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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净资产(万元) 23,125.61
净利润(万元) 10,007.78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华蓝设计的历史沿革

①华蓝设计的改制设立情况

A.设计院体制改革的背景

为解决当时国内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存在的机制不活、功能单一等问题,国
务院办公厅于 1999 年 12 月 18 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工
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 号),要求依照
改企转制、政企分开、调整结构、扶优扶强的基本思路,使勘察设计单位由现行
的事业单位改制为科技型企业。

为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增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活力和竞争力,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办公厅于 2006 年 3 月 15 日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
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1
号),对勘察设计单位改组成企业的程序、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政策进行详细
规定,并明确“完成体制改革的标志是办理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企业法人工商
登记注册手续,由事业产权登记变更为企业产权登记,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和事
业编制。”

B.改制方案的审批情况

2006 年 4 月 30 日,设计院召开十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了《广
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批稿)》。

2006 年 8 月 28 日,设计院向自治区建设厅上报了《体制改革申请报告》(综
设报[2006]16 号),恳请建设厅审核体制改革方案,并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体
制改革方案进行审批。

2006 年 9 月 27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
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06]161 号),原则同
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将研究院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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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C.清产核资

(a)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

2006 年 5 月 29 日,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国资委出具了《关于确定广西建
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工作基准日有关问题的复函》(桂财建函[2006]91 号),
同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清产核资的基准日定为 2006 年 3 月 31 日”,同
时明确了“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属自治区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在进行体制
改革时,涉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处置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事项,由自治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

2006 年 6 月 12 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了《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
院体制改革工作基准日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建计[2006]29 号),明确了上述清
产核资基准日以及自治区国资委负责改制时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处置等事
项。

(b)确定审计机构

2006 年 6 月 29 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
改制审计评估机构的批复》(桂建计[2006]32 号),确定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为设计院改制的财务审计机构。

(c)出具审计结果

2006 年 9 月 28 日,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通审报字
[2006]第 229 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对
设计院截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了清产核资审
计。经审计,截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设计院资产总额 11,163.93 万元,负债总
额 7,111.29 万元,所有者权益 1,602.85 万元(含实收资本 1,105.60 万元,资本公
积 1,104.31 万元,盈余公积 502.23 万元,未分配利润-1,109.29 万元),少数股
东权益为 2,449.79 万元。

(d)确认清产核资结果

2006 年 12 月 5 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确认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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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函》(桂国资函[2006]299 号),对设计院上报的由广西华
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进行了确认。

D.资产评估

(a)确定评估机构

2006 年 6 月 29 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
改制审计评估机构的批复》(桂建计[2006]32 号),确定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广西分公司为设计院改制的资产评估机构。

2006 年 10 月 13 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
院改制土地评估机构的批复》(桂建计[2006]68 号),确定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
有限公司为设计院改制的土地评估机构。

(b)出具评估报告

2006 年 10 月 23 日,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广西无双(2006)
(估)字第 016 号”《土地估价报告》,截至估价基准日 2006 年 3 月 31 日,纳
入企业改制的三宗土地使用权总价为 1,741.42 万元。

2006 年 12 月 10 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出具了“中通桂
评报字(2006)第 032 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拟进行企业改制资产评估
报告书》,对设计院截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
估(其中土地由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广西无双[2006](估)字第
016 号”《土地估价报告》进行评估)。经评估,截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设计
院资产总额 10,149.81 万元,负债总额 6,213.08 万元,净资产为 3,936.73 万元(其
中包括土地评估价值 1,741.42 万元)。该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对净资产进行
调整,增加净资产 907.18 万元,调整后的净资产为 4,843.91 万元。评估汇总表
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账面 增值率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价值 (%)
1 流动资产 4,020.76 4,020.76 4,021.25 0.49 0.01
2 长期投资 423.69 423.69 389.22 -34.47 -8.14
固定资产 3,421.37 3,421.37 3,904.89 483.52 14.13
3
其中:在建工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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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账面 增值率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价值 (%)
建筑物 2,499.16 2,499.16 3,227.14 727.98 29.13
设备 922.21 922.21 677.75 -244.46 -26.51
无形资产 45.44 45.44 1,834.45 1,789.01 3,937.08
4
其中:土地使用权 0.00 0.00 1,741.42 1,741.42 -
5 资产总计 7,911.26 7,911.26 10,149.81 2,238.55 28.30
6 流动负债 6,148.36 6,148.36 6,148.36 0.00 0.00
7 长期负债 64.72 64.72 64.72 0.00 0.00
8 负债总计 6,213.08 6,213.08 6,213.08 0.00 0.00
9 净资产 1,698.18 1,698.18 3,936.73 2,238.55 131.82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净资产做如下调增:
1 增加:账外劳务收入 1,829.94
2 减少:账外劳务收入对应的税费 898.96
3 增加:潜盈性质的负债 35.00
4 减少:勘察分院诉讼赔款 109.41
5 增加:深圳分院惠州房产价值 99.47
6 减少:惠州房产对应的税费 48.86
调整后净资产 4,843.91

(c)评估报告核准

2006 年 12 月 29 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
产评估项目核准的复函》(桂国资函[2006]323 号),对“中通桂评报字(2006)
第 032 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拟进行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确
认,认为“中通桂评报字(2006)第 032 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拟进行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及内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E.资产处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
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1 号)明确,“勘察设计单位的
国有资产出售给内部职工时,应先将企业净资产剔除不良资产以及离退休人员的
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后,再将剩余净资产交由职工出资认购。”“国有净资产经
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置。资不抵债或资债相抵为
零的,可采取由购买方全部接受原单位职工、承担债务的方式,获得企业产权。”

2006 年 10 月 31 日,设计院召开十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广
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资产处置方案》(报批稿)(含附件《人员安置
方案》),后上报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建设厅经审核后转送自治区国资委。

2006 年 12 月 21 日,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通审字[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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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9 号”《专项审计报告》,对设计院体制改革拟从国有净资产列支的预提费
用进行了专项审计。经审计,设计院体制改革拟从国有净资产列支的预提费用总
额为 55,320,242.00 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解除职工全民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 1,789.27
2 离休干部各项费用 406.73
3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 18.48
4 补交外聘员工社会保险费 78.12
5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7.88
6 在册职工住房(工龄)补贴 175.25
7 国家规定的设计风险金 321.60
8 后期服务费 144.00
9 补交医疗保险费用 573.28
10 中介机构费用 55.56
11 非统筹费用 1,951.86
合计 5,532.02

2006 年 12 月 29 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
院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桂国资函[2006]322 号),原则同意上述《广西建筑
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原则同意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的“华通审字[2006]第 259 号”《专项审计报告》。

依据《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设计院国有净资产评估值
为 3,102.49 万元(含评估报告中披露的特别事项而增加净资产 907.18 万元,但
不含土地评估价值),用于支付改制时可在国有资产中列支的费用总额 5,532.02
万元后,国有净资产为-2,429.53 万元,国有净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根据《广西
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明确自治区直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桂
政办法[2006]99 号),“自治区直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如企业净资产不足以安
置职工的,可享受属地已出台的返还土地出让金安置职工的有关政策”。按桂政
办发[2006]31 号规定的国有净资产处置次序,设计院土地评估价值 1,741.42 万元
用于安置职工的相关费用支出后,仍有 688.11 万元退休人员的非统筹费用无国
有净资产支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
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1 号),离退休待遇中,“属
于统筹项目的,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属于统筹项目单位的,由体
制改革单位用下列办法解决:有剩余国有净资产的,可从国有净资产变现部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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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不足部分可用税前列支办法解决”。设计院改制时因国有净资产不足支付职
工安置的 688.11 万元的改制费用,将由新企业负担,并按每年实际发生的支付
退休非统筹数额据实列支,并在税前扣除,不做纳税调整。

F.人员安置

依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
案》,设计院的员工安置情况如下: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设计院在编职工 728 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
中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 49 人,未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内退或待岗人员 38 人。此
外,已退休人员 190 人,其中离休 5 人,退休 185 人。对各类职工的安置方案如
下:

(a)离退休职工。190 名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待遇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原
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

(b)提前退休人员。可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共 49 人,其提前退休人员的退
休待遇、费用支付方式及归属管理与体制改革前已退休人员相同。

(c)在职职工。改制后的新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全部接收原单位的在编职工,
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
系。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号)以及
《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
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 号)的规定,对未提前退休的在编职工解除全
民劳动合同关系进行补偿。体制改革后,未与新企业及其下属公司订立劳动关系
的,经济补偿金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与新企业及其下属公司订立劳
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由新企业与员工协商解决。

G.股权设置

依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
华蓝设计的股权设置如下:

(a)注册资本总额暂拟定为 1,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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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权设置方面,新企业董事会与经营高管层成员出资比例占 30%,其
他员工占 70%。

(c)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记名股东人数不超过 50 人。

(d)设计院及下属公司中属事业单位编制的在岗职工,均具备新公司股份的
出资资格、并根据注册资格、职称、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学历、工龄等条件确
定自然人股东出资上限的计算方法。

(e)根据员工出资资格条件、记名股东产生办法、代理出资办法的有关程序
产生记名股东。

(f)员工出资资格条件及份额、记名股东产生办法、代理出资办法,经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006 年 11 月 16 日,设计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设置与
记名股东产生办法》,进一步细化股权设置与记名股东产生办法:

(a)设计院全体在编在岗职工均可认购华蓝设计“普通出资人”股份,依据
基础工龄(登记在册的工作年限)、学历学位(国家正式认可者)、技术职称、
专业资格(各类个人注册资格)、岗位职务等计算职工个人出资上限,经公示后
确定。

(b)董事会及经理层成员个人直接出资的持股,不包括受委托代其他出资人
持有的股权,由“普通出资人股”和“岗位出资人股”两个部分组成。即凡被选
举为董事会成员或被聘任为经理层成员者,其任职的必要条件之一是:除出资持
有“普通出资人股”外,还必须出资持有“岗位出资人股”。

(c)员工认缴出资,在出资上限范围内,员工自行缴纳确定出资份额,可自
愿签字确认将个人解除职工全民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用于华蓝设计的出资。

(d)根据员工出资资格条件、记名股东产生办法、代理出资办法(经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程序产生记名股东,记名股东总人数不超过 50 人。

H.股份代持关系的形成

根据前述《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和《股权设置与记名股
东产生办法》,设计院共有 598 名员工认缴出资,成为新公司华蓝设计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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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12 月,华蓝设计全体出资人合计推选了 40 名记名股东。除记名股
东外的 558 名隐名股东与其委托持股的记名股东签署了《代理出资协议》。

华蓝设计设立时实际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及其对应的记名股东见附表四。

I.工商设立登记

2006 年 12 月 25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发了“(桂)名称变核内字[2006]第
1851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设计院名称变更为“广西华蓝设
计(集团)有限公司”。

2006 年 12 月 12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作出决议:a.通过《广
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b.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出资规定》。

2006 年 12 月 28 日,雷翔等 40 名记名股东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章程》。

2007 年 1 月 1 日,自治区工商局向华蓝设计核发了注册号为 450000250367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 年 1 月 4 日,自治区工商局出具了“(桂)内资登记字[2007]第 016759
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准予华蓝设计设立登记。

J.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华蓝设计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共分三期缴足,具体情况如下:

第 1 期实缴:2006 年 12 月 31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
“桂银验字(2006)第 11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12 月 30
日,华蓝设计已收到全体股东第 1 期缴纳的实收资本人民币 214 万元,均以货币
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0%。

第 2 期实缴:2007 年 9 月 29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桂
银验字(2007)第 14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9 月 20 日,华
蓝设计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 2 期出资人民币 116.3101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华蓝设计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330.3101 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30.87%。

第 3 期实缴: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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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桂国资函[2006]322 号),华蓝设计计提的经济补偿金
为 1,789.2682 万元。2007 年 11 月 20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了“桂银验字(2007)第 15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11 月
15 日,华蓝设计已收到全体股东以经济补偿金缴纳的第 3 期出资人民币 739.6899
万元。本次出资后,华蓝设计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1,070.00 万元,占已登记注册
资本总额的 100%。

至此,华蓝设计设立时各股东的认缴出资已全部缴足。

②2008 年 6 月,华蓝设计第一次股权转让

A.概述

2008 年 3 月 31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华蓝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华蓝设计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主要依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以及
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a)出资人(因离职、被辞退等原因)不再是华蓝设计及其控参股公司员工,
或蓄意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决定转让公司股权的,须在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月内
向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转让全部股权;

(b)出资人退休、内退,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的,应在事件发生的五
年内向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转让股权;

(c)非前述情形的,出资人之间可自愿转让其股权,其他出资人主张优先购
买权的可参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d)增资扩股方案、新增岗位股方案等,经华蓝设计董事会审批后报股东会
批准执行,其余股权转让方案由董事会批准执行。

(e)向公司指定受让人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价由公司董事会参考上年经审
计确认的公司单位净资产价值和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出方案报股东会批准。出资
人之间自愿转让的,股权转让价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结合委托持股历次变更情况,记名股东持有的股份分为三种情况:

(a)记名股东持有的本人认缴出资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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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记名股东代其他实际出资人持有的委托持股股权;

(c)因员工离职由公司回购、暂未分配的,由公司指定的个别记名股东(监
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未分股权”)。

B.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

截至 2008 年 4 月,黄石金等合计 40 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华蓝设
计出资额 84.52 万元,转让价格为 1.10 元/元注册资本。依据华蓝设计《公司章
程》、以及《股权管理规定》,前述实际出资人与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监事会
召集人何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股权转让给华蓝设计并由何新代持。具
体见附表五。

2008 年 3 月,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2008 年股权转让及新增岗
位股方案》。根据该方案,为增强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对公司经营的决策和管理责任,拟将上述离职出让的 65.17 万元出资额作为公
司的新增岗位股,按照公司成立时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股持股比例,分配给公司的
董事和高管人员。原董事新增岗位股转让价格为 1.20 元/股,新增补董事岗位股
转让价格为 1.10 元/股。具体见附表六。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原记名股东黄石金离职,其名下有 31 名实际出资人,
除黄石金与张大权离职外,其余 29 名实际出资人的记名股东分别变更为赵成、
钟毅、蓝国宝、何新等人。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共有 39 名记名股东,代 558 名实际出资人
持有华蓝设计股权。

C.工商登记变更

2008 年 6 月 25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工商登记的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145.36 13.59
2 赵成 72.22 6.75
3 邓勇杰 51.50 4.81
4 钟毅 49.62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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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庞波 42.34 3.96
6 吴广意 40.69 3.80
7 蒙瀚 40.09 3.75
8 蒋伯宁 39.96 3.73
9 李丕宁 37.45 3.50
10 庞朝晖 36.89 3.45
11 何新 36.04 3.37
12 刘邵 29.31 2.74
13 郑毅 21.12 1.97
14 徐欢澜 20.61 1.93
15 颜明海 18.95 1.77
16 梁汉吉 18.95 1.77
17 蓝国宝 18.88 1.76
18 卢玉南 18.39 1.72
19 李申 18.37 1.72
20 何劲松 17.78 1.66
21 陆霖 17.77 1.66
22 张霖 17.60 1.64
23 费卫东 17.38 1.62
24 单梅 17.28 1.61
25 李习群 16.74 1.56
26 陈永青 16.45 1.54
27 庞吉宁 16.16 1.51
28 龙伟雄 16.05 1.50
29 周叱 15.91 1.49
30 朱炜宏 15.76 1.47
31 蒋受义 15.30 1.43
32 苏元艺 15.16 1.42
33 杨辉 15.01 1.40
34 高杰 14.59 1.36
35 丁新宇 14.49 1.35
36 李夏宁 14.39 1.34
37 徐兵 14.28 1.33
38 毕建国 13.30 1.24
39 覃洪兵 11.86 1.11
合计 1,070.00 100.00

③2009 年 1 月,华蓝设计第二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

截至 2009 年 1 月,华蓝设计共有 38 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出资额
60.92 万元。依据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其中,26 名实际出资人将所持股
权转让给公司指定受让人何新,合计转让出资额 47.49 万元,转让价格为 1.10 元
/元注册资本;另外 12 名离职的出资人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华蓝设计其他实际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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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00 元至 1.37 元不等。具体见附表五。

本次股权变动过程中,由于记名股东李丕宁离职,其名下有 9 名实际出资人,
除李丕宁与邓江离职外,其余 7 名实际出资人的记名股东分别变更为覃洪兵、钟
毅等人。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38 名记名股东代 52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股
权。

B.工商变更登记

2009 年 1 月 4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145.36 13.59
2 何新 82.69 7.73
3 赵成 71.48 6.68
4 钟毅 53.34 4.99
5 邓勇杰 51.50 4.81
6 庞波 42.34 3.96
7 吴广意 40.69 3.80
8 蒙瀚 40.09 3.75
9 蒋伯宁 39.96 3.73
10 庞朝晖 36.89 3.45
11 刘邵 28.07 2.62
12 徐欢澜 20.61 1.93
13 颜明海 18.95 1.77
14 梁汉吉 18.95 1.77
15 郑毅 18.32 1.71
16 何劲松 17.78 1.66
17 陆霖 17.77 1.66
18 张霖 17.60 1.64
19 李申 17.50 1.64
20 费卫东 17.38 1.62
21 单梅 17.28 1.61
22 李习群 16.74 1.56
23 覃洪兵 16.68 1.56
24 庞吉宁 16.5 1.54
25 高杰 16.43 1.54
26 卢玉南 16.37 1.53
27 龙伟雄 16.05 1.50
28 朱炜宏 15.76 1.47
29 陈永青 15.71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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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0 蓝国宝 15.22 1.42
31 周叱 15.17 1.42
32 杨辉 15.01 1.40
33 丁新宇 14.49 1.35
34 李夏宁 14.39 1.34
35 蒋受义 14.30 1.34
36 徐兵 14.28 1.33
37 苏元艺 14.06 1.31
38 毕建国 8.29 0.77
合计 1,070.00 100.00

④2009 年 4 月,华蓝设计第一次增资暨第三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2008 年 7 月 29 日,依据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华蓝设计召开董事会,
审议同意易斌、黄颖琳两人按 1.10 元/元注册资本分别购买何新代持的 0.60 万元
和 0.74 万元股权。

截至 2009 年 4 月,华蓝设计共有 9 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出资额
12.49 万元,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10 元或 1.20 元。具体见附表五。

2009 年 3 月,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 2008 年部分出资人辞职转让股权的处置方案》。依据该方案,彭文立、
邵跃波等 35 名出资人受让了何新代持未分的 42.98 万元出资额,其中原出资人
受让价格为 1.00 元/元注册资本,新晋出资人受让价格为 1.25 元/元注册资本。具
体见附表六。

该次股东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增资
扩股方案》。依据方案,共有 351 名出资人通过记名股东进行了认购增资,合计
增资 757.00 万元,其中原出资人在限额内增资价格为 1.00 元/元注册资本,新晋
出资人增资价格为 1.25 元/元注册资本。出资人认购增资的情况见附表七。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8 名记名股东代 534 名实际出资人
持有华蓝设计 1,827.00 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

2009 年 4 月 17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变更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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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东股权结构为: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284.22 15.56
2 赵成 135.51 7.42
3 邓勇杰 90.97 4.98
4 吴广意 83.72 4.58
5 钟毅 81.66 4.47
6 蒋伯宁 73.36 4.02
7 庞波 71.57 3.92
8 何新 63.76 3.49
9 庞朝晖 62.15 3.40
10 蒙瀚 52.74 2.89
11 徐兵 47.45 2.60
12 徐欢澜 46.28 2.53
13 刘邵 41.96 2.30
14 梁汉吉 37.69 2.06
15 费卫东 35.16 1.92
16 李申 34.58 1.89
17 覃洪兵 34.56 1.89
18 杨辉 34.12 1.87
19 陈永青 33.76 1.85
20 陆霖 31.21 1.71
21 单梅 30.95 1.69
22 卢玉南 30.15 1.65
23 李习群 29.87 1.63
24 庞吉宁 29.70 1.63
25 张霖 29.70 1.63
26 郑毅 29.28 1.60
27 颜明海 28.30 1.55
28 周叱 27.17 1.49
29 朱炜宏 26.85 1.47
30 龙伟雄 25.93 1.42
31 丁新宇 24.22 1.33
32 蒋受义 23.52 1.29
33 李夏宁 22.97 1.26
34 高杰 22.56 1.23
35 何劲松 22.40 1.23
36 蓝国宝 22.00 1.20
37 苏元艺 16.52 0.90
38 毕建国 8.48 0.46
合计 1,827.00 100.00

经核查,此次变更后,下列记名股东名下实际出资人的合计出资额与工商登
记的记名股东出资额不一致,差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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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变更前实际 本次实际 变更后实际 变更后工商登记
序号 记名股东 差异
出资额 变更 出资额 出资额
1 吴广意 40.69 43.00 83.69 83.72 -0.03
2 庞朝晖 36.89 25.34 62.23 62.15 0.08
3 陆霖 17.77 13.42 31.19 31.21 -0.02
4 张霖 17.60 12.12 29.72 29.70 0.02
5 李习群 16.74 12.36 29.10 29.87 -0.77
6 周叱 15.17 12.74 27.91 27.17 0.74
7 丁新宇 15.09 9.11 24.20 24.22 -0.02

⑤2010 年 1 月,华蓝设计第四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

截至 2010 年 1 月,华蓝设计 36 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了全部或部分股权,依
据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其中 12 名离职人员将合计 15.40 万元出资额转
让给何新,另 24 名实际出资人将合计 78.67 万元出资额直接转让给了其他实际
出资人,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00 元至 1.30 元不等。具体情况见附表五。

由于毕建国、龙伟雄、蒋受义、卢玉南不再担任记名股东,华蓝设计记名股
东减少至 34 名,相应的实际出资人分别转至费卫东、陆霖和李夏宁三位记名股
东名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4 名记名股东代 514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
蓝设计 1,827.00 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

2010 年 1 月 8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299.53 16.39
2 赵成 138.25 7.57
3 邓勇杰 88.48 4.84
4 钟毅 78.54 4.30
5 何新 76.65 4.20
6 李夏宁 75.54 4.13
7 吴广意 73.55 4.03
8 庞波 71.57 3.92
9 庞朝晖 62.58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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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0 徐欢澜 57.88 3.17
11 蒋伯宁 56.82 3.11
12 陆霖 55.12 3.02
13 蒙瀚 52.57 2.88
14 徐兵 48.95 2.68
15 费卫东 43.14 2.36
16 刘邵 41.96 2.30
17 梁汉吉 37.69 2.06
18 杨辉 34.66 1.90
19 李申 34.58 1.89
20 覃洪兵 34.56 1.89
21 陈永青 34.26 1.88
22 张霖 29.72 1.63
23 庞吉宁 29.70 1.63
24 郑毅 29.28 1.60
25 李习群 29.00 1.59
26 单梅 28.88 1.58
27 颜明海 28.30 1.55
28 周叱 27.91 1.53
29 朱炜宏 24.67 1.35
30 丁新宇 23.52 1.29
31 何劲松 22.40 1.23
32 高杰 21.92 1.20
33 蓝国宝 18.30 1.00
34 苏元义 16.52 0.90
合计 1,827.00 100.00

经核查,此次变更后,下列记名股东名下实际出资人的合计出资额与工商登
记的记名股东出资额不一致,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实际 本次实际 变更后实际 变更后工商登
序号 记名股东 差异
出资额 变更 出资额 记出资额
1 何新 63.76 12.58 76.34 76.65 -0.31
2 吴广意 83.69 -9.83 73.86 73.55 0.31

⑥2010 年 6 月,华蓝设计第二次增资暨第五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2010 年 4 月,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
限公司第二届公司领导岗位股调整方案》。依据该方案,公司回购了雷翔、钟毅、
庞波 3 人合计 30.42 万元岗位股出资额,加上何新代持未分的 50.73 万元股权,
费卫东、高杰、覃洪兵、刘宏 4 人合计受让 81.15 万元出资额,转出价格为 1.15
元/元注册资本,受让价格为 1.18 元/元注册资本,具体见附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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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依据《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公司领导岗位股调整方案》,
单梅、徐兵、何新、覃洪兵 4 人则认购了华蓝设计增资的 54.00 万元出资额,增
资价格为 1.18 元/元注册资本。

序号 姓名 时任职务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1 单梅 技术总监 17.31
2 徐兵 总规划师 17.31
3 何新 人力总监 17.31
4 覃洪兵 副总经理 2.07
合计 54.00

截至 2010 年 6 月,华蓝设计李冰等 10 名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出让合计 13.62
万元出资额,其中 8 人将合计 10.58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何新,2 人将合计 3.04 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股东于敏,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00 元至 1.20 元不等,具
体见附表五。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4 名记名股东代 504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
1,881.00 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

2010 年 5 月 28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增资进行审验,
并出具桂银验字(2010)第 29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6 月 29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283.09 15.05
2 赵成 138.25 7.35
3 邓勇杰 88.48 4.70
4 李夏宁 75.54 4.02
5 吴广意 73.86 3.93
6 钟毅 71.55 3.80
7 费卫东 66.47 3.53
8 徐兵 66.26 3.52
9 庞朝晖 65.62 3.49
10 庞波 64.58 3.43
11 蒋伯宁 56.82 3.02
12 陆霖 55.12 2.93
13 徐欢澜 54.56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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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4 何新 53.50 2.85
15 杨辉 51.97 2.76
16 蒙瀚 51.09 2.72
17 覃洪兵 50.87 2.71
18 单梅 46.19 2.46
19 高杰 44.15 2.35
20 刘邵 41.36 2.20
21 梁汉吉 37.69 2.00
22 李申 34.58 1.84
23 陈永青 34.26 1.82
24 张霖 29.72 1.58
25 庞吉宁 29.70 1.58
26 郑毅 29.28 1.56
27 颜明海 28.30 1.50
28 周叱 27.91 1.48
29 李习群 26.76 1.42
30 朱炜宏 23.93 1.27
31 丁新宇 23.52 1.25
32 何劲松 22.40 1.19
33 蓝国宝 17.10 0.91
34 苏元艺 16.52 0.88
合计 1,881.00 100.00

⑦2011 年 4 月,华蓝设计第六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2010 年 1 月 15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选举徐欢澜、李夏宁为华蓝设计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徐欢澜作为新的监事会召集人,代替何新,成为华蓝设计指
定的代持未分部分股权的代持人。

截至 2011 年 4 月,华蓝设计陈琴等 24 名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出让合计 39.58
万元出资额,其中 11 人转让给监事会召集人徐欢澜,转让出资额 12.58 万元,
转让价格为 1.15 元/元注册资本;13 人直接转让给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 27.00
万元,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10 元至 1.35 元不等,具体见附表五。

记名股东周叱、李习群、蓝国宝、朱炜宏 4 人不再担任记名股东,其名下
41 名实际出资人分别转至何新、郑毅、徐兵三人名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0 名记名股东代 48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
蓝设计 1,881.00 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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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 2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东股权结构为: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289.10 15.37
2 赵成 138.25 7.35
3 何新 95.88 5.10
4 邓勇杰 86.88 4.62
5 徐兵 86.20 4.58
6 吴广意 74.86 3.98
7 李夏宁 70.84 3.77
8 钟毅 69.11 3.67
9 徐欢澜 67.14 3.57
10 费卫东 66.23 3.52
11 庞波 64.58 3.43
12 庞朝晖 64.19 3.41
13 蒋伯宁 56.82 3.02
14 郑毅 55.30 2.94
15 陆霖 54.38 2.89
16 蒙瀚 51.09 2.72
17 覃洪兵 50.87 2.71
18 杨辉 50.49 2.68
19 单梅 48.21 2.56
20 高杰 44.15 2.35
21 刘邵 42.14 2.24
22 梁汉吉 37.69 2.00
23 李申 34.58 1.84
24 陈永青 34.26 1.82
25 张霖 29.72 1.58
26 庞吉宁 29.70 1.58
27 颜明海 28.30 1.51
28 何劲松 22.40 1.19
29 丁新宇 21.12 1.12
30 苏元艺 16.52 0.88
合计 1,881.00 100.00

⑧2011 年 7 月,华蓝设计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3 月 29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将华蓝设计未分配
利润转增股本,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实际每 1 元注册资本转增 0.80 元,共转增
1,504.80 万元,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881.00 万元变更为 3,385.8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0 名记名股东代 48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
3,385.80 万元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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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1 年 4 月 30 日,华蓝设计法定代表人雷翔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1 年 5 月 31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增资进行审验,
并出具“桂银验字(2011)第 147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7 月 15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行为完成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520.3800 15.37
2 赵成 248.8500 7.35
3 何新 172.5840 5.10
4 邓勇杰 156.3840 4.62
5 徐兵 155.1600 4.58
6 吴广意 134.7480 3.98
7 李夏宁 127.5120 3.77
8 钟毅 124.3980 3.67
9 徐欢澜 120.8520 3.57
10 费卫东 119.2140 3.52
11 庞波 116.2440 3.43
12 庞朝晖 115.5420 3.41
13 蒋伯宁 102.2760 3.02
14 郑毅 99.5400 2.94
15 陆霖 97.8840 2.89
16 蒙瀚 91.9620 2.72
17 覃洪兵 91.5660 2.70
18 杨辉 90.8820 2.68
19 单梅 86.7780 2.56
20 高杰 79.4700 2.35
21 刘邵 75.8520 2.24
22 梁汉吉 67.8420 2.00
23 李申 62.2440 1.84
24 陈永青 61.6680 1.82
25 张霖 53.4960 1.58
26 庞吉宁 53.4600 1.58
27 颜明海 50.9400 1.50
28 何劲松 40.3200 1.19
29 丁新宇 38.0160 1.12
30 苏元艺 29.7360 0.88
合计 3,385.8000 100.00

⑨2011 年至 2012 年,华蓝设计第七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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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2 月底,华蓝设计李仁龙、李涛等 29 人因离职等原
因转让合计 84.853 万元出资,其中 26 人将合计出资额 83.407 万元转让给徐欢澜,
另外 3 人直接转让给其他出资人,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15 元至 1.50 元不
等,具体见附表五。

2011 年 3 月 29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2010 年部分出资人辞
职转让股权的处置方案》。依据该方案,欧阳东、陈尚总等 38 人合计受让了何
新代持未分的 18.486 万元出资额,徐欢澜代持未分的 31.349 万元出资额,合计
49.835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价格为 1.30 元/元注册资本,具体见附表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0 名记名股东代 474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
蓝设计 3,385.80 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华蓝设计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⑩2013 年 3 月,华蓝设计第八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华蓝设计另有黎明、赵斌等 2 名实际出资人离职,将所
持股份转让与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欧阳东,合计转让出资额 6.9840 万元,每元
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 1.50 元,具体见附表五。

2012 年 7 月 23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依据该方案,共有 129 名实际出资人将其所持
2,148.2030 万元出资额,以及徐欢澜名下代持未分的 8.4960 万元出资额一并转让
给华蓝控股,华蓝控股本次共受让 2,156.6990 万元出资额,每元注册资本转让价
格为 2.25 元,具体见附表八。

2012 年 9 月,根据《广西华蓝公司新的记名股东产生方案》,全体实际出
资人选举了何辉、黎威、陈尚总、欧阳东、余勇、蒙鞘、杨自雄 7 人成为新的记
名股东。

林建清、岑荣敏等 343 名实际出资人将出资额 1,155.9110 万元转由该 7 名记
名股东代为持有。同时,原在徐欢澜名下的华蓝设计剩余 66.2060 万元代持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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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权变更至新的监事会召集人欧阳东名下由其代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7 名记名股东代 343 名实际出资人与华蓝控
股持有华蓝设计 3,385.80 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13 年 3 月 29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控股 2,156.6990 63.70
2 欧阳东 317.3400 9.37
3 何辉 270.2520 7.98
4 黎威 222.4850 6.57
5 余勇 126.0540 3.72
6 蒙鞘 119.7480 3.54
7 陈尚总 94.5900 2.79
8 杨自雄 78.6320 2.32
合计 3,385.8000 100.00

2014 年 8 月,华蓝设计第四次增资及第九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截至 2014 年 7 月,华蓝设计有 22 名员工离职将所持出资额合计 71.8190 万
元转让给欧阳东,转让价格为 1.50 元/元注册资本,具体见附表五。另有 8 名员
工离职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公司将其离职应转让股权转入欧阳东名下代持
管理,其中 1 名员工韦纲因其配偶同为华蓝设计员工及实际出资人,将所持部分
出资额 2.664 万元以 0 元对价转让给配偶袁媛。

2014 年 7 月,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的方式,按照每 1 元转增注册资本 0.54 元注册资本的方式进行转增,自然人股
东扣税后为 1 元注册资本转增 0.432 元,本次增资时已离职、过世股东依据《股
权管理规定》应转让给欧阳东代持未分的出资额部分不参与本次转增。

本次增资完成后,欧阳东将代持部分出资额 16.6444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
集团。

本次变更完成后,7 名记名股东代 314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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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14 年 8 月 4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3,337.9609 66.70
2 欧阳东 463.8067 9.27
3 何辉 356.9260 7.13
4 黎威 295.5548 5.91
5 蒙鞘 164.9836 3.30
6 余勇 159.2184 3.18
7 陈尚总 120.2708 2.40
8 杨自雄 105.7188 2.11
合计 5,004.4400 100.00

2016 年 10 月,华蓝设计第五次增资及第十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2014 年 6 月 24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华蓝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代持未分股权的处置方案》。依据该方案,刘波、蒙文流等 85 名
实际出资人签署了《2014 年股权认购、交款、选择代理持股人确认书》,合计
出资认购欧阳东代持未分的 114.6080 万元出资额,每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 1.72
元。详见附表六。

由于在 2014 年 8 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工商办理过程中,遗漏了袁媛、
黄裘、刘福顺、李习群 4 名实际出资人的转增数据,2016 年 9 月 28 日,华蓝设
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华
蓝设计注册资本由 5,004.4400 万元增加为 5,010.4197 万元,本次增资金额为
5.9797 万元,由袁媛、黄裘、刘福顺、李习群 4 名出资人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股
本的形式认购该部分增资金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共有林敏等 20 名实际出资人离职并将所持华蓝设计股
权转让给指定受让人欧阳东,合计转让出资额 59.6253 万元,转让价格为 1.50 元
/元注册资本或 1.68 元/元注册资本,具体见附表五。

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5 月,梁凌筠、陈捷等 8 人离职或去世,因其配偶
同为华蓝设计员工及实际出资人,故该 8 人将所持股权以 0 元对价转让给在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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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设计任职的配偶,合计转让 33.1914 万元出资额,具体见附表五。

截至 2016 年 9 月,华蓝集团与华蓝设计 142 名实际出资人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购买了 142 名实际出资人合计持有的 641.2504 万元
出资额,以及欧阳东代持未分的出资额 73.3828 万元,由于出资人离职时间差异、
是否享有分红等原因,每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 6.15 元至 7.61 元不等,详见附
表八。

本次变更完成后,7 名记名股东合计代 188 名实际出资人,与华蓝集团共同
持有 5,010.4197 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16 年 10 月 28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增资和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4,052.5941 80.88
2 何辉 214.8574 4.29
3 欧阳东 200.0151 3.99
4 黎威 166.0439 3.31
5 蒙鞘 135.7430 2.71
6 余勇 104.9361 2.09
7 杨自雄 92.3336 1.84
8 陈尚总 43.8965 0.88
合计 5,010.4197 100.00

2018 年 4 月,华蓝设计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华蓝设计共有 14 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将所持
67.276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集团,由于出资人离职时间差异、是否享有分红
等原因,每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在 6.15 元至 7.61 元之间不等,具体见附表八。

本次转让完成后,7 名记名股东代 174 名实际出资人,与华蓝集团共同持有
华蓝设计 5,010.4197 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18 年 4 月 13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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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4,119.8703 82.23
2 何辉 211.7643 4.23
3 欧阳东 200.0151 3.99
4 黎威 148.5952 2.97
5 蒙鞘 106.2518 2.12
6 余勇 90.9655 1.82
7 杨自雄 89.0610 1.78
8 陈尚总 43.8965 0.88
合计 5,010.4197 100.00

2018 年 12 月,华蓝设计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的解除

截至 2018 年 12 月,华蓝设计 174 名实际出资人合计持有的 889.1454 万元
出资额,以及欧阳东代持未分的 1.4040 万元出资额,合计 890.5494 万元出资额
全部转让给华蓝集团,每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 8.49 元,具体见附表八。

华蓝集团成为华蓝设计唯一股东,华蓝设计成为华蓝集团全资子公司,彻底
消除了委托持股情形。

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18 年 12 月 27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5,010.4197 100.00
合计 5,010.4197 100.00

本次股权变动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设计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6)华蓝设计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的说明

①设计院改制情况的说明

A、设计院改制时评估程序合法合规

如前述华蓝设计历史沿革部分披露,设计院改制时资产评估的目的为企业改
制,改制时评估基准日的确定、评估机构的选择、出具的评估报告均依法经有权
机关核准,评估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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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改制时评估范围合法合规

设计院改制时的资产评估范围和对象是:设计院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被评估
的资产、负债类型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无形资产及相关负债。

详细评估范围以设计院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为准,凡列
入表内并经核实的资产、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由广西无双房地
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估算,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仅负责将其评估结果进行汇
总。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均经过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审计。

设计院的评估范围不涉及人力资源与品牌等无形资产。

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评协[1996]03 号)第九十二条
规定,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长期持续发
挥作用并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资产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可分为不可确指
的无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商誉,可确指的无形资
产包含专利权、专用技术(诀窍)、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
用权、矿藏资源勘探权、开采权、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地质矿藏勘探成果
资料等。

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历史沿革上涉及国企改制的相关案例,在采用成本法
/资产基础法评估时,其评估范围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例 评估时间 评估机构 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范围
土地使用权与其他无形
北京亚超资产评 资产,其中除土地使用权
1 勘设股份 2009/12/5 资产基础法
估有限公司 外的其他无形资产账面
值为 0,评估值为 0。
浙江天平会计师
无形资产账面值为 0,评
2 杭州园林 2001/1/31 事务所有限责任 资产基础法
估值为 0。
公司
注:以上资料分别取自勘设股份的招股说明书和杭州园林 IPO 律师工作报告。

由上表可知,勘设股份与杭州园林历史沿革中涉及国企改制时,纳入评估范
围中的无形资产均未包含人力资源和品牌等内容。设计院改制为华蓝设计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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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范围未包含人力资源与品牌等内容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并非个案。

经查询注册地址在广西区内部分上市公司涉及国有资产股权收购、股权转让
和增资扩股事项的评估报告,其评估方法与无形资产评估范围如下:

评估机构/ 无形资产评估
序号 公司名称 被评估资产 评估目的
评估方法 范围
广西钢铁集团有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
柳钢股份 土地使用权和海
1 限公司股东全部 增资扩股 有限公司/资产基础
(601003) 域使用权
权益 法
柳工 柳州工程机械福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 无形资产账面值
2 股权收购
(000528) 利厂股东股权 限公司/成本法 为 0,评估值为 0。
福建安丰水电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
桂冠电力 无形资产账面值
3 限公司的股东全 股权转让 估有限责任公司/资
(600236) 为 0,评估值为 0。
部权益价值 产基础法
黔西南州赵家渡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
桂冠电力 无形资产账面值
4 水电开发有限公 股权转让 估有限责任公司/资
(600236) 为 0,评估值为 0。
司股东全部权益 产基础法
南宁绿洲化工有
ST 南化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
5 限责任公司 51% 股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
(600301) 限公司/资产基础法
股权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
桂林旅游 桂林漓江大瀑布
6 股权收购 评估有限公司/资产 土地使用权
(000978) 饭店股东权益
基础法
桂林荔浦丰鱼岩 中京民信(北京)
桂林旅游 土地使用权、溶洞
7 旅游有限责任公 股权转让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000978) 资源使用权
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基础法
广西北部湾国际
北部湾港 集装箱码头有限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
8 增资扩股 土地使用权、软件
(000582) 公司股东全部权 限公司/资产基础法


根据上表可知,广西区内上市公司涉及国有资产股权收购、股权转让和增资
扩股事项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中,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评估的资产范围包含
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无形资产有
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商标、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未出现人力资源类无形
资产。因此,设计院改制时的评估范围不包括人力资源类无形资产并非个案,是
与大多数上市公司国有资产评估惯例是一致的,符合资产评估操作规范。

设计院改制时,审计报告与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上尚无“商标”等无形资产,
“华蓝”系列商标是华蓝设计成立后另行申请注册的商标,“华蓝”品牌、字号
等属于华蓝设计无形资产,不属于设计院所有,相应地设计院改制时的评估范围
未包含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也与大多数上市公司国有资产评估惯例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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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产评估操作规范。

经访谈当时负责华蓝设计改制的自治区国资委人员,其表示华蓝设计改制前
的设计院属于事业单位,未形成可评估的企业商誉或品牌;改制时其人力资源亦
不具备纳入评估范围的条件;其确认该等做法符合国企改制评估的操作规范。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 年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第
十六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核准资产评估项目时,应核查资产评估范
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2006 年 12 月 29 日,广西壮
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评
估项目核准的复函》(桂国资函件[2006]323 号),确认项目评估报告格式及内
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因此,华蓝设计改制的资产评估项目依法经自治区国资委核准,其评估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C、设计院改制时评估方法选择恰当,改制时资产价值未被低估。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5]37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
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
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的相关依据,设计院改制时整体资产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评估,
各分项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a、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Ⅰ. 货币资金以核实的金额为评估值。短期投资按评估基准日委估基金的期
末市值作为评估值。

Ⅱ.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债权类资产,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
明细表、进行账表,评估人员从债权的业务内容、发生时间及债务方的经营情况
等对债权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判断,根据债权的具体情况考虑回收风险确定评估值。

Ⅲ. 存货在核实账面值的基础上采用成本法评估。

Ⅳ.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根据资产的具体实际情况,按尚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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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确定评估值。

b、长期投资

评估人员现场实地核查被投资单位的资产的负债,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整体
评估,确定被投资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再根据设计院股权投资比例计算
评估值。

c、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以资产持续使用为前提,评估值=重置成本(重置价值) 成新率。

d、房屋建(构)筑物类固定资产

设计院改制时涉及的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设计院本部的科研大楼、勘察分院
的办公大楼、深圳分院以及珠海分院的房产。

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目的、以及房产的现状特点(本部与勘察分院的房屋建筑
物类资产仅评估房产价值,土地由其他机构评估,深圳分院与珠海分院的房屋建
筑物类资产是评估房地产价值),以企业持续经营、资产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
对位于南宁市的房产采取成本法(重置成本)进行评估测算,对位于深圳及珠海
的房地产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测算,并根据对目前市场情况及委估房产状况分析,
确定评估价格。

Ⅰ. 成本法

成本法下,评估值=重置价值 成新率。

其中典型建筑物的重置价值根据南宁市现行的工程造价及取费调差文件,对
工程造价指标进行分析测算,结合现场核实及建筑物特征对所对应的工程造价指
标进行调整,综合确定建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并摊入工作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
程其他费用,确定建筑物的重置单价,再乘以核定的面积,得到建筑物的重置价
值。

成新率采用年限法和打分法综合判定。

Ⅱ. 收益法

收益法下:评估值=年纯收益/资本化率 (1-1/(1+资本化率)收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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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估价方法为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方法、路线价法和收益还原法,
由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f、负债

各类负债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
额确定。

根据设计院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评估方法,设计院改制时的资产评估结
果为:

调整后账面 增值率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价值 (%)
1 流动资产 4,020.76 4,020.76 4,021.25 0.49 0.01
2 长期投资 423.69 423.69 389.22 -34.47 -8.14
固定资产 3,421.37 3,421.37 3,904.89 483.52 14.13
其中:在建工程 - - - - -
3
建筑物 2,499.16 2,499.16 3,227.14 727.98 29.13
设备 922.21 922.21 677.75 -244.46 -26.51
无形资产 45.44 45.44 1,834.45 1,789.01 3,937.08
4
其中:土地使用权 0.00 0.00 1,741.42 1,741.42 -
5 资产总计 7,911.26 7,911.26 10,149.81 2,238.55 28.30
6 流动负债 6,148.36 6,148.36 6,148.36 0.00 0.00
7 长期负债 64.72 64.72 64.72 0.00 0.00
8 负债总计 6,213.08 6,213.08 6,213.08 0.00 0.00
9 净资产 1,698.18 1,698.18 3,936.73 2,238.55 131.82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净资产做如下调整:
1 增加:账外劳务收入 1,829.94
2 减少:账外劳务收入对应的税费 898.96
3 增加:潜盈性质的负债 35.00
4 减少:勘察分院诉讼赔款 109.41
5 增加:深圳分院惠州房产价值 99.47
6 减少:惠州房产对应的税费 48.86
调整后净资产 4,843.91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 年 3 月 31 日,华蓝设计改制涉及的房屋建
筑物类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3,227.14 万元,评估增值 727.98 万元,增值率为 29.13%。
增值原因是:(1)由于设计院房屋建筑物的账面原值是根据工程的成本价值入
账,造成账面价值较低,而且社会的发展及物价上涨的影响也造成了建安工程的
成本加大,从而造成了评估增值;(2)由于资产占有方按 20 年计提委估房屋建
筑物的折旧,造成账面值偏低,评估按 40-50 年时间作为委估房产经济寿命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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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来计算成新率,导致评估增值较大。

华蓝设计改制时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华东路 39 号、望州路北二里 38 号、
望州路北二里 34 号三宗土地。评估机构充分考虑用地的类型和条件,根据所掌
握的资料,采用基准地价(路线)法和收益还原法两种方法对土地进行了评估,
最终确定评估值为 1,741.42 万元。

由于设计院改制的资产评估系以企业持续经营、资产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
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体现房屋建筑物于评估基准
日和评估报告特定目的所表现的持续经营价值,不考虑资产的最佳用途或变卖资
产所能实现的价值量,故未采用现行市价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其评估方法的选
择是符合《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等法
律法规规定。

评估机构选择的评估方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资产实际情况,评估方法恰当,
资产评估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资产价值低估或办公楼严重低于市价的情形。

D、改制过程中资产处置合法合规

如前述华蓝设计历史沿革部分披露,设计院改制的资产处置方案依据《广西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
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1 号)精神制定,依法报经设计院企业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自治区国资委审核同意。

依据《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设计院国有净资产评估值
为 3,102.49 万元(含评估报告中披露的特别事项而增加净资产 907.18 万元,但
不含土地评估价值),用于支付改制时可在国有资产中列支的费用总额 5,532.02
万元后,国有净资产为-2,429.53 万元,国有净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根据《广西
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明确自治区直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桂
政办法[2006]99 号),“自治区直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如企业净资产不足以安
置职工的,可享受属地已出台的返还土地出让金安置职工的有关政策”。按桂政
办发[2006]31 号规定的国有净资产处置次序,设计院土地评估价值 1,741.42 万元
用于安置职工的相关费用支出后,仍有 688.11 万元退休人员的非统筹费用无国
有净资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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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上述系列文件与批复,设计院 598 名员工按照《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
院体制改革方案》中的股权设置方案,在综合评分确定的股权认购上限范围内自
愿出资认购新公司股权,于 2006 年 12 月 25 日注册成立新公司华蓝设计,华蓝
设计承接设计院全体职工与负债,并取得设计院改制资产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产权
与资质。

E、改制过程中人员安置合法合规

如前述华蓝设计历史沿革部分披露,依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广
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设计院的员工安置情况如下: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设计院在编职工 728 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
中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 49 人,未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内退或待岗人员 38 人。此
外,已退休人员 190 人,其中离休 5 人,退休 185 人。对各类职工的安置方案如
下:

(a)离退休职工。190 名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待遇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原
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

(b)提前退休人员。可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共 49 人,其提前退休人员的退
休待遇、费用支付方式及归属管理与体制改革前已退休人员相同。

(c)在职职工。改制后的新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全部接收原单位的在编职工,
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
系。

设计院改制的人员安置方案作为资产处置方案的附件,依法报经设计院企业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自治区国资委审核同意。

F、设计院改制程序合法合规

经核查,2007 年华蓝设计改制设立有限公司的行为依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审批,改制行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1 号)的规定,
法律依据充分,履行程序合法,不存在程序瑕疵。

G、主管机关出具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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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8 月 17 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确认函,确认:“广西综
合设计院的体制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9 月 27 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改制进程
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改制方案实施改制,没有造成
国有资产流失,改制所履行的程序和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改制结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

2020 年 8 月 20 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函,确认设计院“体制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9 月 27 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履行了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等相关程序,
改制过程合法、合规,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综上,设计院改制不存在资产价值被严重低估的情形,资产处置、人员安置
情况不存在瑕疵,改制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②40 名记名股东代持 558 名隐名股东股份情形的说明

A.40 名记名股东代持 558 名隐名股东股份情形违反了《公司法》、《证券
法》的相关规定

历次修订的《公司法》中均未对股权代持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且根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有限责
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可以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
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由于华蓝设计通过股权代持办理工商登记
的记名股东人数并未超过 50 人。因此,由 40 名记名股东代持隐名股东股权未违
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但隐名股东人数超过了 200 人,不符合《公司法》关
于股东人数上限的相关规定。

当时有效的《证券法(2005 年修订)》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
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
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
的;……”因此,40 名记名股东代持 558 名隐名股东股份的情形违反了《证券
法》的上述规定。

B. 由 40 名记名股东代持 558 名隐名股东股权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
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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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华蓝设计历史上实际出资人人数超过 200 人系由于其前身广西建筑综合设
计研究院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根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全体
职工自愿入股而形成。依据改制方案,华蓝设计设立时,共有 598 名员工自愿认
缴出资成为实际出资人。由于实际出资人数超过当时所适用的《公司法》中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 50 人上限,为解决此问题并便于管理股权,依据经自
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华蓝设计全体出资人选举 40 名股东作为工商登
记的记名股东,其余 558 名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则由记名股东代为持有。

华蓝设计历史上的实际出资人均为华蓝设计公司员工,不属于对外非法集资
或严重扰乱社会金融秩序的行为。

华蓝设计自 2016 年 10 月之后已不存在实际出资人超过 200 人的情形,华蓝
设计实际出资人超 200 人的行为距今已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2018 年底华蓝
设计成为华蓝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已清理完股权代持情形。

2020 年 8 月 17 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确认函,确认“华蓝设计
历史上存在由记名股东代 200 名实际出资人持股的情形,是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
批准的改制方案实施改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股东之间权属清晰,符合实际情
况。”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设计设立时存在由 40 名记名股东代持 558
名实际出资人股份的情形系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为妥善处理华
蓝设计改制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与纠纷,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华蓝设计持
续健康发展而产生的,实际出资人超 200 人的情形在 2016 年 10 月已完全清除,
该等情形距今已超过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
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3 华蓝设计历次股权转让真实、合法合规,清理股权代持不存在强制转让
情形,不存在因此发生纠纷或引致很多骨干员工离职的情形

A、华蓝设计改制后至 2012 年以前的股权退出均是员工离职、退休或相互
间自愿转让形成的

华蓝设计改制设立后,依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与《股权管理规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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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人离职后需在一个月内向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转让全部股权;退休、内退,或
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的应在五年内向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转让股权;出资人
之间可自愿转让其股权,其他出资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可参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执行。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接收的离职、退休等人员转让的股权,作为“代持未
分”股权,由股东会定期对该部分“代持未分”股权进行分配转让,转让对象主
要为新取得行业内主要资质、资格的,以及在重要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转
让对象本人在限额内自愿受让代持股权。

因此,华蓝设计改制设立后,员工股东的股权退出政策未发生改变,历次代
持未分股权的重新分配也依改制时的相关分配政策提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截至 2012 年底,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合计 474 人,不存在股权向少数人强制集
中的情形。

B、2012 年以后华蓝集团收购华蓝设计股权是在规范业务发展、理顺管理架
构的背景下充分尊重员工意愿通过股权转让实现的

2012 年,华蓝集团设立,为了规范集团业务发展、理顺管理架构,华蓝集
团在充分尊重员工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动员、平等协商等多种方式逐步收购
华蓝设计股权,前后持续五年时间,先后经过五次收购,在 2018 年底完成对华
蓝设计的全资收购。

华蓝设计历次股权转让可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因离职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将所持股权转让
给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

华蓝设计累计共有 146 名员工股东系因离职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华蓝设计指
定受让人,其中 144 名员工根据《股权管理规定》在离职后较短时间内就办理了
股权转让手续,该 144 名员工中有 108 人接受了保荐机构与律师的访谈,确认其
股权转让是在遵守《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基于平等自愿原则
做出的行为。其余 36 名员工虽因过世、无法取得联系或其他原因未接受访谈,
但其离职时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价款支付凭证等法律文件均完备,相关股权转
让行为真实、合法、有效。

有 2 名员工离职后较长时间未根据《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办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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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权转让手续,华蓝设计长期保持与其二人的沟通与联系,其中梅**于 2008 年 6
月离职,于 2018 年 12 月返司完善了华蓝设计股权转让手续,并接受保荐机构与
律师的访谈,确认其股权转让是在遵守《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的基础
上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做出的行为。

刘**于 2008 年 3 月离职,虽经华蓝设计多方联系沟通,也不愿意返司完善
股权转让手续。但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与《股权管理规定》,刘**在离职
时即已失去华蓝设计股东资格,华蓝设计于 2018 年 12 月将其原有股权及孳息股
权转让予华蓝集团符合《股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则,并承诺“将持续与刘**
保持沟通,并在其配合时及时向其支付转让价款”。

因此,华蓝设计因员工离职转让股权的情形都是遵守华蓝设计《公司章程》、
《股权管理规定》办理的,不存在强制员工退出股权的情形。

二是华蓝集团发起人退出所持华蓝设计股权,调整为直接持有华蓝集团股份

华蓝设计共有 129 名员工是华蓝集团发起人股东,于 2012 年 7 月将其所持
华蓝设计股权转让予华蓝集团,并以股权转让款作为华蓝集团出资款的主要来源,
该过程不存在强制员工退出股权情形。

三是 2016 年 9 月,华蓝集团收购离退休员工与非华蓝设计员工的股东股权

2016 年 9 月,华蓝集团发出收购离退休员工与非华蓝设计员工股东股权的
倡议,合计 142 股东响应倡议向华蓝集团出售其所持华蓝设计股权。梁**、李**、
黄**3 名非华蓝设计员工股东不响应倡议,华蓝集团未强制收购该 3 人所持股权。
因此,该过程也不存在强制员工退出股权的情形。

四是 2018 年 12 月,华蓝集团收购剩余 174 名股东股权

2018 年 12 月,经华蓝集团动员,包括梁**、李**、黄**在内的华蓝设计 174
名股东均认同华蓝集团战略发展方向,同意向华蓝集团转让股权,不存在强制员
工退出股权的情形。

华蓝设计自 2007 年 1 月改制设立以来,先后共累计有 680 名自然人实际出
资人,按出资人退出时持股数量计算,曾累计持有华蓝设计 4,233.58 万元出资额。
截至 2019 年底,保荐机构及律师累计对其中 640 名实际出资人进行了访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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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认了“股权转让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累计访谈确认人数占华蓝设计累计出
资人人数的 94.12%;按退出时持股数量计算,该 640 名实际出资人累计持有华
蓝设计 4,096.23 万元股权,占华蓝设计累计实际出资人出资额的 96.76%。

经查询,华蓝集团及华蓝设计不存在因华蓝设计股权纠纷发生的诉讼或仲裁
事项,保荐机构及律师在华蓝设计股权确认访谈过程中亦未收到关于华蓝设计股
权转让真实性纠纷及相关股东权益纠纷。

综上,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退出股权的过程中,遵循了平等自愿原则,不存
在强制员工退出华蓝设计股权的情形。

C、华蓝设计历史上不存在很多骨干员工对公司不满大规模离职的情形

依据《华蓝集团干部管理指导意见》,发行人的干部职级如下:

1.管理干部
级别 职位
M1 级 集团公司总经理。
M2 级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监,二级公司总经理。
M3 级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二级公司副总经理、总监,三级公司总经理。
M4 级 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公司中层正职,三级公司副总经理、总监。
二级公司中层(指职能部门及专业院,下同)正职,集团公司中层副职,
M5 级
三级公司总经理助理。
M6 级 集团公司中层助理,二级公司中层副职,三级公司中层正职。
M7 级 二级公司中层助理,三级公司中层副职。
M8 级 二级公司所长正职,三级公司中层助理。
M9 级 二级公司所长副职,三级公司所长正职。
M10 级 二级公司所长助理,三级公司所长副职。
M11 级 三级公司所长助理。
M12 级 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室主任/专业组长。
M13 级 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室副主任/副组长。
2.技术干部
级别 职位
T1 级 二级公司总师。
T2 级 二级公司副总师,三级公司总师。
T3 级 二级公司院总师,三级公司副总师。
T4 级 二级公司院副总师,三级公司院总师。
T5 级 二级公司所总师,三级公司院副总师。
T6 级 二级公司所副总师,三级公司所总师。
T7 级 二级公司主任工,三级公司所副总师、主任工。

华蓝设计作为发行人二级子公司,日常工作中,中层以上干部和技术骨干包
括管理序列中的专业组长以上、职能部门部长助理以上和技术序列中的主任工以
上员工。按照这一分类识别华蓝设计骨干员工,符合公司员工的普遍认识,也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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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行业特点。

2012 年以来,共 512 名实际出资人退出华蓝设计股权(含华蓝集团收购和
本人离职转让),其中从华蓝设计离职的 56 人(不含退休及在岗去世的),其
中骨干员工 25 人,分布在 2012 年至 2020 年之间,平均每年不足 3 人。因此,
华蓝设计历史上不存在影响公司稳定与持续经营的骨干员工离职潮。

经统计,前述人员离职原因具体如下:

是否骨
序号 股东姓名 离职时间 离职原因 离职时岗位 转让类型
干员工
1 韦国燕 2016.06 挂职调动 所长助理 是 华蓝集团收购
2 苏元艺 2012.10 辞退 所长 是 离职退股
3 谭芳 2012.12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4 葵曦 2013.03 个人原因 主任工 是 离职退股
5 李祖兰 2013.03 家庭原因 主任工 是 离职退股
6 刘洁 2013.04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7 陈琳 2013.04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8 李明刚 2013.07 家庭原因 主任工 是 离职退股
9 邓雅晴 2013.07 家庭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10 李树春 2013.09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11 张路 2013.12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12 宋云 2014.01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13 黄天意 2014.03 家庭原因 所长助理 是 离职退股
14 陆丽妃 2014.03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15 邱世海 2014.04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16 蒋桂江 2014.08 个人原因 主任工 是 离职退股
17 韦立新 2014.09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18 李健 2015.08 个人原因 主任工 是 离职退股
19 韩立君 2016.04 个人原因 主任工 是 华蓝集团收购
20 王慧敏 2016.06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21 欧阳建友 2016.07 家庭原因 所长助理 是 华蓝集团收购
22 文彦 2016.09 家庭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23 马武坚 2012.12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24 梁卓洁 2013.02 家庭原因 职工 否 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25 卫更太 2013.06 个人原因 所长 是 离职退股
26 黎明 2013.01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27 邱连峰 2013.02 个人原因 所长 是 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28 韦葳 2014.05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29 韦纲 2014.07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配偶之间转让
30 蒋文顺 2014.03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31 凌旌 2016.11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32 黄焕耀 2017.02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33 俞谷年 2017.05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34 李化龙 2017.05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35 刘辉 2017.07 个人原因 主任工 是 华蓝集团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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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骨
序号 股东姓名 离职时间 离职原因 离职时岗位 转让类型
干员工
36 黄斌 2017.06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37 覃卫东 2017.11 个人原因 专业组长 是 华蓝集团收购
38 黄波 2018.01 个人原因 副院长 是 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39 莫颖 2018.03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40 莫小明 2018.04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41 胡昕炜 2018.04 辞退 院长 是 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42 罗增文 2018.04 个人原因 副所长 是 华蓝集团收购
43 韦晓艳 2018.05 家庭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44 农佳莹 2018.10 个人原因 专业组长 是 华蓝集团收购
45 李响 2018.12 个人原因 院副总师 是 华蓝集团收购
46 梁凌筠 2019.04 个人原因 主任工 是 配偶之间转让
47 黄薇 2019.04 个人原因 所总师 是 华蓝集团收购
48 许春兰 2019.05 家庭原因 主任工 是 华蓝集团收购
49 龚本海 2019.09 个人原因 副部长 是 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50 巫裕润 2019.10 个人原因 院长 是 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51 焦勇 2020.01 个人原因 所长 是 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52 熊妮君 2020.01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53 王景峰 2020.01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配偶之间转让
54 马娴 2020.04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55 罗文涛 2020.04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华蓝集团收购
56 郭任华 2020.05 个人原因 职工 否 离职退股

经统计,上述离职人员中,仅 6 人系在华蓝集团收购其股权后半年内离职,
分别是时任所长助理的韦国燕,时任主任工的刘辉、许春兰,时任院副总师的李
响,时任所总师的黄薇和时任职工的俞谷年,该 6 人离职原因主要是前往政府机
关担任公务员、任职事业单位,或因家庭原因换离家近的工作等,不存在因退出
华蓝设计股权而对公司不满离职的情况。经查询,该 6 人与华蓝集团或华蓝设计
不存在劳动仲裁、诉讼等纠纷。

综上,华蓝设计历次股权转让均为相关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所履行的程序合
法合规。华蓝设计完全解除了股权代持情形,清理解除过程中不存在强制员工退
股,向少数领导集中股权的情形,不存在因此发生重大纠纷,或引致很多骨干员
工大离职的情况。

④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和持股数量的认定

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的资格是依据职工代表大会(设立时)或股东会(设立
后)审议通过的相关方案,依据员工基础工龄(登记在册的工作年限)、学历学
位(国家正式认可者)、技术职称、专业资格(各类个人注册资格)、岗位职务
等因素评定的,具体持股数量则由员工依据《股权管理规定》及前述方案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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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内自愿认购形成。

华蓝设计行政部负责公司股权管理,历次股东会决议、会议议案、认购出资
协议、认缴出资凭证、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支付凭证、代理出资协议/委托
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名册等法律文件齐备,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
持股数量可依据前述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核查确认,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清
晰。

⑤华蓝设计股权访谈确认情况

由于华蓝设计历史沿革涉及较多自然人股东,依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的要求,保荐机构及律师对历史上自然人股东入股、退股的协议、价款支付凭证、
工商档案等法律文件进行了核查,同时就股权变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
存在股权纠纷等对华蓝设计历史上退出的实际出资人通过现场访谈方式进行,并
由出资人对其持有华蓝设计股权历次变动情况进行书面确认,访谈确认过程中未
出现股东权益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统计,华蓝设计自 2007 年 1 月改制设立以来,先后共累计有 680 名自然
人实际出资人,按出资人退出时持股数量计算,曾累计持有华蓝设计 4,233.58 万
元出资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保荐机构及律师累计对其中 641 名实际出资人进
行了访谈,累计访谈确认人数占华蓝设计累计出资人人数的 94.26%;按退出时
持股数量计算,该 641 名实际出资人累计持有华蓝设计 4,133.80 万元股权,占华
蓝设计累计实际出资人出资额的 97.64%。

由于剩余 39 名实际出资人均已转出股份,因离职时间早、去世、出境等原
因失去联系或拒绝配合,故无法进行访谈确认。该等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退股时持 占退股时注
出资人 退股前任职 退股 未接受访
序号 入股时间 股金额 册资本比例
姓名 情况 时间 谈原因
(元) (%)
1 何友其 2006.12 员工 2012.12 86,400 0.26
2 黄翠美 2006.12 员工 2013.3 87,840 0.26
3 陈淡波 2006.12 员工 2013.10 31,500 0.09
去世
4 苏祖汉 2006.12 员工 2014.5 35,640 0.11
5 黄裘 2006.12 员工 2014.12 8,248 0.02
6 陈相华 2006.12 员工 2015.9 13,320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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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时持 占退股时注
出资人 退股前任职 退股 未接受访
序号 入股时间 股金额 册资本比例
姓名 情况 时间 谈原因
(元) (%)
7 刘福顺 2006.12 员工 2016.5 49,748 0.10
8 杨兆钦 2006.12 员工 2016.8 144,861 0.29
9 玉钰 2006.12 员工 2008.4 9,200 0.09
10 范云昭 2006.12 员工 2008.4 9,200 0.09
11 陈勤坚 2006.12 员工 2008.4 26,700 0.25
12 雷艳彬 2006.12 员工 2008.8 7,400 0.07
13 黄继华 2006.12 员工 2008.10 4,100 0.04
失去联系
14 邱连峰 2006.12 员工 2012.12 134,100 0.40
15 敖延 2006.12 员工 2008.4 8,700 0.08
16 罗中鹏 2006.12 员工 2008.5 1,700 0.02
17 黄家成 2006.12 员工 2010.3 9,700 0.05
18 邓富安 2006.12 员工 2010.6 4,100 0.02
19 林治 2006.12 员工 2008.4 5,100 0.05
20 徐建华 2006.12 员工 2008.5 16,000 0.15
21 韦克 2006.12 员工 2008.5 12,400 0.12
22 林革新 2006.12 员工 2008.6 18,400 0.17
23 邝武汉 2006.12 员工 2008.8 2,300 0.02
24 杨健 2006.12 员工 2008.10 8,700 0.08
25 王赓 2006.12 员工 2008.12 7,400 0.07
26 莫威艺 2006.12 员工 2009.9 5,100 0.03
27 黄鹤龄 2006.12 员工 2010.4 33,200 0.18
28 蒋文顺 2006.12 员工 2014.4 23,940 0.13
不 愿 配合
29 李晓峰 2006.12 员工 2010.4 7,400 0.04
访谈
30 石泉 2006.12 员工 2010.6 14,300 0.08
31 周叱 2006.12 员工 2010.8 20,000 0.11
32 黄旭南 2006.12 员工 2010.8 24,000 0.13
33 庞启元 2006.12 员工 2010.11 7,400 0.04
34 蒙承勇 2006.12 员工 2011.6 21,600 0.11
35 雷斌 2006.12 员工 2011.9 21,060 0.06
36 谢慧娜 2011.5 员工 2012.1 16,750 0.05
37 闫利国 2006.12 员工 2012.6 28,080 0.08
38 黄庆 2006.12 员工 2014.9 18,180 0.04
39 刘晓明 2006.12 员工 2008.3 7,800 0.07
注:依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此处计算刘晓明退股时持股比例,暂以其离职时间作为退
股时间。
综上,前述出资人离职退股时所持股权不足当时公司注册资本的 0.5%,占
比较小。且该等访谈并不是确权的必要条件,同时该等出资人就其股权转让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该等出资人转让股份时签署的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
证等法律文件齐备或法律依据明确,该等股东自其退出后至今亦未因该等股权转
让与公司发生过诉讼或仲裁纠纷,不存在股权不清晰的情形,不存在管理未确权
股份以及提供后续确认措施的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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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因该等离职股东未接受访谈
确认而可能存在的潜在纠纷,如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全部承担该等损
失。”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设计该 39 名历史股东未访谈确认的情形
预计不会产生重大的潜在纠纷或风险。

⑥何新、徐欢澜、欧阳东受让、转出股权的价款均由华蓝设计支付收取的原


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以及《股权管理规定》,员工离职时应将股权转
让给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华蓝设计先后指定何新、徐欢澜、欧阳东等历任监事
会召集人受让该等股权,由华蓝设计出资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履行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义务。

华蓝设计股东会定期对该等回购的股权进行分配转让,转让对象主要为新取
得行业内主要资质、资格的,以及在重要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转让对象本
人在限额内自愿受让代持股权,并向华蓝设计缴纳股权转让价款。该等股权在分
配给新员工之前不享有表决权,亦无分红权,因此该等股权实质上为华蓝设计拟
用于激励员工工作、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库存股。

基于上述原因,因何新、徐欢澜、欧阳东受让、持有、转出该等代持股权的
行为仅系为华蓝设计代持,故受让、转出股权的价款均由华蓝设计支付收取。

⑦何新、徐欢澜、欧阳东代持、受让、出让华蓝设计股份的合法合规性

如上,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员工离职时应将股
权转让给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何新、徐欢澜、欧阳东即为华蓝设计指定的受让
人,其历次代持、受让、出让华蓝设计股份事宜符合华蓝设计《公司章程》、《股
权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何新、徐欢澜、欧阳东代持的华蓝设计该等股权实质
上为华蓝设计拟用于激励员工而短期持有的库存股。由于华蓝设计受让、出让相
关股份均以公司上年净资产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价格相对较公允,不适用股份
支付的会计处理。

当时有效的《公司法》未限定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公司股权的情形,华蓝设计
回购离职员工的股权不违反《公司法》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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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何新、徐欢澜、欧阳东历次代持、受让、出让华蓝设计股权事项均经过华蓝设计
股东会审议同意,符合华蓝设计《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何新、徐欢澜、欧阳东历次代持、受让、出让
华蓝设计股权事项不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⑧原实际出资人刘晓明尚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设计尚有 1 名原实际出资人刘晓明仍未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亦未接受股权转让价款。刘晓明系 2008 年 3 月从华蓝设计离职,
但一直拒绝依据《公司法》、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的规定配合办理股权转让手
续,也未接受股权转让价款,华蓝设计未能与该出资人协商解决股权退出事宜。

a.刘晓明离职符合华蓝设计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转让股权情形,
应转让其持有的相关股权并办理转让手续

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依据当时有效的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必须转让股权,并在事件发生时办理转让手续:1、不受聘于本公司或其控参股
公司时;2、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辞退,或因违法受到服刑时;3、蓄意损害
公司利益并造成公司损失,经公司董事会决定要求其转让股权时。

依据当时有效的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转让股权或新认购
的出资时,除股东会特别批准外,按上年经审计确认的单位净资产价值作为参考。
股权转让一律以人民币计价。

依据当时有效的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在按照法律、章程、
股东会决议转让股权的情形,股权转让者或其合法继承人应当配合公司办理股权
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如不予配合的,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因此,依据《公司法》、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的规定,刘晓明离职后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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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及时转出所持华蓝设计股权。

b.华蓝设计承诺未来按华蓝设计《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向刘晓明支付股权
转让价款

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的前述规定,刘晓明离职后已失去股东资格。由于刘
晓明单方面原因,华蓝设计无法向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经查阅华蓝设计相关股
东会决议,以及对比同期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转让价格,考虑刘晓明离职前持有
的华蓝设计股权为 7,800 元出资额(占华蓝设计当时总股本的 0.073%),华蓝设
计向刘晓明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税前)最高不超过 8,580.00(7,800*1.10)
元,金额较低。华蓝设计已承诺“将持续与刘晓明保持沟通,并在其配合时及时
向其支付转让价款。”

综上,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刘晓明离职后已事实上丧失了华蓝设计实际出
资人的资格,其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亦未接受股权转让价款的情形不影响华蓝
集团收购华蓝设计股权,不影响华蓝设计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刘晓明
离职前持有的华蓝设计股权为 7,800 元出资额,仅占华蓝设计当时总股本的
0.073%,占比极小,刘晓明离职后,未因该等股权归属与华蓝设计发生诉讼纠纷,
故该等情形不会导致华蓝设计股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不会给华蓝设计股权
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纠纷和风险。

⑨2009 年 4 月、2010 年 1 月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说明

华蓝设计在 2009 年 4 月、2010 年 1 月办理工商登记后,工商登记的部分记
名股东持股数与华蓝设计记名股东名下实际出资人的合计持股数不一致。

《公司法》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
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华蓝设计出资人的实际出资情况有真实、完整的股权转让协议、
价款支付凭证为依据,该等不一致系华蓝设计办理工商登记时工作人员汇总统计
错误所致,不影响实际出资人实际享有的相关权益,且该等错误已在后来工商变
更登记时进行了及时纠正,不存在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仍故意不办理登记的情
形,2010 年 6 月及之后的历次工商变更均与其出资人的实际出资情况保持一致,
不影响出资人后续的股东权益,相关出资人亦未因此产生股权诉讼或仲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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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
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
计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该等情形终了已逾十年,华蓝设计未曾因此
受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确认函,确认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申请及历次
股权转让、增资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合规,我局依法核准登记,你公司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本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该等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
处罚的风险,不存重大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⑩华蓝设计股权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形的说明

由于华蓝设计的出资人因离职转让股权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为工商
变更登记的方便性和可操作性,华蓝设计定期或不定期对出资人的变更情况进行
集中梳理、统计,提交股东会审议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因此存在股权变更后超
过一个月仍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
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华蓝设计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系实
际出资人股权变动分散或经办人员工作疏漏所致,不存在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仍故意不办理登记的情形,且均在自行发现后尽快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以使后
续及目前保持与出资人实际出资情况一致,华蓝设计未因该等迟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遭致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确认函,确认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申请及历次
股权转让、增资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合规,我局依法核准登记,你公司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本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前述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不属于重
大违法行为,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不影响华蓝设计股权结构的清晰、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设计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均为相关各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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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意思表示,所履行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华蓝设计《公司章程》、《股
权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除前述已披露的瑕疵事项外,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合
法合规。华蓝设计股权结构真实、清晰、稳定,不存在纠纷或重大的潜在纠纷。

2、华蓝工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9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 赵成
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 20 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 20 号
主要生产经
住所 号南宁工人文化宫文化 南宁工人文化宫文化综合楼
营地
综合楼 25 层 25 层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
华蓝工程主营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营业务的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工程共有 29 名股东,其中,华蓝集团持有
其 89.97%股权,为华蓝工程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2,699.187 89.97
2 卢玉南 22.301 0.74
3 李长生 21.343 0.71
4 戴琳 15.816 0.53
5 卢海燕 14.934 0.50
6 牟坚 14.924 0.50
7 黄凤祥 14.739 0.49
8 卢尤 14.153 0.47
9 梁军 13.863 0.46
10 徐长春 12.496 0.42
11 杨胜君 11.522 0.38
12 龙小夏 11.213 0.37
13 余永涛 10.285 0.34
14 梁亮亮 10.153 0.34
15 朱建宇 10.000 0.33
16 黄耀明 10.000 0.33
17 傅强 9.372 0.31
18 李雁池 8.982 0.30
19 朱雯雯 8.982 0.30
20 蔡焕宁 8.863 0.30
21 唐伟文 8.622 0.29
22 陈滔 8.500 0.28
23 方拥 8.396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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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4 张霄云 8.000 0.27
25 林海 7.733 0.26
26 刘明秀 7.308 0.24
27 张宗俊 3.866 0.13
28 周霜 2.320 0.08
29 蒙恪勤 2.127 0.07
合计 3,000.00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8,872.09
净资产(万元) 5,879.48
净利润(万元) 1,434.30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历史沿革

华蓝工程曾用名广西华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蓝总包”),
于 2017 年 12 月更名为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华蓝总包设立

2012 年 8 月 20 日,华蓝控股及 23 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广西华蓝工程总
承包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共同出资成立华蓝总包,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
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同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1)同意《广西华
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方案》;(2)通过公司章程。

2012 年 8 月 30 日,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出具了
“华通鉴(桂)验字(2012)07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8
月 20 日,华蓝总包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

2012 年 9 月 11 日,自治区工商局准予华蓝总包设立登记并向其核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华蓝总包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控股 602.00 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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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雷翔 103.00 10.30
3 赵成 78.00 7.80
4 钟毅 33.00 3.30
5 吴广意 20.00 2.00
6 庞朝晖 18.00 1.80
7 梁汉吉 15.00 1.50
8 费卫东 15.00 1.50
9 陆霖 15.00 1.50
10 单梅 10.00 1.00
11 邓勇杰 10.00 1.00
12 高杰 10.00 1.00
13 何新 10.00 1.00
14 卢玉南 10.00 1.00
15 朱建宇 10.00 1.00
16 覃洪兵 10.00 1.00
17 蒙瀚 5.00 0.50
18 徐兵 5.00 0.50
19 黄凤祥 4.00 0.40
20 卢尤 4.00 0.40
21 韦国燕 4.00 0.40
22 赵斌 4.00 0.40
23 冼明洁 3.00 0.30
24 闫越 2.00 0.20
合计 1,000.00 100.00

2013 年 5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3 月 27 日,华蓝控股与郑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蓝控股
将其所持有的华蓝总包 1.00%股权(对应 10.00 万元出资额)作价 10.00 万元转
让给郑毅。

2013 年 3 月 28 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
述股权转让事项。

2013 年 5 月 21 日,自治区工商局准予华蓝总包本次变更登记并向其换发《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总包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蓝控股 592.00 59.20
2 雷翔 103.00 10.30
3 赵成 78.00 7.80
4 钟毅 33.00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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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5 吴广意 20.00 2.00
6 庞朝辉 18.00 1.80
7 梁汉吉 15.00 1.50
8 费卫东 15.00 1.50
9 陆霖 15.00 1.50
10 郑毅 10.00 1.00
11 单梅 10.00 1.00
12 邓勇杰 10.00 1.00
13 高杰 10.00 1.00
14 何新 10.00 1.00
15 卢玉南 10.00 1.00
16 朱建宇 10.00 1.00
17 覃洪兵 10.00 1.00
18 蒙瀚 5.00 0.50
19 徐兵 5.00 0.50
20 黄凤祥 4.00 0.40
21 卢尤 4.00 0.40
22 韦国燕 4.00 0.40
23 赵斌 4.00 0.40
24 冼明洁 3.00 0.30
25 闫越 2.00 0.20
合计 1,000.00 100.00

2015 年 7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4 月,华蓝总包股东华蓝控股更名为华蓝集团。

2015 年 6 月 15 日,赵斌与卢海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赵斌将其所
持有的华蓝总包 0.40%股权(对应 4.00 万元出资额)作价 4.00 万元转让给卢海
燕。

同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
项。

2015 年 7 月 9 日,南宁市工商局向华蓝总包核发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核准华蓝总包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总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592.00 59.20
2 雷翔 103.00 10.30
3 赵成 78.00 7.80
4 钟毅 33.00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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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吴广意 20.00 2.00
6 庞朝晖 18.00 1.80
7 梁汉吉 15.00 1.50
8 费卫东 15.00 1.50
9 陆霖 15.00 1.50
10 单梅 10.00 1.00
11 邓勇杰 10.00 1.00
12 高杰 10.00 1.00
13 何新 10.00 1.00
14 卢玉南 10.00 1.00
15 朱建宇 10.00 1.00
16 覃洪兵 10.00 1.00
17 郑毅 10.00 1.00
18 蒙瀚 5.00 0.50
19 徐兵 5.00 0.50
20 黄凤祥 4.00 0.40
21 卢尤 4.00 0.40
22 韦国燕 4.00 0.40
23 卢海燕 4.00 0.40
24 冼明洁 3.00 0.30
25 闫越 2.00 0.20
合计 1,000.00 100.00

2016 年 9 月,第一次增资暨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9 月 9 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1)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3,000.00 万元,新增的 2,000.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华
蓝集团认缴,增资价格为 1.32 元/出资额,增资款为 2,640.00 万元;(2)同意雷
翔等 17 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所持华蓝总包合计 11.92%股权(对应 358.00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华蓝集团。

同日,各方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9 日
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6)第 026 号”《广西华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的华蓝总包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1,316.41 万元为参考,按照华蓝总包当时
的 注 册 资 本 1,000.00 万 元 进 行 折 算 , 华 蓝 总 包 经 评 估 的 股 权 价 值 为 :
1,316.41÷1,000.00=1.32 元/出资额。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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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比例(%) 转让价款(万元)
1 雷翔 103.00 3.43 135.96
2 赵成 78.00 2.60 102.96
3 钟毅 33.00 1.10 43.56
4 吴广意 20.00 0.67 26.40
5 庞朝晖 18.00 0.60 23.76
6 费卫东 15.00 0.50 19.80
7 陆霖 15.00 0.50 19.80
8 郑毅 10.00 0.33 13.20
9 单梅 10.00 0.33 13.20
10 邓勇杰 10.00 0.33 13.20
11 高杰 10.00 0.33 13.20
12 何新 10.00 0.33 13.20
13 覃洪兵 10.00 0.33 13.20
14 蒙瀚 5.00 0.17 6.60
15 徐兵 5.00 0.17 6.60
16 韦国燕 4.00 0.13 5.28
17 闫越 2.00 0.07 2.64
合计 358.00 11.92 472.56

2016 年 9 月 20 日,南宁市工商局核准华蓝总包变更登记并向其换发《营业
执照》。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总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蓝集团 2,950.00 98.33
2 梁汉吉 15.00 0.50
3 卢玉南 10.00 0.33
4 朱建宇 10.00 0.33
5 黄凤祥 4.00 0.13
6 卢尤 4.00 0.13
7 卢海燕 4.00 0.13
8 冼明洁 3.00 0.10
合计 3,000.00 10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付款凭证,本次增资款及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完毕。

2016 年 10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7 日,华蓝集团分别与蔡焕宁等 32 名自然人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华蓝集团将其所持华蓝总包 10.24%股权(对应 307.1250 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蔡焕宁等 32 名自然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1.32 元/出资额,
作价依据与 2016 年 9 月的股权转让价格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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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10 月 27 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
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转让价款(万元)
1 蔡焕宁 8.8630 0.30 11.6992
2 刘明秀 7.3080 0.24 9.6466
3 李长生 21.3430 0.71 28.1728
4 林海 7.7330 0.26 10.2076
5 周霜 2.3200 0.08 3.0624
6 余永涛 10.2850 0.34 13.5762
7 蒙恪勤 2.1270 0.07 2.8076
8 牟坚 14.9240 0.50 19.6997
9 潘菲 7.7330 0.26 10.2076
10 龙小夏 11.2130 0.37 14.8012
11 唐伟文 8.6220 0.29 11.3810
12 黄耀明 10.0000 0.33 13.2000
13 张宗俊 3.8660 0.13 5.1031
14 杨胜君 11.5220 0.38 15.2090
15 卢玉南 12.3010 0.41 16.2373
16 梁汉吉 16.5970 0.55 21.9080
17 戴琳 15.8160 0.53 20.8771
18 黄凤祥 10.7390 0.36 14.1755
19 卢尤 10.1530 0.34 13.4020
20 卢海燕 10.9340 0.36 14.4329
21 冼明洁 2.0000 0.07 2.6400
22 梁亮亮 10.1530 0.34 13.4020
23 陈滔 8.5000 0.28 11.2200
24 梁军 13.8630 0.46 18.2992
25 方拥 8.3960 0.28 11.0827
26 袁桂波 8.9820 0.30 11.8562
27 傅强 9.3720 0.31 12.3710
28 李雁池 8.9820 0.30 11.8562
29 朱雯雯 8.9820 0.30 11.8562
30 庄乾敏 3.0000 0.10 3.9600
31 徐长春 12.4960 0.42 16.4947
32 张霄云 8.0000 0.27 10.5600
合计 307.1250 10.24 405.4050

2016 年 10 月 31 日,南宁市工商局向华蓝总包核发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
书》,核准华蓝总包的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总包的股权结
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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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蓝集团 2,642.8750 88.10
2 梁汉吉 31.5970 1.05
3 卢玉南 22.3010 0.74
4 李长生 21.3430 0.71
5 戴琳 15.8160 0.53
6 卢海燕 14.9340 0.50
7 牟坚 14.9240 0.50
8 黄凤祥 14.7390 0.49
9 卢尤 14.1530 0.47
10 梁军 13.8630 0.46
11 徐长春 12.4960 0.42
12 杨胜君 11.5220 0.38
13 龙小夏 11.2130 0.37
14 余永涛 10.2850 0.34
15 梁亮亮 10.1530 0.34
16 朱建宇 10.0000 0.33
17 黄耀明 10.0000 0.33
18 傅强 9.3720 0.31
19 朱雯雯 8.9820 0.30
20 袁桂波 8.9820 0.30
21 李雁池 8.9820 0.30
22 蔡焕宁 8.8630 0.30
23 唐伟文 8.6220 0.29
24 陈滔 8.5000 0.28
25 方拥 8.3960 0.28
26 张霄云 8.0000 0.27
27 潘菲 7.7330 0.26
28 林海 7.7330 0.26
29 刘明秀 7.3080 0.24
30 冼明洁 5.0000 0.17
31 张宗俊 3.8660 0.13
32 庄乾敏 3.0000 0.10
33 周霜 2.3200 0.08
34 蒙恪勤 2.1270 0.07
合计 3,000.00 100.00

2017 年 12 月,名称变更

2017 年 12 月 7 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同意将
华蓝总包名称变更为“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华蓝工程变更登记并向其换发《营
业执照》。

2018 年 12 月,吸收合并深圳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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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 年 1 月,华蓝设计将其持有的深圳华蓝 100.00%股权转让给华蓝工程,
深圳华蓝成为华蓝工程全资子公司。2018 年 6 月 20 日,华蓝工程与深圳华蓝签
署《吸收合并协议》,约定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华蓝,华蓝工程继续存在,深
圳华蓝解散,合并期日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华蓝工程注册资本不变,仍为 3,000.00
万元,深圳华蓝的分支机构深圳华蓝重庆分公司及南宁分公司同时注销,深圳华
蓝的人员、资产、债权债务均由华蓝工程承继。

2018 年 6 月 20 日,华蓝工程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同意上
述华蓝工程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蓝的相关事宜。

2018 年 6 月 20 日,深圳华蓝股东华蓝工程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上述与华蓝
工程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2018 年 6 月 22 日,深圳华蓝在《广西日报》上就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刊登了
《吸收合并公告》。

2018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了《企业注销
通知书》,核准注销该企业。

2018 年 12 月 14 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华蓝工程变更登记并向其换发
了《营业执照》。

2019 年 1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2 月 24 日,华蓝集团分别与梁汉吉、冼明杰、袁桂波、庄乾敏、
潘菲等 5 名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梁汉吉等 5 名股东将其所持华蓝工
程合计 1.88%股权(对应 56.31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的单价为 1.57 元/出资额,以广西中阳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中阳评报字[2019]第 278 号”《资产评估报告》
载明的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华蓝工程股东全部权益按资产基础
法的评估值 4,705.20 万元为参考,按照华蓝工程当时的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进
行折算,华蓝工程的股权价值为:4,705.20÷3,000.00=1.57 元/出资额。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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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转让价款(万元)
1 梁汉吉 31.5970 1.05 49.6073
2 冼明洁 5.0000 0.17 7.8500
3 袁桂波 8.9820 0.30 14.1017
4 庄乾敏 3.0000 0.10 4.7100
5 潘菲 7.7330 0.26 12.1408
合计 56.312 1.88 88.4098

同日,华蓝工程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1)同意上述股权
转让事宜;(2)同意就上述事项修订公司章程。

2019 年 12 月 27 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华蓝工程变更登记并向其核发
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均已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工程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蓝集团 2,699.1870 89.97
2 朱建宇 10.0000 0.33
3 蔡焕宁 8.8630 0.30
4 刘明秀 7.3080 0.24
5 李长生 21.3430 0.71
6 林海 7.7330 0.26
7 周霜 2.3200 0.08
8 余永涛 10.2850 0.34
9 蒙恪勤 2.1270 0.07
10 牟坚 14.9240 0.50
11 龙小夏 11.2130 0.37
12 唐伟文 8.6220 0.29
13 黄耀明 10.0000 0.33
14 张宗俊 3.8660 0.13
15 杨胜君 11.5220 0.38
16 卢玉南 22.3010 0.74
17 戴琳 15.8160 0.53
18 黄凤祥 14.7390 0.49
19 卢尤 14.1530 0.47
20 卢海燕 14.9340 0.50
21 梁亮亮 10.1530 0.34
22 陈滔 8.5000 0.28
23 梁军 13.8630 0.46
24 方拥 8.3960 0.28
25 傅强 9.3720 0.31
26 李雁池 8.9820 0.30
27 朱雯雯 8.9820 0.30
28 徐长春 12.4960 0.42

1-1-11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29 张霄云 8.0000 0.27
合计 3,00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工程股权未发生变更。

华蓝工程自设立以来的各股东出资均已完成实缴,股东出资不存在违法违规
情形。

(5)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工程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华蓝集团持有
2,699.187 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89.97%,华蓝工程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300.813
万元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10.03%。华蓝工程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卢玉南 22.3010 0.74
2 李长生 21.3430 0.71
3 戴琳 15.8160 0.53
4 卢海燕 14.9340 0.50
5 牟坚 14.924 0.50
6 黄凤祥 14.7390 0.49
7 卢尤 14.1530 0.47
8 梁军 13.8630 0.46
9 徐长春 12.4960 0.42
10 杨胜君 11.5220 0.38
11 龙小夏 11.2130 0.37
12 余永涛 10.2850 0.34
13 梁亮亮 10.1530 0.34
14 朱建宇 10.0000 0.33
15 黄耀明 10.0000 0.33
16 傅强 9.3720 0.31
17 朱雯雯 8.9820 0.30
18 李雁池 8.9820 0.30
19 蔡焕宁 8.8630 0.30
20 唐伟文 8.6220 0.29
21 陈滔 8.5000 0.28
22 方拥 8.3960 0.28
23 张霄云 8.0000 0.27
24 林海 7.7330 0.26
25 刘明秀 7.3080 0.24
26 张宗俊 3.8660 0.13
27 周霜 2.3200 0.08
28 蒙恪勤 2.1270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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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8130 10.03

华蓝工程其他股东中,卢玉南持有发行人 0.47%出资额、戴琳持有发行人 0.48%
出资额、朱建宇持有发行人 0.42%出资额,除此以外,华蓝工程其他股东与发行
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蓝审图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8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 欧阳东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 8 楼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 8 楼
住所
801 号 地 801 号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施工图审查及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
中蓝审图主营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营业务的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设计持有中蓝审图 100.00%股权,为中蓝审
图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设计 300.00 100.00
合计 300.00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557.50
净资产(万元) 471.20
净利润(万元) 88.46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历史沿革

2013 年 8 月 8 日,华蓝设计作出股东决定,决定设立中蓝审图,注册资本
为 300.00 万元,以货币出资,并签署《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13 年 8 月 16 日,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出具“华
通鉴(桂)验字(2013)第 5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8 月
12 日,中蓝审图(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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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3 年 8 月 28 日,南宁市工商局向中蓝审图核发《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
书》。

中蓝审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300.00 100.00
合计 300.00 100.00

中蓝审图自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股权变动。

中蓝审图自设立以来的各股东出资均已完成实缴,股东出资不存在违法违规
情形。

4、英图设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 钟毅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 18 主要生产经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 18 栋三
住所
栋三楼 营地 楼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主营业务 打印、复印服务,办公耗材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
英图设计主营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业务的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英图设计共 15 名股东,其中,华蓝设计持有英
图设计 52.00%股权,为英图设计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2 卢琦 7.50 15.00
3 李建明 3.50 7.00
4 韦晓东 2.00 4.00
5 王艳华 1.50 3.00
6 古乐 1.50 3.00
7 吴振华 1.00 2.00
8 冀舒宁 1.00 2.00
9 黎金泉 1.00 2.00
10 黄辉 1.00 2.00
11 高建发 1.00 2.00
12 石泉 1.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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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3 秦雪兰 1.00 2.00
14 黄泥兰 0.50 1.00
15 陈珑 0.50 1.00
合计 50.00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537.33
净资产(万元) 456.42
净利润(万元) 119.50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历史沿革

2003 年 4 月,英图设计设立

2003 年 1 月 6 日,设计院与其他 11 名自然人股东签署《南宁市英图设计服
务有限公司章程》,英图设计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设计院分别以实物
出资 23.7879 万元、货币出资 2.2121 万元,合计 26.00 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
52.00%);其他 11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出资 24.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3 年 1 月 24 日,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同德会师评
报字[2003]第 017 号”《广西建设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评估报告书》,对设计院
拟投资所涉及的复印机、打印机等资产进行评估。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设
计院拟投资资产评估价格为 23.7879 万元。

2003 年 2 月 10 日,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同德会师验
字(2003)第 012 号”《验资报告》,对英图设计(筹)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
审验。经审验,截至 2003 年 2 月 9 日,英图设计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6.2121 万元,以
实物出资 23.7879 万元。

2003 年 4 月 14 日,南宁市工商局准予英图设计设立,并向英图设计核发《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英图设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设计院 26.00 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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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2 石泉 6.00 12.00
3 赵成 6.00 12.00
4 莫兴华 3.60 7.20
5 卢琦 1.05 2.10
6 林建清 1.05 2.10
7 陈楚杰 1.05 2.10
8 高建发 1.05 2.10
9 李克荣 1.05 2.10
10 黄翠萍 1.05 2.10
11 曾素英 1.05 2.10
12 韦晓东 1.05 2.10
合计 50.00 100.00

2005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11 月 22 日,英图设计股东莫兴华、石泉与股东卢琦、李建明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莫兴华、石泉将其持有的英图设计股权转让给卢琦、李
建明。2005 年 11 月 28 日,英图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
让。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1 卢琦 2.55 5.10
莫兴华
2 李建明 1.05 2.10
3 石泉 李建明 4.95 9.90

2005 年 12 月 2 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核准英图设计的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设计院 26.00 52.00
2 赵成 6.00 12.00
3 李建明 6.00 12.00
4 卢琦 3.60 7.20
5 石泉 1.05 2.10
6 林建清 1.05 2.10
7 陈楚杰 1.05 2.10
8 高建发 1.05 2.10
9 李克荣 1.05 2.10
10 黄翠平 1.05 2.10
11 曾素英 1.05 2.10
12 韦晓东 1.05 2.10
合计 5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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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7 年 10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1 月,英图设计股东设计院改制,改制完成后,设计院更名为华蓝
设计。

2007 年 9 月 21 日,英图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陈楚杰、曾
素英及黄翠平将其持有的英图设计股权转让给饶国霞、冀舒宁及智慧。2007 年
10 月 15 日,陈楚杰与饶国霞、曾素英与冀舒宁、黄翠平与智慧分别签署《股份
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1 陈楚杰 饶国霞 1.05 2.10
2 曾素英 冀舒宁 1.05 2.10
3 黄翠平 智慧 1.05 2.10

2007 年 10 月 26 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核准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2 赵成 6.00 12.00
3 李建明 6.00 12.00
4 卢琦 3.60 7.20
5 石泉 1.05 2.10
6 林建清 1.05 2.10
7 饶国霞 1.05 2.10
8 高建发 1.05 2.10
9 李克荣 1.05 2.10
10 智慧 1.05 2.10
11 冀舒宁 1.05 2.10
12 韦晓东 1.05 2.10
合计 50.00 100.00

2008 年 9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8 月 26 日,英图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李建明、赵成等
10 名股东将其所持英图设计的股权转让给卢琦、林敏。同日,李建明、赵成等
10 名股东与卢琦、林敏并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1 李建明 卢琦 2.15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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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2 李建明 0.35 0.70
3 赵成 0.25 0.50
4 李克荣 0.05 0.10
5 高建发 0.05 0.10
6 林建清 0.05 0.10
林敏
7 韦晓东 0.05 0.10
8 冀舒宁 0.05 0.10
9 智慧 0.05 0.10
10 饶国霞 0.05 0.10
11 石泉 0.05 0.10

2008 年 9 月 11 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核准英图设计的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2 赵成 5.75 11.50
3 卢琦 5.75 11.50
4 李建明 3.50 7.00
5 石泉 1.00 2.00
6 林建清 1.00 2.00
7 饶国霞 1.00 2.00
8 高建发 1.00 2.00
9 李克荣 1.00 2.00
10 智慧 1.00 2.00
11 冀舒宁 1.00 2.00
12 韦晓东 1.00 2.00
13 林敏 1.00 2.00
合计 50.00 100.00

2014 年 10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9 月 30 日,英图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赵成、智慧等 5
名股东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钟毅、秦雪兰等 5 名自然人。2014 年 10 月 24 日,
英图设计赵成、智慧等 5 名股东与钟毅、秦雪兰等 5 名自然人分别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书》,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1 赵成 钟毅 5.75 11.50
2 智慧 秦雪兰 1.00 2.00
3 林建清 陈珑 1.00 2.00
4 饶国霞 王艳华 1.00 2.00
5 林敏 黄辉 1.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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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0 月 28 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核准英图设计的本次股权变更登
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2 钟毅 5.75 11.50
3 卢琦 5.75 11.50
4 李建明 3.50 7.00
5 石泉 1.00 2.00
6 陈珑 1.00 2.00
7 王艳华 1.00 2.00
8 高建发 1.00 2.00
9 李克荣 1.00 2.00
10 秦雪兰 1.00 2.00
11 冀舒宁 1.00 2.00
12 韦晓东 1.00 2.00
13 黄辉 1.00 2.00
合计 50.00 100.00

2019 年 1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英图设计李克荣、陈珑等 5 名股东分别将其所持有的英图设计股权转让给王
艳华、古乐等 5 人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2019 年 11 月 26 日,英图设计
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1 李克荣 王艳华 1.00 2.00
2 陈珑 古乐 0.50 1.00
3 秦雪兰 黎金泉 0.50 1.00
4 黄辉 吴振华 0.50 1.00
5 王艳华 黄泥兰 0.50 1.00
合计 3.00 6.00

2019 年 12 月 13 日,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英图设计的本次股
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2 钟毅 5.75 11.50
3 卢琦 5.75 11.50
4 李建明 3.50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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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5 王艳华 1.50 3.00
6 高建发 1.00 2.00
7 韦晓东 1.00 2.00
8 冀舒宁 1.00 2.00
9 石泉 1.00 2.00
10 陈珑 0.5 1.00
11 古乐 0.5 1.00
12 秦雪兰 0.5 1.00
13 黎金泉 0.5 1.00
14 黄辉 0.5 1.00
15 吴振华 0.5 1.00
16 黄泥兰 0.5 1.00
合计 50.00 100.00

2019 年 12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2 月 23 日,英图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钟毅将其所持
英图设计股权转让给卢琦、韦晓东等 7 名自然人。同日,英图设计股东钟毅与卢
琦、韦晓东等 7 名自然人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1 卢琦 1.75 3.5
2 韦晓东 1.00 2.00
3 古乐 1.00 2.00
4 秦雪兰 0.50 1.00
5 黎金泉 0.50 1.00
6 黄辉 0.50 1.00
7 吴振华 0.50 1.00
合计 5.75 11.5

2019 年 12 月 26 日,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英图设计的本次股
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3 卢琦 7.50 15.00
4 李建明 3.50 7.00
5 韦晓东 2.00 4.00
6 王艳华 1.50 3.00
7 古乐 1.50 3.00
8 高建发 1.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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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9 冀舒宁 1.00 2.00
10 石泉 1.00 2.00
11 秦雪兰 1.00 2.00
12 黎金泉 1.00 2.00
13 黄辉 1.00 2.00
14 吴振华 1.00 2.00
15 陈珑 0.50 1.00
16 黄泥兰 0.50 1.00
合计 50.00 100.00

英图设计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股权变动。

英图设计自设立以来的各股东出资均已完成实缴,股东出资不存在违法违规
情形。

(5)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英图设计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华蓝设计持有
26.00 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52.00%,英图设计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24.00 万元
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48.00%。英图设计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卢琦 7.50 15.00
2 李建明 3.50 7.00
3 韦晓东 2.00 4.00
4 王艳华 1.50 3.00
5 古乐 1.50 3.00
6 高建发 1.00 2.00
7 冀舒宁 1.00 2.00
8 石泉 1.00 2.00
9 秦雪兰 1.00 2.00
10 黎金泉 1.00 2.00
11 黄辉 1.00 2.00
12 吴振华 1.00 2.00
13 陈珑 0.50 1.00
14 黄泥兰 0.50 1.00
合计 24.00 48.00

英图设计其他股东中,卢琦持有发行人 0.44%出资额、李建明持有发行人 0.25%
出资额,除此以外,英图设计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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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华蓝投资咨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8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刘邵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主要生产经营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9
住所
39 号 18 栋 5 层 地 号 18 栋 5 层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工程招标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
华蓝投资咨询主营业务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营业务的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投资咨询共 4 名股东,其中,华蓝设计持有
华蓝投资咨询 40.00%股权,为华蓝投资咨询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设计 80.00 40.00
2 黄升 40.00 20.00
3 杨伟锋 40.00 20.00
4 韦海泉 40.00 20.00
合计 200.00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216.51
净资产(万元) 191.50
净利润(万元) 43.69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历史沿革

2017 年 8 月,华云星耀咨询设立

2017 年 8 月 18 日,潘玲、韦海泉、杨伟锋、黄升、玉娴等 5 名自然人签署
《广西华云星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共同成立华云星耀咨询,注册资
本为 20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7 年 9 月 4 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华云星耀咨询
核发《营业执照》,准予华云星耀咨询设立登记。

华云星耀咨询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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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潘玲 60.00 30.00
2 韦海泉 40.00 20.00
3 杨伟锋 40.00 20.00
4 黄升 40.00 20.00
5 玉娴 20.00 10.00
合计 200.00 100.00

2019 年 4 月,华云星耀咨询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4 月 18 日,华云星耀咨询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
意股东玉娴、潘玲将其合计所持华云星耀咨询 40.00%的股权(对应 80.00 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华蓝设计。同日,玉娴、潘玲分别与华蓝设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书》,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的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1 玉娴 20.00 10.00
2 潘玲 60.00 30.00
合计 80.00 40.00

由于原股东玉娴、潘玲转让给华蓝设计的出资额均未实缴,且华云星耀咨询
自设立至本次股权转让时并未实际经营业务,故本次转让对价为 0.00 元每出资
额,由华蓝设计履行 80.00 万元的出资实缴义务。

2019 年 4 月 24 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华云星耀咨
询的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云星耀咨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80.00 40.00
2 韦海泉 40.00 20.00
3 杨伟锋 40.00 20.00
4 黄升 40.00 20.00
合计 200.00 100.00

2019 年 7 月,华云星耀咨询名称变更

2019 年 7 月 18 日,华云星耀咨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1)
同意将公司名称从广西华云星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2)同意就上述事项修订公司章程。

2019 年 7 月 23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华云星耀咨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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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华蓝投资咨询,并向华蓝投资咨询换发了《营业执照》。

华蓝投资咨询自 2019 年 4 月股权转让完成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
股权变动。

华蓝投资咨询自设立以来股东出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5)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投资咨询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华蓝设计
持有 80.00 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40.00%,华蓝投资咨询的其他股东共持有其
120.00 万元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60.00%。华蓝投资咨询其他股东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韦海泉 40.00 20.00
2 杨伟锋 40.00 20.00
3 黄升 40.00 20.00
合计 120.00 60.00

华蓝投资咨询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情况

1、深圳华蓝

(1)注销进展

2018 年 6 月 20 日,华蓝工程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决议同意由华蓝工程吸收
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蓝,吸收合并前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华蓝
工程承继,合并后的华蓝工程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人民币等事项。

2018 年 6 月 20 日,深圳华蓝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由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
华蓝等事项。

2018 年 6 月 22 日,深圳华蓝在《广西日报》上就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刊登了
《吸收合并公告》。

2018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了《企业注销
通知书》,核准注销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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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14 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发了(南)登记内变字[2018]第安
121401 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华蓝工程变更登记。

2018 年 12 月 14 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向华蓝工程换发了《营业执照》,
华蓝工程已完成对深圳华蓝的吸收合并。

(2)业务开展情况

吸收合并前,深圳华蓝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 赵成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
住所 十二路 011 号方大大 主要生产经营地 二 路 011 号 方 大 大 厦
厦 12A02 室 12A02 室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建筑工程设计、咨询
主营业务与行人主营
注销前,深圳华蓝主营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业务的关系

存续期间,深圳华蓝主要从事建筑相关的工程设计业务。吸收合并前,深圳
华蓝为华蓝工程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 年 11 月 21 日/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1 日
净资产(万元) 3,027.16
净利润(万元) 1,527.65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相关业务、人员的承接、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吸收合并后,深圳华蓝的业务及资质由华蓝工程承接,相关人员转入华蓝工
程由华蓝工程安置,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资质承接情况

深圳华蓝在合并前拥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 年 2 月 3 日核发的工程设计
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证书编号 A144018377),
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 2 月 3 日。2018 年 5 月 23 日,华蓝工程取得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
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 号)规定:“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
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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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 1 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 5 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
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2018 年 5 月 23 日,华蓝工程取得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资质等级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的工程设计资质证
书,有效期一年。

2018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了《企业注销
通知书》。为避免出现有效期为 1 年的资质证书到期而有效期为 5 年的资质证书
尚未办理完成情况的出现,华蓝工程向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有效期为 1 年
的资质证书续期,2019 年 4 月 4 日,住建部向华蓝工程核发了新的有效期至 2020
年 2 月 3 日的资质证书。

2019 年 12 月 4 日,住建部向华蓝工程换发有效期为 5 年的资质等级为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

业务承接情况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
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按照上述规定,华蓝工程吸收合并
深圳华蓝后,深圳华蓝存续有效的项目、合同全部由华蓝工程承继。

2018 年 5 月 29 日,华蓝工程与深圳华蓝联名向合作方发出《关于变更工程
合同中乙方名称说明函》,即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华蓝,原深圳华蓝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编号 A144018377)已被华蓝工程承继,
相应的原深圳华蓝与合作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
华蓝工程,履行合同相对方变更之告知义务。

至此,深圳华蓝所有未完结项目全部由华蓝工程承继。

相关资质的承接程序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
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 号)的规定:“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
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
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
部分转移的相关情形,可以依法进行资质转移。”吸收合并前,深圳华蓝为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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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全资子公司,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华蓝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只需依法办理
资质转移手续,无需重新办理资质申请。

深圳华蓝注册地位于广东深圳,华蓝工程注册地位于广西南宁,因此本次资
质转移事宜属于跨省转移。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 号)中关于跨省资质转移的相关规定:“在重
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
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因此,将深圳华蓝甲级资质
转移至华蓝工程需经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同意后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
与城乡建设厅进行资质转移初审。

相关资质的承接具体程序如下:

A.取得广西住建厅资质转入批准

2017 年 10 月 30 日,广西住建厅出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深圳
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甲级资质转移至广西华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问
题的复函》(桂建便函【2017】693 号)批复同意深圳华蓝设计甲级资质转移至
华蓝工程。

B.取得广东住建厅资质转出批准

2017 年 11 月 27 日,广东住建厅出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跨省转移的函》(粤建许函【2017】3392 号)批复同意深圳
华蓝将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144018377)转
移至华蓝工程。

C.住建部同意华蓝工程承继资质

2018 年 3 月 6 日,华蓝工程向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资质转移申请报
告。2018 年 5 月 23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华蓝工程核发了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 1 年(2019 年 5 月 23 日到期),证书编号变更为
A145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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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工程就上述资质转移问题先与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进行初步沟通,
但广东住建厅要求广西住建厅先出具同意深圳华蓝资质转予华蓝工程批示后,方
能出具同意转出的批示。因此,本次资质转移先取得了广西住建厅的转入批准,
方获得广东住建厅的转出批准。

2018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了《企业注销
通知书》。为避免出现有效期为 1 年的资质证书到期而有效期为 5 年的资质证书
尚未办理完成情况的出现,华蓝工程向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有效期为 1 年
的资质证书续期,2019 年 4 月 4 日,住建部向华蓝工程核发了新的有效期至 2020
年 2 月 3 日的资质证书。

2019 年 12 月 4 日,住建部向华蓝工程换发有效期为 5 年的《工程设计资质
证书》,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此,华蓝工程承继深圳华蓝资质相关程
序全部完成。

是否存在因承接业务及资质存在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华蓝工程不存
在因承接深圳华蓝业务及资质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除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华蓝外,2018 年 8 月,华蓝设计依法
注销了承包公司和工程公司。

2、承包公司

(1)注销进展

2017 年 12 月 6 日,华蓝设计出具股东决定,决定注销承包公司。

2018 年 8 月 2 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发了编号为“(南)登记企销字【2018】
第 11 号”的《准予注销通知书》,准予注销承包公司,承包公司已完成注销。

(2)业务开展情况

注销前,承包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西综合设计院工程承包公司
成立时间 1987 年 10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赵成
华东路 39 号综合设计
住所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华东路 39 号综合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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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89.00 万元
主营业务 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材料及设备采购总承包或部分承包

存续期内,承包公司主要从事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材料及设备采购总承包
或部分承包业务。自 2007 年以来,承包公司未从事任何生产经营业务,其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 年 5 月 16 日/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
净资产(万元) 0.85
净利润(万元) 0.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相关业务、人员的承接、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自 2007 年以来,承包公司未从事任何生产经营业务亦没有任何员工。承包
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依法办理了注销程序,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4)注销原因

自 2007 年以来,承包公司未实际开展具体业务,亦没有相关员工,为优化
组织结构,华蓝设计决定注销承包公司。

(5)存续期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
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并经保荐机
构及律师核查,存续期间,承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况。

3、工程公司

(1)注销进展

2017 年 12 月 6 日,华蓝设计出具股东决定,决定注销工程公司。

2018 年 8 月 2 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发了编号为“(南)登记企销字【2018】
第 10 号”的《准予注销通知书》,准予注销工程公司,工程公司已完成注销。

(2)业务开展情况

注销前,工程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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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广西建筑综合工程公司
成立时间 1994 年 4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赵成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综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综合
住所 主要生产经营地
合院办公楼三楼 院办公楼三楼
注册资本 613.00 万元
主营业务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存续期内,工程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务。自 2011 年以来,
工程公司未从事任何生产经营业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 年 5 月 16 日/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
净资产(万元) 0.63
净利润(万元) 0.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相关业务、人员的承接、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自 2011 年以来,工程公司未从事任何生产经营业务亦没有任何员工。工程
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依法办理了注销程序,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4)注销原因

自 2011 年以来,工程公司未实际开展具体业务,亦没有相关员工,为优化
组织结构,华蓝设计决定注销工程公司。

(5)存续期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
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并经保荐机
构及律师核查,存续期间,工程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况。

(三)参股公司

1、苏中达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12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 谢智泉
南宁市朋云路 6 号 南宁市朋云路 6 号综合楼
住所 主要生产经营地
综合楼五楼 五楼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出资金额 1,750.00 万元 持股比例 35.00%
首次入股时间 2001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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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结构与控制情况 苏中建设持股 60.00%,华蓝集团持股 35.00%,王西平持股 5.00%
主营业务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 苏中达科从事的建筑智能化设计与工程承包业务是发行人工程设
业务关系 计业务产业链的组成部分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21,507.51
净资产(万元) 6,412.69
净利润(万元) 305.57

注:以上数据经盐城天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3)投资原因、时间、方式、价格及定价依据

苏中达科的前身系广西达科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科智
能”),由设计院(华蓝设计前身)与 13 名自然人于 2001 年 12 月出资设立,
其中设计院以货币和实物作价出资 1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华蓝集
团所持苏中达科股权演变情况如下:

达科智能设立

2001 年 11 月 18 日,设计院与廖坚等 13 名自然人共同签署了《广西达科建
筑智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达科智能,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其中设计院以货币出资 77.4585 万元,以实物出资 22.5415 万元,合计 100.00
万元,占达科智能注册资本总额的 20.00%,出资价格为 1.00 元/出资额。

2001 年 12 月 24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准予达科智能设立登记并向其
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12 月 8 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股权转让事宜。本次
股权转让,设计院将其持有的达科智能 77.458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蒙瀚、何劲松
等。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设计院持有达科智能 22.5415 万元出资额,占达科智
能注册资本的 4.51%。

2007 年 6 月,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六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注册资本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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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万元增加至 900.00 万元等事项。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设计院于 2007 年 1 月完成改制,更名为华蓝
设计)持有达科智能 272.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30.22%。

2008 年 5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5 月 12 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股权转让事宜。本次
股权转让,何劲松等 23 名自然人将其持有达科智能 390.08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
蓝设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达科智能 662.08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73.56%。

2009 年 6 月,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6 月 23 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未分配利润、资本
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事项。本次增资后,达科智能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
华蓝设计持有达科智能 738.127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73.81%。

2012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2 月 28 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股权转让事宜。本
次股权转让,苏金凌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达科智能 56.6481 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华蓝设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达科智能 794.7751 万元出资额,占其
注册资本的 79.48%。

2013 年 5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
权转让,华蓝设计将其持有的 789.848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控股、4.9269 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蒙瀚,蒙珏将其持有的 3.941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控股,苏
金凌将其持有的 1.642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控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不再持有达科智能出资额,华蓝控股持有达
科智能 795.432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7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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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8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8 月 5 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股权转让事宜。本
次股权转让,蒙钰等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达科智能出资额转让给华蓝控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控股持有苏中达科 922.874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92.29%。

2014 年 3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暨达科智能更名

2014 年 3 月 6 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更名和股权转
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华蓝控股将其持有的 572.874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江苏省
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科智能更名为苏中达科。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控股持有苏中达科 35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35.00%。

2016 年 5 月,第三次增资

2016 年 4 月 10 日,苏中达科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增加至 5,000.00 万及股东按原有比例增加出资额等事宜。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集团(华蓝控股于 2014 年 1 月更名为华蓝集团)持
有苏中达科 1,75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35.00%。

本次增资完成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苏中达科股权未发生变化。

达科智能主要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业务,
与设计院的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故设计院参股投资设立达科智能。2013 年 5
月,华蓝设计将其所持达科智能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华蓝控股系因发行
人业务及管理结构调整;2014 年 3 月,考虑到发行人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业务方面技术、经验、资源较少,达科智能自设立以
来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未能达到发行人预期,基于引进具备达科智能主营业务相关
经验、资源的战略投资者的考虑,发行人将达科智能 57.29%出资额转让给江苏
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4 月,基于苏中达科扩大经营规模的需
求将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0 万元,苏中达科各股东同比例增资。

(4)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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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苏中达科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华蓝集团持有
1,750.00 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35.00%,苏中达科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3,250.00
万元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65.00%。苏中达科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60.00
2 王西平 250.00 5.00
合计 3,250.00 65.00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85836169
住所 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中坝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笪鸿鹄
注册资本 42,31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勘察设计,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铁路
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市政工程
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古典园林工程施工。国内贸易。房产、设备
经营范围 的租赁;代购设备。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
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不
含海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限380V以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2年2月24日
营业期限 1992年2月24日至长期

苏中达科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华蓝岩土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4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 卢玉南
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 38
住所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 38 号

注册资本 2,69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690.00 万元
出资金额 272.00 万元 持股比例 华蓝工程持股 10.1115%
首次入股时间 2007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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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玉南持股 26.65%,华蓝工程持股 10.11%,蒋受义持股 7.43%,邓日海持
股 5.58%,阳成持股 3.72%,陆韦春持股 3.72%,钱伟文持股 3.72%,谢乙
瑛持股 2.60%,李俊华持股 2.45%,沈玉涛持股 2.42%,黄俊澎持股 2.23%,
苏华持股 1.86%,黄学伟持股 1.86%,唐成东持股 1.86%,姜广占持股 1.86%,
刘明持股 1.12%,叶剑华持股 1.12%,丁红萍持股 1.12%,周绪鸿持股 1.12%,
股东结构与控
刘忠忠持股 1.12%,李广持股 0.74%,李新荣持股 0.74%,李泽智持股 0.74%,
制情况
夏碧涛持股 0.74%,庞春茂持股 0.74%,陆金婵持股 0.74%,覃行流持股
0.74%,贲吕周持股 0.74%,梁慧君持股 0.74%,龙开学持股 0.74%,覃光
春持股 0.74%,徐长钦持股 0.74%,韦万正持股 0.74%,李军持股 0.74%,
曾明持股 0.74%,崔玮持股 0.74%,曾铖持股 0.74%,杨礼贤持股 0.74%,
林嵩桂持股 0.74%,肖蒙云持股 0.74%,梁运胜持股 0.74%,杨敏萍持股 0.74%
主营业务 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主营业务与发
华蓝岩土从事的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是发行人工程设计业
行人主营业务
务产业链的组成部分
关系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28,617.69
净资产(万元) 3,570.94
净利润(万元) 503.9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投资原因、时间、方式、价格及定价依据

华蓝岩土由华蓝设计与 14 名自然人于 2007 年 4 月出资设立,其中华蓝设计
以货币出资 27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4.00%,发行人持有华蓝岩土股权
演变具体情况如下:

2007 年 4 月,华蓝岩土设立

2007 年 3 月 8 日,华蓝设计与钟毅等 14 名自然人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同意共同设立华蓝岩土。根据《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章程》,华蓝岩土注
册资本为 800.00 万元,其中华蓝设计出资 27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4.00%,
出资价格为 1.00 元/出资额。

2007 年 4 月 6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向华蓝岩土核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准予华蓝岩土设立登记。

2012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9 月 6 日,华蓝岩土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800.00 万元增加
至 1,8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华蓝岩土 612.00 万元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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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其注册资本的 34.00%,增资价格为 1.00 元/出资额。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华蓝岩土增加注册资本,华蓝设计根据持股比例同比例
增资。

2016 年 9 月,华蓝设计所持华蓝岩土股权第一次转让

考虑到提升华蓝岩土核心人员持股比例更有利华蓝岩土长远发展,2016 年 9
月 13 日,华蓝岩土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华蓝
设计将其持有的 272.00 万元出资额以 1.07 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华蓝工程、
340.00 万元出资额以 1.10 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华蓝岩土核心人员卢玉南。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不再持有华蓝岩土股权,华蓝工程持有华蓝
岩土 15.11%出资额。

2017 年 1 月,华蓝岩土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1 月 24 日,华蓝岩土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1)华蓝岩
土注册资本由 1,80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0 万元;(2)增加新股东杨杰。

基于对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定位,华蓝工程未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
后,华蓝工程持有华蓝岩土 272.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13.60%。

2018 年 9 月,华蓝岩土第三次增资

2018 年 8 月 28 日,华蓝岩土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增加至 2,490.00 万元。

基于对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定位,华蓝工程未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
后,华蓝工程持有华蓝岩土 272.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10.92%。

2019 年 3 月,华蓝岩土第四次增资

2019 年 3 月 18 日,华蓝岩土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2,490.00 万元增加至 2,690.00 万元。

基于对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定位,华蓝工程未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
后,华蓝工程持有华蓝岩土 272.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10.11%。

本次增资完成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岩土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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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工程持有的华蓝岩土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4)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岩土注册资本 2,690.00 万元,华蓝工程持有
272.00 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10.11%,华蓝岩土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2,418.00
万元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89.89%。华蓝岩土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卢玉南 717.00 26.65
2 蒋受义 200.00 7.43
3 邓日海 150.00 5.58
4 陆韦春 100.00 3.72
5 阳成 100.00 3.72
6 钱伟文 100.00 3.72
7 谢乙瑛 70.00 2.60
8 李俊华 66.00 2.45
9 沈玉涛 65.00 2.42
10 黄俊澎 60.00 2.23
11 黄学伟 50.00 1.86
12 姜广占 50.00 1.86
13 苏华 50.00 1.86
14 唐成东 50.00 1.86
15 叶剑华 30.00 1.12
16 丁红萍 30.00 1.12
17 刘忠忠 30.00 1.12
18 刘明 30.00 1.12
19 周绪鸿 30.00 1.12
20 徐长钦 20.00 0.74
21 林嵩桂 20.00 0.74
22 曾铖 20.00 0.74
23 杨敏萍 20.00 0.74
24 覃行流 20.00 0.74
25 韦万正 20.00 0.74
26 李广 20.00 0.74
27 梁慧君 20.00 0.74
28 肖蒙云 20.00 0.74
29 曾明 20.00 0.74
30 梁运胜 20.00 0.74
31 李泽智 20.00 0.74
32 贲吕周 20.00 0.74
33 覃光春 20.00 0.74
34 杨礼贤 20.00 0.74
35 李新容 20.00 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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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36 陆金婵 20.00 0.74
37 夏碧涛 20.00 0.74
38 崔玮 20.00 0.74
39 龙开学 20.00 0.74
40 庞春茂 20.00 0.74
41 李军 20.00 0.74
合计 2,418.00 89.89

华蓝岩土其他股东中,卢玉南持有发行人 0.47%出资额、蒋受义持有发行人
0.34%出资额、邓日海持有发行人 0.41%出资额、阳成持有发行人 0.27%出资额、
唐成东持有发行人 0.39%出资额、李新容持有发行人 0.26%出资额,除此以外,
华蓝岩土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华蓝装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 年 6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朱建宇
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 9 号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 9 号
住所
(青山训练基地内) 地 (青山训练基地内)
注册资本 1,0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10.00 万元
出资金额 2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华蓝工程持股 19.80%
首次入股时间 1994 年 6 月
朱建宇持股 35.03%,华蓝工程持股 19.80%,陈理波持股 5.11%,章健持股
5.06%,卢庐持股 4.99%,黄灿辉持股 3.30%,李德琼持股 2.07%,陈蔚平
持股 2.01%,陈秋武持股 1.89%,郭春荣持股 1.83%,梁学勤持股 1.78%,
刘帮权持股 1.58%,李婷婷持股 1.57%,何忠丽持股 1.29%,张洪持股 1.13%,
股东结构与控 黄祖康持股 1.05%,潘丽鲜持股 0.93%,玉健持股 0.79%,莫培坤持股 0.79%,
制情况 李川持股 0.69%,莫建英持股 0.67%,周念萱持股 0.65%,班聪持股 0.59%,
覃诗持股 0.59%,陈书娴持股 0.52%,黄星钰持股 0.51%,杨媚持股 0.50%,
曾建文持股 0.45%,李秋娟持股 0.45%,蒋佩珊持股 0.42%,林绍永持股
0.38%,周丽红持股 0.31%,廖杨福持股 0.27%,甘记梅持股 0.24%,林冰
持股 0.23%,欧阳海龙持股 0.21%,黄菲有持股 0.20%,黄偲颖持股 0.10%
主营业务 建筑装饰装修等
主营业务与发
华蓝装饰从事的建筑装饰装修业务是发行人工程设计业务产业链的组成部
行人主营业务

关系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5,042.83
净资产(万元) 1,612.73
净利润(万元) 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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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投资原因、时间、方式、价格及定价依据

华蓝装饰的前身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艺装饰”)
系由设计院(华蓝设计前身)与澳门港新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港新装饰”)
于 1994 年 6 月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新艺装饰设立时,设计院出
资 76.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51.00%,港新装饰出资 8.40 万美元(换
算为 73.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9.00%,均为货币出资,各方出资
价格为 1.00 元/出资额。华蓝工程持有的华蓝装饰股权演变具体情况如下:

1994 年 6 月,新艺装饰设立

1994 年 3 月 30 日,设计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委员会递交“综设字 94
(11)号”《关于申请成立中外合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立项报告》,请求批准
设计院与港新装饰合资成立中外合资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同日,设计院与港新装饰签订《中外合资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
同》,约定设计院出资 76.50 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 51.00%,港新装饰出资
8.40 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 49.00%,设立时的出资价格为 1.00 元/出资额。

1994 年 4 月 20 日,自治区建设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成立中外合资广西新
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批复》(桂建人字[1994]第 44 号),同意设计院与
港新装饰合资成立新艺装饰。

1994 年 5 月 18 日,自治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成立中外合
资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批复》(桂外经贸资[1994]89 号),批准设
立新艺装饰。

1994 年 5 月 20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向新艺装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桂合资字[1994]306 号)。

1994 年 6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艺装饰核发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新艺装饰设立登记。

1995 年 9 月 20 日,广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5)桂会师报字第 196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1995 年 9 月 18 日,新艺装饰已收到合营各方投入
资本总额 15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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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2 年 3 月,第一次增资

2002 年 1 月 9 日,新艺装饰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投资总额和注
册资本分别由 15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500.00 万元人民币。

2002 年 3 月 8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资办出具“桂外资办审函[2002]7 号”
《自治区外资办关于同意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
资本的批复》,同意新艺装饰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由原 150.00 万人民币增加至
500.00 万元人民币。

2002 年 3 月 11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管理处出具
“No.0218795”号《通知》,核准了新艺装饰的变更登记申请。

本次增资完成后,设计院持有新艺装饰 375.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
的 75.00%。

2004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企业性质变为内资

2004 年 5 月 20 日,新艺装饰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股东澳门港新装饰工程
公司退出,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广西建筑综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07 年 3
月更名为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更名为广西中信恒泰
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同日,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04 年 5 月 25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资办出具“桂外资办审函[2004]25 号”
《自治区外资办关于同意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
意上述转让事宜。

本次转让后,新艺装饰由中外合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2004 年 7 月 1 日,
新艺装饰递交内资公司《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004 年 7 月 7 日,广西壮族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了新艺装饰的设立审核,完成外资转内资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设计院持有新艺装饰 375.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
资本的 75.00%。

2007 年 3 月,新艺装饰更名暨第二次股权转让

新艺装饰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考虑到其与华蓝设计从事的建筑设计业务属
于不同的细分行业,且建筑装饰业务涉及采购与施工,不符合华蓝设计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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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方向,华蓝设计决定对外转让部分出资额。

2007 年 3 月 15 日,新艺装饰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新艺装饰更名暨股
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华蓝设计将其持有的新艺装饰 205.00 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朱建宇等 8 名自然人;新艺装饰更名为华蓝装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华蓝装饰 17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34.00%。

2009 年 9 月,第二增资暨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5 月 12 日,华蓝装饰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进行相关股权转让暨
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 万元。考虑自身业务定位,华蓝设计向
华蓝装饰增资 30.00 万元出资额,未同比例参与本次增资。

本次股权转让暨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华蓝装饰 200.00 万元出资额,
占其注册资本的 20.00%。

2013 年 8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8 月 7 日,华蓝装饰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华蓝设计将其所持
有的 20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总包,转让价格为 1.06 元/出资额。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不再持有华蓝装饰出资额,华蓝总包持有华
蓝装饰 200.00 万元出资额。

2018 年 6 月,第三次增资

2018 年 6 月 21 日,华蓝装饰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1,010.00 万元。

考虑到自身业务定位及发展方向,华蓝工程未参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
华蓝工程持有华蓝装饰 20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19.80%。

本次增资完成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装饰注册资本、华蓝工程
持有的华蓝装饰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4)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1-1-14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装饰注册资本 1,010.00 万元,华蓝工程持有
200.00 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19.80%,华蓝装饰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810.00 万
元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80.20%。华蓝装饰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朱建宇 353.84 35.03
2 陈理波 51.62 5.11
3 章健 51.09 5.06
4 卢庐 50.35 4.99
5 黄灿辉 33.38 3.30
6 李德琼 20.94 2.07
7 陈蔚平 20.28 2.01
8 陈秋武 19.07 1.89
9 郭春荣 18.50 1.83
10 梁学勤 18.00 1.78
11 刘帮权 16.00 1.58
12 李婷婷 15.82 1.57
13 何忠丽 13.00 1.29
14 张洪 11.41 1.13
15 黄祖康 10.65 1.05
16 潘丽鲜 9.40 0.93
17 玉健 8.00 0.79
18 莫培坤 8.00 0.79
19 李川 7.00 0.69
20 莫建英 6.77 0.67
21 周念萱 6.60 0.65
22 班聪 6.00 0.59
23 覃诗 6.00 0.59
24 陈书娴 5.30 0.52
25 黄星钰 5.13 0.51
26 杨媚 5.00 0.50
27 曾建文 4.57 0.45
28 李秋娟 4.50 0.45
29 蒋佩珊 4.20 0.42
30 林绍永 3.83 0.38
31 周丽红 3.16 0.31
32 廖杨福 2.74 0.27
33 甘记梅 2.42 0.24
34 林冰 2.32 0.23
35 欧阳海龙 2.11 0.21
36 黄菲有 2.00 0.20
37 黄偲颖 1.00 0.10
合计 810.00 80.20

华蓝装饰其他股东中,朱建宇持有发行人 0.42%出资额、陈理波持有发行人
0.32%出资额、章健持有发行人 0.26%出资额,除此以外,华蓝装饰其他股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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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云宝宝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3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 周勃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 8 号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住所 南宁片区云英路 8 号五象总部
五象总部大厦 3 号楼 1909 地
大厦 3 号楼 1909 号房
号房
注册资本 7,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7,000.00 万元
出资金额 5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华蓝设计持股 7.14%
首次入股时间 2017 年 3 月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8.57%,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7.14%,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4.29%,南宁智聚
股东结构与控
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4.29%,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
制情况
任公司持股 9.29%,华蓝设计持股 7.14%,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 7.14%,南宁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 2.14%
主营业务 数据信息产业投资、数据处理
主营业务与发
云宝宝从事的数据信息产业投资与数据处理业务对发行人将大数据技术应
行人主营业务
用到国土空间规划、与智慧城市相关的工程设计等业务具有积极意义
的关系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2,561.62
净资产(万元) 6,226.13
净利润(万元) 314.00
注:以上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审计。

(3)投资原因、时间、方式、价格及定价依据

云宝宝由华蓝设计与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机构股东于
2017 年 3 月出资设立,其中华蓝设计以货币出资 5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出资价格为 1.00 元/出资额。华蓝设计持有云宝宝股权演变具体情况如
下:

2017 年 3 月,云宝宝设立

2017 年 3 月 20 日,华蓝设计与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机构
股东共同签署了《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决定共同出资设
立云宝宝,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其中华蓝设计以货币出资 5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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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股比例为 10.00%。

同日,云宝宝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设立云宝宝并通过
公司章程。

2017 年 3 月 28 日,南宁市工商局准予云宝宝设立登记并向其核发了《营业
执照》。

2018 年 8 月,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8 月 28 日,云宝宝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5,000.00 万元增加
至 7,000.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认缴。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云宝宝 50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
的 7.14%。

本次增资完成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设计持有云宝宝的股权情
况未发生变更。

华蓝设计投资系因其看好云宝宝所从事的数据信息业务,探索大数据、信息
技术业务能有效提升其建筑工程设计等业务效率。

(4)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云宝宝注册资本 7,000.00 万元,华蓝设计持有
500.00 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7.14%,云宝宝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6,500.00 万元
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92.86%。云宝宝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8.57
2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 17.14
3 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4.29
4 南宁智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4.29
5 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650.00 9.29
6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7.14
7 南宁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50.00 2.14
合计 6,500.00 92.86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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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名称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MA5N6N2G6R
住所 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
法定代表人 刘洪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项目建设投资以及所投资项目的商业运营管理;云计算技术、大数据
技术、电子商务、互联网技术、智能制造、金融科技、北斗卫星技术、
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电子芯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大数据相关增值服务;计算机系统
集成;云计算数据处理服务;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服务;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年5月21日
营业期限 2018年5月21日至长期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6821248433
住所 南宁市云景路69号
法定代表人 苏拥军
注册资本 870,608.607697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对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综合资源开发、管理;对
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关联的物资、设备的投资、建设、管理;设计、
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经营);
经营范围 场地、房屋租赁;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
承担与轨道交通相关联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从事轨道交通技术的研
发;提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的业务设计、咨询、科研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23日
营业期限 2008年12月23日至2058年12月22日

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MA28TXPM5N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46号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数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
经营范围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服务)。
成立日期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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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营业期限 2017年6月13日至2037年6月12日

南宁智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宁智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宁智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MA5L09G60B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C座19
住所
楼19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勃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对文化业、教育业、商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年2月24日
营业期限 2017年2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068868391G
住所 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综合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颜有起
注册资本 4,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
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民卡信息服务(除
国家有专项规定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
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销售代理;票务代理服务;礼仪
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健
经营范围 身休闲活动;平面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
划与公关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住房租赁;日用百货销售;
农副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家具销售;化妆品零售;玩具销售;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办
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新鲜水果零售;
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
用农产品零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3年5月9日
营业期限 2013年5月9日至2063年5月8日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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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715182397J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691号新媒体中心A座
住所
1楼
法定代表人 谢向阳
注册资本 167,102.6239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广播电视网络的设计、建设、改造、经营、维护、管理、多功能开发
及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信息传输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电
子设备、信息设备、教学设备、幼教设备、机电设备的购销、租赁;
服务器托管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信息咨询与系统维护;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安装、
设计与施工;网络综合布线;安防工程壹级;出版物(含电子出版物)、
办公设备、通讯器材、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数码产品、家用电器、
经营范围 Ⅰ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危险化学品批发(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
有效期内经营);体育场地设施安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
场地设施管理,教育文化信息咨询。一般项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文具用品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 2000年3月16日
营业期限 2000年3月16日至长期

南宁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南宁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宁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6851932467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8号南宁日报社一楼
法定代表人 李艳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文化活动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广告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网页设计,互联网信
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电子平台的开发、建设
管理,对教育科技产业、文化文旅产业、传媒业、科技业、健康产业、
餐饮业、影视业的投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留学信息咨询服务,养
经营范围
生保健信息咨询(不含诊疗服务),文化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
训业务),商品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
销策划,市场调查,公共关系服务,会务会展服务,礼仪服务,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体育赛事活动策划,票务代理,舞台设备、
影视设备销售与租赁,舞台搭建,影视制作(非电影制片单位,具体
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影视策划,摄影摄像服务,销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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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学用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乐器、服装鞋帽、食品、出版物(以
上两项,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9年3月17日
营业期限 2009年3月17日至长期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独立董事何立荣担任广西广电独立董事,除此以外,云
宝宝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发行人放弃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第一大股东地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华蓝岩土采购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服务,向华蓝装
饰采购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服务。发行人曾为华蓝岩土及华蓝装饰第一大股
东,华蓝岩土与华蓝装饰其他股东主要是该两家公司核心人员,发行人虽为第一
大股东,对该两家公司控制力并不强,考虑到该两家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与发行人
不完全一致, 2016 年后,发行人向两家公司核心人员转让部分股权,且不再参
与两家公司增资,放弃华蓝岩土与华蓝装饰第一大股东地位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如下:

(1)集中精力发展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国土空间规划等为核心
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剥离施工占比较大的相关业务

华蓝岩土主要从事岩土工程勘查设计与地基施工业务,其中施工业务收入占
到华蓝岩土总收入的 50%,华蓝装饰主要从事建筑装修工程及建筑装修设计,其
中施工业务收入占到华蓝装饰总收入的 80%。经保荐机构及律师对华蓝岩土董事
长卢玉南、华蓝装饰董事长朱建宇访谈,由于华蓝岩土与华蓝装饰的业务涉及较
大比例的工程施工业务,工程施工业务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两大难题:一、需要
经常聘用劳务用工,在当前法律法规环境下,较难实现对劳务用工的规范化管理;
二、施工业务较容易产生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岩土施工、装修施工业务毛利率
低,相关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因此,虽然华蓝岩土与华蓝装饰的业务与华蓝集团
的业务存在一定上下游关联度,但其业务发展模式无法与华蓝集团业务发展定位
完全契合。

发行人为集中精力发展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主业,选择放弃华蓝岩土、华蓝
装饰第一大股东地位。

(2)提升华蓝岩土、华蓝装饰核心人员股权比例,更有利于两家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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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营业收入分别达
到 27,447.29 万元、11,231.94 万元,已形成一定规模,发行人放弃第一大股东地
位能发挥其他股东尤其是新的控股股东的积极性,更有利于两家公司业务的发展。

(3)华蓝岩土、华蓝装饰业务对发行人的核心业务发展不具有重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华蓝岩土的勘察设计服务占公司同类采购的占比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蓝岩土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 666.18 260.48 462.97
华蓝岩土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占协
9.07 4.15 7.74
作分包采购总额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华蓝装饰的第三方项目装修服务占公司同类采购的占比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蓝装饰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 97.69 36.50 60.91
华蓝装饰设计服务采购金额占协作分
1.33 0.58 1.02
包采购总额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蓝岩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占比为 7.74%、
4.15%、9.07%,占发行人历年协作分包比均不超过 10%,发行人与华蓝装饰的
经常性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占比为 1.02%、0.58%、1.33%,占比较小。华蓝岩
土、华蓝装饰业务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不具重要性,放弃其第一大股东地位不
会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综合以上,鉴于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施工业务存在大量劳务用工、且容易
产生安全生产事故,不符合华蓝集团业务发展定位;岩土施工、装修施工业务毛
利率低,相关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因此,发行人放弃对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第
一大股东地位。同时,华蓝岩土、华蓝装饰业务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不具重要
性,放弃其第一大股东地位具有合理性。

6、发行人参股苏中达科的背景及原因,向其拆借资金的用途

(1)发行人参股苏中达科的背景及原因

苏中达科主要从事建筑智能化设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等,苏中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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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科历史上曾经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13 年 9 月,经过股权转让,华蓝集团前
身华蓝控股持有其 92.29%的股权。

2014 年 3 月,考虑到发行人在建筑智能化系统方面经验较少,达科智能自
设立以来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未能达到发行人预期,基于达科智能业务战略的考虑,
发行人将达科智能 57.29%出资额转让给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首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
级资质企业,为江苏省著名建筑施工企业,当时计划拓展在广西的业务尤其是建
筑智能化业务,2014 年 4 月,经过股东各方协商进行了股权转让,江苏省苏中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华蓝控股持有 35%的股权,王西平
持有 5%的股权。

(2)发行人向其拆借资金的用途

发行人向苏中达科拆借资金为 500 万元,出借资金的主要用途为帮助其拓展
业务的运营资金。由于苏中达科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因而向其拆借了上述资金,
上述资金占用已于 2018 年 5 月清理完毕,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与实际占用时
间计提资金占用费。

(四)发行人分公司情况

1、发行人分公司概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共有 15 家分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分公司
序号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名称 名称
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市政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 工程设计、轻纺及建材行业设计、工
深圳分
1 唐丹诚 路荔湖大厦二楼中 程咨询、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
公司
201 室 (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
可经营)。
华蓝 接受主体委托,为主体公司接洽以下
设计 业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编制、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
市政工程设计、轻纺及建材行业设
柳州 区古亭大道 100 号
2 陈琨 计、工程咨询、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分院 冠亚国际星城 17 栋
设计、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勘察、地
13 层 11 号
基及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地质灾害评
估、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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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分公司
序号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名称 名称
接受隶属企业委托联系以下业务: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轻纺
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政行
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建筑
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程
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制、工程咨询、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
玉林市建安街 2 号 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专业工程)
玉林分
3 吴华 (原东成胜利垌地 专业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
公司
区建委大院 18 号) 计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
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
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
施工图审查、承担本行业国(境)外
工程的勘探、咨询、设计的资格,以
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
标工程的资格并可进行上述工程项
目的设备、材料出口及人员劳务输
出。
受公司委托从事公司承揽的: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
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轻纺行业
(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政行业(城
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建筑智能化
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
成都市金牛区韦家
成都分 计、城市规划编制、工程咨询、电力
4 秦臻 碾一路 118 号 3 栋
公司 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轻纺
10 层 25 号
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设计、
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并可从事
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
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
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施工图审
查。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轻
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政
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建
贵阳市云岩区富水 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
贵阳分
5 李天吉 中路 66 号 5-1、5-2 程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制,工程咨
公司
号 询,电力行业工程(新能源发电)专
业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
程)专业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
设计,工程施工图审查,承担本行业
工程的勘探、咨询、设计的资格。
武昌区徐东二路二
武汉分
6 王全 号创意园 1#118、120 凭公司许可证在授权范围内经营。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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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分公司
序号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名称 名称
为所隶属企业法人承接其建筑资质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 范围内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
重庆分
7 刘丽 一路 62 号 25-1#、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
25-2# 规定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
桂林市七星区桂磨
桂林分 在总公司业务范围内受总公司委托
8 刘松 大道创意产业园
公司 承揽相关业务。
3#602、3#603 号
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
智能化系统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
区雷池街 688 号中
南昌分 计、工程咨询、旅游规划设计、城市
9 艾治国 海朝阳郡.观园 3#楼
公司 规划编制(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及
2 单元 1102 室(第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11 层)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
郑州分
10 陈玉 业开发区西三环路 从事隶属总公司业务联络
公司
289 号 13 楼 1304 号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
厦门分 承接所属建筑业企业在其经营范围
11 庞吉宁 西路 9 号 10B 之一
公司 内委托的业务。
单元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下列经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 营活动: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城乡规
长沙分
12 陈雄 河 街道 高源村 173 划编制、风景园林工程与市政工程的
公司
号 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轻
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政
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建
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
程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制、工程咨
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电力行
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轻纺行
梧州市东出口两省 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设计、
桂东分
13 宋磊 交界处粤桂大厦 3 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并可从事
公司
楼 325 室 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
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
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施工图审
查、旅游规划设计、土地规划、承担
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探、咨询、
设计的资格,以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
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资格并可进
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出口及
人员劳务输出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勘察设
广东分 大道南和平中街 3
14 艾治国 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
公司 号 2401 房之三(仅
术咨询服务
限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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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分公司
序号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名称 名称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燃气、轨道交通交通除外)设计,
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
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
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
工程专项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
咨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电力
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轻纺
行业(食品发醇烟草工程)专业设计,
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电力行
海南省三亚市凤凰
海南分 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
15 张涛 路南方航空城 14 栋
公司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咨询、评
101A 号房
估及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材料
试验,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
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
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旅
游规划设计、土地规划,承担本行业
国(境)外工程的勘探、咨询、设计
的资格,以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的资格并可进行上
述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出口及人员
劳务输出

2、发行人对分公司的管控合法有效,不存在挂靠情形

(1)在法律关系方面,分公司与总公司是从属关系,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
主体。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总公司的一部分,总公司需要为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动承担法律责任。

(2)在人员管理方面,分公司人员的执业资格由总公司依据《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管理条例》进行统一管理,总公司有序组织分支机构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
作,近年相当部分分公司人员通过此途径获得职称或提升了职称,其中个别分公
司人员还获得教授级高工的职称,良性促进了分公司的整体发展。分公司负责人
由总公司统一任命,分公司的核心骨干成员需要和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
同时通过审核、备案、抽查等方式参与分公司人员聘用、日常考勤的管理。分公
司各技术岗位人员的任命资格及程序依据总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分公司人员属于
总公司的一部分。

报告期内,在总公司备案的各分公司的执业、注册资格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分公司名称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1 深圳分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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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分公司名称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员工 34 人,其中中
员工 39 人,其中中级职 员工 41 人,其中中级
级职称 12 人,高级
2 柳州分院 称 14 人,高级职称 7 人, 职称 15 人,高级职称
职称 7 人,注册资
注册资格 4 人 7 人,注册资格 4 人
格2人
员工 21 人,其中中 员工 17 人,其中中级
员工 18 人,其中中级职
3 玉林分公司 级职称 2 人,高级 职称 3 人,高级职称 2
称 2 人,高级职称 3 人
职称 6 人 人
员工 26 人,其中中 员工 22 人,其中中级职 员工 22 人,其中中级
4 成都分公司
级职称 5 人 称5人 职称 2 人
员工 19 人,中级职 员工 20 人,其中中级职 员工 20 人,其中中级
5 贵阳分公司 称 3 人,高级职称 5 称 2 人,高级职称 5 人, 职称 3 人,高级职称 3
人,注册资格 5 人 注册资格 4 人 人,注册资格 2 人
员工 22 人,其中中 员工 15 人,其中中级
员工 15 人,其中中级职
6 武汉分公司 级职称 1 人、高级 职称 2 人,高级职称 1
称 1 人,高级职称 2 人
职称 2 人 人,注册资格 1 人
员工 20 人,其中中 员工 18 人,其中中级
员工 26 人,其中中级职
7 重庆分公司 级职称 5 人,高级 职称 4 人,高级职称 2
称 7 人,高级职称 4 人
职称 6 人 人
员工 90 人,中级职 员工 77 人,其中中级职 员工 83 人,其中中级
8 桂林分公司 称 18 人,高级职称 称 21 人,高级职称 8 人, 职称 19 人、高级职称
8 人,注册资格 3 人 注册资格 3 人 8 人,注册资格 3 人
员工 30 人,其中中 员工 14 人,其中中级职
员工 15 人,其中中级
9 南昌分公司 级职称 4 人,高级 称 2 人,高级职称 1 人,
职称 3 人
职称 1 人 注册资格 1 人
员工 38 人,其中中 员工 21 人,其中中级
员工 25 人,其中中级职
10 郑州分公司 级职称 5 人,高级 职称 2 人,高级职称 4
称 4 人,高级职称 3 人
职称 3 人 人
员工 23 人,其中中
员工 18 人,其中中级职 员工 25 人,其中中级
级职称 2 人,高级
11 厦门分公司 称 1 人,高级职称 3 人, 职称 2 人,高级职称 3
职称 3 人,注册资
注册资格 1 人 人,注册资格 1 人
格1人
员工 23 人,其中中 员工 30 人,其中中级职 员工 35 人,其中中级
12 长沙分公司 级职称 5 人,高级 称 8 人,高级职称 4 人, 职称 12 人,高级职称
职称 2 人 注册 1 人 2 人,注册资格 1 人
员工 8 人,其中中 员工 11 人,其中中级
员工 8 人,其中中级职
13 桂东分公司 级职称 3 人,注册 职称 1 人,高级职称 1
称1人
资格 1 人 人,注册资格 1 人
员工 86 人,其中中 员工 94 人,其中中级
员工 82 人,其中中级职
14 广东分公司 级职称 7 人,高级 职称 12 人,高级职称
称 6 人,高级职称 8 人
职称 11 人 9人
员工 17 人,其中高
员工 9 人,其中高级职 员工 15 人,其中高级
15 海南分公司 级职称 8 人,注册
称3人 职称 5 人
资格 3 人

(3)在流程管理方面,分公司项目从项目立项、合同签订、项目分类、任
务下达、业务分包、质量评审、出图、归档等均依据总公司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
进行,均由公司内部具有相应资质、资格条件的人员(含符合总公司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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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技术岗位人员)负责具体执行,总公司依据项目类型、规模进行分级授权
审批管理,分公司业务属于总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

选取报告期内跨部门合作最多、分公司独立完成、合同金额排名靠前的分公
司典型项目各一个为例,说明总公司对分公司业务的控制流程,分公司典型业务
合同的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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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项目 外包 外包 印章
项目 立项审 合同评 合同审 承做 合作 项目
金额 管理 单位 金额 项目成员 校对人 审核人 使用审 备注
名称 批人 审人 批人 部门 部门 设总
(万元) 类型 (如有) (万元) 批人
电、自控:覃**(水
电、自控:郭**(绿 电、自控:黄**((桥
环所);工艺、排水:
建中心);工艺、排 隧所))、;工艺、
蒋**、林**、李**(水
桂林市甲山生活 水:言**(水环所); 排水:李**(水环 分公司
杨** 环所);建筑:车**、
垃圾中心转运站 唐*(生 唐**(外 焦*(外 桂林分 建筑:郭*(桂林分 所);建筑:岳**(桂 王*(外 和总公
126.84 所管 水环所 / / (水 莫**(桂林分公司);
升级改造工程设 产部) 拓部) 拓部) 公司 公司);结构:朱** 林分公司);结构: 拓部) 司合作
环所) 结构:秦**、庞**(桂
计 (桂林分公司);道 庞**(桂林分公司); 项目
林分公司);道路:
路:苏*(桂林分公 道路:韦**(广东分
邓**、苏*(桂林分公
司) 公司)
司)
全县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规划、千 张**
旷**(长沙分公司)、 分公司
人以上饮用水水 王*(外 韦**(外 唐**(外 长沙分 (长 唐**(外
69.78 所管 / / / 黄*(长沙分公司)、 彭**(长沙分公司) 张**(长沙分公司) 独立完
源保护区划分技 拓部) 拓部) 拓部) 公司 沙分 拓部)
文*(长沙分公司) 成项目
术报告编制和黑 公司)
臭水体调查项目
湖南景 给排水、工艺:原**
给排水、工艺:高** 给排水、工艺:庞*
玺环保 (广东分公司);道
(广东分公司);道 (广东分公司);道
科技有 路:王**(广东分公
庞* 路:岑**(广东分公 路:韦**(广东分公
于都县贡江新区 贵阳分公 限公司、 司);建筑:韦*(建 分公司
专业 唐*(生 唐**(外 焦*(外 广东分 (广 司);建筑:王** 司);建筑:张*(贵 唐**(外
城市综合管廊建 1,300.56 司、桂林 福建省 473.80 五所)、结构:陈**、 金额前
院管 产部) 拓部) 拓部) 公司 东分 (桂林分公司);结 阳分公司);结构: 拓部)
设工程 分公司 华庭建 袁**(广东分公司); 五项目
公司) 构:邝**(广东分公 杨**(贵阳分公司);
筑设计 电气、照明:郑**(贵
司);电气、照明: 电气、照明:梁**(广
有限公 阳分公司)、陈**(合
陈**(合肥设计所) 东分公司)
司等 肥设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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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职能分工方面,分公司主要承担开拓市场、承揽业务的职能,同时
依据总公司生产管理规定开展设计承做工作。依据分公司的人员配置及总公司的
业务管理制度,分公司具有相应资质、资历的人员可参与承做设计工作;分公司
自身不具有相应资质人员的,则由总公司其他院所或其他分公司相应资质人员与
分公司合作完成。

(5)在财务管理方面,总公司加强对分公司的财务管控和项目核算。所有
业务合同均由总公司审批后签订,由总公司银行账户收款。分公司所有银行账户
的网银权限和收支审批权集中由总公司计财部负责管理,分公司的所有支出、费
用均由总公司进行事前审批。

(6)在行政管理方面,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结合总公
司的年度工作,总公司每年年初为分公司制定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生产经营
(产值目标、合同目标等),财务管控,质量管理,人事管理,及客服管理,新
技术培训等各领域。每年组织分公司负责人参加 2 次年度工作会议,其中半年总
结会,对分公司上半年度的工作予以跟进、调度、修整;年底召开年终总结会,
对分公司进行考核,并相应予以表彰。

为提高设计质量,总公司每年组织分支机构参加公司各专业组织的培训会或
者提供材料学习,每年开展分支机构 2 次项目质量内审;组织分支机构参加公司
每年举办的优秀设计奖评选,同时每年推介分公司参加广西区优的评选,部分分
公司还荣获区优二等奖。

综上,发行人下属分公司负责人均由总公司委派,分公司财务由总公司统一
管理,分公司业务合同均需报总公司并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分级审批签署,生
产成果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出图,分公司出图章由专人监印,依据总公司《印章管
理办法》执行。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纳入总公司统一管理,总公司通过明确分公
司质量管理责任主体、规范生产过程控制、完善档案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来加强
质量管理。因此,分公司的人员、财务、业务均得到总公司的有效管理,分公司
系公司内部规范的业务经营单元。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资质承揽业务,不属于“没
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情形,不存在“有资
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
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等情形,也不存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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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上与总公司构成分包、实质形成挂靠的相关情形。

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发行人分公司不存在因设计质量管控不到位存在与
客户的质量诉讼、仲裁纠纷,或者因分公司承揽或参与承做的设计成果质量问题
遭致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通过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信
息,确认发行人、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惩戒记录,不存
在任何失信信息。

因此,发行人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等形式,严格防止可能发生的违规分包、
挂靠等情形发生,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不存在因违规分包、
挂靠等情形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情形。

3、发行人历史上分公司管理模式的变革与改进

(1)“总公司派人外驻”模式

从上世纪 80 年代起,华蓝设计前身设计院即开始在广西区外成立分公司拓
展区外市场。

华蓝设计改制前初步探索开拓外地市场,采用“总公司派人外驻”的管理模
式,即分公司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均由总公司派员参与,这有利于加强对分
公司的管控,但外派人员较难适应长年出差的工作要求且较难融入当地市场,市
场拓展效果欠佳,当时总公司在自治区外仅设立了深圳分院,在自治区内设立了
桂中分院(柳州分院前身)等少数几家分公司。

(2)“招聘当地团队”管理模式

华蓝设计改制设立后,为了快速开拓外地市场,改善分公司盈利能力,从
2008 年开始,分公司开始推行“招聘当地团队”管理模式。这一模式的明显特
点,是总公司与分公司负责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在确保对分公司业务流程
和质量进行统一管控的前提下,赋予分公司负责人较大的经营自主权。依据华蓝
设计分公司管理办法及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华蓝设(作为“甲方”)与分公司
负责人(作为“乙方”)承包经营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承包内容及方式

A.甲方在当地设立分公司,任命乙方为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交由乙方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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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B.乙方应遵守甲方外地分公司管理办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决议,
依法经营;

C.根据分公司所在地、分公司团队技术人员配置情况约定分公司可开展业务
的地区范围和业务内容范围。

②承包期限

约定双方的承包期限,一般为 3 年、5 年或 10 年。

③承包经营管理费及保证金的缴纳

分公司应按经营额超额累进办法向总公司缴纳承包经营管理费。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质量责任状,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如乙方有违反质量管
理规章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对
乙方进行停业整改处理,直至完成整改工作后,方可恢复经营。

④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A.对分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指导管理,督促乙方履行合同;

B.定期指导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C.对乙方提交的设计项目进行审查,监督指导乙方开展项目质量管理;

D.协助乙方参与项目投标、宣传等业务;

E.甲方及其他分公司在乙方业务区域承接项目,应与乙方沟通协调,便于乙
方提供配合。

⑤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A.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分公司单独设账、
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在承包期内根据甲方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将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报备甲方;

B.及时配齐分公司业务技术人员,达到华蓝设计关于劳务与人事的要求,相
关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必须在华蓝设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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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按照华蓝设计规章制度使用分公司的公章、发票、账号等财务凭证和总公
司出图章;

D.遵守华蓝设计管理制度及分公司管理制度,接受华蓝设计的监督;

E.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投资或者为第三人提供担保;

F.合同终止、解除、届满时,需将分公司会计报表、资料、图纸、档案整体
向华蓝设计移交,并接受华蓝设计派出的审计机构对承包情况进行的审核,双方
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离职。

⑥合同解除及终止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华蓝设计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并追究违约责任:

A.分公司因设计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服务不到位,社会影响恶劣的;

B.在经营活动中违法违规,给甲方企业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的;

C.违反相关税收规定,偷税漏税或虚构营业额欺骗甲方的;

D.在约定时间内未配齐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人员且未在甲方注册的;

E.聘用的技术人员未办理有关手续或冒名顶替在图纸等文件上签字的;

F.未按约向甲方缴纳各项承包经营管理费用或相关费用的;

G.承包合同签订后一年考察期内有质量不合格项目的,或承包合同签订后三
个月内没有承接到项目的;

H.严重违反华蓝设计各项规章制度的;

I.承接的项目挂靠其他单位,或接受其他单位项目挂靠的;

J.以分公司名义对外投资,或进行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的;

K.分公司承接项目收入未计入分公司账户的;

L.没有特殊原因在华蓝设计年度考评中不合格的;

甲方有下列行为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承包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A.未按约定期限将分公司移交乙方经营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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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未按约定时限审查、批复乙方业务合同的;

C.无特殊理由不支持乙方参加合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的项目投标活动的;

D.未按约定对乙方项目及时进行审核、签字,导致分公司对外履约迟延的。

⑦违约责任

A.甲方无故终止合同,除按约定退回当年度乙方支付的承包经营管理费用和
质量保证金外,还应向乙方另外支付违约金;

B.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管理费用,乙方除应补交外,还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C.乙方无故终止合同,质量保证金由甲方没收,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
偿因此给华蓝设计造成的损失;

D.承包经营期满或因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
移交工作,甲方不退回乙方质量保证金;

E.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接的项目挂靠其他单位或接受其他单位项目挂靠
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008 年以来,华蓝设计先后在成都、贵阳、武汉、重庆、桂林、南昌、郑
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业务拓展至华中、华东、华南、西南片区。

《承包经营合同》赋予分公司负责人财务核算权和资金结算权,同时详细约
定了分公司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总公司缺乏足够的对分公司负责人违反公司
制度或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前约束机制,这一模式的风险控制措施一定程度属于事
后监管。如果分公司负责人实际发生了违法违规行为,虽然总公司通过内部管理
制度规定、承包合同约定追究分公司负责人的责任,但仍可能产生较高的追责成
本,如果因此造成行政处罚、品牌损失,则对总公司的负面影响无法通过经济追
责弥补。

虽然华蓝设计分公司在“招聘当地团队”管理模式的运行过程中,未实际发
生违法违规行为,但该模式转变为“总公司指派负责人+当地团队”的管理模式
过程中,发生的与徐刚、吴小光诉讼纠纷则暴露了其存在较大的风险敞口。

(3)“总公司指派负责人+当地团队”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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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基于多年分公司管理的历史经验和发行人提升整体内控水平的需求,2016
年末 2017 年初,发行人为了降低风险敞口,强化对分公司的管理控制,决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解除与分公司的承包经营关系,并逐步解聘分公司原负责人,
收回分公司财务核算管理权限,调整分公司管理模式,改为“总公司指派负责人
+当地团队”的管理模式,主要改进措施包括:

A.解除承包经营关系

截至 2017 年 8 月,除深圳分公司原负责人吴小光外,总公司与其他具有承
包经营关系的分公司负责人均协商签订了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确认书或补偿协
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解除承包经营关系;或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不再续签承包经营合同。其中 12 家分公司在与负责人解除承
包经营关系后陆续依法注销,11 家分公司在与负责人解除承包经营关系后存续
并按照新的分公司管理模式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内控体系。

2017 年开始,深圳分公司因华蓝设计与吴小光发生证照返还纠纷,员工相
继离职,生产经营停滞,未结业务由总公司承接,华蓝设计与吴小光的承包经营
合同从 2017 年 1 月事实上已经停止履行,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双方的承包
经营合同已经到期终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虽然华蓝设计与吴小光尚未
就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违约责任达成一致,但报告期内华蓝设计已按合同约定足
额预提了相关赔偿费用,该等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纠纷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18 年 11 月,华蓝设计总公司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
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补办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
据此补刻了深圳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并先后公告原有的证照
公章作废,华蓝设计总公司重新掌控深圳分公司财务核算权与资金结算权,深圳
分公司的内控体系也达到了规范要求。

B.解聘原分公司负责人

根据华蓝设计当时适用的《公司章程》,总经理有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因此华蓝设计总公司总经理有权聘
任或者解聘华蓝设计的分公司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 修订)》第四十八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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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
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
的任免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据此,华蓝设计解除与分公司负责人聘任关系应当履行的程序如下:(1)
华蓝设计总公司总经理作出解聘分公司负责人的决定;(2)华蓝设计出具原任
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3)分公司办理关于负责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结合华蓝设计当时与区外分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合同》的实际情况,华蓝设
计解除与分公司负责人的聘任关系时,应相应解除与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经营合
同,并派审计机构对分公司负责人承包情况进行审计。

报告期内,加强对分公司管理的事前防控,有效控制分公司经营财务风险,
调整分公司管理模式,华蓝设计已依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整了存续分公司负责人的
聘任关系,强化了对分公司的直接控制和管理。

C.总公司统一负责分公司财务核算、管理

在解除承包经营关系的同时,总公司收回了分公司财务会计资料;自 2017
年起,分公司财务核算与资金结算由总公司统一负责,分公司只设出纳,总公司
计财部统一财务核算;分公司网银权限由总公司计财部控制。

D.不断完善业务管理流程

不断健全并更新内部业务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立项评审、合同审批、
项目成果评审、出图用印等审批流程,强化对分公司的业务规范和管理。

综上,报告期前分公司虽然享有更大的财务权限,但其管理模式存在较大的
风险敞口,总公司于报告期初进行了规范整改。报告期内,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动和质量管控流程符合总公司管理规定,与分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归属关系,
不存在挂靠情形。

报告期初,华蓝设计与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人员发生了诉讼纠纷,
目前相关诉讼纠纷已判决、执行完毕。诉讼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
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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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其中,徐刚明知华蓝设计通知解除与徐某丽的南京分公司承包经营关系后,
且明知《承包经营管理合同》规定“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不得对外进行任何形
式的借款或担保”,仍在 2017 年 1 月 24 日与徐某丽代表的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
签订借款合同,因此该借款合同依法被法院判决对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不具有法
律效力。

吴小光与华蓝设计产生纠纷是华蓝设计通知其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后,明知总
公司有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收回分公司公章、证照、
财务资料时而拒不交还,因此依法被法院判决限期归还相关资料。

经过诉讼和执行,华蓝设计挽回了与徐刚的借款损失,依法注销了南京分公
司;收回了深圳分公司的财务资料,并补办了深圳分公司相关证照印章,变更了
分公司负责人,直接控制了深圳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该两起诉讼案件最终均
取得了有利于发行人的结果,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
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除前述已披露的在管理模式调整中发生的华蓝设计与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
司相关人员发生的 2 起诉讼纠纷之外,发行人与分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诉讼或仲
裁纠纷。

如前所述,2017 年 1 月以来,发行人从人员管理、流程管理、职能分工、
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多方面对分公司采取了系列管理措施,进一步降低风险敞
口,强化规范管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
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
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发行人对分公司的管理不存在重大漏洞,发行人内控制度是健全且有
效执行的。

4、分公司存在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华蓝设计个别分公司因未按期申报纳税而被税务机关处罚,具体
处罚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五、发行人报
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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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分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个别分公司受到的税务处罚金
额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不属于情节
严重的情况,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公司不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设置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商业合理性,各分、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
发展定位,各分、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对应关系

1、设置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华蓝集团自 2012 年 5 月设立后,并不从事工程设计、总承包等经营性业务,
系作为一个控股型公司以统一管理各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发行人有 2 家子公司,
分别为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华蓝设计下设中蓝审图、英图设计以及华蓝投资咨
询 3 家孙公司,华蓝工程下设深圳华蓝(已注销)1 家孙公司。

(1)设置子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随着工程总承包成为行业主管部门鼓励、支持的行业发展方向,2012 年 9
月,发行人出资设立了华蓝工程,主要从事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业务,是发行
人的核心业务板块。

自 2012 年底,发行人开始逐步收购华蓝设计股份,华蓝设计主要从事工程
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等,是发行人的核心
业务板块。

(2)设置孙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为充分利用公司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延长产业价值链,2013 年 8 月,华
蓝设计出资设立中蓝审图,中蓝审图主要从事施工图审查及咨询业务。依据当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设计单位
制作完成后,需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因此中蓝审图从事的施工图审查业务
是工程设计业务的下一生产环节,是发行人产业价值链的关联业务。

英图设计是华蓝设计改制前身,即设计院于 2003 年 4 月出资设立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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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从事工程制图、晒图及相关的复印、打印业务。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定
稿后需要通过制图、晒图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因此,英图设计从事的工程制图、
晒图业务是工程设计业务生产环节的最后一步,是发行人产业价值链的关联业务。

2019 年 6 月,华蓝设计收购了华蓝投资咨询 40.00%的股权,实现相对控股。
华蓝设计拟以华蓝投资咨询为主体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咨询服务,能有效延长产业价值链,同时可以提
前介入了解甲方需求,有利于承揽工程设计业务,是发行人产业价值链的关联业
务。

2003 年 4 月,为更好服务深圳特区建设和发展,提高运营效率,享受深圳
特区税收优惠政策(彼时华蓝设计尚未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华蓝设计改制
前身,即设计院出资设立了深圳华蓝,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是发行人
的核心业务板块。

(3)设置分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截止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下属共有 15 家分公司,其中华蓝设计下设
15 家分公司,中蓝审图下设 1 家分公司。各分公司的设置是总公司依据公司战
略发展和市场需求,经综合考察评估后设立,以拓展区域市场,扩大业务规模。
分公司主要为总公司承揽、联系业务,维护客户关系,并在总公司的内控管理下,
参与具体的设计咨询活动。

(4)在深圳同时设置子公司、分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上个世纪 80 年代,深圳设立特区后,建设发展快,设计业务机会较多。为
了便于在当地承揽业务,开拓市场,华蓝设计前身,设计院在深圳设立了深圳分
院,后更名为深圳分公司。

2003 年前后,华蓝设计尚未改制,事业单位的体制管理一定程度上束缚着
公司快速发展。为提高运营效率,更好服务当地的建设和发展,充分享受深圳特
区税收优惠,设计院于 2003 年在深圳设立子公司深圳华蓝。

因此,2003 年至 2018 年底深圳华蓝注销期间,公司同时在深圳设置有子公
司和分公司是其历史原因造成的,具有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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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各分、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发展定位,各分、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
业务的对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分、子公司的业务分工、发展定位及各分、子公司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对应关系等情况具体如下:

与发行人主营业
公司名称 分、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 发展定位
务的对应关系
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
华蓝设计 划、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 生产中心 发行人的核心业务
管理服务
主要从事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
华蓝工程 生产中心 发行人的核心业务
业务,更侧重工程总承包业务
主要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是工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
中蓝审图 生产中心
程设计业务活动的关联环节 关的附属业务
主要从事工程制图、晒图等相关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
英图设计 业务,是工程设计业务活动的最 生产中心
关的附属业务
后步骤
拟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工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
华蓝投资咨询 生产中心
程设计业务相关联的业务 关的附属业务
深圳华蓝
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咨询业务 生产中心 发行人的核心业务
(已注销)
主要负责为总公司承揽所在城市 区域销售中心和 发行人核心业务的
各分公司
及附近城市的相关业务 生产中心 组成部分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雷翔先生、赵成先生和吴广意先生三人:

1、雷翔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1,640.53 万股,占
总股本的 14.8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雷翔先生,195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重庆建筑工程学
院(现重庆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工学学士、建筑设计专业工学硕士,同济
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规划师,身份证号码
460100195710******。1982 年 1 月至 1983 年 9 月,在成都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
任助理建筑师;1986 年 9 月至 1988 年 6 月,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现重庆大学)
先后担任助教、讲师;1988 年 6 月至 1991 年 8 月,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担
任主任科员;1991 年 8 月至 1993 年 10 月,在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任副局长;
1993 年 10 月至 1998 年 6 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规划局任局长(其中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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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兼任副秘书长);1998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任副厅长;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4 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任副市长;2000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广
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任院长;2007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在华蓝设计任董事
长、总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18 年 12 月,在华蓝设计任董事长;2012 年 5 月
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华蓝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华蓝设计
董事、富腾投资董事长、华智体育董事长、华蓝工程董事、那园旅游董事等职务。

2、赵成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582.76 万股,
占总股本的 5.29%,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成先生,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建筑结构工程
专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身份证号码
450102196306******。1985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历任
设计人员、四所副所长、五所所长、副院长等;200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1 月,
在英图设计任董事长;2007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在华蓝设计任常务副总经理;
200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任董事;2012 年 9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历任总经
理、董事长等职务;2012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华蓝岩土任董事长;201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华蓝集团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华蓝工程董
事长等职务。

3、吴广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5.07 万股,占总股本的 5.22%,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吴广意先生,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广西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电
气工程师,450102196512******。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在广西建筑综
合设计研究院历任设计人员、四所副所长、设备所所长等职务;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4 月,在深圳华蓝任董事、总经理;2007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在富腾
投资任董事、总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北海佳泽任副董事长、总
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华保盛物业董事长。现任苏中达科总经理、
富腾投资董事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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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最近二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
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11 人(以下简称“雷翔等 11 人”)。

1、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

2020 年 3 月,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
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11 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在
处理需要由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的重大决议事项或行使其他股东权利时,各方均
应采取一致行动;各方就发行人相关事项行使股东权利,特别是召集权、提案权、
表决权之前,应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
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本协议各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各方就发行
人相关事项应根据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或相应行使其在华蓝集团的股东权利;各方中担任发行人董事的,就发行人相关
事项在董事会相关决策过程中(包括委托或接受委托行使董事权利时)应采取一
致行动,行使董事权利。

一致行动的特别约定:

(1)《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拟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向华蓝
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时,应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
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名义共同向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

(2)《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应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
董事会召开或需要行使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使何种表
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该等事
项行使表决权或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如果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
一致行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华蓝集团的持股比
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在一致行动人会议上,各方应明确作出“同意”
或“反对”的表决意见,“弃权”或未作出表决意见的,视为作出“反对”表决
意见。各方同意按照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上
行使表决权。

(3)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时至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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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三十六个月)。《一致
行动人协议》到期前三个月,若各方均未以书面方式提出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则《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三年。

(4)《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承诺:在履行期限内,本协议各方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承诺: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
单方解除或撤销;任何一方均不得与签署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
相同、近似的协议或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雷翔等 11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发行人
4,567.56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1.45%。而发行人股东持股较为分散,除雷翔等
11 人外的单个股东最大持股比例为 3.25%,雷翔等 11 人可以控制发行人 40.00%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发行人董事会 6 名成员中 4 名非独立董事由雷翔、赵成、钟
毅、莫海量担任,雷翔等 11 人能够决定发行人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当选;发行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等关键高级管理人员由雷翔等 11 人
担任,雷翔等 11 人能够决定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雷翔等 11 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能够控制发行人 40.00%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决定发行人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当选、决定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雷翔等 11 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2、《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前实际控制人情况

(1)最近二年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更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一直为雷翔,未发生变更。

(2)雷翔等 11 人均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雷翔等 11 人均是发行人发起人,并一直持有发行人股份。最近二年,雷翔
等 11 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00%,能够支配发行人有表决权的
股份比例一直在 40.00%以上。

2018 年 1 月至今,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雷翔等 11 人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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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且雷翔等 11 人在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中,对各方在历史上的一致行动行
为表示确认。

鉴于发行人持股多元化,且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不存在其他股东持股比
例较高或与雷翔等 11 人合计持股比例接近的情形,因此按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雷翔等 11 人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3)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管理

发行人成立之初即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治理机制健全,运行
规范。2018 年 1 月至今,发行人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主要由雷翔
等 11 人担任,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亦主要由雷翔等 11 人实际控制。

雷翔等 11 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发行人重大事项的
审议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未对发行人的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雷翔一直为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更;最近两年,雷翔
等 11 人能够支配发行人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一直在 40.00%以上,且在历届股东
大会、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一致;最近两年发行人及子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职位主要由雷翔等 11 人担任,雷翔等 11 人能够决定发行人的财务和经
营决策。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雷翔等 11 人,签
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前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二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
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11 人,未发生变更。

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

(1)雷翔先生,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2)赵成先生,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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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吴广意先生,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4)钟毅先生,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清华大学建筑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广西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
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504******。
1988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历任五所设计师、二所副
所长、二所所长、北京分院院长、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2007 年 1 月至今,
在华蓝设计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建筑院院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2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2017 年 8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副总经理。
现任华蓝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长、华蓝工程董事、华保盛物业董
事等职务。

(5)何新女士,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西南交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
450103196801******。1990 年 6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
院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所长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人事教育
处副处长、人事教育处处长;2007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华蓝设计历任人
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华蓝集团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在上海方付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在华蓝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行政总监;2019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董事。现任华蓝集团行政总监、华蓝工程董事等职
务。

(6)覃洪兵先生,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工业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工学学士、广西大学高级管理人
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 452701197312******。1995 年 7 月
至 2005 年 1 月,先后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计算中心、职能部、信息中心
工作;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7 月,在广州华蓝设计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8 月,在《规划师》杂志社任常务副社长;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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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房产处挂职担任副处长;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在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任秘书长;2008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华蓝设
计历任发展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3 月,在华
蓝集团任董事;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1 月,在华智体育任董事、总经理; 2013
年 8 月至今,在衢州弈谷任董事、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在华
蓝集团任监事;2019 年 5 月至今,在华智体育任董事、总经理。现任衢州弈谷
董事、总经理,华智体育董事、总经理,富腾投资董事,城围联投资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南宁围棋执行董事,北京围棋执行董事、经理,成都华智执行董事等职
务。

(7)费卫东先生,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建筑学专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
筑师,身份证号码 320504196706******。1989 年 7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广西建
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五所设计人员、建筑组组长、主任建筑师、四所副所长兼
所总建筑师、一所所长;2005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在深圳华蓝历任副总经
理、总经理并担任董事;2007 年 4 月至 2016 年 10 月,在富腾投资任监事;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在华蓝工程任副总经理兼建筑设计院院长;2020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副总经理。

(8)单梅女士,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广西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广西大学岩土工程专业
工学硕士、广西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
450104196805******。1993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
院历任科技质保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等;200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历任综
合行政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华蓝研究院院长、市政与
工业设计院院长、副总经理等。现任华蓝设计副总经理、英图设计董事长。

(9)莫海量先生,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华中科技大学建筑学学士、重庆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广西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身
份证号码 450103197804******。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
设计研究院建筑一所从事设计工作;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北京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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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今,在
华蓝设计历任建筑设计院第四设计所副所长、研究院副主任、研究院主任、研究
院副院长、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在
华蓝集团任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2019 年 12 月
至今,在华蓝工程任董事。现任华蓝集团董事、华蓝设计总经理、华蓝工程董事
等职务。

(10)邓勇杰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建筑学专业工学学士、广西大学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 452327197001******。1994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设计五所技术员、规划设
计所所长;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挂职规划处
副处长;2004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院
工作;200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华蓝设计历任规划院院长、经营部部长、
建筑设计院院长、副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在华蓝集团任总经理
助理;2019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总经理。现任华蓝工程总经理,华蓝设
计董事等。

(11)李嘉女士,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家会计
学院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身份证号码 450104197305******。
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在广州千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管会计;
1999 年 6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部主管会计;
2002 年 3 月至今,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华蓝设计历任计财部部长助理、
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200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1 月,在英图设计
任监事;2012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计划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2019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监事。现任华蓝集团财务总监、华蓝设计董事、华
蓝工程监事等职务。

4、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效力

2020 年 3 月 27 日,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
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等 11 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一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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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为保持公司控制权持续稳定,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公司经营管理中采取一致行动。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第五条约定,《一致行
动人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均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
纠纷,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一
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

5、是否存在影响实际控制权稳定性的情形

(1)最近两年,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均保持一致行动

雷翔等 11 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目的系保持公司控制权持续稳定,
促进公司长期发展。自 2018 年 1 月至今,雷翔等 11 人在历届股东大会、董事会
上对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一致,11 名实际控制人之间能够保证实际控制权稳定性。

(2)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对股东大会决议施加重大影响

雷翔等 11 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4,567.56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1.45%,相关
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发行人股东持股较为分散,除雷翔等 11 人外的单
个股东最大持股比例为 3.25%,且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雷翔
等 11 人可以控制发行人 40.0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在股东大会层面保证实
际控制权稳定性。

(3)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共同控制

雷翔等 11 人合计持有的股份能够决定发行人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任免。
发行人董事会 6 名成员中 4 名非独立董事均由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钟毅、莫
海量担任,因此雷翔等 11 人能够在董事会层面保证实际控制权稳定性。同时,
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等关键高级管理人员均由雷翔等
11 人担任,雷翔等 11 人能够决定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事宜。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实际控制权稳定的情形。

6、协议约定存在争议时按照各方在华蓝集团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
则作出决议是否对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治理和内控的有效性等有何种影响

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应就发行人相关事项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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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召开或需要行使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使何种表决
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该等事项行
使表决权或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如果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
行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
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在一致行动人会议上,各方应明确作出“同意”或
“反对”的表决意见,“弃权”或未作出表决意见的,视为作出“反对”表决意
见。各方同意按照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
表决权。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会议仅是一致行动人内部的决策程序,不属
于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前置程序,并未改变发行人的决策机制,不会影响
发行人决策效率。同时,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发行人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天健会计
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
告的可靠性。

7、雷翔等 11 人共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背景和原因,其他股东与雷翔等
11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基于下述背景和原因,雷翔等 11 人共同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的发起人为雷翔、赵成、吴广意等 150 名自然人股东,雷翔等
11 人均是发行人的发起人,并一直持有发行人股份。2018 年 1 月至今,雷翔等
11 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00%,能够支配发行人有表决权的股
份比例一直在 40.00%以上。

(2)2018 年 1 月至今,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上雷翔等 11 人对相关议案表
决均一致;发行人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主要由雷翔等 11 人担任,
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亦主要由雷翔等 11 人实际控制。

(3)2020 年 3 月,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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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11 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对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协议签署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的事实进行了
确认,并同意继续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采取
一致行动,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时至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三十六个月)。

(4)雷翔等 11 人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和利益基础,均认可发行人的经营理念

雷翔等 11 人均有多年在设计院和发行人任职的经历,在发行人的创立和发
展历程中,雷翔等 11 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人员,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在业务上分
工协作,并分别担任过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职
位,在发行人整体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上共同商议、一致决策,促进了发行人业
务的较快增长。

根据雷翔等 11 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对雷翔等 11 人进行访
谈,雷翔等 11 人已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均认可发行人经营理念、发展目标,
拥有共同的利益基础。

综上,自发行人设立以来,雷翔等 11 人一直持有发行人股份;雷翔等 11 人
均有多年在设计院和发行人任职的经历,均认可发行人经营理念、发展目标,拥
有共同的利益基础,在发行人的创立和发展历程中,作为发行人的核心人员在发
行人整体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上共同商议、一致决策,促进了发行人业务的较快
增长;雷翔等 11 人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对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的事实进行了确认,并确定
了继续履行一致行动协议的期限。

基于以上背景和原因,发行人认定雷翔等 11 人为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股东出具的调查表、承诺函,并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发行人
其他股东与雷翔等 11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8、认定莫海量、邓勇杰和李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

(1)认定雷翔等 11 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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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的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
律师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每人都必须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二)发行人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三)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
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
该情况在最近 3 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
公司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四)发行审核部门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
况认为发行人应该符合的其他条件。

依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的上述规定,对雷翔等 11 人
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具体认定情况如下:

①雷翔等 11 人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最近三
年未出现重大变更

雷翔等 11 人均是发行人的发起人,近三年一直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且最近
三年 11 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因此,雷翔等 11 人均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并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

②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
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发行人成立之初即依法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为发行人的权力
机构,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人员能够依法
履行职责,且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天健会计师对报告期
内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0]9309 号”《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运行效率、
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持股较为分散、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较
低,雷翔等 11 人能够支配的发行人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一直在 40%以上,除雷翔
等 11 人外的单个股东最大持股比例为 3.25%,且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基于
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超过 5%的情况,因此雷翔等 11 人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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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能够在股东大会层面保证实际控制权稳定性;发行人董事
会 6 名成员中 4 名非独立董事由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担任,因
此雷翔等 11 人能够在董事会层面保证实际控制权稳定性;同时,发行人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管理人员均由雷翔等 11
人担任,雷翔等 11 人能够决定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事宜。

因此,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发行人
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③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的情况已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予
以明确,《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
近三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
权的雷翔等 11 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2020 年 3 月 27 日,雷翔等 11 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对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协议签署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的事实进行
了确认,并同意继续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采
取一致行动,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时至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三十六个月)。

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均为各方的真实
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

雷翔等 11 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规定参
与发行人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自 2018 年 1 月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雷翔等 11 人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致,即在发行人
经营方针、董事人员的选任等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分歧或者争
议情况,未对发行人的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能够保证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稳定
性。

报告期内,雷翔等 11 人一直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且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
例一直超过 40%,雷翔等 11 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更。

因此,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的情况已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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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明确,《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
最近三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稳定、有效存在,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
的雷翔等 11 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综上,认定雷翔等 11 人共同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 号》相关要求。

(2)认定莫海量、邓勇杰、李嘉与雷翔等其他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共同实
际控制人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3 人持股比例虽在 1%以下,
但莫海量、邓勇杰、李嘉自发行人发起设立之时即为发起人,一直持有发行人股
份,其中莫海量担任发行人董事、华蓝设计总经理,自 2001 年即在设计院工作;
邓勇杰担任发行人子公司华蓝工程总经理,自 1994 年即在设计院工作;李嘉担
任发行人财务总监,自 2002 年即在设计院工作。自 2016 年起三人进入华蓝集团
管理层,已成为发行人核心骨干。

因此,莫海量、邓勇杰、李嘉与雷翔等其他实际控制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人
员,在发行人的创立和发展历程中,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在业务上分工协作,自
2016 年起,11 人分别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职位,在发行
人整体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上共同商议、一致决策,促进了发行人业务的较快增
长。

报告期内包括雷翔、莫海量、邓勇杰、李嘉在内的 11 人组合未发生变化,
11 人所持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11 人在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上的
表决意见均保持一致,2020 年 3 月 27 日,11 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发行
人历史上已经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进行确认,并以协议形式进一步稳固 11 人的
一致行动关系,以确保在首发后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的。11 人共同控制
发行人的情况有效保障了发行人规范运作。

因此,认定包括雷翔、莫海量、邓勇杰、李嘉在内的 11 人为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是其共同决策机制的一贯性和延续性的体现,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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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雷翔是否能实际控制一致行动人会议的决议结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
存在股份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雷翔等 11 人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定,
如果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
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华蓝集团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在一
致行动人会议上,各方应明确作出“同意”或“反对”的表决意见,“弃权”或
未作出表决意见的,视为作出“反对”表决意见;各方同意按照一致行动人会议
决议的结果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各方承诺在履行期间内,
协议各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雷翔等 11 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41.45%的股份,而雷翔持有发行人 14.89%的股
份,不足 11 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二分之一,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
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雷翔无法实际控制一致行动人会议的决议结果。

根据发行人历次出资的验资报告、出资款缴纳凭证、雷翔等 11 人出具的书
面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报告
期内分红资金去向以及对雷翔等 11 人进行访谈,雷翔等 11 人之间不存在股份代
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为其他人代持股份的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0、报告期内一致行动人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雷翔等 11 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对雷翔等 11 人进行访
谈,一致行动人会议由雷翔等 11 人共同组成,该会议在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
后、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的情况下召开,并按照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
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报告期内,在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决策前,
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在会议召开之前以面对面、电话等灵活、便捷交流方式
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沟通。自 2017 年 1 月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届
股东大会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致,即在相关重大事项上
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分歧或者争议情况,因此,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召开
一致行动人会议的情况。

同时,为进一步明确一致行动人会议召开的具体程序,雷翔等 11 人共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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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明确了以下事项:(1)各方在发行人临
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的当天以及定期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的 3 天
内,各方应当主动向雷翔表达各自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由雷翔收集各方的表
决意见并向各方传达;(2)如各方有不一致的意见,雷翔等 11 人应当进行充分
反复沟通协商,如仍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的,则雷翔应当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召开之前的 12 小时之内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等便捷
形式,各方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参会;(3)在一致行动
人会议上,各方应当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举手表决,根据各方
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秘书对会议内容
进行记录,各方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11、雷翔等 11 人共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

① 报告期内,雷翔等 11 人实际控制发行人并保持控制权的稳定

报告期内,虽然发行人股东持股较为分散,但除雷翔等 11 人外的单个股东
最大持股比例为 3.25%,且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基于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
超过 5%的情况,因此雷翔等 11 人可以控制发行人 40.0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同时,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担任发行人董事,能够对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并通过董事会决定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免。而雷翔等 11 人在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表决结果
均一致,不存在分歧或者争议情况,11 名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事实上亦能够保证
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

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为保持发行人控制权持续稳定、促进发行人长期稳定发展,雷翔等 11 人已
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了协议各方对于发行人的一
致行动关系,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时至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三十六个月)。

雷翔等 11 人承诺在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期间内,协议各方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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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保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

③出具股份锁定承诺

雷翔等 11 人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股份锁定承诺的出具有利于保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

④雷翔等 11 人具有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基础

根据雷翔等 11 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对雷翔等 11 人进行访
谈,雷翔等 11 人已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均认可发行人经营理念、发展目标,
拥有共同的利益基础。

因此,雷翔等 11 人作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个人利益与公司可持续
发展的长期利益绑定,能够保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

综上,雷翔等 11 人共同作为实际控制人具备稳定性。

12、部分股东未列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

(1)庞朝晖、徐兵、李祥慈未被列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庞朝晖持有发行人 3.25%股份,其于 2017 年 9
月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基于自身及家庭原因,自报告期期初已淡出公司重大决策,
并逐渐降低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参与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徐兵持有发行人 1.93%股份,现任发行人监事会
主席。徐兵曾在 2015 年 12 月之前担任发行人总经理助理,此后未在发行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在发行人经营管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职务,徐兵主
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监事的监督、检查等职权,不具
体参与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事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李祥慈持有发行人 1.81%股份,其于 2016 年认
购发行人定向发行的股份成为发行人股东。李祥慈为财务投资者,其未在发行人
及子公司任职,不具体参与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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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综合以上,庞朝晖基于自身及家庭原因,自报告期期初已淡出公司重大决策,
并逐渐降低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参与度;徐兵作为监事主要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监事的监督、检查等职权;李祥慈为财务投资者不
具体参与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未认定三人为实际控制人具有合
理性。

(2)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较大或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股东
因规避锁定期要求等原因未列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①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较大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是否被认定为实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际控制人
1 雷翔 1,640.53 14.89 是
2 赵成 582.76 5.29 是
3 吴广意 575.07 5.22 是
4 钟毅 369.16 3.35 是
5 何新 358.39 3.25 是
6 庞朝晖 357.62 3.25 否
7 覃洪兵 342.37 3.11 是
8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300.00 2.72 否
9 费卫东 260.82 2.37 是
10 青蓝鑫禾 222.00 2.01 否

发行人前十大股东中,庞朝晖因自身及家庭原因,自报告期期初已淡出公司
重大决策,并逐渐降低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参与度未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和青蓝鑫禾为财务投资者亦未委派人员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管
职务,亦未被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因此,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较大因规避锁定期要求等原因未列为实际控制
人的情况。

②在发行人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名称 职务类别 姓名 是否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雷翔 是
发行人 董事 赵成 是
钟毅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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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名称 职务类别 姓名 是否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莫海量 是
袁公章 否,独立董事,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陈永利 否,独立董事,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雷翔 是
赵成 是
高级管理 钟毅 是
人员 何新 是
李嘉 是
杨广强 否,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除独立董事外,发行人董事均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除董事会秘书杨广强未
持有发行人股份未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外,发行人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均被认定为
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不存在在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股东未列为实际控制人
的情况,不存在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股东因规避锁定期要求等原因未列为
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综合以上,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较大或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
股东因规避锁定期要求等原因未列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3、2020 年 3 月前,雷翔等 11 人未以协议等书面形式确认一致行动关系的
原因及合理性、能够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

根据雷翔等 11 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对雷翔等 11 人进行访
谈,虽然雷翔等 11 人在 2020 年 3 月前,未以协议等书面形式确认一致行动关系,
但雷翔等 11 人已有多年合作关系,且拥有共同的利益基础和共同认可的发展目
标,彼此信任,合作关系良好。

报告期内,需要由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决策时,雷翔等 11 人
通常在会议召开之前以灵活、便捷交流方式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形成一致意
见。

根据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表决情况,自 2017 年 1 月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董事会雷翔等 11 人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
致,即在相关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分歧或者争议情况,因此已
形成了事实上一致行动,签署书面《一致行动人协议》并无事实上的紧迫性,2020
年 3 月前,雷翔等 11 人未以协议等书面形式确认一致行动关系合理。

雷翔等 11 人在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致,即在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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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营方针及策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等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
不存在分歧或者争议情况,未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事实上保持了一
致行动。雷翔等 11 人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各方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协议签署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的
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同意继续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协商、
沟通,采取一致行动。

雷翔等 11 人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股份锁定承诺的出具有利于保持发行人控制权稳定。

因此,报告期内,雷翔等 11 人存在事实上的一致行动,2020 年 3 月前未签
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合理,认定雷翔等 11 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依据充分。

14、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的规定,发行
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每人都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二)发行
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
的规范运作;(三)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
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 3 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
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四)发行审核部门根据
发行人的具体情况认为发行人应该符合的其他条件。

(1)雷翔等 11 人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雷翔等 11 人均是发行人的发起人,近两年一直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且合计
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姓名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雷翔 15.88% 14.89% 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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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姓名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赵成 5.64% 5.29% 5.29%
吴广意 5.57% 5.22% 5.22%
钟毅 3.57% 3.35% 3.35%
覃洪兵 3.48% 3.11% 3.11%
何新 3.47% 3.25% 3.25%
费卫东 2.52% 2.37% 2.37%
单梅 1.95% 1.83% 1.83%
莫海量 0.93% 0.87% 0.87%
邓勇杰 0.90% 0.84% 0.84%
李嘉 0.47% 0.44% 0.44%
合计 44.38% 41.45% 41.45%

因此,雷翔等 11 人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

(2)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
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发行人成立之初即依法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以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
责,且建立了一系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天健会计师对发行人内
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
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3)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已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予
以明确,《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
近 3 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
的雷翔等 11 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2020 年 3 月 27 日,雷翔等 11 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对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协议签署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的事实进行
了确认,并同意继续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采
取一致行动,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时至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三十六个月)。经保
荐机构和律师核查,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均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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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
无效情形,《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

雷翔等 11 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规定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自 2017 年 1 月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雷翔等 11 人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致,即在公司运营、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等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分歧或者争
议情况,未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能够保证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稳定性。

报告期内,雷翔等 11 人一直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且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
例一直超过 40%,雷翔等 11 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更。

因此,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已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
予以明确,《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
最近 3 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
权的雷翔等 11 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4)出具股份锁定承诺

雷翔等 11 人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股份锁定承诺的出具有利于保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

综上,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具备真实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认定雷翔等 11 人共同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相关规定。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1 富腾投资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26.72%股权的公司
2 那园旅游 富腾投资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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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投资间接控制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5.80%、富腾投资持股 34.00%的
3 华建信息
公司
富腾投资持股 44.1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建
4 城衡文化
信息间接控制
富腾投资持股 34.00%、雷翔持股 0.50%、钟毅持股 5.00%的公司,
5 华保盛物业
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富腾投资持股 2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
6 华之味餐饮
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保盛物业、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7 万腾保安
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65.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8 华科物业
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9 亮雅环境
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35.94%,通过富腾投资持股
10 华智体育
4.14%的企业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
11 北京围棋
体育间接控制
华智体育持股 96.00%、衢州弈谷持股 2.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
12 城围联投资
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体育、衢州弈谷间接控制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
13 南宁围棋
体育间接控制
华智体育持股 8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
14 成都华智
体育间接控制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股 10.81%、华智体育持股
15 华溯文化
65.69%
16 华栎投资 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52.24%股权的公司
华栎投资持股 58.00%、华智体育持股 26.00%、富腾投资持股 16.00%
17 衢州弈谷 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栎投资、华智体育、富
腾投资间接控制
18 那园餐饮 那园旅游持股 51.00%
19 华云大数据 华保盛物业持股 100.00%

1、富腾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4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 徐兵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 19 号金凯工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 19 号金
主要生产经
住所 业园南区 2 号厂房三层 301 号 B 凯工业园南区 2 号厂房三层
营地
区 B-06 301 号 B 区 B-06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投资咨询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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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费卫东、邓勇杰合
计持有富腾投资 801.42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26.72%。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0,641.46
净资产(万元) 4,609.87
净利润(万元) 305.3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那园旅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 徐兵
南宁市武鸣区江滨路一小区 97 主要生产经 南宁市武鸣区江滨路一小区
住所
号一、二楼 营地 97 号一、二楼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对旅游业的投资;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富腾投资持有那园旅游 5,000.00 万出资额,占其
注册资本的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54,300.54
净资产(万元) 2,737.26
净利润(万元) -934.0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华建信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华建信息科技股份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徐兵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 主要生产经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
住所
弈园 5 楼北区 营地 蓝弈园 5 楼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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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933.00 万元
主营业务 信息技术领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互联网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富腾投资持有华建信息 340.00 万股股份,占其
注册资本的 34.00%,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何新、费卫东合计持有华建
信息 58.00 万股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5.8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568.95
净资产(万元) 559.16
净利润(万元) 2.8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城衡文化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城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徐兵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 主要生产经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
住所
弈园 6 楼 609 号 营地 蓝弈园 6 楼 609 号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00 万元
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兼零售,设计、制作、
主营业务
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等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富腾投资持有城衡文化 88.20 万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44.1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686.55
净资产(万元) 209.20
净利润(万元) 111.2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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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华保盛物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7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徐兵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 主要生产经 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
住所
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 1118 营地 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 1118
号 号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物业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富腾投资、雷翔、钟毅合计持有华保盛物业 79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39.5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3,342.12
净资产(万元) 4,078.23
净利润(万元) 908.05
注:以上数据经广西科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6、华之味餐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杨克春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15 号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15 号
主要生产经
住所 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 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
营地
1116 号 1116 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13.00 万元
主营业务 餐饮投资管理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保盛物业、富腾投资合计持有华之味餐饮
71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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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886.73
净资产(万元) 514.27
净利润(万元) 173.61
注:以上数据经广西科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7、万腾保安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万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3 月 11 日 杨克春
法定代表人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主要生产经 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
住所 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
营地 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
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 1110 号
1110 号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门卫、巡逻、守卫、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区域秩序维护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保盛物业持有万腾保安 104.00 万出资额,占
其注册资本的 51.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113.41
净资产(万元) 751.75
净利润(万元) 327.63
注:以上数据经广西科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8、华科物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华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杨克春
柳州市东环大道 268 号广西科 柳州市东环大道 268 号广西
主要生产经
住所 技大学科教中心 3#楼架空层 01 科技大学科教中心 3#楼架
营地
号房 空层 01 号房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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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保盛物业持有华科物业 325.00 万出资额,占
其注册资本的 65.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313.97
净资产(万元) 241.81
净利润(万元) 37.3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亮雅环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亮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 杨克春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
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 主要生产经 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
住所
地中心 1 号楼四层 401 号办公 营地 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四层
室 401 号办公室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环保、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保
主营业务
洁服务等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保盛物业持有亮雅环境 510.00 万出资额,占
其注册资本的 51.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299.16
净资产(万元) 725.04
净利润(万元) 366.97
注:以上数据经广西科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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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华智体育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智体育产业股份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8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 覃洪兵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 主要生产经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
住所
弈园五层 营地 蓝弈园五层
注册资本 6,133.67 万元 实收资本 6,133.67 万元
主营业务 智力运动、文化活动策划与咨询;智力运动信息咨询服务;体育产业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雷翔、富腾投资、赵成、费卫东、钟毅、吴广意、
何新、覃洪兵、单梅合计持有华智体育 2,458.80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40.09%。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9,153.28
净资产(万元) 6,999.70
净利润(万元) 1,517.1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北京围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5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覃洪兵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院 9 主要生产经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
住所
号楼 3 层 301-19 营地 院 9 号楼 3 层 301-19
注册资本 81.00 万元 实收资本 81.00 万元
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教育咨
主营业务
询;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智体育持有北京围棋 81.00 万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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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51.31
净资产(万元) -6.74
净利润(万元) -0.3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城围联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城围联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4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 覃洪兵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 主要生产经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
住所
弈园五楼 营地 蓝弈园五楼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420.00 万元
对体育产业、文化娱乐业、教育培训业、传媒产业、餐饮业、会展业、酒
主营业务
店、体育场馆及地产的投资建设等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智体育、衢州弈谷合计持有城围联投资 9,800.00
万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98.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25.95
净资产(万元) 111.75
净利润(万元) -2.7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南宁围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南宁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6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 覃洪兵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 主要生产经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
住所
弈园一层东面、西北面 营地 蓝弈园一层东面、西北面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围棋活动的组织策划,教育信息咨询,对教育业的投资,文化交流活动组
主营业务
织与策划,销售等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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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智体育持有南宁围棋 100.00 万出资额,占其
注册资本的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262.31
净资产(万元) -308.84
净利润(万元) -131.0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成都华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华智城围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4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 秦臻
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北路 1 号 1 主要生产经 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北路 1 号
住所
栋 3 层 311-5、6 号 营地 1 栋 3 层 311-5、6 号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50.00 万元
主营业务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站建设等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智体育持有成都华智 400.00 万出资额,占其
注册资本的 8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78.14
净资产(万元) 65.15
净利润(万元) -24.6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5、华溯文化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华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6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谢珈
主要生产经
住所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
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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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1.00 万元
主营业务 文化活动的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智体育、雷翔、覃洪兵合计持有华溯文化 152.98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76.49%。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603.74
净资产(万元) 95.43
净利润(万元) 48.6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6、华栎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华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10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徐兵
南宁市朋云路 6 号综合楼五楼 主要生产经 南宁市朋云路 6 号综合楼五
住所
502 号房 营地 楼 502 号房
注册资本 5,377.7842 万元 实收资本 2,552.84 万元
主营业务 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
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合计持有华栎投资 2,809.14 万出资额,占其注册资
本的 52.24%。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0,227.83
净资产(万元) 5,378.71
净利润(万元) 15.9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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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衢州弈谷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7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覃洪兵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 主 要 生 产 经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
住所
18 号 1 幢 401 室 营地 中路 18 号 1 幢 401 室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文化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栎投资持有衢州弈谷 5,800.00 万元出资额,占
其注册资本的 58.00%;富腾投资持有衢州弈谷 1,60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
资本的 16.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5,542.10
净资产(万元) 8,946.32
净利润(万元) -361.0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8、那园餐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宁市那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2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 何彦憬
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苏宫村那 主要生产经 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苏宫
住所
宫屯 288 号 营地 村那宫屯 288 号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00 万元
主营业务 餐饮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那园旅游持有那园餐饮 102.00 万元出资额,占
其注册资本的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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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那园餐饮于 2021 年 2 月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19、华云大数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华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2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杨克春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
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 主 要 生 产 经 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
住所
地中心 1 号楼四层 407、408 号 营地 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四层
房 407、408 号房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00 万元
主营业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保盛物业持有华云大数据 1,000.00 万元出资额,
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华云大数据于 2021 年 2 月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转让华智产业、衢州弈谷、富腾投资相关股权,系发行人综合考虑资本市场
对产业政策要求,各业务板块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资本市场的融资需求,同时
基于相关业务未来发展趋势,决定以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总承包业务作为华蓝
集团主营业务,因此决定剥离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华智产业、衢州弈谷、富腾投
资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转让华智产业股份

发行人转让华智产业之前,华智产业注册资本为 3,06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
其 2,116.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69.15%,系华智产业的控股股东。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
蓝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转让广西华智产业股份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发
行人拟将其所持华智产业的股份转让给发行人当时的股东,转让价格为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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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由各股东自愿购买。

2015 年 11 月,发行人分别与雷翔等 104 名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
根据该等协议书,雷翔等 104 名受让方合计受让发行人所持华智产业 2,116.00 万
股股份。根据前述协议,发行人共有 101 名股东受让了华智产业的 1,647.80 万股
股份,对于发行人股东未认购的剩余 468.20 股股份,发行人将该等股份转让给
了广西华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 2 月更名为“富腾投资”,以下简称“华
蓝投资”)以及 2 名自然人。

2015 年 12 月 22 日,华智产业聘请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信
资评报字(2015)第 53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华智产业 100.00%股权价值 3,598.04 万元。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西华智产业股份公司 2012 年-2015 年 9 月审计报
告》(CHW 专字【2015】0208 号),2012 年至 2015 年 9 月华智产业净利润分
别为-8.63 万元、-5.92 万元、21.81 万元和-294.46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华智产业净资产 2,818.20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0.94 元。

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形如下:

序号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转让比例(%) 转让金额(万元)
1 雷翔 287.00 9.38 287.00
2 赵成 120.00 3.92 120.00
3 庞朝晖 76.00 2.48 76.00
4 何新 74.00 2.42 74.00
5 吴广意 60.00 1.96 60.00
6 徐群英 60.00 1.96 60.00
7 费卫东 54.00 1.76 54.00
8 钟毅 50.00 1.63 50.00
9 唐歌 42.50 1.39 42.50
10 吴永贤 36.00 1.18 36.00
11 张莉 36.00 1.18 36.00
12 徐兵 35.00 1.14 35.00
13 唐家球 29.00 0.95 29.00
14 罗华 28.00 0.92 28.00
15 胡昕炜 20.50 0.67 20.50
16 郑毅 20.00 0.65 20.00
17 于敏 20.00 0.65 20.00
18 邓日海 19.00 0.62 19.00
19 覃勇刚 18.00 0.59 18.00
20 巫裕润 18.00 0.5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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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转让比例(%) 转让金额(万元)
21 曾德政 15.00 0.49 15.00
22 卢玉南 11.00 0.36 11.00
23 徐欢澜 11.00 0.36 11.00
24 朱炜宏 11.00 0.36 11.00
25 吴宁霞 10.00 0.33 10.00
26 单梅 10.00 0.33 10.00
27 高杰 10.00 0.33 10.00
28 何劲松 10.00 0.33 10.00
29 谭方彤 10.00 0.33 10.00
30 张霖 10.00 0.33 10.00
31 李嘉 10.00 0.33 10.00
32 卢琦 10.00 0.33 10.00
33 邹妮妮 10.00 0.33 10.00
34 刘邵 10.00 0.33 10.00
35 徐洪涛 10.00 0.33 10.00
36 朱建宇 10.00 0.33 10.00
37 吴清 10.00 0.33 10.00
38 袁玉才 10.00 0.33 10.00
39 何友其 9.00 0.29 9.00
40 邓勇杰 9.00 0.29 9.00
41 龙伟雄 9.00 0.29 9.00
42 施舰 9.00 0.29 9.00
43 熊海明 9.00 0.29 9.00
44 周仰东 9.00 0.29 9.00
45 禤均行 9.00 0.29 9.00
46 陈波 9.00 0.29 9.00
47 陈文强 9.00 0.29 9.00
48 黄正策 9.00 0.29 9.00
49 李满桃 9.00 0.29 9.00
50 唐成东 9.00 0.29 9.00
51 戴琳 8.80 0.29 8.80
52 覃洪兵 8.00 0.26 8.00
53 杨辉 8.00 0.26 8.00
54 杨克春 8.00 0.26 8.00
55 李东海 8.00 0.26 8.00
56 梁川 8.00 0.26 8.00
57 邱庆红 8.00 0.26 8.00
58 丁新宇 8.00 0.26 8.00
59 黄澄 8.00 0.26 8.00
60 李文胜 8.00 0.26 8.00
61 林茜 8.00 0.26 8.00
62 龚本海 8.00 0.26 8.00
63 蒋受义 8.00 0.26 8.00
64 章培南 8.00 0.26 8.00
65 陈理波 7.00 0.23 7.00
66 焦勇 7.00 0.23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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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让方 转让股数(万股) 转让比例(%) 转让金额(万元)
67 李小瑜 7.00 0.23 7.00
68 刘宏 6.00 0.20 6.00
69 艾治国 6.00 0.20 6.00
70 陆飒 6.00 0.20 6.00
71 陈如融 6.00 0.20 6.00
72 黄启东 6.00 0.20 6.00
73 阳成 6.00 0.20 6.00
74 李颂东 6.00 0.20 6.00
75 凌建军 6.00 0.20 6.00
76 曾军 6.00 0.20 6.00
77 李新容 6.00 0.20 6.00
78 王珍 6.00 0.20 6.00
79 韦利华 6.00 0.20 6.00
80 张行涛 6.00 0.20 6.00
81 李建明 6.00 0.20 6.00
82 郭佳鑫 6.00 0.20 6.00
83 邵跃波 6.00 0.20 6.00
84 张建勇 5.00 0.16 5.00
85 喻泽斌 5.00 0.16 5.00
86 蒙瀚 5.00 0.16 5.00
87 杨小菁 5.00 0.16 5.00
88 李申 5.00 0.16 5.00
89 李燕 5.00 0.16 5.00
90 禤晓林 4.00 0.13 4.00
91 谭志琳 4.00 0.13 4.00
92 章健 4.00 0.13 4.00
93 莫海量 3.00 0.10 3.00
94 赖春红 3.00 0.10 3.00
95 杨伟红 3.00 0.10 3.00
96 覃媛玲 3.00 0.10 3.00
97 卢莎璐 3.00 0.10 3.00
98 叶国洪 2.00 0.07 2.00
99 毛亮 2.00 0.07 2.00
100 刘毅 1.00 0.03 1.00
101 曾晖 1.00 0.03 1.00
102 闫越 1.00 0.03 1.00
103 李联 1.00 0.03 1.00
104 华蓝投资 422.20 13.80 422.20
合计 2,116.00 69.15 2,116.00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
有华智产业股权。

根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南宁市青
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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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智产业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华智产业自 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相关合规证明出具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行政处罚。

(2)转让衢州弈谷股权

发行人转让衢州弈谷股权之前,衢州弈谷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发行
人持有其中 6,900.0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69.00%。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衢
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发行人拟将所持衢州弈谷
6,90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富腾投资,转让价格参考资产评估的价格。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万隆评报字(2015)
第 1810 号”《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经评
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衢州弈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4,739.48 万元。根据衢州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衢州弈谷
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衢瑞审字【2015】652 号),衢州弈谷 2014 年
度、2015 年 1-9 月的净利润分别为-572.87 万元、-2,261.56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衢州弈谷的净资产为 7,027.04 万元,每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为 0.70 元。

2016 年 1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衢州弈
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议案》,同意以上述评估值为参考,拟定本
次转让衢州弈谷的价格为 1.35 元/出资额。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与衢州弈谷的其他股东富腾投资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发行人将其所持衢州弈谷 6,900.0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69.00%)
以 1.35 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富腾投资,转让价款合计 9,315.00 万元。

2017 年 3 月 14 日,衢州弈谷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7 年 3 月 14 日,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向衢州弈
谷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
有衢州弈谷股权。

根据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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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文件、衢州弈谷出具的相关确认文
件并经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衢州弈谷自 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相关合规证
明出具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行政处罚。

3.转让富腾投资股权

发行人转让富腾投资股权之前,富腾投资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发行人
持有其中 971.95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32.40%。

2016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西富腾
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发行人拟将其持有的富腾投资 971.95 万元出资
额进行转让,发行人现有股东可自愿认购。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5)533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富腾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286.34 万元。根据中审华
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HW 专字【2015】
0209 号),2012 年度至 2015 年 9 月,富腾投资的净利润分别为-481.19 万元、
428.27 万元、378.40 万元和-294.39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富腾投资的
净资产为 2,630.51 万元,每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为 0.88 元。

2016 年 10 月 8 日,富腾投资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雷翔等 13 人
与发行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雷翔等 13 人受让发行人所持富腾投资的全
部股权。同日,雷翔等 13 人与发行人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
格为 2.18 元每出资额。

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比例(%) 转让金额(万元)
1 雷翔 193.3948 6.45 421.6007
2 李祥慈 402.0177 13.40 876.3986
3 吴广意 30.2879 1.01 66.0276
4 徐兵 137.6072 4.59 299.9838
5 费卫东 29.7883 0.99 64.9385
6 钟毅 51.245 1.71 111.7140
7 赵成 64.2903 2.14 140.1529
8 于敏 11.2639 0.38 24.5553
9 梁汉吉 2.50 0.08 5.4500
10 庞朝晖 13.61 0.45 29.6698
11 徐欢澜 12.5519 0.42 27.3632
12 邓勇杰 8.2776 0.28 18.0453

1-1-20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13 陈听正 15.1154 0.50 32.9516
合计 971.95 32.40 2,118.8513

2016 年 10 月 19 日,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富腾投
资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
有富腾投资股权。

根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经济技
术开发区税务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
展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富腾投资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富腾
投资自 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相关合规证明出具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
未受到行政处罚。

发行人对外转让华智产业、衢州弈谷、富腾投资事项,系转让双方的真实意
思表示,受让方已支付了全部的股权转让价款,属于真实转让,不存在受让方代
发行人持有股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相关关联方与发行人存在的业务、资金往来情况见本《招股意向
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发行人于 2015 年 11 月转让华智体育 69.15%股份、2016 年 10 月转让富腾投
资 32.40%股权、2017 年 3 月转让衢州弈谷 69.00%股权,股权转让前,华智体育
主要从事智力运动、文化活动策划等业务,富腾投资主要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管
理业务,衢州弈谷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其与发行人从事的相关业务均不相
同,无法产生协同效应,为突出主业,发行人剥离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文化活动、
投资咨询、房地产业务具有必要性。

根据相关审计报告,2015 年 1-9 月,华智产业营业收入 303.46 万元、净利
润-294.46 万元;衢州弈谷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为-2,261.56 万元;富腾投
资营业收入 123.12 万元、净利润-294.39 万元。前述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以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净资产值作为参考,综合考虑其经营情况经转让方
和受让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1-1-20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除华蓝集团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资产、业务与华蓝
集团及其子公司均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相关资产的剥离不影响发行人主体资格、独立性、资产完整性、规范运作等。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
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1,02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总数合计不
超过 3,68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
过 14,7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后(假设本次发行新股 3,680.00 万股,不考虑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数量(万股)
(%) (%)
一、发行前股东 11,020.00 100.00 11,020.00 74.97
雷翔 1,640.5300 14.89 1,640.53 11.16
赵成 582.76 5.29 582.76 3.96
吴广意 575.07 5.22 575.07 3.91
钟毅 369.16 3.35 369.16 2.51

何新 358.39 3.25 358.39 2.44

覃洪兵 342.37 3.11 342.37 2.33

费卫东 260.82 2.37 260.82 1.77

单梅 201.47 1.83 201.47 1.37

莫海量 95.66 0.87 95.66 0.65
邓勇杰 92.59 0.84 92.59 0.63
李嘉 48.74 0.44 48.74 0.33
实际控制人小计 4,567.56 41.46 4,567.56 31.07
其他 133 名股东 6,452.44 58.55 6,452.44 43.89
二、社会公众股 - - 3,680.00 25.03
合计 11,020.00 100.00 14,7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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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发行前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发行前持股比例(%)
1 雷翔 1,640.53 14.89
2 赵成 582.76 5.29
3 吴广意 575.07 5.22
4 钟毅 369.16 3.35
5 何新 358.39 3.25
6 庞朝晖 357.62 3.25
7 覃洪兵 342.37 3.11
8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300.00 2.72
9 费卫东 260.82 2.37
10 青蓝鑫禾 222.00 2.01
小计 5,008.72 45.45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
1 雷翔 1,640.53 14.89 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 赵成 582.76 5.29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 吴广意 575.07 5.22 -
4 钟毅 369.16 3.35 董事、副总经理
5 何新 358.39 3.25 行政总监
6 庞朝晖 357.62 3.25 -
7 覃洪兵 342.37 3.11 -
8 费卫东 260.82 2.37 -
9 徐兵 212.24 1.93 监事会主席
10 单梅 201.47 1.83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中,吴广意、覃洪兵
主要在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其他公司任职,不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庞朝晖已退休不再任职;费卫东、单梅主要在发行人子公司任职。

(四)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依据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
委、财政部、证监会 36 号令)第七十八条规定“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
国有股东认定,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督管理另行规定。”因此,广西国企改
革基金持有发行人的股权不做国有股东认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份中无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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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者持股。

(五)发行人股东信息及历史沿革的股份代持情况

1、发行人股东信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在发行人及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 持股数 入股时间
序号 名称/ 比例 其关联方处 (注)
用代码 (股) 与背景
姓名 (%) 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华蓝
1 雷翔 460100195710****** 16,405,300 14.89
设计董事,华
蓝工程董事
公司董事、常
务副总经理,
2 赵成 450102196306****** 5,827,600 5.29 华蓝工程董
事长,华蓝设
计董事
苏中达科总
3 吴广意 450102196512****** 5,750,700 5.22
经理
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华蓝
4 钟毅 110108196504****** 3,691,600 3.35 设计董事长,
华蓝工程董

公司行政总
5 何新 450103196801****** 3,583,900 3.25 监,华蓝工程
董事
公司原财务
6 庞朝晖 420106196209****** 3,576,200 3.25 总监,目前已
退休
华智体育总
7 覃洪兵 452701197312****** 3,423,700 3.11
经理
2019 年,为
使股东结
广西国 构多元化,
8 企改革 91450100MA5P232T8R 3,000,000 2.72 机构投资者 改善公司
基金 现金流引
入财务投
资者
华蓝工程副
9 费卫东 320504196706****** 2,608,200 2.37
总经理
2019 年,为
为使股东
青蓝
10 91450100MA5N0B3T3P 2,220,000 2.01 机构投资者 结构多元
鑫禾
化,改善公
司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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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 持股 在发行人及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 持股数 入股时间
序号 名称/ 比例 其关联方处 (注)
用代码 (股) 与背景
姓名 (%) 任职情况
引入财务
投资者
富腾投资总
11 徐兵 620102196809****** 2,122,400 1.93
经理
华蓝设计副
12 单梅 450104196805****** 2,014,700 1.83 总经理,英图
设计董事长
2016 年,为
改善公司
外部财务投
财务状况
13 李祥慈 342222195302****** 2,000,000 1.81 资者,不在公
引进的外
司任职
部财务投
资者
2019 年,为
使股东结
构多元化,
青蓝晟
14 91450100MA5L8MF47J 1,680,000 1.52 机构投资者 改善公司

现金流引
入财务投
资者
公司董事,华
蓝设计总经
15 莫海量 450103197804****** 956,600 0.87
理,华蓝工程
董事
华蓝工程总
16 邓勇杰 452327197001****** 925,900 0.84 经理,华蓝设
计董事
华蓝设计建
17 杨辉 420111197003****** 621,000 0.56
三所所长
华蓝设计副
总建筑师兼
18 刘西 452332197311****** 567,300 0.51
刘西工作室
主任
广西同济检
19 高杰 450103197008****** 557,300 0.51 测技术有限
公司总经理
华蓝设计首
席总工程师
20 刘宏 450104196806****** 543,400 0.49
兼总师办主

华蓝工程副
21 戴琳 450103197303****** 534,300 0.48
总经理
2018 年,发
继承取得股 起人原职
22 蒋滢 450103197610****** 533,600 0.48 份,不在公司 工股东蒋
任职 伯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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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 持股 在发行人及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 持股数 入股时间
序号 名称/ 比例 其关联方处 (注)
用代码 (股) 与背景
姓名 (%) 任职情况
公司原顾问,
23 陈听正 450204194304****** 526,300 0.48
目前已退休
华蓝设计原
24 梁汉吉 452723196410****** 523,200 0.47 副总经理,目
前已离职
华蓝设计首
席总建筑师
25 庞波 450104196702****** 518,200 0.47
兼庞波工作
室主任
华蓝岩土董
26 卢玉南 450601196506****** 512,600 0.47
事长
华蓝设计原
研究院副院
27 徐欢澜 450103195911****** 512,600 0.47
长,目前已退

华蓝设计副
总建筑师兼
28 禤晓林 450103196909****** 512,600 0.47 建筑三院总
建筑师、建三
所总建筑师
华蓝设计总
规划师兼朱
29 朱炜宏 450103196609****** 512,600 0.47
炜宏工作室
主任
华蓝设计副
30 陈永青 450102196011****** 502,900 0.46
总工程师
苏中达科常
31 何劲松 450102196405****** 502,900 0.46
务副总经理
华蓝设计副
32 谭方彤 450104196912****** 502,900 0.46
总建筑师
华蓝设计副
33 吴燕秋 450102196408****** 502,900 0.46
总工程师
华蓝设计副
总工程师兼
34 徐群英 440106196511****** 502,900 0.46
科技质量部
副部长
华蓝设计绿
色建筑技术
35 张霖 450102195608****** 502,900 0.46 中心原所总
建筑师,目前
已退休
公司财务总
监,华蓝设计
36 李嘉 450104197305****** 487,400 0.44
董事,华蓝工
程监事
英图设计董
37 卢琦 452701197110****** 487,400 0.44
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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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持股 在发行人及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 持股数 入股时间
序号 名称/ 比例 其关联方处 (注)
用代码 (股) 与背景
姓名 (%) 任职情况
中信恒泰董
38 陆霖 450102196510****** 487,400 0.44
事长
华蓝设计总
工程师兼庞
39 庞少华 110108196411****** 487,400 0.44
少华工作室
主任
华蓝设计工
40 郑毅 450102196203****** 487,400 0.44
业院职工
华蓝设计原
顾问总规划
41 邹妮妮 450102195707****** 487,400 0.44
师,目前已退

华保盛物业
42 杨克春 340406197508****** 479,700 0.44
总经理
苏中达科副
43 粟卫权 310110197105****** 472,000 0.43
总经理
华蓝设计副
总经理,英图
44 刘邵 450102196311****** 466,500 0.42 设计董事,华
蓝投资咨询
执行董事
华蓝设计总
建筑师兼徐
45 徐洪涛 452526197407****** 466,500 0.42
洪涛工作室
主任
华蓝装饰董
46 朱建宇 510212197212****** 464,000 0.42 事长兼总经

华蓝岩土副
47 邓日海 220104196901****** 456,600 0.41
总经理
2016 年,发
继承取得股 起人原职
48 何凯郡 450102199006****** 456,600 0.41 份,不在公司 工股东何
任职 友其继承

华蓝设计科
49 赖春红 450102196703****** 456,600 0.41
技部副部长
中信恒泰职
50 龙伟雄 510212197004****** 456,600 0.41

华蓝工程副
总建筑师兼
51 施舰 450102196601****** 456,600 0.41 建筑设计研
究院总建筑

中信恒泰副
52 唐家球 452421197002****** 456,600 0.41
总经理
53 熊海明 542528197201****** 456,600 0.41 华蓝工程副

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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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持股 在发行人及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 持股数 入股时间
序号 名称/ 比例 其关联方处 (注)
用代码 (股) 与背景
姓名 (%) 任职情况
总工程师兼
建筑设计研
究院总工程

衢州弈谷副
54 严卫东 510212196912****** 456,600 0.41
总经理
中信恒泰总
55 周仰东 450103196804****** 456,600 0.41
经理
华蓝设计副
56 彭文立 452601196707****** 446,200 0.4
总工程师
富腾投资财
57 禤均行 452122197411****** 435,700 0.4
务总监
中信恒泰项
58 曾德政 450104196912****** 435,700 0.4
目经理
华蓝设计规
59 张建勇 630105197010****** 435,700 0.4 划院副总规
划师
华蓝设计顾
60 喻泽斌 450305196808****** 430,900 0.39

苏中达科顾
61 蒙瀚 450102195612****** 427,400 0.39

华蓝工程建
62 陈波 450102196502****** 425,900 0.39 筑设计院副
院长
华蓝设计原
建筑院副总
63 陈文强 450102195908****** 425,900 0.39 工程师、建一
所总工程师,
目前已退休
华蓝设计副
总工程师兼
64 陈肖梅 310110197301****** 425,900 0.39
总师办副主

华蓝设计副
65 黄正策 110108197010****** 425,900 0.39
总工程师
华蓝设计给
排水与环境
66 李满桃 430625197203****** 425,900 0.39
工程设计二
所总工程师
中蓝审图副
67 李忠 430104196805****** 425,900 0.39
总经理
华蓝设计建
68 庞吉宁 450103197212****** 425,900 0.39
一院院长
华蓝岩土总
69 唐成东 452324197210****** 425,900 0.39 工办副总工
程师
70 杨伟红 450102196601****** 425,900 0.39 华蓝设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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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 持股 在发行人及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 持股数 入股时间
序号 名称/ 比例 其关联方处 (注)
用代码 (股) 与背景
姓名 (%) 任职情况
业院副总工
程师
华蓝工程原
综合行政部
71 杨小菁 450106196106****** 425,900 0.39
部长,目前已
退休
中信恒泰项
72 梁骞 450102197508****** 425,900 0.39
目经理
华蓝设计建
筑机电与环
73 李申 310110196611****** 425,900 0.39
保设计三所
所长
华蓝装饰原
74 黎小宁 450102195510****** 423,400 0.38 总工程师,目
前已退休
华蓝岩土原
75 李东海 450106196807****** 405,000 0.37 市场部部长,
目前已离职
华蓝设计柳
76 李燕 450205197208****** 405,000 0.37 州分院生产
经营室经理
华蓝设计建
77 梁川 440106197305****** 405,000 0.37 二院院长助

华蓝设计规
划院副院长、
78 邱庆红 452701196605****** 395,100 0.36
华蓝设计监

公司原人资
行政部副部
79 吴清 450102195707****** 395,100 0.36
长,目前已退

华蓝工程建
80 丁新宇 450104197005****** 395,100 0.36 筑设计院副
总建筑师
华蓝工程建
81 黄澄 450103197712****** 395,100 0.36 筑设计院院
长助理
华蓝设计原
工业院院长
82 黄焕耀 450121196503****** 395,100 0.36 助理、轻工设
计所所长,目
前已离职
华蓝设计建
83 李文胜 450205197103****** 395,100 0.36 三院院总工
程师
84 林茜 450104197010****** 395,100 0.36 华蓝工程建

1-1-21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 持股 在发行人及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 持股数 入股时间
序号 名称/ 比例 其关联方处 (注)
用代码 (股) 与背景
姓名 (%) 任职情况
筑设计院副
总建筑师
华蓝设计景
85 刘毅 440106197207****** 395,100 0.36 观院副总建
筑师
华蓝设计建
86 苏金凌 452501197110****** 395,100 0.36 二院院长、中
蓝审图董事
苏中达科广
87 袁玉才 450106196505****** 395,100 0.36 西分公司总
工程师
华蓝设计总
经理助理兼
88 陈玉 412901197808****** 389,600 0.35 生产经营部
部长、英图设
计董事
苏中达科广
89 陆勇 510212197501****** 379,700 0.34 西分公司副
经理
华智体育顾
90 覃勇刚 330106197412****** 379,700 0.34

华蓝设计原
旅游规划设
91 韦清辉 510106197908****** 379,700 0.34
计所所长,目
前已离职
华蓝设计原
外务拓展部
92 龚本海 420111197001****** 374,200 0.34
常务副部长,
目前已离职
华蓝岩土职
93 蒋受义 310110197001****** 374,200 0.34

苏中达科原
94 罗华 450102196008****** 369,300 0.34 工会主席,目
前已退休
苏中达科总
95 范斯远 450102196412****** 364,300 0.33
工程师
华蓝设计原
市政设计院
96 巫裕润 452424197105****** 364,300 0.33
院长,目前已
离职
华蓝设计原
97 于敏 450102195811****** 364,316 0.33 计财部部长,
目前已退休
公司人资行
98 曾晖 610103197112****** 364,300 0.33
政部副部长
华蓝设计建
99 章培南 420111197211****** 364,300 0.33
七所副所长

1-1-21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 持股 在发行人及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 持股数 入股时间
序号 名称/ 比例 其关联方处 (注)
用代码 (股) 与背景
姓名 (%) 任职情况
华蓝设计景
100 王振宇 450302197210****** 364,300 0.33 观院总规划

华蓝设计总
承包事业部
101 曾宇鹏 450103198007****** 358,900 0.33
部长兼中心
主任
华蓝装饰总
经理助理兼
102 陈理波 452501198009****** 356,300 0.32
工程中心总
经理
华蓝设计综
103 杨银裳 422129197510****** 349,000 0.32 合行政部部

中蓝审图公
104 叶国洪 450303197601****** 343,400 0.31 司董事、总经

城衡文化总
105 熊元鑫 522601196712****** 338,500 0.31
经理
华蓝设计原
区外院副院
106 焦勇 370202196208****** 333,600 0.3
长,目前已离

华蓝工程副
107 闫越 130403197906****** 328,000 0.3
总经理
华蓝设计市
108 李小瑜 452528197805****** 318,200 0.29
政院副院长
华蓝工程人
109 覃媛玲 450203198012****** 318,200 0.29 力资源部部

华蓝设计科
技部部长助
110 谭志琳 450202198007****** 318,200 0.29
理、档案室主

公司监事、审
111 唐歌 450302198202****** 318,200 0.29 计监察部部

华蓝工程原
112 冼明洁 450202198003****** 318,200 0.29 总经理助理,
目前已离职
华蓝设计广
113 尤智 130721197406****** 318,200 0.29 州中心副总
经理
华智体育副
114 艾治国 360103197707****** 312,600 0.28
总经理
中信恒泰副
115 陆飒 450103196904****** 307,700 0.28
总经理兼财

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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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持股 在发行人及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 持股数 入股时间
序号 名称/ 比例 其关联方处 (注)
用代码 (股) 与背景
姓名 (%) 任职情况
务总监
华蓝设计建
筑机电与环
116 陈如融 452701197709****** 302,700 0.27
保设计二所
所长
华蓝设计原
117 胡昕炜 450104197709****** 302,700 0.27 工业院院长,
目前已离职
华蓝设计原
市政设计院
118 黄波 450202197404****** 302,700 0.27
副院长,目前
已离职
华蓝设计建
119 黄启东 120104196812****** 302,700 0.27 二院综合部
副主任
华蓝工程科
120 黄智鹦 120104197606****** 302,700 0.27 技质量部部

苏中达科柳
121 李翔 450204198005****** 302,700 0.27 州分公司经

2017 年,增
华蓝设计桂
资进入的
122 刘松 450303196906****** 300,000 0.27 林分公司总
公司骨干
经理
员工
华蓝设计工
123 卢莎璐 452622197702****** 297,300 0.27 程部部长助

衢州弈谷原
124 毛亮 420111197701****** 297,300 0.27 副总经理,目
前已离职
华蓝岩土总
125 阳成 421023198107****** 297,300 0.27
经理
华蓝设计综
126 马丹妮 450103197907****** 297,300 0.27 合行政部副
部长
华蓝设计投
资咨询所所
长兼建二院
127 李颂东 450102196011****** 292,300 0.27
院长助理,华
蓝投资咨询
总经理
南宁围棋总
128 凌建军 511026197507****** 292,300 0.27
经理
华蓝设计建
129 曾军 450103196604****** 292,300 0.27
七所所长
130 李联 450105197105****** 287,400 0.26 那园旅游原

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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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持股 在发行人及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 持股数 入股时间
序号 名称/ 比例 其关联方处 (注)
用代码 (股) 与背景
姓名 (%) 任职情况
副总经理,目
前已离职
华蓝岩土计
131 李新容 450204197405****** 287,400 0.26
财部副部长
公司监事,华
蓝工程监事,
132 王珍 420115198202****** 287,400 0.26 华蓝设计人
力资源部部

华蓝设计建
133 韦利华 450305197710****** 287,400 0.26 一院综合部
主任
华智体育副
134 张行涛 421087198304****** 287,400 0.26
总经理
华蓝装饰副
135 章健 450102197909****** 287,400 0.26 总经理兼设
计院院长
华蓝设计建
136 周佳 450103197803****** 287,400 0.26
二院副院长
华蓝设计工
业院院长兼
137 吴永贤 452228198011****** 287,400 0.26
海外事业部
部长
英图设计原
138 李建明 450102195809****** 277,000 0.25 副总经理,目
前已退休
中信恒泰副
139 郭佳鑫 610481198302****** 272,000 0.25
总经理
富腾投资原
投资部副部
140 白鹑 450302197703****** 266,500 0.24
长,目前已离

中信恒泰副
141 卓佳 452201197811****** 261,600 0.24
总经理
华蓝设计北
142 周结凝 450222197704****** 217,400 0.2
京中心主任
南宁围棋原
143 邵跃波 460100195805****** 129,684 0.12 副总经理,目
前已离职
华溯文化原
144 麦松强 450106197109****** 51,400 0.05 总经理,目前
已离职
合计 110,200,000 100.00
注:除特别说明外,其他股东均为 2012 年发行人成立时的发起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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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股份代持形成、演变及解除情况

(1)股份代持的形成背景及原因

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行人设立时,实行骨干员工直接持股。为防止
员工离职后股权分散、混乱,影响后续新进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发行人持续、
健康发展,2012 年 4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以及《广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经董
事会批准,股东方可向本公司股东外人员转让股份。(2)公司股份由全体出资
人认购,若本人不愿认购或认购不足部分,视为放弃。(3)当员工不受聘于公
司或公司控参股公司,被公司辞退,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时,应在一个月
内办理股权转让手续。(4)转让股权或新认购的出资时,除股东会特别批准外,
按上年经审计确认的单位净资产价值作为参考。(5)预留股份、不再受聘于集
团单位人员转让的股份由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监事会召集人对此部分股份无
表决权,亦无分红权。(6)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的股份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全
体股东。代持股份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设立时,费卫东作为监事会召集人,代持了公司为拟
引进的骨干人才预留的股份 70.90 万股,形成股份代持。

(2)股份代持的演变情况

华蓝集团当时有效的《股权管理规定》明确:(1)公司设立时为引进运营
总监人才预留岗位股份 70.9 万股;(2)预留股份、不再受聘于集团单位人员转
让的股份由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监事会召集人对此部分股权无表决权,亦无
分红权;(3)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的股份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全体股东,代持
股份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依据前述规定,费卫东借款实缴了预留岗位股份和支付价款受让了离职员工
股份。具体受让情况如下:

时间 股权变动 具体内容 股权变动背景
公司设立 雷翔等 150 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公
根 据 当 时有 效 的《 公 司章
2012 年 (股份代 司,其中费卫东作为监事会召集人,
程》、《股权管理规定》代
5月 持关系形 代持了运营总监人才预留岗位股份
持预留股份
成) 的 70.9 万股预留股份。
2012 年 第一次股 卫更太将其持有发行人的已实缴的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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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时间 股权变动 具体内容 股权变动背景
12 月 份转让 88,6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 《股权管理规定》,卫更太
格为 1 元/股。 因离职转出所持股份
翟柳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11,600 股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2013 年 第二次股
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 元 《股权管理规定》,翟柳军
8月 份转让
/股。 因离职转出所持股份
张路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73,000 股股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2013 年 第三次股
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 元/ 《股权管理规定》,张路因
12 月 份转让
股。 离职转出其所持股份
(1)蒙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86,8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2014 年 第四次股 元/股。 《股权管理规定》,蒙珏、
4月 份转让 (2)梁卓洁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粱卓洁因离职转出其所持股
302,299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 份
价格为 1 元/股。
(1)张凡夫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55,5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2014 年 第五次股 价格为 1.1 元/股。 《股权管理规定》,张凡夫、
8月 份转让 (2)邱连峰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邱连峰因离职转出其所持股
375,3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 份
价格为 1.1 元/股。
李灵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36,200 股股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2015 年 第六次股
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1 元/ 《股权管理规定》,李灵因
5月 份转让
股。 离职转出其所持股份
张凯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463,000 股股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2015 年 第七次股
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1 元/ 《股权管理规定》,张凯因
8月 份转让
股。 离职转出其所持股份
(1)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
(1)吴嘉邦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章程》《股权管理规定》,
500,0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
吴嘉邦因离职转出其所持股
价格为 1.9 元/股。

(2)卫更太、蒙珏、梁卓洁、李夏
2015 年 第八次股 (2)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
宁、麦松强、邵跃波等六人将各自认
12 月 份转让 章程》《股权管理规定》,
缴但逾期未实缴的股份 354,600 股、
卫更太、蒙珏、梁卓洁、李
347,000 股、1 股、131,000 股、195,000
夏宁、麦松强、邵跃波部分
股、173,816 股股份以 0 元价格转让
认缴股份因逾期未完成实缴
给费卫东。
而转出

截至 2016 年 1 月,费卫东受让并代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合计为 500.2716 万
股。

(3)发行人股份代持的解除情况

2016 年 1 月 21 日,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代
持未分配股份的议案》,同意将费卫东受让并代为持有的 500.2716 万股按现有
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在现有全部 140 名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其中,雷翔、庞朝晖、
何新、于敏 4 人以 0 元对价受让了未实缴出资的 120.1417 万股认购权,并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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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元/股向公司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赵成、吴广意、于敏等 137 名股东则按照 2 元/
股的价格受让了费卫东代持未分、已实缴到位的 380.1299 万股。

2016 年 1 月 21 日,费卫东分别与赵成、吴广意、于敏等 137 名股东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约定费卫东以 2 元/股价格向 137 名股东合计转让发行人股份
380.1299 万股。

2016 年 1 月 21 日,费卫东分别与雷翔、庞朝晖、何新、于敏 4 人签订《认
缴权转让协议》,约定费卫东以 0 元/股价格向该 4 名股东合计转让认股权
120.1417 万元。

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废止了华蓝集团《股权管理规定》。

2016 年 6 月 22 日,华蓝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删除了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包
括“当员工不受聘于公司或公司控参股公司,被公司辞退,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
或死亡时,应转让所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消除了华蓝集团股份代持存在的制度
基础。

保荐机构与律师通过访谈与签署承诺函的方式对华蓝集团股权代持清理解
除情况进行了确认,结合股份转让协议、价款支付凭证等文件与访谈确认情况,
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股权代持的清理,废止了
《股权管理规定》、修改并删除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权代持的相关规定,完
成了股权代持的完全解除,在清理解除过程中未发生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发行人就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专项承诺

2021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已补充出具专项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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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
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提交发行申请前 12 个月内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 13 日,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发行人面向 3 名机
构投资者定向增发 69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1,020.00 万元。各方综合考
虑前次增资价格,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 9 元
/股。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股份 实际出资金 增资后持股数
序号 名称
(万股) 额(万元) 量(万股)
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
1 300.00 2,700.00 3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
2 168.00 1,512.00 168.00
(有限合伙)
南宁青蓝鑫禾投资管理中心
3 222.00 1,998.00 222.00
(有限合伙)
合计 690.00 6,210.00 690.00

2019 年 12 月 30 日,华蓝集团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 3 名通过增资进入的新增股东持股数量未发
生变化。

1、3 名新增股东的情况

(1)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名称 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
成立时间 2019 年 9 月 5 日 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
南宁市高新区创新路 23 号 8 号 统 一 社 会
住所 91450100MA5P232T8R
楼 A 座 202 号 信用代码
合伙期限 2019 年 9 月 5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三项除国家专项规定外)。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出资份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册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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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970.00 99.97
合计 100,000.00 100.00

(2)青蓝晟禾

名称 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 行 事 务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成立时间 2017 年 7 月 5 日
合伙人 伙)
南宁市壮锦大道 39 号 B-4 办 统 一 社 会
住所 91450100MA5L8MF47J
公楼 1601-17 号 信用代码
合伙期限 2017 年 7 月 5 日至长期。
企业投资管理(除证劵、金融、期货等国家有专项规定外),股权投资(不含
经营范围 投资其他创业投资基金或投资性企业、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
他金融业务)。

青蓝晟禾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出资份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册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00.00 1.49
2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22.35
3 胡芳明 有限合伙人 1,500.00 22.35
4 池炎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4.90
5 陆婷 有限合伙人 500.00 7.45
6 张宝丹 有限合伙人 300.00 4.47
7 秦永菊 有限合伙人 260.00 3.87
8 龙绍芳 有限合伙人 200.00 2.98
9 李如振 有限合伙人 200.00 2.98
10 罗华侨 有限合伙人 200.00 2.98
11 曾丽明 有限合伙人 150.00 2.24
12 刘杰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3 罗华兴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4 钱俊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5 黄云婷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6 李志成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7 林春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8 章军荣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9 龙江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合计 6,710.00 100.00

(3)青蓝鑫禾

名称 南宁青蓝鑫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8 日
伙人 限合伙)
南宁市壮锦大道 39 号 B-3 办公楼
统一社会信
住所 401 室“商务秘书企业(南宁市经开 91450100MA5N0B3T3P
用代码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
合伙期限 2018 年 1 月 8 日至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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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不含投资其他创业投资基金或投资性企业、吸收存款、
经营范围
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

青蓝鑫禾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册 合伙人类型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
1 普通合伙人 10.00 0.47
(有限合伙)
2 田玉秀 有限合伙人 500.00 23.47
广西金沃飞玛投资合伙
3 有限合伙人 300.00 14.08
企业(有限合伙)
4 洪雪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14.08
5 莫克斌 有限合伙人 260.00 12.21
6 翟萍 有限合伙人 160.00 7.51
7 孙红梅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8 林希渝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9 李庚凤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10 韦婧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11 何艳萍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12 曾丽明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合计 2,130.00 100.00

2、新增股东的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系发行人在提交发行申请前夕,希望通过引进机构投资者优化发行
人股东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满足公司业务的资金需
求及流动资金需求,优化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关系,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提交发行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的 3 位股东增资入股,系因看好发行人的发
展前景,本次增资入股的价格为 9 元/股,系参考公司前两次增资价格以及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机构股东入股后预计发挥的作用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后
经各方协商确定。

3、新增股东的关联关系及股份代持情形

提交发行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的 3 位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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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八)发行人历史沿革中自然人入股情况

2016 年 1 月之前,发行人原股东因离职,依据《公司章程》及《股权管理
规定》将所持股权以 1 元/股或 1.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在册股东费卫东,不存在
新的自然人股东入股情况。

2016 年 1 月,发行人解除股份代持,其后新的股东入股情况如下:


时间 股权变动背景 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资金来源

发行人原股东何友其过世,
1 2016 年 6 月 0 元/股。 -
由其子何凯郡继承
发行人拟改善公司财务结 依据华蓝集团的未来发展
构、增加对业务的流动性资 前景,参考同行业上市公
2 2016 年 7 月 自有资金
金支持,公司进行了本次现 司市盈率,由各方协商确
金增资[注 1] 定增资价格为 8.00 元/股
蒙瀚因个人资金需要,将所 转让价格参照同期增资价
3 2016 年 8 月 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在册 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自有资金
股东高杰 10.00 元/股。
庞朝晖因个人资金需要将所
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在册 转让价格参照前次增资价
4 2017 年 6 月 股东杨克春,李夏宁因个人 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8 自有资金
资金需要将所持全部股份转 元/股。
让给公司在册股东杨辉
为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本次增资价格主要参考公
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技 司前次增资价格、员工的
5 2017 年 9 月 术人员、业务骨干人员积极 个人贡献以及公司未来的 自有资金
性,公司进行了本次现金增 发展前景等因素,确定为
资。[注 2] 8.00 元/股。
周结凝因个人资金需要将所 转让价格参照同期增资价
6 2017 年 12 月 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在册 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8 自有资金
股东刘西 元/股。
发行人原股东蒋伯宁过世,
7 2018 年 5 月 0 元/股 -
由其女蒋滢继承
覃洪兵因个人资金需要将所 转让价格参照前次增资价
8 2019 年 10 月 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在册 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9 自有资金
股东戴琳 元/股。
本次增资价格主要参考前
为引进机构股东优化发行人
两次公司增资价格、公司
股东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
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机构
9 2019 年 12 月 制,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 自有资金
股东入股后预计发挥的作
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公司进
用等因素,经各方协商确
行了本次现金增资[注 3]
定为 9.00 元/股。
注 1:增资进入股东李祥慈先生,男,195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身份证号码 342222195302******,安徽省萧县华龙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
注 2:增资进入股东共 3 位,分别是:
莫海量先生,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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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邓勇杰先生,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刘松先生,男,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身份证
号 450303196906******,华蓝设计桂林分公司负责人。
注 3:本次增资无新增自然人股东。
发行人新入股自然人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且不存在如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
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九)发行人股东中无实际业务的机构股东情形

1、发行人机构股东不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形

华蓝集团历史上累计有股东 155 名,其中机构股东 3 名,分别为广西国企改
革基金、青蓝鑫禾、青蓝晟禾,均为私募基金,已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

该等有限合伙企业均系 2019 年 12 月增资入股,增资价格为 9 元/股,系参
考公司前两次增资价格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机构股东入股后预计发挥
的作用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后经各方协商确定,该等价格高于发行人当时的每
股净资产,系参考公司前两次增资价格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机构股东
入股后预计发挥的作用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后经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入股价
格明显异常的情形。

2、对发行人机构股东的穿透核查情况

(1)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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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企改革基金股东的穿透核查表见附表十。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持有发行人 2.72%股份。宏桂资本直接持有广西国企改革
基金 99.97%的合伙份额,且直接或通过融桂物流间接控制宏桂汇智 70%的股权,
为宏桂汇智控股股东。依据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合伙协议》5.2 条规定,由宏桂
资本推荐 2 席,宏桂汇智推荐 1 席共同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以行使对合伙企业
拟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进展报告等的投资决策权。决议时需经三分之二(含)
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因此,宏桂资本为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控股股东,宏桂
资本由自治区国资委持股 100%,自治区国资委为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及其上级
股东/合伙人宏桂资本、宏桂汇智的其实际控制人。

持有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余 30%股权的二级股东为广西盛世
博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广西博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穿透核
查其最终实际控制人为陆允琳。

持有广西盛世博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股权的三级股东为广西盛世
宏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上海盛世鸿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姜
明明直接或通过上海盛世鸿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广西盛世宏明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98.4%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持有上海盛世鸿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25%的五级股东北京祈欣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秦晓娟持有其 55%的合伙份额,且为其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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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伙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持有上海盛世鸿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62%的五级股东中冀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的上层股东包括荣盛发展(002146.SZ)、养元饮品(603156.SH)等上市公
司,经查询该两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荣盛
发展、养元饮品联营企业。经查询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荣盛发展(002146)的实
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耿建明,养元饮品(603156)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姚奎章。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股份六级股东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控
股股东为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王玉锁通过廊坊天然气、新奥控股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6.67%的股权,经查询关联上市公司新奥股份(600803.SH)2020 年半年度报告,
王玉锁为廊坊天然气、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
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股份的六级股东河北华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梁磊持有其 55%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的六级股东北京华耐立家投资有限公司
的控股股东为广东家世界家居控股有限公司,李枝娥通过广东家世界家居控股有
限公司控制北京华耐立家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广东家世界家居控股有
限公司、北京华耐立家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的六级股东蓝池集团有限公司,杨晓勇
持有其 97.1%的股权,为蓝池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的六级股东冀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宋
吉春持有其 96%的股权,为冀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的六级股东斯特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刘书英持有其 60%的股权,为斯特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3.33%的七级股东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控股股东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工商银行(601398.SH)通
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经
查询上市公司工商银行(601398.SH)的公开信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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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商银行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终极持有人可追溯至陆允琳、徐大淋、姜明明、
张洋等自然人、工商银行(601398.SH)、荣盛发展(002146.SZ)、养元饮品
(603156.SH)、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份公司,以及自治区国资委。
不存在其他人通过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及其合伙人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也不存
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或本次发行的中介
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通过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及其上层股东
/合伙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及其上层股
东/合伙人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2)青蓝晟禾

青蓝晟禾的股权结构如下:




青蓝晟禾股东的穿透核查表见附表十一。

青蓝晟禾持有发行人 1.52%股份,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直接
持有青蓝晟禾 1.49%的合伙份额,且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龙晓荣
直接持有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6.25%的合伙份额,且担任广西锦
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青蓝晟禾的
《合伙协议》第 5 条约定,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
管理等事务。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其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其
《合伙协议》第 11 条约定,龙晓荣作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唯
一普通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对外执行合伙事务,因此,龙晓荣为青蓝晟禾、广
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龙晓荣,男,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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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历,经济师,身份证号码 450501196610******,广西青蓝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经理。

青蓝晟禾的一级股东/合伙人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南宁市财政局直
接持股 100%,南宁市财政局为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二级股东/合伙人广西铁投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系自治区国资委通过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 100%的股权,因此,自治区国资委为广西铁投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

综上,青蓝晟禾的最终持有人可以追溯至李美程、杨军等自然人以及自治区
国资委、南宁市财政局等。不存在其他人通过青蓝晟禾及其合伙人代持发行人股
份的情形,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通过青蓝晟禾及其
上层股东、合伙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通过青蓝晟禾及其上层股
东、合伙人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3)青蓝鑫禾

青蓝鑫禾的股权结构如下:




青蓝鑫禾股东的穿透核查表见附表十二。

青蓝鑫禾持有发行人 2.01%股份,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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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有青蓝鑫禾 0.47%的合伙份额,且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龙晓荣
直接持有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6.25%的合伙份额,且担任广西锦
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青蓝鑫禾的
《合伙协议》第 5 条约定,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
管理等事务。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其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其
《合伙协议》第 11 条约定,龙晓荣作为唯一普通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对外执
行合伙事务,因此,龙晓荣为青蓝鑫禾、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
实际控制人。

如前所述,自治区国资委为广西铁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青蓝鑫禾 14.08%的一级股东/合伙人广西金沃飞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二级股东/合伙人广西金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0%的合伙份额,
且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三级股东广西金展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控制广西金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广西金展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则为刘柏森、蓝在荣、蒙嘉明等人的联营/合营企业,故广西金沃飞玛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金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金展房地产土地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广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一级股东/合伙人广西金沃飞玛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的合伙份额以及二级股东广西金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49%的股权,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融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因此自治区人
民政府为广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融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一级股东/合伙人广西金沃飞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合伙份额
的有限合伙人、二级股东深圳飞马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深圳市
嘉盈星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嘉盈星辰控股有限公司为王速、王佩瑶、深圳飞
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联营/合营企业,因此,深圳飞马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嘉盈星辰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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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有深圳飞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60%股权的五级股东深圳君翔天成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系邹铁力、王成祥、钟薇的联营/合营企业,故深圳飞马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深圳君翔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持有深圳飞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40%股权的五级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黄壮勉持有其 90.4%的股权,为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青蓝鑫禾的最终持有人可以追溯至邹铁力、王成祥等自然人以及自治
区人民政府等。不存在其他人通过青蓝鑫禾及其合伙人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或本次发行
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通过青蓝鑫禾及其上层股东、
合伙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通过青蓝鑫禾及其上层股东/合伙人
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十)发行人股东作为私募基金纳入监管的情况

华蓝集团历史上累计有股东 155 名,其中机构股东 3 名,分别为广西国企改
革基金、青蓝鑫禾、青蓝晟禾,均为私募基金,已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该等金融产品已依法纳入监管。

1、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纳入金融监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广西国企改革基金作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GX910,
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9865。

2、青蓝晟禾纳入金融监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青蓝晟禾作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EK103,其私募基
金管理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
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0800。

3、青蓝鑫禾纳入金融监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青蓝鑫禾作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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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JM860,其私募基
金管理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
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0800。

(十一)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存在如下关联关系:

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何新、覃洪兵、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
杰、李嘉 11 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雷翔持
有公司 14.89%的股份,赵成持有公司 5.29%的股份,吴广意持有公司 5.22%的股
份,钟毅持有公司 3.35%的股份,何新持有公司 3.25%的股份,覃洪兵持有公司
3.11%的股份,费卫东持有公司 2.37%的股份,单梅持有公司 1.83%的股份,莫
海量持有公司 0.87%的股份,邓勇杰持有公司 0.84%的股份,李嘉持有公司 0.44%
的股份,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41.45%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青蓝晟禾、青蓝鑫禾均是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
为基金管理人的私募基金,其实际控制人是龙晓荣,青蓝晟禾持有公司 1.52%的
股份,青蓝鑫禾持有公司 2.01%的股份,两家基金合计持有公司 3.53%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庞波与庞少华为兄弟关系,庞波持有公司 0.47%的股份,庞少华
持有公司 0.44%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 0.91%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朱炜宏与朱建宇为姐弟关系,朱炜宏持有公司 0.47%的股份,朱
建宇持有公司 0.42%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 0.89%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梁川与梁骞为兄弟关系,梁川持有公司 0.37%的股份,梁骞持有
公司 0.39%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 0.76%的股份。

除此之外,发行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情况。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股东、
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
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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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的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
定股份的相关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关于投资
者保护的承诺”。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类别 姓 名 职 务
1 雷 翔 董事长
2 赵 成 董事
3 钟 毅 董事
董事
4 莫海量 董事
5 袁公章 独立董事
6 陈永利 独立董事
7 徐 兵 监事会主席
8 监事 唐 歌 职工代表监事
9 王 珍 监事
10 雷 翔 总经理
11 赵 成 常务副总经理
12 钟 毅 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13 何 新 行政总监
14 李 嘉 财务总监
15 杨广强 董事会秘书
16 庞 波 华蓝设计首席总建筑师
17 刘 宏 华蓝设计首席总工程师
18 其他核心人员 朱炜宏 华蓝设计总规划师
19 蒋一琼 华蓝工程总建筑师
20 梁 军 华蓝工程总工程师

(一)董事简介

1、雷翔先生,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2、赵成先生,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3、钟毅先生,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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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制人情况”。

4、莫海量先生,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
控制人情况”。

5、袁公章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任职;1998 年 3 月至 2012 年 9
月,在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历任主任、高级合伙人;2012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在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执行委员、高级合伙人;2014
年 6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柳州钢铁股份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在
黑芝麻任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在广西智迪尔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任
董事长、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独立董事。现任广西智迪尔破
产清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西睿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广西锐思顿法律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等职务。

6、陈永利先生,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上海财经大学国际企业管理学士。1995 年 7 月至 2002 年 1 月,在中国建
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任会计;2002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在北京新
生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广西天
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07 年 10 月至今,在同瑞会计师任执行
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在瑞丰税务师任执行董事、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
在同略投资任执行董事、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在厚润德基金任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在南宁糖业任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在绿城水务任独立董
事;2016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独立董事。现任厚润德基金董事、同略投
资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同瑞会计师执行董事、瑞丰税务师执行董事兼经理、华蓝
集团独立董事、南宁糖业独立董事、绿城水务独立董事、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监事简介

1、徐兵先生,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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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兰州大学经济地理与城乡区域规划专业理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1991 年 8 月至 1992 年 12 月,
在安徽省安庆市农业区划办任助理工程师;1993 年 1 月至 1994 年 4 月,在海口
市城市规划研究所任助理规划师;1994 年 5 月至 1996 年 5 月,在儋州市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所任所长;1996 年 6 月至 1997 年 12 月,在北海市城市规划研究所
任研究部主任;1998 年 1 月至 2002 年 10 月,在《规划师》杂志社任常务副社
长兼编辑部主任;2002 年 11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南宁市规划局规划研究中心
任副主任;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副总
规划师、规划中心主任、副院长;2007 年 1 月至 2015 年 5 月,在华蓝设计历任
规划院副院长、规划院院长、总规划师、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在华蓝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北海佳泽任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
华蓝集团监事会主席、华蓝设计总策划师、富腾投资董事兼总经理、华保盛物业
董事长、华建信息董事长、那园旅游董事长、华栎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城衡文
化董事长、衢州弈谷董事、万腾保安董事、华之味餐饮董事、华建投资咨询监事
等职务。

2、唐歌女士,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西安交通大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深圳华蓝历任助理工程师、水暖组副组长;2007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华蓝设计历任工程师、党委办公室干事、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
任、党委副书记;2013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高级工程师、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人资行政部副部长、人资行政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2016 年 9
月至今,在桂商总会历任综合部部长、副秘书长。现任华蓝集团党委副书记、纪
委书记、审计监察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桂商总会副秘书长等职务。

3、王珍女士,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湖北大学档案学专业管理学学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档案室、生产处
干事;200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历任干事、研究院主任、院长助理、副院
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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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蓝集团任监事。现任华蓝集团监事、华蓝设计人力资源部部长、华蓝工程监
事等职务。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雷翔先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2、赵成先生,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之“(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3、钟毅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4、何新女士,现任本公司行政总监,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5、李嘉女士,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6、杨广强先生,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电子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
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华蓝设计任人力资源
部干事;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深圳华蓝任董事会秘书;2013 年 1 月
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人资行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1 月,在华蓝集团任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会秘
书。现任华蓝集团董事会秘书、华蓝设计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四)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1、庞波先生,196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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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建筑学专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1991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设计五所设计师、设计二所
设计师、专业院总设计师;2007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历任执行总建筑师、
总建筑师、首席总建筑师。

2、刘宏先生,196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清华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工学学士、曼彻斯特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理学硕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991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广西
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任第三建筑设计所副所长;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8 月,在
华蓝设计任建筑设计三所副所长;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4 月,在 BDP 建筑设
计公司任高级设计师;2009 年 4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任首席总工程师。

3、朱炜宏女士,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南京大学经济地理(城市规划)专业理学学士、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
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建筑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1988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在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历任规划所副所长、规划院副
院长等;2004 年 5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任副总规划师;
200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任总规划师。

4、蒋一琼女士,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广西大学建筑学专业工学学士、重庆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专
业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1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广西建筑综
合设计研究院历任四所助理建筑师、主任建筑师;2007 年 1 月至 2018 年 2 月,
在华蓝设计任一所副所长;2018 年 2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历任总经理助理、总
建筑师。

5、梁军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华中理工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项目管理领域工程
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997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
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任所长助理等职务;2007 年 1 月至 2015 年 5 月,在
华蓝设计任建筑设计院建筑一所副所长等职;2015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
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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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举情况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本届董事会全体
成员任期均为三年。具体选聘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提名人 任期起止日期
雷翔 董事长、总经理
赵成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何新、单梅
钟毅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莫海量 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
陈永利 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
袁公章 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提名委员会

2、监事的提名和选举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唐歌为职工代表监事,经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徐兵、王珍为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届
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提名人 任期起止日期
徐兵 监事会主席 何新、单梅
职工代表大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唐歌 职工代表监事
会选举产生
王珍 监事 何新、单梅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八、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雷翔 董事长、总经理 16,405,300 14.89
赵成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827,600 5.29
钟毅 董事、副总经理 3,691,600 3.35
莫海量 董事 956,600 0.87
徐兵 监事会主席 2,122,400 1.93
王珍 监事 287,400 0.26
唐歌 监事 318,200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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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何新 行政总监 3,583,900 3.25
李嘉 财务总监 487,400 0.44
庞波 其他核心人员 518,200 0.47
刘宏 其他核心人员 543,400 0.49
朱炜宏 其他核心人员 512,600 0.47
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广强及其他核心人员蒋一琼、梁军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在本公司担任的
姓名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职务
(万股) 例(%) (万股) 例(%) (万股) 例(%)
雷翔 董事长、总经理 1,640.53 14.89 1,640.53 14.89 1,640.53 15.88
董事、常务副总
赵成 582.76 5.29 582.76 5.29 582.76 5.64
经理
钟毅 董事、副总经理 369.16 3.35 369.16 3.35 369.16 3.57
莫海量 董事 95.66 0.87 95.66 0.87 95.66 0.93
徐兵 监事会主席 212.24 1.93 212.24 1.93 212.24 2.05
王珍 监事 28.74 0.26 28.74 0.26 28.74 0.28
唐歌 监事 31.82 0.29 31.82 0.29 31.82 0.31
何新 行政总监 358.39 3.25 358.39 3.25 358.39 3.47
李嘉 财务总监 48.74 0.44 48.74 0.44 48.74 0.47
庞波 其他核心人员 51.82 0.47 51.82 0.47 51.82 0.50
刘宏 其他核心人员 54.34 0.49 54.34 0.49 54.34 0.53
朱炜宏 其他核心人员 51.26 0.47 51.26 0.47 51.26 0.50

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广强及其他核心人员蒋一琼、梁军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
押、冻结或权属不清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
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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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公司外的其他对外投资如下:

在本公司担任
姓名 被投资企业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直接持股比例(%)
职务
富腾投资 387.2513 12.91
华栎投资 942.9642 17.53
董事长、总经 华保盛物业 10.00 0.50
雷翔
理 华溯文化 14.23 7.12
华智体育 1,316.60 21.47
华建信息 10.00 1.00
富腾投资 113.64 3.79
华栎投资 291.38 5.42
董事、常务副
赵成 华智体育 261.00 4.26
总经理
凯业房地产 10.00 10.00
华建信息 10.00 1.00
富腾投资 80.2805 2.68
华栎投资 210.74 3.92
董事、副总经 华保盛物业 100.00 5.00
钟毅
理 华智体育 136.00 2.22
匀和保健 3.00 10.00
华建信息 8.00 0.80
富腾投资 7.1479 0.24
莫海量 董事
华栎投资 126.185 2.35
同略投资 247.50 82.50
同瑞会计师 43.50 87.00
瑞丰税务师 84.00 80.00
同瑞评估 9.00 90.00
南宁厚存投资中心
100.00 11.49
(有限合伙)
陈永利 独立董事 南宁厚润德恒聚基
金管理中心 60.00 31.58
(有限合伙)
直接持股 10.00%,
广西同瑞数据科技
200.00 通过同略投资持股
有限公司
90.00%
通过同略投资持股
厚润德基金 300.00
30.00%
智迪尔投资 270.00 90.00%
直接持股 10.00%、
锐思顿 200.00 智迪尔投资持股
90.00%
智迪尔投资持股
智迪尔清算 200.00 90.00%、锐思顿持
袁公章 独立董事
股 10.00%
智迪尔投资持股
睿卓财税 180.00
90.00%
智迪尔投资持股
炫晴翻译 2.00 51.00%、睿卓财税
持股 49.00%
徐兵 监事会主席 富腾投资 48.5007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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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司担任
姓名 被投资企业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直接持股比例(%)
职务
华栎投资 165.875 3.08
华保盛物业 180.00 9.00
华之味餐饮 30.00 3.00
华建信息 80.00 8.00
华溯文化 1.50 0.75
华智体育 110.00 1.79
万腾保安 6.00 3.00
华建投资咨询 20.00 10.00
那园餐饮 5.00 2.50
富腾投资 4.00 0.13
王珍 监事
华建信息 5.00 0.50
唐歌 职工代表监事 华智体育 22.50 0.37
富腾投资 12.71 0.42
华栎投资 315.625 5.87
何新 行政总监
华智体育 104.00 1.70
华建信息 10.00 1.00
李嘉 财务总监 富腾投资 2.71 0.09
朱炜宏 其他核心人员 华栎投资 51.26 0.95
梁军 其他核心人员 华蓝工程 13.86 0.4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
所履行的程序

1、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
津贴和奖金组成,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领取 6 万元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在发放
时代扣代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2、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制定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经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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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020 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
情况如下:

是否在本公
序号 类别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司专职工作
1 雷翔 董事长、总经理 392.11 是
2 赵成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37.02 是
3 钟毅 董事、副总经理 273.54 是
董事
4 莫海量 董事 367.25 是

5 袁公章 独立董事 3.50 否
6 陈永利 独立董事 8.00 否
7 徐兵 监事会主席 48.10 是
8 监事 王珍 监事 64.75 是
9 唐歌 职工代表监事 38.88 是
10 何新 行政总监 178.41 是
高级管理
11 李嘉 财务总监 121.75 是
人员
12 杨广强 董事会秘书 59.52 是
13 庞波 华蓝设计首席总建筑师 66.15 是
14 刘宏 华蓝设计首席总工程师 75.74 是
其他核心
15 朱炜宏 华蓝设计总规划师 55.25 是
人员
16 蒋一琼 华蓝工程总建筑师 64.04 是
17 梁军 华蓝工程总工程师 74.40 是
注:袁公章先生从 2020 年 6 月 1 日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陈永利的薪酬包含补发以
前年度的津贴 2.00 万元。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合计分别为 1,777.10 万元、1,792.24 万元和 2,128.41 万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67%、15.39%和 14.46%。

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公司享
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也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除担任董事、
监事相关津贴外的其他薪酬,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在其他企业的兼职情况如下:

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职务
董事长、 富腾投资 董事长
雷翔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总经理 华智体育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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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职务
衢州弈谷 董事长
那园旅游 董事
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社
桂商总会 执行会长
会团体
董事、副总经理钟毅持股
匀和保健 监事
10.00%
董事、副
钟毅 华保盛物业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总经理
常务副秘书长、法 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社
桂商总会
定代表人 会团体
同略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
同瑞会计师 执行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控制的公
瑞丰税务师 执行董事、经理 司
同瑞评估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施加重大
陈永利 独立董事 厚润德基金 董事
影响的企业
绿城水务 独立董事
南宁糖业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广西扬翔股份有 具有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
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黑芝麻 独立董事
具有重大影响
广西智迪尔破产
董事长、总经理
清算有限公司
广西智迪尔投资
咨询集团有限公 董事长、经理

广西睿卓财税服 公司独立董事控制的公司
董事长、经理
务有限公司
广西锐思顿法律
执行董事、经理
服务有限公司
袁公章 独立董事
南宁炫睛翻译有
执行董事、经理
限公司
广西柳工集团有
董事
限公司
广西柳工集团机
董事
械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具有
广西新鸿基汇东
重大影响
建设投资有限公 董事

广西天赐贸易集
董事
团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兵持股
华建投资咨询 监事
10.00%
万腾保安 董事
监事会主
徐兵 城衡文化 董事长

华栎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衢州弈谷 董事
华之味餐饮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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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职务
那园旅游 董事长
富腾投资 董事、总经理
华保盛物业 董事长
华建信息 董事长
职工代表 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社
唐歌 桂商总会 副秘书长
监事 会团体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
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十三、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相关协
议、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与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本公司与任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除此之外,本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与本公司签订其他任何重大商业协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其他重要承诺具体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承诺”。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先后共有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李福和、
陈永利、莫海量、何立荣、袁公章 10 名董事会成员,费卫东、单梅、徐兵、闫
越、唐歌、覃洪兵、王珍 7 名监事会成员,雷翔、庞朝晖、何新、翟柳军、莫海
量、赵成、钟毅、杨广强、李嘉 9 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现任董事会成员 6 人,
现任监事会成员 3 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6 人。

发行人设立以来历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作为华蓝集团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适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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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
的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
会依法定程序产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情形。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历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均履行
了《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近二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
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近二年董事人员变
化情况如下:

时间 董事 变动原因
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 -
陈永利、李福和
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 李福和因个人原因辞职,选举
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5 月
陈永利、何立荣 何立荣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 何立荣因个人原因辞职,选举
2020 年 6 月至今
陈永利、袁公章 袁公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李福和、何立荣先后因个人原因辞职,最近二年,发行人董事
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监事变动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近二年监事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监事 变动原因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 徐兵、唐歌、覃洪兵 -
覃洪兵因个人原因辞职,选举
2020 年 3 月至今 徐兵、唐歌、王珍
王珍为股东代表监事

最近二年,徐兵、唐歌一直为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覃洪兵因个人原因
辞去监事职务。最近二年,公司监事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近二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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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翔(总经理)、赵成(常务副总经理)、
2019 年 1 月至
钟毅(副总经理)、庞朝晖(财务总监)、 -
2019 年 12 月
何新(行政总监)、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庞朝晖因到退休年龄,不再担
雷翔(总经理)、赵成(常务副总经理)、
2019 年 12 月至 任公司财务总监,聘请公司财
钟毅(副总经理)、李嘉(财务总监)、
今 务部部长李嘉为公司财务总
何新(行政总监)、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本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董事会秘
书未发生变更。本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系因原财务总监到退休年龄不再任职,2019
年 12 月新聘任的财务总监李嘉自 2002 年 3 月以来一直在发行人(含发行人子公
司)任职,为发行人内部培养选拔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的上述变化不属于最近二年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综上,最近二年因完善公司治理、业务发展需要或个人原因辞职等,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过少部分变动,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动,该等变化
均属正常人事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六、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
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十七、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员工人数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员工数量(人) 3,052 2,787 2,696

(二)公司员工结构情况

1、专业结构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结构 员工数量(人) 占总员工比例(%)
专业技术人员 2,653 86.93
运营人员 129 4.23
管理人员 69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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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后勤人员 159 5.21
财务人员 42 1.38
合计 3,052 100.00

2、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

受教育程度 员工数量(人) 占总员工比例(%)
硕士及以上 441 14.45
大学本科 2,118 69.40
大专 399 13.07
大专以下 94 3.08
合计 3,052 100.00

3、年龄分布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员工年龄结构如下:

年龄区间 员工数量(人) 占总员工比例(%)
30 岁以下(含 30 岁) 1,502 49.21
31-40 岁(含 40 岁) 1,061 34.76
41-50 岁(含 50 岁) 311 10.19
51 岁以上 178 5.83
合计 3,052 100.00

(三)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

1、社会保险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按
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在册员工 3,052 人,其中 82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应缴
纳社保保险人员为 2,971 人,其中 15 人为新入职员工或当月离职员工正在办理
社会保险手续未缴纳,公司为其余 2,956 人全部缴纳了社会保险。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在册员工 2,787 人,其中 89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应缴
纳社会保险人员为 2,698 人,其中 10 人为新入职员工正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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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1 人自行要求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公司为其余 2,687 人全部缴纳了社会
保险。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在册员工 2,696 人,其中 105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应
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为 2,591 人,其中 6 人为新入职员工正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未
缴纳,公司为其余 2,585 人全部缴纳了社会保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已出具相关
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中蓝审图、英
图设计在自治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相关证明,确认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华蓝
投资咨询在南宁市参保并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为 2,733 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其余 238 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为 2,379 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其余 319 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为 2,223 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其余 368 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未全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为:(1)公
司部分员工为农村户籍或户籍不在当地的员工,其在城市购房意愿不强,并认为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使用、提取存在一定限制,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不高;
(2)部分下属分公司员工流动性较大,仅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或均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为进一步保障其他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的权益,公司
将持续提升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和比例,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已出具相关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华蓝集
团及控股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中蓝审图、华蓝投资咨询为员工按时足额
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欠缴、漏缴住房公积金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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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宁营业部已出具相关证明,确认报告期内控股子
公司英图设计为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住房公积金法
律、法规受到相关处罚的情形。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雷翔先生、赵成先生、吴广意先生、钟毅先生、覃洪兵
先生、何新女士、费卫东先生、单梅女士、莫海量先生、邓勇杰先生、李嘉女士
已就公司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事项共同出具承诺如下:“若由于华蓝
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市前的经营活动中存在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而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或者处罚,本人将赔偿华蓝集团由此产生的全部
损失。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本人放弃向华蓝集团进行追偿,本人保证华蓝集团不
会因此造成实际损失。”

3、发行人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保与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承担部分)如下:

(1)2020 年

公司 养老
地区 医疗保险 生育险 工伤险 失业险 公积金
名称 保险
华蓝
南宁 16%/0% 7.5%/4.5% 0% 0.2%/0% 0.5%/0% 5%-12%
集团
华蓝
南宁 16%/8% 7.5%/4.5% 0% 0.2%/0.1% 0.5%/0.25% 5%-12%
设计
-深圳
深圳 13% 6.2% 0.45% 0.63% 1% 5%-20%
分公司
-柳州
柳州 16%/0% 7%/4.5% 0.5%/0% 0.55%/0% 0.5%/0% 5%-12%
分院
-玉林
玉林 16%/0% 7%/4.5% 0.5%/0% 0.2%/0% 0.5%/0% 5%-12%
分公司
-成都
成都 16% 7% 0.8% 0.16% 0.6% 5%-12%
分公司
-贵阳
贵阳 16%/0% 8.5%/4.25% 0.5%/0.25% 0.3%/0% 0.7%/0% 5%-12%
分公司
-武汉
武汉 16%/0% 8%/4% 0.7% 0.24%/0% 0.7%/0% 12%
分公司
-重庆
重庆 16%/0% 10% 0% 1.3%/0% 0.5%/0% 5%-12%
分公司
-桂林
桂林 16%/0% 8.5%/4.75% 0.5%/0% 0.2%/0% 0.5%/0% 5%-12%
分公司
-南昌
南昌 16%/0% 6% 0.5% 0.5%/0% 0.5%/0% 12%
分公司
-郑州
郑州 16%/0% 8%/4% 1%/0.5% 0.1%/0% 0.7%/0% 5-12%
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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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养老
地区 医疗保险 生育险 工伤险 失业险 公积金
名称 保险
-厦门
厦门 12% 3% 0.7% 0.88% 0.5% 5%-12%
分公司
-长沙
长沙 16% 8% 0.7% 0.50% 0.7% 10%
分公司
-桂东
桂东 16%/0% 7.5%/3.75% 0% 0.2%/0% 0.5%/0% 5%-12%
分公司
-广东
广州 12%/0% 7% 0.85% 0.4%/0% 0.64%/0% 12%
分公司
-海南
三亚 16%/0% 8.5%/4.25% 0% 0.2%/0% 0.5%/0% 5%-12%
分公司
华蓝工
南宁 16%/0% 6%/4.5% 0.5%/0% 0.65%/0% 0.5%/0% 5%-12%

中蓝审
南宁 16%/0% 8% 0% 0.2%/0% 0.5%/0% 5%-12%

-梧州
梧州 16%/0% 7.5%/3.75% 0% 0.2%/0% 0.5%/0% 5%-12%
分公司
英图设
南宁 16%/0% 7.5%/4.5% 0% 0.2%/0% 0.5%/0% 5%-12%

华蓝投
南宁 16%/0% 7.3%/5.3% 1.3%/0% 0.2%/0% 0.5%/0% 5%-12%
资咨询
注:2020 年 2 月-12 月期间,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享受社保减半或免交政策。
(2)2019 年

公司名称 地区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险 工伤险 失业险 公积金
华蓝集团 南宁 16% 7% 0.5% 0.2% 0.5% 5%-12%
华蓝设计 南宁 16% 7% 0.5% 0.2% 0.5% 5%-12%
-深圳分公司 深圳 13% 6.2% 0.45% 0.63% 1% 5%-20%
-柳州分院 柳州 16% 7% 0.5% 0.55% 0.5% 5%-12%
-玉林分公司 玉林 16% 7% 0.5% 0.2% 0.5% 5%-12%
-成都分公司 成都 19%/16% 6.5% 0.8% 0.7% 0.6% 5%-12%
-贵阳分公司 贵阳 16% 7.5% 0.5% 0.3% 0.7% 5%-12%
-武汉分公司 武汉 16% 8% 0.7% 0.24% 0.7% 12%
-重庆分公司 重庆 16% 10% 0% 1.3% 0.5% 5%-12%
-桂林分公司 桂林 16% 8.5% 0.5% 0.2% 0.5% 5%-12%
-南昌分公司 南昌 16% 6% 0.5% 0.1% 0.5% 12%
-郑州分公司 郑州 16% 8% 1% 0.1% 0.7% 5-12%
-厦门分公司 厦门 12% 3% 0.7% 0.88% 0.5% 5%-12%
-长沙分公司 长沙 19% 8% 0.7% 0.5% 0.7% 10%
-桂东分公司 桂东 16% 7.5% 0.8% 0.2% 0.5% 5%-12%
-广东分公司 广州 12% 7% 0.85% 0.4% 0.64% 12%
-海南分公司 三亚 19% 8% 0.5% 0.2% 0.5% 5%-12%
华蓝工程 南宁 16% 7% 0.5% 0.65% 0.5% 5%-12%
中蓝审图 南宁 16% 7% 0.5% 0.2% 0.5% 5%-12%
-梧州分公司 梧州 16% 7.5% 0.8% 0.2% 0.5% 5%-12%
英图设计 南宁 16% 7% 0.5% 0.2% 0.5% 5%-12%
华蓝投资咨
南宁 16% 6% 0.5% 0.2% 0.5%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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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 年

公司名称 地区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险 工伤险 失业险 公积金
华蓝集团 南宁 19% 7% 0.5% 0.2% 0.5% 5%-12%
华蓝设计 南宁 19% 7% 0.5% 0.2% 0.5% 5%-12%
-深圳分公司 深圳 13% 6.2% 0.45% 0.63% 1% 5%-20%
-柳州分院 柳州 19% 7.5% 0.5% 1.1% 0.5% 5%-12%
-玉林分公司 玉林 19% 7% 0.5% 0.2% 0.5% 5%-12%
-成都分公司 成都 19% 6.5% 0.6% 0.7% 0.6% 5%-12%
-贵阳分公司 贵阳 19% 7.5% 0.5% 0.5% 0.7% 5%-12%
-武汉分公司 武汉 19% 8% 0.7% 0.48% 0.7% 8%-12%
-重庆分公司 重庆 19% 7.5% 0.5% 0.5% 0.5% 5%-12%
-桂林分公司 桂林 19% 8.5% 0.5% 0.4% 0.5% 5%-12%
-南昌分公司 南昌 19% 8% 0.5% 0.2% 0.5% 12%
-郑州分公司 郑州 19% 8% 1% 0.1% 0.7% 5-12%
-厦门分公司 厦门 12% 3% 0.7% 0.88% 0.5% 5%-12%
-长沙分公司 长沙 19% 8% 0.7% 0.5% 0.7% 10%
-桂东分公司 桂东 19% 7.5% 0.8% 0.2% 0.5% 5%-12%
-广东分公司 广州 12% 7% 0.85% 0.4% 0.64% 12%
-海南分公司 三亚 19% 8% 0.5% 0.2% 0.5% 5%-12%
-西安分公司 西安 20% 7% 0.5% 0.28% 0.7% 5%-12%
-海口分公司 海口 19% 8% 0.5% 0.5% 0.5% 5%-12%
-南京分公司 南京 19% 9% 0.8% 0.5% 0.5% 5%-12%
-上海分公司 上海 20% 9.5% 1% 0.2-1.9% 0.5% 8%-12%
-合肥分公司 合肥 16% 8% 1.53% 0.4% 0.5% 5%-12%
-广州分公司 广州 12% 7% 0.85% 0.4% 0.64% 5%-12%
华蓝工程 南宁 19% 7% 0.5% 1.3% 0.5% 5%-12%
深圳华蓝 深圳 13% 6.2% 0.45% 0.63% 1% 5%-20%
-南宁分公司 南宁 19% 7% 0.5% 0.2% 0.5% 5%-12%
中蓝审图 南宁 19% 7% 0.5% 0.2% 0.5% 5%-12%
-梧州分公司 梧州 19% 7.5% 0.6% 0.2% 0.5% 5%-12%
英图设计 南宁 19% 7% 0.5% 0.2% 0.5% 5%-12%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员工社保缴纳基数系经当地主管部门核定,符合当地的
执行标准,发行人按照符合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核定的缴纳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
险,未按照工资总额为缴纳基数进行缴纳。如需补缴,根据发行人测算,公司需
补缴的金额以及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需补交社会保险金额 166.43 98.99 374.18
需补交住房公积金金额 324.73 201.08 558.86
需补交金额小计 491.16 300.07 933.04
当期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 3.34 2.58 8.75
注 1:2018 年员工人数增加较多,年内员工工资涨幅较大,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滞后,导致
测算出的需补缴金额较大。
注 2:2020 年发行人员工人数增加,导致 2020 年合计需补缴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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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经公司测算的社会保险的补缴金额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比例较低,
对发行人经营和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如需补缴,补缴后发行人最近两年净
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依然符合创业板发行、上市的相
关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已依据社保主管部门要求和员工工资水平上涨而逐年提高社
保缴纳基数,公司未发生过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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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围绕建筑生命
周期,从土地现状到功能策划、规划、建筑物设计与建设、甚至未来营运提供前
期策划、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综合服务。

公司采取控股型管理模式,主要负责对各子公司的统筹管理,不从事具体生
产业务。

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资质齐全,拥有 21 项设计咨询及监理类资质,其中工
程设计资质中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
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轻纺行业制糖工程,工程咨询资
质中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以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等均为甲级。2011 年,华蓝
设计开始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是勘察设计行业较早探索设计牵头的工程总
承包业务的企业之一。华蓝设计是广西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近
年来,华蓝设计以工程设计业务为基础,向设计主导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
咨询业务领域拓展,业务涵盖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景观园林、工业工程等
领域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与工程咨询服务。

控股子公司华蓝工程成立于 2012 年,目前拥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甲级资质,主要从事建筑相关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公司立足广西,以“总部+区域中心+分公司”形式布局国内市场,在全国重
点城市设立 15 家分支机构,开拓辐射全国的市场格局;海外业务以公司拳头产
品之一“制糖工业设计”为先导,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将业务延伸至东
南亚和非洲部分国家和地区,已落地泰国、埃塞俄比亚等国。公司是广西地区大
型的民用建筑设计集团,广西首府南宁市的众多地标性建筑和重点工程,如中国
—东盟博览会主会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广西体育中心、广西金融广场、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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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壮医医院、南宁荔园山庄等都是公司作品。公司是广西柳州市、玉林市、崇
左市、大新县、贵港市覃塘区、博白县等各级地方政府的长期战略合作单位;同
时,与华润置地、恒大地产、绿地集团、融创地产等品牌开发商建立了良好的合
作关系。

子公司华蓝设计与华蓝工程都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华蓝设计于 2019 年和
2020 年获评“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百强”(分别位列第 23 名、第 37 名),2012
年被中国建筑学会评为“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之一,2014 年至 2020 年
连续七年上榜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和中国《建筑时报》共同发布的“中
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2015 年至 2019 年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十大民营工程
设计企业”。华蓝设计还是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
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也是
广西“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人才小高地”和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小高地”
建设载体单位,2016 年、2017 年分别获批设立市级、自治区级海绵城市院士专
家工作站(2016-2019 年)。

公司凝聚了 3,052 名员工,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锻
炼了一支思想文化较为先进、组织战斗力较强的人才团队。2016 年,公司党委
被中共中央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 年全国有 451.80 万个基层党组
织,仅有 300 个基层党组织获此荣誉)。2018 年,子公司华蓝设计被中华全国
工商业联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
“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2019 年,华蓝设计承担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献礼工程“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的设计任务。

2、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专业资质覆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轻纺行业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国
土空间规划等行业的多个领域,提供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如下:

(1)工程设计类业务

公司目前提供的工程设计服务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
工程设计及工业工程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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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建筑工程设计

公司建筑工程设计的服务领域涵盖各类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尤其在文化展
馆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办公建筑、教育建筑、居住建筑等设计领域具有
专业优势。公司部分代表性建筑设计项目如下:

A、文化展馆项目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工程及改扩建工程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工程由公司与德国 GMP 建筑师事务所合作设计,获得 2005
年第五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改扩建工程由公司独立设计,获得 2019 年度行
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电气三等奖)




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
(2015 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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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弈园 广西美术馆
(2013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 (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美术研究中心、
工程公建一等奖) 美术产业基地)

B、医疗建筑项目




广西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2005 年度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
)()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设计的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广西壮
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荣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2013 年度优
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公建三等奖”、“2019 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
秀水系统工程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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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教育建筑项目




广西大学教学大楼 南宁市第二中学
(2017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中学、示范性普
奖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三等奖) 通高中,建筑面积约 21.57 万平方米)


D、体育建筑项目




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网球中心、游泳馆、体育馆
(主体育场获得 2013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公建三等奖,二期
项目获得 2015 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一等奖)




南宁李宁体育园——与柏涛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合作设计
(2013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公建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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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居住建筑项目




中房翡翠湾——与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作设计
(2017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一等奖)




南宁华润中心幸福里——与柏涛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合作设计
(2019 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三等奖)


F、超高层建筑项目




丽原天际(2015 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 广西金融广场——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
计奖建筑工程三等奖)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设计,获得 2019 年
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
计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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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办公综合建筑项目




中国—东盟国际商贸物流中心 B 座 南宁市民中心(南宁东盟文化产业研发大厦)
(2017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 (2019 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
业奖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二等奖) 建筑设计二等奖)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设计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活动会馆工程、大唐
总 部 1 号项 目分 别 被中国 施工 企业 管理 协会、 中国 勘察 设计 协会评 选为
“2016-2017 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019 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
电气二等奖”。

H、酒店建筑项目




广西南宁荔园山庄 百色饭店(百色市政府重大项目,建筑
(2005 年度部级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 面积约 6.15 万平方米)


② 市政工程设计

公司的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涵盖城市枢纽立交、复杂桥梁、城市路网、给排水
管网和污水处理等诸多领域。公司部分代表性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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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代表性项目




南宁市民族大道维修整治工程 南宁市沙井—南站立交
(2019 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 (2014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咨询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成果一等奖)




安哥拉共和国罗安达市政基础设施改 赣州市南康区南平大桥工程
造工程(该工程是中国和安哥拉合作的 (该项目为 2016 年赣州市南康区重点城建
大型市政项目之一) 工程之一,桥长及引道全长约 220 米)


③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公司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风景区及旅游景区、公共建筑景观、居住区景
观、市政道路与广场景观、农业综合体景观等风景园林设计及研究相关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公司部分代表性风景园林设计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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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代表性项目




南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地面 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景观工程
南、北广场)(2019 年中国风景园林学 (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献礼工程)
会科学技术奖规划设计三等奖)




防城港市堤路园(园博园)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园林园艺博览会项目)

④ 工业工程设计

公司为化工、石化、医药、轻工制糖、食品、新能源发电、燃气及工业相关
配套工程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公司业务范围辐射广西周边省区,
并在泰国、埃塞俄比亚等东南亚及非洲地区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公司设计的部分
代表性工业设计项目如下:

A、代表性项目




泰国 KSP 糖厂及发电厂建设项目(日 埃塞俄比亚 BELES-1 号 12000TCD 糖厂续
处理甘蔗 24000 吨)(EPC 总承包方 建项目(日处理甘蔗 12000 吨)(EPC 总
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 承包方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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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

公司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主要包括: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
计、专项规划、交通规划、旅游规划、村镇规划、土地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
规划咨询等。公司部分代表性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如下:

① 区域/总体规划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2013-2030) 云南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2017 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城 (规划将楚雄市中心城区定位为连接孟中印
市规划)三等奖) 缅经济走廊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编制的《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年)》、《贺
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年)》获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颁发的“2019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城乡规划一等等次”荣誉。

② 详细规划/城市设计




柳州市“百里柳江”景观控制性规划
(2007 年度广西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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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村镇规划




“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14-2020)
(2015 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村镇规划类)二等奖)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县侗族自治县程阳八寨保护与发展建设规划
(2007 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村镇建设规划类)二等奖)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编制的《上林县云里村内里庄综合示范村建设规划》、
《三江侗族自治县丹洲镇丹洲村村庄规划》于2017年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为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之“华筑奖”村镇建设类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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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旅游规划




北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4—2020) 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
(2015 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 (乡村建筑文化旅游度假田园综合体)
——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绿地系统和公
园规划类)


⑤ 专项规划




海口市绿色慢行休闲系统规划(2011 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编制的云南楚雄《轿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得了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发的“2015 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风景名胜区规
划类)二等奖”。

(3)工程咨询类业务

公司的工程咨询业务涵盖建筑、规划、市政、轻工、化工、石化、医药等领
域。服务内容为各类公共建筑项目和经营开发类项目的工程咨询,包括编制项目
市场调研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
告和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等。公司完成的部分工程咨询代表性项目如下:

序号 代表性项目 项目获奖
《广西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 获得中国轻工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2018 年
1
公司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项目可 度轻工行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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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代表性项目 项目获奖
行性研究报告》
《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一 获得广西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2017 年度广西
2
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
《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 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
3
划(2015-2020年)》 “2016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 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
4
东盟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5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

(4)工程总承包管理类业务

公司从事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是依托设计专业技术、经验优势和品牌影响
力,联合具有专业优势的施工方等单位参与联合体投标,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
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服务,并根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管
理责任。

在项目全过程管理中,公司作为总承包牵头方(设计方)承担的具体工作任
务、交付的工作结果如下:

业务环节 工作内容 公司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 公司交付的具体工作结果
1、任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
总负责人; 1、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
根据项目目
2、编制总承包牵头方的组织架 2、总承包牵头方组织架
标组建适宜
项目组织管理 构、各工作组主要人员名单及 构;
的项目管理
职责分工; 3、各参加方主要参与人员
团队
3、统筹汇总各参加方主要岗位 名单及职责要求
人员及职责分工
根据工程总
承包合同的
1、确定施工和设计服务的要
要求,明确项
求;
目目标和工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方
2、建立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的
项目策划 作范围,细化 案》或者《工程总承包项
准则;
项目在技术、 目执行手册》
3、按照准则编制各项工作实施
质量、安全、
过程的控制方法
成本、进度等
方面的要求
1、建设工程 1、地质勘察;
勘察(如有); 2、根据合同内容编制设计工作
2、建设工程 计划;
设计; 3、编制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
3、处理施工 4、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1、勘察报告及图纸(如
过程中各种 5、根据合同总价进行限额设 有);
勘察设计管理
设计图纸问 计,节省工程造价; 2、方案成果、初步设计成
题; 6、结合施工过程,采用新技术、 果、施工图设计成果
4、管理设计 新材料、新工艺进行设计优化;
过程的进度、 7、处理施工过程中各种设计图
质量、限额设 纸问题;
计、方案优 8、管理设计过程的进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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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环节 工作内容 公司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 公司交付的具体工作结果
化; 限额设计、方案优化;
5、配合业主 9、配合业主进行项目报建、图
进行项目报 纸审查、施工及工程验收等
建、图纸审
查、施工及工
程验收等
根据合同要
1、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
求,监督施工
2、根据每日工期计划监督施工
方对工程的 1、项目总进度计划完成情
方工作;
投资、质量、 况评估;
3、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
进度及安全 2、项目获奖情况(优质工
行原因分析,并组织参建各方
文明施工情 程奖、鲁班奖、专利或其
进行整改;
项目管理 况,对主合同 他奖项);
4、定期进行项目回访、顾客满
的履行及信 3、项目投资控制情况、合
意度调查、收集各相关方意见,
息进行管理, 同履行情况总结;
分析问题,督促各方改进;
并负责协调 4、项目管理体系、管理流
5、分阶段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
有关参建各 程的改进情况
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确定改
方及相关单
进方法

在项目竣工
验收前对已
完工程与设 1、评价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
计要求的符 完成情况;
1、《项目总承包管理工作
合性进行检 2、评价项目风险管控的结果;
报告》;
查,查找工程 3、评价项目进度控制、投资控
2、项目各类验收文件;
项目绩效评价 隐患;项目竣 制的结果;
3、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整改
工后配合建 4、收集质检单位、建设单位、
通知、整改结果、与各参
设单位进行 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总承包
建方的协调文件等
竣工验收,并 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
进行整改、总 5、整理和保存项目的完整资料
结,形成相关
报告

随着业务的发展,未来公司将采用更多元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司代表性
的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如下: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EPC+BIM 模式) 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EPC 模式)


当业主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发包时,公司与具有相应资质及专业优势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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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方组成联合体,共同与业主签订 EPC 总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公司为联合体牵
头人、设计方,施工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与其他联合体成员签订《联
合体协议》,进一步明确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

在 EPC 总承包模式下,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谈判工作,代表联合体提交
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负责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及
组织实施、设计及与发包人办理工程款项收取相关工作。联合体成员承担项目的
工程施工工作。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 EPC 总承包合同规定的一
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划分,承担自身所负责任和风险。

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有利于从源头上对工程进行总体把控,通过对设
计进行优化管理,可以成功控制工程成本、质量以及技术水平;通过设计优化和
设计深化,增加可施工性,设计施工一体化可最大程度减少设计变更的机会,使
工程工期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因此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符合“建筑师负
责制”的行业趋势,越来越多业主方倾向于使用 EPC 总承包模式发包业务。设
计企业发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不仅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而且还可带动工程设计业务
协同发展。

最近几年,公司每年新签 EPC 总承包合同金额均在 19-25 亿元之间,年均
新签合同额约为 22 亿元/年。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在运营的 EPC 总承包项目
年均实现工程管理费收入 5,218.19 万元,年均带动设计费收入 2,224.07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平均值
产生收入的 EPC 项目数量(个) 30 31 30 30
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万元) 4,701.07 5,646.65 5,306.85 5,218.19
带动设计费收入(万元) 1,663.97 2,199.36 2,808.89 2,224.07

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发布的报告中,2018 年,公司子公
司华蓝设计在勘察设计行业的工程总承包细分领域中排名民营企业第 2 名,2019
年排名第 1 名。

3、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业
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工程设计领域,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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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设计 84,430.44 77.95 71,433.16 79.06 66,890.81 76.57
国土空间规划 12,787.40 11.81 8,186.71 9.06 8,358.89 9.57
工程总承包管理 4,701.07 4.34 5,646.65 6.25 5,306.85 6.07
工程咨询 4,403.68 4.07 2,891.87 3.20 5,111.93 5.85
其他 1,993.68 1.84 2,197.19 2.43 1,687.88 1.9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提供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
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依据合同约定进度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收取服务费
用,从而实现业务收入和利润。

公司采取控股型管理模式,主要负责对各子公司的统筹管理,不从事具体生
产业务。作为管理平台,公司制定了统一的发展战略规划,贯彻统一的文化和品
牌理念,统筹管理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力资源、财务核算、行政事务等。为
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方向,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规定向全资子公司
推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制定了《集团及各层级分支机构管理规定》
等规定。子公司的生产资源、市场资源、研发资源得到共享和整合,充分发挥规
模效应和产业链效应,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内容可以分为日常采购和项目类采购。

(1)日常采购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公用设备(打印机、
绘图仪、扫描仪、设备耗材等)及专业设计软件等商品在市场中供应充足,可以
根据需要随时采购。

(2)项目类采购

项目类采购包括协作分包、图文制作等辅助设计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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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基于项目需要、资质范围限制或客户指定等特
殊原因需要对外进行服务采购的情形。针对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检测、基
坑支护设计、人防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辅助设计服务,由生产部门选择具备相应
资质的设计公司,在分包合同评审流程通过后签订业务合同。针对前期研究、技
术咨询、后期服务及其他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外的辅助设计服务,为提高设计效
率,生产部门选择符合要求的外部单位采购相关服务,经公司相关流程审批后签
订业务合作合同。

图文制作包括效果图制作、打图晒图、模型制作等。项目组根据项目需要、
报生产经营部门审批通过后,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中自主选择采购对象。

① 协作分包的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协作分包采购的服务内容及特点相关情况如下:

采购类型 具体采购内容 特点
主要提供基础性、辅助性的统计数据、调
前期研究、技术方案咨询、概算咨
协作咨询 研服务及相关素材,其工作成果通常作为
询、创意咨询、绿色建筑咨询、专
服务 公司项目阶段性成果完成过程中的参考
题研究、方案设计、后期服务等
资料
幕墙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
主要为有关项目提供辅助性的专项设计,
装饰设计、照明设计、钢结构设计、
该专项成果属于公司相关项目业务的辅
人防工程及非核心环节辅助性设计
助性部分

分包服务 分包商提供的工作成果文件作为公司工
程设计项目的非核心组成部分,分包商除
岩土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
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承担相应责
绘、工程检测等专项设计
任之外,还需要就其负责的成果文件与公
司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协作分包的成本占当年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公
司的相关数据处于较低水平,如下表: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 - -
筑博设计 - - 12.79
建科院 - 25.49 17.55
汉嘉设计 - - -
新城市 - 21.06 21.44
中衡设计 - - -
平均值 - 23.28 17.26
发行人 10.52 10.85 10.7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协作分包占比均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其他未披露数据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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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公开查询所致。
综上,公司各类资质齐全,主要专业方向人员齐备,核心业务由公司自行完
成。公司协作分包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低,不存在将核心业务外协的情形。

② 协作分包采购是否需要业主方同意

A、分包采购需要取得业主方同意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
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公司的分包是指将工程勘察、幕
墙工程、装饰工程等专项设计服务及其他非主体、非关键环节的辅助设计服务交
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独立完成。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
规定,只有在项目合同明确约定允许对外分包时或者在取得业主方分包确认后,
公司方可将项目涉及的非主体、非关键环节的专项任务交由相关供应商完成;分
包商承接公司分包业务应当具备相应业务资质,分包商需就其提交的工作成果与
公司一同向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等网站,报告期内,公司未因分包行为与发包方或分包商发
生过争议或纠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
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反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超越资质范围经营、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等情形。

B、协作咨询服务采购不需要取得业主方同意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第三方采购前述专业分包服务外,还向部分供应商采购
协作咨询服务,包括前期技术方案咨询、后期服务等,该等协作咨询服务及其成
果不是合同的主要部分,公司采购该等协作咨询服务仅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完成
过程中的参考资料或借鉴其设计成果进行整体设计。

鉴于公司采购该等协作咨询服务仅作为公司进行设计工作的参考,并不是公
司直接向发包人提交的工作成果,供应商仅需就其工作成果向公司承担责任,无
需向业主方承担责任。公司独立完成业务项目全部内容并对发包人承担责任,且
发包人并未对此予以限制。因此,公司采购协作咨询服务无需履行取得发包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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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方同意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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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公司前五大协作分包项目情况

A、2020 年前五大协作分包项目

协作分包
协作分包
序 供应商 协作分包 当期计提的 项目主合同 合同占主 分包行为是否符 协作分 协作分包商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号 名称 内容 成本(万元) 金额(万元) 合同金额 合主合同约定 包原因 业务资质
(万元)
比例
上海市
过江隧道 按工作量定价,施工图辅助设
政工程 现场情
赣州蓉江新 等施工图 计(约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设计研 况复杂,
区生态路等 辅助设计 35%),后期服务(约占工程 工程设计综
1 究总院 392.30 1,497.92 693.06 46.27% 是 涉及过
市政工程 及后续施 设计费总额的 12%),并考虑 合资质甲级
(集团) 江隧道
(一标段) 工配合工 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
有限公 设计
作 价格

按工作量定价,参考《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版),
工程勘察工
本项目岩土工程设计复杂程度
广西经贸职 程测量专业
为 III 级,设计收费费率为 5%, 人手不
业技术学院 建勘勘 深基坑、 甲级,工程
本项目设计阶段为方案+初步 足、专项
2 五合新校区 测有限 边坡支护 371.51 1,527.24 492.25 32.23% 是 勘察岩土工
设计,占比 55%,根据可研报 资质受
建设项目初 公司 设计 程专业(岩
告,本项目岩土工程费用为 限
步设计 土工程勘
17,900 万元,则岩土工程设计
察)甲级等
费为 17,900*5%*55%=492.25
万元
按工作量定价,方案设计占工
广西汉 工程设计建
概念性方 程设计费总额的 20%,其中概 项目时
华建筑 筑行业(建
3 威宁青运村 案深化设 366.45 2,989.77 388.44 12.99% 念性方案深化设计占 13%,并 是 间紧任
设计有 筑工程)甲
计 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 务重
限公司 级
确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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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分包
协作分包
序 供应商 协作分包 当期计提的 项目主合同 合同占主 分包行为是否符 协作分 协作分包商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号 名称 内容 成本(万元) 金额(万元) 合同金额 合主合同约定 包原因 业务资质
(万元)
比例
工程设计市
巢湖市旗山 按工作量定价,根据国家和地 政行业乙
中图设 项目时
水郡安置点 配套附属 方规定,按建筑面积*单价确 级,工程设
4 计有限 248.11 1,190.92 376.00 31.57% 是 间紧任
建设工程勘 工程设计 定;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 计风景园林
公司 务重
察设计合同 经协商确定 工程专项乙
级等
深圳市 按工作量定价,附属工程设计
郭塘新村安 工程设计建
筑道建 工作量原预计占比 38.81%,确
置点设计项 配套附属 基于项 筑行业(建
5 筑工程 202.83 858.06 308.00 35.89% 定价格为 333 万元,后根据实 是
目建筑工程 工程设计 目需要 筑工程)甲
设计有 际工作量,签订补充协议将价
设计 级等
限公司 格调整为 308 万元

B、2019 年前五大协作分包项目

协作分包 协作分包合 分包行为是
序 项目 供应商 协作分 当期计提的成 项目主合同金 协作分包 协作分包商
合同金额 同占主合同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否符合主合
号 名称 名称 包内容 本(万元) 额(万元) 原因 业务资质
(万元) 金额比例 同约定
上海懿 按包干价计费,综合单
九个半岛三期
道建筑 价 12 元/㎡,建筑面积 工程设计建
地块四方案及 方案 基于项目
1 设计事 134.25 711.50 252.00 35.42% 暂按 21 万平方米,并 是 筑设计事务
施工图设计项 设计 需要
务所(普 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 所甲级

通合伙) 量,协商确定价格
上海市 过江隧 按工作量定价,施工图
政工程 道等施 设计(约占工程设计费
赣州蓉江新区 现场情况
设计研 工图辅 总额的 35%),后期
生态路等市政 复杂,涉 工程设计综
2 究总院 助设计 130.77 1,497.92 693.06 46.27% 服务(约占工程设计费 是
工程(一标段) 及过江隧 合资质甲级
(集团) 及后续 总额的 12%),并考虑
设计项目 道设计
有限公 施工配 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
司 合工作 商确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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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分包 协作分包合 分包行为是
序 项目 供应商 协作分 当期计提的成 项目主合同金 协作分包 协作分包商
合同金额 同占主合同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否符合主合
号 名称 名称 包内容 本(万元) 额(万元) 原因 业务资质
(万元) 金额比例 同约定
按工作量定价,前期沟
通(约占工程设计费总
于都县贡江新 华庭工 前期沟
额的 10%)、配合设 工程设计建
区城市综合管 程设计 通及配 项目时间
3 109.12 1,300.56 456.00 35.06% 计工作(约占工程设计 是 筑行业(建筑
廊建设工程设 有限公 合设计 紧任务重
费总额的 25%);并 工程)甲级等
计项目 司 工作
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
量,协商确定价格
赣州蓉江新区 按工作量定价,方案设
平安路(蓉江三 计(占工程设计费总额
路至高陂桥段) 方案设 的 20%),组织评审
华庭工
建设工程和赣 计、组织 (占工程设计费总额 工程设计建
程设计 项目时间
4 州蓉江新区创 评审及 105.28 437.54 166.27 38.00% 的 8%),后期服务(占 是 筑行业(建筑
有限公 紧任务重
业路(赣南大道 后期服 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工程)甲级等

至平安路段)建 务 10%),并考虑供应商
设工程设计项 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
目 价格
按单价计费,单价 200
绿地中央广场 上海曼 部分精
元/平方米,暂定面积 工程设计建
项目一期、二期 图室内 装修概 项目时间
5 104.72 908.00 148.00 16.30% 7,920 平方米,并考虑 是 筑装饰工程
(商办部分)施 设计有 念方案 紧任务重
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 专项乙级
工图设计项目 限公司 设计
商确定价格

C、2018 年前五大协作分包项目

当期计提 协作分包 协作分包合 分包行为是
供应商 协作分包 项目主合同金额 协作分 协作分包商业
序号 项目名称 的成本 合同金额 同占主合同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否符合主合
名称 内容 (万元) 包原因 务资质
(万元) (万元) 金额比例 同约定
徐闻县城南大道 华庭工 按工作量定价,前期
前期沟通 项目时 工程设计建筑
及道路连接线 程设计 沟通(约占工程设计
1 及配合设 295.77 1,679.39 671.75 40.00% 是 间紧任 行业(建筑工
(红旗三路、合 有限公 费总额的 15%)、
计工作 务重 程)甲级等
山路)建设工程 司 配合设计工作(约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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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计提 协作分包 协作分包合 分包行为是
供应商 协作分包 项目主合同金额 协作分 协作分包商业
序号 项目名称 的成本 合同金额 同占主合同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否符合主合
名称 内容 (万元) 包原因 务资质
(万元) (万元) 金额比例 同约定
设计项目 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25%),并考虑供应
商实际工作量,协商
确定价格
按工作量定价,前期
方案、调研和后期服
河南都 前期方
驻马店市第三水 务工作(约占工程设 项目现 工程设计市政
市综合 案、调研
2 厂供水工程设计 152.91 617.60 240.00 38.86% 计费总额的 39%), 是 场情况 行业道路、桥梁
设计有 和后期服
项目 并考虑供应商实际 复杂 工程专业乙级
限公司 务工作
工作量,协商确定价

按单价计费,地下室
华优建 人防修改部分设计
筑设计 地下室人 建筑面积约 2.08 万
吉祥凤景湾建 人手不 工程设计建筑
3 院有限 防修改部 137.36 327.28 72.80 22.24% 平方米,单价 35 元/ 是
设工程设计项目 足 行业甲级
责任公 分设计 平方米,并考虑供应
司 商实际工作量,协商
确定价格
淮矿淮南东方蓝
按单价计费,估算建
海项目 深圳市
筑面积约 15.80 万平
DN01-04-07、 筑道建 规划及单 工程设计建筑
方米,单价 8.5 元/ 人手
4 DN01-04-09 地 筑工程 体方案设 126.70 387.10 134.30 34.69% 是 行业(建筑工
平方米,并考虑供应 不足
块规划、单体方 设计有 计 程)甲级等
商实际工作量,协商
案及施工图设计 限公司
确定价格
项目
按单价计费,预计勘
防城港市沙潭江 广西华 察工作量钻孔 611
2,028.00
生态科技产业园 蓝岩土 工程勘察 个,总进尺约 8,000 专项资 工程勘察综合
5 113.51 (设计费及 155.95 7.69% 是
启动工程总承包 工程有 工作 米,参考《工程勘察 质受限 资质甲级等
勘察费)
项目 限公司 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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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计提 协作分包 协作分包合 分包行为是
供应商 协作分包 项目主合同金额 协作分 协作分包商业
序号 项目名称 的成本 合同金额 同占主合同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否符合主合
名称 内容 (万元) 包原因 务资质
(万元) (万元) 金额比例 同约定
防政办发【2009】87
号文,按固定综合单
价 130 元/米取费,
工程复杂系数 1.5,
并考虑供应商实际
工作量,协商确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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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协作分包的主要内容为专项设计服务或非关键性环节的辅助设计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协作分包项目的协作分包金额占项目主合同金额的比例较低,
不存在将核心、关键工作分包完成的情形。

④ 协作分包定价原则

公司向协作分包商采购定价系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
本)等收费管理规定为指导基础,结合具体项目类型、设计内容的难度和深度要
求、协作分包商参与程度、当地工程设计市场收费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完工时
间及收费标准,最终形成协作分包采购交易价格。

公司协作分包的定价原则如下:

序号 定价方式 定价依据 公允性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
关于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规
定如下:方案设计(建筑与室外工程
各阶段工作量比
10%-20%、住宅工程 25%、人防工程 10%等),
例对所有协作分
按协作分包工作 初步设计(建筑与室外工程 30%、人防工程
1 包商统一适用,且
量协商定价 40%、市政公用工程 40%-50%等),施工图
具有较强的市场
设计(建筑与室外工程 50%-60%、住宅工程
代表性
75%、人防工程 50%、市政公用工程 50%-60%
等),协作分包金额=主合同金额*协作分包
工作量比例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 明确的计费标准,
参考建设项目单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单价工程概算投 并在此基础上根
2 价工程概算投资 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基本设计 据项目实际情况
额协商定价 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 有一定幅度,最终
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经各方协商确定
协作分包金额、工
按主合同约定的 根据业主在主合同中约定的协作分包内容、
3 作量由业主统一
协作分包金额 协作分包价款
指定

公司进行协作分包采购是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举措,符合行业
惯例。公司协作分包定价具有公允性,主要体现在:第一,公司参照的《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为行业所普遍认可并适用;第二,公司支
付协作分包商的费用与协作分包商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量相匹配,与其承担的合
同义务相一致。第三,公司与外部协作分包商开展技术协作的同时,亦接受其他
设计单位的委托从事相类似的技术协作,公司的收费标准与公司支付协作分包商
的费用标准不存在明显差异。

⑤ 分包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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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行为所涉及的主要规定如下:

法规名称 条文
《建设工程勘 第十九条规定:“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
察设计管理条 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
例》 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七十八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
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
《建设工程质
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量管理条例》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
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
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
《招标投标法》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
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
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合法分包需要满足如下条件:A、需经发包人同意;B、不
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C、分包的部分应为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D、分包合同不得再次分包。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项目需求,在不违反主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将个别项目
涉及的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幕墙、人防等涉及相关资质的专项业务或辅助
设计服务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及专业技能的分包商进行承做,分包方均具备相应
资质,不存在分包合同再分包的情形,故该等分包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
及合同约定。

此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
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等网站,报告期内公司亦不存在因分包事
宜受到过行政处罚或与分包商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⑥ 协作分包商与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协作分包商中华蓝岩土、华蓝装饰、苏中达科均为关联
方,公司子公司华蓝工程持有华蓝岩土 10.11%股权、持有华蓝装饰 19.8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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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苏中达科 35%股权;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关联采
购的决策程序及定价公允性等作了具体规定。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其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监高与主要协作分包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
特殊利益安排。

(3)供应商管理

① 供应商的筛选机制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集团合作供应商甄选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公司负责搭建合作供应商基础库,责成各子分公司对不
合格的供应商不予入库或退出供应商库。各下属子分公司负责推荐合格供应商入
库,并对入库企业进行入库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商品或服务类
型、企业荣誉、已有合作案例)、分级确定、诚信记录标注等。

华蓝设计制定了《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对协作分包商
的筛选机制进行了规定,主要规定如下:

A、供应商的评价

协作分包商可由生产经营部、外拓部、专业院以及其他生产部门推荐。生产
经营部、外拓部、专业院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进行评价、
考察。评价的内容包括:1)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存续期限;2)主
要产品或服务范围、资质范围及相关存续期限;3)服务状况、管理水平评价;4)
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保证能力;5)是否有再次评价的需要。评价合格的协作分
包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备选。

B、供应商的选择

根据生产部门需要、项目特性和分包质量、安全要求等,由设计所、设计总
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从评价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报专
业院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审批的内容包括:1)承接任务的范围、内容
及资质要求;2)人员资格及相关能力要求;3)以往类似项目的质量业绩、信誉
及质量事故情况;4)协作分包项目报价。

C、适时实施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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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部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1)生产经营部、外拓部、专
业院根据协议的实施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商档案中的有关信息。2)对确定的协
作分包供应商,应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并录入供应商档案。每年对有业务往来
的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合作的产品质量、交期状况、服务情况等。
超过两年无合作的单位,再启用时,按照初选的流程进行重新评价。公司将持续
完善供应商的甄选、评价与淘汰,对采购渠道进行持续优化,以确保获取更为优
质的服务。

公司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的选择和控制按照零星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由项
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的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价。实施采购时相对固定一至两个
供方,但根据其服务和质量适时控制,随时调换其他合格供方。对供方提供的效
果图和蓝图,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有效验收,确保满足项目要求。

② 与供应商的合作模式

公司与供应商的主要合作模式如下:

A、由公司与发包人签订服务合同(主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公司就完成
服务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辅助性工作与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或分包合同,由供应商
协助公司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B、由公司与发包人签订服务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在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后,公司选择满足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分包合同,将主合同的部分内容
分包给供应商完成,供应商与公司共同完成主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公司采购的辅助设计和图文制作服务在市场上供应充足、可替代性强且服务
价格高度透明,在较长时间内可以满足公司业务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
应商合作较为稳定,同时也根据客户需求、特定项目进度、项目所处地域并综合
考虑报价、服务质量等因素选择不同供应商合作,不存在依赖特定供应商的情形。

③ 协作分包质量控制

在选择分包商时,公司对拟选分包商的资质范围、企业规模、合作历史、注
册人员数量、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技术和服务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通过
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为保障分包质量,子公司制定了《外部提供的过程、产
品和服务控制程序》、《关于项目分包等设计文件确认管理办法》、《项目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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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办法》、《分包(采购)管理程序》等制度文件,要求在分包协议书中
约定分包质量要求条款,并对分包设计的范围、分工、技术责任、技术条件、参
与设计的人员资格、分包方设计产品质量控制、设计产品验证及现场服务等作明
确要求。分包的质量要求和分包设计产品的验证由项目部负责,项目总负责人具
体组织和实施。项目总负责人组织专业负责人,按分包协议书的约定进行验证。
发现不合格时,要求分包方限期整改。

分包方完成的设计内容应执行其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使用其自身的图签。
公司设计总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负责人对分包方交付的设计产品进行审查、确认。
设计总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设计人员在相关图纸上注明确认内容并签
字,加盖公司“技术专用章”。

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等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
等网站,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分包商质量影响项目质量的情况,未发生过质
量或安全事故,也没有因分包项目质量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与发包方或业主
方发生过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情形。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业务主要采用定制化服务模式,根据项目招投标、商务洽谈等方式
确定服务方案。

华蓝设计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公司管项目、专业院管项目、生产
所管项目三级。(1)公司对所有项目实行立项制度,立项须经过金慧综合信息
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慧系统”)流程审批,各生产部门在项目立项后方能
对外开展实质性生产活动。(2)立项后,公司与客户签订项目合同,合同统一
由生产经营部负责管理。(3)公司管项目由生产管理部门(包括生产经营部、
总承包事业部等)组建生产团队下达任务,专业院和生产所管项目由项目主导
部门在金慧系统中下达任务。(4)项目进度及质量控制由项目总负责人、专业
负责人组织实施,设计所、专业院、生产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领导根据项目级
别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项目分级监督管理。(5)设计文件交付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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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部门提出用印申请,按项目管理级别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报生产经
营部审核、盖章。设计成果文件质量必须符合公司质量体系的各项规定。

4、业务承接模式

公司立足广西,以“总部+区域中心+分公司”的形式布局全国,以品牌营销
和技术营销等方式拓展新客户。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统筹区域市场和大客户,具
体营销工作下沉到子公司各生产所执行。华蓝设计成立了海外事业部,负责海外
项目的市场开拓、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工作,积极布局海外市场。

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政府平台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等,获取
项目的主要方式为招投标和商务谈判两种方式。

(1)招投标方式

华蓝设计与华蓝工程的生产经营部是设计规划项目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
门,总承包事业部或工程管理部是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投标工作的主要归口管理
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分别由下属二级机构投标管理中心或商务管理中心开展。生
产经营部负责广西区内公司管项目、专业院管项目的投标信息统筹管理、投标数
据汇总分析、投标业务公共关系与合作资源建设、拓展和维护等工作。生产所管
项目由各所生产部负责立项、管理。外务拓展部(以下简称“外拓部”)负责管
理广西区外项目的投标工作,日常投标审核工作与生产经营部投标管理中心一同
开展。总承包事业部或工程管理部负责广西区内外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的投标信
息管理、立项等工作。

A、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的基本流程

在招投标管理方面,公司制定并执行了《设计咨询项目投标管理办法》等相
关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在实际取得招投标项目过程中一般历经获取招标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投标开标并在经评标确定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相关项目合同
等环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获取项目的基本流程为:

① 项目信息获取、综合评估及资格审查。公司通过招标采购网站和各地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等途径获取招标信息或收到邀请招标通知后,即组织人员对招标
项目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参与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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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立项及投标报名。原则上项目由立项部门参加投标。生产部门在获取投
标项目信息后在金慧系统上完成立项,项目立项流程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后续的
投标工作。立项通过审批后,生产部门的各类投标报名材料须在金慧系统上提交
用印申请,待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材料的盖章。

③ 招标文件预审。公司管项目、专业院管项目完成项目投标报名后,由生
产管理部门的投标管理中心或商务管理中心对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审(含资格预
审和商务条款审核), 并将预审意见表反馈至相关生产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
外拓部组织生产部门对广西区外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审。生产所管项目由生产所
自行组织招标文件预审,并进行保证金转账申请。

④ 投标文件编制。公司管项目、专业院管项目由生产管理部门的投标管理
中心或商务管理中心负责投标进度控制,生产所管项目由项目投标人负责,区外
项目由外拓部负责组织。公司管项目、专业院管项目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由投标
管理中心或商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评审,技术部分分别由公司级总工程师、专业
院级总工程师负责评审,生产所管项目的投标文件(含技术和商务部分)由生产
所总工程师及项目投标负责人负责质量把关,广西区外的项目由外拓部或生产管
理部门组织评审。

投标文件评审包括资格审查、资信业绩、商务标和技术标审核等方面。生产
管理部门对公司管、专业院管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并协助外拓部审核区外
项目投标文件。各项目投标文件通过提交金慧系统审核后,纸质投标文件由行政
部负责用印,电子投标文件用印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⑤ 参加投标。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和程序提交投标文
件并出席开标会议,根据相关方要求向评标专家委员会进行标书汇报。

⑥ 合同签署。项目中标后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方签署合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部
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广西
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等网
站,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获取项目的程序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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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不存在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与客户发生诉讼、仲裁等法
律纠纷的情形。

B、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合同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
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应通过招标投标程序承揽的项目范围不同。就工程
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而言,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优先适用《招标投标
法》及其配套规定。由于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服务类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
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的招标投标事宜,应优先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规定,
当《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没有特别规定时,适用《招标投标法》的
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应当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
的工程设计项目须同时满足:①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② 2018 年 6
月 1 日之前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项合同不足 50 万元人民
币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2018 年 6 月 1 日之后单项合同估算
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应当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须同时满足:① 国有资金占控
股或者主导地位;② 2018 年 6 月 1 日之前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
上或者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2018 年 6 月 1 日之后单项合同估
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本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项目,若根据上述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不进行公开招标程序的条件,可以不履行公开招标程序,采用非
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受托方。

应当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服务类项目须同时满足:
① 采购主体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② 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③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
目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规定)以上。此外,若符合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
来源采购等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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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的各类合同中,应采用公开招投标程序的项目数量
为 356 个,实际采用公开招标投标程序的项目数量为 329 个,占比为 92.42%。
其余 27 个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主要系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抢险救灾等
原因由市级及以上政府授权直接委托,或履行了竞争性谈判等替代性的政府采购
程序,其基本情况如下:

1)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政府采购方式

序 签约 项目 合同金额 实施
项目名称 委托方
号 年度 类型 (万元) 进度
老乡家园-凤山县巴烈易地
工程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 履约
1 2018 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 77.30
设计 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
设施周边道路工程设计
老乡家园-凤山县巴烈易地
工程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 履约
2 2018 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 73.00
设计 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
设施室外景观工程设计
老乡家园-凤山县巴烈易地
工程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 履约
3 2018 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 73.00
设计 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
设施室外电气工程设计
老乡家园-凤山县巴烈易地
工程 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 履约
4 2018 77.20
设计 设施室外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
设计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
工程 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 履约
5 2018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15.00
咨询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 完成
购项目
五彩田园申报自治区级田园
广西玉林“五彩田园”现
工程 综合体创建方案编制、农村 履约
6 2018 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管理中 59.90
设计 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创 完成

建方案编制
工程 江州区创建自治区全域旅游 崇左市江州区文化旅游和 正常
7 2018 98.60
咨询 示范区相关规划 体育局 履约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
城市 校区二期建设概念规划与修 正常
8 2019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65.00
规划 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履约
项目
工程 中建信和地产南宁市江南区 广西中建信和邕和府置业 履约
9 2019 230.00
设计 三津地块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有限公司 完成
工程 崇左市江州区全域旅游示范 崇左市江州区文化旅游和 正常
10 2019 98.50
咨询 创建指导服务 体育局 履约
城市 钦州市占鳌巷历史文化街区 正常
11 2019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5.50
规划 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履约
忻城县思练镇石龙村及红渡
城市 正常
12 2019 镇马蹄村 2 个行政村村庄规 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133.46
规划 履约
划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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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签约 项目 合同金额 实施
项目名称 委托方
号 年度 类型 (万元) 进度
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五个
工程 隆林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 正常
13 2020 建制镇污水支管截污工程初 105.80
设计 有限公司 履约
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基础设
施建设开发项目(二期)东
工程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投资发 正常
14 2020 龙园纬一路及经六路道路工 142.00
设计 展有限公司 履约
程项目方案文本、初步设计
及概算
隆安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震
工程 东集中安置区配套卫生院项 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 正常
15 2020 144.50
设计 目可研编制、建筑工程设计、 司 履约
绿色工程设计
工程 贵港市西江产业园科创产业 贵港市福创投资有限责任 履约
16 2020 172.80
设计 基地标准厂房项目(一期) 公司 完成
合计 1,851.56 -

2)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等原因取得市级政府直接委托的授权

序 签约 项目 合同金额 实施
项目名称 委托方 政府批文
号 年度 类型 (万元) 进度
根据《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 2015
年第四十次协调例会纪要》
([2015]211 号),为了确保民族
大道全线整体风格相一致,也便
南宁市民族 于统筹协调,同意由青秀区政
南宁市
工程 大道修复整 履约 府、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城投
1 2019 金花茶 213.65
设计 治工程景观 完成 公司直接委托民族大道修复整
公园
工程设计 治工程项目的概念性规划方案
设计单位华蓝设计开展沿线户
外广告整治、楼宇穿衣戴帽、公
厕建设、桥梁整饰、路灯及人行
道灯等项目的设计工作。
广西壮族自
广西壮 为应对新冠疫情,根据《南宁市
治区人民医
工程 族自治 履约 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2 2020 院邕武医院 176.74
设计 区人民 完成 ([2020])26 号),华蓝设计受
扩建工程(临
医院 托负责邕武医院扩建工程的设
时负压病房)
计工作,该项目属于《招标投标
广西壮族自
广西壮 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涉及抢险
治区人民医
工程 族自治 履约 救灾而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3 2020 院邕武医院 392.50
设计 区人民 完成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
扩建工程(永
医院 招标。
久负压病房)
广西柳 为应对新冠疫情,根据广西壮族
广西壮族自 州市建 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工程 治区龙潭医 设投资 正常 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
4 2020 138.95
设计 院临时全负 开发有 履约 部下发的《全区新冠肺炎后备应
压病房 限责任 急医院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纪要》
公司 (桂新冠防指阅[2020]3 号)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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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签约 项目 合同金额 实施
项目名称 委托方 政府批文
号 年度 类型 (万元) 进度
广西壮 件,上述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
族自治 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涉及抢险救
工程 百色市应急 区右江 正常 灾而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
5 2020 245.27
设计 医院 矿务局 履约 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
有限公 标。

都安瑶
工程 河池都安应 族自治 正常
6 2020 116.76
设计 急医院 县中医 履约
医院
广西靖
西市新
靖西市公共 为应对新冠疫情,根据《广西壮
工程 发展投 履约
7 2020 卫生应急救 486.69 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设计 资集团 完成
治中心项目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
有限公
挥部关于印发东兴、靖西、凭祥

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项目
东兴市人民
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新冠
医院整体搬
防指[2020]157 号),东兴市、靖
迁一期工程
东兴市 西市和凭祥市三个公共卫生应
工程 (东兴市公 正常
8 2020 人民 272.62 急救治中心项目由华蓝集团统
设计 共卫生应急 履约
医院 一进行项目设计,上述项目属于
救治中心项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目)配套工程
的涉及抢险救灾而不适宜进行
松柏路
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凭祥市人民 凭祥市
工程 正常 可以不进行招标。
9 2020 医院搬迁工 人民 596.91
设计 履约
程(一期) 医院
赣州蓉江新
区蓉江一路
工程 地下综合管 正常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
10 2018 赣州蓉 327.74
设计 廊(黄金路至 履约 告单》(赣市府办抄字[2012]81
江新区
复兴立交段) 号),赣州特大市政工程设计工
基础设
建设工程 作直接委托赣州市城乡规划设
施建设
赣州蓉江新 计研究院联合有经验、技术好的
投资管
区和谐大道 设计单位完成。本项目由赣州市
理有限
工程 (与南康交 正常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华蓝
11 2018 公司 396.50
设计 界处至蓉江 履约 设计配合共同完成。
五路段)建设
工程
合计 3,364.33 - -

上述应公开招投标但未履行程序的项目虽然不能排除合同被撤销的风险,但
公司承揽该等项目已履行了竞争性谈判等替代性的政府采购程序,或因项目时间
紧任务重、抢险救灾等原因已取得政府直接委托的授权。此外,《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法》均明确应招标而未招标的行政责任主体是招标人(委托方)而非
受托方,在客户(委托方)应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情况下,公司作为受托方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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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相关行政责任,不存在因此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根据《合同法》相关
规定,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或撤销,委托方作为过错方也应向公司赔偿其因此受
到的损失,故该等情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部
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广西
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等网
站,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未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承揽业务与客户发生诉讼、仲
裁等法律纠纷或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发行人因为承揽业
务合同受到主管机关的任何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或者基于法律、法规
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因履行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权利义
务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争议,使得发行人承担任何直接经济损失及因前述事宜涉及
的费用支出的,本人将予以发行人全额赔偿。”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虽存在部分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项目,不
能排除合同被撤销的风险,但目前并未因此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法律纠纷,即使未
来合同被撤销,也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故不构成本次发行
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商务谈判方式

公司作为领先的民营设计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经过多年
的发展,已积累了较为丰富且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制定了《大客户管理办法》,
对重点客户实行有序开发、注册管理、长期维护的策略,通过与客户建立关系网
络、定期走访、提供技术支持、制订长期合作计划等方式增强客户粘性。因此,
针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或非必须招标的项目,客户通常以商务谈判的方式与公司
签订业务合同。

(3)不同销售模式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同销售模式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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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销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模式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招投标 68,172.78 62.94 57,978.20 64.17 55,539.26 63.58
商务
40,143.48 37.06 32,377.39 35.83 31,817.11 36.42
谈判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注:商务谈判模式包括竞争性谈判、询价及直接委托等方式。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表:

序号 可比公司 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
公司获取设计合同的方式可以分为公开招标、客户内部邀标和客户直接
委托三类;2018 年 1-6 月、2017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开招
1 华阳国际 标方式销售收入占比为 23.52%、29.58%、24.08%及 14.97%,内部邀标
方式销售收入占比 73.69%、67.35%、71.09%及 81.51%,直接委托方式
销售收入占比 2.78%、3.06%、4.84%及 3.52%。
公司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咨询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
2 筑博设计
招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
公司城乡规划类、工程设计类和工程咨询类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
标模式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
3 新城市
度,招投标方式销售收入占比为 57.59%、58.13%及 57.09%,直接委托
等方式销售收入占比 42.41%、41.87%及 42.91%。
公司主要通过项目招投标和业主直接委托两种方式获取业务。2017 年
4 汉嘉设计 度、2016 年度及 2015 年度,招投标方式销售收入占比为 71.42%、61.82%
及 43.05%,直接委托方式销售收入占比 28.58%、38.18%及 43.05%。
发行人承接业务的方式分为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以及直接委托三类,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开招标方式销售收入占比为
5 建科院
35.48%、25%及 23.07%,邀请招标方式销售收入占比 5.43%、4.03%及
2.02%,直接委托方式销售收入占比 59.09%、70.97%及 74.91%。
公司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等方式承接业务,
6 中衡设计
其中邀请招标为公司承接业务的主要方式。

综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主要通过招投标、直接委托(公司商务谈判模
式含直接委托方式)等方式获取项目,公司业务承揽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3)公司采取的防范商业贿赂行为的措施

公司已设置审计监察部作为内部审计稽核部门,对集团及下属公司中层以上
干部开展廉政教育,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罚,受理检举、控告,受理
申诉等。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上,公司已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
计规范文件制定了一系列财务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管理办法》《会计
核算规范手册》《费用支付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投标保证金管理
办法》《储备金管理办法》等,从销售、收款、现金、储备金、费用报销等方面
进行规范以防范商业贿赂等行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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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经办人员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并且,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签署了《员工廉洁从业承诺书》,承诺不从事
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不向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任何企业及其人员提供或收取财
物等不正当利益,亦不作出其他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查询中国
裁判文书网、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广西
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等网站,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
到行政处罚或被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起诉或构成犯罪的记录。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经营模式和影响
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招投标模式是工程设计行业较为通行的业务承接模式。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政
府部门、事业单位及政府平台企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
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
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行业特点、客户需求并结合多年的业务经验,
形成了目前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
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经营模式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设立以来的演变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
工程咨询业务,并根据市场情况、行业变化趋势开拓以设计为主导的 EPC 总承
包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及主要经营模
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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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1、工程设计类业务流程

施工图设计的项目
项目立项与合同签订
初步设计、
方案、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的项目
施工图设计的项目

方案设计流程 初步设计流程 施工图设计流程


确定顾客要求 确定顾客要求 确定顾客要求

下达设计任务 下达设计任务 下达设计任务

编制设计计划 制定设计计划 制定设计计划


方案设计输入 初步设计输入 施工图设计输入
进入下个阶段




方案设计评审 内部设计评审 内部设计评审

专业互提资料 专业互提资料 进入下个阶段 专业互提资料

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修改 修改 修改
校核 校核 校核

修改 修改
修改
审核 审核 审核

修改 修改
设计文件输出 会签 会签
修改 修改
修改
外部确认 审定 审定

设计资料归档 设计文件输出 设计文件输出

方案设计完成 初步设计文件交付 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

修改 修改
初步设计审查 施工图审查
修改
设计资料归档 设计更改

初步设计完成 设计资料归档

施工图设计完成


施工现场服务流程


设计交底 、图纸会审

施工现场配合

参加主体、竣工验收

回访项目及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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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项目的设计阶段,一般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
服务阶段。

(1)前期阶段

公司自接到投标信息和标书并决定参加投标开始,到投标方案交付,划分为
方案投标阶段。参与投标或签订设计合同前,公司根据初定的项目管理级别,由
生产部、专业院、设计所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客户要求进行评审。项目中标或
直接接受客户委托后,公司完成立项程序并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2)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流程如下:

① 确定客户要求:与客户沟通并确认设计合同、委托书等的具体内容。

② 下达设计任务:生产管理部门向承接任务的设计部门下达任务通知,任
命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启动设计工作。

③ 制定设计计划: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制订设计工作计划,组建项目组,
按照设计人员岗位资格的要求,指派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
审定人。制订工作进度计划,对各节点时间进行安排。

④ 设计输入:编制“专业设计统一技术条件”,作为各专业设计的依据,
对本项目的设计依据性文件、技术方案等做出统一规定。

⑤ 设计评审:在初步成果形成后、成果交付前,组织内部设计评审,评审
专家对设计初步成果提出修改和优化建议。

⑥ 专业互提资料:项目相关专业相互提交需要对方配合的设计资料。

⑦ 修改完善设计文件:设计人修改完善设计文件,提交校核人。

⑧ 校核、审核、会签、审定:校核人、审核人按照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
标准规范、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设计资料,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校核和审核。项
目相关专业相互在对方设计文件上,对需要对方配合的设计内容进行复核。审定
人对设计文件实施审定。

⑨ 设计文件输出及交付:设计文件按照校核、审核、审定及会签意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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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后,经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审核人、审定人、会签人
等签字、盖注册章后,提交出版印刷。出版印刷后加盖公司出图章,交付建设方。

⑩ 外部设计确认:在设计阶段,由建设方提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设计方
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批。设计单位按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
进行修改,经校核、审核后,将修改文件或最终成果交付建设方。政府相关主管
部门对方案的审核、批复意见和结论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
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确认为合格后,成为可实施的文件。

设计更改:包括施工图修改和建设方要求的修改。设计文件修改应重新

经过校对、审核、会签、审定等设计程序控制后,方可输出文件。

设计资料归档:各个设计阶段完成后,由项目组整理项目设计资料,及

时提交公司档案室进行归档保存。

(3)后期服务阶段

在施工准备阶段,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会审,对设计要点进行技术交底,就
施工图问题进行答疑。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配合现场需要做设计解答和图纸
修改,按照规定参加主体验收、竣工验收、投产试运行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或竣
工后,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制定持续改
进措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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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流程

项目立项与合同签订

确定顾客要求

下达设计任务

编制设计计划


收集资料,现状调研

初步成果

内部讨论,与顾客沟通

中期成果

内部评审

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修改
校核

修改
审核

修改
审定

设计文件输出

修改
外部专家评审

正式成果交付

设计资料归档

规划设计完成



(1)项目启动阶段

项目完成立项并签订合同后,经沟通确定客户要求后,生产管理部门向承接
任务的设计部门下达任务通知,任命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启动设计工作。由项目
设计总负责人制订设计工作计划,组建项目组,按照设计人员岗位资格的要求,
指派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等设计岗位人员。制订工作进度计划,对
各节点时间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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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编制阶段

① 初步成果:项目组收集项目的设计依据性资料,对项目现状进行调研并
梳理,形成初步成果。

② 中期成果:项目组召开内部讨论会议,集思广益;与客户沟通,达成共
识;完善设计文件,形成中期成果。

③ 内部评审:在形成中期成果之后,组织内部设计评审,评审专家对中期
成果提出修改和优化的建议。

④ 修改完善设计文件:设计人修改完善设计文件,提交校核人。

⑤ 校核、审核、审定:校核人、审核人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校核和审核,
审定人对设计文件实施审定。

⑥ 设计文件输出:设计文件按照校核、审核、审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经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设计人、审核人、审定人等签字,提交出版印刷。

⑦ 外部专家评审:由客户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规划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设计单位按评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经校核、审核后,形成正式成果。

(3)成果交付、归档阶段

① 正式成果交付:正式成果设计文件出版印刷加盖公司出图章,交付客户。

② 设计资料归档:由项目组整理项目设计资料,包括设计成果原件、批复
文件、设计依据资料、质量记录表单等,及时提交公司档案室进行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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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咨询类业务流程

项目立项与合同签订

下达工作任务

编制工作计划

收集资料/实地调研

初步成果

内部评审

修改完善成果文件

修改
校核

修改
审核

修改
审定

成果文件输出

修改
外部专家评审

最终成果交付

成果资料归档


(1)项目启动阶段

项目完成立项并签订合同后,由生产管理部门向承接咨询任务的设计部门下
达任务通知,任命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启动咨询工作。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制订咨
询工作计划,组建项目组,按照设计人员岗位资格的要求,指派编制人、校核人、
审核人、审定人等设计岗位人员。制订工作进度计划,对各节点时间进行安排。

(2)项目中期

① 初步成果:收集项目所需的依据性资料,开展实地调研,形成初步成果。

② 内部评审:在形成初步成果之后,组织内部评审,评审专家对初步成果
提出修改和优化的建议。

③ 修改完善成果文件:编制人修改完善咨询成果文件,提交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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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校核、审核、审定:校核人、审核人对咨询成果文件进行全面校核和审
核,审定人对咨询成果文件实施审定。

⑤ 成果文件输出:成果文件按照校核、审核、审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经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等签字,提交出版印刷。

⑥ 外部专家评审:由客户提交第三方机构并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会议纪要
和专家意见。设计单位按评审意见对咨询成果进行修改,经校核、审核后,形成
最终成果。

(3)成果交付、归档阶段

① 最终成果交付:最终成果文件出版印刷加盖公司出图章,交付客户。

② 成果资料归档:由项目组整理咨询项目的成果资料,包括成果原件、第
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质量记录表单等,及时提交档案室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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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总承包管理类业务流程




(1)合同签订阶段

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交底、保管等按照《合同管理制
度》执行。项目部门负责按照《项目经理及项目执行经理任职管理办法》提交项
目经理和项目执行经理的任命申请。生产经营部根据审批结果下达项目经理、项
目执行经理任命文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执行经理负责组建项目部。

(2)全过程管理实施阶段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编制工程总承
包管理大纲,对项目总体进度、投资、质量和安全进行统筹规划、实行目标责任
制管理。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总承包,包括材料采购、施工方案设计、施工过程管
理、工程竣工及备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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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资料档案。

(4)移交及保修期服务

工程取得验收备案资料后,建设单位将整个工程移交给业主,移交后的主要
工作为对保修期内的工程进行定期回访及维护。

(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开展的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业务主要
服务成果表现为文字性材料或图纸,整个服务和制作过程不涉及使用对环境有影
响的设备和材料,废物排放主要是日常办公和生活类废物,不涉及国家规定的有
害物质、噪声等环境污染物,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分类及确定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
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代码 M)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 M74)。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范围所属行业为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中的“74 专业技术服务业”大类、“748 工
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中类。“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下设六个小类,其中工
程设计业务属于“7484 工程设计活动”小类,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属于“7485 规
划设计管理”小类,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属于“7481 工程管理服务”小类,工
程咨询业务属于“7484 工程设计活动”和“7481 工程管理服务”的综合类业
务。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自然资源
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
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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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

(1)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

住建部主要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主要职责包括拟订住房保障
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建立
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监
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
导实施,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

(2)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主要负责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
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
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国家重大专项规划。

(3)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
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
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是勘察设计行业的自律协会,是经民政部登记、由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管理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责为开
展行业调查研究,收集研究国内外行业基础资料,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经
济政策提供依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
业标准,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发展等。

(5)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是经住建部批准、民政部登记的城市规划行业全国性社会
团体,其主要职责为组织研究城市规划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问题,向政府主管
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交流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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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城市规划行业的先进经验、优秀成果,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技成果和论文,
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等。

(6)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是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由工程咨询单位、
注册咨询工程师及在工程技术经济领域富有咨询和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自愿组
成的非盈利性行业组织。其工作职责为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规范、行业准入条件及收费标准的
研究制定工作,依法参与行业资质管理等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和约束
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

2、行业监管体制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规定,
我国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对从事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1)企业资质管理

①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专业技术人
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根据住建部制定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设计资质分为四个序列: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各资
质承担业务范围如下:

工程设计
等级 承担业务范围
资质
1、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
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
工程设计
甲 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综合资质
2、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
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
工程设计 甲、乙、 1、甲级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行业资质 丙 其规模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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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
等级 承担业务范围
资质
2、乙级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的设计业务。
3、丙级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
1、甲级承担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其规模不受限制。
工程设计 甲、乙、 2、乙级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专业资质 丙、丁 的设计业务。
3、丙级承担本专业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
4、丁级仅限于建筑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 甲、乙、 承担规定的专项工程的设计业务,具体规定见有关专项设计资质标
专项资质 丙 准。

② 国土空间规划企业资质

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
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
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城市规划编
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对各资质
等级与标准、承接业务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
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 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的资质管理,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质量,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
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
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③ 工程咨询企业资质

2017 年 9 月 29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
发【2017】46 号),取消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取消审批后,国家发改委
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发布工程咨询标准规范,加强政策引
导;2)强化监管,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信用中国”网站强化信用约束,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4)实施列
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5)创造条件,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2017 年 11 月 6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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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等级以一定时期内的合
同业绩、守法信用记录和专业技术力量为主要指标,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
具体标准由国家发改委制定。

④ 工程总承包业务资质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从事资质证书许
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单
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
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
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目前,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从业人员注册资格主要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
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建造师
等。具体分类及执业范围如下表所示:

名称 等级 执业范围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
注册建筑师 一级、二级 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建筑规
模和工程复杂程度。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和工程复杂程
注册结构工
一级、二级 度的限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
程师
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项目。
注册公用设 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
不分等级
备工程师 动。
注册电气工 从事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建筑电气、电气传动、电力系统
不分等级
程师 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
注册化工工 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
不分等级
程师 相关业务活动。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注册建造师 一级、二级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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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修订时间 编制/颁布单位
行业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17年12月28日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019年4月23日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9年4月23日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0年1月1日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部门规章制度
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年4月1日 建设部
2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2007年3月29日 建设部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投标办
3 2013年5月1日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
法》
4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015年1月1日 住建部
5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2016年1月11日 住建部
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17年10月7日 国务院
7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6日 国家发改委
8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18年12月22日 住建部
9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2018年12月22日 住建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10 2018年12月29日 住建部
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2019年4月23日 国务院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9年4月23日 国务院
1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9年8月1日 住建部
1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2020年2月19日 住建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
15 2020年3月1日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承包管理办法》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颁发
类别 时间 文件名称 重要内容
单位
将“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
《产业结构调整 筑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建
国家发改
2019年10月 指导目录(2019 筑信息模型(BIM)相关技术开发与

年本)》 应用”等先进建筑设计、研发、生产
绿色
技术列为重点鼓励类技术开发项目。
建筑
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
《建筑业发展
比重达到50%,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
住建部 2017年4月 “十三五”规
宅面积达到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划》
达到40%。
《关于大力发展
国务院办 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
2016年9月 装配式建筑的指
公厅 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装配式 导意见》
建筑 《“十三五”装 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
住建部 2017年3月 配式建筑行动方 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
案》 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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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
类别 时间 文件名称 重要内容
单位
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
以上。
到2020年末,以下新立项项目勘察设
《关于推进建筑 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
BIM 住建部 2015年6月 信息模型应用的 的项目比率达到90%:以国有资金投
指导意见》 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申报绿色建筑
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
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
《关于促进建筑
工程总 国务院办 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
2017年2月 业持续健康发展
承包 公厅 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
的意见》
行工程总承包。
《关于推进全过 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推进全过程咨
全过程 国家发改
程工程咨询服务 询,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
工程咨 委、住建 2019年3月
发展的指导意 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
询 部
见》 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 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
强房屋建筑和市 询、工程总承包方式,减少招标投标
工程招
住建部 2019年12月 政基础设施工程 层级,依据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
投标
招标投标监管的 由总承包单位自主决定专业分包,招
指导意见》 标人不得指定分包或肢解工程。
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
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
《关于进一步放
工程设 面放开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
国家发改 开建设项目专业
计收费 2015年2月 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委 服务价格的通
标准 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
知》
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
费、环境影响咨询费。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关于建立国土 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中共中
空间规划体系并 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
央、 国务 2019年5月
监督实施的若干 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

国土空 意见》 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
间规划 约束作用。
《关于开展新一 拟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署
国土资源 轮土地利用总体 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
2018年1月
部办公厅 规划编制试点工 点工作,以点带面探索土地利用总体
作的通知》 规划编制方法及管理方式。
1、民营建筑企业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区
承揽业务时,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
《关于支持民营
民营建 住建部办 设主管部门要给予外地民营建筑企业
2019年1月 建筑企业发展的
筑企业 公厅 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2、招标人
通知》
不得排斥民营建筑企业参与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

4、行业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报告期内,国家新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积极推进行业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简化企业资质管理、完善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改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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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招投标制度、支持民营建筑设计企业发展等方式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简化行业市场准入条件、
优化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强行业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对发行人而言, 1)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 BIM 技术相关法规政策,有利于公司提升信息技术应
用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2)工程总承包、
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法规政策,有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条、拓宽业务范围、创新
商业模式、提升综合服务能力;(3)工程招投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相关法规
政策,将提高行业市场化程度和行业收费水平,有利于公司开拓区外市场,提高
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4)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对规划企业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标准,公司拥有较为全面的资质,相比于传统类、业务资质较
为单一的设计机构,具备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5)国家从开展建筑市场
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推进统一建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招投标竞争环境、推行银
行保函替代保证金、加强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支持民营建筑设计企业发展,
有利于公司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凭借技术实力开拓业务市场。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行业发展概况

1、工程设计行业发展概况

工程设计(含工程勘察,下同)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现代服
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先导、灵魂和关键,是提高建设项
目经济社会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无论是在建设工程的前期决策,
还是中期实施和后期考核验收阶段,工程设计自始至终是联结工程建设各阶段、
各环节的主线,在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

2010 年至 2019 年,全国工程设计企业营业收入保持逐年递增态势,年均复
合增长率达 23.58%。2018 年,在国家贯彻落实深化改革理念,行业进一步松绑,
市场持续增长的大背景下,工程设计行业营业收入、利润均实现可观增长。2019
年,全国工程设计企业营业收入总计 6.42 万亿元,同比增长 23.66%,远高于 2019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10%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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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1 2010-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营业收入发展情况

70,000.00 50.00%

60,000.00
40.00%
50,000.00

40,000.00 30.00%

30,000.00 20.00%
20,000.00
10.00%
10,000.00

0.00 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营业收入(亿元) 增速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
计统计公报》
工程设计行业参与主体众多,呈现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2019 年,全国共
有 23,739 家规模以上工程设计企业,较 2018 年增加 2.40%。行业集中度有所提
升,市场份额进一步向龙头企业集中。

图 6-2 2010-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发展情况

30,000.00 15.00%

25,000.00 10.00%
20,000.00
5.00%
15,000.00
0.00%
10,000.00

5,000.00 -5.00%

0.00 -1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企业数量(家) 增速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
计统计公报》

2019 年,全国工程设计行业从业人数约 463.10 万人,较上年增长 3.53%,
人员规模持续扩张。2019 年末专业技术人员 219.20 万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
员占比 19.53%、中级职称人员占比 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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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3 2010-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人员发展情况

500.00 40.00%
450.00 35.00%
400.00
30.00%
350.00
300.00 25.00%
250.00 20.00%
200.00 15.00%
150.00
10.00%
100.00
50.00 5.00%
0.00 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从业人员数量(万人) 增速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
计统计公报》

公司工程设计业务主要涉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领域,相
关领域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建筑工程设计行业

近年来,受下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城市化进程影响,我国住宅、商业综合
体及公共建筑等建设需求增加,建筑设计企业营业收入逐年上升。2018 年,建
筑设计类企业营业收入总额超过 1.60 万亿元,同比增长 30.70%,其占工程设计
行业收入总额的比重进一步提升至 31.20%,较上年增长 2.70%。

图 6-4 2010-2018 年全国建筑设计类企业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18,000.00 100.00%
16,000.00
14,000.00 80.00%

12,000.00
60.00%
10,000.00
8,000.00
40.00%
6,000.00
4,000.00 20.00%
2,000.00
0.00 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营业收入(亿元) 增速 占据比重(%)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2018 年建筑设计类企业数量为 4,973 家,较上年小幅下降,企业数量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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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占比为 21.50%。从细分领域来看,建筑企业仍占据主体地位,企业数量占
据总数的 95.40%,其次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图 6-5 2010-2018 年全国建筑设计类企业数量变化情况

5,200.00 35.00%
5,100.00 30.00%

5,000.00 25.00%
20.00%
4,900.00
15.00%
4,800.00
10.00%
4,700.00
5.00%
4,600.00 0.00%
4,500.00 -5.00%
4,400.00 -1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企业数量(家) 增速 占全行业比重(%)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2)市政工程设计行业

2018 年市政设计类企业营业收入为 2,626.60 亿元,首次突破两千亿元规模,
较上年增长 38.80%,占工程设计行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 5.10%。随着新型城镇
化进程加快,国家鼓励在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公用领
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城市建设将迎来新一轮投资热潮。

图 6-6 2010-2018 年全国市政设计类企业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2,000.00 120.00%
1,800.00
100.00%
1,600.00
1,400.00 80.00%
1,200.00 60.00%
1,000.00
800.00 40.00%

600.00 20.00%
400.00
0.00%
200.00
0.00 -2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营业收入(亿元) 增速 占据比重(%)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2018 年,全国市政设计类企业数量为 1,103 家,较上年相比增长 1.40%;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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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工程设计行业的比重提高,达到 4.80%。

图 6-7 2010-2018 年全国市政设计类企业数量变化情况
1,200.00 30.00%

1,000.00
20.00%
800.00

600.00 10.00%

400.00
0.00%
200.00

0.00 -1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企业数量(家) 增速 占据全行业比重(%)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行业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属于工程设计行业中的专项设计领域。除风景园林工程设
计外,专项设计还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幕墙工程
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环境工程设计。

2018 年工程设计行业专项设计领域营业收入为 1.4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3.80%,占整体工程设计行业的比重为 27.60%;其中,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收入
占专项设计收入的比例为 8.00%,营业收入约 1,144.80 亿元。

图 6-8 2010-2018 年全国专项设计类企业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16,000.00 50.00%

14,000.00 40.00%
12,000.00
30.00%
10,000.00
20.00%
8,000.00
10.00%
6,000.00
0.00%
4,000.00

2,000.00 -10.00%

0.00 -2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营业收入(亿元) 增速 占据比重(%)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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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工程设计行业专项设计领域企业数量为 8,665 家,同比降低 8.50%;
其中风景园林设计企业占比略有上升,达到 10.50%,企业数量约 909 家。

图 6-9 2010-2018 年全国专项设计类企业数量变化情况
10,000.00 60.00%

50.00%
8,000.00
40.00%

6,000.00 30.00%

20.00%
4,000.00 10.00%

0.00%
2,000.00
-10.00%

0.00 -2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企业数量(家) 增速 占全行业比重(%)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2、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发展概况

2018 年 3 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决定
取消国土资源部,将城乡规划管理、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职责纳入新组建的自然
资源部。2019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
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
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
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
发保护“一张图”。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
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层级和内容分为“五级三类”,“五
级”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五个层级,
“三类”是指规划的类型,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国土空
间规划体系的重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城市规划的政策性、实施性、科学
性提出新的要求,仍然需要充分发挥现有各类规划技术队伍的作用。在多部门分
别推行“多规合一”试点实践工作中,规划企业也是参与最多的,其处理空间问
题的专业优势得到认可。单靠原有土地规划技术机构无法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重构的重任,国家机构改革将城乡规划转由以原国土资源部为主要班底重建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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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资源部统一管理,并不意味着以土地利用规划替代城乡规划。

城市规划设计业务需求量与城市城区建设面积密切相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
据,截至 2019 年末,全国设市城市 684 个,其中直辖市 4 个,地级市 293 个,
县级市 387 个。2008 年至 2019 年,全国城市城区面积基本保持增长态势,2019
年城市城区面积达到 20.06 万平方公里。2018 年 9 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
做好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城市既有建
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建立健全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机制。
随着国家对特大城市、超大城市永久性开发边界的划定,我国已进入城市发展新
阶段,城市建设市场空间逐渐从增量市场转向存量市场,城市更新成为关注焦点。

图 6-10 2008-2019 年全国城市城区及城市建成区面积
25.00

19.18 19.82 19.84 20.09 20.06
20.00 17.81 17.55 17.87 18.36 18.30 18.34 18.41

15.00

10.00
5.21 5.43 5.62 5.85 6.03
4.36 4.56 4.79 4.98
5.00 3.63 3.81 4.01


0.00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城市城区面积 城市建成区面积 单位:万平方公里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在乡村规划方面,国家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发展理念,引领绿色生态发展。2018 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提出到 2020
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
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 2022 年,乡村振兴的制度
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在空间规划视角下,村庄规划比以往更为复杂,规划
类型也由“单一”向“复合”转变。2019 年 5 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
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力争到 2020 年底,结合国土空间
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因此,乡村规划市场蕴含着巨大的潜力。

目前具有城乡规划背景的规划企业仍是市场的主力军,但从国土空间规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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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可以看出,其背后的实质是国家对城乡规划发展理念的转变,对城乡规划工作
的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规划企业带来更大的业务空间,推动传统规划行业
发展转向新的维度,未来规划企业走向多专业相互融合与发展成为必然趋势。

3、工程总承包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国家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近年来我国工程总承包行业快速发展。
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营业收入超过
3.36 万亿元,与 2018 年相比增长 29.20%。2018 年工程总承包收入首次超过工程
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收入的一半,占比达到 50.20%;2019 年工程总承包收入占工
程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2.40%,业务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图 6-11 2014-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营业收入情况

40,000.00 60.00%
52.40%
50.20%
35,000.00 48.00%
50.00%
30,000.00
35.10% 40.00%
25,000.00 32.30%
20,000.00 30.00%
19.88%
15,000.00
20.00%
10,000.00
10.00%
5,000.00

0.00 0.0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工程总承包收入(亿元) 占营业收入比重(%)

数据来源:2014-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

2015 年至 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逐年增加,
2019 年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合计 4.61 万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80%;其中,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 1.95 万亿元,市政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
6,521.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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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12 2015-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情况
50,000.00 45.30% 50.00%
45,000.00 45.00%
38.80%
40,000.00 40.00%
35,000.00 35.00%
30,000.00 30.00%
25,000.00 21.40% 25.00%
14.10%
20,000.00 20.00%
15,000.00 10.80% 15.00%
10,000.00 10.00%
5,000.00 5.00%
0.00 0.0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亿元) 同比增长(%)

数据来源:2015-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

目前,施工类企业仍是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主要运作主体。虽然设计企业主导
的工程总承包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较小,但设计主导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大型公共
建筑和特殊行业(化工、电力、冶金、建材等)领域具有优势。主要是因为该类
行业工程项目普遍具有投资额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一方面,通常
工程建设总造价在设计阶段已初步确定,由设计方牵头开展工程总承包可以最大
程度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优化设计尽可能降低工程成本并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另
一方面,此类行业由于专业复杂,部分设备、材料可能需要定制,由设计方牵头
可将设计和采购阶段相结合,实现精准采购设备和材料,以满足项目建设和业主
方要求。未来的工程总承包行业市场,无论是设计方或施工方主导,最终都将走
向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

(二)行业发展趋势

2017 年 5 月,住建部颁布《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末,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努力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目标,基本建立与相关产
业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发展格局,营业收入年均增长 7%。以 2018 年工程勘察设
计行业总营业收入约 5.19 万亿元为基准,可粗略测算到 2020 年我国工程勘察设
计行业的营业收入规模有望达到 5.94 万亿元。

① 建筑业平稳增长,为工程设计行业提供直接支持

建筑业的发展是建筑设计市场需求的直接来源。2009 年至 2019 年,我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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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业总产值从 7.68 万亿元增长到 24.84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46%。2017
年 4 月,住建部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全国建筑业总产
值年均增长 7.00%,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5.50%。在中国经济新常态形势下,
建筑业仍将保持平稳增长。

图 6-13 2009-2019 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及增长率

300,000.00 30.00%

250,000.00 25.00%

200,000.00 20.00%

150,000.00 15.00%

100,000.00 10.00%

50,000.00 5.00%

0.00 0.0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建筑业总产值(亿元) 增长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 年至 2019 年,我国房地产企业投资完成额逐年
增长,从 3.62 万亿元增至 13.22 万亿元,房地产行业稳定增长为建筑设计服务夯
实了市场基础。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
障、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房屋租赁市场正在兴起。2019 年 7 月,财政部、
住建部公布第一批 16 个入选 2019 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
对示范城市给予资金支持。考虑到租赁住宅高度标准化、低成本等建设要求,未
来将与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深度结合,为工程设计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② 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持续增长,为工程设计行业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宏观经济发展,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呈现出增长态势。从固定资
产投资来看,整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放缓,但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保持在高位。
根据《201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9 年全年全社会固定资
产投资 56.09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5.10%,固定资产投资依然是拉动经济增长的
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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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14 2009-2018 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年增长率

70.00 35.00

60.00 30.00

50.00 25.00

40.00 20.00

30.00 15.00

20.00 10.00

10.00 5.00

0.00 0.0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万亿) 增长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财政部 PPP 中心数据,截至 2021 年 1 月,累计入库项目 10,034 个,投
资额 15.50 万亿元;累计开工建设项目 4,308 个、投资额 6.70 万亿元,开工率
60.20%。PPP 投资项目集中于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等行业,其中
市政工程项目 4,093 个(占比 40.80%),项目投资额 4.45 万亿元(占比 28.80%);
交通运输项目 1,377 个(占比 13.70%),项目投资额 5.18 万亿元(占比 33.50%);
城镇综合开发项目 623 个(占比 6.20%),项目投资额 1.95 万亿元(占比 12.60%);
上述三个行业项目数量占比达 60.70%,投资额占比达 74.90%。PPP 作为基建领
域成熟的投融资模式,仍将为基建补短板、稳投资发挥重要作用。

2020 年,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给全国各地经济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全国
多地陆续发布 2020 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或推进情况,部署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
目建设进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0 年第二批自
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桂重大〔2020〕4 号),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 1,517 个,总投资 31,099.30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2,899.70 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 278 个,年度计划投资
436.60 亿元;续建项目 802 个,年度计划投资 2,031.10 亿元;竣工投产项目 159
个,年度计划投资 432.00 亿元;预备项目 278 个。2020 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
速有望明显回升,将为工程设计市场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③ 新型城镇化推进,持续拉动工程设计和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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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化水平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从 2009 年至
2019 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 6.45 亿人增加到 8.48 亿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
48.34%增至 60.60%;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 年)》,
到 2030 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 70%。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经验表明,我
国城镇化率正处于加速阶段初期,未来较长时间内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工程设
计和国土空间规划行业仍将有广阔的增长空间。

图 6-15 2009-2019 年我国城镇人口数量及城镇化率
70.00% 90000
60.00% 80000
70000
50.00%
60000
40.00% 50000
30.00% 40000
30000
20.00%
20000
10.00% 10000
0.00% 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城镇人口数量(万人) 城镇化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城镇化的主要标志是城市规模扩大和城市人口増加,大型城市将实现从单中
心到多中心的转变,中小城市将兴起城市综合体建设,从而带动房地产业、基础
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民生基础设施逐渐成为投
资热点领域之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 年至 2017 年,我国教育、卫生、
体育文化和公共机构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从 8,096.75 亿元增至 3.51 万亿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7.69%。2020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开展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补短板任务包括医疗、教育、养老等公
共设施建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市政管网、交通等基础
设施建设等。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对城市基础设施和
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日益增多,将直接拉动医疗、教育、文化和体育建筑等公共
事业相关规划设计业务的快速增长。

2019 年,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 2019 年老旧
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决定大力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自 2019 年起将老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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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根据住建部数据,
2020 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0 万个,涉及居民近 700 万户。老旧小
区将成为“十四五”期间政府投资建筑项目中重要的细分领域。

④ 区域性规划扩展城市开发空间,拓宽工程设计和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市场

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我国将加快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
为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纵轴,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
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

图 6-16 “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示意图




资料来源:《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根据 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从市场布局角度出发,工程设计行业的市
场热点仍旧是五大重点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
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城市群是未来房地产和基
建投资的重点区域。基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理念,工程设计企业对区域机构的功
能定位不再局限于单一城市业务开拓,而是强调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区
域性规划将实现城市间互通互联作为基本要求,鼓励设计企业积极推进业态创新,
以新业务、新技术敲开新市场大门。

⑤ 智慧城市建设升级传统规划设计业务,带动新兴业务增长

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
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建设智慧城
市,对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14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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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建
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
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为应对城镇化带来的挑战,我国大力投入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根据 2018 年 4 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联合发布《新理念新
模式新动能新型智慧城市发展与实践研究报告》,截至 2016 年底,我国所有副
省级以上城市、89%的地级及以上城市,47%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均提出建设智慧
城市。2018 年 12 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数字孪生城市研究报告(2018
年)》,指出我国提出智慧城市规划的城市有 300 多个,各类型试点城市高达
500 多个,已成为全球智慧城市建设规模最大的国家。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
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智慧城市建设将迎来重要机遇期。

⑥“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对外工程总承包业务增长

随着“一带一路”被正式列入“十三五”规划,中国工程设计企业迎来了更
好的走出去战略机遇期。根据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公布的数据,2019
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 1.19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6.60%;新签
合同额 1.80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12.20%。

图 6-17 2009-2019 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走势
3,000 40%

2,500 30%

2,000 20%

1,500 10%

1,000 0%

500 -10%

0 -2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新签合同额(亿美元) 完成营业额(亿美元)
新签合同额增长率(%) 完成营业额增长率(%)

资料来源: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根据《“一带一路”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指数(2019)》预测,未来 2-3 年“一
带一路”国家基础设施发展仍然表现良好。“一带一路”国家多为中低收入国家,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和需求较大。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受相关国家工业化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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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化进程加快的拉动,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将得到进一步释放,相关公路、
铁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将为国际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三)行业主要发展方向

1、装配式建筑技术

装配式建筑是指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
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传统建筑业能源资源消耗大、劳动生产率低、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环境污染
严重,面临着向绿色化、集约化转变的迫切要求。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新型建造
方式,引领建筑业向集约化、工业化、信息化、现代化产业转型,有利于提高建
筑业劳动生产率、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和污染、改善人居环境以及建筑产业的绿色
转型发展,是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装配式建筑处于发展初期,
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2016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明确提出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30%。

2017 年 3 月,住建部发布《“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到 2020
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
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 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 10%以上。到 2020
年,培育 5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3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
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根据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数据,2019 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 4.20 亿平
方米,较 2018 年增长 45%,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 13.40%;对比规划的
30%渗透率,对标发达国家,我国装配式建筑比例仍有广阔增长空间。在政策持
续推动、建筑技术升级的背景下,我国装配式建筑将迎来高速发展。

2、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BIM 是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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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技术,是对建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

BIM 能够应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阶段,
实现建筑全生命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为产业
链贯通、工业化建造和繁荣建筑创作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对工程环境、能耗、经
济、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分析、检查和模拟,为项目全过程的方案优化和科学决
策提供依据;支持各专业协同工作、项目的虚拟建造和精细化管理,为建筑业的
提质增效、节能环保创造条件。

2015 年 6 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提
出到 2020 年末,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
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 BIM 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
到 2020 年末,在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
绿色生态示范小区的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 BIM
的项目比例达到 90%。

3、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
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
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
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国际通用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有利于理
清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业主与设计方、总包方与分包方、执法机构与市场
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从而实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全面履约能力、确保质
量和工期及推动管理现代化的目的。

2019 年 12 月,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
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
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
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未来,设计与施工
深度融合是工程总承包发展的重要路径,也将最大程度体现工程总承包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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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行业内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以 EPC 模式为主,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随着工程总承包业务实践的推进,以 EPC
为主的工程总承包模式逐渐向上下游延伸,在服务范围、合同签约机制、定价机
制等方面都有所演变。伴随业主需求的不断变化,未来工程总承包模式将更加多
样化、多元化,以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项目品质和管理效率。

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建筑领域的深化应用,为工程总承包业
务开展带来了积极影响。通过应用云计算和建筑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工程总承包
商可以更好地分析项目各环节成本、把控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实现精细化管理。
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通过应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平台,可以实现多方参与、实
时决策,降低工程总承包的管理难度,为设计施工进一步融合创造条件。

4、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和决策、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的
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方面
的工程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和专业咨询服务,由发包
人授权一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负责或牵头,为项目提供从决策、准备、实施到
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过程的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及项目管理服务,以及项目前期
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采购、BIM 咨询及其
他咨询等全部或部分专业咨询服务。

2019 年 3 月,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
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推进全过程咨询;在房屋建筑、市
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中,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
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
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

全过程工程咨询将确立设计一体化思维,深化工程建设各环节之间的融合。
全过程工程咨询不是将投资可研、建筑策划、报建报批、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
各个环节简单叠加,而是遵从一体化思维,以产品交付标准为导向,在项目前期
策划期间,参与项目方案编制与可研报告编制,从功能角度切入项目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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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设计阶段则发挥设计特长,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可行性研究,将投资目标
控制、施工技术、采购管理延伸到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功能、施工、采购等环节,
达成功能性、美观性、经济性目标的统一。

5、建筑师负责制

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
册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托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
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
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2017 年 12 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
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
务,从设计阶段开始,由建筑师负责统筹协调各专业设计、咨询机构及设备供应
商的设计咨询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向规划、策划、施工、运维、改造、拆
除等方面拓展建筑师服务内容,发展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建筑师负责制。”

2015 年,上海率先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域内试点建筑师负责制。
2017 年,住建部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9 月,浙江拟推行
建筑师负责制;11 月,住建部同意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建筑师负
责制;此外,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成都高新区等均已有项目试点建筑师负责制。
建筑师负责制作为建筑业重要改革之一,随着国家政策、地方政策的支持和试点
增多,方向逐步变得清晰。

在建筑师负责制模式下,企业从单一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向提供项目全过程管
理服务模式转变。我国目前采取的工程建设模式与国际通行的模式存在较大差异,
推行建筑师负责制能够促进建筑师提高综合能力、完善专业知识结构,更好地适
应国际竞争。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建筑师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以全局
性的视角促进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发展。由建筑师担任“总指挥”角色,
可以提高建筑设计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发挥建筑师主观能动性,强化建筑师
的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提高设计质量和建筑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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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特征及主要壁垒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我国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的发展呈现综合型和专业型的两极分化特征。
设计单位原先都是纯设计企业,随着国家加大建筑业改革力度,设计与其他产业
加剧融合,行业重组加快,企业开始探索新的商业模式以实现转型发展。目前,
我国设计企业的经营模式可以分为专项业务经营模式、综合型经营模式及工程总
承包模式等。

(1)专项业务经营模式

专项业务经营模式是差异化战略的表现形式。当前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
重组分化不断加剧,中小型设计企业受自身条件限制难以整合全过程资源,更倾
向于朝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方向发展。部分设计企业聚焦于细分专项领域,
通过技术集成嫁接高附加值环节,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打造以技术为优势的核心
竞争力。

(2)综合型经营模式

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对综合性、
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要求设计企业立足工程建设全生命周
期,基于业主视角提供从前期策划咨询、投融资到项目运营管理的综合性服务。
目前行业内采用综合型经营模式的设计企业规模相对较大,可以参与概念设计、
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多个业务环节。

(3)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国际工程企业项目管理的主流模式,也是我国工程技术与
设计服务企业实现“走出去”目标的重要手段。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企业一般
规模较大,具备配套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及较强的资金实力。向工程公司方向
转型是设计企业实现“延伸”为主要特征的增长型战略的重要路径,有助于企业
迅速做大规模,提高营业收入,为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发展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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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壁垒

(1)资质限制

我国对从事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及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单位实行资质许可
制度,如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和专项资质四个类别。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城乡规划编制
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等法规对各级别资质须符合的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在各自等级
许可范围内从事业务。因此,能否获得相应等级的业务资质是进入本行业的首要
门槛。

(2)人才限制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公司核
心竞争力的体现。我国对工程设计专业人员实行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对考试
制度、注册条件和执业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此外,拥有相当数量的具备执业资格
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是企业申请业务资质的前提。因此,是否配备专业合理的人
才队伍是企业能否进入本行业的决定因素之一。

(3)技术限制

工程设计是一项融合艺术创意和工程技术的多学科复杂专业,其理论基础包
括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等,并且需要结构绘图软件、二维渲染软件、
3D 制图软件等专业工具的支持。随着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 BIM 等新型技术
的运用,工程设计的技术门槛逐步提高。掌握绿色建筑技术、协同设计、三维设
计、动态模拟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数字化工厂等前沿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的企业,
将充分发挥工程设计集成创新、转化科技成果为生产力的功能优势,在市场竞争
中占据主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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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创新、创意特征

1、发行人的创新特征

(1)科技创新

公司以实际生产需求为导向,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以创新人才培养为核
心,以协同创新为手段,以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逐步建立起技术支撑、管理服
务、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五位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具体从基础
保障措施、高端平台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系统建设。

① 基础保障措施

在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面,公司多渠道争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并在内部建
立了二级研发投入机制,在公司及专业院层面均设立科研创优基金,纳入公司年
度预算范围。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支出研发费用超过 10,000 万元,主要用于技
术创新、科技研发、科研条件配套和信息化建设等。

在创新激励机制建立方面,公司制定了《外部科研及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
规定》等一系列科技管理及人才引进的激励办法及监督机制,内容涵盖技术标准
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经费投入等方面,明确了各项科技活
动的职责和流程,实现科技工作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创新型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公司持续推动科技创新文化建设,以文化力激
发科技人员的创造力。例如:由公司或专业院所举办各类培训,使青年骨干通过
学习交流快速成长;与公司员工、同行技术人员分享年度经典项目总结、技术考
察体会、学术会议精神等,加强技术交流。

② 高端平台打造

高层次人才是科技创新之本,公司实施人才建设战略,自主培养及柔性引进
各类高层次人才,以高层次人才带动高端科创平台的建设。华蓝设计于 2008 年
组建华蓝研究院,为公司培养和孵化创新型、复合型人才;2011 年获批成为广
西“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人才小高地”;2014 年到 2018 年,先后获批 3 个自治
区级、5 个南宁市级特聘专家设岗单位;2016 年获批成为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
人才小高地”。华蓝设计依托高层次的人才团队,建立起“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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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广西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成为公司创新发展的有力支撑。

③ 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注重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围绕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热点、难点问题组
织攻关,对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的成果,通过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图
集,出版专业书籍,举办各种层次的培训、论坛、会议等方式,在企业、行业以
及工程项目实践中进行成果推广转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获得国家专利 45 项、软件著作权 65 项,出
版重要学术论文和专著 61 部,主编、参编国家、地方技术标准和设计图集、课
题研究 60 项;主办、协办或支持承办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及下属建筑设计分会、
园林和景观设计分会的工作会议、会员大会等活动;承担了广西诸多重点工程的
设计工作,2015 年至 2020 年累计获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规划、设计、
咨询类重点奖项 268 项。

(2)业务创新

① 提升传统设计业务

在传统设计业务领域,公司在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等
细分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以医疗建筑设计为例,2015 年华蓝设计组建“医
疗建筑专项设计团队”,对医疗建筑类型、医疗工艺设计、医疗建设全过程进行
深入研究,致力打造全国医疗设计领先专业团队。将单一的土建设计发展成为
“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体系,包含医疗策划、医疗工艺设计与咨询、建筑设计、
室内设计、特殊区域设计、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等全方位的设计服务内容。2016
年至 2019 年,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公布的排名中,华蓝设计
的医疗建筑设计业务均名列前茅。

② 探索新型设计业务

在新型设计业务领域,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导向,重点开拓智慧城市、海绵城
市、黑臭水体治理、乡村振兴、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等领域的新型设计业务。
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华蓝设计可以提供规划咨询服务、集成协同服务、智慧城
市顶层设计及建设运营咨询服务、平台系统开发运维服务等。在海绵城市、黑臭
水体治理方面,华蓝设计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开展项目技术合作,设立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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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城市的省市两级院士工作站(2016-2019 年)、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宁
市人才小高地,完成了广西众多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类项目。在乡村振兴方面,公
司成立了乡村振兴发展研究中心,以该中心为引领,深耕乡村振兴建设领域,业
务板块包括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田园综合体规划、乡村规划
设计全过程咨询、村庄建设规划、乡村风貌改造、农业产业示范区建设规划、传
统村落研究等项目类型。

③ 开拓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一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强调“设计—
采购—施工”一体化管理,与传统设计、施工相脱节的建设模式相比,工程总承
包模式具有减少业主工作量及风险、提高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和技术水平等显著
优势。公司开展的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强调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
主导作用,可以提高设计图纸的可施工性,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额和建设进度。

华蓝设计于 2011 年开始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是勘察设计行业较早探
索设计牵头 EPC 模式的企业之一。2011 年,华蓝设计作为总承包方组织建设的
“广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科教信息园一期工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
批准的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也是广西率先采用 EPC 模式建设的民用建筑项目
之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承接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 70 余项,其
中大部分为广西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践和管理经验。在中国
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公布的排名中,2019 年公司的工程总承包管理
业务位列民营设计企业第一名。

(3)特色智库服务

2015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
库建设的意见》,提出到 2020 年,重点建设 50 至 100 个国家亟需、特色鲜明、
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并将高端智库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城市建设需要集思广益,2017 年公司成立了华蓝智库,主要开展城乡发展
与建设领域相关的政策研究、战略谋划、重大工程策划等活动,将研究成果转化
为公共资源,为地方政府、企业及社会团体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华蓝智库致力
于打造城乡建设领域知名的专业化交流与咨询平台,目标是成为我国城乡建设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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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社会智库的领跑者。

建设华蓝智库,既是服务国家和广西地区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公
司核心竞争力、树立高端咨询品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手段。华蓝智库有
利于整合公司的高端智力资源,解决研究力量分散化带来的诸多问题,对于提升
公司的整体研究水平及培养复合型、领军型、跨界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同时,
高水平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可以进一步引领公司的创新思维、科研热情,研究范围
的扩张、研究层次的提升,将促进公司生产业务的开拓和品牌实力的增强。

华蓝智库作为一个开放的智力平台,可以增强公司与政府、知名企业的对话
能力,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渠道,创造更多的合作机遇,同时也是公司承担社会
责任,服务地方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公司以智库平台方式参与
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制定、重大建设项目等决策咨询活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设
计行业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话语权,加强工程设计行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

2、发行人的创意特征

工程设计作为一个需要融合多学科知识的创意型行业,兼具创意性和工程性
特征,工程设计成果是设计人员创意和技术的综合体现,要求行业人员具有深厚
的理论功底和长期的实践积累。公司拥有一支专业技术扎实、项目经验丰富、管
理要求严格的设计团队,成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持续创造优秀设计产品的关键。

创意是设计的灵魂,创意能力是设计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之一。公司的建筑
设计作品具有明显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如将南宁市花朱槿花“花瓣”造型、
广西壮医大典“竹简”形象、壮锦、绣球、花山壁画及铜鼓纹等广西特色元素融
入建筑造型、空间结构及表皮肌理,实现标志性与地域性、民族性与现代性、美
观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标志性建筑。

华蓝设计成立了“文化建筑研究中心”,将地域建筑形式、空间组织、地域
材料和建筑技术等相结合,实现建筑设计地域性、文化性和现代性相融合,体现
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公司在国际上提出“东南亚地缘建筑学”理论,在东南亚
地区系统开展民居建筑、宫殿建筑、宗教建筑、地域性现代建筑、城市风貌特色、
城市发展与演变等课题研究。作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华蓝设计完成的《东
南亚建筑研究》课题获得了广西科技进步二等奖、“南国弈园”项目获得广西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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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产业协会颁发的“广西十大创意奖”等荣誉。

(六)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工程设计是一个古老的行业,但人类对于改善人居环境的持续需求使这个古
老的行业始终充满创新的内在动力,而每一次技术进步与材料创新都会使工程设
计行业产生革命性的变革。

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第五个十年,社会供需关系发生了彻底转变,许多领域
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企业如果还停留在传统的乙方思维模式上,等待甲
方需求成熟明晰后才介入,除陷入惨烈的价格竞争,并无更多生存空间。发行人
在广西成长壮大,广西在全国属于相对落后地区,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均不如东
部发达地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相对恶劣。在此环境下,发行人十几年前就
开始探索经营模式与业态变革,并始终坚持科技创新:

1、科技创新

当前,中国与全球正处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中,在数字化时代,除了加强
智慧城市、低能耗绿色建筑、环境友好型工程管理、建筑后期可持续运维等领域
的研究与创新外,设计与数字化、信息化的融合成为必然趋势,以大数据、物联
网、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化新技术推广应用成为工程设计行业技术
创新的重点。发行人以工程基础数据为抓手切入智慧城市领域,通过数字化转型
提升业务发展。

华蓝大数据研究所主要从事大数据相关信息化及工程项目、规划设计项目、
数字(智慧)城市相关创新技术研发等工作,致力于提供智慧城市前期规划、实
施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的咨询设计和产品服务。2019 年,华蓝设计大数据
团队被评选为“第一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支撑平台(大数据专业服务机
构)”,研发的“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UCIMS)”入选“广西重点示范项
目(大数据促进和改善民生重点示范项目)”。2020 年 2 月,华蓝大数据研究
所研发的“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及疫情监测系统”入选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发布
的《南宁市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参考目录(第一批)》。

公司开发运营的数字核心产品涉及数字(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国土空间规
划、城市建设管理、城市运营评估等领域,在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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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系统、项目一张图管理系统、城市交通运行诊断分析平台、区
域交通诱导与决策仿真分析系统、道路设计系统、城市三维漫游系统等关键技术
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将成果应用于实际工程项目和生产管理中,积累了丰富
的实践经验。




① 代表性技术之一: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系统

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目标,整合各层级数据资源、梳理指标与模型体系,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实现辅助规划编制、审查和监测评估预警全流
程管理系统,满足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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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代表性技术之二: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UCIMS)

面向城市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将线上线下结合,定制城市建设项目精细化管
理模式,对前期工作、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后期评估进行高效管理。主要代表
性项目是公司接受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设计的“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
南宁市城建计划精细化管理项目”。




③ 代表性技术之三:数字城市画像——城市交通运行诊断分析平台

用于监测分析城市交通运行状况,把握城市交通发展趋势变化并提出城市交
通发展建议的专业管理系统。通过逐年汇总城市交通运行数据,关联分析城市交
通运行相关指数,结合分析特征及趋势预测,有目标地指导城市交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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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投资的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城市大数据服
务提供商,其主要股东包括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旗下的杭州数梦鼎
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云宝宝为客户提供新型智慧城市解决方案,重
点开发的产品“爱南宁 APP”由南宁市政府主导,南宁市发改委实施,为居民打
造涵盖交通出行、医疗、政务等方面信息及服务的城市级公共服务移动应用软件。
根据南宁市发改委数据,截至 2018 年 8 月,“爱南宁 APP”已上线数字身份、
交通出行、智慧健康、城市生活、智慧教育、政务服务、智慧双创七大领域共计
56 项功能;形成覆盖面广的“一码通城”、“三医联动”、“食堂云”等垂直
行业的产品运营体系,衍生出信用就医、信用停车、保险服务、在线购药、爱抢
购、新生报名、空中课堂等民生服务。

除大数据技术外,公司还及时跟进三维协同设计、BIM、AI、云计算、物联
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工程设计与数字化、信息化的融合度,构建基于创新核心技
术和服务能力的比较优势,通过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深入推进设计数字化转型。

2、模式创新

2006 年,发行人的主要子公司华蓝设计响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等
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从国有事业单位改
制为民营有限责任公司,打破国有事业单位职工铁饭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11
年,发行人开始开展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创业团队以三年薪酬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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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军令状,实现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从无到有,发展成为公司人均创收能力最强
的业务板块,并推动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行业标准与规范的逐步建立与推
广运用。

3、业态创新

发行人意识到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改变长期以来设计企业所处
的乙方地位,整合企业凝聚的高素质人才的智慧,打造企业“专家”形象,超前
于业主需求,为建设单位提供前瞻性的综合服务。为此,发行人建立了“智库统
筹、策划先行、多资质协同、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综合服务”的业态体系。

智库统筹:发行人成立华蓝智库,对外参与国家和地方政策制定、重大建设
项目等决策咨询活动,对内制定公司研发方向,组织课题攻关,统筹资源配置。

策划先行:发行人不会等建设单位的需求明晰后才匆忙参与项目投标,而是
强调策划先行,先于建设单位研究其产业发展方向,策划产业发展需求,如重点
打造的医疗建筑、教育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水体环境治理、制糖工程等
拳头产品,均领先于建设单位自身对建筑的认识,有效激发业主需求,创造公司
业务机会。

多资质协同:发行人资质齐全,可以为业主提供从工程咨询到空间规划再到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等全面设计服务。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像发行人这样
产业链较完善、业务构成多元化且均衡发展的公司并不多见。

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综合服务:发行人拥有丰富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经验
与业绩,在“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思想下,通过深化设计提升可施工性与施工
效率,增强建筑建成后的可持续运维效益,为建设单位提供一体化的综合服务。

4、发行人与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与节能环保产业融合的情况

节能环保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建筑节能是
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领域。2013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
产业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政府
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9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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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将绿色建
筑、海绵城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列入绿色产业。

华蓝设计在建筑节能研发领域走在行业前沿,从国家提倡节能减排开始,即
投入力量研究节能设计策略,并于 2008 年成立绿色建筑技术中心,作为专职研
发机构,致力于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公司以服务低碳城市建
设和企业战略为导向,围绕新兴业务和绿色建筑核心技术,依托研发和生产的互
动支持体系,建立了绿色建筑项目“策划—规划—设计—施工—评价”一站式服
务链。华蓝设计作为“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研究特聘专家”、“南宁市绿色
建筑集成技术研究特聘专家”设岗单位,主编了《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等地方标准,已成为广西勘察设计行业内具有权威性
和影响力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及应用服务机构之一。

2014 年 12 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
设试点工作,南宁市被选为全国首批 16 个试点城市之一。华蓝设计于 2015 年成
立了海绵城市技术研究中心,结合广西气候地理条件,系统化集成海绵城市关键
技术,形成从规划设计到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在解决
城市内涝、黑臭水体、灾害预警评估方面取得了成效,并主编了《广西低影响开
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广西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建筑与小区
雨水控制利用技术》等地方标准,为广西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情况

2014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
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建筑设计服务属于文化创意产业范畴,要求进一步
提高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因地
制宜融入文化元素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文化产业是指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
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公司提供的建筑设计服务属于文化产业
中的创意设计服务。

创意设计服务是将工程技术与文化创意相结合的创造性工作,具有高知识性、
高增值性、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 年我国文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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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创造的增加值达到 38,737 亿元,占 GDP 的比重上升到 4.30%,在国民经济中
的占比逐年提高。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已成为培
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广西是连接中国与东盟的重要门户和桥头堡,南宁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
久举办地,是中国与东盟国家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前沿。广西作为少数民族集聚地
区,具有鲜明而又丰富的民族和区域特色文化。公司以华蓝设计为依托,培养了
一支具备项目咨询策划、创意规划及建筑设计等综合能力的业务团队,在公司内
部建立了中国—东盟创意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孵化基地,搭建起中国与东盟
文化创意设计产业的互动交流平台。

公司通过广西民族博物馆、南国弈园(广西智力运动发展中心)、浙江衢州
弈谷文化创意产业园(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老南宁三街两巷”历史文化
街区等文化建筑、产业园区、历史街区项目的创意设计,体现了融合民族、传统、
地域与东盟特色等文化元素的设计创新。公司以华蓝企业技术中心、城乡规划与
建筑设计人才小高地为物质载体,吸引和集聚国内外高层次创意设计人才,逐步
打造广西创意设计产业服务中心及创意设计人才培养平台,目标是树立区域一流
的创意设计品牌,推动广西乃至东盟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

(3)与医疗健康产业融合的情况

2013 年 10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
出到 2020 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
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 8 万亿元以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
量。2016 年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
提出到 2030 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
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主要健康指标进入
高收入国家行列。鉴于医疗健康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及国家政策的大力
支持,我国医疗健康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随着大健康时代的到来,公司医疗设计团队紧扣国家医疗健康发展政策,重
点围绕医疗建筑一体化建设模式及“医疗工艺设计”、“智慧医院设计”相关技
术,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攻关实践项目。华蓝设计申报的科研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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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 面向医院 ICU 感染控制的医疗工艺仿真及空间布局优化方法研究》
(2019-K-151),通过了国家住建部 2019 年科学技术计划立项;该课题是近年
国内在医疗工艺领域的创新交叉课题之一,充分契合了国家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
需求。此外,华蓝设计还主编或参与编制了《ADOL 反射隔热涂料外墙节能系统
构造》、《医院建筑医疗工艺设计》等地方标准及专著。

近年来,公司在医疗建筑一体化建设应用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果,如广西国际
壮医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总院迁建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等广西区内
优秀示范性医疗建筑设计项目,为提升广西区域医疗建筑设计水平、推进医疗健
康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4)与体育产业融合的情况

2014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
见》,首次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进
行扶持,并明确了 2025 年中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 5 万亿元的发展目标。2019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意见》,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数据,2018 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总
产出)为 2.66 万亿元,增加值为 1.01 万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
的比重达到 1.10%,体育产业的市场需求与经济规模逐年增长,呈现多板块、多
运动项目、多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公司践行体育强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参与地方性专项体育政策制订以及
规划编制,为体育产业提供规划、咨询、研究、融资、运营方案编制、项目引进、
园区申报等智力支持,力求成为广西体育产业发展的推动者、体育改革决策的建
言者、体育社会舆论的引导者。

在策划研究方面,公司完成了《体育建筑类型研究》《世界智力运动之城系
列策划》等成果。在规划咨询方面,公司编制了《广西体育强区设施建设五年行
动计划(2019-2023 年)》《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共建体育强区设施规划建设指引(试行)》及多个地市的城乡体育设施
专项规划。在项目实践方面,公司完成了广西体育中心“一场三馆”、广西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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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配套工程(综合训练馆)、南宁李宁体育园、百色体育中心、合山市体育馆、
广西大学体育馆等场馆的规划设计工作,对广西体育建筑的设计实践起到了引领
和示范作用。

四、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业务起步于广西,辐射全国,经过多年深耕细作,目前已经位列中国民
营设计企业第一梯队。华蓝设计于 2010 年被评为“中国最具业主满意度设计机
构”,2012 年入选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之一;
2014 年至 2020 年连续七年入选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和中国《建筑时
报》共同发布的“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2015 年至 2019 年连续五年入选
“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2019 年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为“优秀勘察
设计企业”。此外公司还多次获得“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型企业”、“全国就
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在
行业内品牌知名度较高。

在细分设计领域方面,子公司在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城市规划、市政道桥
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2016 年至 2017 年,华蓝设计连续两年荣获《中国医院建
筑与装备》杂志社联合相关专业机构和行业媒体评选的“中国医院建设匠心奖”;
2017 年至 2020 年,华蓝设计连续 4 年被全国医院大会建设委员会、筑医台网站
等评选为“中国医院建设十佳供应商(医院设计)”。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期间,公司临危受命负责广西 6 个“小汤山”应急医院,包括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临时负压病房项目和平战结合负压病房楼项目)、广
西柳州龙潭医院(临时全负压病房项目)、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医院、北海
市结核病防治院(应急隔离病房改造项目)、百色市应急医院、河池都安应急医
院和东兴市、靖西市、凭祥市 3 座口岸城市的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的建筑设计
工作。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在紧急时刻将
上述重点项目交由公司承担,就是基于公司在医疗建筑领域长期积累的技术与经
验优势。

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发布的报告,近 5 年华蓝设计在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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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设计领域的排名如下:

序号 类别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 工程总承包 第1名 第2名 - - -
2 城市规划 第3名 第2名 - - -
3 市政道桥 第3名 第3名 - - -
4 医疗建筑 第4名 第4名 第3名 第2名 -
5 体育建筑 第7名 第7名 第4名 第4名 -
6 绿色建筑 第7名 第8名 第6名 第4名 -
7 风景园林 第9名 第6名 - 第3名 -
8 文化建筑 - - 第2名 第1名 -
9 商业综合体 - 第 10 名 第4名 - 第5名

(二)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以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为核心,以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工
程咨询等业务为延伸的综合型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公司在信息化技术、医疗建筑
设计技术、海绵城市技术、绿色建筑技术、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实践等方面具
有竞争优势。

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特点详见本节之“九、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
“(一)公司核心技术及应用情况”。公司部分新技术应用的代表性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类别 代表性项目 项目获奖 颁发单位
2015 年“创新杯”建筑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控 信息模型(BIM)设计
欧特克软件(中国)
制中心 大赛最佳 BIM 普及应用
有限公司

2016 年“创新杯”建筑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信息模型(BIM)设计
续宝大厦 欧特克软件(中国)
大赛科研办公 BIM 普及
有限公司
应用奖
2019 年“创新杯”建筑
广西区人民医院凤岭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信息模型(BIM)应用
医院 EPC 全过程 BIM 欧特克软件(中国)
大赛医疗类 BIM 应用第
应用 有限公司
1 BIM 技术 三名
BIM技术助力装配式
2019 年第四届建设工程
建筑发展-广西建院 中国建筑业协会
BIM 大赛二类成果
项目
2018 年“创新杯”建筑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信息模型(BIM)应用
欧特克软件(中国)
大赛科研办公类 BIM 应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 有限公司
用第三名
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
Building SMART 2019
和学生宿舍项目 型建香港(Building
年香港第五届国际 BIM
SMART Hong Kong,
大奖赛最佳 BIM 教育应
bSHK)
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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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类别 代表性项目 项目获奖 颁发单位
2019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
海绵城市技 《崇左市海绵城市专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
2 勘察设计成果城乡规划
术 项规划》 和城乡建设厅
一等等次
绿色建筑技 《广西绿色建筑技术 2018 年度广西勘察设计
3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术 创新与应用项目》 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城市交通规 《城市交通规划管理
2017 年度广西优秀城市
4 划管理辅助 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关 广西城市规划协会
规划设计奖一等奖
决策技术 键技术研究》

最近三年,公司的重要资质和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来公司将通
过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加大技术研发力度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
和竞争优势。

(三)行业内主要企业

我国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呈现行业分散、市场集中度低的竞争格局。根据
《2018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截至 2018 年末,全国共有 23,183 家规
模以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企业数量首次出现负增长,行业资源整合速度提升。
现阶段,国内工程设计企业集中度较低,单个企业的市场份额均不高;根据《中
国民营工程设计企业 2018-2019 年度发展报告》,2017 年全国工程设计企业前
10 强市场占有率仅 1.38%,行业内尚未出现能够主导国内市场格局的规模化企业。

公司现有业务主要集中于工程设计领域,行业内主要企业包括三大类:国有
设计企业、民营设计企业及外资设计企业。

(1)国有设计企业

国有大中型设计企业项目经验丰富,通常参与设计了一批知名的地标性项目;
人力和技术资源丰富,长期积累了一批有经验、任职时间长、专业水平高的工程
师队伍;涉足领域多样,包括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商业综合体、工业建筑、交
通基建等;行业地位高,在传统工程设计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行业内知名的国有大型设计企业包括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
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2)民营设计企业

民营设计企业已经成为工程设计市场中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大多数立足于
当地,对地方特色和文化有较好的理解,在本地市场有较高的占有率,同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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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设计人员数量和分支机构等方式逐步拓展全国市场。民营设计企业具有较强
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灵活的市场化机制,转型较快,可借助高效的决策机制积极拓
展新兴业务,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行业内知名的民营设计企业包括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筑
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

(3)外资设计企业

外资设计企业享有国际知名度,设计理念和建设管理模式较为先进,在超高
层建筑和复杂结构设计方面具有技术领先优势,占领了国内高端设计市场的部分
份额。

目前已进入中国市场开展业务的大型外资设计企业包括美国 SOM 建筑设计
事务所、德国 GMP 建筑师事务所等。

(四)发行人的关键业务数据及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1、经营情况及关键业务数据、指标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营业收入对比、毛利率对比、期间费用对比分别
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
营业收入分析”、“(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四)期间费用分析”。

2、市场地位

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公布的 2017-2019 年十大民营设计
企业名单,公司与上榜的 2 家同行业可比公司排名如下:

公司名称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中衡设计 第4名 第3名 第3名
汉嘉设计 - 第9名 -
本公司 第8名 第4名 第4名
上述排名结果依据运营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 3 项综合实力评价指标得出,具体包
括:① 经营指标(技术服务收入总额、人均产值、利润总额、净资产、招投标中标率),
② 业务布局(资质类别数量、分支机构数量、年度大额合同数量),③ 专业人才(一级注
册人员数量、中高级技术人员数量),④ 技术创新能力(近年承担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和
编制的技术标准数量、技术研发与应用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拥有的有效专利数量、是
否高新技术企业),⑤ 人力资源(专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数量、人均培训投入、员工职业
规划),⑥ 质量管理与创优(ISO 认证、三标认证、近年设计项目获地市级、省部级以上
奖项),⑦ 品牌管理,⑧ 战略与文化,⑨ 信息化管理(管理信息化系统、协同设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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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项目管理比例)。
3、技术实力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技术实力情况如下:

2020 年研 2019 年研 2019 年研发 计算机软件
公司 专利数量
序号 发费用 发费用 费用占营业收 著作权数量
简称 (项)
(万元) (万元) 入比例 (项)

1 华阳国际 1 - 5,256.32 4.40% 53 54

2 筑博设计 2 - 4,013.37 4.34% 11 65
注3
3 建科院 - 3,738.78 7.99% 84 30

4 汉嘉设计 4 - 4,555.59 3.86% 21 18
注5
5 新城市 - 1,722.14 3.89% 6 29

6 中衡设计 6 - 8,813.98 4.54% 167 未披露
本公司 4,077.54 3,555.39 3.90% 45 65
注 1:华阳国际数据来自 2019 年年报披露的数据;
注 2:筑博设计 2019 年研发费用数据来自 2019 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专利、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数量来自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数据;
注 3:建科院数据来自 2019 年年报披露的数据;
注 4:汉嘉设计 2019 年研发费用数据来自 2019 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专利、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数量来自 2019 年年报披露的新增数据及 2018 年年报披露的数据;
注 5:新城市 2019 年研发费用数据来自 2019 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专利、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数量来自来自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及 2019 年年报披露的新增数据;
注 6:中衡设计 2019 年研发费用数据来自 2019 年年报披露的数据,2019 年年报未披露
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量,其专利数量来自 2018 年半年报披露的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数据。
注 7: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相关未披露数据系无法公开查
询所致。
(五)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专业资质较为齐全,是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拥有专业资质数量较多的
科技型企业之一。公司目前已经取得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甲级、市政
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等多项
甲级资质,资质序列覆盖建筑、市政、轻纺、风景园林、城乡规划等行业的多个
领域,能够提供文化展馆建筑、医疗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棚户区改造、
水循环综合治理、城市立交一体化、城市主干线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国土空间规
划、轻工制糖、乡村振兴、智慧城市等设计咨询服务,具备为客户提供前期咨询、
项目策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技术的综合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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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华蓝设计作为广西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率先探索工程
总承包管理业务的设计企业,正在向设计主导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
式拓展,积极延伸产业链并实现价值链的提升。

公司在广西区内设计了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建筑作品,历年来独立承担或主
要参与了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等广西诸多重大项目和标志性建筑的设计工作。2015
年至 2020 年,公司及子公司的设计项目累计获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
规划、设计、咨询类重点奖项 268 项,其中全国性奖项 119 项、自治区级奖项
149 项,包括“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优秀工程
勘察设计行业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
计奖”等。

(2)研发和技术优势

华蓝设计是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被认定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
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广西企业技术中心”、“广西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海绵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海绵城市院士
工作站(2016-2019 年)”、“广西专家服务基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智慧建
筑与人居环境工程研究中心(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共建)”等。公司在信息化技
术、医疗建筑设计、海绵城市技术、绿色建筑技术、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实践
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课题 3 项、住建部科学技术
项目 2 项,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 2 项、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 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 15 项,累计发表学术
论文和专著 61 部,主编、参编国家、地方技术标准和设计图集、课题研究 60 项,
使公司成为我国城乡发展与建设领域知名的专业化交流与咨询平台。

公司坚持科技强企战略,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公司层面,2008 年华
蓝设计成立了华蓝研究院,作为专职的研发机构,着重对项目策划、城市研究、
绿色建筑技术、信息化技术等新型业务和前沿领域先行研究和探索,以开拓新业
务和新市场,从而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华蓝研究院作为孵化器,正逐
步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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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院层面,华蓝设计依托生产所资源,相继组建了 11 个技术中心,包
括 BIM 技术研发中心、海绵城市技术研究中心、交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桥梁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代交通技术研究中心、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与规划
研究中心、智慧城市研究中心、城市景观亮化技术中心、华蓝装配式建筑中心、
数字城市道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蓝景观特征评估研究平台等,重点开展新型
城镇化路径、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关键技术、BIM 关键技术、装
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建筑物理环境(包括风、光、日照等)仿真模拟、节能优化
设计、能效综合测评等研究和技术攻关。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科技研发资金投
入,通过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设创新型企业文化等方式,实现科技创
新目标。

(3)人才优势

公司实施人才建设战略,自主培养及柔性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以高层次人
才带动高端科创平台的建设。2011 年,华蓝设计获批成为广西“城乡规划与建
筑设计人才小高地”。2014 年至 2018 年,华蓝设计先后获批成为广西“建筑节
能与绿色建筑研究”、“现代城市交通技术研发”、“地方性自然与文化景观保
护与管理”,以及南宁市“海绵城市关键技术开发中心”、“绿色建筑集成技术
研究”、“先进交通规划及交通安全技术”、“广西自然与文化景观规划与保护
管理”、“水质净化材料开发与环境修复技术”等 3 个自治区级和 5 个南宁市级
特聘专家设岗单位。2016 年,华蓝设计获批成为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小
高地”。2020 年,华蓝设计获认定“南宁市数字城市道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依托上述高端科研创新平台,公司持续引进(含柔性引进)院士、教授、博士等
高端人才。高端科研平台和高层次人才平台的建立为公司打造华蓝智库、引领行
业转型升级再创新提供了重要基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专业技术人员 2,653 人,其中享受国务
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 人、当代中国杰出工程师 1 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
才 3 人、广西工程设计大师 4 人、广西优秀专家 2 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3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政府特聘专家 8 人、广西高层次人才 5 人、广
西杰出工程师 2 人、南宁市高级技术人才 114 人(含南宁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广西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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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设计协会优秀青年建筑师 9 人、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优秀青年设计师 13 人。与
公司多元化业务对应,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类注册人员 339 人,涵
盖建筑、规划、结构、设备、电气、化工、造价等各类专业。公司拥有中高级职
称人员 1,350 名,其中正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79 名;硕士、博士学
历 441 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比 83.85%;40 岁以下员工占比 83.98%。公司人力资
源水平在广西同行业中具有一定优势,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储备,于 2018 年 12 月挂牌成立了华蓝学院,作
为内部人才的赋能器和外部伙伴的交流平台,培训体系主要围绕干部培训、通用
技能和知识培训、新员工培训、项目管理等展开。公司还通过内部轮岗、挂职锻
炼、举办技术讲座、与国内重点高校联合举办工程硕士班、选派骨干赴国外知名
大学深造等多种方式,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人才队
伍和一批优秀的技术带头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同济大学、哈尔
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等 18 所高校建立了校企合作
关系,在科研项目、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合作。公司已累计选派了约
160 名业务和管理骨干至广西自治区有关厅局或市县政府部门挂职锻炼,有效推
动了与政府间的资源整合和互动交流。

(4)品牌和客户优势

公司连续多年位列民营设计企业领先梯队,在行业内品牌知名度较高。2012
年,华蓝设计被中国建筑学会评为“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之一,2014
至 2020 年连续七年上榜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和中国《建筑时报》共
同发布的“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2015 年至 2019 年连续五年入选“中国
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

公司及子公司是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园林和景观设计分会、
中国建筑学会、中国轻工业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广西
勘察设计协会等协(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单位,部分管理和技术
骨干在行业协会中担任重要职务,在相关专业领域发挥了技术带头作用。报告期
内,公司主办、协办或支持承办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六届五次常务理事会暨 2019
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工作会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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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 2019 年工作会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园林和景观设计分会 2019 年会员大
会等活动。公司作为行业协会的重要成员,积极组织或参与业内的专业技术、文
化交流活动,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公司与客户、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团等建立了稳定的社会公共关系,享有
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知名度。公司是广西柳州市、玉林市、崇左市、大新县、贵
港市覃塘区、博白县等政府的长期战略合作单位,并与华润置地、恒大地产、绿
地集团、融创地产等品牌开发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通过设立
区域中心和分公司、搭建区外战略合作渠道、开拓海外市场等方式扩大了“华蓝”
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

(5)管理优势

① 子公司和分公司管理

公司作为控股平台,通过规章制度形式加强对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管理。公司
制定了《集团管项目管理办法》、《集团及各层级分支机构管理规定》、《集团
内部业务划分及管理办法》、《集团生产例会管理办法》等制度,包括:1)在
制度建设方面,公司负责制定各层级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各层
级机构的设立、业务承接范围、“华蓝”品牌使用、运营管理、退出机制等作了
明确规定。2)在业务范围划分方面,公司负责制定内部业务划分细则,划分为
一类唯一性业务、二类受限型业务、三类开放型业务,并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
3)建立生产例会制度,公司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生产例会,由各级子公司汇
报上周期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重大事项由集团层面协调
处理。

② 项目管理

公司各子公司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模式。以子公司华蓝设计为例,华蓝
设计按项目类型设置专业院,按专业类型设置设计所,项目根据不同特点分为公
司、专业院与设计所三级管理。在接受项目委托后,从各设计所指定人员组成项
目组,完成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公司负责重大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协调统筹、
员工基本培训以及设计院层面的日常管理;专业院、设计所负责市场开拓、组织
生产、项目奖金分配、成本控制和日常员工管理;项目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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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控制、协调、管理;相关设计所负责安排人员工时、控制质量流程。在此基础
上,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对于定为公司管的重大项目,为该项目指定公
司分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和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协助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
业负责人处理相关人力资源调配、重要节点计划控制、客户协调等方面的问题,
使项目顺利运行。

在项目质量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已通过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设计项目由设计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实
施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流程,具体按公司质量体系管理文件执行。在施工图审查方
面,子公司中蓝审图严格执行主审、复审、审定三级质量控制制度,对特级、一
级项目和复杂工程项目实行会审制度,同时实行审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
图审查资料存档制度。2016 年中蓝审图凭借优质的服务质量,荣获“全国施工
图审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公司还通过建立设计项目质量“红黑榜”制度、定期开展工程项目质量安全
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质量监督检查。为不断深化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华蓝设计成
立了质量管理小组(QC 小组),争取全员参与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产品和服务
质量。2019 年,华蓝设计被评为 2018 年度国家工程建设(勘察设计)QC 小组
活动优秀企业,科技质量部和水环所 QC 小组获得了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
二等奖,建筑给排水和协同设计 QC 小组获得了三等奖。

③ 信息化管理

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金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知识管理平台,涵
盖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工时管理、客户信息管理、投标管理、收入合同管理、
项目核算管理、科研管理、图文档管理、综合办公、人力资源及财务系统等模块。
在前沿信息技术方面,公司深入推进二维协同、BIM 等新技术的应用,开发了
基于 BIM 的项目管理系统、绿建设计分析系统、钢结构设计系统及装配式建筑
建造管理系统、海绵城市计算分析系统等,通过提高设计技术手段来提升设计质
量和生产效率。

2、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公司区外市场份额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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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虽然在行业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优势,但是在广西以外地区拓展业
务时,与当地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相比,客户关系和市场资源方面不具备较强实力;
与国家级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相比,公司的品牌和影响力相对较弱,在资金实力和
服务网点布局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司正逐步加大全国市场的开拓力度,来
自广西区外的新承接业务规模呈增长趋势,但占全部收入比重仍然较低。公司已
将扩建市场网络纳入到了发展战略中,争取通过区外业务的不断增加,提高公司
在全国工程设计市场中的影响力,进一步改善公司业务地域性特征。

(2)公司融资渠道单一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资金问题,融
资渠道较为单一。公司计划通过拓展全国市场、提升信息化技术水平、引进高端
人才、发展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等方式实现发展目
标,迫切需要丰富融资渠道,以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3、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分析

发行人以工程设计业务为主导,业务范围涵盖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
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等服务,与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等业务主要集中在工程
设计领域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较高可比性。根据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公开披
露信息资料,发行人与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的主营业务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华阳国际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1-6 月主营业务构成比例




筑博设计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1-6 月主营业务构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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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构成比例




(1)主要竞争优势

与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相比,发行人在综合服务能力、高水平科研平台和高
层次人才资源、获奖数量、客户分散性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A、在综合服务能力方面,发行人致力于成为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
合服务提供商,公司拥有设计咨询及监理类资质 29 项,其中甲级资质 11 项,专
业资质覆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轻纺行业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国土空间规划
等行业的多个领域,具备为客户提供前期咨询、项目策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
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技术的综合服务能力。与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相比,发
行人的业务资质和业务类型更加全面,综合服务能力和全产业链布局优势更加显
著。

B、在高层次科研平台和高水平人才资源方面,发行人设立了“国家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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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站”,承担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课题 3 项、住建部科学技术项目
2 项,除建科院(300675)等少数上市公司外,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建立上
述高层次科研平台;发行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 人,当代中国杰
出工程师 1 人,上述高水平人才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较为少有;此外,发行人还
通过成立华蓝学院、建立华蓝智库等方式,整合高端智力资源,加快培养复合型、
领军型、跨界型人才。

C、在获奖数量方面,2020 年发行人连续七年上榜“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2015 年至 2020 年累计获
得规划、设计、咨询类重点奖项 268 项,其中全国性奖项 119 项、自治区级奖项
149 项,省级以上奖项数量领先于华阳国际和筑博设计。

D、在客户分散性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在 10%左右,华阳国际、筑博设计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均在 30%以上,
客户集中度较低使得发行人不会对单一客户产生过度依赖,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
险。同时,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的主要客户为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设计业
务受房地产行业长期调控政策影响较大;而发行人政府类客户占比较高,受下游
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小,随着政府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
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2)主要竞争劣势

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等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位于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或江浙
地区,而发行人业务起步于广西地区,存在一定的区位竞争劣势。

为此,发行人一方面将利用自身综合服务能力、区域品牌和人才等优势,进
一步提高广西市场占有率,同时发挥地缘优势,积极开拓以东南亚为主的国际市
场;另一方面,发行人已设立了 11 家广西区外分公司,业务区域逐步拓展至成
都、重庆、贵阳、武汉、长沙、郑州、南昌、厦门等其他城市;发行人拟使用募
集资金在北京、广州和成都新建或扩建区域营销中心,以“总部+区域中心+分
公司”形式布局全国。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加大全国市场与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
市场区域格局将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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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保持核心竞争力和业务成长性的具体措施

(1)发行人业务成长空间分析

① 广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图 2007 年至 2017 年广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农户)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注:2018 年、2019 年数据未公布)

近年来,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广西地区固定资产投资仍
保持了较平稳的增长速度。2020 年 11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
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下达 2020 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
的通知》(桂重大〔2020〕13 号),列入 2020 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
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共 206 项,总投资 4,707.20 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 22 项,总
投资 143.90 亿元;预备项目 184 项,总投资 4,563.30 亿元。广西地区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平稳增长,为公司设计业务发展提供了稳定支撑。

②“新基建”引领发展新趋势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密集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0 年 4 月,国
家发改委明确指出“新基建”包括三大发展方向,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基
础设施建设、创新基础设施建设。2020 年 5 月,《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两
新一重”作为今年重点任务。随着 5G 技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
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深入发展,将为“互联网+勘察设计”提供更强的数据网络
支持,引领工程设计咨询行业新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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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基建”的核心要素与内容来看,相关的智慧城市、智慧建筑、智慧交
通、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市政领域,设计企业可作为参与主体和重要建设
者。以智慧城市为例,公司智慧城市研究团队一直在信息化技术和数据分析上全
力辅助和参与传统规划设计项目及科研课题,已拥有自主研发的、与专业结合度
较强的信息化特色产品。公司在城市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四个阶段,用数
字化设计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公司设立的“智慧城市与工程创新中心”,是广西
首个面向实践的智慧城市技术应用专业研究咨询中心,在智慧社区、智慧安防、
智慧交通等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助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运维效率。

③ 民生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成为投资热点领域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民生基础设施逐渐成为投资热点领域之一。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 年至 2017 年,我国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和公共机
构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从 8,096.75 亿元增至 3.51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
率为 17.69%。2019 年,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 2019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决定大力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自 2019 年起
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2020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
作的通知》,补短板任务包括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设施建设;垃圾处理、污
水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市政管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2020 年 8 月,
住建部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提出
到 2025 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
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
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设施的需求日益增多,将直接拉动医疗、教育、文化和体育建筑等公共事业相关
规划设计业务的快速增长。同时,在国家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
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背景下,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成为了城
市未来发展的方向,大量存量建设空间的释放将形成一个规模巨大的市场,为公
司业务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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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公司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我国工程设计企业呈现行业分散、市场集中度低的竞争格局。根据《2018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截至 2018 年末,全国共有 23,183 家规模以上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行业资源整合速度提升。现阶段,国内工程设计咨询服务行
业集中度较低,单个企业的市场份额均不高。根据《中国民营工程设计企业
2018-2019 年度发展报告》,2017 年全国工程设计企业前 10 强市场占有率仅 1.38%,
行业内尚未出现能够主导国内市场格局的规模化企业。公司 2017 年、2018 年、
2019 年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全国工程设计收入金额 5,094.90 4,609.20 4,013.00
广西自治区工程设计(含勘察)收入金额 - 86.46 65.70
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金额 7.14 6.69 6.29
发行人占全国市场的份额(%) 0.14 0.15 0.16
发行人占广西市场的份额(%) - 7.74 9.57
注:全国工程设计收入金额数据来源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17 年全国工
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18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
设计统计公报》,2020 年度全国工程设计收入数据尚未公布。广西自治区工程设计收入(含
勘察)金额数据来源于《广西建设年鉴 2019》、《广西建设年鉴 2018》,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广西工程设计收入数据尚未公布。

广西地区工程设计服务市场规范化程度较高,公司凭借自身综合竞争优势通
过市场化竞争获取业务,公司在广西地区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占比不超过 10%、
在全国工程设计收入的占比未超过 0.20%,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综上,虽然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但广西地区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较
平稳的增长速度;随着政府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和民生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加强
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公司在广西和全国地区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良好的前景和较大的成长空间。

(2)保持核心竞争力和业务成长性的具体措施

① 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发行人目前拥有设计咨询及监理类资质 29 项,其中甲级资质 11 项,具备为
客户提供前期咨询、项目策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
技术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未来将向综合化、规模化、集成化方向发展,积极培
育发展壮大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咨询业务,探索全生命周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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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扩大传统业务领域市场份额。公司作为广西工程设计领域的代表,在传
统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等细分设计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
势。公司将增强自身拳头产品的竞争能力,利用技术集成嫁接高附加值环节,通
过加强以 BIM 为核心的三维设计平台,推动公司设计过程的标准化,改善协同
设计及管理流程以提高设计水平及产品质量,增强公司在传统业务领域的市场竞
争力。

B、积极探索新型设计业务。公司将紧跟国家投资热点和行业政策导向,大
力开展综合性、关键性集成技术研究,打造新型、综合型项目的竞争能力,重点
开拓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乡村振兴、综合管廊、城市生态修复
和功能修补等领域的新型设计业务,并横向拓展市政领域的轨道交通业务、公路
业务等市场。

C、积极发展新型业务模式。1)公司将推动策划研究业务,着力提升策划
研究能力及水平,并以此作为业务链式扩张的策源点,包括项目前端的策划、投
融资策略研究、市场分析研究及项目后端的运营维护等业务,不断强化专业集成
能力。2)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全过程工
程咨询业务所需的担保保证金和其他日常周转所需流动资金,增强上述业务的承
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尽快适应工程建设新模式的要求,收购具有工程监
理等资质的企业,补充并加强公司发展全过程咨询业务所需的专业资质,完善产
业链条,打造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以设计为龙头的 EPC 总承包服务能力。

D、加强华蓝智库建设。1)公司将继续发挥华蓝智库在整合高端智力资源
方面的优势,集中研究力量,提升公司的整体研究水平并培养复合型、领军型、
跨界型人才。2)通过华蓝智库增强公司与政府、知名企业的对话能力,积极参
与政府重大政策的研究咨询,为广西的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建言献策,在政府公
共政策制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② 积极开拓全国和海外市场

公司将通过发挥区域中心的辐射作用,拓展全国市场;成立海外事业部,布
局海外市场;同时,公司将逐步转变营销方式,不断提升公司技术营销的能力。

A、区外业务从单纯分公司模式向多方式转型。公司计划在已设立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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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进行业务深耕,通过加强集团业务和职能部门对分公司的管理与支持,形成
统一且高效的“母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辐射体系,突破地域限制,实现业务扩
张。同时,公司将利用本次上市的募集资金实施“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强
化北京、广州、成都三大区域中心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设计服务网络全国
战略布局,实现对国内建筑设计市场的更大面积覆盖,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在全
国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在突破区域壁垒方面,公司还将通过收购具有区域性优势的同业公司,迅速
拓展市场,实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提高客户响应能力;与中建八局、
广西建工、中国国际工程公司等大型集团开展合作,协同双方的资源、技术等优
势,携手加强对区外(如大湾区、云贵川渝)及海外市场的业务布局,实现共赢。

B、开拓以东南亚为主的国际市场。公司已成立了海外事业部,负责海外市
场拓展、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工作。公司将借助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成果的
经验,积极开拓中国-东盟区域设计市场领域,提升服务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
力。公司还积极加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等行业组织,努力争取国家“一带一
路”战略带来的海外市场机会,尝试海外 EPC 项目经营。

C、营销方式从依赖客户关系向引导客户价值需求方向转型。公司已建立了
“智库统筹、策划先行、多资质协同、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综合服务”的业务体
系,通过整合企业凝聚的高素质人才的智慧,打造企业“专家”形象,超前于业
主需求,为建设单位提供前瞻性的综合服务。公司将突出“设计+咨询+管理”的
“大设计”理念,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思维模式,先于建设单位研究其产业发展
方向,策划产业发展需求,创造新的业务机会。

③ 提高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科技进步体系和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同时主动对接市场,
深入研究市场变化,结合新拓展的经营领域,开展超前储备技术的研究开发。

A、完善基础保障措施。公司已在内部建立二级研发投入机制,在公司及专
业院层面均设立科研创优基金,纳入公司年度预算范围。1)公司将加大科技研
发资金投入,多渠道争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用于技术创新、科技研发、科研条
件配套和信息化建设等。2)完善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技管理及人才引进的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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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办法及监督机制,实现科技工作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3)持续推动创新型企
业文化建设,加强业务、技术和学术交流,以文化力激发科技人员的创造力。

B、加强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公司依托高层次的人才团队,已建立起“国
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西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成为公司创新
发展的有力支撑。公司将积极组建技术创新研发平台,例如结构环保智慧化改造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智慧建筑与人居环境工程研究中心、结构智慧评估及更
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司还将及时跟进大数据技术、三维协同设计、BIM、
AI、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工程设计与数字化、信息化的融合度,通
过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深入推进设计数字化转型。

C、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公司注重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将继续围绕行业发展
的关键技术和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攻关,通过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图集,
出版专业书籍,举办各种层次的培训、论坛、会议等方式,在企业、行业以及工
程项目实践中推广公司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的最新成果。

D、利用募集资金建设总部技术研发中心。公司将重点投入智慧城市与建筑、
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绿色建筑与城市、装配式建筑和环境治理五大研发方向,设
立智慧建筑、工程安全监测与评估、智慧城市、智慧工程管理、广西及东南亚城
市与建筑研究中心、广西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建造与检
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装配式建筑研究中心、海绵城市建设与黑臭水体治理中心
和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发中心等,形成区域性技术制高点,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

④ 加强人才资源建设

A、推进“四梯队”人才建设工程。公司将梳理人才建设梯队,开展“四梯
队”(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国内行业知名的技术领衔专家和管理领军人才、
自治区级行业内优秀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公司级优秀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建
设;通过集中优势资源、行业协会任职、重大工程项目锻炼、后续教育、课题研
究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和强化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

B、加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公司将搭建“大师+团队”“项目+人才”的
成长平台、“目标+资源”的发展平台、“科研+学习”的交流平台、“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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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的锻炼平台等一系列平台,满足公司各层次人才需求,从团队建设、项目
锻炼、资源整合、科研能力及管理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司的人才结构与人才素
质水平,为公司人才发展搭建多元化成长平台。

C、继续实施人才建设战略,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升级人力资源
管理方式。公司将持续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增加设计人员数量尤其是设计经验
丰富、设计水平较高的设计人才数量,进一步增强承接、承做订单的能力。公司
已成立了华蓝学院,作为内部人才的赋能器和外部伙伴的交流平台,培训体系主
要围绕干部培训、通用技能和知识培训、新员工培训、项目管理等展开。公司将
继续通过内部轮岗、挂职锻炼、举办技术讲座、与国内重点高校联合举办工程硕
士班、选派骨干赴国外知名大学深造等多种方式,培养和锻炼科技人才与管理人
才队伍。

D、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还将通过加强总部建设,改善办公环境,吸引优
秀人才;通过建设设计服务网络,在北京、广州、成都地区引进高端营销人才和
创意人才;通过加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和高技术人
才;通过收购兼并快速壮大区外人才规模,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

⑤ 增强品牌和客户资源优势

A、实施差异化品牌竞争策略。公司将继续在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城市规
划、市政道桥等领域着力打造拳头产品,塑造专业化、差异化的品牌形象。同时,
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将技术含量较高的海绵城市、绿色建筑、黑臭水体治理等定
位为公司的特色产品和精品,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B、加大品牌营销力度,提升华蓝品牌影响力。1)利用公司高层次科研平
台优势,以各类技术研究中心、人才小高地等资源为依托,促进技术营销,强化
技术质量品牌。2)积极承办或参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性会议,参与、策划、
组织各类行业内有影响力的论坛和交流会,总结、分享项目管理经验,提升公司
在行业内的知名度。3)加强品牌宣传策划,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及
时发布公司最新发展动态,推送主要荣誉奖项、重大项目案例、最新技术研究方
向和科研成果、企业文化建设等信息,提升品牌影响力。4)建立各院所与北京
中心、广州中心、成都中心长期合作机制,依托区域中心积极拓展当地市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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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高效益、体现公司综合实力的代表性项目,通过典型项目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在全国范围内提升华蓝品牌的影响力。

C、强化公司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加强大客户管理工作,继续对重点客户实行有序开发、注册管理、长期维护的策
略,通过与客户建立关系网络、定期走访、提供技术支持、制订长期合作计划等
方式增强客户粘性。除公司已有的常规服务管理体系外,为大客户提供不同的服
务方式,实施个性化、专业化、一站式的优质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⑥ 提升管理水平

A、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战略和业务发
展的需求。公司将不断推进管理模式革新和管理团队建设,推进内部管理的系统
化、流程化和高效化,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加强设计管理、造
价管理、设计与施工深入融合等,提高项目质量水平。

B、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公司将全面推进设计技术智慧化、流
程信息化以及决策信息化,以此加快推进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搭建可控且高效
的信息化平台,促进效益最大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实施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项
目,将通过信息化平台的软、硬件系统升级、建设和实施,提高公司全国各部门、
各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
理与科学应用能力,建立科学的 IT 决策体系,降低运营成本,强化公司核心竞
争力,大幅提升运作效率,为公司的长期、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机遇

(1)国民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长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的市场规模与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国家统
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持续增长,从 2009 年的 34.85 万亿元增长到
2019 年的 99.09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1.02%。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将进一步拉动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工程设计行业持续发展。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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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能。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2020 年 3 月 5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
布《广西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总体方案(2020—2022 年)》,
提出强力推进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2020
年至 2022 年全区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项目完成投资约 10,026 亿元,其中
2020 年 2,631 亿元、2021 年 3,581 亿元、2,022 年 3,814 亿元。“五网”建设协
同推进,到 2022 年基本建成有效支撑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基础设施
体系。

2020 年 3 月 21 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复工有关情况
举行发布会,提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通过加强公共卫生、
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建设,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和基
础设施建设,加快 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积极扩大有
效投资。根据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数据,截至 2020 年 3 月 21 日,全国已提前下达
了 2020 年新增的地方政府债券 18,480 亿元,专项债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将
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注入新动力。从“新基建”的核心要素与内容来看,相关的
智慧建筑、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市政领域,设计企业可作为参
与主体和重要建设者。因此,“新基建”对设计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提出了粤港澳大湾区规划、长江经济带战略、“一带一路”倡
议、西部陆海新通道规划、新型城镇化、美丽中国、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大战略
与举措,将形成大量工程项目及投资,为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带来新的市场
空间。公司所处广西地区位于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加快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利于发挥广西沿海、沿江和沿边的
区位优势,加快“走出去”步伐。

以生态环境治理为例,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
理力度,全面推进污染源治理,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2020 年 4 月,生态环境部启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
制工作,突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根据 2017 年至 2019 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 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定资产投资(不
含农户)增长 23.90%,2018 年增长 43%,2019 年增长 37.20%,成为投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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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眼的细分领域。随着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水生态、
水环境治理投资仍有持续增长空间。

(3)行业市场化程度提高

在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背景下,住建部连续发布
多项政策,从资质改革、招投标改革等方面入手,旨在改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
秩序。2018 年 9 月,住建部发布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规定不得设置任何排斥、
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
标,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2018 年 10 月,住建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废止《外商
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决定,扩大国内市场开放领域,推动尽早与
国际市场接轨。2018 年 12 月,住建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放开设计行业资质,消除市场壁垒。

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将释放市场活力,有利于优质设计企业打破区域壁
垒,拓展全国市场。产业链内的企业可通过并购等方式向上下游拓展业务,开拓
新兴业务领域。BIM、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运用,将改变工程技术与设
计服务行业传统的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为设计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4)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优化

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后,
住建部相继发布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相关专项政策与试点,为持续
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优化提供政策支持,极大促进了行业业务创新发展。

① 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力推工程总承包,从政策层面上引导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采用工
程总承包模式。市场需求也逐渐向这种新模式倾斜,较多业主开始认识到工程总
承包模式“保工期、保质量、控成本”等优势,工程总承包模式将逐步成为工程
建设市场的主流。

工程总承包模式强调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引导设计企业拓展总承包业务。
在互联网时代下,工程设计与新技术结合应用更加广泛,工程总承包模式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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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精准性和高效性,降低管理难度。优质设计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在大型公
共建筑设计技术、造价控制等方面的优势,向工程总承包方向转型,延伸业务价
值链条。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趋于完善与成熟,国内工程建设市场的增量需求
保持稳定,工程总承包作为国际通用的工程建设模式,将成为设计企业开展国际
业务,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路径。

② 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

2019 年 3 月,住建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开展综合性咨询,鼓励发展多种形
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为推进全过
程工程咨询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

我国传统的建设模式是将工程项目中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相分割,缺
少对全产业链的整体把控。全过程咨询的核心是实现建设项目技术和管理信息全
过程的集成,打破碎片化的管理模式,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以提高服务质量、控制
建设成本、加快建设工期。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有利于培育适应新形
势的设计服务企业,加快我国建设模式与国际接轨。随着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咨
询建设组织模式的大力推进,设计企业将注重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建立平台
化发展思维。

(5)新技术创新与应用

2016 年 8 月,住建部发布《2016-2020 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提出深
度融合 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 BIM 与企
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应用,促进企业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目前行
业内企业创新实践来看,设计企业技术创新目的不仅仅是提升设计能力,更是通
过技术创新打通工程建设全产业链,形成全过程服务模式。

装配式建筑、BIM 技术、大数据的推广应用,将提高建筑产业的信息化管
理水平,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更加
证明智慧城市建设的作用不可或缺,尤其是在城市交通、医疗、政务等方面,数
字化转型将为工程设计企业提供新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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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临的挑战

(1)行业高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随
着行业环境变化和企业转型发展需要,设计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也趋于多元化。一
方面,传统设计人员普遍只负责设计工作,不涉及策划、工程造价、招标代理等
环节,缺乏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EPC、海外业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复合
型人才:另一方面,随着装配式建筑、BIM 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掌握先进技
术的高端人才将成为设计行业的主力军。因此,行业高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供给
不足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部分区域存在隐性市场门槛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部分区域的工程设计市场仍然存在显性或隐性地方保护
主义,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设置属地项目经验或纳税记录等准入条件,阻碍了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在全国范围内的充分竞争。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服务收入及构成

(1)按业务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设计 84,430.44 77.95 71,433.16 79.06 66,890.81 76.57
国土空间规
12,787.40 11.81 8,186.71 9.06 8,358.89 9.57

工程总承包
4,701.07 4.34 5,646.65 6.25 5,306.85 6.07
管理
工程咨询 4,403.68 4.07 2,891.87 3.20 5,111.93 5.85
其他 1,993.68 1.84 2,197.19 2.43 1,687.88 1.9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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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区域分类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南地区 97,726.97 90.22 81,972.60 90.72 79,513.19 91.02
西南地区 1,811.84 1.67 4,705.21 5.21 3,236.01 3.70
华中地区 1,844.34 1.70 1,702.28 1.88 3,244.31 3.71
华东地区 6,487.40 5.99 1,454.45 1.61 980.82 1.12
东北地区 - - 485.02 0.54 235.41 0.27
华北地区 250.88 0.23 21.88 0.02 118.32 0.14
西北地区 194.85 0.18 14.15 0.02 28.31 0.0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① 地域集中度高与同行业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79,513.19 万元、81,972.60 万
元和 97,726.97 万元,占比分别为 91.02%、90.72%和 90.22%。

发行人收入地域集中度高的特点与同行业公司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首发上市前一年度主要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主要业务区域
业务区域收入占比(%)
华阳国际 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业务 华南地区 79.42
中设集团 勘察设计、规划研究业务 江苏省内 75.56
启迪设计 建筑设计、节能机电工程 江苏省内 93.78
勘设股份 工程咨询、工程承包业务 贵州省内 88.69
设研院 勘察设计、规划咨询业务 华中地区 87.51
中设股份 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业务 江苏省内 78.24
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
发行人 广西地区 87.11
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注:首发上市前一年度指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报告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

工程设计行业企业普遍存在一定地域性,这与我国工程设计行业发展历程和
行业自身特点有关。建国以后,我国各省、市、地都成立了自己的设计院,各行
业又拥有自己的设计院,设计院普遍以事业单位形式存在,隶属于各地国资委或
行业主管单位,历史上的条块分割造成了各省设计院服务区域普遍集中于本省内
部的局面。设计院管理体制改革后,部分先行的设计院改制成为企业,企业化运
营推动了设计行业打破地方保护走向市场开放,但长期形成的地域特征难以在较
短时间产生实质性的变化。另一方面,设计行业需贴近服务于工程设计项目,结
合当地地质、气候、文化、经济等因素做好业主与施工方双向配合,这一特点也
是设计公司收入地域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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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企业在未上市时受限于企业规模、资金实力、品牌影响等因素,地域性
更为明显,例如启迪设计(300500)2014 年的营业收入 93.78%来自于江苏省内,
上市后通过本地化收购或新建分支机构等方式布局全国市场,2019 年来自江苏
省内的收入占比降至 41.63%。

发行人作为非上市公司,收入集中于华南地区与行业特征相一致。近年来,
公司不断加大全国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但同时为加强分公司规范管理,2017
年注销了部分区外分公司,注销区外分公司收缩的业务量抵销了拓展成果,但随
着区外分公司不断适应公司内控体系,加上公司本部区外和海外重大典型项目陆
续落地,公司跨区域拓展开始逐步显现成效,2018 年至 2020 年华南地区业务收
入占比整体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

② 发行人在华南地区以外的业务拓展计划及应对措施

发行人在巩固华南地区区位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地区的业务,业务领
域逐步拓展至成都、重庆、贵阳、武汉、长沙、郑州、南昌、厦门等其他城市,
形成了以华南为中心,辐射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的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发
行人华南地区以外新承接业务来源区域不断扩大,自 2017 年以来,发行人业务
已拓展到 30 余个省。典型项目在区外落地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如四
川省妇女儿童中心 EPC 项目标志着公司 EPC 业务拓展到了广西区外,泰国 KSP
糖厂及发电厂项目顺利落地为公司承接埃塞俄比亚 BELES-1 号 12000TCD 糖厂
续建项目打下良好基础。

为规避对华南地区的市场依赖风险,开拓新的市场区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
点,发行人必须充分发挥设计理念优势,实现服务本地化。为此,发行人已经并
将深化落实的业务拓展计划和应对措施如下:

A、聚焦细分专业领域以打造核心竞争力。发行人各分公司受自身条件限制
难以整合全过程资源,总公司引导分公司聚焦文化建筑、医疗建筑、海绵城市等
细分专项领域,通过技术集成嫁接高附加值环节,将总公司技术力量输出给各地
分公司,帮助区外分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逐步提升属地化服务能力。

B、设立区外营销中心,提升服务响应能力。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在广州、
成都和北京等区外城市新建或扩建区域营销中心。各区外营销中心拟以总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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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质量管理体系为支点,结合当地市场形势,收集和反馈市场信息,建立和维护
客户关系,逐步提升面对当地客户的相对直接和独立的技术服务能力。

C、与中建八局、广西建工、中国国际工程公司等大型集团开展合作,协同
双方的资源、技术等优势,携手加强对区外(如大湾区、云贵川渝)及海外市场
的业务布局,实现共赢。

D、将通过收购兼并整合资源,突破区域壁垒,具体包括:收购具有区域性
优势的同业公司,迅速拓展市场,实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提高客户
响应能力;收购专精于建筑设计某一细分领域或环节的企业,快速获得成熟的高
端设计人才和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优化公司的人才结构;收购具有工程监理等
资质的企业,补充并加强公司发展全过程咨询业务所需的专业资质,完善产业链。

E、在加强广西区外人才建设方面,发行人将通过加强总部建设,改善办公
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通过建设设计服务网络,在北京、广州、成都地区引进高
端营销人才和创意人才;通过加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
才和高技术人才;通过集中优势资源、行业协会任职、重大工程项目锻炼、后续
教育、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通过收购兼并快速壮大区外人才
规模,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

F、成立海外事业部,负责海外市场拓展、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工作。公
司将借助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成果的经验,积极开拓中国-东盟区域设计市场
领域,提升服务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还积极加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
会等行业组织,努力争取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海外市场机会,尝试海外
EPC 项目经营。

③ 发行人区域外业务拓展成效

A、多地设立分支机构,并在多省市开展业务。发行人目前在广西区外设立
了 11 家分支机构,业务由广西区内拓展至广东、江西、湖南、海南、四川、贵
州、湖北、重庆、福建等全国多个省市,已初步建立起以华南地区为核心,面向
全国的市场经营体系。同时,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综合竞
争力、拓展业务市场范围、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B、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在手合同金额为 228,145.76 万元,区外业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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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涵盖建筑设计、市政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广
西区外业务具备较好的持续性。

C、海外业务开拓初见成效。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
装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合
作的方式,共同拓展海外业务。2017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已承接了 10 个海外
设计项目,累计签订合同金额达 3,916.61 万元,业务延伸至泰国、柬埔寨、老挝、
埃塞俄比亚、利比亚、南苏丹等东南亚和非洲国家或地区。

综上,发行人设计业务地域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点,华南地区市场是充分
竞争的市场,发行人凭借自身综合竞争优势通过市场化竞争获取业务,是充分竞
争的结果。发行人华南区域外市场和海外市场拓展也逐步显出成效,公司还将通
过聚焦细分专业领域、设立区外营销中心、与大型集团开展战略合作、收购兼并
整合资源、加强区外人才建设、开拓海外市场等方式,加快实现公司“广西为主”
的区域性业务向“广西+全国”的全国性业务转型。

2、主要服务的客户群体、销售价格总体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政府平台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及
工程总承包商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价格总体较为稳定。我国工程技术与设计服
务行业市场规模大、参与者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基本上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
价格比较透明。同时国家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参考标准,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公
司综合参考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版)等标准收费;对于
非政府投资项目,公司综合考虑项目类型、项目规模以及合理利润等因素与客户
进行谈判并最终确定收费标准。

(1)不同客户类型销售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来源于政府、非政府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客户类型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政 政府部门 28,643.87 26.44 19,991.10 22.12 23,742.34 27.18
府 事业单位 15,395.85 14.21 6,705.63 7.42 8,889.80 10.18
类 国有企业 38,582.59 35.62 37,446.98 41.44 30,607.02 35.04
客 小计 82,622.32 76.28 64,143.71 70.98 63,239.16 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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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客户类型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销售金额 占比

非政府类客户 25,693.94 23.72 26,211.88 29.01 24,117.21 27.60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注:发行人政府类客户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非政府类客户包括民营
企业及其他客户。

(2)公司主要业务定价标准

① 工程设计类业务定价标准

2002 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是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普遍认可且适用的国家标准。根据《工程设计收
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基准价根据该标准计算,一般浮
动幅度为上下 20%。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
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2015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
通知》,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
全面放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
环境影响咨询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价。

公司工程设计类业务主要参考以下定价方式,并结合市场因素确定最终价格:

A、按项目投资额计费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并综合
考虑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按照一定系数进行调整。

B、按建筑面积计费

工程设计类项目除按照上述项目投资额计费外,还存在部分项目按照建筑面
积计费。该类项目主要根据市场环境、具体项目类型(区分住宅、酒店、综合体
等)、项目复杂程度等因素由其与工程设计企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幅度较大。

C、按包干价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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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客户按约定单价与预计设计面积、约定费率与预估投资额计算设计费
金额,在实际设计面积不超过预计面积或预估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情况下,合同结
算金额不进行调整。

D、其他方式计费

根据项目的建筑面积、设计阶段、复杂程度、项目类型、规模效应等因素,
并参考市场价格综合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的合同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类项目,按投资
额和按面积计价的收费单价具体情况如下:

计费方式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按投资额计费(%) 3.23 3.09 3.14
按面积计费(元/平方米) 24.78 24.83 27.79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版),工程设计项目按投资额计
费的费率区间为 1.6%-4.5%;根据《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2015 年版),按
单位建筑面积方式计费的建筑设计项目价格区间为 20 元/每平方米至 250 元/每平
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按投资额和按面积计费的工程设计项目单价在国家和行业指
导的计费区间范围之内,符合行业收费标准情况,不存在明显异常。

② 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定价标准

公司国土空间规划类项目主要为城乡规划项目,根据其规划对象不同,可以
细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三种具体业务类型。总体规
划项目涉及的面积较大,单位面积收费相对较低;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涉及的面
积小于总体规划,规划内容较为详细,单位面积收费较高;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
涉及面积相对较小,规划内容详尽、可操作性较强,单位面积收费高。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的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国土空间规划类项目,
主要分为按面积计价、按专题计价两种收费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计费方式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按面积计 总体规划 1.36 1.68 1.23
价(万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 18.14 18.21 19.44
平方千米) 修建性详细规划 70.57 66.10 65.29
按专题计价(万元/个) 平均收费单价约 89.30-131.63 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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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按面积计价的国土空间规划类项目单价基本保持稳定水平,
定价主要参考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发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
年修订),并结合市场因素协商确定。公司按面积计价的收费单价低于行业收费
标准,系因公司处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广西地区行业收费标准总体低于国家指导
意见。

③ 工程总承包管理类业务定价标准

公司工程总承包管理类业务的收费包括工程设计费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费两
部分,工程设计费价格参考工程设计类项目收费标准,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无行业
收费标准,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报告期各期,公司工程总承包管理费一
般按施工费的 3.00%-6.00%收取,各年度收费标准比较平稳,不存在明显异常。

④ 工程咨询类业务定价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咨询类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主要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
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 号)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方式
计费,并结合市场因素协商确定价格,收费标准不存在明显异常。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各类项目的定价标准与行业收费标准基本一致,不存在
明显异常。

3、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及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期收入比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
2020 年度
1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614.02 4.23
2 广西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 2,362.79 2.16
3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76.40 1.35
4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440.79 1.32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1,360.04 1.25
合计 11,254.05 10.31
2019 年度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
1 4,407.80 4.83
属企业
2 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1,640.56 1.80
3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1,329.22 1.46
4 南宁绿地颖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1,314.49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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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收入比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
5 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 1,288.61 1.41
合计 9,980.69 10.94
2018 年度
1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54.36 2.22
2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 1,630.31 1.85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
3 1,429.94 1.62
属企业
4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174.54 1.33
5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124.16 1.28
合计 7,313.31 8.30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已合并计算销售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
过 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与上述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

4、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中相比上期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新增客户名称 客户成立时间 业务获取方式 合作历史
2020 年较 2019 年变化情况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
1 2013 年 12 月 23 日 招投标、商务谈判 2008 年注至今
责任公司
2 广西医科大学 1934 年 11 月 21 日 招投标、商务谈判 2002 年至今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3 2014 年 10 月 31 日 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4 年至今
责任公司
4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04 年 招投标 2016 年至今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 招投标 2004 年至今
2019 年较 2018 年变化情况
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 注
1 2018 年 8 月 24 日 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5 年 至今
团有限公司
南宁绿地颖恺投资有限
2 2013 年 11 月 1 日 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4 年至今
公司
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
3 2004 年 3 月 30 日 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7 年至今
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较 2017 年变化情况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
1 2010 年 1 月 6 日 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0 年至今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
2 2004 年 2 月 5 日 招投标、商务谈判 2004 年至今
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958 年 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1 年至今
注:1、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成立于 1994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于 2008 年首次与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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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关系。2、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3 月 13 日,发行人于 2015 年首次与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立合作关系。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较为频繁,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主
要从事的工程设计业务位于建筑工程业务链条的前端,而工程建设项目对除房地
产企业外的其他客户都是重大资本投资,往往不具备长期延续的滚动性;另一方
面,公司业务主要来源于公共建筑领域,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各类事业单位及
政府平台公司等,该等客户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总体规划性较强、投资金额较大、
投资周期较长,而投资主体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同一主体在相邻年度持续新增
业务需求的情形相对较少。因此,公司报告期各期客户较分散,前五大客户变动
较频繁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报告期内,作为广西区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之一,公
司与广西区内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市场口
碑。随着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尤其是教育和医疗等民生领域投资力度、深入推进旧
城区改建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等
措施,公共建筑、市政配套工程及城市规划等工程设计与工程管理服务需求将不
断产生,公司凭借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和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并通过扩建设计服
务网络等方式积极开拓全国市场,延展业务辐射范围及服务半径,不断获取新的
客户是工程设计行业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表现。

5、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业务类型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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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设计业务

单位:万元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首次合作时间 实际控制人 收入金额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0 年度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 注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1 861,280.26 2013/12/23 2008/01/03 否 4,596.23
任公司 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2 158,598.07 2014/10/31 2014/03/24 否 1,476.40
任公司 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
3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2004 年 2016/09/23 否 1,440.79
联社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 - 2004/07/11 政府机关 否 1,360.04
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1941 年 2003/03/28 事业单位 否 1,137.27
2019 年度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 崇左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
1 500,000 2004/02/05 2004/5/31 否 3,879.46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会
梧州市城建设投资发展集 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2 300,000 2018/08/24 2019/10/23 否 1,640.45
团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3 914,654.82 1995/12/05 2003/3/18 否 1,329.22
限责任公司 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宁绿地颖恺投资有限公
4 55,850 2013/11/01 2014/1/6 SPGINVESTMENTLTD 否 1,314.49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 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5 118,109.32 1991/07/20 2017/12 否 1,288.61
限责任公司 委员会
2018 年度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
1 121,312.99 2010/01/06 2010/05/21 否 1,878.37
限责任公司 设管理委员会




1-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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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首次合作时间 实际控制人 收入金额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 55,760 1996/01/09 2003/3/13 否 1,630.31
司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前海人寿医院广西有限公
3 200,000 2016/04/07 2017/9/6 姚振华 否 1,087.41

4 南宁市公安局 - - 2004/9/1 政府机关 否 1,076.95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 崇左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
5 500,000 2004/02/05 2004/5/31 否 1,006.15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会

注: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于 2008 年首次与南宁市国立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2)国土空间规划

单位:万元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首次合作时间 实际控制人 收入金额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0 年度
1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 2018/03/17 政府机关 否 647.80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 - - 2020/08/31 政府机关 否 579.17

3 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 - 2019/12/24 政府机关 否 473.81
4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2020/10/10 政府机关 否 472.64
5 于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 - 2020/01/21 政府机关 否 367.92
2019 年度
1 百色市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 - 2019/11/18 政府机关 否 327.74
2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012/01/05 政府机关 否 268.36
3 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014/07/22 政府机关 否 245.38



1-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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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首次合作时间 实际控制人 收入金额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 扶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4 500,000 2016/09/25 2007/8/6 否 194.66
限公司 管理中心
贺州现代商贸产业园管理委
5 - - 2015/06/05 政府机关 否 187.64
员会
2018 年度
1 崇左市规划管理局 - - 2009/06/01 政府机关 否 489.40
2 钦州市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 - 2016/09/09 政府机关 否 454.53
3 贺州市规划局 - - 2014/12/19 政府机关 否 418.19
广西凭祥市友谊关旅游开发 凭祥市对外贸易管理服务
4 5,050 2009/04/15 2017/06/13 否 282.45
有限公司 中心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
5 - - 2009/04/09 政府机关 否 234.57
委员会

(3)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单位:万元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首次合作时间 实际控制人 收入金额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0 年度
1 广西医科大学 - 1934/11/21 2002/03/10 事业单位 否 1,292.83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
2 - - 2008/12/31 事业单位 否 411.22

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 柳江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3 10,000 2007/04/18 2019/04/09 否 402.00
资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办公室
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 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4 7,238.64 2005/07/25 2008/03/20 否 314.98
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委员会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 1934/07/01 2008/06/16 事业单位 否 281.55




1-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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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首次合作时间 实际控制人 收入金额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19 年度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 南宁市兴宁区东沟岭开发
1 5,037.50 2003/12/22 2014/9/4 否 1,017.81
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室
2 龙州县财政局 - - 2018/12/20 政府单位 否 709.13
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 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3 10,000 2017/06/14 2017/08/10 否 661.03
限公司 区管理委员会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 崇左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
4 500,000 2004/02/05 2004/5/31 否 450.19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
5 - - 2013/09/04 政府机关 否 358.12

2018 年度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
1 167,102.62 2000/03/16 2006/4/25 广西电视台 否 969.86
份有限公司
2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 2011/6 事业单位 否 779.95
3 广西广播电视台 - - 2006/4/25 事业单位 否 644.65
4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 - 2013/8/19 事业单位 否 584.04
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 2003/3/28 事业单位 否 476.34

(4)工程咨询业务

单位:万元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首次合作时间 实际控制人 收入金额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0 年度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 崇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1 500,000 2004/02/05 2004/05/31 否 267.60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梧州市万秀区科技文化体 - - 2020/02/29 政府机关 否 233.40




1-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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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首次合作时间 实际控制人 收入金额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育和旅游局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
3 2020/12/29 政府机关 否 210.87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1996/3/8 2012/11/13 自治区人民政府 否 159.06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
5 - 2015/11/30 政府机关 否 128.20
中心
2019 年度
1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010/09/29 政府机关 否 174.34
柳州市金色太阳建设投资
2 2,750 2008/07/09 2019/07/03 柳州市柳南区财政局 否 139.62
有限公司
广西霖峰文化旅游发展有
3 10,000 2018/11/22 2019/03/29 佘蓉晖 否 127.92
限公司
4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 - - 2009/06/19 政府机关 否 84.85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 崇左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
5 500,000 2004/02/05 2004/5/31 否 78.16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会
2018 年度
1 南宁市内河管理处 - - 2017/05/25 政府机关 否 754.72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 扶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2 500,000 2016/09/25 2007/8/6 否 373.68
有限公司 管理中心
3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 - - 2009/06/19 政府机关 否 197.98
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 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4 200,000 2017/03/08 2017/08/01 否 167.07
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委员会
5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012/01/05 政府机关 否 139.62




1-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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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就类似项目再次招标而公司未中标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增设计合同金额分别为 102,995.40 万元、120,883.09 万
元和 137,046.62 万元,累计新增设计合同金额为 360,925.11 万元。公司前五大客
户中存在同一客户就类似项目再次招标而公司未中标的情况,主要未中标项目情
况如下:

未中标金额
客户名称 序号 未中标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万元)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园林(鲤
1 2019/08/02 68.00
鱼岭)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广西建设职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规划总
2 2019/08/23 90.00
业技术学院 平及概念性方案设计服务采购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培训学
3 2019/11/27 190.00
员及教职工公寓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合兴路(五合大道-民族大道延长线)(设计
1 2018/01/17 375.12
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东葛路(园湖路-新民路)段道路提升工程设
2 2018/02/28 112.45

3 南宁市乐富邕江大桥设计 2018/07/04 2,572.71
那洪大道-那历路立交工程设计(设计及可行
4 2019/04/09 1,621.30
性研究报告编制)
南宁城市建 5 鹏展路工程(白沙大道-金凯路)设计 2019/04/17 195.00
设投资集团 6 规划 29 路(昆仑大道-那况路)(重) 2019/08/15 194.15
有限责任公 7 江南路西园段道路拓宽工程设计 2019/10/15 137.39
司及其下属 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造一期工程-安吉大道
8 2019/11/01 900.84
企业 连接线立交前期设计可研服务
9 五象大道-银沙大道立交工程设计 2019/11/27 661.88
10 燕敦路(友谊路-星光大道)工程设计 2019/12/12 116.39
11 上洲路(仙葫大道-天合路)工程 2019/12/12 235.88
南宁市雨、污水管网功能性破损整治项目第
12 2020/01/22 9,233.33
二期A标工程总承包
南宁市雨、污水管网功能性破损整治项目第
13 2020/01/22 6,459.98
二期B标工程总承包
南宁五象新
区建设投资
1 五象投资大数据产业园 2 期(暂定名)设计 2019/12/31 396.24
有限责任公

梧州市城建 苍梧县水厂 2 万立方米每日供水扩建工程工
1 2019/08/19 1,593.60
投资发展集 程总承包
团有限公司 梧州市北山、富民水厂取水点上移工程一期
2 2019/01/23 46,936.67
下属企业 工程项目
广西崇左市 左江花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左江花山文化
1 2019/05/21 78.66
城市建设投 创作服务设施项目工程设计
资发展集团
花山岩画展示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有限公司及 2 2019/09/16 36.60
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其下属企业
合计 72,206.19

1-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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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上述未中标项目金额合计 72,206.19 万元,剔除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影响,未中标的设计项目金额为 7,982.61 万元,占累计新增设计
合同金额的比例较低。公司作为广西地区综合实力较强的设计企业,在投标时报
价通常较高,如遇价格因素占比较高的评分体系,公司容易失分。此外,公司在
某些领域如室内装修、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厂等工程设计领域,与专业的装修设
计企业、交通设计企业、环境设计企业相比,竞争优势不突出,导致评标得分低
于其他投标公司。

华蓝设计生产经营部投标管理中心负责投标信息统筹管理及投标数据汇总
分析工作,对未中标原因提出改进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大客户管理工作,公司制
定了《大客户管理办法》,规定对重点客户实行有序开发、注册管理、长期维护
的策略,通过与客户建立关系网络、定期走访、提供技术支持、制订长期合作计
划等方式增强客户粘性,具体包括:

(1)分类分级管理,根据不同大客户的需求、偏好、资金来源等进行分类分
析,采取不同的服务模式和营销措施,实施个性化服务和差异化管理。

(2)持续维护和巩固与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包括:与大客户建立关系网络、
与大客户保持电子联络、与大客户共同制订长期合作计划等。

(3)信息管理,通过对大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充分了解大客
户对公司业务的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销售服务策略。

(4)服务管理,除公司已有的常规服务管理体系外,为大客户服务提供不
同的服务方式,实施个性化、专业化、一站式的优质服务。加强对大客户项目的
质量管理,必要时纳入公司管项目进行管理。各设计所根据大客户的需求提供客
户经理制、派驻现场设计代表等服务管理方式,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7、报告期内各类型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业务前五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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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设计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工程设计业务 2020 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 期末应收 期末预收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主要原因 账款 账款
广西体育中心三四 南宁市国立房地产
1 2,989.77 1,727.30 2020/5/25 未完工 不适用 1,594.19 -
期(青运村)设计 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
2 学院五合新校区建 1,527.24 927.58 2020/8/1 2020/12/3 不适用 305.45 -
学院
设项目初步设计
扶绥鸡心岭项目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
3 1,577.00 962.60 2019/6/6 未完工 不适用 - 78.85
期 安厅
南宁市“三街两 南宁兴威投资管理
4 1,794.37 1,034.98 2020/3/25 未完工 不适用 462.27 -
巷”项目(二期) 有限公司
广西财经学院武鸣
5 广西财经学院 2,625.36 1,563.73 2020/5/9 未完工 不适用 262.54 -
校区一期建设
合计 10,513.74 6,216.19 - - - 2,624.44 78.85

(续)

项目累计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毛利率 项目收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号 毛利率(%) 毛利率(%)
(%) 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1 广西体育中心三四期(青运村)设计 38.74 2,397.46 1,468.68 38.74 - - - - -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
2 35.62 1,440.79 927.58 35.62
新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3 扶绥鸡心岭项目二期 30.26 1,264.58 828.68 34.47 53.26



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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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累计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毛利率 项目收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号 毛利率(%) 毛利率(%)
(%) 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4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二期) 37.65 1,279.45 797.73 37.65
5 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一期建设 36.95 990.70 624.64 36.95
合计 - 7,372.98 4,647.31 36.69 - 53.26
注 1:扶绥鸡心岭项目二期于 2019 年 6 月开工,但 2019 年未确认收入主要原因为当期项目执行周期较短,截至期末该项目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所致。

②工程设计业务 2019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期末应收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号 原因 账款 收账款
崇左市城南区商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
1 业综合体项目商 2,450.00 1,525.47 2018/11/28 未完工 不适用 1,637.50 -
资有限责任公司
业一期项目
梧州市两龙片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 梧州市城市建设投
2 2,045.88 1,235.25 2019/10/23 未完工 不适用 - 112.82
安置区 1 工程总承 资开发有限公司
包项目
北海市海城区棚
户区改造项目— 北海银滩开投资产
3 1,673.58 1,136.77 2019/7/26 未完工 不适用 167.36 -
工业园第二安置 管理有限公司
区工程勘察、设计
崇左市城南新区
新村、那浪安置点 崇左市壶城棚户区
4 1,228.00 741.43 2018/10/8 未完工 不适用 33.50 -
项目设计施工总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EPC)




1-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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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期末应收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号 原因 账款 收账款
东盟绿地大学城
( 一 期 ) 项 目 南宁侨运资产管理
5 988.89 638.40 2019/5/20 未完工 不适用 - 42.45
26#33#35#地块施 有限公司
工图设计
合计 8,386.35 5,277.32 - - - 1,838.36 155.27

(续)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毛利率
号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
率(%)

1 崇左市城南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一期项目 37.43 - - - 1,964.62 1,229.26 37.43 - - -
2 梧州市两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 1 工程总承包项目 36.37 - - - 1,640.56 1,043.88 36.37 - - -
3 北海市海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园第二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 35.50 - - - 947.31 611.01 35.50 - - -
4 崇左市城南新区新村、那浪安置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4.43 - - - 798.77 531.28 33.49 231.70 144.35 37.70
5 东盟绿地大学城(一期)项目 26#33#35#地块施工图设计 36.51 - - - 792.97 503.44 36.51 - - -
合计 - - - - 6,144.23 3,918.87 - 231.70 144.35
注 1:崇左市城南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一期项目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于 2018 年 11 月签订合同,实际于 2019 年年初正式开工,截至 2019
年末执行至施工图审查阶段,项目执行周期较短,人力成本等固定支出耗费相对较少所致。

③工程设计业务 2018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期末应收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号 账款 收账款
1 南宁市羁押 南宁市公安局 1,756.26 1,146.95 2015/8/25 未完工 截至 2018 年末,项目执行至施 - 0.58



1-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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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期末应收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号 账款 收账款
中心项目设 工图审查阶段,因施工图配合
计 阶段的执行周期一般为 1-3 年,
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
所致
KSP 改造项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
2 目-[糖厂][发 2,038.00 1,326.62 2017/10/10 未完工 不适用 347.86 -
安装有限公司
电厂]
广西南宁五
象新区总部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
3 基地道路综 859.78 527.22 2018/1/22 未完工 不适用 11.46 -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改造提升
工程
广西前海人
寿 医 院 项 目 前海人寿医院广西
4 872.64 535.11 2017/10/9 未完工 不适用 353.64 -
土 建 施 工 图 有限公司
设计
九个半岛项
目一、二期
广西天祺投资有限
5 地块新建建 752.88 511.39 2017/11/27 未完工 不适用 178.51 -
公司
筑相关设计
总承包
合计 6,279.56 4,047.29 - - - 891.47 0.58

(续)




1-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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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号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率(%)
1 南宁市羁押中心项目设计 34.27 - - - - 38.45 - 1,076.95 706.63 34.39
2 KSP 改造项目-[糖厂][发电厂] 33.12 - - - 380.13 255.07 32.90 781.66 510.51 34.69
3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35.45 - - - - - - 730.00 471.21 35.45
4 前海人寿医院广西有限公司 35.05 82.32 49.75 39.56 - - - 699.76 444.44 36.49
5 九个半岛项目一、二期地块新建建筑相关设计总承包 35.24 - - - 71.03 46.08 35.13 603.73 390.92 35.25
合计 - 82.32 49.75 - 451.16 339.60 - 3,892.10 2,523.71 -
注 1:南宁市羁押中心项目于 2019 年、2020 年未确认收入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为施工图配合阶段,执行周期跨度较长,尚未竣工验收所致。
(2)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20 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期末应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号 原因 收账款 收账款
贺州市国土空间总 体
1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1,104.45 598.81 2020/3/18 未完工 不适用 - -
规划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 土 空 间 总 体 规 划 1,023.20 584.29 2020/6/28 未完工 不适用 327.09 -
自然资源局
(2020-2035)
北钦防一体化国土 空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
3 835.00 464.54 2020/9/29 未完工 不适用 183.32 -
间规划 然资源厅
《崇左市国土空间 总
4 体 规 划 ( 2020-2035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1,300.00 700.28 2020/1/20 未完工 不适用 130.00 -
年)》及崇左市国土空




1-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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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期末应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号 原因 收账款 收账款
间规划信息平台
马山县乔老河片区 核
5 马山县自然资源局 360.00 195.89 2020/5/22 未完工 不适用 24.00 -
心区村庄规划
合计 4,622.65 2,543.81 - - - 664.41 -

(续)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号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率(%)
1 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44.32 625.16 361.28 42.21 - - - - - -
2 西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 41.69 579.17 348.37 39.85 - - - - - -
3 三亚市抱坡溪流域海绵城市整体规划研究 40.65 472.64 277.68 41.25 - - - - - -
4 《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42.10 367.92 211.33 42.56 - - - - - -
5 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规划编制 40.25 305.66 175.69 42.52 - - - - - -
合计 - 2,350.55 1,374.35 - - - - - - -

②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19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期末应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号 收账款 收账款
西林县国土空间
西林县自然资源
1 总 体 规 划 579.00 323.37 2019/12/11 2020/6/29 不适用 57.90 -

(2019-2035 年)
陆川县城给水、排 陆川县住房和城
2 289.00 159.94 2019/7/10 未完工 不适用 57.80 -
污、排水(雨水) 乡建设局



1-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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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期末应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号 收账款 收账款
防涝专项规划
扶绥县城市会客 扶绥县住房和城
3 268.20 156.87 2018/12/20 未完工 不适用 0.92 -
厅城市设计 乡规划建设局
贺州市八步区信
都镇 03、04 编制 广西东融产业园
4 168.00 95.35 2019/5/24 2019/12/27 不适用 - -
单元控制性详细 管理委员会
规划
来宾三江口节能
广西象州研滔环
5 环保生态产业园 280.00 163.77 2019/3/20 未完工 不适用 - -
保科技有限公司
修建性详细规划
合计 1,584.2 899.30 - - - 116.62 -

(续)

项目累计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毛利率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号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1 西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 41.69 218.49 130.91 40.08 327.74 187.60 42.76 - - -
2 陆川县城给水、排污、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 44.33 27.26 15.77 42.16 245.38 136.00 44.58 - - -
3 扶绥县城市会客厅城市设计 39.78 - - - 227.72 137.13 39.78 - - -
4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 03、04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42.99 - - - 158.49 90.35 42.99 - - -
5 来宾三江口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43.50 79.25 45.33 42.80 158.49 89.00 43.85 - - -
合计 - 325.00 192.01 - 1,117.82 640.08 -

③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18 年前五大项目




1-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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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合同 期末应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号 总收入 收账款 收账款
该项目包含 2 个子项目,其中
一个子项目于 2017 年 10 月开
《钦州市滨海新
钦州市滨海新城 工,已于 2019 年 3 月完工;
1 城控制性详细规 707.00 397.52 2017/10/31 未完工 0.10 -
管理委员会 另外一个子项目于 2019 年开
划》修改
工,截至报告期末执行至终期
成果阶段。
崇左市城市总体 崇左市规划管理
2 349.00 174.89 2017/12/21 2018/12/2 不适用 - -
规划(2017-2030) 局
友谊关片区概念
规划及重点区域
修建性详细规 凭祥市祥旅旅游
3 499.00 287.16 2019/3/21 未完工 不适用 299.40 -
划、友谊关景区 开发有限公司
配套提升工程项
目设计
广西推进共建体
育强区系列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
4 199.50 117.12 2018/8/17 2019/10/30 不适用 - -
编制服务项目采 体育局

河池市工业园区
河池市工业园区
5 大任产业园控制 235.98 140.25 2018/12/26 2019/12/25 不适用 141.59 -
管理委员会
性详细规划编制
合计 1,990.48 1,116.94 - - - 441.09 -

(续)




1-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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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号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率(%)
1 《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42.10 133.30 76.00 42.99 22.26 13.05 41.37 400.19 234.51 41.40
2 崇左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 42.63 - - - - - 329.25 188.89 42.63
友谊关片区概念规划及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
3 41.08 - - - - - 282.45 166.42 41.08
友谊关景区配套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4 广西推进共建体育强区系列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 39.89 - - - 18.82 11.34 39.74 169.39 101.79 39.91
5 河池市工业园区大任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41.14 - - - 89.05 50.56 43.22 133.57 80.48 39.75
合计 - 133.30 76.00 - 130.13 74.95 - 1,314.85 772.09 -

(3)工程咨询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工程咨询业务 2020 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期末应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号 原因 收账款 收账款
广西—东盟经济技 广西-东盟经济技
1 术开发区规划建设 术开发区住房和 122.00 70.02 2019/12/27 2020/12/16 不适用 - -
管控平台 城乡建设局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
学院昆仑校区二期
广西交通职业技
2 建设项目建议书、可 115.00 64.93 2020/5/22 2020/12/20 不适用 - -
术学院
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服务采购项目
柳江区百朋荷苑景 柳州市鑫旺农业
3 112.00 66.66 2020/7/2 2020/11/9 不适用 89.60 -
区创 AAAA 景区及 旅游投资有限公




1-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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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期末应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号 原因 收账款 收账款
创 3 星汽车营地规 司
划与全程技术指导、
申报服务项目
柳江区岜公塘湿地
公园创 AAAA 景区 柳州市柳江区新
4 及创 3 星汽车营地 城安居投资有限 112.00 67.75 2020/7/2 2020/11/19 不适用 54.95 -
规划与全程技术指 公司
导、申报服务项目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
广西-东盟经济技
开发区规划建设综
5 术开发区住房和 338.40 203.34 2020/3/26 未完工 不适用 - -
合技术咨询服务项
城乡建设局

合计 799.40 472.70 - - - 144.55 -

(续)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毛利
号 毛利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率(%)
率(%)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
1 开发区规划建设管控 39.16 115.09 70.02 39.16 - - - - - - - - -
平台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
院昆仑校区二期建设
2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40.15 108.49 64.93 40.15 - - - - - - - - -
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项目



1-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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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毛利
号 毛利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率(%)
率(%)
柳江区百朋荷苑景区
创 AAAA 景区及创 3
3 星汽车营地规划与全 36.91 105.66 66.66 36.91 - - - - - - - - -
程技术指导、申报服务
项目
柳江区岜公塘湿地公
园创 AAAA 景区及创 3
4 星汽车营地规划与全 35.88 105.66 67.75 35.88 - - - - - - - - -
程技术指导、申报服务
项目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
5 发区规划建设综合技 37.56 95.77 59.80 37.56 - - - - - - - - -
术咨询服务项目
合计 - 530.67 329.16 -
注 1:与工程咨询业务平均毛利率水平相比,其前五大项目毛利率偏高,主要原因为工程咨询业务项目执行周期较短,且人力成本具有刚性,所以规模较
大的项目通常利润空间相对较大。
②工程咨询业务 2019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合同 期末应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号 总成本 收账款 收账款
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
南宁市发展和改
1 南宁市城建计划精细 772.00 438.45 2016/11/30 2019/10/10 不适用 26.40 -
革委员会
化管理项目
2 柳州螺蛳粉小镇创建 柳州市金色太阳 98.00 61.82 2019/7/3 2019/8/29 不适用 19.60 -



1-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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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同 期末应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号 总成本 收账款 收账款
国家 4A 级景区申报咨 建设投资有限公
询及申报服务采购 司
覃塘区特色小镇产业
贵港市覃塘区建
3 策划研究及核心区规 299.80 167.76 2018/11/5 2019/12/31 不适用 - 10.06
设局
划设计
崇左城建集团建设项 广西崇左市城市
4 目精细化管理平台项 建设投资发展集 82.85 53.06 2019/3/29 2019/12/30 不适用 8.29 -
目 团有限公司
桂台(北海)渔业合作
区(台湾渔业小镇)发 北海市发展和改
5 79.50 47.10 2019/3/11 2019/5/14 不适用 - -
展规划及修建性详细 革委员会
规划服务
合计 1,332.15 768.19 - - - 54.29 10.06

(续)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项 项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目 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号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收 成 率(%)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率(%)
入 本
1 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南宁市城建计划精细化管理项目 38.51 - - - 174.34 110.85 36.42 70.19 44.99 35.90
2 柳州螺蛳粉小镇创建国家 4A 级景区申报咨询及申报服务采购 36.38 - - - 92.45 58.82 36.38 - - -
3 覃塘区特色小镇产业策划研究及核心区规划设计 40.69 - - - 84.85 51.16 39.71 197.98 116.60 41.11
4 崇左城建集团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平台项目 38.51 - - - 78.16 48.06 38.51 - - -
桂台(北海)渔业合作区(台湾渔业小镇)
5 37.20 - - - 75.00 47.10 37.20 - - -
发展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服务




1-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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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项 项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目 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号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收 成 率(%)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率(%)
入 本
合计 - - - - 504.8 315.99 - 268.17 161.59

③工程咨询业务 2018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期末应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号 原因 收账款 收账款
扶绥县 PPP 项目一期
广西扶绥同正投
项目包项目建议书和
1 融资集团有限公 481.86 302.74 2018/2/5 未完工 不适用 96.37 -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

含 20 个子项目)
覃塘区特色小镇产业
贵港市覃塘区建
2 策划研究及核心区规 299.80 167.76 2018/11/5 2019/12/31 不适用 89.94 -
设局
划设计
扶绥县山圩镇木艺小
镇核心区建设规划设 扶绥县住房和城
3 148.00 87.32 2018/1/12 2018/9/3 不适用 148.00 -
计及产业策划规划服 乡建设局
务采购
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
平顶山市住房和
4 设技术导则、建设标 143.84 100.99 2017/12/12 2018/12/1 不适用 - -
城乡建设管理局
准图集编制
贺州市中心城区贺街
02、03 编制单元控制
5 贺州市规划局 130.00 75.25 2018/11/12 2018/12/31 不适用 - -
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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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期末应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号 原因 收账款 收账款
合计 1,203.5 734.06 - - - 334.31 -

(续)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项 项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目 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号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 成 率(%) 收入 成本
率(%)
入 本
扶绥县 PPP 项目一期项目包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1 37.42 - - - - - - 318.21 199.12 37.43
(包含 20 个子项目)
覃塘区特色小镇产业
2 40.69 - - - 84.85 51.16 39.71 197.98 116.60 41.11
策划研究及核心区规划设计
扶绥县山圩镇木艺小镇核心区
3 36.98 - - - - - - 139.62 87.99 36.98
建设规划设计及产业策划规划服务采购
4 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建设标准图集编制 35.58 - - - - - - 135.70 87.42 35.58
5 贺州市中心城区贺街 02、03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38.64 - - - - - - 122.64 75.25 38.64
合计 - - - - 84.85 51.16 - 914.15 566.38 -
注 1: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建设标准图集编制项目毛利率偏低,主要原因为业主对方案要求相对较高,设计人员随之对方案做出了多次调整,
相应的人力成本支出相对较大所致。
(4)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20 年度前五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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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期末应收 期末预收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号 原因 账款 账款
广西医科大 学
广西医科大学附
1 附属五象新 区 5,304.00 2,427.68 2020/1/1 未完工 不适用 - 932.17
属肿瘤医院
医院项目
广西壮族自 治
区南溪山医 院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2 510.80 240.78 2019/9/23 未完工 不适用 - 80.66
住院八号综 合 南溪山医院
楼项目
柳州市柳江 区 柳 州 市 柳 江 区 城
3 中医医院整 体 市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762.22 327.27 2019/1/10 未完工 不适用 50.77 -
搬迁项目 公司
广西壮族自 治
广西壮族自治区
4 区博物馆改 扩 910.64 418.48 2018/11/5 未完工 不适用 210.45 -
博物馆
建项目
兴宁区五塘 工 南 宁 市 兴 工 基 础
5 业集中区基 础 设 施 开 发 管 理 有 1,769.38 977.62 2018/4/5 未完工 不适用 380.87 -
设施项目 限公司
合计 9,257.04 4,391.83 - - - 642.09 1,012.83

(续)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收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
号 毛利 项目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入 成本 率(%) 成本 收入 成本
率(%)
1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48.92 1,287.65 657.73 48.92 - - - - - -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住院八号综合楼项目 48.43 411.22 211.65 48.53 12.32 6.74 45.25 - - -
3 柳州市柳江区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52.50 402.00 189.38 52.89 69.25 34.44 50.26 - - -



1-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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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收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
号 毛利 项目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入 成本 率(%) 成本 收入 成本
率(%)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项目 49.31 281.55 142.13 49.52 182.26 92.99 48.98 - - -
5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46.43 231.67 133.93 42.19 1,017.81 533.66 47.57 68.66 38.60 43.78
合计 - 2,614.09 1,334.82 - 1,281.64 667.84 - 68.66 38.60 -

②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19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期末应收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号 账款 收账款
兴宁区五塘工 南宁市兴工基础
1 业集中区基础 设施开发管理有 1,769.38 977.62 2018/4/5 未完工 不适用 768.52 -
设施项目 限公司
龙州县教育扶
贫(一期)项目 龙州县优创教育
2 —龙州镇城南 投资有限责任公 837.75 374.65 2018/8/15 2019/8/21 不适用 343.38 -
新区小学、幼儿 司
园建设工程
防城港市沙潭
江生态科技产 防城港高新区投
3 1,946.32 1,034.93 2019/1/10 未完工 不适用 - -
业园启动区(一 资发展有限公司
期)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
广西壮族自治区
4 区国家安全厅 1,247.93 664.45 2014/12/17 2019/11/4 不适用 83.51 -
国家安全厅
业务技术用房
崇左市东盟大 棕榈生态城镇发
5 960.68 524.81 2018/4/28 未完工 不适用 211.84 -
道提升工程 展股份有限公司



1-1-39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期末应收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号 账款 收账款
合计 6,762.06 3,576.46 - - - 1,407.25 -

(续)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号 毛利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率(%)
1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46.43 231.67 133.93 42.19 1,017.81 533.66 47.57 68.66 38.60 43.78
龙州县教育扶贫(一期)
2 48.13 11.18 5.97 46.60 709.13 362.52 48.88 85.26 49.39 42.07
项目—龙州镇城南新区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
3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 47.33 122.59 66.38 45.85 661.03 346.37 47.60 - - -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业务技术用房 46.90 - - - 341.13 178.06 47.80 119.53 66.41 44.44
5 崇左市东盟大道提升工程 47.88 101.15 57.21 43.44 250.30 132.82 46.94 295.36 147.08 50.20
合计 - 466.59 263.49 - 2,979.40 1,553.43 - 568.81 301.48 -

③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18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期末应收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号 原因 账款 收账款
广西广播电视信
广西新媒体中心
1 息网络股份有限 1,879.74 883.48 2016/8/25 2018/9/13 不适用 449.14 -
项目(一期工程)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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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期末应收 期末预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号 原因 账款 收账款
广西建设职业技
术学院新校区二 广西建设职业技
2 1,033.34 538.59 2017/6/23 2019/8/31 不适用 126.76 -
期教学楼和学生 术学院
宿舍工程
广西国际壮医医
3 广西中医药大学 5,972.43 2,989.80 2016/1/31 2018/7/26 不适用 427.36 -
院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医院凤岭医 广西壮族自治区
4 788.24 388.15 2017/3/3 未完工 不适用 36.64 -
院(一期)工程 人民医院
总承包
崇左市崇善大 崇左市城市建设
5 道、骆越大道工 投资有限责任公 744.28 390.43 2017/4/1 2019/12/17 不适用 208.86 -
程 司
合计 10,418.03 5,190.45 - - - 1,248.76

(续)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号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率(%)
1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48.99 - - - - - - 786.37 403.99 48.63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 46.83 - - - 89.94 47.24 47.48 765.69 405.44 47.05
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工程
3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 50.27 - - - - - - 584.04 301.90 48.3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
4 49.46 89.64 46.98 47.58 206.79 109.60 47.00 476.34 233.59 50.96
(一期)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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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序 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号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率(%)
5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 47.21 - - - 85.25 44.86 47.38 393.01 207.48 47.21
合计 - 89.64 46.98 - 381.98 201.70 - 3,005.45 1,552.40 -
注 1: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为大型建造类项目,设计及相应的工程管理技术要求较高;且发行人在医疗建筑领域具
有核心的竞争优势,该项目收费相对较高,利润空间较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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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日常所需的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公
用设备(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设备耗材等)及专业设计软件等的非项目型
采购,以及与设计业务相关的效果图制作、打图晒图、模型制作及协作分包、非
关键环节的辅助设计服务等项目型采购。

工程设计业务的开展、执行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诸多细
分领域,公司在项目运作中专注于设计项目的整体方案、关键环节的把握与统筹,
而在少数非关键性环节,通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专项特长的单位进行协助设计,
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该等设计咨询服务供应商在相应领域的专项特长,进一步提
高整体设计质量,提升业主的满意度;另一方面,可以充分节约时间和人力成本,
确保项目的推进速度,提升工作效率。因此,协作分包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所需的设备及原材料供应市场充分竞争、供应充足,日常采购用品的价
格随市场价格波动,项目型服务采购的价格由购销双方根据市场平均水平协商确
定。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价格相对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能源主要为少量水电,由当地相关部门配套供应,报告期
内能源供应稳定。

2、报告期内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及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
例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期成本比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例(%)
2020 年度
1 华蓝岩土 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 666.18 0.95
2 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配套附属工程设计 522.37 0.74
前期咨询、方案设计、
3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11.03 0.73
施工配合
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
4 配套附属工程设计 488.35 0.69
公司
5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 435.52 0.62
合计 2,623.45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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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成本比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例(%)
2019 年度
前期咨询、方案设计、
1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55.79 0.78
施工配合
2 南宁市总工会 办公场所租赁 392.01 0.67
3 华保盛物业 物业管理服务 263.06 0.45
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
4 华蓝岩土 260.48 0.45
服务
5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图文制作服务 248.62 0.42
合计 1,619.96 2.77
2018 年度
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
1 华蓝岩土 462.97 0.82
服务
自用装修服务、装修
2 华蓝装饰 430.95 0.76
业务外包
前期咨询、方案设计、
3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05.23 0.72
施工配合
4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图文制作服务 334.56 0.59
北京北纬华元软件科技有限公
5 软件 270.51 0.48

合计 1,904.22 3.37
注:报告期内,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水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
千水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的公司,发行人合并计算对其采购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超过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华蓝岩土、华蓝装饰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华保盛物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具体持有权益及交易情况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除此以外,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
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1)前五大协作分包服务供应商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协作分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成本比例如
下:

序 采购金额 占当期成本比例
期间 供应商名称
号 (万元) (%)
1 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666.18 0.95
2 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522.37 0.74
2020 年度
3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11.03 0.73
4 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88.35 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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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采购金额 占当期成本比例
期间 供应商名称
号 (万元) (%)
5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435.52 0.62
合计 2,623.45 3.73
1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55.79 0.78
2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260.48 0.45
3 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39.62 0.24
上海拓维规划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
2019 年度 4 134.25 0.23
伙)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
5 130.77 0.22
限公司
合计 1,120.91 1.92
1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462.97 0.82
2 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30.95 0.76
3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05.23 0.72
2018 年度
4 河南中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39 0.36
5 河南都市综合设计有限公司 174.76 0.31
合计 1,674.30 2.97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协作分包服务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
供应商 注册资本 成立 合作 业务规模
专业资质 关联
名称 (万元) 时间 时间 (营业收入)

广西华蓝 2018 年:5.88 亿元
2007 年 4 2007 年 工程勘察综
岩土工程 2,690.00 2019 年:6.23 亿元 是
月6日 至今 合资质甲级
有限公司 2020 年:5.61 亿元
2020 年:1,178 万元 工程设计市
中图设计 2018 年 6 2020 年
5,000.00 注册人员 21 名,历史 政行业乙级 否
有限公司 月 26 日 至今
业绩 145 项 等
2019 年:7,961 万元 工程勘察岩
建勘勘测 2006 年 2 2019 年 2020 年:1.46 亿元 土工程专业
5,000.00 否
有限公司 月 13 日 至今 注册人员 6 名,历史业 (岩土工程
绩 1,190 项 勘察)甲级等
工程设计建
深圳市筑 2018 年:1,017 万元 筑行业(建筑
道建筑工 1994 年 6 2018 年 2019 年:1,178 万元 工程)甲级、
1,000.00 否
程设计有 月 30 日 至今 注册人员 34 名,历史 工程设计风
限公司 业绩 1,226 项 景园林工程
专项乙级
上海拓维
规划建筑 工程设计建
2016 年 7 2019 年 合作客户主要是全国
设计事务 200.00 筑设计事务 否
月7日 至今 性房地产开发商
所(普通合 所甲级
伙)
工程设计建
2018 年:2,519.28 万元
华庭工程 筑行业(建筑
2005 年 10 2017 年 2019 年:3,540.88 万元
设计有限 5,000.00 工程)甲级、 否
月9日 至今 注册人员 11 名,历史
公司 工程设计风
业绩 173 项
景园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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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供应商 注册资本 成立 合作 业务规模
专业资质 关联
名称 (万元) 时间 时间 (营业收入)

专项乙级、工
程设计市政
行业专业乙

上海市政 2018 年净利润:4.01 亿 工程设计综
工程设计 元;2019 年净利润:5.09 合资质甲级、
1994 年 3 2019 年
研究总院 50,000.00 亿元 工程勘察综 否
月 11 日 至今
(集团)有 注册人员 970 名,历史 合资质甲级
限公司 业绩 3,661 项 等
工程设计建
广西华蓝 筑装饰工程
2018 年:0.89 亿元
建筑装饰 1994 年 6 2005 年 专项甲级、工
1,010.00 2019 年:1.51 亿元 是
工程有限 月1日 至今 程设计消防
2020 年:1.67 亿元
公司 设施工程专
项乙级等
河南中蓝
2017 年 4 2017 年
工程咨询 100.00 年营业收入数百万元 资质无要求 否
月 15 日 至今
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市
河南都市 年营业收入约 500 万
2013 年 4 2018 年 政行业(道路
综合设计 1,000.00 元,注册人员 12 名, 否
月 28 日 至今 工程、桥梁工
有限公司 历史业绩 9 项
程)专业乙级
备注:① 2020 年 6 月 4 日,福建省华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
司。2021 年 1 月 28 日,上海懿道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名称变更为上海拓维规划建
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②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净利润数据
来源于上市公司上海建工(600170)披露的 2018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
尚未披露。③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庭工程设
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其提供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④ 其他信息来源于供应商访谈
记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及公开查询的中标公告等。
(2)前五大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成本比例如
下:

采购金额 占当期成本比例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万元) (%)
1 广西南宁汉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93.12 0.27
2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88.57 0.27
3 南宁市鑫筑数码设计有限公司 127.87 0.18
2020 年度
4 南宁市柏松平面设计工作室 111.37 0.16
5 广西亮彩数字印刷有限公司 109.72 0.16
合计 730.65 1.04
1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48.62 0.42
2019 年度 2 南宁市柏松平面设计工作室 144.61 0.25
3 南宁市彩亿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85.52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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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 占当期成本比例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万元) (%)
4 南宁皓创图像设计有限公司 85.38 0.15
5 南宁意境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75.90 0.13
合计 640.03 1.09
1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334.56 0.59
2 南宁市柏松平面设计工作室 160.13 0.28
3 广西亮彩数字印刷有限公司 94.26 0.17
2018 年度
4 广西南宁亿图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89.52 0.16
5 广西天佳数字印刷有限公司 79.12 0.14
合计 757.59 1.34
说明:①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上表存在部分合计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
② 报告期内,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水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千水
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的公司,发行人合并计算对其采购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 是否
合作 业务规模 专业
供应商名称 资本 成立时间 关联
时间 (营业收入) 资质
(万元) 方
南宁市鑫筑数 2012 2018 年:390.01 万元 资质
2012 年 3
码设计有限公 30.00 年至 2019 年:144.95 万元 无要 否
月 19 日
司 今 2020 年:376.99 万元 求
2008 2018 年:410.31 万元 资质
南宁 市柏松平 2007 年 4
- 年至 2019 年:466.08 万元 无要 否
面设计工作室 月 12 日
今 2020 年:323.08 万元 求
广西南宁汉筑 2018 2018 年:68.61 万元 资质
2018 年 4
数字科技有限 10.00 年至 2019 年:288.82 万元 无要 否
月 24 日
公司 今 2020 年:275.02 万元 求
南宁 市千水数 2014 2018 年:197.20 万元 资质
2014 年 5
码科 技有限公 50.00 年至 2019 年:228.05 万元 无要 否
月 15 日
司 今 2020 年:203.08 万元 求
深圳 市千水艺 2011 2018 年:125.86 万元 资质
2006 年 9
术设 计有限公 10.00 年至 2019 年:113.24 万元 无要 否
月7日
司 今 2020 年:97.58 万元 求
广州 市千水数 2015 2018 年:253.87 万元 资质
2008 年 9
码技 术有限公 100.00 年至 2019 年:181.36 万元 无要 否
月9日
司 今 2020 年:111.50 万元 求
南宁 市彩亿图 2013 2018 年:157.61 万元 资质
2013 年 11
文设 计有限公 50.00 年至 2019 年:208.78 万元 无要 否
月 28 日
司 今 2020 年:182.64 万元 求
2012 2018 年:160.68 万元 资质
南宁 皓创图像 2011 年 1
10.00 年至 2019 年:204.12 万元 无要 否
设计有限公司 月 18 日
今 2020 年:181.11 万元 求
南宁 意境建筑 2010 2018 年:172.93 万元 资质
2010 年 2
设计 咨询有限 10.00 年至 2019 年:217.54 万元 无要 否
月8日
公司 今 2020 年:219.31 万元 求
2015 2018 年:1,400.91 万元 资质
广西 亮彩数字 2014 年 10
500.00 年至 2019 年:1,471.82 万元 无要 否
印刷有限公司 月 29 日
今 2020 年:1,310.67 万元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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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是否
合作 业务规模 专业
供应商名称 资本 成立时间 关联
时间 (营业收入) 资质
(万元) 方
广西 南宁亿图 2014 2018 年:125.63 万元 资质
2013 年 12
艺术 设计有限 10.00 年至 2019 年:100.61 万元 无要 否
月 24 日
公司 今 2020 年:189.60 万元 求
2012 2018 年:670.22 万元 资质
广西 天佳数字 2012 年 3
900.00 年至 2019 年:1,038.81 万元 无要 否
印刷有限公司 月 29 日
今 2020 年:1,053.66 万元 求
说明:上述供应商营业收入来源于其提供的财务报表或纳税申报表。
(3)主要供应商变动原因

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设计项目的差异化需求,结合项目时间进度、
现有设计资源等因素,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单位进行辅助设计或提供图文制
作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变动原因如下:

第一,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服务半径,考虑到提供服务的及时性与便捷性,
公司一般会优先选用项目所在地的设计咨询和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本地供应商
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天然的地域优势。例如华蓝岩土、华蓝装饰是广西地区规模较
大的工程勘察服务企业和建筑装饰企业,因两家单位设计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
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良好的配合度,公司出于项目执行需要将部分工作量委托
两家单位完成,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二,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广西区外业务,以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
例,公司广东分公司和厦门分公司于 2017 年开始与该供应商开展业务合作,华
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资质、技术、团队、经验等方面满足公司需要,2017 年
至今与公司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三,因设计项目执行需要,公司向部分供应商采购打图晒图、效果图绘制
等图文制作服务。公司业务区域周边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数量较多、彼此
之间可选择性、可替代性较强,不同年度存在一定变化。公司与南宁市千水数码
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柏松平面设计工作室较早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
内合作稳定。

第四,报告期内,发行人承接的个别设计项目,因部分设计环节、设计内容
的特殊性,在取得业主同意后,发行人将部分辅助设计服务与第三方合作完成。
例如,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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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江隧道工程设计专项领域具有技术、人才、经验优势,经业主同意后,公司
向其采购过江隧道等施工图辅助设计及后期服务,从而使得 2019 年公司对其采
购金额较高。

此外,同行业上市公司华阳国际、筑博设计、山鼎设计、杰恩设计披露的招
股说明书中主要供应商在其报告期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变动。因此,公司报告期
内主要供应商变动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异常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前五大供应商中相比上期存在
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 新增供应商 成立 采购 结算
合作历史 新增交易原因
号 名称 时间 方式 方式
2020 年较 2019 年变化情况
发行人基于项目需要
中图设计有限 2018 年 6 月 直接 按进度
1 2020 年至今 采购配套附属工程设
公司 26 日 委托 付款
计服务
深圳市筑道建 发行人基于项目需要
1994 年 6 月 直接 按进度
2 筑工程设计有 2018 年至今 采购附属工程设计服
30 日 委托 付款
限公司 务
发行人基于项目需要
建勘勘测有限 2006 年 2 月 直接 按进度
3 2019 年至今 采购岩土工程勘察及
公司 13 日 委托 付款
设计服务
2019 年较 2018 年变化情况
1950 年 12 直接 按季 因业务规模扩张,租
1 南宁市总工会 2018 年至今
月 委托 结算 赁办公场所需要
2018 年较 2017 年变化情况
北京北纬华元
2004 年 11 直接 按进度 因业务开展,购买设
1 软件科技有限 2008 年至今
月 15 日 委托 付款 计软件需要
公司

4、报告期内成立时间较短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协作分包供应商中不存在成立较短时间内与公司开展
业务合作的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中,存在部分供应商成立较短时
间内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当期采 首次合
期间 供应商名称 设立时间
号 购金额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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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当期采 首次合
期间 供应商名称 设立时间
号 购金额 作时间
2020 年度 - - - - -
2019 年度 1 广西华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1.79 2019 年 10 月 28 日 2019 年
南宁市超体视界科技有限公
1 8.40 2018 年 11 月 6 日 2018 年

2018 年度 广西南宁汉筑数字科技有限
2 14.80 2018 年 4 月 24 日 2018 年
公司
3 南宁维金比目科技有限公司 15.60 2018 年 6 月 21 日 2018 年

上述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成立较短时间内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主要是因为:
第一,成立时间并非公司选择图文制作服务商的首要考虑因素,通常新成立的图
文制作服务商使用的机器设备较为精良、技术较为先进、服务更加及时且给予新
客户一定的价格折扣优惠;第二,由于图文制作服务企业或团队规模相对较小、
市场主体较多,各自擅长的细分领域有所不同,公司根据特定项目的个性化专业
需求、执行时间安排等选择供应商,即使该类供应商成立时间较短,只要满足公
司对该类供应商的筛选标准和项目需要,即可纳入公司图文制作服务采购体系。

5、发行人采购占协作分包、图文制作外协前十大供应商销售金额比例较高
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协作分包和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中,存在个别年度向
部分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其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5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来自发行 来自发行 来自发行
公司名称 采购 采购 采购
人收入 人收入 人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河南中蓝工程咨询有
- - - - 200.39 77.67%
限公司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
188.57 45.75% 248.62 47.57% 334.56 57.99%
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亿图艺术设
51.10 26.95% 34.28 34.07% 89.52 71.26%
计有限公司
说明: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已合并计算深圳市千水艺术设计有限公
司、广州市千水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的采购额。上述来自发行人收入比例=发行人当期采购额/
供应商当期营业收入,主要数据来源于供应商提供的纳税申报表或通过访谈取得。

(1)河南中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 2018 年来源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超过
50%,主要原因:一方面,发行人郑州分公司在 2018 年承接的工程设计、规划
咨询类项目数量较多,导致对外采购技术协作服务的需求增加;该供应商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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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前非高管员工设立的企业,该前员工扎根行业多年,深耕河南工程设计服务市
场,项目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对公司的业务流程和技术标准较为熟悉,服
务效率和质量较高,发行人基于对该前员工及其核心业务团队的信任,向其采购
平顶山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漯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设计双舱初
步设计、平顶山市部分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细化规划设计及道路交通改善规划设计
等项目的前期研究、方案设计和后期服务等工作。另一方面,该供应商成立初期
人员规模较小,人员产能服务于发行人已接近饱和,以上因素导致该供应商在
2018 年来源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超过 50%。2019 年,发行人与该供应商的上述
主要业务合同均已履行完毕,报告期内其他年度不存在来源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
较高的情形。

发行人向该供应商采购前期研究、方案设计、后期服务等辅助性工作系以《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为参考标准,综合考虑该供应商承担
的工作量、当地工程设计市场收费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发行人支付
该供应商的协作咨询费用与其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量相匹配,定价标准与向其他
供应商采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定价标准一致。因此,该供应商在 2018 年来自于
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发行人向其采
购金额占比较高的情况具有阶段性,该供应商经营并不依赖于发行人。

(2)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8 年来源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超过
50%,主要原因:第一,该供应商服务领域和业务模式较为单一,主要客户来源
于本地市场,整体规模较小;同时,基于长期的合作和信任,该供应商为公司主
要的图文制作服务商之一,其服务响应及时且品质较高。第二,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承接了东盟文化产业研发大厦、梧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建
设工程总承包、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交通综合改造工程等项目,公司基于项目
需要向该供应商及其一致行动公司采购了金额较大的三维动画多媒体设计、项目
效果图制作、沙盘模型制作等服务,上述服务与普通的打图晒图服务相比具有技
术难度大、单位附加值高的特点,以上因素导致公司在 2018 年度向该供应商合
并口径的采购金额较高,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随着上述项目陆续完工,
2019 年、2020 年占其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下降。因此,公司向其采购金额占比较
高的情况具有偶发性,该供应商及其一致行动公司经营并不依赖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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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亿图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在 2018 年来源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超过
50%,主要原因:第一,该供应商主要服务于本地市场,业务规模较小;第二,
该供应商为发行人长期合作的图文制作服务商,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承接了
贵港市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吉营尊府规划设计方案等项目,对动画多媒体设计、
效果图和模型制作等服务采购需求较大,发行人基于长期的合作和信任,将上述
图文制作服务委托该供应商完成,以上因素导致该供应商在上述年度来源于发行
人的收入占比超过 50%。2019 年,该供应商收入来源于发行人的部分已经降低
到 34.28%,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占比较高的情况具有偶发性,该供应商经营并
不依赖于发行人。

发行人向上述供应商采购图文制作服务的价格主要参考当地市场平均价格,
并根据技术难度、艺术效果等协商确定;图文制作服务行业门槛较低,市场参与
主体众多,收费价格高度透明。发行人向上述供应商的采购价格与当地市场价格
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标准与向其他长期合作的图文制作服务商采购相同或类似
服务的定价标准一致,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综上,因发行人单个外协供应商的服务领域较为单一,经营规模普遍较小,
且工程设计和规划咨询类业务具有周期性、地域性等特点,相关供应商较为分散
且变动比较频繁。发行人的外协供应商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虽然存在部
分供应商个别年份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但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且定价公
允,该情形具有偶发性,并非长期现象,不存在主要为发行人服务的供应商,其
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主要依赖于发行人的情况。

6、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各期既是客户又是供应
商的公司名称、采购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名称 采购 销售 采购 销售 采购 销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广西城市建设协会 - - - - 2.87 -
南宁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 - - - 9.42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8.4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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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名称 采购 销售 采购 销售 采购 销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广西轩鼎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0.57 9.43 2.26 - -
广西大学 18.87 78.75 - 128.70 - 135.95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 5.66 25.47 9.43 12.74 13.94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 - 3.37 0.24 4.49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 7.83 28.03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 - 1.89
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 - 286.36 - - -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25 - - 3.98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7.20 111.64 14.78 227.41 10.96 3.97
合计 31.73 515.53 33.64 374.48 39.82 183.75
备注:“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述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公司,其采购金额、销售金额及占发行人采购总
额、销售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采购金额 31.73 33.64 39.82
占采购总额比例(%) 0.28 0.36 0.45
销售金额 515.53 374.48 183.75
占销售总额比例(%) 0.47 0.41 0.21
注:采购总额包括协作分包和图文制作服务的采购金额。
工程设计行业参与企业众多,各级别资质企业在各自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业
务,行业专业化分工明确、参与企业各有特长。报告期内,公司一般根据业务能
力承接相应规模的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进度受客户投
资进度、项目审批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变化,导致在某些时期会出现项目集中实施、
人力相对不足的情形。为满足客户交付需求,公司将前期研究、技术方案咨询、
方案设计、后期服务等非核心业务委托给相关单位完成。同时,委托单位在承接
其他项目时可能将部分辅助工作外包给公司。

此外,公司部分客户为大学、行业协会等科研单位或社会团体,一方面公司
接受委托为其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向其采购技术咨询服务作为公
司为其他客户提供设计规划服务的参考素材。以上因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
供应商存在重叠,符合行业特点。

7、其他供应商为发行人前员工控制企业的情况

除河南中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外,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金额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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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以上的外协供应商中存在前员工控制企业的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万元)
序 成立 采购 员工
供应商名称 2020 2019 2018 定价依据
号 时间 内容 关系
年度 年度 年度
河南中蓝图 前员工
2018 年 9 图文制 参考市场价
1 文设计有限 张** - - 32.51
月3日 作服务 格确定
公司 控制
珠海市弘瑞 按协作咨询
2015 年 7 协作咨 前员工
2 工程咨询有 - - - 工作量协商
月 13 日 询服务 向*控制
限公司 定价
陕西拾光景 按协作分包
2014 年 3 协作分 前员工
3 观设计有限 16.58 - - 工作量协商
月7日 包服务 朱*控制
公司 定价

上述发行人前员工设立的企业因熟悉公司图纸标准、业务流程与技术要求,
合作效率与品质较高,在满足项目需求的情况下,发行人向其采购部分协作分包
和图文制作服务。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
比例较小,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供应商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
情形。

六、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通用设备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7,870.97 万元,占总资
产的比例为 6.2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082.14 7,966.13 7,116.00 47.18
通用设备 2,041.04 1,407.32 633.72 31.05
运输工具 1,038.15 932.79 105.36 10.15
其他设备 79.88 63.99 15.89 19.89
合计 18,241.21 10,370.24 7,870.97 43.15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1、公司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自有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
纠纷或潜在纠纷,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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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方米
序 所有
权证号 房屋座落 用途 建筑面积 他项权利
号 权人
华蓝 邕房产证字第 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
1 综合 12,200.80 抵押
集团 02443042 号 弈园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非住
2 4,434.48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21187 号 39 号 18 栋 宅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 车库 933.67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1554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1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 办公 390.1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1514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3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5 办公 737.2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2338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4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6 办公 692.80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1560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5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7 办公 703.17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1586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6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8 办公 728.99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3030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7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9 办公 728.99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59918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8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0 办公 896.55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3068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9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1 办公 737.46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1526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10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2 办公 777.83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1567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11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3 办公 777.83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2067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12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4 办公 777.83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59948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13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5 办公 777.83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1422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14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6 办公 732.08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59938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15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7 办公 777.83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59955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16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8 办公 769.81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1918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17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9 办公 769.81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2047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18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20 办公 769.81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2023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19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21 办公 769.81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1574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20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22 办公 769.81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2306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21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23 办公 769.81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2327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2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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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所有
权证号 房屋座落 用途 建筑面积 他项权利
号 权人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24 办公 769.81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1797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23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25 办公 769.5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3084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24 层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26 办公 720.05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2985 号 39 号设计科研楼 25 层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27 39 号设计科研楼天面 办公 119.77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55310 号
库房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华蓝 桂(2017)南宁市不
28 39 号设计科研楼天面 办公 237.99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061380 号
阁楼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29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215.45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15 号
楼 1801 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30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215.45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16 号
楼 1814 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31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17 号
楼 1815 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32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19 号
楼 1816 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33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20 号
楼 1817 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34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21 号
楼 1818 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35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22 号
楼 1819 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36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23 号
楼 1820 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37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24 号
楼 1821 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38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26 号
楼 1822 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39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27 号
楼 1823 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华蓝 桂(2018)南宁市不
40 15 号南宁绿地中心 7 号 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动产权第 0141429 号
楼 18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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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的主要经营场所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房屋情况

单位:平方米
序 承租 租赁 租赁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号 方 用途 面积
国 联 证 券 南宁市民族大道 143 号
华蓝
1 股 份 有 限 德瑞花园 6 号楼 4 层 02 2020/05/01-2023/01/31 办公 730.52
集团
公司 号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
华蓝 南 宁 市 总
2 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 2018/06/01-2023/05/31 办公 6,399.84
设计 工会
职工之家大楼 8-11 层
华蓝 河池市金城江区可高起
3 李国新 2019/11/20-2021/12/31 办公 200.00
设计 航嘉园西面一层铺面
广州越天
华蓝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
4 酒店有限 2020/12/01-2021/11/30 办公 62.54
设计 960 号 10 层 1010 室
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华蓝
5 殷欢 711 号 1 栋 2 单元 5 层 505 2019/08/06-2021/08/05 办公 151.11
设计
号B
北京正达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
华蓝 凯 旋 物 业
6 大街甲 143 号 1-5-4016 2019/09/20-2021/09/19 办公 202.24
设计 管 理 有 限
房间
公司
华蓝
7 叶垚 贺州市星光路 17 号 2020/12/08-2022/12/08 办公 501.60
设计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8
华蓝
8 郭瑞娟 号微商总部广场 C 座 7 2020/01/01-2023/12/31 办公 277.33
设计
层 711、712 套房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8
华蓝
9 郝声远 号微商总部广场 C 座 7 2020/01/01-2023/12/31 办公 115.46
设计
层 709 室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
华蓝 南 宁 市 总 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
10 2018/06/01-2023/05/31 办公 3,211.95
工程 工会 职工之家大楼第 7、12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
华蓝 南 宁 市 总 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
11 2020/07/01-2023/06/30 办公 2,114.24
工程 工会 市总工会职工文化综合
楼第 24 至 25 层
钦州市永福东大街 16 号
中蓝
12 卢远献 悉尼阳光住宅小区 17 幢 2017/09/01-2037/09/01 办公 55.21
审图
1 单元 204 室




1-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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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承租 租赁 租赁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号 方 用途 面积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
英图 南 宁 市 总 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
13 2018/02/01-2027/01/31 办公 165.00
设计 工会 职工之家大楼负一层电
梯门厅

(2)分公司租赁房屋情况

单位:平方米
序 租赁 租赁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号 用途 面积
梧州市工
桂东分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 90 号中银大 2021/01/01-
1 程咨询有 办公 350.00
公司 厦四层 2 号办公用房 2023/01/31
限公司
桂林科技 桂林市桂磨大道桂林创意产业园
桂林分 2019/01/01-
2 企业发展 3#-501、3#-502、3#-503、3#-505、 办公 1,547.00
公司 2020/12/31
中心 3#-601、3#-602、3#-604
柳州分 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大道 2017/09/01-
3 覃桂姣 办公 38.25
院 100 号冠亚国际星城 17 栋 13-11 号 2022/08/31
玉林分 2018/10/15-
4 蒋礼新 玉林市建安街 2 号 办公 687.80
公司 2023/10/14
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 422 号 3 幢 2019/01/01-
6 周戟 办公 239.07
重庆分 47-1、47-2、47-3、47-4、47-5 2021/12/31
公司 宋莉、江怀 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 13 栋 F1 2020/01/01-
7 办公 291.28
凤、黄木坤 单元 7A-3 2021/12/31
广东分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 368 号 302 2018/10/01-
8 郑健波 办公 68.63
公司 室 2023/04/19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
贵阳分 2019/03/01-
9 李天吉 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 E 区 E3 楼 10 办公 123.39
公司 2021/12/31
层 1、2、3 号房
三 亚 市 凤 凰 路 南 方 航 空 城 14 栋 2019/04/01-
10 刘月 办公 204.00
101A 房 2021/12/31
海南元正
海南分 建 筑 设 计
公司 咨 询 有 限 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 181 号万科森 2019/04/01-
11 办公 100.00
责 任 公 司 林度假公园 3 期 3 号楼 2021/03/31
第三设计
事务所
江西省同
南 昌 分 邦 工 程 技 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 1588 号 3 2021/01/01-
12 办公 171.46
公司 术 有 限 公 栋 2 单元 401 室、402 室 2021/12/31

何连德、吴
厦门分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 9 号 10B 之 2021/01/01-
13 健锋、林春 办公 60.00
公司 一单元 2021/12/31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 2016/06/01-
14 周泽宇 办公 164.39
武汉分 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 幢 8 层 1 号房 2021/05/31
公司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 2016/06/01-
15 周志忠 办公 102.74
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 幢 8 层 2 号房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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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租赁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号 用途 面积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 2016/06/01-
16 周治英 办公 102.74
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 幢 8 层 3 号房 2021/05/31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 2016/06/01-
17 周治稳 办公 102.74
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 幢 8 层 4 号房 2021/05/31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 2016/06/01-
18 苏艺 办公 102.74
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 幢 8 层 5 号房 2021/05/31
长沙分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万博汇 2020/01/01-
19 王巧、彭威 办公 122.86
公司 名邸 5 栋 2320、1815 号 2021/12/31
郑州卓远
郑州分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 219 2021/01/04-
20 物业服务 办公 142.12
公司 号鑫泰大厦 16 层 1608 室 2022/01/03
有限公司
注: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桂林分公司续签手续正在办理中。
(3)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未及时办理租赁备案
登记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集团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未取得房屋产权
证、房屋租赁合同未及时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租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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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方米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物业坐落 租赁面积 瑕疵情形 原因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人
目前正在办理,南宁市总工会已出具不存在
1 华蓝设计 南宁市总工会 文 化宫 大院 内的职 工之家 大楼 6,399.84 未取得产权证书
障碍说明
8-11 层
1.该处房产系安置房,目前产权证尚在办理
河池市金城江区可高起航嘉园西 1.未取得产权证书
2 华蓝设计 李国新 200.00 中。
面一层铺面 2.未办理租赁备案
2.因系转租部分面积,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
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 422 号 3 幢
3 周戟 239.07 未办理租赁备案 因出租方不配合,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
47-1、47-2、47-3、47-4、47-5
华蓝设计重
1.目前正在办理,宋莉、江怀凤、黄木坤已出
庆分公司 宋莉、江怀凤、 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 13 栋 1.未取得产权证书
4 291.28 具不存在障碍说明
黄木坤 F1 单元 7A-3 2.未办理租赁备案
2.因出租方不配合,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
华蓝设计贵 目前正在办理,李天吉已出具不存在障碍说
5 李天吉 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 E 区 E3 123.39 未取得产权证书
阳分公司 明
楼 10 层 1、2、3 号房
三亚市凤凰路南方航空城 14 栋 1.未取得产权证书 1.目前正在办理,刘月已出具不存在障碍说明
6 刘月 204.00
101A 房 2.未办理租赁备案 2.因出租方不配合,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
华蓝设计海 海南元正建筑
南分公司 设计咨询有限 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 181 号万科
7 100.00 未办理租赁备案 因出租方不配合,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
责任公司第三 森林度假公园 3 期 3 号楼
设计事务所
华蓝设计厦 何连德、吴健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 9 号 10B
8 60.00 未办理租赁备案 因出租方不配合,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
门分公司 锋、林春升 之一单元
华蓝设计长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万博
9 王巧、彭威 122.86 未办理租赁备案 出租方拒绝配合
沙分公司 汇名邸 5 栋 2320、1815 号
华蓝设计郑 郑州卓远物业 河 南省 郑州 市管城 区紫荆 山路
10 142.12 未办理租赁备案 出租方不配合
州分公司 服务有限公司 219 号鑫泰大厦 16 层 160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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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物业坐落 租赁面积 瑕疵情形 原因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人
目前正在办理,南宁市总工会已出具不存在
11 华蓝工程 南宁市总工会 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之家大楼第 3,211.95 未取得产权证书
障碍说明
7、12 层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人
目前正在办理,南宁市总工会已出具不存在
12 华蓝工程 南宁市总工会 文化宫大院内的市总工会职工文 2,114.24 未取得产权证书
障碍说明
化综合楼第 24 至 25 层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人
目前正在办理,南宁市总工会已出具不存在
13 英图设计 南宁市总工会 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之家大楼负 165.00 未取得产权证书
障碍说明
一层电梯门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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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发行人瑕疵房产的面积占发行人相关房产的比例,使用上述房产产生收
入情况

发行人所租赁的房产中,共有八处房产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租赁面积合计
12,709.70 平方米,占发行人房产比例为 23.11%。报告期内,发行人在该等房产
开展业务所对应的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 26,747.41 万元、24,491.16 万元、40,800.85
万元;二十五处租赁房产已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其余八处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租赁
备案手续,租赁面积合计 768.05 平方米,占发行人房产比例为 1.40%。报告期内,
在该等房产开展业务所对应的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 3,370.67 万元、2,857.56 万元、
2,834.37 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83%、3.13%、2.60%,占
比较低。

② 发行人涉及房产搬迁说明

出租方未提供该处物业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承租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由
于出租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赁的权利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无法继续承租及使用该等
房产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确认,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主要原因是:出租方尚未取得房屋
产权证明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或出租方不愿办理租赁备案手续,而发行人无法
单方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
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未办理房屋
租赁备案手续的,政府主管部门可责令出租方、承租方限期改正,并在逾期不登
记的情况下对法人处以一千元以上、最高一万元的罚款。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
未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
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未办理租赁备案
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不会导致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因未
办理租赁备案手续而不能继续使用上述租赁物业,但发行人存在被要求限期改正,
并在逾期不改正的情况下就每个未备案租赁物业被处以一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
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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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如需搬迁所需周期及费用测算

发行人租用的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房产存在无法继续承租及使用的风险,鉴
于上述房产不属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如发生搬迁的情况,将不会影响发
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发行人可在周边租赁现成房产,发行人主要从事工程设
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业务,所使用的生产设备主要为
电子软硬件设备,可在新租赁房产简单装修后搬迁至新租赁房产,搬迁预计可在
2 个月内完成。按照该等房产测算,发行人需重新租赁房产 200 平方米,搬迁将
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相关损失测算如下:

序号 项目 内容 金额(万元)
1 设备搬迁、安装费 电子软硬件设备搬迁及安装 1.00
办公室、会议室,办公桌、人工、设计、
2 装修费 30.00
材料等
按照周边房产租金水平,新租赁 200 平
3 租赁费 9.60
方米房产每年的租金
合计 40.60

根据发行人的测算,若发生搬迁的情况,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合计约 40.60 万
元、占 2020 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0.33%,占比较低。发行人属于轻资产型企业。
即便搬迁也不需要对办公场所进行大规模、特殊化改建,自身正常经营对办公场
地无特殊要求。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的搬迁难度较小,无需
耗费较长的搬迁时间、搬迁费用不大,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④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华蓝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包
括分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用于办公,部分房屋存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
产权证、未按照规划用途使用租赁房屋、未就租赁房屋办理租赁备案、转租未取
得产权人转租确认等问题。若未来华蓝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分公司)因上
述问题而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或被有关政府部门处罚或需要搬迁而另行租赁其他
办公场所,从而对华蓝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及时、全额承担该等经济损
失”

因此,前述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发
行人因此实际承担损失,对于本次上市亦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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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域名使用权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成新率
土地使用权 2,364.00 617.16 1,746.84 73.89
软件 2,435.68 998.39 1,437.29 59.01
合计 4,799.68 1,615.55 3,184.13 66.34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 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 使用 取得
面积 坐落位置 终止日期 用途
号 证号 权人 方式
南宁市青 文体
南宁国用 2014 第 华蓝
1 出让 6,535.75 秀区月湾 2059/09/25 娱乐
642071 号 集团
路1号 用地
桂(2017)南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21187 号、第
0061554 号、第 0061514
号、第 0062338 号、第
0061560 号、第 0061586
号、第 0063030 号、第
0059918 号、第 0063068
号、第 0061526 号、第
0061567 号、第 0062067
南宁市兴
号、第 0059948 号、第 华蓝 科教
2 出让 2,780.47 宁区华东 2057/08/28
0061422 号、第 0059938 设计 用地
路 39 号
号、第 0059955 号、第
0061918 号、第 0062047
号、第 0062023 号、第
0061574 号、第 0062306
号、第 0062327 号、第
0061797 号、第 0063084
号、第 0062985 号、第
0055310 号、第 0061380

桂(2018)南宁市不动
南宁市良
产权第
庆区凯旋 商务
0141415-0141417、 华蓝
3 出让 39,098.91 路 15 号南 2063/11/29 金融
0141419-0141424、 设计
宁绿地中 用地
0141426、0141427、
心 7 号楼
01414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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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商标注册使用权 43 项,所拥有
的商标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图文 注册号 国际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1 华蓝集团 16988736 43 2017/03/14-2027/03/13


2 华蓝集团 16988620 36 2016/08/14-2026/08/13

3 华蓝集团 12902027 43 2015/12/28-2025/12/27


4 华蓝集团 12901663 36 2014/12/07-2024/12/06


5 华蓝集团 12901654 36 2015/08/21-2025/08/20

6 华蓝集团 12901545 28 2014/12/07-2024/12/06


7 华蓝集团 12901474 21 2015/01/21-2025/01/20


8 华蓝集团 12901457 21 2015/02/14-2025/02/13


9 华蓝集团 12901403 20 2015/02/21-2025/02/20


10 华蓝集团 12901389 20 2015/02/07-2025/02/06


11 华蓝集团 12901282 16 2016/02/21-2026/02/20


12 华蓝集团 12901271 16 2014/12/14-2024/12/13


13 华蓝集团 12901199 14 2014/12/28-2024/12/27


14 华蓝集团 12901185 14 2014/12/21-2024/12/20

15 华蓝集团 6224750 44 2020/03/28-2030/03/27


16 华蓝集团 6224749 44 2020/03/28-2030/03/27


17 华蓝集团 6224748 43 2012/05/28-2022/05/27


18 华蓝集团 6224747 43 2020/03/28-203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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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商标图文 注册号 国际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19 华蓝集团 6224744 42 2020/09/28-2030/09/27


20 华蓝集团 6224743 42 2020/09/28-2030/09/27


21 华蓝集团 6224742 41 2020/09/28-2030/09/27


22 华蓝集团 6224741 41 2020/09/28-2030/09/27


23 华蓝集团 6224739 40 2020/08/14-2030/08/13


24 华蓝集团 6224738 40 2020/03/28-2030/03/27


25 华蓝集团 6222547 37 2020/03/28-2030/03/27


26 华蓝集团 6222546 37 2020/03/28-2030/03/27


27 华蓝集团 6222542 36 2020/03/28-2030/03/27


28 华蓝集团 6222541 36 2020/03/28-2030/03/27


29 华蓝集团 6222539 35 2012/02/07-2022/02/06


30 华蓝集团 6222538 35 2020/06/14-2030/06/13


31 华蓝集团 6222527 28 2020/03/28-2030/03/27


32 华蓝集团 6222523 28 2020/03/28-2030/03/27


33 华蓝集团 6222520 21 2020/02/14-2030/02/13


34 华蓝集团 6222519 21 2020/02/14-2030/02/13


35 华蓝集团 6220310 19 2020/02/28-2030/02/27


36 华蓝集团 6220309 19 2020/02/28-2030/02/27


37 华蓝集团 6220259 16 2020/02/21-2030/02/20


38 华蓝集团 6220258 16 2020/02/21-203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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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商标图文 注册号 国际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39 华蓝集团 6220257 9 2020/03/14-2030/03/13


40 华蓝集团 6220256 9 2020/03/14-2030/03/13


41 华蓝集团 6220252 6 2020/02/14-2030/02/13


42 华蓝集团 6220251 6 2020/01/14-2030/01/13


43 华蓝设计 33872169 42 2019/06/07-2029/06/06


3、专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拥有 45 项专利,包括 10 项发明专利和 35
项实用新型,所拥有的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一种免烧空心保温砌 原始
1 华蓝设计 ZL201010529184.2 2010/11/03 发明
块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市政排水管道水 实用 原始
2 华蓝设计 ZL201120133576.7 2011/04/29
力自动冲洗装置 新型 取得
气浮清净和热浮清净
原始
3 华蓝设计 相结合的蔗汁澄清的 ZL201210147437.9 2012/05/14 发明
取得
方法及设备
实用 原始
4 华蓝设计 链板式供料机 ZL201220214055.9 2012/05/14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 华蓝设计 热力管式浮清器 ZL201220214164.0 2012/05/14
新型 取得
蔗汁澄清的方法及设 原始
6 华蓝设计 ZL201210240300.8 2012/07/12 发明
备 取得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 实用 原始
7 华蓝设计 ZL201220475722.9 2012/09/18
连接结构 新型 取得
防止地下室底板隆起、 原始
8 华蓝设计 ZL201210563886.1 2012/12/24 发明
渗水的装置 取得
高层建筑电气设备间 原始
9 华蓝设计 ZL201310387661.X 2013/08/31 发明
智能控制管理系统 取得
玻璃钢化粪池进出水 实用 原始
10 华蓝设计 ZL201420255241.6 2014/05/19
口导流弯头 新型 取得
一种水泵吸水用快速 实用 原始
11 华蓝设计 ZL201420255255.8 2014/05/19
引水罐 新型 取得
适合于建筑雨水利用 原始
12 华蓝设计 ZL201410210848.7 2014/05/19 发明
的初期雨水弃流井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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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有缺陷大直径嵌岩桩
原始
13 华蓝设计 竖向承载力检测及加 ZL201510631420.4 2015/09/29 发明
取得
固的方法
实用 原始
14 华蓝设计 一种大直径嵌岩桩 ZL201520763296.2 2015/09/29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5 华蓝设计 大容积稳压气压罐 ZL201521122964.X 2015/12/31
新型 取得
中等口径自承式平直
原始
16 华蓝设计 形钢管桥大跨度支承 ZL201610610668.7 2016/07/29 发明
取得
方法及装置
橡胶瓣旋启止回阀水 实用 原始
17 华蓝设计 ZL201720788675.6 2017/06/30
路系统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8 华蓝设计 节能型倒流防止系统 ZL201720789211.7 2017/06/30
新型 取得
超高层住宅给水管降 实用 原始
19 华蓝设计 ZL201720789212.1 2017/06/30
噪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污水管道穿越雨 实用 原始
20 华蓝设计 ZL201720789213.6 2017/06/30
水检查井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1 华蓝设计 智能隔油器 ZL201721493471.6 2017/11/09
新型 取得
V 形墩结构斜腿临时支 原始
22 华蓝设计 ZL201711144436.8 2017/11/16 发明
撑设施安全拆除方法 取得
波纹玻璃钢污水净化 实用 原始
23 华蓝设计 ZL201721536563.8 2017/11/16
器 新型 取得
器盒分离的小水炮装 实用 原始
24 华蓝设计 ZL201721536564.2 2017/11/16
置 新型 取得
一种水力自动控制截 实用 原始
25 华蓝设计 ZL201820371824.3 2018/03/19
流污水井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6 华蓝设计 终端跌水长天沟结构 ZL201820371838.5 2018/03/19
新型 取得
一种采用素砼及钢筋 实用 原始
27 华蓝设计 ZL201820377922.8 2018/03/20
砼修复道路的结构 新型 取得
保护斜屋面及屋架的 实用 原始
28 华蓝设计 ZL201820580591.8 2018/04/23
自动消防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有效截留雨水中
实用 原始
29 华蓝设计 泥沙与漂流物的沉砂 ZL201821566499.2 2018/09/26
新型 取得
装置
一种铝合金人行天桥 实用 原始
30 华蓝设计 ZL201822043080.5 2018/12/06
结构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1 华蓝设计 一种保水降温截水砖 ZL201920331733.1 2019/03/15
新型 取得
一种可透水截水的城 实用 原始
32 华蓝设计 ZL201920916432.5 2019/06/18
市路面结构 新型 取得
一种道路路堤的高强
实用 原始
33 华蓝设计 钢丝网加筋材填筑结 ZL201920942659.7 2019/06/21
新型 取得

一种绿化型重力式挡 实用 原始
34 华蓝设计 ZL201920941736.7 2019/06/21
土墙 新型 取得

1-1-42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专利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华蓝设
实用 原始
35 计、苏中 超高建筑防火阀 ZL201320543139.1 2013/09/03
新型 取得
达科
华蓝设
计、广西
威尔森环 一体式雨水离心分离 实用 原始
36 ZL201721775889.6 2017/12/19
保科技开 器装置 新型 取得
发有限公

喀斯特地貌道路路基
原始
37 华蓝设计 范围内落水洞的处理 ZL201810736419.1 2018/07/06 发明
取得
办法
实用 原始
38 华蓝设计 一种行人警示路灯 ZL201920933060.7 2019/06/20
新型 取得
防止城市道路路基不 实用 原始
39 华蓝设计 ZL201921610148.1 2019/09/26
均匀沉降结构 新型 取得
一种预制装配式钢筋 实用 原始
40 华蓝设计 ZL201921602629.8 2019/09/25
混凝土桥墩 新型 取得
一种降低反冲水耗的 实用 原始
41 华蓝设计 ZL201922255209.3 2019/12/16
净水过滤系统 新型 取得
货架仓库货架无悬吊 实用 原始
42 华蓝设计 ZL201922253757.2 2019/12/16
管网自喷系统 新型 取得
含砷、磷重金属及阿特
实用 原始
43 华蓝设计 拉津废水的污水处理 ZL201922210429.4 2019/12/11
新型 取得
装置
集锁车与充电为一体 实用 原始
44 华蓝设计 ZL201922282423.8 2019/12/18
的充电桩 新型 取得
一种预制混凝土外围 实用 原始
45 华蓝设计 ZL201922210464.6 2019/12/11
护墙板连接构造 新型 取得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65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所拥
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权利
权利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日期 日期 方式 范围
华蓝集团、 华蓝设计项目 原始 全部
1 2018SR491861 2016/10/08 未发表
华建信息 核算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华蓝集团、 筑加建筑数据 原始 全部
2 2017SR059564 2016/10/31 未发表
华建信息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筑加建筑材料
华蓝集团、 原始 全部
3 设备选材服务 2017SR059076 2016/10/31 未发表
华建信息 取得 权利
系统 V1.0
华蓝设计项目
华蓝集团、 原始 全部
4 全过程管理系 2018SR498866 2017/05/06 未发表
华建信息 取得 权利
统 V1.0


1-1-42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权利
权利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日期 日期 方式 范围
华蓝集团、 总承包项目管 原始 全部
5 2018SR570692 2017/10/31 未发表
华建信息 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华蓝集团、 岩土项目管理 原始 全部
6 2018SR570701 2017/12/31 未发表
华建信息 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图文档管理系 原始 全部
7 华蓝设计 2011SR045203 2007/06/15 2007/07/15
统 V1.0 取得 权利
薪酬管理系统 原始 全部
8 华蓝设计 2011SR038645 2008/11/30 未发表
V1.0 取得 权利
建筑协同设计 原始 全部
9 华蓝设计 2012SR011823 2011/05/28 2011/05/28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华蓝知识库管 原始 全部
10 华蓝设计 2012SR085909 2011/10/10 2011/11/01
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华蓝图书借阅 原始 全部
11 华蓝设计 2012SR084793 2012/04/30 2012/04/30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华蓝数字规划
原始 全部
12 华蓝设计 院图书管理系 2012SR132813 2012/06/12 未发表
取得 权利
统 V1.0
华蓝南宁综合
原始 全部
13 华蓝设计 交通规划数据 2013SR055164 2012/12/20 未发表
取得 权利
管理系统 V1.0
广西华蓝科研
原始 全部
14 华蓝设计 项目管理系统 2013SR132344 2013/02/18 2013/02/25
取得 权利
V1.0
华蓝财务信息 原始 全部
15 华蓝设计 2014SR069321 2013/03/20 2013/03/30
共享平台 V1.0 取得 权利
南宁智能交通
原始 全部
16 华蓝设计 视频车辆追踪 2014SR094419 2014/04/15 2014/04/15
取得 权利
系统 V1.0
华蓝 BIM 设计 原始 全部
17 华蓝设计 2015SR001512 2014/04/30 2014/04/30
助手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工程现场管理 原始 全部
18 华蓝设计 2015SR152527 2015/01/23 2015/01/30
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图文档管理系 原始 全部
19 华蓝设计 2016SR012911 2015/09/01 2015/09/15
统 V2.0 取得 权利
项目评估模拟 原始 全部
20 华蓝设计 2017SR020459 2016/06/25 未发表
演示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项目评估模拟
原始 全部
21 华蓝设计 演示手机应用 2017SR003958 2016/06/25 未发表
取得 权利
系统 V1.0
建设项目进度 原始 全部
22 华蓝设计 2017SR599209 2017/03/05 未发表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建设项目申报 原始 全部
23 华蓝设计 2017SR597424 2017/05/25 未发表
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建设项目进度 原始 全部
24 华蓝设计 2019SR0569034 2017/08/25 2017/09/04
核查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知识管理平台 原始 全部
25 华蓝设计 2018SR939475 2017/09/30 2017/10/08
V2.1 取得 权利



1-1-42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权利
权利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日期 日期 方式 范围
建设项目会议 原始 全部
26 华蓝设计 2019SR0386543 2017/10/12 2017/10/25
支持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建设项目精细
原始 全部
27 华蓝设计 化管理手机 2019SR0146717 2017/11/20 2017/12/25
取得 权利
APPV1.0
智慧规划云存 原始 全部
28 华蓝设计 2019SR0533459 2018/09/30 2018/10/08
储平台 V1.0 取得 权利
学习管理平台 原始 全部
29 华蓝设计 2019SR1010482 2018/10/15 2018/10/28
V2.4 取得 权利
华蓝——景区
原始 全部
30 华蓝设计 旅游数据采集 2019SR1364387 2019/10/15 2019/10/15
取得 权利
系统 V1.0
华蓝——景区
原始 全部
31 华蓝设计 游客流量监控 2019SR1364377 2019/10/15 2019/10/15
取得 权利
管理系统 V1.0
广西华蓝集团
华蓝设计、 参控股公司项 原始 全部
32 2011SR047846 2009/08/30 2009/09/15
华蓝装饰 目管理系统 取得 权利
V1.0
华蓝设计、
广西围护结构
上海凯创 原始 全部
33 材料数据库操 2013SR132513 2012/07/16 未发表
建筑科技 取得 权利
作系统 V1.0
有限公司
面向交通建模
华蓝设计、 的车辆运动轨 原始 全部
34 2018SR094053 2017/04/08 2017/04/08
东南大学 迹分析软件 取得 权利
V1.0
住区停车场
华蓝设计、 原始 全部
35 (库)平面布局 2018SR739674 2018/05/30 未发表
广西大学 取得 权利
软件 V1.0
住区强排设计
华蓝设计、 自动布置参数 原始 全部
36 2018SR739687 2018/06/05 未发表
广西大学 化计算软件 取得 权利
V1.0
城市空间可视
华蓝设计、 原始 全部
37 度分析计算软 2018SR767724 2018/01/23 未发表
广西大学 取得 权利
件 V1.0
面向监管的国
土空间规划管 受让 全部
38 华蓝设计 2020SR0423102 2019/07/02 未发表
理一张图系统 取得 权利
V1.0
基于多因子评
价的国土空间 受让 全部
39 华蓝设计 2020SR0423111 2019/07/11 未发表
规划一张图系 取得 权利
统 V1.0
基于敏感性和
生态安全的国 受让 全部
40 华蓝设计 2020SR0423106 2019/07/15 未发表
土监测系统 取得 权利
V1.0

1-1-43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权利
权利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日期 日期 方式 范围
电子签名签章
原始 全部
41 华蓝设计 和电子交付管 2020SR0019198 2019/05/30 2019/05/30
取得 权利
理系统 V1.1
城市建设信息 原始 全部
42 华蓝设计 2020SR0120450 2017/08/25 2017/09/04
管理系统 取得 权利
基于 Web-GIS
的城市轨道与
原始 全部
43 华蓝设计 地面公交一体 2020SR0620694 2020/04/18 未发表
取得 权利
化接驳适应性
分析平台 V1.0
城市地下管线
信息管理系统 原始 全部
44 华蓝设计 2020SR0739414 2019/05/25 2019/08/25
[简称:地下管 取得 权利
线系统]V1.0
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实
施监督信息系 原始 全部
45 华蓝设计 2020SR0739447 2019/10/11 2019/11/20
统[简称:国土 取得 权利
空间规划一张
图系统]V1.0
国土空间规划
原始 全部
46 华蓝设计 基础信息平台 2020SR0739440 2019/10/11 2019/11/20
取得 权利
V1.0
县域项目群策
划招商运营可
原始 全部
47 华蓝设计 视化管理系统 2020SR0739434 2019/07/15 2019/12/20
取得 权利
[简称:项目群
管理系统]V1.0
华蓝城乡规划
建设管理云手
原始 全部
48 华蓝设计 机 APP[简称: 2020SR0739421 2019/01/18 2019/02/10
取得 权利
华蓝规划云手
机 APP]V1.0
基于云技术的
轨道站点人流 原始 全部
49 华蓝设计 2020SR1103268 2020/08/01 未发表
与空间分析评 取得 权利
估平台 V1.0
多源交通数据
一体化分析系
原始 全部
50 华蓝设计 统[简称:交通 2020SR1507936 2019/08/30 2020/03/17
取得 权利
数据分析系
统]V1.0
城市综合交通
运行指数监测
原始 全部
51 华蓝设计 管理平台[简 2020SR1675457 2019/10/11 2019/11/20
取得 权利
称:交通指数平
台]V1.0



1-1-43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权利
权利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日期 日期 方式 范围
多维可视化动
原始 全部
52 华蓝设计 态仿真管理软 2020SR1668633 2020/08/27 2020/08/27
取得 权利
件 V1.0
医院后勤智慧 原始 全部
53 华蓝设计 2020SR1668632 2020/08/17 2020/08/17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智慧停车综合 原始 全部
54 华蓝设计 2020SR1666372 2020/05/18 2020/06/13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智慧课堂在线
原始 全部
55 华蓝设计 互动评估系统 2020SR1666412 2020/08/17 2020/08/17
取得 权利
V1.0
建筑风格定制
原始 全部
56 华蓝设计 设计展示系统 2020SR1668634 2020/09/09 2020/09/09
取得 权利
V1.0
建筑工程协同 原始 全部
57 华蓝工程 2019SR0282086 2018/08/08 2018/08/10
设计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基于 BIM 的项
原始 全部
58 华蓝工程 目管理系统 2019SR0281531 2018/09/19 2018/09/21
取得 权利
V1.0
设计图文档管 原始 全部
59 华蓝工程 2019SR0280184 2018/10/24 2018/10/26
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基于 BIM 的钢
原始 全部
60 华蓝工程 结构设计系统 2019SR0281715 2018/11/06 2018/11/08
取得 权利
V1.0
基于 BIM 的装
原始 全部
61 华蓝工程 配式建筑建造 2019SR0281365 2018/11/28 2018/11/30
取得 权利
管理系统 V1.0
海绵城市计算 原始 全部
62 华蓝工程 2019SR0281712 2018/12/04 2018/12/06
分析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基于 BIM 的绿
原始 全部
63 华蓝工程 建设计分析系 2019SR0281530 2018/12/28 2018/12/31
取得 权利
统 V1.0
华蓝工程项目
原始 全部
64 华蓝工程 设计质量检查 2020SR0568717 2020/01/10 2020/01/10
取得 权利
系统 V1.0
华蓝工程云储 原始 全部
65 华蓝工程 2020SR1851346 2020/10/15 2020/10/15
存平台 V1.0 取得 权利

5、域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5 项主要域名使用权,所拥有
的域名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审核时间
1 gxhl.com 桂 ICP 备 2020006698 号 2020/08/24
2 124.227.12.69 桂 ICP 备 11001065 号-2 2018/08/22
3 124.227.12.70 桂 ICP 备 11001065 号-3 2018/08/22
4 gxhlfc.com 桂 ICP 备 11001065 号-4 2018/08/22


1-1-43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审核时间
5 124.227.12.66 桂 ICP 备 11001065 号-5 2018/08/22

6、商标、专利、技术等不存在纠纷或诉讼,不存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或经
营成果产生影响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存在未签订合
同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商标、专利、技术许可其他方使用,不存在未经许可而使
用其他方所持有的商标、专利、技术的情形。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技术均处
于有效状态,不存在诉讼、仲裁等争议或侵权纠纷,亦未被第三方申请宣告无效,
使用商标、专利、技术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对相关法院及仲裁机构进行走访、获取相关证明、对相关人员进行
访谈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通过实地走访或函证的方式
获取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访谈提纲,了解发行人与客户之间是否因服务问题存在纠
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商标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专利审查信息
查询系统等网站进行查询并经发行人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关于商标、专利、技术使用的争议或
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或潜在风险。

7、商标、商号使用或品牌仿冒产生的纠纷及其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华蓝设计存在一起他方仿冒“华蓝设计”品牌涉及的诉讼案件:

2019 年 3 月,华蓝设计作为原告起诉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认为原告从未决定设立“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龙岩设计处”,也从未
向被告申请登记。第三人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龙岩设计处负责人提供
的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文件系伪造的,因此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广西华蓝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龙岩设计处”工商登记的行政许可。

因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行撤销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龙岩设计处”工商登记的行政许可,行政争议已解决,华蓝设计自愿向
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作出
“(2019)闽 0802 行初 74 号”《行政裁定书》,准许华蓝设计撤回起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诉讼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涉


1-1-43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及商标、商号使用或品牌仿冒引起的诉讼或仲裁。上述诉讼不属于对发行人生产
经营、未来发展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事项。

经查阅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取得了国
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供的商标查询证明,访谈了发行人董事、高管,未发现除上
述诉讼外,发行人使用的商号或品牌存在纠纷的情形。

8、发行人商标、商号使用或品牌保护相关制度和措施

针对商标、商号使用或品牌的管理,发行人修订完善《印章管理规定》及《外
地分公司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司各类印章制发、使用、保管及注销等管理,加
强对设立分公司的风险控制,进行了关键印章的更换,以便新老划断、控制风险。
上述品牌仿冒事项发生后,公司严格规范了公司及子公司各项审批流程,确保公
司内控管理有效实施,对印章管理实行流程化审批,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加强
印章使用监督。

通过上述措施,发行人可以有效保护其商标、商号使用或品牌管理。另一方
面,发行人加强对假冒、仿冒“华蓝”品牌的打击力度,配合相关政府部门查处
假冒、仿冒品牌,并积极通过法律手段打击侵权主体,维护发行人的品牌形象。

七、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八、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业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资质主体 资质名称 资质具体内容
证书编号:GR201745000147
《高新技术 有效期: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
华蓝设计
企业证书》 颁发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证书编号:GR201945000433
《高新技术 有效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
华蓝工程
企业证书》 颁发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证书编号:A145002842
《工程设计 资质等级: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
华蓝设计
资质证书》 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
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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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主体 资质名称 资质具体内容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业务范围: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
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
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核发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核发日期:2020 年 3 月 16 日
有效期至:2025 年 3 月 16 日
证书编号:A245002849
资质等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
业乙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轻纺行业
(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乙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
《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
资质证书》 业务范围: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
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服务管理。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发日期:2020 年 7 月 28 日
有效期至:2025 年 7 月 28 日
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237)
证书等级:甲级
业务范围: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核发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乡规划 核发日期:2014 年 6 月 10 日
编制资质证 有效期至:2019 年 12 月 30 日
书》 资质过期说明:201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原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归自然资源部,该部门正加快研究出台
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
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
可作为参考
证书编号:201013
机构等级:乙级
执业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耕地保护规
《土地规划
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以及土地专项规划的
机构等级证
编制、设计、论证、咨询等业务
书》
核发机关:广西土地学会
核发日期:2020 年 12 月
有效期至:2021 年 12 月
证书编号:914500001982258612-18ZYJ18
《工程咨询 业务范围: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单位甲级资 核发机关: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信证书》 核发日期:2018 年 9 月 30 日
有效期至:2021 年 9 月 29 日
证书编号:914500001982258612-18ZYY18
《工程咨询 业务范围:其他(城市规划)
单位乙级资 核发机关:广西工程咨询协会
信证书》 核发日期:2018 年 9 月 22 日
有效期至:2021 年 9 月 21 日
《中华人民 许可证编号:TS1810383-2023
共和国特种 可从事业务范围:经审查,获准从事下列压力管道的设计:G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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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主体 资质名称 资质具体内容
设备设计许 级(长输管道),GB1、GB2 级(公用管道),GC1(1)(2)(3)级、
可证(压力管 GD1 级(限亚临界以下)、GD2 级(工业管道)
道)》 核发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发日期:2019 年 3 月 27 日
有效期至:2023 年 3 月 26 日
证书编号:旅规乙 56-2010
证书等级:乙级
核发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旅游规划 核发日期:2014 年 6 月 16 日
设计资质证 有效期至:2016 年 6 月 15 日
书》 说明:2017 年 4 月 27 日,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
会发布《关于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在
新的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出台之前,现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
的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证书编号:220202008260010
证书等级: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
业务范围:可以从事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资质证书》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
核发日期:2020 年 9 月 1 日
有效期至:2025 年 8 月 31 日
证书编号:乙 001945000363
资质等级:乙级
业务范围:从事工程造价 2 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
《工程造价
程造价咨询业务
咨询证书》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发日期:2020 年 8 月 19 日
有效期至:2023 年 8 月 18 日
证书编号:E145002842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业务范围: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
《工程监理
业务。
资质证书》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核发日期:2020 年 12 月 30 日
有效期至:2025 年 12 月 4 日
证书编号:A145017110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业务范围: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
《工程设计 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
资质证书》 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核发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核发日期:2019 年 12 月 4 日
华蓝工程
有效期至:2024 年 12 月 4 日
证书编号:A245017117
资质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工程设计 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资质证书》 业务范围: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
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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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主体 资质名称 资质具体内容
核发日期:2020 年 12 月 21 日
有效期至:2025 年 12 月 21 日
证书编号:乙 001945000361
资质等级:乙级
业务范围:从事工程造价 2 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
《工程造价
程造价咨询业务
咨询证书》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发日期:2020 年 8 月 19 日
有效期至:2023 年 8 月 18 日
证书编号:20013
证书等级:一类
《广西施工
业务范围:市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
图综合审查
路、桥梁)
机构资质证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书》
核发日期:2020 年 11 月 19 日
中蓝审图 有效期至:2023 年 9 月 2 日
证书编号:20013
《广西施工 证书等级:二类
图综合审查 业务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给排水、风景园林)
机构资质证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书》 核发日期:2020 年 11 月 19 日
有效期至:2023 年 9 月 2 日
证书编号:乙 001945000335
资质等级:乙级
业务范围:从事工程造价 2 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
华蓝投资 《工程造价
程造价咨询业务
咨询 咨询证书》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发日期:2020 年 5 月 28 日
有效期至:2023 年 5 月 27 日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存在障碍说明

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2019 年 11 月
25 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经查阅华
蓝设计、华蓝工程的人员名册、向认定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相关财务数据、专
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文件资料以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比对《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认定条件,
华蓝设计、华蓝工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主要认定条件 华蓝设计情况 华蓝工程情况 是否符合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 成立于 1993 年 4 成立于 2012 年 9
1 是
年以上 月 26 日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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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认定条件 华蓝设计情况 华蓝工程情况 是否符合
拥有经营所需的 拥有经营所需的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 专利、计算机软件 专利、计算机软
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 著作权,拥有对其 件著作权,拥有
2 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 主要产品在技术 对其主要产品在 是
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 上发挥核心支持 技术上发挥核心
有权 作用的知识产权 支持作用的知识
的所有权。 产权的所有权。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
主要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
3 技术领域》之“五、高技术服务业” 是
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之“(一)研发与设计服务”。
规定的范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截至 2020 年 12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
31 日,研发人员 月 31 日,研发人
4 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 是
占员工总数的 员占员工总数的
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13.51%。 30.59%。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 2020 年度,销售
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 2020 年度,销售 收入为 1.07 亿
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 收 入 为 10.79 亿 元,最近一年销
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 元,在 2 亿元以 售收入在 5,000
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 上。最近三年研发 万 元 至 2 亿 元
年销 售收入小 于 5,000 万 元 费 用 合 计 占 营 业 (含)。最近三
(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年研发费用合计
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不低于 3%。其中, 占营业收入总额 是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 企 业 在 中 国 境 内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比例不低于 4%;3. 最近一年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4%。其中,企业
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 费 用 总 额 占 全 部 在中国境内发生
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的研究开发费用
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 额 的 比 例 为 总额占全部研究
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 100%。 开发费用总额的
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比例为 100%。
近 一 年 高 新 技 术 近一年高新技术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产品(服务)收入 产品(服务)收
6 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占 企 业 同 期 总 收 入占企业同期总 是
不低于 60% 入 的 比 例 为 收入的比例为
78.22% 96.75%
知识产权对企业竞争力的作用、科技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 成果转化情况、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
7 是
要求 组织管理情况等方面体现了企业的
创新能力水平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
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
8 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 是
重环境违法行为
重环境违法行为

综上,华蓝设计和华蓝工程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具有
一定可持续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设计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于 2020 年 7 月届满,根据《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0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
案的复函》,华蓝设计已通过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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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尚未取得;华蓝工程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将于 2022 年 11 月
届满,尚未临近需要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因此,华蓝设计、华蓝
工程在继续保持满足各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情况下,届时依法再次申请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关于不存在超出资质规定范围开展业务的说明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
务。发行人现有业务在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公司已取得业务开展所需的相关
资质及业务资质许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经查询中华人民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行人
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超出资质规定范围开展业务的情形。根据工商、广
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
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该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关于发行人是否持续具备资质条件的说明

发行人当前已取得的资质等级证书对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
成的业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华蓝设计目前取得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
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
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
乙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
程)专业乙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

华蓝工程目前取得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上述资质到期后延期的条件如下:

序号 主要资质条件 华蓝设计情况 华蓝工程情况 是否符合
2020 年底 2020 年底
1 净资产达到 50 万元 是
23,125.61 万元 5,879.48 万元
2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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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资质条件 华蓝设计情况 华蓝工程情况 是否符合
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
达到 27 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
镇燃气工程专业达到 12 人;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
交通工程除外)达到 54 人;工程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达到
21 人;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
项达到 16 人、化工石化医药行业 已具备 - 是
达到 25 人;电力行业(新能源发
电)专业达到 18 人;电力行业(送
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达到 5
人、6 人;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
草工程)专业达到 17 人;公路行
业(公路)专业达到 7 人;建筑
行业(人防工程)达到 10 人
建筑行业达到 34 人;市政行业(道
- 已具备 是
路工程)专业达到 12 人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
3 已具备 已具备 是
场所
4 资质延期无企业业绩要求 - - -

2、《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华蓝设计目前取得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为乙级。根据中国土地学会
印发的《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土地学发办字[2012]11 号)(2012
年 7 月 10 日起施行),土地规划乙级机构的标准如下:

序号 主要资质条件 华蓝设计情况 是否符合
1 注册资本达到 30 万元 5,010.42 万元 是
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技
2 已具备 是
术人员人数达到 12 人
达到规划机构申报认定时要求的技术装
3 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具备与土地规划 已具备 是
编制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最近三年规划类业
拥有土地规划编制、评估、咨询等规划相
4 务年均收入为 是
关业务的良好工作业绩
9,777.67 万元

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华蓝设计目前取得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为甲级,在新的规划编制单
位资质管理规定尚未出台前,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4、《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华蓝设计目前已取得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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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城市规划)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根据发改委印发的《工
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8〕623 号)(2018 年 4 月 23 日
施行),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及乙级专业资信证书的条件分别如下:

序号 主要资质条件 华蓝设计情况 是否符合
1 无注册资本要求 - -
2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达到 12 人、6 人 已具备 是
3 无技术装备要求 - -
最近三年年均完成
4 最近三年完成 30 项、15 项相关项目 是
90 项项目

5、《旅游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华蓝设计目前取得《旅游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乙级,由于新的旅游规划设计
资质管理规定尚未出台,现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6、《工程造价咨询证书》

华蓝投资咨询目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证书》乙级,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
业管理办法(2019 修订)》,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条件如下:

序号 主要资质条件 华蓝投资咨询情况 是否符合
1 无注册资本要求 - -
2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 6 人 9 名技术人员 是
3 无技术装备要求 - -
一年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 2020 年收入 152.06
4 是
于人民币 50 万元 万元

综上,发行人持续具备相关条件,不存在资质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发行人
已制定了《资质管理办法》,为确保发行人各项服务认证到期后的正常续期,发
行人安排了专人负责服务认证的申请、取得和维护,发行人合理预计相关资质办
理审批或备案所需的时间,并视资质标准要求的复杂程度提前 1-5 个月启动延续
工作。有效期内发行人获批的各项资质,在向主管部门申报时均履行了相关资质
标准及要求,材料审核通过及公示后方才取得资质证书。在各项资质证书的有效
期内均通过了主管部门的审查程序,未发生资质不符合标准或政策的情形,没有
出现过已取得资质被取消的情况。

(四)发行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经营资质被吊销、暂停、降级情
形,不存在因工程质量发生纠纷或诉讼,不存在挂靠经营情形说明

经 查 询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 信 用 中 国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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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及访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发行人不
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经营资质被吊销、暂停、降级的情形,不存在设计导
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或诉讼。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均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承揽项目均有相
关资质,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不存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
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之挂靠情形,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
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
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

(二)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
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
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
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
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四)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
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
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
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六)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
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七)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
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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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

(九)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
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
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
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
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

第十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
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至(九)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
于挂靠的。

九、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及应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具体应用、技术先进性、服
务质量的具体表征及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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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知识
在行业发展水平中
序号 技术名称 服务中的应用 技术先进性及服务质量的具体表征 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明细表
所处的位置
情况
软件著作权:
1、南宁智能交通视频车辆追踪系统
V1.0;
2、项目评估模拟演示系统 V1.0;
3、项目评估模拟演示手机应用 V1.0;
4、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系统 V1.0;
城市规划建设与信息化融合技术是
5、建设项目申报系统 V1.0;
公司多年来研究的成果,利用云计
6、面向交通建模的车辆运动轨迹分
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在城市规划信息化 析软件 V1.0;
智慧社区、智慧安 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产学研相结合
信息化技 建设领域,该技术 获 软 件 著 7、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 V1.0;
1 防、智慧交通、国 模式着力构建大数据创新性平台,
术 整体达到广西领先 作权 14 项 8、建设项目会议支持系统 V1.0;
土空间规划等 对内提供设计云服务平台,对外提
地位 9、建设项目进度核查系统 V1.0;
供城市“策划咨询-规划设计-建设
10、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手机 APP;
实施-运营管理”全过程数字化产
11、智慧规划云存储平台 V1.0;
品及咨询服务
12、面向监管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一
张图系统 V1.0;
13、基于多因子评价的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系统 V1.0;
14、基于敏感性和生态安全的国土监
测系统 V1.0
医疗建筑设计技术服务向客户提供 国家团体标准:
参编国家
“一体化医院设计服务体系”包含 1、《医院医疗工艺设计指南》
团体标准 1
智慧医院设计、医 医院设计全过程的 33 个专业,可灵 医疗建筑设计技术 主编地方标准设计图集:
项,主编地
疗建筑设计、医疗 活选择“EPC 总承包”、“设计总 处于广西领先地 1、《ADOL 反射隔热涂料外墙节能
医疗建筑 方标设计
2 建筑室内设计、医 承包”、“全过程咨询”等服务模 位,在国内医疗工 系统构造》
设计技术 图集 1 项,
疗工艺设计、绿化 式,以“医疗工艺设计”与“智慧 艺仿真研究领域填 专著:
参与专业
景观等 医院设计”两项核心专业技术为基 补了空白 1、《传染病医院建设指南》;
书籍编写 3
础,在国内首次提出“医疗工艺仿 2、《金凤振翅——广西国际壮医医

真”和“动态循证设计”概念,开 院建设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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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知识
在行业发展水平中
序号 技术名称 服务中的应用 技术先进性及服务质量的具体表征 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明细表
所处的位置
情况
发“医院建运管一体化”智慧云平 3、《医院建筑医疗工艺设计》
台,服务延伸至医院建设、运营、
管理软件开发
专利:
编制国内首部海绵
系统构建了南方多雨地区海绵城市 1、发明专利-适合于建筑雨水利用的
城市标准图集,编 获发明专
海绵城市建设、缓 关键技术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评 初期雨水弃流井;
海绵城市 制了中南地区海绵 利 1 项,实
3 解城市内涝、黑臭 估方法,可为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和 2、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水力自动控制
设计技术 城市标准图集,整 用新型专
水体治理 黑臭水体治理提供全过程的技术服 截流污水井;
体技术居国内同行 利2项
务 3、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有效截留雨水
业领先水平
中泥沙与漂流物的沉砂装置
配置有计算设备、建筑物理环境仿
真模拟相关计算分析软件,具备绿 软件著作权:
色建筑“研究-策划-设计-咨询-评 1、广西围护结构材料数据库操作系
价”一站式服务能力。可提供完整 统 V1.0
的建筑全周期的绿色建筑咨询和相 在广西绿色建筑和
绿 色 建 筑 建筑布局、建筑围 获 软 件 著 2、住区强排设计自动布置参数化计
4 关设计业务,另外还可提供既有建 建筑节能研究领域 算软件 V1.0
技术 护结构、能源节耗 作权 4 项
筑节能改造、建筑物理环境优化设 达到领先水平 3、住区停车场(库)平面布局软件
计、可再生能源应用、节能评估、 V1.0
生态城区和低碳城镇规划、绿色建 4 、 城市 空间 可视 度 分析计 算 软件
筑 BIM 设计、相关设备施工图设计 V1.0
等全面化、专业化的优质服务
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东南亚地缘建
专著:
筑学”,突出东南亚地域特色,揭
在东南亚城市发展 1、《东南亚建筑与城市丛书》6 册
城乡规划、城市设 示东南亚区域范围内建筑间复杂的
东南亚建 与建筑特色研究领 出 版 相 关 2、《城市观察》系列丛书 5 册
5 计、地域性现代建 生成关系、适应机制、发展趋势及
筑技术 域达到国际先进水 专著 13 部 3、《中国传统建筑解析与传承(广
筑、绿色建筑 地缘规律,进而提升东南亚城乡规
平 西卷)》
划建设、地域性现代建筑设计水平,
4、《南宁建筑 50 年》
推进区域建设项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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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化技术

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兴产业作为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方向,它们在各行
各业的普及标志着数字化技术已经进入广泛的应用阶段。在工程规划设计中采用
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设计和优化组合成为一项重要应用技
术。

公司智慧城市研究团队一直在信息化技术和数据分析上全力辅助和参与传
统规划设计项目及科研课题,通过 10 余年的积淀及努力,已在信息化领域有所
成就,并拥有自主研发的、与专业结合度较强的信息化特色产品。

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要求,中国将建成更多城市群,“智慧城市”概念
孕育而出。智慧城市更多表现在应用阶段,而数字化城市建设是智慧城市管理和
生活应用的前提。公司在城市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四个阶段,用数字化设
计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在规划阶段,实现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在设计阶段,采
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实现建筑智能化;在项目建设阶段,对项目实行实时
动态监测,进行全过程精准评估;在运营阶段,对项目进行地图式管理,为企业
和大众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便捷的政务服务、便利的物业服务、安全的公共环
境等。




华蓝“智慧城市与工程创新中心”,作为广西首个面向实践的智慧城市技术
应用的专业研究咨询中心,在智慧社区、智慧安防、智慧交通等领域通过技术创
新,助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运维效率,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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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社区
项目 具体应用及效果
由于近年来南宁市的城建项目投资大、种类繁杂,项目建设存在时序交叉,
造成部分道路反复开挖,同时进度跟踪缺乏有效的手段,进度滞后难以及时
预警,且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
项目组提出“编计划、管项目、后评价”的解决思路。(1)编计划:首先建
南宁市发改 立多维指标体系,实现对城建项目的定量评分排序,辅助城建计划编制;其
委城建项目 次是建设时序分析,识别施工区域重叠项目,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避免形成
精细化管理 “马路拉链”现象;(2)管项目:动态跟踪项目实施,实现全局及快速的掌
项目 控项目进度情况;根据项目完成投资的进度滞后情况进行分级预警,精准推
进项目实施;(3)后评价:评价实施成效,编制评估报告,为下一期城建项
目计划编制提供指导,形成闭环管理。根据“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
进度”四定原则,通过城建管理 APP 辅助参与人员及时全面掌握项目进展信
息。
智慧安防
项目 具体应用及效果
五象新区作为广西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先行先试的试验区,五象总部基地将
打造成为智慧城市的示范区域、5G 试点区域。因此,政府对总部基地的道路
基础设施及智慧设施规划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南宁五象新 5G 的基站建设面临的挑战比 4G 时代更大,包括选址难、对城市市容景观带
区总部基地 来影响以及对供电和管线路由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提供全过程咨
道路提升工 询服务,为总部基地整体建设达到全专业覆盖,实现基础设施与智慧设施同
程 步规划、同步建设,最终有效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减少道路反复开挖施工;
在安防管理方面,集成音视频监控设备、无线基站、多媒体屏幕、充电桩以
及传感器的新型智慧路灯,对接公安天网、交警、城管等部门,实现监控共
杆,并集成在市政路灯上,减少人行道立杆数量。
智慧交通
项目 具体应用及效果
海安智慧停车系统将城市所有的停车资源,包括路内停车场、公共停车场、
配建停车场的所有相关信息,涵盖人事地物情各类要素,利用前端智能感知
设备,通过窄带物联或固网宽带等方式将信息采集到平台,形成全方位、多
海安智慧停
角度的停车资源动态感知体系。利用互联网、窄带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车系统
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政府企业公众提供相应服务。
海安智慧停车数据管理服务云平台,实现停车数据定制化统计分析,为管理
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2、医疗建筑设计传承与创新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现有医疗机构硬件配置与国内对医
疗服务实际需求尚存在较大差距,细分的多元化统筹型专业服务将是医疗建筑设
计未来的发展趋势,从单一土建设计向“一体化”医疗建筑设计专业服务转变,
涵盖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医疗工艺设计、绿化景观等 33 种专业设计。

公司依托“医疗工艺设计”与“智慧医院设计”两项核心专业技术,以及丰
富 的 医疗 设 计专 业人才 结 构, 在 国内 率先提 出 “动 态 循证 设计( Dynamic
evidence-based design)”,并结合仿真学,开展了医疗工艺仿真、智慧医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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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一体化”平台等方面的研究,并于 2019 年申报住建部科技课题《面向 ICU
感染控制的医疗工艺仿真及平面布局优化方法研究》,该课题致力于利用物联网、
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技术,着眼于老百姓就医体验和医院接诊效率,从医疗工
艺仿真、布局优化、系统与空间耦合等方面,提升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效率,改善
病患就医体验感。

公司现已完成、在建及设计中医疗项目共计 60 余项,建筑面积约 364 万平
方米,总床位数约 32,950 床。2017 年至 2019 年连续三年获“全国医院建设十佳
供应商”,医疗设计团队负责人曹剑获得 2018 年“中国十佳医院建筑设计师”。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司凭借在广西区内医疗建筑设计
领域专业的医疗设计能力、良好的信誉以及众多项目案例经验等优势,精准助力
区内多个应急传染病防控医院的建设,利用多专业全线联动,并派出医疗工艺设
计团队为医院建设提供全过程的技术支持,为抗击疫情尽己之力,再次深入刻画
企业良好的医疗建筑设计品牌形象。

3、海绵城市创新应用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的开发建设对周围水环境和生态环境
造成了严重破坏,出现洪涝灾害、雨水径流等问题,同时地下水开发采用对城市
气候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对城市发展与居民生活产生危害,因此建设“海绵城市”
显得尤为重要。

公司于 2015 年成立广西首个“海绵城市技术研究中心”,从成立之初的 10
余人发展到现在的百余人,涵盖给排水、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城市规划、道路、
桥梁、交通、建筑、结构及岩土工程等海绵城市所需的 10 余个专业。通过联合
开展课题研究、工程项目合作、聘请专家顾问等多种方式,柔性引进了植物、园
林、环境、水处理、岩土工程等诸多专业领域包括院士、博导、教授、教高、博
士等外部高级人才 10 余人,形成多专业一体化的咨询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
公司先后获批“广西海绵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市两级“院士专家工作
站”、“南宁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小
高地”、“南宁市海绵城市关键技术开发中心特聘专家岗”等 6 个技术创新平台。

公司凭借该等技术平台,结合国家对水生态环境的治理要求,进一步聚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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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城市技术领域的高端人才,在南方多雨地区建立“海绵措施源头减排+管网错
漏混接改造+水环境生态修复”的城市内涝和水体黑臭消除协同技术体系,力争
把华蓝海绵城市技术中心建设成为“中国南方区域海绵城市的技术创新源和技
术转移中心”。

中心成立以来,立足广西,一直致力于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的研究,依托
公司丰富的海绵城市建设设计经验与强大的科研团队,引领各级课题研究 14 项,
编制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2018 年至 2020 年分别获得了 2017 年度广
西优秀工程标准设计一等奖、2017 年度广西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三等奖、2019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城乡规划一等等次等奖项、2019 年度优秀城市
规划设计奖。

公司在广西形成了涵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效果评估、运行维护等全过程
的海绵城市建设系列技术地方标准体系,为南宁市海绵城市示范区的顺利验收提
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相关关键技术研究如下:

序号 技术研发内容
1 广西海绵城市建设任南琪院士工作站能力建设项目
2 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3 南宁市海绵城市计算标准化专题研究
4 海绵城市中雨水源头断接及下渗结构的分析研究
5 广西地区雨水综合利用研究
6 市场经济条件下水环境改善、保护政策研究
7 小型浅水湖泊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8 城市污水处理厂来源的内分泌干扰物质对水环境生态影响研究
9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对策和建议研究
10 南宁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1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建议
12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13 基于技术引领的海绵城市咨询业务服务
14 黑臭水体排水口整治技术研究与应用

4、绿色建筑技术

绿色建筑系以最小的资源利用率换回最大化的建筑生态效益的一种建筑与
自然的交互方式,代表着未来建筑的生态价值观,目前已成为建筑行业发展的大
方向。中国绿色建筑按浅绿→深绿→泛绿的轨迹发展。浅绿阶段关注技术的堆砌;
深绿阶段则在技术应用上研究适用性问题;泛绿阶段关注绿色理念融入规划、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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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施工、运营、管理、个人行为和政策等各个领域。

公司一直深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以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域的科技
研发为支撑,配置计算设备、建筑物理环境仿真模拟相关计算分析软件,并拥有
一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域的技术骨干,以一站式创新业务服务链的体系提供
完整建筑全周期的绿色建筑咨询和相关设计业务,可提供绿色建筑标识认证、既
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物理环境优化设计、可再生能源应用、节能评估、生态城
区和低碳城镇规划、绿色建筑 BIM 设计、相关设备施工图设计等全面化、专业
化优质服务。

公司自 2008 年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域积累了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旗
下的绿色建筑技术中心系“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研究特聘专家”、“南宁市
绿色建筑集成技术研究特聘专家”设岗单位,并获广西科技厅批准设立“广西城
市建筑热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主编完成《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规范》、《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地方标准,先后完成了绿色建筑设计
咨询项目 300 余项,相关绿建设备施工图 100 余项,国家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
证 40 余项,其中包括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及广
西南宁五象新区绿色生态城区总体规划等广西重点项目。

5、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实践

作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
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广西与东南亚国家的开放开发与交流合作愈发频繁,
正在逐渐形成以大开放引领大发展的态势。同时,广西与东盟十国同属“东南亚
建筑文化圈”,不仅在地理、气候、文化等方面有许多类似之处,在建筑设计、
城乡建设等方面也面临相似问题。在我国小康社会人居环境建设、东南亚城镇化
建设发展大背景下,围绕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突出东南亚地域特色,开展人居环
境科学、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地域性现代建筑创作、城市更新规划与特色城市
设计、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建筑物理环境与建筑节能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合
作,是紧扣国家和东南亚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国
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公司以“地域建筑文化研究”、“城市研究”、“城市设计”等专业技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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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依托自身企业技术中心、广西城乡规划设计人才小高地、国家级文化产业
示范基地,联合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中国与亚洲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亚热带
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东南亚地缘建筑学”理论,甄
别东南亚区域范围内建筑间复杂的生成关系与适应机制,揭示其地缘关系、地缘
格局的时空特征、发展趋势以及地缘规律。同时,结合现代设计技术、测绘技术、
GIS 技术、参数化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在东南亚地区系统开展民居建筑、宫
殿建筑、宗教建筑、地域性现代建筑、城市风貌特色、城市发展与演变等课题研
究。其中,《东南亚建筑研究》课题成果达到国际水平,获广西科技进步二等奖。

以东南亚城市与建筑为对象,公司完成东南亚建筑研究、东南亚城市发展对
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借鉴研究等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出版相关专著 12 部,培养
核心设计及研究人才 50 余人(其中,国务院津贴专家 2 人、中国青年建筑师 3
人、广西十百千人才 2 人),孵化了项目策划、城市研究、文化建筑、绿色建筑、
住宅设计和乡村振兴等研究中心,相关设计团队成员共有 100 余人。同时,形成
了“研究-策划-设计-孵化”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近十年来,公司以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成果为理论指导,以实践项目为平
台,积极开拓中国-东盟区域设计市场,先后参与“越南外交部总部大楼”等东
南亚地区建筑设计(投标)项目 5 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荔园山庄、广西美术
馆、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东盟各国联络部基地园区等广西及各地市重大文
化建筑项目 50 余项,为公司树立了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的设计品牌形象。

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平台,并以创意设计为核心,
多学科跨界、融合发展,加大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与协同创
新,共同促进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的基础研究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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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建筑与城市丛书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获得多项知识产权、荣誉和技术成果,
具体如下:

1、标准规范编制

公司作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广西勘
察设计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智能建筑行业协会等学(协)会理事(常
务理事)单位、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各等级标准规范的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
序号 领域 项目名称 等级 职责
年份
1 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应用标准 省级 主编 2017
2 BIM 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省级 主编 2017
3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南 省级 参编 在编
4 广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技术规程 省级 主编 2016
5 城市综合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统一技术标准 省级 主编 在编
6 管廊 预制拼装地下综合管廊设计标准 省级 主编 在编
7 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维护设计规程 省级 主编 在编
8 地域性传统村落景观资源类型评定标准 省级 主编 2019
9 风景园林 田园综合体建设规范 省级 主编 2019
10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省级 主编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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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序号 领域 项目名称 等级 职责
年份
11 海绵城市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 省级 主编 2020
12 文化和旅游型特色小镇评定规范 省级 主编 在编
13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省级 主编 2019
海绵城市 广西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建筑与小区雨水控
14 省级 主编 2017
制利用技术
15 建筑垃圾填埋处置设施建设导则 省级 主编 在编
环境保护
16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 省级 主编 2019
17 广西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 省级 主编 2016
18 组合铝合金模板应用技术规程 省级 参编 2015
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 省级 主编 2018
20 广西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省级 主编 2015
21 植入法预制桩技术规程 省级 主编 2020
22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省级 参编 在编
23 螺杆灌注桩技术规程 省级 参编 2020
2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省级 主编 2017
建筑工程
25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省级 主编 在编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设计、安装
26 省级 主编 2018
与验收规范》局部修订
27 桂北地区城镇供水防寒抗冻技术规程 省级 主编 2018
28 广西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标准 省级 主编 2018
29 建筑环境数值模拟技术规程 省级 主编 2019
广西 6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省级 主编 2019
30 农村生态建筑设计规范 省级 主编 在编
31 “四好农村路”标准化指南 省级 参编 在编
32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及候车亭命名规则采购 省级 参编 在编
33 公共汽电车(含 BRT)运营服务规范采购 省级 参编 在编
34 道路旅客运输站服务规范 省级 参编 在编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工作规范 省级 参编 在编
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 省级 参编 在编
35 城市公共交通汽(电)车站(场)建设规范 省级 参编 在编
36 交通运输 12328 监督电话服务规范 省级 参编 在编
37 绿色建筑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省级 主编 2017
38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省级 主编 2016
39 高温潮湿区 RCA 复配天然双改性沥青路面标准 省级 主编 2018
40 市政工程 现浇泡沫轻质土应用技术规程 省级 主编 2020
41 既有市政错混接排水管网改造技术指南 省级 主编 在编
42 既有市政道路热拌超薄沥青路面技术规程 省级 主编 在编
43 广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 省级 主编 2017
44 装配式 广西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结构设计规程 省级 主编 2017
45 南宁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省级 主编 2019

2、课题研究及参编图集

公司也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的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主要参与共 15 项,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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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课题、图集名称 等级 职责 发表年份
1 居住区景观设计构造图集 省级 主编 2018
2 无障碍设施标准设计图集(修编) 省级 主编 2018
3 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安装——塑料管道 国家级 主编 2019
4 广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标准图集 省级 主编 在编
5 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图集(建筑) 省级 主编 在编
6 广西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图集 省级 主编 2019
7 广西建筑防水系统构造标准图集 省级 主编 2019
8 泡沫混凝土(整体机制)厨房、卫生间排水道 省级 主编 2020
9 面层水泥自流平楼地面建筑构造 省级 主编 2018
10 非沥青基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系统 省级 主编 2018
11 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措施 地区级 主编 2017
12 生活热水加热机组(热水机组选用与安装) 国家级 主编 在编
13 装配式建筑连接节点构造设计标准图集 省级 主编 在编
14 隔声砂浆浮筑楼板隔声系统 省级 主编 2020
15 ADOL 反射隔热涂料外墙节能系统构造 省级 主编 在编

3、论文专著

公司近年发表了一系列专著和论文,具体情况如下:

(1)专著

序号 专著名称 出版年份
1 《广西民居研究》 2005
2 《中国民居建筑丛书——广西居民》 2009
3 《模糊的拱门——建筑性的现象学考察》 2006
4 《现代建筑技术的艺术表现》 2006
5 《东南亚建筑与城市丛书》 2008
6 《南宁建筑 50 年》 2008
7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与实训》 2010
8 《三江侗族传统聚落与建筑丛书——白描鼓楼风雨桥测绘研究实录》 2010
9 《海绵城市工程实用手册——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 2016
10 《五彩田园——城乡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实践》 2016
11 《城市观察》系列丛书 2017
12 《中国传统建筑解析与传承:广西卷》 2017
13 《广西服务业发展报告 2017》 2017
14 《南宁市快速环路交通综合整治探索》 2017
15 《铝合金人行天桥设计手册》 2017
16 《医用家具设计与配置指南》 2017
17 《南宁历史建筑与传统聚落》 2018
18 《金凤振翅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建设札记》 2018
19 《医疗建筑医疗工艺设计》 2018
20 《漫谈城市广场设计》 2019
21 《广西传统村落》 2020
22 《行走空间-欧洲城市交通综合体观察解析》 2020
23 《传染病医院设计指南》 2020

(2)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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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序号 论文名称 刊载刊物
年份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探析——以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
1 《规划师》 2020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例》
2 《岩石地基上独立基础抗剪及其经济性分析》 《建筑结构》 2020
《广西大学学
3 《大型公共建筑门厅空间物理环境研究》 报(自然科学 2020
版)》
《临时性到常备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救治设施空间规划
4 《规划师》 2020
供给研究》
《JOURNAL
OF ASIAN
ARCHITECTU
《The research on sustainable technology of the traditional
5 RE AND 2020
house in the Southern area of Hubei province》 BUILDING
ENGINEERING

《MATHEMAT
ICAL
《Fuzzy Social Force Model for Pedestrian Evacuation under
6 PROBLEMS IN 2020
View-Limited Condition》 ENGINEERING

《TRANSPORT
ATION
RESEARCH
《Spatiotemporal trajectory characteristic analysis for traffic
7 PART 2020
state transition prediction near expressway merge bottleneck》 C-EMERGING
TECHNOLOGI
ES》
《ACM
International
《Assistant decision method for intelligent dispatch of
8 Conference 2020
emergency medical materials》 Proceedings
Series》
《Influence of Lane Change on Driving Behaviours in Traffic 《Lecture Notes
9 Oscillations Based on Vehicle in Electrical 2020
Trajectory Data from Aerial Videos》 Engineering》
《Lecture Notes
《Sensitivity of Simulated Conflicts to VISSIM Driver Behavior
10 in Electrical 2020
Parameter Modification》
Engineering》
《Research on the Site Selection of Distribution Center Based 《Lecture Notes
11 on Centroid Method and in Electrical 2020
Fuzzy Evaluation Method》 Engineering》
《Journal of
Engineering
《Bending capacity of orthogonal and parallel glulam t-section
12 Science and 2020
beams》 Technology
Review》
《生育新政背景下南宁市中心城区小学服务效率评价与规划
13 《规划师》 2019
应对》
14 《广西北部湾海岸带开发利用与生态格局构建》 《规划师》 2019
15 《公园城市语境下长沙公园群规划策略与实践》 《规划师》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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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序号 论文名称 刊载刊物
年份
《Using Asymmetric Theory to Identify Heterogeneous Drivers'
16 Behavior Characteristics 《IEEE Access》 2019
through Traffic Oscillation》
《ADVANCES
IN
《Comparing uncertainties in travel mode choice decisions for
17 MECHANICAL 2019
various trip chains》 ENGINEERING

《Vehicle safety assessment ofbus stops near intersections: A 《Advances in
18 comparison between Transportation 2019
curbside bus stops and bus bays》 Studies》
《Journal of
《Estimating Rear-End Accident Probabilities with Different
19 Advanced 2019
Driving Tendencies at Signalized Intersections in China》
Transportation》
20 《县域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探析》 《规划师》 2019
《传统村落建筑空间的文化折射与表达——以漓江风景名胜 《桂林理工大
21 2019
区周边传统村落为例》 学学报》
22 《新态势下欠发达地区建筑设计企业转型策略研究》 《建筑经济》 2019
23 《乡村振兴规划共生策略构建及广西实践》 《规划师》 2018
24 《边境区域协同发展规划策略与实践》 《规划师》 2018
25 《基于功能性和组织性解构与重构的规划院转型研究》 《规划师》 2018
《公路交通科
26 《指路标志版面信息量与布局设计关系研究》 2018
技》
《铁道科学与
27 《多塔部分斜拉桥自振频率的实用简化算法》 2018
工程学报》
《城市发展研
28 《“城市双修”的理论阐释与实践探索》 2018
究》
《International
《County-level Spatial Distribution Pattern Construction of
Rural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 A case study of the Journal of
29 Information and 2017
Southeastern Region of Guangxi》(县域农村中小学校布局模
Education
式的构建性研究) Technology》
30 《农作物秸秆燃烧对 PM2.5 排放影响因子的研究》 《科技通报》 2017
31 《“旅游+”理念下的巴马县总体规划实践》 《规划师》 2017
32 《基于参数化三维模型的城市天空遮挡简化算法》 《建筑科学》 2017
《基于边缘城市理论的产业园区规划策略研究——以中国—
33 《城市规划》 2017
泰国崇左产业园为例》
《A study on the planning strategies of industrial parks as
informed by edge cities’ development path——with a case study
《Procedia
34 of China (Chongzuo)-Thailand Industrial Park》(边缘城市视角 2017
Engineering》
下的中国产业园区规划策略研究——以中泰(崇左)产业园
为例)
35 《环氧漆用于自动喷涂球墨铸铁管内壁性价比》 《给水排水》 2017
《城市边缘地带空间与功能发展模式——以南宁市安吉花卉
36 《规划师》 2017
公园片区发展策划为例》
《田园综合体目标导向下乡村旅游区规划建设-以思良江旅
37 《规划师》 2017
游区规划(2017-2021)为例》
《城市发展研
38 《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探讨》 2017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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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获得主要奖项和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设计的项目累计获得省部级优秀规划、设计、咨询奖共 175
项,其中部级奖 55 项、省级奖 120 项。公司及子公司多次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
协会等机构颁发的奖项,其中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荣誉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荣誉名称 颁发时间 颁发机构
中国医院建设奖“防控新冠肺炎疫
1 华蓝设计 情 突出贡 献企业 (医 院建 设服 务 2020 年 全国医院建设大会
类)”
2 华蓝设计 2019 年度广西工程设计 50 强企业 2020 年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
3 华蓝设计 2018-2019 年度广西优秀企业 2020 年
合会
第八届中国医院建设十佳医院设计
4 华蓝设计 2020 年 全国医院建设大会
供应商
5 华蓝设计 2017-2020 年度优秀会员单位 2020 年 广西建设教育协会
6 华蓝工程 2019 年度广西工程设计 50 强企业 2020 年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美国《工程新闻纪录》
7 华蓝设计 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 2014-2019 年
(ENR)、《建筑时报》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
8 华蓝设计 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 2015-2019 年
营设计企业分会
9 华蓝设计 优秀勘察设计企业 2019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协
10 华蓝设计 2018 年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百强 2019 年 会、北京市长城企业战
略研究所
11 华蓝设计 优秀勘察设计单位 2019 年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12 华蓝工程 优秀勘察设计单位 2019 年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
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13 华蓝设计 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 2018 年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8 城市规划专业领先企业第二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
14 华蓝设计 名、2018 工程总承包专业领先企业 2018 年
营设计企业分会
第二名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
技术协会、科学技术
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
15 华蓝设计 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团队 2018 年
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2017 年度广西施工图审查工作先进
16 中蓝审图 2018 年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单位
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
17 华蓝设计 2016-2017 年度广西优秀企业 2018 年
合会
18 华蓝设计 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2016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6 文化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
19 华蓝设计 一名、2016 绿色建筑设计专业领先 2016 年
营设计企业分会
企业第四名、2016 住宅建筑设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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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荣誉名称 颁发时间 颁发机构
业领先企业第六名等
2016 文化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
一名、2016 绿色建筑设计专业领先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
20 华蓝设计 2016 年
企业第四名、2016 住宅建筑设计专 营设计企业分会
业领先企业第六名等
21 中蓝审图 全国施工图审查工作先进单位 2016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4 中国民营设计(商业建筑)领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
22 华蓝设计 2015 年
先企业第五名 营设计企业分会
23 华蓝设计 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型企业 2013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
24 华蓝设计 广西信息化应用企业 2012 年
和信息化委员会
25 华蓝设计 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 2012 年 中国建筑学会
26 华蓝设计 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 2011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
国建筑文化中心、中国
27 华蓝设计 中国最具业主满意度设计机构 2010 年
建筑设计作品年鉴组
委会评审委员会
28 华蓝设计 优秀民营设计企业 2010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三)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1、主要在研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的主要研发方向、所
处阶段、拟达到目标、具体应用、经费投入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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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所处 经费
项目名称 课题类别 研发内容 拟达到的目标
号 阶段 投入
通过对广西若干少数民族村落进行
实地调研,针对其物质环境和人文
环境展开分析,将其建筑元素、景
①对少数民族村落相关概念、景观生态学等理论进行梳
观要素进行提取和解构,从而获取
理,并归纳目前国内外针对少数民族村落的研究进展情
村落格局、景观空间的生成意向,
况;②对广西少数民族村落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包括其
并对村落景观的构成特质、民族文
物质环境(村落选址、村落布局、建筑风貌等)和人文
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俗等方面进行
广西少数民族村落 国 家 社会 环境(生活方式、民俗民风、文化认知等)等方面;③
归纳总结。并以生物学及景观生态
1 保护及乡村旅游发 科 学 基金 在研发 从规划设计的角度探讨一种适合广西少数民族村落可 633.40
学等相关理论为指导,探讨少数民
展研究 项目 持续发展的保护模式;④结合实践项目,将理论研究成
族村落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对策,在
果应用于规划设计实践中,充分发挥其实际意义,并检
此基础上尝试提出就地保护结合旅
验其适用性;⑤通过实践反哺理论,总结理论现存的不
游开发、迁地保护结合旅游开发这
足和问题,并依此提出今后广西少数民族村落保护及乡
两种适合广西少数民族村落可持续
村旅游发展提升和完善的建议和方向。
发展的保护模式,以期为今后广西
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提供一定
的借鉴。
进行快速路效率提升以及衔接路网
适应性分析,在解决快速路拥堵问
已提结 题的同时,考虑衔接路网的适应性
①快速路通行效率影响因素研究;②快速路通行效率提
面向效率提升的城 住 建 部科 题申 问题,考虑快速路与衔接路网的通
升方法研究;③快速路与衔接路网通行效率影响机理研
2 市快速路优化及衔 学 技 术项 请,待 行能力匹配问题,从而对快速路以 282.80
究;④快速路与衔接路网通行效率整体提升技术研究;
接路网适应性研究 目 结题评 及衔接路网进行整体协调管理和控
⑤研究成果测试应用。
审 制,实现整体通行效率的提升,将
有效缓解城市快速路以及衔接路网
的交通拥堵情况。
面向医院 ICU 感染 ①医疗工艺影响因素研究;②面向医院 ICU 感染控制的 对医疗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降低感
住 建 部科
控制的医疗工艺仿 医疗工艺提升方法研究;③医疗工艺与空间布局协同影 染发生率,为医院功能空间分区管
3 学 技 术项 在研发 50.00
真及空间布局优化 响机理研究;④医疗工艺与空间布局整体协同优化技术 理提供模拟结果参考,提高医护人

研究 研究。 员工作效率,为医院在 ICU 病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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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所处 经费
项目名称 课题类别 研发内容 拟达到的目标
号 阶段 投入
划和设计中将空间、流程与行为三
者进行综合集成拓展提供分析借鉴
与方法;通过本研究的仿真建模,
根据医护人员、患者、患者家属的
行为状态进行感染预测,确定易受
感染的空间区域,在设计过程即可
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消除易受感
染的空间区域,有助于节省实际施
工改造成本,降低感染率。
①建立一个盘阳河流域旅游数据采集平台,主要针对与
旅游相关的管理部门,如景区、酒店、旅游购物、旅行
社、娱乐、餐饮等管理部门或企业,建立一个数据采集
平台,实时收集相关游客的相关数据,并将该软件运用
于盘阳河流域的百魔洞、水晶宫等 7 个现状运营景区中;
②结合采集平台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类,针对不同 以分布于盘阳河流域的一系列景区
类型的景区、旅游型村屯等,确定其有效游览面积、设 和旅游型村屯为研究对象,基于大
施及景区开放时间、基于空间承载标准等基础指标数 量调研数据,建立游客承载量测算
据,建立游客承载量测算模型,对测算结果进行核定, 模型,对盘阳河流域游客承载量进
盘阳河流域游客承 并将测算结果反馈给管理部门进行实践检核;③建立一 行测算核定,并结合景区发展实际
广 西 科技
4 载量测定技术研究 在研发 个政府与景区之间多方联动、统筹协调的旅游者流量监 需求,构建一个旅游数据采集及监 100.00
计划项目
及应用 控管理平台:建立包括门票预约、实施监测、疏导分流、 控管理平台,为有效监控景区旅游
预警上报和特殊预案五个步骤在内的景区旅游者流量 者流量,及时的提出引导措施提供
网络控制平台,并将该软件运用于盘阳河流域的百魔 一种方便快捷的手段,并实时提出
洞、水晶宫等 7 个现状运营景区中进行实践验证;④结 游客流量控制意见和景区长效管理
合监控管理平台的运行实践经验与理论,提出《盘阳河 机制。
流域游客承载量监控管理实施条例》,报请当地行政管
理部门进行发布,形成一个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
公文,促使整个区域内的景区景点管理部门按照条例来
执行,真正保障对于整个区域游客承载量的控制及生态
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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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所处 经费
项目名称 课题类别 研发内容 拟达到的目标
号 阶段 投入
①基于多源信息的轨道客流、地面公交客流采集与换乘
效率影响机理,研究的创新在于通过主成分分析聚类分
析方法研究各层次影响因素的作用关系,找到影响公共 本研究基于一体化接驳的内涵,及
交通枢纽换乘效率的影响机理。②城市轨道-地面公交接 多源信息的轨道客流、地面公交客
驳的一体化规划,研究的创新在于提出对轨道客流与公 流采集,分析广西城市轨道交通与
交客流数据进行融合、匹配分析的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 地面公交之间的换乘时空特征,探
方法,以评价不同公交模式之间换乘效率的提升效果。 索轨道-公交换乘效率影响机理,提
③基于效率提升的换乘组织与接驳系统评价指标体系, 出城市轨道-地面公交接驳的一体
广西城市轨道与地
广 西 科技 创新之处在于同时从轨道枢纽公交布局规划、常规公交 化规划设计方法,构建与客流分布、
5 面公交一体化接驳 在研发 136.00
计划项目 线路接运调整两方面对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换乘衔接 网络布局、站点规模相匹配的轨道
系统研究与应用
协调问题作研究探讨。④建立各因素内部关联关系结 与地面公交接驳的协同设计,实现
构,建立换乘效率评价函数,从而得以定量、动态分析 基于效率提升智能换乘诱导,实现
换乘效率内外因素与乘客走行时间、设施服务时间、站 城市轨道与地面公交的一体化接
台等候时间的相互关系,提出与之匹配的定量化换乘时 驳,并开发相应软件平台和信息采
间预测模型;⑤提出可以结合动态道路交通负荷、轨道 集系统与接驳系统有效性评价指标
站点布局、公交线网规模与运力自适应的一体化接驳系 体系。
统规划设计方法;⑥建立在轨道与常规公交点、线、面
三个层次建立二者的协调评价指标体系。
对广西传统村落进行全面普查的基
础上,融合遥感、GIS、三维数字
①对广西传统村落的布局、地理风貌、民俗、文化、历
已开完 建模和虚拟现实(VR)等相关数字
史等要素进行全面普查,为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基
结题评 化技术,合成广西传统村落数字化
广西传统村落数字 础信息;②研究村落的数字化方法;③民俗、文化、历
广 西 科技 审会, 资料,建设全息数据库,并探索将
6 化保护及其成果开 史要素的数字化采集;④建立典型聚落全息数据库,保 247.45
计划项目 正在办 数字化成果应用于乡村智慧旅游、
发利用 存和管理所有采集好的数字化成果,并建立信息的关
理结题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筑设计等方
联;⑤探索广西传统村落全息数据库在乡村智慧旅游、
手续 面的路径,促进广西文化遗产保护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开发利用途径。
技术发展,创新传统村落保护传承
与开发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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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所处 经费
项目名称 课题类别 研发内容 拟达到的目标
号 阶段 投入
①建立广西地方性景观保护与管理体系,将欧洲景观保
建立以广西地区为核心的景观保
护理论及实践经验转化为地方性的景观保护框架体系;
广西地方性自然与 护、景观规划与管理的高水平研究
广 西 科技 ②建设景观特征评估的数据平台和研发监测中心。同时
7 文化景观的保护与 在研发 平台,提高本岗位科研团队的科研 444.68
计划项目 建构区域景观特征变化监测中心,在景观变化的重点地
管理 技术水平,为广西景观规划与设计
区建立分支机构,形成点面结合的景观特征变化监测
研究贡献力量。
网。
①开展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提升
院士工作站自主技术创新能力;②
①通过黑臭水体治理和浅水湖泊生态修复等 5 个方面的
研究、编制一套完整的培训课程教
课题研究,转化后的技术逐步应用到海绵城市实际工程
广西海绵城市建设 材,依托国际化院士专家团队,形
广 西 科技 建设中,最终形成完整的海绵城市建设地方技术标准及
8 任南琪院士工作站 在研发 成可复制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和专业 421.27
计划项目 评价体系;②形成一个立足广西、面向东盟的海绵城市
能力建设项目 人才培训平台;③建立一个基于互
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培训引领平台;③形成可复制
联网大数据的新型市场化运作技术
的中国南方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体系。
产品服务推广体系,研究海绵城市
建设商业模式。
①总结提炼南宁综合体地下空间动态参数,获取第一手
研究资料;②通过对地下空间布局功能竞争和协同内在 本项目以南宁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利
机制作用的研究,总体上对城市地下空间系统的变化趋 用优化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
基于云技术的广西 势进行定量分析,对作为功能耦合内在竞争和协同机制 案例分析、理论推导、模型模拟、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 广 西 科技 进行建模;③以南宁市火车东站为实践案例,分析车站 逻辑演绎等方法,基于云技术建立
9 在研发 432.15
体地下空间优化利 计划项目 既有布局的优劣势,获取静态参数,利用云技术进行疏 地下空间综合体功能耦合协同优化
用与模拟研发 散模拟,建立功能耦合的协同模型,注入具备南宁特色 模型,并开发测试基于南宁城市发
的行人动态参数,分析既有地下空间布局的情况,定位 展特点而建立的综合体地下空间评
可优化空间;④建立南宁地下空间优化应用平台,将平 估优化系统。
台扩展到南宁现有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的优化应用中。
①高层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高效连接节点技术体 针对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
高层装配式混凝土
系研发;②根据研究成果修订广西地方标准《装配整体 力墙结构体系中的预制剪力墙的竖
剪力墙结构高效连 广 西 科技
10 在研发 式混凝土建筑结构设计规程》相关技术内容,或新编制; 向接缝、水平接缝、叠合板接缝、 216.08
接节点技术研究与 计划项目
③编制广西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高层居住建筑装配整体 叠合板与剪力墙及楼面梁的连接、
应用
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连接节点技术》;④本项目的研究 楼面梁与剪力墙的连接等 5 类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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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所处 经费
项目名称 课题类别 研发内容 拟达到的目标
号 阶段 投入
成果在高层居住建筑中示范应用。 节点,开展相关的试验研究和理论
分析,提出相关构造做法、设计方
法、施工技术和验收标准,形成高
层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高效连
接节点技术体系,并修订或编制广
西相关地方标准和标准图集,开展
相关工程示范应用,为装配式建筑
在广西的推广提供技术支撑。
针对广西城市设计中缺乏定量的热岛和碳排优化工具 通过理论分析和实验测试,提出关
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与实验测试。通过城市热岛与碳排 键性能的指标体系及其计算模型和
绿色生态城区参数
预测模型、参数化设计与多目标寻优算法等关键技术研 监测方法,开发广西首个拥有自主
化智能设计与热环 广 西 科技
11 在研发 发,旨在形成一套适应本地的绿色生态城区参数化智能 知识产权的绿色生态城市片区优化 317.00
境监测平台技术研 计划项目
设计方法与关键技术,并搭建参数化智能设计优化与监 设计平台,编制应用导则,为广西
发与应用
测平台,开展工程示范应用,为广西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供理论与技术
提供技术保障。 支持。
①阐明船撞下钢--UHPC 组合防撞
鉴于传统防撞装置存耗能效率低、不稳定等不足。本项 结构的耗能机理和破坏模式;②揭
目提出一种钢--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组合的防撞结 示影响该防撞结构性能的主要因
钢-UHPC 组合的新
构,即将有优异抗冲击性的 UHPC 面板与耗能稳定的钢 素,确定合理结构形式及构造;③
型桥梁防船撞结构 广 西 科技
12 在研发 构件相结合,使其具有变形模式稳定、耗能效率高、各 建立考虑船首影响的套箱式防撞装 209.54
性能及设计方法研 计划项目
构件功能明确等优点。通过本项目研究新型防撞结构的 置性能试验的方法,为今后同类试

性能及合理构型,探明其耗能机理,建立防撞结构设计 验提供参考;④建立钢--UHPC 组
方法。 合防撞结构的合理设计方法,使其
能简便地运用于实际工程。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首先对广西历史文化村镇进行调研;
自 治 区文
在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利用无人机航空摄影、测绘 ①建立广西历史文化村镇全息数据
广西历史文化村镇 化 产 业发
等技术,对历史文化村镇的空间布局、地理风貌、建筑 库 1 个;②数据库推广应用,打造
13 全息数据采集及数 展 专 项资 在研发 30.00
文化、民俗历史等要素进行全息数据采集;融合遥感、 5 个数字化保护示范点;③文献发
字化应用 金 扶 持项
GIS、三维数字建模和虚拟现实(VR)等相关数字化高 表、出版,学习交流

新技术,合成广西历史文化村镇数字化资料,建立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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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所处 经费
项目名称 课题类别 研发内容 拟达到的目标
号 阶段 投入
历史文化村镇全息数据库;探索将数字化成果应用于历
史文化村镇保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筑设计、乡村
智慧旅游等方面的路径,促进广西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发
展,创新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传承与文化经济开发利用模
式。
建立面向南宁市的绿色生态小区评
南 宁 市科 价体系与参数化设计平台,并进行
绿色生态小区参数 ①南宁市绿色生态小区参数化优化设计平台研发;②面
学 研 究与 工程示范应用,通过技术创新,为
14 化技术研及示范应 已结题 向南宁市的绿色生态小区评价体系研究;③住区室外环 142.00
技 术 开发 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
用 境—住区能耗优化的参数化优化设计方法研究。
计划项目 明建设”工作走向纵深提供强有力
支持。
基于湿热地区城市片区(南宁市典型城市片区)热岛强
已提交
湿热地区气候适应 南 宁 市科 度、风环境、太阳辐射强度等热环境参数的长期监测数 建立适于南宁市的室外热环境监测
结题材
型城市建筑热环境 学 研 究与 据,分析城市热环境主要影响因子,建立适用于湿热地 与评价方法,在此基础上,基于集
15 料,待 176.79
监测与优化技术研 技 术 开发 区的城市热环境监测与评价方法,基于集总参数法提出 总参数法提出城市与住区规划布局
开结题
发 计划项目 并检验适用于南宁市的城市与住区的热岛强度快速计 的热岛强度快速计算方法。
评审会
算方法,为城市与建筑设计优化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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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费用的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费用 4,077.54 3,555.39 3,121.30
营业收入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74% 3.90% 3.54%

公司根据自身研发能力和业务条件,围绕建筑设计发展的关键技术、热点和
难点,自主申报开展行业前沿研究,并形成一系列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报
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研发费用主要构成包括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
的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及部分其他费用。

3、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情况

目前公司与东南大学、广西大学等国内重点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交流,共
同开发研究项目,借助各方的战略合作,持续推进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服务质
量的提升,引领行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公司签署了相关合作开发协议,协议
中约定双方共同完成的研发成果归双方所有,所有权共同所有,合作方均有使用
权。主要合作研发项目及研发成果归属约定情况如下:

序号 合作研发项目 合作研发单位 研发协议及研发成果归属
2020 年 4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
1 超高建筑防火阀 苏中达科
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广西威尔森环保
一体式雨水离心分离 2017 年 9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
2 科技开发有限公
器装置 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华蓝设计项目核算系 2016 年 7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
3 华建信息
统 V1.0 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筑加建筑数据管理系 2016 年 7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
4 华建信息
统 V1.0 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筑加建筑材料设备选 2016 年 7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
5 华建信息
材服务系统 V1.0 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华蓝设计项目全过程 2016 年 7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
6 华建信息
管理系统 V1.0 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总承包项目管理系统 2016 年 7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
7 华建信息
V1.0 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岩土项目管理系统 2016 年 7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
8 华建信息
V1.0 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广西华蓝集团参控股
2009 年 7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
9 公司项目管理系统 华蓝装饰
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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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作研发项目 合作研发单位 研发协议及研发成果归属
广西围护结构材料数 上海凯创建筑科 2020 年 4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
10
据库操作系统 V1.0 技有限公司 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面向交通建模的车辆
2017 年 3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
11 运动轨迹分析软件 东南大学
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V1.0
住区停车场(库)平 2017 年 12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
12 广西大学
面布局软件 V1.0 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住区强排设计自动布
2017 年 12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
13 置参数化计算软件 广西大学
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V1.0
城市空间可视度分析 2017 年 12 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
14 广西大学
计算软件 V1.0 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四)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的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占比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5 名,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
总数的 14.84%。

2、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实力及贡献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庞波、刘宏、朱炜宏、蒋一琼、梁军。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均在公司就职多年,在研发、技术等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并参与多项重要科
研项目,拥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研发技术经验,为公司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奠
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及简历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四)
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专业职称 入职时间 担任职务
1 庞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1 年 华蓝设计首席总建筑师
2 刘宏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1 年 华蓝设计首席总工程师
3 朱炜宏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04 年 华蓝设计总规划师
4 蒋一琼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1 年 华蓝工程总建筑师
5 梁军 高级工程师 1997 年 华蓝工程总工程师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建筑设计及其相关行业的技术人才,拥有较高的设计
水平和丰富的项目经验,上述人员近年来所获得的项目及个人荣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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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序号 获奖项目 获得奖项或荣誉
1 广西金融广场 2019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2015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
2 广西体育中心二期
筑工程一等奖
3 五象绿地中心 2019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
4 南宁绿地中心 2019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
中国-东盟国际商贸物流中 2017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
5
心B座 筑工程二等奖
2015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
庞波 6 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
筑工程二等奖
7 广西大学综合体育馆 2019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
2017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
8 广西大学教学大楼
筑工程三等奖
广西体育中心一期主体育 2013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
9
场 筑工程三等奖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 2013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
10
综合大楼 筑工程三等奖
1 南国弈园 2013 年获全国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一等奖
广西体育中心二期项目体
2 2015 年获全国优秀建筑结构设计二等奖
育馆
柳州地王国际财富中心 3
3 2019 年获全国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栋A座
4 丽原天际 2015 年获全国优秀建筑结构设计三等奖
5 南国弈园 2015 年获全国优秀绿色建筑设计三等奖
刘宏
6 北海冠岭一期工程 2013 年获全国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三等奖
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
7 2009 年获全国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三等奖
院住院综合楼
南宁三中实验综合楼、艺术
8 2009 年获全国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三等奖

9 广西建设大厦 2009 年获全国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三等奖
10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2005 年获全国第五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
2020 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规
1 地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划设计奖二等奖
设计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 2020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市政
2
地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设计一等等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道体系
3 2019 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三等奖
规划
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综
4 2019 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表扬奖
合改造规划
朱炜宏
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 2019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城乡
5
路综合改造规划 规划一等奖
民族大道维修整治项目-绿 2019 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优秀园林景观
6
化整治工程 设计二等奖
南宁市民族大道修复整治
7 2017 年度全国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
规划及实施
南宁市民族大道修复整治
8 2017 年度广西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一等奖
规划及实施
9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福溪 2013 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村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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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序号 获奖项目 获得奖项或荣誉
村旅游开发村寨修建性详 类)二等奖
细规划
广西体育中心修建性详细
10 2013 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
规划
2007 年全国人居经典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竞
1 “恒大苹果园”项目
赛中获“规划、环境双金奖”
2017 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三等
2 南宁三中国际学校

3 “文莱园”项目 2015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南宁市三中国际学校”
4 2019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蒋一琼 项目
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内科大
5 2005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广西装配式建筑建设管
理与实践——以广西建设
6 著作,书刊号:ISBN 978-7-5551-1040-8
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
为例》
2008 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三等
1 南宁市人大代表活动中心

2 南宁市人大代表活动中心 2007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1984~2004 开放的北海”优秀建筑设计
梁军 3 “北海和安商港”
一等奖
2011 年课题《一类高层商
4 住楼经济性及精确设计研 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
究》

3、公司核心人员流失风险较低说明

发行人所处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属智力密集型行业,其核心及关键员工
的稳定性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之一。发行人员工及核心团队多年以来一
直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随着公司经营发展带动公司员工队伍不断扩张,公司员
工数量年增长率约为 6%。发行人 2018 年至 2020 年末员工人数分别为 2,696 人、
2,787 人及 3,052 人,员工人数在不断增长与年轻化的基础上仍保持较好的司龄
结构。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入职 5 年以上人数为 898 人,占比 29.42%;入职
10 年以上人数为 399 人,占比 13.07%。其中,核心技术人员入职时间均超过 15
年,拥有良好的专业素质、丰富经验和高度的职业忠诚度。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流失率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采取的保障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积极性和创造力的主
要措施如下:

(1)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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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南宁地区上市公司近三年员工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人、人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名称
员工人数 人均薪酬 员工人数 人均薪酬 员工人数 人均薪酬
绿城水务 - - 1,592 18.07 1,509 16.67
五洲交通 - - 879 16.96 1,055 13.65
广西广电 - - 4,665 13.03 4,777 11.86
南宁百货 - - 998 11.4 1,056 9.4
皇氏集团 - - 2,025 11.01 1,730 11.76
丰林集团 - - 1,096 10.97 1,094 10.2
润建股份 - - 3,854 10.01 9,260 8.45
博世科 - - 3,936 9.56 2,858 9.17
百洋股份 - - 3,284 9.34 3,967 8.08
八菱科技 - - 902 8.9 954 6.73
*ST 南糖 - - 4,030 8.81 4,534 9.13
ST 南化 - - 257 5.13 314 5.84
平均值 - - 2,230 14.55 2,630 12.95
发行人 3,052 19.92 2,787 19.33 2,696 19.44

(2)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长期劳动协议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入职公司时间均在 15 年以上,其中庞波、刘宏、蒋一琼
自 1991 年入职,梁军自 1997 年入职,朱炜宏自 2004 年入职公司后都未曾离开
过公司,对公司具有高度的忠诚度。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保密承诺、竞业
禁止、知识产权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

(3)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健全的研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如《外部科研及
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公司级科研项目管理规定》、《专利管理及奖
励办法》,对公司研发工作的日常管理、研发项目申报、设计和开发做出了明确
的规范,激励员工根据实际贡献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保障了研发工作的规范化、
流程化、高效化。

(4)发行人不断鼓励创新精神,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制度与人才发展规划,
激励员工之间互相分享工作经验,构建稳健的设计人员团队。另一方面,公司根
据员工的专业基础、工作经验和学习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建设梯队,定期
组织员工进行内部培训,推荐员工到各相关部门挂职锻炼,鼓励员工参加提升学
历学位的进修,不定期组织设计人员出国交流,提高公司与个人的行业地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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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优胜劣汰的竞聘上岗机制,为员工拓展上升通道,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加强技术人员与企业的相互依存度。

综上,发行人始终坚持积极的人才培养及引进战略,建立了良好的长效激励
机制,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行人薪酬水平富有市场竞争优势,员工离职率
较低。发行人通过鼓励和引导员工不断自我学习和发展,提升和培养员工综合能
力,这构成公司突出的人才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研发管理制度,
提高自主研发的激励效果,加强内部研发人员培养力度,强化了员工的归属感,
提供了可以充分发挥科研能力的技术平台。发行人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团队稳定
性、积极性及创造力,发行人核心人员流失风险较小。

4、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变化情况。

(五)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积极推动策划研究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发展,
注重工程勘察设计技术的研发升级,通过创新驱动的品牌战略和专业人才培养引
进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技术创新机制主要包括:

1、市场和客户需求导向的研发机制

公司坚信技术创新服务于市场和客户需求,新设计技术研发首先需经历可行
性分析,强调“以需定研”,即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确定研发方向。公司注重对
新技术变化趋势进行密切跟踪,通过承接外部科研项目和定期回访客户以了解市
场和客户需求,形成新工艺的开发思路和现有技术的升级方向,满足下游客户的
多样化需求,建立起应对客户多元化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以有效提升研发投入
的转化率,同时保证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能够有效的转化为经营成果。

2、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技术保护

公司制定了《外部科研及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公司级科研项目管
理规定》《专利管理及奖励办法》等研发制度,在研发设计流程中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及创新激励等方面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完善
的研发体系。同时,鼓励员工发明创造,保护技术创造知识产权,促进专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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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应用,使其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
济效益,有效提高了技术可靠性,为抢占市场先机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研究成果,不断通过申请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制定严格
的保护条例对技术予以保护。公司自 2007 年申请第 1 个知识产权以来,每年都
进行申请,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专
利 45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65 项。

3、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了更好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推进创新研发项目和现有
技术改进、工艺优化项目的进展及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立
项报告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制度,从立项项目所处的
档次、申请知识产权的类型、发表文章的类别等方面对员工进行物质奖励、精神
奖励和情感奖励。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均具有多年的行业从业经验,对工程设计行
业充满热情,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与归属感。

4、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针对不同岗位建立了完善、成熟的培训体系,重视
紧缺人才的引进,并组织与外部机构、行业专家和客户的研讨交流,以保证研发
团队对行业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动的敏感度。同时,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快
速发展,公司积极培养创新人才队伍,通过提升待遇水平,宣传企业价值理念,
吸引优秀人才进入企业,不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

十、项目管理、质量和进度控制方面的内控机制和流程

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公司管项目、
专业院管项目、生产所管项目三级。(1)公司对所有项目实行立项制度,立项
须经过金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慧系统”)流程审批,各生产部门
在项目立项后方能对外开展实质性生产活动。(2)立项后,公司与客户签订项
目合同,合同统一由生产经营部负责管理。(3)公司管项目由生产管理部门(包
括生产经营部、总承包事业部等)组建生产团队下达任务,专业院和生产所管项
目由项目主导部门在金慧系统中下达任务。(4)项目进度及质量控制由项目总
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组织实施,设计所、专业院、生产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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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级别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项目分级监督管理。(5)设计文件
交付时,由各生产部门提出用印申请,按项目管理级别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
报生产经营部审核、盖章。设计成果文件质量必须符合公司质量体系的各项规定。

华蓝设计及华蓝工程均按照《GB/T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及
《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等要求建立
了适合自身运作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必须的过程、过程的顺序
和相互关系、过程运作的准则和方法、过程监控的方式和手段以及过程实现中对
相关各部门、人员作了管理意识和品质意识训练。

华蓝设计及华蓝工程针对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业务分别制定了《质量管理小组
(QC 小组)活动管理办法》、《工程设计和服务质量、经营行为问题的经济处
罚规定》、《科技质量综合管理办法》等制度,编制管理体系运行报告验证公司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并且正常运行。每
年有关认证机构将对公司进行复审,以确保有关管控程序能够有效执行。

经过多年的不断持续改进,发行人现已在质量控制方面形成了完善管控机制,
覆盖了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情况、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公司办公区域环境、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的充分性分析、售后服务等业务全过程。

十一、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商务部等 19 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见》,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不断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国际化
经营,大力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建成一批世界级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发行
人以此为契机,与非洲、印尼、越南等国家或地区开展国际项目合作,在提供优
质服务、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在国外打造了良好形象、为当地经
济发展做出贡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境外未拥有资产,不存在境外设立分支机
构的情形。

(一)发行人海外业务的具体情况

由于国内与海外在业务环境、法律法规、资金支付、办公条件等方面存在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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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差异,目前公司与国内总承包方达成工程设计分包协议,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一
安装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国企
合作,共同拓展海外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外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名称 总承包方 项目所在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联合国南苏丹
朱巴维和营地 匹克国际贸易(天
1 南苏丹 2020/07/17 650.00
11kV 输配电工 津)有限公司

柬埔寨 300 万吨
/年吨炼油项目 广西恒有金源石化
2 柬埔寨 2019/11/30 0.50
一期 150 万吨/ 投资有限公司
年炼油厂项目
KOKOPO
WAISTE
WATER 中江国际巴新分公 巴布亚新几
3 SANITATION 2019/06/01 69.41
司 内亚
项目设计补充
协议
埃 塞 俄 比 亚
BELES-1 号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
4 埃塞俄比亚 2019/04/19 763.70
12000TCD 糖厂 有限公司
续建项目设计
利比里亚数字 桂林市思奇通信设
5 利比亚 2018/12/25 35.00
电视项目 备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海外业务未来拓展计划

发行人海外事业部自成立以来,秉承公司开拓省外及海外市场战略发展的坚
定信念,逐一稳步推进海外业务的发展。未来,伴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公
司将借助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成果的经验,积极开拓中国-东盟区域设计市场
领域,提升服务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其次,公司将通过加入中国对外承包
工程商会,努力争取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海外市场机会,尝试自营的海
外 EPC 项目经营。

(三)发行人海外业务经营合法合规性情况

发行人于 2017 年持续开拓海外市场,根据当时有效的商务部、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令(2009 年第 9 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对
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
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子公司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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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核发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同意公司经
营本证书经营范围内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范围为“1.承包与其实力、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2.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并且华蓝设计《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也包含“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
探、咨询、设计的资格,以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资格并可
进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出口及人员劳务输出。”。因此,发行人在越南、
泰国、老挝和马达加斯加等国承包工程已经取得国内相关许可。

2017 年 9 月 14 日,商务部令(2017 年第 3 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
分规章的决定》规定,为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国
务院要求,商务部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涉及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废止《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2017 年 11 月 13 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办合函[2017]455 号《商务部办公
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决定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
商务主管部门对一般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在与我无外交关系国家(地区)承揽
的项目、涉及多国利益及重大地区安全风险的项目仍按照特定项目管理。

上述备案规定生效后,发行人如在境外承包工程,无需再持有《对外承包工
程资格证书》即可开展业务,但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及报送相关信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海外业务主要系发行人与境内总包方签署业务分包合同,
发行人作为分包方承揽及承担相关工作,根据商务部《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和
投(议)标核准取消后常见问题解答》,“分包项目不对外签约,因此无需备案。”,
因此发行人无需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经核查,发行人与海外项目总承包方均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签订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设计服务的主要工作在中国境内提供,设计成果在中国
境内提交,发行人已具备承接相关业务资质,约定争议解决机制适用中国法律,
提交合同指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厂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南宁市
商务局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
台(http://fec.mofcom.gov.cn/)、国家外汇管理局(http://www.safe.gov.cn)网站
进行查询,发行人境外业务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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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海外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为积极防范海外经营风险,发行人采取了如下措施:

1、为加强对集团国际化战略的指导,发行人在多项制度中将海外业务管理
规范作为重点内容,逐步完善了海外事业部各机构职能设定,组织编制完成了《海
外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和《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工程项目实施及
管理指南》(试行),为公司继续开展海外项目构建了初步的运行管理体系的框
架,以有效降低海外经营风险。

2、发行人在海外业务经营过程中,均重视梳理并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法律
法规,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研究及尊重国际惯例和标准。同时,加强对境外业务
事项管理和管控风险的信息化体系建设,完善海外业务合同的内容,锁定适用的
法律法规,保证公司的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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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
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
机制,为本公司高效经营提供了制度保证。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
制定了《公司章程》。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及
财务内部控制方面规章制度。本公司还聘任了 2 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参与决策和监督,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此外,本公司加强了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构建了职责明确、控制有力
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决策机制,完善了真实、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适应行
业未来发展的人力资源制度和有效激励约束制度,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监
察体系,有效保证了本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的监督和管理。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一)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 2018 年 1 月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
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基本规范,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
选举,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首次公开发行的
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

历史上,公司存在关联担保相关事项未依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
存在程序瑕疵。前述关联担保事项经 2020 年 6 月 28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
已弥补关联担保发生时决策程序不规范的瑕疵。且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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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目前公司已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执行股东大会相关制度,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为确保报告期关联交易、关联担保事项的追认准确、完整,基于谨慎性原则,
发行人在公司财务报告经会计师审计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追认,故导致发行人股东大会追认对外关联担保事项较晚。

《创业板首发上市审核问答》提到的部分企业的内控不规范情形:“部分首
发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审计截止日前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如为满足贷款
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
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简称“转贷”行为);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
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与关联方或第三方
直接进行资金拆借;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
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违反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大额
现金借支和还款、挪用资金等重大不规范情形等。”

按照《创业板首发上市审核问答》中关于财务内控的要求,公司积极展开自
查,具体如下:

(1)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定并严格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关
联交易关联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建立、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提升财务内控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转贷”行为;

(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
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的行为;

(4) 报告期前因剥离非主业资产,公司形成了应收关联方富腾投资、苏中达
科的资金拆借款,系为突出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系列资产重组而产生,不属于主观
故意或恶意行为,详见天健函〔2020〕号《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关注要点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7-2019 年,公司未再向富腾投资、苏中达科借出资金,该两家公司通过
自身经营等各种方式陆续清偿了这些资金,并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了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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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资金占用费,截至 2019 年末两公司已清偿完毕拆借资金;

(5)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行为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
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5、
第三方回款情况”部分,第三方回款情况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核算及管理、
收入真实性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或出借公司账户为
他人收付款项的行为;

(7)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大额
现金借支和还款、挪用资金等重大不规范情形。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不
存在内控不规范或不能有效执行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 2018 年 1 月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
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基本规范,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选聘、
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投向等重大事宜
作出了有效决议。

1、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均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共有六名成员。发行人董事会成员
中陈永利、袁公章为独立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四人
均为一致行动人。

2、一致行动人会议对发行人董事会运作的影响

(1)一致行动人会议是实际控制人落实一致行动意见、实现共同控制的重
要途径

发行人股权较为分散,为在发行人重大事项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并制定了《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

《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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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华蓝集团临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的当天以及定期董事会、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的 3 天内,相关人员应当主动向雷翔表达各自对审议事项的表
决意见,由雷翔收集相关人员的表决意见并向其他相关人员传达。

第三条 如相关人员有不一致的意见,应当进行充分反复沟通协商,如仍不
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的,则雷翔应当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之前的 12 小时之
内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等便捷形式,各方应当按时参
加会议,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参会。

第四条 在一致行动人会议上,各方应当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逐项举手表决,各方应明确作出“同意”或“反对”的表决意见,“弃权”或未
作出表决意见的,视为作出“反对”表决意见。最终根据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
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秘书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各方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 各方应当按照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
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或其他股东/董事权利。

……。”

如《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规定,当一致行动人各方意见出现不一致时,各
方应充分反复协商沟通,如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在
此过程中,包括发行人董事在内的一致行动人均可自由充分发表意见,各方在一
致行动人会议上投票前,亦会充分听取他方不同意见再做出自己的判断与投票决
定。又由于发行人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亦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雷翔持股比例仅
为 14.89%,在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总额 41.45%中占比不到一半,按照持股比例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一致行动人决议时,一致行动人决议不会受个别人员支配,
系一个经过充分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的结果。

因此,一致行动人会议是在充分尊重每一名实际控制人的意见的基础上,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统一共同实际控制人意见的,是实际控制人为了落实一
致行动意见、实现对发行人共同控制的重要途径。

(2)一致行动人会议不会改变发行人董事会的运作机制和决策程序

发行人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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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参加发行人董事会会
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

发行人董事会共有六名董事,除两名独立董事外,四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
行动人,根据发行人《一致行动人协议》与《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虽然在董
事会召开前,四名非独立董事已经形成一致意见,但在四名董事形成一致意见之
前,四名董事系首先独立判断并发表个人意见,如四人之间有不同意见时,四人
会先进行充分讨论、协商、沟通,如四人仍无法形成统一的意见,方可召开一致
行动人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并形成一致意见,在前述过程中,可以体现出四位董事
亦是在充分行使董事权利和履行董事义务。同时,在董事会召开时,独立董事的
意见并不受四名非独立董事一致意见的影响,独立董事依然会独立发表意见,董
事会的召开、表决、形成决议等程序仍然是按照发行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运作。

在该等决策机制下,当一致行动人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原本与一致意见持
不同意见的非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受一致行动人会议结果的约束,存在非独立董
事在董事会上无法自由表达不同意见的风险,也存在一致行动人滥用实际控制权
控制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策的风险,此种风险与股权较集中,董事会成员中的非
独立董事均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名的上市公司的控制风险相似,但发行人
该等决策机制并不导致董事会闭言塞听,亦不会导致一致行动人会议凌驾于董事
会之上。

因此,《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及发行人董事会成员
构成仍能保证各董事充分表达各自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以履行董事会职权,充分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发行人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表决等运作机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实现对发行人的控制,与发
行人公司治理机制的规范运作并不冲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一致行动人会议
作出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但并不
影响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机制、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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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一致行动人会议仅是一致行动人内部的决策机制,一致行动人会议的
召开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结果,但该等会议不属
于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前置或者替代程序,不会改变发行人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发行人决策效率,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3)发行人已经建立并健全法人治理机构,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会正常运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
理及其他经营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
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虽然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
均为一致行动人,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会正常运转。

虽然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均为一致行动人,但一致行动人形成的意见
也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确定的,发行人董事会的运作机制并未违反《公
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

(4)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均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并无法律
禁止性规定、亦有先例可循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不得与其所受聘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
人影响。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未有明确法律
规定非独立董事不得同时是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等其他与上市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身份,非独立董事的多重身份并不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董事
负有忠实勤勉义务的规定。

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查询部分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董
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均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及 股票上市 董事会成员
序号 一致行动人决策机制
代码 板块 构成
1 设研院 深交所创 自 2017 年 12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常兴文等 1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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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及 股票上市 董事会成员
序号 一致行动人决策机制
代码 板块 构成
(300732) 业板 月首次公开发 自然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方案的审议、股东会
行股票并上市 召集、提案及表决权的行使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
至今,董事会 9 进行决策,就一致行动事项,一致行动人尽最大努
名成员中 6 名 力争取通过协商一致做出决定。当协商无法达成一
非独立董事均 致时,则以合计持有交院控股股权比例最高的一人
为一致行动人 或多人的意见为准执行。
1、各方作为公司股东,就有关公司经营决策、董
事提名选举和其它相关事项在公司的各种股东大
会、临时股东大会和其他股东会议中行使提案权和
表决权前,应先行与所有其他方进行充分沟通并达
自 2018 年 12 成一致意见,在对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
月首次公开发 应采取一致行动,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回避者
行股票并上市 除外;2、各方中的公司董事,就有关公司经营决
中山金马 深交所创
2 至今,董事会 5 策、公司高管提名选举和其他相关事项在公司的各
(300756) 业板
名成员中 3 名 种董事会议中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前,应先行与所
非独立董事均 有其他方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对董事
为一致行动人 会议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应采取一致行动,根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回避者除外;3、各方在行使
本条第 1、2 款所约定权利的事前沟通中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的,应以一致行动人中邓志毅的意见为一
致意见,在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
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定:1、涉及提交宇瞳光
学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各方在行使表
自 2019 年 9 月
决权时,均应当保持一致;2、任何一方在向宇瞳
首次公开发行
光学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之前以
股票并上市至
宇瞳光学 深交所创 及在宇瞳光学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前,应该就提
3 今,董事会 9
(300790) 业板 案内容或拟审议事项进行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如
名成员中 6 名
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方按照持股数量在一致
非独立董事均
行动人的范围内表决,各方应当执行持股比例半数
为一致行动人
以上一致行动人的意见;3、各方在行使其表决权
时,应当严格按照会商达成的立场投票。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就发行人重大事项表决采取一
致行动,如果协议各方无法达成一致行动意见的,
则各方按各自持有表决权进行表决,以获得表决权
最多的表决意见作为一致表决意见。就拟向相关会
议提出提案或候选人的审议事项,协议各方达成一
自 2020 年 6 月 致行动意见的规则如下:1、协议各方就审议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 先行协商,尽可能达成一致行动意见。2、协议任
股票并上市至 何一方均可就审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草案或候
浙江力诺 深交所创
4 今,董事会 5 选人。3、协议各方就审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行动
(300838) 业板
名成员中 3 名 意见的,则按各自持有表决权对草案或候选人进行
非独立董事均 表决或投票。4、协议各方就审议事项仅提出一项
为一致行动人 草案或一名候选人的,则该草案或候选人经出席会
议协议方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协
议方就该项草案提出反对意见或弃权意见的,应当
就该审议事项提出其他不同草案,若该协议方不提
出其他不同草案,则视为其同意该项草案。5、协
议各方就审议事项提出多项草案或多名候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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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及 股票上市 董事会成员
序号 一致行动人决策机制
代码 板块 构成
则协议各方拥有与应向相关会议提出草案或候选
人相同数量的投票权,并对所有草案或候选人进行
投票。以获得出席会议协议方表决权的多少确定向
相关会议提出的一致提案或候选人。若数项草案或
数名候选人所得表决权数量相同并需要继续投票
的,则协议各方应就该数项草案或数名候选人重新
投票,以获得表决权的多少确定一致提案或候选
人,直至选出全部所需的提案或候选人。
1、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当中一方拟向公司董
事会提交议案前,或刘天明、温一峰、四会明诚、
天诚同创、一鸣投资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议案
前,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应当事先就议案内容
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并在审议议案时做出相同
表决意见;2、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对董事会
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及刘天明、温一峰、四会明
诚、天诚同创、一鸣投资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
表决时,按照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达成的一致
自 2020 年 7 月
表决意见表决;3、对于非由刘天明、温一峰、黄
首次公开发行
志成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议案,或非由刘天明、温
股票并上市至
四会富仕 深交所创 一峰、四会明诚、天诚同创、一鸣投资向公司股东
5 今,董事会 5
(300852) 业板 大会提出的议案,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刘天
名成员中 3 名
明、温一峰、黄志成应当就待审议议案进行充分沟
非独立董事均
通达成一致,并在审议议案时做出相同表决意见;
为一致行动人
4、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表决前,
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应采取合理方式事先进行
充分沟通,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表决前
形成一致意见;5、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案
及审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后,刘天明、温一峰、黄
志成如存在分歧无法形成统一意见,则在股东大
会、董事会召开合法合规且遵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
温一峰、黄志成同意无条件与刘天明保持一致意
见。
自 2018 年 12
月首次公开发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各方将
行股票并上市 就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在需要行使表决
上机数控 上交所主
6 至今,董事会 7 权时,应当经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并保持行使
(603185) 板
名成员中 4 名 一致的表决权;在各方内部无法确定一致意见时,
非独立董事均 则各方同意按照杨建良的意见进行表决。
为一致行动人
自 2017 年 7 月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就公司任何重要事项的决
首次公开发行
策,施小友、阮吉林、张启春、张启斌四人都将始
股票并上市至
百达精工 上交所主 终保持意见一致,并将该等意见一致体现为在公司
7 今,董事会 7
(603331) 板 召开审议相关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时,四
名成员中 4 名
人作为董事或四人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自行及/或
非独立董事均
促成百达控股的投票保持一致。
为一致行动人
天汽模 深交所中 2010 年 9 月申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 9 名实际控制人在包括但不限
8
(002510) 小板 请首次公开发 于股东表决、提案及决策权利行使等方面采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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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及 股票上市 董事会成员
序号 一致行动人决策机制
代码 板块 构成
行股票并上市 行动。一致行动规则包括:在收到股东大会会议通
时,《招股意 知之日起 3 日内,由董事长召集一致行动人召开预
向书》披露董 备会议,对股东大会议案预先表决并形成共同意
事会 11 名成员 见,在公司召开股东会时按该共同表决意见行使表
中 7 名非独立 决权;任何一方拟提出股东大会提案或临时提案,
董事均为一致 需通知其他一致行动人并按照前述方式召开预备
行动人 会议,表决通过后以一致行动人共同提案的方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6 月 24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
内容:
第二条……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1、各方就有
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
权时保持充分一致。如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
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其
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
各方名义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2、各方就有
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
使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前须充分沟通协
商,就各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
该一致意见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
2020 年 6 月至 如果协议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公司经
今,董事会 9 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
杭州园林 深交所创
9 名成员中 6 名 见,则各方采取吕明华的意见在股 东大会上对该
(300649) 业板
非独立董事均 等重大事项共同投票。3、经各方同意,在此协议
为一致行动人 有效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共同委托股东大
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对行使表决权情况进行监督。
如果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发现各方未按照
此协议的约定行使表决权,出现对任何重大事项的
表决权行使不一致的情形,则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
监票人应将表决票退还,要求各方再次就行使何种
表决权进行协商。如经再次协商后各方仍无法对该
等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
应采取吕明华意见对该等重大事项进行共同投票。
第四条 由于各方均为公司董事,在本协议有效期
间,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在董事会
召开会议表决时均应保持一致,如各方无法对该等
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采取吕
明华的意见对该等重大事项进行共同投票。……
1、任何一方如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提案或
临时提案,均应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协商,并保持
2019 年 12 月
一致行动;2、在圣阳股份股东大会召开日十日前,
至今,第五届
各方应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讨论协商,
圣阳股份 深交所中 董事会 9 名成
10 并保持一致意见;3、任何一方如需委托其他人出
(002580) 小板 员中 6 名非独
席圣阳股份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的,只 能委托
立董事均为一
本协议的其他任何一方作为其代理人,并在与其他
致行动人
各方保持一致行动的前提下在授权委托书中分别
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作赞成、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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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及 股票上市 董事会成员
序号 一致行动人决策机制
代码 板块 构成
或弃权的指示;4、对提名、选举和更换董事,各
方应保持一致的意见;5、同时担任圣阳股份董事
的股东在履行董事职责时,亦应保持一致意见,在
董事会召开之前就有关审议事项进行协商,以保持
一致意见;6、在圣阳股份的日常经营管理、决策
中,严格按照董事会的决议及各自的职责行事;7、
各方若对相关审议事项存在分歧,经充分协商仍不
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有关
事项时,以宋斌的意见为准行使表决权。
《一致行动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
发行人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如任一
方拟就有关发行人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
2020 年 9 月至 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
今,第四届董 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名义共同向股东大
科林电气 上交所主 事会 7 名成员 会提出提案,张成锁作为一致行动人会议的召集
11
(603050) 板 中 4 名非独立 人。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发行人
董事均为一致 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无法达成一
行动人 致意见,由各方投票决定对该等重大事项的投票意
见,每人可使用的投票数分别为其所持发行人的股
份数,获得超过各方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支持的意见,即为各方通过的投票意见,各方均
应按该投票意见行使表决权。
2015 年 10 月签订的《关于共同控制福建星云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约定:四
方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公司,并在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
四方应在公司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并作出相
同的意思表示,无论四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是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
2017 年 7 月至
的表决权,(2)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建
2020 年 4 月,
议权、质询权,(3)行使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
董事会 7 名成
提名权,(4)行使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召集临时
员中 4 名非独
星云股份 深交所创 股东大会的权利,(5)各方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
12 立董事均为一
(300648) 业板 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应采取一致行动,在董事会上行
致行动人,
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6)保证其向公司
2020 年 4 月之
所推荐的董事人选在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
后一致行动协
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协议各方不能就一致行
议终止
动达成统一意见时,或者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
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按照持股数量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各
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如果协议各方无法按
照持股数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各
方应当按照李有财先生作出的决定执行,任何一方
不得阻挠、拒绝或拖延执行。

以上案例中,中山金马、宇瞳光学、百达精工、杭州园林、圣阳股份、科林
电气、星云股份等的一致行动协议均明确约定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决策中保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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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行动,其中宇瞳光学、浙江力诺、科林电气等案例一致行动人达成一致行动的
机制与华蓝集团相似,即各方在对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根据所持
发行人股票数量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与华蓝集团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中的决策机制相似。

综上,雷翔等 11 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如各方存在争议时经反复
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
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一致行动人会议是实际控制人
落实一致行动意见、实现共同控制的重要途径,不会改变发行人董事会的运作机
制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虽然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
事外均为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一致行动人滥用共同实际控制权的风险,但报告
期内,发行人董事会的运作机制并未违反《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的相关要求。

(三)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历史上,公司存在部分监事会会议届次不清、会议资料不完整的情况,公司
已对相关情况进行规范,自 2019 年以来,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
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项
目的投向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

(四)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的两位独立董事陈永利、袁公章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陈永
利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
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独立性及任期要求。

自被本公司聘任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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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自被本公司聘任以来,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按
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历次会议记录,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议事规则,公司成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各专门委
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成员
战略委员会 雷翔 雷翔、赵成、袁公章(独董)、莫海量
审计委员会 陈永利(独董) 陈永利(独董)、袁公章(独董)、雷翔
提名委员会 袁公章(独董) 袁公章(独董)、陈永利(独董)、赵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袁公章(独董) 袁公章(独董)、陈永利(独董)、钟毅

(七)审计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审计委员会由陈永利、袁公章
和雷翔组成,其中陈永利为会计专业人士,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履行职责,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与会计师的沟通。审计
委员会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运行情况良好。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其他类似安排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其他类似安排。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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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
和各环节,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
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
展,内部控制制度还需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
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1、消防处罚

(1)行政处罚原因

2018 年 3 月,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向华蓝设计出具编号为“钦公(消)行
罚决字[2018]000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在对钦州恒大学府 1-2#、7-12#、
综合楼及一期地下室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时,发现华蓝设计不按照消防技术标
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责令华蓝设计改正,并处罚款
5 万元。

(2)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华蓝设计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重新进
行了消防设计并再次申报,获得了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核同意。且钦州公安消
防支队已出具《关于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无消防重大违法行为证明的复函》
并认定如下:“该违法行为在施工图的消防设计审查中发现,项目尚未进行施工,
且已及时按要求纠正整改,因此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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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
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罚款。《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第九条规定,根据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
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单位(场所)的规模、使用性质,可将罚款处罚
标准划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同时,将法定罚款幅度按照 0-30%、
30%-70%、70%-100%划分为三个区间,分别对应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
次。

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设计被处罚的金额位于法定罚款幅度的
30-70%区间,属于一般的处罚,不属于较重或重大处罚,上述处罚所涉事项不
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税务处罚

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曾于 2018 年 2 月、2018 年 5 月和 2018 年 10 月因未按
期进行纳税申报被主管税务机关罚款金额共计 300.00 元;华蓝设计厦门分公司
曾于 2018 年 5 月因逾期未申报被主管税务机关罚款 100.00 元;华蓝设计贵阳分
公司曾于 2017 年 4 月、2017 年 5 月和 2019 年 4 月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
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事项被主管税务机关罚款金额合计 1,200.00 元。

(1)行政处罚原因

2018 年 2 月 26 日,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出具“三国税简罚[2018]193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逾期未申报企
业所得税,给予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罚款 100 元的处罚。2018 年 5 月 15 日,国
家税务总局三亚市吉阳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出具“河东一国税简罚[2018]679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逾期未申报企
业所得税,给予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罚款 100 元的处罚。2018 年 10 月 8 日,国
家税务总局三亚市吉阳区税务局出具“三亚吉阳税简罚[2018]1243 号”《税务行
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逾期未申报增值税,给予华
蓝设计海南分公司罚款 100 元的处罚。

2018 年 5 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出具“厦思国税简罚
[2018]3848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厦门分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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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按期申报增值税,给与华蓝设计厦门分公司罚款 100 元的处罚。

2017 年 4 月 14 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出具“云国简罚
[2017]791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未
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给予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罚款 400
元的处罚。2017 年 5 月 11 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三桥税务分局
出具“云地税九分简罚[2017]348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
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存在“其他违法”(税盘未及时清盘),给予华蓝设计贵阳
分公司罚款 400 元的处罚。2019 年 4 月 17 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
局中环税务分局出具“云税中环简罚[2019]35871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
易)》,由于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
给予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罚款 400 元的处罚。

根据华蓝设计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述不规范行为的产生是因为工作人员疏忽。

(2)整改措施

针对该等税务处罚事项,华蓝设计相关分公司已经全额缴纳罚款,并已完成
补申报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
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
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
罚款。”

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设计子公司的相关税务处罚金额较小,不
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及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
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内部控制措施健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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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设计及相关分公司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均及时缴纳了罚款,并积极进
行了整改,同时通过加强员工业务及制度培训,促进员工遵守公司最新的内控制
度及业务流程,督促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同时,发行人已按照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此外,2021
年 3 月,天健会计师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确认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
部控制。

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控制措施健全有效。

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
的关联交易事项”部分。经过清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都已经全部解除。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具备与经营有关的研发、经营系统和配套设施,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
售系统,合法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土地、办公场所、机器设备以及专利、非专
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行人资产完整。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发行人工作,没有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除担任董事、监事
津贴之外的薪酬;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没有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
与发行人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发行人人员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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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没有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财务独立。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发行人机构独立。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也不存在严重影响
发行人独立性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业务独立。

保荐机构已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方面、人员独立性方面、财务独立性方面、
机构独立性方面以及业务独立性方面进行了核查,确认发行人上述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稳定方面

发行人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公司
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

(七)重大权属纠纷、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变化方面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以及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
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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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富腾投资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26.72%股权的公司
富腾投资持股 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
2 那园旅游
投资间接控制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5.80%、富腾投资持股 34.00%
3 华建信息
的公司
富腾投资持股 44.1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4 城衡文化
建信息间接控制
富腾投资持股 34.00%、雷翔持股 0.50%、钟毅持股 5.00%的公司,
5 华保盛物业
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富腾投资持股 20.00%的公司,由雷翔等
6 华之味餐饮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保盛物业、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7 万腾保安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65.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8 华科物业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9 亮雅环境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35.94%,通过富腾投资持股
10 华智体育
4.14%的企业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11 北京围棋
华智体育间接控制
华智体育持股 96.00%、衢州弈谷持股 2.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
12 城围联投资
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体育、衢州弈谷间接控制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13 南宁围棋
华智体育间接控制
华智体育持股 8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14 成都华智
智体育间接控制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股 10.81%、华智体育持股
15 华溯文化
65.69%
16 华栎投资 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52.24%股权的公司
华栎投资持股 58.00%、华智体育持股 26.00%、富腾投资持股
17 衢州弈谷 16.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栎投资、华智
体育、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18 那园餐饮 那园旅游持股 51.00%
19 华云大数据 华保盛物业持股 100.00%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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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为三个板块:

1、以富腾投资为核心的实业投资与管理业务板块:该板块中富腾投资从事投

资管理与投资咨询业务,其下属公司中那图旅游是在广西南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
项目公司,华建信息从事信息技术开发服务,城衡文化从事图书报刊的批发与零
售,华保盛物业、万腾保安、华科物业与亮雅环保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华之味餐
饮从事为物业管理配套的员工食堂等餐饮服务业务。

2、以华智体育为核心的智力运动板块:该板块中华智体育、北京围棋、城
围联投资、南宁围棋、成都华智、华溯文化均是围绕城市围棋联赛开展智力运动
推广、赛事举办及周边产品开发为主业的公司。

3、以华栎投资为核心的房地产板块:该板块由华栎投资控股衢州弈谷,衢
州弈谷是在浙江衢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虽然家数众多,但业务板
块之间的界限分明,每个业务板块都有专业管理团队负责运营,各板块公司与发
行人之间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
竞争情形。

除上述企业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控股其他企业,综合以上,本公司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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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
期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不存在从事任何
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的情形。

2、为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或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
业务竞争,本人承诺: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
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
和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本人保证将促使本人控股或本人能
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
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
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
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人和
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人和控股企业与发行人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亲自和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
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业务规则等,本公司目前存在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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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
序号 与发行人关系
名称
直接持有发行人 14.89%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系发行人第
1 雷翔
一大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 5.29%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系发行人
2 赵成
共同实际控制人
3 吴广意 直接持有发行人 5.22%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 3.35%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系发行人共同
4 钟毅
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 3.25%的股份,任发行人行政总监,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
5 何新
制人
6 覃洪兵 直接持有发行人 3.11%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7 费卫东 直接持有发行人 2.37%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8 单梅 直接持有发行人 1.83%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
9 莫海量 直接持有发行人 0.87%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10 邓勇杰 直接持有发行人 0.84%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 0.44%的股份,任发行人财务总监,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
11 李嘉
制人

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
杰、李嘉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
制人情况”。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富腾投资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26.72%股权的公司
富腾投资持股 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
2 那园旅游
投资间接控制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5.80%、富腾投资持股 34.00%
3 华建信息
的公司
富腾投资持股 44.1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4 城衡文化
建信息间接控制
富腾投资持股 34.00%、雷翔持股 0.50%、钟毅持股 5.00%的公司,
5 华保盛物业
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富腾投资持股 20.00%的公司,由雷翔等
6 华之味餐饮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保盛物业、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7 万腾保安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65.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8 华科物业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9 亮雅环境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10 华智体育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35.94%,通过富腾投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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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4.14%的企业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11 北京围棋
华智体育间接控制
华智体育持股 96.00%、衢州弈谷持股 2.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
12 城围联投资
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体育、衢州弈谷间接控制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13 南宁围棋
华智体育间接控制
华智体育持股 8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14 成都华智
智体育间接控制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股 10.81%、华智体育持股
15 华溯文化
65.69%
16 华栎投资 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52.24%股权的公司
华栎投资持股 58.00%、华智体育持股 26.00%、富腾投资持股
17 衢州弈谷 16.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栎投资、华智
体育、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18 那园餐饮 那园旅游持股 51.00%
19 华云大数据 华保盛物业持股 100.00%

3、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雷翔、赵成、吴广意外,发行人无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4、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参股
公司情况”。

5、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雷翔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2 赵成 发行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 钟毅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4 莫海量 发行人董事
5 袁公章 发行人独立董事
6 陈永利 发行人独立董事
7 徐兵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8 唐歌 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9 王珍 发行人监事
10 何新 发行人行政总监
11 李嘉 发行人财务总监
12 杨广强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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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能够控制、施
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同略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董事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同略投资持股 30.00%,公
2 厚润德基金
司独立董事陈永利担任董事
3 同瑞会计师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公司
4 瑞丰税务师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公司
5 同瑞评估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企业
6 绿城水务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广西同瑞数据科技有
7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企业
限公司
8 桂商总会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钟毅担任法定代表人
广西智迪尔投资咨询
9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锐思顿法律服务
10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有限公司
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
11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有限公司
广西睿卓财税服务有
12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限公司
南宁炫晴翻译有限公
13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
14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
15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限公司
广西新鸿基汇东建设
16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天赐贸易集团有
17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限公司
广西聚耐优新材料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
18
限公司 的公司
南宁多客共享物联网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
19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司
广西母系鲁文化传播 公司实际控制人莫海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
20
有限公司 响的公司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能够控制、施加
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企业共有 20 家,其中发行人
独立董事控制或担任董事的企业有 16 家。发行人聘任独立董事时,严格遵守独
立性原则审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控制或担任董事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
在同业竞争。

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中,上市公司绿城水务存在向发行人采购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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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审图服务,向发行人提供水务服务的情形,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
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之关联交易事项。

其余 4 家关联方分别为:(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钟毅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桂商总会,桂商总会是广西工商联合会主管的一个社团法人;(2)钟毅家庭
成员持股 19.00%的广西聚耐优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营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与零
售;(3)钟毅家庭成员持股 4.50%的南宁多客共享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网络科技与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服务;(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莫海量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广西母系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营文化传
播业务。此四家公司均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报告期内也未与发行人发
生关联交易。

7、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庞朝晖 公司原财务总监,2019 年 12 月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2 闫越 公司原监事,2018 年 12 月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3 李福和 公司原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辞职
4 何立荣 公司原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辞职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2018 年 11 月已被华蓝工程吸收合并并注
5 深圳华蓝

广州市华蓝设计
6 原深圳华蓝控股子公司,2016 年 10 月注销
有限公司
英图设计持股 28.18%,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赵成担任董事
7 英图数码
长,2018 年 6 月注销
8 中信恒泰 华蓝工程于 2016 年 2 月转让其持有的 15.00%股权
华智体育于 2016 年 7 月转让持有的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
9 尚品源餐饮
公司 40.00%股权
富腾投资分别于 2018 年 7 月、2019 年 9 月转让其持有的北海
10 北海佳泽
佳泽 58.25%、5.00%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行政总监何新持股 9.33%,公司实际控制人
11 朗川图书 单梅持股 9.33%,公司实际控制人覃洪兵持股 9.33%;2020 年
5 月注销
公司实际控制人、行政总监何新于 2017 年 12 月转让其持有的
南宁新朗川建筑图书有限公司 16.67%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单
12 新朗川图书
梅于 2017 年 12 月转让其持有的南宁新朗川建筑图书有限公司
16.67%股权
报告期内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外
的其他企业,华智体育持股 51.00%;2020 年 3 月,华智体育
13 南宁华智
转让其持有的南宁华智 47.00%出资额,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华智体育持股 4.00%
14 攀成德 公司原独立董事李福和控制的公司
宁波宝泓中能投 宝泓投资持有其 50.00%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15
资管理合伙企业 年 12 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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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有限合伙)
广西建筑综合工
16 原华蓝设计全资子公司,2018 年 8 月注销
程公司
广西综合设计院
17 原华蓝设计全资子公司,2018 年 8 月注销
工程承包公司
上海华蓝建筑环
18 境规划设计有限 原深圳华蓝控股子公司,2016 年 6 月注销
公司
19 宝泓投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智体育转让持有的宝泓投资所有股权
宝泓投资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智体育
20 汇银瑞创
转让持有的宝泓投资所有股权

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共 20 名,其中因退休、辞职与发行人消除关联关系的
自然人 4 人(含两名独立董事),因独立董事辞职与发行人解除关联关系的企业
1 家,发行人注销的子公司或孙公司 7 家,因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企业
转让股权等原因与发行人解除关联关系的企业 8 家。

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的情形。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解除与发行人
的关联关系后,如与发行人发生交易,仍作为关联交易披露在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二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8、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华冠茧丝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广意持股 30.00%的公司
广西桂华丝绸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广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
2
限公司 公司
北海八桂农坊土 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
3
特产有限公司 司
北海宝珠林珍珠
4 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保健品有限公司
北海宝珠林海洋
5 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科技有限公司
6 联城物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华保盛物业持股 38.00%
广西艾可荷进出
7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富腾投资持股 30.00%
口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同济检测技
8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华建信息持股 40.00%
术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赵成持股 10.00%、费卫
9 凯业房地产
东持股 10.00%

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共有 9 家,其中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广意的关联公司 2 家,
均从事蚕茧与丝绸业务。实际控制人之一单梅的关联公司 3 家,从事农副产品或
珍珠制品销售业务。富腾投资直接或间参股的公司 3 家,分别从事物业服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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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业务和第三方检测服务业务,实际控制人之赵成与费卫东参股的公司一家,
主营房产地租赁业务。

该 9 家公司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也无关联交易。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完整披露了关联方。

(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蓝岩土 勘察设计服务 666.18 260.48 462.97
华保盛物业 物业服务 335.89 263.06 242.05
华蓝装饰 第三方项目装修服务 97.69 36.50 60.91
尚品源餐饮 餐饮及会议服务 42.37 66.29 67.25
华之味餐饮 餐饮服务 18.48 27.84 27.84
桂商总会 会员服务及会议服务 8.00 40.40 38.00
绿城水务 供水服务 7.20 14.78 10.96
中信恒泰 招标代理服务 13.77 14.22 12.59
合计 1,189.58 723.57 922.57

①华蓝岩土的勘察设计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华蓝岩土的勘察设计服务占公司同类采购的占比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蓝岩土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 666.18 260.48 462.97
华蓝岩土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占协作
9.07 4.15 7.74
分包采购总额比例(%)
华蓝岩土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占主营
0.95 0.45 0.83
业务成本比例(%)

A、必要性分析

工程建设产业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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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勘察指查明拟建场地地质条件,在进行工程设计前需要进行岩土勘察设
计,岩土勘察设计是工程设计的基础,当工程设计项目包含初步设计时,业主有
时会将岩土勘察设计与工程设计一并发包给华蓝设计或华蓝工程,但是由于没有
相关资质,经业主同意,华蓝设计或华蓝工程会将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分包给具
备相应业务资质的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由于对复杂地质条件的认识比较深刻,通
常还发展出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承包业务。当地质条件较复杂,地基施工难度较
大时,勘察设计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实力,具有较强的施工优势与实力。因此部分
勘察设计业务会包含地基施工成份。

华蓝工程的参股公司华蓝岩土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等资质,在广西工程勘察领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其业务能力较受到业主
认可,故公司主要向华蓝岩土采购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B、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蓝岩土采购岩土工程设计与岩土工程勘察两类服务。

岩土工程设计收费一般根据 2002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岩土工程
设计收费基价表采用插值法计算标准设计费,主要根据岩土工程概算额以及复杂
程度确定。在标准设计费的基础上,交易双方会按一定折价系数确定最终合同价
格。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蓝岩土合作项目对应的合同额占工程概算额的平均费
率为 2.89%,无关联第三方与华蓝岩土合作项目的平均费率为 2.96%,发行人平
均费率略低,但二者差异不大,因此发行人与华蓝岩土的岩土工程设计服务定价
合理,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

岩土工程勘察服务一般按钻孔总进尺米数计算工作量。发行人与华蓝岩土合
作的岩土勘察项目平均综合单价为 218.32 元/米,无关联第三方与华蓝岩土合作
项目的平均综合单价为 208.84 元/米,发行人平均综合单价略高,但二者差异不
大,因此,发行人与华蓝岩土的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定价公允合理,未见显失公允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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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华保盛物业的物业服务

报告期内,华保盛物业为华蓝集团、华蓝设计及华蓝工程提供物业服务。

A、必要性分析

发行人主要拥有南宁市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和华东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两处
主要自有房产。华保盛物业拥有中国物业服务企业壹级资质、中国清洁清洗行业
国家一级资质,为 2018 年中国物业服务双百强企业、南宁市“十佳”物业服务
企业,在物业服务行业拥有较高的服务品质和市场地位,因此发行人向华保盛物
业采购上述自有房产的物业服务。

B、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南国弈园的物业使用费为负一层为 7 元/月/平方米,一层
到七层为 8 元/月/平方米,2017 年 6 月底前,设计科研楼主楼的物业使用费为主
楼为 4.0 元/月/平方米,副楼为 3.5 元/月/平方米,车库为 2.0 元/月/平方米,2017
年 7 月起,设计科研楼主楼的物业使用费为主楼为 4.5 元/月/平方米,副楼为 4.0
元/月/平方米,车库为 2.5 元/月/平方米。二者的差异主要是由地理位置、物业服
务要求、物业人员配备等造成的。交易价格和华保盛物业与第三方的交易价格基
本一致,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

③华蓝装饰的装修设计服务

A、必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提供建筑设计服务,部分项目含有建筑设计服务。华
蓝装饰为华蓝工程的参股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
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因而发行人
向华蓝装饰采购装修设计服务。

B、公允性分析

装修设计服务一般按照每平方米综合单价定价。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蓝装
饰采购的装修设计服务的综合单价与华蓝装饰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装修设计服
务的单价差异不大,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④尚品源餐饮的餐饮及会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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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由于地理位置便利,华蓝集团日常的客户接待宴请以及集团内部
重大会议较多在尚品源餐饮进行,交易定价与尚品源餐饮给予无关联第三方基本
一致,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⑤华之味餐饮的餐饮服务

2018-2019 年度,华蓝设计市政院的约 150 名员工在华之味餐饮经营的南宁
市总工会食堂就餐,根据增加的就餐人数,华之味餐饮需要增加食堂服务人员 5
人,考虑到人工成本及利润加成,华蓝设计每年向华之味餐饮支付 27.84 万元;
2020 年 4 月起,华之味餐饮需要增加食堂服务人员调整至 4 人,华蓝设计每年
向华之味餐饮支付 20.00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合理,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

⑥桂商总会的会员服务

2018-2019 年度,华蓝集团作为桂商总会的执行会长单位,每年缴纳 30 万元
会费,华蓝设计作为桂商总会的常务理事会员单位,每年向其缴纳 8 万元会费。
2020 年度,桂商总会对华蓝集团作为桂商总会的执行会长单位的年费进行了免
除。

⑦绿城水务的供水服务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及华蓝设计直接向南宁市水务公司绿城水务采购南国弈
园及华东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的供水服务,采购价格为 2.99 元/吨(含水费、水资
源费、污水费),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

⑧中信恒泰的招标代理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选择中信恒泰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发行人中标后向
中信恒泰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依据,参考国家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定价公允。

(2)关联方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工程设计服务 40.01 316.61 386.60
那园旅游 工程总承包管理
243.15 174.59 -
服务
绿城水务 工程设计服务 109.97 22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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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审图服务 1.67 2.60 3.97
华蓝岩土 品牌使用费 102.83 83.68 55.56
华蓝装饰 品牌使用费 67.64 54.34 61.32
广西新鸿基汇
东建设投资有 工程设计服务 315.80 - -
限公司
合计 881.08 856.63 507.45

①那园旅游的设计服务及工程管理服务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向那园旅游提供服务形成的收入占公司同类业务收入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向那园旅游提供的工程设计服
40.01 316.61 386.60
务收入金额
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总额 84,430.44 71,433.16 66,890.81
向那园旅游提供的工程设计服
务收入金额占发行人工程设计 0.05 0.44 0.58
收入总额的比例(%)
向那园旅游提供的工程总承包
243.15 174.59 -
管理服务收入金额
发行人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收
4,701.07 5,646.65 5,306.85
入总额
向那园旅游提供的工程总承包
管理服务收入金额占发行人工
5.17 3.09 -
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收入总额的
比例(%)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对那园旅游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形成的收入占同类业务的
比重分别为 0.58%、0.44%和 0.05%,对那园旅游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形成
的收入占同类业务的比重分别为 0%、3.09%和 5.17%,占比较小,发行人对那园
旅游不存在业绩依赖。

A、必要性分析

报告期内,那园旅游是富腾投资实施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的项目公司。
华蓝集团作为广西乃至全国领先的国土空间规划、工程设计以及 EPC 工程总承
包管理综合服务提供商,具备丰富的工程设计及 EPC 项目管理经验,专业人才
储备充分,那园旅游向华蓝设计采购工程规划及设计服务,向华蓝工程采购工程
总承包管理服务,有助于那园旅游提升工程设计品质和工程质量,故那园旅游选
择发行人作为其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供应商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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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那园旅游的销售主要是那园旅游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
景区项目相关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该项目最终以工程总承包模式
实施,华蓝工程为 EPC 总承包牵头人,华蓝设计为设计方,上海建工五建集团
有限公司以及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为施工方。项目总投资 50,602.92 万元,
其中工程设计费 1,424.46 万元、工程管理费 1,432.38 万元、施工费 47,746.08 万
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事设计牵头的 EPC 总承包工程管理服务,承担牵头方
与设计方角色,获取工程总承包管理费与工程设计费收入。华蓝集团向第三方提
供 EPC 总承包项目服务涉及的各项费率如下(取合同总额超过 2 亿元的项目作
为对比样本):

项目名称 设计费率 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率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 1.57% 3.00%
防城港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 2.17% 3.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工程总承包 6.18% 3.00%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2.78% 5.50%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中心项目 5.44% 5.00%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1.00% 5.50%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采
1.55% 6.00%
购、施工总承包(EPC)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0.76% 4.00%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
0.96% 1.50%
(友谊大道中段)工程总承包
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桥卜安置点教育配
4.24% 3.00%
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
2.62% 3.00%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工程 4.10% 5.00%
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项目 6.52% 5.00%
平均值 3.07% 4.04%
众数值 - 3.00%
那园旅游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一期)项目 2.81% 2.91%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无关联第三方以 EPC 总承包模式展开的项目中,设计
费率范围从 0.76%到 6.52%不等,平均值为 3.07%,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率从 1.50%
到 6.00%不等,众数值为 3.00%。发行人对那园旅游项目的设计费率、工程总承
包管理费率在可比区间内,接近平均值或众数值,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②绿城水务的设计及审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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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向绿城水务提供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华蓝
设计子公司中蓝审图向绿城水务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绿城
水务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向绿城水务提供市政工程设计收入金
109.97 224.81 -

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总额 84,430.44 71,433.16 66,890.81
向绿城水务提供市政工程设计收入金
额占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总额比例 0.13 0.31 -
(%)
向绿城水务提供审图服务收入金额 1.67 2.60 3.97
发行人审图服务收入总额 1,776.54 1,906.06 1,435.85
向绿城水务提供审图服务收入金额占
0.09 0.14 0.28
发行人审图服务收入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对绿城水务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形成的收入占同类业务的
比重分别为 0%、0.31%和 0.13%,对绿城水务提供审图服务形成的收入占同类业
务的比重分别为 0.28%、0.14%和 0.09%,占比较小,发行人对绿城水务不存在
业绩依赖。

A、必要性分析

华蓝设计是广西乃至全国领先的市政工程设计企业,中蓝审图是中国勘察设
计协会评选的全国施工图审查工作先进单位,绿城水务是广西地区排名领先的水
务公司,绿城水务向发行人采购工程设计相关服务有其必要性。

B、公允性分析

绿城水务为国有企业,发行人对绿城水务的设计费以计价格[1999]1283 号、
桂价经字[2000]88 号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为依据,
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公允。

中蓝审图向绿城水务提供审图服务的定价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与《建设工程施工图文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收费标准》(桂
价费[2011]55 号文)下浮 20%后计算和收取,与中蓝审图向无关联第三方的收费
方式基本一致,定价公允。

③华蓝岩土、华蓝装饰品牌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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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理性及必要性分析

华蓝设计曾拥有与“华蓝”相关的商标使用权,华蓝集团成立后,华蓝设计
将所有商标使用权转让予华蓝集团,“华蓝”相关的商标使用权包含地质勘测、
地质勘探、土地测量、室内装璜、室内装饰设计等范围(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华蓝岩
土使用“华蓝”商标从事地质勘测等业务、华蓝装饰使用“华蓝”商标从事室内
装饰等业务时,均向华蓝集团支付品牌使用费。

华蓝岩土及华蓝装饰成立时间较早,与发行人有极深的历史渊源。其为“华
蓝”品牌知名度的形成也做出了贡献。后由于发行人集中精力发展工程设计咨询、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国土空间规划等为核心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剥离施工占
比较大的相关业务的需要而逐步退出控制权。发行人目前仍任持有华蓝岩土及华
蓝装饰的少数股权,若禁止华蓝岩土及华蓝装饰使用“华蓝”商号及商标,既不
符合发行人的商业利益,亦不顾及双方的历史渊源,不符合公司“诚实守信、客
户至上、包容共赢”的核心价值观。

B、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分析

发行人向华蓝岩土收取品牌使用费的依据如下: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比例与华
蓝岩土、华蓝装饰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平均营业收入的乘积计算收取。

发行人收取的参股公司品牌使用费(商标使用许可费)与市场收费情况比较
如下:

收取方 支付方 收费情况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额的 1%或 3%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安邦集团 销售总额的 0.5%-1.5%
中山松德新材料装备有限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总额的 0.1%
公司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额的 1.5%
责任公司
华蓝岩土 销售额的 0.18%
华蓝集团
华蓝装饰 销售额的 0.6%-0.75%

品牌使用费(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收费比例高低主要依赖于品牌知名度,差
异较大,华蓝集团向华蓝岩土、华蓝装饰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比例在市场收费比例
的范围之内,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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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C、品牌使用费协议主要内容

……

(1)发行人与华蓝岩土关于收取品牌使用费的合同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

华蓝集团同意将注册号分别为 6224744、6224743 的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标
的商标”)授权华蓝岩土许可使用。

二、许可使用权限

2.1 标的商标许可使用的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

2.2 标的商标许可使用性质:非独占许可使用。

2.3 标的商标许可使用的范围:地质勘探、土地测量、地质勘测、水下勘探。

三、标的商标许可使用期限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期满,如需延长使用
时间,由双方另行续签协议。

四、标的商标许可使用费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标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按照乙方前两个会计年度的
平均营业收入的 0.18%进行计算收取,前述营业收入以乙方审计报告所载为准。
2021 年度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由双方另行商榷。2019 年商标许可使用费用为
887,000 元/年,2020 年商标许可使用费用为 1,090,000 元/年。

五、服务(商品)质量保证

5.1 为保证注册商标商品质量,许可方有权监督被许可方的生产,并有权检
查被许可方服务(商品)质量。

5.2 被许可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服务(商品)质量,确保其符合相关
政府标准、规定和准则。

5.3 若被许可方服务(商品)质量不合格,或对外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时,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
的赔偿责任,且许可方有权终止对被许可方的商标许可。

1-1-50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5.4 如果许可方认为被许可方未能维持质量标准,在向被许可方发出通知后,
可暂停许可被许可方使用标的商标,直至被许可方表明可以达到并维持质量标准。
若被许可方合理期限内(该期限由许可方确定)仍未达到并维持质量标准,或再
次出现违反质量标准的事件,许可方可以经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
任何责任。

六、许可方的权利义务

6.1 许可方应履行标的商标的续展及保障标的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

6.2 许可方应保证其系标的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其有权授予被许可方
在授权地域范围内使用。

七、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

7.1 被许可方承诺不超越本协议约定的许可使用的范围、地域、期限使用标
的商标。

7.2 被许可方不得任意修改标的商标的文字、图形或组合。

7.3 未经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许可方注册商标许
可第三方使用。

7.4 被许可方使用标的商标时不得损害许可方的权利。

7.5 被许可方不得自行或协助第三方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
标的商标,亦不得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使用或申请与标的商标相似或可
能引起混淆的商标、商号、标志、设计、符号。

……

十、违约责任

10.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或不适当
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
准确或有重大遗漏或误导,即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有权暂时停止履行
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待违约方将违约情形消除后再恢复履行。

10.2 任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对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交通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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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担保费、诉讼费等费用。

……

(2)发行人与华蓝装饰关于收取品牌使用费的合同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

华蓝集团同意将注册号分别为 6224744、6224743、6222547 和 6222546 的注
册商标(标的商标)授权华蓝装饰许可使用。

二、许可使用权限

2.1 标的商标许可使用的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

2.2 标的商标许可使用性质:非独占许可使用。

2.3 标的商标许可使用的范围:室内装饰设计、室内装潢、清洁建筑物(内
部)、清洁建筑物(外表面)。

三、标的商标许可使用期限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期满,如需延长使用
时间,由双方另行续签协议。

四、标的商标许可使用费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标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按照乙方前两个会计年度的
平均营业收入的 0.60%进行计算收取,前述营业收入以乙方审计报告所载为准。
2021 年度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由双方另行商榷。2019 年商标许可使用费用为
576,000 元/年,2020 年商标许可使用费用为 717,000 元/年。

五、服务(商品)质量保证

5.1 为保证注册商标商品质量,许可方有权监督被许可方的生产,并有权检
查被许可方服务(商品)质量。

5.2 被许可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服务(商品)质量,确保其符合相关
政府标准、规定和准则。

5.3 若被许可方服务(商品)质量不合格,或对外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时,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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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赔偿责任,且许可方有权终止对被许可方的商标许可。

5.4 如果许可方认为被许可方未能维持质量标准,在向被许可方发出通知后,
可暂停许可被许可方使用标的商标,直至被许可方表明可以达到并维持质量标准。
若被许可方合理期限内(该期限由许可方确定)仍未达到并维持质量标准,或再
次出现违反质量标准的事件,许可方可以经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
任何责任。

六、许可方的权利义务

6.1 许可方应履行标的商标的续展及保障标的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

6.2 许可方应保证其系标的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其有权授予被许可方
在授权地域范围内使用。

七、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

7.1 被许可方承诺不超越本协议约定的许可使用的范围、地域、期限使用标
的商标。

7.2 被许可方不得任意修改标的商标的文字、图形或组合。

7.3 未经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许可方注册商标许
可第三方使用。

7.4 被许可方使用标的商标时不得损害许可方的权利。

7.5 被许可方不得自行或协助第三方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
标的商标,亦不得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使用或申请与标的商标相似或可
能引起混淆的商标、商号、标志、设计、符号。

……

十、违约责任

10.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或不适当
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
准确或有重大遗漏或误导,即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有权暂时停止履行
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待违约方将违约情形消除后再恢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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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任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对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交通差旅费、
律师费、担保费、诉讼费等费用。

……。

D、品牌使用费支付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华蓝岩土、华蓝装饰应支付的 2017-2020 年度品
牌使用费已全部支付完毕,不存在违反品牌许可使用约定的情形。

④新鸿基的工程设计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向新鸿基南宁凤岭医院项目提供工程设计
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新鸿基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向新鸿基提供工程设计收入金额 315.80 - -
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总额 84,430.44 - -
向新鸿基提供工程设计收入金额占发
0.37 - -
行人工程设计收入总额比例(%)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对新鸿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形成的收入占同类业务的比
重分别为 0%、0%和 0.37%,占比较小,发行人对新鸿基不存在业绩依赖。

A、必要性分析

华蓝设计是广西乃至全国领先的医院建筑工程设计服务提供商, 2017 年至
2020 年,华蓝设计连续 4 年被全国医院大会建设委员会、筑医台网站等评选为
“中国医院建设十佳供应商(医院设计)”,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新鸿基选择
华蓝设计合作,能够获得优质且响应及时的本地化服务。

B、公允性分析

华蓝设计为新鸿基南宁凤岭医院项目公寓楼、地下室,医技楼、疗养楼,原
门诊楼改造提供设计服务,平均单价为 25 元/平方米,与报告期内发行人按面积
计价项目的平均单价接近(2020 年为 24.78 元/米),定价合理公允。

(3)关联方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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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富腾投资 12.25 12.59 12.59
尚品源餐饮 291.43 324.51 307.58
那园旅游 16.60 25.18 25.18
华智城围联 49.05 54.46 52.47
华溯文化 3.97 4.38 4.18
南宁围棋 24.33 24.38 23.22
华保盛物业 9.43 6.86 6.86
华建信息 - - 5.20
桂商总会 19.56 24.38 22.36
合 计 426.61 476.73 459.61

A、必要性分析

华蓝集团拥有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邕房产证字第 02443042
号),整体面积 12,200.80 平方米。因南国弈园土地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华蓝
集团将其主要租赁给从事文体娱乐业务的关联方使用。

B、公允性分析

根据发行人与关联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除尚品源餐饮),报告期内,上述关
联方向华蓝集团租赁南国弈园的价格为 60.9 元/平方米/月。通过查询第三方商业
物业租赁中介平台信息,南国弈园周边德瑞大厦、财富国际广场、航洋国际每月
平均租金为 60.59 元/平方米/月,基本接近。

尚品源餐饮租赁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月
面积 2016.05.10- 2017.05.10- 2018.05.10- 2019.05.10-
楼层 具体用途
(平方米) 2017.05.09 2018.05.09 2019.05.09 2020.05.09
负一
厨房与员工食堂 726.69 16.54 17.36 18.23 19.14

一层 宴会厅/会议厅 501.17 66.15 69.46 72.93 76.58
一层
管理人员办公 191.13 33.08 34.73 36.47 38.29
夹层
二层 餐饮包厢经营 1,040.29 60.64 63.67 66.85 70.20
三层 宴会厅/会议厅 - 按月结算,当月营业收入的 10%
七层 餐饮包厢经营 - 按月结算,当月营业收入的 15%

南国弈园位于南宁市主干道民族大道北第二条平行道路上,民族大道南北各
有万象城与航洋国际两大主要商圈,由于对办公场地的活动开展有限制,发行人
不能按办公楼层价格向餐饮与会议服务企业收取租金,为避免楼层空置,提高物
业使用率,发行人与承租人尚品源餐饮根据楼层不同结构与用途,协商确定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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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价格。

综上,发行人与对关联方租赁定价存在历史合理性,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
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935.73 1,444.09 1,435.49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名称
华蓝装饰 自用装修服务 210.65 1.80 370.04
华溯文化 广告服务 - - 1.94
合计 210.65 1.80 371.98

①华蓝装饰装修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蓝装饰签订以下装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金额 装修面积 单位价格
采购主体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
(万元) (平方米) (元/平方米)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
华蓝设计 市总工会职工之家 2017.9.23-2018.1.10 451.58 6,399.84 705.60
大楼 8-11 层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
深圳华蓝 市总工会职工之家 2017.12.15-2018.1.31 266.66 3,200.00 833.31
大楼 7、12 层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
华蓝工程 市总工会职工之家 2019.12.25-2020.3.20 215.60 2,114.24 1,019.76
大楼 24、25 层
装修平均单价(元/平方米) 852.89

A、必要性分析

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规模扩大的需求,公司新增租赁南宁市总工会职工之
家部分楼层用于办公,需对其装修。华蓝装饰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资质,在南宁建筑装饰市场上处于行业领先地
位,为高效完成新增办公场所装修,经多方比价,发行人选择采购华蓝装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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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B、公允性分析

办公楼装修定价取决于客户要求,规模大小等因素,不同项目耗用的人工成
本、机械成本、材料费用等等差异较大。华蓝装饰为华蓝集团提供装修服务的单
价为 859.82 元/平方米,与华蓝装饰和无关联第三方的装修平均单价差异不大,
定价公允。

②华溯文化设计服务

2017-2018 年,发行人由于内部管理及项目需要,向华溯文化零星采购了微
信公众号、广告牌标识、内部宣传材料等设计制作服务,相关服务价格由双方按
市场价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2)关联方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苏中达科 台历设计 - - 3.57
合计 - - 3.57

①发行人给关联方提供的台历设计服务

报告期内,主要是 2017 年,发行人向苏中达科零星提供了部分台历设计,
其发生金额较小,其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3)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对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责任 担保责任 担保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华蓝设计 华智城围联 1,200.00 2018/12/19 2019/12/6 是
华蓝集团 衢州弈谷 5,000.00 2016/12/22 2019/7/15 是

2018 年 11 月 19 日,华蓝设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给华智城围联体育产业股份公司担保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8 日,华蓝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关联方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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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保荐机构与律师、会计师在对发行人进行年度尽职调查时,
发现该两起对外担保事项未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当即要求发行人整改。

由于华蓝设计担保华智城围联的主债务在 2019 年末即将到期,且主债务预
计发生债务违约的风险较小,同时更换担保的程序繁杂,难以及时找到替换担保
物,考虑到该次担保预计在报告期内能顺利终止,因此,发行人决定华蓝设计对
华智城围联提供的担保到期自然终止。2019 年 12 月 6 日,因华智城围联按期归
还借款及相应利息,主债权消灭。依据当时有效的《物权法》第 177 条规定,主
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随之消灭。因此,华蓝设计为华智城围联提供的定期存单
质押担保随之消灭,应承担的相应担保责任同时终止。

截至 2019 年 7 月初,由于衢州弈谷自身提供的担保物(土地使用权和在建
工程)价值足以覆盖衢州弈谷剩余未偿还债务本息,因此,2019 年 7 月 15 日,
经协商一致,华蓝集团与中国银行衢州分行签署了《补充协议》,双方同意 2016
年 12 月签署的华蓝集团为衢州弈谷产业园项目建设贷款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终止,华蓝集团的保证担保责任终止。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衢州弈谷已向中国银行衢州分行偿清了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
认公司近三年(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包括
上述关联方担保事项进行了确认。

保荐机构认为:前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 2020 年 6 月 28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确认后,且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解除,未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故不构
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4)关联方资金拆借

①公司向关联方富腾投资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度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拆出金额 计提利息 归还 其他
2019 年度 7,334.88 - 307.26 7,642.14 - -
2018 年度 7,732.59 - 315.64 713.36 - 7,334.88
2017 年度 10,045.59 - 238.17 2,551.17 - 7,732.59

报告期前,富腾投资系华蓝集团控股子公司。为突出主营业务,华蓝集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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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0 月出让了其持有的富腾投资股权,导致华蓝集团与富腾投资之间的资
金往来变成了关联方资金占款,报告期初金额为 5,388.09 万元。同时,富腾投资
受让了华蓝集团持有的衢州弈谷 69%的股权,截至报告期初尚有 4,657.50 万元未
支付给华蓝集团。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新增向富腾投资拆出资金,但按一年期贷
款基准利率与实际占用时间计提资金占用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拆
出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已归还完毕。

②公司向关联方苏中达科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度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拆出金额 计提利息 归还 其他
2019 年度 - - - - - -
2018 年度 500.00 - 9.06 509.06 - -
2017 年度 500.00 - 21.75 21.75 - 500.00

报告期初,苏中达科向华蓝设计借款 500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新增向
苏中达科拆出资金,但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与实际占用时间计提资金占用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拆出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已归还完毕。

③ 关联方金占用费的财务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借金资金占用费占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金占用费 307.26 324.70 259.92
净利润 9,591.21 8,684.78 8,329.54
资金占用费占净利润的比例(%) 3.20 3.74 3.12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借利息占净利润的比例为 3.12%、3.74%、3.20%,
占比较小。

④后续影响、整改措施及相关内控建立的情况

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发生于报告期前,报告期内,关联方陆续归还拆借资金并
于申报基准日前归还全部拆借资金,此后未再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报告期
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独立运营构成不利影响。发行
人已对报告期内的关联方拆借资金收取了资金占用费,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发行人制定了《防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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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明确规定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原则、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

为进一步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已在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关联交易的
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的
公允决策程序,且有关议事规则及管理制度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发行人章程、有关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明确的关联交易公
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按照上市公司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等制度,该等内部制度草案同样明确了关联交易
的公允决策程序。

同时,为避免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来产生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和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因此,发行人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已经规范完毕,且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制度,能够保证资金安全,发行人在关联交易和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违反《创
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发生于报告期前且系满足关联
方临时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以及向关联方出售股权导致,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规定的情形,资金拆借行为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未新增关联方资金占用;发行人
按一年其银行贷款利率收取了资金占用费,且相关拆出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已于
2019 年底前全部清理完毕;发行人已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制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和《关于
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因此,发行人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已经规范完毕,
且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资金安全,发行人在关联交易和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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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方面不存在违反《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3、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南宁围棋 51.14 2.56 51.19 3.84 24.38 1.22
那园旅游 242.81 13.08 121.27 6.06 - -
应收账款
华溯文化 - - 4.60 0.23 4.38 0.22
新鸿基 193.95 13.84 - - - -
小计 487.91 29.48 177.06 10.13 28.76 1.44
应收股利 华蓝装饰 - - - - 36.00 -
小计 - - - - 36.00 -
富腾投资 - - - - 7,334.88 -
其他应收
华蓝岩土 - - 88.70 4.44 - -

华蓝装饰 - - 57.60 2.88 - -
小计 - - 146.30 7.32 7,334.88 -

(2)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华蓝岩土 267.67 39.60 36.84
应付账款
华蓝装饰 61.93 - -
小计 329.60 39.60 36.84
那园旅游 118.85 - 6.42
合同负债 尚品源餐饮 - 12.13 -
绿城水务 33.24 - -
小计 152.09 12.13 6.42
华蓝装饰 18.25 13.55 35.47
其他应付款 华保盛物业 29.54 69.23 79.48
桂商总会 0.50 - -
小计 48.29 82.78 114.95

4、关联交易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交易 2020 年度/ 同类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 2018 年
内容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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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类 同 类 同 类
交 易 交 易 交 易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 (%) (%)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方采购
勘察设计 协作分包成
华蓝岩土 666.18 9.07 260.48 4.15 462.97 7.74
服务 本
物业服务采
华保盛物业 物业服务 335.89 77.11 263.06 66.03 242.05 58.47
购总额
第三方项
协作分包成
华蓝装饰 目装修服 97.69 1.33 36.50 0.58 60.91 1.02


餐饮及会议
餐饮及会
尚品源餐饮 42.37 3.68 66.29 6.55 67.25 7.97 服务采购总
议服务

餐饮及会议
华之味餐饮 餐饮服务 18.48 1.60 27.84 2.75 27.84 3.30 服务采购总

会员服务 餐饮及会议
桂商总会 及会议服 8.00 0.69 40.40 3.99 38.00 4.50 服务采购总
务 额
供水服务采
绿城水务 供水服务 7.20 62.35 14.78 78.16 10.96 71.26
购总额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服
中信恒泰 13.77 2.23 14.22 2.36 12.59 2.58
服务 务采购总额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方销售
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服
40.01 0.05 316.61 0.44 386.60 0.58
服务 务收入
那园旅游 工程总承 工程总承包
包管理服 243.15 5.17 174.59 3.09 - - 管理服务收
务 入
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服
109.97 0.13 224.81 0.31 - -
服务 务收入
绿城水务
审图服务收
审图服务 1.67 0.09 2.60 0.14 3.97 0.28

品牌使用 品牌使用费
华蓝岩土 102.83 60.32 83.68 60.63 55.56 47.54
费 收入
品牌使用 品牌使用费
华蓝装饰 67.64 39.68 54.34 39.97 61.32 52.46
费 收入
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服
新鸿基 315.80 0.37 - - - -
服务 务收入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方租赁
富腾投资 租赁服务 12.25 2.09 12.59 1.86 12.59 1.80 租赁收入
尚品源餐饮 租赁服务 291.43 49.81 324.51 47.92 307.58 43.91 租赁收入
那园旅游 租赁服务 16.60 2.84 25.18 3.72 25.18 3.59 租赁收入
华智城围联 租赁服务 49.05 8.38 54.46 8.04 52.47 7.49 租赁收入
华溯文化 租赁服务 3.97 0.68 4.38 0.65 4.18 0.60 租赁收入
南宁围棋 租赁服务 24.33 4.16 24.38 3.60 23.22 3.31 租赁收入
华保盛物业 租赁服务 9.43 1.61 6.86 1.01 6.86 0.98 租赁收入
华建信息 租赁服务 - - - - 5.20 0.74 租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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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 2018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关联交易 同类
关联方名称 同 类 同 类 同 类
内容 交易
交 易 交 易 交 易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 (%) (%)
桂商总会 租赁服务 19.56 3.34 24.38 3.60 22.36 3.19 租赁收入
四、经常性关联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雷翔等关键 应付职工薪
薪酬 1,935.73 2.95 1,444.09 2.68 1,435.49 2.74
管理人员 酬发生额
五、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采购
自用装修 装修服务采
华蓝装饰 210.65 73.23 1.80 0.19 370.04 42.60
服务 购总额
华溯文化 广告服务 - - - - 1.94 0.06 销售费用
六、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销售
其他业务收
苏中达科 台历设计 - - - - 3.57 0.47

七、关联方担保
对外担保总
华智城围联 提供担保 - - - - 1,200.00 19.35

对外担保总
衢州弈谷 提供担保 - - - - 5,000.00 80.65

八、关联方资金占用
向关联方拆
富腾投资 拆出资金 - - - - 7,334.88 100.00
出资金总额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发行人就经常性关联交易均召开股东大会对当年
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议,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 年 6 月 20 日
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2020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 年 9 月 24 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补充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涵盖除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外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方担保未充分履行内部
决策程序,就上述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形,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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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关联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回避
表决。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
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当时
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
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
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当时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规定的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综上,发行人报告内期内的关联交易均通过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的方式履行
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决策程序,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未履
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决策程序的情形。”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发行人就日常关联交易均召开股东大会对当年
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议,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 年 6 月 20 日
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2020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 年 9 月 24 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补充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就报告期内已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情形,发行人召
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的
同意,确认发行人与相关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时,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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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
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当时的公司《章程》及
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3、为进一步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已在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
且有关议事规则及管理制度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章程、有关议
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明确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时,按照上市公司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行人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
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
案)》等制度,该等内部制度草案同样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

4、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本公司或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公
司 6 名董事会成员中有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赋予了独立董事监督关联交易是否公
平、公正、公允的特别权利。

5、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向发行人作出了
如下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任职或控制的企业
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二、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发行人在资产、人
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
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
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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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
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
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同时,为避免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来产生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向发行人作出了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的变化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之“(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7、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曾经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对曾经的关联方尚品源餐饮的关联交易,详情请参见
本节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之“1、
经常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对曾经的关联方中信恒泰的关联交易,详情请参见本
节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之“1、经
常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采购”。

发行人与尚品源餐饮、中信恒泰的交易均为真实发生的,定价公允,不存在
调节收入或成本费用、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成为非关联方的情形,但仍将其作为历史上的
关联方并对发行人与其交易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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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的分析反映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报告期
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1〕1828 号《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
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
本公司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5,430,238.44 458,566,087.00 331,798,725.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71,001.6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21,771,954.62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980,000.07 3,073,945.73 8,301,822.65
应收账款 280,986,994.40 354,857,599.73 335,940,537.25
预付款项 - 378,272.89 114,606.45
其他应收款 32,127,001.68 38,979,049.57 114,929,482.75
存货 - - -
合同资产 126,809,773.43
其他流动资产 4,308,148.92 748,752.23 28,328,206.80
流动资产合计 1,099,642,156.94 859,174,708.77 841,185,335.6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0,201,909.02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22,444,408.64 21,326,606.15 20,440,802.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201,909.02 10,201,909.02 -
固定资产 78,709,734.42 82,785,970.94 89,635,289.51
无形资产 31,841,299.48 28,302,897.69 28,670,371.60
商誉 208,733.36 208,733.36 -
长期待摊费用 8,218,936.48 7,914,873.36 10,659,865.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33,801.47 14,506,126.01 14,440,598.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2,000.00 2,244,227.70 1,921,707.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7,780,822.87 167,491,344.23 175,970,544.66
资产总计 1,267,422,979.81 1,026,666,053.00 1,017,155,880.29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150,150,555.55 130,216,038.12 9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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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45,418,360.40 37,902,230.20 31,778,333.40
预收款项 - 80,401,187.39 59,580,300.90
合同负债 100,799,438.96 - -
应付职工薪酬 340,823,369.29 296,263,203.07 273,779,768.46
应交税费 33,884,391.77 63,167,064.50 38,337,954.63
其他应付款 146,981,010.74 96,725,935.60 124,377,170.09
其他流动负债 6,874,530.36 - -
流动负债合计 824,931,657.07 704,675,658.88 617,853,527.48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8,745,546.74 10,545,953.08 12,405,272.48
递延收益 482,343.06 948,898.39 1,353,214.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501.9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27,889.80 11,507,353.42 13,758,487.25
负债合计 834,159,546.87 716,183,012.30 631,612,014.73
股本 110,200,000.00 110,200,000.00 103,300,000.00
资本公积 57,758,447.19 57,758,447.19 2,257,674.80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46,854,616.25 40,399,206.96 11,304,833.07
未分配利润 208,023,264.22 93,046,100.88 260,423,84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22,836,327.66 301,403,755.03 377,286,350.71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0,427,105.28 9,079,285.67 8,257,514.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3,263,432.94 310,483,040.70 385,543,865.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267,422,979.81 1,026,666,053.00 1,017,155,880.29
(或股东权益)合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91,632,151.62 912,021,861.75 881,201,226.98
减:营业成本 703,319,331.74 585,132,626.69 563,833,923.91
营业税金及附
10,288,840.18 8,554,175.84 8,394,142.90

销售费用 36,315,382.14 35,924,151.24 34,759,526.13
管理费用 158,591,891.80 136,017,222.36 129,906,481.58
研发费用 40,775,385.71 35,553,929.53 31,212,999.90
财务费用 1,452,234.45 4,650,831.86 2,506,790.98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
14,994,875.38 9,179,774.30 6,749,927.97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2,987,653.49 5,972,625.00 2,337,645.83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117,802.49 885,803.20 320,9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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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 731,985.35 37,592.95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8,757,942.93 -5,436,483.39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
-2,506,049.99 - -10,947,178.64
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
9,003.97 -10,155.21 9,805.82
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47,616,625.52 116,626,670.28 108,775,155.51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29,827.29 92,941.93 290,226.05
减:营业外支出 631,285.42 270,791.07 2,473,338.7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147,215,167.39 116,448,821.14 106,592,042.78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3,508,681.15 20,536,760.04 19,744,247.3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23,706,486.24 95,912,061.10 86,847,795.44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1,432,572.63 94,141,631.93 73,739,933.83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273,913.61 1,770,429.17 13,107,861.61
五、综合收益总额 123,706,486.24 95,912,061.10 86,847,795.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1,432,572.63 94,141,631.93 73,739,933.83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2,273,913.61 1,770,429.17 13,107,861.61
合收益总额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10 0.91 0.71
(二)稀释每股收益 1.10 0.91 0.7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125,237,520.13 941,460,386.26 903,046,827.14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88,526,402.09 132,630,137.34 71,475,793.58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213,763,922.22 1,074,090,523.60 974,522,620.72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04,980,268.12 189,464,596.55 200,302,193.66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611,083,118.12 517,700,317.64 568,760,881.43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912,774.23 66,447,838.93 85,140,108.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171,110,950.00 124,265,747.47 213,874,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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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086,087,110.47 897,878,500.59 1,068,077,400.49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27,676,811.75 176,212,023.01 -93,554,779.77
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2,487,655.28 156,009,667.83 156,547,216.3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1,953,197.33 6,535,047.32 1,949,037.84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8,839.84 31,021.8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83,418,317.60 12,133,561.64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4,440,852.61 245,971,872.59 170,660,837.67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0,018,312.94 9,985,641.58 16,400,393.77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9,794.65 84,737,208.40 55,308,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 - 12,000,000.00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0,208,107.59 94,722,849.98 83,708,393.77
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5,767,254.98 151,249,022.61 86,952,443.90
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62,1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 -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150,000,000.00 130,010,000.00 9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 - -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50,000,000.00 192,110,000.00 90,000,000.00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130,010,000.00 90,000,000.00 12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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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30,009,435.20 216,910,673.77 36,810,698.57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870,094.00 650,687.50 3,978,442.9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 76,951,703.79 704,850.80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60,019,435.20 383,862,377.56 157,515,549.37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0,019,435.20 -191,752,377.56 -67,515,549.37
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101,890,121.57 135,708,668.06 -74,117,885.25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451,419,112.11 315,710,444.05 389,828,329.30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553,309,233.68 451,419,112.11 315,710,444.05
等价物余额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7,435,603.03 281,361,544.80 140,380,896.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8.5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19,933,846.91
资产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473,065.23 552,174.12 273,227.59
预付款项 - - 8,000.00
其他应收款 31,979,372.88 1,421,613.94 74,644,829.07
存货 - - -
其他流动资产 2,106,647.01 - 22,002,627.35
流动资产合计 341,994,688.15 283,336,241.42 257,243,427.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230,730,610.77 229,612,808.28 227,842,906.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固定资产 58,094,229.80 62,387,319.91 66,739,923.55
无形资产 13,783,254.39 14,138,951.31 14,494,648.23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782.28 32,710.95 20,229.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1-53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2,642,877.24 306,171,790.45 309,097,707.95
资产总计 644,637,565.39 589,508,031.87 566,341,135.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94,722.22 60,085,066.67 30,000,000.00
应付账款 - 2,346.00 57,436.00
预收款项 - 123,742.66 123,742.66
应付职工薪酬 8,960,336.00 6,123,134.14 3,349,385.00
应交税费 8,639.71 26,496,966.28 3,581,519.46
其他应付款 178,273,186.28 203,930,187.79 357,101,203.20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287,336,884.21 296,761,443.54 394,213,286.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长期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287,336,884.21 296,761,443.54 394,213,286.32
股本 110,200,000.00 110,200,000.00 103,300,000.00
资本公积 80,943,375.00 80,943,375.00 25,743,375.00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46,854,616.25 40,399,206.96 11,304,833.07
未分配利润 119,302,689.93 61,204,006.37 31,779,641.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7,300,681.18 292,746,588.33 172,127,849.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4,637,565.39 589,508,031.87 566,341,135.72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4,689,419.60 44,950,746.29 35,483,466.73
减:营业成本 5,047,356.14 5,867,457.31 5,471,665.59
营业税金及附加 982,804.37 1,267,178.09 1,095,867.52
销售费用 255,155.25 680,260.83 -
管理费用 31,629,261.27 24,601,931.98 18,088,775.53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616,286.98 2,675,966.29 266,196.91
加:其他收益 2,825,935.09 303,689.86 81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56,791,807.89 284,608,805.82 20,969,208.37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117,802.49 885,803.20 320,997.25
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623,617.94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8,285.33 -49,925.84 -
资产减值损失 - - -59,3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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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67,000,587.20 294,720,521.63 32,904,453.61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50.00 400.00 5,050.00
减:营业外支出 10,000.00 10,000.00 30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6,990,737.20 294,710,921.63 32,609,503.6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36,644.35 3,767,182.70 3,324,120.2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64,554,092.85 290,943,738.93 29,285,383.38
号填列)
五、综合收益总额 64,554,092.85 290,943,738.93 29,285,383.38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48,923,913.15 50,014,279.70 12,620,339.78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6,889,223.01 3,446,143.03 1,591,203.33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813,136.16 53,460,422.73 14,211,543.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529,655.65 55,090.00 100,000.00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8,701,869.70 16,768,745.36 11,614,331.86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560,386.57 7,949,345.55 5,849,490.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3,719,969.58 9,773,592.05 7,080,332.3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511,881.50 34,546,772.96 24,644,154.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301,254.66 18,913,649.77 -10,432,611.59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08.56 124,697,822.83 96,547,216.3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5,418,125.32 284,811,228.14 20,648,211.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 - -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70,399,578.00 7,133,561.64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419,033.88 479,908,628.97 124,328,989.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73,625.00 59,180,769.00 -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53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72,930.65 84,737,208.40 38,012,850.8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30,271,232.88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717,788.53 143,917,977.40 38,012,850.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9,701,245.35 335,990,651.57 86,316,138.35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1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60,000,000.00 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567,217.65 35,212,081.06 458,173.59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567,217.65 157,312,081.06 30,458,173.5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000,000.00 30,000,000.00 6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26,149,837.67 212,488,438.80 28,909,259.33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 - -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2,345,821.76 128,747,295.65 85,300,888.64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495,659.43 371,235,734.45 174,210,147.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928,441.78 -213,923,653.39 -143,751,974.38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6,074,058.23 140,980,647.95 -67,868,447.62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81,361,544.80 140,380,896.85 208,249,344.47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07,435,603.03 281,361,544.80 140,380,896.85
余额

二、重要性水平、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重要性水平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
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公司首先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
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
素。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主要考虑项目金额是否超
过税前利润的 5%。




1-1-53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具体审计意见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天健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华蓝集团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天健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
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天健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天健确定下列事项是需
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①相关会计期间: 2018 年度、2019 年度。

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设计业务,该业务收入确认遵循《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关于“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有关规定,具体业务
流程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阶段,当发行人向委托
方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并通过第三方审核或获取客户签署的成果确认书时确认
收入。

②相关会计期间:2020 年度。
发行人提供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等服务,
由于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
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故发行人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
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发行人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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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
事项。

(2)审计应对

会计师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
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③ 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各年度各类别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
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等,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波动的合理性;

④ 对于工程设计收入,以抽样方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
括阶段设计成果以及确认收入的外部证据如中标通知书、政府主管部门对设计方
案的批复、政府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审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书、
阶段设计成果确认书等;

⑤ 对于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以抽样方法检查招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
同、联合体协议等文件;获取完工百分比确认的外部支持性文件,复核完工百分
比确认文件并重新计算相应的收入、成本,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⑥ 对主要客户就项目情况进行函证、实地及视频走访,了解与公司合作情
况;

⑦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应收账款减值

(1)相关会计期间: 2018 年度。

① 事项描述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9,930.47 万元,坏账准
备为 6,336.42 万元,账面价值人民币 33,594.05 万元。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时,管
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涉诉情况、还款记录、
担保物价值等因素,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采
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账龄依据划分组合,以与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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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进行调整,估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
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A、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
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B、分析华蓝集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
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C、分析华蓝集团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函证程序;

D、获取华蓝集团的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计提
政策执行,并重新计算坏账准备金额;

E、结合华蓝集团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F、将华蓝集团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复核坏账准备计
提的合理性;

G、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相关会计期间:2019 年度、2020 年度。

① 事项描述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蓝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42,506.05 万元,坏账
准备为 7,020.29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5,485.7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蓝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4,255.24 万元,坏账准备为 6,012.90 万元,账
面价值为人民币 28,242.34 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
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
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
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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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
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应
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A、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
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B、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
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C、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
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D、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
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
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
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
算是否准确;

E、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
理性;

F、分析华蓝集团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函证程序;

G、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具体影响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1、行业发展及行业政策变化

2017 年 5 月,住建部颁布《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末,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努力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目标,基本建立与相关产
业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发展格局,营业收入年均增长 7%。以 2018 年工程勘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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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计行业总营业收入约 5.19 万亿元为基准,可粗略测算到 2020 年我国工程勘察设
计行业的营业收入规模有望达到 5.94 万亿元。

国家近年来出台的相关具体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
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人才稳定以及人力成本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为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系技术与智力密集型行业,公司营业
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尤其是设计人员薪酬。优秀的设计人才是行业内企业核心
竞争力的体现,也是拓展业务最重要的保障。为了吸引、留住人才,公司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并一直注重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改善工作环境和工
作条件,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员工归属感。报告期内公司核心团队较为稳定,
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若公司不能持续吸引、稳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将对公
司未来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广西以外地区市场布局的不确定性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领域内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为规避对广西
及周边区域市场依赖的风险,开拓新的发展区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发行人
近年来以“总部+区域中心+分公司”模式将市场布局从“广西为主”逐步向“广
西+全国”的全国性布局转型。虽然随着国家改革工程设计资质管理体系和招投
标制度、行业区域性壁垒逐渐被打破,各区域市场正逐步对外放开,但部分省内
区域市场的开放程度仍然偏低,条块分割及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这为公司在
广西以外地区市场的开拓增加了一定难度。因此,广西以外地区市场布局的成功
和业务本身的盈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其目前已存在的趋势变化对业绩变
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发行人以下指标具有核心意义,或
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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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 19.69 3.50 8.68
毛利率(%) 35.57 35.84 36.02
期间费用率(%) 21.72 23.26 22.51
销售净利率(%) 11.33 10.52 9.86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及分析详见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

(三)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分析

公司管理层对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各要素进行审慎评估,并认为从
目前的业务发展状况和市场环境方面看,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能够保持良好的
持续盈利能力,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宏观
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等因素。公司已于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三、
经营风险”、“五、财务风险”中分别进行了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母公司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名称 业务性质
号 (万元) 直接 间接 例(%)
华蓝设计(集 设计咨询、工程总
1 5,010.42 100.00 - 100.00
团)有限公司 承包管理
广西华蓝投资
2 200.00 - 40.00 40.00 投资信息咨询
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华蓝工程 设计咨询、工程总
3 3,000.00 89.97 - 89.97
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管理
广西中蓝审图
4 300.00 - 100.00 100.00 施工图审查、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5 南宁市英图设 50.00 - 52.00 52.00 打印、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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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资本 母公司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名称 业务性质
号 (万元) 直接 间接 例(%)
计服务有限公

注: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系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系华蓝集团间接控股的孙公司。

2、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并入方式 并入日期 合并期间
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限公
1 收购 2019.12.26 2019.12.26-2020.12.31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变更原因 变更日期 合并期间
1 深圳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 注销 2018.11.21 2017.1.1-2018.11.21

2018 年 6 月 20 日,华蓝工程与深圳华蓝签订《吸收合并协议书》,华蓝工
程以 2018 年 6 月 20 日为合并基准日吸收合并深圳华蓝。2018 年 11 月 21 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予以注销的《企业注销通知书》。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2020 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
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
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
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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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
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
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
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
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
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
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晒图打印等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销售产品收入确
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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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等服务,由
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或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
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
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
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
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
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2018 年度、2019 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
进度。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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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3、设计类业务的阶段业务特点及收入确认方法

(1)不同类型业务不同阶段完工百分比法划分的依据及合理性,如何确保
各阶段的完工百分比有效反映该阶段工作量;

发行人不同类型业务不同阶段完工百分比确定的方法均为阶段固定比例法,
其具体依据及合理性如下:

① 工程设计

A.工程设计的业务阶段及特征

公司工程设计类业务的具体业务阶段为业务承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
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配合,各阶段具有明确的界限和划分时点,具体
情况如下:

交付 内外部支持
业务阶段 工作内容 业务特点 验收时点
成果 性证据
发行人与委托方签
订设计合同之后,
一般会收取合同首
商务洽谈,协商
业务承接 期款,该款项属于 项目合同 - -
一致后签订合同
预收款性质,公司
在收到时作为项目
预收款
总平面设
根据合同向委托 计、单体 政府规划、城
方提供包括总平 设计人员根据合同 方案(如 方案得到客 建等建设部门
面规划图、分析 要求进行总体方案 需)、效 户确认,相 对于方案的批
方案设计 及经济技术指标 设计,向委托方提 果图、第 关政府部门 复、会议纪要
、概念方案、最 交阶段项目成果并 三方机构 审查通过( 或业主对方案
终完成方案设计 经客户确认 出具的方 如需) 设计成果确认
全套报建图册 案审批意 书

初步设计 根据当地政府相 设计人员对方案进 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完 政府、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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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 内外部支持
业务阶段 工作内容 业务特点 验收时点
成果 性证据
关主管部门审批 行深入设计,向委 图纸及概 成并取得客 等主管部门对
通过的并由委托 托方提交阶段项目 算书 户确认,相 于初步设计的
方认可的方案进 成果并经客户确认 关政府部门 批复、会议纪
行专业的初步设 审查通过( 要或业主对初
计 如需) 步设计成果确
认书
设计人员根据初步
根据初步设计成 设计成果进行施工
施工图设 专家评审会 施工图评审报
果进行施工图设 图设计,专业内部 -
计 通过 告
计 组织对重要技术节
点的评审
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获得
,提交第三方审 提交第三方审图公 施工图审查意
客户确认或
图公司审查,根 司审查,根据审查 见书、审查合
施工图审 施工图成 第三方审图
据审查意见进行 意见进行修改获审 格书或业主对
查 果 公司出具的
修改获审核通过 核通过,并获取审 施工设计成果
审查合格书
,并获取审查合 查合格书 确认书
(如需)
格书
设计人员在出具施
工图之后,配合委
托方进行详细的施 竣工验收 主体竣工或 主体验收报告
施工图配 技术交底、参与
工、处理施工过程 报告或审 工程竣工验 、竣工验收报
合 关键节点的验收
中的临时工程施工 计报告 收合格 告
障碍等,并在必要
时进行设计修改

B.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依据

发行人工程设计类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主要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修订版)、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2015 版)的
行业规则、项目各阶段工作量投入、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收入确认的内外部证
据、同行业公司的节点情况等综合因素,以阶段固定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

发行人工程设计主要分为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工业设计等,其
业务环节涉及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针对工程设计类不同细分
业务领域、不同业务环节,发行人相应制定了较为详实的收入确认阶段及确认比
例,具体情况如下:

a.建筑工程设计和景观工程设计

100 万以下的建筑工 100 万以上的建筑工程
关键 进度 程和景观工程设计 和景观工程设计
序号 外部证据
阶段 标志 本阶段 累计 本阶段 累计
进度 进度 进度 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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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以下的建筑工 100 万以上的建筑工程
关键 进度 程和景观工程设计 和景观工程设计
序号 外部证据
阶段 标志 本阶段 累计 本阶段 累计
进度 进度 进度 进度
政府规划、城建等
方案设 建设部门对于方
方案设
1 计批复 案的批复、会议纪 20% 20% 20% 20%
计阶段
完成 要或方案设计成
果确认书
政府、发改委等主
初步设 管部门对于初步
初步设
2 计批复 设计的批复、会议 20% 40% 20% 40%
计阶段
完成 纪要或初步设计
成果确认书
报告 送
业主 审 施工图评审报告 - 40% 20% 60%
施工图 查
3 设计阶 业主 审
施工图审查报告、
段 查完 成
意见书或施工设 45% 85% 25% 85%
或批 复
计成果确认书
完成
交工 验
施工图 主体验收报告 10% 95% 10% 95%

4 配合阶
竣工 验
段 竣工验收报告 5% 100% 5% 100%

b.市政工程设计

无初步设计的市 有初步设计的市政工程
关键 进度 政工程设计 设计
序号 外部证据
阶段 标志 本阶段 累计 本阶段 累计
进度 进度 进度 进度
方案技术审查意
方案设
方案设 见、会议纪要或
1 计批复 20% 20% 20% 20%
计阶段 方案设计成果确
完成
认书
政府、发改委等
初步设 主管部门对于初
初步设
2 计批复 步设计的批复、 - 20% 20% 40%
计阶段
完成 会议纪要或初步
设计成果确认书
业主审 施工图审查报
施工图
查完成 告、意见书或施
3 设计阶 60% 80% 40% 80%
或批复 工设计成果确认

完成 书
交工验
施工图 主体验收报告 - 80% 10% 90%

4 配合阶
竣工验
段 竣工验收报告 20% 100% 1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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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工业工程设计

无初步设计的工业 有初步设计的
关键 进度 工程设计 工业工程设计
序号 外部证据
阶段 标志 本阶段 累计 本阶段 累计
进度 进度 进度 进度
方案技术审查意
方案设
方案设 见、会议纪要或
1 计批复 20% 20% 20% 20%
计阶段 方案设计成果确
完成
认书
政府、发改委等
初步设 主管部门对于初
初步设
2 计批复 步设计的批复、 - 20% 20% 40%
计阶段
完成 会议纪要或初步
设计成果确认书
建筑、结构、电
施工图 气、给排水专业
20% 40% 20% 60%
施工图 前期 施工图审查意见
3 设计阶 书或审查合格书
段 工艺、动力电、
施工图
自控专业施工图 45% 85% 25% 85%
后期
接收确认单
交工验
施工图 主体验收报告 - 85% 10% 95%

4 配合阶
竣工验
段 竣工验收报告 15% 100% 5% 100%


C.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合理性分析

a.与行业标准规定的关键阶段及工作量的可比分析

2002 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与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对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了划分,其各阶段工作量
比例情况如下:

建筑与室 建筑与 建筑与室 市政公用
园林绿化工 市政公用
业务阶段 外工程 I 室外工 外工程 III 工程 I、II
程 III 级 工程 III 级
级 程 II 级 级 级
初步设计阶段 40% 45% 50% 50% 40% 50%
施工图设计阶段 60% 55% 50% 50% 60% 50%

发行人参考上述规定,对建筑工程、景观工程、市政工程、工业工程设计等
项目各阶段完工百分比划分如下:

初步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
业务阶段
(含方案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配合
建筑工程设计 40% 45% 15%
景观工程设计 40% 45% 15%
市政工程设计 40% 4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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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
业务阶段
(含方案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配合
工业工程设计 40% 45% 15%

发行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大阶段的工作量比例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标准》基本一致,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未提及施工图配合的工作量。

因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设计人员在出具施工图之后,还需要施工图技术
交底、配合并参与项目关键节点的验收,并在必要时进行设计修改,该施工图配
合阶段受客户等外部因素影响较大,周期较长,发行人在考虑后续阶段的主要工
作内容、投入人员成本占比以及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付款节点、参考同行业惯
例等因素后,发行人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新增了施工图配合阶
段作为工作量进度考核,其中市政工程的工程实施较为复杂,在施工配合阶段会
发生较大的工作量,发行人在施工图配合阶段以 20%作为完工比例;建筑工程、
景观工程、工业工程设计现场配合的工作量相对较少,发行人在施工图配合阶段
以 15%作为完工比例。发行人新增施工图配合阶段作为工作量进度考核,更完整
地衡量了发行人项目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具有合理性。

b.与同行业公司的可比分析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进度确认方法主
要如下:I.阶段固定比例法,包括华阳国际、筑博设计、新城市、中衡设计;II.
阶段合同比例法,包括建科院、汉嘉设计。其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采用
阶段固定比例法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华阳国际 筑博设计 新城市 中衡设计 发行人
方案设计 30% 30% 15% 20% 20%
初步设计 20% 20% 30% 20% 20%
施工图设计 40%或
40% 40% 45% 40%
(含施工图审查) 45%
20%或
施工图配合 10% 10% 10% 20%
15%

综上,因工程设计细分领域各自的业务特点及业务环节的差异,发行人针对
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等细分领域制定了不同的收入确认阶段及确认比
例,但各类业务收入确认的关键阶段及节点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
差异。因工程设计业务各阶段完工百分比与实际投入工作量相匹配,发行人工程
设计业务各阶段完工百分比能有效反映发行人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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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国土空间规划

A.国土空间规划的业务阶段及特征

国土空间规划业务的具体业务阶段分为业务承接、初步方案成果、中期成果、
最终成果、成果评审等,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 交付 验收 内外部支持性
工作内容 业务特点
阶段 成果 时点 证据
发行人与委托方签
订规划合同之后,
一般会按合同约定
商务洽谈,协商 项 目
业务承接 收取一定款项,该 - -
一致后签订合同 合同
款项属于预收款性
质,公司在收到时
作为项目预收款
设计人员根据合同
方案成果评审
要求完成项目规划
根据合同要求完 项 目 意见、初步方案
初步方案 的初稿,并向委托 通过客户确
成项目规划的初 规 划 审查意见或业
成果 方提交阶段性项目 认或签收
稿 初稿 主确认函或签
成果之后并经客户
收单
确认
中期结果评审
设计人员根据客户
根据客户确认后 意见、中期成果
确认后的初稿继续 中 期 通过客户确
中期成果 的初稿继续深化 外部评审意见、
深化并提交客户确 成果 认或签收
并提交客户确认 业主确认函或

签收单
设计人员根据初步
规划方案完成规划 通过客户确
根据中期成果规 终 期 最终成果评审
送审稿,并经委托 认并签收,
划方案完成规划 成 果 意见、内外部校
终期成果 方内部确认,公司 或通过专家
送审稿,并经委 或 报 审意见、业主确
向委托方提交阶段 组评审(如
托方内部确认 批稿 认函或签收单
项目成果之后并经 需)
客户确认
通过客户确
最终成果专家
协助规划方案通 设计人员协助规划 规 划 认并签收,
评审意见、公示
过外部专家或政 方案通过外部专家 成 果 获得政府或
成果评审 批文及批复文
府等相关主管部 或政府等相关主管 的 最 相关主管部
件、业主确认函
门评审 部门评审 终稿 门批准(如
或签收单
需)

B.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依据

发行人一般参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发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2017 年修订)对相关设计费划分标准及收入标准的规定,并结合国土空间规
划项目以往的经营管理情况,如项目各阶段工作量投入、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
收入确认的内外部证据、同行业公司的节点情况等综合因素,以阶段固定比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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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完工百分比。发行人将国土空间规划的收入确认阶段划分为初步方案成果、
中期成果、终期成果、成果评审阶段,各阶段确认的比例分别为 30%、30%、30%、
10%。

C.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合理性分析

a.与行业标准规定的关键阶段及工作量的可比分析

发行人参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发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
年修订)将收入确认阶段划分为初步方案成果、中期成果、终期成果、成果评审
阶段, 其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量进度与《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城市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规定比较情况如下:

控制性详细规划
业务阶段 城市总体规划 发行人
建成区 新区
现状调研阶段 30% 30% 15% -
初步成果阶段 20% 40% 55% 30%
纲要成果阶段 40% 60%
30% 30%
最终成果阶段 10% 10%

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收入确认的关键阶段分为初步方案成果、中期成果、终
期成果、成果评审阶段,不包括《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的现状调研阶
段,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与业主签订合同中未对现状调研阶段做出结算比例约定,
且同行业可比公司也未将现状调研阶段作为收入确认的关键节点。

b.与同行业公司的可比分析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建科院采用阶段合同比例法确认完工比例外,筑博设计、
新城市均采用固定合同比例法确认。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采用阶段固定比
例法的对比情况如下:

业务阶段 筑博设计 新城市 发行人
初步成果 30% 20% 30%
中期成果 20% 30% 30%
终期成果 40% 40% 30%
成果评审 10% 10% 10%
注:可比公司华阳国际、汉嘉设计、中衡设计无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业务。
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收入确认的关键阶段及节点比例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
重大差异。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各阶段完工百分比能有效反映发行人的工作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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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工程咨询

A.工程咨询的业务阶段及特征

工程咨询类业务的具体业务阶段分为业务承接、初步方案、成果编制阶段、
成果验收阶段等,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 验收 内外部支持性
工作内容 业务特点 交付成果
阶段 时点 证据
发行人与委托方签
订咨询合同之后,
一般会按合同约定
商务洽谈,协商一
业务承接 收取一定款项,该 项目合同 - -
致后签订合同
款项属于预收款性
质,公司在收到时
作为项目预收款
设计人员根据合同
要求完成项目的初
通过客
根据合同要求完成 稿成果方案,并向 初稿咨询 业 主确认函 或
初步方案 户确认
项目的初稿成果 委托方提交阶段性 方案 签收单
并签收
项目成果之后并经
客户确认
设计人员根据客户
根据客户确认后的 通过客 内 部评审意 见
确认后的初稿继续 项目咨询
成果编制 初稿继续深化与完 户确认 和 业主确认 函
深化并提交客户确 成果
善 并签收 或签收单

设计人员协助委托
协助委托方通过政
方通过政府或外部
府或外部专家的评
专家的评审。评审 对 项目咨询 方
审。评审通过后, 通过客
通过后,设计人员 咨询成果 案 的政府部 门
成果验收 设计人员将修改完 户确认
将修改完善后的最 的最终版 批复、业主确认
善后的最终成果交 并签收
终成果交由委托 函或签收单
由委托方,并由委
方,并由委托方签
托方签字确认。
字确认。

B.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依据

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没有明确工程咨询分阶段的设计收费标
准,发行人主要结合工程咨询项目以往的经营管理情况,如项目各阶段工作量投
入、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项目成果所处阶段、收入确认的内外部证据,及同行
业公司的节点等综合因素,以阶段固定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发行人将工程咨
询的收入确认阶段划分为初步方案、成果编制阶段、成果验收阶段,各阶段确认
的比例分别为 30%、40%、30%。

C.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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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行业标准规定的关键阶段及工作量可比分析

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没有明确工程咨询分阶段的设计收费标
准,发行人无法做相应的可比分析。

b.与同行业公司的可比分析

工程咨询业务中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阶段及对应
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收入确认方法 收入确认阶段及对应比例
公司承揽的工程咨询业务,该等服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
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华阳国际 工作量法
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
比例确定。
阶段合同比例法或公司设计咨询业务按照其具体工作流程,在各个阶段(除
筑博设计 成果验收后一次性 合同签订阶段)向委托方提交工作成果并经委托方及相关
确认 方认可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项确认该阶段的收入。
工程咨询类业务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划分为初步方案成果、
新城市 阶段固定比例法 中期成果汇报、成果上报阶段、咨询成果评审等阶段,各
阶段收入确认比例分别为 20%、30%、40%、10%。
按项目组成员实际完成有效工时占项目预算总工时比例并
中衡设计 工作量法
且由业主或第三方确认后计算项目完工百分比
发行人工程咨询类业务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划分为初步方
发行人 阶段固定比例法 案、成果编制阶段、成果验收阶段等,各阶段收入确认比
例为 30%、40%、30%。

注:可比公司建科院、汉嘉设计无工程咨询业务。

综上,发行人各类业务收入确认采用固定阶段比例法的确认依据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各类业务合同各阶段完工百分比能有效反映发行人的工作量。

(2)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发行人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特点,针对销售收入循环制定了严格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包括《设计咨询项目投标管理办法》、《合同评审和管理程序》、《设计费
到款及收入确认流程》、《设计后期服务管理细则》、《集团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机制及实施方案》等制度,建立了岗位分工与职权分离、销售合同审批、设计成
果提交与分阶段服务成果函收回控制、项目收入成本核算、定期对账、项目款催
收等相关控制流程,合理设置销售及财务等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形成了
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发行人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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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 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具体的内部控制流程
项目跟进人员根据与客户商定、法务审核后
《设计咨询项目投标管理办 的合同初稿上传业务系统,经设计项目总负
1、客户及合
法》、《大客户管理办法》、 责人、所领导、专业院院长、公司分管副总、
同管理
《合同评审和管理程序》 生产运营或总承包事业部、财务负责人进行
会签审批;
(1)工作成果提交需要设计项目总负责人或
总包负责人根据各分阶段/进度内容检查表
检查并在电子图纸签名;主设计师、设计总
《工程设计过程控制程序》、 监审图并签字确认;施工图交底,施工前的
《规划设计过程控制程序》、 服务,需主设计师、设计总监、项目经理签
2、项目管理
《设计后期服务管理细则》、 名确认;
《总承包管理操作手册》 (2)项目人员于项目达到各阶段验收时点
时,将经业主或政府部门批复盖章确认的各
阶段项目成果上传至业务系统,由生产院
所、公司领导、财务部门进行会签审批。
《项目核算管理操作指导手册》对项目核算
中的收入确认流程、收款(到款)流程、开
《设计费到款及收入确认流
票流程、报销流程以及分包流程等业务流程
3、收入核算 程》、《集团应收账款催收
进行了规范化控制,特别是对设计成果提
及回款管理 工作机制及实施方案》、《税
交、分阶段服务成果函收回控制、收入确认、
务发票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回收等流程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审
批与复核机制。

综上,发行人不同类型业务不同阶段具有明确的界限和划分时点,发行人以
阶段固定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依据充分,收入确认具有合理性;且发行人与收
入相关的业务流程均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支持
发行人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

(3)发行人未采用合同节点法确认收入的原因

发行人提供的服务本质上属于劳务活动,因此,其主营业务属于《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所规定的“提供劳务”范畴,根据规定发行人在资产负
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二条规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
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以下三种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经提供的劳务
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发行人提供的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形象进度,
无法进行专业测量,上述第 1 种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不适用。另外,因发行
人大多数客户为政府及事业单位,项目执行周期环节较多,阶段性设计成果需要
由甲方或第三方独立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通过,发行人对应的项目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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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成本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大,项目总成本很难估算准确。若采用第 3 种方法“已
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将导致项目收入确认进度与
发行人实际提供的核心工作量之间不匹配,收入确认不符合谨慎原则。所以,工
程设计类公司一般采用第 2 种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确认完工百分比法,具体方法为阶段固定比例法或阶段合同比例法。

其中阶段固定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是指结合行业规则、工作量投入、付
款节点、参考同行业公司的节点等综合因素,分别于各阶段分别确定固定比例衡
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阶段合同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
比,是指以各阶段合同结算比例作为衡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
比例”。

①发行人未采用合同节点法确认收入的原因

A.项目收入确认进度与结算条款的差异

报告期内,以发行人各类设计业务(合同金额均为 1,000 万元以上)主要项
目的收入确认进度与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的具体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进度 付款节点条款
类型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签订合同:20%
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20%
建筑 20%
1 盛邦香颂工程设计 1,261.00 施工图设计:20%
设计 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20%
25%
施工图配合:20%
施工图配合:
15%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 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20%
建筑 院相思湖医院(南 20% 初步设计:30%
2 1,355.14
设计 宁市卫校附属医 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45%
院)设计 25% 施工图配合:5%
施工图配合:
15%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方案设计:20%
崇左市城区棚户区
建筑 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30%
3 改造项目城南安置 1,228.00
设计 20% 施工图审查:40%
小区一期工程
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配合:1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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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进度 付款节点条款
类型
施工图配合:
15%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广西西林-云南广 施工图设计: 签订合同:20%
市政 南生态扶贫产业合 20% 初步设计:20%
4 1,101.19
设计 作示范园区基础配 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40%
套设施一期 20% 施工图配合:20%
施工图配合:
20%
方案设计:20%
南宁市城市内河黑 初步设计:20% 签订合同:20%
臭水体治理工程 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10%
市政 20%
5 PPP 项目——二坑 1,714.24 初步设计:20%
设计 施工图审查:
溪、凤凰江、细冲 施工图审查:40%
20%
沟 施工图配合:10%
施工图配合:
20%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 签订合同:20%
建筑 南宁市羁押中心项 20% 方案设计:30%
6 1,756.26
设计 目设计 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40%
25% 施工图配合:10%
施工图配合:
15%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 签订合同:20%
建筑 南宁中心项目一期 20% 初步设计:20%
7 1,600.00
设计 工程 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40%
25% 施工图配合:20%
施工图配合:
15%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 签订合同:20%
大都云锦项目总
建筑 20% 初步设计:25%
8 平、单体方案和施 1,128.51
设计 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45%
工图设计
25% 施工图配合:10%
施工图配合:
15%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3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
建筑 20% 初步设计:10%
9 民医院凤岭医院 1,870.00
设计 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40%
(一期)
25% 施工图配合:20%
施工图配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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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进度 付款节点条款
类型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南宁市“三街两 施工图设计: 签订合同:20%
建筑 巷”项目金狮巷银 20% 方案设计:20%
10 1,794.37
设计 狮巷保护整治改造 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40%
(二期)工程 25% 施工图配合:20%
施工图配合:
15%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各类设计业务主要项目的收入确认进度与结算条款不存
在重大差异。

B.未采用合同节点法确认收入的原因

发行人未采用合同节点法确认收入的主要原因如下:

a.在实际经营中,单个合同中对分阶段业务的结算条款经常会受到公司与客
户双方的市场地位与议价能力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b.若两个同数量级合同金额项目在各阶段投入工作量无明显差异的情况下,
仅因与因与客户约定的结算付款比例不同导致单个项目各阶段毛利率波动幅度
较大,缺乏公允性。

发行人采用阶段固定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主要是结合行业规则、工作量
投入、付款节点、参考同行业公司的节点等综合因素,分别于各阶段分别确定固
定比例衡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公司对各阶段工作量
采用固定比例进行估计主要是为了减少收入确认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具有谨慎性。

②模拟测算按合同节点法确认收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公司设计项目对应合同约定的各阶段的结算比例,测算公司以合同比例
对收入进行计量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406.93 446.97 141.84 181.88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286,028.22
影响金额占收入的比例
-0.38 0.49 0.16 0.06
(%)
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37,025.60
影响金额占利润总额的
-2.76 3.84 1.33 0.49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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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按照阶段固定比例确认收入与按照合同比例确认收入进行
比较,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度对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金额分别为 141.84
万元、446.97 万元和-406.93 万元,累计影响金额为 181.88 万元,分别占报告期
内累计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0.06%、0.49%,总体累计差异金
额对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的差异及差异原因;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进度确认方法具体
情况如下:

① 工程设计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进度确认方法主
要如下:I.阶段固定比例法,包括华阳国际、筑博设计、新城市、中衡设计;II.
阶段合同比例法,包括建科院、汉嘉设计。其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采用
阶段固定比例法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华阳国际 筑博设计 新城市 中衡设计 发行人
方案设计 30% 30% 15% 20% 20%
初步设计 20% 20% 30% 20% 20%
施工图设计
40% 40% 45% 40% 40%或 45%
(含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配合 10% 10% 10% 20% 20%或 15%

综上,因工程设计细分领域各自的业务特点及业务环节的差异,发行人针对
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等细分领域制定了不同的收入确认阶段及确认比
例,但各类业务收入确认的关键阶段及节点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
差异。

②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建科院采用阶段合同比例法确认完工比例外,筑博设计、
新城市均采用阶段固定比例法确认。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采用阶段固定比
例法的对比情况如下:

业务阶段 筑博设计 新城市 发行人
初步成果 30% 20% 30%
中期成果 20% 30% 30%
终期成果 40% 4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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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阶段 筑博设计 新城市 发行人
成果评审 10% 10% 10%
注:可比公司华阳国际、汉嘉设计、中衡设计无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业务。
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收入确认的关键阶段及节点比例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
重大差异。

③工程咨询类业务

工程咨询业务中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阶段及对应
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收入确认方法 收入确认阶段及对应比例
公司承揽的工程咨询业务,该等服务在资产负债表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华阳国际 工作量法
确认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
本的比例确定。
公司设计咨询业务按照其具体工作流程,在各个阶段
阶段合同比例法或
(除合同签订阶段)向委托方提交工作成果并经委托方及
筑博设计 成果验收后一次性
相关方认可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项确认该阶段的
确认
收入。
工程咨询类业务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划分为初步方案成
新城市 阶段固定比例法 果、中期成果汇报、成果上报阶段、咨询成果评审共计等
阶段,各阶段收入确认比例分别为 20%、30%、40%、10%。
按项目组成员实际完成有效工时占项目预算总工时比
中衡设计 工作量法
例并且由业主或第三方确认后计算项目完工百分比
发行人工程咨询类业务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划分为初步
发行人 阶段固定比例法 方案、成果编制阶段、成果验收阶段等阶段,各阶段收入
确认比例为 30%、40%、30%。
注:可比公司建科院、汉嘉设计无工程咨询业务。
综上,发行人各类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阶段及对应比例与同行业相
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5)各类业务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业务阶段

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等业务在项目实施、成果确认、价款结
算等方面为分阶段逐步完成,即上述业务具有阶段性特征。具体为:①每个阶段
的劳务均具有独立的实施计划和过程;②每个阶段的服务成果均由第三方审核或
客户确认同意;③每个阶段劳务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①报告期内未明确约定业务阶段的合同类型、合同金额及占比

一般而言,上述业务合同对其业务阶段进行了明确区分,各类业务分阶段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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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界限和划分时点,且各阶段内外部服务成果证据清晰。但报告期内,发
行人存在部分未与客户明确约定业务阶段的合同,该类合同为项目规模较小,工
期较短且合同约定相关服务成果一次性验收的项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客户明确约定业务阶段的合同对应的确认收入金额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合同金额 3,497.67 2,446.88 2,489.01
确认收入金额 3,299.69 2,308.37 2,348.13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收入占比(%) 3.05 2.55 2.69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客户明确约定业务阶段的合同对应确认收入的金额分
别为 2,348.13 万元、2,308.37 万元和 3,299.6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
分别为 2.69%、2.55%和 3.05%,对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②针对未明确约定业务阶段的合同如何进行收入确认,相关收入确认的依据
是否充分;

该类合同为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且合同约定相关服务成果一次性验收的
项目。上述项目虽然未明确约定业务阶段,但合同中均对合同金额、相关服务成
果验收及结算条件进行明确约定,发行人提交项目成果并取得签收单后相关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其收入确认依据具有充分性。

4、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确认方法

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是指依托设计专业技术、经验优势和品牌影响力,通过
联合具有专业优势的施工单位参与联合体投标,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
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在该种模式下,公司并不承
担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主体工程的建设义务,仅负责项目的设计、勘测咨询、
项目全过程管理等专项工作。一般而言,合同会对设计费与项目管理费分别约定
结算金额和支付方式,设计费收入参照工程设计的规则进行收入确认;项目管理
服务收入以工程监理或其他第三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进行确认;确定完工进度的方
法为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该工作量经过业主聘请
的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测定,并经业主单位确认。第三方监理单位核定公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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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并据此出具工程进度确认函及工程款支付证书,业主方在
第三方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进度确认函上盖章,公司据此确认收入。

(1)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的合同组成情况

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合同主要系《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联合体协议》共同
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①《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签约主体方为发包方(业主方)、承包人(联
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等三方,其合同内容通常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
工程施工等。该合同一般采用固定总价的计价方式,对设计费、勘察费、施工费
进行分别约定。

②《联合体协议》:合同签约主体方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其合同
会对项目管理费进行约定,主要根据施工费的 3.00-6.00%收取。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设计为主导的 EPC 总承包业务系发行人与建设单位组
成联合投标体,共同作为 EPC 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商向发包方报价,不存在发
行人和联合施工方分别报价及双方分别报价金额的合计数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
情形。

(2)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权责划分及采用净额法核算的原因

①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权责划分

发行人以设计为主导的 EPC 总承包业务系发行人与建设单位组成联合投标
体,共同作为 EPC 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商,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
个过程共同负责。其中,“设计”及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由发行人负责完成,
具体涉及项目设计,全过程项目管理等工作;“采购”、“施工”工作由联合投
标体施工方单位负责完成。联合体协议书一般做如下约定:

A.联合体牵头方(公司)负责的工作内容为工程设计,全过程项目管理,处
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图纸设计问题,及时向联合施工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
地方政府部分的涉及主合同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并派驻项目管理
人员驻现场协助联合施工方做好日常资料管理工作;

B.联合施工方负责的工作内容为协助业主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负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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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施工总承包任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管理,协助业主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及
整理备案资料;联合施工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
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施工方承担项目质保期工作。

综上,针对 EPC 项目,发行人、联合体成员与业主三方共同签署工程总承
包协议,并就整体工程质量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发行人与联合施工方签
订联合体协议,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分割,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联
合体成员需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负责;并且,业主对双方的工作成果分别进行
价款约定和验收,即发行人与联合体施工方权责利划分明确。

②采用净额法进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第三十四条:“企业应
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
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
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
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
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
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一)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二)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三)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
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
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
括:

(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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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综上,发行人采用净额法与总额法的判断实质在于区分从事交易时为“主要
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即“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
权”。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发行人 EPC 管理的业务模式,逐条分析情况如下:

判断要点 判断过程
(1)企业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发行人
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责任,公司
未承担“主要责任”;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是否承担了该商品的存
(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
货风险:发行人不承担存货风险;
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
(3)企业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联合体
给客户;
向发包人转让商品的价格由联合体成员共同决定并参与
投标,公司无权决定商品价格。公司对其他联合体成员仅
按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作为工程管理收入,不存在通过其
经营活动获取额外报酬的情况。
发行人与施工方共同组成联合体共同招标,以联合体的名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
义向客户提供不同内容的服务,不能主导第三方代表本公
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司向客户提供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
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 如(1)所述,向客户转让商品前发行人不拥有对该商品
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 的控制权。
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综上所述,发行人采用净额法进行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工程总承包管理关于最终决算结果的会计处理

工程总承包业务合同金额一般为暂定价格,最终结算价款以业主、审计单位
或财政审评等认可的金额为准。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收入以工程监理或其他第三方
确认的施工完工比例为收入确认比例,其收入计算公式为:每一资产负债表日,
发行人确认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工程总承包管理总收入*(经第三方监理单位
审定的产值÷合同约定或者最新核定的施工费总额)。

施工费总额及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收入的暂估确认方法为一般先由合同暂定
约定,后续根据施工进度由经过业主聘请的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测定,并经业主
单位或财政审评等共同确认。截至竣工验收时点,发行人工程总承包业务也会根
据竣工验收的审价结果对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最终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第十五条规定:“合同
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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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
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
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每一资产负债
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竣工结算当期,发
行人根据最终竣工决算金额乘以累计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
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发行人对累计已确认收入不再进行追溯调整,相关
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其他事项的收入确认及会计处理

(1)因追加设计要求导致合同总收入发生较大变化的收入确认

发行人报告期内因追加设计要求导致合同总收入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形及会
计处理情况:

①因追加设计要求,新增项目核算主体的情形:

发行人会与业主签署补充业务合同,将新增项目核算主体视为独立的项目合
同,对该补充合同独立按照固定阶段比例法分阶段确认收入;

②因追加设计要求,未新增核算主体,仅因工作量导致原合同金额增加的情
形:

经提交由客户确认的合同变更通知单且合同审批流程结束后,合同变更才能
正式生效,合同总金额才能做出相应调整的账务处理。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会
按照合同变更后的收入总额乘以累计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
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收入确认金额=合同变更后的收入总额*累计完工比例-以前会计期间已
确认的收入金额。

(2)项目中止、终止情形及相应会计处理

①项目中止、终止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中止、终止的合同金额分别为 10,258.03 万元、9,695.43
万元、9,596.89 万元,其具体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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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型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项目中止 64 7,778.97 65 8,807.19 74 7,917.19
项目终止 15 1,817.92 19 888.25 31 2,340.84
合计 79 9,596.89 84 9,695.43 105 10,258.03

②中止、终止项目的确认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中止、终止合同对应的累计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占当期营 占当期营 占当期营
项目 年份 收入 收入 收入
业收入比 业收入比 业收入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2020 年度 395.70 0.36 568.70 0.62 183.20 0.21
中 止
2019 年度 41.02 0.10 727.94 0.80 794.04 0.90
合同
2018 年度 107.05 0.27 187.58 0.21 469.33 0.53
2020 年度 85.21 0.08 357.17 0.39 225.11 0.26
终 止
2019 年度 65.56 0.17 85.52 0.09 27.74 0.03
合同
2018 年度 - - 37.72 0.04 166.80 0.19
合计 883.34 1.46 2,145.98 2.35 1,910.77 2.1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8,120.12 万元、91,202.19 万元、109,163.22
万元,各期中止、终止项目累计收入确认金额合计为 1,910.77 万元、2,145.98 万
元及 883.34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7%、2.35%及 1.46%,占比
较小。

③ 各期中止、终止合同原因及相关的会计处理

A、各期中止、终止合同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等。由于大型项目周期通常在一年以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客户土地未
能如期取得、客户变更开发计划、客户自身资金等原因变更业务合同,导致合同
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a.报告期各期中止、终止项目的收入确认金额、成本、毛利率、已回款金额、
未回款金额,结合合同条款规定、项目中止或终止原因;

I.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确认收入在 100 万元以上的中止项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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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确认收入在 100 万元以上的中止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率 项目 项目 毛利率 项目 项目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 收入 成本 (%) 收入 成本
1 金科观天下 A 区 - - - - - - - - -
2 南宁市明安医院一期建设工程 - - - - - - - - -
凤山县 2016 年两个建制镇及三
3 - - - 112.30 72.53 35.41 - - -
个少数民族乡规划编制项目
4 北流市文化艺术中心 - - - - - - 102.67 55.87 45.58
5 百东产业发展大厦 - - - 115.10 70.67 38.60 - - -
玉林市玉东新区“五彩田园”地
6 - - - - - - - - -
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
大容山生态旅游开发项目(玉林
7 市五彩花园文化旅游景区)[设计 - - - 212.41 143.57 32.41 - - -
-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藤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业务
8 - - - - - - - - -
综合楼
9 南宁生态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 - - - - - - - - -
百色市第三小学(滨江小学)建
10 - - - - - - 127.54 88.39 30.70
设项目(EPC)
11 彰泰城 B 区 - - - - - - - - -
12 南宁凤岭医院 315.80 203.82 35.46 - - - - - -
北外环高中压调压站至鹧鸪江
13 - - - 307.13 196.26 36.10 - - -
北岸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
- 合计 315.80 203.82 - 746.94 483.03 - 230.21 14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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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截至 2020 年累 截至 2021 年 3 月 截至 2021 年 3 收款进 已回款金额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中止时点 项目中止原因
计收入(含税) 28 日累计回款 月 28 日未回款 度(%) 面临退款风险
金科观天下 A 业主方项目计划调整中,相应
1 2017 年度 333.38 333.38 - 100.00 否
区 的设计工作暂停
南 宁 市 明 安医
因项目未完成财政评审,故相
2 院 一 期 建 设工 2017 年度 289.00 289.00 - 100.00 否
关设计工作暂停

凤山县 2016 年
两 个 建 制 镇及
因业主方原因项目曾暂停,最
3 三 个 少 数 民族 2019 年度 185.28 160.20 25.08 86.46 否
近重新开始启动
乡 规 划 编 制项

北 流 市 文 化艺 主体结构已封顶,后续资金筹
4 2018 年度 217.66 193.25 24.42 88.78 否
术中心 中,项目暂停
百 东 产 业 发展 业主方项目计划调整中,相应
5 2019 年度 122.00 122.00 - 100.00 否
大厦 的设计工作暂停
玉 林 市 玉 东新
区“五彩田园” 业主方项目计划调整中,相应
6 2017 年度 321.72 321.72 - 100.00 否
地 质 灾 害 综合 的设计工作暂停
整治项目
大 容 山 生 态旅
游开发项目(玉
林 市 五 彩 花园
因业主方资金筹措中,项目计
7 文化旅游景区) 2019 年度 225.16 151.22 73.94 67.16 否
划暂停
[设计-采购-施
工 总 承 包
(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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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累 截至 2021 年 3 月 截至 2021 年 3 收款进 已回款金额是否
序号 项目名称 中止时点 项目中止原因
计收入(含税) 28 日累计回款 月 28 日未回款 度(%) 面临退款风险
藤 县 妇 幼 保健
因项目未完成财政评审,故相
8 院 公 共 卫 生业 2017 年度 184.83 184.83 - 100.00 否
关设计工作暂停
务综合楼
南 宁 生 态 产业
因项目未完成财政评审,故相
9 园 二 期 项 目设 2017 年度 195.50 195.50 - 100.00 否
关设计工作暂停

百 色 市 第 三小
学(滨江小学) 因项目未完成财政评审,故相
10 2018 年度 171.25 162.23 9.02 94.74 否
建 设 项 目 关设计工作暂停
(EPC)
业主方项目计划调整中,相应
11 彰泰城 B 区 2017 年度 202.19 199.84 2.35 98.84 否
的设计工作暂停
2017 年因业主的项目方案和
规划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项
12 南宁凤岭医院 2017 年度 437.75 253.00 184.75 57.80 否
目中止,自 2020 年以来,项
目重新启动
北 外 环 高 中压
调 压 站 至 鹧鸪 业主无法进一步落实建设资
13 2020 年度 325.56 203.48 122.08 62.50 否
江 北 岸 次 高压 金中止项目建设
燃气管道工程
- 合计 - 3,211.28 2,769.64 441.64 - - -

II.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确认收入在 100 万元以上的终止项目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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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毛利率 项目 项目 毛利率 项目 项目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 收入 成本 (%) 收入 成本 (%)
南宁现代化建材加工及物流配送
1 中心(1、2、3、5 地块)海绵城市 - - - - - - - - -
专项设计咨询
2 平果县新城区供水工程设计 - - - - - - - - -
中国-东盟(凭祥)农副产品专业市
3 - - - - - - 137.79 89.57 35.00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
4 - - - 151.13 88.30 41.57 - - -
(2018-2035)
合计 - - - 151.13 88.30 - 137.79 89.57 -

(续)

已回款金额
截至 2020 年累 截至 2021 年 3 月 截至 2021 年 3 收款进
序号 项目名称 终止时点 项目终止原因 是否面临退
计收入(含税) 28 日累计回款 月 28 日未回款 度(%)
款风险
南宁现代化建材加工 委托方调整了工作内
及物流配送中心(1、 容,相应的减少了项目
1 2017 年度 112.50 112.50 - 100.00 否
2、3、5 地块)海绵城 费用,经双方协商,项
市专项设计咨询 目终止
项目实施路径发生了调
平果县新城区供水工
2 2017 年度 262.48 262.48 - 100.00 整,改为 EPC 模式,经 否
程设计
双方协商,项目终止
应业主要求,该项目更
改为 EPC 模式,取消原
中国-东盟(凭祥)农
3 2018 年度 182.58 182.58 - 100.00 合同中施工图设计部分 否
副产品专业市场
约定,经双方协商,项
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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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款金额
截至 2020 年累 截至 2021 年 3 月 截至 2021 年 3 收款进
序号 项目名称 终止时点 项目终止原因 是否面临退
计收入(含税) 28 日累计回款 月 28 日未回款 度(%)
款风险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市 委托方调整业务结构,
4 总 体 规 划 2019 年度 160.20 124.60 35.60 77.78 负责的事业部被撤销, 否
(2018-2035) 项目终止
- 合计 - 717.76 682.16 35.60 95.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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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中止、终止事项的已回款金额是否面临退款的风险

a.中止、终止事项的合同保护措施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的 14.1.1 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
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
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
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
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
计费。”

根据上述行业规定,发行人在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时,会充分考虑到因各类
不可预计的因素导致项目发生的中止、终止等情形,在其业务合同中订定了相应
的自我保护条款,如“合同生效后,因客户原因而终止或解除合同,公司未开始
设计工作的,客户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客户应根据公司
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当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
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客户对设计文件
不审批或合同项目中止缓建的,客户应按公司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
费。”等。

综上,发行人的中止、终止项目在合同中设计了相应的自我保护条款,并在
合同执行过程中分阶段获取客户的阶段性确认函或政府文件等,即发行人有权就
对已完成的工作量收取款项,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b.中止、终止事项的已回款金额是否面临退款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中止、终止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个、万元
截至 2020 年末累
截至 2021 年 3 月 截至 2021 年 3 累计回款
项目 项目数量 计确认收入金额
28 日累计回款 月 28 日未回款 比例(%)
(含税)
中止项目 195 10,104.18 8,215.00 1,889.18 81.30
终止项目 66 2,133.20 1,947.23 185.97 91.28
合计 261 12,237.38 10,162.23 2,075.15 83.04
注:本表中所有数据的统计口径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处于中止、终止状态的所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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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对于上述中止、终止项目累计回款金额为
10,162.23 万元,累计回款比例为 83.0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中止项目系由于外部政策变化或业主投资计划发生变更导
致项目暂缓,处于中止状态,属于行业正常现象。中止项目在外部条件明确后,
可能随时恢复并继续履行(如南宁凤岭医院项目、凤山县 2016 年两个建制镇及三
个少数民族乡规划编制项目等)。一般而言,中止项目已执行业务对应收款金额
发生退款的风险较小。

终止项目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收终止协议,对项目已履行服务的内容、最
终决算金额、尚未回款金额的结算义务等关键要素进行确认,不存在纠纷的情形,
退款风险较小。并且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大额已收设计费退款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中止、终止项目在合同中设计了相应的自我保护条款,并在合
同执行过程中分阶段获取客户的阶段性确认函或政府文件;且报告期内也不存在
大额已收设计费退款的情况,已确认收入退款风险较小。

C、中止项目对应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后续收回情况

a.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发生纠纷、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发行人属于设计类企业,根据行业惯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存在因客户土
地未能如期取得、客户变更开发计划、客户自身资金等原因变更业务合同的情形,
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截至 2020 年末,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中,终止项
目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85.09 万元,占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0.45 %,占
比较小。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不存在纠纷,
但存在项目中止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
1,670.88 1,329.46 1,284.31
款余额(A)
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B) 18,844.34 15,810.01 17,510.95
与应收账款的占比(%)(A/B) 8.87 8.41 7.33
营业收入(C)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与营业收入的占比(%)(A/C) 1.53 1.46 1.46
注:为增强数据可比性,2020 年末应收账款中包含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的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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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与账龄一年以上应
收账款余额的占比分别为 7.33%、8.41%、8.87%,占比相对较低。中止项目对应
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1.46%、1.46%、1.53%,
报告期各期均为较低水平,对收入的影响较小。

b.中止项目对应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后续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截 至 各 各期末中 各报告期
截至各报告 截至各报 应收账
报 告 期 止项目对 末至 2021
期末累计确 告期末累 款期后
项目 末 累 计 应一年以 年 3 月 28
认收入金额 计收款金 回款比
回 款 比 上应收账 日累计回
(含税) 额 例(%)
例(%) 款余额 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 9,961.95 8,291.07 83.23 1,670.88 58.00 3.4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7,117.42 5,787.96 81.32 1,329.46 278.45 20.9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657.21 4,372.90 77.30 1,284.31 546.72 42.57
注 1:本表中所有数据的统计口径为报告期各期末对应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对应的中
止项目。
注 2:截至各报告期末累计回款比例为截至各报告期末累计收款金额/截至各报告期末累计确
认收入金额(含税);
注 3: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为各报告期末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累计回款/各期末中止项目对
应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中止项目对应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分别为 1,284.31 万元、
1,329.46 万元、1,670.88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各报告期后累计回款比例
分别为 42.57%、20.94%和 3.47%。

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1.46%、
1.46%、1.53%,报告期各期均为较低水平,对收入的影响较小。并且对于上述中
止、终止项目,发行人累计回款比例较高,对于尚未收回的款项,发行人将按照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进行催收。总体而言,中止项目产生的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
险相对较小,发行人针对中止项目的收入确认政策具有谨慎性。

D.各期中止、终止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

中止项目只是项目处于暂停状态,有可能恢复并继续履行。发行人结合项目
实际状况、合同保护条款及项目结算进度等因素,对中止项目仍采用与正常履行
项目一样的收入确认政策,以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对各阶段设计成果的确认文件
(设计方案的批复、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审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书)按阶
段固定比例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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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项目是指甲方未取得土地、计划取消等原因经双方协商或取得相关证据
后而选择结束项目,项目在变更为终止项目之前属于正常履行项目或中止项目依
据支持性文件按阶段固定比例确认收入。发行人在取得终止协议等文件确认为该
项目明确终止的,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与客户确认结算金额并签订结算协议,按
经确认的结算金额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
期提供劳务收入。

6、营业成本核算方法

发行人项目成本核算以实际成本为基础,根据成本性质、与设计类、规划类、
咨询类项目及工程总承包管理劳务的相关性,按各个项目进行成本归集、分配和
结转。

发行人项目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和非人力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

(1)人力成本的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①固定薪酬:发行人根据《专业技术类岗位固定工资实施细则》等内部管理
文件,量化设置不同的岗位等级,根据员工的职务、职责、业绩、注册资格、职
称、学历、资历等因素进行岗位定级,确定固定薪酬标准,按月计提并发放。资
产负债表日,按员工实际参与项目及其实际投入项目的工时分配计入项目各个阶
段设计成本;

②员工福利、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其他
薪酬:公司承担的员工福利、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
费以及其他薪酬等,按员工固定薪酬的分配比例计入项目各个阶段设计成本;

③奖金:发行人根据薪酬制度按项目考核奖金,项目人员采用产值奖金制的
薪酬发放方式,其产值奖金于确认收入当期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

(2)非人力成本的核算、归集、分配方法

非人力成本包括协作分包、图文制作、折旧与摊销、房租及物业费、办公费
及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等其他间接支出。

①协作分包,协作分包成本系具体设计项目特定阶段的直接相关支出,作为
具体设计项目特定阶段的实际直接成本,发行人按照项目进行归集,协作分包成
本于发生当期直接结转至具体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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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图文制作、差旅及交通费、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与项目各个阶段
设计劳务直接相关并能直接归集的,直接计入项目各个阶段实际成本;不能直接
归集的,按照项目各个阶段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分配计入项目各个阶段设计成
本。

③折旧与摊销、租赁、物业及水电费等其他间接支出,公司根据受益原则按
照各部门的使用面积分摊公共费用,将应由生产部门承担的房租、折旧等其他间
接费用在营业成本中核算,然后按照项目各个阶段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分配计
入项目各个阶段设计成本。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成本的计量方式和归集方法合理,能够按照具体项目清
晰归类。

(3)报告期内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是否存在成本跨期的情形,报告期内不
存在存货的合理性;

①报告期内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

发行人设计项目合同中约定了项目设计内容、定价政策、合同总金额、各项
目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收费金额,发行人完成各类项目的各阶段工作任务时,向委
托方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并经客户或第三方确认后,根据各阶段服务成果确认该
阶段的设计费收入,各设计项目的收入能够清晰、准确地归集。

发行人在分阶段确认收入的同时将归属于该阶段的人力成本、协作分包、图
文制作、差旅及交通费、租赁、物业及水电费、折旧与摊销、办公费及培训费、
等其他费用结转至项目成本。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阶段的设计劳务,由于发行人尚未取得客户对该
设计阶段劳务成果的最终认可,无法取得明确证据证明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
到补偿,因此对已发生的设计劳务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不确认设计服务业务收
入,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谨慎性原则。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部分项目
尚未完工阶段的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并不能够完全配比的情形,但经测算,该部
分不能完全配比的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且从整个项目周期而言,公司按
照单个项目进行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收入与成本具有配比性,符合权责发生制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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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存在成本跨期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存货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成本结转原则如下:

A.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同时将劳务项目的已发生成本全部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B.在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
结转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相同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
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根据上述劳务成本结转原则,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尚未确认收入阶段的设
计服务劳务,由于发行人尚未向委托方提交该设计阶段的最终劳务成果或者尚未
获得客户或第三方确认资料,无法表明未完工阶段的设计服务劳务会得到客户的
最终认可,且未完工阶段的收入金额难以可靠地计量,基于谨慎性考虑,对已发
生的尚未完工的设计项目成本结转营业成本,即发行人财务报表存货项目中不存
在跨期成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存货具有合理性。

③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设计劳务,发行人结转已发生成本但不确认
收入的做法对报告期各期的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尚未完工且未确认收入,但已结转成本的设计劳
务,上述已结转的成本对报告期各期的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期初余额 - - -
当期发生额 1,306.70 1,184.97 1,363.76
当期结转额 1,306.70 1,184.97 1,363.76
期末余额 - - -
较上一年变化金额 121.73 -178.79 114.26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模拟测算保留存货后的主营业
35.64 35.68 36.20
务毛利率(%)
原主营业务毛利率(%) 35.52 35.88 36.07
差异 0.12 -0.20 0.13

假设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设计劳务作为存货核算,待相关收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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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时再予以结转,模拟测算后的 2018-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原主营业务毛利
率的差异分别为 0.13%、-0.20%、0.12%,整体差异较小。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尚
未完工的设计劳务,结转已发生成本但不确认收入的做法对报告期经营业绩影响
较小。

(4)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差异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尚未能确认收入阶段的设计服
务劳务的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资产负债表日的会计处理
华阳国际 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筑博设计 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建科院 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汉嘉设计 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新城市 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中衡设计 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发行人 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由上表可知,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尚未能确认收入阶段的设计服务劳务的
会计处理,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金融工具

1、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
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C、不属于上述 A 或 B 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
于上述 A 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①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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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
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
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
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
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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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
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 A 或 B 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A 并以低于市场利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 按照金融工
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
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
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
入当期损益。

③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
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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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
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B.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
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A、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
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
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
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②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
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
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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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融工具减值

①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
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
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
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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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考虑如下因素:

A、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公司确定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
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30 天,但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B、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C、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D、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是否存在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
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
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
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具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有相似的风险特征 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 相同账龄的款项,有相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款项账龄
析组合 似的风险特征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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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A、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相同账龄的款项,有相似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款项
的风险特征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相同账龄的款项,有相似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的风险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具有相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似的风险特征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4 年 50.00
4-5 年 80.00
5 年以上 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
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
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
债进行抵销。

2、 2018 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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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
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②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②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
负债,按照成本计量;③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
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
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
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
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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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
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
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 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②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①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
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 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
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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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
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
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②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
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
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③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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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
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
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
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
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
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三)应收款项

1、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之“1、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之“(5)金融工具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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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8 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方法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应收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款项组合
② 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
单项计提坏账准
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
备的理由
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坏账准备的计提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
方法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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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
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
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
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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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
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
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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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目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0-5 4.75-5.00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5 20.00-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3-5 0-5 33.33-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0-5 33.33-19.00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
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
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
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
软件 5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
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
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
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
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
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
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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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
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八)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
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
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
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
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
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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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
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九)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
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
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
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
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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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
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
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
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十一)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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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
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
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
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
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十二)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
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
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
计信息。

(十三)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
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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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
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
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
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
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
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
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
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
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
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四)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
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
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
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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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
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
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
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
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
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2、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发行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
预收款项 8,040.12 -8,040.12 -
合同负债 - 8,040.12 8,040.12

(2)发行人在新收入准则下“单项履约义务”识别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及应用指南:“第九条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
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下列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作为单
项履约义务:一是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者商品的组合)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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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第十条 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商
品:1)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2)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发行人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一般以向客户提交整体多阶段方案成果为最终
目的,客户从设计的最终方案或成果受益,因此发行人将整个合同的履行判定为
一项履约义务。

(3)发行人业务在新收入准则下是否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
如满足,详细说明满足哪一条件

新收入准则规定:“第十一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
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
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
商品用于其他用途。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
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
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发行人业务满足新收入准则判断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满足新收
入准则第十一条中的第 3 个条件即“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
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具体分析如下:

①发行人所提供的设计劳务为定制化设计产品,对于客户具有不可替代的用
途,工程设计需要结合对应地区气象、水文项目基础资料、客户需求等多种条件
进行针对性设计,其定制化的设计成果,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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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行人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发行人在签订合同时设置了违约结算条款,该违约结算条款能够有效保障公
司在业主方终止、解除合同时,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具有收款权,结合
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相关规定,企业在整个合同
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
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
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
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强调的是,合同终止必须是由于客户或其他方而非
企业自身的原因所致,在整个合同期间内的任一时点,企业均应当拥有此项权利。

在判断发行人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是否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
款项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和发行人实践情况对比
分析如下:

1)根据应用指南,企业有权收取的该款项应当大致相当于累计至今已经转移
给客户的商品的售价,即该金额应当能够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
补偿企业的合理利润并不意味着补偿金额一定要等于该合同的整体毛利水平。下
列两种情形都属于补偿企业的合理利润:一是根据合同终止前的履约进度对该合
同的毛利水平进行调整后确定的金额作为补偿金额。二是如果该合同的毛利水平
高于企业同类合同的毛利水平,以企业从同类合同中能够获取的合理资本回报或
者经营毛利作为利润补偿。此外,当客户先行支付的合同价款金额足够重大(通
常指全额预付合同价款),以致能够在整个合同期间内任一时点补偿企业已经发
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时,如果客户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企业有权保留该款项并无
需返还,且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的,则表明企业能够满足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
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条件。

实践情况:

A.发行人所处行业对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结算条款有明确指导意见,支持企业
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编制的《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2015 版)
第 1.7 条规定:“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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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总额的 50%,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
文本(房屋建筑工程)》第 14.1.1 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
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
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
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
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B.发行人的设计合同基本都约定了项目终止结算条款

发行人建立了《合同评审和管理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与客户签署业务
合同时,会充分考虑到因各类不可预计的因素导致项目发生的中止、终止等情形,
在其业务合同中会参照《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2015 版)等行业标准,通常
对客户终止或解除合同情形进行如下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
解除合同,无论乙方是否开始设计工作均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
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
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或“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
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
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该阶段的设
计费用”。

发行人设计合同基本都约定了上述结算条款,对“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享有
收款权”进行了充分的自我保护,其大额合同中对终止情形的结算条款的约定详
见“附表九:主要设计业务合同对终止条款及付款条款的约定”。

C.实际执行过程中,发行人终止项目的通行结算机制

对于终止项目,发行人会与发包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终止协议,对项目实
际完成工作量、最终决算金额、尚未回款金额的结算义务等关键要素进行确认,
项目终止时,客户一般不会对设计费计费标准进行调整,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
位设计费用与实际工作量计算结算款项,其最终结算金额能够补偿发行人已经发
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即发行人能够满足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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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条件。

D.报告期内,发行人终止项目就已履约部分收取了款项,该部分款项能够补
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617.81 469.09 214.97
终止项目 营业成本 401.27 299.80 135.97
毛利率(%) 35.05 36.09 36.75
营业收入 108,545.40 90,733.10 87,905.15
非终止项目 营业成本 69,714.12 58,213.46 56,247.42
毛利率(%) 35.77 35.84 36.01

由上表,发行人报告期内终止项目毛利率相对于非终止项目毛利率无明显异
常,针对终止项目,发行人通常把已经完成设计工作的图纸(非整套)提交给业
主,双方根据图纸具体情况计算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比例,结合合同条款约定中违
约责任条款进行结算,该部分的结算款项基于原合同设计费及实际工作量比例进
行计算,能够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发行人拥有合格的收款权。

2)根据应用指南,该规定并不意味着企业需要拥有现时可行使的无条件收款
权。企业通常会在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只有在达到某一重要时点、某重要事项
完成后或者整个合同完成之后,企业才拥有无条件的收取相应款项的权利。在这
种情况下,企业在判断其是否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时,应
当考虑,假设在发生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导致合同在该重要时点、重要事项完
成前或合同完成前终止时,企业是否有权主张该收款权利,即是否有权要求客户
补偿其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应收取的款项。

实践情况:

发行人拥有的收款权,系客户终止合同情况下,触发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所形
成的权利,非某一重要时点、某重要事项完成后的现时的无条件收款权。

3)根据应用指南,当客户只有在某些特定时点才有权终止合同,或者根本无
权终止合同时,客户终止了合同(包括客户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但
是,合同条款或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应继续向客户转移合同中承诺的商品并因此
有权要求客户支付对价,此种情况也符合“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
分收取款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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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情况:

通常情况下,客户终止合同不存在限制。但只要客户提出终止合同,即触发
发了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发行人根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便有权要求客户支付累计
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应收取的款项。

4)根据应用指南,企业在进行判断时,既要考虑合同条款的约定,还应当充
分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补充或者凌驾于合同条款之上的以往司法实践以及类似
案例的结果等。

实践情况:

A.司法实践中,由于客户终止合同,触发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所形成的就已履
约部分的收款权,获得了法院支持,相关司法判例如下:

a.《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兴一实业有
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因不能满足政府报批报建,一
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合同约定:“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
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
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
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经法院二审查明: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深度的有关规定,单体方案应包含平面
图、立面图、剖面图,但从华诚博远公司提交并确认是最后交付成果的 2013 年
11 月 5 日方案设计图的内容来看,其完成的内容包括方案阶段的总体概念规划、
总图、单体方案的平面图部分,该平面图部分实际占单体方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左右。

如前所述,华诚博远公司完成单体方案中的平面图部分,约占单体方案工作
量的三分之一,根据欧尚广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七条第 1 目的约定,完成
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因此,兴一公司应支付
华诚博远公司设计费用(总体概念规划及总图 12.5%+单体方案 12.5%×0.5)×合
同总设计费 535.60 万元=100.425 万元。

b.《优地联合(北京)建筑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天津嘉丰汇美科技有限
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因合同目的因发包方原因无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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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合同解除。双方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非因本合同之约定原因,发
包方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向设
计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发包方已支付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承认完成设计总工作量设计费为 301,435.60 元,被告已
支付 286,074.60 元,尚有 15,361.60 元未付。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院
酌定确认本案违约金以被告所欠设计费 15,361.40 元的 20%计算为宜,即被告应
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3,072.28 元(15,361.40 元×20%)。

判决如下:被告天津嘉丰汇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
优地联合(北京)建筑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景观设计费 15,361.40 元及违约金
3,072.28 元。

综上,上述两个司法判例中设计公司在项目终止情形下,依据合同中约定的
结算条款对其已完成工作量的收款权利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此收款权予以支持,
即在终止情形下,设计行业企业已完成的工作量所产生的合格收款权具有充分的
法律约束力。

B.发行人在实际经营中终止项目回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终止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末累计确认收 截至 2021 年 3 月 截至 2021 年 3 累计回款
项目
入金额(含税) 28 日累计回款 月 28 日未回款 比例(%)
终止项目 2,133.20 1,947.23 185.97 91.28
注:本表中所有数据的统计口径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终止状态的所有项目。

截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对于终止项目累计回款金额为 1,947.23 万元,
累计回款比例为 91.28%;未回款金额为 185.97 万元,若预计最坏情景下,上述
应收款 100%无法收回,对当期利润总额影响额为 185.9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的比例为 1.26%,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5)根据应用指南,企业和客户之间在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进度表,不一定
就表明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这是因为合同约定的付
款进度和企业的履约进度可能并不匹配。此种情况下,企业仍需要证据对其是否
有该收款权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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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情况:

客户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发行人拥有的收款权系客户触发违约条款所形成获
取结算款项的权利,相关应收款项根据设计业务实际的工作量计算所得,和发行
人的履约进度相匹配。

综上,发行人的设计合同基本都对“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享有收款权”设计
了自我保护条款,及结合司法判例,该项收款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发行人
终止项目毛利率与非终止项目毛利率无明显差异,终止项目收款能够补偿已经发
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因此发行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
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相关规定。基于以上,可以
判断发行人在新收入准则下其履约义务满足新收入准则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义务
的条件。

(4)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发行人采用简化处理方法,
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
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
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发行人采用阶段固定比例的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是否满足新收入准则
中关于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第十二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
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
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
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发行人报告期内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取得确认文件,按照各阶段固
定比例确认收入。即是,发行人将经客户验收的阶段成果以已达到的里程碑作为
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发行人选择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公司工程设计业务合同条款一般约定项目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
图设计、施工图配合等多个阶段,相关各阶段均具有明确的里程碑节点证据,公
司完成特定阶段的成果并交付给客户能够如实反映履约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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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采用阶段固定比例系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与建设部制定的《工程
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结合同行业惯例,综合考虑各个阶段主
要工作内容、投入人员成本占比以及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付款节点等因素确定的
阶段固定比例,制定该阶段固定比例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

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为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如华阳国际、
筑博设计、新城市、中衡设计等均以阶段固定比例法确认收入,采用产出法中以
“已达到的里程碑”确定履约进度。

综上,发行人将经客户验收的阶段成果以“已达到的里程碑”作为履约进度,
满足新收入准则中关于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的规定。

3、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发行人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发行人执行《财政部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
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采用追溯调整法。

(3)发行人执行《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
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
理。

(4)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详见本节之“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说明”之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5)发行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详见本节之“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说明”之
“2、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六、公司主要税收政策及税种

(一)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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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
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
增值税 3%、5%、6%、9%、10%、11%
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房产税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 1.2%、12%
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15%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原适用 11%税率的应税行为,税率调整为 10%。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公
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9%。

报告期内,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序号 纳税主体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 华蓝集团 25% 25% 25%
2 华蓝设计 15% 15% 15%
3 华蓝工程 15% 15% 15%
4 中蓝审图 20% 20% 20%
5 英图设计 20% 20% 20%
6 华蓝投资咨询 20% 20% 不适用
7 深圳华蓝 不适用 不适用 15%、25%
8 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注:① 华蓝投资咨询系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购买 40%股权,报
告期内,华蓝投资咨询纳入合并范围的时点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② 2018 年 6 月 20 日,华蓝工程与深圳华蓝签订《吸收合并协议书》,华蓝工程以 2018
年 6 月 20 日为合并基准日吸收合并深圳华蓝。2018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深圳华蓝核发予以注销的《企业注销通知书》,报告期内,华蓝投资咨询纳入合并范围的
时点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1 日。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的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
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公司 2019 年 4-12 月、2020 年度可按照当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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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

2、企业所得税

(1)华蓝设计

根据桂地税直所得审字〔2014〕255 号的税收优惠审批决定书,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
所得税税收优惠,可以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桂科高字〔2017〕
280 号相关文件,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2018 年度至 2020 年
度可以减按 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华蓝工程

根据南发改函〔2018〕1452 号相关文件,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
的业务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
正)》的相关规定,自 2018 年开始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减按 15%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科火字〔2020〕4 号文件,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
过 2019 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

(3)深圳华蓝南宁分公司

根据桂工信政法确认函〔2012〕377 号文件,深圳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南宁
分公司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规定,该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2018 年度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中蓝审图、英图设计和华蓝投资咨询

①2018 年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
知》(财税〔2018〕77 号)规定,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英图设计
服务有限公司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该公司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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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2019〕13 号)规定,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
限公司、华蓝投资咨询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若其所得年应纳税所
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税收优惠的可持续性,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说明

1、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
惠税率具有可持续性,具体原因如下:

(1)自 2011 年以来华蓝设计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
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
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认定办理。

华蓝设计历史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获得情况如下:

序号 取得时间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2011 年 11 月 15 日 GR201145000083 三年
2 2014 年 11 月 2 日 GF201445000031 三年
3 2017 年 7 月 31 日 GR201745000147 三年
4 2021 年(待颁发) GR202045000481 三年

自 2011 年以来,华蓝设计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历次《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均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预计华蓝设计、华蓝工程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根据《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出具的意见》,
经比照核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在高新技术企业的
认定条件不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预计华蓝设计、华蓝工程持续满足高新技术
企业的认定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合法享受税收优惠,且上述税收优惠政策长
期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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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
以享受的税收优惠,其符合税收法定原则,不属于《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
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清理范围。因此,在可预期未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
惠的可持续性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可持续性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9〕13 号)规定,中蓝审图、英图设计、华蓝投资咨询符合国家规定的小
微企业认定标准,目前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随着中蓝审图、英图设计、华蓝投
资咨询的业务发展,未来可能不再符合享受该税收优惠的条件。但该税收减免优
惠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抵减应纳增值税额可持续性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的规定,发行人享受增值税优惠的
期限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有关部门尚未出台政
策延续前述税收优惠政策,因此,该等优惠政策目前不具有可持续性。

4、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的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值税额加计扣除 664.39 450.44 -
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 1,384.12 1,534.94 1,058.99
小计 2,048.51 1,985.38 1,058.99
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3.92 17.05 9.93
注:因发行人 2020 年度尚未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为初步测算所得。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享
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发行人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
赖。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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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依据经天健核验的
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如: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0.90 -1.02 0.98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 - -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835.10 467.54 674.99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 307.26 324.70
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 - -
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18.79 201.66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 - -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 - -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 - -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 - -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 - -
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120.74 73.20 3.76
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170.84 - -
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 - -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 - -
当期损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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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40.15 -17.78 -218.31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170.47 138.02 116.88
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小计 1,257.91 1,086.01 1,104.67
所得税影响额 236.82 220.71 239.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4.80 2.51 53.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1,006.30 862.79 811.75
益净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811.75 万元、862.79 万元和 1,006.30 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购买理财、交易性
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收益。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1.01%、9.16%和 8.29%,总体来看,未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33 1.22 1.36
速动比率(倍) 1.33 1.22 1.3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57 50.34 69.6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65.82 69.76 62.1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3.84 2.74 3.65
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 3.32 3.34 2.66
净资产的比例(%)
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84 2.21 2.25
存货周转率(次/年) -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7,005.79 13,855.80 12,946.3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2,143.26 9,414.16 7,373.99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11,136.95 8,551.38 6,562.24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5.51 19.53 16.3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6 1.60 -0.91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92 1.23 -0.7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74 3.90 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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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
(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开发支出)/期末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影响归属
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净资产收益
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EPS)(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ROE)(%)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度 33.53 1.10 1.1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9 年度 23.31 0.91 0.91
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20.26 0.71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20 年度 30.75 1.01 1.01
后归属于普通股股 2019 年度 21.17 0.83 0.83
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18.03 0.64 0.64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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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
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
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
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k 为报告期缩股数;
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
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 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
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行可转换债券、认股权等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
同基本每股收益。

九、分部信息

公司分产品业务收入和分地区业务收入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经营成
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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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9.22 90,355.59 99.07 87,356.37 99.13
其他业务收入 846.96 0.78 846.60 0.93 763.76 0.87
合计 109,163.22 100.00 91,202.19 100.00 88,120.12 100.00
增长率(%) 19.69 3.50 8.6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8,120.12 万元、91,202.19 万元和
109,163.22 万元,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2019 年和 2020 年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3.50%和 19.69%。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均在 99%以上,公司
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形成的收入,对公司生产经营
影响较小。

(1)营业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各季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8,241.65 16.71 21,090.79 23.13 19,198.80 21.79
第二季度 21,399.46 19.60 17,107.20 18.76 18,094.53 20.53
第三季度 25,284.90 23.16 23,688.58 25.97 21,439.67 24.33
第四季度 44,237.21 40.52 29,315.62 32.14 29,387.12 33.35
合计 109,163.22 100.00 91,202.19 100.00 88,120.12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具有季节性特征,收入确认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
季度占比较高,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第四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9,387.12 万元、29,315.62 万元和 44,237.21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总额比例分别
为 33.35%、32.14%和 40.52%,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及其下
属机构、国有企业,前述客户通常于每年上半年制定相应的项目计划,并履行预
算、审批、招投标及商务谈判程序,每年下半年审查设计成果、结算付款。报告
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季节性特征符合其行业特征及发行人经营实际情况,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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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2020 年度,发行人 4 季度营业收入占比为 40.52%,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
因为:①受春节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发行人 2020 年 2、3 月业务未
能正常开展,导致公司 1 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低;②工程设计类业务一般具有上
半年招标、下半年验收及结算的行业特点。

(2)收入确认的归属期间是否正确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咨询及
其他业务等,各类业务的收入确认依据均为经业主或第三方独立机构、主管部门
批复等确认的服务成果,且发行人执行的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健全且有效,
收入确认的归属期间具有准确性。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业务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 (%)
工程设计 84,430.44 77.95 71,433.16 79.06 66,890.81 76.57
国土空间规划 12,787.40 11.81 8,186.71 9.06 8,358.89 9.57
工程总承包管理 4,701.07 4.34 5,646.65 6.25 5,306.85 6.07
工程咨询 4,403.68 4.07 2,891.87 3.20 5,111.93 5.85
其他 1,993.68 1.84 2,197.19 2.43 1,687.88 1.9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咨询及其
他业务等。公司收入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呈现以工程设计业务为主,国土空间规
划业务次之,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为辅助的四大类业务结构。其中
工程设计业务根据业务对象又可细分为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
设计、工业工程设计等。其他业务是指子公司中蓝审图的施工图审查和英图设计
的文印服务。

(2)按区域分类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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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南地区 97,726.97 90.22 81,972.60 90.72 79,513.19 91.02
西南地区 1,811.84 1.67 4,705.21 5.21 3,236.01 3.70
华中地区 1,844.34 1.70 1,702.28 1.88 3,244.31 3.71
华东地区 6,487.40 5.99 1,454.45 1.61 980.82 1.12
东北地区 - - 485.02 0.54 235.41 0.27
华北地区 250.88 0.23 21.88 0.02 118.32 0.14
西北地区 194.85 0.18 14.15 0.02 28.31 0.0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79,513.19 万元、81,972.60 万
元和 108,316.26 万元,占比分别为 91.02%、90.72%和 90.22%,结构相对稳定,
且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设计业务主要服务于建筑行业,客户选择设
计公司时一般会考虑就近原则,由于发行人业务起步于广西地区,历经多年深耕
细作,在项目经验、人才及品牌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地域优势。公司在华南地区的
市场影响力和区域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发行人在巩固华南地区区位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地区的业务,业务领
域逐步拓展至成都、重庆、贵阳、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厦门等其他城市,
形成了以华南为中心,辐射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的业务布局。

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加大全国市场与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随着募投项目中
广州、成都、北京等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市场区域格局也将进一步改善。

①发行人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广西地区 94,353.73 87.11 79,830.43 88.35 76,610.68 87.70
非广西地区 13,962.53 12.89 10,525.16 11.65 10,745.68 12.30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广西地区内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为 80%以上,呈
区域性集中的特点。

下表列示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省内实现的收入占比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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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启迪设计 62.90 41.63 38.63
汉嘉设计 87.68 79.23 74.68
中设集团 62.37 64.20 61.54
中设股份 70.64 67.98 72.27
设计总院 76.17 74.81 79.10
勘设股份 84.93 82.68 84.06
平均值 74.12 68.42 68.38
发行人 87.11 88.35 87.70
注:因华阳国际、筑博设计、建科院、新城市、中衡设计等可比公司未披露省内外收入
占比的数据,本表格选取了公开披露的其他设计类上市公司。
如上表所示,工程设计行业具有较强的区域特征,发行人在广西地区的收入
集中度相对较高。

②发行人在华南地区以外的业务拓展能力及应对措施。

发行人在巩固华南地区区位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地区的业务,业务领
域逐步拓展至成都、重庆、贵阳、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厦门等其他城市,
形成了以华南为中心,辐射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的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发
行人华南地区以外新承接业务来源区域不断扩大,自 2018 年以来,发行人承接业
务的省级区域数量已达 30 余个,其中累计承接业务量超过 300 万元的省级区域
17 个,累计承接业务量超过 1,000 万元的省级区域 4 个。

为规避对华南地区的市场依赖的风险,开拓新的发展区域、培育新的利润增
长点,发行人积极拓展华南地区以外业务增长必须充分发挥设计理念优势,实现
服务本地化。为此,发行人采用了以下应对措施:

A.聚焦细分专业领域以打造核心竞争力。发行人各分公司受自身条件限制难
以整合全过程资源,更倾向于聚焦于文化建筑、医疗建筑等细分专项领域,通过
技术集成嫁接高附加值环节,打造以海绵城市设计技术(海绵城市建设、缓解城
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等为优势的核心竞争力,逐步提升属地化服务能力。

B.设立区外营销中心,提升服务响应能力。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在广州、
成都和北京等区外城市新建或扩建区域营销中心。各区外营销中心拟以总部技术
与质量管理体系为支点,结合当地市场形势,收集和反馈市场信息,建立和维护
客户关系,逐步增加面对当地客户的相对直接和独立技术服务能力。

C.与苏中集团、中建八局等大型集团开展合作,协同双方的资源、技术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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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携手加强对区外(如大湾区、云贵川渝)及海外市场的业务布局,实现共赢。

3、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分析

(1)合同金额的不断增加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直接原因

①新增合同、完工合同、期末在手合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业务的新增合同、完工合同、期末在手合同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期初在手合同金额 196,619.56 157,324.35 136,010.95
当期新增合同金额 137,046.62 120,883.09 102,995.40
当期完工合同金额 103,702.50 80,699.63 79,341.16
当期终止项目合同金额 1,817.92 888.25 2,340.84
期末在手合同金额 228,145.76 196,619.56 157,324.35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设计合同金额分别为 102,995.40 万元、120,883.09 万
元和 137,046.62 万元。发行人各类业务的执行周期一般为一年以上,所以报告期
各期末在手合同金额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合同金额的不断
增加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直接原因。

②各期执行合同与收入变动的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各类业务项目执行合同金额及当期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当期合同执行金额 292,308.36 251,547.69 208,180.76
合同金额较上期增长
16.20 20.83 8.42
的比例(%)
工程设计
当期收入金额 84,432.28 71,433.16 66,890.81
收入金额较上期增长
18.20 6.79 6.38
的比例(%)
当期合同执行金额 33,003.42 19,701.31 21,220.39
合同金额较上期增长
67.52 -7.16 28.51
的比例(%)
国土空间规划
当期收入金额 12,787.40 8,186.71 8,358.89
收入金额较上期增长
56.20 -2.06 40.95
的比例(%)
当期合同执行金额 8,354.40 6,958.44 9,605.20
合同金额较上期增长
20.06 -27.56 10.08
的比例(%)
工程咨询
当期收入金额 4,401.84 2,891.87 5,111.93
收入金额较上期增长
52.21 -43.43 34.32
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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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各类业务当期确认的收入与其执行合同金额的变动趋势相一致,
具有合理性。

③各类项目的执行周期

报告期各期不同业务项目的执行周期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 项目阶段名称 一般执行周期
项目承接 -
方案设计 1-2 个月
初步设计 1 个月
工程设计
施工图设计 2-6 个月
施工图审查 1 个月
施工图配合 1-3 年
项目承接 -
初步方案成果 1-3 个月
国土空间规划
中期成果 1-3 个月
(中小型项目)
终期成果 3-6 个月
成果评审 1-3 个月
项目承接 -
初步方案成果 3-6 个月
国土空间规划
中期成果 3-12 个月
(大型项目)
终期成果 3-12 个月
成果评审 1-3 个月
项目承接 -
初步方案 1-2 个月
工程咨询
成果编制 1-2 个月
成果验收 1-2 个月
工程总承包管理 - 2-5 年

④报告期各期不同类型项目的数量、平均金额、各期跨期项目的金额;

A.工程设计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设计类业务的项目数量、平均金额、各期跨期项目的金
额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个/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增幅 增幅 增幅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 (%) (%)
执行项目数量 2,325 1.35 2,294 4.80 2,189 2.91
项目平均规模 115.10 4.99 109.63 15.30 95.08 5.32
跨期项目金额 267,599.74 7.68 248,522.96 22.25 203,288.68 9.83

由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设计类业务执行项目的数量逐年增长,且公
司执行项目的平均规模分别为 95.08 万元、109.63 万元和 115.10 万元,整体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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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水平。工程设计收入为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上述核心指标表现良好,展
示发行人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B.国土空间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的项目数量、平均金额、各期跨期项目
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个/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增幅 增幅 增幅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 (%) (%)
执行项目数量 254 4.96 242 3.86 233 11.48
项目平均规模 110.76 36.06 81.41 -10.61 91.07 15.28
跨期项目金额 28,133.88 65.68 16,980.79 -11.89 19,272.67 37.64

由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执行项目的数量分别为 233
个、242 个及 254 个,呈波动趋势,主要系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规模相对
不大,容易受单个项目变动的影响。发行人 2020 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项目平
均规模为 110.76 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当期承接大额项目有所增加(贺
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均为
千万元级项目),拉高了平均规模所致。

C.工程咨询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咨询类业务的项目数量、平均金额、各期跨期项目的金
额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个/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数量/ 增幅 数量/ 增幅 数量/ 增幅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执行项目数量 180 15.38 156 -23.90 205 3.54
项目平均规模 47.02 5.40 44.61 -4.80 46.85 6.32
跨期项目金额 8,463.68 40.93 6,005.55 -32.45 8,890.71 15.52

由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咨询类业务执行项目数量分别为 205 个、156
个及 180 个,呈波动趋势,其中 2019 年执行项目数量降幅较大,主要系 2018 年
度工程咨询类完工项目数量较多,期初在手项目数量减幅较大所致。

综上,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执行项目数量、项目平均规模等核心业务指标呈
上升趋势,体现了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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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签订合同规模的持续提高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签订的设计服务类合同不含税合同金额、转化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当期签订合同不含税金额 129,289.27 114,040.65 97,165.47
当期新签订合同转换的主营收入 46,697.32 34,853.52 28,722.68
当期签订合同转化率(%) 36.12 30.56 29.56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发行人各期新签订合同规
模的提高以及合同转化率的提升。发行人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各期新签订合
同规模稳步增加,报告期内新签订合同不含税金额分别为 97,165.47 万元、
114,040.65 万元及 129,289.27 万元;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还着力加强了项目的
跟进力度,有效提高了合同执行力度,在上述因素综合作用下,报告期内,发行
人各期新签订的合同转化率分别为 29.56%、30.56%及 36.12%。

(3)人才优势是发行人收入规模持续增长的保障

人才是发行人最核心的资源,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引进
与培养机制以及富有竞争力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引进和培养了大量优秀
的专业技术人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中高级职称人员 1,350 名,
占比 44.23%;本科以上学历占比 83.85%;并且有 339 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注册
工程师资格,涵盖建筑、规划、结构、设备、电气、化工、造价等专业,人才优
势为发行人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原因及相关业务的可比程度

综合考虑发行人经营规模、业务资质、业务结构等因素,在工程设计行业中
选取了 6 家企业作为公司的可比上市公司。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如下:

相关业务可比程度
公司名称 2017 至 2019 年
业务资质 业务结构
度经营规模
平均营业收入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居
9.01 亿元;平均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以及城乡 住建筑、公共建筑、商业
华阳国际
资产总额 13.21 规划乙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 综合体)、建筑产业化设
亿元 可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设计总承 计与咨询、BIM 设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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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可比程度
公司名称 2017 至 2019 年
业务资质 业务结构
度经营规模
包业务 咨询、工程造价与咨询
平均营业收入 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
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城市规划甲级
8.21 亿元;平均 设计与咨询,业务涵盖建
筑博设计 资质、市政(道路、桥梁、给水工
资产总额 11.77 筑设计、城市规划、风景
程)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乙级资质
亿元 园林设计、室内设计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工程设计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
咨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
平均营业收入 城市规划、建筑设计、
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
4.16 亿元;平均 EPC 及项目全过程管理
建科院 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资产总额 8.65 亿 业务及绿色建设运营服
专项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元 务业务
工程)乙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资质、计量认证、地质灾害治理
工程设计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监理丙级等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平均营业收入 建筑设计、市政公用设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9.51 亿元;平均 计、燃气热力设计、装饰
汉嘉设计 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
资产总额 14.79 景观等设计业务,EPC
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
亿元 总承包及其他业务
乙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等资

平均营业收入 城市规划甲级、建筑设计甲级、市
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
4.18 亿元;平均 政道路工程甲级、桥梁乙级、给排
新城市 划)、工程设计、工程咨
资产总额 7.33 亿 水乙级,风景园林乙级、土地利用
询的专业服务
元 规划乙级等资质
平均营业收入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工 建筑专业领域的工程设
17.54 亿元;平均
中衡设计 程、机电安装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
资产总额 31.77
甲级监理等资质 理及项目管理业务
亿元
数据来源: wind 数据库、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增长趋势的可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增长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名称 增长率 增长率 增长率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 (%)
华阳国际 189,409.38 58.55 119,464.89 30.41 91,609.96 54.57
筑博设计 96,023.15 3.90 92,415.03 9.81 84,158.93 20.77
建科院 50,645.77 8.22 46,797.21 17.87 39,700.79 3.97
汉嘉设计 227,445.06 92.59 118,095.83 25.02 94,460.59 30.07
新城市 41,561.52 -6.03 44,228.46 -0.73 44,553.35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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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名称 增长率 增长率 增长率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 (%)
中衡设计 183,534.97 -5.51 194,233.70 4.08 186,612.53 28.32
平均值 131,436.64 25.29 102,539.19 14.41 90,182.69 26.48
发行人 109,163.22 19.69 91,202.19 3.50 88,120.12 8.6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8,120.12 万元、91,202.19 万元和
109,163.22 万元,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各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8.68%、3.50%和
19.69%。发行人各期收入规模增长速度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主要原因如
下:

A.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大多位于经济较发达的江浙地区或珠三角地区,当地
基础建设领域的投资力度较大,相应地工程设计类服务的市场需求量较大;

B. 2018 年、2019 年,各分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961.76 万元、9,217.60 万
元,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 2017 年以来福州分公司、昆明分公司、上海分公司、
西安分公司等相继注销,相应的区外收入减少所致。

(3)发行人设计人员对应的人均产值、人均利润及同行业可比分析

①发行人设计人员对应的人均产值、人均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2020 年度/ 2019 年度/2019 2018 年度/2018
项目
2020 年末 年末 年末
剔除 EPC 业务的营业收入 103,615.19 85,555.53 82,813.2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2,143.26 9,414.16 7,373.99
设计人员人数 2,448 2,169 2,159
设计人员对应的人均产值 42.34 39.44 38.36
设计人员对应的人均创利 4.96 4.34 3.42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A.人均产值

单位:人、万元/人
设计人员人数 人均产值
公司名称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4,412 3,470 2,378 32.56 30.77 31.12
筑博设计 1,904 1,707 1,463 50.43 54.14 57.52
建科院 665 615 543 62.36 59.52 66.99
汉嘉设计 2,027 1,979 1,200 45.25 32.85 45.92
新城市 796 726 661 52.21 60.92 67.40
中衡设计 3,219 3,090 2,897 42.41 40.11 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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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人员人数 人均产值
公司名称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平均值 2,171 1,931 1,524 47.54 46.39 51.49
发行人 2,448 2,169 2,159 42.34 39.44 38.36
注:人均产值=营业收入/期末设计人员人数;同行业可比公司“剔除 EPC 业务的主营业
务收入”、“设计人员人数”均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
发行人人均产值低于同行业平均值,略高于可比公司华阳国际的人均产值。
发行人人均产值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如下:

a.发行人工程设计类、国土空间规划等业务收费虽然执行的《工程勘察设计
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
年修订)等国家统一收费标准,但发行人主要业务立足于广西,因区域劣势项目
收费下浮系数较大;

b.发行人为一家集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工业设计等工程设计、
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相较于专
项业务经营模式,发行人需要配备更为全面的专业化技术人才队伍,如注册建筑
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程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所以报告期内设计人员规模
较大;

c.发行人积极拓展全过程管理咨询、智慧城市研究等新领域业务,需要储备
大量的人才,且发行人为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在初期发展阶段收费较低,也是
造成人均产值较低的因素之一。

B.人均创利

单位:人、万元/人
设计人员人数 人均创利
公司名称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4,412 3,470 2,378 3.93 3.92 5.30
筑博设计 1,904 1,707 1,463 7.27 8.36 8.17
建科院 665 615 543 6.60 5.95 6.38
汉嘉设计 2,027 1,979 1,200 3.46 4.66 6.30
新城市 796 726 661 12.66 14.81 15.21
中衡设计 3,219 3,090 2,897 6.78 6.46 5.81
平均值 2,171 1,931 1,524 6.78 7.36 7.86
发行人 2,448 2,169 2,159 4.96 4.34 3.42
注:人均创利=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期末设计人员人数;同行业可比公司、“设计人员人数”
均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其中筑博设计未公开披露 2017 年末设计人员人数,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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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创利无法计算。
发行人人均创利低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系人均产值相对较低且人均薪酬占
人均产值的比例相对较高所致。

因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人力成本是发行人最重要的资
源。报告期内,人均薪酬与人均产值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华阳国际 52.91 61.17 52.41
筑博设计 49.71 65.97 62.47
建科院 38.94 46.85 46.99
汉嘉设计 40.07 32.71 32.47
新城市 37.79 46.34 43.80
中衡设计 37.81 32.53 30.39
平均值 42.24 47.60 44.76
发行人 60.07 59.06 59.48

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均薪酬与人均产值的占比分别为 59.48%、59.06%和
60.07%,与同行业相比,发行人人均薪酬占人均产值的比例相对较高。

(4)发行人合同转换率及同行业可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同转化率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当期签订合同不含税
- - 54,751.70
金额
当期新签订合同转换
新城市 - - 20,112.46
的主营收入
当期签订合同转化率
- - 36.73
(%)
当期签订合同不含税
- 106,047.97 105,357.89
金额
当期新签订合同转换
深水规划 - 31,439.58 24,284.66
的主营收入
当期签订合同转化率
- 29.65 23.05
(%)
当期签订合同不含税
129,289.27 114,040.65 97,165.47
金额
当期新签订合同转换
发行人 46,697.32 34,853.52 28,722.68
的主营收入
当期签订合同转化率
36.12 30.56 29.56
(%)
注:可比公司华阳国际、筑博设计、建科院、汉嘉设计、中衡设计均未公开披露上述数据,
且新城市未披露 2019 年相关数据,所以无法进行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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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合同转化率主要受项目执行周期的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同转化率
呈上升趋势,公司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各期新签订合同规模稳步增加,同时,
公司还着力加强了项目的跟进力度,有效提高了合同执行力度,在上述因素综合
作用下,公司当期签订合同转化收入增幅较大所致。

且与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合同转化率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5、第三方回款

(1)第三方回款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回款方与签订合同方不一致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限制类第三方回款:
客户所属集团通过财务公司或者
7,069.41 11,027.18 11,168.88
指定其他公司支付
政府采购指定财政部门或专门部
15,527.04 4,026.72 4,093.39
门统一支付
EPC 项目、代建项目或合同约定
8,715.74 2,878.31 1,578.79
由第三方支付
小计 31,312.18 17,932.21 16,841.07
限制类第三方回款:
其他第三方回款 154.20 148.51 248.49
合计 31,466.38 18,080.72 17,089.56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回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的情况,主要有两种情
形:

① 非限制性类第三方回款

A.政府采购项目指定财政部门或专门部门统一付款,主要系各级政府统一通
过财政部门或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等相关部门支付。

B.客户所属集团通过财务公司或者指定其他公司支付,主要系个别企业集团
客户,出于内部管理或内部结算等原因,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
户统一对外付款。

C.EPC 项目、代建项目或合同约定由第三方支付,主要分为两种情况:施工
牵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款项由业主先打给施工方,再由施工方代为支付;或代
建项目由实际使用方或出资方代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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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三方回款的情形与发行人自身经营模式相关,符合行业经营特征,具
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② 限制性类第三方回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限制性第三方回款合计金额 154.20 148.51 248.49
当期营业收入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占比(%) 0.14 0.16 0.28

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合同方主要为民企,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主要为客户通
过其关联方或内部经办人代为支付款项,上述情形符合客户的管理模式及商业结
算惯例,具有合理性。

(2)第三方回款的规范措施

为规范第三方回款情形,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第三方回款进
行统筹管理,具体措施包括:

①要求销售人员在商务谈判环节即与客户约定使用规范的结算方式。客户确
有特殊原因而委托第三方代付款的,需签署合同补充协议确认或由合同签订方开
具由第三方付款的确认文件,并经过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

②建立第三方回款确认机制,即发行人收取价款后与客户进行对账,并由其
对第三方代付款情况进行确认,从而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③建立第三方回款复核机制,财务部与销售部根据业务合同、各阶段服务成
果、回款单等资料,定期复核第三方回款情况,核实回款准确性,并控制回款比
例。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管理模式及商业结算
惯例所致,且限制类第三方回款占比较小,对收入真实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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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69,838.09 99.30 57,936.34 99.01 55,843.82 99.04
其他业务成本 493.84 0.70 576.92 0.99 539.57 0.96
合计 70,331.93 100.00 58,513.26 100.00 56,383.39 100.00
增长率(%) 20.20 3.78 9.06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总额稳步增加,与营业收入规模波动趋势基本一
致;其中,报告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均为 99%以上,系营业成本主要构成部分。

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构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设计 55,465.11 79.42 46,577.36 80.39 43,678.66 78.22
国土空间规划 7,509.84 10.75 4,786.72 8.26 4,973.32 8.91
工程总承包管
2,533.91 3.63 3,041.72 5.25 2,707.08 4.85

工程咨询 2,791.57 4.00 1,832.57 3.16 3,186.15 5.71
其他 1,537.67 2.20 1,697.97 2.93 1,298.62 2.33
合计 69,838.09 100.00 57,936.34 100.00 55,843.82 100.00

从上表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以工程设计为主,国土空间规划、
工程总承包管理以及工程咨询占比相对较低,与收入结构基本一致。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类别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48,735.39 69.78 39,591.52 68.34 39,057.57 69.94
协作分包 7,346.97 10.52 6,283.90 10.85 5,980.05 10.71
图文制作 3,841.10 5.50 3,154.57 5.44 2,964.70 5.31
差旅及交通
3,621.50 5.19 3,364.53 5.81 3,142.67 5.63

租赁、物业及
1,145.69 1.64 1,121.56 1.94 1,000.14 1.79
水电费
折旧与摊销 520.76 0.75 469.99 0.81 482.02 0.86
办公费及培
训费等其他 4,626.68 6.62 3,950.28 6.82 3,216.68 5.76
费用
合计 69,838.09 100.00 57,936.34 100.00 55,843.8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人工成本、协作分包、图文制作费为主,合
计占总成本比例分别为 85.96%、84.63%和 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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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为设计人员薪酬。人工成本包括
员工按职级发放的固定工资和奖金、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险等费用。报告期内,公
司人工成本分别为 39,057.57 万元、39,591.52 万元和 48,735.39 万元,占主营业务
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9.94%、68.34%和 69.78%,人工成本占比较为稳定。

①不同职级设计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职级设计人员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职级类别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薪酬总额 12,630.63 9,712.69 9,607.79
高级设计人员 平均人数 352 331 335
人均薪酬 35.88 29.34 28.68
薪酬总额 13,267.44 10,481.73 10,384.16
中级设计人员 平均人数 526 494 499
人均薪酬 25.22 21.22 20.81
薪酬总额 22,837.32 19,397.10 19,065.61
初级设计人员 平均人数 1,570 1,344 1,325
人均薪酬 14.55 14.43 14.39
薪酬总额 48,735.39 39,591.52 39,057.56
合计 平均人数 2,448 2,169 2,159
人均薪酬 19.92 18.25 18.09
注:计算各期人均薪酬时采用各期月末人数的平均数取整。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人员平均薪酬逐年上升,主要系发行人规
模扩大与业绩逐年增长,为保持薪酬竞争力,发行人持续提升员工薪酬水平所致。

②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A.与同地区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经查询南宁地区上市公司近三年员工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员工人数 人均薪酬 员工人数 人均薪酬 员工人数 人均薪酬
阳光股份 107 54.81 109 42.67 147 35.22
*ST 南糖 3,941 7.87 4,030 8.81 4,534 9.13
皇氏集团 2,348 9.19 2,025 11.01 1,730 11.76
八菱科技 1,116 6.52 902 8.90 954 6.73
百洋股份 3,174 8.06 3,284 9.34 3,967 8.08
润建股份 4,182 9.31 3,854 10.01 9,260 8.45
博世科 4,710 9.51 3,936 9.56 2,858 9.17
桂冠电力 3,673 - 3,593 27.9 3,567 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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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员工人数 人均薪酬 员工人数 人均薪酬 员工人数 人均薪酬
ST 南化 184 5.39 257 5.13 314 5.84
五洲交通 829 15.91 879 16.96 1,055 13.65
南宁百货 927 11.11 998 11.40 1,056 9.40
广西广电 4,623 - 4,665 13.03 4,777 11.86
绿城水务 1,676 16.69 1,592 18.07 1,509 16.67
丰林集团 1,110 10.25 1,096 10.97 1,094 10.2
平均值 2,329 11.76 2,230 14.55 2,630 12.95
发行人 2,448 19.92 2,169 18.25 2,159 18.09
注:上市公司桂冠电力、广西广电 2020 年度未披露职工薪酬总额及人均薪酬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当地薪酬平均水平,主要原
因发行人系技术与智力密集型行业,优秀的设计人才是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也是拓展业务最重要的保障。发行人须执行更富有竞争优势的薪酬水平吸引、稳
定高素质的设计人才。

B.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设计人员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
设计人员人数 人均薪酬
公司名称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4,412 2,514 1,618 17.23 23.38 23.35
筑博设计 1,904 1,448 - 25.07 31.31 -
建科院 665 435 400 24.28 34.88 32.24
汉嘉设计 2,027 1,367 989 18.13 22.53 25.62
新城市 796 504 448 19.73 32.11 35.03
中衡设计 3,219 2,539 2,165 16.03 18.87 19.32
平均值 2,171 - - 20.08 27.18 27.11
发行人 2,448 2,169 2,159 19.92 18.25 18.09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设计人员平均薪
酬=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工资总额/设计人员期初期末平均数。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工资总额=应付
职工薪酬当期计提数-当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中的工资金额加总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人均薪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

a.发行人主要经营区域为广西地区,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低于上述同行业可比
公司所处的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

b.发行人设计人员人均产值较同行业偏低,进一步降低了薪酬水平。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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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作分包

协作分包主要是指公司基于资质范围限制、客户指定、暂时性人手不足及项
目实际需要等方面的考虑,针对部分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检测、基坑支护
设计、幕墙工程、照明工程、人防工程等辅助设计服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
专项特长的单位承做。报告期内,公司协作分包成本分别为 5,980.05 万元、6,283.90
万元和 7,346.97 万元,随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
别为 10.71%、10.85%和 10.52%,波动相对较小。

①协作分包占主营业务成本、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协作分包占主营业务成本、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协作分包 7,346.97 6,283.90 5,980.05
主营业务成本 69,838.09 57,936.34 55,843.82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协作分包占主营业务成本
10.52 10.85 10.71
的比例(%)
协作分包占主营业务收入
6.78 6.95 6.85
的比例(%)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协作分包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 - -
筑博设计 - - 12.79
建科院 26.79 25.49 17.55
汉嘉设计 - - -
新城市 19.96 21.06 21.44
中衡设计 - - -
平均值 23.38 23.28 17.26
发行人 10.52 10.85 10.7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协作分包占比均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其他未披露数据
系无法公开查询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协作分包占比分别为 10.71%、10.85%和 10.52%,低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资质较为齐全,报告期内拥有 29 项设计咨询类
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中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
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轻纺行业制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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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资质中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以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均为甲级;且公司
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南宁、柳州、北海、防城港等广西地区,区域协作性较高;
所以发行人外协分包的必要性相对较小。

(3)图文制作费

图文制作费主要是与设计业务相关的效果图制作、打图、晒图、模型制作等
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图文制作费分别为 2,964.70 万元、3,154.57 万元和 3,841.10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31%、5.44%和 5.50%,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图文制作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图文制作费用 3,841.10 3,154.57 2,964.70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图文制作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 3.55 3.49 3.39

图文制作费主要是与设计业务相关的效果图制作、打图、晒图、模型制作等
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图文制作费分别为 2,964.70 万元、3,154.57 万元和 3,841.10
万元,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3.39%、3.49%和 3.55%,呈上升趋势,主要
原因系发行人设计业务量呈增长趋势,效果图制作费、晒图费相对耗费较大所致。

(4)差旅及交通费

主营业务成本中差旅及交通费主要系设计人员因执行项目出差而产生的交通
费、住宿费等费用组成。报告期内,差旅及交通费分别为 3,142.67 万元、3,364.53
万元和 3,621.50 万元,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及设计人员人数增加,
相应地差旅及交通费支出持续增加。

(5)租赁、物业及水电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租赁、物业及水电费分别为 1,000.14 万元、
1,121.56 万元和 1,145.69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1.79%、1.94%和 1.64%。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物业及水电费相对稳定,波动不大。

(6)折旧与摊销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折旧与摊销费分别为 482.02 万元、469.99 万
元和 520.76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0.86%、0.81%和 0.75%。公司 2020

1-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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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折旧与摊销金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当期采购绘图、建模软件、结构软件等专
业软件和新租赁的办公室装修费摊销增加所致。

(7)办公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

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主要是公司产生与业务相关的专家评审费、会议
费、专业技术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报告期内,办公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分别为
3,216.68 万元、3,950.28 万元和 4,626.68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64%、
6.82%和 6.62%,占比波动较小。

①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的明细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办公费 883.25 19.09 770.83 19.51 711.51 22.12
招投标费用 852.61 18.43 672.87 17.03 601.79 18.71
招待费 730.91 15.80 665.61 16.85 578.15 17.97
低值易耗品 678.13 14.66 576.75 14.60 506.91 15.76
培训及会务费 568.39 12.29 507.26 12.85 360.62 11.20
维修费 381.36 8.24 297.93 7.54 203.83 6.34
邮电费 264.14 5.71 193.82 4.91 150.45 4.68
其他 267.89 5.79 265.21 6.71 103.42 3.22
合计 4,626.68 100.00 3,950.28 100.00 3,216.68 100.00

② 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分别为 3,216.68 万元、3,950.28
万元及 4,626.68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64%、6.82%和 6.62%,占
比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金额较大,主要系设计人
员规模较大,日常发生的办公、维修、专业培训、招投标等支出需求及采购频率
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设计人员人均办公类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 4,626.68 3,950.28 3,216.68
设计人员 2,448 2,169 2,159
人均办公类支出 1.89 1.82 1.49

报告期内,设计人员人均办公类支出金额分别为 1.49 万元/人、1.82 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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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1.89 万元/人,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③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A.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占当期办公
费及培训费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费用性质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等其他费用
的比例(%)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
1 邮电费 电信服务 83.53 1.81
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金晴汇商贸有限 低值
2 晒图纸 80.47 1.74
公司 易耗品
广西南宁八图数码科 低值 工程复印纸
3 77.56 1.68
2020 年度 技有限公司 易耗品 等
南宁市泉榄商贸有限 低值
4 描图纸 56.77 1.23
责任公司 易耗品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 招投 招标
5 45.31 0.98
公司 标费用 代理费
合计 - - 343.64 7.4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
1 邮电费 电信服务 2.19
司广西分公司 86.60
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
2 招待费 餐饮服务 66.29 1.68
有限公司
广西和睦居装饰工程
3 维修费 维修服务 35.98 0.91
2019 年度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
4 招待费 餐饮服务 27.84 0.70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
5 会务费 会展服务 24.73 0.63
公司
合计 - - 241.44 6.11
南宁市朗川食品百货
1 办公费 办公日用等 100.03 3.11
经营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
2 邮电费 电信服务 91.43 2.84
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新美格建筑装饰
3 维修费 维修服务 90.18 2.80
2018 年度 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宝兴装饰工程
4 维修费 维修服务 69.72 2.17
有限公司
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
5 招待费 餐饮服务 67.25 2.09
有限公司
合计 - - 418.61 13.01

报告期各期,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前五大供应商占比较低,主要系设
计人员规模较大,执行项目地点分布较广,采购次数较为频繁;并且办公类支出
价格相对市场化,且采购可替代性、可选择性较强,设计人员一般根据便捷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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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供应商,所以交易对手方较为分散所致。

B.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a.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6697423211
成立时间 2008 年 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无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 35 号
股东构成 无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固定网本地通信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通信业务、互联
主营业务
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b.广西金晴汇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西金晴汇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L5TM60X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西乡塘区位子渌社区位子渌路 112 号 1-6 号
股东构成 韦立牛 51%、韦朗日 49%
实际控制人 韦立牛
家用电器、五金百货、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包装材料、装
主营业务
潢材料等销售

c.广西南宁八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西南宁八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071958072D
成立时间 2013 年 06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 7-1 号华兴园综合楼写字楼 620 号房
股东构成 罗鸿钧 52.00%、罗斌 35.00%、闭湘辉 13.00%
实际控制人 罗鸿钧
数码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
主营业务
销售;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销售及租赁等

d.南宁市泉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南宁市泉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557227392R
成立时间 2010 年 6 月 09 日
注册资本 3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南二里星湖综合楼 106 号
股东构成 盘子习 50%、黄慧丹 50%
实际控制人 无
主营业务 办公用品及耗材、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办公家具(除木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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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等销售

e.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732204957A
成立时间 2001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新民路 34-18 号中明大厦十一楼 C 室
梁荣森 25%、何晓明 20%、麻长安 20%、梁艳樱 20%、王东
股东构成
梅 15%
实际控制人 梁荣森
主营业务 招标代理服务

f.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061707288U
成立时间 2013 年 0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西南宁青秀区月湾路 1 号负一层、一层、二层
广西品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0%,南宁市尚天佳投资
股东构成
有限公司持股 40%。
实际控制人 李雨秋
主营业务 餐饮服务、酒店用品、会议会展服务

g.广西和睦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广西和睦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571812969M
成立时间 2011 年 0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友谊路 48-6 号 8 栋五层 518 号房
股东构成 胡宪睦持股 95%,胡宪中持股 5%。
实际控制人 胡宪睦
主营业务 装饰设计、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等销售

h.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2MA5KC0R1XX
成立时间 2016 年 04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 1116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号办公
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广西富腾投资有
限公司持股 20%,何彦憬持股 6.8%,杨克春持股 6%,李仁胜
股东构成
持股 6%,徐兵持股 3%,杨芬芬持股 2.5%,黄文婷持股 1.5%,
林艳梅持股 1.5%,肖剑虹持股 1.5%,莫金山持股 0.2%。
实际控制人 李祥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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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餐饮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服务,会务服务

j.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28YT32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03 日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望河园 5 号楼二层 219
北京和源世纪国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持股 85%,北京筑医台投
股东构成
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5%。
实际控制人 李宝山
主营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k.南宁市朗川食品百货经营部

公司名称 南宁市朗川食品百货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50102MA5MHF448X
成立时间 2009 年 05 月 06 日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 18 栋 39-3 号铺面
法定代表人 李东海
主营业务 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食品零售

i.广西新美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西新美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619316914H
成立时间 1997 年 06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 5 号南宁左岸工社小区 2 单元 2203 号
吕志恒持股 30%,李震海持股 20%,陈广荣持股 15%,胡贞
股东构成
持股 12%,叶芳持股 10%,陈璟持股 8% ,林江龙持股 5%。
实际控制人 吕志恒
主营业务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等

m.南宁市宝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宁市宝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7351879884
成立时间 2002 年 0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金浦路 16 号汇东国际第 E 座 18 层 E1808 号房
股东构成 卢戈持股 70.00%,梁宏君持股 30%。
实际控制人 卢戈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安
主营业务
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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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主营业务成本 69,838.09 57,936.34 55,843.82
主营业务毛利 38,478.17 32,419.24 31,512.54
主营业务毛利率(%) 35.52 35.88 36.07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但降幅较小。公司经营成果主要
来源于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三者报告期内主营毛利
占比合计分别为 92.65%、95.19%及 94.6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其中 2019 年毛利率下降系毛利
率偏低的工程设计业务收入占比增长与毛利率偏高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毛利率
下降双重因素综合影响所致。2020 年毛利率下降系 2020 年 2、3 月受新冠肺炎疫
情的影响,发行人业务未能正常开展,但人力成本具有一定刚性,拉低毛利率所
致。

2、分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业务毛利率以及毛利率贡献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工程 国土空间 工程总承 主营业务
年度 项目 工程咨询 其他
设计 规划 包管理 毛利率
毛利率 34.31 41.27 46.10 36.61 22.87 35.52
2020 收入占比 77.95 11.81 4.34 4.07 1.84 100.00
年度 毛利率贡
75.28 13.72 5.63 4.19 1.19 100.00
献占比
毛利率 34.80 41.53 46.13 36.63 22.72 35.88
2019 收入占比 79.06 9.06 6.25 3.20 2.43 100.00
年度 毛利率贡
76.67 10.49 8.04 3.27 1.54 100.00
献占比
毛利率 34.70 40.50 48.99 37.67 23.06 36.07
2018 收入占比 76.57 9.57 6.07 5.85 1.93 100.00
年度 毛利率贡
73.66 10.74 8.25 6.11 1.24 100.00
献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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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业务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相对稳定,波动较小,公司毛
利率主要受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业务所影响。

报告期内,各类业务的主要项目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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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设计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 工程设计业务 2020 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收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成本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入 率(%) 收入 成本
广西体育中心
三四期(青运 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97.46 1,468.68 38.74 - - - - - -
村)设计
广西经贸职业
技术学院五合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440.79 927.58 35.62 - - - - - -
新校区建设项
目初步设计
扶绥鸡心岭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1,264.58 828.68 34.47 - 53.26 - - - -
目二期
南宁市“三街
两巷”项目 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79.45 797.73 37.65 - - - - - -
(二期)
广西财经学院
武鸣校区一期 广西财经学院 990.70 624.64 36.95 - - - - - -
建设
合计 7,372.98 4,647.31 - - 53.2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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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工程设计业务 2019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崇左市城南区
商业综合体项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1,964.62 1,229.26 37.43 - - -
目商业一期项

梧州市两龙片
区棚户区改造
项目安置区 1 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1,640.56 1,043.88 36.37 - - -
工程总承包项

北海市海城区
棚户区改造项
目—工业园第 北海银滩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947.31 611.01 35.50 - - -
二安置区工程
勘察、设计
崇左市城南新
区新村、那浪安
置点项目设计 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798.77 531.28 33.49 231.70 144.35 37.70
施工总承包
(EPC)
东盟绿地大学
城(一期)项目
南宁侨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792.97 503.44 36.51 - - -
26#33#35#地块
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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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合计 - - - 6,144.23 3,918.87 - 231.70 144.35 -

③ 工程设计业务 2018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南宁市羁押
中心项目设 南宁市公安局 - - - - 38.45 - 1,076.95 706.63 34.39

KSP 改 造 项
目-[糖厂][发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 - - - 380.13 255.07 32.90 781.66 510.51 34.69
电厂]
广西南宁五
象新区总部
基地道路综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730.00 471.21 35.45
合改造提升
工程
前海人寿医
院广西有限 广西前海人寿医院项目土建施工图设计 82.32 49.75 39.56 - - - 699.76 444.44 36.49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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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九个半岛项
目一、二期地
块新建建筑 广西天祺投资有限公司 - - - 71.03 46.08 35.13 603.73 390.92 35.25
相关设计总
承包
合计 82.32 49.75 - 451.16 339.60 - 3,892.10 2,523.71 -

(2)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 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20 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贺州市国土空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625.16 361.28 42.21 - - - - - -
间总体规划
罗城仫佬族自
治县国土空间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579.17 348.37 39.85 - - - - - -
总 体 规 划
(2020-2035)
北钦防一体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472.64 277.68 41.25 - - - - - -
国土空间规划
《崇左市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367.92 211.33 42.56 - - - - - -
( 20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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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年)》及崇左市
国土空间规划
信息平台
马山县乔老河
片区核心区村 马山县自然资源局 305.66 175.69 42.52 - - - - - -
庄规划
合计 2,350.55 1,374.35 - - - - - - -

② 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19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西林县国土空
间总体规划
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218.49 130.91 40.08 327.74 187.60 42.76 - - -
( 2019-2035
年)
陆川县城给
水、排污、排
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26 15.77 42.16 245.38 136.00 44.58 - - -
水(雨水)防
涝专项规划
扶绥县城市会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227.72 137.13 39.78 - - -
客厅城市设计
贺州市八步区
信都镇 03、04 广西东融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 - 158.49 90.35 42.99 - - -
编制单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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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性详细规划
来宾三江口节
能环保生态产
广西象州研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9.25 45.33 42.80 158.49 89.00 43.85 - - -
业园修建性详
细规划
合计 325.00 192.01 - 1,117.82 640.08 -

③ 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18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钦州市滨海
新城控制性详 钦州市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133.30 76.00 42.99 22.26 13.05 41.37 400.19 234.51 41.40
细规划》修改
崇左市城市总
体 规 划 崇左市规划管理局 - - - - - 329.25 188.89 42.63
(2017-2030)
友谊关片区概
念规划及重点
区域修建性详
凭祥市祥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 - - 282.45 166.42 41.08
细规划、友谊关
景区配套提升
工程项目设计
广西推进共建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 - - 18.82 11.34 39.74 169.39 101.79 39.91
体育强区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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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规划编制服务
项目采购
河池市工业园
区大任产业园
河池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 89.05 50.56 43.22 133.57 80.48 39.75
控制性详细规
划编制
合计 133.30 76.00 - 130.13 74.95 - 1,314.85 772.09 -

(3)工程咨询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 工程咨询业务 2020 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率 项目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 收入 成本
广西—东
盟经济技
术开发区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5.09 70.02 39.16 - - - - - -
规划建设
管控平台
广西交通
职业技术
学院昆仑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08.49 64.93 40.15 - - - - - -
校区二期
建设项目
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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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率 项目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 收入 成本
可行性研
究报告编
制服务采
购项目
柳江区百
朋荷苑景
区 创
AAAA 景
区及创 3
星汽车营 柳州市鑫旺农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05.66 66.66 36.91 - - - - - -
地规划与
全程技术
指导、申
报服务项

柳江区岜
公塘湿地
公 园 创
AAAA 景
区及创 3
星汽车营 柳州市柳江区新城安居投资有限公司 105.66 67.75 35.88 - - - - - -
地规划与
全程技术
指导、申
报服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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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率 项目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 收入 成本
广西-东
盟经济技
术开发区
规划建设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5.77 59.80 37.56 - - - - - -
综合技术
咨询服务
项目
合计 530.67 329.16 - - - - - - -

② 工程咨询业务 2019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引进第三方
机构参与南
宁 市 城 建 计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174.34 110.85 36.42 70.19 44.99 35.90
划精细化管
理项目
柳州螺蛳粉
小镇创建国
家 4A 级景区
柳州市金色太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92.45 58.82 36.38 - - -
申报咨询及
申报服务采

覃 塘 区 特 色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 - - - 84.85 51.16 39.71 197.98 116.60 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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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小镇产业策
划研究及核
心区规划设

崇左城建集
团建设项目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78.16 48.06 38.51 - - -
精细化管理
平台项目
桂台(北海)
渔业合作区
(台湾渔业
小镇)发展规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75.00 47.10 37.20 - - -
划及修建性
详细规划服

合计 - - - 504.8 315.99 - 268.17 161.59

③ 工程咨询业务 2018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扶 绥 县 PPP
项目一期项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318.21 199.12 37.43
目包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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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议书和可行
性研究报告
(包含 20 个
子项目)
覃塘区特色
小镇产业策
划研究及核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 - - - 84.85 51.16 39.71 197.98 116.60 41.11
心区规划设

扶绥县山圩
镇木艺小镇
核心区建设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 - 139.62 87.99 36.98
规划设计及
产业策划规
划服务采购
平顶山市海
绵城市建设
技术导则、建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 - - - 135.70 87.42 35.58
设标准图集
编制
贺州市中心
城区贺街 02、
03 编制单元
贺州市规划局 - - - - - - 122.64 75.25 38.64
控制性详细
规划及城市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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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合计 - - - 84.85 51.16 - 914.15 566.38 -

(4)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 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20 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毛利 项目
项目收入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成本 率(%) 收入
广西医科大学附
属五象新区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1,287.65 657.73 48.92 - - - - - -
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溪山医院住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411.22 211.65 48.53 12.32 6.74 45.25 - - -
八号综合楼项目
柳州市柳江区中
医医院整体搬迁 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02.00 189.38 52.89 69.25 34.44 50.26 - - -
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博物馆改扩建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281.55 142.13 49.52 182.26 92.99 48.98 - - -

兴宁区五塘工业
集中区基础设施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31.67 133.93 42.19 1,017.81 533.66 47.57 68.66 38.60 43.78
项目
合计 2,614.09 1,334.82 - 1,281.64 667.84 - 68.66 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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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19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兴宁区五塘工
业集中区基础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31.67 133.93 42.19 1,017.81 533.66 47.57 68.66 38.60 43.78
设施项目
龙州县教育扶
贫(一期)项
目—龙州镇城
龙州县优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18 5.97 46.60 709.13 362.52 48.88 85.26 49.39 42.07
南新区小学、
幼儿园建设工

防城港市沙潭
江生态科技产
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2.59 66.38 45.85 661.03 346.37 47.60 - - -
业园启动区
(一期)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
区国家安全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 - - - 341.13 178.06 47.80 119.53 66.41 44.44
业务技术用房
崇左市东盟大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1.15 57.21 43.44 250.30 132.82 46.94 295.36 147.08 50.20
道提升工程
合计 466.59 263.49 - 2,979.40 1,553.43 - 568.81 3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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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18 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名称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广西新媒
体中心项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786.37 403.99 48.63
目(一期
工程)
广西建设
职业技术
学院新校
区二期教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 - 89.94 47.24 47.48 765.69 405.44 47.05
学楼和学
生宿舍工

广西国际
壮医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 - - - - - - 584.04 301.90 48.31
项目
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
民医院凤
岭 医 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89.64 46.98 47.58 206.79 109.60 47.00 476.34 233.59 50.96
(一期)
工程总承

崇左市崇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85.25 44.86 47.38 393.01 207.48 47.21
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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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客户名称 项目 项目 毛利
名称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率(%)
骆越大道
工程
合计 89.64 46.98 - 381.98 201.70 - 3,005.45 1,5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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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26.34 31.36 32.05
筑博设计 35.33 35.77 34.92
建科院 34.66 34.73 38.24
汉嘉设计 14.21 17.97 20.18
新城市 41.99 42.95 43.61
中衡设计 28.52 24.35 25.11
行业平均值 30.17 31.19 32.35
发行人 35.52 35.84 36.02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6.02%、35.84%及 35.52%,略高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

(1)业务结构不同影响毛利率水平

由于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涉及的具体范围与业务领域较为广阔,上述各公司
所具体从事的业务领域及业务结构也各有不同,一般而言,设计类业务与规划类
业务毛利率相差不大,但工程总承包业务因经营模式的不同,毛利率存在较大差
异。因此,可比公司业务结构对于毛利率水平具有一定影响,业务结构不同的企
业之间其毛利率水平可比性较弱。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各类业务的收入结构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设计类业务 规划类业务 工程总承包
公司 综合毛
年度 收入 毛利 收入 收入 毛利
名称 毛利率 利率
占比 率 占比 占比 率
2020 年度 65.15 33.32 - - 24.17 4.86 26.34
华阳国际 2019 年度 77.75 34.73 - - 10.62 4.00 31.36
2018 年度 71.06 39.27 - - 19.21 5.78 32.05
2020 年度 92.43 35.31 2.35 31.86 - - 35.33
筑博设计 2019 年度 92.16 35.74 2.03 32.20 - - 35.77
2018 年度 90.95 34.82 2.38 31.03 - - 34.92
2020 年度 21.37 40.66 18.69 42.97 18.12 22.90 34.66
建科院 2019 年度 18.25 33.15 17.00 41.40 21.79 19.11 34.73
2018 年度 26.65 39.75 19.08 40.98 8.38 24.08 38.24
2020 年度 39.04 31.64 - - 59.67 3.30 14.21
汉嘉设计 2019 年度 54.52 29.93 - - 44.95 4.46 17.97
2018 年度 49.67 31.14 - - 41.67 5.46 20.18
新城市 2020 年度 28.07 37.02 63.20 43.60 - - 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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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业务 规划类业务 工程总承包
公司 综合毛
年度 收入 毛利 收入 收入 毛利
名称 毛利率 利率
占比 率 占比 占比 率
2019 年度 25.59 36.99 63.69 43.07 - - 42.95
2018 年度 27.36 36.70 62.25 44.06 - - 43.61
2020 年度 57.53 35.79 - - 25.63 10.05 28.52
中衡设计 2019 年度 48.51 35.26 - - 36.20 5.54 24.35
2018 年度 47.27 38.78 - - 37.94 5.26 25.11
2020 年度 50.60 35.62 28.08 39.48 31.89 10.28 30.18
平均值 2019 年度 52.80 34.30 27.57 38.89 28.39 8.28 31.19
2018 年度 52.16 36.74 27.90 38.69 26.80 10.15 32.35
2020 年度 77.95 34.31 11.81 41.27 4.34 46.10 35.52
发行人 2019 年度 79.06 34.80 9.06 41.53 6.25 46.13 35.84
2018 年度 76.57 34.70 9.57 40.50 6.07 48.99 36.02

(2)具体项目不同影响毛利率波动

除业务结构、下游市场的影响之外,由于工程设计行业的项目具有非标准化
的特点,因此,相同企业由于在不同时期内承接的项目的差异,也会导致毛利率
水平出现一定的波动。

(3)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各类业务毛利率比较分析

① 设计类毛利率分析

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设计类业务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② 规划类业务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规划类 毛利率 规划类 毛利率 规划类 毛利率
收入 (%) 收入 (%) 收入 (%)
华阳国际 - - - - - -
筑博设计 2,259.49 31.86 1,877.42 32.20 2,000.91 31.03
建科院 9,464.17 42.97 7,953.51 41.40 7,573.83 40.98
汉嘉设计 - - - - - -
新城市 26,267.00 43.60 28,169.08 43.07 27,732.42 44.06
中衡设计 - - - - - -
平均值 12,663.55 39.48 12,666.67 38.89 12,435.72 38.69
奥蕾规划 47,210.37 47.63 38,983.60 47.93 32,347.33 46.70
深水规院 13,222.99 43.33 11,434.56 45.02 9,871.79 39.34
交通中心 - - 43,715.05 41.96 34,702.70 42.92
修正后的平
19,684.80 41.88 22,022.20 41.93 19,038.16 40.84
均值
发行人 12,787.40 41.27 8,186.71 41.53 8,358.89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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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中华阳国际、汉嘉设计、中衡设计均无规划类业务,其中可比公司
筑博设计规划类毛利率水平偏低,原计算平均值的可比公司仅有三家,参照系较
少。所以,上表中又选取了 3 家从事规划业务的在审企业奥蕾规划、深水规院、
交通中心进行可比分析。由上表可见,将上述 3 家公司纳入同行业可比公司计算
后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40.84%、41.93%,与发行人毛利
率水平较为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③ 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分析

A、发行人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分析

与同行业相比,发行人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工程总承包
管理业务具体开展模式均为联合具有专业优势的施工单位参与联合体投标,合同
分别约定设计费及管理费的收取,并且公司不承担工程项目的主要设备材料的采
购以及主体工程的建设义务,仅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
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在这种模式下,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收入主
要为管理服务收入,对应发生的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和差旅费等。公司采用净额
法对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进行核算,公司收取并随即支付给其他联合体成员的施
工费、勘察费等作为代收代付款项核算,不记入公司收入与成本。

可比公司根据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的不同模式采用不同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方法,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确认原则 信息来源
公司承揽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其业务性质属建造合同,对于建造
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
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
2019 年年
华阳国际 本的比例确定。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
度报告
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已提供的合同收
入,并将已发生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费用。已经发生的成本如预
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在发生时作为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EPC 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业务包括 EPC 总承包、全过程代建和全过
程咨询等建设项目管理业务。EPC 总承包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
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
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全过程代建是指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
2019 年年
建科院 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代建项目全过程中的建设管理职
度报告
责,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委托单位。全过程咨询业务是指公司作
为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工程
监理以及其他工程咨询工作。
EPC 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业务的具体工程流程一般分为业务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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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确认原则 信息来源
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等四个阶段,公司按完
工百分比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确认收入,具体方法如下:
I.合同对设计费、咨询费与建安费、项目管理费分别约定结算金额
和支付方式的,设计费、咨询费收入参照前述“(a)建筑设计业
务、(b)绿色建筑咨询、(c)生态城市规划业务”的规则进行
收入确认;建安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收入以工程监理或其他第三
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进行确认;
II.合同对设计费、咨询费与建安费、项目管理服务费未分别约定结
算金额和支付方式,采取总价方式进行结算的,公司定期评估在
该期间已完成的工作量,并与合同相关方面确认完成工作量后,
根据合同约定的款项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该阶段的收入。
1、公司作为总承包人与发包方签订合同 EPC 项目的结果在资产负
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
费用。EPC 项目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
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
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
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
工作量的比例,该工作量经过业主聘请的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测
定,并经业主单位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
2019 年年
汉嘉设计 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
度报告
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
预计负债。
2、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与发包方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
务关系不同,公司联合体业务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如下:①公司
负责项目的设计,并承担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主体工程的建
设义务时,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与公司作为总承包人的收入确认具
体原则一致。②公司仅负责项目的设计、勘测咨询、项目全过程
管理等专项工作时,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与设计业务收入确认
具体原则一致。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①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依据累计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用计算公式
表示如下:合同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
总成本×100%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进度的
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包括下列内
容: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
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合同预计总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 2019 年年
中衡设计
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 度报告
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②确定建造合同的
完工进度后,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
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下列公式计算:当期确认的
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百分比-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
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百分比-以前会
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
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从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华阳国际、中衡设计等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均
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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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其业务性质属建造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采用总额法核算。

可比公司中汉嘉设计、建科院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根据其不同的业务性质及结
算方式分别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其中仅负责项目设计、全过程管理等专项
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

发行人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具体开展模式与建科院的“I”或汉嘉设计的“2、
②”业务模式一致,因此,发行人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核算具有合理性。

在工程总承包业务中,总承包协议中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采购、施工服务的金
额占合同总金额的绝大部分(通常占 90%以上),故采用总额法核算的工程总承
包业务表现为合同收入较大,但毛利率较低的特点,而采用净额法核算的工程总
承包业务表现为合同收入规模较小,但毛利率较高的特点。

可比上市公司华阳国际、中衡设计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均采用总额法核算,毛
利率较低,与发行人不具有可比性。汉嘉设计、建科院有部分工程总承包业务采
用净额法核算,部分采用总额法核算,但未单独披露不同模式的毛利率,也无法
直接做可比分析,但建科院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发
行人该项业务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B、工程总承包业务按照总额法模拟测算的毛利率

鉴于发行人与联合投标体独立开展业务并分别进行价款约定,公司无法获取
EPC 项目中工程采购成本和工程施工成本,所以假定发行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
总金额独立签署 EPC 合同,将工程采购和工程施工分包给施工方,不获取工程
采购和分包部分的利润。所以按总额法模拟测算毛利率公式如下:

总额法模拟测算的毛利率=(EPC 项目中项目管理费毛利+EPC 项目设计费
毛利)/(EPC 项目管理费收入+EPC 项目设计费收入+施工单位产值收入)

根据上述公式,发行人 EPC 项目模拟测算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模拟测算的 EPC 项目总收入 117,529.82 140,699.79 132,709.43
模拟测算的 EPC 项目总成本 114,571.09 137,017.42 128,813.85
模拟测算的 EPC 项目毛利 2,958.73 3,682.37 3,895.57
模拟测算的毛利率(%) 2.52 2.62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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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与净额法相比,发行人按总额法模拟测算后的 EPC 项目毛利率
降幅较大,主要系工程总承包业务中,总承包协议中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采购、施
工服务的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绝大部分(通常占 90%以上)。所以采用总额法核
算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呈合同收入较大,但毛利率较低的行业特征。

C、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4.86 4.00 5.78
筑博设计 - -
建科院 22.90 19.11 24.08
汉嘉设计 3.30 4.46 5.46
新城市 - -
中衡设计 10.05 5.54 5.26
平均值 10.28 8.28 10.15
中设集团 - - 2.55
华建集团 5.89 2.61 1.99
启迪设计 2.97 3.25 6.64
修正后的平均值 5.94 3.85 3.93
发行人 2.52 2.62 2.94
注:汉嘉设计、建科院有部分工程总承包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部分采用总额法核算,
但未分别披露总额法及净额法各自的毛利率,无法直接进行总额法毛利率的可比分析,故予
以剔除。原可比公司仅有华阳国际、中衡设计披露总额法下的 EPC 毛利率,样本量较少,
参考性较弱,所以上表又选取了中设集团、华建集团、启迪设计 3 家同行业公司进行可比分
析。

经总额法模拟测算后,发行人 EPC 项目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
要原因为与“设计、采购、施工”全环节的 EPC 业务模式不同,发行人在 EPC
业务中并不负责采购、施工服务等环节,无法获取该部分毛利所致。所以,发行
人总额法下毛利率水平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商业合理性。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类、规划类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基本一致;发行人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具体的业务
模式、项目的非标准化特点和会计核算方法差异所致。

4、广西区内外毛利率分析

(1)发行人广西区内外项目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按区域划分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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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广西区内 35.98 36.89 36.51
广西区外 32.44 33.28 32.48
差异比率 3.54 3.61 4.02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广西区内的毛利率均高于广西区外的毛利
率,毛利率差异分别为 4.02%、3.61%、3.54%。

(2)发行人广西区内外项目的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

①发行人在广西区内具有较强的地域优势,品牌溢价度较高

发行人设计业务、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主要服务于建筑行业,客户选择设计
公司时一般会考虑就近原则,公司深耕广西区内工程设计领域多年,在项目经验、
客户资源、人才及品牌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地域优势,品牌溢价度较高。因工程设
计行业呈区域壁垒的市场特征,发行人在区外获取大型项目的机会相对要少,相
应获取的利润空间相对较小。

②发行人在广西区内的规模效应明显,项目执行成本相对较低

发行人广西区内协同性较高,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而区外分支机构遍布于
全国各大省会城市,区域分布相对分散,与总部的协作效率相对较低,单个项目
的执行成本如差旅费、分包支出等相对较高,导致公司广西区外项目毛利率低于
区内项目。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省内项目收入占比和省内外项目毛利率差异幅度,列示
如下:

单位:%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名称 省内 省外 省内 省外 省内 省外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中设集团 34.83 29.67 33.10 27.54 27.25 24.23
中设股份 - - 49.89 47.48 48.82 45.51
设计总院 43.41 25.29 44.23 41.13 53.91 23.10
勘设股份 44.28 27.36 40.30 35.04 42.18 25.23
平均值 40.84 27.44 41.88 37.80 43.04 29.52
发行人 35.98 32.44 36.89 33.28 36.51 32.48
注:上述同行业企业的可比数据均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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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省内项目毛利率均高于省外,与发行人毛
利率趋势相符。发行人省内外毛利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1、各项主要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3,631.54 3.33 3,592.42 3.94 3,475.95 3.94
管理费用 15,859.19 14.53 13,601.72 14.91 12,990.65 14.74
研发费用 4,077.54 3.74 3,555.39 3.90 3,121.30 3.54
财务费用 145.22 0.13 465.08 0.51 250.68 0.28
期间费用合计 23,713.49 21.72 21,214.61 23.26 19,838.58 22.51
期间费用增长
11.78 6.94 7.79
率(%)
营业收入增长
19.69 3.50 8.68
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19,838.58 万元、21,214.61 万元以及
23,713.49 万元,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22.51%、23.26%以及 21.72%,发行人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波动较小。

2、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175.23 59.90 2,060.02 57.34 1,902.58 54.74
办公及租赁费 757.70 20.86 779.85 21.71 767.78 22.09
差旅及交通费 156.90 4.32 240.24 6.69 264.72 7.62
业务宣传费 170.15 4.69 186.85 5.20 157.01 4.52
折旧及摊销 74.16 2.04 73.84 2.06 73.32 2.11
业务招待费 106.98 2.95 124.86 3.48 90.95 2.62
其他 190.41 5.24 126.77 3.53 219.60 6.32
合计 3,631.54 100.00 3,592.42 100.00 3,475.9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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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475.95 万元、3,592.42 万元和 3,631.54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4%、3.94%和 3.3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
用相对稳定。

①职工薪酬

A.不同职级销售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职级销售人员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职级类别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薪酬总额 921.45 908.42 838.31
高级销售人员 平均人数 15 15 14
人均薪酬 61.43 60.56 59.88
薪酬总额 448.36 363.14 297.38
中级销售人员 平均人数 16 13 11
人均薪酬 28.33 27.93 27.03
薪酬总额 800.42 788.46 766.89
初级销售人员 平均人数 60 60 59
人均薪酬 13.34 13.14 13
薪酬总额 2,175.22 2,060.02 1,902.58
合计 平均人数 91 88 84
人均薪酬 23.90 23.41 22.65
注:计算各期人均薪酬时采用各期月末人数的平均数取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职级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整体均呈现上涨趋势,主要
系发行人经营业绩上升,业务规模扩大,发行人销售人员薪酬水平有所上升。

B.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
销售人员人数 人均薪酬
公司名称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 62 52 - 17.50 17.42
筑博设计 - 34 - - 55.69 -
建科院 - 62 60 - 47.06 49.04
汉嘉设计 - 48 48 - 23.39 18.22
新城市 - 32 36 - 6.46 7.17
中衡设计 - - - - - -
平均值 - - - - 30.02 22.96
发行人 91 88 84 23.90 23.41 22.6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
酬=销售费用中工资总额/销售人员期初期末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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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为 22.65 万元、23.41 万元和 23.90
万元,与汉嘉设计等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接近,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
因如下:

a.发行人主要经营区域为广西地区,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低于上述同行业可比
公司所处的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

b.发行人销售模式和客户特征,导致销售人员结构主要以初级销售人员占比
较高,拉低了销售人员总体的平均薪酬;

c.发行人在销售策略上,更为重视通过设计质量及技术创新来拓展和维护客
户,不主要依赖销售人员的业务拓展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合理性。

②差旅及交通费

报告期内, 发行人差旅及交通费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差旅费 70.33 122.32 148.66
非广西地区收入 13,962.53 10,525.16 10,745.68
占比(%) 0.50 1.16 1.38
交通费 86.57 117.92 116.06
广西地区收入 94,353.73 80,677.02 76,610.68
占比(%) 0.09 0.15 0.15

与 2019 年相比,发行人 2018 年度差旅费占非广西地区收入的比例明显偏高,
主要系 2018 年广西区外业务量有所收缩,销售人员出差频率减少所致。

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交通费占广西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0.15%、0.16%,
呈现上升的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省内项目数量不断增大,项目人员出差频率及
地点增加所致。

2020 年度,发行人差旅费、交通费金额较小,主要系受疫情影响,销售人
员出差及通勤的频率有所降低所致。

综上,差旅及交通费变动具有合理性。

③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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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其他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会务费 42.76 37.90 41.10
低值易耗品 51.52 42.97 127.89
维修费 39.91 35.78 32.31
其他零星费用 56.22 10.12 18.30
合 计 190.41 126.77 219.60

发行人销售费用中其他主要为会务费、低值易耗品、维修费以及一些零星的
费用,2018 年发生额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当期租用新的办公场地(一万多平米),
销售部门发生的办公桌椅等低值易耗品支出增加所致。

④存在其他方为发行人体外代垫成本费用情形

发行人制定了《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费用支付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
执行严格的支出管理审批程序。一般由费用发生部门业务人员提出申请,并经部
门领导、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后,由出纳使用公司账户对外支付,严禁其他方
代垫成本费用的行为。并且发行人建立了销售与收款、采购、费用与付款等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方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1.88 2.48 2.11
筑博设计 3.61 3.13 2.80
建科院 9.04 12.73 14.47
汉嘉设计 1.65 2.20 2.41
新城市 3.29 3.93 4.23
中衡设计 - - -
行业平均值 3.90 4.89 5.20
发行人 3.33 3.94 3.94

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3.94%、3.94%和 3.33%,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3、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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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职工薪酬 11,783.41 74.30 9,415.21 69.22 8,980.47 69.13
办公及租赁费 1,672.95 10.55 1,628.20 11.97 1,649.59 12.70
差旅及交通费 611.72 3.86 909.95 6.69 845.44 6.51
折旧及摊销 601.48 3.79 613.34 4.51 611.26 4.71
中介咨询费 709.50 4.47 536.53 3.94 551.03 4.24
业务招待费 283.43 1.79 271.22 1.99 244.89 1.89
其他 196.71 1.24 227.27 1.67 107.97 0.83
合计 15,859.19 100.00 13,601.72 100.00 12,990.6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2,990.65 万元、13,601.72 万元和 15,859.1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14.74%、14.91%和 14.53%,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
职工薪酬、办公及租赁费、差旅及交通费,报告期内,该三项费用之和占管理费
用的比例分别为 88.34%、87.88%、88.71%,其变动对管理费用的波动影响较大,
其具体情况如下:

① 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8,980.47 万元、9,415.21 万元
和 11,783.41 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69.13%、69.22%、74.30%。报告期
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比较高,与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属于智力密集型
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适应。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
业绩增长,根据公司考核机制,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有所提升所致。

A.不同职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职级类别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薪酬总额 4,766.47 3,447.32 3,060.47
高级管理人员 平均人数 25 25 24
人均薪酬 190.66 137.89 127.52
薪酬总额 3,185.11 2,422.10 2,380.89
中级管理人员 平均人数 77 62 61
人均薪酬 44.24 39.07 39.03
薪酬总额 3,831.83 3,545.80 3,539.11
初级管理人员 平均人数 214 212 212
人均薪酬 17.91 16.73 16.69
合计 薪酬总额 11,783.41 9,415.22 8,9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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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类别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平均人数 311 299 297
人均薪酬 37.89 31.49 30.24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30.24 万元、31.49 万元及 37.89
万元,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根据绩效考核机制,随着发行人业
绩不断上升,调整并提升了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所致。

B.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
管理人员人数 人均薪酬
公司名称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 332 230 - 25.40 26.79
筑博设计 - 113 - - 90.91 -
建科院 - 91 74 - 27.93 32.02
汉嘉设计 - 147 115 - 16.41 14.02
新城市 - 114 91 - 21.34 24.34
中衡设计 - 362 337 - 21.06 22.18
平均值 - - - - 33.84 23.87
剔除筑博设计
- - - - 22.43 23.87
后的平均值
发行人 311 298 297 37.89 31.49 30.24
剔除高级管理
人员后发行人 285 274 273 24.62 21.78 21.68
的平均值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人员平
均薪酬=管理费用中工资总额/销售人员期初期末平均数。

根据公开数据测算的筑博设计管理人员薪酬远高于其他公司,可比性较弱,
剔除筑博设计后,发行人管理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较高所致,具体原因为高级管理人员是发行人盈利能力稳定增长
的坚实后盾,发行人为保留及吸引高级管理人才,秉持奖励高绩效、重视高潜质
的薪酬理念,施行了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所致。剔除高级管理人员后发行人管
理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② 办公及租赁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办公及租赁费分别为 1,649.59 万元、1,628.20
万元、1,672.95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及租赁费变动的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及租赁费增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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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办公费 431.89 -3.69 448.43 7.13 418.58 -2.62
水电物业 343.08 18.61 289.24 5.33 274.60 24.27
邮电费 55.69 8.49 51.33 21.93 42.10 1.37
低值易耗品 214.10 8.51 197.30 -19.67 245.60 22.62
培训费 56.08 6.27 52.77 25.40 42.08 -26.35
维修费 251.62 -16.83 302.53 -6.18 322.46 15.47
会务费 127.68 -10.73 143.02 -23.99 188.16 16.89
租赁费 106.95 62.27 65.91 42.87 46.13 86.27
其他 85.86 10.56 77.66 11.15 69.87 18.42
合计 1,672.95 2.75 1,628.20 -1.30 1,649.59 11.93

发行人 2018 年办公及租赁费同比增长较多主要系发行人主要办公地点年久
失修,当年产生较多维修费及水电物业费。同时,随着经营规模、人员数量的高
速增长,发行人对办公场地的需求持续增加,新增租赁房屋也花费了较大金额进
行装修改造。2020 年新增办公场所的租赁,水电物业费也随之有所增加。

B.租赁费增长合理性

租赁费主要根据需要租赁的办公场所面积以及租金水平进行测算。报告期内,
计入管理费用的租赁资产各年度租赁面积及租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办公及租赁费 1,672.95 1,628.20 1,649.59
其中:租赁费 106.95 65.91 46.13
期末租赁办公场所数量 5 3 4
期末租赁面积(m2) 2,290.52 1,560 905
平均租金(元/月/m2) 38.91 35.21 42.50
注:平均租金=房屋租赁费用/期末租赁面积/月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管理费用的租赁场所主要系深圳华蓝于 2017 年至
2018 年租用深圳办公室、华蓝设计与华蓝工程于 2018 年先后增加租用南宁市总
工会房产,华蓝集团 2020 年增加租用德瑞大厦房产。管理部门租赁面积不断增
加导致管理费用中的租赁费也相应增加。

深圳华蓝办公场所租金为 60 元/月/m2,南宁市总工会租金为 35 元/月/m2,
南宁市德瑞大厦租金为 70 元/月/m2,均与房产所处位置周边平均租金水平相符。

② 差旅及交通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差旅及交通费分别为 845.44 万元、909.95 万

1-1-66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元和 611.72 万元,2019 年度较上期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及管理人员人数增加,相应地差旅及交通费支出增加较大所致。2020 年度,发
行人差旅及交通费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管理人员减少出差及通勤
的频率所致。

④折旧与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与摊销分别为 611.26 万元、613.34 万元、
601.48 万元。2018 年折旧与摊销费用较 2017 年增加较大,主要系为改善办公环
境,公司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孙公司英图设计自 2018 年 6 月起,租用
新的办公场地,相应的装修费用摊销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折旧与摊销较为
稳定,波动不大。

⑤中介咨询费

A.中介咨询费的明细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中介咨询费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IPO 中介费用 501.78 221.66 171.89
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107.22 192.02 230.67
第三方运维服务费 78.65 75.80 95.44
其他服务费用 21.85 47.05 53.03
合计 709.50 536.53 551.03

中介咨询费为发行人支付中介机构的咨询服务费,可以分为四类:

a.IPO 中介费用:为启动首发上市工作而支付给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
构服务费;

b.日常管理中介费用: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税务、验资、高新技
术申报、法律顾问、人力咨询、资产评估等长期合作的中介服务费用;

c.第三方运维服务费:主要为服务器、财务软件、综合管理系统等运行维护
服务费用;

d.其他服务费用包括专利代理服务费、活动策划费、杂志认刊费、档案数字
化服务费、代理认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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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B、中介咨询费的前五大明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中介咨询费的前五大明细情况:

a.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与当期中介咨询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费用类别 采购金额
费的占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审计服务 IPO 中介费用 285.29 40.21
殊普通合伙)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 IPO 中介费用 108.00 15.2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辅导 IPO 中介费用 47.17 6.65
公司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 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43.86 6.18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
募投咨询 IPO 中介费用 33.02 4.65
有限公司
合计 - - 517.34 72.92

b.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与当期中介咨询费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费用类别 采购金额
的占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服务 IPO 中介费用 131.13 24.44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盈科(南宁)
法律咨询 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51.45 9.59
律师事务所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
法律咨询 IPO 中介费用 44.58 8.31

桂商总会 会员及会务费 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40.40 7.53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
法律咨询 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15.15 2.82

合计 - - 282.71 52.69

c.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与当期中介咨询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费用类别 采购金额
费的占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审计服务 IPO 中介费用 90.57 16.44
殊普通合伙)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 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56.60 10.27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
法律咨询 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46.40 8.42
师事务所
桂商总会 会员及会务费 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38.00 6.90
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
法律咨询 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11.51 2.09

合计 - - 243.08 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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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6.79 9.57 8.52
筑博设计 13.75 14.67 12.17
建科院 10.33 9.95 11.38
汉嘉设计 3.54 5.57 4.26
新城市 10.16 9.73 8.94
中衡设计 8.19 7.69 7.44
行业平均值 8.79 9.53 8.79
发行人 14.53 14.91 14.74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74%、14.91%和 14.53%,
与筑博设计较为接近,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对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保
留及吸引中高层管理人才,秉持奖励高绩效、重视高潜质的薪酬理念,施行了富
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发行人管理人员薪酬较高。

4、研发费用分析

(1)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882.97 70.70 2,801.77 78.80 2,475.99 79.33
直接投入 521.08 12.78 448.15 12.60 397.75 12.74
其他 673.50 16.52 305.48 8.59 247.57 7.93
合计 4,077.54 100.00 3,555.39 100.00 3,121.30 100.00

发行人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设计服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快速满足客户定制化需
求,提升品牌知名度,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121.30 万元、3,555.39 万元及 4,077.5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4%、3.90%和 3.74%,占比较为稳定。

①研发费用的划分、核算方法,是否存在税收风险

A.研发费用的划分、核算方法

发行人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发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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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研发投入
核算内容 研发费用划分、归集及核算方法
类型
主要包括研发 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等人力成本在“研发费用—职工薪
人员的工资、奖 酬”科目进行归集核算,财务人员根据人力资源部门编制
职工薪酬 金、社会保险、 的薪资汇总表计算研发费用入账金额。发行人按照研发项
住房公积金等 目的实际工时比例将研发人员的相关费用进行分摊,按研
人工费用 发项目进行归集。
对于与特定研发项目具有直接对应关系的研发费用,由研
发人员发起订单审批申请和支付审批申请,发行人以研发
即 与 特 定 研 发 项目归集相关费用,并在“研发费用”科目下设立“研发
项 目 具 有 直 接 费用—直接投入—图文制作费、研发费用—直接投入—课
对 应 关 系 的 费 题费用”等科目进行费用归集核算,所依据的主要原始凭
直接投入
用,主要包括图 证包括材料领料单、报销审批单、研发项目立项明细、合
文制作费、课题 同、验收单、发票等,财务人员依据上述原始凭证计算研
费用等 发费用入账金额,上述原始凭证能够反映相关费用与发行
人研发项目的直接对应关系,可以将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
或生产成本进行明确区分。
发行人将研发人员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及办公费等分别
在“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差旅费”、“研发费用—
主要包括用于
其他相关费用—招待费”、“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
研发人员的差
其他 办公费”科目进行归集核算,财务人员根据研发人员的差
旅费、招待费、
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等用单据计算研发费用入账金额。
办公费等
发行人按照研发项目的工时比例将其他费用进行分摊,按
研发项目进行归集。

公司研发项目均严格按照研发控制体系和会计核算体系,通过财务系统独立
核算研发项目相关的员工薪酬、图文制作费、课题费用、差旅费、招待费、办公
费等相关费用。研发支出与生产成本、其他费用均能够严格区分,相关支出均与
研发活动相关。

B.发行人不存在税收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家需要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2019 年 11 月
25 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设计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于 2020 年 7 月届满,
根据《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0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华蓝设
计已通过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未取得。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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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比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相
关认定条件,华蓝设计、华蓝工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依法享受相关税
收优惠,不存在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研发费用进行划分、
归集及核算,费用分类核算具有真实性;且华蓝设计、华蓝工程符合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条件,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不存在税务风险。

②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

A. 研发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

发行人研发人员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研发人员还负责技术标准的
制订、知识产权开拓维护、创造性应用的技术支持和根据客户定制需求进行设计
开发等。公司无单独设立研发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研发工作,具体的范围为
参与公司研发项目具体工作的员工。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
366 2.81 356 5.95 336 3.38
(人数)
平均人数
351 1.45 346 4.53 331 1.85
(人数)
平均薪酬 8.21 1.36 8.10 8.25 7.48 2.08
薪酬总额 2,882.97 2.90 2,801.77 13.16 2,475.99 3.96
营业收入 109,163.22 19.69 91,202.19 3.50 88,120.12 8.68

发行人按照研发项目人员安排情况、相关人员参与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
研发项目人工成本核算。公司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对
薪酬体系进行调整,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水平上升所致。

a.研发人员平均薪酬远低于设计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的原因,研发费用
核算是否准确

I.研发费用核算是否准确

发行人存在部分设计人员兼职研发工作的情形,发行人设计人员薪酬总额等
于营业成本中计提的职工薪酬总额与研发费用中计提的职工薪酬总额之和。设计


1-1-67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人员职工薪酬中固定薪酬根据项目类型及耗用工时进行具体分配:i.设计人员执
行生产型项目任务的,其耗用工时对应的薪酬分配至营业成本核算;ii.设计人员
执行研发型项目任务的,其耗用工时对应的薪酬分配至研发费用核算。

设计人员的职工薪酬按照其每月从事设计业务、研发活动所耗费的工时分摊
计入相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与研发费用,所以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及研发费用中职
工薪酬的划分及核算准确、合理。

II.研发人员平均薪酬远低于设计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的原因

考虑兼岗研发人数折算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15.97 万元、16.29 万元、17.69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人员的平均薪酬分别
为 18.09 万元、18.25 万元、19.92 万元;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略低于设计人员薪酬,
主要系设计人员奖金分配相对较高所致。员工薪酬主要系固定工资及奖金构成,
其中奖金部分系根据薪酬制度按项目考核奖金,主要采用产值奖金制的薪酬发放
方式。而研发人员参与项目主要系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的活动,不直接创造
利润,所以其平均薪酬低于设计人员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管理人员平均薪酬高于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主要原因为高级管理人员
是发行人盈利能力稳定增长的坚实后盾,发行人为保留及吸引高级管理人才,秉
持奖励高绩效、重视高潜质的薪酬理念,施行了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所致。

b.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分别为 7.48 万元、8.10 万元、8.21 万
元,考虑兼岗研发人数折算因素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水平对比如
下:

单位:人、万元/人
研发人员人数 人均薪酬
公司名称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 410 306 - 11.63 10.34
筑博设计 - 193 183 - 17.93 17.15
建科院 - 145 120 - 8.92 3.75
汉嘉设计 - 223 163 - 19.26 17.45
新城市 - 197 185 - 8.48 7.28
中衡设计 - 455 414 - 16.78 17.89
平均值 - - - - 13.83 12.31
剔除建科 - - - - 16.40 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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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人数 人均薪酬
公司名称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院、新城市
后的平均值
发行人 163 172 155 17.69 16.29 15.97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自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可比公司均未披露 2020 年度研
发人员人数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研发费用中的工资金额/研发人员期初
期末平均数。
根据公开数据测算的建科院、新城市研发人员薪酬远低于其他公司,数据存
在异常,剔除上表中异常数据后,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平稳增长,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薪酬水平无明显差异,具有合理性。

B.直接投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课题费用 256.74 49.27 219.00 48.87 204.97 51.53
图文制作费 213.03 40.88 182.83 40.80 181.68 45.68
其他费用 51.31 9.85 46.32 10.34 11.10 2.79
合计 521.08 100.00 448.15 100.00 397.75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分别为 397.75 万元、448.15 万元和
521.08 万元,占研发费用比例分别为 12.74%、12.60%和 12.78%,占比较为稳定。
直接投入中课题费用主要为资料费、课题津贴、材料费、设备费等。

③主要研发项目及项目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系经过研发立项以及批准后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支
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情况及截至报告期末的实施进度如
下:

单位:万元
研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 项目预算 所处阶段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BIM+装配式建筑
1 关键技术研发与应 700.00 75.91 222.64 170.22 已完成
用示范
广西少数民族村落
2 630.00 - - 272.36 已完成
保护及乡村旅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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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 项目预算 所处阶段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展研究
广西新型城镇化进
程中就地城镇化与
3 550.00 - - 221.29 已完成
精准扶贫耦合机制
研究
基于城市热环境的
绿色城区优化设计
4 500.00 - 233.77 178.73 已完成
关键技术研究及示
范应用
基于云技术的广西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
5 688.00 204.91 244.91 187.25 实施中
体地下空间优化利
用与模拟研发
广西地方性自然与
6 文化景观的保护与 610.00 147.99 211.51 161.71 已完成
管理
广西海绵城市建设
7 任南琪院士工作站 800.00 261.47 200.38 153.20 实施中
能力建设项目
乡村振兴战略下百
8 色少数民族传统民 320.00 - 64.94 - 实施中
居保护与传承研究
城市道路综合整治
9 700.00 274.21 278.30 - 实施中
提升技术产品研究
节能共性关键技
10 术、新能源技术装 300.00 - 166.98 127.67 已完成
备研究开发与示范
地下预制拼装综合
11 管廊标准化技术研 300.00 - 166.98 114.90 已完成

基于“优品城市、
综合治理”的全过
12 300.00 68.30 111.32 - 实施中
程规划设计咨询产
品研发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沿线道路交通与景
观环境整体恢复规
13 划设计方法研究 300.00 - - 76.60 已完成
——以南宁市民族
大道修复整治工程
为例
面向效率提升的城
14 市快速路优化及衔 300.00 - - 127.67 已完成
接路网适应性研究
湿热地区气候适宜
型城市建筑热环境
15 280.00 - 100.19 76.60 已完成
监测与优化技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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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 项目预算 所处阶段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钢-UHPC 组合的新
型桥梁防船撞结构
16 360.00 113.83 166.98 42.56 实施中
性能及设计方法研

17 数字城市产品研究 260.00 62.61 103.90 - 实施中
广西传统村落数字
18 化保护及其成果开 250.00 - 100.19 102.13 已完成
发利用
高层装配式混凝土
剪力墙结构高效连
19 429.00 170.75 122.45 93.62 实施中
接节点技术研究与
应用
20 智慧校园建设 230.00 118.38 97.41 - 实施中
广西地域性传统村
21 落景观资源保护与 230.00 - 136.18 已完成
应用研究
一种新型截水砖的
22 200.00 - 120.60 73.76 已完成
研发
绿色住区参数化优
23 200.00 - - 56.74 已完成
化设计研究
盘阳河流域游客
24 承载量测定技术 200.00 101.21 - - 已完成
研究及应用
南宁市中小型浅
水湖泊治理关键
25 180.00 118.08 - - 实施中
技术研发与推广
应用项目
绿色生态城区参
数化智能设计与
26 269.00 178.13 - - 实施中
热环境监测平台
技术研发与应用
基于“优品城市
综合治理”的全
27 240.00 118.08 - - 实施中
过程规划设计咨
询产品研发
数字城市技术产
28 200.00 191.54 - - 已完成
品研究
黑臭水体技术产
29 400.00 196.69 - - 实施中
品研究
城市立交关键技
30 200.00 170.69 - - 实施中
术产品研究
广西国土空间规
31 440.00 292.68 - - 实施中
划产品研究
医疗建筑技术产
32 390.00 219.30 116.89 - 已完成
品研究
33 轨道交通 TOD 专 210.00 102.93 - - 实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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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 项目预算 所处阶段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课题
货架仓库货架自
34 喷系统研究与应 210.00 109.65 - - 已完成

装配式钢结构技
35 120.00 109.65 - - 已完成
术应用研究
BIM 技术在广西
36 装配式示范项目 300.00 156.75 93.87 - 实施中
的应用与研究


(2)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3.85 4.40 3.89
筑博设计 5.08 4.34 4.42
建科院 7.04 7.99 3.50
汉嘉设计 3.00 3.86 3.41
新城市 3.23 3.89 3.10
中衡设计 4.79 4.54 4.48
行业平均值 4.50 4.84 3.80
发行人 3.74 3.90 3.54

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
情况。

5、财务费用分析

(1)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息支出 600.65 628.32 692.89
减:利息收入 477.07 231.73 454.40
手续费支出及其他 21.64 68.49 12.19
合计 145.22 465.08 250.6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250.68 万元、465.08 万元及 145.22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8%、0.51%和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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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系向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与银行存款取得
利息收入的净额。

(2)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华阳国际 0.19 -0.12 0.11
筑博设计 0.31 0.31 0.53
建科院 0.05 0.73 0.76
汉嘉设计 0.41 1.20 -0.18
新城市 -2.22 -2.65 -0.62
中衡设计 0.32 0.24 -0.03
行业平均值 -0.16 -0.05 0.10
发行人 0.13 0.51 0.2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很小,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小。

(五)其他经营成果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393.42 332.51 298.70
教育费附加 168.41 142.48 127.63
地方教育附加 112.43 95.14 85.21
印花税 189.07 108.56 116.31
房产税 151.52 161.51 178.90
土地使用税 12.67 13.83 13.94
车船税 0.98 0.85 1.11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 15.41
其他 0.38 0.53 2.20
合计 1,028.88 855.42 839.41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 839.41 万元、855.42 万元和 1,028.88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95%、0.94%和 0.94%。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为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

2、其他收益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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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709.59 369.47 603.55
增值税加计抵减 664.39 450.44 -
其他 125.51 98.07 71.44
合计 1,499.49 917.98 674.99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其他。其中其他主
要为稳岗补贴、个税返还等。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1)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
补助

①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期初 本期新 期末
项目 本期结转 说明
递延收益 增补助 递延收益
广 西 壮族 自治 区科
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第四批自治
院士工作站能
52.70 - 11.00 41.71 区 本 级财 政科 技计
力建设
划项目的通知》(桂
科计字﹝2017﹞195
号)
广 西 壮族 自治 区人
民政府《关于深化自
BIM 技术在广
治 区 本级 财政 科技
西装配式示范
42.19 - 35.66 6.53 计 划 和科 技项 目管
项目的应用与
理 改 革实 施方 案的
研究
通知》(桂政发
﹝2015﹞57 号)
合计 94.89 - 46.66 48.23 -

②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期初 本期新 本期 期末
项目 政府补助文号
递延收益 增补助 结转 递延收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
厅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7
院士工作站能
59.32 - 6.62 52.70 年第四批自治区本级财政
力建设
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桂
科计字〔2017〕195 号)
BIM 技 术 在 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76.00 - 33.81 42.19
西装配式示范 府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本


1-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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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 本期新 本期 期末
项目 政府补助文号
递延收益 增补助 结转 递延收益
项目的应用与 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
研究 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
知》(桂政发〔2015〕5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
学技术厅官网所公布的
《2018 年科技计划拟立
项 项 目 公 示 清 单 ( 755
项)》
合计 135.32 - 40.43 94.89 -

③ 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期初 本期新 本期 期末
项目 政府补助文号
递延收益 增补助 结转 递延收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
厅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7
院士工作站能
160.00 - 100.68 59.32 年第四批自治区本级财政
力建设
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桂
科计字〔2017〕195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本
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
BIM 技 术 在 广 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
西装配式示范 知》(桂政发〔2015〕57
- 76.00 - 76.00
项目的应用与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
研究 学技术厅官网所公布的
《2018 年科技计划拟立
项 项 目 公 示 清 单 ( 755
项)》
合计 160.00 76.00 100.68 135.32 -

(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政府补助文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
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
上市工作经费补助 200.00 - -
若干规定的通知》(南府规〔2017〕
13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印发 2020 年度全区
高研班补助经费 6.00 - -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
计划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
164 号)
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组织部
兴宁区防疫慰问金 3.00 - -
《关于使用党费支持新型新冠肺

1-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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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政府补助文号
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的通知》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兴 宁 区 促 《关于印发 2019 年兴宁区促进消
5.00 - -
进消费稳增长奖励 费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
兴府办函〔2019〕112 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兴宁区疫情防控期间保经营稳
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兴府
规〔2020〕1 号)、南宁市兴宁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区
兴宁区疫情防控期
疫情防控期间保经营稳发展若干
间保经营稳发展补 3.50 - -
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宁市

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宁市
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兴宁区疫情防控期间保经营稳发
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兴府办(2020)10 号)
2019 年 度 规 模 以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上营利性服务业企 3.00 - - 下达我市 2019 年度规模以上营利
业奖励 性服务业企业奖励计划的通知》
绿色生态城区参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
化智能设计与热环
33.00 - - 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合同编
境监测平台技术研
号为桂科 AB18050012)
发与应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 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填报广西工
中心项目后资金补 50.00 - - 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后补助经费
助 申请表的通知》(桂科基字〔2019〕
90 号)
南宁市科技局《关于下达 2020 年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
30.00 - - 南宁市本级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
中心认定后补助
(第一批)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南宁市博士后科研
南宁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贴及
工作站补贴及入站 8.00 - -
入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有关工
博士后生活补贴
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19〕
18 号)
2020 年 广 西 博 士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后“两站”项目资 5.00 - - 《关于下拨 2020 年广西博士后
金补助 “两站”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
基于城市热环境的
术局、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关
绿色城区优化设计
12.00 - - 于下达 2018 年南宁市兴宁区第一
关键技术研究及示
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南兴
范应用专项经费
发科通〔2018〕13 号)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印
8.00 - -
金会资助经费专项 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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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政府补助文号
补贴 定〉的通知》(中博基字〔2020〕
7 号)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批特聘专家高
18.75 - - 《关于拨付第六批南宁市特聘专
斌专项资金
家专项经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
新技术在广西宜居 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合同编
性农房建造模式中 60.00 - - 号为桂科 AB20238032)、广西科
的应用研究补助 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编号
为桂科 AB2023803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海绵城市工程
《2020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
技 术 研 究 中心 -科 50.00 - -
政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714
技厅后补助
项)》
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
第一批数字广西建
室《关于开展南宁市 2020 年现代
设标杆引领重点示 15.00 - -
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的通知》(南
范项目奖励
服办发〔2020〕15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 保障厅等 10 部门《关于失业保险
复工复产和疫情防 68.15 - -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
控工作补贴 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
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
桂林科技企业发展
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
中心对企业房租补 19.34 - -
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

知》(市政规〔2020〕3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 年 高 新 技 术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后
15.00 - -
企业认定等后补助 补助项目公示》(桂科计字〔2020〕
60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
2019 年 度 激 励 企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
业加大研发经费投 10.35 - - 2019 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
入财政奖补 投入财政奖补专项申报的通知》
(桂科计字〔2020〕105 号)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南
宁市 2019 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
南宁市 2019 年度 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工作的通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 13.60 - - 知》(南科通〔2020〕137 号)、
经费投入财政奖补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2019 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障局《关于拨付应对新型冠状病
肺炎疫情“以工代 4.20 - -
毒肺炎疫情“以工代训”补贴的
训”补贴
公示(2020 年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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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政府补助文号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
年人才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
知》、《南宁市产业领域急需紧
产业领域继续紧缺 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报发放工
16.00
青年人才生活补助 作会议纪要》(〔2019〕20 号)、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宁市产
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的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
自治区本级文化产 报 2019 年度自治区本级文化产业
- 30.00 -
业发展专项资金 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资
[2018]36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颁布的
第五批南宁市特聘 《关于下达 2016 年第五批特聘专
- 15.56 31.16
专家专项资金 家专项经费的通知》(桂财社
〔2016〕97 号)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批南宁市特聘
- 15.56 35.60 《关于第六批南宁市特聘专家聘
专家专项资金
任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2018 年 度 南 宁 市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培养新世纪学术和 《关于下达 2018 年度南宁市培养
- 10.00 -
技术带头人专项资 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项资
金 金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
2018 年 度 南 宁 市
小组《关于给予 2018 年度南宁市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 25.00 -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
“邕江计划”项目
项目资助的通知》(南人才通字
资助
[2019]10 号)
2019 年 第 三 批 广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
西创新驱动发展专 (试行)》(桂科计字〔2017〕113
项资金(科技重大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
- 40.00 -
专项)-BIM+装配 厅颁布的《2019 年第三批广西创
式建筑关键技术研 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重大
发与应用示范 专项)拟立项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 2019 年广西博士后
2019 年 广 西 博 士 专项经费划拨有关事项的通知》、
- 30.00 -
后专项经费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下拨 2019 年广西博士后
“两站”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2016 年 度 高 层 次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
创业创新人才(团 小组办公室《关于给予 2016 年度
队 ) 项 目 资助 - 50.00 - 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
-BIM+建筑新技术 目资助的通知》(南人才办发
应用研究项目 [2017]4 号)
南宁市博士后科研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5.00 -
工作站补贴及入站 《关于发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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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政府补助文号
博士后生活补贴发 贴的通知》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颁布的
建筑工程行业协同
《关于下达 2017 年青秀区科技计
设计及项目管控平 - 10.00 15.00
划项目的通知》(青科字〔2017〕
台研发与应用项目
9 号)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颁布的
南宁乡村文化遗产
《关于下达 2019 年青秀区科技计
数字化保护研究及 - 18.00 -
划项目的通知》(青科字〔2019〕
应用拨款
2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官网
公布的《2019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
级财政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36.00 (402 项)》、广西壮族自治区科
合同
学技术厅作为委托单位与华蓝设
计作为承担单位之一共同签订的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关于下达 2019 年
南宁市科协科技思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颁布的《关
想库立项课题的通
于下达 2019 年南宁市科协科技思
知-《南宁市城市黑 1.30
想库立项课题的通知》(南科协
臭水体治理中存在
〔2019〕15 号)
的问题与建议》课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委托方华南理工大学与受托方华
合(协)作任务书-
蓝设计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基于遥感的湿热 5.62
51578243 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地区城市住区热环
合(协)作任务书》
境研究》项目
南宁市科学研究与
委托方南宁市科学技术局与华蓝
技术开发计划项目
设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之一所签
合同-《预制装配式
5.00 订的合同编号为 20193128《南宁
管廊设计、施工和
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
验收关键技术研
合同》
究》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
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
2019 年 广 西 壮 族
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7
自治区本级财政科 6.00
号)、《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技计划拟立项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2019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
划拟立项项目公示(658 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个税手续费返还 124.35 3.34 59.81
(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号)、《财
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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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政府补助文号
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
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
1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颁
布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桂财社〔2013〕190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学会颁布的
《关于转发<广西会计人才小高
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确定 2016 年
2016 年 广 西 会 计 度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题类项
人才小高地课题补 - - 2.00 目验收结果和安排补助资金有关
助 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桂会学
〔2017〕11 号)、广西壮族自治
区财政厅颁布的《广西会计人才
小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确定
2016 年度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
题类项目验收结果和安排补助资
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会人才
小组〔2017〕3 号)
《高层装配式混凝
土剪力墙结构高效
- - 35.00
连接节点技术研究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网站公
与应用》专项经费 布的《2017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科
《基于云技术的广 技计划立项项目公司(161 项)》、
西城市轨道交通综 《2017 年第七批自治区本级财政
合体地下空间优化 - 32.00 科技计划安排情况表》
利用与模拟研发》
专项经费
《广西传统村落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颁布
字化保护及其成果 的《关于下达 2017 年第四批自治
- 15.00
开发利用》专项经 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
费 知》(桂科计字[2017]195 号)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办公厅、南宁
第四批特聘专家专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
- 31.20
项资金 四批南宁市特聘专家名单的通
知》(南办发[2016]23 号)
学术技术带头人郑
保力专项资金-《智
- 5.00
慧交通系统关键技 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领导
术应用研究》项目 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7 年度
学术技术带头人林 南宁市培养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
宇专项资金-《绿色 头人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及资助额
生态小区参数字化 - 5.00 度的通知》
关键技术研发及应
用》项目
学术技术带头人徐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涛专项资金-《南 - 5.00 《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南宁市培养
宁历史建筑与传统 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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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政府补助文号
聚落保护研究》项 金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的通知》

广西科技厅颁布的《关于申报
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
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
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桂科
2017 年 高 新 技 术
- 5.00 高字〔2018〕4 号)、南宁市科技
企业奖励性后补助
局颁布的《关于开展 2018-2020 年
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
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科
发〔2017〕27 号)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财政
《平面道路交叉口
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7 年南宁
规划与设计规范》 - 20.00
市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的通知》
项目后补助
(南科发[2017]41 号)
广西科技厅颁布的《关于申报
2017 年 高 新 技 术 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
企业认定奖励性后 - 5.00 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
补助经费 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桂科
高字〔2018〕4 号)
《绿色生态小区参
数化技术研及示范 - 12.00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财政
应用》项目申报 局颁布的《关于 2018 年南宁市本
《湿热地区气候适 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
宜型城市建筑热环 (第一批)的通知》(南科发
- 12.00
境监测与优化技术 [2018]11 号)
研发》项目申报
《小型浅水湖泊污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
染治理与生态修复 导小组关于给予 2017 年高层次创
- 50.00
关键技术研究与示 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资助的
范》项目资助 通知》(南人才发[2018]4 号)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颁布的《关
《南宁市地下综合
于下达 2018 年南宁市科协科技思
管廊建设与运营维 - 3.00
想库立项课题的通知》(南科协
护研究》专项费用
[2018]22 号)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颁布的《关
2018 年 院 士 工 作 于报送南宁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 2.00
站建设费用 2018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南科
协〔2018〕4 号)
《基于城市热环境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
的绿色城区优化设 术局、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颁布
计关键技术研究及 - 18.00 的《关于下达 2018 年南宁市兴宁
示范应用》专项经 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费 (南兴发科通[2018]13 号)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财政
《绿色生态小区参 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8 年南宁
数化技术研及示范 - 20.00 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
应用》专项经费 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南科
发〔2018〕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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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政府补助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第三批广西博士后
保障厅颁布的《关于设立第三批
创新实践基地专项 - 2.92
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
经费
知》(桂人社函[2017]538 号)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颁布的《关于
《城乡三类空间划
下达 2018 年南宁市科技创新创业
定与管控的技术集 - 50.00
人才培育项目的通知》(南科发
成研究》专项经费
[2018]32 号)
2015 年 高 层 次 创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
新人才项目 07 专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关于
项 经 费 -南 宁 交 通 - 25.00 给予 2015 年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
综合体仿真平台研 才(团队)项目资助的通知》(南
发项目 人才办发[2016]2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颁布的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 《关于拨付 2016 年度自治区文化
- 60.00
资金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桂财
文资函[2016]6 号)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南宁
建材信息第三方电
市青秀区财政局颁布的《关于下
子商务云平台关键
- 6.00 达 2015 年青秀区第二批科技计划
技术研究与应用示
项目的通知》(青科字[2015]38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
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19 年稳岗返
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函
〔2019〕40 号)、《广西壮族自
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做好
稳岗补贴 22.05 94.73 11.63 2018 年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
报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
治区社会事业保险局关于做好
2017 年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报工
作的通知》(桂社保函〔2017〕
121 号)
合计 662.94 427.11 574.31

(3)发行人取得政府补助的可持续性及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①发行人政府补助的可持续性

发行人享受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优惠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
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 号)。
上述文件系我国长期实施的全国范围内的法律规定或政策,具有全国性、长期性、
持续性的特点,而非短期性或地方性的优惠规定,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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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的政府补助,主要系各级政府对发行人产业支持及人才引进等政策
的落实,不具有固定规则及频率,不存在延续性及可持续性。

② 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政府补助金额 835.10 467.54 674.99
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5.67 4.01 6.33
注: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包括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
还等。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674.99 万元、467.54 万元
和 835.10 万元,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3%、4.01%和 5.67%,发
行人的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1.78 88.58 32.1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
- - -
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66.24 89.70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 -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7.07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6.24 82.62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120.75 111.72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 -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20.75 111.72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 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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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
- - -
资收益
理财收益 - - 75.47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 307.26
合计 298.77 597.26 233.7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33.76 万元、597.26 万元和 298.77 万元,
主要来源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持有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
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发行人报告期内持有苏中达科 35.00%股权,对其进行权益法核算,享有的
苏中达科所有者权益变动计入投资收益。

(2)持有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发行人报告期内持有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系购买及处置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投资工具等金融工
具所致。

(3)理财收益

发行人其他主要系发行人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收益。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73.20 3.76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3.20 3.76
合计 - 73.20 3.7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公司运用部分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的基金、集合理
财产品等在报告期内因市值发生变动而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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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1,094.72 万元、0 万
元、250.60 万元,均系坏账减值损失,该等坏账减值损失与公司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账龄结构变动情况直接相关。报告期各期,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稳健、合理,已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因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坏账减值损失计入信用减值
损失,计提金额分别为 543.65 万元、875.79 万元。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
罚没收入 1.06 0.04 0.51
无法支付款项 21.73 8.84 28.41
其他 0.20 0.42 0.11
合计 22.98 9.29 29.02

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对外捐赠 56.10 24.98 104.8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4.44 0.38 -
赔款支出 - - 131.55
罚款支出 - 1.40 7.24
赞助支出 - - -
其他 2.59 0.32 3.75
合计 63.13 27.08 247.33

(1)捐赠支出

报告期内捐赠支出主要系公司对阿拉善 SEE 生态协会和大化县北景镇可考
村帮扶资金及广西和合济困助学基金会等捐赠款项。

(2)赔偿支出

2018 年度,公司发生赔偿支出 131.55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 11 月 14 日,姜
绍耿、伍进胜、周超图因与子公司华蓝设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广西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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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华蓝设计等支付工程款、招投标款、
逾期利息等共计 130.72 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做出的“(2017)桂 0403 民初 1602 号”《民事判决书》,华蓝设
计、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债务,应
向姜绍耿、伍进胜、周超图支付合同欠款 122.88 万元(连同计算的逾期利息共
计 131.55 万元)所致。

(3)罚款支出

2018 年度罚款主要系 2018 年 3 月,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对钦州恒大学府 1-2#、
7-12#、综合楼及一期地下室工程项目出具了钦公(消)行罚决字【2018】000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生罚款支出 5.00 万元。除上述款项外,其他罚款支出主
要系房产税、城建税等的滞纳金。

(六)纳税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费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值税 5,751.26 3,933.91 5,006.06
企业所得税 3,226.59 2,150.73 2,459.92
合计 8,977.85 6,084.64 7,465.98

2、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 1,974.42 万元、 2,053.68 万元和
2,350.87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8.52%、17.64%和 15.97%。报告
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当期企业所得税 2,494.89 2,058.98 2,111.58
递延所得税费用 -144.02 -5.30 -137.16
所得税费用合计 2,350.87 2,053.68 1,974.42
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所得税费用合计/利润总额(%) 15.97 17.64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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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收优惠对报告期业绩的影响

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详见本节之“六、公司主要税收政策及税种”之“(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值税额加计扣除 664.39 450.44 -
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 1,384.12 1,534.94 1,058.99
小计 2,048.51 1,985.38 1,058.99
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3.92 17.05 9.93
注:因发行人 2020 年度尚未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为初步测算所得。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扣除金额及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
为 1,058.99 万元、1,985.38 万元和 2,048.51 万元,与当期利润总额的占比分别为
9.93%、17.05%和 13.92%,公司的经营业绩对于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非经常性损益有关情况请参见本节“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

(八)利润来源及变动趋势分析

1、公司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营业收入 109,163.22 100.00 91,202.19 100.00 88,120.12 100.00
营业成本 70,331.93 64.43 58,513.26 64.16 56,383.39 63.98
二、营业毛利 38,831.28 35.57 32,688.92 35.84 31,736.73 36.02
减:税金及附加 1,028.88 0.94 855.42 0.94 839.41 0.95
销售费用 3,631.54 3.33 3,592.42 3.94 3,475.95 3.94
管理费用 15,859.19 14.53 13,601.72 14.91 12,990.65 14.74
研发费用 4,077.54 3.74 3,555.39 3.90 3,121.30 3.54
财务费用 145.22 0.13 465.08 0.51 250.68 0.28
加:其他收益 1,499.49 1.37 917.98 1.01 674.99 0.77
投资收益(损失
298.77 0.27 597.26 0.65 233.76 0.27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 - - 73.20 0.08 3.7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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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 -250.60 -0.23 - - -1,094.72 -1.24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 -875.79 -0.80 -543.65 -0.60 - -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 0.90 0.00 -1.02 - 0.98 -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14,761.66 13.52 11,662.67 12.79 10,877.52 12.34
营业外收入 22.98 0.02 9.29 0.01 29.02 0.03
营业外支出 63.13 0.06 27.08 0.03 247.33 0.28
四、利润总额 14,721.52 13.49 11,644.88 12.77 10,659.20 12.10
所得税费用 2,350.87 2.15 2,053.68 2.25 1,974.42 2.24
五、净利润 12,370.65 11.33 9,591.21 10.52 8,684.78 9.86
归属母公司股
12,143.26 11.12 9,414.16 10.32 7,373.99 8.37
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成果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
面: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分别为 102.05%、100.15%和
100.27%,说明公司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差异较小,营业外收支对公司利润的影
响不大,发行人经营成果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2)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总额稳步增加,主要受益于业务规模的持续上
升。2019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有所提升,主要系发行人 2018 年 12
月受让子公司华蓝设计少数股东 17.77%的股权,相应享受华蓝设计的损益有所
增加(子公司华蓝设计 2018 年、2019 年净利润金额分别为 6,498.32 万元、7,228.14
万元)。2020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增长,系发行人所处行业持续
增长及大额项目规模稳步提升,进而带动了公司营业毛利持续增长大于各期期间
费用以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动额所致。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营业净利率、销售净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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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华阳国际 11.67 14.13 16.80
筑博设计 15.91 17.18 15.81
建科院 9.89 8.11 6.32
营业净利 汉嘉设计 3.73 8.69 9.72
率(%) 新城市 27.98 27.45 25.82
中衡设计 14.14 12.61 11.18
平均值 13.89 14.70 14.28
发行人 13.52 12.79 12.34
华阳国际 10.09 12.42 14.67
筑博设计 14.41 15.43 14.20
建科院 9.29 7.96 8.32
销售净利 汉嘉设计 3.45 7.85 8.03
率(%) 新城市 24.25 24.31 22.56
中衡设计 12.22 10.93 9.60
平均值 12.29 13.15 12.90
发行人 11.33 10.52 9.86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净利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设计业务所在的行业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利润率水平存
在较大差异。公司营业利润率、净利润率水平与建科院、汉嘉设计、中衡设计较
为接近。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09,964.22 86.76 85,917.47 83.69 84,118.53 82.70
非流动资产 16,778.08 13.24 16,749.13 16.31 17,597.05 17.30
合计 126,742.30 100.00 102,666.61 100.00 101,715.59 100.00

从资产结构看,公司以流动资产为主,主要系公司属于技术与智力密集型服
务行业,以轻资产运营为主,符合公司及行业运营特点。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
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2.70%、83.69%以及 86.76%,呈波动趋势,主要原因系货
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变动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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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101,715.59 万元、102,666.61 万元和
126,742.30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固定资
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5.76%、91.09%和
91.84%。

2、流动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货币资金 64,543.02 58.69 45,856.61 53.37 33,179.87 39.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57.10 0.3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 2,177.20 2.59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98.00 0.91 307.39 0.36 830.18 0.99
应收账款 28,098.70 25.55 35,485.76 41.30 33,594.05 39.94
预付款项 - - 37.83 0.04 11.46 0.01
其他应收款 3,212.70 2.92 3,897.90 4.54 11,492.95 13.66
存货 - - - - - -
合同资产 12,680.98 11.53
其他流动资产 430.81 0.39 74.88 0.09 2,832.82 3.37
合计 109,964.22 100.00 85,917.47 100.00 84,118.53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构成,可
变现性较强。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保持相对稳定,分
别为 93.04%、99.21%和 98.7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4.36 8.90 12.10
银行存款 63,997.71 45,132.62 32,758.95
其他货币资金 540.95 715.09 408.83
合计 64,543.02 45,856.61 33,179.8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
- - -
款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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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货币资金由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
要为履约保证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受限货币资金合计为 9,212.10
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中包含与业主共管无法单独调用的代收工程款为 8,671.05 万
元;其他货币资金履约保证金为 541.05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33,179.87 万元、45,856.61 万元和
64,543.0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44%、53.37%和 58.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保有较高的货币资金余额,主要原因为:

① 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是人力和知识密集型行业,职工薪酬、办公支出等
成本费用较高,货币资金的刚性支出较大,公司需要保持较高的货币资金余额以
应对日常的经营需求;

② 公司主要成本为人工成本,人工成本中占比较大的奖金根据项目收入实
现情况、回款情况、难度系数、获奖情况等因素在期末计提,次年根据财务决算
与业绩考核情况等实际发放,故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通常较大,需要保有
较高的货币资金余额以保障人工薪酬的正常发放。

③ 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张的情况下,保持充足的货币资金储备,有利于公司
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更高效地将资金及时用于新项目的开展和吸纳所需人才,亦
可降低公司在业务扩张中逐渐形成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综上,公司高货币资金储备与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大部分公司特性相符。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57.10 -
的金融资产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257.10 -
合计 - 257.10 -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69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177.20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 2,177.20
合计 - - 2,177.20

公司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核算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包括
天天利 B(003474)、华夏基金(003003)、中信标准券(888880)、博时基金
(050009)、交银上证 180ETF、汇丰晋信双核策略 C 基金等。

(4)应收票据

① 应收票据构成情况

公司应收票据均为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构成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期末余额 1,047.00 323.57 873.88
减:坏账准备 49.00 16.18 43.69
期末净值 998.00 307.39 830.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净额分别为 830.18 万元、307.39 万元及 998.0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低于 5%。

② 应收票据质押情况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发行人均无未到期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③ 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情况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发行人均无未到期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
票据。

④ 应收票据核算的合理性分析

A.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收票据科目的发生额,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承兑人

a.2020 年度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应收票据借
出票单位 承兑人 出票日 到期日
方发生额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 10.99 2020/1/19 2021/1/19

1-1-69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收票据借
出票单位 承兑人 出票日 到期日
方发生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14.25 2020/1/19 2021/1/19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恒盛健康产业有 湖南恒盛健康产业有
11.52 2020/3/18 2021/3/18
限公司 限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22.58 2020/3/30 2021/3/30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
13.98 2020/3/30 2021/3/30
限公司 限公司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
21.57 2020/3/30 2021/3/3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
30.71 2020/4/26 2021/4/26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
23.49 2020/4/26 2021/4/26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
51.09 2020/5/21 2021/5/2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
45.28 2020/7/28 2021/7/28
限公司 限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34.57 2020/8/12 2021/8/12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28.28 2020/8/13 2021/8/13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崇左恒胜房地产 广西崇左恒胜房地产
150.39 2020/8/25 2021/8/25
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恒胜房地产 广西崇左恒胜房地产
128.77 2020/9/28 2021/9/28
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193.95 2020/9/28 2021/9/28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天誉巨荣置业有 南宁天誉巨荣置业有
96.57 2020/9/29 2020/12/28
限公司 限公司
玉林捷泰房地产开发 玉林捷泰房地产开发
62.60 2020/11/24 2021/2/2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50.00 2020/12/8 2021/6/8
广西广汇投资发展有 广西广汇投资发展有
31.85 2020/12/8 2021/6/7
限公司 限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19.19 2020/12/17 2021/12/17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雪松君华小镇文 广西雪松君华小镇文
74.92 2020/12/30 2021/6/30
化旅游有限公司 化旅游有限公司
合计 1,116.55 - -

b.2019 年度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应收票据借
出票单位 承兑人 出票日 到期日
方发生额

1-1-69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收票据借
出票单位 承兑人 出票日 到期日
方发生额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 投
50.00 2019/1/10 2020/1/10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 投
10.00 2019/2/25 2020/2/25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 投
30.82 2019/3/12 2020/3/12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 投
23.71 2019/3/12 2020/3/12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 投
18.50 2019/4/22 2020/4/22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 投
20.00 2019/5/21 2020/5/21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 投
10.00 2019/6/13 2020/6/13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弘昊辉煌房地产 广西弘昊辉煌房地 产
31.30 2019/8/21 2020/8/21
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贵港市恒大华南茂置 贵港市恒大华南茂 置
12.60 2019/8/28 2020/8/28
业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南宁御景天恒房地产 南宁御景天恒房地 产
12.70 2019/12/10 2020/12/10
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 投
10.00 2019/12/10 2020/12/10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亿瀚房地产开发 南宁亿瀚房地产开 发
93.94 2019/12/11 2020/6/1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323.57 - -

c.2018 年度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应收票据借
出票单位 承兑人 出票日 到期日
方发生额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171.58 2018/1/29 2019/1/19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
29.50 2018/1/29 2019/1/19
限公司 限公司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
139.00 2018/2/12 2019/2/12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
51.92 2018/4/25 2019/4/25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
10.00 2018/5/16 2019/5/16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南宁御景天恒房地产 南宁御景天恒房地产
22.50 2018/5/24 2019/5/24
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24.09 2018/7/25 2019/7/25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
17.92 2018/7/26 2019/7/26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临桂万鹏地产有限公 临桂万鹏地产有限公 10.32 2018/9/26 2019/9/26

1-1-69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收票据借
出票单位 承兑人 出票日 到期日
方发生额
司 司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
10.00 2018/9/26 2019/9/26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
40.00 2018/9/26 2019/9/26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
206.16 2018/11/22 2019/11/22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
119.70 2018/12/13 2019/12/13
公司 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10.00 2018/12/24 2019/12/24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
6.30 2018/12/27 2019/12/27
公司 公司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
4.88 2018/12/27 2019/12/27
公司 公司
合计 873.88 - -

B.相关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存在兑付风险,发行人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的条
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a.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收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期初余额 323.57 873.88 344.08
本期增加额 1,116.55 323.57 873.88
本期减少 460.12 873.88 344.08
其中:背书转让金额 - - -
贴现金额 - - -
持有至到期收现额 460.12 873.88 344.08
期末余额 980.00 323.57 873.88

b. 相关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存在兑付风险

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可能存在一定的因承兑人信用风险造成的兑付风险。截
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均对应收票据按照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计提坏账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

c. 发行人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的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公司相关背书转让的票据均附有可
追索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企业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
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

1-1-69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转移。

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均为到期兑付,无贴现及背
书转让情形。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所以,发行人终止确认商业
承兑汇票的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①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类别分析

A.应收账款按类别分类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 - - - -
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34,255.24 100.00 6,156.54 17.97 28,098.70
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 -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34,255.24 100.00 6,156.54 17.97 28,098.70

(续)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 - - - -
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42,506.05 100.00 7,020.29 16.52 35,485.76
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 -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42,506.05 100.00 7,020.29 16.52 35,485.76

(续)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 - - - -
项计提坏账准备

1-1-7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39,930.47 100.00 6,336.42 15.87 33,594.05
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 -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39,930.47 100.00 6,336.42 15.87 33,594.05

B.合同资产按类别分类情况

a.合同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 14,630.78 12,680.98
1,949.80
合计 14,630.78 12,680.98
1,949.80
注:因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部分应收账款划分至合同资产。为保持各期数据的可
比性,表格中及下文中 2020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均指应收账款余额与合同资产金额的
合计。
b.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
按组合计提 1,779.07 170.73 - - - - 1,949.80
合计 1,779.07 170.73 - - - - 1,949.80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4,630.78 1,949.80 13.33
合计 14,630.78 1,949.80 13.33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的账龄情况

A.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的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1 年以内 30,041.68 61.45 26,696.04 62.81 22,419.52 56.15


1-1-70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1-2 年 9,186.42 18.79 7,195.93 16.93 7,656.19 19.17
2-3 年 3,306.25 6.76 2,716.26 6.39 6,449.13 16.15
3-4 年 2,638.42 5.40 2,959.86 6.96 1,358.75 3.40
4 -5 年 1,693.56 3.46 1,331.56 3.13 1,055.87 2.64
5 年以上 2,019.68 4.13 1,606.40 3.78 991.02 2.48
合计 48,886.02 100.00 42,506.05 100.00 39,930.4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56.15%、62.81%
及 61.45%。截至 2020 年末,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主要是由于经济处
于结构调整期,客户资金周转紧张,导致客户付款周期拉长,项目回款速度延缓
的情况增加所致。

B、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分析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华阳国际 73.54 17.59 5.30 3.57
筑博设计 66.20 17.11 9.24 7.45
建科院 74.75 7.66 5.23 12.37
汉嘉设计 67.59 9.99 6.42 16.00
新城市 54.73 24.52 9.41 11.34
中衡设计 59.46 25.86 4.96 9.72
行业平均值 66.05 17.12 6.76 10.08
发行人 62.81 16.93 6.39 13.87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度年报。
截至 2019 年末,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主要集中在
50%至 75%,发行人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 60%左右,与同行业平均水
平基本一致。

③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的对比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账准备。

B、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70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公司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C、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除部分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应
收款项或其他特殊情形采取特殊处理方式外,均以账龄组合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
坏账准备。

a.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华阳国际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筑博设计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建科院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汉嘉设计 5.00 10.00 20.00 50.00 50.00 100.00
新城市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中衡设计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行业平均值
坏账计提比 5.00 13.33 35.00 75.00 85.00 100.00

行业最谨慎
坏账计提比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发行人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由上表,同行业比较公司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最谨慎的为华阳国
际和筑博设计。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建科院、新城市相
同;与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b.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对财务报表的
影响

若按照行业平均值或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政策分别进行计提,与发行人坏账
计提金额的差异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期末账面余额(A) 30,041.68 9,186.42 3,306.25 2,638.42 1,693.56 2,019.68 48,886.01
期初账面余额(B) 26,696.04 7,195.93 2,716.26 2,959.86 1,331.56 1,606.40 42,506.05

1-1-70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
3,345.64 1,990.49 589.99 -321.44 362.00 413.28 6,379.96
增加额(C=A-B)
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
政策与发行人差异率 3.33 5.00 25.00 5.00 38.33
(%)(D0)
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
政策与发行人差异率 10.00 20.00 50.00 20.00 100.00
(%)(D1)
与行业平均值坏账计
提政策相比的差异金 66.35 29.50 -80.36 18.10 33.59
额(E0=C*D0)
与行业最谨慎坏账计
提政策相比的差异金 199.05 118.00 -160.72 72.40 228.73
额(E1=C*D1)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期末账面余额(A) 26,696.04 7,195.93 2,716.26 2,959.86 1,331.56 1,606.40 42,506.05
期初账面余额(B) 22,419.52 7,656.19 6,449.13 1,358.75 1,055.87 991.02 39,930.48
应收账款余额较期
4,276.52 -460.26 -3,732.87 1,601.11 275.69 615.38 2,575.57
初增加额(C=A-B)
行业平均值坏账计
提政策与发行人差 - 3.33 5.00 25.00 5.00 - -
异率(%)(D0)
行业最谨慎坏账计
提政策与发行人差 - 10.00 20.00 50.00 20.00 - -
异率(%)(D1)
与行业平均值坏账
计提政策相比的差 - -15.34 -186.64 400.28 13.78 - 212.08
异金额(E0=C*D0)
与行业最谨慎坏账
计提政策相比的差 - -46.03 -746.57 800.56 55.14 - 63.09
异金额(E1=C*D1)

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期末账面余额
22,419.52 7,656.19 6,449.13 1,358.75 1,055.87 991.02 39,930.48
(A)
期初账面余额
20,902.38 10,853.25 3,738.78 1,420.91 994.81 634.77 38,544.90
(B)
应收账款余额
较期初增加额 1,517.14 -3,197.06 2,710.35 -62.16 61.06 356.25 1,385.58
(C=A-B)
行业平均值坏
- 3.33 5.00 25.00 5.00 - 38.33
账计提政策与

1-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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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发行人差异率
(%)(D0)
行业最谨慎坏
账计提政策与
- 10.00 20.00 50.00 20.00 - 100.00
发行人差异率
(%)(D1)
与行业平均值
坏账计提政策
- -106.57 135.52 -15.54 3.05 - 16.46
相比的差异金
额(E0=C*D0)
与行业最谨慎
坏账计提政策
- -319.71 542.07 -31.08 12.21 - 203.50
相比的差异金
额(E1=C*D1)

由上表可见,不同坏账计提政策对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与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政策相比,差异金
33.59 212.08 16.46

与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政策相比,差异金
228.73 63.09 203.50

扣非后净利润金额 11,136.95 8,551.38 6,562.24
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政策下差异金额占
0.30 2.48 0.25
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
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政策下差异金额占
2.05 0.74 3.10
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

由上表,发行人按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模拟测算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的差异金额分别为 16.46 万元、212.08 万元和 33.59 万元,
对扣非后净利润影响分别为 0.25%、2.48%和 0.30%;发行人按同行业最谨慎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模拟测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的差异金额分别为
203.50 万元、63.09 万元和 228.73 万元,对扣非后净利润影响分别为 3.10%、0.74%
和 2.05%。总体而言,发行人测算的坏账差异金额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合理。

④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合同资产余额变动分析

A、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合同资产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合同资产余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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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48,886.02 42,506.05 39,930.47
较上年末增加额 6,379.97 2,575.58 1,385.57
较上年末变动幅度(%) 15.01 6.45 3.59
营业收入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较上年变动幅度(%) 19.69 3.50 8.68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
44.78 46.61 45.31
入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工程设计费。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大,主要原因为工程设计业务的执行过程及业主结算方式导致公司收款滞后于公
司服务成果的完工进度所致,具体情况如下:a、工程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阶段,按各阶段节点确认收入并形成应收账
款,但阶段节点与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并非完全一致。b、公司政府类客户占比
较大,因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成果审核环节较多,且其款项支付受财政预算以及内
部审批、请款进度影响较大,所以结算周期相对较长。

但公司客户多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知名度较高、资金实力较强的大型房
地产企业,客户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
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低。

B、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分析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营业收入 占比(%)
华阳国际 49,220.78 119,464.89 41.20
筑博设计 30,878.85 92,415.03 33.41
建科院 35,473.55 46,797.21 75.80
汉嘉设计 56,509.59 118,095.83 47.85
新城市 30,179.50 44,228.46 68.24
中衡设计 86,269.72 194,233.70 44.42
平均值 48,088.67 102,539.19 46.90
发行人 42,506.05 91,202.19 46.61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不存明显异常,具有合理性。

⑤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A.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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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余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
额比例(%)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非关联方 2,379.00 4.87 129.19
公司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非关联方 1,247.24 2.55 101.96
责任公司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非关联方 1,108.21 2.27 375.21
公司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
非关联方 970.17 1.98 48.51
团有限公司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
非关联方 915.63 1.87 221.40
限公司
合计 - 6,620.25 13.54 876.27
注 1: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威宁建设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注 2: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基
础工程总公司、南宁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控股子公司;
注 3: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南宁交投六景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南宁交投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注 4: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崇左市润投房地产有限公司、崇左市城市资产经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左江
花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注 5: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包括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
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中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扶绥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等控股子公司。
b.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是否存在资金链紧张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为广西崇左市城
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威宁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
集团有限公司。

I. 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信用情况

i.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崇左城投 2018 至 2020 年由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的信用评级
均为 AA。

ii.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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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投 2018 至 2020 年由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的主
体信用评级均为 AA+。

iii.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威宁投资 2018-2020 年由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的主体信用评级均为
AA+。

iv.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交投 2020 年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的主体信用评级
均为 AA+。

v.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天眼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查询结果,未发现未偿还大额到期债务
或其他重大信用违约情形。

II.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偿债能力情况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偿债能力情况如下:

广西崇左 南 宁 交 广西扶
南宁城市 南宁威宁
市城市建 通 投 资 绥同正
建设投资 投资集团
项目 设投资发 集 团 有 投融资
集团有限 有限责任
展集团有 限 责 任 集团有
责任公司 公司
限公司 公司 限公司
资产负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 - -
债 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3.13 53.51 51.85 66.46 -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1.02 59.33 58.92 67.10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 - -
流动比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76 1.29 1.57 2.70 -
率(倍)
2018 年 12 月 31 日 7.91 1.35 1.47 2.97 -
注 1:数据来源为发行过债券的各公司定期报告;
注 2: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发行过债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相关财务信息。
综上所述,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经营情况正常,资金状况及偿债能力
总体保持稳定,未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形,也未出现资金链及信用情况严重恶化的
情形,亦不存在明显偿债风险。

III.针对主要欠款方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i.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期后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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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回款比例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期后回款金额
余额 (%)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非关联方 2,379.00 1,640.12 68.94
公司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非关联方 1,247.24 5.76 0.46
责任公司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非关联方 1,108.21 - -
公司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
非关联方 970.17 221.9 22.87
团有限公司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
非关联方 915.63 471.73 51.52
限公司
合计 - 6,620.25 2,339.51 35.34
注 1: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后回款比例低系主要应收项目南宁国际会展中
心改扩建工程处于竣工决算阶段,决算周期较长所致。
注 2: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后回款比例低系主要应收项目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八
联产城、承朴产城、景江产城、景州产城一期、景春产城开发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采购--施工(EPC)于 2020 年 9 月完成施工图审查阶段,因对方付款流程较长,截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尚未完成支付所致。
截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主要欠款方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ii.主要欠款方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发行人针对主要欠款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
减值迹象,上述客户对应应收账款亦不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行人将无法按合同约
定收回款项的情形。并且,针对主要欠款方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应组合充分计提
减值准备。

iii.坏账覆盖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的金额分别为 6,336.42 万元、
7,020.29 万元和 8,106.34 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5.87%、16.52%
和 16.5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覆盖率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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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余额 占比
华阳国际 - - 6,186.35 12.57 4,096.00 13.16
筑博设计 - - 5,805.68 18.80 5,724.45 22.35
建科院 - - 6,588.42 18.57 5,822.65 20.46
汉嘉设计 - - 9,923.10 17.56 7,396.60 17.58
新城市 - - 4,828.11 16.00 3,651.91 16.37
中衡设计 - - 12,134.96 14.07 12,245.67 12.48
行业平均值 - - 7,577.77 16.26 6,489.55 17.07
发行人 8,106.34 16.58 7,020.29 16.52 6,336.42 15.87

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与应收账款余额呈正相关,报告期各期末,发
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覆盖率分别为 15.87%、16.52%及 16.58%,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无明显差异,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综上所述,根据发行人主要欠款方的信用信息、偿债能力等指标,上述主要
欠款方自身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明显偿债或信用风险;与发行人合
作的项目亦不存在诉讼或其他纠纷;且截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
主要欠款方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主要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坏账准备计提充
分。

B.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余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
额比例(%)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
非关联方 2,383.99 5.61 151.77
展集团有限公司
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
非关联方 1,217.00 2.86 60.85
限公司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
非关联方 977.43 2.30 75.76
理有限公司
广西富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
非关联方 701.37 1.65 55.67
公司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
非关联方 709.52 1.67 57.00
限公司
合计 - 5,989.31 14.09 401.04
注 1: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包括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
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中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扶绥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C.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余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
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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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款余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
额比例(%)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
非关联方 1,171.75 2.93 85.53
展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非关联方 929.24 2.33 229.36
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927.17 2.32 98.48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
非关联方 758.42 1.90 40.13
限公司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
非关联方 756.11 1.89 37.81
有限公司
合计 - 4,542.69 11.37 491.30
注 1: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广西
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
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一级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⑥账龄为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项目情况、合同金额、各期确认的
收入、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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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前五大项目情况

a.截至 2020 年末
单位:万元
截至 期后累 回款 合同纠
截至 2020 累计
一年以上应 合同金额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0 年 期后累 计回款 情况 纷、项目
项目名称 年末项目 确认收入
收账款金额 (含税) 收入 收入 收入 末累计 计回款 比例 是否 中止及终
进度 (不含税)
回款 (%) 正常 止情况
崇左市城南区商
施工图审
业综合体项目商 870.00 2,450.00 - 1,964.62 - 1,964.62 1,212.50 200.00 22.99 正常 正常履行
查通过
业一期项目
梧州市两龙片区
施工图审
棚户区改造项目 551.47 2,045.88 - 1,640.56 - 1,640.56 1,187.53 - - 正常 正常履行
查通过
安置区项目
南 宁 国 际 会 展 中 主体验收
485.02 7,947.17 - - - 6,985.02 6,919.10 - - 正常 正常履行
心改扩建工程 通过
已竣工验
广西国际壮医医
收,正在结 423.80 5,972.43 2,603.84 - - 4,825.47 4,691.20 - - 正常 正常履行
院项目

蒙山县城区基础
施工图审
设施提升改造工 366.00 610.00 - 345.28 115.09 460.38 - 100.00 27.32 正常 正常履行
查通过
程项目
注:期后累计回款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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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期后累 回款 合同纠纷、
截至期 一年以上
合同金额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累计确认 截至 2019 年 期后累 计回款 情况 项目中止
项目名称 末项目 应收账款
(含税)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末累计回款 计回款 比例 是否 及终止
进度 金额
(%) 正常 情况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主 体 验
485.02 7,947.17 - - - 6,985.02 6,919.10 - - 正常 正常履行
改扩建工程项目 收通过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正 在 竣
423.80 5,972.43 601.56 - - 4,825.47 4,691.20 - - 正常 正常履行
项目 工结算
龙州县龙州镇城南 施 工 图
新区小学、幼儿园 审 查 通 329.00 660.00 529.25 - - 529.25 232.00 - - 正常 正常履行
建设工程项目 过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 主 体 验
292.07 904.19 - - 60.06 810.36 566.91 292.07 100.00 正常 正常履行
控制中心设计项目 收通过
防城港四所小学总 部 分 主
249.56 807.73 24.12 - - 824.20 599.37 - - 正常 正常履行
承包项目 体完工
注:期后累计回款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

c.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一年以 截至 期后累 合同纠纷、
回款情
截至期末项 上应收 合同金额 2018 年 2019 年 2020 累计确认 2018 年 期后累 计回款 项目中止
项目名称 况是否
目进度 账款 (含税) 收入 收入 年收入 收入 末累计 计回款 比例 及终止
正常
金额 回款 (%) 情况
防城港市堤路园
施工图审查
(园博园)工程项 892.47 1,889.47 - 178.25 - 1,515.14 713.58 980.00 100.00 正常 正常履行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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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 截至 期后累 合同纠纷、
回款情
截至期末项 上应收 合同金额 2018 年 2019 年 2020 累计确认 2018 年 期后累 计回款 项目中止
项目名称 况是否
目进度 账款 (含税) 收入 收入 年收入 收入 末累计 计回款 比例 及终止
正常
金额 回款 (%) 情况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主体验收通
485.02 7,947.17 - - - 6,985.02 6,919.10 - - 正常 正常履行
改扩建工程项目 过
广西医科大学玉林 施工图审查
450.57 1,713.00 - - 215.79 953.36 560.00 760.91 100.00 正常 正常履行
校区项目 通过
融水至河池高速公
施工图审查
路项目房屋建筑部 398.40 468.70 - - - 375.84 - 351.53 88.24 正常 正常履行
通过
分设计项目
凭 祥 -宁 明 贸 易 加
施工图审查
工区产业大道工程 326.50 1,306.00 - - - 985.66 718.30 163.25 50.00 正常 正常履行
通过
项目
注:期后累计回款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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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发生纠纷、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发行人属于设计类企业,根据行业惯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存在因客户土
地未能如期取得、客户变更开发计划、客户自身资金等原因变更业务合同的情形,
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截至 2020 年末,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中,终止
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85.09 万元,占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0.45 %,
占比较小。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不存在纠纷,
但存在项目中止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A) 1,670.88 1,329.46 1,284.31
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B) 18,844.34 15,810.01 17,510.95
与应收账款的占比(%)(A/B) 8.87 8.41 7.33
营业收入(C)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与营业收入的占比(%)(A/C) 1.53 1.46 1.46
注:为增强数据可比性,2020 年末应收账款中包含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的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与账龄一年以上应
收账款余额的占比分别为 7.33%、8.41%、8.87%,占比相对较低。中止项目对应
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1.46%、1.46%、1.53%,
报告期各期均为较低水平,对收入的影响较小。

C.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

a.发行人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特点,针对销售收入循环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制度,建立了岗位分工与职权分离、销售合同审批、设计成果提交与分阶段服务
成果函收回控制、项目收入成本核算、定期对账、项目款催收等相关控制流程,
合理设置销售及财务等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
权审核程序;

b.发行人各类业务的各业务阶段具有明确的界限和划分时点,各阶段工作完
成时,公司均需向委托方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并取得第三方审核或获取客户签
署的成果确认书等外部证据,该类外部证据是收入确认的必要条件。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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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期后回收情况

A. 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期后回收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逾期应收 期末应收账 逾期比例 回款比例
项目 月 28 日累计逾
账款余额 款余额 (%) (%)
期回款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5,252.56 48,886.02 72.11 7,666.22 21.7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0,949.62 42,506.05 72.81 16,569.98 53.5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8,392.38 39,930.47 71.10 26,885.64 94.69
注 1:逾期款项的统计口径为收入确定时点计算的收款权利后 1 个月。
注 2:因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部分应收账款划分至合同资产。为保持各期数
据的可比性,表格中及下文中 2020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均指应收账款余额与合同资产
金额的合计。
a.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分别为 28,392.38 万元、30,949.62 万元
和 35,252.56 万元,逾期比例分别为 71.10%、72.81%和 72.11%。报告期各期末,
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应收客户大多为政府部门及事
业单位,该类客户的付款审批流程较长,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根据审批文件等外
部证据,确认自身的付款结算义务后,需报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批复
通过后根据其预算安排,进行拨付所致。

b.最近一期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占比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I.最近一期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占比较低的原因

截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逾期应收账
款回款金额分别为 26,885.64 万元、16,569.98 万元和 7,666.22 万元,收回比例分
别为 94.69%、53.54%和 21.75%,其中 2019 年末、2020 年末的应收账款逾期回
款比例远低于 2018 年末,主要原因如下:

I.2019 年末、2020 年末的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涵盖的期间较短,且工程设计业
务项目周期较长(一般为 2-3 年),发行人设计服务一般位于建设项目的前端,
为整个建设项目的一小部分,发行人部分客户会根据项目的整体工程进度启动付
款程序,所以逾期应收账款回款较低。截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 2018 年末
的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涵盖期间为 2-3 年,基本涵盖整个项目周期,回款比例为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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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具有商业合理性。

II.工程设计行业的应收账款收回呈“主要在下半年收回,上半年收回较少”
的特点,所以 2020 年末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相对较低。

综上,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收情况符合实际经营状况及行业特征,
具有合理性。

B.应收账款回款管理

a.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进度是否与工程进度及所签署合同的约定付款条件
相吻合,无法按工程进度或合同条款付款的主要原因

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进度与工程进度及所签署合同的约定付款进度存在差
异,主要原因并非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而是主要受客户项目整体资金预算安
排、审批流程等行业特性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I.因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成果审核环节较多的行业特性,并且发行人设计服务
一般位于建设项目的前端,为整个建设项目的一小部分,因项目周期较长,发行
部分客户会根据项目的整体工程进度启动付款程序;

II.公司客户主要包括政府及国有单位、房地产商等,该类客户的付款受财政
预算、付款政策和付款审批流程等流程影响,付款周期相对较长。

b.发行人应对措施及相应内控制度

为保证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发行人制定了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对客户经营
情况、项目结算条款、回款催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设计咨询项目投
标管理办法》、《合同评审和管理程序》、《设计费到款及收入确认流程》、《集
团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机制及实施方案》等制度。

其中,发行人主要的应对措施如下:

I.各生产院所根据客户应收账款账龄、金额等情况,对客户的资信状态进行
密切追踪,定期上报应收账款回款计划;

II.各生产院所业务人员对应收账款余额额较大或逾期较长的客户回款不及
时的,会上报公司领导,沟通一致后以公司的名义发出应收账款催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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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财务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并分解到各业务
部门,与项目收入金额、回款率一并纳入年终奖考核机制;并对造成坏账损失的
业务人员,追究责任,扣减提成奖励等。

(6)预付账款

① 预付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 - 37.73 99.74 7.92 69.07
1-2 年 - - 0.10 0.26 0.80 6.98
2-3 年 - - - - 2.75 23.95
3 年以上 - - - - - -
合计 - - 37.83 100.00 11.4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11.46 万元、37.83 万元、0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1%、0.04%及 0.00%,公司预付款项占流动资产的
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招标代理费等预先支付的款项。

(7)其他应收款

① 其他应收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4.68
应收股利 - - 36.00
其他应收款净额 3,212.70 3,897.90 11,452.26
合计 3,212.70 3,897.90 11,492.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1,492.95 万元、3,897.90 万元和
3,212.7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66%、4.54%、2.92%。

② 应收利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4.68
其中:存款利息 - -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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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应收股利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华蓝装饰 - - 36.00
合计 - - 36.00
④ 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 3,951.57 4,629.25 12,296.32
减:坏账准备 738.87 731.34 844.05
其他应收款净额 3,212.70 3,897.90 11,452.26

A、其他应收款的类别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175.00 4.43 87.50 50.00 87.50
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3,776.57 95.57 651.37 17.25 3,125.20
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 -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3,951.57 100.00 738.87 18.70 3,212.70

(续)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516.68 11.16 258.34 50.00 258.34
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4,112.57 88.84 473.00 11.50 3,639.56
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 -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4,629.25 100.00 731.34 15.80 3,897.90

(续)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491.68 4.00 245.84 50.00 2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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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1,804.63 96.00 598.21 5.07 11,206.42
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12,296.32 100.00 844.05 6.86 11,452.26

a、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广西裕华建设集
175.00 87.50 50.00 可收回风险大
团有限公司
合计 175.00 87.50 50.00 -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徐刚 341.68 170.84 50.00 可收回风险大
广西裕华建设集
175.00 87.50 50.00 可收回风险大
团有限公司
合计 516.68 258.34 50.00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徐刚 341.68 170.84 50.00 可收回风险大
广西裕华建设集
150.00 75.00 50.00 可收回风险大
团有限公司
合计 491.68 245.84 50.00 -

公司其他应收款与徐刚的款项形成原因如下:2017 年 5 月 9 日,徐刚因与
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向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共同归还借款本金 531.89
万元及利息(诉讼原由详见“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
裁事项”),华蓝设计一审、二审败诉,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从华蓝设计强制
执行涉案款项并支付给徐刚,经申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一审二审判决,
华蓝设计应向徐刚收回前述款项。截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华蓝设计收到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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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转账的执行款项 310.49 万元。上述案件再审程序中华蓝
设计获得胜诉,相关执行程序已执行完毕,华蓝设计已收回全部执行案款,因此
该等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其他应收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系代梧州学院垫付工程款。
因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
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作出的(2017)桂 0403 民初 1602
号《民事判决书》,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债务,应向姜绍耿、伍进胜、周超图支付合
同欠款 122.88 元。连同计算的逾期利息已由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赔
偿费用 131.55 元。按照合同约定,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就连带债务
向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175.00 万元,账龄在 1-2 年的金额为 25.00 万元,账龄在 2-3 年的金额为 150.00
万元。

公司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单项计提主要是考虑合同逾期未支付导
致涉诉、已破产或很可能破产、或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的客户,由于对广西裕华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主要在 2-3 年,且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失败承
担连带责任导致债务关系,其还款意愿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收回可能性较低,故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b、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
1 年以内 2,151.20 56.96 3,072.36 74.71 2,730.48 61.09
1-2 年 635.13 16.82 611.93 14.88 1,011.69 22.63
2-3 年 583.59 15.45 179.54 4.37 461.83 10.33
3-4 年 170.12 4.50 84.54 2.06 67.96 1.52
4 -5 年 81.81 2.17 10.67 0.26 49.02 1.10
5 年以上 154.71 4.10 153.52 3.73 148.77 3.33
合计 3,776.57 100.00 4,112.57 100.00 4,469.7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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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应收
7,334.88 - -
款组合
合计 7,334.88 - -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应收款组合的款项为与富腾投
资的款项。富腾投资原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16 年发行人将非主业资产富腾
投资剥离出体外,使原来发行人和控股子公司富腾投资内部之间的资金往来变成
了外部资金占用;发行人 2016 年将控股子公司衢州弈谷剥离出体外,将衢州弈
谷 69%股权出售给富腾投资,富腾投资未及时支付的衢州弈谷部分股权转让款而
形成对发行人资金占用。该等资金占用系为突出发行人主营业务进行系列资产重
组而产生,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新增向富腾投资拆
出资金,但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与实际占用时间计提资金占用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拆出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已归还完毕。在上述股权剥离后,富
腾投资仍然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按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坏账计提政策,上述
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较小,并且于 2019 年末前已完成归还,所以发行人报告期
各期末不存在坏账风险,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若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其他应收款-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广西富腾
投资在报告期内的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其他应收 其他应收 坏账 其他应收 坏账
坏账准备
款余额 款余额 准备 款余额 准备
1 年以内 - - - - 315.64 15.78
1-2 年 - - - - 238.17 23.82
2-3 年 - - - - 5,981.35 1,794.40
3-4 年 - - - - 799.72 399.86
4-5 年 - - - - - -
5 年以上 - - - - - -
合计 - - - - 7,334.88 2,233.86

测算的各年坏账计提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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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各年度计提坏账金额影响利润总额 - 2,233.86 -1,169.90
当期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对当期利润总额影响的比例(%) - 19.18 -10.98
对富腾投资计提坏账后的当期利润总额 14,721.52 13,878.74 9,489.30
报告期累计影响利润金额 1,063.96
报告期累计影响利润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87

经测算,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
1,169.90 万元、-2,233.86 万元和 0 万元,累计影响报告期内的利润总额为 1,063.96
万元,占累计利润总额的 2.87%,对报告期内累计利润总额影响较小。若
2016-2018 年按上述测算计提坏账准备,2019 年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损失,
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将呈较大的波动趋势,与发行人实际经营状况相偏离。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其他应收款-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富腾投资未计
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B、其他应收款余额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押金保证金 2,553.63 2,499.01 2,613.45
往来款 - - 7,334.88
应收暂付款 637.89 1,258.51 1,564.00
备用金 375.13 386.27 448.61
其他 384.92 485.46 335.38
合计 3,951.57 4,629.25 12,296.32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往来款、应收暂付款等构成。

其中押金保证金主要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主要系公司在进行项目投
标时,依据部分客户招标文件的要求,需支付一定比例的投标保证金;项目承揽
完成后,依据合同约定,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部分客户需要公司支付一定金额
的保证金。

往来款主要系与关联方富腾投资、苏中达科的资金拆借款,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款均已收回。

应收暂付款主要系与徐刚的诉讼待执行款等款项和对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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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的代垫代付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暂付款较上期末降幅
较大,主要系发行人本期已收回全部执行案款所致。

C、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坏账准备
余额比例(%)
玉林市城市建设投
非关联方 押金保证金 500.00 12.65 25.00
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
非关联方 应收暂付款 175.00 4.43 87.50
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
非关联方 应收暂付款 150.00 3.80 7.50
限公司
南宁市富申建设投
非关联方 押金保证金 95.54 2.42 39.50
资有限责任公司
徐闻县城规建设有
非关联方 押金保证金 88.72 2.25 4.44
限公司
合计 - - 1,009.26 25.55 163.93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坏账准备
余额比例(%)
徐刚 非关联方 应收暂付款 341.68 7.38 170.84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
非关联方 押金保证金 182.94 3.95 14.72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
非关联方 应收暂付款 175.00 3.78 87.50
有限公司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
资发展有限责任公 非关联方 押金保证金 127.74 2.76 36.68

南宁市富申建设投
非关联方 押金保证金 85.88 1.86 4.29
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 - 913.24 19.73 314.04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坏账准备
余额比例(%)
广西富腾投资有限
关联方 往来款 7,334.88 59.45 -
公司
徐刚 非关联方 应收暂付款 341.68 2.77 170.84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
非关联方 应收暂付款 150.00 1.22 75.00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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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其他应收款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坏账准备
余额比例(%)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
资发展有限责任公 非关联方 押金保证金 124.50 1.01 12.24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
非关联方 押金保证金 111.55 0.90 5.58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 - 8,062.61 65.35 263.66

D.账龄 1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的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1 年以内 2,151.20 54.44
1-2 年 660.13 16.71
2-3 年 733.59 18.56
3-4 年 170.12 4.31
4-5 年 81.81 2.07
5 年以上 154.71 3.92
合计 3,951.56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1,800.36 万元,占比
45.56%。

其中,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的项目及形成原因列举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账 与 1 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款余额 余额的占比(%)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 25.00 1-2 年
应收暂付款 9.72
有限公司 150.00 2-3年
住房维修基金 应收暂付款 29.80 5 年以上 1.66
徐艺宁 周转金 22.30 1-2 年 1.2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
投标保证金 20.00 1-2 年 1.11
共资源交易中心
493.20 1-2 年
481.49 2-3年
其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155.51 3-4年 67.17
71.78 4-5年
7.34 5 年以上
合计 - 1,456.42 - 80.90

其中“其他履约保证金”前五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其他应收款余额 账龄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履约保证金 18.25 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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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其他应收款余额 账龄
137.65 2-3 年
14.76 4-5 年
3.99 5 年以上
9.82 1-2 年
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履约保证金
76.06 3-4 年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 85.71 1-2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履约保证金 84.55 1-2 年
中铁建桂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 44.57 1-2 年
合计 - 475.36 -

发行人其他应收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系在执行梧州学院项目
期间,因施工进度较为紧张,发行人为保障项目的正常开展,代为垫付工程款。

由于发行人设计业务对应的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部分客户特别是政府单
位,通常会要求公司于合同签订后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此款项通常
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定期限内才能收回,所以公司存在较大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且其账龄相对较长,具有合理性。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待摊费用 89.92 8.94 35.98
预缴税费 15.49 17.69 55.28
待抵扣进项税 324.25 48.24 40.61
理财产品 - - 2,700.00
其他 1.15 - 0.95
合计 430.81 74.88 2,832.82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现金资产的利用效率,根据资金规划,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资金购买了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呈下降
趋势,主要系公司为日常经营需要,对理财产品进行赎回所致。

3、非流动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 - - - - 1,020.19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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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
2,244.44 13.38 2,132.66 12.73 2,044.08 11.62

其他权益工
1,020.19 6.08 1,020.19 6.09 - -
具投资
固定资产 7,870.97 46.91 8,278.60 49.43 8,963.53 50.94
无形资产 3,184.13 18.98 2,830.29 16.90 2,867.04 16.29
商誉 20.87 0.12 20.87 0.12 - -
长期待摊费
821.89 4.90 791.49 4.73 1,065.99 6.06

递延所得税
1,593.38 9.50 1,450.61 8.66 1,444.06 8.21
资产
其他非流动
22.20 0.13 224.42 1.34 192.17 1.09
资产
合计 16,778.08 100.00 16,749.13 100.00 17,597.0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7,597.05 万元、16,749.13 万元和
16,778.08 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7.30%、16.31%、13.24%。公
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投资工具、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1,020.19 万元、0 万元、0 万
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80%、0%、0%。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为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2 月 投资比例
被投资单位
投资额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31 日 (%)
华蓝岩土 272.00 - - 291.04 10.11
华蓝装饰 198.00 - - 229.15 19.80
云宝宝 500.00 - - 500.00 7.14
合计 970.00 - - 1,020.19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重
分类至其他权益投资工具。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2,044.08 万元、2,132.66 万元、
2,244.44 万元,占各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62%、12.73%、13.38%。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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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对联营企业苏中达科的投资。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
减变动系根据被投资方苏中达科的盈亏等情况进行权益法调整所致。

单位:万元
初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投资比例
公司名称
投资额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
苏中达科 1,750.00 2,244.44 2,132.66 2,044.08 35.00
合计 1,750.00 2,244.44 2,132.66 2,044.08 35.00

(3)其他权益投资工具

单位:万元
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2020 年度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
股利收入
金额 原因
华蓝岩土 291.04 - - -
华蓝装饰 229.15 - - -
云宝宝 500.00 - - -
合计 1,020.19 - - -

(续)

单位:万元
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2019 年度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
股利收入
金额 原因
华蓝岩土 291.04 - - -
华蓝装饰 229.15 - - -
云宝宝 500.00 - - -
合计 1,020.19 - - -

公司对华蓝岩土、华蓝装饰按其他权益投资工具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因如下:

①公司持股比例低,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经营及财务决
策施加影响的影响力有限

华蓝岩土共有 42 名股东,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26.65%;华蓝岩土共有 38
名股东,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35.20%。公司对华蓝岩土、华蓝装饰持股比例
分别为 10.11%、19.80%,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经营及财务
决策施加影响的影响力有限。

②公司未实际参与华蓝岩土、华蓝装饰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

华蓝岩土第一大股东卢玉南持股比例为 26.65%,董事会成员分别为卢玉南
(董事长)、阳成、邓日海;华蓝装饰第一大股东朱建宇持股比例为 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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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分别为朱建宇(董事长)、卢庐、章健。董事会成员均与本公司无关
联关系,公司在两家公司董事会中均未派驻代表,公司对该两家公司的经营及财
务决策均无重大影响。

综上,公司无法对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施加控制或重大影
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投资纳入其
他权益投资工具科目进行核算,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

(4)固定资产

① 固定资产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8,963.53 万元、8,278.60 万元
和 7,870.9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0.94%、49.43%、46.91%,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7,116.00 90.41 7,627.15 92.13 8,136.36 90.77
通用设备 633.72 8.05 466.83 5.64 591.62 6.60
运输工具 105.36 1.34 178.99 2.16 225.43 2.51
其他设备 15.89 0.20 5.62 0.07 10.11 0.11
合计 7,870.97 100.00 8,278.60 100.00 8,963.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详细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082.14 7,966.13 7,116.00 47.18
通用设备 2,041.04 1,407.32 633.72 31.05
运输工具 1,038.15 932.79 105.36 10.15
其他设备 79.88 63.99 15.89 19.89
合计 18,241.21 10,370.24 7,870.97 43.15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

A.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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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0.00-5.00 4.75-5.00

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华阳国际 20-30 5.00 4.75-3.17
筑博设计 20 5.00 4.75
建科院 10-30 0.00-5.00 3.17-10.00
汉嘉设计 20 5.00 4.75
新城市 20 0.00-5.00 4.75-5.00
中衡设计 20-35 5.00 4.75-2.71
发行人 20 0.00-5.00 4.75-5.0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
存在差异。

② 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③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及建筑物 1,976.78 2,496.62 2,742.73

A、发行人经营租出固定资产明细

发行人主要拥有南宁市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和华东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两处
主要自有房产。因南国弈园土地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华蓝集团将其主要租赁给
从事文体娱乐业务的关联方使用。

其中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经营租出如下:

南国奕园房产对外租赁明细
单位:平方米
序 出租 租赁
承租方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类型 租赁价格
号 方 地址
华蓝 《规划师》 南国奕 2020/01-2 单价:60.9 元/
1 296.53 经营租赁
集团 杂志社 园六层 020/12 平米/月
广西富腾
华蓝 南国奕 2020/01-2 单价:60.9 元/
2 投资有限 180.88 经营租赁
集团 园五层 020/12 平米/月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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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出租 租赁
承租方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类型 租赁价格
号 方 地址
华蓝 南国奕 2020/01-2 单价:60.9 元/
3 桂商总会 321.20 经营租赁
集团 园五层 020/12 平米/月
广西华溯 南国奕
华蓝 2020/01-2 单价:60.9 元/
4 文化创意 园四层/ 69.13 经营租赁
集团 020/12 平米/月
有限公司 五层
广西那园
华蓝 南国奕 2020/01-2 单价:60.9 元/
5 旅游投资 361.80 经营租赁
集团 园五层 020/12 平米/月
有限公司
南国奕
华智体育
华蓝 园一层/ 2020/01-2 单价:60.90 元
6 产业股份 760.29 经营租赁
集团 四层/五 020/12 /平米/月
有限公司
层/六层
广西南宁
华蓝 华智围棋 南国奕 2020/01-2 单价:60.9 元/
7 350.23 经营租赁
集团 俱乐部有 园一层 020/12 平米/月
限公司
南 国 弈
广西尚品 园 负 一 单价:56.62 元
华蓝 源餐饮投 层 、 一 2012/05-2 /平米/月(不同
8 2,459.28 经营租赁
集团 资有限公 层、一层 022/05 楼层价格不
司 夹层、二 等)

南 国 弈
广西尚品
园三层、 月营业收入的
华蓝 源餐饮投 2020/01-2
9 七 层 场 - 经营租赁 10%/15%缴纳
集团 资有限公 020/12
地 使 用 费用


广西华保
南 国 弈
华蓝 盛物业服 2019/07-2
10 园 停 车 - 经营租赁 7.2 万元/年
集团 务集团有 020/06

限公司

华东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经营租出情况如下:

华东路 39 号房产对外租赁明细
单位:平方米
序 出租 租赁
承租方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类型 租赁价格
号 方 面积
中国建设银
南宁市华东 单价:
华蓝 行股份有限
1 路 39 号设计 2015/07-2025/07 225.00 经营租赁 300-365 元/
设计 公司南宁华
科研楼一楼 平米/月
东路支行
南宁新朗川 单 价 :
华蓝 华东路 39 号
2 建筑图书有 2020/01-2020/12 78.37 经营租赁 158.47 元 /
设计 18 栋 1 楼
限公司 平米/月
广西康全济 华东路 39 号
华蓝 单价:220
3 惠大药房连 18 栋 1 楼 39-6 2020/01-2020/12 158.60 经营租赁
设计 元/平米/月
锁有限公司 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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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出租 租赁
承租方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类型 租赁价格
号 方 面积
南宁市良堂
华蓝 华东路 39 号 单价:180
4 餐饮管理有 2019/12-2022/12 113.00 经营租赁
设计 18 栋 39-11 号 元/平米/月
限公司
华东路 18 栋
单价:
华蓝 39-1、39-4、
5 个体工商户 - 50.40 经营租赁 241.17 元/
设计 39-8、39-11
平米/月
号铺面

B、公允性分析

a、南国弈园经营租出公允性分析

主要承租方向华蓝集团租赁南国弈园的办公楼价格为 60.90 元/平方米/月(除
尚品源餐饮及华保盛物业)。尚品源餐饮与周边租金存在差异主要系租赁面积较
大且餐饮业存在地下厨房与员工食堂等原因,故租金均价略低于周边平均租金,
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华保盛物业向华蓝集团提供物业服务的同时管理南国弈园
停车场,按 7.2 万元/年向华蓝集团支付费用,未按租赁面积计算费用。通过查询
第三方商业物业租赁中介平台信息,南国弈园周边德瑞大厦、财富国际广场、航
洋国际每月平均租金为 60.59 元/平方米/月,基本接近。

b、华东路 39 号经营租出公允性分析

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将拥有的办公楼 1 楼商铺出租,上述承租方向华蓝设
计租赁华东路 39 号的商铺平均租金为 258.93 元/平方米/月。通过查询第三方商
业物业租赁中介平台信息,华东路 39 号周边华强路口、朝阳广场、市中心商业
街每月平均租金为 282.99 元/平方米/月。主要系建设银行租赁后作为营业部办公
使用,其对承租房屋的装修、安全、停车等要求较高,故建设银行租金单价略高
于周边平均租金;而华蓝设计科研楼房龄约 20 年,较为破旧,除建设银行外,
其他承租方承租价格略低于周边出租价格。

综上所述,发行人经营租出的房产租金与市场均价差异较小,与公司实际情
况相符,因此,发行人经营租赁定价合理,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

C、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是否应当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公司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管理层无长期对外出租计划,租房合同主要系一
年一签的短期租赁合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未来将逐步收回自用;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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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对外出租的房产系一楼临街店铺,南宁市月湾路 1 号南
国弈园对外出租的房产系承担餐厅、物业功能以及部分办公区域。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
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
和出售。”发行人对外出租的房产系局部边角及承担办公楼餐厅、物业等特殊职
能的部分区域,出租部分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综上所述,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固定资产权证、租赁合同,并经查询第三
方商业物业租赁中介平台信息,发行人经营租出固定资产价格公允,未见显失公
允的情形;上述经营租出房产属于发行人自有房产部分区域,不应当作为投资性
房地产核算。

④ 固定资产受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系将房屋及建筑物进行抵押贷款,
导致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受限原因
银行借款抵
房屋建筑物 7,116.00 7,627.15 6,803.29


(5)无形资产

① 无形资产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67.04 万元、2,830.29 万元、
3,184.1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29%、16.90%、18.98%,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1,746.84 1,794.17 1,841.50 50 年
软件 1,437.29 1,036.12 1,025.54 5年
合计 3,184.13 2,830.29 2,867.04 -

发行人拥有三项土地使用权,主要为华蓝集团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
的宗地和子公司华蓝设计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9 号的宗地。公司无形资产
中的软件主要为设计软件、结构软件等专业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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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发行人无形资产中软件的摊销期间的合理性

a.报告期公司无形资产软件的摊销政策,列示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依据
软件使用权 5 预计受益期限

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摊销年限(年) 依据
华阳国际 5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筑博设计 未披露 未披露
建科院 3 预计使用寿命期内
汉嘉设计 2-5 预计受益期限
新城市 2-5 合同性权利和预计受益期限
中衡设计 2年 按软件的预计可使用年限
发行人 5年 预计受益期限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 5 年对无形资产中的软件,进行直线摊销,
该摊销期限符合其软件的预计受益期限;并且发行人的软件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公
司相比不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B.发行人 2018 年购买软件的具体内容、交易的对手方

发行人 2018 年购买软件的软件名称、具体内容、交易的对手方、交易金额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软件名称 具体内容 交易对手方 交易金额
二维、三维绘图设 北京北纬华元软件科技有
欧特科软件 270.51
计 限公司
北京天正软件股份有限公
水暖电软件 水电绘图设计 64.66

杀毒补丁及图像
Adobe 软件 深圳市立诺软件有限公司 62.81
编辑制作
广东胜聚信息科技有限公
SketchUp 软件 三维建模设计 51.21

超高层结构弹塑 广州建研数力建筑科技有
SAUSAGE 软件 21.55
性动力时程分析 限公司
办公管理操作系 广西南宁企赢电子科技有
金山 WPS 18.08
统 限公司
综合管理信息系
金慧软件 上海金慧软件有限公司 16.68




1-1-73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具体内容 交易对手方 交易金额
光辉城市(重庆)科技有限
设计平台软件 模型制作 16.55
公司
建筑日照分析计 北京绿建软件股份有限公
日照软件 14.18
算 司
土建、钢结构等相
广联达 BIM 计量软件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91
关计量
PKPM 结构软件 结构设计计算 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 11.13
三维管道设计软件 三维管道设计 长沙优科软件有限公司 9.71
杰图综合管廊设计系 北京杰图凯德软件有限公
施工图设计 5.85
统 V5.0 司
合计 - - 580.83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 2018 年购买软件主要系绘图、建模软件、结构软件等
专业软件,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② 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③ 无形资产受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系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导
致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受限原因
银行借款
土地使用权 1,632.63 1,794.17 1,841.50
抵押

(6)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分别为 0 万元、20.87 万元和 20.87 万元。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商誉主要系子公司华蓝设计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收购华蓝投资咨询
40%的股权所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①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被投资 本期企业 本期减少
2020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合并形成 处置 其他减少
华蓝投资咨询 20.87 - - - 20.87
合计 20.87 - - - 20.87

②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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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 2019 年增 2019 年减少额 2019 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月1日 加额 处置 其他减少 12 月 31 日
华蓝投资咨询 - 20.87 - - 20.87
合计 - 20.87 - - 20.87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1,065.99 万元、791.49 万元和 821.89
万元,主要系经营租赁的办公场所装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摊销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年限
装修、房屋改良 821.89 791.49 1,065.99 3年
合计 821.89 791.49 1,065.99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1,444.06 万元、1,450.61 万元及
1,593.3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21%、8.66%及 9.50%,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减值准备 1,355.37 8,890.02 1,187.53 7,766.13 1,068.29 7,198.40
未弥补亏损 23.00 91.98 23.08 126.80 115.07 767.15
预提费用 14.39 57.54 27.39 109.54 27.28 209.49
递延收益 7.24 48.23 14.23 94.89 20.30 135.32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 - - - 9.73 64.86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未实现内部交
193.40 773.59 198.39 793.56 203.38 813.52

合计 1,593.38 9,861.38 1,450.61 8,890.92 1,444.06 9,188.75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形成原因系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未弥补亏
损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92.17 万元、224.42 万元和 22.20
万元,主要为预付房屋装修款和长期资产购置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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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房屋装修款 - 151.23 124.83
长期资产购置款 22.20 73.19 67.34
合计 22.20 224.42 192.17

4、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减值准备主要为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
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因不存在减值情形而未
提取减值准备。公司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49.00 16.18 43.69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156.54 7,020.29 6,336.4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949.80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38.87 731.34 844.05
合计 8,894.21 7,767.81 7,224.16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符合公司资产状况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政策,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稳健、公允。

(1)公司未对参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参股公司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苏中达科
总资产 21,554.00 19,392.08 16,687.78
归属于母公司所
6,412.69 6,093.32 5,840.23
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23,144.29 20,490.39 15,923.88
净利润 305.57 253.09 91.71
华蓝岩土
总资产 28,617.69 27,436.51 22,041.97
所有者权益 3,570.94 3,522.20 3,163.81
营业收入 56,113.87 62,334.99 58,795.95
净利润 503.96 472.60 409.83
华蓝装饰
总资产 5,042.83 4,998.12 3,873.46
所有者权益 1,612.73 1,500.62 1,285.77
营业收入 16,684.48 15,064.43 8,877.10
净利润 213.11 214.85 6.71
云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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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总资产 12,561.62 8,871.26 10,501.54
归属于母公司股
6,103.59 5,856.54 7,265.67
东权益
营业收入 10,354.78 6,301.36 2,964.77
净利润 314.00 -1,375.92 -618.77

公司对参股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持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价值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苏中达科
持有被投资单位可
2,244.44 2,132.66 2,044.08
辨认净资产份额
账面价值 2,244.44 2,132.66 2,044.08
华蓝岩土
持有被投资单位可
361.08 356.15 345.49
辨认净资产份额
账面价值 291.04 291.04 291.04
华蓝装饰
持有被投资单位可
320.87 298.57 255.82
辨认净资产份额
账面价值 229.15 229.15 229.15
云宝宝
持有被投资单位可
435.97 418.33 518.98
辨认净资产份额
账面价值 500.00 500.00 500.00

云宝宝 2017 年注册成立后产生部分亏损,目前处于业务发展期,财务状况
未出现明显恶化。因此,公司的参股公司经营业绩整体较好,无明显的减值迹象,
不存在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而未计提的情形。

5、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与主要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与主要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固定资产本期计提折旧费 839.86 895.93 1,103.32
无形资产本期计提摊销费 430.43 342.36 254.32
长期待摊费用本期计提摊销费 413.34 344.31 236.62
合计 1,683.63 1,582.60 1,594.26
(1)与期间费用、营业成本的勾稽关系列示:
销售费用-折旧与摊销 74.16 73.84 7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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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折旧与摊销 652.82 613.34 611.26
主营业务成本-折旧与摊销 520.77 469.99 482.02
其他业务成本-折旧与摊销 435.88 425.43 427.66
合计 1,683.63 1,582.60 1,594.26
(2)与间接法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列示:
间接法现金流量表-固定资产折旧费 839.86 895.93 1,103.32
间接法现金流量表-无形资产摊销费 430.43 342.36 254.32
间接法现金流量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 413.34 344.31 236.62
合计 1,683.63 1,582.60 1,594.26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与主要会计科目具有配比
关系。

(二)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流动负债 82,493.17 98.89 70,467.57 98.39 61,785.35 97.82
非流动负债 922.79 1.11 1,150.74 1.61 1,375.85 2.18
合计 83,415.95 100.00 71,618.30 100.00 63,161.20 100.00

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7.82%、98.39%以及 98.89%;从负债明细看,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
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项目构成。

2、流动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结构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5,015.06 18.20 13,021.60 18.48 9,000.00 14.57
应付账款 4,541.84 5.51 3,790.22 5.38 3,177.83 5.14
预收款项 - - 8,040.12 11.41 5,958.03 9.64
合同负债 10,079.94 12.22 - - - -
应付职工薪酬 34,082.34 41.32 29,626.32 42.04 27,377.98 44.31
应交税费 3,388.44 4.11 6,316.71 8.96 3,833.80 6.21
其他应付款 14,698.10 17.82 9,672.59 13.73 12,437.72 20.13
其他流动负债 687.45 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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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82,493.17 100.00 70,467.57 100.00 61,785.35 100.00
注: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中的销
项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而形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15,015.06 12,019.74 6,000.00
保证借款 -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1,001.86 3,000.00
合计 15,015.06 13,021.60 9,0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9,000.00 万元、13,021.60 万元和
15,015.0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4.57%、18.48%和 18.20%。报告期内,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系为日常业务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桂
林银行借入的流动资金贷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及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余额 64,543.02 45,856.61 33,179.87
短期借款 15,015.06 13,021.60 9,000.00
短期借款与货币资金余额
23.26 28.40 27.12
的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及短期借款余额双高的主要原因为:

①因货币资金余额呈季节性波动,发行人运营资金存在临时性短缺的情形。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政府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国有企业,其通常于每年上半年制
定相应的项目计划,并履行预算、审批、招投标及商务谈判程序,每年下半年审
查设计成果、结算付款,所以发行人销售回款呈现季节性波动,且第四季度回款
占比较高,致使各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第一季度 27,020.83 36,361.88 27,582.82
货币资 第二季度 34,821.23 27,905.77 29,068.00
金余额 第三季度 41,255.53 33,717.84 27,981.86
第四季度 64,543.02 45,856.61 33,1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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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767.68 17,621.20 -9,355.48
量净额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因收款季节性波动较大、支付员工薪酬、
支付工程分包款等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均需预
留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资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9,355.48 万元、17,621.20 万元、12,767.68 万元,公司存在临时性资金短缺的
情形。

②支付工资及年终奖的需要。公司主要成本为人工成本,人工成本中占比较
大的奖金根据项目收入实现情况、回款情况、难度系数、获奖情况等因素在期末
计提,次年根据财务决算与业绩考核情况等实际发放。2019-2021 年一季度实际
发放的年终奖分别为 7,910.20 万元、14,391.01 万元和 18,848.53 万元,占 2018-2020
年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 23.84%、31.38%和 29.20%。

③发行人通过银行贷款维护与银行的良好关系,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发行人
定期制定资金管理计划,并跟踪计划运行,在预计资金存在缺口时,综合考虑资
金筹集能力、资金成本和资产管理能力等因素,通过短期银行借款进行补充。报
告期内,发行人积极建立与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以期提高发行人在银行的信用
额度及降低资金成本等。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协作分包款、长期资产购置款、晒图费等,
其余额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协作分包款 3,388.36 2,965.39 2,248.35
长期资产购置款 122.17 143.13 292.15
晒图款 515.27 385.37 384.93
咨询费 221.57 173.55 82.56
其他 294.46 122.78 169.84
合计 4,541.84 3,790.22 3,177.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3,177.83 万元、3,790.22 万元和 4,541.8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14%、5.38%和 5.51%。应付账款主要系日常
运营产生,因公司按供应商提交成果的阶段节点确认应付账款,但根据结算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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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般在业主向公司付款后才向供应商付款,故应付账款确认时点与实际付款
时点存在一定时间差。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关系良好,供应商给予公司一定的
信用期,截至各报告期末部分款项尚未结算完毕所致。

(3)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

① 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设计款、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其余额的具
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设计款 - 7,610.10 5,707.92
工程总承包管理款 - 430.01 250.11
合计 - 8,040.12 5,958.03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不含税部分重分类至
合同负债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设计款 7,905.35 - -
工程总承包管理款 2,174.59 - -
合计 10,079.94 - -
② 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的账龄情况

A.报告期各期末,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的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8,612.77 79.98 6,022.80 74.91 4,328.54 72.65
1-2 年 1,010.54 9.39 855.78 10.64 717.87 12.05
2-3 年 483.18 4.49 551.61 6.86 348.63 5.85
3 年以上 660.91 6.14 609.93 7.59 562.99 9.45
合计 10,767.40 100.00 8,040.12 100.00 5,958.03 100.00
注:发行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已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调整
至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为保持报告期各期数据的可比性,表格中 2020 年末
“合同负债”金额为财务报表中合同负债与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的合计数(10,079.94
*1.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分别为 5,958.03 万元、8,040.12 万
元和 10,767.4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64%、11.41%和 12.22%。公司
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主要系预收客户的设计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a.客户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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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客户一般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b.公司分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四个阶段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合同约定
的结算进度和实际付款进度可能存在差异,当客户根据合同支付的款项超过公司
确认的收入时,产生预收款项。

B.账龄为 1 年以上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产生的主要原因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账龄一年以上预收款项占预收款项的比例分别为
27.35%、25.09%、20.02%,账龄一年以上预收款项比例呈下降趋势。特别是 2020
年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当期预收总承包业务管理费较上期增加较大所致。
账龄 1 年以上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产生的原因如下:

a.设计人员在项目执行时存在因客户变更开发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周期加长
或产业政策变化等外部因素延缓业主或主管部门对阶段服务成果的确认或批复,
产生部分一年以上预收款项;

b.发行人工程设计类项目中施工配合阶段的执行周期一般为 1-3 年,所以该
阶段产生的预收账款多为 1 年以上。

综上,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预收款项符合行业特征及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
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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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报告期各期末预收前五大项目

A.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一年以上预收 截至 2020 年末 截至 2020 年 合同纠纷、项目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阶段 合同金额 账龄
款项金额 累计确认收入 末累计收款 中止、终止情况
玉林市吉营吉府三期项 玉林市吉营房地产有 方案技术
744.20 74.42 2-3 年 - 74.42 正常履行
目 限公司 审查中
大自然花园(西区、青山 南宁大自然花园置业 方案技术
747.90 70.00 3 年以上 - 70.00 项目中止
郡)项目 有限公司 审查中
岑溪市华信置业有限 方案技术
华信-幸福里项目 243.00 68.60 1-3 年 - 68.60 正常履行
公司 审查中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 防城港市高新技术产 施工图审
589.46 49.26 1-2 年 333.66 402.94 正常履行
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 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查通过
防城港市云朗科技园一 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 施工图审
995.00 43.83 3-4 年 586.67 665.70 正常履行
期工程 团有限公司 查通过

B.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截至 2019 年
一年以上预 截至 2019 年 合同纠纷、项目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阶段 合同金额 账龄 末累计确认
收款项金额 末累计收款 中止、终止情况
收入
玉林市吉营吉府三期项 玉林市吉营房地产有 方案技术
744.20 74.42 1-2 年 - 74.42 正常履行
目 限公司 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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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一年以上预 截至 2019 年 合同纠纷、项目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阶段 合同金额 账龄 末累计确认
收款项金额 末累计收款 中止、终止情况
收入
大自然花园(西区、青 南宁大自然花园置业 方案技术
747.90 70.00 3 年以上 - 70.00 项目中止
山郡)项目 有限公司 审查中
部分区块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
扶绥鸡心岭一期项目 施工图审 338.25 66.05 3 年以上 157.75 233.27 正常履行

查通过
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
东区一期标准厂房初步 崇左市凭祥边境经济 方案技术
328.14 65.63 1-2 年 - 65.63 正常履行
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 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审查中
项目
广西新鸿基汇东建设 方案技术
南宁凤岭医院项目 515.00 50.00 3 年以上 97.17 153.00 正常履行
投资有限公司 审查通过

C.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年 合同纠纷、项
一年以上预 截至 2018 年末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阶段 合同金额 账龄 末累计确认 目中止、终止
收款项金额 累计收款
收入 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 施工图审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813.00 112.29 1-2 年 622.70 772.35 正常履行
二期工程项目 查通过
大自然花园(西区、青 南宁大自然花园置业 方案技术
747.90 70.00 3 年以上 - 70.00 项目中止
山郡)项目 有限公司 审查中
扶绥鸡心岭一期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 部分施工 338.25 66.05 3 年以上 157.75 233.27 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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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8 年 合同纠纷、项
一年以上预 截至 2018 年末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阶段 合同金额 账龄 末累计确认 目中止、终止
收款项金额 累计收款
收入 情况
厅 图审查通

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
广西大都恒城房地产 施工图审
心基地智慧生活民生工 756.66 58.82 1-2 年 606.76 705.79 正常履行
开发有限公司 查通过
程项目
广西人和投资有限公 施工图审
人和集团高新地块项目 538.00 53.00 3 年以上 304.53 375.80 正常履行
司 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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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是否存在合同纠纷、项目中止、终止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预收款项对应的项目不存在纠纷或
终止的情形,但存在项目发生中止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
628.62 548.36 475.64
以上预收款项余额(A)
预收款项余额(B) 10,767.40 8,040.12 5,958.03
与预收款项的占比(%)
5.84 6.82 7.98
(A/B)
营业收入(C)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与营业收入的占比(%)
0.58 0.60 0.54
(A/C)

报告期各期末,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预收款项余额占预收款项及营
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对报告期各期收入的影响较小。

⑤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报告期各期,公司依托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了客户及合同管理、项目管理、
收入核算及回款管理,建立了岗位分工与职权分离、销售合同审批、设计成果提
交与分阶段服务成果函收回控制、项目收入成本核算、定期对账、项目款催收等
相关控制流程,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且有效执行。

A.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及工程咨询类收入,收入确认所依据的外部证据
由业务人员上传业务管理系统后,财务人员对其真实性,节点类型及归属期间的
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外部证据的归属日期,在恰当的期间确认收
入。

B.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业务人员取得并提交经监理单位核定的工程进度确
认函、工程款支付报审表等外部证据,财务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按项目归集外部证据并登记工程总承包台账,按照外部证据的归属
日期,在恰当的期间确认收入。

综上,公司收入确认的时点及时准确。

(4)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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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智力、技术、资本密集型行业,主要核心竞争力为人力资源优势,
相应主要成本支出也为人力成本支出。公司流动负债中应付职工薪酬占比较大。
截至各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27,377.98 万元、29,626.32 万元和
34,082.3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4.31%、42.04%和 41.32%。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 33,893.22 29,439.96 27,123.81
职工福利费 3.73 3.54 6.94
社会保险费 0.98 11.14 7.87
住房公积金 3.68 7.75 100.33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80.69 156.88 138.06
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 0.03 7.06 0.95
合计 34,082.34 29,626.32 27,377.98

公司职工薪酬包括固定薪酬、奖金和其他薪酬,固定薪酬和其他薪酬一般当
月计提下月发放;奖金于确认收入当期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并在对应的应
收账款回款后才予发放,且应收账款回款后,受设计项目组内分配及公司审批等
各种因素的影响,奖金发放还存在滞后性,故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
系根据业绩考核制度计提的奖金。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1,535.30 2,050.95 1,705.64
企业所得税 1,321.34 1,453.11 1,544.86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17.01 2,541.90 384.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72.21 81.12 34.27
房产税 - 70.43 82.95
土地使用税 - 9.15 9.27
教育费附加 30.85 34.76 14.74
地方教育附加 20.76 23.31 9.85
印花税 90.92 51.91 48.01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0.05 0.06 0.05
合计 3,388.44 6,316.71 3,833.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 3,833.80 万元、6,316.71 万元和
3,388.44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6.21%、8.96%和 4.11%。公司应交税费余
额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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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余额变动主要系当期计提及代缴税费与实计扣缴存在一定时间差所致。
2019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大,主要系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二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7,747.50 万元,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截至年末,尚未完成扣缴所致。

(6)其他应付款

① 其他应付款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12,437.72 万元、9,672.59 万元和
14,698.10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20.13%、13.73%和 17.8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 - 14.87
应付股利 35.28 34.28 52.57
其他应付款 14,662.82 9,638.31 12,370.27
合计 14,698.10 9,672.59 12,437.72

② 应付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14.87

③ 应付股利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股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股利 35.28 34.28 52.57

④ 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押金保证金 1,867.29 945.54 916.67
往来款 756.32 865.82 548.01
应付暂收款 1,971.74 1,809.16 1,634.92
员工报销代垫款 874.36 798.37 553.07
代收工程款 8,600.15 4,664.82 4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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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股权收购款 - - 7,763.33
其他 592.97 554.59 484.12
合计 14,662.82 9,638.31 12,370.27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应付暂收款、代收工程款、股权收购款
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呈波动趋势,2019 年末其他应付款下降较
大,主要系 2019 年度支付 2018 年收购子公司华蓝设计少数股东的股权款所致;
2020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上期末增加较大,主要系代收工程款金额大幅增加所致。

A、报告期内代收工程款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a.报告期内,发行人代收工程款金额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代收未付的工程款金额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借方额 本期贷方额 期末余额
中建八局第二 崇左市崇善大道、
3,338.72 5,574.28 2,235.56 -
建设有限公司 骆越大道工程
中国—马来西亚钦
州产业园区地下综
中建八局第二
合管廊示范工程 320.98 1,228.01 976.07 69.04
建设有限公司
(友谊大道中段)
工程总承包项目
广西建工集团
沙潭江生态产业园
第二建筑工程 3,082.21 5,183.68 2,101.46
(一期)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
广西图书馆地方民
第五建筑工程 1,370.50 1,370.50
族文献中心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
工程局有限公 784.57 37,564.10 36,779.53 -
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广西建工集团
恭城县公共实训基
第二建筑工程 220.55 346.65 126.10 -
地项目总承包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东盟影视演艺
广西建工集团
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第二建筑工程 1,261.73 6,298.93 5,037.20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 恭城县委党校搬迁
第二建筑工程 项目(一期)总承 312.74 334.69 21.95
有限责任公司 包
合 计 - 4,664.82 49,369.72 56,156.00 8,600.15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代收未付的工程款金额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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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借方额 本期贷方额 期末余额
中建八局第二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
- 1,527.05 4,865.77 3,338.72
建设有限公司 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中马钦州产业
中建八局第二
园区方圆实业有限 - 3,452.79 3,773.77 320.98
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
145.14 145.14 - -
建设有限公司 物馆改扩建项目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
中国建筑第八
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工程局有限公 325.00 6,072.43 6,532.00 784.57
基坑支护—施工

(含土石方工程)
广西建工集团
恭城县委党校搬迁
第二建筑工程 - 229.45 450.00 220.55
项目(一期)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 470.14 11,426.86 15,621.54 4,664.82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代收未付的工程款金额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借方额 本期贷方额 期末余额
中建八局第二
1288 项目 157.51 2,682.71 2,525.20 -
建设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第五中学
广西建工集团 和文昌小学工程项
第一建筑工程 目/防城港市第六中 310.2 1,058.20 748 -
有限责任公司 学和珍珠小学工程
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
广西建工集团
民医院凤岭医院
第二建筑工程 1,070.86 10,337.71 9,266.85 -
(一期)工程总承
有限责任公司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
广西建工集团
委党校及广西行政
第五建筑工程 190.43 375.23 184.81 -
学院区直机关分院
有限责任公司
校园
中国建筑第八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工程局有限公 3,780.00 27,882.75 24,102.75 -
项目

中建八局第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
- 1,757.28 1,902.42 145.14
建设有限公司 物馆改扩建项目
中国—马来西亚钦
州产业园区地下综
中建八局第二
合管廊示范工程 324.56 4,946.00 4,621.44 -
建设有限公司
(友谊大道中段)
工程总承包项目
广西建工集团 广西公安消防总队
第二建筑工程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 1,172.49 3,357.52 2,185.03 -
有限责任公司 及装备维护中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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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借方额 本期贷方额 期末余额
程总承包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
中建八局第二
目(一期工程)工 1,223.60 16,961.65 15,738.05 -
建设有限公司
程总承包项目
中国建筑第八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
工程局有限公 - - 325 325
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广西建工集团
中国-东盟技术转移
第一建筑工程 231.44 231.44 - -
中心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青建国际集团
北流市文化艺术中
有限公司玉林 700 2,827.89 2,127.89 -

分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 北海市老干部活动
457.17 5,187.06 4,729.89 -
建设有限公司 中心工程
合计 - 9,618.26 77,605.44 68,457.33 470.14

b.报告期内,代收工程款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代收工程款金额较大主要系发行人采用净额法核算,其代收未付款
余额系向业主方收款及向施工方付款时点存在一定的结算时间差所致。

其他应付款中代收代付的工程款的账龄一般为 1 年以内,与 EPC 项目结算
进度相匹配。发行人代收代付工程款的具体付款流程如下:

I.发行人及施工方一般会按月或按季度根据项目完工的实际进度向业主提请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II.业主聘请的第三方监理单位,依据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规定的
内容、范围和单位进行计量,核定工程进度,出具工程进度确认函及工程款支付
证书;

III.业主方在第三方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进度确认函上盖章,向发行人支付
工程施工款及工程总承包管理费;

IV.发行人收到上述款项并取得第三方监理单位核定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工程进度确认函及工程款支付证书后,启动付款审批流程,向施工方代付工程款。

c、针对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的收入核算是否准确;

针对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发行人依据业务方提供的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
的其他机构多方认可的项目产值表(包括工程计量申请表、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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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等形式)及管理费率,计算确认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均
取得外部签章确认的产值表,收入核算具有准确性。

B、风险金的明细构成、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a.向各下属机构、分公司管理层收取风险金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成都分公司 53.07 59.07 4.50
桂东分公司 47.09 84.09 17.99
桂林分公司 8.00 42.00 10.00
深圳分公司 129.74 161.88 161.88
武汉分公司 62.00 85.10 72.10
玉林分公司 118.17 - -
长沙分公司 56.32 106.32 291.32
重庆分公司 40.00 90.00 34.10
合计 514.39 628.46 591.89

b.向各下属机构、分公司管理层收取风险金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发行人为加强总分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定了《经营风险金制度》,提高风险管
控能力,降低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经营不善、重大诉讼等重大风险。通过收取风
险金执行负向激励,提高下属机构、分公司风险意识,抑制高风险行为。

通过执行风险金制度,编制经营活动禁止类清单事项,能够强化风险事前管
控,有效降低重大风险。同时,风险出现时,能为企业应对风险提供部分资金,
减少事后收取罚款的难度。

综上,向各下属机构、分公司管理层收取风险金具备商业合理性。

C.往来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往来款形成的原因主要系代收代付员工往来款以及代管改制房产
对应的拆迁补偿款,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必要往来,报告期内往来款主要
内容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往来款明细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卡充值往来 192.66 239.55 199.30
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273.17 259.64 187.89
员工捐赠往来 117.93 142.42 -
党费会费等 53.54 81.64 61.39
其他 119.02 142.57 9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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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款明细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 计 756.32 865.82 548.01
注 1:员工卡充值往来系职工福利费定期充值进员工卡的款项,待员工工作餐消费后,餐饮、
水果店等外部商户定期开票与公司结算。
注 2:员工捐赠往来系公司代收代付员工扶贫捐款等各类捐款。
上表可知,报告期内代收代付形成的往来款均系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往来,
其形成具有合理性。

D.员工报销代垫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报销的内容、相关单据是
否真实

a.员工报销代垫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中员工报销代垫款系员工因业务需要预先垫付
差旅费、车辆费等支出,但因报销流程未完结,发行人暂未支付的款项。根据发
行人《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费用支付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员工费用报销
流程为流程申请-领导审批-纸质票据上交财务审核-财务付款等,上述报销流程的
执行需要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根据谨慎性原则,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对上述实
际已发生的员工报销代垫款进行费用化处理,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报销代垫款余额较大,主要系发行人人员规模较
大,相应地日常发生的差旅费、车辆费等支出需求较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均报销代垫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报销代垫款 874.36 798.37 553.07
期末员工人数 3,052 2,787 2,696
人均报销代垫款 0.29 0.29 0.2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均报销代垫款余额分别为 0.21 万元/人、0.29
万元/人、0.29 万元/人,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b.员工报销代垫款的主要报销的内容

报告期内,员工报销代垫款主要报销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差旅费 317.82 329.05 200.37
车辆费 294.69 225.12 1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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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办公费 92.37 79.56 73.93
招待费 77.21 83.30 54.83
其他费用 92.27 81.34 57.55
合 计 874.36 798.37 553.07

c.相关票据是否真实

根据发行人《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费用支付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其费
用报销应严格按照“提出报销申请——审批人逐级审批——财务部复核——款
项支付”的程序办理。财务部对经办人的报销单、报销单据、粘贴单进行审核,
对于非正式票据、不合规发票、作废发票、虚假发票、过期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与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员工报销相关的单据具有真实性。

3、非流动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结构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付款 874.55 94.77 1,054.60 91.65 1,240.53 90.16
递延收益 48.23 5.23 94.89 8.25 135.32 9.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1.25 0.11 - -
合计 922.79 100.00 1,150.74 100.00 1,375.8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1,375.85 万元、1,150.74 万元和
922.79 万元。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应付款及递延收益构成。

(1)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改制提留款 874.55 1,054.60 1,240.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240.53 万元、1,054.60 万元和
874.55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0.16%、91.65%和 94.77%。

① 长期应付款产生的历史背景及会计处理

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均为改制提留款,系由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改制股份
公司时,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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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9 号)文件
的相关规定,改制企业除因国有净资产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为移交社
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外,提留因改制分流实行内部退
养人员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

2006 年底改制时,发行人根据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
告》(华通字审[2006]第 259 号)审计意见和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广西建筑
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桂国资函[2006]322 号),预提改制提
留款 5,532.02 万元,其中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金 3,221.60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
人员工资、非统筹社保、遗属生活费等。改制时,会计处理为借记净资产,贷记
长期应付款。

② 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变动的原因及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改制提留款的支付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支付退休工资 151.35 83.34 155.36 83.56 158.18 84.97
支付社保 30.26 16.66 30.57 16.44 27.98 15.03
其他 - - - - - -
合计 181.60 100.00 185.93 100.00 186.16 100.00

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金发放标准:退休非统筹补贴按区人事厅《关于广西建筑
综合设计研究院改制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人函[2006]795 号)相关要求标
准发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长期应付款社会保障金列支的退休非统筹
人员已从报告期初的 202 人至 167 人。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的减少金额分别为
186.16 万元、185.93 万元和 181.60 万元,主要系支付上述人员的非统筹补贴和
社会保险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华东路
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余额为 874.55 万元,与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 874.55
万元相一致。

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变动主要系支付的非统筹补贴和社会保险费。支付方
式主要通过银行转账,其会计处理借记“长期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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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改制提留款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
〔2009〕117 号)第一条:“企业重组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
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 41 号)第六十条规定执
行。”即“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
置费,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
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付。”;根据《关于企业重组有
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 号)第二条:“企业
重组过程中涉及的离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有关费用,应按照“人随资产、业务走”
的原则,由承继重组前企业相关资产及业务的企业承担。”上述规定贯彻“谁受
益,谁付费”原则的同时,规定退休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单位应对职工安置
费用实行专户管理,并按约定从专户中支付给相关人员。

公司于 2007 年 1 月改制成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按照广西壮
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文件规定,在经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司根据批复审批的金额从改制前企
业净资产中预提了相关职工安置费用;同时,并将该改制提留款专户存储。

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变动主要系支付的非统筹补贴和社会保险费。支付方
式主要通过银行转账,其会计处理借记“长期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综上,改制提留款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135.32 万元、94.89 万元和 48.23 万元,
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84%、8.25%和 5.2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政府补助 48.23 94.89 135.32

公司递延收益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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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与资产相关/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与收益相关
院士工作站能
41.71 52.70 59.32 与收益相关
力建设
BIM 技术在广
西装配式示范
6.53 42.19 76.00 与收益相关
项目的应用与
研究
合计 48.23 94.89 135.32 -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11,020.00 11,020.00 10,330.00
资本公积 5,775.84 5,775.84 225.77
盈余公积 4,685.46 4,039.92 1,130.48
未分配利润 20,802.33 9,304.61 26,042.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2,283.63 30,140.38 37,728.64
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1,042.71 907.93 82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326.34 31,048.30 38,554.39

1、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1)股本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雷翔等自然人 10,330.00 10,330.00 10,330.00
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
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 300.00 300.00 -
(有限合伙)
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
168.00 168.00 -
理中心(有限合伙)
南宁青蓝鑫禾投资管
222.00 222.00 -
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1,020.00 11,020.00 10,330.00

(2)股本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9 月 7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13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由莫海量、邓勇杰、刘松等 3 名投资者分别认购 50.00 万股、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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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30.00 万股。

2019 年 12 月 13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690.0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由广西国企改革发展一期基金、青蓝鑫禾、青蓝晟禾等 3 名
投资者分别认购 300.00 万股、222.00 万股、168.00 万股。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5,775.84 - - 5,775.84
合计 5,775.84 - - 5,775.84

(2)2019 年度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225.77 5,550.08 - 5,775.84
合计 225.77 5,550.08 - 5,775.84

2019 年度资本公积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 2019 年 12 月 13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69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由广西国企改革发展一期基金、青蓝鑫禾、青蓝晟禾等 3
名投资者以 6,210.00 万元认购,认购金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后的余额 5,520.00 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② 2019 年末,公司资本公积增加 30.08 万元,主要系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
华蓝工程少数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形成。

(3)2018 年度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294.83 - 1,069.06 225.77
合计 1,294.83 - 1,069.06 225.77

2018 年度资本公积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2018 年末,公司资本公积减少 1,069.06 万元,主要系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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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设计少数股东 17.77%股权,并将该项权益性交易的溢价差额冲减资本公积
所致。

3、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余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期初余额 4,039.92 1,130.48 837.63
本期增加额 645.54 2,909.44 292.85
本期减少额 - - -
期末余额 4,685.46 4,039.92 1,130.48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主要系按母公司各期实现净利润的 10%进行计提所
致。2019 年度母公司本期计提盈余公积 2,909.44 万元,增加金额较大,主要系
发行人收到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的股权分红款,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4、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期初未分配利润 9,304.61 26,042.38 21,543.7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
12,143.26 9,414.16 7,373.99
所有者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45.54 2,909.44 292.85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3,242.50 2,582.50
期末未分配利润 20,802.33 9,304.61 26,042.38

5、少数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华蓝工程 708.16 632.95 675.35
英图设计 219.65 186.29 150.40
华蓝投资咨询 114.90 88.69 -
合计 1,042.71 907.93 8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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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一)偿债能力与流动性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情况与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33 1.22 1.36
速动比率(倍) 1.33 1.22 1.3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57 50.34 69.6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65.82 69.76 62.10
(%)
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17,005.79 13,855.80 12,946.36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5.51 19.53 16.38

(1)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1.36、1.22 和 1.33,呈
波动趋势。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为公司
在流动负债增加的情况下,进行了股利分配及长期资产购置,导致流动资产减少
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呈波动趋势,但总体来说,2019 年末资产
负债率较大,主要原因为股利分配导致期末净资产减少所致。

202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有所上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主
要系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增长幅度较大,销售回款较好,相应地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增加幅度较大所致。

(2)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2,946.36 万元、13,855.80 万元
和 17,005.7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6.38 倍、19.53 倍和
25.51 倍。综合来看,公司财务安全性较高,偿债能力良好。

(3)公司未来需偿付的负债分析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83,415.9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
比例为 98.89%,公司未来需偿付的负债本息金额及偿付计划预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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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负债性质 报表项目 期末金额 计划偿付时间
短期借款 15,015.06 1 年以内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4,541.84 1 年以内
员工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34,082.34 1 年以内
法定负债 应交税费 3,388.44 1 年以内
其他负债 其他应付款 14,698.10 1 年以内
合计 71,725.77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不存在具有重大偿付义务的或有负
债、借款费用资本化等情形。

(4)流动性分析

① 业务拓展及行业特点

A.业务拓展情况

a.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第一季度 18,241.65 16.71 21,090.79 23.13 19,198.80 21.79
第二季度 21,399.46 19.60 17,107.20 18.76 18,094.53 20.53
第三季度 25,284.90 23.16 23,688.58 25.97 21,439.67 24.33
第四季度 44,237.21 40.52 29,315.62 32.14 29,387.12 33.35
合计 109,163.22 100.00 91,202.19 100.00 88,120.12 100.00

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第四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9,387.12
万元、29,315.62 万元和 44,237.21 万元,与全年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33.35%、
32.14%和 40.52%,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呈季节性特征,主要系工程设
计类企业的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国有企业,前述客户一般具有于
每年上半年制定相应的项目计划,并履行预算、审批、招投标及商务谈判程序,
每年下半年审查设计成果、结算付款的行业特点。

受国内疫情影响,2020 年 1 季度收入有所下滑。自 2020 年 2 季度以来,国
内疫情得以有效控制,公司下游客户的设计需求恢复;及发行人积极进行业务拓
展,新承接业务量也有所增长;并且工程设计类业务一般具有上半年招标、下半
年验收及结算的行业特点,所以公司 2020 年 4 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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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各季度收入占比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
期间 公司名称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华阳国际 10.03 20.96 28.45 40.56
筑博设计 12.88 24.92 24.43 37.78
建科院 10.07 25.17 24.83 39.93
2020 年度 汉嘉设计 13.85 23.14 22.64 40.37
新城市 19.12 26.33 25.10 29.45
中衡设计 12.53 22.78 22.53 42.16
发行人 16.71 19.60 23.16 40.52
华阳国际 14.70 25.06 26.17 34.08
筑博设计 23.22 24.86 23.68 28.24
建科院 9.54 24.62 16.42 49.41
2019 年度 汉嘉设计 16.14 20.66 22.29 40.90
新城市 28.94 28.01 20.30 22.75
中衡设计 16.71 21.94 21.34 40.01
发行人 23.13 18.76 25.97 32.14
华阳国际 14.62 22.27 26.42 36.69
筑博设计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24.04
建科院 10.96 27.77 22.79 38.48
2018 年度 汉嘉设计 19.24 26.22 20.22 34.33
新城市 23.82 27.07 25.84 23.27
中衡设计 15.75 19.56 21.16 43.53
发行人 21.79 20.53 24.33 33.35
注:以上数据取自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筑博设计招股说明书未披露 2018
年度各季度的营业收入数据。
除筑博设计和新城市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均呈明显的季节性
特征。

B、销售回款

a.发行人销售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第一季度 17,885.10 15.89 21,646.31 22.99 15,405.6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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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第二季度 19,511.10 17.34 16,993.87 18.05 17,263.29 19.12
第三季度 28,980.60 25.76 19,614.36 20.83 24,848.27 27.52
第四季度 46,146.95 41.01 35,891.50 38.12 32,787.46 36.31
合计 112,523.75 100.00 94,146.04 100.00 90,304.68 100.00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第四季度销售回款分别为 32,787.46 万元、35,891.50
万元和 46,146.95 万元,与全年销售回款的占比分别为 36.31%、38.12%和 41.01%,
第四季度销售回款占比较高,呈季节性特征。

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各季度销售回款占比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
期间 公司名称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华阳国际 8.83 17.62 24.34 49.21
筑博设计 10.75 20.39 23.48 45.37
建科院 12.24 21.91 55.88 9.98
2020 年度 汉嘉设计 15.65 17.05 22.10 45.20
新城市 11.58 17.54 29.48 41.40
中衡设计 20.13 24.86 21.83 33.17
发行人 15.89 17.34 25.76 41.01
华阳国际 13.02 20.99 23.09 42.89
筑博设计 17.96 20.92 24.74 36.38
建科院 17.11 14.64 40.78 27.47
2019 年度 汉嘉设计 19.30 19.35 17.97 43.38
新城市 12.45 22.14 24.69 40.73
中衡设计 30.36 23.46 24.70 21.48
发行人 22.99 18.05 20.83 38.12
华阳国际 13.73 22.60 23.07 40.59
筑博设计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34.16
建科院 14.41 22.61 27.91 35.08
2018 年度 汉嘉设计 27.58 21.90 22.34 28.18
新城市 18.01 16.75 27.29 37.96
中衡设计 22.94 19.21 25.30 32.54
发行人 17.06 19.12 27.52 36.31
注:以上数据取自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筑博设计招股说明书未披露 2018
年度各季度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数据。
除建科院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回款均呈季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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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C.职工薪酬支出情况

a.发行人职工薪酬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第一季度 26,637.05 43.59 18,409.55 35.56 20,727.65 36.44
第二季度 7,160.44 11.72 10,882.95 21.02 9,257.05 16.28
第三季度 13,791.13 22.57 8,854.15 17.10 11,073.60 19.47
第四季度 13,519.69 22.12 13,623.38 26.32 15,817.79 27.81
合计 61,108.31 100.00 51,770.03 100.00 56,876.0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9.94%、68.34%和
69.78%,人力成本占比较高,为公司重要的营运资金支出项目。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第一季度职工薪酬支出金额分别为 20,727.65 万元、18,409.55 万元和
26,637.05 万元,与全年职工薪酬支出金额的占比分别为 36.44%、35.56%和 43.59%,
第一季度职工薪酬支出金额占比较高,呈季节性特征,主要系人工成本中占比较
大的奖金根据项目收入实现情况、回款情况、难度系数、获奖情况等因素于年末
计提,并于次年 1 季度实际发放所致。

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各季度职工薪酬支出占比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
期间 公司名称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华阳国际 25.93 21.61 24.23 28.23
筑博设计 36.34 31.09 16.95 15.62
建科院 26.05 26.84 20.11 27.00
2020 年度 汉嘉设计 26.35 19.33 20.12 34.20
新城市 46.99 17.26 18.55 17.20
中衡设计 43.22 17.42 19.93 19.43
发行人 43.59 11.72 22.57 22.12
华阳国际 24.13 22.32 24.81 28.73
筑博设计 40.62 25.65 16.54 17.19
建科院 24.64 27.05 15.66 32.65
2019 年度 汉嘉设计 28.29 16.40 19.78 35.52
新城市 47.66 16.80 17.42 18.12
中衡设计 46.30 16.73 18.60 18.38
发行人 35.56 21.02 17.10 26.32

1-1-76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期间 公司名称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华阳国际 22.92 22.08 24.69 30.30
筑博设计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21.13
建科院 31.28 18.56 25.03 25.14
2018 年度 汉嘉设计 27.14 20.24 20.83 31.78
新城市 45.35 17.76 17.57 19.31
中衡设计 43.51 16.66 17.93 21.90
发行人 36.44 16.28 19.47 27.81
注:以上数据取自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筑博设计招股说明书未披露 2018
年度分季度的“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数据。

同行业公司筑博设计、新城市、中衡设计的职工薪酬支出情况均呈季节性特
征。

② 各季度货币资金余额及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767.68 17,621.20 -9,355.48
量净额
第一季度 27,020.83 36,361.88 27,582.82
货币资 第二季度 34,821.23 27,905.77 29,068.00
金余额 第三季度 41,255.53 33,717.84 27,981.86
第四季度 64,543.02 45,856.61 33,179.87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职工薪酬支出均呈季节性特征。销售回款作为
主要的营运资金流入项目于第 4 季度占比较高;但职工薪酬支出作为重要的营运
资金流出项目于第 1 季度占比较高,上述营运资金的流入项目与营运资金的支出
项目的峰值存在时间的偏离。并且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的各项税费、代收代付工
程总承包净额等波动较大,共同导致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和公司货币
资金余额波动较大,使公司在一、二季度会出现经营性现金净注入为负、产生临
时性资金短缺的情形,该种情形在三、四季度销售回款回升时将得到有效解决。

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来看,发行人一季度职工薪酬支出占比较大,同期销
售回款占比较小,营运资金支出与流入项目错峰的情形符合行业特征。

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0,669.16 万元,除前述原因外,
还因 2020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较往年复工时间较晚,导致 2020 年上半
年销售回款较 2019 年同期有所下降,而因发行人 2019 年业绩完成情况良好,且

1-1-76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疫情期间承接广西自治区十个地市应急医院的设计任务,为保障员工凝聚
力,发行人 2020 年一季度仍如期发放了 2019 年度年终奖及其他职工薪酬,导致
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负值较大。

公司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借款融资渠道畅通,能够从银行获得充
足借款弥补临时性资金缺口,发行人各年末常出现存贷双高的现象,亦是为次年
一、二季度较大的经营性资金支出做好准备。因此,虽然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季节
性流动性风险,但该等风险是可控的。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项目 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华阳国际 1.99 1.73 1.26
筑博设计 2.19 2.21 1.29
建科院 1.45 1.60 1.72
汉嘉设计 1.68 1.67 3.94
流动比率
新城市 3.60 3.97 2.13
中衡设计 1.36 1.36 1.42
平均值 2.04 2.09 1.96
发行人 1.33 1.22 1.36
华阳国际 1.99 1.71 1.22
筑博设计 2.19 2.21 1.29
建科院 1.45 1.60 1.72
汉嘉设计 1.68 1.66 3.94
速动比率
新城市 3.60 3.97 2.13
中衡设计 1.36 0.99 1.27
平均值 2.04 2.02 1.93
发行人 1.33 1.22 1.36
华阳国际 47.48 37.32 49.09
筑博设计 39.14 38.27 57.97
建科院 59.79 53.69 47.60
资产负债率
汉嘉设计 37.83 48.65 21.22
(合并口
新城市 26.51 24.00 41.90
径)(%)
中衡设计 45.53 45.34 41.22
平均值 42.71 41.21 43.17
发行人 65.82 69.76 62.10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偏低、资产负债率偏
高,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在流动负债增加的情况下,2018、2019 年均进行了股
利分配及长期资产购置,导致流动资产有所减少;②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上
市公司,因 IPO 上市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购置长期资产等扩大了流动资


1-1-76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或总资产规模,如新城市、筑博设计等。

(2)主要应对措施

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良好的银行资信为公司偿债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具体分析如下:

① 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总体良好,为公司债务的
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随经营业绩的增
长而逐年增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足够支付到期贷款和利息,利息保障倍数较
高。

②良好的银行资信保障了公司稳定的后续融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均有足够的利润和现金用以支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
期还贷的情况。公司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借款融资渠道畅通,为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资金保证。

未来,预计发行人成功上市后,上述偿债能力指标都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所
以,在自身积累和银行融资额有限的情况下,从资本市场上融资对公司未来发展
具有较为深远的意义。

(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84 2.21 2.2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95 0.89 0.80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25 次、2.21 次和 2.84 次,应收账
款率相对稳定,回款速度良好。

(2)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80 次、0.89 次和 0.95 次,高于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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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的资产利用率水平总体较高。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项目 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华阳国际 4.55 3.41 4.12
筑博设计 5.77 4.11 4.51
建科院 1.66 1.82 1.89
应收账款
汉嘉设计 5.14 2.91 2.91
周转率
新城市 2.04 2.01 2.69
(次)
中衡设计 2.08 2.43 2.49
平均值 3.54 2.78 3.10
发行人 2.84 2.21 2.25
华阳国际 0.82 0.78 0.88
筑博设计 0.54 0.69 0.91
建科院 0.43 0.49 0.52
总资产周 汉嘉设计 1.01 0.66 0.94
转率(次) 新城市 0.33 0.50 0.90
中衡设计 0.51 0.58 0.62
平均值 0.61 0.62 0.80
发行人 0.95 0.89 0.80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多为政府
部门、事业单位或知名度较高、资金实力较强的大型房地产企业,客户具有稳定
的资金来源,资信状况良好,公司给予优质客户相对较长的信用期所致。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总体处于较高水平。

(三)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1、2020 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股利分配情形。

2、2019 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10,33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 万
元。

2019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总
股本 10,33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5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股利 12,912.50 万元。



1-1-76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总
股本 10,33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7.5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股利 7,747.50 万元。

3、2018 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10,33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 万
元。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67.68 17,621.20 -9,355.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6.73 15,124.90 8,695.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1.94 -19,175.24 -6,751.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89.01 13,570.87 -7,411.7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330.92 45,141.91 31,571.04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7,411.79 万元、13,570.87
万元以及 10,189.01 万元,波动相对较大。以下分别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以及
筹资活动三方面对公司的现金流状况进行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① 112,523.75 94,146.04 90,304.68
营业收入②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销售收入现金含量①/② 103.08% 103.23% 102.4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102.48%、103.23%和 103.08%,公司销售回款能力较强。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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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523.75 94,146.04 90,304.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52.64 13,263.01 7,147.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376.39 107,409.05 97,45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498.03 18,946.46 20,030.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1,108.31 51,770.03 56,876.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91.28 6,644.78 8,514.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11.10 12,426.57 21,387.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608.71 89,787.85 106,807.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① 12,767.68 17,621.20 -9,355.48
净利润② 12,370.65 9,591.21 8,684.78
占净利润的比重①/② 103.21% 183.72% -107.7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9,355.48 万元、17,621.20
万元和 12,767.68 万元,部分原因系公司工程总承包管理款的支付与收回所致。

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到的往来款 323.87 2,546.08 1,061.75
收回的定金、押金、保证金 5,593.52 3,942.08 3,846.27
政府补助和奖励 727.58 427.11 650.31
收到的代收代付款项 1,356.87 1,890.43 1,270.10
收到的工程总承包款净额 - 4,194.68 -
其他 850.80 262.63 319.15
合计 8,852.64 13,263.01 7,147.58

②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支付的往来款 1,640.43 1,934.14 1,289.60
支付的定金、押金、保证金 3,726.97 3,815.54 3,638.53
付现费用 5,435.45 5,154.71 5,557.20
支付的代收代付的款项 1,187.58 1,280.86 1,467.20
支付的工程总承包款净额 4,573.83 - 9,148.12
其他 546.84 241.34 286.77
合计 17,111.10 12,426.57 21,387.42

③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主要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计提数 65,577.00 53,868.52 52,4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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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职工薪
48,735.39 39,591.52 39,057.56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11,783.41 9,415.21 8,980.47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2,175.23 2,060.02 1,902.58
研发费用-职工薪酬 2,882.97 2,801.77 2,475.99
减: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增加
4,456.02 2,248.34 -4,532.60
数(期末-期初)
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期
12.67 -149.85 73.12
末-期初)
“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小计 61,108.31 51,770.03 56,876.09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 61,108.31 51,770.03 56,876.09

综上,报告期各期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与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相匹配。

④ 各期收到和支付的工程总承包款净额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收到和支付的工程总承包款净额形成的具体过程如下:

A.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收到工程总 支付工程总承
代收工程 代付工程款 代收代付的
项目 承包款项的 包款项的交易
款金额 金额 工程款净额
交易对手方 对手方
广西壮族自
中建八局第二
1288 项目 治区国家安 954.53 954.53 -
建设有限公司
全厅
广西崇左市
崇左市崇善大
城市建设投 中建八局第二
道、骆越大道工 2,235.56 5,574.28 -3,338.72
资发展集团 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 广西建工集团
人民医院凤岭医
治区人民医 第二建筑工程 4,670.18 4,670.18 -
院(一期)工程
院 有限责任公司
总承包
自治区直属机关 中共广西壮
广西建工集团
工委党校及广西 族自治区直
第五建筑工程 214.48 214.48 -
行政学院区直机 属机关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
关分院校园 委员会党校
广西人民广播电
广西广播电 中建八局第二
台技术业务综合 5,936.30 5,936.30 -
视台 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 中建八局第二
博物馆改扩建项 3,270.82 3,270.82 -
治区博物馆 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群众艺术馆 广西壮族自 广西建工集团
改扩建项目工程 治区群众艺 第一建筑工程 1,259.04 1,259.04 -
总承包 术馆 有限责任公司
柳江区中医医院 柳州市柳江 广西建工集团 8,679.29 8,67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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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收到工程总 支付工程总承
代收工程 代付工程款 代收代付的
项目 承包款项的 包款项的交易
款金额 金额 工程款净额
交易对手方 对手方
区中医医院 冶金建设有限
公司
龙州县教育扶贫
(一期)项目— 龙州县优创
中建八局第二
龙州镇城南新区 教育投资有 1,853.45 1,853.45 -
建设有限公司
小学、幼儿园建 限责任公司
设工程
南国乡村农村 广西那园旅
上海建工五建
综合旅游景区 游投资有限 6,590.80 6,590.80 -
集团有限公司
(一期)项目 公司
广西壮族自 中国建筑一局
南溪山医院项目 治区南溪山 (集团)有限公 5,861.40 5,861.40 -
医院 司
中国-马来西亚钦
州产业园区地下 广西中马钦
综合管廊示范工 州产业园区 中建八局第二
976.07 1,228.01 -251.94
程(友谊大道中 方圆实业有 建设有限公司
段)工程总承包 限公司
项目
防城港高新 广西建工集团
沙潭江生态产业
区投资发展 第二建筑工程 3,082.21 3,082.21 -
园(一期)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社会主义学 广西建工集团
广西社会主
院教学综合楼项 第五建筑工程 3,730.84 3,730.84 -
义学院
目总承包(EPC)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扶绥县
扶绥县四馆合一 中建八局第二
城市开发投 768.00 768.00 -
项目 建设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工
兴宁区五塘工业
基础设施开 中建八局第二
集中区基础设施 16,664.29 16,664.29 -
发管理有限 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
公司
广西医科大学附 广西医科大 中国建筑第八
属五象新区医院 学附属肿瘤 工程局有限公 36,779.53 37,564.10 -784.57
项目 医院 司
玉林市德善
广西玉林市农业 广西建工集团
健康发展投
嘉年华配套项目 第三建筑工程 122.08 122.08 -
资有限责任
(旅游文化街)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玉林市玉东 广西建工集团
玉林市玉东新区
建设投资集 第一建筑工程 539.74 539.74 -
实验小学
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防城港市港
广西建工集团
防城港市工业物 工基础设施
第二建筑工程 50.00 50.00 -
流招商中心 建设开发投
有限责任公司
资有限责任


1-1-77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收到工程总 支付工程总承
代收工程 代付工程款 代收代付的
项目 承包款项的 包款项的交易
款金额 金额 工程款净额
交易对手方 对手方
公司
北海市城市
北海市老干部活 中建八局第二
建设投资发 431.83 431.83 -
动中心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恭城瑶族自
广西建工集团
恭城县公共实训 治县人力资
第二建筑工程 126.10 346.65 -220.55
基地项目总承包 源和社会保
有限责任公司
障局
清莲苑设计-采购 玉林市城市
中建八局广西
-施 工总 承包 建设投资集 1,417.52 1,417.52 -
建设有限公司
(EPC) 团有限公司
河池市宜州区人
河池市宜州 广西鸿新建设
民医院门诊综合 2,708.69 2,708.69 -
区人民医院 有限公司
大楼工程总承包
中国-东盟影视演
广西文化产 广西建工集团
艺中心项目一期
业集团有限 第二建筑工程 1,261.73 1,261.73 -
工程建设工程总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
南国乡村农村综
合旅游景区(一 广西那园旅
广西桂林地建
期)项目 1.2-1.4 游投资有限 2,183.30 2,183.30 -
建设有限公司
期工程总承包合 公司

广西儿童医疗中 广西壮族自 中国建筑第八
心项目 EPC 总承 治区妇幼保 工程局有限公 9,232.57 9,232.57 -
包合同 健院 司
广西现代渔业种
广西壮族自 广西建工集团
业示范园(核心
治区水产引 第一建筑工程 2,366.80 2,366.80 -
区)建设项目工
育种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
程总承包合同
贵港市港南区人
民医院城区分院 贵港市港南
中铁十八局集
项目(一期)住 区卫生健康 5,007.41 5,007.41 -
团有限公司
院楼(EPC)工程 局
总承包
中国共产党
恭城县委党校搬 广西建工集团
恭城瑶族自
迁项目(一期) 第二建筑工程 334.69 312.74 21.95
治县委员会
总承包 有限责任公司
党校
四川省妇女儿童 四川省妇女 成都建工集团
4,707.61 4,707.61
中心建设项目 联合会 有限公司
合计 - - 134,016.86 138,590.69 -4,573.83
注:沙潭江生态产业园(一期)、广西图书馆地方民族文献中心项目、中国-东盟影视演艺
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因与业主共管账户,账户余额系受限货币资金,以剔
除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列示。



1-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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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收到工程总承 支付工程总承 代收代付
代收工程 代付工程
项目 包款项的交易 包款项的交易 的工程款
款金额 款金额
对手方 对手方 净额
广西壮族自治 中建八局第二
1216 项目 444.13 444.13 -
区国家安全厅 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 中建八局第二
1288 项目 6,055.72 6,055.72 -
区国家安全厅 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市城
崇左市崇善大
市建设投资发 中建八局第二
道、骆越大道工 4,865.77 1,527.05 3,338.72
展集团有限公 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建工集团
人民医院凤岭医 广西壮族自治
第二建筑工程 2,911.26 2,911.26 -
院(一期)工程 区人民医院
有限责任公司
总承包
广西壮族自治
凤山县人民医院 凤山县人民医
区冶金建设公 350.00 350.00 -
医技综合楼 院

广西人民广播电
广西广播电视 中建八局第二
台技术业务综合 12,466.51 12,466.51 -
台 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
广西国际壮医医 广西中医药大
工程局有限公 357.78 357.78 -
院项目 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 中建八局第二
博物馆改扩建项 - 145.14 -145.14
区博物馆 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群众艺术馆 广西建工集团
广西壮族自治
改扩建项目工程 第一建筑工程 1,860.93 1,860.93 -
区群众艺术馆
总承包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设职业技
术学院新校区二 广西建设职业 中建八局第二
2,230.20 2,230.20 -
期教学楼和学生 技术学院 建设有限公司
宿舍工程
龙州县教育扶贫
(一期)项目— 龙州县优创教
中建八局第二
龙州镇城南新区 育投资有限责 6,806.50 6,806.50 -
建设有限公司
小学、幼儿园建 任公司
设工程
南国乡村农村
广西那园旅游 上海建工五建
综合旅游景区 1,800.00 1,800.00 -
投资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一期)项目
广西建工集团
南宁市江南区根 南宁市江南区
第二建筑工程 129.74 129.74 -
竹坡项目 农业农村局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马来西亚 广西中马钦州 中建八局第二
3,773.77 3,452.79 320.98
钦州产业园区地 产业园区方圆 建设有限公司

1-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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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工程总承 支付工程总承 代收代付
代收工程 代付工程
项目 包款项的交易 包款项的交易 的工程款
款金额 款金额
对手方 对手方 净额
下综合管廊示范 实业有限公司
工程(友谊大道
中段)工程总承
包项目
防城港高新区 广西建工集团
沙潭江生态产业
投资发展有限 第二建筑工程 17,022.04 17,022.04 -
园(一期)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社会主义学 广西建工集团
广西社会主义
院教学综合楼项 第五建筑工程 2,751.32 2,751.32 -
学院
目总承包(EPC)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扶绥县城
扶绥县四馆合一 中建八局第二
市开发投资有 500.00 500.00 -
项目 建设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兴宁区五塘工业 南宁市兴工基
中建八局第二
集中区基础设施 础设施开发管 7,842.52 7,842.52 -
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 理有限公司
广西公安消防总
广西壮族自治
队灭火救援物资
区消防救援总 广西建工集团
储备及装备维护
队(广西壮族 第二建筑工程 1,971.94 1,971.94 -
中心设计-采购-
自治区公安消 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EPC)工
防总队)
程总承包
广西广播电视
广西新媒体中心 中建八局第二
信息网络股份 12,144.91 12,144.91 -
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广西医科大学附
属五象新区医院 中国建筑第八
广西医科大学
项目基坑支护— 工程局有限公 6,532.00 6,072.43 459.57
附属肿瘤医院
施工(含土石方 司
工程)
广西玉林市农业 玉林市德善健 广西建工集团
嘉年华配套项目 康发展投资有 第三建筑工程 403.08 403.08 -
(旅游文化街) 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玉林市“五彩田
园”现代特色农 玉林市玉东建 广西建工集团
业示范区桂园项 设投资集团有 第一建筑工程 407.87 407.87 -
目设计、采购、 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承包
玉林市玉东建 广西建工集团
玉林市玉东新区
设投资集团有 第一建筑工程 829.92 829.92 -
实验小学
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防城港市港工
广西建工集团
防城港市工业物 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建筑工程 50.00 50.00 -
流招商中心 开发投资有限
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
广西-东盟食品 广西-东盟食 广西建工集团
271.00 271.00 -
药品安全检验检 品药品安全检 第二建筑工程

1-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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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工程总承 支付工程总承 代收代付
代收工程 代付工程
项目 包款项的交易 包款项的交易 的工程款
款金额 款金额
对手方 对手方 净额
测中心检验检测 验检测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用房项目
青建国际集团
北流市文化艺术 北流市新地产
有限公司玉林 531.39 531.39 -
中心 建设有限公司
分公司
北海市城市建
北海市老干部活 中建八局第二
设投资发展有 1,111.81 1,111.81 -
动中心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
限公司
恭城瑶族自治 广西建工集团
恭城县公共实训
县人力资源和 第二建筑工程 450.00 229.46 220.55
基地项目总承包
社会保障局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 96,872.11 92,677.43 4,194.68

C.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收到工程总 支付工程总承
代收工程 代付工程 代收代付的
项目 承包款项的 包款项的交易
款金额 款金额 工程款净额
交易对手方 对手方
广西壮族自
中建八局第二
1216 项目 治区国家安 474.29 474.29 -
建设有限公司
全厅
广西壮族自
中建八局第二
1288 项目 治区国家安 2,525.20 2,682.71 -157.51
建设有限公司
全厅
广西崇左市
崇左市崇善大
城市建设投 中建八局第二
道、骆越大道工 12,954.90 12,954.90 -
资发展集团 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第五中
学和文昌小学工 防城港市防 广西建工集团
程项目/防城港 城区教育和 第一建筑工程 748.00 1,058.20 -310.20
市第六中学和珍 科学技术局 有限责任公司
珠小学工程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 广西建工集团
人民医院凤岭医
治区人民医 第二建筑工程 9,266.85 10,337.71 -1,070.86
院(一期)工程
院 有限责任公司
总承包
广西壮族自治
凤山县人民医院 凤山县人民
区冶金建设公 400.00 400.00 -
医技综合楼 医院

自治区直属机关 中共广西壮
广西建工集团
工委党校及广西 族自治区直
第五建筑工程 184.81 375.23 -190.42
行政学院区直机 属机关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
关分院校园 委员会党校
广西人民广播电 广西广播电 中建八局第二
2,363.54 2,363.54 -
台技术业务综合 视台 建设有限公司


1-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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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工程总 支付工程总承
代收工程 代付工程 代收代付的
项目 承包款项的 包款项的交易
款金额 款金额 工程款净额
交易对手方 对手方

中国建筑第八
广西国际壮医医 广西中医药
工程局有限公 24,102.75 27,882.75 -3,780.00
院项目 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 中建八局第二
博物馆改扩建项 1,902.42 1,757.28 145.14
治区博物馆 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群众艺术馆 广西壮族自 广西建工集团
改扩建项目工程 治区群众艺 第一建筑工程 920.57 920.57 -
总承包 术馆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设职业技
术学院新校区二 广西建设职 中建八局第二
11,471.15 11,471.15 -
期教学楼和学生 业技术学院 建设有限公司
宿舍工程
龙州县教育扶贫
(一期)项目— 龙州县优创
中建八局第二
龙州镇城南新区 教育投资有 3,677.00 3,677.00 -
建设有限公司
小学、幼儿园建 限责任公司
设工程
南宁市火车东站 南宁轨道交 广西南宁古里
南、北广场雕塑 通集团有限 园林艺术工程 266.20 266.20 -
项目工程 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 广西建工集团
南宁市江南区根
区农业农村 第二建筑工程 130.69 130.69 -
竹坡项目
局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马来西亚
钦州产业园区地 广西中马钦
下综合管廊示范 州产业园区 中建八局第二
4,621.44 4,946.00 -324.56
工程(友谊大道 方圆实业有 建设有限公司
中段)工程总承 限公司
包项目
防城港高新 广西建工集团
沙潭江生态产业
区投资发展 第二建筑工程 1,300.00 1,300.00 -
园(一期)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社会主义学 广西建工集团
广西社会主
院教学综合楼项 第五建筑工程 438.28 438.28 -
义学院
目总承包(EPC)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图书馆地方 广西建工集团
广西壮族自
民族文献中心项 第五建筑工程 1,095.19 1,095.19 -
治区图书馆
目 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兴工
兴宁区五塘工业
基础设施开 中建八局第二
集中区基础设施 517.38 517.38 -
发管理有限 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
公司
广西公安消防总 广西壮族自 广西建工集团
队灭火救援物资 治区消防救 第二建筑工程 2,185.03 3,357.52 -1,172.49
储备及装备维护 援 总 队 (广 西 有限责任公司

1-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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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工程总 支付工程总承
代收工程 代付工程 代收代付的
项目 承包款项的 包款项的交易
款金额 款金额 工程款净额
交易对手方 对手方
中心设计-采购- 壮 族 自 治 区
施工(EPC)工 公 安 消 防 总
程总承包 队)
广西广播电
广西新媒体中心 视 信 息 网 络 中建八局第二
15,738.05 16,961.65 -1,223.60
项目(一期工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医科大学附
属五象新区医院 广 西 医 科 大 中国建筑第八
项目基坑支护— 学 附 属 肿 瘤 工程局有限公 325.00 - 325.00
施工(含土石方 医院 司
工程)
玉林市德善
广西玉林市农业 广西建工集团
健康发展投
嘉年华配套项目 第三建筑工程 150.00 150.00 -
资有限责任
(旅游文化街)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玉林市“五彩田
园”现代特色农 玉 林 市 玉 东 广西建工集团
业示范区桂园项 建 设 投 资 集 第一建筑工程 51.55 51.55 -
目设计、采购、 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承包
玉林市玉东 广西建工集团
玉林市玉东新区
建设投资集 第一建筑工程 2,261.19 2,261.19 -
实验小学
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 西 - 东 盟 食 品 广 西 -东 盟 食
广西建工集团
药品安全检验检 品 药 品 安 全
第二建筑工程 265.84 265.84 -
测中心检验检测 检 验 检 测 中
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用房项目 心
广西壮族自 广西建工集团
中国-东盟技术
治区技术市 第一建筑工程 - 231.44 -231.44
转移中心
场 有限责任公司
北流市新地 青建国际集团
北流市文化艺术
产建设有限 有限公司玉林 2,127.89 2,827.89 -700.00
中心
公司 分公司
北海市城市
北海市老干部活 中建八局第二
建设投资发 4,729.89 5,187.06 -457.17
动中心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合计 - 107,195.08 116,343.21 -9,148.12

综上,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收到和支付的工程总承包款净额主要系因工程总承
包管理业务的业务模式及结算时点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所致。

(3)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表所示:



1-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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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净利润 12,370.65 9,591.21 8,684.7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26.40 543.65 1,094.7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839.86 895.93 1,103.32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430.43 342.36 254.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13.34 344.31 236.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0.90 1.02 -0.98
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2.57 0.38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 -73.20 -3.76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00.65 633.19 368.1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98.77 -597.26 -233.7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142.77 -6.55 -137.16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1.25 1.25 -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 - -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14,804.14 1,338.61 -3,114.71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12,231.61 4,606.31 -17,607.06
“-”号填列)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67.68 17,621.20 -9,355.48
净利润 12,370.65 9,591.21 8,684.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
397.03 8,029.99 -18,040.26
净利润的差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偏离,其主
要原因如下:

①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12,523.75 94,146.04 90,304.68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8,852.64 13,263.01 7,147.5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376.39 107,409.05 97,45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20,498.03 18,946.46 20,030.22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61,108.31 51,770.03 56,876.09

1-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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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91.28 6,644.78 8,514.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7,111.10 12,426.57 21,387.42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608.71 89,787.85 106,807.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767.68 17,621.20 -9,355.48
净额

A.代收代付的工程总承包净额的波动

代收代付的工程总承包款系发行人工程总承包业务向业主方收款及向施工
方付款,其结算时间存在一定时间差。报告期内,代收代付工程总承包净额为
-9,148.12 万元、4,194.68 万元、-4,573.83 万元。

B.支付给职工的现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分别为 56,876.09 万元、51,770.03 万元、
61,108.31 万元,波动幅度较大。2018 年支付给职工的现金金额高于 2019 年,主
要是由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2018 年国家税务
总局尚未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方式进行明确,为进行合法合理税务筹划,
公司将部分通常在次年发放的奖金提前在 2018 年底前发放。2020 年度发行人支
付给职工的现金较高,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业绩呈增长态势,根据薪酬考核机制,
于 2020 年支付的员工绩效奖金相应增加所致。

C.支付的各项税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为 8,514.01 万元、6,644.78 万元、
9,891.28 万元,其中 2019 年缴纳税金较少,主要原因为 a.受增值税加计扣除及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影响。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依法享受
的增值税加计扣除金额及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1,058.99 万元、1,985.38 万
元和 2,048.51 万元,其中 2019 年度,发行人享受税收优惠金额较上期增加 926.39
万元。b.发行人 2019 年部分应交的税金于 2020 年度实际缴纳所致。

综上,剔除上述因素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后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较上期的 2019 年较上期的 2018 年较上期的波
项目
波动金额 波动金额 动金额
直接法编制下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因素


1-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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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较上期的 2019 年较上期的 2018 年较上期的波
项目
波动金额 波动金额 动金额
代收代付的工程总承包净额
-8,768.51 13,342.80 -18,122.89
变动额(本期数-上期数)
间接法编制下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因素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期末-
4,456.02 2,248.34 -4,532.60
期初)
应交税费增加额(期末-期
-2,928.27 2,482.91 -995.05
初)
合计 -7,240.76 18,074.05 -23,650.54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
-4,853.52 26,976.68 -29,696.31
期的变动金额
上述因素与经营活动现金流
149.19 67.00 79.64
量净额变动额的占比(%)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度波动符合其实
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8.77 15,600.97 15,654.7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5.32 653.50 194.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0.88 3.1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41.83 1,213.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4.09 24,597.19 17,066.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001.83 998.56 1,640.04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98 8,473.72 5,530.8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2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0.81 9,472.28 8,370.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6.73 15,124.90 8,695.2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695.24 万元、
15,124.90 万元和-1,576.73 万元。

2018 年、2019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8,695.24 万元、15,124.90
万元,主要系公司各期理财产品的赎回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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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6.73 万元,较上年
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9 年收回银行理财、基金等投资款金额较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1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 13,001.00 9,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0 19,211.00 9,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01.00 9,000.00 1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000.94 21,691.07 3,681.07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87.01 65.07 397.84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95.17 70.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01.94 38,386.24 15,751.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1.94 -19,175.24 -6,751.5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51.55 万元、
-19,175.24 万元和-1,001.9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有一定波动,主要是由于公司各年借入或归还借款的金额变动和分配股利支付的
现金所致。

2020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1.94 万元,较上年
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9 年支付的现金股利款较大所致。

(五)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发行人是一家以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为核心,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
包管理等业务为延伸的综合型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发行人资质齐全,拥有 29 项
设计咨询类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中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燃
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轻纺行
业制糖工程,工程咨询资质中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以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均为
甲级。公司具有智慧城市、信息技术、医疗建筑设计传承与创新、海绵城市创新
应用、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实践、绿色建筑技术等核心技术,未来将通过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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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高端技术人才、加大技术研发力度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竞争
优势。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报 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88,120.12 万元、 91,202.19 万元 和
109,163.22 万元,2019 年、2020 年较上期的增长率分别为 3.50%、19.69%;分
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62.24 万元、
8,551.38 万元和 11,136.95 万元,2019 年、2020 年较上期的增长率分别为 30.31%、
30.24%,公司业绩呈持续增长趋势。并且,公司在业绩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保持
着较为健康的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90,304.68 万元、94,146.04 万元和 112,523.75 万元,与当期营业收入基本匹配。
公司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健康的财务状况以及充沛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公司
持续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综上所述,公司的业务前景广阔,财务指标良好,
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


(一)重大资本性支出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
为 1,640.04 万元、998.56 万元及 2,001.83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软件和通用设备方
面的支出。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公司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资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
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资产业务重组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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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发行人未制作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2021]桂 01 民初 1255 号”纠纷案件(以下简称“本案”)《应诉通知书》
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资料。根据《民事起诉状》,吴小光向南宁市中级
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华蓝设计存在单方解除与吴小光的《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
同》情形,由其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返还管理费 308.43 万元,支付代收工程款 368.97
万元和待收工程款 3,329.40 万元,及其他违约金、损失、诉讼费等。

上述案由系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公司已于向吴小光发出《解除“华蓝深圳分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函》前,对解除承包经营事项计提了经济损失补偿款
632.00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诉讼尚未判决。上述诉讼原由及对发
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生产经营的影响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其他
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一)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诉
讼或仲裁事项”。

(二)或有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大事项

1、前期差错更正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2、开具保函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在履行的保函金额为 541.05 万元,均为履
约保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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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发行人所面临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进出口
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行业未发生周期性变化,
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或主要
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大幅变化,未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未出现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
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不存在其他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
5414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华蓝集团公司合并及母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一季度经审阅的财务信息,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7,022.91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74.71 万元。2020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18,241.6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9.08 万元。发行人 2021 年 1-3 月营业
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呈较
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 2020 年 1-3 月发行人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业务开展缓
慢;2021 年 1-3 月随着疫情影响减弱,公司下游客户的设计需求恢复,同时发行
人继续积极拓展市场,业务持续增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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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68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
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 25.00%。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
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营运资金。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年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 项目投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号 总额 投资金额 资年限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 35,031.24 35,031.24 3 备案项目代码:
2020-450103-74-03-018031
南宁市兴宁区经济贸易和信
2 信息化平台建设 6,170.75 6,170.75 2 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2020-450102-74-03-018046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
3 技术研发中心 6,219.53 6,219.53 2 学技术局备案项目代码:
2020-450102-74-03-018044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
4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 10,000.00 10,000.00 - -
务开展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 -
合计 62,421.52 62,421.52 - -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报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若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
款或自有资金予以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
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对发
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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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政策、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保证高效使用募集资金以及有效把控募集资金的安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以保证募
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公司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须经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后方可变更;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
场调查,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三)募投项目环评情况

2020 年 6 月 12 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IPO 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复函》,主要内容如下:公司申请的 IPO 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包括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总部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不涉及生产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项目内容不属于需要进行环
保审批的范围,无须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同于
生产性项目,不存在废气、废水、废渣等工业污染物,不存在对环境产生影响,
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要求,因而无须环保部门审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等
服务,公司以广西南宁为中心,业务遍及全国 2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外
业务延伸至非洲和东南亚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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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质齐全,拥有建筑设计、市政设计、风景园林、城乡规划等甲级资质,
设计产品与服务结构多元化,公司系行业中较早实现产业链延伸至设计牵头的工程
总承包管理业务的企业之一,是广西第一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试点企业。
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了围绕建筑生命周期,提供从前期策划到空间规划,工程咨
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以及后期运维服务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主营业
务发展所需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一)提升生产力,保持持续创新创意能力

发行人从事的工程设计行业是一个融合多学科知识的创新创意型行业,公司
是典型的智力密集型企业,人才是最主要的生产力,信息化时代下,各种工程设
计软件与信息通讯技术已取代尺规成为行业主要生产工具,持续地保持人才吸引
力和凝聚力,激励人才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协同作战能力是
公司保持创新创意能力面临的主要挑战。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员工总数已达 3,052 人,分布在以南宁为中心的全国
16 个不同城市。公司除在广西工程设计行业已形成优势龙头地位外,在以广州
为中心的粤港澳大湾区、以成都为中心的成渝经济圈和以武汉为中心的长江经济
带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业务来源。

由于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南宁总部自有办公场所严重不足,总部人员现已分
散在四处不同地点办公,既影响各部门协同效率又不利于提升整体公司形象。广
西自治区外分支机构的扩张对快速反应能力与后台支持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总部
人才团队扩容能力,建设广州、北京、成都三个区域中心,增强团队快速反应能
力,提升总部与区域中心与分支机构的协同效率。“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旨在
提高公司全国各部门与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能力和处理能力,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降低运营成本。两个项目均系围绕提升公司创新创意生产力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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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提升公司创造力提供动力源泉

公司拥有丰富的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经验。近年来公司在医疗建筑设
计领域、海绵城市技术研究、智慧城市、绿色建筑等领域形成了丰富产品与收入,
均源于公司研发成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旨在进一步
加强公司建筑与城市发展的前瞻性研究,为公司保持创造力提供动力源泉。

(三)为推进业务模式创新提供资金资源支撑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长期以来实行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相互分割的模式,
碎片化管理模式增加了工程投资成本,出现问题时各主体容易推诿责任。近年来
国家颁布的主要行业政策导向均为加强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推广工程总承包
与全过程咨询业务模式是行业未来主要发展趋势。

设计企业受资金实力制约,在住宅、道路等民用工程总承包领域常无法与资
金实力雄厚的施工类企业竞争,但在投资额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的大型公
共建筑和特殊行业领域,设计企业具有施工企业不具备的优势。

公司在工程总承包细分领域排名全国民营设计企业第一,在医院、学校、政
务大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领域建立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是
广西首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试点企业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
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旨在顺应行业发展趋势,通过
补充资金短板,扩大公司在业态模式创新中的先行优势。

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基本情况

(一)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在南宁、广州、成都和北京 4 个城市新建或扩建设计服务网络,
预计将新增总营业面积 17,400 ㎡,其中:南宁设计总部办公场地通过购置方式
取得;其他 3 个设计服务网点办公场地采用租赁方式取得。通过实施本项目,公
司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加强对国内建筑设计市场覆盖程度,解决公司目前因
场地及规模限制而导致的设计服务能力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并为公司提
供良好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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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必要性

(1)满足我国建筑设计行业市场广阔的需求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率仍
处于较低水平。城镇化率不断提升,直接推动了建筑设计行业快速发展。“十三
五规划”纲要提出,到 2020 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60%,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
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8》指出,预计到 2030 年我国城镇化率
将达到 70%左右。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提升、基础设施的完善、“一带一路”倡
议和供给侧改革的推进,我国建筑业市场空间巨大。本项目实施可满足公司进一
步往广西区外拓展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的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和
各项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

通过建设本项目,公司将立足南宁,在广州、北京、成都等全国中心城区租
赁写字楼拓展该区域市场业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市场份额和提升公司的区
域服务质量水平。

(2)改善办公环境,提升员工工作效率

实施本项目将满足公司收入增长带来的办公用地迫切需求。办公用地是企业
经营重要方面之一,公司在研发、管理、生产、培训等方面需要足够的办公用地
容量,以容纳员工办公和企业经营。同时,伴随着公司经营发展,其员工人数、
生产规模、研发规模等不断增长,公司总部办公区域整体趋于紧张。

公司是城乡建设领域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为客户
提供前期咨询、项目策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技术
服务,公司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促使公司规模和业务快速增长。然而在公司
规模不断扩大及建筑设计行业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主要办公场地南
宁市华东路 39 号科技楼建于上个世纪 90 年代,空间狭小、设施设备陈旧,无法
满足现代办公的需求,公司相当部分人员分散在南宁市区多处地方租赁办公。办
公场地分散,协同工作效率低下,人力资源复用程度低,对公司的统一组织、沟
通交流及规范管理增加了成本,带来不便。公司现有办公楼的使用面积无法满足
业务扩展需要,办公场地的限制对公司正常经营,如会议召开、人员扩招、业务
扩大等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始终面临着“业务快速发展与办公场地不匹配”问题,
因此公司扩展办公场地面积具有必要性,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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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公司区位布局体系的需要

公司业务起步于广西,历经多年深耕细作,形成了一定的品牌优势,位列我
国民营建筑设计企业第一梯队。但在广西区外的服务网点布局上,与大型同行业
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当前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区域之一,华南区域的固定资
产投资与城镇化建设均处于领先水平,而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是
“一带一路”巨型门户枢纽和世界级经济平台中心。拓展华南区域业务,把握粤
港澳大湾区历史机遇是公司未来重要发展战略之一。

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加之首都的特殊地位,拥有开放的、高水平的、激
烈竞争的市场,多元化的市场投资及众多发展历史悠久的勘察设计企业汇集,为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发展带来良好的市场空间。与全国顶尖勘察设计研究院相互竞
技、促进交流,有助公司提升持续竞争力。成渝城市群以重庆、成都为中心,系
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平台,系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支撑,也是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
重要示范区。公司在成都、重庆承接了四川妇女儿童中心、成都工程设计咨询高
技术产业园等多个标杆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资源。相对于区外竞争对手,公司
在人才引进及品牌建设方面更需要进一步增强。

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广州拓展区域中心,利用公司已经积累的“华蓝”
品牌优势和深厚的建筑设计实力,提高公司在华南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管理市
场中的影响力,并将业务逐渐辐射至北京、成都等重要区域,进一步完善公司的
区位布局体系,进而扩大品牌影响力。

(4)有利于优化建筑设计方案,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公司在建筑设计领域深耕多年,凭借优秀的设计能力获得了当地市场优势,
但随着竞争加剧,客户要求将不断提高,公司如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突围,必须紧
跟当地市场实际需求的脚步,进一步提高服务区域内设计人员的设计咨询能力。

本项目建设一方面可强化了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协同规划、成渝经
济圈规划等区域订单响应速度,另一方面可在协同系统及设计软件支持下,实现
资源的远程共享,加强设计师与后台支撑部门之间,使各分支机构提高当地服务
区域内的项目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全过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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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拥有丰富的设计服务网络建设经验

本项目是在加强南宁总部建设的基础上,在广州、北京、成都等中心城区租
用写字楼拓展区域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由过去的地区性单一业务设计院,
发展成为立足广西、布局全国、放眼世界、多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的现代企业集团。
集团下设设计公司、工程公司、审图公司和英图设计公司。公司现已初步覆盖华
东、华南、华中、西南等地的分公司,海外业务拓展至东南亚、非洲等部分国家
和地区。最近三年,公司每年来自广东地区、西南地区、华中地区的收入均有
2,000 万元以上。公司已具备开拓该等片区市场基础和成熟的业务运营经验,并
建立了功能齐全的外部拓展部门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设计人员队伍,对区域市
场战略布局、品牌宣传及政策设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2)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国家的重大战略之一。2018 年 11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提出要以“一
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
略为指引,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为中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重庆、
成都、武汉等为中心,引领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发展,到 21 世纪中叶,建
立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随着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在广州、北京、成都等中心城区租用办公场地,
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政策加速推进和落实“一带一路”规划、粤港澳大
湾区建设、京津冀协同规划以及成渝经济圈协同规划,将为公司在这些区域拓展
建筑设计咨询业务和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提供便利,为本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3)公司拥有较强的行业实力

华蓝集团源于 1953 年成立的广西省人民政府建筑工程局设计公司。当前已
成为立足广西、布局全国、放眼世界、多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的现代企业集团。公
司专业资质较为齐全,是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拥有专业资质数量最多的科技型
企业之一。拥有富有影响力的建筑作品,得到众多客户认可,相继荣获“全国优
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金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科学技术奖”、“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等上百项国家、部、省级优秀设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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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 2012 年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之一,连续多年荣膺中国工程设计企
业 60 强、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在人才引进方面,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
公司在技术开发、后勤保障、服务实施等方面积累了出色的员工队伍,系广西“城
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人才小高地”和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小高地”建设载
体单位。公司制定了较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待遇及激励机制,建立了良好的企业
文化氛围,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公司拥有在品牌、技术、人才等方
面较强的行业实力降低了本项目的业务拓展难度。

4、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建设整体规划

①在南宁、广州、成都、北京 4 个城市新增或扩建设计服务网点,其中:南
宁新增办公场地采用购买方式取得;广州、成都、北京三地新增办公场地采用租
赁方式取得。本项目新增办公场地面积合计 17,400 ㎡,其中,购买办公场地面
积 15,000 ㎡,租赁办公场地面积 2,400 ㎡。

②通过定制或采购一批软硬件设备,并对以上设计服务网点进行统一员工培
训,强化设计服务流程及品质管理,提升市场对公司的品牌认知度。

③通过外部招聘引进一批设计人员。

(2)办公场地购置/租赁费

包括办公楼购置费和办公楼租赁费,合计投资 23,529.60 万元。其中,南宁
总部需要购置办公楼,合计投资 22,500.00 万元;广州、北京、成都设计网络采
用租赁的方式,建设期(共三年)的办公楼租赁费计入投资,合计 1,029.60 万元。

(3)装修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于南宁、广州、北京、成都办公楼的装修建设,结合各地
建筑市场价格确定装修的单位成本,根据办公楼场地面积测算装修费用。装修费
用合计需要 2,610.00 万元。

(4)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根据公司过往购买的设备合同及当前市场询价估算设备价格,并根据本项目
所需的设备数量来确定设备类的投资总额为 3,173.50 万元。

(5)人才引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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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外部招聘各地人才,包括薪酬、猎头、培训、安家费等招聘费用。

(6)预备费

根据项目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两项之和的 5%预算。

(7)流动资金估算

铺底流动资金按计算期内流动资金增加额的 30%计算。本项目计算期内所需
流动资金增加额为 11,246.95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3,374.09 万元。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35,031.24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场地购置费 22,500.00 64.23%
2 场地租赁费 1,029.60 2.94%
3 场地装修费 2,610.00 7.45%
4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3,173.50 9.06%
5 人才引进费 878.40 2.51%
6 预备费 1,465.66 4.18%
7 铺底流动资金 3,374.09 9.63%
项目总投资 35,031.24 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在三年内完成,办公楼计划通过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获得,南宁、
广州、北京、成都等设计网络构建的各阶段性目标安排如下:

建设期(月)
进度阶段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实施方案设计
选址考察及商务洽谈
购买及租赁场地
工程及设备招标
装修工程建设
软硬件设备购置
人员招聘及培训
分支机构试营业
验收竣工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预计从建设期第一年下半年开始,项目各设计服务
网点将逐步投入运营并产生效益。以公司目前设计人员人均产值结合项目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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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劳动定员人数估算,计算期内项目平均营业收入可达到 41,050.04 万元,项目
税后总投资利润率为 13.16%,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9.6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为 6.61 年(含建设期)。

(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软硬件设施设备的购置,项目拟通过公司信息化平台
的软、硬件系统升级、建设和实施,提高公司全国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信息共
享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应用能力,
建立科学的 IT 决策体系,降低运营成本,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运作
效率,为公司的长期、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增强全国各区域公司协同办公能力的需要

公司在全国 16 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未来还将继续在其他城市扩展。在其
前提下,公司业务覆盖范围较广,各地城市员工将直接面对当地市场,充分利用
当地信息、资源和公司品牌承揽业务并进行售后服务。总部则可以运用信息技术,
通过远程系统实现沟通合作,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协助各城市开展业务,
提高办公效率。该运行模式对信息系统有较高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提供高性
能的计算机设备作为研究与分析基础,对通信软件、各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
提高相关人员沟通效率,发挥公司远程协同办公能力。

(2)实现公司业务及战略扩张目标的需要

在互联网时代新经济下,传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纷纷拥抱互联网进行转型升
级。为保证公司下一阶段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需进行互联网布局,将其作为公
司重要战略发展方向之一。企业信息化建设历程目前处于产业互联网应用阶段,
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着勘察设计行业现代化的发展。同时,随
着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对工程设计与技术创新要求不断提高,企业需要快速、
及时应对市场和流行趋势的变化,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出更
高要求。此外,在《“十三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建
筑业企业 BIM 应用分析暨数字建筑发展展望(2018)》等行业政策的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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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着力增强 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信、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
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一
体化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因此,公司实施本项目是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满足
战略发展的需要。

本项目将建设更安全、更便捷的信息数据系统,对现有基础进行信息化系统
更新,升级优化二维、三维协同软件平台,定制专业设计软件、项目客户满意度
调查系统、云计算及数据中心、云桌面、智慧工地、电子签章等系统,实现数据
到信息、信息到决策的演变,更好服务管理决策的目的。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公
司效率、减少办公费用,为公司业务及战略扩张提供支撑。

(3)有利于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公司在建筑设计领域深耕数十年,凭借优秀的设计能力获得了一定的市场优
势,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公司如想在激烈的
竞争中突围,必须紧跟市场脚步,进一步提高设计人员的设计能力。

通过本项目建设,在协同系统及设计软件的支持下,通过对接内部资源,实
现设计资源远程互享,促进公司设计人员能力提升,降低传统方式的培训与沟通
成本。同时构建远程实时人人交互的系统平台,更精密地将各个设计师联系起来,
使之具备对设计问题进行实时交流的能力,有助于设计人员之间密切的思想交流、
类比联想、激发灵感,为方案提供支撑,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4)追赶行业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能力

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导,建筑设计行业对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以
BIM 技术、装配式技术为核心,引入以云技术、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
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建筑设计行业信息化带来新变化,从过去
的二维图纸进化到三维模型、从管理系统延伸到现场感知、从流程管理提升到数
据采集,全新的 BIM 软件和物联网设备正逐步应用到建筑设计行业之中。虽然
公司一直重视信息化建设,但综合办公管理系统、公司专业院门户、项目核算系
统、二维协同设计系统、营销助手系统、关键指标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依然存
在不足之处。

公司依托业务发展需求,通过采用信息共享与数据挖掘、分析等技术,提升
大数据平台、云计算、移动应用等建设水平,为企业提供现场感知更透彻、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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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更全面、智能化更深入的信息,提升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公司项
目投资收益率。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协同公司各业务及各个部门业务流程,提
升资源利用率,使公司内部业务流程运行更科学有效,有助于提升营运管理能力,
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拥有专业的信息化建设人才

经多年发展,公司已由区域型设计院,发展成为立足广西、布局全国、放眼
世界、多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的现代企业集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设有信息
化部门,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拥有一批软件开发工程师、网络工程师
等专业化人才,目前建有综合办公管理系统、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
理系统、二维协同设计系统、数据安全备份系统、营销助手系统等。未来公司还
将增加二维及三维软件开发工程师、智慧工地开发工程师和项目管理系统开发工
程师,为不同的信息化系统建设补充专业化人才。公司拥有信息化建设的专业人
才,可以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2)公司拥有丰富的信息化平台建设经验

信息系统是公司各部门正常运作的基础,公司一直重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
不断进行软硬件投入,具备一定的信息系统建设经验。公司已构建了一系列符合
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特征的平台与体系,包括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
综合办公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知识管理平台和设计研发平台等。此外,
公司打造的华蓝智库更是公司加强创新研发,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平台。公司
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3)建筑设计信息产业发展日趋成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近年来,以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等特
征的新兴技术出现,引发了新一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大发展,特别是基
于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包括应用软件服务、平台提供服务、提供网络
应用后台资源服务等领域日趋成熟,为我国建筑设计产业更大范围、更高效能、
更多手段地整合产业创新资源,扩大产业价值增长空间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外,住建部提出加强信息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基于 BIM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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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生产、运输、装配及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工业化建造,同时大
力推进 BIM、大数据等技术在地下管廊、海绵城市、轨道交通、“一带一路”
重点工程中的应用。随着信息技术业的发展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的支持,我国建筑
设计产业信息化应用逐渐走向成熟,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4、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总体构架

本项目拟将支撑层各类硬件建设成以虚拟化技术为基础的平台,将计算环境、
业务应用进行整合与部署迁移到数据中心,在实现数据统一的基础上通过平台管
理界面进行计算资源的调度和管理。同时平台整合数据层与服务层为上层应用提
供如认证、授权、数据交换与事务管理等基础服务,并提供用户桌面托管,为用
户室外室内办公提供一致性的应用体验。




(2)项目主体功能模块建设方案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办公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协同设计系统、
智慧工地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项目管理系统以项
目为核心,对公司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的经营过程,对项目投
资、设计、进度、合同、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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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规避和减少项目风险,提高项目质量。在项目建设期间,通过协同设计系统、
智慧工地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提升项目设计和施工工作效率,及时掌握项目建
设进度,对项目收支等财务关键指标进行全面掌握和了解。此外,作为集团各类
信息系统入口和门户综合办公系统,实现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在业务
审批、文件上传下达、信息资源共享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基于桌面与服务器虚拟化技术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立
公司标准协同及管理支撑平台、运营体系,为公司发展和决策提供科学的信息技
术保障。以 EPC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和智慧工程管理系统为例,具体功能模块系
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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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综合办公管理系统

面向公司各级管理和生产部门,提供日常行政办公必需的各类审批流程、通
知公告、日常行政管理、知识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是各类信息系统主入口和公
司上传下达及信息交互的门户。

② 项目管理系统

该系统以项目管理为核心,通过深化设计、限额设计、合同网络合约规划、
清单造价对标、优化采购、全过程动态成本管理、现场进度组织、动态关键路径
管控、质量管理,加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能力,完善项目管理体系,提高
采购或管理机械设备、成套设备和建设物资的能力,增加工程总承包管理协调能
力为目的。以上管理思想贯穿于整个项目的经营过程,对项目投资、设计、进度、
合同、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更好规避项目建设风
险,提高项目的投资收益率。

③ 协同设计系统

基于二维或三维设计软件,为设计工作提供信息化协同技术手段,通过协同
设计,减少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错漏,提高图纸设计质量,缩短设计周期,提高工
作效率。

④ 智慧工地系统

通过综合应用 BIM、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和智能应用等先
进技术,让施工现场感知更透彻、互通互联更全面、智能化更深入,大大提升现
场作业人员的工作效率。

⑤ 财务管理系统

实现集团统一财务信息共享,规范财务管理,面向管理层,通过各种图表、
列表等方式,在移动端将各项指标以最直观的方式呈现于管理层,管理层可立刻
掌握公司财务关键指标。面向计划,对财务数据进行组合、汇总、读取,通过灵
活的报表和即时查询,直观了解更准确的财务数据。

(3)项目局域网络搭建方案

公司已建立以总部为中心的星型网络拓扑结构,以数据专线的方式连接分支
机构,移动办公用户通过 Internet VPN 方式接入公司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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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将在现有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升级南宁总部主力机房,并在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总工会职工之家 8 楼升级数据备份机房。通过有效搭配应用服务器
与数据库服务器,同时应用负载均衡及群集技术,在满足要求的同时,保障系统
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项目局域网络拓扑图如下: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6,170.75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机房装修费 50.00 0.81%
2 设备购置费 1,783.00 28.89%
3 软件购置费 2,982.00 48.32%
4 预备费 240.75 3.90%
5 软件系统开发费 470.00 7.62%
6 培训、推广费 645.00 10.45%
项目总投资 6,170.75 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中,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监理、设备的安装进度时间安
排如下:

建设期(月)
进度阶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实施方案设计
机房装修改造
机房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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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月)
进度阶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智慧工地系统
营销助手系统
项目客户满意度调查系统
关键指标监控系统
验收竣工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入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收益。本项目的建设目的是为了改进和完善公
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强企业市场反应速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场地实施,基于公司已有研发优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围
绕智慧城市与建筑、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绿色建筑与城市、装配式建筑和环境治
理五大深入开展研究与新产品开发方向。通过采购研发设备与开发软件,引进高
端研发人才,加大课题投资力度,将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成为公司新技术的储备
基地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基地。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基于大数据、5G 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创新技术研究项目提升公司竞争


以大数据、5G 物联网、装配式建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行业科
技在过去 5 年取得巨大发展,推动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业务模式变革与创新、
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革命性变化。目前各项技术应用正逐步走过试错阶段,步入
稳定发展期,业内的转型发展战略对勘察设计业务的作用已形成共识。企业需适
应新常态,结合自身实力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创新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增
强国内外两个市场运作能力,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更好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本次项目的建设,将投入多个课题研究,依托公司自身优势,致力于更先进
的理念与技术研发,建立和完善智慧工程管理、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慧城
市、海绵城市、建筑智能化等新型建筑设计服务研究中心,壮大公司设计咨询和
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规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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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的需要

研发人才是企业保持生命力、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公司涉足建筑设计行业
较早,推进“产学研设”结合,建立企业人才培养基地,设立博士后流动站,重
点培养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专类人才。时至今日,公司在绿色建筑、海绵城市、
现代智能交通、建筑工业化、文化建筑等方面的研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基于工
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模式取得新的进展,将推动工程技术管理服
务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进一步拓展,同时对建筑设计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
公司急需大量多元化、复合型的建筑设计人才,为各项新技术研发做好人才储备,
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和研发优势。

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可以更好地整合公司研发团队资源,通过内部培养和
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充实公司技术人才队伍,扩大人才储备,提高总
部研发中心的技术层次和建筑新技术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壮大企业技术实力。

(3)巩固区域优势和强化区域集中性的需要

广西作为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在
“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重大作用。
另外,广西自 2018 年 4 月提出“东融”战略以来,全区共引进粤港澳大湾区项
目 2,410 多个,到位资金 6,780 亿元。从 2020 年开始,全区将全面加快对接粤港
澳大湾区,总投资超过 1 万亿元。公司深耕西南区域建筑设计市场数十年,在实
现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获得了一定的市场认可。在本地化优势的基础上,公司
将立足自身建筑设计技术实力,利用区位优势、品牌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参与
“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

本次项目建设,将设立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中心、广西传统建筑保护与传
承发展研究中心、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研究中心、数字城市规划建设大数据应用研
究中心等符合区域特点的研究中心,通过对各自区域特性进行因地制宜的项目设
计研究,逐渐将业务辐射至东南亚、广东等区域,形成以广西为中心的区域建筑
设计中心。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群体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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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凭借持续提升的建筑技术水平、良好的品牌信誉以及完善的工程技术服
务体系,与政府、企事业、社团等客户建立了良好的社会关系,其中与华润置地、
恒大地产、绿地集团、融创地产等品牌开发商建立了合作关系,系广西柳州市、
玉林市、崇左市、大新县、扶绥县、博白县等地方政府部门的战略合作单位。

技术研发最终目的是实现研发成果转化并推向市场。公司依托行业领先地位
和品牌影响力,已储备了一大批优质需求的客户群体,为本项目研发成果项目产
业化并推向市场应用准备奠定市场基础。

(2)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历经多年发展,在持续的研发过程中,
公司凝聚了一群研发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和项目开发经验。目前,公
司拥有专业技术人员 2,653 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 人、当代中
国杰出工程师 1 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 3 人、广西工程设计大师 4 人、
广西优秀专家 2 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3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
政府特聘专家 8 人、广西高层次人才 5 人、广西杰出工程师 2 人、广西优秀青年
建筑师 6 人、广西优秀青年设计师 10 人、南宁市高级技术人才 124 人,本科及
以上学历员工占 80%。公司技术管理高层有着先进的研发管理理念和丰富的大型
研发项目管理经验。未来三年内,公司将大力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研发团队规模
将不断扩大。

此外,在创新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建立了自主技术标准体系、项目质量保障
体系、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高水
平的技术研发团队、稳定的人才团队结构和完善的创新体系,为本项目的建设提
供人才基础。

(3)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
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及企业持续发展的活力源泉。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
投入,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广西科技厅、广西
住建厅、广西工信委、南宁市工信委等各级主管部门委托的科研项目近 70 项。
另外,公司积极跟踪行业内最新的建筑设计技术发展状况,做好新技术引进、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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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吸收和创新。同时,立足已有技术优势,公司不断增加对研发的投入,加强
人才引进,积累了一定技术储备和丰富研发经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45 项,软件著作权 65 项。
目前,公司已具备提供医疗建设一体化设计服务、教育建筑一体化设计服务、棚
户区改造工程咨询服务、体育建筑一体化设计服务、水循环综合治理咨询设计服
务、城市立交一体化设计服务、城市主干线道路综合整治提升设计服务、国土空
间规划设计咨询、轻工制糖设计咨询服务、乡村振兴设计咨询服务、智慧城市设
计咨询服务、“品质城市+”设计咨询服务等重大项目服务能力。公司现有较强
技术研发能力,将为本项目提供研发能力保障。

4、项目建设方案

根据公司现有技术基础和所在地区特征,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整合
并扩充现有研发资源进行必要的专题研究。本项目计划针对一系列技术课题进行
深入研发,并拟订相关专题研究如下:


开展方向 课题或者项目名称 研发课题内容概述

1、研发新一代智慧园区一体化建设支撑及管理系统;
智慧建筑
2、智慧医院集成管理平台及运维能力提升
1、基于 5G+物联网的桥梁结构安全状态监测技术研
究;
工程安全监测与评
2、桥梁快速检测信息化软件集成系统技术研究;

3、既有建筑安全监测及加固改造技术研究;
智慧城市 4、建筑安全评估研究中心
1
与建筑 1、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研究中心;
智慧城市 2、数字城市规划建设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3、轨道交通 TOD 综合开发全过程设计管控平台
1、工程管理系统研发中心;
2、全过程技术研发中心;
智慧工程管理
3、投资控制研发中心;
4、施工技术研发中心
东南亚城市与建筑
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
研究中心
东南亚城
2 广西传统建筑保护
市与建筑
与传承发展研究中 广西传统建筑保护与传承发展研究

1、基于 AI 大数据分析的绿色建筑性能化设计云平台
广西城市建筑热环
项目;
境控制工程技术研
绿色建筑 2、基于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的绿色生态城区参数化
3 究中心
与城市 设计平台项目
绿色建造与检测工 1、建筑建造及使用全生命周期能耗、水耗计量系统
程技术研究中心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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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方向 课题或者项目名称 研发课题内容概述

2、建筑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研究;
3、广西绿色建筑认证、施工及检测的关键性问题研

1、装配式建筑外墙及楼面节点防水技术研究;
装配式建筑研究中 2、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标准化技术研究;
心 3、装配式建筑户型研究;
装配式建 4、装配式建筑技术在教育建筑中的应用研究
4
筑 1、建筑工业化背景下的高层装配式建筑研究;
建筑工业化研究中 2、集体土地入市政策影响下的低密度装配式建筑研
心 究;
3、既有建筑改造工业化关键问题研究
1、初雨收集与处理及生态护岸建设技术;
海绵城市建设与黑
2、黑臭水体的生物/生态强化修复技术研究;
臭水体治理中心
5 环境治理 3、城市污水管网病害问题诊断与修复关键技术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利用研发中心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6,219.53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场地装修费 450.00 7.24%
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2,824.60 45.42%
3 预备费 163.73 2.63%
4 人才引进费 324.00 5.21%
5 研发费用 2,157.20 34.68%
6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 4.82%
项目总投资 6,219.53 100.00%

其中,软硬件设备投入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一 硬件设备
1 服务器 Precision 7920 1 4.40 4.40
2 台式 PC 机 DELL Precision T1700 144 0.80 115.20
3 服务器 DELL R720 14 2 28.00
4 服务器 DELL R740 1 4 4.00
5 汇聚交换机 H3C LS-S5600-50 2 3.50 7.00
6 防火墙 2 1.50 3.00
7 网络交换机 H3C S5500-24P-SI 5 1 5.00
8 网络交换机 H3C S5500-48P-SI 5 1.50 7.50
打印复印多功能一体
9 HP Colour Laser Jet M281fdw 3 0.60 1.80

10 服务器 HP DL580 G8 12 7 84.00
11 数据存储器 HP StorageWorks X1600 2 1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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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G2(BV862AC)
12 笔记本电脑 IBM 20 1.50 30.00
13 ipad Ipad pro 2 0.60 1.20
14 ipad iPad Pro 12 寸 4 1 4.00
15 液晶拼接屏 JOINUS JS-55PE5 15 1.60 24.00
16 高清矩阵切换器 JOINUS JS-8-16CT 1 1 1.00
17 大屏拼接控制软件 JOINUS JS-symast3 1 1 1.00
18 大屏幕拼接处理器 JOINUS JS-TP3 15 0.20 3.00
19 徕卡 3D 激光扫描仪 leica3D DISTO 扫描仪 2 10 20.00
My SQL2 核 4G,大数据型服务器
20 云计算服务平台租用 4 4 16.00
8 核 32G
21 管理交换机 S5720 9 2 18.00
22 数码单反相机 SONY a72 1 1.30 1.30
23 投影仪 SONY CX278 5 1 5.00
处理器至强 E3 1230 及以上,内存
64GB 以上,显卡无要求,硬盘采
24 服务器 用高性能存储设备,如高速网络 1 2 2.00
磁盘柜,或 RAID5 磁盘阵列、固
态盘
25 无人机及吊挂设备 大疆集成 2 20 40.00
26 无人机 大疆御 Mavic2 pro 11 1.50 16.50
27 台式 PC 机 戴尔(DELL)成就 5090 5 0.80 4.00
28 红外线感应计数器 动恰红外计数器 10 0.10 1.00
29 人脸识别摄像头 动恰人脸识别系统摄像头 5 1.50 7.50
30 扫描仪 方正(Founder) Z71D 1 0.60 0.60
31 彩色激光打印机 富士施乐 DCC2280CPS 6 3 18.00
32 打印机 富士施乐 v3065CPS 1 5 5.00
33 笔记本电脑 华硕 15 0.80 12.00
34 数码单反相机 佳能 7D 5 1.50 7.50
佳能(Canon)C3020 A3 激光复印
35 彩色激光打印机 1 1.50 1.50

36 数码单反相机 佳能 r5 及镜头 3 6 18.00
37 复印机 京瓷 TASKalfa 3501i 3 3.50 10.50
徕卡 X3 手持激光测距仪适配器
38 测距仪 10 0.30 3.00
DST360
39 笔记本电脑 苹果 MacBook AIR 13 英寸 30 1 30.00
苹果 MacBook Pro 13 英寸
40 笔记本电脑 19 1.50 28.50
(MR9U2CH/A)
苹果 MacBook Pro 13 英寸
41 高性能笔记本电脑 (MR9U2CH/A)戴尔(DELL) 4 1.50 6.00
灵越 7590 15.6 英寸
42 服务器 群晖 1618+ 1 1.80 1.80
43 传真机 松下 KX-FLM668 1 1.50 1.50
44 投影仪 索尼 CX278 1 1 1.00
45 数码摄像机 索尼(SONY)FDR-AX700 1 1 1.00
46 对讲机 威贝特 WBT-3.0CS 10 0.10 1.00
47 加密硬盘 希捷(Seagate) 10TB 10 0.50 5.00
48 投影仪 夏普(SHARP)XG-H220TA 1 1.5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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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智图 H50 手持 GIS 数据采集终端
49 测绘仪 1 2 2.00
北斗卫星 GPS 定位仪 H50 专业版
50 绘图文具 11 0.20 2.20
51 ipad 18 0.40 7.20
52 测绘仪 3 2 6.00
53 展示屏 2 2.20 4.40
54 办公家具 71 1.60 113.60
55 风速仪 1 2.60 2.60
56 监控大屏幕 10 1.50 15.00
数据采集仪(含无线
57 1 3.50 3.50
通信模块)
58 徕卡 3D 激光扫描仪 2 4 8.00
59 VR 平台 1 5 5.00
60 机房大屏 12 0.50 6.00
61 展示制作及材料 8 2 16.00
62 空间变位监测 GPS 1 9.40 9.40
63 智能检测设备 2 5 10.00
64 机房配套设备 2 5 10.00
65 模型制作及材料 10 2 20.00
三维超声波及
66 1 20 20.00
CO2/H2O 分析仪
67 3D 打印及耗材 2 20 40.00
68 室外热环境检测平台 1 20 20.00
材料热湿物性检测平
69 1 20.50 20.50

70 云计算服务器(租用) 1 50 50.00
小 计 589 1,020.20
二 软件系统
1 360 杀毒软件 144 0.05 7.20
2 微软操作系统 144 0.30 43.20
3 微软办公软件 94 0.40 37.60
Anylogic 模拟仿真软
4 1 30 30.00

5 arcgis 1 30 30.00
6 AUTODESK 3Dmax 4 1.50 6.00
7 ETABS 2 4.50 9.00
8 Lumion 11 3.50 38.50
9 matlab 8 1.50 12.00
10 PKPM 结构 3 6 18.00
11 SAP2000 1 4 4.00
12 SketchUp 26 1.50 39.00
13 stata 8 1 8.00
14 Strat 佳构 1 2 2.00
15 VR 演示系统 1 25 25.00
16 奥多比 CreativeCloud 3 0.80 2.40
17 奥多比 Photoshop 18 0.30 5.40
18 办公软件 11 0.40 4.40
Windows Server2008 R2~2018
19 操作系统 1 2 2.00
IIS、.net framework 4.5 及以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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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低密度装配式建筑数
20 1 55 55.00
据库
21 定制软件 1 20.70 20.70
高层装配式建筑数据
22 1 60 60.00

23 光辉城市 6 1.50 9.00
主要包括三维基础、海绵城市管
控以及城市地下管网管控等三大
平台。其中,三维平台提供三维
GIS 与 BIM 结合的基础平台,满
足三维展示,模型及数据的管理
等内容;海绵城市管控提供建设
项目展示、在线监视(水量/水质、
海绵城市三维管控软
24 污染物浓度、雨水管网的流量情 1 120 120.00
件系统
况)、模型分析推演结果接入三
维动态展示、海绵规划以及水质
模拟等内容;城市地下管网管控
平台提供管网信息的数据三维管
理、检测整理、管线三维建模、
管线专题信息、业务监管以及辅
助决策管理等内容
25 鸿业市政 8 3 24.00
26 监测集成系统软件 1 15.60 15.60
建筑能耗模拟仿真平
27 1 20 20.00

28 建筑能耗模拟软件 1 10 10.00
29 杰图管线 10 2 20.00
30 理正结构 3 5 15.00
31 理正结构 结构分析 1 10 10.00
流体力学仿真模拟平
32 1 25 25.00

33 绿色建筑 BIM 软件 1 30 30.00
34 迈达斯结构 1 6 6.00
35 迈达斯结构 MidasGen 1 20 20.00
36 欧特克 CAD 66 1.90 125.40
37 欧特克 Revit 13 3.50 45.50
单用户,广域网版;5000 节点数,
排水管网水力模拟软
38 无限三角网格数;包含 Exchange 1 78.60 78.60
件系统
二次开发接口模板
声学测试系统配套软
39 1 10 10.00

40 斯维尔采光 4 11.40 45.60
41 斯维尔节能 3 17.60 52.80
42 斯维尔日照 3 14.30 42.90
43 太阳能光热利用软件 1 20 20.00
44 探索者结构 4 2 8.00
45 天正建筑 33 2 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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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46 天正水暖电 11 2 22.00
47 图纸扫描压缩工具 4 10 40.00
48 湘源控规 V8.0 5 1 5.00
49 医院基础专业软件 1 63 63.00
易智瑞地理信息系统
50 标准版企业级平台软 V10.6/ArcGIS Enterprise Standard 1 40 40.00

易智瑞地理信息系统
51 V10.6/ArcGIS Desktop Standard 2 12.50 25.00
标准版桌面软件
52 盈建科结构 13 6.70 87.10
53 盈建科结构 YJK 结构分析 1 10 10.00
54 园区基础专业软件 1 52 52.00
55 云桌面 1 80 80.00
56 自编管理系统 1 50 50.00
57 迈达斯结构 1 6 6.00
检测集成系统软件开
58 1 19 19.00

安全监测系统软件开
59 1 26.50 26.50

小 计 694 1,804.40
合 计 1,283 2,824.6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中,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监理、设备的安装进度时间安
排如下:

建设期(月)
进度阶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实施方案设计
工程及设备招标
装修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技术课题研发
验收竣工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入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收益。本项目的建设目的是为采购一系列先进
的软硬件工具和技术研发设备,并引进一批技术研发人才,进一步加大公司的研
发投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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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所需的担保保证
金和其他日常周转所需流动资金。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与国际优秀工程建设模式相接轨

工程总承包系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即从事工
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
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017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后,
住建部相继发布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指导意见与试点,持续推动
工程建设发展,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
司作为建筑设计技术服务企业,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为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
询业务的拓展提供保障,是顺应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2)行业竞争形式更为剧烈

2017 年以来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市场经营风
险、项目争取难度、回款周期等问题均有所恶化。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
业务等新兴市场需求对当前竞争格局带来冲击。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是典型的订单
驱动型行业,企业竞标与实施项目的能力是决定企业发展前景的关键因素。同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运营模式尤其需要大量的资金需求,企业的资金规
模与融资能力也会影响企业发展空间,本项目的实施将大大增强公司工程总承包
业务的承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资金缺口制约公司承揽更多工程项目

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加剧,资金实力已成为体现工程施工公司竞争实力
的关键要素之一。近年来,除了技术实力等传统能力之外,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
成为业主在遴选总承包商的重要砝码和关键要素。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使
公司迅速提升资金实力,突破资金投入不足的发展瓶颈,在承揽项目过程中能够
向业主提供更加多样的融资服务,适应业主更加多样的支付条件,提高竞争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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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筹码,弥补自身的短板,从而使公司有能力承揽和实施规模更大、利润率更高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单位在工程资格审查环节要考量公司注册资本与资产规
模的大小,资产规模大、资金雄厚的公司往往受到业主青睐。在投标环节中,公
司必须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投标保函,资金雄厚的公司可以同时参与
更多项目投标,中标概率相应提高。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已成为建筑企业竞相争夺的高端市场

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2020 年开年的首场国务
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出台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
支持政策,推进智能、绿色制造。依据住建部的统计,2018 年,勘察设计企业
新签工程总承包合同为 4.16 万亿元,完成的收入为 2.60 万亿元,过去 4 年合同
额复合增长 25.09%,营业收入复合增长 28.68%。总体上,中国建筑企业工程总
承包当年年营业收入超过 2.60 万亿元,与 2017 年相比增长 25.18%,未来工程总
承包投资空间依旧广阔。

(2)公司拥有丰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经验

自国家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模式后,公司积极招聘人
才、办理相关资质,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在各个设计领域均完成了一系列
具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
度、2020 年度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10,418.78 万元、
8,538.52 万元、9,104.75 万元,上规模的业务体量,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

4、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募集资金将用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中的担保保证金和
项目周转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从事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从项目招投标至竣工交付的过程中,需要占用
大量资金:

(1)投标保函:在工程前期投标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
标办法》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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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需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申请开具投标保函并按保函
金额冻结保证金,该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2%,期限为 1-3 个月。若未中标,
将退还投标人。

(2)履约保函: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业主为保证合同完整履行,要
求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履约保证金不得
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有效期至客户签发工程合格接受证书之日。

(3)预付款保函:业主根据合同支付预付款后,公司需向业主提交经其确
认的银行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担保函,预付款担保函额度与预付
款金额相等,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该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
10%-30%,有效期至预付款全部返还或扣减完毕。

(4)质保保函:工程项目交付决算后,公司按照合同金额的 3%左右出具质
量保函,待质保期结束后退还。

(5)项目运营资金:主要为工程项目周转所需流动资金。在工程总承包管
理业务开展中,由于客户设备材料款、施工款等支付与公司实际发生的款项支付
之间存在进度差和时间差,到一定进度前公司的收付款存在不同程度的差额,需
要公司准备相应的运营资金。

5、项目投资概算

2017 年至 2020 年,公司每年新签 EPC 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金额都在 19-25
亿元之间,即使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规模不增长,年平均新签合同金额也可达到
22 亿元:

单位:万元
年度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平均值
新签合同金额 254,637.03 195,276.29 239,150.03 217,692.90 226,689.06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惯例,测算公司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所需运营
资金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占合同金额比例 所需资金额
一 保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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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占合同金额比例 所需资金额
1 投标保函 2.00 4,400.00
2 履约保函 10.00 22,000.00
3 预付款保函 10.00 22,000.00
4 质保保函 3.00 6,600.00
二 项目营运资金 20.00 44,000.00
合计 - 99,000.00

目前,公司受限于自身资金实力,承接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时严格控制垫付
资金,尽量寻求能够支付各项保证金/保函和营运资金的施工方作为合作者参与
联合体投标,削弱了公司承接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时的谈判能力,大大限制了公
司订单增长。

基于以上测算与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 10,000 万元用于发展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项目。

(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
足业务迅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
司行业的竞争地位。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根据销售百分比法测算补充流动资金

①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原理

流动资金估算是以估算企业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企业流
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周转率等因素影响,对构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企业未来期间生
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程度。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的基本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缺口=期末营运资金-期初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票据+预付款项+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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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账款+预收款项

其中,应收账款/票据、预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应付账款/票据均按营
业收入增长同等比率增加。

② 预测期的营业收入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109,163.22 万元,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后,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预计为 120,079.54 万元、144,095.44 万元、172,914.53
万元。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营运资金情况,模拟测算 2021 年至 2023 年运营资金
的需求情况,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1E 2022E 2023E
营业收入 109,163.22 100.00% 120,079.54 144,095.44 172,914.53
应收账款及票据 29,096.70 26.65% 32,006.37 38,407.64 46,089.17
预付款项 - - - - -
存货 - - - - -
经营性流动资产 29,096.70 26.65% 32,006.37 38,407.64 46,089.17
应付账款及票据 4,541.84 4.16% 4,996.02 5,995.23 7,194.27
预收款项 - - - - -
经营性流动负债 4,541.84 4.16% 4,996.02 5,995.23 7,194.27
营业收入增速 10.00% 10.00% 20.00% 20.00%
营运资金需求 24,554.86 27,010.35 32,412.42 38,894.90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 - 2,455.49 5,402.07 6,482.48
合计 14,340.04
注:上述预测仅作为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之用,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综上,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现状、财务状况、经营规模、市场竞争情况以及
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等自身及外部条件,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5,000.00 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2)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公司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华阳国际 37.32 49.09 43.88
筑博设计 38.27 57.97 61.69
建科院 53.69 47.60 39.21
新城市 24.00 41.90 46.62
汉嘉设计 48.65 21.22 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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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中衡设计 45.34 41.22 38.99
行业平均值 41.21 43.17 42.87
华蓝集团 69.76 62.10 65.34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表
所示:

单位:%
公司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华阳国际 0.56 1.52 2.51
筑博设计 0.00 3.03 9.16
建科院 23.67 26.48 20.06
新城市 0.00 0.00 0.00
汉嘉设计 22.45 0.00 0.00
中衡设计 5.30 0.00 0.00
行业平均值 8.66 5.17 5.29
华蓝集团 12.68 8.85 10.22
注:计算上表中指标时借款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借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水平。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
因此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3)持续研发投入对流动资金有较高需求

本行业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研发投入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而研发过程需
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成本。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长期保持竞争优势,未来公
司还将持续引进高水平的优秀技术人才,增加研发投入,以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
力和核心技术积累。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不断上升。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后,在短期内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在短期内
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补充营运资金,可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增强
资产流动性,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规
模,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因此,对公
司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能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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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一)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相适应

设计网络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建筑设计网络将得到扩张,符合公司拓展全
国业务战略目标,能够有效提高公司业务多元化水平,人才引进和订单量将得到
改进;信息化平台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设计人员工作效率,加强与分支机
构协同办公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核心技术优势,提高设计人员生产率;技
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虽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但可以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工程咨询项目资金到账
后,将提升公司项目开拓资源,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

(二)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26,742.30
万元、净资产为 43,326.3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82%。本次拟募集资金 62,421.52
万元对上述项目进行投资,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三)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近年来,公司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级标准规范编制 45 项,参与或
正在参与国家、省市级的标准设计图集编制 15 项,获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
颁发的规划、设计、咨询类重点奖项达到 200 项,出版论文、学术著作 61 项,
成为我国城乡发展与建设领域知名的专业化交流与咨询平台。

(四)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专业的管理经验,并保持长期稳定,公司治理结构
合理、运作规范。发行人现有管理团队拥有多年管理经验,可以有效保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及设计能
力,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在建筑设计行业中市场占有率以及品牌影响力,提
升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模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和确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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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匹配;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人员、技术、管理等
方面作了充分准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将提高,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将
进一步提高。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从发行前的 11,020 万股增加
至 14,700 万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权结构将进一步多元化,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若本次发行产生溢价、增加公司资本公积,公司
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

(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
险能力和融资能力,并有利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另外,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可以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基础,加大研发能力投资,
拓展全国市场,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七、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华蓝集团以“绘华夏蓝图、筑百年基业”为愿景,以“诚实守信、客户至上、
包容共赢”为核心价值观,以“务实、专业、创新、拼搏”为企业精神,夯实以规
划、设计为核心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筑、规划、市政、轨道交通、景观、工业
领域的传统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积极开展总承包及全过程咨询业务,打造公司全
生命周期业务体系,致力于成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三维拓展的扩张战略、
创新驱动的品牌战略、价值提升的人才战略、智慧引领的管理战略。

1、三维拓展的业务战略

公司将利用现有的工程设计服务优势,从纵向、横向、竖向三个维度进行业
务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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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纵向价值链的上下游延伸

公司将积极推动策划研究业务,着力提升策划研究能力及水平,并以此作为
业务链式扩张的策源点,包括项目设计前期的包装策划、投融资策略研究、市场
分析研究、宣传策划等;项目设计完成后的施工服务、后期运营策划等业务,不
断强化专业集成能力,实现 EPC、全过程工程咨询及建筑师负责制组织模式变革。

(2)横向的产业链条拓展

通过技术攻关、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品牌塑造等,重点向国内目前重视度高、
市场量大的新型设计业务拓展,如土地利用规划、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黑臭水
体治理、乡村振兴、城市生态修复和修补等设计领域

(3)竖向的投融资能力建设

随着 PPP、EPC 等新型业务模式的涌现,资金话语权逐渐加强。公司将加强
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建设,通过上市获得多元化的融资平台,为并购重组、开拓新
型业务提供资本支持。

2、创新驱动的品牌战略

品牌源于品质,品质源于有效的管控与持续的创新,其中尤以创新为重。公
司将以有效的、长效的激励机制为基础,加大研究创新基金等政策扶持力度,全
面提升以技术为核心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加强自主创新研究,即在长年技
术积累的基础上,鼓励并引导研究创新;另一方面注重三维协同、BIM、大数据
等新技术手段的升级,并加快普及应用。

3、价值提升的人才战略

人才是实现战略目标的根本,而人才的集聚与成长,核心在于拥有系列有利
于各层级人才价值实现的平台。公司将推进“四梯队”人才建设工程,有计划地
为梯队建设(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提供大项目锻炼平台、外部合作平台、研究提
升平台、学术交流平台、进修培训平台、挂职锻炼平台、“一专多能”的跨界学
习平台等;在员工上升通道方面重点拓宽技术层面的员工上升通道,形成“技为
本”的价值认同氛围,以此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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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智慧引领的管理战略

在云计算时代,智慧技术应用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构建中越发不可或缺,其
对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为企业提供决策信息、充分发挥人的潜力、资源的潜力,
使组织决策趋于合理化具有重要作用。公司将全面推进制度流程化、管理标准化
及决策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开展职能管理组织优化,对
财务管理、设计管理、人才管理、技术管理、知识管理、品牌管理、综合办公等
管理领域进行优化,搭建起高效管控与服务各区域、各层级机构、各级项目经理
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公司报告期内为实现目标及战略已采取的措施与实施成果

1、持续的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

公司是一家以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为核心,以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
包管理等业务为延伸的综合型工程技术服务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3,121.30 万元、3,555.39 万元和 4,077.5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54%、3.90%和 3.74%。公司通过申请专利对研发
形成的成果进行保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 45 项,其中发
明专利 10 项。

2014 年至 2019 年,华蓝设计连续六年入选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
和中国《建筑时报》共同发布的“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2015 年至 2019
年,华蓝设计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2017 年至 2019 年,
华蓝设计连续 3 年被全国医院大会建设委员会、筑医台网站等评选为“中国医院
建设十佳供应商(医院设计)”。

2、加强高端人才的培养和锻炼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储备,于 2018 年 12 月挂牌成立了华蓝学院,作
为内部人才的赋能器和外部伙伴的交流平台,培训体系主要围绕干部培训、通用
技能和知识培训、新员工培训、项目管理等展开。公司还通过内部轮岗、挂职锻
炼、举办技术讲座、与国内重点高校联合举办工程硕士班、选派骨干赴国外知名
大学深造等多种方式,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人才队
伍和一批优秀的技术带头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同济大学、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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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等 17 所高校建立了校企合作
关系,在科研项目、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合作。公司已累计选派了
140 余名业务和管理骨干至广西自治区有关厅局各市县政府部门挂职锻炼,有效
推动了与政府之间的资源整合和人才互动交流。

3、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战略
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三
会”运作。2018 年,公司成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上述措施,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三)实现未来规划拟采取的措施

1、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随着建筑业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变革的不断深化,行业正从单一设计思维向产
业思维方向转变,正在从局部设计向全过程工程服务观念转变。公司未来将向综
合化、规模化、集成化方向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壮大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咨
询业务,探索全生命周期业务。近期公司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如下:

(1)加强华蓝品牌建设,扩大传统业务领域市场份额

公司作为广西工程设计领域的代表,需要在建筑、规划、市政等传统市场领
域,打造自身的拳头产品,树立华蓝品牌,增强公司在传统业务领域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通过加强以 BIM 为核心的三维设计平台,推动公司设计过程的标准化,
改善协同设计及管理流程以提高设计水平及产品质量。

(2)紧跟行业热点,把握传统业务领域新兴市场机会

一方面,紧跟国家投资热点,大力开展综合性、关键性集成技术研究,打造
华蓝在创新型、综合型项目的竞争能力,抓住传统业务领域的新兴市场机会,如
乡村振兴、特色小镇、城市更新、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黑臭治理、综合管廊等;
另一方面,横向拓展轨道交通业务、公路业务等市场。

(3)积极开展建设新模式业务

尽快适应工程建设新模式的要求,补齐工程造价、监理等资质,打造公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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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工程咨询和以设计为龙头的 EPC 总承包服务能力。

2、市场开拓和营销计划

公司未来将通过发挥区域中心的辐射作用,拓展和布局全国市场;同时,公
司将逐步转变营销方式,不断提升公司技术营销的能力。公司近期市场开拓和营
销计划如下:

(1)区外业务从单纯分公司模式向多方式转型

公司计划在已经设立分公司的区域进行业务深耕,通过加强集团业务和职能
部门对分公司的管理与支持,形成统一且高效的“母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辐射
体系,突破地域限制实现业务扩张。同时,公司将利用本次上市的募集资金实施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强化北京、广州、成都三大区域中心的规模和职能,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设计服务网络全国战略布局,实现对国内建筑设计市场的更大
面积覆盖,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2)营销方式从依赖客户关系向满足客户价值需求转型

公司将突出“设计+咨询+管理”的“大设计”理念,坚守设计主业,提升咨询
能力,补全管理短板,体现设计咨询价值,体现专业人干专业事的优势,建立以客
户为导向的思维模式,站在客户的角度,理解客户的需求,在对客户需求深入理解
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技术特点和核心能力,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

3、研发创新能力升级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科技进步体系和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同时主动对接市场,
深入研究市场变化,结合新拓展的经营领域,开展超前储备技术的研究开发。

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建设总部技术研发中心,通过开展智慧城市与建筑、
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绿色建筑与城市、装配式建筑和环境治理五大研发方向,设
立智慧建筑、工程安全监测与评估、智慧城市、智慧工程管理、广西及东南亚城
市与建筑研究中心、广西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建造与检
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装配式建筑研究中心、海绵城市建设与黑臭水体治理中心
和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发中心等研发项目中心,形成区域性技术制高点,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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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化建设计划

公司将全面推进设计技术智慧化、流程信息化以及决策信息化,以此加快推
进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搭建可控且高效的信息化平台,促进效益最大化。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拟实施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拟通过信息化平台的软、硬件系统升
级、建设和实施,提高公司全国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程度和处理能力,
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应用能力,建立科学的 IT 决策
体系,降低运营成本,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运作效率,为公司的长期、
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人才资源建设计划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要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升
级人力资源管理方式。

公司将梳理公司人才建设梯队,开展“四梯队”(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国内行业知名的技术领衔专家和管理领军人才、自治区级行业内优秀技术骨干和
管理骨干、公司级优秀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建设;通过集中优势资源、行业协
会任职、重大工程项目锻炼、后续教育、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和强化
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搭建“大师+团队”“项目+人才”的成长平台、“目标+资源”的
发展平台、“科研+学习”的交流平台、“轮岗+挂职”的锻炼平台等一系列平台,
满足公司各层次人才需求,从团队建设、项目锻炼、资源整合、科研能力及管理
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司的人才结构与人才素质水平,为公司人才发展搭建多元
化成长平台。

6、收购兼并计划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在条件成
熟时,通过收购兼并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公司的收购
计划如下:收购具有区域性优势的同业公司,迅速拓展市场,实现公司在全国范
围内的业务布局,提高客户响应能力;收购专精于建筑设计某一细分领域或环节
的企业,快速获得成熟的高端设计人才和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优化公司的人才
结构;收购具有工程造价、监理等资质的企业,补齐公司发展全过程咨询业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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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的专业资质,完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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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经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等制度,对信息披露、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审批程序、各类信息的披露、保密措施等方面
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
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面对面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广
告、宣传单和其他宣传资料;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观;路演及其他。

公司应根据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当网址或咨询
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应对公司网站进行及时更新,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
区分,对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公司可设立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投资者可以通过信箱向公司提
出问题和了解情况,公司也可通过信箱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披露的信息,公司必须第
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公布。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
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主动、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使
用互联网提高互动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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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积极创造条件,培养或引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公司应
当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加
深其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了解和重视程度,提高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的能力,
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提高
规范化运作水平。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做好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在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
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
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
的,公司应拒绝回答,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
演结束后,公司应及时将主要内容置于公司网站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
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
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税后利润,所余利润经股东会批准后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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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
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
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现金分
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
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的 30%。

(3)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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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
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6)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7)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
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8)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

(9)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
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
决权通过。

(10)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
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
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
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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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
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2)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
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
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
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
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
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
用途和使用计划。

(1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
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
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1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发行人为控股型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华蓝设计和华蓝工程,为确保发行人
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实现,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均于 2020 年 5 月修改各自《公
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款。

华蓝设计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如下:“第六十条第六款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决定的现金分红具体
方案。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具备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
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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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该年
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的 30%。”

华蓝工程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如下:“第五十五条 公
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
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
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在满
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发行人子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高于发行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保
证了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实现。

另外,华蓝设计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蓝工程为发行人绝对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可以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来决定其利润分配政策及实施,未来若发行人想提
高子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以控股股东身份向子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
预案并获得通过,从而保证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比例可以满足发行人的利润分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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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因此,发行人控股型架构不会影响发行人上市后利润分配计划。

3、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为: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税后利润,所余利润经股东会批准后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范和政策制定,明确和细化了
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股票股利分
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
变更、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事项,有利
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2017 年 5 月 27 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50.00 万元。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 万元。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 万元。

2019 年 11 月 23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2,912.5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
第二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7,747.50 万元。

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0 万元。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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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蓝设计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2017 年 4 月 26 日,华蓝设计 2017 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华蓝设计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479.94 万元。

2018 年 6 月 20 日,华蓝设计 2017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003.61 万元。

2019 年 5 月 25 日,华蓝设计 2019 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503.13 万元。

2019 年 9 月 20 日,华蓝设计 2019 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蓝
设计 2019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6,054.18 万元。

2020 年 8 月 27 日,华蓝设计 2019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5,010.4197 万元。

2021 年 4 月 20 日,华蓝设计 2020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6,012.5036 万元。

3、华蓝工程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2017 年 5 月 10 日,华蓝工程 2016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决算
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00.00 万元。

2018 年 6 月 21 日,华蓝工程 2017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300.00 万元。

2019 年 5 月 27 日,华蓝工程 2018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450.00 万元。

2020 年 8 月 27 日,华蓝工程 2019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600.00 万元。

2021 年 4 月 22 日,华蓝工程 2020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600.00 万元。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分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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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向及与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的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分红流
向或用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实施 5 次利润分配:

① 2017 年 5 月 27 日,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50.00 万元,税后现金
股利 2,040.00 万元。

②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 万元,税后现金
股利 2,066 万元。

③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 万元,税后现金
股利 2,066.00 万元。

④ 2019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2,912.50 万元,税后现
金股利 10,330.00 万元。

⑤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7,747.50 万元,税后现金
股利 6,198.00 万元。

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三次分红系正常年度分红,由股东自行支配。

如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资金被富腾投资占用的情况。发行人 2019 年第二
次和第三次分红主要为解决富腾投资资金占用问题。具体路径为:① 发行人股
东取得的 2019 年第二次、第三次分红 16,528 万元中,5,377.78 万元以现金形式
用于出资成立华栎投资,4,849.12 万元以借款形式借予华栎投资,合计 1,0226.90
万元回流到华栎投资;② 2019 年 12 月,华栎投资向富腾投资及其关联企业收
购衢州弈谷 58.00%股权,合计支付股权转让款 8,874.00 万元;③ 2019 年 12 月,
富腾投资向发行人清偿完毕资金占用本息 7,642.14 万元。即发行人股东取得的
2019 年第二次、第三次分红款中 7,642.14 万元回流到发行人,2,584.76 万元回流
到华栎投资、富腾投资等公司用于生产经营,6,301.10 万元由发行人股东自行支
配。

其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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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期内取得分红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5 2018 年 6 2019 年 5 2019 年 11 2019 年 12 月
月 27 日 月 20 日 月 28 日 月 23 日 13 日
姓名 职务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下半 2019 年下半
分红税后 分红税后 分红税后 年第一次分 年第二次分
金额 金额 金额 红税后金额 红税后金额
实际控制人之
雷翔 一、董事长、总 328.106 328.106 328.106 1,640.530 984.318
经理
实际控制人之
赵成 一、董事、常务 116.552 116.552 116.552 582.760 349.656
副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之
吴广意 115.014 115.014 115.014 575.070 345.042

实际控制人之
钟毅 一、董事、副总 73.832 73.832 73.832 369.160 221.496
经理
实际控制人之
莫海量 9.132 19.132 19.132 95.660 57.396
一、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
覃洪兵 71.874 71.874 71.874 359.370 215.622

实际控制人之
何新 71.678 71.678 71.678 358.390 215.034
一、行政总监
实际控制人之
费卫东 52.164 52.164 52.164 260.820 156.492

实际控制人之
单梅 40.294 40.294 40.294 201.470 120.882

实际控制人之
邓勇杰 8.518 18.518 18.518 92.590 55.554

实际控制人之
李嘉 9.748 9.748 9.748 48.740 29.244
一、财务总监
杨广强 董事会秘书 - - - - -
徐兵 监事会主席 42.448 42.448 42.448 212.240 127.344
唐歌 职工代表监事 6.364 6.364 6.364 31.820 19.092
王珍 监事 5.748 5.748 5.748 28.740 17.244
袁公章 独立董事 - - - - -
陈永利 独立董事 - - - - -
吴文杏 出纳 - - - - -
庞朝晖 原财务总监 73.524 71.524 71.524 357.620 214.572
合计 1,024.996 1,042.996 1,042.996 5,214.980 3,128.988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
取得的分红款中,合计 5,214.98 万元通过股权投资款或借款的形式投入到华栎投
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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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姓名 职务 投资款 借款 合计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雷翔 820.265 820.265 1,640.530
长、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赵成 291.380 291.380 582.760
事、常务副总经理
吴广意 实际控制人之一 287.535 287.535 575.070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钟毅 184.580 184.580 369.160
事、副总经理
莫海量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47.830 47.830 95.660
覃洪兵 实际控制人之一 179.685 179.685 359.370
实际控制人之一、行政
何新 179.195 179.195 358.390
总监
费卫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 130.410 130.410 260.820
单梅 实际控制人之一 100.735 100.735 201.470
邓勇杰 实际控制人之一 46.295 46.295 92.590
实际控制人之一、财务
李嘉 - 48.740 48.740
总监
杨广强 董事会秘书 - - -
徐兵 监事会主席 106.120 106.120 212.240
唐歌 职工代表监事 - 31.820 31.820
王珍 监事 14.010 14.730 28.740
袁公章 独立董事 - - -
陈永利 独立董事 - - -
吴文杏 出纳 - - -
庞朝晖 原财务总监 178.810 178.810 357.620
总计 2,566.850 2,648.130 5,214.980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人员以及华栎投资的银行流水,经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
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人员
取得的分红款除用于投资华栎投资外,主要用于个人消费和其他投资理财,不存
在与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的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
本费用的情形。

(2)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与发行人关联
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部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
人员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按照自愿原则以借款形式向富腾投资提供资金用于其全
资子公司那园旅游相关项目的情况,向富腾投资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姓名 职务 借出金额 借出时间 收回金额
月 31 日借出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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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20 年 12
姓名 职务 借出金额 借出时间 收回金额
月 31 日借出余额
实际控制人之一、 390.00 201809 321.39 68.61
雷翔
董事长、总经理 200.00 201906 - 200.00
实际控制人之一、 50.00 201809 50.00 -
钟毅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201906 100.00 -
实际控制人之一、
莫海量 8.00 201809 - 8.00
董事
30.00 201807 30.00 -
30.00 201807 30.00
徐兵 监事会主席 20.00 201809 20.00 -
10.00 201907 10.00 -
20.00 201910 20.00 -
40.00 201809 15.00 25.00
唐歌 职工代表监事 15.00 201907 - 15.00
75.00 201912 - 75.00
王珍 监事 30.00 201710 - 30.00
实际控制人之一、 30.00 201809 29.00 1.00
何新
行政总监 80.00 201906 - 80.00
吴广意 实际控制人之一 50.00 201707 - 50.00
费卫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 100.00 201809 - 100.00
100.00 201708 - 100.00
邓勇杰 实际控制人之一
200.00 201809 - 200.00
50.00 201710 50.00 -
庞朝晖 原财务总监
100.00 201809 100.00 -
吴文杏 出纳 36.00 201809 36.00 -
合计 1,764.00 811.39 952.61
注:收回款项中,雷翔 321.39 万元、钟毅 50.00 万元、徐兵 90.00 万元、唐歌 10.00 万元由
富腾投资转入那园旅游作为向那园旅游购买房产的款项。
报告期内,除向富腾投资提供借款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钟毅
和监事徐兵、唐歌存在向那园旅游按市场价格购买房产的情况,购房款项(不含
借款转为购房款项金额)合计 1,069.71 万元,向那园旅游支付购房款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支付金额 备注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
雷翔 145.15 部分款项由其配偶转入
经理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常务
赵成 308.76 部分款项由其配偶转入
副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
钟毅 264.40
经理
新增 190 万元通过按揭贷
徐兵 监事会主席 196.26
款支付
新增 98 万元通过按揭贷款
唐歌 职工监事 155.14
支付
合计 1,0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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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以及富腾投资、那园旅游、华栎投资等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的银行流水、向那园旅游购买房产的部分合同,经保荐机构和申报
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
务人员不存在与除富腾投资、那园旅游、华栎投资外的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客户、
供应商的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综合以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
键财务人员取得的分红款主要以投资款、借款的形式投资华栎投资,部分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人员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按照
自愿原则以借款形式向富腾投资提供资金用于其全资子公司那园旅游相关项目
以及按市场价格向那园旅游购买房产的情况,相关资金流向和用途均不存在重大
异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人员与发行人
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
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
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有关事项:如果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发行的
审核通过和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同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
上市注册的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就上市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作出承诺如
下:

1、分配方式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
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2、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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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
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的 30%。

3、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
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
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现金分配的比例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
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当年未分配的可
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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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前项规定处理。

5、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
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
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热线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五)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蓝集
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2020-2022)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为: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社
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融资环境等情况,
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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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1、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分配方式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
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2)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
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的 30%。

(3)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
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
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现金分配的比例

①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
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
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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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前项规定处理。

(5)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
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
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热线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3、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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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具体方案。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变化、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
需要确需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章程规定的
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的真实性、充分性、合理
性、审议程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
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必要时,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征集股东意见。

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条件: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自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
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
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
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4、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
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
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
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
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
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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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
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
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上市后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法定事
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等。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
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下降,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 号)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说明并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
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完善
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
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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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指定的专项
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
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满足了公司扩大产能、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产品结构的需求,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并进一步推进了品牌建设,不断巩固和提
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将发挥积极作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各募投项目工程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工程质
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各项目早日竣工并达到预期效益。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建立了健全有效的
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
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
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为保障该等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按
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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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为保障该等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
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将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按
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承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钟毅、何新、莫海
量、李嘉承诺:

1)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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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
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
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

(2)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吴广意、覃洪兵、费卫东、单梅、邓勇杰承诺:

1)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
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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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
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
者保护”之“五、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承诺”之“(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的承
诺”之“1、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之“(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
控制人承诺”。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徐兵、唐歌、王珍承诺:

(1)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发行人监事,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发行
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全部股份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的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
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
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

(二)发行前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
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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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通过在二级市场减持/协议转让或
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规则允许的减持方式所转让
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2、在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除减持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否则本人将遵守下述减持承
诺: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
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规定的其他情形。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本人将在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后的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通过证券交易所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通过证券交易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将要求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
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身份的,
承诺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2)(3)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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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持有公司的股份质押的,承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日内通知公司,
并予公告。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
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承诺

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具体包括公司回
购股份、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和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
份。具体情况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触发条件: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时(如果因公
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
的计算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及实
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稳定股价预案规定,实施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2)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
施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
司作为稳定股价的第一顺序责任人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
价:

(1)公司回购股份

1)在前述稳定股价条件触发时,首先由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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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
会导致公司的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具体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的触
发条件成就,且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2)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
末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
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该方案。

3)如果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后开
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
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守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20%。

B.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
价预案。

4)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扣除发
行费用后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实际控制人增持

1)在前述稳定股价条件触发时,如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不回购公司股份或回购股份的有关议案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
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
邓勇杰、李嘉(以下合称“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时间、条件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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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之规定且增持
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将以
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

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
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
行所需要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
规定披露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公司披露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

2)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
股净资产;如果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
的,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该方案。

3)如果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
施并公告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末的每股净资产情形),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但应遵守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雷翔等实际控制人自公
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B.单一会计年度雷翔等实际控制人用于稳定股价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
过雷翔等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
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
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4)雷翔等实际控制人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自公司上
市后累计从公司处所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

5)如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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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可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启动稳定股价
方案的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
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时再启动上述措施。如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
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条件的,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可
不再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在前述稳定股价条件触发时,如公司及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均已采取股价
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
的,则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启动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股票的时间、条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之规定且增持股票不会
导致公司的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其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
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公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
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
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
件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该方案。

3)如果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
情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
案执行,但应遵守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购买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金额的 20%;

B.单一会计年度其用于稳定股价的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在担任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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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4)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
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接受公司董
事会制定的股票增持方案并严格履行,若应由公司履行股票回购方案而公司未能
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增持应由公司
回购的全部股票。

6)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用于稳定股价
的购买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
酬总额。

3、约束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未能履行上述股
票增持方案的一方或多方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监事对公司回购股票以及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进行督促和监督。若实
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承诺,实际控制人、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向投资者公开道歉;未履行上述承诺的
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参与公司当
年的现金分红,应得的现金红利归公司所有,同时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处当年应得薪酬的 50%归公司所有。公司上市后 3 年内新任
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本承诺对公司上
市后 3 年内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承诺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及时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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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维护公司股价
稳定或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应结合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
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承诺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
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

(3)如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
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
补充或后续安排,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
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根据
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依法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股份购回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价格。因发行人
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股份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2)本人将保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维护公
司股价稳定或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应结合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
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承诺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
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3)如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将保证公司采取以下
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后续安排,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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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
损失;5)根据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督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维护公
司股价稳定或加强投资者回报, 公司应结合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
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承诺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
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2)如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将督促公司采取以下
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后续安排,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
损失;5)根据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
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
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
新股。

2、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
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
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自行或极力促使公司购回发行人本
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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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承诺

1、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如因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如因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果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发行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发行人未能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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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
法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
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
分红(若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
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
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从发行人领取薪酬或
津贴(若有),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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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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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或者虽然未达到前述标准但
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内容如下:

(一)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的工程总承包合
同(产生的管理费超过 1,000.00 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金额
签约时间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号 设计费 勘察费 施工费
2016 年 8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
1 2,380.50 236.20 41,106.63
月 25 日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目(一期)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2017 年 1
2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技术业务综合楼工 1,170.00 220.00 27115.00
月 11 日

防城港市高新技术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
2017 年 8
3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态科技产业园启动 1,494.00 534.00 66,823.73
月 10 日
员会 区(一期)工程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
2018 年 4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
4 施开发管理有限公 380.40 - 48,215.48
月5日 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2018 年 4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 崇左市东盟大道提
5 288.86 28.80 21,126.95
月 28 日 资有限责任公司 升项目
四川省妇女儿童中
2018 年 5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
6 心建设项目勘察-设 944.61 - 35,096.53
月 21 日 有限责任公司
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
2019 年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
肿瘤医院(广西壮
7 12 月 26 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1,120.00 - 101,481.83
族自治区肿瘤防治
日 工程总承包合同
研究所)
南国乡村农村综
2020 年 5 广西那园旅游投资
8 合旅游景区(一期) 547.922 - 34,650.00
月 15 日 有限公司
项目 1.2-1.4 期项目
广西儿童医疗中心
2020 年 7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
9 项目 EPC 总承包合 1,016.13 - 67,382.09
月 31 日 幼保健院

注:1、工程总承包合同通常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业务部分,作为联合
体牵头人,公司不从事施工业务,会根据施工部分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2、四川省
妇女儿童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合同未单列勘察费,设计勘察费用合计
944.6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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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体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的联合体协议(管
理费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签约时间 合同相对方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
1 2016 年 8 月 10 日 2,055.33
限公司 工程)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
2 2017 年 11 月 1 日 2,004.71
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
3 2018 年 4 月 2 日 1,928.62
限公司 础设施项目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
4 2018 年 6 月 15 日 崇左市东盟大道提升项目 1,018.32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建设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
5 2018 年 10 月 26 日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 1,052.90

总承包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
6 2018 年 6 月 26 日 1,355.75
限公司 务综合楼工程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7 2019 年 12 月 26 日 区医院项目工程总承包合 4,578.30
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广西儿童医疗中心项目
8 2020 年 8 月 6 日 3,706.01
有限公司 EPC 总承包合同
注:根据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一期)项目 1.2-1.4 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该
项目的管理费由业主直接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华蓝工程,因此,华蓝工程未与联合体成员签
订联合体协议。
(三)工程设计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工程设计合同(交易
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
序号 签约时间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 柳州市工人医院总院搬迁项目
1 2017 年 2 月 14 日 1,567.21
有限公司 设计
广西盛诚邦房地产
2 2017 年 3 月 22 日 盛邦香颂工程设计 1,261.00
开发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城市建设 防城港市堤路园(园博园)项
3 2017 年 5 月 5 日 1,889.47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
2017 年 10 月 12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
4 KSP 改造项目 2,218.00
日 安装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3 于都县城乡规划建 于都县贡江新区城市综合管廊
5 1,300.56
日 设局 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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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序号 签约时间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相思湖医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
6 2018 年 1 月 8 日 院(南宁市卫校附属医院)设 1,355.14


广西贵港市城市投
贵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7 2018 年 1 月 22 日 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1,149.60
棉村安置区 A 标段

南宁市韬云房地产
8 2018 年 1 月 26 日 威宁世纪花城 1,166.40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平果县住房和城乡
规划建设局、广西平 平果县右江两岸防洪护岸一期
9 2018 年 6 月 25 日 1,299.19
果开发投资集团有 工程建设项目
限公司
轨道交通 4 号线沿线道路维修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
10 2018 年 7 月 18 日 整治工程(东段)主体工程设 1,372.17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崇左市壶城棚户区 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
11 2018 年 10 月 8 日 1,228.00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南安置小区一期工程
2018 年 10 月 23 赣州蓉江新区蓉盛 赣州蓉江新区生态路等市政工
12 1,497.92
日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程(一标段)
广西西林-云南广南生态扶贫
2018 年 11 月 16 西林县开发投资集
13 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基础配套设 1,101.19
日 团有限公司
施一期
广西钦州中盟东方
中马钦州中盟新能源产业园项
14 2019 年 3 月 26 日 产业园投资有限公 1,523.00


广西地王房地产开
15 2019 年 3 月 26 日 南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1,600.00
发有限公司
广西扶绥县城市开
16 2019 年 3 月 28 日 扶绥县福隆花园小区项目 2,652.58
发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大西洋置业有
17 2019 年 4 月 29 日 凯旋 1 号上水湾 1,212.35
限公司
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
18 2019 年 5 月 2 日 工程 PPP 项目——二坑溪、凤 1,714.24
技环保有限公司
凰江、细冲沟
广西九曲湾汽车文 东盟(南宁)国际汽车文化产
19 2019 年 5 月 6 日 化产业投资有限公 业园房地产项目 A 号地块施工 1,429.98
司 图设计
南宁市区农村信用
20 2019 年 6 月 6 日 南宁农信大厦项目 1,221.00
合作联社
北海市海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北海银滩开投资产
21 2019 年 7 月 26 日 —工业园第二安置区工程勘 1,673.58
管理有限公司
察、设计
博罗县沙河流域园洲镇中心排
博罗县园洲镇人民 渠、新村排渠、东博排洪渠、
22 2019 年 8 月 23 日 1,305.29
政府 东博中心排渠水环境综合治理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梧州市城市建设投 梧州市两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
23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45.88
资开发有限公司 目安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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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序号 签约时间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
2019 年 10 月 12 杞县住房和城乡建 杞县城市护城河污水及生态改
24 1,000.00
日 设局 造治理(二期)项目
德保县棚户区改造百安小区项
2019 年 10 月 25 广西德保县银发投
25 目一组团工程设计、采购、施 1,078.06
日 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8 梧州临港开发建设 梧州临港经济区(南北片)城
26 2,126.65
日 有限公司 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2019 年 10 月 30 南宁嘉瑞通置业有
27 绿港金瑞产业城 1,155.72
日 限责任公司
广西天祺投资有限 九个半岛项目四期总平、单体
28 2019 年 11 月 1 日 1,000.75
公司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019 年 12 月 11 惠安县城乡建设投 惠泉片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安
29 1,120.00
日 资经营有限公司 置房设计
30 2020 年 1 月 20 日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崇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1,300.00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
31 2020 年 1 月 23 日 1,023.20
自然资源局 体规划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苍海医院
32 2020 年 3 月 18 日 2,231.00
院 建设工程
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33 2020 年 3 月 18 日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2035)编制及“一张 1,104.45
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
南宁兴威投资管理
34 2020 年 3 月 25 日 巷银狮像保护整治改造(二期 1,794.37
有限公司
工程)
巢湖市重点工程建
35 2020 年 4 月 21 日 巢湖市旗山水郡安置点 1,190.92
设管理中心
南宁市国立房地产
36 2020 年 5 月 威宁青运村 2,989.77
开发有限公司
贵港市茵宇房地产
37 2020 年 6 月 12 日 龙腾盛世住宅小区 1,049.58
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一期建
38 2020 年 4 月 16 日 广西财经学院 3,088.66

龙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
搬迁项目、龙州县中医医院整
2019 年 11 月 15 龙州县建设投资有
39 体搬迁项目、龙州县妇幼保健 1,062.66
日 限责任公司
院整体搬迁项目设计-采购-施
工(EPC)工程总承包
南京复兴置业有限 边城集团南宁平乐大道项目方
40 2020 年 7 月 28 日 1,175.47
公司 案与施工图设计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
41 2020 年 8 月 20 日 1,527.24
学院 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 S514 省道改扩建工程(金陵至
42 2020 年 8 月 24 日 1,004.67
有限责任公司 双定)
广西北投地产集团
43 2020 年 8 月 25 日 防城港凤景湾建设工程设计 1,021.56
有限公司
九个半岛项目四期(含增容地
广西天祺投资有限
44 2020 年 8 月 30 日 块)总平单体方案及施工图设 1,794.50
公司
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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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序号 签约时间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
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八联产城、
承朴产城、景江产城、景州产
南宁交投六景园区
45 2020 年 8 月 30 日 城一期、景春产城开发及配套 1,119.23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
施工(EPC)
2020 年 10 月 26 滁州市南谯区重点 滁州市清琅别院安置小区二期
46 1,080.00
日 工程建设管理处 (清琅南院)项目
金秀瑶族自治县城
2020 年 11 月 13 广西金秀国际瑶医医院工程
47 乡建设投资有限公 1,429.08
日 (EPC)工程总承包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 良庆河全流域系统治理工程设
48 2020 年 12 月 3 日 2,262.47
理处 计

(四)重大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金额 合同名称及编号 到期日 担保情况
以发行人
建设银行南 HTZ450605300LD 2021 年 5 月
1 5,000.00 的不动产
宁朝阳支行 ZJ202000008 18 日
抵押担保
华蓝集团 以华蓝设
交通银行广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1 年 5 月 计的不动
2 3,000.00
西分行 (HLLD20200520) 20 日 产提供抵
押担保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解除的对外担保合同。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1、徐刚与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

(1)借款纠纷的具体情况

2017 年 1 月 24 日,徐刚与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书》及《补
充协议》,约定徐刚向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出借人民币 5,318,870 元,借款用途
为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经营用款,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24 日至 2017 年 4 月
23 日,协议并未约定具体借款利率。徐刚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2017 年 1 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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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日分四次向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汇款 1,200,000 元、2,400,000 元、1,666,870 元、
52,000 元,共计 5,318,870 元,随即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将前述款项以支付设计
费用的名义转出至徐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江苏国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为有效控制风险敞口,加强对分公司的规范管理,在徐刚与华蓝设计南京分
公司签订上述借款合同前,华蓝设计已于 2017 年 1 月多次向南京分公司时任负
责人徐某丽(与徐刚系亲属关系)发送邮件,告知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解除双
方之间的承包经营关系,财务核算管理交由总公司负责;华蓝设计与徐某丽于
2017 年 3 月 8 日签署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确认书,双方同意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解除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综上,华蓝设计与徐某丽依据《合同法》
合意于 2017 年 1 月 1 日依法有效解除了承包经营关系,同时华蓝设计分公司管
理办法明确规定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批准不得对外借款,因此徐某丽以华蓝设计南
京分公司名义与徐刚订立借款合同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徐刚知晓华蓝设计南京分
公司在未经华蓝设计批准下无权对外借款及动用资金,但其仍与华蓝设计南京分
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因此不属于借款合同的善意相对人;徐刚于 2017 年 5 月 9
日依据该等借款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借款清偿之诉,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判决上述借款合同对华蓝设计南
京分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2)案件的诉讼及执行情况

①一审情况

2017 年 5 月 9 日,徐刚因与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的民间借贷纠
纷向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
分公司共同归还借款本金 531.89 万元及利息(以 531.89 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6%,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律师代理费用 15.00 万元及诉
讼保全费。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8 月 2 日作出“(2017)苏 1311 民
初 274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华蓝设计归还徐刚借款 531.89 万元及利息(以
531.89 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6%,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

②二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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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华蓝设计因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
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并驳回徐刚的一审诉请。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作出“(2017)苏 13 民终 4097 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
上述一审判决。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从华蓝设计银行账户内
扣划 560.50 万元,其中执行案款 555.09 万元,案件执行费 5.41 万元。

③再审情况
华蓝设计因不服二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再审本案。江苏
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作出“(2018)苏民再 478 号”《民事判
决书》,法院认为徐刚在与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时,已经知晓华蓝
设计南京分公司无权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后未经华蓝设计批准动用资金的情况,
但其仍与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有理由相信徐
某丽具有代理权的善意相对人,因此,案涉借款合同对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不发
生效力,因此,撤销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17)苏 1311 民初 2741 号民事判
决、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 13 民终 4097 号民事判决,驳回徐刚
的诉讼请求。

④执行情况

A、华蓝设计与徐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9 年 1 月 30 日,华蓝设计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回转申请
书》,申请从徐刚处回转华蓝设计已被错误执行的案款 5,605,027 元及相应孳息
(孳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作出“(2017)苏 1311
执 4188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徐刚应于本裁定书送达后 5 日内向华蓝设计
返还已取得的财产 555.09 万元及其孳息,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019 年 6 月 3 日,华蓝设计与徐刚、江苏国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确认徐刚应返还华蓝设计财产 555.09
万元及其孳息,江苏国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剩余执行
案款及孳息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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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6 月 5 日作出“(2019)苏 1311 执
978 号”《执行裁定书》,因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裁定本案终结执行。

B、徐刚未履约,华蓝设计要求恢复执行
2020 年 3 月 30 日,因徐刚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江苏国辅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也未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华蓝设计向宿
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请求恢复执行“(2019)苏 1311
执 978 号”《执行裁定书》。

2020 年 4 月 21 日,华蓝设计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
经华蓝设计与徐刚对账,华蓝设计已收到执行案款 225.94 万元,但徐刚未根据
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返还剩余案款,因此华蓝设计申请徐刚、江苏国辅工程设计
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返还华蓝设计财产 329.15 万元、孳息并加倍
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利息。

2020 年 4 月 30 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华蓝设计上述申请,
执行案号为“2020 苏 1311 执恢 329 号”,标的金额为 329.15 万元。

经华蓝设计向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供相关材料并经法院核实,发
行人未收取的案款为 310.4685 万元。2020 年 8 月 12 日,华蓝设计收到江苏省宿
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转账的执行款项 310.4685 万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材
料及其书面确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上述案件再审程序中华蓝设计获得胜诉,相关执行程序已执行完毕,华蓝设
计业已收到全部执行案款,因此该等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也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吴小光与华蓝设计的证照返还纠纷

(1)证照返还纠纷的具体情况

2008 年 3 月,华蓝设计与吴小光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吴小光在遵
守华蓝设计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对深圳分公司依法自主承包经营;同时,华
蓝设计任命吴小光为深圳分公司负责人。

为加强对分公司管理的事前防控,有效控制分公司经营财务风险,调整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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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司管理模式,加强对分公司的规范管理,2017 年 1 月,华蓝设计通知吴小光解
除承包经营合同。2017 年 4 月,华蓝设计依法作出免除吴小光深圳分公司负责
人、总经理职务的决定。之后,华蓝设计多次要求吴小光返还其持有的深圳分公
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凭证及账簿等资料
无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2)案件的诉讼及执行情况

①一审情况

2017 年 6 月 5 日,华蓝设计向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
诉状》,请求判令吴小光返还所持华蓝设计深圳分公司的公司营业执照、银行账
户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项目资料、税务登记证、公章印鉴等所有材料及文
件;请求判令吴小光配合华蓝设计的工作人员办理华蓝设计深圳分公司的负责人
变更登记手续。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 月 8 日作出“(2017)粤 0307 民
初 1058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吴小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华蓝设计
返还华蓝设计深圳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08 年 3
月 20 日-2017 年 4 月 13 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圆形分公司公章、圆形合同专
用章、椭圆形财务专用章、印鉴。

②二审情况

2018 年 1 月 26 日,吴小光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请
求撤销“(2017)粤 0307 民初 10584 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华蓝设计的全部
诉讼请求。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作出“(2018)粤 03 民终
626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③执行情况

2018 年 7 月 12 日,华蓝设计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书》,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要求吴小光向华蓝设计交付华蓝设计
深圳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08 年 3 月 20 日至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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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 4 月 13 日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圆形分公司公章、圆形合同专用章、椭圆
形财务专用章、印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8 月 3 日受理华蓝设计
的申请并出具“(2018)粤 0307 执 9816 号”《受理通知书》。

因被执行人吴小光未主动履行返还证照及公章的义务,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
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 年 11 月,华蓝设计申请补办了加载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据此补刻了深圳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
章,并先后公告原有的证照公章作废。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作出“(2018)粤 0307 执 9816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华蓝设计确认已补办华蓝设计深圳分公司营业执照、
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但吴小光返还 2008 年 3 月 20 日-2017 年 4 月
13 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内容未执行完毕,因此本案为部分执行完毕。由于
法院已穷尽执行措施,但本次执行程序暂无法继续进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因前述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被另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直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华蓝设计方收到另案法院移交的深圳分公司 2008 年 3 月 20 日至 2017 年 4
月 13 日期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至此,本案相关执行程序已执行完毕。

(3)华蓝设计与吴小光纠纷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自华蓝设计与吴小光发生纠纷后,深圳分公司员工相继离职,生产经营停滞。
报告期前后,深圳分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深圳分公司营业收入 985.14 784.03 -
发行人营业收入 70,734.98 70,922.24 81,084.18
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
1.39 1.11 0
(%)
深圳分公司净利润 63.25 -171.72 -
发行人净利润 2,539.08 6,296.15 8,329.54
占发行人净利润比例(%) 2.49 -2.73 0
注:上表中 2015、2016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上,深圳分公司在本次纠纷发生前,其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比例较
小,本次纠纷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业绩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自华蓝设计与吴小光发生纠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蓝设计依据深圳分
公司在总公司备案的相关文件资料积极、稳妥处理相关合同履行情况,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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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华蓝设计未因深圳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纠纷,未因深圳分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遭致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因此华蓝设计与吴小光的该等纠
纷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
性法律障碍。

3、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华蓝设计的合同纠纷

2020 年 6 月 15 日,华蓝设计向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付项目建议咨询服务费 70 万元、建设工程设计费 517
万元以及华蓝设计垫付的数据采集费 12 万元、专家评审费 2 万元,合计 601 万
元;并请求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娄底中建城市道路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
责任。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立案受理。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出具日,该案一审尚未判决。

由于收回的不确定性,发行人未对上述涉案款项进行确认,且未来判决结果
不会给发行人带来或有损失,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严强诉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学院、广西富华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0 年 8 月 20 日,严强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学院、广西富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
付工程结算款 482,546 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20 年 10 月 14 日,华蓝设计
作为梧州学院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被原告申请追加为被告,原告请求华蓝设计对原
告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作出“(2020)
桂 0403 民初 130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严强支付工程款 482,546 元,被告梧州学院对判
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在欠付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向原
告严强承担责任,并驳回原告要求华蓝设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2020 年 12 月 14 日,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诉至梧州中院。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出具日,该案二审尚未判决。

根据一审判决,华蓝设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且本案涉案金额较小,对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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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影响微小。

5、华蓝设计诉贺州市发改委设计合同纠纷案

2020 年 9 月 28 日,华蓝设计及广西南宁水力电力设计院向贺州市八步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原告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费 353.09 万元,返还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招标代理费 15.24 万元、场地费
7,960 元、投标文件编制出版费 4 万元,支付资金占用费(以本案欠付款项 383.126
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PR)
计付,自起诉之日计至全部付清之日止),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该案一审尚未判决。

由于收回的不确定性,发行人未对上述涉案款项进行确认,且未来判决结果
不会给发行人带来或有损失,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梧州润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0 年 11 月 6 日,原告梧州润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528,179 元及
违约金 351,239 元。2021 年 1 月 6 日,华蓝设计、华蓝岩土作为该项目联合体成
员被原告申请追加为被告,原告请求华蓝设计、华蓝岩土对上述工程款、违约金
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该案一审尚未判决。

华蓝设计仅作为项目的联合体成员被追加为被告,且本案涉案金额较小,对
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影响微小。

7、吴小光与华蓝设计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蓝设计”)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桂 01 民初 1255 号纠
纷案件《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资料。根据《民事起诉状》,
吴小光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华蓝设计存在单方解除与吴小光的《深
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情形,请求法院判令华蓝设计向吴小光:(1)返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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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理费 308.43 万元;(2)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16 万元;(3)支付代收工程款 368.97
万元;(4)支付承包期间待收工程款 3,329.4 万元;(5)按万分之五/日支付
违约金 318.17 万元;(6)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262.8 万元;(7)要求华蓝设计
承担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

华蓝设计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律师”)
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律师,对涉诉案件进行分析,收集相关涉诉证据,并出具了
《关于吴小光起诉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承包合同纠纷案法律分析意见》
(以下简称“《法律分析意见》”)。

2021 年 4 月 25 日,华蓝设计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吴小光的反诉,
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已经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解除;(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支付承包期间尚欠的管理费
1,706,011.99 元 ; ( 3 )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吴 小 光 支 付 应 当 预 留 的 设 计 费
3,948,693.30 元;(4)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奔驰车两辆(车牌号分别为
粤 BH109L、粤 BH602L)、丰田车一辆(车牌号为 B4G56P);(5)请求人民
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 2008 年 1 月份到 2011 年 10 月份的会计凭证、2008 年到 2011
年的会计账本;(6)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1 年 5 月 14 日,(2021)桂 01 民初 1255 号吴小光诉华蓝设计纠纷案第
一次开庭。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诉讼尚未判决。

盈科律师为本次诉讼出具了《法律分析意见》,德恒律师出具了《补充法律
意见(七)》,认为,原告吴小光提出的第四项、第六项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
和法律依据,与双方解除承包经营合同事项不存在因果关系,很大可能得不到人
民法院的判决支持。虽然原告吴小光提出的第一、二、三、五项诉讼请求与华蓝
设计之间存在较大争议,但该等诉讼请求金额较小,极端不利情况下对发行人的
影响也极其有限。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华蓝设计在诉讼中预计将承担的赔偿额
可能为 948.16 万元。

报告期内,深圳分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未再在华蓝设计总公司备案新项目,
承包经营期间未结业务由总公司承接,2017 年至 2020 年,深圳分公司涉及项目
产生的收入与净利润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比例极小,本次诉讼不会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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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行人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于向吴小光发出《解除“华
蓝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函》前对解除承包经营事项计提了经济损失补偿
款 632.00 万元,后续因吴小光一直未配合处理《承包经营合同》解除事宜,出
于谨慎考虑,公司又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接管深圳分公司银行账户时
的银行余额等因素,陆续计提了相关成本费用等应付款项 353.76 万元;上述补
偿款、应付款项合计 985.76 万元,可以覆盖极端不利情况下华蓝设计将承担的
全部赔偿金额。

尽管华蓝设计诉讼代理律师和发行人律师分析认为华蓝设计败诉的可能性
极小,但理论上华蓝设计仍存在完全败诉并承担全额赔偿 7,603,77 万元的可能,
扣除公司已计提的补偿款、应付款项 985.76 万元,华蓝设计仍需承担的赔偿金
额为 6,618.01(7,603.77-985.76)万元,以华蓝设计适用的 15%所得税税率计算,
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为-5,625.31 万元(6,618.01*[1-15%]),对发行人净资产影
响为-5,625.31 万元。

2020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143.26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136.95 万元,扣除完全败诉情
况下上述诉讼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5,625.31 万元,发行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6,517.95 万元,因上述诉讼仅对非经常性损益产生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 11,136.95 万元。

为避免上述诉讼给发行人及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
补偿承诺,承诺承担实际赔偿金额超出预提金额部分的补偿责任。发行人 11 名
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4,567.56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1.45%),
按照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最近一次增资的价格 9 元/股计算,总价值为 41,108.04
万元,足以覆盖上述完全败诉情况下的最大赔偿金额 6,618.01 万元,具有承担上
述补偿责任的能力。另外,扣除上述最大赔偿金额等值的 6.67%股份,发行人 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仍持有发行人合计 34.78%的股份,因此,即使发行人 11 名共
同实际控制人承担上述补偿责任也不会对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综上,该等诉讼预计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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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核心人员存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

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外发生,且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
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
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
大违法行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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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
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雷 翔 赵 成 钟 毅




莫海量 陈永利 袁公章

全体监事:




徐 兵 唐 歌 王 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雷 翔 赵 成 钟 毅




何 新 李 嘉 杨广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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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雷 翔 赵 成 吴广意




钟 毅 覃洪兵 何 新




费卫东 单 梅 莫海量




邓勇杰 李 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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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王雷让




保荐代表人签字:




鲁元金 廖晓靖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长伟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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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郑亚南




保荐机构总经理:
李长伟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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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经办律师签名: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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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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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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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
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五)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六)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8、其他承诺事项。

(十)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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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十一)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
点查阅。

(一)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办公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143 号德瑞花园 6 号楼 4 层 02 号

电话号码:0771-5775576 传真号码:0771-5713282

联系人:杨广强

(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00 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10 层

电话号码:(021)61376556 传真号码:(021)61376550

联系人:鲁元金、廖晓靖

(三)查阅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查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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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表一: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雷翔 1,640.5300 16.08
2 赵成 582.7600 5.71
3 吴广意 575.0700 5.64
4 钟毅 369.1600 3.62
5 庞朝晖 367.6200 3.60
6 覃洪兵 359.3700 3.52
7 何新 358.3900 3.51
8 费卫东 260.8200 2.56
9 徐兵 212.2400 2.08
10 单梅 201.4700 1.98
11 李祥慈 200.0000 1.96
12 高杰 55.7300 0.55
13 刘宏 54.3400 0.53
14 蒋伯宁 53.3600 0.52
15 陈听正 52.6300 0.52
16 梁汉吉 52.3200 0.51
17 庞波 51.8200 0.51
18 卢玉南 51.2600 0.50
19 徐欢澜 51.2600 0.50
20 禤晓林 51.2600 0.50
21 朱炜宏 51.2600 0.50
22 陈永青 50.2900 0.49
23 何劲松 50.2900 0.49
24 谭方彤 50.2900 0.49
25 吴燕秋 50.2900 0.49
26 徐群英 50.2900 0.49
27 张霖 50.2900 0.49
28 刘西 49.7300 0.49
29 李嘉 48.7400 0.48
30 卢琦 48.7400 0.48
31 陆霖 48.7400 0.48
32 庞少华 48.7400 0.48
33 郑毅 48.7400 0.48
34 邹妮妮 48.7400 0.48
35 粟卫权 47.2000 0.46
36 刘邵 46.6500 0.46
37 徐洪涛 46.6500 0.46
38 朱建宇 46.4000 0.45
39 邓日海 45.6600 0.45
40 何凯郡 45.6600 0.45
41 赖春红 45.6600 0.45
42 龙伟雄 45.6600 0.45
43 莫海量 45.6600 0.45
44 施舰 45.6600 0.45
45 唐家球 45.6600 0.45
46 熊海明 45.6600 0.45

1-1-88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47 严卫东 45.6600 0.45
48 周仰东 45.6600 0.45
49 彭文立 44.6200 0.44
50 禤均行 43.5700 0.43
51 曾德政 43.5700 0.43
52 张建勇 43.5700 0.43
53 喻泽斌 43.0900 0.42
54 蒙瀚 42.7400 0.42
55 邓勇杰 42.5900 0.42
56 陈波 42.5900 0.42
57 陈文强 42.5900 0.42
58 陈肖梅 42.5900 0.42
59 黄正策 42.5900 0.42
60 李满桃 42.5900 0.42
61 李忠 42.5900 0.42
62 庞吉宁 42.5900 0.42
63 唐成东 42.5900 0.42
64 杨伟红 42.5900 0.42
65 杨小菁 42.5900 0.42
66 梁骞 42.5900 0.42
67 李申 42.5900 0.42
68 黎小宁 42.3400 0.42
69 李东海 40.5000 0.40
70 李燕 40.5000 0.40
71 梁川 40.5000 0.40
72 杨辉 40.5000 0.40
73 邱庆红 39.5100 0.39
74 吴清 39.5100 0.39
75 丁新宇 39.5100 0.39
76 黄澄 39.5100 0.39
77 黄焕耀 39.5100 0.39
78 李文胜 39.5100 0.39
79 林茜 39.5100 0.39
80 刘毅 39.5100 0.39
81 苏金凌 39.5100 0.39
82 袁玉才 39.5100 0.39
83 陈玉 38.9600 0.38
84 陆勇 37.9700 0.37
85 覃勇刚 37.9700 0.37
86 韦清辉 37.9700 0.37
87 杨克春 37.9700 0.37
88 龚本海 37.4200 0.37
89 蒋受义 37.4200 0.37
90 罗华 36.9300 0.36
91 戴琳 36.4300 0.36
92 范斯远 36.4300 0.36
93 巫裕润 36.4300 0.36
94 于敏 36.4316 0.36

1-1-88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95 曾晖 36.4300 0.36
96 章培南 36.4300 0.36
97 王振宇 36.4300 0.36
98 曾宇鹏 35.8900 0.35
99 陈理波 35.6300 0.35
100 李夏宁 21.6000 0.21
101 杨银裳 34.9000 0.34
102 叶国洪 34.3400 0.34
103 熊元鑫 33.8500 0.33
104 焦勇 33.3600 0.33
105 闫越 32.8000 0.32
106 李小瑜 31.8200 0.31
107 覃媛玲 31.8200 0.31
108 谭志琳 31.8200 0.31
109 唐歌 31.8200 0.31
110 冼明洁 31.8200 0.31
111 尤智 31.8200 0.31
112 邵跃波 12.9684 0.13
113 艾治国 31.2600 0.31
114 陆飒 30.7700 0.30
115 陈如融 30.2700 0.30
116 胡昕炜 30.2700 0.30
117 黄波 30.2700 0.30
118 黄启东 30.2700 0.30
119 黄智鹦 30.2700 0.30
120 李翔 30.2700 0.30
121 卢莎璐 29.7300 0.29
122 毛亮 29.7300 0.29
123 阳成 29.7300 0.29
124 马丹妮 29.7300 0.29
125 李颂东 29.2300 0.29
126 凌建军 29.2300 0.29
127 曾军 29.2300 0.29
128 李联 28.7400 0.28
129 李新容 28.7400 0.28
130 王珍 28.7400 0.28
131 韦利华 28.7400 0.28
132 张行涛 28.7400 0.28
133 章健 28.7400 0.28
134 周佳 28.7400 0.28
135 周结凝 28.7400 0.28
136 吴永贤 28.7400 0.28
137 李建明 27.7000 0.27
138 郭佳鑫 27.2000 0.27
139 白鹑 26.6500 0.26
140 卓佳 26.1600 0.26
141 麦松强 5.1400 0.05
合计 10,200.0000 100.00

1-1-88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表二: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雷翔 1,640.5300 15.88
2 赵成 582.7600 5.64
3 吴广意 575.0700 5.57
4 钟毅 369.1600 3.57
5 覃洪兵 359.3700 3.48
6 何新 358.3900 3.47
7 庞朝晖 357.6200 3.46
8 费卫东 260.8200 2.52
9 徐兵 212.2400 2.05
10 单梅 201.4700 1.95
11 李祥慈 200.0000 1.94
12 莫海量 95.6600 0.93
13 邓勇杰 92.5900 0.90
14 杨辉 62.1000 0.60
15 刘西 56.7300 0.55
16 高杰 55.7300 0.54
17 刘宏 54.3400 0.53
18 蒋伯宁 53.3600 0.52
19 陈听正 52.6300 0.51
20 梁汉吉 52.3200 0.51
21 庞波 51.8200 0.50
22 卢玉南 51.2600 0.50
23 徐欢澜 51.2600 0.50
24 禤晓林 51.2600 0.50
25 朱炜宏 51.2600 0.50
26 陈永青 50.2900 0.49
27 何劲松 50.2900 0.49
28 谭方彤 50.2900 0.49
29 吴燕秋 50.2900 0.49
30 徐群英 50.2900 0.49
31 张霖 50.2900 0.49
32 李嘉 48.7400 0.47
33 卢琦 48.7400 0.47
34 陆霖 48.7400 0.47
35 庞少华 48.7400 0.47
36 郑毅 48.7400 0.47
37 邹妮妮 48.7400 0.47
38 杨克春 47.9700 0.46
39 粟卫权 47.2000 0.46
40 刘邵 46.6500 0.45
41 徐洪涛 46.6500 0.45
42 朱建宇 46.4000 0.45
43 邓日海 45.6600 0.44
44 何凯郡 45.6600 0.44
45 赖春红 45.6600 0.44
46 龙伟雄 45.6600 0.44

1-1-88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47 施舰 45.6600 0.44
48 唐家球 45.6600 0.44
49 熊海明 45.6600 0.44
50 严卫东 45.6600 0.44
51 周仰东 45.6600 0.44
52 彭文立 44.6200 0.43
53 禤均行 43.5700 0.42
54 曾德政 43.5700 0.42
55 张建勇 43.5700 0.42
56 喻泽斌 43.0900 0.42
57 蒙瀚 42.7400 0.41
58 陈波 42.5900 0.41
59 陈文强 42.5900 0.41
60 陈肖梅 42.5900 0.41
61 黄正策 42.5900 0.41
62 李满桃 42.5900 0.41
63 李忠 42.5900 0.41
64 庞吉宁 42.5900 0.41
65 唐成东 42.5900 0.41
66 杨伟红 42.5900 0.41
67 杨小菁 42.5900 0.41
68 梁骞 42.5900 0.41
69 李申 42.5900 0.41
70 黎小宁 42.3400 0.41
71 李东海 40.5000 0.39
72 李燕 40.5000 0.39
73 梁川 40.5000 0.39
74 邱庆红 39.5100 0.38
75 吴清 39.5100 0.38
76 丁新宇 39.5100 0.38
77 黄澄 39.5100 0.38
78 黄焕耀 39.5100 0.38
79 李文胜 39.5100 0.38
80 林茜 39.5100 0.38
81 刘毅 39.5100 0.38
82 苏金凌 39.5100 0.38
83 袁玉才 39.5100 0.38
84 陈玉 38.9600 0.38
85 陆勇 37.9700 0.37
86 覃勇刚 37.9700 0.37
87 韦清辉 37.9700 0.37
88 龚本海 37.4200 0.36
89 蒋受义 37.4200 0.36
90 罗华 36.9300 0.36
91 于敏 36.4316 0.35
92 戴琳 36.4300 0.35
93 范斯远 36.4300 0.35
94 巫裕润 36.4300 0.35

1-1-88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95 曾晖 36.4300 0.35
96 章培南 36.4300 0.35
97 王振宇 36.4300 0.35
98 曾宇鹏 35.8900 0.35
99 陈理波 35.6300 0.34
100 杨银裳 34.9000 0.34
101 叶国洪 34.3400 0.33
102 熊元鑫 33.8500 0.33
103 焦勇 33.3600 0.32
104 闫越 32.8000 0.32
105 李小瑜 31.8200 0.31
106 覃媛玲 31.8200 0.31
107 谭志琳 31.8200 0.31
108 唐歌 31.8200 0.31
109 冼明洁 31.8200 0.31
110 尤智 31.8200 0.31
111 艾治国 31.2600 0.30
112 陆飒 30.7700 0.30
113 陈如融 30.2700 0.29
114 胡昕炜 30.2700 0.29
115 黄波 30.2700 0.29
116 黄启东 30.2700 0.29
117 黄智鹦 30.2700 0.29
118 李翔 30.2700 0.29
119 刘松 30.0000 0.29
120 卢莎璐 29.7300 0.29
121 毛亮 29.7300 0.29
122 阳成 29.7300 0.29
123 马丹妮 29.7300 0.29
124 李颂东 29.2300 0.28
125 凌建军 29.2300 0.28
126 曾军 29.2300 0.28
127 李联 28.7400 0.28
128 李新容 28.7400 0.28
129 王珍 28.7400 0.28
130 韦利华 28.7400 0.28
131 张行涛 28.7400 0.28
132 章健 28.7400 0.28
133 周佳 28.7400 0.28
134 吴永贤 28.7400 0.28
135 李建明 27.7000 0.27
136 郭佳鑫 27.2000 0.26
137 白鹑 26.6500 0.26
138 卓佳 26.1600 0.25
139 周结凝 21.7400 0.21
140 邵跃波 12.9684 0.13
141 麦松强 5.1400 0.05
合计 10,33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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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表三: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1 雷翔 1,640.5300 14.89 货币资金
2 赵成 582.7600 5.29 货币资金
3 吴广意 575.0700 5.22 货币资金
4 钟毅 369.1600 3.35 货币资金
5 何新 358.3900 3.25 货币资金
6 庞朝晖 357.6200 3.25 货币资金
7 覃洪兵 342.3700 3.11 货币资金
8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300.0000 2.72 货币资金
9 费卫东 260.8200 2.37 货币资金
10 青蓝鑫禾 222.0000 2.01 货币资金
11 徐兵 212.2400 1.93 货币资金
12 单梅 201.4700 1.83 货币资金
13 李祥慈 200.0000 1.81 货币资金
14 青蓝晟禾 168.0000 1.52 货币资金
15 莫海量 95.6600 0.87 货币资金
16 邓勇杰 92.5900 0.84 货币资金
17 杨辉 62.1000 0.56 货币资金
18 刘西 56.7300 0.51 货币资金
19 高杰 55.7300 0.51 货币资金
20 刘宏 54.3400 0.49 货币资金
21 戴琳 53.4300 0.48 货币资金
22 蒋滢 53.3600 0.48 货币资金
23 陈听正 52.6300 0.48 货币资金
24 梁汉吉 52.3200 0.47 货币资金
25 庞波 51.8200 0.47 货币资金
26 卢玉南 51.2600 0.47 货币资金
27 徐欢澜 51.2600 0.47 货币资金
28 禤晓林 51.2600 0.47 货币资金
29 朱炜宏 51.2600 0.47 货币资金
30 陈永青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1 何劲松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2 谭方彤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3 吴燕秋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4 徐群英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5 张霖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6 李嘉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37 卢琦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38 陆霖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39 庞少华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40 郑毅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41 邹妮妮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42 杨克春 47.9700 0.44 货币资金
43 粟卫权 47.2000 0.43 货币资金
44 刘邵 46.6500 0.42 货币资金
45 徐洪涛 46.6500 0.42 货币资金
46 朱建宇 46.4000 0.42 货币资金

1-1-89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47 邓日海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48 何凯郡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49 赖春红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0 龙伟雄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1 施舰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2 唐家球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3 熊海明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4 严卫东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5 周仰东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6 彭文立 44.6200 0.40 货币资金
57 禤均行 43.5700 0.40 货币资金
58 曾德政 43.5700 0.40 货币资金
59 张建勇 43.5700 0.40 货币资金
60 喻泽斌 43.0900 0.39 货币资金
61 蒙瀚 42.7400 0.39 货币资金
62 陈波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3 陈文强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4 陈肖梅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5 黄正策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6 李满桃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7 李忠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8 庞吉宁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9 唐成东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70 杨伟红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71 杨小菁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72 梁骞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73 李申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74 黎小宁 42.3400 0.38 货币资金
75 李东海 40.5000 0.37 货币资金
76 李燕 40.5000 0.37 货币资金
77 梁川 40.5000 0.37 货币资金
78 邱庆红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79 吴清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0 丁新宇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1 黄澄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2 黄焕耀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3 李文胜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4 林茜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5 刘毅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6 苏金凌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7 袁玉才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8 陈玉 38.9600 0.35 货币资金
89 陆勇 37.9700 0.34 货币资金
90 覃勇刚 37.9700 0.34 货币资金
91 韦清辉 37.9700 0.34 货币资金
92 龚本海 37.4200 0.34 货币资金
93 蒋受义 37.4200 0.34 货币资金
94 罗华 36.9300 0.34 货币资金

1-1-89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95 于敏 36.4316 0.33 货币资金
96 范斯远 36.4300 0.33 货币资金
97 巫裕润 36.4300 0.33 货币资金
98 曾晖 36.4300 0.33 货币资金
99 章培南 36.4300 0.33 货币资金
100 王振宇 36.4300 0.33 货币资金
101 曾宇鹏 35.8900 0.33 货币资金
102 陈理波 35.6300 0.32 货币资金
103 杨银裳 34.9000 0.32 货币资金
104 叶国洪 34.3400 0.31 货币资金
105 熊元鑫 33.8500 0.31 货币资金
106 焦勇 33.3600 0.30 货币资金
107 闫越 32.8000 0.30 货币资金
108 李小瑜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09 覃媛玲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10 谭志琳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11 唐歌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12 冼明洁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13 尤智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14 艾治国 31.2600 0.28 货币资金
115 陆飒 30.7700 0.28 货币资金
116 陈如融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17 胡昕炜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18 黄波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19 黄启东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20 黄智鹦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21 李翔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22 刘松 30.0000 0.27 货币资金
123 卢莎璐 29.7300 0.27 货币资金
124 毛亮 29.7300 0.27 货币资金
125 阳成 29.7300 0.27 货币资金
126 马丹妮 29.7300 0.27 货币资金
127 李颂东 29.2300 0.27 货币资金
128 凌建军 29.2300 0.27 货币资金
129 曾军 29.2300 0.27 货币资金
130 李联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1 李新容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2 王珍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3 韦利华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4 张行涛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5 章健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6 周佳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7 吴永贤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8 李建明 27.7000 0.25 货币资金
139 郭佳鑫 27.2000 0.25 货币资金
140 白鹑 26.6500 0.24 货币资金
141 卓佳 26.1600 0.24 货币资金
142 周结凝 21.7400 0.20 货币资金

1-1-89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143 邵跃波 12.9684 0.12 货币资金
144 麦松强 5.1400 0.05 货币资金
合计 11,020.0000 100.00




1-1-89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表四:华蓝设计 2007 年 1 月设立时记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出资情
况表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1 1 雷翔 雷翔 81,018 902,382 983,400
2 2 雷翔 吴清 21,200 - 21,200
3 3 雷翔 周佳 6,400 - 6,400
4 4 雷翔 覃洁 5,100 - 5,100
5 5 雷翔 凌建军 4,100 - 4,100
6 6 雷翔 谭志琳 3,464 4,836 8,300
7 7 雷翔 欧阳东 3,464 5,236 8,700
8 8 雷翔 陈琴 3,464 3,936 7,400
9 9 雷翔 戴琳 13,856 2,744 16,600
10 10 雷翔 黄豪 5,196 7,204 12,400
11 11 雷翔 李海冬 3,464 4,836 8,300
12 12 雷翔 叶步云 1,732 5,668 7,400
13 13 雷翔 周艳时 1,700 - 1,700
14 14 雷翔 卢保华 27,600 - 27,600
15 15 雷翔 李忠 23,900 - 23,900
16 16 雷翔 彭文立 18,400 - 18,400
17 17 雷翔 黄智鹦 12,400 - 12,400
18 18 雷翔 谢建华 35,900 - 35,900
19 19 雷翔 徐洪涛 8,660 20,340 29,000
20 20 雷翔 叶成东 24,800 - 24,800
21 21 雷翔 唐家球 23,900 - 23,900
22 22 雷翔 刘芳 12,400 - 12,400
23 23 雷翔 韦葳 5,000 - 5,000
雷翔 小计 347,118 957,182 1,304,300
24 1 赵成 赵成 46,595 337,705 384,300
25 2 赵成 陈尚总 5,196 3,104 8,300
26 3 赵成 陈庚新 3,464 36 3,500
27 4 赵成 欧孜 3,464 2,536 6,000
28 5 赵成 李儒涛 1,700 - 1,700
29 6 赵成 李光明 1,732 5,668 7,400
30 7 赵成 张鹏 1,700 - 1,700
31 8 赵成 张芳林 3,464 3,936 7,400
32 9 赵成 黄波 16,100 - 16,100
33 10 赵成 巫裕润 17,000 - 17,000
34 11 赵成 黎小宁 25,800 - 25,800
35 12 赵成 朱建宇 23,812 988 24,800
36 13 赵成 甘河 8,700 - 8,700
37 14 赵成 莫威艺 5,100 - 5,100
38 15 赵成 黄俊才 10,392 2,008 12,400
39 16 赵成 曾德政 21,200 - 21,200
40 17 赵成 李胜超 17,900 - 17,900
41 18 赵成 卢琦 19,300 - 19,300


1-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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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42 19 赵成 冀舒宁 9,700 - 9,700
43 20 赵成 林建清 7,400 - 7,400
44 21 赵成 李克荣 4,100 - 4,100
45 22 赵成 高建发 4,600 - 4,600
46 23 赵成 智慧 7,400 - 7,400
赵成 小计 265,819 355,981 621,800
47 1 黄石金 黄石金 79,820 295,880 375,700
48 2 黄石金 王信德 17,900 - 17,900
49 3 黄石金 李业明 12,000 - 12,000
50 4 黄石金 黄茂奇 4,600 - 4,600
51 5 黄石金 苏业 3,700 - 3,700
52 6 黄石金 梁灿荣 5,100 - 5,100
53 7 黄石金 黄继华 4,100 - 4,100
54 8 黄石金 黄森 4,100 - 4,100
55 9 黄石金 邓富安 4,100 - 4,100
56 10 黄石金 刘晓明 7,800 - 7,800
57 11 黄石金 韦业雄 26,700 - 26,700
58 12 黄石金 赵励 14,300 - 14,300
59 13 黄石金 梁世才 2,000 - 2,000
60 14 黄石金 赵群 1,000 - 1,000
61 15 黄石金 梁宗璜 1,000 - 1,000
62 16 黄石金 王作荣 9,700 - 9,700
63 17 黄石金 韦国燕 6,928 472 7,400
64 18 黄石金 甘书远 6,000 - 6,000
65 19 黄石金 李一宁 5,196 3,504 8,700
66 20 黄石金 刘丽 6,928 72 7,000
67 21 黄石金 刘明秀 18,900 - 18,900
68 22 黄石金 陈基浩 15,588 9,712 25,300
69 23 黄石金 张大权 3,464 3,936 7,400
70 24 黄石金 张凯 31,700 - 31,700
71 25 黄石金 章培南 14,300 - 14,300
72 26 黄石金 胡涛 6,928 472 7,400
73 27 黄石金 李嘉 6,928 5,072 12,000
74 28 黄石金 杨木朝 4,600 - 4,600
75 29 黄石金 黄庆 10,100 - 10,100
76 30 黄石金 贺袁元 1,732 5,668 7,400
77 31 黄石金 李建明 13,300 - 13,300
黄石金 小计 350,512 324,788 675,300
78 1 钟毅 钟毅 39,938 193,962 233,900
79 2 钟毅 梁泠 23,000 - 23,000
80 3 钟毅 苏祖汉 19,800 - 19,800
81 4 钟毅 金思漾 5,196 2,204 7,400
82 5 钟毅 屈炫 6,000 - 6,000
83 6 钟毅 李仁龙 1,732 5,668 7,400
84 7 钟毅 李树春 1,732 5,668 7,400
85 8 钟毅 邝国威 14,300 - 14,300
86 9 钟毅 朱春华 8,660 40 8,700

1-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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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87 10 钟毅 文彦 6,928 472 7,400
88 11 钟毅 王曦 6,928 872 7,800
89 12 钟毅 曾军 16,100 - 16,100
90 13 钟毅 黄振宁 14,700 - 14,700
91 14 钟毅 黄子波 7,800 - 7,800
92 15 钟毅 吕春明 6,000 - 6,000
93 16 钟毅 岑荣敏 9,700 - 9,700
94 17 钟毅 覃建书 14,300 - 14,300
95 18 钟毅 梁亮亮 6,928 472 7,400
96 19 钟毅 赵斌 6,928 472 7,400
97 20 钟毅 余永涛 13,300 - 13,300
98 21 钟毅 刘剑 3,464 4,836 8,300
99 22 钟毅 方经华 15,600 - 15,600
100 23 钟毅 林志强 6,928 472 7,400
钟毅 小计 255,962 215,138 471,100
101 1 邓勇杰 邓勇杰 20,784 199,816 220,600
102 2 邓勇杰 邱庆红 17,500 - 17,500
103 3 邓勇杰 蔡琦剑 15,200 - 15,200
104 4 邓勇杰 沈丁 1,800 - 1,800
105 5 邓勇杰 王振宇 17,320 580 17,900
106 6 邓勇杰 邓力 13,856 2,144 16,000
107 7 邓勇杰 李涛 10,392 9,808 20,200
108 8 邓勇杰 韦清辉 6,928 2,772 9,700
109 9 邓勇杰 桂杰 3,464 36 3,500
110 10 邓勇杰 熊妮君 3,464 3,936 7,400
111 11 邓勇杰 刘毅 20,967 11,233 32,200
112 12 邓勇杰 刘西 19,300 - 19,300
113 13 邓勇杰 欧阳建友 6,928 5,472 12,400
114 14 邓勇杰 黄晓通 1,732 7,968 9,700
115 15 邓勇杰 邓雅晴 1,732 5,668 7,400
116 16 邓勇杰 梁俊学 15,000 - 15,000
邓勇杰 小计 176,367 249,433 425,800
117 1 吴广意 吴广意 39,938 191,662 231,600
118 2 吴广意 莫世海 35,900 - 35,900
119 3 吴广意 王建平 12,000 - 12,000
120 4 吴广意 陶安平 19,000 - 19,000
121 5 吴广意 施舰 35,000 - 35,000
122 6 吴广意 吴宁霞 13,300 - 13,300
123 7 吴广意 龙小夏 12,000 - 12,000
124 8 吴广意 黄耀明 7,800 7,800
125 9 吴广意 唐伟文 7,800 - 7,800
126 10 吴广意 唐歌 3,464 3,936 7,400
127 11 吴广意 李长生 27,600 - 27,600
128 12 吴广意 桂国强 1,732 6,968 8,700
吴广意 小计 215,534 202,566 418,100.00
129 1 蒙瀚 蒙瀚 65,308 164,492 229,800
130 2 蒙瀚 袁玉才 13,300 - 13,300

1-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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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131 3 蒙瀚 胡静 5,196 2,204 7,400
132 4 蒙瀚 张海明 1,700 - 1,700
133 5 蒙瀚 蔡焕宁 23,000 - 23,000
134 6 蒙瀚 陈雄 28,500 - 28,500
135 7 蒙瀚 莫海量 8,660 5,140 13,800
136 8 蒙瀚 陈曼平 12,000 - 12,000
137 9 蒙瀚 吴洪宽 3,464 1,536 5,000
138 10 蒙瀚 李昕 3,464 36 3,500
139 11 蒙瀚 李冰 6,928 472 7,400
140 12 蒙瀚 蒙承勇 6,000 - 6,000
141 13 蒙瀚 庞希红 16,100 - 16,100
蒙瀚 小计 193,620 173,880 367,500
142 1 蒋伯宁 蒋伯宁 111,883 75,317 187,200
143 2 蒋伯宁 韦海泉 23,000 - 23,000
144 3 蒋伯宁 卢海燕 17,500 - 17,500
145 4 蒋伯宁 覃志坚 8,700 - 8,700
146 5 蒋伯宁 陈相华 7,400 - 7,400
147 6 蒋伯宁 黄昭 8,700 - 8,700
148 7 蒋伯宁 韦月华 5,500 - 5,500
149 8 蒋伯宁 李颂东 17,500 - 17,500
150 9 蒋伯宁 陈远韬 6,928 5,472 12,400
151 10 蒋伯宁 杨伟锋 6,928 472 7,400
152 11 蒋伯宁 李燕 6,000 - 6,000
153 12 蒋伯宁 李欣蔚 3,464 2,536 6,000
154 13 蒋伯宁 陈静 3,300 - 3,300
155 14 蒋伯宁 蒋明辉 1,700 - 1,700
156 15 蒋伯宁 刘小秋 24,800 - 24,800
157 16 蒋伯宁 陈蔚平 15,600 - 15,600
158 17 蒋伯宁 李德琼 13,800 - 13,800
159 18 蒋伯宁 韦克 12,400 - 12,400
160 19 蒋伯宁 卢庐 5,196 4 5,200
161 20 蒋伯宁 刘帮权 3,464 3,936 7,400
162 21 蒋伯宁 黄天意 3,464 3,936 7,400
蒋伯宁 小计 307,227 91,673 398,900
163 1 李丕宁 李丕宁 73,521 112,279 185,800
164 2 李丕宁 赖春红 32,200 - 32,200
165 3 李丕宁 黄启东 21,600 - 21,600
166 4 李丕宁 郑朝秀 5,000 - 5,000
167 5 李丕宁 李鹏 28,500 - 28,500
168 6 李丕宁 陈淡波 17,500 - 17,500
169 7 李丕宁 方拥 8,700 - 8,700
170 8 李丕宁 吴珞兰 20,700 - 20,700
171 9 李丕宁 邓江 29,000 - 29,000
李丕宁 小计 236,721 112,279 349,000
172 1 庞朝晖 庞朝晖 55,651 123,249 178,900
173 2 庞朝晖 蒋庆利 20,700 - 20,700
174 3 庞朝晖 韦纲 6,928 472 7,400

1-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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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175 4 庞朝晖 梁丽珍 11,000 - 11,000
176 5 庞朝晖 于敏 23,500 - 23,500
177 6 庞朝晖 陈滔 7,800 - 7,800
178 7 庞朝晖 李嘉 12,124 3,476 15,600
179 8 庞朝晖 张路 16,000 - 16,000
180 9 庞朝晖 伍乐其 16,500 - 16,500
181 10 庞朝晖 林敏 5,500 - 5,500
182 11 庞朝晖 饶国霞 4,600 - 4,600
183 12 庞朝晖 石泉 14,300 - 14,300
184 13 庞朝晖 黄修飞 21,600 - 21,600
庞朝晖 小计 216,203 127,197 343,400
185 1 刘邵 刘邵 36,300 - 36,300
186 2 刘邵 苏金凌 25,700 - 25,700
187 3 刘邵 吴燕秋 33,600 - 33,600
188 4 刘邵 谭红 19,800 - 19,800
189 5 刘邵 罗建周 28,500 - 28,500
190 6 刘邵 方恒专 1,000 - 1,000
191 7 刘邵 余勇 12,400 - 12,400
192 8 刘邵 陈小诗 15,000 - 15,000
193 9 刘邵 王静耘 22,500 - 22,500
194 10 刘邵 徐月玲 24,800 - 24,800
195 11 刘邵 林毅 12,400 - 12,400
196 12 刘邵 陈凤莲 20,700 - 20,700
刘邵 小计 252,700 - 252,700
197 1 庞波 庞少华 33,100 - 33,100
198 2 庞波 庞波 30,800 - 30,800
199 3 庞波 谭方彤 28,875 1,925 30,800
200 4 庞波 黄金丽 11,000 - 11,000
201 5 庞波 敖延 8,700 - 8,700
202 6 庞波 黄军荣 10,100 - 10,100
203 7 庞波 黄智勇 7,800 - 7,800
204 8 庞波 夏捷 12,000 - 12,000
205 9 庞波 滕斌 6,928 472 7,400
206 10 庞波 李敏超 5,000 - 5,000
207 11 庞波 梁云峰 5,196 2,204 7,400
208 12 庞波 章向劼 3,464 3,936 7,400
209 13 庞波 许春兰 8,660 2,840 11,500
210 14 庞波 梁凌筠 6,928 472 7,400
211 15 庞波 徐祖军 5,000 - 5,000
212 16 庞波 邓尚敏 5,196 3,504 8,700
213 17 庞波 蒙恪勤 5,500 - 5,500
214 18 庞波 郑霁雯 6,928 472 7,400
庞波 小计 201,175 15,825 217,000
215 1 徐欢澜 徐欢澜 32,700 - 32,700
216 2 徐欢澜 周琪 26,700 - 26,700
217 3 徐欢澜 梁川 20,967 7,533 28,500
218 4 徐欢澜 宋磊 12,400 - 12,400

1-1-89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219 5 徐欢澜 李明刚 7,800 - 7,800
220 6 徐欢澜 覃琳琳 5,196 2,204 7,400
221 7 徐欢澜 周敏 5,196 2,204 7,400
222 8 徐欢澜 李林栗 3,464 3,936 7,400
223 9 徐欢澜 林海 8,660 1,340 10,000
224 10 徐欢澜 陈燕 15,000 - 15,000
225 11 徐欢澜 黄健 6,928 472 7,400
226 12 徐欢澜 蒋志辉 6,928 472 7,400
227 13 徐欢澜 黄鹤龄 6,928 472 7,400
228 14 徐欢澜 冯雁 6,928 472 7,400
229 15 徐欢澜 何辉 3,464 3,936 7,400
230 16 徐欢澜 陈瑞容 13,800 - 13,800
徐欢澜 小计 183,059 23,041 206,100
231 1 颜明海 颜明海 19,300 - 19,300
232 2 颜明海 徐群英 23,900 - 23,900
233 3 颜明海 俸小慧 20,000 - 20,000
234 4 颜明海 黎寿强 8,700 - 8,700
235 5 颜明海 蒋文顺 13,300 - 13,300
236 6 颜明海 傅冰 12,400 - 12,400
237 7 颜明海 黎威 22,000 - 22,000
238 8 颜明海 周桂香 13,300 - 13,300
239 9 颜明海 唐琦 20,000 - 20,000
240 10 颜明海 陈肖梅 15,000 - 15,000
241 11 颜明海 黄昱 5,196 2,204 7,400
242 12 颜明海 黎小亮 3,464 3,936 7,400
243 13 颜明海 吉勇 1,732 1,268 3,000
244 14 颜明海 陈茜 1,700 - 1,700
245 15 颜明海 陈秋宇 5,100 - 5,100
颜明海 小计 185,092 7,408 192,500
246 1 周叱 周叱 19,061 15,439 34,500
247 2 周叱 艾治国 12,000 - 12,000
248 3 周叱 陈安 19,052 7,148 26,200
249 4 周叱 玉潘亮 10,392 4,808 15,200
250 5 周叱 韦贤宁 3,464 3,936 7,400
251 6 周叱 周东泉 3,464 3,936 7,400
252 7 周叱 谭芳 3,464 3,936 7,400
253 8 周叱 潘琳 3,464 3,936 7,400
254 9 周叱 雷艳彬 1,732 5,668 7,400
255 10 周叱 林宇 1,732 6,968 8,700
256 11 周叱 赵林 10,392 8,908 19,300
257 12 周叱 邓斌 10,800 - 10,800
258 13 周叱 刘海鉴 7,800 - 7,800
259 14 周叱 钟世晓 12,000 - 12,000
260 15 周叱 章健 6,900 - 6,900
周叱 小计 125,717 64,683 190,400
261 1 卢玉南 卢玉南 29,900 - 29,900
262 2 卢玉南 农取备 16,600 - 16,600

1-1-89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263 3 卢玉南 何友其 24,000 - 24,000
264 4 卢玉南 唐成东 20,200 - 20,200
265 5 卢玉南 周兴勇 20,200 - 20,200
266 6 卢玉南 李广 14,300 - 14,300
267 7 卢玉南 罗忠国 17,500 - 17,500
268 8 卢玉南 沈玉涛 5,196 2,204 7,400
269 9 卢玉南 林嵩桂 5,196 2,204 7,400
270 10 卢玉南 李子登 3,464 3,936 7,400
271 11 卢玉南 周爱平 2,000 - 2,000
272 12 卢玉南 黄启全 7,400 - 7,400
273 13 卢玉南 卢日健 4,100 - 4,100
274 14 卢玉南 卢发毅 2,300 - 2,300
275 15 卢玉南 甘桂忠 3,200 - 3,200
卢玉南 小计 175,556 8,344 183,900
276 1 李申 李申 29,900 - 29,900
277 2 李申 吕忠荣 31,700 - 31,700
278 3 李申 梁增勇 22,500 - 22,500
279 4 李申 梁海嵘 20,200 - 20,200
280 5 李申 黄孝军 20,200 - 20,200
281 6 李申 覃振东 10,100 - 10,100
282 7 李申 刘国成 6,928 472 7,400
283 8 李申 王松 5,196 2,204 7,400
284 9 李申 陈捷 5,196 2,204 7,400
285 10 李申 李红祥 3,400 - 3,400
286 11 李申 刘辉 3,464 3,936 7,400
287 12 李申 胡毓杰 3,464 3,936 7,400
288 13 李申 杨健 8,700 - 8,700
李申 小计 170,948 12,752 183,700
289 1 费卫东 费卫东 34,500 - 34,500
290 2 费卫东 陈波 30,800 - 30,800
291 3 费卫东 陆忠谦 15,000 - 15,000
292 4 费卫东 钟磊 3,000 - 3,000
293 5 费卫东 魏日虎 5,196 2,804 8,000
294 6 费卫东 庞廷岩 6,900 - 6,900
295 7 费卫东 杨胜君 6,900 - 6,900
296 8 费卫东 张宗俊 5,000 - 5,000
297 9 费卫东 赵宇 2,500 - 2,500
298 10 费卫东 邝新宇 3,464 5,736 9,200
299 11 费卫东 胡杰荣 1,732 4,268 6,000
300 12 费卫东 韦莉元 3,464 5,736 9,200
301 13 费卫东 牟坚 19,300 - 19,300
302 14 费卫东 卢爱丽 15,249 11,451 26,700
费卫东 小计 153,005 29,995 183,000
303 1 单梅 单梅 26,200 - 26,200
304 2 单梅 黎明 12,000 - 12,000
305 3 单梅 刘虹 5,500 - 5,500
306 4 单梅 杨小菁 28,100 - 28,100

1-1-9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307 5 单梅 曾晖 20,700 - 20,700
308 6 单梅 杨兆钦 28,100 - 28,100
309 7 单梅 陈秀珍 7,400 - 7,400
310 8 单梅 朱彤 30,800 - 30,800
311 9 单梅 林治 5,100 - 5,100
312 10 单梅 潘珍华 6,000 - 6,000
313 11 单梅 陆猛祥 3,464 4,536 8,000
单梅 小计 173,364 4,536 177,900
314 1 陆霖 陆霖 28,500 - 28,500
315 2 陆霖 黎瑾 23,900 - 23,900
316 3 陆霖 梁正毅 9,700 - 9,700
317 4 陆霖 梁兴树 9,700 - 9,700
318 5 陆霖 蒋植林 19,800 - 19,800
319 6 陆霖 谢创扬 9,700 - 9,700
320 7 陆霖 郭林生 8,300 - 8,300
321 8 陆霖 黄翠美 24,400 - 24,400
322 9 陆霖 吴军 5,100 - 5,100
323 10 陆霖 龙书新 11,000 - 11,000
324 11 陆霖 陆飒 8,700 - 8,700
325 12 陆霖 黄祖康 9,700 - 9,700
326 13 陆霖 蔡锦红 9,200 - 9,200
陆霖 小计 177,700 - 177,700
327 1 蒋受义 蒋受义 21,600 - 21,600
328 2 蒋受义 周国贵 27,100 - 27,100
329 3 蒋受义 苏振富 10,000 - 10,000
330 4 蒋受义 杨敏萍 4,100 - 4,100
331 5 蒋受义 梁万防 4,600 - 4,600
332 6 蒋受义 陈乃杰 12,900 - 12,900
333 7 蒋受义 韦信锋 10,000 - 10,000
334 8 蒋受义 覃行流 10,000 - 10,000
335 9 蒋受义 崔玮 5,196 2,204 7,400
336 10 蒋受义 丁红萍 5,196 2,204 7,400
337 11 蒋受义 姜广占 5,196 2,204 7,400
338 12 蒋受义 龙开学 5,196 2,204 7,400
339 13 蒋受义 李欣 10,100 - 10,100
340 14 蒋受义 韦小鸾 5,196 804 6,000
341 15 蒋受义 贲吕周 5,100 - 5,100
342 16 蒋受义 覃洁梅 8,700 - 8,700
343 17 蒋受义 黄启博 7,400 - 7,400
344 18 蒋受义 叶剑华 9,700 - 9,700
345 19 蒋受义 梁忠勇 3,200 - 3,200
蒋受义 小计 170,480 9,620 180,100
346 1 李夏宁 李夏宁 22,500 - 22,500
347 2 李夏宁 陈勤坚 26,700 - 26,700
348 3 李夏宁 黄斌 4,600 - 4,600
349 4 李夏宁 甘健文 6,400 - 6,400
350 5 李夏宁 邓日海 21,600 - 21,600

1-1-90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351 6 李夏宁 邱静飞 4,600 - 4,600
352 7 李夏宁 唐朝英 4,600 - 4,600
353 8 李夏宁 利胜炎 4,600 - 4,600
354 9 李夏宁 金正隆 4,600 - 4,600
355 10 李夏宁 黄钟群 5,100 - 5,100
356 11 李夏宁 陈道松 3,464 3,936 7,400
357 12 李夏宁 谭明 7,400 - 7,400
358 13 李夏宁 陆贞科 8,700 - 8,700
359 14 李夏宁 潘华宗 3,464 3,936 7,400
360 15 李夏宁 袁琼英 1,732 5,668 7,400
361 16 李夏宁 曾立成 4,600 - 4,600
362 17 李夏宁 周家斌 4,600 - 4,600
363 18 李夏宁 李荣笑 4,600 - 4,600
364 19 李夏宁 陈绍强 4,600 - 4,600
365 20 李夏宁 陈国仁 4,100 - 4,100
366 21 李夏宁 李宗迪 4,100 - 4,100
367 22 李夏宁 李悍然 4,600 - 4,600
368 23 李夏宁 黄裘 3,200 - 3,200
李夏宁 小计 164,460 13,540 178,000
369 1 陈永青 陈永青 32,200 - 32,200
370 2 陈永青 杨敬军 15,600 - 15,600
371 3 陈永青 刘宗秋 12,000 - 12,000
372 4 陈永青 邓成运 8,300 - 8,300
373 5 陈永青 庾忠汉 7,400 - 7,400
374 6 陈永青 蒋加林 16,100 - 16,100
375 7 陈永青 黄剑 11,000 - 11,000
376 8 陈永青 安忠林 6,928 472 7,400
377 9 陈永青 潘玉纲 6,928 472 7,400
378 10 陈永青 陈顺霞 6,928 472 7,400
379 11 陈永青 吴贤华 5,196 2,204 7,400
380 12 陈永青 陆丽妃 5,196 2,204 7,400
381 13 陈永青 李开琴 3,464 3,936 7,400
382 14 陈永青 张豫吾 3,464 3,936 7,400
383 15 陈永青 方文秀 3,464 36 3,500
384 16 陈永青 徐承标 3,464 3,936 7,400
385 17 陈永青 陈如融 5,196 4,904 10,100
陈永青 小计 152,828 22,572 175,400
386 1 李习群 李习群 19,800 - 19,800
387 2 李习群 黄正策 19,300 - 19,300
388 3 李习群 何启华 17,500 - 17,500
389 4 李习群 黄薇 15,600 - 15,600
390 5 李习群 黎平 12,000 - 12,000
391 6 李习群 李大尉 5,000 - 5,000
392 7 李习群 王全 3,000 - 3,000
393 8 李习群 胡士波 5,000 - 5,000
394 9 李习群 吴永贤 1,700 - 1,700
395 10 李习群 包文文 1,000 - 1,000

1-1-90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396 11 李习群 罗中鹏 1,700 - 1,700
397 12 李习群 吕发新 7,400 - 7,400
398 13 李习群 明士金 8,700 - 8,700
399 14 李习群 秦德全 6,000 - 6,000
400 15 李习群 杨自雄 6,900 - 6,900
401 16 李习群 覃雪明 5,196 2,204 7,400
402 17 李习群 邓媚 7,800 - 7,800
403 18 李习群 郑保力 5,196 2,204 7,400
404 19 李习群 吕智 5,100 - 5,100
405 20 李习群 张涛 3,400 - 3,400
406 21 李习群 陈煜 3,400 3,400
407 22 李习群 黄冬 6,928 472 7,400
李习群 小计 167,620 4,880 172,500
408 1 张霖 韩桂宁 22,100 - 22,100
409 2 张霖 张霖 39,600 - 39,600
410 3 张霖 赵维真 25,796 204 26,000
411 4 张霖 闫越 5,196 2,204 7,400
412 5 张霖 李志威 12,900 - 12,900
413 6 张霖 陆开初 4,600 - 4,600
414 7 张霖 万朝想 4,100 - 4,100
415 8 张霖 李文胜 25,796 3,604 29,400
416 9 张霖 霍军 25,796 4,104 29,900
张霖 小计 165,884 10,116 176,000
417 1 梁汉吉 梁汉吉 32,200 - 32,200
418 2 梁汉吉 陈文强 34,000 - 34,000
419 3 梁汉吉 何江玮 20,967 7,533 28,500
420 4 梁汉吉 陆玲玲 25,796 1,804 27,600
421 5 梁汉吉 赵宇丽 13,800 - 13,800
422 6 梁汉吉 蒙鞘 10,392 3,408 13,800
423 7 梁汉吉 俞谷年 3,464 5,236 8,700
424 8 梁汉吉 禤强 6,928 2,272 9,200
425 9 梁汉吉 杨优越 3,464 3,936 7,400
梁汉吉 小计 151,011 24,189 175,200
426 1 徐兵 徐兵 29,765 4,735 34,500
427 2 徐兵 谢勇 20,700 20,700
428 3 徐兵 张建勇 21,827 7,173 29,000
429 4 徐兵 邱连峰 8,660 1,440 10,100
430 5 徐兵 农红萍 3,464 3,936 7,400
431 6 徐兵 王万军 1,732 5,668 7,400
432 7 徐兵 李鸣 1,732 5,668 7,400
433 8 徐兵 张琳 1,732 5,668 7,400
434 9 徐兵 王冀曼 1,732 5,668 7,400
435 10 徐兵 王景峰 3,464 3,936 7,400
436 11 徐兵 卫更太 32,200 - 32,200
徐兵 小计 127,008 43,892 170,900
437 1 毕建国 毕建国 18,900 - 18,900
438 2 毕建国 韦真 35,000 35,000

1-1-90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439 3 毕建国 林革新 18,400 - 18,400
440 4 毕建国 闫利国 15,600 - 15,600
441 5 毕建国 黄家成 9,700 - 9,700
442 6 毕建国 张玲 5,196 7,704 12,900
443 7 毕建国 梁新平 12,400 - 12,400
444 8 毕建国 陈勇 20,200 - 20,200
445 9 毕建国 岑慧园 10,100 - 10,100
446 10 毕建国 农燕 6,928 472 7,400
447 11 毕建国 康超 6,928 472 7,400
毕建国 小计 159,352 8,648 168,000
448 1 郑毅 郑毅 31,300 - 31,300
449 2 郑毅 莫兴华 12,400 - 12,400
450 3 郑毅 张行涛 3,464 2,536 6,000
451 4 郑毅 甘继联 4,100 - 4,100
452 5 郑毅 黄珍 20,200 - 20,200
453 6 郑毅 古祝平 7,400 - 7,400
454 7 郑毅 韦少珍 9,700 - 9,700
455 8 郑毅 董嘉煊 4,100 - 4,100
456 9 郑毅 姚维清 1,732 5,668 7,400
457 10 郑毅 叶国洪 8,660 7,940 16,600
458 11 郑毅 李志平 23,900 - 23,900
459 12 郑毅 李东海 23,900 - 23,900
郑毅 小计 150,856 16,144 167,000
460 1 高杰 高杰 28,500 - 28,500
461 2 高杰 韦青松 17,320 2,480 19,800
462 3 高杰 王珍 3,464 3,936 7,400
463 4 高杰 曾宇鹏 3,400 - 3,400
464 5 高杰 梅林 18,400 18,400
465 6 高杰 廖瑞海 21,000 - 21,000
466 7 高杰 王谦 27,100 - 27,100
467 8 高杰 李薇 3,464 3,936 7,400
468 9 高杰 徐长钦 17,500 - 17,500
469 10 高杰 覃娴 13,800 - 13,800
高杰 小计 153,948 10,352 164,300
470 1 何新 何新 24,800 - 24,800
471 2 何新 莫晶晶 5,000 - 5,000
472 3 何新 雷家新 7,400 - 7,400
473 4 何新 谢毅 5,196 2,204 7,400
474 5 何新 唐夏华 3,400 - 3,400
475 6 何新 肖剑虹 15,600 - 15,600
476 7 何新 余幸幸 3,464 1,636 5,100
477 8 何新 全峰梅 3,464 5,236 8,700
478 9 何新 孙永萍 1,732 6,968 8,700
479 10 何新 周星妤 1,732 3,368 5,100
480 11 何新 李响 1,732 6,968 8,700
481 12 何新 马武坚 7,400 - 7,400
482 13 何新 吴天婧 3,400 - 3,400

1-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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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483 14 何新 卢文干 5,100 - 5,100
484 15 何新 胡刚 27,000 - 27,000
485 16 何新 何燕 5,000 - 5,000
486 17 何新 肖翔 5,000 - 5,000
487 18 何新 周霜 3,000 - 3,000
488 19 何新 陈彦 13,300 - 13,300
何新 小计 142,720 26,380 169,100
489 1 苏元艺 苏元艺 27,100 - 27,100
490 2 苏元艺 刘福顺 19,300 - 19,300
491 3 苏元艺 刘洁 26,700 - 26,700
492 4 苏元艺 杨伟红 23,900 - 23,900
493 5 苏元艺 赵灵 14,300 - 14,300
494 6 苏元艺 谢晓 6,900 - 6,900
495 7 苏元艺 陈守疆 9,700 - 9,700
496 8 苏元艺 雷长发 11,000 - 11,000
497 9 苏元艺 林冰玉 11,000 - 11,000
498 10 苏元艺 邱世海 1,700 - 1,700
苏元艺 小计 151,600 - 151,600
499 1 庞吉宁 庞吉宁 23,812 6,988 30,800
500 2 庞吉宁 梁军 15,588 512 16,100
501 3 庞吉宁 谭方兰 26,200 - 26,200
502 4 庞吉宁 蒋一琼 18,400 - 18,400
503 5 庞吉宁 曹剑 12,124 276 12,400
504 6 庞吉宁 李志锋 14,300 - 14,300
505 7 庞吉宁 雷斌 5,196 3,104 8,300
506 8 庞吉宁 苗苗 3,464 3,936 7,400
507 9 庞吉宁 蒋桂江 6,928 472 7,400
508 10 庞吉宁 卢波 6,928 472 7,400
509 11 庞吉宁 谢文长 12,900 - 12,900
庞吉宁 小计 145,840 15,760 161,600
510 1 丁新宇 刘美兰 1,732 5,668 7,400
511 2 丁新宇 丁新宇 21,600 - 21,600
512 3 丁新宇 林茜 15,000 - 15,000
513 4 丁新宇 邓生政 9,700 - 9,700
514 5 丁新宇 黄澄 10,392 4,608 15,000
515 6 丁新宇 葵曦 6,928 2,772 9,700
516 7 丁新宇 黄旭南 12,000 - 12,000
517 8 丁新宇 卢春梅 6,928 1,372 8,300
518 9 丁新宇 罗增文 5,196 5,804 11,000
519 10 丁新宇 梁声闻 3,400 - 3,400
520 11 丁新宇 王赓 5,196 2,204 7,400
521 12 丁新宇 赵磊 1,732 5,668 7,400
522 13 丁新宇 韦晓艳 1,732 5,668 7,400
523 14 丁新宇 潘菲 10,000 - 10,000
524 15 丁新宇 莫彤 17,000 17,000
丁新宇 小计 128,536 33,764 162,300
525 1 覃洪兵 覃洪兵 20,967 1,533 22,500

1-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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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526 2 覃洪兵 周德勋 29,000 - 29,000
527 3 覃洪兵 禤均行 15,588 2,312 17,900
528 4 覃洪兵 梁小明 11,000 - 11,000
529 5 覃洪兵 玉钰 6,928 2,272 9,200
530 6 覃洪兵 覃景 5,196 3,104 8,300
531 7 覃洪兵 邝武汉 2,300 - 2,300
532 8 覃洪兵 文智斌 3,464 1,536 5,000
533 9 覃洪兵 吴文波 13,000 - 13,000
534 10 覃洪兵 李小瑜 7,800 - 7,800
535 11 覃洪兵 石宁琛 7,800 - 7,800
536 12 覃洪兵 曾添 5,100 - 5,100
537 13 覃洪兵 严卫东 15,600 - 15,600
538 14 覃洪兵 李琰 6,928 472 7,400
覃洪兵 小计 150,671 11,229 161,900
539 1 龙伟雄 龙伟雄 23,900 - 23,900
540 2 龙伟雄 周仰东 23,900 - 23,900
541 3 龙伟雄 罗文涛 9,200 - 9,200
542 4 龙伟雄 庞启元 7,400 - 7,400
543 5 龙伟雄 王永进 17,900 - 17,900
544 6 龙伟雄 黄家寿 20,200 - 20,200
545 7 龙伟雄 王建立 11,000 - 11,000
546 8 龙伟雄 陈强 17,500 - 17,500
547 9 龙伟雄 梁金镇 9,700 - 9,700
548 10 龙伟雄 袁桂波 5,196 2,204 7,400
549 11 龙伟雄 梁骞 12,400 - 12,400
龙伟雄 小计 158,296 2,204 160,500
550 1 蓝国宝 蓝国宝 25,800 - 25,800
551 2 蓝国宝 常若 15,600 - 15,600
552 3 蓝国宝 高桂珍 4,600 - 4,600
553 4 蓝国宝 熊海明 20,967 7,533 28,500
554 5 蓝国宝 陆韦春 15,000 - 15,000
555 6 蓝国宝 莫真文 17,000 - 17,000
556 7 蓝国宝 徐建华 16,000 - 16,000
557 8 蓝国宝 黄学伟 19,300 - 19,300
558 9 蓝国宝 范云昭 9,200 - 9,200
559 10 蓝国宝 李营录 5,196 2,204 7,400
蓝国宝 小计 148,663 9,737 158,400
560 1 何劲松 何劲松 27,100 - 27,100
561 2 何劲松 刘毅 26,700 - 26,700
562 3 何劲松 蒙珏 15,000 - 15,000
563 4 何劲松 粟卫权 25,700 - 25,700
564 5 何劲松 范斯远 17,000 - 17,000
565 6 何劲松 罗华 14,300 - 14,300
566 7 何劲松 黄伯卫 13,300 - 13,300
567 8 何劲松 李翔 5,196 6,804 12,000
568 9 何劲松 欧晟 1,732 4,268 6,000
569 10 何劲松 林朝宝 12,000 - 12,000

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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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合计(元)
(元) (元)
570 11 何劲松 梅金泽 2,300 - 2,300
何劲松 小计 160,328 11,072 171,400
571 1 杨辉 刘宏 29,400 - 29,400
572 2 杨辉 杨辉 28,875 1,925 30,800
573 3 杨辉 禤晓林 29,400 - 29,400
574 4 杨辉 陈冰 15,600 - 15,600
575 5 杨辉 陈文献 6,928 472 7,400
576 6 杨辉 崔璟 3,464 3,936 7,400
577 7 杨辉 梁恩铭 1,700 - 1,700
578 8 杨辉 麦思海 11,000 - 11,000
579 9 杨辉 黄小平 5,196 3,504 8,700
580 10 杨辉 刘继生 3,464 5,236 8,700
581 11 杨辉 姚大鑫 3,464 5,236 8,700
杨辉 小计 138,491 20,309 158,800
582 1 朱炜宏 朱炜宏 34,500 - 34,500
583 2 朱炜宏 罗宁昌 19,300 - 19,300
584 3 朱炜宏 曾爱华 11,500 - 11,500
585 4 朱炜宏 刘莉蓉 20,200 - 20,200
586 5 朱炜宏 彭白冰 5,196 4 5,200
587 6 朱炜宏 张强 3,464 36 3,500
588 7 朱炜宏 刘丽娜 3,464 3,936 7,400
589 8 朱炜宏 郑有巧 3,464 36 3,500
590 9 朱炜宏 帅民曦 17,000 - 17,000
591 10 朱炜宏 袁媛 3,464 3,936 7,400
592 11 朱炜宏 王慧敏 3,464 3,936 7,400
593 12 朱炜宏 梁燕 7,800 - 7,800
594 13 朱炜宏 宋云 1,732 6,568 8,300
595 14 朱炜宏 郑园春 1,700 - 1,700
596 15 朱炜宏 宋玉福 1,732 5,668 7,400
597 16 朱炜宏 李晓峰 1,732 5,668 7,400
598 17 朱炜宏 欧阳鸥 5,196 2,204 7,400
朱炜宏 小计 144,908 31,992 176,900
合计 7,396,899 3,303,101 10,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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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华蓝设计出资人离职转让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序 编 转让方记 转让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号 号 名股东 单价
1 1 赵成 陈庚新 何新 3,500 1.10 2008 年 6 月
2 2 庞波 邓尚敏 何新 8,700 1.10 2008 年 6 月
3 3 蓝国宝 范云昭 何新 9,200 1.10 2008 年 6 月
4 4 陈永青 方文秀 何新 3,500 1.10 2008 年 6 月
5 5 吴广意 桂国强 何新 8,700 1.10 2008 年 6 月
6 6 颜明海 吉勇 何新 3,000 1.10 2008 年 6 月
7 7 李夏宁 袁琼英 何新 7,400 1.10 2008 年 6 月
8 8 覃洪兵 玉钰 何新 9,200 1.10 2008 年 6 月
9 9 周叱 赵林 何新 19,300 1.10 2008 年 6 月
10 10 蒋受义 周国贵 何新 27,100 1.10 2008 年 6 月
11 11 陈永青 潘玉纲 何新 7,400 1.10 2008 年 6 月
12 12 庞波 徐祖军 何新 5,000 1.10 2008 年 6 月
13 13 何新 何燕 何新 5,000 1.10 2008 年 6 月
14 14 何新 肖翔 何新 5,000 1.10 2008 年 6 月
15 15 单梅 林治 何新 5,100 1.10 2008 年 6 月
16 16 覃洪兵 曾添 何新 5,100 1.10 2008 年 6 月
17 17 徐兵 王冀曼 何新 7,400 1.10 2008 年 6 月
18 18 庞波 敖延 何新 8,700 1.10 2008 年 6 月
19 19 庞波 夏捷 何新 12,000 1.10 2008 年 6 月
20 20 周叱 钟世晓 何新 12,000 1.10 2008 年 6 月
21 21 丁新宇 莫彤 何新 17,000 1.10 2008 年 6 月
22 22 高杰 梅林 何新 18,400 1.10 2008 年 6 月
23 23 朱炜宏 罗宁昌 何新 19,300 1.10 2008 年 6 月
24 24 徐兵 谢勇 何新 20,700 1.10 2008 年 6 月
25 25 毕建国 韦真 何新 35,000 1.10 2008 年 6 月
26 26 吴广意 莫世海 何新 35,900 1.10 2008 年 6 月
27 27 李夏宁 陈勤坚 何新 26,700 1.10 2008 年 6 月
28 28 黄石金 张大权 何新 7,400 1.10 2008 年 6 月
29 29 蒋伯宁 韦克 何新 12,400 1.10 2008 年 6 月
30 30 蓝国宝 徐建华 何新 16,000 1.10 2008 年 6 月
31 31 钟毅 覃建书 何新 14,300 1.10 2008 年 6 月
32 32 费卫东 韦莉元 何新 9,200 1.10 2008 年 6 月
33 33 李习群 罗中鹏 何新 1,700 1.10 2008 年 6 月
34 34 丁新宇 刘美兰 何新 7,400 1.10 2008 年 6 月
35 35 覃洪兵 周德勋 何新 29,000 1.10 2008 年 6 月
36 36 李习群 陈煜 何新 3,400 1.10 2008 年 6 月
37 37 黄石金 黄石金 何新 375,700 1.10 2008 年 6 月
38 38 蒋伯宁 陈远韬 何新 12,400 1.10 2008 年 6 月
39 39 杨辉 刘继生 何新 8,700 1.10 2008 年 6 月
40 40 何劲松 梅金泽 何新 2,300 1.10 2008 年 6 月
小计 845,200
41 1 高杰 韦青松 何新 19,800 1.10 2009 年 1 月
42 2 毕建国 陈勇 何新 20,200 1.10 2009 年 1 月


1-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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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编 转让方记 转让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号 号 名股东 单价
43 3 刘邵 林毅 何新 12,400 1.10 2009 年 1 月
44 4 毕建国 梁新平 何新 12,400 1.10 2009 年 1 月
45 5 李申 杨健 何新 8,700 1.10 2009 年 1 月
46 6 蒋受义 苏振富 何新 10,000 1.10 2009 年 1 月
47 7 蓝国宝 陆韦春 何新 15,000 1.10 2009 年 1 月
48 8 李丕宁 李丕宁 何新 211,300 1.11 2009 年 1 月
49 9 卢玉南 周兴勇 何新 20,200 1.10 2009 年 1 月
50 10 李丕宁 邓江 何新 29,000 1.10 2009 年 1 月
51 11 陈永青 徐承标 何新 7,400 1.10 2009 年 1 月
52 12 何新 莫晶晶 何新 5,000 1.10 2009 年 1 月
53 13 苏元艺 雷长发 何新 11,000 1.10 2009 年 1 月
54 14 毕建国 岑慧园 何新 10,100 1.10 2009 年 1 月
55 15 毕建国 康超 何新 7,400 1.10 2009 年 1 月
56 16 周叱 雷艳彬 何新 7,400 1.10 2009 年 1 月
57 17 赵成 张芳林 何新 7,400 1.10 2009 年 1 月
58 18 郑毅 董嘉煊 何新 4,100 1.10 2009 年 1 月
59 19 覃洪兵 邝武汉 何新 2,300 1.10 2009 年 1 月
60 20 郑毅 李志平 何新 23,900 1.10 2009 年 1 月
61 21 覃洪兵 覃景 何新 8,300 1.10 2009 年 1 月
62 22 蓝国宝 黄茂奇 何新 4,600 1.10 2009 年 1 月
63 23 蓝国宝 苏业 何新 3,700 1.10 2009 年 1 月
64 24 蓝国宝 黄继华 何新 4,100 1.10 2009 年 1 月
65 25 蓝国宝 黄森 何新 4,100 1.10 2009 年 1 月
66 26 蓝国宝 梁灿荣 何新 5,100 1.10 2009 年 1 月
67 27 蒋伯宁 刘小秋 韦海泉 24,800 1.37 2009 年 1 月
68 28 周叱 刘海鉴 邓斌 7,800 1.10 2009 年 1 月
69 29 何新 吴天婧 雷斌 3,400 1.00 2009 年 1 月
70 30 陈永青 李开琴 陈永青 7,400 1.08 2009 年 1 月
71 31 陈永青 杨敬军 庾忠汉 15,600 1.33 2009 年 1 月
72 32 朱炜宏 彭白冰 欧阳鸥 5,200 - 2009 年 1 月
73 33 朱炜宏 郑园春 欧阳鸥 1,700 1.10 2009 年 1 月
74 34 雷翔 谢建华 雷翔 35,900 1.00 2009 年 1 月
75 35 朱炜宏 郑有巧 袁媛 3,500 1.20 2009 年 1 月
76 36 吴广意 王建平 黄耀明 12,000 1.33 2009 年 1 月
77 37 覃洪兵 梁小明 严卫东 11,000 1.10 2009 年 1 月
78 38 赵成 欧孜 陈尚总 6,000 1.20 2009 年 1 月
小计 609,200
79 1 丁新宇 王赓 何新 7,400 1.10 2009 年 4 月
80 2 杨辉 麦思海 何新 11,000 1.10 2009 年 4 月
81 3 庞朝晖 伍乐其 何新 16,500 1.10 2009 年 4 月
82 4 蒋伯宁 蒋明辉 何新 1,700 1.10 2009 年 4 月
83 5 陆霖 谢创扬 何新 9,700 1.10 2009 年 4 月
84 6 庞朝晖 黄修飞 何新 21,600 1.20 2009 年 4 月
85 7 雷翔 叶成东 何新 24,800 1.10 2009 年 4 月
86 8 高杰 覃娴 何新 13,800 1.10 2009 年 4 月
87 9 毕建国 林革新 何新 18,400 1.10 2009 年 4 月
小计 124,900

1-1-90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编 转让方记 转让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号 号 名股东 单价
88 1 雷翔 卢保华 何新 27,600 1.20 2010 年 1 月
89 2 赵成 莫威艺 何新 5,100 1.20 2010 年 1 月
90 3 钟毅 方经华 何新 31,200 1.10 2010 年 1 月
91 4 蒋伯宁 卢庐 何新 5,200 1.10 2010 年 1 月
92 5 李习群 包文文 何新 1,000 1.20 2010 年 1 月
93 6 高杰 王谦 何新 27,100 1.20 2010 年 1 月
94 7 何新 陈彦 何新 13,300 1.20 2010 年 1 月
95 8 李夏宁 甘健文 何新 6,400 1.20 2010 年 1 月
96 9 李夏宁 曾立成 何新 4,600 1.20 2010 年 1 月
97 10 丁新宇 梁声闻 何新 6,800 1.10 2010 年 1 月
98 11 蓝国宝 莫真文 何新 17,000 1.10 2010 年 1 月
99 12 杨辉 黄小平 何新 8,700 1.20 2010 年 1 月
100 13 蓝国宝 蓝国宝 吴清 20,000 1.00 2010 年 1 月
101 14 吴广意 吴广意 吴清 100,000 1.00 2010 年 1 月
102 15 庞朝晖 庞朝晖 吴清 35,800 1.00 2010 年 1 月
103 16 赵成 冀舒宁 林敏 9,700 1.00 2010 年 1 月
104 17 赵成 林建清 林敏 7,400 1.00 2010 年 1 月
105 18 赵成 智慧 林敏 7,400 1.00 2010 年 1 月
106 19 邓勇杰 熊妮君 戴琳 7,400 1.00 2010 年 1 月
107 20 邓勇杰 邱庆红 戴琳 17,500 1.00 2010 年 1 月
108 21 吴广意 吴广意 李燕 30,000 1.00 2010 年 1 月
109 22 蒙瀚 张海明 唐伟文 1,700 1.00 2010 年 1 月
110 23 徐欢澜 周琪 徐欢澜 26,700 1.00 2010 年 1 月
111 24 杨辉 黄小平 徐欢澜 27,100 1.00 2010 年 1 月
112 25 蒋伯宁 蒋伯宁 徐欢澜 89,000 1.00 2010 年 1 月
113 26 徐欢澜 蒋志辉 何辉 33,200 1.00 2010 年 1 月
114 27 周叱 陈安 林宇 26,200 1.00 2010 年 1 月
115 28 单梅 曾晖 曾宇鹏 20,700 1.00 2010 年 1 月
116 29 陈永青 潘终胜 刘宗秋 44,200 1.13 2010 年 1 月
117 30 徐兵 卫更太 徐兵 32,200 1.00 2010 年 1 月
118 31 徐兵 史大联 邱连峰 64,400 1.20 2010 年 1 月
119 32 高杰 李薇 高杰 7,400 1.30 2010 年 1 月
120 33 何新 全峰梅 唐夏华 8,700 1.00 2010 年 1 月
121 34 苏元艺 苏元艺 肖明珍 18,000 1.00 2010 年 1 月
122 35 蒋伯宁 蒋伯宁 刘宏 41,200 1.00 2010 年 1 月
123 36 庞朝晖 庞朝晖 于敏 13,000 1.00 2010 年 1 月
124 37 朱炜宏 袁媛 韦纲 14,800 1.20 2010 年 1 月
125 38 陆霖 陆霖 陈尚总 20,000 1.00 2010 年 1 月
126 39 蒋伯宁 陈茂桥 陈尚总 30,000 1.20 2010 年 1 月
127 40 朱炜宏 袁媛 陈尚总 7,000 1.20 2010 年 1 月
128 41 覃洪兵 吴文波 覃洪兵 26,000 1.00 2010 年 1 月
小计 940,700
129 1 高杰 吴珞兰 于敏 20,700 1.18 2010 年 6 月
130 2 费卫东 黄家成 于敏 9,700 1.00 2010 年 6 月
131 3 刘邵 丘慧 何新 6,000 1.15 2010 年 6 月
132 4 蒙瀚 李冰 何新 14,800 1.20 2010 年 6 月
133 5 徐欢澜 黄鹤龄 何新 33,200 1.00 2010 年 6 月

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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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编 转让方记 转让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号 号 名股东 单价
134 6 李习群 李大尉 何新 5,000 1.15 2010 年 6 月
135 7 李习群 明士金 何新 17,400 1.15 2010 年 6 月
136 8 覃洪兵 文智斌 何新 10,000 1.15 2010 年 6 月
137 9 蓝国宝 李业明 何新 12,000 1.15 2010 年 6 月
138 10 朱炜宏 李晓峰 何新 7,400 1.15 2010 年 6 月
小计 136,200
2010 年 6 月(非离职,
139 1 雷翔 雷翔 何新 164,400 1.15
转出岗位股)
2010 年 6 月(非离职,
140 2 钟毅 钟毅 何新 69,900 1.15
转出岗位股)
2010 年 6 月(非离职,
141 3 庞波 庞波 何新 69,900 1.15
转出岗位股)
小计 304,200
142 1 雷翔 陈琴 徐欢澜 14,800 1.15 2011 年 4 月
143 2 庞朝晖 石泉 徐欢澜 14,300 1.20 2011 年 4 月
144 3 徐欢澜 李林栗 徐欢澜 14,800 1.15 2011 年 4 月
145 4 周叱 周东泉 徐欢澜 14,800 1.20 2011 年 4 月
146 5 陆霖 庞启元 徐欢澜 7,400 1.15 2011 年 4 月
147 6 李夏宁 李子登 徐欢澜 14,800 1.20 2011 年 4 月
148 7 李夏宁 周爱平 徐欢澜 2,000 1.15 2011 年 4 月
149 8 李习群 黄冬 徐欢澜 7,400 1.15 2011 年 4 月
150 9 丁新宇 黄旭南 徐欢澜 24,000 1.15 2011 年 4 月
151 10 蓝国宝 李营录 徐欢澜 7,400 1.15 2011 年 4 月
152 11 蓝国宝 邓富安 徐欢澜 4,100 1.15 2011 年 4 月
153 12 钟毅 刘剑 凌建军 16,600 1.15 2011 年 4 月
154 13 费卫东 邝新宇 凌建军 18,400 1.15 2011 年 4 月
155 14 朱炜宏 刘莉蓉 周艳时 39,900 1.15 2011 年 4 月
156 15 钟毅 黄子波 王作荣 7,800 1.15 2011 年 4 月
157 16 邓勇杰 邓力 杨胜君 16,000 1.15 2011 年 4 月
158 17 李夏宁 韦信锋 唐歌 10,000 1.10 2011 年 4 月
159 18 杨辉 崔璟 何辉 14,800 1.15 2011 年 4 月
160 19 周叱 周叱 谭芳 20,000 1.15 2011 年 4 月
161 20 周叱 周叱 马武坚 20,000 1.15 2011 年 4 月
162 21 周叱 周叱 韦贤宁 19,000 1.35 2011 年 4 月
163 22 周叱 周叱 潘琳 10,000 1.20 2011 年 4 月
164 23 李夏宁 李欣 刘虹 20,200 1.15 2011 年 4 月
165 24 庞吉宁 卢波 庞吉宁 14,800 1.15 2011 年 4 月
166 25 庞吉宁 苗苗 庞吉宁 14,800 1.15 2011 年 4 月
167 26 丁新宇 卢春梅 易斌 10,300 1.15 2011 年 4 月
168 27 杨辉 姚大鑫 温川 17,400 1.20 2011 年 4 月
小计 395,800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69 1 赵成 张鹏 周艳时 3,400 1.1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70 2 钟毅 李仁龙 徐欢澜 13,32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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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编 转让方记 转让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号 号 名股东 单价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71 3 钟毅 谢慧娜 徐欢澜 16,75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72 4 邓勇杰 李涛 徐欢澜 36,36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73 5 吴广意 陶安平 徐欢澜 68,40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74 6 蒙瀚 蒙承勇 徐欢澜 21,60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75 7 庞朝晖 张路 于敏 3,06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76 8 刘邵 方恒专 徐欢澜 1,800 1.50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77 9 庞波 黄金丽 徐欢澜 19,80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78 10 庞波 黄智勇 徐欢澜 28,080 1.50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79 11 庞波 滕斌 唐歌 8,000 1.21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80 12 庞波 李敏超 徐欢澜 9,000 1.1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81 13 庞波 章向劼 徐欢澜 18,00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82 14 庞波 黄颖琳 徐欢澜 26,64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83 15 李申 吕忠荣 徐欢澜 114,12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84 16 费卫东 魏日虎 徐欢澜 36,00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85 17 费卫东 庞廷岩 徐欢澜 24,840 1.1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86 18 费卫东 闫利国 徐欢澜 28,08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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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编 转让方记 转让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号 号 名股东 单价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87 19 李夏宁 李夏宁 徐欢澜 12,00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88 20 李夏宁 周家斌 徐欢澜 8,280 1.1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89 21 梁汉吉 禤强 徐欢澜 33,12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90 22 徐兵 卫更太 徐欢澜 57,960 1.50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91 23 徐兵 韩文兵 徐欢澜 54,000 1.1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92 24 何新 马武坚 徐欢澜 62,640 1.50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93 25 何新 玉潘亮 徐欢澜 27,36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94 26 苏元艺 林冰玉 徐欢澜 19,80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95 27 庞吉宁 雷斌 徐欢澜 21,06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96 28 何劲松 刘毅 徐欢澜 48,060 1.25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97 29 何劲松 蒙珏 徐欢澜 27,000 1.50 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小计 848,530
198 1 钟毅 赵斌 欧阳东 26,640 1.50 2013 年 3 月
199 2 单梅 黎明 欧阳东 43,200 1.50 2013 年 3 月
小计 69,840
200 1 蒙鞘 葵曦 欧阳东 18,000 1.50 2014 年 8 月
201 2 余勇 苏元艺 欧阳东 48,780 1.50 2014 年 8 月
202 3 欧阳东 陈琳 欧阳东 17,630 1.51 2014 年 8 月
203 4 杨自雄 刘洁 欧阳东 48,060 1.50 2014 年 8 月
204 5 欧阳东 李光明 欧阳东 13,320 1.50 2014 年 8 月
205 6 何辉 农燕 欧阳东 26,640 1.50 2014 年 8 月
206 7 余勇 谭芳 欧阳东 62,640 1.50 2014 年 8 月
207 8 欧阳东 陈淡波 欧阳东 31,500 1.50 2014 年 8 月
208 9 黎威 周桂香 欧阳东 72,000 1.50 2014 年 8 月
209 10 欧阳东 邓雅晴 欧阳东 13,320 1.50 2014 年 8 月


1-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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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编 转让方记 转让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号 号 名股东 单价
210 11 蒙鞘 李树春 欧阳东 13,320 1.50 2014 年 8 月
211 12 黎威 陈茜 欧阳东 6,120 1.50 2014 年 8 月
212 13 何辉 李明刚 欧阳东 28,080 1.50 2014 年 8 月
213 14 黎威 蒋文顺 欧阳东 23,940 1.50 2014 年 8 月
214 15 欧阳东 宋云 欧阳东 14,940 1.50 2014 年 8 月
215 16 欧阳东 黄天意 欧阳东 13,320 1.50 2014 年 8 月
216 17 黎威 陆丽妃 欧阳东 13,320 1.50 2014 年 8 月
217 18 欧阳东 苏祖汉 欧阳东 35,640 1.50 2014 年 8 月
218 19 余勇 李一宁 欧阳东 15,660 1.50 2014 年 8 月
219 20 欧阳东 韦葳 欧阳东 18,000 1.50 2014 年 8 月
220 21 何辉 卢爱丽 欧阳东 96,120 1.50 2014 年 8 月
221 22 陈尚总 黄翠美 欧阳东 87,840 1.50 2014 年 8 月
222 23 欧阳东 韦纲 袁媛 26,640 - 2014 年 8 月
小计 744,830
223 1 何辉 林敏 欧阳东 91,505 1.68 2016 年 10 月
224 2 何辉 李健 欧阳东 25,300 1.68 2016 年 10 月
225 3 余勇 李琰 欧阳东 38,664 1.68 2016 年 10 月
226 4 余勇 易斌 欧阳东 47,170 1.68 2016 年 10 月
227 5 余勇 欧晟 欧阳东 30,931 1.50 2016 年 10 月
228 6 黎威 郭任华 欧阳东 37,246 1.68 2016 年 10 月
229 7 欧阳东 黄裘 欧阳东 8,248 1.68 2016 年 10 月
230 8 欧阳东 陈基浩 欧阳东 45,540 1.50 2016 年 10 月
231 9 杨自雄 李燕 欧阳东 15,466 1.50 2016 年 10 月
232 10 杨自雄 胡杰荣 欧阳东 30,931 1.50 2016 年 10 月
233 11 杨自雄 韦立新 欧阳东 27,136 1.68 2016 年 10 月
234 12 杨自雄 邱世海 欧阳东 7,733 1.68 2016 年 10 月
235 13 蒙鞘 蒋桂江 欧阳东 38,148 1.68 2016 年 10 月
236 14 陈尚总 贺袁元 欧阳东 19,074 1.50 2016 年 10 月
237 15 欧阳东 韦纲 欧阳东 26,640 1.50 2016 年 10 月
238 16 何辉 李祖兰 欧阳东 42,620 1.50 2016 年 10 月
239 17 何辉 钟磊 欧阳东 10,800 1.50 2016 年 10 月
240 18 陈尚总 黄庆 欧阳东 18,180 1.50 2016 年 10 月
241 19 余勇 李嘉 欧阳东 21,600 1.50 2016 年 10 月
242 20 欧阳东 陈相华 欧阳东 13,320 1.68 2016 年 10 月
243 21 余勇 梁凌筠 许春兰 38,148 0.00 2016 年 10 月
244 22 黎威 陈捷 周敏 73,719 0.00 2016 年 10 月
245 23 欧阳东 张琳 姚维清 47,348 0.00 2016 年 10 月
246 24 欧阳东 王景峰 熊倪君 19,074 0.00 2016 年 10 月
247 25 欧阳东 刘福顺 黄珍 49,748 0.00 2016 年 10 月
248 26 杨自雄 陈顺霞 杨自雄 51,552 0.00 2016 年 10 月
249 27 蒙鞘 金思漾 梁云峰 38,148 0.00 2016 年 10 月
250 28 陈尚总 韦月华 黄孝军 14,177 0.00 2016 年 10 月
小计 92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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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华蓝设计出资人受让代持未分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受让方记
序号 编号 受让方 受让股权 受让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名股东
1 1 雷翔 雷翔 149,300 1.20 2008 年 6 月
2 2 赵成 赵成 58,900 1.20 2008 年 6 月
3 3 钟毅 钟毅 33,400 1.20 2008 年 6 月
4 4 邓勇杰 邓勇杰 33,400 1.20 2008 年 6 月
5 5 吴广意 吴广意 33,400 1.20 2008 年 6 月
6 6 蒙瀚 蒙瀚 33,400 1.20 2008 年 6 月
7 7 蒋伯宁 蒋伯宁 25,500 1.20 2008 年 6 月
8 8 李丕宁 李丕宁 25,500 1.20 2008 年 6 月
9 9 庞朝晖 庞朝晖 25,500 1.20 2008 年 6 月
10 10 庞波 庞波 233,400 1.10 2008 年 6 月
小计 651,700
11 1 庞波 黄颖琳 7,400 1.10 2009 年 4 月
12 2 丁新宇 易斌 6,000 1.10 2009 年 4 月
13 3 雷翔 彭文立 6,900 1.00 2009 年 4 月
14 4 雷翔 邵跃波 8,800 1.25 2009 年 4 月
15 5 邓勇杰 刘西 11,500 1.00 2009 年 4 月
16 6 蒙瀚 莫海量 11,500 1.00 2009 年 4 月
17 7 蒋伯宁 陈茂桥 15,000 1.25 2009 年 4 月
18 8 蒋伯宁 李祖兰 10,000 1.25 2009 年 4 月
19 9 刘邵 丘慧 3,000 1.25 2009 年 4 月
20 10 刘邵 孙昌 9,000 1.25 2009 年 4 月
21 11 庞波 黄军荣 11,500 1.00 2009 年 4 月
22 12 庞波 蒋江萍 10,100 1.25 2009 年 4 月
23 13 庞波 童艳梅 7,800 1.25 2009 年 4 月
24 14 徐欢澜 蒋志辉 9,200 1.00 2009 年 4 月
25 15 徐欢澜 黄鹤龄 9,200 1.00 2009 年 4 月
26 16 徐欢澜 陈瑞容 6,900 1.00 2009 年 4 月
27 17 颜明海 周桂香 6,900 1.00 2009 年 4 月
28 18 李申 陈捷 6,900 1.00 2009 年 4 月
29 19 陈永青 陈顺霞 6,900 1.00 2009 年 4 月
30 20 陈永青 潘终胜 22,100 1.25 2009 年 4 月
31 21 李习群 黄正策 6,900 1.00 2009 年 4 月
32 22 李习群 黄薇 6,900 1.00 2009 年 4 月
33 23 李习群 杨自雄 6,900 1.00 2009 年 4 月
34 24 张霖 卢莎璐 15,200 1.25 2009 年 4 月
35 25 梁汉吉 凌旌 24,800 1.25 2009 年 4 月
36 26 徐兵 邹妮妮 34,000 1.25 2009 年 4 月
37 27 徐兵 史大联 32,200 1.25 2009 年 4 月
38 28 徐兵 陈玉 10,000 1.25 2009 年 4 月
39 29 徐兵 龚本海 23,000 1.25 2009 年 4 月
40 30 徐兵 马丹妮 9,200 1.25 2009 年 4 月
41 31 徐兵 韩文兵 15,000 1.25 2009 年 4 月
42 32 郑毅 喻泽斌 24,400 1.25 2009 年 4 月


1-1-91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受让方记
序号 编号 受让方 受让股权 受让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名股东
43 33 高杰 覃勇刚 17,900 1.25 2009 年 4 月
44 34 何新 杨银裳 10,000 1.25 2009 年 4 月
45 35 苏元艺 肖明珍 1,000 1.25 2009 年 4 月
46 36 杨辉 黄小平 9,200 1.00 2009 年 4 月
47 37 杨辉 温川 10,000 1.25 2009 年 4 月
小计 443,200
48 1 费卫东 费卫东 243,000 1.18 2010 年 6 月
49 2 高杰 高杰 243,000 1.18 2010 年 6 月
50 3 覃洪兵 覃洪兵 152,400 1.18 2010 年 6 月
51 4 杨辉 刘宏 173,100 1.18 2010 年 6 月
小计 811,500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52 1 雷翔 欧阳东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53 2 赵成 陈尚总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54 3 钟毅 朱春华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55 4 钟毅 吕春明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56 5 钟毅 林志强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57 6 钟毅 谭国 17,63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58 7 钟毅 谢慧娜 16,75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59 8 钟毅 韦利华 10,00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60 9 钟毅 蒙文流 7,50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61 10 吴广意 梁卓洁 18,07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62 11 吴广意 陈琳 17,63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63 12 吴广意 郭任华 26,01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64 13 蒋伯宁 杨伟锋 4,41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65 14 蒋伯宁 李祖兰 6,6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66 15 蒋伯宁 吴静芬 17,19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67 16 蒋伯宁 潘玲 16,31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68 17 庞朝晖 翟柳军 13,23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69 18 庞波 许春兰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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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记
序号 编号 受让方 受让股权 受让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名股东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70 19 徐欢澜 刘波 7,06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71 20 李申 王松 6,6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72 21 梁汉吉 俞谷年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73 22 梁汉吉 冼明洁 5,00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74 23 徐兵 曾爱华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75 24 徐兵 张强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76 25 徐兵 焦勇 20,00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77 26 郑毅 姚维清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78 27 郑毅 邓媚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79 28 郑毅 黄焕耀 23,36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80 29 郑毅 韦立新 18,95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81 30 郑毅 胡昕炜 20,7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82 31 郑毅 李化龙 16,31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83 32 郑毅 叶晓冬 25,1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84 33 何新 李响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85 34 何新 陈安 8,8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86 35 何新 覃媛玲 16,75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87 36 庞吉宁 曹剑 11,02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88 37 杨辉 代伟 19,39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5 月受让,未办
89 38 杨辉 陈川亮 22,040 1.30
理工商变更登记
小计 498,350
90 1 何辉 刘波 5,360 1.72 2016 年 10 月
91 2 何辉 蒙文流 5,380 1.72 2016 年 10 月
92 3 何辉 李欣蔚 9,440 1.72 2016 年 10 月
93 4 何辉 陈静 16,600 1.72 2016 年 10 月
94 5 何辉 吴静芬 4,430 1.72 2016 年 10 月
95 6 何辉 潘玲 6,230 1.72 2016 年 10 月


1-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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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记
序号 编号 受让方 受让股权 受让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名股东
96 7 何辉 梁世才 5,600 1.72 2016 年 10 月
97 8 何辉 赵群 5,600 1.72 2016 年 10 月
98 9 何辉 郑霁雯 2,320 1.72 2016 年 10 月
99 10 何辉 陆猛祥 2,620 1.72 2016 年 10 月
100 11 何辉 罗增文 11,500 1.72 2016 年 10 月
101 12 何辉 陈文献 11,500 1.72 2016 年 10 月
102 13 何辉 代伟 9,130 1.72 2016 年 10 月
103 14 何辉 何辉 11,500 1.72 2016 年 10 月
104 15 何辉 韦彬 21,620 1.72 2016 年 10 月
105 16 何辉 马娴 22,080 1.72 2016 年 10 月
106 17 何辉 李霆 14,720 1.72 2016 年 10 月
107 18 何辉 谭凯 17,940 1.72 2016 年 10 月
108 19 何辉 莫颖 23,000 1.72 2016 年 10 月
109 20 何辉 李健 25,300 1.72 2016 年 10 月
110 21 何辉 韩立君 23,000 1.72 2016 年 10 月
111 22 余勇 李昕 7,040 1.72 2016 年 10 月
112 23 余勇 吕春明 10,280 1.72 2016 年 10 月
113 24 余勇 刘丽 3,320 1.72 2016 年 10 月
114 25 余勇 韩华 25,000 1.72 2016 年 10 月
115 26 余勇 曾涛 15,640 1.72 2016 年 10 月
116 27 余勇 陈成贵 15,180 1.72 2016 年 10 月
117 28 余勇 莫小明 22,540 1.72 2016 年 10 月
118 29 黎威 刘国成 9,200 1.72 2016 年 10 月
119 30 黎威 沈丁 440 1.72 2016 年 10 月
120 31 黎威 刘辉 9,880 1.72 2016 年 10 月
121 32 黎威 吴贤华 2,320 1.72 2016 年 10 月
122 33 黎威 赵宇 11,240 1.72 2016 年 10 月
123 34 黎威 吕智 15,660 1.72 2016 年 10 月
124 35 黎威 廖春霞 35,570 1.72 2016 年 10 月
125 36 黎威 梁有千 25,760 1.72 2016 年 10 月
126 37 欧阳东 农红萍 5,080 1.72 2016 年 10 月
127 38 欧阳东 曾爱华 9,200 1.72 2016 年 10 月
128 39 欧阳东 李响 4,960 1.72 2016 年 10 月
129 40 欧阳东 孙永萍 11,940 1.72 2016 年 10 月
130 41 欧阳东 张涛 10,440 1.72 2016 年 10 月
131 42 欧阳东 姚维清 3,620 1.72 2016 年 10 月
132 43 欧阳东 黄晓通 480 1.72 2016 年 10 月
133 44 欧阳东 张琳 9,200 1.72 2016 年 10 月
134 45 欧阳东 李儒涛 10,900 1.72 2016 年 10 月
135 46 欧阳东 桂杰 5,660 1.72 2016 年 10 月
136 47 欧阳东 熊妮君 10,600 1.72 2016 年 10 月
137 48 欧阳东 王万军 9,200 1.72 2016 年 10 月
138 49 欧阳东 郑保力 8,300 1.72 2016 年 10 月
139 50 欧阳东 张强 2,500 1.72 2016 年 10 月
140 51 欧阳东 刘丽娜 9,200 1.72 2016 年 10 月
141 52 欧阳东 宋玉福 1,400 1.72 2016 年 10 月
142 53 欧阳东 李林 21,620 1.72 2016 年 10 月

1-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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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记
序号 编号 受让方 受让股权 受让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名股东
143 54 欧阳东 唐璞山 23,000 1.72 2016 年 10 月
144 55 欧阳东 付朝华 24,840 1.72 2016 年 10 月
145 56 欧阳东 吕芬芸 18,860 1.72 2016 年 10 月
146 57 欧阳东 余建林 20,240 1.72 2016 年 10 月
147 58 欧阳东 彭俊杰 19,320 1.72 2016 年 10 月
148 59 欧阳东 丘忠慧 19,320 1.72 2016 年 10 月
149 60 杨自雄 王全 12,540 1.72 2016 年 10 月
150 61 杨自雄 胡士波 17,220 1.72 2016 年 10 月
151 62 杨自雄 秦德全 17,260 1.72 2016 年 10 月
152 63 杨自雄 覃雪明 5,080 1.72 2016 年 10 月
153 64 杨自雄 邓媚 4,740 1.72 2016 年 10 月
154 65 杨自雄 苏超康 22,540 1.72 2016 年 10 月
155 66 杨自雄 黄丽娟 20,700 1.72 2016 年 10 月
156 67 杨自雄 庞赞龙 28,060 1.72 2016 年 10 月
157 68 杨自雄 梁巨大 15,640 1.72 2016 年 10 月
158 69 杨自雄 莫志劼 26,680 1.72 2016 年 10 月
159 70 杨自雄 梁福瑜 15,180 1.72 2016 年 10 月
160 71 杨自雄 吴华 17,480 1.72 2016 年 10 月
161 72 杨自雄 孔繁莉 19,320 1.72 2016 年 10 月
162 73 杨自雄 滕莹 15,180 1.72 2016 年 10 月
163 74 杨自雄 秦勇 17,940 1.72 2016 年 10 月
164 75 杨自雄 农佳莹 20,240 1.72 2016 年 10 月
165 76 蒙鞘 屈炫 17,720 1.72 2016 年 10 月
166 77 蒙鞘 俞谷年 3,120 1.72 2016 年 10 月
167 78 蒙鞘 梁军 11,500 1.72 2016 年 10 月
168 79 蒙鞘 陈川亮 8,780 1.72 2016 年 10 月
169 80 蒙鞘 覃卫东 17,020 1.72 2016 年 10 月
170 81 蒙鞘 唐丹诚 11,960 1.72 2016 年 10 月
171 82 蒙鞘 蒋广艺 12,880 1.72 2016 年 10 月
172 83 蒙鞘 周丽清 21,160 1.72 2016 年 10 月
173 84 蒙鞘 吴舒琳 15,640 1.72 2016 年 10 月
174 85 蒙鞘 荆向晓 26,680 1.72 2016 年 10 月
小计 1,14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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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华蓝设计 2009 年 4 月出资人增资认购情况

单位:元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增资额
1 雷翔 雷翔 1,168,600
2 雷翔 吴清 18,800
3 雷翔 周佳 6,400
4 雷翔 覃洁 5,100
5 雷翔 凌建军 4,100
6 雷翔 谭志琳 8,300
7 雷翔 欧阳东 8,700
8 雷翔 陈琴 7,400
9 雷翔 戴琳 16,600
10 雷翔 李海冬 8,700
11 雷翔 叶步云 7,400
12 雷翔 周艳时 1,700
13 雷翔 李忠 23,900
14 雷翔 彭文立 25,300
15 雷翔 黄智鹦 12,400
16 雷翔 徐洪涛 29,000
17 雷翔 唐家球 23,900
18 雷翔 刘芳 7,600
19 雷翔 韦葳 5,000
20 雷翔 邵跃波 8,800
21 赵成 赵成 443,200
22 赵成 陈尚总 14,300
23 赵成 李儒涛 1,700
24 赵成 张鹏 1,700
25 赵成 黄波 16,100
26 赵成 巫裕润 17,000
27 赵成 朱建宇 24,800
28 赵成 甘河 8,700
29 赵成 黄俊才 12,400
30 赵成 曾德政 21,200
31 赵成 李胜超 2,100
32 赵成 卢琦 19,300
33 赵成 冀舒宁 9,700
34 赵成 林建清 7,400
35 赵成 智慧 7,400
36 赵成 张凯 20,000
37 赵成 李建明 13,300
38 钟毅 钟毅 100,000
39 钟毅 梁泠 23,000
40 钟毅 金思漾 7,400
41 钟毅 邝国威 14,300
42 钟毅 朱春华 8,700
43 钟毅 文彦 7,400
44 钟毅 王曦 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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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增资额
45 钟毅 曾军 16,100
46 钟毅 黄振宁 14,700
47 钟毅 岑荣敏 9,700
48 钟毅 梁亮亮 7,400
49 钟毅 赵斌 7,400
50 钟毅 余永涛 13,300
51 钟毅 刘剑 8,300
52 钟毅 方经华 15,600
53 钟毅 林志强 7,400
54 钟毅 甘书远 6,000
55 钟毅 方拥 8,700
56 邓勇杰 邓勇杰 254,000
57 邓勇杰 邱庆红 17,500
58 邓勇杰 蔡琦剑 15,000
59 邓勇杰 熊妮君 7,400
60 邓勇杰 刘毅 32,200
61 邓勇杰 刘西 30,800
62 邓勇杰 章培南 14,300
63 邓勇杰 胡涛 7,400
64 邓勇杰 杨木朝 4,600
65 吴广意 吴广意 265,000
66 吴广意 陶安平 19,000
67 吴广意 施舰 45,000
68 吴广意 吴宁霞 16,400
69 吴广意 龙小夏 17,000
70 吴广意 黄耀明 19,800
71 吴广意 唐伟文 12,800
72 吴广意 唐歌 7,400
73 吴广意 李长生 27,600
74 蒙瀚 蒙瀚 50,000
75 蒙瀚 袁玉才 6,700
76 蒙瀚 胡静 7,400
77 蒙瀚 陈雄 28,500
78 蒙瀚 吴洪宽 5,000
79 蒙瀚 李冰 7,400
80 蒙瀚 蒙承勇 6,000
81 蒙瀚 庞希红 4,000
82 蒋伯宁 蒋伯宁 217,500
83 蒋伯宁 韦海泉 37,000
84 蒋伯宁 黄昭 6,300
85 蒋伯宁 李颂东 17,500
86 蒋伯宁 杨伟锋 7,400
87 蒋伯宁 陈茂桥 15,000
88 蒋伯宁 李祖兰 10,000
89 庞朝晖 庞朝晖 204,400
90 庞朝晖 蒋庆利 10,000
91 庞朝晖 韦纲 7,400
92 庞朝晖 梁丽珍 11,000

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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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增资额
93 庞朝晖 于敏 23,500
94 庞朝晖 陈滔 7,800
95 庞朝晖 李嘉 15,600
96 庞朝晖 张路 1,700
97 庞朝晖 林敏 5,500
98 庞朝晖 饶国霞 4,600
99 刘邵 刘邵 13,700
100 刘邵 吴燕秋 16,400
101 刘邵 罗建周 1,500
102 刘邵 王静耘 12,200
103 刘邵 徐月玲 24,800
104 刘邵 陈凤莲 20,700
105 刘邵 韦业雄 23,300
106 刘邵 赵群 1,000
107 刘邵 王作荣 1,300
108 刘邵 丘慧 3,000
109 刘邵 孙昌 9,000
110 庞波 庞少华 33,100
111 庞波 庞波 100,000
112 庞波 谭方彤 30,800
113 庞波 黄军荣 21,600
114 庞波 黄智勇 7,800
115 庞波 滕斌 600
116 庞波 梁云峰 7,400
117 庞波 章向劼 2,600
118 庞波 许春兰 11,500
119 庞波 梁凌筠 7,400
120 庞波 韦国燕 7,400
121 庞波 黄颖琳 7,400
122 庞波 蒋江萍 10,100
123 庞波 童艳梅 7,800
124 徐欢澜 徐欢澜 32,700
125 徐欢澜 周琪 26,700
126 徐欢澜 梁川 28,500
127 徐欢澜 宋磊 12,400
128 徐欢澜 李明刚 7,800
129 徐欢澜 覃琳琳 7,400
130 徐欢澜 周敏 7,400
131 徐欢澜 李林栗 7,400
132 徐欢澜 林海 10,000
133 徐欢澜 陈燕 15,000
134 徐欢澜 黄健 7,400
135 徐欢澜 蒋志辉 16,600
136 徐欢澜 黄鹤龄 16,600
137 徐欢澜 冯雁 7,400
138 徐欢澜 何辉 7,400
139 徐欢澜 陈瑞容 20,700
140 颜明海 徐群英 23,900

1-1-92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增资额
141 颜明海 黎寿强 8,700
142 颜明海 周桂香 19,800
143 颜明海 唐琦 20,000
144 颜明海 黄昱 7,400
145 颜明海 陈茜 1,700
146 颜明海 陈秋宇 5,100
147 周叱 周叱 34,500
148 周叱 艾治国 12,000
149 周叱 陈安 26,200
150 周叱 韦贤宁 7,400
151 周叱 周东泉 7,400
152 周叱 谭芳 7,400
153 周叱 潘琳 7,400
154 周叱 林宇 8,700
155 周叱 邓斌 16,400
156 卢玉南 卢玉南 29,900
157 卢玉南 农取备 16,600
158 卢玉南 何友其 24,000
159 卢玉南 唐成东 20,200
160 卢玉南 罗忠国 17,500
161 卢玉南 沈玉涛 7,400
162 卢玉南 林嵩桂 7,400
163 卢玉南 李子登 7,400
164 卢玉南 黄启全 7,400
165 李申 李申 30,100
166 李申 吕忠荣 31,700
167 李申 梁增勇 22,500
168 李申 梁海嵘 20,200
169 李申 黄孝军 20,200
170 李申 覃振东 10,100
171 李申 刘国成 7,400
172 李申 陈捷 14,300
173 李申 刘辉 7,400
174 费卫东 费卫东 34,500
175 费卫东 陈波 30,800
176 费卫东 陆忠谦 15,000
177 费卫东 钟磊 3,000
178 费卫东 魏日虎 12,000
179 费卫东 庞廷岩 6,900
180 费卫东 杨胜君 6,900
181 费卫东 张宗俊 5,000
182 费卫东 赵宇 2,500
183 费卫东 邝新宇 9,200
184 费卫东 胡杰荣 6,000
185 费卫东 牟坚 19,300
186 费卫东 卢爱丽 26,700
187 单梅 单梅 26,200
188 单梅 黎明 12,000

1-1-92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增资额
189 单梅 刘虹 5,500
190 单梅 曾晖 20,700
191 单梅 杨兆钦 28,100
192 单梅 陈秀珍 7,400
193 单梅 朱彤 30,800
194 单梅 潘珍华 6,000
195 陆霖 陆霖 20,000
196 陆霖 黎瑾 23,900
197 陆霖 梁正毅 9,700
198 陆霖 梁兴树 9,700
199 陆霖 蒋植林 19,200
200 陆霖 郭林生 8,100
201 陆霖 黄翠美 24,400
202 陆霖 龙书新 11,000
203 陆霖 陆飒 8,700
204 陆霖 蔡锦红 9,200
205 蒋受义 蒋受义 21,600
206 蒋受义 覃行流 10,000
207 蒋受义 丁红萍 7,400
208 蒋受义 姜广占 7,400
209 蒋受义 李欣 10,100
210 蒋受义 韦小鸾 6,000
211 蒋受义 叶剑华 29,700
212 李夏宁 李夏宁 22,500
213 李夏宁 邓日海 21,600
214 李夏宁 利胜炎 4,600
215 李夏宁 金正隆 15,400
216 李夏宁 黄钟群 5,100
217 李夏宁 谭明 7,400
218 李夏宁 陈绍强 4,600
219 李夏宁 李悍然 4,600
220 陈永青 陈永青 39,400
221 陈永青 刘宗秋 12,000
222 陈永青 邓成运 8,300
223 陈永青 庾忠汉 23,000
224 陈永青 蒋加林 16,100
225 陈永青 安忠林 7,400
226 陈永青 陈顺霞 5,700
227 陈永青 张豫吾 7,400
228 陈永青 陈如融 10,100
229 陈永青 潘终胜 22,100
230 李习群 李习群 19,800
231 李习群 黄正策 8,800
232 李习群 何启华 17,500
233 李习群 黄薇 5,000
234 李习群 黎平 38,000
235 李习群 明士金 8,700
236 李习群 杨自雄 5,100

1-1-92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增资额
237 张霖 张霖 40,400
238 张霖 闫越 7,400
239 张霖 李志威 12,900
240 张霖 霍军 30,100
241 张霖 卢莎璐 15,200
242 梁汉吉 梁汉吉 32,000
243 梁汉吉 陈文强 34,000
244 梁汉吉 陆玲玲 27,600
245 梁汉吉 赵宇丽 13,800
246 梁汉吉 蒙鞘 13,800
247 梁汉吉 禤强 9,200
248 梁汉吉 杨优越 7,400
249 梁汉吉 凌旌 24,800
250 徐兵 徐兵 34,500
251 徐兵 张建勇 11,000
252 徐兵 王万军 7,400
253 徐兵 李鸣 7,400
254 徐兵 张琳 7,400
255 徐兵 卫更太 32,200
256 徐兵 邹妮妮 34,000
257 徐兵 史大联 32,200
258 徐兵 陈玉 10,000
259 徐兵 龚本海 23,000
260 徐兵 马丹妮 9,200
261 徐兵 韩文兵 15,000
262 毕建国 张玲 12,900
263 毕建国 农燕 7,400
264 郑毅 郑毅 31,300
265 郑毅 莫兴华 12,400
266 郑毅 张行涛 6,000
267 郑毅 古祝平 7,400
268 郑毅 韦少珍 300
269 郑毅 叶国洪 3,400
270 郑毅 喻泽斌 24,400
271 高杰 高杰 28,500
272 高杰 王珍 7,400
273 高杰 曾宇鹏 3,400
274 高杰 覃勇刚 17,900
275 何新 何新 24,800
276 何新 雷家新 2,600
277 何新 谢毅 5,600
278 何新 唐夏华 3,400
279 何新 肖剑虹 10,000
280 何新 余幸幸 5,100
281 何新 马武坚 7,400
282 何新 卢文干 5,100
283 何新 胡刚 27,000
284 何新 周霜 3,000

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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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增资额
285 何新 杨银裳 10,000
286 苏元艺 苏元艺 18,000
287 苏元艺 陈守疆 3,300
288 苏元艺 邱世海 1,300
289 苏元艺 肖明珍 1,000
290 庞吉宁 庞吉宁 30,800
291 庞吉宁 梁军 16,100
292 庞吉宁 谭方兰 26,200
293 庞吉宁 蒋一琼 18,400
294 庞吉宁 曹剑 7,600
295 庞吉宁 李志锋 10,700
296 庞吉宁 苗苗 7,400
297 庞吉宁 蒋桂江 7,400
298 庞吉宁 卢波 7,400
299 丁新宇 丁新宇 21,400
300 丁新宇 林茜 15,000
301 丁新宇 黄澄 8,000
302 丁新宇 葵曦 300
303 丁新宇 黄旭南 12,000
304 丁新宇 卢春梅 2,000
305 丁新宇 罗增文 10,000
306 丁新宇 梁声闻 3,400
307 丁新宇 赵磊 7,400
308 丁新宇 潘菲 10,000
309 丁新宇 刘丽 7,000
310 丁新宇 易斌 2,000
311 覃洪兵 覃洪兵 27,500
312 覃洪兵 禤均行 17,900
313 覃洪兵 文智斌 5,000
314 覃洪兵 吴文波 13,000
315 覃洪兵 李小瑜 7,800
316 覃洪兵 石宁琛 7,800
317 覃洪兵 严卫东 33,400
318 覃洪兵 李琰 7,600
319 覃洪兵 赖春红 32,200
320 覃洪兵 黄启东 21,600
321 覃洪兵 郑朝秀 5,000
322 龙伟雄 龙伟雄 23,900
323 龙伟雄 周仰东 23,900
324 龙伟雄 黄家寿 20,200
325 龙伟雄 王建立 11,000
326 龙伟雄 袁桂波 7,400
327 龙伟雄 梁骞 12,400
328 蓝国宝 蓝国宝 20,000
329 蓝国宝 熊海明 28,500
330 蓝国宝 黄学伟 19,300
331 何劲松 何劲松 25,900
332 何劲松 罗华 14,300

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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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增资额
333 何劲松 欧晟 6,000
334 杨辉 刘宏 29,400
335 杨辉 杨辉 39,200
336 杨辉 禤晓林 30,600
337 杨辉 陈冰 20,600
338 杨辉 陈文献 7,400
339 杨辉 崔璟 7,400
340 杨辉 梁恩铭 11,700
341 杨辉 黄小平 17,900
342 杨辉 姚大鑫 8,700
343 杨辉 温川 10,000
344 朱炜宏 朱炜宏 34,500
345 朱炜宏 曾爱华 11,500
346 朱炜宏 刘莉蓉 19,700
347 朱炜宏 张强 3,500
348 朱炜宏 帅民曦 17,000
349 朱炜宏 袁媛 10,900
350 朱炜宏 梁燕 7,800
351 朱炜宏 欧阳鸥 6,000
合计 7,5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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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附表八:华蓝集团收购华蓝设计股份情况统计表

转让方 转让单价
序 编 转让股权
记名 转让方 受让方 (元/元注 工商变更时间
号 号 (元)
股东 册资本)
1 1 雷翔 雷翔 华蓝控股 3,911,040 2.25 2013 年 3 月
2 2 雷翔 吴清 华蓝控股 352,440 2.25 2013 年 3 月
3 3 雷翔 周佳 华蓝控股 23,040 2.25 2013 年 3 月
4 4 雷翔 凌建军 华蓝控股 77,760 2.25 2013 年 3 月
5 5 雷翔 谭志琳 华蓝控股 29,880 2.25 2013 年 3 月
6 6 雷翔 戴琳 华蓝控股 104,580 2.25 2013 年 3 月
7 7 雷翔 李忠 华蓝控股 86,040 2.25 2013 年 3 月
8 8 雷翔 彭文立 华蓝控股 91,080 2.25 2013 年 3 月
9 9 雷翔 黄智鹦 华蓝控股 44,640 2.25 2013 年 3 月
10 10 雷翔 徐洪涛 华蓝控股 104,400 2.25 2013 年 3 月
11 11 雷翔 唐家球 华蓝控股 86,040 2.25 2013 年 3 月
12 12 雷翔 邵跃波 华蓝控股 31,680 2.25 2013 年 3 月
13 13 赵成 赵成 华蓝控股 1,595,520 2.25 2013 年 3 月
14 14 赵成 黄波 华蓝控股 57,960 2.25 2013 年 3 月
15 15 赵成 巫裕润 华蓝控股 61,200 2.25 2013 年 3 月
16 16 赵成 黎小宁 华蓝控股 46,440 2.25 2013 年 3 月
17 17 赵成 朱建宇 华蓝控股 89,280 2.25 2013 年 3 月
18 18 赵成 曾德政 华蓝控股 76,320 2.25 2013 年 3 月
19 19 赵成 卢琦 华蓝控股 69,480 2.25 2013 年 3 月
20 20 赵成 张凯 华蓝控股 93,060 2.25 2013 年 3 月
21 21 赵成 李建明 华蓝控股 47,880 2.25 2013 年 3 月
22 22 钟毅 钟毅 华蓝控股 535,320 2.25 2013 年 3 月
23 23 钟毅 曾军 华蓝控股 57,960 2.25 2013 年 3 月
24 24 钟毅 韦利华 华蓝控股 10,000 1.50 2013 年 3 月
25 25 邓勇杰 邓勇杰 华蓝控股 914,400 2.25 2013 年 3 月
26 26 邓勇杰 邱庆红 华蓝控股 31,500 2.25 2013 年 3 月
27 27 邓勇杰 王振宇 华蓝控股 32,220 2.25 2013 年 3 月
28 28 邓勇杰 韦清辉 华蓝控股 17,460 2.25 2013 年 3 月
29 29 邓勇杰 刘毅 华蓝控股 115,920 2.25 2013 年 3 月
30 30 邓勇杰 刘西 华蓝控股 110,880 2.25 2013 年 3 月
31 31 邓勇杰 章培南 华蓝控股 51,480 2.25 2013 年 3 月
32 32 吴广意 吴广意 华蓝控股 720,000 2.25 2013 年 3 月
33 33 吴广意 施舰 华蓝控股 144,000 2.25 2013 年 3 月
34 34 吴广意 唐歌 华蓝控股 59,040 2.25 2013 年 3 月
35 35 吴广意 李燕 华蓝控股 54,000 2.25 2013 年 3 月
36 36 吴广意 梁卓洁 华蓝控股 18,070 2.25 2013 年 3 月
37 37 蒙瀚 蒙瀚 华蓝控股 563,760 2.25 2013 年 3 月
38 38 蒙瀚 袁玉才 华蓝控股 36,000 2.25 2013 年 3 月
39 39 蒙瀚 莫海量 华蓝控股 45,540 2.25 2013 年 3 月
40 40 蒋伯宁 蒋伯宁 华蓝控股 540,000 2.25 2013 年 3 月
41 41 蒋伯宁 李颂东 华蓝控股 63,000 2.25 2013 年 3 月
42 42 庞朝晖 庞朝晖 华蓝控股 648,000 2.25 2013 年 3 月
43 43 庞朝晖 于敏 华蓝控股 165,780 2.25 2013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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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方 转让单价
序 编 转让股权
记名 转让方 受让方 (元/元注 工商变更时间
号 号 (元)
股东 册资本)
44 44 庞朝晖 李嘉 华蓝控股 56,160 2.25 2013 年 3 月
45 45 庞朝晖 张路 华蓝控股 28,800 2.25 2013 年 3 月
46 46 庞朝晖 翟柳军 华蓝控股 13,230 2.25 2013 年 3 月
47 47 刘邵 刘邵 华蓝控股 90,000 2.25 2013 年 3 月
48 48 刘邵 苏金凌 华蓝控股 46,260 2.25 2013 年 3 月
49 49 刘邵 吴燕秋 华蓝控股 90,000 2.25 2013 年 3 月
50 50 庞波 庞少华 华蓝控股 119,160 2.25 2013 年 3 月
51 51 庞波 庞波 华蓝控股 529,740 2.25 2013 年 3 月
52 52 庞波 谭方彤 华蓝控股 110,880 2.25 2013 年 3 月
53 53 徐欢澜 徐欢澜 华蓝控股 374,580 2.25 2013 年 3 月
54 54 徐欢澜 梁川 华蓝控股 102,600 2.25 2013 年 3 月
55 55 颜明海 徐群英 华蓝控股 86,040 2.25 2013 年 3 月
56 56 颜明海 陈肖梅 华蓝控股 27,000 2.25 2013 年 3 月
57 57 李申 李申 华蓝控股 108,000 2.25 2013 年 3 月
58 58 费卫东 费卫东 华蓝控股 561,600 2.25 2013 年 3 月
59 59 费卫东 陈波 华蓝控股 110,880 2.25 2013 年 3 月
60 60 单梅 单梅 华蓝控股 405,900 2.25 2013 年 3 月
61 61 单梅 杨小菁 华蓝控股 50,580 2.25 2013 年 3 月
62 62 单梅 曾晖 华蓝控股 37,260 1.50 2013 年 3 月
63 63 陆霖 陆霖 华蓝控股 51,300 2.25 2013 年 3 月
64 64 陆霖 陆飒 华蓝控股 31,320 2.25 2013 年 3 月
65 65 陆霖 龙伟雄 华蓝控股 86,040 2.25 2013 年 3 月
66 66 陆霖 周仰东 华蓝控股 86,040 2.25 2013 年 3 月
67 67 陆霖 梁骞 华蓝控股 44,640 2.25 2013 年 3 月
68 68 李夏宁 李夏宁 华蓝控股 69,000 2.25 2013 年 3 月
69 69 李夏宁 邓日海 华蓝控股 77,760 2.25 2013 年 3 月
70 70 李夏宁 蒋受义 华蓝控股 77,760 2.25 2013 年 3 月
71 71 李夏宁 卢玉南 华蓝控股 107,640 2.25 2013 年 3 月
72 72 李夏宁 何友其 华蓝控股 86,400 2.25 2013 年 3 月
73 73 李夏宁 唐成东 华蓝控股 72,720 2.25 2013 年 3 月
74 74 陈永青 陈永青 华蓝控股 142,200 2.25 2013 年 3 月
75 75 陈永青 陈如融 华蓝控股 36,360 2.25 2013 年 3 月
76 76 张霖 张霖 华蓝控股 144,000 2.25 2013 年 3 月
77 77 张霖 闫越 华蓝控股 26,640 2.25 2013 年 3 月
78 78 张霖 李文胜 华蓝控股 52,920 2.25 2013 年 3 月
79 79 张霖 卢莎璐 华蓝控股 54,720 2.25 2013 年 3 月
80 80 梁汉吉 梁汉吉 华蓝控股 115,560 2.25 2013 年 3 月
81 81 梁汉吉 陈文强 华蓝控股 122,400 2.25 2013 年 3 月
82 82 梁汉吉 冼明洁 华蓝控股 5,000 2.25 2013 年 3 月
83 83 徐兵 徐兵 华蓝控股 493,740 2.25 2013 年 3 月
84 84 徐兵 张建勇 华蓝控股 72,000 2.25 2013 年 3 月
85 85 徐兵 邱连峰 华蓝控股 134,100 2.25 2013 年 3 月
86 86 徐兵 邹妮妮 华蓝控股 122,400 2.25 2013 年 3 月
87 87 徐兵 陈玉 华蓝控股 36,000 2.25 2013 年 3 月
88 88 徐兵 龚本海 华蓝控股 82,800 2.25 2013 年 3 月
89 89 徐兵 马丹妮 华蓝控股 33,120 2.25 2013 年 3 月

1-1-92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方 转让单价
序 编 转让股权
记名 转让方 受让方 (元/元注 工商变更时间
号 号 (元)
股东 册资本)
90 90 徐兵 朱炜宏 华蓝控股 124,200 2.25 2013 年 3 月
91 91 徐兵 焦勇 华蓝控股 20,000 2.25 2013 年 3 月
92 92 郑毅 郑毅 华蓝控股 112,680 2.25 2013 年 3 月
93 93 郑毅 张行涛 华蓝控股 21,600 2.25 2013 年 3 月
94 94 郑毅 叶国洪 华蓝控股 36,000 2.25 2013 年 3 月
95 95 郑毅 李东海 华蓝控股 43,020 2.25 2013 年 3 月
96 96 郑毅 喻泽斌 华蓝控股 87,840 2.25 2013 年 3 月
97 97 郑毅 黄正策 华蓝控股 63,000 2.25 2013 年 3 月
98 98 郑毅 吴永贤 华蓝控股 3,060 2.25 2013 年 3 月
99 99 郑毅 黄焕耀 华蓝控股 23,360 2.25 2013 年 3 月
100 100 郑毅 胡昕炜 华蓝控股 20,720 2.25 2013 年 3 月
101 101 高杰 高杰 华蓝控股 553,320 2.25 2013 年 3 月
102 102 高杰 王珍 华蓝控股 26,640 2.25 2013 年 3 月
103 103 高杰 曾宇鹏 华蓝控股 49,500 2.25 2013 年 3 月
104 104 高杰 覃勇刚 华蓝控股 64,440 2.25 2013 年 3 月
105 105 何新 何新 华蓝控股 400,860 2.25 2013 年 3 月
106 106 何新 杨银裳 华蓝控股 36,000 2.25 2013 年 3 月
107 107 何新 熊海明 华蓝控股 102,600 2.25 2013 年 3 月
108 108 何新 艾治国 华蓝控股 43,200 2.25 2013 年 3 月
109 109 何新 章健 华蓝控股 12,420 2.25 2013 年 3 月
110 110 何新 覃媛玲 华蓝控股 16,750 2.25 2013 年 3 月
111 111 苏元艺 杨伟红 华蓝控股 43,020 2.25 2013 年 3 月
112 112 庞吉宁 庞吉宁 华蓝控股 164,160 2.25 2013 年 3 月
113 113 丁新宇 丁新宇 华蓝控股 77,400 2.25 2013 年 3 月
114 114 丁新宇 林茜 华蓝控股 54,000 2.25 2013 年 3 月
115 115 丁新宇 黄澄 华蓝控股 41,400 2.25 2013 年 3 月
116 116 覃洪兵 覃洪兵 华蓝控股 448,380 2.25 2013 年 3 月
117 117 覃洪兵 禤均行 华蓝控股 64,440 2.25 2013 年 3 月
118 118 覃洪兵 李小瑜 华蓝控股 28,080 2.25 2013 年 3 月
119 119 覃洪兵 严卫东 华蓝控股 108,000 2.25 2013 年 3 月
120 120 覃洪兵 赖春红 华蓝控股 115,920 2.25 2013 年 3 月
121 121 覃洪兵 黄启东 华蓝控股 77,760 2.25 2013 年 3 月
122 122 何劲松 何劲松 华蓝控股 95,400 2.25 2013 年 3 月
123 123 何劲松 粟卫权 华蓝控股 46,260 2.25 2013 年 3 月
124 124 何劲松 范斯远 华蓝控股 30,600 2.25 2013 年 3 月
125 125 何劲松 罗华 华蓝控股 51,480 2.25 2013 年 3 月
126 126 何劲松 李翔 华蓝控股 21,600 2.25 2013 年 3 月
127 127 杨辉 刘宏 华蓝控股 491,580 2.25 2013 年 3 月
128 128 杨辉 杨辉 华蓝控股 126,000 2.25 2013 年 3 月
129 129 杨辉 禤晓林 华蓝控股 108,000 2.25 2013 年 3 月
130 徐欢澜 代持未分 华蓝控股 84,960 2.25 2013 年 3 月
小计 21,566,990
131 欧阳东 代持未分 华蓝控股 166,444 1.50 2014 年 8 月
小计 166,444
132 1 何辉 林建清 华蓝集团 19,074 6.56 2016 年 10 月
133 2 何辉 郭林生 华蓝集团 42,273 6.30 2016 年 10 月

1-1-93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方 转让单价
序 编 转让股权
记名 转让方 受让方 (元/元注 工商变更时间
号 号 (元)
股东 册资本)
134 3 何辉 陈冰 华蓝集团 93,309 6.30 2016 年 10 月
135 4 何辉 岑荣敏 华蓝集团 50,005 7.61 2016 年 10 月
136 5 何辉 吴宁霞 华蓝集团 76,555 7.61 2016 年 10 月
137 6 何辉 李长生 华蓝集团 142,284 6.30 2016 年 10 月
138 7 何辉 庞希红 华蓝集团 51,810 6.30 2016 年 10 月
139 8 何辉 卢海燕 华蓝集团 45,108 6.30 2016 年 10 月
140 9 何辉 饶国霞 华蓝集团 23,714 7.61 2016 年 10 月
141 10 何辉 谭红 华蓝集团 51,036 7.61 2016 年 10 月
142 11 何辉 梁世才 华蓝集团 10,755 7.43 2016 年 10 月
143 12 何辉 赵群 华蓝集团 10,755 7.43 2016 年 10 月
144 13 何辉 郑霁雯 华蓝集团 21,394 6.30 2016 年 10 月
145 14 何辉 周琪 华蓝集团 68,822 6.30 2016 年 10 月
146 15 何辉 毕建国 华蓝集团 48,717 7.37 2016 年 10 月
147 16 何辉 张玲 华蓝集团 66,502 6.30 2016 年 10 月
148 17 何辉 黄斌 华蓝集团 11,857 6.81 2016 年 10 月
149 18 何辉 唐朝英 华蓝集团 11,857 6.30 2016 年 10 月
150 19 何辉 黄钟群 华蓝集团 26,292 6.37 2016 年 10 月
151 20 何辉 李悍然 华蓝集团 23,714 6.75 2016 年 10 月
152 21 何辉 农取备 华蓝集团 85,576 7.61 2016 年 10 月
153 22 何辉 罗忠国 华蓝集团 90,216 6.30 2016 年 10 月
154 23 何辉 林嵩桂 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 年 10 月
155 24 何辉 甘桂忠 华蓝集团 8,248 6.30 2016 年 10 月
156 25 何辉 陈乃杰 华蓝集团 33,251 6.54 2016 年 10 月
157 26 何辉 崔玮 华蓝集团 19,074 6.30 2016 年 10 月
158 27 何辉 姜广占 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 年 10 月
159 28 何辉 梁忠勇 华蓝集团 8,248 6.30 2016 年 10 月
160 29 何辉 韩桂宁 华蓝集团 56,965 7.57 2016 年 10 月
161 30 何辉 李志威 华蓝集团 66,502 6.79 2016 年 10 月
162 31 何辉 刘明秀 华蓝集团 48,717 6.30 2016 年 10 月
163 32 何辉 徐长钦 华蓝集团 45,108 6.30 2016 年 10 月
164 33 何辉 卢文干 华蓝集团 26,292 6.79 2016 年 10 月
165 34 何辉 陈文献 华蓝集团 49,648 6.30 2016 年 10 月
166 35 何辉 牟坚 华蓝集团 99,495 6.30 2016 年 10 月
167 36 何辉 韩立君 华蓝集团 23,000 6.30 2016 年 10 月
168 37 余勇 韦国燕 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 年 10 月
169 38 余勇 胡涛 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 年 10 月
170 39 余勇 李克荣 华蓝集团 10,568 7.61 2016 年 10 月
171 40 余勇 梁亮亮 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 年 10 月
172 41 余勇 林朝宝 华蓝集团 30,931 7.43 2016 年 10 月
173 42 余勇 王作荣 华蓝集团 48,459 7.61 2016 年 10 月
174 43 余勇 王信德 华蓝集团 46,139 6.30 2016 年 10 月
175 44 余勇 陈曼平 华蓝集团 30,931 7.61 2016 年 10 月
176 45 余勇 高桂珍 华蓝集团 11,857 7.61 2016 年 10 月
177 46 余勇 胡静 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 年 10 月
178 47 余勇 常若 华蓝集团 40,211 7.35 2016 年 10 月
179 48 余勇 赵励 华蓝集团 36,860 7.61 2016 年 10 月

1-1-93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方 转让单价
序 编 转让股权
记名 转让方 受让方 (元/元注 工商变更时间
号 号 (元)
股东 册资本)
180 49 余勇 胡刚 华蓝集团 139,190 6.30 2016 年 10 月
181 50 余勇 周霜 华蓝集团 15,466 6.30 2016 年 10 月
182 51 黎威 梁泠 华蓝集团 118,570 7.61 2016 年 10 月
183 52 黎威 智慧 华蓝集团 19,074 6.61 2016 年 10 月
184 53 黎威 方拥 华蓝集团 44,850 6.30 2016 年 10 月
185 54 黎威 黄伯卫 华蓝集团 34,282 6.30 2016 年 10 月
186 55 黎威 袁桂波 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 年 10 月
187 56 黎威 龙小夏 华蓝集团 74,750 6.30 2016 年 10 月
188 57 黎威 唐伟文 华蓝集团 57,480 6.30 2016 年 10 月
189 58 黎威 蔡焕宁 华蓝集团 59,285 6.30 2016 年 10 月
190 59 黎威 余永涛 华蓝集团 68,564 6.30 2016 年 10 月
191 60 黎威 陈秀珍 华蓝集团 38,148 6.47 2016 年 10 月
192 61 黎威 邓生政 华蓝集团 25,003 7.61 2016 年 10 月
193 62 黎威 陈蔚平 华蓝集团 40,211 7.27 2016 年 10 月
194 63 黎威 李德琼 华蓝集团 35,571 6.30 2016 年 10 月
195 64 黎威 刘帮权 华蓝集团 19,074 6.30 2016 年 10 月
196 65 黎威 黄耀明 华蓝集团 102,073 6.30 2016 年 10 月
197 66 黎威 黄祖康 华蓝集团 25,003 6.30 2016 年 10 月
198 67 黎威 郑朝秀 华蓝集团 25,776 6.47 2016 年 10 月
199 68 黎威 朱彤 华蓝集团 158,780 6.30 2016 年 10 月
200 69 黎威 陆开初 华蓝集团 11,857 7.47 2016 年 10 月
201 70 黎威 黎寿强 华蓝集团 44,850 7.61 2016 年 10 月
202 71 黎威 唐琦 华蓝集团 103,104 6.30 2016 年 10 月
203 72 黎威 邓成运 华蓝集团 42,788 7.57 2016 年 10 月
204 73 黎威 庾忠汉 华蓝集团 118,570 7.61 2016 年 10 月
205 74 黎威 梁宗璜 华蓝集团 2,578 6.30 2016 年 10 月
206 75 欧阳东 欧阳建友 华蓝集团 31,962 6.15 2016 年 10 月
207 76 欧阳东 刘虹 华蓝集团 80,421 7.47 2016 年 10 月
208 77 欧阳东 林海 华蓝集团 51,552 6.30 2016 年 10 月
209 78 欧阳东 杨兆钦 华蓝集团 144,861 7.47 2016 年 10 月
210 79 欧阳东 沈玉涛 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 年 10 月
211 80 欧阳东 梁丽珍 华蓝集团 56,707 6.30 2016 年 10 月
212 81 欧阳东 陈道松 华蓝集团 19,074 6.30 2016 年 10 月
213 82 欧阳东 邱静飞 华蓝集团 11,857 7.06 2016 年 10 月
214 83 欧阳东 利胜炎 华蓝集团 23,714 6.81 2016 年 10 月
215 84 欧阳东 金正隆 华蓝集团 51,552 6.77 2016 年 10 月
216 85 欧阳东 谭明 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 年 10 月
217 86 欧阳东 陆贞科 华蓝集团 22,425 7.03 2016 年 10 月
218 87 欧阳东 潘华宗 华蓝集团 19,074 6.30 2016 年 10 月
219 88 欧阳东 李荣笑 华蓝集团 11,857 6.88 2016 年 10 月
220 89 欧阳东 陈绍强 华蓝集团 23,714 7.35 2016 年 10 月
221 90 欧阳东 余幸幸 华蓝集团 26,292 6.30 2016 年 10 月
222 91 欧阳东 谭国 华蓝集团 25,246 6.30 2016 年 10 月
223 92 欧阳东 陈国仁 华蓝集团 10,568 7.57 2016 年 10 月
224 93 欧阳东 李宗迪 华蓝集团 10,568 6.30 2016 年 10 月
225 94 欧阳东 李广 华蓝集团 36,860 6.30 2016 年 10 月

1-1-93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方 转让单价
序 编 转让股权
记名 转让方 受让方 (元/元注 工商变更时间
号 号 (元)
股东 册资本)
226 95 欧阳东 黄启全 华蓝集团 38,148 7.61 2016 年 10 月
227 96 欧阳东 卢日健 华蓝集团 10,568 6.30 2016 年 10 月
228 97 欧阳东 卢发毅 华蓝集团 5,928 6.30 2016 年 10 月
229 98 欧阳东 杨敏萍 华蓝集团 10,568 6.30 2016 年 10 月
230 99 欧阳东 梁万防 华蓝集团 11,857 7.29 2016 年 10 月
231 100 欧阳东 覃行流 华蓝集团 51,552 6.30 2016 年 10 月
232 101 欧阳东 丁红萍 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 年 10 月
233 102 欧阳东 龙开学 华蓝集团 19,074 6.30 2016 年 10 月
234 103 欧阳东 韦小鸾 华蓝集团 30,931 6.30 2016 年 10 月
235 104 欧阳东 贲吕周 华蓝集团 13,146 6.30 2016 年 10 月
236 105 欧阳东 覃洁梅 华蓝集团 22,425 6.30 2016 年 10 月
237 106 欧阳东 黄启博 华蓝集团 19,074 7.61 2016 年 10 月
238 107 欧阳东 叶剑华 华蓝集团 101,557 6.30 2016 年 10 月
239 108 欧阳东 王慧敏 华蓝集团 19,074 6.15 2016 年 10 月
240 109 欧阳东 肖剑虹 华蓝集团 65,987 6.30 2016 年 10 月
241 110 欧阳东 罗文涛 华蓝集团 23,714 6.30 2016 年 10 月
242 111 欧阳东 黄学伟 华蓝集团 99,495 6.30 2016 年 10 月
243 112 欧阳东 丘忠慧 华蓝集团 19,320 6.30 2016 年 10 月
244 113 欧阳东 李习群 华蓝集团 102,073 6.35 2016 年 10 月
245 114 杨自雄 莫兴华 华蓝集团 63,924 6.88 2016 年 10 月
246 115 杨自雄 张宗俊 华蓝集团 25,776 6.30 2016 年 10 月
247 116 杨自雄 杨胜君 华蓝集团 76,812 6.30 2016 年 10 月
248 117 杨自雄 陆忠谦 华蓝集团 77,328 6.30 2016 年 10 月
249 118 杨自雄 古祝平 华蓝集团 38,148 7.61 2016 年 10 月
250 119 杨自雄 韦少珍 华蓝集团 25,776 6.49 2016 年 10 月
251 120 杨自雄 赵灵 华蓝集团 36,860 6.37 2016 年 10 月
252 121 杨自雄 陈守疆 华蓝集团 33,509 7.46 2016 年 10 月
253 122 蒙鞘 蓝国宝 华蓝集团 66,502 6.77 2016 年 10 月
254 123 蒙鞘 潘菲 华蓝集团 51,552 6.30 2016 年 10 月
255 124 蒙鞘 谢文长 华蓝集团 33,251 6.93 2016 年 10 月
256 125 蒙鞘 文彦 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 年 10 月
257 126 蒙鞘 蒙恪勤 华蓝集团 14,177 6.30 2016 年 10 月
258 127 蒙鞘 梁军 华蓝集团 94,499 6.30 2016 年 10 月
259 128 蒙鞘 李志锋 华蓝集团 64,440 7.61 2016 年 10 月
260 129 陈尚总 黄俊才 华蓝集团 63,924 6.30 2016 年 10 月
261 130 陈尚总 杨木朝 华蓝集团 23,714 6.81 2016 年 10 月
262 131 陈尚总 陈滔 华蓝集团 40,211 6.30 2016 年 10 月
263 132 陈尚总 黎瑾 华蓝集团 123,209 6.30 2016 年 10 月
264 133 陈尚总 梁兴树 华蓝集团 50,005 7.49 2016 年 10 月
265 134 陈尚总 蒋植林 华蓝集团 100,526 7.45 2016 年 10 月
266 135 陈尚总 吴军 华蓝集团 13,146 6.30 2016 年 10 月
267 136 陈尚总 龙书新 华蓝集团 56,707 6.37 2016 年 10 月
268 137 陈尚总 蔡锦红 华蓝集团 47,428 7.51 2016 年 10 月
269 138 陈尚总 王永进 华蓝集团 46,139 6.30 2016 年 10 月
270 139 陈尚总 王建立 华蓝集团 56,707 6.30 2016 年 10 月
271 140 陈尚总 陈强 华蓝集团 45,108 7.61 2016 年 10 月

1-1-93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方 转让单价
序 编 转让股权
记名 转让方 受让方 (元/元注 工商变更时间
号 号 (元)
股东 册资本)
272 141 陈尚总 梁俊学 华蓝集团 38,664 7.45 2016 年 10 月
273 142 陈尚总 梁金镇 华蓝集团 25,003 7.61 2016 年 10 月
274 欧阳东 代持未分 华蓝集团 733,828 2016 年 10 月
小计 7,146,332
275 1 何辉 甘书远 华蓝集团 30,931 6.30 2018 年 4 月
276 2 余勇 高建发 华蓝集团 11,857 7.27 2018 年 4 月
277 3 余勇 凌旌 华蓝集团 127,849 6.15 2018 年 4 月
278 4 黎威 冀舒宁 华蓝集团 25,003 7.18 2018 年 4 月
279 5 黎威 雷家新 华蓝集团 25,776 7.41 2018 年 4 月
280 6 黎威 俸小慧 华蓝集团 51,552 7.61 2018 年 4 月
281 7 黎威 刘辉 华蓝集团 48,028 6.30 2018 年 4 月
282 8 黎威 赵宇 华蓝集团 24,128 6.30 2018 年 4 月
283 9 杨自雄 秦德全 华蓝集团 32,726 6.30 2018 年 4 月
284 10 蒙鞘 邝国威 华蓝集团 73,719 7.49 2018 年 4 月
285 11 蒙鞘 赵宇丽 华蓝集团 71,142 7.61 2018 年 4 月
286 12 蒙鞘 俞谷年 华蓝集团 38,175 6.30 2018 年 4 月
287 13 蒙鞘 蒋一琼 华蓝集团 94,856 6.30 2018 年 4 月
288 14 蒙鞘 覃卫东 华蓝集团 17,020 6.30 2018 年 4 月
小计 672,762
289 1 何辉 黄健 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 年 12 月
290 2 何辉 刘波 华蓝集团 15,470 8.49 2018 年 12 月
291 3 何辉 覃琳琳 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 年 12 月
292 4 何辉 陈安 华蓝集团 80,163 8.49 2018 年 12 月
293 5 何辉 梁恩铭 华蓝集团 34,540 8.49 2018 年 12 月
294 6 何辉 蒙文流 华蓝集团 16,120 8.49 2018 年 12 月
295 7 何辉 韦海泉 华蓝集团 218,580 8.49 2018 年 12 月
296 8 何辉 覃志坚 华蓝集团 22,425 8.49 2018 年 12 月
297 9 何辉 黄昭 华蓝集团 38,664 8.49 2018 年 12 月
298 10 何辉 杨伟锋 华蓝集团 44,464 8.49 2018 年 12 月
299 11 何辉 李欣蔚 华蓝集团 24,906 8.49 2018 年 12 月
300 12 何辉 陈静 华蓝集团 25,106 8.49 2018 年 12 月
301 13 何辉 吴静芬 华蓝集团 29,046 8.49 2018 年 12 月
302 14 何辉 潘玲 华蓝集团 29,586 8.49 2018 年 12 月
303 15 何辉 罗建周 华蓝集团 77,328 8.49 2018 年 12 月
304 16 何辉 陈小诗 华蓝集团 38,664 8.49 2018 年 12 月
305 17 何辉 王静耘 华蓝集团 89,443 8.49 2018 年 12 月
306 18 何辉 徐月玲 华蓝集团 127,849 8.49 2018 年 12 月
307 19 何辉 陈凤莲 华蓝集团 106,713 8.49 2018 年 12 月
308 20 何辉 韦业雄 华蓝集团 128,880 8.49 2018 年 12 月
309 21 何辉 孙昌 华蓝集团 46,397 8.49 2018 年 12 月
310 22 何辉 童艳梅 华蓝集团 40,211 8.49 2018 年 12 月
311 23 何辉 周敏 华蓝集团 111,868 8.49 2018 年 12 月
312 24 何辉 陈燕 华蓝集团 77,328 8.49 2018 年 12 月
313 25 何辉 潘珍华 华蓝集团 30,931 8.49 2018 年 12 月
314 26 何辉 陆猛祥 华蓝集团 23,241 8.49 2018 年 12 月
315 27 何辉 万朝想 华蓝集团 10,568 8.49 2018 年 12 月

1-1-93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方 转让单价
序 编 转让股权
记名 转让方 受让方 (元/元注 工商变更时间
号 号 (元)
股东 册资本)
316 28 何辉 谢毅 华蓝集团 33,509 8.49 2018 年 12 月
317 29 何辉 唐夏华 华蓝集团 39,953 8.49 2018 年 12 月
318 30 何辉 潘琳 华蓝集团 63,924 8.49 2018 年 12 月
319 31 何辉 罗增文 华蓝集团 65,630 8.49 2018 年 12 月
320 32 何辉 石宁琛 华蓝集团 40,211 8.49 2018 年 12 月
321 33 何辉 代伟 华蓝集团 36,896 8.49 2018 年 12 月
322 34 何辉 何辉 华蓝集团 173,373 8.49 2018 年 12 月
323 35 何辉 韦彬 华蓝集团 21,620 8.49 2018 年 12 月
324 36 何辉 马娴 华蓝集团 22,080 8.49 2018 年 12 月
325 37 何辉 李霆 华蓝集团 14,720 8.49 2018 年 12 月
326 38 何辉 谭凯 华蓝集团 17,940 8.49 2018 年 12 月
327 39 何辉 莫颖 华蓝集团 23,000 8.49 2018 年 12 月
328 40 余勇 黄振宁 华蓝集团 75,781 8.49 2018 年 12 月
329 41 余勇 李昕 华蓝集团 16,062 8.49 2018 年 12 月
330 42 余勇 梁云峰 华蓝集团 76,297 8.49 2018 年 12 月
331 43 余勇 许春兰 华蓝集团 110,064 8.49 2018 年 12 月
332 44 余勇 蒋江萍 华蓝集团 52,068 8.49 2018 年 12 月
333 45 余勇 霍军 华蓝集团 154,656 8.49 2018 年 12 月
334 46 余勇 吕春明 华蓝集团 38,376 8.49 2018 年 12 月
335 47 余勇 黄军荣 华蓝集团 111,352 8.49 2018 年 12 月
336 48 余勇 韦贤宁 华蓝集团 87,123 8.49 2018 年 12 月
337 49 余勇 赵磊 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 年 12 月
338 50 余勇 刘丽 华蓝集团 39,406 8.49 2018 年 12 月
339 51 余勇 余勇 华蓝集团 31,962 8.49 2018 年 12 月
340 52 余勇 韩华 华蓝集团 25,000 8.49 2018 年 12 月
341 53 余勇 曾涛 华蓝集团 15,640 8.49 2018 年 12 月
342 54 余勇 陈成贵 华蓝集团 15,180 8.49 2018 年 12 月
343 55 余勇 莫小明 华蓝集团 22,540 8.49 2018 年 12 月
344 56 黎威 梁海嵘 华蓝集团 104,135 8.49 2018 年 12 月
345 57 黎威 张豫吾 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 年 12 月
346 58 黎威 黄孝军 华蓝集团 118,312 8.49 2018 年 12 月
347 59 黎威 陈瑞容 华蓝集团 106,713 8.49 2018 年 12 月
348 60 黎威 颜明海 华蓝集团 49,748 8.49 2018 年 12 月
349 61 黎威 黎平 华蓝集团 128,880 8.49 2018 年 12 月
350 62 黎威 傅冰 华蓝集团 31,962 8.49 2018 年 12 月
351 63 黎威 黄昱 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 年 12 月
352 64 黎威 黎小亮 华蓝集团 19,074 8.49 2018 年 12 月
353 65 黎威 陈秋宇 华蓝集团 26,292 8.49 2018 年 12 月
354 66 黎威 梁增勇 华蓝集团 115,992 8.49 2018 年 12 月
355 67 黎威 覃振东 华蓝集团 52,068 8.49 2018 年 12 月
356 68 黎威 刘国成 华蓝集团 47,348 8.49 2018 年 12 月
357 69 黎威 沈丁 华蓝集团 5,080 8.49 2018 年 12 月
358 70 黎威 王松 华蓝集团 28,554 8.49 2018 年 12 月
359 71 黎威 李红祥 华蓝集团 8,764 8.49 2018 年 12 月
360 72 黎威 胡毓杰 华蓝集团 19,074 8.49 2018 年 12 月
361 73 黎威 刘宗秋 华蓝集团 175,792 8.49 2018 年 12 月

1-1-93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方 转让单价
序 编 转让股权
记名 转让方 受让方 (元/元注 工商变更时间
号 号 (元)
股东 册资本)
362 74 黎威 蒋加林 华蓝集团 82,999 8.49 2018 年 12 月
363 75 黎威 黄剑 华蓝集团 28,354 8.49 2018 年 12 月
364 76 黎威 安忠林 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 年 12 月
365 77 黎威 吴贤华 华蓝集团 21,394 8.49 2018 年 12 月
366 78 黎威 吕智 华蓝集团 28,806 8.49 2018 年 12 月
367 79 黎威 廖瑞海 华蓝集团 54,130 8.49 2018 年 12 月
368 80 黎威 黎威 华蓝集团 56,707 8.49 2018 年 12 月
369 81 黎威 廖春霞 华蓝集团 35,570 8.49 2018 年 12 月
370 82 黎威 梁有千 华蓝集团 25,760 8.49 2018 年 12 月
371 83 欧阳东 黄豪 华蓝集团 31,962 8.49 2018 年 12 月
372 84 欧阳东 蒋庆利 华蓝集团 79,132 8.49 2018 年 12 月
373 85 欧阳东 农红萍 华蓝集团 24,154 8.49 2018 年 12 月
374 86 欧阳东 周星妤 华蓝集团 13,146 8.49 2018 年 12 月
375 87 欧阳东 曾爱华 华蓝集团 81,115 8.49 2018 年 12 月
376 88 欧阳东 袁媛 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 年 12 月
377 89 欧阳东 李响 华蓝集团 40,015 8.49 2018 年 12 月
378 90 欧阳东 孙永萍 华蓝集团 34,365 8.49 2018 年 12 月
379 91 欧阳东 张涛 华蓝集团 19,204 8.49 2018 年 12 月
380 92 欧阳东 姚维清 华蓝集团 82,673 8.49 2018 年 12 月
381 93 欧阳东 黄晓通 华蓝集团 25,483 8.49 2018 年 12 月
382 94 欧阳东 蔡琦剑 华蓝集团 77,844 8.49 2018 年 12 月
383 95 欧阳东 叶步云 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 年 12 月
384 96 欧阳东 林宇 华蓝集团 112,383 8.49 2018 年 12 月
385 97 欧阳东 李海冬 华蓝集团 43,819 8.49 2018 年 12 月
386 98 欧阳东 林志强 华蓝集团 50,779 8.49 2018 年 12 月
387 99 欧阳东 李儒涛 华蓝集团 19,664 8.49 2018 年 12 月
388 100 欧阳东 甘河 华蓝集团 44,850 8.49 2018 年 12 月
389 101 欧阳东 桂杰 华蓝集团 14,682 8.49 2018 年 12 月
390 102 欧阳东 熊妮君 华蓝集团 48,748 8.49 2018 年 12 月
391 103 欧阳东 温川 华蓝集团 96,402 8.49 2018 年 12 月
392 104 欧阳东 陈雄 华蓝集团 146,923 8.49 2018 年 12 月
393 105 欧阳东 帅民曦 华蓝集团 87,638 8.49 2018 年 12 月
394 106 欧阳东 王万军 华蓝集团 47,348 8.49 2018 年 12 月
395 107 欧阳东 周艳时 华蓝集团 120,374 8.49 2018 年 12 月
396 108 欧阳东 刘芳 华蓝集团 51,552 8.49 2018 年 12 月
397 109 欧阳东 李鸣 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 年 12 月
398 110 欧阳东 郑保力 华蓝集团 27,374 8.49 2018 年 12 月
399 111 欧阳东 张强 华蓝集团 33,173 8.49 2018 年 12 月
400 112 欧阳东 刘丽娜 华蓝集团 28,274 8.49 2018 年 12 月
401 113 欧阳东 梁燕 华蓝集团 40,211 8.49 2018 年 12 月
402 114 欧阳东 宋玉福 华蓝集团 20,474 8.49 2018 年 12 月
403 115 欧阳东 欧阳鸥 华蓝集团 52,325 8.49 2018 年 12 月
404 116 欧阳东 覃洁 华蓝集团 26,292 8.49 2018 年 12 月
405 117 欧阳东 宋磊 华蓝集团 63,924 8.49 2018 年 12 月
406 118 欧阳东 欧阳东 华蓝集团 57,480 8.49 2018 年 12 月
407 119 欧阳东 李林 华蓝集团 21,620 8.49 2018 年 12 月

1-1-93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方 转让单价
序 编 转让股权
记名 转让方 受让方 (元/元注 工商变更时间
号 号 (元)
股东 册资本)
408 120 欧阳东 唐璞山 华蓝集团 23,000 8.49 2018 年 12 月
409 121 欧阳东 付朝华 华蓝集团 24,840 8.49 2018 年 12 月
410 122 欧阳东 吕芬芸 华蓝集团 18,860 8.49 2018 年 12 月
411 123 欧阳东 余建林 华蓝集团 20,240 8.49 2018 年 12 月
412 124 欧阳东 彭俊杰 华蓝集团 19,320 8.49 2018 年 12 月
413 125 杨自雄 甘继联 华蓝集团 10,568 8.49 2018 年 12 月
414 126 杨自雄 黄珍 华蓝集团 101,815 8.49 2018 年 12 月
415 127 杨自雄 何启华 华蓝集团 90,216 8.49 2018 年 12 月
416 128 杨自雄 黄薇 华蓝集团 70,884 8.49 2018 年 12 月
417 129 杨自雄 王全 华蓝集团 20,273 8.49 2018 年 12 月
418 130 杨自雄 胡士波 华蓝集团 30,108 8.49 2018 年 12 月
419 131 杨自雄 吕发新 华蓝集团 19,074 8.49 2018 年 12 月
420 132 杨自雄 冯雁 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 年 12 月
421 133 杨自雄 覃雪明 华蓝集团 24,154 8.49 2018 年 12 月
422 134 杨自雄 邓媚 华蓝集团 37,476 8.49 2018 年 12 月
423 135 杨自雄 李化龙 华蓝集团 23,356 8.49 2018 年 12 月
424 136 杨自雄 叶晓冬 华蓝集团 35,972 8.49 2018 年 12 月
425 137 杨自雄 谢晓 华蓝集团 17,785 8.49 2018 年 12 月
426 138 杨自雄 肖明珍 华蓝集团 51,552 8.49 2018 年 12 月
427 139 杨自雄 杨自雄 华蓝集团 100,269 8.49 2018 年 12 月
428 140 杨自雄 苏超康 华蓝集团 22,540 8.49 2018 年 12 月
429 141 杨自雄 黄丽娟 华蓝集团 20,700 8.49 2018 年 12 月
430 142 杨自雄 庞赞龙 华蓝集团 28,060 8.49 2018 年 12 月
431 143 杨自雄 梁巨大 华蓝集团 15,640 8.49 2018 年 12 月
432 144 杨自雄 莫志劼 华蓝集团 26,680 8.49 2018 年 12 月
433 145 杨自雄 梁福瑜 华蓝集团 15,180 8.49 2018 年 12 月
434 146 杨自雄 吴华 华蓝集团 17,480 8.49 2018 年 12 月
435 147 杨自雄 孔繁莉 华蓝集团 19,320 8.49 2018 年 12 月
436 148 杨自雄 滕莹 华蓝集团 15,180 8.49 2018 年 12 月
437 149 杨自雄 秦勇 华蓝集团 17,940 8.49 2018 年 12 月
438 150 杨自雄 农佳莹 华蓝集团 20,240 8.49 2018 年 12 月
439 151 蒙鞘 屈炫 华蓝集团 33,186 8.49 2018 年 12 月
440 152 蒙鞘 赵维真 华蓝集团 67,018 8.49 2018 年 12 月
441 153 蒙鞘 曹剑 华蓝集团 67,333 8.49 2018 年 12 月
442 154 蒙鞘 李鹏 华蓝集团 73,462 8.49 2018 年 12 月
443 155 蒙鞘 邓斌 华蓝集团 90,216 8.49 2018 年 12 月
444 156 蒙鞘 吴洪宽 华蓝集团 25,776 8.49 2018 年 12 月
445 157 蒙鞘 朱春华 华蓝集团 57,480 8.49 2018 年 12 月
446 158 蒙鞘 王曦 华蓝集团 40,211 8.49 2018 年 12 月
447 159 蒙鞘 陆玲玲 华蓝集团 142,284 8.49 2018 年 12 月
448 160 蒙鞘 杨优越 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 年 12 月
449 161 蒙鞘 谭方兰 华蓝集团 135,066 8.49 2018 年 12 月
450 162 蒙鞘 陈川亮 华蓝集团 40,341 8.49 2018 年 12 月
451 163 蒙鞘 韦晓艳 华蓝集团 19,074 8.49 2018 年 12 月
452 164 蒙鞘 何江玮 华蓝集团 73,462 8.49 2018 年 12 月
453 165 蒙鞘 蒙鞘 华蓝集团 71,142 8.49 2018 年 12 月

1-1-93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方 转让单价
序 编 转让股权
记名 转让方 受让方 (元/元注 工商变更时间
号 号 (元)
股东 册资本)
454 166 蒙鞘 唐丹诚 华蓝集团 11,960 8.49 2018 年 12 月
455 167 蒙鞘 蒋广艺 华蓝集团 12,880 8.49 2018 年 12 月
456 168 蒙鞘 周丽清 华蓝集团 21,160 8.49 2018 年 12 月
457 169 蒙鞘 吴舒琳 华蓝集团 15,640 8.49 2018 年 12 月
458 170 蒙鞘 荆向晓 华蓝集团 26,680 8.49 2018 年 12 月
459 171 陈尚总 李胜超 华蓝集团 51,552 8.49 2018 年 12 月
460 172 陈尚总 梁正毅 华蓝集团 50,005 8.49 2018 年 12 月
461 173 陈尚总 黄家寿 华蓝集团 104,135 8.49 2018 年 12 月
462 174 陈尚总 陈尚总 华蓝集团 233,273 8.49 2018 年 12 月
463 欧阳东 代持未分 华蓝集团 14,040 8.49 2018 年 12 月
小计 8,90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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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九:主要设计业务合同对终止条款及付款条款的约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设计业务合同(合同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对终止条款及付款条款的约定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14.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
第一次付费 20%: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第二
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
次付费 20%:建筑方案通过审批后 3 日内;第
柳州东通 柳州市工人 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
三次付费 40%: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 3 日内;
1 投资发展 医院总院搬 1,567.21 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
第四次付费 10%:施工图通过审查,并送有关
有限公司 迁项目设计 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
部门办理完结算手续后 7 日内;第五次付费
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
10%:工程结算后重新计算设计费
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第一次付费 20%: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第二
7. 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
广西盛诚 次付费 20%:单体方案通过审批后 7 日内;第
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
邦房地产 盛邦香颂工 三次付费 20%:施工图交付后 7 日内;第四次
2 1,261.00 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
开发有限 程设计 付费 20%:施工图文件通过审图公司审查后 7
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
公司 日内;第五次付费 15%:工程主体验收后 7 日
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内;第六次付费 5%:竣工验收后 7 日内
合同签订并得到财政批复控制价后,设计人完
成初步设计成果,且初步设计得到行政主管部
门批复后,项目公司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工程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堤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 设计费的 30%;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获
城市建设
3 路园(园博 1,889.47 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不支付费用;已进行的 审查通过及完成备案后,项目公司向设计人支
投资有限
园)项目 实际工作量,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付至合同价工程设计费的 50%;在项目施工进
责任公司
度完成至 50%时,项目公司向设计人支付至合
同价工程设计费的 70%;在项目施工进度完成
至 80%时,项目公司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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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程设计费的 90%;余额工程设计部分的 10%作
为后续服务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 2 个月
内支付完毕
定金 10%,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预付款
14.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 5%,,2017 年 12 月底。阶段划分为基础设计、
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 详细设计Ⅰ阶段、详细设计Ⅱ阶段、施工图设
广西建工
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 计 4 个,各阶段设计费占比分别为:基础设计
集团第一 KSP 改造项
4 2,218.00 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 20%,详细设计Ⅰ阶段 30%,详细设计Ⅱ阶段
安装有限 目
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 30%,施工图设计 20%。设计人提交各工序各
公司
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 阶段相应的设计成果并通过业主或审核公司
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审批后 5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各工序相应
设计成果设计费
第一次付款 30%:可研及评审、环评、初设及
于都县贡江
于都县城 评审、勘察完成 7 日内;第二次付款 50%施工
新区城市综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
5 乡规划建 1,300.56 图设计完成经甲方审核后 7 日内;第三次付款
合管廊建设 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设局 15%,完成施工图审查 7 日内;第四次付款 5%,
工程设计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7 日内
1、设计人完成了方案设计并获政府有关主管
部门审查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
14.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 费的 20%。
南宁市第一 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 2、设计人完成了初步设计并获政府有关部门
南宁市第 人民医院相 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 审查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的
6 一人民医 思湖医院(南 1,355.14 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 30%。
院 宁市卫校附 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 3、设计人交付所有施工图文件并且通过施工
属医院)设计 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 图审查,经相关审计部门审定后,发包人支付
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实际设计费至 95%。
4、工程竣工投入使用一年后,发包人支付设
计费的 5%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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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14.4.1.2 设计费: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预
付设计费的 20%作为预付款(共 2,299,200.00
元,大写:贰佰贰拾玫万玫任贰佰元整),承包
广西贵港 贵港市棚户 7. 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
人提交总平及方案设计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
市城市投 区改造项目 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
支付设计费的 50%,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
7 资发展集 (二期)棉村 1,149.60 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
支付设计费的 95%,预留 5%竣工结算报告完
团有限公 安置区 A 标 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
整后支付。该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设计方按照有
司 段 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关规定进行增值税申报,并分别向发包人提供
工程设计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发包人
直接转入设计单位账户
8.1 本项日无预付款,乙方完成服务内容,方
南宁市韬
9.1.2 在合同履行期间,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 案设计经南宁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付款
云房地产 威宁世纪花
8 1,166.40 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按实际完成 40%,施工图设计经南宁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开发有限 城
的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通过后付款 50%,经南宁市行政主管部门结算
责任公司
审定后结清设计费
9.1 工程设计费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待方案设
轨道交通 4 计批复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暂定工程设计费的
南宁五象 号线沿线道 10. 1.4 在合同履行期间,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 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正式设计文件后,
新区建设 路维修整治 要求解除合同时,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 发包人以初步设计批复建安费计算设计费,支
9 1,372.17
投资有限 工程(东段) 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按实际完成的工 付核实后设计费用的 40%;施工图审查备案通
责任公司 主体工程设 作量结算设计费 过后支付核实后设计费用的 20%;工程完工、
计 结算经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
会财政局审定后一次性支付完余款
崇左市城区 7. 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 第一阶段:签订合同 7 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崇左市壶
棚户区改造 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 20%;第二阶段:初步设计成果交付后 7 日内
城棚户区
10 项目城南安 1,228.00 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 支付到设计费总额的 50%;第三阶段:施工图
建设投资
置小区一期 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 审查通过后 7 日内或施工图设计成果交付 30
有限公司
工程 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日内支付到设计费总额的 90%;第四阶段: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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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目竣工验收后 10 日内支付至项目设计合同额
的 100%
按各单项工程分别支付设计费,本合同签订后
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作为定
7.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如乙
赣州蓉江 赣州蓉江新 金,各单项工程施工图图审合格后支付各单项
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费用;
新区蓉盛 区生态路等 工程设计费的 60%(按合同暂定价取费),待
11 1,497.92 如乙方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
工程管理 市政工程(一 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各单项工程经
的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勘察设计费,同时完成部
有限公司 标段) 区财政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
分成果应按合同约定数量提交甲方
的预算价为基准价,重新计算设计费)无息支
付剩余设计费
第一次付款 10%定金,合同签订后 7 日内;第
广西钦州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
二次付款 30%,方案批复后 7 日内;第三次付
中盟东方 中马钦州中 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
款 45%,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并交委托人
12 产业园投 盟新能源产 1,523.00 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
后 7 日内;第四次付款 10%,主体封顶后 7 日
资有限公 业园项目 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
内;第五次付款尾款,工程测绘报告出具并双
司 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方核对结算无误后 7 日内
第一次付款 20%,合同签订,双方确定工作方案
后,且收到设计人的请款函及等额增值税专用
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支付;第二次付款
20%,基础施工图交付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
广西地王 批及发包人正式确认且收到设计人的请款函
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
房地产开 南宁中心项 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支
13 1,600.00 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
发有限公 目一期工程 付;第三次付款 40%,全套施工图交付并通过
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
司 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及发包人正式确认且收到
按该阶段设计费在全部支付
设计人的请款函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支付;第四次付款 10%,土建
主体封顶且收到设计人的请款函及等额增值
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支付;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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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付款 10%,竣工验收后且收到设计人的请款函
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 第一次付款 20%,方案设计通过后的 7 日内;
广西扶绥
扶绥县福隆 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 第二次支付实际完成设计的建筑面积对应的
县城市开
14 花园小区项 2,652.58 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 施工图设计费金额的 95%,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发投资有
目 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 7 日内;第三次付清已竣工的建筑面积的最终
限公司
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设计费的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
第一次付款 5%,合同签订之日 10 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款 5%,设计人提交方案报建设计成
果经委托人审核同意,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同
意,并收到报建通过文件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第三次付款 25%,设计人提交全部扩初设
7.l 合同签订后,委托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设计人
南宁大西 计文件(或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委托人同意无扩
凯旋 1 号上 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
15 洋置业有 1,212.35 初设计时)经委托人审核同意起 10 个工作日
水湾 设计工作的,委托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
限公司 内;第四次付款 15%,提交全部桩基图设计文
支付设计费(含定金)
件后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 10 天内;第五次付
款 40%,设计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委
托人审核同意后并完成政府相关部门设计备
案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第五次付款 5%,主题
结构封顶后 10 个工作日内
1.设计合同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
南宁市城市
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2.方案设计完成并
内河黑臭水
南宁博湾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非 上报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
体治理工程
水生态科 设计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 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0%。3.初步设计完
16 PPP 项目 1,714.24
技环保有 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比例 成通过审查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
——二坑溪、
限公司 支付设计费 实际设计费总额的 20%。4.施工图通过审查备
凤凰江、细冲
案后 30 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40%。5.余款最

终结算工程设计费的 10%待竣工验收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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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1 合同签订后,总平面报建经政府审批通过
后 20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设计费总价的 20%;
5.2 施工图出齐、提交销售开盘技术资料完成、
《立面控制手册》与材料样板提交后,经甲方
确认,并获得审图证书后 20 日内,甲方根据
东盟(南宁) 实际设计面积重新核定设计费,并支付到该期
广西九曲
国际汽车文 设计费总价的 7O%;5.3 结构封顶后 20 日内,
湾汽车文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根
化产业园房 甲方支付结算该期设计费总价的 10%。如封顶
17 化产业投 1,429.98 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支
地产项目 A 时施工图尚未出齐,应延后支付:5.4 外立面
资有限公 付设计费
号地块施工 形象施工结束拆除脚手架后 20 日内,甲方支

图设计 付结算该期设计费总价的 10%;5.5 工程竣工
验收备案后 20 日内,甲方付清结算该期设计
费总价的余款;5.6 各阶段付费中应扣除截止
至支付前乙方按照本《合同》4.6、4.7 的损失
与赔偿费用;5.7 如项目分期进行设计,按分期
的设计面积核定该期设计费
本合同生效后 14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
暂定设计费总额的 10%作为定金(或预付款),
定金(或预付款)转为工程设计费;设计人向发
北海市海城 14.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
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经政府相关职能部
北海银滩 区棚户区改 察、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
门批准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暂定
开投资产 造项目—工 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勘察、设
18 1,673.58 设计费总额的 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
管理有限 业园第二安 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
设计文件并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 7 天内
公司 置区工程勘 设计费的一半支付, 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
支付至 50%;自本次付款开始,发包人根据获
察、设计 费的全部支付
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关数据计算设计费总
额,以后(含本次)每次付款均按照设计费总额
比例计算支付;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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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计文件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7 天内,发包人
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80%;工程施工
开始、设计人代表到位,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
的 97%;工程竣工结算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
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五个工作
博罗县沙河
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暂定设计费的 20%作
流域园洲镇
为预付款;(2)第二次付款:方案设计经发包人
中心排渠、新
评审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
村排渠、东博 22.1.7.2(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
博罗县园 的 40%; (3)第三次付款:提交由发包人评审
排洪渠、东博 同,承包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
19 洲镇人民 1,305.29 通过的初步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中心排渠水 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进行的
政府 暂定设计费的 80%;(4)施工图设计经发包人评
环境综合治 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审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
理工程勘察、
90%;(5)工程竣工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
设计、施工总
定设计费的 95%;(6)工程通过审计结算后三十
承包
天内一次性付清设计费结算价余额
杞县城市护 9.1.4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
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20%;递交方案设计评
杞县住房 城河污水及 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
审通过后 7 日内,15%;递交初步设计评审通
20 和城乡建 生态改造治 1,000.00 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
过后 7 日内,15%;递交施工图设计后 7 日内,
设局 理(二期)项 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
40%;工程竣工验收签章前,10%
目 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4.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 提交完总平、方案设计(深度应达到初步设计标
南宁嘉瑞 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 准,含概算)成果,且通过政府部门批复后支付
通置业有 绿港金瑞产 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 按暂定建安投资计算设计费的 20%;提交完施
21 1,155.72
限责任公 业城 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 工图设计成果后 7 天内支付按暂定建安投资计
司 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 算设计费的 10%;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提交、
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 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审核、人防备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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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有)通过后 7 天内支付按施工图预算计算设计
费的 40%;第四次付款: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
审定后 7 天内支付;提交绿色建筑设计成果后
支付绿色建筑设计费的 30%;绿色建筑设计备
案通过后 7 天内支付绿色建筑设计费的 40%;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7 天内支付至按发包人审
定的扣除暂列金额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计
算之后得出的总设计费(含绿色建筑设计费)的
90%;工程竣工备案通过并取得绿色建筑标识
后一次性支付完余款
4.1 方案设计(包括海绵城市)进度款支付如下:
设计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45 天内完成方案设
计、方案设计估算,方案设计通过发包人审查,
并通过报批后,设计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等
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收到相关
资料审核无误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90%;施
工图设计通过发包人和审图公司审查后,设计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发包人
九个半岛项 人提交请款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提交至 100%
广西天祺 因非设计人的原因要去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
目四期总平、 结算金额的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资有限 1,000.75 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无需支付设计费,已经开始设计工
单体方案及 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4.2 施工图及绿色
公司 作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发包人已付
施工图设计 建筑进度款支付如下:收到审批通过的建筑方
预付款的,多退少补
案后 4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绿色建筑设
计),施工图通过发包人和审图公司审查后,设
计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发包人财务在收到相关资料审核无
误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施工图通过报
批后,设计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等额有效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财务在收到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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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审核无误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50%;主体完
工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提出书面申请并
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财务
在收到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15 个工作日内支
付 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设计人协助施工
单位完成竣工图,施工结算完成且设计遗留问
题处理完毕,且本合同结算经发包人书面确认
后,设计人提交请款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提交
至 100%结算金额的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发包人财务在收到相关资料审核无误
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5%
1、第一次付费:初步设计审查完成 7 日内,
支付合同价款的 20%;2、第二次付费:完成
14.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
施工图纸设计,提交设计文件,如需图纸审查,
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
惠安县城 惠泉片区改 在经过相关机构审图审查后 7 日内,支付合同
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
乡建设投 造建设工程 价款的 40%;3、第三次付费:主体封顶或完
23 1,120.00 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
资经营有 项目安置房 成形象进度 50%后 7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
限公司 设计 24%;4、第四次付费:工程验收后 7 日内,支
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
付合同价款的 16%。如果设计人按照发包人要
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求分批提交设计成果,则以上付费额按照分批
完成的实际设计面积结算当期设计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额的 20%;提交专题研究成果后 15 个工作日
设计人(乙方和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
崇左市国土 内支付中标金额的 20%;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
崇左市自 人(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
24 空间总体规 1,300.00 划成果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 15 个
然资源局 (甲方)应根据设计人(乙方和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
划编制 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 30%;市辖区乡镇国
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
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
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家评审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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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成果经规划批准机关审批、且设计方(乙方和丙
方)协助发包方(甲方)完成相关成果报备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 10%
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30%;提交专题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研究评审成果后 10 个工作日内,20%;提交县
罗城仫佬 罗城仫佬族 设计人(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甲
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家评审成果后 10 个工
族自治县 自治县国土 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甲方)
25 1,023.20 作日内,20%;提交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自然资源 空间总体规 应根据设计人(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
专家评审成果后 10 个工作日内,20%;待全部
局 划 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
规划设计通过专家评审成果后 10 个工作日内,
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0%
设计费支付进度:合同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支付合同价款 20%的资金作为预付款,方
14.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 案设计文件获得批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
南宁市“三
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 付合同价款的 20%,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之后
街两巷”项
南宁兴威 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 10 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价款的 20%,施工图
目金狮巷银
26 投资管理 1,794.37 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 通过审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价款的
狮像保护整
有限公司 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 2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行业验收合格之日
治改造(二期
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 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0%,经
工程)
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建设方档案管理部门确认设计方提交完所有
设计资料且工程设计价款经最后审定后付至
审定价款的 100% (扣除已支付设计费)
贺州市国土 9.4.1-4 专项研究/规划成果、市级/乡镇国土空
空间总体规 间总体规划和数据库成果的费用分四期支付:
划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第一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贺州市自
27 (2020-2035 1,104.45 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 30%;第二期:提交成果初稿后 5 个工作日内
然资源局
)编制及“一 的损失,甲方应另行赔偿 支付 30%;第三期:提交成果征求意见稿后 5
张图”实施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第四期:成果通过规划
监督信息系 审批主管部门审查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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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统建设 9.4.5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成果的费
用分四期支付:第一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40%;第二期:完成信息平台数据
库设计,通过甲方初步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
付 30%;第三期:完成信息平台系统开发以及
数据接入测试,通过专家评审,经甲方书面确
认后,支付 25%;第四期:完成信息平台系统
部署和培训,通过系统验收,经甲方书面确认
后支付 5%
第一次付费:初步设计完成通过评审后,30%;
巢湖市重
第二次付费: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
点工程建 巢湖市旗山 7.1.3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
28 1,190.92 40%;第三次付费,工程竣工验收并经政府部
设管理中 水郡安置点 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门审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27%;第四次付

费: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3%
预付款 10%,初步概念设计方案获得甲方书面
认可后支付 5%,终期汇报获得甲方书面认可
后支付 5%,中期汇报(50%方案设计深度)获得
甲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12.5%,终期汇报获得甲
南宁市国
15.1 项目在进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12.5%;完成 50%施工图设
立房地产
29 威宁青运村 2,989.77 终止合作,但甲方应支付乙方在终止日以前已经按合同 计成果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25%,完成
开发有限
约定要求所完成工作量的相应设计费 100%施工图设计成果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
公司
支付 15%;乙方提交施工图最终审核报告并获
甲方认可后支付 10%;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
方提交书面的合同结算申请,待甲方完成结算
审批后结清全部设计费的 5%
广西财经学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没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 承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审查后
广西财经
30 院武鸣校区 3,088.66 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 14 个工作且内支付至设计费的 35%;承包人提
学院
一期建设 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 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审查后 14 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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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 付款条款

合同,承包人应返还已收到的设计费外,还需按照已收 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 65% (含已支付的);承包
到的设计费的 10%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
查后 14 个工作且内支付至设计费的 80% (含已
支付的);工程竣工验收合后支付至设计费的
90%,余下的设计费待缺陷责任期满后 14 工作
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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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十:广西国企改革基金股东的穿透核查表


一级 二级 五级
出资 出资 三级股东 出资 四级股东 出资 出资 六级股东 资 七级股 出资 八级股东 出资
股东 股东 股东
比例 比例 名称 比例 名称 比例 比例 名称 比 东名称 比例 名称 比例
名称 名称 名称

自治
宏桂
99.97% 区国 100%
资本
资委
宏桂 自治区国
40% 100%
资本 资委
融桂 自治区国
30% 宏桂资本 100% 100%
物流 资委
陆允
90%

博盟基金 62% 博盟实业 100%
徐大
10%

广西 姜明
宏桂 55.83%
盛世 明
汇智 0.03%
博盟 张洋 19.28%
(GP)
投资 秦晓娟
30% 55%
基金 北京盛世 上海盛世 (GP)
管理 宏明投资 鸿明投资 傅鲲 10%
38% 74.72%
有限 基金管理 集团有限 祈欣 谢作强 10%
19.28%
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咨询 陈刚 10%
李丹 5%
杨志军 5%
陈立志 5%
中冀 5.62% 荣盛发展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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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二级 五级
出资 出资 三级股东 出资 四级股东 出资 出资 六级股东 资 七级股 出资 八级股东 出资
股东 股东 股东
比例 比例 名称 比例 名称 比例 比例 名称 比 东名称 比例 名称 比例
名称 名称 名称

投资 (002146)
股份 养元饮品
20%
有限 (603156)
公司 新奥控 廊坊天然气 99.25%
股投资 王玉锁 0.68%
50%
股份有
赵宝菊 0.07%
限公司
工商银行
工银瑞 55%
(603198)
信投资
33.33% 瑞士信贷银
管理有
行股份有限 45%
限公司
公司
廊坊天然气 89.48%
新奥资本管 新奥控股投
10% 资股份有限 10.00%
理有限公司
公司
赵宝菊 0.05%
新奥集 刘德润 0.05%
团股份
15.83% 赵云生 0.05%
有限公
王宝忠 0.05%

尹学信 0.04%
乔利民 0.03%
赵金峰 0.03%
鞠喜林 0.03%
蔡福英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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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二级 五级
出资 出资 三级股东 出资 四级股东 出资 出资 六级股东 资 七级股 出资 八级股东 出资
股东 股东 股东
比例 比例 名称 比例 名称 比例 比例 名称 比 东名称 比例 名称 比例
名称 名称 名称

韩继深 0.02%
董雪英 0.02%
王兵 0.02%
宋海燕 0.01%
周新华 0.01%
尚修均 0.01%
王卫东 0.01%
金永生 0.01%
蔡振东 0.01%
邱宇波 0.01%
张建 0.01%
王玉荣 0.01%
潘玉清 0.01%
廊坊天 王玉锁 90%
0.83%
然气 赵宝菊 10%
河北东华控 梁磊 55%
股集团有限 6%
刘丹 45%
公司
广东家 李枝娥 60%
北京华耐立 世界家 赵君 20%
家投资有限 4% 居控股 100%
公司 有限公 贾峰 20%

蓝池集团有 杨晓勇 97.10%
4%
限公司 魏兰池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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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二级 五级
出资 出资 三级股东 出资 四级股东 出资 出资 六级股东 资 七级股 出资 八级股东 出资
股东 股东 股东
比例 比例 名称 比例 名称 比例 比例 名称 比 东名称 比例 名称 比例
名称 名称 名称

冀春实业集 宋吉春 96.00%
4%
团有限公司 宋吉彬 4.00%
斯特龙投资 刘书英 60.00%
集团有限公 4%
贾轩 40.00%

迁安市九江 赵玉乔 60.00%
线材有限责 2%
何俊英 40.00%
任公司
姜明明 23.68%
张洋 1.60%
注:(1)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第八级股东结构中,廊坊天然气、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出现在第七级股东结构中进行穿透,故未重复穿透。
(2)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第八级股东结构中,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国际金融机构,工商银行(603198)系中央汇金投资有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
未进一步穿透。
(3)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第六级股东结构中,荣盛发展(002146)系自然人耿建明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养元饮品(603156)系自然人姚奎章实际控制
的上市公司,未进一步穿透。
(4)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股东结构中,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非公众股份公司,本处披露的系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启信宝等公开信息查询的股份结构,经查询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明确其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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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十一:青蓝晟禾股东的穿透核查表

一级股东 出资比例 二级股东 出资比例 三级股东 出资比例 四级股东 出资比例 五级股东 出资比例
龙晓荣(GP) 56.25%
李美程 34.25%
杨军 5.00%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
1.49% 高征东 2.00%
(有限合伙)(GP)
广西铁投产业投资 广西铁路投资 广西交通投资 自治区国
2.00% 100% 100% 100%
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资委
于丁 0.50%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22.35% 南宁市财政局 100.00%
公司
胡芳明 22.35%
池炎 14.90%
陆婷 7.45%
张宝丹 4.47%
秦永菊 3.87%
龙绍芳 2.98%
李如振 2.98%
罗华侨 2.98%
曾丽明 2.24%
刘杰 1.49%
罗华兴 1.49%
钱俊 1.49%
黄云婷 1.49%
李志成 1.49%
林春红 1.49%
章军荣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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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股东 出资比例 二级股东 出资比例 三级股东 出资比例 四级股东 出资比例 五级股东 出资比例
龙江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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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十二:青蓝鑫禾股东的的穿透核查表

出资 出资 出资 出资 出资 出资
一级股东 二级股东 三级股东 四级股东 五级股东 六级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田玉秀 23.47%
洪雪平 14.08%
广西中小企业创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 100 广西投资集团 100 100
80% 自治区人民政府
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王速 50%
邹铁力 45%
深圳君翔天成资
60% 王成祥 40%
深圳飞马天成投 深圳市嘉盈星辰控 100 深圳飞马金融 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30% 钟薇 15%
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有限公司 % 控股有限公司
飞马投资控股有 黄壮勉 90.40%
40%
限公司 黄固喜 9.60%
广西金沃飞玛投资合
14.08% 王佩瑶 2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刘伯森 38%
蓝在荣 20%
广西金展房地产土
蒙嘉明 20%
地资产评估有限公 51%
广西金沃投资管 蒋萍 10%
10% 司
理有限公司(GP) 钟浩艳 10%
张自毅 2%
广西中小企业创业 广西金融投资 100 广西投资集团有 100 自治区人
49% 100%
投资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民政府
莫克斌 12.21%
翟萍 7.51%
林希渝 4.69%
曾丽明 4.69%
何艳萍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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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 出资 出资 出资 出资 出资
一级股东 二级股东 三级股东 四级股东 五级股东 六级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韦婧 4.69%
孙红梅 4.69%
李庚凤 4.69%
龙晓荣(GP) 56.25%
李美程 34.25%
杨军 5%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
0.47% 高征东 2%
心(有限合伙)(GP)
于丁 0.50%
广西铁投产业投 广西铁路投资集团 100 广西交通投资 100 100
2% 自治区国资委
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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