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蓝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7-1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HUALAN GROUP CO., LTD.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华蓝弈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楼)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总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 3,68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3%,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1.45元
发行日期 2021年 7月 6日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4,7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年 7月 12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重大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二、本公司以投资控股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的提示
公司提示投资者:本公司系控股型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对各子公司的章程制定、经营战略、业务模式、研发体系、质量标准、财务流程和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所得,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现金分红,公司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受本公司控制,故控股型架构不会对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带来不利影响。
三、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和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同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之“(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
润的分配安排”。
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
例。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
者保护”之“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之“(一)股利分配政策”。本公司提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创新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的个体差异性明显,设计优劣的判断标准因人而异。创新的设计具有高附加值的特点,但设计艺术没有统一的审美标准,导致设计创新存在不被客户或公众认可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声誉。如果公司的创新能力未及时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速度,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设计服务升级,将削弱发行人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技术风险
发行人系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技术人员密集型企业,核心研发人员是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能否维持核心研发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如果公司对于核心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将导致公司核心研发人员流失,对发行人研发进展、市场竞争力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业务的区域性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华南地区公共设施投资也逐年增长,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高。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79,513.19 万元、81,972.60 万元和 97,726.97 万元,占
比分别为 91.02%、90.72%和 90.22%。发行人在华南地区销售集中度较高,存在
因地区产业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较大影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
(四)市场开拓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随着国家改革工程设计资质管理体系和招投标制度,行业区域性壁垒逐渐被打破,但条块分割及地方保护主义尚未消除。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广西为主的华南地区,鉴于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参与主体众多、市场竞争激烈、资源集中度相对较低,尽管公司不断加大全国和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但业务拓展实施效果仍受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
(五)股权分散的风险
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雷翔先生持股比例为 14.89%,雷翔等 11名实际控制
人持股比例为 41.45%。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第一大股东雷翔先
生持股比例降至 11.16%,雷翔等 11名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降至 31.07%。公司股
权结构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下降可能会导致其对公司的控制力减弱,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雷翔等 11 位自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41.45%。自发行人设立以来,雷翔等 11人在长期合作的
基础上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并在涉及发行人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中意思表达一致,共同控制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为保持发行人控制权持续稳定、促进发行人长期稳定发展,雷翔等 11 人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了协议各方对于发行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虽然发行人建立了公司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但仍不能完全排除一致行动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作出不符合发行人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从而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
(七)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风

发行人董事会共有六名成员,除独立董事陈永利、袁公章外,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四人均为一致行动人。四名非独立董事与其他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制定了《一致行动议事规则》,约定就相关重大事项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或需要行使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使何种表决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
发行人的一致行动人会议议事规则是在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分散的情况下,为提高决策效率,落实共同控制权而制定的规则,该等机制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可能导致非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受一致行动人会议结果的约束,从而使非独立董事无法在董事会上自由地表达不同意见,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风险。
(八)涉及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诉讼风险
2021年 4月 23日,发行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子公司华蓝设计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桂 01民初字 1255号纠纷案件《应诉通知书》及《民
事起诉状》副本等相关诉讼资料。根据《民事起诉状》,吴小光起诉华蓝设计存在单方解除与吴小光的《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情形,请求法院判令华蓝设计向吴小光:(1)返还管理费 308.43万元;(2)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16万元;
(3)支付代收工程款 368.97万元;(4)支付承包期间待收工程款 3,329.4万元;
(5)按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 318.17万元;(6)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262.8
万元;(7)要求华蓝设计承担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
2021 年 4 月 25 日,华蓝设计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吴小光的反诉,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已经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解除;(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支付承包期间尚欠的管理费
1,706,011.99 元;(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支付应当预留的设计费
3,948,693.30元;(4)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奔驰车两辆(车牌号分别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
粤 BH109L、粤 BH602L)、丰田车一辆(车牌号为 B4G56P);(5)请求人民
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 2008年 1月份到 2011年 10月份的会计凭证、2008年到 2011年的会计账本;(6)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华蓝设计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律师”)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律师,盈科律师出具了《关于吴小光起诉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承包合同纠纷案法律分析意见》(以下简称“《法律分析意见》”),认为华蓝设计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预计将承担的赔偿额可能为 948.16万元。
报告期内深圳分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未再在华蓝设计总公司备案新项目,承包经营期间未结业务由总公司承接,2017年至 2020年,深圳分公司涉及项目产生的收入与净利润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比例极小,本次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于向吴小光发出《解除“华蓝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函》前对解除承包经营事项计提了经济损失补偿款
632.00万元,后续因吴小光一直未配合处理《承包经营合同》解除事宜,出于谨
慎考虑,公司又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接管深圳分公司银行账户时的银行余额等因素,陆续计提了相关成本费用等应付款项 353.76万元;上述补偿款、
应付款项合计 985.76 万元,可以覆盖极端不利情况下华蓝设计将承担的全部赔
偿金额。
尽管华蓝设计诉讼代理律师和发行人律师分析认为华蓝设计败诉的可能性极小,但理论上华蓝设计仍存在完全败诉并承担全额赔偿 7,603,77 万元的可能,扣除公司已计提的补偿款、应付款项 985.76 万元,华蓝设计仍需承担的赔偿金
额为 6,618.01(7,603.77-985.76)万元,以华蓝设计适用的 15%所得税税率计算,
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为-5,625.31 万元(6,618.01*[1-15%]),对发行人净资产影
响为-5,625.31万元。
2020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143.26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136.95 万元,扣除完全败诉情
况下上述诉讼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5,625.31万元,发行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6,517.95万元,因上述诉讼仅对非经常性损益产生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 11,136.95万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
为避免上述诉讼给发行人及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补偿承诺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补偿承诺,承诺承担实际赔偿金额超出预提金额部分的补偿责任。发行人 11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4,567.56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1.45%),按照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最近一次增
资的价格 9元/股计算,总价值为 41,108.04万元,足以覆盖上述完全败诉情况下
的最大赔偿金额 6,618.01万元,具有承担上述补偿责任的能力。另外,扣除上述
最大赔偿金额等值的 6.67%股份,发行人 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仍持有发行人合
计 34.78%的股份,因此,即使发行人 11名共同实际控制人承担上述补偿责任也
不会对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2021年 5月 14日,(2021)桂 01民初 1255号吴小光诉华蓝设计纠纷案已
第一次开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诉讼尚未判决,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如果华蓝设计因执行上述承包经营纠纷的判决结果而需要支付原告任何赔偿金或诉讼费用,或因上述诉讼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遭受其他损失。一旦前述损失超过公司已经计提的金额,由实际控制人按照持股数占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的比例承担超出部分的补偿责任,以保证不因上述可能存在的赔偿致使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发行人所面临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进出口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行业未发生周期性变化,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大幅变化,未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未出现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
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1年 3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 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5414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华蓝集团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发行人 2021年一季度经审阅的财务信息,2021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27,022.91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74.71万元。2020年 1-3月营业收入为 18,241.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9.08万元。发行人 2021 年 1-3月营业
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呈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 2020 年 1-3 月发行人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业务开展缓慢;2021年 1-3月随着疫情影响减弱,公司下游客户的设计需求恢复,同时发行人继续积极拓展市场,业务持续增长所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
目录
发行人声明. 1
发行概况. 2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3
二、本公司以投资控股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的提示. 3
三、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3
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 3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4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8
目录. 10
第一节释义. 15
一、普通术语... 15
二、专业术语... 17
第二节概览. 19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概况. 19
三、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21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
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22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25
七、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25
八、募集资金用途. 25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27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27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27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29
四、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2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
第四节风险因素.. 30
一、创新风险... 30
二、技术风险... 30
三、经营风险... 30
四、内控风险... 32
五、财务风险... 33
六、法律风险... 35
七、发行失败风险. 35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35
九、涉及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诉讼风险.. 36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39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39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1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与内部组织结构.. 55
四、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57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70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21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236
八、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及变动情况... 242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
外投资情况. 243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245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246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48
十三、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相关协议、承
诺及履行情况. 248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248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248
十六、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
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250
十七、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250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257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25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302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 309
四、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341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365
六、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412
七、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433
八、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资质情况. 433
九、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442
十、项目管理、质量和进度控制方面的内控机制和流程... 470
十一、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471
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475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475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其他类似安排情况. 486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486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487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487
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490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490
八、同业竞争. 491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494
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526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26
二、重要性水平、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533
三、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具体影响的主要因素. 537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539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54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
六、公司主要税收政策及税种. 602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606
八、主要财务指标... 608
九、分部信息. 610
十、经营成果分析... 611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688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756
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779
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780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780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781
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782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78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 78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784
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基本情况. 785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813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814
七、未来发展规划... 814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821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821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822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839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839
五、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承诺. 841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854
一、发行人重大合同. 854
二、对外担保情况... 858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858
第十二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机构声明.. 87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87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872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874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875
五、验资机构声明... 876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877
一、备查文件目录... 877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址. 878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878
附表一:截至 2016年 12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879
附表二:截至 2017年 12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882
附表三:截至 2019年 12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885
附表四:华蓝设计 2007年 1月设立时记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出资情况表... 889
附表五:华蓝设计出资人离职转让情况统计表. 903
附表六:华蓝设计出资人受让代持未分情况统计表. 910
附表七:华蓝设计 2009年 4月出资人增资认购情况... 915
附表八:华蓝集团收购华蓝设计股份情况统计表. 923
附表九:主要设计业务合同对终止条款及付款条款的约定... 934
附表十:广西国企改革基金股东的穿透核查表. 946
附表十一:青蓝晟禾股东的穿透核查表. 950
附表十二:青蓝鑫禾股东的的穿透核查表. 95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华蓝集团
指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华蓝控股指广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前身
公司章程指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指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华蓝设计指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蓝集团持股 100.00%
设计院指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华蓝设计前身
华蓝工程指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蓝集团持股 89.97%
华蓝总包指广西华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华蓝工程前身
深圳华蓝指深圳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2018年 12月被华蓝工程吸收合并
承包公司指广西综合设计院工程承包公司
工程公司指广西建筑综合工程公司
中蓝审图指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100%
英图设计指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52.00%
苏中达科指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35.00%
达科智能指广西达科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苏中达科前身
华蓝装饰指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蓝工程持股 19.80%
华蓝岩土指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华蓝工程持股 10.11%
华蓝投资咨询指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40%
华云星耀咨询指广西华云星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华蓝投资咨询前身
云宝宝指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7.14%
青蓝晟禾指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青蓝鑫禾指南宁青蓝鑫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指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宏桂资本指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宏桂汇智指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融桂物流指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博盟基金指广西博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盟实业指广西博盟实业有限公司
祈欣咨询指北京祈欣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廊坊天然气指廊坊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中信恒泰指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苏中建设指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智体育指华智体育产业股份公司
华智城围联指华智城围联体育产业股份公司,华智体育前身
华智产业指广西华智产业股份公司,华智城围联前身
衢州弈谷指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
南宁围棋指
广西南宁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南宁华蓝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
北京围棋指北京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
华溯文化指广西华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城围联投资指城围联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华智指成都华智城围联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华智指南宁华智城围联体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宝泓投资指北京宝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汇银瑞创指福州汇银瑞创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富腾投资指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
华建信息指广西华建信息科技股份公司
华保盛物业指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那园旅游指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华栎投资指广西华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匀和保健指南宁市匀和保健有限责任公司
凯业房地产指南宁凯业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海佳泽指北海佳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尚品源餐饮指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城衡文化指广西城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万腾保安指广西万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亮雅环保、亮雅环境

广西亮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广西亮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 7月更名
华科物业指广西华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城物业指广西联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华之味餐饮指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那园餐饮指南宁市那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华云大数据指广西华盛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智迪尔投资指广西智迪尔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锐思顿指广西锐思顿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智迪尔清算指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
炫睛翻译指南宁炫睛翻译有限公司
睿卓财税指广西睿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攀成德指上海攀成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厚润德基金指南宁厚润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房方圆指深圳华房方圆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朗川图书指南宁朗川图书文化有限公司
新朗川图书指南宁新朗川建筑图书有限公司
同略投资指南宁同略投资有限公司
绿城水务指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同瑞会计师指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同瑞评估指南宁同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瑞丰税务师指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英图数码指南宁市英图数码冲印有限公司
华冠茧丝指广西华冠茧丝业有限公司
新鸿基指广西新鸿基汇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指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恒大地产指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绿地集团指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融创地产指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
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工商局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自治区国资委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建设厅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律师、德恒律师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管指引》指《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最近三年、报告期指 2018年、2019年及 2020年
二、专业术语
工程设计指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国土空间规划指
是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相融合,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从规划层级上,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五级,其中国家级规划侧重战略性,省级规划侧重协调性,市县级和乡镇级规划侧重实施性。
城乡规划指
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工程咨询指
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等。
工程总承包指
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工程勘察指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方案设计阶段指
方案设计阶段编制的文件深度,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初步设计阶段指
初步设计阶段编制的文件深度,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施工图设计阶段指
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的文件深度,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建筑工程设计指
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
市政工程设计指
对市政公用工程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梁、隧道、防洪、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和景观等新建工程的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风景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种植设计,与上述风景园林工程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
工业工程设计指
对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电力、冶金、军工、机械、核工业、轻纺、建材、电子通信广电等行业工程的设计。
联合体投标指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分包指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EPC 指
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英文缩写,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全过程工程咨询指
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工程咨询业务整体委托给一家企业,由该企业提供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活动。
公共建筑指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绿色建筑指
在全生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装配式建筑指
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BIM 指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是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是对建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于 1999 年联合设立,是经国家批准、建设部认定、科技部首批核准的科技奖励项目。
华彩奖指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委托民营设计分会在民营勘察设计行业内开展全国民营工程设计企业优秀设计“华彩奖”评选活动,评奖分为金奖、银奖、铜奖三类。
华筑奖指
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传统建筑分会开展中华建筑文化奖的评选工作。
中国医院建设匠心奖

《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杂志社联合相关专业机构和行业媒体共同设立的系列专项年度评选推介活动。
全国医院大会建设委员会

全国医院建设大会暨中国国际医院建设、装备及管理展览会,是医院建设领域综合性学术交流会议,由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院建筑与装备分会、筑医台联合多家机构共同举办。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招股说明书存在部分合计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2年 5月 9日
注册资本 11,0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雷翔
注册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1号华蓝弈园
主要经营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 143 号德瑞花园 6号楼 4层 02号
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行业分类
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无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无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 3,6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3%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3,6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3%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 14,7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11.45元
发行市盈率 15.11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84元发行前每股收益 1.01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38元发行后每股收益 0.76元/股
发行市净率 2.13倍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42,136.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6,816.87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与承销费用:2,971.25万元
律师费用:750.00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1,064.15万元
发行手续及信息披露等费用:533.73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1年 6月 30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年 7月 5日
申购日期 2021年 7月 6日
缴款日期 2021年 7月 8日
股票上市日期 2021年 7月 15日
三、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126,742.30 102,666.61 101,715.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2,283.63 30,140.38 37,728.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57 50.34 69.61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净利润 12,370.65 9,591.21 8,684.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43.26 9,414.16 7,373.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36.95 8,551.38 6,562.24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0 0.91 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 1.10 0.91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75 21.17 18.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67.68 17,621.20 -9,355.48
现金分红- 23,242.50 2,582.5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74 3.90 3.5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华蓝集团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致力成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
华蓝集团资质齐全,拥有设计咨询及监理类资质 29项,其中甲级资质 11项,为客户提供前期咨询、项目策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是广西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控股子公司华蓝工程主要从事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近年来华蓝集团以工程设计服务为基础,向设计主导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领域拓展。
华蓝集团立足广西,以“总部+区域中心+分公司”形式布局国内市场,在全国设立 15 家分支机构,形成辐射全国的市场格局;海外业务延伸至非洲和东南亚部分国家和地区。公司是广西柳州市、玉林市、崇左市、大新县、贵港市覃塘区、博白县等政府的长期战略合作单位。同时,公司与华润置地、恒大地产、绿地集团、融创地产等品牌开发商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从事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及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设计 84,430.44 77.95 71,433.16 79.06 66,890.81 76.57
国土空间规划 12,787.40 11.81 8,186.71 9.06 8,358.89 9.57
工程总承包管理 4,701.07 4.34 5,646.65 6.25 5,306.85 6.07
工程咨询 4,403.68 4.07 2,891.87 3.20 5,111.93 5.85
其他 1,993.68 1.84 2,197.19 2.43 1,687.88 1.9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
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发行人的创新、创意特征
1、发行人的创新特征
关于科技创新,发行人逐步建立起技术支撑、管理服务、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五位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并从基础保障措施、高端平台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系统建设。在基础保障措施方面,发行人通过加大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建设创新型企业文化等方式保障科技创新。
在高端平台打造方面,发行人实施人才建设战略,依托高层次的人才团队建立起“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西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成为公司创新发展的有力支撑。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行人注重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围绕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攻关,对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的成果,通过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图集,出版专业书籍,举办各种层次的培训、论坛、会议等方式,在企业、行业以及工程项目实践中进行成果推广转化。
关于业务创新,在传统设计业务领域,发行人在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等细分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在新型设计业务领域,发行人紧跟国家政策导向,重点开拓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乡村振兴、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等领域的新型设计业务。此外,发行人还积极开拓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是勘察设计行业较早探索设计牵头 EPC模式的企业之一。
2017 年发行人成立了华蓝智库,主要开展城乡发展与建设领域相关的政策研究、战略谋划、重大工程策划等活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共资源,为地方政府、企业及社会团体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华蓝智库致力于打造城乡建设领域知名的专业化交流与咨询平台,目标是成为我国城乡建设领域社会智库的领跑者。
2、发行人的创意特征
工程设计作为一个需要融合多学科知识的创意型行业,兼具创意性和工程性特征。发行人拥有一支专业技术扎实、项目经验丰富、管理要求严格的设计团队,成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持续创造优秀设计产品的关键。华蓝设计成立了文化建筑研究中心,将地域建筑形式、空间组织、地域材料和建筑技术相结合,实现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
域性、文化性和现代性相融合,体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二)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的科技创新
在数字化、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发行人以工程基础数据为抓手切入智慧城市领域,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业务发展,持续加强对智慧城市、低能耗绿色建筑、环境友好型工程管理、建筑后期可持续运维等领域的研究与创新。发行人开发运营的数字核心产品在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系统、项目一张图管理系统、城市交通运行诊断分析平台、区域交通诱导与决策仿真分析系统、城市三维漫游系统等关键技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将成果应用于实际工程项目和生产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除大数据技术外,发行人还及时跟进三维协同设计、BIM、AI、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工程设计与数字化、信息化的融合度,通过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深入推进设计数字化转型。
2、发行人的模式创新
2006 年,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华蓝设计响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从国有事业单位改制为民营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11 年,发行人开始开展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将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发展成为公司人均创收能力最强的业务板块,并推动行业标准与规范的逐步建立与推广运用。
3、发行人的业态创新
发行人意识到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突破长期以来设计企业所处的乙方被动地位,整合企业凝聚的高素质人才的智慧,打造企业“专家”形象,超前于业主需求,为建设单位提供前瞻性的综合服务。为此,发行人建立了“智库统筹、策划先行、多资质协同、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综合服务”的业态体系。
4、发行人与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与节能环保产业的融合情况
节能环保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建筑节能是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领域。发行人在建筑节能研发领域走在行业前沿,2008 年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4
华蓝设计成立了绿色建筑技术中心,作为专职研发机构,致力于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领域的研究和应用;2015 年成立了海绵城市技术研究中心,结合广西气候地理条件,形成从规划设计到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在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灾害预警评估方面取得了成效。
(2)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情况
发行人提供的建筑设计服务属于文化产业中的创意设计服务。广西作为少数民族集聚地区,具有鲜明而又丰富的民族和区域特色文化。公司以华蓝设计为依托,培养了一支具备项目咨询策划、创意规划及建筑设计等综合能力的业务团队,在公司内部建立了中国—东盟创意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孵化基地,逐步打造广西创意设计产业服务中心及创意设计人才培养平台,目标是树立区域一流的创意设计品牌,推动广西乃至东盟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3)与医疗健康产业的融合情况
我国医疗健康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发行人医疗设计团队紧扣国家医疗健康发展政策,重点围绕医疗建筑一体化建设模式及“医疗工艺设计”、“智慧医院设计”相关技术,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攻关实践项目。
2019年,华蓝设计申报的住建部科研课题《面向医院 ICU感染控制的医疗工艺仿真及空间布局优化方法研究》(2019-K-151)是近年国内在医疗工艺领域的创新交叉课题之一,充分契合了国家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
(4)与体育产业的融合情况
我国体育产业作为绿色和朝阳产业,呈现多板块、多运动项目、多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局面。公司积极参与地方性专项体育政策制订以及规划编制,为体育产业提供规划、咨询、研究、融资、运营方案编制、项目引进、园区申报等智力支持。在策划研究方面,公司完成了《体育建筑类型研究》《世界智力运动之城系列策划》等成果。在规划咨询方面,公司编制了《广西体育强区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共建体育强区设施规划建设指引(试行)》等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在项目实践方面,公司完成了广西体育中心“一场三馆”、南宁李宁体育园等场馆的规划设计工作。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5
综上,发行人持续加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元素,推进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以激发公司活力和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选择创业板上市标准为第(一)项
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公司 2019 年、2020 年两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9,414.16 万元和
12,143.2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8,551.38 万
元和 11,136.9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
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七、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项目备案文号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 35,031.24 35,031.24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
2020-450103-74-03-018031
2 信息化平台建设 6,170.75 6,170.75
南宁市兴宁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2020-450102-74-03-018046
3 技术研发中心 6,219.53 6,219.53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备案项目代码:
2020-450102-74-03-01804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
10,000.00 10,000.00 -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
合计 62,421.52 62,421.5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6
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投资建设。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7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公开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3,6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3%,本
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3,6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03%
每股发行价格 11.45元/股
发行市盈率 15.11倍(按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76元(以发行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84元(以发行前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发行前
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38元(以发行前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上募集
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13倍(按每股发行价格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或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42,136.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6,816.87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与承销费用:2,971.25万元
律师费用:750.00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1,064.15万元
发行手续及信息披露等费用:533.73万元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翔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华蓝弈园
办公场所南宁市民族大道 143号德瑞花园 6号楼 4层 02号
联系电话 0771-5775576
传真 0771-5713282
联系人杨广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10层
联系电话 021-61376556
传真 021-61376550
保荐代表人鲁元金、廖晓靖
项目协办人王雷让
项目组成员赵金会、张兴林、何璐、黄晓洛、吴燕、陈萧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
联系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签字律师沈宏山、王雨微、李珍慧、吴晓霞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号华润大厦 B座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许松飞、张晓燕
(五)验资复核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文森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号 4栋 1003室
联系电话 022-88238268
传真 022-23559045
经办会计师郭李锦、李冬莲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电话 0755-2189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9
电话 0755-88668279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1年 6月 30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年 7月 5日
申购日期 2021年 7月 6日
缴款日期 2021年 7月 8日
股票上市日期 2021年 7月 15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0
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及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以外,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创新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的个体差异性明显,设计优劣的判断标准因人而异。创新的设计具有高附加值的特点,但设计艺术没有统一的审美标准,导致设计创新存在不被客户或公众认可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声誉。如果公司的创新能力未及时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速度,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设计服务升级,将削弱发行人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技术风险
发行人系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技术人员密集型企业,核心研发人员是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能否维持核心研发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如果公司对于核心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将导致公司核心研发人员流失,对发行人研发进展、市场竞争力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政策和投资驱动型特征,宏观经济周期性、房地产调控政策波动性会对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随着国家加大传统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将保持长期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不利变化或政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导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放缓或行业市场需求下降,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造成业绩波动的风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1
(二)业务的区域性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华南地区公共设施投资也逐年增长,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高。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79,513.19 万元、81,972.60 万元和 97,726.97 万元,占
比分别为 91.02%、90.72%和 90.22%。发行人在华南地区销售集中度较高,存在
因地区产业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较大影响。
(三)市场开拓风险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随着国家改革工程设计资质管理体系和招投标制度,行业区域性壁垒逐渐被打破,但条块分割及地方保护主义尚未消除。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广西为主的华南地区,鉴于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参与主体众多、市场竞争激烈、资源集中度相对较低,尽管公司不断加大全国和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但业务拓展实施效果仍受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受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复工复产时间推迟。
公司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参与了广西 6个“小汤山”应急医院和 3座口岸城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的设计工作。如果国内疫情出现反复、海外疫情无法尽快得到有效控制,将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业务成长性风险
公司主要提供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下游各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城市化进程对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市场需求构成重要影响。如果未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将导致行业市场需求增速放缓或下降,对公司阶段性业务前景及成长性构成一定不利影响。此外,公司业绩的增长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开拓效果、技术和管理水平、人才储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面临成长性风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2
四、内控风险
(一)股权分散的风险
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雷翔先生持股比例为 14.89%,雷翔等 11名实际控制
人持股比例为 41.45%。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第一大股东雷翔先
生持股比例降至 11.16%,雷翔等 11名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降至 31.07%。公司股
权结构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下降可能会导致其对公司的控制力减弱,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二)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广东、海南、江西、湖北、重庆、四川等地共成立了 15 家分公司,实现了跨地区经营,业务覆盖华南、华中、华东、西南等区域。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等规模还将迅速扩大,分支机构网点将进一步建设完善,从而将对公司多业务协同、项目实施、组织架构、人力资源、技术研发、内控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综合管理水平不能与之适应,将会给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雷翔等 11 位自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41.45%。自发行人设立以来,雷翔等 11人在长期合作的
基础上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并在涉及发行人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中意思表达一致,共同控制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为保持发行人控制权持续稳定、促进发行人长期稳定发展,雷翔等 11 人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了协议各方对于发行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虽然发行人建立了公司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但仍不能完全排除一致行动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作出不符合发行人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从而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3
(四)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风

发行人董事会共有六名成员,除独立董事陈永利、袁公章外,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四人均为一致行动人。四名非独立董事与其他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制定了《一致行动议事规则》,约定就相关重大事项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或需要行使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使何种表决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
发行人的一致行动人会议议事规则是在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分散的情况下,为提高决策效率,落实共同控制权而制定的规则,该等机制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可能导致非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受一致行动人会议结果的约束,从而使非独立董事无法在董事会上自由地表达不同意见,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工程设计收入不能及时确认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66,890.81万元、71,433.16万元和
84,430.4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57%、79.06%和 77.95%,设计
收入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变动影响较大。工程项目周期较长、环节较多,设计成果完成内部评审,交由甲方或第三方独立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通过后,公司方可确认收入。因工程设计收入受外部影响因素较大,若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工程设计收入,将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及合同资产净额分别为 33,594.05 万元、
35,485.76万元和 40,779.68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03%、34.56%
和 32.18%,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比较高。从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
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 22,419.52万元、26,696.04万元
和 29,887.95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及合同资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6.15%、62.8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4
和 61.14%。若未来出现催收不力或下游客户变更结算方式、财务状况恶化等情
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产生一定的坏账风险。
(三)人力成本持续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分别为 39,057.57万元、39,591.52万元和 48,735.39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9.94%、68.34%和 69.78%,人力成本占比
较高。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业务开展需要保有一定数量和相应专业水准的设计人员。近年来,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发展较快,公司业务扩张和新兴技术的应用需要不断引进优秀人才,而高端技术和设计人员相对稀缺,人才竞争加剧。若未来人力成本持续上升,公司收入不能相应增长,将对公司毛利率和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和 2020年度,公司依法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扣除金额及企业所得税优惠分别为 1,058.99万元、1,985.38万元和 2,048.51万元,占当期利
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3%、17.05%和 13.92%,如果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
在期限届满后未通过认证资格复审,或者国家关于税收优惠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公司可能无法在未来年度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政府补助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和 2020年度,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674.99万元、467.54万元和 835.1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3%、
4.01%和 5.67%,如果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发行人不能继续享受政
府补助,将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职工薪酬支出均呈季节性特征。销售回款作为主要的营运资金流入项目于第 4季度占比最高;但职工薪酬支出作为重要的营运资金流出项目于第 1季度占比最高,上述营运资金的流入项目与营运资金的支出项目的峰值存在时间的偏离。并且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的各项税费、代收代付工程总承包净额等波动较大,共同导致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和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波动较大,存在临时性资金短缺的情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5
六、法律风险
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共有 33 处租赁房产,均与承租房屋的出租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但存在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未及时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等瑕疵的情况。虽自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租赁房屋以来,该等房屋并未发生纠纷或诉讼情形而影响使用,预计未来也不会对发行人造成实质性影响,但仍然存在因上述房产瑕疵可能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七、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拟公开发行 3,680万股,用于设计服务网络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和补充流动资金。投资者认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意愿主要基于发行人市场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由于投资者投资偏好不同、对行业以及发行人业务的理解不同,若发行人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不能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则可能存在本次发行认购不足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项目组织管理、办公场地建设工期、信息化设备安装调试、技术研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若不能按计划顺利完成,则会直接影响项目投资回报及公司预期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和机构规模等方面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在运营管理、人员储备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若公司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管理架构和制度不能随公司规模扩张迅速、及时调整和完善,则可能出现管理失控的风险。若公司募投资金不能有效使用,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与摊销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将增加,年折旧、摊销费用也相应增加。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新增收入能够弥补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开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6
拓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九、涉及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诉讼风险
2021年 4月 23日,发行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子公司华蓝设计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桂 01民初字 1255号纠纷案件《应诉通知书》及《民
事起诉状》副本等相关诉讼资料。根据《民事起诉状》,吴小光起诉华蓝设计存在单方解除与吴小光的《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情形,请求法院判令华蓝设计向吴小光:(1)返还管理费 308.43万元;(2)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16万元;
(3)支付代收工程款 368.97万元;(4)支付承包期间待收工程款 3,329.4万元;
(5)按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 318.17万元;(6)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262.8
万元;(7)要求华蓝设计承担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
2021 年 4 月 25 日,华蓝设计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吴小光的反诉,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已经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解除;(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支付承包期间尚欠的管理费
1,706,011.99 元;(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支付应当预留的设计费
3,948,693.30元;(4)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奔驰车两辆(车牌号分别为
粤 BH109L、粤 BH602L)、丰田车一辆(车牌号为 B4G56P);(5)请求人民
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 2008年 1月份到 2011年 10月份的会计凭证、2008年到 2011年的会计账本;(6)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华蓝设计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律师”)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律师,盈科律师出具了《关于吴小光起诉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承包合同纠纷案法律分析意见》(以下简称“《法律分析意见》”),认为华蓝设计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预计将承担的赔偿额可能为 948.16万元。
报告期内深圳分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未再在华蓝设计总公司备案新项目,承包经营期间未结业务由总公司承接,2017年至 2020年,深圳分公司涉及项目产生的收入与净利润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比例极小,本次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于向吴小光发出《解除“华蓝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函》前对解除承包经营事项计提了经济损失补偿款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7
632.00万元,后续因吴小光一直未配合处理《承包经营合同》解除事宜,出于谨
慎考虑,公司又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接管深圳分公司银行账户时的银行余额等因素,陆续计提了相关成本费用等应付款项 353.76万元;上述补偿款、
应付款项合计 985.76 万元,可以覆盖极端不利情况下华蓝设计将承担的全部赔
偿金额。
尽管华蓝设计诉讼代理律师和发行人律师分析认为华蓝设计败诉的可能性极小,但理论上华蓝设计仍存在完全败诉并承担全额赔偿 7,603,77 万元的可能,扣除公司已计提的补偿款、应付款项 985.76 万元,华蓝设计仍需承担的赔偿金
额为 6,618.01(7,603.77-985.76)万元,以华蓝设计适用的 15%所得税税率计算,
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为-5,625.31 万元(6,618.01*[1-15%]),对发行人净资产影
响为-5,625.31万元。
2020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143.26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136.95 万元,扣除完全败诉情
况下上述诉讼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5,625.31万元,发行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6,517.95万元,因上述诉讼仅对非经常性损益产生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 11,136.95万元。
为避免上述诉讼给发行人及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补偿承诺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补偿承诺,承诺承担实际赔偿金额超出预提金额部分的补偿责任。发行人 11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4,567.56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1.45%),按照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最近一次增
资的价格 9元/股计算,总价值为 41,108.04万元,足以覆盖上述完全败诉情况下
的最大赔偿金额 6,618.01万元,具有承担上述补偿责任的能力。另外,扣除上述
最大赔偿金额等值的 6.67%股份,发行人 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仍持有发行人合
计 34.78%的股份,因此,即使发行人 11名共同实际控制人承担上述补偿责任也
不会对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2021年 5月 14日,(2021)桂 01民初 1255号吴小光诉华蓝设计纠纷案已
第一次开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诉讼尚未判决,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8
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如果华蓝设计因执行上述承包经营纠纷的判决结果而需要支付原告任何赔偿金或诉讼费用,或因上述诉讼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遭受其他损失。一旦前述损失超过公司已经计提的金额,由实际控制人按照持股数占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的比例承担超出部分的补偿责任,以保证不因上述可能存在的赔偿致使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9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 Hualan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11,0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雷翔
成立日期 2012年 5月 9日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华蓝弈园
办公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143号德瑞花园 6号楼 4层 02号
邮政编码 530022
电话号码 0771-5713293
传真号码 0771-5713282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xhl.com
电子信箱 hldongban@163.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电话号码 0771-5775576
(二)华蓝集团作为发行主体的原因
1、华蓝集团作为发行主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历史结果
华蓝设计 2007 年改制设立后,在新的经营体制和激励机制下,不断发展壮大,产业链纵向延伸到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横向发展出实业投资与体育文化产业等。2007年 4月、2008年 6月、2008年 7月,华蓝设计先后设立广西华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富腾投资前身)、广西南宁华蓝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南宁围棋前身)、广西华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保盛物业前身)等多个控股子公司,初步形成了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实业投资、物业服务与管理、体育文化多类型业务板块并存的集团发展模式。
由于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存在较大差别,华蓝设计作为一个工程设计专业企业,生产经营受行业资质等诸多规则限制,与其他业务板块公司在企业战略发展等方面较难形成合力,华蓝设计本身不宜作为一个多元化投资的控股公司主体,需要成立一个控股型公司作为各业务板块控股股东,实现统一管理下的各业务板块独立运营。为此,雷翔等 150 名股东经协商一致,于 2012 年 5月以现金出资方式发起设立了华蓝集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0
同年,华蓝集团收购该等股东所持华蓝设计 63.70%股权,华蓝设计成为华
蓝集团控股子公司,主导工程设计咨询业务板块。2012 年 8 月,成立主导体育文化产业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华智产业股份公司(华智体育前身);2012年 9月,成立意在拓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华蓝工程前身),2013年 7月,成立房地产项目公司衢州弈谷,华蓝集团各业务板块得到快速发展。
此后,华蓝集团按照条线管理的原则,逐步调整内部各板块控、参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到 2013 年下半年,华蓝集团拥有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华智体育、衢州弈谷四个控股子公司,富腾投资、苏中达科两个参股子公司,四大业务板块架构逐步成型。
2015 年底,华蓝集团启动发行上市工作,考虑到上市公司突出主业、避免同业竞争等要求,需以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等关联度紧密的相关业务为上市主体业务,剥离实业投资、房地产及体育文化等业务板块。于是,华蓝集团在 2015年-2016年先后出售了华智体育、衢州弈谷与富腾投资的股权,通过一系列资产重组,重新聚焦工程设计行业相关业务,形成以华蓝集团为上市主体、控股华蓝设计和华蓝工程两个业务主体,主营业务突出的主体结构。
2、华蓝集团作为发行主体是考虑股权背景作出的现实选择
2015 年底,华蓝集团启动发行上市工作时,华蓝设计仍有 300 余名实际出资人,如果以华蓝设计为发行主体,为解决实际股东人数超过 200人及股权代持以及资产重组问题,不仅工作难度、工作量倍增,而且可能催生股东矛盾,甚至可能影响华蓝设计业务的健康发展。
华蓝集团股权清晰,以华蓝集团作为发行主体,通过收购华蓝设计 100%股权的方式解决华蓝设计股权结构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不仅顺畅清理了华蓝设计实际股东人数超过 200人及股权代持问题,而且资产重组也更为便捷。华蓝集团自设立之初,其股东主要由公司核心技术骨干、中高层管理人员组成,以华蓝集团作为发行主体,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以华蓝集团作为发行主体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的合理选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1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2012年 4 月 6 日,雷翔、赵成、吴广意等 150 名自然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共同发起设立广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 万
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2 年 4 月 6 日,华蓝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12年 4月 18日,雷翔、赵成、吴广意等 150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公司章程》。
2012 年 5 月 9 日,华蓝控股取得了自治区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5020003646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法定
代表人为雷翔。
(二)发起人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为雷翔、赵成、吴广意等 150名自然人股东。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数量、认缴比例如下:
序号姓名认缴股份(万股)认缴比例(%)
1 雷翔 1,558.4600 15.58
2 赵成 553.6100 5.54
3 吴广意 546.3000 5.46
4 钟毅 350.6900 3.51
5 庞朝晖 349.2300 3.49
6 覃洪兵 341.3900 3.41
7 何新 340.4600 3.40
8 费卫东 318.6700 3.19
9 徐兵 201.6200 2.02
10 单梅 191.3900 1.91 刘宏 51.6200 0.52
12 蒋伯宁 50.6900 0.51
13 陈听正 50.0 0.50
14 吴嘉邦 50.0 0.50
15 梁汉吉 49.70.50
16 庞波 49.2300 0.49
17 卢玉南 48.70.49
18 徐欢澜 48.70.49
19 禤晓林 48.70.4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2
序号姓名认缴股份(万股)认缴比例(%)
20 朱炜宏 48.70.49
21 陈永青 47.7700 0.48
22 何劲松 47.7700 0.48
23 谭方彤 47.7700 0.48
24 吴燕秋 47.7700 0.48
25 徐群英 47.7700 0.48
26 张霖 47.7700 0.48
27 高杰 47.2400 0.47
28 刘西 47.2400 0.47
29 李嘉 46.30.46
30 卢琦 46.30.46
31 陆霖 46.30.46
32 蒙瀚 46.30.46
33 庞少华 46.30.46
34 张凯 46.30.46
35 郑毅 46.30.46
36 邹妮妮 46.30.46
37 粟卫权 44.8400 0.45
38 刘邵 44.3200 0.44
39 卫更太 44.3200 0.40 徐洪涛 44.3200 0.41 朱建宇 44.0800 0.42 邓日海 43.3800 0.43
43 何友其 43.3800 0.43
44 赖春红 43.3800 0.43
45 龙伟雄 43.3800 0.43
46 蒙珏 43.3800 0.43
47 莫海量 43.3800 0.43
48 施舰 43.3800 0.43
49 唐家球 43.3800 0.43
50 熊海明 43.3800 0.43
51 严卫东 43.3800 0.43
52 周仰东 43.3800 0.43
53 彭文立 42.3900 0.42
54 禤均行 41.3900 0.41
55 曾德政 41.3900 0.41
56 张建勇 41.3900 0.41
57 喻泽斌 40.9300 0.41
58 邓勇杰 40.4600 0.40
59 陈波 40.4600 0.40
60 陈文强 40.4600 0.40
61 陈肖梅 40.4600 0.40
62 黄正策 40.4600 0.40
63 李满桃 40.4600 0.40
64 李忠 40.4600 0.40
65 庞吉宁 40.4600 0.40
66 唐成东 40.4600 0.40
67 杨伟红 40.4600 0.4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3
序号姓名认缴股份(万股)认缴比例(%)
68 杨小菁 40.4600 0.40
69 梁骞 40.4600 0.40
70 李申 40.4600 0.40
71 黎小宁 40.2200 0.40
72 李东海 38.4700 0.38
73 李燕 38.4700 0.38
74 梁川 38.4700 0.38
75 杨辉 38.4700 0.38
76 邱庆红 37.5300 0.38
77 吴清 37.5300 0.38
78 丁新宇 37.5300 0.38
79 黄澄 37.5300 0.38
80 黄焕耀 37.5300 0.38
81 李文胜 37.5300 0.38
82 林茜 37.5300 0.38
83 刘毅 37.5300 0.38
84 邱连峰 37.5300 0.38
85 苏金凌 37.5300 0.38
86 袁玉才 37.5300 0.38
87 陈玉 37.0100 0.37
88 陆勇 36.0700 0.36
89 覃勇刚 36.0700 0.36
90 韦清辉 36.0700 0.36
91 杨克春 36.0700 0.36
92 龚本海 35.5500 0.36
93 蒋受义 35.5500 0.36
94 张凡夫 35.5500 0.36
95 罗华 35.0800 0.35
96 戴琳 34.6100 0.35
97 范斯远 34.6100 0.35
98 巫裕润 34.6100 0.35
99 于敏 34.6100 0.35
100 曾晖 34.6100 0.35
101 章培南 34.6100 0.35
102 王振宇 34.6100 0.35
103 曾宇鹏 34.0900 0.34
104 陈理波 33.8500 0.34
105 李灵 33.6200 0.34
106 李夏宁 33.6200 0.34
107 杨银裳 33.1500 0.33
108 叶国洪 32.6200 0.33
109 熊元鑫 32.1600 0.32
110 焦勇 31.6900 0.32
111 闫越 31.1600 0.312 翟柳军 31.1600 0.313 李小瑜 30.2300 0.30
114 梁卓洁 30.2300 0.30
115 覃媛玲 30.2300 0.3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4
序号姓名认缴股份(万股)认缴比例(%)
116 谭志琳 30.2300 0.30
117 唐歌 30.2300 0.30
118 冼明洁 30.2300 0.30
119 尤智 30.2300 0.30
120 邵跃波 29.70.30
121 艾治国 29.70.30
122 陆飒 29.2300 0.29
123 陈如融 28.7600 0.29
124 胡昕炜 28.7600 0.29
125 黄波 28.7600 0.29
126 黄启东 28.7600 0.29
127 黄智鹦 28.7600 0.29
128 李翔 28.7600 0.29
129 卢莎璐 28.2400 0.28
130 毛亮 28.2400 0.28
131 阳成 28.2400 0.28
132 马丹妮 28.2400 0.28
133 李颂东 27.7700 0.28
134 凌建军 27.7700 0.28
135 曾军 27.7700 0.28
136 李联 27.30.27
137 李新容 27.30.27
138 王珍 27.30.27
139 韦利华 27.30.27
140 张路 27.30.27
141 张行涛 27.30.27
142 章健 27.30.27
143 周佳 27.30.27
144 周结凝 27.30.27
145 吴永贤 27.30.27
146 李建明 26.3100 0.26
147 郭佳鑫 25.8400 0.26
148 白鹑 25.3200 0.25
149 卓佳 24.8500 0.25
150 麦松强 24.3800 0.24
合计 1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报告期初的股本和股东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初的股本和股东情况见附表一。
2、2017年 6月,华蓝集团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2017 年 6 月 2 日,庞朝晖与杨克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庞朝晖因个人资金需求,将所持发行人 10.00万股转让给杨克春,转让价格参照前次增资价格,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5
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8元/股。
2017 年 6 月 9 日,李夏宁与杨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李夏宁因个人资金需求,将所持发行人 21.60万股转让给杨辉,转让价格参照前次增资价格,经
双方协商确定为 8元/股。
3、2017年 12月,华蓝集团第二次增资和第十二次股份转让
2017 年 9 月 8 日,华蓝集团与莫海量、邓勇杰、刘松签订《增资协议》,约定莫海量、邓勇杰、刘松认购华蓝集团增发的股份合计 130万股。
2017 年 9 月 7 日,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股本由10,200.00万股增加至 10,330.00万股。新增 130.00万股由莫海量、邓勇杰、刘松
认缴,其中莫海量认缴 50.00 万股,邓勇杰认缴 50.00 万股,刘松认缴 30.00 万
股。本次增资价格为 8元/股。
序号姓名认缴股份(万股)出资金额(万元)
1 莫海量 50.00 400.00
2 邓勇杰 50.00 400.00
3 刘松 30.00 240.00
合计 130.00 1,040.00
2020年 4月 28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CAC 验字[2020]0013 号),对发行人 2017 年 12 月的第二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资。经审验,截至 2017年 11月 27日止,发行人已收到莫海量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股本 50.00 万元,资本公积 350.00 万元;邓
勇杰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00.00万元,其中股本 50.00万元,资本公积 350.00
万元;刘松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40.00万元,其中股本 30.00万元,资本公
积 210.00万元。本次增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 2017年 11月 27日止,变
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0,330.00万元,股本 10,330.00万元。
2017 年 12 月 19 日,华蓝集团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 12月 6日,周结凝与刘西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周结凝因个人资金需求,将所持发行人 7.00 万股转让给刘西,转让价格参照同期增资价格,经
双方协商确定为 8元/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6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见附表二。
4、2018年 5月,华蓝集团第二次股份继承
2018年 5月 29日,因公司股东蒋伯宁去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博公证处公证,其持有的发行人 53.36万股由其女儿蒋滢继承。
5、2019年 10月,华蓝集团第十三次股份转让
2019 年 10 月 25 日,覃洪兵与戴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覃洪兵因个人资金需求,将所持发行人 17.00 万股转让给戴琳,转让价格参照前次增资价格,
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9元/股。
6、2019年 12月,华蓝集团第三次增资
2019 年 12 月 13 日,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由10,330.00万股增至 11,020.00万股。新增 690.00万股,由广西国企改革基金认缴
300.00万股、青蓝晟禾认缴 168.00万股、青蓝鑫禾认缴 222.00万股。本次增资
价格为 9元/股。
2019年 12月 27日至 30日,青蓝晟禾、青蓝鑫禾、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分别与华蓝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
2020年 6月 8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CAC验字[2020]0014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增资的实缴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截至 2019年 12月 30日,发行人已收到广西国企改革基金、青蓝晟禾、青蓝鑫禾合计缴付出资人民币 6,210.00万元,其中 69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5,52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序号姓名认缴股份(万股)出资金额(万元)
1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300.00 2,700.00
2 青蓝晟禾 168.00 1,512.00
3 青蓝鑫禾 222.00 1,998.00
合计 690.00 6,210.00
2019 年 12 月 30 日,华蓝集团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见附表三。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7
此次股权变动后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六)发行人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的说明
1、费卫东向华蓝集团、华蓝设计借款缴纳出资款和支付股份受让价款的情
况说明
依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华蓝集团《股权管理规定》,华蓝集团设立时预留的运营总监岗位股、员工股东离职时转出的股份,均交由公司指定受让人(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费卫东为华蓝集团当时的监事会召集人,由其代华蓝集团全体股东持有预留岗位股份、离职员工股份。由于费卫东个人缺乏足够资金,费卫东实缴预留岗位股份及受让前期离职员工股份的资金均系向华蓝设计借款,2013年以后受让离职员工股份的资金则向华蓝集团借款。
该等借款已履行了华蓝集团、华蓝设计的内部审批流程。2016 年 1 月,费卫东在解除代持、转出相关代持股份后,陆续收到了股东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费卫东于 2016年 9月向华蓝集团、华蓝设计偿清全部借款。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虽该等借款行为构成了资金占用,但由于其发生在报告期外,且在报告期前已经全部偿还,因此该等资金占用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费卫东向其他股东转让代持部分股份不构成股份支付
证监会发布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 6月修订)》之“问题 26:
股份支付”,明确“通常情况下,解决股份代持等规范措施导致股份变动,家族内部财产分割、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行为导致股权变动,资产重组、业务并购、持股方式转换、向老股东同比例配售新股等导致股权变动等,在有充分证据支持相关股份获取与发行人获得其服务无关的情况下,一般无需作为股份支付处理。”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8
为清理费卫东代持股份情形,2016 年 1 月,经发行人全体股东同意,费卫东将所代持全部股份按当时在册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转让给华蓝集团全体股东,并将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集团为解决股份代持,按原股东持股比例将费卫东代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全体股东的行为,与华蓝集团获得其服务无关,不属于股份支付,不应按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3、费卫东代持、受让、出让华蓝集团股份的合规性
《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
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26 明确,对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职工(含持股平台)、客户、供应商等新增股份,以及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向职工(含持股平台)、客户、供应商等转让股份,均应考虑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
华蓝集团当时有效的《股权管理规定》明确:(1)公司设立时为引进运营
总监人才预留岗位股份 70.9万股;(2)预留股份、不再受聘于集团单位人员转
让的股份由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监事会召集人对此部分股权无表决权,亦无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9
分红权;(3)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的股份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全体股东,代持
股份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依据前述规定,费卫东借款实缴了预留岗位股份和支付价款受让了离职员工股份。2016 年 1 月,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费卫东将受让并代为持有的
500.2716万股股份在当时全体股东共计140人之间按当时全体股东的实缴出资比
例进行了分配,并将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费卫东代持、受让、出让华蓝集团股份,是华蓝集团股东间股份代持形成、变更和解除的过程,是费卫东为全体股东代持股份的行为,并不属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库存股、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情形。历次修订的《公司法》中均未对股权代持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费卫东代持、受让、出让华蓝集团股份不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法合规的。
4、华蓝集团股权访谈确认情况
由于发行人历史沿革涉及较多自然人股东,2020 年以来,保荐机构及律师依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对华蓝集团历史上自然人股东入股、退股的协议、价款支付凭证、工商档案等法律文件进行了核查,同时就股权变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代持、股权纠纷等对发行人股东及历史股东进行了访谈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1)针对现有股东,保荐机构和律师要求股东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
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等身份证明材料,并填写调查表,同时要求自然人股东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发行人办公场所参加现场访谈并签署承诺函的方式进行确认;对部分在异地确无法到现场的股东通过视频访谈并签署承诺函的方式进行确认;
(2)针对历史上退出的股东,保荐机构和律师取得股份转让协议、价款支付
凭证等法律文件,同时对历史上退出的股东及股份受让方通过现场访谈或视频访谈的方式对退出情况再次核实确认;
(3)针对原股东过世并发生继承的情形,要求继承人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调查表、出具承诺函之外,还需提供股份继承的公证书。
经访谈,确认华蓝集团不存在股东权益纠纷或潜在纠纷。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0
截至 2020年 5月 22日,华蓝集团累计有股东 155名(不含因继承发生股份变动的已过世股东),保荐机构与律师累计对其中 154 名股东/历史股东进行了访谈,确认“华蓝集团股份权属清晰,且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诉讼、仲裁”,累计访谈确认人数占发行人累计股东人数的 99.35%;按股东最新持股数量及历
史股东退出时持股数量(实缴)计算,该 154 名股东累计持有发行人 11,342.15
万股,占发行人累计股东持股数 11,350.83万股的 99.92%。
截止目前,发行人仅有 1名历史股东拒绝接受访谈,其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蒙珏,曾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员工,于 2014年 4月离职,并将所持股份转让予费卫东。蒙珏离职时实际出资并持有发行人 8.68 万股,占发行人当时总股
本的 0.087%,另持有发行人 34.70万元股份认缴权未实缴到位。
由于未能进行股权访谈确认的股东系公司历史股东,该名股东转让股份时签署的转让协议、股份受让方支付的股份受让款凭证等法律文件齐备,不存在股权不清晰的情形,不存在管理未确权股份以及提供后续确认措施的现实需求,该股东自其退出后至今亦未因该等股权转让与公司发生过诉讼或仲裁纠纷,同时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因该名离职股东未接受访谈确认而可能存在的潜在纠纷,如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全部承担该等损失。”此外,该名股东退出时转让的股份(实缴)仅为 86,800 股,仅占发行人总股份数的
0.087%,占比极小。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有 1名历史股东未接受访谈确认的情形预计不会产生重大的潜在纠纷或风险。
5、发起人未按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的说明
发行人 2012年 5月 9日成立,其《公司章程》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应在公司成立 2年内缴足。截至发行人成立满两年之日,即 2014年 5月 9日,未能缴足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及其未按期缴足的股份数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姓名认缴股数(股)未按期缴纳出资金额(元)
1 覃洪兵 3,413,900 1
2 徐兵 2,016,200 1
3 单梅 1,913,900 1
4 卫更太 443,200 354,600
5 蒙珏 433,800 347,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1
序号发起人姓名认缴股数(股)未按期缴纳出资金额(元)
6 李夏宁 336,200 131,000
7 梁卓洁 302,300 1
8 邵跃波 297,000 173,816
9 胡昕炜 287,600 1
10 麦松强 243,800 195,000
合计 1,201,421
上述人员未按期缴足出资的原因为:(1)覃洪兵、徐兵、单梅、胡昕炜 4
人系因计算差错导致实缴出资发生数字尾数上的差异;(2)卫更太、蒙珏 2 人
系因离职而未实缴剩余股份;(3)梁卓洁 1 人系因计算差错导致实缴出资发生
数字尾数上的差异且已经离职而未实缴剩余股份;(4)李夏宁、邵跃波、麦松
强 3人系因个人存在资金困难而无力按期实缴。
2015年 11月,覃洪兵、徐兵、单梅、胡昕炜 4名发起人补缴了自己欠缴的出资。2015年 12月,剩余 6名发起人与费卫东签署了《股份认缴权转让协议》,确认放弃该部分股份认缴权。经 2016年 1月华蓝集团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雷翔、庞朝晖、何新、于敏 4 人受让该部分股份认缴权,截至 2016年 9月,雷翔等 4人按 2元/股的价格对该部分认缴股份全部实缴到位。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公司法》规定,上述发起人应依据发起人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该等迟延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情形未导致发行人不能成立或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损害,且均已补缴出资到位,发行人现有全体发起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不向上述违约发起人追究因其逾期出资可能导致的任何责任。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历史上延期缴纳出资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清晰、稳定,发行人不因此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
6、发行人历次增资情况的说明
(1)2016年 6月,华蓝集团第一次增资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2
2016年 6月,华蓝集团引入外部投资者李祥慈,李祥慈出资人民币 1,600.00
万元认缴华蓝集团新增注册资本 200.00 万股。主要原因是当时基于整体发展战
略,华蓝集团拟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加对业务的流动性资金支持,经多方询价与协商,华蓝集团同意由李祥慈对华蓝集团进行财务投资,取得华蓝集团部分股份。本次增资价格主要依据华蓝集团的未来发展前景,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由各方协商确定为 8.00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0
万元增加至 10,200.00万元。
李祥慈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2017年 9月,华蓝集团第二次增资
2017年 9月,华蓝集团向莫海量、邓勇杰、刘松定向增发合计 130.00万股。
莫海量、邓勇杰当时为华蓝集团经理层干部,刘松为当时华蓝设计桂林分公司负责人。为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骨干人员积极性,将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效结合,使各方共同致力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进行了本次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主要参考公司前次增资价格、员工的个人贡献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等因素,确定为 8.00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由 10,200.00万元增加至 10,330.00万元。
莫海量、邓勇杰、刘松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2019年 12月,华蓝集团第三次增资
2019年 12月,华蓝集团股东大会同意向广西国企改革基金、青蓝晟禾、青蓝鑫禾定向增发 690.00 万股股份。主要原因是引进机构股东优化发行人股东结
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推动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增资价格主要参考前两次公司增资价格、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机构股东入股后预计发挥的作用等因素,经各方协商确定为 9.00 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由 10,330.00万元增加至 11,020.00万元。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基本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3
青蓝晟禾,基本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青蓝鑫禾,基本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青蓝晟禾、青蓝鑫禾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7、股份公司设立 1年内,卫更太离职转让股份的说明
2012年 12月 24日,卫更太因离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8.86
万股转让给费卫东。此时,距离华蓝控股成立时间不足 1年。
此次转让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但是本次转让相关法律资料真实、完整,保荐机构和律师对本次股份转让双方进行了访谈,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并已依法完成价款支付。本次转让股份占华蓝集团当时注册资本 0.089%,
比例较小,且本次转让股份未对华蓝集团及其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卫更太在公司设立一年内转让股份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8、2016年,华蓝集团增资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说明
2016年 6月,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 10,000.00万
元增加至 10,200.00万元,新增的 200.00万股由李祥慈认缴。2016年 7月,李祥
慈出资人民币 1,600.00 万元认缴了华蓝集团新增注册资本 200.00 万股。华蓝集
团延迟于 2017年 9月方才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华蓝集团未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系工作疏漏,不存在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仍故意不办理登记的情形。华蓝集团在 2017年 9月办理工商登记时,向工商登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4
机关专门就此出具了说明,工商登记机关补办了本次变更登记,且未给予行政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华蓝集团“登记注册及历次股权增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合规,我局依法核准登记,你公司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本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及发行对象李祥慈确认对本次增资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本次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9、发行人股东适格性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先后共存在 155名股东,其中现有股东 144人,历史股东 11 人。所有股东(含历史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作为华蓝集团的股东具备适格性。
雷翔先生2000年前曾在政府任职,2000年4月从政府部门调任设计院院长,已从公务员编制转变为事业编制,2007 年设计院改制为华蓝设计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设计院改制为民营企业后,设计院注销了事业单位编制,雷翔及其他全体员工身份也从事业编制转变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民营企业员工,其后续在华蓝设计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其作为华蓝设计与华蓝集团股东的适格性。为了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覃洪兵、邓勇杰等曾在政府部门挂职,但其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在挂职单位领取薪酬,不影响其作为华蓝设计与华蓝集团股东的适格性。
综上,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价款支付凭证等法律文件完整,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均为相关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履行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除前述已披露的瑕疵事项外,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合法合规。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过程中的瑕疵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被处罚的风险,发行人股权结构真实、清晰、稳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5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与内部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6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图:
1、组织机构设置图
2、组织机构职责
部门名称部门职责
审计监察部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集团及下属公司健全规章制度,对集团及下属公司内控制度进行检查、评估;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委托对集团及下属公司高管人员开展离任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生产经营活动、资金使用情况、财务会计资料开展审计并报告;对集团及下属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廉政教育,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罚,受理检举、控告,受理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申诉、申辩权。
人资行政部
负责制订、修订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公司文件登记、管理、归档;负责公司印章、证照的办理、保管、使用;负责公司日常会议的组织、管理及会议决议的督办执行;负责总经理日常事务的安排、协调;负责集团人事招聘、培训、集团内成员单位的员工调动、绩效考核、员工信息管理,薪酬福利的设置、核算、发放,劳动关系管理,监控集团及下属公司人力资源状况;负责公司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党团工作;负责公司后勤服务与管理。
运营管理部
统筹协调集团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并监督、管理,负责对集团及下属公司生产形势进行分析、报告,对危机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客户关系;对集团层面的项目进行协调管理、动态跟踪;统筹推进集团层面的战略合作;开展集团下属公司年度工作督查并跟踪整改进度;监督指导信息的录入、维护工作,负责集团信息系统建设。
计划财务部
制订集团下属公司的财务工作目标并分解、下达、督办;负责投资审核;负责制订公司高管、各职能部门的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向集团下属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及出纳,负责费用管理、税务管理、融资管理;负责公司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7
部门名称部门职责
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资产管理;负责公司审计、评估等外部对接工作;负责集团结算中心的管理,对集团下属公司的资金归集、使用进行管理,进行资金运营、投资及投后管理。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拟定公司法人治理的制度和规章;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协助办理、保管股东名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有 5家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4家参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有 15家下属分公司。
(一)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1、华蓝设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3年 4月 26日法定代表人钟毅
住所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9号
注册资本 5,010.4197万元实收资本 5,010.4197万元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华蓝设计主营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5,010.4197 100.00
合计 5,010.4197 100.00
华蓝设计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8
(3)华蓝设计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责
①华蓝设计的组织机构设置图

②华蓝设计的组织机构职责
部门名称部门职责
总师办公室
制订、实施年度建筑方案创作竞赛方案,主持大型投标项目的建筑方案评审,主持公司方案创作沙龙、分享会等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公司建筑方案创作水平;审核重点创优项目的技术方案,主持公司级优秀设计评选和总结,主持公司创优项目内部评审;组织公司重大技术决策、技术方案或疑难技术问题的认证会、研讨会,组织各专业领域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公司设计质量检查,对公司管重点项目、跨专业院项目以及技术复杂项目进行审核或审定;主持各专业领域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组织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制订公司年度研究课题技术研究方向,主持公司级研究课题申报及结题评审,并审核评审结果;协助做好总师服务管理工作。
科技质量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技术培训、考察等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合同签订备案、经费审核、成果验收及归档、专利申报及管理;负责项目创优申报、“三标”管理体系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执行;负责日常设计的质量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信息化管理、计算机软硬件设施设备管理。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9
部门名称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
建立岗位职务体系,依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开展岗位评估,负责人员招聘、调档、干部管理、专家引进及顾问聘任;负责员工培训、梯队建设、人才储备、职称管理及注册管理;负责公司绩效考评、员工薪酬福利及改制人员补贴发放;负责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
计划财务部
组织制订高管、各职能部门、办事处等的年度费用预算、公司公共费用预算、工会费用预算,并监督执行;拟定公司的利润指标,监控各部门成本费用开支;审核公司各部门的资金使用合规性、合理性及票据的真实性,负责公司各项税款汇算和缴纳,个税代扣代缴,税收优惠申报;负责公司融资管理、财务信息管理及维护;做好公司会计核算、项目核算、财务分析、资产管理工作;对接审计、评估、验资等外部机构工作;做好对分支机构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
综合行政部
负责制订公司机构设立及调整方案,组织制订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及责权分工;负责建立公司制度体系,制订、修订、审查、评价并监督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公司文件管理、印章证照管理、活动管理、股权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品牌建设、推广与宣传管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务、诉讼事务的处理;负责公司后勤事务管理;负责公司党工团工作。
生产经营部
负责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审批、生产合同备案、合同专用章用印管理、设计文件的出图审批与用印、项目核算、跨专业院项目的任务分派协调;负责区内非总包业务管理,公司管项目的合同评审、签订及任务下达、流程管理、质量评审及后期服务;负责大客户管理、区域市场、海外市场以及招投标管理;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负责公司资质申报、年审及证书管理;对区外业务、EPC(工程部、施工牵头)业务进行监督;牵头组织生产经营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推广应用。
外务拓展部
负责区外分支机构的设立、任务指标下达以及考核;监督区外分支机构刻制、备案、保管、使用印章;负责审批、管理区外分支机构的人员聘用、薪酬、休息休假等日常人事工作;负责分支机构的日常报销审批及票据合规性、真实性初审,监管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报废、清理,分支机构银行、税务相关业务,分支机构预开发票管理及回款跟进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区外市场的调研分析工作,区外市场的大客户服务和公共关系服务;负责区外分支机构的立项审批、生产合同审批、任务下达审批、出图审批;负责区外分支机构项目核算管理、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客户管理等。
海外事业部
成立于 2019年底,定位为公司生产部门并兼具海外业务管理职能。负责公司在海外的市场拓展、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工作。
总承包事业部
负责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市场研究、拓展及公共关系维护;负责牵头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立项管理、合同审批用印、任务下达、出图用印审批、项目核算管理、生产统计管理;负责工程总包项目的生产管理、设计管理、造价管理和项目后期服务;负责工程总包项目的科技质量管理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区域中心
负责区域业务市场的开拓工作;开展品牌营销工作,提升华蓝品牌影响力;拓展和维护区域市场的公共关系,负责当地资源的整合工作;收集和研究项目、政策信息,向集团提出业务发展建议;发挥各中心的区位优势,做好人才引进及培养工作。
各专业院
全面负责本专业院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职能部门的组织和支持下做好本专业院的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85,453.1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0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净资产(万元) 23,125.61
净利润(万元) 10,007.78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华蓝设计的历史沿革
①华蓝设计的改制设立情况
A.设计院体制改革的背景
为解决当时国内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存在的机制不活、功能单一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 1999年 12月 18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 号),要求依照改企转制、政企分开、调整结构、扶优扶强的基本思路,使勘察设计单位由现行的事业单位改制为科技型企业。
为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增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活力和竞争力,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06年 3月 15日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1号),对勘察设计单位改组成企业的程序、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政策进行详细规定,并明确“完成体制改革的标志是办理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注册手续,由事业产权登记变更为企业产权登记,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和事业编制。”
B.改制方案的审批情况
2006年 4月 30日,设计院召开十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了《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批稿)》。
2006年 8月 28日,设计院向自治区建设厅上报了《体制改革申请报告》(综设报[2006]16号),恳请建设厅审核体制改革方案,并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体制改革方案进行审批。
2006年 9月 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06]161 号),原则同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将研究院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整体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1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C.清产核资
(a)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
2006年 5月 29日,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国资委出具了《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工作基准日有关问题的复函》(桂财建函[2006]91号),同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清产核资的基准日定为 2006年 3月 31日”,同时明确了“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属自治区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在进行体制改革时,涉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处置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事项,由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
2006年 6月 12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了《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工作基准日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建计[2006]29号),明确了上述清产核资基准日以及自治区国资委负责改制时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处置等事项。
(b)确定审计机构
2006年 6月 29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改制审计评估机构的批复》(桂建计[2006]32号),确定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设计院改制的财务审计机构。
(c)出具审计结果
2006 年 9 月 28 日,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通审报字[2006]第 229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对设计院截至 2006年 3月 31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了清产核资审计。经审计,截至 2006年 3月 31日,设计院资产总额 11,163.93万元,负债总
额 7,111.29万元,所有者权益 1,602.85万元(含实收资本 1,105.60万元,资本公
积 1,104.31 万元,盈余公积 502.23 万元,未分配利润-1,109.29 万元),少数股
东权益为 2,449.79万元。
(d)确认清产核资结果
2006年 12月 5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确认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2
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函》(桂国资函[2006]299 号),对设计院上报的由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进行了确认。
D.资产评估
(a)确定评估机构
2006年 6月 29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改制审计评估机构的批复》(桂建计[2006]32号),确定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为设计院改制的资产评估机构。
2006 年 10 月 13 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改制土地评估机构的批复》(桂建计[2006]68号),确定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设计院改制的土地评估机构。
(b)出具评估报告
2006年10月23日,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广西无双(2006)
(估)字第 016号”《土地估价报告》,截至估价基准日 2006年 3月 31日,纳入企业改制的三宗土地使用权总价为 1,741.42万元。
2006 年 12 月 10 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出具了“中通桂评报字(2006)第 032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拟进行企业改制资产评估
报告书》,对设计院截至 2006年 3月 31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估(其中土地由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广西无双[2006](估)字第016号”《土地估价报告》进行评估)。经评估,截至 2006年 3月 31日,设计院资产总额 10,149.81万元,负债总额 6,213.08万元,净资产为 3,936.73万元(其
中包括土地评估价值 1,741.42万元)。该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对净资产进行
调整,增加净资产 907.18 万元,调整后的净资产为 4,843.91 万元。评估汇总表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值额
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4,020.76 4,020.76 4,021.25 0.49 0.01
2 长期投资 423.69 423.69 389.22 -34.47 -8.14 固定资产 3,421.37 3,421.37 3,904.89 483.52 14.13
其中:在建工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3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值额
增值率(%)
建筑物 2,499.16 2,499.16 3,227.14 727.98 29.13
设备 922.21 922.21 677.75 -244.46 -26.51 无形资产 45.44 45.44 1,834.45 1,789.01 3,937.08
其中:土地使用权 0.00 0.00 1,741.42 1,741.42 -
5 资产总计 7,911.26 7,911.26 10,149.81 2,238.55 28.30
6 流动负债 6,148.36 6,148.36 6,148.36 0.00 0.00
7 长期负债 64.72 64.72 64.72 0.00 0.00
8 负债总计 6,213.08 6,213.08 6,213.08 0.00 0.00
9 净资产 1,698.18 1,698.18 3,936.73 2,238.55 131.82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净资产做如下调增:
1 增加:账外劳务收入 1,829.94
2 减少:账外劳务收入对应的税费 898.96
3 增加:潜盈性质的负债 35.00
4 减少:勘察分院诉讼赔款 109.41
5 增加:深圳分院惠州房产价值 99.47
6 减少:惠州房产对应的税费 48.86
调整后净资产 4,843.91
(c)评估报告核准
2006 年 12 月 29 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复函》(桂国资函[2006]323号),对“中通桂评报字(2006)
第 032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拟进行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确认,认为“中通桂评报字(2006)第 032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拟进行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及内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E.资产处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1号)明确,“勘察设计单位的国有资产出售给内部职工时,应先将企业净资产剔除不良资产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后,再将剩余净资产交由职工出资认购。”“国有净资产经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置。资不抵债或资债相抵为零的,可采取由购买方全部接受原单位职工、承担债务的方式,获得企业产权。”
2006 年 10 月 31 日,设计院召开十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资产处置方案》(报批稿)(含附件《人员安置方案》),后上报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建设厅经审核后转送自治区国资委。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4
2006年 12月 21日,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通审字[2006]第 259号”《专项审计报告》,对设计院体制改革拟从国有净资产列支的预提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经审计,设计院体制改革拟从国有净资产列支的预提费用总额为 55,320,242.00元。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 解除职工全民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 1,789.27
2 离休干部各项费用 406.73
3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 18.48
4 补交外聘员工社会保险费 78.12
5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7.88
6 在册职工住房(工龄)补贴 175.25
7 国家规定的设计风险金 321.60
8 后期服务费 144.00
9 补交医疗保险费用 573.28
10 中介机构费用 55.56
11 非统筹费用 1,951.86
合计 5,532.02
2006 年 12 月 29 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桂国资函[2006]322 号),原则同意上述《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原则同意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通审字[2006]第 259号”《专项审计报告》。
依据《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设计院国有净资产评估值为 3,102.49 万元(含评估报告中披露的特别事项而增加净资产 907.18 万元,但
不含土地评估价值),用于支付改制时可在国有资产中列支的费用总额 5,532.02
万元后,国有净资产为-2,429.53万元,国有净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根据《广西
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明确自治区直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法[2006]99号),“自治区直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如企业净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的,可享受属地已出台的返还土地出让金安置职工的有关政策”。按桂政办发[2006]31号规定的国有净资产处置次序,设计院土地评估价值 1,741.42万元
用于安置职工的相关费用支出后,仍有 688.11 万元退休人员的非统筹费用无国
有净资产支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1号),离退休待遇中,“属于统筹项目的,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属于统筹项目单位的,由体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5
制改革单位用下列办法解决:有剩余国有净资产的,可从国有净资产变现部分支付,不足部分可用税前列支办法解决”。设计院改制时因国有净资产不足支付职工安置的 688.11 万元的改制费用,将由新企业负担,并按每年实际发生的支付
退休非统筹数额据实列支,并在税前扣除,不做纳税调整。
F.人员安置
依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设计院的员工安置情况如下:
截至 2005年 12月 31日,设计院在编职工 728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 49人,未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内退或待岗人员 38人。此外,已退休人员 190人,其中离休 5人,退休 185人。对各类职工的安置方案如下:
(a)离退休职工。190 名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待遇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原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
(b)提前退休人员。可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共 49人,其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费用支付方式及归属管理与体制改革前已退休人员相同。
(c)在职职工。改制后的新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全部接收原单位的在编职工,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号)以及《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的规定,对未提前退休的在编职工解除全民劳动合同关系进行补偿。体制改革后,未与新企业及其下属公司订立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与新企业及其下属公司订立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由新企业与员工协商解决。
G.股权设置
依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华蓝设计的股权设置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6
(a)注册资本总额暂拟定为 1,000.00万元。
(b)股权设置方面,新企业董事会与经营高管层成员出资比例占 30%,其他员工占 70%。
(c)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记名股东人数不超过 50人。
(d)设计院及下属公司中属事业单位编制的在岗职工,均具备新公司股份的出资资格、并根据注册资格、职称、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学历、工龄等条件确定自然人股东出资上限的计算方法。
(e)根据员工出资资格条件、记名股东产生办法、代理出资办法的有关程序产生记名股东。
(f)员工出资资格条件及份额、记名股东产生办法、代理出资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006 年 11 月 16 日,设计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设置与记名股东产生办法》,进一步细化股权设置与记名股东产生办法:
(a)设计院全体在编在岗职工均可认购华蓝设计“普通出资人”股份,依据基础工龄(登记在册的工作年限)、学历学位(国家正式认可者)、技术职称、专业资格(各类个人注册资格)、岗位职务等计算职工个人出资上限,经公示后确定。
(b)董事会及经理层成员个人直接出资的持股,不包括受委托代其他出资人持有的股权,由“普通出资人股”和“岗位出资人股”两个部分组成。即凡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被聘任为经理层成员者,其任职的必要条件之一是:除出资持有“普通出资人股”外,还必须出资持有“岗位出资人股”。
(c)员工认缴出资,在出资上限范围内,员工自行缴纳确定出资份额,可自愿签字确认将个人解除职工全民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用于华蓝设计的出资。
(d)根据员工出资资格条件、记名股东产生办法、代理出资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程序产生记名股东,记名股东总人数不超过 50人。
H.股份代持关系的形成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7
根据前述《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和《股权设置与记名股东产生办法》,设计院共有 598名员工认缴出资,成为新公司华蓝设计的出资人。
2006 年 12 月,华蓝设计全体出资人合计推选了 40 名记名股东。除记名股东外的 558名隐名股东与其委托持股的记名股东签署了《代理出资协议》。
华蓝设计设立时实际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及其对应的记名股东见附表四。
I.工商设立登记
2006 年 12 月 25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发了“(桂)名称变核内字[2006]第1851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设计院名称变更为“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 12月 12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作出决议:a.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b.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出资规定》。
2006年 12 月 28 日,雷翔等 40名记名股东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2007年 1月 1日,自治区工商局向华蓝设计核发了注册号为 450250367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 1月 4日,自治区工商局出具了“(桂)内资登记字[2007]第 016759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准予华蓝设计设立登记。
J.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华蓝设计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共分三期缴足,具体情况如下:
第 1期实缴:2006 年 12 月 31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桂银验字(2006)第 11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12 月 30
日,华蓝设计已收到全体股东第 1期缴纳的实收资本人民币 214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0%。
第 2期实缴:2007年 9月 29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桂银验字(2007)第 14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年 9月 20日,华
蓝设计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 2期出资人民币 116.3101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8
华蓝设计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330.3101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30.87%。
第 3期实缴: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桂国资函[2006]322 号),华蓝设计计提的经济补偿金为 1,789.2682 万元。2007 年 11 月 20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了“桂银验字(2007)第 15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11 月
15日,华蓝设计已收到全体股东以经济补偿金缴纳的第 3期出资人民币 739.6899
万元。本次出资后,华蓝设计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1,07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
资本总额的 100%。
至此,华蓝设计设立时各股东的认缴出资已全部缴足。
②2008年 6月,华蓝设计第一次股权转让
A.概述
2008年 3月 31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华蓝设计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主要依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以及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a)出资人(因离职、被辞退等原因)不再是华蓝设计及其控参股公司员工,或蓄意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决定转让公司股权的,须在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向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转让全部股权;
(b)出资人退休、内退,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的,应在事件发生的五年内向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转让股权;
(c)非前述情形的,出资人之间可自愿转让其股权,其他出资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可参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d)增资扩股方案、新增岗位股方案等,经华蓝设计董事会审批后报股东会批准执行,其余股权转让方案由董事会批准执行。
(e)向公司指定受让人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价由公司董事会参考上年经审计确认的公司单位净资产价值和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出方案报股东会批准。出资人之间自愿转让的,股权转让价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9
结合委托持股历次变更情况,记名股东持有的股份分为三种情况:
(a)记名股东持有的本人认缴出资的股权;
(b)记名股东代其他实际出资人持有的委托持股股权;
(c)因员工离职由公司回购、暂未分配的,由公司指定的个别记名股东(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未分股权”)。
B.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
截至 2008年 4月,黄石金等合计 40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华蓝设计出资额 84.52 万元,转让价格为 1.10 元/元注册资本。依据华蓝设计《公司章
程》、以及《股权管理规定》,前述实际出资人与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监事会召集人何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股权转让给华蓝设计并由何新代持。具体见附表五。
2008年 3月,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2008年股权转让及新增岗位股方案》。根据该方案,为增强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对公司经营的决策和管理责任,拟将上述离职出让的 65.17万元出资额作为公
司的新增岗位股,按照公司成立时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股持股比例,分配给公司的董事和高管人员。原董事新增岗位股转让价格为 1.20元/股,新增补董事岗位股
转让价格为 1.10元/股。具体见附表六。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原记名股东黄石金离职,其名下有 31名实际出资人,除黄石金与张大权离职外,其余 29 名实际出资人的记名股东分别变更为赵成、钟毅、蓝国宝、何新等人。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共有 39名记名股东,代 558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股权。
C.工商登记变更
2008年 6月 25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工商登记的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0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雷翔 145.36 13.59
2 赵成 72.22 6.75
3 邓勇杰 51.50 4.81
4 钟毅 49.62 4.64
5 庞波 42.34 3.96
6 吴广意 40.69 3.80
7 蒙瀚 40.09 3.75
8 蒋伯宁 39.96 3.73
9 李丕宁 37.45 3.50
10 庞朝晖 36.89 3.45
11 何新 36.04 3.37
12 刘邵 29.31 2.74
13 郑毅 21.12 1.97
14 徐欢澜 20.61 1.93
15 颜明海 18.95 1.77
16 梁汉吉 18.95 1.77
17 蓝国宝 18.88 1.76
18 卢玉南 18.39 1.72
19 李申 18.37 1.72
20 何劲松 17.78 1.66
21 陆霖 17.77 1.66
22 张霖 17.60 1.64
23 费卫东 17.38 1.62
24 单梅 17.28 1.61
25 李习群 16.74 1.56
26 陈永青 16.45 1.54
27 庞吉宁 16.16 1.51
28 龙伟雄 16.05 1.50
29 周叱 15.91 1.49
30 朱炜宏 15.76 1.47
31 蒋受义 15.30 1.43
32 苏元艺 15.16 1.42
33 杨辉 15.01 1.40
34 高杰 14.59 1.36
35 丁新宇 14.49 1.35
36 李夏宁 14.39 1.34
37 徐兵 14.28 1.38 毕建国 13.30 1.24
39 覃洪兵 11.86 1.11
合计 1,070.00 100.00
③2009年 1月,华蓝设计第二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
截至 2009年 1月,华蓝设计共有 38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出资额
60.92万元。依据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其中,26名实际出资人将所持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
权转让给公司指定受让人何新,合计转让出资额 47.49万元,转让价格为 1.10元
/元注册资本;另外 12名离职的出资人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华蓝设计其他实际出资人,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00元至 1.37元不等。具体见附表五。
本次股权变动过程中,由于记名股东李丕宁离职,其名下有 9名实际出资人,除李丕宁与邓江离职外,其余 7名实际出资人的记名股东分别变更为覃洪兵、钟毅等人。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38 名记名股东代 52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股权。
B.工商变更登记
2009 年 1 月 4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雷翔 145.36 13.59
2 何新 82.69 7.73
3 赵成 71.48 6.68
4 钟毅 53.34 4.99
5 邓勇杰 51.50 4.81
6 庞波 42.34 3.96
7 吴广意 40.69 3.80
8 蒙瀚 40.09 3.75
9 蒋伯宁 39.96 3.73
10 庞朝晖 36.89 3.45
11 刘邵 28.07 2.62
12 徐欢澜 20.61 1.93
13 颜明海 18.95 1.77
14 梁汉吉 18.95 1.77
15 郑毅 18.32 1.71
16 何劲松 17.78 1.66
17 陆霖 17.77 1.66
18 张霖 17.60 1.64
19 李申 17.50 1.64
20 费卫东 17.38 1.62
21 单梅 17.28 1.61
22 李习群 16.74 1.56
23 覃洪兵 16.68 1.56
24 庞吉宁 16.5 1.54
25 高杰 16.43 1.5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2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6 卢玉南 16.37 1.53
27 龙伟雄 16.05 1.50
28 朱炜宏 15.76 1.47
29 陈永青 15.71 1.47
30 蓝国宝 15.22 1.42
31 周叱 15.17 1.42
32 杨辉 15.01 1.40
33 丁新宇 14.49 1.35
34 李夏宁 14.39 1.34
35 蒋受义 14.30 1.34
36 徐兵 14.28 1.37 苏元艺 14.06 1.31
38 毕建国 8.29 0.77
合计 1,070.00 100.00
④2009年 4月,华蓝设计第一次增资暨第三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2008年 7月 29日,依据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华蓝设计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易斌、黄颖琳两人按 1.10元/元注册资本分别购买何新代持的 0.60万元
和 0.74万元股权。
截至 2009年 4月,华蓝设计共有 9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出资额
12.49万元,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10元或 1.20元。具体见附表五。
2009 年 3 月,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部分出资人辞职转让股权的处置方案》。依据该方案,彭文立、邵跃波等 35 名出资人受让了何新代持未分的 42.98 万元出资额,其中原出资人
受让价格为 1.00元/元注册资本,新晋出资人受让价格为 1.25元/元注册资本。具
体见附表六。
该次股东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增资扩股方案》。依据方案,共有 351名出资人通过记名股东进行了认购增资,合计增资 757.00万元,其中原出资人在限额内增资价格为 1.00元/元注册资本,新晋
出资人增资价格为 1.25元/元注册资本。出资人认购增资的情况见附表七。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8名记名股东代 534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1,827.00万元出资额。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3
B.工商变更登记
2009年 4月 17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东股权结构为: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雷翔 284.22 15.56
2 赵成 135.51 7.42
3 邓勇杰 90.97 4.98
4 吴广意 83.72 4.58
5 钟毅 81.66 4.47
6 蒋伯宁 73.36 4.02
7 庞波 71.57 3.92
8 何新 63.76 3.49
9 庞朝晖 62.15 3.40
10 蒙瀚 52.74 2.89
11 徐兵 47.45 2.60
12 徐欢澜 46.28 2.53
13 刘邵 41.96 2.30
14 梁汉吉 37.69 2.06
15 费卫东 35.16 1.92
16 李申 34.58 1.89
17 覃洪兵 34.56 1.89
18 杨辉 34.12 1.87
19 陈永青 33.76 1.85
20 陆霖 31.21 1.71
21 单梅 30.95 1.69
22 卢玉南 30.15 1.65
23 李习群 29.87 1.63
24 庞吉宁 29.70 1.63
25 张霖 29.70 1.63
26 郑毅 29.28 1.60
27 颜明海 28.30 1.55
28 周叱 27.17 1.49
29 朱炜宏 26.85 1.47
30 龙伟雄 25.93 1.42
31 丁新宇 24.22 1.32 蒋受义 23.52 1.29
33 李夏宁 22.97 1.26
34 高杰 22.56 1.23
35 何劲松 22.40 1.23
36 蓝国宝 22.00 1.20
37 苏元艺 16.52 0.90
38 毕建国 8.48 0.46
合计 1,827.00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4
经核查,此次变更后,下列记名股东名下实际出资人的合计出资额与工商登记的记名股东出资额不一致,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记名股东
变更前实际出资额
本次实际变更
变更后实际出资额
变更后工商登记出资额
差异
1 吴广意 40.69 43.00 83.69 83.72 -0.03
2 庞朝晖 36.89 25.34 62.23 62.15 0.08
3 陆霖 17.77 13.42 31.19 31.21 -0.02
4 张霖 17.60 12.12 29.72 29.70 0.02
5 李习群 16.74 12.36 29.10 29.87 -0.77
6 周叱 15.17 12.74 27.91 27.17 0.74
7 丁新宇 15.09 9.11 24.20 24.22 -0.02
⑤2010年 1月,华蓝设计第四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
截至 2010年 1月,华蓝设计 36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了全部或部分股权,依据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其中 12 名离职人员将合计 15.40 万元出资额转
让给何新,另 24 名实际出资人将合计 78.67 万元出资额直接转让给了其他实际
出资人,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00元至 1.30元不等。具体情况见附表五。
由于毕建国、龙伟雄、蒋受义、卢玉南不再担任记名股东,华蓝设计记名股东减少至 34 名,相应的实际出资人分别转至费卫东、陆霖和李夏宁三位记名股东名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4名记名股东代 514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1,827.00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
2010 年 1 月 8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雷翔 299.53 16.39
2 赵成 138.25 7.57
3 邓勇杰 88.48 4.84
4 钟毅 78.54 4.30
5 何新 76.65 4.2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5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6 李夏宁 75.54 4.13
7 吴广意 73.55 4.03
8 庞波 71.57 3.92
9 庞朝晖 62.58 3.43
10 徐欢澜 57.88 3.17
11 蒋伯宁 56.82 3.12 陆霖 55.12 3.02
13 蒙瀚 52.57 2.88
14 徐兵 48.95 2.68
15 费卫东 43.14 2.36
16 刘邵 41.96 2.30
17 梁汉吉 37.69 2.06
18 杨辉 34.66 1.90
19 李申 34.58 1.89
20 覃洪兵 34.56 1.89
21 陈永青 34.26 1.88
22 张霖 29.72 1.63
23 庞吉宁 29.70 1.63
24 郑毅 29.28 1.60
25 李习群 29.00 1.59
26 单梅 28.88 1.58
27 颜明海 28.30 1.55
28 周叱 27.91 1.53
29 朱炜宏 24.67 1.35
30 丁新宇 23.52 1.29
31 何劲松 22.40 1.23
32 高杰 21.92 1.20
33 蓝国宝 18.30 1.00
34 苏元义 16.52 0.90
合计 1,827.00 100.00
经核查,此次变更后,下列记名股东名下实际出资人的合计出资额与工商登记的记名股东出资额不一致,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记名股东
变更前实际出资额
本次实际
变更
变更后实际出资额
变更后工商登记出资额
差异
1 何新 63.76 12.58 76.34 76.65 -0.31
2 吴广意 83.69 -9.83 73.86 73.55 0.31
⑥2010年 6月,华蓝设计第二次增资暨第五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2010 年 4 月,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公司领导岗位股调整方案》。依据该方案,公司回购了雷翔、钟毅、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6
庞波 3人合计 30.42万元岗位股出资额,加上何新代持未分的 50.73万元股权,
费卫东、高杰、覃洪兵、刘宏 4人合计受让 81.15万元出资额,转出价格为 1.15
元/元注册资本,受让价格为 1.18元/元注册资本,具体见附表六。
依据《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公司领导岗位股调整方案》,单梅、徐兵、何新、覃洪兵 4人则认购了华蓝设计增资的 54.00万元出资额,增
资价格为 1.18元/元注册资本。
序号姓名时任职务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1 单梅技术总监 17.31
2 徐兵总规划师 17.31
3 何新人力总监 17.31
4 覃洪兵副总经理 2.07
合计 54.00
截至 2010年 6月,华蓝设计李冰等 10名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出让合计 13.62
万元出资额,其中 8人将合计 10.5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何新,2人将合计 3.04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股东于敏,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00元至 1.20元不等,具
体见附表五。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4 名记名股东代 504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1,881.00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
2010 年 5 月 28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桂银验字(2010)第 29号《验资报告》。
2010年 6月 29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雷翔 283.09 15.05
2 赵成 138.25 7.35
3 邓勇杰 88.48 4.70
4 李夏宁 75.54 4.02
5 吴广意 73.86 3.93
6 钟毅 71.55 3.80
7 费卫东 66.47 3.53
8 徐兵 66.26 3.5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7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9 庞朝晖 65.62 3.49
10 庞波 64.58 3.43
11 蒋伯宁 56.82 3.02
12 陆霖 55.12 2.93
13 徐欢澜 54.56 2.90
14 何新 53.50 2.85
15 杨辉 51.97 2.76
16 蒙瀚 51.09 2.72
17 覃洪兵 50.87 2.71
18 单梅 46.19 2.46
19 高杰 44.15 2.35
20 刘邵 41.36 2.20
21 梁汉吉 37.69 2.00
22 李申 34.58 1.84
23 陈永青 34.26 1.82
24 张霖 29.72 1.58
25 庞吉宁 29.70 1.58
26 郑毅 29.28 1.56
27 颜明海 28.30 1.50
28 周叱 27.91 1.48
29 李习群 26.76 1.42
30 朱炜宏 23.93 1.27
31 丁新宇 23.52 1.25
32 何劲松 22.40 1.19
33 蓝国宝 17.10 0.91
34 苏元艺 16.52 0.88
合计 1,881.00 100.00
⑦2011年 4月,华蓝设计第六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2010年 1月 15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选举徐欢澜、李夏宁为华蓝设计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徐欢澜作为新的监事会召集人,代替何新,成为华蓝设计指定的代持未分部分股权的代持人。
截至 2011年 4月,华蓝设计陈琴等 24名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出让合计 39.58
万元出资额,其中 11 人转让给监事会召集人徐欢澜,转让出资额 12.58 万元,
转让价格为 1.15 元/元注册资本;13 人直接转让给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 27.00
万元,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10元至 1.35元不等,具体见附表五。
记名股东周叱、李习群、蓝国宝、朱炜宏 4 人不再担任记名股东,其名下41名实际出资人分别转至何新、郑毅、徐兵三人名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0名记名股东代 480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1,881.00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4 月 2 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东股权结构为: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雷翔 289.10 15.37
2 赵成 138.25 7.35
3 何新 95.88 5.10
4 邓勇杰 86.88 4.62
5 徐兵 86.20 4.58
6 吴广意 74.86 3.98
7 李夏宁 70.84 3.77
8 钟毅 69.11 3.67
9 徐欢澜 67.14 3.57
10 费卫东 66.23 3.52
11 庞波 64.58 3.43
12 庞朝晖 64.19 3.41
13 蒋伯宁 56.82 3.02
14 郑毅 55.30 2.94
15 陆霖 54.38 2.89
16 蒙瀚 51.09 2.72
17 覃洪兵 50.87 2.71
18 杨辉 50.49 2.68
19 单梅 48.21 2.56
20 高杰 44.15 2.35
21 刘邵 42.14 2.24
22 梁汉吉 37.69 2.00
23 李申 34.58 1.84
24 陈永青 34.26 1.82
25 张霖 29.72 1.58
26 庞吉宁 29.70 1.58
27 颜明海 28.30 1.51
28 何劲松 22.40 1.19
29 丁新宇 21.12 1.12
30 苏元艺 16.52 0.88
合计 1,881.00 100.00
⑧2011年 7月,华蓝设计第三次增资
2011年 3月 29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将华蓝设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实际每 1 元注册资本转增 0.80 元,共转增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9
1,504.80万元,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881.00万元变更为 3,385.8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0 名记名股东代 48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3,385.80万元出资额。
2011年 4月 30日,华蓝设计法定代表人雷翔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1 年 5 月 31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桂银验字(2011)第 147号”《验资报告》。
2011年 7月 15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行为完成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雷翔 520.3800 15.37
2 赵成 248.8500 7.35
3 何新 172.5840 5.10
4 邓勇杰 156.3840 4.62
5 徐兵 155.1600 4.58
6 吴广意 134.7480 3.98
7 李夏宁 127.5120 3.77
8 钟毅 124.3980 3.67
9 徐欢澜 120.8520 3.57
10 费卫东 119.2140 3.52
11 庞波 116.2440 3.43
12 庞朝晖 115.5420 3.41
13 蒋伯宁 102.2760 3.02
14 郑毅 99.5400 2.94
15 陆霖 97.8840 2.89
16 蒙瀚 91.9620 2.72
17 覃洪兵 91.5660 2.70
18 杨辉 90.8820 2.68
19 单梅 86.7780 2.56
20 高杰 79.4700 2.35
21 刘邵 75.8520 2.24
22 梁汉吉 67.8420 2.00
23 李申 62.2440 1.84
24 陈永青 61.6680 1.82
25 张霖 53.4960 1.58
26 庞吉宁 53.4600 1.58
27 颜明海 50.9400 1.50
28 何劲松 40.3200 1.19
29 丁新宇 38.0160 1.1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0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0 苏元艺 29.7360 0.88
合计 3,385.8000 100.00
⑨2011年至 2012年,华蓝设计第七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2011年 3月至 2012年 12月底,华蓝设计李仁龙、李涛等 29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合计 84.853万元出资,其中 26人将合计出资额 83.407万元转让给徐欢澜,
另外 3人直接转让给其他出资人,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15元至 1.50元不
等,具体见附表五。
2011年 3月 29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2010年部分出资人辞职转让股权的处置方案》。依据该方案,欧阳东、陈尚总等 38 人合计受让了何新代持未分的 18.486万元出资额,徐欢澜代持未分的 31.349万元出资额,合计
49.835万元出资份额,转让价格为 1.30元/元注册资本,具体见附表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30名记名股东代 474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3,385.80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华蓝设计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⑩2013年 3月,华蓝设计第八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截至 2012年 12月,华蓝设计另有黎明、赵斌等 2名实际出资人离职,将所持股份转让与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欧阳东,合计转让出资额 6.9840 万元,每元
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 1.50元,具体见附表五。
2012年 7月 23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依据该方案,共有 129 名实际出资人将其所持2,148.2030万元出资额,以及徐欢澜名下代持未分的 8.4960万元出资额一并转让
给华蓝控股,华蓝控股本次共受让 2,156.6990万元出资额,每元注册资本转让价
格为 2.25元,具体见附表八。
2012 年 9 月,根据《广西华蓝公司新的记名股东产生方案》,全体实际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1
资人选举了何辉、黎威、陈尚总、欧阳东、余勇、蒙鞘、杨自雄 7人成为新的记名股东。
林建清、岑荣敏等 343名实际出资人将出资额 1,155.9110万元转由该 7名记
名股东代为持有。同时,原在徐欢澜名下的华蓝设计剩余 66.2060万元代持未分
股权变更至新的监事会召集人欧阳东名下由其代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 7名记名股东代 343名实际出资人与华蓝控股持有华蓝设计 3,385.80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13年 3月 29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控股 2,156.6990 63.70
2 欧阳东 317.3400 9.37
3 何辉 270.2520 7.98
4 黎威 222.4850 6.57
5 余勇 126.0540 3.72
6 蒙鞘 119.7480 3.54
7 陈尚总 94.5900 2.79
8 杨自雄 78.6320 2.32
合计 3,385.8000 100.00
?2014年 8月,华蓝设计第四次增资及第九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截至 2014年 7月,华蓝设计有 22名员工离职将所持出资额合计 71.8190万
元转让给欧阳东,转让价格为 1.50元/元注册资本,具体见附表五。另有 8名员
工离职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公司将其离职应转让股权转入欧阳东名下代持管理,其中 1名员工韦纲因其配偶同为华蓝设计员工及实际出资人,将所持部分出资额 2.664万元以 0元对价转让给配偶袁媛。
2014 年 7 月,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方式,按照每 1 元转增注册资本 0.54 元注册资本的方式进行转增,自然人股
东扣税后为 1元注册资本转增 0.432元,本次增资时已离职、过世股东依据《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2
权管理规定》应转让给欧阳东代持未分的出资额部分不参与本次转增。
本次增资完成后,欧阳东将代持部分出资额 16.644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
集团。
本次变更完成后,7名记名股东代 314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14年 8月 4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3,337.9609 66.70
2 欧阳东 463.8067 9.27
3 何辉 356.9260 7.13
4 黎威 295.5548 5.91
5 蒙鞘 164.9836 3.30
6 余勇 159.2184 3.18
7 陈尚总 120.2708 2.40
8 杨自雄 105.7188 2.11
合计 5,004.4400 100.00
?2016年 10月,华蓝设计第五次增资及第十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2014年 6月 24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代持未分股权的处置方案》。依据该方案,刘波、蒙文流等 85 名实际出资人签署了《2014 年股权认购、交款、选择代理持股人确认书》,合计出资认购欧阳东代持未分的 114.6080万元出资额,每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 1.72
元。详见附表六。
由于在 2014年 8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工商办理过程中,遗漏了袁媛、黄裘、刘福顺、李习群 4名实际出资人的转增数据,2016年 9月 28日,华蓝设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华蓝设计注册资本由 5,004.4400 万元增加为 5,010.4197 万元,本次增资金额为
5.9797万元,由袁媛、黄裘、刘福顺、李习群 4名出资人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股
本的形式认购该部分增资金额。
截至 2015年 12月,共有林敏等 20名实际出资人离职并将所持华蓝设计股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3
权转让给指定受让人欧阳东,合计转让出资额 59.6253万元,转让价格为 1.50元
/元注册资本或 1.68元/元注册资本,具体见附表五。
2015年 12月至 2016年 5月,梁凌筠、陈捷等 8人离职或去世,因其配偶同为华蓝设计员工及实际出资人,故该 8人将所持股权以 0元对价转让给在华蓝设计任职的配偶,合计转让 33.1914万元出资额,具体见附表五。
截至 2016年 9月,华蓝集团与华蓝设计 142名实际出资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购买了 142 名实际出资人合计持有的 641.2504 万元
出资额,以及欧阳东代持未分的出资额 73.3828万元,由于出资人离职时间差异、
是否享有分红等原因,每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 6.15元至 7.61元不等,详见附
表八。
本次变更完成后,7名记名股东合计代 188名实际出资人,与华蓝集团共同持有 5,010.4197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16年 10月 28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增资和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4,052.5941 80.88
2 何辉 214.8574 4.29
3 欧阳东 200.0151 3.99
4 黎威 166.0439 3.31
5 蒙鞘 135.7430 2.71
6 余勇 104.9361 2.09
7 杨自雄 92.3336 1.84
8 陈尚总 43.8965 0.88
合计 5,010.4197 100.00
?2018年 4月,华蓝设计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变更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华蓝设计共有 14 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将所持
67.276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集团,由于出资人离职时间差异、是否享有分红
等原因,每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在 6.15元至 7.61元之间不等,具体见附表八。
本次转让完成后,7名记名股东代 174名实际出资人,与华蓝集团共同持有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4
华蓝设计 5,010.4197万元出资额。
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18年 4月 13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4,119.8703 82.23
2 何辉 211.7643 4.23
3 欧阳东 200.0151 3.99
4 黎威 148.5952 2.97
5 蒙鞘 106.2518 2.12
6 余勇 90.9655 1.82
7 杨自雄 89.0610 1.78
8 陈尚总 43.8965 0.88
合计 5,010.4197 100.00
?2018年 12月,华蓝设计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的解除
截至 2018年 12 月,华蓝设计 174名实际出资人合计持有的 889.1454 万元
出资额,以及欧阳东代持未分的 1.4040万元出资额,合计 890.5494万元出资额
全部转让给华蓝集团,每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 8.49元,具体见附表八。
华蓝集团成为华蓝设计唯一股东,华蓝设计成为华蓝集团全资子公司,彻底消除了委托持股情形。
B.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18年 12月 27日,华蓝设计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蓝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5,010.4197 100.00
合计 5,010.4197 100.00
本次股权变动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设计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6)华蓝设计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的说明
①设计院改制情况的说明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5
A、设计院改制时评估程序合法合规
如前述华蓝设计历史沿革部分披露,设计院改制时资产评估的目的为企业改制,改制时评估基准日的确定、评估机构的选择、出具的评估报告均依法经有权机关核准,评估程序合法合规。
B、改制时评估范围合法合规
设计院改制时的资产评估范围和对象是:设计院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被评估的资产、负债类型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及相关负债。
详细评估范围以设计院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为准,凡列入表内并经核实的资产、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由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估算,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仅负责将其评估结果进行汇总。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均经过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设计院的评估范围不涉及人力资源与品牌等无形资产。
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评协[1996]03号)第九十二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资产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可分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商誉,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包含专利权、专用技术(诀窍)、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藏资源勘探权、开采权、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地质矿藏勘探成果资料等。
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历史沿革上涉及国企改制的相关案例,在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时,其评估范围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案例评估时间评估机构评估方法无形资产评估范围
1 勘设股份 2009/12/5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基础法
土地使用权与其他无形资产,其中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为 0,评估值为 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6
序号案例评估时间评估机构评估方法无形资产评估范围
2 杭州园林 2001/1/31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基础法
无形资产账面值为 0,评估值为 0。
注:以上资料分别取自勘设股份的招股说明书和杭州园林 IPO律师工作报告。
由上表可知,勘设股份与杭州园林历史沿革中涉及国企改制时,纳入评估范围中的无形资产均未包含人力资源和品牌等内容。设计院改制为华蓝设计时评估范围未包含人力资源与品牌等内容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并非个案。
经查询注册地址在广西区内部分上市公司涉及国有资产股权收购、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事项的评估报告,其评估方法与无形资产评估范围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被评估资产评估目的
评估机构/
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
范围 柳钢股份
(601003)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增资扩股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
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 柳工
(000528)
柳州工程机械福利厂股东股权
股权收购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本法
无形资产账面值为 0,评估值为 0。桂冠电力
(600236)
福建安丰水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权转让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基础法
无形资产账面值为 0,评估值为 0。桂冠电力
(600236)
黔西南州赵家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股权转让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基础法
无形资产账面值为 0,评估值为 0。ST南化
(600301)
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
股权转让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
土地使用权 桂林旅游
(000978)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股东权益
股权收购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
土地使用权 桂林旅游
(000978)
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股权转让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
土地使用权、溶洞资源使用权 北部湾港
(000582)
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增资扩股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
土地使用权、软件
根据上表可知,广西区内上市公司涉及国有资产股权收购、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事项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中,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评估的资产范围包含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无形资产有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商标、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未出现人力资源类无形资产。因此,设计院改制时的评估范围不包括人力资源类无形资产并非个案,是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7
与大多数上市公司国有资产评估惯例是一致的,符合资产评估操作规范。
设计院改制时,审计报告与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上尚无“商标”等无形资产,“华蓝”系列商标是华蓝设计成立后另行申请注册的商标,“华蓝”品牌、字号等属于华蓝设计无形资产,不属于设计院所有,相应地设计院改制时的评估范围未包含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也与大多数上市公司国有资产评估惯例是一致的,符合资产评估操作规范。
经访谈当时负责华蓝设计改制的自治区国资委人员,其表示华蓝设计改制前的设计院属于事业单位,未形成可评估的企业商誉或品牌;改制时其人力资源亦不具备纳入评估范围的条件;其确认该等做法符合国企改制评估的操作规范。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第 1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核准资产评估项目时,应核查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2006 年 12 月 29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复函》(桂国资函件[2006]323 号),确认项目评估报告格式及内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因此,华蓝设计改制的资产评估项目依法经自治区国资委核准,其评估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C、设计院改制时评估方法选择恰当,改制时资产价值未被低估。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5]3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的相关依据,设计院改制时整体资产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评估,各分项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a、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Ⅰ.货币资金以核实的金额为评估值。短期投资按评估基准日委估基金的期末市值作为评估值。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8
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债权类资产,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明细表、进行账表,评估人员从债权的业务内容、发生时间及债务方的经营情况等对债权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判断,根据债权的具体情况考虑回收风险确定评估值。
Ⅲ.存货在核实账面值的基础上采用成本法评估。
Ⅳ.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根据资产的具体实际情况,按尚存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b、长期投资
评估人员现场实地核查被投资单位的资产的负债,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整体评估,确定被投资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再根据设计院股权投资比例计算评估值。
c、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以资产持续使用为前提,评估值=重置成本(重置价值)成新率。
d、房屋建(构)筑物类固定资产
设计院改制时涉及的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设计院本部的科研大楼、勘察分院的办公大楼、深圳分院以及珠海分院的房产。
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目的、以及房产的现状特点(本部与勘察分院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仅评估房产价值,土地由其他机构评估,深圳分院与珠海分院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是评估房地产价值),以企业持续经营、资产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对位于南宁市的房产采取成本法(重置成本)进行评估测算,对位于深圳及珠海的房地产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测算,并根据对目前市场情况及委估房产状况分析,确定评估价格。
Ⅰ.成本法
成本法下,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其中典型建筑物的重置价值根据南宁市现行的工程造价及取费调差文件,对工程造价指标进行分析测算,结合现场核实及建筑物特征对所对应的工程造价指标进行调整,综合确定建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并摊入工作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其他费用,确定建筑物的重置单价,再乘以核定的面积,得到建筑物的重置价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9
值。
成新率采用年限法和打分法综合判定。
Ⅱ.收益法
收益法下:评估值=年纯收益/资本化率(1-1/(1+资本化率)收益年限)
e、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估价方法为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方法、路线价法和收益还原法,由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f、负债
各类负债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
根据设计院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评估方法,设计院改制时的资产评估结果为: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增值额
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4,020.76 4,020.76 4,021.25 0.49 0.01
2 长期投资 423.69 423.69 389.22 -34.47 -8.14 固定资产 3,421.37 3,421.37 3,904.89 483.52 14.13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物 2,499.16 2,499.16 3,227.14 727.98 29.13
设备 922.21 922.21 677.75 -244.46 -26.51 无形资产 45.44 45.44 1,834.45 1,789.01 3,937.08
其中:土地使用权 0.00 0.00 1,741.42 1,741.42 -
5 资产总计 7,911.26 7,911.26 10,149.81 2,238.55 28.30
6 流动负债 6,148.36 6,148.36 6,148.36 0.00 0.00
7 长期负债 64.72 64.72 64.72 0.00 0.00
8 负债总计 6,213.08 6,213.08 6,213.08 0.00 0.00
9 净资产 1,698.18 1,698.18 3,936.73 2,238.55 131.82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净资产做如下调整:
1 增加:账外劳务收入 1,829.94
2 减少:账外劳务收入对应的税费 898.96
3 增加:潜盈性质的负债 35.00
4 减少:勘察分院诉讼赔款 109.41
5 增加:深圳分院惠州房产价值 99.47
6 减少:惠州房产对应的税费 48.86
调整后净资产 4,843.91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年 3月 31日,华蓝设计改制涉及的房屋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0
筑物类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3,227.14万元,评估增值 727.98万元,增值率为 29.13%。
增值原因是:(1)由于设计院房屋建筑物的账面原值是根据工程的成本价值入
账,造成账面价值较低,而且社会的发展及物价上涨的影响也造成了建安工程的成本加大,从而造成了评估增值;(2)由于资产占有方按 20年计提委估房屋建
筑物的折旧,造成账面值偏低,评估按 40-50年时间作为委估房产经济寿命年限来计算成新率,导致评估增值较大。
华蓝设计改制时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华东路 39号、望州路北二里 38号、望州路北二里 34 号三宗土地。评估机构充分考虑用地的类型和条件,根据所掌握的资料,采用基准地价(路线)法和收益还原法两种方法对土地进行了评估,最终确定评估值为 1,741.42万元。
由于设计院改制的资产评估系以企业持续经营、资产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体现房屋建筑物于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报告特定目的所表现的持续经营价值,不考虑资产的最佳用途或变卖资产所能实现的价值量,故未采用现行市价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其评估方法的选择是符合《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
评估机构选择的评估方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资产实际情况,评估方法恰当,资产评估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资产价值低估或办公楼严重低于市价的情形。
D、改制过程中资产处置合法合规
如前述华蓝设计历史沿革部分披露,设计院改制的资产处置方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1号)精神制定,依法报经设计院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自治区国资委审核同意。
依据《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设计院国有净资产评估值为 3,102.49 万元(含评估报告中披露的特别事项而增加净资产 907.18 万元,但
不含土地评估价值),用于支付改制时可在国有资产中列支的费用总额 5,532.02
万元后,国有净资产为-2,429.53万元,国有净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根据《广西
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明确自治区直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1
政办法[2006]99号),“自治区直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如企业净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的,可享受属地已出台的返还土地出让金安置职工的有关政策”。按桂政办发[2006]31号规定的国有净资产处置次序,设计院土地评估价值 1,741.42万元
用于安置职工的相关费用支出后,仍有 688.11 万元退休人员的非统筹费用无国
有净资产支付。
根据上述系列文件与批复,设计院 598名员工按照《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中的股权设置方案,在综合评分确定的股权认购上限范围内自愿出资认购新公司股权,于 2006年 12月 25日注册成立新公司华蓝设计,华蓝设计承接设计院全体职工与负债,并取得设计院改制资产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产权与资质。
E、改制过程中人员安置合法合规
如前述华蓝设计历史沿革部分披露,依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设计院的员工安置情况如下:
截至 2005年 12月 31日,设计院在编职工 728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 49人,未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内退或待岗人员 38人。此外,已退休人员 190人,其中离休 5人,退休 185人。对各类职工的安置方案如下:
(a)离退休职工。190名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待遇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原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
(b)提前退休人员。可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共 49 人,其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费用支付方式及归属管理与体制改革前已退休人员相同。
(c)在职职工。改制后的新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全部接收原单位的在编职工,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设计院改制的人员安置方案作为资产处置方案的附件,依法报经设计院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自治区国资委审核同意。
F、设计院改制程序合法合规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2
经核查,2007 年华蓝设计改制设立有限公司的行为依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改制行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1 号)的规定,法律依据充分,履行程序合法,不存在程序瑕疵。
G、主管机关出具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证明
2020年 8月 17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确认函,确认:“广西综合设计院的体制改革方案于 2006年 9月 27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改制进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改制方案实施改制,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改制所履行的程序和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改制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020年 8月 20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函,确认设计院“体制改革方案于 2006年 9月 27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履行了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等相关程序,改制过程合法、合规,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综上,设计院改制不存在资产价值被严重低估的情形,资产处置、人员安置情况不存在瑕疵,改制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②40名记名股东代持 558名隐名股东股份情形的说明
A.40 名记名股东代持 558 名隐名股东股份情形违反了《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历次修订的《公司法》中均未对股权代持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有限责
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可以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由于华蓝设计通过股权代持办理工商登记的记名股东人数并未超过 50人。因此,由 40名记名股东代持隐名股东股权未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但隐名股东人数超过了 200人,不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上限的相关规定。
当时有效的《证券法(2005 年修订)》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3
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
的;……”因此,40 名记名股东代持 558 名隐名股东股份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法》的上述规定。
B.由 40名记名股东代持 558名隐名股东股权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华蓝设计历史上实际出资人人数超过 200 人系由于其前身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根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全体职工自愿入股而形成。依据改制方案,华蓝设计设立时,共有 598名员工自愿认缴出资成为实际出资人。由于实际出资人数超过当时所适用的《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 50 人上限,为解决此问题并便于管理股权,依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华蓝设计全体出资人选举 40 名股东作为工商登记的记名股东,其余 558名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则由记名股东代为持有。
华蓝设计历史上的实际出资人均为华蓝设计公司员工,不属于对外非法集资或严重扰乱社会金融秩序的行为。
华蓝设计自 2016年 10月之后已不存在实际出资人超过 200人的情形,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超 200 人的行为距今已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2018 年底华蓝设计成为华蓝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已清理完股权代持情形。
2020年 8月 17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确认函,确认“华蓝设计历史上存在由记名股东代 200名实际出资人持股的情形,是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实施改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股东之间权属清晰,符合实际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设计设立时存在由 40名记名股东代持 558名实际出资人股份的情形系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为妥善处理华蓝设计改制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与纠纷,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华蓝设计持续健康发展而产生的,实际出资人超 200人的情形在 2016年 10月已完全清除,该等情形距今已超过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③华蓝设计历次股权转让真实、合法合规,清理股权代持不存在强制转让情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4
形,不存在因此发生纠纷或引致很多骨干员工离职的情形
A、华蓝设计改制后至 2012 年以前的股权退出均是员工离职、退休或相互间自愿转让形成的
华蓝设计改制设立后,依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与《股权管理规定》,出资人离职后需在一个月内向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转让全部股权;退休、内退,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的应在五年内向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转让股权;出资人之间可自愿转让其股权,其他出资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可参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接收的离职、退休等人员转让的股权,作为“代持未分”股权,由股东会定期对该部分“代持未分”股权进行分配转让,转让对象主要为新取得行业内主要资质、资格的,以及在重要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转让对象本人在限额内自愿受让代持股权。
因此,华蓝设计改制设立后,员工股东的股权退出政策未发生改变,历次代持未分股权的重新分配也依改制时的相关分配政策提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截至 2012年底,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合计 474人,不存在股权向少数人强制集中的情形。
B、2012年以后华蓝集团收购华蓝设计股权是在规范业务发展、理顺管理架构的背景下充分尊重员工意愿通过股权转让实现的
2012 年,华蓝集团设立,为了规范集团业务发展、理顺管理架构,华蓝集团在充分尊重员工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动员、平等协商等多种方式逐步收购华蓝设计股权,前后持续五年时间,先后经过五次收购,在 2018 年底完成对华蓝设计的全资收购。
华蓝设计历次股权转让可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因离职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
华蓝设计累计共有 146 名员工股东系因离职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其中 144名员工根据《股权管理规定》在离职后较短时间内就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该 144名员工中有 108人接受了保荐机构与律师的访谈,确认其股权转让是在遵守《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5
做出的行为。其余 36 名员工虽因过世、无法取得联系或其他原因未接受访谈,但其离职时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价款支付凭证等法律文件均完备,相关股权转让行为真实、合法、有效。
有 2名员工离职后较长时间未根据《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华蓝设计长期保持与其二人的沟通与联系,其中梅**于 2008 年 6月离职,于 2018年 12月返司完善了华蓝设计股权转让手续,并接受保荐机构与律师的访谈,确认其股权转让是在遵守《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做出的行为。
刘**于 2008年 3月离职,虽经华蓝设计多方联系沟通,也不愿意返司完善股权转让手续。但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与《股权管理规定》,刘**在离职时即已失去华蓝设计股东资格,华蓝设计于 2018年 12月将其原有股权及孳息股权转让予华蓝集团符合《股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则,并承诺“将持续与刘**保持沟通,并在其配合时及时向其支付转让价款”。
因此,华蓝设计因员工离职转让股权的情形都是遵守华蓝设计《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办理的,不存在强制员工退出股权的情形。
二是华蓝集团发起人退出所持华蓝设计股权,调整为直接持有华蓝集团股份
华蓝设计共有 129名员工是华蓝集团发起人股东,于 2012年 7月将其所持华蓝设计股权转让予华蓝集团,并以股权转让款作为华蓝集团出资款的主要来源,该过程不存在强制员工退出股权情形。
三是 2016年 9月,华蓝集团收购离退休员工与非华蓝设计员工的股东股权
2016 年 9 月,华蓝集团发出收购离退休员工与非华蓝设计员工股东股权的倡议,合计 142股东响应倡议向华蓝集团出售其所持华蓝设计股权。梁**、李**、黄**3名非华蓝设计员工股东不响应倡议,华蓝集团未强制收购该 3人所持股权。
因此,该过程也不存在强制员工退出股权的情形。
四是 2018年 12月,华蓝集团收购剩余 174名股东股权
2018年 12月,经华蓝集团动员,包括梁**、李**、黄**在内的华蓝设计 174名股东均认同华蓝集团战略发展方向,同意向华蓝集团转让股权,不存在强制员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6
工退出股权的情形。
华蓝设计自 2007年 1月改制设立以来,先后共累计有 680名自然人实际出资人,按出资人退出时持股数量计算,曾累计持有华蓝设计 4,233.58万元出资额。
截至 2019年底,保荐机构及律师累计对其中 640名实际出资人进行了访谈,确认了“股权转让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累计访谈确认人数占华蓝设计累计出资人人数的 94.12%;按退出时持股数量计算,该 640 名实际出资人累计持有华
蓝设计 4,096.23万元股权,占华蓝设计累计实际出资人出资额的 96.76%。
经查询,华蓝集团及华蓝设计不存在因华蓝设计股权纠纷发生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保荐机构及律师在华蓝设计股权确认访谈过程中亦未收到关于华蓝设计股权转让真实性纠纷及相关股东权益纠纷。
综上,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退出股权的过程中,遵循了平等自愿原则,不存在强制员工退出华蓝设计股权的情形。
C、华蓝设计历史上不存在很多骨干员工对公司不满大规模离职的情形
依据《华蓝集团干部管理指导意见》,发行人的干部职级如下:
1.管理干部
级别职位
M1级集团公司总经理。
M2级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监,二级公司总经理。
M3级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二级公司副总经理、总监,三级公司总经理。
M4级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公司中层正职,三级公司副总经理、总监。
M5级
二级公司中层(指职能部门及专业院,下同)正职,集团公司中层副职,三级公司总经理助理。
M6级集团公司中层助理,二级公司中层副职,三级公司中层正职。
M7级二级公司中层助理,三级公司中层副职。
M8级二级公司所长正职,三级公司中层助理。
M9级二级公司所长副职,三级公司所长正职。
M10级二级公司所长助理,三级公司所长副职。
M11级三级公司所长助理。
M12级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室主任/专业组长。
M13级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室副主任/副组长。
2.技术干部
级别职位
T1级二级公司总师。
T2级二级公司副总师,三级公司总师。
T3级二级公司院总师,三级公司副总师。
T4级二级公司院副总师,三级公司院总师。
T5级二级公司所总师,三级公司院副总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7
T6级二级公司所副总师,三级公司所总师。
T7级二级公司主任工,三级公司所副总师、主任工。
华蓝设计作为发行人二级子公司,日常工作中,中层以上干部和技术骨干包括管理序列中的专业组长以上、职能部门部长助理以上和技术序列中的主任工以上员工。按照这一分类识别华蓝设计骨干员工,符合公司员工的普遍认识,也符合行业特点。
2012 年以来,共 512 名实际出资人退出华蓝设计股权(含华蓝集团收购和本人离职转让),其中从华蓝设计离职的 56 人(不含退休及在岗去世的),其中骨干员工 25人,分布在 2012年至 2020年之间,平均每年不足 3人。因此,华蓝设计历史上不存在影响公司稳定与持续经营的骨干员工离职潮。
经统计,前述人员离职原因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时岗位
是否骨干员工
转让类型
1 韦国燕 2016.06 挂职调动所长助理是华蓝集团收购
2 苏元艺 2012.10 辞退所长是离职退股
3 谭芳 2012.12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4 葵曦 2013.03 个人原因主任工是离职退股
5 李祖兰 2013.03 家庭原因主任工是离职退股
6 刘洁 2013.04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7 陈琳 2013.04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8 李明刚 2013.07 家庭原因主任工是离职退股
9 邓雅晴 2013.07 家庭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10 李树春 2013.09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11 张路 2013.12 个人原因职工否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12 宋云 2014.01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13 黄天意 2014.03 家庭原因所长助理是离职退股
14 陆丽妃 2014.03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15 邱世海 2014.04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16 蒋桂江 2014.08 个人原因主任工是离职退股
17 韦立新 2014.09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18 李健 2015.08 个人原因主任工是离职退股
19 韩立君 2016.04 个人原因主任工是华蓝集团收购
20 王慧敏 2016.06 个人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21 欧阳建友 2016.07 家庭原因所长助理是华蓝集团收购
22 文彦 2016.09 家庭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23 马武坚 2012.12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24 梁卓洁 2013.02 家庭原因职工否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25 卫更太 2013.06 个人原因所长是离职退股
26 黎明 2013.01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27 邱连峰 2013.02 个人原因所长是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28 韦葳 2014.05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8
序号股东姓名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时岗位
是否骨干员工
转让类型
29 韦纲 2014.07 个人原因职工否配偶之间转让
30 蒋文顺 2014.03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31 凌旌 2016.11 个人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32 黄焕耀 2017.02 个人原因职工否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33 俞谷年 2017.05 个人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34 李化龙 2017.05 个人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35 刘辉 2017.07 个人原因主任工是华蓝集团收购
36 黄斌 2017.06 个人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37 覃卫东 2017.11 个人原因专业组长是华蓝集团收购
38 黄波 2018.01 个人原因副院长是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39 莫颖 2018.03 个人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40 莫小明 2018.04 个人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41 胡昕炜 2018.04 辞退院长是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42 罗增文 2018.04 个人原因副所长是华蓝集团收购
43 韦晓艳 2018.05 家庭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44 农佳莹 2018.10 个人原因专业组长是华蓝集团收购
45 李响 2018.12 个人原因院副总师是华蓝集团收购
46 梁凌筠 2019.04 个人原因主任工是配偶之间转让
47 黄薇 2019.04 个人原因所总师是华蓝集团收购
48 许春兰 2019.05 家庭原因主任工是华蓝集团收购
49 龚本海 2019.09 个人原因副部长是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50 巫裕润 2019.10 个人原因院长是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51 焦勇 2020.01 个人原因所长是调整至华蓝集团持股
52 熊妮君 2020.01 个人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53 王景峰 2020.01 个人原因职工否配偶之间转让
54 马娴 2020.04 个人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55 罗文涛 2020.04 个人原因职工否华蓝集团收购
56 郭任华 2020.05 个人原因职工否离职退股
经统计,上述离职人员中,仅 6 人系在华蓝集团收购其股权后半年内离职,分别是时任所长助理的韦国燕,时任主任工的刘辉、许春兰,时任院副总师的李响,时任所总师的黄薇和时任职工的俞谷年,该 6人离职原因主要是前往政府机关担任公务员、任职事业单位,或因家庭原因换离家近的工作等,不存在因退出华蓝设计股权而对公司不满离职的情况。经查询,该 6人与华蓝集团或华蓝设计不存在劳动仲裁、诉讼等纠纷。
综上,华蓝设计历次股权转让均为相关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华蓝设计完全解除了股权代持情形,清理解除过程中不存在强制员工退股,向少数领导集中股权的情形,不存在因此发生重大纠纷,或引致很多骨干员工大离职的情况。
④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和持股数量的认定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9
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的资格是依据职工代表大会(设立时)或股东会(设立后)审议通过的相关方案,依据员工基础工龄(登记在册的工作年限)、学历学位(国家正式认可者)、技术职称、专业资格(各类个人注册资格)、岗位职务等因素评定的,具体持股数量则由员工依据《股权管理规定》及前述方案评定的限额内自愿认购形成。
华蓝设计行政部负责公司股权管理,历次股东会决议、会议议案、认购出资协议、认缴出资凭证、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支付凭证、代理出资协议/委托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名册等法律文件齐备,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持股数量可依据前述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核查确认,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清晰。
⑤华蓝设计股权访谈确认情况
由于华蓝设计历史沿革涉及较多自然人股东,依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保荐机构及律师对历史上自然人股东入股、退股的协议、价款支付凭证、工商档案等法律文件进行了核查,同时就股权变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股权纠纷等对华蓝设计历史上退出的实际出资人通过现场访谈方式进行,并由出资人对其持有华蓝设计股权历次变动情况进行书面确认,访谈确认过程中未出现股东权益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统计,华蓝设计自 2007年 1月改制设立以来,先后共累计有 680名自然人实际出资人,按出资人退出时持股数量计算,曾累计持有华蓝设计 4,233.58万
元出资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保荐机构及律师累计对其中 641名实际出资人进行了访谈,累计访谈确认人数占华蓝设计累计出资人人数的 94.26%;按退出时
持股数量计算,该 641名实际出资人累计持有华蓝设计 4,133.80万元股权,占华
蓝设计累计实际出资人出资额的 97.64%。
由于剩余 39 名实际出资人均已转出股份,因离职时间早、去世、出境等原因失去联系或拒绝配合,故无法进行访谈确认。该等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0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入股时间
退股前任职情况
退股
时间
退股时持股金额(元)
占退股时注册资本比例(%)
未接受访谈原因
1 何友其 2006.12 员工 2012.12 86,400 0.26
去世
2 黄翠美 2006.12 员工 2013.3 87,840 0.26
3 陈淡波 2006.12 员工 2013.10 31,500 0.09
4 苏祖汉 2006.12 员工 2014.5 35,640 0.11
5 黄裘 2006.12 员工 2014.12 8,248 0.02
6 陈相华 2006.12 员工 2015.9 13,320 0.03
7 刘福顺 2006.12 员工 2016.5 49,748 0.10
8 杨兆钦 2006.12 员工 2016.8 144,861 0.29
9 玉钰 2006.12 员工 2008.4 9,200 0.09
失去联系
10 范云昭 2006.12 员工 2008.4 9,200 0.09
11 陈勤坚 2006.12 员工 2008.4 26,700 0.25
12 雷艳彬 2006.12 员工 2008.8 7,400 0.07
13 黄继华 2006.12 员工 2008.10 4,100 0.04
14 邱连峰 2006.12 员工 2012.12 134,100 0.40
15 敖延 2006.12 员工 2008.4 8,700 0.08
16 罗中鹏 2006.12 员工 2008.5 1,700 0.02
17 黄家成 2006.12 员工 2010.3 9,700 0.05
18 邓富安 2006.12 员工 2010.6 4,100 0.02
19 林治 2006.12 员工 2008.4 5,100 0.05
不愿配合访谈
20 徐建华 2006.12 员工 2008.5 16,0.15
21 韦克 2006.12 员工 2008.5 12,400 0.12 林革新 2006.12 员工 2008.6 18,400 0.17
23 邝武汉 2006.12 员工 2008.8 2,300 0.02
24 杨健 2006.12 员工 2008.10 8,700 0.08
25 王赓 2006.12 员工 2008.12 7,400 0.07
26 莫威艺 2006.12 员工 2009.9 5,100 0.03
27 黄鹤龄 2006.12 员工 2010.4 33,200 0.18
28 蒋文顺 2006.12 员工 2014.4 23,940 0.13
29 李晓峰 2006.12 员工 2010.4 7,400 0.04
30 石泉 2006.12 员工 2010.6 14,300 0.08
31 周叱 2006.12 员工 2010.8 20,0.11
32 黄旭南 2006.12 员工 2010.8 24,0.13 庞启元 2006.12 员工 2010.11 7,400 0.04
34 蒙承勇 2006.12 员工 2011.6 21,600 0.11
35 雷斌 2006.12 员工 2011.9 21,060 0.06
36 谢慧娜 2011.5 员工 2012.1 16,750 0.05
37 闫利国 2006.12 员工 2012.6 28,080 0.08
38 黄庆 2006.12 员工 2014.9 18,180 0.04
39 刘晓明 2006.12 员工 2008.3 7,800 0.07
注:依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此处计算刘晓明退股时持股比例,暂以其离职时间作为退股时间。
综上,前述出资人离职退股时所持股权不足当时公司注册资本的 0.5%,占
比较小。且该等访谈并不是确权的必要条件,同时该等出资人就其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等出资人转让股份时签署的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1
证等法律文件齐备或法律依据明确,该等股东自其退出后至今亦未因该等股权转让与公司发生过诉讼或仲裁纠纷,不存在股权不清晰的情形,不存在管理未确权股份以及提供后续确认措施的现实需求。
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因该等离职股东未接受访谈确认而可能存在的潜在纠纷,如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全部承担该等损失。”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设计该 39 名历史股东未访谈确认的情形预计不会产生重大的潜在纠纷或风险。
⑥何新、徐欢澜、欧阳东受让、转出股权的价款均由华蓝设计支付收取的原因
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以及《股权管理规定》,员工离职时应将股权转让给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华蓝设计先后指定何新、徐欢澜、欧阳东等历任监事会召集人受让该等股权,由华蓝设计出资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华蓝设计股东会定期对该等回购的股权进行分配转让,转让对象主要为新取得行业内主要资质、资格的,以及在重要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转让对象本人在限额内自愿受让代持股权,并向华蓝设计缴纳股权转让价款。该等股权在分配给新员工之前不享有表决权,亦无分红权,因此该等股权实质上为华蓝设计拟用于激励员工工作、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库存股。
基于上述原因,因何新、徐欢澜、欧阳东受让、持有、转出该等代持股权的行为仅系为华蓝设计代持,故受让、转出股权的价款均由华蓝设计支付收取。
⑦何新、徐欢澜、欧阳东代持、受让、出让华蓝设计股份的合法合规性
如上,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员工离职时应将股权转让给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何新、徐欢澜、欧阳东即为华蓝设计指定的受让人,其历次代持、受让、出让华蓝设计股份事宜符合华蓝设计《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何新、徐欢澜、欧阳东代持的华蓝设计该等股权实质上为华蓝设计拟用于激励员工而短期持有的库存股。由于华蓝设计受让、出让相关股份均以公司上年净资产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价格相对较公允,不适用股份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2
支付的会计处理。
当时有效的《公司法》未限定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公司股权的情形,华蓝设计回购离职员工的股权不违反《公司法》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何新、徐欢澜、欧阳东历次代持、受让、出让华蓝设计股权事项均经过华蓝设计股东会审议同意,符合华蓝设计《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何新、徐欢澜、欧阳东历次代持、受让、出让华蓝设计股权事项不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⑧原实际出资人刘晓明尚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设计尚有 1名原实际出资人刘晓明仍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亦未接受股权转让价款。刘晓明系 2008年 3月从华蓝设计离职,但一直拒绝依据《公司法》、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的规定配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也未接受股权转让价款,华蓝设计未能与该出资人协商解决股权退出事宜。
a.刘晓明离职符合华蓝设计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转让股权情形,应转让其持有的相关股权并办理转让手续
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据当时有效的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转让股权,并在事件发生时办理转让手续:1、不受聘于本公司或其控参股
公司时;2、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辞退,或因违法受到服刑时;3、蓄意损害
公司利益并造成公司损失,经公司董事会决定要求其转让股权时。
依据当时有效的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转让股权或新认购的出资时,除股东会特别批准外,按上年经审计确认的单位净资产价值作为参考。
股权转让一律以人民币计价。
依据当时有效的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在按照法律、章程、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3
股东会决议转让股权的情形,股权转让者或其合法继承人应当配合公司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如不予配合的,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因此,依据《公司法》、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的规定,刘晓明离职后应当及时转出所持华蓝设计股权。
b.华蓝设计承诺未来按华蓝设计《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向刘晓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的前述规定,刘晓明离职后已失去股东资格。由于刘晓明单方面原因,华蓝设计无法向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经查阅华蓝设计相关股东会决议,以及对比同期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转让价格,考虑刘晓明离职前持有的华蓝设计股权为 7,800元出资额(占华蓝设计当时总股本的 0.073%),华蓝设
计向刘晓明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税前)最高不超过 8,580.00(7,800*1.10)
元,金额较低。华蓝设计已承诺“将持续与刘晓明保持沟通,并在其配合时及时向其支付转让价款。”
综上,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刘晓明离职后已事实上丧失了华蓝设计实际出资人的资格,其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亦未接受股权转让价款的情形不影响华蓝集团收购华蓝设计股权,不影响华蓝设计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刘晓明离职前持有的华蓝设计股权为 7,800 元出资额,仅占华蓝设计当时总股本的
0.073%,占比极小,刘晓明离职后,未因该等股权归属与华蓝设计发生诉讼纠纷,
故该等情形不会导致华蓝设计股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不会给华蓝设计股权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纠纷和风险。
⑨2009年 4月、2010年 1月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说明
华蓝设计在 2009年 4月、2010年 1月办理工商登记后,工商登记的部分记名股东持股数与华蓝设计记名股东名下实际出资人的合计持股数不一致。
《公司法》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华蓝设计出资人的实际出资情况有真实、完整的股权转让协议、价款支付凭证为依据,该等不一致系华蓝设计办理工商登记时工作人员汇总统计错误所致,不影响实际出资人实际享有的相关权益,且该等错误已在后来工商变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4
更登记时进行了及时纠正,不存在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仍故意不办理登记的情形,2010年 6月及之后的历次工商变更均与其出资人的实际出资情况保持一致,不影响出资人后续的股东权益,相关出资人亦未因此产生股权诉讼或仲裁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该等情形终了已逾十年,华蓝设计未曾因此受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确认函,确认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申请及历次股权转让、增资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合规,我局依法核准登记,你公司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本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该等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不存重大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⑩华蓝设计股权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形的说明
由于华蓝设计的出资人因离职转让股权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为工商变更登记的方便性和可操作性,华蓝设计定期或不定期对出资人的变更情况进行集中梳理、统计,提交股东会审议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因此存在股权变更后超过一个月仍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华蓝设计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系实际出资人股权变动分散或经办人员工作疏漏所致,不存在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仍故意不办理登记的情形,且均在自行发现后尽快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以使后续及目前保持与出资人实际出资情况一致,华蓝设计未因该等迟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遭致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确认函,确认华蓝设计“工商登记申请及历次股权转让、增资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合规,我局依法核准登记,你公司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本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5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前述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不影响华蓝设计股权结构的清晰、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设计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均为相关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所履行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华蓝设计《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除前述已披露的瑕疵事项外,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合法合规。华蓝设计股权结构真实、清晰、稳定,不存在纠纷或重大的潜在纠纷。
2、华蓝工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 9月 11日法定代表人赵成
住所
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 20号南宁工人文化宫文化综合楼 25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 20 号南宁工人文化宫文化综合楼25层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实收资本 3,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华蓝工程主营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工程共有 29 名股东,其中,华蓝集团持有其 89.97%股权,为华蓝工程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2,699.187 89.97
2 卢玉南 22.301 0.74
3 李长生 21.343 0.71
4 戴琳 15.816 0.53
5 卢海燕 14.934 0.50
6 牟坚 14.924 0.50
7 黄凤祥 14.739 0.49
8 卢尤 14.153 0.47
9 梁军 13.863 0.46
10 徐长春 12.496 0.42
11 杨胜君 11.522 0.38
12 龙小夏 11.213 0.37
13 余永涛 10.285 0.34
14 梁亮亮 10.153 0.34
15 朱建宇 10.0.33
16 黄耀明 10.0.33
17 傅强 9.372 0.3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6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8 李雁池 8.982 0.30
19 朱雯雯 8.982 0.30
20 蔡焕宁 8.863 0.30
21 唐伟文 8.622 0.29
22 陈滔 8.500 0.28
23 方拥 8.396 0.28
24 张霄云 8.0.27
25 林海 7.733 0.26
26 刘明秀 7.308 0.24
27 张宗俊 3.866 0.13
28 周霜 2.320 0.08
29 蒙恪勤 2.127 0.07
合计 3,000.00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18,872.09
净资产(万元) 5,879.48
净利润(万元) 1,434.30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历史沿革
华蓝工程曾用名广西华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蓝总包”),于 2017年 12月更名为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①2012年 9月,华蓝总包设立
2012年 8 月 20 日,华蓝控股及 23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广西华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共同出资成立华蓝总包,注册资本为 1,000.00万
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同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1)同意《广西华
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方案》;(2)通过公司章程。
2012年 8月 30日,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出具了“华通鉴(桂)验字(2012)07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8
月 20日,华蓝总包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00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
2012年 9月 11日,自治区工商局准予华蓝总包设立登记并向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7
华蓝总包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控股 602.00 60.20
2 雷翔 103.00 10.30
3 赵成 78.00 7.80
4 钟毅 33.00 3.30
5 吴广意 20.00 2.00
6 庞朝晖 18.00 1.80
7 梁汉吉 15.00 1.50
8 费卫东 15.00 1.50
9 陆霖 15.00 1.50
10 单梅 10.00 1.00
11 邓勇杰 10.00 1.00
12 高杰 10.00 1.00
13 何新 10.00 1.00
14 卢玉南 10.00 1.00
15 朱建宇 10.00 1.00
16 覃洪兵 10.00 1.00
17 蒙瀚 5.00 0.50
18 徐兵 5.00 0.50
19 黄凤祥 4.00 0.40
20 卢尤 4.00 0.40
21 韦国燕 4.00 0.40
22 赵斌 4.00 0.40
23 冼明洁 3.00 0.30
24 闫越 2.00 0.20
合计 1,000.00 100.00
②2013年 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 3月 27日,华蓝控股与郑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蓝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华蓝总包 1.00%股权(对应 10.00 万元出资额)作价 10.00 万元转
让给郑毅。
2013年 3月 28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13年 5月 21日,自治区工商局准予华蓝总包本次变更登记并向其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总包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华蓝控股 592.00 59.2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8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2 雷翔 103.00 10.30
3 赵成 78.00 7.80
4 钟毅 33.00 3.30
5 吴广意 20.00 2.00
6 庞朝辉 18.00 1.80
7 梁汉吉 15.00 1.50
8 费卫东 15.00 1.50
9 陆霖 15.00 1.50
10 郑毅 10.00 1.00
11 单梅 10.00 1.00
12 邓勇杰 10.00 1.00
13 高杰 10.00 1.00
14 何新 10.00 1.00
15 卢玉南 10.00 1.00
16 朱建宇 10.00 1.00
17 覃洪兵 10.00 1.00
18 蒙瀚 5.00 0.50
19 徐兵 5.00 0.50
20 黄凤祥 4.00 0.40
21 卢尤 4.00 0.40
22 韦国燕 4.00 0.40
23 赵斌 4.00 0.40
24 冼明洁 3.00 0.30
25 闫越 2.00 0.20
合计 1,000.00 100.00
③2015年 7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年 4月,华蓝总包股东华蓝控股更名为华蓝集团。
2015年 6月 15日,赵斌与卢海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赵斌将其所持有的华蓝总包 0.40%股权(对应 4.00 万元出资额)作价 4.00 万元转让给卢海
燕。
同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15年 7月 9日,南宁市工商局向华蓝总包核发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华蓝总包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总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592.00 59.2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9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 雷翔 103.00 10.30
3 赵成 78.00 7.80
4 钟毅 33.00 3.30
5 吴广意 20.00 2.00
6 庞朝晖 18.00 1.80
7 梁汉吉 15.00 1.50
8 费卫东 15.00 1.50
9 陆霖 15.00 1.50
10 单梅 10.00 1.00
11 邓勇杰 10.00 1.00
12 高杰 10.00 1.00
13 何新 10.00 1.00
14 卢玉南 10.00 1.00
15 朱建宇 10.00 1.00
16 覃洪兵 10.00 1.00
17 郑毅 10.00 1.00
18 蒙瀚 5.00 0.50
19 徐兵 5.00 0.50
20 黄凤祥 4.00 0.40
21 卢尤 4.00 0.40
22 韦国燕 4.00 0.40
23 卢海燕 4.00 0.40
24 冼明洁 3.00 0.30
25 闫越 2.00 0.20
合计 1,000.00 100.00
④2016年 9月,第一次增资暨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年 9月 9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1)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由 1,000.00万元增加至 3,000.00万元,新增的 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华
蓝集团认缴,增资价格为 1.32元/出资额,增资款为 2,640.00万元;(2)同意雷
翔等 17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所持华蓝总包合计 11.92%股权(对应 358.00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华蓝集团。
同日,各方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年 3月 9日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6)第 026号”《广西华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以 2015年 9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华蓝总包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1,316.41万元为参考,按照华蓝总包当时
的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进行折算,华蓝总包经评估的股权价值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0
1,316.41÷1,000.00=1.32元/出资额。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价款(万元)
1 雷翔 103.00 3.43 135.96
2 赵成 78.00 2.60 102.96
3 钟毅 33.00 1.10 43.56
4 吴广意 20.00 0.67 26.40
5 庞朝晖 18.00 0.60 23.76
6 费卫东 15.00 0.50 19.80
7 陆霖 15.00 0.50 19.80
8 郑毅 10.00 0.33 13.20
9 单梅 10.00 0.33 13.20
10 邓勇杰 10.00 0.33 13.20
11 高杰 10.00 0.33 13.20
12 何新 10.00 0.33 13.20
13 覃洪兵 10.00 0.33 13.20
14 蒙瀚 5.00 0.17 6.60
15 徐兵 5.00 0.17 6.60
16 韦国燕 4.00 0.13 5.28
17 闫越 2.00 0.07 2.64
合计 358.00 11.92 472.56
2016年 9月 20日,南宁市工商局核准华蓝总包变更登记并向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总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华蓝集团 2,950.00 98.33
2 梁汉吉 15.00 0.50
3 卢玉南 10.00 0.33
4 朱建宇 10.00 0.33
5 黄凤祥 4.00 0.13
6 卢尤 4.00 0.13
7 卢海燕 4.00 0.13
8 冼明洁 3.00 0.10
合计 3,000.00 10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付款凭证,本次增资款及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完毕。
⑤2016年 10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年 10月 24日至 27日,华蓝集团分别与蔡焕宁等 32名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蓝集团将其所持华蓝总包 10.24%股权(对应 307.1250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1
元出资额)转让给蔡焕宁等 32名自然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1.32元/出资额,
作价依据与 2016年 9月的股权转让价格相同。
2016 年 10 月 27 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转让价款(万元)
1 蔡焕宁 8.8630 0.30 11.6992
2 刘明秀 7.3080 0.24 9.6466
3 李长生 21.3430 0.71 28.1728
4 林海 7.7330 0.26 10.2076
5 周霜 2.3200 0.08 3.0624
6 余永涛 10.2850 0.34 13.5762
7 蒙恪勤 2.1270 0.07 2.8076
8 牟坚 14.9240 0.50 19.6997
9 潘菲 7.7330 0.26 10.2076
10 龙小夏 11.2130 0.37 14.8012
11 唐伟文 8.6220 0.29 11.3810
12 黄耀明 10.0 0.33 13.2000
13 张宗俊 3.8660 0.13 5.1031
14 杨胜君 11.5220 0.38 15.2090
15 卢玉南 12.3010 0.41 16.2373
16 梁汉吉 16.5970 0.55 21.9080
17 戴琳 15.8160 0.53 20.8771
18 黄凤祥 10.7390 0.36 14.1755
19 卢尤 10.1530 0.34 13.4020
20 卢海燕 10.9340 0.36 14.4329
21 冼明洁 2.0 0.07 2.6400
22 梁亮亮 10.1530 0.34 13.4020
23 陈滔 8.50.28 11.2200
24 梁军 13.8630 0.46 18.2992
25 方拥 8.3960 0.28 11.0827
26 袁桂波 8.9820 0.30 11.8562
27 傅强 9.3720 0.31 12.3710
28 李雁池 8.9820 0.30 11.8562
29 朱雯雯 8.9820 0.30 11.8562
30 庄乾敏 3.0 0.10 3.9600
31 徐长春 12.4960 0.42 16.4947
32 张霄云 8.0 0.27 10.5600
合计 307.1250 10.24 405.4050
2016 年 10 月 31 日,南宁市工商局向华蓝总包核发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华蓝总包的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2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总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华蓝集团 2,642.8750 88.10
2 梁汉吉 31.5970 1.05
3 卢玉南 22.3010 0.74
4 李长生 21.3430 0.71
5 戴琳 15.8160 0.53
6 卢海燕 14.9340 0.50
7 牟坚 14.9240 0.50
8 黄凤祥 14.7390 0.49
9 卢尤 14.1530 0.47
10 梁军 13.8630 0.46
11 徐长春 12.4960 0.42
12 杨胜君 11.5220 0.38
13 龙小夏 11.2130 0.37
14 余永涛 10.2850 0.34
15 梁亮亮 10.1530 0.34
16 朱建宇 10.0 0.33
17 黄耀明 10.0 0.33
18 傅强 9.3720 0.31
19 朱雯雯 8.9820 0.30
20 袁桂波 8.9820 0.30
21 李雁池 8.9820 0.30
22 蔡焕宁 8.8630 0.30
23 唐伟文 8.6220 0.29
24 陈滔 8.50.28
25 方拥 8.3960 0.28
26 张霄云 8.0 0.27
27 潘菲 7.7330 0.26
28 林海 7.7330 0.26
29 刘明秀 7.3080 0.24
30 冼明洁 5.0 0.17
31 张宗俊 3.8660 0.13
32 庄乾敏 3.0 0.10
33 周霜 2.3200 0.08
34 蒙恪勤 2.1270 0.07
合计 3,000.00 100.00
⑥2017年 12月,名称变更
2017年 12月 7日,华蓝总包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同意将华蓝总包名称变更为“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2月 7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华蓝工程变更登记并向其换发《营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3
业执照》。
⑦2018年 12月,吸收合并深圳华蓝
2017年 1月,华蓝设计将其持有的深圳华蓝 100.00%股权转让给华蓝工程,
深圳华蓝成为华蓝工程全资子公司。2018年 6月 20日,华蓝工程与深圳华蓝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约定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华蓝,华蓝工程继续存在,深圳华蓝解散,合并期日为 2018年 6月 20日,华蓝工程注册资本不变,仍为 3,000.00
万元,深圳华蓝的分支机构深圳华蓝重庆分公司及南宁分公司同时注销,深圳华蓝的人员、资产、债权债务均由华蓝工程承继。
2018年 6月 20日,华蓝工程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华蓝工程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蓝的相关事宜。
2018年 6月 20日,深圳华蓝股东华蓝工程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上述与华蓝工程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2018年 6月 22日,深圳华蓝在《广西日报》上就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刊登了《吸收合并公告》。
2018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了《企业注销通知书》,核准注销该企业。
2018 年 12 月 14 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华蓝工程变更登记并向其换发了《营业执照》。
⑧2019年 1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2 月 24 日,华蓝集团分别与梁汉吉、冼明杰、袁桂波、庄乾敏、潘菲等 5名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梁汉吉等 5名股东将其所持华蓝工程合计 1.88%股权(对应 56.31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的单价为 1.57元/出资额,以广西中阳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中阳评报字[2019]第 278 号”《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以 2018年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华蓝工程股东全部权益按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 4,705.20万元为参考,按照华蓝工程当时的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进
行折算,华蓝工程的股权价值为:4,705.20÷3,000.00=1.57元/出资额。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4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转让价款(万元)
1 梁汉吉 31.5970 1.05 49.6073
2 冼明洁 5.0 0.17 7.8500
3 袁桂波 8.9820 0.30 14.1017
4 庄乾敏 3.0 0.10 4.7100
5 潘菲 7.7330 0.26 12.1408
合计 56.312 1.8.4098
同日,华蓝工程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1)同意上述股权
转让事宜;(2)同意就上述事项修订公司章程。
2019 年 12 月 27 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华蓝工程变更登记并向其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均已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工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华蓝集团 2,699.1870 89.97
2 朱建宇 10.0 0.3 蔡焕宁 8.8630 0.30
4 刘明秀 7.3080 0.24
5 李长生 21.3430 0.71
6 林海 7.7330 0.26
7 周霜 2.3200 0.08
8 余永涛 10.2850 0.34
9 蒙恪勤 2.1270 0.07
10 牟坚 14.9240 0.50
11 龙小夏 11.2130 0.37
12 唐伟文 8.6220 0.29
13 黄耀明 10.0 0.33
14 张宗俊 3.8660 0.13
15 杨胜君 11.5220 0.38
16 卢玉南 22.3010 0.74
17 戴琳 15.8160 0.53
18 黄凤祥 14.7390 0.49
19 卢尤 14.1530 0.47
20 卢海燕 14.9340 0.50
21 梁亮亮 10.1530 0.34
22 陈滔 8.50.28
23 梁军 13.8630 0.46
24 方拥 8.3960 0.28
25 傅强 9.3720 0.31
26 李雁池 8.9820 0.3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5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27 朱雯雯 8.9820 0.30
28 徐长春 12.4960 0.42
29 张霄云 8.0 0.27
合计 3,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工程股权未发生变更。
华蓝工程自设立以来的各股东出资均已完成实缴,股东出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5)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工程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华蓝集团持有
2,699.187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89.97%,华蓝工程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300.813
万元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10.03%。华蓝工程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卢玉南 22.3010 0.74
2 李长生 21.3430 0.71
3 戴琳 15.8160 0.53
4 卢海燕 14.9340 0.50
5 牟坚 14.924 0.50
6 黄凤祥 14.7390 0.49
7 卢尤 14.1530 0.47
8 梁军 13.8630 0.46
9 徐长春 12.4960 0.42
10 杨胜君 11.5220 0.38
11 龙小夏 11.2130 0.37
12 余永涛 10.2850 0.34
13 梁亮亮 10.1530 0.34
14 朱建宇 10.0 0.33
15 黄耀明 10.0 0.33
16 傅强 9.3720 0.31
17 朱雯雯 8.9820 0.30
18 李雁池 8.9820 0.30
19 蔡焕宁 8.8630 0.30
20 唐伟文 8.6220 0.29
21 陈滔 8.50.28
22 方拥 8.3960 0.28
23 张霄云 8.0 0.27
24 林海 7.7330 0.26
25 刘明秀 7.3080 0.24
26 张宗俊 3.8660 0.1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6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7 周霜 2.3200 0.08
28 蒙恪勤 2.1270 0.07
合计 300.8130 10.03
华蓝工程其他股东中,卢玉南持有发行人 0.47%出资额、戴琳持有发行人 0.48%
出资额、朱建宇持有发行人 0.42%出资额,除此以外,华蓝工程其他股东与发行
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蓝审图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8月 28日法定代表人欧阳东
住所
南宁市华东路 39号 8楼80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 8 楼801号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实收资本 300.00万元
主营业务施工图审查及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中蓝审图主营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设计持有中蓝审图 100.00%股权,为中蓝审
图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设计 300.00 100.00
合计 300.00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557.50
净资产(万元) 471.20
净利润(万元) 88.46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历史沿革
2013 年 8 月 8 日,华蓝设计作出股东决定,决定设立中蓝审图,注册资本为 300.00万元,以货币出资,并签署《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13年8月16日,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出具“华通鉴(桂)验字(2013)第 5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8 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7
12日,中蓝审图(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3年 8月 28日,南宁市工商局向中蓝审图核发《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
中蓝审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300.00 100.00
合计 300.00 100.00
中蓝审图自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股权变动。
中蓝审图自设立以来的各股东出资均已完成实缴,股东出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4、英图设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年 4月 14日法定代表人钟毅
住所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 18栋三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华东路39号18栋三楼
注册资本 50.00万元实收资本 50.00万元
主营业务打印、复印服务,办公耗材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英图设计主营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英图设计共 15 名股东,其中,华蓝设计持有英图设计 52.00%股权,为英图设计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2 卢琦 7.50 15.00
3 李建明 3.50 7.00
4 韦晓东 2.00 4.00
5 王艳华 1.50 3.00
6 古乐 1.50 3.00
7 吴振华 1.00 2.00
8 冀舒宁 1.00 2.00
9 黎金泉 1.00 2.00
10 黄辉 1.00 2.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8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1 高建发 1.00 2.00
12 石泉 1.00 2.00
13 秦雪兰 1.00 2.00
14 黄泥兰 0.50 1.00
15 陈珑 0.50 1.00
合计 50.00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537.33
净资产(万元) 456.42
净利润(万元) 119.50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历史沿革
①2003年 4月,英图设计设立
2003年 1月 6日,设计院与其他 11名自然人股东签署《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章程》,英图设计的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其中设计院分别以实物
出资 23.7879 万元、货币出资 2.2121 万元,合计 26.00 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
52.00%);其他 11名自然人股东合计出资 24.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3年 1月 24日,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同德会师评报字[2003]第 017号”《广西建设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评估报告书》,对设计院拟投资所涉及的复印机、打印机等资产进行评估。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设计院拟投资资产评估价格为 23.7879万元。
2003年 2月 10日,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同德会师验字(2003)第 012号”《验资报告》,对英图设计(筹)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
审验。经审验,截至 2003年 2月 9日,英图设计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6.2121万元,以
实物出资 23.7879万元。
2003年 4月 14日,南宁市工商局准予英图设计设立,并向英图设计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英图设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9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设计院 26.00 52.00
2 石泉 6.00 12.00
3 赵成 6.00 12.00
4 莫兴华 3.60 7.20
5 卢琦 1.05 2.10
6 林建清 1.05 2.10
7 陈楚杰 1.05 2.10
8 高建发 1.05 2.10
9 李克荣 1.05 2.10
10 黄翠萍 1.05 2.10
11 曾素英 1.05 2.10
12 韦晓东 1.05 2.10
合计 50.00 100.00
②2005年 1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11 月 22 日,英图设计股东莫兴华、石泉与股东卢琦、李建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莫兴华、石泉将其持有的英图设计股权转让给卢琦、李建明。2005 年 11 月 28 日,英图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 莫兴华
卢琦 2.55 5.10
2 李建明 1.05 2.10
3 石泉李建明 4.95 9.90
2005年12月2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核准英图设计的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设计院 26.00 52.00
2 赵成 6.00 12.00
3 李建明 6.00 12.00
4 卢琦 3.60 7.20
5 石泉 1.05 2.10
6 林建清 1.05 2.10
7 陈楚杰 1.05 2.10
8 高建发 1.05 2.10
9 李克荣 1.05 2.10
10 黄翠平 1.05 2.10
11 曾素英 1.05 2.10
12 韦晓东 1.05 2.10
合计 50.00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0
③2007年 10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1 月,英图设计股东设计院改制,改制完成后,设计院更名为华蓝设计。
2007年 9月 21日,英图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陈楚杰、曾素英及黄翠平将其持有的英图设计股权转让给饶国霞、冀舒宁及智慧。2007 年10月 15日,陈楚杰与饶国霞、曾素英与冀舒宁、黄翠平与智慧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
1 陈楚杰饶国霞 1.05 2.10
2 曾素英冀舒宁 1.05 2.10
3 黄翠平智慧 1.05 2.10
2007年 10月 26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核准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2 赵成 6.00 12.00
3 李建明 6.00 12.00
4 卢琦 3.60 7.20
5 石泉 1.05 2.10
6 林建清 1.05 2.10
7 饶国霞 1.05 2.10
8 高建发 1.05 2.10
9 李克荣 1.05 2.10
10 智慧 1.05 2.10
11 冀舒宁 1.05 2.10
12 韦晓东 1.05 2.10
合计 50.00 100.00
④2008年 9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年 8月 26日,英图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李建明、赵成等10 名股东将其所持英图设计的股权转让给卢琦、林敏。同日,李建明、赵成等10 名股东与卢琦、林敏并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
1 李建明卢琦 2.15 4.3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1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
2 李建明
林敏
0.35 0.70
3 赵成 0.25 0.50
4 李克荣 0.05 0.10
5 高建发 0.05 0.10
6 林建清 0.05 0.10
7 韦晓东 0.05 0.10
8 冀舒宁 0.05 0.10
9 智慧 0.05 0.10
10 饶国霞 0.05 0.10
11 石泉 0.05 0.10
2008年9月11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核准英图设计的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2 赵成 5.75 11.50
3 卢琦 5.75 11.50
4 李建明 3.50 7.00
5 石泉 1.00 2.00
6 林建清 1.00 2.00
7 饶国霞 1.00 2.00
8 高建发 1.00 2.00
9 李克荣 1.00 2.00
10 智慧 1.00 2.00
11 冀舒宁 1.00 2.00
12 韦晓东 1.00 2.00
13 林敏 1.00 2.00
合计 50.00 100.00
?2014年 10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年 9月 30日,英图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赵成、智慧等 5名股东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钟毅、秦雪兰等 5 名自然人。2014年 10 月 24日,英图设计赵成、智慧等 5名股东与钟毅、秦雪兰等 5名自然人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
1 赵成钟毅 5.75 11.50
2 智慧秦雪兰 1.00 2.00
3 林建清陈珑 1.00 2.00
4 饶国霞王艳华 1.00 2.00
5 林敏黄辉 1.00 2.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014 年 10 月 28 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核准英图设计的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2 钟毅 5.75 11.50
3 卢琦 5.75 11.50
4 李建明 3.50 7.00
5 石泉 1.00 2.00
6 陈珑 1.00 2.00
7 王艳华 1.00 2.00
8 高建发 1.00 2.00
9 李克荣 1.00 2.00
10 秦雪兰 1.00 2.00
11 冀舒宁 1.00 2.00
12 韦晓东 1.00 2.00
13 黄辉 1.00 2.00
合计 50.00 100.00
?2019年 1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英图设计李克荣、陈珑等 5名股东分别将其所持有的英图设计股权转让给王艳华、古乐等 5 人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2019 年 11 月 26 日,英图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
1 李克荣王艳华 1.00 2.00
2 陈珑古乐 0.50 1.00
3 秦雪兰黎金泉 0.50 1.00
4 黄辉吴振华 0.50 1.00
5 王艳华黄泥兰 0.50 1.00
合计 3.00 6.00
2019 年 12 月 13 日,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英图设计的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2 钟毅 5.75 11.50
3 卢琦 5.75 11.50
4 李建明 3.50 7.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3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5 王艳华 1.50 3.00
6 高建发 1.00 2.00
7 韦晓东 1.00 2.00
8 冀舒宁 1.00 2.00
9 石泉 1.00 2.00
10 陈珑 0.5 1.00
11 古乐 0.5 1.00
12 秦雪兰 0.5 1.00
13 黎金泉 0.5 1.00
14 黄辉 0.5 1.00
15 吴振华 0.5 1.00
16 黄泥兰 0.5 1.00
合计 50.00 100.00
?2019年 12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2 月 23 日,英图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钟毅将其所持英图设计股权转让给卢琦、韦晓东等 7名自然人。同日,英图设计股东钟毅与卢琦、韦晓东等 7名自然人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
1 卢琦 1.75 3.5
2 韦晓东 1.00 2.00
3 古乐 1.00 2.00
4 秦雪兰 0.50 1.00
5 黎金泉 0.50 1.00
6 黄辉 0.50 1.00
7 吴振华 0.50 1.00
合计 5.75 11.5
2019 年 12 月 26 日,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英图设计的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图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26.00 52.00
3 卢琦 7.50 15.00
4 李建明 3.50 7.00
5 韦晓东 2.00 4.00
6 王艳华 1.50 3.00
7 古乐 1.50 3.00
8 高建发 1.00 2.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4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9 冀舒宁 1.00 2.00
10 石泉 1.00 2.00
11 秦雪兰 1.00 2.00
12 黎金泉 1.00 2.00
13 黄辉 1.00 2.00
14 吴振华 1.00 2.00
15 陈珑 0.50 1.00
16 黄泥兰 0.50 1.00
合计 50.00 100.00
英图设计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股权变动。
英图设计自设立以来的各股东出资均已完成实缴,股东出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5)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英图设计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华蓝设计持有
26.00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52.00%,英图设计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24.00万元
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48.00%。英图设计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卢琦 7.50 15.00
2 李建明 3.50 7.00
3 韦晓东 2.00 4.00
4 王艳华 1.50 3.00
5 古乐 1.50 3.00
6 高建发 1.00 2.00
7 冀舒宁 1.00 2.00
8 石泉 1.00 2.00
9 秦雪兰 1.00 2.00
10 黎金泉 1.00 2.00
11 黄辉 1.00 2.00
12 吴振华 1.00 2.00
13 陈珑 0.50 1.00
14 黄泥兰 0.50 1.00
合计 24.00 48.00
英图设计其他股东中,卢琦持有发行人 0.44%出资额、李建明持有发行人 0.25%
出资额,除此以外,英图设计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5
5、华蓝投资咨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 8月 18日法定代表人刘邵
住所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18栋 5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9号 18栋 5层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实收资本 200.00万元
主营业务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工程招标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华蓝投资咨询主营业务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投资咨询共 4名股东,其中,华蓝设计持有华蓝投资咨询 40.00%股权,为华蓝投资咨询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华蓝设计 80.00 40.00
2 黄升 40.00 20.00
3 杨伟锋 40.00 20.00
4 韦海泉 40.00 20.00
合计 200.00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216.51
净资产(万元) 191.50
净利润(万元) 43.69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历史沿革
①2017年 8月,华云星耀咨询设立
2017年 8月 18日,潘玲、韦海泉、杨伟锋、黄升、玉娴等 5名自然人签署《广西华云星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共同成立华云星耀咨询,注册资本为 2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7 年 9 月 4 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华云星耀咨询核发《营业执照》,准予华云星耀咨询设立登记。
华云星耀咨询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6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潘玲 60.00 30.00
2 韦海泉 40.00 20.00
3 杨伟锋 40.00 20.00
4 黄升 40.00 20.00
5 玉娴 20.00 10.00
合计 200.00 100.00
②2019年 4月,华云星耀咨询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年 4月 18日,华云星耀咨询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玉娴、潘玲将其合计所持华云星耀咨询 40.00%的股权(对应 80.00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华蓝设计。同日,玉娴、潘玲分别与华蓝设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的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
1 玉娴 20.00 10.00
2 潘玲 60.00 30.00
合计 80.00 40.00
由于原股东玉娴、潘玲转让给华蓝设计的出资额均未实缴,且华云星耀咨询自设立至本次股权转让时并未实际经营业务,故本次转让对价为 0.00 元每出资
额,由华蓝设计履行 80.00万元的出资实缴义务。
2019年 4月 24日,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华云星耀咨询的本次股权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云星耀咨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华蓝设计 80.00 40.00
2 韦海泉 40.00 20.00
3 杨伟锋 40.00 20.00
4 黄升 40.00 20.00
合计 200.00 100.00
③2019年 7月,华云星耀咨询名称变更
2019年 7月 18日,华云星耀咨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1)
同意将公司名称从广西华云星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同意就上述事项修订公司章程。
2019年 7月 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华云星耀咨询名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7
变更为华蓝投资咨询,并向华蓝投资咨询换发了《营业执照》。
华蓝投资咨询自 2019年 4月股权转让完成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股权变动。
华蓝投资咨询自设立以来股东出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5)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投资咨询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华蓝设计
持有 80.00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40.00%,华蓝投资咨询的其他股东共持有其
120.00 万元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60.00%。华蓝投资咨询其他股东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韦海泉 40.00 20.00
2 杨伟锋 40.00 20.00
3 黄升 40.00 20.00
合计 120.00 60.00
华蓝投资咨询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情况
1、深圳华蓝
(1)注销进展
2018年 6月 20日,华蓝工程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决议同意由华蓝工程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蓝,吸收合并前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华蓝工程承继,合并后的华蓝工程注册资本为 3,000.00万元人民币等事项。
2018年 6月 20日,深圳华蓝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由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华蓝等事项。
2018年 6月 22日,深圳华蓝在《广西日报》上就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刊登了《吸收合并公告》。
2018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了《企业注销通知书》,核准注销该企业。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8
2018年 12月 14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发了(南)登记内变字[2018]第安121401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华蓝工程变更登记。
2018 年 12 月 14 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向华蓝工程换发了《营业执照》,华蓝工程已完成对深圳华蓝的吸收合并。
(2)业务开展情况
吸收合并前,深圳华蓝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年 4月 28日法定代表人赵成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011 号方大大厦 12A02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011 号方大大厦12A02室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设计、咨询
主营业务与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注销前,深圳华蓝主营业务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存续期间,深圳华蓝主要从事建筑相关的工程设计业务。吸收合并前,深圳华蓝为华蓝工程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年 11月 21日/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1月 21日
净资产(万元) 3,027.16
净利润(万元) 1,527.65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相关业务、人员的承接、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吸收合并后,深圳华蓝的业务及资质由华蓝工程承接,相关人员转入华蓝工程由华蓝工程安置,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①资质承接情况
深圳华蓝在合并前拥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 2月 3日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证书编号 A144018377),证书有效期至 2020年 2月 3日。2018年 5月 23日,华蓝工程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9
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 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 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2018年 5月 23日,华蓝工程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资质等级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
2018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了《企业注销通知书》。为避免出现有效期为 1年的资质证书到期而有效期为 5年的资质证书尚未办理完成情况的出现,华蓝工程向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有效期为 1年的资质证书续期,2019年 4月 4日,住建部向华蓝工程核发了新的有效期至 2020年 2月 3日的资质证书。
2019年 12月 4日,住建部向华蓝工程换发有效期为 5年的资质等级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4年 12月 4日。
②业务承接情况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按照上述规定,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华蓝后,深圳华蓝存续有效的项目、合同全部由华蓝工程承继。
2018年 5月 29日,华蓝工程与深圳华蓝联名向合作方发出《关于变更工程合同中乙方名称说明函》,即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华蓝,原深圳华蓝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编号 A144018377)已被华蓝工程承继,相应的原深圳华蓝与合作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华蓝工程,履行合同相对方变更之告知义务。
至此,深圳华蓝所有未完结项目全部由华蓝工程承继。
③相关资质的承接程序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 号)的规定:“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相关情形,可以依法进行资质转移。”吸收合并前,深圳华蓝为华蓝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0
工程全资子公司,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华蓝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只需依法办理资质转移手续,无需重新办理资质申请。
深圳华蓝注册地位于广东深圳,华蓝工程注册地位于广西南宁,因此本次资质转移事宜属于跨省转移。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关于跨省资质转移的相关规定:“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因此,将深圳华蓝甲级资质转移至华蓝工程需经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同意后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进行资质转移初审。
相关资质的承接具体程序如下:
A.取得广西住建厅资质转入批准
2017 年 10 月 30 日,广西住建厅出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深圳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甲级资质转移至广西华蓝工程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问题的复函》(桂建便函【2017】693号)批复同意深圳华蓝设计甲级资质转移至华蓝工程。
B.取得广东住建厅资质转出批准
2017 年 11 月 27 日,广东住建厅出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跨省转移的函》(粤建许函【2017】3392 号)批复同意深圳华蓝将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144018377)转移至华蓝工程。
C.住建部同意华蓝工程承继资质
2018 年 3 月 6 日,华蓝工程向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资质转移申请报告。2018年 5月 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华蓝工程核发了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 1 年(2019 年 5 月 23 日到期),证书编号变更为A14501711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1
华蓝工程就上述资质转移问题先与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进行初步沟通,但广东住建厅要求广西住建厅先出具同意深圳华蓝资质转予华蓝工程批示后,方能出具同意转出的批示。因此,本次资质转移先取得了广西住建厅的转入批准,方获得广东住建厅的转出批准。
2018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了《企业注销通知书》。为避免出现有效期为 1年的资质证书到期而有效期为 5年的资质证书尚未办理完成情况的出现,华蓝工程向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有效期为 1年的资质证书续期,2019年 4月 4日,住建部向华蓝工程核发了新的有效期至 2020年 2月 3日的资质证书。
2019年 12月 4日,住建部向华蓝工程换发有效期为 5年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4年 12月 4日。至此,华蓝工程承继深圳华蓝资质相关程序全部完成。
④是否存在因承接业务及资质存在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华蓝工程不存在因承接深圳华蓝业务及资质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除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华蓝外,2018 年 8 月,华蓝设计依法注销了承包公司和工程公司。
2、承包公司
(1)注销进展
2017年 12月 6日,华蓝设计出具股东决定,决定注销承包公司。
2018年8月2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发了编号为“(南)登记企销字【2018】第 11号”的《准予注销通知书》,准予注销承包公司,承包公司已完成注销。
(2)业务开展情况
注销前,承包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西综合设计院工程承包公司
成立时间 1987年 10月 29日法定代表人赵成
住所
华东路39号综合设计院
主要生产经营地华东路 39号综合设计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2
注册资本 89.00万元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材料及设备采购总承包或部分承包
存续期内,承包公司主要从事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材料及设备采购总承包或部分承包业务。自 2007 年以来,承包公司未从事任何生产经营业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年 5月 16日/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5月 16日
净资产(万元) 0.85
净利润(万元) 0.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相关业务、人员的承接、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自 2007 年以来,承包公司未从事任何生产经营业务亦没有任何员工。承包公司已于 2018年 8月依法办理了注销程序,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4)注销原因
自 2007 年以来,承包公司未实际开展具体业务,亦没有相关员工,为优化组织结构,华蓝设计决定注销承包公司。
(5)存续期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存续期间,承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工程公司
(1)注销进展
2017年 12月 6日,华蓝设计出具股东决定,决定注销工程公司。
2018年8月2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发了编号为“(南)登记企销字【2018】第 10号”的《准予注销通知书》,准予注销工程公司,工程公司已完成注销。
(2)业务开展情况
注销前,工程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3
公司名称广西建筑综合工程公司
成立时间 1994年 4月 22日法定代表人赵成
住所
南宁市华东路39号综合院办公楼三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综合院办公楼三楼
注册资本 613.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存续期内,工程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务。自 2011 年以来,工程公司未从事任何生产经营业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8年 5月 16日/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5月 16日
净资产(万元) 0.63
净利润(万元) 0.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相关业务、人员的承接、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自 2011 年以来,工程公司未从事任何生产经营业务亦没有任何员工。工程公司已于 2018年 8月依法办理了注销程序,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4)注销原因
自 2011 年以来,工程公司未实际开展具体业务,亦没有相关员工,为优化组织结构,华蓝设计决定注销工程公司。
(5)存续期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存续期间,工程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参股公司
1、苏中达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 12月 24日法定代表人谢智泉
住所
南宁市朋云路 6 号综合楼五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朋云路6号综合楼五楼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实收资本 5,000.00万元
出资金额 1,750.00万元持股比例 35.00%
首次入股时间 2001年 12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4
股东结构与控制情况苏中建设持股 60.00%,华蓝集团持股 35.00%,王西平持股 5.00%
主营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苏中达科从事的建筑智能化设计与工程承包业务是发行人工程设计业务产业链的组成部分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21,507.51
净资产(万元) 6,412.69
净利润(万元) 305.57
注:以上数据经盐城天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3)投资原因、时间、方式、价格及定价依据
苏中达科的前身系广西达科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科智能”),由设计院(华蓝设计前身)与 13名自然人于 2001年 12月出资设立,其中设计院以货币和实物作价出资 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华蓝集
团所持苏中达科股权演变情况如下:
①达科智能设立
2001年 11月 18日,设计院与廖坚等 13名自然人共同签署了《广西达科建筑智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达科智能,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其中设计院以货币出资 77.4585万元,以实物出资 22.5415万元,合计 100.00
万元,占达科智能注册资本总额的 20.00%,出资价格为 1.00元/出资额。
2001 年 12 月 24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准予达科智能设立登记并向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2005年 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 12月 8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设计院将其持有的达科智能 77.458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蒙瀚、何劲松
等。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设计院持有达科智能 22.5415万元出资额,占达科智
能注册资本的 4.51%。
③2007年 6月,第一次增资
2007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六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注册资本由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5
500.00万元增加至 900.00万元等事项。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设计院于 2007年 1月完成改制,更名为华蓝设计)持有达科智能 272.00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30.22%。
④2008年 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 5月 12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何劲松等 23名自然人将其持有达科智能 390.0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
蓝设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达科智能 662.08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73.56%。
⑤2009年 6月,第二次增资
2009年 6月 23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事项。本次增资后,达科智能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
华蓝设计持有达科智能 738.127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73.81%。
⑥2012年 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年 2月 28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苏金凌等 8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达科智能 56.6481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华蓝设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达科智能 794.7751 万元出资额,占其
注册资本的 79.48%。
⑦2013年 5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华蓝设计将其持有的 789.848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控股、4.9269 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蒙瀚,蒙珏将其持有的 3.941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控股,苏
金凌将其持有的 1.642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控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不再持有达科智能出资额,华蓝控股持有达科智能 795.432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79.5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6
⑧2013年 8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8 月 5 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蒙钰等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达科智能出资额转让给华蓝控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控股持有苏中达科 922.874万元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92.29%。
⑨2014年 3月,第六次股权转让暨达科智能更名
2014 年 3 月 6 日,达科智能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更名和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华蓝控股将其持有的 572.87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江苏省
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科智能更名为苏中达科。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控股持有苏中达科 35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35.00%。
⑩2016年 5月,第三次增资
2016年 4月 10日,苏中达科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增加至 5,000.00万及股东按原有比例增加出资额等事宜。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集团(华蓝控股于 2014年 1月更名为华蓝集团)持有苏中达科 1,750.00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35.00%。
本次增资完成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中达科股权未发生变化。
达科智能主要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业务,与设计院的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故设计院参股投资设立达科智能。2013 年 5月,华蓝设计将其所持达科智能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华蓝控股系因发行人业务及管理结构调整;2014 年 3 月,考虑到发行人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业务方面技术、经验、资源较少,达科智能自设立以来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未能达到发行人预期,基于引进具备达科智能主营业务相关经验、资源的战略投资者的考虑,发行人将达科智能 57.29%出资额转让给江苏
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4 月,基于苏中达科扩大经营规模的需求将注册资本由 1,000.00万元增加至 5,000.00万元,苏中达科各股东同比例增资。
(4)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7
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中达科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华蓝集团持有
1,750.00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35.00%,苏中达科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3,250.00
万元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65.00%。苏中达科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60.00
2 王西平 250.00 5.00
合计 3,250.00 65.00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385836169
住所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中坝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笪鸿鹄
注册资本 42,31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勘察设计,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铁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市政工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古典园林工程施工。国内贸易。房产、设备的租赁;代购设备。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限380V以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2年2月24日
营业期限 1992年2月24日至长期
苏中达科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华蓝岩土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 4月 6日法定代表人卢玉南
住所
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 3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 38号
注册资本 2,690.00万元实收资本 2,690.00万元
出资金额 272.00万元持股比例华蓝工程持股 10.1115%
首次入股时间 2007年 4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8
股东结构与控制情况
卢玉南持股 26.65%,华蓝工程持股 10.11%,蒋受义持股 7.43%,邓日海持
股 5.58%,阳成持股 3.72%,陆韦春持股 3.72%,钱伟文持股 3.72%,谢乙
瑛持股 2.60%,李俊华持股 2.45%,沈玉涛持股 2.42%,黄俊澎持股 2.23%,
苏华持股 1.86%,黄学伟持股 1.86%,唐成东持股 1.86%,姜广占持股 1.86%,
刘明持股 1.12%,叶剑华持股 1.12%,丁红萍持股 1.12%,周绪鸿持股 1.12%,
刘忠忠持股 1.12%,李广持股 0.74%,李新荣持股 0.74%,李泽智持股 0.74%,
夏碧涛持股 0.74%,庞春茂持股 0.74%,陆金婵持股 0.74%,覃行流持股
0.74%,贲吕周持股 0.74%,梁慧君持股 0.74%,龙开学持股 0.74%,覃光
春持股 0.74%,徐长钦持股 0.74%,韦万正持股 0.74%,李军持股 0.74%,
曾明持股 0.74%,崔玮持股 0.74%,曾铖持股 0.74%,杨礼贤持股 0.74%,
林嵩桂持股0.74%,肖蒙云持股0.74%,梁运胜持股0.74%,杨敏萍持股0.74%
主营业务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华蓝岩土从事的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是发行人工程设计业务产业链的组成部分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28,617.69
净资产(万元) 3,570.94
净利润(万元) 503.9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投资原因、时间、方式、价格及定价依据
华蓝岩土由华蓝设计与 14名自然人于 2007年 4月出资设立,其中华蓝设计以货币出资 272.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4.00%,发行人持有华蓝岩土股权
演变具体情况如下:
?2007年 4月,华蓝岩土设立
2007年 3 月 8 日,华蓝设计与钟毅等 14名自然人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共同设立华蓝岩土。根据《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章程》,华蓝岩土注册资本为 800.00万元,其中华蓝设计出资 272.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4.00%,
出资价格为 1.00元/出资额。
2007 年 4 月 6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向华蓝岩土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华蓝岩土设立登记。
?2012年 12月,第一次增资
2012年 9月 6日,华蓝岩土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800.00万元增加
至 1,8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华蓝岩土 612.00万元出资额,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9
占其注册资本的 34.00%,增资价格为 1.00元/出资额。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华蓝岩土增加注册资本,华蓝设计根据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
?2016年 9月,华蓝设计所持华蓝岩土股权第一次转让
考虑到提升华蓝岩土核心人员持股比例更有利华蓝岩土长远发展,2016年 9月 13 日,华蓝岩土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华蓝设计将其持有的 272.00 万元出资额以 1.07 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华蓝工程、
340.00万元出资额以 1.10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华蓝岩土核心人员卢玉南。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不再持有华蓝岩土股权,华蓝工程持有华蓝岩土 15.11%出资额。
?2017年 1月,华蓝岩土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1 月 24 日,华蓝岩土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1)华蓝岩
土注册资本由 1,800.00万元增加至 2,000.00万元;(2)增加新股东杨杰。
基于对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定位,华蓝工程未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工程持有华蓝岩土 272.00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13.60%。
?2018年 9月,华蓝岩土第三次增资
2018 年 8 月 28 日,华蓝岩土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 2,490.00万元。
基于对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定位,华蓝工程未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工程持有华蓝岩土 272.00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10.92%。
?2019年 3月,华蓝岩土第四次增资
2019 年 3 月 18 日,华蓝岩土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2,490.00万元增加至 2,690.00万元。
基于对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定位,华蓝工程未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工程持有华蓝岩土 272.00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10.11%。
本次增资完成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岩土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0
华蓝工程持有的华蓝岩土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4)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岩土注册资本 2,690.00万元,华蓝工程持有
272.00 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10.11%,华蓝岩土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2,418.00
万元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89.89%。华蓝岩土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卢玉南 717.00 26.65
2 蒋受义 200.00 7.43
3 邓日海 150.00 5.58
4 陆韦春 100.00 3.72
5 阳成 100.00 3.72
6 钱伟文 100.00 3.72
7 谢乙瑛 70.00 2.60
8 李俊华 66.00 2.45
9 沈玉涛 65.00 2.42
10 黄俊澎 60.00 2.23
11 黄学伟 50.00 1.86
12 姜广占 50.00 1.86
13 苏华 50.00 1.86
14 唐成东 50.00 1.86
15 叶剑华 30.00 1.12
16 丁红萍 30.00 1.12
17 刘忠忠 30.00 1.12
18 刘明 30.00 1.12
19 周绪鸿 30.00 1.12
20 徐长钦 20.00 0.74
21 林嵩桂 20.00 0.74
22 曾铖 20.00 0.74
23 杨敏萍 20.00 0.74
24 覃行流 20.00 0.74
25 韦万正 20.00 0.74
26 李广 20.00 0.74
27 梁慧君 20.00 0.74
28 肖蒙云 20.00 0.74
29 曾明 20.00 0.74
30 梁运胜 20.00 0.74
31 李泽智 20.00 0.74
32 贲吕周 20.00 0.74
33 覃光春 20.00 0.74
34 杨礼贤 20.00 0.74
35 李新容 20.00 0.7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1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36 陆金婵 20.00 0.74
37 夏碧涛 20.00 0.74
38 崔玮 20.00 0.74
39 龙开学 20.00 0.74
40 庞春茂 20.00 0.74
41 李军 20.00 0.74
合计 2,418.00 89.89
华蓝岩土其他股东中,卢玉南持有发行人 0.47%出资额、蒋受义持有发行人
0.34%出资额、邓日海持有发行人 0.41%出资额、阳成持有发行人 0.27%出资额、
唐成东持有发行人 0.39%出资额、李新容持有发行人 0.26%出资额,除此以外,
华蓝岩土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华蓝装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年 6月 1日法定代表人朱建宇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 9 号(青山训练基地内)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 9 号(青山训练基地内)
注册资本 1,010.00万元实收资本 1,010.00万元
出资金额 200.00万元持股比例华蓝工程持股 19.80%
首次入股时间 1994年 6月
股东结构与控制情况
朱建宇持股 35.03%,华蓝工程持股 19.80%,陈理波持股 5.11%,章健持股
5.06%,卢庐持股 4.99%,黄灿辉持股 3.30%,李德琼持股 2.07%,陈蔚平
持股 2.01%,陈秋武持股 1.89%,郭春荣持股 1.83%,梁学勤持股 1.78%,
刘帮权持股 1.58%,李婷婷持股 1.57%,何忠丽持股 1.29%,张洪持股 1.13%,
黄祖康持股 1.05%,潘丽鲜持股 0.93%,玉健持股 0.79%,莫培坤持股 0.79%,
李川持股 0.69%,莫建英持股 0.67%,周念萱持股 0.65%,班聪持股 0.59%,
覃诗持股 0.59%,陈书娴持股 0.52%,黄星钰持股 0.51%,杨媚持股 0.50%,
曾建文持股 0.45%,李秋娟持股 0.45%,蒋佩珊持股 0.42%,林绍永持股
0.38%,周丽红持股 0.31%,廖杨福持股 0.27%,甘记梅持股 0.24%,林冰
持股 0.23%,欧阳海龙持股 0.21%,黄菲有持股 0.20%,黄偲颖持股 0.10%
主营业务建筑装饰装修等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华蓝装饰从事的建筑装饰装修业务是发行人工程设计业务产业链的组成部分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5,042.83
净资产(万元) 1,612.73
净利润(万元) 213.1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2
(3)投资原因、时间、方式、价格及定价依据
华蓝装饰的前身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艺装饰”)系由设计院(华蓝设计前身)与澳门港新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港新装饰”)于 1994年 6月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新艺装饰设立时,设计院出资 76.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51.00%,港新装饰出资 8.40万美元(换
算为 73.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9.00%,均为货币出资,各方出资
价格为 1.00元/出资额。华蓝工程持有的华蓝装饰股权演变具体情况如下:
?1994年 6月,新艺装饰设立
1994 年 3 月 30 日,设计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委员会递交“综设字 94
(11)号”《关于申请成立中外合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立项报告》,请求批准
设计院与港新装饰合资成立中外合资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同日,设计院与港新装饰签订《中外合资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约定设计院出资 76.50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 51.00%,港新装饰出资
8.40万美元,占投资总额的 49.00%,设立时的出资价格为 1.00元/出资额。
1994年 4月 20日,自治区建设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成立中外合资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批复》(桂建人字[1994]第 44 号),同意设计院与港新装饰合资成立新艺装饰。
1994年 5月 18日,自治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成立中外合资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批复》(桂外经贸资[1994]89号),批准设立新艺装饰。
1994年 5月 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向新艺装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桂合资字[1994]306号)。
1994 年 6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艺装饰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新艺装饰设立登记。
1995年 9月 20日,广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5)桂会师报字第 196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1995年 9月 18日,新艺装饰已收到合营各方投入资本总额 150.00万元人民币。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3
?2002年 3月,第一次增资
2002 年 1 月 9 日,新艺装饰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分别由 1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500.00万元人民币。
2002年 3月 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资办出具“桂外资办审函[2002]7号”《自治区外资办关于同意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新艺装饰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由原 150.00 万人民币增加至
500.00万元人民币。
2002 年 3 月 11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管理处出具“No.0218795”号《通知》,核准了新艺装饰的变更登记申请。
本次增资完成后,设计院持有新艺装饰 375.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
的 75.00%。
?2004年 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企业性质变为内资
2004年 5月 20日,新艺装饰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股东澳门港新装饰工程公司退出,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广西建筑综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07年 3月更名为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 12月,更名为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同日,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04年 5月 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资办出具“桂外资办审函[2004]25号”《自治区外资办关于同意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上述转让事宜。
本次转让后,新艺装饰由中外合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2004年 7月 1日,新艺装饰递交内资公司《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004 年 7 月 7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了新艺装饰的设立审核,完成外资转内资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设计院持有新艺装饰 375.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
资本的 75.00%。
?2007年 3月,新艺装饰更名暨第二次股权转让
新艺装饰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考虑到其与华蓝设计从事的建筑设计业务属于不同的细分行业,且建筑装饰业务涉及采购与施工,不符合华蓝设计业务发展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4
方向,华蓝设计决定对外转让部分出资额。
2007年 3月 15日,新艺装饰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新艺装饰更名暨股权转让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华蓝设计将其持有的新艺装饰 205.00 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朱建宇等 8名自然人;新艺装饰更名为华蓝装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华蓝装饰 17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34.00%。
?2009年 9月,第二增资暨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年 5月 12日,华蓝装饰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进行相关股权转让暨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 万元。考虑自身业务定位,华蓝设计向
华蓝装饰增资 30.00万元出资额,未同比例参与本次增资。
本次股权转让暨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华蓝装饰 200.00 万元出资额,
占其注册资本的 20.00%。
?2013年 8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8 月 7 日,华蓝装饰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华蓝设计将其所持有的 20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总包,转让价格为 1.06元/出资额。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蓝设计不再持有华蓝装饰出资额,华蓝总包持有华蓝装饰 200.00万元出资额。
?2018年 6月,第三次增资
2018年 6月 21日,华蓝装饰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1,010.00万元。
考虑到自身业务定位及发展方向,华蓝工程未参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工程持有华蓝装饰 200.00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19.80%。
本次增资完成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装饰注册资本、华蓝工程持有的华蓝装饰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4)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装饰注册资本 1,010.00万元,华蓝工程持有
200.00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19.80%,华蓝装饰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810.00万
元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80.20%。华蓝装饰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朱建宇 353.84 35.03
2 陈理波 51.62 5.11
3 章健 51.09 5.06
4 卢庐 50.35 4.99
5 黄灿辉 33.38 3.30
6 李德琼 20.94 2.07
7 陈蔚平 20.28 2.01
8 陈秋武 19.07 1.89
9 郭春荣 18.50 1.83
10 梁学勤 18.00 1.78
11 刘帮权 16.00 1.58
12 李婷婷 15.82 1.57
13 何忠丽 13.00 1.29
14 张洪 11.41 1.13
15 黄祖康 10.65 1.05
16 潘丽鲜 9.40 0.93
17 玉健 8.00 0.79
18 莫培坤 8.00 0.79
19 李川 7.00 0.69
20 莫建英 6.77 0.67
21 周念萱 6.60 0.65
22 班聪 6.00 0.59
23 覃诗 6.00 0.59
24 陈书娴 5.30 0.52
25 黄星钰 5.13 0.51
26 杨媚 5.00 0.50
27 曾建文 4.57 0.45
28 李秋娟 4.50 0.45
29 蒋佩珊 4.20 0.42
30 林绍永 3.83 0.38
31 周丽红 3.16 0.31
32 廖杨福 2.74 0.27
33 甘记梅 2.42 0.24
34 林冰 2.32 0.23
35 欧阳海龙 2.11 0.21
36 黄菲有 2.00 0.20
37 黄偲颖 1.00 0.10
合计 810.00 80.20
华蓝装饰其他股东中,朱建宇持有发行人 0.42%出资额、陈理波持有发行人
0.32%出资额、章健持有发行人 0.26%出资额,除此以外,华蓝装饰其他股东与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6
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云宝宝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 3月 28日法定代表人周勃
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 8 号五象总部大厦 3号楼 1909号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 8号五象总部大厦 3号楼 1909号房
注册资本 7,000.00万元实收资本 7,000.00万元
出资金额 500.00万元持股比例华蓝设计持股 7.14%
首次入股时间 2017年 3月
股东结构与控制情况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8.57%,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7.14%,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4.29%,南宁智聚
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4.29%,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
任公司持股 9.29%,华蓝设计持股 7.14%,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 7.14%,南宁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 2.14%
主营业务数据信息产业投资、数据处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云宝宝从事的数据信息产业投资与数据处理业务对发行人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国土空间规划、与智慧城市相关的工程设计等业务具有积极意义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12,561.62
净资产(万元) 6,226.13
净利润(万元) 314.00
注:以上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审计。
(3)投资原因、时间、方式、价格及定价依据
云宝宝由华蓝设计与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机构股东于2017 年 3 月出资设立,其中华蓝设计以货币出资 5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出资价格为 1.00元/出资额。华蓝设计持有云宝宝股权演变具体情况如
下:
?2017年 3月,云宝宝设立
2017年 3月 20日,华蓝设计与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6家机构股东共同签署了《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云宝宝,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其中华蓝设计以货币出资 500.00 万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7
持股比例为 10.00%。
同日,云宝宝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设立云宝宝并通过公司章程。
2017年 3月 28日,南宁市工商局准予云宝宝设立登记并向其核发了《营业执照》。
?2018年 8月,第一次增资
2018年 8月 28日,云宝宝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5,000.00万元增加
至 7,00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认缴。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设计持有云宝宝 50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
的 7.14%。
本次增资完成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设计持有云宝宝的股权情况未发生变更。
华蓝设计投资系因其看好云宝宝所从事的数据信息业务,探索大数据、信息技术业务能有效提升其建筑工程设计等业务效率。
(4)其他股东情况,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云宝宝注册资本 7,000.00 万元,华蓝设计持有
500.00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 7.14%,云宝宝的其他股东共持有 6,500.00万元
出资额,合计持股比例为 92.86%。云宝宝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8.57
2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 17.14
3 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4.29
4 南宁智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4.29
5 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650.00 9.29
6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7.14
7 南宁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50.00 2.14
合计 6,500.00 92.86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8
名称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MA5N6N2G6R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
法定代表人刘洪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项目建设投资以及所投资项目的商业运营管理;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互联网技术、智能制造、金融科技、北斗卫星技术、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电子芯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大数据相关增值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云计算数据处理服务;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服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年5月21日
营业期限 2018年5月21日至长期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6821248433
住所南宁市云景路69号
法定代表人苏拥军
注册资本 870,608.607697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对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综合资源开发、管理;对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关联的物资、设备的投资、建设、管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经营);场地、房屋租赁;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承担与轨道交通相关联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从事轨道交通技术的研发;提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的业务设计、咨询、科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23日
营业期限 2008年12月23日至2058年12月22日
?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MA28TXPM5N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46号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数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成立日期 2017年6月13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9
营业期限 2017年6月13日至2037年6月12日
?南宁智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宁智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南宁智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MA5L09G60B
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C座19楼19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勃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对文化业、教育业、商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年2月24日
营业期限 2017年2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068868391G
住所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综合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颜有起
注册资本 4,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民卡信息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销售代理;票务代理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健身休闲活动;平面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住房租赁;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家具销售;化妆品零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3年5月9日
营业期限 2013年5月9日至2063年5月8日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0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715182397J
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691号新媒体中心A座1楼
法定代表人谢向阳
注册资本 167,102.6239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网络的设计、建设、改造、经营、维护、管理、多功能开发及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信息传输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设备、信息设备、教学设备、幼教设备、机电设备的购销、租赁;服务器托管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咨询与系统维护;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安装、设计与施工;网络综合布线;安防工程壹级;出版物(含电子出版物)、办公设备、通讯器材、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数码产品、家用电器、Ⅰ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危险化学品批发(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体育场地设施安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管理,教育文化信息咨询。一般项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 2000年3月16日
营业期限 2000年3月16日至长期
?南宁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南宁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南宁浩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6851932467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8号南宁日报社一楼
法定代表人李艳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文化活动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网页设计,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电子平台的开发、建设管理,对教育科技产业、文化文旅产业、传媒业、科技业、健康产业、餐饮业、影视业的投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留学信息咨询服务,养生保健信息咨询(不含诊疗服务),文化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业务),商品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公共关系服务,会务会展服务,礼仪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体育赛事活动策划,票务代理,舞台设备、影视设备销售与租赁,舞台搭建,影视制作(非电影制片单位,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影视策划,摄影摄像服务,销售:教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1
学用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乐器、服装鞋帽、食品、出版物(以上两项,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9年3月17日
营业期限 2009年3月17日至长期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独立董事何立荣担任广西广电独立董事,除此以外,云宝宝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发行人放弃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第一大股东地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华蓝岩土采购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服务,向华蓝装饰采购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服务。发行人曾为华蓝岩土及华蓝装饰第一大股东,华蓝岩土与华蓝装饰其他股东主要是该两家公司核心人员,发行人虽为第一大股东,对该两家公司控制力并不强,考虑到该两家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与发行人不完全一致, 2016年后,发行人向两家公司核心人员转让部分股权,且不再参与两家公司增资,放弃华蓝岩土与华蓝装饰第一大股东地位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集中精力发展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国土空间规划等为核心
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剥离施工占比较大的相关业务
华蓝岩土主要从事岩土工程勘查设计与地基施工业务,其中施工业务收入占到华蓝岩土总收入的 50%,华蓝装饰主要从事建筑装修工程及建筑装修设计,其中施工业务收入占到华蓝装饰总收入的 80%。经保荐机构及律师对华蓝岩土董事长卢玉南、华蓝装饰董事长朱建宇访谈,由于华蓝岩土与华蓝装饰的业务涉及较大比例的工程施工业务,工程施工业务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两大难题:一、需要
经常聘用劳务用工,在当前法律法规环境下,较难实现对劳务用工的规范化管理;
二、施工业务较容易产生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岩土施工、装修施工业务毛利率
低,相关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因此,虽然华蓝岩土与华蓝装饰的业务与华蓝集团的业务存在一定上下游关联度,但其业务发展模式无法与华蓝集团业务发展定位完全契合。
发行人为集中精力发展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主业,选择放弃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第一大股东地位。
(2)提升华蓝岩土、华蓝装饰核心人员股权比例,更有利于两家公司发展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2
根据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营业收入分别达到 27,447.29万元、11,231.94万元,已形成一定规模,发行人放弃第一大股东地
位能发挥其他股东尤其是新的控股股东的积极性,更有利于两家公司业务的发展。
(3)华蓝岩土、华蓝装饰业务对发行人的核心业务发展不具有重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华蓝岩土的勘察设计服务占公司同类采购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蓝岩土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 666.18 260.48 462.97
华蓝岩土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占协作分包采购总额比例(%)
9.07 4.15 7.74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华蓝装饰的第三方项目装修服务占公司同类采购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蓝装饰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 97.69 36.50 60.91
华蓝装饰设计服务采购金额占协作分包采购总额比例(%)
1.33 0.58 1.0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蓝岩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占比为 7.74%、
4.15%、9.07%,占发行人历年协作分包比均不超过 10%,发行人与华蓝装饰的
经常性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占比为 1.02%、0.58%、1.33%,占比较小。华蓝岩
土、华蓝装饰业务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不具重要性,放弃其第一大股东地位不会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综合以上,鉴于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施工业务存在大量劳务用工、且容易产生安全生产事故,不符合华蓝集团业务发展定位;岩土施工、装修施工业务毛利率低,相关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因此,发行人放弃对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同时,华蓝岩土、华蓝装饰业务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不具重要性,放弃其第一大股东地位具有合理性。
6、发行人参股苏中达科的背景及原因,向其拆借资金的用途
(1)发行人参股苏中达科的背景及原因
苏中达科主要从事建筑智能化设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等,苏中达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3
科历史上曾经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13 年 9 月,经过股权转让,华蓝集团前身华蓝控股持有其 92.29%的股权。
2014 年 3 月,考虑到发行人在建筑智能化系统方面经验较少,达科智能自设立以来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未能达到发行人预期,基于达科智能业务战略的考虑,发行人将达科智能 57.29%出资额转让给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首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为江苏省著名建筑施工企业,当时计划拓展在广西的业务尤其是建筑智能化业务,2014 年 4 月,经过股东各方协商进行了股权转让,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华蓝控股持有 35%的股权,王西平持有 5%的股权。
(2)发行人向其拆借资金的用途
发行人向苏中达科拆借资金为 500万元,出借资金的主要用途为帮助其拓展业务的运营资金。由于苏中达科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因而向其拆借了上述资金,上述资金占用已于 2018年 5月清理完毕,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与实际占用时间计提资金占用费。
(四)发行人分公司情况
1、发行人分公司概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共有 15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
负责人营业场所经营范围 华蓝设计
深圳分公司
唐丹诚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荔湖大厦二楼中201室
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市政工程设计、轻纺及建材行业设计、工程咨询、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柳州
分院
陈琨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大道 100 号冠亚·国际星城17栋13层 11号
接受主体委托,为主体公司接洽以下业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编制、市政工程设计、轻纺及建材行业设计、工程咨询、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勘察、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地质灾害评估、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4
序号
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
负责人营业场所经营范围 玉林分公司
吴华
玉林市建安街 2 号(原东成胜利垌地区建委大院 18号)
接受隶属企业委托联系以下业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制、工程咨询、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专业工程)专业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施工图审查、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探、咨询、设计的资格,以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资格并可进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出口及人员劳务输出。成都分公司
秦臻
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 118号 3栋10层 25号
受公司委托从事公司承揽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制、工程咨询、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施工图审查。贵阳分公司
李天吉
贵阳市云岩区富水中路 66 号 5-1、5-2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制,工程咨询,电力行业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图审查,承担本行业工程的勘探、咨询、设计的资格。武汉分公司
王全
武昌区徐东二路二号创意园1#118、120

凭公司许可证在授权范围内经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5
序号
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
负责人营业场所经营范围 重庆分公司
刘丽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62 号 25-1#、25-2#
为所隶属企业法人承接其建筑资质范围内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桂林分公司
刘松
桂林市七星区桂磨大道创意产业园3#602、3#603号
在总公司业务范围内受总公司委托承揽相关业务。南昌分公司
艾治国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雷池街 688 号中海朝阳郡.观园 3#楼2 单元 1102 室(第11层)
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旅游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编制(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郑州分公司
陈玉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 13楼 1304号
从事隶属总公司业务联络 厦门分公司
庞吉宁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 9 号 10B 之一单元
承接所属建筑业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委托的业务。长沙分公司
陈雄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高源村 173号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下列经营活动: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城乡规划编制、风景园林工程与市政工程的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桂东分公司
宋磊
梧州市东出口两省交界处粤桂大厦 3楼 325室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施工图审查、旅游规划设计、土地规划、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探、咨询、设计的资格,以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资格并可进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出口及人员劳务输出 广东分公司
艾治国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和平中街 3号 2401房之三(仅限办公)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勘察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6
序号
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
负责人营业场所经营范围 海南分公司
张涛
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南方航空城 14栋101A号房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交通除外)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醇烟草工程)专业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咨询、评估及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材料试验,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旅游规划设计、土地规划,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探、咨询、设计的资格,以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资格并可进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出口及人员劳务输出
2、发行人对分公司的管控合法有效,不存在挂靠情形
(1)在法律关系方面,分公司与总公司是从属关系,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
主体。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总公司的一部分,总公司需要为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2)在人员管理方面,分公司人员的执业资格由总公司依据《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管理条例》进行统一管理,总公司有序组织分支机构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近年相当部分分公司人员通过此途径获得职称或提升了职称,其中个别分公司人员还获得教授级高工的职称,良性促进了分公司的整体发展。分公司负责人由总公司统一任命,分公司的核心骨干成员需要和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同时通过审核、备案、抽查等方式参与分公司人员聘用、日常考勤的管理。分公司各技术岗位人员的任命资格及程序依据总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分公司人员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
报告期内,在总公司备案的各分公司的执业、注册资格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分公司名称 2018年 12月 2019年 12月 2020年 12月
1 深圳分公司---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7
序号分公司名称 2018年 12月 2019年 12月 2020年 12月
2 柳州分院
员工 34人,其中中级职称 12人,高级职称 7 人,注册资格 2人
员工 39人,其中中级职称 14人,高级职称 7人,注册资格 4人
员工 41人,其中中级职称 15人,高级职称7人,注册资格 4人
3 玉林分公司
员工 21人,其中中级职称 2 人,高级职称 6人
员工 18人,其中中级职称 2人,高级职称 3人
员工 17人,其中中级职称 3人,高级职称 2人
4 成都分公司
员工 26人,其中中级职称 5人
员工 22人,其中中级职称 5人
员工 22人,其中中级职称 2人
5 贵阳分公司
员工 19人,中级职称 3人,高级职称 5人,注册资格 5人
员工 20人,其中中级职称 2人,高级职称 5人,注册资格 4人
员工 20人,其中中级职称 3人,高级职称 3人,注册资格 2人
6 武汉分公司
员工 22人,其中中级职称 1 人、高级职称 2人
员工 15人,其中中级职称 1人,高级职称 2人
员工 15人,其中中级职称 2人,高级职称 1人,注册资格 1人
7 重庆分公司
员工 20人,其中中级职称 5 人,高级职称 6人
员工 26人,其中中级职称 7人,高级职称 4人
员工 18人,其中中级职称 4人,高级职称 2人
8 桂林分公司
员工 90人,中级职称 18人,高级职称8人,注册资格 3人
员工 77人,其中中级职称 21人,高级职称 8人,注册资格 3人
员工 83人,其中中级职称 19人、高级职称8人,注册资格 3人
9 南昌分公司
员工 30人,其中中级职称 4 人,高级职称 1人
员工 14人,其中中级职称 2人,高级职称 1人,注册资格 1人
员工 15人,其中中级职称 3人
10 郑州分公司
员工 38人,其中中级职称 5 人,高级职称 3人
员工 25人,其中中级职称 4人,高级职称 3人
员工 21人,其中中级职称 2人,高级职称 4人
11 厦门分公司
员工 23人,其中中级职称 2 人,高级职称 3 人,注册资格 1人
员工 18人,其中中级职称 1人,高级职称 3人,注册资格 1人
员工 25人,其中中级职称 2人,高级职称 3人,注册资格 1人
12 长沙分公司
员工 23人,其中中级职称 5 人,高级职称 2人
员工 30人,其中中级职称 8人,高级职称 4人,注册 1人
员工 35人,其中中级职称 12人,高级职称2人,注册资格 1人
13 桂东分公司
员工 8 人,其中中级职称 3 人,注册资格 1人
员工 8 人,其中中级职称 1人
员工 11人,其中中级职称 1人,高级职称 1人,注册资格 1人
14 广东分公司
员工 86人,其中中级职称 7 人,高级职称 11人
员工 82人,其中中级职称 6人,高级职称 8人
员工 94人,其中中级职称 12人,高级职称9人
15 海南分公司
员工 17人,其中高级职称 8 人,注册资格 3人
员工 9 人,其中高级职称 3人
员工 15人,其中高级职称 5人
(3)在流程管理方面,分公司项目从项目立项、合同签订、项目分类、任
务下达、业务分包、质量评审、出图、归档等均依据总公司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进行,均由公司内部具有相应资质、资格条件的人员(含符合总公司管理规定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8
分公司技术岗位人员)负责具体执行,总公司依据项目类型、规模进行分级授权审批管理,分公司业务属于总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
选取报告期内跨部门合作最多、分公司独立完成、合同金额排名靠前的分公司典型项目各一个为例,说明总公司对分公司业务的控制流程,分公司典型业务合同的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9
项目
名称
合同
金额
(万元)
项目管理类型
立项审批人
合同评审人
合同审批人
承做
部门
合作
部门
外包
单位
(如有)
外包金额(万元)
项目设总
项目成员校对人审核人
印章
使用审批人
备注
桂林市甲山生活垃圾中心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126.84 所管
唐*(生产部)
唐**(外拓部)
焦*(外拓部)
桂林分公司
水环所//
杨**(水环所)
电、自控:覃**(水环所);工艺、排水:
蒋**、林**、李**(水环所);建筑:车**、莫**(桂林分公司);结构:秦**、庞**(桂林分公司);道路:
邓**、苏*(桂林分公司)
电、自控:郭**(绿建中心);工艺、排水:言**(水环所);
建筑:郭*(桂林分公司);结构:朱**(桂林分公司);道路:苏*(桂林分公司)
电、自控:黄**((桥隧所))、;工艺、排水:李**(水环所);建筑:岳**(桂林分公司);结构:
庞**(桂林分公司);道路:韦**(广东分公司)
王*(外拓部)
分公司和总公司合作项目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和黑臭水体调查项目
69.78 所管
王*(外拓部)
韦**(外拓部)
唐**(外拓部)
长沙分公司
///
张**(长沙分公司)
旷**(长沙分公司)、黄*(长沙分公司)、文*(长沙分公司)
彭**(长沙分公司)张**(长沙分公司)
唐**(外拓部)
分公司独立完成项目
于都县贡江新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工程
1,300.56
专业院管
唐*(生产部)
唐**(外拓部)
焦*(外拓部)
广东分公司
贵阳分公司、桂林分公司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
473.80
庞*(广东分公司)
给排水、工艺:原**(广东分公司);道路:王**(广东分公司);建筑:韦*(建五所)、结构:陈**、袁**(广东分公司);电气、照明:郑**(贵阳分公司)、陈**(合肥设计所)
给排水、工艺:高**(广东分公司);道路:岑**(广东分公司);建筑:王**(桂林分公司);结构:邝**(广东分公司);电气、照明:
陈**(合肥设计所)
给排水、工艺:庞*(广东分公司);道路:韦**(广东分公司);建筑:张*(贵阳分公司);结构:
杨**(贵阳分公司);电气、照明:梁**(广东分公司)
唐**(外拓部)
分公司金额前五项目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0
(4)在职能分工方面,分公司主要承担开拓市场、承揽业务的职能,同时
依据总公司生产管理规定开展设计承做工作。依据分公司的人员配置及总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分公司具有相应资质、资历的人员可参与承做设计工作;分公司自身不具有相应资质人员的,则由总公司其他院所或其他分公司相应资质人员与分公司合作完成。
(5)在财务管理方面,总公司加强对分公司的财务管控和项目核算。所有
业务合同均由总公司审批后签订,由总公司银行账户收款。分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网银权限和收支审批权集中由总公司计财部负责管理,分公司的所有支出、费用均由总公司进行事前审批。
(6)在行政管理方面,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结合总公
司的年度工作,总公司每年年初为分公司制定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生产经营(产值目标、合同目标等),财务管控,质量管理,人事管理,及客服管理,新技术培训等各领域。每年组织分公司负责人参加 2次年度工作会议,其中半年总结会,对分公司上半年度的工作予以跟进、调度、修整;年底召开年终总结会,对分公司进行考核,并相应予以表彰。
为提高设计质量,总公司每年组织分支机构参加公司各专业组织的培训会或者提供材料学习,每年开展分支机构 2次项目质量内审;组织分支机构参加公司每年举办的优秀设计奖评选,同时每年推介分公司参加广西区优的评选,部分分公司还荣获区优二等奖。
综上,发行人下属分公司负责人均由总公司委派,分公司财务由总公司统一管理,分公司业务合同均需报总公司并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分级审批签署,生产成果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出图,分公司出图章由专人监印,依据总公司《印章管理办法》执行。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纳入总公司统一管理,总公司通过明确分公司质量管理责任主体、规范生产过程控制、完善档案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来加强质量管理。因此,分公司的人员、财务、业务均得到总公司的有效管理,分公司系公司内部规范的业务经营单元。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资质承揽业务,不属于“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情形,不存在“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等情形,也不存在形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1
式上与总公司构成分包、实质形成挂靠的相关情形。
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发行人分公司不存在因设计质量管控不到位存在与客户的质量诉讼、仲裁纠纷,或者因分公司承揽或参与承做的设计成果质量问题遭致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通过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信息,确认发行人、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惩戒记录,不存在任何失信信息。
因此,发行人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等形式,严格防止可能发生的违规分包、挂靠等情形发生,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不存在因违规分包、挂靠等情形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情形。
3、发行人历史上分公司管理模式的变革与改进
(1)“总公司派人外驻”模式
从上世纪 80 年代起,华蓝设计前身设计院即开始在广西区外成立分公司拓展区外市场。
华蓝设计改制前初步探索开拓外地市场,采用“总公司派人外驻”的管理模式,即分公司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均由总公司派员参与,这有利于加强对分公司的管控,但外派人员较难适应长年出差的工作要求且较难融入当地市场,市场拓展效果欠佳,当时总公司在自治区外仅设立了深圳分院,在自治区内设立了桂中分院(柳州分院前身)等少数几家分公司。
(2)“招聘当地团队”管理模式
华蓝设计改制设立后,为了快速开拓外地市场,改善分公司盈利能力,从2008 年开始,分公司开始推行“招聘当地团队”管理模式。这一模式的明显特点,是总公司与分公司负责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在确保对分公司业务流程和质量进行统一管控的前提下,赋予分公司负责人较大的经营自主权。依据华蓝设计分公司管理办法及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华蓝设(作为“甲方”)与分公司负责人(作为“乙方”)承包经营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承包内容及方式
A.甲方在当地设立分公司,任命乙方为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交由乙方承包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2
经营;
B.乙方应遵守甲方外地分公司管理办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决议,依法经营;
C.根据分公司所在地、分公司团队技术人员配置情况约定分公司可开展业务的地区范围和业务内容范围。
②承包期限
约定双方的承包期限,一般为 3年、5年或 10年。
③承包经营管理费及保证金的缴纳
分公司应按经营额超额累进办法向总公司缴纳承包经营管理费。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质量责任状,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如乙方有违反质量管理规章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对乙方进行停业整改处理,直至完成整改工作后,方可恢复经营。
④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A.对分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指导管理,督促乙方履行合同;
B.定期指导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C.对乙方提交的设计项目进行审查,监督指导乙方开展项目质量管理;
D.协助乙方参与项目投标、宣传等业务;
E.甲方及其他分公司在乙方业务区域承接项目,应与乙方沟通协调,便于乙方提供配合。
⑤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A.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分公司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在承包期内根据甲方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将银行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报备甲方;
B.及时配齐分公司业务技术人员,达到华蓝设计关于劳务与人事的要求,相关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必须在华蓝设计注册;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3
C.按照华蓝设计规章制度使用分公司的公章、发票、账号等财务凭证和总公司出图章;
D.遵守华蓝设计管理制度及分公司管理制度,接受华蓝设计的监督;
E.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投资或者为第三人提供担保;
F.合同终止、解除、届满时,需将分公司会计报表、资料、图纸、档案整体向华蓝设计移交,并接受华蓝设计派出的审计机构对承包情况进行的审核,双方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离职。
⑥合同解除及终止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华蓝设计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A.分公司因设计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服务不到位,社会影响恶劣的;
B.在经营活动中违法违规,给甲方企业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的;
C.违反相关税收规定,偷税漏税或虚构营业额欺骗甲方的;
D.在约定时间内未配齐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人员且未在甲方注册的;
E.聘用的技术人员未办理有关手续或冒名顶替在图纸等文件上签字的;
F.未按约向甲方缴纳各项承包经营管理费用或相关费用的;
G.承包合同签订后一年考察期内有质量不合格项目的,或承包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没有承接到项目的;
H.严重违反华蓝设计各项规章制度的;
I.承接的项目挂靠其他单位,或接受其他单位项目挂靠的;
J.以分公司名义对外投资,或进行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的;
K.分公司承接项目收入未计入分公司账户的;
L.没有特殊原因在华蓝设计年度考评中不合格的;
甲方有下列行为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承包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A.未按约定期限将分公司移交乙方经营管理的;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4
B.未按约定时限审查、批复乙方业务合同的;
C.无特殊理由不支持乙方参加合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的项目投标活动的;
D.未按约定对乙方项目及时进行审核、签字,导致分公司对外履约迟延的。
⑦违约责任
A.甲方无故终止合同,除按约定退回当年度乙方支付的承包经营管理费用和质量保证金外,还应向乙方另外支付违约金;
B.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管理费用,乙方除应补交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C.乙方无故终止合同,质量保证金由甲方没收,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华蓝设计造成的损失;
D.承包经营期满或因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移交工作,甲方不退回乙方质量保证金;
E.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接的项目挂靠其他单位或接受其他单位项目挂靠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008 年以来,华蓝设计先后在成都、贵阳、武汉、重庆、桂林、南昌、郑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业务拓展至华中、华东、华南、西南片区。
《承包经营合同》赋予分公司负责人财务核算权和资金结算权,同时详细约定了分公司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总公司缺乏足够的对分公司负责人违反公司制度或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前约束机制,这一模式的风险控制措施一定程度属于事后监管。如果分公司负责人实际发生了违法违规行为,虽然总公司通过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承包合同约定追究分公司负责人的责任,但仍可能产生较高的追责成本,如果因此造成行政处罚、品牌损失,则对总公司的负面影响无法通过经济追责弥补。
虽然华蓝设计分公司在“招聘当地团队”管理模式的运行过程中,未实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但该模式转变为“总公司指派负责人+当地团队”的管理模式过程中,发生的与徐刚、吴小光诉讼纠纷则暴露了其存在较大的风险敞口。
(3)“总公司指派负责人+当地团队”的管理模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5
基于多年分公司管理的历史经验和发行人提升整体内控水平的需求,2016年末 2017 年初,发行人为了降低风险敞口,强化对分公司的管理控制,决定自2017 年 1 月 1 日解除与分公司的承包经营关系,并逐步解聘分公司原负责人,收回分公司财务核算管理权限,调整分公司管理模式,改为“总公司指派负责人+当地团队”的管理模式,主要改进措施包括:
A.解除承包经营关系
截至 2017年 8月,除深圳分公司原负责人吴小光外,总公司与其他具有承包经营关系的分公司负责人均协商签订了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确认书或补偿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自 2017年 1月 1日起解除承包经营关系;或在 2016年12 月 31 日到期后不再续签承包经营合同。其中 12 家分公司在与负责人解除承包经营关系后陆续依法注销,11 家分公司在与负责人解除承包经营关系后存续并按照新的分公司管理模式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内控体系。
2017 年开始,深圳分公司因华蓝设计与吴小光发生证照返还纠纷,员工相继离职,生产经营停滞,未结业务由总公司承接,华蓝设计与吴小光的承包经营合同从 2017年 1月事实上已经停止履行,截至 2018年 4月 30日,双方的承包经营合同已经到期终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虽然华蓝设计与吴小光尚未就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违约责任达成一致,但报告期内华蓝设计已按合同约定足额预提了相关赔偿费用,该等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纠纷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18年 11月,华蓝设计总公司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补办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据此补刻了深圳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并先后公告原有的证照公章作废,华蓝设计总公司重新掌控深圳分公司财务核算权与资金结算权,深圳分公司的内控体系也达到了规范要求。
B.解聘原分公司负责人
根据华蓝设计当时适用的《公司章程》,总经理有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因此华蓝设计总公司总经理有权聘任或者解聘华蓝设计的分公司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 修订)》第四十八条的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6
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据此,华蓝设计解除与分公司负责人聘任关系应当履行的程序如下:(1)
华蓝设计总公司总经理作出解聘分公司负责人的决定;(2)华蓝设计出具原任
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3)分公司办理关于负责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结合华蓝设计当时与区外分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合同》的实际情况,华蓝设计解除与分公司负责人的聘任关系时,应相应解除与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经营合同,并派审计机构对分公司负责人承包情况进行审计。
报告期内,加强对分公司管理的事前防控,有效控制分公司经营财务风险,调整分公司管理模式,华蓝设计已依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整了存续分公司负责人的聘任关系,强化了对分公司的直接控制和管理。
C.总公司统一负责分公司财务核算、管理
在解除承包经营关系的同时,总公司收回了分公司财务会计资料;自 2017年起,分公司财务核算与资金结算由总公司统一负责,分公司只设出纳,总公司计财部统一财务核算;分公司网银权限由总公司计财部控制。
D.不断完善业务管理流程
不断健全并更新内部业务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立项评审、合同审批、项目成果评审、出图用印等审批流程,强化对分公司的业务规范和管理。
综上,报告期前分公司虽然享有更大的财务权限,但其管理模式存在较大的风险敞口,总公司于报告期初进行了规范整改。报告期内,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质量管控流程符合总公司管理规定,与分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归属关系,不存在挂靠情形。
报告期初,华蓝设计与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人员发生了诉讼纠纷,目前相关诉讼纠纷已判决、执行完毕。诉讼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7
其中,徐刚明知华蓝设计通知解除与徐某丽的南京分公司承包经营关系后,且明知《承包经营管理合同》规定“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不得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借款或担保”,仍在 2017年 1月 24日与徐某丽代表的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因此该借款合同依法被法院判决对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不具有法律效力。
吴小光与华蓝设计产生纠纷是华蓝设计通知其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后,明知总公司有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收回分公司公章、证照、财务资料时而拒不交还,因此依法被法院判决限期归还相关资料。
经过诉讼和执行,华蓝设计挽回了与徐刚的借款损失,依法注销了南京分公司;收回了深圳分公司的财务资料,并补办了深圳分公司相关证照印章,变更了分公司负责人,直接控制了深圳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该两起诉讼案件最终均取得了有利于发行人的结果,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除前述已披露的在管理模式调整中发生的华蓝设计与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人员发生的 2起诉讼纠纷之外,发行人与分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诉讼或仲裁纠纷。
如前所述,2017 年 1 月以来,发行人从人员管理、流程管理、职能分工、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多方面对分公司采取了系列管理措施,进一步降低风险敞口,强化规范管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9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发行人对分公司的管理不存在重大漏洞,发行人内控制度是健全且有效执行的。
4、分公司存在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华蓝设计个别分公司因未按期申报纳税而被税务机关处罚,具体处罚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五、发行人报
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部分。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8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分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个别分公司受到的税务处罚金额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设置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商业合理性,各分、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
发展定位,各分、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对应关系
1、设置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华蓝集团自 2012年 5月设立后,并不从事工程设计、总承包等经营性业务,系作为一个控股型公司以统一管理各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发行人有 2家子公司,分别为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华蓝设计下设中蓝审图、英图设计以及华蓝投资咨询 3家孙公司,华蓝工程下设深圳华蓝(已注销)1家孙公司。
(1)设置子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随着工程总承包成为行业主管部门鼓励、支持的行业发展方向,2012 年 9月,发行人出资设立了华蓝工程,主要从事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业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板块。
自 2012 年底,发行人开始逐步收购华蓝设计股份,华蓝设计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等,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板块。
(2)设置孙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为充分利用公司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延长产业价值链,2013 年 8 月,华蓝设计出资设立中蓝审图,中蓝审图主要从事施工图审查及咨询业务。依据当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设计单位制作完成后,需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因此中蓝审图从事的施工图审查业务是工程设计业务的下一生产环节,是发行人产业价值链的关联业务。
英图设计是华蓝设计改制前身,即设计院于 2003年 4月出资设立的,主要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9
从事工程制图、晒图及相关的复印、打印业务。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定稿后需要通过制图、晒图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因此,英图设计从事的工程制图、晒图业务是工程设计业务生产环节的最后一步,是发行人产业价值链的关联业务。
2019年 6月,华蓝设计收购了华蓝投资咨询 40.00%的股权,实现相对控股。
华蓝设计拟以华蓝投资咨询为主体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咨询服务,能有效延长产业价值链,同时可以提前介入了解甲方需求,有利于承揽工程设计业务,是发行人产业价值链的关联业务。
2003 年 4 月,为更好服务深圳特区建设和发展,提高运营效率,享受深圳特区税收优惠政策(彼时华蓝设计尚未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华蓝设计改制前身,即设计院出资设立了深圳华蓝,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板块。
(3)设置分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下属共有 15 家分公司,其中华蓝设计下设15 家分公司,中蓝审图下设 1 家分公司。各分公司的设置是总公司依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市场需求,经综合考察评估后设立,以拓展区域市场,扩大业务规模。
分公司主要为总公司承揽、联系业务,维护客户关系,并在总公司的内控管理下,参与具体的设计咨询活动。
(4)在深圳同时设置子公司、分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上个世纪 80 年代,深圳设立特区后,建设发展快,设计业务机会较多。为了便于在当地承揽业务,开拓市场,华蓝设计前身,设计院在深圳设立了深圳分院,后更名为深圳分公司。
2003 年前后,华蓝设计尚未改制,事业单位的体制管理一定程度上束缚着公司快速发展。为提高运营效率,更好服务当地的建设和发展,充分享受深圳特区税收优惠,设计院于 2003年在深圳设立子公司深圳华蓝。
因此,2003年至 2018年底深圳华蓝注销期间,公司同时在深圳设置有子公司和分公司是其历史原因造成的,具有商业合理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0
2、各分、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发展定位,各分、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
业务的对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分、子公司的业务分工、发展定位及各分、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对应关系等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分、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发展定位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对应关系
华蓝设计
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
生产中心发行人的核心业务
华蓝工程
主要从事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业务,更侧重工程总承包业务
生产中心发行人的核心业务
中蓝审图
主要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是工程设计业务活动的关联环节
生产中心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附属业务
英图设计
主要从事工程制图、晒图等相关业务,是工程设计业务活动的最后步骤
生产中心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附属业务
华蓝投资咨询
拟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工程设计业务相关联的业务
生产中心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附属业务
深圳华蓝
(已注销)
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咨询业务生产中心发行人的核心业务
各分公司
主要负责为总公司承揽所在城市及附近城市的相关业务
区域销售中心和生产中心
发行人核心业务的组成部分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雷翔先生、赵成先生和吴广意先生三人:
1、雷翔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1,640.53 万股,占
总股本的 14.8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雷翔先生,1957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现重庆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工学学士、建筑设计专业工学硕士,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规划师,身份证号码460100195710*。1982年 1月至 1983年 9月,在成都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任助理建筑师;1986年 9月至 1988年 6月,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现重庆大学)先后担任助教、讲师;1988年 6月至 1991年 8月,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担任主任科员;1991 年 8月至 1993 年 10月,在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任副局长;1993年 10月至 1998年 6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规划局任局长(其中 1996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1
年 7月至 1998年 3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兼任副秘书长);1998年 6月至 1998年 10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任副厅长;1998年 10月至 2000年 4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任副市长;2000年 4月至 2007年 1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任院长;2007年 1月至 2013年 1月,在华蓝设计任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 2月至 2018年 12月,在华蓝设计任董事长;2012年 5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华蓝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富腾投资董事长、华智体育董事长、华蓝工程董事、那园旅游董事等职务。
2、赵成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582.76 万股,
占总股本的 5.29%,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成先生,1963年 6月出生,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建筑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身份证号码450102196306*。1985年 7月至 2007年 1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历任设计人员、四所副所长、五所所长、副院长等;200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1 月,在英图设计任董事长;2007年 1月至 2013年 1月,在华蓝设计任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 1月至今,在华蓝设计任董事;2012年 9月至今,在华蓝工程历任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2012年 5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2013年 8月至 2016年 11 月,在华蓝岩土任董事长;201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华蓝集团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华蓝工程董事长等职务。
3、吴广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5.07万股,占总股本的 5.22%,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吴广意先生,1965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广西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450102196512*。1988年 7 月至 2003年 12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设计人员、四所副所长、设备所所长等职务;2004 年 1 月至2007年 4月,在深圳华蓝任董事、总经理;2007年 5月至 2015年 6月,在富腾投资任董事、总经理;2009年 1月至 2015年 8月,在北海佳泽任副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 1月至 2015年 11月任华保盛物业董事长。现任苏中达科总经理、富腾投资董事等职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2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最近二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11人(以下简称“雷翔等 11人”)。
1、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
2020年 3月,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11 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在处理需要由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的重大决议事项或行使其他股东权利时,各方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各方就发行人相关事项行使股东权利,特别是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之前,应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本协议各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各方就发行人相关事项应根据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或相应行使其在华蓝集团的股东权利;各方中担任发行人董事的,就发行人相关事项在董事会相关决策过程中(包括委托或接受委托行使董事权利时)应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董事权利。
一致行动的特别约定:
(1)《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拟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向华蓝
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时,应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名义共同向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
(2)《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应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
董事会召开或需要行使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或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如果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华蓝集团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在一致行动人会议上,各方应明确作出“同意”或“反对”的表决意见,“弃权”或未作出表决意见的,视为作出“反对”表决意见。各方同意按照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
(3)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时至发行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三十六个月)。《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前三个月,若各方均未以书面方式提出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则《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三年。
(4)《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承诺:在履行期限内,本协议各方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承诺: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
单方解除或撤销;任何一方均不得与签署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或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雷翔等 11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发行人4,567.5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1.45%。而发行人股东持股较为分散,除雷翔等
11人外的单个股东最大持股比例为 3.25%,雷翔等 11人可以控制发行人 40.00%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发行人董事会 6名成员中 4名非独立董事由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担任,雷翔等 11 人能够决定发行人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当选;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等关键高级管理人员由雷翔等 11 人担任,雷翔等 11人能够决定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雷翔等 11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能够控制发行人 40.00%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决定发行人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当选、决定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决策,雷翔等 11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2、《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前实际控制人情况
(1)最近二年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更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一直为雷翔,未发生变更。
(2)雷翔等 11人均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雷翔等 11 人均是发行人发起人,并一直持有发行人股份。最近二年,雷翔等 11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00%,能够支配发行人有表决权的
股份比例一直在 40.00%以上。
2018年1月至今,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雷翔等11人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致,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4
且雷翔等 11 人在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中,对各方在历史上的一致行动行为表示确认。
鉴于发行人持股多元化,且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不存在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或与雷翔等 11 人合计持股比例接近的情形,因此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雷翔等 11人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3)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管理
发行人成立之初即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治理机制健全,运行规范。2018 年 1 月至今,发行人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主要由雷翔等 11人担任,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亦主要由雷翔等 11人实际控制。
雷翔等 11 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发行人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未对发行人的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雷翔一直为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更;最近两年,雷翔等 11人能够支配发行人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一直在 40.00%以上,且在历届股东
大会、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一致;最近两年发行人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主要由雷翔等 11人担任,雷翔等 11人能够决定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雷翔等 11 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前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二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11人,未发生变更。
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
(1)雷翔先生,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2)赵成先生,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5
(3)吴广意先生,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4)钟毅先生,1965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清华大学建筑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广西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504*。
1988年 7月至 2006 年 12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历任五所设计师、二所副所长、二所所长、北京分院院长、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200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建筑院院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2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2017 年 8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副总经理。
现任华蓝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长、华蓝工程董事、华保盛物业董事等职务。
(5)何新女士,1968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西南交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450103196801*。1990年 6月至 2006 年 12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所长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人事教育处处长;2007年 1月至 2016 年 12月,在华蓝设计历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2年 5月至 2016年 12月,在华蓝集团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 1月至 2018年 5 月,在上海方付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月,在华蓝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18年 12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行政总监;2019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董事。现任华蓝集团行政总监、华蓝工程董事等职务。
(6)覃洪兵先生,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工业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工学学士、广西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 452701197312*。1995年 7月至 2005年 1月,先后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计算中心、职能部、信息中心工作;2005年 1月至 2007年 7月,在广州华蓝设计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7月至 2007年 8月,在《规划师》杂志社任常务副社长;2007年 5月至 2008年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6
7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房产处挂职担任副处长;2007年 9月至 2009年9月,在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任秘书长;2008年 11月至 2012年 12月,在华蓝设计历任发展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2年 5月至 2015年 3月,在华蓝集团任董事;2012年 12月至 2014年 11月,在华智体育任董事、总经理; 2013年 8月至今,在衢州弈谷任董事、总经理;2018年 12月至 2020年 3月,在华蓝集团任监事;2019 年 5 月至今,在华智体育任董事、总经理。现任衢州弈谷董事、总经理,华智体育董事、总经理,富腾投资董事,城围联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宁围棋执行董事,北京围棋执行董事、经理,成都华智执行董事等职务。
(7)费卫东先生,1967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建筑学专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身份证号码 320504196706*。1989年 7月至 2005年 4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五所设计人员、建筑组组长、主任建筑师、四所副所长兼所总建筑师、一所所长;2005年 4月至 2018 年 12月,在深圳华蓝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并担任董事;2007年 4月至 2016年 10月,在富腾投资任监事;2019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在华蓝工程任副总经理兼建筑设计院院长;2020 年 1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副总经理。
(8)单梅女士,1968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广西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广西大学岩土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广西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450104196805*。1993年 7月至 2006 年 12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科技质保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等;200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历任综合行政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华蓝研究院院长、市政与工业设计院院长、副总经理等。现任华蓝设计副总经理、英图设计董事长。
(9)莫海量先生,1978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华中科技大学建筑学学士、重庆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广西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身份证号码 450103197804*。2001年 7月至 2004年 12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建筑一所从事设计工作;2004年 12月至 2007 年 1月,在北京华蓝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7
时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历任建筑设计院第四设计所副所长、研究院副主任、研究院主任、研究院副院长、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 1月至 2018 年 12月,在华蓝集团任董事会秘书;2018年 12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2019年 12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董事。现任华蓝集团董事、华蓝设计总经理、华蓝工程董事等职务。
(10)邓勇杰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建筑学专业工学学士、广西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 452327197001*。1994 年7月至 2003年 12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设计五所技术员、规划设计所所长;2004年 1 月至 2004年 10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挂职规划处副处长;2004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院工作;2007年 1月至 2017年 12月,在华蓝设计历任规划院院长、经营部部长、建筑设计院院长、副总经理;2018年 1月至 2019年 1月,在华蓝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19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总经理。现任华蓝工程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等。
(11)李嘉女士,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身份证号码 450104197305*。
1995年 7月至 1999年 6月,在广州千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管会计;1999年 6月至 2002 年 3月,在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部主管会计;2002年 3月至今,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华蓝设计历任计财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200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1 月,在英图设计任监事;2012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计划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2019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监事。现任华蓝集团财务总监、华蓝设计董事、华蓝工程监事等职务。
4、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效力
2020 年 3 月 27 日,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等 11 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一致同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8
意为保持公司控制权持续稳定,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中采取一致行动。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第五条约定,《一致行动人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均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
5、是否存在影响实际控制权稳定性的情形
(1)最近两年,雷翔等 11名实际控制人均保持一致行动
雷翔等 11 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目的系保持公司控制权持续稳定,促进公司长期发展。自 2018年 1月至今,雷翔等 11人在历届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一致,11名实际控制人之间能够保证实际控制权稳定性。
(2)雷翔等 11名实际控制人对股东大会决议施加重大影响
雷翔等 11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4,567.5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1.45%,相关
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发行人股东持股较为分散,除雷翔等 11 人外的单个股东最大持股比例为 3.25%,且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雷翔
等 11人可以控制发行人 40.0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在股东大会层面保证实
际控制权稳定性。
(3)雷翔等 11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共同控制
雷翔等 11 人合计持有的股份能够决定发行人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任免。
发行人董事会 6名成员中 4名非独立董事均由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担任,因此雷翔等 11 人能够在董事会层面保证实际控制权稳定性。同时,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等关键高级管理人员均由雷翔等11人担任,雷翔等 11人能够决定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事宜。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实际控制权稳定的情形。
6、协议约定存在争议时按照各方在华蓝集团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
则作出决议是否对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治理和内控的有效性等有何种影响
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应就发行人相关事项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9
事会召开或需要行使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或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如果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在一致行动人会议上,各方应明确作出“同意”或“反对”的表决意见,“弃权”或未作出表决意见的,视为作出“反对”表决意见。各方同意按照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会议仅是一致行动人内部的决策程序,不属于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前置程序,并未改变发行人的决策机制,不会影响发行人决策效率。同时,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天健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7、雷翔等 11人共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背景和原因,其他股东与雷翔等
11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基于下述背景和原因,雷翔等 11人共同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的发起人为雷翔、赵成、吴广意等 150 名自然人股东,雷翔等
11人均是发行人的发起人,并一直持有发行人股份。2018年 1月至今,雷翔等11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00%,能够支配发行人有表决权的股
份比例一直在 40.00%以上。
(2)2018 年 1 月至今,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上雷翔等 11 人对相关议案表
决均一致;发行人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主要由雷翔等 11 人担任,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亦主要由雷翔等 11人实际控制。
(3)2020 年 3 月,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0
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11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对自 2017年1月 1日至协议签署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的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同意继续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采取一致行动,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时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三十六个月)。
(4)雷翔等 11人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和利益基础,均认可发行人的经营理念
雷翔等 11 人均有多年在设计院和发行人任职的经历,在发行人的创立和发展历程中,雷翔等 11 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人员,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在业务上分工协作,并分别担任过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职位,在发行人整体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上共同商议、一致决策,促进了发行人业务的较快增长。
根据雷翔等 11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对雷翔等 11人进行访谈,雷翔等 11人已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均认可发行人经营理念、发展目标,拥有共同的利益基础。
综上,自发行人设立以来,雷翔等 11人一直持有发行人股份;雷翔等 11人均有多年在设计院和发行人任职的经历,均认可发行人经营理念、发展目标,拥有共同的利益基础,在发行人的创立和发展历程中,作为发行人的核心人员在发行人整体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上共同商议、一致决策,促进了发行人业务的较快增长;雷翔等 11人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对自 2017年 1月 1日至 2020年 3月 27 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的事实进行了确认,并确定了继续履行一致行动协议的期限。
基于以上背景和原因,发行人认定雷翔等 11人为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股东出具的调查表、承诺函,并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发行人其他股东与雷翔等 11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8、认定莫海量、邓勇杰和李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
(1)认定雷翔等 11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号》”)的规定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1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号》第三条的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每人都必须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二)发行人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三)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
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 3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四)发行审核部门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
况认为发行人应该符合的其他条件。
依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号》第三条的上述规定,对雷翔等 11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具体认定情况如下:
①雷翔等 11 人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最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变更
雷翔等 11 人均是发行人的发起人,近三年一直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且最近三年 11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因此,雷翔等 11人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
②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发行人成立之初即依法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为发行人的权力机构,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且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天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0]930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持股较为分散、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较低,雷翔等 11人能够支配的发行人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一直在 40%以上,除雷翔等 11 人外的单个股东最大持股比例为 3.25%,且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基于
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超过 5%的情况,因此雷翔等 11人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2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能够在股东大会层面保证实际控制权稳定性;发行人董事会 6名成员中 4名非独立董事由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担任,因此雷翔等 11人能够在董事会层面保证实际控制权稳定性;同时,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管理人员均由雷翔等 11人担任,雷翔等 11人能够决定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事宜。
因此,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③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的情况已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予以明确,《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三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的雷翔等 11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2020年 3月 27日,雷翔等 11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对自 2017年 1月 1日至协议签署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的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同意继续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采取一致行动,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时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三十六个月)。
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均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
雷翔等 11 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规定参与发行人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自 2018年 1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雷翔等 11 人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致,即在发行人经营方针、董事人员的选任等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分歧或者争议情况,未对发行人的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能够保证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稳定性。
报告期内,雷翔等 11 人一直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且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雷翔等 11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更。
因此,雷翔等 11人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的情况已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3
予以明确,《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三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稳定、有效存在,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的雷翔等 11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综上,认定雷翔等 11 人共同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号》相关要求。
(2)认定莫海量、邓勇杰、李嘉与雷翔等其他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共同实
际控制人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3人持股比例虽在 1%以下,但莫海量、邓勇杰、李嘉自发行人发起设立之时即为发起人,一直持有发行人股份,其中莫海量担任发行人董事、华蓝设计总经理,自 2001年即在设计院工作;邓勇杰担任发行人子公司华蓝工程总经理,自 1994 年即在设计院工作;李嘉担任发行人财务总监,自 2002年即在设计院工作。自 2016年起三人进入华蓝集团管理层,已成为发行人核心骨干。
因此,莫海量、邓勇杰、李嘉与雷翔等其他实际控制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人员,在发行人的创立和发展历程中,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在业务上分工协作,自2016 年起,11 人分别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职位,在发行人整体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上共同商议、一致决策,促进了发行人业务的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包括雷翔、莫海量、邓勇杰、李嘉在内的 11 人组合未发生变化,11人所持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11人在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意见均保持一致,2020年 3月 27日,11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发行人历史上已经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进行确认,并以协议形式进一步稳固 11 人的一致行动关系,以确保在首发后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的。11 人共同控制发行人的情况有效保障了发行人规范运作。
因此,认定包括雷翔、莫海量、邓勇杰、李嘉在内的 11 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其共同决策机制的一贯性和延续性的体现,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4
9、雷翔是否能实际控制一致行动人会议的决议结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
存在股份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雷翔等 11人于 2020年 3月 27日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定,如果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华蓝集团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在一致行动人会议上,各方应明确作出“同意”或“反对”的表决意见,“弃权”或未作出表决意见的,视为作出“反对”表决意见;各方同意按照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各方承诺在履行期间内,协议各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雷翔等 11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41.45%的股份,而雷翔持有发行人 14.89%的股
份,不足 11 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二分之一,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雷翔无法实际控制一致行动人会议的决议结果。
根据发行人历次出资的验资报告、出资款缴纳凭证、雷翔等 11 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报告期内分红资金去向以及对雷翔等 11人进行访谈,雷翔等 11人之间不存在股份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为其他人代持股份的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0、报告期内一致行动人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雷翔等 11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对雷翔等 11人进行访谈,一致行动人会议由雷翔等 11 人共同组成,该会议在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的情况下召开,并按照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报告期内,在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决策前,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在会议召开之前以面对面、电话等灵活、便捷交流方式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沟通。自 2017年 1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致,即在相关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分歧或者争议情况,因此,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的情况。
同时,为进一步明确一致行动人会议召开的具体程序,雷翔等 11 人共同制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5
定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明确了以下事项:(1)各方在发行人临
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的当天以及定期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的 3天内,各方应当主动向雷翔表达各自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由雷翔收集各方的表决意见并向各方传达;(2)如各方有不一致的意见,雷翔等 11人应当进行充分
反复沟通协商,如仍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的,则雷翔应当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之前的 12 小时之内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等便捷形式,各方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参会;(3)在一致行动
人会议上,各方应当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举手表决,根据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秘书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各方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11、雷翔等 11人共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
①报告期内,雷翔等 11人实际控制发行人并保持控制权的稳定
报告期内,虽然发行人股东持股较为分散,但除雷翔等 11 人外的单个股东最大持股比例为 3.25%,且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基于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
超过 5%的情况,因此雷翔等 11 人可以控制发行人 40.0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同时,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担任发行人董事,能够对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并通过董事会决定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而雷翔等 11 人在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均一致,不存在分歧或者争议情况,11 名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事实上亦能够保证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
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为保持发行人控制权持续稳定、促进发行人长期稳定发展,雷翔等 11 人已于 2020年 3月 27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了协议各方对于发行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时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三十六个月)。
雷翔等 11 人承诺在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期间内,协议各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6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保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
③出具股份锁定承诺
雷翔等 11 人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份锁定承诺的出具有利于保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
④雷翔等 11人具有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基础
根据雷翔等 11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对雷翔等 11人进行访谈,雷翔等 11人已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均认可发行人经营理念、发展目标,拥有共同的利益基础。
因此,雷翔等 11 人作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个人利益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利益绑定,能够保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
综上,雷翔等 11人共同作为实际控制人具备稳定性。
12、部分股东未列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
(1)庞朝晖、徐兵、李祥慈未被列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庞朝晖持有发行人 3.25%股份,其于 2017 年 9
月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基于自身及家庭原因,自报告期期初已淡出公司重大决策,并逐渐降低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参与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徐兵持有发行人 1.93%股份,现任发行人监事会
主席。徐兵曾在 2015年 12月之前担任发行人总经理助理,此后未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在发行人经营管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职务,徐兵主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监事的监督、检查等职权,不具体参与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事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祥慈持有发行人 1.81%股份,其于 2016 年认
购发行人定向发行的股份成为发行人股东。李祥慈为财务投资者,其未在发行人及子公司任职,不具体参与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事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7
综合以上,庞朝晖基于自身及家庭原因,自报告期期初已淡出公司重大决策,并逐渐降低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参与度;徐兵作为监事主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监事的监督、检查等职权;李祥慈为财务投资者不具体参与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未认定三人为实际控制人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较大或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股东
因规避锁定期要求等原因未列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①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较大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是否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1 雷翔 1,640.53 14.89 是
2 赵成 582.76 5.29 是
3 吴广意 575.07 5.22 是
4 钟毅 369.16 3.35 是
5 何新 358.39 3.25 是
6 庞朝晖 357.62 3.25 否
7 覃洪兵 342.37 3.11 是
8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300.00 2.72 否
9 费卫东 260.82 2.37 是
10 青蓝鑫禾 222.00 2.01 否
发行人前十大股东中,庞朝晖因自身及家庭原因,自报告期期初已淡出公司重大决策,并逐渐降低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参与度未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和青蓝鑫禾为财务投资者亦未委派人员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管职务,亦未被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因此,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较大因规避锁定期要求等原因未列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②在发行人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名称职务类别姓名是否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董事
雷翔是
赵成是
钟毅是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8
名称职务类别姓名是否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莫海量是
袁公章否,独立董事,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陈永利否,独立董事,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
雷翔是
赵成是
钟毅是
何新是
李嘉是
杨广强否,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除独立董事外,发行人董事均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除董事会秘书杨广强未持有发行人股份未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外,发行人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均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不存在在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股东未列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不存在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股东因规避锁定期要求等原因未列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综合以上,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较大或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股东因规避锁定期要求等原因未列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3、2020年 3月前,雷翔等 11人未以协议等书面形式确认一致行动关系的
原因及合理性、能够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
根据雷翔等 11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对雷翔等 11人进行访谈,虽然雷翔等 11人在 2020年 3月前,未以协议等书面形式确认一致行动关系,但雷翔等 11 人已有多年合作关系,且拥有共同的利益基础和共同认可的发展目标,彼此信任,合作关系良好。
报告期内,需要由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决策时,雷翔等 11 人通常在会议召开之前以灵活、便捷交流方式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形成一致意见。
根据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表决情况,自 2017年 1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董事会雷翔等 11 人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致,即在相关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分歧或者争议情况,因此已形成了事实上一致行动,签署书面《一致行动人协议》并无事实上的紧迫性,2020年 3月前,雷翔等 11人未以协议等书面形式确认一致行动关系合理。
雷翔等 11 人在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致,即在发行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9
经营方针及策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等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分歧或者争议情况,未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事实上保持了一致行动。雷翔等 11人已于 2020年 3月 27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各方自 2017年 1月 1日至协议签署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的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同意继续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采取一致行动。
雷翔等 11 人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份锁定承诺的出具有利于保持发行人控制权稳定。
因此,报告期内,雷翔等 11人存在事实上的一致行动,2020年 3月前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合理,认定雷翔等 11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依据充分。
14、雷翔等 11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号》第三条的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每人都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二)发行
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三)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 3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四)发行审核部门根据
发行人的具体情况认为发行人应该符合的其他条件。
(1)雷翔等 11人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雷翔等 11 人均是发行人的发起人,近两年一直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且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2019年 1月 1日)
持股比例
(2019年 12月 31日)
持股比例
(2020年 12月 31日)
雷翔 15.88% 14.89% 14.8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0
姓名
持股比例
(2019年 1月 1日)
持股比例
(2019年 12月 31日)
持股比例
(2020年 12月 31日)
赵成 5.64% 5.29% 5.29%
吴广意 5.57% 5.22% 5.22%
钟毅 3.57% 3.35% 3.35%
覃洪兵 3.48% 3.11% 3.11%
何新 3.47% 3.25% 3.25%
费卫东 2.52% 2.37% 2.37%
单梅 1.95% 1.83% 1.83%
莫海量 0.93% 0.87% 0.87%
邓勇杰 0.90% 0.84% 0.84%
李嘉 0.47% 0.44% 0.44%
合计 44.38% 41.45% 41.45%
因此,雷翔等 11人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
(2)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雷翔等 11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
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发行人成立之初即依法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以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且建立了一系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天健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3)雷翔等 11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已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予
以明确,《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 3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雷翔等 11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2020年 3月 27日,雷翔等 11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对自 2017年 1月 1日至协议签署日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的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同意继续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采取一致行动,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时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三十六个月)。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均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1
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
雷翔等 11 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规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自 2017年 1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届股东大会雷翔等 11人对相关议案表决均一致,即在公司运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等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分歧或者争议情况,未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能够保证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稳定性。
报告期内,雷翔等 11 人一直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且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雷翔等 11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更。
因此,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已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予以明确,《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 3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雷翔等 11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4)出具股份锁定承诺
雷翔等 11 人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份锁定承诺的出具有利于保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
综上,雷翔等 11 人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具备真实性、合理性和稳定性,认定雷翔等 11 人共同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号》的相关规定。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1 富腾投资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26.72%股权的公司
2 那园旅游富腾投资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2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投资间接控制
3 华建信息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5.80%、富腾投资持股 34.00%的
公司
4 城衡文化
富腾投资持股 44.1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建
信息间接控制
5 华保盛物业
富腾投资持股 34.00%、雷翔持股 0.50%、钟毅持股 5.00%的公司,
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6 华之味餐饮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富腾投资持股 2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保盛物业、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7 万腾保安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8 华科物业
华保盛物业持股 65.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9 亮雅环境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10 华智体育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35.94%,通过富腾投资持股
4.14%的企业
11 北京围棋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
体育间接控制
12 城围联投资
华智体育持股 96.00%、衢州弈谷持股 2.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体育、衢州弈谷间接控制
13 南宁围棋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
体育间接控制
14 成都华智
华智体育持股 8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
体育间接控制
15 华溯文化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股 10.81%、华智体育持股
65.69%
16 华栎投资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52.24%股权的公司
17 衢州弈谷
华栎投资持股 58.00%、华智体育持股 26.00%、富腾投资持股 16.00%
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栎投资、华智体育、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18 那园餐饮那园旅游持股 51.00%
19 华云大数据华保盛物业持股 100.00%
1、富腾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 4月 28日法定代表人徐兵
住所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南区2号厂房三层301号B区 B-06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 19 号金凯工业园南区 2号厂房三层301号 B区 B-06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实收资本 3,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咨询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3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费卫东、邓勇杰合计持有富腾投资 801.42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26.72%。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10,641.46
净资产(万元) 4,609.87
净利润(万元) 305.3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那园旅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9月 7日法定代表人徐兵
住所
南宁市武鸣区江滨路一小区 97号一、二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武鸣区江滨路一小区97号一、二楼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实收资本 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对旅游业的投资;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富腾投资持有那园旅游 5,000.00万出资额,占其
注册资本的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54,300.54
净资产(万元) 2,737.26
净利润(万元)-934.0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华建信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建信息科技股份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7月 20日法定代表人徐兵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 5楼北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华蓝弈园 5楼北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4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实收资本 933.00万元
主营业务信息技术领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互联网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富腾投资持有华建信息 340.00 万股股份,占其
注册资本的 34.00%,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何新、费卫东合计持有华建
信息 58.00万股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5.8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568.95
净资产(万元) 559.16
净利润(万元) 2.8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城衡文化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城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 2月 12日法定代表人徐兵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 6楼 60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华蓝弈园 6楼 609号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实收资本 0.00万元
主营业务
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兼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等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富腾投资持有城衡文化 88.20万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44.1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686.55
净资产(万元) 209.20
净利润(万元) 111.2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5
5、华保盛物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7月 31日法定代表人徐兵
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 111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 1118号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实收资本 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富腾投资、雷翔、钟毅合计持有华保盛物业 79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39.5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13,342.12
净资产(万元) 4,078.23
净利润(万元) 908.05
注:以上数据经广西科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6、华之味餐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4月 22日法定代表人杨克春
住所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1116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1116号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实收资本 313.00万元
主营业务餐饮投资管理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保盛物业、富腾投资合计持有华之味餐饮
710.00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71.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6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886.73
净资产(万元) 514.27
净利润(万元) 173.61
注:以上数据经广西科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7、万腾保安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万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3月 11日法定代表人杨克春
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号五象绿地中心 1号楼十一层 1110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号楼十一层1110号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实收资本 200.00万元
主营业务门卫、巡逻、守卫、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区域秩序维护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保盛物业持有万腾保安 104.00 万出资额,占
其注册资本的 51.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1,113.41
净资产(万元) 751.75
净利润(万元) 327.63
注:以上数据经广西科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8、华科物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 1月 18日法定代表人杨克春
住所
柳州市东环大道 268 号广西科技大学科教中心 3#楼架空层 01号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
柳州市东环大道 268号广西科技大学科教中心 3#楼架空层 01号房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实收资本 500.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服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7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保盛物业持有华科物业 325.00 万出资额,占
其注册资本的 65.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313.97
净资产(万元) 241.81
净利润(万元) 37.3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亮雅环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亮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4月 14日法定代表人杨克春
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四层 401 号办公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四层401号办公室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
环保、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保洁服务等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保盛物业持有亮雅环境 510.00 万出资额,占
其注册资本的 51.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1,299.16
净资产(万元) 725.04
净利润(万元) 366.97
注:以上数据经广西科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8
10、华智体育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智体育产业股份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 8月 9日法定代表人覃洪兵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五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华蓝弈园五层
注册资本 6,133.67万元实收资本 6,133.67万元
主营业务智力运动、文化活动策划与咨询;智力运动信息咨询服务;体育产业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雷翔、富腾投资、赵成、费卫东、钟毅、吴广意、何新、覃洪兵、单梅合计持有华智体育 2,458.8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40.09%。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9,153.28
净资产(万元) 6,999.70
净利润(万元) 1,517.1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北京围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年 5月 29日法定代表人覃洪兵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9号楼 3层 301-19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号院 9号楼 3层 301-19
注册资本 81.00万元实收资本 81.00万元
主营业务
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教育咨询;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智体育持有北京围棋 81.00万出资额,占其注
册资本的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9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51.31
净资产(万元)-6.74
净利润(万元)-0.3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城围联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城围联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4月 24日法定代表人覃洪兵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五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华蓝弈园五楼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 1,420.00万元
主营业务
对体育产业、文化娱乐业、教育培训业、传媒产业、餐饮业、会展业、酒店、体育场馆及地产的投资建设等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智体育、衢州弈谷合计持有城围联投资9,800.00
万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98.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125.95
净资产(万元) 111.75
净利润(万元)-2.7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南宁围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南宁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6月 16日法定代表人覃洪兵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一层东面、西北面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华蓝弈园一层东面、西北面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主营业务
围棋活动的组织策划,教育信息咨询,对教育业的投资,文化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销售等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0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智体育持有南宁围棋 100.00 万出资额,占其
注册资本的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262.31
净资产(万元)-308.84
净利润(万元)-131.0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成都华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华智城围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 4月 13日法定代表人秦臻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北路 1 号 1栋 3层 311-5、6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北路 1号1栋 3层 311-5、6号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实收资本 250.00万元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站建设等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智体育持有成都华智 400.00 万出资额,占其
注册资本的 8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78.14
净资产(万元) 65.15
净利润(万元)-24.6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5、华溯文化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 6月 22日法定代表人谢珈
住所南宁市华东路 3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华东路 39号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1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实收资本 51.00万元
主营业务文化活动的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智体育、雷翔、覃洪兵合计持有华溯文化 152.98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76.49%。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603.74
净资产(万元) 95.43
净利润(万元) 48.6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6、华栎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 10月 31日法定代表人徐兵
住所
南宁市朋云路 6 号综合楼五楼502号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朋云路 6号综合楼五楼 502号房
注册资本 5,377.7842万元实收资本 2,552.84万元
主营业务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合计持有华栎投资 2,809.14万出资额,占其注册资
本的 52.24%。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10,227.83
净资产(万元) 5,378.71
净利润(万元) 15.9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2
17、衢州弈谷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 7月 31日法定代表人覃洪兵
住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 1幢 40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 18号 1幢 401室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文化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栎投资持有衢州弈谷 5,800.00万元出资额,占
其注册资本的 58.00%;富腾投资持有衢州弈谷 1,600.00 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
资本的 16.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15,542.10
净资产(万元) 8,946.32
净利润(万元)-361.0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8、那园餐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宁市那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年 2月 2日法定代表人何彦憬
住所
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苏宫村那宫屯 28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苏宫村那宫屯 288号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实收资本 0.00万元
主营业务餐饮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那园旅游持有那园餐饮 102.00 万元出资额,占
其注册资本的 51.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3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那园餐饮于 2021年 2月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19、华云大数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盛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年 2月 1日法定代表人杨克春
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15号五象绿地中心 1号楼四层 407、40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四层
407、408号房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实收资本 0.00万元
主营业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保盛物业持有华云大数据 1,000.00万元出资额,
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华云大数据于 2021年 2月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转让华智产业、衢州弈谷、富腾投资相关股权,系发行人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对产业政策要求,各业务板块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资本市场的融资需求,同时基于相关业务未来发展趋势,决定以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总承包业务作为华蓝集团主营业务,因此决定剥离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华智产业、衢州弈谷、富腾投资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转让华智产业股份
发行人转让华智产业之前,华智产业注册资本为 3,060.00万元,发行人持有
其 2,116.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69.15%,系华智产业的控股股东。
2015年 11月 25日,发行人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转让广西华智产业股份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发行人拟将其所持华智产业的股份转让给发行人当时的股东,转让价格为 1.00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4
股,由各股东自愿购买。
2015年 11月,发行人分别与雷翔等 104名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
根据该等协议书,雷翔等 104名受让方合计受让发行人所持华智产业 2,116.00万
股股份。根据前述协议,发行人共有 101名股东受让了华智产业的 1,647.80万股
股份,对于发行人股东未认购的剩余 468.20 股股份,发行人将该等股份转让给
了广西华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 2月更名为“富腾投资”,以下简称“华蓝投资”)以及 2名自然人。
2015年 12月 22日,华智产业聘请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信资评报字(2015)第 53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 2015年 9月
30日,华智产业 100.00%股权价值 3,598.04万元。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西华智产业股份公司 2012年-2015年 9月审计报告》(CHW专字【2015】0208号),2012年至 2015年 9月华智产业净利润分别为-8.63万元、-5.92万元、21.81万元和-294.46万元;截至 2015年 9月 30日,
华智产业净资产 2,818.20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0.94元。
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形如下:
序号受让方转让股数(万股)转让比例(%)转让金额(万元)
1 雷翔 287.00 9.38 287.00
2 赵成 120.00 3.92 120.00
3 庞朝晖 76.00 2.48 76.00
4 何新 74.00 2.42 74.00
5 吴广意 60.00 1.96 60.00
6 徐群英 60.00 1.96 60.00
7 费卫东 54.00 1.76 54.00
8 钟毅 50.00 1.63 50.00
9 唐歌 42.50 1.39 42.50
10 吴永贤 36.00 1.18 36.00
11 张莉 36.00 1.18 36.00
12 徐兵 35.00 1.14 35.00
13 唐家球 29.00 0.95 29.00
14 罗华 28.00 0.92 28.00
15 胡昕炜 20.50 0.67 20.50
16 郑毅 20.00 0.65 20.00
17 于敏 20.00 0.65 20.00
18 邓日海 19.00 0.62 19.00
19 覃勇刚 18.00 0.59 18.00
20 巫裕润 18.00 0.59 18.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5
序号受让方转让股数(万股)转让比例(%)转让金额(万元)
21 曾德政 15.00 0.49 15.00
22 卢玉南 11.00 0.36 11.00
23 徐欢澜 11.00 0.36 11.00
24 朱炜宏 11.00 0.36 11.00
25 吴宁霞 10.00 0.33 10.00
26 单梅 10.00 0.33 10.00
27 高杰 10.00 0.33 10.00
28 何劲松 10.00 0.33 10.00
29 谭方彤 10.00 0.33 10.00
30 张霖 10.00 0.33 10.00
31 李嘉 10.00 0.33 10.00
32 卢琦 10.00 0.33 10.00
33 邹妮妮 10.00 0.33 10.00
34 刘邵 10.00 0.33 10.00
35 徐洪涛 10.00 0.33 10.00
36 朱建宇 10.00 0.33 10.00
37 吴清 10.00 0.33 10.00
38 袁玉才 10.00 0.33 10.00
39 何友其 9.00 0.29 9.00
40 邓勇杰 9.00 0.29 9.00
41 龙伟雄 9.00 0.29 9.00
42 施舰 9.00 0.29 9.00
43 熊海明 9.00 0.29 9.00
44 周仰东 9.00 0.29 9.00
45 禤均行 9.00 0.29 9.00
46 陈波 9.00 0.29 9.00
47 陈文强 9.00 0.29 9.00
48 黄正策 9.00 0.29 9.00
49 李满桃 9.00 0.29 9.00
50 唐成东 9.00 0.29 9.00
51 戴琳 8.80 0.29 8.80
52 覃洪兵 8.00 0.26 8.00
53 杨辉 8.00 0.26 8.00
54 杨克春 8.00 0.26 8.00
55 李东海 8.00 0.26 8.00
56 梁川 8.00 0.26 8.00
57 邱庆红 8.00 0.26 8.00
58 丁新宇 8.00 0.26 8.00
59 黄澄 8.00 0.26 8.00
60 李文胜 8.00 0.26 8.00
61 林茜 8.00 0.26 8.00
62 龚本海 8.00 0.26 8.00
63 蒋受义 8.00 0.26 8.00
64 章培南 8.00 0.26 8.00
65 陈理波 7.00 0.23 7.00
66 焦勇 7.00 0.23 7.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6
序号受让方转让股数(万股)转让比例(%)转让金额(万元)
67 李小瑜 7.00 0.23 7.00
68 刘宏 6.00 0.20 6.00
69 艾治国 6.00 0.20 6.00
70 陆飒 6.00 0.20 6.00
71 陈如融 6.00 0.20 6.00
72 黄启东 6.00 0.20 6.00
73 阳成 6.00 0.20 6.00
74 李颂东 6.00 0.20 6.00
75 凌建军 6.00 0.20 6.00
76 曾军 6.00 0.20 6.00
77 李新容 6.00 0.20 6.00
78 王珍 6.00 0.20 6.00
79 韦利华 6.00 0.20 6.00
80 张行涛 6.00 0.20 6.00
81 李建明 6.00 0.20 6.00
82 郭佳鑫 6.00 0.20 6.00
83 邵跃波 6.00 0.20 6.00
84 张建勇 5.00 0.16 5.00
85 喻泽斌 5.00 0.16 5.00
86 蒙瀚 5.00 0.16 5.00
87 杨小菁 5.00 0.16 5.00
88 李申 5.00 0.16 5.00
89 李燕 5.00 0.16 5.00
90 禤晓林 4.00 0.13 4.00
91 谭志琳 4.00 0.13 4.00
92 章健 4.00 0.13 4.00
93 莫海量 3.00 0.10 3.00
94 赖春红 3.00 0.10 3.00
95 杨伟红 3.00 0.10 3.00
96 覃媛玲 3.00 0.10 3.00
97 卢莎璐 3.00 0.10 3.00
98 叶国洪 2.00 0.07 2.00
99 毛亮 2.00 0.07 2.00
100 刘毅 1.00 0.03 1.00
101 曾晖 1.00 0.03 1.00
102 闫越 1.00 0.03 1.00
103 李联 1.00 0.03 1.00
104 华蓝投资 422.20 13.80 422.20
合计 2,116.00 69.15 2,116.00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华智产业股权。
根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南宁市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7
智产业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华智产业自 2014年 1月至 2020年 8月相关合规证明出具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行政处罚。
(2)转让衢州弈谷股权
发行人转让衢州弈谷股权之前,衢州弈谷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发行
人持有其中 6,900.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69.00%。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发行人拟将所持衢州弈谷6,90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富腾投资,转让价格参考资产评估的价格。
2015年12月10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万隆评报字(2015)
第 1810 号”《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衢州弈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4,739.48 万元。根据衢州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衢州弈谷
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衢瑞审字【2015】652 号),衢州弈谷 2014 年度、2015年 1-9月的净利润分别为-572.87万元、-2,261.56万元;截至 2015年 9
月 30日,衢州弈谷的净资产为 7,027.04万元,每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为 0.70元。
2016年 1月 21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议案》,同意以上述评估值为参考,拟定本次转让衢州弈谷的价格为 1.35元/出资额。
2016年 9月 30日,发行人与衢州弈谷的其他股东富腾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将其所持衢州弈谷 6,900.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69.00%)
以 1.35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富腾投资,转让价款合计 9,315.00万元。
2017年 3月 14日,衢州弈谷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7年 3月 14日,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向衢州弈谷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衢州弈谷股权。
根据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衢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8
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文件、衢州弈谷出具的相关确认文件并经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衢州弈谷自 2014年 1月至 2020年 8月相关合规证明出具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行政处罚。
3.转让富腾投资股权
发行人转让富腾投资股权之前,富腾投资注册资本为 3,000.00万元,发行人
持有其中 971.9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32.40%。
2016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发行人拟将其持有的富腾投资 971.95 万元出资
额进行转让,发行人现有股东可自愿认购。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 12月 16日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5)5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截至 2015年 9月 30日富腾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286.34万元。根据中审华
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HW专字【2015】0209号),2012年度至 2015年 9月,富腾投资的净利润分别为-481.19万元、
428.27万元、378.40万元和-294.39万元;截至 2015年 9月 30日,富腾投资的
净资产为 2,630.51万元,每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为 0.88元。
2016年 10 月 8 日,富腾投资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雷翔等 13人与发行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雷翔等 13 人受让发行人所持富腾投资的全部股权。同日,雷翔等 13 人与发行人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 2.18元每出资额。
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金额(万元)
1 雷翔 193.3948 6.45 421.6007
2 李祥慈 402.0177 13.40 876.3986
3 吴广意 30.2879 1.01 66.0276
4 徐兵 137.6072 4.59 299.9838
5 费卫东 29.7883 0.99 64.9385
6 钟毅 51.245 1.71.7140
7 赵成 64.2903 2.14 140.1529
8 于敏 11.2639 0.38 24.5553
9 梁汉吉 2.50 0.08 5.4500
10 庞朝晖 13.61 0.45 29.6698
11 徐欢澜 12.5519 0.42 27.3632
12 邓勇杰 8.2776 0.28 18.045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9
序号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金额(万元)
13 陈听正 15.1154 0.50 32.9516
合计 971.95 32.40 2,118.8513
2016 年 10 月 19 日,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富腾投资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富腾投资股权。
根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富腾投资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富腾投资自 2014年 1月至 2020年 8月相关合规证明出具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行政处罚。
发行人对外转让华智产业、衢州弈谷、富腾投资事项,系转让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让方已支付了全部的股权转让价款,属于真实转让,不存在受让方代发行人持有股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相关关联方与发行人存在的业务、资金往来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发行人于 2015年 11月转让华智体育 69.15%股份、2016年 10月转让富腾投
资 32.40%股权、2017年 3月转让衢州弈谷 69.00%股权,股权转让前,华智体育
主要从事智力运动、文化活动策划等业务,富腾投资主要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业务,衢州弈谷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其与发行人从事的相关业务均不相同,无法产生协同效应,为突出主业,发行人剥离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文化活动、投资咨询、房地产业务具有必要性。
根据相关审计报告,2015 年 1-9 月,华智产业营业收入 303.46 万元、净利
润-294.46万元;衢州弈谷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为-2,261.56万元;富腾投
资营业收入 123.12万元、净利润-294.39万元。前述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以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净资产值作为参考,综合考虑其经营情况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0
除华蓝集团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资产、业务与华蓝集团及其子公司均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相关资产的剥离不影响发行人主体资格、独立性、资产完整性、规范运作等。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
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1,02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总数合计
3,6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03%,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4,700.00万
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发行前股东 11,020.00 100.00 11,020.00 74.97
实际控制人
雷翔 1,640.5300 14.89 1,640.53 11.16
赵成 582.76 5.29 582.76 3.96
吴广意 575.07 5.22 575.07 3.91
钟毅 369.16 3.35 369.16 2.51
何新 358.39 3.25 358.39 2.44
覃洪兵 342.37 3.11 342.37 2.33
费卫东 260.82 2.37 260.82 1.77
单梅 201.47 1.83 201.47 1.37
莫海量 95.66 0.87 95.66 0.65
邓勇杰 92.59 0.84 92.59 0.63
李嘉 48.74 0.44 48.74 0.33
实际控制人小计 4,567.56 41.46 4,567.56 31.07
其他 133名股东 6,452.44 58.55 6,452.44 43.89
二、社会公众股-- 3,680.00 25.03
合计 11,020.00 100.00 14,7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1
序号
发行前
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发行前持股比例(%)
1 雷翔 1,640.53 14.89
2 赵成 582.76 5.29
3 吴广意 575.07 5.22
4 钟毅 369.16 3.35
5 何新 358.39 3.25
6 庞朝晖 357.62 3.25
7 覃洪兵 342.37 3.11
8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300.00 2.72
9 费卫东 260.82 2.37
10 青蓝鑫禾 222.00 2.01
小计 5,008.72 45.45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
1 雷翔 1,640.53 14.89 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 赵成 582.76 5.29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 吴广意 575.07 5.22 -
4 钟毅 369.16 3.35 董事、副总经理
5 何新 358.39 3.25 行政总监
6 庞朝晖 357.62 3.25 -
7 覃洪兵 342.37 3.11 -
8 费卫东 260.82 2.37 -
9 徐兵 212.24 1.93 监事会主席
10 单梅 201.47 1.83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中,吴广意、覃洪兵主要在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其他公司任职,不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庞朝晖已退休不再任职;费卫东、单梅主要在发行人子公司任职。
(四)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依据 2018年 7月 1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 36 号令)第七十八条规定“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督管理另行规定。”因此,广西国企改革基金持有发行人的股权不做国有股东认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份中无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者持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2
(五)发行人股东信息及历史沿革的股份代持情况
1、发行人股东信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处任职情况
入股时间与背景(注)
1 雷翔 460100195710* 16,405,300 14.89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华蓝工程董事

2 赵成 450102196306* 5,827,600 5.29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华蓝工程董事长,华蓝设计董事

3 吴广意 450102196512* 5,750,700 5.22
苏中达科总经理

4 钟毅 110108196504* 3,691,600 3.35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长,华蓝工程董事

5 何新 450103196801* 3,583,900 3.25
公司行政总监,华蓝工程董事

6 庞朝晖 420106196209* 3,576,200 3.25
公司原财务总监,目前已退休

7 覃洪兵 452701197312* 3,423,700 3.11
华智体育总经理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91450100MA5P232T8R 3,000,000 2.72 机构投资者
2019年,为使股东结构多元化,改善公司现金流引入财务投资者
9 费卫东 320504196706* 2,608,200 2.37
华蓝工程副总经理 青蓝
鑫禾
91450100MA5N0B3T3P 2,220,000 2.01 机构投资者
2019年,为为使股东结构多元化,改善公司现金流引入财务投资者
11 徐兵 620102196809* 2,122,400 1.93 富腾投资总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3
序号
股东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处任职情况
入股时间与背景(注)
经理
12 单梅 450104196805* 2,014,700 1.83
华蓝设计副总经理,英图设计董事长

13 李祥慈 342195302* 2,000,000 1.81
外部财务投资者,不在公司任职
2016年,为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引进的外部财务投资者 青蓝晟禾
91450100MA5L8MF47J 1,680,000 1.52 机构投资者
2019年,为使股东结构多元化,改善公司现金流引入财务投资者
15 莫海量 450103197804* 956,600 0.87
公司董事,华蓝设计总经理,华蓝工程董事

16 邓勇杰 452327197001* 925,900 0.84
华蓝工程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

17 杨辉 420197003* 621,0.56
华蓝设计建三所所长

18 刘西 452332197311* 567,300 0.51
华蓝设计副总建筑师兼刘西工作室主任

19 高杰 450103197008* 557,300 0.51
广西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20 刘宏 450104196806* 543,400 0.49
华蓝设计首席总工程师兼总师办主任

21 戴琳 450103197303* 534,300 0.48
华蓝工程副总经理

22 蒋滢 450103197610* 533,600 0.48
继承取得股份,不在公司任职
2018年,发起人原职工股东蒋伯宁继承人
23 陈听正 450204194304* 526,300 0.48
公司原顾问,目前已退休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4
序号
股东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处任职情况
入股时间与背景(注)
24 梁汉吉 452723196410* 523,200 0.47
华蓝设计原副总经理,目前已离职

25 庞波 450104196702* 518,200 0.47
华蓝设计首席总建筑师兼庞波工作室主任

26 卢玉南 450601196506* 512,600 0.47
华蓝岩土董事长

27 徐欢澜 450103195911* 512,600 0.47
华蓝设计原研究院副院长,目前已退休

28 禤晓林 450103196909* 512,600 0.47
华蓝设计副总建筑师兼建筑三院总建筑师、建三所总建筑师

29 朱炜宏 450103196609* 512,600 0.47
华蓝设计总规划师兼朱炜宏工作室主任

30 陈永青 450102196011* 502,900 0.46
华蓝设计副总工程师

31 何劲松 450102196405* 502,900 0.46
苏中达科常务副总经理

32 谭方彤 450104196912* 502,900 0.46
华蓝设计副总建筑师

33 吴燕秋 450102196408* 502,900 0.46
华蓝设计副总工程师

34 徐群英 440106196511* 502,900 0.46
华蓝设计副总工程师兼科技质量部副部长

35 张霖 450102195608* 502,900 0.46
华蓝设计绿色建筑技术中心原所总建筑师,目前已退休

36 李嘉 450104197305* 487,400 0.44
公司财务总监,华蓝设计董事,华蓝工程监事

37 卢琦 452701197110* 487,400 0.44
英图设计董事、总经理

38 陆霖 450102196510* 487,400 0.44
中信恒泰董事长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5
序号
股东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处任职情况
入股时间与背景(注)
39 庞少华 110108196411* 487,400 0.44
华蓝设计总工程师兼庞少华工作室主任

40 郑毅 450102196203* 487,400 0.44
华蓝设计工业院职工

41 邹妮妮 450102195707* 487,400 0.44
华蓝设计原顾问总规划师,目前已退休

42 杨克春 340406197508* 479,700 0.44
华保盛物业总经理

43 粟卫权 310110197105* 472,0.43
苏中达科副总经理

44 刘邵 450102196311* 466,500 0.42
华蓝设计副总经理,英图设计董事,华蓝投资咨询执行董事

45 徐洪涛 452526197407* 466,500 0.42
华蓝设计总建筑师兼徐洪涛工作室主任

46 朱建宇 510212197212* 464,0.42
华蓝装饰董事长兼总经理

47 邓日海 220104196901* 456,600 0.41
华蓝岩土副总经理

48 何凯郡 450102199006* 456,600 0.41
继承取得股份,不在公司任职
2016年,发起人原职工股东何友其继承人
49 赖春红 450102196703* 456,600 0.41
华蓝设计科技部副部长

50 龙伟雄 510212197004* 456,600 0.41
中信恒泰职工

51 施舰 450102196601* 456,600 0.41
华蓝工程副总建筑师兼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

52 唐家球 452421197002* 456,600 0.41
中信恒泰副总经理

53 熊海明 542528197201* 456,600 0.41
华蓝工程副总工程师兼建筑设计研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6
序号
股东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处任职情况
入股时间与背景(注)
究院总工程师
54 严卫东 510212196912* 456,600 0.41
衢州弈谷副总经理

55 周仰东 450103196804* 456,600 0.41
中信恒泰总经理

56 彭文立 452601196707* 446,200 0.4
华蓝设计副总工程师

57 禤均行 452122197411* 435,700 0.4
富腾投资财务总监

58 曾德政 450104196912* 435,700 0.4
中信恒泰项目经理

59 张建勇 630105197010* 435,700 0.4
华蓝设计规划院副总规划师

60 喻泽斌 450305196808* 430,900 0.39
华蓝设计顾问

61 蒙瀚 450102195612* 427,400 0.39
苏中达科顾问

62 陈波 450102196502* 425,900 0.39
华蓝工程建筑设计院副院长

63 陈文强 450102195908* 425,900 0.39
华蓝设计原建筑院副总工程师、建一所总工程师,目前已退休

64 陈肖梅 310110197301* 425,900 0.39
华蓝设计副总工程师兼总师办副主任

65 黄正策 110108197010* 425,900 0.39
华蓝设计副总工程师

66 李满桃 430625197203* 425,900 0.39
华蓝设计给排水与环境工程设计二所总工程师

67 李忠 430104196805* 425,900 0.39
中蓝审图副总经理

68 庞吉宁 450103197212* 425,900 0.39
华蓝设计建一院院长

69 唐成东 452324197210* 425,900 0.39
华蓝岩土总工办副总工程师

70 杨伟红 450102196601* 425,900 0.39
华蓝设计工业院副总工程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7
序号
股东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处任职情况
入股时间与背景(注)
71 杨小菁 450106196106* 425,900 0.39
华蓝工程原综合行政部部长,目前已退休

72 梁骞 450102197508* 425,900 0.39
中信恒泰项目经理

73 李申 310110196611* 425,900 0.39
华蓝设计建筑机电与环保设计三所所长

74 黎小宁 450102195510* 423,400 0.38
华蓝装饰原总工程师,目前已退休

75 李东海 450106196807* 405,0.37
华蓝岩土原市场部部长,目前已离职

76 李燕 450205197208* 405,0.37
华蓝设计柳州分院生产经营室经理

77 梁川 440106197305* 405,0.37
华蓝设计建二院院长助理

78 邱庆红 452701196605* 395,100 0.36
华蓝设计规划院副院长、华蓝设计监事

79 吴清 450102195707* 395,100 0.36
公司原人资行政部副部长,目前已退休

80 丁新宇 450104197005* 395,100 0.36
华蓝工程建筑设计院副总建筑师

81 黄澄 450103197712* 395,100 0.36
华蓝工程建筑设计院院长助理

82 黄焕耀 450121196503* 395,100 0.36
华蓝设计原工业院院长助理、轻工设计所所长,目前已离职

83 李文胜 450205197103* 395,100 0.36
华蓝设计建三院院总工程师

84 林茜 450104197010* 395,100 0.36
华蓝工程建筑设计院副总建筑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8
序号
股东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处任职情况
入股时间与背景(注)
85 刘毅 440106197207* 395,100 0.36
华蓝设计景观院副总建筑师

86 苏金凌 452501197110* 395,100 0.36
华蓝设计建二院院长、中蓝审图董事

87 袁玉才 450106196505* 395,100 0.36
苏中达科广西分公司总工程师

88 陈玉 412901197808* 389,600 0.35
华蓝设计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经营部部长、英图设计董事

89 陆勇 510212197501* 379,700 0.34
苏中达科广西分公司副经理

90 覃勇刚 330106197412* 379,700 0.34
华智体育顾问

91 韦清辉 510106197908* 379,700 0.34
华蓝设计原旅游规划设计所所长,目前已离职

92 龚本海 420197001* 374,200 0.34
华蓝设计原外务拓展部常务副部长,目前已离职

93 蒋受义 310110197001* 374,200 0.34
华蓝岩土职工

94 罗华 450102196008* 369,300 0.34
苏中达科原工会主席,目前已退休

95 范斯远 450102196412* 364,300 0.33
苏中达科总工程师

96 巫裕润 452424197105* 364,300 0.33
华蓝设计原市政设计院院长,目前已离职

97 于敏 450102195811* 364,316 0.33
华蓝设计原计财部部长,目前已退休

98 曾晖 610103197112* 364,300 0.33
公司人资行政部副部长

99 章培南 420197211* 364,300 0.33
华蓝设计建七所副所长

100 王振宇 450302197210* 364,300 0.33
华蓝设计景观院总规划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9
序号
股东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处任职情况
入股时间与背景(注)

101 曾宇鹏 450103198007* 358,900 0.33
华蓝设计总承包事业部部长兼中心主任

102 陈理波 452501198009* 356,300 0.32
华蓝装饰总经理助理兼工程中心总经理

103 杨银裳 422129197510* 349,0.32
华蓝设计综合行政部部长

104 叶国洪 450303197601* 343,400 0.31
中蓝审图公司董事、总经理

105 熊元鑫 522601196712* 338,500 0.31
城衡文化总经理

106 焦勇 370202196208* 333,600 0.3
华蓝设计原区外院副院长,目前已离职

107 闫越 130403197906* 328,0.3
华蓝工程副总经理

108 李小瑜 452528197805* 318,200 0.29
华蓝设计市政院副院长

109 覃媛玲 450203198012* 318,200 0.29
华蓝工程人力资源部部长

110 谭志琳 450202198007* 318,200 0.29
华蓝设计科技部部长助理、档案室主任

111 唐歌 450302198202* 318,200 0.29
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部长

112 冼明洁 450202198003* 318,200 0.29
华蓝工程原总经理助理,目前已离职

113 尤智 130721197406* 318,200 0.29
华蓝设计广州中心副总经理

114 艾治国 360103197707* 312,600 0.28
华智体育副总经理

115 陆飒 450103196904* 307,700 0.28
中信恒泰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0
序号
股东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处任职情况
入股时间与背景(注)
116 陈如融 452701197709* 302,700 0.27
华蓝设计建筑机电与环保设计二所所长

117 胡昕炜 450104197709* 302,700 0.27
华蓝设计原工业院院长,目前已离职

118 黄波 450202197404* 302,700 0.27
华蓝设计原市政设计院副院长,目前已离职

119 黄启东 120104196812* 302,700 0.27
华蓝设计建二院综合部副主任

120 黄智鹦 120104197606* 302,700 0.27
华蓝工程科技质量部部长

121 李翔 450204198005* 302,700 0.27
苏中达科柳州分公司经理

122 刘松 450303196906* 300,0.27
华蓝设计桂林分公司总经理
2017年,增资进入的公司骨干员工
123 卢莎璐 452622197702* 297,300 0.27
华蓝设计工程部部长助理

124 毛亮 420197701* 297,300 0.27
衢州弈谷原副总经理,目前已离职

125 阳成 421023198107* 297,300 0.27
华蓝岩土总经理

126 马丹妮 450103197907* 297,300 0.27
华蓝设计综合行政部副部长

127 李颂东 450102196011* 292,300 0.27
华蓝设计投资咨询所所长兼建二院院长助理,华蓝投资咨询总经理

128 凌建军 511026197507* 292,300 0.27
南宁围棋总经理

129 曾军 450103196604* 292,300 0.27
华蓝设计建七所所长

130 李联 450105197105* 287,400 0.26
那园旅游原副总经理,目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1
序号
股东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处任职情况
入股时间与背景(注)
前已离职
131 李新容 450204197405* 287,400 0.26
华蓝岩土计财部副部长

132 王珍 420115198202* 287,400 0.26
公司监事,华蓝工程监事,华蓝设计人力资源部部长

133 韦利华 450305197710* 287,400 0.26
华蓝设计建一院综合部主任

134 张行涛 421087198304* 287,400 0.26
华智体育副总经理

135 章健 450102197909* 287,400 0.26
华蓝装饰副总经理兼设计院院长

136 周佳 450103197803* 287,400 0.26
华蓝设计建二院副院长

137 吴永贤 452228198011* 287,400 0.26
华蓝设计工业院院长兼海外事业部部长

138 李建明 450102195809* 277,0.25
英图设计原副总经理,目前已退休

139 郭佳鑫 610481198302* 272,0.25
中信恒泰副总经理

140 白鹑 450302197703* 266,500 0.24
富腾投资原投资部副部长,目前已离职

141 卓佳 452201197811* 261,600 0.24
中信恒泰副总经理

142 周结凝 450222197704* 217,400 0.2
华蓝设计北京中心主任

143 邵跃波 460100195805* 129,684 0.12
南宁围棋原副总经理,目前已离职

144 麦松强 450106197109* 51,400 0.05
华溯文化原总经理,目前已离职

合计 110,200,000 100.00
注:除特别说明外,其他股东均为 2012年发行人成立时的发起人股东。
2、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股份代持形成、演变及解除情况
(1)股份代持的形成背景及原因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2
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行人设立时,实行骨干员工直接持股。为防止员工离职后股权分散、混乱,影响后续新进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发行人持续、健康发展,2012 年 4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以及《广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经董
事会批准,股东方可向本公司股东外人员转让股份。(2)公司股份由全体出资
人认购,若本人不愿认购或认购不足部分,视为放弃。(3)当员工不受聘于公
司或公司控参股公司,被公司辞退,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股权转让手续。(4)转让股权或新认购的出资时,除股东会特别批准外,
按上年经审计确认的单位净资产价值作为参考。(5)预留股份、不再受聘于集
团单位人员转让的股份由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监事会召集人对此部分股份无表决权,亦无分红权。(6)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的股份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全
体股东。代持股份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设立时,费卫东作为监事会召集人,代持了公司为拟引进的骨干人才预留的股份 70.90万股,形成股份代持。
(2)股份代持的演变情况
华蓝集团当时有效的《股权管理规定》明确:(1)公司设立时为引进运营
总监人才预留岗位股份 70.9万股;(2)预留股份、不再受聘于集团单位人员转
让的股份由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监事会召集人对此部分股权无表决权,亦无分红权;(3)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的股份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全体股东,代持
股份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依据前述规定,费卫东借款实缴了预留岗位股份和支付价款受让了离职员工股份。具体受让情况如下:
时间股权变动具体内容股权变动背景
2012 年5月
公司设立(股份代持关系形成)
雷翔等 150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其中费卫东作为监事会召集人,代持了运营总监人才预留岗位股份的 70.9万股预留股份。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代持预留股份
2012年12月
第一次股份转让
卫更太将其持有发行人的已实缴的88,600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元/股。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卫更太因离职转出所持股份
2013年8月
第二次股份转让
翟柳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11,6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元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翟柳军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3
时间股权变动具体内容股权变动背景
/股。因离职转出所持股份
2013年12月
第三次股份转让
张路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73,000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 元/股。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张路因离职转出其所持股份
2014年4月
第四次股份转让
(1)蒙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86,8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元/股。
( 2)梁卓洁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02,299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元/股。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蒙珏、粱卓洁因离职转出其所持股份
2014年8月
第五次股份转让
( 1)张凡夫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55,5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1元/股。
( 2)邱连峰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75,3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1元/股。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张凡夫、邱连峰因离职转出其所持股份
2015年5月
第六次股份转让
李灵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36,200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1元/
股。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李灵因离职转出其所持股份
2015年8月
第七次股份转让
张凯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463,000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1元/
股。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张凯因离职转出其所持股份
2015年12月
第八次股份转让
( 1)吴嘉邦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500,0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9元/股。
(2)卫更太、蒙珏、梁卓洁、李夏
宁、麦松强、邵跃波等六人将各自认缴但逾期未实缴的股份 354,600股、347,000股、1股、131,000股、195,000股、173,816 股股份以 0 元价格转让给费卫东。
(1)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
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吴嘉邦因离职转出其所持股份
(2)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
章程》《股权管理规定》,卫更太、蒙珏、梁卓洁、李夏宁、麦松强、邵跃波部分认缴股份因逾期未完成实缴而转出
截至 2016年 1月,费卫东受让并代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合计为 500.2716万
股。
(3)发行人股份代持的解除情况
2016年 1月 21日,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代持未分配股份的议案》,同意将费卫东受让并代为持有的 500.2716 万股按现有
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在现有全部 140名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其中,雷翔、庞朝晖、何新、于敏 4 人以 0 元对价受让了未实缴出资的 120.1417 万股认购权,并按 2
元/股向公司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赵成、吴广意、于敏等 137名股东则按照 2元/股的价格受让了费卫东代持未分、已实缴到位的 380.1299万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4
2016年 1月 21日,费卫东分别与赵成、吴广意、于敏等 137名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费卫东以 2 元/股价格向 137 名股东合计转让发行人股份
380.1299万股。
2016年 1月 21日,费卫东分别与雷翔、庞朝晖、何新、于敏 4人签订《认缴权转让协议》,约定费卫东以 0 元/股价格向该 4 名股东合计转让认股权
120.1417万元。
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废止了华蓝集团《股权管理规定》。
2016年 6月 22日,华蓝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删除了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当员工不受聘于公司或公司控参股公司,被公司辞退,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时,应转让所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消除了华蓝集团股份代持存在的制度基础。
保荐机构与律师通过访谈与签署承诺函的方式对华蓝集团股权代持清理解除情况进行了确认,结合股份转让协议、价款支付凭证等文件与访谈确认情况,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股权代持的清理,废止了《股权管理规定》、修改并删除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权代持的相关规定,完成了股权代持的完全解除,在清理解除过程中未发生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发行人就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专项承诺
2021年 2月 28日,发行人已补充出具专项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5
(七)提交发行申请前 12个月内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2019年 12 月 13 日,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发行人面向 3名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 69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1,020.00万元。各方综合考
虑前次增资价格,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 9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
认缴股份(万股)
实际出资金额(万元)
增资后持股数量(万股) 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 2,700.00 300.00 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168.00 1,512.00 168.00 南宁青蓝鑫禾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222.00 1,998.00 222.00
合计 690.00 6,210.00 690.00
2019 年 12 月 30 日,华蓝集团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 3名通过增资进入的新增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1、3名新增股东的情况
(1)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名称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9年 9月 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南宁市高新区创新路 23号 8号楼 A座 2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P232T8R
合伙期限 2019年 9月 5日至 2026年 9月 4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三项除国家专项规定外)。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册合伙人类型
出资份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1 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30.00 0.03
2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99,970.00 99.97
合计 100,000.00 100.00
(2)青蓝晟禾
名称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6
成立时间 2017年 7月 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南宁市壮锦大道 39号B-4办公楼 1601-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L8MF47J
合伙期限 2017年 7月 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企业投资管理(除证劵、金融、期货等国家有专项规定外),股权投资(不含投资其他创业投资基金或投资性企业、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
青蓝晟禾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册合伙人类型
出资份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1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 100.00 1.49
2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 1,500.00 22.35
3 胡芳明有限合伙人 1,500.00 22.35
4 池炎有限合伙人 1,000.00 14.90
5 陆婷有限合伙人 500.00 7.45
6 张宝丹有限合伙人 300.00 4.47
7 秦永菊有限合伙人 260.00 3.87
8 龙绍芳有限合伙人 200.00 2.98
9 李如振有限合伙人 200.00 2.98
10 罗华侨有限合伙人 200.00 2.98
11 曾丽明有限合伙人 150.00 2.24
12 刘杰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3 罗华兴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4 钱俊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5 黄云婷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6 李志成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7 林春红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8 章军荣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9 龙江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合计 6,710.00 100.00
(3)青蓝鑫禾
名称南宁青蓝鑫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8年 1月 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南宁市壮锦大道 39 号 B-3 办公楼401室“商务秘书企业(南宁市经开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N0B3T3P
合伙期限 2018年 1月 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不含投资其他创业投资基金或投资性企业、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
青蓝鑫禾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册合伙人类型出资份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人 10.00 0.4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7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册合伙人类型出资份额(万元)出资比例(%)
(有限合伙)
2 田玉秀有限合伙人 500.00 23.47 广西金沃飞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 14.08
4 洪雪平有限合伙人 300.00 14.08
5 莫克斌有限合伙人 260.00 12.21
6 翟萍有限合伙人 160.00 7.51
7 孙红梅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8 林希渝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9 李庚凤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10 韦婧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11 何艳萍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12 曾丽明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合计 2,130.00 100.00
2、新增股东的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系发行人在提交发行申请前夕,希望通过引进机构投资者优化发行人股东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满足公司业务的资金需求及流动资金需求,优化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关系,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提交发行申请前 12个月内新增的 3位股东增资入股,系因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本次增资入股的价格为 9 元/股,系参考公司前两次增资价格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机构股东入股后预计发挥的作用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后经各方协商确定。
3、新增股东的关联关系及股份代持情形
提交发行申请前 12个月内新增的 3位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八)发行人历史沿革中自然人入股情况
2016 年 1 月之前,发行人原股东因离职,依据《公司章程》及《股权管理规定》将所持股权以 1 元/股或 1.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在册股东费卫东,不存在
新的自然人股东入股情况。
2016年 1月,发行人解除股份代持,其后新的股东入股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8
序号
时间股权变动背景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资金来源
1 2016年 6月
发行人原股东何友其过世,由其子何凯郡继承
0元/股。-
2 2016年 7月
发行人拟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加对业务的流动性资金支持,公司进行了本次现金增资[注 1]
依据华蓝集团的未来发展前景,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由各方协商确定增资价格为 8.00元/股
自有资金
3 2016年 8月
蒙瀚因个人资金需要,将所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在册股东高杰
转让价格参照同期增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10.00元/股。
自有资金
4 2017年 6月
庞朝晖因个人资金需要将所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在册股东杨克春,李夏宁因个人资金需要将所持全部股份转让给公司在册股东杨辉
转让价格参照前次增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8元/股。
自有资金
5 2017年 9月
为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骨干人员积极性,公司进行了本次现金增资。[注 2]
本次增资价格主要参考公司前次增资价格、员工的个人贡献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等因素,确定为
8.00元/股。
自有资金
6 2017年 12月
周结凝因个人资金需要将所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在册股东刘西
转让价格参照同期增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8元/股。
自有资金
7 2018年 5月
发行人原股东蒋伯宁过世,由其女蒋滢继承
0元/股-
8 2019年 10月
覃洪兵因个人资金需要将所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在册股东戴琳
转让价格参照前次增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9元/股。
自有资金
9 2019年 12月
为引进机构股东优化发行人股东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公司进行了本次现金增资[注 3]
本次增资价格主要参考前两次公司增资价格、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机构股东入股后预计发挥的作用等因素,经各方协商确定为 9.00元/股。
自有资金
注 1:增资进入股东李祥慈先生,男,1953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身份证号码 342195302*,安徽省萧县华龙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注 2:增资进入股东共 3位,分别是:
莫海量先生,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邓勇杰先生,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刘松先生,男,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身份证号 450303196906*,华蓝设计桂林分公司负责人。
注 3:本次增资无新增自然人股东。
发行人新入股自然人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且不存在如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
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9
(九)发行人股东中无实际业务的机构股东情形
1、发行人机构股东不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形
华蓝集团历史上累计有股东 155名,其中机构股东 3名,分别为广西国企改革基金、青蓝鑫禾、青蓝晟禾,均为私募基金,已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
该等有限合伙企业均系 2019 年 12 月增资入股,增资价格为 9 元/股,系参考公司前两次增资价格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机构股东入股后预计发挥的作用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后经各方协商确定,该等价格高于发行人当时的每股净资产,系参考公司前两次增资价格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机构股东入股后预计发挥的作用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后经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形。
2、对发行人机构股东的穿透核查情况
(1)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国企改革基金股东的穿透核查表见附表十。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持有发行人 2.72%股份。宏桂资本直接持有广西国企改革
基金 99.97%的合伙份额,且直接或通过融桂物流间接控制宏桂汇智 70%的股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0
为宏桂汇智控股股东。依据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合伙协议》5.2 条规定,由宏桂
资本推荐 2席,宏桂汇智推荐 1席共同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以行使对合伙企业拟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进展报告等的投资决策权。决议时需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因此,宏桂资本为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控股股东,宏桂资本由自治区国资委持股 100%,自治区国资委为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及其上级股东/合伙人宏桂资本、宏桂汇智的其实际控制人。
持有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余 30%股权的二级股东为广西盛世博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广西博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穿透核查其最终实际控制人为陆允琳。
持有广西盛世博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股权的三级股东为广西盛世宏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上海盛世鸿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姜明明直接或通过上海盛世鸿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广西盛世宏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4%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持有上海盛世鸿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25%的五级股东北京祈欣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秦晓娟持有其 55%的合伙份额,且为其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持有上海盛世鸿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62%的五级股东中冀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的上层股东包括荣盛发展(002146.SZ)、养元饮品(603156.SH)等上市公
司,经查询该两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荣盛发展、养元饮品联营企业。经查询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荣盛发展(002146)的实
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耿建明,养元饮品(603156)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姚奎章。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股份六级股东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王玉锁通过廊坊天然气、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6.67%的股权,经查询关联上市公司新奥股份(600803.SH)2020年半年度报告,
王玉锁为廊坊天然气、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股份的六级股东河北华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1
梁磊持有其 55%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的六级股东北京华耐立家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东家世界家居控股有限公司,李枝娥通过广东家世界家居控股有限公司控制北京华耐立家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广东家世界家居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耐立家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的六级股东蓝池集团有限公司,杨晓勇持有其 97.1%的股权,为蓝池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的六级股东冀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宋吉春持有其 96%的股权,为冀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的六级股东斯特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书英持有其 60%的股权,为斯特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3.33%的七级股东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控股股东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工商银行(601398.SH)通
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经查询上市公司工商银行(601398.SH)的公开信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为工
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商银行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终极持有人可追溯至陆允琳、徐大淋、姜明明、张洋等自然人、工商银行(601398.SH)、荣盛发展(002146.SZ)、养元饮品
(603156.SH)、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份公司,以及自治区国资委。
不存在其他人通过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及其合伙人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通过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及其上层股东/合伙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及其上层股东/合伙人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2)青蓝晟禾
青蓝晟禾的股权结构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2

青蓝晟禾股东的穿透核查表见附表十一。
青蓝晟禾持有发行人 1.52%股份,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直接
持有青蓝晟禾 1.49%的合伙份额,且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龙晓荣
直接持有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6.25%的合伙份额,且担任广西锦
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青蓝晟禾的《合伙协议》第 5条约定,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等事务。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其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其《合伙协议》第 11 条约定,龙晓荣作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唯一普通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对外执行合伙事务,因此,龙晓荣为青蓝晟禾、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龙晓荣,男,1966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身份证号码 450501196610*,广西青蓝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青蓝晟禾的一级股东/合伙人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南宁市财政局直接持股 100%,南宁市财政局为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二级股东/合伙人广西铁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自治区国资委通过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 100%的股权,因此,自治区国资委为广西铁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青蓝晟禾的最终持有人可以追溯至李美程、杨军等自然人以及自治区国资委、南宁市财政局等。不存在其他人通过青蓝晟禾及其合伙人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3
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通过青蓝晟禾及其上层股东、合伙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通过青蓝晟禾及其上层股东、合伙人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3)青蓝鑫禾
青蓝鑫禾的股权结构如下:
青蓝鑫禾股东的穿透核查表见附表十二。
青蓝鑫禾持有发行人 2.01%股份,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直接
持有青蓝鑫禾 0.47%的合伙份额,且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龙晓荣
直接持有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6.25%的合伙份额,且担任广西锦
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青蓝鑫禾的《合伙协议》第 5条约定,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等事务。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其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其《合伙协议》第 11 条约定,龙晓荣作为唯一普通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对外执行合伙事务,因此,龙晓荣为青蓝鑫禾、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如前所述,自治区国资委为广西铁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青蓝鑫禾 14.08%的一级股东/合伙人广西金沃飞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二级股东/合伙人广西金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0%的合伙份额,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4
且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三级股东广西金展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控制广西金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广西金展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则为刘柏森、蓝在荣、蒙嘉明等人的联营/合营企业,故广西金沃飞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金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金展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广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一级股东/合伙人广西金沃飞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的合伙份额以及二级股东广西金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的股权,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因此自治区人民政府为广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一级股东/合伙人广西金沃飞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合伙份额的有限合伙人、二级股东深圳飞马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嘉盈星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嘉盈星辰控股有限公司为王速、王佩瑶、深圳飞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联营/合营企业,因此,深圳飞马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嘉盈星辰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持有深圳飞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60%股权的五级股东深圳君翔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邹铁力、王成祥、钟薇的联营/合营企业,故深圳飞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君翔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持有深圳飞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40%股权的五级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黄壮勉持有其 90.4%的股权,为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青蓝鑫禾的最终持有人可以追溯至邹铁力、王成祥等自然人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等。不存在其他人通过青蓝鑫禾及其合伙人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通过青蓝鑫禾及其上层股东、合伙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通过青蓝鑫禾及其上层股东/合伙人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5
(十)发行人股东作为私募基金纳入监管的情况
华蓝集团历史上累计有股东 155名,其中机构股东 3名,分别为广西国企改革基金、青蓝鑫禾、青蓝晟禾,均为私募基金,已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该等金融产品已依法纳入监管。
1、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纳入金融监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西国企改革基金作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GX910,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9865。
2、青蓝晟禾纳入金融监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青蓝晟禾作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EK103,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0800。
3、青蓝鑫禾纳入金融监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青蓝鑫禾作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JM860,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0800。
(十一)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存在如下关联关系:
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何新、覃洪兵、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11 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雷翔持有公司 14.89%的股份,赵成持有公司 5.29%的股份,吴广意持有公司 5.22%的股
份,钟毅持有公司 3.35%的股份,何新持有公司 3.25%的股份,覃洪兵持有公司
3.11%的股份,费卫东持有公司 2.37%的股份,单梅持有公司 1.83%的股份,莫
海量持有公司 0.87%的股份,邓勇杰持有公司 0.84%的股份,李嘉持有公司 0.4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6
的股份,11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41.45%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青蓝晟禾、青蓝鑫禾均是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基金管理人的私募基金,其实际控制人是龙晓荣,青蓝晟禾持有公司 1.52%的
股份,青蓝鑫禾持有公司 2.01%的股份,两家基金合计持有公司 3.53%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庞波与庞少华为兄弟关系,庞波持有公司 0.47%的股份,庞少华
持有公司 0.44%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 0.91%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朱炜宏与朱建宇为姐弟关系,朱炜宏持有公司 0.47%的股份,朱
建宇持有公司 0.42%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 0.89%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梁川与梁骞为兄弟关系,梁川持有公司 0.37%的股份,梁骞持有
公司 0.39%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 0.76%的股份。
除此之外,发行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股东、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十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的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相关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关于投资
者保护的承诺”。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类别姓名职务 董事
雷翔董事长
2 赵成董事
3 钟毅董事
4 莫海量董事
5 袁公章独立董事
6 陈永利独立董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7
序号类别姓名职务 监事
徐兵监事会主席
8 唐歌职工代表监事
9 王珍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雷翔总经理
11 赵成常务副总经理
12 钟毅副总经理
13 何新行政总监
14 李嘉财务总监
15 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其他核心人员
庞波华蓝设计首席总建筑师
17 刘宏华蓝设计首席总工程师
18 朱炜宏华蓝设计总规划师
19 蒋一琼华蓝工程总建筑师
20 梁军华蓝工程总工程师
(一)董事简介
1、雷翔先生,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2、赵成先生,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3、钟毅先生,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
制人情况”。
4、莫海量先生,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
控制人情况”。
5、袁公章先生,1974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1996年 7月至 1998年3月,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任职;1998年 3 月至 2012年 9月,在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历任主任、高级合伙人;2012年 9月至 2019年 8月,在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执行委员、高级合伙人;2014年 6月至 2020年 5月,在柳州钢铁股份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年 1月至今,在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8
黑芝麻任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在广西智迪尔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独立董事。现任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西睿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西锐思顿法律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等职务。
6、陈永利先生,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上海财经大学国际企业管理学士。1995年 7月至 2002年 1月,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任会计;2002年 1月至 2005年 7月,在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5年 8月至 2007年 6月,在广西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07年 10月至今,在同瑞会计师任执行董事;2019年 3月至今,在瑞丰税务师任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 4月至今,在同略投资任执行董事、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在厚润德基金任董事;2017年 5 月至今,在南宁糖业任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在绿城水务任独立董事;2016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独立董事。现任厚润德基金董事、同略投资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同瑞会计师执行董事、瑞丰税务师执行董事兼经理、华蓝集团独立董事、南宁糖业独立董事、绿城水务独立董事、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监事简介
1、徐兵先生,1968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兰州大学经济地理与城乡区域规划专业理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1991年 8月至 1992年 12月,在安徽省安庆市农业区划办任助理工程师;1993年 1月至 1994年 4月,在海口市城市规划研究所任助理规划师;1994年 5月至 1996年 5月,在儋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任所长;1996年 6月至 1997 年 12月,在北海市城市规划研究所任研究部主任;1998 年 1月至 2002 年 10 月,在《规划师》杂志社任常务副社长兼编辑部主任;2002 年 11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南宁市规划局规划研究中心任副主任;2003年 10月至 2006年 12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副总规划师、规划中心主任、副院长;2007年 1月至 2015年 5月,在华蓝设计历任规划院副院长、规划院院长、总规划师、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月,在华蓝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北海佳泽任执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9
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华蓝集团监事会主席、华蓝设计总策划师、富腾投资董事兼总经理、华保盛物业董事长、华建信息董事长、那园旅游董事长、华栎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城衡文化董事长、衢州弈谷董事、万腾保安董事、华之味餐饮董事、华建投资咨询监事等职务。
2、唐歌女士,1982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西安交通大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2004 年 9 月至2007年 9月,在深圳华蓝历任助理工程师、水暖组副组长;2007年 9月至 2012年 12 月,在华蓝设计历任工程师、党委办公室干事、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2013年 1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高级工程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资行政部副部长、人资行政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2016 年 9月至今,在桂商总会历任综合部部长、副秘书长。现任华蓝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审计监察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桂商总会副秘书长等职务。
3、王珍女士,1982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湖北大学档案学专业管理学学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2004年 7月至 2006 年 12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档案室、生产处干事;200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历任干事、研究院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 12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监事;2020年 3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监事。现任华蓝集团监事、华蓝设计人力资源部部长、华蓝工程监事等职务。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雷翔先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2、赵成先生,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之“(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简要情况”。
3、钟毅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40
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4、何新女士,现任本公司行政总监,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5、李嘉女士,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6、杨广强先生,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电子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2008年 7月至 2012 年 12月,在华蓝设计任人力资源部干事;2011年 1月至 2012年 12月,在深圳华蓝任董事会秘书;2013年 1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人资行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2013年 9月至 2016年 1月,在华蓝集团任董事会秘书;2018年 12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会秘书。现任华蓝集团董事会秘书、华蓝设计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四)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1、庞波先生,1967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广西大学建筑学专业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1991年 7月至 2007年 12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设计五所设计师、设计二所设计师、专业院总设计师;2007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历任执行总建筑师、总建筑师、首席总建筑师。
2、刘宏先生,1968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清华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工学学士、曼彻斯特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理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991年 7月至 2007年 1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任第三建筑设计所副所长;2007年 1月至 2007年 8月,在华蓝设计任建筑设计三所副所长;2007年 11月至 2009年 4月,在 BDP建筑设计公司任高级设计师;2009年 4月至今,在华蓝设计任首席总工程师。
3、朱炜宏女士,1966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41
究生学历,南京大学经济地理(城市规划)专业理学学士、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建筑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1988年 7月至 2004年 5月,在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历任规划所副所长、规划院副院长等;2004年 5月至 2007年 1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任副总规划师;2007年 1月至今,在华蓝设计任总规划师。
4、蒋一琼女士,1968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广西大学建筑学专业工学学士、重庆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1年 7 月至 2006年 12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历任四所助理建筑师、主任建筑师;2007年 1月至 2018 年 2月,在华蓝设计任一所副所长;2018 年 2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历任总经理助理、总建筑师。
5、梁军先生,1975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华中理工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项目管理领域工程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997年 7月至 2007年 1月,在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任所长助理等职务;2007年 1月至 2015年 5月,在华蓝设计任建筑设计院建筑一所副所长等职;2015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总工程师。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举情况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名。本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任期均为三年。具体选聘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提名人任期起止日期
雷翔董事长、总经理
何新、单梅
2018年 12月 14日至 2021年 12月 13日
赵成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钟毅董事、副总经理
莫海量董事
陈永利独立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袁公章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0年 6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13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42
2、监事的提名和选举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唐歌为职工代表监事,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徐兵、王珍为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提名人任期起止日期
徐兵监事会主席何新、单梅
2018年 12月 14日至 2021年 12月 13日
唐歌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王珍监事何新、单梅 2020年 3月 27日至 2021年 12月 13日
八、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情况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雷翔董事长、总经理 16,405,300 14.89
赵成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827,600 5.29
钟毅董事、副总经理 3,691,600 3.35
莫海量董事 956,600 0.87
徐兵监事会主席 2,122,400 1.93
王珍监事 287,400 0.26
唐歌监事 318,200 0.29
何新行政总监 3,583,900 3.25
李嘉财务总监 487,400 0.44
庞波其他核心人员 518,200 0.47
刘宏其他核心人员 543,400 0.49
朱炜宏其他核心人员 512,600 0.47
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广强及其他核心人员蒋一琼、梁军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43
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雷翔董事长、总经理 1,640.53 14.89 1,640.53 14.89 1,640.53 15.88
赵成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82.76 5.29 582.76 5.29 582.76 5.64
钟毅董事、副总经理 369.16 3.35 369.16 3.35 369.16 3.57
莫海量董事 95.66 0.87 95.66 0.87 95.66 0.93
徐兵监事会主席 212.24 1.93 212.24 1.93 212.24 2.05
王珍监事 28.74 0.26 28.74 0.26 28.74 0.28
唐歌监事 31.82 0.29 31.82 0.29 31.82 0.31
何新行政总监 358.39 3.25 358.39 3.25 358.39 3.47
李嘉财务总监 48.74 0.44 48.74 0.44 48.74 0.47
庞波其他核心人员 51.82 0.47 51.82 0.47 51.82 0.50
刘宏其他核心人员 54.34 0.49 54.34 0.49 54.34 0.53
朱炜宏其他核心人员 51.26 0.47 51.26 0.47 51.26 0.50
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广强及其他核心人员蒋一琼、梁军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权属不清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
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除本公司外的其他对外投资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被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金额(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雷翔
董事长、总经理
富腾投资 387.2513 12.91
华栎投资 942.9642 17.53
华保盛物业 10.00 0.50
华溯文化 14.23 7.12
华智体育 1,316.60 21.47
华建信息 10.00 1.00
赵成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富腾投资 113.64 3.79
华栎投资 291.38 5.42
华智体育 261.00 4.26
凯业房地产 10.00 10.00
华建信息 10.00 1.00
钟毅
董事、副总经理
富腾投资 80.2805 2.68
华栎投资 210.74 3.92
华保盛物业 100.00 5.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44
姓名
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被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金额(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华智体育 136.00 2.22
匀和保健 3.00 10.00
华建信息 8.00 0.80
莫海量董事
富腾投资 7.1479 0.24
华栎投资 126.185 2.35
陈永利独立董事
同略投资 247.50 82.50
同瑞会计师 43.50 87.00
瑞丰税务师 84.00 80.00
同瑞评估 9.00 90.00
南宁厚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 11.49
南宁厚润德恒聚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60.00 31.58
广西同瑞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直接持股 10.00%,
通过同略投资持股
90.00%
厚润德基金 300.00
通过同略投资持股
30.00%
袁公章独立董事
智迪尔投资 270.00 90.00%
锐思顿 200.00
直接持股 10.00%、
智迪尔投资持股
90.00%
智迪尔清算 200.00
智迪尔投资持股
90.00%、锐思顿持
股 10.00%
睿卓财税 180.00
智迪尔投资持股
90.00%
炫晴翻译 2.00
智迪尔投资持股
51.00%、睿卓财税
持股 49.00%
徐兵监事会主席
富腾投资 48.5007 1.62
华栎投资 165.875 3.08
华保盛物业 180.00 9.00
华之味餐饮 30.00 3.00
华建信息 80.00 8.00
华溯文化 1.50 0.75
华智体育 110.00 1.79
万腾保安 6.00 3.00
华建投资咨询 20.00 10.00
那园餐饮 5.00 2.50
王珍监事
富腾投资 4.00 0.13
华建信息 5.00 0.50
唐歌职工代表监事华智体育 22.50 0.37
何新行政总监
富腾投资 12.71 0.42
华栎投资 315.625 5.87
华智体育 104.00 1.70
华建信息 10.00 1.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45
姓名
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被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金额(万元)直接持股比例(%)
李嘉财务总监富腾投资 2.71 0.09
朱炜宏其他核心人员华栎投资 51.26 0.95
梁军其他核心人员华蓝工程 13.86 0.4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
所履行的程序
1、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
津贴和奖金组成,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领取 6万元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在发放时代扣代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2、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制定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确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020 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类别姓名职务薪酬(万元)
是否在本公司专职工作 董事
雷翔董事长、总经理 392.11 是
2 赵成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37.02 是
3 钟毅董事、副总经理 273.54 是
4 莫海量董事 367.25 是
5 袁公章注独立董事 3.50 否
6 陈永利独立董事 8.00 否
7 监事徐兵监事会主席 48.10 是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46
序号类别姓名职务薪酬(万元)
是否在本公司专职工作
8 王珍监事 64.75 是
9 唐歌职工代表监事 38.88 是 高级管理人员
何新行政总监 178.41 是
11 李嘉财务总监 121.75 是
12 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59.52 是 其他核心人员
庞波华蓝设计首席总建筑师 66.15 是
14 刘宏华蓝设计首席总工程师 75.74 是
15 朱炜宏华蓝设计总规划师 55.25 是
16 蒋一琼华蓝工程总建筑师 64.04 是
17 梁军华蓝工程总工程师 74.40 是
注:袁公章先生从 2020年 6月 1日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陈永利的薪酬包含补发以前年度的津贴 2.00万元。
2018年、2019年和 2020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合计分别为 1,777.10万元、1,792.24万元和 2,128.41万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67%、15.39%和 14.46%。
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也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除担任董事、监事相关津贴外的其他薪酬,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他企业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本公司
职务
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雷翔
董事长、总经理
富腾投资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华智体育董事长
衢州弈谷董事长
那园旅游董事
桂商总会执行会长
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团体
钟毅
董事、副总经理
匀和保健监事
董事、副总经理钟毅持股
10.00%
华保盛物业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桂商总会
常务副秘书长、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团体
陈永利独立董事
同略投资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控制的公司
同瑞会计师执行董事
瑞丰税务师执行董事、经理
同瑞评估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47
姓名
本公司
职务
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厚润德基金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绿城水务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具有重大影响
南宁糖业独立董事
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袁公章独立董事
黑芝麻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具有重大影响
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控制的公司
广西智迪尔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经理
广西睿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经理
广西锐思顿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南宁炫睛翻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具有重大影响
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
董事
广西新鸿基汇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广西天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徐兵
监事会主席
华建投资咨询监事
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兵持股
10.00%
万腾保安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城衡文化董事长
华栎投资执行董事、经理
衢州弈谷董事
华之味餐饮董事
那园旅游董事长
富腾投资董事、总经理
华保盛物业董事长
华建信息董事长
唐歌
职工代表监事
桂商总会副秘书长
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团体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48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十三、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相关协
议、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与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本公司与任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除此之外,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与本公司签订其他任何重大商业协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其他重要承诺具体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承诺”。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先后共有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李福和、陈永利、莫海量、何立荣、袁公章 10 名董事会成员,费卫东、单梅、徐兵、闫越、唐歌、覃洪兵、王珍 7名监事会成员,雷翔、庞朝晖、何新、翟柳军、莫海量、赵成、钟毅、杨广强、李嘉 9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现任董事会成员 6人,现任监事会成员 3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6人。
发行人设立以来历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作为华蓝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适格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定程序产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情形。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历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均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近二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49
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近二年董事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董事变动原因
2019年 1月至 2020年 3月
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陈永利、李福和
-
2020年 3月至 2020年 5月
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陈永利、何立荣
李福和因个人原因辞职,选举何立荣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 6月至今
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陈永利、袁公章
何立荣因个人原因辞职,选举袁公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李福和、何立荣先后因个人原因辞职,最近二年,发行人董事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监事变动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近二年监事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监事变动原因
2019年 1月至 2020年 3月徐兵、唐歌、覃洪兵-
2020年 3月至今徐兵、唐歌、王珍
覃洪兵因个人原因辞职,选举王珍为股东代表监事
最近二年,徐兵、唐歌一直为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覃洪兵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最近二年,公司监事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近二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
2019年 1月至2019年 12月
雷翔(总经理)、赵成(常务副总经理)、钟毅(副总经理)、庞朝晖(财务总监)、何新(行政总监)、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
2019年 12月至今
雷翔(总经理)、赵成(常务副总经理)、钟毅(副总经理)、李嘉(财务总监)、何新(行政总监)、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庞朝晖因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请公司财务部部长李嘉为公司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本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未发生变更。本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系因原财务总监到退休年龄不再任职,2019年 12月新聘任的财务总监李嘉自 2002年 3月以来一直在发行人(含发行人子公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50
司)任职,为发行人内部培养选拔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化不属于最近二年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综上,最近二年因完善公司治理、业务发展需要或个人原因辞职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过少部分变动,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动,该等变化均属正常人事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六、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
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十七、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员工人数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员工数量(人) 3,052 2,787 2,696
(二)公司员工结构情况
1、专业结构
截至 2020年 12月末,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结构员工数量(人)占总员工比例(%)
专业技术人员 2,653 86.93
运营人员 129 4.23
管理人员 69 2.26
行政后勤人员 159 5.21
财务人员 42 1.38
合计 3,052 100.00
2、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20年 12月末,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
受教育程度员工数量(人)占总员工比例(%)
硕士及以上 441 14.45
大学本科 2,118 69.40
大专 399 13.0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51
受教育程度员工数量(人)占总员工比例(%)
大专以下 94 3.08
合计 3,052 100.00
3、年龄分布
截至 2020年 12月末,公司员工年龄结构如下:
年龄区间员工数量(人)占总员工比例(%)
30岁以下(含 30岁) 1,502 49.21
31-40岁(含 40岁) 1,061 34.76
41-50岁(含 50岁) 311 10.19
51岁以上 178 5.83
合计 3,052 100.00
(三)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
1、社会保险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 2020年末,公司在册员工 3,052人,其中 82人为退休返聘人员,应缴纳社保保险人员为 2,971 人,其中 15 人为新入职员工或当月离职员工正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未缴纳,公司为其余 2,956人全部缴纳了社会保险。
截至 2019年末,公司在册员工 2,787人,其中 89人为退休返聘人员,应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为 2,698 人,其中 10 人为新入职员工正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未缴纳,1人自行要求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公司为其余 2,687人全部缴纳了社会保险。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在册员工 2,696 人,其中 105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应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为 2,591人,其中 6人为新入职员工正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未缴纳,公司为其余 2,585人全部缴纳了社会保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已出具相关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52
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中蓝审图、英图设计在自治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相关证明,确认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华蓝投资咨询在南宁市参保并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为 2,733 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余 238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为 2,379 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余 319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为 2,223 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余 368名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未全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为:(1)公
司部分员工为农村户籍或户籍不在当地的员工,其在城市购房意愿不强,并认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使用、提取存在一定限制,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不高;
(2)部分下属分公司员工流动性较大,仅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或均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为进一步保障其他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的权益,公司将持续提升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和比例,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已出具相关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中蓝审图、华蓝投资咨询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欠缴、漏缴住房公积金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宁营业部已出具相关证明,确认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英图设计为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受到相关处罚的情形。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雷翔先生、赵成先生、吴广意先生、钟毅先生、覃洪兵先生、何新女士、费卫东先生、单梅女士、莫海量先生、邓勇杰先生、李嘉女士已就公司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事项共同出具承诺如下:“若由于华蓝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53
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市前的经营活动中存在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或者处罚,本人将赔偿华蓝集团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本人放弃向华蓝集团进行追偿,本人保证华蓝集团不会因此造成实际损失。”
3、发行人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保与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承担部分)如下:
(1)2020年
公司
名称
地区
养老
保险
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公积金
华蓝
集团
南宁 16%/0% 7.5%/4.5% 0% 0.2%/0% 0.5%/0% 5%-12%
华蓝
设计
南宁 16%/8% 7.5%/4.5% 0% 0.2%/0.1% 0.5%/0.25% 5%-12%
-深圳分公司
深圳 13% 6.2% 0.45% 0.63% 1% 5%-20%
-柳州分院
柳州 16%/0% 7%/4.5% 0.5%/0% 0.55%/0% 0.5%/0% 5%-12%
-玉林分公司
玉林 16%/0% 7%/4.5% 0.5%/0% 0.2%/0% 0.5%/0% 5%-12%
-成都分公司
成都 16% 7% 0.8% 0.16% 0.6% 5%-12%
-贵阳分公司
贵阳 16%/0% 8.5%/4.25% 0.5%/0.25% 0.3%/0% 0.7%/0% 5%-12%
-武汉分公司
武汉 16%/0% 8%/4% 0.7% 0.24%/0% 0.7%/0% 12%
-重庆分公司
重庆 16%/0% 10% 0% 1.3%/0% 0.5%/0% 5%-12%
-桂林分公司
桂林 16%/0% 8.5%/4.75% 0.5%/0% 0.2%/0% 0.5%/0% 5%-12%
-南昌分公司
南昌 16%/0% 6% 0.5% 0.5%/0% 0.5%/0% 12%
-郑州分公司
郑州 16%/0% 8%/4% 1%/0.5% 0.1%/0% 0.7%/0% 5-12%
-厦门分公司
厦门 12% 3% 0.7% 0.88% 0.5% 5%-12%
-长沙分公司
长沙 16% 8% 0.7% 0.50% 0.7% 10%
-桂东分公司
桂东 16%/0% 7.5%/3.75% 0% 0.2%/0% 0.5%/0% 5%-12%
-广东分公司
广州 12%/0% 7% 0.85% 0.4%/0% 0.64%/0% 12%
-海南分公司
三亚 16%/0% 8.5%/4.25% 0% 0.2%/0% 0.5%/0% 5%-1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54
公司
名称
地区
养老
保险
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公积金
华蓝工程
南宁 16%/0% 6%/4.5% 0.5%/0% 0.65%/0% 0.5%/0% 5%-12%
中蓝审图
南宁 16%/0% 8% 0% 0.2%/0% 0.5%/0% 5%-12%
-梧州分公司
梧州 16%/0% 7.5%/3.75% 0% 0.2%/0% 0.5%/0% 5%-12%
英图设计
南宁 16%/0% 7.5%/4.5% 0% 0.2%/0% 0.5%/0% 5%-12%
华蓝投资咨询
南宁 16%/0% 7.3%/5.3% 1.3%/0% 0.2%/0% 0.5%/0% 5%-12%
注:2020年 2月-12月期间,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享受社保减半或免交政策。
(2)2019年
公司名称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公积金
华蓝集团南宁 16% 7% 0.5% 0.2% 0.5% 5%-12%
华蓝设计南宁 16% 7% 0.5% 0.2% 0.5% 5%-12%
-深圳分公司深圳 13% 6.2% 0.45% 0.63% 1% 5%-20%
-柳州分院柳州 16% 7% 0.5% 0.55% 0.5% 5%-12%
-玉林分公司玉林 16% 7% 0.5% 0.2% 0.5% 5%-12%
-成都分公司成都 19%/16% 6.5% 0.8% 0.7% 0.6% 5%-12%
-贵阳分公司贵阳 16% 7.5% 0.5% 0.3% 0.7% 5%-12%
-武汉分公司武汉 16% 8% 0.7% 0.24% 0.7% 12%
-重庆分公司重庆 16% 10% 0% 1.3% 0.5% 5%-12%
-桂林分公司桂林 16% 8.5% 0.5% 0.2% 0.5% 5%-12%
-南昌分公司南昌 16% 6% 0.5% 0.1% 0.5% 12%
-郑州分公司郑州 16% 8% 1% 0.1% 0.7% 5-12%
-厦门分公司厦门 12% 3% 0.7% 0.88% 0.5% 5%-12%
-长沙分公司长沙 19% 8% 0.7% 0.5% 0.7% 10%
-桂东分公司桂东 16% 7.5% 0.8% 0.2% 0.5% 5%-12%
-广东分公司广州 12% 7% 0.85% 0.4% 0.64% 12%
-海南分公司三亚 19% 8% 0.5% 0.2% 0.5% 5%-12%
华蓝工程南宁 16% 7% 0.5% 0.65% 0.5% 5%-12%
中蓝审图南宁 16% 7% 0.5% 0.2% 0.5% 5%-12%
-梧州分公司梧州 16% 7.5% 0.8% 0.2% 0.5% 5%-12%
英图设计南宁 16% 7% 0.5% 0.2% 0.5% 5%-12%
华蓝投资咨询
南宁 16% 6% 0.5% 0.2% 0.5% 5%-12%
(3)2018年
公司名称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公积金
华蓝集团南宁 19% 7% 0.5% 0.2% 0.5% 5%-12%
华蓝设计南宁 19% 7% 0.5% 0.2% 0.5% 5%-12%
-深圳分公司深圳 13% 6.2% 0.45% 0.63% 1% 5%-20%
-柳州分院柳州 19% 7.5% 0.5% 1.1% 0.5% 5%-12%
-玉林分公司玉林 19% 7% 0.5% 0.2% 0.5% 5%-12%
-成都分公司成都 19% 6.5% 0.6% 0.7% 0.6% 5%-1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55
公司名称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公积金
-贵阳分公司贵阳 19% 7.5% 0.5% 0.5% 0.7% 5%-12%
-武汉分公司武汉 19% 8% 0.7% 0.48% 0.7% 8%-12%
-重庆分公司重庆 19% 7.5% 0.5% 0.5% 0.5% 5%-12%
-桂林分公司桂林 19% 8.5% 0.5% 0.4% 0.5% 5%-12%
-南昌分公司南昌 19% 8% 0.5% 0.2% 0.5% 12%
-郑州分公司郑州 19% 8% 1% 0.1% 0.7% 5-12%
-厦门分公司厦门 12% 3% 0.7% 0.88% 0.5% 5%-12%
-长沙分公司长沙 19% 8% 0.7% 0.5% 0.7% 10%
-桂东分公司桂东 19% 7.5% 0.8% 0.2% 0.5% 5%-12%
-广东分公司广州 12% 7% 0.85% 0.4% 0.64% 12%
-海南分公司三亚 19% 8% 0.5% 0.2% 0.5% 5%-12%
-西安分公司西安 20% 7% 0.5% 0.28% 0.7% 5%-12%
-海口分公司海口 19% 8% 0.5% 0.5% 0.5% 5%-12%
-南京分公司南京 19% 9% 0.8% 0.5% 0.5% 5%-12%
-上海分公司上海 20% 9.5% 1% 0.2-1.9% 0.5% 8%-12%
-合肥分公司合肥 16% 8% 1.53% 0.4% 0.5% 5%-12%
-广州分公司广州 12% 7% 0.85% 0.4% 0.64% 5%-12%
华蓝工程南宁 19% 7% 0.5% 1.3% 0.5% 5%-12%
深圳华蓝深圳 13% 6.2% 0.45% 0.63% 1% 5%-20%
-南宁分公司南宁 19% 7% 0.5% 0.2% 0.5% 5%-12%
中蓝审图南宁 19% 7% 0.5% 0.2% 0.5% 5%-12%
-梧州分公司梧州 19% 7.5% 0.6% 0.2% 0.5% 5%-12%
英图设计南宁 19% 7% 0.5% 0.2% 0.5% 5%-12%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员工社保缴纳基数系经当地主管部门核定,符合当地的执行标准,发行人按照符合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核定的缴纳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未按照工资总额为缴纳基数进行缴纳。如需补缴,根据发行人测算,公司需补缴的金额以及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需补交社会保险金额 166.43 98.99 374.18
需补交住房公积金金额 324.73 201.08 558.86
需补交金额小计 491.16 300.07 933.04
当期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 3.34 2.58 8.75
注 1:2018年员工人数增加较多,年内员工工资涨幅较大,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滞后,导致测算出的需补缴金额较大。
注 2:2020年发行人员工人数增加,导致 2020年合计需补缴金额较大。
综上,经公司测算的社会保险的补缴金额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比例较低,对发行人经营和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如需补缴,补缴后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依然符合创业板发行、上市的相关条件。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56
报告期内,公司已依据社保主管部门要求和员工工资水平上涨而逐年提高社保缴纳基数,公司未发生过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57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围绕建筑生命周期,从土地现状到功能策划、规划、建筑物设计与建设、甚至未来营运提供前期策划、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综合服务。
公司采取控股型管理模式,主要负责对各子公司的统筹管理,不从事具体生产业务。
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资质齐全,拥有 21 项设计咨询及监理类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中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轻纺行业制糖工程,工程咨询资质中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以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等均为甲级。2011 年,华蓝设计开始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是勘察设计行业较早探索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之一。华蓝设计是广西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近年来,华蓝设计以工程设计业务为基础,向设计主导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领域拓展,业务涵盖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景观园林、工业工程等领域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与工程咨询服务。
控股子公司华蓝工程成立于 2012 年,目前拥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主要从事建筑相关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公司立足广西,以“总部+区域中心+分公司”形式布局国内市场,在全国重点城市设立 15 家分支机构,开拓辐射全国的市场格局;海外业务以公司拳头产品之一“制糖工业设计”为先导,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将业务延伸至东南亚和非洲部分国家和地区,已落地泰国、埃塞俄比亚等国。公司是广西地区大型的民用建筑设计集团,广西首府南宁市的众多地标性建筑和重点工程,如中国—东盟博览会主会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广西体育中心、广西金融广场、广西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58
国际壮医医院、南宁荔园山庄等都是公司作品。公司是广西柳州市、玉林市、崇左市、大新县、贵港市覃塘区、博白县等各级地方政府的长期战略合作单位;同时,与华润置地、恒大地产、绿地集团、融创地产等品牌开发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子公司华蓝设计与华蓝工程都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华蓝设计于 2019 年和2020 年获评“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百强”(分别位列第 23 名、第 37 名),2012年被中国建筑学会评为“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之一,2014年至 2020年连续七年上榜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和中国《建筑时报》共同发布的“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2015 年至 2019 年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华蓝设计还是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也是广西“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人才小高地”和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小高地”建设载体单位,2016 年、2017 年分别获批设立市级、自治区级海绵城市院士专家工作站(2016-2019年)。
公司凝聚了 3,052名员工,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锻炼了一支思想文化较为先进、组织战斗力较强的人才团队。2016 年,公司党委被中共中央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年全国有 451.80万个基层党组
织,仅有 300 个基层党组织获此荣誉)。2018 年,子公司华蓝设计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2019 年,华蓝设计承担新中国成立 70周年献礼工程“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的设计任务。
2、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专业资质覆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轻纺行业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业的多个领域,提供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如下:
(1)工程设计类业务
公司目前提供的工程设计服务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及工业工程设计等。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59
①建筑工程设计
公司建筑工程设计的服务领域涵盖各类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尤其在文化展馆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办公建筑、教育建筑、居住建筑等设计领域具有专业优势。公司部分代表性建筑设计项目如下:
A、文化展馆项目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工程及改扩建工程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工程由公司与德国 GMP建筑师事务所合作设计,获得 2005年第五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改扩建工程由公司独立设计,获得 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电气三等奖)
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
(2015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二等奖)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60

B、医疗建筑项目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设计的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荣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2013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公建三等奖”、“2019 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水系统工程三等奖”。
南国弈园
(2013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公建一等奖)

广西美术馆
(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美术研究中心、美术产业基地)
广西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
(2005年度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61
C、教育建筑项目

D、体育建筑项目


广西大学教学大楼
(2017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三等奖)
南宁市第二中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中学、示范性普通高中,建筑面积约 21.57万平方米)
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网球中心、游泳馆、体育馆
(主体育场获得 2013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公建三等奖,二期项目获得 2015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一等奖)

南宁李宁体育园——与柏涛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合作设计
(2013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公建一等奖)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62
E、居住建筑项目


F、超高层建筑项目

中房?翡翠湾——与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作设计
(2017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一等奖)

南宁华润中心幸福里——与柏涛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合作设计
(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三等奖)
丽原?天际(2015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三等奖)

广西金融广场——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设计,获得 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一等奖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63
G、办公综合建筑项目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设计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活动会馆工程、大唐?总部 1 号项目分别被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为“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电气二等奖”。
H、酒店建筑项目

②市政工程设计
公司的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涵盖城市枢纽立交、复杂桥梁、城市路网、给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等诸多领域。公司部分代表性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如下:
中国—东盟国际商贸物流中心 B座
(2017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二等奖)
南宁市民中心(南宁东盟文化产业研发大厦)
(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二等奖)
广西?南宁荔园山庄
(2005年度部级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

百色饭店(百色市政府重大项目,建筑面积约 6.15万平方米)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64
A、代表性项目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公司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风景区及旅游景区、公共建筑景观、居住区景观、市政道路与广场景观、农业综合体景观等风景园林设计及研究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部分代表性风景园林设计项目如下:
南宁市民族大道维修整治工程
(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南宁市沙井—南站立交
(2014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咨询
成果一等奖)
安哥拉共和国罗安达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该工程是中国和安哥拉合作的大型市政项目之一)
赣州市南康区南平大桥工程
(该项目为 2016年赣州市南康区重点城建工程之一,桥长及引道全长约 220米)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65
A、代表性项目

④工业工程设计
公司为化工、石化、医药、轻工制糖、食品、新能源发电、燃气及工业相关配套工程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公司业务范围辐射广西周边省区,并在泰国、埃塞俄比亚等东南亚及非洲地区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公司设计的部分代表性工业设计项目如下:
A、代表性项目

南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地面南、北广场)(2019年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规划设计三等奖)
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景观工程
(新中国成立 70周年献礼工程)
防城港市堤路园(园博园)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园林园艺博览会项目)
泰国KSP糖厂及发电厂建设项目(日处理甘蔗 24000吨)(EPC总承包方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

埃塞俄比亚 BELES-1号 12000TCD糖厂续建项目(日处理甘蔗 12000吨)(EPC总承包方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66
(2)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
公司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主要包括: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交通规划、旅游规划、村镇规划、土地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规划咨询等。公司部分代表性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如下:
①区域/总体规划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编制的《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年)》获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19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城乡规划一等等次”荣誉。
②详细规划/城市设计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2013-2030)
(2017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城市规划)三等奖)
云南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规划将楚雄市中心城区定位为连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
柳州市“百里柳江”景观控制性规划
(2007年度广西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二等奖)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67
③村镇规划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编制的《上林县云里村内里庄综合示范村建设规划》、《三江侗族自治县丹洲镇丹洲村村庄规划》于2017年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之“华筑奖”村镇建设类三等奖。
“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14-2020)
(2015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村镇规划类)二等奖)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县侗族自治县程阳八寨保护与发展建设规划(2007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村镇建设规划类)二等奖)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68
④旅游规划

⑤专项规划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编制的云南楚雄《轿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得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发的“2015 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风景名胜区规划类)二等奖”。
(3)工程咨询类业务
公司的工程咨询业务涵盖建筑、规划、市政、轻工、化工、石化、医药等领域。服务内容为各类公共建筑项目和经营开发类项目的工程咨询,包括编制项目市场调研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等。公司完成的部分工程咨询代表性项目如下:
序号代表性项目项目获奖 《广西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项目可获得中国轻工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2018年度轻工行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二等奖”
北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4—2020)
(2015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绿地系统和公园规划类)
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
(乡村建筑文化旅游度假田园综合体)
海口市绿色慢行休闲系统规划(2011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69
序号代表性项目项目获奖
行性研究报告》 《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获得广西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2017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 《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5-2020年)》
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2016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东盟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2015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
(4)工程总承包管理类业务
公司从事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是依托设计专业技术、经验优势和品牌影响力,联合具有专业优势的施工方等单位参与联合体投标,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服务,并根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在项目全过程管理中,公司作为总承包牵头方(设计方)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交付的工作结果如下:
业务环节工作内容公司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公司交付的具体工作结果
项目组织管理
根据项目目标组建适宜的项目管理团队
1、任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
总负责人;
2、编制总承包牵头方的组织架
构、各工作组主要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3、统筹汇总各参加方主要岗位
人员及职责分工
1、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
2、总承包牵头方组织架
构;
3、各参加方主要参与人员
名单及职责要求
项目策划
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要求,明确项目目标和工作范围,细化项目在技术、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1、确定施工和设计服务的要
求;
2、建立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的
准则;
3、按照准则编制各项工作实施
过程的控制方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方案》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执行手册》
勘察设计管理
1、建设工程
勘察(如有);
2、建设工程
设计;
3、处理施工
过程中各种设计图纸问题;
4、管理设计
过程的进度、质量、限额设计、方案优
1、地质勘察;
2、根据合同内容编制设计工作
计划;
3、编制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
4、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5、根据合同总价进行限额设
计,节省工程造价;
6、结合施工过程,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工艺进行设计优化;
7、处理施工过程中各种设计图
纸问题;
8、管理设计过程的进度、质量、
1、勘察报告及图纸(如
有);
2、方案成果、初步设计成
果、施工图设计成果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70
业务环节工作内容公司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公司交付的具体工作结果
化;
5、配合业主
进行项目报建、图纸审查、施工及工程验收等
限额设计、方案优化;
9、配合业主进行项目报建、图
纸审查、施工及工程验收等
项目管理
根据合同要求,监督施工方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主合同的履行及信息进行管理,并负责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
1、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
2、根据每日工期计划监督施工
方工作;
3、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原因分析,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整改;
4、定期进行项目回访、顾客满
意度调查、收集各相关方意见,分析问题,督促各方改进;
5、分阶段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
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确定改进方法
1、项目总进度计划完成情
况评估;
2、项目获奖情况(优质工
程奖、鲁班奖、专利或其他奖项);
3、项目投资控制情况、合
同履行情况总结;
4、项目管理体系、管理流
程的改进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
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与设计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检查,查找工程隐患;项目竣工后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进行整改、总结,形成相关报告
1、评价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
完成情况;
2、评价项目风险管控的结果;
3、评价项目进度控制、投资控
制的结果;
4、收集质检单位、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总承包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
5、整理和保存项目的完整资料
1、《项目总承包管理工作
报告》;
2、项目各类验收文件;
3、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整改
通知、整改结果、与各参建方的协调文件等
随着业务的发展,未来公司将采用更多元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司代表性的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如下:
当业主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发包时,公司与具有相应资质及专业优势的施广西国际壮医医院(EPC+BIM模式)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EPC模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71
工方组成联合体,共同与业主签订 EPC 总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施工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与其他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进一步明确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
在 EPC 总承包模式下,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谈判工作,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负责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及组织实施、设计及与发包人办理工程款项收取相关工作。联合体成员承担项目的工程施工工作。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 EPC 总承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划分,承担自身所负责任和风险。
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有利于从源头上对工程进行总体把控,通过对设计进行优化管理,可以成功控制工程成本、质量以及技术水平;通过设计优化和设计深化,增加可施工性,设计施工一体化可最大程度减少设计变更的机会,使工程工期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因此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符合“建筑师负责制”的行业趋势,越来越多业主方倾向于使用 EPC 总承包模式发包业务。设计企业发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不仅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而且还可带动工程设计业务协同发展。
最近几年,公司每年新签 EPC 总承包合同金额均在 19-25 亿元之间,年均新签合同额约为 22亿元/年。2018年至 2020年,公司在运营的 EPC总承包项目年均实现工程管理费收入 5,218.19万元,年均带动设计费收入 2,224.07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平均值
产生收入的 EPC项目数量(个) 30 31 30 30
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万元) 4,701.07 5,646.65 5,306.85 5,218.19
带动设计费收入(万元) 1,663.97 2,199.36 2,808.89 2,224.07
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发布的报告中,2018 年,公司子公司华蓝设计在勘察设计行业的工程总承包细分领域中排名民营企业第 2名,2019年排名第 1名。
3、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工程设计领域,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72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程设计 84,430.44 77.95 71,433.16 79.06 66,890.81 76.57
国土空间规划 12,787.40 11.81 8,186.71 9.06 8,358.89 9.57
工程总承包管理 4,701.07 4.34 5,646.65 6.25 5,306.85 6.07
工程咨询 4,403.68 4.07 2,891.87 3.20 5,111.93 5.85
其他 1,993.68 1.84 2,197.19 2.43 1,687.88 1.9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提供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依据合同约定进度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收取服务费用,从而实现业务收入和利润。
公司采取控股型管理模式,主要负责对各子公司的统筹管理,不从事具体生产业务。作为管理平台,公司制定了统一的发展战略规划,贯彻统一的文化和品牌理念,统筹管理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力资源、财务核算、行政事务等。为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方向,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规定向全资子公司推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制定了《集团及各层级分支机构管理规定》等规定。子公司的生产资源、市场资源、研发资源得到共享和整合,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产业链效应,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内容可以分为日常采购和项目类采购。
(1)日常采购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公用设备(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设备耗材等)及专业设计软件等商品在市场中供应充足,可以根据需要随时采购。
(2)项目类采购
项目类采购包括协作分包、图文制作等辅助设计服务采购。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73
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基于项目需要、资质范围限制或客户指定等特殊原因需要对外进行服务采购的情形。针对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检测、基坑支护设计、人防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辅助设计服务,由生产部门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公司,在分包合同评审流程通过后签订业务合同。针对前期研究、技术咨询、后期服务及其他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外的辅助设计服务,为提高设计效率,生产部门选择符合要求的外部单位采购相关服务,经公司相关流程审批后签订业务合作合同。
图文制作包括效果图制作、打图晒图、模型制作等。项目组根据项目需要、报生产经营部门审批通过后,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中自主选择采购对象。
①协作分包的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协作分包采购的服务内容及特点相关情况如下:
采购类型具体采购内容特点
协作咨询服务
前期研究、技术方案咨询、概算咨询、创意咨询、绿色建筑咨询、专题研究、方案设计、后期服务等
主要提供基础性、辅助性的统计数据、调研服务及相关素材,其工作成果通常作为公司项目阶段性成果完成过程中的参考资料
分包服务
幕墙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装饰设计、照明设计、钢结构设计、人防工程及非核心环节辅助性设计等
主要为有关项目提供辅助性的专项设计,该专项成果属于公司相关项目业务的辅助性部分
岩土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检测等专项设计
分包商提供的工作成果文件作为公司工程设计项目的非核心组成部分,分包商除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之外,还需要就其负责的成果文件与公司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协作分包的成本占当年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公司的相关数据处于较低水平,如下表: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筑博设计-- 12.79
建科院- 25.49 17.55
汉嘉设计---
新城市- 21.06 21.44
中衡设计---
平均值- 23.28 17.26
发行人 10.52 10.85 10.7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协作分包占比均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其他未披露数据系无法公开查询所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74
综上,公司各类资质齐全,主要专业方向人员齐备,核心业务由公司自行完成。公司协作分包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低,不存在将核心业务外协的情形。
②协作分包采购是否需要业主方同意
A、分包采购需要取得业主方同意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公司的分包是指将工程勘察、幕墙工程、装饰工程等专项设计服务及其他非主体、非关键环节的辅助设计服务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独立完成。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只有在项目合同明确约定允许对外分包时或者在取得业主方分包确认后,公司方可将项目涉及的非主体、非关键环节的专项任务交由相关供应商完成;分包商承接公司分包业务应当具备相应业务资质,分包商需就其提交的工作成果与公司一同向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等网站,报告期内,公司未因分包行为与发包方或分包商发生过争议或纠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反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超越资质范围经营、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等情形。
B、协作咨询服务采购不需要取得业主方同意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第三方采购前述专业分包服务外,还向部分供应商采购协作咨询服务,包括前期技术方案咨询、后期服务等,该等协作咨询服务及其成果不是合同的主要部分,公司采购该等协作咨询服务仅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完成过程中的参考资料或借鉴其设计成果进行整体设计。
鉴于公司采购该等协作咨询服务仅作为公司进行设计工作的参考,并不是公司直接向发包人提交的工作成果,供应商仅需就其工作成果向公司承担责任,无需向业主方承担责任。公司独立完成业务项目全部内容并对发包人承担责任,且发包人并未对此予以限制。因此,公司采购协作咨询服务无需履行取得发包人或业主方同意的程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5
③公司前五大协作分包项目情况
A、2020年前五大协作分包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协作分包内容
当期计提的成本(万元)
项目主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占主合同金额比例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分包行为是否符合主合同约定
协作分包原因
协作分包商业务资质 赣州蓉江新区生态路等市政工程(一标段)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过江隧道等施工图辅助设计及后续施工配合工作
392.30 1,497.92 693.06 46.27%
按工作量定价,施工图辅助设计(约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35%),后期服务(约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12%),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现场情况复杂,涉及过江隧道设计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深基坑、边坡支护设计
371.51 1,527.24 492.25 32.23%
按工作量定价,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本项目岩土工程设计复杂程度为 III级,设计收费费率为 5%,本项目设计阶段为方案+初步设计,占比 55%,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岩土工程费用为17,900万元,则岩土工程设计费为 17,900*5%*55%=492.25
万元

人手不足、专项资质受限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等
3 威宁青运村
广西汉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概念性方案深化设计
366.45 2,989.77 388.44 12.99%
按工作量定价,方案设计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20%,其中概念性方案深化设计占 13%,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项目时间紧任务重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6
序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协作分包内容
当期计提的成本(万元)
项目主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占主合同金额比例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分包行为是否符合主合同约定
协作分包原因
协作分包商业务资质 巢湖市旗山水郡安置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配套附属工程设计
248.11 1,190.92 376.00 31.57%
按工作量定价,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按建筑面积*单价确定;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经协商确定

项目时间紧任务重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等 郭塘新村安置点设计项目建筑工程设计
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配套附属工程设计
202.83 858.06 308.00 35.89%
按工作量定价,附属工程设计工作量原预计占比 38.81%,确
定价格为 333万元,后根据实际工作量,签订补充协议将价格调整为 308万元

基于项目需要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
B、2019年前五大协作分包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供应商
名称
协作分包内容
当期计提的成本(万元)
项目主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占主合同金额比例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分包行为是否符合主合同约定
协作分包原因
协作分包商业务资质 九个半岛三期地块四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上海懿道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方案
设计
134.25 711.50 252.00 35.42%
按包干价计费,综合单价 12元/㎡,建筑面积暂按 21万平方米,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基于项目需要
工程设计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 赣州蓉江新区生态路等市政工程(一标段)设计项目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过江隧道等施工图辅助设计及后续施工配合工作
130.77 1,497.92 693.06 46.27%
按工作量定价,施工图设计(约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35%),后期服务(约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12%),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现场情况复杂,涉及过江隧道设计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7
序号
项目
名称
供应商
名称
协作分包内容
当期计提的成本(万元)
项目主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占主合同金额比例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分包行为是否符合主合同约定
协作分包原因
协作分包商业务资质 于都县贡江新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前期沟通及配合设计工作
109.12 1,300.56 456.00 35.06%
按工作量定价,前期沟通(约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10%)、配合设计工作(约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25%);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项目时间紧任务重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 赣州蓉江新区平安路(蓉江三路至高陂桥段)建设工程和赣州蓉江新区创业路(赣南大道至平安路段)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方案设计、组织评审及后期服务
105.28 437.54 166.27 38.00%
按工作量定价,方案设计(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20%),组织评审(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8%),后期服务(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10%),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项目时间紧任务重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 绿地中央广场项目一期、二期(商办部分)施工图设计项目
上海曼图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部分精装修概念方案设计
104.72 908.00 148.00 16.30%
按单价计费,单价 200元/平方米,暂定面积7,920平方米,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项目时间紧任务重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
C、2018年前五大协作分包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协作分包内容
当期计提的成本(万元)
项目主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占主合同金额比例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分包行为是否符合主合同约定
协作分包原因
协作分包商业务资质 徐闻县城南大道及道路连接线(红旗三路、合山路)建设工程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前期沟通及配合设计工作
295.77 1,679.39 671.75 40.00%
按工作量定价,前期沟通(约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15%)、配合设计工作(约占是
项目时间紧任务重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8
序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协作分包内容
当期计提的成本(万元)
项目主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占主合同金额比例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分包行为是否符合主合同约定
协作分包原因
协作分包商业务资质
设计项目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25%),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驻马店市第三水厂供水工程设计项目
河南都市综合设计有限公司
前期方案、调研和后期服务工作
152.91 617.60 240.00 38.86%
按工作量定价,前期方案、调研和后期服务工作(约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39%),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项目现场情况复杂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吉祥·凤景湾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华优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下室人防修改部分设计
137.36 327.28 72.80 22.24%
按单价计费,地下室人防修改部分设计建筑面积约 2.08万
平方米,单价 35元/平方米,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人手不足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淮矿淮南东方蓝海项目DN01-04-07、
DN01-04-09 地块规划、单体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规划及单体方案设计
126.70 387.10 134.30 34.69%
按单价计费,估算建筑面积约 15.80万平
方米,单价 8.5元/
平方米,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人手
不足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工程总承包项目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工作
113.51
2,028.00
(设计费及
勘察费)
155.95 7.69%
按单价计费,预计勘察工作量钻孔 611个,总进尺约 8,000米,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是
专项资质受限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等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9
序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协作分包内容
当期计提的成本(万元)
项目主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金额(万元)
协作分包合同占主合同金额比例
协作分包定价依据
分包行为是否符合主合同约定
协作分包原因
协作分包商业务资质
防政办发【2009】87号文,按固定综合单价 130元/米取费,工程复杂系数 1.5,
并考虑供应商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价格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0
公司协作分包的主要内容为专项设计服务或非关键性环节的辅助设计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协作分包项目的协作分包金额占项目主合同金额的比例较低,不存在将核心、关键工作分包完成的情形。
④协作分包定价原则
公司向协作分包商采购定价系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等收费管理规定为指导基础,结合具体项目类型、设计内容的难度和深度要求、协作分包商参与程度、当地工程设计市场收费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完工时间及收费标准,最终形成协作分包采购交易价格。
公司协作分包的定价原则如下:
序号定价方式定价依据公允性 按协作分包工作量协商定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关于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规定如下:方案设计(建筑与室外工程10%-20%、住宅工程 25%、人防工程 10%等),初步设计(建筑与室外工程 30%、人防工程40%、市政公用工程 40%-50%等),施工图设计(建筑与室外工程 50%-60%、住宅工程75%、人防工程 50%、市政公用工程 50%-60%等),协作分包金额=主合同金额*协作分包工作量比例
各阶段工作量比例对所有协作分包商统一适用,且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 参考建设项目单价工程概算投资额协商定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单价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明确的计费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一定幅度,最终经各方协商确定 按主合同约定的协作分包金额
根据业主在主合同中约定的协作分包内容、协作分包价款
协作分包金额、工作量由业主统一指定
公司进行协作分包采购是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举措,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协作分包定价具有公允性,主要体现在:第一,公司参照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为行业所普遍认可并适用;第二,公司支付协作分包商的费用与协作分包商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量相匹配,与其承担的合同义务相一致。第三,公司与外部协作分包商开展技术协作的同时,亦接受其他设计单位的委托从事相类似的技术协作,公司的收费标准与公司支付协作分包商的费用标准不存在明显差异。
⑤分包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1
分包行为所涉及的主要规定如下:
法规名称条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十八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
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合法分包需要满足如下条件:A、需经发包人同意;B、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C、分包的部分应为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D、分包合同不得再次分包。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项目需求,在不违反主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将个别项目涉及的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幕墙、人防等涉及相关资质的专项业务或辅助设计服务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及专业技能的分包商进行承做,分包方均具备相应资质,不存在分包合同再分包的情形,故该等分包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此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等网站,报告期内公司亦不存在因分包事宜受到过行政处罚或与分包商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⑥协作分包商与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协作分包商中华蓝岩土、华蓝装饰、苏中达科均为关联方,公司子公司华蓝工程持有华蓝岩土 10.11%股权、持有华蓝装饰 19.80%股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2
公司持有苏中达科 35%股权;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关联采购的决策程序及定价公允性等作了具体规定。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主要协作分包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3)供应商管理
①供应商的筛选机制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集团合作供应商甄选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公司负责搭建合作供应商基础库,责成各子分公司对不合格的供应商不予入库或退出供应商库。各下属子分公司负责推荐合格供应商入库,并对入库企业进行入库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商品或服务类型、企业荣誉、已有合作案例)、分级确定、诚信记录标注等。
华蓝设计制定了《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对协作分包商的筛选机制进行了规定,主要规定如下:
A、供应商的评价
协作分包商可由生产经营部、外拓部、专业院以及其他生产部门推荐。生产经营部、外拓部、专业院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进行评价、考察。评价的内容包括:1)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存续期限;2)主要产品或服务范围、资质范围及相关存续期限;3)服务状况、管理水平评价;4)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保证能力;5)是否有再次评价的需要。评价合格的协作分包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备选。
B、供应商的选择
根据生产部门需要、项目特性和分包质量、安全要求等,由设计所、设计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从评价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报专业院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审批的内容包括:1)承接任务的范围、内容及资质要求;2)人员资格及相关能力要求;3)以往类似项目的质量业绩、信誉及质量事故情况;4)协作分包项目报价。
C、适时实施再评价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3
生产经营部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1)生产经营部、外拓部、专业院根据协议的实施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商档案中的有关信息。2)对确定的协作分包供应商,应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并录入供应商档案。每年对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合作的产品质量、交期状况、服务情况等。
超过两年无合作的单位,再启用时,按照初选的流程进行重新评价。公司将持续完善供应商的甄选、评价与淘汰,对采购渠道进行持续优化,以确保获取更为优质的服务。
公司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的选择和控制按照零星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的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价。实施采购时相对固定一至两个供方,但根据其服务和质量适时控制,随时调换其他合格供方。对供方提供的效果图和蓝图,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有效验收,确保满足项目要求。
②与供应商的合作模式
公司与供应商的主要合作模式如下:
A、由公司与发包人签订服务合同(主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公司就完成服务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辅助性工作与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或分包合同,由供应商协助公司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B、由公司与发包人签订服务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在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公司选择满足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分包合同,将主合同的部分内容分包给供应商完成,供应商与公司共同完成主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公司采购的辅助设计和图文制作服务在市场上供应充足、可替代性强且服务价格高度透明,在较长时间内可以满足公司业务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作较为稳定,同时也根据客户需求、特定项目进度、项目所处地域并综合考虑报价、服务质量等因素选择不同供应商合作,不存在依赖特定供应商的情形。
③协作分包质量控制
在选择分包商时,公司对拟选分包商的资质范围、企业规模、合作历史、注册人员数量、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技术和服务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为保障分包质量,子公司制定了《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关于项目分包等设计文件确认管理办法》、《项目分包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4
采购管理办法》、《分包(采购)管理程序》等制度文件,要求在分包协议书中约定分包质量要求条款,并对分包设计的范围、分工、技术责任、技术条件、参与设计的人员资格、分包方设计产品质量控制、设计产品验证及现场服务等作明确要求。分包的质量要求和分包设计产品的验证由项目部负责,项目总负责人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总负责人组织专业负责人,按分包协议书的约定进行验证。
发现不合格时,要求分包方限期整改。
分包方完成的设计内容应执行其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使用其自身的图签。
公司设计总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负责人对分包方交付的设计产品进行审查、确认。
设计总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设计人员在相关图纸上注明确认内容并签字,加盖公司“技术专用章”。
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等网站,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分包商质量影响项目质量的情况,未发生过质量或安全事故,也没有因分包项目质量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与发包方或业主方发生过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情形。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业务主要采用定制化服务模式,根据项目招投标、商务洽谈等方式确定服务方案。
华蓝设计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公司管项目、专业院管项目、生产所管项目三级。(1)公司对所有项目实行立项制度,立项须经过金慧综合信息
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慧系统”)流程审批,各生产部门在项目立项后方能对外开展实质性生产活动。(2)立项后,公司与客户签订项目合同,合同统一
由生产经营部负责管理。(3)公司管项目由生产管理部门(包括生产经营部、
总承包事业部等)组建生产团队下达任务,专业院和生产所管项目由项目主导部门在金慧系统中下达任务。(4)项目进度及质量控制由项目总负责人、专业
负责人组织实施,设计所、专业院、生产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领导根据项目级别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项目分级监督管理。(5)设计文件交付时,由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5
各生产部门提出用印申请,按项目管理级别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报生产经营部审核、盖章。设计成果文件质量必须符合公司质量体系的各项规定。
4、业务承接模式
公司立足广西,以“总部+区域中心+分公司”的形式布局全国,以品牌营销和技术营销等方式拓展新客户。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统筹区域市场和大客户,具体营销工作下沉到子公司各生产所执行。华蓝设计成立了海外事业部,负责海外项目的市场开拓、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工作,积极布局海外市场。
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政府平台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等,获取项目的主要方式为招投标和商务谈判两种方式。
(1)招投标方式
华蓝设计与华蓝工程的生产经营部是设计规划项目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总承包事业部或工程管理部是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投标工作的主要归口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分别由下属二级机构投标管理中心或商务管理中心开展。生产经营部负责广西区内公司管项目、专业院管项目的投标信息统筹管理、投标数据汇总分析、投标业务公共关系与合作资源建设、拓展和维护等工作。生产所管项目由各所生产部负责立项、管理。外务拓展部(以下简称“外拓部”)负责管理广西区外项目的投标工作,日常投标审核工作与生产经营部投标管理中心一同开展。总承包事业部或工程管理部负责广西区内外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的投标信息管理、立项等工作。
A、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的基本流程
在招投标管理方面,公司制定并执行了《设计咨询项目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在实际取得招投标项目过程中一般历经获取招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投标开标并在经评标确定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相关项目合同等环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获取项目的基本流程为:
①项目信息获取、综合评估及资格审查。公司通过招标采购网站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途径获取招标信息或收到邀请招标通知后,即组织人员对招标项目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参与项目投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6
②立项及投标报名。原则上项目由立项部门参加投标。生产部门在获取投标项目信息后在金慧系统上完成立项,项目立项流程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投标工作。立项通过审批后,生产部门的各类投标报名材料须在金慧系统上提交用印申请,待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材料的盖章。
③招标文件预审。公司管项目、专业院管项目完成项目投标报名后,由生产管理部门的投标管理中心或商务管理中心对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审(含资格预审和商务条款审核),并将预审意见表反馈至相关生产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外拓部组织生产部门对广西区外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审。生产所管项目由生产所自行组织招标文件预审,并进行保证金转账申请。
④投标文件编制。公司管项目、专业院管项目由生产管理部门的投标管理中心或商务管理中心负责投标进度控制,生产所管项目由项目投标人负责,区外项目由外拓部负责组织。公司管项目、专业院管项目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由投标管理中心或商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评审,技术部分分别由公司级总工程师、专业院级总工程师负责评审,生产所管项目的投标文件(含技术和商务部分)由生产所总工程师及项目投标负责人负责质量把关,广西区外的项目由外拓部或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评审。
投标文件评审包括资格审查、资信业绩、商务标和技术标审核等方面。生产管理部门对公司管、专业院管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并协助外拓部审核区外项目投标文件。各项目投标文件通过提交金慧系统审核后,纸质投标文件由行政部负责用印,电子投标文件用印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⑤参加投标。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和程序提交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根据相关方要求向评标专家委员会进行标书汇报。
⑥合同签署。项目中标后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方签署合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等网站,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获取项目的程序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7
定,不存在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与客户发生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情形。
B、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合同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应通过招标投标程序承揽的项目范围不同。就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而言,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优先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由于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服务类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的招标投标事宜,应优先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规定,当《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没有特别规定时,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应当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工程设计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② 2018 年 6月 1日之前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项合同不足 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8年 6月 1日之后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应当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② 2018年 6月 1日之前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8年 6月 1日之后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项目,若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不进行公开招标程序的条件,可以不履行公开招标程序,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受托方。
应当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服务类项目须同时满足:
①采购主体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②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③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上。此外,若符合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的各类合同中,应采用公开招投标程序的项目数量为 356 个,实际采用公开招标投标程序的项目数量为 329 个,占比为 92.42%。
其余 27 个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主要系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抢险救灾等原因由市级及以上政府授权直接委托,或履行了竞争性谈判等替代性的政府采购程序,其基本情况如下:
1)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政府采购方式
序号
签约年度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委托方
合同金额(万元)
实施进度 工程设计
老乡家园-凤山县巴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周边道路工程设计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7.30
履约完成 工程设计
老乡家园-凤山县巴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室外景观工程设计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3.00
履约完成 工程设计
老乡家园-凤山县巴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室外电气工程设计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3.00
履约完成 工程设计
老乡家园-凤山县巴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室外道路及给排水工程设计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7.20
履约完成 工程咨询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15.00
履约完成 工程设计
五彩田园申报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编制、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方案编制
广西玉林“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
59.90
履约完成 工程咨询
江州区创建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规划
崇左市江州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98.60
正常履约 城市规划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二期建设概念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65.00
正常履约 工程设计
中建信和地产南宁市江南区三津地块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广西中建信和邕和府置业有限公司
230.00
履约完成 工程咨询
崇左市江州区全域旅游示范创建指导服务
崇左市江州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98.50
正常履约 城市规划
钦州市占鳌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5.50
正常履约 城市规划
忻城县思练镇石龙村及红渡镇马蹄村 2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133.46
正常履约 工程设计
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五个建制镇污水支管截污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隆林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5.80
正常履约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9
序号
签约年度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委托方
合同金额(万元)
实施进度 工程设计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项目(二期)东龙园纬一路及经六路道路工程项目方案文本、初步设计及概算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2.00
正常履约 工程设计
隆安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震东集中安置区配套卫生院项目可研编制、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工程设计
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144.50
正常履约 工程设计
贵港市西江产业园科创产业基地标准厂房项目(一期)
贵港市福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72.80
履约完成
合计 1,851.56 -
2)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等原因取得市级政府直接委托的授权
序号
签约年度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委托方
合同金额(万元)
实施进度
政府批文 工程设计
南宁市民族大道修复整治工程景观工程设计
南宁市金花茶公园
213.65
履约完成
根据《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 2015年第四十次协调例会纪要》([2015]211号),为了确保民族大道全线整体风格相一致,也便于统筹协调,同意由青秀区政府、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城投公司直接委托民族大道修复整治工程项目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单位华蓝设计开展沿线户外广告整治、楼宇穿衣戴帽、公厕建设、桥梁整饰、路灯及人行道灯等项目的设计工作。工程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扩建工程(临时负压病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176.74
履约完成
为应对新冠疫情,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0])26号),华蓝设计受托负责邕武医院扩建工程的设计工作,该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涉及抢险救灾而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工程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扩建工程(永久负压病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392.50
履约完成 工程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临时全负压病房
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8.95
正常履约
为应对新冠疫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的《全区新冠肺炎后备应急医院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纪要》(桂新冠防指阅[2020]3号)等文件,上述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涉及抢险救灾而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5 2020
工程设计
百色市应急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矿务局
245.27
正常履约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90
序号
签约年度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委托方
合同金额(万元)
实施进度
政府批文
有限公司
标。工程设计
河池都安应急医院
都安瑶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116.76
正常履约 工程设计
靖西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项目
广西靖西市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86.69
履约完成
为应对新冠疫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东兴、靖西、凭祥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57号),东兴市、靖西市和凭祥市三个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项目由华蓝集团统一进行项目设计,上述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涉及抢险救灾而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工程设计
东兴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工程(东兴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项目)配套工程松柏路
东兴市人民
医院
272.62
正常履约 工程设计
凭祥市人民医院搬迁工程(一期)
凭祥市人民
医院
596.91
正常履约 工程设计
赣州蓉江新区蓉江一路地下综合管廊(黄金路至复兴立交段)建设工程
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7.74
正常履约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赣市府办抄字[2012]81号),赣州特大市政工程设计工作直接委托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有经验、技术好的设计单位完成。本项目由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华蓝设计配合共同完成。工程设计
赣州蓉江新区和谐大道(与南康交界处至蓉江五路段)建设工程
396.50
正常履约
合计 3,364.33 --
上述应公开招投标但未履行程序的项目虽然不能排除合同被撤销的风险,但公司承揽该等项目已履行了竞争性谈判等替代性的政府采购程序,或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抢险救灾等原因已取得政府直接委托的授权。此外,《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均明确应招标而未招标的行政责任主体是招标人(委托方)而非受托方,在客户(委托方)应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情况下,公司作为受托方无需承担相关行政责任,不存在因此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或撤销,委托方作为过错方也应向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91
到的损失,故该等情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等网站,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未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承揽业务与客户发生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或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发行人因为承揽业务合同受到主管机关的任何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或者基于法律、法规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因履行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权利义务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争议,使得发行人承担任何直接经济损失及因前述事宜涉及的费用支出的,本人将予以发行人全额赔偿。”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虽存在部分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项目,不能排除合同被撤销的风险,但目前并未因此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法律纠纷,即使未来合同被撤销,也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故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商务谈判方式
公司作为领先的民营设计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积累了较为丰富且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制定了《大客户管理办法》,对重点客户实行有序开发、注册管理、长期维护的策略,通过与客户建立关系网络、定期走访、提供技术支持、制订长期合作计划等方式增强客户粘性。因此,针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或非必须招标的项目,客户通常以商务谈判的方式与公司签订业务合同。
(3)不同销售模式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同销售模式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模式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招投标 68,172.78 62.94 57,978.20 64.17 55,539.26 63.58
商务
谈判
40,143.48 37.06 32,377.39 35.83 31,817.11 36.4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92
销售
模式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注:商务谈判模式包括竞争性谈判、询价及直接委托等方式。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表:
序号可比公司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
1 华阳国际
公司获取设计合同的方式可以分为公开招标、客户内部邀标和客户直接委托三类;2018年 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及 2015年度,公开招标方式销售收入占比为 23.52%、29.58%、24.08%及 14.97%,内部邀标
方式销售收入占比 73.69%、67.35%、71.09%及 81.51%,直接委托方式
销售收入占比 2.78%、3.06%、4.84%及 3.52%。
2 筑博设计
公司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咨询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
3 新城市
公司城乡规划类、工程设计类和工程咨询类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2018年度、2017年度及 2016年度,招投标方式销售收入占比为 57.59%、58.13%及 57.09%,直接委托
等方式销售收入占比 42.41%、41.87%及 42.91%。
4 汉嘉设计
公司主要通过项目招投标和业主直接委托两种方式获取业务。2017年度、2016年度及 2015年度,招投标方式销售收入占比为 71.42%、61.82%
及 43.05%,直接委托方式销售收入占比 28.58%、38.18%及 43.05%。
5 建科院
发行人承接业务的方式分为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以及直接委托三类,2016年度、2015年度及 2014年度,公开招标方式销售收入占比为
35.48%、25%及 23.07%,邀请招标方式销售收入占比 5.43%、4.03%及
2.02%,直接委托方式销售收入占比 59.09%、70.97%及 74.91%。
6 中衡设计
公司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等方式承接业务,其中邀请招标为公司承接业务的主要方式。
综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主要通过招投标、直接委托(公司商务谈判模式含直接委托方式)等方式获取项目,公司业务承揽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3)公司采取的防范商业贿赂行为的措施
公司已设置审计监察部作为内部审计稽核部门,对集团及下属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廉政教育,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罚,受理检举、控告,受理申诉等。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上,公司已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规范文件制定了一系列财务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规范手册》《费用支付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储备金管理办法》等,从销售、收款、现金、储备金、费用报销等方面进行规范以防范商业贿赂等行为出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经办人员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并且,公司实际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93
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签署了《员工廉洁从业承诺书》,承诺不从事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不向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任何企业及其人员提供或收取财物等不正当利益,亦不作出其他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等网站,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起诉或构成犯罪的记录。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经营模式和影响
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招投标模式是工程设计行业较为通行的业务承接模式。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政府平台企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
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行业特点、客户需求并结合多年的业务经验,形成了目前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经营模式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设立以来的演变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业务,并根据市场情况、行业变化趋势开拓以设计为主导的 EPC 总承包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1、工程设计类业务流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94
下达设计任务编制设计计划方案设计输入方案设计评审修改完善设计文件设计资料归档专业互提资料修改确定顾客要求外部确认设计文件输出方案设计流程项目立项与合同签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项目施工图设计的项目校核审核修改修改方案设计完成进入下个阶段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项目下达设计任务制定设计计划内部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输入修改完善设计文件校核审核设计文件输出初步设计文件交付初步设计审查修改设计资料归档会签专业互提资料审定确定顾客要求修改初步设计流程初步设计完成进入下个阶段下达设计任务制定设计计划内部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输入修改完善设计文件校核审核设计文件输出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施工图审查修改设计更改会签专业互提资料审定确定顾客要求修改设计资料归档修改施工图设计流程施工现场配合参加主体、竣工验收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现场服务流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回访项目及顾客

工程类项目的设计阶段,一般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阶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95
(1)前期阶段
公司自接到投标信息和标书并决定参加投标开始,到投标方案交付,划分为方案投标阶段。参与投标或签订设计合同前,公司根据初定的项目管理级别,由生产部、专业院、设计所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客户要求进行评审。项目中标或直接接受客户委托后,公司完成立项程序并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2)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流程如下:
①确定客户要求:与客户沟通并确认设计合同、委托书等的具体内容。
②下达设计任务:生产管理部门向承接任务的设计部门下达任务通知,任命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启动设计工作。
③制定设计计划: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制订设计工作计划,组建项目组,按照设计人员岗位资格的要求,指派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制订工作进度计划,对各节点时间进行安排。
④设计输入:编制“专业设计统一技术条件”,作为各专业设计的依据,对本项目的设计依据性文件、技术方案等做出统一规定。
⑤设计评审:在初步成果形成后、成果交付前,组织内部设计评审,评审专家对设计初步成果提出修改和优化建议。
⑥专业互提资料:项目相关专业相互提交需要对方配合的设计资料。
⑦修改完善设计文件:设计人修改完善设计文件,提交校核人。
⑧校核、审核、会签、审定:校核人、审核人按照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设计资料,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校核和审核。项目相关专业相互在对方设计文件上,对需要对方配合的设计内容进行复核。审定人对设计文件实施审定。
⑨设计文件输出及交付:设计文件按照校核、审核、审定及会签意见修改完善后,经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审核人、审定人、会签人等签字、盖注册章后,提交出版印刷。出版印刷后加盖公司出图章,交付建设方。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96
⑩外部设计确认:在设计阶段,由建设方提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批。设计单位按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经校核、审核后,将修改文件或最终成果交付建设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方案的审核、批复意见和结论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确认为合格后,成为可实施的文件。
?设计更改:包括施工图修改和建设方要求的修改。设计文件修改应重新经过校对、审核、会签、审定等设计程序控制后,方可输出文件。
?设计资料归档:各个设计阶段完成后,由项目组整理项目设计资料,及时提交公司档案室进行归档保存。
(3)后期服务阶段
在施工准备阶段,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会审,对设计要点进行技术交底,就施工图问题进行答疑。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配合现场需要做设计解答和图纸修改,按照规定参加主体验收、竣工验收、投产试运行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或竣工后,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制定持续改进措施的依据。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97
2、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流程
下达设计任务编制设计计划收集资料,现状调研中期成果修改完善设计文件设计资料归档内部评审修改确定顾客要求外部专家评审设计文件输出项目立项与合同签订校核审核修改修改初步成果内部讨论,与顾客沟通正式成果交付审定修改规划设计完成
(1)项目启动阶段
项目完成立项并签订合同后,经沟通确定客户要求后,生产管理部门向承接任务的设计部门下达任务通知,任命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启动设计工作。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制订设计工作计划,组建项目组,按照设计人员岗位资格的要求,指派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等设计岗位人员。制订工作进度计划,对各节点时间进行安排。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98
(2)规划编制阶段
①初步成果:项目组收集项目的设计依据性资料,对项目现状进行调研并梳理,形成初步成果。
②中期成果:项目组召开内部讨论会议,集思广益;与客户沟通,达成共识;完善设计文件,形成中期成果。
③内部评审:在形成中期成果之后,组织内部设计评审,评审专家对中期成果提出修改和优化的建议。
④修改完善设计文件:设计人修改完善设计文件,提交校核人。
⑤校核、审核、审定:校核人、审核人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校核和审核,审定人对设计文件实施审定。
⑥设计文件输出:设计文件按照校核、审核、审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经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设计人、审核人、审定人等签字,提交出版印刷。
⑦外部专家评审:由客户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规划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设计单位按评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经校核、审核后,形成正式成果。
(3)成果交付、归档阶段
①正式成果交付:正式成果设计文件出版印刷加盖公司出图章,交付客户。
②设计资料归档:由项目组整理项目设计资料,包括设计成果原件、批复文件、设计依据资料、质量记录表单等,及时提交公司档案室进行归档保存。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99
3、工程咨询类业务流程
下达工作任务编制工作计划收集资料/实地调研修改完善成果文件成果资料归档内部评审修改外部专家评审成果文件输出项目立项与合同签订校核审核修改修改初步成果最终成果交付审定修改
(1)项目启动阶段
项目完成立项并签订合同后,由生产管理部门向承接咨询任务的设计部门下达任务通知,任命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启动咨询工作。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制订咨询工作计划,组建项目组,按照设计人员岗位资格的要求,指派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等设计岗位人员。制订工作进度计划,对各节点时间进行安排。
(2)项目中期
①初步成果:收集项目所需的依据性资料,开展实地调研,形成初步成果。
②内部评审:在形成初步成果之后,组织内部评审,评审专家对初步成果提出修改和优化的建议。
③修改完善成果文件:编制人修改完善咨询成果文件,提交校核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00
④校核、审核、审定:校核人、审核人对咨询成果文件进行全面校核和审核,审定人对咨询成果文件实施审定。
⑤成果文件输出:成果文件按照校核、审核、审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经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等签字,提交出版印刷。
⑥外部专家评审:由客户提交第三方机构并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设计单位按评审意见对咨询成果进行修改,经校核、审核后,形成最终成果。
(3)成果交付、归档阶段
①最终成果交付:最终成果文件出版印刷加盖公司出图章,交付客户。
②成果资料归档:由项目组整理咨询项目的成果资料,包括成果原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质量记录表单等,及时提交档案室归档保存。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01
4、工程总承包管理类业务流程
(1)合同签订阶段
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交底、保管等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项目部门负责按照《项目经理及项目执行经理任职管理办法》提交项目经理和项目执行经理的任命申请。生产经营部根据审批结果下达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任命文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执行经理负责组建项目部。
(2)全过程管理实施阶段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编制工程总承包管理大纲,对项目总体进度、投资、质量和安全进行统筹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总承包,包括材料采购、施工方案设计、施工过程管理、工程竣工及备案等工作。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02
(3)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资料档案。
(4)移交及保修期服务
工程取得验收备案资料后,建设单位将整个工程移交给业主,移交后的主要工作为对保修期内的工程进行定期回访及维护。
(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开展的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业务主要服务成果表现为文字性材料或图纸,整个服务和制作过程不涉及使用对环境有影响的设备和材料,废物排放主要是日常办公和生活类废物,不涉及国家规定的有害物质、噪声等环境污染物,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分类及确定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代码M)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范围所属行业为“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中的“74 专业技术服务业”大类、“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中类。“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下设六个小类,其中工程设计业务属于“7484 工程设计活动”小类,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属于“7485规划设计管理”小类,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属于“7481 工程管理服务”小类,工程咨询业务属于“7484 工程设计活动”和“7481 工程管理服务”的综合类业务。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03
1、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
(1)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
住建部主要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主要职责包括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
(2)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主要负责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国家重大专项规划。
(3)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是勘察设计行业的自律协会,是经民政部登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责为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收集研究国内外行业基础资料,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提供依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发展等。
(5)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是经住建部批准、民政部登记的城市规划行业全国性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为组织研究城市规划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交流和推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04
广城市规划行业的先进经验、优秀成果,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技成果和论文,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等。
(6)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是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由工程咨询单位、注册咨询工程师及在工程技术经济领域富有咨询和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行业组织。其工作职责为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规范、行业准入条件及收费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依法参与行业资质管理等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
2、行业监管体制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规定,我国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1)企业资质管理
①工程设计企业资质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根据住建部制定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设计资质分为四个序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各资质承担业务范围如下:
工程设计资质
等级承担业务范围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
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2、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
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甲、乙、丙
1、甲级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其规模不受限制。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05
工程设计资质
等级承担业务范围
2、乙级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的设计业务。
3、丙级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甲、乙、丙、丁
1、甲级承担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的设计业务。
3、丙级承担本专业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
4、丁级仅限于建筑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甲、乙、丙
承担规定的专项工程的设计业务,具体规定见有关专项设计资质标准。
②国土空间规划企业资质
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对各资质等级与标准、承接业务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 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质量,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③工程咨询企业资质
2017年 9月 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取消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取消审批后,国家发改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发布工程咨询标准规范,加强政策引导;2)强化监管,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强化信用约束,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4)实施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5)创造条件,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2017年 11月 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对工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06
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等级以一定时期内的合同业绩、守法信用记录和专业技术力量为主要指标,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具体标准由国家发改委制定。
④工程总承包业务资质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目前,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从业人员注册资格主要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具体分类及执业范围如下表所示:
名称等级执业范围
注册建筑师一级、二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二级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项目。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不分等级
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
注册电气工程师
不分等级
从事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建筑电气、电气传动、电力系统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
注册化工工程师
不分等级
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
注册建造师一级、二级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07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实施/修订时间编制/颁布单位
行业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17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0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部门规章制度
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年4月1日建设部
2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2007年3月29日建设部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投标办法》
2013年5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
4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015年1月1日住建部
5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2016年1月11日住建部
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
7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
8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18年12月22日住建部
9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2018年12月22日住建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2018年12月29日住建部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
1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9年8月1日住建部
1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2020年2月19日住建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2020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类别
颁发
单位
时间文件名称重要内容
绿色
建筑
国家发改委
2019年10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将“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等先进建筑设计、研发、生产技术列为重点鼓励类技术开发项目。
住建部 2017年4月
《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
装配式建筑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9月
《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住建部 2017年3月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08
类别
颁发
单位
时间文件名称重要内容
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
BIM 住建部 2015年6月
《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
到2020年末,以下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
工程总承包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2月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全过程工程咨询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2019年3月
《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推进全过程咨询,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工程招投标
住建部 2019年12月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
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方式,减少招标投标层级,依据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由总承包单位自主决定专业分包,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或肢解工程。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
2015年2月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
国土空间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9年5月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1月
《关于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拟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署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方法及管理方式。
民营建筑企业
住建部办公厅
2019年1月
《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
1、民营建筑企业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区
承揽业务时,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给予外地民营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2、招标人
不得排斥民营建筑企业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
4、行业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报告期内,国家新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积极推进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简化企业资质管理、完善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改进工程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09
勘察设计招投标制度、支持民营建筑设计企业发展等方式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简化行业市场准入条件、优化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强行业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对发行人而言,(1)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 BIM 技术相关法规政策,有利于公司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2)工程总承包、
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法规政策,有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条、拓宽业务范围、创新商业模式、提升综合服务能力;(3)工程招投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相关法规
政策,将提高行业市场化程度和行业收费水平,有利于公司开拓区外市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4)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对规划企业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标准,公司拥有较为全面的资质,相比于传统类、业务资质较为单一的设计机构,具备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5)国家从开展建筑市场
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推进统一建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招投标竞争环境、推行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加强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支持民营建筑设计企业发展,有利于公司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凭借技术实力开拓业务市场。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行业发展概况
1、工程设计行业发展概况
工程设计(含工程勘察,下同)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先导、灵魂和关键,是提高建设项目经济社会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无论是在建设工程的前期决策,还是中期实施和后期考核验收阶段,工程设计自始至终是联结工程建设各阶段、各环节的主线,在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
2010年至 2019年,全国工程设计企业营业收入保持逐年递增态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3.58%。2018年,在国家贯彻落实深化改革理念,行业进一步松绑,
市场持续增长的大背景下,工程设计行业营业收入、利润均实现可观增长。2019年,全国工程设计企业营业收入总计 6.42万亿元,同比增长 23.66%,远高于 2019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10%的增速。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10
图 6-1 2010-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营业收入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
计统计公报》
工程设计行业参与主体众多,呈现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2019 年,全国共有 23,739家规模以上工程设计企业,较 2018年增加 2.40%。行业集中度有所提
升,市场份额进一步向龙头企业集中。
图 6-2 2010-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
计统计公报》
2019 年,全国工程设计行业从业人数约 463.10 万人,较上年增长 3.53%,
人员规模持续扩张。2019年末专业技术人员 219.20万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
员占比 19.53%、中级职称人员占比 32.85%。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0.00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40,000.00
50,000.00
60,000.00
70,00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营业收入(亿元)增速
-10.00%
-5.00%
0.00%
5.00%
10.00%
15.00%
0.00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30,00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企业数量(家)增速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11
图 6-3 2010-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人员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
计统计公报》
公司工程设计业务主要涉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领域,相关领域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建筑工程设计行业
近年来,受下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城市化进程影响,我国住宅、商业综合体及公共建筑等建设需求增加,建筑设计企业营业收入逐年上升。2018 年,建筑设计类企业营业收入总额超过 1.60万亿元,同比增长 30.70%,其占工程设计
行业收入总额的比重进一步提升至 31.20%,较上年增长 2.70%。
图 6-4 2010-2018年全国建筑设计类企业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2018年建筑设计类企业数量为 4,973家,较上年小幅下降,企业数量在行业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0.0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400.00
450.00
50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从业人员数量(万人)增速
0.0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0.00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12,000.00
14,000.00
16,000.00
18,00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营业收入(亿元)增速占据比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12
中的占比为 21.50%。从细分领域来看,建筑企业仍占据主体地位,企业数量占
据总数的 95.40%,其次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图 6-5 2010-2018年全国建筑设计类企业数量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2)市政工程设计行业
2018年市政设计类企业营业收入为 2,626.60亿元,首次突破两千亿元规模,
较上年增长 38.80%,占工程设计行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 5.10%。随着新型城镇
化进程加快,国家鼓励在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城市建设将迎来新一轮投资热潮。
图 6-6 2010-2018年全国市政设计类企业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2018年,全国市政设计类企业数量为 1,103家,较上年相比增长 1.40%;其
-10.00%
-5.00%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400.00
4,500.00
4,600.00
4,700.00
4,800.00
4,900.00
5,000.00
5,100.00
5,20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企业数量(家)增速占全行业比重(%)
-20.00%
0.0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0.0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1,400.00
1,600.00
1,800.00
2,00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营业收入(亿元)增速占据比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13
占工程设计行业的比重提高,达到 4.80%。
图 6-7 2010-2018年全国市政设计类企业数量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行业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属于工程设计行业中的专项设计领域。除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外,专项设计还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环境工程设计。
2018 年工程设计行业专项设计领域营业收入为 1.4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3.80%,占整体工程设计行业的比重为 27.60%;其中,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收入
占专项设计收入的比例为 8.00%,营业收入约 1,144.80亿元。
图 6-8 2010-2018年全国专项设计类企业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10.00%
0.00%
10.00%
20.00%
30.00%
0.0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企业数量(家)增速占据全行业比重(%)
-20.00%
-10.00%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0.00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12,000.00
14,000.00
16,00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营业收入(亿元)增速占据比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14
2018 年工程设计行业专项设计领域企业数量为 8,665 家,同比降低 8.50%;
其中风景园林设计企业占比略有上升,达到 10.50%,企业数量约 909家。
图 6-9 2010-2018年全国专项设计类企业数量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9)
2、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发展概况
2018 年 3 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决定取消国土资源部,将城乡规划管理、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职责纳入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2019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层级和内容分为“五级三类”,“五级”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五个层级,“三类”是指规划的类型,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城市规划的政策性、实施性、科学性提出新的要求,仍然需要充分发挥现有各类规划技术队伍的作用。在多部门分别推行“多规合一”试点实践工作中,规划企业也是参与最多的,其处理空间问题的专业优势得到认可。单靠原有土地规划技术机构无法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构的重任,国家机构改革将城乡规划转由以原国土资源部为主要班底重建的自-20.00%
-10.00%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0.00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企业数量(家)增速占全行业比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15
然资源部统一管理,并不意味着以土地利用规划替代城乡规划。
城市规划设计业务需求量与城市城区建设面积密切相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 2019年末,全国设市城市 684个,其中直辖市 4个,地级市 293个,县级市 387个。2008年至 2019年,全国城市城区面积基本保持增长态势,2019年城市城区面积达到 20.06万平方公里。2018年 9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
做好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建立健全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机制。
随着国家对特大城市、超大城市永久性开发边界的划定,我国已进入城市发展新阶段,城市建设市场空间逐渐从增量市场转向存量市场,城市更新成为关注焦点。
图 6-10 2008-2019年全国城市城区及城市建成区面积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在乡村规划方面,国家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发展理念,引领绿色生态发展。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提出到 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 2022 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在空间规划视角下,村庄规划比以往更为复杂,规划类型也由“单一”向“复合”转变。2019 年 5 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力争到 2020 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因此,乡村规划市场蕴含着巨大的潜力。
目前具有城乡规划背景的规划企业仍是市场的主力军,但从国土空间规划体
17.81 17.55 17.87 18.36 18.30 18.34 18.41
19.18 19.82 19.84
20.09 20.06
3.63 3.81 4.01 4.36
4.56 4.79 4.98 5.21
5.43 5.62 5.85 6.03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单位:万平方公里城市城区面积城市建成区面积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16
系可以看出,其背后的实质是国家对城乡规划发展理念的转变,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规划企业带来更大的业务空间,推动传统规划行业发展转向新的维度,未来规划企业走向多专业相互融合与发展成为必然趋势。
3、工程总承包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国家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近年来我国工程总承包行业快速发展。
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2019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营业收入超过
3.36万亿元,与 2018年相比增长 29.20%。2018年工程总承包收入首次超过工程
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收入的一半,占比达到 50.20%;2019年工程总承包收入占工
程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2.40%,业务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图 6-11 2014-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营业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2014-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
2015年至 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逐年增加,2019年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合计 4.61万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80%;其中,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 1.95 万亿元,市政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
6,521.10亿元。
19.88%
35.10%
32.30%
48.00%
50.20%
52.40%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0.00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30,000.00
35,000.00
40,000.0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工程总承包收入(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17
图 6-12 2015-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情况

数据来源:2015-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
目前,施工类企业仍是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主要运作主体。虽然设计企业主导的工程总承包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较小,但设计主导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大型公共建筑和特殊行业(化工、电力、冶金、建材等)领域具有优势。主要是因为该类行业工程项目普遍具有投资额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一方面,通常工程建设总造价在设计阶段已初步确定,由设计方牵头开展工程总承包可以最大程度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优化设计尽可能降低工程成本并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另一方面,此类行业由于专业复杂,部分设备、材料可能需要定制,由设计方牵头可将设计和采购阶段相结合,实现精准采购设备和材料,以满足项目建设和业主方要求。未来的工程总承包行业市场,无论是设计方或施工方主导,最终都将走向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
(二)行业发展趋势
2017 年 5 月,住建部颁布《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 年末,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努力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目标,基本建立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发展格局,营业收入年均增长 7%。以 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总营业收入约 5.19万亿元为基准,可粗略测算到 2020年我国工程勘察设
计行业的营业收入规模有望达到 5.94万亿元。
①建筑业平稳增长,为工程设计行业提供直接支持
建筑业的发展是建筑设计市场需求的直接来源。2009年至 2019年,我国建
14.10%
45.30%
38.80%
21.40%
10.80%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0.00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30,000.00
35,000.00
40,000.00
45,000.00
50,000.0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亿元)同比增长(%)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18
筑业总产值从 7.68万亿元增长到 24.84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46%。2017
年 4月,住建部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 7.00%,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5.50%。在中国经济新常态形势下,
建筑业仍将保持平稳增长。
图 6-13 2009-2019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及增长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至 2019年,我国房地产企业投资完成额逐年增长,从 3.62万亿元增至 13.22万亿元,房地产行业稳定增长为建筑设计服务夯
实了市场基础。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房屋租赁市场正在兴起。2019 年 7 月,财政部、住建部公布第一批 16个入选 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对示范城市给予资金支持。考虑到租赁住宅高度标准化、低成本等建设要求,未来将与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深度结合,为工程设计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②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持续增长,为工程设计行业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宏观经济发展,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呈现出增长态势。从固定资产投资来看,整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放缓,但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保持在高位。
根据《201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9 年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6.0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5.10%,固定资产投资依然是拉动经济增长的
重要引擎。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0.00
50,000.00
1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50,000.00
300,000.0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建筑业总产值(亿元)增长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19
图 6-14 2009-2018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年增长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财政部 PPP中心数据,截至 2021年 1月,累计入库项目 10,034个,投资额 15.50 万亿元;累计开工建设项目 4,308 个、投资额 6.70 万亿元,开工率
60.20%。PPP投资项目集中于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等行业,其中
市政工程项目 4,093个(占比 40.80%),项目投资额 4.45万亿元(占比 28.80%);
交通运输项目 1,377个(占比 13.70%),项目投资额 5.18万亿元(占比 33.50%);
城镇综合开发项目 623个(占比 6.20%),项目投资额 1.95万亿元(占比 12.60%);
上述三个行业项目数量占比达 60.70%,投资额占比达 74.90%。PPP作为基建领
域成熟的投融资模式,仍将为基建补短板、稳投资发挥重要作用。
2020 年,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给全国各地经济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全国多地陆续发布 2020 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或推进情况,部署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0 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桂重大〔2020〕4 号),截至 2020年 4月 30日,202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 1,517个,总投资 31,099.30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2,899.70 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 278 个,年度计划投资
436.60亿元;续建项目 802个,年度计划投资 2,031.10亿元;竣工投产项目 159
个,年度计划投资 432.00亿元;预备项目 278个。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
速有望明显回升,将为工程设计市场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③新型城镇化推进,持续拉动工程设计和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增长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万亿)增长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20
我国城市化水平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从 2009 年至2019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 6.45亿人增加到 8.48亿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
48.34%增至 60.60%;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
到 203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 70%。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经验表明,我国城镇化率正处于加速阶段初期,未来较长时间内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工程设计和国土空间规划行业仍将有广阔的增长空间。
图 6-15 2009-2019年我国城镇人口数量及城镇化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城镇化的主要标志是城市规模扩大和城市人口増加,大型城市将实现从单中心到多中心的转变,中小城市将兴起城市综合体建设,从而带动房地产业、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民生基础设施逐渐成为投资热点领域之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 年至 2017 年,我国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和公共机构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从 8,096.75 亿元增至 3.51 万亿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7.69%。2020年 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开展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补短板任务包括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设施建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市政管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日益增多,将直接拉动医疗、教育、文化和体育建筑等公共事业相关规划设计业务的快速增长。
2019年,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 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决定大力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自 2019 年起将老旧 20 50 80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城镇人口数量(万人)城镇化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21
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根据住建部数据,2020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0万个,涉及居民近 700万户。老旧小
区将成为“十四五”期间政府投资建筑项目中重要的细分领域。
④区域性规划扩展城市开发空间,拓宽工程设计和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市场
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我国将加快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纵轴,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
图 6-16 “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示意图

资料来源:《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根据 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从市场布局角度出发,工程设计行业的市场热点仍旧是五大重点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城市群是未来房地产和基建投资的重点区域。基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理念,工程设计企业对区域机构的功能定位不再局限于单一城市业务开拓,而是强调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区域性规划将实现城市间互通互联作为基本要求,鼓励设计企业积极推进业态创新,以新业务、新技术敲开新市场大门。
⑤智慧城市建设升级传统规划设计业务,带动新兴业务增长
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建设智慧城市,对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14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等八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22
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为应对城镇化带来的挑战,我国大力投入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根据 2018年 4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联合发布《新理念新模式新动能新型智慧城市发展与实践研究报告》,截至 2016 年底,我国所有副省级以上城市、89%的地级及以上城市,47%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均提出建设智慧城市。2018年 12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数字孪生城市研究报告(2018年)》,指出我国提出智慧城市规划的城市有 300 多个,各类型试点城市高达500多个,已成为全球智慧城市建设规模最大的国家。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智慧城市建设将迎来重要机遇期。
⑥“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对外工程总承包业务增长
随着“一带一路”被正式列入“十三五”规划,中国工程设计企业迎来了更好的走出去战略机遇期。根据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公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 1.1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6.60%;新签
合同额 1.80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12.20%。
图 6-17 2009-2019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走势

资料来源: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根据《“一带一路”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指数(2019)》预测,未来 2-3年“一
带一路”国家基础设施发展仍然表现良好。“一带一路”国家多为中低收入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和需求较大。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受相关国家工业化和城-20%-10%0%10%20%30%40%05001,0001,5002,0002,5003,000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新签合同额(亿美元)完成营业额(亿美元)
新签合同额增长率(%)完成营业额增长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23
市化进程加快的拉动,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将得到进一步释放,相关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将为国际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三)行业主要发展方向
1、装配式建筑技术
装配式建筑是指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传统建筑业能源资源消耗大、劳动生产率低、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严重,面临着向绿色化、集约化转变的迫切要求。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新型建造方式,引领建筑业向集约化、工业化、信息化、现代化产业转型,有利于提高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和污染、改善人居环境以及建筑产业的绿色转型发展,是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装配式建筑处于发展初期,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2016年 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30%。
2017年 3月,住建部发布《“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到 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 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 10%以上。到 2020年,培育 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3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根据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数据,2019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 4.20亿平
方米,较 2018 年增长 45%,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 13.40%;对比规划的
30%渗透率,对标发达国家,我国装配式建筑比例仍有广阔增长空间。在政策持续推动、建筑技术升级的背景下,我国装配式建筑将迎来高速发展。
2、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BIM 是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24
集成技术,是对建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
BIM 能够应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阶段,实现建筑全生命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为产业链贯通、工业化建造和繁荣建筑创作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对工程环境、能耗、经济、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分析、检查和模拟,为项目全过程的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支持各专业协同工作、项目的虚拟建造和精细化管理,为建筑业的提质增效、节能环保创造条件。
2015 年 6 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 年末,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 BIM 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
到 2020 年末,在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的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 BIM的项目比例达到 90%。
3、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国际通用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有利于理清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业主与设计方、总包方与分包方、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从而实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全面履约能力、确保质量和工期及推动管理现代化的目的。
2019年 12月,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未来,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是工程总承包发展的重要路径,也将最大程度体现工程总承包的优势。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25
目前行业内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以 EPC 模式为主,服务范围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随着工程总承包业务实践的推进,以 EPC为主的工程总承包模式逐渐向上下游延伸,在服务范围、合同签约机制、定价机制等方面都有所演变。伴随业主需求的不断变化,未来工程总承包模式将更加多样化、多元化,以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项目品质和管理效率。
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建筑领域的深化应用,为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带来了积极影响。通过应用云计算和建筑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工程总承包商可以更好地分析项目各环节成本、把控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实现精细化管理。
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通过应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平台,可以实现多方参与、实时决策,降低工程总承包的管理难度,为设计施工进一步融合创造条件。
4、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和决策、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和专业咨询服务,由发包人授权一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负责或牵头,为项目提供从决策、准备、实施到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过程的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及项目管理服务,以及项目前期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采购、BIM 咨询及其他咨询等全部或部分专业咨询服务。
2019 年 3 月,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推进全过程咨询;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中,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
全过程工程咨询将确立设计一体化思维,深化工程建设各环节之间的融合。
全过程工程咨询不是将投资可研、建筑策划、报建报批、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各个环节简单叠加,而是遵从一体化思维,以产品交付标准为导向,在项目前期策划期间,参与项目方案编制与可研报告编制,从功能角度切入项目决策过程;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26
在项目设计阶段则发挥设计特长,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可行性研究,将投资目标控制、施工技术、采购管理延伸到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功能、施工、采购等环节,达成功能性、美观性、经济性目标的统一。
5、建筑师负责制
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托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2017年 12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从设计阶段开始,由建筑师负责统筹协调各专业设计、咨询机构及设备供应商的设计咨询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向规划、策划、施工、运维、改造、拆除等方面拓展建筑师服务内容,发展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建筑师负责制。”
2015 年,上海率先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域内试点建筑师负责制。
2017年,住建部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9月,浙江拟推行建筑师负责制;11 月,住建部同意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此外,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成都高新区等均已有项目试点建筑师负责制。
建筑师负责制作为建筑业重要改革之一,随着国家政策、地方政策的支持和试点增多,方向逐步变得清晰。
在建筑师负责制模式下,企业从单一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向提供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模式转变。我国目前采取的工程建设模式与国际通行的模式存在较大差异,推行建筑师负责制能够促进建筑师提高综合能力、完善专业知识结构,更好地适应国际竞争。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建筑师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以全局性的视角促进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发展。由建筑师担任“总指挥”角色,可以提高建筑设计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发挥建筑师主观能动性,强化建筑师的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提高设计质量和建筑品质。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27
(四)行业特征及主要壁垒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我国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的发展呈现综合型和专业型的两极分化特征。
设计单位原先都是纯设计企业,随着国家加大建筑业改革力度,设计与其他产业加剧融合,行业重组加快,企业开始探索新的商业模式以实现转型发展。目前,我国设计企业的经营模式可以分为专项业务经营模式、综合型经营模式及工程总承包模式等。
(1)专项业务经营模式
专项业务经营模式是差异化战略的表现形式。当前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重组分化不断加剧,中小型设计企业受自身条件限制难以整合全过程资源,更倾向于朝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方向发展。部分设计企业聚焦于细分专项领域,通过技术集成嫁接高附加值环节,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打造以技术为优势的核心竞争力。
(2)综合型经营模式
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要求设计企业立足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基于业主视角提供从前期策划咨询、投融资到项目运营管理的综合性服务。
目前行业内采用综合型经营模式的设计企业规模相对较大,可以参与概念设计、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多个业务环节。
(3)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国际工程企业项目管理的主流模式,也是我国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实现“走出去”目标的重要手段。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大,具备配套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及较强的资金实力。向工程公司方向转型是设计企业实现“延伸”为主要特征的增长型战略的重要路径,有助于企业迅速做大规模,提高营业收入,为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发展做好铺垫。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28
2、行业主要壁垒
(1)资质限制
我国对从事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及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单位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如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和专项资质四个类别。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等法规对各级别资质须符合的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在各自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业务。因此,能否获得相应等级的业务资质是进入本行业的首要门槛。
(2)人才限制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我国对工程设计专业人员实行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对考试制度、注册条件和执业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此外,拥有相当数量的具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是企业申请业务资质的前提。因此,是否配备专业合理的人才队伍是企业能否进入本行业的决定因素之一。
(3)技术限制
工程设计是一项融合艺术创意和工程技术的多学科复杂专业,其理论基础包括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等,并且需要结构绘图软件、二维渲染软件、3D制图软件等专业工具的支持。随着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 BIM等新型技术的运用,工程设计的技术门槛逐步提高。掌握绿色建筑技术、协同设计、三维设计、动态模拟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数字化工厂等前沿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的企业,将充分发挥工程设计集成创新、转化科技成果为生产力的功能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29
(五)发行人的创新、创意特征
1、发行人的创新特征
(1)科技创新
公司以实际生产需求为导向,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以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协同创新为手段,以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逐步建立起技术支撑、管理服务、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五位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具体从基础保障措施、高端平台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系统建设。
①基础保障措施
在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面,公司多渠道争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并在内部建立了二级研发投入机制,在公司及专业院层面均设立科研创优基金,纳入公司年度预算范围。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支出研发费用超过 10,000 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创新、科技研发、科研条件配套和信息化建设等。
在创新激励机制建立方面,公司制定了《外部科研及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科技管理及人才引进的激励办法及监督机制,内容涵盖技术标准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经费投入等方面,明确了各项科技活动的职责和流程,实现科技工作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创新型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公司持续推动科技创新文化建设,以文化力激发科技人员的创造力。例如:由公司或专业院所举办各类培训,使青年骨干通过学习交流快速成长;与公司员工、同行技术人员分享年度经典项目总结、技术考察体会、学术会议精神等,加强技术交流。
②高端平台打造
高层次人才是科技创新之本,公司实施人才建设战略,自主培养及柔性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以高层次人才带动高端科创平台的建设。华蓝设计于 2008 年组建华蓝研究院,为公司培养和孵化创新型、复合型人才;2011 年获批成为广西“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人才小高地”;2014年到 2018年,先后获批 3个自治区级、5个南宁市级特聘专家设岗单位;2016年获批成为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小高地”。华蓝设计依托高层次的人才团队,建立起“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30
站”、“广西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成为公司创新发展的有力支撑。
③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注重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围绕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攻关,对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的成果,通过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图集,出版专业书籍,举办各种层次的培训、论坛、会议等方式,在企业、行业以及工程项目实践中进行成果推广转化。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获得国家专利 45项、软件著作权 65项,出版重要学术论文和专著 61 部,主编、参编国家、地方技术标准和设计图集、课题研究 60项;主办、协办或支持承办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及下属建筑设计分会、园林和景观设计分会的工作会议、会员大会等活动;承担了广西诸多重点工程的设计工作,2015年至 2020年累计获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规划、设计、咨询类重点奖项 268项。
(2)业务创新
①提升传统设计业务
在传统设计业务领域,公司在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等细分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以医疗建筑设计为例,2015年华蓝设计组建“医疗建筑专项设计团队”,对医疗建筑类型、医疗工艺设计、医疗建设全过程进行深入研究,致力打造全国医疗设计领先专业团队。将单一的土建设计发展成为“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体系,包含医疗策划、医疗工艺设计与咨询、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特殊区域设计、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等全方位的设计服务内容。2016年至 2019 年,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公布的排名中,华蓝设计的医疗建筑设计业务均名列前茅。
②探索新型设计业务
在新型设计业务领域,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导向,重点开拓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乡村振兴、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等领域的新型设计业务。
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华蓝设计可以提供规划咨询服务、集成协同服务、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及建设运营咨询服务、平台系统开发运维服务等。在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华蓝设计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开展项目技术合作,设立了海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31
绵城市的省市两级院士工作站(2016-2019年)、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完成了广西众多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类项目。在乡村振兴方面,公司成立了乡村振兴发展研究中心,以该中心为引领,深耕乡村振兴建设领域,业务板块包括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田园综合体规划、乡村规划设计全过程咨询、村庄建设规划、乡村风貌改造、农业产业示范区建设规划、传统村落研究等项目类型。
③开拓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一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强调“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管理,与传统设计、施工相脱节的建设模式相比,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减少业主工作量及风险、提高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和技术水平等显著优势。公司开展的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强调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可以提高设计图纸的可施工性,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额和建设进度。
华蓝设计于 2011 年开始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是勘察设计行业较早探索设计牵头 EPC模式的企业之一。2011年,华蓝设计作为总承包方组织建设的“广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科教信息园一期工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批准的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也是广西率先采用 EPC 模式建设的民用建筑项目之一。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承接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 70余项,其中大部分为广西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践和管理经验。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公布的排名中,2019 年公司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位列民营设计企业第一名。
(3)特色智库服务
2015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提出到 2020年,重点建设 50至 100个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并将高端智库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城市建设需要集思广益,2017 年公司成立了华蓝智库,主要开展城乡发展与建设领域相关的政策研究、战略谋划、重大工程策划等活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共资源,为地方政府、企业及社会团体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华蓝智库致力于打造城乡建设领域知名的专业化交流与咨询平台,目标是成为我国城乡建设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32
域社会智库的领跑者。
建设华蓝智库,既是服务国家和广西地区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树立高端咨询品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手段。华蓝智库有利于整合公司的高端智力资源,解决研究力量分散化带来的诸多问题,对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研究水平及培养复合型、领军型、跨界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高水平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可以进一步引领公司的创新思维、科研热情,研究范围的扩张、研究层次的提升,将促进公司生产业务的开拓和品牌实力的增强。
华蓝智库作为一个开放的智力平台,可以增强公司与政府、知名企业的对话能力,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渠道,创造更多的合作机遇,同时也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服务地方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公司以智库平台方式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制定、重大建设项目等决策咨询活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设计行业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话语权,加强工程设计行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
2、发行人的创意特征
工程设计作为一个需要融合多学科知识的创意型行业,兼具创意性和工程性特征,工程设计成果是设计人员创意和技术的综合体现,要求行业人员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长期的实践积累。公司拥有一支专业技术扎实、项目经验丰富、管理要求严格的设计团队,成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持续创造优秀设计产品的关键。
创意是设计的灵魂,创意能力是设计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之一。公司的建筑设计作品具有明显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如将南宁市花朱槿花“花瓣”造型、广西壮医大典“竹简”形象、壮锦、绣球、花山壁画及铜鼓纹等广西特色元素融入建筑造型、空间结构及表皮肌理,实现标志性与地域性、民族性与现代性、美观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标志性建筑。
华蓝设计成立了“文化建筑研究中心”,将地域建筑形式、空间组织、地域材料和建筑技术等相结合,实现建筑设计地域性、文化性和现代性相融合,体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公司在国际上提出“东南亚地缘建筑学”理论,在东南亚地区系统开展民居建筑、宫殿建筑、宗教建筑、地域性现代建筑、城市风貌特色、城市发展与演变等课题研究。作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华蓝设计完成的《东南亚建筑研究》课题获得了广西科技进步二等奖、“南国弈园”项目获得广西创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33
意产业协会颁发的“广西十大创意奖”等荣誉。
(六)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工程设计是一个古老的行业,但人类对于改善人居环境的持续需求使这个古老的行业始终充满创新的内在动力,而每一次技术进步与材料创新都会使工程设计行业产生革命性的变革。
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第五个十年,社会供需关系发生了彻底转变,许多领域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企业如果还停留在传统的乙方思维模式上,等待甲方需求成熟明晰后才介入,除陷入惨烈的价格竞争,并无更多生存空间。发行人在广西成长壮大,广西在全国属于相对落后地区,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均不如东部发达地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相对恶劣。在此环境下,发行人十几年前就开始探索经营模式与业态变革,并始终坚持科技创新:
1、科技创新
当前,中国与全球正处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中,在数字化时代,除了加强智慧城市、低能耗绿色建筑、环境友好型工程管理、建筑后期可持续运维等领域的研究与创新外,设计与数字化、信息化的融合成为必然趋势,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化新技术推广应用成为工程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的重点。发行人以工程基础数据为抓手切入智慧城市领域,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业务发展。
华蓝大数据研究所主要从事大数据相关信息化及工程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数字(智慧)城市相关创新技术研发等工作,致力于提供智慧城市前期规划、实施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的咨询设计和产品服务。2019 年,华蓝设计大数据团队被评选为“第一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支撑平台(大数据专业服务机构)”,研发的“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UCIMS)”入选“广西重点示范项目(大数据促进和改善民生重点示范项目)”。2020 年 2 月,华蓝大数据研究所研发的“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及疫情监测系统”入选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发布的《南宁市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参考目录(第一批)》。
公司开发运营的数字核心产品涉及数字(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城市运营评估等领域,在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国土空间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34
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系统、项目一张图管理系统、城市交通运行诊断分析平台、区域交通诱导与决策仿真分析系统、道路设计系统、城市三维漫游系统等关键技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将成果应用于实际工程项目和生产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①代表性技术之一: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系统
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目标,整合各层级数据资源、梳理指标与模型体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实现辅助规划编制、审查和监测评估预警全流程管理系统,满足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需求。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35
②代表性技术之二: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UCIMS)
面向城市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将线上线下结合,定制城市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模式,对前期工作、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后期评估进行高效管理。主要代表性项目是公司接受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设计的“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南宁市城建计划精细化管理项目”。
③代表性技术之三:数字城市画像——城市交通运行诊断分析平台
用于监测分析城市交通运行状况,把握城市交通发展趋势变化并提出城市交通发展建议的专业管理系统。通过逐年汇总城市交通运行数据,关联分析城市交通运行相关指数,结合分析特征及趋势预测,有目标地指导城市交通发展。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36

公司对外投资的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城市大数据服务提供商,其主要股东包括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旗下的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云宝宝为客户提供新型智慧城市解决方案,重点开发的产品“爱南宁 APP”由南宁市政府主导,南宁市发改委实施,为居民打造涵盖交通出行、医疗、政务等方面信息及服务的城市级公共服务移动应用软件。
根据南宁市发改委数据,截至 2018年 8月,“爱南宁 APP”已上线数字身份、交通出行、智慧健康、城市生活、智慧教育、政务服务、智慧双创七大领域共计56 项功能;形成覆盖面广的“一码通城”、“三医联动”、“食堂云”等垂直行业的产品运营体系,衍生出信用就医、信用停车、保险服务、在线购药、爱抢购、新生报名、空中课堂等民生服务。
除大数据技术外,公司还及时跟进三维协同设计、BIM、AI、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工程设计与数字化、信息化的融合度,构建基于创新核心技术和服务能力的比较优势,通过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深入推进设计数字化转型。
2、模式创新
2006 年,发行人的主要子公司华蓝设计响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从国有事业单位改制为民营有限责任公司,打破国有事业单位职工铁饭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11年,发行人开始开展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创业团队以三年薪酬减半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37
为军令状,实现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从无到有,发展成为公司人均创收能力最强的业务板块,并推动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行业标准与规范的逐步建立与推广运用。
3、业态创新
发行人意识到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改变长期以来设计企业所处的乙方地位,整合企业凝聚的高素质人才的智慧,打造企业“专家”形象,超前于业主需求,为建设单位提供前瞻性的综合服务。为此,发行人建立了“智库统筹、策划先行、多资质协同、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综合服务”的业态体系。
智库统筹:发行人成立华蓝智库,对外参与国家和地方政策制定、重大建设项目等决策咨询活动,对内制定公司研发方向,组织课题攻关,统筹资源配置。
策划先行:发行人不会等建设单位的需求明晰后才匆忙参与项目投标,而是强调策划先行,先于建设单位研究其产业发展方向,策划产业发展需求,如重点打造的医疗建筑、教育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水体环境治理、制糖工程等拳头产品,均领先于建设单位自身对建筑的认识,有效激发业主需求,创造公司业务机会。
多资质协同:发行人资质齐全,可以为业主提供从工程咨询到空间规划再到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等全面设计服务。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像发行人这样产业链较完善、业务构成多元化且均衡发展的公司并不多见。
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综合服务:发行人拥有丰富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经验与业绩,在“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思想下,通过深化设计提升可施工性与施工效率,增强建筑建成后的可持续运维效益,为建设单位提供一体化的综合服务。
4、发行人与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与节能环保产业融合的情况
节能环保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建筑节能是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领域。2013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9 年 2 月,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38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列入绿色产业。
华蓝设计在建筑节能研发领域走在行业前沿,从国家提倡节能减排开始,即投入力量研究节能设计策略,并于 2008 年成立绿色建筑技术中心,作为专职研发机构,致力于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公司以服务低碳城市建设和企业战略为导向,围绕新兴业务和绿色建筑核心技术,依托研发和生产的互动支持体系,建立了绿色建筑项目“策划—规划—设计—施工—评价”一站式服务链。华蓝设计作为“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研究特聘专家”、“南宁市绿色建筑集成技术研究特聘专家”设岗单位,主编了《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等地方标准,已成为广西勘察设计行业内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及应用服务机构之一。
2014年 12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南宁市被选为全国首批 16个试点城市之一。华蓝设计于 2015年成立了海绵城市技术研究中心,结合广西气候地理条件,系统化集成海绵城市关键技术,形成从规划设计到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在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灾害预警评估方面取得了成效,并主编了《广西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广西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利用技术》等地方标准,为广西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情况
2014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建筑设计服务属于文化创意产业范畴,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因地制宜融入文化元素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文化产业是指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公司提供的建筑设计服务属于文化产业中的创意设计服务。
创意设计服务是将工程技术与文化创意相结合的创造性工作,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 年我国文化产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39
业创造的增加值达到 38,737亿元,占 GDP的比重上升到 4.30%,在国民经济中
的占比逐年提高。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已成为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广西是连接中国与东盟的重要门户和桥头堡,南宁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是中国与东盟国家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前沿。广西作为少数民族集聚地区,具有鲜明而又丰富的民族和区域特色文化。公司以华蓝设计为依托,培养了一支具备项目咨询策划、创意规划及建筑设计等综合能力的业务团队,在公司内部建立了中国—东盟创意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孵化基地,搭建起中国与东盟文化创意设计产业的互动交流平台。
公司通过广西民族博物馆、南国弈园(广西智力运动发展中心)、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创意产业园(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老南宁?三街两巷”历史文化街区等文化建筑、产业园区、历史街区项目的创意设计,体现了融合民族、传统、地域与东盟特色等文化元素的设计创新。公司以华蓝企业技术中心、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人才小高地为物质载体,吸引和集聚国内外高层次创意设计人才,逐步打造广西创意设计产业服务中心及创意设计人才培养平台,目标是树立区域一流的创意设计品牌,推动广西乃至东盟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
(3)与医疗健康产业融合的情况
2013年 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 8万亿元以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2016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 2030 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鉴于医疗健康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医疗健康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随着大健康时代的到来,公司医疗设计团队紧扣国家医疗健康发展政策,重点围绕医疗建筑一体化建设模式及“医疗工艺设计”、“智慧医院设计”相关技术,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攻关实践项目。华蓝设计申报的科研课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40
题《面向医院 ICU 感染控制的医疗工艺仿真及空间布局优化方法研究》(2019-K-151),通过了国家住建部 2019 年科学技术计划立项;该课题是近年国内在医疗工艺领域的创新交叉课题之一,充分契合了国家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此外,华蓝设计还主编或参与编制了《ADOL反射隔热涂料外墙节能系统构造》、《医院建筑医疗工艺设计》等地方标准及专著。
近年来,公司在医疗建筑一体化建设应用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果,如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总院迁建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等广西区内优秀示范性医疗建筑设计项目,为提升广西区域医疗建筑设计水平、推进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4)与体育产业融合的情况
2014年 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进行扶持,并明确了 2025年中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 5万亿元的发展目标。2019年 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为 2.66万亿元,增加值为 1.01万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
的比重达到 1.10%,体育产业的市场需求与经济规模逐年增长,呈现多板块、多
运动项目、多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公司践行体育强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参与地方性专项体育政策制订以及规划编制,为体育产业提供规划、咨询、研究、融资、运营方案编制、项目引进、园区申报等智力支持,力求成为广西体育产业发展的推动者、体育改革决策的建言者、体育社会舆论的引导者。
在策划研究方面,公司完成了《体育建筑类型研究》《世界智力运动之城系列策划》等成果。在规划咨询方面,公司编制了《广西体育强区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共建体育强区设施规划建设指引(试行)》及多个地市的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在项目实践方面,公司完成了广西体育中心“一场三馆”、广西体育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41
中心配套工程(综合训练馆)、南宁李宁体育园、百色体育中心、合山市体育馆、广西大学体育馆等场馆的规划设计工作,对广西体育建筑的设计实践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业务起步于广西,辐射全国,经过多年深耕细作,目前已经位列中国民营设计企业第一梯队。华蓝设计于 2010 年被评为“中国最具业主满意度设计机构”,2012 年入选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之一;
2014年至 2020年连续七年入选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和中国《建筑时报》共同发布的“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2015 年至 2019 年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2019 年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为“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此外公司还多次获得“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型企业”、“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在行业内品牌知名度较高。
在细分设计领域方面,子公司在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城市规划、市政道桥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2016年至 2017年,华蓝设计连续两年荣获《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杂志社联合相关专业机构和行业媒体评选的“中国医院建设匠心奖”;2017年至 2020年,华蓝设计连续 4年被全国医院大会建设委员会、筑医台网站等评选为“中国医院建设十佳供应商(医院设计)”。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司临危受命负责广西 6个“小汤山”应急医院,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临时负压病房项目和平战结合负压病房楼项目)、广西柳州龙潭医院(临时全负压病房项目)、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医院、北海市结核病防治院(应急隔离病房改造项目)、百色市应急医院、河池都安应急医院和东兴市、靖西市、凭祥市 3座口岸城市的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的建筑设计工作。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在紧急时刻将上述重点项目交由公司承担,就是基于公司在医疗建筑领域长期积累的技术与经验优势。
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发布的报告,近 5年华蓝设计在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42
分设计领域的排名如下:
序号类别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1 工程总承包第 1名第 2名---
2 城市规划第 3名第 2名---
3 市政道桥第 3名第 3名---
4 医疗建筑第 4名第 4名第 3名第 2名-
5 体育建筑第 7名第 7名第 4名第 4名-
6 绿色建筑第 7名第 8名第 6名第 4名-
7 风景园林第 9名第 6名-第 3名-
8 文化建筑--第 2名第 1名-
9 商业综合体-第 10名第 4名-第 5名
(二)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以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为核心,以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工程咨询等业务为延伸的综合型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公司在信息化技术、医疗建筑设计技术、海绵城市技术、绿色建筑技术、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实践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特点详见本节之“九、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
“(一)公司核心技术及应用情况”。公司部分新技术应用的代表性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类别代表性项目项目获奖颁发单位
1 BIM技术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
2015年“创新杯”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大赛最佳 BIM普及应用奖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续宝大厦
2016年“创新杯”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大赛科研办公 BIM普及应用奖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广西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EPC全过程BIM应用
2019年“创新杯”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大赛医疗类 BIM应用第三名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BIM技术助力装配式建筑发展-广西建院项目
2019年第四届建设工程BIM大赛二类成果
中国建筑业协会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项目
2018年“创新杯”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大赛科研办公类 BIM应用第三名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Building SMART 2019年香港第五届国际 BIM大奖赛最佳 BIM教育应用奖
型建香港(Building
SMART Hong Kong,bSHK)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43
序号项目类别代表性项目项目获奖颁发单位 海绵城市技术
《崇左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2019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城乡规划一等等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绿色建筑技术
《广西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
2018年度广西勘察设计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城市交通规划管理辅助决策技术
《城市交通规划管理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2017年度广西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一等奖
广西城市规划协会
最近三年,公司的重要资质和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来公司将通过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加大技术研发力度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竞争优势。
(三)行业内主要企业
我国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呈现行业分散、市场集中度低的竞争格局。根据《2018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截至 2018年末,全国共有 23,183家规模以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企业数量首次出现负增长,行业资源整合速度提升。
现阶段,国内工程设计企业集中度较低,单个企业的市场份额均不高;根据《中国民营工程设计企业 2018-2019 年度发展报告》,2017 年全国工程设计企业前10强市场占有率仅 1.38%,行业内尚未出现能够主导国内市场格局的规模化企业。
公司现有业务主要集中于工程设计领域,行业内主要企业包括三大类:国有设计企业、民营设计企业及外资设计企业。
(1)国有设计企业
国有大中型设计企业项目经验丰富,通常参与设计了一批知名的地标性项目;人力和技术资源丰富,长期积累了一批有经验、任职时间长、专业水平高的工程师队伍;涉足领域多样,包括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商业综合体、工业建筑、交通基建等;行业地位高,在传统工程设计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行业内知名的国有大型设计企业包括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2)民营设计企业
民营设计企业已经成为工程设计市场中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大多数立足于当地,对地方特色和文化有较好的理解,在本地市场有较高的占有率,同时通过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44
增加设计人员数量和分支机构等方式逐步拓展全国市场。民营设计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灵活的市场化机制,转型较快,可借助高效的决策机制积极拓展新兴业务,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行业内知名的民营设计企业包括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3)外资设计企业
外资设计企业享有国际知名度,设计理念和建设管理模式较为先进,在超高层建筑和复杂结构设计方面具有技术领先优势,占领了国内高端设计市场的部分份额。
目前已进入中国市场开展业务的大型外资设计企业包括美国 SOM建筑设计事务所、德国 GMP建筑师事务所等。
(四)发行人的关键业务数据及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1、经营情况及关键业务数据、指标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营业收入对比、毛利率对比、期间费用对比分别见“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
营业收入分析”、“(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四)期间费用分析”。
2、市场地位
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公布的 2017-2019年十大民营设计企业名单,公司与上榜的 2家同行业可比公司排名如下:
公司名称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中衡设计第 4名第 3名第 3名
汉嘉设计-第 9名-
本公司第 8名第 4名第 4名
上述排名结果依据运营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 3项综合实力评价指标得出,具体包括:①经营指标(技术服务收入总额、人均产值、利润总额、净资产、招投标中标率),②业务布局(资质类别数量、分支机构数量、年度大额合同数量),③专业人才(一级注册人员数量、中高级技术人员数量),④技术创新能力(近年承担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和编制的技术标准数量、技术研发与应用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拥有的有效专利数量、是否高新技术企业),⑤人力资源(专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数量、人均培训投入、员工职业规划),⑥质量管理与创优(ISO 认证、三标认证、近年设计项目获地市级、省部级以上奖项),⑦品牌管理,⑧战略与文化,⑨信息化管理(管理信息化系统、协同设计、信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45
息化项目管理比例)。
3、技术实力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技术实力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
简称
2020年研发费用
(万元)
2019年研发费用
(万元)
2019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专利数量(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量(项)
1 华阳国际注 1 - 5,256.32 4.40% 53 54
2 筑博设计注 2 - 4,013.37 4.34% 11 65
3 建科院注 3 - 3,738.78 7.99% 84 30
4 汉嘉设计注 4 - 4,555.59 3.86% 21 18
5 新城市注 5 - 1,722.14 3.89% 6 29
6 中衡设计注 6 - 8,813.98 4.54% 167 未披露
本公司 4,077.54 3,555.39 3.90% 45 65
注 1:华阳国际数据来自 2019年年报披露的数据;
注 2:筑博设计 2019年研发费用数据来自 2019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量来自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截至 2019年 7月 31日的数据;
注 3:建科院数据来自 2019年年报披露的数据;
注 4:汉嘉设计 2019年研发费用数据来自 2019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量来自 2019年年报披露的新增数据及 2018年年报披露的数据;
注 5:新城市 2019年研发费用数据来自 2019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量来自来自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及 2019年年报披露的新增数据;
注 6:中衡设计 2019年研发费用数据来自 2019年年报披露的数据,2019年年报未披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量,其专利数量来自 2018 年半年报披露的截至 2018年 6月 30日的数据。
注 7: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相关未披露数据系无法公开查询所致。
(五)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专业资质较为齐全,是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拥有专业资质数量较多的科技型企业之一。公司目前已经取得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等多项甲级资质,资质序列覆盖建筑、市政、轻纺、风景园林、城乡规划等行业的多个领域,能够提供文化展馆建筑、医疗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棚户区改造、水循环综合治理、城市立交一体化、城市主干线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国土空间规划、轻工制糖、乡村振兴、智慧城市等设计咨询服务,具备为客户提供前期咨询、项目策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技术的综合服务能力。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46
子公司华蓝设计作为广西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率先探索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的设计企业,正在向设计主导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拓展,积极延伸产业链并实现价值链的提升。
公司在广西区内设计了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建筑作品,历年来独立承担或主要参与了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等广西诸多重大项目和标志性建筑的设计工作。2015年至 2020 年,公司及子公司的设计项目累计获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规划、设计、咨询类重点奖项 268 项,其中全国性奖项 119 项、自治区级奖项149项,包括“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等。
(2)研发和技术优势
华蓝设计是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被认定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广西企业技术中心”、“广西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海绵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海绵城市院士工作站(2016-2019年)”、“广西专家服务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智慧建筑与人居环境工程研究中心(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共建)”等。公司在信息化技术、医疗建筑设计、海绵城市技术、绿色建筑技术、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实践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课题 3项、住建部科学技术项目 2项,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 2项、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 15 项,累计发表学术论文和专著 61部,主编、参编国家、地方技术标准和设计图集、课题研究 60项,使公司成为我国城乡发展与建设领域知名的专业化交流与咨询平台。
公司坚持科技强企战略,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公司层面,2008 年华蓝设计成立了华蓝研究院,作为专职的研发机构,着重对项目策划、城市研究、绿色建筑技术、信息化技术等新型业务和前沿领域先行研究和探索,以开拓新业务和新市场,从而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华蓝研究院作为孵化器,正逐步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基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47
在专业院层面,华蓝设计依托生产所资源,相继组建了 11 个技术中心,包括 BIM 技术研发中心、海绵城市技术研究中心、交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桥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代交通技术研究中心、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智慧城市研究中心、城市景观亮化技术中心、华蓝装配式建筑中心、数字城市道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蓝景观特征评估研究平台等,重点开展新型城镇化路径、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关键技术、BIM 关键技术、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建筑物理环境(包括风、光、日照等)仿真模拟、节能优化设计、能效综合测评等研究和技术攻关。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科技研发资金投入,通过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设创新型企业文化等方式,实现科技创新目标。
(3)人才优势
公司实施人才建设战略,自主培养及柔性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以高层次人才带动高端科创平台的建设。2011 年,华蓝设计获批成为广西“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人才小高地”。2014年至 2018年,华蓝设计先后获批成为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研究”、“现代城市交通技术研发”、“地方性自然与文化景观保护与管理”,以及南宁市“海绵城市关键技术开发中心”、“绿色建筑集成技术研究”、“先进交通规划及交通安全技术”、“广西自然与文化景观规划与保护管理”、“水质净化材料开发与环境修复技术”等 3个自治区级和 5个南宁市级特聘专家设岗单位。2016 年,华蓝设计获批成为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小高地”。2020年,华蓝设计获认定“南宁市数字城市道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依托上述高端科研创新平台,公司持续引进(含柔性引进)院士、教授、博士等高端人才。高端科研平台和高层次人才平台的建立为公司打造华蓝智库、引领行业转型升级再创新提供了重要基础。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日,公司拥有专业技术人员 2,653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人、当代中国杰出工程师 1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 3人、广西工程设计大师 4人、广西优秀专家 2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3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政府特聘专家 8人、广西高层次人才 5人、广西杰出工程师 2人、南宁市高级技术人才 114 人(含南宁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广西勘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48
察设计协会优秀青年建筑师 9人、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优秀青年设计师 13人。与公司多元化业务对应,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各类注册人员 339人,涵盖建筑、规划、结构、设备、电气、化工、造价等各类专业。公司拥有中高级职称人员 1,350名,其中正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79名;硕士、博士学历 441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比 83.85%;40岁以下员工占比 83.98%。公司人力资
源水平在广西同行业中具有一定优势,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储备,于 2018年 12月挂牌成立了华蓝学院,作为内部人才的赋能器和外部伙伴的交流平台,培训体系主要围绕干部培训、通用技能和知识培训、新员工培训、项目管理等展开。公司还通过内部轮岗、挂职锻炼、举办技术讲座、与国内重点高校联合举办工程硕士班、选派骨干赴国外知名大学深造等多种方式,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人才队伍和一批优秀的技术带头人。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与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等 18 所高校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在科研项目、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合作。公司已累计选派了约160名业务和管理骨干至广西自治区有关厅局或市县政府部门挂职锻炼,有效推动了与政府间的资源整合和互动交流。
(4)品牌和客户优势
公司连续多年位列民营设计企业领先梯队,在行业内品牌知名度较高。2012年,华蓝设计被中国建筑学会评为“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之一,2014至 2020 年连续七年上榜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和中国《建筑时报》共同发布的“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2015 年至 2019 年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
公司及子公司是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园林和景观设计分会、中国建筑学会、中国轻工业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广西勘察设计协会等协(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单位,部分管理和技术骨干在行业协会中担任重要职务,在相关专业领域发挥了技术带头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主办、协办或支持承办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六届五次常务理事会暨 201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工作会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经营管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49
工作部 2019年工作会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园林和景观设计分会 2019年会员大会等活动。公司作为行业协会的重要成员,积极组织或参与业内的专业技术、文化交流活动,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公司与客户、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团等建立了稳定的社会公共关系,享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知名度。公司是广西柳州市、玉林市、崇左市、大新县、贵港市覃塘区、博白县等政府的长期战略合作单位,并与华润置地、恒大地产、绿地集团、融创地产等品牌开发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通过设立区域中心和分公司、搭建区外战略合作渠道、开拓海外市场等方式扩大了“华蓝”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
(5)管理优势
①子公司和分公司管理
公司作为控股平台,通过规章制度形式加强对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管理。公司制定了《集团管项目管理办法》、《集团及各层级分支机构管理规定》、《集团内部业务划分及管理办法》、《集团生产例会管理办法》等制度,包括:1)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负责制定各层级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各层级机构的设立、业务承接范围、“华蓝”品牌使用、运营管理、退出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2)在业务范围划分方面,公司负责制定内部业务划分细则,划分为一类唯一性业务、二类受限型业务、三类开放型业务,并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
3)建立生产例会制度,公司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生产例会,由各级子公司汇报上周期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重大事项由集团层面协调处理。
②项目管理
公司各子公司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模式。以子公司华蓝设计为例,华蓝设计按项目类型设置专业院,按专业类型设置设计所,项目根据不同特点分为公司、专业院与设计所三级管理。在接受项目委托后,从各设计所指定人员组成项目组,完成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公司负责重大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协调统筹、员工基本培训以及设计院层面的日常管理;专业院、设计所负责市场开拓、组织生产、项目奖金分配、成本控制和日常员工管理;项目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50
的控制、协调、管理;相关设计所负责安排人员工时、控制质量流程。在此基础上,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对于定为公司管的重大项目,为该项目指定公司分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和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协助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处理相关人力资源调配、重要节点计划控制、客户协调等方面的问题,使项目顺利运行。
在项目质量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已通过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设计项目由设计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流程,具体按公司质量体系管理文件执行。在施工图审查方面,子公司中蓝审图严格执行主审、复审、审定三级质量控制制度,对特级、一级项目和复杂工程项目实行会审制度,同时实行审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资料存档制度。2016 年中蓝审图凭借优质的服务质量,荣获“全国施工图审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公司还通过建立设计项目质量“红黑榜”制度、定期开展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质量监督检查。为不断深化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华蓝设计成立了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争取全员参与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2019 年,华蓝设计被评为 2018 年度国家工程建设(勘察设计)QC 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科技质量部和水环所 QC 小组获得了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二等奖,建筑给排水和协同设计 QC小组获得了三等奖。
③信息化管理
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金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知识管理平台,涵盖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工时管理、客户信息管理、投标管理、收入合同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科研管理、图文档管理、综合办公、人力资源及财务系统等模块。
在前沿信息技术方面,公司深入推进二维协同、BIM 等新技术的应用,开发了基于 BIM 的项目管理系统、绿建设计分析系统、钢结构设计系统及装配式建筑建造管理系统、海绵城市计算分析系统等,通过提高设计技术手段来提升设计质量和生产效率。
2、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公司区外市场份额不足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51
公司虽然在行业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优势,但是在广西以外地区拓展业务时,与当地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相比,客户关系和市场资源方面不具备较强实力;与国家级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相比,公司的品牌和影响力相对较弱,在资金实力和服务网点布局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司正逐步加大全国市场的开拓力度,来自广西区外的新承接业务规模呈增长趋势,但占全部收入比重仍然较低。公司已将扩建市场网络纳入到了发展战略中,争取通过区外业务的不断增加,提高公司在全国工程设计市场中的影响力,进一步改善公司业务地域性特征。
(2)公司融资渠道单一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资金问题,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公司计划通过拓展全国市场、提升信息化技术水平、引进高端人才、发展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等方式实现发展目标,迫切需要丰富融资渠道,以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3、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分析
发行人以工程设计业务为主导,业务范围涵盖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等服务,与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等业务主要集中在工程设计领域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较高可比性。根据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公开披露信息资料,发行人与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的主营业务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华阳国际 2017年度至 2020年 1-6月主营业务构成比例

筑博设计 2017年度至 2020年 1-6月主营业务构成比例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52

发行人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构成比例
(1)主要竞争优势
与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相比,发行人在综合服务能力、高水平科研平台和高层次人才资源、获奖数量、客户分散性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A、在综合服务能力方面,发行人致力于成为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拥有设计咨询及监理类资质 29项,其中甲级资质 11项,专业资质覆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轻纺行业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业的多个领域,具备为客户提供前期咨询、项目策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技术的综合服务能力。与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相比,发行人的业务资质和业务类型更加全面,综合服务能力和全产业链布局优势更加显著。
B、在高层次科研平台和高水平人才资源方面,发行人设立了“国家博士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53
科研工作站”,承担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课题 3项、住建部科学技术项目2项,除建科院(300675)等少数上市公司外,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建立上
述高层次科研平台;发行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人,当代中国杰出工程师 1人,上述高水平人才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较为少有;此外,发行人还通过成立华蓝学院、建立华蓝智库等方式,整合高端智力资源,加快培养复合型、领军型、跨界型人才。
C、在获奖数量方面,2020 年发行人连续七年上榜“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强”,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2015年至 2020年累计获得规划、设计、咨询类重点奖项 268项,其中全国性奖项 119项、自治区级奖项149项,省级以上奖项数量领先于华阳国际和筑博设计。
D、在客户分散性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10%左右,华阳国际、筑博设计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均在 30%以上,客户集中度较低使得发行人不会对单一客户产生过度依赖,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的主要客户为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设计业务受房地产行业长期调控政策影响较大;而发行人政府类客户占比较高,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小,随着政府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2)主要竞争劣势
华阳国际、筑博设计等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位于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或江浙地区,而发行人业务起步于广西地区,存在一定的区位竞争劣势。
为此,发行人一方面将利用自身综合服务能力、区域品牌和人才等优势,进一步提高广西市场占有率,同时发挥地缘优势,积极开拓以东南亚为主的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发行人已设立了 11 家广西区外分公司,业务区域逐步拓展至成都、重庆、贵阳、武汉、长沙、郑州、南昌、厦门等其他城市;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在北京、广州和成都新建或扩建区域营销中心,以“总部+区域中心+分公司”形式布局全国。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加大全国市场与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市场区域格局将进一步改善。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54
4、发行人保持核心竞争力和业务成长性的具体措施
(1)发行人业务成长空间分析
①广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图 2007年至 2017年广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农户)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注:2018年、2019年数据未公布)
近年来,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广西地区固定资产投资仍保持了较平稳的增长速度。2020年 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下达 2020 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桂重大〔2020〕13号),列入 2020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共 206项,总投资 4,707.20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 22项,总
投资 143.90 亿元;预备项目 184 项,总投资 4,563.30 亿元。广西地区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平稳增长,为公司设计业务发展提供了稳定支撑。
②“新基建”引领发展新趋势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密集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0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明确指出“新基建”包括三大发展方向,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 5月,《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两新一重”作为今年重点任务。随着 5G技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深入发展,将为“互联网+勘察设计”提供更强的数据网络支持,引领工程设计咨询行业新的发展趋势。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55
从“新基建”的核心要素与内容来看,相关的智慧城市、智慧建筑、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市政领域,设计企业可作为参与主体和重要建设者。以智慧城市为例,公司智慧城市研究团队一直在信息化技术和数据分析上全力辅助和参与传统规划设计项目及科研课题,已拥有自主研发的、与专业结合度较强的信息化特色产品。公司在城市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四个阶段,用数字化设计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公司设立的“智慧城市与工程创新中心”,是广西首个面向实践的智慧城市技术应用专业研究咨询中心,在智慧社区、智慧安防、智慧交通等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助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运维效率。
③民生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成为投资热点领域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民生基础设施逐渐成为投资热点领域之一。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至 2017年,我国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和公共机构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从 8,096.75 亿元增至 3.51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
率为 17.69%。2019年,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 2019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决定大力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自 2019 年起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2020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补短板任务包括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设施建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市政管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2020年 8月,住建部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提出到 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日益增多,将直接拉动医疗、教育、文化和体育建筑等公共事业相关规划设计业务的快速增长。同时,在国家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背景下,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成为了城市未来发展的方向,大量存量建设空间的释放将形成一个规模巨大的市场,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56
④公司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我国工程设计企业呈现行业分散、市场集中度低的竞争格局。根据《2018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截至 2018年末,全国共有 23,183家规模以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行业资源整合速度提升。现阶段,国内工程设计咨询服务行业集中度较低,单个企业的市场份额均不高。根据《中国民营工程设计企业2018-2019年度发展报告》,2017年全国工程设计企业前10强市场占有率仅1.38%,
行业内尚未出现能够主导国内市场格局的规模化企业。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年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全国工程设计收入金额 5,094.90 4,609.20 4,013.00
广西自治区工程设计(含勘察)收入金额- 86.46 65.70
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金额 7.14 6.69 6.29
发行人占全国市场的份额(%) 0.14 0.15 0.16
发行人占广西市场的份额(%)- 7.74 9.57
注:全国工程设计收入金额数据来源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17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18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20年度全国工程设计收入数据尚未公布。广西自治区工程设计收入(含勘察)金额数据来源于《广西建设年鉴 2019》、《广西建设年鉴 2018》,2019年度和 2020年度广西工程设计收入数据尚未公布。
广西地区工程设计服务市场规范化程度较高,公司凭借自身综合竞争优势通过市场化竞争获取业务,公司在广西地区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占比不超过 10%、在全国工程设计收入的占比未超过 0.20%,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综上,虽然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但广西地区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较平稳的增长速度;随着政府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和民生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公司在广西和全国地区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良好的前景和较大的成长空间。
(2)保持核心竞争力和业务成长性的具体措施
①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发行人目前拥有设计咨询及监理类资质 29项,其中甲级资质 11项,具备为客户提供前期咨询、项目策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技术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未来将向综合化、规模化、集成化方向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壮大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咨询业务,探索全生命周期服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57
A、扩大传统业务领域市场份额。公司作为广西工程设计领域的代表,在传统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等细分设计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将增强自身拳头产品的竞争能力,利用技术集成嫁接高附加值环节,通过加强以 BIM 为核心的三维设计平台,推动公司设计过程的标准化,改善协同设计及管理流程以提高设计水平及产品质量,增强公司在传统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B、积极探索新型设计业务。公司将紧跟国家投资热点和行业政策导向,大力开展综合性、关键性集成技术研究,打造新型、综合型项目的竞争能力,重点开拓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乡村振兴、综合管廊、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等领域的新型设计业务,并横向拓展市政领域的轨道交通业务、公路业务等市场。
C、积极发展新型业务模式。1)公司将推动策划研究业务,着力提升策划研究能力及水平,并以此作为业务链式扩张的策源点,包括项目前端的策划、投融资策略研究、市场分析研究及项目后端的运营维护等业务,不断强化专业集成能力。2)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所需的担保保证金和其他日常周转所需流动资金,增强上述业务的承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尽快适应工程建设新模式的要求,收购具有工程监理等资质的企业,补充并加强公司发展全过程咨询业务所需的专业资质,完善产业链条,打造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以设计为龙头的 EPC总承包服务能力。
D、加强华蓝智库建设。1)公司将继续发挥华蓝智库在整合高端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集中研究力量,提升公司的整体研究水平并培养复合型、领军型、跨界型人才。2)通过华蓝智库增强公司与政府、知名企业的对话能力,积极参与政府重大政策的研究咨询,为广西的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建言献策,在政府公共政策制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②积极开拓全国和海外市场
公司将通过发挥区域中心的辐射作用,拓展全国市场;成立海外事业部,布局海外市场;同时,公司将逐步转变营销方式,不断提升公司技术营销的能力。
A、区外业务从单纯分公司模式向多方式转型。公司计划在已设立分公司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58
区域进行业务深耕,通过加强集团业务和职能部门对分公司的管理与支持,形成统一且高效的“母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辐射体系,突破地域限制,实现业务扩张。同时,公司将利用本次上市的募集资金实施“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强化北京、广州、成都三大区域中心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设计服务网络全国战略布局,实现对国内建筑设计市场的更大面积覆盖,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在突破区域壁垒方面,公司还将通过收购具有区域性优势的同业公司,迅速拓展市场,实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提高客户响应能力;与中建八局、广西建工、中国国际工程公司等大型集团开展合作,协同双方的资源、技术等优势,携手加强对区外(如大湾区、云贵川渝)及海外市场的业务布局,实现共赢。
B、开拓以东南亚为主的国际市场。公司已成立了海外事业部,负责海外市场拓展、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工作。公司将借助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成果的经验,积极开拓中国-东盟区域设计市场领域,提升服务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还积极加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等行业组织,努力争取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海外市场机会,尝试海外 EPC项目经营。
C、营销方式从依赖客户关系向引导客户价值需求方向转型。公司已建立了“智库统筹、策划先行、多资质协同、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综合服务”的业务体系,通过整合企业凝聚的高素质人才的智慧,打造企业“专家”形象,超前于业主需求,为建设单位提供前瞻性的综合服务。公司将突出“设计+咨询+管理”的“大设计”理念,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思维模式,先于建设单位研究其产业发展方向,策划产业发展需求,创造新的业务机会。
③提高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科技进步体系和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同时主动对接市场,深入研究市场变化,结合新拓展的经营领域,开展超前储备技术的研究开发。
A、完善基础保障措施。公司已在内部建立二级研发投入机制,在公司及专业院层面均设立科研创优基金,纳入公司年度预算范围。1)公司将加大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多渠道争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用于技术创新、科技研发、科研条件配套和信息化建设等。2)完善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技管理及人才引进的激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59
励办法及监督机制,实现科技工作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3)持续推动创新型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业务、技术和学术交流,以文化力激发科技人员的创造力。
B、加强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公司依托高层次的人才团队,已建立起“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西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成为公司创新发展的有力支撑。公司将积极组建技术创新研发平台,例如结构环保智慧化改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智慧建筑与人居环境工程研究中心、结构智慧评估及更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司还将及时跟进大数据技术、三维协同设计、BIM、AI、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工程设计与数字化、信息化的融合度,通过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深入推进设计数字化转型。
C、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公司注重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将继续围绕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攻关,通过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图集,出版专业书籍,举办各种层次的培训、论坛、会议等方式,在企业、行业以及工程项目实践中推广公司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的最新成果。
D、利用募集资金建设总部技术研发中心。公司将重点投入智慧城市与建筑、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绿色建筑与城市、装配式建筑和环境治理五大研发方向,设立智慧建筑、工程安全监测与评估、智慧城市、智慧工程管理、广西及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中心、广西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建造与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装配式建筑研究中心、海绵城市建设与黑臭水体治理中心和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发中心等,形成区域性技术制高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④加强人才资源建设
A、推进“四梯队”人才建设工程。公司将梳理人才建设梯队,开展“四梯队”(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国内行业知名的技术领衔专家和管理领军人才、自治区级行业内优秀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公司级优秀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建设;通过集中优势资源、行业协会任职、重大工程项目锻炼、后续教育、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和强化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
B、加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公司将搭建“大师+团队”“项目+人才”的成长平台、“目标+资源”的发展平台、“科研+学习”的交流平台、“轮岗+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60
挂职”的锻炼平台等一系列平台,满足公司各层次人才需求,从团队建设、项目锻炼、资源整合、科研能力及管理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司的人才结构与人才素质水平,为公司人才发展搭建多元化成长平台。
C、继续实施人才建设战略,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升级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公司将持续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增加设计人员数量尤其是设计经验丰富、设计水平较高的设计人才数量,进一步增强承接、承做订单的能力。公司已成立了华蓝学院,作为内部人才的赋能器和外部伙伴的交流平台,培训体系主要围绕干部培训、通用技能和知识培训、新员工培训、项目管理等展开。公司将继续通过内部轮岗、挂职锻炼、举办技术讲座、与国内重点高校联合举办工程硕士班、选派骨干赴国外知名大学深造等多种方式,培养和锻炼科技人才与管理人才队伍。
D、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还将通过加强总部建设,改善办公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通过建设设计服务网络,在北京、广州、成都地区引进高端营销人才和创意人才;通过加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和高技术人才;通过收购兼并快速壮大区外人才规模,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
⑤增强品牌和客户资源优势
A、实施差异化品牌竞争策略。公司将继续在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城市规划、市政道桥等领域着力打造拳头产品,塑造专业化、差异化的品牌形象。同时,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将技术含量较高的海绵城市、绿色建筑、黑臭水体治理等定位为公司的特色产品和精品,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B、加大品牌营销力度,提升华蓝品牌影响力。1)利用公司高层次科研平台优势,以各类技术研究中心、人才小高地等资源为依托,促进技术营销,强化技术质量品牌。2)积极承办或参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性会议,参与、策划、组织各类行业内有影响力的论坛和交流会,总结、分享项目管理经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3)加强品牌宣传策划,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公司最新发展动态,推送主要荣誉奖项、重大项目案例、最新技术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企业文化建设等信息,提升品牌影响力。4)建立各院所与北京中心、广州中心、成都中心长期合作机制,依托区域中心积极拓展当地市场,承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61
接高效益、体现公司综合实力的代表性项目,通过典型项目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在全国范围内提升华蓝品牌的影响力。
C、强化公司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加强大客户管理工作,继续对重点客户实行有序开发、注册管理、长期维护的策略,通过与客户建立关系网络、定期走访、提供技术支持、制订长期合作计划等方式增强客户粘性。除公司已有的常规服务管理体系外,为大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方式,实施个性化、专业化、一站式的优质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⑥提升管理水平
A、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将不断推进管理模式革新和管理团队建设,推进内部管理的系统化、流程化和高效化,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加强设计管理、造价管理、设计与施工深入融合等,提高项目质量水平。
B、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公司将全面推进设计技术智慧化、流程信息化以及决策信息化,以此加快推进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搭建可控且高效的信息化平台,促进效益最大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实施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将通过信息化平台的软、硬件系统升级、建设和实施,提高公司全国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应用能力,建立科学的 IT 决策体系,降低运营成本,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运作效率,为公司的长期、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机遇
(1)国民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长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的市场规模与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持续增长,从 2009 年的 34.85 万亿元增长到
2019 年的 99.09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1.02%。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将进一步拉动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工程设计行业持续发展。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62
新动能。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2020 年 3 月 5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西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总体方案(2020—2022年)》,提出强力推进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至 2022 年全区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项目完成投资约 10,026 亿元,其中2020年 2,631亿元、2021年 3,581亿元、2,022年 3,814亿元。“五网”建设协同推进,到 2022 年基本建成有效支撑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基础设施体系。
2020年 3月 2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复工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提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通过加强公共卫生、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建设,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 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根据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数据,截至 2020年 3月 21日,全国已提前下达了 2020年新增的地方政府债券 18,480亿元,专项债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将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注入新动力。从“新基建”的核心要素与内容来看,相关的智慧建筑、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市政领域,设计企业可作为参与主体和重要建设者。因此,“新基建”对设计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提出了粤港澳大湾区规划、长江经济带战略、“一带一路”倡议、西部陆海新通道规划、新型城镇化、美丽中国、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与举措,将形成大量工程项目及投资,为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带来新的市场空间。公司所处广西地区位于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利于发挥广西沿海、沿江和沿边的区位优势,加快“走出去”步伐。
以生态环境治理为例,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全面推进污染源治理,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2020 年 4 月,生态环境部启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突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根据 2017年至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 23.90%,2018 年增长 43%,2019 年增长 37.20%,成为投资增长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63
亮眼的细分领域。随着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投资仍有持续增长空间。
(3)行业市场化程度提高
在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背景下,住建部连续发布多项政策,从资质改革、招投标改革等方面入手,旨在改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2018 年 9 月,住建部发布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规定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2018年 10月,住建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废止《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决定,扩大国内市场开放领域,推动尽早与国际市场接轨。2018年 12月,住建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放开设计行业资质,消除市场壁垒。
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将释放市场活力,有利于优质设计企业打破区域壁垒,拓展全国市场。产业链内的企业可通过并购等方式向上下游拓展业务,开拓新兴业务领域。BIM、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运用,将改变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传统的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为设计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4)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优化
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后,住建部相继发布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相关专项政策与试点,为持续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优化提供政策支持,极大促进了行业业务创新发展。
①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力推工程总承包,从政策层面上引导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市场需求也逐渐向这种新模式倾斜,较多业主开始认识到工程总承包模式“保工期、保质量、控成本”等优势,工程总承包模式将逐步成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主流。
工程总承包模式强调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引导设计企业拓展总承包业务。
在互联网时代下,工程设计与新技术结合应用更加广泛,工程总承包模式将提升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64
项目管理精准性和高效性,降低管理难度。优质设计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在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技术、造价控制等方面的优势,向工程总承包方向转型,延伸业务价值链条。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趋于完善与成熟,国内工程建设市场的增量需求保持稳定,工程总承包作为国际通用的工程建设模式,将成为设计企业开展国际业务,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路径。
②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
2019 年 3 月,住建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开展综合性咨询,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为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
我国传统的建设模式是将工程项目中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相分割,缺少对全产业链的整体把控。全过程咨询的核心是实现建设项目技术和管理信息全过程的集成,打破碎片化的管理模式,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以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建设成本、加快建设工期。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有利于培育适应新形势的设计服务企业,加快我国建设模式与国际接轨。随着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咨询建设组织模式的大力推进,设计企业将注重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建立平台化发展思维。
(5)新技术创新与应用
2016年 8月,住建部发布《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提出深度融合 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 BIM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应用,促进企业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目前行业内企业创新实践来看,设计企业技术创新目的不仅仅是提升设计能力,更是通过技术创新打通工程建设全产业链,形成全过程服务模式。
装配式建筑、BIM 技术、大数据的推广应用,将提高建筑产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更加证明智慧城市建设的作用不可或缺,尤其是在城市交通、医疗、政务等方面,数字化转型将为工程设计企业提供新的市场空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65
2、面临的挑战
(1)行业高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随着行业环境变化和企业转型发展需要,设计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也趋于多元化。一方面,传统设计人员普遍只负责设计工作,不涉及策划、工程造价、招标代理等环节,缺乏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EPC、海外业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随着装配式建筑、BIM 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掌握先进技术的高端人才将成为设计行业的主力军。因此,行业高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部分区域存在隐性市场门槛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部分区域的工程设计市场仍然存在显性或隐性地方保护主义,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设置属地项目经验或纳税记录等准入条件,阻碍了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在全国范围内的充分竞争。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服务收入及构成
(1)按业务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程设计 84,430.44 77.95 71,433.16 79.06 66,890.81 76.57
国土空间规划
12,787.40 11.81 8,186.71 9.06 8,358.89 9.57
工程总承包管理
4,701.07 4.34 5,646.65 6.25 5,306.85 6.07
工程咨询 4,403.68 4.07 2,891.87 3.20 5,111.93 5.85
其他 1,993.68 1.84 2,197.19 2.43 1,687.88 1.9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66
(2)按区域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南地区 97,726.97 90.22 81,972.60 90.72 79,513.19 91.02
西南地区 1,811.84 1.67 4,705.21 5.21 3,236.01 3.70
华中地区 1,844.34 1.70 1,702.28 1.88 3,244.31 3.71
华东地区 6,487.40 5.99 1,454.45 1.61 980.82 1.12
东北地区-- 485.02 0.54 235.41 0.27
华北地区 250.88 0.23 21.88 0.02 118.32 0.14
西北地区 194.85 0.18 14.15 0.02 28.31 0.0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①地域集中度高与同行业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79,513.19万元、81,972.60万
元和 97,726.97万元,占比分别为 91.02%、90.72%和 90.22%。
发行人收入地域集中度高的特点与同行业公司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主要业务区域
首发上市前一年度主要业务区域收入占比(%)
华阳国际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业务华南地区 79.42
中设集团勘察设计、规划研究业务江苏省内 75.56
启迪设计建筑设计、节能机电工程江苏省内 93.78
勘设股份工程咨询、工程承包业务贵州省内 88.69
设研院勘察设计、规划咨询业务华中地区 87.51
中设股份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业务江苏省内 78.24
发行人
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广西地区 87.11
注:首发上市前一年度指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报告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
工程设计行业企业普遍存在一定地域性,这与我国工程设计行业发展历程和行业自身特点有关。建国以后,我国各省、市、地都成立了自己的设计院,各行业又拥有自己的设计院,设计院普遍以事业单位形式存在,隶属于各地国资委或行业主管单位,历史上的条块分割造成了各省设计院服务区域普遍集中于本省内部的局面。设计院管理体制改革后,部分先行的设计院改制成为企业,企业化运营推动了设计行业打破地方保护走向市场开放,但长期形成的地域特征难以在较短时间产生实质性的变化。另一方面,设计行业需贴近服务于工程设计项目,结合当地地质、气候、文化、经济等因素做好业主与施工方双向配合,这一特点也是设计公司收入地域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67
尤其企业在未上市时受限于企业规模、资金实力、品牌影响等因素,地域性更为明显,例如启迪设计(300500)2014年的营业收入 93.78%来自于江苏省内,
上市后通过本地化收购或新建分支机构等方式布局全国市场,2019 年来自江苏省内的收入占比降至 41.63%。
发行人作为非上市公司,收入集中于华南地区与行业特征相一致。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全国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但同时为加强分公司规范管理,2017年注销了部分区外分公司,注销区外分公司收缩的业务量抵销了拓展成果,但随着区外分公司不断适应公司内控体系,加上公司本部区外和海外重大典型项目陆续落地,公司跨区域拓展开始逐步显现成效,2018年至 2020年华南地区业务收入占比整体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
②发行人在华南地区以外的业务拓展计划及应对措施
发行人在巩固华南地区区位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地区的业务,业务领域逐步拓展至成都、重庆、贵阳、武汉、长沙、郑州、南昌、厦门等其他城市,形成了以华南为中心,辐射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的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发行人华南地区以外新承接业务来源区域不断扩大,自 2017 年以来,发行人业务已拓展到 30 余个省。典型项目在区外落地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如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 EPC项目标志着公司 EPC业务拓展到了广西区外,泰国 KSP糖厂及发电厂项目顺利落地为公司承接埃塞俄比亚 BELES-1 号 12000TCD 糖厂续建项目打下良好基础。
为规避对华南地区的市场依赖风险,开拓新的市场区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发行人必须充分发挥设计理念优势,实现服务本地化。为此,发行人已经并将深化落实的业务拓展计划和应对措施如下:
A、聚焦细分专业领域以打造核心竞争力。发行人各分公司受自身条件限制难以整合全过程资源,总公司引导分公司聚焦文化建筑、医疗建筑、海绵城市等细分专项领域,通过技术集成嫁接高附加值环节,将总公司技术力量输出给各地分公司,帮助区外分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逐步提升属地化服务能力。
B、设立区外营销中心,提升服务响应能力。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在广州、成都和北京等区外城市新建或扩建区域营销中心。各区外营销中心拟以总部技术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68
与质量管理体系为支点,结合当地市场形势,收集和反馈市场信息,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逐步提升面对当地客户的相对直接和独立的技术服务能力。
C、与中建八局、广西建工、中国国际工程公司等大型集团开展合作,协同双方的资源、技术等优势,携手加强对区外(如大湾区、云贵川渝)及海外市场的业务布局,实现共赢。
D、将通过收购兼并整合资源,突破区域壁垒,具体包括:收购具有区域性优势的同业公司,迅速拓展市场,实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提高客户响应能力;收购专精于建筑设计某一细分领域或环节的企业,快速获得成熟的高端设计人才和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优化公司的人才结构;收购具有工程监理等资质的企业,补充并加强公司发展全过程咨询业务所需的专业资质,完善产业链。
E、在加强广西区外人才建设方面,发行人将通过加强总部建设,改善办公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通过建设设计服务网络,在北京、广州、成都地区引进高端营销人才和创意人才;通过加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和高技术人才;通过集中优势资源、行业协会任职、重大工程项目锻炼、后续教育、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通过收购兼并快速壮大区外人才规模,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
F、成立海外事业部,负责海外市场拓展、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工作。公司将借助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成果的经验,积极开拓中国-东盟区域设计市场领域,提升服务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还积极加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等行业组织,努力争取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海外市场机会,尝试海外EPC项目经营。
③发行人区域外业务拓展成效
A、多地设立分支机构,并在多省市开展业务。发行人目前在广西区外设立了 11 家分支机构,业务由广西区内拓展至广东、江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湖北、重庆、福建等全国多个省市,已初步建立起以华南地区为核心,面向全国的市场经营体系。同时,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综合竞争力、拓展业务市场范围、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B、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在手合同金额为 228,145.76 万元,区外业务类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69
型涵盖建筑设计、市政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广西区外业务具备较好的持续性。
C、海外业务开拓初见成效。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的方式,共同拓展海外业务。2017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已承接了 10 个海外设计项目,累计签订合同金额达 3,916.61万元,业务延伸至泰国、柬埔寨、老挝、
埃塞俄比亚、利比亚、南苏丹等东南亚和非洲国家或地区。
综上,发行人设计业务地域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点,华南地区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市场,发行人凭借自身综合竞争优势通过市场化竞争获取业务,是充分竞争的结果。发行人华南区域外市场和海外市场拓展也逐步显出成效,公司还将通过聚焦细分专业领域、设立区外营销中心、与大型集团开展战略合作、收购兼并整合资源、加强区外人才建设、开拓海外市场等方式,加快实现公司“广西为主”的区域性业务向“广西+全国”的全国性业务转型。
2、主要服务的客户群体、销售价格总体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政府平台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工程总承包商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价格总体较为稳定。我国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市场规模大、参与者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基本上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价格比较透明。同时国家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参考标准,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公司综合参考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版)等标准收费;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公司综合考虑项目类型、项目规模以及合理利润等因素与客户进行谈判并最终确定收费标准。
(1)不同客户类型销售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来源于政府、非政府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型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政府类客政府部门 28,643.87 26.44 19,991.10 22.12 23,742.34 27.18
事业单位 15,395.85 14.21 6,705.63 7.42 8,889.80 10.18
国有企业 38,582.59 35.62 37,446.98 41.44 30,607.02 35.04
小计 82,622.32 76.28 64,143.71 70.98 63,239.16 72.4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70
客户类型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销售金额占比

非政府类客户 25,693.94 23.72 26,211.88 29.01 24,117.21 27.60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注:发行人政府类客户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非政府类客户包括民营企业及其他客户。
(2)公司主要业务定价标准
①工程设计类业务定价标准
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是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普遍认可且适用的国家标准。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基准价根据该标准计算,一般浮动幅度为上下 20%。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2015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公司工程设计类业务主要参考以下定价方式,并结合市场因素确定最终价格:
A、按项目投资额计费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按照一定系数进行调整。
B、按建筑面积计费
工程设计类项目除按照上述项目投资额计费外,还存在部分项目按照建筑面积计费。该类项目主要根据市场环境、具体项目类型(区分住宅、酒店、综合体等)、项目复杂程度等因素由其与工程设计企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幅度较大。
C、按包干价计费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71
公司与客户按约定单价与预计设计面积、约定费率与预估投资额计算设计费金额,在实际设计面积不超过预计面积或预估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情况下,合同结算金额不进行调整。
D、其他方式计费
根据项目的建筑面积、设计阶段、复杂程度、项目类型、规模效应等因素,并参考市场价格综合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的合同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类项目,按投资额和按面积计价的收费单价具体情况如下:
计费方式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按投资额计费(%) 3.23 3.09 3.14
按面积计费(元/平方米) 24.78 24.83 27.79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版),工程设计项目按投资额计费的费率区间为 1.6%-4.5%;根据《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2015年版),按
单位建筑面积方式计费的建筑设计项目价格区间为20元/每平方米至250元/每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按投资额和按面积计费的工程设计项目单价在国家和行业指导的计费区间范围之内,符合行业收费标准情况,不存在明显异常。
②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定价标准
公司国土空间规划类项目主要为城乡规划项目,根据其规划对象不同,可以细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三种具体业务类型。总体规划项目涉及的面积较大,单位面积收费相对较低;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涉及的面积小于总体规划,规划内容较为详细,单位面积收费较高;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涉及面积相对较小,规划内容详尽、可操作性较强,单位面积收费高。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的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国土空间规划类项目,主要分为按面积计价、按专题计价两种收费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计费方式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按面积计价(万元/平方千米)
总体规划 1.36 1.68 1.23
控制性详细规划 18.14 18.21 19.44
修建性详细规划 70.57 66.10 65.29
按专题计价(万元/个)平均收费单价约 89.30-131.63万元/个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72
报告期内,公司按面积计价的国土空间规划类项目单价基本保持稳定水平,定价主要参考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发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年修订),并结合市场因素协商确定。公司按面积计价的收费单价低于行业收费标准,系因公司处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广西地区行业收费标准总体低于国家指导意见。
③工程总承包管理类业务定价标准
公司工程总承包管理类业务的收费包括工程设计费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费两部分,工程设计费价格参考工程设计类项目收费标准,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无行业收费标准,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报告期各期,公司工程总承包管理费一般按施工费的 3.00%-6.00%收取,各年度收费标准比较平稳,不存在明显异常。
④工程咨询类业务定价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咨询类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主要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 号)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方式计费,并结合市场因素协商确定价格,收费标准不存在明显异常。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各类项目的定价标准与行业收费标准基本一致,不存在明显异常。
3、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及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占当期收入比例(%)
2020年度
1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614.02 4.23
2 广西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 2,362.79 2.16
3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76.40 1.35
4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440.79 1.32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1,360.04 1.25
合计 11,254.05 10.31
2019年度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4,407.80 4.83
2 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1,640.56 1.80
3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1,329.22 1.46
4 南宁绿地颖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1,314.49 1.4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73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占当期收入比例(%)
5 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 1,288.61 1.41
合计 9,980.69 10.94
2018年度
1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54.36 2.2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 1,630.31 1.85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1,429.94 1.62
4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174.54 1.33
5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124.16 1.28
合计 7,313.31 8.30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已合并计算销售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与上述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
4、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中相比上期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新增客户名称客户成立时间业务获取方式合作历史
2020年较 2019年变化情况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 12月 23日招投标、商务谈判 2008年注至今
2 广西医科大学 1934年 11月 21日招投标、商务谈判 2002年至今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 10月 31日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4年至今
4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招投标 2016年至今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招投标 2004年至今
2019年较 2018年变化情况 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 24日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5年注至今 南宁绿地颖恺投资有限公司
2013年 11月 1日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4年至今 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 3月 30日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7年至今
2018年较 2017年变化情况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 1月 6日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0年至今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 2月 5日招投标、商务谈判 2004年至今
3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958年招投标、商务谈判 2011年至今
注:1、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成立于 1994年 6月 28日,发行人于 2008年首次与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立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74
合作关系。2、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成立于 2002年 3月 13日,发行人于 2015年首次与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较为频繁,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主要从事的工程设计业务位于建筑工程业务链条的前端,而工程建设项目对除房地产企业外的其他客户都是重大资本投资,往往不具备长期延续的滚动性;另一方面,公司业务主要来源于公共建筑领域,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各类事业单位及政府平台公司等,该等客户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总体规划性较强、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而投资主体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同一主体在相邻年度持续新增业务需求的情形相对较少。因此,公司报告期各期客户较分散,前五大客户变动较频繁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报告期内,作为广西区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之一,公司与广西区内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市场口碑。随着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尤其是教育和医疗等民生领域投资力度、深入推进旧城区改建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等措施,公共建筑、市政配套工程及城市规划等工程设计与工程管理服务需求将不断产生,公司凭借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和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并通过扩建设计服务网络等方式积极开拓全国市场,延展业务辐射范围及服务半径,不断获取新的客户是工程设计行业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表现。
5、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业务类型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75
(1)工程设计业务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首次合作时间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收入金额
2020年度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61,280.26 2013/12/23 2008/01/03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否 4,596.23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8,598.07 2014/10/31 2014/03/24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否 1,476.40
3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 2016/09/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否 1,440.79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04/07/11 政府机关否 1,360.04
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1941年 2003/03/28 事业单位否 1,137.27
2019年度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04/02/05 2004/5/31
崇左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否 3,879.46 梧州市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8/08/24 2019/10/23
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否 1,640.45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4,654.82 1995/12/05 2003/3/18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否 1,329.22 南宁绿地颖恺投资有限公司
55,850 2013/11/01 2014/1/6 SPGINVESTMENTLTD 否 1,314.49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8,109.32 1991/07/20 2017/12
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否 1,288.61
2018年度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1,312.99 2010/01/06 2010/05/21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否 1,878.3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76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首次合作时间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收入金额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760 1996/01/09 2003/3/1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否 1,630.31 前海人寿医院广西有限公司
200,000 2016/04/07 2017/9/6 姚振华否 1,087.41
4 南宁市公安局-- 2004/9/1 政府机关否 1,076.95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04/02/05 2004/5/31
崇左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否 1,006.15
注: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年 6月 28日,发行人于 2008年首次与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2)国土空间规划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首次合作时间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收入金额
2020年度
1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8/03/17 政府机关否 647.80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2020/08/31 政府机关否 579.17
3 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2019/12/24 政府机关否 473.81
4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10/10 政府机关否 472.64
5 于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0/01/21 政府机关否 367.92
2019年度
1 百色市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2019/11/18 政府机关否 327.74
2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01/05 政府机关否 268.36
3 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07/22 政府机关否 245.38
4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 500,000 2016/09/25 2007/8/6 扶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否 194.6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77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首次合作时间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收入金额
限公司管理中心 贺州现代商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2015/06/05 政府机关否 187.64
2018年度
1 崇左市规划管理局-- 2009/06/01 政府机关否 489.40
2 钦州市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2016/09/09 政府机关否 454.53
3 贺州市规划局-- 2014/12/19 政府机关否 418.19 广西凭祥市友谊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5,050 2009/04/15 2017/06/13
凭祥市对外贸易管理服务中心
否 282.45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 2009/04/09 政府机关否 234.57
(3)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首次合作时间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收入金额
2020年度
1 广西医科大学- 1934/11/21 2002/03/10 事业单位否 1,292.83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 2008/12/31 事业单位否 411.22 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2007/04/18 2019/04/09
柳江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否 402.00 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238.64 2005/07/25 2008/03/20
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否 314.98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1934/07/01 2008/06/16 事业单位否 281.55
2019年度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78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首次合作时间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收入金额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5,037.50 2003/12/22 2014/9/4
南宁市兴宁区东沟岭开发办公室
否 1,017.81
2 龙州县财政局-- 2018/12/20 政府单位否 709.13 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2017/06/14 2017/08/10
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否 661.03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04/02/05 2004/5/31
崇左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否 450.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
-- 2013/09/04 政府机关否 358.12
2018年度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67,102.62 2000/03/16 2006/4/25 广西电视台否 969.86
2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1/6 事业单位否 779.95
3 广西广播电视台-- 2006/4/25 事业单位否 644.65
4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2013/8/19 事业单位否 584.04
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03/3/28 事业单位否 476.34
(4)工程咨询业务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首次合作时间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收入金额
2020年度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04/02/05 2004/05/31
崇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否 267.60 梧州市万秀区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2020/02/29 政府机关否 233.4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79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首次合作时间实际控制人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收入金额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29 政府机关否 210.87
4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1996/3/8 2012/11/13 自治区人民政府否 159.06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 2015/11/30 政府机关否 128.20
2019年度
1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09/29 政府机关否 174.34 柳州市金色太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750 2008/07/09 2019/07/03 柳州市柳南区财政局否 139.62 广西霖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2018/11/22 2019/03/29 佘蓉晖否 127.92
4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 2009/06/19 政府机关否 84.85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04/02/05 2004/5/31
崇左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否 78.16
2018年度
1 南宁市内河管理处-- 2017/05/25 政府机关否 754.72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6/09/25 2007/8/6
扶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中心
否 373.68
3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 2009/06/19 政府机关否 197.98 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7/03/08 2017/08/01
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否 167.07
5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01/05 政府机关否 139.6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80
6、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就类似项目再次招标而公司未中标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增设计合同金额分别为 102,995.40万元、120,883.09万
元和 137,046.62万元,累计新增设计合同金额为 360,925.11万元。公司前五大客
户中存在同一客户就类似项目再次招标而公司未中标的情况,主要未中标项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序号未中标项目名称开标时间
未中标金额(万元)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园林(鲤鱼岭)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2019/08/02 68.00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规划总平及概念性方案设计服务采购
2019/08/23 90.00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培训学员及教职工公寓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019/11/27 190.00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合兴路(五合大道-民族大道延长线)(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018/01/17 375.12 东葛路(园湖路-新民路)段道路提升工程设计
2018/02/28 112.45
3 南宁市乐富邕江大桥设计 2018/07/04 2,572.71 那洪大道-那历路立交工程设计(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019/04/09 1,621.30
5 鹏展路工程(白沙大道-金凯路)设计 2019/04/17 195.00
6 规划 29路(昆仑大道-那况路)(重) 2019/08/15 194.15
7 江南路西园段道路拓宽工程设计 2019/10/15 137.39 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造一期工程-安吉大道连接线立交前期设计可研服务
2019/11/01 900.84
9 五象大道-银沙大道立交工程设计 2019/11/27 661.88
10 燕敦路(友谊路-星光大道)工程设计 2019/12/12 116.39
11 上洲路(仙葫大道-天合路)工程 2019/12/12 235.88 南宁市雨、污水管网功能性破损整治项目第二期A标工程总承包
2020/01/22 9,233.33 南宁市雨、污水管网功能性破损整治项目第二期B标工程总承包
2020/01/22 6,459.98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 五象投资大数据产业园 2期(暂定名)设计 2019/12/31 396.24
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苍梧县水厂 2万立方米每日供水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
2019/08/19 1,593.60 梧州市北山、富民水厂取水点上移工程一期工程项目
2019/01/23 46,936.67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左江花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左江花山文化创作服务设施项目工程设计
2019/05/21 78.66 花山岩画展示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019/09/16 36.60
合计 72,206.1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81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上述未中标项目金额合计 72,206.19 万元,剔除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影响,未中标的设计项目金额为 7,982.61万元,占累计新增设计
合同金额的比例较低。公司作为广西地区综合实力较强的设计企业,在投标时报价通常较高,如遇价格因素占比较高的评分体系,公司容易失分。此外,公司在某些领域如室内装修、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厂等工程设计领域,与专业的装修设计企业、交通设计企业、环境设计企业相比,竞争优势不突出,导致评标得分低于其他投标公司。
华蓝设计生产经营部投标管理中心负责投标信息统筹管理及投标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对未中标原因提出改进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大客户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大客户管理办法》,规定对重点客户实行有序开发、注册管理、长期维护的策略,通过与客户建立关系网络、定期走访、提供技术支持、制订长期合作计划等方式增强客户粘性,具体包括:
(1)分类分级管理,根据不同大客户的需求、偏好、资金来源等进行分类分
析,采取不同的服务模式和营销措施,实施个性化服务和差异化管理。
(2)持续维护和巩固与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包括:与大客户建立关系网络、
与大客户保持电子联络、与大客户共同制订长期合作计划等。
(3)信息管理,通过对大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充分了解大客
户对公司业务的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销售服务策略。
(4)服务管理,除公司已有的常规服务管理体系外,为大客户服务提供不
同的服务方式,实施个性化、专业化、一站式的优质服务。加强对大客户项目的质量管理,必要时纳入公司管项目进行管理。各设计所根据大客户的需求提供客户经理制、派驻现场设计代表等服务管理方式,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7、报告期内各类型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业务前五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82
(1)工程设计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工程设计业务 2020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广西体育中心三四期(青运村)设计
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89.77 1,727.30 2020/5/25 未完工不适用 1,594.19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527.24 927.58 2020/8/1 2020/12/3 不适用 305.45 - 扶绥鸡心岭项目二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1,577.00 962.60 2019/6/6 未完工不适用- 78.85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二期)
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94.37 1,034.98 2020/3/25 未完工不适用 462.27 - 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一期建设
广西财经学院 2,625.36 1,563.73 2020/5/9 未完工不适用 262.54 -
合计 10,513.74 6,216.19 --- 2,624.44 78.85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1 广西体育中心三四期(青运村)设计 38.74 2,397.46 1,468.68 38.74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
新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35.62 1,440.79 927.58 35.62
3 扶绥鸡心岭项目二期 30.26 1,264.58 828.68 34.47 53.2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83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4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二期) 37.65 1,279.45 797.73 37.65
5 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一期建设 36.95 990.70 624.64 36.95
合计- 7,372.98 4,647.31 36.69 - 53.26
注 1:扶绥鸡心岭项目二期于 2019年 6月开工,但 2019年未确认收入主要原因为当期项目执行周期较短,截至期末该项目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所致。
②工程设计业务 2019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崇左市城南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一期项目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50.00 1,525.47 2018/11/28 未完工不适用 1,637.50 - 梧州市两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1工程总承包项目
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45.88 1,235.25 2019/10/23 未完工不适用- 112.82 北海市海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园第二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
北海银滩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73.58 1,136.77 2019/7/26 未完工不适用 167.36 - 崇左市城南新区新村、那浪安置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28.00 741.43 2018/10/8 未完工不适用 33.50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84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东盟绿地大学城(一期)项目26#33#35#地块施工图设计
南宁侨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88.89 638.40 2019/5/20 未完工不适用- 42.45
合计 8,386.35 5,277.32 --- 1,838.36 155.27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
1 崇左市城南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一期项目 37.43 --- 1,964.62 1,229.26 37.43 ---
2 梧州市两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 1工程总承包项目 36.37 --- 1,640.56 1,043.88 36.37 ---
3 北海市海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园第二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 35.50 --- 947.31 611.01 35.50 ---
4 崇左市城南新区新村、那浪安置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4.43 --- 798.77 531.28 33.49 231.70 144.35 37.70
5 东盟绿地大学城(一期)项目 26#33#35#地块施工图设计 36.51 --- 792.97 503.44 36.51 ---
合计---- 6,144.23 3,918.87 - 231.70 144.35
注 1:崇左市城南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一期项目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于 2018年 11月签订合同,实际于 2019年年初正式开工,截至 2019年末执行至施工图审查阶段,项目执行周期较短,人力成本等固定支出耗费相对较少所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85
③工程设计业务 2018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南宁市羁押中心项目设计
南宁市公安局 1,756.26 1,146.95 2015/8/25 未完工
截至 2018年末,项目执行至施工图审查阶段,因施工图配合阶段的执行周期一般为 1-3年,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所致
- 0.58 KSP 改造项目-[糖厂][发电厂]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
2,038.00 1,326.62 2017/10/10 未完工不适用 347.86 -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59.78 527.22 2018/1/22 未完工不适用 11.46 - 广西前海人寿医院项目土建施工图设计
前海人寿医院广西有限公司
872.64 535.11 2017/10/9 未完工不适用 353.64 - 九个半岛项目
一、二期地块新
建建筑相关设计总承包
广西天祺投资有限公司
752.88 511.39 2017/11/27 未完工不适用 178.51 -
合计 6,279.56 4,047.29 --- 891.47 0.58
(续)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86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1 南宁市羁押中心项目设计 34.27 ---- 38.45 - 1,076.95 706.63 34.39
2 KSP 改造项目-[糖厂][发电厂] 33.12 --- 380.13 255.07 32.90 781.66 510.51 34.69
3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35.45 ------ 730.00 471.21 35.45
4 前海人寿医院广西有限公司 35.05 82.32 49.75 39.56 --- 699.76 444.44 36.49
5 九个半岛项目一、二期地块新建建筑相关设计总承包 35.24 --- 71.03 46.08 35.13 603.73 390.92 35.25
合计- 82.32 49.75 - 451.16 339.60 - 3,892.10 2,523.71 -
注 1:南宁市羁押中心项目于 2019年、2020年未确认收入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为施工图配合阶段,执行周期跨度较长,尚未竣工验收所致。
(2)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20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1,104.45 598.81 2020/3/18 未完工不适用--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1,023.20 584.29 2020/6/28 未完工不适用 327.09 - 北钦防一体化国土空间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835.00 464.54 2020/9/29 未完工不适用 183.32 - 《崇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年)》及崇左市国土空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1,300.00 700.28 2020/1/20 未完工不适用 130.00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87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间规划信息平台 马山县乔老河片区核心区村庄规划
马山县自然资源局 360.00 195.89 2020/5/22 未完工不适用 24.00 -
合计 4,622.65 2,543.81 --- 664.41 -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1 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44.32 625.16 361.28 42.21 ------
2 西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41.69 579.17 348.37 39.85 ------
3 三亚市抱坡溪流域海绵城市整体规划研究 40.65 472.64 277.68 41.25 ------
4 《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42.10 367.92 211.33 42.56 ------
5 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规划编制 40.25 305.66 175.69 42.52 ------
合计- 2,350.55 1,374.35 -------
②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19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西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579.00 323.37 2019/12/11 2020/6/29 不适用 57.90 - 陆川县城给水、排污、排水(雨水)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9.00 159.94 2019/7/10 未完工不适用 57.80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88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防涝专项规划 扶绥县城市会客厅城市设计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68.20 156.87 2018/12/20 未完工不适用 0.92 -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 03、04 编制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西东融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168.00 95.35 2019/5/24 2019/12/27 不适用-- 来宾三江口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广西象州研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80.00 163.77 2019/3/20 未完工不适用--
合计 1,584.2 899.30 --- 116.62 -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1 西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41.69 218.49 130.91 40.08 327.74 187.60 42.76 ---
2 陆川县城给水、排污、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 44.33 27.26 15.77 42.16 245.38 136.00 44.58 ---
3 扶绥县城市会客厅城市设计 39.78 --- 227.72 137.13 39.78 ---
4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 03、04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42.99 --- 158.49 90.35 42.99 ---
5 来宾三江口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43.50 79.25 45.33 42.80 158.49 89.00 43.85 ---
合计- 325.00 192.01 - 1,117.82 640.08 -
③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18年前五大项目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89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合同
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钦州市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707.00 397.52 2017/10/31 未完工
该项目包含 2个子项目,其中一个子项目于 2017年 10月开工,已于 2019年 3月完工;另外一个子项目于 2019年开工,截至报告期末执行至终期成果阶段。
0.10 - 崇左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
崇左市规划管理局
349.00 174.89 2017/12/21 2018/12/2 不适用-- 友谊关片区概念规划及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友谊关景区配套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凭祥市祥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99.00 287.16 2019/3/21 未完工不适用 299.40 - 广西推进共建体育强区系列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199.50 117.12 2018/8/17 2019/10/30 不适用-- 河池市工业园区大任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河池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35.98 140.25 2018/12/26 2019/12/25 不适用 141.59 -
合计 1,990.48 1,116.94 --- 441.09 -
(续)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9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1 《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42.10 133.30 76.00 42.99 22.26 13.05 41.37 400.19 234.51 41.40
2 崇左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 42.63 ----- 329.25 188.89 42.63 友谊关片区概念规划及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
友谊关景区配套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41.08 ----- 282.45 166.42 41.08 广西推进共建体育强区系列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
39.89 --- 18.82 11.34 39.74 169.39 101.79 39.91 河池市工业园区大任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41.14 --- 89.05 50.56 43.22 133.57 80.48 39.75
合计- 133.30 76.00 - 130.13 74.95 - 1,314.85 772.09 -
(3)工程咨询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工程咨询业务 2020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控平台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2.00 70.02 2019/12/27 2020/12/16 不适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15.00 64.93 2020/5/22 2020/12/20 不适用--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91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柳江区百朋荷苑景区创 A 景区及创 3 星汽车营地规划与全程技术指导、申报服务项目
柳州市鑫旺农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12.00 66.66 2020/7/2 2020/11/9 不适用 89.60 - 柳江区岜公塘湿地公园创 A 景区及创 3 星汽车营地规划与全程技术指导、申报服务项目
柳州市柳江区新城安居投资有限公司
112.00 67.75 2020/7/2 2020/11/19 不适用 54.95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综合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38.40 203.34 2020/3/26 未完工不适用--
合计 799.40 472.70 --- 144.55 -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控平台
39.16 115.09 70.02 39.16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40.15 108.49 64.93 40.15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92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柳江区百朋荷苑景区创 A 景区及创 3星汽车营地规划与全程技术指导、申报服务项目
36.91 105.6.66 36.91 --- 柳江区岜公塘湿地公园创A景区及创 3星汽车营地规划与全程技术指导、申报服务项目
35.88 105.66 67.75 35.88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综合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37.56 95.77 59.80 37.56 ---
合计- 530.67 329.16 -
注 1:与工程咨询业务平均毛利率水平相比,其前五大项目毛利率偏高,主要原因为工程咨询业务项目执行周期较短,且人力成本具有刚性,所以规模较大的项目通常利润空间相对较大。
②工程咨询业务 2019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
合同
总成本
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南宁市城建计划精细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72.00 438.45 2016/11/30 2019/10/10 不适用 26.40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93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
合同
总成本
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化管理项目 柳州螺蛳粉小镇创建国家 4A级景区申报咨询及申报服务采购
柳州市金色太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8.00 61.82 2019/7/3 2019/8/29 不适用 19.60 - 覃塘区特色小镇产业策划研究及核心区规划设计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
299.80 167.76 2018/11/5 2019/12/31 不适用- 10.06 崇左城建集团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平台项目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2.85 53.06 2019/3/29 2019/12/30 不适用 8.29 - 桂台(北海)渔业合作区(台湾渔业小镇)发展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服务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9.50 47.10 2019/3/11 2019/5/14 不适用--
合计 1,332.15 768.19 --- 54.29 10.06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南宁市城建计划精细化管理项目
38.51 --- 174.34 110.85 36.42 70.19 44.99 35.90 柳州螺蛳粉小镇创建国家 4A级景区申报咨询及申报服务采购
36.38 --- 92.45 58.82 36.38 ---
3 覃塘区特色小镇产业策划研究及核心区规划设计 40.69 --- 84.85 51.16 39.71 197.98 116.60 41.11
4 崇左城建集团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平台项目 38.51 --- 78.16 48.06 38.51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9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桂台(北海)渔业合作区(台湾渔业小镇)
发展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服务
37.20 --- 75.00 47.10 37.20 ---
合计---- 504.8 315.99 - 268.17 161.59
③工程咨询业务 2018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扶绥县 PPP项目一期项目包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 20个子项目)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481.86 302.74 2018/2/5 未完工不适用 96.37 - 覃塘区特色小镇产业策划研究及核心区规划设计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
299.80 167.76 2018/11/5 2019/12/31 不适用 89.94 - 扶绥县山圩镇木艺小镇核心区建设规划设计及产业策划规划服务采购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8.00 87.32 2018/1/12 2018/9/3 不适用 148.00 - 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建设标准图集编制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43.84 100.99 2017/12/12 2018/12/1 不适用-- 贺州市中心城区贺街
02、03编制单元控制
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贺州市规划局 130.00 75.25 2018/11/12 2018/12/31 不适用--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95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合计 1,203.5 734.06 --- 334.31 -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扶绥县 PPP 项目一期项目包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包含 20个子项目)
37.42 ------ 318.21 199.12 37.43 覃塘区特色小镇产业
策划研究及核心区规划设计
40.69 --- 84.85 51.16 39.71 197.98 116.60 41.11 扶绥县山圩镇木艺小镇核心区
建设规划设计及产业策划规划服务采购
36.98 ------ 139.62 87.99 36.98
4 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建设标准图集编制 35.58 ------ 135.70 87.42 35.58 贺州市中心城区贺街 02、03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
划及城市设计
38.64 ------ 122.64 75.25 38.64
合计---- 84.85 51.16 - 914.15 566.38 -
注 1: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建设标准图集编制项目毛利率偏低,主要原因为业主对方案要求相对较高,设计人员随之对方案做出了多次调整,相应的人力成本支出相对较大所致。
(4)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20年度前五大项目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96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5,304.00 2,427.68 2020/1/1 未完工不适用- 932.1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住院八号综合楼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510.80 240.78 2019/9/23 未完工不适用- 80.66 柳州市柳江区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62.22 327.27 2019/1/10 未完工不适用 50.77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910.64 418.48 2018/11/5 未完工不适用 210.45 -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1,769.38 977.62 2018/4/5 未完工不适用 380.87 -
合计 9,257.04 4,391.83 --- 642.09 1,012.83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1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48.92 1,287.65 657.73 48.9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住院八号综合楼项目
48.43 411.22 211.65 48.53 12.32 6.74 45.25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97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3 柳州市柳江区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52.50 402.00 189.38 52.89 69.25 34.44 50.26 ---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项目 49.31 281.55 142.13 49.52 182.26 92.99 48.98 ---
5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46.43 231.67 133.93 42.19 1,017.81 533.66 47.57 68.66 38.60 43.78
合计- 2,614.09 1,334.82 - 1,281.64 667.84 - 68.66 38.60 -
②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19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1,769.38 977.62 2018/4/5 未完工不适用 768.52 - 龙州县教育扶贫(一期)项目—龙州镇城南新区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
龙州县优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37.75 374.65 2018/8/15 2019/8/21 不适用 343.38 -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
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946.32 1,034.93 2019/1/10 未完工不适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业务技术用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
1,247.93 664.45 2014/12/17 2019/11/4 不适用 83.51 -
5 崇左市东盟大棕榈生态城镇发 960.68 524.81 2018/4/28 未完工不适用 211.84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98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道提升工程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6,762.06 3,576.46 --- 1,407.25 -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1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46.43 231.67 133.93 42.19 1,017.81 533.66 47.57 68.66 38.60 43.78 龙州县教育扶贫(一期)
项目—龙州镇城南新区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
48.13 11.18 5.97 46.60 709.13 362.52 48.88 85.26 49.39 42.07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
47.33 122.59 66.38 45.85 661.03 346.37 47.60 ---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业务技术用房 46.90 --- 341.13 178.06 47.80 119.53 66.41 44.44
5 崇左市东盟大道提升工程 47.88 101.15 57.21 43.44 250.30 132.82 46.94 295.36 147.08 50.20
合计- 466.59 263.49 - 2,979.40 1,553.43 - 568.81 301.48 -
③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18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879.74 883.48 2016/8/25 2018/9/13 不适用 449.14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99
序号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项目长期未完工的主要
原因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预收账款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工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033.34 538.59 2017/6/23 2019/8/31 不适用 126.76 -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
广西中医药大学 5,972.43 2,989.80 2016/1/31 2018/7/26 不适用 427.36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工程总承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788.24 388.15 2017/3/3 未完工不适用 36.64 -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44.28 390.43 2017/4/1 2019/12/17 不适用 208.86 -
合计 10,418.03 5,190.45 --- 1,248.76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1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48.99 ------ 786.37 403.99 48.63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工程
46.83 --- 89.94 47.24 47.48 765.69 405.44 47.05
3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 50.27 ------ 584.04 301.90 48.3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
(一期)工程总承包
49.46 89.64 46.98 47.58 206.79 109.60 47.00 476.34 233.59 50.9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毛利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5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 47.21 --- 85.25 44.86 47.38 393.01 207.48 47.21
合计- 89.64 46.98 - 381.98 201.70 - 3,005.45 1,552.40 -
注 1: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为大型建造类项目,设计及相应的工程管理技术要求较高;且发行人在医疗建筑领域具有核心的竞争优势,该项目收费相对较高,利润空间较大所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01
(二)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日常所需的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公用设备(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设备耗材等)及专业设计软件等的非项目型采购,以及与设计业务相关的效果图制作、打图晒图、模型制作及协作分包、非关键环节的辅助设计服务等项目型采购。
工程设计业务的开展、执行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诸多细分领域,公司在项目运作中专注于设计项目的整体方案、关键环节的把握与统筹,而在少数非关键性环节,通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专项特长的单位进行协助设计,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该等设计咨询服务供应商在相应领域的专项特长,进一步提高整体设计质量,提升业主的满意度;另一方面,可以充分节约时间和人力成本,确保项目的推进速度,提升工作效率。因此,协作分包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所需的设备及原材料供应市场充分竞争、供应充足,日常采购用品的价格随市场价格波动,项目型服务采购的价格由购销双方根据市场平均水平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价格相对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能源主要为少量水电,由当地相关部门配套供应,报告期内能源供应稳定。
2、报告期内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及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占当期成本比例(%)
2020年度
1 华蓝岩土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 666.18 0.95
2 中图设计有限公司配套附属工程设计 522.37 0.74
3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前期咨询、方案设计、施工配合
511.03 0.73 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配套附属工程设计 488.35 0.69
5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 435.52 0.62
合计 2,623.45 3.7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02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占当期成本比例(%)
2019年度
1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前期咨询、方案设计、施工配合
455.79 0.78
2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场所租赁 392.01 0.67
3 华保盛物业物业管理服务 263.06 0.45
4 华蓝岩土
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服务
260.48 0.45
5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图文制作服务 248.62 0.42
合计 1,619.96 2.77
2018年度
1 华蓝岩土
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服务
462.97 0.82
2 华蓝装饰
自用装修服务、装修业务外包
430.95 0.76
3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前期咨询、方案设计、施工配合
405.23 0.72
4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图文制作服务 334.56 0.59 北京北纬华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 270.51 0.48
合计 1,904.22 3.37
注:报告期内,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水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千水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的公司,发行人合并计算对其采购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超过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华蓝岩土、华蓝装饰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华保盛物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具体持有权益及交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除此以外,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1)前五大协作分包服务供应商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协作分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成本比例如下: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成本比例(%)
2020年度
1 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666.18 0.95
2 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522.37 0.74
3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11.03 0.73
4 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88.35 0.6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03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成本比例(%)
5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435.52 0.62
合计 2,623.45 3.73
2019年度
1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55.79 0.78
2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260.48 0.45
3 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39.62 0.24 上海拓维规划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134.25 0.23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130.77 0.22
合计 1,120.91 1.92
2018年度
1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462.97 0.82
2 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30.95 0.76
3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05.23 0.72
4 河南中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39 0.36
5 河南都市综合设计有限公司 174.76 0.31
合计 1,674.30 2.97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协作分包服务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供应商
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
时间
合作
时间
业务规模
(营业收入)
专业资质
是否关联方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2,690.00
2007年 4月 6日
2007年至今
2018年:5.88亿元
2019年:6.23亿元
2020年:5.61亿元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5,000.00
2018年 6月 26日
2020年至今
2020年:1,178万元
注册人员 21名,历史业绩 145项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等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5,000.00
2006年 2月 13日
2019年至今
2019年:7,961万元
2020年:1.46亿元
注册人员 6名,历史业绩 1,190项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等

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000.00
1994年 6月 30日
2018年至今
2018年:1,017万元
2019年:1,178万元
注册人员 34名,历史业绩 1,226项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上海拓维规划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200.00
2016年 7月 7日
2019年至今
合作客户主要是全国性房地产开发商
工程设计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

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000.00
2005年 10月 9日
2017年至今
2018年:2,519.28万元
2019年:3,540.88万元
注册人员 11名,历史业绩 173项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否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04
供应商
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
时间
合作
时间
业务规模
(营业收入)
专业资质
是否关联方
专项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乙级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1994年 3月 11日
2019年至今
2018年净利润:4.01亿
元;2019年净利润:5.09
亿元
注册人员 970名,历史业绩 3,661项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等

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10.00
1994年 6月 1日
2005年至今
2018年:0.89亿元
2019年:1.51亿元
2020年:1.67亿元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乙级等

河南中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0.00
2017年 4月 15日
2017年至今
年营业收入数百万元资质无要求否
河南都市综合设计有限公司
1,000.00
2013年 4月 28日
2018年至今
年营业收入约 500万元,注册人员 12名,历史业绩 9项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备注:① 2020年 6月 4日,福建省华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1年 1月 28日,上海懿道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名称变更为上海拓维规划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②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净利润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上海建工(600170)披露的 2018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
尚未披露。③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其提供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④其他信息来源于供应商访谈记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及公开查询的中标公告等。
(2)前五大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成本比例如下: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成本比例(%)
2020年度
1 广西南宁汉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93.12 0.27
2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88.57 0.27
3 南宁市鑫筑数码设计有限公司 127.87 0.18
4 南宁市柏松平面设计工作室 111.37 0.16
5 广西亮彩数字印刷有限公司 109.72 0.16
合计 730.65 1.04
2019年度
1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48.62 0.42
2 南宁市柏松平面设计工作室 144.61 0.25
3 南宁市彩亿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85.52 0.1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05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当期成本比例(%)
4 南宁皓创图像设计有限公司 85.38 0.15
5 南宁意境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75.90 0.13
合计 640.03 1.09
2018年度
1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334.56 0.59
2 南宁市柏松平面设计工作室 160.13 0.28
3 广西亮彩数字印刷有限公司 94.26 0.17
4 广西南宁亿图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89.52 0.16
5 广西天佳数字印刷有限公司 79.12 0.14
合计 757.59 1.34
说明:①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上表存在部分合计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
②报告期内,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水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千水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的公司,发行人合并计算对其采购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注册
资本
(万元)
成立时间
合作
时间
业务规模
(营业收入)
专业
资质
是否关联方
南宁市鑫筑数码设计有限公司
30.00
2012年 3月 19日
2012年至今
2018年:390.01万元
2019年:144.95万元
2020年:376.99万元
资质无要求

南宁市柏松平面设计工作室
-
2007年 4月 12日
2008年至今
2018年:410.31万元
2019年:466.08万元
2020年:323.08万元
资质无要求

广西南宁汉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0
2018年 4月 24日
2018年至今
2018年:68.61万元
2019年:288.82万元
2020年:275.02万元
资质无要求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0.00
2014年 5月 15日
2014年至今
2018年:197.20万元
2019年:228.05万元
2020年:203.08万元
资质无要求

深圳市千水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10.00
2006年 9月 7日
2011年至今
2018年:125.86万元
2019年:113.24万元
2020年:97.58万元
资质无要求

广州市千水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2008年 9月 9日
2015年至今
2018年:253.87万元
2019年:181.36万元
2020年:111.50万元
资质无要求

南宁市彩亿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50.00
2013年11月 28日
2013年至今
2018年:157.61万元
2019年:208.78万元
2020年:182.64万元
资质无要求

南宁皓创图像设计有限公司
10.00
2011年 1月 18日
2012年至今
2018年:160.68万元
2019年:204.12万元
2020年:181.11万元
资质无要求

南宁意境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0.00
2010年 2月 8日
2010年至今
2018年:172.93万元
2019年:217.54万元
2020年:219.31万元
资质无要求

广西亮彩数字印刷有限公司
500.00
2014年10月 29日
2015年至今
2018年:1,400.91万元
2019年:1,471.82万元
2020年:1,310.67万元
资质无要求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06
供应商名称
注册
资本
(万元)
成立时间
合作
时间
业务规模
(营业收入)
专业
资质
是否关联方
广西南宁亿图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10.00
2013年12月 24日
2014年至今
2018年:125.63万元
2019年:100.61万元
2020年:189.60万元
资质无要求

广西天佳数字印刷有限公司
900.00
2012年 3月 29日
2012年至今
2018年:670.22万元
2019年:1,038.81万元
2020年:1,053.66万元
资质无要求

说明:上述供应商营业收入来源于其提供的财务报表或纳税申报表。
(3)主要供应商变动原因
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设计项目的差异化需求,结合项目时间进度、现有设计资源等因素,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单位进行辅助设计或提供图文制作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变动原因如下:
第一,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服务半径,考虑到提供服务的及时性与便捷性,公司一般会优先选用项目所在地的设计咨询和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本地供应商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天然的地域优势。例如华蓝岩土、华蓝装饰是广西地区规模较大的工程勘察服务企业和建筑装饰企业,因两家单位设计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良好的配合度,公司出于项目执行需要将部分工作量委托两家单位完成,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二,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广西区外业务,以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例,公司广东分公司和厦门分公司于 2017 年开始与该供应商开展业务合作,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资质、技术、团队、经验等方面满足公司需要,2017 年至今与公司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三,因设计项目执行需要,公司向部分供应商采购打图晒图、效果图绘制等图文制作服务。公司业务区域周边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数量较多、彼此之间可选择性、可替代性较强,不同年度存在一定变化。公司与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柏松平面设计工作室较早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合作稳定。
第四,报告期内,发行人承接的个别设计项目,因部分设计环节、设计内容的特殊性,在取得业主同意后,发行人将部分辅助设计服务与第三方合作完成。
例如,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07
在过江隧道工程设计专项领域具有技术、人才、经验优势,经业主同意后,公司向其采购过江隧道等施工图辅助设计及后期服务,从而使得 2019 年公司对其采购金额较高。
此外,同行业上市公司华阳国际、筑博设计、山鼎设计、杰恩设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主要供应商在其报告期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变动。因此,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变动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异常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前五大供应商中相比上期存在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新增供应商
名称
成立
时间
采购
方式
结算
方式
合作历史新增交易原因
2020年较 2019年变化情况 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2018年 6月26日
直接
委托
按进度
付款
2020年至今
发行人基于项目需要采购配套附属工程设计服务 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994年 6月30日
直接
委托
按进度
付款
2018年至今
发行人基于项目需要采购附属工程设计服务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2006年 2月13日
直接
委托
按进度
付款
2019年至今
发行人基于项目需要采购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服务
2019年较 2018年变化情况
1 南宁市总工会
1950年 12月
直接
委托
按季
结算
2018年至今
因业务规模扩张,租赁办公场所需要
2018年较 2017年变化情况 北京北纬华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004年 11月 15日
直接
委托
按进度
付款
2008年至今
因业务开展,购买设计软件需要
4、报告期内成立时间较短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协作分包供应商中不存在成立较短时间内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中,存在部分供应商成立较短时间内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情况,具体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08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当期采购金额
设立时间
首次合作时间
2020年度-----
2019年度 1 广西华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1.79 2019年 10月 28日 2019年
2018年度 南宁市超体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8.40 2018年 11月 6日 2018年 广西南宁汉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4.80 2018年 4月 24日 2018年
3 南宁维金比目科技有限公司 15.60 2018年 6月 21日 2018年
上述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成立较短时间内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主要是因为:
第一,成立时间并非公司选择图文制作服务商的首要考虑因素,通常新成立的图文制作服务商使用的机器设备较为精良、技术较为先进、服务更加及时且给予新客户一定的价格折扣优惠;第二,由于图文制作服务企业或团队规模相对较小、市场主体较多,各自擅长的细分领域有所不同,公司根据特定项目的个性化专业需求、执行时间安排等选择供应商,即使该类供应商成立时间较短,只要满足公司对该类供应商的筛选标准和项目需要,即可纳入公司图文制作服务采购体系。
5、发行人采购占协作分包、图文制作外协前十大供应商销售金额比例较高
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协作分包和图文制作服务供应商中,存在个别年度向部分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其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5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采购
金额
来自发行人收入
比例
采购
金额
来自发行人收入
比例
采购
金额
来自发行人收入
比例
河南中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0.39 77.67%
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88.57 45.75% 248.62 47.57% 334.56 57.99%
广西南宁亿图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51.10 26.95% 34.28 34.07% 89.52 71.26%
说明: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已合并计算深圳市千水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千水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的采购额。上述来自发行人收入比例=发行人当期采购额/供应商当期营业收入,主要数据来源于供应商提供的纳税申报表或通过访谈取得。
(1)河南中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 2018 年来源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超过
50%,主要原因:一方面,发行人郑州分公司在 2018 年承接的工程设计、规划咨询类项目数量较多,导致对外采购技术协作服务的需求增加;该供应商为发行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09
人前非高管员工设立的企业,该前员工扎根行业多年,深耕河南工程设计服务市场,项目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对公司的业务流程和技术标准较为熟悉,服务效率和质量较高,发行人基于对该前员工及其核心业务团队的信任,向其采购平顶山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漯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设计双舱初步设计、平顶山市部分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细化规划设计及道路交通改善规划设计等项目的前期研究、方案设计和后期服务等工作。另一方面,该供应商成立初期人员规模较小,人员产能服务于发行人已接近饱和,以上因素导致该供应商在2018年来源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超过 50%。2019年,发行人与该供应商的上述主要业务合同均已履行完毕,报告期内其他年度不存在来源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
发行人向该供应商采购前期研究、方案设计、后期服务等辅助性工作系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为参考标准,综合考虑该供应商承担的工作量、当地工程设计市场收费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发行人支付该供应商的协作咨询费用与其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量相匹配,定价标准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定价标准一致。因此,该供应商在 2018 年来自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占比较高的情况具有阶段性,该供应商经营并不依赖于发行人。
(2)南宁市千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8年来源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超过
50%,主要原因:第一,该供应商服务领域和业务模式较为单一,主要客户来源于本地市场,整体规模较小;同时,基于长期的合作和信任,该供应商为公司主要的图文制作服务商之一,其服务响应及时且品质较高。第二,2017 年和 2018年公司承接了东盟文化产业研发大厦、梧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交通综合改造工程等项目,公司基于项目需要向该供应商及其一致行动公司采购了金额较大的三维动画多媒体设计、项目效果图制作、沙盘模型制作等服务,上述服务与普通的打图晒图服务相比具有技术难度大、单位附加值高的特点,以上因素导致公司在 2018 年度向该供应商合并口径的采购金额较高,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随着上述项目陆续完工,2019 年、2020 年占其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下降。因此,公司向其采购金额占比较高的情况具有偶发性,该供应商及其一致行动公司经营并不依赖于公司。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10
广西南宁亿图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在 2018 年来源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超过50%,主要原因:第一,该供应商主要服务于本地市场,业务规模较小;第二,该供应商为发行人长期合作的图文制作服务商,2017年和 2018年发行人承接了贵港市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吉营尊府规划设计方案等项目,对动画多媒体设计、效果图和模型制作等服务采购需求较大,发行人基于长期的合作和信任,将上述图文制作服务委托该供应商完成,以上因素导致该供应商在上述年度来源于发行人的收入占比超过 50%。2019 年,该供应商收入来源于发行人的部分已经降低到 34.28%,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占比较高的情况具有偶发性,该供应商经营并
不依赖于发行人。
发行人向上述供应商采购图文制作服务的价格主要参考当地市场平均价格,并根据技术难度、艺术效果等协商确定;图文制作服务行业门槛较低,市场参与主体众多,收费价格高度透明。发行人向上述供应商的采购价格与当地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标准与向其他长期合作的图文制作服务商采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定价标准一致,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综上,因发行人单个外协供应商的服务领域较为单一,经营规模普遍较小,且工程设计和规划咨询类业务具有周期性、地域性等特点,相关供应商较为分散且变动比较频繁。发行人的外协供应商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虽然存在部分供应商个别年份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但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且定价公允,该情形具有偶发性,并非长期现象,不存在主要为发行人服务的供应商,其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主要依赖于发行人的情况。
6、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各期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公司名称、采购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采购
金额
销售
金额
采购
金额
销售
金额
采购
金额
销售
金额
广西城市建设协会---- 2.87 -
南宁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9.42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8.49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11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采购
金额
销售
金额
采购
金额
销售
金额
采购
金额
销售
金额
广西轩鼎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0.57 9.43 2.26 --
广西大学 18.87 78.75 - 128.70 - 135.95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 5.66 25.47 9.43 12.74 13.94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37 0.24 4.49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7.83 28.03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9
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 286.36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25 -- 3.98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7.20 111.64 14.78 227.41 10.96 3.97
合计 31.73 515.53 33.64 374.48 39.82 183.75
备注:“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述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公司,其采购金额、销售金额及占发行人采购总额、销售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采购金额 31.73 33.64 39.82
占采购总额比例(%) 0.28 0.36 0.45
销售金额 515.53 374.48 183.75
占销售总额比例(%) 0.47 0.41 0.21
注:采购总额包括协作分包和图文制作服务的采购金额。
工程设计行业参与企业众多,各级别资质企业在各自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业务,行业专业化分工明确、参与企业各有特长。报告期内,公司一般根据业务能力承接相应规模的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进度受客户投资进度、项目审批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变化,导致在某些时期会出现项目集中实施、人力相对不足的情形。为满足客户交付需求,公司将前期研究、技术方案咨询、方案设计、后期服务等非核心业务委托给相关单位完成。同时,委托单位在承接其他项目时可能将部分辅助工作外包给公司。
此外,公司部分客户为大学、行业协会等科研单位或社会团体,一方面公司接受委托为其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向其采购技术咨询服务作为公司为其他客户提供设计规划服务的参考素材。以上因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符合行业特点。
7、其他供应商为发行人前员工控制企业的情况
除河南中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外,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金额 30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12
万元以上的外协供应商中存在前员工控制企业的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
时间
采购
内容
员工
关系
采购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2020
年度
2019年度 年度 河南中蓝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2018年 9月 3日
图文制作服务
前员工张**
控制
-- 32.51
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珠海市弘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7月 13日
协作咨询服务
前员工向*控制
---
按协作咨询工作量协商定价 陕西拾光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2014年 3月 7日
协作分包服务
前员工朱*控制
16.58 --
按协作分包工作量协商定价
上述发行人前员工设立的企业因熟悉公司图纸标准、业务流程与技术要求,合作效率与品质较高,在满足项目需求的情况下,发行人向其采购部分协作分包和图文制作服务。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较小,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供应商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六、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通用设备等。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7,870.97万元,占总资
产的比例为 6.2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082.14 7,966.13 7,116.00 47.18
通用设备 2,041.04 1,407.32 633.72 31.05
运输工具 1,038.15 932.79 105.36 10.15
其他设备 79.88 63.99 15.89 19.89
合计 18,241.21 10,370.24 7,870.97 43.15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1、公司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自有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13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所有权人
权证号房屋座落用途建筑面积他项权利 华蓝集团
邕房产证字第02443042号
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华蓝弈园
综合 12,200.80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21187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18栋
非住宅
4,434.48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1554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1层
车库 933.67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1514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3层
办公 390.1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2338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4层
办公 737.2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1560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5层
办公 692.80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1586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6层
办公 703.17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3030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7层
办公 728.99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59918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8层
办公 728.99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3068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9层
办公 896.55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1526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10层
办公 737.46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1567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11层
办公 777.83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2067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12层
办公 777.83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59948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13层
办公 777.83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1422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14层
办公 777.83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59938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15层
办公 732.08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59955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16层
办公 777.83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1918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17层
办公 769.81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2047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18层
办公 769.81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2023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19层
办公 769.81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1574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20层
办公 769.81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2306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21层
办公 769.81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2327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22层
办公 769.81 抵押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14
序号
所有权人
权证号房屋座落用途建筑面积他项权利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1797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23层
办公 769.81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3084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24层
办公 769.5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2985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 25层
办公 720.05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55310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天面库房
办公 119.77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7)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61380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设计科研楼天面阁楼
办公 237.99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15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01号
办公 215.45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16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14号
办公 215.45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17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15号
办公 61.1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19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16号
办公 61.1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20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17号
办公 61.1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21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18号
办公 61.1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22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19号
办公 61.1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23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20号
办公 61.1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24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21号
办公 61.1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26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22号
办公 61.1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27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23号
办公 61.14 抵押 华蓝设计
桂(2018)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29号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 1824号
办公 61.14 抵押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15
2、公司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的主要经营场所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房屋情况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座落租赁期限
租赁
用途
租赁
面积 华蓝集团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民族大道 143 号德瑞花园 6 号楼 4 层 02号
2020/05/01-2023/01/31 办公 730.52 华蓝设计
南宁市总工会
南宁市民主路 20号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之家大楼 8-11层
2018/06/01-2023/05/31 办公 6,399.84 华蓝设计
李国新
河池市金城江区可高起航嘉园西面一层铺面
2019/11/20-2021/12/31 办公 200.00 华蓝设计
广州越天酒店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960号 10层 1010室
2020/12/01-2021/11/30 办公 62.54 华蓝设计
殷欢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711号1栋2单元5层505号 B
2019/08/06-2021/08/05 办公 151.11 华蓝设计
北京正达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 143 号 1-5-4016房间
2019/09/20-2021/09/19 办公 202.24 华蓝设计
叶垚贺州市星光路 17号 2020/12/08-2022/12/08 办公 501.60 华蓝设计
郭瑞娟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8号微商总部广场 C 座 7层 711、712套房
2020/01/01-2023/12/31 办公 277.33 华蓝设计
郝声远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8号微商总部广场 C 座 7层 709室
2020/01/01-2023/12/31 办公 115.46 华蓝工程
南宁市总工会
南宁市民主路 20号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之家大楼第 7、12

2018/06/01-2023/05/31 办公 3,211.95 华蓝工程
南宁市总工会
南宁市民主路 20号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市总工会职工文化综合楼第 24至 25层
2020/07/01-2023/06/30 办公 2,114.24 中蓝审图
卢远献
钦州市永福东大街 16号悉尼阳光住宅小区 17幢1单元 204室
2017/09/01-2037/09/01 办公 55.2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16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座落租赁期限
租赁
用途
租赁
面积 英图设计
南宁市总工会
南宁市民主路 20号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之家大楼负一层电梯门厅
2018/02/01-2027/01/31 办公 165.00
(2)分公司租赁房屋情况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承租方出租方座落租赁期限
租赁
用途
租赁
面积 桂东分公司
梧州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90号中银大厦四层 2号办公用房
2021/01/01-
2023/01/31
办公 350.00 桂林分公司
桂林科技企业发展中心
桂林市桂磨大道桂林创意产业园3#-501、3#-502、3#-503、3#-505、
3#-601、3#-602、3#-604
2019/01/01-
2020/12/31
办公 1,547.00 柳州分院
覃桂姣
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大道100号冠亚国际星城 17栋 13-11号
2017/09/01-
2022/08/31
办公 38.25 玉林分公司
蒋礼新玉林市建安街 2号
2018/10/15-
2023/10/14
办公 687.80 重庆分公司
周戟
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 422 号 3 幢47-1、47-2、47-3、47-4、47-5
2019/01/01-
2021/12/31
办公 239.07 宋莉、江怀凤、黄木坤
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 13 栋 F1单元 7A-3
2020/01/01-
2021/12/31
办公 291.28 广东分公司
郑健波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 368 号 302室
2018/10/01-
2023/04/19
办公 68.63 贵阳分公司
李天吉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 E 区 E3 楼 10层 1、2、3号房
2019/03/01-
2021/12/31
办公 123.39 海南分公司
刘月
三亚市凤凰路南方航空城 14 栋101A房
2019/04/01-
2021/12/31
办公 204.00 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设计事务所
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 181 号万科森林度假公园 3期 3号楼
2019/04/01-
2021/03/31
办公 100.00 南昌分公司
江西省同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 1588号 3栋 2单元 401室、402室
2021/01/01-
2021/12/31
办公 171.46 厦门分公司
何连德、吴健锋、林春升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 9号 10B之一单元
2021/01/01-
2021/12/31
办公 60.00 武汉分公司
周泽宇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幢 8层 1号房
2016/06/01-
2021/05/31
办公 164.39
15 周志忠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幢 8层 2号房
2016/06/01-
2021/05/31
办公 102.7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17
序号
承租方出租方座落租赁期限
租赁
用途
租赁
面积
16 周治英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幢 8层 3号房
2016/06/01-
2021/05/31
办公 102.74
17 周治稳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幢 8层 4号房
2016/06/01-
2021/05/31
办公 102.74
18 苏艺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幢 8层 5号房
2016/06/01-
2021/05/31
办公 102.74 长沙分公司
王巧、彭威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万博汇名邸 5栋 2320、1815号
2020/01/01-
2021/12/31
办公 122.86 郑州分公司
郑州卓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 219号鑫泰大厦 16层 1608室
2021/01/04-
2022/01/03
办公 142.12
注: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桂林分公司续签手续正在办理中。
(3)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未及时办理租赁备案
登记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集团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未及时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租赁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18
单位:平方米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物业坐落租赁面积瑕疵情形原因
1 华蓝设计南宁市总工会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之家大楼8-11层
6,399.84 未取得产权证书
目前正在办理,南宁市总工会已出具不存在障碍说明
2 华蓝设计李国新
河池市金城江区可高起航嘉园西面一层铺面
200.00
1.未取得产权证书
2.未办理租赁备案
1.该处房产系安置房,目前产权证尚在办理
中。
2.因系转租部分面积,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华蓝设计重庆分公司
周戟
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 422号 3幢47-1、47-2、47-3、47-4、47-5
239.07 未办理租赁备案因出租方不配合,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宋莉、江怀凤、黄木坤
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 13 栋F1单元 7A-3
291.28
1.未取得产权证书
2.未办理租赁备案
1.目前正在办理,宋莉、江怀凤、黄木坤已出
具不存在障碍说明
2.因出租方不配合,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
李天吉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 E 区 E3楼 10层 1、2、3号房
123.39 未取得产权证书
目前正在办理,李天吉已出具不存在障碍说明 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
刘月
三亚市凤凰路南方航空城 14 栋101A房
204.00
1.未取得产权证书
2.未办理租赁备案
1.目前正在办理,刘月已出具不存在障碍说明
2.因出租方不配合,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设计事务所
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 181 号万科森林度假公园 3期 3号楼
100.00 未办理租赁备案因出租方不配合,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华蓝设计厦门分公司
何连德、吴健锋、林春升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 9 号 10B之一单元
60.00 未办理租赁备案因出租方不配合,故未能办理租赁备案。华蓝设计长沙分公司
王巧、彭威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万博汇名邸 5栋 2320、1815号
122.86 未办理租赁备案出租方拒绝配合 华蓝设计郑州分公司
郑州卓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219号鑫泰大厦 16层 1608室
142.12 未办理租赁备案出租方不配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19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物业坐落租赁面积瑕疵情形原因
11 华蓝工程南宁市总工会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之家大楼第
7、12层
3,211.95 未取得产权证书
目前正在办理,南宁市总工会已出具不存在障碍说明
12 华蓝工程南宁市总工会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市总工会职工文化综合楼第 24至 25层
2,114.24 未取得产权证书
目前正在办理,南宁市总工会已出具不存在障碍说明
13 英图设计南宁市总工会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之家大楼负一层电梯门厅
165.00 未取得产权证书
目前正在办理,南宁市总工会已出具不存在障碍说明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20
①发行人瑕疵房产的面积占发行人相关房产的比例,使用上述房产产生收入情况
发行人所租赁的房产中,共有八处房产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租赁面积合计12,709.70平方米,占发行人房产比例为 23.11%。报告期内,发行人在该等房产
开展业务所对应的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 26,747.41万元、24,491.16万元、40,800.85
万元;二十五处租赁房产已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其余八处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租赁面积合计 768.05平方米,占发行人房产比例为 1.40%。报告期内,
在该等房产开展业务所对应的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 3,370.67万元、2,857.56万元、
2,834.37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83%、3.13%、2.60%,占
比较低。
②发行人涉及房产搬迁说明
出租方未提供该处物业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承租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由于出租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赁的权利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无法继续承租及使用该等房产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确认,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主要原因是:出租方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或出租方不愿办理租赁备案手续,而发行人无法单方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
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的,政府主管部门可责令出租方、承租方限期改正,并在逾期不登记的情况下对法人处以一千元以上、最高一万元的罚款。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未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不会导致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因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而不能继续使用上述租赁物业,但发行人存在被要求限期改正,并在逾期不改正的情况下就每个未备案租赁物业被处以一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风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21
③如需搬迁所需周期及费用测算
发行人租用的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房产存在无法继续承租及使用的风险,鉴于上述房产不属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如发生搬迁的情况,将不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发行人可在周边租赁现成房产,发行人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业务,所使用的生产设备主要为电子软硬件设备,可在新租赁房产简单装修后搬迁至新租赁房产,搬迁预计可在2个月内完成。按照该等房产测算,发行人需重新租赁房产 200平方米,搬迁将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相关损失测算如下:
序号项目内容金额(万元)
1 设备搬迁、安装费电子软硬件设备搬迁及安装 1.00
2 装修费
办公室、会议室,办公桌、人工、设计、材料等
30.00
3 租赁费
按照周边房产租金水平,新租赁 200平方米房产每年的租金
9.60
合计 40.60
根据发行人的测算,若发生搬迁的情况,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合计约 40.60万
元、占 2020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0.33%,占比较低。发行人属于轻资产型企业。
即便搬迁也不需要对办公场所进行大规模、特殊化改建,自身正常经营对办公场地无特殊要求。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的搬迁难度较小,无需耗费较长的搬迁时间、搬迁费用不大,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④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华蓝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分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用于办公,部分房屋存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未按照规划用途使用租赁房屋、未就租赁房屋办理租赁备案、转租未取得产权人转租确认等问题。若未来华蓝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分公司)因上述问题而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或被有关政府部门处罚或需要搬迁而另行租赁其他办公场所,从而对华蓝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及时、全额承担该等经济损失”
因此,前述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发行人因此实际承担损失,对于本次上市亦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22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域名使用权等。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成新率
土地使用权 2,364.00 617.16 1,746.84 73.89
软件 2,435.68 998.39 1,437.29 59.01
合计 4,799.68 1,615.55 3,184.13 66.34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号
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
使用权人
取得方式
面积坐落位置终止日期用途 南宁国用 2014第642071号
华蓝集团
出让 6,535.75
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
2059/09/25
文体娱乐用地 桂(2017)南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21187号、第0061554号、第 0061514号、第 0062338号、第0061560号、第 0061586号、第 0063030号、第0059918号、第 0063068号、第 0061526号、第0061567号、第 0062067号、第 0059948号、第0061422号、第 0059938号、第 0059955号、第0061918号、第 0062047号、第 0062023号、第0061574号、第 0062306号、第 0062327号、第0061797号、第 0063084号、第 0062985号、第0055310号、第 0061380号
华蓝设计
出让 2,780.47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9号
2057/08/28
科教用地 桂(2018)南宁市不动
产权第0141415-0141417、
0141419-0141424、
0141426、0141427、
0141429号
华蓝设计
出让 39,098.91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15号南宁绿地中心 7号楼
2063/11/29
商务金融用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23
2、商标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商标注册使用权 43项,所拥有的商标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文注册号国际分类号专用权期限
1 华蓝集团

16988736 43 2017/03/14-2027/03/13
2 华蓝集团

16988620 36 2016/08/14-2026/08/13
3 华蓝集团

12902027 43 2015/12/28-2025/12/27
4 华蓝集团

12901663 36 2014/12/07-2024/12/06
5 华蓝集团

12901654 36 2015/08/21-2025/08/20
6 华蓝集团

12901545 28 2014/12/07-2024/12/06
7 华蓝集团

12901474 21 2015/01/21-2025/01/20
8 华蓝集团

12901457 21 2015/02/14-2025/02/13
9 华蓝集团

12901403 20 2015/02/21-2025/02/20
10 华蓝集团

12901389 20 2015/02/07-2025/02/06
11 华蓝集团

12901282 16 2016/02/21-2026/02/20
12 华蓝集团

12901271 16 2014/12/14-2024/12/13
13 华蓝集团

12901199 14 2014/12/28-2024/12/27
14 华蓝集团

12901185 14 2014/12/21-2024/12/20
15 华蓝集团

6224750 44 2020/03/28-2030/03/27
16 华蓝集团

6224749 44 2020/03/28-2030/03/27
17 华蓝集团

6224748 43 2012/05/28-2022/05/27
18 华蓝集团

6224747 43 2020/03/28-2030/03/2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24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文注册号国际分类号专用权期限
19 华蓝集团

6224744 42 2020/09/28-2030/09/27
20 华蓝集团

6224743 42 2020/09/28-2030/09/27
21 华蓝集团

6224742 41 2020/09/28-2030/09/27
22 华蓝集团

6224741 41 2020/09/28-2030/09/27
23 华蓝集团

6224739 40 2020/08/14-2030/08/13
24 华蓝集团

6224738 40 2020/03/28-2030/03/27
25 华蓝集团

6222547 37 2020/03/28-2030/03/27
26 华蓝集团

6222546 37 2020/03/28-2030/03/27
27 华蓝集团

6222542 36 2020/03/28-2030/03/27
28 华蓝集团

6222541 36 2020/03/28-2030/03/27
29 华蓝集团

6222539 35 2012/02/07-2022/02/06
30 华蓝集团

6222538 35 2020/06/14-2030/06/13
31 华蓝集团

6222527 28 2020/03/28-2030/03/27
32 华蓝集团

6222523 28 2020/03/28-2030/03/27
33 华蓝集团

6222520 21 2020/02/14-2030/02/13
34 华蓝集团

6222519 21 2020/02/14-2030/02/13
35 华蓝集团

6220310 19 2020/02/28-2030/02/27
36 华蓝集团

6220309 19 2020/02/28-2030/02/27
37 华蓝集团

6220259 16 2020/02/21-2030/02/20
38 华蓝集团

6220258 16 2020/02/21-2030/02/2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25
序号权利人商标图文注册号国际分类号专用权期限
39 华蓝集团

6220257 9 2020/03/14-2030/03/13
40 华蓝集团

6220256 9 2020/03/14-2030/03/13
41 华蓝集团

6220252 6 2020/02/14-2030/02/13
42 华蓝集团

6220251 6 2020/01/14-2030/01/13
43 华蓝设计

33872169 42 2019/06/07-2029/06/06
3、专利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子公司拥有 45项专利,包括 10项发明专利和 35项实用新型,所拥有的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1 华蓝设计
一种免烧空心保温砌块及其制备方法
ZL201010529184.2 2010/11/03 发明
原始取得
2 华蓝设计
一种市政排水管道水力自动冲洗装置
ZL201120133576.7 2011/04/2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3 华蓝设计
气浮清净和热浮清净相结合的蔗汁澄清的方法及设备
ZL201210147437.9 2012/05/14 发明
原始取得
4 华蓝设计链板式供料机 ZL201220214055.9 2012/05/14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5 华蓝设计热力管式浮清器 ZL201220214164.0 2012/05/14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6 华蓝设计
蔗汁澄清的方法及设备
ZL201210240300.8 2012/07/12 发明
原始取得
7 华蓝设计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连接结构
ZL201220475722.9 2012/09/18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8 华蓝设计
防止地下室底板隆起、渗水的装置
ZL201210563886.1 2012/12/24 发明
原始取得
9 华蓝设计
高层建筑电气设备间智能控制管理系统
ZL201310387661.X 2013/08/31 发明
原始取得
10 华蓝设计
玻璃钢化粪池进出水口导流弯头
ZL201420255241.6 2014/05/1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11 华蓝设计
一种水泵吸水用快速引水罐
ZL201420255255.8 2014/05/1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12 华蓝设计
适合于建筑雨水利用的初期雨水弃流井
ZL201410210848.7 2014/05/19 发明
原始取得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26
序号
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13 华蓝设计
有缺陷大直径嵌岩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及加固的方法
ZL201510631420.4 2015/09/29 发明
原始取得
14 华蓝设计一种大直径嵌岩桩 ZL201520763296.2 2015/09/2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15 华蓝设计大容积稳压气压罐 ZL201521122964.X 2015/12/31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16 华蓝设计
中等口径自承式平直形钢管桥大跨度支承方法及装置
ZL201610610668.7 2016/07/29 发明
原始取得
17 华蓝设计
橡胶瓣旋启止回阀水路系统
ZL201720788675.6 2017/06/3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18 华蓝设计节能型倒流防止系统 ZL201720789211.7 2017/06/3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19 华蓝设计
超高层住宅给水管降噪系统
ZL201720789212.1 2017/06/3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 华蓝设计
一种污水管道穿越雨水检查井
ZL201720789213.6 2017/06/3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1 华蓝设计智能隔油器 ZL201721493471.6 2017/11/0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2 华蓝设计
V形墩结构斜腿临时支撑设施安全拆除方法
ZL201711144436.8 2017/11/16 发明
原始取得
23 华蓝设计
波纹玻璃钢污水净化器
ZL201721536563.8 2017/11/1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4 华蓝设计
器盒分离的小水炮装置
ZL201721536564.2 2017/11/1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5 华蓝设计
一种水力自动控制截流污水井
ZL201820371824.3 2018/03/1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6 华蓝设计终端跌水长天沟结构 ZL201820371838.5 2018/03/1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7 华蓝设计
一种采用素砼及钢筋砼修复道路的结构
ZL201820377922.8 2018/03/2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8 华蓝设计
保护斜屋面及屋架的自动消防系统
ZL201820580591.8 2018/04/23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9 华蓝设计
一种有效截留雨水中泥沙与漂流物的沉砂装置
ZL201821566499.2 2018/09/2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30 华蓝设计
一种铝合金人行天桥结构
ZL201822043080.5 2018/12/0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31 华蓝设计一种保水降温截水砖 ZL201920331733.1 2019/03/15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32 华蓝设计
一种可透水截水的城市路面结构
ZL201920916432.5 2019/06/18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33 华蓝设计
一种道路路堤的高强钢丝网加筋材填筑结构
ZL201920942659.7 2019/06/21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34 华蓝设计
一种绿化型重力式挡土墙
ZL201920941736.7 2019/06/21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27
序号
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华蓝设计、苏中达科
超高建筑防火阀 ZL201320543139.1 2013/09/03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华蓝设计、广西威尔森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一体式雨水离心分离器装置
ZL201721775889.6 2017/12/1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37 华蓝设计
喀斯特地貌道路路基范围内落水洞的处理办法
ZL201810736419.1 2018/07/06 发明
原始取得
38 华蓝设计一种行人警示路灯 ZL201920933060.7 2019/06/2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39 华蓝设计
防止城市道路路基不均匀沉降结构
ZL201921610148.1 2019/09/2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40 华蓝设计
一种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桥墩
ZL201921602629.8 2019/09/25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41 华蓝设计
一种降低反冲水耗的净水过滤系统
ZL201922255209.3 2019/12/1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42 华蓝设计
货架仓库货架无悬吊管网自喷系统
ZL201922253757.2 2019/12/1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43 华蓝设计
含砷、磷重金属及阿特拉津废水的污水处理装置
ZL201922210429.4 2019/12/11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44 华蓝设计
集锁车与充电为一体的充电桩
ZL201922282423.8 2019/12/18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45 华蓝设计
一种预制混凝土外围护墙板连接构造
ZL201922210464.6 2019/12/11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6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所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
开发完成
日期
首次发表
日期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华蓝集团、华建信息
华蓝设计项目核算系统 V1.0
2018SR491861 2016/10/08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集团、华建信息
筑加建筑数据管理系统 V1.0
2017SR059564 2016/10/31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集团、华建信息
筑加建筑材料设备选材服务系统 V1.0
2017SR059076 2016/10/31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集团、华建信息
华蓝设计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 V1.0
2018SR498866 2017/05/06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28
序号
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
开发完成
日期
首次发表
日期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华蓝集团、华建信息
总承包项目管理系统 V1.0
2018SR570692 2017/10/31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集团、华建信息
岩土项目管理系统 V1.0
2018SR570701 2017/12/31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7 华蓝设计
图文档管理系统 V1.0
2011SR045203 2007/06/15 2007/07/1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8 华蓝设计
薪酬管理系统V1.0
2011SR038645 2008/11/3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9 华蓝设计
建筑协同设计管理系统 V1.0
2012SR011823 2011/05/28 2011/05/28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10 华蓝设计
华蓝知识库管理系统 V1.0
2012SR085909 2011/10/10 2011/11/01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11 华蓝设计
华蓝图书借阅管理系统 V1.0
2012SR084793 2012/04/30 2012/04/3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12 华蓝设计
华蓝数字规划院图书管理系统 V1.0
2012SR132813 2012/06/12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13 华蓝设计
华蓝南宁综合交通规划数据管理系统 V1.0
2013SR055164 2012/12/2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14 华蓝设计
广西华蓝科研项目管理系统V1.0
2013SR132344 2013/02/18 2013/02/2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15 华蓝设计
华蓝财务信息共享平台 V1.0
2014SR069321 2013/03/20 2013/03/3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16 华蓝设计
南宁智能交通视频车辆追踪系统 V1.0
2014SR094419 2014/04/15 2014/04/1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17 华蓝设计
华蓝 BIM设计助手软件 V1.0
2015SR001512 2014/04/30 2014/04/3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18 华蓝设计
工程现场管理系统 V1.0
2015SR152527 2015/01/23 2015/01/3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19 华蓝设计
图文档管理系统 V2.0
2016SR012911 2015/09/01 2015/09/1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 华蓝设计
项目评估模拟演示系统 V1.0
2017SR020459 2016/06/25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1 华蓝设计
项目评估模拟演示手机应用系统 V1.0
2017SR003958 2016/06/25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2 华蓝设计
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系统 V1.0
2017SR599209 2017/03/05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3 华蓝设计
建设项目申报系统 V1.0
2017SR597424 2017/05/25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4 华蓝设计
建设项目进度核查系统 V1.0
2019SR0569034 2017/08/25 2017/09/04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5 华蓝设计
知识管理平台V2.1
2018SR939475 2017/09/30 2017/10/08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29
序号
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
开发完成
日期
首次发表
日期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26 华蓝设计
建设项目会议支持系统 V1.0
2019SR0386543 2017/10/12 2017/10/2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7 华蓝设计
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手机APPV1.0
2019SR0146717 2017/11/20 2017/12/2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8 华蓝设计
智慧规划云存储平台 V1.0
2019SR0533459 2018/09/30 2018/10/08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9 华蓝设计
学习管理平台V2.4
2019SR1010482 2018/10/15 2018/10/28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30 华蓝设计
华蓝——景区旅游数据采集系统 V1.0
2019SR1364387 2019/10/15 2019/10/1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31 华蓝设计
华蓝——景区游客流量监控管理系统 V1.0
2019SR1364377 2019/10/15 2019/10/1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设计、华蓝装饰
广西华蓝集团参控股公司项目管理系统V1.0
2011SR047846 2009/08/30 2009/09/1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设计、上海凯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围护结构材料数据库操作系统 V1.0
2013SR132513 2012/07/16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设计、东南大学
面向交通建模的车辆运动轨迹分析软件V1.0
2018SR094053 2017/04/08 2017/04/08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设计、
广西大学
住区停车场(库)平面布局软件 V1.0
2018SR739674 2018/05/3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设计、
广西大学
住区强排设计自动布置参数化计算软件V1.0
2018SR739687 2018/06/05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设计、
广西大学
城市空间可视度分析计算软件 V1.0
2018SR767724 2018/01/23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38 华蓝设计
面向监管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一张图系统V1.0
2020SR0423102 2019/07/02 未发表
受让取得
全部权利
39 华蓝设计
基于多因子评价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V1.0
2020SR0423111 2019/07/11 未发表
受让取得
全部权利
40 华蓝设计
基于敏感性和生态安全的国土监测系统V1.0
2020SR0423106 2019/07/15 未发表
受让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30
序号
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
开发完成
日期
首次发表
日期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41 华蓝设计
电子签名签章和电子交付管理系统 V1.1
2020SR0019198 2019/05/30 2019/05/3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2 华蓝设计
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
2020SR0120450 2017/08/25 2017/09/04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3 华蓝设计
基于Web-GIS的城市轨道与地面公交一体化接驳适应性分析平台 V1.0
2020SR0620694 2020/04/18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4 华蓝设计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地下管线系统]V1.0
2020SR0739414 2019/05/25 2019/08/2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5 华蓝设计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简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V1.0
2020SR0739447 2019/10/11 2019/11/2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6 华蓝设计
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V1.0
2020SR0739440 2019/10/11 2019/11/2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7 华蓝设计
县域项目群策划招商运营可视化管理系统[简称:项目群管理系统]V1.0
2020SR0739434 2019/07/15 2019/12/2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8 华蓝设计
华蓝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云手机 APP[简称:
华蓝规划云手机 APP]V1.0
2020SR0739421 2019/01/18 2019/02/1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49 华蓝设计
基于云技术的轨道站点人流与空间分析评估平台 V1.0
2020SR1103268 2020/08/01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0 华蓝设计
多源交通数据一体化分析系统[简称:交通数据分析系统]V1.0
2020SR1507936 2019/08/30 2020/03/17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1 华蓝设计
城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数监测管理平台[简称:交通指数平台]V1.0
2020SR1675457 2019/10/11 2019/11/2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31
序号
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
开发完成
日期
首次发表
日期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52 华蓝设计
多维可视化动态仿真管理软件 V1.0
2020SR1668633 2020/08/27 2020/08/27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3 华蓝设计
医院后勤智慧管理系统 V1.0
2020SR1668632 2020/08/17 2020/08/17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4 华蓝设计
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系统 V1.0
2020SR1666372 2020/05/18 2020/06/13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5 华蓝设计
智慧课堂在线互动评估系统V1.0
2020SR1666412 2020/08/17 2020/08/17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6 华蓝设计
建筑风格定制设计展示系统V1.0
2020SR1668634 2020/09/09 2020/09/09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7 华蓝工程
建筑工程协同设计系统 V1.0
2019SR0282086 2018/08/08 2018/08/1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8 华蓝工程
基于 BIM的项目管理系统V1.0
2019SR0281531 2018/09/19 2018/09/21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9 华蓝工程
设计图文档管理系统 V1.0
2019SR0280184 2018/10/24 2018/10/26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60 华蓝工程
基于 BIM的钢结构设计系统V1.0
2019SR0281715 2018/11/06 2018/11/08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61 华蓝工程
基于 BIM的装配式建筑建造管理系统 V1.0
2019SR0281365 2018/11/28 2018/11/3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62 华蓝工程
海绵城市计算分析系统 V1.0
2019SR0281712 2018/12/04 2018/12/06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63 华蓝工程
基于 BIM的绿建设计分析系统 V1.0
2019SR0281530 2018/12/28 2018/12/31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64 华蓝工程
华蓝工程项目设计质量检查系统 V1.0
2020SR0568717 2020/01/10 2020/01/10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65 华蓝工程
华蓝工程云储存平台 V1.0
2020SR1851346 2020/10/15 2020/10/1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5、域名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5项主要域名使用权,所拥有的域名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审核时间
1 gxhl.com 桂 ICP备 2020006698号 2020/08/24
2 124.227.12.69 桂 ICP备 11001065号-2 2018/08/22
3 124.227.12.70 桂 ICP备 11001065号-3 2018/08/22
4 gxhlfc.com 桂 ICP备 11001065号-4 2018/08/2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32
序号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审核时间
5 124.227.12.66 桂 ICP备 11001065号-5 2018/08/22
6、商标、专利、技术等不存在纠纷或诉讼,不存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或经
营成果产生影响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自 2018年 1月 1日至今不存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商标、专利、技术许可其他方使用,不存在未经许可而使用其他方所持有的商标、专利、技术的情形。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技术均处于有效状态,不存在诉讼、仲裁等争议或侵权纠纷,亦未被第三方申请宣告无效,使用商标、专利、技术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对相关法院及仲裁机构进行走访、获取相关证明、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通过实地走访或函证的方式获取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访谈提纲,了解发行人与客户之间是否因服务问题存在纠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商标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等网站进行查询并经发行人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关于商标、专利、技术使用的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或潜在风险。
7、商标、商号使用或品牌仿冒产生的纠纷及其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华蓝设计存在一起他方仿冒“华蓝设计”品牌涉及的诉讼案件:
2019年 3月,华蓝设计作为原告起诉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原告从未决定设立“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龙岩设计处”,也从未向被告申请登记。第三人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龙岩设计处负责人提供的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文件系伪造的,因此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龙岩设计处”工商登记的行政许可。
因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行撤销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龙岩设计处”工商登记的行政许可,行政争议已解决,华蓝设计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作出“(2019)闽 0802行初 74号”《行政裁定书》,准许华蓝设计撤回起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诉讼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涉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33
及商标、商号使用或品牌仿冒引起的诉讼或仲裁。上述诉讼不属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事项。
经查阅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取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供的商标查询证明,访谈了发行人董事、高管,未发现除上述诉讼外,发行人使用的商号或品牌存在纠纷的情形。
8、发行人商标、商号使用或品牌保护相关制度和措施
针对商标、商号使用或品牌的管理,发行人修订完善《印章管理规定》及《外地分公司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司各类印章制发、使用、保管及注销等管理,加强对设立分公司的风险控制,进行了关键印章的更换,以便新老划断、控制风险。
上述品牌仿冒事项发生后,公司严格规范了公司及子公司各项审批流程,确保公司内控管理有效实施,对印章管理实行流程化审批,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加强印章使用监督。
通过上述措施,发行人可以有效保护其商标、商号使用或品牌管理。另一方面,发行人加强对假冒、仿冒“华蓝”品牌的打击力度,配合相关政府部门查处假冒、仿冒品牌,并积极通过法律手段打击侵权主体,维护发行人的品牌形象。
七、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八、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业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资质主体资质名称资质具体内容
华蓝设计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745000147
有效期:至 2020年 7月 30日
颁发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华蓝工程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945000433
有效期:至 2022年 11月 24日
颁发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华蓝设计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A145002842
资质等级: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34
资质主体资质名称资质具体内容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业务范围: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核发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核发日期:2020年 3月 16日
有效期至:2025年 3月 16日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A245002849
资质等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乙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
业务范围: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服务管理。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发日期:2020年 7月 28日
有效期至:2025年 7月 28日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237)
证书等级:甲级
业务范围: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核发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核发日期:2014年 6月 10日
有效期至:2019年 12月 30日
资质过期说明:201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归自然资源部,该部门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证书编号:201013
机构等级:乙级
执业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耕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以及土地专项规划的编制、设计、论证、咨询等业务
核发机关:广西土地学会
核发日期:2020年 12月
有效期至:2021年 12月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证书编号:914501982258612-18ZYJ18
业务范围: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核发机关: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核发日期:2018年 9月 30日
有效期至:2021年 9月 29日
《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
证书编号:914501982258612-18ZYY18
业务范围:其他(城市规划)
核发机关:广西工程咨询协会
核发日期:2018年 9月 22日
有效期至:2021年 9月 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许可证编号:TS1810383-2023
可从事业务范围:经审查,获准从事下列压力管道的设计:GA2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35
资质主体资质名称资质具体内容
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级(长输管道),GB1、GB2级(公用管道),GC1(1)(2)(3)级、
GD1级(限亚临界以下)、GD2级(工业管道)
核发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发日期:2019年 3月 27日
有效期至:2023年 3月 26日
《旅游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旅规乙 56-2010
证书等级:乙级
核发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核发日期:2014年 6月 16日
有效期至:2016年 6月 15日
说明:2017年 4月 27日,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发布《关于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在新的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出台之前,现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220202008260010
证书等级: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
业务范围:可以从事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
核发日期:2020年 9月 1日
有效期至:2025年 8月 31日
《工程造价咨询证书》
证书编号:乙 001945000363
资质等级:乙级
业务范围:从事工程造价 2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发日期:2020年 8月 19日
有效期至:2023年 8月 18日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E145002842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业务范围: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核发日期:2020年 12月 30日
有效期至:2025年 12月 4日
华蓝工程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A145017110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业务范围: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核发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核发日期:2019年 12月 4日
有效期至:2024年 12月 4日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A245017117
资质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业务范围: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36
资质主体资质名称资质具体内容
核发日期:2020年 12月 21日
有效期至:2025年 12月 21日
《工程造价咨询证书》
证书编号:乙 001945000361
资质等级:乙级
业务范围:从事工程造价 2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发日期:2020年 8月 19日
有效期至:2023年 8月 18日
中蓝审图
《广西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20013
证书等级:一类
业务范围:市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梁)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发日期:2020年 11月 19日
有效期至:2023年 9月 2日
《广西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20013
证书等级:二类
业务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给排水、风景园林)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发日期:2020年 11月 19日
有效期至:2023年 9月 2日
华蓝投资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证书》
证书编号:乙 001945000335
资质等级:乙级
业务范围:从事工程造价 2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核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发日期:2020年 5月 28日
有效期至:2023年 5月 27日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存在障碍说明
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分别于 2017年 7月 31日、2019年 11月25 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经查阅华蓝设计、华蓝工程的人员名册、向认定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相关财务数据、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文件资料以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比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认定条件,华蓝设计、华蓝工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主要认定条件华蓝设计情况华蓝工程情况是否符合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成立于 1993 年 4月 26日
成立于 2012年 9月 11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37
序号主要认定条件华蓝设计情况华蓝工程情况是否符合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拥有经营所需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拥有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拥有经营所需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拥有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是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主要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之“五、高技术服务业”
之“(一)研发与设计服务”。
是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截至 2020年 12月31 日,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
13.51%。
截至 2020 年 12月 31日,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
30.59%。
是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
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3.最近一年
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2020 年度,销售收入为 10.79 亿
元,在 2 亿元以上。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为100%。
2020年度,销售收入为 1.07 亿
元,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万元至 2 亿元(含)。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为 100%。
是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为
78.22%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为
96.75%
是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知识产权对企业竞争力的作用、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情况等方面体现了企业的创新能力水平
是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综上,华蓝设计和华蓝工程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具有一定可持续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设计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2020年 7月届满,根据《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华蓝设计已通过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38
证书尚未取得;华蓝工程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将于 2022年 11月届满,尚未临近需要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因此,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在继续保持满足各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情况下,届时依法再次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关于不存在超出资质规定范围开展业务的说明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发行人现有业务在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公司已取得业务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及业务资质许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超出资质规定范围开展业务的情形。根据工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该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关于发行人是否持续具备资质条件的说明
发行人当前已取得的资质等级证书对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业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华蓝设计目前取得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乙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
华蓝工程目前取得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上述资质到期后延期的条件如下:
序号主要资质条件华蓝设计情况华蓝工程情况是否符合
1 净资产达到 50万元
2020年底23,125.61万元
2020年底5,879.48万元

2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要求---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39
序号主要资质条件华蓝设计情况华蓝工程情况是否符合

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达到 27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达到 12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达到 54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达到21 人;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达到 16人、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达到 25人;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达到 18人;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达到 5人、6人;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达到 17人;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达到 7 人;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达到 10人
已具备-是

建筑行业达到 34人;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达到 12人
-已具备是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已具备已具备是
4 资质延期无企业业绩要求---
2、《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华蓝设计目前取得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为乙级。根据中国土地学会印发的《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土地学发办字[2012]11号)(2012年 7月 10日起施行),土地规划乙级机构的标准如下:
序号主要资质条件华蓝设计情况是否符合
1 注册资本达到 30万元 5,010.42万元是 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人数达到 12人
已具备是 达到规划机构申报认定时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具备与土地规划编制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已具备是 拥有土地规划编制、评估、咨询等规划相关业务的良好工作业绩
最近三年规划类业务年均收入为9,777.67万元

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华蓝设计目前取得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为甲级,在新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尚未出台前,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
4、《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华蓝设计目前已取得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40
和其他(城市规划)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根据发改委印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2018年 4月 23日施行),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及乙级专业资信证书的条件分别如下:
序号主要资质条件华蓝设计情况是否符合
1 无注册资本要求--
2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达到 12人、6人已具备是
3 无技术装备要求--
4 最近三年完成 30项、15项相关项目
最近三年年均完成90项项目

5、《旅游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华蓝设计目前取得《旅游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乙级,由于新的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尚未出台,现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6、《工程造价咨询证书》
华蓝投资咨询目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证书》乙级,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19修订)》,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条件如下:
序号主要资质条件华蓝投资咨询情况是否符合
1 无注册资本要求--
2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 6人 9名技术人员是
3 无技术装备要求-- 一年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
2020年收入 152.06
万元

综上,发行人持续具备相关条件,不存在资质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发行人已制定了《资质管理办法》,为确保发行人各项服务认证到期后的正常续期,发行人安排了专人负责服务认证的申请、取得和维护,发行人合理预计相关资质办理审批或备案所需的时间,并视资质标准要求的复杂程度提前 1-5个月启动延续工作。有效期内发行人获批的各项资质,在向主管部门申报时均履行了相关资质标准及要求,材料审核通过及公示后方才取得资质证书。在各项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内均通过了主管部门的审查程序,未发生资质不符合标准或政策的情形,没有出现过已取得资质被取消的情况。
(四)发行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经营资质被吊销、暂停、降级情
形,不存在因工程质量发生纠纷或诉讼,不存在挂靠经营情形说明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41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访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发行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经营资质被吊销、暂停、降级的情形,不存在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或诉讼。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均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承揽项目均有相关资质,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不存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之挂靠情形,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
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
(二)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
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
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四)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
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
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六)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
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七)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
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42
(八)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
(九)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
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
第十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
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至(九)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
于挂靠的。
九、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及应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具体应用、技术先进性、服务质量的具体表征及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3
序号技术名称服务中的应用技术先进性及服务质量的具体表征
在行业发展水平中所处的位置
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知识产权明细表 信息化技术
智慧社区、智慧安防、智慧交通、国土空间规划等
城市规划建设与信息化融合技术是公司多年来研究的成果,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产学研相结合模式着力构建大数据创新性平台,对内提供设计云服务平台,对外提供城市“策划咨询-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全过程数字化产品及咨询服务
在城市规划信息化建设领域,该技术整体达到广西领先地位
获软件著作权 14项
软件著作权:
1、南宁智能交通视频车辆追踪系统
V1.0;
2、项目评估模拟演示系统 V1.0;
3、项目评估模拟演示手机应用 V1.0;
4、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系统 V1.0;
5、建设项目申报系统 V1.0;
6、面向交通建模的车辆运动轨迹分
析软件 V1.0;
7、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 V1.0;
8、建设项目会议支持系统 V1.0;
9、建设项目进度核查系统 V1.0;
10、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手机 APP;
11、智慧规划云存储平台 V1.0;
12、面向监管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一
张图系统 V1.0;
13、基于多因子评价的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系统 V1.0;
14、基于敏感性和生态安全的国土监
测系统 V1.0 医疗建筑设计技术
智慧医院设计、医疗建筑设计、医疗建筑室内设计、医疗工艺设计、绿化景观等
医疗建筑设计技术服务向客户提供“一体化医院设计服务体系”包含医院设计全过程的 33个专业,可灵活选择“EPC 总承包”、“设计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服务模式,以“医疗工艺设计”与“智慧医院设计”两项核心专业技术为基础,在国内首次提出“医疗工艺仿真”和“动态循证设计”概念,开医疗建筑设计技术处于广西领先地位,在国内医疗工艺仿真研究领域填补了空白
参编国家团体标准 1项,主编地方标设计图集 1项,参与专业书籍编写 3本
国家团体标准:
1、《医院医疗工艺设计指南》
主编地方标准设计图集:
1、《ADOL 反射隔热涂料外墙节能
系统构造》
专著:
1、《传染病医院建设指南》;
2、《金凤振翅——广西国际壮医医
院建设札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4
序号技术名称服务中的应用技术先进性及服务质量的具体表征
在行业发展水平中所处的位置
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知识产权明细表
发“医院建运管一体化”智慧云平台,服务延伸至医院建设、运营、管理软件开发
3、《医院建筑医疗工艺设计》 海绵城市设计技术
海绵城市建设、缓解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
系统构建了南方多雨地区海绵城市关键技术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评估方法,可为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提供全过程的技术服务
编制国内首部海绵城市标准图集,编制了中南地区海绵城市标准图集,整体技术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获发明专利 1项,实用新型专利 2项
专利:
1、发明专利-适合于建筑雨水利用的
初期雨水弃流井;
2、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水力自动控制
截流污水井;
3、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有效截留雨水
中泥沙与漂流物的沉砂装置 绿色建筑技术
建筑布局、建筑围护结构、能源节耗
配置有计算设备、建筑物理环境仿真模拟相关计算分析软件,具备绿色建筑“研究-策划-设计-咨询-评价”一站式服务能力。可提供完整的建筑全周期的绿色建筑咨询和相关设计业务,另外还可提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物理环境优化设计、可再生能源应用、节能评估、生态城区和低碳城镇规划、绿色建筑 BIM设计、相关设备施工图设计等全面化、专业化的优质服务
在广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研究领域达到领先水平
获软件著作权 4项
软件著作权:
1、广西围护结构材料数据库操作系
统 V1.0
2、住区强排设计自动布置参数化计
算软件 V1.0
3、住区停车场(库)平面布局软件
V1.0
4、城市空间可视度分析计算软件
V1.0 东南亚建筑技术
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地域性现代建筑、绿色建筑
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东南亚地缘建筑学”,突出东南亚地域特色,揭示东南亚区域范围内建筑间复杂的生成关系、适应机制、发展趋势及地缘规律,进而提升东南亚城乡规划建设、地域性现代建筑设计水平,推进区域建设项目合作
在东南亚城市发展与建筑特色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出版相关专著 13部
专著:
1、《东南亚建筑与城市丛书》6册
2、《城市观察》系列丛书 5册
3、《中国传统建筑解析与传承(广
西卷)》
4、《南宁建筑 50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45
1、信息化技术
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兴产业作为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方向,它们在各行各业的普及标志着数字化技术已经进入广泛的应用阶段。在工程规划设计中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设计和优化组合成为一项重要应用技术。
公司智慧城市研究团队一直在信息化技术和数据分析上全力辅助和参与传统规划设计项目及科研课题,通过 10 余年的积淀及努力,已在信息化领域有所成就,并拥有自主研发的、与专业结合度较强的信息化特色产品。
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要求,中国将建成更多城市群,“智慧城市”概念孕育而出。智慧城市更多表现在应用阶段,而数字化城市建设是智慧城市管理和生活应用的前提。公司在城市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四个阶段,用数字化设计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在规划阶段,实现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在设计阶段,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实现建筑智能化;在项目建设阶段,对项目实行实时动态监测,进行全过程精准评估;在运营阶段,对项目进行地图式管理,为企业和大众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便捷的政务服务、便利的物业服务、安全的公共环境等。
华蓝“智慧城市与工程创新中心”,作为广西首个面向实践的智慧城市技术应用的专业研究咨询中心,在智慧社区、智慧安防、智慧交通等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助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运维效率,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46
智慧社区
项目具体应用及效果
南宁市发改委城建项目精细化管理项目
由于近年来南宁市的城建项目投资大、种类繁杂,项目建设存在时序交叉,造成部分道路反复开挖,同时进度跟踪缺乏有效的手段,进度滞后难以及时预警,且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
项目组提出“编计划、管项目、后评价”的解决思路。(1)编计划:首先建
立多维指标体系,实现对城建项目的定量评分排序,辅助城建计划编制;其次是建设时序分析,识别施工区域重叠项目,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避免形成“马路拉链”现象;(2)管项目:动态跟踪项目实施,实现全局及快速的掌
控项目进度情况;根据项目完成投资的进度滞后情况进行分级预警,精准推进项目实施;(3)后评价:评价实施成效,编制评估报告,为下一期城建项
目计划编制提供指导,形成闭环管理。根据“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四定原则,通过城建管理 APP辅助参与人员及时全面掌握项目进展信息。
智慧安防
项目具体应用及效果
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提升工程
五象新区作为广西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先行先试的试验区,五象总部基地将打造成为智慧城市的示范区域、5G试点区域。因此,政府对总部基地的道路基础设施及智慧设施规划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5G的基站建设面临的挑战比 4G时代更大,包括选址难、对城市市容景观带来影响以及对供电和管线路由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为总部基地整体建设达到全专业覆盖,实现基础设施与智慧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最终有效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减少道路反复开挖施工;在安防管理方面,集成音视频监控设备、无线基站、多媒体屏幕、充电桩以及传感器的新型智慧路灯,对接公安天网、交警、城管等部门,实现监控共杆,并集成在市政路灯上,减少人行道立杆数量。
智慧交通
项目具体应用及效果
海安智慧停车系统
海安智慧停车系统将城市所有的停车资源,包括路内停车场、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的所有相关信息,涵盖人事地物情各类要素,利用前端智能感知设备,通过窄带物联或固网宽带等方式将信息采集到平台,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停车资源动态感知体系。利用互联网、窄带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政府企业公众提供相应服务。
海安智慧停车数据管理服务云平台,实现停车数据定制化统计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2、医疗建筑设计传承与创新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现有医疗机构硬件配置与国内对医疗服务实际需求尚存在较大差距,细分的多元化统筹型专业服务将是医疗建筑设计未来的发展趋势,从单一土建设计向“一体化”医疗建筑设计专业服务转变,涵盖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医疗工艺设计、绿化景观等 33种专业设计。
公司依托“医疗工艺设计”与“智慧医院设计”两项核心专业技术,以及丰富的医疗设计专业人才结构,在国内率先提出“动态循证设计(Dynamic
evidence-based design)”,并结合仿真学,开展了医疗工艺仿真、智慧医院“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47
运管一体化”平台等方面的研究,并于 2019 年申报住建部科技课题《面向 ICU感染控制的医疗工艺仿真及平面布局优化方法研究》,该课题致力于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技术,着眼于老百姓就医体验和医院接诊效率,从医疗工艺仿真、布局优化、系统与空间耦合等方面,提升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效率,改善病患就医体验感。
公司现已完成、在建及设计中医疗项目共计 60余项,建筑面积约 364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 32,950床。2017年至 2019年连续三年获“全国医院建设十佳供应商”,医疗设计团队负责人曹剑获得 2018年“中国十佳医院建筑设计师”。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司凭借在广西区内医疗建筑设计领域专业的医疗设计能力、良好的信誉以及众多项目案例经验等优势,精准助力区内多个应急传染病防控医院的建设,利用多专业全线联动,并派出医疗工艺设计团队为医院建设提供全过程的技术支持,为抗击疫情尽己之力,再次深入刻画企业良好的医疗建筑设计品牌形象。
3、海绵城市创新应用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的开发建设对周围水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出现洪涝灾害、雨水径流等问题,同时地下水开发采用对城市气候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对城市发展与居民生活产生危害,因此建设“海绵城市”显得尤为重要。
公司于 2015年成立广西首个“海绵城市技术研究中心”,从成立之初的 1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百余人,涵盖给排水、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城市规划、道路、桥梁、交通、建筑、结构及岩土工程等海绵城市所需的 10 余个专业。通过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工程项目合作、聘请专家顾问等多种方式,柔性引进了植物、园林、环境、水处理、岩土工程等诸多专业领域包括院士、博导、教授、教高、博士等外部高级人才 10 余人,形成多专业一体化的咨询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公司先后获批“广西海绵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市两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南宁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小高地”、“南宁市海绵城市关键技术开发中心特聘专家岗”等 6个技术创新平台。
公司凭借该等技术平台,结合国家对水生态环境的治理要求,进一步聚集海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48
绵城市技术领域的高端人才,在南方多雨地区建立“海绵措施源头减排+管网错漏混接改造+水环境生态修复”的城市内涝和水体黑臭消除协同技术体系,力争把华蓝海绵城市技术中心建设成为“中国南方区域海绵城市的技术创新源和技术转移中心”。
中心成立以来,立足广西,一直致力于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的研究,依托公司丰富的海绵城市建设设计经验与强大的科研团队,引领各级课题研究 14项,编制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2018 年至 2020 年分别获得了 2017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标准设计一等奖、2017 年度广西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三等奖、2019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城乡规划一等等次等奖项、2019 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
公司在广西形成了涵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效果评估、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海绵城市建设系列技术地方标准体系,为南宁市海绵城市示范区的顺利验收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相关关键技术研究如下:
序号技术研发内容
1 广西海绵城市建设任南琪院士工作站能力建设项目
2 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3 南宁市海绵城市计算标准化专题研究
4 海绵城市中雨水源头断接及下渗结构的分析研究
5 广西地区雨水综合利用研究
6 市场经济条件下水环境改善、保护政策研究
7 小型浅水湖泊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8 城市污水处理厂来源的内分泌干扰物质对水环境生态影响研究
9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对策和建议研究
10 南宁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1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建议
12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13 基于技术引领的海绵城市咨询业务服务
14 黑臭水体排水口整治技术研究与应用
4、绿色建筑技术
绿色建筑系以最小的资源利用率换回最大化的建筑生态效益的一种建筑与自然的交互方式,代表着未来建筑的生态价值观,目前已成为建筑行业发展的大方向。中国绿色建筑按浅绿→深绿→泛绿的轨迹发展。浅绿阶段关注技术的堆砌;深绿阶段则在技术应用上研究适用性问题;泛绿阶段关注绿色理念融入规划、设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49
计、施工、运营、管理、个人行为和政策等各个领域。
公司一直深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以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域的科技研发为支撑,配置计算设备、建筑物理环境仿真模拟相关计算分析软件,并拥有一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域的技术骨干,以一站式创新业务服务链的体系提供完整建筑全周期的绿色建筑咨询和相关设计业务,可提供绿色建筑标识认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物理环境优化设计、可再生能源应用、节能评估、生态城区和低碳城镇规划、绿色建筑 BIM 设计、相关设备施工图设计等全面化、专业化优质服务。
公司自 2008 年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域积累了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旗下的绿色建筑技术中心系“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研究特聘专家”、“南宁市绿色建筑集成技术研究特聘专家”设岗单位,并获广西科技厅批准设立“广西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主编完成《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地方标准,先后完成了绿色建筑设计咨询项目 300余项,相关绿建设备施工图 100余项,国家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 40 余项,其中包括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及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绿色生态城区总体规划等广西重点项目。
5、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实践
作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广西与东南亚国家的开放开发与交流合作愈发频繁,正在逐渐形成以大开放引领大发展的态势。同时,广西与东盟十国同属“东南亚建筑文化圈”,不仅在地理、气候、文化等方面有许多类似之处,在建筑设计、城乡建设等方面也面临相似问题。在我国小康社会人居环境建设、东南亚城镇化建设发展大背景下,围绕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突出东南亚地域特色,开展人居环境科学、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地域性现代建筑创作、城市更新规划与特色城市设计、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建筑物理环境与建筑节能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合作,是紧扣国家和东南亚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公司以“地域建筑文化研究”、“城市研究”、“城市设计”等专业技术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50
核心,依托自身企业技术中心、广西城乡规划设计人才小高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联合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中国与亚洲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亚热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东南亚地缘建筑学”理论,甄别东南亚区域范围内建筑间复杂的生成关系与适应机制,揭示其地缘关系、地缘格局的时空特征、发展趋势以及地缘规律。同时,结合现代设计技术、测绘技术、GIS技术、参数化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在东南亚地区系统开展民居建筑、宫殿建筑、宗教建筑、地域性现代建筑、城市风貌特色、城市发展与演变等课题研究。其中,《东南亚建筑研究》课题成果达到国际水平,获广西科技进步二等奖。
以东南亚城市与建筑为对象,公司完成东南亚建筑研究、东南亚城市发展对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借鉴研究等省部级科研项目 2项,出版相关专著 12部,培养核心设计及研究人才 50 余人(其中,国务院津贴专家 2 人、中国青年建筑师 3人、广西十百千人才 2人),孵化了项目策划、城市研究、文化建筑、绿色建筑、住宅设计和乡村振兴等研究中心,相关设计团队成员共有 100余人。同时,形成了“研究-策划-设计-孵化”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近十年来,公司以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成果为理论指导,以实践项目为平台,积极开拓中国-东盟区域设计市场,先后参与“越南外交部总部大楼”等东南亚地区建筑设计(投标)项目 5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荔园山庄、广西美术馆、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东盟各国联络部基地园区等广西及各地市重大文化建筑项目 50余项,为公司树立了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的设计品牌形象。
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平台,并以创意设计为核心,多学科跨界、融合发展,加大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与协同创新,共同促进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的基础研究和创新发展。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51
东南亚建筑与城市丛书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获得多项知识产权、荣誉和技术成果,具体如下:
1、标准规范编制
公司作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智能建筑行业协会等学(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各等级标准规范的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领域项目名称等级职责
发表年份 BIM
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应用标准省级主编 2017
2 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省级主编 2017
3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南省级参编在编 城市综合管廊
广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技术规程省级主编 2016
5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统一技术标准省级主编在编
6 预制拼装地下综合管廊设计标准省级主编在编
7 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维护设计规程省级主编在编 风景园林
地域性传统村落景观资源类型评定标准省级主编 2019
9 田园综合体建设规范省级主编 2019
10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省级主编 202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52
序号领域项目名称等级职责
发表年份
11 海绵城市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省级主编 2020
12 文化和旅游型特色小镇评定规范省级主编在编 海绵城市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省级主编 2019 广西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利用技术
省级主编 2017 环境保护
建筑垃圾填埋处置设施建设导则省级主编在编
16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省级主编 2019 建筑工程
广西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省级主编 2016
18 组合铝合金模板应用技术规程省级参编 2015
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省级主编 2018
20 广西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省级主编 2015
21 植入法预制桩技术规程省级主编 2020
22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省级参编在编
23 螺杆灌注桩技术规程省级参编 2020
2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省级主编 2017
25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省级主编在编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局部修订
省级主编 2018
27 桂北地区城镇供水防寒抗冻技术规程省级主编 2018
28 广西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标准省级主编 2018
29 建筑环境数值模拟技术规程省级主编 2019
广西 6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省级主编 2019
30 农村生态建筑设计规范省级主编在编 交通运输
“四好农村路”标准化指南省级参编在编
32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及候车亭命名规则采购省级参编在编
33 公共汽电车(含 BRT)运营服务规范采购省级参编在编
34 道路旅客运输站服务规范省级参编在编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工作规范省级参编在编
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省级参编在编
35 城市公共交通汽(电)车站(场)建设规范省级参编在编
36 交通运输 12328监督电话服务规范省级参编在编
37 绿色建筑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省级主编 2017 市政工程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省级主编 2016
39 高温潮湿区 RCA复配天然双改性沥青路面标准省级主编 2018
40 现浇泡沫轻质土应用技术规程省级主编 2020
41 既有市政错混接排水管网改造技术指南省级主编在编
42 既有市政道路热拌超薄沥青路面技术规程省级主编在编 装配式
广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全装修工程技术规程省级主编 2017
44 广西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结构设计规程省级主编 2017
45 南宁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省级主编 2019
2、课题研究及参编图集
公司也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的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主要参与共 15 项,具体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53
序号课题、图集名称等级职责发表年份
1 居住区景观设计构造图集省级主编 2018
2 无障碍设施标准设计图集(修编)省级主编 2018
3 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安装——塑料管道国家级主编 2019
4 广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标准图集省级主编在编
5 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图集(建筑)省级主编在编
6 广西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图集省级主编 2019
7 广西建筑防水系统构造标准图集省级主编 2019
8 泡沫混凝土(整体机制)厨房、卫生间排水道省级主编 2020
9 面层水泥自流平楼地面建筑构造省级主编 2018
10 非沥青基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系统省级主编 2018
11 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措施地区级主编 2017
12 生活热水加热机组(热水机组选用与安装)国家级主编在编
13 装配式建筑连接节点构造设计标准图集省级主编在编
14 隔声砂浆浮筑楼板隔声系统省级主编 2020
15 ADOL反射隔热涂料外墙节能系统构造省级主编在编
3、论文专著
公司近年发表了一系列专著和论文,具体情况如下:
(1)专著
序号专著名称出版年份
1 《广西民居研究》 2005
2 《中国民居建筑丛书——广西居民》 2009
3 《模糊的拱门——建筑性的现象学考察》 2006
4 《现代建筑技术的艺术表现》 2006
5 《东南亚建筑与城市丛书》 2008
6 《南宁建筑 50年》 2008
7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与实训》 2010
8 《三江侗族传统聚落与建筑丛书——白描鼓楼风雨桥测绘研究实录》 2010
9 《海绵城市工程实用手册——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 2016
10 《五彩田园——城乡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实践》 2016
11 《城市观察》系列丛书 2017
12 《中国传统建筑解析与传承:广西卷》 2017
13 《广西服务业发展报告 2017》 2017
14 《南宁市快速环路交通综合整治探索》 2017
15 《铝合金人行天桥设计手册》 2017
16 《医用家具设计与配置指南》 2017
17 《南宁历史建筑与传统聚落》 2018
18 《金凤振翅?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建设札记》 2018
19 《医疗建筑医疗工艺设计》 2018
20 《漫谈城市广场设计》 2019
21 《广西传统村落》 2020
22 《行走空间-欧洲城市交通综合体观察解析》 2020
23 《传染病医院设计指南》 202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54
(2)论文
序号论文名称刊载刊物
发表年份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探析——以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例》
《规划师》 2020
2 《岩石地基上独立基础抗剪及其经济性分析》《建筑结构》 2020
3 《大型公共建筑门厅空间物理环境研究》
《广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临时性到常备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救治设施空间规划供给研究》
《规划师》 2020 《The research on sustainable technology of the traditional
house in the Southern area of Hubei province》
《JOURNAL
OF ASIAN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ENGINEERING》 《Fuzzy Social Force Model for Pedestrian Evacuation under
View-Limited Condition》
《MATHEMATICAL
PROBLEMS IN
ENGINEERING》 《Spatiotemporal trajectory characteristic analysis for traffic
state transition prediction near expressway merge bottleneck》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PART
C-EMERGING
TECHNOLOGIES》 《Assistant decision method for intelligent dispatch of
emergency medical materials》
《ACM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Proceedings
Series》 《Influence of Lane Change on Driving Behaviours in Traffic
Oscillations Based on Vehicle
Trajectory Data from Aerial Videos》
《Lecture Notes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Sensitivity of Simulated Conflicts to VISSIM Driver Behavior
Parameter Modification》
《Lecture Notes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Research on the Site Selection of Distribution Center Based
on Centroid Method and
Fuzzy Evaluation Method》
《Lecture Notes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Bending capacity of orthogonal and parallel glulam t-section
beams》
《Journal of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view》 《生育新政背景下南宁市中心城区小学服务效率评价与规划应对》
《规划师》 201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55
序号论文名称刊载刊物
发表年份
14 《广西北部湾海岸带开发利用与生态格局构建》《规划师》 2019
15 《公园城市语境下长沙公园群规划策略与实践》《规划师》 2019 《Using Asymmetric Theory to Identify Heterogeneous Drivers'
Behavior Characteristics
through Traffic Oscillation》
《IEEE Access》 2019 《Comparing uncertainties in travel mode choice decisions for
various trip chains》
《ADVANCES
IN
MECHANICAL
ENGINEERING》 《Vehicle safety assessment ofbus stops near intersections: A
comparison between
curbside bus stops and bus bays》
《Advances in
Transportation
Studies》 《Estimating Rear-End Accident Probabilities with Different
Driving Tendencies at Signalized Intersections in China》
《Journal of
Advanced
Transportation》 20 《县域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探析》《规划师》 2019 《传统村落建筑空间的文化折射与表达——以漓江风景名胜区周边传统村落为例》
《桂林理工大学学报》 22 《新态势下欠发达地区建筑设计企业转型策略研究》《建筑经济》 2019
23 《乡村振兴规划共生策略构建及广西实践》《规划师》 2018
24 《边境区域协同发展规划策略与实践》《规划师》 2018
25 《基于功能性和组织性解构与重构的规划院转型研究》《规划师》 2018
26 《指路标志版面信息量与布局设计关系研究》
《公路交通科技》 27 《多塔部分斜拉桥自振频率的实用简化算法》
《铁道科学与工程学报》 28 《“城市双修”的理论阐释与实践探索》
《城市发展研究》 《County-level Spatial Distribution Pattern Construction of
Rural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 A case study of the
Southeastern Region of Guangxi》(县域农村中小学校布局模式的构建性研究)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formation and
Education
Technology》 30 《农作物秸秆燃烧对 PM2.5排放影响因子的研究》《科技通报》 2017
31 《“旅游+”理念下的巴马县总体规划实践》《规划师》 2017
32 《基于参数化三维模型的城市天空遮挡简化算法》《建筑科学》 2017 《基于边缘城市理论的产业园区规划策略研究——以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为例》
《城市规划》 2017 《A study on the planning strategies of industrial parks as
informed by edge cities’ development path——with a case study
of China (Chongzuo)-Thailand Industrial Park》(边缘城市视角下的中国产业园区规划策略研究——以中泰(崇左)产业园为例)
《Procedia
Engineering》 35 《环氧漆用于自动喷涂球墨铸铁管内壁性价比》《给水排水》 2017 《城市边缘地带空间与功能发展模式——以南宁市安吉花卉公园片区发展策划为例》
《规划师》 2017 《田园综合体目标导向下乡村旅游区规划建设-以思良江旅游区规划(2017-2021)为例》
《规划师》 201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56
序号论文名称刊载刊物
发表年份
38 《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探讨》
《城市发展研究》 4、所获得主要奖项和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设计的项目累计获得省部级优秀规划、设计、咨询奖共 175项,其中部级奖 55项、省级奖 120项。公司及子公司多次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等机构颁发的奖项,其中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荣誉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荣誉名称颁发时间颁发机构
1 华蓝设计
中国医院建设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企业(医院建设服务类)”
2020年全国医院建设大会
2 华蓝设计 2019年度广西工程设计 50强企业 2020年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3 华蓝设计 2018-2019年度广西优秀企业 2020年
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4 华蓝设计
第八届中国医院建设十佳医院设计供应商
2020年全国医院建设大会
5 华蓝设计 2017-2020年度优秀会员单位 2020年广西建设教育协会
6 华蓝工程 2019年度广西工程设计 50强企业 2020年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7 华蓝设计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强 2014-2019年
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建筑时报》
8 华蓝设计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 2015-2019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
9 华蓝设计优秀勘察设计企业 2019年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10 华蓝设计 2018年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百强 2019年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
11 华蓝设计优秀勘察设计单位 2019年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12 华蓝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单位 2019年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13 华蓝设计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 2018年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华全国总工会
14 华蓝设计
2018城市规划专业领先企业第二名、2018工程总承包专业领先企业第二名等
2018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
15 华蓝设计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团队 2018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中蓝审图
2017年度广西施工图审查工作先进单位
2018年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17 华蓝设计 2016-2017年度广西优秀企业 2018年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57
序号公司名称荣誉名称颁发时间颁发机构
合会
18 华蓝设计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2016年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19 华蓝设计
2016文化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一名、2016绿色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四名、2016住宅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六名等
2016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
20 华蓝设计
2016文化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一名、2016绿色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四名、2016住宅建筑设计专业领先企业第六名等
2016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
21 中蓝审图全国施工图审查工作先进单位 2016年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2 华蓝设计
2014 中国民营设计(商业建筑)领先企业第五名
2015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分会
23 华蓝设计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型企业 2013年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4 华蓝设计广西信息化应用企业 2012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5 华蓝设计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 2012年中国建筑学会
26 华蓝设计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 2011年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7 华蓝设计中国最具业主满意度设计机构 2010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中国建筑设计作品年鉴组委会评审委员会
28 华蓝设计优秀民营设计企业 2010年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三)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1、主要在研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的主要研发方向、所处阶段、拟达到目标、具体应用、经费投入等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8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课题类别
所处
阶段
研发内容拟达到的目标
经费
投入 广西少数民族村落保护及乡村旅游发展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在研发
①对少数民族村落相关概念、景观生态学等理论进行梳理,并归纳目前国内外针对少数民族村落的研究进展情况;②对广西少数民族村落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包括其物质环境(村落选址、村落布局、建筑风貌等)和人文环境(生活方式、民俗民风、文化认知等)等方面;③从规划设计的角度探讨一种适合广西少数民族村落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模式;④结合实践项目,将理论研究成果应用于规划设计实践中,充分发挥其实际意义,并检验其适用性;⑤通过实践反哺理论,总结理论现存的不足和问题,并依此提出今后广西少数民族村落保护及乡村旅游发展提升和完善的建议和方向。
通过对广西若干少数民族村落进行实地调研,针对其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展开分析,将其建筑元素、景观要素进行提取和解构,从而获取村落格局、景观空间的生成意向,并对村落景观的构成特质、民族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俗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并以生物学及景观生态学等相关理论为指导,探讨少数民族村落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对策,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就地保护结合旅游开发、迁地保护结合旅游开发这两种适合广西少数民族村落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模式,以期为今后广西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提供一定的借鉴。
633.40 面向效率提升的城市快速路优化及衔接路网适应性研究
住建部科学技术项目
已提结题申请,待结题评审
①快速路通行效率影响因素研究;②快速路通行效率提升方法研究;③快速路与衔接路网通行效率影响机理研究;④快速路与衔接路网通行效率整体提升技术研究;⑤研究成果测试应用。
进行快速路效率提升以及衔接路网适应性分析,在解决快速路拥堵问题的同时,考虑衔接路网的适应性问题,考虑快速路与衔接路网的通行能力匹配问题,从而对快速路以及衔接路网进行整体协调管理和控制,实现整体通行效率的提升,将有效缓解城市快速路以及衔接路网的交通拥堵情况。
282.80 面向医院 ICU感染控制的医疗工艺仿真及空间布局优化研究
住建部科学技术项目
在研发
①医疗工艺影响因素研究;②面向医院 ICU感染控制的医疗工艺提升方法研究;③医疗工艺与空间布局协同影响机理研究;④医疗工艺与空间布局整体协同优化技术研究。
对医疗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降低感染发生率,为医院功能空间分区管理提供模拟结果参考,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为医院在 ICU病房规
5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9
序号
项目名称课题类别
所处
阶段
研发内容拟达到的目标
经费
投入
划和设计中将空间、流程与行为三者进行综合集成拓展提供分析借鉴与方法;通过本研究的仿真建模,根据医护人员、患者、患者家属的行为状态进行感染预测,确定易受感染的空间区域,在设计过程即可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消除易受感染的空间区域,有助于节省实际施工改造成本,降低感染率。盘阳河流域游客承载量测定技术研究及应用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在研发
①建立一个盘阳河流域旅游数据采集平台,主要针对与旅游相关的管理部门,如景区、酒店、旅游购物、旅行社、娱乐、餐饮等管理部门或企业,建立一个数据采集平台,实时收集相关游客的相关数据,并将该软件运用于盘阳河流域的百魔洞、水晶宫等 7个现状运营景区中;②结合采集平台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景区、旅游型村屯等,确定其有效游览面积、设施及景区开放时间、基于空间承载标准等基础指标数据,建立游客承载量测算模型,对测算结果进行核定,并将测算结果反馈给管理部门进行实践检核;③建立一个政府与景区之间多方联动、统筹协调的旅游者流量监控管理平台:建立包括门票预约、实施监测、疏导分流、预警上报和特殊预案五个步骤在内的景区旅游者流量网络控制平台,并将该软件运用于盘阳河流域的百魔洞、水晶宫等 7个现状运营景区中进行实践验证;④结合监控管理平台的运行实践经验与理论,提出《盘阳河流域游客承载量监控管理实施条例》,报请当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发布,形成一个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促使整个区域内的景区景点管理部门按照条例来执行,真正保障对于整个区域游客承载量的控制及生态环境的保护。
以分布于盘阳河流域的一系列景区和旅游型村屯为研究对象,基于大量调研数据,建立游客承载量测算模型,对盘阳河流域游客承载量进行测算核定,并结合景区发展实际需求,构建一个旅游数据采集及监控管理平台,为有效监控景区旅游者流量,及时的提出引导措施提供一种方便快捷的手段,并实时提出游客流量控制意见和景区长效管理机制。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0
序号
项目名称课题类别
所处
阶段
研发内容拟达到的目标
经费
投入 广西城市轨道与地面公交一体化接驳系统研究与应用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在研发
①基于多源信息的轨道客流、地面公交客流采集与换乘效率影响机理,研究的创新在于通过主成分分析聚类分析方法研究各层次影响因素的作用关系,找到影响公共交通枢纽换乘效率的影响机理。②城市轨道-地面公交接驳的一体化规划,研究的创新在于提出对轨道客流与公交客流数据进行融合、匹配分析的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以评价不同公交模式之间换乘效率的提升效果。
③基于效率提升的换乘组织与接驳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创新之处在于同时从轨道枢纽公交布局规划、常规公交线路接运调整两方面对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换乘衔接协调问题作研究探讨。④建立各因素内部关联关系结构,建立换乘效率评价函数,从而得以定量、动态分析换乘效率内外因素与乘客走行时间、设施服务时间、站台等候时间的相互关系,提出与之匹配的定量化换乘时间预测模型;⑤提出可以结合动态道路交通负荷、轨道站点布局、公交线网规模与运力自适应的一体化接驳系统规划设计方法;⑥建立在轨道与常规公交点、线、面三个层次建立二者的协调评价指标体系。
本研究基于一体化接驳的内涵,及多源信息的轨道客流、地面公交客流采集,分析广西城市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之间的换乘时空特征,探索轨道-公交换乘效率影响机理,提出城市轨道-地面公交接驳的一体化规划设计方法,构建与客流分布、网络布局、站点规模相匹配的轨道与地面公交接驳的协同设计,实现基于效率提升智能换乘诱导,实现城市轨道与地面公交的一体化接驳,并开发相应软件平台和信息采集系统与接驳系统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
136.00 广西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及其成果开发利用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已开完结题评审会,正在办理结题手续
①对广西传统村落的布局、地理风貌、民俗、文化、历史等要素进行全面普查,为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基础信息;②研究村落的数字化方法;③民俗、文化、历史要素的数字化采集;④建立典型聚落全息数据库,保存和管理所有采集好的数字化成果,并建立信息的关联;⑤探索广西传统村落全息数据库在乡村智慧旅游、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开发利用途径。
对广西传统村落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融合遥感、GIS、三维数字建模和虚拟现实(VR)等相关数字化技术,合成广西传统村落数字化资料,建设全息数据库,并探索将数字化成果应用于乡村智慧旅游、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筑设计等方面的路径,促进广西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发展,创新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模式。
247.4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1
序号
项目名称课题类别
所处
阶段
研发内容拟达到的目标
经费
投入 广西地方性自然与文化景观的保护与管理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在研发
①建立广西地方性景观保护与管理体系,将欧洲景观保护理论及实践经验转化为地方性的景观保护框架体系;②建设景观特征评估的数据平台和研发监测中心。同时建构区域景观特征变化监测中心,在景观变化的重点地区建立分支机构,形成点面结合的景观特征变化监测网。
建立以广西地区为核心的景观保护、景观规划与管理的高水平研究平台,提高本岗位科研团队的科研技术水平,为广西景观规划与设计研究贡献力量。
444.68 广西海绵城市建设任南琪院士工作站能力建设项目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在研发
①通过黑臭水体治理和浅水湖泊生态修复等 5个方面的课题研究,转化后的技术逐步应用到海绵城市实际工程建设中,最终形成完整的海绵城市建设地方技术标准及评价体系;②形成一个立足广西、面向东盟的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培训引领平台;③形成可复制的中国南方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体系。
①开展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提升院士工作站自主技术创新能力;②研究、编制一套完整的培训课程教材,依托国际化院士专家团队,形成可复制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培训平台;③建立一个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新型市场化运作技术产品服务推广体系,研究海绵城市建设商业模式。
421.27 基于云技术的广西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地下空间优化利用与模拟研发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在研发
①总结提炼南宁综合体地下空间动态参数,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②通过对地下空间布局功能竞争和协同内在机制作用的研究,总体上对城市地下空间系统的变化趋势进行定量分析,对作为功能耦合内在竞争和协同机制进行建模;③以南宁市火车东站为实践案例,分析车站既有布局的优劣势,获取静态参数,利用云技术进行疏散模拟,建立功能耦合的协同模型,注入具备南宁特色的行人动态参数,分析既有地下空间布局的情况,定位可优化空间;④建立南宁地下空间优化应用平台,将平台扩展到南宁现有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的优化应用中。
本项目以南宁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利用优化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案例分析、理论推导、模型模拟、逻辑演绎等方法,基于云技术建立地下空间综合体功能耦合协同优化模型,并开发测试基于南宁城市发展特点而建立的综合体地下空间评估优化系统。
432.15 高层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高效连接节点技术研究与应用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在研发
①高层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高效连接节点技术体系研发;②根据研究成果修订广西地方标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结构设计规程》相关技术内容,或新编制;③编制广西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高层居住建筑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连接节点技术》;④本项目的研究针对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中的预制剪力墙的竖向接缝、水平接缝、叠合板接缝、叠合板与剪力墙及楼面梁的连接、楼面梁与剪力墙的连接等 5类连接
216.0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2
序号
项目名称课题类别
所处
阶段
研发内容拟达到的目标
经费
投入
成果在高层居住建筑中示范应用。节点,开展相关的试验研究和理论分析,提出相关构造做法、设计方法、施工技术和验收标准,形成高层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高效连接节点技术体系,并修订或编制广西相关地方标准和标准图集,开展相关工程示范应用,为装配式建筑在广西的推广提供技术支撑。绿色生态城区参数化智能设计与热环境监测平台技术研发与应用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在研发
针对广西城市设计中缺乏定量的热岛和碳排优化工具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与实验测试。通过城市热岛与碳排预测模型、参数化设计与多目标寻优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旨在形成一套适应本地的绿色生态城区参数化智能设计方法与关键技术,并搭建参数化智能设计优化与监测平台,开展工程示范应用,为广西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通过理论分析和实验测试,提出关键性能的指标体系及其计算模型和监测方法,开发广西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生态城市片区优化设计平台,编制应用导则,为广西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持。
317.00 钢-UHPC组合的新型桥梁防船撞结构性能及设计方法研究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在研发
鉴于传统防撞装置存耗能效率低、不稳定等不足。本项目提出一种钢--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组合的防撞结构,即将有优异抗冲击性的 UHPC面板与耗能稳定的钢构件相结合,使其具有变形模式稳定、耗能效率高、各构件功能明确等优点。通过本项目研究新型防撞结构的性能及合理构型,探明其耗能机理,建立防撞结构设计方法。
①阐明船撞下钢--UHPC 组合防撞结构的耗能机理和破坏模式;②揭示影响该防撞结构性能的主要因素,确定合理结构形式及构造;③建立考虑船首影响的套箱式防撞装置性能试验的方法,为今后同类试验提供参考;④建立钢--UHPC 组合防撞结构的合理设计方法,使其能简便地运用于实际工程。
209.54 广西历史文化村镇全息数据采集及数字化应用
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在研发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首先对广西历史文化村镇进行调研;在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利用无人机航空摄影、测绘等技术,对历史文化村镇的空间布局、地理风貌、建筑文化、民俗历史等要素进行全息数据采集;融合遥感、GIS、三维数字建模和虚拟现实(VR)等相关数字化高新技术,合成广西历史文化村镇数字化资料,建立广西①建立广西历史文化村镇全息数据库 1个;②数据库推广应用,打造5 个数字化保护示范点;③文献发表、出版,学习交流
3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3
序号
项目名称课题类别
所处
阶段
研发内容拟达到的目标
经费
投入
历史文化村镇全息数据库;探索将数字化成果应用于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筑设计、乡村智慧旅游等方面的路径,促进广西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发展,创新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传承与文化经济开发利用模式。绿色生态小区参数化技术研及示范应用
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
已结题
①南宁市绿色生态小区参数化优化设计平台研发;②面向南宁市的绿色生态小区评价体系研究;③住区室外环境—住区能耗优化的参数化优化设计方法研究。
建立面向南宁市的绿色生态小区评价体系与参数化设计平台,并进行工程示范应用,通过技术创新,为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走向纵深提供强有力支持。
142.00 湿热地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筑热环境监测与优化技术研发
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
已提交结题材料,待开结题评审会
基于湿热地区城市片区(南宁市典型城市片区)热岛强度、风环境、太阳辐射强度等热环境参数的长期监测数据,分析城市热环境主要影响因子,建立适用于湿热地区的城市热环境监测与评价方法,基于集总参数法提出并检验适用于南宁市的城市与住区的热岛强度快速计算方法,为城市与建筑设计优化提供技术支持。
建立适于南宁市的室外热环境监测与评价方法,在此基础上,基于集总参数法提出城市与住区规划布局的热岛强度快速计算方法。
176.7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64
2、研发费用的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研发费用 4,077.54 3,555.39 3,121.30
营业收入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74% 3.90% 3.54%
公司根据自身研发能力和业务条件,围绕建筑设计发展的关键技术、热点和难点,自主申报开展行业前沿研究,并形成一系列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研发费用主要构成包括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及部分其他费用。
3、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情况
目前公司与东南大学、广西大学等国内重点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交流,共同开发研究项目,借助各方的战略合作,持续推进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引领行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公司签署了相关合作开发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共同完成的研发成果归双方所有,所有权共同所有,合作方均有使用权。主要合作研发项目及研发成果归属约定情况如下:
序号合作研发项目合作研发单位研发协议及研发成果归属
1 超高建筑防火阀苏中达科
2020年 4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一体式雨水离心分离器装置
广西威尔森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华蓝设计项目核算系统 V1.0
华建信息
2016年 7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筑加建筑数据管理系统 V1.0
华建信息
2016年 7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筑加建筑材料设备选材服务系统 V1.0
华建信息
2016年 7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华蓝设计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 V1.0
华建信息
2016年 7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总承包项目管理系统V1.0
华建信息
2016年 7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岩土项目管理系统V1.0
华建信息
2016年 7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广西华蓝集团参控股公司项目管理系统V1.0
华蓝装饰
2009年 7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65
序号合作研发项目合作研发单位研发协议及研发成果归属 广西围护结构材料数据库操作系统 V1.0
上海凯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面向交通建模的车辆运动轨迹分析软件V1.0
东南大学
2017年 3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住区停车场(库)平面布局软件 V1.0
广西大学
2017年 12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住区强排设计自动布置参数化计算软件V1.0
广西大学
2017年 12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城市空间可视度分析计算软件 V1.0
广西大学
2017年 12月各方签署研发协议,双方共享共同开发成果的技术与知识产权所有权
(四)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的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占比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5名,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4.84%。
2、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实力及贡献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庞波、刘宏、朱炜宏、蒋一琼、梁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就职多年,在研发、技术等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并参与多项重要科研项目,拥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研发技术经验,为公司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及简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四)
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专业职称入职时间担任职务
1 庞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1年华蓝设计首席总建筑师
2 刘宏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1年华蓝设计首席总工程师
3 朱炜宏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04年华蓝设计总规划师
4 蒋一琼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1年华蓝工程总建筑师
5 梁军高级工程师 1997年华蓝工程总工程师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建筑设计及其相关行业的技术人才,拥有较高的设计水平和丰富的项目经验,上述人员近年来所获得的项目及个人荣誉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66
姓名序号获奖项目获得奖项或荣誉
庞波
1 广西金融广场 2019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2 广西体育中心二期
2015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一等奖
3 五象绿地中心 2019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
4 南宁绿地中心 2019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 中国-东盟国际商贸物流中心 B座
2017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二等奖
6 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
2015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二等奖
7 广西大学综合体育馆 2019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
8 广西大学教学大楼
2017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三等奖 广西体育中心一期主体育场
2013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三等奖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
2013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三等奖
刘宏
1 南国弈园 2013年获全国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一等奖 广西体育中心二期项目体育馆
2015年获全国优秀建筑结构设计二等奖 柳州地王国际财富中心 3栋 A座
2019年获全国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4 丽原天际 2015年获全国优秀建筑结构设计三等奖
5 南国弈园 2015年获全国优秀绿色建筑设计三等奖
6 北海冠岭一期工程 2013年获全国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三等奖 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综合楼
2009年获全国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三等奖 南宁三中实验综合楼、艺术楼
2009年获全国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三等奖
9 广西建设大厦 2009年获全国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三等奖
10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2005年获全国第五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
朱炜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2020 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规划设计奖二等奖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2020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市政工程设计一等等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道体系规划
2019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三等奖 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综合改造规划
2019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表扬奖 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综合改造规划
2019 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城乡规划一等奖 民族大道维修整治项目-绿化整治工程
2019 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优秀园林景观设计二等奖 南宁市民族大道修复整治规划及实施
2017年度全国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 南宁市民族大道修复整治规划及实施
2017年度广西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一等奖
9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福溪 2013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村镇规划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67
姓名序号获奖项目获得奖项或荣誉
村旅游开发村寨修建性详细规划
类)二等奖 广西体育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
2013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
蒋一琼
1 “恒大·苹果园”项目
2007 年全国人居经典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竞赛中获“规划、环境双金奖”
2 南宁三中国际学校
2017 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三等奖
3 “文莱园”项目 2015年度广西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南宁市三中国际学校”项目
2019年度广西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内科大楼
2005年度广西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广西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与实践——以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为例》
著作,书刊号:ISBN 978-7-5551-1040-8
梁军
1 南宁市人大代表活动中心
2008 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三等奖
2 南宁市人大代表活动中心 2007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3 “北海和安商港”
“1984~2004 开放的北海”优秀建筑设计一等奖 2011 年课题《一类高层商住楼经济性及精确设计研究》
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
3、公司核心人员流失风险较低说明
发行人所处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属智力密集型行业,其核心及关键员工的稳定性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之一。发行人员工及核心团队多年以来一直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随着公司经营发展带动公司员工队伍不断扩张,公司员工数量年增长率约为 6%。发行人 2018年至 2020年末员工人数分别为 2,696人、2,787 人及 3,052 人,员工人数在不断增长与年轻化的基础上仍保持较好的司龄结构。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入职 5年以上人数为 898人,占比 29.42%;入职
10年以上人数为 399人,占比 13.07%。其中,核心技术人员入职时间均超过 15
年,拥有良好的专业素质、丰富经验和高度的职业忠诚度。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流失率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采取的保障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积极性和创造力的主要措施如下:
(1)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68
经查询南宁地区上市公司近三年员工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人、人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员工人数人均薪酬员工人数人均薪酬员工人数人均薪酬
绿城水务-- 1,592 18.07 1,509 16.67
五洲交通-- 879 16.96 1,055 13.65
广西广电-- 4,665 13.03 4,777 11.86
南宁百货-- 998 11.4 1,056 9.4
皇氏集团-- 2,025 11.01 1,730 11.76
丰林集团-- 1,096 10.97 1,094 10.2
润建股份-- 3,854 10.01 9,260 8.45
博世科-- 3,936 9.56 2,858 9.17
百洋股份-- 3,284 9.34 3,967 8.08
八菱科技-- 902 8.9 954 6.73
*ST南糖-- 4,030 8.81 4,534 9.13
ST南化-- 257 5.13 314 5.84
平均值-- 2,230 14.55 2,630 12.95
发行人 3,052 19.92 2,787 19.33 2,696 19.44
(2)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长期劳动协议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入职公司时间均在 15 年以上,其中庞波、刘宏、蒋一琼自 1991年入职,梁军自 1997年入职,朱炜宏自 2004年入职公司后都未曾离开过公司,对公司具有高度的忠诚度。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保密承诺、竞业禁止、知识产权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
(3)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健全的研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如《外部科研及
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公司级科研项目管理规定》、《专利管理及奖励办法》,对公司研发工作的日常管理、研发项目申报、设计和开发做出了明确的规范,激励员工根据实际贡献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保障了研发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高效化。
(4)发行人不断鼓励创新精神,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制度与人才发展规划,
激励员工之间互相分享工作经验,构建稳健的设计人员团队。另一方面,公司根据员工的专业基础、工作经验和学习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建设梯队,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内部培训,推荐员工到各相关部门挂职锻炼,鼓励员工参加提升学历学位的进修,不定期组织设计人员出国交流,提高公司与个人的行业地位。实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69
施优胜劣汰的竞聘上岗机制,为员工拓展上升通道,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加强技术人员与企业的相互依存度。
综上,发行人始终坚持积极的人才培养及引进战略,建立了良好的长效激励机制,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行人薪酬水平富有市场竞争优势,员工离职率较低。发行人通过鼓励和引导员工不断自我学习和发展,提升和培养员工综合能力,这构成公司突出的人才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研发管理制度,提高自主研发的激励效果,加强内部研发人员培养力度,强化了员工的归属感,提供了可以充分发挥科研能力的技术平台。发行人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团队稳定性、积极性及创造力,发行人核心人员流失风险较小。
4、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变化情况。
(五)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积极推动策划研究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发展,注重工程勘察设计技术的研发升级,通过创新驱动的品牌战略和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技术创新机制主要包括:
1、市场和客户需求导向的研发机制
公司坚信技术创新服务于市场和客户需求,新设计技术研发首先需经历可行性分析,强调“以需定研”,即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确定研发方向。公司注重对新技术变化趋势进行密切跟踪,通过承接外部科研项目和定期回访客户以了解市场和客户需求,形成新工艺的开发思路和现有技术的升级方向,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建立起应对客户多元化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以有效提升研发投入的转化率,同时保证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能够有效的转化为经营成果。
2、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技术保护
公司制定了《外部科研及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公司级科研项目管理规定》《专利管理及奖励办法》等研发制度,在研发设计流程中的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及创新激励等方面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同时,鼓励员工发明创造,保护技术创造知识产权,促进专利、计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70
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应用,使其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有效提高了技术可靠性,为抢占市场先机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研究成果,不断通过申请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制定严格的保护条例对技术予以保护。公司自 2007年申请第 1个知识产权以来,每年都进行申请,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专利 4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65项。
3、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了更好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推进创新研发项目和现有技术改进、工艺优化项目的进展及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制度,从立项项目所处的档次、申请知识产权的类型、发表文章的类别等方面对员工进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和情感奖励。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均具有多年的行业从业经验,对工程设计行业充满热情,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与归属感。
4、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针对不同岗位建立了完善、成熟的培训体系,重视紧缺人才的引进,并组织与外部机构、行业专家和客户的研讨交流,以保证研发团队对行业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动的敏感度。同时,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积极培养创新人才队伍,通过提升待遇水平,宣传企业价值理念,吸引优秀人才进入企业,不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
十、项目管理、质量和进度控制方面的内控机制和流程
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公司管项目、专业院管项目、生产所管项目三级。(1)公司对所有项目实行立项制度,立项
须经过金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慧系统”)流程审批,各生产部门在项目立项后方能对外开展实质性生产活动。(2)立项后,公司与客户签订项
目合同,合同统一由生产经营部负责管理。(3)公司管项目由生产管理部门(包
括生产经营部、总承包事业部等)组建生产团队下达任务,专业院和生产所管项目由项目主导部门在金慧系统中下达任务。(4)项目进度及质量控制由项目总
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组织实施,设计所、专业院、生产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领导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71
根据项目级别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项目分级监督管理。(5)设计文件
交付时,由各生产部门提出用印申请,按项目管理级别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报生产经营部审核、盖章。设计成果文件质量必须符合公司质量体系的各项规定。
华蓝设计及华蓝工程均按照《GB/T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及《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等要求建立了适合自身运作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必须的过程、过程的顺序和相互关系、过程运作的准则和方法、过程监控的方式和手段以及过程实现中对相关各部门、人员作了管理意识和品质意识训练。
华蓝设计及华蓝工程针对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业务分别制定了《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工程设计和服务质量、经营行为问题的经济处罚规定》、《科技质量综合管理办法》等制度,编制管理体系运行报告验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并且正常运行。每年有关认证机构将对公司进行复审,以确保有关管控程序能够有效执行。
经过多年的不断持续改进,发行人现已在质量控制方面形成了完善管控机制,覆盖了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情况、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公司办公区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的充分性分析、售后服务等业务全过程。
十一、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商务部等 19 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不断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国际化经营,大力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建成一批世界级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发行人以此为契机,与非洲、印尼、越南等国家或地区开展国际项目合作,在提供优质服务、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在国外打造了良好形象、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境外未拥有资产,不存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形。
(一)发行人海外业务的具体情况
由于国内与海外在业务环境、法律法规、资金支付、办公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72
大差异,目前公司与国内总承包方达成工程设计分包协议,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国企合作,共同拓展海外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外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名称总承包方项目所在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 联合国南苏丹朱巴维和营地11kV 输配电工程
匹克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南苏丹 2020/07/17 650.00 柬埔寨 300万吨/年吨炼油项目一期 150 万吨/年炼油厂项目
广西恒有金源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柬埔寨 2019/11/30 0.50 KOKOPO
WAISTE
WATER
SANITATION项目设计补充协议
中江国际巴新分公司
巴布亚新几内亚
2019/06/01 69.41 埃塞俄比亚BELES-1 号12000TCD 糖厂续建项目设计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埃塞俄比亚 2019/04/19 763.70 利比里亚数字电视项目
桂林市思奇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利比亚 2018/12/25 35.00
(二)发行人海外业务未来拓展计划
发行人海外事业部自成立以来,秉承公司开拓省外及海外市场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念,逐一稳步推进海外业务的发展。未来,伴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公司将借助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成果的经验,积极开拓中国-东盟区域设计市场领域,提升服务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其次,公司将通过加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努力争取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海外市场机会,尝试自营的海外 EPC项目经营。
(三)发行人海外业务经营合法合规性情况
发行人于 2017 年持续开拓海外市场,根据当时有效的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09 年第 9 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子公司华蓝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73
设计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核发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同意公司经营本证书经营范围内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范围为“1.承包与其实力、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2.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并且华蓝设计《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也包含“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探、咨询、设计的资格,以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资格并可进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出口及人员劳务输出。”。因此,发行人在越南、泰国、老挝和马达加斯加等国承包工程已经取得国内相关许可。
2017年 9月 14日,商务部令(2017年第 3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规定,为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涉及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废止《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2017年 11月 13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办合函[2017]455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决定自 2017年 12月 1日起,商务主管部门对一般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在与我无外交关系国家(地区)承揽的项目、涉及多国利益及重大地区安全风险的项目仍按照特定项目管理。
上述备案规定生效后,发行人如在境外承包工程,无需再持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即可开展业务,但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及报送相关信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海外业务主要系发行人与境内总包方签署业务分包合同,发行人作为分包方承揽及承担相关工作,根据商务部《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和投(议)标核准取消后常见问题解答》,“分包项目不对外签约,因此无需备案。”,因此发行人无需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经核查,发行人与海外项目总承包方均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设计服务的主要工作在中国境内提供,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提交,发行人已具备承接相关业务资质,约定争议解决机制适用中国法律,提交合同指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厂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南宁市商务局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http://fec.mofcom.gov.cn/)、国家外汇管理局(http://www.safe.gov.cn)网站进行查询,发行人境外业务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74
(四)发行人海外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为积极防范海外经营风险,发行人采取了如下措施:
1、为加强对集团国际化战略的指导,发行人在多项制度中将海外业务管理
规范作为重点内容,逐步完善了海外事业部各机构职能设定,组织编制完成了《海外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和《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工程项目实施及管理指南》(试行),为公司继续开展海外项目构建了初步的运行管理体系的框架,以有效降低海外经营风险。
2、发行人在海外业务经营过程中,均重视梳理并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法律
法规,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研究及尊重国际惯例和标准。同时,加强对境外业务事项管理和管控风险的信息化体系建设,完善海外业务合同的内容,锁定适用的法律法规,保证公司的合法经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75
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为本公司高效经营提供了制度保证。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及财务内部控制方面规章制度。本公司还聘任了 2 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此外,本公司加强了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构建了职责明确、控制有力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决策机制,完善了真实、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适应行业未来发展的人力资源制度和有效激励约束制度,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监察体系,有效保证了本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一)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 2018年 1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基本规范,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首次公开发行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
历史上,公司存在关联担保相关事项未依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存在程序瑕疵。前述关联担保事项经 2020年 6月 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已弥补关联担保发生时决策程序不规范的瑕疵。且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解除,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76
未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目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执行股东大会相关制度,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为确保报告期关联交易、关联担保事项的追认准确、完整,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在公司财务报告经会计师审计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追认,故导致发行人股东大会追认对外关联担保事项较晚。
《创业板首发上市审核问答》提到的部分企业的内控不规范情形:“部分首发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审计截止日前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如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简称“转贷”行为);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违反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大额现金借支和还款、挪用资金等重大不规范情形等。”
按照《创业板首发上市审核问答》中关于财务内控的要求,公司积极展开自查,具体如下:
(1)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定并严格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关联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建立、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提升财务内控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转贷”行为;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的行为;
(4)报告期前因剥离非主业资产,公司形成了应收关联方富腾投资、苏中达科的资金拆借款,系为突出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系列资产重组而产生,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详见天健函〔2020〕号《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关注要点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7-2019年,公司未再向富腾投资、苏中达科借出资金,该两家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等各种方式陆续清偿了这些资金,并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了各期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77
的资金占用费,截至 2019年末两公司已清偿完毕拆借资金;
(5)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行为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5、
第三方回款情况”部分,第三方回款情况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核算及管理、收入真实性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或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的行为;
(7)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大额现金借支和还款、挪用资金等重大不规范情形。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不存在内控不规范或不能有效执行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 2018年 1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基本规范,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选聘、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投向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
1、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均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共有六名成员。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中陈永利、袁公章为独立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四人均为一致行动人。
2、一致行动人会议对发行人董事会运作的影响
(1)一致行动人会议是实际控制人落实一致行动意见、实现共同控制的重
要途径
发行人股权较为分散,为在发行人重大事项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雷翔等11名实际控制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并制定了《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
《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78
第二条在华蓝集团临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的当天以及定期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的 3天内,相关人员应当主动向雷翔表达各自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由雷翔收集相关人员的表决意见并向其他相关人员传达。
第三条如相关人员有不一致的意见,应当进行充分反复沟通协商,如仍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的,则雷翔应当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之前的 12 小时之内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等便捷形式,各方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参会。
第四条在一致行动人会议上,各方应当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举手表决,各方应明确作出“同意”或“反对”的表决意见,“弃权”或未作出表决意见的,视为作出“反对”表决意见。最终根据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秘书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各方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各方应当按照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或其他股东/董事权利。
……。”
如《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规定,当一致行动人各方意见出现不一致时,各方应充分反复协商沟通,如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在此过程中,包括发行人董事在内的一致行动人均可自由充分发表意见,各方在一致行动人会议上投票前,亦会充分听取他方不同意见再做出自己的判断与投票决定。又由于发行人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亦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雷翔持股比例仅为 14.89%,在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总额 41.45%中占比不到一半,按照持股比例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一致行动人决议时,一致行动人决议不会受个别人员支配,系一个经过充分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的结果。
因此,一致行动人会议是在充分尊重每一名实际控制人的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统一共同实际控制人意见的,是实际控制人为了落实一致行动意见、实现对发行人共同控制的重要途径。
(2)一致行动人会议不会改变发行人董事会的运作机制和决策程序
发行人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发行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79
董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参加发行人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
发行人董事会共有六名董事,除两名独立董事外,四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根据发行人《一致行动人协议》与《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虽然在董事会召开前,四名非独立董事已经形成一致意见,但在四名董事形成一致意见之前,四名董事系首先独立判断并发表个人意见,如四人之间有不同意见时,四人会先进行充分讨论、协商、沟通,如四人仍无法形成统一的意见,方可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并形成一致意见,在前述过程中,可以体现出四位董事亦是在充分行使董事权利和履行董事义务。同时,在董事会召开时,独立董事的意见并不受四名非独立董事一致意见的影响,独立董事依然会独立发表意见,董事会的召开、表决、形成决议等程序仍然是按照发行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运作。
在该等决策机制下,当一致行动人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原本与一致意见持不同意见的非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受一致行动人会议结果的约束,存在非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无法自由表达不同意见的风险,也存在一致行动人滥用实际控制权控制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策的风险,此种风险与股权较集中,董事会成员中的非独立董事均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名的上市公司的控制风险相似,但发行人该等决策机制并不导致董事会闭言塞听,亦不会导致一致行动人会议凌驾于董事会之上。
因此,《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议事规则》及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构成仍能保证各董事充分表达各自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以履行董事会职权,充分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发行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运作机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雷翔等 11 名实际控制人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实现对发行人的控制,与发行人公司治理机制的规范运作并不冲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一致行动人会议作出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但并不影响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机制、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80
因此,一致行动人会议仅是一致行动人内部的决策机制,一致行动人会议的召开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结果,但该等会议不属于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前置或者替代程序,不会改变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发行人决策效率,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已经建立并健全法人治理机构,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会正常运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虽然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均为一致行动人,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会正常运转。
虽然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均为一致行动人,但一致行动人形成的意见也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确定的,发行人董事会的运作机制并未违反《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
(4)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均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并无法律
禁止性规定、亦有先例可循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不得与其所受聘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未有明确法律规定非独立董事不得同时是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等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身份,非独立董事的多重身份并不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负有忠实勤勉义务的规定。
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查询部分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均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81
序号
证券简称及代码
股票上市板块
董事会成员
构成
一致行动人决策机制 设研院
(300732)
深交所创业板
自 2017年 1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董事会 9名成员中 6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常兴文等 14名自然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方案的审议、股东会召集、提案及表决权的行使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决策,就一致行动事项,一致行动人尽最大努力争取通过协商一致做出决定。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则以合计持有交院控股股权比例最高的一人或多人的意见为准执行。中山金马
(300756)
深交所创业板
自 2018年 1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董事会 5名成员中 3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
1、各方作为公司股东,就有关公司经营决策、董
事提名选举和其它相关事项在公司的各种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和其他股东会议中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前,应先行与所有其他方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对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应采取一致行动,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回避者除外;2、各方中的公司董事,就有关公司经营决
策、公司高管提名选举和其他相关事项在公司的各种董事会议中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前,应先行与所有其他方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对董事会议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应采取一致行动,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回避者除外;3、各方在行使
本条第 1、2款所约定权利的事前沟通中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的,应以一致行动人中邓志毅的意见为一致意见,在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宇瞳光学
(300790)
深交所创业板
自 2019年 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董事会 9名成员中 6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
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定:1、涉及提交宇瞳光
学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各方在行使表决权时,均应当保持一致;2、任何一方在向宇瞳
光学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之前以及在宇瞳光学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前,应该就提案内容或拟审议事项进行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方按照持股数量在一致行动人的范围内表决,各方应当执行持股比例半数以上一致行动人的意见;3、各方在行使其表决权
时,应当严格按照会商达成的立场投票。浙江力诺
(300838)
深交所创业板
自 2020年 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董事会 5名成员中 3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就发行人重大事项表决采取一致行动,如果协议各方无法达成一致行动意见的,则各方按各自持有表决权进行表决,以获得表决权最多的表决意见作为一致表决意见。就拟向相关会议提出提案或候选人的审议事项,协议各方达成一致行动意见的规则如下:1、协议各方就审议事项
先行协商,尽可能达成一致行动意见。2、协议任
何一方均可就审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草案或候选人。3、协议各方就审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行动
意见的,则按各自持有表决权对草案或候选人进行表决或投票。4、协议各方就审议事项仅提出一项
草案或一名候选人的,则该草案或候选人经出席会议协议方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协议方就该项草案提出反对意见或弃权意见的,应当就该审议事项提出其他不同草案,若该协议方不提出其他不同草案,则视为其同意该项草案。5、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82
序号
证券简称及代码
股票上市板块
董事会成员
构成
一致行动人决策机制
议各方就审议事项提出多项草案或多名候选人的,则协议各方拥有与应向相关会议提出草案或候选人相同数量的投票权,并对所有草案或候选人进行投票。以获得出席会议协议方表决权的多少确定向相关会议提出的一致提案或候选人。若数项草案或数名候选人所得表决权数量相同并需要继续投票的,则协议各方应就该数项草案或数名候选人重新投票,以获得表决权的多少确定一致提案或候选人,直至选出全部所需的提案或候选人。四会富仕
(300852)
深交所创业板
自 2020年 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董事会 5名成员中 3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
1、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当中一方拟向公司董
事会提交议案前,或刘天明、温一峰、四会明诚、天诚同创、一鸣投资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议案前,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应当事先就议案内容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并在审议议案时做出相同表决意见;2、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对董事会
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及刘天明、温一峰、四会明诚、天诚同创、一鸣投资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按照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达成的一致表决意见表决;3、对于非由刘天明、温一峰、黄
志成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议案,或非由刘天明、温一峰、四会明诚、天诚同创、一鸣投资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应当就待审议议案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并在审议议案时做出相同表决意见;
4、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表决前,
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应采取合理方式事先进行充分沟通,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表决前形成一致意见;5、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案
及审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后,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如存在分歧无法形成统一意见,则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合法合规且遵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温一峰、黄志成同意无条件与刘天明保持一致意见。上机数控
(603185)
上交所主板
自 2018年 1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董事会 7名成员中 4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各方将就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在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当经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并保持行使一致的表决权;在各方内部无法确定一致意见时,则各方同意按照杨建良的意见进行表决。百达精工
(603331)
上交所主板
自 2017年 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董事会 7名成员中 4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就公司任何重要事项的决策,施小友、阮吉林、张启春、张启斌四人都将始终保持意见一致,并将该等意见一致体现为在公司召开审议相关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时,四人作为董事或四人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自行及/或促成百达控股的投票保持一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83
序号
证券简称及代码
股票上市板块
董事会成员
构成
一致行动人决策机制 天汽模
(002510)
深交所中小板
2010年 9月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招股说明书》披露董事会 11名成员中 7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 9名实际控制人在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表决、提案及决策权利行使等方面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规则包括:在收到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之日起 3日内,由董事长召集一致行动人召开预备会议,对股东大会议案预先表决并形成共同意见,在公司召开股东会时按该共同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任何一方拟提出股东大会提案或临时提案,需通知其他一致行动人并按照前述方式召开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后以一致行动人共同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杭州园林
(300649)
深交所创业板
2020年 6月至今,董事会 9名成员中 6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
2020年 6月 24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第二条……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1、各方就有
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时保持充分一致。如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名义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2、各方就有
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前须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
如果协议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各方采取吕明华的意见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重大事项共同投票。3、经各方同意,在此协议
有效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共同委托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对行使表决权情况进行监督。
如果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发现各方未按照此协议的约定行使表决权,出现对任何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行使不一致的情形,则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应将表决票退还,要求各方再次就行使何种表决权进行协商。如经再次协商后各方仍无法对该等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应采取吕明华意见对该等重大事项进行共同投票。
第四条由于各方均为公司董事,在本协议有效期间,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均应保持一致,如各方无法对该等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采取吕明华的意见对该等重大事项进行共同投票。…… 圣阳股份
(002580)
深交所中小板
2019年 12月至今,第五届董事会 9名成员中 6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
1、任何一方如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提案或
临时提案,均应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协商,并保持一致行动;2、在圣阳股份股东大会召开日十日前,
各方应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讨论协商,并保持一致意见;3、任何一方如需委托其他人出
席圣阳股份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的,只能委托本协议的其他任何一方作为其代理人,并在与其他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84
序号
证券简称及代码
股票上市板块
董事会成员
构成
一致行动人决策机制
各方保持一致行动的前提下在授权委托书中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作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4、对提名、选举和更换董事,各
方应保持一致的意见;5、同时担任圣阳股份董事
的股东在履行董事职责时,亦应保持一致意见,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就有关审议事项进行协商,以保持一致意见;6、在圣阳股份的日常经营管理、决策
中,严格按照董事会的决议及各自的职责行事;7、
各方若对相关审议事项存在分歧,经充分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时,以宋斌的意见为准行使表决权。科林电气
(603050)
上交所主板
2020年 9月至今,第四届董事会 7名成员中 4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发行人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如任一方拟就有关发行人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名义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张成锁作为一致行动人会议的召集人。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发行人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各方投票决定对该等重大事项的投票意见,每人可使用的投票数分别为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数,获得超过各方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支持的意见,即为各方通过的投票意见,各方均应按该投票意见行使表决权。星云股份
(300648)
深交所创业板
2017年 7月至2020年 4月,董事会 7名成员中 4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一致行动人,2020年 4月之后一致行动协议终止
2015年 10月签订的《关于共同控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约定:四方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四方应在公司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并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无论四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权,(2)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建议权、质询权,(3)行使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4)行使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5)各方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应采取一致行动,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6)保证其向公司所推荐的董事人选在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协议各方不能就一致行动达成统一意见时,或者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按照持股数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各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如果协议各方无法按照持股数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各方应当按照李有财先生作出的决定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阻挠、拒绝或拖延执行。
以上案例中,中山金马、宇瞳光学、百达精工、杭州园林、圣阳股份、科林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85
电气、星云股份等的一致行动协议均明确约定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其中宇瞳光学、浙江力诺、科林电气等案例一致行动人达成一致行动的机制与华蓝集团相似,即各方在对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根据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与华蓝集团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中的决策机制相似。
综上,雷翔等 11 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如各方存在争议时经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一致行动人会议是实际控制人落实一致行动意见、实现共同控制的重要途径,不会改变发行人董事会的运作机制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虽然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均为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一致行动人滥用共同实际控制权的风险,但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会的运作机制并未违反《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相关要求。
(三)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历史上,公司存在部分监事会会议届次不清、会议资料不完整的情况,公司已对相关情况进行规范,自 2019年以来,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投向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
(四)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的两位独立董事陈永利、袁公章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陈永利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独立性及任期要求。
自被本公司聘任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86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自被本公司聘任以来,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历次会议记录,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7年 9月 7日,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议事规则,公司成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成员
战略委员会雷翔雷翔、赵成、袁公章(独董)、莫海量
审计委员会陈永利(独董)陈永利(独董)、袁公章(独董)、雷翔
提名委员会袁公章(独董)袁公章(独董)、陈永利(独董)、赵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袁公章(独董)袁公章(独董)、陈永利(独董)、钟毅
(七)审计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审计委员会由陈永利、袁公章和雷翔组成,其中陈永利为会计专业人士,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与会计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运行情况良好。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其他类似安排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其他类似安排。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87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内部控制制度还需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1、消防处罚
(1)行政处罚原因
2018 年 3 月,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向华蓝设计出具编号为“钦公(消)行罚决字[2018]0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在对钦州恒大学府 1-2#、7-12#、综合楼及一期地下室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时,发现华蓝设计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责令华蓝设计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
(2)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所涉事项,华蓝设计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重新进行了消防设计并再次申报,获得了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核同意。且钦州公安消防支队已出具《关于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无消防重大违法行为证明的复函》并认定如下:“该违法行为在施工图的消防设计审查中发现,项目尚未进行施工,且已及时按要求纠正整改,因此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第九条规定,根据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单位(场所)的规模、使用性质,可将罚款处罚标准划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同时,将法定罚款幅度按照 0-30%、30%-70%、70%-100%划分为三个区间,分别对应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
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设计被处罚的金额位于法定罚款幅度的30-70%区间,属于一般的处罚,不属于较重或重大处罚,上述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税务处罚
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曾于 2018年 2月、2018年 5月和 2018年 10月因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被主管税务机关罚款金额共计 300.00 元;华蓝设计厦门分公司
曾于 2018年 5月因逾期未申报被主管税务机关罚款 100.00元;华蓝设计贵阳分
公司曾于 2017年 4月、2017年 5月和 2019年 4月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事项被主管税务机关罚款金额合计 1,200.00元。
(1)行政处罚原因
2018年 2月 26日,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出具“三国税简罚[2018]193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逾期未申报企业所得税,给予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罚款 100元的处罚。2018年 5月 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吉阳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出具“河东一国税简罚[2018]67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逾期未申报企业所得税,给予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罚款 100元的处罚。2018年 10月 8日,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吉阳区税务局出具“三亚吉阳税简罚[2018]1243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逾期未申报增值税,给予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罚款 100元的处罚。
2018 年 5 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出具“厦思国税简罚[2018]3848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厦门分公司未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89
按期申报增值税,给与华蓝设计厦门分公司罚款 100元的处罚。
2017 年 4 月 14 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出具“云国简罚[2017]791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给予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罚款 400元的处罚。2017年 5月 11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三桥税务分局出具“云地税九分简罚[2017]348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存在“其他违法”(税盘未及时清盘),给予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罚款 400元的处罚。2019年 4月 17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中环税务分局出具“云税中环简罚[2019]3587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给予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罚款 400元的处罚。
根据华蓝设计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述不规范行为的产生是因为工作人员疏忽。
(2)整改措施
针对该等税务处罚事项,华蓝设计相关分公司已经全额缴纳罚款,并已完成补申报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华蓝设计子公司的相关税务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内部控制措施健全有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90
华蓝设计及相关分公司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均及时缴纳了罚款,并积极进行了整改,同时通过加强员工业务及制度培训,促进员工遵守公司最新的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督促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同时,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此外,2021年 3月,天健会计师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确认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控制措施健全有效。
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
的关联交易事项”部分。经过清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都已经全部解除。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具备与经营有关的研发、经营系统和配套设施,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合法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土地、办公场所、机器设备以及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行人资产完整。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发行人工作,没有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除担任董事、监事津贴之外的薪酬;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没有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与发行人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发行人人员独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91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没有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财务独立。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发行人机构独立。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也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业务独立。
保荐机构已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方面、人员独立性方面、财务独立性方面、机构独立性方面以及业务独立性方面进行了核查,确认发行人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稳定方面
发行人最近 2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
(七)重大权属纠纷、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变化方面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以及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如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92
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1 富腾投资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26.72%股权的公司
2 那园旅游
富腾投资持股 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3 华建信息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5.80%、富腾投资持股 34.00%
的公司
4 城衡文化
富腾投资持股 44.1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建信息间接控制
5 华保盛物业
富腾投资持股 34.00%、雷翔持股 0.50%、钟毅持股 5.00%的公司,
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6 华之味餐饮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富腾投资持股 20.00%的公司,由雷翔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保盛物业、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7 万腾保安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8 华科物业
华保盛物业持股 65.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9 亮雅环境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10 华智体育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35.94%,通过富腾投资持股
4.14%的企业
11 北京围棋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华智体育间接控制
12 城围联投资
华智体育持股 96.00%、衢州弈谷持股 2.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体育、衢州弈谷间接控制
13 南宁围棋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华智体育间接控制
14 成都华智
华智体育持股 8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智体育间接控制
15 华溯文化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股 10.81%、华智体育持股
65.69%
16 华栎投资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52.24%股权的公司
17 衢州弈谷
华栎投资持股 58.00%、华智体育持股 26.00%、富腾投资持股
16.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栎投资、华智
体育、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18 那园餐饮那园旅游持股 51.00%
19 华云大数据华保盛物业持股 100.00%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93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为三个板块:
1、以富腾投资为核心的实业投资与管理业务板块:该板块中富腾投资从事投
资管理与投资咨询业务,其下属公司中那图旅游是在广西南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华建信息从事信息技术开发服务,城衡文化从事图书报刊的批发与零售,华保盛物业、万腾保安、华科物业与亮雅环保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华之味餐饮从事为物业管理配套的员工食堂等餐饮服务业务。
2、以华智体育为核心的智力运动板块:该板块中华智体育、北京围棋、城
围联投资、南宁围棋、成都华智、华溯文化均是围绕城市围棋联赛开展智力运动推广、赛事举办及周边产品开发为主业的公司。
3、以华栎投资为核心的房地产板块:该板块由华栎投资控股衢州弈谷,衢
州弈谷是在浙江衢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虽然家数众多,但业务板块之间的界限分明,每个业务板块都有专业管理团队负责运营,各板块公司与发行人之间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况,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除上述企业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控股其他企业,综合以上,本公司实际控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94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不存在从事任何
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的情形。
2、为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或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
业务竞争,本人承诺: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本人保证将促使本人控股或本人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人和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人和控股企业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亲自和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等,本公司目前存在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95
1、实际控制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雷翔
直接持有发行人 14.89%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系发行人第
一大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2 赵成
直接持有发行人 5.29%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系发行人
共同实际控制人
3 吴广意直接持有发行人 5.22%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4 钟毅
直接持有发行人 3.35%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系发行人共同
实际控制人
5 何新
直接持有发行人 3.25%的股份,任发行人行政总监,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
制人
6 覃洪兵直接持有发行人 3.11%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7 费卫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2.37%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8 单梅直接持有发行人 1.83%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
9 莫海量直接持有发行人 0.87%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10 邓勇杰直接持有发行人 0.84%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11 李嘉
直接持有发行人 0.44%的股份,任发行人财务总监,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
制人
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
制人情况”。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1 富腾投资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26.72%股权的公司
2 那园旅游
富腾投资持股 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3 华建信息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5.80%、富腾投资持股 34.00%
的公司
4 城衡文化
富腾投资持股 44.1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建信息间接控制
5 华保盛物业
富腾投资持股 34.00%、雷翔持股 0.50%、钟毅持股 5.00%的公司,
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6 华之味餐饮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富腾投资持股 20.00%的公司,由雷翔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保盛物业、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7 万腾保安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8 华科物业
华保盛物业持股 65.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9 亮雅环境
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华保盛物业间接控制
10 华智体育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35.94%,通过富腾投资持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96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4.14%的企业
11 北京围棋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华智体育间接控制
12 城围联投资
华智体育持股 96.00%、衢州弈谷持股 2.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智体育、衢州弈谷间接控制
13 南宁围棋
华智体育持股 10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华智体育间接控制
14 成都华智
华智体育持股 80.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
智体育间接控制
15 华溯文化
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股 10.81%、华智体育持股
65.69%
16 华栎投资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其 52.24%股权的公司
17 衢州弈谷
华栎投资持股 58.00%、华智体育持股 26.00%、富腾投资持股
16.00%的公司,由雷翔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华栎投资、华智
体育、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18 那园餐饮那园旅游持股 51.00%
19 华云大数据华保盛物业持股 100.00%
3、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雷翔、赵成、吴广意外,发行人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4、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参股
公司情况”。
5、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1 雷翔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2 赵成发行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 钟毅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4 莫海量发行人董事
5 袁公章发行人独立董事
6 陈永利发行人独立董事
7 徐兵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8 唐歌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9 王珍发行人监事
10 何新发行人行政总监
11 李嘉发行人财务总监
12 杨广强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97
6、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能够控制、施
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1 同略投资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公司
2 厚润德基金
公司董事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同略投资持股 30.00%,公
司独立董事陈永利担任董事
3 同瑞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公司
4 瑞丰税务师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公司
5 同瑞评估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企业
6 绿城水务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广西同瑞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企业
8 桂商总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钟毅担任法定代表人 广西智迪尔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广西锐思顿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广西睿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南宁炫晴翻译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广西新鸿基汇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广西天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广西聚耐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南宁多客共享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广西母系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莫海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能够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企业共有 20 家,其中发行人独立董事控制或担任董事的企业有 16 家。发行人聘任独立董事时,严格遵守独立性原则审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控制或担任董事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中,上市公司绿城水务存在向发行人采购工程设计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98
与审图服务,向发行人提供水务服务的情形,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之关联交易事项。
其余 4 家关联方分别为:(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钟毅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桂商总会,桂商总会是广西工商联合会主管的一个社团法人;(2)钟毅家庭成
员持股 19.00%的广西聚耐优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营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与零售;
(3)钟毅家庭成员持股 4.50%的南宁多客共享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
网络科技与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服务;(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莫海量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广西母系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营文化传播业务。
此四家公司均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报告期内也未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7、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1 庞朝晖公司原财务总监,2019年 12月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2 闫越公司原监事,2018年 12月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3 李福和公司原独立董事,2020年 3月辞职
4 何立荣公司原独立董事,2020年 5月辞职
5 深圳华蓝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2018年 11月已被华蓝工程吸收合并并注销 广州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
原深圳华蓝控股子公司,2016年 10月注销
7 英图数码
英图设计持股 28.18%,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赵成担任董事
长,2018年 6月注销
8 中信恒泰华蓝工程于 2016年 2月转让其持有的 15.00%股权
9 尚品源餐饮
华智体育于 2016年 7月转让持有的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40.00%股权
10 北海佳泽
富腾投资分别于 2018年 7月、2019年 9月转让其持有的北海佳泽 58.25%、5.00%股权
11 朗川图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行政总监何新持股 9.33%,公司实际控制人
单梅持股 9.33%,公司实际控制人覃洪兵持股 9.33%;2020年
5月注销
12 新朗川图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行政总监何新于 2017年 12月转让其持有的南宁新朗川建筑图书有限公司 16.67%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单
梅于 2017年 12月转让其持有的南宁新朗川建筑图书有限公司
16.67%股权
13 南宁华智
报告期内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华智体育持股 51.00%;2020年 3月,华智体育
转让其持有的南宁华智 47.00%出资额,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华智体育持股 4.00%
14 攀成德公司原独立董事李福和控制的公司 宁波宝泓中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宝泓投资持有其 50.00%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12月注销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99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有限合伙) 广西建筑综合工程公司
原华蓝设计全资子公司,2018年 8月注销 广西综合设计院工程承包公司
原华蓝设计全资子公司,2018年 8月注销 上海华蓝建筑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原深圳华蓝控股子公司,2016年 6月注销
19 宝泓投资 2020年 12月 31日,华智体育转让持有的宝泓投资所有股权
20 汇银瑞创
宝泓投资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 12月 31日,华智体育转让持有的宝泓投资所有股权
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共 20 名,其中因退休、辞职与发行人消除关联关系的自然人 4人(含两名独立董事),因独立董事辞职与发行人解除关联关系的企业1家,发行人注销的子公司或孙公司 7家,因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企业转让股权等原因与发行人解除关联关系的企业 8家。
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的情形。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解除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后,如与发行人发生交易,仍作为关联交易披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8、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1 华冠茧丝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广意持股 30.00%的公司 广西桂华丝绸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广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北海八桂农坊土特产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北海宝珠林珍珠保健品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北海宝珠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6 联城物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华保盛物业持股 38.00% 广西艾可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富腾投资持股 30.00% 广西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华建信息持股 40.00%
9 凯业房地产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赵成持股 10.00%、费卫
东持股 10.00%
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共有 9家,其中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广意的关联公司 2家,均从事蚕茧与丝绸业务。实际控制人之一单梅的关联公司 3家,从事农副产品或珍珠制品销售业务。富腾投资直接或间参股的公司 3家,分别从事物业服务、进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00
出品业务和第三方检测服务业务,实际控制人之赵成与费卫东参股的公司一家,主营房产地租赁业务。
该 9家公司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也无关联交易。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完整披露了关联方。
(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蓝岩土勘察设计服务 666.18 260.48 462.97
华保盛物业物业服务 335.89 263.06 242.05
华蓝装饰第三方项目装修服务 97.69 36.50 60.91
尚品源餐饮餐饮及会议服务 42.37 66.29 67.25
华之味餐饮餐饮服务 18.48 27.84 27.84
桂商总会会员服务及会议服务 8.00 40.40 38.00
绿城水务供水服务 7.20 14.78 10.96
中信恒泰招标代理服务 13.77 14.22 12.59
合计 1,189.58 723.57 922.57
①华蓝岩土的勘察设计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华蓝岩土的勘察设计服务占公司同类采购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蓝岩土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 666.18 260.48 462.97
华蓝岩土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占协作分包采购总额比例(%)
9.07 4.15 7.74
华蓝岩土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95 0.45 0.83
A、必要性分析
工程建设产业链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01

岩土勘察指查明拟建场地地质条件,在进行工程设计前需要进行岩土勘察设计,岩土勘察设计是工程设计的基础,当工程设计项目包含初步设计时,业主有时会将岩土勘察设计与工程设计一并发包给华蓝设计或华蓝工程,但是由于没有相关资质,经业主同意,华蓝设计或华蓝工程会将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分包给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由于对复杂地质条件的认识比较深刻,通常还发展出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承包业务。当地质条件较复杂,地基施工难度较大时,勘察设计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实力,具有较强的施工优势与实力。因此部分勘察设计业务会包含地基施工成份。
华蓝工程的参股公司华蓝岩土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资质,在广西工程勘察领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其业务能力较受到业主认可,故公司主要向华蓝岩土采购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B、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蓝岩土采购岩土工程设计与岩土工程勘察两类服务。
岩土工程设计收费一般根据 2002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岩土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采用插值法计算标准设计费,主要根据岩土工程概算额以及复杂程度确定。在标准设计费的基础上,交易双方会按一定折价系数确定最终合同价格。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蓝岩土合作项目对应的合同额占工程概算额的平均费率为 2.89%,无关联第三方与华蓝岩土合作项目的平均费率为 2.96%,发行人平
均费率略低,但二者差异不大,因此发行人与华蓝岩土的岩土工程设计服务定价合理,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
岩土工程勘察服务一般按钻孔总进尺米数计算工作量。发行人与华蓝岩土合作的岩土勘察项目平均综合单价为 218.32元/米,无关联第三方与华蓝岩土合作
项目的平均综合单价为 208.84元/米,发行人平均综合单价略高,但二者差异不
大,因此,发行人与华蓝岩土的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定价公允合理,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02
②华保盛物业的物业服务
报告期内,华保盛物业为华蓝集团、华蓝设计及华蓝工程提供物业服务。
A、必要性分析
发行人主要拥有南宁市月湾路 1号南国弈园和华东路 39号设计科研楼两处主要自有房产。华保盛物业拥有中国物业服务企业壹级资质、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一级资质,为 2018 年中国物业服务双百强企业、南宁市“十佳”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行业拥有较高的服务品质和市场地位,因此发行人向华保盛物业采购上述自有房产的物业服务。
B、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南国弈园的物业使用费为负一层为 7元/月/平方米,一层到七层为 8元/月/平方米,2017年 6月底前,设计科研楼主楼的物业使用费为主楼为 4.0元/月/平方米,副楼为 3.5元/月/平方米,车库为 2.0元/月/平方米,2017
年 7月起,设计科研楼主楼的物业使用费为主楼为 4.5元/月/平方米,副楼为 4.0
元/月/平方米,车库为 2.5元/月/平方米。二者的差异主要是由地理位置、物业服
务要求、物业人员配备等造成的。交易价格和华保盛物业与第三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
③华蓝装饰的装修设计服务
A、必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提供建筑设计服务,部分项目含有建筑设计服务。华蓝装饰为华蓝工程的参股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因而发行人向华蓝装饰采购装修设计服务。
B、公允性分析
装修设计服务一般按照每平方米综合单价定价。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蓝装饰采购的装修设计服务的综合单价与华蓝装饰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装修设计服务的单价差异不大,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④尚品源餐饮的餐饮及会议服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03
报告期内,由于地理位置便利,华蓝集团日常的客户接待宴请以及集团内部重大会议较多在尚品源餐饮进行,交易定价与尚品源餐饮给予无关联第三方基本一致,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⑤华之味餐饮的餐饮服务
2018-2019年度,华蓝设计市政院的约 150名员工在华之味餐饮经营的南宁市总工会食堂就餐,根据增加的就餐人数,华之味餐饮需要增加食堂服务人员 5人,考虑到人工成本及利润加成,华蓝设计每年向华之味餐饮支付 27.84 万元;
2020 年 4 月起,华之味餐饮需要增加食堂服务人员调整至 4 人,华蓝设计每年向华之味餐饮支付 20.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合理,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
⑥桂商总会的会员服务
2018-2019年度,华蓝集团作为桂商总会的执行会长单位,每年缴纳 30万元会费,华蓝设计作为桂商总会的常务理事会员单位,每年向其缴纳 8 万元会费。
2020 年度,桂商总会对华蓝集团作为桂商总会的执行会长单位的年费进行了免除。
⑦绿城水务的供水服务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及华蓝设计直接向南宁市水务公司绿城水务采购南国弈园及华东路 39号设计科研楼的供水服务,采购价格为 2.99元/吨(含水费、水资
源费、污水费),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
⑧中信恒泰的招标代理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选择中信恒泰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发行人中标后向中信恒泰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依据,参考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定价公允。
(2)关联方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那园旅游
工程设计服务 40.01 316.61 386.60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
243.15 174.59 -
绿城水务工程设计服务 109.97 224.81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04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审图服务 1.67 2.60 3.97
华蓝岩土品牌使用费 102.83 83.68 55.56
华蓝装饰品牌使用费 67.64 54.34 61.32
广西新鸿基汇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服务 315.80 --
合计 881.08 856.63 507.45
①那园旅游的设计服务及工程管理服务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向那园旅游提供服务形成的收入占公司同类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向那园旅游提供的工程设计服务收入金额
40.01 316.61 386.60
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总额 84,430.44 71,433.16 66,890.81
向那园旅游提供的工程设计服务收入金额占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总额的比例(%)
0.05 0.44 0.58
向那园旅游提供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收入金额
243.15 174.59 -
发行人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收入总额
4,701.07 5,646.65 5,306.85
向那园旅游提供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收入金额占发行人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收入总额的比例(%)
5.17 3.09 -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对那园旅游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形成的收入占同类业务的比重分别为 0.58%、0.44%和 0.05%,对那园旅游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形成
的收入占同类业务的比重分别为 0%、3.09%和 5.17%,占比较小,发行人对那园
旅游不存在业绩依赖。
A、必要性分析
报告期内,那园旅游是富腾投资实施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的项目公司。
华蓝集团作为广西乃至全国领先的国土空间规划、工程设计以及 EPC 工程总承包管理综合服务提供商,具备丰富的工程设计及 EPC 项目管理经验,专业人才储备充分,那园旅游向华蓝设计采购工程规划及设计服务,向华蓝工程采购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有助于那园旅游提升工程设计品质和工程质量,故那园旅游选择发行人作为其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供应商有必要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05
B、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那园旅游的销售主要是那园旅游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项目相关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该项目最终以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华蓝工程为 EPC 总承包牵头人,华蓝设计为设计方,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为施工方。项目总投资 50,602.92万元,
其中工程设计费 1,424.46万元、工程管理费 1,432.38万元、施工费 47,746.08万
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事设计牵头的 EPC 总承包工程管理服务,承担牵头方与设计方角色,获取工程总承包管理费与工程设计费收入。华蓝集团向第三方提供 EPC 总承包项目服务涉及的各项费率如下(取合同总额超过 2 亿元的项目作为对比样本):
项目名称设计费率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率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 1.57% 3.00%
防城港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 2.17% 3.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工程总承包 6.18% 3.00%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2.78% 5.50%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中心项目 5.44% 5.00%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1.00% 5.50%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55% 6.00%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0.76% 4.00%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友谊大道中段)工程总承包
0.96% 1.50%
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桥卜安置点教育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4.24% 3.00%
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2.62% 3.00%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工程 4.10% 5.00%
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项目 6.52% 5.00%
平均值 3.07% 4.04%
众数值- 3.00%
那园旅游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一期)项目 2.81% 2.91%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无关联第三方以 EPC 总承包模式展开的项目中,设计费率范围从 0.76%到 6.52%不等,平均值为 3.07%,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率从 1.50%
到 6.00%不等,众数值为 3.00%。发行人对那园旅游项目的设计费率、工程总承
包管理费率在可比区间内,接近平均值或众数值,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②绿城水务的设计及审图服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06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向绿城水务提供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华蓝设计子公司中蓝审图向绿城水务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绿城水务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向绿城水务提供市政工程设计收入金额
109.97 224.81 -
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总额 84,430.44 71,433.16 66,890.81
向绿城水务提供市政工程设计收入金额占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总额比例(%)
0.13 0.31 -
向绿城水务提供审图服务收入金额 1.67 2.60 3.97
发行人审图服务收入总额 1,776.54 1,906.06 1,435.85
向绿城水务提供审图服务收入金额占发行人审图服务收入总额的比例(%)
0.09 0.14 0.28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对绿城水务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形成的收入占同类业务的比重分别为 0%、0.31%和 0.13%,对绿城水务提供审图服务形成的收入占同类业
务的比重分别为 0.28%、0.14%和 0.09%,占比较小,发行人对绿城水务不存在
业绩依赖。
A、必要性分析
华蓝设计是广西乃至全国领先的市政工程设计企业,中蓝审图是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全国施工图审查工作先进单位,绿城水务是广西地区排名领先的水务公司,绿城水务向发行人采购工程设计相关服务有其必要性。
B、公允性分析
绿城水务为国有企业,发行人对绿城水务的设计费以计价格[1999]1283 号、桂价经字[2000]88号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依据,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公允。
中蓝审图向绿城水务提供审图服务的定价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与《建设工程施工图文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收费标准》(桂价费[2011]55号文)下浮 20%后计算和收取,与中蓝审图向无关联第三方的收费方式基本一致,定价公允。
③华蓝岩土、华蓝装饰品牌使用费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07
A、合理性及必要性分析
华蓝设计曾拥有与“华蓝”相关的商标使用权,华蓝集团成立后,华蓝设计将所有商标使用权转让予华蓝集团,“华蓝”相关的商标使用权包含地质勘测、地质勘探、土地测量、室内装璜、室内装饰设计等范围(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六、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华蓝岩
土使用“华蓝”商标从事地质勘测等业务、华蓝装饰使用“华蓝”商标从事室内装饰等业务时,均向华蓝集团支付品牌使用费。
华蓝岩土及华蓝装饰成立时间较早,与发行人有极深的历史渊源。其为“华蓝”品牌知名度的形成也做出了贡献。后由于发行人集中精力发展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国土空间规划等为核心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剥离施工占比较大的相关业务的需要而逐步退出控制权。发行人目前仍任持有华蓝岩土及华蓝装饰的少数股权,若禁止华蓝岩土及华蓝装饰使用“华蓝”商号及商标,既不符合发行人的商业利益,亦不顾及双方的历史渊源,不符合公司“诚实守信、客户至上、包容共赢”的核心价值观。
B、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分析
发行人向华蓝岩土收取品牌使用费的依据如下: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比例与华蓝岩土、华蓝装饰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平均营业收入的乘积计算收取。
发行人收取的参股公司品牌使用费(商标使用许可费)与市场收费情况比较如下:
收取方支付方收费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额的 1%或 3%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邦集团销售总额的 0.5%-1.5%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松德新材料装备有限公司
销售总额的 0.1%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的 1.5%
华蓝集团
华蓝岩土销售额的 0.18%
华蓝装饰销售额的 0.6%-0.75%
品牌使用费(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收费比例高低主要依赖于品牌知名度,差异较大,华蓝集团向华蓝岩土、华蓝装饰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比例在市场收费比例的范围之内,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08
C、品牌使用费协议主要内容
……
(1)发行人与华蓝岩土关于收取品牌使用费的合同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
华蓝集团同意将注册号分别为 6224744、6224743的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标
的商标”)授权华蓝岩土许可使用。
二、许可使用权限
2.1标的商标许可使用的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
2.2标的商标许可使用性质:非独占许可使用。
2.3标的商标许可使用的范围:地质勘探、土地测量、地质勘测、水下勘探。
三、标的商标许可使用期限
自 2019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协议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双方另行续签协议。
四、标的商标许可使用费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标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按照乙方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平均营业收入的 0.18%进行计算收取,前述营业收入以乙方审计报告所载为准。
2021 年度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由双方另行商榷。2019 年商标许可使用费用为887,000元/年,2020年商标许可使用费用为 1,090,000元/年。
五、服务(商品)质量保证
5.1 为保证注册商标商品质量,许可方有权监督被许可方的生产,并有权检
查被许可方服务(商品)质量。
5.2 被许可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服务(商品)质量,确保其符合相关
政府标准、规定和准则。
5.3 若被许可方服务(商品)质量不合格,或对外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时,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且许可方有权终止对被许可方的商标许可。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09
5.4如果许可方认为被许可方未能维持质量标准,在向被许可方发出通知后,
可暂停许可被许可方使用标的商标,直至被许可方表明可以达到并维持质量标准。
若被许可方合理期限内(该期限由许可方确定)仍未达到并维持质量标准,或再次出现违反质量标准的事件,许可方可以经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许可方的权利义务
6.1许可方应履行标的商标的续展及保障标的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
6.2 许可方应保证其系标的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其有权授予被许可方
在授权地域范围内使用。
七、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
7.1 被许可方承诺不超越本协议约定的许可使用的范围、地域、期限使用标
的商标。
7.2被许可方不得任意修改标的商标的文字、图形或组合。
7.3 未经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许可方注册商标许
可第三方使用。
7.4被许可方使用标的商标时不得损害许可方的权利。
7.5 被许可方不得自行或协助第三方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
标的商标,亦不得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使用或申请与标的商标相似或可能引起混淆的商标、商号、标志、设计、符号。
……
十、违约责任
10.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或不适当
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或有重大遗漏或误导,即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有权暂时停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待违约方将违约情形消除后再恢复履行。
10.2任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对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交通差旅费、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10
律师费、担保费、诉讼费等费用。
……
(2)发行人与华蓝装饰关于收取品牌使用费的合同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
华蓝集团同意将注册号分别为 6224744、6224743、6222547和 6222546的注
册商标(标的商标)授权华蓝装饰许可使用。
二、许可使用权限
2.1标的商标许可使用的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
2.2标的商标许可使用性质:非独占许可使用。
2.3 标的商标许可使用的范围:室内装饰设计、室内装潢、清洁建筑物(内
部)、清洁建筑物(外表面)。
三、标的商标许可使用期限
自 2019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协议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双方另行续签协议。
四、标的商标许可使用费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标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按照乙方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平均营业收入的 0.60%进行计算收取,前述营业收入以乙方审计报告所载为准。
2021 年度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由双方另行商榷。2019 年商标许可使用费用为576,000元/年,2020年商标许可使用费用为 717,000元/年。
五、服务(商品)质量保证
5.1 为保证注册商标商品质量,许可方有权监督被许可方的生产,并有权检
查被许可方服务(商品)质量。
5.2 被许可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服务(商品)质量,确保其符合相关
政府标准、规定和准则。
5.3 若被许可方服务(商品)质量不合格,或对外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时,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11
的赔偿责任,且许可方有权终止对被许可方的商标许可。
5.4如果许可方认为被许可方未能维持质量标准,在向被许可方发出通知后,
可暂停许可被许可方使用标的商标,直至被许可方表明可以达到并维持质量标准。
若被许可方合理期限内(该期限由许可方确定)仍未达到并维持质量标准,或再次出现违反质量标准的事件,许可方可以经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许可方的权利义务
6.1许可方应履行标的商标的续展及保障标的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
6.2 许可方应保证其系标的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其有权授予被许可方
在授权地域范围内使用。
七、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
7.1 被许可方承诺不超越本协议约定的许可使用的范围、地域、期限使用标
的商标。
7.2被许可方不得任意修改标的商标的文字、图形或组合。
7.3 未经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许可方注册商标许
可第三方使用。
7.4被许可方使用标的商标时不得损害许可方的权利。
7.5 被许可方不得自行或协助第三方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
标的商标,亦不得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使用或申请与标的商标相似或可能引起混淆的商标、商号、标志、设计、符号。
……
十、违约责任
10.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或不适当
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或有重大遗漏或误导,即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有权暂时停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待违约方将违约情形消除后再恢复履行。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12
10.2任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对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交通差旅费、律师费、担保费、诉讼费等费用。
……。
D、品牌使用费支付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华蓝岩土、华蓝装饰应支付的 2017-2020年度品牌使用费已全部支付完毕,不存在违反品牌许可使用约定的情形。
④新鸿基的工程设计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向新鸿基南宁凤岭医院项目提供工程设计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新鸿基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向新鸿基提供工程设计收入金额 315.80 --
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总额 84,430.44 --
向新鸿基提供工程设计收入金额占发行人工程设计收入总额比例(%)
0.37 --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对新鸿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形成的收入占同类业务的比重分别为 0%、0%和 0.37%,占比较小,发行人对新鸿基不存在业绩依赖。
A、必要性分析
华蓝设计是广西乃至全国领先的医院建筑工程设计服务提供商, 2017年至2020 年,华蓝设计连续 4 年被全国医院大会建设委员会、筑医台网站等评选为“中国医院建设十佳供应商(医院设计)”,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新鸿基选择华蓝设计合作,能够获得优质且响应及时的本地化服务。
B、公允性分析
华蓝设计为新鸿基南宁凤岭医院项目公寓楼、地下室,医技楼、疗养楼,原门诊楼改造提供设计服务,平均单价为 25元/平方米,与报告期内发行人按面积计价项目的平均单价接近(2020年为 24.78元/米),定价合理公允。
(3)关联方租赁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13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富腾投资 12.25 12.59 12.59
尚品源餐饮 291.43 324.51 307.58
那园旅游 16.60 25.18 25.18
华智城围联 49.05 54.46 52.47
华溯文化 3.97 4.38 4.18
南宁围棋 24.33 24.38 23.22
华保盛物业 9.43 6.86 6.86
华建信息- - 5.20
桂商总会 19.56 24.38 22.36
合计 426.61 476.73 459.61
A、必要性分析
华蓝集团拥有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邕房产证字第 02443042号),整体面积 12,200.80 平方米。因南国弈园土地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华蓝
集团将其主要租赁给从事文体娱乐业务的关联方使用。
B、公允性分析
根据发行人与关联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除尚品源餐饮),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向华蓝集团租赁南国弈园的价格为 60.9元/平方米/月。通过查询第三方商业
物业租赁中介平台信息,南国弈园周边德瑞大厦、财富国际广场、航洋国际每月平均租金为 60.59元/平方米/月,基本接近。
尚品源餐饮租赁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月
楼层具体用途
面积
(平方米)
2016.05.10-
2017.05.09
2017.05.10-
2018.05.09
2018.05.10-
2019.05.09
2019.05.10-
2020.05.09
负一层
厨房与员工食堂 726.69 16.54 17.36 18.23 19.14
一层宴会厅/会议厅 501.17 66.15 69.46 72.93 76.58
一层夹层
管理人员办公 191.13 33.08 34.73 36.47 38.29
二层餐饮包厢经营 1,040.29 60.64 63.67 66.85 70.20
三层宴会厅/会议厅-按月结算,当月营业收入的 10%
七层餐饮包厢经营-按月结算,当月营业收入的 15%
南国弈园位于南宁市主干道民族大道北第二条平行道路上,民族大道南北各有万象城与航洋国际两大主要商圈,由于对办公场地的活动开展有限制,发行人不能按办公楼层价格向餐饮与会议服务企业收取租金,为避免楼层空置,提高物业使用率,发行人与承租人尚品源餐饮根据楼层不同结构与用途,协商确定上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14
租赁价格。
综上,发行人与对关联方租赁定价存在历史合理性,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935.73 1,444.09 1,435.49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蓝装饰自用装修服务 210.65 1.80 370.04
华溯文化广告服务-- 1.94
合计 210.65 1.80 371.98
①华蓝装饰装修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蓝装饰签订以下装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主体工程地点合同工期
合同金额(万元)
装修面积(平方米)
单位价格
(元/平方米)
华蓝设计
南宁市民主路 20号市总工会职工之家大楼 8-11层
2017.9.23-2018.1.10 451.58 6,399.84 705.60
深圳华蓝
南宁市民主路 20号市总工会职工之家大楼 7、12层
2017.12.15-2018.1.31 266.66 3,200.00 833.31
华蓝工程
南宁市民主路 20号市总工会职工之家大楼 24、25层
2019.12.25-2020.3.20 215.60 2,114.24 1,019.76
装修平均单价(元/平方米) 852.89
A、必要性分析
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规模扩大的需求,公司新增租赁南宁市总工会职工之家部分楼层用于办公,需对其装修。华蓝装饰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资质,在南宁建筑装饰市场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为高效完成新增办公场所装修,经多方比价,发行人选择采购华蓝装饰装修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15
服务。
B、公允性分析
办公楼装修定价取决于客户要求,规模大小等因素,不同项目耗用的人工成本、机械成本、材料费用等等差异较大。华蓝装饰为华蓝集团提供装修服务的单价为 859.82元/平方米,与华蓝装饰和无关联第三方的装修平均单价差异不大,
定价公允。
②华溯文化设计服务
2017-2018年,发行人由于内部管理及项目需要,向华溯文化零星采购了微信公众号、广告牌标识、内部宣传材料等设计制作服务,相关服务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2)关联方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苏中达科台历设计-- 3.57
合计-- 3.57
①发行人给关联方提供的台历设计服务
报告期内,主要是 2017 年,发行人向苏中达科零星提供了部分台历设计,其发生金额较小,其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3)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对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担保责任
起始日
担保责任
到期日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华蓝设计华智城围联 1,200.00 2018/12/19 2019/12/6 是
华蓝集团衢州弈谷 5,000.00 2016/12/22 2019/7/15 是
2018年 11月 19日,华蓝设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华智城围联体育产业股份公司担保的议案》。
2016年 12月 8日,华蓝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关联方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16
2019 年 6 月,保荐机构与律师、会计师在对发行人进行年度尽职调查时,发现该两起对外担保事项未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当即要求发行人整改。
由于华蓝设计担保华智城围联的主债务在 2019 年末即将到期,且主债务预计发生债务违约的风险较小,同时更换担保的程序繁杂,难以及时找到替换担保物,考虑到该次担保预计在报告期内能顺利终止,因此,发行人决定华蓝设计对华智城围联提供的担保到期自然终止。2019年 12月 6日,因华智城围联按期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主债权消灭。依据当时有效的《物权法》第 177条规定,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随之消灭。因此,华蓝设计为华智城围联提供的定期存单质押担保随之消灭,应承担的相应担保责任同时终止。
截至 2019年 7月初,由于衢州弈谷自身提供的担保物(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价值足以覆盖衢州弈谷剩余未偿还债务本息,因此,2019 年 7 月 15 日,经协商一致,华蓝集团与中国银行衢州分行签署了《补充协议》,双方同意 2016年 12 月签署的华蓝集团为衢州弈谷产业园项目建设贷款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于2019 年 7 月 15 日终止,华蓝集团的保证担保责任终止。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日,衢州弈谷已向中国银行衢州分行偿清了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2020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及 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包括上述关联方担保事项进行了确认。
保荐机构认为:前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 2020年 6月 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后,且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解除,未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故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4)关联方资金拆借
①公司向关联方富腾投资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年度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拆出金额计提利息归还其他
2019年度 7,334.88 - 307.26 7,642.14 --
2018年度 7,732.59 - 315.64 713.36 - 7,334.88
2017年度 10,045.59 - 238.17 2,551.17 - 7,732.59
报告期前,富腾投资系华蓝集团控股子公司。为突出主营业务,华蓝集团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17
2016年 10月出让了其持有的富腾投资股权,导致华蓝集团与富腾投资之间的资金往来变成了关联方资金占款,报告期初金额为 5,388.09万元。同时,富腾投资
受让了华蓝集团持有的衢州弈谷 69%的股权,截至报告期初尚有 4,657.50万元未
支付给华蓝集团。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新增向富腾投资拆出资金,但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与实际占用时间计提资金占用费。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相关拆出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已归还完毕。
②公司向关联方苏中达科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年度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拆出金额计提利息归还其他
2019年度------
2018年度 500.00 - 9.06 509.06 --
2017年度 500.00 - 21.75 21.75 - 500.00
报告期初,苏中达科向华蓝设计借款 500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新增向苏中达科拆出资金,但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与实际占用时间计提资金占用费。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相关拆出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已归还完毕。
③关联方金占用费的财务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借金资金占用费占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资金占用费 307.26 324.70 259.92
净利润 9,591.21 8,684.78 8,329.54
资金占用费占净利润的比例(%) 3.20 3.74 3.12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借利息占净利润的比例为 3.12%、3.74%、3.20%,
占比较小。
④后续影响、整改措施及相关内控建立的情况
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发生于报告期前,报告期内,关联方陆续归还拆借资金并于申报基准日前归还全部拆借资金,此后未再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独立运营构成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对报告期内的关联方拆借资金收取了资金占用费,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发行人制定了《防范大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18
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明确规定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原则、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已在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且有关议事规则及管理制度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章程、有关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明确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按照上市公司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等制度,该等内部制度草案同样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
同时,为避免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来产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和《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因此,发行人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已经规范完毕,且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资金安全,发行人在关联交易和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违反《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发生于报告期前且系满足关联方临时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以及向关联方出售股权导致,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资金拆借行为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未新增关联方资金占用;发行人按一年其银行贷款利率收取了资金占用费,且相关拆出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已于2019 年底前全部清理完毕;发行人已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和《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因此,发行人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已经规范完毕,且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资金安全,发行人在关联交易和内部控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19
制方面不存在违反《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3、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名称
关联方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
南宁围棋 51.14 2.56 51.19 3.84 24.38 1.22
那园旅游 242.81 13.08 121.27 6.06 --
华溯文化-- 4.60 0.23 4.38 0.22
新鸿基 193.95 13.84 ----
小计 487.91 29.48 177.06 10.13 28.76 1.44
应收股利华蓝装饰---- 36.00 -
小计---- 36.00 -
其他应收款
富腾投资---- 7,334.88 -
华蓝岩土-- 88.70 4.44 --
华蓝装饰-- 57.60 2.88 --
小计-- 146.30 7.32 7,334.88 -
(2)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应付账款
华蓝岩土 267.67 39.60 36.84
华蓝装饰 61.93 --
小计 329.60 39.60 36.84
合同负债
那园旅游 118.85 - 6.42
尚品源餐饮- 12.13 -
绿城水务 33.24 --
小计 152.09 12.13 6.42
其他应付款
华蓝装饰 18.25 13.55 35.47
华保盛物业 29.54 69.23 79.48
桂商总会 0.50 --
小计 48.29 82.78 114.95
4、关联交易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20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度/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度/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度/
2018年
12月 31日
同类
交易
金额
同类交易占比(%)
金额
同类交易占比(%)
金额
同类交易占比(%)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方采购
华蓝岩土
勘察设计服务
666.18 9.07 260.48 4.15 462.97 7.74
协作分包成本
华保盛物业物业服务 335.89 77.11 263.06 66.03 242.05 58.47
物业服务采购总额
华蓝装饰
第三方项目装修服务
97.69 1.33 36.50 0.58 60.91 1.02
协作分包成本
尚品源餐饮
餐饮及会议服务
42.37 3.68 66.29 6.55 67.25 7.97
餐饮及会议服务采购总额
华之味餐饮餐饮服务 18.48 1.60 27.84 2.75 27.84 3.30
餐饮及会议服务采购总额
桂商总会
会员服务及会议服务
8.00 0.69 40.40 3.99 38.00 4.50
餐饮及会议服务采购总额
绿城水务供水服务 7.20 62.35 14.78 78.16 10.96 71.26
供水服务采购总额
中信恒泰
招标代理服务
13.77 2.23 14.22 2.36 12.59 2.58
招标代理服务采购总额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方销售
那园旅游
工程设计服务
40.01 0.05 316.61 0.44 386.60 0.58
工程设计服务收入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
243.15 5.17 174.59 3.09 --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收入
绿城水务
工程设计服务
109.97 0.13 224.81 0.31 --
工程设计服务收入
审图服务 1.67 0.09 2.60 0.14 3.97 0.28
审图服务收入
华蓝岩土
品牌使用费
102.83 60.32 83.68 60.63 55.56 47.54
品牌使用费收入
华蓝装饰
品牌使用费
67.64 39.68 54.34 39.97 61.32 52.46
品牌使用费收入
新鸿基
工程设计服务
315.80 0.37 ----
工程设计服务收入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方租赁
富腾投资租赁服务 12.25 2.09 12.59 1.86 12.59 1.80 租赁收入
尚品源餐饮租赁服务 291.43 49.81 324.51 47.92 307.58 43.91 租赁收入
那园旅游租赁服务 16.60 2.84 25.18 3.72 25.18 3.59 租赁收入
华智城围联租赁服务 49.05 8.38 54.46 8.04 52.47 7.49 租赁收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21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度/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度/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度/
2018年
12月 31日
同类
交易
金额
同类交易占比(%)
金额
同类交易占比(%)
金额
同类交易占比(%)
华溯文化租赁服务 3.97 0.68 4.38 0.65 4.18 0.60 租赁收入
南宁围棋租赁服务 24.33 4.16 24.38 3.60 23.22 3.31 租赁收入
华保盛物业租赁服务 9.43 1.61 6.86 1.01 6.86 0.98 租赁收入
华建信息租赁服务- --- 5.20 0.74 租赁收入
桂商总会租赁服务 19.56 3.34 24.38 3.60 22.36 3.19 租赁收入
四、经常性关联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雷翔等关键管理人员
薪酬 1,935.73 2.95 1,444.09 2.68 1,435.49 2.74
应付职工薪酬发生额
五、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采购
华蓝装饰
自用装修服务
210.65 73.23 1.80 0.19 370.04 42.60
装修服务采购总额
华溯文化广告服务---- 1.94 0.06 销售费用
六、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销售
苏中达科台历设计---- 3.57 0.47
其他业务收入
七、关联方担保
华智城围联提供担保---- 1,200.00 19.35
对外担保总额
衢州弈谷提供担保---- 5,000.00 80.65
对外担保总额
八、关联方资金占用
富腾投资拆出资金---- 7,334.88 100.00
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总额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自 2017年 1月 1日至今,发行人就经常性关联交易均召开股东大会对当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议,分别于 2017年 5月 27日召开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 年 6月 20日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 5月 28日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 6月 6日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 9 月 24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预计<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涵盖除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外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方担保未充分履行内部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22
决策程序,就上述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形,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及 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当时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当时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综上,发行人报告内期内的关联交易均通过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的方式履行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决策程序,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不存在未履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决策程序的情形。”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自 2017年 1月 1日至今,发行人就日常关联交易均召开股东大会对当年
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议,分别于 2017年 5月 27日召开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 年 6月 20日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 5月 28日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 6月 6日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 9 月 24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预计<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就报告期内已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情形,发行人召
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的同意,确认发行人与相关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23
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当时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3、为进一步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已在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且有关议事规则及管理制度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章程、有关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明确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时,按照上市公司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等制度,该等内部制度草案同样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
4、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本公司或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公司 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独立董事 2名。公司赋予了独立董事监督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公正、公允的特别权利。
5、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向发行人作出了如下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任职或控制的企业
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二、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发行人在资产、人
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24
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四、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
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
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同时,为避免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来产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向发行人作出了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资金拆借、代垫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的变化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之“(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7、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曾经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对曾经的关联方尚品源餐饮的关联交易,详情请参见本节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之“1、
经常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对曾经的关联方中信恒泰的关联交易,详情请参见本节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之“1、经
常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采购”。
发行人与尚品源餐饮、中信恒泰的交易均为真实发生的,定价公允,不存在调节收入或成本费用、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成为非关联方的情形,但仍将其作为历史上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25
关联方并对发行人与其交易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26
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的分析反映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1〕1828号《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司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5,430,238.44 458,566,087.00 331,798,725.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71,001.6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771,954.62
应收票据 9,980,000.07 3,073,945.73 8,301,822.65
应收账款 280,986,994.40 354,857,599.73 335,940,537.25
预付款项- 378,272.89 114,606.45
其他应收款 32,127,001.68 38,979,049.57 114,929,482.75
存货---
合同资产 126,809,773.43
其他流动资产 4,308,148.92 748,752.23 28,328,206.80
流动资产合计 1,099,642,156.94 859,174,708.77 841,185,335.6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201,909.02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2,444,408.64 21,326,606.15 20,440,802.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201,909.02 10,201,909.02 -
固定资产 78,709,734.42 82,785,970.94 89,635,289.51
无形资产 31,841,299.48 28,302,897.69 28,670,371.60
商誉 208,733.36 208,733.36 -
长期待摊费用 8,218,936.48 7,914,873.36 10,659,865.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33,801.47 14,506,126.01 14,440,598.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2,000.00 2,244,227.70 1,921,707.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7,780,822.87 167,491,344.23 175,970,544.66
资产总计 1,267,422,979.81 1,026,666,053.00 1,017,155,880.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150,555.55 130,216,038.12 90,000,0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27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应付账款 45,418,360.40 37,902,230.20 31,778,333.40
预收款项- 80,401,187.39 59,580,300.90
合同负债 100,799,438.96 --
应付职工薪酬 340,823,369.29 296,263,203.07 273,779,768.46
应交税费 33,884,391.77 63,167,064.50 38,337,954.63
其他应付款 146,981,010.74 96,725,935.60 124,377,170.09
其他流动负债 6,874,530.36 --
流动负债合计 824,931,657.07 704,675,658.88 617,853,527.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8,745,546.74 10,545,953.08 12,405,272.48
递延收益 482,343.06 948,898.39 1,353,214.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01.9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27,889.80 11,507,353.42 13,758,487.25
负债合计 834,159,546.87 716,183,012.30 631,612,014.73
股本 110,200,000.00 110,200,000.00 103,300,000.00
资本公积 57,758,447.19 57,758,447.19 2,257,674.80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46,854,616.25 40,399,206.96 11,304,833.07
未分配利润 208,023,264.22 93,046,100.88 260,423,84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22,836,327.66 301,403,755.03 377,286,350.71
少数股东权益 10,427,105.28 9,079,285.67 8,257,514.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3,263,432.94 310,483,040.70 385,543,865.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267,422,979.81 1,026,666,053.00 1,017,155,880.2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91,632,151.62 912,021,861.75 881,201,226.98
减:营业成本 703,319,331.74 585,132,626.69 563,833,923.9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288,840.18 8,554,175.84 8,394,142.90
销售费用 36,315,382.14 35,924,151.24 34,759,526.13
管理费用 158,591,891.80 136,017,222.36 129,906,481.58
研发费用 40,775,385.71 35,553,929.53 31,212,999.90
财务费用 1,452,234.45 4,650,831.86 2,506,790.98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994,875.38 9,179,774.30 6,749,927.9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87,653.49 5,972,625.00 2,337,645.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17,802.49 885,803.20 320,997.2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1,985.35 37,592.9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28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757,942.93 -5,436,483.3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06,049.99 --10,947,178.6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03.97 -10,155.21 9,805.8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147,616,625.52 116,626,670.28 108,775,155.51
加:营业外收入 229,827.29 92,941.93 290,226.05
减:营业外支出 631,285.42 270,791.07 2,473,338.7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147,215,167.39 116,448,821.14 106,592,042.78
减:所得税费用 23,508,681.15 20,536,760.04 19,744,247.3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23,706,486.24 95,912,061.10 86,847,795.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432,572.63 94,141,631.93 73,739,933.83
少数股东损益 2,273,913.61 1,770,429.17 13,107,861.61
五、综合收益总额 123,706,486.24 95,912,061.10 86,847,795.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21,432,572.63 94,141,631.93 73,739,933.8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273,913.61 1,770,429.17 13,107,861.61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10 0.91 0.71
(二)稀释每股收益 1.10 0.91 0.7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5,237,520.13 941,460,386.26 903,046,827.1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526,402.09 132,630,137.34 71,475,793.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3,763,922.22 1,074,090,523.60 974,522,620.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4,980,268.12 189,464,596.55 200,302,193.6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11,083,118.12 517,700,317.64 568,760,881.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912,774.23 66,447,838.93 85,140,108.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110,950.00 124,265,747.47 213,874,217.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6,087,110.47 897,878,500.59 1,068,077,400.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7,676,811.75 176,212,023.01 -93,554,779.7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29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87,655.28 156,009,667.83 156,547,216.3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53,197.33 6,535,047.32 1,949,037.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839.84 31,021.8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418,317.60 12,133,561.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40,852.61 245,971,872.59 170,660,837.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018,312.94 9,985,641.58 16,400,393.77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9,794.65 84,737,208.40 55,308,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08,107.59 94,722,849.98 83,708,393.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67,254.98 151,249,022.61 86,952,443.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2,1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0 130,010,000.00 9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000.00 192,110,000.00 9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010,000.00 90,000,000.00 1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0,009,435.20 216,910,673.77 36,810,698.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870,094.00 650,687.50 3,978,442.9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951,703.79 704,850.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019,435.20 383,862,377.56 157,515,549.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19,435.20 -191,752,377.56 -67,515,549.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101,890,121.57 135,708,668.06 -74,117,885.2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30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1,419,112.11 315,710,444.05 389,828,329.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553,309,233.68 451,419,112.11 315,710,444.05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7,435,603.03 281,361,544.80 140,380,896.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8.5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933,846.91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473,065.23 552,174.12 273,227.59
预付款项-- 8,000.00
其他应收款 31,979,372.88 1,421,613.94 74,644,829.07
存货---
其他流动资产 2,106,647.01 - 22,002,627.35
流动资产合计 341,994,688.15 283,336,241.42 257,243,427.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30,730,610.77 229,612,808.28 227,842,906.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固定资产 58,094,229.80 62,387,319.91 66,739,923.55
无形资产 13,783,254.39 14,138,951.31 14,494,648.2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782.28 32,710.95 20,229.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2,642,877.24 306,171,790.45 309,097,707.95
资产总计 644,637,565.39 589,508,031.87 566,341,135.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94,722.22 60,085,066.67 30,000,000.00
应付账款- 2,346.00 57,436.00
预收款项- 123,742.66 123,742.66
应付职工薪酬 8,960,336.00 6,123,134.14 3,349,385.00
应交税费 8,639.71 26,496,966.28 3,581,519.46
其他应付款 178,273,186.28 203,930,187.79 357,101,203.2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7,336,884.21 296,761,443.54 394,213,286.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31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287,336,884.21 296,761,443.54 394,213,286.32
股本 110,200,000.00 110,200,000.00 103,300,000.00
资本公积 80,943,375.00 80,943,375.00 25,743,375.00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46,854,616.25 40,399,206.96 11,304,833.07
未分配利润 119,302,689.93 61,204,006.37 31,779,641.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7,300,681.18 292,746,588.33 172,127,849.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4,637,565.39 589,508,031.87 566,341,135.72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 44,689,419.60 44,950,746.29 35,483,466.73
减:营业成本 5,047,356.14 5,867,457.31 5,471,665.59
营业税金及附加 982,804.37 1,267,178.09 1,095,867.52
销售费用 255,155.25 680,260.83 -
管理费用 31,629,261.27 24,601,931.98 18,088,775.53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616,286.98 2,675,966.29 266,196.91
加:其他收益 2,825,935.09 303,689.86 81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6,791,807.89 284,608,805.82 20,969,208.3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17,802.49 885,803.20 320,997.2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3,617.94
信用减值损失-8,285.33 -49,925.84 -
资产减值损失---59,333.8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67,000,587.20 294,720,521.63 32,904,453.61
加:营业外收入 150.00 400.00 5,050.00
减:营业外支出 10,000.00 10,000.00 30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66,990,737.20 294,710,921.63 32,609,503.61
减:所得税费用 2,436,644.35 3,767,182.70 3,324,120.2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4,554,092.85 290,943,738.93 29,285,383.38
五、综合收益总额 64,554,092.85 290,943,738.93 29,285,383.3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32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8,923,913.15 50,014,279.70 12,620,339.7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89,223.01 3,446,143.03 1,591,203.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813,136.16 53,460,422.73 14,211,543.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9,655.65 55,090.00 100,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701,869.70 16,768,745.36 11,614,331.8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560,386.57 7,949,345.55 5,849,490.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719,969.58 9,773,592.05 7,080,332.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511,881.50 34,546,772.96 24,644,154.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01,254.66 18,913,649.77 -10,432,611.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08.56 124,697,822.83 96,547,216.3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5,418,125.32 284,811,228.14 20,648,211.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399,578.00 7,133,561.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419,033.88 479,908,628.97 124,328,989.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3,625.00 59,180,769.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72,930.65 84,737,208.40 38,012,850.8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271,232.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717,788.53 143,917,977.40 38,012,850.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01,245.35 335,990,651.57 86,316,138.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2,1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60,000,000.00 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567,217.65 35,212,081.06 458,173.5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33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567,217.65 157,312,081.06 30,458,173.5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000,000.00 30,000,000.00 6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6,149,837.67 212,488,438.80 28,909,259.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345,821.76 128,747,295.65 85,300,888.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495,659.43 371,235,734.45 174,210,147.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28,441.78 -213,923,653.39 -143,751,974.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26,074,058.23 140,980,647.95 -67,868,447.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1,361,544.80 140,380,896.85 208,249,344.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307,435,603.03 281,361,544.80 140,380,896.85
二、重要性水平、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重要性水平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公司首先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主要考虑项目金额是否超过税前利润的 5%。
(二)具体审计意见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18年 12月 31日、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天健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蓝集团 2018年 12月 31日、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34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天健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天健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天健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①相关会计期间: 2018年度、2019年度。
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设计业务,该业务收入确认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关于“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有关规定,具体业务流程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阶段,当发行人向委托方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并通过第三方审核或获取客户签署的成果确认书时确认收入。
②相关会计期间:2020年度。
发行人提供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等服务,由于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故发行人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发行人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会计师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③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各年度各类别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35
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等,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波动的合理性;
④对于工程设计收入,以抽样方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阶段设计成果以及确认收入的外部证据如中标通知书、政府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的批复、政府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审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书、阶段设计成果确认书等;
⑤对于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以抽样方法检查招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协议等文件;获取完工百分比确认的外部支持性文件,复核完工百分比确认文件并重新计算相应的收入、成本,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⑥对主要客户就项目情况进行函证、实地及视频走访,了解与公司合作情况;
⑦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应收账款减值
(1)相关会计期间: 2018年度。
①事项描述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9,930.47万元,坏账准
备为 6,336.42万元,账面价值人民币 33,594.05万元。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时,管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涉诉情况、还款记录、担保物价值等因素,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账龄依据划分组合,以与该组合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进行调整,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A、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36
B、分析华蓝集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C、分析华蓝集团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函证程序;
D、获取华蓝集团的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执行,并重新计算坏账准备金额;
E、结合华蓝集团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F、将华蓝集团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复核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G、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相关会计期间:2019年度、2020年度。
①事项描述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华蓝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42,506.05万元,坏账
准备为 7,020.29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5,485.76万元;截至 2020年 12月 31
日华蓝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4,255.24万元,坏账准备为 6,012.90万元,账
面价值为人民币 28,242.34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A、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37
B、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C、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D、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E、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F、分析华蓝集团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函证程序;
G、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具体影响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1、行业发展及行业政策变化
2017 年 5 月,住建部颁布《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 年末,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努力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目标,基本建立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发展格局,营业收入年均增长 7%。以 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总营业收入约 5.19万亿元为基准,可粗略测算到 2020年我国工程勘察设
计行业的营业收入规模有望达到 5.94万亿元。
国家近年来出台的相关具体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
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人才稳定以及人力成本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为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系技术与智力密集型行业,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尤其是设计人员薪酬。优秀的设计人才是行业内企业核心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38
竞争力的体现,也是拓展业务最重要的保障。为了吸引、留住人才,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并一直注重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员工归属感。报告期内公司核心团队较为稳定,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若公司不能持续吸引、稳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广西以外地区市场布局的不确定性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领域内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为规避对广西及周边区域市场依赖的风险,开拓新的发展区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发行人近年来以“总部+区域中心+分公司”模式将市场布局从“广西为主”逐步向“广西+全国”的全国性布局转型。虽然随着国家改革工程设计资质管理体系和招投标制度、行业区域性壁垒逐渐被打破,各区域市场正逐步对外放开,但部分省内区域市场的开放程度仍然偏低,条块分割及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这为公司在广西以外地区市场的开拓增加了一定难度。因此,广西以外地区市场布局的成功和业务本身的盈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其目前已存在的趋势变化对业绩变
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发行人以下指标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营业收入增长率(%) 19.69 3.50 8.68
毛利率(%) 35.57 35.84 36.02
期间费用率(%) 21.72 23.26 22.51
销售净利率(%) 11.33 10.52 9.86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及分析详见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
(三)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分析
公司管理层对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各要素进行审慎评估,并认为从目前的业务发展状况和市场环境方面看,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能够保持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等因素。公司已于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之“三、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39
经营风险”、“五、财务风险”中分别进行了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母公司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业务性质
直接间接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5,010.42 100.00 - 100.00
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 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0.00 - 40.00 40.00 投资信息咨询 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89.97 - 89.97
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 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 100.00 100.00 施工图审查、咨询 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50.00 - 52.00 52.00 打印、复印
注: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系华蓝集团间接控股的孙公司。
2、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并入方式并入日期合并期间 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收购 2019.12.26 2019.12.26-2020.12.31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日期合并期间
1 深圳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注销 2018.11.21 2017.1.1-2018.11.2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40
2018年 6月 20日,华蓝工程与深圳华蓝签订《吸收合并协议书》,华蓝工程以 2018年 6月 20日为合并基准日吸收合并深圳华蓝。2018年 11月 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予以注销的《企业注销通知书》。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2020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41
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晒图打印等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销售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②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等服务,由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或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2018年度、2019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42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设计类业务的阶段业务特点及收入确认方法
(1)不同类型业务不同阶段完工百分比法划分的依据及合理性,如何确保
各阶段的完工百分比有效反映该阶段工作量;
发行人不同类型业务不同阶段完工百分比确定的方法均为阶段固定比例法,其具体依据及合理性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43
①工程设计
A.工程设计的业务阶段及特征
公司工程设计类业务的具体业务阶段为业务承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配合,各阶段具有明确的界限和划分时点,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阶段工作内容业务特点
交付
成果
验收时点
内外部支持性证据
业务承接
商务洽谈,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
发行人与委托方签订设计合同之后,一般会收取合同首期款,该款项属于预收款性质,公司在收到时作为项目预收款
项目合同--
方案设计
根据合同向委托方提供包括总平面规划图、分析及经济技术指标

、概念方案、最终完成方案设计全套报建图册
设计人员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向委托方提交阶段项目成果并经客户确认
总平面设计、单体方案(如需)、效果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方案审批意见
方案得到客户确认,相关政府部门审查通过(如需)
政府规划、城建等建设部门对于方案的批复、会议纪要或业主对方案设计成果确认书
初步设计
根据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并由委托方认可的方案进行专业的初步设计
设计人员对方案进行深入设计,向委托方提交阶段项目成果并经客户确认
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书
初步设计完成并取得客户确认,相关政府部门审查通过(如需)
政府、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对于初步设计的批复、会议纪要或业主对初步设计成果确认书
施工图设计
根据初步设计成果进行施工图设计
设计人员根据初步设计成果进行施工图设计,专业内部组织对重要技术节点的评审
-
专家评审会通过
施工图评审报告
施工图审查
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第三方审图公司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获审核通过,并获取审查合格书
提交第三方审图公司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获审核通过,并获取审查合格书
施工图成果
施工图获得客户确认或第三方审图公司出具的审查合格书(如需)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审查合格书或业主对施工设计成果确认书
施工图配合
技术交底、参与关键节点的验收
设计人员在出具施工图之后,配合委托方进行详细的施竣工验收报告或审计报告
主体竣工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主体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44
业务阶段工作内容业务特点
交付
成果
验收时点
内外部支持性证据
工、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工程施工障碍等,并在必要时进行设计修改
B.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依据
发行人工程设计类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主要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版)、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2015 版)的行业规则、项目各阶段工作量投入、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收入确认的内外部证据、同行业公司的节点情况等综合因素,以阶段固定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
发行人工程设计主要分为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工业设计等,其业务环节涉及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针对工程设计类不同细分业务领域、不同业务环节,发行人相应制定了较为详实的收入确认阶段及确认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a.建筑工程设计和景观工程设计
序号
关键
阶段
进度
标志
外部证据
100万以下的建筑工程和景观工程设计
10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和景观工程设计
本阶段
进度
累计
进度
本阶段
进度
累计
进度 方案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批复完成
政府规划、城建等建设部门对于方案的批复、会议纪要或方案设计成果确认书
20% 20% 20% 20% 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批复完成
政府、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对于初步设计的批复、会议纪要或初步设计成果确认书
20% 40% 20% 40% 施工图设计阶段
报告送业主审查
施工图评审报告- 40% 20% 60%
业主审查完成或批复完成
施工图审查报告、意见书或施工设计成果确认书
45% 85% 25% 85% 施工图配合阶段
交工验收主体验收报告 10% 95% 10% 95%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 5% 100% 5% 1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45
b.市政工程设计
序号
关键
阶段
进度
标志
外部证据
无初步设计的市政工程设计
有初步设计的市政工程
设计
本阶段
进度
累计
进度
本阶段
进度
累计
进度 方案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批复完成
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会议纪要或方案设计成果确认书
20% 20% 20% 20% 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批复完成
政府、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对于初步设计的批复、会议纪要或初步设计成果确认书
- 20% 20% 40% 施工图设计阶段
业主审查完成或批复完成
施工图审查报告、意见书或施工设计成果确认书
60% 80% 40% 80% 施工图配合阶段
交工验收
主体验收报告- 80% 10% 90%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报告 20% 100% 10% 100%
c.工业工程设计
序号
关键
阶段
进度
标志
外部证据
无初步设计的工业工程设计
有初步设计的
工业工程设计
本阶段
进度
累计
进度
本阶段
进度
累计
进度 方案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批复完成
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会议纪要或方案设计成果确认书
20% 20% 20% 20% 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批复完成
政府、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对于初步设计的批复、会议纪要或初步设计成果确认书
- 20% 20% 40% 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前期
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或审查合格书
20% 40% 20% 60%
施工图后期
工艺、动力电、自控专业施工图接收确认单
45% 85% 25% 85% 施工图配合阶段
交工验收主体验收报告- 85% 10% 95%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 15% 100% 5% 100%
C.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合理性分析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46
a.与行业标准规定的关键阶段及工作量的可比分析
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与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对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了划分,其各阶段工作量比例情况如下:
业务阶段
建筑与室外工程 I级
建筑与室外工程 II级
建筑与室外工程 III级
园林绿化工程 III级
市政公用工程 I、II级
市政公用工程 III级
初步设计阶段 40% 45% 50% 50% 40% 50%
施工图设计阶段 60% 55% 50% 50% 60% 50%
发行人参考上述规定,对建筑工程、景观工程、市政工程、工业工程设计等项目各阶段完工百分比划分如下:
业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含方案设计)
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配合
建筑工程设计 40% 45% 15%
景观工程设计 40% 45% 15%
市政工程设计 40% 40% 20%
工业工程设计 40% 45% 15%
发行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大阶段的工作量比例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基本一致,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未提及施工图配合的工作量。
因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设计人员在出具施工图之后,还需要施工图技术交底、配合并参与项目关键节点的验收,并在必要时进行设计修改,该施工图配合阶段受客户等外部因素影响较大,周期较长,发行人在考虑后续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投入人员成本占比以及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付款节点、参考同行业惯例等因素后,发行人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新增了施工图配合阶段作为工作量进度考核,其中市政工程的工程实施较为复杂,在施工配合阶段会发生较大的工作量,发行人在施工图配合阶段以 20%作为完工比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工业工程设计现场配合的工作量相对较少,发行人在施工图配合阶段以 15%作为完工比例。发行人新增施工图配合阶段作为工作量进度考核,更完整地衡量了发行人项目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具有合理性。
b.与同行业公司的可比分析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进度确认方法主要如下:I.阶段固定比例法,包括华阳国际、筑博设计、新城市、中衡设计;II.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47
阶段合同比例法,包括建科院、汉嘉设计。其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采用阶段固定比例法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华阳国际筑博设计新城市中衡设计发行人
方案设计 30% 30% 15% 20% 20%
初步设计 20% 20% 30% 20% 20%
施工图设计
(含施工图审查)
40% 40% 45% 40%
40%或45%
施工图配合 10% 10% 10% 20%
20%或15%
综上,因工程设计细分领域各自的业务特点及业务环节的差异,发行人针对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等细分领域制定了不同的收入确认阶段及确认比例,但各类业务收入确认的关键阶段及节点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因工程设计业务各阶段完工百分比与实际投入工作量相匹配,发行人工程设计业务各阶段完工百分比能有效反映发行人的工作量。
②国土空间规划
A.国土空间规划的业务阶段及特征
国土空间规划业务的具体业务阶段分为业务承接、初步方案成果、中期成果、最终成果、成果评审等,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
阶段
工作内容业务特点
交付成果
验收
时点
内外部支持性
证据
业务承接
商务洽谈,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
发行人与委托方签订规划合同之后,一般会按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款项,该款项属于预收款性质,公司在收到时作为项目预收款
项目合同
--
初步方案成果
根据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规划的初稿
设计人员根据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规划的初稿,并向委托方提交阶段性项目成果之后并经客户确认
项目规划初稿
通过客户确认或签收
方案成果评审意见、初步方案审查意见或业主确认函或签收单
中期成果
根据客户确认后的初稿继续深化并提交客户确认
设计人员根据客户确认后的初稿继续深化并提交客户确认
中期成果
通过客户确认或签收
中期结果评审意见、中期成果外部评审意见、业主确认函或签收单
终期成果
根据中期成果规划方案完成规划设计人员根据初步规划方案完成规划终期成果通过客户确认并签收,最终成果评审意见、内外部校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48
业务
阶段
工作内容业务特点
交付成果
验收
时点
内外部支持性
证据
送审稿,并经委托方内部确认
送审稿,并经委托方内部确认,公司向委托方提交阶段项目成果之后并经客户确认
或报批稿
或通过专家组评审(如需)
审意见、业主确认函或签收单
成果评审
协助规划方案通过外部专家或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评审
设计人员协助规划方案通过外部专家或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评审
规划成果的最终稿
通过客户确认并签收,获得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如需)
最终成果专家评审意见、公示批文及批复文件、业主确认函或签收单
B.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依据
发行人一般参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发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 年修订)对相关设计费划分标准及收入标准的规定,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以往的经营管理情况,如项目各阶段工作量投入、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收入确认的内外部证据、同行业公司的节点情况等综合因素,以阶段固定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发行人将国土空间规划的收入确认阶段划分为初步方案成果、中期成果、终期成果、成果评审阶段,各阶段确认的比例分别为 30%、30%、30%、10%。
C.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合理性分析
a.与行业标准规定的关键阶段及工作量的可比分析
发行人参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发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年修订)将收入确认阶段划分为初步方案成果、中期成果、终期成果、成果评审阶段,其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量进度与《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规定比较情况如下:
业务阶段城市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行人
建成区新区
现状调研阶段 30% 30% 15%-
初步成果阶段 20% 40% 55% 30%
纲要成果阶段 40%
30% 30%
60%
最终成果阶段 10% 10%
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收入确认的关键阶段分为初步方案成果、中期成果、终期成果、成果评审阶段,不包括《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的现状调研阶段,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与业主签订合同中未对现状调研阶段做出结算比例约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49
且同行业可比公司也未将现状调研阶段作为收入确认的关键节点。
b.与同行业公司的可比分析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建科院采用阶段合同比例法确认完工比例外,筑博设计、新城市均采用固定合同比例法确认。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采用阶段固定比例法的对比情况如下:
业务阶段筑博设计新城市发行人
初步成果 30% 20% 30%
中期成果 20% 30% 30%
终期成果 40% 40% 30%
成果评审 10% 10% 10%
注:可比公司华阳国际、汉嘉设计、中衡设计无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业务。
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收入确认的关键阶段及节点比例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各阶段完工百分比能有效反映发行人的工作量。
③工程咨询
A.工程咨询的业务阶段及特征
工程咨询类业务的具体业务阶段分为业务承接、初步方案、成果编制阶段、成果验收阶段等,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
阶段
工作内容业务特点交付成果
验收
时点
内外部支持性
证据
业务承接
商务洽谈,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
发行人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之后,一般会按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款项,该款项属于预收款性质,公司在收到时作为项目预收款
项目合同--
初步方案
根据合同要求完成项目的初稿成果
设计人员根据合同要求完成项目的初稿成果方案,并向委托方提交阶段性项目成果之后并经客户确认
初稿咨询方案
通过客户确认并签收
业主确认函或签收单
成果编制
根据客户确认后的初稿继续深化与完善
设计人员根据客户确认后的初稿继续深化并提交客户确认
项目咨询成果
通过客户确认并签收
内部评审意见和业主确认函或签收单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50
业务
阶段
工作内容业务特点交付成果
验收
时点
内外部支持性
证据
成果验收
协助委托方通过政府或外部专家的评审。评审通过后,设计人员将修改完善后的最终成果交由委托方,并由委托方签字确认。
设计人员协助委托方通过政府或外部专家的评审。评审通过后,设计人员将修改完善后的最终成果交由委托方,并由委托方签字确认。
咨询成果的最终版
通过客户确认并签收
对项目咨询方案的政府部门批复、业主确认函或签收单
B.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依据
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没有明确工程咨询分阶段的设计收费标准,发行人主要结合工程咨询项目以往的经营管理情况,如项目各阶段工作量投入、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项目成果所处阶段、收入确认的内外部证据,及同行业公司的节点等综合因素,以阶段固定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发行人将工程咨询的收入确认阶段划分为初步方案、成果编制阶段、成果验收阶段,各阶段确认的比例分别为 30%、40%、30%。
C.阶段固定比例确定的合理性分析
a.与行业标准规定的关键阶段及工作量可比分析
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没有明确工程咨询分阶段的设计收费标准,发行人无法做相应的可比分析。
b.与同行业公司的可比分析
工程咨询业务中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阶段及对应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阶段及对应比例
华阳国际工作量法
公司承揽的工程咨询业务,该等服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筑博设计
阶段合同比例法或成果验收后一次性确认
公司设计咨询业务按照其具体工作流程,在各个阶段(除合同签订阶段)向委托方提交工作成果并经委托方及相关方认可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项确认该阶段的收入。
新城市阶段固定比例法
工程咨询类业务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划分为初步方案成果、中期成果汇报、成果上报阶段、咨询成果评审等阶段,各阶段收入确认比例分别为 20%、30%、40%、10%。
中衡设计工作量法
按项目组成员实际完成有效工时占项目预算总工时比例并且由业主或第三方确认后计算项目完工百分比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51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阶段及对应比例
发行人阶段固定比例法
发行人工程咨询类业务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划分为初步方案、成果编制阶段、成果验收阶段等,各阶段收入确认比例为 30%、40%、30%。
注:可比公司建科院、汉嘉设计无工程咨询业务。
综上,发行人各类业务收入确认采用固定阶段比例法的确认依据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各类业务合同各阶段完工百分比能有效反映发行人的工作量。
(2)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发行人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特点,针对销售收入循环制定了严格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设计咨询项目投标管理办法》、《合同评审和管理程序》、《设计费到款及收入确认流程》、《设计后期服务管理细则》、《集团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机制及实施方案》等制度,建立了岗位分工与职权分离、销售合同审批、设计成果提交与分阶段服务成果函收回控制、项目收入成本核算、定期对账、项目款催收等相关控制流程,合理设置销售及财务等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发行人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如下:
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的内部控制流程
1、客户及合
同管理
《设计咨询项目投标管理办法》、《大客户管理办法》、《合同评审和管理程序》
项目跟进人员根据与客户商定、法务审核后的合同初稿上传业务系统,经设计项目总负责人、所领导、专业院院长、公司分管副总、生产运营或总承包事业部、财务负责人进行会签审批;
2、项目管理
《工程设计过程控制程序》、《规划设计过程控制程序》、《设计后期服务管理细则》、《总承包管理操作手册》
(1)工作成果提交需要设计项目总负责人或
总包负责人根据各分阶段/进度内容检查表检查并在电子图纸签名;主设计师、设计总监审图并签字确认;施工图交底,施工前的服务,需主设计师、设计总监、项目经理签名确认;
(2)项目人员于项目达到各阶段验收时点
时,将经业主或政府部门批复盖章确认的各阶段项目成果上传至业务系统,由生产院所、公司领导、财务部门进行会签审批。
3、收入核算
及回款管理
《设计费到款及收入确认流程》、《集团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机制及实施方案》、《税务发票管理办法》
《项目核算管理操作指导手册》对项目核算中的收入确认流程、收款(到款)流程、开票流程、报销流程以及分包流程等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化控制,特别是对设计成果提交、分阶段服务成果函收回控制、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回收等流程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审批与复核机制。
综上,发行人不同类型业务不同阶段具有明确的界限和划分时点,发行人以阶段固定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依据充分,收入确认具有合理性;且发行人与收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52
入相关的业务流程均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支持发行人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
(3)发行人未采用合同节点法确认收入的原因
发行人提供的服务本质上属于劳务活动,因此,其主营业务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所规定的“提供劳务”范畴,根据规定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二条规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以下三种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经提供的劳务
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发行人提供的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形象进度,无法进行专业测量,上述第 1种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不适用。另外,因发行人大多数客户为政府及事业单位,项目执行周期环节较多,阶段性设计成果需要由甲方或第三方独立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通过,发行人对应的项目执行成本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大,项目总成本很难估算准确。若采用第 3种方法“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将导致项目收入确认进度与发行人实际提供的核心工作量之间不匹配,收入确认不符合谨慎原则。所以,工程设计类公司一般采用第 2 种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认完工百分比法,具体方法为阶段固定比例法或阶段合同比例法。
其中阶段固定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是指结合行业规则、工作量投入、付款节点、参考同行业公司的节点等综合因素,分别于各阶段分别确定固定比例衡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阶段合同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是指以各阶段合同结算比例作为衡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①发行人未采用合同节点法确认收入的原因
A.项目收入确认进度与结算条款的差异
报告期内,以发行人各类设计业务(合同金额均为 1,000万元以上)主要项目的收入确认进度与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的具体差异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53
单位:万元
序号
业务类型
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收入确认进度付款节点条款 建筑设计
盛邦香颂工程设计 1,261.00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20%
施工图审查:25%
施工图配合:15%
签订合同:20%
方案设计:20%
施工图设计:20%
施工图审查:20%
施工图配合:20% 建筑设计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相思湖医院(南宁市卫校附属医院)设计
1,355.14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20%
施工图审查:25%
施工图配合:15%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30%
施工图审查:45%
施工图配合:5% 建筑设计
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安置小区一期工程
1,228.00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20%
施工图审查:25%
施工图配合:15%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30%
施工图审查:40%
施工图配合:10% 市政设计
广西西林-云南广南生态扶贫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
1,101.19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20%
施工图审查:20%
施工图配合:20%
签订合同: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审查:40%
施工图配合:20% 市政设计
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 项目——二坑溪、凤凰江、细冲沟
1,714.24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20%
施工图审查:20%
施工图配合:20%
签订合同:20%
方案设计:1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审查:40%
施工图配合:10% 建筑设计
南宁市羁押中心项目设计
1,756.26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20%
施工图审查:25%
施工图配合:15%
签订合同:20%
方案设计:30%
施工图审查:40%
施工图配合:10% 建筑设计
南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1,600.00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20%
施工图审查:25%
施工图配合:15%
签订合同: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审查:40%
施工图配合:20% 建筑设计
大都云锦项目总平、单体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1,128.51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20%
施工图审查:25%
施工图配合:15%
签订合同:20%
初步设计:25%
施工图审查:45%
施工图配合:10% 建筑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
1,870.00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施工图设计:20%
施工图审查:25%
施工图配合:15%
方案设计:30%
初步设计:10%
施工图审查:40%
施工图配合:20% 建筑设计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1,794.37
方案设计:20%
初步设计:20%
签订合同:20%
方案设计:2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54
序号
业务类型
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收入确认进度付款节点条款
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二期)工程
施工图设计:20%
施工图审查:25%
施工图配合:15%
施工图审查:40%
施工图配合:20%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各类设计业务主要项目的收入确认进度与结算条款不存在重大差异。
B.未采用合同节点法确认收入的原因
发行人未采用合同节点法确认收入的主要原因如下:
a.在实际经营中,单个合同中对分阶段业务的结算条款经常会受到公司与客户双方的市场地位与议价能力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b.若两个同数量级合同金额项目在各阶段投入工作量无明显差异的情况下,仅因与因与客户约定的结算付款比例不同导致单个项目各阶段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缺乏公允性。
发行人采用阶段固定比例法确定完工百分比,主要是结合行业规则、工作量投入、付款节点、参考同行业公司的节点等综合因素,分别于各阶段分别确定固定比例衡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公司对各阶段工作量采用固定比例进行估计主要是为了减少收入确认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具有谨慎性。
②模拟测算按合同节点法确认收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公司设计项目对应合同约定的各阶段的结算比例,测算公司以合同比例对收入进行计量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406.93 446.97 141.84 181.88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286,028.22
影响金额占收入的比例(%)
-0.38 0.49 0.16 0.06
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37,025.60
影响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76 3.84 1.33 0.49
如上表所示,公司按照阶段固定比例确认收入与按照合同比例确认收入进行比较,2018年、2019年和 2020年度对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金额分别为 141.84
万元、446.97万元和-406.93万元,累计影响金额为 181.88万元,分别占报告期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55
内累计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0.06%、0.49%,总体累计差异金
额对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的差异及差异原因;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进度确认方法具体情况如下:
①工程设计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进度确认方法主要如下:I.阶段固定比例法,包括华阳国际、筑博设计、新城市、中衡设计;II.阶段合同比例法,包括建科院、汉嘉设计。其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采用阶段固定比例法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华阳国际筑博设计新城市中衡设计发行人
方案设计 30% 30% 15% 20% 20%
初步设计 20% 20% 30% 20% 20%
施工图设计
(含施工图审查)
40% 40% 45% 40% 40%或 45%
施工图配合 10% 10% 10% 20% 20%或 15%
综上,因工程设计细分领域各自的业务特点及业务环节的差异,发行人针对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等细分领域制定了不同的收入确认阶段及确认比例,但各类业务收入确认的关键阶段及节点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②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建科院采用阶段合同比例法确认完工比例外,筑博设计、新城市均采用阶段固定比例法确认。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采用阶段固定比例法的对比情况如下:
业务阶段筑博设计新城市发行人
初步成果 30% 20% 30%
中期成果 20% 30% 30%
终期成果 40% 40% 30%
成果评审 10% 10% 10%
注:可比公司华阳国际、汉嘉设计、中衡设计无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业务。
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收入确认的关键阶段及节点比例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56
重大差异。
③工程咨询类业务
工程咨询业务中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阶段及对应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阶段及对应比例
华阳国际工作量法
公司承揽的工程咨询业务,该等服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筑博设计
阶段合同比例法或成果验收后一次性确认
公司设计咨询业务按照其具体工作流程,在各个阶段(除合同签订阶段)向委托方提交工作成果并经委托方及相关方认可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项确认该阶段的收入。
新城市阶段固定比例法
工程咨询类业务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划分为初步方案成果、中期成果汇报、成果上报阶段、咨询成果评审共计等阶段,各阶段收入确认比例分别为 20%、30%、40%、10%。
中衡设计工作量法
按项目组成员实际完成有效工时占项目预算总工时比例并且由业主或第三方确认后计算项目完工百分比
发行人阶段固定比例法
发行人工程咨询类业务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划分为初步方案、成果编制阶段、成果验收阶段等阶段,各阶段收入确认比例为 30%、40%、30%。
注:可比公司建科院、汉嘉设计无工程咨询业务。
综上,发行人各类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阶段及对应比例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5)各类业务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业务阶段
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等业务在项目实施、成果确认、价款结算等方面为分阶段逐步完成,即上述业务具有阶段性特征。具体为:①每个阶段的劳务均具有独立的实施计划和过程;②每个阶段的服务成果均由第三方审核或客户确认同意;③每个阶段劳务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①报告期内未明确约定业务阶段的合同类型、合同金额及占比
一般而言,上述业务合同对其业务阶段进行了明确区分,各类业务分阶段具有明确的界限和划分时点,且各阶段内外部服务成果证据清晰。但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未与客户明确约定业务阶段的合同,该类合同为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且合同约定相关服务成果一次性验收的项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客户明确约定业务阶段的合同对应的确认收入金额如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57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合同金额 3,497.67 2,446.88 2,489.01
确认收入金额 3,299.69 2,308.37 2,348.13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收入占比(%) 3.05 2.55 2.69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客户明确约定业务阶段的合同对应确认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2,348.13万元、2,308.37万元和 3,299.6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
分别为 2.69%、2.55%和 3.05%,对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②针对未明确约定业务阶段的合同如何进行收入确认,相关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
该类合同为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且合同约定相关服务成果一次性验收的项目。上述项目虽然未明确约定业务阶段,但合同中均对合同金额、相关服务成果验收及结算条件进行明确约定,发行人提交项目成果并取得签收单后相关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其收入确认依据具有充分性。
4、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确认方法
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是指依托设计专业技术、经验优势和品牌影响力,通过联合具有专业优势的施工单位参与联合体投标,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在该种模式下,公司并不承担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主体工程的建设义务,仅负责项目的设计、勘测咨询、项目全过程管理等专项工作。一般而言,合同会对设计费与项目管理费分别约定结算金额和支付方式,设计费收入参照工程设计的规则进行收入确认;项目管理服务收入以工程监理或其他第三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进行确认;确定完工进度的方法为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该工作量经过业主聘请的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测定,并经业主单位确认。第三方监理单位核定公司提交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并据此出具工程进度确认函及工程款支付证书,业主方在第三方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进度确认函上盖章,公司据此确认收入。
(1)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的合同组成情况
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合同主要系《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联合体协议》共同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58
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①《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签约主体方为发包方(业主方)、承包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等三方,其合同内容通常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等。该合同一般采用固定总价的计价方式,对设计费、勘察费、施工费进行分别约定。
②《联合体协议》:合同签约主体方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其合同会对项目管理费进行约定,主要根据施工费的 3.00-6.00%收取。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设计为主导的 EPC 总承包业务系发行人与建设单位组成联合投标体,共同作为 EPC 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商向发包方报价,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合施工方分别报价及双方分别报价金额的合计数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情形。
(2)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权责划分及采用净额法核算的原因
①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权责划分
发行人以设计为主导的 EPC 总承包业务系发行人与建设单位组成联合投标体,共同作为 EPC 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商,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共同负责。其中,“设计”及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由发行人负责完成,具体涉及项目设计,全过程项目管理等工作;“采购”、“施工”工作由联合投标体施工方单位负责完成。联合体协议书一般做如下约定:
A.联合体牵头方(公司)负责的工作内容为工程设计,全过程项目管理,处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图纸设计问题,及时向联合施工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地方政府部分的涉及主合同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并派驻项目管理人员驻现场协助联合施工方做好日常资料管理工作;
B.联合施工方负责的工作内容为协助业主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负责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任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管理,协助业主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及整理备案资料;联合施工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施工方承担项目质保期工作。
综上,针对 EPC 项目,发行人、联合体成员与业主三方共同签署工程总承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59
包协议,并就整体工程质量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发行人与联合施工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分割,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需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负责;并且,业主对双方的工作成果分别进行价款约定和验收,即发行人与联合体施工方权责利划分明确。
②采用净额法进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一)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二)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三)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
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综上,发行人采用净额法与总额法的判断实质在于区分从事交易时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即“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发行人 EPC管理的业务模式,逐条分析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60
判断要点判断过程
(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
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1)企业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发行人
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责任,公司未承担“主要责任”;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是否承担了该商品的存
货风险:发行人不承担存货风险;
(3)企业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联合体
向发包人转让商品的价格由联合体成员共同决定并参与投标,公司无权决定商品价格。公司对其他联合体成员仅按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作为工程管理收入,不存在通过其经营活动获取额外报酬的情况。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
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发行人与施工方共同组成联合体共同招标,以联合体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不同内容的服务,不能主导第三方代表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
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如(1)所述,向客户转让商品前发行人不拥有对该商品
的控制权。
综上所述,发行人采用净额法进行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工程总承包管理关于最终决算结果的会计处理
工程总承包业务合同金额一般为暂定价格,最终结算价款以业主、审计单位或财政审评等认可的金额为准。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收入以工程监理或其他第三方确认的施工完工比例为收入确认比例,其收入计算公式为: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确认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工程总承包管理总收入*(经第三方监理单位审定的产值÷合同约定或者最新核定的施工费总额)。
施工费总额及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收入的暂估确认方法为一般先由合同暂定约定,后续根据施工进度由经过业主聘请的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测定,并经业主单位或财政审评等共同确认。截至竣工验收时点,发行人工程总承包业务也会根据竣工验收的审价结果对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最终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十五条规定:“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竣工结算当期,发行人根据最终竣工决算金额乘以累计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61
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发行人对累计已确认收入不再进行追溯调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其他事项的收入确认及会计处理
(1)因追加设计要求导致合同总收入发生较大变化的收入确认
发行人报告期内因追加设计要求导致合同总收入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形及会计处理情况:
①因追加设计要求,新增项目核算主体的情形:
发行人会与业主签署补充业务合同,将新增项目核算主体视为独立的项目合同,对该补充合同独立按照固定阶段比例法分阶段确认收入;
②因追加设计要求,未新增核算主体,仅因工作量导致原合同金额增加的情形:
经提交由客户确认的合同变更通知单且合同审批流程结束后,合同变更才能正式生效,合同总金额才能做出相应调整的账务处理。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会按照合同变更后的收入总额乘以累计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收入确认金额=合同变更后的收入总额*累计完工比例-以前会计期间已确认的收入金额。
(2)项目中止、终止情形及相应会计处理
①项目中止、终止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中止、终止的合同金额分别为 10,258.03万元、9,695.43
万元、9,596.89万元,其具体情形如下:
单位:个、万元
类型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合同数量合同金额合同数量合同金额合同数量合同金额
项目中止 64 7,778.97 65 8,807.19 74 7,917.19
项目终止 15 1,817.92 19 888.25 31 2,340.84
合计 79 9,596.89 84 9,695.43 105 10,258.03
②中止、终止项目的确认收入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6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中止、终止合同对应的累计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收入
金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收入
金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收入
金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中止合同
2020年度 395.70 0.36 568.70 0.62 183.20 0.21
2019年度 41.02 0.10 727.94 0.80 794.04 0.90
2018年度 107.05 0.27 187.58 0.21 469.33 0.53
终止合同
2020年度 85.21 0.08 357.17 0.39 225.11 0.26
2019年度 65.56 0.17 85.52 0.09 27.74 0.03
2018年度-- 37.72 0.04 166.80 0.19
合计 883.34 1.46 2,145.98 2.35 1,910.77 2.1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8,120.12万元、91,202.19万元、109,163.22
万元,各期中止、终止项目累计收入确认金额合计为 1,910.77万元、2,145.98万
元及 883.3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7%、2.35%及 1.46%,占比
较小。
③各期中止、终止合同原因及相关的会计处理
A、各期中止、终止合同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等。由于大型项目周期通常在一年以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客户土地未能如期取得、客户变更开发计划、客户自身资金等原因变更业务合同,导致合同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a.报告期各期中止、终止项目的收入确认金额、成本、毛利率、已回款金额、未回款金额,结合合同条款规定、项目中止或终止原因;
I.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确认收入在 100万元以上的中止项目具体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63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确认收入在 100万元以上的中止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1 金科观天下 A区---
2 南宁市明安医院一期建设工程--- 凤山县 2016年两个建制镇及三个少数民族乡规划编制项目
--- 112.30 72.53 35.41 ---
4 北流市文化艺术中心------ 102.67 55.87 45.58
5 百东产业发展大厦--- 115.10 70.67 38.60 --- 玉林市玉东新区“五彩田园”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 大容山生态旅游开发项目(玉林市五彩花园文化旅游景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212.41 143.57 32.41 --- 藤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业务综合楼
---
9 南宁生态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 百色市第三小学(滨江小学)建设项目(EPC)
------ 127.54 88.39 30.70
11 彰泰城 B区---
12 南宁凤岭医院 315.80 203.82 35.46 ------ 北外环高中压调压站至鹧鸪江北岸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
--- 307.13 196.26 36.10 ---
-合计 315.80 203.82 - 746.94 483.03 - 230.21 144.26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64
(续)
序号项目名称中止时点
截至 2020年累计收入(含税)
截至 2021年 3月28日累计回款
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未回款
收款进度(%)
项目中止原因
已回款金额是否面临退款风险 金科观天下 A区
2017年度 333.38 333.38 - 100.00
业主方项目计划调整中,相应的设计工作暂停
否 南宁市明安医院一期建设工程
2017年度 289.00 289.00 - 100.00
因项目未完成财政评审,故相关设计工作暂停
否 凤山县 2016年两个建制镇及三个少数民族乡规划编制项目
2019年度 185.28 160.20 25.08 86.46
因业主方原因项目曾暂停,最近重新开始启动
否 北流市文化艺术中心
2018年度 217.66 193.25 24.42 88.78
主体结构已封顶,后续资金筹中,项目暂停
否 百东产业发展大厦
2019年度 122.00 122.00 - 100.00
业主方项目计划调整中,相应的设计工作暂停
否 玉林市玉东新区“五彩田园”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
2017年度 321.72 321.72 - 100.00
业主方项目计划调整中,相应的设计工作暂停
否 大容山生态旅游开发项目(玉林市五彩花园文化旅游景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019年度 225.16 151.22 73.94 67.16
因业主方资金筹措中,项目计划暂停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65
序号项目名称中止时点
截至 2020年累计收入(含税)
截至 2021年 3月28日累计回款
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未回款
收款进度(%)
项目中止原因
已回款金额是否面临退款风险 藤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业务综合楼
2017年度 184.83 184.83 - 100.00
因项目未完成财政评审,故相关设计工作暂停
否 南宁生态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
2017年度 195.50 195.50 - 100.00
因项目未完成财政评审,故相关设计工作暂停
否 百色市第三小学(滨江小学)建设项目(EPC)
2018年度 171.25 162.23 9.02 94.74
因项目未完成财政评审,故相关设计工作暂停

11 彰泰城 B区 2017年度 202.19 199.84 2.35 98.84
业主方项目计划调整中,相应的设计工作暂停

12 南宁凤岭医院 2017年度 437.75 253.00 184.75 57.80
2017 年因业主的项目方案和规划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项目中止,自 2020 年以来,项目重新启动
否 北外环高中压调压站至鹧鸪江北岸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
2020年度 325.56 203.48 122.08 62.50
业主无法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中止项目建设

-合计- 3,211.28 2,769.64 441.64 ---
II.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确认收入在 100万元以上的终止项目具体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66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南宁现代化建材加工及物流配送中心(1、2、3、5地块)海绵城市
专项设计咨询
---
2 平果县新城区供水工程设计--- 中国-东盟(凭祥)农副产品专业市场
------ 137.79 89.57 35.00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
--- 151.13 88.30 41.57 ---
合计--- 151.13 88.30 - 137.79 89.57 -
(续)
序号项目名称终止时点
截至 2020年累计收入(含税)
截至 2021年 3月28日累计回款
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未回款
收款进度(%)
项目终止原因
已回款金额是否面临退款风险 南宁现代化建材加工及物流配送中心(1、
2、3、5地块)海绵城
市专项设计咨询
2017年度 112.50 112.50 - 100.00
委托方调整了工作内容,相应的减少了项目费用,经双方协商,项目终止
否 平果县新城区供水工程设计
2017年度 262.48 262.48 - 100.00
项目实施路径发生了调整,改为 EPC模式,经双方协商,项目终止
否 中国-东盟(凭祥)农副产品专业市场
2018年度 182.58 182.58 - 100.00
应业主要求,该项目更改为 EPC模式,取消原合同中施工图设计部分否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67
序号项目名称终止时点
截至 2020年累计收入(含税)
截至 2021年 3月28日累计回款
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未回款
收款进度(%)
项目终止原因
已回款金额是否面临退款风险
约定,经双方协商,项目终止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
2019年度 160.20 124.60 35.60 77.78
委托方调整业务结构,负责的事业部被撤销,项目终止

-合计- 717.76 682.16 35.60 95.04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68
B、中止、终止事项的已回款金额是否面临退款的风险
a.中止、终止事项的合同保护措施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的 14.1.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
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根据上述行业规定,发行人在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时,会充分考虑到因各类不可预计的因素导致项目发生的中止、终止等情形,在其业务合同中订定了相应的自我保护条款,如“合同生效后,因客户原因而终止或解除合同,公司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客户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客户应根据公司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当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客户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合同项目中止缓建的,客户应按公司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等。
综上,发行人的中止、终止项目在合同中设计了相应的自我保护条款,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分阶段获取客户的阶段性确认函或政府文件等,即发行人有权就对已完成的工作量收取款项,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b.中止、终止事项的已回款金额是否面临退款风险
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中止、终止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个、万元
项目项目数量
截至 2020 年末累计确认收入金额(含税)
截至 2021年 3月28日累计回款
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未回款
累计回款比例(%)
中止项目 195 10,104.18 8,215.00 1,889.18 81.30
终止项目 66 2,133.20 1,947.23 185.97 91.28
合计 261 12,237.38 10,162.23 2,075.15 83.04
注:本表中所有数据的统计口径为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处于中止、终止状态的所有项目。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69
截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对于上述中止、终止项目累计回款金额为10,162.23万元,累计回款比例为 83.0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中止项目系由于外部政策变化或业主投资计划发生变更导致项目暂缓,处于中止状态,属于行业正常现象。中止项目在外部条件明确后,可能随时恢复并继续履行(如南宁凤岭医院项目、凤山县 2016年两个建制镇及三个少数民族乡规划编制项目等)。一般而言,中止项目已执行业务对应收款金额发生退款的风险较小。
终止项目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收终止协议,对项目已履行服务的内容、最终决算金额、尚未回款金额的结算义务等关键要素进行确认,不存在纠纷的情形,退款风险较小。并且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大额已收设计费退款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中止、终止项目在合同中设计了相应的自我保护条款,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分阶段获取客户的阶段性确认函或政府文件;且报告期内也不存在大额已收设计费退款的情况,已确认收入退款风险较小。
C、中止项目对应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后续收回情况
a.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发生纠纷、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发行人属于设计类企业,根据行业惯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存在因客户土地未能如期取得、客户变更开发计划、客户自身资金等原因变更业务合同的情形,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截至 2020年末,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中,终止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85.09万元,占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0.45 %,占
比较小。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不存在纠纷,但存在项目中止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A)
1,670.88 1,329.46 1,284.31
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B) 18,844.34 15,810.01 17,510.95
与应收账款的占比(%)(A/B) 8.87 8.41 7.33
营业收入(C)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与营业收入的占比(%)(A/C) 1.53 1.46 1.46
注:为增强数据可比性,2020年末应收账款中包含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的合同资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70
报告期各期,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与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占比分别为 7.33%、8.41%、8.87%,占比相对较低。中止项目对应
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1.46%、1.46%、1.53%,
报告期各期均为较低水平,对收入的影响较小。
b.中止项目对应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后续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各报告期末累计确认收入金额(含税)
截至各报告期末累计收款金额
截至各报告期末累计回款比例(%)
各期末中止项目对应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各报告期末至 2021年 3月 28日累计回款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
2020年 12月 31日 9,961.95 8,291.07 83.23 1,670.88 58.00 3.47
2019年 12月 31日 7,117.42 5,787.96 81.32 1,329.46 278.45 20.94
2018年 12月 31日 5,657.21 4,372.90 77.30 1,284.31 546.72 42.57
注 1:本表中所有数据的统计口径为报告期各期末对应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对应的中止项目。
注 2:截至各报告期末累计回款比例为截至各报告期末累计收款金额/截至各报告期末累计确认收入金额(含税);
注 3: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为各报告期末至 2021年 3月 28日累计回款/各期末中止项目对应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中止项目对应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分别为 1,284.31万元、
1,329.46万元、1,670.88万元,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各报告期后累计回款比例
分别为 42.57%、20.94%和 3.47%。
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1.46%、
1.46%、1.53%,报告期各期均为较低水平,对收入的影响较小。并且对于上述中
止、终止项目,发行人累计回款比例较高,对于尚未收回的款项,发行人将按照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进行催收。总体而言,中止项目产生的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相对较小,发行人针对中止项目的收入确认政策具有谨慎性。
D.各期中止、终止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
中止项目只是项目处于暂停状态,有可能恢复并继续履行。发行人结合项目实际状况、合同保护条款及项目结算进度等因素,对中止项目仍采用与正常履行项目一样的收入确认政策,以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对各阶段设计成果的确认文件(设计方案的批复、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审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书)按阶段固定比例确认收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71
终止项目是指甲方未取得土地、计划取消等原因经双方协商或取得相关证据后而选择结束项目,项目在变更为终止项目之前属于正常履行项目或中止项目依据支持性文件按阶段固定比例确认收入。发行人在取得终止协议等文件确认为该项目明确终止的,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与客户确认结算金额并签订结算协议,按经确认的结算金额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6、营业成本核算方法
发行人项目成本核算以实际成本为基础,根据成本性质、与设计类、规划类、咨询类项目及工程总承包管理劳务的相关性,按各个项目进行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发行人项目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和非人力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
(1)人力成本的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①固定薪酬:发行人根据《专业技术类岗位固定工资实施细则》等内部管理文件,量化设置不同的岗位等级,根据员工的职务、职责、业绩、注册资格、职称、学历、资历等因素进行岗位定级,确定固定薪酬标准,按月计提并发放。资产负债表日,按员工实际参与项目及其实际投入项目的工时分配计入项目各个阶段设计成本;
②员工福利、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其他薪酬:公司承担的员工福利、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其他薪酬等,按员工固定薪酬的分配比例计入项目各个阶段设计成本;
③奖金:发行人根据薪酬制度按项目考核奖金,项目人员采用产值奖金制的薪酬发放方式,其产值奖金于确认收入当期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
(2)非人力成本的核算、归集、分配方法
非人力成本包括协作分包、图文制作、折旧与摊销、房租及物业费、办公费及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等其他间接支出。
①协作分包,协作分包成本系具体设计项目特定阶段的直接相关支出,作为具体设计项目特定阶段的实际直接成本,发行人按照项目进行归集,协作分包成本于发生当期直接结转至具体设计项目。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72
②图文制作、差旅及交通费、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与项目各个阶段设计劳务直接相关并能直接归集的,直接计入项目各个阶段实际成本;不能直接归集的,按照项目各个阶段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分配计入项目各个阶段设计成本。
③折旧与摊销、租赁、物业及水电费等其他间接支出,公司根据受益原则按照各部门的使用面积分摊公共费用,将应由生产部门承担的房租、折旧等其他间接费用在营业成本中核算,然后按照项目各个阶段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分配计入项目各个阶段设计成本。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成本的计量方式和归集方法合理,能够按照具体项目清晰归类。
(3)报告期内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是否存在成本跨期的情形,报告期内不
存在存货的合理性;
①报告期内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
发行人设计项目合同中约定了项目设计内容、定价政策、合同总金额、各项目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收费金额,发行人完成各类项目的各阶段工作任务时,向委托方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并经客户或第三方确认后,根据各阶段服务成果确认该阶段的设计费收入,各设计项目的收入能够清晰、准确地归集。
发行人在分阶段确认收入的同时将归属于该阶段的人力成本、协作分包、图文制作、差旅及交通费、租赁、物业及水电费、折旧与摊销、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结转至项目成本。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阶段的设计劳务,由于发行人尚未取得客户对该设计阶段劳务成果的最终认可,无法取得明确证据证明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因此对已发生的设计劳务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不确认设计服务业务收入,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谨慎性原则。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部分项目尚未完工阶段的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并不能够完全配比的情形,但经测算,该部分不能完全配比的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且从整个项目周期而言,公司按照单个项目进行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收入与成本具有配比性,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73
②是否存在成本跨期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存货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成本结转原则如下:
A.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同时将劳务项目的已发生成本全部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B.在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结转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相同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根据上述劳务成本结转原则,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尚未确认收入阶段的设计服务劳务,由于发行人尚未向委托方提交该设计阶段的最终劳务成果或者尚未获得客户或第三方确认资料,无法表明未完工阶段的设计服务劳务会得到客户的最终认可,且未完工阶段的收入金额难以可靠地计量,基于谨慎性考虑,对已发生的尚未完工的设计项目成本结转营业成本,即发行人财务报表存货项目中不存在跨期成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存货具有合理性。
③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设计劳务,发行人结转已发生成本但不确认收入的做法对报告期各期的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尚未完工且未确认收入,但已结转成本的设计劳务,上述已结转的成本对报告期各期的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期初余额---
当期发生额 1,306.70 1,184.97 1,363.76
当期结转额 1,306.70 1,184.97 1,363.76
期末余额---
较上一年变化金额 121.73 -178.79 114.26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模拟测算保留存货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35.64 35.68 36.20
原主营业务毛利率(%) 35.52 35.88 36.07
差异 0.12 -0.20 0.13
假设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设计劳务作为存货核算,待相关收入确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74
认时再予以结转,模拟测算后的 2018-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原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差异分别为 0.13%、-0.20%、0.12%,整体差异较小。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尚
未完工的设计劳务,结转已发生成本但不确认收入的做法对报告期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4)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差异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尚未能确认收入阶段的设计服务劳务的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表日的会计处理
华阳国际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筑博设计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建科院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汉嘉设计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新城市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中衡设计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发行人公司发生的劳务成本均于当期结转,期末不存在相应存货
由上表可知,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尚未能确认收入阶段的设计服务劳务的会计处理,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金融工具
1、2019年度和 2020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C、不属于上述 A或 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75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76
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 A或 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77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B.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78
(5)金融工具减值
①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79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考虑如下因素:
A、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如果逾期超过 30日,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B、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C、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D、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是否存在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具有相似的风险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组合
相同账龄的款项,有相似的风险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80
③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A、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款项,有相似的风险特征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款项,有相似的风险特征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具有相似的风险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 5.00
1-2年 10.00
2-3年 30.00
3-4年 50.00
4-5年 80.00
5年以上 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2、 2018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81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②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②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③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82
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②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83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②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84
B、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个月(含 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三)应收款项
1、2019年度和 2020年度
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之“1、
2019年度和 2020年度”之“(5)金融工具减值”。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85
2、 2018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 5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②账龄分析法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下同) 5 5
1-2年 10 10
2-3年 30 30
3-4年 50 50
4-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86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87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88
(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 20 0-5 4.75-5.00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 5-10 0-5 20.00-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 3-5 0-5 33.33-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 3-5 0-5 33.33-19.00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
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
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
软件 5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
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
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
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
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
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
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89
(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年以上(不含 1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八)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90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九)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
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91
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
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十一)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92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十二)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
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
计信息。
(十三)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93
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
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四)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19年 1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94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年 1月 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2、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发行人自 2020年 1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 2020年 1月 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年 1月 1日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负债表
2019年 12月 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年 1月 1日
预收款项 8,040.12 -8,040.12 -
合同负债- 8,040.12 8,040.12
(2)发行人在新收入准则下“单项履约义务”识别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于 2017年 7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及应用指南:“第九条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下列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一是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者商品的组合)的承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95
二是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第十条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1)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2)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发行人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一般以向客户提交整体多阶段方案成果为最终目的,客户从设计的最终方案或成果受益,因此发行人将整个合同的履行判定为一项履约义务。
(3)发行人业务在新收入准则下是否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
如满足,详细说明满足哪一条件
新收入准则规定:“第十一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
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发行人业务满足新收入准则判断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满足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中的第 3个条件即“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具体分析如下:
①发行人所提供的设计劳务为定制化设计产品,对于客户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工程设计需要结合对应地区气象、水文项目基础资料、客户需求等多种条件进行针对性设计,其定制化的设计成果,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96
②发行人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发行人在签订合同时设置了违约结算条款,该违约结算条款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在业主方终止、解除合同时,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具有收款权,结合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应用指南相关规定,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强调的是,合同终止必须是由于客户或其他方而非企业自身的原因所致,在整个合同期间内的任一时点,企业均应当拥有此项权利。
在判断发行人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是否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应用指南和发行人实践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1)根据应用指南,企业有权收取的该款项应当大致相当于累计至今已经转移给客户的商品的售价,即该金额应当能够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
补偿企业的合理利润并不意味着补偿金额一定要等于该合同的整体毛利水平。下列两种情形都属于补偿企业的合理利润:一是根据合同终止前的履约进度对该合同的毛利水平进行调整后确定的金额作为补偿金额。二是如果该合同的毛利水平高于企业同类合同的毛利水平,以企业从同类合同中能够获取的合理资本回报或者经营毛利作为利润补偿。此外,当客户先行支付的合同价款金额足够重大(通常指全额预付合同价款),以致能够在整个合同期间内任一时点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时,如果客户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企业有权保留该款项并无需返还,且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的,则表明企业能够满足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条件。
实践情况:
A.发行人所处行业对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结算条款有明确指导意见,支持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编制的《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2015版)第 1.7 条规定:“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97
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50%,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第 14.1.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
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B.发行人的设计合同基本都约定了项目终止结算条款
发行人建立了《合同评审和管理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时,会充分考虑到因各类不可预计的因素导致项目发生的中止、终止等情形,在其业务合同中会参照《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2015版)等行业标准,通常对客户终止或解除合同情形进行如下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无论乙方是否开始设计工作均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或“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该阶段的设计费用”。
发行人设计合同基本都约定了上述结算条款,对“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享有收款权”进行了充分的自我保护,其大额合同中对终止情形的结算条款的约定详见“附表九:主要设计业务合同对终止条款及付款条款的约定”。
C.实际执行过程中,发行人终止项目的通行结算机制
对于终止项目,发行人会与发包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终止协议,对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最终决算金额、尚未回款金额的结算义务等关键要素进行确认,项目终止时,客户一般不会对设计费计费标准进行调整,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设计费用与实际工作量计算结算款项,其最终结算金额能够补偿发行人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即发行人能够满足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98
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条件。
D.报告期内,发行人终止项目就已履约部分收取了款项,该部分款项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终止项目
营业收入 617.81 469.09 214.97
营业成本 401.27 299.80 135.97
毛利率(%) 35.05 36.09 36.75
非终止项目
营业收入 108,545.40 90,733.10 87,905.15
营业成本 69,714.12 58,213.46 56,247.42
毛利率(%) 35.77 35.84 36.01
由上表,发行人报告期内终止项目毛利率相对于非终止项目毛利率无明显异常,针对终止项目,发行人通常把已经完成设计工作的图纸(非整套)提交给业主,双方根据图纸具体情况计算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比例,结合合同条款约定中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结算,该部分的结算款项基于原合同设计费及实际工作量比例进行计算,能够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发行人拥有合格的收款权。
2)根据应用指南,该规定并不意味着企业需要拥有现时可行使的无条件收款权。企业通常会在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只有在达到某一重要时点、某重要事项完成后或者整个合同完成之后,企业才拥有无条件的收取相应款项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判断其是否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时,应当考虑,假设在发生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导致合同在该重要时点、重要事项完成前或合同完成前终止时,企业是否有权主张该收款权利,即是否有权要求客户补偿其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应收取的款项。
实践情况:
发行人拥有的收款权,系客户终止合同情况下,触发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所形成的权利,非某一重要时点、某重要事项完成后的现时的无条件收款权。
3)根据应用指南,当客户只有在某些特定时点才有权终止合同,或者根本无权终止合同时,客户终止了合同(包括客户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但是,合同条款或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应继续向客户转移合同中承诺的商品并因此有权要求客户支付对价,此种情况也符合“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要求。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99
实践情况:
通常情况下,客户终止合同不存在限制。但只要客户提出终止合同,即触发发了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发行人根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便有权要求客户支付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应收取的款项。
4)根据应用指南,企业在进行判断时,既要考虑合同条款的约定,还应当充分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补充或者凌驾于合同条款之上的以往司法实践以及类似案例的结果等。
实践情况:
A.司法实践中,由于客户终止合同,触发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所形成的就已履约部分的收款权,获得了法院支持,相关司法判例如下:
a.《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兴一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因不能满足政府报批报建,一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合同约定:“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
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经法院二审查明: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深度的有关规定,单体方案应包含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但从华诚博远公司提交并确认是最后交付成果的 2013 年11 月 5 日方案设计图的内容来看,其完成的内容包括方案阶段的总体概念规划、总图、单体方案的平面图部分,该平面图部分实际占单体方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如前所述,华诚博远公司完成单体方案中的平面图部分,约占单体方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根据欧尚广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七条第 1目的约定,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因此,兴一公司应支付华诚博远公司设计费用(总体概念规划及总图 12.5%+单体方案 12.5%×0.5)×合
同总设计费 535.60万元=100.425万元。
b.《优地联合(北京)建筑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天津嘉丰汇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因合同目的因发包方原因无法实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00
现,合同解除。双方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非因本合同之约定原因,发包方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发包方已支付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承认完成设计总工作量设计费为 301,435.60元,被告已
支付 286,074.60元,尚有 15,361.60元未付。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院
酌定确认本案违约金以被告所欠设计费 15,361.40 元的 20%计算为宜,即被告应
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3,072.28元(15,361.40元×20%)。
判决如下:被告天津嘉丰汇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优地联合(北京)建筑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景观设计费 15,361.40 元及违约金
3,072.28元。
综上,上述两个司法判例中设计公司在项目终止情形下,依据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对其已完成工作量的收款权利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此收款权予以支持,即在终止情形下,设计行业企业已完成的工作量所产生的合格收款权具有充分的法律约束力。
B.发行人在实际经营中终止项目回款情况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终止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2020年末累计确认收入金额(含税)
截至 2021年 3月28日累计回款
截至 2021 年 3月 28日未回款
累计回款比例(%)
终止项目 2,133.20 1,947.23 185.97 91.28
注:本表中所有数据的统计口径为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处于终止状态的所有项目。
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发行人对于终止项目累计回款金额为 1,947.23万元,
累计回款比例为 91.28%;未回款金额为 185.97 万元,若预计最坏情景下,上述
应收款 100%无法收回,对当期利润总额影响额为 185.9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的比例为 1.26%,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5)根据应用指南,企业和客户之间在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进度表,不一定就表明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这是因为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和企业的履约进度可能并不匹配。此种情况下,企业仍需要证据对其是否有该收款权进行判断。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01
实践情况:
客户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发行人拥有的收款权系客户触发违约条款所形成获取结算款项的权利,相关应收款项根据设计业务实际的工作量计算所得,和发行人的履约进度相匹配。
综上,发行人的设计合同基本都对“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享有收款权”设计了自我保护条款,及结合司法判例,该项收款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发行人终止项目毛利率与非终止项目毛利率无明显差异,终止项目收款能够补偿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因此发行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相关规定。基于以上,可以判断发行人在新收入准则下其履约义务满足新收入准则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义务的条件。
(4)对 2020年 1月 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发行人采用简化处理方法,
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发行人采用阶段固定比例的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是否满足新收入准则
中关于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4号——收入》第十二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发行人报告期内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取得确认文件,按照各阶段固定比例确认收入。即是,发行人将经客户验收的阶段成果以已达到的里程碑作为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发行人选择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公司工程设计业务合同条款一般约定项目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配合等多个阶段,相关各阶段均具有明确的里程碑节点证据,公司完成特定阶段的成果并交付给客户能够如实反映履约进度;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02
②公司采用阶段固定比例系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与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结合同行业惯例,综合考虑各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投入人员成本占比以及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付款节点等因素确定的阶段固定比例,制定该阶段固定比例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
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为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如华阳国际、筑博设计、新城市、中衡设计等均以阶段固定比例法确认收入,采用产出法中以“已达到的里程碑”确定履约进度。
综上,发行人将经客户验收的阶段成果以“已达到的里程碑”作为履约进度,满足新收入准则中关于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的规定。
3、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发行人自 2017年 6月 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
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发行人执行《财政部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
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采用追溯调整法。
(3)发行人执行《关于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4)发行人自 2019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详见本节之“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说明”之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5)发行人自 2020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详见本节之“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说明”之
“2、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六、公司主要税收政策及税种
(一)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03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3%、5%、6%、9%、10%、11%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
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5%、20%、15%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 2018年 5月 1日起,原适用 11%税率的应税行为,税率调整为 10%。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 39号),自 2019年 4月 1日起,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9%。
报告期内,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序号纳税主体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1 华蓝集团 25% 25% 25%
2 华蓝设计 15% 15% 15%
3 华蓝工程 15% 15% 15%
4 中蓝审图 20% 20% 20%
5 英图设计 20% 20% 20%
6 华蓝投资咨询 20% 20%不适用
7 深圳华蓝不适用不适用 15%、25%
8 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注:①华蓝投资咨询系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于 2019年 12月 26日购买 40%股权,报告期内,华蓝投资咨询纳入合并范围的时点为 2019年 12月 26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
② 2018年 6月 20日,华蓝工程与深圳华蓝签订《吸收合并协议书》,华蓝工程以 2018年 6月 20日为合并基准日吸收合并深圳华蓝。2018年 11月 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予以注销的《企业注销通知书》,报告期内,华蓝投资咨询纳入合并范围的时点为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1月 21日。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 39号)的规定,自 2019年 4月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公司 2019年 4-12月、2020年度可按照当期可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04
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
2、企业所得税
(1)华蓝设计
根据桂地税直所得审字〔2014〕255号的税收优惠审批决定书,2014年 1月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可以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桂科高字〔2017〕280号相关文件,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2018年度至 2020年度可以减按 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华蓝工程
根据南发改函〔2018〕1452 号相关文件,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的相关规定,自 2018年开始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科火字〔2020〕4号文件,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过 2019 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深圳华蓝南宁分公司
根据桂工信政法确认函〔2012〕377 号文件,深圳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规定,该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2018年度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中蓝审图、英图设计和华蓝投资咨询
①2018年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规定,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该公司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2019年度和 2020年度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05
税〔2019〕13 号)规定,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华蓝投资咨询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若其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万元但不超过 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税收优惠的可持续性,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说明
1、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
惠税率具有可持续性,具体原因如下:
(1)自 2011年以来华蓝设计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认定办理。
华蓝设计历史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获得情况如下:
序号取得时间证书编号有效期
1 2011年 11月 15日 GR201145083 三年
2 2014年 11月 2日 GF201445031 三年
3 2017年 7月 31日 GR201745000147 三年
4 2021年(待颁发) GR202045000481 三年
自 2011年以来,华蓝设计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历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均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预计华蓝设计、华蓝工程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根据《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出具的意见》,经比照核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不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预计华蓝设计、华蓝工程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合法享受税收优惠,且上述税收优惠政策长期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具有可持续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06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其符合税收法定原则,不属于《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清理范围。因此,在可预期未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可持续性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可持续性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中蓝审图、英图设计、华蓝投资咨询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目前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随着中蓝审图、英图设计、华蓝投资咨询的业务发展,未来可能不再符合享受该税收优惠的条件。但该税收减免优惠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抵减应纳增值税额可持续性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 39号)的规定,发行人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期限至 2021年 12月 31日到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有关部门尚未出台政策延续前述税收优惠政策,因此,该等优惠政策目前不具有可持续性。
4、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的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增值税额加计扣除 664.39 450.44 -
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 1,384.12 1,534.94 1,058.99
小计 2,048.51 1,985.38 1,058.99
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3.92 17.05 9.93
注:因发行人 2020年度尚未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为初步测算所得。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发行人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07
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依据经天健核验的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如: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0.90 -1.02 0.9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35.10 467.54 674.9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07.26 324.7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18.79 201.66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20.74 73.20 3.7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70.84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08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15 -17.78 -218.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0.47 138.02 116.88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小计 1,257.91 1,086.01 1,104.67
所得税影响额 236.82 220.71 239.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4.80 2.51 53.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06.30 862.79 811.75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811.75万元、862.79万元和 1,006.30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购买理财、交易性
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收益。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1.01%、9.16%和 8.29%,总体来看,未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 1.33 1.22 1.36
速动比率(倍) 1.33 1.22 1.3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57 50.34 69.6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65.82 69.76 62.1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84 2.74 3.6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3.32 3.34 2.66
指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84 2.21 2.25
存货周转率(次/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7,005.79 13,855.80 12,946.3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143.26 9,414.16 7,373.9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1,136.95 8,551.38 6,562.24
利息保障倍数(倍) 25.51 19.53 16.3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16 1.60 -0.9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92 1.23 -0.7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74 3.90 3.5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09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开发支出)/期末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影响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间
净资产收益率(ROE)(%)
每股收益(EPS)(元/股)
加权平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0年度 33.53 1.10 1.10
2019年度 23.31 0.91 0.91
2018年度 20.26 0.71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0年度 30.75 1.01 1.01
2019年度 21.17 0.83 0.83
2018年度 18.03 0.64 0.64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1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 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行可转换债券、认股权等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同基本每股收益。
九、分部信息
公司分产品业务收入和分地区业务收入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经营成
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11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9.22 90,355.59 99.07 87,356.37 99.13
其他业务收入 846.96 0.78 846.60 0.93 763.76 0.87
合计 109,163.22 100.00 91,202.19 100.00 88,120.12 100.00
增长率(%) 19.69 3.50 8.6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8,120.12万元、91,202.19万元和
109,163.22万元,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2019年和 2020年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3.50%和 19.69%。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均在 99%以上,公司
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形成的收入,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1)营业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各季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 18,241.65 16.71 21,090.79 23.13 19,198.80 21.79
第二季度 21,399.46 19.60 17,107.20 18.76 18,094.53 20.53
第三季度 25,284.90 23.16 23,688.58 25.97 21,439.67 24.33
第四季度 44,237.21 40.52 29,315.62 32.14 29,387.12 33.35
合计 109,163.22 100.00 91,202.19 100.00 88,120.12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具有季节性特征,收入确认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占比较高,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第四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9,387.12万元、29,315.62万元和 44,237.21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总额比例分别
为 33.35%、32.14%和 40.52%,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及其下
属机构、国有企业,前述客户通常于每年上半年制定相应的项目计划,并履行预算、审批、招投标及商务谈判程序,每年下半年审查设计成果、结算付款。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季节性特征符合其行业特征及发行人经营实际情况,具有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12
合理性。
2020年度,发行人 4季度营业收入占比为 40.52%,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
因为:①受春节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发行人 2020年 2、3月业务未
能正常开展,导致公司 1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低;②工程设计类业务一般具有上半年招标、下半年验收及结算的行业特点。
(2)收入确认的归属期间是否正确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咨询及其他业务等,各类业务的收入确认依据均为经业主或第三方独立机构、主管部门批复等确认的服务成果,且发行人执行的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健全且有效,收入确认的归属期间具有准确性。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业务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设计 84,430.44 77.95 71,433.16 79.06 66,890.81 76.57
国土空间规划 12,787.40 11.81 8,186.71 9.06 8,358.89 9.57
工程总承包管理 4,701.07 4.34 5,646.65 6.25 5,306.85 6.07
工程咨询 4,403.68 4.07 2,891.87 3.20 5,111.93 5.85
其他 1,993.68 1.84 2,197.19 2.43 1,687.88 1.9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咨询及其他业务等。公司收入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呈现以工程设计业务为主,国土空间规划业务次之,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为辅助的四大类业务结构。其中工程设计业务根据业务对象又可细分为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业工程设计等。其他业务是指子公司中蓝审图的施工图审查和英图设计的文印服务。
(2)按区域分类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1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南地区 97,726.97 90.22 81,972.60 90.72 79,513.19 91.02
西南地区 1,811.84 1.67 4,705.21 5.21 3,236.01 3.70
华中地区 1,844.34 1.70 1,702.28 1.88 3,244.31 3.71
华东地区 6,487.40 5.99 1,454.45 1.61 980.82 1.12
东北地区-- 485.02 0.54 235.41 0.27
华北地区 250.88 0.23 21.88 0.02 118.32 0.14
西北地区 194.85 0.18 14.15 0.02 28.31 0.03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华南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79,513.19万元、81,972.60万
元和 108,316.26万元,占比分别为 91.02%、90.72%和 90.22%,结构相对稳定,
且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设计业务主要服务于建筑行业,客户选择设计公司时一般会考虑就近原则,由于发行人业务起步于广西地区,历经多年深耕细作,在项目经验、人才及品牌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地域优势。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市场影响力和区域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发行人在巩固华南地区区位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地区的业务,业务领域逐步拓展至成都、重庆、贵阳、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厦门等其他城市,形成了以华南为中心,辐射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的业务布局。
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加大全国市场与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随着募投项目中广州、成都、北京等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市场区域格局也将进一步改善。
①发行人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广西地区 94,353.73 87.11 79,830.43 88.35 76,610.68 87.70
非广西地区 13,962.53 12.89 10,525.16 11.65 10,745.68 12.30
合计 108,316.26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广西地区内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为 80%以上,呈区域性集中的特点。
下表列示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省内实现的收入占比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14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启迪设计 62.90 41.63 38.63
汉嘉设计 87.68 79.23 74.68
中设集团 62.37 64.20 61.54
中设股份 70.64 67.98 72.27
设计总院 76.17 74.81 79.10
勘设股份 84.93 82.68 84.06
平均值 74.12 68.42 68.38
发行人 87.11 88.35 87.70
注:因华阳国际、筑博设计、建科院、新城市、中衡设计等可比公司未披露省内外收入占比的数据,本表格选取了公开披露的其他设计类上市公司。
如上表所示,工程设计行业具有较强的区域特征,发行人在广西地区的收入集中度相对较高。
②发行人在华南地区以外的业务拓展能力及应对措施。
发行人在巩固华南地区区位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地区的业务,业务领域逐步拓展至成都、重庆、贵阳、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厦门等其他城市,形成了以华南为中心,辐射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的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发行人华南地区以外新承接业务来源区域不断扩大,自 2018年以来,发行人承接业务的省级区域数量已达 30 余个,其中累计承接业务量超过 300 万元的省级区域17个,累计承接业务量超过 1,000万元的省级区域 4个。
为规避对华南地区的市场依赖的风险,开拓新的发展区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发行人积极拓展华南地区以外业务增长必须充分发挥设计理念优势,实现服务本地化。为此,发行人采用了以下应对措施:
A.聚焦细分专业领域以打造核心竞争力。发行人各分公司受自身条件限制难以整合全过程资源,更倾向于聚焦于文化建筑、医疗建筑等细分专项领域,通过技术集成嫁接高附加值环节,打造以海绵城市设计技术(海绵城市建设、缓解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等为优势的核心竞争力,逐步提升属地化服务能力。
B.设立区外营销中心,提升服务响应能力。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在广州、成都和北京等区外城市新建或扩建区域营销中心。各区外营销中心拟以总部技术与质量管理体系为支点,结合当地市场形势,收集和反馈市场信息,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逐步增加面对当地客户的相对直接和独立技术服务能力。
C.与苏中集团、中建八局等大型集团开展合作,协同双方的资源、技术等优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15
势,携手加强对区外(如大湾区、云贵川渝)及海外市场的业务布局,实现共赢。
3、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分析
(1)合同金额的不断增加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直接原因
①新增合同、完工合同、期末在手合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业务的新增合同、完工合同、期末在手合同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期初在手合同金额 196,619.56 157,324.35 136,010.95
当期新增合同金额 137,046.62 120,883.09 102,995.40
当期完工合同金额 103,702.50 80,699.63 79,341.16
当期终止项目合同金额 1,817.92 888.25 2,340.84
期末在手合同金额 228,145.76 196,619.56 157,324.35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设计合同金额分别为 102,995.40 万元、120,883.09 万
元和 137,046.62万元。发行人各类业务的执行周期一般为一年以上,所以报告期
各期末在手合同金额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合同金额的不断增加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直接原因。
②各期执行合同与收入变动的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各类业务项目执行合同金额及当期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工程设计
当期合同执行金额 292,308.36 251,547.69 208,180.76
合同金额较上期增长的比例(%)
16.20 20.83 8.42
当期收入金额 84,432.28 71,433.16 66,890.81
收入金额较上期增长的比例(%)
18.20 6.79 6.38
国土空间规划
当期合同执行金额 33,003.42 19,701.31 21,220.39
合同金额较上期增长的比例(%)
67.52 -7.16 28.51
当期收入金额 12,787.40 8,186.71 8,358.89
收入金额较上期增长的比例(%)
56.20 -2.06 40.95
工程咨询
当期合同执行金额 8,354.40 6,958.44 9,605.20
合同金额较上期增长的比例(%)
20.06 -27.56 10.08
当期收入金额 4,401.84 2,891.87 5,111.93
收入金额较上期增长的比例(%)
52.21 -43.43 34.3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16
由上表可见,各类业务当期确认的收入与其执行合同金额的变动趋势相一致,具有合理性。
③各类项目的执行周期
报告期各期不同业务项目的执行周期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项目阶段名称一般执行周期
工程设计
项目承接-
方案设计 1-2个月
初步设计 1个月
施工图设计 2-6个月
施工图审查 1个月
施工图配合 1-3年
国土空间规划
(中小型项目)
项目承接-
初步方案成果 1-3个月
中期成果 1-3个月
终期成果 3-6个月
成果评审 1-3个月
国土空间规划
(大型项目)
项目承接-
初步方案成果 3-6个月
中期成果 3-12个月
终期成果 3-12个月
成果评审 1-3个月
工程咨询
项目承接-
初步方案 1-2个月
成果编制 1-2个月
成果验收 1-2个月
工程总承包管理- 2-5年
④报告期各期不同类型项目的数量、平均金额、各期跨期项目的金额;
A.工程设计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设计类业务的项目数量、平均金额、各期跨期项目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个/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数量/金额
增幅(%)
数量/金额
增幅(%)
数量/金额
增幅(%)
执行项目数量 2,325 1.35 2,294 4.80 2,189 2.91
项目平均规模 115.10 4.99 109.63 15.30 95.08 5.32
跨期项目金额 267,599.74 7.68 248,522.96 22.25 203,288.68 9.83
由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设计类业务执行项目的数量逐年增长,且公司执行项目的平均规模分别为 95.08万元、109.63万元和 115.10万元,整体处于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17
较高水平。工程设计收入为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上述核心指标表现良好,展示发行人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B.国土空间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的项目数量、平均金额、各期跨期项目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个/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数量/金额
增幅(%)
数量/金额
增幅(%)
数量/金额
增幅(%)
执行项目数量 254 4.96 242 3.86 233 11.48
项目平均规模 110.76 36.06 81.41 -10.61 91.07 15.28
跨期项目金额 28,133.88 65.68 16,980.79 -11.89 19,272.67 37.64
由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执行项目的数量分别为 233个、242 个及 254 个,呈波动趋势,主要系发行人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规模相对不大,容易受单个项目变动的影响。发行人 2020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类业务项目平均规模为 110.76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当期承接大额项目有所增加(贺
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均为千万元级项目),拉高了平均规模所致。
C.工程咨询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咨询类业务的项目数量、平均金额、各期跨期项目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个/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数量/
金额
增幅(%)
数量/
金额
增幅(%)
数量/
金额
增幅(%)
执行项目数量 180 15.38 156 -23.90 205 3.54
项目平均规模 47.02 5.40 44.61 -4.80 46.85 6.32
跨期项目金额 8,463.68 40.93 6,005.55 -32.45 8,890.71 15.52
由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咨询类业务执行项目数量分别为 205个、156个及 180个,呈波动趋势,其中 2019年执行项目数量降幅较大,主要系 2018年度工程咨询类完工项目数量较多,期初在手项目数量减幅较大所致。
综上,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执行项目数量、项目平均规模等核心业务指标呈上升趋势,体现了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18
(2)新签订合同规模的持续提高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签订的设计服务类合同不含税合同金额、转化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当期签订合同不含税金额 129,289.27 114,040.65 97,165.47
当期新签订合同转换的主营收入 46,697.32 34,853.52 28,722.68
当期签订合同转化率(%) 36.12 30.56 29.56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发行人各期新签订合同规模的提高以及合同转化率的提升。发行人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各期新签订合同规模稳步增加,报告期内新签订合同不含税金额分别为 97,165.47万元、
114,040.65万元及 129,289.27万元;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还着力加强了项目的
跟进力度,有效提高了合同执行力度,在上述因素综合作用下,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新签订的合同转化率分别为 29.56%、30.56%及 36.12%。
(3)人才优势是发行人收入规模持续增长的保障
人才是发行人最核心的资源,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以及富有竞争力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引进和培养了大量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拥有中高级职称人员 1,350名,占比 44.23%;本科以上学历占比 83.85%;并且有 339 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注册
工程师资格,涵盖建筑、规划、结构、设备、电气、化工、造价等专业,人才优势为发行人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原因及相关业务的可比程度
综合考虑发行人经营规模、业务资质、业务结构等因素,在工程设计行业中选取了 6家企业作为公司的可比上市公司。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相关业务可比程度
2017至 2019年度经营规模
业务资质业务结构
华阳国际
平均营业收入
9.01亿元;平均
资产总额 13.21
亿元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以及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设计总承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建筑产业化设计与咨询、BIM设计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19
公司名称
相关业务可比程度
2017至 2019年度经营规模
业务资质业务结构
包业务咨询、工程造价与咨询
筑博设计
平均营业收入
8.21亿元;平均
资产总额 11.77
亿元
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城市规划甲级资质、市政(道路、桥梁、给水工程)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乙级资质
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设计与咨询,业务涵盖建筑设计、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设计
建科院
平均营业收入
4.16亿元;平均
资产总额 8.65亿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咨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计量认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丙级等资质
城市规划、建筑设计、EPC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业务及绿色建设运营服务业务
汉嘉设计
平均营业收入
9.51亿元;平均
资产总额 14.79
亿元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等资质
建筑设计、市政公用设计、燃气热力设计、装饰景观等设计业务,EPC总承包及其他业务
新城市
平均营业收入
4.18亿元;平均
资产总额 7.33亿

城市规划甲级、建筑设计甲级、市政道路工程甲级、桥梁乙级、给排水乙级,风景园林乙级、土地利用规划乙级等资质
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的专业服务
中衡设计
平均营业收入
17.54亿元;平均
资产总额 31.77
亿元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等资质
建筑专业领域的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业务
数据来源: wind数据库、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增长趋势的可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增长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华阳国际 189,409.38 58.55 119,464.89 30.41 91,609.96 54.57
筑博设计 96,023.15 3.90 92,415.03 9.81 84,158.93 20.77
建科院 50,645.77 8.22 46,797.21 17.87 39,700.79 3.97
汉嘉设计 227,445.06 92.59 118,095.83 25.02 94,460.59 30.07
新城市 41,561.52 -6.03 44,228.46 -0.73 44,553.35 21.1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20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中衡设计 183,534.97 -5.51 194,233.70 4.08 186,612.53 28.32
平均值 131,436.64 25.29 102,539.19 14.41 90,182.69 26.48
发行人 109,163.22 19.69 91,202.19 3.50 88,120.12 8.6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8,120.12万元、91,202.19万元和
109,163.22万元,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各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8.68%、3.50%和
19.69%。发行人各期收入规模增长速度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主要原因如
下:
A.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大多位于经济较发达的江浙地区或珠三角地区,当地基础建设领域的投资力度较大,相应地工程设计类服务的市场需求量较大;
B. 2018年、2019年,各分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961.76万元、9,217.60万
元,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 2017年以来福州分公司、昆明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西安分公司等相继注销,相应的区外收入减少所致。
(3)发行人设计人员对应的人均产值、人均利润及同行业可比分析
①发行人设计人员对应的人均产值、人均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项目
2020年度/
2020年末
2019年度/2019年末
2018年度/2018年末
剔除 EPC业务的营业收入 103,615.19 85,555.53 82,813.2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2,143.26 9,414.16 7,373.99
设计人员人数 2,448 2,169 2,159
设计人员对应的人均产值 42.34 39.44 38.36
设计人员对应的人均创利 4.96 4.34 3.42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A.人均产值
单位:人、万元/人
公司名称
设计人员人数人均产值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4,412 3,470 2,378 32.56 30.77 31.12
筑博设计 1,904 1,707 1,463 50.43 54.14 57.52
建科院 665 615 543 62.36 59.52 66.99
汉嘉设计 2,027 1,979 1,200 45.25 32.85 45.92
新城市 796 726 661 52.21 60.92 67.40
中衡设计 3,219 3,090 2,897 42.41 40.11 39.9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21
公司名称
设计人员人数人均产值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平均值 2,171 1,931 1,524 47.54 46.39 51.49
发行人 2,448 2,169 2,159 42.34 39.44 38.36
注:人均产值=营业收入/期末设计人员人数;同行业可比公司“剔除 EPC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设计人员人数”均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
发行人人均产值低于同行业平均值,略高于可比公司华阳国际的人均产值。
发行人人均产值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如下:
a.发行人工程设计类、国土空间规划等业务收费虽然执行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年修订)等国家统一收费标准,但发行人主要业务立足于广西,因区域劣势项目收费下浮系数较大;
b.发行人为一家集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工业设计等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相较于专项业务经营模式,发行人需要配备更为全面的专业化技术人才队伍,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所以报告期内设计人员规模较大;
c.发行人积极拓展全过程管理咨询、智慧城市研究等新领域业务,需要储备大量的人才,且发行人为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在初期发展阶段收费较低,也是造成人均产值较低的因素之一。
B.人均创利
单位:人、万元/人
公司名称
设计人员人数人均创利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4,412 3,470 2,378 3.93 3.92 5.30
筑博设计 1,904 1,707 1,463 7.27 8.36 8.17
建科院 665 615 543 6.60 5.95 6.38
汉嘉设计 2,027 1,979 1,200 3.46 4.66 6.30
新城市 796 726 661 12.66 14.81 15.21
中衡设计 3,219 3,090 2,897 6.78 6.46 5.81
平均值 2,171 1,931 1,524 6.78 7.36 7.86
发行人 2,448 2,169 2,159 4.96 4.34 3.42
注:人均创利=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期末设计人员人数;同行业可比公司、“设计人员人数”均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其中筑博设计未公开披露 2017年末设计人员人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22
其人均创利无法计算。
发行人人均创利低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系人均产值相对较低且人均薪酬占人均产值的比例相对较高所致。
因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人力成本是发行人最重要的资源。报告期内,人均薪酬与人均产值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华阳国际 52.91 61.17 52.41
筑博设计 49.71 65.97 62.47
建科院 38.94 46.85 46.99
汉嘉设计 40.07 32.71 32.47
新城市 37.79 46.34 43.80
中衡设计 37.81 32.53 30.39
平均值 42.24 47.60 44.76
发行人 60.07 59.06 59.48
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均薪酬与人均产值的占比分别为 59.48%、59.06%和
60.07%,与同行业相比,发行人人均薪酬占人均产值的比例相对较高。
(4)发行人合同转换率及同行业可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同转化率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新城市
当期签订合同不含税金额
-- 54,751.70
当期新签订合同转换的主营收入
-- 20,112.46
当期签订合同转化率(%)
-- 36.73
深水规划
当期签订合同不含税金额
- 106,047.97 105,357.89
当期新签订合同转换的主营收入
- 31,439.58 24,284.66
当期签订合同转化率(%)
- 29.65 23.05
发行人
当期签订合同不含税金额
129,289.27 114,040.65 97,165.47
当期新签订合同转换的主营收入
46,697.32 34,853.52 28,722.68
当期签订合同转化率(%)
36.12 30.56 29.56
注:可比公司华阳国际、筑博设计、建科院、汉嘉设计、中衡设计均未公开披露上述数据,且新城市未披露 2019年相关数据,所以无法进行比较分析。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23
发行人合同转化率主要受项目执行周期的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同转化率呈上升趋势,公司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各期新签订合同规模稳步增加,同时,公司还着力加强了项目的跟进力度,有效提高了合同执行力度,在上述因素综合作用下,公司当期签订合同转化收入增幅较大所致。
且与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合同转化率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5、第三方回款
(1)第三方回款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回款方与签订合同方不一致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非限制类第三方回款:
客户所属集团通过财务公司或者指定其他公司支付
7,069.41 11,027.18 11,168.88
政府采购指定财政部门或专门部门统一支付
15,527.04 4,026.72 4,093.39
EPC项目、代建项目或合同约定由第三方支付
8,715.74 2,878.31 1,578.79
小计 31,312.18 17,932.21 16,841.07
限制类第三方回款:
其他第三方回款 154.20 148.51 248.49
合计 31,466.38 18,080.72 17,089.56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回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的情况,主要有两种情形:
①非限制性类第三方回款
A.政府采购项目指定财政部门或专门部门统一付款,主要系各级政府统一通过财政部门或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等相关部门支付。
B.客户所属集团通过财务公司或者指定其他公司支付,主要系个别企业集团客户,出于内部管理或内部结算等原因,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
C.EPC项目、代建项目或合同约定由第三方支付,主要分为两种情况:施工牵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款项由业主先打给施工方,再由施工方代为支付;或代建项目由实际使用方或出资方代为支付。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24
上述第三方回款的情形与发行人自身经营模式相关,符合行业经营特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②限制性类第三方回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限制性第三方回款合计金额 154.20 148.51 248.49
当期营业收入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占比(%) 0.14 0.16 0.28
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合同方主要为民企,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主要为客户通过其关联方或内部经办人代为支付款项,上述情形符合客户的管理模式及商业结算惯例,具有合理性。
(2)第三方回款的规范措施
为规范第三方回款情形,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第三方回款进行统筹管理,具体措施包括:
①要求销售人员在商务谈判环节即与客户约定使用规范的结算方式。客户确有特殊原因而委托第三方代付款的,需签署合同补充协议确认或由合同签订方开具由第三方付款的确认文件,并经过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
②建立第三方回款确认机制,即发行人收取价款后与客户进行对账,并由其对第三方代付款情况进行确认,从而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③建立第三方回款复核机制,财务部与销售部根据业务合同、各阶段服务成果、回款单等资料,定期复核第三方回款情况,核实回款准确性,并控制回款比例。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管理模式及商业结算惯例所致,且限制类第三方回款占比较小,对收入真实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2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69,838.09 99.30 57,936.34 99.01 55,843.82 99.04
其他业务成本 493.84 0.70 576.92 0.99 539.57 0.96
合计 70,331.93 100.00 58,513.26 100.00 56,383.39 100.00
增长率(%) 20.20 3.78 9.06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总额稳步增加,与营业收入规模波动趋势基本一致;其中,报告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均为 99%以上,系营业成本主要构成部分。
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程设计 55,465.11 79.42 46,577.36 80.39 43,678.66 78.22
国土空间规划 7,509.84 10.75 4,786.72 8.26 4,973.32 8.91
工程总承包管理
2,533.91 3.63 3,041.72 5.25 2,707.08 4.85
工程咨询 2,791.57 4.00 1,832.57 3.16 3,186.15 5.71
其他 1,537.67 2.20 1,697.97 2.93 1,298.62 2.33
合计 69,838.09 100.00 57,936.34 100.00 55,843.82 100.00
从上表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以工程设计为主,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以及工程咨询占比相对较低,与收入结构基本一致。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类别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人工成本 48,735.39 69.78 39,591.52 68.34 39,057.57 69.94
协作分包 7,346.97 10.52 6,283.90 10.85 5,980.05 10.71
图文制作 3,841.10 5.50 3,154.57 5.44 2,964.70 5.31
差旅及交通费
3,621.50 5.19 3,364.53 5.81 3,142.67 5.63
租赁、物业及水电费
1,145.69 1.64 1,121.56 1.94 1,000.14 1.79
折旧与摊销 520.76 0.75 469.99 0.81 482.02 0.86
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
4,626.68 6.62 3,950.28 6.82 3,216.68 5.76
合计 69,838.09 100.00 57,936.34 100.00 55,843.82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2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人工成本、协作分包、图文制作费为主,合计占总成本比例分别为 85.96%、84.63%和 85.80%。
(1)人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为设计人员薪酬。人工成本包括员工按职级发放的固定工资和奖金、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险等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分别为 39,057.57万元、39,591.52万元和 48,735.39万元,占主营业务
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9.94%、68.34%和 69.78%,人工成本占比较为稳定。
①不同职级设计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职级设计人员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职级类别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高级设计人员
薪酬总额 12,630.63 9,712.69 9,607.79
平均人数 352 331 335
人均薪酬 35.88 29.34 28.68
中级设计人员
薪酬总额 13,267.44 10,481.73 10,384.16
平均人数 526 494 499
人均薪酬 25.22 21.22 20.81
初级设计人员
薪酬总额 22,837.32 19,397.10 19,065.61
平均人数 1,570 1,344 1,325
人均薪酬 14.55 14.43 14.39
合计
薪酬总额 48,735.39 39,591.52 39,057.56
平均人数 2,448 2,169 2,159
人均薪酬 19.92 18.25 18.09
注:计算各期人均薪酬时采用各期月末人数的平均数取整。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人员平均薪酬逐年上升,主要系发行人规模扩大与业绩逐年增长,为保持薪酬竞争力,发行人持续提升员工薪酬水平所致。
②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A.与同地区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经查询南宁地区上市公司近三年员工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员工人数人均薪酬员工人数人均薪酬员工人数人均薪酬
阳光股份 107 54.81 109 42.67 147 35.22
*ST南糖 3,941 7.87 4,030 8.81 4,534 9.13
皇氏集团 2,348 9.19 2,025 11.01 1,730 11.76
八菱科技 1,116 6.52 902 8.90 954 6.7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27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员工人数人均薪酬员工人数人均薪酬员工人数人均薪酬
百洋股份 3,174 8.06 3,284 9.34 3,967 8.08
润建股份 4,182 9.31 3,854 10.01 9,260 8.45
博世科 4,710 9.51 3,936 9.56 2,858 9.17
桂冠电力 3,673 - 3,593 27.9 3,567 25.11
ST南化 184 5.39 257 5.13 314 5.84
五洲交通 829 15.91 879 16.96 1,055 13.65
南宁百货 927 11.11 998 11.40 1,056 9.40
广西广电 4,623 - 4,665 13.03 4,777 11.86
绿城水务 1,676 16.69 1,592 18.07 1,509 16.67
丰林集团 1,110 10.25 1,096 10.97 1,094 10.2
平均值 2,329 11.76 2,230 14.55 2,630 12.95
发行人 2,448 19.92 2,169 18.25 2,159 18.09
注:上市公司桂冠电力、广西广电 2020年度未披露职工薪酬总额及人均薪酬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当地薪酬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发行人系技术与智力密集型行业,优秀的设计人才是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拓展业务最重要的保障。发行人须执行更富有竞争优势的薪酬水平吸引、稳定高素质的设计人才。
B.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设计人员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
公司名称
设计人员人数人均薪酬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4,412 2,514 1,618 17.23 23.38 23.35
筑博设计 1,904 1,448 - 25.07 31.31 -
建科院 665 435 400 24.28 34.88 32.24
汉嘉设计 2,027 1,367 989 18.13 22.53 25.62
新城市 796 504 448 19.73 32.11 35.03
中衡设计 3,219 2,539 2,165 16.03 18.87 19.32
平均值 2,171 -- 20.08 27.18 27.11
发行人 2,448 2,169 2,159 19.92 18.25 18.09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设计人员平均薪酬=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工资总额/设计人员期初期末平均数。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工资总额=应付职工薪酬当期计提数-当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中的工资金额加总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人均薪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
a.发行人主要经营区域为广西地区,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低于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所处的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
b.发行人设计人员人均产值较同行业偏低,进一步降低了薪酬水平。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28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2)协作分包
协作分包主要是指公司基于资质范围限制、客户指定、暂时性人手不足及项目实际需要等方面的考虑,针对部分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检测、基坑支护设计、幕墙工程、照明工程、人防工程等辅助设计服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专项特长的单位承做。报告期内,公司协作分包成本分别为 5,980.05万元、6,283.90
万元和 7,346.97万元,随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
别为 10.71%、10.85%和 10.52%,波动相对较小。
①协作分包占主营业务成本、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协作分包占主营业务成本、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协作分包 7,346.97 6,283.90 5,980.05
主营业务成本 69,838.09 57,936.34 55,843.82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协作分包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10.52 10.85 10.71
协作分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6.78 6.95 6.85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协作分包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筑博设计-- 12.79
建科院 26.79 25.49 17.55
汉嘉设计---
新城市 19.96 21.06 21.44
中衡设计---
平均值 23.38 23.28 17.26
发行人 10.52 10.85 10.7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协作分包占比均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其他未披露数据系无法公开查询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协作分包占比分别为 10.71%、10.85%和 10.52%,低于同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29
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资质较为齐全,报告期内拥有 29项设计咨询类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中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轻纺行业制糖工程,工程设计资质中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以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均为甲级;且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南宁、柳州、北海、防城港等广西地区,区域协作性较高;所以发行人外协分包的必要性相对较小。
(3)图文制作费
图文制作费主要是与设计业务相关的效果图制作、打图、晒图、模型制作等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图文制作费分别为 2,964.70万元、3,154.57万元和 3,841.10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31%、5.44%和 5.50%,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图文制作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图文制作费用 3,841.10 3,154.57 2,964.70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图文制作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 3.55 3.49 3.39
图文制作费主要是与设计业务相关的效果图制作、打图、晒图、模型制作等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图文制作费分别为 2,964.70万元、3,154.57万元和 3,841.10
万元,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3.39%、3.49%和 3.55%,呈上升趋势,主要
原因系发行人设计业务量呈增长趋势,效果图制作费、晒图费相对耗费较大所致。
(4)差旅及交通费
主营业务成本中差旅及交通费主要系设计人员因执行项目出差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组成。报告期内,差旅及交通费分别为 3,142.67万元、3,364.53
万元和 3,621.50万元,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及设计人员人数增加,
相应地差旅及交通费支出持续增加。
(5)租赁、物业及水电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租赁、物业及水电费分别为 1,000.14万元、
1,121.56万元和 1,145.69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1.79%、1.94%和 1.64%。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物业及水电费相对稳定,波动不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30
(6)折旧与摊销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折旧与摊销费分别为 482.02万元、469.99万
元和 520.76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0.86%、0.81%和 0.75%。公司 2020
年度折旧与摊销金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当期采购绘图、建模软件、结构软件等专业软件和新租赁的办公室装修费摊销增加所致。
(7)办公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
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主要是公司产生与业务相关的专家评审费、会议费、专业技术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报告期内,办公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分别为3,216.68万元、3,950.28万元和 4,626.68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64%、
6.82%和 6.62%,占比波动较小。
①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的明细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办公费 883.25 19.09 770.83 19.51 711.51 22.12
招投标费用 852.61 18.43 672.87 17.03 601.79 18.71
招待费 730.91 15.80 665.61 16.85 578.15 17.97
低值易耗品 678.13 14.66 576.75 14.60 506.91 15.76
培训及会务费 568.39 12.29 507.26 12.85 360.62 11.20
维修费 381.36 8.24 297.93 7.54 203.83 6.34
邮电费 264.14 5.71 193.82 4.91 150.45 4.68
其他 267.89 5.79 265.21 6.71 103.42 3.22
合计 4,626.68 100.00 3,950.28 100.00 3,216.68 100.00
②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分别为 3,216.68万元、3,950.28
万元及 4,626.68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64%、6.82%和 6.62%,占
比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金额较大,主要系设计人员规模较大,日常发生的办公、维修、专业培训、招投标等支出需求及采购频率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设计人员人均办公类支出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31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 4,626.68 3,950.28 3,216.68
设计人员 2,448 2,169 2,159
人均办公类支出 1.89 1.82 1.49
报告期内,设计人员人均办公类支出金额分别为 1.49 万元/人、1.82 万元/人
和 1.89万元/人,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③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A.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费用性质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占当期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的比例(%)
2020年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邮电费电信服务 83.53 1.81 广西金晴汇商贸有限公司
低值
易耗品
晒图纸 80.47 1.74 广西南宁八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低值
易耗品
工程复印纸等
77.56 1.68 南宁市泉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低值
易耗品
描图纸 56.77 1.23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投
标费用
招标
代理费
45.31 0.98
合计-- 343.64 7.43
2019年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邮电费电信服务
86.60
2.19 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招待费餐饮服务 66.29 1.68 广西和睦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维修费维修服务 35.98 0.91 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待费餐饮服务 27.84 0.70 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会务费会展服务 24.73 0.63
合计-- 241.44 6.11
2018年度 南宁市朗川食品百货经营部
办公费办公日用等 100.03 3.1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邮电费电信服务 91.43 2.84 广西新美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维修费维修服务 90.18 2.80 南宁市宝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维修费维修服务 69.72 2.17
5 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招待费餐饮服务 67.25 2.0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32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费用性质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占当期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的比例(%)
有限公司
合计-- 418.61 13.01
报告期各期,办公费及培训费等其他费用前五大供应商占比较低,主要系设计人员规模较大,执行项目地点分布较广,采购次数较为频繁;并且办公类支出价格相对市场化,且采购可替代性、可选择性较强,设计人员一般根据便捷性选择供应商,所以交易对手方较为分散所致。
B.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a.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6697423211
成立时间 2008年 1月 28日
注册资本无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 35号
股东构成无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
经营固定网本地通信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通信业务、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b.广西金晴汇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金晴汇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L5TM60X
成立时间 2017年 5月 19日
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南宁市西乡塘区位子渌社区位子渌路 112号 1-6号
股东构成韦立牛 51%、韦朗日 49%
实际控制人韦立牛
主营业务
家用电器、五金百货、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包装材料、装潢材料等销售
c.广西南宁八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南宁八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071958072D
成立时间 2013年 06月 18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 7-1号华兴园综合楼写字楼 620号房
股东构成罗鸿钧 52.00%、罗斌 35.00%、闭湘辉 13.00%
实际控制人罗鸿钧
主营业务数码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33
售;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销售及租赁等
d.南宁市泉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南宁市泉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557227392R
成立时间 2010年 6月 09日
注册资本 3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南二里星湖综合楼 106号
股东构成盘子习 50%、黄慧丹 50%
实际控制人无
主营业务
办公用品及耗材、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办公家具(除木制家具)等销售
e.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732204957A
成立时间 2001年 10月 31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南宁市新民路 34-18号中明大厦十一楼 C室
股东构成
梁荣森 25%、何晓明 20%、麻长安 20%、梁艳樱 20%、王东梅15%
实际控制人梁荣森
主营业务招标代理服务
f.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061707288U
成立时间 2013年 01月 22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广西南宁青秀区月湾路 1号负一层、一层、二层
股东构成
广西品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0%,南宁市尚天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0%。
实际控制人李雨秋
主营业务餐饮服务、酒店用品、会议会展服务
g.广西和睦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和睦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571812969M
成立时间 2011年 03月 30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南宁市友谊路 48-6号 8栋五层 518号房
股东构成胡宪睦持股 95%,胡宪中持股 5%。
实际控制人胡宪睦
主营业务装饰设计、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等销售
h.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34
公司名称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2MA5KC0R1XX
成立时间 2016年 04月 22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 1116号办公
股东构成
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0%,何彦憬持股 6.8%,杨克春持股 6%,李仁胜
持股 6%,徐兵持股 3%,杨芬芬持股 2.5%,黄文婷持股 1.5%,
林艳梅持股 1.5%,肖剑虹持股 1.5%,莫金山持股 0.2%。
实际控制人李祥慈
主营业务餐饮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服务,会务服务
j.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28YT32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03日
注册资本 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望河园 5号楼二层 219
股东构成
北京和源世纪国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持股 85%,北京筑医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5%。
实际控制人李宝山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k.南宁市朗川食品百货经营部
公司名称南宁市朗川食品百货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50102MA5MHF448X
成立时间 2009年 05月 06日
注册资本-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南宁市华东路 39号 18栋 39-3号铺面
法定代表人李东海
主营业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食品零售
i.广西新美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新美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619316914H
成立时间 1997年 06月 10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 5号南宁左岸工社小区 2单元 2203号
股东构成
吕志恒持股 30%,李震海持股 20%,陈广荣持股 15%,胡贞持股 12%,叶芳持股 10%,陈璟持股 8%,林江龙持股 5%。
实际控制人吕志恒
主营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等
m.南宁市宝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宁市宝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3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7351879884
成立时间 2002年 03月 25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南宁市金浦路 16号汇东国际第 E座 18层 E1808号房
股东构成卢戈持股 70.00%,梁宏君持股 30%。
实际控制人卢戈
主营业务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08,316.26 90,355.59 87,356.37
主营业务成本 69,838.09 57,936.34 55,843.82
主营业务毛利 38,478.17 32,419.24 31,512.54
主营业务毛利率(%) 35.52 35.88 36.07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但降幅较小。公司经营成果主要来源于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三者报告期内主营毛利占比合计分别为 92.65%、95.19%及 94.6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其中 2019年毛利率下降系毛利率偏低的工程设计业务收入占比增长与毛利率偏高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毛利率下降双重因素综合影响所致。2020年毛利率下降系 2020年 2、3月受新冠肺炎疫
情的影响,发行人业务未能正常开展,但人力成本具有一定刚性,拉低毛利率所致。
2、分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业务毛利率以及毛利率贡献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年度项目
工程
设计
国土空间
规划
工程总承
包管理
工程咨询其他
主营业务毛利率 年度
毛利率 34.31 41.27 46.10 36.61 22.87 35.52
收入占比 77.95 11.81 4.34 4.07 1.84 100.00
毛利率贡献占比
75.28 13.72 5.63 4.19 1.19 100.00 年度
毛利率 34.80 41.53 46.13 36.63 22.72 35.88
收入占比 79.06 9.06 6.25 3.20 2.43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36
年度项目
工程
设计
国土空间
规划
工程总承
包管理
工程咨询其他
主营业务毛利率
毛利率贡献占比
76.67 10.49 8.04 3.27 1.54 100.00 年度
毛利率 34.70 40.50 48.99 37.67 23.06 36.07
收入占比 76.57 9.57 6.07 5.85 1.93 100.00
毛利率贡献占比
73.66 10.74 8.25 6.11 1.2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业务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相对稳定,波动较小,公司毛利率主要受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业务所影响。
报告期内,各类业务的主要项目毛利率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37
(1)工程设计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工程设计业务 2020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广西体育中心三四期(青运村)设计
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97.46 1,468.68 38.74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440.79 927.58 35.62 ------
扶绥鸡心岭项目二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1,264.58 828.68 34.47 - 53.26 ----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二期)
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79.45 797.73 37.65 ------
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一期建设
广西财经学院 990.70 624.64 36.95 ------
合计 7,372.98 4,647.31 -- 53.26 ----
②工程设计业务 2019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崇左市城南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一期项目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964.62 1,229.26 37.43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38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梧州市两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 1工程总承包项目
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640.56 1,043.88 36.37 ---
北海市海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园第二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
北海银滩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47.31 611.01 35.50 ---
崇左市城南新区新村、那浪安置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798.77 531.28 33.49 231.70 144.35 37.70
东盟绿地大学城(一期)项目 26#33#35#地块施工图设计
南宁侨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92.97 503.44 36.51 ---
合计--- 6,144.23 3,918.87 - 231.70 144.35 -
③工程设计业务 2018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南宁市羁押中心项目设计
南宁市公安局---- 38.45 - 1,076.95 706.63 34.39
KSP 改造项目-[糖厂][发电厂]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
--- 380.13 255.07 32.90 781.66 510.51 34.6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39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30.00 471.21 35.45
前海人寿医院广西有限公司
广西前海人寿医院项目土建施工图设计
82.32 49.75 39.56 --- 699.76 444.44 36.49
九个半岛项目一、二
期地块新建建筑相关设计总承包
广西天祺投资有限公司--- 71.03 46.08 35.13 603.73 390.92 35.25
合计 82.32 49.75 - 451.16 339.60 - 3,892.10 2,523.71 -
(2)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20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625.16 361.28 42.21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579.17 348.37 39.85 ------
北钦防一体化国土空间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472.64 277.68 41.25 ------
《崇左市国土空间总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367.92 211.33 42.56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40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体规划( 2020-2035年)》及崇左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
马山县乔老河片区核心区村庄规划
马山县自然资源局 305.66 175.69 42.52 ------
合计 2,350.55 1,374.35 -------
②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19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西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218.49 130.91 40.08 327.74 187.60 42.76 ---
陆川县城给水、排污、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
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26 15.77 42.16 245.38 136.00 44.58 ---
扶绥县城市会客厅城市设计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227.72 137.13 39.78 ---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
03、04 编制单元控制
性详细规划
广西东融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158.49 90.35 42.99 ---
来宾三江口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广西象州研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9.25 45.33 42.80 158.49 89.00 43.85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41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合计 325.00 192.01 - 1,117.82 640.08 -
③国土空间规划业务 2018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钦州市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133.30 76.00 42.99 22.26 13.05 41.37 400.19 234.51 41.40
崇左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
崇左市规划管理局
----- 329.25 188.89 42.63
友谊关片区概念规划及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友谊关景区配套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凭祥市祥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82.45 166.42 41.08
广西推进共建体育强区系列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 18.82 11.34 39.74 169.39 101.79 39.91
河池市工业园区大任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河池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89.05 50.56 43.22 133.57 80.48 39.75
合计 133.30 76.00 - 130.13 74.95 - 1,314.85 772.09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42
(3)工程咨询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工程咨询业务 2020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控平台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5.09 70.02 39.16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08.49 64.93 40.15 ------
柳江区百朋荷苑景区创 A景区及创 3星汽车营地规划与全程技术指导、申报服务项目
柳州市鑫旺农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05.6.66 36.91 ------
柳江区岜公塘湿地公园创A景区及创 3星汽车营地规划与全程技术指导、申柳州市柳江区新城安居投资有限公司
105.66 67.75 35.88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43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报服务项目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综合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5.77 59.80 37.56 ------
合计 530.67 329.16 -------
②工程咨询业务 2019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南宁市城建计划精细化管理项目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74.34 110.85 36.42 70.19 44.99 35.90
柳州螺蛳粉小镇创建国家4A 级景区申报咨询及申报服务采购
柳州市金色太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92.45 58.82 36.38 ---
覃塘区特色小镇产业策划研究及核心区规划设计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 84.85 51.16 39.71 197.98 116.60 41.11
崇左城建集团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平台项目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78.16 48.06 38.51 ---
桂台(北海)渔业合作区(台湾渔业小镇)发展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服务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5.00 47.10 37.20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44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合计--- 504.8 315.99 - 268.17 161.59
③工程咨询业务 2018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扶绥县 PPP 项目一期项目包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 20个子项目)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 318.21 199.12 37.43
覃塘区特色小镇产业策划研究及核心区规划设计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 84.85 51.16 39.71 197.98 116.60 41.11
扶绥县山圩镇木艺小镇核心区建设规划设计及产业策划规划服务采购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39.62 87.99 36.98
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建设标准图集编制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135.70 87.42 35.58
贺州市中心城区贺街 02、
03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贺州市规划局------ 122.64 75.25 38.64
合计--- 84.85 51.16 - 914.15 566.38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45
(4)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
①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20年度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项目
收入
项目成本毛利率(%)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1,287.65 657.73 48.9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住院八号综合楼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411.22 211.65 48.53 12.32 6.74 45.25 ---
柳州市柳江区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02.00 189.38 52.89 69.25 34.44 50.26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281.55 142.13 49.52 182.26 92.99 48.98 ---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31.67 133.93 42.19 1,017.81 533.66 47.57 68.66 38.60 43.78
合计 2,614.09 1,334.82 - 1,281.64 667.84 - 68.66 38.60 -
②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19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31.67 133.93 42.19 1,017.81 533.66 47.57 68.66 38.60 43.78
龙州县教育扶贫(一龙州县优创教育投资 11.18 5.97 46.60 709.13 362.52 48.88 85.26 49.39 42.0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46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收入
项目
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期)项目—龙州镇城南新区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
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2.59 66.38 45.85 661.03 346.37 47.6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业务技术用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
--- 341.13 178.06 47.80 119.53 66.41 44.44
崇左市东盟大道提升工程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1.15 57.21 43.44 250.30 132.82 46.94 295.36 147.08 50.20
合计 466.59 263.49 - 2,979.40 1,553.43 - 568.81 301.48 -
③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 2018年前五大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名称
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786.37 403.99 48.63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工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89.94 47.24 47.48 765.69 405.44 47.05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广西中医药大学------ 584.04 301.90 48.3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89.64 46.98 47.58 206.79 109.60 47.00 476.34 233.59 50.9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47
项目
名称
客户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毛利率(%)
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项目收入项目成本毛利率(%)
程总承包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5.25 44.86 47.38 393.01 207.48 47.21
合计 89.64 46.98 - 381.98 201.70 - 3,005.45 1,552.40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48
3、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26.34 31.36 32.05
筑博设计 35.33 35.77 34.92
建科院 34.66 34.73 38.24
汉嘉设计 14.21 17.97 20.18
新城市 41.99 42.95 43.61
中衡设计 28.52 24.35 25.11
行业平均值 30.17 31.19 32.35
发行人 35.52 35.84 36.02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6.02%、35.84%及 35.52%,略高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
(1)业务结构不同影响毛利率水平
由于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涉及的具体范围与业务领域较为广阔,上述各公司所具体从事的业务领域及业务结构也各有不同,一般而言,设计类业务与规划类业务毛利率相差不大,但工程总承包业务因经营模式的不同,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可比公司业务结构对于毛利率水平具有一定影响,业务结构不同的企业之间其毛利率水平可比性较弱。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各类业务的收入结构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
名称
年度
设计类业务规划类业务工程总承包
综合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华阳国际
2020年度 65.15 33.32 -- 24.17 4.86 26.34
2019年度 77.75 34.73 -- 10.62 4.00 31.36
2018年度 71.06 39.27 -- 19.21 5.78 32.05
筑博设计
2020年度 92.43 35.31 2.35 31.86 -- 35.33
2019年度 92.16 35.74 2.03 32.20 -- 35.77
2018年度 90.95 34.82 2.38 31.03 -- 34.92
建科院
2020年度 21.37 40.66 18.69 42.97 18.12 22.90 34.66
2019年度 18.25 33.15 17.00 41.40 21.79 19.11 34.73
2018年度 26.65 39.75 19.08 40.98 8.38 24.08 38.24
汉嘉设计
2020年度 39.04 31.64 -- 59.67 3.30 14.21
2019年度 54.52 29.93 -- 44.95 4.46 17.97
2018年度 49.67 31.14 -- 41.67 5.46 20.18
新城市 2020年度 28.07 37.02 63.20 43.60 -- 41.9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49
公司
名称
年度
设计类业务规划类业务工程总承包
综合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2019年度 25.59 36.99 63.69 43.07 -- 42.95
2018年度 27.36 36.70 62.25 44.06 -- 43.61
中衡设计
2020年度 57.53 35.79 -- 25.63 10.05 28.52
2019年度 48.51 35.26 -- 36.20 5.54 24.35
2018年度 47.27 38.78 -- 37.94 5.26 25.11
平均值
2020年度 50.60 35.62 28.08 39.48 31.89 10.28 30.18
2019年度 52.80 34.30 27.57 38.89 28.39 8.28 31.19
2018年度 52.16 36.74 27.90 38.69 26.80 10.15 32.35
发行人
2020年度 77.95 34.31 11.81 41.27 4.34 46.10 35.52
2019年度 79.06 34.80 9.06 41.53 6.25 46.13 35.84
2018年度 76.57 34.70 9.57 40.50 6.07 48.99 36.02
(2)具体项目不同影响毛利率波动
除业务结构、下游市场的影响之外,由于工程设计行业的项目具有非标准化的特点,因此,相同企业由于在不同时期内承接的项目的差异,也会导致毛利率水平出现一定的波动。
(3)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各类业务毛利率比较分析
①设计类毛利率分析
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设计类业务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②规划类业务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规划类
收入
毛利率(%)
规划类
收入
毛利率(%)
规划类
收入
毛利率(%)
华阳国际------
筑博设计 2,259.49 31.86 1,877.42 32.20 2,000.91 31.03
建科院 9,464.17 42.97 7,953.51 41.40 7,573.83 40.98
汉嘉设计------
新城市 26,267.00 43.60 28,169.08 43.07 27,732.42 44.06
中衡设计------
平均值 12,663.55 39.48 12,666.67 38.89 12,435.72 38.69
奥蕾规划 47,210.37 47.63 38,983.60 47.93 32,347.33 46.70
深水规院 13,222.99 43.33 11,434.56 45.02 9,871.79 39.34
交通中心-- 43,715.05 41.96 34,702.70 42.92
修正后的平均值
19,684.80 41.88 22,022.20 41.93 19,038.16 40.84
发行人 12,787.40 41.27 8,186.71 41.53 8,358.89 40.5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50
可比公司中华阳国际、汉嘉设计、中衡设计均无规划类业务,其中可比公司筑博设计规划类毛利率水平偏低,原计算平均值的可比公司仅有三家,参照系较少。所以,上表中又选取了 3家从事规划业务的在审企业奥蕾规划、深水规院、交通中心进行可比分析。由上表可见,将上述 3家公司纳入同行业可比公司计算后的 2018年度、2019年度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40.84%、41.93%,与发行人毛利
率水平较为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③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分析
A、发行人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分析
与同行业相比,发行人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具体开展模式均为联合具有专业优势的施工单位参与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别约定设计费及管理费的收取,并且公司不承担工程项目的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主体工程的建设义务,仅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在这种模式下,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收入主要为管理服务收入,对应发生的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和差旅费等。公司采用净额法对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进行核算,公司收取并随即支付给其他联合体成员的施工费、勘察费等作为代收代付款项核算,不记入公司收入与成本。
可比公司根据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的不同模式采用不同的收入与成本确认方法,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确认原则信息来源
华阳国际
公司承揽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其业务性质属建造合同,对于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已提供的合同收入,并将已发生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费用。已经发生的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在发生时作为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2019年年度报告
建科院
EPC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业务包括 EPC总承包、全过程代建和全过程咨询等建设项目管理业务。EPC总承包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全过程代建是指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代建项目全过程中的建设管理职责,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委托单位。全过程咨询业务是指公司作为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以及其他工程咨询工作。
EPC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业务的具体工程流程一般分为业务接洽、2019年年度报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51
公司名称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确认原则信息来源
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等四个阶段,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确认收入,具体方法如下:
I.合同对设计费、咨询费与建安费、项目管理费分别约定结算金额和支付方式的,设计费、咨询费收入参照前述“(a)建筑设计业务、(b)绿色建筑咨询、(c)生态城市规划业务”的规则进行收入确认;建安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收入以工程监理或其他第三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进行确认;
II.合同对设计费、咨询费与建安费、项目管理服务费未分别约定结算金额和支付方式,采取总价方式进行结算的,公司定期评估在该期间已完成的工作量,并与合同相关方面确认完成工作量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款项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该阶段的收入。
汉嘉设计
1、公司作为总承包人与发包方签订合同 EPC项目的结果在资产负
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EPC项目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该工作量经过业主聘请的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测定,并经业主单位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与发包方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
务关系不同,公司联合体业务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如下:①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并承担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主体工程的建设义务时,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与公司作为总承包人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一致。②公司仅负责项目的设计、勘测咨询、项目全过程管理等专项工作时,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与设计业务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一致。
2019年年度报告
中衡设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①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依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用计算公式表示如下:合同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合同预计总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②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后,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下列公式计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百分比-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百分比-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2019年年度报告
从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华阳国际、中衡设计等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均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实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52
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其业务性质属建造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采用总额法核算。
可比公司中汉嘉设计、建科院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根据其不同的业务性质及结算方式分别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其中仅负责项目设计、全过程管理等专项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
发行人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具体开展模式与建科院的“I”或汉嘉设计的“2、
②”业务模式一致,因此,发行人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核算具有合理性。
在工程总承包业务中,总承包协议中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采购、施工服务的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绝大部分(通常占 90%以上),故采用总额法核算的工程总承包业务表现为合同收入较大,但毛利率较低的特点,而采用净额法核算的工程总承包业务表现为合同收入规模较小,但毛利率较高的特点。
可比上市公司华阳国际、中衡设计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均采用总额法核算,毛利率较低,与发行人不具有可比性。汉嘉设计、建科院有部分工程总承包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部分采用总额法核算,但未单独披露不同模式的毛利率,也无法直接做可比分析,但建科院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发行人该项业务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B、工程总承包业务按照总额法模拟测算的毛利率
鉴于发行人与联合投标体独立开展业务并分别进行价款约定,公司无法获取EPC项目中工程采购成本和工程施工成本,所以假定发行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独立签署 EPC 合同,将工程采购和工程施工分包给施工方,不获取工程采购和分包部分的利润。所以按总额法模拟测算毛利率公式如下:
总额法模拟测算的毛利率=(EPC 项目中项目管理费毛利+EPC 项目设计费毛利)/(EPC项目管理费收入+EPC项目设计费收入+施工单位产值收入)
根据上述公式,发行人 EPC项目模拟测算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模拟测算的 EPC项目总收入 117,529.82 140,699.79 132,709.43
模拟测算的 EPC项目总成本 114,571.09 137,017.42 128,813.85
模拟测算的 EPC项目毛利 2,958.73 3,682.37 3,895.57
模拟测算的毛利率(%) 2.52 2.62 2.9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53
报告期内,与净额法相比,发行人按总额法模拟测算后的 EPC 项目毛利率降幅较大,主要系工程总承包业务中,总承包协议中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采购、施工服务的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绝大部分(通常占 90%以上)。所以采用总额法核算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呈合同收入较大,但毛利率较低的行业特征。
C、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4.86 4.00 5.78
筑博设计---
建科院 22.90 19.11 24.08
汉嘉设计 3.30 4.46 5.46
新城市---
中衡设计 10.05 5.54 5.26
平均值 10.28 8.28 10.15
中设集团-- 2.55
华建集团 5.89 2.61 1.99
启迪设计 2.97 3.25 6.64
修正后的平均值 5.94 3.85 3.93
发行人 2.52 2.62 2.94
注:汉嘉设计、建科院有部分工程总承包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部分采用总额法核算,但未分别披露总额法及净额法各自的毛利率,无法直接进行总额法毛利率的可比分析,故予以剔除。原可比公司仅有华阳国际、中衡设计披露总额法下的 EPC 毛利率,样本量较少,参考性较弱,所以上表又选取了中设集团、华建集团、启迪设计 3家同行业公司进行可比分析。
经总额法模拟测算后,发行人 EPC 项目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与“设计、采购、施工”全环节的 EPC 业务模式不同,发行人在 EPC业务中并不负责采购、施工服务等环节,无法获取该部分毛利所致。所以,发行人总额法下毛利率水平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商业合理性。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类、规划类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发行人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具体的业务模式、项目的非标准化特点和会计核算方法差异所致。
4、广西区内外毛利率分析
(1)发行人广西区内外项目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按区域划分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54
单位:%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广西区内 35.98 36.89 36.51
广西区外 32.44 33.28 32.48
差异比率 3.54 3.61 4.02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广西区内的毛利率均高于广西区外的毛利率,毛利率差异分别为 4.02%、3.61%、3.54%。
(2)发行人广西区内外项目的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
①发行人在广西区内具有较强的地域优势,品牌溢价度较高
发行人设计业务、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主要服务于建筑行业,客户选择设计公司时一般会考虑就近原则,公司深耕广西区内工程设计领域多年,在项目经验、客户资源、人才及品牌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地域优势,品牌溢价度较高。因工程设计行业呈区域壁垒的市场特征,发行人在区外获取大型项目的机会相对要少,相应获取的利润空间相对较小。
②发行人在广西区内的规模效应明显,项目执行成本相对较低
发行人广西区内协同性较高,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而区外分支机构遍布于全国各大省会城市,区域分布相对分散,与总部的协作效率相对较低,单个项目的执行成本如差旅费、分包支出等相对较高,导致公司广西区外项目毛利率低于区内项目。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省内项目收入占比和省内外项目毛利率差异幅度,列示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省内
毛利率
省外
毛利率
省内
毛利率
省外
毛利率
省内
毛利率
省外
毛利率
中设集团 34.83 29.67 33.10 27.54 27.25 24.23
中设股份-- 49.89 47.48 48.82 45.51
设计总院 43.41 25.29 44.23 41.13 53.91 23.10
勘设股份 44.28 27.36 40.30 35.04 42.18 25.23
平均值 40.84 27.44 41.88 37.80 43.04 29.52
发行人 35.98 32.44 36.89 33.28 36.51 32.48
注:上述同行业企业的可比数据均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55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省内项目毛利率均高于省外,与发行人毛利率趋势相符。发行人省内外毛利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1、各项主要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 3,631.54 3.33 3,592.42 3.94 3,475.95 3.94
管理费用 15,859.19 14.53 13,601.72 14.91 12,990.65 14.74
研发费用 4,077.54 3.74 3,555.39 3.90 3,121.30 3.54
财务费用 145.22 0.13 465.08 0.51 250.68 0.28
期间费用合计 23,713.49 21.72 21,214.61 23.26 19,838.58 22.51
期间费用增长率(%)
11.78 6.94 7.79
营业收入增长率(%)
19.69 3.50 8.68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19,838.58万元、21,214.61万元以及
23,713.49万元,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22.51%、23.26%以及 21.72%,发行人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波动较小。
2、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 2,175.23 59.90 2,060.02 57.34 1,902.58 54.74
办公及租赁费 757.70 20.86 779.85 21.71 767.78 22.09
差旅及交通费 156.90 4.32 240.24 6.69 264.72 7.62
业务宣传费 170.15 4.69 186.85 5.20 157.01 4.52
折旧及摊销 74.16 2.04 73.84 2.06 73.32 2.11
业务招待费 106.98 2.95 124.86 3.48 90.95 2.62
其他 190.41 5.24 126.77 3.53 219.60 6.32
合计 3,631.54 100.00 3,592.42 100.00 3,475.95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5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475.95万元、3,592.42万元和 3,631.54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4%、3.94%和 3.3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
用相对稳定。
①职工薪酬
A.不同职级销售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职级销售人员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职级类别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高级销售人员
薪酬总额 921.45 908.42 838.31
平均人数 15 15 14
人均薪酬 61.43 60.56 59.88
中级销售人员
薪酬总额 448.36 363.14 297.38
平均人数 16 13 11
人均薪酬 28.33 27.93 27.03
初级销售人员
薪酬总额 800.42 788.46 766.89
平均人数 60 60 59
人均薪酬 13.34 13.14 13
合计
薪酬总额 2,175.22 2,060.02 1,902.58
平均人数 91 88 84
人均薪酬 23.90 23.41 22.65
注:计算各期人均薪酬时采用各期月末人数的平均数取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职级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整体均呈现上涨趋势,主要系发行人经营业绩上升,业务规模扩大,发行人销售人员薪酬水平有所上升。
B.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
公司名称
销售人员人数人均薪酬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62 52 - 17.50 17.42
筑博设计- 34 -- 55.69 -
建科院- 62 60 - 47.06 49.04
汉嘉设计- 48 48 - 23.39 18.22
新城市- 32 36 - 6.46 7.17
中衡设计------
平均值---- 30.02 22.96
发行人 91 88 84 23.90 23.41 22.6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销售费用中工资总额/销售人员期初期末平均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57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为 22.65万元、23.41万元和 23.90
万元,与汉嘉设计等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接近,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如下:
a.发行人主要经营区域为广西地区,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低于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所处的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
b.发行人销售模式和客户特征,导致销售人员结构主要以初级销售人员占比较高,拉低了销售人员总体的平均薪酬;
c.发行人在销售策略上,更为重视通过设计质量及技术创新来拓展和维护客户,不主要依赖销售人员的业务拓展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合理性。
②差旅及交通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差旅及交通费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差旅费 70.33 122.32 148.66
非广西地区收入 13,962.53 10,525.16 10,745.68
占比(%) 0.50 1.16 1.38
交通费 86.57 117.92 116.06
广西地区收入 94,353.73 80,677.02 76,610.68
占比(%) 0.09 0.15 0.15
与 2019年相比,发行人 2018年度差旅费占非广西地区收入的比例明显偏高,主要系 2018年广西区外业务量有所收缩,销售人员出差频率减少所致。
2018年、2019年发行人交通费占广西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0.15%、0.16%,
呈现上升的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省内项目数量不断增大,项目人员出差频率及地点增加所致。
2020 年度,发行人差旅费、交通费金额较小,主要系受疫情影响,销售人员出差及通勤的频率有所降低所致。
综上,差旅及交通费变动具有合理性。
③其他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58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其他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会务费 42.76 37.90 41.10
低值易耗品 51.52 42.97 127.89
维修费 39.91 35.78 32.31
其他零星费用 56.22 10.12 18.30
合计 190.41 126.77 219.60
发行人销售费用中其他主要为会务费、低值易耗品、维修费以及一些零星的费用,2018年发生额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当期租用新的办公场地(一万多平米),销售部门发生的办公桌椅等低值易耗品支出增加所致。
④存在其他方为发行人体外代垫成本费用情形
发行人制定了《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费用支付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执行严格的支出管理审批程序。一般由费用发生部门业务人员提出申请,并经部门领导、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后,由出纳使用公司账户对外支付,严禁其他方代垫成本费用的行为。并且发行人建立了销售与收款、采购、费用与付款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方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1.88 2.48 2.11
筑博设计 3.61 3.13 2.80
建科院 9.04 12.73 14.47
汉嘉设计 1.65 2.20 2.41
新城市 3.29 3.93 4.23
中衡设计---
行业平均值 3.90 4.89 5.20
发行人 3.33 3.94 3.94
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3.94%、3.94%和 3.33%,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3、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59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1,783.41 74.30 9,415.21 69.22 8,980.47 69.13
办公及租赁费 1,672.95 10.55 1,628.20 11.97 1,649.59 12.70
差旅及交通费 611.72 3.86 909.95 6.69 845.44 6.51
折旧及摊销 601.48 3.79 613.34 4.51 611.26 4.71
中介咨询费 709.50 4.47 536.53 3.94 551.03 4.24
业务招待费 283.43 1.79 271.22 1.99 244.89 1.89
其他 196.71 1.24 227.27 1.67 107.97 0.83
合计 15,859.19 100.00 13,601.72 100.00 12,990.6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2,990.65万元、13,601.72万元和 15,859.1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14.74%、14.91%和 14.53%,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
职工薪酬、办公及租赁费、差旅及交通费,报告期内,该三项费用之和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8.34%、87.88%、88.71%,其变动对管理费用的波动影响较大,
其具体情况如下: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8,980.47万元、9,415.21万元
和 11,783.41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69.13%、69.22%、74.30%。报告期
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比较高,与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适应。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绩增长,根据公司考核机制,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有所提升所致。
A.不同职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职级类别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总额 4,766.47 3,447.32 3,060.47
平均人数 25 25 24
人均薪酬 190.66 137.89 127.52
中级管理人员
薪酬总额 3,185.11 2,422.10 2,380.89
平均人数 77 62 61
人均薪酬 44.24 39.07 39.03
初级管理人员
薪酬总额 3,831.83 3,545.80 3,539.11
平均人数 214 212 212
人均薪酬 17.91 16.73 16.69
合计薪酬总额 11,783.41 9,415.22 8,980.4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60
职级类别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平均人数 311 299 297
人均薪酬 37.89 31.49 30.24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30.24 万元、31.49万元及 37.89
万元,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根据绩效考核机制,随着发行人业绩不断上升,调整并提升了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所致。
B.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
公司名称
管理人员人数人均薪酬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332 230 - 25.40 26.79
筑博设计- 113 -- 90.91 -
建科院- 91 74 - 27.93 32.02
汉嘉设计- 147 115 - 16.41 14.02
新城市- 114 91 - 21.34 24.34
中衡设计- 362 337 - 21.06 22.18
平均值---- 33.84 23.87
剔除筑博设计后的平均值
---- 22.43 23.87
发行人 311 298 297 37.89 31.49 30.24
剔除高级管理人员后发行人的平均值
285 274 273 24.62 21.78 21.68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管理费用中工资总额/销售人员期初期末平均数。
根据公开数据测算的筑博设计管理人员薪酬远高于其他公司,可比性较弱,剔除筑博设计后,发行人管理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较高所致,具体原因为高级管理人员是发行人盈利能力稳定增长的坚实后盾,发行人为保留及吸引高级管理人才,秉持奖励高绩效、重视高潜质的薪酬理念,施行了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所致。剔除高级管理人员后发行人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②办公及租赁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办公及租赁费分别为 1,649.59万元、1,628.20
万元、1,672.95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及租赁费变动的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办公及租赁费增长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6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办公费 431.89 -3.69 448.43 7.13 418.58 -2.62
水电物业 343.08 18.61 289.24 5.33 274.60 24.27
邮电费 55.69 8.49 51.33 21.93 42.10 1.37
低值易耗品 214.10 8.51 197.30 -19.67 245.60 22.62
培训费 56.08 6.27 52.77 25.40 42.08 -26.35
维修费 251.62 -16.83 302.53 -6.18 322.46 15.47
会务费 127.68 -10.73 143.02 -23.99 188.16 16.89
租赁费 106.95 62.27 65.91 42.87 46.13 86.27
其他 85.86 10.56 77.66 11.15 69.87 18.42
合计 1,672.95 2.75 1,628.20 -1.30 1,649.59 11.93
发行人 2018 年办公及租赁费同比增长较多主要系发行人主要办公地点年久失修,当年产生较多维修费及水电物业费。同时,随着经营规模、人员数量的高速增长,发行人对办公场地的需求持续增加,新增租赁房屋也花费了较大金额进行装修改造。2020年新增办公场所的租赁,水电物业费也随之有所增加。
B.租赁费增长合理性
租赁费主要根据需要租赁的办公场所面积以及租金水平进行测算。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租赁资产各年度租赁面积及租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办公及租赁费 1,672.95 1,628.20 1,649.59
其中:租赁费 106.95 65.91 46.13
期末租赁办公场所数量 5 3 4
期末租赁面积(m2) 2,290.52 1,560 905
平均租金(元/月/m2) 38.91 35.21 42.50
注:平均租金=房屋租赁费用/期末租赁面积/月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列入管理费用的租赁场所主要系深圳华蓝于 2017 年至2018年租用深圳办公室、华蓝设计与华蓝工程于 2018年先后增加租用南宁市总工会房产,华蓝集团 2020 年增加租用德瑞大厦房产。管理部门租赁面积不断增加导致管理费用中的租赁费也相应增加。
深圳华蓝办公场所租金为 60 元/月/m2,南宁市总工会租金为 35 元/月/m2,南宁市德瑞大厦租金为 70元/月/m2,均与房产所处位置周边平均租金水平相符。
②差旅及交通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差旅及交通费分别为 845.44 万元、909.95 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62
元和 611.72 万元,2019 年度较上期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及管理人员人数增加,相应地差旅及交通费支出增加较大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差旅及交通费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管理人员减少出差及通勤的频率所致。
④折旧与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与摊销分别为 611.26万元、613.34万元、
601.48万元。2018年折旧与摊销费用较 2017年增加较大,主要系为改善办公环
境,公司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孙公司英图设计自 2018年 6月起,租用新的办公场地,相应的装修费用摊销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折旧与摊销较为稳定,波动不大。
⑤中介咨询费
A.中介咨询费的明细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中介咨询费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IPO中介费用 501.78 221.66 171.89
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107.22 192.02 230.67
第三方运维服务费 78.65 75.80 95.44
其他服务费用 21.85 47.05 53.03
合计 709.50 536.53 551.03
中介咨询费为发行人支付中介机构的咨询服务费,可以分为四类:
a.IPO中介费用:为启动首发上市工作而支付给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服务费;
b.日常管理中介费用: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税务、验资、高新技术申报、法律顾问、人力咨询、资产评估等长期合作的中介服务费用;
c.第三方运维服务费:主要为服务器、财务软件、综合管理系统等运行维护服务费用;
d.其他服务费用包括专利代理服务费、活动策划费、杂志认刊费、档案数字化服务费、代理认证费等。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63
B、中介咨询费的前五大明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中介咨询费的前五大明细情况:
a.2020年度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费用类别采购金额
与当期中介咨询费的占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服务 IPO中介费用 285.29 40.21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 IPO中介费用 108.00 15.2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辅导 IPO中介费用 47.17 6.65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43.86 6.18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募投咨询 IPO中介费用 33.02 4.65
合计-- 517.34 72.92
b.2019年度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费用类别采购金额
与当期中介咨询费的占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服务 IPO中介费用 131.13 24.44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51.45 9.59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 IPO中介费用 44.58 8.31
桂商总会会员及会务费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40.40 7.53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15.15 2.82
合计-- 282.71 52.69
c.2018年度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费用类别采购金额
与当期中介咨询费的占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服务 IPO中介费用 90.57 16.44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56.60 10.27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46.40 8.42
桂商总会会员及会务费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38.00 6.90
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日常管理中介费用 11.51 2.09
合计-- 243.08 44.1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64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6.79 9.57 8.52
筑博设计 13.75 14.67 12.17
建科院 10.33 9.95 11.38
汉嘉设计 3.54 5.57 4.26
新城市 10.16 9.73 8.94
中衡设计 8.19 7.69 7.44
行业平均值 8.79 9.53 8.79
发行人 14.53 14.91 14.74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74%、14.91%和 14.53%,
与筑博设计较为接近,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对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保留及吸引中高层管理人才,秉持奖励高绩效、重视高潜质的薪酬理念,施行了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发行人管理人员薪酬较高。
4、研发费用分析
(1)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 2,882.97 70.70 2,801.77 78.80 2,475.99 79.33
直接投入 521.08 12.78 448.15 12.60 397.75 12.74
其他 673.50 16.52 305.48 8.59 247.57 7.93
合计 4,077.54 100.00 3,555.39 100.00 3,121.30 100.00
发行人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设计服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快速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提升品牌知名度,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121.30 万元、3,555.39 万元及 4,077.5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4%、3.90%和 3.74%,占比较为稳定。
①研发费用的划分、核算方法,是否存在税收风险
A.研发费用的划分、核算方法
发行人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发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65
研发投入
类型
核算内容研发费用划分、归集及核算方法
职工薪酬
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
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等人力成本在“研发费用—职工薪酬”科目进行归集核算,财务人员根据人力资源部门编制的薪资汇总表计算研发费用入账金额。发行人按照研发项目的实际工时比例将研发人员的相关费用进行分摊,按研发项目进行归集。
直接投入
即与特定研发项目具有直接对应关系的费用,主要包括图文制作费、课题费用等
对于与特定研发项目具有直接对应关系的研发费用,由研发人员发起订单审批申请和支付审批申请,发行人以研发项目归集相关费用,并在“研发费用”科目下设立“研发费用—直接投入—图文制作费、研发费用—直接投入—课题费用”等科目进行费用归集核算,所依据的主要原始凭证包括材料领料单、报销审批单、研发项目立项明细、合同、验收单、发票等,财务人员依据上述原始凭证计算研发费用入账金额,上述原始凭证能够反映相关费用与发行人研发项目的直接对应关系,可以将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或生产成本进行明确区分。
其他
主要包括用于研发人员的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等
发行人将研发人员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及办公费等分别在“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差旅费”、“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招待费”、“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办公费”科目进行归集核算,财务人员根据研发人员的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等用单据计算研发费用入账金额。
发行人按照研发项目的工时比例将其他费用进行分摊,按研发项目进行归集。
公司研发项目均严格按照研发控制体系和会计核算体系,通过财务系统独立核算研发项目相关的员工薪酬、图文制作费、课题费用、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等相关费用。研发支出与生产成本、其他费用均能够严格区分,相关支出均与研发活动相关。
B.发行人不存在税收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分别于 2017年 7月 31日、2019年 11月25 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设计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于 2020年 7月届满,根据《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0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华蓝设计已通过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未取得。经并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66
比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认定条件,华蓝设计、华蓝工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不存在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研发费用进行划分、归集及核算,费用分类核算具有真实性;且华蓝设计、华蓝工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不存在税务风险。
②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
A.研发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
发行人研发人员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研发人员还负责技术标准的制订、知识产权开拓维护、创造性应用的技术支持和根据客户定制需求进行设计开发等。公司无单独设立研发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研发工作,具体的范围为参与公司研发项目具体工作的员工。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人数)
366 2.81 356 5.95 336 3.38
平均人数(人数)
351 1.45 346 4.53 331 1.85
平均薪酬 8.21 1.36 8.10 8.25 7.48 2.08
薪酬总额 2,882.97 2.90 2,801.77 13.16 2,475.99 3.96
营业收入 109,163.22 19.69 91,202.19 3.50 88,120.12 8.68
发行人按照研发项目人员安排情况、相关人员参与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研发项目人工成本核算。公司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对薪酬体系进行调整,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水平上升所致。
a.研发人员平均薪酬远低于设计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的原因,研发费用核算是否准确
I.研发费用核算是否准确
发行人存在部分设计人员兼职研发工作的情形,发行人设计人员薪酬总额等于营业成本中计提的职工薪酬总额与研发费用中计提的职工薪酬总额之和。设计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67
人员职工薪酬中固定薪酬根据项目类型及耗用工时进行具体分配:i.设计人员执行生产型项目任务的,其耗用工时对应的薪酬分配至营业成本核算;ii.设计人员执行研发型项目任务的,其耗用工时对应的薪酬分配至研发费用核算。
设计人员的职工薪酬按照其每月从事设计业务、研发活动所耗费的工时分摊计入相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与研发费用,所以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及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划分及核算准确、合理。
II.研发人员平均薪酬远低于设计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的原因
考虑兼岗研发人数折算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15.97万元、16.29万元、17.69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人员的平均薪酬分别
为 18.09万元、18.25万元、19.92万元;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略低于设计人员薪酬,
主要系设计人员奖金分配相对较高所致。员工薪酬主要系固定工资及奖金构成,其中奖金部分系根据薪酬制度按项目考核奖金,主要采用产值奖金制的薪酬发放方式。而研发人员参与项目主要系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的活动,不直接创造利润,所以其平均薪酬低于设计人员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管理人员平均薪酬高于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主要原因为高级管理人员是发行人盈利能力稳定增长的坚实后盾,发行人为保留及吸引高级管理人才,秉持奖励高绩效、重视高潜质的薪酬理念,施行了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所致。
b.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分别为 7.48 万元、8.10 万元、8.21 万
元,考虑兼岗研发人数折算因素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水平对比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
公司名称
研发人员人数人均薪酬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410 306 - 11.63 10.34
筑博设计- 193 183 - 17.93 17.15
建科院- 145 120 - 8.92 3.75
汉嘉设计- 223 163 - 19.26 17.45
新城市- 197 185 - 8.48 7.28
中衡设计- 455 414 - 16.78 17.89
平均值---- 13.83 12.31
剔除建科院、---- 16.40 15.7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68
公司名称
研发人员人数人均薪酬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新城市后的平均值
发行人 163 172 155 17.69 16.29 15.97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自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可比公司均未披露 2020年度研发人员人数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研发费用中的工资金额/研发人员期初期末平均数。
根据公开数据测算的建科院、新城市研发人员薪酬远低于其他公司,数据存在异常,剔除上表中异常数据后,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平稳增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薪酬水平无明显差异,具有合理性。
B.直接投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课题费用 256.74 49.27 219.00 48.87 204.97 51.53
图文制作费 213.03 40.88 182.83 40.80 181.68 45.68
其他费用 51.31 9.85 46.32 10.34 11.10 2.79
合计 521.08 100.00 448.15 100.00 397.75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分别为 397.75 万元、448.15 万元和
521.08万元,占研发费用比例分别为 12.74%、12.60%和 12.78%,占比较为稳定。
直接投入中课题费用主要为资料费、课题津贴、材料费、设备费等。
③主要研发项目及项目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系经过研发立项以及批准后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情况及截至报告期末的实施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预算
研发投入金额
所处阶段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BIM+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700.00 75.91 222.64 170.22 已完成 广西少数民族村落保护及乡村旅游发
630.00 -- 272.36 已完成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69
序号项目项目预算
研发投入金额
所处阶段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展研究 广西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就地城镇化与精准扶贫耦合机制研究
550.00 -- 221.29 已完成 基于城市热环境的绿色城区优化设计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500.00 - 233.77 178.73 已完成 基于云技术的广西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地下空间优化利用与模拟研发
688.00 204.91 244.91 187.25 实施中 广西地方性自然与文化景观的保护与管理
610.00 147.99 211.51 161.71 已完成 广西海绵城市建设任南琪院士工作站能力建设项目
800.00 261.47 200.38 153.20 实施中 乡村振兴战略下百色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与传承研究
320.00 - 64.94 -实施中 城市道路综合整治提升技术产品研究
700.00 274.21 278.30 -实施中 节能共性关键技术、新能源技术装备研究开发与示范
300.00 - 166.98 127.67 已完成 地下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标准化技术研究
300.00 - 166.98 114.90 已完成 基于“优品城市、综合治理”的全过程规划设计咨询产品研发
300.00 68.30 111.32 -实施中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沿线道路交通与景观环境整体恢复规划设计方法研究——以南宁市民族大道修复整治工程为例
300.00 -- 76.60 已完成 面向效率提升的城市快速路优化及衔接路网适应性研究
300.00 -- 127.67 已完成 湿热地区气候适宜型城市建筑热环境监测与优化技术研发
280.00 - 100.19 76.60 已完成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70
序号项目项目预算
研发投入金额
所处阶段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钢-UHPC组合的新型桥梁防船撞结构性能及设计方法研究
360.00 113.83 166.98 42.56 实施中
17 数字城市产品研究 260.00 62.61 103.90 -实施中 广西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及其成果开发利用
250.00 - 100.19 102.13 已完成 高层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高效连接节点技术研究与应用
429.00 170.75 122.45 93.62 实施中
20 智慧校园建设 230.00 118.38 97.41 -实施中 广西地域性传统村落景观资源保护与应用研究
230.00 - 136.18 已完成 一种新型截水砖的研发
200.00 - 120.60 73.76 已完成 绿色住区参数化优化设计研究
200.00 -- 56.74 已完成 盘阳河流域游客承载量测定技术研究及应用
200.00 101.21 --已完成 南宁市中小型浅水湖泊治理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项目
180.00 118.08 --实施中 绿色生态城区参数化智能设计与热环境监测平台技术研发与应用
269.00 178.13 --实施中 基于“优品城市?综合治理”的全过程规划设计咨询产品研发
240.00 118.08 --实施中 数字城市技术产品研究
200.00 191.54 --已完成 黑臭水体技术产品研究
400.00 196.69 --实施中 城市立交关键技术产品研究
200.00 170.69 --实施中 广西国土空间规划产品研究
440.00 292.68 --实施中 医疗建筑技术产品研究
390.00 219.30 116.89 -已完成 轨道交通 TOD专项课题
210.00 102.93 --实施中
34 货架仓库货架自喷 210.00 109.65 --已完成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71
序号项目项目预算
研发投入金额
所处阶段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系统研究与应用 装配式钢结构技术应用研究
120.00 109.65 --已完成 BIM技术在广西装配式示范项目的应用与研究
300.00 156.75 93.87 -实施中
(2)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3.85 4.40 3.89
筑博设计 5.08 4.34 4.42
建科院 7.04 7.99 3.50
汉嘉设计 3.00 3.86 3.41
新城市 3.23 3.89 3.10
中衡设计 4.79 4.54 4.48
行业平均值 4.50 4.84 3.80
发行人 3.74 3.90 3.54
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
5、财务费用分析
(1)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利息支出 600.65 628.32 692.89
减:利息收入 477.07 231.73 454.40
手续费支出及其他 21.64 68.49 12.19
合计 145.22 465.08 250.6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250.68万元、465.08万元及 145.22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8%、0.51%和 0.1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系向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与银行存款取得利息收入的净额。
(2)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7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费用占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0.19 -0.12 0.11
筑博设计 0.31 0.31 0.53
建科院 0.05 0.73 0.76
汉嘉设计 0.41 1.20 -0.18
新城市-2.22 -2.65 -0.62
中衡设计 0.32 0.24 -0.03
行业平均值-0.16 -0.05 0.10
发行人 0.13 0.51 0.2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很小,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小。
(五)其他经营成果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393.42 332.51 298.70
教育费附加 168.41 142.48 127.63
地方教育附加 112.43 95.14 85.21
印花税 189.07 108.56 116.31
房产税 151.52 161.51 178.90
土地使用税 12.67 13.83 13.94
车船税 0.98 0.85 1.11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15.41
其他 0.38 0.53 2.20
合计 1,028.88 855.42 839.41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 839.41万元、855.42万元和 1,028.88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95%、0.94%和 0.94%。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为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
2、其他收益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709.59 369.47 603.55
增值税加计抵减 664.39 450.44 -
其他 125.51 98.07 71.4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73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合计 1,499.49 917.98 674.99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其他。其中其他主要为稳岗补贴、个税返还等。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1)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
补助
①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
递延收益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结转
期末
递延收益
说明
院士工作站能力建设
52.70 - 11.00 41.71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7 年第四批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桂科计字﹝2017﹞195号)
BIM 技术在广西装配式示范项目的应用与研究
42.19 - 35.66 6.5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7号)
合计 94.89 - 46.66 48.23 -
②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
递延收益
本期新
增补助
本期
结转
期末
递延收益
政府补助文号
院士工作站能力建设
59.32 - 6.62 52.7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7年第四批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桂科计字〔2017〕195号)
BIM 技术在广西装配式示范项目的应用与研究
76.00 - 33.81 42.1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74
项目
期初
递延收益
本期新
增补助
本期
结转
期末
递延收益
政府补助文号
学技术厅官网所公布的《2018 年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755项)》
合计 135.32 - 40.43 94.89 -
③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
递延收益
本期新
增补助
本期
结转
期末
递延收益
政府补助文号
院士工作站能力建设
160.00 - 100.68 59.3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7年第四批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桂科计字〔2017〕195号)
BIM 技术在广西装配式示范项目的应用与研究
- 76.00 - 76.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官网所公布的《2018 年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755项)》
合计 160.00 76.00 100.68 135.32 -
(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政府补助文号
上市工作经费补助 200.00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规定的通知》(南府规〔2017〕13号)
高研班补助经费 6.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2020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64号)
兴宁区防疫慰问金 3.00 --
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使用党费支持新型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9 年兴宁区促进消费稳增长奖励
5.00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年兴宁区促进消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75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政府补助文号
费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兴府办函〔2019〕112号)
兴宁区疫情防控期间保经营稳发展补贴
3.50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区疫情防控期间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兴府规〔2020〕1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区疫情防控期间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区疫情防控期间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兴府办(2020)10号)
2019 年度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3.00 --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我市 2019年度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计划的通知》
绿色生态城区参数化智能设计与热环境监测平台技术研发与应用
33.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合同编号为桂科 AB18050012)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后资金补助
5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填报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后补助经费申请表的通知》(桂科基字〔2019〕90号)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后补助
30.00 --
南宁市科技局《关于下达 2020年南宁市本级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第一批)的通知》
南宁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贴及入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8.00 --
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南宁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贴及入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19〕18号)
2020 年广西博士后“两站”项目资金补助
5.00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拨 2020年广西博士后“两站”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基于城市热环境的绿色城区优化设计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专项经费
12.00 --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年南宁市兴宁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南兴发科通〔2018〕13号)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经费专项补贴
8.00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印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的通知》(中博基字〔2020〕7号)
第六批特聘专家高斌专项资金
18.75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第六批南宁市特聘专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76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政府补助文号
家专项经费的通知》
新技术在广西宜居性农房建造模式中的应用研究补助
6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合同编号为桂科 AB2023803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编号为桂科 AB20238032)
广西海绵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厅后补助
5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714项)》
第一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奖励
15.00 --
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南宁市 2020年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的通知》(南服办发〔2020〕15号)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补贴
68.1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10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
桂林科技企业发展中心对企业房租补贴
19.34 --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规〔2020〕3号)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后补助
15.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后补助项目公示》(桂科计字〔2020〕60号)
2019 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
10.35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申报的通知》(桂科计字〔2020〕105号)
南宁市 2019 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
13.60 --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南宁市 2019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南科通〔2020〕137号)、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工代训”补贴
4.20 --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工代训”补贴的公示(2020年第五批)》
产业领域继续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
16.00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宁市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报发放工作会议纪要》(〔2019〕20号)、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77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政府补助文号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的通知》
自治区本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 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资[2018]36号)
第五批南宁市特聘专家专项资金
- 15.56 31.16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6年第五批特聘专家专项经费的通知》(桂财社〔2016〕97号)
第六批南宁市特聘专家专项资金
- 15.56 35.60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六批南宁市特聘专家聘任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2018 年度南宁市培养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项资金
- 10.00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 2018年度南宁市培养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的通知》
2018 年度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项目资助
- 25.00 -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给予 2018年度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项目资助的通知》(南人才通字[2019]10号)
2019 年第三批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重大专项)-BIM+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 40.00 -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7〕1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颁布的《2019年第三批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重大专项)拟立项项目表》
2019 年广西博士后专项经费
- 3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19年广西博士后专项经费划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拨 2019年广西博士后“两站”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2016 年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资助-BIM+建筑新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 50.00 -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给予 2016年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资助的通知》(南人才办发[2017]4号)
南宁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贴及入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
- 15.00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贴的通知》
建筑工程行业协同设计及项目管控平台研发与应用项目
- 10.00 15.00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7年青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青科字〔2017〕9号)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78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政府补助文号
南宁乡村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及应用拨款
- 18.00 -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9年青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青科字〔2019〕2号)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36.0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官网公布的《2019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402项)》、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委托单位与华蓝设计作为承担单位之一共同签订的《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关于下达 2019 年南宁市科协科技思想库立项课题的通知-《南宁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课题
1.30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9年南宁市科协科技思想库立项课题的通知》(南科协〔2019〕15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基于遥感的湿热地区城市住区热环境研究》项目
5.62
委托方华南理工大学与受托方华蓝设计签订的合同编号为51578243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
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合同-《预制装配式管廊设计、施工和验收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5.00
委托方南宁市科学技术局与华蓝设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之一所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20193128《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合同》
2019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
6.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7号)、《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658项)》
个税手续费返还 124.35 3.34 59.8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 6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2016 年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题补助
-- 2.0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79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政府补助文号
通知》(桂财社〔2013〕19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学会颁布的《关于转发<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确定 2016年度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题类项目验收结果和安排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桂会学〔2017〕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颁布的《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确定2016年度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题类项目验收结果和安排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会人才小组〔2017〕3号)
《高层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高效连接节点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经费
-- 35.0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网站公布的《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计划立项项目公司(161项)》、《2017年第七批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安排情况表》
《基于云技术的广西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地下空间优化利用与模拟研发》专项经费
-- 32.00
《广西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及其成果开发利用》专项经费
-- 15.0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7年第四批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桂科计字[2017]195号)
第四批特聘专家专项资金
-- 31.20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南宁市特聘专家名单的通知》(南办发[2016]23号)
学术技术带头人郑保力专项资金-《智慧交通系统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 5.00
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7年度南宁市培养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的通知》
学术技术带头人林宇专项资金-《绿色生态小区参数字化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
-- 5.00
学术技术带头人徐洪涛专项资金-《南宁历史建筑与传统聚落保护研究》项目
-- 5.00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 2017年度南宁市培养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的通知》
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
-- 5.00
广西科技厅颁布的《关于申报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桂科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80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政府补助文号
高字〔2018〕4号)、南宁市科技局颁布的《关于开展 2018-2020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科发〔2017〕27号)
《平面道路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项目后补助
-- 20.00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财政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7年南宁市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的通知》(南科发[2017]41号)
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
-- 5.00
广西科技厅颁布的《关于申报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桂科高字〔2018〕4号)
《绿色生态小区参数化技术研及示范应用》项目申报
-- 12.00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财政
局颁布的《关于 2018年南宁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南科发[2018]11号)
《湿热地区气候适宜型城市建筑热环境监测与优化技术研发》项目申报
-- 12.00
《小型浅水湖泊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资助
-- 50.00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给予 2017年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资助的通知》(南人才发[2018]4号)
《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营维护研究》专项费用
-- 3.00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8年南宁市科协科技思想库立项课题的通知》(南科协[2018]22号)
2018 年院士工作站建设费用
-- 2.00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颁布的《关于报送南宁市院士专家工作站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南科协〔2018〕4号)
《基于城市热环境的绿色城区优化设计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专项经费
-- 18.00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8年南宁市兴宁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南兴发科通[2018]13号)
《绿色生态小区参数化技术研及示范应用》专项经费
-- 20.00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财政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8年南宁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南科发〔2018〕11号)
第三批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项经费
-- 2.9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关于设立第三批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538号)
《城乡三类空间划定与管控的技术集-- 50.00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8年南宁市科技创新创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81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政府补助文号
成研究》专项经费人才培育项目的通知》(南科发[2018]32号)
2015 年高层次创新人才项目 07 专项经费-南宁交通综合体仿真平台研发项目
-- 25.00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关于给予 2015年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资助的通知》(南人才办发[2016]2号)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6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颁布的《关于拨付 2016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桂财文资函[2016]6号)
建材信息第三方电子商务云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 6.00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5年青秀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青科字[2015]38号)
稳岗补贴 22.05 94.73 11.63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19年稳岗返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函〔2019〕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事业保险局关于做好2017年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函〔2017〕121号)
合计 662.94 427.11 574.31
(3)发行人取得政府补助的可持续性及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①发行人政府补助的可持续性
发行人享受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优惠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 6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上述文件系我国长期实施的全国范围内的法律规定或政策,具有全国性、长期性、持续性的特点,而非短期性或地方性的优惠规定,具有可持续性。
除此之外的政府补助,主要系各级政府对发行人产业支持及人才引进等政策的落实,不具有固定规则及频率,不存在延续性及可持续性。
②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82
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政府补助金额 835.10 467.54 674.99
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5.67 4.01 6.33
注: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包括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等。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674.99万元、467.54万元
和 835.10万元,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3%、4.01%和 5.67%,发
行人的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1.78 88.58 32.1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66.24 89.70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7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6.24 82.62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120.75 111.72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20.75 111.72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126.20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83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资收益
理财收益- - 75.47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307.26
合计 298.77 597.26 233.7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33.76万元、597.26万元和 298.77万元,
主要来源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持有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发行人报告期内持有苏中达科 35.00%股权,对其进行权益法核算,享有的
苏中达科所有者权益变动计入投资收益。
(2)持有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发行人报告期内持有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系购买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投资工具等金融工具所致。
(3)理财收益
发行人其他主要系发行人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收益。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3.20 3.76
其中: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3.20 3.76
合计- 73.20 3.7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公司运用部分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的基金、集合理财产品等在报告期内因市值发生变动而产生的损益。
5、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1,094.72万元、0万
元、250.60万元,均系坏账减值损失,该等坏账减值损失与公司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账龄结构变动情况直接相关。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稳健、合理,已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84
因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公司 2019年度和 2020年坏账减值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分别为 543.65万元、875.79万元。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罚没收入 1.06 0.04 0.51
无法支付款项 21.73 8.84 28.41
其他 0.20 0.42 0.11
合计 22.98 9.29 29.02
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对外捐赠 56.10 24.98 104.8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4.44 0.38 -
赔款支出-- 131.55
罚款支出- 1.40 7.24
赞助支出---
其他 2.59 0.32 3.75
合计 63.13 27.08 247.33
(1)捐赠支出
报告期内捐赠支出主要系公司对阿拉善 SEE生态协会和大化县北景镇可考村帮扶资金及广西和合济困助学基金会等捐赠款项。
(2)赔偿支出
2018年度,公司发生赔偿支出 131.55万元,主要系 2017年 11月 14日,姜
绍耿、伍进胜、周超图因与子公司华蓝设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华蓝设计等支付工程款、招投标款、逾期利息等共计130.72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于2018
年 7月 19日做出的“(2017)桂 0403民初 1602号”《民事判决书》,华蓝设
计、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债务,应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85
向姜绍耿、伍进胜、周超图支付合同欠款 122.88万元(连同计算的逾期利息共
计 131.55万元)所致。
(3)罚款支出
2018年度罚款主要系2018年3月,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对钦州恒大学府1-2#、7-12#、综合楼及一期地下室工程项目出具了钦公(消)行罚决字【2018】0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生罚款支出 5.00万元。除上述款项外,其他罚款支出主
要系房产税、城建税等的滞纳金。
(六)纳税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费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增值税 5,751.26 3,933.91 5,006.06
企业所得税 3,226.59 2,150.73 2,459.92
合计 8,977.85 6,084.64 7,465.98
2、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 1,974.42万元、 2,053.68万元和
2,350.87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8.52%、17.64%和 15.97%。报告
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当期企业所得税 2,494.89 2,058.98 2,111.58
递延所得税费用-144.02 -5.30 -137.16
所得税费用合计 2,350.87 2,053.68 1,974.42
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所得税费用合计/利润总额(%) 15.97 17.64 18.52
3、税收优惠对报告期业绩的影响
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详见本节之“六、公司主要税收政策及税种”之“(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8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增值税额加计扣除 664.39 450.44 -
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 1,384.12 1,534.94 1,058.99
小计 2,048.51 1,985.38 1,058.99
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3.92 17.05 9.93
注:因发行人 2020年度尚未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为初步测算所得。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扣除金额及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1,058.99万元、1,985.38万元和 2,048.51万元,与当期利润总额的占比分别为
9.93%、17.05%和 13.92%,公司的经营业绩对于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非经常性损益有关情况请参见本节“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
(八)利润来源及变动趋势分析
1、公司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营业收入 109,163.22 100.00 91,202.19 100.00 88,120.12 100.00
营业成本 70,331.93 64.43 58,513.26 64.16 56,383.39 63.98
二、营业毛利 38,831.28 35.57 32,688.92 35.84 31,736.73 36.02
减:税金及附加 1,028.88 0.94 855.42 0.94 839.41 0.95
销售费用 3,631.54 3.33 3,592.42 3.94 3,475.95 3.94
管理费用 15,859.19 14.53 13,601.72 14.91 12,990.65 14.74
研发费用 4,077.54 3.74 3,555.39 3.90 3,121.30 3.54
财务费用 145.22 0.13 465.08 0.51 250.68 0.28
加:其他收益 1,499.49 1.37 917.98 1.01 674.99 0.7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8.77 0.27 597.26 0.65 233.76 0.2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20 0.08 3.76 0.0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0.60 -0.23 ---1,094.72 -1.2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75.79 -0.80 -543.65 -0.60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87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90 0.00 -1.02 - 0.98 -
三、营业利润 14,761.66 13.52 11,662.67 12.79 10,877.52 12.34
营业外收入 22.98 0.02 9.29 0.01 29.02 0.03
营业外支出 63.13 0.06 27.08 0.03 247.33 0.28
四、利润总额 14,721.52 13.49 11,644.88 12.77 10,659.20 12.10
所得税费用 2,350.87 2.15 2,053.68 2.25 1,974.42 2.24
五、净利润 12,370.65 11.33 9,591.21 10.52 8,684.78 9.8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43.26 11.12 9,414.16 10.32 7,373.99 8.37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成果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分别为 102.05%、100.15%和
100.27%,说明公司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差异较小,营业外收支对公司利润的影
响不大,发行人经营成果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2)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总额稳步增加,主要受益于业务规模的持续上
升。2019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有所提升,主要系发行人 2018年 12月受让子公司华蓝设计少数股东 17.77%的股权,相应享受华蓝设计的损益有所
增加(子公司华蓝设计 2018年、2019年净利润金额分别为 6,498.32万元、7,228.14
万元)。2020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增长,系发行人所处行业持续增长及大额项目规模稳步提升,进而带动了公司营业毛利持续增长大于各期期间费用以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动额所致。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营业净利率、销售净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营业净利率(%)
华阳国际 11.67 14.13 16.80
筑博设计 15.91 17.18 15.81
建科院 9.89 8.11 6.32
汉嘉设计 3.73 8.69 9.72
新城市 27.98 27.45 25.82
中衡设计 14.14 12.61 11.18
平均值 13.89 14.70 14.28
发行人 13.52 12.79 12.3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88
项目公司名称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销售净利率(%)
华阳国际 10.09 12.42 14.67
筑博设计 14.41 15.43 14.20
建科院 9.29 7.96 8.32
汉嘉设计 3.45 7.85 8.03
新城市 24.25 24.31 22.56
中衡设计 12.22 10.93 9.60
平均值 12.29 13.15 12.90
发行人 11.33 10.52 9.86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净利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设计业务所在的行业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利润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营业利润率、净利润率水平与建科院、汉嘉设计、中衡设计较为接近。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109,964.22 86.76 85,917.47 83.69 84,118.53 82.70
非流动资产 16,778.08 13.24 16,749.13 16.31 17,597.05 17.30
合计 126,742.30 100.00 102,666.61 100.00 101,715.59 100.00
从资产结构看,公司以流动资产为主,主要系公司属于技术与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以轻资产运营为主,符合公司及行业运营特点。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2.70%、83.69%以及 86.76%,呈波动趋势,主要原因系货
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变动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101,715.59万元、102,666.61万元和
126,742.30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固定资
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5.76%、91.09%和
91.8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89
2、流动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4,543.02 58.69 45,856.61 53.37 33,179.87 39.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7.10 0.3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77.20 2.59
应收票据 998.00 0.91 307.39 0.36 830.18 0.99
应收账款 28,098.70 25.55 35,485.76 41.30 33,594.05 39.94
预付款项-- 37.83 0.04 11.46 0.01
其他应收款 3,212.70 2.92 3,897.90 4.54 11,492.95 13.66
存货------
合同资产 12,680.98 11.53
其他流动资产 430.81 0.39 74.88 0.09 2,832.82 3.37
合计 109,964.22 100.00 85,917.47 100.00 84,118.53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构成,可变现性较强。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 93.04%、99.21%和 98.7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库存现金 4.36 8.90 12.10
银行存款 63,997.71 45,132.62 32,758.95
其他货币资金 540.95 715.09 408.83
合计 64,543.02 45,856.61 33,179.8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公司货币资金由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受限货币资金合计为 9,212.10
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中包含与业主共管无法单独调用的代收工程款为 8,671.05万
元;其他货币资金履约保证金为 541.05万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9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33,179.87万元、45,856.61万元和
64,543.0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44%、53.37%和 58.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保有较高的货币资金余额,主要原因为:
①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是人力和知识密集型行业,职工薪酬、办公支出等成本费用较高,货币资金的刚性支出较大,公司需要保持较高的货币资金余额以应对日常的经营需求;
②公司主要成本为人工成本,人工成本中占比较大的奖金根据项目收入实现情况、回款情况、难度系数、获奖情况等因素在期末计提,次年根据财务决算与业绩考核情况等实际发放,故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通常较大,需要保有较高的货币资金余额以保障人工薪酬的正常发放。
③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张的情况下,保持充足的货币资金储备,有利于公司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更高效地将资金及时用于新项目的开展和吸纳所需人才,亦可降低公司在业务扩张中逐渐形成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综上,公司高货币资金储备与工程技术与设计行业大部分公司特性相符。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7.10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257.10 -
合计- 257.10 -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77.20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2,177.20
合计-- 2,177.2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91
公司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核算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包括天天利 B(003474)、华夏基金(003003)、中信标准券(80)、博时基金
(050009)、交银上证 180ETF、汇丰晋信双核策略 C基金等。
(4)应收票据
①应收票据构成情况
公司应收票据均为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期末余额 1,047.00 323.57 873.88
减:坏账准备 49.00 16.18 43.69
期末净值 998.00 307.39 830.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净额分别为 830.18万元、307.39万元及 998.0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低于 5%。
②应收票据质押情况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发行人均无未到期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③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情况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发行人均无未到期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
④应收票据核算的合理性分析
A.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收票据科目的发生额,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
a.2020年度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承兑人
应收票据借方发生额
出票日到期日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99 2020/1/19 2021/1/19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25 2020/1/19 2021/1/19
湖南恒盛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湖南恒盛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11.52 2020/3/18 2021/3/1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92
出票单位承兑人
应收票据借方发生额
出票日到期日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58 2020/3/30 2021/3/30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限公司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限公司
13.98 2020/3/30 2021/3/30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57 2020/3/30 2021/3/30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71 2020/4/26 2021/4/26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3.49 2020/4/26 2021/4/26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09 2020/5/21 2021/5/21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限公司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限公司
45.28 2020/7/28 2021/7/28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4.57 2020/8/12 2021/8/12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8.28 2020/8/13 2021/8/13
广西崇左恒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恒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0.39 2020/8/25 2021/8/25
广西崇左恒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恒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8.77 2020/9/28 2021/9/28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3.95 2020/9/28 2021/9/28
南宁天誉巨荣置业有限公司
南宁天誉巨荣置业有限公司
96.57 2020/9/29 2020/12/28
玉林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玉林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2.60 2020/11/24 2021/2/23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50.00 2020/12/8 2021/6/8
广西广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广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85 2020/12/8 2021/6/7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19 2020/12/17 2021/12/17
广西雪松君华小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广西雪松君华小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74.92 2020/12/30 2021/6/30
合计 1,116.55 --
b.2019年度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承兑人
应收票据借方发生额
出票日到期日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00 2019/1/10 2020/1/10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 2019/2/25 2020/2/25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 30.82 2019/3/12 2020/3/1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93
出票单位承兑人
应收票据借方发生额
出票日到期日
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3.71 2019/3/12 2020/3/12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8.50 2019/4/22 2020/4/22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0 2019/5/21 2020/5/21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 2019/6/13 2020/6/13
广西弘昊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弘昊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1.30 2019/8/21 2020/8/21
贵港市恒大华南茂置业有限公司
贵港市恒大华南茂置业有限公司
12.60 2019/8/28 2020/8/28
南宁御景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御景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70 2019/12/10 2020/12/10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 2019/12/10 2020/12/10
南宁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亿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3.94 2019/12/11 2020/6/10
合计 323.57 --
c.2018年度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承兑人
应收票据借方发生额
出票日到期日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1.58 2018/1/29 2019/1/19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限公司
柳州山水韵和置业有限公司
29.50 2018/1/29 2019/1/19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39.00 2018/2/12 2019/2/12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51.92 2018/4/25 2019/4/25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 2018/5/16 2019/5/16
南宁御景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御景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50 2018/5/24 2019/5/24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4.09 2018/7/25 2019/7/25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柳州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92 2018/7/26 2019/7/26
临桂万鹏地产有限公司
临桂万鹏地产有限公司
10.32 2018/9/26 2019/9/26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 2018/9/26 2019/9/26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0.00 2018/9/26 2019/9/2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94
出票单位承兑人
应收票据借方发生额
出票日到期日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银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6.16 2018/11/22 2019/11/22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119.70 2018/12/13 2019/12/13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 2018/12/24 2019/12/24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6.30 2018/12/27 2019/12/27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桂林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4.88 2018/12/27 2019/12/27
合计 873.88 --
B.相关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存在兑付风险,发行人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的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a.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收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期初余额 323.57 873.88 344.08
本期增加额 1,116.55 323.57 873.88
本期减少 460.12 873.88 344.08
其中:背书转让金额---
贴现金额---
持有至到期收现额 460.12 873.88 344.08
期末余额 980.00 323.57 873.88
b.相关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存在兑付风险
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可能存在一定的因承兑人信用风险造成的兑付风险。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均对应收票据按照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
c.发行人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的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公司相关背书转让的票据均附有可追索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号》,企业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均为到期兑付,无贴现及背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95
书转让情形。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所以,发行人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的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①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类别分析
A.应收账款按类别分类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2020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4,255.24 100.00 6,156.54 17.97 28,098.7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34,255.24 100.00 6,156.54 17.97 28,098.70
(续)
种类
2019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2,506.05 100.00 7,020.29 16.52 35,485.7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42,506.05 100.00 7,020.29 16.52 35,485.76
(续)
种类
2018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9,930.47 100.00 6,336.42 15.87 33,594.0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96
种类
2018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39,930.47 100.00 6,336.42 15.87 33,594.05
B.合同资产按类别分类情况
a.合同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 14,630.78 1,949.80 12,680.98
合计 14,630.78 1,949.80 12,680.98
注:因 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部分应收账款划分至合同资产。为保持各期数据的可比性,表格中及下文中 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均指应收账款余额与合同资产金额的合计。
b.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 1,779.07 170.73 ---- 1,949.80
合计 1,779.07 170.73 ---- 1,949.80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4,630.78 1,949.80 13.33
合计 14,630.78 1,949.80 13.33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的账龄情况
A.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的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 30,041.68 61.45 26,696.04 62.81 22,419.52 56.15
1-2年 9,186.42 18.79 7,195.93 16.93 7,656.19 19.17
2-3年 3,306.25 6.76 2,716.26 6.39 6,449.13 16.15
3-4年 2,638.42 5.40 2,959.86 6.96 1,358.75 3.4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97
账龄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4 -5年 1,693.56 3.46 1,331.56 3.13 1,055.87 2.64
5年以上 2,019.68 4.13 1,606.40 3.78 991.02 2.48
合计 48,886.02 100.00 42,506.05 100.00 39,930.4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56.15%、62.81%
及 61.45%。截至 2020年末,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主要是由于经济处
于结构调整期,客户资金周转紧张,导致客户付款周期拉长,项目回款速度延缓的情况增加所致。
B、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分析
截至 2019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华阳国际 73.54 17.59 5.30 3.57
筑博设计 66.20 17.11 9.24 7.45
建科院 74.75 7.66 5.23 12.37
汉嘉设计 67.59 9.99 6.42 16.00
新城市 54.73 24.52 9.41 11.34
中衡设计 59.46 25.86 4.96 9.72
行业平均值 66.05 17.12 6.76 10.08
发行人 62.81 16.93 6.39 13.87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年度年报。
截至 2019年末,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 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主要集中在50%至 75%,发行人 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 60%左右,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③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的对比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B、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98
提坏账准备。
C、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除部分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应收款项或其他特殊情形采取特殊处理方式外,均以账龄组合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a.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华阳国际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筑博设计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建科院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汉嘉设计 5.00 10.00 20.00 50.00 50.00 100.00
新城市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中衡设计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比例
5.00 13.33 35.00 75.00 85.00 100.00
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比例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发行人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由上表,同行业比较公司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最谨慎的为华阳国际和筑博设计。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建科院、新城市相同;与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b.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若按照行业平均值或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政策分别进行计提,与发行人坏账计提金额的差异情况如下: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合计
期末账面余额(A) 30,041.68 9,186.42 3,306.25 2,638.42 1,693.56 2,019.68 48,886.01
期初账面余额(B) 26,696.04 7,195.93 2,716.26 2,959.86 1,331.56 1,606.40 42,506.05
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额(C=A-B)
3,345.64 1,990.49 589.99 -321.44 362.00 413.28 6,379.96
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 3.33 5.00 25.00 5.00 38.3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99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合计
政策与发行人差异率(%)(D0)
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政策与发行人差异率(%)(D1)
10.00 20.00 50.00 20.00 100.00
与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政策相比的差异金额(E0=C*D0)
66.35 29.50 -80.36 18.10 33.59
与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政策相比的差异金额(E1=C*D1)
199.05 118.00 -160.72 72.40 228.73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合计
期末账面余额(A) 26,696.04 7,195.93 2,716.26 2,959.86 1,331.56 1,606.40 42,506.05
期初账面余额(B) 22,419.52 7,656.19 6,449.13 1,358.75 1,055.87 991.02 39,930.48
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额(C=A-B)
4,276.52 -460.26 -3,732.87 1,601.11 275.69 615.38 2,575.57
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政策与发行人差异率(%)(D0)
- 3.33 5.00 25.00 5.00 --
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政策与发行人差异率(%)(D1)
- 10.00 20.00 50.00 20.00 --
与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政策相比的差异金额(E0=C*D0)
--15.34 -186.64 400.28 13.78 - 212.08
与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政策相比的差异金额(E1=C*D1)
--46.03 -746.57 800.56 55.14 - 63.09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合计
期末账面余额(A)
22,419.52 7,656.19 6,449.13 1,358.75 1,055.87 991.02 39,930.48
期初账面余额(B)
20,902.38 10,853.25 3,738.78 1,420.91 994.81 634.77 38,544.90
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额(C=A-B)
1,517.14 -3,197.06 2,710.35 -62.16 61.06 356.25 1,385.58
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政策与发行人差异率(%)(D0)
- 3.33 5.00 25.00 5.00 - 38.33
行业最谨慎坏- 10.00 20.00 50.00 20.00 -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00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合计
账计提政策与发行人差异率(%)(D1)
与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政策相比的差异金额(E0=C*D0)
--106.57 135.52 -15.54 3.05 - 16.46
与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政策相比的差异金额(E1=C*D1)
--319.71 542.07 -31.08 12.21 - 203.50
由上表可见,不同坏账计提政策对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与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政策相比,差异金额
33.59 212.08 16.46
与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政策相比,差异金额
228.73 63.09 203.50
扣非后净利润金额 11,136.95 8,551.38 6,562.24
行业平均值坏账计提政策下差异金额占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
0.30 2.48 0.25
行业最谨慎坏账计提政策下差异金额占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
2.05 0.74 3.10
由上表,发行人按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模拟测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的差异金额分别为 16.46万元、212.08万元和 33.59万元,
对扣非后净利润影响分别为 0.25%、2.48%和 0.30%;发行人按同行业最谨慎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模拟测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的差异金额分别为
203.50万元、63.09万元和 228.73万元,对扣非后净利润影响分别为 3.10%、0.74%
和 2.05%。总体而言,发行人测算的坏账差异金额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合理。
④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合同资产余额变动分析
A、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合同资产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合同资产余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余额 48,886.02 42,506.05 39,930.47
较上年末增加额 6,379.97 2,575.58 1,385.57
较上年末变动幅度(%) 15.01 6.45 3.5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01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营业收入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较上年变动幅度(%) 19.69 3.50 8.68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44.78 46.61 45.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工程设计费。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工程设计业务的执行过程及业主结算方式导致公司收款滞后于公司服务成果的完工进度所致,具体情况如下:a、工程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阶段,按各阶段节点确认收入并形成应收账款,但阶段节点与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并非完全一致。b、公司政府类客户占比较大,因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成果审核环节较多,且其款项支付受财政预算以及内部审批、请款进度影响较大,所以结算周期相对较长。
但公司客户多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知名度较高、资金实力较强的大型房地产企业,客户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低。
B、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分析
截至 2019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占比(%)
华阳国际 49,220.78 119,464.89 41.20
筑博设计 30,878.85 92,415.03 33.41
建科院 35,473.55 46,797.21 75.80
汉嘉设计 56,509.59 118,095.83 47.85
新城市 30,179.50 44,228.46 68.24
中衡设计 86,269.72 194,233.70 44.42
平均值 48,088.67 102,539.19 46.90
发行人 42,506.05 91,202.19 46.61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不存明显异常,具有合理性。
⑤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A.截至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a.截至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02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与公司关系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坏账准备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2,379.00 4.87 129.19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1,247.24 2.55 101.96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1,108.21 2.27 375.21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70.17 1.98 48.51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15.63 1.87 221.40
合计- 6,620.25 13.54 876.27
注 1: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威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注 2: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基础工程总公司、南宁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注 3: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南宁交投六景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交投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注 4: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崇左市润投房地产有限公司、崇左市城市资产经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左江花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注 5: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包括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中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扶绥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b.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是否存在资金链紧张的情况;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为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I.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信用情况
i.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崇左城投 2018至 2020年由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的信用评级均为 AA。
ii.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城投 2018至 2020年由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的主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03
体信用评级均为 AA+。
iii.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威宁投资 2018-2020 年由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的主体信用评级均为AA+。
iv.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交投 2020 年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的主体信用评级均为 AA+。
v.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天眼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查询结果,未发现未偿还大额到期债务或其他重大信用违约情形。
II.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偿债能力情况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偿债能力情况如下:
项目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率(%)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53.13 53.51 51.85 66.46 -
2018年 12月 31日 51.02 59.33 58.92 67.10 -
流动比率(倍)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5.76 1.29 1.57 2.70 -
2018年 12月 31日 7.91 1.35 1.47 2.97 -
注 1:数据来源为发行过债券的各公司定期报告;
注 2: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发行过债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相关财务信息。
综上所述,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经营情况正常,资金状况及偿债能力总体保持稳定,未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形,也未出现资金链及信用情况严重恶化的情形,亦不存在明显偿债风险。
III.针对主要欠款方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i.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如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04
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与公司关系
应收账款
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2,379.00 1,640.12 68.94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1,247.24 5.76 0.46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1,108.21 --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70.17 221.9 22.87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15.63 471.73 51.52
合计- 6,620.25 2,339.51 35.34
注 1: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后回款比例低系主要应收项目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处于竣工决算阶段,决算周期较长所致。
注 2: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后回款比例低系主要应收项目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八联产城、承朴产城、景江产城、景州产城一期、景春产城开发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EPC)于 2020年 9月完成施工图审查阶段,因对方付款流程较长,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尚未完成支付所致。
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主要欠款方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ii.主要欠款方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发行人针对主要欠款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迹象,上述客户对应应收账款亦不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行人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收回款项的情形。并且,针对主要欠款方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应组合充分计提减值准备。
iii.坏账覆盖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的金额分别为 6,336.42 万元、
7,020.29万元和 8,106.34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5.87%、16.52%
和 16.5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覆盖率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坏账准备余额占比坏账准备余额占比坏账准备余额占比
华阳国际-- 6,186.35 12.57 4,096.00 13.1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05
公司名称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坏账准备余额占比坏账准备余额占比坏账准备余额占比
筑博设计-- 5,805.68 18.80 5,724.45 22.35
建科院-- 6,588.42 18.57 5,822.65 20.46
汉嘉设计-- 9,923.10 17.56 7,396.60 17.58
新城市-- 4,828.11 16.00 3,651.91 16.37
中衡设计-- 12,134.96 14.07 12,245.67 12.48
行业平均值-- 7,577.77 16.26 6,489.55 17.07
发行人 8,106.34 16.58 7,020.29 16.52 6,336.42 15.87
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与应收账款余额呈正相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覆盖率分别为 15.87%、16.52%及 16.58%,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无明显差异,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综上所述,根据发行人主要欠款方的信用信息、偿债能力等指标,上述主要欠款方自身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明显偿债或信用风险;与发行人合作的项目亦不存在诉讼或其他纠纷;且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主要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B.截至 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与公司关系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坏账准备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383.99 5.61 151.77
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17.00 2.86 60.85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77.43 2.30 75.76
广西富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01.37 1.65 55.67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09.52 1.67 57.00
合计- 5,989.31 14.09 401.04
注 1: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包括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中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扶绥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C.截至 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06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与公司关系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坏账准备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71.75 2.93 85.53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929.24 2.33 229.36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 927.17 2.32 98.48
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58.42 1.90 40.13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56.11 1.89 37.81
合计- 4,542.69 11.37 491.30
注 1: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一级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⑥账龄为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项目情况、合同金额、各期确认的收入、回款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07
A.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前五大项目情况
a.截至 2020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截至 2020年末项目进度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
合同金额(含税)
2018年收入
2019年
收入
2020年
收入
累计
确认收入
(不含税)
截至2020年末累计回款
期后累计回款
期后累计回款比例(%)
回款情况是否正常
合同纠纷、项目中止及终止情况
崇左市城南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一期项目
施工图审查通过
870.00 2,450.00 - 1,964.62 - 1,964.62 1,212.50 200.00 22.99 正常正常履行
梧州市两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项目
施工图审查通过
551.47 2,045.88 - 1,640.56 - 1,640.56 1,187.53 --正常正常履行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
主体验收通过
485.02 7,947.17 --- 6,985.02 6,919.10 --正常正常履行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
已竣工验收,正在结算
423.80 5,972.43 2,603.84 -- 4,825.47 4,691.20 --正常正常履行
蒙山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图审查通过
366.00 610.00 - 345.28 115.09 460.38 - 100.00 27.32 正常正常履行
注:期后累计回款期间为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3月 28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08
b.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截至期末项目进度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
合同金额(含税)
2018年收入
2019年
收入
2020年收入
累计确认收入
截至 2019年末累计回款
期后累计回款
期后累计回款比例(%)
回款情况是否正常
合同纠纷、项目中止及终止
情况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
主体验收通过
485.02 7,947.17 --- 6,985.02 6,919.10 --正常正常履行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
正在竣工结算
423.80 5,972.43 601.56 -- 4,825.47 4,691.20 --正常正常履行
龙州县龙州镇城南新区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图审查通过
329.00 660.00 529.25 -- 529.25 232.00 --正常正常履行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设计项目
主体验收通过
292.07 904.19 -- 60.06 810.36 566.91 292.07 100.00 正常正常履行
防城港四所小学总承包项目
部分主体完工
249.56 807.73 24.12 -- 824.20 599.37 --正常正常履行
注:期后累计回款期间为 2020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3月 28日。
c.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截至期末项目进度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
金额
合同金额(含税)
2018年
收入
2019年
收入
2020年收入
累计确认收入
截至2018年末累计
回款
期后累计回款
期后累计回款比例(%)
回款情况是否正常
合同纠纷、项目中止及终止
情况
防城港市堤路园(园博园)工程项目
施工图审查通过
892.47 1,889.47 - 178.25 - 1,515.14 713.58 980.00 100.00 正常正常履行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09
项目名称
截至期末项目进度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
金额
合同金额(含税)
2018年
收入
2019年
收入
2020年收入
累计确认收入
截至2018年末累计
回款
期后累计回款
期后累计回款比例(%)
回款情况是否正常
合同纠纷、项目中止及终止
情况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
主体验收通过
485.02 7,947.17 --- 6,985.02 6,919.10 --正常正常履行
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项目
施工图审查通过
450.57 1,713.00 -- 215.79 953.36 560.00 760.91 100.00 正常正常履行
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项目房屋建筑部分设计项目
施工图审查通过
398.40 468.70 --- 375.84 - 351.53 88.24 正常正常履行
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区产业大道工程项目
施工图审查通过
326.50 1,306.00 --- 985.66 718.30 163.25 50.00 正常正常履行
注:期后累计回款期间为 2019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3月 28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0
B.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发生纠纷、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发行人属于设计类企业,根据行业惯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存在因客户土地未能如期取得、客户变更开发计划、客户自身资金等原因变更业务合同的情形,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截至 2020 年末,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中,终止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85.09万元,占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0.45 %,
占比较小。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不存在纠纷,但存在项目中止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A) 1,670.88 1,329.46 1,284.31
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B) 18,844.34 15,810.01 17,510.95
与应收账款的占比(%)(A/B) 8.87 8.41 7.33
营业收入(C)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与营业收入的占比(%)(A/C) 1.53 1.46 1.46
注:为增强数据可比性,2020年末应收账款中包含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的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与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占比分别为 7.33%、8.41%、8.87%,占比相对较低。中止项目对应
的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1.46%、1.46%、1.53%,
报告期各期均为较低水平,对收入的影响较小。
C.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
a.发行人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特点,针对销售收入循环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岗位分工与职权分离、销售合同审批、设计成果提交与分阶段服务成果函收回控制、项目收入成本核算、定期对账、项目款催收等相关控制流程,合理设置销售及财务等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b.发行人各类业务的各业务阶段具有明确的界限和划分时点,各阶段工作完成时,公司均需向委托方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并取得第三方审核或获取客户签署的成果确认书等外部证据,该类外部证据是收入确认的必要条件。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1
⑦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期后回收情况
A.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期后回收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逾期应收账款余额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逾期比例(%)
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累计逾期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2020年 12月 31日 35,252.56 48,886.02 72.11 7,666.22 21.75
2019年 12月 31日 30,949.62 42,506.05 72.81 16,569.98 53.54
2018年 12月 31日 28,392.38 39,930.47 71.10 26,885.64 94.69
注 1:逾期款项的统计口径为收入确定时点计算的收款权利后 1个月。
注 2:因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部分应收账款划分至合同资产。为保持各期数据的可比性,表格中及下文中 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均指应收账款余额与合同资产金额的合计。
a.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分别为 28,392.38万元、30,949.62万元
和 35,252.56万元,逾期比例分别为 71.10%、72.81%和 72.11%。报告期各期末,
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应收客户大多为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该类客户的付款审批流程较长,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根据审批文件等外部证据,确认自身的付款结算义务后,需报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批复通过后根据其预算安排,进行拨付所致。
b.最近一期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占比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I.最近一期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占比较低的原因
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公司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逾期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分别为 26,885.64万元、16,569.98万元和 7,666.22万元,收回比例分
别为 94.69%、53.54%和 21.75%,其中 2019年末、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逾期回
款比例远低于 2018年末,主要原因如下:
I.2019年末、2020年末的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涵盖的期间较短,且工程设计业务项目周期较长(一般为 2-3 年),发行人设计服务一般位于建设项目的前端,为整个建设项目的一小部分,发行人部分客户会根据项目的整体工程进度启动付款程序,所以逾期应收账款回款较低。截至 2021年 3月 28日,发行人 2018年末的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涵盖期间为 2-3年,基本涵盖整个项目周期,回款比例为 90%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2
左右,具有商业合理性。
II.工程设计行业的应收账款收回呈“主要在下半年收回,上半年收回较少”的特点,所以 2020年末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相对较低。
综上,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收情况符合实际经营状况及行业特征,具有合理性。
B.应收账款回款管理
a.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进度是否与工程进度及所签署合同的约定付款条件相吻合,无法按工程进度或合同条款付款的主要原因
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进度与工程进度及所签署合同的约定付款进度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并非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而是主要受客户项目整体资金预算安排、审批流程等行业特性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I.因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成果审核环节较多的行业特性,并且发行人设计服务一般位于建设项目的前端,为整个建设项目的一小部分,因项目周期较长,发行部分客户会根据项目的整体工程进度启动付款程序;
II.公司客户主要包括政府及国有单位、房地产商等,该类客户的付款受财政预算、付款政策和付款审批流程等流程影响,付款周期相对较长。
b.发行人应对措施及相应内控制度
为保证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发行人制定了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对客户经营情况、项目结算条款、回款催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设计咨询项目投标管理办法》、《合同评审和管理程序》、《设计费到款及收入确认流程》、《集团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机制及实施方案》等制度。
其中,发行人主要的应对措施如下:
I.各生产院所根据客户应收账款账龄、金额等情况,对客户的资信状态进行密切追踪,定期上报应收账款回款计划;
II.各生产院所业务人员对应收账款余额额较大或逾期较长的客户回款不及时的,会上报公司领导,沟通一致后以公司的名义发出应收账款催款函;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3
III.财务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并分解到各业务部门,与项目收入金额、回款率一并纳入年终奖考核机制;并对造成坏账损失的业务人员,追究责任,扣减提成奖励等。
(6)预付账款
①预付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 37.73 99.74 7.92 69.07
1-2年-- 0.10 0.26 0.80 6.98
2-3年---- 2.75 23.95
3年以上------
合计-- 37.83 100.00 11.4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11.46万元、37.83万元、0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1%、0.04%及 0.00%,公司预付款项占流动资产的
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招标代理费等预先支付的款项。
(7)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应收利息-- 4.68
应收股利-- 36.00
其他应收款净额 3,212.70 3,897.90 11,452.26
合计 3,212.70 3,897.90 11,492.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1,492.95万元、3,897.90万元和
3,212.7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66%、4.54%、2.92%。
②应收利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应收利息-- 4.68
其中:存款利息-- 4.6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4
③应收股利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华蓝装饰-- 36.00
合计-- 36.00
④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 3,951.57 4,629.25 12,296.32
减:坏账准备 738.87 731.34 844.05
其他应收款净额 3,212.70 3,897.90 11,452.26
A、其他应收款的类别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2020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75.00 4.43 87.50 50.00 87.5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776.57 95.57 651.37 17.25 3,125.2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3,951.57 100.00 738.87 18.70 3,212.70
(续)
种类
2019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16.68 11.16 258.34 50.00 258.3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112.57 88.84 473.00 11.50 3,639.5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4,629.25 100.00 731.34 15.80 3,897.90
(续)
种类
2018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491.68 4.00 245.84 50.00 245.8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5
种类
2018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1,804.63 96.00 598.21 5.07 11,206.4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12,296.32 100.00 844.05 6.86 11,452.26
a、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5.00 87.50 50.00 可收回风险大
合计 175.00 87.50 50.00 -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徐刚 341.68 170.84 50.00 可收回风险大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5.00 87.50 50.00 可收回风险大
合计 516.68 258.34 50.00 -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徐刚 341.68 170.84 50.00 可收回风险大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75.00 50.00 可收回风险大
合计 491.68 245.84 50.00 -
公司其他应收款与徐刚的款项形成原因如下:2017 年 5 月 9 日,徐刚因与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向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共同归还借款本金 531.89
万元及利息(诉讼原由详见“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
裁事项”),华蓝设计一审、二审败诉,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从华蓝设计强制执行涉案款项并支付给徐刚,经申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一审二审判决,华蓝设计应向徐刚收回前述款项。截至 2020年 8月 12日,华蓝设计收到江苏省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6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转账的执行款项 310.49 万元。上述案件再审程序中华蓝
设计获得胜诉,相关执行程序已执行完毕,华蓝设计已收回全部执行案款,因此该等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其他应收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系代梧州学院垫付工程款。
因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于 2018年 7月 19日作出的(2017)桂 0403民初 1602
号《民事判决书》,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债务,应向姜绍耿、伍进胜、周超图支付合同欠款 122.88 元。连同计算的逾期利息已由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赔
偿费用 131.55 元。按照合同约定,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就连带债务
向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175.00万元,账龄在 1-2年的金额为 25.00万元,账龄在 2-3年的金额为 150.00
万元。
公司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单项计提主要是考虑合同逾期未支付导致涉诉、已破产或很可能破产、或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的客户,由于对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主要在 2-3年,且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失败承担连带责任导致债务关系,其还款意愿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收回可能性较低,故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b、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
占比(%)
金额占比(%)
1年以内 2,151.20 56.96 3,072.36 74.71 2,730.48 61.09
1-2年 635.13 16.82 611.93 14.88 1,011.69 22.63
2-3年 583.59 15.45 179.54 4.37 461.83 10.3-4年 170.12 4.50 84.54 2.06 67.96 1.52
4 -5年 81.81 2.17 10.67 0.26 49.02 1.10
5年以上 154.71 4.10 153.52 3.73 148.77 3.33
合计 3,776.57 100.00 4,112.57 100.00 4,469.76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7
c、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
2018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应收款组合
7,334.88 --
合计 7,334.88 --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应收款组合的款项为与富腾投资的款项。富腾投资原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16 年发行人将非主业资产富腾投资剥离出体外,使原来发行人和控股子公司富腾投资内部之间的资金往来变成了外部资金占用;发行人 2016 年将控股子公司衢州弈谷剥离出体外,将衢州弈谷 69%股权出售给富腾投资,富腾投资未及时支付的衢州弈谷部分股权转让款而形成对发行人资金占用。该等资金占用系为突出发行人主营业务进行系列资产重组而产生,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新增向富腾投资拆出资金,但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与实际占用时间计提资金占用费。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相关拆出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已归还完毕。在上述股权剥离后,富腾投资仍然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按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坏账计提政策,上述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较小,并且于 2019 年末前已完成归还,所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坏账风险,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若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其他应收款-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广西富腾投资在报告期内的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其他应收
款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
款余额
坏账
准备
其他应收
款余额
坏账
准备
1年以内---- 315.64 15.78
1-2年---- 238.17 23.82
2-3年---- 5,981.35 1,794.40
3-4年---- 799.72 399.86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7,334.88 2,233.86
测算的各年坏账计提影响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各年度计提坏账金额影响利润总额- 2,233.86 -1,169.90
当期利润总额 14,721.52 11,644.88 10,659.20
对当期利润总额影响的比例(%)- 19.18 -10.98
对富腾投资计提坏账后的当期利润总额 14,721.52 13,878.74 9,489.30
报告期累计影响利润金额 1,063.96
报告期累计影响利润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87
经测算,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169.90万元、-2,233.86万元和 0万元,累计影响报告期内的利润总额为 1,063.96
万元,占累计利润总额的 2.87%,对报告期内累计利润总额影响较小。若
2016-2018 年按上述测算计提坏账准备,2019 年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损失,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将呈较大的波动趋势,与发行人实际经营状况相偏离。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其他应收款-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富腾投资未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B、其他应收款余额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押金保证金 2,553.63 2,499.01 2,613.45
往来款-- 7,334.88
应收暂付款 637.89 1,258.51 1,564.00
备用金 375.13 386.27 448.61
其他 384.92 485.46 335.38
合计 3,951.57 4,629.25 12,296.32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往来款、应收暂付款等构成。
其中押金保证金主要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主要系公司在进行项目投标时,依据部分客户招标文件的要求,需支付一定比例的投标保证金;项目承揽完成后,依据合同约定,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部分客户需要公司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往来款主要系与关联方富腾投资、苏中达科的资金拆借款,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上述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款均已收回。
应收暂付款主要系与徐刚的诉讼待执行款等款项和对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9
限公司的代垫代付款。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暂付款较上期末降幅较大,主要系发行人本期已收回全部执行案款所致。
C、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关联关系款项性质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坏账准备
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押金保证金 500.00 12.65 25.00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应收暂付款 175.00 4.43 87.5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应收暂付款 150.00 3.80 7.50
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押金保证金 95.54 2.42 39.50
徐闻县城规建设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押金保证金 88.72 2.25 4.44
合计-- 1,009.26 25.55 163.93
截至 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关联关系款项性质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坏账准备
徐刚非关联方应收暂付款 341.68 7.38 170.84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押金保证金 182.94 3.95 14.72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应收暂付款 175.00 3.78 87.50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押金保证金 127.74 2.76 36.68
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押金保证金 85.88 1.86 4.29
合计-- 913.24 19.73 314.04
截至 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关联关系款项性质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坏账准备
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方往来款 7,334.88 59.45 -
徐刚非关联方应收暂付款 341.68 2.77 170.84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应收暂付款 150.00 1.22 75.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20
公司名称关联关系款项性质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坏账准备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押金保证金 124.50 1.01 12.24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押金保证金 111.55 0.90 5.58
合计-- 8,062.61 65.35 263.66
D.账龄 1年以上的其他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的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1年以内 2,151.20 54.44
1-2年 660.13 16.71
2-3年 733.59 18.56
3-4年 170.12 4.31
4-5年 81.81 2.07
5年以上 154.71 3.92
合计 3,951.56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账龄在 1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1,800.36万元,占比
45.56%。
其中,账龄在 1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的项目及形成原因列举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
其他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与 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占比(%)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应收暂付款
25.00 1-2年
9.72
150.00 2-3年
住房维修基金应收暂付款 29.80 5年以上 1.66
徐艺宁周转金 22.30 1-2年 1.2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 20.00 1-2年 1.11
其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93.20 1-2年
67.17
481.49 2-3年
155.51 3-4年
71.78 4-5年
7.34 5年以上
合计- 1,456.42 - 80.90
其中“其他履约保证金”前五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其他应收款余额账龄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金 18.25 1-2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21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其他应收款余额账龄
137.65 2-3年
14.76 4-5年
3.99 5年以上
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金
9.82 1-2年
76.06 3-4年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 85.71 1-2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履约保证金 84.55 1-2年
中铁建桂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 44.57 1-2年
合计- 475.36 -
发行人其他应收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系在执行梧州学院项目期间,因施工进度较为紧张,发行人为保障项目的正常开展,代为垫付工程款。
由于发行人设计业务对应的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部分客户特别是政府单位,通常会要求公司于合同签订后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此款项通常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定期限内才能收回,所以公司存在较大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且其账龄相对较长,具有合理性。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待摊费用 89.92 8.94 35.98
预缴税费 15.49 17.69 55.28
待抵扣进项税 324.25 48.24 40.61
理财产品-- 2,700.00
其他 1.15 - 0.95
合计 430.81 74.88 2,832.82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现金资产的利用效率,根据资金规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了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为日常经营需要,对理财产品进行赎回所致。
3、非流动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金---- 1,020.19 5.8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22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244.44 13.38 2,132.66 12.73 2,044.08 11.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20.19 6.08 1,020.19 6.09 --
固定资产 7,870.97 46.91 8,278.60 49.43 8,963.53 50.94
无形资产 3,184.13 18.98 2,830.29 16.90 2,867.04 16.29
商誉 20.87 0.12 20.87 0.12 --
长期待摊费用
821.89 4.90 791.49 4.73 1,065.99 6.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3.38 9.50 1,450.61 8.66 1,444.06 8.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20 0.13 224.42 1.34 192.17 1.09
合计 16,778.08 100.00 16,749.13 100.00 17,597.0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7,597.05万元、16,749.13万元和
16,778.08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7.30%、16.31%、13.24%。公
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投资工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1,020.19万元、0万元、0万
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80%、0%、0%。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为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初始
投资额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31日
投资比例(%)
华蓝岩土 272.00 -- 291.04 10.11
华蓝装饰 198.00 -- 229.15 19.80
云宝宝 500.00 -- 500.00 7.14
合计 970.00 -- 1,020.19 -
自 2019年 1月 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重分类至其他权益投资工具。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2,044.08 万元、2,132.66 万元、
2,244.44 万元,占各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62%、12.73%、13.38%。公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23
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对联营企业苏中达科的投资。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变动系根据被投资方苏中达科的盈亏等情况进行权益法调整所致。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初始
投资额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投资比例(%)
苏中达科 1,750.00 2,244.44 2,132.66 2,044.08 35.00
合计 1,750.00 2,244.44 2,132.66 2,044.08 35.00
(3)其他权益投资工具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20年度
股利收入
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
金额原因
华蓝岩土 291.04 ---
华蓝装饰 229.15 ---
云宝宝 500.00 ---
合计 1,020.19 ---
(续)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2月 31日
2019年度
股利收入
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
金额原因
华蓝岩土 291.04 ---
华蓝装饰 229.15 ---
云宝宝 500.00 ---
合计 1,020.19 ---
公司对华蓝岩土、华蓝装饰按其他权益投资工具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因如下:
①公司持股比例低,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经营及财务决策施加影响的影响力有限
华蓝岩土共有 42名股东,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26.65%;华蓝岩土共有 38
名股东,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35.20%。公司对华蓝岩土、华蓝装饰持股比例
分别为 10.11%、19.80%,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经营及财务
决策施加影响的影响力有限。
②公司未实际参与华蓝岩土、华蓝装饰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
华蓝岩土第一大股东卢玉南持股比例为 26.65%,董事会成员分别为卢玉南
(董事长)、阳成、邓日海;华蓝装饰第一大股东朱建宇持股比例为 35.2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24
董事会成员分别为朱建宇(董事长)、卢庐、章健。董事会成员均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在两家公司董事会中均未派驻代表,公司对该两家公司的经营及财务决策均无重大影响。
综上,公司无法对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投资纳入其他权益投资工具科目进行核算,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
(4)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8,963.53万元、8,278.60万元
和 7,870.9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0.94%、49.43%、46.91%,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7,116.00 90.41 7,627.15 92.13 8,136.36 90.77
通用设备 633.72 8.05 466.83 5.64 591.62 6.60
运输工具 105.36 1.34 178.99 2.16 225.43 2.51
其他设备 15.89 0.20 5.62 0.07 10.11 0.11
合计 7,870.97 100.00 8,278.60 100.00 8,963.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等。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详细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082.14 7,966.13 7,116.00 47.18
通用设备 2,041.04 1,407.32 633.72 31.05
运输工具 1,038.15 932.79 105.36 10.15
其他设备 79.88 63.99 15.89 19.89
合计 18,241.21 10,370.24 7,870.97 43.15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
A.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25
项目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0.00-5.00 4.75-5.00
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华阳国际 20-30 5.00 4.75-3.17
筑博设计 20 5.00 4.75
建科院 10-30 0.00-5.00 3.17-10.00
汉嘉设计 20 5.00 4.75
新城市 20 0.00-5.00 4.75-5.00
中衡设计 20-35 5.00 4.75-2.71
发行人 20 0.00-5.00 4.75-5.0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差异。
②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③经营租出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房屋及建筑物 1,976.78 2,496.62 2,742.73
A、发行人经营租出固定资产明细
发行人主要拥有南宁市月湾路 1号南国弈园和华东路 39号设计科研楼两处主要自有房产。因南国弈园土地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华蓝集团将其主要租赁给从事文体娱乐业务的关联方使用。
其中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南国弈园经营租出如下:
南国奕园房产对外租赁明细
单位:平方米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
地址
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类型租赁价格 华蓝集团
《规划师》杂志社
南国奕园六层
2020/01-2020/12
296.53 经营租赁
单价:60.9元/
平米/月 华蓝集团
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
南国奕园五层
2020/01-2020/12
180.88 经营租赁
单价:60.9元/
平米/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26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
地址
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类型租赁价格 华蓝集团
桂商总会
南国奕园五层
2020/01-2020/12
321.20 经营租赁
单价:60.9元/
平米/月 华蓝集团
广西华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南国奕园四层/五层
2020/01-2020/12
69.13 经营租赁
单价:60.9元/
平米/月 华蓝集团
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南国奕园五层
2020/01-2020/12
361.80 经营租赁
单价:60.9元/
平米/月 华蓝集团
华智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国奕园一层/四层/五层/六层
2020/01-2020/12
760.29 经营租赁
单价:60.90元
/平米/月 华蓝集团
广西南宁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
南国奕园一层
2020/01-2020/12
350.23 经营租赁
单价:60.9元/
平米/月 华蓝集团
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南国弈园负一层、一层、一层夹层、二层
2012/05-2022/05
2,459.28 经营租赁
单价:56.62元
/平米/月(不同楼层价格不等) 华蓝集团
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南国弈园三层、七层场地使用费
2020/01-2020/12
-经营租赁
月营业收入的10%/15%缴纳费用 华蓝集团
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国弈园停车场
2019/07-2020/06
-经营租赁 7.2万元/年
华东路 39号设计科研楼经营租出情况如下:
华东路 39号房产对外租赁明细
单位:平方米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租赁地址租赁期限
租赁
面积
类型租赁价格 华蓝设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华东路支行
南宁市华东路 39号设计科研楼一楼
2015/07-2025/07 225.00 经营租赁
单价:
300-365元/平米/月 华蓝设计
南宁新朗川建筑图书有限公司
华东路 39号18栋 1楼
2020/01-2020/12 78.37 经营租赁
单价:
158.47 元/
平米/月 华蓝设计
广西康全济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华东路 39号18栋1楼39-6至 10
2020/01-2020/12 158.60 经营租赁
单价:220元/平米/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27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租赁地址租赁期限
租赁
面积
类型租赁价格 华蓝设计
南宁市良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华东路 39号18栋 39-11号
2019/12-2022/12 113.00 经营租赁
单价:180元/平米/月 华蓝设计
个体工商户
华东路 18栋39-1、39-4、
39-8、39-11
号铺面
- 50.40 经营租赁
单价:
241.17元/
平米/月
B、公允性分析
a、南国弈园经营租出公允性分析
主要承租方向华蓝集团租赁南国弈园的办公楼价格为 60.90元/平方米/月(除
尚品源餐饮及华保盛物业)。尚品源餐饮与周边租金存在差异主要系租赁面积较大且餐饮业存在地下厨房与员工食堂等原因,故租金均价略低于周边平均租金,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华保盛物业向华蓝集团提供物业服务的同时管理南国弈园停车场,按 7.2 万元/年向华蓝集团支付费用,未按租赁面积计算费用。通过查询
第三方商业物业租赁中介平台信息,南国弈园周边德瑞大厦、财富国际广场、航洋国际每月平均租金为 60.59元/平方米/月,基本接近。
b、华东路 39号经营租出公允性分析
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将拥有的办公楼 1楼商铺出租,上述承租方向华蓝设计租赁华东路 39 号的商铺平均租金为 258.93 元/平方米/月。通过查询第三方商
业物业租赁中介平台信息,华东路 39 号周边华强路口、朝阳广场、市中心商业街每月平均租金为 282.99元/平方米/月。主要系建设银行租赁后作为营业部办公
使用,其对承租房屋的装修、安全、停车等要求较高,故建设银行租金单价略高于周边平均租金;而华蓝设计科研楼房龄约 20 年,较为破旧,除建设银行外,其他承租方承租价格略低于周边出租价格。
综上所述,发行人经营租出的房产租金与市场均价差异较小,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因此,发行人经营租赁定价合理,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
C、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是否应当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公司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管理层无长期对外出租计划,租房合同主要系一年一签的短期租赁合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未来将逐步收回自用;同时,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28
华东路 39号设计科研楼对外出租的房产系一楼临街店铺,南宁市月湾路 1号南国弈园对外出租的房产系承担餐厅、物业功能以及部分办公区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发行人对外出租的房产系局部边角及承担办公楼餐厅、物业等特殊职能的部分区域,出租部分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综上所述,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固定资产权证、租赁合同,并经查询第三方商业物业租赁中介平台信息,发行人经营租出固定资产价格公允,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上述经营租出房产属于发行人自有房产部分区域,不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④固定资产受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系将房屋及建筑物进行抵押贷款,导致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受限原因
房屋建筑物 7,116.00 7,627.15 6,803.29
银行借款抵押
(5)无形资产
①无形资产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67.04万元、2,830.29万元、
3,184.1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29%、16.90%、18.98%,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1,746.84 1,794.17 1,841.50 50年
软件 1,437.29 1,036.12 1,025.54 5年
合计 3,184.13 2,830.29 2,867.04 -
发行人拥有三项土地使用权,主要为华蓝集团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的宗地和子公司华蓝设计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9号的宗地。公司无形资产中的软件主要为设计软件、结构软件等专业软件。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29
A.发行人无形资产中软件的摊销期间的合理性
a.报告期公司无形资产软件的摊销政策,列示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年)依据
软件使用权 5 预计受益期限
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摊销年限(年)依据
华阳国际 5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筑博设计未披露未披露
建科院 3 预计使用寿命期内
汉嘉设计 2-5 预计受益期限
新城市 2-5 合同性权利和预计受益期限
中衡设计 2年按软件的预计可使用年限
发行人 5年预计受益期限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 5 年对无形资产中的软件,进行直线摊销,该摊销期限符合其软件的预计受益期限;并且发行人的软件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B.发行人 2018年购买软件的具体内容、交易的对手方
发行人 2018年购买软件的软件名称、具体内容、交易的对手方、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软件名称具体内容交易对手方交易金额
欧特科软件
二维、三维绘图设计
北京北纬华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70.51
水暖电软件水电绘图设计
北京天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64.66
Adobe软件
杀毒补丁及图像编辑制作
深圳市立诺软件有限公司 62.81
SketchUp软件三维建模设计
广东胜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21
SAUSAGE软件
超高层结构弹塑性动力时程分析
广州建研数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1.55
金山WPS
办公管理操作系统
广西南宁企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8.08
金慧软件
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上海金慧软件有限公司 16.6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30
软件名称具体内容交易对手方交易金额
设计平台软件模型制作
光辉城市(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16.55
日照软件
建筑日照分析计算
北京绿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4.18
广联达 BIM计量软件
土建、钢结构等相关计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91
PKPM结构软件结构设计计算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 11.13
三维管道设计软件三维管道设计长沙优科软件有限公司 9.71
杰图综合管廊设计系统 V5.0
施工图设计
北京杰图凯德软件有限公司
5.85
合计-- 580.83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 2018年购买软件主要系绘图、建模软件、结构软件等专业软件,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②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③无形资产受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系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导致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受限原因
土地使用权 1,632.63 1,794.17 1,841.50
银行借款抵押
(6)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分别为 0万元、20.87万元和 20.87万元。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商誉主要系子公司华蓝设计于 2019年 12月 26日收购华蓝投资咨询40%的股权所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①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被投资
单位名称
2020年 1月 1日
本期企业
合并形成
本期减少
2020年 12月 31日
处置其他减少
华蓝投资咨询 20.87 --- 20.87
合计 20.87 --- 20.8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31
②2019年度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9年 1月 1日
2019年增加额
2019年减少额 2019年
12月 31日处置其他减少
华蓝投资咨询- 20.87 -- 20.87
合计- 20.87 -- 20.87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1,065.99万元、791.49万元和 821.89
万元,主要系经营租赁的办公场所装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摊销
年限
装修、房屋改良 821.89 791.49 1,065.99 3年
合计 821.89 791.49 1,065.99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1,444.06万元、1,450.61万元及
1,593.3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21%、8.66%及 9.50%,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减值准备 1,355.37 8,890.02 1,187.53 7,766.13 1,068.29 7,198.40
未弥补亏损 23.00 91.98 23.08 126.80 115.07 767.15
预提费用 14.39 57.54 27.39 109.54 27.28 209.49
递延收益 7.24 48.23 14.23 94.89 20.30 135.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73 64.86
未实现内部交易
193.40 773.59 198.39 793.56 203.38 813.52
合计 1,593.38 9,861.38 1,450.61 8,890.92 1,444.06 9,188.75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形成原因系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未弥补亏损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92.17万元、224.42万元和 22.20
万元,主要为预付房屋装修款和长期资产购置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预付房屋装修款- 151.23 124.83
长期资产购置款 22.20 73.19 67.34
合计 22.20 224.42 192.17
4、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减值准备主要为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因不存在减值情形而未提取减值准备。公司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49.00 16.18 43.69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156.54 7,020.29 6,336.4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949.80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38.87 731.34 844.05
合计 8,894.21 7,767.81 7,224.16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符合公司资产状况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稳健、公允。
(1)公司未对参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参股公司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年度
苏中达科
总资产 21,554.00 19,392.08 16,687.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412.69 6,093.32 5,840.23
营业收入 23,144.29 20,490.39 15,923.88
净利润 305.57 253.09 91.71
华蓝岩土
总资产 28,617.69 27,436.51 22,041.97
所有者权益 3,570.94 3,522.20 3,163.81
营业收入 56,113.87 62,334.99 58,795.95
净利润 503.96 472.60 409.83
华蓝装饰
总资产 5,042.83 4,998.12 3,873.4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33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年度
所有者权益 1,612.73 1,500.62 1,285.77
营业收入 16,684.48 15,064.43 8,877.10
净利润 213.11 214.85 6.71
云宝宝
总资产 12,561.62 8,871.26 10,501.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103.59 5,856.54 7,265.67
营业收入 10,354.78 6,301.36 2,964.77
净利润 314.00 -1,375.92 -618.77
公司对参股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持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苏中达科
持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
2,244.44 2,132.66 2,044.08
账面价值 2,244.44 2,132.66 2,044.08
华蓝岩土
持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
361.08 356.15 345.49
账面价值 291.04 291.04 291.04
华蓝装饰
持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
320.87 298.57 255.82
账面价值 229.15 229.15 229.15
云宝宝
持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
435.97 418.33 518.98
账面价值 500.00 500.00 500.00
云宝宝 2017年注册成立后产生部分亏损,目前处于业务发展期,财务状况未出现明显恶化。因此,公司的参股公司经营业绩整体较好,无明显的减值迹象,不存在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而未计提的情形。
5、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与主要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与主要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固定资产本期计提折旧费 839.86 895.93 1,103.32
无形资产本期计提摊销费 430.43 342.36 254.3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34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长期待摊费用本期计提摊销费 413.34 344.31 236.62
合计 1,683.63 1,582.60 1,594.26
(1)与期间费用、营业成本的勾稽关系列示:
销售费用-折旧与摊销 74.16 73.84 73.32
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折旧与摊销 652.82 613.34 611.26
主营业务成本-折旧与摊销 520.77 469.99 482.02
其他业务成本-折旧与摊销 435.88 425.43 427.66
合计 1,683.63 1,582.60 1,594.26
(2)与间接法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列示:
间接法现金流量表-固定资产折旧费 839.86 895.93 1,103.32
间接法现金流量表-无形资产摊销费 430.43 342.36 254.32
间接法现金流量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 413.34 344.31 236.62
合计 1,683.63 1,582.60 1,594.26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与主要会计科目具有配比关系。
(二)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82,493.17 98.89 70,467.57 98.39 61,785.35 97.82
非流动负债 922.79 1.11 1,150.74 1.61 1,375.85 2.18
合计 83,415.95 100.00 71,618.30 100.00 63,161.20 100.00
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7.82%、98.39%以及 98.89%;从负债明细看,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
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项目构成。
2、流动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结构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 15,015.06 18.20 13,021.60 18.48 9,000.00 14.57
应付账款 4,541.84 5.51 3,790.22 5.38 3,177.83 5.14
预收款项-- 8,040.12 11.41 5,958.03 9.64
合同负债 10,079.94 12.22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35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职工薪酬 34,082.34 41.32 29,626.32 42.04 27,377.98 44.31
应交税费 3,388.44 4.11 6,316.71 8.96 3,833.80 6.21
其他应付款 14,698.10 17.82 9,672.59 13.73 12,437.72 20.13
其他流动负债 687.45 0.83
合计 82,493.17 100.00 70,467.57 100.00 61,785.35 100.00
注: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公司于 2020年 1月 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中的销项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而形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抵押借款 15,015.06 12,019.74 6,000.00
保证借款---
抵押及保证借款- 1,001.86 3,000.00
合计 15,015.06 13,021.60 9,0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9,000.00万元、13,021.60万元和
15,015.0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4.57%、18.48%和 18.20%。报告期内,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系为日常业务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桂林银行借入的流动资金贷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及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货币资金余额 64,543.02 45,856.61 33,179.87
短期借款 15,015.06 13,021.60 9,000.00
短期借款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占比(%)
23.26 28.40 27.1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及短期借款余额双高的主要原因为:
①因货币资金余额呈季节性波动,发行人运营资金存在临时性短缺的情形。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政府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国有企业,其通常于每年上半年制定相应的项目计划,并履行预算、审批、招投标及商务谈判程序,每年下半年审查设计成果、结算付款,所以发行人销售回款呈现季节性波动,且第四季度回款占比较高,致使各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货币资第一季度 27,020.83 36,361.88 27,582.8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36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余额第二季度 34,821.23 27,905.77 29,068.00
第三季度 41,255.53 33,717.84 27,981.86
第四季度 64,543.02 45,856.61 33,179.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67.68 17,621.20 -9,355.48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因收款季节性波动较大、支付员工薪酬、支付工程分包款等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均需预留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资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355.48万元、17,621.20万元、12,767.68万元,公司存在临时性资金短缺的
情形。
②支付工资及年终奖的需要。公司主要成本为人工成本,人工成本中占比较大的奖金根据项目收入实现情况、回款情况、难度系数、获奖情况等因素在期末计提,次年根据财务决算与业绩考核情况等实际发放。2019-2021年一季度实际发放的年终奖分别为7,910.20万元、14,391.01万元和18,848.53万元,占2018-2020
年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 23.84%、31.38%和 29.20%。
③发行人通过银行贷款维护与银行的良好关系,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发行人定期制定资金管理计划,并跟踪计划运行,在预计资金存在缺口时,综合考虑资金筹集能力、资金成本和资产管理能力等因素,通过短期银行借款进行补充。报告期内,发行人积极建立与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以期提高发行人在银行的信用额度及降低资金成本等。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协作分包款、长期资产购置款、晒图费等,其余额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协作分包款 3,388.36 2,965.39 2,248.35
长期资产购置款 122.17 143.13 292.15
晒图款 515.27 385.37 384.93
咨询费 221.57 173.55 82.56
其他 294.46 122.78 169.84
合计 4,541.84 3,790.22 3,177.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3,177.83万元、3,790.22万元和 4,541.8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3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14%、5.38%和 5.51%。应付账款主要系日常
运营产生,因公司按供应商提交成果的阶段节点确认应付账款,但根据结算惯例,公司一般在业主向公司付款后才向供应商付款,故应付账款确认时点与实际付款时点存在一定时间差。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关系良好,供应商给予公司一定的信用期,截至各报告期末部分款项尚未结算完毕所致。
(3)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
①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设计款、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其余额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设计款- 7,610.10 5,707.92
工程总承包管理款- 430.01 250.11
合计- 8,040.12 5,958.03
公司于 2020 年 1月 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不含税部分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设计款 7,905.35 --
工程总承包管理款 2,174.59 --
合计 10,079.94 --
②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的账龄情况
A.报告期各期末,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的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 8,612.77 79.98 6,022.80 74.91 4,328.54 72.65
1-2年 1,010.54 9.39 855.78 10.64 717.87 12.05
2-3年 483.18 4.49 551.61 6.86 348.63 5.85
3年以上 660.91 6.14 609.93 7.59 562.99 9.45
合计 10,767.40 100.00 8,040.12 100.00 5,958.03 100.00
注:发行人自 2020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已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调整至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为保持报告期各期数据的可比性,表格中 2020年末“合同负债”金额为财务报表中合同负债与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的合计数(10,079.94
*1.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分别为 5,958.03万元、8,040.12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38
元和 10,767.4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64%、11.41%和 12.22%。公司
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主要系预收客户的设计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a.客户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客户一般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b.公司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四个阶段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和实际付款进度可能存在差异,当客户根据合同支付的款项超过公司确认的收入时,产生预收款项。
B.账龄为 1年以上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产生的主要原因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账龄一年以上预收款项占预收款项的比例分别为
27.35%、25.09%、20.02%,账龄一年以上预收款项比例呈下降趋势。特别是 2020
年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当期预收总承包业务管理费较上期增加较大所致。
账龄 1年以上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产生的原因如下:
a.设计人员在项目执行时存在因客户变更开发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周期加长或产业政策变化等外部因素延缓业主或主管部门对阶段服务成果的确认或批复,产生部分一年以上预收款项;
b.发行人工程设计类项目中施工配合阶段的执行周期一般为 1-3年,所以该阶段产生的预收账款多为 1年以上。
综上,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预收款项符合行业特征及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39
③报告期各期末预收前五大项目
A.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项目阶段合同金额
一年以上预收款项金额
账龄
截至 2020年末累计确认收入
截至 2020年末累计收款
合同纠纷、项目中止、终止情况
玉林市吉营吉府三期项目
玉林市吉营房地产有限公司
方案技术审查中
744.20 74.42 2-3年- 74.42 正常履行
大自然花园(西区、青山郡)项目
南宁大自然花园置业有限公司
方案技术审查中
747.90 70.00 3年以上- 70.00 项目中止
华信-幸福里项目
岑溪市华信置业有限公司
方案技术审查中
243.00 68.60 1-3年- 68.60 正常履行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
防城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施工图审查通过
589.46 49.26 1-2年 333.66 402.94 正常履行
防城港市云朗科技园一期工程
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图审查通过
995.00 43.83 3-4年 586.67 665.70 正常履行
B.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项目阶段合同金额
一年以上预收款项金额
账龄
截至 2019年末累计确认收入
截至 2019年末累计收款
合同纠纷、项目中止、终止情况
玉林市吉营吉府三期项目
玉林市吉营房地产有限公司
方案技术审查中
744.20 74.42 1-2年- 74.42 正常履行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40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项目阶段合同金额
一年以上预收款项金额
账龄
截至 2019年末累计确认收入
截至 2019年末累计收款
合同纠纷、项目中止、终止情况
大自然花园(西区、青山郡)项目
南宁大自然花园置业有限公司
方案技术审查中
747.90 70.00 3年以上- 70.00 项目中止
扶绥鸡心岭一期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部分区块施工图审查通过
338.25 66.05 3年以上 157.75 233.27 正常履行
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东区一期标准厂房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
崇左市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方案技术审查中
328.14 65.63 1-2年- 65.63 正常履行
南宁凤岭医院项目
广西新鸿基汇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方案技术审查通过
515.00 50.00 3年以上 97.17 153.00 正常履行
C.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项目阶段合同金额
一年以上预收款项金额
账龄
截至 2018年末累计确认收入
截至 2018年末累计收款
合同纠纷、项目中止、终止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项目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施工图审查通过
813.00 112.29 1-2年 622.70 772.35 正常履行
大自然花园(西区、青山郡)项目
南宁大自然花园置业有限公司
方案技术审查中
747.90 70.00 3年以上- 70.00 项目中止
扶绥鸡心岭一期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部分施工 338.25 66.05 3年以上 157.75 233.27 正常履行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41
项目名称客户名称项目阶段合同金额
一年以上预收款项金额
账龄
截至 2018年末累计确认收入
截至 2018年末累计收款
合同纠纷、项目中止、终止情况
厅图审查通过
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智慧生活民生工程项目
广西大都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图审查通过
756.66 58.82 1-2年 606.76 705.79 正常履行
人和集团高新地块项目
广西人和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图审查通过
538.00 53.00 3年以上 304.53 375.80 正常履行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42
④是否存在合同纠纷、项目中止、终止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账龄一年以上预收款项对应的项目不存在纠纷或终止的情形,但存在项目发生中止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预收款项余额(A)
628.62 548.36 475.64
预收款项余额(B) 10,767.40 8,040.12 5,958.03
与预收款项的占比(%)(A/B)
5.84 6.82 7.98
营业收入(C)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与营业收入的占比(%)(A/C)
0.58 0.60 0.54
报告期各期末,中止项目对应的账龄一年以上预收款项余额占预收款项及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对报告期各期收入的影响较小。
⑤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报告期各期,公司依托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了客户及合同管理、项目管理、收入核算及回款管理,建立了岗位分工与职权分离、销售合同审批、设计成果提交与分阶段服务成果函收回控制、项目收入成本核算、定期对账、项目款催收等相关控制流程,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且有效执行。
A.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及工程咨询类收入,收入确认所依据的外部证据由业务人员上传业务管理系统后,财务人员对其真实性,节点类型及归属期间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外部证据的归属日期,在恰当的期间确认收入。
B.工程总承包管理收入,业务人员取得并提交经监理单位核定的工程进度确认函、工程款支付报审表等外部证据,财务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项目归集外部证据并登记工程总承包台账,按照外部证据的归属日期,在恰当的期间确认收入。
综上,公司收入确认的时点及时准确。
(4)应付职工薪酬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43
公司属于智力、技术、资本密集型行业,主要核心竞争力为人力资源优势,相应主要成本支出也为人力成本支出。公司流动负债中应付职工薪酬占比较大。
截至各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27,377.98 万元、29,626.32 万元和
34,082.3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4.31%、42.04%和 41.32%。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 33,893.22 29,439.96 27,123.81
职工福利费 3.73 3.54 6.94
社会保险费 0.98 11.14 7.87
住房公积金 3.68 7.75 100.33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80.69 156.88 138.06
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 0.03 7.06 0.95
合计 34,082.34 29,626.32 27,377.98
公司职工薪酬包括固定薪酬、奖金和其他薪酬,固定薪酬和其他薪酬一般当月计提下月发放;奖金于确认收入当期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并在对应的应收账款回款后才予发放,且应收账款回款后,受设计项目组内分配及公司审批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奖金发放还存在滞后性,故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系根据业绩考核制度计提的奖金。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增值税 1,535.30 2,050.95 1,705.64
企业所得税 1,321.34 1,453.11 1,544.86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17.01 2,541.90 384.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72.21 81.12 34.27
房产税- 70.43 82.95
土地使用税- 9.15 9.27
教育费附加 30.85 34.76 14.74
地方教育附加 20.76 23.31 9.85
印花税 90.92 51.91 48.01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0.05 0.06 0.05
合计 3,388.44 6,316.71 3,833.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 3,833.80万元、6,316.71万元和
3,388.44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6.21%、8.96%和 4.11%。公司应交税费余
额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44
应交税费余额变动主要系当期计提及代缴税费与实计扣缴存在一定时间差所致。
2019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大,主要系 2019年 12月 13日,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二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7,747.50万元,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截至年末,尚未完成扣缴所致。
(6)其他应付款
①其他应付款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12,437.72万元、9,672.59万元和
14,698.10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20.13%、13.73%和 17.8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应付利息- - 14.87
应付股利 35.28 34.28 52.57
其他应付款 14,662.82 9,638.31 12,370.27
合计 14,698.10 9,672.59 12,437.72
②应付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4.87
③应付股利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股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应付股利 35.28 34.28 52.57
④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押金保证金 1,867.29 945.54 916.67
往来款 756.32 865.82 548.01
应付暂收款 1,971.74 1,809.16 1,634.92
员工报销代垫款 874.36 798.37 553.07
代收工程款 8,600.15 4,664.82 470.1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45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股权收购款-- 7,763.33
其他 592.97 554.59 484.12
合计 14,662.82 9,638.31 12,370.27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应付暂收款、代收工程款、股权收购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呈波动趋势,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下降较大,主要系 2019年度支付 2018年收购子公司华蓝设计少数股东的股权款所致;2020年末其他应付款较上期末增加较大,主要系代收工程款金额大幅增加所致。
A、报告期内代收工程款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a.报告期内,发行人代收工程款金额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代收未付的工程款金额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借方额本期贷方额期末余额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
3,338.72 5,574.28 2,235.56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友谊大道中段)工程总承包项目
320.98 1,228.01 976.07 69.04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沙潭江生态产业园(一期)
3,082.21 5,183.68 2,101.46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图书馆地方民族文献中心项目
1,370.50 1,370.50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784.57 37,564.10 36,779.53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恭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总承包
220.55 346.65 126.10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1,261.73 6,298.93 5,037.20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恭城县委党校搬迁项目(一期)总承包
312.74 334.69 21.95
合计- 4,664.82 49,369.72 56,156.00 8,600.15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代收未付的工程款金额变动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46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借方额本期贷方额期末余额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527.05 4,865.77 3,338.72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方圆实业有限公司
- 3,452.79 3,773.77 320.98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项目
145.14 145.14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含土石方工程)
325.00 6,072.43 6,532.00 784.57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恭城县委党校搬迁项目(一期)
- 229.45 450.00 220.55
合计- 470.14 11,426.86 15,621.54 4,664.82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代收未付的工程款金额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借方额本期贷方额期末余额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288项目 157.51 2,682.71 2,525.20 -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防城港市第五中学和文昌小学工程项目/防城港市第六中学和珍珠小学工程项目
310.2 1,058.20 748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工程总承包
1,070.86 10,337.71 9,266.85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及广西行政学院区直机关分院校园
190.43 375.23 184.81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
3,780.00 27,882.75 24,102.75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项目
- 1,757.28 1,902.42 145.14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友谊大道中段)工程总承包项目
324.56 4,946.00 4,621.44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公安消防总队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及装备维护中心工1,172.49 3,357.52 2,185.03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47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借方额本期贷方额期末余额
程总承包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1,223.60 16,961.65 15,738.05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项目
231.44 231.44 --
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北流市文化艺术中心
700 2,827.89 2,127.89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北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
457.17 5,187.06 4,729.89 -
合计- 9,618.26 77,605.44 68,457.33 470.14
b.报告期内,代收工程款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代收工程款金额较大主要系发行人采用净额法核算,其代收未付款余额系向业主方收款及向施工方付款时点存在一定的结算时间差所致。
其他应付款中代收代付的工程款的账龄一般为 1 年以内,与 EPC 项目结算进度相匹配。发行人代收代付工程款的具体付款流程如下:
I.发行人及施工方一般会按月或按季度根据项目完工的实际进度向业主提请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II.业主聘请的第三方监理单位,依据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规定的内容、范围和单位进行计量,核定工程进度,出具工程进度确认函及工程款支付证书;
III.业主方在第三方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进度确认函上盖章,向发行人支付工程施工款及工程总承包管理费;
IV.发行人收到上述款项并取得第三方监理单位核定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工程进度确认函及工程款支付证书后,启动付款审批流程,向施工方代付工程款。
c、针对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的收入核算是否准确;
针对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发行人依据业务方提供的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机构多方认可的项目产值表(包括工程计量申请表、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48
表等形式)及管理费率,计算确认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均取得外部签章确认的产值表,收入核算具有准确性。
B、风险金的明细构成、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a.向各下属机构、分公司管理层收取风险金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成都分公司 53.07 59.07 4.50
桂东分公司 47.09 84.09 17.99
桂林分公司 8.00 42.00 10.00
深圳分公司 129.74 161.88 161.88
武汉分公司 62.00 85.10 72.10
玉林分公司 118.17 --
长沙分公司 56.32 106.32 291.32
重庆分公司 40.00 90.00 34.10
合计 514.39 628.46 591.89
b.向各下属机构、分公司管理层收取风险金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发行人为加强总分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定了《经营风险金制度》,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经营不善、重大诉讼等重大风险。通过收取风险金执行负向激励,提高下属机构、分公司风险意识,抑制高风险行为。
通过执行风险金制度,编制经营活动禁止类清单事项,能够强化风险事前管控,有效降低重大风险。同时,风险出现时,能为企业应对风险提供部分资金,减少事后收取罚款的难度。
综上,向各下属机构、分公司管理层收取风险金具备商业合理性。
C.往来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往来款形成的原因主要系代收代付员工往来款以及代管改制房产对应的拆迁补偿款,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必要往来,报告期内往来款主要内容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往来款明细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员工卡充值往来 192.66 239.55 199.30
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273.17 259.64 187.89
员工捐赠往来 117.93 142.42 -
党费会费等 53.54 81.64 61.39
其他 119.02 142.57 99.4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49
往来款明细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合计 756.32 865.82 548.01
注 1:员工卡充值往来系职工福利费定期充值进员工卡的款项,待员工工作餐消费后,餐饮、水果店等外部商户定期开票与公司结算。
注 2:员工捐赠往来系公司代收代付员工扶贫捐款等各类捐款。
上表可知,报告期内代收代付形成的往来款均系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往来,其形成具有合理性。
D.员工报销代垫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报销的内容、相关单据是否真实
a.员工报销代垫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中员工报销代垫款系员工因业务需要预先垫付差旅费、车辆费等支出,但因报销流程未完结,发行人暂未支付的款项。根据发行人《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费用支付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员工费用报销流程为流程申请-领导审批-纸质票据上交财务审核-财务付款等,上述报销流程的执行需要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根据谨慎性原则,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对上述实际已发生的员工报销代垫款进行费用化处理,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报销代垫款余额较大,主要系发行人人员规模较大,相应地日常发生的差旅费、车辆费等支出需求较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均报销代垫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员工报销代垫款 874.36 798.37 553.07
期末员工人数 3,052 2,787 2,696
人均报销代垫款 0.29 0.29 0.2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均报销代垫款余额分别为 0.21 万元/人、0.29
万元/人、0.29万元/人,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b.员工报销代垫款的主要报销的内容
报告期内,员工报销代垫款主要报销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差旅费 317.82 329.05 200.37
车辆费 294.69 225.12 166.3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0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办公费 92.37 79.56 73.93
招待费 77.21 83.30 54.83
其他费用 92.27 81.34 57.55
合计 874.36 798.37 553.07
c.相关票据是否真实
根据发行人《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费用支付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其费用报销应严格按照“提出报销申请——审批人逐级审批——财务部复核——款项支付”的程序办理。财务部对经办人的报销单、报销单据、粘贴单进行审核,对于非正式票据、不合规发票、作废发票、虚假发票、过期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与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员工报销相关的单据具有真实性。
3、非流动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结构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应付款 874.55 94.77 1,054.60 91.65 1,240.53 90.16
递延收益 48.23 5.23 94.89 8.25 135.32 9.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 0.11 --
合计 922.79 100.00 1,150.74 100.00 1,375.8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1,375.85万元、1,150.74万元和
922.79万元。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应付款及递延收益构成。
(1)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改制提留款 874.55 1,054.60 1,240.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240.53万元、1,054.60万元和
874.5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0.16%、91.65%和 94.77%。
①长期应付款产生的历史背景及会计处理
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均为改制提留款,系由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改制股份公司时,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1
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改制企业除因国有净资产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外,提留因改制分流实行内部退养人员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
2006 年底改制时,发行人根据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华通字审[2006]第 259号)审计意见和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桂国资函[2006]322 号),预提改制提留款 5,532.02万元,其中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金 3,221.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
人员工资、非统筹社保、遗属生活费等。改制时,会计处理为借记净资产,贷记长期应付款。
②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变动的原因及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改制提留款的支付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支付退休工资 151.35 83.34 155.36 83.56 158.18 84.97
支付社保 30.26 16.66 30.57 16.44 27.98 15.03
其他------
合计 181.60 100.00 185.93 100.00 186.16 100.00
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金发放标准:退休非统筹补贴按区人事厅《关于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改制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人函[2006]795 号)相关要求标准发放。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在长期应付款社会保障金列支的退休非统筹人员已从报告期初的 202 人至 167 人。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的减少金额分别为
186.16 万元、185.93 万元和 181.60 万元,主要系支付上述人员的非统筹补贴和
社会保险费。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发行人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华东路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余额为 874.55 万元,与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 874.55
万元相一致。
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变动主要系支付的非统筹补贴和社会保险费。支付方式主要通过银行转账,其会计处理借记“长期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2
③改制提留款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 号)第一条:“企业重组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 41 号)第六十条规定执行。”即“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付。”;根据《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第二条:“企业重组过程中涉及的离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有关费用,应按照“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由承继重组前企业相关资产及业务的企业承担。”上述规定贯彻“谁受益,谁付费”原则的同时,规定退休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单位应对职工安置费用实行专户管理,并按约定从专户中支付给相关人员。
公司于 2007 年 1 月改制成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文件规定,在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司根据批复审批的金额从改制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了相关职工安置费用;同时,并将该改制提留款专户存储。
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变动主要系支付的非统筹补贴和社会保险费。支付方式主要通过银行转账,其会计处理借记“长期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综上,改制提留款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135.32万元、94.89万元和 48.23万元,
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84%、8.25%和 5.2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政府补助 48.23 94.89 135.32
公司递延收益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院士工作站能力建设
41.71 52.70 59.32 与收益相关
BIM技术在广西装配式示范项目的应用与研究
6.53 42.19 76.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48.23 94.89 135.32 -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股本 11,020.00 11,020.00 10,330.00
资本公积 5,775.84 5,775.84 225.77
盈余公积 4,685.46 4,039.92 1,130.48
未分配利润 20,802.33 9,304.61 26,042.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283.63 30,140.38 37,728.64
少数股东权益 1,042.71 907.93 82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326.34 31,048.30 38,554.39
1、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1)股本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雷翔等自然人 10,330.00 10,330.00 10,330.00
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 300.00 -
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68.00 168.00 -
南宁青蓝鑫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22.00 222.00 -
合计 11,020.00 11,020.00 10,330.00
(2)股本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7年 9月 7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130.00万股,
每股面值 1元,由莫海量、邓勇杰、刘松等 3名投资者分别认购 50.00万股、5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4
万股、30.00万股。
2019年 12月 13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690.00万
股,每股面值 1元,由广西国企改革发展一期基金、青蓝鑫禾、青蓝晟禾等 3名投资者分别认购 300.00万股、222.00万股、168.00万股。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1)2020年度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20年 12月 31日
股本溢价 5,775.84 -- 5,775.84
合计 5,775.84 -- 5,775.84
(2)2019年度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9年 12月 31日
股本溢价 225.77 5,550.08 - 5,775.84
合计 225.77 5,550.08 - 5,775.84
2019年度资本公积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 2019年 12月 13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690.00
万股,每股面值 1元,由广西国企改革发展一期基金、青蓝鑫禾、青蓝晟禾等 3名投资者以 6,210.00万元认购,认购金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后的余额 5,520.00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② 2019年末,公司资本公积增加 30.08万元,主要系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
华蓝工程少数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形成。
(3)2018年度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8年 12月 31日
股本溢价 1,294.83 - 1,069.06 225.77
合计 1,294.83 - 1,069.06 225.77
2018年度资本公积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2018 年末,公司资本公积减少 1,069.06 万元,主要系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5
华蓝设计少数股东 17.77%股权,并将该项权益性交易的溢价差额冲减资本公积
所致。
3、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余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期初余额 4,039.92 1,130.48 837.63
本期增加额 645.54 2,909.44 292.85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4,685.46 4,039.92 1,130.48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主要系按母公司各期实现净利润的 10%进行计提所致。2019 年度母公司本期计提盈余公积 2,909.44 万元,增加金额较大,主要系
发行人收到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的股权分红款,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4、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期初未分配利润 9,304.61 26,042.38 21,543.7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43.26 9,414.16 7,373.9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45.54 2,909.44 292.85
应付普通股股利- 23,242.50 2,582.50
期末未分配利润 20,802.33 9,304.61 26,042.38
5、少数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华蓝工程 708.16 632.95 675.35
英图设计 219.65 186.29 150.40
华蓝投资咨询 114.90 88.69 -
合计 1,042.71 907.93 825.7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6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一)偿债能力与流动性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情况与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 1.33 1.22 1.36
速动比率(倍) 1.33 1.22 1.3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57 50.34 69.6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65.82 69.76 62.10
指标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7,005.79 13,855.80 12,946.36
利息保障倍数(倍) 25.51 19.53 16.38
(1)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1.36、1.22和 1.33,呈
波动趋势。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流动负债增加的情况下,进行了股利分配及长期资产购置,导致流动资产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呈波动趋势,但总体来说,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较大,主要原因为股利分配导致期末净资产减少所致。
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有所上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增长幅度较大,销售回款较好,相应地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增加幅度较大所致。
(2)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2,946.36万元、13,855.80万元
和 17,005.7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6.38倍、19.53倍和
25.51倍。综合来看,公司财务安全性较高,偿债能力良好。
(3)公司未来需偿付的负债分析
截至 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83,415.9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
比例为 98.89%,公司未来需偿付的负债本息金额及偿付计划预测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7
单位:万元
负债性质报表项目期末金额计划偿付时间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5,015.06 1年以内
应付账款 4,541.84 1年以内
员工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34,082.34 1年以内
法定负债应交税费 3,388.44 1年以内
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 14,698.10 1年以内
合计 71,725.77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不存在具有重大偿付义务的或有负债、借款费用资本化等情形。
(4)流动性分析
①业务拓展及行业特点
A.业务拓展情况
a.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8,241.65 16.71 21,090.79 23.13 19,198.80 21.79
第二季度 21,399.46 19.60 17,107.20 18.76 18,094.53 20.53
第三季度 25,284.90 23.16 23,688.58 25.97 21,439.67 24.33
第四季度 44,237.21 40.52 29,315.62 32.14 29,387.12 33.35
合计 109,163.22 100.00 91,202.19 100.00 88,120.12 100.00
发行人 2018年、2019年、2020年第四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9,387.12
万元、29,315.62万元和 44,237.21万元,与全年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 33.35%、
32.14%和 40.52%,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呈季节性特征,主要系工程设
计类企业的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国有企业,前述客户一般具有于每年上半年制定相应的项目计划,并履行预算、审批、招投标及商务谈判程序,每年下半年审查设计成果、结算付款的行业特点。
受国内疫情影响,2020年 1季度收入有所下滑。自 2020年 2季度以来,国内疫情得以有效控制,公司下游客户的设计需求恢复;及发行人积极进行业务拓展,新承接业务量也有所增长;并且工程设计类业务一般具有上半年招标、下半年验收及结算的行业特点,所以公司 2020年 4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8
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各季度收入占比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
期间公司名称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2020年度
华阳国际 10.03 20.96 28.45 40.56
筑博设计 12.88 24.92 24.43 37.78
建科院 10.07 25.17 24.83 39.93
汉嘉设计 13.85 23.14 22.64 40.37
新城市 19.12 26.33 25.10 29.45
中衡设计 12.53 22.78 22.53 42.16
发行人 16.71 19.60 23.16 40.52
2019年度
华阳国际 14.70 25.06 26.17 34.08
筑博设计 23.22 24.86 23.68 28.24
建科院 9.54 24.62 16.42 49.41
汉嘉设计 16.14 20.66 22.29 40.90
新城市 28.94 28.01 20.30 22.75
中衡设计 16.71 21.94 21.34 40.01
发行人 23.13 18.76 25.97 32.14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14.62 22.27 26.42 36.69
筑博设计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24.04
建科院 10.96 27.77 22.79 38.48
汉嘉设计 19.24 26.22 20.22 34.33
新城市 23.82 27.07 25.84 23.27
中衡设计 15.75 19.56 21.16 43.53
发行人 21.79 20.53 24.3.35
注:以上数据取自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筑博设计招股说明书未披露 2018年度各季度的营业收入数据。
除筑博设计和新城市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均呈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B、销售回款
a.发行人销售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7,885.10 15.89 21,646.31 22.99 15,405.66 17.0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9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二季度 19,511.10 17.34 16,993.87 18.05 17,263.29 19.12
第三季度 28,980.60 25.76 19,614.36 20.83 24,848.27 27.52
第四季度 46,146.95 41.01 35,891.50 38.12 32,787.46 36.31
合计 112,523.75 100.00 94,146.04 100.00 90,304.68 100.00
2018年、2019年、2020年第四季度销售回款分别为 32,787.46万元、35,891.50
万元和 46,146.95万元,与全年销售回款的占比分别为 36.31%、38.12%和 41.01%,
第四季度销售回款占比较高,呈季节性特征。
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各季度销售回款占比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
期间公司名称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2020年度
华阳国际 8.83 17.62 24.34 49.21
筑博设计 10.75 20.39 23.48 45.37
建科院 12.24 21.91 55.88 9.98
汉嘉设计 15.65 17.05 22.10 45.20
新城市 11.58 17.54 29.48 41.40
中衡设计 20.13 24.86 21.83 33.17
发行人 15.89 17.34 25.76 41.01
2019年度
华阳国际 13.02 20.99 23.09 42.89
筑博设计 17.96 20.92 24.74 36.38
建科院 17.11 14.64 40.78 27.47
汉嘉设计 19.30 19.35 17.97 43.38
新城市 12.45 22.14 24.69 40.73
中衡设计 30.36 23.46 24.70 21.48
发行人 22.99 18.05 20.83 38.12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13.73 22.60 23.07 40.59
筑博设计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34.16
建科院 14.41 22.61 27.91 35.08
汉嘉设计 27.58 21.90 22.34 28.18
新城市 18.01 16.75 27.29 37.96
中衡设计 22.94 19.21 25.30 32.54
发行人 17.06 19.12 27.52 36.31
注:以上数据取自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筑博设计招股说明书未披露 2018年度各季度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数据。
除建科院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回款均呈季节性特征。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0
C.职工薪酬支出情况
a.发行人职工薪酬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26,637.05 43.59 18,409.55 35.56 20,727.65 36.44
第二季度 7,160.44 11.72 10,882.95 21.02 9,257.05 16.28
第三季度 13,791.13 22.57 8,854.15 17.10 11,073.60 19.47
第四季度 13,519.69 22.12 13,623.38 26.32 15,817.79 27.81
合计 61,108.31 100.00 51,770.03 100.00 56,876.0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9.94%、68.34%和
69.78%,人力成本占比较高,为公司重要的营运资金支出项目。2018 年、2019
年、2020年第一季度职工薪酬支出金额分别为 20,727.65万元、18,409.55万元和
26,637.05万元,与全年职工薪酬支出金额的占比分别为36.44%、35.56%和43.59%,
第一季度职工薪酬支出金额占比较高,呈季节性特征,主要系人工成本中占比较大的奖金根据项目收入实现情况、回款情况、难度系数、获奖情况等因素于年末计提,并于次年 1季度实际发放所致。
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各季度职工薪酬支出占比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
期间公司名称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2020年度
华阳国际 25.93 21.61 24.23 28.23
筑博设计 36.34 31.09 16.95 15.62
建科院 26.05 26.84 20.11 27.00
汉嘉设计 26.35 19.33 20.12 34.20
新城市 46.99 17.26 18.55 17.20
中衡设计 43.22 17.42 19.93 19.43
发行人 43.59 11.72 22.57 22.12
2019年度
华阳国际 24.13 22.32 24.81 28.73
筑博设计 40.62 25.65 16.54 17.19
建科院 24.64 27.05 15.66 32.65
汉嘉设计 28.29 16.40 19.78 35.52
新城市 47.66 16.80 17.42 18.12
中衡设计 46.30 16.73 18.60 18.38
发行人 35.56 21.02 17.10 26.3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1
期间公司名称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2018年度
华阳国际 22.92 22.08 24.69 30.30
筑博设计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21.13
建科院 31.28 18.56 25.03 25.14
汉嘉设计 27.14 20.24 20.83 31.78
新城市 45.35 17.76 17.57 19.31
中衡设计 43.51 16.66 17.93 21.90
发行人 36.44 16.28 19.47 27.81
注:以上数据取自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筑博设计招股说明书未披露 2018年度分季度的“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数据。
同行业公司筑博设计、新城市、中衡设计的职工薪酬支出情况均呈季节性特征。
②各季度货币资金余额及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67.68 17,621.20 -9,355.48
货币资金余额
第一季度 27,020.83 36,361.88 27,582.82
第二季度 34,821.23 27,905.77 29,068.00
第三季度 41,255.53 33,717.84 27,981.86
第四季度 64,543.02 45,856.61 33,179.87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职工薪酬支出均呈季节性特征。销售回款作为主要的营运资金流入项目于第 4季度占比较高;但职工薪酬支出作为重要的营运资金流出项目于第 1季度占比较高,上述营运资金的流入项目与营运资金的支出项目的峰值存在时间的偏离。并且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的各项税费、代收代付工程总承包净额等波动较大,共同导致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和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波动较大,使公司在一、二季度会出现经营性现金净注入为负、产生临
时性资金短缺的情形,该种情形在三、四季度销售回款回升时将得到有效解决。
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来看,发行人一季度职工薪酬支出占比较大,同期销售回款占比较小,营运资金支出与流入项目错峰的情形符合行业特征。
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0,669.16万元,除前述原因外,
还因 2020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较往年复工时间较晚,导致 2020年上半年销售回款较 2019年同期有所下降,而因发行人 2019年业绩完成情况良好,且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2
发行人疫情期间承接广西自治区十个地市应急医院的设计任务,为保障员工凝聚力,发行人 2020年一季度仍如期发放了 2019年度年终奖及其他职工薪酬,导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负值较大。
公司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借款融资渠道畅通,能够从银行获得充足借款弥补临时性资金缺口,发行人各年末常出现存贷双高的现象,亦是为次年
一、二季度较大的经营性资金支出做好准备。因此,虽然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季节
性流动性风险,但该等风险是可控的。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项目公司名称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
华阳国际 1.99 1.73 1.26
筑博设计 2.19 2.21 1.29
建科院 1.45 1.60 1.72
汉嘉设计 1.68 1.67 3.94
新城市 3.60 3.97 2.13
中衡设计 1.36 1.36 1.42
平均值 2.04 2.09 1.96
发行人 1.33 1.22 1.36
速动比率
华阳国际 1.99 1.71 1.22
筑博设计 2.19 2.21 1.29
建科院 1.45 1.60 1.72
汉嘉设计 1.68 1.66 3.94
新城市 3.60 3.97 2.13
中衡设计 1.36 0.99 1.27
平均值 2.04 2.02 1.93
发行人 1.33 1.22 1.36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华阳国际 47.48 37.32 49.09
筑博设计 39.14 38.27 57.97
建科院 59.79 53.69 47.60
汉嘉设计 37.83 48.65 21.22
新城市 26.51 24.00 41.90
中衡设计 45.53 45.34 41.22
平均值 42.71 41.21 43.17
发行人 65.82 69.76 62.10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偏低、资产负债率偏高,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在流动负债增加的情况下,2018、2019年均进行了股
利分配及长期资产购置,导致流动资产有所减少;②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因 IPO上市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购置长期资产等扩大了流动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3
产或总资产规模,如新城市、筑博设计等。
(2)主要应对措施
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良好的银行资信为公司偿债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具体分析如下:
①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总体良好,为公司债务的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随经营业绩的增长而逐年增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足够支付到期贷款和利息,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②良好的银行资信保障了公司稳定的后续融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均有足够的利润和现金用以支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还贷的情况。公司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借款融资渠道畅通,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资金保证。
未来,预计发行人成功上市后,上述偿债能力指标都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所以,在自身积累和银行融资额有限的情况下,从资本市场上融资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较为深远的意义。
(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84 2.21 2.2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95 0.89 0.80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25次、2.21次和 2.84次,应收账
款率相对稳定,回款速度良好。
(2)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80次、0.89次和 0.95次,高于同行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4
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的资产利用率水平总体较高。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项目公司名称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华阳国际 4.55 3.41 4.12
筑博设计 5.77 4.11 4.51
建科院 1.66 1.82 1.89
汉嘉设计 5.14 2.91 2.91
新城市 2.04 2.01 2.69
中衡设计 2.08 2.43 2.49
平均值 3.54 2.78 3.10
发行人 2.84 2.21 2.25
总资产周转率(次)
华阳国际 0.82 0.78 0.88
筑博设计 0.54 0.69 0.91
建科院 0.43 0.49 0.52
汉嘉设计 1.01 0.66 0.94
新城市 0.33 0.50 0.90
中衡设计 0.51 0.58 0.62
平均值 0.61 0.62 0.80
发行人 0.95 0.89 0.80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多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知名度较高、资金实力较强的大型房地产企业,客户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资信状况良好,公司给予优质客户相对较长的信用期所致。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总体处于较高水平。
(三)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1、2020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股利分配情形。
2、2019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0,33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 2.5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万
元。
2019年 11月 23日,公司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10,330.00万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 12.5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股利 12,912.50万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5
2019年 12月 13日,公司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10,33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7.5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股利 7,747.50万元。
3、2018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0,33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 2.5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万
元。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67.68 17,621.20 -9,355.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6.73 15,124.90 8,695.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1.94 -19,175.24 -6,751.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89.01 13,570.87 -7,411.7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330.92 45,141.91 31,571.04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7,411.79万元、13,570.87
万元以及 10,189.01万元,波动相对较大。以下分别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以及
筹资活动三方面对公司的现金流状况进行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① 112,523.75 94,146.04 90,304.68
营业收入② 109,163.22 91,202.19 88,120.12
销售收入现金含量①/② 103.08% 103.23% 102.4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2.48%、103.23%和 103.08%,公司销售回款能力较强。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523.75 94,146.04 90,304.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52.64 13,263.01 7,147.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376.39 107,409.05 97,45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498.03 18,946.46 20,030.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1,108.31 51,770.03 56,876.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91.28 6,644.78 8,514.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11.10 12,426.57 21,387.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608.71 89,787.85 106,807.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① 12,767.68 17,621.20 -9,355.48
净利润② 12,370.65 9,591.21 8,684.78
占净利润的比重①/② 103.21% 183.72%-107.7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9,355.48万元、17,621.20
万元和 12,767.68万元,部分原因系公司工程总承包管理款的支付与收回所致。
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收到的往来款 323.87 2,546.08 1,061.75
收回的定金、押金、保证金 5,593.52 3,942.08 3,846.27
政府补助和奖励 727.58 427.11 650.31
收到的代收代付款项 1,356.87 1,890.43 1,270.10
收到的工程总承包款净额- 4,194.68 -
其他 850.80 262.63 319.15
合计 8,852.64 13,263.01 7,147.58
②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支付的往来款 1,640.43 1,934.14 1,289.60
支付的定金、押金、保证金 3,726.97 3,815.54 3,638.53
付现费用 5,435.45 5,154.71 5,557.20
支付的代收代付的款项 1,187.58 1,280.86 1,467.20
支付的工程总承包款净额 4,573.83 - 9,148.12
其他 546.84 241.34 286.77
合计 17,111.10 12,426.57 21,387.42
③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主要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计提数 65,577.00 53,868.52 52,416.6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7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职工薪酬
48,735.39 39,591.52 39,057.56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11,783.41 9,415.21 8,980.47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2,175.23 2,060.02 1,902.58
研发费用-职工薪酬 2,882.97 2,801.77 2,475.99
减: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增加数(期末-期初)
4,456.02 2,248.34 -4,532.60
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期末-期初)
12.67 -149.85 73.12
“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小计 61,108.31 51,770.03 56,876.09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 61,108.31 51,770.03 56,876.09
综上,报告期各期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与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相匹配。
④各期收到和支付的工程总承包款净额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收到和支付的工程总承包款净额形成的具体过程如下:
A.2020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到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支付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代收工程款金额
代付工程款金额
代收代付的工程款净额
1288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954.53 954.53 -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235.56 5,574.28 -3,338.7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工程总承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670.18 4,670.18 -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及广西行政学院区直机关分院校园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14.48 214.48 -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5,936.30 5,936.3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3,270.82 3,270.82 -
广西群众艺术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59.04 1,259.04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8
项目
收到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支付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代收工程款金额
代付工程款金额
代收代付的工程款净额
柳江区中医医院
柳州市柳江区中医医院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8,679.29 8,679.29 -
龙州县教育扶贫(一期)项目—龙州镇城南新区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
龙州县优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853.45 1,853.45 -
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一期)项目
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6,590.80 6,590.80 -
南溪山医院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5,861.40 5,861.40 -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友谊大道中段)工程总承包项目
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方圆实业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976.07 1,228.01 -251.94
沙潭江生态产业园(一期)
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082.21 3,082.21 -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总承包(EPC)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730.84 3,730.84 -
扶绥县四馆合一项目
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768.00 768.00 -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6,664.29 16,664.29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36,779.53 37,564.10 -784.57
广西玉林市农业嘉年华配套项目(旅游文化街)
玉林市德善健康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2.08 122.08 -
玉林市玉东新区实验小学
玉林市玉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39.74 539.74 -
防城港市工业物流招商中心
防城港市港工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0.00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9
项目
收到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支付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代收工程款金额
代付工程款金额
代收代付的工程款净额
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431.83 431.83 -
恭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总承包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6.10 346.65 -220.55
清莲苑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
1,417.52 1,417.52 -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工程总承包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医院
广西鸿新建设有限公司
2,708.69 2,708.69 -
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
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61.73 1,261.73 -
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一期)项目 1.2-1.4
期工程总承包合同
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2,183.30 2,183.30 -
广西儿童医疗中心项目 EPC总承包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9,232.57 9,232.57 -
广西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园(核心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366.80 2,366.80 -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医院城区分院项目(一期)住院楼(EPC)工程总承包
贵港市港南区卫生健康局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5,007.41 5,007.41 -
恭城县委党校搬迁项目(一期)总承包
中国共产党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34.69 312.74 21.95
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建设项目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707.61 4,707.61
合计-- 134,016.86 138,590.69 -4,573.83
注:沙潭江生态产业园(一期)、广西图书馆地方民族文献中心项目、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因与业主共管账户,账户余额系受限货币资金,以剔除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列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0
B.2019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到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支付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代收工程款金额
代付工程款金额
代收代付的工程款净额
1216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444.13 444.13 -
1288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6,055.72 6,055.72 -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4,865.77 1,527.05 3,338.7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工程总承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911.26 2,911.26 -
凤山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
凤山县人民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350.00 350.00 -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2,466.51 12,466.51 -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
广西中医药大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357.78 357.78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145.14 -145.14
广西群众艺术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860.93 1,860.93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工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230.20 2,230.20 -
龙州县教育扶贫(一期)项目—龙州镇城南新区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
龙州县优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6,806.50 6,806.50 -
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一期)项目
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1,800.00 -
南宁市江南区根竹坡项目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9.74 129.74 -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地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方圆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3,773.77 3,452.79 320.9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1
项目
收到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支付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代收工程款金额
代付工程款金额
代收代付的工程款净额
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友谊大道中段)工程总承包项目
实业有限公司
沙潭江生态产业园(一期)
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7,022.04 17,022.04 -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总承包(EPC)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751.32 2,751.32 -
扶绥县四馆合一项目
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7,842.52 7,842.52 -
广西公安消防总队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及装备维护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971.94 1,971.94 -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2,144.91 12,144.91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含土石方工程)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6,532.00 6,072.43 459.57
广西玉林市农业嘉年华配套项目(旅游文化街)
玉林市德善健康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03.08 403.08 -
玉林市“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桂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玉林市玉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07.87 407.87 -
玉林市玉东新区实验小学
玉林市玉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29.92 829.92 -
防城港市工业物流招商中心
防城港市港工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0.00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
271.00 271.00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2
项目
收到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支付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代收工程款金额
代付工程款金额
代收代付的工程款净额
测中心检验检测业务用房项目
验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北流市文化艺术中心
北流市新地产建设有限公司
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531.39 531.39 -
北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111.81 1,111.81 -
恭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总承包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50.00 229.46 220.55
合计- 96,872.11 92,677.43 4,194.68
C.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到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支付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代收工程款金额
代付工程款金额
代收代付的工程款净额
1216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474.29 474.29 -
1288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525.20 2,682.71 -157.51
崇左市崇善大道、骆越大道工程
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2,954.90 12,954.90 -
防城港市第五中学和文昌小学工程项目/防城港市第六中学和珍珠小学工程项目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48.00 1,058.20 -310.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工程总承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266.85 10,337.71 -1,070.86
凤山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
凤山县人民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400.00 400.00 -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及广西行政学院区直机关分院校园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84.81 375.23 -190.42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广西广播电视台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363.54 2,363.54 -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3
项目
收到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支付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代收工程款金额
代付工程款金额
代收代付的工程款净额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项目
广西中医药大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4,102.75 27,882.75 -3,78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902.42 1,757.28 145.14
广西群众艺术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20.57 920.57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工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1,471.15 11,471.15 -
龙州县教育扶贫(一期)项目—龙州镇城南新区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
龙州县优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3,677.00 3,677.00 -
南宁市火车东站南、北广场雕塑项目工程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古里园林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266.20 266.20 -
南宁市江南区根竹坡项目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0.69 130.69 -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友谊大道中段)工程总承包项目
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方圆实业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4,621.44 4,946.00 -324.56
沙潭江生态产业园(一期)
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00.00 1,300.00 -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综合楼项目总承包(EPC)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38.28 438.28 -
广西图书馆地方民族文献中心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95.19 1,095.19 -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517.38 517.38 -
广西公安消防总队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及装备维护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广西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185.03 3,357.52 -1,172.4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4
项目
收到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支付工程总承包款项的交易对手方
代收工程款金额
代付工程款金额
代收代付的工程款净额
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5,738.05 16,961.65 -1,223.60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含土石方工程)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325.00 - 325.00
广西玉林市农业嘉年华配套项目(旅游文化街)
玉林市德善健康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0.00 150.00 -
玉林市“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桂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玉林市玉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1.55 51.55 -
玉林市玉东新区实验小学
玉林市玉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261.19 2,261.19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业务用房项目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65.84 265.84 -
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31.44 -231.44
北流市文化艺术中心
北流市新地产建设有限公司
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2,127.89 2,827.89 -700.00
北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4,729.89 5,187.06 -457.17
合计- 107,195.08 116,343.21 -9,148.12
综上,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收到和支付的工程总承包款净额主要系因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的业务模式及结算时点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所致。
(3)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净利润 12,370.65 9,591.21 8,684.7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26.40 543.65 1,094.7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839.86 895.93 1,103.32
无形资产摊销 430.43 342.36 254.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13.34 344.31 236.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90 1.02 -0.9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57 0.3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3.20 -3.7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00.65 633.19 368.1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98.77 -597.26 -233.7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2.77 -6.55 -137.1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25 1.2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804.14 1,338.61 -3,114.7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2,231.61 4,606.31 -17,607.06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67.68 17,621.20 -9,355.48
净利润 12,370.65 9,591.21 8,684.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
397.03 8,029.99 -18,040.2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偏离,其主要原因如下:
①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523.75 94,146.04 90,304.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52.64 13,263.01 7,147.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376.39 107,409.05 97,45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498.03 18,946.46 20,030.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61,108.31 51,770.03 56,876.0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6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91.28 6,644.78 8,514.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11.10 12,426.57 21,387.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608.71 89,787.85 106,807.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67.68 17,621.20 -9,355.48
A.代收代付的工程总承包净额的波动
代收代付的工程总承包款系发行人工程总承包业务向业主方收款及向施工方付款,其结算时间存在一定时间差。报告期内,代收代付工程总承包净额为-9,148.12万元、4,194.68万元、-4,573.83万元。
B.支付给职工的现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分别为 56,876.09万元、51,770.03万元、
61,108.31万元,波动幅度较大。2018年支付给职工的现金金额高于 2019年,主
要是由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 2019年 1月 1日开始实施,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方式进行明确,为进行合法合理税务筹划,公司将部分通常在次年发放的奖金提前在 2018年底前发放。2020年度发行人支付给职工的现金较高,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业绩呈增长态势,根据薪酬考核机制,于 2020年支付的员工绩效奖金相应增加所致。
C.支付的各项税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为 8,514.01 万元、6,644.78 万元、
9,891.28 万元,其中 2019 年缴纳税金较少,主要原因为 a.受增值税加计扣除及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影响。2018年度、2019年度和 2020年度,公司依法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扣除金额及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1,058.99万元、1,985.38万
元和 2,048.51万元,其中 2019年度,发行人享受税收优惠金额较上期增加 926.39
万元。b.发行人 2019年部分应交的税金于 2020年度实际缴纳所致。
综上,剔除上述因素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后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较上期的波动金额
2019年较上期的波动金额
2018年较上期的波动金额
直接法编制下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因素
代收代付的工程总承包净额变动额(本期数-上期数)
-8,768.51 13,342.80 -18,122.89
间接法编制下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因素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期末-期初)
4,456.02 2,248.34 -4,532.60
应交税费增加额(期末-期初)
-2,928.27 2,482.91 -995.05
合计-7,240.76 18,074.05 -23,650.54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的变动金额
-4,853.52 26,976.68 -29,696.31
上述因素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额的占比(%)
149.19 67.00 79.64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度波动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8.77 15,600.97 15,654.7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5.32 653.50 194.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88 3.1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41.83 1,213.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4.09 24,597.19 17,066.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01.83 998.56 1,640.04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98 8,473.72 5,530.8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0.81 9,472.28 8,370.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6.73 15,124.90 8,695.2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695.24 万元、
15,124.90万元和-1,576.73万元。
2018年、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8,695.24万元、15,124.9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8
万元,主要系公司各期理财产品的赎回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
2020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6.73 万元,较上年
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9年收回银行理财、基金等投资款金额较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21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 13,001.00 9,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0 19,211.00 9,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01.00 9,000.00 1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000.94 21,691.07 3,681.0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87.01 65.07 397.8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95.17 70.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01.94 38,386.24 15,751.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1.94 -19,175.24 -6,751.5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51.55 万元、
-19,175.24万元和-1,001.9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有一定波动,主要是由于公司各年借入或归还借款的金额变动和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所致。
2020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1.94 万元,较上年
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9年支付的现金股利款较大所致。
(五)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发行人是一家以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为核心,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管理等业务为延伸的综合型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发行人资质齐全,拥有 29 项设计咨询类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中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轻纺行业制糖工程,工程咨询资质中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以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均为甲级。公司具有智慧城市、信息技术、医疗建筑设计传承与创新、海绵城市创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9
应用、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实践、绿色建筑技术等核心技术,未来将通过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加大技术研发力度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竞争优势。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88,120.12 万元、91,202.19 万元和
109,163.22 万元,2019 年、2020 年较上期的增长率分别为 3.50%、19.69%;分
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62.24 万元、
8,551.38万元和 11,136.95万元,2019年、2020年较上期的增长率分别为 30.31%、
30.24%,公司业绩呈持续增长趋势。并且,公司在业绩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保持
着较为健康的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0,304.68万元、94,146.04万元和 112,523.75 万元,与当期营业收入基本匹配。
公司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健康的财务状况以及充沛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综上所述,公司的业务前景广阔,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

(一)重大资本性支出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640.04万元、998.56万元及 2,001.8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软件和通用设备方
面的支出。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公司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资产业务重组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0
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发行人未制作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1年 4月 23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桂 01民初 1255号”纠纷案件(以下简称“本案”)《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资料。根据《民事起诉状》,吴小光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华蓝设计存在单方解除与吴小光的《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情形,由其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返还管理费 308.43 万元,支付代收工程款
368.97万元和待收工程款 3,329.40万元,及其他违约金、损失、诉讼费等。
上述案由系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公司已于向吴小光发出《解除“华蓝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函》前,对解除承包经营事项计提了经济损失补偿款632.0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诉讼尚未判决。上述诉讼原由及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生产经营的影响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一)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
裁事项”。
(二)或有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大事项
1、前期差错更正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2、开具保函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尚在履行的保函金额为 541.05万元,均为履
约保函金。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1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发行人所面临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进出口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行业未发生周期性变化,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大幅变化,未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未出现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1年 3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 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5414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华蓝集团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发行人 2021年一季度经审阅的财务信息,2021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27,022.91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74.71万元。2020 年 1-3月营业收入为 18,241.6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9.08 万元。发行人 2021年 1-3月营业
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呈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 2020 年 1-3 月发行人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业务开展缓慢;2021年 1-3月随着疫情影响减弱,公司下游客户的设计需求恢复,同时发行人继续积极拓展市场,业务持续增长所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2
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68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
股数的比例 25.03%。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营运资金。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项目投资年限
项目备案文号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 35,031.24 35,031.24 3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
2020-450103-74-03-018031
2 信息化平台建设 6,170.75 6,170.75 2
南宁市兴宁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2020-450102-74-03-018046
3 技术研发中心 6,219.53 6,219.53 2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备案项目代码:
2020-450102-74-03-01804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
10,000.00 10,000.00 --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
合计 62,421.52 62,421.52 --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若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予以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3
业政策、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保证高效使用募集资金以及有效把控募集资金的安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变更;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三)募投项目环评情况
2020年 6月 12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复函》,主要内容如下:公司申请的 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总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不涉及生产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项目内容不属于需要进行环保审批的范围,无须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同于生产性项目,不存在废气、废水、废渣等工业污染物,不存在对环境产生影响,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要求,因而无须环保部门审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等服务,公司以广西南宁为中心,业务遍及全国 2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外业务延伸至非洲和东南亚国家和地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4
公司资质齐全,拥有建筑设计、市政设计、风景园林、城乡规划等甲级资质,设计产品与服务结构多元化,公司系行业中较早实现产业链延伸至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的企业之一,是广西第一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试点企业。
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了围绕建筑生命周期,提供从前期策划到空间规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以及后期运维服务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一)提升生产力,保持持续创新创意能力
发行人从事的工程设计行业是一个融合多学科知识的创新创意型行业,公司是典型的智力密集型企业,人才是最主要的生产力,信息化时代下,各种工程设计软件与信息通讯技术已取代尺规成为行业主要生产工具,持续地保持人才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人才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协同作战能力是公司保持创新创意能力面临的主要挑战。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员工总数已达 3,052 人,分布在以南宁为中心的全国16 个不同城市。公司除在广西工程设计行业已形成优势龙头地位外,在以广州为中心的粤港澳大湾区、以成都为中心的成渝经济圈和以武汉为中心的长江经济带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业务来源。
由于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南宁总部自有办公场所严重不足,总部人员现已分散在四处不同地点办公,既影响各部门协同效率又不利于提升整体公司形象。广西自治区外分支机构的扩张对快速反应能力与后台支持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总部人才团队扩容能力,建设广州、北京、成都三个区域中心,增强团队快速反应能力,提升总部与区域中心与分支机构的协同效率。“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全国各部门与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能力和处理能力,提升快速反应能力,降低运营成本。两个项目均系围绕提升公司创新创意生产力而实施。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5
(二)为提升公司创造力提供动力源泉
公司拥有丰富的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经验。近年来公司在医疗建筑设计领域、海绵城市技术研究、智慧城市、绿色建筑等领域形成了丰富产品与收入,均源于公司研发成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司建筑与城市发展的前瞻性研究,为公司保持创造力提供动力源泉。
(三)为推进业务模式创新提供资金资源支撑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长期以来实行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相互分割的模式,碎片化管理模式增加了工程投资成本,出现问题时各主体容易推诿责任。近年来国家颁布的主要行业政策导向均为加强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推广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业务模式是行业未来主要发展趋势。
设计企业受资金实力制约,在住宅、道路等民用工程总承包领域常无法与资金实力雄厚的施工类企业竞争,但在投资额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的大型公共建筑和特殊行业领域,设计企业具有施工企业不具备的优势。
公司在工程总承包细分领域排名全国民营设计企业第一,在医院、学校、政务大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领域建立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是广西首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试点企业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旨在顺应行业发展趋势,通过补充资金短板,扩大公司在业态模式创新中的先行优势。
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基本情况
(一)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在南宁、广州、成都和北京 4 个城市新建或扩建设计服务网络,预计将新增总营业面积 17,400 ㎡,其中:南宁设计总部办公场地通过购置方式取得;其他 3个设计服务网点办公场地采用租赁方式取得。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加强对国内建筑设计市场覆盖程度,解决公司目前因场地及规模限制而导致的设计服务能力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并为公司提供良好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6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满足我国建筑设计行业市场广阔的需求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城镇化率不断提升,直接推动了建筑设计行业快速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 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60%,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8》指出,预计到 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70%左右。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提升、基础设施的完善、“一带一路”倡议和供给侧改革的推进,我国建筑业市场空间巨大。本项目实施可满足公司进一步往广西区外拓展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的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各项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
通过建设本项目,公司将立足南宁,在广州、北京、成都等全国中心城区租赁写字楼拓展该区域市场业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市场份额和提升公司的区域服务质量水平。
(2)改善办公环境,提升员工工作效率
实施本项目将满足公司收入增长带来的办公用地迫切需求。办公用地是企业经营重要方面之一,公司在研发、管理、生产、培训等方面需要足够的办公用地容量,以容纳员工办公和企业经营。同时,伴随着公司经营发展,其员工人数、生产规模、研发规模等不断增长,公司总部办公区域整体趋于紧张。
公司是城乡建设领域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为客户提供前期咨询、项目策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公司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促使公司规模和业务快速增长。然而在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及建筑设计行业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主要办公场地南宁市华东路 39号科技楼建于上个世纪 90年代,空间狭小、设施设备陈旧,无法满足现代办公的需求,公司相当部分人员分散在南宁市区多处地方租赁办公。办公场地分散,协同工作效率低下,人力资源复用程度低,对公司的统一组织、沟通交流及规范管理增加了成本,带来不便。公司现有办公楼的使用面积无法满足业务扩展需要,办公场地的限制对公司正常经营,如会议召开、人员扩招、业务扩大等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始终面临着“业务快速发展与办公场地不匹配”问题,因此公司扩展办公场地面积具有必要性,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7
(3)完善公司区位布局体系的需要
公司业务起步于广西,历经多年深耕细作,形成了一定的品牌优势,位列我国民营建筑设计企业第一梯队。但在广西区外的服务网点布局上,与大型同行业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当前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区域之一,华南区域的固定资产投资与城镇化建设均处于领先水平,而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是“一带一路”巨型门户枢纽和世界级经济平台中心。拓展华南区域业务,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历史机遇是公司未来重要发展战略之一。
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加之首都的特殊地位,拥有开放的、高水平的、激烈竞争的市场,多元化的市场投资及众多发展历史悠久的勘察设计企业汇集,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发展带来良好的市场空间。与全国顶尖勘察设计研究院相互竞技、促进交流,有助公司提升持续竞争力。成渝城市群以重庆、成都为中心,系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平台,系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支撑,也是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示范区。公司在成都、重庆承接了四川妇女儿童中心、成都工程设计咨询高技术产业园等多个标杆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资源。相对于区外竞争对手,公司在人才引进及品牌建设方面更需要进一步增强。
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广州拓展区域中心,利用公司已经积累的“华蓝”品牌优势和深厚的建筑设计实力,提高公司在华南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管理市场中的影响力,并将业务逐渐辐射至北京、成都等重要区域,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区位布局体系,进而扩大品牌影响力。
(4)有利于优化建筑设计方案,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公司在建筑设计领域深耕多年,凭借优秀的设计能力获得了当地市场优势,但随着竞争加剧,客户要求将不断提高,公司如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突围,必须紧跟当地市场实际需求的脚步,进一步提高服务区域内设计人员的设计咨询能力。
本项目建设一方面可强化了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协同规划、成渝经济圈规划等区域订单响应速度,另一方面可在协同系统及设计软件支持下,实现资源的远程共享,加强设计师与后台支撑部门之间,使各分支机构提高当地服务区域内的项目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全过程服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8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拥有丰富的设计服务网络建设经验
本项目是在加强南宁总部建设的基础上,在广州、北京、成都等中心城区租用写字楼拓展区域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由过去的地区性单一业务设计院,发展成为立足广西、布局全国、放眼世界、多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的现代企业集团。
集团下设设计公司、工程公司、审图公司和英图设计公司。公司现已初步覆盖华东、华南、华中、西南等地的分公司,海外业务拓展至东南亚、非洲等部分国家和地区。最近三年,公司每年来自广东地区、西南地区、华中地区的收入均有2,000 万元以上。公司已具备开拓该等片区市场基础和成熟的业务运营经验,并建立了功能齐全的外部拓展部门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设计人员队伍,对区域市场战略布局、品牌宣传及政策设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2)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国家的重大战略之一。2018 年 1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指引,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为中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重庆、成都、武汉等为中心,引领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发展,到 21 世纪中叶,建立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随着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在广州、北京、成都等中心城区租用办公场地,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政策加速推进和落实“一带一路”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京津冀协同规划以及成渝经济圈协同规划,将为公司在这些区域拓展建筑设计咨询业务和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提供便利,为本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3)公司拥有较强的行业实力
华蓝集团源于 1953 年成立的广西省人民政府建筑工程局设计公司。当前已成为立足广西、布局全国、放眼世界、多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的现代企业集团。公司专业资质较为齐全,是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拥有专业资质数量最多的科技型企业之一。拥有富有影响力的建筑作品,得到众多客户认可,相继荣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金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等上百项国家、部、省级优秀设计奖。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9
公司是 2012 年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之一,连续多年荣膺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强、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在人才引进方面,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公司在技术开发、后勤保障、服务实施等方面积累了出色的员工队伍,系广西“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人才小高地”和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小高地”建设载体单位。公司制定了较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待遇及激励机制,建立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公司拥有在品牌、技术、人才等方面较强的行业实力降低了本项目的业务拓展难度。
4、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建设整体规划
①在南宁、广州、成都、北京 4个城市新增或扩建设计服务网点,其中:南宁新增办公场地采用购买方式取得;广州、成都、北京三地新增办公场地采用租赁方式取得。本项目新增办公场地面积合计 17,400 ㎡,其中,购买办公场地面积 15,000㎡,租赁办公场地面积 2,400㎡。
②通过定制或采购一批软硬件设备,并对以上设计服务网点进行统一员工培训,强化设计服务流程及品质管理,提升市场对公司的品牌认知度。
③通过外部招聘引进一批设计人员。
(2)办公场地购置/租赁费
包括办公楼购置费和办公楼租赁费,合计投资 23,529.60 万元。其中,南宁
总部需要购置办公楼,合计投资 22,500.00 万元;广州、北京、成都设计网络采
用租赁的方式,建设期(共三年)的办公楼租赁费计入投资,合计 1,029.60万元。
(3)装修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于南宁、广州、北京、成都办公楼的装修建设,结合各地建筑市场价格确定装修的单位成本,根据办公楼场地面积测算装修费用。装修费用合计需要 2,610.00万元。
(4)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根据公司过往购买的设备合同及当前市场询价估算设备价格,并根据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数量来确定设备类的投资总额为 3,173.50万元。
(5)人才引进费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0
通过外部招聘各地人才,包括薪酬、猎头、培训、安家费等招聘费用。
(6)预备费
根据项目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两项之和的 5%预算。
(7)流动资金估算
铺底流动资金按计算期内流动资金增加额的 30%计算。本项目计算期内所需流动资金增加额为 11,246.9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3,374.09万元。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35,031.2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场地购置费 22,500.00 64.23%
2 场地租赁费 1,029.60 2.94%
3 场地装修费 2,610.00 7.45%
4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3,173.50 9.06%
5 人才引进费 878.40 2.51%
6 预备费 1,465.66 4.18%
7 铺底流动资金 3,374.09 9.63%
项目总投资 35,031.24 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在三年内完成,办公楼计划通过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获得,南宁、广州、北京、成都等设计网络构建的各阶段性目标安排如下:
进度阶段
建设期(月)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实施方案设计
选址考察及商务洽谈
购买及租赁场地
工程及设备招标
装修工程建设
软硬件设备购置
人员招聘及培训
分支机构试营业
验收竣工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预计从建设期第一年下半年开始,项目各设计服务网点将逐步投入运营并产生效益。以公司目前设计人员人均产值结合项目设计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1
员劳动定员人数估算,计算期内项目平均营业收入可达到 41,050.04 万元,项目
税后总投资利润率为 13.16%,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9.6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为 6.61年(含建设期)。
(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软硬件设施设备的购置,项目拟通过公司信息化平台的软、硬件系统升级、建设和实施,提高公司全国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应用能力,建立科学的 IT 决策体系,降低运营成本,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运作效率,为公司的长期、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增强全国各区域公司协同办公能力的需要
公司在全国 16 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未来还将继续在其他城市扩展。在其前提下,公司业务覆盖范围较广,各地城市员工将直接面对当地市场,充分利用当地信息、资源和公司品牌承揽业务并进行售后服务。总部则可以运用信息技术,通过远程系统实现沟通合作,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协助各城市开展业务,提高办公效率。该运行模式对信息系统有较高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提供高性能的计算机设备作为研究与分析基础,对通信软件、各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提高相关人员沟通效率,发挥公司远程协同办公能力。
(2)实现公司业务及战略扩张目标的需要
在互联网时代新经济下,传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纷纷拥抱互联网进行转型升级。为保证公司下一阶段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需进行互联网布局,将其作为公司重要战略发展方向之一。企业信息化建设历程目前处于产业互联网应用阶段,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着勘察设计行业现代化的发展。同时,随着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对工程设计与技术创新要求不断提高,企业需要快速、及时应对市场和流行趋势的变化,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此外,在《“十三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建筑业企业 BIM 应用分析暨数字建筑发展展望(2018)》等行业政策的指导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2
要求“着力增强 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信、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一体化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因此,公司实施本项目是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满足战略发展的需要。
本项目将建设更安全、更便捷的信息数据系统,对现有基础进行信息化系统更新,升级优化二维、三维协同软件平台,定制专业设计软件、项目客户满意度调查系统、云计算及数据中心、云桌面、智慧工地、电子签章等系统,实现数据到信息、信息到决策的演变,更好服务管理决策的目的。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公司效率、减少办公费用,为公司业务及战略扩张提供支撑。
(3)有利于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公司在建筑设计领域深耕数十年,凭借优秀的设计能力获得了一定的市场优势,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公司如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突围,必须紧跟市场脚步,进一步提高设计人员的设计能力。
通过本项目建设,在协同系统及设计软件的支持下,通过对接内部资源,实现设计资源远程互享,促进公司设计人员能力提升,降低传统方式的培训与沟通成本。同时构建远程实时人人交互的系统平台,更精密地将各个设计师联系起来,使之具备对设计问题进行实时交流的能力,有助于设计人员之间密切的思想交流、类比联想、激发灵感,为方案提供支撑,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4)追赶行业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能力
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导,建筑设计行业对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以BIM 技术、装配式技术为核心,引入以云技术、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建筑设计行业信息化带来新变化,从过去的二维图纸进化到三维模型、从管理系统延伸到现场感知、从流程管理提升到数据采集,全新的 BIM 软件和物联网设备正逐步应用到建筑设计行业之中。虽然公司一直重视信息化建设,但综合办公管理系统、公司专业院门户、项目核算系统、二维协同设计系统、营销助手系统、关键指标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依然存在不足之处。
公司依托业务发展需求,通过采用信息共享与数据挖掘、分析等技术,提升大数据平台、云计算、移动应用等建设水平,为企业提供现场感知更透彻、互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3
互联更全面、智能化更深入的信息,提升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公司项目投资收益率。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协同公司各业务及各个部门业务流程,提升资源利用率,使公司内部业务流程运行更科学有效,有助于提升营运管理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拥有专业的信息化建设人才
经多年发展,公司已由区域型设计院,发展成为立足广西、布局全国、放眼世界、多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的现代企业集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设有信息化部门,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拥有一批软件开发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等专业化人才,目前建有综合办公管理系统、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二维协同设计系统、数据安全备份系统、营销助手系统等。未来公司还将增加二维及三维软件开发工程师、智慧工地开发工程师和项目管理系统开发工程师,为不同的信息化系统建设补充专业化人才。公司拥有信息化建设的专业人才,可以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2)公司拥有丰富的信息化平台建设经验
信息系统是公司各部门正常运作的基础,公司一直重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不断进行软硬件投入,具备一定的信息系统建设经验。公司已构建了一系列符合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特征的平台与体系,包括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综合办公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知识管理平台和设计研发平台等。此外,公司打造的华蓝智库更是公司加强创新研发,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平台。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3)建筑设计信息产业发展日趋成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近年来,以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等特征的新兴技术出现,引发了新一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大发展,特别是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包括应用软件服务、平台提供服务、提供网络应用后台资源服务等领域日趋成熟,为我国建筑设计产业更大范围、更高效能、更多手段地整合产业创新资源,扩大产业价值增长空间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外,住建部提出加强信息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基于 BIM 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4
建筑工程设计、生产、运输、装配及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工业化建造,同时大力推进 BIM、大数据等技术在地下管廊、海绵城市、轨道交通、“一带一路”重点工程中的应用。随着信息技术业的发展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的支持,我国建筑设计产业信息化应用逐渐走向成熟,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4、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总体构架
本项目拟将支撑层各类硬件建设成以虚拟化技术为基础的平台,将计算环境、业务应用进行整合与部署迁移到数据中心,在实现数据统一的基础上通过平台管理界面进行计算资源的调度和管理。同时平台整合数据层与服务层为上层应用提供如认证、授权、数据交换与事务管理等基础服务,并提供用户桌面托管,为用户室外室内办公提供一致性的应用体验。
(2)项目主体功能模块建设方案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办公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协同设计系统、智慧工地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项目管理系统以项目为核心,对公司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的经营过程,对项目投资、设计、进度、合同、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更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5
好规避和减少项目风险,提高项目质量。在项目建设期间,通过协同设计系统、智慧工地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提升项目设计和施工工作效率,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收支等财务关键指标进行全面掌握和了解。此外,作为集团各类信息系统入口和门户综合办公系统,实现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在业务审批、文件上传下达、信息资源共享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基于桌面与服务器虚拟化技术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立公司标准协同及管理支撑平台、运营体系,为公司发展和决策提供科学的信息技术保障。以 EPC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和智慧工程管理系统为例,具体功能模块系统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6
①综合办公管理系统
面向公司各级管理和生产部门,提供日常行政办公必需的各类审批流程、通知公告、日常行政管理、知识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是各类信息系统主入口和公司上传下达及信息交互的门户。
②项目管理系统
该系统以项目管理为核心,通过深化设计、限额设计、合同网络合约规划、清单造价对标、优化采购、全过程动态成本管理、现场进度组织、动态关键路径管控、质量管理,加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能力,完善项目管理体系,提高采购或管理机械设备、成套设备和建设物资的能力,增加工程总承包管理协调能力为目的。以上管理思想贯穿于整个项目的经营过程,对项目投资、设计、进度、合同、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更好规避项目建设风险,提高项目的投资收益率。
③协同设计系统
基于二维或三维设计软件,为设计工作提供信息化协同技术手段,通过协同设计,减少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错漏,提高图纸设计质量,缩短设计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④智慧工地系统
通过综合应用 BIM、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和智能应用等先进技术,让施工现场感知更透彻、互通互联更全面、智能化更深入,大大提升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效率。
⑤财务管理系统
实现集团统一财务信息共享,规范财务管理,面向管理层,通过各种图表、列表等方式,在移动端将各项指标以最直观的方式呈现于管理层,管理层可立刻掌握公司财务关键指标。面向计划,对财务数据进行组合、汇总、读取,通过灵活的报表和即时查询,直观了解更准确的财务数据。
(3)项目局域网络搭建方案
公司已建立以总部为中心的星型网络拓扑结构,以数据专线的方式连接分支机构,移动办公用户通过 Internet VPN方式接入公司网络。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7
项目将在现有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升级南宁总部主力机房,并在南宁市民主路20 号南宁市总工会职工之家 8 楼升级数据备份机房。通过有效搭配应用服务器与数据库服务器,同时应用负载均衡及群集技术,在满足要求的同时,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项目局域网络拓扑图如下: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6,170.75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投资金额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机房装修费 50.00 0.81%
2 设备购置费 1,783.00 28.89%
3 软件购置费 2,982.00 48.32%
4 预备费 240.75 3.90%
5 软件系统开发费 470.00 7.62%
6 培训、推广费 645.00 10.45%
项目总投资 6,170.75 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中,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监理、设备的安装进度时间安排如下:
进度阶段
建设期(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实施方案设计
机房装修改造
机房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管理系统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8
进度阶段
建设期(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智慧工地系统
营销助手系统
项目客户满意度调查系统
关键指标监控系统
验收竣工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入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收益。本项目的建设目的是为了改进和完善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强企业市场反应速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场地实施,基于公司已有研发优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围绕智慧城市与建筑、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绿色建筑与城市、装配式建筑和环境治理五大深入开展研究与新产品开发方向。通过采购研发设备与开发软件,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加大课题投资力度,将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成为公司新技术的储备基地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基地。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基于大数据、5G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创新技术研究项目提升公司竞争

以大数据、5G 物联网、装配式建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行业科技在过去 5 年取得巨大发展,推动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业务模式变革与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革命性变化。目前各项技术应用正逐步走过试错阶段,步入稳定发展期,业内的转型发展战略对勘察设计业务的作用已形成共识。企业需适应新常态,结合自身实力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创新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增强国内外两个市场运作能力,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更好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本次项目的建设,将投入多个课题研究,依托公司自身优势,致力于更先进的理念与技术研发,建立和完善智慧工程管理、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筑智能化等新型建筑设计服务研究中心,壮大公司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规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9
(2)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的需要
研发人才是企业保持生命力、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公司涉足建筑设计行业较早,推进“产学研设”结合,建立企业人才培养基地,设立博士后流动站,重点培养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专类人才。时至今日,公司在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现代智能交通、建筑工业化、文化建筑等方面的研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基于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模式取得新的进展,将推动工程技术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进一步拓展,同时对建筑设计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公司急需大量多元化、复合型的建筑设计人才,为各项新技术研发做好人才储备,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和研发优势。
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可以更好地整合公司研发团队资源,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充实公司技术人才队伍,扩大人才储备,提高总部研发中心的技术层次和建筑新技术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壮大企业技术实力。
(3)巩固区域优势和强化区域集中性的需要
广西作为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重大作用。
另外,广西自 2018年 4月提出“东融”战略以来,全区共引进粤港澳大湾区项目 2,410多个,到位资金 6,780亿元。从 2020年开始,全区将全面加快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总投资超过 1万亿元。公司深耕西南区域建筑设计市场数十年,在实现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获得了一定的市场认可。在本地化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将立足自身建筑设计技术实力,利用区位优势、品牌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
本次项目建设,将设立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中心、广西传统建筑保护与传承发展研究中心、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研究中心、数字城市规划建设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等符合区域特点的研究中心,通过对各自区域特性进行因地制宜的项目设计研究,逐渐将业务辐射至东南亚、广东等区域,形成以广西为中心的区域建筑设计中心。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群体资源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0
公司凭借持续提升的建筑技术水平、良好的品牌信誉以及完善的工程技术服务体系,与政府、企事业、社团等客户建立了良好的社会关系,其中与华润置地、恒大地产、绿地集团、融创地产等品牌开发商建立了合作关系,系广西柳州市、玉林市、崇左市、大新县、扶绥县、博白县等地方政府部门的战略合作单位。
技术研发最终目的是实现研发成果转化并推向市场。公司依托行业领先地位和品牌影响力,已储备了一大批优质需求的客户群体,为本项目研发成果项目产业化并推向市场应用准备奠定市场基础。
(2)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历经多年发展,在持续的研发过程中,公司凝聚了一群研发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和项目开发经验。目前,公司拥有专业技术人员 2,653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人、当代中国杰出工程师 1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 3人、广西工程设计大师 4人、广西优秀专家 2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3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政府特聘专家 8人、广西高层次人才 5人、广西杰出工程师 2人、广西优秀青年建筑师 6人、广西优秀青年设计师 10人、南宁市高级技术人才 12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 80%。公司技术管理高层有着先进的研发管理理念和丰富的大型研发项目管理经验。未来三年内,公司将大力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研发团队规模将不断扩大。
此外,在创新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建立了自主技术标准体系、项目质量保障体系、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稳定的人才团队结构和完善的创新体系,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人才基础。
(3)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及企业持续发展的活力源泉。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广西科技厅、广西住建厅、广西工信委、南宁市工信委等各级主管部门委托的科研项目近 70 项。
另外,公司积极跟踪行业内最新的建筑设计技术发展状况,做好新技术引进、消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1
化、吸收和创新。同时,立足已有技术优势,公司不断增加对研发的投入,加强人才引进,积累了一定技术储备和丰富研发经验。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45项,软件著作权 65项。
目前,公司已具备提供医疗建设一体化设计服务、教育建筑一体化设计服务、棚户区改造工程咨询服务、体育建筑一体化设计服务、水循环综合治理咨询设计服务、城市立交一体化设计服务、城市主干线道路综合整治提升设计服务、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咨询、轻工制糖设计咨询服务、乡村振兴设计咨询服务、智慧城市设计咨询服务、“品质城市+”设计咨询服务等重大项目服务能力。公司现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将为本项目提供研发能力保障。
4、项目建设方案
根据公司现有技术基础和所在地区特征,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整合并扩充现有研发资源进行必要的专题研究。本项目计划针对一系列技术课题进行深入研发,并拟订相关专题研究如下:
序号
开展方向课题或者项目名称研发课题内容概述 智慧城市与建筑
智慧建筑
1、研发新一代智慧园区一体化建设支撑及管理系统;
2、智慧医院集成管理平台及运维能力提升
工程安全监测与评估
1、基于 5G+物联网的桥梁结构安全状态监测技术研
究;
2、桥梁快速检测信息化软件集成系统技术研究;
3、既有建筑安全监测及加固改造技术研究;
4、建筑安全评估研究中心
智慧城市
1、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研究中心;
2、数字城市规划建设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3、轨道交通 TOD综合开发全过程设计管控平台
智慧工程管理
1、工程管理系统研发中心;
2、全过程技术研发中心;
3、投资控制研发中心;
4、施工技术研发中心 东南亚城市与建筑
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中心
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
广西传统建筑保护与传承发展研究中心
广西传统建筑保护与传承发展研究 绿色建筑与城市
广西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基于 AI大数据分析的绿色建筑性能化设计云平台
项目;
2、基于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的绿色生态城区参数化
设计平台项目
绿色建造与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建筑建造及使用全生命周期能耗、水耗计量系统
研究;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2
序号
开展方向课题或者项目名称研发课题内容概述
2、建筑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研究;
3、广西绿色建筑认证、施工及检测的关键性问题研
究 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研究中心
1、装配式建筑外墙及楼面节点防水技术研究;
2、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标准化技术研究;
3、装配式建筑户型研究;
4、装配式建筑技术在教育建筑中的应用研究
建筑工业化研究中心
1、建筑工业化背景下的高层装配式建筑研究;
2、集体土地入市政策影响下的低密度装配式建筑研
究;
3、既有建筑改造工业化关键问题研究
5 环境治理
海绵城市建设与黑臭水体治理中心
1、初雨收集与处理及生态护岸建设技术;
2、黑臭水体的生物/生态强化修复技术研究;
3、城市污水管网病害问题诊断与修复关键技术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发中心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6,219.53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场地装修费 450.00 7.24%
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2,824.60 45.42%
3 预备费 163.73 2.63%
4 人才引进费 324.00 5.21%
5 研发费用 2,157.20 34.68%
6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 4.82%
项目总投资 6,219.53 100.00%
其中,软硬件设备投入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一硬件设备
1 服务器 Precision 7920 1 4.40 4.40
2 台式 PC机 DELL Precision T1700 144 0.80 115.20
3 服务器 DELL R720 14 2 28.00
4 服务器 DELL R740 1 4 4.00
5 汇聚交换机 H3C LS-S5600-50 2 3.50 7.00
6 防火墙 2 1.50 3.00
7 网络交换机 H3C S5500-24P-SI 5 1 5.00
8 网络交换机 H3C S5500-48P-SI 5 1.50 7.50 打印复印多功能一体机
HP Colour Laser Jet M281fdw 3 0.60 1.80
10 服务器 HP DL580 G8 12 7 84.00
11 数据存储器 HP StorageWorks X1600 2 10 2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3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G2(BV862AC)
12 笔记本电脑 IBM 20 1.50 30.00
13 ipad Ipad pro 2 0.60 1.20
14 ipad iPad Pro 12寸 4 1 4.00
15 液晶拼接屏 JOINUS JS-55PE5 15 1.60 24.00
16 高清矩阵切换器 JOINUS JS-8-16CT 1 1 1.00
17 大屏拼接控制软件 JOINUS JS-symast3 1 1 1.00
18 大屏幕拼接处理器 JOINUS JS-TP3 15 0.20 3.00
19 徕卡 3D激光扫描仪 leica3D DISTO扫描仪 2 10 20.00
20 云计算服务平台租用
My SQL2核 4G,大数据型服务器8核 32G
4 4 16.00
21 管理交换机 S5720 9 2 18.00
22 数码单反相机 SONY a72 1 1.30 1.30
23 投影仪 SONY CX278 5 1 5.00
24 服务器
处理器至强 E3 1230及以上,内存64GB 以上,显卡无要求,硬盘采用高性能存储设备,如高速网络磁盘柜,或 RAID5磁盘阵列、固态盘
1 2 2.00
25 无人机及吊挂设备大疆集成 2 20 40.00
26 无人机大疆御Mavic2 pro 11 1.50 16.50
27 台式 PC 机戴尔(DELL)成就 5090 5 0.80 4.00
28 红外线感应计数器动恰红外计数器 10 0.10 1.00
29 人脸识别摄像头动恰人脸识别系统摄像头 5 1.50 7.50
30 扫描仪方正(Founder) Z71D 1 0.60 0.60
31 彩色激光打印机富士施乐 DCC2280CPS 6 3 18.00
32 打印机富士施乐 v3065CPS 1 5 5.00
33 笔记本电脑华硕 15 0.80 12.00
34 数码单反相机佳能 7D 5 1.50 7.50
35 彩色激光打印机
佳能(Canon)C3020 A3激光复印机
1 1.50 1.50
36 数码单反相机佳能 r5及镜头 3 6 18.00
37 复印机京瓷 TASKalfa 3501i 3 3.50 10.50
38 测距仪
徕卡 X3手持激光测距仪适配器DST360
10 0.30 3.00
39 笔记本电脑苹果MacBook AIR 13英寸 30 1 30.00
40 笔记本电脑
苹果MacBook Pro 13英寸(MR9U2CH/A)
19 1.50 28.50
41 高性能笔记本电脑
苹果MacBook Pro 13英寸(MR9U2CH/A)戴尔(DELL)灵越 7590 15.6英寸
4 1.50 6.00
42 服务器群晖 1618+ 1 1.80 1.80
43 传真机松下 KX-FLM668 1 1.50 1.50
44 投影仪索尼 CX278 1 1 1.00
45 数码摄像机索尼(SONY)FDR-AX700 1 1 1.00
46 对讲机威贝特 WBT-3.0CS 10 0.10 1.00
47 加密硬盘希捷(Seagate) 10TB 10 0.50 5.00
48 投影仪夏普(SHARP)XG-H220TA 1 1.50 1.5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4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49 测绘仪
智图 H50手持 GIS数据采集终端北斗卫星GPS定位仪 H50专业版
1 2 2.00
50 绘图文具 11 0.20 2.20
51 ipad 18 0.40 7.20
52 测绘仪 3 2 6.00
53 展示屏 2 2.20 4.40
54 办公家具 71 1.60 113.60
55 风速仪 1 2.60 2.60
56 监控大屏幕 10 1.50 15.00 数据采集仪(含无线通信模块)
1 3.50 3.50
58 徕卡 3D激光扫描仪 2 4 8.00
59 VR平台 1 5 5.00
60 机房大屏 12 0.50 6.00
61 展示制作及材料 8 2 16.00
62 空间变位监测 GPS 1 9.40 9.40
63 智能检测设备 2 5 10.00
64 机房配套设备 2 5 10.00
65 模型制作及材料 10 2 20.00 三维超声波及CO2/H2O分析仪
1 20 20.00
67 3D打印及耗材 2 20 40.00
68 室外热环境检测平台 1 20 20.00 材料热湿物性检测平台
1 20.50 20.50
70 云计算服务器(租用) 1 50 50.00
小 计 589 1,020.20
二软件系统
1 360杀毒软件 144 0.05 7.20
2 微软操作系统 144 0.30 43.20
3 微软办公软件 94 0.40 37.60 Anylogic模拟仿真软件
1 30 30.00
5 arcgis 1 30 30.00
6 AUTODESK 3Dmax 4 1.50 6.00
7 ETABS 2 4.50 9.00
8 Lumion 11 3.50 38.50
9 matlab 8 1.50 12.00
10 PKPM结构 3 6 18.00
11 SAP2000 1 4 4.00
12 SketchUp 26 1.50 39.00
13 stata 8 1 8.00
14 Strat佳构 1 2 2.00
15 VR演示系统 1 25 25.00
16 奥多比 CreativeCloud 3 0.80 2.40
17 奥多比 Photoshop 18 0.30 5.40
18 办公软件 11 0.40 4.40
19 操作系统
Windows Server2008 R2~2018
IIS、.net framework 4.5及以上版
1 2 2.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5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本 低密度装配式建筑数据库
1 5.00
21 定制软件 1 20.70 20.70 高层装配式建筑数据库
1 60 60.00
23 光辉城市 6 1.50 9.00 海绵城市三维管控软件系统
主要包括三维基础、海绵城市管控以及城市地下管网管控等三大平台。其中,三维平台提供三维GIS与 BIM结合的基础平台,满足三维展示,模型及数据的管理等内容;海绵城市管控提供建设项目展示、在线监视(水量/水质、污染物浓度、雨水管网的流量情况)、模型分析推演结果接入三维动态展示、海绵规划以及水质模拟等内容;城市地下管网管控平台提供管网信息的数据三维管理、检测整理、管线三维建模、管线专题信息、业务监管以及辅助决策管理等内容
1 120 120.00
25 鸿业市政 8 3 24.00
26 监测集成系统软件 1 15.60 15.60 建筑能耗模拟仿真平台
1 20 20.00
28 建筑能耗模拟软件 1 10 10.00
29 杰图管线 10 2 20.00
30 理正结构 3 5 15.00
31 理正结构结构分析 1 10 10.00 流体力学仿真模拟平台
1 25 25.00
33 绿色建筑 BIM软件 1 30 30.00
34 迈达斯结构 1 6 6.00
35 迈达斯结构 MidasGen 1 20 20.00
36 欧特克 CAD 66 1.90 125.40
37 欧特克 Revit 13 3.50 45.50 排水管网水力模拟软件系统
单用户,广域网版;5000节点数,无限三角网格数;包含 Exchange二次开发接口模板
1 78.60 78.60 声学测试系统配套软件
1 10 10.00
40 斯维尔采光 4 11.40 45.60
41 斯维尔节能 3 17.60 52.80
42 斯维尔日照 3 14.30 42.90
43 太阳能光热利用软件 1 20 20.00
44 探索者结构 4 2 8.00
45 天正建筑 33 2 66.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6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46 天正水暖电 11 2 22.00
47 图纸扫描压缩工具 4 10 40.00
48 湘源控规 V8.0 5 1 5.00
49 医院基础专业软件 1 63 63.00 易智瑞地理信息系统标准版企业级平台软件
V10.6/ArcGIS Enterprise Standard 1 40 40.00 易智瑞地理信息系统标准版桌面软件
V10.6/ArcGIS Desktop Standard 2 12.50 25.00
52 盈建科结构 13 6.70 87.10
53 盈建科结构 YJK结构分析 1 10 10.00
54 园区基础专业软件 1 52 52.00
55 云桌面 1 80 80.00
56 自编管理系统 1 50 50.00
57 迈达斯结构 1 6 6.00 检测集成系统软件开发
1 19 19.00 安全监测系统软件开发
1 26.50 26.50
小 计 694 1,804.40
合 计 1,283 2,824.60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中,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监理、设备的安装进度时间安排如下:
进度阶段
建设期(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实施方案设计
工程及设备招标
装修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技术课题研发
验收竣工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入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收益。本项目的建设目的是为采购一系列先进的软硬件工具和技术研发设备,并引进一批技术研发人才,进一步加大公司的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7
(四)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所需的担保保证金和其他日常周转所需流动资金。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与国际优秀工程建设模式相接轨
工程总承包系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即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017年 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后,住建部相继发布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指导意见与试点,持续推动工程建设发展,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司作为建筑设计技术服务企业,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为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拓展提供保障,是顺应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2)行业竞争形式更为剧烈
2017 年以来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市场经营风险、项目争取难度、回款周期等问题均有所恶化。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等新兴市场需求对当前竞争格局带来冲击。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是典型的订单驱动型行业,企业竞标与实施项目的能力是决定企业发展前景的关键因素。同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运营模式尤其需要大量的资金需求,企业的资金规模与融资能力也会影响企业发展空间,本项目的实施将大大增强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承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资金缺口制约公司承揽更多工程项目
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加剧,资金实力已成为体现工程施工公司竞争实力的关键要素之一。近年来,除了技术实力等传统能力之外,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成为业主在遴选总承包商的重要砝码和关键要素。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使公司迅速提升资金实力,突破资金投入不足的发展瓶颈,在承揽项目过程中能够向业主提供更加多样的融资服务,适应业主更加多样的支付条件,提高竞争和谈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8
判筹码,弥补自身的短板,从而使公司有能力承揽和实施规模更大、利润率更高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单位在工程资格审查环节要考量公司注册资本与资产规模的大小,资产规模大、资金雄厚的公司往往受到业主青睐。在投标环节中,公司必须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投标保函,资金雄厚的公司可以同时参与更多项目投标,中标概率相应提高。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已成为建筑企业竞相争夺的高端市场
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2020 年开年的首场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出台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政策,推进智能、绿色制造。依据住建部的统计,2018 年,勘察设计企业新签工程总承包合同为 4.16万亿元,完成的收入为 2.60万亿元,过去 4年合同
额复合增长 25.09%,营业收入复合增长 28.68%。总体上,中国建筑企业工程总
承包当年年营业收入超过 2.60万亿元,与 2017年相比增长 25.18%,未来工程总
承包投资空间依旧广阔。
(2)公司拥有丰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经验
自国家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模式后,公司积极招聘人才、办理相关资质,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在各个设计领域均完成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 年度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10,418.78 万元、
8,538.52 万元、9,104.75 万元,上规模的业务体量,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
4、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募集资金将用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中的担保保证金和项目周转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从事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从项目招投标至竣工交付的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资金:
(1)投标保函:在工程前期投标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
标办法》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9
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需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申请开具投标保函并按保函金额冻结保证金,该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2%,期限为 1-3 个月。若未中标,将退还投标人。
(2)履约保函: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业主为保证合同完整履行,要
求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有效期至客户签发工程合格接受证书之日。
(3)预付款保函:业主根据合同支付预付款后,公司需向业主提交经其确
认的银行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担保函,预付款担保函额度与预付款金额相等,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该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10%-30%,有效期至预付款全部返还或扣减完毕。
(4)质保保函:工程项目交付决算后,公司按照合同金额的 3%左右出具质
量保函,待质保期结束后退还。
(5)项目运营资金:主要为工程项目周转所需流动资金。在工程总承包管
理业务开展中,由于客户设备材料款、施工款等支付与公司实际发生的款项支付之间存在进度差和时间差,到一定进度前公司的收付款存在不同程度的差额,需要公司准备相应的运营资金。
5、项目投资概算
2017年至 2020年,公司每年新签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金额都在 19-25亿元之间,即使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规模不增长,年平均新签合同金额也可达到22亿元:
单位:万元
年度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平均值
新签合同金额 254,637.03 195,276.29 239,150.03 217,692.90 226,689.06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惯例,测算公司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所需运营资金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占合同金额比例所需资金额
一保函费用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0
序号项目占合同金额比例所需资金额
1 投标保函 2.00 4,400.00
2 履约保函 10.00 22,000.00
3 预付款保函 10.00 22,000.00
4 质保保函 3.00 6,600.00
二项目营运资金 20.00 44,000.00
合计- 99,000.00
目前,公司受限于自身资金实力,承接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时严格控制垫付资金,尽量寻求能够支付各项保证金/保函和营运资金的施工方作为合作者参与联合体投标,削弱了公司承接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时的谈判能力,大大限制了公司订单增长。
基于以上测算与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 10,000 万元用于发展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项目。
(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
足业务迅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司行业的竞争地位。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根据销售百分比法测算补充流动资金
①流动资金需求测算原理
流动资金估算是以估算企业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企业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周转率等因素影响,对构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企业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程度。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的基本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缺口=期末营运资金-期初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票据+预付款项+存货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1
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账款+预收款项
其中,应收账款/票据、预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应付账款/票据均按营业收入增长同等比率增加。
②预测期的营业收入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109,163.22 万元,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后,2021
年至 2023年公司的营业收入预计为 120,079.54万元、144,095.44万元、172,914.53
万元。
根据公司 2020年度的营运资金情况,模拟测算 2021年至 2023年运营资金的需求情况,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末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1E 2022E 2023E
营业收入 109,163.22 100.00% 120,079.54 144,095.44 172,914.53
应收账款及票据 29,096.70 26.65% 32,006.37 38,407.64 46,089.17
预付款项-----
存货-----
经营性流动资产 29,096.70 26.65% 32,006.37 38,407.64 46,089.17
应付账款及票据 4,541.84 4.16% 4,996.02 5,995.23 7,194.27
预收款项-----
经营性流动负债 4,541.84 4.16% 4,996.02 5,995.23 7,194.27
营业收入增速 10.00% 10.00% 20.00% 20.00%
营运资金需求 24,554.86 27,010.35 32,412.42 38,894.90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2,455.49 5,402.07 6,482.48
合计 14,340.04
注:上述预测仅作为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之用,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综上,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现状、财务状况、经营规模、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等自身及外部条件,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5,000.00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2)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公司名称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华阳国际 37.32 49.09 43.88
筑博设计 38.27 57.97 61.69
建科院 53.69 47.60 39.21
新城市 24.00 41.90 46.62
汉嘉设计 48.65 21.22 26.8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2
公司名称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中衡设计 45.34 41.22 38.99
行业平均值 41.21 43.17 42.87
华蓝集团 69.76 62.10 65.34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
公司名称 2019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华阳国际 0.56 1.52 2.51
筑博设计 0.00 3.03 9.16
建科院 23.67 26.48 20.06
新城市 0.00 0.00 0.00
汉嘉设计 22.45 0.00 0.00
中衡设计 5.30 0.00 0.00
行业平均值 8.66 5.17 5.29
华蓝集团 12.68 8.85 10.22
注:计算上表中指标时借款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借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因此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3)持续研发投入对流动资金有较高需求
本行业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研发投入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而研发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成本。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长期保持竞争优势,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引进高水平的优秀技术人才,增加研发投入,以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积累。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不断上升。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后,在短期内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在短期内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补充营运资金,可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增强资产流动性,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规模,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因此,对公司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能产生积极影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3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一)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相适应
设计网络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建筑设计网络将得到扩张,符合公司拓展全国业务战略目标,能够有效提高公司业务多元化水平,人才引进和订单量将得到改进;信息化平台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设计人员工作效率,加强与分支机构协同办公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核心技术优势,提高设计人员生产率;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虽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但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工程咨询项目资金到账后,将提升公司项目开拓资源,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
(二)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资产为 126,742.30
万元、净资产为 43,326.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82%。本次拟募集资金 62,421.52
万元对上述项目进行投资,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三)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近年来,公司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级标准规范编制 45 项,参与或正在参与国家、省市级的标准设计图集编制 15 项,获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规划、设计、咨询类重点奖项达到 200项,出版论文、学术著作 61项,成为我国城乡发展与建设领域知名的专业化交流与咨询平台。
(四)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专业的管理经验,并保持长期稳定,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发行人现有管理团队拥有多年管理经验,可以有效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及设计能力,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在建筑设计行业中市场占有率以及品牌影响力,提升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模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和确定的发展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4
规划匹配;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在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作了充分准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提高,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从发行前的 11,020 万股增加至 14,700 万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权结构将进一步多元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若本次发行产生溢价、增加公司资本公积,公司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
(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和融资能力,并有利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另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可以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基础,加大研发能力投资,拓展全国市场,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七、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华蓝集团以“绘华夏蓝图、筑百年基业”为愿景,以“诚实守信、客户至上、包容共赢”为核心价值观,以“务实、专业、创新、拼搏”为企业精神,夯实以规划、设计为核心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筑、规划、市政、轨道交通、景观、工业领域的传统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积极开展总承包及全过程咨询业务,打造公司全生命周期业务体系,致力于成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三维拓展的扩张战略、创新驱动的品牌战略、价值提升的人才战略、智慧引领的管理战略。
1、三维拓展的业务战略
公司将利用现有的工程设计服务优势,从纵向、横向、竖向三个维度进行业务拓展。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5
(1)纵向价值链的上下游延伸
公司将积极推动策划研究业务,着力提升策划研究能力及水平,并以此作为业务链式扩张的策源点,包括项目设计前期的包装策划、投融资策略研究、市场分析研究、宣传策划等;项目设计完成后的施工服务、后期运营策划等业务,不断强化专业集成能力,实现 EPC、全过程工程咨询及建筑师负责制组织模式变革。
(2)横向的产业链条拓展
通过技术攻关、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品牌塑造等,重点向国内目前重视度高、市场量大的新型设计业务拓展,如土地利用规划、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乡村振兴、城市生态修复和修补等设计领域
(3)竖向的投融资能力建设
随着 PPP、EPC等新型业务模式的涌现,资金话语权逐渐加强。公司将加强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建设,通过上市获得多元化的融资平台,为并购重组、开拓新型业务提供资本支持。
2、创新驱动的品牌战略
品牌源于品质,品质源于有效的管控与持续的创新,其中尤以创新为重。公司将以有效的、长效的激励机制为基础,加大研究创新基金等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提升以技术为核心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加强自主创新研究,即在长年技术积累的基础上,鼓励并引导研究创新;另一方面注重三维协同、BIM、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的升级,并加快普及应用。
3、价值提升的人才战略
人才是实现战略目标的根本,而人才的集聚与成长,核心在于拥有系列有利于各层级人才价值实现的平台。公司将推进“四梯队”人才建设工程,有计划地为梯队建设(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提供大项目锻炼平台、外部合作平台、研究提升平台、学术交流平台、进修培训平台、挂职锻炼平台、“一专多能”的跨界学习平台等;在员工上升通道方面重点拓宽技术层面的员工上升通道,形成“技为本”的价值认同氛围,以此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6
4、智慧引领的管理战略
在云计算时代,智慧技术应用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构建中越发不可或缺,其对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为企业提供决策信息、充分发挥人的潜力、资源的潜力,使组织决策趋于合理化具有重要作用。公司将全面推进制度流程化、管理标准化及决策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开展职能管理组织优化,对财务管理、设计管理、人才管理、技术管理、知识管理、品牌管理、综合办公等管理领域进行优化,搭建起高效管控与服务各区域、各层级机构、各级项目经理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公司报告期内为实现目标及战略已采取的措施与实施成果
1、持续的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
公司是一家以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业务为核心,以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管理等业务为延伸的综合型工程技术服务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3,121.30万元、3,555.39万元和 4,077.5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54%、3.90%和 3.74%。公司通过申请专利对研发
形成的成果进行保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 4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0项。
2014 年至 2019 年,华蓝设计连续六年入选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和中国《建筑时报》共同发布的“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2015 年至 2019年,华蓝设计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十大民营工程设计企业”;2017年至 2019年,华蓝设计连续 3年被全国医院大会建设委员会、筑医台网站等评选为“中国医院建设十佳供应商(医院设计)”。
2、加强高端人才的培养和锻炼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储备,于 2018年 12月挂牌成立了华蓝学院,作为内部人才的赋能器和外部伙伴的交流平台,培训体系主要围绕干部培训、通用技能和知识培训、新员工培训、项目管理等展开。公司还通过内部轮岗、挂职锻炼、举办技术讲座、与国内重点高校联合举办工程硕士班、选派骨干赴国外知名大学深造等多种方式,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人才队伍和一批优秀的技术带头人。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与同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7
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等 17所高校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在科研项目、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合作。公司已累计选派了 140 余名业务和管理骨干至广西自治区有关厅局各市县政府部门挂职锻炼,有效推动了与政府之间的资源整合和人才互动交流。
3、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三会”运作。2018 年,公司成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上述措施,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三)实现未来规划拟采取的措施
1、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随着建筑业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变革的不断深化,行业正从单一设计思维向产业思维方向转变,正在从局部设计向全过程工程服务观念转变。公司未来将向综合化、规模化、集成化方向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壮大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咨询业务,探索全生命周期业务。近期公司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如下:
(1)加强华蓝品牌建设,扩大传统业务领域市场份额
公司作为广西工程设计领域的代表,需要在建筑、规划、市政等传统市场领域,打造自身的拳头产品,树立华蓝品牌,增强公司在传统业务领域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通过加强以 BIM 为核心的三维设计平台,推动公司设计过程的标准化,改善协同设计及管理流程以提高设计水平及产品质量。
(2)紧跟行业热点,把握传统业务领域新兴市场机会
一方面,紧跟国家投资热点,大力开展综合性、关键性集成技术研究,打造华蓝在创新型、综合型项目的竞争能力,抓住传统业务领域的新兴市场机会,如乡村振兴、特色小镇、城市更新、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黑臭治理、综合管廊等;另一方面,横向拓展轨道交通业务、公路业务等市场。
(3)积极开展建设新模式业务
尽快适应工程建设新模式的要求,补齐工程造价、监理等资质,打造公司全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8
过程工程咨询和以设计为龙头的 EPC总承包服务能力。
2、市场开拓和营销计划
公司未来将通过发挥区域中心的辐射作用,拓展和布局全国市场;同时,公司将逐步转变营销方式,不断提升公司技术营销的能力。公司近期市场开拓和营销计划如下:
(1)区外业务从单纯分公司模式向多方式转型
公司计划在已经设立分公司的区域进行业务深耕,通过加强集团业务和职能部门对分公司的管理与支持,形成统一且高效的“母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辐射体系,突破地域限制实现业务扩张。同时,公司将利用本次上市的募集资金实施“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强化北京、广州、成都三大区域中心的规模和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设计服务网络全国战略布局,实现对国内建筑设计市场的更大面积覆盖,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2)营销方式从依赖客户关系向满足客户价值需求转型
公司将突出“设计+咨询+管理”的“大设计”理念,坚守设计主业,提升咨询能力,补全管理短板,体现设计咨询价值,体现专业人干专业事的优势,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思维模式,站在客户的角度,理解客户的需求,在对客户需求深入理解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技术特点和核心能力,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
3、研发创新能力升级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科技进步体系和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同时主动对接市场,深入研究市场变化,结合新拓展的经营领域,开展超前储备技术的研究开发。
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建设总部技术研发中心,通过开展智慧城市与建筑、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绿色建筑与城市、装配式建筑和环境治理五大研发方向,设立智慧建筑、工程安全监测与评估、智慧城市、智慧工程管理、广西及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研究中心、广西城市建筑热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建造与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装配式建筑研究中心、海绵城市建设与黑臭水体治理中心和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发中心等研发项目中心,形成区域性技术制高点,增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9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4、信息化建设计划
公司将全面推进设计技术智慧化、流程信息化以及决策信息化,以此加快推进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搭建可控且高效的信息化平台,促进效益最大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实施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拟通过信息化平台的软、硬件系统升级、建设和实施,提高公司全国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应用能力,建立科学的 IT 决策体系,降低运营成本,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运作效率,为公司的长期、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人才资源建设计划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要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升级人力资源管理方式。
公司将梳理公司人才建设梯队,开展“四梯队”(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国内行业知名的技术领衔专家和管理领军人才、自治区级行业内优秀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公司级优秀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建设;通过集中优势资源、行业协会任职、重大工程项目锻炼、后续教育、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和强化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搭建“大师+团队”“项目+人才”的成长平台、“目标+资源”的发展平台、“科研+学习”的交流平台、“轮岗+挂职”的锻炼平台等一系列平台,满足公司各层次人才需求,从团队建设、项目锻炼、资源整合、科研能力及管理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司的人才结构与人才素质水平,为公司人才发展搭建多元化成长平台。
6、收购兼并计划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合服务提供商,在条件成熟时,通过收购兼并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公司的收购计划如下:收购具有区域性优势的同业公司,迅速拓展市场,实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提高客户响应能力;收购专精于建筑设计某一细分领域或环节的企业,快速获得成熟的高端设计人才和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优化公司的人才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0
结构;收购具有工程造价、监理等资质的企业,补齐公司发展全过程咨询业务所需的专业资质,完善产业链。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1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经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信息披露、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审批程序、各类信息的披露、保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面对面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广告、宣传单和其他宣传资料;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观;路演及其他。
公司应根据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当网址或咨询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应对公司网站进行及时更新,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对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公司可设立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投资者可以通过信箱向公司提出问题和了解情况,公司也可通过信箱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披露的信息,公司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公布。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主动、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使用互联网提高互动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2
公司应积极创造条件,培养或引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公司应当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加深其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了解和重视程度,提高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的能力,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做好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
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拒绝回答,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结束后,公司应及时将主要内容置于公司网站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所余利润经股东会批准后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3
2、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
(3)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4
③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
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7)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8)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9)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10)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
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5
(1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2)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
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1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1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发行人为控股型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华蓝设计和华蓝工程,为确保发行人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实现,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均于 2020年 5月修改各自《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款。
华蓝设计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如下:“第六十条第六款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决定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具备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6
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
华蓝工程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如下:“第五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
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发行人子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高于发行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保证了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实现。
另外,华蓝设计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蓝工程为发行人绝对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可以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来决定其利润分配政策及实施,未来若发行人想提高子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以控股股东身份向子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并获得通过,从而保证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比例可以满足发行人的利润分配需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7
求。因此,发行人控股型架构不会影响发行人上市后利润分配计划。
3、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为: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所余利润经股东会批准后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范和政策制定,明确和细化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事项,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2017年 5月 27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50.00万元。
2018年 6月 20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万元。
2019年 5月 28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万元。
2019年 11月 23日,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2,912.50万元。
2019年 12月 13日,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二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7,747.50万元。
2020年 6月 28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0万元。
2021年 4月 22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0万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8
2、华蓝设计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2017年 4 月 26 日,华蓝设计 2017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华蓝设计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479.94万元。
2018年 6月 20日,华蓝设计 2017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003.61万元。
2019年 5月 25日,华蓝设计 2019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503.13万元。
2019年 9 月 20 日,华蓝设计 2019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蓝设计 2019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6,054.18万元。
2020年 8月 27日,华蓝设计 2019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5,010.4197万元。
2021年 4月 20日,华蓝设计 2020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6,012.5036万元。
3、华蓝工程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2017年 5月 10日,华蓝工程 2016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00.00万元。
2018年 6月 21日,华蓝工程 2017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300.00万元。
2019年 5月 27日,华蓝工程 2018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450.00万元。
2020年 8月 27日,华蓝工程 2019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600.00万元。
2021年 4月 22日,华蓝工程 2020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600.00万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9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分红去
向及与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的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分红流
向或用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实施 5次利润分配:
① 2017年 5 月 27日,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50.00万元,税后现金
股利 2,040.00万元。
② 2018年 6 月 20日,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万元,税后现金
股利 2,066万元。
③ 2019年 5 月 28日,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582.50万元,税后现金
股利 2,066.00万元。
④ 2019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2,912.50 万元,税后现
金股利 10,330.00万元。
⑤ 2019年 12月 13日,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7,747.50万元,税后现金
股利 6,198.00万元。
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三次分红系正常年度分红,由股东自行支配。
如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资金被富腾投资占用的情况。发行人 2019 年第二次和第三次分红主要为解决富腾投资资金占用问题。具体路径为:①发行人股东取得的 2019年第二次、第三次分红 16,528万元中,5,377.78万元以现金形式
用于出资成立华栎投资,4,849.12万元以借款形式借予华栎投资,合计 1,0226.90
万元回流到华栎投资;② 2019 年 12 月,华栎投资向富腾投资及其关联企业收购衢州弈谷 58.00%股权,合计支付股权转让款 8,874.00万元;③ 2019年 12月,
富腾投资向发行人清偿完毕资金占用本息 7,642.14 万元。即发行人股东取得的
2019年第二次、第三次分红款中 7,642.14万元回流到发行人,2,584.76万元回流
到华栎投资、富腾投资等公司用于生产经营,6,301.10万元由发行人股东自行支
配。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0
其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报告期内取得分红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
2017年 5月 27日
2018年 6月 20日
2019年 5月 28日
2019年 11月 23日
2019年 12月13日
2016年度分红税后金额
2017年度分红税后金额
2018年度分红税后金额
2019年下半年第一次分红税后金额
2019年下半年第二次分红税后金额
雷翔
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长、总
经理
328.106 328.106 328.106 1,640.530 984.318
赵成
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常务
副总经理
116.552 116.552 116.552 582.760 349.656
吴广意
实际控制人之

115.014 115.014 115.014 575.070 345.042
钟毅
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副总
经理
73.832 73.832 73.832 369.160 221.496
莫海量
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
9.132 19.132 19.132 95.660 57.396
覃洪兵
实际控制人之

71.874 71.874 71.874 359.370 215.622
何新
实际控制人之
一、行政总监
71.678 71.678 71.678 358.390 215.034
费卫东
实际控制人之

52.164 52.164 52.164 260.820 156.492
单梅
实际控制人之

40.294 40.294 40.294 201.470 120.882
邓勇杰
实际控制人之

8.518 18.518 18.518 92.590 55.554
李嘉
实际控制人之
一、财务总监
9.748 9.748 9.748 48.740 29.244
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徐兵监事会主席 42.448 42.448 42.448 212.240 127.344
唐歌职工代表监事 6.364 6.364 6.364 31.820 19.092
王珍监事 5.748 5.748 5.748 28.740 17.244
袁公章独立董事-----
陈永利独立董事-----
吴文杏出纳-----
庞朝晖原财务总监 73.524 71.524 71.524 357.620 214.572
合计 1,024.996 1,042.996 1,042.996 5,214.980 3,128.988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取得的分红款中,合计 5,214.98万元通过股权投资款或借款的形式投入到华栎投
资,具体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1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投资款借款合计
雷翔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长、总经理
820.265 820.265 1,640.530
赵成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常务副总经理
291.380 291.380 582.760
吴广意实际控制人之一 287.535 287.535 575.070
钟毅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副总经理
184.580 184.580 369.160
莫海量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47.830 47.830 95.660
覃洪兵实际控制人之一 179.685 179.685 359.370
何新
实际控制人之一、行政
总监
179.195 179.195 358.390
费卫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130.410 130.410 260.820
单梅实际控制人之一 100.735 100.735 201.470
邓勇杰实际控制人之一 46.295 46.295 92.590
李嘉
实际控制人之一、财务
总监
- 48.740 48.740
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徐兵监事会主席 106.120 106.120 212.240
唐歌职工代表监事- 31.820 31.820
王珍监事 14.010 14.730 28.740
袁公章独立董事---
陈永利独立董事---
吴文杏出纳---
庞朝晖原财务总监 178.810 178.810 357.620
总计 2,566.850 2,648.130 5,214.980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人员以及华栎投资的银行流水,经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人员取得的分红款除用于投资华栎投资外,主要用于个人消费和其他投资理财,不存在与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的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2)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财务人员与发行人关联
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部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人员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按照自愿原则以借款形式向富腾投资提供资金用于其全资子公司那园旅游相关项目的情况,向富腾投资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2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借出金额借出时间收回金额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借出余额
雷翔
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长、总经理
390.00 201809 321.39 68.61
200.00 201906 - 200.00
钟毅
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201809 50.00 -
100.00 201906 100.00 -
莫海量
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
8.00 201809 - 8.00
徐兵监事会主席
30.00 201807 30.00 -
30.00 201807 30.00
20.00 201809 20.00 -
10.00 201907 10.00 -
20.00 201910 20.00 -
唐歌职工代表监事
40.00 201809 15.00 25.00
15.00 201907 - 15.00
75.00 201912 - 75.00
王珍监事 30.00 201710 - 30.00
何新
实际控制人之一、
行政总监
30.00 201809 29.00 1.00
80.00 201906 - 80.00
吴广意实际控制人之一 50.00 201707 - 50.00
费卫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100.00 201809 - 100.00
邓勇杰实际控制人之一
100.00 201708 - 100.00
200.00 201809 - 200.00
庞朝晖原财务总监
50.00 201710 50.00 -
100.00 201809 100.00 -
吴文杏出纳 36.00 201809 36.00 -
合计 1,764.00 811.39 952.61
注:收回款项中,雷翔 321.39万元、钟毅 50.00万元、徐兵 90.00万元、唐歌 10.00万
元由富腾投资转入那园旅游作为向那园旅游购买房产的款项。
报告期内,除向富腾投资提供借款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钟毅和监事徐兵、唐歌存在向那园旅游按市场价格购买房产的情况,购房款项(不含借款转为购房款项金额)合计 1,069.71万元,向那园旅游支付购房款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支付金额备注
雷翔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
经理
145.15 部分款项由其配偶转入
赵成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常务
副总经理
308.76 部分款项由其配偶转入
钟毅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
经理
264.40
徐兵监事会主席 196.26
新增 190万元通过按揭贷款支付
唐歌职工监事 155.14
新增 98万元通过按揭贷款支付
合计 1,069.7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3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以及富腾投资、那园旅游、华栎投资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银行流水、向那园旅游购买房产的部分合同,经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人员不存在与除富腾投资、那园旅游、华栎投资外的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的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综合以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人员取得的分红款主要以投资款、借款的形式投资华栎投资,部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人员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按照自愿原则以借款形式向富腾投资提供资金用于其全资子公司那园旅游相关项目以及按市场价格向那园旅游购买房产的情况,相关资金流向和用途均不存在重大异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财务人员与发行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0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有关事项:如果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发行的审核通过和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同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就上市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1、分配方式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2、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4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
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
3、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现金分配的比例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
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5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
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
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热线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 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五)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020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2020-2022)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为: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6
1、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分配方式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2)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
(3)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现金分配的比例
①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7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
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
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热线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 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3、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8
分红具体方案。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变化、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的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必要时,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征集股东意见。
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条件: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自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
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
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4、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9
5、其他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上市后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等。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下降,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号)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说明并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0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指定的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满足了公司扩大产能、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的需求,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并进一步推进了品牌建设,不断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将发挥积极作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各募投项目工程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各项目早日竣工并达到预期效益。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为保障该等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人郑重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1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为保障该等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将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承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钟毅、何新、莫海量、李嘉承诺:
1)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2
2)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吴广意、覃洪兵、费卫东、单梅、邓勇杰承诺:
1)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3
4)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承诺”之“(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的承
诺”之“1、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之“(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
控制人承诺”。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徐兵、唐歌、王珍承诺:
(1)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发行人监事,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发行
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
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发行前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承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4
1、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通过在二级市场减持/协议转让或
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规则允许的减持方式所转让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2、在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除减持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否则本人将遵守下述减持承
诺: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
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本人将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 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通过证券交易所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通过证券交易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将要求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
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身份的,
承诺在减持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2)(3)款的规定。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5
(7)持有公司的股份质押的,承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日内通知公司,
并予公告。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
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承诺
公司上市后 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具体包括公司回购股份、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和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触发条件: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时(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稳定股价预案规定,实施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2)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作为稳定股价的第一顺序责任人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份
1)在前述稳定股价条件触发时,首先由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6
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具体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的触发条件成就,且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2)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该方案。
3)如果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守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B.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扣除发行费用后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实际控制人增持
1)在前述稳定股价条件触发时,如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不回购公司股份或回购股份的有关议案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以下合称“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时间、条件符合相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7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之规定且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
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要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公司披露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该方案。
3)如果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情形),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守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雷翔等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B.单一会计年度雷翔等实际控制人用于稳定股价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雷翔等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4)雷翔等实际控制人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处所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
5)如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8
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可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方案的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时再启动上述措施。如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条件的,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在前述稳定股价条件触发时,如公司及雷翔等实际控制人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的,则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启动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股票的时间、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之规定且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其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公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该方案。
3)如果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情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守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购买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金额的 20%;
B.单一会计年度其用于稳定股价的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金额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9
50%。
4)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接受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票增持方案并严格履行,若应由公司履行股票回购方案而公司未能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增持应由公司回购的全部股票。
6)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用于稳定股价的购买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
3、约束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未能履行上述股票增持方案的一方或多方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监事对公司回购股票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进行督促和监督。若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承诺,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向投资者公开道歉;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参与公司当年的现金分红,应得的现金红利归公司所有,同时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处当年应得薪酬的 50%归公司所有。公司上市后 3年内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本承诺对公司上市后 3年内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承诺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及时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0
(2)公司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或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应结合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承诺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3)如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
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后续安排,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根据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依法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股份购回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价格。因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股份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2)本人将保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或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应结合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承诺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3)如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将保证公司采取以下
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后续安排,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1
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根据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督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或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应结合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承诺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2)如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将督促公司采取以下
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后续安排,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根据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2、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自行或极力促使公司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2
(六)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承诺
1、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如因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如因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果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发行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发行人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3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若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停止从发行人领取薪酬或津贴(若有),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4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或者虽然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内容如下:
(一)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产生的管理费超过 1,000.00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签约时间客户名称项目名称
金额
设计费勘察费施工费 2016年 8月 25日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
2,380.50 236.20 41,106.63 2017年 1月 11日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工程
1,170.00 220.00 27115.00 2017年 8月 10日
防城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
1,494.00 534.00 66,823.73 2018年 4月 5日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380.40 - 48,215.48 2018年 4月 28日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崇左市东盟大道提升项目
288.86 28.80 21,126.95 2018年 5月 21日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944.61 - 35,096.53 2019年12月 26日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防治研究所)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1,120.00 - 101,481.83 2020年 5月 15日
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一期)项目 1.2-1.4期项目
547.922 - 34,650.00 2020年 7月 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广西儿童医疗中心项目 EPC总承包合同
1,016.13 - 67,382.09
注:1、工程总承包合同通常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业务部分,作为联合
体牵头人,公司不从事施工业务,会根据施工部分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2、四川省
妇女儿童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合同未单列勘察费,设计勘察费用合计
944.61万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5
(二)联合体协议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的联合体协议(管理费金额超过 1,000.00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签约时间合同相对方项目名称合同金额
1 2016年 8月 10日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2,055.33
2 2017年 11月 1日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
2,004.71
3 2018年 4月 2日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项目
1,928.62
4 2018年 6月 15日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崇左市东盟大道提升项目 1,018.32
5 2018年 10月 26日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1,052.90
6 2018年 6月 26日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工程
1,355.75
7 2019年 12月 26日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4,578.30
8 2020年 8月 6日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西儿童医疗中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3,706.01
注:根据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一期)项目 1.2-1.4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该
项目的管理费由业主直接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华蓝工程,因此,华蓝工程未与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
(三)工程设计合同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工程设计合同(交易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签约时间客户名称项目名称
合同
金额
1 2017年 2月 14日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柳州市工人医院总院搬迁项目设计
1,567.21
2 2017年 3月 22日
广西盛诚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盛邦香颂工程设计 1,261.00
3 2017年 5月 5日
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防城港市堤路园(园博园)项目
1,889.47 2017年 10月 12日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
KSP改造项目 2,218.00 2017年 10月 13日
于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于都县贡江新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工程设计
1,300.5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6
序号签约时间客户名称项目名称
合同
金额
6 2018年 1月 8日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相思湖医院(南宁市卫校附属医院)设计
1,355.14
7 2018年 1月 22日
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贵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棉村安置区 A标段
1,149.60
8 2018年 1月 26日
南宁市韬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威宁·世纪花城 1,166.40
9 2018年 6月 25日
平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广西平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平果县右江两岸防洪护岸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1,299.19
10 2018年 7月 18日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轨道交通 4号线沿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东段)主体工程设计
1,372.17
11 2018年 10月 8日
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安置小区一期工程
1,228.00 2018年 10月 23日
赣州蓉江新区蓉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赣州蓉江新区生态路等市政工程(一标段)
1,497.92 2018年 11月 16日
西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西林-云南广南生态扶贫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
1,101.19
14 2019年 3月 26日
广西钦州中盟东方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中马钦州中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
1,523.00
15 2019年 3月 26日
广西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1,600.00
16 2019年 3月 28日
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扶绥县福隆花园小区项目 2,652.58
17 2019年 4月 29日
南宁大西洋置业有限公司
凯旋 1号?上水湾 1,212.35
18 2019年 5月 2日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PPP项目——二坑溪、凤凰江、细冲沟
1,714.24
19 2019年 5月 6日
广西九曲湾汽车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盟(南宁)国际汽车文化产业园房地产项目A号地块施工图设计
1,429.98
20 2019年 6月 6日
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南宁农信大厦项目 1,221.00
21 2019年 7月 26日
北海银滩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海市海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园第二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
1,673.58
22 2019年 8月 23日
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
博罗县沙河流域园洲镇中心排渠、新村排渠、东博排洪渠、东博中心排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305.29
23 2019年 9月 30日
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梧州市两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
2,045.8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7
序号签约时间客户名称项目名称
合同
金额 2019年 10月 12日
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杞县城市护城河污水及生态改造治理(二期)项目
1,000.00 2019年 10月 25日
广西德保县银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德保县棚户区改造百安小区项目一组团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1,078.06 2019年 10月 28日
梧州临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梧州临港经济区(南北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2,126.65 2019年 10月 30日
南宁嘉瑞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绿港·金瑞产业城 1,155.72
28 2019年 11月 1日
广西天祺投资有限公司
九个半岛项目四期总平、单体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1,000.75 2019年 12月 11日
惠安县城乡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惠泉片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安置房设计
1,120.00
30 2020年 1月 20日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崇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1,300.00
31 2020年 1月 23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023.20
32 2020年 3月 18日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苍海医院建设工程
2,231.00
33 2020年 3月 18日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1,104.45
34 2020年 3月 25日
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像保护整治改造(二期工程)
1,794.37
35 2020年 4月 21日
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巢湖市旗山水郡安置点 1,190.92
36 2020年 5月
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威宁青运村 2,989.77
37 2020年 6月 12日
贵港市茵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腾盛世住宅小区 1,049.58
38 2020年 4月 16日广西财经学院
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一期建设
3,088.66 2019年 11月 15日
龙州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龙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龙州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龙州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1,062.66
40 2020年 7月 28日
南京复兴置业有限公司
边城集团南宁平乐大道项目方案与施工图设计
1,175.47
41 2020年 8月 20日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1,527.24
42 2020年 8月 24日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514省道改扩建工程(金陵至双定)
1,004.67
43 2020年 8月 25日
广西北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防城港·凤景湾建设工程设计 1,021.56
44 2020年 8月 30日
广西天祺投资有限公司
九个半岛项目四期(含增容地块)总平单体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1,794.5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8
序号签约时间客户名称项目名称
合同
金额
45 2020年 8月 30日
南宁交投六景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八联产城、承朴产城、景江产城、景州产城一期、景春产城开发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EPC)
1,119.23 2020年 10月 26日
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滁州市清琅别院安置小区二期(清琅南院)项目
1,080.00 2020年 11月 13日
金秀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金秀国际瑶医医院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1,429.08
48 2020年 12月 3日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良庆河全流域系统治理工程设计
2,262.47
(四)重大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人贷款人借款金额合同名称及编号到期日担保情况 华蓝集团
建设银行南宁朝阳支行
5,000.00
HTZ450605300LDZJ202008
2021年 5月18日
以发行人的不动产抵押担保 交通银行广西分行
3,000.00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HLLD20200520)
2021年 5月20日
以华蓝设计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解除的对外担保合同。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1、徐刚与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
(1)借款纠纷的具体情况
2017年 1月 24日,徐刚与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约定徐刚向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出借人民币 5,318,870 元,借款用途为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经营用款,借款期限自 2017年 1月 24日至 2017年 4月23日,协议并未约定具体借款利率。徐刚于 2017年 1月 24日、2017年 1月 25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9
日分四次向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汇款 1,200,000元、2,400,000元、1,666,870元、52,000元,共计 5,318,870元,随即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将前述款项以支付设计费用的名义转出至徐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江苏国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为有效控制风险敞口,加强对分公司的规范管理,在徐刚与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签订上述借款合同前,华蓝设计已于 2017年 1月多次向南京分公司时任负责人徐某丽(与徐刚系亲属关系)发送邮件,告知自 2017年 1月 1日起解除双方之间的承包经营关系,财务核算管理交由总公司负责;华蓝设计与徐某丽于2017年 3月 8日签署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确认书,双方同意自 2017年 1月 1日起解除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综上,华蓝设计与徐某丽依据《合同法》合意于 2017年 1月 1日依法有效解除了承包经营关系,同时华蓝设计分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批准不得对外借款,因此徐某丽以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名义与徐刚订立借款合同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徐刚知晓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在未经华蓝设计批准下无权对外借款及动用资金,但其仍与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因此不属于借款合同的善意相对人;徐刚于 2017 年 5 月 9日依据该等借款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借款清偿之诉,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于 2018年 12月 29日判决上述借款合同对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2)案件的诉讼及执行情况
①一审情况
2017 年 5 月 9 日,徐刚因与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向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共同归还借款本金 531.89万元及利息(以 531.89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6%,自 2017年 4月 24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律师代理费用 15.00万元及诉
讼保全费。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7年 8月 2日作出“(2017)苏 1311民
初 27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华蓝设计归还徐刚借款 531.89万元及利息(以
531.89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6%,自 2017年 4月 24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
②二审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60
华蓝设计因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并驳回徐刚的一审诉请。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 12月 4日作出“(2017)苏 13民终 4097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
上述一审判决。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7年 12月 20日从华蓝设计银行账户内扣划 560.50万元,其中执行案款 555.09万元,案件执行费 5.41万元。
③再审情况
华蓝设计因不服二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再审本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8年 12月 29日作出“(2018)苏民再 478号”《民事判
决书》,法院认为徐刚在与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时,已经知晓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无权在 2017年 1月 1日后未经华蓝设计批准动用资金的情况,但其仍与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有理由相信徐某丽具有代理权的善意相对人,因此,案涉借款合同对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不发生效力,因此,撤销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17)苏 1311民初 2741号民事判
决、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 13民终 4097号民事判决,驳回徐刚
的诉讼请求。
④执行情况
A、华蓝设计与徐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9年 1月 30日,华蓝设计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回转申请书》,申请从徐刚处回转华蓝设计已被错误执行的案款 5,605,027 元及相应孳息(孳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作出“(2017)苏 1311
执 418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徐刚应于本裁定书送达后 5日内向华蓝设计返还已取得的财产 555.09万元及其孳息,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019 年 6 月 3 日,华蓝设计与徐刚、江苏国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确认徐刚应返还华蓝设计财产 555.09
万元及其孳息,江苏国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剩余执行案款及孳息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一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61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9年 6月 5日作出“(2019)苏 1311执
978号”《执行裁定书》,因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裁定本案终结执行。
B、徐刚未履约,华蓝设计要求恢复执行
2020年 3月 30日,因徐刚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江苏国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也未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华蓝设计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请求恢复执行“(2019)苏 1311
执 978号”《执行裁定书》。
2020 年 4 月 21 日,华蓝设计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经华蓝设计与徐刚对账,华蓝设计已收到执行案款 225.94 万元,但徐刚未根据
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返还剩余案款,因此华蓝设计申请徐刚、江苏国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返还华蓝设计财产 329.15 万元、孳息并加倍
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利息。
2020年4月30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华蓝设计上述申请,执行案号为“2020苏 1311执恢 329号”,标的金额为 329.15万元。
经华蓝设计向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供相关材料并经法院核实,发行人未收取的案款为 310.4685万元。2020年 8月 12日,华蓝设计收到江苏省宿
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转账的执行款项 310.4685 万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材
料及其书面确认,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上述案件再审程序中华蓝设计获得胜诉,相关执行程序已执行完毕,华蓝设计业已收到全部执行案款,因此该等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吴小光与华蓝设计的证照返还纠纷
(1)证照返还纠纷的具体情况
2008 年 3 月,华蓝设计与吴小光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吴小光在遵守华蓝设计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对深圳分公司依法自主承包经营;同时,华蓝设计任命吴小光为深圳分公司负责人。
为加强对分公司管理的事前防控,有效控制分公司经营财务风险,调整分公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62
司管理模式,加强对分公司的规范管理,2017 年 1 月,华蓝设计通知吴小光解除承包经营合同。2017 年 4 月,华蓝设计依法作出免除吴小光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总经理职务的决定。之后,华蓝设计多次要求吴小光返还其持有的深圳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凭证及账簿等资料无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2)案件的诉讼及执行情况
①一审情况
2017 年 6 月 5 日,华蓝设计向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吴小光返还所持华蓝设计深圳分公司的公司营业执照、银行账户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项目资料、税务登记证、公章印鉴等所有材料及文件;请求判令吴小光配合华蓝设计的工作人员办理华蓝设计深圳分公司的负责人变更登记手续。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 2018年 1月 8日作出“(2017)粤 0307民
初 105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吴小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华蓝设计返还华蓝设计深圳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08 年 3月 20日-2017年 4月 13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圆形分公司公章、圆形合同专用章、椭圆形财务专用章、印鉴。
②二审情况
2018年 1月 26日,吴小光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请求撤销“(2017)粤 0307民初 10584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华蓝设计的全部
诉讼请求。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年 5月 25日作出“(2018)粤 03民终
6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③执行情况
2018年 7月 12日,华蓝设计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要求吴小光向华蓝设计交付华蓝设计深圳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08年 3月 20日至 2017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63
年 4月 13日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圆形分公司公章、圆形合同专用章、椭圆形财务专用章、印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 2018年 8月 3日受理华蓝设计的申请并出具“(2018)粤 0307执 9816号”《受理通知书》。
因被执行人吴小光未主动履行返还证照及公章的义务,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年 11月,华蓝设计申请补办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据此补刻了深圳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并先后公告原有的证照公章作废。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 2019年 3月 27日作出“(2018)粤 0307执 9816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华蓝设计确认已补办华蓝设计深圳分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但吴小光返还 2008年 3月 20日-2017年 4月13 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内容未执行完毕,因此本案为部分执行完毕。由于法院已穷尽执行措施,但本次执行程序暂无法继续进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因前述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被另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直至 2019年 11月 1日,华蓝设计方收到另案法院移交的深圳分公司 2008年 3月 20日至 2017年 4月 13日期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至此,本案相关执行程序已执行完毕。
(3)华蓝设计与吴小光纠纷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自华蓝设计与吴小光发生纠纷后,深圳分公司员工相继离职,生产经营停滞。
报告期前后,深圳分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深圳分公司营业收入 985.14 784.03 -
发行人营业收入 70,734.98 70,922.24 81,084.18
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
1.39 1.11 0
深圳分公司净利润 63.25 -171.72 -
发行人净利润 2,539.08 6,296.15 8,329.54
占发行人净利润比例(%) 2.49 -2.73 0
注:上表中 2015、2016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上,深圳分公司在本次纠纷发生前,其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比例较小,本次纠纷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业绩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自华蓝设计与吴小光发生纠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蓝设计依据深圳分公司在总公司备案的相关文件资料积极、稳妥处理相关合同履行情况,发行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64
华蓝设计未因深圳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纠纷,未因深圳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遭致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因此华蓝设计与吴小光的该等纠纷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华蓝设计的合同纠纷
2020年 6月 15日,华蓝设计向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付项目建议咨询服务费 70万元、建设工程设计费 517万元以及华蓝设计垫付的数据采集费 12万元、专家评审费 2万元,合计 601万元;并请求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娄底中建城市道路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0年 7月 27日立案受理。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于 2021年 3月 15日作出“(2020)湘 1302
民初 315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华蓝设计支付设计费 360万元,除去原已支付的 150万元,其余 210万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驳回华蓝设计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年 3月 30日,华蓝设计上诉至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该案二审尚未判决。
由于收回的不确定性,发行人未对上述涉案款项进行确认,且未来判决结果不会给发行人带来或有损失,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严强诉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学院、广西富华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0年8月20日,严强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学院、广西富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结算款 482,546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20年 10月 14日,华蓝设计作为梧州学院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被原告申请追加为被告,原告请求华蓝设计对原告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于 2020年 12月 2日作出“(2020)
桂 0403民初 13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65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严强支付工程款 482,546元,被告梧州学院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在欠付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向原告严强承担责任,并驳回原告要求华蓝设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2020年 12月 14日,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诉至梧州中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年 4月 8日作出“(2020)桂
0403民初 130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二审判决,华蓝设计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
5、华蓝设计诉贺州市发改委设计合同纠纷案
2020年 9月 28日,华蓝设计及广西南宁水力电力设计院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原告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353.09万元,返还投标保证金 10万元、招标代理费 15.24万元、场地费
7,960元、投标文件编制出版费 4万元,支付资金占用费(以本案欠付款项 383.126
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PR)计付,自起诉之日计至全部付清之日止),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该案一审尚未判决。
由于收回的不确定性,发行人未对上述涉案款项进行确认,且未来判决结果不会给发行人带来或有损失,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梧州润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0年 11月 6日,原告梧州润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528,179元及违约金 351,239元。2021年 1月 6日,华蓝设计、华蓝岩土作为该项目联合体成员被原告申请追加为被告,原告请求华蓝设计、华蓝岩土对上述工程款、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于 2021年 4月 2日作出“(202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66
桂 0403民初 16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款 470,064.36元及违约金 46,687.64元给梧州
润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2021年 4月 22日,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该案二审尚未判决。
华蓝设计仅作为项目的联合体成员被追加为被告且一审驳回原告要求华蓝设计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同时涉案金额较小,因次,本案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影响微小。
7、吴小光与华蓝设计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2021年 4月 23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蓝设计”)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桂 01民初 1255号纠
纷案件《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资料。根据《民事起诉状》,吴小光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华蓝设计存在单方解除与吴小光的《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情形,请求法院判令华蓝设计向吴小光:(1)返还管
理费 308.43万元;(2)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16万元;(3)支付代收工程款 368.97
万元;(4)支付承包期间待收工程款 3,329.4万元;(5)按万分之五/日支付违
约金 318.17万元;(6)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262.8万元;(7)要求华蓝设计承
担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
华蓝设计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律师”)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律师,对涉诉案件进行分析,收集相关涉诉证据,并出具了《关于吴小光起诉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承包合同纠纷案法律分析意见》(以下简称“《法律分析意见》”)。
2021 年 4 月 25 日,华蓝设计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吴小光的反诉,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已经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解除;(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支付承包期间尚欠的管理费
1,706,011.99 元;(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支付应当预留的设计费
3,948,693.30元;(4)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奔驰车两辆(车牌号分别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67
粤 BH109L、粤 BH602L)、丰田车一辆(车牌号为 B4G56P);(5)请求人民
法院判决吴小光返还 2008年 1月份到 2011年 10月份的会计凭证、2008年到 2011年的会计账本;(6)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吴小光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1年 5月 14日,(2021)桂 01民初 1255号吴小光诉华蓝设计纠纷案第
一次开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诉讼尚未判决。
盈科律师为本次诉讼出具了《法律分析意见》,德恒律师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七)》,认为,原告吴小光提出的第四项、第六项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
和法律依据,与双方解除承包经营合同事项不存在因果关系,很大可能得不到人民法院的判决支持。虽然原告吴小光提出的第一、二、三、五项诉讼请求与华蓝
设计之间存在较大争议,但该等诉讼请求金额较小,极端不利情况下对发行人的影响也极其有限。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华蓝设计在诉讼中预计将承担的赔偿额可能为 948.16万元。
报告期内,深圳分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未再在华蓝设计总公司备案新项目,承包经营期间未结业务由总公司承接,2017年至 2020年,深圳分公司涉及项目产生的收入与净利润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比例极小,本次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于向吴小光发出《解除“华蓝深圳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函》前对解除承包经营事项计提了经济损失补偿款 632.00 万元,后续因吴小光一直未配合处理《承包经营合同》解除事宜,出
于谨慎考虑,公司又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接管深圳分公司银行账户时的银行余额等因素,陆续计提了相关成本费用等应付款项 353.76 万元;上述补
偿款、应付款项合计 985.76 万元,可以覆盖极端不利情况下华蓝设计将承担的
全部赔偿金额。
尽管华蓝设计诉讼代理律师和发行人律师分析认为华蓝设计败诉的可能性极小,但理论上华蓝设计仍存在完全败诉并承担全额赔偿 7,603.77 万元的可能,
扣除公司已计提的补偿款、应付款项 985.76 万元,华蓝设计仍需承担的赔偿金
额为 6,618.01(7,603.77-985.76)万元,以华蓝设计适用的 15%所得税税率计算,
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为-5,625.31 万元(6,618.01*[1-15%]),对发行人净资产影
响为-5,625.31万元。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68
2020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143.26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136.95 万元,扣除完全败诉情
况下上述诉讼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5,625.31万元,发行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6,517.95万元,因上述诉讼仅对非经常性损益产生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 11,136.95万元。
为避免上述诉讼给发行人及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补偿承诺,承诺承担实际赔偿金额超出预提金额部分的补偿责任。发行人 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4,567.56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1.45%),
按照发行人 2019年 12月最近一次增资的价格 9元/股计算,总价值为 41,108.04
万元,足以覆盖上述完全败诉情况下的最大赔偿金额 6,618.01万元,具有承担上
述补偿责任的能力。另外,扣除上述最大赔偿金额等值的 6.67%股份,发行人 11
名共同实际控制人仍持有发行人合计 34.78%的股份,因此,即使发行人 11名共
同实际控制人承担上述补偿责任也不会对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综上,该等诉讼预计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核心人员存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外发生,且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6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70
第十二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雷翔 赵成 钟毅


莫海量 陈永利 袁公章

全体监事:
徐兵 唐歌 王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雷翔 赵成 钟毅


何新 李嘉 杨广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年月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71
(二)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雷翔 赵成 吴广意


钟毅 覃洪兵 何新


费卫东 单梅 莫海量


邓勇杰 李嘉



年 月 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7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王雷让


保荐代表人签字:
鲁元金 廖晓靖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长伟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 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73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郑亚南



保荐机构总经理:
李长伟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7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经办律师签名: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公章)

年月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75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76
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77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
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五)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六)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8、其他承诺事项。
(十)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78
项;
(十一)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
点查阅。
(一)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办公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143号德瑞花园 6号楼 4层 02号
电话号码:0771-5775576 传真号码:0771-5713282
联系人:杨广强
(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10层
电话号码:(021)61376556 传真号码:(021)61376550
联系人:鲁元金、廖晓靖
(三)招股说明书查阅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查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79
附表一:截至 2016年 12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姓名股本(万元)持股比例(%)
1 雷翔 1,640.5300 16.08
2 赵成 582.7600 5.71
3 吴广意 575.0700 5.64
4 钟毅 369.1600 3.62
5 庞朝晖 367.6200 3.60
6 覃洪兵 359.3700 3.52
7 何新 358.3900 3.51
8 费卫东 260.8200 2.56
9 徐兵 212.2400 2.08
10 单梅 201.4700 1.98
11 李祥慈 200.0 1.96
12 高杰 55.7300 0.55
13 刘宏 54.3400 0.53
14 蒋伯宁 53.3600 0.52
15 陈听正 52.6300 0.52
16 梁汉吉 52.3200 0.51
17 庞波 51.8200 0.51
18 卢玉南 51.2600 0.50
19 徐欢澜 51.2600 0.50
20 禤晓林 51.2600 0.50
21 朱炜宏 51.2600 0.50
22 陈永青 50.2900 0.49
23 何劲松 50.2900 0.49
24 谭方彤 50.2900 0.49
25 吴燕秋 50.2900 0.49
26 徐群英 50.2900 0.49
27 张霖 50.2900 0.49
28 刘西 49.7300 0.49
29 李嘉 48.7400 0.48
30 卢琦 48.7400 0.48
31 陆霖 48.7400 0.48
32 庞少华 48.7400 0.48
33 郑毅 48.7400 0.48
34 邹妮妮 48.7400 0.48
35 粟卫权 47.20.46
36 刘邵 46.6500 0.46
37 徐洪涛 46.6500 0.46
38 朱建宇 46.40.45
39 邓日海 45.6600 0.45
40 何凯郡 45.6600 0.45
41 赖春红 45.6600 0.45
42 龙伟雄 45.6600 0.45
43 莫海量 45.6600 0.45
44 施舰 45.6600 0.45
45 唐家球 45.6600 0.45
46 熊海明 45.6600 0.4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80
序号股东姓名股本(万元)持股比例(%)
47 严卫东 45.6600 0.45
48 周仰东 45.6600 0.45
49 彭文立 44.6200 0.44
50 禤均行 43.5700 0.43
51 曾德政 43.5700 0.43
52 张建勇 43.5700 0.43
53 喻泽斌 43.0900 0.42
54 蒙瀚 42.7400 0.42
55 邓勇杰 42.5900 0.42
56 陈波 42.5900 0.42
57 陈文强 42.5900 0.42
58 陈肖梅 42.5900 0.42
59 黄正策 42.5900 0.42
60 李满桃 42.5900 0.42
61 李忠 42.5900 0.42
62 庞吉宁 42.5900 0.42
63 唐成东 42.5900 0.42
64 杨伟红 42.5900 0.42
65 杨小菁 42.5900 0.42
66 梁骞 42.5900 0.42
67 李申 42.5900 0.42
68 黎小宁 42.3400 0.42
69 李东海 40.50.40
70 李燕 40.50.40
71 梁川 40.50.40
72 杨辉 40.50.40
73 邱庆红 39.5100 0.39
74 吴清 39.5100 0.39
75 丁新宇 39.5100 0.39
76 黄澄 39.5100 0.39
77 黄焕耀 39.5100 0.39
78 李文胜 39.5100 0.39
79 林茜 39.5100 0.39
80 刘毅 39.5100 0.39
81 苏金凌 39.5100 0.39
82 袁玉才 39.5100 0.39
83 陈玉 38.9600 0.38
84 陆勇 37.9700 0.37
85 覃勇刚 37.9700 0.37
86 韦清辉 37.9700 0.37
87 杨克春 37.9700 0.37
88 龚本海 37.4200 0.37
89 蒋受义 37.4200 0.37
90 罗华 36.9300 0.36
91 戴琳 36.4300 0.36
92 范斯远 36.4300 0.36
93 巫裕润 36.4300 0.36
94 于敏 36.4316 0.3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81
序号股东姓名股本(万元)持股比例(%)
95 曾晖 36.4300 0.36
96 章培南 36.4300 0.36
97 王振宇 36.4300 0.36
98 曾宇鹏 35.8900 0.35
99 陈理波 35.6300 0.35
100 李夏宁 21.60.21
101 杨银裳 34.90.34
102 叶国洪 34.3400 0.34
103 熊元鑫 33.8500 0.33
104 焦勇 33.3600 0.33
105 闫越 32.80.32
106 李小瑜 31.8200 0.31
107 覃媛玲 31.8200 0.31
108 谭志琳 31.8200 0.31
109 唐歌 31.8200 0.310 冼明洁 31.8200 0.311 尤智 31.8200 0.312 邵跃波 12.9684 0.13
113 艾治国 31.2600 0.314 陆飒 30.7700 0.30
115 陈如融 30.2700 0.30
116 胡昕炜 30.2700 0.30
117 黄波 30.2700 0.30
118 黄启东 30.2700 0.30
119 黄智鹦 30.2700 0.30
120 李翔 30.2700 0.30
121 卢莎璐 29.7300 0.29
122 毛亮 29.7300 0.29
123 阳成 29.7300 0.29
124 马丹妮 29.7300 0.29
125 李颂东 29.2300 0.29
126 凌建军 29.2300 0.29
127 曾军 29.2300 0.29
128 李联 28.7400 0.28
129 李新容 28.7400 0.28
130 王珍 28.7400 0.28
131 韦利华 28.7400 0.28
132 张行涛 28.7400 0.28
133 章健 28.7400 0.28
134 周佳 28.7400 0.28
135 周结凝 28.7400 0.28
136 吴永贤 28.7400 0.28
137 李建明 27.70.27
138 郭佳鑫 27.20.27
139 白鹑 26.6500 0.26
140 卓佳 26.1600 0.26
141 麦松强 5.1400 0.05
合计 10,200.0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82
附表二:截至 2017年 12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姓名股本(万元)持股比例(%)
1 雷翔 1,640.5300 15.88
2 赵成 582.7600 5.64
3 吴广意 575.0700 5.57
4 钟毅 369.1600 3.57
5 覃洪兵 359.3700 3.48
6 何新 358.3900 3.47
7 庞朝晖 357.6200 3.46
8 费卫东 260.8200 2.52
9 徐兵 212.2400 2.05
10 单梅 201.4700 1.95
11 李祥慈 200.0 1.94
12 莫海量 95.6600 0.93
13 邓勇杰 92.5900 0.90
14 杨辉 62.10.60
15 刘西 56.7300 0.55
16 高杰 55.7300 0.54
17 刘宏 54.3400 0.53
18 蒋伯宁 53.3600 0.52
19 陈听正 52.6300 0.51
20 梁汉吉 52.3200 0.51
21 庞波 51.8200 0.50
22 卢玉南 51.2600 0.50
23 徐欢澜 51.2600 0.50
24 禤晓林 51.2600 0.50
25 朱炜宏 51.2600 0.50
26 陈永青 50.2900 0.49
27 何劲松 50.2900 0.49
28 谭方彤 50.2900 0.49
29 吴燕秋 50.2900 0.49
30 徐群英 50.2900 0.49
31 张霖 50.2900 0.49
32 李嘉 48.7400 0.47
33 卢琦 48.7400 0.47
34 陆霖 48.7400 0.47
35 庞少华 48.7400 0.47
36 郑毅 48.7400 0.47
37 邹妮妮 48.7400 0.47
38 杨克春 47.9700 0.46
39 粟卫权 47.20.46
40 刘邵 46.6500 0.45
41 徐洪涛 46.6500 0.45
42 朱建宇 46.40.45
43 邓日海 45.6600 0.44 何凯郡 45.6600 0.45 赖春红 45.6600 0.46 龙伟雄 45.6600 0.4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83
序号股东姓名股本(万元)持股比例(%)
47 施舰 45.6600 0.48 唐家球 45.6600 0.49 熊海明 45.6600 0.44
50 严卫东 45.6600 0.44
51 周仰东 45.6600 0.44
52 彭文立 44.6200 0.43
53 禤均行 43.5700 0.42
54 曾德政 43.5700 0.42
55 张建勇 43.5700 0.42
56 喻泽斌 43.0900 0.42
57 蒙瀚 42.7400 0.41
58 陈波 42.5900 0.41
59 陈文强 42.5900 0.41
60 陈肖梅 42.5900 0.41
61 黄正策 42.5900 0.41
62 李满桃 42.5900 0.41
63 李忠 42.5900 0.41
64 庞吉宁 42.5900 0.41
65 唐成东 42.5900 0.41
66 杨伟红 42.5900 0.41
67 杨小菁 42.5900 0.41
68 梁骞 42.5900 0.41
69 李申 42.5900 0.41
70 黎小宁 42.3400 0.41
71 李东海 40.50.39
72 李燕 40.50.39
73 梁川 40.50.39
74 邱庆红 39.5100 0.38
75 吴清 39.5100 0.38
76 丁新宇 39.5100 0.38
77 黄澄 39.5100 0.38
78 黄焕耀 39.5100 0.38
79 李文胜 39.5100 0.38
80 林茜 39.5100 0.38
81 刘毅 39.5100 0.38
82 苏金凌 39.5100 0.38
83 袁玉才 39.5100 0.38
84 陈玉 38.9600 0.38
85 陆勇 37.9700 0.37
86 覃勇刚 37.9700 0.37
87 韦清辉 37.9700 0.37
88 龚本海 37.4200 0.36
89 蒋受义 37.4200 0.36
90 罗华 36.9300 0.36
91 于敏 36.4316 0.35
92 戴琳 36.4300 0.35
93 范斯远 36.4300 0.35
94 巫裕润 36.4300 0.3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84
序号股东姓名股本(万元)持股比例(%)
95 曾晖 36.4300 0.35
96 章培南 36.4300 0.35
97 王振宇 36.4300 0.35
98 曾宇鹏 35.8900 0.35
99 陈理波 35.6300 0.34
100 杨银裳 34.90.34
101 叶国洪 34.3400 0.33
102 熊元鑫 33.8500 0.33
103 焦勇 33.3600 0.32
104 闫越 32.80.32
105 李小瑜 31.8200 0.31
106 覃媛玲 31.8200 0.31
107 谭志琳 31.8200 0.31
108 唐歌 31.8200 0.31
109 冼明洁 31.8200 0.310 尤智 31.8200 0.311 艾治国 31.2600 0.30
112 陆飒 30.7700 0.30
113 陈如融 30.2700 0.29
114 胡昕炜 30.2700 0.29
115 黄波 30.2700 0.29
116 黄启东 30.2700 0.29
117 黄智鹦 30.2700 0.29
118 李翔 30.2700 0.29
119 刘松 30.0 0.29
120 卢莎璐 29.7300 0.29
121 毛亮 29.7300 0.29
122 阳成 29.7300 0.29
123 马丹妮 29.7300 0.29
124 李颂东 29.2300 0.28
125 凌建军 29.2300 0.28
126 曾军 29.2300 0.28
127 李联 28.7400 0.28
128 李新容 28.7400 0.28
129 王珍 28.7400 0.28
130 韦利华 28.7400 0.28
131 张行涛 28.7400 0.28
132 章健 28.7400 0.28
133 周佳 28.7400 0.28
134 吴永贤 28.7400 0.28
135 李建明 27.70.27
136 郭佳鑫 27.20.26
137 白鹑 26.6500 0.26
138 卓佳 26.1600 0.25
139 周结凝 21.7400 0.21
140 邵跃波 12.9684 0.13
141 麦松强 5.1400 0.05
合计 10,330.00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85
附表三:截至 2019年 12月末,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本(万元)持股比例(%)出资形式
1 雷翔 1,640.5300 14.89 货币资金
2 赵成 582.7600 5.29 货币资金
3 吴广意 575.0700 5.22 货币资金
4 钟毅 369.1600 3.35 货币资金
5 何新 358.3900 3.25 货币资金
6 庞朝晖 357.6200 3.25 货币资金
7 覃洪兵 342.3700 3.11 货币资金
8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300.0 2.72 货币资金
9 费卫东 260.8200 2.37 货币资金
10 青蓝鑫禾 222.0 2.01 货币资金
11 徐兵 212.2400 1.93 货币资金
12 单梅 201.4700 1.83 货币资金
13 李祥慈 200.0 1.81 货币资金
14 青蓝晟禾 168.0 1.52 货币资金
15 莫海量 95.6600 0.87 货币资金
16 邓勇杰 92.5900 0.84 货币资金
17 杨辉 62.10.56 货币资金
18 刘西 56.7300 0.51 货币资金
19 高杰 55.7300 0.51 货币资金
20 刘宏 54.3400 0.49 货币资金
21 戴琳 53.4300 0.48 货币资金
22 蒋滢 53.3600 0.48 货币资金
23 陈听正 52.6300 0.48 货币资金
24 梁汉吉 52.3200 0.47 货币资金
25 庞波 51.8200 0.47 货币资金
26 卢玉南 51.2600 0.47 货币资金
27 徐欢澜 51.2600 0.47 货币资金
28 禤晓林 51.2600 0.47 货币资金
29 朱炜宏 51.2600 0.47 货币资金
30 陈永青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1 何劲松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2 谭方彤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3 吴燕秋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4 徐群英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5 张霖 50.2900 0.46 货币资金
36 李嘉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37 卢琦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38 陆霖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39 庞少华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40 郑毅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41 邹妮妮 48.7400 0.44 货币资金
42 杨克春 47.9700 0.44 货币资金
43 粟卫权 47.20.43 货币资金
44 刘邵 46.6500 0.42 货币资金
45 徐洪涛 46.6500 0.42 货币资金
46 朱建宇 46.40.42 货币资金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86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本(万元)持股比例(%)出资形式
47 邓日海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48 何凯郡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49 赖春红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0 龙伟雄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1 施舰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2 唐家球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3 熊海明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4 严卫东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5 周仰东 45.6600 0.41 货币资金
56 彭文立 44.6200 0.40 货币资金
57 禤均行 43.5700 0.40 货币资金
58 曾德政 43.5700 0.40 货币资金
59 张建勇 43.5700 0.40 货币资金
60 喻泽斌 43.0900 0.39 货币资金
61 蒙瀚 42.7400 0.39 货币资金
62 陈波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3 陈文强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4 陈肖梅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5 黄正策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6 李满桃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7 李忠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8 庞吉宁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69 唐成东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70 杨伟红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71 杨小菁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72 梁骞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73 李申 42.5900 0.39 货币资金
74 黎小宁 42.3400 0.38 货币资金
75 李东海 40.50.37 货币资金
76 李燕 40.50.37 货币资金
77 梁川 40.50.37 货币资金
78 邱庆红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79 吴清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0 丁新宇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1 黄澄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2 黄焕耀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3 李文胜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4 林茜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5 刘毅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6 苏金凌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7 袁玉才 39.5100 0.36 货币资金
88 陈玉 38.9600 0.35 货币资金
89 陆勇 37.9700 0.34 货币资金
90 覃勇刚 37.9700 0.34 货币资金
91 韦清辉 37.9700 0.34 货币资金
92 龚本海 37.4200 0.34 货币资金
93 蒋受义 37.4200 0.34 货币资金
94 罗华 36.9300 0.34 货币资金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87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本(万元)持股比例(%)出资形式
95 于敏 36.4316 0.33 货币资金
96 范斯远 36.4300 0.33 货币资金
97 巫裕润 36.4300 0.33 货币资金
98 曾晖 36.4300 0.33 货币资金
99 章培南 36.4300 0.33 货币资金
100 王振宇 36.4300 0.33 货币资金
101 曾宇鹏 35.8900 0.33 货币资金
102 陈理波 35.6300 0.32 货币资金
103 杨银裳 34.90.32 货币资金
104 叶国洪 34.3400 0.31 货币资金
105 熊元鑫 33.8500 0.31 货币资金
106 焦勇 33.3600 0.30 货币资金
107 闫越 32.80.30 货币资金
108 李小瑜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09 覃媛玲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10 谭志琳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11 唐歌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12 冼明洁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13 尤智 31.8200 0.29 货币资金
114 艾治国 31.2600 0.28 货币资金
115 陆飒 30.7700 0.28 货币资金
116 陈如融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17 胡昕炜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18 黄波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19 黄启东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20 黄智鹦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21 李翔 30.2700 0.27 货币资金
122 刘松 30.0 0.27 货币资金
123 卢莎璐 29.7300 0.27 货币资金
124 毛亮 29.7300 0.27 货币资金
125 阳成 29.7300 0.27 货币资金
126 马丹妮 29.7300 0.27 货币资金
127 李颂东 29.2300 0.27 货币资金
128 凌建军 29.2300 0.27 货币资金
129 曾军 29.2300 0.27 货币资金
130 李联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1 李新容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2 王珍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3 韦利华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4 张行涛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5 章健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6 周佳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7 吴永贤 28.7400 0.26 货币资金
138 李建明 27.70.25 货币资金
139 郭佳鑫 27.20.25 货币资金
140 白鹑 26.6500 0.24 货币资金
141 卓佳 26.1600 0.24 货币资金
142 周结凝 21.7400 0.20 货币资金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88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本(万元)持股比例(%)出资形式
143 邵跃波 12.9684 0.12 货币资金
144 麦松强 5.1400 0.05 货币资金
合计 11,020.0 1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89
附表四:华蓝设计 2007年 1 月设立时记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出资情况表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1 1 雷翔雷翔 81,018 902,382 983,400
2 2 雷翔吴清 21,200 - 21,200
3 3 雷翔周佳 6,400 - 6,400
4 4 雷翔覃洁 5,100 - 5,100
5 5 雷翔凌建军 4,100 - 4,100
6 6 雷翔谭志琳 3,464 4,836 8,300
7 7 雷翔欧阳东 3,464 5,236 8,700
8 8 雷翔陈琴 3,464 3,936 7,400
9 9 雷翔戴琳 13,856 2,744 16,600
10 10 雷翔黄豪 5,196 7,204 12,400
1 雷翔李海冬 3,464 4,836 8,300
12 12 雷翔叶步云 1,732 5,668 7,400
13 13 雷翔周艳时 1,700 - 1,700
14 14 雷翔卢保华 27,600 - 27,600
15 15 雷翔李忠 23,900 - 23,900
16 16 雷翔彭文立 18,400 - 18,400
17 17 雷翔黄智鹦 12,400 - 12,400
18 18 雷翔谢建华 35,900 - 35,900
19 19 雷翔徐洪涛 8,660 20,340 29,000
20 20 雷翔叶成东 24,800 - 24,800
21 21 雷翔唐家球 23,900 - 23,900
2 雷翔刘芳 12,400 - 12,400
23 23 雷翔韦葳 5,000 - 5,000
雷翔小计 347,118 957,182 1,304,300
24 1 赵成赵成 46,595 337,705 384,300
25 2 赵成陈尚总 5,196 3,104 8,300
26 3 赵成陈庚新 3,464 36 3,500
27 4 赵成欧孜 3,464 2,536 6,000
28 5 赵成李儒涛 1,700 - 1,700
29 6 赵成李光明 1,732 5,668 7,400
30 7 赵成张鹏 1,700 - 1,700
31 8 赵成张芳林 3,464 3,936 7,400
32 9 赵成黄波 16,100 - 16,100
33 10 赵成巫裕润 17,000 - 17,000
34 11 赵成黎小宁 25,800 - 25,800
35 12 赵成朱建宇 23,812 988 24,800
36 13 赵成甘河 8,700 - 8,700
37 14 赵成莫威艺 5,100 - 5,100
38 15 赵成黄俊才 10,392 2,008 12,400
39 16 赵成曾德政 21,200 - 21,200
40 17 赵成李胜超 17,900 - 17,900
41 18 赵成卢琦 19,300 - 19,3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90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42 19 赵成冀舒宁 9,700 - 9,700
43 20 赵成林建清 7,400 - 7,400
44 21 赵成李克荣 4,100 - 4,100
45 22 赵成高建发 4,600 - 4,600
46 23 赵成智慧 7,400 - 7,400
赵成小计 265,819 355,981 621,800
47 1 黄石金黄石金 79,820 295,880 375,700
48 2 黄石金王信德 17,900 - 17,900
49 3 黄石金李业明 12,000 - 12,000
50 4 黄石金黄茂奇 4,600 - 4,600
51 5 黄石金苏业 3,700 - 3,700
52 6 黄石金梁灿荣 5,100 - 5,100
53 7 黄石金黄继华 4,100 - 4,100
54 8 黄石金黄森 4,100 - 4,100
55 9 黄石金邓富安 4,100 - 4,100
56 10 黄石金刘晓明 7,800 - 7,800
57 11 黄石金韦业雄 26,700 - 26,700
58 12 黄石金赵励 14,300 - 14,300
59 13 黄石金梁世才 2,000 - 2,000
60 14 黄石金赵群 1,000 - 1,000
61 15 黄石金梁宗璜 1,000 - 1,000
62 16 黄石金王作荣 9,700 - 9,700
63 17 黄石金韦国燕 6,928 472 7,400
64 18 黄石金甘书远 6,000 - 6,000
65 19 黄石金李一宁 5,196 3,504 8,700
66 20 黄石金刘丽 6,928 72 7,000
67 21 黄石金刘明秀 18,900 - 18,900
68 22 黄石金陈基浩 15,588 9,712 25,300
69 23 黄石金张大权 3,464 3,936 7,400
70 24 黄石金张凯 31,700 - 31,700
71 25 黄石金章培南 14,300 - 14,300
72 26 黄石金胡涛 6,928 472 7,400
73 27 黄石金李嘉 6,928 5,072 12,000
74 28 黄石金杨木朝 4,600 - 4,600
75 29 黄石金黄庆 10,100 - 10,100
76 30 黄石金贺袁元 1,732 5,668 7,400
77 31 黄石金李建明 13,300 - 13,300
黄石金小计 350,512 324,788 675,300
78 1 钟毅钟毅 39,938 193,962 233,900
79 2 钟毅梁泠 23,000 - 23,000
80 3 钟毅苏祖汉 19,800 - 19,800
81 4 钟毅金思漾 5,196 2,204 7,400
82 5 钟毅屈炫 6,000 - 6,000
83 6 钟毅李仁龙 1,732 5,668 7,400
84 7 钟毅李树春 1,732 5,668 7,400
85 8 钟毅邝国威 14,300 - 14,300
86 9 钟毅朱春华 8,660 40 8,7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91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87 10 钟毅文彦 6,928 472 7,400
88 11 钟毅王曦 6,928 872 7,800
89 12 钟毅曾军 16,100 - 16,100
90 13 钟毅黄振宁 14,700 - 14,700
91 14 钟毅黄子波 7,800 - 7,800
92 15 钟毅吕春明 6,000 - 6,000
93 16 钟毅岑荣敏 9,700 - 9,700
94 17 钟毅覃建书 14,300 - 14,300
95 18 钟毅梁亮亮 6,928 472 7,400
96 19 钟毅赵斌 6,928 472 7,400
97 20 钟毅余永涛 13,300 - 13,300
98 21 钟毅刘剑 3,464 4,836 8,300
99 22 钟毅方经华 15,600 - 15,600
100 23 钟毅林志强 6,928 472 7,400
钟毅小计 255,962 215,138 471,100
101 1 邓勇杰邓勇杰 20,784 199,816 220,600
102 2 邓勇杰邱庆红 17,500 - 17,500
103 3 邓勇杰蔡琦剑 15,200 - 15,200
104 4 邓勇杰沈丁 1,800 - 1,800
105 5 邓勇杰王振宇 17,320 580 17,900
106 6 邓勇杰邓力 13,856 2,144 16,000
107 7 邓勇杰李涛 10,392 9,808 20,200
108 8 邓勇杰韦清辉 6,928 2,772 9,700
109 9 邓勇杰桂杰 3,464 36 3,500
110 10 邓勇杰熊妮君 3,464 3,936 7,400
11 邓勇杰刘毅 20,967 11,233 32,200
112 12 邓勇杰刘西 19,300 - 19,300
113 13 邓勇杰欧阳建友 6,928 5,472 12,400
114 14 邓勇杰黄晓通 1,732 7,968 9,700
115 15 邓勇杰邓雅晴 1,732 5,668 7,400
116 16 邓勇杰梁俊学 15,000 - 15,000
邓勇杰小计 176,367 249,433 425,800
117 1 吴广意吴广意 39,938 191,662 231,600
118 2 吴广意莫世海 35,900 - 35,900
119 3 吴广意王建平 12,000 - 12,000
120 4 吴广意陶安平 19,000 - 19,000
121 5 吴广意施舰 35,000 - 35,000
122 6 吴广意吴宁霞 13,300 - 13,300
123 7 吴广意龙小夏 12,000 - 12,000
124 8 吴广意黄耀明 7,800 7,800
125 9 吴广意唐伟文 7,800 - 7,800
126 10 吴广意唐歌 3,464 3,936 7,400
127 11 吴广意李长生 27,600 - 27,600
128 12 吴广意桂国强 1,732 6,968 8,700
吴广意小计 215,534 202,566 418,100.00
129 1 蒙瀚蒙瀚 65,308 164,492 229,800
130 2 蒙瀚袁玉才 13,300 - 13,3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92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131 3 蒙瀚胡静 5,196 2,204 7,400
132 4 蒙瀚张海明 1,700 - 1,700
133 5 蒙瀚蔡焕宁 23,000 - 23,000
134 6 蒙瀚陈雄 28,500 - 28,500
135 7 蒙瀚莫海量 8,660 5,140 13,800
136 8 蒙瀚陈曼平 12,000 - 12,000
137 9 蒙瀚吴洪宽 3,464 1,536 5,000
138 10 蒙瀚李昕 3,464 36 3,500
139 11 蒙瀚李冰 6,928 472 7,400
140 12 蒙瀚蒙承勇 6,000 - 6,000
141 13 蒙瀚庞希红 16,100 - 16,100
蒙瀚小计 193,620 173,880 367,500
142 1 蒋伯宁蒋伯宁 111,883 75,317 187,200
143 2 蒋伯宁韦海泉 23,000 - 23,000
144 3 蒋伯宁卢海燕 17,500 - 17,500
145 4 蒋伯宁覃志坚 8,700 - 8,700
146 5 蒋伯宁陈相华 7,400 - 7,400
147 6 蒋伯宁黄昭 8,700 - 8,700
148 7 蒋伯宁韦月华 5,500 - 5,500
149 8 蒋伯宁李颂东 17,500 - 17,500
150 9 蒋伯宁陈远韬 6,928 5,472 12,400
151 10 蒋伯宁杨伟锋 6,928 472 7,400
152 11 蒋伯宁李燕 6,000 - 6,000
153 12 蒋伯宁李欣蔚 3,464 2,536 6,000
154 13 蒋伯宁陈静 3,300 - 3,300
155 14 蒋伯宁蒋明辉 1,700 - 1,700
156 15 蒋伯宁刘小秋 24,800 - 24,800
157 16 蒋伯宁陈蔚平 15,600 - 15,600
158 17 蒋伯宁李德琼 13,800 - 13,800
159 18 蒋伯宁韦克 12,400 - 12,400
160 19 蒋伯宁卢庐 5,196 4 5,200
161 20 蒋伯宁刘帮权 3,464 3,936 7,400
162 21 蒋伯宁黄天意 3,464 3,936 7,400
蒋伯宁小计 307,227 91,673 398,900
163 1 李丕宁李丕宁 73,521 112,279 185,800
164 2 李丕宁赖春红 32,200 - 32,200
165 3 李丕宁黄启东 21,600 - 21,600
166 4 李丕宁郑朝秀 5,000 - 5,000
167 5 李丕宁李鹏 28,500 - 28,500
168 6 李丕宁陈淡波 17,500 - 17,500
169 7 李丕宁方拥 8,700 - 8,700
170 8 李丕宁吴珞兰 20,700 - 20,700
171 9 李丕宁邓江 29,000 - 29,000
李丕宁小计 236,721 112,279 349,000
172 1 庞朝晖庞朝晖 55,651 123,249 178,900
173 2 庞朝晖蒋庆利 20,700 - 20,700
174 3 庞朝晖韦纲 6,928 472 7,4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93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175 4 庞朝晖梁丽珍 11,000 - 11,000
176 5 庞朝晖于敏 23,500 - 23,500
177 6 庞朝晖陈滔 7,800 - 7,800
178 7 庞朝晖李嘉 12,124 3,476 15,600
179 8 庞朝晖张路 16,000 - 16,000
180 9 庞朝晖伍乐其 16,500 - 16,500
181 10 庞朝晖林敏 5,500 - 5,500
182 11 庞朝晖饶国霞 4,600 - 4,600
183 12 庞朝晖石泉 14,300 - 14,300
184 13 庞朝晖黄修飞 21,600 - 21,600
庞朝晖小计 216,203 127,197 343,400
185 1 刘邵刘邵 36,300 - 36,300
186 2 刘邵苏金凌 25,700 - 25,700
187 3 刘邵吴燕秋 33,600 - 33,600
188 4 刘邵谭红 19,800 - 19,800
189 5 刘邵罗建周 28,500 - 28,500
190 6 刘邵方恒专 1,000 - 1,000
191 7 刘邵余勇 12,400 - 12,400
192 8 刘邵陈小诗 15,000 - 15,000
193 9 刘邵王静耘 22,500 - 22,500
194 10 刘邵徐月玲 24,800 - 24,800
195 11 刘邵林毅 12,400 - 12,400
196 12 刘邵陈凤莲 20,700 - 20,700
刘邵小计 252,700 - 252,700
197 1 庞波庞少华 33,100 - 33,100
198 2 庞波庞波 30,800 - 30,800
199 3 庞波谭方彤 28,875 1,925 30,800
200 4 庞波黄金丽 11,000 - 11,000
201 5 庞波敖延 8,700 - 8,700
202 6 庞波黄军荣 10,100 - 10,100
203 7 庞波黄智勇 7,800 - 7,800
204 8 庞波夏捷 12,000 - 12,000
205 9 庞波滕斌 6,928 472 7,400
206 10 庞波李敏超 5,000 - 5,000
207 11 庞波梁云峰 5,196 2,204 7,400
208 12 庞波章向劼 3,464 3,936 7,400
209 13 庞波许春兰 8,660 2,840 11,500
210 14 庞波梁凌筠 6,928 472 7,400
211 15 庞波徐祖军 5,000 - 5,000
212 16 庞波邓尚敏 5,196 3,504 8,700
213 17 庞波蒙恪勤 5,500 - 5,500
214 18 庞波郑霁雯 6,928 472 7,400
庞波小计 201,175 15,825 217,000
215 1 徐欢澜徐欢澜 32,700 - 32,700
216 2 徐欢澜周琪 26,700 - 26,700
217 3 徐欢澜梁川 20,967 7,533 28,500
218 4 徐欢澜宋磊 12,400 - 12,4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94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219 5 徐欢澜李明刚 7,800 - 7,800
220 6 徐欢澜覃琳琳 5,196 2,204 7,400
221 7 徐欢澜周敏 5,196 2,204 7,400
222 8 徐欢澜李林栗 3,464 3,936 7,400
223 9 徐欢澜林海 8,660 1,340 10,000
224 10 徐欢澜陈燕 15,000 - 15,000
225 11 徐欢澜黄健 6,928 472 7,400
226 12 徐欢澜蒋志辉 6,928 472 7,400
227 13 徐欢澜黄鹤龄 6,928 472 7,400
228 14 徐欢澜冯雁 6,928 472 7,400
229 15 徐欢澜何辉 3,464 3,936 7,400
230 16 徐欢澜陈瑞容 13,800 - 13,800
徐欢澜小计 183,059 23,041 206,100
231 1 颜明海颜明海 19,300 - 19,300
232 2 颜明海徐群英 23,900 - 23,900
233 3 颜明海俸小慧 20,000 - 20,000
234 4 颜明海黎寿强 8,700 - 8,700
235 5 颜明海蒋文顺 13,300 - 13,300
236 6 颜明海傅冰 12,400 - 12,400
237 7 颜明海黎威 22,000 - 22,000
238 8 颜明海周桂香 13,300 - 13,300
239 9 颜明海唐琦 20,000 - 20,000
240 10 颜明海陈肖梅 15,000 - 15,000
241 11 颜明海黄昱 5,196 2,204 7,400
242 12 颜明海黎小亮 3,464 3,936 7,400
243 13 颜明海吉勇 1,732 1,268 3,000
244 14 颜明海陈茜 1,700 - 1,700
245 15 颜明海陈秋宇 5,100 - 5,100
颜明海小计 185,092 7,408 192,500
246 1 周叱周叱 19,061 15,439 34,500
247 2 周叱艾治国 12,000 - 12,000
248 3 周叱陈安 19,052 7,148 26,200
249 4 周叱玉潘亮 10,392 4,808 15,200
250 5 周叱韦贤宁 3,464 3,936 7,400
251 6 周叱周东泉 3,464 3,936 7,400
252 7 周叱谭芳 3,464 3,936 7,400
253 8 周叱潘琳 3,464 3,936 7,400
254 9 周叱雷艳彬 1,732 5,668 7,400
255 10 周叱林宇 1,732 6,968 8,700
256 11 周叱赵林 10,392 8,908 19,300
257 12 周叱邓斌 10,800 - 10,800
258 13 周叱刘海鉴 7,800 - 7,800
259 14 周叱钟世晓 12,000 - 12,000
260 15 周叱章健 6,900 - 6,900
周叱小计 125,717 64,683 190,400
261 1 卢玉南卢玉南 29,900 - 29,900
262 2 卢玉南农取备 16,600 - 16,6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95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263 3 卢玉南何友其 24,000 - 24,000
264 4 卢玉南唐成东 20,200 - 20,200
265 5 卢玉南周兴勇 20,200 - 20,200
266 6 卢玉南李广 14,300 - 14,300
267 7 卢玉南罗忠国 17,500 - 17,500
268 8 卢玉南沈玉涛 5,196 2,204 7,400
269 9 卢玉南林嵩桂 5,196 2,204 7,400
270 10 卢玉南李子登 3,464 3,936 7,400
271 11 卢玉南周爱平 2,000 - 2,000
272 12 卢玉南黄启全 7,400 - 7,400
273 13 卢玉南卢日健 4,100 - 4,100
274 14 卢玉南卢发毅 2,300 - 2,300
275 15 卢玉南甘桂忠 3,200 - 3,200
卢玉南小计 175,556 8,344 183,900
276 1 李申李申 29,900 - 29,900
277 2 李申吕忠荣 31,700 - 31,700
278 3 李申梁增勇 22,500 - 22,500
279 4 李申梁海嵘 20,200 - 20,200
280 5 李申黄孝军 20,200 - 20,200
281 6 李申覃振东 10,100 - 10,100
282 7 李申刘国成 6,928 472 7,400
283 8 李申王松 5,196 2,204 7,400
284 9 李申陈捷 5,196 2,204 7,400
285 10 李申李红祥 3,400 - 3,400
286 11 李申刘辉 3,464 3,936 7,400
287 12 李申胡毓杰 3,464 3,936 7,400
288 13 李申杨健 8,700 - 8,700
李申小计 170,948 12,752 183,700
289 1 费卫东费卫东 34,500 - 34,500
290 2 费卫东陈波 30,800 - 30,800
291 3 费卫东陆忠谦 15,000 - 15,000
292 4 费卫东钟磊 3,000 - 3,000
293 5 费卫东魏日虎 5,196 2,804 8,000
294 6 费卫东庞廷岩 6,900 - 6,900
295 7 费卫东杨胜君 6,900 - 6,900
296 8 费卫东张宗俊 5,000 - 5,000
297 9 费卫东赵宇 2,500 - 2,500
298 10 费卫东邝新宇 3,464 5,736 9,200
299 11 费卫东胡杰荣 1,732 4,268 6,000
300 12 费卫东韦莉元 3,464 5,736 9,200
301 13 费卫东牟坚 19,300 - 19,300
302 14 费卫东卢爱丽 15,249 11,451 26,700
费卫东小计 153,005 29,995 183,000
303 1 单梅单梅 26,200 - 26,200
304 2 单梅黎明 12,000 - 12,000
305 3 单梅刘虹 5,500 - 5,500
306 4 单梅杨小菁 28,100 - 28,1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96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307 5 单梅曾晖 20,700 - 20,700
308 6 单梅杨兆钦 28,100 - 28,100
309 7 单梅陈秀珍 7,400 - 7,400
310 8 单梅朱彤 30,800 - 30,800
311 9 单梅林治 5,100 - 5,100
312 10 单梅潘珍华 6,000 - 6,000
313 11 单梅陆猛祥 3,464 4,536 8,000
单梅小计 173,364 4,536 177,900
314 1 陆霖陆霖 28,500 - 28,500
315 2 陆霖黎瑾 23,900 - 23,900
316 3 陆霖梁正毅 9,700 - 9,700
317 4 陆霖梁兴树 9,700 - 9,700
318 5 陆霖蒋植林 19,800 - 19,800
319 6 陆霖谢创扬 9,700 - 9,700
320 7 陆霖郭林生 8,300 - 8,300
321 8 陆霖黄翠美 24,400 - 24,400
322 9 陆霖吴军 5,100 - 5,100
323 10 陆霖龙书新 11,000 - 11,000
324 11 陆霖陆飒 8,700 - 8,700
325 12 陆霖黄祖康 9,700 - 9,700
326 13 陆霖蔡锦红 9,200 - 9,200
陆霖小计 177,700 - 177,700
327 1 蒋受义蒋受义 21,600 - 21,600
328 2 蒋受义周国贵 27,100 - 27,100
329 3 蒋受义苏振富 10,000 - 10,000
330 4 蒋受义杨敏萍 4,100 - 4,100
331 5 蒋受义梁万防 4,600 - 4,600
332 6 蒋受义陈乃杰 12,900 - 12,900
333 7 蒋受义韦信锋 10,000 - 10,000
334 8 蒋受义覃行流 10,000 - 10,000
335 9 蒋受义崔玮 5,196 2,204 7,400
336 10 蒋受义丁红萍 5,196 2,204 7,400
337 11 蒋受义姜广占 5,196 2,204 7,400
338 12 蒋受义龙开学 5,196 2,204 7,400
339 13 蒋受义李欣 10,100 - 10,100
340 14 蒋受义韦小鸾 5,196 804 6,000
341 15 蒋受义贲吕周 5,100 - 5,100
342 16 蒋受义覃洁梅 8,700 - 8,700
343 17 蒋受义黄启博 7,400 - 7,400
344 18 蒋受义叶剑华 9,700 - 9,700
345 19 蒋受义梁忠勇 3,200 - 3,200
蒋受义小计 170,480 9,620 180,100
346 1 李夏宁李夏宁 22,500 - 22,500
347 2 李夏宁陈勤坚 26,700 - 26,700
348 3 李夏宁黄斌 4,600 - 4,600
349 4 李夏宁甘健文 6,400 - 6,400
350 5 李夏宁邓日海 21,600 - 21,6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97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351 6 李夏宁邱静飞 4,600 - 4,600
352 7 李夏宁唐朝英 4,600 - 4,600
353 8 李夏宁利胜炎 4,600 - 4,600
354 9 李夏宁金正隆 4,600 - 4,600
355 10 李夏宁黄钟群 5,100 - 5,100
356 11 李夏宁陈道松 3,464 3,936 7,400
357 12 李夏宁谭明 7,400 - 7,400
358 13 李夏宁陆贞科 8,700 - 8,700
359 14 李夏宁潘华宗 3,464 3,936 7,400
360 15 李夏宁袁琼英 1,732 5,668 7,400
361 16 李夏宁曾立成 4,600 - 4,600
362 17 李夏宁周家斌 4,600 - 4,600
363 18 李夏宁李荣笑 4,600 - 4,600
364 19 李夏宁陈绍强 4,600 - 4,600
365 20 李夏宁陈国仁 4,100 - 4,100
366 21 李夏宁李宗迪 4,100 - 4,100
367 22 李夏宁李悍然 4,600 - 4,600
368 23 李夏宁黄裘 3,200 - 3,200
李夏宁小计 164,460 13,540 178,000
369 1 陈永青陈永青 32,200 - 32,200
370 2 陈永青杨敬军 15,600 - 15,600
371 3 陈永青刘宗秋 12,000 - 12,000
372 4 陈永青邓成运 8,300 - 8,300
373 5 陈永青庾忠汉 7,400 - 7,400
374 6 陈永青蒋加林 16,100 - 16,100
375 7 陈永青黄剑 11,000 - 11,000
376 8 陈永青安忠林 6,928 472 7,400
377 9 陈永青潘玉纲 6,928 472 7,400
378 10 陈永青陈顺霞 6,928 472 7,400
379 11 陈永青吴贤华 5,196 2,204 7,400
380 12 陈永青陆丽妃 5,196 2,204 7,400
381 13 陈永青李开琴 3,464 3,936 7,400
382 14 陈永青张豫吾 3,464 3,936 7,400
383 15 陈永青方文秀 3,464 36 3,500
384 16 陈永青徐承标 3,464 3,936 7,400
385 17 陈永青陈如融 5,196 4,904 10,100
陈永青小计 152,828 22,572 175,400
386 1 李习群李习群 19,800 - 19,800
387 2 李习群黄正策 19,300 - 19,300
388 3 李习群何启华 17,500 - 17,500
389 4 李习群黄薇 15,600 - 15,600
390 5 李习群黎平 12,000 - 12,000
391 6 李习群李大尉 5,000 - 5,000
392 7 李习群王全 3,000 - 3,000
393 8 李习群胡士波 5,000 - 5,000
394 9 李习群吴永贤 1,700 - 1,700
395 10 李习群包文文 1,000 - 1,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98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396 11 李习群罗中鹏 1,700 - 1,700
397 12 李习群吕发新 7,400 - 7,400
398 13 李习群明士金 8,700 - 8,700
399 14 李习群秦德全 6,000 - 6,000
400 15 李习群杨自雄 6,900 - 6,900
401 16 李习群覃雪明 5,196 2,204 7,400
402 17 李习群邓媚 7,800 - 7,800
403 18 李习群郑保力 5,196 2,204 7,400
404 19 李习群吕智 5,100 - 5,100
405 20 李习群张涛 3,400 - 3,400
406 21 李习群陈煜 3,400 3,400
407 22 李习群黄冬 6,928 472 7,400
李习群小计 167,620 4,880 172,500
408 1 张霖韩桂宁 22,100 - 22,100
409 2 张霖张霖 39,600 - 39,600
410 3 张霖赵维真 25,796 204 26,000
411 4 张霖闫越 5,196 2,204 7,400
412 5 张霖李志威 12,900 - 12,900
413 6 张霖陆开初 4,600 - 4,600
414 7 张霖万朝想 4,100 - 4,100
415 8 张霖李文胜 25,796 3,604 29,400
416 9 张霖霍军 25,796 4,104 29,900
张霖小计 165,884 10,116 176,000
417 1 梁汉吉梁汉吉 32,200 - 32,200
418 2 梁汉吉陈文强 34,000 - 34,000
419 3 梁汉吉何江玮 20,967 7,533 28,500
420 4 梁汉吉陆玲玲 25,796 1,804 27,600
421 5 梁汉吉赵宇丽 13,800 - 13,800
422 6 梁汉吉蒙鞘 10,392 3,408 13,800
423 7 梁汉吉俞谷年 3,464 5,236 8,700
424 8 梁汉吉禤强 6,928 2,272 9,200
425 9 梁汉吉杨优越 3,464 3,936 7,400
梁汉吉小计 151,011 24,189 175,200
426 1 徐兵徐兵 29,765 4,735 34,500
427 2 徐兵谢勇 20,700 20,700
428 3 徐兵张建勇 21,827 7,173 29,000
429 4 徐兵邱连峰 8,660 1,440 10,100
430 5 徐兵农红萍 3,464 3,936 7,400
431 6 徐兵王万军 1,732 5,668 7,400
432 7 徐兵李鸣 1,732 5,668 7,400
433 8 徐兵张琳 1,732 5,668 7,400
434 9 徐兵王冀曼 1,732 5,668 7,400
435 10 徐兵王景峰 3,464 3,936 7,400
436 11 徐兵卫更太 32,200 - 32,200
徐兵小计 127,008 43,892 170,900
437 1 毕建国毕建国 18,900 - 18,900
438 2 毕建国韦真 35,000 35,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99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439 3 毕建国林革新 18,400 - 18,400
440 4 毕建国闫利国 15,600 - 15,600
441 5 毕建国黄家成 9,700 - 9,700
442 6 毕建国张玲 5,196 7,704 12,900
443 7 毕建国梁新平 12,400 - 12,400
444 8 毕建国陈勇 20,200 - 20,200
445 9 毕建国岑慧园 10,100 - 10,100
446 10 毕建国农燕 6,928 472 7,400
447 11 毕建国康超 6,928 472 7,400
毕建国小计 159,352 8,648 168,000
448 1 郑毅郑毅 31,300 - 31,300
449 2 郑毅莫兴华 12,400 - 12,400
450 3 郑毅张行涛 3,464 2,536 6,000
451 4 郑毅甘继联 4,100 - 4,100
452 5 郑毅黄珍 20,200 - 20,200
453 6 郑毅古祝平 7,400 - 7,400
454 7 郑毅韦少珍 9,700 - 9,700
455 8 郑毅董嘉煊 4,100 - 4,100
456 9 郑毅姚维清 1,732 5,668 7,400
457 10 郑毅叶国洪 8,660 7,940 16,600
458 11 郑毅李志平 23,900 - 23,900
459 12 郑毅李东海 23,900 - 23,900
郑毅小计 150,856 16,144 167,000
460 1 高杰高杰 28,500 - 28,500
461 2 高杰韦青松 17,320 2,480 19,800
462 3 高杰王珍 3,464 3,936 7,400
463 4 高杰曾宇鹏 3,400 - 3,400
464 5 高杰梅林 18,400 18,400
465 6 高杰廖瑞海 21,000 - 21,000
466 7 高杰王谦 27,100 - 27,100
467 8 高杰李薇 3,464 3,936 7,400
468 9 高杰徐长钦 17,500 - 17,500
469 10 高杰覃娴 13,800 - 13,800
高杰小计 153,948 10,352 164,300
470 1 何新何新 24,800 - 24,800
471 2 何新莫晶晶 5,000 - 5,000
472 3 何新雷家新 7,400 - 7,400
473 4 何新谢毅 5,196 2,204 7,400
474 5 何新唐夏华 3,400 - 3,400
475 6 何新肖剑虹 15,600 - 15,600
476 7 何新余幸幸 3,464 1,636 5,100
477 8 何新全峰梅 3,464 5,236 8,700
478 9 何新孙永萍 1,732 6,968 8,700
479 10 何新周星妤 1,732 3,368 5,100
480 11 何新李响 1,732 6,968 8,700
481 12 何新马武坚 7,400 - 7,400
482 13 何新吴天婧 3,400 - 3,4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00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483 14 何新卢文干 5,100 - 5,100
484 15 何新胡刚 27,000 - 27,000
485 16 何新何燕 5,000 - 5,000
486 17 何新肖翔 5,000 - 5,000
487 18 何新周霜 3,000 - 3,000
488 19 何新陈彦 13,300 - 13,300
何新小计 142,720 26,380 169,100
489 1 苏元艺苏元艺 27,100 - 27,100
490 2 苏元艺刘福顺 19,300 - 19,300
491 3 苏元艺刘洁 26,700 - 26,700
492 4 苏元艺杨伟红 23,900 - 23,900
493 5 苏元艺赵灵 14,300 - 14,300
494 6 苏元艺谢晓 6,900 - 6,900
495 7 苏元艺陈守疆 9,700 - 9,700
496 8 苏元艺雷长发 11,000 - 11,000
497 9 苏元艺林冰玉 11,000 - 11,000
498 10 苏元艺邱世海 1,700 - 1,700
苏元艺小计 151,600 - 151,600
499 1 庞吉宁庞吉宁 23,812 6,988 30,800
500 2 庞吉宁梁军 15,588 512 16,100
501 3 庞吉宁谭方兰 26,200 - 26,200
502 4 庞吉宁蒋一琼 18,400 - 18,400
503 5 庞吉宁曹剑 12,124 276 12,400
504 6 庞吉宁李志锋 14,300 - 14,300
505 7 庞吉宁雷斌 5,196 3,104 8,300
506 8 庞吉宁苗苗 3,464 3,936 7,400
507 9 庞吉宁蒋桂江 6,928 472 7,400
508 10 庞吉宁卢波 6,928 472 7,400
509 11 庞吉宁谢文长 12,900 - 12,900
庞吉宁小计 145,840 15,760 161,600
510 1 丁新宇刘美兰 1,732 5,668 7,400
511 2 丁新宇丁新宇 21,600 - 21,600
512 3 丁新宇林茜 15,000 - 15,000
513 4 丁新宇邓生政 9,700 - 9,700
514 5 丁新宇黄澄 10,392 4,608 15,000
515 6 丁新宇葵曦 6,928 2,772 9,700
516 7 丁新宇黄旭南 12,000 - 12,000
517 8 丁新宇卢春梅 6,928 1,372 8,300
518 9 丁新宇罗增文 5,196 5,804 11,000
519 10 丁新宇梁声闻 3,400 - 3,400
520 11 丁新宇王赓 5,196 2,204 7,400
521 12 丁新宇赵磊 1,732 5,668 7,400
522 13 丁新宇韦晓艳 1,732 5,668 7,400
523 14 丁新宇潘菲 10,000 - 10,000
524 15 丁新宇莫彤 17,000 17,000
丁新宇小计 128,536 33,764 162,300
525 1 覃洪兵覃洪兵 20,967 1,533 22,5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01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526 2 覃洪兵周德勋 29,000 - 29,000
527 3 覃洪兵禤均行 15,588 2,312 17,900
528 4 覃洪兵梁小明 11,000 - 11,000
529 5 覃洪兵玉钰 6,928 2,272 9,200
530 6 覃洪兵覃景 5,196 3,104 8,300
531 7 覃洪兵邝武汉 2,300 - 2,300
532 8 覃洪兵文智斌 3,464 1,536 5,000
533 9 覃洪兵吴文波 13,000 - 13,000
534 10 覃洪兵李小瑜 7,800 - 7,800
535 11 覃洪兵石宁琛 7,800 - 7,800
536 12 覃洪兵曾添 5,100 - 5,100
537 13 覃洪兵严卫东 15,600 - 15,600
538 14 覃洪兵李琰 6,928 472 7,400
覃洪兵小计 150,671 11,229 161,900
539 1 龙伟雄龙伟雄 23,900 - 23,900
540 2 龙伟雄周仰东 23,900 - 23,900
541 3 龙伟雄罗文涛 9,200 - 9,200
542 4 龙伟雄庞启元 7,400 - 7,400
543 5 龙伟雄王永进 17,900 - 17,900
544 6 龙伟雄黄家寿 20,200 - 20,200
545 7 龙伟雄王建立 11,000 - 11,000
546 8 龙伟雄陈强 17,500 - 17,500
547 9 龙伟雄梁金镇 9,700 - 9,700
548 10 龙伟雄袁桂波 5,196 2,204 7,400
549 11 龙伟雄梁骞 12,400 - 12,400
龙伟雄小计 158,296 2,204 160,500
550 1 蓝国宝蓝国宝 25,800 - 25,800
551 2 蓝国宝常若 15,600 - 15,600
552 3 蓝国宝高桂珍 4,600 - 4,600
553 4 蓝国宝熊海明 20,967 7,533 28,500
554 5 蓝国宝陆韦春 15,000 - 15,000
555 6 蓝国宝莫真文 17,000 - 17,000
556 7 蓝国宝徐建华 16,000 - 16,000
557 8 蓝国宝黄学伟 19,300 - 19,300
558 9 蓝国宝范云昭 9,200 - 9,200
559 10 蓝国宝李营录 5,196 2,204 7,400
蓝国宝小计 148,663 9,737 158,400
560 1 何劲松何劲松 27,100 - 27,100
561 2 何劲松刘毅 26,700 - 26,700
562 3 何劲松蒙珏 15,000 - 15,000
563 4 何劲松粟卫权 25,700 - 25,700
564 5 何劲松范斯远 17,000 - 17,000
565 6 何劲松罗华 14,300 - 14,300
566 7 何劲松黄伯卫 13,300 - 13,300
567 8 何劲松李翔 5,196 6,804 12,000
568 9 何劲松欧晟 1,732 4,268 6,000
569 10 何劲松林朝宝 12,000 - 12,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02
序号编号记名股东实际出资人
补偿金出资(元)
现金出资(元)
出资额合计(元)
570 11 何劲松梅金泽 2,300 - 2,300
何劲松小计 160,328 11,072 171,400
571 1 杨辉刘宏 29,400 - 29,400
572 2 杨辉杨辉 28,875 1,925 30,800
573 3 杨辉禤晓林 29,400 - 29,400
574 4 杨辉陈冰 15,600 - 15,600
575 5 杨辉陈文献 6,928 472 7,400
576 6 杨辉崔璟 3,464 3,936 7,400
577 7 杨辉梁恩铭 1,700 - 1,700
578 8 杨辉麦思海 11,000 - 11,000
579 9 杨辉黄小平 5,196 3,504 8,700
580 10 杨辉刘继生 3,464 5,236 8,700
581 11 杨辉姚大鑫 3,464 5,236 8,700
杨辉小计 138,491 20,309 158,800
582 1 朱炜宏朱炜宏 34,500 - 34,500
583 2 朱炜宏罗宁昌 19,300 - 19,300
584 3 朱炜宏曾爱华 11,500 - 11,500
585 4 朱炜宏刘莉蓉 20,200 - 20,200
586 5 朱炜宏彭白冰 5,196 4 5,200
587 6 朱炜宏张强 3,464 36 3,500
588 7 朱炜宏刘丽娜 3,464 3,936 7,400
589 8 朱炜宏郑有巧 3,464 36 3,500
590 9 朱炜宏帅民曦 17,000 - 17,000
591 10 朱炜宏袁媛 3,464 3,936 7,400
592 11 朱炜宏王慧敏 3,464 3,936 7,400
593 12 朱炜宏梁燕 7,800 - 7,800
594 13 朱炜宏宋云 1,732 6,568 8,300
595 14 朱炜宏郑园春 1,700 - 1,700
596 15 朱炜宏宋玉福 1,732 5,668 7,400
597 16 朱炜宏李晓峰 1,732 5,668 7,400
598 17 朱炜宏欧阳鸥 5,196 2,204 7,400
朱炜宏小计 144,908 31,992 176,900
合计 7,396,899 3,303,101 10,70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03
附表五:华蓝设计出资人离职转让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权
转让
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1 1 赵成陈庚新何新 3,500 1.10 2008年 6月
2 2 庞波邓尚敏何新 8,700 1.10 2008年 6月
3 3 蓝国宝范云昭何新 9,200 1.10 2008年 6月
4 4 陈永青方文秀何新 3,500 1.10 2008年 6月
5 5 吴广意桂国强何新 8,700 1.10 2008年 6月
6 6 颜明海吉勇何新 3,000 1.10 2008年 6月
7 7 李夏宁袁琼英何新 7,400 1.10 2008年 6月
8 8 覃洪兵玉钰何新 9,200 1.10 2008年 6月
9 9 周叱赵林何新 19,300 1.10 2008年 6月
10 10 蒋受义周国贵何新 27,100 1.10 2008年 6月
1 陈永青潘玉纲何新 7,400 1.10 2008年 6月
12 12 庞波徐祖军何新 5,000 1.10 2008年 6月
13 13 何新何燕何新 5,000 1.10 2008年 6月
14 14 何新肖翔何新 5,000 1.10 2008年 6月
15 15 单梅林治何新 5,100 1.10 2008年 6月
16 16 覃洪兵曾添何新 5,100 1.10 2008年 6月
17 17 徐兵王冀曼何新 7,400 1.10 2008年 6月
18 18 庞波敖延何新 8,700 1.10 2008年 6月
19 19 庞波夏捷何新 12,000 1.10 2008年 6月
20 20 周叱钟世晓何新 12,000 1.10 2008年 6月
21 21 丁新宇莫彤何新 17,000 1.10 2008年 6月
2 高杰梅林何新 18,400 1.10 2008年 6月
23 23 朱炜宏罗宁昌何新 19,300 1.10 2008年 6月
24 24 徐兵谢勇何新 20,700 1.10 2008年 6月
25 25 毕建国韦真何新 35,000 1.10 2008年 6月
26 26 吴广意莫世海何新 35,900 1.10 2008年 6月
27 27 李夏宁陈勤坚何新 26,700 1.10 2008年 6月
28 28 黄石金张大权何新 7,400 1.10 2008年 6月
29 29 蒋伯宁韦克何新 12,400 1.10 2008年 6月
30 30 蓝国宝徐建华何新 16,000 1.10 2008年 6月
31 31 钟毅覃建书何新 14,300 1.10 2008年 6月
32 32 费卫东韦莉元何新 9,200 1.10 2008年 6月
3 李习群罗中鹏何新 1,700 1.10 2008年 6月
34 34 丁新宇刘美兰何新 7,400 1.10 2008年 6月
35 35 覃洪兵周德勋何新 29,000 1.10 2008年 6月
36 36 李习群陈煜何新 3,400 1.10 2008年 6月
37 37 黄石金黄石金何新 375,700 1.10 2008年 6月
38 38 蒋伯宁陈远韬何新 12,400 1.10 2008年 6月
39 39 杨辉刘继生何新 8,700 1.10 2008年 6月
40 40 何劲松梅金泽何新 2,300 1.10 2008年 6月
小计 845,200
41 1 高杰韦青松何新 19,800 1.10 2009年 1月
42 2 毕建国陈勇何新 20,200 1.10 2009年 1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04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权
转让
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43 3 刘邵林毅何新 12,400 1.10 2009年 1月
44 4 毕建国梁新平何新 12,400 1.10 2009年 1月
45 5 李申杨健何新 8,700 1.10 2009年 1月
46 6 蒋受义苏振富何新 10,000 1.10 2009年 1月
47 7 蓝国宝陆韦春何新 15,000 1.10 2009年 1月
48 8 李丕宁李丕宁何新 211,300 1.11 2009年 1月
49 9 卢玉南周兴勇何新 20,200 1.10 2009年 1月
50 10 李丕宁邓江何新 29,000 1.10 2009年 1月
51 11 陈永青徐承标何新 7,400 1.10 2009年 1月
52 12 何新莫晶晶何新 5,000 1.10 2009年 1月
53 13 苏元艺雷长发何新 11,000 1.10 2009年 1月
54 14 毕建国岑慧园何新 10,100 1.10 2009年 1月
55 15 毕建国康超何新 7,400 1.10 2009年 1月
56 16 周叱雷艳彬何新 7,400 1.10 2009年 1月
57 17 赵成张芳林何新 7,400 1.10 2009年 1月
58 18 郑毅董嘉煊何新 4,100 1.10 2009年 1月
59 19 覃洪兵邝武汉何新 2,300 1.10 2009年 1月
60 20 郑毅李志平何新 23,900 1.10 2009年 1月
61 21 覃洪兵覃景何新 8,300 1.10 2009年 1月
62 22 蓝国宝黄茂奇何新 4,600 1.10 2009年 1月
63 23 蓝国宝苏业何新 3,700 1.10 2009年 1月
64 24 蓝国宝黄继华何新 4,100 1.10 2009年 1月
65 25 蓝国宝黄森何新 4,100 1.10 2009年 1月
66 26 蓝国宝梁灿荣何新 5,100 1.10 2009年 1月
67 27 蒋伯宁刘小秋韦海泉 24,800 1.37 2009年 1月
68 28 周叱刘海鉴邓斌 7,800 1.10 2009年 1月
69 29 何新吴天婧雷斌 3,400 1.00 2009年 1月
70 30 陈永青李开琴陈永青 7,400 1.08 2009年 1月
71 31 陈永青杨敬军庾忠汉 15,600 1.33 2009年 1月
72 32 朱炜宏彭白冰欧阳鸥 5,200 - 2009年 1月
73 33 朱炜宏郑园春欧阳鸥 1,700 1.10 2009年 1月
74 34 雷翔谢建华雷翔 35,900 1.00 2009年 1月
75 35 朱炜宏郑有巧袁媛 3,500 1.20 2009年 1月
76 36 吴广意王建平黄耀明 12,000 1.33 2009年 1月
77 37 覃洪兵梁小明严卫东 11,000 1.10 2009年 1月
78 38 赵成欧孜陈尚总 6,000 1.20 2009年 1月
小计 609,200
79 1 丁新宇王赓何新 7,400 1.10 2009年 4月
80 2 杨辉麦思海何新 11,000 1.10 2009年 4月
81 3 庞朝晖伍乐其何新 16,500 1.10 2009年 4月
82 4 蒋伯宁蒋明辉何新 1,700 1.10 2009年 4月
83 5 陆霖谢创扬何新 9,700 1.10 2009年 4月
84 6 庞朝晖黄修飞何新 21,600 1.20 2009年 4月
85 7 雷翔叶成东何新 24,800 1.10 2009年 4月
86 8 高杰覃娴何新 13,800 1.10 2009年 4月
87 9 毕建国林革新何新 18,400 1.10 2009年 4月
小计 124,9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05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权
转让
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88 1 雷翔卢保华何新 27,600 1.20 2010年 1月
89 2 赵成莫威艺何新 5,100 1.20 2010年 1月
90 3 钟毅方经华何新 31,200 1.10 2010年 1月
91 4 蒋伯宁卢庐何新 5,200 1.10 2010年 1月
92 5 李习群包文文何新 1,000 1.20 2010年 1月
93 6 高杰王谦何新 27,100 1.20 2010年 1月
94 7 何新陈彦何新 13,300 1.20 2010年 1月
95 8 李夏宁甘健文何新 6,400 1.20 2010年 1月
96 9 李夏宁曾立成何新 4,600 1.20 2010年 1月
97 10 丁新宇梁声闻何新 6,800 1.10 2010年 1月
98 11 蓝国宝莫真文何新 17,000 1.10 2010年 1月
99 12 杨辉黄小平何新 8,700 1.20 2010年 1月
100 13 蓝国宝蓝国宝吴清 20,000 1.00 2010年 1月
101 14 吴广意吴广意吴清 100,000 1.00 2010年 1月
102 15 庞朝晖庞朝晖吴清 35,800 1.00 2010年 1月
103 16 赵成冀舒宁林敏 9,700 1.00 2010年 1月
104 17 赵成林建清林敏 7,400 1.00 2010年 1月
105 18 赵成智慧林敏 7,400 1.00 2010年 1月
106 19 邓勇杰熊妮君戴琳 7,400 1.00 2010年 1月
107 20 邓勇杰邱庆红戴琳 17,500 1.00 2010年 1月
108 21 吴广意吴广意李燕 30,000 1.00 2010年 1月
109 22 蒙瀚张海明唐伟文 1,700 1.00 2010年 1月
110 23 徐欢澜周琪徐欢澜 26,700 1.00 2010年 1月
111 24 杨辉黄小平徐欢澜 27,100 1.00 2010年 1月
112 25 蒋伯宁蒋伯宁徐欢澜 89,000 1.00 2010年 1月
113 26 徐欢澜蒋志辉何辉 33,200 1.00 2010年 1月
114 27 周叱陈安林宇 26,200 1.00 2010年 1月
115 28 单梅曾晖曾宇鹏 20,700 1.00 2010年 1月
116 29 陈永青潘终胜刘宗秋 44,200 1.13 2010年 1月
117 30 徐兵卫更太徐兵 32,200 1.00 2010年 1月
118 31 徐兵史大联邱连峰 64,400 1.20 2010年 1月
119 32 高杰李薇高杰 7,400 1.30 2010年 1月
120 33 何新全峰梅唐夏华 8,700 1.00 2010年 1月
121 34 苏元艺苏元艺肖明珍 18,000 1.00 2010年 1月
122 35 蒋伯宁蒋伯宁刘宏 41,200 1.00 2010年 1月
123 36 庞朝晖庞朝晖于敏 13,000 1.00 2010年 1月
124 37 朱炜宏袁媛韦纲 14,800 1.20 2010年 1月
125 38 陆霖陆霖陈尚总 20,000 1.00 2010年 1月
126 39 蒋伯宁陈茂桥陈尚总 30,000 1.20 2010年 1月
127 40 朱炜宏袁媛陈尚总 7,000 1.20 2010年 1月
128 41 覃洪兵吴文波覃洪兵 26,000 1.00 2010年 1月
小计 940,700
129 1 高杰吴珞兰于敏 20,700 1.18 2010年 6月
130 2 费卫东黄家成于敏 9,700 1.00 2010年 6月
131 3 刘邵丘慧何新 6,000 1.15 2010年 6月
132 4 蒙瀚李冰何新 14,800 1.20 2010年 6月
133 5 徐欢澜黄鹤龄何新 33,200 1.00 2010年 6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06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权
转让
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134 6 李习群李大尉何新 5,000 1.15 2010年 6月
135 7 李习群明士金何新 17,400 1.15 2010年 6月
136 8 覃洪兵文智斌何新 10,000 1.15 2010年 6月
137 9 蓝国宝李业明何新 12,000 1.15 2010年 6月
138 10 朱炜宏李晓峰何新 7,400 1.15 2010年 6月
小计 136,200
139 1 雷翔雷翔何新 164,400 1.15
2010年 6月(非离职,转出岗位股)
140 2 钟毅钟毅何新 69,900 1.15
2010年 6月(非离职,转出岗位股)
141 3 庞波庞波何新 69,900 1.15
2010年 6月(非离职,转出岗位股)
小计 304,200
142 1 雷翔陈琴徐欢澜 14,800 1.15 2011年 4月
143 2 庞朝晖石泉徐欢澜 14,300 1.20 2011年 4月
144 3 徐欢澜李林栗徐欢澜 14,800 1.15 2011年 4月
145 4 周叱周东泉徐欢澜 14,800 1.20 2011年 4月
146 5 陆霖庞启元徐欢澜 7,400 1.15 2011年 4月
147 6 李夏宁李子登徐欢澜 14,800 1.20 2011年 4月
148 7 李夏宁周爱平徐欢澜 2,000 1.15 2011年 4月
149 8 李习群黄冬徐欢澜 7,400 1.15 2011年 4月
150 9 丁新宇黄旭南徐欢澜 24,000 1.15 2011年 4月
151 10 蓝国宝李营录徐欢澜 7,400 1.15 2011年 4月
152 11 蓝国宝邓富安徐欢澜 4,100 1.15 2011年 4月
153 12 钟毅刘剑凌建军 16,600 1.15 2011年 4月
154 13 费卫东邝新宇凌建军 18,400 1.15 2011年 4月
155 14 朱炜宏刘莉蓉周艳时 39,900 1.15 2011年 4月
156 15 钟毅黄子波王作荣 7,800 1.15 2011年 4月
157 16 邓勇杰邓力杨胜君 16,000 1.15 2011年 4月
158 17 李夏宁韦信锋唐歌 10,000 1.10 2011年 4月
159 18 杨辉崔璟何辉 14,800 1.15 2011年 4月
160 19 周叱周叱谭芳 20,000 1.15 2011年 4月
161 20 周叱周叱马武坚 20,000 1.15 2011年 4月
162 21 周叱周叱韦贤宁 19,000 1.35 2011年 4月
163 22 周叱周叱潘琳 10,000 1.20 2011年 4月
164 23 李夏宁李欣刘虹 20,200 1.15 2011年 4月
165 24 庞吉宁卢波庞吉宁 14,800 1.15 2011年 4月
166 25 庞吉宁苗苗庞吉宁 14,800 1.15 2011年 4月
167 26 丁新宇卢春梅易斌 10,300 1.15 2011年 4月
168 27 杨辉姚大鑫温川 17,400 1.20 2011年 4月
小计 395,800
169 1 赵成张鹏周艳时 3,400 1.1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70 2 钟毅李仁龙徐欢澜 13,32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07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权
转让
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171 3 钟毅谢慧娜徐欢澜 16,75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72 4 邓勇杰李涛徐欢澜 36,36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73 5 吴广意陶安平徐欢澜 68,40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74 6 蒙瀚蒙承勇徐欢澜 21,60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75 7 庞朝晖张路于敏 3,06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76 8 刘邵方恒专徐欢澜 1,800 1.50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77 9 庞波黄金丽徐欢澜 19,80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78 10 庞波黄智勇徐欢澜 28,080 1.50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79 11 庞波滕斌唐歌 8,000 1.21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80 12 庞波李敏超徐欢澜 9,000 1.1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81 13 庞波章向劼徐欢澜 18,00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82 14 庞波黄颖琳徐欢澜 26,64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83 15 李申吕忠荣徐欢澜 114,12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84 16 费卫东魏日虎徐欢澜 36,00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85 17 费卫东庞廷岩徐欢澜 24,840 1.1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86 18 费卫东闫利国徐欢澜 28,08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08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权
转让
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187 19 李夏宁李夏宁徐欢澜 12,00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88 20 李夏宁周家斌徐欢澜 8,280 1.1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89 21 梁汉吉禤强徐欢澜 33,12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0 22 徐兵卫更太徐欢澜 57,960 1.50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1 23 徐兵韩文兵徐欢澜 54,000 1.1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2 24 何新马武坚徐欢澜 62,640 1.50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3 25 何新玉潘亮徐欢澜 27,36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4 26 苏元艺林冰玉徐欢澜 19,80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5 27 庞吉宁雷斌徐欢澜 21,06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6 28 何劲松刘毅徐欢澜 48,060 1.25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7 29 何劲松蒙珏徐欢澜 27,000 1.50
2011年 3月至 2012年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小计 848,530
198 1 钟毅赵斌欧阳东 26,640 1.50 2013年 3月
199 2 单梅黎明欧阳东 43,200 1.50 2013年 3月
小计 69,840
200 1 蒙鞘葵曦欧阳东 18,000 1.50 2014年 8月
201 2 余勇苏元艺欧阳东 48,780 1.50 2014年 8月
202 3 欧阳东陈琳欧阳东 17,630 1.51 2014年 8月
203 4 杨自雄刘洁欧阳东 48,060 1.50 2014年 8月
204 5 欧阳东李光明欧阳东 13,320 1.50 2014年 8月
205 6 何辉农燕欧阳东 26,640 1.50 2014年 8月
206 7 余勇谭芳欧阳东 62,640 1.50 2014年 8月
207 8 欧阳东陈淡波欧阳东 31,500 1.50 2014年 8月
208 9 黎威周桂香欧阳东 72,000 1.50 2014年 8月
209 10 欧阳东邓雅晴欧阳东 13,320 1.50 2014年 8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09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权
转让
单价
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210 11 蒙鞘李树春欧阳东 13,320 1.50 2014年 8月
211 12 黎威陈茜欧阳东 6,120 1.50 2014年 8月
212 13 何辉李明刚欧阳东 28,080 1.50 2014年 8月
213 14 黎威蒋文顺欧阳东 23,940 1.50 2014年 8月
214 15 欧阳东宋云欧阳东 14,940 1.50 2014年 8月
215 16 欧阳东黄天意欧阳东 13,320 1.50 2014年 8月
216 17 黎威陆丽妃欧阳东 13,320 1.50 2014年 8月
217 18 欧阳东苏祖汉欧阳东 35,640 1.50 2014年 8月
218 19 余勇李一宁欧阳东 15,660 1.50 2014年 8月
219 20 欧阳东韦葳欧阳东 18,000 1.50 2014年 8月
220 21 何辉卢爱丽欧阳东 96,120 1.50 2014年 8月
221 22 陈尚总黄翠美欧阳东 87,840 1.50 2014年 8月
23 欧阳东韦纲袁媛 26,640 - 2014年 8月
小计 744,830
223 1 何辉林敏欧阳东 91,505 1.68 2016年 10月
224 2 何辉李健欧阳东 25,300 1.68 2016年 10月
225 3 余勇李琰欧阳东 38,664 1.68 2016年 10月
226 4 余勇易斌欧阳东 47,170 1.68 2016年 10月
227 5 余勇欧晟欧阳东 30,931 1.50 2016年 10月
228 6 黎威郭任华欧阳东 37,246 1.68 2016年 10月
229 7 欧阳东黄裘欧阳东 8,248 1.68 2016年 10月
230 8 欧阳东陈基浩欧阳东 45,540 1.50 2016年 10月
231 9 杨自雄李燕欧阳东 15,466 1.50 2016年 10月
232 10 杨自雄胡杰荣欧阳东 30,931 1.50 2016年 10月
233 11 杨自雄韦立新欧阳东 27,136 1.68 2016年 10月
234 12 杨自雄邱世海欧阳东 7,733 1.68 2016年 10月
235 13 蒙鞘蒋桂江欧阳东 38,148 1.68 2016年 10月
236 14 陈尚总贺袁元欧阳东 19,074 1.50 2016年 10月
237 15 欧阳东韦纲欧阳东 26,640 1.50 2016年 10月
238 16 何辉李祖兰欧阳东 42,620 1.50 2016年 10月
239 17 何辉钟磊欧阳东 10,800 1.50 2016年 10月
240 18 陈尚总黄庆欧阳东 18,180 1.50 2016年 10月
241 19 余勇李嘉欧阳东 21,600 1.50 2016年 10月
242 20 欧阳东陈相华欧阳东 13,320 1.68 2016年 10月
243 21 余勇梁凌筠许春兰 38,148 0.00 2016年 10月
244 22 黎威陈捷周敏 73,719 0.00 2016年 10月
245 23 欧阳东张琳姚维清 47,348 0.00 2016年 10月
246 24 欧阳东王景峰熊倪君 19,074 0.00 2016年 10月
247 25 欧阳东刘福顺黄珍 49,748 0.00 2016年 10月
248 26 杨自雄陈顺霞杨自雄 51,552 0.00 2016年 10月
249 27 蒙鞘金思漾梁云峰 38,148 0.00 2016年 10月
250 28 陈尚总韦月华黄孝军 14,177 0.00 2016年 10月
小计 928,16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0
附表六:华蓝设计出资人受让代持未分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序号编号
受让方记名股东
受让方受让股权受让单价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1 1 雷翔雷翔 149,300 1.20 2008年 6月
2 2 赵成赵成 58,900 1.20 2008年 6月
3 3 钟毅钟毅 33,400 1.20 2008年 6月
4 4 邓勇杰邓勇杰 33,400 1.20 2008年 6月
5 5 吴广意吴广意 33,400 1.20 2008年 6月
6 6 蒙瀚蒙瀚 33,400 1.20 2008年 6月
7 7 蒋伯宁蒋伯宁 25,500 1.20 2008年 6月
8 8 李丕宁李丕宁 25,500 1.20 2008年 6月
9 9 庞朝晖庞朝晖 25,500 1.20 2008年 6月
10 10 庞波庞波 233,400 1.10 2008年 6月
小计 651,700
11 1 庞波黄颖琳 7,400 1.10 2009年 4月
12 2 丁新宇易斌 6,000 1.10 2009年 4月
13 3 雷翔彭文立 6,900 1.00 2009年 4月
14 4 雷翔邵跃波 8,800 1.25 2009年 4月
15 5 邓勇杰刘西 11,500 1.00 2009年 4月
16 6 蒙瀚莫海量 11,500 1.00 2009年 4月
17 7 蒋伯宁陈茂桥 15,000 1.25 2009年 4月
18 8 蒋伯宁李祖兰 10,000 1.25 2009年 4月
19 9 刘邵丘慧 3,000 1.25 2009年 4月
20 10 刘邵孙昌 9,000 1.25 2009年 4月
21 11 庞波黄军荣 11,500 1.00 2009年 4月
22 12 庞波蒋江萍 10,100 1.25 2009年 4月
23 13 庞波童艳梅 7,800 1.25 2009年 4月
24 14 徐欢澜蒋志辉 9,200 1.00 2009年 4月
25 15 徐欢澜黄鹤龄 9,200 1.00 2009年 4月
26 16 徐欢澜陈瑞容 6,900 1.00 2009年 4月
27 17 颜明海周桂香 6,900 1.00 2009年 4月
28 18 李申陈捷 6,900 1.00 2009年 4月
29 19 陈永青陈顺霞 6,900 1.00 2009年 4月
30 20 陈永青潘终胜 22,100 1.25 2009年 4月
31 21 李习群黄正策 6,900 1.00 2009年 4月
32 22 李习群黄薇 6,900 1.00 2009年 4月
33 23 李习群杨自雄 6,900 1.00 2009年 4月
34 24 张霖卢莎璐 15,200 1.25 2009年 4月
35 25 梁汉吉凌旌 24,800 1.25 2009年 4月
36 26 徐兵邹妮妮 34,000 1.25 2009年 4月
37 27 徐兵史大联 32,200 1.25 2009年 4月
38 28 徐兵陈玉 10,000 1.25 2009年 4月
39 29 徐兵龚本海 23,000 1.25 2009年 4月
40 30 徐兵马丹妮 9,200 1.25 2009年 4月
41 31 徐兵韩文兵 15,000 1.25 2009年 4月
42 32 郑毅喻泽斌 24,400 1.25 2009年 4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1
序号编号
受让方记名股东
受让方受让股权受让单价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43 33 高杰覃勇刚 17,900 1.25 2009年 4月
44 34 何新杨银裳 10,000 1.25 2009年 4月
45 35 苏元艺肖明珍 1,000 1.25 2009年 4月
46 36 杨辉黄小平 9,200 1.00 2009年 4月
47 37 杨辉温川 10,000 1.25 2009年 4月
小计 443,200
48 1 费卫东费卫东 243,000 1.18 2010年 6月
49 2 高杰高杰 243,000 1.18 2010年 6月
50 3 覃洪兵覃洪兵 152,400 1.18 2010年 6月
51 4 杨辉刘宏 173,100 1.18 2010年 6月
小计 811,500
52 1 雷翔欧阳东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3 2 赵成陈尚总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4 3 钟毅朱春华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5 4 钟毅吕春明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6 5 钟毅林志强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7 6 钟毅谭国 17,63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8 7 钟毅谢慧娜 16,75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9 8 钟毅韦利华 10,00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0 9 钟毅蒙文流 7,50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1 10 吴广意梁卓洁 18,07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2 11 吴广意陈琳 17,63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3 12 吴广意郭任华 26,01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4 13 蒋伯宁杨伟锋 4,41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5 14 蒋伯宁李祖兰 6,6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6 15 蒋伯宁吴静芬 17,19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7 16 蒋伯宁潘玲 16,31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8 17 庞朝晖翟柳军 13,23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9 18 庞波许春兰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2
序号编号
受让方记名股东
受让方受让股权受让单价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70 19 徐欢澜刘波 7,06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1 20 李申王松 6,6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2 21 梁汉吉俞谷年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3 22 梁汉吉冼明洁 5,00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4 23 徐兵曾爱华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5 24 徐兵张强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6 25 徐兵焦勇 20,00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7 26 郑毅姚维清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8 27 郑毅邓媚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9 28 郑毅黄焕耀 23,36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0 29 郑毅韦立新 18,95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1 30 郑毅胡昕炜 20,7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2 31 郑毅李化龙 16,31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3 32 郑毅叶晓冬 25,1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4 33 何新李响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5 34 何新陈安 8,8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6 35 何新覃媛玲 16,75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7 36 庞吉宁曹剑 11,02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8 37 杨辉代伟 19,39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9 38 杨辉陈川亮 22,040 1.30
2011年 5月受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小计 498,350
90 1 何辉刘波 5,360 1.72 2016年 10月
91 2 何辉蒙文流 5,380 1.72 2016年 10月
92 3 何辉李欣蔚 9,440 1.72 2016年 10月
93 4 何辉陈静 16,600 1.72 2016年 10月
94 5 何辉吴静芬 4,430 1.72 2016年 10月
95 6 何辉潘玲 6,230 1.72 2016年 10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3
序号编号
受让方记名股东
受让方受让股权受让单价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96 7 何辉梁世才 5,600 1.72 2016年 10月
97 8 何辉赵群 5,600 1.72 2016年 10月
98 9 何辉郑霁雯 2,320 1.72 2016年 10月
99 10 何辉陆猛祥 2,620 1.72 2016年 10月
100 11 何辉罗增文 11,500 1.72 2016年 10月
101 12 何辉陈文献 11,500 1.72 2016年 10月
102 13 何辉代伟 9,130 1.72 2016年 10月
103 14 何辉何辉 11,500 1.72 2016年 10月
104 15 何辉韦彬 21,620 1.72 2016年 10月
105 16 何辉马娴 22,080 1.72 2016年 10月
106 17 何辉李霆 14,720 1.72 2016年 10月
107 18 何辉谭凯 17,940 1.72 2016年 10月
108 19 何辉莫颖 23,000 1.72 2016年 10月
109 20 何辉李健 25,300 1.72 2016年 10月
110 21 何辉韩立君 23,000 1.72 2016年 10月
111 22 余勇李昕 7,040 1.72 2016年 10月
112 23 余勇吕春明 10,280 1.72 2016年 10月
113 24 余勇刘丽 3,320 1.72 2016年 10月
114 25 余勇韩华 25,000 1.72 2016年 10月
115 26 余勇曾涛 15,640 1.72 2016年 10月
116 27 余勇陈成贵 15,180 1.72 2016年 10月
117 28 余勇莫小明 22,540 1.72 2016年 10月
118 29 黎威刘国成 9,200 1.72 2016年 10月
119 30 黎威沈丁 440 1.72 2016年 10月
120 31 黎威刘辉 9,880 1.72 2016年 10月
121 32 黎威吴贤华 2,320 1.72 2016年 10月
122 33 黎威赵宇 11,240 1.72 2016年 10月
123 34 黎威吕智 15,660 1.72 2016年 10月
124 35 黎威廖春霞 35,570 1.72 2016年 10月
125 36 黎威梁有千 25,760 1.72 2016年 10月
126 37 欧阳东农红萍 5,080 1.72 2016年 10月
127 38 欧阳东曾爱华 9,200 1.72 2016年 10月
128 39 欧阳东李响 4,960 1.72 2016年 10月
129 40 欧阳东孙永萍 11,940 1.72 2016年 10月
130 41 欧阳东张涛 10,440 1.72 2016年 10月
131 42 欧阳东姚维清 3,620 1.72 2016年 10月
132 43 欧阳东黄晓通 480 1.72 2016年 10月
133 44 欧阳东张琳 9,200 1.72 2016年 10月
134 45 欧阳东李儒涛 10,900 1.72 2016年 10月
135 46 欧阳东桂杰 5,660 1.72 2016年 10月
136 47 欧阳东熊妮君 10,600 1.72 2016年 10月
137 48 欧阳东王万军 9,200 1.72 2016年 10月
138 49 欧阳东郑保力 8,300 1.72 2016年 10月
139 50 欧阳东张强 2,500 1.72 2016年 10月
140 51 欧阳东刘丽娜 9,200 1.72 2016年 10月
141 52 欧阳东宋玉福 1,400 1.72 2016年 10月
142 53 欧阳东李林 21,620 1.72 2016年 10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4
序号编号
受让方记名股东
受让方受让股权受让单价工商变更登记时间
143 54 欧阳东唐璞山 23,000 1.72 2016年 10月
144 55 欧阳东付朝华 24,840 1.72 2016年 10月
145 56 欧阳东吕芬芸 18,860 1.72 2016年 10月
146 57 欧阳东余建林 20,240 1.72 2016年 10月
147 58 欧阳东彭俊杰 19,320 1.72 2016年 10月
148 59 欧阳东丘忠慧 19,320 1.72 2016年 10月
149 60 杨自雄王全 12,540 1.72 2016年 10月
150 61 杨自雄胡士波 17,220 1.72 2016年 10月
151 62 杨自雄秦德全 17,260 1.72 2016年 10月
152 63 杨自雄覃雪明 5,080 1.72 2016年 10月
153 64 杨自雄邓媚 4,740 1.72 2016年 10月
154 65 杨自雄苏超康 22,540 1.72 2016年 10月
155 66 杨自雄黄丽娟 20,700 1.72 2016年 10月
156 67 杨自雄庞赞龙 28,060 1.72 2016年 10月
157 68 杨自雄梁巨大 15,640 1.72 2016年 10月
158 69 杨自雄莫志劼 26,680 1.72 2016年 10月
159 70 杨自雄梁福瑜 15,180 1.72 2016年 10月
160 71 杨自雄吴华 17,480 1.72 2016年 10月
161 72 杨自雄孔繁莉 19,320 1.72 2016年 10月
162 73 杨自雄滕莹 15,180 1.72 2016年 10月
163 74 杨自雄秦勇 17,940 1.72 2016年 10月
164 75 杨自雄农佳莹 20,240 1.72 2016年 10月
165 76 蒙鞘屈炫 17,720 1.72 2016年 10月
166 77 蒙鞘俞谷年 3,120 1.72 2016年 10月
167 78 蒙鞘梁军 11,500 1.72 2016年 10月
168 79 蒙鞘陈川亮 8,780 1.72 2016年 10月
169 80 蒙鞘覃卫东 17,020 1.72 2016年 10月
170 81 蒙鞘唐丹诚 11,960 1.72 2016年 10月
171 82 蒙鞘蒋广艺 12,880 1.72 2016年 10月
172 83 蒙鞘周丽清 21,160 1.72 2016年 10月
173 84 蒙鞘吴舒琳 15,640 1.72 2016年 10月
174 85 蒙鞘荆向晓 26,680 1.72 2016年 10月
小计 1,146,08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5
附表七:华蓝设计 2009年 4月出资人增资认购情况
单位:元
序号记名股东出资人增资额
1 雷翔雷翔 1,168,600
2 雷翔吴清 18,800
3 雷翔周佳 6,400
4 雷翔覃洁 5,100
5 雷翔凌建军 4,100
6 雷翔谭志琳 8,300
7 雷翔欧阳东 8,700
8 雷翔陈琴 7,400
9 雷翔戴琳 16,600
10 雷翔李海冬 8,700
11 雷翔叶步云 7,400
12 雷翔周艳时 1,700
13 雷翔李忠 23,900
14 雷翔彭文立 25,300
15 雷翔黄智鹦 12,400
16 雷翔徐洪涛 29,000
17 雷翔唐家球 23,900
18 雷翔刘芳 7,600
19 雷翔韦葳 5,000
20 雷翔邵跃波 8,800
21 赵成赵成 443,200
22 赵成陈尚总 14,300
23 赵成李儒涛 1,700
24 赵成张鹏 1,700
25 赵成黄波 16,100
26 赵成巫裕润 17,000
27 赵成朱建宇 24,800
28 赵成甘河 8,700
29 赵成黄俊才 12,400
30 赵成曾德政 21,200
31 赵成李胜超 2,100
32 赵成卢琦 19,300
33 赵成冀舒宁 9,700
34 赵成林建清 7,400
35 赵成智慧 7,400
36 赵成张凯 20,000
37 赵成李建明 13,300
38 钟毅钟毅 100,000
39 钟毅梁泠 23,000
40 钟毅金思漾 7,400
41 钟毅邝国威 14,300
42 钟毅朱春华 8,700
43 钟毅文彦 7,400
44 钟毅王曦 7,8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6
序号记名股东出资人增资额
45 钟毅曾军 16,100
46 钟毅黄振宁 14,700
47 钟毅岑荣敏 9,700
48 钟毅梁亮亮 7,400
49 钟毅赵斌 7,400
50 钟毅余永涛 13,300
51 钟毅刘剑 8,300
52 钟毅方经华 15,600
53 钟毅林志强 7,400
54 钟毅甘书远 6,000
55 钟毅方拥 8,700
56 邓勇杰邓勇杰 254,000
57 邓勇杰邱庆红 17,500
58 邓勇杰蔡琦剑 15,000
59 邓勇杰熊妮君 7,400
60 邓勇杰刘毅 32,200
61 邓勇杰刘西 30,800
62 邓勇杰章培南 14,300
63 邓勇杰胡涛 7,400
64 邓勇杰杨木朝 4,600
65 吴广意吴广意 265,000
66 吴广意陶安平 19,000
67 吴广意施舰 45,000
68 吴广意吴宁霞 16,400
69 吴广意龙小夏 17,000
70 吴广意黄耀明 19,800
71 吴广意唐伟文 12,800
72 吴广意唐歌 7,400
73 吴广意李长生 27,600
74 蒙瀚蒙瀚 50,000
75 蒙瀚袁玉才 6,700
76 蒙瀚胡静 7,400
77 蒙瀚陈雄 28,500
78 蒙瀚吴洪宽 5,000
79 蒙瀚李冰 7,400
80 蒙瀚蒙承勇 6,000
81 蒙瀚庞希红 4,000
82 蒋伯宁蒋伯宁 217,500
83 蒋伯宁韦海泉 37,000
84 蒋伯宁黄昭 6,300
85 蒋伯宁李颂东 17,500
86 蒋伯宁杨伟锋 7,400
87 蒋伯宁陈茂桥 15,000
88 蒋伯宁李祖兰 10,000
89 庞朝晖庞朝晖 204,400
90 庞朝晖蒋庆利 10,000
91 庞朝晖韦纲 7,400
92 庞朝晖梁丽珍 11,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7
序号记名股东出资人增资额
93 庞朝晖于敏 23,500
94 庞朝晖陈滔 7,800
95 庞朝晖李嘉 15,600
96 庞朝晖张路 1,700
97 庞朝晖林敏 5,500
98 庞朝晖饶国霞 4,600
99 刘邵刘邵 13,700
100 刘邵吴燕秋 16,400
101 刘邵罗建周 1,500
102 刘邵王静耘 12,200
103 刘邵徐月玲 24,800
104 刘邵陈凤莲 20,700
105 刘邵韦业雄 23,300
106 刘邵赵群 1,000
107 刘邵王作荣 1,300
108 刘邵丘慧 3,000
109 刘邵孙昌 9,000
110 庞波庞少华 33,100
111 庞波庞波 100,000
112 庞波谭方彤 30,800
113 庞波黄军荣 21,600
114 庞波黄智勇 7,800
115 庞波滕斌 600
116 庞波梁云峰 7,400
117 庞波章向劼 2,600
118 庞波许春兰 11,500
119 庞波梁凌筠 7,400
120 庞波韦国燕 7,400
121 庞波黄颖琳 7,400
122 庞波蒋江萍 10,100
123 庞波童艳梅 7,800
124 徐欢澜徐欢澜 32,700
125 徐欢澜周琪 26,700
126 徐欢澜梁川 28,500
127 徐欢澜宋磊 12,400
128 徐欢澜李明刚 7,800
129 徐欢澜覃琳琳 7,400
130 徐欢澜周敏 7,400
131 徐欢澜李林栗 7,400
132 徐欢澜林海 10,000
133 徐欢澜陈燕 15,000
134 徐欢澜黄健 7,400
135 徐欢澜蒋志辉 16,600
136 徐欢澜黄鹤龄 16,600
137 徐欢澜冯雁 7,400
138 徐欢澜何辉 7,400
139 徐欢澜陈瑞容 20,700
140 颜明海徐群英 23,9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8
序号记名股东出资人增资额
141 颜明海黎寿强 8,700
142 颜明海周桂香 19,800
143 颜明海唐琦 20,000
144 颜明海黄昱 7,400
145 颜明海陈茜 1,700
146 颜明海陈秋宇 5,100
147 周叱周叱 34,500
148 周叱艾治国 12,000
149 周叱陈安 26,200
150 周叱韦贤宁 7,400
151 周叱周东泉 7,400
152 周叱谭芳 7,400
153 周叱潘琳 7,400
154 周叱林宇 8,700
155 周叱邓斌 16,400
156 卢玉南卢玉南 29,900
157 卢玉南农取备 16,600
158 卢玉南何友其 24,000
159 卢玉南唐成东 20,200
160 卢玉南罗忠国 17,500
161 卢玉南沈玉涛 7,400
162 卢玉南林嵩桂 7,400
163 卢玉南李子登 7,400
164 卢玉南黄启全 7,400
165 李申李申 30,100
166 李申吕忠荣 31,700
167 李申梁增勇 22,500
168 李申梁海嵘 20,200
169 李申黄孝军 20,200
170 李申覃振东 10,100
171 李申刘国成 7,400
172 李申陈捷 14,300
173 李申刘辉 7,400
174 费卫东费卫东 34,500
175 费卫东陈波 30,800
176 费卫东陆忠谦 15,000
177 费卫东钟磊 3,000
178 费卫东魏日虎 12,000
179 费卫东庞廷岩 6,900
180 费卫东杨胜君 6,900
181 费卫东张宗俊 5,000
182 费卫东赵宇 2,500
183 费卫东邝新宇 9,200
184 费卫东胡杰荣 6,000
185 费卫东牟坚 19,300
186 费卫东卢爱丽 26,700
187 单梅单梅 26,200
188 单梅黎明 12,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9
序号记名股东出资人增资额
189 单梅刘虹 5,500
190 单梅曾晖 20,700
191 单梅杨兆钦 28,100
192 单梅陈秀珍 7,400
193 单梅朱彤 30,800
194 单梅潘珍华 6,000
195 陆霖陆霖 20,000
196 陆霖黎瑾 23,900
197 陆霖梁正毅 9,700
198 陆霖梁兴树 9,700
199 陆霖蒋植林 19,200
200 陆霖郭林生 8,100
201 陆霖黄翠美 24,400
202 陆霖龙书新 11,000
203 陆霖陆飒 8,700
204 陆霖蔡锦红 9,200
205 蒋受义蒋受义 21,600
206 蒋受义覃行流 10,000
207 蒋受义丁红萍 7,400
208 蒋受义姜广占 7,400
209 蒋受义李欣 10,100
210 蒋受义韦小鸾 6,000
211 蒋受义叶剑华 29,700
212 李夏宁李夏宁 22,500
213 李夏宁邓日海 21,600
214 李夏宁利胜炎 4,600
215 李夏宁金正隆 15,400
216 李夏宁黄钟群 5,100
217 李夏宁谭明 7,400
218 李夏宁陈绍强 4,600
219 李夏宁李悍然 4,600
220 陈永青陈永青 39,400
221 陈永青刘宗秋 12,000
222 陈永青邓成运 8,300
223 陈永青庾忠汉 23,000
224 陈永青蒋加林 16,100
225 陈永青安忠林 7,400
226 陈永青陈顺霞 5,700
227 陈永青张豫吾 7,400
228 陈永青陈如融 10,100
229 陈永青潘终胜 22,100
230 李习群李习群 19,800
231 李习群黄正策 8,800
232 李习群何启华 17,500
233 李习群黄薇 5,000
234 李习群黎平 38,000
235 李习群明士金 8,700
236 李习群杨自雄 5,1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20
序号记名股东出资人增资额
237 张霖张霖 40,400
238 张霖闫越 7,400
239 张霖李志威 12,900
240 张霖霍军 30,100
241 张霖卢莎璐 15,200
242 梁汉吉梁汉吉 32,000
243 梁汉吉陈文强 34,000
244 梁汉吉陆玲玲 27,600
245 梁汉吉赵宇丽 13,800
246 梁汉吉蒙鞘 13,800
247 梁汉吉禤强 9,200
248 梁汉吉杨优越 7,400
249 梁汉吉凌旌 24,800
250 徐兵徐兵 34,500
251 徐兵张建勇 11,000
252 徐兵王万军 7,400
253 徐兵李鸣 7,400
254 徐兵张琳 7,400
255 徐兵卫更太 32,200
256 徐兵邹妮妮 34,000
257 徐兵史大联 32,200
258 徐兵陈玉 10,000
259 徐兵龚本海 23,000
260 徐兵马丹妮 9,200
261 徐兵韩文兵 15,000
262 毕建国张玲 12,900
263 毕建国农燕 7,400
264 郑毅郑毅 31,300
265 郑毅莫兴华 12,400
266 郑毅张行涛 6,000
267 郑毅古祝平 7,400
268 郑毅韦少珍 300
269 郑毅叶国洪 3,400
270 郑毅喻泽斌 24,400
271 高杰高杰 28,500
272 高杰王珍 7,400
273 高杰曾宇鹏 3,400
274 高杰覃勇刚 17,900
275 何新何新 24,800
276 何新雷家新 2,600
277 何新谢毅 5,600
278 何新唐夏华 3,400
279 何新肖剑虹 10,000
280 何新余幸幸 5,100
281 何新马武坚 7,400
282 何新卢文干 5,100
283 何新胡刚 27,000
284 何新周霜 3,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21
序号记名股东出资人增资额
285 何新杨银裳 10,000
286 苏元艺苏元艺 18,000
287 苏元艺陈守疆 3,300
288 苏元艺邱世海 1,300
289 苏元艺肖明珍 1,000
290 庞吉宁庞吉宁 30,800
291 庞吉宁梁军 16,100
292 庞吉宁谭方兰 26,200
293 庞吉宁蒋一琼 18,400
294 庞吉宁曹剑 7,600
295 庞吉宁李志锋 10,700
296 庞吉宁苗苗 7,400
297 庞吉宁蒋桂江 7,400
298 庞吉宁卢波 7,400
299 丁新宇丁新宇 21,400
300 丁新宇林茜 15,000
301 丁新宇黄澄 8,000
302 丁新宇葵曦 300
303 丁新宇黄旭南 12,000
304 丁新宇卢春梅 2,000
305 丁新宇罗增文 10,000
306 丁新宇梁声闻 3,400
307 丁新宇赵磊 7,400
308 丁新宇潘菲 10,000
309 丁新宇刘丽 7,000
310 丁新宇易斌 2,000
311 覃洪兵覃洪兵 27,500
312 覃洪兵禤均行 17,900
313 覃洪兵文智斌 5,000
314 覃洪兵吴文波 13,000
315 覃洪兵李小瑜 7,800
316 覃洪兵石宁琛 7,800
317 覃洪兵严卫东 33,400
318 覃洪兵李琰 7,600
319 覃洪兵赖春红 32,200
320 覃洪兵黄启东 21,600
321 覃洪兵郑朝秀 5,000
322 龙伟雄龙伟雄 23,900
323 龙伟雄周仰东 23,900
324 龙伟雄黄家寿 20,200
325 龙伟雄王建立 11,000
326 龙伟雄袁桂波 7,400
327 龙伟雄梁骞 12,400
328 蓝国宝蓝国宝 20,000
329 蓝国宝熊海明 28,500
330 蓝国宝黄学伟 19,300
331 何劲松何劲松 25,900
332 何劲松罗华 14,3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22
序号记名股东出资人增资额
333 何劲松欧晟 6,000
334 杨辉刘宏 29,400
335 杨辉杨辉 39,200
336 杨辉禤晓林 30,600
337 杨辉陈冰 20,600
338 杨辉陈文献 7,400
339 杨辉崔璟 7,400
340 杨辉梁恩铭 11,700
341 杨辉黄小平 17,900
342 杨辉姚大鑫 8,700
343 杨辉温川 10,000
344 朱炜宏朱炜宏 34,500
345 朱炜宏曾爱华 11,500
346 朱炜宏刘莉蓉 19,700
347 朱炜宏张强 3,500
348 朱炜宏帅民曦 17,000
349 朱炜宏袁媛 10,900
350 朱炜宏梁燕 7,800
351 朱炜宏欧阳鸥 6,000
合计 7,570,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23
附表八:华蓝集团收购华蓝设计股份情况统计表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
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转让单价(元/元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时间
1 1 雷翔雷翔华蓝控股 3,911,040 2.25 2013年 3月
2 2 雷翔吴清华蓝控股 352,440 2.25 2013年 3月
3 3 雷翔周佳华蓝控股 23,040 2.25 2013年 3月
4 4 雷翔凌建军华蓝控股 77,760 2.25 2013年 3月
5 5 雷翔谭志琳华蓝控股 29,880 2.25 2013年 3月
6 6 雷翔戴琳华蓝控股 104,580 2.25 2013年 3月
7 7 雷翔李忠华蓝控股 86,040 2.25 2013年 3月
8 8 雷翔彭文立华蓝控股 91,080 2.25 2013年 3月
9 9 雷翔黄智鹦华蓝控股 44,640 2.25 2013年 3月
10 10 雷翔徐洪涛华蓝控股 104,400 2.25 2013年 3月
1 雷翔唐家球华蓝控股 86,040 2.25 2013年 3月
12 12 雷翔邵跃波华蓝控股 31,680 2.25 2013年 3月
13 13 赵成赵成华蓝控股 1,595,520 2.25 2013年 3月
14 14 赵成黄波华蓝控股 57,960 2.25 2013年 3月
15 15 赵成巫裕润华蓝控股 61,200 2.25 2013年 3月
16 16 赵成黎小宁华蓝控股 46,440 2.25 2013年 3月
17 17 赵成朱建宇华蓝控股 89,280 2.25 2013年 3月
18 18 赵成曾德政华蓝控股 76,320 2.25 2013年 3月
19 19 赵成卢琦华蓝控股 69,480 2.25 2013年 3月
20 20 赵成张凯华蓝控股 93,060 2.25 2013年 3月
21 21 赵成李建明华蓝控股 47,880 2.25 2013年 3月
2 钟毅钟毅华蓝控股 535,320 2.25 2013年 3月
23 23 钟毅曾军华蓝控股 57,960 2.25 2013年 3月
24 24 钟毅韦利华华蓝控股 10,000 1.50 2013年 3月
25 25 邓勇杰邓勇杰华蓝控股 914,400 2.25 2013年 3月
26 26 邓勇杰邱庆红华蓝控股 31,500 2.25 2013年 3月
27 27 邓勇杰王振宇华蓝控股 32,220 2.25 2013年 3月
28 28 邓勇杰韦清辉华蓝控股 17,460 2.25 2013年 3月
29 29 邓勇杰刘毅华蓝控股 115,920 2.25 2013年 3月
30 30 邓勇杰刘西华蓝控股 110,880 2.25 2013年 3月
31 31 邓勇杰章培南华蓝控股 51,480 2.25 2013年 3月
32 32 吴广意吴广意华蓝控股 720,000 2.25 2013年 3月
3 吴广意施舰华蓝控股 144,000 2.25 2013年 3月
34 34 吴广意唐歌华蓝控股 59,040 2.25 2013年 3月
35 35 吴广意李燕华蓝控股 54,000 2.25 2013年 3月
36 36 吴广意梁卓洁华蓝控股 18,070 2.25 2013年 3月
37 37 蒙瀚蒙瀚华蓝控股 563,760 2.25 2013年 3月
38 38 蒙瀚袁玉才华蓝控股 36,000 2.25 2013年 3月
39 39 蒙瀚莫海量华蓝控股 45,540 2.25 2013年 3月
40 40 蒋伯宁蒋伯宁华蓝控股 540,000 2.25 2013年 3月
41 41 蒋伯宁李颂东华蓝控股 63,000 2.25 2013年 3月
42 42 庞朝晖庞朝晖华蓝控股 648,000 2.25 2013年 3月
43 43 庞朝晖于敏华蓝控股 165,780 2.25 2013年 3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24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
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转让单价(元/元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时间
4 庞朝晖李嘉华蓝控股 56,160 2.25 2013年 3月
45 45 庞朝晖张路华蓝控股 28,800 2.25 2013年 3月
46 46 庞朝晖翟柳军华蓝控股 13,230 2.25 2013年 3月
47 47 刘邵刘邵华蓝控股 90,000 2.25 2013年 3月
48 48 刘邵苏金凌华蓝控股 46,260 2.25 2013年 3月
49 49 刘邵吴燕秋华蓝控股 90,000 2.25 2013年 3月
50 50 庞波庞少华华蓝控股 119,160 2.25 2013年 3月
51 51 庞波庞波华蓝控股 529,740 2.25 2013年 3月
52 52 庞波谭方彤华蓝控股 110,880 2.25 2013年 3月
53 53 徐欢澜徐欢澜华蓝控股 374,580 2.25 2013年 3月
54 54 徐欢澜梁川华蓝控股 102,600 2.25 2013年 3月
5 颜明海徐群英华蓝控股 86,040 2.25 2013年 3月
56 56 颜明海陈肖梅华蓝控股 27,000 2.25 2013年 3月
57 57 李申李申华蓝控股 108,000 2.25 2013年 3月
58 58 费卫东费卫东华蓝控股 561,600 2.25 2013年 3月
59 59 费卫东陈波华蓝控股 110,880 2.25 2013年 3月
60 60 单梅单梅华蓝控股 405,900 2.25 2013年 3月
61 61 单梅杨小菁华蓝控股 50,580 2.25 2013年 3月
62 62 单梅曾晖华蓝控股 37,260 1.50 2013年 3月
63 63 陆霖陆霖华蓝控股 51,300 2.25 2013年 3月
64 64 陆霖陆飒华蓝控股 31,320 2.25 2013年 3月
65 65 陆霖龙伟雄华蓝控股 86,040 2.25 2013年 3月
6 陆霖周仰东华蓝控股 86,040 2.25 2013年 3月
67 67 陆霖梁骞华蓝控股 44,640 2.25 2013年 3月
68 68 李夏宁李夏宁华蓝控股 69,000 2.25 2013年 3月
69 69 李夏宁邓日海华蓝控股 77,760 2.25 2013年 3月
70 70 李夏宁蒋受义华蓝控股 77,760 2.25 2013年 3月
71 71 李夏宁卢玉南华蓝控股 107,640 2.25 2013年 3月
72 72 李夏宁何友其华蓝控股 86,400 2.25 2013年 3月
73 73 李夏宁唐成东华蓝控股 72,720 2.25 2013年 3月
74 74 陈永青陈永青华蓝控股 142,200 2.25 2013年 3月
75 75 陈永青陈如融华蓝控股 36,360 2.25 2013年 3月
76 76 张霖张霖华蓝控股 144,000 2.25 2013年 3月
7 张霖闫越华蓝控股 26,640 2.25 2013年 3月
78 78 张霖李文胜华蓝控股 52,920 2.25 2013年 3月
79 79 张霖卢莎璐华蓝控股 54,720 2.25 2013年 3月
80 80 梁汉吉梁汉吉华蓝控股 115,560 2.25 2013年 3月
81 81 梁汉吉陈文强华蓝控股 122,400 2.25 2013年 3月
82 82 梁汉吉冼明洁华蓝控股 5,000 2.25 2013年 3月
83 83 徐兵徐兵华蓝控股 493,740 2.25 2013年 3月
84 84 徐兵张建勇华蓝控股 72,000 2.25 2013年 3月
85 85 徐兵邱连峰华蓝控股 134,100 2.25 2013年 3月
86 86 徐兵邹妮妮华蓝控股 122,400 2.25 2013年 3月
87 87 徐兵陈玉华蓝控股 36,000 2.25 2013年 3月
8 徐兵龚本海华蓝控股 82,800 2.25 2013年 3月
89 89 徐兵马丹妮华蓝控股 33,120 2.25 2013年 3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25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
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转让单价(元/元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时间
90 90 徐兵朱炜宏华蓝控股 124,200 2.25 2013年 3月
91 91 徐兵焦勇华蓝控股 20,000 2.25 2013年 3月
92 92 郑毅郑毅华蓝控股 112,680 2.25 2013年 3月
93 93 郑毅张行涛华蓝控股 21,600 2.25 2013年 3月
94 94 郑毅叶国洪华蓝控股 36,000 2.25 2013年 3月
95 95 郑毅李东海华蓝控股 43,020 2.25 2013年 3月
96 96 郑毅喻泽斌华蓝控股 87,840 2.25 2013年 3月
97 97 郑毅黄正策华蓝控股 63,000 2.25 2013年 3月
98 98 郑毅吴永贤华蓝控股 3,060 2.25 2013年 3月
9 郑毅黄焕耀华蓝控股 23,360 2.25 2013年 3月
100 100 郑毅胡昕炜华蓝控股 20,720 2.25 2013年 3月
101 101 高杰高杰华蓝控股 553,320 2.25 2013年 3月
102 102 高杰王珍华蓝控股 26,640 2.25 2013年 3月
103 103 高杰曾宇鹏华蓝控股 49,500 2.25 2013年 3月
104 104 高杰覃勇刚华蓝控股 64,440 2.25 2013年 3月
105 105 何新何新华蓝控股 400,860 2.25 2013年 3月
106 106 何新杨银裳华蓝控股 36,000 2.25 2013年 3月
107 107 何新熊海明华蓝控股 102,600 2.25 2013年 3月
108 108 何新艾治国华蓝控股 43,200 2.25 2013年 3月
109 109 何新章健华蓝控股 12,420 2.25 2013年 3月
110 110 何新覃媛玲华蓝控股 16,750 2.25 2013年 3月
111 苏元艺杨伟红华蓝控股 43,020 2.25 2013年 3月
112 112 庞吉宁庞吉宁华蓝控股 164,160 2.25 2013年 3月
113 113 丁新宇丁新宇华蓝控股 77,400 2.25 2013年 3月
114 114 丁新宇林茜华蓝控股 54,000 2.25 2013年 3月
115 115 丁新宇黄澄华蓝控股 41,400 2.25 2013年 3月
116 116 覃洪兵覃洪兵华蓝控股 448,380 2.25 2013年 3月
117 117 覃洪兵禤均行华蓝控股 64,440 2.25 2013年 3月
118 118 覃洪兵李小瑜华蓝控股 28,080 2.25 2013年 3月
119 119 覃洪兵严卫东华蓝控股 108,000 2.25 2013年 3月
120 120 覃洪兵赖春红华蓝控股 115,920 2.25 2013年 3月
121 121 覃洪兵黄启东华蓝控股 77,760 2.25 2013年 3月
122 122 何劲松何劲松华蓝控股 95,400 2.25 2013年 3月
123 123 何劲松粟卫权华蓝控股 46,260 2.25 2013年 3月
124 124 何劲松范斯远华蓝控股 30,600 2.25 2013年 3月
125 125 何劲松罗华华蓝控股 51,480 2.25 2013年 3月
126 126 何劲松李翔华蓝控股 21,600 2.25 2013年 3月
127 127 杨辉刘宏华蓝控股 491,580 2.25 2013年 3月
128 128 杨辉杨辉华蓝控股 126,000 2.25 2013年 3月
129 129 杨辉禤晓林华蓝控股 108,000 2.25 2013年 3月
130 徐欢澜代持未分华蓝控股 84,960 2.25 2013年 3月
小计 21,566,990
131 欧阳东代持未分华蓝控股 166,444 1.50 2014年 8月
小计 166,444
132 1 何辉林建清华蓝集团 19,074 6.56 2016年 10月
133 2 何辉郭林生华蓝集团 42,273 6.30 2016年 10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26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
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转让单价(元/元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时间
134 3 何辉陈冰华蓝集团 93,309 6.30 2016年 10月
135 4 何辉岑荣敏华蓝集团 50,005 7.61 2016年 10月
136 5 何辉吴宁霞华蓝集团 76,555 7.61 2016年 10月
137 6 何辉李长生华蓝集团 142,284 6.30 2016年 10月
138 7 何辉庞希红华蓝集团 51,810 6.30 2016年 10月
139 8 何辉卢海燕华蓝集团 45,108 6.30 2016年 10月
140 9 何辉饶国霞华蓝集团 23,714 7.61 2016年 10月
141 10 何辉谭红华蓝集团 51,036 7.61 2016年 10月
142 11 何辉梁世才华蓝集团 10,755 7.43 2016年 10月
143 12 何辉赵群华蓝集团 10,755 7.43 2016年 10月
144 13 何辉郑霁雯华蓝集团 21,394 6.30 2016年 10月
145 14 何辉周琪华蓝集团 68,822 6.30 2016年 10月
146 15 何辉毕建国华蓝集团 48,717 7.37 2016年 10月
147 16 何辉张玲华蓝集团 66,502 6.30 2016年 10月
148 17 何辉黄斌华蓝集团 11,857 6.81 2016年 10月
149 18 何辉唐朝英华蓝集团 11,857 6.30 2016年 10月
150 19 何辉黄钟群华蓝集团 26,292 6.37 2016年 10月
151 20 何辉李悍然华蓝集团 23,714 6.75 2016年 10月
152 21 何辉农取备华蓝集团 85,576 7.61 2016年 10月
153 22 何辉罗忠国华蓝集团 90,216 6.30 2016年 10月
154 23 何辉林嵩桂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年 10月
155 24 何辉甘桂忠华蓝集团 8,248 6.30 2016年 10月
156 25 何辉陈乃杰华蓝集团 33,251 6.54 2016年 10月
157 26 何辉崔玮华蓝集团 19,074 6.30 2016年 10月
158 27 何辉姜广占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年 10月
159 28 何辉梁忠勇华蓝集团 8,248 6.30 2016年 10月
160 29 何辉韩桂宁华蓝集团 56,965 7.57 2016年 10月
161 30 何辉李志威华蓝集团 66,502 6.79 2016年 10月
162 31 何辉刘明秀华蓝集团 48,717 6.30 2016年 10月
163 32 何辉徐长钦华蓝集团 45,108 6.30 2016年 10月
164 33 何辉卢文干华蓝集团 26,292 6.79 2016年 10月
165 34 何辉陈文献华蓝集团 49,648 6.30 2016年 10月
166 35 何辉牟坚华蓝集团 99,495 6.30 2016年 10月
167 36 何辉韩立君华蓝集团 23,000 6.30 2016年 10月
168 37 余勇韦国燕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年 10月
169 38 余勇胡涛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年 10月
170 39 余勇李克荣华蓝集团 10,568 7.61 2016年 10月
171 40 余勇梁亮亮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年 10月
172 41 余勇林朝宝华蓝集团 30,931 7.43 2016年 10月
173 42 余勇王作荣华蓝集团 48,459 7.61 2016年 10月
174 43 余勇王信德华蓝集团 46,139 6.30 2016年 10月
175 44 余勇陈曼平华蓝集团 30,931 7.61 2016年 10月
176 45 余勇高桂珍华蓝集团 11,857 7.61 2016年 10月
177 46 余勇胡静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年 10月
178 47 余勇常若华蓝集团 40,211 7.35 2016年 10月
179 48 余勇赵励华蓝集团 36,860 7.61 2016年 10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27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
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转让单价(元/元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时间
180 49 余勇胡刚华蓝集团 139,190 6.30 2016年 10月
181 50 余勇周霜华蓝集团 15,466 6.30 2016年 10月
182 51 黎威梁泠华蓝集团 118,570 7.61 2016年 10月
183 52 黎威智慧华蓝集团 19,074 6.61 2016年 10月
184 53 黎威方拥华蓝集团 44,850 6.30 2016年 10月
185 54 黎威黄伯卫华蓝集团 34,282 6.30 2016年 10月
186 55 黎威袁桂波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年 10月
187 56 黎威龙小夏华蓝集团 74,750 6.30 2016年 10月
188 57 黎威唐伟文华蓝集团 57,480 6.30 2016年 10月
189 58 黎威蔡焕宁华蓝集团 59,285 6.30 2016年 10月
190 59 黎威余永涛华蓝集团 68,564 6.30 2016年 10月
191 60 黎威陈秀珍华蓝集团 38,148 6.47 2016年 10月
192 61 黎威邓生政华蓝集团 25,003 7.61 2016年 10月
193 62 黎威陈蔚平华蓝集团 40,211 7.27 2016年 10月
194 63 黎威李德琼华蓝集团 35,571 6.30 2016年 10月
195 64 黎威刘帮权华蓝集团 19,074 6.30 2016年 10月
196 65 黎威黄耀明华蓝集团 102,073 6.30 2016年 10月
197 66 黎威黄祖康华蓝集团 25,003 6.30 2016年 10月
198 67 黎威郑朝秀华蓝集团 25,776 6.47 2016年 10月
199 68 黎威朱彤华蓝集团 158,780 6.30 2016年 10月
200 69 黎威陆开初华蓝集团 11,857 7.47 2016年 10月
201 70 黎威黎寿强华蓝集团 44,850 7.61 2016年 10月
202 71 黎威唐琦华蓝集团 103,104 6.30 2016年 10月
203 72 黎威邓成运华蓝集团 42,788 7.57 2016年 10月
204 73 黎威庾忠汉华蓝集团 118,570 7.61 2016年 10月
205 74 黎威梁宗璜华蓝集团 2,578 6.30 2016年 10月
206 75 欧阳东欧阳建友华蓝集团 31,962 6.15 2016年 10月
207 76 欧阳东刘虹华蓝集团 80,421 7.47 2016年 10月
208 77 欧阳东林海华蓝集团 51,552 6.30 2016年 10月
209 78 欧阳东杨兆钦华蓝集团 144,861 7.47 2016年 10月
210 79 欧阳东沈玉涛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年 10月
211 80 欧阳东梁丽珍华蓝集团 56,707 6.30 2016年 10月
212 81 欧阳东陈道松华蓝集团 19,074 6.30 2016年 10月
213 82 欧阳东邱静飞华蓝集团 11,857 7.06 2016年 10月
214 83 欧阳东利胜炎华蓝集团 23,714 6.81 2016年 10月
215 84 欧阳东金正隆华蓝集团 51,552 6.77 2016年 10月
216 85 欧阳东谭明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年 10月
217 86 欧阳东陆贞科华蓝集团 22,425 7.03 2016年 10月
218 87 欧阳东潘华宗华蓝集团 19,074 6.30 2016年 10月
219 88 欧阳东李荣笑华蓝集团 11,857 6.88 2016年 10月
220 89 欧阳东陈绍强华蓝集团 23,714 7.35 2016年 10月
221 90 欧阳东余幸幸华蓝集团 26,292 6.30 2016年 10月
222 91 欧阳东谭国华蓝集团 25,246 6.30 2016年 10月
223 92 欧阳东陈国仁华蓝集团 10,568 7.57 2016年 10月
224 93 欧阳东李宗迪华蓝集团 10,568 6.30 2016年 10月
225 94 欧阳东李广华蓝集团 36,860 6.30 2016年 10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28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
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转让单价(元/元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时间
226 95 欧阳东黄启全华蓝集团 38,148 7.61 2016年 10月
227 96 欧阳东卢日健华蓝集团 10,568 6.30 2016年 10月
228 97 欧阳东卢发毅华蓝集团 5,928 6.30 2016年 10月
229 98 欧阳东杨敏萍华蓝集团 10,568 6.30 2016年 10月
230 99 欧阳东梁万防华蓝集团 11,857 7.29 2016年 10月
231 100 欧阳东覃行流华蓝集团 51,552 6.30 2016年 10月
232 101 欧阳东丁红萍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年 10月
233 102 欧阳东龙开学华蓝集团 19,074 6.30 2016年 10月
234 103 欧阳东韦小鸾华蓝集团 30,931 6.30 2016年 10月
235 104 欧阳东贲吕周华蓝集团 13,146 6.30 2016年 10月
236 105 欧阳东覃洁梅华蓝集团 22,425 6.30 2016年 10月
237 106 欧阳东黄启博华蓝集团 19,074 7.61 2016年 10月
238 107 欧阳东叶剑华华蓝集团 101,557 6.30 2016年 10月
239 108 欧阳东王慧敏华蓝集团 19,074 6.15 2016年 10月
240 109 欧阳东肖剑虹华蓝集团 65,987 6.30 2016年 10月
241 110 欧阳东罗文涛华蓝集团 23,714 6.30 2016年 10月
242 111 欧阳东黄学伟华蓝集团 99,495 6.30 2016年 10月
243 112 欧阳东丘忠慧华蓝集团 19,320 6.30 2016年 10月
244 113 欧阳东李习群华蓝集团 102,073 6.35 2016年 10月
245 114 杨自雄莫兴华华蓝集团 63,924 6.88 2016年 10月
246 115 杨自雄张宗俊华蓝集团 25,776 6.30 2016年 10月
247 116 杨自雄杨胜君华蓝集团 76,812 6.30 2016年 10月
248 117 杨自雄陆忠谦华蓝集团 77,328 6.30 2016年 10月
249 118 杨自雄古祝平华蓝集团 38,148 7.61 2016年 10月
250 119 杨自雄韦少珍华蓝集团 25,776 6.49 2016年 10月
251 120 杨自雄赵灵华蓝集团 36,860 6.37 2016年 10月
252 121 杨自雄陈守疆华蓝集团 33,509 7.46 2016年 10月
253 122 蒙鞘蓝国宝华蓝集团 66,502 6.77 2016年 10月
254 123 蒙鞘潘菲华蓝集团 51,552 6.30 2016年 10月
255 124 蒙鞘谢文长华蓝集团 33,251 6.93 2016年 10月
256 125 蒙鞘文彦华蓝集团 38,148 6.30 2016年 10月
257 126 蒙鞘蒙恪勤华蓝集团 14,177 6.30 2016年 10月
258 127 蒙鞘梁军华蓝集团 94,499 6.30 2016年 10月
259 128 蒙鞘李志锋华蓝集团 64,440 7.61 2016年 10月
260 129 陈尚总黄俊才华蓝集团 63,924 6.30 2016年 10月
261 130 陈尚总杨木朝华蓝集团 23,714 6.81 2016年 10月
262 131 陈尚总陈滔华蓝集团 40,211 6.30 2016年 10月
263 132 陈尚总黎瑾华蓝集团 123,209 6.30 2016年 10月
264 133 陈尚总梁兴树华蓝集团 50,005 7.49 2016年 10月
265 134 陈尚总蒋植林华蓝集团 100,526 7.45 2016年 10月
266 135 陈尚总吴军华蓝集团 13,146 6.30 2016年 10月
267 136 陈尚总龙书新华蓝集团 56,707 6.37 2016年 10月
268 137 陈尚总蔡锦红华蓝集团 47,428 7.51 2016年 10月
269 138 陈尚总王永进华蓝集团 46,139 6.30 2016年 10月
270 139 陈尚总王建立华蓝集团 56,707 6.30 2016年 10月
271 140 陈尚总陈强华蓝集团 45,108 7.61 2016年 10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29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
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转让单价(元/元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时间
272 141 陈尚总梁俊学华蓝集团 38,664 7.45 2016年 10月
273 142 陈尚总梁金镇华蓝集团 25,003 7.61 2016年 10月
274 欧阳东代持未分华蓝集团 733,828 2016年 10月
小计 7,146,332
275 1 何辉甘书远华蓝集团 30,931 6.30 2018年 4月
276 2 余勇高建发华蓝集团 11,857 7.27 2018年 4月
277 3 余勇凌旌华蓝集团 127,849 6.15 2018年 4月
278 4 黎威冀舒宁华蓝集团 25,003 7.18 2018年 4月
279 5 黎威雷家新华蓝集团 25,776 7.41 2018年 4月
280 6 黎威俸小慧华蓝集团 51,552 7.61 2018年 4月
281 7 黎威刘辉华蓝集团 48,028 6.30 2018年 4月
282 8 黎威赵宇华蓝集团 24,128 6.30 2018年 4月
283 9 杨自雄秦德全华蓝集团 32,726 6.30 2018年 4月
284 10 蒙鞘邝国威华蓝集团 73,719 7.49 2018年 4月
285 11 蒙鞘赵宇丽华蓝集团 71,142 7.61 2018年 4月
286 12 蒙鞘俞谷年华蓝集团 38,175 6.30 2018年 4月
287 13 蒙鞘蒋一琼华蓝集团 94,856 6.30 2018年 4月
288 14 蒙鞘覃卫东华蓝集团 17,020 6.30 2018年 4月
小计 672,762
289 1 何辉黄健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年 12月
290 2 何辉刘波华蓝集团 15,470 8.49 2018年 12月
291 3 何辉覃琳琳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年 12月
292 4 何辉陈安华蓝集团 80,163 8.49 2018年 12月
293 5 何辉梁恩铭华蓝集团 34,540 8.49 2018年 12月
294 6 何辉蒙文流华蓝集团 16,120 8.49 2018年 12月
295 7 何辉韦海泉华蓝集团 218,580 8.49 2018年 12月
296 8 何辉覃志坚华蓝集团 22,425 8.49 2018年 12月
297 9 何辉黄昭华蓝集团 38,664 8.49 2018年 12月
298 10 何辉杨伟锋华蓝集团 44,464 8.49 2018年 12月
299 11 何辉李欣蔚华蓝集团 24,906 8.49 2018年 12月
300 12 何辉陈静华蓝集团 25,106 8.49 2018年 12月
301 13 何辉吴静芬华蓝集团 29,046 8.49 2018年 12月
302 14 何辉潘玲华蓝集团 29,586 8.49 2018年 12月
303 15 何辉罗建周华蓝集团 77,328 8.49 2018年 12月
304 16 何辉陈小诗华蓝集团 38,664 8.49 2018年 12月
305 17 何辉王静耘华蓝集团 89,443 8.49 2018年 12月
306 18 何辉徐月玲华蓝集团 127,849 8.49 2018年 12月
307 19 何辉陈凤莲华蓝集团 106,713 8.49 2018年 12月
308 20 何辉韦业雄华蓝集团 128,880 8.49 2018年 12月
309 21 何辉孙昌华蓝集团 46,397 8.49 2018年 12月
310 22 何辉童艳梅华蓝集团 40,211 8.49 2018年 12月
311 23 何辉周敏华蓝集团 111,868 8.49 2018年 12月
312 24 何辉陈燕华蓝集团 77,328 8.49 2018年 12月
313 25 何辉潘珍华华蓝集团 30,931 8.49 2018年 12月
314 26 何辉陆猛祥华蓝集团 23,241 8.49 2018年 12月
315 27 何辉万朝想华蓝集团 10,568 8.49 2018年 12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30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
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转让单价(元/元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时间
316 28 何辉谢毅华蓝集团 33,509 8.49 2018年 12月
317 29 何辉唐夏华华蓝集团 39,953 8.49 2018年 12月
318 30 何辉潘琳华蓝集团 63,924 8.49 2018年 12月
319 31 何辉罗增文华蓝集团 65,630 8.49 2018年 12月
320 32 何辉石宁琛华蓝集团 40,211 8.49 2018年 12月
321 33 何辉代伟华蓝集团 36,896 8.49 2018年 12月
322 34 何辉何辉华蓝集团 173,373 8.49 2018年 12月
323 35 何辉韦彬华蓝集团 21,620 8.49 2018年 12月
324 36 何辉马娴华蓝集团 22,080 8.49 2018年 12月
325 37 何辉李霆华蓝集团 14,720 8.49 2018年 12月
326 38 何辉谭凯华蓝集团 17,940 8.49 2018年 12月
327 39 何辉莫颖华蓝集团 23,000 8.49 2018年 12月
328 40 余勇黄振宁华蓝集团 75,781 8.49 2018年 12月
329 41 余勇李昕华蓝集团 16,062 8.49 2018年 12月
330 42 余勇梁云峰华蓝集团 76,297 8.49 2018年 12月
331 43 余勇许春兰华蓝集团 110,064 8.49 2018年 12月
332 44 余勇蒋江萍华蓝集团 52,068 8.49 2018年 12月
333 45 余勇霍军华蓝集团 154,656 8.49 2018年 12月
334 46 余勇吕春明华蓝集团 38,376 8.49 2018年 12月
335 47 余勇黄军荣华蓝集团 111,352 8.49 2018年 12月
336 48 余勇韦贤宁华蓝集团 87,123 8.49 2018年 12月
337 49 余勇赵磊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年 12月
338 50 余勇刘丽华蓝集团 39,406 8.49 2018年 12月
339 51 余勇余勇华蓝集团 31,962 8.49 2018年 12月
340 52 余勇韩华华蓝集团 25,000 8.49 2018年 12月
341 53 余勇曾涛华蓝集团 15,640 8.49 2018年 12月
342 54 余勇陈成贵华蓝集团 15,180 8.49 2018年 12月
343 55 余勇莫小明华蓝集团 22,540 8.49 2018年 12月
344 56 黎威梁海嵘华蓝集团 104,135 8.49 2018年 12月
345 57 黎威张豫吾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年 12月
346 58 黎威黄孝军华蓝集团 118,312 8.49 2018年 12月
347 59 黎威陈瑞容华蓝集团 106,713 8.49 2018年 12月
348 60 黎威颜明海华蓝集团 49,748 8.49 2018年 12月
349 61 黎威黎平华蓝集团 128,880 8.49 2018年 12月
350 62 黎威傅冰华蓝集团 31,962 8.49 2018年 12月
351 63 黎威黄昱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年 12月
352 64 黎威黎小亮华蓝集团 19,074 8.49 2018年 12月
353 65 黎威陈秋宇华蓝集团 26,292 8.49 2018年 12月
354 66 黎威梁增勇华蓝集团 115,992 8.49 2018年 12月
355 67 黎威覃振东华蓝集团 52,068 8.49 2018年 12月
356 68 黎威刘国成华蓝集团 47,348 8.49 2018年 12月
357 69 黎威沈丁华蓝集团 5,080 8.49 2018年 12月
358 70 黎威王松华蓝集团 28,554 8.49 2018年 12月
359 71 黎威李红祥华蓝集团 8,764 8.49 2018年 12月
360 72 黎威胡毓杰华蓝集团 19,074 8.49 2018年 12月
361 73 黎威刘宗秋华蓝集团 175,792 8.49 2018年 12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31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
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转让单价(元/元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时间
362 74 黎威蒋加林华蓝集团 82,999 8.49 2018年 12月
363 75 黎威黄剑华蓝集团 28,354 8.49 2018年 12月
364 76 黎威安忠林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年 12月
365 77 黎威吴贤华华蓝集团 21,394 8.49 2018年 12月
366 78 黎威吕智华蓝集团 28,806 8.49 2018年 12月
367 79 黎威廖瑞海华蓝集团 54,130 8.49 2018年 12月
368 80 黎威黎威华蓝集团 56,707 8.49 2018年 12月
369 81 黎威廖春霞华蓝集团 35,570 8.49 2018年 12月
370 82 黎威梁有千华蓝集团 25,760 8.49 2018年 12月
371 83 欧阳东黄豪华蓝集团 31,962 8.49 2018年 12月
372 84 欧阳东蒋庆利华蓝集团 79,132 8.49 2018年 12月
373 85 欧阳东农红萍华蓝集团 24,154 8.49 2018年 12月
374 86 欧阳东周星妤华蓝集团 13,146 8.49 2018年 12月
375 87 欧阳东曾爱华华蓝集团 81,115 8.49 2018年 12月
376 88 欧阳东袁媛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年 12月
377 89 欧阳东李响华蓝集团 40,015 8.49 2018年 12月
378 90 欧阳东孙永萍华蓝集团 34,365 8.49 2018年 12月
379 91 欧阳东张涛华蓝集团 19,204 8.49 2018年 12月
380 92 欧阳东姚维清华蓝集团 82,673 8.49 2018年 12月
381 93 欧阳东黄晓通华蓝集团 25,483 8.49 2018年 12月
382 94 欧阳东蔡琦剑华蓝集团 77,844 8.49 2018年 12月
383 95 欧阳东叶步云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年 12月
384 96 欧阳东林宇华蓝集团 112,383 8.49 2018年 12月
385 97 欧阳东李海冬华蓝集团 43,819 8.49 2018年 12月
386 98 欧阳东林志强华蓝集团 50,779 8.49 2018年 12月
387 99 欧阳东李儒涛华蓝集团 19,664 8.49 2018年 12月
388 100 欧阳东甘河华蓝集团 44,850 8.49 2018年 12月
389 101 欧阳东桂杰华蓝集团 14,682 8.49 2018年 12月
390 102 欧阳东熊妮君华蓝集团 48,748 8.49 2018年 12月
391 103 欧阳东温川华蓝集团 96,402 8.49 2018年 12月
392 104 欧阳东陈雄华蓝集团 146,923 8.49 2018年 12月
393 105 欧阳东帅民曦华蓝集团 87,638 8.49 2018年 12月
394 106 欧阳东王万军华蓝集团 47,348 8.49 2018年 12月
395 107 欧阳东周艳时华蓝集团 120,374 8.49 2018年 12月
396 108 欧阳东刘芳华蓝集团 51,552 8.49 2018年 12月
397 109 欧阳东李鸣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年 12月
398 110 欧阳东郑保力华蓝集团 27,374 8.49 2018年 12月
399 111 欧阳东张强华蓝集团 33,173 8.49 2018年 12月
400 112 欧阳东刘丽娜华蓝集团 28,274 8.49 2018年 12月
401 113 欧阳东梁燕华蓝集团 40,211 8.49 2018年 12月
402 114 欧阳东宋玉福华蓝集团 20,474 8.49 2018年 12月
403 115 欧阳东欧阳鸥华蓝集团 52,325 8.49 2018年 12月
404 116 欧阳东覃洁华蓝集团 26,292 8.49 2018年 12月
405 117 欧阳东宋磊华蓝集团 63,924 8.49 2018年 12月
406 118 欧阳东欧阳东华蓝集团 57,480 8.49 2018年 12月
407 119 欧阳东李林华蓝集团 21,620 8.49 2018年 12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32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
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转让单价(元/元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时间
408 120 欧阳东唐璞山华蓝集团 23,000 8.49 2018年 12月
409 121 欧阳东付朝华华蓝集团 24,840 8.49 2018年 12月
410 122 欧阳东吕芬芸华蓝集团 18,860 8.49 2018年 12月
411 123 欧阳东余建林华蓝集团 20,240 8.49 2018年 12月
412 124 欧阳东彭俊杰华蓝集团 19,320 8.49 2018年 12月
413 125 杨自雄甘继联华蓝集团 10,568 8.49 2018年 12月
414 126 杨自雄黄珍华蓝集团 101,815 8.49 2018年 12月
415 127 杨自雄何启华华蓝集团 90,216 8.49 2018年 12月
416 128 杨自雄黄薇华蓝集团 70,884 8.49 2018年 12月
417 129 杨自雄王全华蓝集团 20,273 8.49 2018年 12月
418 130 杨自雄胡士波华蓝集团 30,108 8.49 2018年 12月
419 131 杨自雄吕发新华蓝集团 19,074 8.49 2018年 12月
420 132 杨自雄冯雁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年 12月
421 133 杨自雄覃雪明华蓝集团 24,154 8.49 2018年 12月
422 134 杨自雄邓媚华蓝集团 37,476 8.49 2018年 12月
423 135 杨自雄李化龙华蓝集团 23,356 8.49 2018年 12月
424 136 杨自雄叶晓冬华蓝集团 35,972 8.49 2018年 12月
425 137 杨自雄谢晓华蓝集团 17,785 8.49 2018年 12月
426 138 杨自雄肖明珍华蓝集团 51,552 8.49 2018年 12月
427 139 杨自雄杨自雄华蓝集团 100,269 8.49 2018年 12月
428 140 杨自雄苏超康华蓝集团 22,540 8.49 2018年 12月
429 141 杨自雄黄丽娟华蓝集团 20,700 8.49 2018年 12月
430 142 杨自雄庞赞龙华蓝集团 28,060 8.49 2018年 12月
431 143 杨自雄梁巨大华蓝集团 15,640 8.49 2018年 12月
432 144 杨自雄莫志劼华蓝集团 26,680 8.49 2018年 12月
433 145 杨自雄梁福瑜华蓝集团 15,180 8.49 2018年 12月
434 146 杨自雄吴华华蓝集团 17,480 8.49 2018年 12月
435 147 杨自雄孔繁莉华蓝集团 19,320 8.49 2018年 12月
436 148 杨自雄滕莹华蓝集团 15,180 8.49 2018年 12月
437 149 杨自雄秦勇华蓝集团 17,940 8.49 2018年 12月
438 150 杨自雄农佳莹华蓝集团 20,240 8.49 2018年 12月
439 151 蒙鞘屈炫华蓝集团 33,186 8.49 2018年 12月
440 152 蒙鞘赵维真华蓝集团 67,018 8.49 2018年 12月
441 153 蒙鞘曹剑华蓝集团 67,333 8.49 2018年 12月
442 154 蒙鞘李鹏华蓝集团 73,462 8.49 2018年 12月
443 155 蒙鞘邓斌华蓝集团 90,216 8.49 2018年 12月
444 156 蒙鞘吴洪宽华蓝集团 25,776 8.49 2018年 12月
445 157 蒙鞘朱春华华蓝集团 57,480 8.49 2018年 12月
446 158 蒙鞘王曦华蓝集团 40,211 8.49 2018年 12月
447 159 蒙鞘陆玲玲华蓝集团 142,284 8.49 2018年 12月
448 160 蒙鞘杨优越华蓝集团 38,148 8.49 2018年 12月
449 161 蒙鞘谭方兰华蓝集团 135,066 8.49 2018年 12月
450 162 蒙鞘陈川亮华蓝集团 40,341 8.49 2018年 12月
451 163 蒙鞘韦晓艳华蓝集团 19,074 8.49 2018年 12月
452 164 蒙鞘何江玮华蓝集团 73,462 8.49 2018年 12月
453 165 蒙鞘蒙鞘华蓝集团 71,142 8.49 2018年 12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33
序号
编号
转让方记名
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转让单价(元/元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时间
454 166 蒙鞘唐丹诚华蓝集团 11,960 8.49 2018年 12月
455 167 蒙鞘蒋广艺华蓝集团 12,880 8.49 2018年 12月
456 168 蒙鞘周丽清华蓝集团 21,160 8.49 2018年 12月
457 169 蒙鞘吴舒琳华蓝集团 15,640 8.49 2018年 12月
458 170 蒙鞘荆向晓华蓝集团 26,680 8.49 2018年 12月
459 171 陈尚总李胜超华蓝集团 51,552 8.49 2018年 12月
460 172 陈尚总梁正毅华蓝集团 50,005 8.49 2018年 12月
461 173 陈尚总黄家寿华蓝集团 104,135 8.49 2018年 12月
462 174 陈尚总陈尚总华蓝集团 233,273 8.49 2018年 12月
463 欧阳东代持未分华蓝集团 14,040 8.49 2018年 12月
小计 8,905,49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34
附表九:主要设计业务合同对终止条款及付款条款的约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设计业务合同(合同金额超过 1,000万元)对终止条款及付款条款的约定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柳州市工人医院总院搬迁项目设计
1,567.21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
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第一次付费 20%:本合同签订后 3日内;第二次付费 20%:建筑方案通过审批后 3日内;第三次付费 40%: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 3日内;第四次付费 10%:施工图通过审查,并送有关部门办理完结算手续后 7 日内;第五次付费10%:工程结算后重新计算设计费 广西盛诚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盛邦香颂工程设计
1,261.00
7.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
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第一次付费 20%:本合同签订后 7日内;第二次付费 20%:单体方案通过审批后 7日内;第三次付费 20%:施工图交付后 7日内;第四次付费 20%:施工图文件通过审图公司审查后 7日内;第五次付费 15%:工程主体验收后 7日内;第六次付费 5%:竣工验收后 7日内 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防城港市堤路园(园博园)项目
1,889.47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
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不支付费用;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合同签订并得到财政批复控制价后,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成果,且初步设计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项目公司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工程设计费的 30%;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获审查通过及完成备案后,项目公司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价工程设计费的 50%;在项目施工进度完成至 50%时,项目公司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价工程设计费的 70%;在项目施工进度完成至 80%时,项目公司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价工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35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程设计费的 90%;余额工程设计部分的 10%作为后续服务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 2个月内支付完毕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
KSP改造项目
2,218.00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
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定金 10%,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预付款5%,,2017年 12月底。阶段划分为基础设计、详细设计Ⅰ阶段、详细设计Ⅱ阶段、施工图设计 4个,各阶段设计费占比分别为:基础设计20%,详细设计Ⅰ阶段 30%,详细设计Ⅱ阶段30%,施工图设计 20%。设计人提交各工序各阶段相应的设计成果并通过业主或审核公司审批后 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各工序相应设计成果设计费 于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于都县贡江新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工程设计
1,300.56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第一次付款 30%:可研及评审、环评、初设及评审、勘察完成 7日内;第二次付款 50%施工图设计完成经甲方审核后 7日内;第三次付款15%,完成施工图审查 7日内;第四次付款 5%,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7日内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相思湖医院(南宁市卫校附属医院)设计
1,355.14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
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设计人完成了方案设计并获政府有关主管
部门审查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的 20%。
2、设计人完成了初步设计并获政府有关部门
审查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的30%。
3、设计人交付所有施工图文件并且通过施工
图审查,经相关审计部门审定后,发包人支付实际设计费至 95%。
4、工程竣工投入使用一年后,发包人支付设
计费的 5%余款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36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贵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棉村安置区 A标段
1,149.60
7.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
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4.4.1.2设计费: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预
付设计费的 20%作为预付款(共 2,299,200.00
元,大写:贰佰贰拾玫万玫任贰佰元整),承包人提交总平及方案设计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支付设计费的 50%,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支付设计费的 95%,预留 5%竣工结算报告完整后支付。该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设计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增值税申报,并分别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发包人直接转入设计单位账户 南宁市韬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威宁·世纪花城
1,166.40
9.1.2在合同履行期间,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
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8.1 本项日无预付款,乙方完成服务内容,方
案设计经南宁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付款40%,施工图设计经南宁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付款 50%,经南宁市行政主管部门结算审定后结清设计费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轨道交通 4号线沿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东段)主体工程设计
1,372.17
10. 1.4在合同履行期间,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
要求解除合同时,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9.1 工程设计费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待方案设
计批复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暂定工程设计费的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正式设计文件后,发包人以初步设计批复建安费计算设计费,支付核实后设计费用的 40%;施工图审查备案通过后支付核实后设计费用的 20%;工程完工、结算经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审定后一次性支付完余款 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安置小区一期工程
1,228.00
7.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
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第一阶段:签订合同 7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第二阶段:初步设计成果交付后 7日内支付到设计费总额的 50%;第三阶段: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7 日内或施工图设计成果交付 30日内支付到设计费总额的 90%;第四阶段:项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37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目竣工验收后 10 日内支付至项目设计合同额的 100% 赣州蓉江新区蓉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赣州蓉江新区生态路等市政工程(一标段)
1,497.92
7.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如乙
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费用;如乙方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勘察设计费,同时完成部分成果应按合同约定数量提交甲方
按各单项工程分别支付设计费,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作为定金,各单项工程施工图图审合格后支付各单项工程设计费的 60%(按合同暂定价取费),待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各单项工程经区财政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预算价为基准价,重新计算设计费)无息支付剩余设计费 广西钦州中盟东方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中马钦州中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
1,523.00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
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第一次付款 10%定金,合同签订后 7日内;第二次付款 30%,方案批复后 7日内;第三次付款 45%,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并交委托人后 7日内;第四次付款 10%,主体封顶后 7日内;第五次付款尾款,工程测绘报告出具并双方核对结算无误后 7日内 广西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1,600.00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
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在全部支付
第一次付款 20%,合同签订,双方确定工作方案后,且收到设计人的请款函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支付;第二次付款20%,基础施工图交付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及发包人正式确认且收到设计人的请款函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支付;第三次付款 40%,全套施工图交付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及发包人正式确认且收到设计人的请款函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支付;第四次付款 10%,土建主体封顶且收到设计人的请款函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支付;第五次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38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付款 10%,竣工验收后且收到设计人的请款函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 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扶绥县福隆花园小区项目
2,652.58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
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第一次付款 20%,方案设计通过后的 7日内;第二次支付实际完成设计的建筑面积对应的施工图设计费金额的 95%,施工图审查通过后7 日内;第三次付清已竣工的建筑面积的最终设计费的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日内 南宁大西洋置业有限公司
凯旋 1号?上水湾
1,212.35
7.l合同签订后,委托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设计人
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含定金)
第一次付款 5%,合同签订之日 10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款 5%,设计人提交方案报建设计成果经委托人审核同意,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并收到报建通过文件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款 25%,设计人提交全部扩初设计文件(或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委托人同意无扩初设计时)经委托人审核同意起 10 个工作日内;第四次付款 15%,提交全部桩基图设计文件后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 10 天内;第五次付款 40%,设计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并完成政府相关部门设计备案后的 10个工作日内;第五次付款 5%,主题结构封顶后 10个工作日内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二坑溪、凤凰江、细冲沟
1,714.24
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非
设计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比例支付设计费
1.设计合同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
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2.方案设计完成并
上报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0%。3.初步设计完
成通过审查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实际设计费总额的 20%。4.施工图通过审查备
案后 30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40%。5.余款最
终结算工程设计费的 10%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39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30个工作日内支付 广西九曲湾汽车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盟(南宁)国际汽车文化产业园房地产项目 A号地块施工图设计
1,429.98
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根
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支付设计费
5.1 合同签订后,总平面报建经政府审批通过
后 2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设计费总价的 20%;
5.2施工图出齐、提交销售开盘技术资料完成、
《立面控制手册》与材料样板提交后,经甲方确认,并获得审图证书后 20 日内,甲方根据实际设计面积重新核定设计费,并支付到该期设计费总价的 7O%;5.3结构封顶后 20日内,
甲方支付结算该期设计费总价的 10%。如封顶时施工图尚未出齐,应延后支付:5.4 外立面
形象施工结束拆除脚手架后 20 日内,甲方支付结算该期设计费总价的 10%;5.5 工程竣工
验收备案后 20 日内,甲方付清结算该期设计费总价的余款;5.6 各阶段付费中应扣除截止
至支付前乙方按照本《合同》4.6、4.7 的损失
与赔偿费用;5.7 如项目分期进行设计,按分期
的设计面积核定该期设计费 北海银滩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海市海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园第二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
1,673.58
14.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
察、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勘察、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 14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 10%作为定金(或预付款),定金(或预付款)转为工程设计费;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 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暂定设计费总额的 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 7天内支付至 50%;自本次付款开始,发包人根据获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关数据计算设计费总额,以后(含本次)每次付款均按照设计费总额比例计算支付;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40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计文件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80%;工程施工开始、设计人代表到位,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97%;工程竣工结算后 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
博罗县沙河流域园洲镇中心排渠、新村排渠、东博排洪渠、东博中心排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305.29
22.1.7.2(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
同,承包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暂定设计费的 20%作为预付款;(2)第二次付款:方案设计经发包人评审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 40%;(3)第三次付款:提交由发包人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 80%;(4)施工图设计经发包人评审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90%;(5)工程竣工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 95%;(6)工程通过审计结算后三十天内一次性付清设计费结算价余额 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杞县城市护城河污水及生态改造治理(二期)项目
1,000.00
9.1.4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
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 7日内,20%;递交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 7日内,15%;递交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 7日内,15%;递交施工图设计后 7日内,40%;工程竣工验收签章前,10% 南宁嘉瑞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绿港·金瑞产业城
1,155.72
14.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
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提交完总平、方案设计(深度应达到初步设计标准,含概算)成果,且通过政府部门批复后支付按暂定建安投资计算设计费的 20%;提交完施工图设计成果后 7天内支付按暂定建安投资计算设计费的 10%;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提交、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审核、人防备案(如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41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有)通过后 7 天内支付按施工图预算计算设计费的 40%;第四次付款: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审定后 7天内支付;提交绿色建筑设计成果后支付绿色建筑设计费的 30%;绿色建筑设计备案通过后 7天内支付绿色建筑设计费的 4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7天内支付至按发包人审定的扣除暂列金额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计算之后得出的总设计费(含绿色建筑设计费)的90%;工程竣工备案通过并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后一次性支付完余款 广西天祺投资有限公司
九个半岛项目四期总平、单体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1,000.75
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发包人
因非设计人的原因要去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无需支付设计费,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发包人已付预付款的,多退少补
4.1方案设计(包括海绵城市)进度款支付如下:
设计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45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估算,方案设计通过发包人审查,并通过报批后,设计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90%;施工图设计通过发包人和审图公司审查后,设计人提交请款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提交至 100%结算金额的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 10%。4.2施工图及绿色
建筑进度款支付如下:收到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后 4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通过发包人和审图公司审查后,设计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财务在收到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30%;施工图通过报批后,设计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财务在收到相关资料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42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50%;主体完工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财务在收到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设计人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施工结算完成且设计遗留问题处理完毕,且本合同结算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设计人提交请款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提交至 100%结算金额的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财务在收到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5% 惠安县城乡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惠泉片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安置房设计
1,120.00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
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第一次付费:初步设计审查完成 7 日内,
支付合同价款的 20%;2、第二次付费:完成
施工图纸设计,提交设计文件,如需图纸审查,在经过相关机构审图审查后 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40%;3、第三次付费:主体封顶或完
成形象进度 50%后 7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4%;4、第四次付费:工程验收后 7日内,支
付合同价款的 16%。如果设计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分批提交设计成果,则以上付费额按照分批完成的实际设计面积结算当期设计费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崇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1,300.00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乙方和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甲方)应根据设计人(乙方和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 20%;提交专题研究成果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 20%;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 30%;市辖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 20%;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43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成果经规划批准机关审批、且设计方(乙方和丙方)协助发包方(甲方)完成相关成果报备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 10%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023.20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甲方)应根据设计人(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30%;提交专题研究评审成果后 10个工作日内,20%;提交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家评审成果后 10 个工作日内,20%;提交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家评审成果后 10个工作日内,20%;待全部规划设计通过专家评审成果后 10个工作日内,10% 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像保护整治改造(二期工程)
1,794.37
14.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
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设计费支付进度:合同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20%的资金作为预付款,方案设计文件获得批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之后10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价款的 20%,施工图通过审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行业验收合格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0%,经建设方档案管理部门确认设计方提交完所有设计资料且工程设计价款经最后审定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100%(扣除已支付设计费)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1,104.45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应另行赔偿
9.4.1-4 专项研究/规划成果、市级/乡镇国土空
间总体规划和数据库成果的费用分四期支付:
第一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30%;第二期:提交成果初稿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 30%;第三期:提交成果征求意见稿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 30%;第四期:成果通过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查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 1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44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统建设 9.4.5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成果的费
用分四期支付:第一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40%;第二期:完成信息平台数据库设计,通过甲方初步验收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 30%;第三期:完成信息平台系统开发以及数据接入测试,通过专家评审,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 25%;第四期:完成信息平台系统部署和培训,通过系统验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 5% 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巢湖市旗山水郡安置点
1,190.92
7.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
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第一次付费:初步设计完成通过评审后,30%;第二次付费: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40%;第三次付费,工程竣工验收并经政府部门审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27%;第四次付费: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3% 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威宁青运村 2,989.77
15.1 项目在进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终止合作,但甲方应支付乙方在终止日以前已经按合同约定要求所完成工作量的相应设计费
预付款 10%,初步概念设计方案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5%,终期汇报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5%,中期汇报(50%方案设计深度)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12.5%,终期汇报获得甲
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12.5%;完成 50%施工图设
计成果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25%,完成100%施工图设计成果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15%;乙方提交施工图最终审核报告并获甲方认可后支付 10%;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合同结算申请,待甲方完成结算审批后结清全部设计费的 5% 广西财经学院
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一期建设
3,088.66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没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
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承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审查后14个工作且内支付至设计费的 35%;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审查后 14 个工作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45
序号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付款条款
合同,承包人应返还已收到的设计费外,还需按照已收到的设计费的 10%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 65%(含已支付的);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 14个工作且内支付至设计费的 80%(含已支付的);工程竣工验收合后支付至设计费的90%,余下的设计费待缺陷责任期满后 14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46
附表十:广西国企改革基金股东的穿透核查表
一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二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三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四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五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六级股东
名称
出资
比例
七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八级股东
名称
出资
比例
宏桂资本
99.97%
自治区国资委
100%
宏桂汇智(GP)
0.03%
宏桂资本
40%
自治区国资委
100%
融桂物流
30%宏桂资本 100%
自治区国资委
100%
广西盛世博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
博盟基金 62%博盟实业 100%
陆允琳
90%
徐大淋
10%
北京盛世宏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上海盛世鸿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4.72%
姜明明
55.83%
张洋 19.28%
祈欣咨询
19.28%
秦晓娟(GP)
55%
傅鲲 10%
谢作强 10%
陈刚 10%
李丹 5%
杨志军 5%
陈立志 5%
中冀投资
5.62%
荣盛发展
(002146)
4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47
一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二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三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四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五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六级股东
名称
出资
比例
七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八级股东
名称
出资
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
养元饮品
(603156)
20%
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
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0%
廊坊天然气 99.25%
王玉锁 0.68%
赵宝菊 0.07%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33%
工商银行
(603198)
55%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83%
廊坊天然气 89.48%
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0%
赵宝菊 0.05%
刘德润 0.05%
赵云生 0.05%
王宝忠 0.05%
尹学信 0.04%
乔利民 0.03%
赵金峰 0.03%
鞠喜林 0.03%
蔡福英 0.02%
韩继深 0.02%
董雪英 0.0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48
一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二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三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四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五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六级股东
名称
出资
比例
七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八级股东
名称
出资
比例
王兵 0.02%
宋海燕 0.01%
周新华 0.01%
尚修均 0.01%
王卫东 0.01%
金永生 0.01%
蔡振东 0.01%
邱宇波 0.01%
张建 0.01%
王玉荣 0.01%
潘玉清 0.01%
廊坊天然气
0.83%
王玉锁 90%
赵宝菊 10%
河北东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
梁磊 55%
刘丹 45%
北京华耐立家投资有限公司
4%
广东家世界家居控股有限公司
100%
李枝娥 60%
赵君 20%
贾峰 20%
蓝池集团有限公司
4%
杨晓勇 97.10%
魏兰池 2.90%
冀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
宋吉春 96.00%
宋吉彬 4.00%
斯特龙投资 4%刘书英 60.0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49
一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二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三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四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五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六级股东
名称
出资
比例
七级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八级股东
名称
出资
比例
集团有限公司
贾轩 40.00%
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2%
赵玉乔 60.00%
何俊英 40.00%
姜明明 23.68%
张洋 1.60%
注:(1)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第八级股东结构中,廊坊天然气、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出现在第七级股东结构中进行穿透,故未重复穿透。
(2)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第八级股东结构中,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国际金融机构,工商银行(603198)系中央汇金投资有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
未进一步穿透。
(3)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第六级股东结构中,荣盛发展(002146)系自然人耿建明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养元饮品(603156)系自然人姚奎章实际控制
的上市公司,未进一步穿透。
(4)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股东结构中,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非公众股份公司,本处披露的系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启信宝等公开信息查询的股份结构,经查询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明确其实际控制人。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50
附表十一:青蓝晟禾股东的穿透核查表
一级股东出资比例二级股东出资比例三级股东出资比例四级股东出资比例五级股东出资比例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GP)
1.49%
龙晓荣(GP) 56.25%
李美程 34.25%
杨军 5.00%
高征东 2.00%
广西铁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
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自治区国资委
100%
于丁 0.50%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35%南宁市财政局 100.00%
胡芳明 22.35%
池炎 14.90%
陆婷 7.45%
张宝丹 4.47%
秦永菊 3.87%
龙绍芳 2.98%
李如振 2.98%
罗华侨 2.98%
曾丽明 2.24%
刘杰 1.49%
罗华兴 1.49%
钱俊 1.49%
黄云婷 1.49%
李志成 1.49%
林春红 1.49%
章军荣 1.4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51
一级股东出资比例二级股东出资比例三级股东出资比例四级股东出资比例五级股东出资比例
龙江 1.4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52
附表十二:青蓝鑫禾股东的的穿透核查表
一级股东
出资
比例
二级股东
出资
比例
三级股东
出资
比例
四级股东
出资
比例
五级股东
出资
比例
六级股东
出资
比例
田玉秀 23.47%
洪雪平 14.08%
广西金沃飞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08%
广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0%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自治区人民政府 100%
深圳飞马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嘉盈星辰控股有限公司
100%
王速 50%
深圳飞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0%
深圳君翔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
邹铁力 45%
王成祥 40%
钟薇 15%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
黄壮勉
90.40
%
黄固喜 9.60%
王佩瑶 20%
广西金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
10%
广西金展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1%
刘伯森 38%
蓝在荣 20%
蒙嘉明 20%
蒋萍 10%
钟浩艳 10%
张自毅 2%
广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自治区人民政府
100%
莫克斌 12.21%
翟萍 7.51%
林希渝 4.69%
曾丽明 4.69%
何艳萍 4.69%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53
一级股东
出资
比例
二级股东
出资
比例
三级股东
出资
比例
四级股东
出资
比例
五级股东
出资
比例
六级股东
出资
比例
韦婧 4.69%
孙红梅 4.69%
李庚凤 4.69%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GP)
0.47%
龙晓荣(GP) 56.25%
李美程 34.25%
杨军 5%
高征东 2%
于丁 0.50%
广西铁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自治区国资委 100%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