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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12-17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
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
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
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
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
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
定。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Kotei Informatics Co.,Ltd.


(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软件园一期以西、南湖南路以南光谷软件园六期 2 幢 8 层 20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315.56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发行股数 25.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69.89元
发行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9,262.23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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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2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
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
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发行人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同时,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 年
和 2020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准)
分别为 5,282.86 万元和 6,511.21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正数,且累计净利
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的标准。

二、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认真地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
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是一家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汽车电子
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的信息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和技术服务涵盖构
成智能网联汽车核心的智能座舱、智能电控和智能驾驶等领域,并建立了智能
网联汽车测试服务体系与移动地图数据服务平台。

汽车电子软件的发展主要依赖于汽车行业的发展,而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
与宏观经济状况息息相关。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汽车
行业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下游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以汽车为载体,因此,公司生产经营与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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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状况以及景气程度有较为紧密的关系。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三年下滑。2018 年,我国汽车
产量与销量分别为 2,781 万辆与 2,808 万辆,较上年分别下降 4.17%与 2.77%;
2019 年,我国汽车产量与销量分别为 2,572 万辆和 2,577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7.52%和 8.23%;2020 年,我国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2,522.5 万辆、2,531.1 万
辆,同比分别下降 2.0%和 1.9%。发行人所主要从事的汽车电子软件相关业务与
新车型或新功能的推出密切相关。虽然相关业务短期内受汽车销量的影响较小,
但如果汽车销售行业持续不景气,汽车整车制造商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将暂
缓新车型或新功能的研发计划,可能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全球汽车工业的稳步发展以及汽车电子渗透率不断提升,汽
车电子行业市场总体规模不断扩大。行业景气度的提升使得行业内原有竞争对
手规模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同时市场新进入的竞争者亦会逐步增加。虽然公司
一直专注于汽车电子软件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持续强化技术研发、
质量保证和提升客户满意度作为保持公司长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如果公司
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持续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将
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四)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2,605.10 万元、17,569.05
万元、17,713.45 万元、8,066.41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92%、
57.68%、52.98%、47.85%,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面向的客户主要为全球
主要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知名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公司已与日本电产、电装、
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MSE 等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未来公司
主要客户因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其自身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生产计划缩减、采
购规模缩小,或本公司的供应商认证资格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新产品研发、
技术储备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可能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
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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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人力成本上升风险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
分别为 8,424.58 万元、12,000.66 万元、11,959.78 万元、7,283.20 万元,占主营
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66.95%、76.99%、71.78%、82.23%,人工成本占比较高。
假设其他项目金额不变,若报告期内公司的人力成本上升 5%,报告期各期毛利
率将分别下降 1.74 个百分点、1.98 个百分点和 1.79 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将分别
减少 421.23 万元、600.03 万元和 597.99 万元,人工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
大。未来随着国内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人力成本可能呈上涨的趋势,公
司存在人工成本上升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外销业务收入的主要结算货币为日元,报告期内,由于人民币汇率波
动而形成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397.62 万元、124.80 万元、39.41 万元和-561.08 万
元,汇兑损益绝对值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9.80%、1.90%、0.49%和 20.31%,
人民币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假设其他条件不变,若报
告期各期末日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 1%,报告期各期利润总额将分别减少 59.58
万元、53.76 万元、79.27 万元和 108.80 万元。

若未来公司外销业务保持较高水平,且人民币对日元持续升值,会对公司
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汇率变动而导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情况

(一)2021 年 1-9 月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9 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大信阅字(2021)第 2-00005 号)。

经审阅,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8,313.28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0,247.74 万元、股东权益为 48,065.54 万元,较 2020 年末的变动比例分别
为 8.09%、15.56%、6.62%。2021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7,713.00 万元,同
比增长 36.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19.30 万元,同比增长 19.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19.29 万元,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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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7.54%。2021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49.68 万元,同
比下降 90.06%。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
经营模式、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定价方式、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
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详见“第八节财
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二)2021 年度业绩的预计情况

2021 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41,800-44,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362.55-10,562.55 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00-8,400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8.56-1,098.56 万元;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00-7,2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1-688.79 万元。
公司上述 2021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未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
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2021 年度业绩的预计情况详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十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公司形成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
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之“(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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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标准............................................ 3
二、特别风险提示................................................................................................ 3
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情况.................... 5
四、其他事项........................................................................................................ 5
目录................................................................................................................................ 7
第一节 释义 ................................................................................................................ 12
第二节 概览 ................................................................................................................ 18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18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1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
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27
六、发行人符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标准...................................... 36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37
八、募集资金用途.............................................................................................. 3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8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39
三、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40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4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4
一、宏观经济与行业风险.................................................................................. 44
二、经营风险...................................................................................................... 45
三、创新与技术研发风险..................................................................................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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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财务风险...................................................................................................... 47
五、内控风险...................................................................................................... 49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9
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 50
八、发行失败风险.............................................................................................. 50
九、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5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1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51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3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53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54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54
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7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72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89
十、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104
十一、员工情况................................................................................................ 108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1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112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 147
三、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
旧产业融合情况................................................................................................ 161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70
五、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99
六、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222
七、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源要素........ 237
八、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265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277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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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
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78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281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281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281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合法经营的情况............................................................ 282
六、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82
七、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282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性........................................ 283
九、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84
十、同业竞争.................................................................................................... 284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319
十二、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324
十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342
十四、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343
十五、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344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345
一、财务报表.................................................................................................... 345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和重要性水平................................................ 355
三、影响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358
四、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361
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362
六、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397
七、分部信息.................................................................................................... 402
八、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402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403
十、可比公司选择............................................................................................ 406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408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518
十三、偿债能力分析........................................................................................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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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四、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558
十五、现金流量分析........................................................................................ 559
十六、发行人资本性支出分析........................................................................ 563
十七、流动性风险分析.................................................................................... 563
十八、持续经营能力........................................................................................ 564
十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
讼等事项............................................................................................................ 567
二十、盈利预测................................................................................................ 567
二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568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568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577
二、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580
三、发行人战略规划........................................................................................ 593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598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598
二、股利分配政策............................................................................................ 599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603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608
一、对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情况
............................................................................................................................ 608
二、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612
三、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612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614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614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614
第十二节 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 61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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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61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61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619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62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621
七、验资机构声明............................................................................................ 623
第十三节 附件 .......................................................................................................... 626
一、备查文件.................................................................................................... 626
二、附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626
附件 1 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
项的履行情况.................................................................................................... 628
一、发行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628
二、发行人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632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637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642
五、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642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43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647
八、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赔偿责任的承诺........................................ 648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651
十、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653
十一、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654
十二、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656

十三、发行人出具的股东信息披露承诺函....................................................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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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股份公司、
本公司、光庭信 指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息、发行人
光庭有限、有限公
指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武汉乐庭 指 武汉乐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山东光庭 指 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光庭信息技术株式会社(日文:株式会社光庭インフ
东京光庭 指
ォ),系发行人于日本东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名古屋光庭信息有限公司(日文:株式会社光庭インフォ
名古屋光庭 指
ー名古屋),系发行人于日本名古屋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电装光庭 指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交通科技研究院 指 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
光谷智能网联 指

中海庭 指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上汽创投 指 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吉林汽车创投 指 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银河吉星 指 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成长 指 深圳东兴成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兴资本 指 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坚木(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坚木坚贯投资管理中
坚木坚贯 指 心(有限合伙);上海坚木坚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励元齐心 指 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鼎立恒丰 指 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海达 指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庭 指 北京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光庭 指 呼和浩特市光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Kotei Infomatics USA, Inc.,包括美国光庭(伊利诺伊州)和
美国光庭 指
美国光庭(加利福尼亚州)
武汉光庭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武汉光昱明晟智能
光庭科技 指
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光昱 指 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长兴洪境 指 长兴洪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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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长兴洪园 指 长兴洪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洪城 指 长兴洪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光庭培训学校 指 湖北光庭职业培训学校
向阳同行、光庭导 向阳同行投资咨询(武汉)有限公司,曾用名光庭导航数

航 据(武汉)有限公司
汽车电子协会 指 武汉中国光谷汽车电子行业协会
ZIC 指 株式会社 ZIC
都市圈 指 广州都市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海达数云 指 武汉海达数云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中海达 指 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中海达 指 武汉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一家生产包括各类电机产品并提供专业服务的综合制造
商,系发行人客户,报告期内日本电产主要通过日本電産
日本电产 指 エレシス株式会社(以下称“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
社”)、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江)有限公司与发行人
进行业务往来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延锋伟世通电子
延锋伟世通 指 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均系延锋伟世通投资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系发行人客户
一家从事汽车座舱电子与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生产制造的汽
车零部件供应商,2019 年由佛吉亚收购,系发行人客户,
报告期内佛吉亚歌乐主要通过クラリオン株式会社(以下
佛吉亚歌乐 指
称“歌乐株式会社”)、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
司、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进行业务
往来
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系发行人客户,报告期内电
装主要通过株式会社デンソー(以下称“电装株式会
电装 指 社”)、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中心、电装
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电装光庭与发行人进行业务
往来
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系发行人客户,报告期内马
马瑞利 指 瑞利主要通过马瑞利汽车电子(广州)有限公司与发行人
进行业务往来
日産自動車株式会社(以下称“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日产汽车 指
国际大型汽车整车制造商,系发行人客户
国内大型汽车整车制造商,系发行人客户,报告期内上汽
上汽集团 指 集团通过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海庭数据技
术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进行业务往来
Renault Samsung Motors Co., Ltd.,韩国的一家汽车整车制造
雷诺三星 指
商,1998 年由雷诺收购,系发行人客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大型汽车整车制造商,
长安汽车 指
系发行人客户
一家全球化的智能电动汽车公司,系发行人客户,报告期
蔚来汽车 指 内蔚来汽车通过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合创汽车科技有
限公司与发行人进行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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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大型汽车整车制造商,系发
一汽轿车 指
行人客户
株式会社 NTT データ MSE(以下称“NTT DATA MSE 株式
MSE 指 会社”),主要从事移动通讯、汽车等领域的嵌入式软件
开发业务,电装持有其 15%股权,系发行人客户
全球 500 强综合企业,其开展的业务涉及多个领域,系发行
日立 指 人客户,报告期内日立主要通过株式会社日立製作所(以
下称“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与发行人进行业务往来
国内最大的通信设备研发制造企业之一,系发行人客户,
华为 指 报告期内华为通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华为技术有限
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与发行人进行业务往来
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系发行人客户,报告期内李
李尔 指 尔主要通过李尔(上海)汽车部件技术有限公司与发行人
进行业务往来
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系发行人客户,报告期内安
安波福 指 波 福 主 要 通 过 Aptiv Services Poland S.A 、 Aptiv Services
Deutschland GmbH 与发行人进行业务往来
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系发行人客户,报告期内麦
麦格纳 指 格纳主要通过 Magna Electronics Europe GmbH&Co.OHG 与
发行人进行业务往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 指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15.56 万股的行为
保荐机构、保荐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主承销商
公司律师、发行人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锦天城
会计师、大信会计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大信所
为发行人子公司美国光庭(伊利诺伊州)、美国光庭(加
利福尼亚州)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美国律师 Wang, Leonard &
美国律师 指
Condon Attorneys At Law 和 Law Offices of Lynn Chao, APC,
二者合称美国律师
为发行人子公司东京光庭、名古屋光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日本律师 指 日本律师见港法律事务所(日文:港の見える法律事務
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 上市后适用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 案)》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
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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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若无特别说明,均以人民币为度量货币
二、专业术语
英文 Advanced Driving Assistance System 的缩写,高级驾驶
辅助系统,是利用安装在车上各式各样的传感器(毫米波
雷达、激光雷达、单\双目摄像头以及卫星导航设备等),
ADAS 指 在汽车行驶过程中随时来感应周围的环境并收集数据,进
行静态、动态物体的辨识、侦测与追踪,并结合导航地图
数据,进行系统的运算与分析,从而预先让驾驶者察觉到
可能发生的危险,有效增加汽车驾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AI 指 英文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的缩写,即人工智能
Android 指 安卓系统,一种操作系统
英文 Auto Parking Assist 的缩写,自动泊车辅助系统,是利
APA 指 用车载传感器(一般为超声波雷达或摄像头等)识别有效
的泊车空间,并通过控制单元控制车辆进行泊车
英文 Automotive Open System Architecture 的缩写,汽车开放
系统架构,它是由全球各家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
AUTOSAR 指 供应商以及各种研究、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一种汽车电子
系统的合作开发框架,并建立了一个开放的汽车电子控制
单元(ECU)标准软件架构
英文 Automotive Software Process Improvement and Capacity
Determination 的缩写,汽车软件过程改进及能力评定,它是
汽车行业用于评价软件开发团队的研发能力水平的模型框
A-SPICE 指
架。最初由欧洲 20 多家主要汽车整车制造商共同制定,于
2005 年发布,目的是为了指导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其软件
服务商的软件开发流程,从而改善车载软件的质量
车辆上的车载设备通过无线通信技术,对信息网络平台中
车联网 指 的所有车辆动态信息进行有效利用,在车辆运行中提供不
同的功能服务
英文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 Level 5 的缩写,能
CMMI L5 指
力成熟度集成 5 级认证,是一种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标准
英 文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CNAS 指
Assessment 的缩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用以控制电机按照设定的方向、速度、角度、响应时间进
电机控制器 指
行工作的集成电路
电动汽车“三电” 指 电池、电机、电控系统
ECU 指 英文 Electronic Control Unit 的缩写,电子控制单元
英文 Electrical/Electronic Architecture 的缩写,电子电气架
构,是集汽车电子电气系统原理设计、中央电器盒设计、
EEA 指
连接器设计、电子电气分配系统设计为一体的整车电子电
气解决方案的概念
EPS 指 英文 Electronic Power Steering 的缩写,电子助力转向
EV 指 英文 Electric Vehicle 的缩写,纯电动汽车
英文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的缩写,地理信息系统,
GIS 指
是对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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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
英文 Hardware-in-the-Loop 的缩写,硬件在环测试,是以实
HIL 指 时处理器运行仿真模型来模拟受控对象的运行状态,对被
测硬件进行的测试
英文 Human Machine Interface 的缩写,“人机接口”,也叫
HMI 指
人机界面,是系统和用户之间进行交互和信息交换的媒介
HUD 指 英文 Head Up Display 的缩写,抬头显示系统
一种运行在物理服务器和操作系统之间的中间软件层,可以
Hypervisor 指
协调访问服务器上的所有物理设备和虚拟机
ISO 26262 指 《道路车辆功能安全》国际标准
部分自动驾驶,在限定场景内,驾驶操作由车辆完成,周
L2 级自动化驾驶 指
边监控和车辆接管由驾驶员处理
条件自动驾驶,在限定场景内,驾驶操作和周边监控由车
L3 级自动化驾驶 指
辆完成,车辆接管由驾驶员处理
Linux 指 全称 GNU/Linux,是一种操作系统
英文 Model Based Design 的缩写,基于模型的设计,较之传
MBD 指 统软件开发流程而言,它使开发者能够更快捷、以更少的
成本进行开发
英文 Noise-Vibration-Harshness 的缩写,噪声、振动与声振
NVH 指
粗糙度
ODC 指 英文 Offshore Development Center 的缩写,离岸开发中心
OS 指 英文 Operation System 的缩写,操作系统
英文 Over-the-Air Technology 的缩写, 空中下载技术或空中升
OTA 指 级技术,是通过移动通信的空中接口对终端设备中的数据
及应用进行远程管理的技术
英文 Penetration Test 的缩写,渗透性测试,指测试计算机系
P-Test 指
统、网络或 Web 应用程序信息安全漏洞的测试
一种商用的类 Unix 实时操作系统,主要是面向嵌入式系
QNX 指
统,广泛应用于汽车领域
英文 Representational State Transfer 的缩写,表述性状态传
REST 指 递,一种针对网络应用的设计和开发方式,可以降低开发
的复杂性,提高系统的可伸缩性
英文 Software-in-the-loop 的缩写,软件在环测试,是一种针
SIL 指
对控制系统进行的测试验证
英文 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 的缩写,面向服务的架
构,它将应用程序的不同功能单元进行拆分,并通过服务
SOA 指
之间定义良好的接口和协议联系起来,这些接口独立于实
现服务的硬件平台、操作系统和编程语言
英文 System on Chip 的缩写,系统级芯片,指一个有专用目
SoC 指 标的集成电路,其中包含完整系统并有嵌入软件的全部内

三合一 指 由电机、电机控制器和减速器共同组成的电驱动系统
Telematics BOX,简称车载 T-BOX,指车联网系统中的智能
T-BOX 指 车载终端,直接与汽车 CAN 总线通信,用于实现和后台系
统/手机 APP 的车辆信息显示与远程控制
英文 User Experience 的缩写,用户体验,是一种主观的、在
UX 指
用户使用产品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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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X 指 英文 Vehicle to Everything 的缩写,即车对外界的信息交换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
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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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发行人名称 成立时间 2011 年 1 月 17 日
公司
注册资本 6,946.6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敦尧
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软件园 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软
一期以西、南湖南路以南光 主要生产经营地 件园一期以西、南湖南
注册地址
谷软件园六期 2 幢 8 层 208 址 路以南光谷软件园六期
号 2 幢 8 层 208 号
控股股东 朱敦尧 实际控制人 朱敦尧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在其他交易场所 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行业分类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申请)挂牌或 (股票简称:光庭信
上市的情况 息 , 股 票 代 码 :
834708),于 2018年 10
月终止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通合伙)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发行股数 2,315.56 万股 25.00%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2,315.56 万股 25.00%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

发行后总股本 9,262.23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69.89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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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市盈率 99.42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0.94 元/股(按照
2020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遵照中国
6.51 元/股(按 2021
会计准则审计的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发行前每股收益
益前后孰低的归
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
属于母公司股东
总股本计算)
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的总股
数计算)
0.70 元/股(按照
2020 年经会计师
20.85 元/股(按 2021 事务所遵照中国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 会计准则审计的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收益
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 益前后孰低的归
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 属于母公司股东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的总股
数计算)
发行市净率 3.35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
发行方式 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和条件的战略投资者(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询价
发行对象 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要求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161,834.49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7,855.79 万元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13,978.69 万元,明细如下:
( 1 )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 保 荐 费 为 283.02 万 元 ; 承 销 费 为
12,213.92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2)审计验资费用:552.74 万元;
(3)律师费用:490.57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93.40 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45.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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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上述合计数与
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
成。)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12 月 7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12 月 10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12 月 13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12 月 15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53,979.44 53,949.89 46,716.27 41,693.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5,255.12 44,311.62 39,058.19 34,548.77
(万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06% 19.93% 18.17% 15.92%
营业收入(万元) 16,858.39 33,437.45 30,457.35 24,277.28
净利润(万元) 2,504.78 7,340.37 5,914.25 7,059.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2,431.88 7,301.44 5,871.99 6,981.42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15.24 6,511.21 5,282.86 3,076.68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归
0.35 1.05 0.85 1.01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稀释每股收益(元)(归
0.35 1.05 0.85 1.01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基本每股收益(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0.32 0.94 0.76 0.44
母公司所有者)
稀释每股收益(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0.32 0.94 0.76 0.44
母公司所有者)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3% 17.52% 15.95% 23.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4.95% 15.62% 14.35% 10.31%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44.17 8,204.19 12,279.59 1,702.08
净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1,389.33 2,084.00 1,38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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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8.93% 11.12% 10.40% 8.68%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是一家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汽车电子
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的信息技术企业。在近十载的发展历程中,公
司的业务由车载导航系统逐渐拓展至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液晶仪表显示系统、
车载通讯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底盘电控系统、电驱动系统等
领域,具备了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的全域全栈软件开发能力。伴随着汽车电子电
气架构的演变以及“软件定义汽车”理念的兴起,公司紧密围绕汽车智能化、
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趋势,致力于构建以车载操作系统为核心的基础软件平
台,以软件驱动汽车数字化转型,为用户提供全新的驾乘体验及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电子软件先端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凭借高
品质的软件工程技术服务和规模化的快速交付能力,公司在智能座舱、智能电
控、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领域形成了行业领先
的竞争实力,其产品和服务得到了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
马瑞利、安波福、麦格纳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广泛认可。公司已经
与上汽集团、佛吉亚歌乐、电装、日本电产形成了投资或战略合作关系。除上
述知名客户外,公司其他的主要客户包括日产汽车、雷诺三星、长安汽车、
MSE、日立、华为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且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与汽车电子软件相
关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整体上升的趋势,各期比例分别为 80.18%、
90.39%、88.51%、94.80%。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根据客户类型与需求的不同,发行人主要通过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
务、第三方测试服务、软件许可以及系统集成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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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制软件开发

定制软件开发指客户以实现单一或多个模块功能为目标,委托光庭信息承
担其部分或整体的软件定制化开发的业务,定制软件开发的工作成果按照软件
功能的实现情况进行验收。项目执行过程中,光庭信息负责项目的整体实施,
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人员配置、质量控制的管理以及软件的设计、开发、升级
维护,并向客户交付项目所形成的工作成果,配合客户完成验收工作。项目形
成的工作成果及其附属的知识产权根据合同约定归属客户单独所有或客户与光
庭信息共同所有。

发行人主要向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定制软件开发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马瑞利
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车载信息娱乐系统、仪表显示系统、汽车电控系统、
车载通讯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等领域的软件开发;向日产汽车、
一汽轿车等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人机交互设计(HMI)、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等
领域的软件开发。公司先后承担了“日本电产-广汽新能源电驱动系统”、“日
本电产-吉利新能源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延锋伟世通-通用汽车仪表显示系
统”、“延锋伟世通-大众汽车车载信息娱乐系统”、“佛吉亚歌乐-日产联盟
第二代车载信息娱乐系统”、“马瑞利-基于 4G 的新一代车载通讯系统(T-
BOX)”等项目的定制化软件开发,产品成功应用于奔腾 T77、日产奇骏、英
菲尼迪 Q50、日产天籁、标致 5008、广汽埃安等量产车型。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定制软件开发业务还包括少量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
门等政府机构提供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应用软件开发。

报告期内,定制软件开发系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53.01%、50.99%、48.48%、45.46%。

(2)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系光庭信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其软件开发与测
试服务的业务模式。发行人软件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现场技术支持、数据
采集与整理服务以及维护服务等,涉及软件架构设计、编码、软件验证、集成
测试、系统标定调试、数据采集与整理服务、系统维护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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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技术支持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其软
件的开发与测试。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过程中,项目的组织、进度安排和质
量控制主要由客户主导,项目的整体风险由客户承担;光庭信息确保派出的技
术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客户要求,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
归属于客户单独所有。通常情况下,客户与光庭信息按约定单价和实际完成的
工作量进行结算。数据采集与整理服务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管理系统配套数据的
采集、建库、整理归档等工作。维护服务指公司为客户提供一定服务期限的系
统升级、维护、故障排除与处理的业务。

报告期内,软件技术服务亦系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23.68%、27.91%、30.07%、36.74%。

(3)第三方测试服务

第三方测试服务指光庭信息接受客户委托,使用专业仪器设备或软件工具
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客户指定的产品进行测试与评价,出具专业测评报告的
服务。

光庭信息向客户提供的第三方测试服务主要包括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
走行测试、信赖评价、传感器验证等。发行人接受客户委托后,组织相关领域
的专业工程师对标的产品按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向
客户提供阶段性的测试成果或一次性的测评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第三
方测试服务主要按测评科目数量、测试轮次、测试里程等标准进行收费。

报告期内,第三方测试服务作为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10.84%、13.36%、15.97%、15.24%。

(4)软件许可

软件许可指公司授权客户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并根据合同约定
按授权数量或时间收取费用的业务。报告期内,光庭信息主要向北京图新经纬
导航系统有限公司、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提供导航数据编译系统的软件使用许可。

(5)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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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指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向客户交付符合运行条件的定
制化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的调试安装服务。报告期内,光庭信息
的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是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各类行业应用,目标客户主
要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系统集成业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

2、研发模式

随着汽车电子软件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迭代进程的不断提速,以及客户需求
的日趋多样化,公司所面临的挑战日趋严峻。为顺应汽车电子软件在未来汽车
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等新兴技术方向的发展趋势,满足客户对软件产品及
服务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并巩固公司的技术储备从而更好
地应对市场的竞争及挑战,公司形成了“先端技术牵引、业务需求驱动”的研
发模式。

目前,公司建立了两级研发体系,由公司层面的先端技术研发中心及各事
业部层面的研发部门共同构成,分别承担先端技术研究以及面向业务的基础技
术研发。先端技术研发中心定位于对汽车电子软件行业中具有前瞻性与先进性
的技术进行研究,探索相关技术的发展路线以及商业化前景,并为各事业部的
研发部门提供技术咨询支持;各事业部的研发部门聚焦本事业部所处业务领域,
结合市场的需求进行产品规划和技术路线设计,研发可高度复用的基础软件平
台、通用组件、核心算法及辅助工具,同时向一线开发团队提供技术支持与指
导。从人员配置上,先端技术研发中心的研发人员属于专职研发人员,各事业
部研发部门中同时存在专职研发人员与兼职研发人员;根据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对兼职研发人员的岗位职能进行适时调整,在无研发任务时兼职研发人员
的岗位职能变更为一线开发人员。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主要表现为客户直接委托以及参与竞标的方
式获取客户订单。公司与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电装等国际知名的汽车零部
件供应商以及日产汽车、长安汽车等国内外知名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紧密
的合作关系,该类客户主要与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明确合作关系,并按时或按项
目向公司提出订单需求。除上述合作模式外,公司亦会与包括上述客户在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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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汽车整车制造商、其他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客户就特
定项目签订合作协议,该类项目的主要来源为公司销售拓展、其他客户推荐或
业主方公开采购招标等销售渠道。

4、采购模式

公司作为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提供商,不存在经常性的原材料采购。公司
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服务采购与软硬件产品采购。

公司采购的技术服务包括测试服务、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等。其中,公司
采购的测试服务主要为委托专业第三方测试机构对产品硬件性能进行测试检验;
公司采购的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主要为委托技术服务供应商对涉及时间成本较
高且人均效益较低的数据采集与分析、部分软件开发等工作内容提供技术服务。
公司采购的硬件包括各类型计算机、服务器、硬盘等硬件产品。公司采购的软
件包括各类操作系统、工具软件以及数据库等软件产品。

目前,公司对外采购的技术服务与软硬件产品大多为市场竞争充分的服务
或产品,相关服务或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公司的采购需求能够
得到充分满足。

(三)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汽车电子软件业务,在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智能网
联汽车测试以及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领域已形成较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相
关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增强,竞争地位持续提高。

近十载的发展历程中,光庭信息形成了高品质全域全栈软件开发和规模化
快速交付的能力,与行业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全球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商建
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立了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作
为国内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发行人的客户包括日本电产、延锋伟
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马瑞利等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日产汽
车、上汽集团、雷诺三星、长安汽车等国内外知名的汽车整车制造商。除此以
外,公司还与佛吉亚歌乐、上汽集团、电装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探索汽车电子
软件发展的新技术与新模式。

通过研发中心共建、实验室共建和平台共建的形式与头部汽车零部件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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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深度合作,间接奠定了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行业内的市场领先地位和市场占
有率优势。公司在 2018 年因此也被评选为“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
科技小巨人”。

在汽车仪表软件开发领域,公司为电装、延锋伟世通和马瑞利在武汉建立
了专门的离岸开发中心(ODC),持续地为客户提供用户体验(UX)设计、软
件开发和产品测试验证等服务。其中,电装是丰田汽车仪表系统领域最大的供
应商,在全球市场中长期保持领先优势;延锋伟世通是延锋集团与伟世通的合
资公司,2019 年伟世通在全球汽车仪表市场的市场份额占比为 15%,全球排名
第三,在中国国内,2020 年上半年伟世通与延锋伟世通的产品在智能汽车全尺
寸液晶仪表的搭载率合计 23.53%,排名国内第二;马瑞利在汽车仪表系统领域
是菲亚特-克莱斯勒和日产汽车最大的供应商,同时亦为大众集团汽车仪表系统
的重要供应商,2019 年上半年,马瑞利在全球汽车仪表市场的份额占比为 6.8%,
排名全球第六。公司先后被电装和延锋伟世通授予“优秀质量奖”和“项目开
发奖”等奖项,同时亦是马瑞利在中国主要的软件合作伙伴,充分说明公司在
汽车仪表软件领域的技术实力与市场地位。

在电机电控领域,公司与全球排名第一的综合电机制造商日本电产通过战
略合作、共建联合研发中心等方式共同探索未来电机电控的发展新方向。在具
体产品领域,公司助力日本电产研发推出了具有低噪音、低振动、小型化、低
成本特点的 E-Axle “三合一”驱动电机。尽管进入中国市场较晚,但截至 2020
年 9 月,日本电产在中国电机电控市场排名提升至市场第 7,市场份额为 5.6%。
在电子助力转向系统(EPS)领域,日本电产 2019 年的 EPS 电机产量达到 2,500
万台,位居全球第一位。发行人目前系日本电产车载电机控制领域主要的配套
软件合作伙伴,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日本电产发生的销售额合计 16,282.64 万元人
民币,日本电产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第一大客户。与日本电产的深入合作,加
强了公司在汽车电控领域相关软件开发服务的市场地位,更为公司今后与包括
日本电产在内的汽车电控领域零部件供应商共同探索智能电控领域相关软件开
发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产业协同方向上,公司通过与产业上下游中操作系统厂商和芯片厂商的
战略合作,进一步巩固了其技术服务和软件解决方案的市场竞争力。黑莓 Q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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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仪表操作系统领域市场份额遥遥领先,公司与黑莓 QNX 建立了战略合作
关系,成为黑莓 QNX 全球范围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共同在汽车仪表功能安全、
信息安全防护等领域保持持续的深入合作。同时,公司亦与汽车电子领域排名
第三的半导体厂商日本瑞萨展开了全方位的合作,相关产品覆盖智能座舱、智
能网关、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特别是在智能座
舱领域,公司建立了全系列的基于瑞萨 R-CAR 系列产品的产品线解决方案。

在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即在日本市场布局,先后在东京
和名古屋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与日系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建立
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从软件服务商的角度服务汽车整车制造商”的理
念上,公司通过与日产汽车持续多年的合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公司下一步扩
大与汽车整车制造商的合作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凭借着与市场主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汽车整车制造商所形成的紧密合
作关系以及公司在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等领域的全域全栈开发能力,
公司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实力。随着未来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
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所取得的市场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
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行业的创新、创造、创意趋势

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是汽车产业变革升级的必然发展路径,“软件定
义汽车”将加速汽车智能化、网联化与电动化的实现,推动汽车电子软件技术
研发、开发流程、业务模式的变革。

(1)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是汽车产业变革升级的必然发展路径

①电动化趋势

电动化是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新阶段中相对成熟的一个领域。目前,除造车
新势力外,包括宝马、戴姆勒-奔驰、丰田在内的传统汽车巨头均在加速电动化
战略。在纯电动汽车、油电混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构成中,电机控制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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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管理系统、整车控制器属于核心控制器单元,决定汽车的动力性能、能耗经
济效用和驾驶感受等关键指标。伴随着汽车电动化的发展,电动汽车的电机及
电机控制器趋向集成化发展,并衍生出电机、电机控制器和减速器“三合一”
的技术,与之相配套的软件技术亦将随此趋势而进一步迭代升级。

②智能化和网联化趋势

汽车向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是汽车技术变革浪潮中的重要阶段。智能网联
汽车将成为一个融合了互联网各种应用、服务移动出行的智能终端,其中车辆
是终端的载体,智能化是发展的目的,而网联化是实现目的的核心手段。汽车
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都将围绕汽车智能网
联化在技术、业务领域进行创新。一方面,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
商以及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需要在技术上不断迭代,打造更加符合智能网联汽
车定义以及架构的零部件、软件与整车;另一方面,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
部件供应商以及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需要从车型设计、研发、生产乃至建立应
用生态圈的各个环节出发,通过参考互联网行业的盈利模式,提出适应汽车向
智能网联化变革的业务模式。可以预见的是,汽车的智能化和网联化是整个汽
车行业向数字化转型的启动按钮,汽车智能网联化将促进产品研发与全产业链
的协同创新,提升产品性能与体验,赋予汽车后市场更长的价值链条。

(2)“软件定义汽车”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

在汽车产业向智能网联化演进的大变革下,“软件定义汽车”已成为行业
内共识。“软件定义汽车”是汽车在科技发展中向移动互联网靠拢的桥梁,亦
是移动互联网向汽车产业渗透、融合的结果,从而对整个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软件定义汽车”的时代,具备高速通信、更高算力、丰富图像感知能力
的各种硬件给软件提供了强大的基础运行平台,汽车电子软件将由单一功能架
构演变为面向服务架构(SOA),可以更加灵活地基于使用场景以及路况动态、
通过软件与不同的芯片和传感器的动态组合,形成具有创新、创意特征的新功
能;同时,随着人工智能、5G 通信等新兴技术的介入,软件在汽车整车价值中
的比重将逐步提高,汽车将逐步从传统的交通工具演变为高度智能网联化的移
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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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发行人围绕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及客户业务需求,紧跟“软件定义汽车”的理念不断强化软件能力,并在技
术研发、开发流程、业务模式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在智能化、网联化以及
电动化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开拓性研究,并取得创新成果。

(1)技术创新

①汽车网联化下的技术创新

通过多年研究并结合汽车网联化发展的共性需求,发行人形成了满足信息
安全规范要求的包含车载端、云端及手机端软件的汽车网联解决方案。该汽车
网联解决方案通过欧盟及俄罗斯紧急呼叫(E-Call)、中国《电动汽车远程服务
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32960)的认证,在信息安全方通过了渗透性测
试(P-Test),并获得通用漏洞评分系统(Common Vulnerability Scoring System,
CVSS)最高等级安全评价。

发行人的车联网软件解决方案由车载端、云端及手机端软件三部分组成。
车载端软件定义了统一的标准接口,可支持华为、高通等主流芯片,其代码可
移植性强,并建立了紧急呼叫(E-Call)、远程控制、数据挖掘、空中下载
(OTA)等标准组件,可方便进行应用功能的配置。云端软件集成了 Logstash、
Kafka、HDFS、Flink、Storm、ElasticSearch 等大数据中间件,支持基于 TCP、
HTTP、MQTT 协议的高频访问需求,开发全流程按照满足业务协同与快速迭代
的要求进行,并支持全平台云部署,实现空中下载技术(OTA)、车辆管理、
车辆监控报警、设备管理、走行管理、路谱展示、疲劳驾驶警告、远程诊断、
大数据分析、地理围栏、大屏展示、日志系统等功能。手机端软件支持基于
Android 与 iOS 的原生开发技术以及基于 Flutter 的跨平台开发技术,在人车互联、
远程通信、近场通信等应用场景以及应用兼容性、用户体验等领域实现创新。
同时,在安全性上,发行人的车联网解决方案建立了涵盖车载端、云端及手机
端的全套信息安全体系,技术领域包括公钥基础设施(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
PKI)系统、数字证书与签名、软件安全启动与升级、数据安全存储、安全通信
等,并通过了严格的信息安全渗透性测试(P-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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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车联网解决方案支持第三方服务集成的需求,为用户带来更佳的
使用体验,协助汽车整车制造商实现车型交付与功能交付的分离,同时可以给
汽车整车制造商带来诸如付费软件升级、软件订阅更新等创新的业务模式。

②汽车智能化下的技术创新

汽车智能化的核心体现在智能座舱与智能驾驶的先进性。公司实现了基于
“一芯多屏”架构并融合人工智能算法的智能座舱软件解决方案;同时,在智
能驾驶领域,基于异构分布式硬件平台,公司构建了包含传感器数据处理、数
据融合、智能决策规划与控制等功能的混合架构软件,可支持高级驾驶辅助系
统(ADAS)、自动泊车(APA)等 L2 级自动驾驶功能。

在智能座舱方面,公司实现了采用“一芯多屏”架构并基于瑞萨 R-CAR 芯
片及 Hypervisor 技术的智能座舱软件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基于瑞萨单个高性
能核心车载处理器,利用 Hypervisor 虚拟化技术,同时运行 QNX 和 Android 两
套操作系统,以不同的中间件、人工智能算法、应用软件为核心,实现液晶仪
表、抬头显示(HUD)、信息娱乐以及多屏互动等功能。在满足数字仪表功能
安全要求的同时,信息娱乐系统采用 Android 系统,为用户带来丰富的信息娱乐
和无缝互联体验,使座舱各系统之间交互更加快捷、顺畅,实现整车数字化、
智能化水平提升。

在智能驾驶方面,公司深度融合摄像头、超声波雷达与毫米波雷达的感知
数据,并结合车辆特性构造包含高实时性的驾驶地图、安全舒适的智能驾驶路
径计算及车辆控制算法等功能或技术的智能驾驶软件解决方案。发行人的智能
驾驶软件解决方案采用了模糊 PID 模型、LQR 模型、自车定位模型、档位计算
模型、轨迹补正等模型,创新实现了精准安全的高效规划算法与控制算法,包
括基于空间地图的泊车路径生成算法、基于模糊控制的自动驾驶行为规划算法、
基于最小转弯半径的泊车路径算法以及基于后视相机的泊车位补正算法等,从
而实现精准的汽车智能驾驶功能。除基于异构分布式硬件平台开发智能驾驶相
关软件外,发行人亦规划布局基于域控制器架构下的智能驾驶软件技术,以满
足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变革下智能驾驶功能对软件的技术需求。

除上述领域外,公司还与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共同研究智能驾驶感知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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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算法,亦组建博士后工作站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在决策及控制领域的算法进
行创新研究。

③汽车电动化下的技术创新

发行人具有电控产品系统定义能力,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电控产品系统
的量产解决方案。发行人的电控产品系统采用 AUTOSAR 的软件架构与 MBD 开
发模式,开发流程和工艺符合 A-SPICE 及 ISO 26262 标准。

发行人在新能源车电机控制器、电子助力转向以及电子伺服制动等领域取
得多项创新研发成果。其中,发行人的新能源电控产品采用 AUTOSAR 软件架
构、工具链和开发标准,为智能电动汽车的域控制器或中央处理器软件架构提
供了软硬分离的支撑;采用了全套的基于模型的软件开发方式,并应用了 SIL、
MIL 和 HIL 测试技术,保证了产品开发的可靠性、快速性,满足汽车整车制造
商电动汽车技术快速迭代的需求;“三电”系统平台采用了同一系列的满足功
能安全要求的多核 SoC 和共通的基础软件,能够实现电机控制器、电池管理系
统和整车控制器开发需求,可以进行快速迭代,提高软件复用率,降低开发与
维护成本;电机控制器创新设计了先进的永磁同步电机矢量控制算法,电流谐
波和扭矩波动较小,并能够实现主动阻尼控制,保证了车辆平顺性和良好的
NVH 特性;电子助力转向由转向管柱、电机和控制器三部分组成,控制器使用
惯性补偿、摩擦补偿等算法,创新设计了车道保持辅助、自动泊车辅助(APA)
等高级辅助驾驶功能的控制接口;电子伺服制动系统是协助驾驶员刹车制动的
辅助系统,采用基于模型开发(MBD)的技术,提供制动功能、能源回收功能,
并提供坡道起步辅助、自动制动保持、动态自动驻车制动、自动紧急制动等高
级辅助功能的服务接口。

④“软件定义汽车”理念下的技术创新

随着汽车向智能网联化的快速发展,汽车电子软件正成为汽车智能化、网
联化、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软件定义汽车”实质是定义汽车的体验、
功能的多样性,是实现汽车从出行工具向智能移动终端创新发展的关键。

在软件定义体验方面,发行人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语音、手势、人脸识
别等多模块交互,支持“千人千面”的用户体验;同时,在软件定义功能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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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通过软硬分离技术及面向服务的软件架构实现汽车功能多样性的部署。

A.软件定义体验

公司专门成立了用户体验实验室,基于生物识别、人工智能、车联网等先
端技术致力于打造智能化的人机交互系统,并构建可持续发展生态模式。基于
人工智能技术,包括语音识别(含声纹识别)、图像识别等技术,公司在传统
按键及触摸屏交互的基础上创新打造了多模交互模式,实现语音、手势甚至人
脸识别等技术在人车交互中的应用,在提升交互安全性的同时,给用户更为多
样性的个性化体验。除此以外,公司创新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HMI 引擎
kEngine,并为支持高效的 HMI 软件开发自主打造了基于 kEngine 引擎的开发套
件,该套件支持将可视化 HMI 设计自动转化为符合安全性要求的可运行代码,
同时提供整套的模拟运行与测试环境,可确保发行人向客户提供高效率、高质
量的 HMI 软件开发服务能力。公司在软件定义体验理念下所形成的技术创新,
有效地确立了公司在改善用户体验领域中的技术优势。

B.软件定义功能

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由分布式向域集中式架构以及中央计算平台的演进是
“软件定义汽车”的基础,相应的软件架构则是实现“软件定义汽车”的核心
路径。

发行人创新设计满足未来域控制器及中央计算平台需求的面向服务新型软
件 架 构 , 该 软 件 架 构 集 成 经 典 AUTOSAR 及 自 适 应 AUTOSAR, 可 支 持
Android/Linux/QNX 等操作系统,支持 Hypervisor 虚拟化技术与软硬件分离技术,
并可以根据功能复杂度及算力水平对混合式架构按需裁剪,实现成本、性能以
及体验上的优化。

为支持功能动态部署,公司引入了面向服务的软件架构,其中服务分解技
术与面向服务的通信技术是该软件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服务分解技术指以服务重用与灵活重组为目的,采用“自上而下”和“自
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来定义和设计服务。公司对传统用例驱动的分析方法与
面向服务的分析方法进行整合,即通过用例分析得到系统功能需求;同时采用
面向服务的分析方法以业务为中心对业务逻辑进行抽象和封装,从业务角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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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设计服务。

面向服务的通信可实现通信标准化,支持服务发现及订阅发布机制。公司
融合互联网技术与汽车电子软件技术,深入研究 REST 通信机制,通过定义服
务接口标准,加快软件迭代速度;同时利用 REST 技术实现“在车内多域横向
融合与在端云纵向连接”的服务能力,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以及第三方开发者提供标准化服务,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应用服务。

面向服务的新型软件架构有利于软硬件解耦,提供服务接口标准化定义以
及模块化设计,支持功能及应用的动态部署,为软件定义功能提供了关键技术
支撑。

(2)业务模式创新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浪潮的兴起,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具体角色定位正根
据其面向客户属性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如今,公司提出了面向汽车零部件供应
商的软件战略合作伙伴以及面向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新型软件供应商的两种具备
创新、创意和创造特征的业务模式。

随着软件、传感器以及与之相关的增值服务逐渐成为越来越多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的产品核心,公司正从面向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软件交付合作伙伴变为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软件能力的共建者和协同创新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有竞争力
的产品解决方案以满足汽车整车制造商的需求。

而随着“软件定义汽车”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开始在
汽车电子软件上投入大量资源,构建基于其产品线的软件体系。在此趋势下,
公司通过受托开发以及共同开发两种模式协助汽车整车制造商构建其专有的软
件体系,受托开发即公司接受委托向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标准化基础软件平台
类产品以及定制软件开发服务;共同开发模式即指公司站在汽车整车制造商和
汽车终端用户的双重视角,全流程深度参与汽车电子软件的策划、设计、开发
与评价,协助汽车整车制造商建立基于新型电子电气架构、面向服务的架构
(SOA)的软件研发和服务体系。其中,公司与日产汽车建立的以构建汽车整
车制造商软件开发能力为导向的合作模式最具代表性。在共同开发的模式下,
公司在车联网产品研发中为日产汽车提供产品规划建议、项目开发以及用户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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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测试等服务。

业务模式驱动创新,公司与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共同探索
汽车电子软件在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变革与“软件定义汽车”理念下的迭代路径,
从而为公司进一步融入汽车向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趋势提供动力。

(3)开发模式创新

在汽车产业变革的浪潮中,为迎接汽车电子软件功能日趋复杂、集成的挑
战,发行人提出了“软件工厂”下的软件敏捷开发模式。

公司“软件工厂”理念下的敏捷开发流程,首先通过业务经验累积形成精
细化的标准操作流程指引,提高开发人员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准确率,从而确
保软件产品的品质。其次,公司形成可以重复利用的软件设计与代码库,开发
人员在为客户提供定制软件开发的过程中能够通过成熟的代码组件快速搭建软
件产品架构,提高软件的开发速度并确保软件产品品质。再次,公司持续对已
经形成的开发工艺进行改进,确保其敏捷开发流程的先进性以应对汽车智能网
联化的需求。最后,可视化的管理模式是公司确保“软件工厂”实施的重要防
线与评价机制,利用数据结果对软件产品与服务进行量化管理,监控开发流程
的运行情况,最终实现对产品及服务的品质把控。

相对传统的开发模式,发行人提出的“软件工厂”下的敏捷开发模式通过
开发流程的标准化、代码组件的重复利用、开发工艺的不断改进以及开发过程
的可视化管理,实现软件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缩短开发时间、
降低开发成本,同时提高软件的开发质量。

(二)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与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发行人通过其形成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以及业态创新,为汽车产业的变
革升级注入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新活力,助力汽车行业步入“软件定义
汽车”时代,加快汽车产业与人工智能、大数据、车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融合。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符合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方向

目前发行人的软件开发技术被广泛应用到智能座舱、车联网、高级驾驶辅
助系统(ADAS)、新能源汽车电驱电控等领域。这些领域涵盖了“软件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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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趋势下未来汽车域控制器架构下的三大核心产品,即智能座舱域控制器、
智能驾驶域控制器和新能源动力域控制器。同时,发行人在移动地图数据领域
的大数据处理技术、传感器数据融合与动态更新技术也是汽车数据中心的重要
组成部分。此外,发行人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服务的能力也是未来汽车电子
软件发布验证、产品开发仿真测试的核心能力。

因此,发行人的业务方向属于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核心发展方
向,符合未来汽车新业态的发展趋势。

2、发行人的软件开发核心技术有利于在“软件定义汽车”时代加速产业融


公司围绕“软件定义汽车”研发了一系列核心基础技术,辅之以“软件工
厂”理念下的软件工程体系,可充分发挥软件综合竞争力,加速汽车产业与新
兴产业的进一步融合。

(1)掌握了软硬分离为代表的“软件定义汽车”关键技术

“软件定义汽车”的显著特点是软硬分离的实现,即伴随着汽车电子电气
架构的标准化,硬件会高度集中,汽车非机械功能的迭代将不再依赖特定硬件
的升级。

以虚拟化技术和面向服务架构(SOA)为基础的软硬分离技术与人工智能
芯片、操作系统、算法一同成为“软件定义汽车”的核心软件技术。公司开发
的第一代车载 ROM 系统实现了软件与硬件的分离,目前公司联合长安汽车共同
参与了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中的“智能网联汽车人机
交互及智能驾驶舱计算平台”项目,进一步推进了软硬分离技术在汽车产业中
的应用。

(2)建成了符合“软件定义汽车”要求的软件开发流程体系

公司“软件工厂”敏捷开发模式符合《道路车辆功能安全》(ISO 26262)、
《道路车辆-网络安全工程标准》(ISO 21434)等标准的要求,并在符合汽车功
能安全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开发流程指引、代码库、开发工艺持续改进以及可视
化管理等关键环节提高其软件开发效率。通过“软件工厂”开发模式,公司保
持软件开发流程的持续创新,确保高品质软件的规模化快速交付,在“软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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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汽车”时代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服务。

(3)掌握了满足未来产品快速开发需求的先进开发方法

发行人通过对先进开发方法的运用,满足未来“软件定义汽车”理念下产
品的快速开发需求。发行人采用的基于模型的开发方法(MBD)是 AUTOSAR
架构下开发的主流技术。该方法使用模型描述需求,并采用代码自动生成技术
进行嵌入式开发,具有开发更加快捷、生成代码质量高、方便自动化集成构建
等特点。公司目前已经在多个安全类产品的开发中,如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底
盘控制系统和电驱动系统,采用了基于模型的开发(MBD)方法,并形成了成
熟的应用经验;同时在日产汽车的新一代 IVI 产品中引入了 MBD 方法进行开发。

3、发行人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汽车整车制造商的创新发展与融合

公司就软件开发流程快速导入和软件竞争力持续提升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汽车整车制造商进行了深入探索,为公司业务进一步与“软件定义汽车”下汽
车产业创新发展的融合奠定了基础。

公司为日产汽车提供中国市场的车联网产品规划建议、项目进度管理和用
户评价等服务,共同探索汽车整车制造商与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在软件功能设
计、开发等领域进行协同开发的新模式。在电动汽车电驱动系统、智能座舱数
字计算平台等核心技术领域,公司与日本电产、长安汽车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汽车整车制造商进行了联合技术攻关,协助客户掌握了“三合一”电驱动系统、
智能座舱域控制器等产品的核心关键技术,探索了持续协同创新的开发模式。

六、发行人符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
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发行人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同时,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 年
和 2020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孰
低者为准)分别为 5,282.86 万元和 6,511.21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正数,
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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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投入金额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 2020-420118- 20204201000
23,008.33 23,008.33
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65-03-046966 100000656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 2020-420118- 20204201000
11,007.55 11,007.55
平台建设项目 65-03-046964 100000658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 2020-420118- 20204201000
4,715.98 4,715.98
心建设项目 65-03-046968 100000657
合计 38,731.86 38,731.86 -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采用自筹资金的方式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到位以后根据实际情况置换先期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后尚有
剩余,公司将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公司主营业务;
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解
决。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
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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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315.5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
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
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69.89 元
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将通过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
发行人高管、员工参
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
与战略配售情况
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61.23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 2.64%。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
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市盈率 99.42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0.70 元(按照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发行后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6.51 元(按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0.85 元(按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3.35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
发行方式 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和条件的战略投资者(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询价
发行对象 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要求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13,978.69 万元,明细如下:
( 1 )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 保 荐 费 为 283.02 万 元 ; 承 销 费 为
12,213.92 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552.74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律师费用:490.57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93.40 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45.05 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上述合计数与
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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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赵简明
项目协办人 曾国鑫
项目组其他成员 陈子滢、李孟烈、戴光辉、林尚研
联系电话 021-68826801
传真 021-68826800

(二)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顾功耘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经办律师 张东晓、褚逸凡、朱艳萍
联系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三)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胡咏华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1504 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 索保国、张岭、周迁
联系电话 010-82330558
传真 010-82327668

(四)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梅惠民
住所 上海市九江路 69 号
经办资产评估师 吴宇翔、王盈芳
联系电话 021-63391088
传真 021-63391116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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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755)2593 8000
传真 (0755)2598 8122

(六)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51001870836051508511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2083295

三、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
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12 月 7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12 月 10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12 月 13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12 月 15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股票上市日期
板上市

五、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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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
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即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
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473,34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为 612,39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64%。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的差额 2,860,950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光庭信息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光庭信息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4,280 万元,且认购数
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即不超过 2,315,56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TE806

管理人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17 日

到期日 2026 年 11 月 16 日

认购金额 4,280.00 万元

投资类型 权益类

光庭信息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认购金额等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上市 认购资管计 认购资管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司高管与 划份额(万 计划份额
核心员工 元) 比例
1 王军德 董事、总经理 是 460.00 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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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上市 认购资管计 认购资管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司高管与 划份额(万 计划份额
核心员工 元) 比例
2 李森林 董事、副总经理 是 400.00 9.35%

3 朱敦禹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是 500.00 11.68%

4 葛坤 董事、财务总监 是 220.00 5.14%

5 程德心 副总经理 是 260.00 6.07%

6 李红 行政主管 是 260.00 6.07%

7 周风明 事业部总经理 是 400.00 9.35%

8 张龙 事业部总经理 是 400.00 9.35%

9 黄永恒 事业部总经理 是 320.00 7.48%

10 胡早阳 事业部总经理 是 260.00 6.07%

11 陈治 技术总监 是 220.00 5.14%

12 李诒雯 武汉乐庭公司副总经理 是 360.00 8.41%

13 胡昊云 事业部副总经理 是 120.00 2.80%

14 匡浩 事业部副总经理 是 100.00 2.34%

合计 4,280.00 10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61.2390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2.6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T-4 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
根据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
略配售结果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
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612,390 42,799,937.10 12 个月


(三)限售期

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
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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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已签署关于本次战略配售的承诺函,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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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
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宏观经济与行业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是一家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汽车电子
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的信息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和技术服务涵盖构
成智能网联汽车核心的智能座舱、智能电控和智能驾驶等领域,并建立了智能
网联汽车测试服务体系与移动地图数据服务平台。

汽车电子软件的发展主要依赖于汽车行业的发展,而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
与宏观经济状况息息相关。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汽车
行业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下游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以汽车为载体,因此,公司生产经营与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
状况以及景气程度有较为紧密的关系。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三年下滑。2018 年,我国汽车
产量与销量分别为 2,781 万辆与 2,808 万辆,较上年分别下降 4.17%与 2.77%;
2019 年,我国汽车产量与销量分别为 2,572 万辆和 2,577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7.52%和 8.23%;2020 年,我国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2,522.5 万辆、2,531.1 万
辆,同比分别下降 2.0%和 1.9%。发行人所主要从事的汽车电子软件相关业务与
新车型或新功能的推出密切相关。虽然相关业务短期内受汽车销量的影响较小,
但如果汽车销售行业持续不景气,汽车整车制造商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将暂
缓新车型或新功能的研发计划,可能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持续增加,分别为 8,532.34 万元、12,57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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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13,445.71 万元、5,431.0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19%、
41.42%、40.33%、32.31%,外销收入主要来源于日本。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
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加剧,虽然目前日本对中国的软件服务进口环境较为
友好,针对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并未出台特别的限制政策,但如果未来相关国家
及地区与我国发生贸易摩擦或出于贸易保护等原因,通过关税和进出口限制等
贸易政策,构建贸易壁垒,限制公司客户或者终端客户的业务开展,将对公司
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二、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全球汽车工业的稳步发展以及汽车电子渗透率不断提升,汽
车电子行业市场总体规模不断扩大。行业景气度的提升使得行业内原有竞争对
手规模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同时市场新进入的竞争者亦会逐步增加。虽然公司
一直专注于汽车电子软件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持续强化技术研发、
质量保证和提升客户满意度作为保持公司长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如果公司
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持续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将
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2,605.10 万元、17,569.05
万元、17,713.45 万元、8,066.41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92%、
57.68%、52.98%、47.85%,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面向的客户主要为全球
主要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知名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公司已与日本电产、电装、
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MSE 等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未来公司主
要客户因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其自身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生产计划缩减、采购
规模缩小,或本公司的供应商认证资格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新产品研发、技
术储备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可能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
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负面影响。

(三)人力成本上升风险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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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8,424.58 万元、12,000.66 万元、11,959.78 万元、7,283.20 万元,占主营
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66.95%、76.99%、71.78%、82.23%,人工成本占比较高。
假设其他项目金额不变,若报告期内公司的人力成本上升 5%,报告期各期毛利
率将分别下降 1.74 个百分点、1.98 个百分点和 1.79 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将分别
减少 421.23 万元、600.03 万元和 597.99 万元,人工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
大。未来随着国内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人力成本可能呈上涨的趋势,公
司存在人工成本上升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主要客户流失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向汽车整车制造商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汽车电子软件的定
制开发、技术服务以及第三方测试服务,主要客户包括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
佛吉亚歌乐、电装、日产汽车等世界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制造商。目
前,汽车电子软件产品迭代速度较快,若本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的核心竞
争力不能维持,公司将面临主要客户流失的风险。

(五)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第四季度确认的收入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7.60%、37.16%和 39.44%。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汽
车整车制造商,以及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上述客户通常存在严格的预算管理制
度;而软件开发业务不同于经常性的材料采购,其需求受预算的约束和影响较
大,在预算编制结束后,客户计划中的项目陆续实施,需求会陆续增加,由于
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导致公司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尤
其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
风险。

三、创新与技术研发风险

(一)技术升级和迭代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汽车电子软件的全域全栈开发能力,积累了
众多优质的客户资源和核心关键技术成果,并以成熟的技术、优质的服务赢得
了客户的肯定。但由于汽车改款换代周期不断缩短,汽车电子产品软硬件技术
更新迭代不断加速,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精准把握行业和技术的发展方向、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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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技术积累和创新,将导致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客户需求,逐渐丧失
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一直以研发设计为驱动,持续创新的研发设计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
的关键所在。公司深耕汽车电子软件领域多年,形成了自有核心技术体系,并
广泛应用于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等多个领域。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
保密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就竞业禁止事项进行了相关约定,采取了
申请专利等相关措施,以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但仍不能杜绝公司
的核心技术被侵犯和泄密的风险。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将对公司保持竞争优势
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1,240 名研发和技术实施人员。优秀人才是
公司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公司已通过员工持股制
度等措施激励优秀人才,但仍难以避免优秀人才特定情况下无法或不愿留任公
司职位,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找到合适人选加以替代,给公司带来技术研发迟缓
或技术泄密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分别为 11,270.71 万元、9,890.56 万元、9,230.94 万元、10,053.39 万元,占
相应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49%、32.54%、26.31%、32.87%,占相应期
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42%、32.47%、27.61%、59.63%。报告期内,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期初有所增加。公司主要应收账款
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较好,但较大规模的应收账款增加了
公司的管理压力,加大了坏账损失的风险;且应收账款规模的增加将减少公司
可用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的不足可能对公司业务的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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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减值风险

作为软件开发企业,公司存货主要为未完成项目成本。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46.94 万元、2,006.50 万元、1,829.18 万元、2,582.71
万元。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存货账面价值逐步增加。未来若公司在项目执
行过程中出现未预期的困难,不能有效控制成本费用,会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摊薄项目毛利甚至出现亏损合同。

(三)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外销业务收入的主要结算货币为日元,报告期内,由于人民币汇率波
动而形成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397.62 万元、124.80 万元、39.41 万元和-561.08 万
元,汇兑损益绝对值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9.80%、1.90%、0.49%和 20.31%,
人民币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假设其他条件不变,若报
告期各期末日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 1%,报告期各期利润总额将分别减少 59.58
万元、53.76 万元、79.27 万元和 108.80 万元。

若未来公司外销业务保持较高水平,且人民币对日元持续升值,会对公司
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汇率变动而导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软件产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国家出
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享受的
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方面主要包括软件产品出口免税、国内销售即征即退、
技术开发服务免增值税、离岸服务外包增值税零税率、进项税加计抵减等;企
业所得税方面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以及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两免
三减半”优惠政策等。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分别为
1,527.92 万元、947.92 万元、1,245.32 万元和 543.25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18.28%、14.32%、15.47%和 19.80%。

如果公司未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
化,将可能增加纳税负担,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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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资金实力将显著增强,同时公
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合理
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运营能力,从而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但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相关效益的实现也需要一定的过程,
因此在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内控风险

(一)规模快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快速扩张,资产规模相应扩大,人员也在快速
扩充,对公司管理团队的运营能力、市场开拓、资源整合、内部控制等都提出
了全方位的更高要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打造了一支较高素
质和丰富管理经验的管理队伍。但随着公司业务的继续发展,特别是本次发行
上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如果公
司相关管理措施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人才储备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
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则公司将可能面临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的管理
风险。

(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朱敦尧直接持有公司 56.0082%的股份,同时,朱敦尧持有励
元齐心 34.3042%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鼎立恒丰 5.2264%出
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励元齐心及鼎立恒丰分别持有公司 8.6613%
和 4.6545%股份,因此,朱敦尧合计控制公司 69.32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直接影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能力。尽管公司已建立
了完善的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如果朱敦尧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和对
公司的影响力,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
不当控制,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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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模拟及测试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规划是公司在综合判断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做
出的,但是若出现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新技术开发进度不达预期甚至失败,
将对公司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

受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春节后生产经营恢复较晚,2020 年
上半年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随着国内疫情情况逐步得到控制,公司
整体经营情况趋于正常,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逐渐减小。但由于目前全球范
围内的新冠疫情仍在发展,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难以估计,若疫情进一步持
续或加剧,不排除我国或公司客户所在国家采取新的防疫措施,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造成不利的影响。

八、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宏观经济形
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控、利率水平、汇率水平、投资者预期变化等各种
因素均可能对股票市场带来影响,进而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价值判断。因
此,本次发行存在由于发行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上市条件而发行失败的风险。

九、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除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
公司股票价格还受到国家政治、宏观政策、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心
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
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票市场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作出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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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han Kotei Informatics Co.,Ltd.
注册资本 6,946.6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敦尧
2011 年 1 月 17 日(有限公司成立)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26 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软件园一期以西、南湖南路以
住所
南光谷软件园六期 2 幢 8 层 208 号
邮政编码 430074
电话号码 027-59906736
传真号码 027-87690695
互联网网址 www.kotei-info.com
电子信箱 dunyuz@kotei-info.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朱敦禹
董事会办公室电话号码 027-59906736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一)光庭有限的设立情况

2010 年 12 月 22 日,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司(筹)(光庭有限前身,后更
名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鄂武)名预核私字[2010]第 20737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
名称为“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司”。

2011 年 1 月 14 日,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司(筹)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
致决议同意通过《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2011 年 1 月 14 日,湖北华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华宇验字[2011]第
T007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1 年 1 月 14 日,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
司(筹)本次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00 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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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1 年 1 月 17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武汉华庭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其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罗跃军 900.00 270.00 90.00 货币
2 朱敦禹 50.00 15.00 5.00 货币
3 王军德 50.00 15.00 5.00 货币
合计 1,000.00 300.00 100.00 /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发行人前身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2015 年 5 月 1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5]114168 号《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光庭有限
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12,810.27 万元。

2015 年 5 月 18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0471 号《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光庭有限净资产
的评估价值为 12,820.75 万元。

2015 年 6 月 10 日,光庭有限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2,810.27 万元折合成 6,666.67 万股
股本,每股面值 1.00 元,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 6,143.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日,光庭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
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5 年 8 月 12 日,财政部出具《财政部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财金函[2015]120 号),确认武汉光庭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份总数为 1,120.01 万股,其中吉林汽车创投
持有 633.33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9.5%;银河吉星持有 33.34 万股,占股份总数
的 0.5%;东兴成长持有 453.34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6.8%。上述股份均为国有法
人股。

2015 年 8 月 1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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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5007 号),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已根
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光庭有限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折合股份总额 6,666.67 万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整体变更设立武汉光
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出资情况的报告》等议案。

2015 年 8 月 26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本次变更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敦尧 4,109.8595 61.65%
2 励元齐心 666.667 10.00%
3 吉林汽车创投 633.33 9.50%
4 东兴成长 453.34 6.80%
5 鼎立恒丰 333.3335 5.00%
6 李霖 231.60 3.47%
7 王军德 46.20 0.69%
8 朱敦禹 39.00 0.58%
9 罗跃军 39.00 0.58%
10 银河吉星 33.34 0.50%
11 李森林 30.60 0.46%
12 苏晓聪 30.60 0.46%
13 刘强 19.80 0.30%
合计 6,666.67 100.00%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2015 年 11 月 23 日,光庭信息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7776 号),光庭信息具体挂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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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如下:

项目 内容
挂牌时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
挂牌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代码 834708
股票简称 光庭信息
终止挂牌时间 2018 年 10 月 18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公司未受到过
挂牌期间受到的处罚情况
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 4 家子公司、2 家分公司和 4 家参股
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子公司

1、东京光庭

公司名称 光庭信息技术株式会社(日文:株式会社光庭インフォ)
成立时间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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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法人编号 0108-01-023889
资本金额 5,000 万日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日元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
东京都大田区蒲田 5-33-6

1、地图信息相关数据库制作、软件生产和销售;
2、车载信息通信设备和导航信息终端设备的开发和制造以
及其软件的制造和销售;
3、定位服务(LBS)系统开发和销售;
4、车载显示器的开发和销售;
经营范围
5、开发和销售用于移动终端的应用软件;
6、开发和销售用于手机游戏的软件和内容;
7、工业设备嵌入式软件的开发和销售;
8、上述每个项目中软件程序开发工作的外包工作;
9、以上项目附带的所有业务。
面向日产汽车、日立等汽车整车制造商、零部件供应商提供
主营业务
汽车电子相关业务的销售以及售后维护。
股权结构 光庭信息持有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1,555.64 1,511.18
净资产(万元) 1,098.54 829.12
营业收入(万元) 2,351.90 3,164.65
净利润(万元) 342.13 1.9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2、名古屋光庭
名古屋光庭信息有限公司(日文:株式会社光庭インフォー
公司名称
名古屋)
成立时间 2015 年 05 月 07 日
法人编号 1800-01-118629
资本金额 5,000 万日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日元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
名古屋市中川区尾头桥 4-13-7

1、地图信息相关数据库制作、软件生产和销售;
2、车载信息通信设备和导航信息终端设备的开发和制造以
及其软件的制造和销售;
3、定位服务(LBS)系统开发和销售;
4、车载显示器的开发和销售;
经营范围
5、开发和销售用于移动终端的应用软件;
6、开发和销售用于手机游戏的软件和内容;
7、工业设备嵌入式软件的开发和销售;
8、上述每个项目中软件程序开发工作的外包工作;
9、以上项目附带的所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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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面向电装等汽车电子零部件商提供汽车电子相关业务的销售
主营业务
以及售后维护
股权结构 光庭信息持有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962.80 785.21
净资产(万元) 452.03 497.03
营业收入(万元) 1,340.14 3,758.65
净利润(万元) -7.42 60.62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东京光庭主要面向日本东部地区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日立提供全球车载导
航地图数据编译及更新服务,面向安全、舒适的自动驾驶应用场景的中精度地
图数据的开发;面向汽车整车厂日产汽车提供 ADAS 功能测试服务和 Onsite 技
术支持服务。

名古屋光庭主要面向位于日本中部地区的电装集团等汽车电子零部件商提
供汽车电子软件相关的销售以及售后维护。

3、武汉乐庭

名称 武汉乐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MQEH1W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 8 号创星汇科技园 B-501

法定代表人 王军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 2016 年 05 月 31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承接软件服务外包;智能终端软件系统研发;软件产品和软
件解决方案研发;移动互联网技术及通讯技术的研发;货物
与技术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经营范围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经营范围不含
国家禁止及限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车载语音交互、车载信息服务、车辆网相关开发服务及解决
主营业务 方案的提供,智能驾驶舱、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先行研发和量
产开发服务。
光庭信息持有 75.00%股权,Faurecia Clarion Electronics 株式
股权结构
会社持有 25.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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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要财务数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2,655.88 2,249.84
净资产(万元) 2,454.55 2,007.49
营业收入(万元) 1,522.46 1,807.06
净利润(万元) 447.07 148.13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4、山东光庭

名称 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4MA3EX2M43N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蓬莱阁街道北关路 133 号

法定代表人 朱敦尧
注册资本 1,300 万元
实收资本 1,3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4 日
登记状态 在业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
理和存储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经营范围 测绘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系统开发和建设,帮助政企
主营业务 实现信息化管理。同时提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和产业服务、
大数据商业服务及地图增值服务等。
光庭信息持有 76.92%股权,蓬莱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股权结构
23.08%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1,482.45 1,679.86
净资产(万元) 996.44 1,164.85
营业收入(万元) 384.83 1,279.37
净利润(万元) -168.41 8.2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二)发行人分公司

1、南京分公司

名称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4MA1WXK99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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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 1 号创智大厦北楼 11 层 110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京市江宁区清水亭西路 2 号中节能大厦 A 栋 20 楼
负责人 黄永恒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8 年 07 月 23 日
登记状态 在业
软件服务外包、软件产品和软件解决方案研发;智能终端软
件系统研发;移动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研发;卫星导航定位应
用、电子地图的制作;地理信息系统及工程应用;空间地理
数据测绘(地籍测量、地理国情、工程测量等)、地图数据
经营范围 库建库服务;数据信息的加工及内容信息服务提供;计算机
软硬件、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批发兼零售及技术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
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设立南京分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公司客户延锋伟世通电
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及周边城市客户提供现场的软件开发以及技术
服务。

2、杭州分公司

名称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352425125F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茂路 16 号 1 幢 A 座 207 室

负责人 黎昀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5 年 08 月 10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讯技术研
经营范围 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发行人设立杭州分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拓展和维护江浙地区智慧
城市业务及客户。

(三)发行人参股公司

1、电装光庭

(1)电装光庭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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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名称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2NHT1M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三路 1 号车载导航综合设备
注册地址
2栋2层A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软件园六期 E4 栋 5 楼
法定代表人 朱敦尧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 2018 年 12 月 29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车载驾驶舱显示系产品、电子产品及其原材料和构成件的开
发、设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动产、不动产租赁。(上
经营范围
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电子相关软件的开发和销售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51%股权,光庭信息持有
股权结构
49.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11,507.16 11,212.51
净资产(万元) 10,425.62 10,361.03
营业收入(万元) 2,256.37 3,530.69
净利润(万元) 64.59 677.1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电装光庭的主要业务内容

2018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与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装中国”)共同出资设立电装光庭,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
园三路 1 号车载导航综合设备 2 栋 2 层 A 区,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其中,
电装中国持有电装光庭 51%股权,发行人持有电装光庭 49%。

电装光庭作为电装集团控股子公司,主要协助电装集团进行丰田等日系汽
车的智能座舱软件开发。电装集团与发行人共同出资在中国设立电装光庭,主
要希望通过本土化经营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同时便于贴近客户提供服务。
发行人参股电装光庭,有利于通过电装光庭获得丰田汽车的软件开发业务,并
通过参与上述业务进一步提升软件开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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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中海庭

(1)中海庭基本情况

名称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NJH08E
注册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一路 28 号新工厂产业园 7 号 A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软件园一期 A1 栋 9 楼
法定代表人 祖似杰
注册资本 5,590.825310 万元
实收资本 5,590.82531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21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电子地图制作工程;地图数据库和应用工程;空间信息分
析;高精度地图测绘和应用;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及其应用;
智能网联汽车和智慧城市的示范应用;大数据应用技术、下
一代互联网技术和产品研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产品开发;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
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增值电信业务;专业测绘采集设
备(含测绘车辆)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
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面向汽车自动驾驶及智慧城市提供高精度地图及增值服务、
主营业务
高精度定位及大数据挖掘服务
发行人持有 25.04%股权,上汽创投持有 48.27%股权,广州
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6.69%股权,武汉众
股权结构
创兴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5.36%,武汉众
创兴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4.64%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19,690.60 21,980.66
净资产(万元) 15,903.95 16,989.65
营业收入(万元) 150.97 9,057.64
净利润(万元) -1,085.70 42.76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海庭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地图数据等相关业务,因该业
务所需投入较大,中海庭希望引入外部资金,而上汽创投有意投资并控股中海
庭。2017 年 9 月 28 日,上汽创投、光庭信息、中海达及武汉众创兴图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由上汽创投出资 1.46 亿元,取得
中海庭 51%股权。增资前,公司持有中海庭 54%的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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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中海庭的股权比例下降为 26.46%。2017 年 12 月,该次增资完成了工商变更
登记。

(2)广州中海达对中海庭的投资背景

2016 年,广州中海达以增资的方式投资中海庭。增资完成后,光庭信息持
有中海庭 54%股权、广州中海达持有中海庭 36%股权、众创兴图持有中海庭 10%
股权。

广州中海达对中海庭进行投资的背景主要如下:为进一步发挥广州中海达
在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和三维激光领域的技术优势,充分把握自动驾驶行业高
速发展所带来的市场机会,广州中海达决定全力开拓高精度导航地图业务。为
此,广州中海达决定与光庭信息缔结深度战略合作关系,于 2016 年与光庭信息
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由发行人设立全资子公司中海庭,并由发行人将其现
有的高精度导航地图以及 NDS 部门的人员、资产、知识产权、数据、软件等全
部注入中海庭,中海庭实现人员、财务、资产、业务的完全独立;中海庭设立
武汉众创兴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为“众创兴图”)作为员工持股平
台,并向中海庭增资;在满足《合作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广州中海达以货币
资金向中海庭增资 3,6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发行人、广州中海达、众创兴图分
别持有中海庭 54%、36%、10%股权等。

2016 年 10 月 22 日,发行人、众创兴图、广州中海达以及中海庭签署《增
资协议》,中海达以自有资金 3,600 万元增资中海庭。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
中海庭 54%股权,广州中海达持有中海庭 36%股权,众创兴图持有发行人 10%
股权。

(3)上汽创投对中海庭的投资背景

2017 年,上汽创投以增资的方式控股收购中海庭。增资完成后,上汽创投
持有中海庭 51%股权、光庭信息持有中海庭 26.46%股权、广州中海达持有中海
庭 17.64%股权、众创兴图持有中海庭 4.9%股权。

上汽创投对中海庭进行投资的背景主要如下:2017 年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在集团内设立上汽创投进行产业投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发
行人拟携手进行创新,以 AI 技术、测绘技术、制图技术为基础大力发展高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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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地图产业,打造国内领先的高精度地图企业。为此,2017 年 9 月 28 日,上汽创
投与发行人、广州中海达、众创兴图签署了《关于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
司之股东协议》和《关于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增资
形式出资 1.46 亿元对中海庭进行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汽创投持有中海庭
51%股权,发行人持有中海庭 26.46%股权,广州中海达持有中海庭 17.64%股权,
众创兴图持有发行人 4.9%股权。

(4)发行人与中海庭的相同点及差异,发行人“移动地图数据服务”与中
海庭相关业务的关联

中海庭主要从事高精度地图数据的采集、加工及应用,其商业模式为通过
高精度地图版权销售实现收入。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发
行人汽车电子领域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包括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智
能网联汽车测试与服务、移动地图数据服务。上述产品线中,智能座舱与智能
电控产品线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二者产生的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55.38%,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相关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2.29%。

发行人移动地图数据服务业务与中海庭的高精度地图业务均涉及地图数据
的应用开发如数据编译。双方在地图数据应用开发业务中使用共同的行业标准、
技术体系和业务流程等,但与发行人移动地图数据相比,中海庭业务内容还包
括高精度地图数据采集、地图数据库的建立、地图版权销售,发行人并不从事
地图数据的上述环节,存在较大差异。

发行人移动地图数据服务业务主要系在普通地图数据基础上进行编译或应
用开发,不涉及高精度地图数据,中海庭主营业务为高精度地图的采集、加工
及应用。因此,发行人移动地图数据服务业务所使用的地图数据由传统图商提
供,不涉及高精度地图,无需基于中海庭的地图数据、地图技术服务或相关业
务资质。

3、交通科技研究院

(1)交通科技研究院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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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059172229E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三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 谢传钢
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28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智能交通技术及产品、海事监管技术及产品、汽车电子技术
及产品、港航装备检测技术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工程集成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
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
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子
经营范围 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航标、
航标标体、航标灯器、信号灯、太阳能发电板、电池、光源
及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智能仪表、测量设备、遥测遥控终端
设备及监控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监控系统集成;港
口、航道、航标、导航工程的设计与技术咨询服务;航标、
助航设施、航道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维护与保养。(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提供智能交通领域的安全咨询和体系认证服务
光庭信息持有 40%股权,吕植勇持有 30%股权,武汉理工大
股权结构
学持有 3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1,383.93 1,478.58
净资产(万元) 1,291.23 1,331.01
营业收入(万元) 78.29 128.86
净利润(万元) -39.78 -152.40
注: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交通科技研究院具体业务包括:依托武汉理工大学国家水运应急安全工程
中心,开展围绕智能交通、水运应急安全等相关技术中试与产业化。重点在交
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领域,依托武汉理工大学“一级道路运输安全评审机构”、
“二级水路运输安全评审机构”、“二级收费公路安全评审机构”资质,为道
路水路企业和政府机构提供完整的安全咨询服务,帮助政府和企业提高交通运
输安全能力;参与部分省市的政府机构采购社会化服务,交通应急安全十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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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规划等技术服务工作,在技术服务基础上开展与上述技术相关的工程化、信息
化系统建设。

4、光谷智能网联

(1)光谷智能网联基本情况

名称 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9B4NE4Q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B区
注册地址
A6栋50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软件新城一期 A6 栋 501 室
法定代表人 朱敦尧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9 年 9 月 20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软件开发;产业孵化器服
经营范围 务;科技成果转化;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的批发兼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
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为智能网联汽车提供测试解决方案和综合测试服务
光庭信息持有 35%股权,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
司持有 34%股权,武汉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
股权结构
21%,武汉市众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5%,武汉珞珈德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
主要财务数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
总资产(万元) 814.10 922.08
净资产(万元) 817.73 913.15
营业收入(万元) 14.90 3.77
净利润(万元) -95.42 -80.3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光谷智能网联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响应国家关于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
术发展和产业应用并推进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要求,吸引更多的智能
汽车厂商落户光谷,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协作协同创新,为地方的智能汽
车产业发展提供平台;同时,为汽车厂商的路测提供相关公共道路测试资质等
相关认证、评测、资质审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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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报告期内注销、转让的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1、北京光庭

公司名称 北京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969629672
成立时间 2014 年 4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B 座 14 层 06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
经营范围
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
主营业务 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相关业务
股权结构(注销
光庭信息持有 100%股权
前)
注销日期 2018 年 12 月 10 日

北京光庭主要从事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相关业务,因北京等地区
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开展不如预期,出现连续亏损的情形,为降
低损失,公司决定注销北京光庭。报告期内,北京光庭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北京光庭注销前资产和负债主要系与经营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在结清相关
债权、债务并处置固定资产后,北京光庭将剩余资金分配给股东,员工由光庭
信息接收聘用。

2、呼和浩特光庭

公司名称 呼和浩特市光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0082151450D
成立时间 2013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众生大厦 1123 房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智能交通、车载导航及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地理信息系统、地
经营范围 图数字化、数据库建立和电子地图的制作与编制(许可项目除
外);数据处理
主营业务 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相关业务
股权结构(注销
光庭信息持有 100%股权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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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销日期 2019 年 5 月 8 日

呼和浩特光庭主要从事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相关业务,因内蒙古
等地区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开展不如预期,连续多年亏损或微利,
为降低损失,公司决定注销呼和浩特光庭。报告期内,呼和浩特光庭不存在因
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呼和浩特光庭注销前资产和负债主要系与经营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在结清
相关债权、债务并处置固定资产后,呼和浩特光庭将剩余资金分配给股东,员
工由光庭信息接收聘用。

3、美国光庭

(1)美国光庭(伊利诺伊州)

公司名称 Kotei Infomatics USA, Inc.
授权发行股份 1,000 万股
成立时间 2014 年 9 月 16 日
注册地址(注销
33 N Lasalle Street Suite 2020 Chicago, IL 60602
前)
股权结构(注销
光庭信息持有 100%股权
前)
注销日期 2018 年 2 月 9 日

(2)美国光庭(加利福尼亚州)

公司名称 Kotei Infomatics USA, Inc.
授权发行股份 10 万股
成立时间 2017 年 2 月 16 日
注册地址(注销
721 Saltillo Place, Fremont, CA 94536
前)
股权结构(注销
光庭信息持有 100%股权
前)
注销日期 2019 年 5 月 13 日

美国光庭(伊利诺伊州)自设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亦未完成出资,2018 年
2 月 9 日,美国光庭(伊利诺伊州)依据伊利诺伊州相关法律法规被动注销。根
据美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国光庭(伊利诺伊州)已完成所需的注销程
序,其存续期间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美国光庭(伊利诺
伊州)注销不涉及资产、人员、债务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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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美国光庭(加利福尼亚州)自设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亦未完成出资,为理
清公司组织架构,公司决定注销美国光庭(加利福尼亚州)。根据美国律师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国光庭(加利福尼亚州)已完成所需的注销程序,其存续
期间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美国光庭(加利福尼亚州)注
销不涉及资产、人员、债务处置。

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敦尧直接持有公司 3,890.6995 万股,占公司
56.0082%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朱敦尧持有励元齐心 34.3042%出
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鼎立恒丰 5.2264%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执
行事务合伙人,励元齐心及鼎立恒丰分别持有公司 8.6613%和 4.6545%股份,因
此,朱敦尧合计控制公司 69.32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敦尧的基本情况如下:

朱敦尧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身份证号码:42900419630922****。1986 年 7 月至 1988 年 12 月,任
国家测绘局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89 年 1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北京农业大
学土地资源系讲师;1993 年 9 月至 1996 年 7 月,于东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在东京大学从事博士后工作;1999 年 3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日本 Xanavi 公司导航事业部部长;2001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日
本微软公司 ITS 部经理;2002 年 3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日本适普公司总经理;
2003 年 2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 9 月至今,任武汉光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1 月至今,任武汉大学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兼职教授;2012 年 7 月至今,先后任光庭有限和光
庭信息董事长。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
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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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三)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除朱敦尧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包括上汽创投、励元齐心、
坚木坚贯。

1、上汽创投

名称 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MA1QFWAG66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8 日
注册资本 282,100 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
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二区 21 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吴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99.5%股权,上海汽车
股权结构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0.5%股权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上汽创投主要从事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主营业务的关系

2、励元齐心

(1)励元齐心基本情况

名称 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303683670W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三路一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敦尧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励元齐心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
主营业务的关系 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励元齐心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朱敦尧 30.9595 34.3042% 普通合伙人
2 张龙 6.1500 6.8144% 有限合伙人
3 周风明 4.4700 4.9529% 有限合伙人
4 徐瑞国 3.7500 4.1551%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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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5 黎昀 3.6450 4.0388% 有限合伙人
6 程德心 3.4500 3.8227% 有限合伙人
7 陈治 3.3000 3.6565% 有限合伙人
8 李红 3.2250 3.5734% 有限合伙人
9 葛坤 3.0300 3.3573% 有限合伙人
10 蔡幼波 3.0000 3.3241% 有限合伙人
11 朱敦禹 2.9355 3.2526% 有限合伙人
12 黄永恒 2.7600 3.0582% 有限合伙人
13 李诒雯 1.8450 2.0443% 有限合伙人
14 李元 1.5450 1.7119% 有限合伙人
15 叶菁 1.5000 1.6620% 有限合伙人
16 温世敏 1.3500 1.4958% 有限合伙人
17 孙凯 1.3500 1.4958% 有限合伙人
18 郝江波 1.3500 1.4958% 有限合伙人
19 闵家旗 1.2300 1.3629% 有限合伙人
20 蔡春亮 1.1100 1.2299% 有限合伙人
21 密胜 1.1100 1.2299% 有限合伙人
22 李玉东 1.0500 1.1634% 有限合伙人
23 肖洋林 1.0500 1.1634% 有限合伙人
24 黄翔 0.8250 0.9141% 有限合伙人
25 李非 0.7500 0.8310% 有限合伙人
26 李耀辉 0.5250 0.5817% 有限合伙人
27 汤戈 0.4500 0.4986% 有限合伙人
28 石涤文 0.4500 0.4986% 有限合伙人
29 彭时刚 0.4500 0.4986% 有限合伙人
30 朱敦华 0.4500 0.4986% 有限合伙人
31 匡浩 0.4350 0.4820% 有限合伙人
32 陈人和 0.3000 0.3324% 有限合伙人
33 杨锐 0.2250 0.2493% 有限合伙人
34 刘陈炜 0.2250 0.2493% 有限合伙人
总计 90.2500 100.0000% -

经核查,励元齐心合伙人中,朱敦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敦尧为兄弟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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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朱敦华与朱敦尧、朱敦禹无亲属关系。

3、坚木坚贯

(1)坚木坚贯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坚木坚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1JL7BC8W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548 弄 588 号 10 幢 2 层 E 区 21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坚木(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坚木坚贯主要从事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坚木坚贯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重庆格兰杰实业有限公司 2,010.00 50.89% 有限合伙人
2 陈姗姗 500.00 12.66% 有限合伙人
3 李思琪 500.00 12.66% 有限合伙人
4 重庆鹏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00.00 10.13% 有限合伙人
5 上海天纵物流有限公司 100.00 2.53% 有限合伙人
6 上海创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0.00 2.53% 有限合伙人
7 夏娟 100.00 2.53% 有限合伙人
8 董伟莉 100.00 2.53% 有限合伙人
9 张良荣 100.00 2.53% 有限合伙人
坚木(上海)投资管理有限
10 40.00 1.01% 普通合伙人
公司
合计 3,950.00 100.00% -

2017 年,广州中海达、坚木坚贯先后通过股转系统以 8.5 元/股的交易均价
分别受让了光庭信息 235.30 万股、452.30 万股的股票。

2017 年 4 月 10 日,广州中海达、坚木坚贯、坚木投资签订了《一致行动人
协议》,约定广州中海达与坚木坚贯结成一致行动人。

2020 年 5 月 13 日,广州中海达与坚木坚贯、坚木投资签订了《终止一致行
动人协议》,决定终止一致行动人协议,同时确认坚木坚贯在作为光庭信息股
东期间,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可以单独行使股东权利,无需与广州中海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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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持一致;坚木坚贯可以自行决定处置其持有的光庭信息股份。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控制的其
他企业包括光庭科技、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长兴洪境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洪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洪
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励元齐心、鼎立恒丰,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例或 担任的
名称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号 控制方式 职务
汽车电子零配件的研发、集成、生
产、制造和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智能驾驶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智能网联汽车领
武汉光庭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山东光
域零部件的生产、销售;信息技术
(现已更名为“武汉光昱 昱间接持有
1 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电信终 董事长
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 光庭科技
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
司”) 43%的股权
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业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
物或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智能驾驶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智能网联汽车领
域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汽车电子
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
2 零配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43% 董事
公司
信息技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
备、电信终端设备的研发、销售及
技术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
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
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长兴洪境企业管理咨询合 财务信息咨询,计算机、数码领域 执行事务
3 99%
伙企业(有限合伙)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合伙人
让、技术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
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长兴洪园企业管理咨询合 执行事务
4 同上 99%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
长兴洪城企业管理咨询合 执行事务
5 同上 99%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
6 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 员工持股平台 5.2264% 执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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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持股比例或 担任的
名称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号 控制方式 职务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
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 执行事务
7 员工持股平台 34.3042%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946.67 万股,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315.5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00%,发行后总股本 9,262.23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1 朱敦尧 3,890.6995 56.0082% 3,890.6995 42.0061%
2 上汽创投(SS) 663.5000 9.5513% 663.5000 7.1635%
3 励元齐心 601.6670 8.6613% 601.6670 6.4959%
4 坚木坚贯 452.3000 6.5110% 452.3000 4.8833%
5 鼎立恒丰 323.3335 4.6545% 323.3335 3.4909%
6 吉林汽车创投(SS) 304.0300 4.3766% 304.0300 3.2825%
7 广州中海达 235.3000 3.3872% 235.3000 2.5404%
8 李霖 231.5000 3.3326% 231.5000 2.4994%
9 王军德 46.2000 0.6651% 46.2000 0.4988%
10 罗跃军 39.1000 0.5629% 39.1000 0.4221%
11 朱敦禹 39.0000 0.5615% 39.0000 0.4211%
12 李森林 29.6000 0.4261% 29.6000 0.3196%
13 苏晓聪 29.2000 0.4203% 29.2000 0.3153%
14 刘强 19.0000 0.2735% 19.0000 0.2051%
15 银河吉星(SS) 16.0400 0.2309% 16.0400 0.1732%
16 王清海 11.3000 0.1627% 11.3000 0.1220%
17 钱健 9.0000 0.1296% 9.0000 0.0972%
18 李海博 4.2000 0.0605% 4.2000 0.0453%
19 谢悦钦 1.2000 0.0173% 1.2000 0.0130%
20 王建峰 0.4000 0.0058% 0.4000 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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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21 陈陆霞 0.1000 0.0014% 0.1000 0.0011%
22 其他社会公众股 - - 2,315.5600 25.0000%
合计 6,946.6700 100.00% 9,262.2300 100.00%
注: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国有股股东。
(二)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敦尧 3,890.6995 56.0082%
2 上汽创投 663.5000 9.5513%
3 励元齐心 601.6670 8.6613%
4 坚木坚贯 452.3000 6.5110%
5 鼎立恒丰 323.3335 4.6545%
6 吉林汽车创投 304.0300 4.3766%
7 中海达 235.3000 3.3872%
8 李霖 231.5000 3.3326%
9 王军德 46.2000 0.6651%
10 罗跃军 39.1000 0.5629%
合计 6,787.6300 97.7107%

(三)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及
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1 朱敦尧 3,890.6995 56.0082% 董事长
2 李霖 231.5000 3.3326% -
3 王军德 46.2000 0.6651% 总经理
4 罗跃军 39.1000 0.5629% -
5 朱敦禹 39.0000 0.5615%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李森林 29.6000 0.4261% 副总经理
7 苏晓聪 29.2000 0.4203% -



7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8 刘强 19.0000 0.2735% -
9 王清海 11.3000 0.1627% -
10 钱健 9.0000 0.1296% -
合计 4,344.5995 62.5425% -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情况

(1)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涉及的国有股东包括:吉林汽车创投、银河吉星、东兴
成长、上汽创投,其中,东兴成长已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其持
有的光庭信息全部股份。发行人设立以来国有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①吉林汽车创投、银河吉星

A.投资光庭有限

吉林汽车创投、银河吉星均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官
网中央金融企业名录,属中央金融企业)控股的企业,银河吉星系吉林汽车创
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2013 年 12 月 9 日,银河吉星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议书》的议案,同意吉林汽车创投、
银河吉星以货币对光庭有限增资,增资金额为 2,700 万元,总占股比不低于 10%。
其中银河吉星货币出资不高于 150 万元。银河吉星与吉林汽车创投实际出资情
况如下:
新增认缴出资 增资后持股比 增资价格(元/1 增资价款总额
增资方
额(万元) 例 元出资额) (万元)
银河吉星 33.34 9.50% 4.05 135.00
吉林汽车创投 633.33 0.50% 4.05 2,565.00
合计 666.67 10.00% - 2,700.00

B.光庭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 年 8 月 26 日,光庭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履行
的程序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设立情

7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况”。

C.因光庭信息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变动

2016 年 2 月 20 日,光庭信息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光庭信息向广发证券等 6 家
证券公司合计发行 280 万股股票,吉林汽车创投、银河吉星未参与光庭信息新
增股份认购,吉林汽车创投、银行吉星的持股比例分别由 9.50%、0.50%降低为
9.12%、0.48%。

D.吉林汽车创投、银河吉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持有的部分
发行人股份

2017 年 11 月,银河吉星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武汉光庭投资项目部分退出方案的议案》,同意转让银河吉
星、吉林汽车创投的部分股份,其中银河吉星可转让不超过 17.34 万股,吉林汽
车创投可转让不超过 329.33 万股。吉林汽车创投、银河吉星分别在光庭信息股
转系统挂牌期间转让 329.30 万股、17.30 万股股份。银河吉星、吉林汽车创投分
别就《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9%股权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 2188 号)进行了评估备案。

②东兴成长

A.投资光庭有限

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兴成长 99.15%的出资份额,实际控制东
兴成长;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国
有金融企业;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74%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财政部控股
的中央金融企业。

2014 年 4 月 1 日,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选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规则的议案》。2014 年 4 月 1 日,东兴资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武汉光庭股权投资项目”。

75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B.光庭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 年 8 月 26 日,光庭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履行
的程序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设立情
况”。

C.因光庭信息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变动

2016 年 2 月 20 日,光庭信息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光庭信息向广发证券等 6 家
证券公司合计发行 280 万股股票。东兴成长未参与光庭信息新增股份认购,其
持股比例由 6.80%降低为 6.53%。

D.东兴成长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6 年 9 月 1 日,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所投资武汉光庭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退出的方案》。

东兴成长在光庭信息股转系统挂牌期间转让了持有的全部光庭信息 453.34
万股股份。

③上汽创投

根据上汽创投、上海汽车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
与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之《委托管理协
议》,委托方委托基金管理人负责上汽创投的管理,上汽创投设立投资决策委
员会,负责上汽创投项目投资和退出之决策。

2017 年,上汽创投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决议按每股 9 元的价格以老
股转让的方式受让光庭信息的股份,第一笔受让不超过光庭信息 5.71%的股份
(折合 3,966,700 股)、第二笔受让光庭信息 2.26%的股份(折合 1,572,000 股)。

2018 年 3 月,上汽创投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决议通过上汽创投作价
每股 9 元的价格以老股转让的方式受让光庭信息的股份,受让光庭信息 1.57%的
股份(折合 1,097,000 股)受让完成后对光庭信息持股比例达到 9.55%。

(2)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情况

7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上汽创投、吉林汽车创投、银河吉星
为国有股东。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沪
国资委产权[2020]354 号):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总股本 6,946.67 万股,共有股东 21 名,其中: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
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光庭信息 663.50 万股,持股比例为 9.5513%;吉林省国家
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光庭信息 304.03 万股,持股比例为
4.3766%;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光庭信息 16.04 万股,持股
比例为 0.2309%。如光庭信息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上汽创投、吉林汽车创
投、银河吉星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

上汽创投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
况”。吉林汽车创投、银河吉星基本情况如下:

①吉林汽车创投

名称 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559767819H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磐谷路 333 号磐谷西街长春澳洲城第
注册地址
7 幢 101 号(科技金融中心)房三楼 303 室 102 号办公卡位
法定代表人 王学军
注册资本 16,2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3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创业投资业务、法律法规允许创业投资基金从事的其他业务 X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55.56%股权、盈富泰克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持有 18.52%股权、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
股权结构
任公司持有 18.52%股权、长春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7.41%股权

②银河吉星

名称 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560356099L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1246-1249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嘉翊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8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8 月 27 日至 2109 年 8 月 26 日
登记状态 在业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
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
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
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经营范围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70%股权、吉林省创业投资引
股权结构 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5%股权、长春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 5%股权

2、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外资股份。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股东朱敦尧、朱敦禹为兄弟关系,二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56.0082%、0.5615%。

朱敦尧担任员工持股平台励元齐心与鼎立恒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分别
持有励元齐心、鼎立恒丰 34.3042%、5.2264%出资额;股东朱敦禹分别持有励
元齐心、鼎立恒丰 3.25%、4.09%出资额;股东王军德、李森林分别持有鼎立恒

丰 35.57%、10.21%出资额。励元齐心与鼎立恒丰持有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8.6613%、4.6545%。

股东吉林汽车创投与银河吉星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两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4.3766%、
0.2309%。

励元齐心有限合伙人李红为朱敦尧配偶的妹妹,李红持有励元齐心 3.57%
出资额。

励元齐心有限合伙人朱敦华与鼎立恒丰有限合伙人胡小丽为夫妻关系,其
中朱敦华持有励元齐心 0.50%出资额、胡小丽持有鼎立恒丰 1.24%出资额。

除上述情形之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八)发行人历史上签署过的对赌协议及解除情况

1、吉林汽车创投和银河吉星与实际控制人的业绩补偿和特殊利益安排

(1)业绩补偿和特殊利益安排的形成

2013 年 12 月 13 日,吉林汽车创投、银河吉星投资入股光庭有限时,与光
庭有限及其全体股东签订了《增资协议》,与光庭有限及其实际控制人朱敦尧
签订了《增资协议补充协议》,《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和特
殊利益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本次增资完成后,在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之前,有关下列事项的决议必须
在正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经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的全体董事三分之二
1 议事规则
以上通过,且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署的书面决议通过且投赞成票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必须包含新股东提名的董事
就新股东对公司的增资,公司及控股股东在向新股东做出业绩承诺如下:
承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现净利润(指“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且上述数据需经过新股东认可的会
2.2.1
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分别为人民币 2,400.00 万元、人民币 3,400.00 万元
和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各方确认,在公司业绩未能达到上述承诺标准
时,则将调整对公司的估值,并相应地按照下述第 2.2.2 条的约定由公司及
控股股东向新股东进行赔偿。
如果公司未能实现该年度承诺利润,则新股东有权在下述两种救济方式中
选择其一来获得投资赔偿:
方式一:就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2.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每个时期,新股东
有权要求公司及控股股东按照未完成的比例向新股东赔偿相应比例的金
额。各年度赔偿总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79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1)赔偿比例=(1-实际净利润/承诺利润);
(2)赔偿本金=(实际投资金额-其他年度已赔偿本金)×赔偿比例;
(3)赔偿总额=赔偿本金
方式二:就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每个时期,新股东
有权要求公司及控股股东按照未完成的比例向新股东赔偿相应比例的股
权。各年度赔偿股权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估值调整系数=(当期实际净利润/当期承诺净利润)
(2)新股东调整后持股比例=新股东原持股比例/估值调整系数
(3)控股股东赔偿的股权份额=(新股东调整后持股比例-新股东原持股
比例)×公司总股本数
公司原股东应在不迟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前将剩余 4,800.00 万元注册资本
2.4 缴足。如未能达到,则新股东有权按照 2.7 条要求公司回购或者控股股东
购买新股东所持全部或者部分的公司股权。
考虑到公司 2016 年将进行上市融资,新股东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约定增加
下列豁免条款,即当发生下列情形时,公司应当被认为满足豁免条款,公
司及控股股东无需向新股东赔偿依据本补充协议第 2.2.2 条约定计算的款
项:如果公司未能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现当期承诺
利润,但是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成功上市;或者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2.5
年 12 月 31 日未能实现当期承诺利润,但是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报材料。
本条约定的豁免仅在公司启动 IPO 程序并开始向证券交易所申报材料时方
可启动。若公司 IPO 失败,则本条豁免并不生效,各方应当执行第 2.2.2 条
约定。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新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或者控股股东购买新股
东所持全部或者部分的公司股权(以下统称“回购”):
(1)朱敦尧(创始人、实际控制人)离开公司、或者其他共计 2 人以上的
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离职;
2.7
(2)本次增资完成后的 3 年内公司未能完成上市;
(3)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任意一期实际完成净
利润低于该期承诺利润的 70%。
对于公司 IPO 前进行的任何增资或股份增发,在同等条件下,新股东有优
先于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认购方的认购权,以保持其所持 10%的股权比例
在增资或股份增发后不被稀释。如果新股东放弃该等优先认购权,则不受
2.8
此约束。各方同意,投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如公司给予任一股东(包
括引进的新投资方但不包括股权激励的股东对象)享有的权利优于本协议
新股东享有的权利的,则本协议新股东将自动享有该等权利。
若公司增发股权类证券且增发时公司的估值低于新股东本次投资时对公司
的估值或新投资方根据某种协议或安排的最终投资价格低于本协议新股东
2.9 的投资价格的,则新股东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期间的差价或根据新的投资价
格调整新股东股权比例,直至与新投资方价格一致。如届时依据法律规定
公司无法履行前述义务的,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和控股股东承诺,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除非新股东同意,不得
2.10 同意任何第三方以低于主协议规定的认购价格受让公司股权或认购公司的
增资。

(2)业绩补偿和特殊利益安排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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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2015 年 9 月 15 日,吉林汽车创投(丙方一)、银河吉星(丙方二)与光
庭有限(甲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朱敦尧(乙方)签署《对赌解除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丙方同意放弃《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中‘1.议事规则’规定的丙
方委派董事所享有的‘一票否决权’安排,该安排不再对甲方发生效力。

第二条 各方一致确认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光庭信息已完成《增资协议补
充协议》中所约定的业绩承诺目标,但 2015 年的业绩承诺目标对乙方仍然有约
束力。

第三条 对于在《增资协议补充协议》项下所约定的应由甲方及乙方所承担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对赌条款、回购条款等事项在新三板正式挂牌前均
不执行。各方一致确认,丙方同意放弃《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中 2.1、2.2.2、2.8、
2.9、2.10 条关于对共同出售权、控股股东以股权方式赔偿业绩承诺、反稀释条
款、对投资价格、认购价格进行调整和确认的权利。

第四条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各方确认甲方与丙方签署或达成以经营业绩、
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以甲方股权归属的变动、股东权利优先性的变动、
反稀释条款股东权利内容的变动等作为实施内容的有效的或将生效的协议或类
似的对赌安排及或业绩补偿安排不再生效。

第五条 本协议各方确认,上述该等被放弃及确认无效的对赌条款不再恢复,
且视为从来不曾约定过。”

②2015 年 9 月 15 日,朱敦尧向吉林汽车创投、银河吉星出具承诺函,承诺:

“l、若光庭信息挂牌新三板失败,则对于在《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补
充协议》项下所约定的应由光庭信息及/或本人所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业绩对赌条款、回购条款等事项,均由本人全部承担。

同时贵方所签署的《对赌解除协议》中约定的所有豁免条款均不生效,
《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中涉及对赌及回购等相关条款即时恢复
其法律约束力,且自始有效。

2、若光庭信息挂牌新三板成功,但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业绩与《增资协


8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议》及《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中所约定的承诺业绩有差异,则本人同意与贵方
进行协商制定后续解决方案,若在本人收到贵方发出的协商解决通知函之日起
30 日内与贵方仍无法协商成功,则本人亦应按《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补充
协议》中所约定的相关条款的内容继续履行有关义务。

3、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的约定或者未按照《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补充
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履行应尽义务,则对于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
不限于按照贵司的要求、无条件地回购贵司届时所持有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股份等)均由本人承担。”

(3)吉林汽车创投和银河吉星确认终止全部业绩补偿和特殊利益条款

2020 年 8 月 31 日,吉林汽车创投和银河吉星分别出具《声明》,对以下事
项进行确认:

“①本公司确认,本公司不会亦无权再要求光庭信息、朱敦尧对光庭信息
2015 年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补偿或赔偿。

②本公司确认,前述《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补充协议》、光庭信息控
股股东朱敦尧作出的承诺或其他书面安排中存在的已经触发或可能触发的特殊
利益条款,该等条款、承诺或安排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全部终止,对各方不再
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不得就该等协议条款、承诺或安排向光庭信息、朱敦
尧主张任何超过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或要求其他形式的特殊利益。本公司对于
光庭信息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履行的股东义务仅依据法律规定、光庭信息《公
司章程》约定的内容为限。

③本公司确认,截至声明出具之日,除了本公司与本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一致行动人外,本公司与光庭信息、光
庭信息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一致行动协议、对赌协议/条款、估值调
整协议/条款以及任何可能损害光庭信息股权稳定性、光庭信息利益的协议或安
排。

④本公司确认,本公司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持有光庭信息股份的情形,
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光庭信息股份的情形。本公司所持有的光庭信息股
份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和其他潜在纠纷。”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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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业绩补偿和特殊利益安排

(1)业绩补偿和特殊利益安排的形成

2014 年 4 月 28 日,东兴资本投资光庭有限时,与光庭有限及其实际控制人
朱敦尧签订《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同日,与朱敦尧签订《补充协议》;2014 年 10 月 30
日,东兴资本、东兴成长与朱敦尧签订《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16 年 12 月 26 日,东兴成长与朱敦尧签订《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2017 年 4 月 27 日,东兴成长与朱敦尧于签订《关于<武汉光庭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四》”)。

《股权转让协议》及上述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和特殊利益安排主要
内容如下:

协议名称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在光庭有限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如公司计划发行新股、
可转换为股权的债券,或者任何可以获得前述新发行股份、
债券的购买权、权证或其他权利时(但员工、董事按照员工
激励计划而享有的购买权以及因此行权发股除外),东兴资
本有权(但没有义务)按照其持股比例以同样的价格同比例
认购新发行的股份、债券,以保持其在公司中所持股份比例
第十四条 在完全稀释后不发生变化(简称“优先认购权”)。
优先认 如果光庭有限计划发行新股、可转换为股权的债券或授予其
购权 他方类似权利,其应当提前至少二十个工作日向东兴资本送
达书面通知,该通知应包括发行新股、可转换为股权的债券
的基本信息与条件。
《股权转 东兴资本应当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光庭有限
让协议》 通知其是否行使优先认购权,如果决定行使,各方应配合签
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投资者如未在上述期限内发出通知,则
表明其放弃该权利。
在光庭有限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或公司发生清算事件前,若
朱敦尧拟向任何人(“受让方”)直接或间接出售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光庭有限或其子公司的股份,在出售前,东兴资
第十五条
本有权根据朱敦尧计划出售的同样条款和条件按其所持股份
股份转让
比例同比例优先购买朱敦尧拟向受让方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
及优先购
置的股份("优先购买权")。
买权
如朱敦尧有意向受让方出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公司或其子公司股份,则朱敦尧应以书面形式将如下信息通
知东兴资本("转让通知"):(a)转让意向;(b)有意转

8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协议名称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让的股份的数额;(c)转让的条款和条件,以及(d)受让
方的基本情况。
东兴资本应在收到转让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朱敦
尧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朱敦尧没有在该十五个工作
日内通知转让方其将行使优先购买权,东兴资本应被视为同
意该等转让且已经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朱敦尧有权转让未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司股份。如果朱敦
尧和受让方不能于朱敦尧依据上述各条款的约定有权转让之
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就拟定的股份转让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
议等交易文件并将该等股份转让事项提交有权的工商行政部
门办理登记,则拟定的转让将重新受本条约定的优先购买权
的限制。
为避免疑义,东兴资本的优先购买权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a)为境内外上市之目的而进行的经东兴资本同意的对光庭
有限及关联方的任何重组;(b)在不影响光庭有限实现合格
的首次公开发行的前提下,朱敦尧为信托遗产计划之目的向
其父母、子女或配偶或他们作为受益人的信托转让公司股
份,但所转让的股份累计不超过朱敦尧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15%;(c)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股份激励计划向员
工转让的股份。
如果光庭有限在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新股、可转换证
券(为员工期权行使已预留的股份及经董事会批准及东兴资
本同意,因收购、银行融资、设备租赁而发行的股份除外,
简称“后续融资”)且发行价格低于本协议中约定的东兴资
本本次投资的购买价格,则东兴资本本次投资的购买价格将
按照加权平均的方式调整,以包括股票期权、承诺和可转换
证券在内的股份根据完全稀释原则计算。
反稀释调整后的每股购买价格=东兴资本本次投资的每股购
买价格*(后续融资前的光庭有限股本+按照东兴资本本次投
资的每股购买价格计算的、后续融资额可购买的光庭有限新
发股份)/(后续融资前的光庭有限股本+按照后续融资实际
第十六条 每股购买价格计算的、后续融资额可购买的光庭有限新发股
反稀释权 份)
东兴资本有权根据反稀释调整后的每股购买价格调整其所持
光庭有限股份比例,以使东兴资本所持光庭有限股份比例达
到以其增资款按调整后的每股购买价格所可以认购的比例
(“反稀释调整后的权益比例”)。
为实现本条以上所述东兴资本反稀释调整后的权益比例,将
由朱敦尧以人民币 1 元的名义价格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
向东兴资本转让调整所需的股份,或由朱敦尧以现金形式补
偿东兴资本并同意东兴资本用于对光庭有限的增资,具体方
式应由东兴资本选择确定,朱敦尧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在该
调整完成前,光庭有限不得实施该次发行新股、可转换证券
或认股权证或授予股票期权。
在本协议生效后至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光庭有限被
兼并收购、光庭有限实际控制人改变、或发生使届时的光庭
第十八条
有限股东不再享有光庭有限多数表决权的交易行为,或发生
特别事项
光庭有限出售、出租其全部或实质部分的资产、知识产权或
将其独家授予他人等情形时,需事先取得东兴资本同意;若

8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协议名称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东兴资本不同意,东兴资本有权要求朱敦尧按东兴资本实际
投资的时间,以每年 50%的复利,向东兴资本回购本次股权
转让向东兴资本转让的股份,即东兴资本获得原先支付的股
权转让款+按每年 50%复利计算的利息。在东兴资本提出书
面通知后,朱敦尧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东兴资本支付本条约
定的资金。
朱敦尧承诺,根据光庭有限上市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光庭有限 2014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400.00 万
元;2015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5,000.00 万元
(简称“业绩承诺”)。
第一条 业 如光庭有限实现盈利超过业绩承诺的 90%(含 90%)而不到
绩承诺及 100%,则东兴资本权益不做调整;则如光庭有限实现盈利低
股份调整 于业绩承诺的 90%,朱敦尧应按照以下公式对东兴资本进行
现金补偿:东兴资本已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支付的投资款*
《补充协 (1-当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光庭有限业
议》 绩承诺当年(2014 年、2015 年)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
净利润)
朱敦尧承诺,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应督促光庭有
限在最短时间内向证券监管部门提出上市申请,以完成《股
第二条 上 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如光庭有限未
市时间及 能在本协议签署后三年内完成上市,朱敦尧同意按照每年
回购 10%的复利向东兴资本返还《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投资款及
应付利息。在东兴资本提出书面通知后,朱敦尧应在一个月
内向东兴资本指定账户返还相应投资款及利息。
各方确认,《光庭信息股权转让协议》为各方当事人真实意
思表述,协议自朱敦尧、东兴资本和光庭有限签字盖章之日
第一条
起成立并生效,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其效力不因未在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而减弱。
工商登记转让协议仅为朱敦尧、东兴资本和东兴成长之间为
工商登记之需要,根据工商行政部门的行政命令签署,该协
议的签署不影响《光庭信息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
第三条
法律效力。各方仍应按照《光庭信息股权转让协议》《补充
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如未能完全履行,应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自光庭有限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
《股权转
票并上市的申请之日起,《光庭信息股权转让协议》及《补
让协议之
充协议》中对东兴资本、东兴成长的特别保护条款,(包括
补充协议
《光庭信息股权转让协议》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
二》
条、第十八条,《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二条,以下合称
第四条 “特别保护条款")效力中止。
东兴资本、东兴成长承诺,在光庭有限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期间,东兴资本、
东兴成长不会依据特别保护条款要求朱敦尧和/或光庭有限
履行任何基于特别保护条款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现金支付、股权转让、行使优先权等。
如果光庭有限完成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则特别保护条款溯
及效力中止之日起解除。届时,光庭有限及光庭有限全体股
第五条
东之间将不存在任何有效的根据业绩等调整公司的股权,或
任何其他会使或可能会使光庭有限存在不确定性的书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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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协议名称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或口头协议,也不存在任何包含该等条款的书面和/或口头
协议。
如果光庭有限未能完成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则东兴资本、
东兴成长自确定未能完成之日起,有权依据特别保护条款要
求朱敦尧、光庭有限履行相关义务。
朱敦尧利用熟悉行业及投资意向客户的优势,努力寻找合格
l、甲方协 投资人,促使合格投资人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
助乙方完 要求,受让东兴成长所持标的公司股票,最终实现东兴成长
成交易 投资的退出。东兴成长转让价格为不低于 8. 5 元每股。东兴成
长有权自主决策是否与朱敦尧寻找的合格投资人达成交易。
《股权转 东兴成长同意在办理完毕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在股票转让
让协议之 款到账之后,其在《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补充协议 2、乙方权 议》和《补充协议》项下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追索违约
三》 利的放弃 金、业绩承诺补偿、投资者权益调整等,均自动放弃,不再
享有。东兴成长不能再依据前述两份协议向朱敦尧、光庭信
息主张任何权利。
若朱敦尧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协助东兴成长实现投资
3、甲方义
的退出,则朱敦尧需按照 2015 年 9 月 14 日签署的承诺函继续

承担义务。

(2)业绩补偿和特殊利益安排的解除

①2015 年 9 月 14 日,东兴资本(丙方一)、东兴成长(丙方二)与光庭信
息(甲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朱敦尧(乙方)签署《对赌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第二条 各方一致确认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光庭信息已完成《增资协议
补充协议》中所约定的业绩承诺目标,但 2015 年的业绩承诺目标对甲方仍然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对于在《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所约定的应由甲方及乙
方所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对赌条款、回购条款等事项在新三板正式
挂牌前均不执行。各方一致确认,丙方同意放弃《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中对丙方的特别保护条款,包括《光庭信息股权转让协议》第十四条、第十
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二条。

第四条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各方确认甲方与丙方签署或达成以经营业绩、
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以甲方股权归属的变动、股东权利优先性的变动、
反稀释条款股东权利内容的变动等作为实施内容的有效的或将生效的协议或类
似的对赌安排及或业绩补偿安排不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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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五条本协议各方确认,上述该等被放弃及确认无效的对赌条款不再恢复,
且视为从来不曾约定过。”

②2015 年 9 月 14 日,朱敦尧向东兴成长、东兴资本出具《承诺函》,承诺:

“1、若光庭信息挂牌新三板失败,则对于在《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
议》项下所约定的应由光庭信息及/或本人所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业绩
对赌条款、回购条款等事项,均由本人全部承担。同时贵方所签署的《对赌解
除协议》中约定的所有豁免条款均不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中涉及对赌及回购等相关条款即时恢复其法律约束力,且自始有效。

2、若光庭信息挂牌新三板成功,但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业绩与《股权转
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所约定的承诺业绩有差异,则本人同意与贵方进行
协商制定后续解决方案,若在本人收到贵方发出的协商解决通知函之日起 30 日
内与贵方仍无法协商成功,则本人亦应按《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中
所约定的相关条款的内容继续履行有关义务。

3、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的约定或者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中的相关约定履行应尽义务,则对于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千
按照贵司的要求、无条件地回购贵司届时所持有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股份等)
均由本人承担。”

③2017 年 4 月 21 日,朱敦尧(甲方)、东兴成长(乙方)签订《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四》,约定:

“1、乙方确认以下权利的放弃

乙方在《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项下的一切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追索违约金、业绩承诺补偿、投资者权益调整等,均自动放弃,不
再享有。乙方不能再依据前述协议向甲方、标的公司(光庭信息)主张任何权
利。

2、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的结清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和乙方之间所有权利义务均已经了结,双方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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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无任何债权债务。”

④2020 年 8 月,东兴资本出具书面文件确认终止业绩补偿和特殊利益条款

2020 年 8 月,东兴资本出具了《声明》,确认如下:

“1、东兴资本确认,前述《股权转让协议》及其全部补充协议、光庭信息
控股股东朱敦尧作出的承诺或其他书面安排中存在的已经触发或可能触发的特
殊利益条款,该等条款、承诺或安排自东兴成长转让持有的全部光庭信息股份
之日起已全部终止,对各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东兴成长不得就该等协议条
款、承诺或安排向光庭信息、朱敦尧主张任何超过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或要求
或其他形式的特殊利益。

2、东兴资本确认,截至声明出具之日,东兴成长与光庭信息、光庭信息股
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一致行动协议、对赌协议/条款、估值调整协议/条款以
及任何可能损害光庭信息股权稳定性、光庭信息利益的协议或安排。

3、东兴资本确认,东兴成长已于光庭信息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期间转让持有的全部光庭信息股份,同时,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
光庭信息股份的情形。

4、东兴成长与光庭信息或光庭信息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纠纷和其他潜在纠
纷。”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吉林汽车创投、银河吉星、东兴成
长均已通过签署终止协议、出具书面确认的方式,将相关业绩补偿和特殊利益
安排解除。上述对赌协议、特殊条款对各方权利义务的约束均已终结,不会对
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九)发行人不存在“三类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契约式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
计划等“三类股东”。

(十)发行人不存在股东超过 200 人的情况

公司现有股东穿透计算权益持有人后,不存在超过 200 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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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9 名,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均由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本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任职期限
朱敦尧 董事长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王军德 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吴珩 董事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欧阳业恒 董事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李森林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葛坤 董事,财务总监 2020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蔡忠亮 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汤湘希 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王宇宁 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1)朱敦尧先生

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

(2)王军德先生

王军德先生,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3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首席运
营官;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光庭有限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光
庭信息总经理、董事。

(3)吴珩先生

吴珩先生,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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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学历。2000 年 3 月至 2005 年 3 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
务部副经理、经理、固定收益部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9 年 4 月,历任上海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科科长、执行总监助理兼财务会计科经理;
2009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4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
兼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光庭信息董事。

(4)欧阳业恒先生

欧阳业恒先生,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9 年毕业于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1 年 8 月加入中海达,历
任中海达投资发展中心副总监、总监、董事长助理兼集团企业发展中心总监、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中海达副总裁、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
光庭信息董事。

(5)李森林先生

李森林先生,197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北京新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
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3 月,于福州大学攻读地图与地理信息系统硕士;2005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2 年 7 月
至 2015 年 8 月,任光庭有限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光庭
信息副总经理、董事。

(6)葛坤先生

葛坤先生,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中汽
投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北京中油燕宾油料销
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武汉奥雅达机电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11 月至今,历任光庭信息财务部长、财务总监、董事。
现任光庭信息董事、财务总监。

(7)汤湘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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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汤湘希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86 年至今,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鹰重
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元丰汽
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光庭信息独立董事。

(8)蔡忠亮先生

蔡忠亮先生,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9 年至今,于武汉大学地理信息与地图科学系任教;现任武汉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光庭信息独立董事。

(9)王宇宁女士

王宇宁女士,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9 年 4 月至今,于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任教;现任武汉理工
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应用经济分会常务委员,武汉博
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光庭信息独立董
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本届监事会成员共有 3 名,其中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
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
选举产生。本公司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任职期限
蔡幼波 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刘大安 监事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孙凯 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 7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1)蔡幼波先生

蔡幼波先生,197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1 年 11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日本 TBK 株式会社软件工程师;2007
年 4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日电卓越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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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级项目经理;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北京德望高高科技系统有限公司技
术总监;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于日本国立九州工业大学修读信息工程
专业博士课程;2011 年 2 月至 2016 年 6 月,先后任光庭有限、光庭信息 ODC
开发部部长、ODC 事业部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武汉乐庭总
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光庭信息移动数据事业部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光庭信息 ADAS 业务部部长;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光庭信息监
事会主席。

(2)刘大安先生

刘大安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 年至 2011 年,先后在重庆利安律师事务所、重庆龙源会计师事务所、中审
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同安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评估、审计工作。2011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2018 年 12 月至今,
任光庭信息监事。

(3)孙凯先生

孙凯先生,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1 年 3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测试部部长;2008 年
3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光庭科技测试部部长;2009 年 1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光
庭导航测试部科长;2011 年 1 月至今历任光庭有限和光庭信息测试事业部副总
经理、电装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光庭信息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5 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任职期限
王军德 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李森林 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葛坤 财务总监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程德心 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朱敦禹 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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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王军德先生

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2)李森林先生

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3)葛坤先生

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4)程德心先生

程德心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教于湖北工程学院;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教于武汉大学;2000 年 1 月至 2010 年 4 月历任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产品部总监、研发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2000 年 5 月至 2011 年 6 月
任武汉盛华微电子系统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1 年 6 月至今先后任光庭有限及
光庭信息副总经理。

(5)朱敦禹先生

朱敦禹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3 年 1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5 月历任光庭有限和光庭信息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光庭信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包括朱敦尧、王军德、李森林、程德
心、胡早阳和陈治等 6 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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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朱敦尧先生

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

(2)王军德先生

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3)李森林先生

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4)程德心先生

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3、高级管理人员”。

(5)胡早阳先生

胡早阳先生,198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9 年 2 月至 2012 年 10 月,先后任职于日本 VSN 株式会社、NSK 株式会社、
日本博世株式会社、日本洋马建机株式会社;2013 年 1 月至今,历任光庭有限
及光庭信息仪表安全事业部担当科长、通信安全事业部副总经理、车载安全事
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智能电动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光庭信息总经理助理、
智能电动事业部总经理。

(6)陈治先生

陈治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苏州明基电脑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0 年 5 月
至 2004 年 3 月,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2005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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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光庭导航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光庭有限部门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纬创软件(武汉)
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历任光庭有限和光庭信息事业部总经理、
技术总监。现任光庭信息技术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在本公 其他任职单位与
序号 姓名 其他任职单位 任职职务
司任职 本公司的关系
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武汉乐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东京光庭 董事 控股子公司
名古屋光庭 董事 控股子公司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公司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参股公司
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
董事长 参股公司
公司
董事兼总
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公司
经理
1 朱敦尧 董事长 武汉光庭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 董事长 其他关联方
司”)
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长兴洪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
其他关联方
限合伙) 合伙人
长兴洪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
其他关联方
限合伙) 合伙人
长兴洪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
其他关联方
限合伙) 合伙人
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
员工持股平台
限合伙) 合伙人
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执行事务
员工持股平台
合伙) 合伙人
武汉乐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东京光庭 董事 全资子公司
董事、
2 王军德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公司
总经理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公司
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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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 其他任职单位与
序号 姓名 其他任职单位 任职职务
司任职 本公司的关系
董事、
3 李森林 副总经 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子公司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公司股东
广州源合智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其他关联方
执行董事
广州中海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兼总经理
董事、总
深圳前海广证中海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经理
欧阳 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4 董事
业恒
广州都市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其他关联方
江苏中海达海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苏州迅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其他关联方
广州比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
执行董事 公司股东
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其他关联方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上海汽车集团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上汽通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上汽香港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5 吴珩 董事
上海赛可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安吉华宇物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金融事业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部总经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执行董事
独立 武汉博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6 王宇宁 兼总经理
董事
武汉理工大学 副教授 非关联方
独立
7 蔡忠亮 武汉大学 教授 非关联方
董事
独立 教授/博士
8 汤湘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非关联方
董事 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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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 其他任职单位与
序号 姓名 其他任职单位 任职职务
司任职 本公司的关系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生物产业
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部投 非关联方
资副总监
吉林加一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其他关联方
吉林市中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长春百益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9 刘大安 监事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北京希持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北京恒庆国际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副总经 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子公司
理、董
10 朱敦禹
事会秘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监事 参股公司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朱敦尧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敦禹系兄弟关系。除上
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三
代以内直系或旁系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的提名与选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如下: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光庭信息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股东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选举朱敦尧、吴珩、欧阳业恒、王军德、李森林为公司第


9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光庭信息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敦尧
为光庭信息董事长。

2020 年 6 月 29 日,光庭信息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朱敦
尧提名,选举葛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蔡忠亮、汤湘希、王宇宁为独立董
事。

2、监事的提名与选聘情况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光庭信息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第一
届监事会提名,选举蔡幼波、刘大安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第二届职工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胡慧萍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胡慧萍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孙凯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

(五)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
履行情况

公司与在本公司领取工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
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除上述协议外,公司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签署其他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均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违约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本公司 认缴出资
序号 姓名 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单位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职务 (万元)
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智能驾驶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智能网联汽车领
域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汽车电子
零配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山东光昱智能
1 朱敦尧 董事长 信息技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 2,900 43%
科技有限公司
备、电信终端设备的研发、销售及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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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 认缴出资
序号 姓名 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单位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职务 (万元)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金
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
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
长兴洪境企业
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财务信
管理咨询合伙
息咨询,计算机、数码领域内的技术 99 99%
企业(有限合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伙)
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
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
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
长兴洪园企业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管理咨询合伙 财务信息咨询,计算机、数码领域
99 99%
企业(有限合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伙) 让、技术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
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
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
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
长兴洪城企业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管理咨询合伙 财务信息咨询,计算机、数码领域
99 99%
企业(有限合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伙) 让、技术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
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
含商务调查),投资咨询(不含金
独立董 武汉博林管理
2 王宇宁 融、证券及期货咨询)。(国家有 45 45%
事 咨询有限公司
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
许可证方可经营)
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化工产
北京希持商业
品 ( 不 含危 险 化学 品 )、 金 属 材 50 100%
有限公司
料;经济信息咨询。
审 查 企 业会 计 报表 , 出具 审 计 报
3 刘大安 监事
北京同安会计 告 ; 验 证企 业 资本 , 出具 验 资 报
师事务所(普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 60 60%
通合伙) 宜 中 的 审计 业 务, 出 具有 关 的 报
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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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 认缴出资
序号 姓名 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单位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职务 (万元)
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
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它业务。
北京启盈咨询
服务合伙企业 企业管理咨询。 6.69 6.62%
(有限合伙)
北京恒庆国际 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经济贸易咨
税务师事务所 询 ( 以 上“ 咨 询” 均 不含 中 介 服 1.5 5%
有限公司 务)。
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房
地产估价资质二级;资产评估;土
重庆百臣资产
地评估(全国范围内执业);司法
评估土地房产 0.2 0.1%
鉴定、房地产评估(二级)司法鉴
估价有限公司
定(以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
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
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
员及其近亲属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
序号 姓名 与公司关系
(万股) (万股) 比例
1 朱敦尧 董事长 3,890.70 223.30 59.22%
2 王军德 董事、总经理 46.20 115.00 2.32%
3 李森林 董事、副总经理 29.60 33.00 0.90%
4 葛坤 董事、财务总监 - 20.20 0.29%
5 蔡幼波 监事会主席 - 20.00 0.29%
6 孙凯 监事 - 9.00 0.13%
7 程德心 副总经理 - 23.00 0.33%
8 朱敦禹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9.00 33.30 1.04%
9 胡早阳 智能电动事业部总经理 - 19.00 0.27%
10 陈治 技术总监 - 22.00 0.32%
合计 4,005.50 517.80 65.1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公司股份均未被质押、冻结,不存在诉讼纠纷,亦不存在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10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员及其近亲属均未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2018 年 1 月,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朱敦尧、欧阳业恒、王军德、李
霖、胡开春。

2018 年 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设吴珩为
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董事数量增至 6 人。

2018 年 4 月 3 日,胡开春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董事会董事数量减至 5
人。2018 年 4 月 4 日,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董事辞职
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2018 年 12 月,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选举朱敦尧、吴珩、欧阳业恒、王军德、李森林 5 名董事组成发行人第
二届董事会。原董事李霖不再担任发行人的董事。

2020 年 6 月,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葛坤为发行人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汤湘希、蔡忠亮、王宇宁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2018 年 1 月,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为蔡幼波(监事会主席)、杨继平、
胡慧萍(职工代表监事)。

2018 年 12 月,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慧萍为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8 年 12 月,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选举蔡幼波、刘大安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杨继平不再担任发行人
的监事。

2020 年 7 月,职工代表监事胡慧萍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2020 年 7 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孙凯为新任职工
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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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8 年 1 月,王军德为公司总经理,程德心、李森林为公司副总经理,葛
坤为财务总监,朱敦禹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12 月,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王军德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程德心、李森林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葛坤为财务总监,朱敦禹为
副总经兼董事会秘书。

综上,近两年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正常人事变动所致,
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保持稳定。最近两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领取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其调整所需履行的程序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
要由基础薪酬和绩效组成。公司董事欧阳业恒、吴珩及监事刘大安不在本公司
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除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体系
以及主要方案。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
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监事的薪酬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薪酬的
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020 年度在本公司及关联
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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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 年薪酬/津贴 是否在控股股东控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税前) 制的关联企业领薪
1 朱敦尧 董事长 130.70 否
2 王军德 董事、总经理 128.95 否
3 吴珩 董事 - 否
4 欧阳业恒 董事 - 否
5 李森林 董事、副总经理 76.40 否
6 葛坤 董事、财务总监 62.14 否
7 汤湘希 独立董事 2.50 否
8 蔡忠亮 独立董事 2.50 否
9 王宇宁 独立董事 2.50 否
10 蔡幼波 监事会主席 44.12 否
11 刘大安 监事 - 否
12 孙凯 监事 44.62 否
13 程德心 副总经理 55.60 否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14 朱敦禹 70.00 否

智能电动事业部总经
15 胡早阳 57.07 否
理、总经理助理
16 陈治 技术总监 44.66 否
注 1:吴珩、欧阳业恒、刘大安分别系上汽创投、中海达、银河吉星等机构股东委派
的董事或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注 2:2020 年 6 月,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汤湘希、蔡忠亮、
王宇宁为发行人独立董事,因此,独立董事 2020 年仅领取半年的津贴。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薪酬总额占各期发
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报告期薪酬总额占各期利
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薪酬总额 利润总额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2018 年 544.44 8,604.21 6.33%
2019 年 628.81 6,621.17 9.50%
2020 年 721.75 8,049.05 8.97%
2021 年 1-6 月 359.27 2,743.06 13.10%
注:2020 年 7 月,胡慧萍辞任监事职务,因此 2018 年至 2020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包含胡慧萍当期薪酬。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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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股权激励情况

发行人通过励元齐心、鼎立恒丰 2 家有限合伙企业向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具体情况如下:

1、励元齐心

(1)励元齐心基本情况

励元齐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
况”。励元齐心是公司员工实现间接持股的平台,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
在非公开募集行为及委托管理的情况,也未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私募
投资基金,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无需履行备案或登记程序。

2、鼎立恒丰

(1)鼎立恒丰基本情况

名称 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303683697L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三路一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敦尧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鼎立恒丰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鼎立恒丰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王军德 35.5670 35.5670% 有限合伙人
2 李森林 10.2061 10.2061% 有限合伙人
3 胡早阳 5.8761 5.8761% 有限合伙人
4 朱敦尧 5.2264 5.2264% 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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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比例 合伙人类型
5 朱敦禹 4.0928 4.0928% 有限合伙人
6 谭激扬 1.8557 1.8557% 有限合伙人
7 刘凯 1.8557 1.8557% 有限合伙人
8 马俊 1.8557 1.8557% 有限合伙人
9 周艳 1.8557 1.8557% 有限合伙人
10 吴应军 1.5464 1.5464% 有限合伙人
11 陈明帅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12 秦聪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13 胡慧萍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14 郑晓娟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15 李海峰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16 胡小丽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17 杨毛毛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18 胡小月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19 王星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20 孙勇高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21 田佺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22 胡健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23 谭春武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24 叶雄飞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25 朱志翔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26 万波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27 闵道均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28 张佳琦 1.2371 1.2371% 有限合伙人
29 刘阳 0.9278 0.9278% 有限合伙人
30 王伟 0.8660 0.8660% 有限合伙人
31 何颖 0.6186 0.6186% 有限合伙人
32 张进军 0.6186 0.6186% 有限合伙人
33 李燕青 0.6186 0.6186% 有限合伙人
34 段恋 0.6186 0.6186% 有限合伙人
35 贺谊 0.6186 0.6186% 有限合伙人
36 陈超 0.6186 0.6186% 有限合伙人
37 朱志超 0.6186 0.6186%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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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比例 合伙人类型
38 朱鸿志 0.5567 0.5567% 有限合伙人
39 刘卫 0.3711 0.3711% 有限合伙人
40 顿凯 0.3711 0.3711% 有限合伙人
41 周金桥 0.3711 0.3711%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0 100.00% -

鼎立恒丰是公司员工实现间接持股的平台,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行为及委托
管理的情况,也未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私募投资基金,不属于《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备案或登记
程序。

(二)相关持股平台员工的选择条件和范围,履行的法律程序

1、发行人员工激励平台的选择条件和范围

励元齐心、鼎立恒丰系公司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而设立并投资于发行人的
合伙企业,该激励计划的主要激励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其工作履历、工
作岗位、发展潜力、对发行人的贡献等因素的基础上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
其他人员等,并经公司管理层同意后,确定各激励平台的激励对象及其具体认
购份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励元齐心合伙人中李玉东、肖洋林、李非、石
涤文不是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在职员工。

2016 年 12 月,在以励元齐心作为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时,该四名员工均
属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员工,其中李玉东、李非、石涤文系发行人当时控股
子公司中海庭员工,肖洋林系发行人员工。2017 年 9 月,上汽创投增资中海庭,
中海庭成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2018 年 12 月,发行人与电装株式会社合资成立电装光庭,肖洋林作为相关
业务的技术人员于 2019 年 1 月从发行人离职,正式入职电装光庭。

经发行人同意,上述四名员工继续持有公司持股平台的份额。除上述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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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之外,励元齐心的其他合伙人均系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员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鼎立恒丰合伙人周艳、王星、胡慧萍不是发行
人在职员工。2018 年以及 2019 年,在以鼎立恒丰作为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时,
该三名员工均属于发行人的员工。

2020 年 5 月,王星作为相关业务的技术人员于发行人离职,正式入职电装
光庭;2020 年 9 月,周艳与发行人劳动合同到期,未再续签劳动合同;2021 年
3 月,胡慧萍于发行人离职。

王星、胡慧萍自发行人处离职之后,经发行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持股平
台的份额;周艳目前亦仍持有鼎立恒丰的出资份额,其与发行人正在进行相关
劳动纠纷诉讼,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对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
裁事项”的相关内容。除上述两名人员之外,鼎立恒丰的其他合伙人均系发行
人或其子公司的员工。

2、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已履行的法律程序

2014 年 12 月 22 日,光庭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议同意股东朱
敦尧将其持有的光庭有限 10%以 788.90 万元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励元齐心,将
其持有的光庭有限 5%股权以 394.45 万元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鼎立恒丰。2015 年
3 月 24 日,以上各方分别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5 年 3
月 25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光庭有限本次变更予以备案。

2016 年 12 月、2017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控股股东朱敦尧分别将其持
有的励元齐心 35.63 万元、5.65 万元、34.71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发行人激励的员
工。2017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朱敦尧分别将其持有的鼎立恒丰 17.63 万元、
79.6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发行人激励的员工。上述出资额的转让均由全体合伙人
作出变更决定、签署《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激励对象已足额支付相关
的转让款,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

综上,发行人已就员工股权激励入股发行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完
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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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权激励执行情况和对发行人的影响

上述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经营。上述股权激励未造成公司控制权变动。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未对
激励对象设置约束条件,如服务年限、业绩目标、回购条件等。报告期内,员
工持股平台出资份额由朱敦尧逐步向激励对象转让,公司根据员工支付的对价
与转让时光庭信息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管理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报
告期内,公司分别确认股份支付 2,322.75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0.00 万
元。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
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
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十一、员工情况

(一)公司用工人数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用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员工人数(人) 1,417 1,236 1,237 970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册员工总数为 1,417 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人员类型 人数(人) 占员工人数比例
销售人员 56 3.95%
管理人员 121 8.54%
研发与技术实施人员 1,240 87.51%
合计 1,417 100.00%

2、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 人数(人) 占员工人数比例
30 岁及以下 854 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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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人数(人) 占员工人数比例
31-40 岁 485 34.23%
41-50 岁 54 3.81%
51 岁以上 24 1.69%
合计 1,417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人员类型 人数(人) 占员工人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 144 10.16%
本科 1,032 72.83%
大专 232 16.37%
高中、中专及以下 9 0.64%
合计 1,417 100.00%

1、报告期各期员工结构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职能员工人数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职能 员工人 员工人 员工人 员工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数 数 数 人数
销售人
52 3.97% 44 3.67% 42 3.75% 41 5.01%

管理人
121 9.25% 108 9.02% 103 9.19% 88 10.76%

研发人
130 9.95% 208 17.36% 146 13.02% 116 14.18%

业务实
1,001 76.83% 838 69.95% 830 74.04% 573 70.05%
施人员
合计 1,303 100.00% 1,198 100.00% 1,121 100.00% 818 100.00%
注: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员工人数取年度各月人数的平均值;研发人员人数=正式人员
人数+兼职人员加权人数,兼职人员加权人数=兼职人员年度研发工时/兼职人员年度总工时
*兼职人员人数;业务实施人员人数=研发与技术实施人员人数-研发人员人数,研发与技术
实施人员人数=年度各月员工平均人数-销售人员人数-管理人员人数;员工人数已四舍五入。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管理、研发、业务实施人员结构基
本保持稳定。

(三)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在职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
规及相关国家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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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及各子公司按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并交纳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1、社保缴纳情况
单位:人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员工人数 1,417 1,236 1,237 970
社保缴纳人数 1,319 1,214 1,230 910
职工人数-社保缴纳人数 98 22 7 60
新入职尚未缴纳 121 39 22 68

差异构成 其他 1 3 2 2
减:已离职,但
24 20 17 10
社保未停缴

2、公积金缴纳情况
单位:人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员工人数 1,417 1,236 1,237 970
公积金缴纳人数 1,119 1,028 1,069 811
职工人数-公积金缴纳人数 298 208 168 159
新入职尚未缴纳 279 182 153 135
日本子公司员工
26 21 18 14
及外籍员工
差异构成
其他 6 5 5 14
减:已离职公积
13 - 8 4
金未停缴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已出具承诺如下:

“一、本人作为光庭信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光庭信息完善社
保、住房公积金相关制度。

二、如因国家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光庭信息及其子公司需为其员工补缴社
保、住房公积金或因此而受到任何罚款或损失,相关费用和责任由本人全额承
担、赔偿,本人将根据有权部门的要求及时予以缴纳。如因此给光庭信息及其
子公司带来损失,本人愿意向光庭信息及其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本人在承担
前述补偿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光庭信息及其子公司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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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用工的合法合规性

除已披露劳动仲裁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正在
进行的劳动争议纠纷。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发行人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员工人数分别为 970 人、1,237 人、
1,236 人、1,417 人。

经抽查发行人劳动合同并查阅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取得发行人出
具声明,发行人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国家及地方政府的
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同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取得的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
保保障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并经检索相关主管机关政府官网,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劳动仲裁、诉讼以及未缴纳社会保险、公
积金的情形外,发行人劳动用工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针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风险出具承诺函保证
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发行人不存在因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
项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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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汽车电子
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的信息技术企业。在近十载的发展历程中,公
司的业务由车载导航系统逐渐拓展至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液晶仪表显示系统、
车载通讯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底盘电控系统、电驱动系统等
领域,具备了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的全域全栈软件开发能力。伴随着汽车电子电
气架构的演变以及“软件定义汽车”理念的兴起,公司紧密围绕汽车智能化、
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趋势,致力于构建以车载操作系统为核心的基础软件平
台,以软件驱动汽车数字化转型,为用户提供全新的驾乘体验及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电子软件先端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凭借高
品质的软件工程技术服务和规模化的快速交付能力,公司在智能座舱、智能电
控、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领域形成了行业领先
的竞争实力,其产品和服务得到了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
马瑞利、安波福、麦格纳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广泛认可。公司已经
与上汽集团、佛吉亚歌乐、电装、日本电产形成了投资或战略合作关系。除上
述知名客户外,公司其他的主要客户包括日产汽车、雷诺三星、长安汽车、
MSE、日立、华为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且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与汽车电子软件相
关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整体上升的趋势,各期比例分别为 80.18%、
90.39%、88.51%、94.80%。

2、公司产品线在汽车电子软件产业链的位置

基于智能网联汽车全域产品经验和全栈式软件开发能力,公司与全球知名
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构建了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
作为汽车产业变革的核心参与者和推动者,公司正在通过联合芯片供应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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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器供应商、软件/数据/算法供应商以及车联网/通信供应商等汽车产业参与者
共同构建新型创新生态,建设共生型汽车电子软件生态体系。

公司产品线在汽车电子软件产业链的位置示意




公司目前处于汽车产业链的上游,面向产业链中下游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的汽车电子软件产品及服务。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技
术的不断发展,“软件定义汽车”的时代已经到来。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地
位日益突出,从传统的软件服务商的角色演变为战略合作伙伴。

(1)面向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软件战略合作伙伴

汽车电子软件正逐渐成为越来越多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产品战略核心。光
庭信息正在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软件服务提供者发展为软件战略合作伙伴,
即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软件交付合作伙伴变为软件能力的共建者和协同创新
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有竞争力的产品解决方案以满足汽车整车制造商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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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向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角色变化




(2)面向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新型软件供应商

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的逐步集中化是未来汽车的发展方向。为应对未来挑战,
越来越多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开始在汽车电子软件上投入大量资源,构建基于其
产品线的软件体系。基于与国内外知名汽车制造商以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丰富
的实践探索经验和在汽车电子软件发展趋势中所拥有的先发优势,公司致力于
成为汽车整车制造商信赖的新型软件供应商。公司与汽车整车制造商共同探索
“软件优先”的敏捷开发流程引入、软件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规划及构建等课题,
成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与汽车终端用户、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公司将站在汽车整车制造商和汽车终端用户的双重视角,
全流程深度参与汽车电子软件的策划、设计、开发与评价,协助汽车整车制造
商建立基于新型电子电气架构、面向服务的架构(SOA)的软件研发和服务体
系,构建汽车整车制造商软件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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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向汽车整车制造商的角色属性




3、公司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通过近 10 年的持续积累和发展,公司产品和技术服务涵盖了构成智能网联
汽车核心的智能座舱、智能电控和智能驾驶等领域,并建立了智能网联汽车测
试服务体系与移动地图数据服务平台。目前,公司全域全栈的产品体系已具备
为新一代智能网联汽车提供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的能力。

公司主要产品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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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 产品线 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
①UX 设计和 HMI 软件开发服务
该产品线主要面向不同车 ②图形化仪表解决方案
型和用户群体提供分离式 ③信息娱乐系统软硬分离解决方
智能座舱
或一体化的智能座舱和车 案
联网综合解决方案。 ④虚拟化座舱整体解决方案
⑤T-BOX 软件解决方案
①新能源电机控制器解决方案
该产品线提供新能源电机 ②电子助力转向系统应用软件开
智能电控 控制器、底盘电控等软件 发
及解决方案。 ③电子伺服制动系统应用软件开

该产品线主要提供乘用车
汽车电子软
ADAS 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①ADAS 应用软件开发
件和技术服 智能驾驶
并承担新一代融合泊车方 ②APA 软件解决方案

案(APA)的开发。
①汽车电子软件测试
该产品线主要提供智能座 ②产品信赖性评价
智能网联汽
舱、自动驾驶等领域的测 ③软件研发流程咨询服务
车测试与服
试评价、数据产品及模拟 ④智能网联汽车实车测试服务

测试技术平台等服务。 ⑤自动驾驶场景库及模拟仿真测
试服务
该产品线主要针对各种移
动出行和应用场景提供基
移动地图数 ①全球导航电子地图编译系统
于地图数据的软件深度定
据服务平台 ②L2+自动驾驶地图更新服务平台
制开发和移动大数据增值
服务。
该产品线基于 GIS、卫星遥
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 技术研发的时空大数据云 ①自然资源综合监管解决方案
应用 平台,为行业客户提供信 ②空间地理数据采集和处理服务
息化综合解决方案与服
务。

(1)智能座舱

智能座舱是智能网联汽车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以座舱域控制器为核心,
智能座舱将推动液晶仪表信息显示系统、抬头显示系统(HUD)、车载信息娱
乐系统、流媒体后视镜信息系统、车载通信系统(T-BOX)等多种信息系统的
创新与融合。

现阶段,公司的智能座舱产品线主要包括用户体验(UX)设计和人机界面
(HMI)软件开发服务、仪表平台软件解决方案、软硬件分离解决方案、虚拟
化座舱整体解决方案以及 T-BOX 软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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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座舱产品架构示意图




①用户体验(UX)设计与人机界面(HMI)软件开发

A.用户体验(UX)设计

UX 设计主要采用声学、光学、人体工学等技术手段,通过对座舱环境的优
化设计,带给用户愉悦、舒适的驾乘体验。

目前,公司专门设立了用户体验实验室(UX LAB)。UX LAB 深耕智能网
联汽车交互体验领域,构建了多元化、一站式的用户体验设计创新服务能力。
通过智能化适应,采用基于声纹识别为代表的生物识别、人工智能、3D 全息等
技术进行一体化、人偶化(人-场景关联)交互设计,挖掘“人-车生态系统”
的完整价值体验,并针对不同的场景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精细化、面向自动驾
驶场景化的移动出行交互体验解决方案。

通过与国内主流自主汽车整车制造商及部分合资汽车整车制造商深度合作,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成功案例和量产实绩,应用公司 UX 设计服务的汽车品牌包
括上汽集团、吉利汽车、长安汽车、长城汽车、一汽轿车等。公司 UX 设计服
务覆盖仪表(自 3.5 英寸仪表至 12 英寸全液晶仪表)、信息娱乐系统、副驾驶
液晶显示系统、控制显示系统等座舱领域产品。同时,公司积极参与一线汽车
整车制造商的下一代座舱智能设计工作,包括人工智能技术下的场景化与人偶
化、5G 通信下的车联网技术以及自动驾驶人机交互体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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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X 设计量产案例




B.人机界面(HMI)软件开发

HMI 是汽车和用户之间进行交互以及信息交换的媒介。用户既可以从界面
获取汽车的运行速度、胎压监测、警告、空调、娱乐系统等状态,也可以执行
功能操作。

为支持智能座舱 HMI 软件的高效开发,公司创新打造了基于自主研发的
kEngine 引擎的 HMI 软件开发环境,为开发人员提供“所见即所得”的 HMI 开
发套件。该开发套件支持将可视化 HMI 设计自动转化为符合安全要求的可运行
代码;并提供整套的模拟运行和测试环境,确保高效率、高质量的 HMI 软件开
发服务能力。该开发套件集高易用性、高自由度、高集成度于一体,为客户提
供了可跨平台的智能座舱 HMI 开发软件工具链,支持“一次设计多次复用”的
功能,极大地提升了公司 HMI 软件开发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延锋伟世通、电装,以及
长安汽车、一汽轿车等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定制开发服务,并在全球多个汽车
整车制造商的数十个车型获得批量生产。

②全产品序列的仪表平台软件解决方案

公司仪表平台解决方案用于开发从点阵仪表到全液晶仪表、从 3.5 英寸到 12
英寸及以上大屏等全系列仪表产品的软件。该方案可提供车辆速度、档位等信
息指示、报警指示等功能,并满足功能安全要求。

公司仪表系统采用模块化软件结构,支持恩智浦、富士通、瑞萨、安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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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硬件平台、多种软件平台(包括 RTOS、QNX、Linux 等操作系统以及无操
作系统)、多种通信技术(LIN/CAN/ETHERNET),支持多种平台的 2D/3D 显
示技术及 kEngine、KANZI、QT 等多种显示引擎,并提供高精确度的步进电机
控制算法、续航里程算法、燃油指示算法,可适配不同的车型和项目,并具有
国内外多个一线汽车整车制造商的量产实绩。

仪表平台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




③信息娱乐系统软硬分离解决方案

公司信息娱乐系统软硬分离解决方案采用标准接口以灵活适配各种硬件平
台,使软件不需随硬件变更而修改,从而实现软件开发与硬件开发的相对独立。

该解决方案可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高可靠、车型适配方便、易维护、高
性价比的驾驶舱信息娱乐平台,可快速适配 NXP、Qualcomm、Renesas、MTK、
Allwinner 等芯片制造商生产的车规级硬件平台。同时能够满足客户各种车型的
系统定制与系统集成需求,生成不同车型的车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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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娱乐系统软硬件分离架构设计




④虚拟化座舱整体解决方案

目前的车载系统中仪表、信息娱乐、后座娱乐等功能主要采用分布式架构,
即分别采用单独的电子控制单元(ECU)实现,硬件成本高。分布式架构下,
汽车零部件相互之间信息交互,特别是大数据量的视频信息互联、互通、互动
的实现比较困难,软件升级过程复杂。随着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的演进以及“软
件定义汽车”逐步成为汽车业界的共识,传统分布式方案难以满足未来汽车座
舱发展的需要,虚拟化座舱解决方案得到了广泛应用。

公司虚拟化座舱整体解决方案采用“一芯多屏”架构,主要应用于汽车座
舱域中的车载仪表显示系统和车载信息娱乐系统。该解决方案可在单一芯片上
同时运行 QNX 和 Android 两套操作系统,结合软硬件分离技术,实现液晶仪表
显示、抬头显示(HUD)、信息娱乐以及多屏互动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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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化座舱解决方案




⑤T-BOX 产品解决方案

T-BOX 软件解决方案搭载于车载通信的电子控制单元中。用户通过公司 T-
BOX 软件解决方案可实现如远程启动车辆等车辆控制指令、车辆实时监控、车
载软件空中升级(OTA)等功能。

公司 T-BOX 产品解决方案以 T-BOX 软件平台为载体,基于车载调制解调器
(Modem)芯片为客户定制丰富的车联网功能、服务和体验。该产品解决方案
支持华为、高通等主流车载 Modem 芯片,通过标准接口可以与不同芯片快速适
配,具有可移植性强、分层结构清晰的特点,应用于不同的车型和项目。目前,
公司产品成功通过俄罗斯、欧盟紧急救援系统、EV 国标等国际和国内认证,开
发了紧急呼叫(Emergency Call,E-Call)、EV 国标、远程控制、数据挖掘、
FOTA、以太网通信、信息安全等标准组件,为客户提供可靠、可用、可维护的
车联网平台软件。

公司在 T-BOX 解决方案领域与佛吉亚歌乐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进
行了比较深入的合作,产品在中国、日本、北美、俄罗斯等地实现了量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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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软件框架图




(2)智能电控

智能电控产品线主要包括新能源电机控制器解决方案、电子助力转向系统
(EPS)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与电子伺服制动系统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为实现新
能源汽车动力控制以及汽车横向与纵向控制提供关键软件产品及服务。

①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解决方案

公司新能源电机控制器解决方案类似燃油汽车的发动机控制系统,适用于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该方案可提供新能源车动力输出控制、再生制动、故障
诊断等功能。

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结构图




公司电机控制器软件解决方案主要是为客户提供电机控制器的软件开发和
设计,包含基础软件层和应用层。基础软件层采用 AUTOSAR 标准框架,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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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适配不同控制器硬件。应用层软件采用基于模型的设计,完全不依赖硬件进
行迭代升级和扩展,并采用软件在环(SIL)与硬件在环(HIL)进行仿真测试,
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供高质量的快速交付;公司自研的电机控制器算法,采用
了先进的同步电机矢量控制技术,电流谐波和扭矩波动较小,并能够实现主动
阻尼控制,保证了车辆平顺性和良好的 NVH 特性。

新能源电机控制器软件框架图




②电子助力转向系统(EPS)应用软件开发

电子助力转向系统根据驾驶员在操控汽车方向盘时的力量大小及转动速度
等驾驶习惯,结合车速等信息,为驾驶员提供合适的转向助力,提升驾驶感受。
该方案除提供基本的转向助力功能、转向冗余控制功能外,还提供车道保持辅
助、自动泊车辅助(APA)等高级辅助驾驶功能的控制接口。

公司电子助力转向系统软件开发主要服务于日本电产,在长城汽车、吉利
汽车、一汽轿车等汽车整车制造商的中高端车型上实现了量产落地。

电子助力转向系统(EPS)软件框架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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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电子伺服制动系统应用软件开发

电子伺服制动系统是协助驾驶员刹车制动的辅助系统,可根据驾驶员踩踏
制动踏板的速度及行程,结合车速等信息,提供合适的制动力,提升驾驶感受。
除了基本的制动功能、能源回收功能外,该系统还提供坡道起步辅助、自动制
动保持、动态自动驻车制动、自动紧急制动等高级辅助功能服务接口。

公司该类软件开发采用基于模型开发(MBD)的技术,主要服务于日本电
产,并搭载在本田的部分量产车型上。

电子伺服制动系统框架图




(3)智能驾驶

智能驾驶是利用安装在车上的各种传感器,在汽车行驶过程中随时感应周
围环境与收集数据,进行静态、动态物体的辨识、侦测与追踪,在人工智能技
术的辅助下进行系统运算与分析,并实现驾驶自动决策的一种人工智能应用。
公司在智能驾驶领域形成的产品包括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应用开发、
自动泊车(APA)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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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功能清单




①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应用开发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主要利用视觉传感器(摄像头)、雷达(超
声波雷达和毫米波雷达)等多种传感器组合进行环境感知。在高速道路或部分
城市道路的场景下,ADAS 可为驾驶者提供驾驶信息警示或对车辆实施辅助控
制,以辅助驾驶员执行驾驶任务,提升驾驶的安全性和愉悦性。从具体功能上
来讲,ADAS 系统主要分为信息辅助类功能以及控制辅助类功能,前者主要包
含前碰撞预警、车道偏离辅助、盲区监测等功能,后者主要包含自动紧急刹车、
自适应巡航、车道偏离辅助等驾驶辅助类功能。

公司通过自研多传感器融合感知算法及车辆控制算法等技术形成解决方案,
可应用于 L2 及以上级别的自动驾驶功能的实现。

智能驾驶架构示意图




②自动泊车(APA)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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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泊车解决方案通过视觉传感器(摄像头)和超声波雷达传感器实现融
合泊车,车辆可以完成水平、垂直、斜列车位的泊入或泊出。该方案具备通过
视觉和超声波搜索泊车位功能,识别出停车位标线后可自动泊入,并具备行人、
自行车等障碍物检测和预警能力。

自动泊车功能示意图




公司提供完整的自动泊车(APA)解决方案,可采用 12 通道超声波传感器
及 360 全景摄像头融合自动泊车。同时,公司在轨迹实时补正技术和自适应车
速调整技术有所突破,从而实现精准泊车,为用户提供安心舒适的泊车体验。

自动泊车架构示意图




同时公司也正在进行下一代代客泊车等新技术的研究,包括一键泊车和一
键召车。用户在指定地点进行一键泊车时,车辆可在停车场自动搜索可用停车
位并完成自动泊车;在指定地点进行一键召车时,车辆自动点火启动,并从停
车位自动驾驶至召车点。代客泊车同时依托车端智能和场端智能,利用车端的
视觉传感器、毫米波雷达传感器和超声波传感器进行车位识别和碰撞预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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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到可用停车位后,完成自动泊车;利用场端的地图和定位设施规划自动驾
驶路线,通过车场互联的方式完成泊车和召车的过程。

(4)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服务

该产品线主要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自动驾驶算法公司,
提供智能座舱、自动驾驶等领域的测试评价、数据产品及模拟测试技术平台等
服务。

①汽车电子软件测试

发行人提供的汽车电子软件测试服务主要对汽车电子软件的功能、性能、
稳定性、安全性等进行测试。通过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和验收测试
等环节,确保软件产品符合设计需求和用户使用习惯。

汽车电子软件测试服务示意




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测试业务中,依托 CMMI L5 及 A-SPICE 等体系标准的
指导,结合客户个性化的定制需求,形成了一整套富有光庭特色的核心案例库,
能够复用到现有绝大多数的客户产品测试评价体系。

伴随“软件定义汽车”理念的深入和汽车电子软件的快速发展,公司在新
一代智能座舱和车身域软件测试评价技术体系上加大研究投入,包括汽车软件
人工智能赋能、云端数据交互、高级驾驶辅助功能、多屏交互、生物识别等。
在座舱系统整体自动化解决方案上,公司将车载信息娱乐系统、仪表、车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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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测试进行进一步整合,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丰富和高效的软件测试服
务。

②产品信赖性评价

产品信赖性评价是通过模拟产品在客户端和真实工作条件下的应用来进行
的相关功能性的验证。除了验证产品本身的技术指标以及功能规范以外,还需
要从客户角度对产品进行评价,提供改善意见,从而确保产品满足客户最终要
求。

公司测评中心一直专注于软件测试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并获得中国合格评
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予 CNAS 实验室认证资质,涵盖软件产品测试、导航产品
测试、地图数据测试等领域。公司测评中心配备有先进、完善的计算机软件、
嵌入式软件和系统测试环境与工具,拥有一支多年从事测试与数据质量保证工
作的技术队伍。

公司产品信赖性评价服务依托测评中心,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及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在智能座舱领域、整车与车身领域提供 CNAS 认证服务,测试认证领域
包括产品评价、主观性评价、功能测评认证等。

产品信赖性评价服务分布图




③软件研发流程咨询服务

软件研发流程咨询服务主要是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在产品研发过程中提供的
综合性服务,包括对软件产品开发流程进行诊断;协助汽车整车制造商制定产
品研发流程中各阶段需要达成的指标,基于汽车整车制造商的特点建立匹配的
供应商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和改进汽车整车制造商内部品质流程管理体系;以
及培训指导客户构建适合企业运作的相关标准规范,并在合规、认证等方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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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专业咨询和相关服务。

软件研发流程咨询服务示意图




目前公司服务的客户群体包括北汽新能源、长安汽车、长城汽车、日产汽
车等国内外汽车整车制造商。公司针对不同区域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汽车
整车制造商的差异化特点在研发阶段全程参与提供定制化的产品研发流程咨询
服务。

④智能网联汽车实车测试服务

智能网联汽车实车测试是汽车整车制造商各车型量产落地的必经阶段。实
车测试服务主要面向汽车整车制造商、自动驾驶及智能网联零部件供应商、人
工智能芯片厂商等提供测试验证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实车验证
服务。

智能网联汽车实车测试服务分布图




目前公司主要服务的客户群体包括日产汽车、雷诺三星、丰田通商等汽车
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按照实车所处环境的不同,智能网联汽车实
车测试分为封闭场地测试、开放道路测试、公共道路测试三种类型,按照测试
阶段的不同分为传感器及驾驶员数据采集及分析、各类传感器实车验证、自动
驾驶(Automated Driving,AD)功能整体评价以及客诉问题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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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十三五”计划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大力支持,汽车整车制造
商、自动驾驶及智能网联零部件供应商、人工智能芯片厂商等对自动驾驶实车
测试的需求旺盛;随着传感器不断更新升级、人工智能算法的验证以及高精度
地图的引入,公司通过创新的云管理平台、工具链、管理方法、流程体系等管
理模式,持续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实车测试服务。

⑤自动驾驶场景库及模拟仿真测试服务

自动驾驶场景库及模拟仿真应用于自动驾驶功能、传感器的模拟仿真与测
试验证,主要对实车采集的数据进行仿真场景库转换。

自动驾驶场景库及模拟仿真测试服务示意图




公司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积累了
超过 65 万公里的自动驾驶路测数据、100 余万件自动驾驶样本数据、6 万多件自
动驾驶场景库以及 4 万多件失效样本数据、失效动态场景库 2000 余件,构建了
有效的、前瞻的、稳固的全方位场景库平台,并给多家一线汽车整车制造商提
供了专业高效的服务。

公司将采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并结合基于 5G 通讯技术下的车联网技术、传
感器技术、高精度地图及定位技术等新型技术,持续积累自动驾驶路测数据,
不断发展与完善自动驾驶场景库,逐步实现自 L2 级自动驾驶到未来 L5 级自动
驾驶的全场景覆盖。

(5)移动地图数据服务平台(MDC)

①全球导航电子地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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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电子地图服务是指将不同地图厂商提供的原始地图数据以及交通信息
编译并生成导航电子地图数据的方法及过程。

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地图编译系统(KIF)、全自动地图编译生产流程及
量 产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 拥 有 丰 富 的 全 球 数 据 量 产 编 译 经 验 。 支 持 HERE、
TOMTOM、ZENRIN、NAVINFO、EMG、IPC、OSM 等全球主流图商源数据,
可将不同的源数据转换为统一的中间数据格式,生成 NDS、KIWI、PLUMS、X、
MVT 等多种导航电子地图格式。

基于此平台,公司为日产汽车建立了全球地图数据中心,提供了常年、稳
定、安全的服务。未来,公司还将整合新兴的 VR 地图、3D 地图等,提供面向
智能移动端和车载端的服务。

导航电子地图服务示意图




②L2+ ADAS 地图更新服务平台

L2+自动驾驶地图更新服务平台提供包含基础车道信息的地图数据,供 L2+
自动驾驶时使用,以提高车辆定位精度、提升车辆规划能力,并提升驾驶舒适
性。该平台可提供包括道路中心线、车线数、车线宽度等信息。同时利用各种
车辆自身的传感器数据、结合 AI 技术进行精度补偿纠正,并通过 OTA 技术进
行快速地图更新。

与高精度地图相比,该产品具备制作周期短、成本低廉、地图更新周期快
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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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 ADAS 地图服务图




(6)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

该产品线基于 GIS、卫星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的时空数据
云平台,为行业客户提供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与服务。产品线主要包括:

①自然资源综合监管解决方案

自然资源综合监管解决方案是基于 GIS、卫星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软件技术开发的软件产品,可为自然资源监查提供基础时空数据、公共专题数
据、物联网实时感知数据、互联网在线抓取数据的数据可视化及分析和挖掘功
能,为自然资源监管机构进行土地执法监查、土地核查及违法用地等决策提供
数据依据。

②空间地理数据采集和处理服务

该产品为各级政府大数据局(中心)及相关主管部门提供区域内空间地理
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服务,包括:栅格数据(遥感影像)、矢量数据(点)、属
性数据、数据编辑、数据融合、数据建库等服务。

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4,248.77 万元、30,356.24 万元、
33,335.34 万元和 16,810.4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88%、99.67%、
99.69%及 99.72%,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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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应用领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汽车电
子软件
15,936.00 94.80% 29,506.59 88.51% 27,439.19 90.39% 19,442.51 80.18%
和技术
服务
地理信
息系统
(GIS) 874.41 5.20% 3,828.75 11.49% 2,917.05 9.61% 4,806.26 19.82%
行业应

合计 16,810.41 100.00% 33,335.34 100.00% 30,356.24 100.00% 24,248.77 100.00%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致力于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汽车电子软件的
产品定制化开发和技术服务,产品和服务主要涉及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
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领域;同时,依托发行人在空
间地理信息领域积累的技术和经验,发行人还向客户提供基于地理信息系统
(GIS)的行业解决方案。

随着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的全域全栈开发与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公
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与其主营业务相匹配的经营模式,为公司的长期
发展奠定了基础。

1、盈利模式

根据客户类型与需求的不同,发行人主要通过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
务、第三方测试服务、软件许可以及系统集成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

(1)定制软件开发

定制软件开发指客户以实现单一或多个模块功能为目标,委托光庭信息承
担其部分或整体的软件定制化开发的业务,定制软件开发的工作成果按照软件
功能的实现情况进行验收。项目执行过程中,光庭信息负责项目的整体实施,
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人员配置、质量控制的管理以及软件的设计、开发、升级
维护,并向客户交付项目所形成的工作成果,配合客户完成验收工作。项目形
成的工作成果及其附属的知识产权根据合同约定归属客户单独所有或客户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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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信息共同所有。

发行人主要向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定制软件开发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马瑞利
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车载信息娱乐系统、仪表显示系统、汽车电控系统、
车载通讯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等领域的软件开发;向日产汽车、
一汽轿车等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人机交互设计(HMI)、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等
领域的软件开发。公司先后承担了“日本电产-广汽新能源电驱动系统”、“日
本电产-吉利新能源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延锋伟世通-通用汽车仪表显示系
统”、“延锋伟世通-大众汽车车载信息娱乐系统”、“佛吉亚歌乐-日产联盟
第二代车载信息娱乐系统”、“马瑞利-基于 4G 的新一代车载通讯系统(T-
BOX)”等项目的定制化软件开发,产品成功应用于奔腾 T77、日产奇骏、英
菲尼迪 Q50、日产天籁、标致 5008、广汽埃安等量产车型。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定制软件开发业务还包括少量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
门等政府机构提供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应用软件开发。

报告期内,定制软件开发系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53.01%、50.99%、48.48%、45.46%。

(2)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系光庭信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其软件开发与测
试服务的业务模式。发行人软件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现场技术支持、数据
采集与整理服务以及维护服务等,涉及软件架构设计、编码、软件验证、集成
测试、系统标定调试、数据采集与整理服务、系统维护等范围。

现场技术支持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其软
件的开发与测试。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过程中,项目的组织、进度安排和质
量控制主要由客户主导,项目的整体风险由客户承担;光庭信息确保派出的技
术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客户要求,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
归属于客户单独所有。通常情况下,客户与光庭信息按约定单价和实际完成的
工作量进行结算。数据采集与整理服务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管理系统配套数据的
采集、建库、整理归档等工作。维护服务指公司为客户提供一定服务期限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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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升级、维护、故障排除与处理的业务。

报告期内,软件技术服务亦系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23.68%、27.91%、30.07%、36.74%。

(3)第三方测试服务

第三方测试服务指光庭信息接受客户委托,使用专业仪器设备或软件工具
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客户指定的产品进行测试与评价,出具专业测评报告的
服务。

光庭信息向客户提供的第三方测试服务主要包括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
走行测试、信赖评价、传感器验证等。发行人接受客户委托后,组织相关领域
的专业工程师对标的产品按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向
客户提供阶段性的测试成果或一次性的测评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第三
方测试服务主要按测评科目数量、测试轮次、测试里程等标准进行收费。

报告期内,第三方测试服务作为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10.84%、13.36%、15.97%、15.24%。

(4)软件许可

软件许可指公司授权客户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并根据合同约定
按授权数量或时间收取费用的业务。报告期内,光庭信息主要向北京图新经纬
导航系统有限公司、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提供导航数据编译系统的软件使用许可。

(5)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指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向客户交付符合运行条件的定
制化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的调试安装服务。报告期内,光庭信息
的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是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各类行业应用,目标客户主
要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系统集成业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

(6)各项业务开展模式、交付产品服务内容以及结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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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产品或服
业务类型 业务开展模式 结算模式
务内容
公司取得供应商资质后,通常会
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协议,约定
双方合作的基本条款,具体合作
公司在完成合同约定的阶
内容及要求通常以订单形式下
段性开发成果并取得客户
达。项目执行过程中,光庭信息 根据客户要求
对开发成果的验收确认函
定制软件开发 负责项目的整体实施,包括项目 开发的定制化
后,向客户发送请款函并
进度安排、人员配置、质量控制 软件
开具发票,请求结算款
的管理以及软件的设计、开发、
项。
升级维护,并向客户交付项目所
形成的工作成果,配合客户完成
验收工作。
1、现场技术支持:公司根据客 1、现场技术支持:公司按
户要求提供合适的候选人名单供 月与客户就当月派出人员
客户选择,客户面试合格后进入 考勤情况进行确认并根据
客户现场工作,根据客户指令从 派出人员工时和单价进行
事软件的开发、测试等工作。服 1、现场技术 结算,向客户发送请款函
务过程中,项目的组织、进度安 支持:向客户 并开具发票,请求结算款
排和质量控制主要由客户主导, 提供符合要求 项。
项目的整体风险由客户承担。 的技术人员 2、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
2、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公司 2、数据采集 公司完成合同约定的阶段
软件技术服务 承接订单后,按照客户要求进行 及整理服务: 性服务内容并取得客户对
数据采集、建库、整理归档后向 数据库系统 服务内容的验收确认函
客户交付工作成果。 3、维护 服 后,向客户发送请款函并
3、维护服务:公司为客户完成 务:提供客户 开具发票,请求结算款
定制软件开发后,部分软件系统 要求的维护服 项。
需要持续进行维护以确保系统的 务 3、维护服务:在维护期间
稳定运行,公司按照其与客户约 内与客户定期(按月、按
定具体的维护工作内容、维护期 季度、按半年或者按年)
间,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客户提供 结算或者维护期结束后一
软件系统的维护服务。 次性结算。
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后,使用专业
仪器设备或软件工具并按照相关 交付后不需要客户验收
技术规范,组织相关领域的专业 的,向客户交付成果后结
专业测评报
第三方测试服务 工程师对标的产品按行业标准或 算;如交付后需要客户验
告、测试数据
合同约定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 收的,结算时点为通过客
结果向客户提供阶段性的测试成 户验收之后。
果或一次性的测评报告。
客户需要使用本公司的自有软件 按授权使用许可数量或授
公司自有软件
软件许可业务 产品时,公司可按照合同约定授 权使用许可期间进行结
产品使用许可
权其使用。 算。
公司通常通过招投标获得系统集
成项目,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公 公司在完成合同约定的阶
司确定项目经理并组建项目实施 段性开发成果并取得客户
包含定制化软
团队,编制设计方案并落实项目 对开发成果的验收确认函
系统集成 件和系统的硬
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完成后向客 后,向客户发送请款函并
件产品
户交付,配合客户验收及结算。 开具发票,请求结算款
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一般由公司 项。
继续为客户提供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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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模式

随着汽车电子软件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迭代进程的不断提速,以及客户需求
的日趋多样化,公司所面临的挑战日趋严峻。为顺应汽车电子软件在未来汽车
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等新兴技术方向的发展趋势,满足客户对软件产品及
服务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并巩固公司的技术储备从而更好
地应对市场的竞争及挑战,公司形成了“先端技术牵引、业务需求驱动”的研
发模式。

目前,公司建立了两级研发体系,由公司层面的先端技术研发中心及各事
业部层面的研发部门共同构成,分别承担先端技术研究以及面向业务的基础技
术研发。先端技术研发中心定位于对汽车电子软件行业中具有前瞻性与先进性
的技术进行研究,探索相关技术的发展路线以及商业化前景,并为各事业部的
研发部门提供技术咨询支持;各事业部的研发部门聚焦本事业部所处业务领域,
结合市场的需求进行产品规划和技术路线设计,研发可高度复用的基础软件平
台、通用组件、核心算法及辅助工具,同时向一线开发团队提供技术支持与指
导。从人员配置上,先端技术研发中心的研发人员属于专职研发人员,各事业
部研发部门中同时存在专职研发人员与兼职研发人员;根据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对兼职研发人员的岗位职能进行适时调整,在无研发任务时兼职研发人员
的岗位职能变更为一线开发人员。

(1)先端技术研发

先端技术研发中心定位于对汽车电子软件行业中具有前瞻性与先进性的技
术进行研究,探索相关技术的发展路线以及商业化前景。公司长期与国内外科
研机构、高等院校、产业链上下游的参与者、相关行业专家以及业内同行积极
互动,紧密追踪汽车电子软件技术的最新发展方向并接收先进的技术理念;同
时,公司积极主动承接国家级、省级、市级各层面关于汽车电子软件及移动地
图数据应用等方向的科研项目,参与制定相关行业标准,从而主动地掌握未来
行业发展趋势并引导今后的技术迭代方向。在此基础上,公司对于满足未来智
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共性需求以及未来中长期内具有实用预期的先进技术立项,
组织先端技术研发中心团队进行科研攻关,并推动相关科技成果在实际业务中
的转化利用,同时通过申请专利、著作权等方式对形成的技术成果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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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发具有前瞻性及先进性的技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有效地巩固。
利用先端技术研发中心对先进技术进行研发,不但有利于驱动公司的业务开拓,
更有利于对公司客户赋能,为终端用户提供更先进的产品及服务。

同时,公司先端技术研发中心还承担向各事业部研发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
研发指导的职能,协助事业部研发部门攻克技术难题,加速已有先进性技术成
果的转化和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先端技术研发中心主要从事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的预研,
以及硬件虚拟化技术、智能座舱虚拟化软件平台、高帧率视觉识别及应用、自
动驾驶场景仿真平台等项目的研发。

(2)面向事业部业务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

光庭信息具有全域全栈软件开发能力,为客户提供智能座舱、智能电控、
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以及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领域的软件定制开发及
技术服务。各事业部的研发部门主要根据本事业部所处业务领域,结合市场的
需求进行产品规划和技术路线设计,研发高度可复用的基础软件平台、通用组
件、核心算法及辅助工具,同时对本事业部的一线开发团队提供技术支持与指
导,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以及优化技术指标。

针对相关业务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一方面能够提高事业部在特定业务领
域的竞争力,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提高了业务部门的软件开发效率及
技术服务效率,并能够有效地确保产品及服务质量,进而提高客户对公司的认
可度。

(3)研发流程

公司目前的研发流程采用基于敏捷理念的迭代开发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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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研发流程




①调研和立项

通过市场调研,基于技术发展趋势以及对客户需求的挖掘,相关研发部门
确认研发项目的需求,并从成本投入、人力资源、技术可行性、商业化前景等
方面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在做出预算后,研发部门提出对相关项目的研发
立项申请。

对于提出立项申请的研发项目,公司将召开立项评审会对其进行审议。在
立项评审过程中,相关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背景、成本收益、研发目标、技术可
行性、潜在风险等因素进行详细说明。经公司立项评审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将获
立项,进入研发实施阶段。

②项目实施

研发项目立项后,项目的实施将按照敏捷开发方式迭代进行。

项目会分为多个迭代开发阶段并明确各阶段的开发目标。每个迭代开始时,
项目组按照迭代计划,实施相应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等活动,同时
通过持续集成保证编码的有效性。研发项目负责人通过会议和可视化管理对研
发进度进行管控。

每个迭代阶段结束时,项目负责人会组织迭代验收,对阶段性研发成果进
行及时测试评价。对于本阶段研发成果存在明显技术缺陷的,项目组将对当前
阶段重新进行开发;对本阶段研发成果已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的研发进程将
进入下一迭代阶段。

③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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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发全部实施完毕后,公司将组织内部验收,评估研发项目是否达到
预期的目的。对于获内部验收通过的技术,将视情况通过申请专利、申请著作
权等方式进行成果保护,或直接转化应用。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主要表现为客户直接委托以及参与竞标的方
式获取客户订单。公司与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电装等国际知名的汽车零部
件供应商以及日产汽车、长安汽车等国内外知名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紧密
的合作关系,该类客户主要与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明确合作关系,并按时或按项
目向公司提出订单需求。除上述合作模式外,公司亦会与包括上述客户在内的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汽车整车制造商、其他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客户就特
定项目签订合作协议,该类项目的主要来源为公司销售拓展、其他客户推荐或
业主方公开采购招标等销售渠道。

(1)营销布局

从行业细分领域进行划分,公司设有智能座舱事业部、智能电动事业部、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事业部、移动地图数据事业部等多个细分领域事业部,单独
面向客户进行销售、服务以及维护等业务活动。通过对专业领域进行区分,各
事业部在销售过程中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相对降低了与客户间的
沟通成本,从而更易获取客户的订单并维护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同时,公司通过设立大客户事业部或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针对个别具有战
略意义的客户进行销售、服务以及维护等业务活动,如电装事业部、武汉乐庭
等,为客户提供更加直接及有针对性的服务,在获取客户信任并建立专业印象
的同时,公司与客户间的粘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针对国际业务,公司还通过在日本设立东京光庭与名古屋光庭负责日系客
户的业务开拓与本土化的服务支持,进一步获得日系客户的信赖。

(2)销售团队构成
发行人根据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及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的业
务特点,以及相关业务的地域分布,建设了一支专业的销售团队。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销售团队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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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模式 业务区域 工作内容 销售人员人数
品牌策划及推广、重点客户销售及
中国 32
重点区域销售
汽车电子软件和技
术服务 中国/日本 重点客户销售与销售支持 8
日本 重点客户销售 2
小计 42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中国 重点区域与细分产品销售 14
(GIS)行业应用
小计 14
合计 56

(3)市场拓展

①市场拓展的基本情况

汽车行业属于资金、人才及技术密集的行业,具有较高的竞争与技术门槛。
目前,汽车零部件中的各个领域竞争格局相对稳定,行业巨头依托与下游汽车
整车制造商的紧密联系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如电装、延锋伟世通等公司客户
主要为丰田、通用等全球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商供应汽车零部件。公司作为上述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主要软件服务商,与主要客户建立离岸开发中心(ODC),
构建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立了在汽车电子软件市场的重要地位。凭借业
内建立的良好口碑以及品牌形象,公司不仅持续拓展和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的业务,更逐步扩大与下游汽车整车制造商的直接合作。同时,公司亦
与新兴造车势力共同探索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创新与未来发展。

除了在汽车行业上下游进行拓展外,光庭信息还利用自身在移动地图数据
领域所积累的技术与经验,开拓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行业应用。

②发行人切入汽车市场的业务渊源以及与汽车领域主要客户的合作起源

A.发行人切入汽车市场的业务渊源

发行人早期通过车载导航系统切入汽车相关业务。自成立以来,发行人的
业务领域由单一的车载导航系统逐步拓展至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以及移动地图数据服务。公司成立伊始,发行人与日立就车
载导航数据编译系统开发进行了合作,亦与佛吉亚歌乐就车载导航系统的软件
开发进行了合作。随后,公司先后拓展了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电装、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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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MSE、马瑞利等一系列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汽车整车制造商作为其客户,
承接了车载娱乐系统、液晶仪表显示系统、车载通讯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
(ADAS)、底盘电控系统、电驱动系统等汽车电子产品系统的软件开发与技
术服务,并最终形成目前以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
试、移动地图数据服务为核心的业务体系。

B.发行人与汽车领域主要客户的合作起源

发行人与汽车领域主要客户的合作起源如下所示:
客户集团 首次合作 业务开拓 是否为报告期 报告期内是
首次合作内容
名称 年份 方式 内新增客户 否保持合作
日本电产 2013 高级辅助驾驶系统测试 主动开拓 否 是
延锋伟世通 2014 中控娱乐系统的研发 主动开拓 否 是
佛吉亚歌乐 2011 车载导航系统开发 主动开拓 否 是
电装 2013 车载仪表系统的研发 主动开拓 否 是
MSE 2019 车载仪表系统的开发 客户推荐 是 是
日产汽车 2011 车载导航数据格式编译 主动开拓 否 是
日立 2011 车载导航数据编译系统的开发 主动开拓 否 是
车联网 T-BOX 相关软件的开
马瑞利 2016 客户推荐 否 是

车联网 T-BOX 相关软件的开
李尔 2020 主动开拓 是 是

车联网 T-BOX 相关软件的开
上汽集团 2016 主动开拓 否 是

长安汽车 2018 仪表及车载终端系统软件开发 主动开拓 是 是
蔚来汽车 2017 车机功能测试 主动开拓 否 是
丰田通商 2015 车载导航系统测试 主动开拓 否 是
雷诺三星 2019 ADAS 相关功能测试 客户推荐 是 是
安波福 2020 自动驾驶功能及性能测试 主动开拓 是 是
麦格纳 2021 自动驾驶功能及性能测试 主动开拓 是 是

发行人与汽车领域主要客户,如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等知名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以及日产汽车、上汽集团等汽车整车制造商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合作。报
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汽车领域主要客户终止合作的情形,MSE、李尔、雷诺
三星、安波福、麦格纳、长安汽车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汽车整车制造商为报
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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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模式

公司作为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提供商,不存在经常性的原材料采购。公司
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服务采购与软硬件产品采购。

公司采购的技术服务包括测试服务、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等。其中,公司
采购的测试服务主要为委托专业第三方测试机构对产品硬件性能进行测试检验;
公司采购的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主要为委托技术服务供应商对涉及时间成本较
高且人均效益较低的数据采集与分析、部分软件开发等工作内容提供技术服务。
公司采购的硬件包括各类型计算机、服务器、硬盘等硬件产品。公司采购的软
件包括各类操作系统、工具软件以及数据库等软件产品。

目前,公司对外采购的技术服务与软硬件产品大多为市场竞争充分的服务
或产品,相关服务或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公司的采购需求能够
得到充分满足。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当前所采用的经营模式,是公司根据自身在汽车产业链中的定位以及
面向汽车未来产业新生态布局所形成的。

(1)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

①汽车行业的特点是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根本原因

基于汽车行业长久发展以来所形成的行业分工特点,以及为未来汽车产业
变革所带来的机遇作出充分的准备,公司形成了当前的经营模式。

汽车行业是一个高度成熟且强调分工协同的行业,汽车整车制造商与汽车
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目前作为主要服务于汽车零部件供
应商的软件服务商,主要通过定制软件开发与软件技术服务承担汽车电子软件
开发的任务,并通过第三方测试服务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增值服务,由此
形成的经营模式符合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定位。同时,通过与汽车零部件供
应商的紧密联合以及衍生至下游与汽车整车制造商的创新探索,公司的业务模
式能够满足在“软件定义汽车”时代中终端用户、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汽车
整车制造商对于汽车电子软件的差异化需求,把握行业变革所带来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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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通过目前的经营模式与下游客户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

通过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以及第三方测试服务为下游客户提供深
度服务,以及与主要客户共同设立离岸开发中心(ODC),公司与下游客户间
的合作关系日趋紧密。

由于汽车行业对产品质量及功能安全的要求较其他行业而言更为严苛,掌
握与行业特点相匹配的专业开发能力是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在汽车行业持续发
展的关键因素。通过现有的经营模式,公司可贴近客户实际需求,为客户提供
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的软件开发服务;同时,公司也可在为客户提供深度服务的
过程中掌握行业发展的动向,并根据行业发展的趋势完善、优化自身的开发体
系,从而形成与行业特点更为匹配的专业开发能力。公司在现有经营模式下与
客户形成了紧密、良好的业务互动关系,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特点与发展动向,
更有利于公司在汽车行业中的进一步发展。

(2)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是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受到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所影响。随着未来汽车向智
能化、网联化、电动化进一步发展,汽车的电子电气的架构将逐渐由分布式架
构向域集中式架构发展,并最终走向中央集中式架构。上述演变对于汽车电子
软件服务商的系统化开发能力要求亦会更加严苛。一方面,随着电子电气架构
的一体化,对于软件功能的开发与软件间的兼容性要求会大幅提高,从而对汽
车电子软件服务商的定制化开发能力要求亦会随之提高;另外一方面,更加集
中的电子电气架构下对于基础软件平台的通用性要求亦会提高,因此对汽车电
子软件服务商所提供的通用型基础软件平台的整合能力亦会随之提高。

未来,公司的盈利模式仍将以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以及第三方测
试服务为主,并进一步发展软件许可以及移动地图数据升级服务等盈利模式;
与之相辅相成的研发模式、销售模式以及采购模式亦将紧密围绕公司的盈利模
式作进一步的优化。

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模式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关键因素或变
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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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演变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设立以来主
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线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公司设
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如下:

2012 年,武汉市汽车电子软件离岸开发中心(ODC)示范运营基地在公司
挂牌,公司为佛吉亚歌乐成立了第一个离岸开发中心(ODC);同年,公司开
始为日产汽车提供娱乐导航产品通讯系功能的开发。

2013 年,电装离岸开发中心(ODC)成立,公司开始为电装提供车载图形
化液晶仪表的量产开发。

2014 年,公司配合本田完成第一个支持 Android Auto 的 Display Audio 前装
量产项目,并形成了面向包括 Android、Linux、WinCE、QNX 在内的主流操作
系统的全系开发能力;同年,公司与延锋伟世通合作成立了离岸开发中心
(ODC),参与了对大众汽车信息娱乐产品的开发。

2015 年,公司联合日产汽车,开始高精度地图的前沿研究。

2016 年,公司与佛吉亚歌乐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投资成立武汉乐庭,致力
于座舱电子和车联网软件的创新。

2017 年,在智能电控领域,公司与日本电产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成立
联合实验室的形式参与 ADAS 产品应用软件的开发。同年,在 ADAS 软件测试
领域,公司与日产汽车在 AD/ADAS 传感器验证和系统评价领域展开合作,目
前公司已经形成面向中国市场的完整自动驾驶测试解决方案。

2018 年 4 月,公司在北京车展推出了第一款基于 QNX Hpervisor 的瑞萨 R-
CAR 虚拟化智能座舱解决方案。

2018 年 9 月,公司与电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资成立电装光庭,协助电
装强化其在中国市场车载仪表和智能座舱等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

2019 年,公司与瑞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智能
座舱、智能驾驶、车联网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同年,在电动汽车领域,公司
电机控制器软件解决方案成功搭载在广汽埃安系列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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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公司与华为在华为终端云服务(HMS)方面展开地图数据领域的
全面合作。

(四)公司业务流程图

公司基于多年实践,形成了一套自主研发的业务管理体系。该体系在满足
ISO9001、A-SPICE、CMMI L5 等国际通用质量标准的基础上,针对汽车电子软
件的开发引入了 ISO 26262 对软件功能安全的要求、敏捷开发和持续集成的理
念,通过量产项目的研发和管理实践持续改进。

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公司通过实施不同的活动来确保软件的高质
量交付。其中项目管理活动定义了从项目启动、计划、监控到结项等管理过程;
工程活动定义了从需求分析到设计、制造、测试、验收等具体活动的内容和标
准,确保产品按时、按质、按量的交付;支持活动通过质量保证、配置管理、
信息安全等活动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性。

公司业务流程图




(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第三方测试服务、软
件许可以及系统集成等服务,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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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内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故,发行人安全生产
环节的落实情况,是否符合相关部门的各项监管规定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系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汽车
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其主要经营模式系通过定制软件开发、
软件技术服务、第三方测试服务、软件许可以及系统集成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
务,不涉及具体零部件的生产和制造。发行人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已制定《安
全消防管理规范》《值班管理规范》《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综合应急
预案》《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员工周艳工伤主要系其于武汉市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
科技园武汉荷田大酒店进行测试业务洽谈时,因房间地毯不平摔倒受伤骨折所
致。

2021 年 7 月,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分公司分别取得了公司所在地应急
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证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及其境内子公司在各公司所在地应急管理局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未出现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的
软件开发(I651)。

根据国家发改委会同科技部、工信部等部委颁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
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公司业务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新
兴软件及服务类别(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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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系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责为:拟
定本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本行业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组织制订本
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等;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
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
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及各地方协会,
其主要职能为通过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
评价认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加强软件行业的合作、联系和交流,促进
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 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
《新能源汽车产业
占比将达到 20%,高度自动驾
1 发 展 规 划 ( 2021- 国务院 2020 年 11 月
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
2035 年)》
景商业化应用。
包括财税、投融资、研究开
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
《新时期促进集成
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八项
电路产业和软件产
2 国务院 2020 年 8 月 政策措施,提出进一步优化集
业高质量发展的若
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
干政策》
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
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
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阶
段性建设目标,推进智能网联
《2020 年智能网联 汽车产品管理和应用示范标准
工业和信息
3 汽车标准化工作要 2020 年 4 月 研制,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
化部
点》 各类关键标准出台,深化智能
网联汽车国际标准法规交流与
合作。
开展 5G-V2X 标准研制及研发
验证。同时,强化 5G 网络数据
《关于推动 5G 加快 工业和信息 安全保护,围绕 5G 各类典型技
4 2020 年 3 月
发展的通知》 化部 术和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典
型应用场景,健全完善数据安
全管理制度与标准规范。
规定了汽车驾驶自动化系统的
《汽车驾驶自动化 工业和信息
5 2020 年 3 月 分级原则和技术要求等。将汽
分级》 化部
车自动驾驶分级分成六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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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级,分别为 0 级应急辅助驾驶
到 5 级完全自动驾驶。
到 2025 年,实现有条件自动驾
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
国家发展和 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
改革委员 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
会、科技 用。
《智能汽车创新发
6 部、工业和 2020 年 2 月 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
展战略》
信息化部等 等)实现区域覆盖,新一代车
11 个部门联 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
合发布 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开展
应用,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
络实现全覆盖。
《推进综合交通运
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输大数据发展行动
7 交通运输部 2019 年 12 月 (5G)、卫星通信信息网络等
纲 要 ( 2020-
在交通运输各领域研发应用。
2025)》
提出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
《交通强国建设纲 中共中央、 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
8 2019 年 9 月
要》 国务院 研发,形成自主可控完整的产
业链。
提出突破关键技术,推动产业
化发展;完善标准体系,推动
《车联网(智能网 测试验证与示范应用;合作共
工业和信息
9 联汽车)产业发展 2018 年 12 月 建,推动完善车联网产业基础
化部
行动计划》 设施;发展综合应用,推动提
升市场渗透率;技管结合,推
动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规划 5905-5925MHz 频段作为基
《车联网(智能网
于 LTE-V2X 技术的车联网(智
联汽车)直连通信
工业和信息 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的工作
10 使用 5905-5925 2018 年 10 月
化部 频段,同时对台站、设备、干
MHz 频段管理规定
扰协调等的管理作出相关规
(暂行)》
定。
坚持以保障自动驾驶道路测试
工业和信息 安全为底线,兼顾不同技术路
《智能网联汽车自 化部、公安 线、车辆类型,确保测试场景
11 动驾驶功能测试规 部、交通运 2018 年 8 月 的典型性、代表性和操作规程
程(试行)》 输部联合发 的可行性、合理性,提出各检
布 测项目对应测试场景、测试规
程及通过条件。
确立我国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将
工业和信息
《国家车联网产业 “以汽车为重点和以智能化为
化部、国家
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主、兼顾网联化”的总体思
12 标准化管理 2017 年 12 月
( 智 能 网 联 汽 路,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
委员会联合
车)》 系,并逐步形成统一、协调的
发布
体系架构。
《汽车产业中长期 国家发展和 加大技术研发支持,协调制定
13 2017 年 4 月
发展规划》 改革委员 相关标准法规,推动宽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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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会、科技 基础设施建设和多产业共建智
部、工业和 能网联汽车大数据交互平台,
信息化部联 加快网络信息安全和车辆行驶
合发布 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汽车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
能化改造,统筹布局和推动智
14 《中国制造 2025》 国务院 2015 年 5 月
能交通工具等产品研发和产业
化。
逐步突破汽车电子等关键集成
《国家集成电路产 电路及嵌入式软件,提高对信
15 国务院 2014 年 6 月
业发展推进纲要》 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支撑
能力。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密集出台以
及政府机构对于智能网联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推动了 5G、
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中的应用,为汽车
行业整体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更为汽车行业带来了重
要的战略机遇。

2019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加强智能网联汽
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研发,形成自主可控完整的产业链。

2020 年 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1 个部委联合发布
了《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提出构建协同开放的智能汽车技术创新体系,
包括开展复杂系统体系架构、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控制、人机交互及人机
共驾、车路交互、网络安全等基础前瞻技术研发,并重点研发虚拟仿真、软硬
件结合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技术和验证工具以及多层级测试评价系统。

2020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
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

2020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提出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
破关键核心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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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将达到 20%,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
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政府通过相关政策推动关键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引导传统汽车向电动化、
智能化、网联化的方向发展,鼓励、带动软件产业与汽车产业的深度结合,汽
车电子软件产业迎来未来发展的新机遇。

目前,相关政策对发行人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产业技术升级和
市场规模扩容两个方面。一方面,相关鼓励政策的落地有助于发行人依托自身
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多年深耕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快速升级其产业相关技术以
满足未来智能网联汽车对汽车电子软件的新需求;另一方面,政策利好带动智
能网联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扩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将随着市场的快
速扩容而迎来重大机遇。发行人目前所从事的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细分领域业务在此趋势下均将受益。
公司将顺应政策规划与市场需求,加大相关领域的投入,不断提高自身核心竞
争力。

(三)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于汽车电子软件的研发与创新,面向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的定制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并着力布局智
能网联汽车相关软件的技术创新与业务开拓。因此,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主要
与未来汽车电子软件的发展息息相关。

1、国家大力发展软件行业

2020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
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相关政策的持续发布,我国软
件行业的发展环境持续向好,行业整体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

2020 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合计 81,61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24%;
2015 至 2020 年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从 42,848 亿元增长至 81,616 亿元,累计
增长 38,768 亿元,增幅为 90.48%,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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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20 年全国软件业务收入统计




数据来源:工信部
2、汽车电子软件的发展历程及其发展特点

软件技术是汽车电子功能实现的核心技术,随着汽车电子系统以及软件技
术应用的发展,汽车电子系统功能日趋丰富和结构日趋复杂,汽车电子软件的
设计工作量和软件结构复杂性也越来越大。

汽车电子软件产业发展至今已有近五十年的历程,目前主要经历了三个发
展阶段:

汽车电子软件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普华永道
(1)第一阶段:汽车电子软件技术在电气时代(1970-1990 年)中的有限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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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从诞生发展至今已有百年历史,而上世纪七十年代电子技术才开
始应用于汽车工业。发动机燃油喷射控制系统率先采用电子控制系统,来提高
燃油效率。随后半导体开关、微处理器、传感器等新兴电子元器件的不断应用
驱动汽车电子软件的创新发展。这期间随着电子汽油喷射技术的发展和防抱死
技术的成熟,逐步实现汽车的主要机械功能由电子软件控制。在此阶段,由于
机械与电子元器件的联接与理想状态仍有一定差距,汽车电子软件技术的应用
非常有限。

(2)第二阶段:嵌入式操作系统在电子软件时代(1990-2010 年)中的应


随着车载和电控系统功能的日益丰富以及汽车电子产品外部交互/接口标准
的种类增加,基于微控制芯片的嵌入式电子产品逐渐需要采用类似个人电脑的
软件架构以实现分层化、平台化和模块化。90 年代以后,汽车电子产品逐步开
始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陆续出现了运算程度更高的发动机控制、自动变速、
动力转向、电子稳定程序、主动悬架、座椅位置、空调、刮水器、安全带、安
全气囊、防碰撞、防盗、巡航行驶、全球卫星定位等汽车电子控制系统,以及
车载音频、视频数字多媒体娱乐系统、无线网络和智能交通等车载电子电器系
统。在此阶段,模块化的电子控制单元(ECU)中嵌入相应的操作系统,搭载
嵌入式操作系统的汽车电子元器件逐渐替代机械元器件发挥控制作用,汽车电
子系统愈发精密复杂,汽车在此阶段已然成为机电高度一体化的产物。

(3)第三阶段:软件在智能化时代(2010 年以后)成为定义汽车的工具

2010 年后,汽车电子与软件行业推陈出新,胎压监测系统、48V 系统、碰
撞避免系统、线控转向技术、自适应巡航系统、无线连接技术等新兴技术产品
不断涌现。随着汽车电子与软件技术的发展,汽车智能化技术正在逐步得到应
用。

随着智能网联趋势的到来,汽车电子软件不断地改善汽车使用的体验,如
人机交互体验、自动驾驶体验等。同时,汽车电子软件的开发工作范围越发广
泛,不仅包含各硬件模块基本功能的实现,还包含 HMI、用户体验(UX)、算
法、操作系统、高精度地图、空中升级技术(OTA)等。2012 年,特斯拉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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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布的高性能电动跑车 MODEL S 开启了汽车智能时代。MODEL S 是最早应
用全液晶仪表以及 17 寸信息娱乐系统的量产车型,其触摸屏、数字化组合仪表
盘和方向盘按键无缝集成了多媒体、导航、通信、驾驶室控制和车辆数据显示
系统,通过车载中控触摸屏用户可控制车内大部分功能,并具备车载软件系统
的空中升级(OTA)功能。2014 年 10 月,特斯拉发布 AUTO PILOT 自动驾驶辅
助系统,实现了车道保持、限速提醒、自动刹车等高级驾驶辅助功能,并可陆
续通过空中升级技术(OTA)实现自动驾驶功能的迭代和更新。2015 年国务院
发布《中国制造 2025》,更将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2017 年
9 月我国第一部 V2X 应用层团体标准发布,对汽车智能互联化起到重大推进作
用。除车联网外,未来在 ADAS、5G 通信、高精度地图等新兴技术的加持下,
新一代汽车电子软件技术有望获得长足发展。

当下,“软件定义汽车”成为汽车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软件不仅可通过
车载控制器实现信息交互、通信、控制等功能,更将驱动汽车设计和汽车应用
的创新,使汽车成为具备自主学习能力、拓展丰富功能的智能移动终端。

在“软件定义汽车”时代,汽车电子软件的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①技术创新为汽车电子软件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A.芯片的运算能力呈指数级提升

随着芯片运算能力的指数级提升,各大芯片厂商都推出了与算力匹配的主
控芯片,由此为汽车电子软件的发展提供了强而有力的硬件基础。目前,一辆
智能汽车所搭载的代码量较传统汽车大幅增加,自动驾驶软件的平均运算量达
到 10 个 TOPS(Tera Operations Per Second,万亿次操作每秒)量级,可见高运
算能力芯片的重要性。

B.云计算和 5G 的铺设速度加快

云平台的计算、存储能力和 5G 的传输速度为汽车电子软件的发展提供了技
术保障。“大流量、低延时”是智能网联汽车在处理数据时提出的基本需求。
如今,主流云计算厂商均针对汽车整车制造商推出了车联网解决方案;芯片厂
商、通信运营商等各方则利用 5G 技术积极推行 C-V2X 相关技术在智能网联汽
车中的应用。上述趋势均将有利于驱动汽车电子软件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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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升级为汽车电子软件发展营造了有利环境

A.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的演进历程

目前,汽车业内普遍将整车电子电气架构的发展分为 6 个阶段:模块化阶
段、功能集成阶段、中心域控制器阶段、跨域融合阶段、车载电脑和区域控制
器阶段、“车-云”计算阶段。根据电气架构的不同,模块化阶段以及功能集成
阶段属于分布式电子电气架构;中心域控制器阶段以及跨域融合阶段属于域集
中电子电气架构;车载电脑和区域控制器阶段以及“车-云”计算阶段属于车辆
集中电子电气架构。

汽车电子电气构架演进图




B.域集中式电子电气架构有利于实现“软件定义汽车”

汽车电子软件技术为汽车赋予智能网联基因,而汽车电子软件技术在“软
件定义汽车”时代中的大量应用离不开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的升级,域集中式电
子电气架构将有利于“软件定义汽车”的实现。目前,汽车电子电气架构正从
分布式向域集中式变革,域集中式的汽车电子电气架构采用域控制器实现对汽
车各大功能域进行控制,从基础硬件架构的角度推动实现汽车智能网联化,助
力行业加速实现“软件定义汽车”。

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的升级主要从算力利用率、整车功能协同两个方面助力
汽车智能网联化,推动汽车加速进入“软件定义汽车”时代。首先,“软件定
义汽车”促进汽车智能网联化程度的提高和汽车功能的丰富。分布式的汽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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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电气架构中,各类电子控制单元(ECU)的芯片仅在对应功能运行期间执行
运算工作,其余时段芯片处理能力处于闲置状态,算力的利用效率较低。在汽
车功能日趋丰富的趋势下,采用分布式的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将导致电子控制单
元(ECU)数量的增加,造成更大的算力闲置。而域集中式的汽车电子电气架
构将同一功能域下的电子控制单元(ECU)集成,芯片的数量较分布式汽车电
子电气架构大幅减少,芯片算力的利用效率亦将大幅提高。其次,域集中式架
构提高了汽车对各类信息的融合处理能力,整车功能协同得以强化。分布式汽
车电子电气架构中,通常采用一个功能对应一套硬件,功能间交互困难。而在
域集中式汽车电子电气架构中,处于同一域中的功能对应一个域控制器,同域
功能间实现协同交互。

随着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的变革,智能网联汽车在硬件架构集中化、标准化
的前提下可搭载的功能日渐丰富,软件可真正定义汽车功能。

③以软硬分离技术为代表的软件架构升级加速汽车电子软件发展

“软件定义汽车”的显著特点是硬件高度集中化、标准化,在此基础上软
件可实现与硬件解耦,各种新兴软件技术得以在汽车中应用。

在传统汽车中软件高度依赖于硬件,通过嵌入硬件的方式与硬件高度耦合。
随着汽车功能的增加,各功能对应的硬件大幅增加,配套的嵌入式软件亦随之
增加。然而,由于汽车搭载的硬件种类繁多且其对应的嵌入式软件开发流程较
为封闭,导致传统的汽车电子软件架构存在复用性差、模块化受限、交互难以
实现等问题。在“软件定义汽车”时代,汽车的软件架构复杂化程度大幅提高,
其代码量亦会几何级数增长,传统汽车电子软件架构所存在的问题如无法解决,
汽车智能网联化将无法实现,汽车电子软件架构亟需升级。

目前市场所采用的主流软件架构升级主要通过软硬分离进行,即实现软件
与硬件间的分层解耦,提高软件通用性。具体而言, 经典 AUTOSAR(Classic
AUTOSAR)及自适应 AUTOSAR(Adaptive AUTOSAR)混合方式是实现软硬
分离的主要途径。AUTOSAR 可提供标准的接口定义、软件模块化设计,从而
令软件及其组件不受硬件影响。经典 AUTOSAR 主要面向基于电子控制单元
(ECU)的传统汽车嵌入式软件,自适应 AUTOSAR 主要面向更为复杂的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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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控制器或中央计算平台的汽车电子软件。其中,自适应 AUTOSAR 相较于经
典 AUTOSAR 能够更好支持强大算力的多核 SoC、服务可灵活部署、支持空中
升级(OTA)等优势,更符合“软件定义汽车”理念下对汽车电子软件的要求。

汽车电子软件架构的升级,有利于汽车电子软件与硬件间的解耦分层以及
提升汽车电子软件各功能间的交互,从而真正实现“软件定义汽车”。汽车电
子软件与硬件解耦分层后,软件实现模块化设计开发,通用性大幅增强。同时,
软硬分离后软件还可通过空中下载技术(OTA)实现在线升级,汽车智能网联
化属性将得到提升,符合汽车作为未来移动智能终端的技术要求。汽车电子软
件架构升级后,汽车电子软件可实现各功能间的交互,汽车电子软件从依赖于
硬件提供单一功能架构转变为面向服务架构(SOA),汽车可在不更换或增加
硬件的条件下通过不同的软件配置为驾驶员提供多样的服务。

④软件价值在汽车整车内容结构中的占比大幅提高

汽车的发展经历了“机械定义汽车”、“电子电气定义汽车”两个阶段,
目前处于向“软件定义汽车”变革的转折点。其中,“机械定义汽车”强调汽
车的动力性能,“电子电气定义汽车”强调汽车在驾驶过程中的安全性、舒适
性,“软件定义汽车”强调汽车的个性化用户体验,实现智能化与网联化。

随着汽车智能网联化程度的提高,软件在汽车整车内容结构中占比逐渐提
高。根据麦肯锡预计,全球汽车整车内容结构中软件驱动的占比将在 2030 年达
到 30%。

全球汽车软件与硬件产品内容结构占比




数据来源:麦肯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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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定义汽车”时代,汽车业形成的关键技术集中于发动机及机械传动
系统领域;“电子电气定义汽车”时代,汽车业形成的关键技术是通过电子控
制系统与车载电气系统实现对动力、底盘、车身等关键功能领域的控制;而在
“软件定义汽车”时代,汽车业的技术攻关重点将在于如何实现汽车电子软件
由单一功能架构转变为面向服务的基础架构,为汽车不断赋予附加价值和提升
智能网联化水平。随着人工智能、5G 通信、车联网等新兴技术的介入,软件在
汽车整车内容结构中的比重将逐步提高,汽车将逐步从传统的交通工具演变为
高度智能网联化的移动终端。

3、汽车电子软件的发展趋势

作为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新力量,汽车电子软件有望在国家有关政策以及
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的共同推动下,成为我国软件产业未来继续保持快速增
长态势的新动力。

目前主流的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有 Elektrobit、中科创达、东软集团及发行
人等。相对于其他软件定制市场,汽车电子软件市场格局比较分散。根据天风
证券研究所预测,2018 年汽车软件定制市场规模约为 65.40 亿元,2023 年全球
汽车软件定制市场空间有望达到 275.42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根据恩
智浦预测,2015-2025 年汽车软件代码量有望呈指数级增长,其年均复合增速约
为 21%。

汽车电子软件市场规模(亿元)




资料来源:天风证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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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变革使汽车电子软件保持高速稳定增长

汽车向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发展驱动汽车电子电气架构不断变革,逐
渐从分布式架构向域集中式架构演进。在分布式阶段,车辆各功能由不同的电
子控制单元(ECU)控制,一辆车分布着上百个电子控制单元(ECU);到了
域集中式阶段,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电控系统、信息娱乐与仪表显
示系统等功能可以通过域控制器实现局部的集中化处理。伴随汽车电子电气架
构的演进,汽车逐步向移动的智能终端演化,软件价值不断提升。根据美国电
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与 IHS 咨询的报告,20 世纪 80 年代初,一辆轿车的软件系
统只有约 5 万行程序代码;而如今,高端豪华汽车的软件系统则有近 6,500 万行
程序代码;近 40 年的发展中,汽车软件代码量提升了 1,300 倍。随着代码量的
增长以及软件功能的增加,汽车电子软件的复杂度也日益提升。

(2)智能驾驶推动汽车电子软件创新

智能驾驶最终目标是实现完全自动驾驶。2020 年 3 月 9 日,工信部发布了
《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公告,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为六个等级,分别为 0 级
应急辅助驾驶到 5 级完全自动驾驶。从 0 到 5 级,自动驾驶能力逐级递增。智能
驾驶的基本工作原理就是通过各类传感器,如摄像头、雷达、红外线设备等,
不断搜集汽车周边信息,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辅助驾驶员做出判断和决策;而完
全自动驾驶,则是在智能驾驶的基础上,实现汽车对驾驶作出自主判断与决策。
智能驾驶的实现不仅对包括人工智能、感知传感、5G、车联网在内的新一代技
术提出要求,对汽车电子软件的创新、升级、迭代提出更高的要求。

汽车驾驶自动化各阶段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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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ADAS 为例,ADAS 主要应用于 L1/L2/L3 级驾驶自动化。目前,ADAS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自动泊车辅助(APA)、自适应巡航控制、自动紧急
制动、盲点探测、注意力检测系统、前方碰撞预警系统、车道偏离预警、驾驶
员疲劳探测、交通标志识别等。ADAS 乃至更高阶的完全自动驾驶在运行过程
中需要更多的电子控制单元(ECU)和传感器。为了满足自动驾驶功能的实现,
汽车架构中必须引入搭载高性能的车规级芯片的域控制器、车载以太网和域集
中式电子电气架构,上述硬件设备及其功能对汽车电子软件的设计工作量、软
件架构和算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汽车软件代码量呈指数级增长。由此可见,智
能驾驶的出现将驱动汽车电子软件的持续创新。

(3)汽车网联化促进汽车电子软件高速发展

汽车网联化是指借助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车内、车与车、车与路、
车与人、车与服务平台的全方位网络交互连接,提升汽车智能化水平和自动驾
驶能力,构建汽车和交通服务新业态,是物联网技术在智能交通系统领域的延
伸。车联网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
型产业,是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

汽车网联化主要包括人、车、路、通信、服务平台 5 类要素,是一个“端、
管、云”三层结构体系。车联网的实现需要包括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数据采
集、操作系统、云计算、大数据、无线通信等关键技术支持。“端”层面由车
辆和路侧设施的各种终端单元构成,参与主体包括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
件供应商、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以及基础设施集成商;“管”层面包括 4G/5G
车载蜂窝、C-V2X 和 802.11p 直连无线等通信技术构成,参与主体有通讯设备提
供商、网络运营商等;“云”层面主要是由云计算、大数据、多链接管理、多
业务支持等技术共同构成的系统平台,主要为车联网提供高精度地图、数据、
系统软件等应用生态,参与主体包括运算软件和数据供应商、公共服务和行业
服务提供商等。车联网生态中除了车辆驾驶相关应用外还向诸多领域渗透,可
以产生海量衍生应用。随着汽车网联化应用需求和规模的发展,汽车电子软件
行业亦将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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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
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行业的创新、创造、创意趋势

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是汽车产业变革升级的必然发展路径,“软件定
义汽车”将加速汽车智能化、网联化与电动化的实现,推动汽车电子软件技术
研发、开发流程、业务模式的变革。

(1)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是汽车产业变革升级的必然发展路径

①电动化趋势

电动化是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新阶段中相对成熟的一个领域。目前,除造车
新势力外,包括宝马、戴姆勒-奔驰、丰田在内的传统汽车巨头均在加速电动化
战略。在纯电动汽车、油电混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构成中,电机控制器、电
池管理系统、整车控制器属于核心控制器单元,决定汽车的动力性能、能耗经
济效用和驾驶感受等关键指标。伴随着汽车电动化的发展,电动汽车的电机及
电机控制器趋向集成化发展,并衍生出电机、电机控制器和减速器“三合一”
的技术,与之相配套的软件技术亦将随此趋势而进一步迭代升级。

②智能化和网联化趋势

汽车向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是汽车技术变革浪潮中的重要阶段。智能网联
汽车将成为一个融合了互联网各种应用、服务移动出行的智能终端,其中车辆
是终端的载体,智能化是发展的目的,而网联化是实现目的的核心手段。汽车
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都将围绕汽车智能网
联化在技术、业务领域进行创新。一方面,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
商以及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需要在技术上不断迭代,打造更加符合智能网联汽
车定义以及架构的零部件、软件与整车;另一方面,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
部件供应商以及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需要从车型设计、研发、生产乃至建立应
用生态圈的各个环节出发,通过参考互联网行业的盈利模式,提出适应汽车向
智能网联化变革的业务模式。可以预见的是,汽车的智能化和网联化是整个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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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业向数字化转型的启动按钮,汽车智能网联化将促进产品研发与全产业链
的协同创新,提升产品性能与体验,赋予汽车后市场更长的价值链条。

(2)“软件定义汽车”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

在汽车产业向智能网联化演进的大变革下,“软件定义汽车”已成为行业
内共识。“软件定义汽车”是汽车在科技发展中向移动互联网靠拢的桥梁,亦
是移动互联网向汽车产业渗透、融合的结果,从而对整个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软件定义汽车”的时代,具备高速通信、更高算力、丰富图像感知能力
的各种硬件给软件提供了强大的基础运行平台,汽车电子软件将由单一功能架
构演变为面向服务架构(SOA),可以更加灵活地基于使用场景以及路况动态、
通过软件与不同的芯片和传感器的动态组合,形成具有创新、创意特征的新功
能;同时,随着人工智能、5G 通信等新兴技术的介入,软件在汽车整车价值中
的比重将逐步提高,汽车将逐步从传统的交通工具演变为高度智能网联化的移
动终端。

2、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发行人围绕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及客户业务需求,紧跟“软件定义汽车”的理念不断强化软件能力,并在技
术研发、开发流程、业务模式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在智能化、网联化以及
电动化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开拓性研究,并取得创新成果。

(1)技术创新

①汽车网联化下的技术创新

通过多年研究并结合汽车网联化发展的共性需求,发行人形成了满足信息
安全规范要求的包含车载端、云端及手机端软件的汽车网联解决方案。该汽车
网联解决方案通过欧盟及俄罗斯紧急呼叫(E-Call)、中国《电动汽车远程服务
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32960)的认证,在信息安全方通过了渗透性测
试(P-Test),并获得通用漏洞评分系统(Common Vulnerability Scoring System,
CVSS)最高等级安全评价。

发行人的车联网软件解决方案由车载端、云端及手机端软件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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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端软件定义了统一的标准接口,可支持华为、高通等主流芯片,其代码可
移植性强,并建立了紧急呼叫(E-Call)、远程控制、数据挖掘、空中下载
(OTA)等标准组件,可方便进行应用功能的配置。云端软件集成了 Logstash、
Kafka、HDFS、Flink、Storm、ElasticSearch 等大数据中间件,支持基于 TCP、
HTTP、MQTT 协议的高频访问需求,开发全流程按照满足业务协同与快速迭代
的要求进行,并支持全平台云部署,实现空中下载技术(OTA)、车辆管理、
车辆监控报警、设备管理、走行管理、路谱展示、疲劳驾驶警告、远程诊断、
大数据分析、地理围栏、大屏展示、日志系统等功能。手机端软件支持基于
Android 与 iOS 的原生开发技术以及基于 Flutter 的跨平台开发技术,在人车互联、
远程通信、近场通信等应用场景以及应用兼容性、用户体验等领域实现创新。
同时,在安全性上,发行人的车联网解决方案建立了涵盖车载端、云端及手机
端的全套信息安全体系,技术领域包括公钥基础设施(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
PKI)系统、数字证书与签名、软件安全启动与升级、数据安全存储、安全通信
等,并通过了严格的信息安全渗透性测试(P-Test)。

发行人的车联网解决方案支持第三方服务集成的需求,为用户带来更佳的
使用体验,协助汽车整车制造商实现车型交付与功能交付的分离,同时可以给
汽车整车制造商带来诸如付费软件升级、软件订阅更新等创新的业务模式。

②汽车智能化下的技术创新

汽车智能化的核心体现在智能座舱与智能驾驶的先进性。公司实现了基于
“一芯多屏”架构并融合人工智能算法的智能座舱软件解决方案;同时,在智
能驾驶领域,基于异构分布式硬件平台,公司构建了包含传感器数据处理、数
据融合、智能决策规划与控制等功能的混合架构软件,可支持高级驾驶辅助系
统(ADAS)、自动泊车(APA)等 L2 级自动驾驶功能。

在智能座舱方面,公司实现了采用“一芯多屏”架构并基于瑞萨 R-CAR 芯
片及 Hypervisor 技术的智能座舱软件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基于瑞萨单个高性
能核心车载处理器,利用 Hypervisor 虚拟化技术,同时运行 QNX 和 Android 两
套操作系统,以不同的中间件、人工智能算法、应用软件为核心,实现液晶仪
表、抬头显示(HUD)、信息娱乐以及多屏互动等功能。在满足数字仪表功能
安全要求的同时,信息娱乐系统采用 Android 系统,为用户带来丰富的信息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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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无缝互联体验,使座舱各系统之间交互更加快捷、顺畅,实现整车数字化、
智能化水平提升。

在智能驾驶方面,公司深度融合摄像头、超声波雷达与毫米波雷达的感知
数据,并结合车辆特性构造包含高实时性的驾驶地图、安全舒适的智能驾驶路
径计算及车辆控制算法等功能或技术的智能驾驶软件解决方案。发行人的智能
驾驶软件解决方案采用了模糊 PID 模型、LQR 模型、自车定位模型、档位计算
模型、轨迹补正等模型,创新实现了精准安全的高效规划算法与控制算法,包
括基于空间地图的泊车路径生成算法、基于模糊控制的自动驾驶行为规划算法、
基于最小转弯半径的泊车路径算法以及基于后视相机的泊车位补正算法等,从
而实现精准的汽车智能驾驶功能。除基于异构分布式硬件平台开发智能驾驶相
关软件外,发行人亦规划布局基于域控制器架构下的智能驾驶软件技术,以满
足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变革下智能驾驶功能对软件的技术需求。

除上述领域外,公司还与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共同研究智能驾驶感知的关
键算法,亦组建博士后工作站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在决策及控制领域的算法进
行创新研究。

③汽车电动化下的技术创新

发行人具有电控产品系统定义能力,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电控产品系统
的量产解决方案。发行人的电控产品系统采用 AUTOSAR 的软件架构与 MBD 开
发模式,开发流程和工艺符合 A-SPICE 及 ISO 26262 标准。

发行人在新能源车电机控制器、电子助力转向以及电子伺服制动等领域取
得多项创新研发成果。其中,发行人的新能源电控产品采用 AUTOSAR 软件架
构、工具链和开发标准,为智能电动汽车的域控制器或中央处理器软件架构提
供了软硬分离的支撑;采用了全套的基于模型的软件开发方式,并应用了 SIL、
MIL 和 HIL 测试技术,保证了产品开发的可靠性、快速性,满足汽车整车制造
商电动汽车技术快速迭代的需求;“三电”系统平台采用了同一系列的满足功
能安全要求的多核 SoC 和共通的基础软件,能够实现电机控制器、电池管理系
统和整车控制器开发需求,可以进行快速迭代,提高软件复用率,降低开发与
维护成本;电机控制器创新设计了先进的永磁同步电机矢量控制算法,电流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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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和扭矩波动较小,并能够实现主动阻尼控制,保证了车辆平顺性和良好的
NVH 特性;电子助力转向由转向管柱、电机和控制器三部分组成,控制器使用
惯性补偿、摩擦补偿等算法,创新设计了车道保持辅助、自动泊车辅助(APA)
等高级辅助驾驶功能的控制接口;电子伺服制动系统是协助驾驶员刹车制动的
辅助系统,采用基于模型开发(MBD)的技术,提供制动功能、能源回收功能,
并提供坡道起步辅助、自动制动保持、动态自动驻车制动、自动紧急制动等高
级辅助功能的服务接口。

④“软件定义汽车”理念下的技术创新

随着汽车向智能网联化的快速发展,汽车电子软件正成为汽车智能化、网
联化、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软件定义汽车”实质是定义汽车的体验、
功能的多样性,是实现汽车从出行工具向智能移动终端创新发展的关键。

在软件定义体验方面,发行人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语音、手势、人脸识
别等多模块交互,支持“千人千面”的用户体验;同时,在软件定义功能方面,
发行人通过软硬分离技术及面向服务的软件架构实现汽车功能多样性的部署。

A.软件定义体验

公司专门成立了用户体验实验室,基于生物识别、人工智能、车联网等先
端技术致力于打造智能化的人机交互系统,并构建可持续发展生态模式。基于
人工智能技术,包括语音识别(含声纹识别)、图像识别等技术,公司在传统
按键及触摸屏交互的基础上创新打造了多模交互模式,实现语音、手势甚至人
脸识别等技术在人车交互中的应用,在提升交互安全性的同时,给用户更为多
样性的个性化体验。除此以外,公司创新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HMI 引擎
kEngine,并为支持高效的 HMI 软件开发自主打造了基于 kEngine 引擎的开发套
件,该套件支持将可视化 HMI 设计自动转化为符合安全性要求的可运行代码,
同时提供整套的模拟运行与测试环境,可确保发行人向客户提供高效率、高质
量的 HMI 软件开发服务能力。公司在软件定义体验理念下所形成的技术创新,
有效地确立了公司在改善用户体验领域中的技术优势。

B.软件定义功能

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由分布式向域集中式架构以及中央计算平台的演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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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定义汽车”的基础,相应的软件架构则是实现“软件定义汽车”的核心
路径。

发行人创新设计满足未来域控制器及中央计算平台需求的面向服务新型软
件 架 构 , 该 软 件 架 构 集 成 经 典 AUTOSAR 及 自 适 应 AUTOSAR, 可 支 持
Android/Linux/QNX 等操作系统,支持 Hypervisor 虚拟化技术与软硬件分离技术,
并可以根据功能复杂度及算力水平对混合式架构按需裁剪,实现成本、性能以
及体验上的优化。

为支持功能动态部署,公司引入了面向服务的软件架构,其中服务分解技
术与面向服务的通信技术是该软件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服务分解技术指以服务重用与灵活重组为目的,采用“自上而下”和“自
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来定义和设计服务。公司对传统用例驱动的分析方法与
面向服务的分析方法进行整合,即通过用例分析得到系统功能需求;同时采用
面向服务的分析方法以业务为中心对业务逻辑进行抽象和封装,从业务角度定
义与设计服务。

面向服务的通信可实现通信标准化,支持服务发现及订阅发布机制。公司
融合互联网技术与汽车电子软件技术,深入研究 REST 通信机制,通过定义服
务接口标准,加快软件迭代速度;同时利用 REST 技术实现“在车内多域横向
融合与在端云纵向连接”的服务能力,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以及第三方开发者提供标准化服务,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应用服务。

面向服务的新型软件架构有利于软硬件解耦,提供服务接口标准化定义以
及模块化设计,支持功能及应用的动态部署,为软件定义功能提供了关键技术
支撑。

(2)业务模式创新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浪潮的兴起,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具体角色定位正根
据其面向客户属性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如今,公司提出了面向汽车零部件供应
商的软件战略合作伙伴以及面向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新型软件供应商的两种具备
创新、创意和创造特征的业务模式。

随着软件、传感器以及与之相关的增值服务逐渐成为越来越多汽车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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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产品核心,公司正从面向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软件交付合作伙伴变为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软件能力的共建者和协同创新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有竞争力
的产品解决方案以满足汽车整车制造商的需求。

而随着“软件定义汽车”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开始在
汽车电子软件上投入大量资源,构建基于其产品线的软件体系。在此趋势下,
公司通过受托开发以及共同开发两种模式协助汽车整车制造商构建其专有的软
件体系,受托开发即公司接受委托向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标准化基础软件平台
类产品以及定制软件开发服务;共同开发模式即指公司站在汽车整车制造商和
汽车终端用户的双重视角,全流程深度参与汽车电子软件的策划、设计、开发
与评价,协助汽车整车制造商建立基于新型电子电气架构、面向服务的架构
(SOA)的软件研发和服务体系。其中,公司与日产汽车建立的以构建汽车整
车制造商软件开发能力为导向的合作模式最具代表性。在共同开发的模式下,
公司在车联网产品研发中为日产汽车提供产品规划建议、项目开发以及用户评
价测试等服务。

业务模式驱动创新,公司与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共同探索
汽车电子软件在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变革与“软件定义汽车”理念下的迭代路径,
从而为公司进一步融入汽车向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趋势提供动力。

(3)开发模式创新

在汽车产业变革的浪潮中,为迎接汽车电子软件功能日趋复杂、集成的挑
战,发行人提出了“软件工厂”下的软件敏捷开发模式。

公司“软件工厂”理念下的敏捷开发流程,首先通过业务经验累积形成精
细化的标准操作流程指引,提高开发人员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准确率,从而确
保软件产品的品质。其次,公司形成可以重复利用的软件设计与代码库,开发
人员在为客户提供定制软件开发的过程中能够通过成熟的代码组件快速搭建软
件产品架构,提高软件的开发速度并确保软件产品品质。再次,公司持续对已
经形成的开发工艺进行改进,确保其敏捷开发流程的先进性以应对汽车智能网
联化的需求。最后,可视化的管理模式是公司确保“软件工厂”实施的重要防
线与评价机制,利用数据结果对软件产品与服务进行量化管理,监控开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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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运行情况,最终实现对产品及服务的品质把控。

相对传统的开发模式,发行人提出的“软件工厂”下的敏捷开发模式通过
开发流程的标准化、代码组件的重复利用、开发工艺的不断改进以及开发过程
的可视化管理,实现软件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缩短开发时间、
降低开发成本,同时提高软件的开发质量。

(二)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与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发行人通过其形成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以及业态创新,为汽车产业的变
革升级注入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新活力,助力汽车行业步入“软件定义
汽车”时代,加快汽车产业与人工智能、大数据、车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融合。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符合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方向

目前发行人的软件开发技术被广泛应用到智能座舱、车联网、高级驾驶辅
助系统(ADAS)、新能源汽车电驱电控等领域。这些领域涵盖了“软件定义
汽车”趋势下未来汽车域控制器架构下的三大核心产品,即智能座舱域控制器、
智能驾驶域控制器和新能源动力域控制器。同时,发行人在移动地图数据领域
的大数据处理技术、传感器数据融合与动态更新技术也是汽车数据中心的重要
组成部分。此外,发行人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服务的能力也是未来汽车电子
软件发布验证、产品开发仿真测试的核心能力。

因此,发行人的业务方向属于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核心发展方
向,符合未来汽车新业态的发展趋势。

2、发行人的软件开发核心技术有利于在“软件定义汽车”时代加速产业融


公司围绕“软件定义汽车”研发了一系列核心基础技术,辅之以“软件工
厂”理念下的软件工程体系,可充分发挥软件综合竞争力,加速汽车产业与新
兴产业的进一步融合。

(1)掌握了软硬分离为代表的“软件定义汽车”关键技术

“软件定义汽车”的显著特点是软硬分离的实现,即伴随着汽车电子电气
架构的标准化,硬件会高度集中,汽车非机械功能的迭代将不再依赖特定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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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升级。

以虚拟化技术和面向服务架构(SOA)为基础的软硬分离技术与人工智能
芯片、操作系统、算法一同成为“软件定义汽车”的核心软件技术。公司开发
的第一代车载 ROM 系统实现了软件与硬件的分离,目前公司联合长安汽车共同
参与了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中的“智能网联汽车人机
交互及智能驾驶舱计算平台”项目,进一步推进了软硬分离技术在汽车产业中
的应用。

(2)建成了符合“软件定义汽车”要求的软件开发流程体系

公司“软件工厂”敏捷开发模式符合《道路车辆功能安全》(ISO 26262)、
《道路车辆-网络安全工程标准》(ISO 21434)等标准的要求,并在符合汽车功
能安全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开发流程指引、代码库、开发工艺持续改进以及可视
化管理等关键环节提高其软件开发效率。通过“软件工厂”开发模式,公司保
持软件开发流程的持续创新,确保高品质软件的规模化快速交付,在“软件定
义汽车”时代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服务。

(3)掌握了满足未来产品快速开发需求的先进开发方法

发行人通过对先进开发方法的运用,满足未来“软件定义汽车”理念下产
品的快速开发需求。发行人采用的基于模型的开发方法(MBD)是 AUTOSAR
架构下开发的主流技术。该方法使用模型描述需求,并采用代码自动生成技术
进行嵌入式开发,具有开发更加快捷、生成代码质量高、方便自动化集成构建
等特点。公司目前已经在多个安全类产品的开发中,如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底
盘控制系统和电驱动系统,采用了基于模型的开发(MBD)方法,并形成了成
熟的应用经验;同时在日产汽车的新一代 IVI 产品中引入了 MBD 方法进行开发。

3、发行人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汽车整车制造商的创新发展与融合

公司就软件开发流程快速导入和软件竞争力持续提升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汽车整车制造商进行了深入探索,为公司业务进一步与“软件定义汽车”下汽
车产业创新发展的融合奠定了基础。

公司为日产汽车提供中国市场的车联网产品规划建议、项目进度管理和用
户评价等服务,共同探索汽车整车制造商与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在软件功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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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开发等领域进行协同开发的新模式。在电动汽车电驱动系统、智能座舱数
字计算平台等核心技术领域,公司与日本电产、长安汽车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汽车整车制造商进行了联合技术攻关,协助客户掌握了“三合一”电驱动系统、
智能座舱域控制器等产品的核心关键技术,探索了持续协同创新的开发模式。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

1、发行人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地位

公司通过持续深耕汽车电子软件业务,在座舱电子、车联网、高级驾驶辅
助系统(ADAS)和电动汽车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同时通过与产业上
下游合作伙伴的战略合作和协同创新,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
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品牌影
响力和知名度不断增强,竞争地位持续提高。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汽车电子软件业务,在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智能网
联汽车测试以及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领域已形成较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相
关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增强,竞争地位持续提高。

近十载的发展历程中,光庭信息形成了高品质全域全栈软件开发和规模化
快速交付的能力,与行业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全球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商建
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立了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作
为国内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发行人的客户包括日本电产、延锋伟
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马瑞利、安波福、麦格纳等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以及日产汽车、上汽集团、雷诺三星、长安汽车等国内外知名的汽车整
车制造商。除此以外,公司还与佛吉亚歌乐、上汽集团、电装成立合资公司,
共同探索汽车电子软件发展的新技术与新模式。

通过研发中心共建、实验室共建和平台共建的形式与头部汽车零部件供应
商深度合作,间接奠定了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行业内的市场领先地位和市场占
有率优势。公司在 2018 年因此也被评选为“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
科技小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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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仪表软件开发领域,公司为电装、延锋伟世通和马瑞利在武汉建立
了专门的离岸开发中心(ODC),持续地为客户提供用户体验(UX)设计、软
件开发和产品测试验证等服务。其中,电装是丰田汽车仪表系统领域最大的供
应商,在全球市场中长期保持领先优势;延锋伟世通是延锋集团与伟世通的合
资公司,2019 年伟世通在全球汽车仪表市场的市场份额占比为 15%,全球排名
第三,在中国国内,2020 年上半年伟世通与延锋伟世通的产品在智能汽车全尺
寸液晶仪表的搭载率合计 23.53%,排名国内第二;马瑞利在汽车仪表系统领域
是菲亚特-克莱斯勒和日产汽车最大的供应商,同时亦为大众集团汽车仪表系统
的重要供应商,2019 年上半年,马瑞利在全球汽车仪表市场的份额占比为 6.8%,
排名全球第六。公司先后被电装和延锋伟世通授予“优秀质量奖”和“项目开
发奖”等奖项,同时亦是马瑞利在中国主要的软件合作伙伴,充分说明公司在
汽车仪表软件领域的技术实力与市场地位。

在电机电控领域,公司与全球排名第一的综合电机制造商日本电产通过战
略合作、共建联合研发中心等方式共同探索未来电机电控的发展新方向。在具
体产品领域,公司助力日本电产研发推出了具有低噪音、低振动、小型化、低
成本特点的 E-Axle “三合一”驱动电机。尽管进入中国市场较晚,但截至 2020
年 9 月,日本电产在中国电机电控市场排名提升至市场第 7,市场份额为 5.6%。
在电子助力转向系统(EPS)领域,日本电产 2019 年的 EPS 电机产量达到 2,500
万台,位居全球第一位。发行人目前系日本电产车载电机控制领域主要的配套
软件合作伙伴,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日本电产发生的销售额合计 16,282.64 万元人
民币,日本电产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第一大客户。与日本电产的深入合作,加
强了公司在汽车电控领域相关软件开发服务的市场地位,更为公司今后与包括
日本电产在内的汽车电控领域零部件供应商共同探索智能电控领域相关软件开
发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产业协同方向上,公司通过与产业上下游中操作系统厂商和芯片厂商的
战略合作,进一步巩固了其技术服务和软件解决方案的市场竞争力。黑莓 QNX
在汽车仪表操作系统领域市场份额遥遥领先,公司与黑莓 QNX 建立了战略合作
关系,成为黑莓 QNX 全球范围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共同在汽车仪表功能安全、
信息安全防护等领域保持持续的深入合作。同时,公司亦与汽车电子领域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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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的半导体厂商日本瑞萨展开了全方位的合作,相关产品覆盖智能座舱、智
能网关、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特别是在智能座
舱领域,公司建立了全系列的基于瑞萨 R-CAR 系列产品的产品线解决方案。

在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即在日本市场布局,先后在东京
和名古屋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与日系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建立
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从软件服务商的角度服务汽车整车制造商”的理
念上,公司通过与日产汽车持续多年的合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公司下一步扩
大与汽车整车制造商的合作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凭借着与市场主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汽车整车制造商所形成的紧密合
作关系以及公司在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等领域的全域全栈开发能力,
公司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实力。随着未来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
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所取得的市场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2)发行人取得的重要资质与荣誉

公司拥有国际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评估的最高资质 CMMI L5 资质,是湖北
省第一家通过 CMMI L5 的本土企业。同时公司也拥有甲级测绘资质、CNAS 专
业资质、A-SPICE 认证等多项专业资质和认证。公司先后被评为 2013-2018 年度
“湖北省优秀软件企业”、2018-2019 年度“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
“2019 年度瞪羚企业”、“2018 年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科技小巨
人”等。

公司积极参与了业内多项行业标准制定。公司作为标准评审专家参与信通
院 V2X 行业标准讨论,并参与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创新联盟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技
术路线图。公司联合长安汽车共同参与了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
点任务》中的“智能网联汽车人机交互及智能驾驶舱计算平台”项目,就智能
座舱核心技术软硬分离的行业标准进行了探索,并进行了相关项目的产业化试
点工作。同时,公司也与国内外高校在多个领域进行前沿技术共同研究和产业
化应用研发合作。公司与武汉理工大学在计算机视觉与自动驾驶仿真平台进行
联合研究合作,与日本东京大学在高速视觉算法等领域进行着长期持续合作。

公司所取得重要资质、荣誉以及参与的重大课题,有利于公司在市场中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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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有利的竞争地位,是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市场地位稳步上升的助推
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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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特点

(1)发行人的技术水平

通过近 10 年与国内外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的紧密合作,公司在涵盖智能网联汽车核心的智能座舱、智能
电控和智能驾驶等领域构建了软件的全域全栈开发能力,建立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服务体系与移动地图数据服务平台,并在上述业务
领域积累了支撑未来业务持续快速增长的核心关键技术。目前,发行人所形成核心技术的技术指标与具体表征的情况如下:

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衡量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具体表征
关键指标:
① 虚 拟 化 技 术 : 支 持 QNX/Android 等 多 操 作 系 统 ; 支 持 仪 表 屏
(1920x720@60fps)、信息娱乐屏(1920x720@60fps/1920x1080@fps)、副驾屏
(1920x720@60fps)、HUD 屏(1280×720@60fps);
通过 Hypervisor 虚拟化技术支持 ②实时 3D 渲染:仪表 3D 模型帧率≥60fps;
一芯四屏(仪表、信息娱乐、 ③信息跨屏共享:支持多媒体、电话、导航等信息跨屏共享;支持多屏显示共享,
副驾驶、空调控制屏或 HUD 显 显示共享可达到≥1920 x 720 @60fps,延迟<20ms;
智能座舱虚
示),采用实时 3D 模型渲染、 ④多种智能交互方式:支持 AI 语音、人脸、情绪等智能化交互;
1 拟化一芯多
智能座 多屏交互以及人脸识别、情绪 ⑤快速启动:仪表启动时间≤2.8s,信息娱乐系统启动时间≤20s;
屏解决方案
舱技术 识别等技术,提供运行流畅、 ⑥快速倒车影像:通过显示共享技术和 QNX 系统实现视频捕获,实现信息娱乐系
响应快速、功能丰富、千人千 统快速显示倒车影像,快速倒车影像冷启动时间≤2s;
面的多屏互动体验。 ⑦快速音频(Early chime):通过在 QNX 端实现对 Audio 的控制和管理,实现 Early
chime. Early chime 启动时间<2s。
具体表征:
软硬分离方案的智能座舱,已在奇瑞瑞虎 8Plus、广汽传祺 GM8 等多个汽车整车制
造商的量产项目中搭载。
HMI 设计 ①智能化适应(人偶化):基
2 关键指标:
框架 于声纹识别为代表的生物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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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衡量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具体表征
别、AI 人工智能、3D 全息等技 ①高安全性:功能安全等级划分及界、层级分布合理,且符合汽车图文符号的标
术的一体化、人偶化(人-场景 准规范;
关联)交互设计; ②高易用性:根据用户习惯分析、需求模拟及痛点收集,进行数据整合、场景模拟
②自动驾驶场景适应:通过挖 设计与故事描绘,使驾驶操作方便、自然、易用;
掘“人-车生态系统”的完整价值 ③高通用性:一套交互、多套视觉,通过逻辑传承与基因延续,在设计不断迭代升
体验,针对不同情景为用户提 级的同时,减少用户学习成本;
供全方位、精细化、面向自动 ④kEngine 引擎支持任意 Kernel 调度系统(包括多种 RTOS),内存消耗不到
驾驶场景化的移动出行交互体 16KB;支持共享 GPU 分层渲染,动画模型支持线性插值/Bezier 插值/正余弦插值
验解决方案; 等;
③自主创新打造了业内先进的 ⑤kEngine 引擎工具链为开发人员提供“所见即所得”的 HMI 开发套件,该开发套件
kEngine HMI 引擎及工具链,可 支持将可视化 HMI 设计自动转化为符合安全要求的可运行代码;同时提供整套的模
快速适配 OSEK、free RTOS 等 拟运行和测试环境,支持“一次设计多次复用”的功能。
多种实时操作系统,并提供丰 具体表征:
富的高性能组件。 ①智能化适应及自动驾驶场景适应的人机交互设计应用,在一汽奔腾 T77、一汽奔
腾 C105EV、长安 CS55、长安 CS 75Plus、红旗 H5 等多个量产车型中得到了验证,
相比传统的人机交互设计,在数字化、互联化、多屏化方向上更好地提升了驾驶体
验,通过数字模拟场景仿真技术以及功能安全的合理等级层级划分提升了驾驶安全
性;
②利用 UI/UX 设计技术对汽车座舱内部的人机交互以及车外的情感化交互一体化设
计,使 HMI 设计人性化、情感化、智能化;
③kEngine 引擎在一汽轿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长城汽车、上汽集团等多个车
型仪表上成功量产,并已稳定运行超过 5 年;
④kEngine 引擎资源消耗低,为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节省硬件成本、提高性价
比,具有非常高的竞争力。
①车内网络和车外网络的通信
关键指标:
汽车通 车载通信技 互联技术,车内网包括:
3 ①支持主流通信协议:包括 MQTT、HTTP、FTP、SOME/IP、DoIP、RTP/RTCP、
信技术 术 CAN/CANFD/ 车 载 以 太 网
UDS、SPP、GATT、AVRCP 以及 C-V2X 应用层及网络层协议栈等;
/FlexRay 等 ; 车 外 网 包 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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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衡量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具体表征
4G/5G/C-V2X/WIFI/蓝牙等,以 ②高可靠的通信方案:分级且多重异常处理机制保证在异常数据及异常链接出现时
及车内网和车外网之间的路由 能够及时恢复;
通信技术和安全通信技术; ③跨平台解决方案:支持多种主流车载操作系统,包括 QNX、Linux、OS20+、
②基于 GOST 和 EU 标准的 E- Android、MQX、μC/OS、Free RTOS 等嵌入式系统;
CALL 技术; ④OTA 采用数字签名与验签技术以及软件版本回滚技术,确保固件升级安全可靠。
③FOTA 远程升级技术,包括 T- 具体表征:
BOX 自身的升级和对车内其他 ①在林肯汽车 MKC、MKZ 以及福特汽车福克斯等国外多个量产项目验证;
ECU 的升级。 ②在长城汽车 T5 平台、东风标致 5008、长安 PSA DS7 等国内头部汽车整车制造商
的车型平台中量产验证;
③通过欧洲 E-CALL 标准和俄罗斯 E-CALL 标准认证。
关键指标:
①安全覆盖面:覆盖车载终端信息安全的主要领域,如系统启动、数据存储、数据
通信,并提供安全调试和安全加固等;
①车载终端的信息安全技术,
②安全性:通过了德国专家组织实施的 P-Test 测试,获得 CVSS 最高等级安全评
包括安全存储、安全启动、安
价;
全通信、安全 OA 等技术;
车载信息安 ③算法优化:采用低算力高安全性的加解密算法,并针对不同硬件特性进行优化,算
4 ②云端的信息安全技术,如数
全技术 法开销小,可在低成本低算力 MCU 芯片上部署,提高算法部署灵活性与性价比;
据采集安全、传输安全、分发
④OTA 安全:固件双重签名保证端到端安全,固件加密保证升级包不被破解;
安全及存储安全等等;
⑤证书管理:结合 PKI 系统实现多级证书在线实时更新和吊销。
③端云之间的通信安全技术。
具体表征:
通过海外 VINFAST、BAJAJ 等汽车品牌以及国内长城汽车 T5 平台等车型多个量产
项目验证,通过信息安全认证测试和权威机构的渗透性测试(P-Test)。
关键指标:
在车载以太网高速率通信的基
①松耦合:各模块内部相互独立,模块之间通过 RESTful 标准 API 通信;
础上,将 REST 思想和技术应用
车载 SOA ②跨平台:使用 JSON、接口定义语言 IDL(Interface Definition Language)进行交
5 于车载嵌入式设备,实现低耦
通信技术 互,不依赖操作系统、开发语言,各平台均可兼容使用;
合、跨平台、可快速迭代的面
③通信协议:采用 HTTP 和 WebSocket 两种通信技术,分别可用于分时通信和实时
向服务的软件架构
通信,对应用户不同场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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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衡量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具体表征
④分布式:分布式软件架构在分时通信时,可以充分利用多 ECU 的计算资源,提高
整体计算力、提高性能;
⑤快速迭代:模块间以服务形式提供自己的服务,不依赖服务本身的版本迭代,可
实现局部升级,不需要整体更新。
具体表征:
在智能座舱、T-BOX 实现部署。
关键指标:
①高稳定性:通过国标及美标的 EMC 及环境实验,在各种复杂工况下,输出稳
①使用直流无刷电机,融合惯
定;
性补偿算法、摩擦补偿算法、
②高响应性:作为 ADAS 的整车转向执行器,10ms 内快速响应 ADAS-ECU 的转向
路面扰动抑制算法、加速跑偏
指令;
补偿算法、斜坡路面补偿算
③高安全性:按照功能安全 ASIL D 标准设计,出现电子助力转向(EPS)电子部件
法、齿条末端保护算法、过温
失效时,能逐步过渡到安全状态,保证行驶安全;
过压保护算法,提供随车速助
④高舒适性:NVH 表现良好;
力、主动回正等基本功能;
⑤多适用性:能适配轿车、SUV、 MPV、全地形车等多种车型。
电子助力转 ②提供角度控制接口和力矩叠
6 具体表征:
向技术 加接口,实现车道保持辅助
智能电 ①稳定的实时控制系统,100 微秒单位高速调节马达转速;
( LKA ) 、 自 动 泊 车 辅 助
控技术 ②丰富的补偿模块,提高系统鲁棒性,能够适配较大电子助力转向系统误差;
( APA ) 等 高 级 辅 助 驾 驶 功
③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电子系统发生的故障,快速进入失效模式,启动安全机制向
能;
驾驶员给出提醒以便恰当处置,并存储发生失效的场景信息便于随后进行检修,最
③提供包括软硬件在内的冗余
坏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达到跛行模式要求;
设计,提高安全等级,是 L3 级
④能够提供多种控制模式,适配 ADAS-ECU 发出的转向指令;
及以上的自动驾驶不可缺少的
⑤震动、噪音表现良好,单体噪音不超过 50dB,总成噪音不超过 55dB,方向盘振
组成部分。
动在 0.1Nm 至 0.15Nm 之间,满足纯电动汽车的 NVH 要求;
⑥能够适用于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传统燃油车,安装位置灵活可选。
关键指标:
电机控制 ①软件采用 AUTOSAR 架构进
7 ①满足功能安全 ASIL C 的设计,保障产品安全稳定的输出性能;
技术 行开发,为智能电动汽车的域
②先进的电流控制算法,扭矩波动小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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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衡量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具体表征
控制器或者中央处理器软件架 ③功率密度和扭矩密度较高(高于行业内产品 10%左右), 能够非常灵活和方便的
构提供了软硬分离的支撑; 布置到整车中;
②采用了全套的基于模型的开 ④支持远程刷新;
发(MBD)方式,软件开发采 ⑤通过谐波注入等软件手段控制噪音,保证电驱动系统在整个转速范围内具有优异
用了 SIL、MIL 和 HIL 测试,保 的 NVH 特性。
证了产品开发的可靠性、快速 具体表征:
性,满足汽车整车制造商电动 在多家汽车整车制造商实现了量产验证,如广汽新能源、吉利汽车,控制器的性能
汽车技术快速迭代的需求; 和稳定性较好,具体指标包括:扭矩波动小于±5%,最高效率达到 98.5%,大于
③“三电”系统平台采用了同一 85%的效率区间大于 85%。
系列的满足功能安全要求的多
核 SoC 和同一套基础软件,能
够实现电机控制器、电池管理
系统和整车控制器开发需求,
可以进行快速的迭代;
④电机控制器算法采用了先进
的永磁同步电机矢量控制算
法,电流谐波和扭矩波动较
小,并能够实现主动阻尼控
制,保证了车辆平顺性和良好
的 NVH 特性。
①采用基于模型开发(MBD) 关键指标:
技术,提供伺服制动、再生制 ①高系统可靠性:起动和运行时均对系统健康指标进行检测和处理;
动以及失效时的备份制动等基 ②高硬件实时性:处理频率 100Hz;
电子伺服制 本功能; ③多适用性:能适配多类型的车、部件配置、功能配置;
8
动技术 ② 提 供 坡 道 起 步 辅 助 具体表征:
( HSA ) 、 自 动 制 动 保 持 ①能够及时地检测到系统发生的失效,向驾驶员给出提醒以便恰当处置,并存储发
(ABH)、动态自动驻车制动 生失效的场景信息便于随后进行检修,最坏的情况下依然能够确保驾驶员的制动操
( DPB ) 、 自 动 紧 急 制 动 作有效以降低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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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衡量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具体表征
( AEB ) 等 高 级 辅 助 功 能 接 ②采用硬件的多频实时源,确保对不同实时性等级要求功能的及时响应和处理,对
口; 制动的可调性延迟可低至 125 微秒,即 8000Hz 频率的处理;
③ 利 用 硬 件 安 全 模 块 ③能够适用于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油车,能够适用不同发动机和其他底
(HSM),为关键通信信息提 盘部件,实现对功能配置的灵活调整和选择。
供安全保障,避免车身网络被
外部攻击。
关键指标:
①高可扩展性:基于传感器抽象接口,能适配不同传感器数据,如毫米波、超声
对接入智能驾驶控制器的传感
波、激光、视觉数据等;
器进行时间与空间的同步,基
②数据同步实时间隔短:针对不同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时间同步的处理,同步间隔控
于不同传感器的视场范围及感
智能驾 传感器感知 制在 20ms 内;
9 知特点,利用各种滤波算法如
驶技术 融合技术 ③高吞吐量:视觉传感器数据处理≥30MB/s;
卡尔曼算法进行数据融合处
具体表征:
理,实现车辆对行车环境的精
①在日产汽车 LEAF 车型的乘用车 ADAS 项目已量产应用;
准实时感知。
②在东风商用车中投入应用,并在封闭园区(襄阳试车场)以及高速道路(中汽研
天津西青区高速道路试验区)等示范运营项目中得到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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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衡量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具体表征
关键指标:
①轨迹特征丰富:根据环境条件生成最短路径或拟人操作路径,可配置平滑算法实
现 3 种以上体验的转向路径,提供丰富的驾乘体验;
②低算力,高实时响应:通过可伸缩的高效拟合算法,及对场景的预先分类与动态
规划,可实现满足控制精度(横向精度优于 15cm/航向精度优于 1.5°,优于 ISO 标
根据传感器感知融合的结果, 准 20cm/3°)要求生成轨迹;降低算力要求,可在常用低算力车载微控制器中实现
形成驾驶态势图,并利用预瞄 小于 15ms 的运算周期;
轨迹与车速 点等决策算法进行二次轨迹规 ③高适应性:通过参数调优可适应各种场景的轨迹规划,如港口、矿区、公园、停
10
规划技术 划,结合插值和拟合的方式, 车场等。
生成可为用户带来舒适体验的 具体表征:
期望轨迹与车速。 ①在东风商用车中投入应用,并在封闭园区(襄阳试车场)以及高速道路(中汽研
天津西青区高速道路试验区)等示范运营项目中得到验证;
②在东风日产等合资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泊车项目中展现了良好的泊车体验,具体评
估指标包括:A.泊车成功后横向偏差小于 15cm,偏差角度在 1.5°以内;B.通过方向
盘增益控制策略避免原地大角度打方向盘;C.根据障碍物距离远近和路径曲率特征
设置风险车速与位置车速。
关键指标:
根据规划出的轨迹和车速,基 ①算法模块化程度高:通过 MBD 的开发方式,配合自研的验证工具(高度可配置
于车辆动力学原理和阿克曼转 的关联仿真模块),独立快速地进行仿真调试,减少对车辆及其它环境的依赖,加
向原理,通过误差反馈的方式 速整个产品研发过程;
实现横向和纵向控制;同时, ②可扩展性强:核心算法设计高度结构化,方便根据硬件算力以及场景要求,进行
车辆控制
11 结合车辆的机械性能、轨迹特 多种算法的组合、扩展、裁剪,并通过调整边界算法的接口类型快速适配各种车
技术
点和感知到的障碍物信息,对 型;
车速进行了基础车速和风险车 ③高实时响应性:对算力要求低,可在常见车载微控制器中,实现 worst case 小于
速的自适应处理,使得驾乘体 4ms 的时间周期;
验安全舒适。 ④自适应能力强:搭配模糊控制算法,对超规场地自适应控制调整,实现更良好的
低速段乘坐体验,适配更多非规则场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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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衡量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具体表征
⑤泊车精度高:当控制算法用于自动泊车时,可通过实时补正的方式提高泊车精
度;
⑥安全性高:ADAS 的控制算法实现了 ASIL D 的安全等级,自动泊车的控制算法实
现了 ASIL B 的安全等级。
具体表征:
①在东风商用车中投入应用,并在封闭园区(襄阳试车场)以及高速道路(中汽研
天津西青区高速道路试验区)等示范运营项目中得到验证;
②在东风日产等合资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泊车产品中证实车辆控制算法的跟随性高,
横向精度在 15cm 以内,航向精度在 1.5°以内。
关键指标:
①高吞吐量:单台服务器实现每秒 10 万个指标标签计算,可动态添加节点调整计算
通过 AI 完成自动驾驶的数据标
能力;
注以及数据隐私处理;利用 AI
②快速处理能力:在 GPU 硬件支持下数据处理延迟小于 200ms;
技术对实时性的数据进行在线
③高扩展性:使用 pytorch 框架能快速移植于其他移动设备,支持图像、视频等各种
处理并完成典型场景的标记,
基于 AI 自 数据源处理;
对非实时性的影像数据、图片
12 动化标注 ④利用 AI 机器学习算法实现对人脸、车牌的自动精准识别,精确度及召回率达到
数据、点云数据等进行 AI 预处
技术 90%以上。
智能网 理,如标识牌、车道线、人车
具体表征:
联汽车 等障碍物的自动化高匹配度的
①在华为图像采集及标注、奥迪汽车视频标注等多个项目验证中,保持高精度的前
测试技 识别,并完成 AI 训练提升识别
提下日均处理数据在百万条以上,实现数据秒级响应处理;
术 精度和准确率。
②通过 AI 标注技术来自动识别人脸和车牌,极大地节省了人工标注的成本,处理效
率较人工提升 2 倍以上。
构建真实世界 1:1 数字孪生仿 关键指标:
真场景技术,将真实世界失效 ①高还原度:通过对动态交通流与静态底图重构及渲染,对比真实世界场景虚拟场
失效场景的
场景完整映射到虚拟世界的仿 景还原度达到 90%以上;
13 数字孪生重
真场景。基于结构化数据标 ②高覆盖度:分析大量的实车采集数据,分解出场景的组成因子,并进行因子重
构技术
准,通过动态交通流重构、静 组,重组成可行的失效场景,基本覆盖各种常见的失效场景 90%以上;
态底图重构、以及虚幻的高逼 ③高扩展性:提供多种仿真平台的标准数据格式场景,对接平台数量不小于 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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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衡量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具体表征
真渲染,实现失效场景的重 具体表征:
构;借助仿真环境的闭环特 ①在华为仿真场景库、东风场景正向设计、吉利场景数字孪生合作等多个项目中进
性,通过大量真实道路的失效 行验证,数字孪生的失效场景对比真实世界还原度较高,对真实世界还原度达到
场景训练自动驾驶算法处理突 90%以上,对应客户 2 种仿真软件标准格式,全面覆盖客户需求场景类型;
发场景的能力,通过失效场景 ②利用数字孪生重构技术来将真实世界映射到仿真场景,极大地提高了算法测试效
的全面性、典型性、高效化、 率。
高还原度等特点,最终实现自
动驾驶的算法仿真。
关键指标:
①功能覆盖度:对 L2 级自动驾驶功能评价指标覆盖度达到 90%以上。
借助大量自动驾驶实车测试数
②多维度:对整车级别评价上覆盖安全、高效、节能、舒适 4 个维度。
据的分析挖掘经验,利用大数
③多场景:在封闭道路、开放道路测试场景覆盖度上,覆盖 90%典型场景。
自动驾驶评 据、AI、数学建模等手段,对
具体表征:
14 测及验证技 自动驾驶安全、高效、舒适、
①在本田汽车 ADAS 功能封闭场地验证、宝能汽车 ADAS 功能 HIL 验证等多个项目
术 节能等方面构建各层级、综合
中进行验证,覆盖客户 ACC、AEB、LKA 等多个自动驾驶功能评价需求,开放道
性的功能测试技术和评价体
路场景 40 余个。
系。
②利用自动驾驶评测技术对自动驾驶汽车功能级和整车级进行综合评价,使车辆自
动驾驶水平评价标准化。
关键指标:
①以标准基础地图数据为基
①覆盖区域广:北美洲、欧洲、日本、中东、南非、澳大利亚等区域地图数据;
础,结合道路构造法,利用 AI 技
②高扩展性:支持 HERE、TOMTOM、ZENRIN、NAVINFO、EMG、IPC、OSM
术提取传感器数据,提升数据
等全球主流图商源数据,基于大数据分布式计算框架支持百亿级数据处理;
移动地 的精度和鲜度;
ADAS 地图 ③结合 AI 机器学习、数据挖掘算法,融合航片卫片、摄像头和传感器等数据,辅助
15 图数据 ②创建符合标准流程的 ADAS
技术 提升中精度地图数据内容及位置精度,使其满足于自动驾驶辅助功能的纵向及横向
技术 地图生产云平台,利用 OTA 为
定位需求,同时保障了数据的鲜度,可达到每天更新数据;
车辆提供地图更新服务,形成
④高详细的数据内容:通过使用创新型专利技术《车道级拓扑网络生成方法》对传
ADAS 地图的生产、使用、更
统导航地图进行特殊处理,生成包含车道中心线、车道边界线、境界线、车道级
新的闭环;
ADAS 属性等,可用于 L2+自动驾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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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衡量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具体表征
③根据地图数据并结合导航功 具体表征:
能,将包含车道线在内的自车 ① 在 北 美 洲 、 欧 洲 、 日 本 、 中 东 、 南 非 、 澳 大 利 亚 等 多 个 区 域 利 用 HERE 、
周边的地图信息以及自车状态 TOMTOM、ZENRIN、NAVINFO、EMG、IPC、OSM 等多家图商数据实施验证,
信息形成面向 ADAS 的电子地 日均加工处理数据百万条以上,基于大数据分布式处理实现数据秒级响应处理;
平线数据,提供给车辆控制单 ②通过 AI 技术识别卫片等数据,实现了数据的实时更新。
元,使其满足 L2+自动驾驶功能
需求。
关键指标:
①覆盖区域广:北美洲、欧洲、日本、中东、南非、澳大利亚、中国等全球地图数
据;
②高扩展性:拥有独立的数据转换平台,支持 HERE、TOMTOM、ZENRIN、
NAVINFO、EMG、IPC、OSM 等全球主流图商源数据,支持 PLUMS、NDS、KIWI
面向全球的导航电子地图数据
等多种全球主流地图格式的转换;
地图数据编 编译和生产,支持多种图商数
16 ③自动化比率高:从源数据的输入确认、中间库生成到导航地图数据生成,自动化
译技术 据,可生成多种目标格式,支
比率达到 95%;
持自动化生产和检查。
④数据处理效率高:基于大数据分布式计算框架支持百亿级数据处理。
具体表征:
在北美洲、欧洲、日本、中东、南非、澳大利亚、中国等多个区域利用 HERE、
TOMTOM、ZENRIN、NAVINFO、EMG、IPC、OSM 等多家图商数据实施验证,
日均加工处理数据百万条以上,基于大数据分布式处理实现数据秒级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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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特点

①汽车电子软件综合开发能力

公司可以提供涵盖汽车智能座舱、车联网、智能驾驶和新能源汽车电控等
领域的软件开发服务。公司可以从用户体验(UX)设计阶段参与产品设计全流
程,具备提供人机交互软件开发、应用软件、中间件以及底层驱动开发的全栈
式软件开发能力。公司的全域全栈开发能力,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汽车零
部件供应商产品多元化和竞争力提升的战略,提高客户的粘性;另一方面,可
以很好匹配汽车整车制造商的软件竞争力构建需求,助力汽车整车制造商建设
整车的软件系统架构和软件平台,为公司升级成为汽车整车制造商的软件核心
合作伙伴提供了技术支撑。

② 基于 SOA 的软硬分离的汽车电子软件架构核心技术

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的标准化和硬件资源的集中化为软件架构创新提供了有
利的条件,基于 SOA 的软硬件分离架构设计成为了行业的热门课题。公司积极
参与了长安汽车新一代车载 ROM 的研发,配合长安汽车建立了软硬分离的设计
标准和规范,并结合具体产品研发对产品架构的可复用性和扩展性进行了有效
验证。通过新一代长安 CS35 PLUS,公司推出了软硬分离架构的智能座舱产品,
真正实现了中间件与服务、硬件的分离,可以面向不同用户群体进行精准服务
设计。公司的软硬分离解决方案在面向不同车型中的应用也有效验证了软硬件
分离的可移植性和扩展性。当前,公司正在与长安汽车结合工信部《新一代人
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中的“智能网联汽车人机交互及智能驾驶舱计算平
台”项目进行汽车智能座舱软硬分离行业标准和指南的设计制作。

在虚拟化方面,公司基于 QNX Hypervisor 和 RENESAS R-CAR 的虚拟化技
术已经在多个项目中进行了量产应用,产品的安全性设计、图形图像多屏共享
和快速启动等关键技术得到了客户和汽车整车制造商的认可。

③ 汽车电机电控领域核心关键技术

电动化是未来汽车发展的核心方向。公司通过与客户紧密合作,围绕电机
控制形成了完整的软件研发能力和可扩展的软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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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底盘电控和新能源电驱动领域,公司与全球马达市场份额第一的日本电
产建立了战略合作,并在武汉设立联合研发中心,建成了包含基础软件层定制
化、应用控制算法、系统标定与优化等技术在内的完整本地化研发能力,大大
提高了日本电产在中国市场的应对速度,促进了日本电产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快
速扩大。其中,协助日本电产研发推出的新一代 Power-pack 型电动助力转向产
品方案,实现了 ECU、电机、传感器的一体化集成,具有低噪音、低振动、小
型化、低成本的特点,目前在市场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新能源电驱动领域,
电机控制软件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通过与日本电产的密
切配合,公司完成日本电产全球第一款“三合一”的 E-Axle 驱动电机的电机控
制器软件研发,并成功应用在广汽新能源埃安等品牌量产车型上。

④ 面向智能驾驶的车辆控制技术

依托公司多年持续投入的智能驾驶软件自主研发,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
系列可以应用到低速智能驾驶的核心车辆控制软件解决方案。

低速智能驾驶重要应用场景之一就是自动泊车。自动泊车系根据规划出的
轨迹和车速,基于车辆动力学原理和阿克曼转向原理,通过误差反馈的方式实
现横向和纵向控制,实现精准泊车;同时,自动泊车结合车辆的机械性能,轨
迹特点和感知到的障碍物信息,对车速进行了基础车速和风险车速的自适应处
理,使得驾乘体验安全舒适。公司已经在传感器的感知融合技术、轨迹与车速
规划技术和车辆精准控制领域形成了一系列核心专利和关键算法,并在集成了
雷达和摄像头的新一代融合泊车产品(APA)中成功量产应用。与此同时,公
司也正在研发下一代远程控制智能泊车(Automated Valet Parking,AVP)车辆
控制核心技术。

⑤ 符合汽车功能安全的汽车软件开发流程体系

公司目前已经融合 CMMI L5、A-SPICE、ISO 26262 和敏捷开发流程建立了
先进的汽车电子软件开发流程体系。

该体系在满足 ISO9001、A-SPICE、CMMI L5 等国际通用质量标准的基础
上,针对汽车电子软件的开发引入了 ISO 26262 对软件功能安全的要求、敏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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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和持续集成的理念,通过量产项目的研发和管理实践持续提炼和改进。与传
统重文档、重过程的重型软件开发流程体系相比,该开发流程具备轻型、适中
的特点。通过这一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软件产品开发流程体系,可以缩短产品
研发周期、实现快速产品发布。近年来,结合安全产品的开发,公司也引入了
基于模型的开发方法(MBD),进一步提高了软件的开发效率和代码生成质量。

(二)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目 前 市 场 中 活 跃 的 汽 车 电 子 软 件 服 务 商 包 括 Elektrobit、 东 软 集 团
(600718.SH)、中科创达(300496.SZ)、诚迈科技(300598.SZ)、四维图新
(002405.SZ)等。相关企业简要情况如下:

1、Elektrobit

Elektrobit 是大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一直致力于为汽车行业提供嵌入式互
联软件产品和服务,针对汽车基础软件、互联和安全、自动驾驶和相关工具以
及用户体验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在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领域的专业性得到业
界的广泛认可。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该公司已与奥迪、宝马、戴姆勒、福特、
通用、大众集团、沃尔沃等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商基于其先进的软件开发技术开
展了全球性合作。

2、东软集团(600718.SH)

东软集团成立于 1991 年,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综合软件企业。东软集团以软
件技术为核心,通过软件与服务、制造的结合,提供行业解决方案、智能互联
产品、平台产品以及云与数据服务。其业务范围覆盖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智
能汽车互联、智慧城市、企业互联等领域。在汽车电子领域,东软集团在汽车
电子软件领域的业务范围主要包含智能座舱及网联业务、高级驾驶辅助系统
(ADAS)、新能源汽车电池包及充电服务、车载导航地图等业务。经过近三
十年的积累与发展,东软集团与众多国内国际汽车整车制造商、国际汽车电子
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3、中科创达(300496.SZ)

中科创达成立于 2008 年,是全球领先的智能操作系统产品和技术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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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以智能操作系统技术为核心,聚焦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助力并加速智能
软件、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物联网等领域的产品化与技术创新,为智能产业赋
能。中科创达自 2013 年开始布局智能网联汽车业务,专注于打造基于智能操作
系统技术的新一代智能网联汽车平台产品。基于其操作系统优化技术、3D 引擎、
机器视觉、以及语音和音频技术,为汽车提供从操作系统开发、核心技术授权
到应用定制的包括汽车娱乐系统、智能仪表盘、集成驾驶舱、先进驾驶辅助系
统和音频产品在内的整体智能驾驶舱软件解决方案和服务,为驾乘者提供丰富、
先进的智能驾驶体验。目前全球采用中科创达智能驾驶舱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公
司超过 100 家。

4、诚迈科技(300598.SZ)

诚迈科技成立于 2006 年,是智能终端、汽车电子、人工智能、物联网及移
动互联网等领域的软件外包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包括软件技术人员劳务输
出、软件定制服务等。在智能汽车行业的智能驾驶舱系列领域,诚迈科技提供
包括智能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智能仪表盘、T-BOX 等智能驾驶舱整体解决方案,
通过与主力汽车电子芯片厂商的深度合作,打造硬件虚拟化、快速启动、3D 人
机界面(3D-HMI)、自然语言交互界面、系统多窗口等核心技术。

5、四维图新(002405.SZ)

四维图新成立于 2002 年,是中国导航地图产业的开拓者。经十余年的创新
发展,四维图新已成为导航地图、导航软件、动态交通信息、位置大数据、以
及乘用车和商用车定制化车联网解决方案领域的领导者。面对汽车智能化、网
联化、电动化以及共享化的发展趋势,四维图新于 2018 年发布“智能汽车大脑”
发展战略,致力于在 2022 年之前转型为以自动驾驶地图、高精度定位、云服务
平台、以及应用于 ADAS 和自动驾驶的车规级芯片为核心业务的智能出行科技
公司,积极打造面向自动驾驶时代的“数据+云+AI+芯片+软硬一体化”综合解
决方案。

(三)公司竞争优势

通过近十载的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以及第三方测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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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积累和能力发展,发行人紧密围绕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形成了
专业的服务口碑,竞争优势相对明显。

1、全域全栈开发能力

汽车电子软件的全域开发能力,指掌握汽车各核心功能域的基础软件开发
能力,包括座舱域、车身域、驾驶域等;汽车电子软件的全栈开发能力,指掌
握各类软件核心技术,具备存储、通信、信息安全、功能安全等方面的开发技
术,胜任从底层 OS、驱动程序、基础软件、功能软件、应用软件及云端软件开
发,并完成完整产品开发和验证的能力。

发行人主要向汽车产业链下游参与者提供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开发、技术服
务以及测试服务,产品覆盖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
试以及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细分领域,目前已经具备基于域控制器架构的新一
代智能网联汽车的全域产品开发能力。全域全栈开发能力的实现,能够有效提
升公司未来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全域全栈开发能力不仅是公司发展的充分条件,更是公司应对未来行业变
革的必要条件。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由分布式架构向域集中式架构演进,对汽车
电子软件服务商的全域全栈开发能力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域集中式的电子电
气架构,是将原来由各个单独的电子控制单元(ECU)功能整合到域控制器中,
域控制器的基础软件平台以及配套的各功能应用软件能否实现相互兼容以及功
能的全面覆盖是域控制器实现功能协同整合的关键。而软件兼容性以及功能覆
盖的全面性则考验软件服务商在各个独立功能以及各个功能域的开发经验与能
力。倘若软件服务商缺乏对某一单独功能或某一功能域的开发经验与开发能力,
则将影响整体域功能系统的开发进度,甚至最终导致开发失败。由此,可以认
为全域全栈能力是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能否在“软件定义汽车”时代确立竞争
优势的门槛。

发行人通过多年的积累所具备的全域全栈开发能力,有利于发行人把握未
来汽车电子电气架构演变带来的“软件定义汽车”发展机遇,更有利于发行人
为其客户提供全面综合的软件服务、奠定其产业格局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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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于高品质交付的软件开发流程

基于高品质交付的软件开发流程是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立足的根本。
公司通过引入工厂化的标准操作流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OP)、
组件化的代码产品设计理念以及可视化的管理平台,打造了以汽车电子软件领
域的“软件工厂”为核心理念的开发流程体系、品质保证体系和可持续改进机
制,通过软件开发工程体系的持续创新确保公司软件开发能力的竞争优势。

工厂化的标准操作流程(SOP)提高了发行人软件开发的准确率,从而确
保软件产品的品质。在 CMMI L5 和 A-SPICE 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汽车行业客户
的需求以及汽车电子软件行业的特点,公司引入 SOP 体系将软件开发过程标准
化、作业流程指南化和品质验证工具化,建立了符合汽车电子软件行业特点的
专业软件开发流程体系,提高了软件开发的准确率。

组件化的代码产品设计理念确保发行人的高品质软件快速交付能力,提升
软件开发的生产效率。面对汽车行业产品快速迭代发布的市场需求,公司引入
基于 SCRUM 的敏捷开发流程和测试驱动的开发流程,建立了以文档轻量化和
测试自动化为核心的快速软件开发流程,并通过软件代码组件化大大提高了基
础软件的可复用性,有效降低了开发成本,节约了开发时间。在安全类软件的
开发过程中,公司进一步引入了基于 ISO 26262 的安全开发流程和基于 MBD 的
新型开发方法。目前,公司所形成的满足汽车质量与功能安全要求的高品质软
件快速交付能力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可视化的管理平台是发行人对软件开发过程进行品质管理的有效工具。作
为发行人确保“软件工厂”实施的重要防线与评价机制,可视化的管理平台是
利用数据结果对其软件开发与服务进行量化管理。利用可视化的管理平台,发
行人可以基于过程数据对软件开发进行量化管理,及时反映软件开发流程的运
行情况,从而实现对软件开发过程的品质管控。

通过工厂化的标准操作流程(SOP)、组件化的代码产品设计理念以及可
视化的管理平台,发行人形成了具有竞争优势的“软件工厂”软件开发流程,
提高了其软件开发的交付能力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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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高效研发体系为支撑的技术先发优势

如何通过技术先发优势获得市场先机,是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面临的共同
挑战。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由先端技术研发中心以及各事业部研发部门共同
构成的两级研发体系,既满足了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的共性研究需求,又可以有
效解决各个产品事业领域的产品化和工程化研发效率化的需求。同时通过与国
内外行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伙伴建立稳定顺畅的联
合研发开放机制,可以充分把握未来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的发展动向,持续巩固
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的技术先发优势,从而获得市场先机。在先端技术研
发方面,公司早期在人机交互图形化引擎方面的核心研发投入为公司在汽车全
图形化仪表、智能座舱领域的业务快速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公司在基
于 SOA 软硬分离的架构设计、虚拟化核心技术领域的持续研发也逐步孵化出公
司在智能座舱、域控制器基础软件开发领域的新竞争力。

通过建立以先端技术研发中心以及各事业部研发部门共同构成的两级研发
体系,一方面有利于探索未来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新动向、建立切实可行的技
术路线,另一方面是有利于其提高其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与前瞻性,协助业务的
快速扩大,建立相对市场领先优势。

4、优质的客户资源

近十载的发展历程中,公司的汽车电子软件研发专业服务能力和规模化快
速交付能力得到了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制造商的广泛认可。

在智能座舱领域,公司是电装、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马瑞利在中国
主要的软件服务供应商。通过与客户平台共建、研发中心共建等形式展开了多
层次的灵活业务模式,既保证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保证了公司的技术先进
性和间接的市场份额领先地位。在车联网领域,公司通过知识产权共享的形式,
与李尔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一起开发出了基于 4G/5G 的产品解决方案。在电
动汽车领域,公司与全球领先的汽车马达提供商日本电产围绕电机电控软件展
开了全面合作,在中国推出了领先的一体化 Power-pack 型 EPS 和 E-Axle 驱动电
机。在 ADAS 传感器验证和解决方案测试领域,公司建立了与以日产汽车、雷
诺三星为代表的汽车整车制造商的合作。通过与以上细分领域头部汽车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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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以及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深度战略合作和联合研发,持续推动了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5、多年积累的核心关键技术成果

软件基础架构开发能力,特别是基于面向服务架构(SOA)的软件架构和
系统设计能力,是“软件定义汽车”的关键技术。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
掌握软件基础架构的开发能力。通过与长安汽车联合研发第一代车载 ROM,公
司的软硬分离架构设计能力与智能座舱产品系统设计能力得到了检验;同时,
公司基于 AUTOSAR 的软件架构设计能力已经通过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
与新能源电驱动系统等产品得到客户的认可。

在车载通信领域,公司在蓝牙通信、WiFi 通信、V2X 通信和基于 4G/5G 移
动通信类软件的开发过程中形成了“从近距离无线通信到远距离无线通信”以
及“从常规 CAN 通信到高速 ETHERNET 通信”的完整通信应用软件开发能力,
并在全球终端适配、信息安全、产品专业认证和入网许可认证等方面形成了丰
富的经验,可以提供从技术咨询、软件设计到测试认证的一站式服务。

在新能源电驱动领域,基于电机的控制软件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的核
心技术。公司助力客户开发的“三合一”的 E-Axle 驱动电机具有低噪音、低振
动、小型化、低成本的特点,目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该项技术已经成功地在
广汽埃安系列车型、吉利几何系列车型等多款新能源汽车中投入量产应用。

在智能驾驶控制领域,目前公司已经在传感器的感知融合技术、轨迹与车
速规划技术和车辆精准控制技术等领域积累了一系列核心专利和关键算法,并
成功应用在集成了雷达和摄像头的新一代融合泊车产品(APA)中。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178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已授权专利共计 29 项,覆盖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
车测试及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技术领域的核心软件平台、关键算法及软件组件、
代码自动生成工具软件和自动测试软件。公司所掌握的上述核心技术,将持续
助力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支撑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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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竞争劣势

1、销售网络节点不足

为了切实把握“软件定义汽车”理念下市场快速增长所带来的机遇,公司
需要加强品牌推广力度与对优质汽车整车制造商的销售力度。目前,公司在销
售活动中存在销售网络节点不足、面向汽车整车制造商的销售力量偏弱、区域
技术支持力度不够等劣势。下一步,公司需要建立多层次的销售体系,重点强
化对汽车整车制造商的销售布局。特别是对汽车整车制造商客户资源集中的地
区,公司需要完善销售和技术支持网络布局。同时,汽车行业属于全球性产业,
公司还需要强化对欧美客户的营销网络建设。

2、资本实力无法完全满足未来的研发需求

在“软件定义汽车”的变革期,满足持续服务发布要求的基于 SOA 的新型
软件架构设计及验证技术,以及各种汽车新型通信技术、传感器技术、虚拟化
技术和安全技术的引入无疑对公司研发能力与投入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更高的研发能力以及更大的研发投入意味着公司需要加大对相关研发项目的资
本支持力度。然而,公司当前的资本主要来源于股东前期投入以及长期的经营
积累,资本实力相较于其他竞争对手而言较弱,难以满足公司未来的研发需求。
公司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本实力,以支持公司的快速发展。

(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态势

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5G 等多种新兴技术的引领下,汽车呈现由
传统的机械化、电气化向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发展的趋势。其中,以电动
汽车以及油电混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是目前新一代汽车中普及率相对最高的车
型。而电动汽车与油电混动汽车的出现为我国汽车领域核心技术实现弯道超车
带来重大机遇,如今我国汽车电动化在国际上已处于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产
销量、保有量连续四年位居世界第一。

除汽车电动化外,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更是日益突飞猛进,伴随着汽车电
子电气架构的变革、汽车电子软件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其价值的提升,汽车将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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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成为出行的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汽车电子软件代码数量将快速增长,
软件的复杂程度亦将迅速提升。天风证券预测未来几年的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市
场将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30%,到 2023 年,汽车电子软件市场
规模将达到 275.42 亿元。

而随着汽车网联化、智能化的成熟,汽车共享化的应用市场也将进一步发
展。汽车行业将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在此阶段中,发行人作为
汽车电子软件行业的重要参与者与推动者,将直接受益于汽车智能化、网联化、
电动化以及共享化所带来的行业机遇。

2、面临的机遇

(1)国家政策支持

汽车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汽车行业的发展。2009 年,
国务院原则上通过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首次提出将新能源汽车作
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重要方向。随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其他部委相继出台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政策,将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
强国战略顶层设计,推动相关产业壮大和发展。而近期,《智能汽车创新发展
战略》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相继发布,更是为
新一代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指明发展的方向。

2020 年 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1 个部委联合发布
了《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推动关键基础技术发展以及新技术的转化应用,
同时推进智能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其战略愿景为:到 2025 年,实现有条件自动
驾驶的智能汽车规模化生产,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
用。智能交通系统和智慧城市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车用无线通信网络
(LTE-V2X 等)实现区域覆盖,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部分
城市、高速公路逐步开展应用,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2020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
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其中强调了软件产业
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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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
2035 年)》,提出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以融合创新为重点,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
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至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将达到 20%,高度自动驾驶汽车
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将进入发展的
快车道,作为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发行人将在此政策机遇中获益。

(2)技术进步驱动汽车电子软件市场快速增长

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5G 通信、车联网等技术不断发展,以及
我国相关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多项新兴关键技术开始应用于汽车领域,这些技
术将不断促进汽车产业快速发展,驱动传统汽车向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同时,
随着电池、电机、电控、新材料等技术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在购车成本、出行
成本方面具备竞争优势,将会推动新能源汽车逐步替代传统燃油车,加速汽车
电动化的进程。因此,随着汽车向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发展,汽车电子软
件的需求亦会随之增加,从而推动汽车电子软件市场的快速增长。

(3)汽车电子软件产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随着汽车在“软件定义汽车”时代向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发展,汽车
逐渐成为未来出行的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汽车电子软件将迎来高速发展
期。在此趋势下,汽车电子软件的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为汽车电子软件
服务商带来发展机遇,分别体现在经营模式以及人力资源两个方面。

一方面,汽车智能化、网联化以及电动化发展所带来巨大机遇,汽车电子
软件产业上下游的参与者正以不同的形式进行合作,通过优势互补、联合研发
等方式以加速产业创新。诸如佛吉亚歌乐、马瑞利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大
众汽车、福特汽车、通用汽车等汽车整车制造商均围绕“软件定义汽车”的理
念通过联合研发的形式与汽车电子软件上下游参与者进行合作。上述互补型经
营模式的出现,推动汽车电子软件产业的进一步集中,更提高了对汽车电子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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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服务商软件开发能力的专业性与全面性要求。伴随着汽车电子软件产业的进
一步集中以及行业对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软件开发能力要求的提高,具备全域
全栈软件开发能力的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的竞争力将日趋明显,所面临的机遇
亦更为明显。

而另一方面,在汽车智能网联化的变革中,汽车行业对汽车电子软件服务
商的专业要求日益提高,促进了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人力
资源需求,加速了汽车电子软件人力资源的高度集中,亦为我国汽车电子软件
服务商带来机遇。我国的人力成本相对欧美等发达国家而言相对较低,同时人
才基数相对较大。在汽车电子软件行业人力资源高度集中的现状下,我国的人
力资源优势将吸引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国际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汽车电子软件
采购产业链向我国转移,从而推动中国市场替代欧美市场成为汽车电子软件开
发的技术中心,将有利于我国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进一步获取市场份额。

(4)汽车电子软件产业生态日渐多元化

在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由分布式向域集中式演变的过程中,汽车电子软件从
单一功能架构转为面向服务架构(SOA),作为未来智能移动终端的智能网联
汽车可搭载更多元化的功能;同时云计算、大数据、5G 通信、人工智能等新兴
技术亦与汽车创新融合,为汽车赋予更多的智能网联基因。技术创新推动汽车
电子产业生态日渐多元化。

智能网联汽车推动了汽车电子软件产业多元化发展,主要体现在操作系统、
应用程序等领域。目前,除传统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汽车整车制造商外,互联
网企业亦开始布局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共同参与构建汽车电子软件产业多元化
生态。如腾讯、阿里巴巴等国内互联网巨头与汽车整车制造商合作推出了车载
操作系统,百度亦通过其高精度地图、DuerOS 等产品与汽车整车制造商展开合
作,同时蔚来汽车、小鹏汽车、理想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亦参与布局智能网联汽
车生态圈,“软件定义汽车”时代下智能网联汽车正颠覆传统汽车生态体系。

对于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而言,汽车电子软件产业的多元化发展意味着更
加广泛的合作机会,但同时亦意味着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需提高自身软件开发
能力以应对未来更加多元与复杂的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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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软件定义汽车”重构汽车产业格局

随着“软件定义汽车”时代的到来,汽车行业上下游参与者各自的角色与
定位正发生变化,亦为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带来机遇。在传统汽车整车制造流
程中,汽车整车制造商负责整车的设计与组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根据车型特
点提供相应的硬件,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根据硬件的功能需求提供软件开发服
务。前述产业结构,汽车电子软件处于汽车产业链末端,其价值较低且对汽车
整车制造过程的主导性较弱。

而在“软件定义汽车”时代,汽车电子软件在汽车产业中的价值以及汽车
产业链中的地位日渐提升,从汽车功能的实现工具变成定义汽车功能的平台。
在此趋势下,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将变为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新型软件合作伙伴,
与汽车整车制造商一道共同深度主导汽车整车制造流程中的汽车电子电气架构
设计、软件系统架构设计、系统集成、核心算法研究和基础软件开发等环节,
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的角色与定位将得到提高。

因此,“软件定义汽车”时代中,汽车产业格局将得到重构,而汽车电子
软件服务商亦将在产业重构中迎来发展的新机遇。

3、面临的挑战

(1)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

汽车行业容易受到国家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因素影响,行业
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对整个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近年,受国
六排放标准、居民消费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出现小幅度下滑,
汽车行业逐渐从增量市场转变为存量市场。

根据中汽协数据,2018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781 万辆和 2,808 万辆,
销量同比下降 2.8%,是我国 28 年来汽车年度销量首次出现下滑。2019 年我国
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572 万辆和 2,577 万辆,销量同比下降幅度扩大至 8.2%。
2020 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销量为 2,522.50 万辆和 2,531.10 万辆。现阶段,如何
通过产业政策和新一代智能网联汽车吸引消费者并提升汽车销量,已成为汽车
产业链上下游共同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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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汽车电子软件行业普遍采取的盈利模式仍以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
术服务为主,上述模式所产生的收入与我国汽车产销量关联度较低。由于短期
内汽车行业仍需对汽车电子软件保持不断地迭代,因此汽车电子软件行业在短
期内受到我国汽车产销量下滑的影响有限;但长远来看,若我国汽车产销量若
持续下滑,则汽车电子软件行业的发展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我国汽车产销量(万辆)

3,500.00 产量 销量 销量增速 35%

2,902 2,888 30%
3,000.00 2,812 2,803 2,781 2,808
2,572 2,577 2,522.5 2,531.1 25%
2,500.00 20%
13.7% 15%
2,000.00
10%
1,500.00 1,256.90 1,289.10 5%
3.0%
4.40%
1,000.00 -2.8% 0%
-1.9%
-5%
500.00
-8.2% -10%
- -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1-6


数据来源:中汽协

(2)基础软硬件薄弱

在汽车电子领域,国内汽车电子相关企业主要活跃于与人工智能密切相关
的自动驾驶核心算法与系统集成领域,而在传统汽车电子底层的软硬件方面仍
是短板。硬件方面,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进入门槛较高,认证周期长,行业壁垒
高,高端汽车电子产品主要由国外厂家所主导。而软件方面,我国汽车电子软
件服务商在汽车操作系统、车控软件等方面积累薄弱,缺少主流产品,又缺乏
统一软件架构标准,尚未形成成熟的产品和生态体系。能否把握汽车电子电气
架构转型升级及汽车智能网联化发展的窗口期,弥补基础软件短板,做大做强
国产汽车电子软件产业,是我国汽车电子软件企业面临的另一重大挑战。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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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

公司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过程中所考虑的因素包括:(1)与公司产品及收
入构成相近的企业;(2)产品应用领域相近的企业。

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过程

由于专注于汽车电子软件领域服务及产品且可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其财务及
业务数据的企业数量较少,在考虑其在行业链中所处的地位、产品种类以及市
场规模后,公司选择国内的东软集团、中科创达、诚迈科技以及四维图新与国
外的 Elektrobit 作为其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由于 Elektrobit 是大陆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且并未上市,因此在对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及技术状况进行比较时,
公司未将其纳入可比公司范围,最终纳入公司选取可比公司范围的企业包括东
软集团、中科创达、诚迈科技以及四维图新。

3、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关于经营情况的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类型和业务布局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主要客户
名称
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覆盖医疗
东软集团在智能汽车
健康及社会保障、智能汽车互
领域的客户主要为国
联、智慧城市、企业互联等领
报告期内,智能汽车互联业务 内知名汽车整车制造
东软 域。在汽车电子领域,业务范
占比分别为 20.81%、28.49%、 商,如一汽红旗、东
集团 围主要包含智能座舱及网联业
33.75%、42.90%。 风本田、广汽本田、
务、ADAS、新能源汽车电池
吉利、长城、宇通客
包及充电服务、车载导航地图
车等。
等业务。
该公司以智能操作系统技术为
核心,致力于智能软件、智能 中科创达客户主要包
网联汽车、智能物联网等领域 报告期内,智能网联汽车业务 括广汽传祺、上汽集
中科
的产品化与技术创新。在智能 占比分别为 19.07%、26.33%、 团、一汽集团、通用
创达
网联汽车业务方面,专注于打 29.31%、29.07%。 汽车、理想汽车等汽
造基于智能操作系统技术的新 车整车制造商。
一代智能网联汽车平台产品。
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提供智能 报告期内,诚迈科技智能网联
诚迈科技客户包括上
终端、汽车电子、人工智能、 汽车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6,701.31
汽集团、吉利汽车、
诚迈 物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的 万元、11,669.29 万元、12,926
泛亚汽车、小鹏汽
科技 软件外包服务,包括软件技术 万元、8,246 万元,占其当年营
车、伟世通、博世
人员劳务输出、软件定制服务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55%、
等。
等。 17.68%、13.78%、13.68%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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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主要客户
名称
报告期内,车联网业务占比分
四维图新客户主要包
别 为 25.41% 、 30.17% 、
括汽车整车制造商及
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包含导航地 35.81%、44.16%;导航与位置
系统供应商,互联网
四维 图、位置大数据、芯片业务、 大数据业务占比分别为
高科技企业,政企及
图新 车联网以及高级辅助驾驶和自 44.56% 、 46.36% 、 43.66% 、
行业客户,如宝马、
动驾驶业务等。 36.89%;高级辅助驾驶和自动
丰田、福特、腾讯、
驾驶业务占比分别为 2.48%、
贵州交通委等。
4.50%、4.99%、4.92%。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国
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汽车整车制
报告期内,汽车电子软件和技
公司产品和技术服务主要包含 造商以及科技企业,
术 服 务 占 比 分 别 为 80.18% 、
智能座舱业务、智能电控业 如日本电产、延锋伟
光庭 90.39%、88.51%、94.80%;地
务、智能驾驶业务,智能网联 世通、佛吉亚歌乐、
信息 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占
汽车测试业务以及移动地图数 电装、马瑞利、日产
比 分 别 为 19.82% 、 9.61% 、
据业务。 汽车、上汽集团、雷
11.49%、5.20%。
诺三星、长安汽车、
MSE 、 日 立 、 华 为
等。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其主营业务、
主要客户信息根据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官网等公开信息整理;
注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披露数据依次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
6 月。


五、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按应用领域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汽车电
子软件
15,936.00 94.80% 29,506.59 88.51% 27,439.19 90.39% 19,442.51 80.18%
和技术
服务
地理信
息系统
(GIS) 874.41 5.20% 3,828.75 11.49% 2,917.05 9.61% 4,806.26 19.82%
行业应

合计 16,810.41 100.00% 33,335.34 100.00% 30,356.24 100.00% 24,248.7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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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按照应用领域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用领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智能座舱 6,600.55 41.42% 11,313.26 38.34% 11,561.36 42.13% 9,544.12 49.09%
智能电控 2,989.95 18.76% 7,900.48 26.78% 5,939.21 21.64% 2,440.61 12.55%
智能网联
3,072.18 19.28% 5,485.85 18.59% 5,434.95 19.81% 3,728.40 19.18%
汽车测试
移动地图
2,866.86 17.99% 3,813.72 12.92% 3,668.19 13.37% 3,323.20 17.09%
数据服务
智能驾驶 406.47 2.55% 993.27 3.37% 835.48 3.04% 406.19 2.09%
合计 15,936.00 100.00% 29,506.59 100.00% 27,439.19 100.00% 19,442.51 100.00%

3、按业务类型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类型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定制软件开发 7,642.77 45.46% 16,161.39 48.48% 15,479.14 50.99% 12,853.12 53.01%
软件技术服务 6,175.51 36.74% 10,025.49 30.07% 8,473.61 27.91% 5,741.29 23.68%
第三方测试服
2,562.50 15.24% 5,325.11 15.97% 4,055.80 13.36% 2,627.54 10.84%

软件许可 429.63 2.56% 1,132.46 3.40% 1,668.53 5.50% 1,029.27 4.24%
系统集成 - - 690.89 2.07% 679.16 2.24% 1,997.56 8.24%
合计 16,810.41 100.00% 33,335.34 100.00% 30,356.24 100.00% 24,248.77 100.00%

4、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业务收入的地域分布情况

(1)境外业务收入的地域分布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业务收入的地域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境外业务
收入区域 占境外业 占境外业 占境外业 占境外业
分布 金额 务收入的 金额 务收入的 金额 务收入的 金额 务收入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日本 4,754.24 87.54% 12,997.43 96.67% 11,512.37 91.55% 8,453.34 99.07%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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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境外业务
收入区域 占境外业 占境外业 占境外业 占境外业
分布 金额 务收入的 金额 务收入的 金额 务收入的 金额 务收入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韩国 - - 448.28 3.33% 1,059.47 8.43% - -
马来西亚 - - - - 3.10 0.02% 79.00 0.93%
德国 587.88 10.82% - - - - - -
波兰 88.97 1.64% - - - - - -
合计 5,431.09 100.00% 13,445.71 100.00% 12,574.94 100.00% 8,532.34 10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日本业务收入占发行人境外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07%、91.55%、96.67%、87.54%, 占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4.86%、37.92%、38.99%、28.28%,仅次于发行人源于国内的业务收入,日本
系发行人第二大收入来源国。

(2)日本作为发行人第二大收入来源国的原因

①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旅日经历为发行人早期客户积累奠定了基础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曾任职于东京大学、日本 Xanavi 公司导航事业部、
日本微软公司 ITS 部、日本适普公司。其中,朱敦尧在东京大学任职博士后期
间主要从事应用地理信息应用研究等工作;朱敦尧在日本 Xanavi 公司导航事业
部任职期间主要参与车载导航系统中导航数据格式和导航系统软件的开发等工
作;日本微软公司系微软在日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朱敦尧在日本微软公司
ITS 部任职期间主要参与微软车载操作系统(WinCE)的开发工作;日本适普公
司系武汉适普软件有限公司在日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摄影测量自动
化软件系统的本地开发与销售,朱敦尧在日本适普公司任职期间主要负责日本
适普公司的整体经营与管理。

朱敦尧在 Xanavi 公司导航事业部的任职经历为发行人早期客户的积累奠定
了一定的基础。日本 Xanavi 公司曾为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2006 年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以取得歌乐株式会社控股权为前提,向歌乐株式会
社置换日本 Xanavi 公司 100%股权。在发行人客户中,日立、佛吉亚歌乐均曾
与日本 Xanavi 公司存在股权关系。日立及佛吉亚歌乐自公司成立至今与公司保
持了持续的业务合作。报告期内,日立向发行人采购的金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

20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0%、3.86%、4.00%、6.40%,佛吉亚歌乐向发行人采购的
金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74%、6.34%、5.29%、8.64%。

发行人与东京大学在高速视觉算法领域亦保持了长期的合作,报告期内发
行人对东京大学的销售占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0%、
0.08%、0.06%、0.00%。除东京大学以及日本 Xanavi 公司外,发行人与日本微
软公司、日本适普公司虽然无直接商务往来,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上述企业
任职期间的经历为发行人早期进入汽车电子软件领域与积累相关客户奠定了一
定的基础。

②发行人一直以日本市场作为其业务开拓的主要目标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始终将日本市场作为其业务开拓的主要目标,并取得
了较好的效果。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电装、佛吉亚歌乐、日本电产、
MSE、日产汽车、日立均为日本客户。

其中,发行人自成立之初即与日立、佛吉亚歌乐在车载导航系统、移动地
图数据服务等领域展开合作,并逐步拓展至智能座舱、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以及
智能驾驶领域。2011 年,公司通过承接日产汽车车载导航数据格式编译项目与
日产汽车建立合作关系;同年,发行人通过车展与本田艾莱希斯株式会社(日
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前身)进行接触,双方于 2013 年就高级辅助驾驶系统
测试业务建立合作关系,并在 2014 年日本电产收购本田艾莱希斯株式会社后将
合作拓展至电子助力转向系统的开发;发行人亦通过主动接触拜访与电装达成
了合作共识,2013 年起发行人正式承接电装仪表显示系统的开发任务,2019 年
经电装推荐公司与电装参股的 MSE 形成合作关系。除前述客户外,发行人还开
拓了先锋、ITEC、三菱等日本客户。

发行人选择日本市场作为其业务开拓主要目标的原因系日本汽车工业体系
发达,日系品牌汽车在全球汽车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日本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除向日系汽车整车制造商供应零部件外还向欧洲、美国、中国等主要汽车生产
国的汽车整车制造商供应零部件,通过开拓日本市场发行人可更好地把握全球
汽车工业发展而带来的业务机会。



202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发行人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对日业务体系

2013 年,发行人设立了东京光庭,面向日产汽车、日立等汽车整车制造商、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汽车电子软件开发、销售和维护的;2015 年发行人设立
了名古屋光庭,面向电装等日本中部地区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提供汽车电子
软件开发、销售和维护;除此以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武汉乐庭亦可承接对日
相关业务。目前,发行人的对日业务体系相对健全,能够为日本本土客户提供
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领
域的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第三方测试服务以及软件许可等
产品和服务。相对健全的对日业务体系是导致发行人对日业务收入占其境外业
务收入比例高的原因之一。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1、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的交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6 月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
序号 集团名称 客户名称 产品/服务名称
(万元) 比例
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 软件开发、技术
1,703.07 10.10%
江)有限公司 服务
1 日本电产 软件开发、技术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
服务、第三方测 1,334.65 7.92%


小计 3,037.71 18.02%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
软件开发 1,422.68 8.44%
有限公司
佛吉亚歌 佛吉亚歌乐电子(重庆)
2 技术服务 29.63 0.18%
乐 有限公司
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
软件许可 0.14 0.00%
有限公司
小计 1,452.44 8.62%
NTT DATA MSE 株式会
3 MSE 软件开发 1,213.94 7.20%

小计 1,213.94 7.20%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 软件开发、技术
629.59 3.73%
延锋 京)有限公司 服务
4
伟世通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 软件开发、技术
552.99 3.28%
海)有限公司 服务
小计 1,182.58 7.01%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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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
序号 集团名称 客户名称 产品/服务名称
(万元) 比例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 软件开发、技术
1,111.03 6.59%
汉)有限公司 服务、软件许可
5 电装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
第三方测试 68.71 0.41%
司上海技术中心
小计 1,179.74 7.00%

(2)2020 年度
序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
集团名称 客户名称 产品/服务名称
号 (万元) 例
软件开发、技术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
服务、第三方测 5,923.89 17.72%

1 日本电产 试
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
技术服务 2,046.64 6.12%
江)有限公司
小计 7,970.53 23.84%
2 MSE NTT DATA MSE 株式会社 软件开发 3,545.25 10.60%
小计 3,545.25 10.60%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 软件开发、技术
1,599.38 4.78%
延锋 海)有限公司 服务
3
伟世通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 软件开发、技术
1,193.34 3.57%
京)有限公司 服务
2,792.72 8.35%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
软件开发 1,022.01 3.06%
有限公司
日本歌乐株式会社 软件开发 666.12 1.99%
佛吉
4 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
亚歌乐 软件许可 50.38 0.15%
有限公司
佛吉亚歌乐电子(重庆)
技术服务 26.15 0.08%
有限公司
小计 1,764.66 5.28%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 软件开发、技术
1,413.24 4.23%
汉)有限公司 服务
电装智能科技(上海)有
软件开发 131.92 0.39%
5 电装 限公司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
软件开发 65.67 0.20%
司上海技术中心
电装智科株式会社 软件开发 29.45 0.09%
小计 1,640.29 4.91%

(3)2019 年度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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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
序号 集团名称 客户名称 产品/服务名称
(万元) 例
软件开发、技术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
服务、第三方测 4,790.31 15.73%


1 日本电产 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
技术服务 1,181.52 3.88%
江)有限公司
日电产(上海)国际贸易
技术服务 3.23 0.01%
有限公司
小计 5,975.06 19.62%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 软件开发、技术
2,750.52 9.03%
延锋伟世 海)有限公司 服务
2
通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 软件开发、技术
1,359.08 4.46%
京)有限公司 服务
小计 4,109.60 13.49%
3 MSE NTT DATA MSE 株式会社 软件开发 3,964.80 13.02%
小计 3,964.80 13.02%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
软件开发 1,675.54 5.50%
有限公司
佛吉亚歌 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
4 软件许可 203.65 0.67%
乐 有限公司
佛吉亚歌乐电子(丰城)
技术服务 46.06 0.15%
有限公司
小计 1,925.25 6.32%
软件开发、技术
马瑞利汽车电子(广州)
服务、第三方测 1,520.49 4.99%
有限公司
5 马瑞利 试
马瑞利汽车技术(上海)
软件开发 73.85 0.24%
有限公司
小计 1,594.34 5.23%

(4)2018 年度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
序号 集团 客户名称 产品/服务名称
(万元) 例
电装株式会社 软件开发 2,442.51 10.06%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
软件开发 215.87 0.89%
司上海技术中心
1 电装
电装智科株式会社 软件开发 185.96 0.77%
电装智能科技(上海)有
软件开发 72.77 0.30%
限公司
小计 2,917.11 12.02%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
软件开发 2,346.32 9.66%
佛吉亚歌 有限公司
2
乐 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
软件许可 258.33 1.06%
有限公司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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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
序号 集团 客户名称 产品/服务名称
(万元) 例
小计 2,604.65 10.73%
软件开发、技术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
服务、第三方测 2,032.25 8.37%


3 日本电产 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
技术服务 426.39 1.76%
江)有限公司
日电产(上海)国际贸易
技术服务 7.9 0.03%
有限公司
小计 2,466.53 10.16%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 软件开发、技术
1,368.69 5.64%
延锋伟世 海)有限公司 服务
4
通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 软件开发、技术
981.09 4.04%
京)有限公司 服务
小计 2,349.78 9.68%
软件开发、第三
5 日产汽车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2,267.02 9.34%
方测试
小计 2,267.02 9.34%
注 1:MSE 系由 NTT DATA(日文:株式会社 NTT データ,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的
子公司)、松下株式会社(日文:パナソニック株式会社)以及电装株式会社(日文:株
式会社デンソー)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其中电装株式会社持有 MSE15%的股权。MSE 主
要从事移动通讯、汽车等领域的嵌入式软件开发业务。2019 年起,电装株式会社将其与发
行人间的业务基本转移至 MSE 执行,即由 MSE 先行向发行人采购相关服务。
注 2:电装智科株式会社(日文:株式会社デンソーワイズテック),曾用名为
Tekuma 株式会社(日文:株式会社テクマ),2018 年 10 月变更其名称为“电装智科株式
会社”。报告期内,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
的销售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 50%的情形。

报告期内各期,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公司对前五
大客户的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92%、57.68%、52.98%和 47.85%。公
司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客户所在的汽车制造
行业产业集中度较高,公司所面对的客户主要为全球主要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或知名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包括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
日产汽车、MSE、马瑞利、日立等知名企业,发行人不仅向其中国子公司提供
产品或服务,还向其海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因此,公司报告期
内前五大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

2、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

(1)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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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注册时间 1996年10月1日
注册地址 2-8, Shin Kawasaki, Saiwai-ku, Kawasaki 212-0032 Japan
股权结构 股东:Nidec Corp.持股比例: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Nidec Corp.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汽车车身相关控制装置制造和销售
2013 年光庭信息正式与本田艾莱希斯建立业务联系。
2014 年原本田艾莱希斯被日本电产收购,通过日本电产在中
国的销售渠道进入中国市场。
合作历史 2015 年光庭信息为艾莱希斯建立 ODC 离岸研发中心,开始
协助艾莱希斯在中国推广 EPS 产品,并协助艾莱希斯进行
EPS 软件的本地化开发,此后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合作关
系。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2)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江)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江)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2016 年 8 月 5 日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大道东侧环北二路 1300 号 2 期栋 2
注册地址

股东: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中山)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75%;股东:尼得科艾莱希斯株式会社,持股比例:2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尼得科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汽车、摩托车、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电子装置的研发、生
产、销售,汽车、摩托车及家用电器零配件的批发(上述商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品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
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属于日本电产集团,通过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介绍于
2017 年开始合作。公司通过和日本电产的合作,服务能力和
合作历史
技术水平得到了认可,进而和集团内多个子公司产生了合作
关系。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3)日电产(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日电产(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2003年2月26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39号1幢五层25室
股权结构 股东:日本电产(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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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日本电产(香港)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
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商务咨询服务,风
扇、马达、塑胶及其制品、切削加工零件、贱金属及其制品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钢材除外)、机械设备、测试计、读卡器、泵、劳保用品
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属于日本电产集团,通过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介绍于
2016 年开始合作。公司通过和日本电产的合作,服务能力和
合作历史
技术水平得到了认可,进而和集团内多个子公司产生了合作
关系。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4)NTT DATA MSE 株式会社
公司名称 NTT DATA MSE株式会社
注册时间 1979年7月5日
注册地址 1-9, Shin Yokohama 3-chome, Kohoku-ku, Yokohama
( 1) 股 东 : NTT Data , 持 股 比 例 : 45%; ( 2) 股 东 :
股权结构 Panasonic Corp. , 持 股 比 例 : 40% ; ( 3 ) 股 东 : Denso
Corp.,持股比例: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NTT Data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物联网服务、软件和汽车业务开发及销售
2019 年开始,电装集团部分仪表软件开发业务转到 MSE 公
合作历史 司执行,光庭信息与 MSE 继续保持合作,协助客户进行仪表
软件开发。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5)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2011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92号1号楼201-27室
股权结构 股东:延锋伟世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延锋伟世通投资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销
售自产产品,以及上述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
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0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公司销售人员主动拜访开拓市场,建立业务联系后
合作历史
保持持续合作关系。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6)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2014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9号(江宁开发区)
股权结构 股东:延锋伟世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延锋伟世通投资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销
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基于与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良好
合作历史 的合作关系,在其介绍下,公司与南京伟世通展开了开发和
测试项目的合作。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7)马瑞利汽车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马瑞利汽车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1995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永利路2号整幢
股权结构 股东:MARELLI EUROPE S.P.A,持股比例: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MARELLI EUROPE S.P.A
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动机制造);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电子、通信
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通信终端设备制造;汽车零配
件批发;贸易代理;佣金代理;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
2016 年,公司通过日本歌乐(现为佛吉亚歌乐)接触到马瑞
合作历史 利欧洲,通过马瑞利欧洲介绍,公司和马瑞利广州建立了联
系,并开展了从 T-BOX 到仪表开发的多个项目合作。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8)马瑞利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马瑞利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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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2002年6月25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900号科技大楼C楼19层
股权结构 股东:马瑞利株式会社,持股比例: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马瑞利株式会社
汽车零部件及相关机械、电子产品的细化设计,上述产品的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软件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 年,公司通过马瑞利广州介绍,建立了和马瑞利上海的
合作历史
联系,并开展了小屏仪表方向的项目合作。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9)日本歌乐株式会社
公司名称 日本歌乐株式会社
注册时间 1940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 7-2, Shin Toshin, Chuo-ku, Saitama 330-0081, Japan
股权结构 股东:Hennape Six SAS,持股比例 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Faurecia S.E.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专业生产车载 AV 设备的制造商,如导航系统和音响设备
合作历史 于公司成立初期即开始合作,由公司创始人朱敦尧自主开拓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10)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1998年5月20日
注册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40号501单元
股权结构 股东:歌乐(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歌乐(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从事汽车用数字化放声设备、汽车用数字化电视机、大容量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光盘驱动器的成品、半成品、零组件的研发、生产、组装、
维修及零组件售后服务。
合作历史 于公司成立初期即开始合作,由公司创始人朱敦尧自主开拓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11)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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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1995年4月8日
注册地址 东莞市东坑镇骏达工业区
股权结构 股东:歌乐(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歌乐(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和销售汽车音响及其零件、汽车视像监视系统、数字电
视机、数字录放机、数字放声设备、汽车电子辅助驾驶系
统、精密冲压零件、汽车音响用机芯和激光头、汽车音响导
航装置、扬声器及其板金、塑胶、电子零件(新增)及相关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产品售后维修服务;设立研发机构,从事自产产品的研究和
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
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属于佛吉亚集团,通过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介
绍于 2013 年开始合作。公司通过和佛吉亚歌乐的合作,服务
合作历史
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了认可,进而和集团的多个子公司产生
了合作关系。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12)佛吉亚歌乐电子(丰城)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佛吉亚歌乐电子(丰城)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2009年3月6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大道12号
股权结构 股东: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汽车用品研制、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
术转让给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不单
列贸易方式)。销售;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及技术转让服务
属于佛吉亚集团,通过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介
绍于 2019 年开始合作。公司通过和佛吉亚歌乐的合作,服务
合作历史
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了认可,进而和集团的多个子公司产生
了合作关系。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13)佛吉亚歌乐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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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佛吉亚歌乐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2020年9月24日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股权结构 股东:佛吉亚歌乐电子(丰城)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导航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车载
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属于佛吉亚集团,通过佛吉亚歌乐电子(丰城)有限公司介
绍于 2020 年开始合作。公司通过和佛吉亚歌乐的合作,服务
合作历史
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了认可,进而和集团的多个子公司产生
了合作关系。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14)电装株式会社
公司名称 电装株式会社
注册时间 1949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 1-1, Showa-cho, Kariya-shi, Aichi 448-8661, Japan
主要股东信息如下(截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
(1)Toyota Motor Corp. 持股比例:24.3%;
(2)Toyota Industries Corp.持股比例:8.9%;
股权结构 (3)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Trust Acc.持股比例:6.7%;
(4)Towa Real Estate Co., Ltd. 持股比例:4.2%;
( 5 ) Japan Trustee Services Bank, Trust Acc. 持 股 比 例 :
4.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汽车电子和电气部件制造,包括热交换器、发动机和驱动
2013 年通过行业会议接触,之后经过客户拜访、意向接触、
合作历史
商务洽谈等流程建立合作关系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15)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中心
公司名称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中心
注册时间 2006年3月30日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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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元电路35号1幢3-5层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电装(中国)投资有
股权结构
限公司由电装株式会社 100%持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一般项目:研究开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非居住房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属于电装集团,通过电装株式会社介绍于 2015 年开始合作。
公司通过和电装株式会社的合作,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
合作历史
了认可,进而和电装集团的多个分、子公司产生了合作关
系。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16)电装智科株式会社
公司名称 电装智科株式会社
注册时间 1998年7月1日
注册地址 1, Himegaoka 3-chome, Kani-shi, Gifu 509-0249 Japan
股权结构 Denso Corporation,持股比例 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Denso Corporation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汽车电子零件制造及销售
属于电装集团,通过电装株式会社介绍于 2018 年开始合作。
公司通过和电装株式会社的合作,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
合作历史
了认可,进而和电装集团的多个分、子公司产生了合作关
系。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17)电装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电装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2002年6月27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7
注册地址
幢18401-18404室
股权结构 股东: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信息处理系统的研究、开
发、设计、调试、维护,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属于电装集团,通过电装株式会社介绍于 2014 年开始合作。
合作历史
公司通过和电装株式会社的合作,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


21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了认可,进而和电装集团的多个分、子公司产生了合作关
系。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18)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 2018年12月29日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三路1号车载导航综合设备2
注册地址
栋2层A区
股东: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股东:
股权结构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车载驾驶舱显示系产品、电子产品及其原材料和构成件的开
发、设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动产、不动产租赁。(上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属于电装集团与公司合作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公司成
合作历史
立后,电装集团部分业务通过电装光庭与公司开展合作。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19)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公司名称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注册时间 1933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 2, Takara-cho, Kanagawa-ku, Yokohama 220-8623
主要股东如下(截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
(1)Renault S.A. (France)Chase Manhattan Bank 持股比
例:43.7%;
股权结构 (2)London Special Acc. No.1 (UK),持股比例:3.4%;
(3)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Trust Acc.持股比例:2.4%;
(4)Japan Trustee Services Bank Trust Acc.持股比例:1.8%;
(5)Nippon Life Insurance 持股比例:1.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主营汽车制造业务
合作历史 于公司成立初期即开始合作,由公司创始人朱敦尧自主开拓
获得订单的方式 商务谈判
定价政策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通过商务谈判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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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项业务前五名客户名称、境内外客户分类

1、定制软件开发

报告期各期,定制软件开发业务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客户区域
1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1,422.68 境内
2 NTT DATA MSE 株式会社 1,213.94 境外
2021 年 1-6
3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920.73 境外

4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665.59 境外
5 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 662.80 境外
1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4,077.18 境外
2 NTT DATA MSE 株式会社 3,545.25 境外
2020 年度 3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1,022.01 境内
4 李尔(上海)汽车部件技术有限公司 897.59 境内
5 日本歌乐株式会社 666.12 境外
1 NTT DATA MSE 株式会社 3,964.80 境外
2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3,749.09 境外
2019 年度 3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1,667.54 境内
4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088.64 境内
5 马瑞利汽车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908.75 境内
1 电装株式会社 2,442.51 境外
2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2,330.24 境内
2018 年度 3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1,833.41 境外
4 马瑞利汽车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798.37 境内
5 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 565.85 境外

2、软件技术服务

报告期各期,软件技术服务业务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客户区域
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江)有限公
1 1,441.47 境内
2021 年 1-6 月 司
2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770.56 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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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客户区域
3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509.24 境内
4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493.45 境内
5 马瑞利汽车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298.09 境内
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江)有限公
1 1,978.93 境内

2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1,363.87 境内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
2020 年度 3 1,147.13 境内

4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855.26 境内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
5 621.33 境内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
1 2,129.95 境内

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江)有限公
2 1,145.66 境内

2019 年度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
3 863.8 境内

4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813.73 境内
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50.54 境内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
1 1,265.44 境内

2 武汉光庭科技有限公司 559.83 境内

2018 年度 3 先锋株式会社 450.62 境外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
4 439.74 境内

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江)有限公
5 400.46 境内


3、第三方测试服务

报告期各期,第三方测试服务业务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客户区域
1 丰田通商先端电子(大连)有限公司 532.39 境内
2 Aptiv Services Deutschland GmbH 483.65 境外
2021 年 1-6 月 3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334.35 境外
4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7.55 境内
5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203.06 境外
2020 年度 1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1,771.11 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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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客户区域
2 丰田通商先端电子(大连)有限公司 1,147.21 境内
3 马瑞利汽车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471.07 境内
4 Renault Samsung Motors Co.,LTD. 448.28 境外
5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414.05 境外
1 Renault Samsung Motors Co.,LTD. 1,059.47 境外
2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991.47 境外
2019 年度 3 马瑞利汽车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404.08 境内
4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336.07 境内
5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313.49 境外
1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1,730.01 境外
2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69.81 境内
ITEC 株式会社(アイテック阪急阪神
2018 年度 3 158.53 境外
株式会社)
4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81.00 境内
宝 腾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PeruSahaan
5 79.00 境外
Otomobic Nasional Sdn,Bhd)

4、软件许可

报告期各期,软件许可业务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客户区域
1 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 412.52 境外
2 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 12.80 境内
2021 年 1-6 月 3 北京图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 3.60 境内
4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0.58 境内
5 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0.14 境内
1 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 946.88 境外
2 北京图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 133.69 境内
2020 年度
3 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50.38 境内
4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1.51 境内
1 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 1,024.52 境外
2 北京图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 446.43 境内
2019 年度
3 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197.56 境内
4 EDIA 株式会社(エディア) 0.01 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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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客户区域
1 北京图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 646.76 境内
2 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227.9 境内
2018 年度 3 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 144.51 境外
4 慧勒汽车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9.00 境内
5 EDIA 株式会社(エディア) 1.09 境外

5、系统集成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收缩了系统集成业务,2021 年 1-6 月公司未实现系统
集成业务收入。2018-2020 年公司系统集成业务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客户区域
1 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 278.83 境内
2 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3.01 境内
2020 年度 3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1.96 境内
4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1.77 境内
5 枣庄市山亭区自然资源局 23.04 境内
1 山东省遥感技术应用中心 174.06 境内
2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171.42 境内
2019 年度 3 莱阳市财政局 118.28 境内
4 襄阳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55.45 境内
5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3.47 境内
1 蓬莱市旅游局 577.71 境内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2 210.17 境内
开发区分局
2018 年度 3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 132.98 境内
4 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116.51 境内
5 淳安县无违建创建指挥部 88.62 境内

(四)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股东、股东投资单位或关联单位、联营单位以
及存在股权合作单位的合作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股东、股东投资单位或关联单位、联营单位以及存在
股权合作单位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21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客户集团名称 关系说明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综合毛利率
电装 股权合作单位 1 1,357.38 1,179.74 /

佛吉亚歌乐 股权合作单位 2 2,296.56 1,452.44 /

光庭科技 股东投资单位 3 - - -
上汽集团 股东关联单位 4 693.68 552.56 /
合计 4,347.61 3,184.74 /
2020 年
客户集团名称 关系说明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综合毛利率
电装 股权合作单位 1,663.10 1,640.29 /

佛吉亚歌乐 股权合作单位 1,685.51 1,764.66 /

光庭科技 股东投资单位 - - -
上汽集团 股东关联单位 499.41 561.82 /
合计 3,848.02 3,966.77 /
2019 年
客户集团名称 关系说明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综合毛利率
电装 股权合作单位 1,353.62 791.69 /

佛吉亚歌乐 股权合作单位 1,501.57 1,925.25 /

光庭科技 股东投资单位 258.36 577.04 /

上汽集团 股东关联单位 643.80 939.21 /

合计 3,757.35 4,233.18 /
2018 年
客户集团名称 关系说明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综合毛利率
电装 股权合作单位 2,817.93 2,917.11 /
佛吉亚歌乐 股权合作单位 3,209.64 2,604.65 /

光庭科技 股东投资单位 890.22 559.83 /

上汽集团 股东关联单位 817.00 357.81 /

合计 7,734.79 6,439.41 /
注 1:电装通过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共同设立电装光庭,因此电装为
发行人股权合作单位;
注 2:佛吉亚歌乐通过歌乐株式会社参股发行人子公司武汉乐庭,因此佛吉亚歌乐为
发行人股权合作单位;
注 3:光庭科技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控制的企业,因此光庭科技属于发行人股
东投资单位;
注 4:上汽创投系上汽集团孙公司,上汽创投系发行人股东,且上汽创投亦为发行人

219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参股公司中海庭控股股东,因此上汽集团属于发行人股东关联单位。
注 5: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自股东、股东投资单位或者关联单位、联营单位及存在股权
合作的单位中获取收入的毛利率已申请信息豁免披露。

(五)发行人与相关联营合作单位、股东在合作、入股前后的业务变化情


1、发行人与电装合资成立电装光庭前后的业务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电装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电装通过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共同设立电装光
庭,电装光庭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成立。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电装的业务情况如
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客户名称 占主营业务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收入比例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1,343.25 1,111.03 6.61%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中心 14.13 68.71 0.41%
合计 1,357.38 1,179.74 7.02%
2020 年
客户名称 占主营业务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收入比例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1,378.63 1,413.24 4.24%
电装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17.89 131.92 0.40%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中心 159.39 65.67 0.20%
电装智科株式会社 29.60 29.45 0.09%
合计 1,685.51 1,640.29 4.92%
2019 年
客户名称 占主营业务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收入比例
电装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628.33 583.15 0.10%
电装智科株式会社 127.80 127.80 1.92%
电装株式会社 50.94 50.94 0.17%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中心 71.44 29.80 0.42%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475.10 - -
合计 1,353.62 791.69 2.61%


22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 年
客户名称 占主营业务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收入比例
电装株式会社 2,325.93 2,442.51 10.07%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中心 228.91 215.87 0.89%
电装智科株式会社 185.96 185.96 0.77%
电装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77.14 72.77 0.30%
合计 2,817.93 2,917.11 12.03%

(2)发行人与电装间业务变化的原因

2018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通过电装取得的业务收入金额与订单金额均有所
下滑。导致 2019 年发行人向电装取得的业务收入较往年同期下滑的主要原因是
2019 年起电装株式会社将其与发行人间的业务转移至 MSE 执行,即由 MSE 先
行向发行人采购相关服务。2019 年,发行人向 MSE 销售的金额为 3,964.80 万
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3.06%。

2019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通过电装取得的业务金额与订单金额均有所增加。
导致 2020 年发行人向电装取得的业务收入较往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电装光
庭设立后经营活动逐步开展,营业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对电装光庭的销售额增
加较多。

2、发行人与上汽集团的业务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汽集团间的业务情况

上汽创投于 2017 年成为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9.55%的股份。同时,上
汽创投于 2017 年通过增资取得了中海庭控制权。由于上汽创投系上汽集团孙公
司,上汽集团属于发行人股东关联单位。2017 年至 2021 年 6 月,发行人与上汽
集团的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客户名称 占主营业务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收入比例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309.49 162.58 0.97%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4.19 389.97 2.32%



22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693.68 552.56 3.29%
2020 年
客户名称 占主营业务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收入比例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499.41 472.85 1.4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8.96 0.27%
合计 499.41 561.82 1.69%
2019 年
客户名称 占主营业务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收入比例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416.50 813.73 2.68%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7.30 125.47 0.41%
合计 643.80 939.21 3.09%
2018 年
客户名称 占主营业务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收入比例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817.00 357.81 1.48%
合计 817.00 357.81 1.48%
2017 年
客户名称 占主营业务
订单金额 收入金额
收入比例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0.00 150.94 0.93%
合计 160.00 150.94 0.93%

(2)发行人与上汽集团间业务变化的原因

上汽创投成为发行人股东并取得中海庭控制权后,发行人与上汽集团间的
业务规模有所增加,但相关交易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维持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汽集团间的业务主要来源于中海庭,报告期内各期业务
规模的变化主要由中海庭需求变化而导致。

六、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开展主营业务以及进行研发活动所必
需的技术服务采购与软硬件产品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222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技术服务 959.32 83.92% 2,781.40 86.93% 2,087.13 81.37% 1,387.93 56.96%
外购硬件 54.07 4.73% 174.88 5.47% 242.12 9.44% 595.64 24.45%
外购软件 6.65 0.58% 59.04 1.85% 15.36 0.60% 358.80 14.73%
其他 123.14 10.77% 184.45 5.76% 220.41 8.59% 94.24 3.87%
合计 1,143.18 100.00% 3,199.76 100.00% 2,565.02 100.00% 2,436.60 100.00%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技术服务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6.96%、
81.37%、86.93%、83.92%,公司采购的技术服务占采购总额比例较高的主要原
因系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所需的生产资源主要为人力,对外采购部分
技术服务有利于公司将资源投放至附加值更高的领域,从而提高公司的效率与
效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外购硬件金额逐年下降,分别为 595.64 万元、242.12
万元、174.88 万元、54.07 万元。由于发行人外购硬件主要用于系统集成业务,
因此其变动趋势主要与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的变动趋势有关。报告期内,发行
人系统集成业务的收入分别为 1,997.56 万元、679.16 万元、690.89 万元、0.00 万
元,下降幅度较大。

发行人不生产硬件设备,在系统集成业务中,发行人需外购硬件并承担安
装、调试、维护义务。由于硬件毛利率较低且需垫付的资金较多,因此发行人
自 2019 年起策略性地降低系统集成业务规模,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降低系统集成
业务中硬件的占比,从而导致发行人外购硬件的采购规模整体下降。

(二)主要生产设备、软件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生产设备

由于公司属于软件服务企业,因此公司主要的生产设备包括:各类型计算
机、服务器、存储设备等计算机硬件。目前,计算机硬件的市场供应充足,价
格相对稳定,能够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




22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主要的生产软件

公司主要的生产软件包括各类操作系统、开发工具以及数据库管理软件等
计算机软件。目前上述各类软件的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能够满足公
司经营的需要。

3、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大量使用水、电资源的情形,因此不存在水、
电力供应紧张而导致经营受到限制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供应商名称 业务类型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
技术服务 144.37 12.63%
有限公司
ZENRIN 株式会社(日文:株式
技术服务 104.27 9.12%
会社ゼンリン)
武汉欧铭达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71.01 6.21%
昆山讯通安捷汽车技术服务有
技术服务 67.53 5.91%
限公司
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59.03 5.16%
合计 446.20 39.03%
2020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业务类型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
技术服务 574.47 17.95%
有限公司
上海纵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306.58 9.58%
ZENRIN 株式会社 技术服务 288.53 9.02%
湖北智旅云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97.64 6.18%
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49.06 4.66%
合计 1,516.27 47.39%
2019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业务类型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金华科泽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304.17 11.86%


22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ZENRIN 株式会社 技术服务 289.43 11.28%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
技术服务 264.57 10.31%
有限公司
深圳市迪特尔斯互动设计有限
技术服务 112.24 4.38%
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
技术服务 79.67 3.11%
中心有限公司
合计 1,050.08 40.94%
2018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业务类型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47.01 10.14%
深圳市迪特尔斯互动设计有限
技术服务 146.00 5.99%
公司
外购硬件与技
武汉但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7.50 5.64%
术服务
ZENRIN 株式会社 技术服务 122.36 5.02%
湖北智旅云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20.00 4.92%
合计 772.88 31.72%

2、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1)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 年 04 月 05 日
注册资本 190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是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
心有限公司投资建立,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独立第三方汽车产品检
测及技术服务机构。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经国
经营规模 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授权为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并通过
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资质认定、中国合格评
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
汽车及零部件检测、汽车材料检测、汽车标准及相关技术研究;
测试仪器设备、机器人及零部件检测校准;机器人及零部件标准
及相关技术研究;专用测试设备产品及配件的加工、研制、销
售、租赁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测试及
营业范围 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
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技术推广、转让、服务;汽车信
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5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要采购内容 车载电机耐久测试、电磁兼容试验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客户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与 2020 年第
一大供应商、2019 年第三大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提供车载电机耐久测试、电
磁兼容试验等测试服务。

(2)Zenrin 株式会社
供应商名称 Zenrin 株式会社
成立时间 1961 年 4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6,557,645,200 日元(实付资本)
Zenrin 为一家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日本公众公司,根据中国出
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海外企业导读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Zenrin 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 50.3%,具体情况如下:Y.K. Sanwa 持
股 9.4%、 Toyota Motor Corp. 持 股 7.6%、 Nippon Telegraph and
股权结构 Telephone Corp.持股 7.4%、Custody Bank of Janpan, Trust Acc.持股
6.0% 、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 Trust Acc. ) 持 股 4.6% 、
Employees’ Stockholding 持股 4.1%、Nishi-Nippon City Bank 持股
4.0%、Osako Holdings K.K.持股 3.3%、Kimiko Osako 持股 2.4%、
Bank of Fukuoka 持股 1.5%
Zenrin 为一家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日本公众公司,其股权分布
实际控制人
较为分散,第一大股东 Y.K. Sanwa 持股 9.4%
Zenrin 株式会社从事地图数据相关业务,是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最近一年(报告期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
经营规模
营业总收入为 597.71 亿日元(约合 39.18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26.33 亿日元(约合 1.73 亿元人民币)
提供地图等相关数据的编译、销售,以及住宅地图、汽车、手机等
营业范围
导航服务
主要采购内容 日本、北美洲、欧洲等地区地图数据处理服务

Zenrin 株式会社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客户间不存在
关联方关系。

Zenrin 株式会社为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第二大供应商、2020 年第三大供应
商、2019 年第二大供应商、2018 年第四大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提供地图数据
处理的技术服务。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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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武汉欧铭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武汉欧铭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2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黄迎春持股 60.00%,阳飞持股 40.00%
实际控制人 黄迎春
经营规模 武汉欧铭达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员工 20 多人,2019 年收入约 400 万
导航电子系统研发;不动产测绘、工程测绘;电力测量、航空摄
影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下管线探测;测绘技术咨询服
务;测绘仪器批发兼零售、租赁;计算机软件研发、技术服务及
技术咨询;GIS 产品、通信器材(专营除外)、计算机及配件、办
营业范围
公用品的批发兼零售;数字制图;智能设备研发;信息系统工
程、网络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
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采购内容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农房数据库建设

武汉欧铭达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客户
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武汉欧铭达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第三大供应商,主要向发
行人提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农房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服务。

(4)昆山讯通安捷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昆山讯通安捷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8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李景全持股 55%,胡长江持股 45%
实际控制人 李景全
昆山讯通安捷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提供驾驶服务,现有员
经营规模
工约 12 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
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
营业范围
遣);汽车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咨询策
划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量服务;卫星遥感数据
处理;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要采购内容 实车测试相关项目的驾驶服务

昆山讯通安捷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
行人客户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昆山讯通安捷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第四大供应商,
主要向发行人实车测试相关项目提供驾驶服务。

(5)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08 月 08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601965.SH)的全资子公司,同时获国家智能汽车与智
经营规模
慧交通应用示范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单
位、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资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信息服
务,认证服务,出版物零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系
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及产品、测试
设备、教学器材的开发、设计、研制、检测、计量、生产和销售,
营业范围 广告宣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
行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
系统制造,广告制作,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采购内容 ADAS 功能测试

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客
户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与 2020 年第五大供应
商,主要向发行人提供 ADAS 功能测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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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纵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上海纵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9 年 06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纵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的全
经营规模
资子公司。2020 年总资产约 1,000 万元,收入约 2,500 万元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分析
服务,软件设计,数据处理服务,数码影像处理,云软件服务,
云平台服务,大数据服务,测绘服务,从事工程技术科技专业领
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无人机科
营业范围
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设
工程咨询服务;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检修加工,五金,
电气材料,电器维修,建筑材料,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采购内容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数据调查服务

上海纵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客
户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上海纵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20 年第二大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
提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调查的数据采集服务。

(7)湖北智旅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湖北智旅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石志潮持股 90.00%、张光磊持股 10.00%
实际控制人 石志潮
湖北智旅云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智慧文旅相关业务,先后获得“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双软认证企业”、“国家认证的企业
经营规模 研发中心”、“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瞪羚企业”等称号,
在长沙、西安、成都、郑州设立有分支机构,并在全国各省会城
市拥有技术咨询、技术维护团队
计算机软硬件、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全球定位系统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
营业范围 终端设备的研发、技术服务、批发兼零售;电子地图的制作;大
数据平台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云服务平台
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旅游规划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会


229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国内广告制作、设计、发布、代
理;动漫设计、制作;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依法须经审批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采购内容 智慧文旅、农业大数据平台等相关项目的软件功能平台开发

湖北智旅云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客户
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湖北智旅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20 年第四大供应商、2018 年第五大供
应商,主要向发行人提供智慧文旅、农业大数据平台等类型项目的软件开发服
务。

(8)金华科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金华科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杭州科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90.00%、毛保明持股 10.00%
实际控制人 吴天成
经营规模 2019 年收入约 1,000 万元,资产约 600 万元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
算机网络技术服务;人才中介服务(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从
事测绘活动(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工程地质勘查服务;网络
工程设计、施工;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不含
营业范围 电子出版物和卫星接收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实验器材
(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及监控化学品)、照相器材;室内
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
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采购内容 “三改一拆”工作基础数据调查服务

金华科泽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客户间
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金华科泽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19 年第一大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提供
“三改一拆”工作基础数据调查服务。

(9)深圳市迪特尔斯互动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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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迪特尔斯互动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06 月 09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林耀映持股 51.00%、李娜持股 49.00%
实际控制人 林耀映
经营规模 资产规模约 260 万元
UI 设计、交互设计、软件应用设计、网页设计、动漫设计、游戏
营业范围 设计、平面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其他设计类项目与方案设计、
设计咨询
主要采购内容 HMI 设计

深圳市迪特尔斯互动设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
行人客户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深圳市迪特尔斯互动设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19 年第四大供应商、2018 年
第二大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提供 HMI 人机交互界面设计服务。

(10)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08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45,800 万人民币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9.63%、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持股 25.93%、上海汽车工业科技发展基金会持股 25.93%、上
股权结构
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4.81%、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
限公司持股 3.70%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
实际控制人 中心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大股东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是第三方的国家级
经营规模 机动车产品检测机构,同时为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目前总资产超过 20 亿元,2019 年营业收入约 10 亿元
认证服务,机动车、工业机械、农用机械的整机及其零部件的认
证、检测试验、验货,检测技术研究,质量管理,计量检定,从
事机动车及非道路车辆技术、机械设备技术、检测设备技术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机动车、
营业范围
机械设备、检测设备质量的技术检测,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
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机械
设备、检测设备的维修(除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采购内容 电磁兼容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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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客户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19 年第五大供应商,
主要向发行人提供电磁兼容性试验的服务。

(11)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中海庭系发行人参股公司,其基本信息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参股公
司”。

中海庭为发行人 2018 年第一大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提供地图数据处理等
服务。

(12)武汉但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武汉但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01 月 06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段诚军持股 100.00%
实际控制人 段诚军
经营规模 2019 年收入规模约为 200 万元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耗材、
通讯设备的研发及销售;机电设备的研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
的技术咨询;计算机综合布线、楼宇智能化工程、通讯工程、计
营业范围
算机网络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与施
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采购内容 视频会议系统硬件系统集成服务

武汉但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客
户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武汉但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2018 年第三大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
提供国土资源执法相关项目的视频会议系统硬件系统集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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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技术服务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大技术服务供应商采购的金额总额分别为
765.63 万元、1,050.31 万元、1,516.27 万元向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技术服务供
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相关采购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主要采购 主要对应 占采购 占采购 占采购 占采购
供应商名称
内容 的业务模 金额 总额的 金额 总额的 金额 总额的 金额 总额的
式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汽研汽车 车载电机
检 验 中 心 耐 久 测 第三方测
144.37 12.63% 574.47 17.95% 264.57 10.31% - -
(天津)有 试、电磁 试
限公司 兼容测试
农村乱占
上海纵核信
耕地建房 软件技术
息技术有限 - - 306.58 9.58% - - - -
图斑数据 服务
公司
调查服务
日本、北
美洲、欧
Zenrin 株式会 定制软件
洲等地区 104.27 9.12% 288.53 9.02% 289.43 11.28% 122.36 5.02%
社 开发
地图数据
处理服务
农村房地
一体不动
武汉欧铭达
产权籍调 软件技术
科技有限公 71.01 6.21% 26.88 0.84% 31.80 1.24% - -
查及农房 服务

数据库建

昆山讯通安 实车测试
捷汽车技术 相关项目 第三方测
67.53 5.91% 53.91 1.68% - - - -
服务有限公 的驾驶服 试服务
司 务
智 慧 文
旅、农业
湖北智旅云 大数据平
科技有限公 台等相关 系统集成 - - 197.64 6.18% 10.85 0.42% 120.00 4.92%
司 项目的软
件功能平
台开发
中汽院智能
ADAS 功 第三方测
网联科技有 59.03 5.16% 149.06 4.66% - - - -
能测试 试服务
限公司
“三改一
金华科泽科 拆”工作 软件技术
- - - - 304.17 11.86% - -
技有限公司 基础数据 服务
调查服务
深圳市迪特
定制软件
尔斯互动设 HMI 设计 - - 24.46 0.76% 112.24 4.38% 146.00 5.99%
开发
计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
检测认证技 电磁兼容 第三方测
27.35 2.39% 28.67 0.90% 79.67 3.11% - -
术研究中心 性试验 试服务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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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采购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主要采购 主要对应 占采购 占采购 占采购 占采购
供应商名称
内容 的业务模 金额 总额的 金额 总额的 金额 总额的 金额 总额的
式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地图数据 定制软件
中海庭 5.67 0.50% 60.47 1.89% 20.83 0.81% 247.01 10.14%
处理 开发
河北中科云 国土资源
皓信息技术 执法监察 系统集成 - - - - 1.83 0.07% 114.39 4.69%
有限公司 平台开发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与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合
作关系。然而,由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定制化程度较高,发行人需要根据相
关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采购相应的技术服务,因此发行人与部
分主要技术服务供应商间的合作或交易金额相应有所波动。

报告期内,数据采集服务、测试服务、软件开发是公司主要采购的技术服
务。发行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采购所需的技术服务。由于发行人向各供应商采
购的技术服务个性化程度较高,即使是同类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亦
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存在标准化的采购数量和采购单价,因此发行人技术服务
的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价格不存在可比性。

4、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频繁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各期前五大供应商间的合作整体保持相对稳定,但因
发行人具体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同,向各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有一定的波动,因此
发行人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动较为频繁。导致发行人与供应商间的合作存在
波动的原因如下:

(1)发行人不存在经常性的采购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电子软件的定制开发、技术服务以及第三方测试等业
务。从其业务特点来看,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没有原材料消耗,不存在经常性
的原材料采购。因此,发行人难以和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规模。

(2)发行人采购需求的变化导致供应商的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承接的项目差异化程度较大,发行人根据不同项目的具
体内容和实施需求,视情况需要选择合适供应商并采购相应的服务与产品,采
购内容的重复性较低。发行人采购需求变化导致了供应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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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各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变动原因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业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供应商 采购内容 变动原因
类型 金额 排名 金额 排名 金额 排名 金额 排名
中汽研汽车检验 车载电机耐久测 2018 年度公司尚未与日本电产就新电机控制器产品性
技术
中心(天津)有 试、电磁兼容测 144.37 1 574.47 1 264.57 3 - - 能测试业务取得合作,2019 年至 2020 年合作稳定,均
服务
限公司 试 在前五大供应商之列
农村乱占耕地建
上海纵核信息技 技术 2020 年度公司首次取得农房占耕调查项目,2018 年至
房图斑数据调查 - - 306.58 2 - - - -
术有限公司 服务 2019 年无此类采购需求
服务
ZENRIN 株式会 日本、北美洲、
技术
社(日文:株式 欧洲等地区地图 104.27 2 288.53 3 289.43 2 122.36 4 稳定合作,报告期内均为前五大供应商
服务
会社ゼンリン) 数据处理服务
2018 年及 2020 年均在前五大供应商之列,2019 年公司
智慧文旅、农业
对其采购较少是由于该供应商主要从事旅游行业票务
湖北智旅云科技 技术 大数据平台等相 10 名以
- - 197.64 4 10.85 120.00 5 系统开发及智慧旅游的产品研发,2019 年公司承接的
有限公司 服务 关项目的软件功 外
智慧旅游项目较少,所以 2019 年采购的与智慧旅游项
能平台开发
目相关的技术服务较少
2020 年日产汽车委托公司对其新车在特定实验场所进
中汽院智能网联 技术 行 ADAS 功能测试,该供应商作为第三方专业实验机
ADAS 功能测试 59.03 5 149.06 5 - - - -
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 构,公司委托其对自动巡航、紧急刹车、车线保持、
停车能力等功能进行测评
公司对该供应商的采购主要是对应 2019 年承接的金华
“三改一拆”工 开发区“三改一拆”工作基础数据排摸调查项目,公
金华科泽科技有 技术
作基础数据调查 - - - - 304.17 1 - - 司由于时间紧张、人手相对不足,将大部分外业调查
限公司 服务
服务 工作委托给外部供应商配合进行,该业务已于 2019 年
全部完成因此后续无对此供应商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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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供应商 采购内容 变动原因
类型 金额 排名 金额 排名 金额 排名 金额 排名
2018 年及 2019 年均在前五大供应商之列,2020 年公司
深圳市迪特尔斯
技术 10 名以 对其采购较少主要是由于当年公司承接的仪表 UI 设计
互动设计有限公 UI 设计 - - 24.46 112.24 4 146.00 2
服务 外 类项目较少同时公司也逐年储备了 UI 设计方面的人

才,对外部供应商的依赖性降低了
2018 年度公司尚未与日本电产就新电机控制器产品性
上海机动车检测
技术 10 名以 10 名以 能测试业务取得合作,因此无此类采购需求,2020 年
认证技术研究中 电磁兼容性试验 27.35 28.67 79.67 5 - -
服务 外 外 度公司对其采购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服务水平、
心有限公司
价格等因素调整了对同类型业务供应商的采购。
2017 年底中海庭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2018 年由
武汉中海庭数据 技术 10 名以 10 名以 于业务过渡等原因公司委托其进行地图数据编译、走
地图数据处理等 5.67 60.47 8 20.83 247.01 1
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 外 外 行测试等业务,后续公司规范过程中本着减少关联交
易的目的降低了对中海庭的采购。
外购
该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提供系统集成业务下的视频会
硬件
武汉但虎信息技 视频会议系统硬 10 名以 10 名以 议系统硬件集成服务,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策略性地控
与技 1.40 - - 28.84 137.50 3
术有限公司 件系统集成服务 外 外 制了系统集成业务中硬件部分的收入占比,因此对其
术服
采购金额降低。

该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提供莱州市房地一体不动产权
籍调查及农房数据库建设项目相关的倾斜摄影,像控
武汉欧铭达科技 技术 农村宅基地房地 10 名以 10 名以
71.01 3 26.88 31.8 - - 点采集,三维模型生产,地籍图生产及外业调绘地籍
有限公司 服务 一体调查服务 外 外
图修补测等工作,采购金额随着项目进度而有所变
动。
昆山讯通安捷汽 该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提供走行测试相关驾驶劳务,
技术 实车测试驾驶劳
车技术服务有限 67.53 4 53.91 10 - - - - 随着走行测试业务规模的增长,发行人增加了对该供
服务 务
公司 应商相关的技术服务采购。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变动较大符合发行人的业务特点,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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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源要素

(一)主要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的固定资产包括专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通用设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专用设备 585.86 512.73 409.89 266.60
运输设备 266.91 263.31 289.03 236.71
原值
通用设备 1,757.87 1,573.48 1,232.86 1,032.76
合计 2,610.64 2,349.53 1,931.78 1,536.07
专用设备 280.25 244.01 220.19 167.11
运输设备 152.18 131.04 152.52 123.15
累计折旧
通用设备 1,090.07 952.73 783.06 633.59
合计 1,522.50 1,327.78 1,155.78 923.84
专用设备 305.61 268.72 189.70 99.50
运输设备 114.73 132.27 136.51 113.56
账面价值
通用设备 667.79 620.75 449.80 399.17
合计 1,088.14 1,021.75 776.01 612.23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1 项土地使用权,
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 土地使用权 宗地面积 土地 权利 终止 他项
序号 坐落
权人 证号 (m2) 用途 性质 日期 权利
东湖新技术开发
鄂(2020) 2069
区佛祖岭西路以 最高
光庭 武汉市东开 工业 年 12
1 东、港边田一路 22,860.88 出让 额抵
信息 不动产权第 用地 月 30
以南、佛祖岭一 押
006461 号 日止
路以西

2、专利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29 项专利权,具体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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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权利 取得 权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权人 类型 期限 方式 限制
一种基于虚拟
光庭 化共享显存的 ZL201811 发明 2018 年 9 原始
1 20 年 无
信息 多屏互动方法 032560.X 专利 月5日 取得
和系统
一 种 车 载 T-
光庭 BOX 程序代码 ZL201910 发明 2019 年 7 原始
2 20 年 无
信息 的安全加载方 690963.1 专利 月 29 日 取得
法及系统
一种基于自动
光庭 驾驶 AEB 的场 ZL201911 发明 2019 年 12 原始
3 20 年 无
信息 景定位方法和 253113.1 专利 月9日 取得
装置
一种利用大数
光庭 据生成测试用 ZL202010 发明 2020 年 6 原始
4 20 年 无
信息 例的方法及系 576653.X 专利 月 23 日 取得

一种 ADAS 传
光庭 感器数据的分 ZL201910 发明 2019 年 3 原始
5 20 年 无
信息 类处理方法和 169505.3 专利 月6日 取得
装置
一种基于平行
光庭 关系的车道线 ZL201811 发明 2018 年 12 原始
6 20 年 无
信息 偏离自校正方 527248.8 专利 月 13 日 取得
法和装置
一种 TBox 蓝
光庭 ZL201810 发明 2018 年 8 原始
7 牙连接方法和 20 年 无
信息 997836.1 专利 月 29 日 取得
装置
一种实时路况
光庭 ZL201810 发明 2018 年 3 原始
8 线的接头处理 20 年 无
信息 248980.5 专利 月 25 日 取得
方法
一种基于瓦片
光庭 化的多路线道 ZL201810 发明 2018 年 3 原始
9 20 年 无
信息 路筛选规划方 228297.5 专利 月 20 日 取得
法及系统
一种多源路网
光庭 ZL201810 发明 2018 年 1 原始
10 的动态融合规 20 年 无
信息 080739.6 专利 月 28 日 取得
划方法及系统
一种自定义道
光庭 ZL201610 发明 2016 年 6 原始
11 路数据生成方 20 年 无
信息 504951.1 专利 月 30 日 取得
法和装置
基于神经网络
光庭 ZL201610 发明 2016 年 1 原始
12 和 PID 算法的 20 年 无
信息 058152.6 专利 月 28 日 取得
轨迹跟随方法
自动驾驶中摄
光庭 ZL201610 发明 2016 年 1 原始
13 像头动态曝光 20 年 无
信息 057221.1 专利 月 28 日 取得
调整方法
光庭 一种导航数字 ZL201510 发明 2015 年 11 原始
14 20 年 无
信息 地图道路数据 852444.2 专利 月 27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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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权利 取得 权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权人 类型 期限 方式 限制
元素的唯一编
码生成方法
光 庭

车载双目相机
息 ; ZL201510 发明 2015 年 11 原始
15 标定及参数验 20 年 无
湖 北 756481.3 专利 月6日 取得
证方法
工 业
大学
基于安全驾驶
光庭 地图的车道级 ZL201510 发明 2015 年 11 原始
16 20 年 无
信息 别的导航引导 745282.2 专利 月5日 取得
系统和方法
利用交通标示
光庭 牌的坐标反推 ZL201510 发明 2015 年 8 原始
17 20 年 无
信息 汽车自身位置 502600.2 专利 月 17 日 取得
的系统及方法
高精度地图路
光庭 ZL201510 发明 2015 年 8 原始
18 线规划系统及 20 年 无
信息 495647.0 专利 月 13 日 取得
方法
抢修调度管理
光庭 ZL201110 发明 2011 年 12 受让
19 通讯系统及其 20 年 无
信息 399355.9 专利 月6日 取得
搭建方法
基于电子地图
光庭 ZL201110 发明 2011 年 3 受让
20 道路特征识别 20 年 无
信息 063822.0 专利 月 17 日 取得
的导航方法
二维地图背景
光庭 在三维图形显 ZL201010 发明 2010 年 7 受让
21 20 年 无
信息 示加速设备上 229016.1 专利 月 16 日 取得
的显示方法
一种智能驾驶
武汉 中安全舒适高 ZL201911 发明 2019 年 12 原始
22 20 年 无
乐庭 效的 ACC 跟车 323631.6 专利 月 20 日 取得
速度规划方法
一种基于空间
武汉 地图的自动泊 ZL201911 发明 2019 年 12 原始
23 20 年 无
乐庭 车定位方法及 299179.4 专利 月 13 日 取得
系统
一种基于时间
武汉 同步的多传感 ZL201811 发明 2018 年 9 原始
24 20 年 无
乐庭 器数据感知方 028122.6 专利 月4日 取得
法与系统
一种 T-Box 自
武汉 ZL201810 发明 2018 年 3 原始
25 动化测试方法 20 年 无
乐庭 237147.0 专利 月 21 日 取得
及系统
用于电脑的软
光庭 ZL201930 外观 2019 年 7 原始
26 件开发系统图 10 年 无
信息 407563.6 设计 月 29 日 取得
形用户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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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权利 取得 权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权人 类型 期限 方式 限制
带数据联动图
光庭 ZL201930 外观 2019 年 9 原始
27 形用户界面的 10 年 无
信息 481662.9 设计 月2日 取得
电脑
光庭 带数据展示内 ZL201930 外观 2019 年 8 原始
28 10 年 无
信息 容界面的电脑 419441.9 设计 月2日 取得
光庭 带图形用户界 ZL201830 外观 2018 年 7 原始
29 10 年 无
信息 面的电脑 400929.2 设计 月 24 日 取得

3、注册商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7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
况如下:
商标注册 注册号/ 类 取得 权利
序号 商标名称 授权日 有效期限
人/申请人 申请号 别 方式 限制
2017 年 11
2017
月 7 日至 原始
1 光庭信息 19018129 9 年 11 无
2027 年 11 取得
月7日
月6日
2016 年 5
2016
16197793 月 28 日至 原始
2 光庭信息 9 年5月 无
A 2026 年 5 取得
28 日
月 27 日
2016 年 3
2016
月 21 日至 原始
3 光庭信息 16197726 42 年3月 无
2026 年 3 取得
21 日
月 20 日
2016 年 4
2016
月 7 日至 原始
4 光庭信息 16197591 42 年4月 无
2026 年 4 取得
7日
月6日
2015 年 2
2015
月 21 日至 原始
5 光庭信息 13276558 42 年2月 无
2025 年 2 取得
21 日
月 20 日
2015 年 2
2015
月 21 日至 原始
6 光庭信息 13276520 39 年2月 无
2025 年 2 取得
21 日
月 20 日
2021 年 2
2011
月 21 日至 受让
7 光庭信息 7591669 9 年2月 无
2031 年 2 取得
21 日
月 20 日

4、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178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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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权,具体情况如下:
取得 权利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方式 限制
光庭信息导航数据转 原始 2012 年 8 月
1 光庭信息 2012SR076054 无
换软件 V1.0 取得 20 日
光庭信息车载导航引 原始 2012 年 10
2 光庭信息 2012SR093473 无
擎软件 V4.0 取得 月8日
光庭应急指挥系统 原始 2012 年 11
3 光庭信息 2012SR103892 无
V1.0 取得 月2日
光庭电力抢修指挥系 原始 2012 年 11
4 光庭信息 2012SR103571 无
统 V1.0 取得 月1日
光庭国土执法监察实 原始 2012 年 11
5 光庭信息 2012SR103573 无
时巡查系统 V1.0 取得 月1日
光庭信息地税税源征 原始 2012 年 11
6 光庭信息 2012SR110087 无
收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月 16 日
光庭国土资源信访系 原始 2013 年 1 月
7 光庭信息 2013SR006498 无
统 V1.0 取得 21 日
光庭国土资源 12336热 原始 2013 年 1 月
8 光庭信息 2013SR007561 无
线电话系统 V1.0 取得 23 日
光庭国土资源综合监 原始 2013 年 4 月
9 光庭信息 2013SR032086 无
管平台系统 V1.0 取得 9日
光庭自然人机界面开 原始 2013 年 8 月
10 光庭信息 2013SR093160 无
发平台系统 V1.0 取得 31 日
光庭八音盒音乐播放 原始 2013 年 12
11 光庭信息 2013SR153158 无
平台系统 V1.0 取得 月 21 日
光庭信息灵秀湖北旅 原始 2014 年 2 月
12 光庭信息 2014SR015845 无
游应用系统 V1.0 取得 12 日
光庭信息智慧东湖旅 原始 2014 年 2 月
13 光庭信息 2014SR015846 无
游应用系统 V1.0 取得 12 日
光庭 LBS 行业应用平 原始 2014 年 7 月
14 光庭信息 2014SR093340 无
台系统 V1.0 取得 8日
光庭土地收购储存综 原始 2014 年 8 月
15 光庭信息 2014SR124547 无
合监管系统 V1.0 取得 20 日
光庭国土资源综合管 原始 2014 年 12
16 光庭信息 2014SR213931 无
理服务平台系统 V1.0 取得 月 29 日
光庭国土资源一张图 原始 2014 年 12
17 光庭信息 2014SR213936 无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月 29 日
光庭基于 Android 操作
原始 2015 年 1 月
18 光庭信息 系统的车载蓝牙系统 2015SR002903 无
取得 7日
V1.0
光庭 QML 扩展控件库 原始 2015 年 1 月
19 光庭信息 2015SR002897 无
软件 V1.0 取得 7日
光庭 QML 性能优化软 原始 2015 年 4 月
20 光庭信息 2015SR062031 无
件 V1.0 取得 13 日
光庭高端 OEM 导航软 原始 2015 年 6 月
21 光庭信息 2015SR097446 无
件 V1.0 取得 3日
光庭工作流引擎平台 原始 2015 年 9 月
22 光庭信息 2015SR171968 无
V1.0 取得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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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权利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方式 限制
光庭气象服务系统 原始 2015 年 12
23 光庭信息 2015SR239837 无
V1.0 取得 月2日
光庭以地控税管理信 原始 2015 年 12
24 光庭信息 2015SR239833 无
息系统 V1.0 取得 月2日
光庭电子政务管理系 原始 2015 年 12
25 光庭信息 2015SR242156 无
统 V1.0 取得 月3日
光庭不动产统一登记 原始 2015 年 12
26 光庭信息 2015SR243236 无
信息管理平台 V1.0 取得 月4日
光庭档案管理系统 原始 2015 年 12
27 光庭信息 2015SR244310 无
V1.0 取得 月4日
光庭移动办公系统 原始 2015 年 12
28 光庭信息 2015SR247070 无
V1.0 取得 月7日
光庭智能驾驶安全包 原始 2015 年 12
29 光庭信息 2015SR265913 无
软件 V1.0 取得 月 18 日
光庭车载通信控制单 原始 2016 年 3 月
30 光庭信息 2016SR046337 无
元预研软件 V1.0 取得 7日
光庭主动安全与自动 原始 2016 年 3 月
31 光庭信息 2016SR046339 无
驾驶预研软件 V1.0 取得 7日
KOTEI-GIS 基 础 平台 原始 2016 年 4 月
32 光庭信息 2016SR082686 无
V1.0 取得 21 日
光庭不动产数据生产 原始 2016 年 4 月
33 光庭信息 2016SR082741 无
平台 V1.0 取得 21 日
光庭“三改一拆”执 原始 2016 年 8 月
34 光庭信息 2016SR237704 无
法管理平台 V1.0 取得 29 日
光庭“无违建”综合 原始 2016 年 8 月
35 光庭信息 2016SR237697 无
管控平台 V1.0 取得 29 日
光庭防违控违综合管 原始 2016 年 8 月
36 光庭信息 2016SR237709 无
控信息平台 V1.0 取得 29 日
光庭汽车仪表模拟器 原始 2016 年 12
37 光庭信息 2016SR350410 无
软件 V1.0 取得 月2日
地址灾害预警预报管 原始 2016 年 12
38 光庭信息 2016SR355392 无
理系统 V1.0 取得 月6日
光庭数据管理平台 原始 2016 年 12
39 光庭信息 2016SR370773 无
V1.0 取得 月 13 日
光庭数据交换平台 原始 2016 年 12
40 光庭信息 2016SR370436 无
V1.0 取得 月 13 日
光 庭 信
息;新疆
维吾尔自
治区科技
手机景区自助导游系 原始 2016 年 12
41 项目服务 2016SR372509 无
统 V1.0 取得 月 14 日
中心;新
疆科宇技
术开发公

光庭 NUI Navi 车载导 原始 2016 年 12
42 光庭信息 2016SR374031 无
航系统 V1.0 取得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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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权利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方式 限制
光庭在线导航地图平 原始 2016 年 12
43 光庭信息 2016SR373962 无
台 V1.0 取得 月 15 日
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 原始 2017 年 1 月
44 光庭信息 2017SR015589 无
V1.0 取得 17 日
导航地图数据格式
原始 2017 年 4 月
45 光庭信息 ( NDS ) 编 译 系 统 2017SR115759 无
取得 14 日
V1.0
高精度地图采编平台 原始 2017 年 4 月
46 光庭信息 2017SR131006 无
V2.2.4 取得 21 日
光庭执法监察综合监 原始 2017 年 7 月
47 光庭信息 2017SR373100 无
管平台 V1.0 取得 14 日
光 庭 信
息;新疆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样 原始 2017 年 9 月
48 2017SR535678 无
科宇技术 木定位系统 V1.0 取得 21 日
开发公司
光庭仪表基础软件
原始 2018 年 5 月
49 光庭信息 ( Basic Software ) 2018SR295455 无
取得 2日
V1.0
光庭智能网联汽车关 原始 2018 年 5 月
50 光庭信息 2018SR318108 无
键技术预研系统 V1.0 取得 9日
智能电动车车联网系 原始 2018 年 5 月
51 光庭信息 2018SR334269 无
统 V1.0 取得 14 日
光庭不动产档案系统 原始 2018 年 5 月
52 光庭信息 2018SR346276 无
V1.0 取得 16 日
基于自然人机界面的 原始 2018 年 5 月
53 光庭信息 2018SR346126 无
车载导航系统 V1.0 取得 16 日
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 原始 2018 年 10
54 光庭信息 2018SR827380 无
系统 V1.0 取得 月 17 日
不动产登记信息公众 原始 2018 年 10
55 光庭信息 2018SR853177 无
查询系统 V1.0 取得 月 25 日
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原始 2018 年 10
56 光庭信息 2018SR851758 无
平台 V1.0 取得 月 25 日
光庭在线地图个性化 原始 2018 年 12
57 光庭信息 2018SR992568 无
定制系统 V1.0 取得 月 10 日
一种高速视觉道路数 原始 2018 年 12
58 光庭信息 2018SR1082638 无
据采集装置软件 V1.0 取得 月 27 日
车身电子通信协议栈 原始 2019 年 3 月
59 光庭信息 2019SR0271100 无
开发软件 V1.0 取得 21 日
光庭 EV 国际版 T-Box 原始 2019 年 3 月
60 光庭信息 2019SR0271626 无
系统软件 V1.0 取得 21 日
光 庭 Web 地 图 平 台 原始 2019 年 3 月
61 光庭信息 2019SR0271098 无
V1.0 取得 21 日
光庭基于 Model 专用
原始 2019 年 3 月
62 光庭信息 语言的车载开发辅助 2019SR0270997 无
取得 21 日
软件 V1.0
光庭交通数据挖掘基 原始 2019 年 3 月
63 光庭信息 2019SR0270992 无
础平台系统 V1.0 取得 21 日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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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权利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方式 限制
光庭汽车仪表双芯片 原始 2019 年 3 月
64 光庭信息 2019SR0270295 无
平台系统 V1.0 取得 21 日
光庭自然资源 12336微 原始 2019 年 7 月
65 光庭信息 2019SR0731766 无
信举报平台 V1.0 取得 16 日
税务一张图管理系统 原始 2019 年 8 月
66 光庭信息 2019SR0799407 无
V1.0 取得 1日
自然资源移动一张图 原始 2019 年 8 月
67 光庭信息 2019SR0857721 无
系统 V1.0 取得 19 日
光庭税务大数据展示 原始 2019 年 8 月
68 光庭信息 2019SR0881580 无
平台 V1.0 取得 26 日
光庭国有资产运营管 原始 2019 年 9 月
69 光庭信息 2019SR0993650 无
理信息平台 V1.0 取得 25 日
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 原始 2019 年 10
70 光庭信息 2019SR1033611 无
台 V1.0 取得 月 12 日
光庭自然资源执法管 原始 2019 年 10
71 光庭信息 2019SR1033701 无
理信息系统 V1.0 取得 月 12 日
光庭仪表自动化测试 原始 2019 年 11
72 光庭信息 2019SR1137711 无
系统 V1.0 取得 月 11 日
光庭时空大数据基础 原始 2019 年 11
73 光庭信息 2019SR1143453 无
平台 V1.0 取得 月 12 日
光庭网购式政务审批 原始 2019 年 11
74 光庭信息 2019SR1143141 无
平台 V1.0 取得 月 12 日
光庭雷达与摄像头文 原始 2019 年 12
75 光庭信息 2019SR1258816 无
件融合软件 V1.0 取得 月2日
原始 2020 年 1 月
76 光庭信息 标记工具软件 V1.0 2020SR0013832 无
取得 3日
智能二轮电动车车身 原始 2020 年 1 月
77 光庭信息 2020SR0115431 无
控制单元软件 V1.0 取得 22 日
自动化场景分析提取 原始 2020 年 1 月
78 光庭信息 2020SR0115464 无
工具软件 V1.0 取得 22 日
光庭相机方向角度标 原始 2020 年 1 月
79 光庭信息 2020SR0116475 无
定软件系统 V1.0 取得 22 日
自然驾驶事件生成工 原始 2020 年 1 月
80 光庭信息 2020SR0115459 无
具软件 V1.0 取得 22 日
特定场景数据分析系 原始 2020 年 1 月
81 光庭信息 2020SR0115469 无
统 V1.0 取得 22 日
自动驾驶场景数据处 原始 2020 年 1 月
82 光庭信息 2020SR0112925 无
理工具软件 V1.0 取得 21 日
XML 生 成 工 具 软 件 原始 2020 年 1 月
83 光庭信息 2020SR0112930 无
V1.0 取得 21 日
光庭卫片核查平台系 原始 2020 年 4 月
84 光庭信息 2020SR0304187 无
统 V1.0 取得 2日
光庭汽车视频记录与
原始 2020 年 1 月
85 光庭信息 雷达目标数据记录同 2020SR0112674 无
取得 21 日
步检查软件 V1.0
数据解析工具软件 原始 2020 年 5 月
86 光庭信息 2020SR0488870 无
V1.0 取得 21 日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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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权利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方式 限制
三维可视化地理信息 原始 2020 年 5 月
87 光庭信息 2020SR0488877 无
系统平台 V1.0 取得 21 日
HMI 自动化测试系统 原始 2020 年 5 月
88 光庭信息 2020SR0488994 无
V1.0 取得 21 日
汽车电控单元在线诊 原始 2020 年 5 月
89 光庭信息 2020SR0487529 无
断系统 V1.0 取得 21 日
光庭自然资源空间规 原始 2020 年 5 月
90 光庭信息 2020SR0487522 无
划云平台 V1.0 取得 21 日
Cordyceps 项目大数据 原始 2020 年 5 月
91 光庭信息 2020SR0487515 无
应用平台 V1.0 取得 21 日
自然资源移动一张图 原始 2020 年 5 月
92 光庭信息 2020SR0487508 无
系统 V2.0 取得 21 日
基 于 Adaptive autosar 原始 2020 年 5 月
93 光庭信息 2020SR0489611 无
的 tbox 平台软件 V1.0 取得 21 日
基于深度学习的图像 原始 2020 年 5 月
94 光庭信息 2020SR0488884 无
标注系统 V1.0 取得 21 日
基于高速相机的车辆 原始 2020 年 6 月
95 光庭信息 2020SR0672570 无
编队系统 V1.0 取得 24 日
OpenDrive 数据视图工 原始 2020 年 8 月
96 光庭信息 2020SR1008952 无
具软件 V1.0 取得 31 日
光庭 T-Box 平台软件 原始 2020 年 10
97 光庭信息 2020SR1227789 无
V2.0 取得 月 16 日
光庭智能网联汽车大 原始 2021 年 1 月
98 光庭信息 2021SR0135562 无
数据系统 V1.0 取得 25 日
光庭 web 图像标注系 原始 2021 年 1 月
99 光庭信息 2021SR0135941 无
统 取得 25 日
MVT 手机地图编译平 原始 2021 年 3 月
100 光庭信息 2021SR0353927 无
台 V1.0 取得 8日
光庭自动驾驶传感器
原始 2021 年 3 月
101 光庭信息 数据及融合可视化软 2021SR0353925 无
取得 8日
件 V1.0
光庭 HMI 截图测试系 原始 2021 年 3 月
102 光庭信息 2021SR0359143 无
统 V1.0 取得 9日
AR 地图数据生产系统 原始 2021 年 3 月
103 光庭信息 2021SR0359463 无
-点云标注平台 V1.0 取得 9日
基于 AUTOSAR 系统
原始 2021 年 3 月
104 光庭信息 的车载通信模块解决 2021SR0359464 无
取得 9日
方案系统 V1.0
驾驶行为辅助分析评 原始 2021 年 3 月
105 光庭信息 2021SR0360832 无
价系统 V1.0 取得 9日
中精度地图数据转换 原始 2021 年 3 月
106 光庭信息 2021SR0360797 无
平台 V1.0 取得 9日
34502 场景构建工具软 原始 2021 年 3 月
107 光庭信息 2021SR0430789 无
件 V1.0 取得 22 日
Android 9 Automotive
原始 2021 年 3 月
108 光庭信息 操作系统 DLNA 投屏 2021SR0405704 无
取得 17 日
技术系统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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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权利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方式 限制
光庭采集信息融合预 原始 2021 年 3 月
109 光庭信息 2021SR0430787 无
处理工具软件 V1.0 取得 22 日
光庭农村乱占耕地建 原始 2021 年 3 月
110 光庭信息 2021SR0405665 无
房数据汇交平台 V1.0 取得 17 日
摄像头图片采集工具 原始 2021 年 3 月
111 光庭信息 2021SR0430790 无
系统 V1.0 取得 22 日
光庭摄像头图片视频 原始 2021 年 3 月
112 光庭信息 2021SR0430788 无
采集工具软件 V1.0 取得 22 日
自动驾驶场景提取程 原始 2021 年 3 月
113 光庭信息 2021SR0462148 无
序软件 V1.0 取得 29 日
视频截取标注工具软 原始 2021 年 3 月
114 光庭信息 2021SR0462149 无
件 V1.0 取得 29 日
光庭车辆线控控制软 原始 2021 年 3 月
115 光庭信息 2021SR0462150 无
件 V1.0 取得 29 日
模拟座舱车机系统 原始 2021 年 4 月
116 光庭信息 2021SR0530197 无
V1.0 取得 13 日
光庭传感器数据模拟 原始 2021 年 6 月
117 光庭信息 2021SR0818483 无
软件 V1.0 取得 2日
乐庭 K-LINK 车机互联 原始 2016 年 12
118 武汉乐庭 2016SR403467 无
娱乐平台 V1.0 取得 月 29 日
乐庭车载娱乐导航系 原始 2016 年 12
119 武汉乐庭 2016SR403462 无
统(Linux 版)V1.0 取得 月 29 日
乐庭 TCU 系统级自动 原始 2016 年 11
120 武汉乐庭 2016SR315435 无
测试软件 V1.0 取得 月1日
乐庭车载娱乐导航系 原始 2016 年 12
121 武汉乐庭 2016SR403390 无
统(Android 版)V1.0 取得 月 29 日
乐庭蓝牙 CTL 模块结 原始 2016 年 12
122 武汉乐庭 2016SR363870 无
合测试软件 V1.0 取得 月 10 日
乐庭 Hybird 语音识别 原始 2017 年 6 月
123 武汉乐庭 2017SR311020 无
软件 V1.0 取得 26 日
乐庭 TCU CGW 模拟 原始 2017 年 6 月
124 武汉乐庭 2017SR311024 无
测试软件 V1.0 取得 26 日
乐庭 TCU M-CAN 模 原始 2017 年 6 月
125 武汉乐庭 2017SR311028 无
拟测试软件 V1.0 取得 26 日
乐庭蓝牙调试软件 原始 2017 年 6 月
126 武汉乐庭 2017SR311015 无
V1.0 取得 26 日
乐庭蓝牙芯片模拟测 原始 2017 年 6 月
127 武汉乐庭 2017SR311011 无
试软件 V1.0 取得 26 日
乐庭自动驾驶 CAN 信 原始 2017 年 6 月
128 武汉乐庭 2017SR308061 无
号模拟测试软件 V1.0 取得 26 日
乐庭车载娱乐系统信
原始 2017 年 6 月
129 武汉乐庭 息 检 索 Demo 软 件 2017SR311005 无
取得 26 日
V1.0
乐庭根据代码反求流 原始 2018 年 8 月
130 武汉乐庭 2018SR669796 无
程图软件 V1.0 取得 22 日
乐庭根据类图脚本自
原始 2018 年 8 月
131 武汉乐庭 动生成 Proto 文件软件 2018SR669801 无
取得 22 日
V1.0

24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取得 权利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方式 限制
基于 RGB 通道的路牌 原始 2018 年 8 月
132 武汉乐庭 2018SR667536 无
检测软件 V1.0 取得 21 日
运动目标跟踪软件 原始 2018 年 8 月
133 武汉乐庭 2018SR669158 无
V1.0 取得 21 日
乐庭语义识别机器人 原始 2018 年 8 月
134 武汉乐庭 2018SR667083 无
软件 V1.0 取得 21 日
乐庭 G2P 预处理规则 原始 2018 年 8 月
135 武汉乐庭 2018SR667523 无
工具软件 V1.0 取得 21 日
乐庭生成 MCAN 数据
原始 2019 年 3 月
136 武汉乐庭 帧处理代码工具软件 2019SR0268624 无
取得 21 日
V1.0
乐庭高精度地图的一 原始 2019 年 3 月
137 武汉乐庭 2019SR0268630 无
种编辑软件 V1.0 取得 21 日
乐庭车联网自动化测 原始 2019 年 3 月
138 武汉乐庭 2019SR0268634 无
试软件 V1.0 取得 21 日
乐庭自动驾驶系统中
原始 2019 年 3 月
139 武汉乐庭 的 一 种 HMI 的 软 件 2019SR0268646 无
取得 21 日
V1.0
乐庭从 GUI 文档生成 原始 2019 年 3 月
140 武汉乐庭 2019SR0278256 无
代码工具软件 V1.0 取得 25 日
乐庭基于 FitNesse框架
原始 2019 年 3 月
141 武汉乐庭 的 IT 测 试 工 具 软 件 2019SR0268364 无
取得 21 日
V1.0
乐庭嵌入式平台下的
原始 2019 年 10
142 武汉乐庭 自动驾驶感知软件 2019SR1038255 无
取得 月 14 日
V1.0
乐庭需求跟踪软件 原始 2019 年 10
143 武汉乐庭 2019SR1037815 无
V1.0 取得 月 14 日
乐庭语法集成软件 原始 2019 年 10
144 武汉乐庭 2019SR1038210 无
V1.0 取得 月 14 日
乐庭语音数据情感推 原始 2019 年 10
145 武汉乐庭 2019SR1041703 无
定软件 V1.0 取得 月 14 日
乐庭自动泊车控制调 原始 2019 年 10
146 武汉乐庭 2019SR1038200 无
试软件 V1.0 取得 月 14 日
乐庭项目自动集成软 原始 2019 年 10
147 武汉乐庭 2019SR1037808 无
件 V1.0 取得 月 14 日
乐庭 G2P 内存测算软 原始 2020 年 5 月
148 武汉乐庭 2020SR0509664 无
件 V1.0 取得 26 日
乐庭自动泊车 ECU 性 原始 2020 年 6 月
149 武汉乐庭 2020SR0573907 无
能测试软件 V1.0 取得 5日
乐庭自动泊车控制轨 原始 2020 年 6 月
150 武汉乐庭 2020SR0619940 无
迹计算软件 V1.0 取得 12 日
乐庭自动泊车控制的 原始 2020 年 12
151 武汉乐庭 2020SR1868899 无
位置车速软件 V1.0 取得 月 21 日
乐庭自动泊车控制的 原始 2020 年 12
152 武汉乐庭 2020SR1811257 无
风险车速软件 V1.0 取得 月 14 日
HMI 涂抹测试应用软 原始 2020 年 12
153 武汉乐庭 2020SR1698512 无
件 V1.0 取得 月1日


2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取得 权利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方式 限制
乐庭 APA 的台上调试 原始 2020 年 12
154 武汉乐庭 2020SR1709202 无
软件 V1.0 取得 月2日
光庭智慧旅游大数据 原始 2019 年 3 月
155 山东光庭 2019SR0234668 无
平台 V1.0 取得 11 日
光庭土地市场一张图 原始 2019 年 3 月
156 山东光庭 2019SR0240327 无
监管平台 V1.0 取得 12 日
光庭自然资源卫片监 原始 2019 年 3 月
157 山东光庭 2019SR0237391 无
管平台 V1.0 取得 12 日
光庭智慧出行大数据 原始 2019 年 3 月
158 山东光庭 2019SR0240041 无
平台系统 V1.0 取得 12 日
光庭智慧旅游管理平 原始 2019 年 3 月
159 山东光庭 2019SR0234675 无
台系统 V1.0 取得 11 日
光庭安全生产大数据 原始 2019 年 3 月
160 山东光庭 2019SR0237052 无
平台系统 V1.0 取得 12 日
光庭智慧产业大数据 原始 2019 年 3 月
161 山东光庭 2019SR0240324 无
平台系统 V1.0 取得 12 日
光庭智慧城市运营管 原始 2019 年 3 月
162 山东光庭 2019SR0240330 无
理平台 V1.0 取得 12 日
光庭自然资源综合监 原始 2020 年 1 月
163 山东光庭 2020SR0038134 无
管信息系统 V1.0 取得 8日
光庭国土空间移动云 原始 2020 年 1 月
164 山东光庭 2020SR0036633 无
数据平台 V1.0 取得 8日
光庭自然资源三维可 原始 2020 年 1 月
165 山东光庭 2020SR0038146 无
视科技管矿系统 V1.0 取得 8日
光庭国土空间规划数 原始 2020 年 1 月
166 山东光庭 2020SR0038153 无
据监管信息系统 V1.0 取得 8日
全域旅游一卡通系统 原始 2020 年 4 月
167 山东光庭 2020SR0387184 无
V1.0 取得 28 日
农村房地一体化不动 原始 2021 年 3 月
168 山东光庭 2021SR0462527 无
产确权登记系统 V1.0 取得 29 日
农业大数据信息系统 原始 2021 年 2 月
169 山东光庭 2021SR0269159 无
V1.0 取得 22 日
空间治理大数据智能 原始 2021 年 3 月
170 山东光庭 2021SR0463462 无
决策平台 V1.0 取得 29 日
时空大数据一张图管 原始 2021 年 2 月
171 山东光庭 2021SR0269156 无
理平台 V1.0 取得 22 日
智能数据生产平台 原始 2021 年 2 月
172 山东光庭 2021SR0268531 无
V1.0 取得 22 日
空间治理 AI 解译平台 原始 2021 年 2 月
173 山东光庭 2021SR0262087 无
V1.0 取得 20 日
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 原始 2021 年 2 月
174 山东光庭 2021SR0262912 无
V1.0 取得 20 日
耕地保护一张图大数 原始 2021 年 2 月
175 山东光庭 2021SR0273454 无
据决策平台 V1.0 取得 22 日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全
原始 2021 年 2 月
176 山东光庭 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2021SR0267573 无
取得 22 日
V1.0


24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取得 权利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方式 限制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 原始 2021 年 2 月
177 山东光庭 2021SR0267572 无
管平台 V1.0 取得 22 日
宅基地全生命周期管 原始 2021 年 2 月
178 山东光庭 2021SR0267593 无
理平台 V1.0 取得 22 日

5、域名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注册并拥有的 7 个域名,
具体情况如下:

网址域名 网站名称 备案/许可证号 主办单位名称 审核通过时间
kotei-info.com 武汉市软件外包信赖 鄂 ICP 备 2020 年 12 月
光庭信息
whvvs.com 性评测公共服务平台 12013351 号-1 16 日
鄂 ICP 备 2020 年 12 月
hxy365.com 好享游旅行网 光庭信息
12013351 号-2 16 日
koteicloud.co 鄂 ICP 备 2020 年 12 月
光庭信息
m 光庭智能网联汽车大 12013351 号-3 16 日
数据系统 鄂 ICP 备 2020 年 12 月
icv-vv.com 光庭信息
12013351 号-4 16 日
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 鲁 ICP 备 2019 年 7 月
sdkotei.com 山东光庭
限公司 19017514 号-1 3日
218.108.93.24 浙 ICP 备 光庭信息杭州 2019 年 4 月
上城区防违控违
4 19016853 号-1 分公司 26 日

6、软件产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18 个软件产品,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限
自动驾驶场景数据处理工 鄂 RC-2021- 湖北省软件 2021/5/25-
1 光庭信息
具软件 V1.0 0569 行业协会 2026/5/24
特定场景数据分析系统 鄂 RC-2021- 湖北省软件 2021/5/25-
2 光庭信息
V1.0 0570 行业协会 2026/5/24
光庭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信 湖北省软件 2019/9/27-
3 光庭信息 HBRC-2019-579
息平台 V1.0 企业协会 2024/9/26
光庭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信 鄂 RC-2020- 湖北省软件 2020/5/25-
4 光庭信息
息平台 V1.0 0326 行业协会 2025/5/24
乐庭自动驾驶系统中一种 鄂 RC-2020- 湖北省软件 2020/7/25-
5 武汉乐庭
HMI 的软件 V1.0 0796 行业协会 2025/7/24
乐庭高精度地图的一种编 鄂 RC-2020- 湖北省软件 2020/7/25-
6 武汉乐庭
辑软件 V1.0 0797 行业协会 2025/7/24
鄂 RC-2020- 湖北省软件 2020/7/25-
7 武汉乐庭 运动目标跟踪软件 V1.0
0798 行业协会 2025/7/24
乐庭车联网自动化测试软 鄂 RC-2020- 湖北省软件 2020/7/25-
8 武汉乐庭
件 V1.0 0799 行业协会 2025/7/24

249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所有权人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限
乐庭项目自动集成软件 鄂 RC-2020- 湖北省软件 2020/7/25-
9 武汉乐庭
V1.0 0800 行业协会 2025/7/24
鄂 RC-2020- 湖北省软件 2020/7/25-
10 武汉乐庭 乐庭需求跟踪软件 V1.0
0801 行业协会 2025/7/24
乐庭根据代码反求流程图 鄂 RC-2020- 湖北省软件 2020/7/25-
11 武汉乐庭
软件 V1.0 0802 行业协会 2025/7/24
基于 RGB 通道的路牌检 鄂 RC-2020- 湖北省软件 2020/7/25-
12 武汉乐庭
测软件 V1.0 0803 行业协会 2025/7/24
乐庭 G2P 预处理规则工 鄂 RC-2020- 湖北省软件 2020/7/25-
13 武汉乐庭
具软件 V1.0 0804 行业协会 2025/7/24
乐庭基于 FitNesse 框架的 鄂 RC-2020- 湖北省软件 2020/7/25-
14 武汉乐庭
IT 测试工具软件 V1.0 0805 行业协会 2025/7/24
光庭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 鲁 RC-2019- 山东省软件 2019/11/26-
15 山东光庭
V1.0 1590 行业协会 2024/11/25
光庭国土空间移动云数据 鲁 RC-2020- 山东省软件 2020/6/2-
16 山东光庭
平台 V1.0 0459 行业协会 2025/6/1
光庭自然资源综合监管信 鲁 RC-2020- 山东省软件 2020/6/2-
17 山东光庭
息系统 V1.0 0446 行业协会 2025/6/1
全域旅游一卡通系统 鲁 RC-2020- 山东省软件 2020/6/2-
18 山东光庭
V1.0 0460 行业协会 2025/6/1

(三)经营资质

1、经营许可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已经获得的经营许可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证书名称 编号 有效期限 颁证机关
2019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
甲测资字
1 光庭信息 《甲级测绘证书》 31 日-2020 年 和国自然资
4200069
12 月 31 日 1 源部
2020 年 8 月
乙测资字 湖北省测绘
2 光庭信息 《乙级测绘证书》 27 日-2020 年
4211749 地理信息局
12 月 31 日 2
2020 年 7 月
丙测资字 山东省自然
3 山东光庭 《丙级测绘证书》 14 日-2020 年
3724457 资源厅
12 月 31 日 3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 1710181647380 湖北出入境
4 光庭信息 —
业备案表》 0000048 检验检疫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5 光庭信息 02092382 — —
记表》
武汉东湖新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6 光庭信息 4201366616 长期 技术开发区
人备案》
海关
注 1:2020 年 12 月 11 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给予测绘单位一年正
常过渡期限的公告》,将测绘单位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
测管发[2014]31 号)取得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注 2:2020 年 12 月 16 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给予本省乙


25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丙丁级测绘单位一年政策过渡期限的公告》,将湖北省测绘单位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 号)取得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注 3:2020 年 12 月 15 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给予乙级以
下测绘资质单位一年政策过渡期限的公告》,将测绘单位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
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 号)和《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乙
丙丁级测绘资质专业标准》(鲁国土资发〔2014〕37 号),取得的乙级以下测绘资质证书
有效期延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现有测绘资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及应用情况、未来规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取得的测绘资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持有人 证书名称 编号 专业范围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
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
《甲级测 甲测资字
1 光庭信息 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
绘证书》 4200069
发;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
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大地测量:卫星定位测量;测绘航空
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摄影测量与
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地理信
息系统工程:地面移动测量;工程测
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
《乙级测 乙测资字 量、建筑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
2 光庭信息
绘证书》 4211749 水利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地
下管线测量、矿山测量;地图编制:
地形图、教学地图、全国及地方政区
地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
专用地图;互联网地图服务:地理位
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
集(县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
息数据处理(县级行政区域以
下。)、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
(县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
《丙级测 丙测资字
3 山东光庭 软件开发;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
绘证书》 3724457
(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
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
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
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 100
万平方米。)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并基于地理信


25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息系统(GIS)为客户提供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与服务。发行人上述主营业务中
的智能座舱、智能电动业务不涉及测绘活动,不依赖测绘资质;地理信息系统
(GIS)行业应用、软件技术服务中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
业务的开展,根据作业范围、标准等方面的不同,需要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
质,公司相关测绘资质在上述业务中的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业务开展涉及测绘资质
主营业务 业务简介
专业范围
基于 GIS、卫星遥感、大数据、人工智 主要涉及测绘资质中的
能等技术研发的时空大数据云平台,为 专业范围:工程测量、
地理信息系统 行业客户提供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与服 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
(GIS)行业应用 务。主要业务内容包括:自然资源综合 服务、摄影测量与遥
监管解决方案、空间地理数据采集和处 感、测绘航空摄影、大
理服务等。 地测量、不动产测绘。
主要提供智能座舱、自动驾驶等领域的
测试评价、数据产品及模拟测试技术平
台等服务。主要业务内容包括:汽车电 主要涉及测绘资质中的
子软件测试、产品信赖性评价、智能网 专业范围:地理信息系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 联汽车实车测试服务、自动驾驶场景库 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
及模拟仿真测试服务等,其中,智能网 感、地图编制、互联网
联汽车实车测试服务、自动驾驶场景库 地图服务。
及模拟仿真测试服务等涉及地理信息数
据的采集及加工处理。
主要针对各种移动出行和应用场景提供
主要涉及测绘资质中的
基于地图数据的软件深度定制开发和移
专业范围:地理信息系
移动地图数据服务 动大数据增值服务。主要业务内容包
统工程、互联网地图服
括:全球导航电子地图编译、空间地理
务。
数据采集和处理服务等。

因此,发行人已取得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测绘资质,相关测绘资质仍处于
有效期内。未来发行人将继续聚焦汽车电子软件创新,主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
汽车电子软件解决方案和软件技术服务,无需取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
资质。

(2)取得该等资质的条件及同行业企业该等资质取得情况

根据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4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系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其测绘证书时适用的规定,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失
效),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十个领
域: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
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各专业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252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4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测
绘资质分级标准包括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通用标准,以及各专业范围特有
的专业标准,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
要求。

①通用标准主要内容

项目 主要内容
主体资格 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
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数量符
专业技术人员
合通用要求和各专业范围要求
仪器设备 数量和质量符合各专业范围要求
甲级不少于 600m2,乙级不少于 150m2,丙级不少于 40m2,丁级
办公场所
不少于 20m2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
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
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
质量管理 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
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
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
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
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
档案和保密管理
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
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
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 2 年内完
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 1600 万元,且有 3 个以上测绘工程项
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
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 2 年内完
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 400 万元,且有 2 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
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
测绘业绩
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申请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 2 年内完
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 50 万元,且有 1 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
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
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
作测绘业绩考核要求

②专业标准主要内容

各专业范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各专业范围不同等级对测绘及专业技术

25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与精度、技术能力、生产业绩、作业标准、保密管理
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并对不同等级测绘资质的作业限额进行了规定。以
下以专业范围中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为例,列示不同等级
测绘资质的相关要求:

A.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专业子 考核指 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项 标 甲级 乙级 丙级

60 人(含注册测绘 25 人(含注册测绘师 1
人员规 测 绘 及 相关 专 业
师 2 人),其中高 人),其中高级 2 人、 8 人,其中中级 3 人
模 技术人员
级 8 人、中级 17 人 中级 8 人

1、地 全球导
6 台 ( 其 中 3 台(其中 5mm+1×10-
理信息 航卫星
5mm+1×10-6D 精度 6D 精度以上不少于 2
2台
1、地 数据采 系统接
以上不少于 3 台) 台)
理信息 集 收机
数据采 2、地
地理信
集 理信息
息处理 10 套 5套 1套
2、地 数据处
软件
理信息 理
数据处 3、地
地理信
理 理信息
息系统
3、地 系统及 10 套 5套 1套
仪器设 平台软
理信息 数据库
备 件
系 统 建设
及 数据 1 套
库建设 2 套 (GNSS+INS+LiDA
4、地 GNSS+INS+LiDAR R,绝对精度优于
地面移 1 套(GNSS+影像获
面移动 或 者 6 套 0.5m ) 或 者 3 套
4、地 动测量 取设备),绝对精
测量 (GNSS+INS+影像 ( GNSS+INS+ 影 像 获
面移动 系统 度优于 20m
5、地 获取设备),绝对 取设备,绝对精度优
测量
理信息 精度优于 0.5m 于 10m,其中至少 1 套
软件开 绝对精度优于 0.5m)
发 系统标
1个 1个 -
6、地 定场
理信息 1~3:县级行政区域
系 统 以下。4:精度优于
工 程监 1m,不得承担;1m
1~3:设区的市级行政 ( 不 含 ) 至 10m,
区域以下。4~5:无限 100km2 以 下 ; 劣 于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额限制。6:相应于上 10m,无限额限制。
述限额。 用于带状地形测量
时:精度优于 1m,
不得承担; 1m( 不
含)至 10m,400km

25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以下;劣于 10m,无
限额限制。5:无限
额限制。6:不得承
担。

B.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考核标准
专业子项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甲级
测绘及相关专业 100 人(含注册测绘师 5 人),其中高级 10 人、中级 20
人员规模
技术人员 人
外业数据采集设
50 台(定位精度≤10m)

具备以下功能:
1、对道路和交通信息、POI、背景、注记的空间信息和
仪器设备 导航地图编辑系
属性信息的编辑制作;

2、支持数据更新机制的导航地图数据库管理;
3、通用交换格式数据输出。
在线储存设备 60TB(有效存储容量)
保密管理条件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考核合格,符合以
下要求:
1、保密机构健全,人员、职责明确落实;
2、保密制度完善,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
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导航电子 3、保密要害部门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
地图制作 施。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和设施;
保密管理 保密制度
4、涉密设备和网络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5、经常进行测绘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在数据制作区域,禁止使用无线网络,并能够自动识
别外来设备入网;生产办公设备禁止在互联网上使用,
作业用计算机的 USB 端口、串口、并口必须封闭;
7、数据生产环节中的数据必须使用经加密处理的自有格
式。
导航电子地图数 数据模型和规格应当符合《车载导航电子地图产品规
据模型和规格 范》GB/T 20267-2006 的基本要求。
包括内外业的作业组织、人员配备、环境配置、操作规
作业规范

作业标准 产品编译规范 规定场所设置、人员限制、保密措施、环境和流程
质量检查规范 执行《导航电子地图检测规范》CH/T 1019-2010 的规定
数据生产工艺流 规定外业采集、内业编辑制作、数据编译、质量检查各
程说明 作业环节的内部流程工艺和作业环节之间的流程

③同行业企业该等资质取得情况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十个领域,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从
事软件开发业务不涉及测绘活动,无需取得测绘资质,因此,软件开发业务同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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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企业东软集团、中科创达、诚迈科技、凌志软件未披露是否取得测绘资质;
同行业公司四维图新业务涵盖导航地图、导航软件、动态交通信息、位置大数
据、乘用车和商用车定制化车联网解决方案等,四维图新已取得甲级测绘资质
(甲测资字 1100895),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
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与其主营业务定
位相符。

2、业务资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已经获得的业务资质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证书名称 编号 有效期限 颁证机关
CMMI
《CMMI 软件研发五级的 2018 年 10 月-
1 光庭信息 — Institute
组织成熟度能力证书》 2021 年 10 月 Partner
《Automotive SPICE 1 级 德国莱茵
2 光庭信息 — —
证书》 TUV
2016 年 8 月 中国合格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3 光庭信息 CNAS L4584 18 日-2022 年 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8 月 17 日 委员会
湖北省科学
技术厅、湖
2019 年 11 月
北省财政
4 光庭信息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942001884 28 日-2022 年
厅、国家税
11 月 27 日
务总局湖北
省税务局
2021 年 5 月
湖北省软件
5 光庭信息 《软件企业证书》 鄂 RQ-2019-0143 25 日-2022 年
行业协会
5 月 24 日
湖北省科学
技术厅、湖
2020 年 12 月 北省财政
6 武汉乐庭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742000609 1 日-2023 年 厅、湖北省
11 月 30 日 国家税务
局、湖北省
地方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湖北省软件
7 武汉乐庭 《软件企业证书》 鄂 RQ-2020-0103 25 日-2021 年
行业协会
7 月 24 日 1
2020 年 12 月
山东省软件
8 山东光庭 《软件企业证书》 鲁 RQ-2019-0187 30 日-2021 年
行业协会
12 月 29 日

注 1:武汉乐庭的《软件企业证书》(鄂 RQ-2020-0103)的有效期已更新为 2021 年 7
月 25 日至 2022 年 7 月 24 日。

发行人及其境内外子公司的业务未超出其营业执照所列示的经营范围,发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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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人及其境内外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 文件的规定,其从事业务经营具备必要的业务资质。

(四)公司租赁他人资产情况

1、租赁房产

(1)发行人境内租赁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承租的用于办公/研发的经营用房共 14 处,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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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面积 租金(万 租赁备案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产权人 产权证号 租赁期 用途
号 (m2) 元/年) 情况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
陈中阳、陈 开发区光谷软件园 陈中阳、陈
2020 年 1 月 1
实、石竞、蒋 一期以西、南湖南 实、石竞、蒋 鄂(2018)武汉市东开
1 光庭信息 807.00 日至 2021 年 12 58.10 办公/研发 已备案
湛、黄皓然、 路以南光谷软件园 湛、黄皓然、 不动产权第 0009894 号
月 31 日
谢阳、谢爽 六期工程 5 栋 6 层 谢阳、谢爽
506 室
2020 年 11 月 26
火凤(武汉) 武汉市光谷软件园
2 光庭信息 唐蕾 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456.00 日至 2021 年 11 48.59 办公 已备案
集团有限公司 六期 E5-707 室
月 25 日
2021 年 4 月 15
火凤(武汉) 武汉市光谷软件园
3 光庭信息 唐蕾 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455.00 日至 2022 年 1 28.42 办公 已备案
集团有限公司 六期 E5-706 室
月 14 日
武房权证湖字第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
2013007552;武房权证
张伟、刘中 光谷软件园中路以 张伟、刘中 2021 年 3 月 15
湖字第 2013007556;武
4 愉、刘仁强、 光庭信息 西光谷软件园六期 愉、刘仁强、 5,252.88 日至 2022 年 3 315.17 办公/研发 已备案
房权证湖字第
陈建设、刘虹 2栋7层8层9层 陈建设、刘虹 月 14 日
2013007557;武房权证
10 层
湖字第 2013007558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光谷软件园
唐磊、李劲 唐磊、李劲 2019 年 11 月 20
一期以西、南湖南 武房权证湖字第
5 松、李一鹤、 光庭信息 松、李一鹤、 880.00 日至 2022 年 1 63.36 办公/研发 已备案
路以南光谷软件园 2014011426 号
杨光、罗婧 杨光、罗婧 月4日
六期工程 4 栋 2 层
01 室
武汉未来科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 武汉未来科技
2020 年 5 月 15
6 城园区资产管 光庭信息 发区高新大道 999 城园区资产管 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575.08 27.60 办公/研发 未备案
日至 2021 年 5
理有限公司 号未来城龙山创新 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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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面积 租金(万 租赁备案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产权人 产权证号 租赁期 用途
号 (m2) 元/年) 情况
园一期 B4 栋 701 月 14 日(注
单元 1)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 2020 年 12 月 1
上海诚办企业 上海四隆物业 沪房地长字(2016)第
7 光庭信息 路 319 号 2009 单 168.08 日至 2022 年 11 26.55 临时办公 未备案
服务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010428 号
元 月 30 日
武汉市江夏藏龙岛
2021 年 4 月 1
办事处长咀村黎明 鄂(2018)武汉市江夏
8 方静 光庭信息 方静、汪军 240.00 日至 2022 年 3 9.00 实验室 未备案
机电产业园二期 1 不动产权第 0021325 号
月 31 日
栋 2 单元 1 层 6 室
上海安驰企业 上海市嘉定区安拓 上海国际汽车 2021 年 4 月 1
沪(2016)嘉字不动产权第
9 经营管理有限 光庭信息 路 56 弄 23 号楼 5 城发展有限公 工位 日至 2022 年 3 6.05 办公/研发 未备案
013152 号
公司 单元二楼 司 月 31 日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 2021 年 5 月 27
赵宗莉、赵敏 赵宗莉、赵敏 京(2016)丰台区不动
10 光庭信息 路 9 号院 6 号楼 5 80.85 日至 2023 年 5 16.80 办公 未备案
君 君 产权第 0055545 号
层 504 室 月 26 日
武汉创星汇科 茅店山西路 8 号创 武汉市天颐兴 2020 年 10 月 1
鄂(2016)武汉市东开
11 技园发展有限 武汉乐庭 星汇科技园 B 栋 源健康科技有 1,400.00 日至 2021 年 12 67.20 办公 已备案
不动产权第 0056973 号
公司 501 号 限公司 月 30 日
山东省蓬莱市北关
路北、新兴路西仙
蓬莱市城投置 2021 年 5 月 1
蓬莱市城投置 境名仕商务大楼 鲁(2020)蓬莱市不动 0.00
12 山东光庭 业开发有限公 462.84 日至 2022 年 4 办公 未备案
业有限公司 二楼 213、215、 产权第 0004525 号 (注 2)
司 月 30 日
217、219、221、
223、225 室
2021 年 7 月 20
南京沣德科创 光庭南京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 南京秣陵科技 64.05
13 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1,000.00 日至 2024 年 7 办公 未备案
发展有限公司 分公司 区清水亭西路 2 号 投资有限公司 (注 3)
月 19 日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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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面积 租金(万 租赁备案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产权人 产权证号 租赁期 用途
号 (m2) 元/年) 情况
C 栋 1201、1202、
1203 室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
2021 年 3 月 26
杭州川岚置业 光庭杭州 街道伟业路 3 号德 杭州海衔科技 浙(2018)杭州市不动
14 208.00 日至 2023 年 3 15.94 生产/办公 未备案
有限公司 分公司 信 AI 产业园 A 幢 有限公司 产权第 0170288 号
月 25 日
406 室
注 1:发行人与武汉未来科技城园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尚未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注 2:基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蓬莱市人民政府与光庭信息签订的《合作协议》,蓬莱市城投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北关路北、新兴路西的仙境名
仕商务大楼二楼 213、215、217、219、221、223、225 室无偿出租给山东光庭。
注 3:光庭信息南京分公司向南京沣德科创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的房屋租金第一年应付租金为 76.65 万元,考虑装修期间后,实际应付 64.05 万元,后
续年度在前一年应付租金基础上保持一定增长比例。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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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中,存在部分租赁房屋未取得产权证、
部分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的瑕疵。其中,序号 2、3、6、13 的租
赁房屋未取得产权证,序号 6、7、8、9、10、12、13、14 的租赁房屋未办理租
赁备案登记手续。发行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转租
行为均已获得房屋所有权人授权/确认,发行人签署的租赁协议合法有效,不会
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部分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形,因该部分
房屋的租赁合同主要作为办公使用,可正常使用且可替代性高,未取得房屋产
权证不会影响双方的租赁合同效力,亦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部分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存在可能会
被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处罚款的风险。因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与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未约定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的
生效要件,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影响双方的租赁合同效力,且不影响
租赁房屋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房屋租赁瑕疵事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已于
2021 年 10 月出具如下承诺,“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租赁的房屋存在产权或其
他法律瑕疵,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出现任何纠纷或者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承担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办公场所搬迁费用和因搬迁而导致的直接损失,均由本人全额承担或补偿。本
人在承担前述费用或补偿责任后,不会就该等费用或补偿责任向光庭信息及其
子公司行使追索权,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和发行人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不
因此受到任何损失或损害”。

(2)发行人境外租赁的房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日本律师对于境外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基于生产、运营需要而承租的房屋合计 21 处,具体情况如下:
月租金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期 用途
(日元)
1 公益财团 名古屋 名古屋市中川 174,910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办公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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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金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期 用途
(日元)
法人名古 光庭 区尾头桥 4-13- (不含税) 2021 年 8 月 31 日 室
屋产业振 7nabi 金山 204
兴公社 号
公益财团 2019 年 11 月 20 日
名古屋市中川
法人名古 名古屋 至 2021 年 11 月 19 停车
2 区尾头桥 4-13- 12,000
屋产业振 光庭 日 位
7
兴公社 (自动续约)
公益财团
名古屋市中川 2015 年 9 月 18 日至
法人名古 名古屋
3 区尾头桥 4-13- 4,810 2021 年 9 月 17 日 仓库
屋产业振 光庭
7 (自动续约)
兴公社
名古屋市中村
利华物业
名古屋 区本阵通 4-11- 2019 年 3 月 31 日至
4 管理有限 78,000 住宿
光庭 1 NAGOYA 本 2021 年 3 月 31 日
公司
阵 1203
名古屋市中村
利华物业
名古屋 区本阵通 4-11- 2019 年 9 月 27 日至
5 管理有限 74,000 住宿
光庭 1 NAGOYA 本 2021 年 9 月 30 日
公司
阵 1103
大阪府大阪市
独立行政 城东区森之宫
名古屋 2019 年 7 月 17 日至
6 法人都市 1-6-85 Park 112,500 住宿
光庭 2021 年 7 月 16 日
再生机构 Heights Arako
601
东京都大田区
东京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办公
7 铃木健二 莆田 5-33-6 NS 365,000
光庭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室
大楼 8 楼、9 楼
株式会社 东京 东京都大田区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停车
8 33,000
NSBC 光庭 莆田 5-33-6 2022 年 3 月 31 日 位
东京都大田区
光兴产有 东京 南 蒲 田 2-6-1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9 115,000 住宿
限公司 光庭 Bell Sierra 206 2023 年 1 月 3 日

东京都大田区
光兴产有 东京 南 蒲 田 2-6-1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10 106,000 住宿
限公司 光庭 Bell Sierra 306 2022 年 7 月 31 日

神奈川县伊势
2020 年 11 月 16 日
东京 原市樱台 1-15-
11 细野澄雄 75,000 至 2022 年 11 月 15 住宿
光庭 32 Grace 公寓

402
神奈川县伊势
东京 原市楼台 1-15- 2019 年 5 月 19 日至
12 细野澄雄 78,000 住宿
光庭 32 Grace 公 寓 2021 年 5 月 18 日
902
埼玉县埼玉市
Premier 株 东京 中央区下落合 2020 年 6 月 2 日至
13 82,000 住宿
式会社 光庭 5-17-3 riesu 琦 2022 年 6 月 1 日
玉中央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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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金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期 用途
(日元)
埼玉县埼玉市
Premier 株 东京 中央区下落合 2020 年 5 月 26 日至
14 83,000 住宿
式会社 光庭 5-17-3 riesu 琦 2022 年 5 月 25 日
玉中央 301
神奈川县川崎
市幸区柳町 6-1
City 东京 2020 年 12 月 20 日
15 Thousand Pine 105,000 住宿
Housing 光庭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Forest ( 千 松
林)504
栃木县宇都宫
市元今泉町 2
大东建托 东京 2020 年 8 月 4 日至
16 丁目 30 番地 1 69,000 住宿
Partners 光庭 2022 年 8 月 31 日
Bel-Air 稻 荷
301
栃木县宇都宫
东京 市南大道 1 丁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17 大礒开发 91,450 住宿
光庭 目 1-12 大观广 2021 年 2 月 3 日
场体育 318
栃木县宇都宫
东京 市南大道 1 丁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18 大礒开发 91,450 住宿
光庭 目 1-12 大观广 2021 年 2 月 3 日
场体育 604
栃木县宇都宫
东京 市南大道 1 丁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19 大礒开发 88,350 住宿
光庭 目 1-12 大观广 2021 年 2 月 3 日
场体育 620
栃木县宇都宫
东京 市南大道 1 丁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 大礒开发 88,350 住宿
光庭 目 1-12 大观广 2021 年 2 月 3 日
场体育 808
栃木县宇都宫
东京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1 大礒开发 市西 2 丁目 1-2 192,750 住宿
光庭 2021 年 2 月 3 日
利瓦托奥克 303

2、租赁设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租赁的设备主要为车辆,用于发行人进行走行测试、数
据采集等业务活动的开展。由于发行人为多个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汽车整车制
造商提供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以及第三方测试服务,其中涉及多款车
型,发行人需通过测试、数据采集等活动对软件可靠性进行评价,为提高公司
资产利用效率且降低使用成本,公司通过汽车租赁的形式进行走行测试、数据
采集等业务活动。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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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形,亦不存
在需获得特许经营权而未获得特许经营权的情形。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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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主要核心技术情况

通过近 10 年与国内外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的紧密合作,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核心的智能座舱、智能电控
和智能驾驶等领域构建了软件的全域全栈开发能力,建立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服务体系与移动地图数据服务平台,并在上述业务领域
积累了支撑未来业务持续快速增长的核心关键技术。发行人所形成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表所示:

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具体内容/技术特点 来源 与已取得专利、正在申请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1)一种基于 Hypervisor 多系统共享内存的管理方法;
通过 Hypervisor 虚拟化技术支持一芯
(2)一种基于 Hypervisor 的多系统升级方法;
四屏(仪表、信息娱乐、副驾驶、
(3)一种基于 Hypervisor 的 QNX 操作系统启动方法及装置;
智能座舱虚 空调控制屏或 HUD 显示),采用实
(4)基于虚拟化的车载影像启动方法及系统、可读存储介质;
1 拟化一芯多 时 3D 模型渲染、多屏交互以及人脸 自主研发
(5)一种基于虚拟化共享显存的多屏互动方法和系统;
屏解决方案 识别、情绪识别等技术,提供运行
(6)一种车载设备反向控制安卓移动终端的处理方法及系统;
流畅、响应快速、功能丰富、千人
(7)一种倒车影像处理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千面的多屏互动体验。
(8)一种基于车联网的 IVI 系统远程 LOG 上报方法和装置。
智能座舱 (1)智能化适应(人偶化):基于
技术 以声纹识别为代表的生物识别、人
工智能、3D 全息等技术的一体化、
人偶化(人-场景关联)交互设计;
HMI 设计 (2)自动驾驶场景适应:通过挖掘
2 自主研发 非专利技术
框架 “ 人 -车 生 态 系 统 ” 的 完整 价 值 体
验,针对不同情景为用户提供全方
位、精细化、面向自动驾驶场景化
的移动出行交互体验解决方案;
(3)自主创新打造了业内先进的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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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具体内容/技术特点 来源 与已取得专利、正在申请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kEngine HMI 引擎及工具链,可快速
适配 OSEK、free RTOS 等多种实时
操作系统,并提供丰富的高性能组
件。
(1)车内网络和车外网络的通信互
联 技 术 , 车 内 网 包 括 :
(1)一种基于 MDD 的时序图自动生成状态迁移矩阵的方法、
CAN/CANFD/ 车 载 以 太 网 /FlexRay
系统及存储器;
等 ; 车 外 网 包 括 : 4G/5G/C-
(2)一种 T-BOX 蓝牙连接方法和装置;
V2X/WIFI/蓝牙等, 以及车内网和
(3)一种 T-BOX 的安全升级方法和系统;
车载通信 车外网之间的路由通信技术和安全
3 自主研发 (4)MDD 自动化工具计算机图形用户界面;
技术 通信技术;
(5)基于 T-BOX 的 CAN 数据收集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 2 ) 基 于 GOST 和 EU 标 准 的
(6)一种 T-BOX 通信方法及 TBOX 装置;
ECALL 技术;
(7)一种 ECU 远程调试方法、服务器及存储介质;
(3)FOTA 远程升级技术,包括 T-
(8)一种 T-Box 的双处理器间可靠通信的方法及系统。
Box 自身的升级和对车内其他 ECU
汽车通信 的升级。
技术 (1)车载终端的信息安全技术,包
括安全存储、安全启动、安全通
信、安全 OTA 等技术; (1)备份数据存储及加载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车载信息安
4 (2)云端的信息安全技术,如数据 自主研发 (2)一种车载 T-Box 程序代码的安全加载方法及系统;
全技术
采集安全、传输安全、分发安全及 (3)一种 T-Box 内部数据保护方法及系统。
存储安全等等;
(3)端云之间的通信安全技术。
在车载以太网高速率通信的基础
上,将 REST 思想和技术应用于车载
车载 SOA 网
5 嵌入式设备,实现低耦合、跨平 自主研发 非专利技术
络通信技术
台、可快速迭代的面向服务的软件
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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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具体内容/技术特点 来源 与已取得专利、正在申请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1)使用直流无刷电机,融合惯性
补偿算法、摩擦补偿算法、路面扰
动抑制算法、加速跑偏补偿算法、
斜坡路面补偿算法、齿条末端保护
算法、过温过压保护算法,提供随
车速助力、主动回正等基本功能;
电子助力转
6 (2)提供角度控制接口和力矩叠加 自主研发 非专利技术
向技术
接 口 , 实 现 车 道 保 持 辅 助
(LKA)、自动泊车辅助(APA)
等高级辅助驾驶功能;
(3)提供包括软硬件在内的冗余设
计,提高安全等级,是 L3 级及以上
的自动驾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智能电子 (1)软件采用 AUTOSAR 架构进行
控制 开发,为智能电动汽车的域控制器
或者中央处理器软件架构提供了软
硬分离的支撑;
(2)采用了全套的基于模型的开发
方式,软件开发采用了 SIL、MIL 和
HIL 测试,保证了产品开发的可靠
电机控制
7 性、快速性,满足汽车整车制造商 自主研发 非专利技术
技术
电动汽车技术快速迭代的需求;
(3)“三电”系统平台采用了同一
系列的满足功能安全要求的多核
SoC 和同一套基础软件,能够实现
电机控制器、电池管理系统和整车
控制器开发需求,可以进行快速的
迭代;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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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具体内容/技术特点 来源 与已取得专利、正在申请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4)电机控制器算法采用了先进的
永磁同步电机矢量控制算法,电流
谐波和扭矩波动较小,并能够实现
主动阻尼控制,保证了车辆平顺性
和良好的 NVH 特性。
(1)采用基于模型开发(MBD)技
术,提供伺服制动、再生制动以及
失效时的备份制动等基本功能;
(2)提供坡道起步辅助(HSA)、
电子伺服制 自动制动保持(ABH)、动态自动
8 自主研发 非专利技术
动技术 驻车制动(DPB)、自动紧急制动
(AEB)等高级辅助功能接口;
(3)利用硬件安全模块(HSM),
为关键通信信息提供安全保障,避
免车身网络被外部攻击。
对接入智能驾驶控制器的传感器进
(1)一种基于时间同步的多传感器数据感知方法与系统;
行时间与空间的同步,基于不同传
(2)一种基于雷达传感器和全景摄像的自动泊车系统;
传感器感知 感器的视场范围及感知特点,利用
9 自主研发 (3)一种基于毫米雷达和相机融合的汽车自动驾驶系统;
融合技术 各种滤波算法如卡尔曼算法进行数
(4)一种基于多传感器融合的汽车自动驾驶系统;
据融合处理,实现车辆对行车环境
(5)一种多激光雷达的汽车驾驶障碍物检测方法及系统。
的精准实时感知。
智能驾驶
根据传感器感知融合的结果,形成 (1)一种基于目标停车位出库的自动泊车轨迹规划方法;
技术
驾驶态势图,并利用预瞄点等决策 (2)一种智能驾驶中安全舒适高效的 ACC 跟车速度规划方
轨迹与车速
10 算法进行二次轨迹规划,结合插值 自主研发 法;
规划技术
和拟合的方式,生成可为用户带来 (3)一种参考轨迹平滑处理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存储介
舒适体验的期望轨迹与车速。 质。
车辆控制 根据规划出的轨迹和车速,基于车 (1)一种自动泊车时的偏航角动态补正方法及系统;
11 自主研发
技术 辆动力学原理和阿克曼转向原理, (2)一种自动泊车时的方向盘转角优化方法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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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具体内容/技术特点 来源 与已取得专利、正在申请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通过误差反馈的方式实现横向和纵 (3)一种自动泊车系统车速规划方法及系统;
向控制;同时,结合车辆的机械性 (4)一种自动泊车控制系统中的轨迹预瞄计算方法和系统;
能、轨迹特点和感知到的障碍物信 (5)一种自动驾驶减速停车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息,对车速进行基础车速和风险车
速的自适应处理,使得驾乘体验安
全舒适。
通过 AI 技术完成自动驾驶的数据标
注以及数据隐私处理;利用 AI 技术 (1)一种基于数据标注的质检方法和装置;
对实时性的数据进行在线处理并完 (2)一种交通标志检测方法及系统;
成典型场景的标记;对非实时性的 (3)一种优化标注团队的组建方法及系统;
基于 AI 自动
12 影像数据、图片数据、点云数据等 自主研发 (4)交通标志检测定位方法及系统;
化标注技术
进行 AI 预处理,如标识牌、车道 (5)一种车辆 2.5D 图像标注方法和装置;
线、人车等障碍物的自动化高匹配 (6)一种自动截取目标视频的方法和装置;
度的识别,并完成 AI 训练提升识别 (7)一种道路标签生成方法及装置。
精度和准确率。
构建真实世界 1:1 数字孪生仿真场
智能网联 景技术,将真实世界失效场景完整
汽车测试 映射到虚拟世界的仿真场景。基于
技术 (1)自动驾驶仿真场景的生成方法及系统、服务器及介质;
结构化数据标准,通过动态交通流
(2)自动驾驶失效场景库的优化方法及系统、服务器及介质;
重构、静态底图重构、以及虚幻的
失效场景的 (3)一种基于实际驾驶数据自动获取图像样本的方法和装置;
高逼真渲染,实现失效场景的重
13 数字孪生重 自主研发 (4)一种交通流仿真场景的生成方法及装置;
构;借助仿真环境的闭环特性,通
构技术 (5)基于自然驾驶原始数据自动获取测试场景的方法与系统;
过大量真实道路的失效场景训练自
(6)一种仿真场景实时控制方法和装置;
动驾驶算法处理突发场景的能力,
(7)一种仿真数据转换方法及装置。
通过失效场景的全面性、典型性、
高效化、高还原度等特点,最终实
现自动驾驶的算法仿真。
14 自动驾驶评 借助大量自动驾驶实车测试数据, 自主研发 (1)一种用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路线设计方法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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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具体内容/技术特点 来源 与已取得专利、正在申请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测及验证 利 用 大 数 据 、 AI 、 数 学 建 模 等 手 (2)一种车道保持辅助功能失效的判断方法及装置;
技术 段,对自动驾驶安全、高效、舒 (3)基于 ACC 的失效场景判定方法及系统、服务器及介质;
适、节能等方面构建各层级、综合 (4)一种利用大数据生成测试用例的方法及系统;
性的功能测试技术和评价体系。 (5)一种车辆驾驶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及方法;
(6)一种基于自动驾驶 AEB 的场景定位方法和装置;
(7)一种自动驾驶测试用例自动生成方法和装置。
(1)以标准基础地图数据为基础,
结合道路构造法,利用 AI 技术提取传
感器数据,提升数据的精度和鲜
度;
(2)创建符合标准流程的 ADAS 地
图生产云平台,利用 OTA 为车辆提 (1)高精度地图路线规划系统及方法;
ADAS 地图 供地图更新服务,形成 ADAS 地图 (2)一种 ADAS 高精度地图的生成方法及装置;
15 自主研发
技术 的生产、使用、更新的闭环; (3)车道拓扑网络生成方法;
(3)根据地图数据并结合导航功 (4)基于传感器融合的 ADAS 道路测试验证优化方法和装置。
能,将包含车道线在内的自车周边
移动地图 的地图信息以及自车状态信息形成
数据技术 面向 ADAS 的电子地平线数据,提
供给车辆控制单元,使其满足 L2+自
动驾驶功能。
(1)二维地图背景在三维图形显示加速设备上的显示方法;
(2)基于电子地图道路特征识别的导航方法;
面向全球的导航电子地图数据编译 (3)一种导航数字地图道路数据元素的唯一编码生成方法;
地图数据编 和生产,支持多种图商数据,可生 (4)一种自定义道路数据生成方法和装置;
16 自主研发
译技术 成多种目标格式,支持自动化生产 (5)基于历史出行路线的目的地预测方法及系统;
和检查。 (6)一种基于瓦片化的多路线道路筛选规划方法及系统;
(7)一种多源路网的动态融合规划方法及系统;
(8)基于不同转弯方向拥堵信息的路线规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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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类别 技术名称 具体内容/技术特点 来源 与已取得专利、正在申请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9)一种实时路况线的接头处理方法;
(10)一种地图显示数据的容量消减方法;
(11)一种解决分层路线规划线路合理性的方法;
(12)一种导航放大图的显示方法;
(13)一种室内地图的通用显示方法;
(14)一种用于互联网地图显示数据的图层复用方法及系统;
(15)一种移动端 Web 地图的显示方法及系统;
(16)一种带洞多边形在电子地图中的无损压缩存储方法和装
置;
(17)一种矢量地图的生成方法及装置
(18)一种在电子地图上显示车流量和通行速度的方法及系
统;
(19)一种数据显示方法、设备及存储介质;
(20)一种导航路线自定义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二)公司在研项目情况

人目前正在研发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说明 研发项目起止时间
该项目实现 ADAS 域控制器 PoC 软件平台的构建及验证,并完成自动泊车等基本
1 ADAS 域控制器开发 功能。在此基础上,该项目可开发全功能 ADAS(含遥控泊车、记忆泊车等), 2020/08/07-2021/10/31
最后完成自主代客泊车功能的研发及部署。
该项目利用高速摄像头进行视觉图像处理的先行研发工作,可基于 RIPOC 算法在
高速照相机技术开发(日文:高
2 高速视觉图像上实现高精度定位,并围绕高速摄像头实现车辆编队、车道线识别 2017/05/15-2021/12/31
速カメラ技術開発)
和信号检测等功能。
高精度协同定位技术及动态高精 该项目拟研究高精度协同定位技术及动态高精度地图增量技术,以满足自动驾驶
3 2018/05/15-2022/02/28
度地图增量技术 应用对定位与导航需求,实现实时更新面向规模化应用的交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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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说明 研发项目起止时间
该项目为汽车仪表自动化统合平台,可通过仿真实现汽车内部通信及传感器采
样,实现对汽车仪表的控制、监控,通过对监控数据的分析、处理、判断,实现
4 自动化测试统合平台 2021/01/01-2021/12/31
汽车仪表自动自动化测试,解决测试周期长、误判等问题,提升测试作业效率和
测试质量。
本项目以在 K-Pilot1.0 为基础,实现 FCW、AEB、LDW、LKA、ACC 五大 ADAS
5 光庭智能驾驶系统 功能,并提升系统可靠性,为达到国内汽车整车制造商对智能驾驶系统的量产需 2021/01/04-2021/12/31
求积累基础技术和团队。
该项目实现在 PC 环境下进行视频编解码芯片替换后的代码自动生成、编译后文件
6 乐庭 Camera ECU 自动化软件开发 的自动打包,适用于 Camera ECU 平台软件视频编解码芯片替换时,自动生成相应 2021/01/05-2021/12/31
代码与系统集成工作。
该项目将在 CKAF 框架下为 CDC 业务开发、改进工具链,以提高生产效率。主要
内容包括:1、可持续集成环境构建:主要基于 Jenkins 进行二次开发,构建符合车
载软件工程体系的自动集成环境,可以实现每日集成,代码质量的自动化检查,
7 乐庭基于 CKAF 的软件开发 2021/01/09-2021/12/31
代码自动测试、自动集成、发布。2、MDD 工具链开发:主要实现车载软件开发
过程中关键成果物(UML 设计,代码,测试用例)之间的自动生成,跟踪矩阵的
生成,成果物之间逻辑关系的自动检查。
该项目利用数据清洗、基于数据模型的辅助决策等技术,建立业务数据与空间数
8 空间综合治理智能决策平台 据的决策模型,实现规划、选址和审查等方面工作的智能辅助。主要研发内容包 2021/01/12-2021/08/12
括综合业务支撑展示平台、智能审批辅助系统、三维城市设计辅助决策系统
本项目是构建一套基于 AUTOSAR 的智能电控软件平台。该基于英飞凌芯片,实
9 基于 AUTOSAR 的软件解决方案 现基础软件开发与配置,并采用 MBD 开发模式,进行电机控制器的应用软件开 2021/01/18-2021/12/31
发。
该项目拟结合不同应用场景开展高精地图试点,满足自动驾驶规划化应用对定位
10 车联网先导区重庆试点项目 与导航需求,形成信息共享,数据交互,实现面向规模化应用的实时大数据更 2021/01/18-2022/10/31
新。
该项目按照空间综合治理的职责和目标,以支撑空间治理和科学决策为目的,以
11 空间治理 AI 解译平台 感知城市、把握城市、引导城市为主线,通过海量多源数据的整合、增值,建立 2021/01/24-2021/07/31
起可统计、可分析和综合评估的城市评判指标体系,利用 AI 技术与大数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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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说明 研发项目起止时间
构建多要素空间数学模型,搭建集“数据汇聚、评估预警、模拟仿 真、智慧决策”
于一体的空间综合治理平台。
该项目利用高精度地图和高精度定位技术,规划出车道级路径,解析地图数据并
12 EHP3.0 系统开发 根据定位优化生成的地图数据,使用 ADASIS 3.0 的协议组织数据,分发给 ADAS 2021/03/01-2021/11/30
应用软件。
该项目为研发驾驶经验数据挖掘平台,构建车辆走行数据分析、挖掘模型。客户
可通过该模型分析车辆走行数据,挖掘特定场景下的驾驶经验数据,可有效弥补
13 驾驶经验数据挖掘平台 2021/04/01-2021/12/31
传感器的局限,为自动驾驶车辆决策系统提供支持,协助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自
动驾驶车辆运行的安全性、舒适性、经济性问题。
该项目主要研发公共道路用户驾驶行为分析工具链,利用数据分割处理技术以及
数据挖掘分析构建自动化分析 AD/ADAS 数据评价相应功能及性能模型。工具链包
14 自动驾驶公共道路测评 2021/04/01-2021/12/31
含数据融合,驾驶场景识别,场景切片,特征参数提取和统计分析可视化功能模
块。
该项目主要实现 AD/ADAS 产品开发和验证的大数据平台及工具链构建,结合光庭
海量公道多源数据及处理技术,实现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标注、场景构
15 车云平台及工具链构建项目 建、AI 训练、模拟仿真与一体的技术建设;为支撑业务工具链,构建私有云平 2021/05/01-2022/04/30
台,实现作业调度、数据资产、数据管理、设备权限、中台展示等大数据平台建
设;平台需要兼容后期高精度地图众包功能,提供 Mapping 服务闭环。
该项目可实现自然资源移动一张图提供地图中心功能,兼具良好的性能和快速反
16 移动一张图专项调查数据采集 应能力,致力于友好的用户体验;支持地图缩放、平移、实时定位、分屏全图、 2021/06/01-2021/09/30
地图测量、地名搜索、坐标定位、属性查看等地图基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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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技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发行人核心技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形成的主要核心技术均属于汽车电子软件行业的通用技术,广泛应用
于汽车电子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领域,报告期内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关的收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0.18%、90.39%、88.51%、94.80%。

2、发行人项目形成的工作成果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情况

发行人向客户交付的成果物具体包括定制软件、数据、技术服务、软件许
可、系统解决方案、测试数据与报告等,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发行人通常与
客户约定的项目所形成工作成果或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报告期内相关收入的对
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所有 共同所有 发行人所有
对工作成果及知识产
业务 报告期内 占相关业 报告期内 占相关业 报告期内 占相关业
权归属的通常约定情
类型 全部收入 务类型收 全部收入 务类型收 全部收入 务类型收

金额 入的比例 金额 入的比例 金额 入的比例
定制软件开发所形成
定制
的工作成果及知识产
软件 48,164.03 92.38% 3,678.10 7.05% 294.29 0.56%
权通常约定由客户所
开发

软件技术服务所形成
软件
的工作成果及知识产
技术 27,625.86 90.83% 2,640.12 8.68% 149.90 0.49%
权通常约定由客户所
服务

第三 第三方测试服务所形
方测 成的工作成果及知识
13,687.72 93.94% 841.75 5.78% 41.48 0.28%
试服 产权通常约定由客户
务 所有
系统集成所形成的工
系统 作成果及知识产权通
1,877.59 55.75% 1,490.02 44.25% - -
集成 常约定由发行人及客
户共同所有
软件 相关知识产权由发行
12.80 0.30% - - 4,247.08 99.70%
许可 人所有
合计 91,368.58 91,368.01 87.22% 8,649.99 8.26% 4,732.75

(四)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68%、10.40%、
11.12%、8.93%。其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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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199.80 79.65% 3,412.37 91.77% 2,643.71 83.49% 1,960.56 93.07%



外 220.95 14.67% 244.36 6.57% 485.63 15.34% 112.15 5.32%


85.50 5.68% 61.82 1.66% 37.09 1.17% 33.89 1.61%


1,506.25 100.00% 3,718.55 100.00% 3,166.42 100.00% 2,106.59 100.00%


(五)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研发人员均具有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电子等相关学科
背景,专业研究团队成员知识、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公司研发团队核
心骨干大部分在汽车电子、人工智能、物联网、软件开发等领域拥有多年的研
究经验。

2、核心技术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共有核心技术
人员 6 人,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4、其他核心人员”。

(六)公司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

(1)研发体系建设

公司目前形成了以“先端技术牵引、业务需求驱动”两级研发模式,并建
设了由公司层面组织的先端技术研发中心及各事业部根据其业务领域的具体情
况各自组织的研发部门共同构成的两级研发体系。先端技术研发中心定位于对
汽车电子软件行业中具有前瞻性与先进性的技术进行研究,探索相关技术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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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路线以及商业化前景,并为各事业部的研发部门提供技术咨询支持;各事业
部的研发部门聚焦本事业部所处业务领域,结合市场的需求进行产品规划和技
术路线设计,研发高度可复用的基础软件平台、通用组件、核心算法及辅助工
具,同时向一线开发团队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公司顺应汽车电子软件在未来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等新兴技术方
向上的发展趋势,形成两级研发体系,有利于公司保持技术的不断创新,满足
客户在技术及业务层面对软件产品及服务提出的更高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公
司的技术水平并巩固公司的技术储备从而更好地应对市场的竞争及挑战。

(2)持续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金额分别为 2,106.59 万元、3,166.42 万元、
3,718.55 万元、1,506.2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68%、10.40%、
11.12%、8.93%。报告期内累计研发费用的金额为 10,497.82 万元,占报告期内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0.00%。通过对研发的持续投入,公司为保持技术不断
创新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2、技术储备情况

目前,发行人在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移
动地图数据服务等细分领域均形成了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相关技术储备有利
于公司适应今后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变化,提高公司技术水平。
有关核心技术储备的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之
“(二)公司在研项目情况”。

3、技术创新的安排

“软件定义汽车”是汽车走向智能移动终端的必经之路,亦是汽车数字化
经济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公司将通过与国内外行业与学术研究机构、
高等院校、产业链上下游的参与者、相关行业专家以及业内同行形成紧密的合
作关系以及积极主动承接国家级、省级、市级各层面的重点课题研究等方式,
追踪新一代汽车电子软件技术的发展方向;同时,公司将聚焦于汽车智能化、
网联化、电动化的趋势,积极探索人工智能、5G 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
技术在新一代智能网联汽车中的应用前景,并结合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向域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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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架构乃至中央集中式架构演变的进程,加大对技术创新的研发投入。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部分重要客户为日本客户,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本地化服务,提高服
务质量并加强公司在日本市场的当地销售拓展能力,公司在日本东京及名古屋
设立了子公司。

东京光庭及名古屋光庭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之
“1、名古屋光庭”与“2、东京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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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聘请独立董事,
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各项其他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会议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经营决策也都按《公司章程》和各项其他规章制
度履行了法定程序,合法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
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
务,以及股东大会的职权。公司还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制定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了股东大会的运行。

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召开了 22 次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的行为。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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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召开了 33 次董事会会议,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选聘高级管
理人员、设置专门委员会、制订公司主要管理制度、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股东
分红回报、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作出了决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召开了 18 次监事会会议,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进行了监督、评价。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独立董事后,各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任职
期间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谨慎、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与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独立
董事未对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自任职以
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
定,认真筹备董事会、股东大会,保管会议文件和股东资料,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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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委员会 汤湘希 蔡忠亮、葛坤
提名委员会 蔡忠亮 王宇宁、朱敦尧
战略委员会 朱敦尧 王军德、王宇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宇宁 汤湘希、葛坤
注:汤湘希为会计专业人士。
1、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
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员
会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
的沟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以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目前,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汤湘希、蔡忠亮、葛坤,其中
汤湘希、蔡忠亮为独立董事,汤湘希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由汤湘希担
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有效运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
计召开 4 次会议。

2、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
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遴选程序提出建
议,对具体候选人提名和审议。

目前,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蔡忠亮、王宇宁、朱敦尧,其
中蔡忠亮、王宇宁为独立董事,由蔡忠亮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自
设立以来有效运行。

3、战略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
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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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目前,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朱敦尧、王军德、王宇宁,其
中王宇宁为独立董事,由朱敦尧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
有效运行。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

目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王宇宁、汤湘希、葛坤,
其中王宇宁、汤湘希为独立董事,由王宇宁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有效运行。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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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2-00373 号),认为公司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合法经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
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任何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机关的重
大处罚。

六、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二、发行人关联
交易情况”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担保”和“2、关联方资
金拆借”。公司制定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上市后
适用)》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机制,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具有完善
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独立运作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专用设备、运输设备、通用设备,合法拥
有与其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机器设备、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
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备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产权归属纠纷或潜在的相关纠纷。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用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
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有

282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选举、聘任产生,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
免决定的情况。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均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也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
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独立进行纳
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并建立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
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业务体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的能力。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性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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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
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
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九、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
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
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十、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
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担任职务
汽车电子零配件的研
发、集成、生产、制造
和销售及相关技术服
务;智能网联汽车领
武汉光庭
域、智能驾驶技术开
科技有限
发、技术服务;智能网
公司(已 通过山东
有限责任 联汽车领域零部件的生
更 名 为 光昱间接
公司(自 产、销售;信息技术设
“武汉光 2005.09.29 持有光庭 董事长
然人投资 备、移动通信终端设
昱明晟智 科技 43%
或控股) 备、电信终端设备的研
能科技有 的股权
发、生产、销售、技术
限 公
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业
司”)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
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智
能驾驶技术开发、技术
有限责任 服务;智能网联汽车领
山东光昱
公司(自 域零部件的生产、销
智能科技 2019.12.12 43% 董事
然人投资 售;汽车电子零配件的
有限公司
或控股) 研发、销售及技术服
务;信息技术设备、移
动通信终端设备、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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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担任职务
终端设备的研发、销售
及技术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武汉鼎立
恒丰企业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
管理合伙 2014.12.16 信息咨询(不含商务 5.2264%
企业 伙人
企业(有 调查)
限合伙)
武汉励元
齐心投资 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
管理合伙 2014.12.16 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 34.3042%
企业 伙人
企业(有 询服务业务
限合伙)
长兴洪境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
咨询合伙 2019.09.30 信息咨询(不含商务 99%
企业 伙人
企业(有 调查)
限合伙)
长兴洪园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
咨询合伙 2019.09.30 信息咨询(不含商务 99%
企业 伙人
企业(有 调查)
限合伙)
长兴洪城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
咨询合伙 2019.09.30 信息咨询(不含商务 99%
企业 伙人
企业(有 调查)
限合伙)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同业竞争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鼎立恒丰、励元齐心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
台,自设立以来未实际从事经营业务。

山东光昱系光庭科技的母公司。山东光昱设立的背景为:2019 年 6 月,光
庭科技引入新股东蓬莱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拟通过在
山东设立持股公司的方式,将光庭科技部分经营管理功能迁移到山东,并拟引
进某跨国公司作为战略股东和合作伙伴。2019 年 12 月,光庭科技的股东共同出
资设立了山东光昱,股权结构与光庭科技一致。2021 年 1 月,山东光昱受让了
光庭科技 100%股权,光庭科技成为山东光昱的全资子公司。经历 2021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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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转让后,山东光昱股权结构变更为:




长兴洪境、长兴洪园、长兴洪城原系实际控制人为调整光庭科技的股权架
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企业未实际开展任何业
务经营。

上述企业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光庭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的受托研发和生产制造等业务,与
发行人以定制软件开发为主的主营业务存在较大差异;但由于光庭科技与发行
人的业务领域均与汽车电子相关,且光庭科技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涉及一定的配
套软件开发活动,该部分业务活动与发行人的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等
业务内容具有相关性,因此光庭科技与发行人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但不会对
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光庭科技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

光庭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系统集成等业务。
报告期内,光庭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21 年 1-6 月/2021 2020 年度/2020 2019 年度/2019
类别 /2018 年 12 月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总资产 4,870.65 5,259.93 7,024.29 7,858.03
净资产 -211.47 155.23 1,613.30 2,309.80
营业收入 900.28 1,166.64 2,749.32 3,7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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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366.71 -1,458.07 -696.50 45.74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光庭科技经营业务与发行人差异分析

①所属行业的差异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技术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I65) ;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发 布 的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
(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的软件开发
(I651)。

光庭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系统集成等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光庭科技
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根据国家统
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光庭科技所属行业为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下的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分类代码:
C3962)。

②主营业务及产品差异

A.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发行人专注于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技术服务,产品及服务主要系汽
车电子软件系统及软件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定制软
7,642.77 45.46% 16,161.39 48.48% 15,479.14 50.99% 12,853.12 53.01%
件开发
软件技
6,175.51 36.74% 10,025.49 30.07% 8,473.61 27.91% 5,741.29 23.68%
术服务
第三方
测试服 2,562.50 15.24% 5,325.11 15.97% 4,055.80 13.36% 2,627.54 10.84%

软件许
429.63 2.56% 1,132.46 3.40% 1,668.53 5.50% 1,029.27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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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系统集
- - 690.89 2.07% 679.16 2.24% 1,997.56 8.24%

合计 16,810.41 100.00% 33,335.34 100.00% 30,356.24 100.00% 24,248.77 100.00%

B.光庭科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光庭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的受托研发和生产制造等业务。报
告期内,光庭科技生产的产品包括:电动二轮车通讯控制盒、汽车液晶仪表盘、
自动驾驶控制处理器(ADAS/AD ECU)等;同时,光庭科技还接受客户的委托
从事汽车电子产品及汽车自动驾驶组件的研发。

报告期内,光庭科技具体产品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汽车电子产品
476.53 52.93% 626.04 53.66% 1,225.25 44.57% 1,226.70 32.89%
销售
汽车电子产品
或组件受托开 422.71 46.95% 495.14 42.44% 1,408.21 51.22% 2,338.30 62.69%

其他业务 1.05 0.12% 45.46 3.90% 115.86 4.21% 165.17 4.43%

合计 900.28 100.00% 1,166.64 100.00% 2,749.32 100.00% 3,730.17 100.00%

2018 年至 2019 年,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销售规模相对较小,主要收入来
源于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汽车电子零部件及自动驾驶组件开发的收入。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汽车电子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已超过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
发收入。

在受托研发或自主研发汽车电子产品及自动驾驶组件方面,特定硬件的驱
动以及系统的集成会涉及到嵌入式软件的开发,光庭科技主要通过自主开发或
委托开发的方式取得相关软件,作为硬件的一部分交付给客户。因此,发行人
所属的汽车电子软件开发行业属于光庭科技的上游行业,报告期内,光庭科技
委托光庭信息开发了电动二轮车通讯控制程序等软件。总体而言,光庭科技的
业务主要是向客户提供批量生产的汽车电子硬件产品或处于试验阶段的汽车电
子产品样件(组件),与光庭信息的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业务存在明显差异。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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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光庭科技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差异较大,双方拥有不同的产品和服务
体系、不同的收入来源,双方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互相替代的情形或竞争关系。

③业务开展的具体内容差异

A.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业务开展的具体内容

(a)定制软件开发业务

发行人主要向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定制软件开发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马瑞利
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车载信息娱乐系统、仪表显示系统、汽车电控系统、
车载通讯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等领域的软件开发;向日产汽车、
一汽轿车等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人机交互设计(HMI)、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等领
域的软件开发。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定制软件开发业
务实现收入 12,853.12 万元、15,479.14 万元、16,161.39 万元、7,642.77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01%、50.99%、48.48%、45.46%。

(b)系统集成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是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各类
行业应用,目标客户主要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主要项目包括国土部门土
地执法监察系统、“一张图”综合监管系统、智慧旅游系统等。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系统集成业务实现收入 1,997.56 万元、679.16 万
元、690.89 万元、0.0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4%、2.24%、
2.07%、0.00%,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

B.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业务开展的具体内容

光庭科技主营业务为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经营过程中,
为提升市场竞争力,最终达成产品销售的目的,光庭科技会向客户提供汽车电
子产品(如车联网终端 T-BOX 产品)受托开发服务,同时也提供对一些创新技
术和产品(如自动驾驶汽车中央控制器 AD-ECU 和地图传感器 MAP-ECU)开展前
瞻性研发和试制的服务。在开展产品的定制研发或前瞻性研发过程中,涉及硬
件的研发及对应软件方案的设计,其中核心硬件及基础软件由光庭科技自行开
发完成,其他模块如操作系统、中间件、部分子功能组件等软件主要通过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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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的方式完成。光庭科技开展上述受托开发业务,会向客户收取相关开发费
用,并向客户交付对应的研发成果。

因此,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主要系面向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监察或综合监
管系统集成,与光庭科技在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研发过程中的集成业务内容具
有较大差别。发行人软件开发业务主要包括车载信息娱乐系统、仪表显示系统、
汽车电控系统、车载通讯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人机交互设计
(HMI)等领域的开发,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业务主要目的系
进行硬件产品的开发,在该过程中自主完成部分驱动软件的开发,其他应用软
件、操作系统等主要通过委外开发或对外采购,发行人与光庭科技的主要开发
内容存在较大差异。

④商业模式差异

A.发行人商业模式

发行人致力于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汽车电子软件的
产品定制化开发和技术服务,服务或产品主要涉及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
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领域;同时,发行人依托在地
理信息和空间大数据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向客户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
各类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
服务、第三方测试服务、软件许可以及系统集成等模式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
具体情况如下:

定制软件开发指客户以实现单一或多个模块功能为目标,委托光庭信息承
担其部分或整体的软件定制化开发的业务,定制软件开发的工作成果按照软件
功能的实现情况进行验收。项目执行过程中,光庭信息负责项目的整体实施,
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人员配置、质量控制的管理以及软件的设计、开发、升级
维护,并向客户交付项目所形成的工作成果,配合客户完成验收工作。项目形
成的工作成果及其附属的知识产权根据合同约定归属客户单独所有或客户与光
庭信息共同所有。

软件技术服务系光庭信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其软件开发与测
试服务的业务模式。发行人软件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现场技术支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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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与整理服务以及维护服务等,涉及软件架构设计、编码、软件验证、集成
测试、系统标定调试、数据采集与整理服务、系统维护等范围。

第三方测试服务指光庭信息接受客户委托,使用专业仪器设备或软件工具
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客户指定的产品进行测试与评价,出具专业测评报告的
服务。光庭信息向客户提供的第三方测试服务主要包括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
走行测试、信赖评价、传感器验证等。

软件许可指公司授权客户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并根据合同约定
按授权数量或时间收取费用的业务。报告期内,光庭信息主要向北京图新经纬
导航系统有限公司、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提供导航数据编译系统的软件使用许可。

系统集成指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向客户交付符合运行条件的定
制化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的调试安装服务。报告期内,光庭信息
的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是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各类行业应用,目标客户主
要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系统集成业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

B.光庭科技商业模式

光庭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和自动驾驶组件的受托研发和生产制造
等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光庭科技为研发生产型企业,生产主要采用外协加工方式进行。产品生产
所需的物料包括芯片、模组模块、电子元器件等核心物料及其他辅助物料,上
述物料由光庭科技采购后交由外协供应商进行生产,然后在光庭科技自有工厂
完成组装、验证和检测,并最终向客户完成产品交付。

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受托研发模式为:根据客户车载零部件的产品定义
和规格,进行产品设计、实现与测试认证,并进行产品试制,与客户的整车系
统进行集成调试,待测试通过及产品设计定型后,光庭科技向客户交付设计资
料,从而获得产品受托研发业务收入。此外,光庭科技还可负责该产品的批量
生产和售后服务,获得产品销售收入和售后服务费。

光庭科技自动驾驶组件受托研发模式为: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车辆规格和
功能的定义,并确定传感器等各种汽车硬件的选型方案;在完成硬件选型和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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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后(部分硬件由客户提供),构建自动驾驶系统并与样车进行适配;上述工
作完成后,光庭科技将进行自动驾驶系统和样车的调试、功能验证和路测;达
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后,光庭科技将向客户交付自动驾驶样车或全套自动驾驶系
统组件以及相关的技术方案资料,从而获得受托研发业务收入。

因此,光庭信息和光庭科技的生产经营模式存在较大差异。

⑤具体环节及业务流程差异

A.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业务的具体环节及业务流程

(a)定制软件开发

定制软件开发指客户以实现单一或多个模块功能为目标,委托光庭信息承
担其部分或整体的软件定制化开发的业务,定制软件开发的工作成果按照软件
功能的实现情况进行验收。项目执行过程中,光庭信息负责项目的整体实施,
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人员配置、质量控制的管理以及软件的设计、开发、升级
维护,并向客户交付项目所形成的工作成果,配合客户完成验收工作。定制软
件开发流程包括产品概念设计、产品定义、产品开发、产品测试、客户验收、
结项等阶段,具体如下:




(b)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指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向客户交付符合运行条件的定
制化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的调试安装服务。报告期内,光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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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是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各类行业应用,目标客户主
要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系统集成业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具
体业务流程如下:




B.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业务的具体环节及业务流程

为达成最终汽车电子产品销售的目的,光庭科技会向客户提供汽车电子产
品(如车联网终端 T-BOX 产品)受托开发的服务,同时也提供对一些创新技术
和产品(如自动驾驶汽车中央控制器 AD-ECU 和地图传感器 MAP-ECU)开展
前瞻性研发和试制的服务,上述业务共同组成光庭科技的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
受托开发业务。在开展产品的定制研发或先行研发过程中,会向客户收取相关
开发费用,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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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策划阶段,由公司与客户商谈获取产品需求,然后进行产品方案的提
案,并提出开发费报价和项目计划。项目启动阶段,与客户达成一致后,双方
签订开发合同,公司组建项目团队,项目正式启动。项目研发阶段,公司根据
客户需求按计划进行产品技术方案开发,会同步开展硬件方案和软件方案的开
发;其中硬件方案的核心部件通常以自研为主,其他零部件如相机雷达等传感
器会集成第三方厂商产品,并由光庭科技负责硬件方案集成与整车匹配;产品
开发过程中的核心软件方案通常会以光庭科技自研的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软件平
台为基础,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裁剪或定制开发来快速实现,其他软件通过委外
的方式实施。项目验收阶段,在光庭科技完成软硬件方案的集成和测试后,提
交客户验收,在客户验收通过后交付项目成果。

因此,在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光庭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主要面向智慧城市、
旅游等领域,主要业务环节为软件开发、设备安装与调试等;光庭科技的汽车
电子产品及组件受托开发主要业务环节为硬件集成、整车匹配和测试,二者属
于不同的业务领域,主要业务环节相关工作存在较大差异。

在定制软件开发业务方面,光庭信息主要提供规模化的汽车电子软件开发,
业务流程涵盖需求分析、软件设计、编码、软件测试及验收等软件开发的完整
流程,最终向客户交付软件开发成果;光庭科技在汽车电子产品开发过程中存
在部分软件开发工作,主要系为满足汽车电子产品开发的内部需求,并非光庭
科技的主营业务,且光庭科技仅进行核心软件的开发,其他应用软件通过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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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因此,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业务流程与光庭信息软件
开发存在一定的差异。

⑥向客户交付的产品/服务的具体形态差异

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主要系面向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监察或综合监管系统
集成,因此,向客户交付的为具有完整功能的集成设备及配套软件系统;发行
人定制软件开发业务主要系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单一或多个软件模块的开发,
因此,发行人向客户交付的工作成果为具有特定功能的软件模块,主要体现为
软件代码、文档、数据等。

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主要系向客户提供汽车电子产品开
发服务,以及对一些创新技术和产品开展前瞻性研发和试制的服务,因此,其
向客户交付的成果主要包括产品系统规格、硬件设计图纸、设计文档、软件源
代码、系统测试报告等。

因此,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向客户交付的产品内容与光庭科技电子产品或
组件受托开发业务存在较大差异。光庭科技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业务向客
户交付的产品开发成果,由于包含部分软件设计成果,因此,与发行人定制软
件开发业务交付的产品形态存在相似之处,但光庭科技的核心研发成果为其硬
件开发成果,包括产品系统规格、硬件设计图纸等,与发行人向客户交付的软
件开发成果具有一定的差异。

⑦向供应商采购的产品/服务的内容差异

A.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业务向供应商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

报告期内,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主要采购内容包括:视频系统、电脑、视
频处理器、摄像头、显示屏、服务器、硬盘等硬件,以及外协技术服务、少量
软件及其他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硬件 - 82.48 112.81 554.00
技术服务 - 129.13 70.59 149.46
软件 - - 9.07 182.15
合计 - 211.61 192.47 8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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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业务主要采购内容为外协技术服务,以及
少量软件和硬盘、平板等硬件,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技术服务 83.05 535.84 248.38 494.68
软件 0.71 26.60 - 63.98
硬件 9.16 17.88 31.51 -1.93
合计 92.92 580.31 279.89 556.73

B.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业务向供应商采购的产品/服务内


光庭科技进行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过程需要进行硬件与软件的采
购。硬件方面,光庭科技主要进行核心产品部件的电路和结构设计,大部分原
材料如芯片、电容电阻、接插件等电子元器件,通信、定位等硬件模组,液晶
屏、电池、天线等硬件组件通过外购取得。软件方面,光庭科技主要进行与硬
件相关的驱动软件开发,其他模块如操作系统、中间件、部分子功能组件等则
委托供应商进行开发。

因此,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主要采购内容与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
受托开发业务的采购差异较大。发行人定制软件业务主要采购内容为外协技术
服务,与光庭科技对外采购的软件开发服务存在相似之处,但就采购技术服务
内容及其功能而言,双方采购的技术服务存在一定的差异。发行人出于效益等
方面考虑,将时间成本较高且人均效益较低的部分软件开发工作委托供应商完
成;光庭科技专注于汽车电子产品的硬件和系统开发,并在开发过程中完成主
要的驱动软件或特定模块的开发,其他模块如操作系统、中间件、部分子功能
组件等需要大规模投入的软件开发工作,则对外采购或委托外部供应商开发,
光庭科技采购的开发服务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

⑧生产环节差异

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业务不涉及生产制造环节,其中,定制软
件开发的实施环节主要包括编码、单元测试、集成、系统测试等;系统集成的
主要实施环节包括:软件开发、硬件安装与调试、软件系统部署、系统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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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详见前述“具体环节及业务流程差异”。

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业务主要系向客户提供汽车电子产
品受托开发的服务,同时也提供对一些创新技术和产品开展前瞻性研发和试制
的服务,以获取后续的产品生产订单,因此,在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阶段,尚
不涉及产品的生产制造。光庭科技该业务实施环节主要包括硬件电路和结构设
计、驱动软件开发,对于其他操作系统、中间件、部分子功能组件等需要大规
模投入的软件开发工作,则对外采购或委托外部供应商开发。具体情况详见前
述“具体环节及业务流程差异”。

因此,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业务实施阶段的核心环节为
硬件电路和结构设计及基本驱动软件的开发,与发行人集成外购设备与自研软
件的系统集成业务差异较大;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实施阶段的核心工作为编码、
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等,与光庭科技亦存在一定的差异。

⑨生产设备类型差异

A.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业务生产设备情况

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业务不涉及生产制造,无需购置生产制造
设备,发行人目前拥有的设备主要系电脑、服务器等开发设备以及各类测试设
备等,设备账面价值相对较小。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通用设备及专用
设备原值为 2,343.72 万元,账面价值为 973.41 万元,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用途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1 电脑(含主机、显示器) 通用设备 办公 940.33 414.01
2 服务器 通用设备 办公 197.16 38.32
3 电子元件 MCU 测试器 通用设备 测试 114.16 96.08
4 冷热冲击箱 专用设备 测试 50.43 2.52
5 CANoe FULL 设备 专用设备 研发 47.44 39.82
6 RAMscope 工具 专用设备 研发 39.92 31.71
7 RAM 检测工具 专用设备 测试 35.10 22.54
复合式三综合恒温恒湿试
8 通用设备 测试 30.60 1.53
验机
9 蓝牙测试仪 专用设备 测试 27.78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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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用途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10 高性能温湿度变化试验箱 专用设备 测试 22.22 1.11
11 数据记录仪 专用设备 研发 21.48 20.12
12 电动振动试验系统 专用设备 测试 20.81 1.04
13 示波器 专用设备 测试 19.12 10.52
14 冷却塔 专用设备 测试 15.86 5.94
15 恒温恒湿箱 专用设备 测试 15.38 5.88
合计 - - 1,597.79 692.53

B.光庭科技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开发业务生产设备情况

光庭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的受托研发和生产制造等业务,并
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匹配的产品生产设备,包括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和测试设备。
由于光庭科技产品生产主要采取委外生产与自主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因此,生
产线设备金额相对较小,专用设备主要是用于研发的汽车电子产品和用于产品
测试的设备。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光庭科技主要的生产、研发和测试设备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用途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1 老化房 生产 产品老化 23.08 2.31
2 工作台(77 台) 生产 生产支持 10.91 1.14
3 条码打印机扫描枪(5 台) 生产 标识条码打印 1.29 0.32
4 RD9 收放机(3 台) 生产 产品性能检测 0.93 0.09
5 条码扫描枪 生产 条码扫描 0.47 0.05
6 螺丝运输机 生产 螺钉供给 0.68 0.07
7 示波器(2 台) 生产 产品性能检测 0.48 0.05
8 三防液盛装容器 生产 三防漆涂覆 0.43 0.34
自动驾驶控制
9 AD-ECU 研发样机(6 台) 研发 64.80 44.39

自动驾驶定位
10 32 线激光扫面测量系统 研发 28.63 5.01
传感器
高精度光纤陀螺定位定姿 自动驾驶定位
11 研发 25.64 4.67
系统 传感器
12 测量标定系统 研发 测量 9.18 8.87
结构件尺寸测
13 手动影像测量仪 测试 3.14 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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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用途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射频性能指标
14 综测仪 测试 1.83 0.76
测试
温度、电压、
15 数据采集仪 测试 1.36 0.56
电流测量
电瞬变传导抗扰设备(5
16 测试 抗扰度测试
台)
产品温湿度试
17 恒温恒湿箱(2 台) 测试
验 (注)
18 静电放电模拟器 测试 静电模拟测试
19 盐雾试验箱 测试 产品盐雾试验
合计 - - 172.85 69.61
注:光庭科技部分测试设备使用年限较长,财务上已进行报废处理,但因设备仍由相
关部门继续使用,故未进行资产处置。
由上表可知,光庭科技拥有的设备与其作为汽车电子产品制造商和产品开
发服务提供商的定位相匹配。基于产品测试需要,光庭科技部分测试设备与发
行人较为类似,符合经营的实际情况。

⑩客户和供应商差异

A.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光庭科技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 光庭科技
项目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日本电产 3,037.71 18.07% Hitachi,Ltd. 364.00 40.48%
SFO
Technologies
Private
佛吉亚
1,452.44 8.64% Limited-Elect 299.02 33.25%
歌乐 Electronics
Division
(DTA)
2021 年
1-6 月 博世汽车部件
MSE 1,213.94 7.22% 116.47 12.95%
(苏州)公司
尼得科艾莱希
延锋
1,182.58 7.03% 斯电子(中 76.98 8.56%
伟世通
山)有限公司
东风商用车有
电装 1,179.74 7.02% 42.63 4.74%
限公司
合计 8,066.41 47.98% 合计 899.10 99.99%



299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 光庭科技
项目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东风商用车有
日本电产 7,970.53 23.91% 377.78 33.70%
限公司
博世汽车部件
MSE 3,545.25 10.64% 184.57 16.46%
(苏州)公司
日照公路建设
延锋伟世通 2,792.72 8.38% 175.15 15.62%
有限公司
尼得科艾莱希
佛吉亚歌乐 1,764.66 5.29% 斯电子(中 153.96 13.73%
2020 年 山)有限公司
SFO
Technologies
Private
电装 1,640.29 4.92% Limited-Elect 82.94 7.40%
Electronics
Division
(DTA)
合计 17,713.45 53.14% 合计 974.40 86.91%
博世汽车部件
日本电产 5,975.06 19.68% (苏州)有限 1,143.00 43.40%
公司
东风商用车有
延锋伟世通 4,109.60 13.54% 1,070.56 40.65%
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
2019 年 MSE 3,964.80 13.06% 185.18 7.03%
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
佛吉亚歌乐 1,925.25 6.34% 178.30 6.77%
有限公司
马瑞利 1,594.34 5.25% 光庭信息 55.60 2.11%
合计 17,569.05 57.88% 合计 2,632.64 99.97%
博世汽车部件
电装 2,917.11 12.03% 2,307.04 64.71%
(苏州)公司
东风商用车有
佛吉亚歌乐 2,604.65 10.74% 551.87 15.48%
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
日本电产 2,466.53 10.17% 546.67 15.33%
2018 年 股份有限公司
海马商务汽车
延锋伟世通 2,349.78 9.69% 46.18 1.30%
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
日产汽车 2,267.02 9.35% 44.30 1.24%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2,605.10 51.98% 合计 3,496.06 98.07%
注: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已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除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中山)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外,光
庭科技前五大客户与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不存在重叠的情形。

报告期内,光庭科技与发行人重叠的客户为博世、东风集团、中海庭、上

30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尼得科艾莱希斯、电装光庭、日立。,发行
人与光庭科技对重合客户的销售内容及主营业务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销售主 2021 年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体 1-6 月
博世汽车多
媒体(芜
仪表软件
湖)有限公
发行人 开发、走 105.39 145.51 - 37.74
司、博世汽
行测试
博 车部件(苏
世 州)公司
汽车电子
博世汽车部
光庭科 产品销
件(苏州) 116.47 184.57 1,143.00 2,307.04
技 售、产品
公司
受托开发
走行测
东风汽车有
试、地图
限公司、东
数据技术
风汽车集团
发行人 服务、驾 82.20 330.30 414.79 80.38
股份有限公
东 驶习惯调
司乘用车公
风 查及道路

集 调查报告
团 汽车电子
产品受托
东风商用车 光庭科
开发及相 42.63 377.78 1,070.56 551.87
有限公司 技
关前瞻性
技术研发
软件技术
服务、汽
发行人 车租赁、 221.08 472.85 989.34 360.40
软件地图
中海庭 数据
房屋租
光庭科 赁、水电
- - 49.18 106.99
技 费、技术
服务
第三方测
发行人 试服务、 389.97 88.96 125.47 -
软件开发
智驾系统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
软件开
有限公司
光庭科 发、导航
- - - 44.30
技 软件及
HMI 更新
开发
北京新能源 车载信息
北 汽车股份有 娱乐系测
发行人 6.16 - - 225.25
汽 限公司、北 试及供应
京汽车研究 商管理体

30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销售主 2021 年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体 1-6 月
总院有限公 系建设、
司 导航引擎
软件开发
汽车电子
北汽福田汽
光庭科 相关的前
车股份有限 - 4.09 185.18 546.67
技 瞻性技术
公司
研发
ADAS、
尼得科艾莱
尼 EPS、EV
希斯电子
得 发行人 等系统软 1,655.31 1,978.93 1,145.66 400.46
(浙江)有
科 件开发及
限公司
艾 技术服务
莱 尼得科艾莱
希 希斯电子 光庭科 汽车电子
76.98 153.96 - -
斯 (中山)有 技 产品销售
限公司
软件开发
发行人 及相关的 1,422.94 1,449.60 - -
电装光庭 技术服务
光庭科 汽车电子
- 0.01 - -
技 产品维修
株式会社日
立製作所、
日立显示器
地图数据
株式会社、 发行人 1,075.32 661.95 1,171.56 726.50
服务
日立工控解

决方案株式

会社等
AD-ECU
光庭科 样机相关
Hitachi,Ltd. 364.00 - - -
技 应用软件
开发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光庭科技基于各自的业务定位向重合客户提供不同的
服务或产品,发行人主要向重合客户提供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走行测试
服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用户驾驶习惯调查及道路调查报告等;光庭科技主要
向重合客户销售汽车电子产品、进行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的受托研发及前瞻性
技术研发,上述业务内容存在差异。光庭科技取得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智驾系统软件开发、导航软件及 HMI 更新开发订单,部分委托发行人负责
实施。

除中海庭、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世汽车部件(苏州)公司外,
报告期内,重合客户与发行人及光庭科技具体交易的主体属于其集团下的不同


302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子公司,上述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往往由其各子公司独立决策。

B.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光庭科技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 光庭科技
项目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中汽研汽车
深圳市晶讯
检验中心
144.37 12.63% 技术股份有 61.81 15.08%
(天津)有
限公司
限公司
ZENRIN 株
式会社(日 北京中电创
文:株式会 104.27 9.12% 新科技有限 49.58 12.10%
社ゼンリ 公司
ン)
2021 年 武汉欧铭达 文晔领科
1-6 月 科技有限公 71.01 6.21% (上海)投 32.28 7.88%
司 资有限公司
昆山讯通安
武汉极目智
捷汽车技术
67.53 5.91% 能技术有限 25.10 6.12%
服务有限公
公司

中汽院智能 深圳市正大
网联科技有 59.03 5.16% 信维通信设 23.54 5.74%
限公司 备有限公司
合计 446.20 39.03% 合计 192.32 46.93%
中汽研汽车
武汉极目智
检验中心
574.47 17.95% 能技术有限 174.60 27.18%
(天津)有
公司
限公司
上海纵核信 武汉头等舱
息技术有限 306.58 9.58% 文化科技有 145.13 22.59%
公司 限公司
ZENRIN 株
式会社(日
武汉理工大
2020 年 文:株式会 288.53 9.02% 65.65 10.22%

社ゼンリ
ン)
湖北智旅云 武汉中海庭
科技有限公 197.64 6.18% 数据技术有 40.09 6.24%
司 限公司
中汽院智能 深圳市国天
网联科技有 149.06 4.66% 电子股份有 23.17 3.61%
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1,516.27 47.39% 合计 448.65 69.85%


30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 光庭科技
项目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武汉光庭信
金华科泽科
304.17 11.86% 息技术有限 336.04 19.18%
技有限公司
公司
武汉乐庭软
ZENRIN 株
289.43 11.28% 件技术有限 241.00 13.76%
式会社
公司
中汽研汽车
上海震誉电
检验中心
264.57 10.31% 子科技有限 210.36 12.01%
(天津)有
公司
2019 年 限公司
北京北斗星
深圳市迪特
通导航技术
尔斯互动设 112.24 4.38% 187.35 10.70%
股份有限公
计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
日立汽车系
检测认证技
79.67 3.11% 统(中国) 129.60 7.40%
术研究中心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1,050.08 40.94% 合计 1,104.35 63.05%
武汉中海庭 武汉光庭信
数据技术有 247.01 10.14% 息技术有限 449.35 21.94%
限公司 公司
深圳市迪特 上海震誉电
尔斯互动设 146.00 5.99% 子科技有限 173.02 8.45%
计有限公司 公司
武汉但虎信 广东骏弘精
息技术有限 137.50 5.64% 工汽车部件 110.97 5.42%
2018 年 公司 有限公司
北京诺耕科
ZENRIN 株
122.36 5.02% 技发展有限 110.64 5.40%
式会社
公司
湖北智旅云 武汉乐庭软
科技有限公 120.00 4.92% 件技术有限 106.00 4.72%
司 公司
合计 772.88 31.72% 合计 949.98 45.9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光庭科技前五大供应商与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中
重叠的仅为中海庭。中海庭原为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取得的部分项目由中海
庭负责相关内容的实施,上汽创投于 2017 年 12 月取得中海庭控制权后,上述
未完结的工作由中海庭继续完成,具有合理性。2019 年以来发行人向中海庭采
购交易大幅下降。光庭科技主要向中海庭采购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光庭科技重叠的其他供应商为上海英恒电


30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子有限公司、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武汉海态德科技有
限公司、上海京西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沃华中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虹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捷祥测控技
术有限公司、武汉极目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
心支公司、昴氏(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金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主体 采购内容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6 月
与地图数据相关的
发行人 技术服务、汽车租 5.67 60.47 20.83 247.01
中海庭 赁、汽车行业研究
与地图数据相关的
光庭科技 - - 9.43 12.45
技术服务
Tasking 软件、
IGBT 模块及开发
发行人 2.62 40.71 0.13 -
上海英恒电 板、域控制器及开
子有限公司 发板
开发板、程序编制
光庭科技 2.17 5.45 1.80 -
器、调试器
办公用品、劳保用
武汉京东世 发行人 品、饮料及其他零 1.24 1.40 44.61 0.36
纪贸易有限 星材料等
公司 电子产品及其他零
光庭科技 - - 0.62 0.54
星材料采购
自动驾驶卡车列队
决策规划与列队跟
踪控制方法研究,
发行人 25.31 30.24 1.16 -
员工培训服务费,
交通仿真系统、软
件工具开发委外费
武汉理工大
汽车在高速场景下

的编队技术、智能
驾驶感知和定位技
光庭科技 术、地下车库感知 - 72.03 31.22 2.91
定位技术、车辆动
力学研究,以及自
动驾驶仿真测试
武汉海态德 发行人 零星辅助材料 0.50 - 2.12 -
科技有限公
司 光庭科技 电子原材料 0.69 0.72 - -

上海京西电 发行人 蓝牙模块 - 0.11 - -
子信息系统 发光二极管、芯片
有限公司 光庭科技 1.27 0.05 0.72 13.00
等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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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采购金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主体 采购内容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6 月
深圳市国天 发行人 测试用线束 0.48 - 3.00 -
电子股份有 软件使用许可、连
限公司 光庭科技 - 26.18 - -
机器
TCU 试验费、代理
北京沃华中 发行人 费、证书续证代理 - - - 2.08
科技术服务 费
有限公司 进网核准费、测试
光庭科技 - 0.22 - 7.09

广州虹科电 发行人 接口卡 - - - 0.40
子科技有限 网关、显示器、接
公司 光庭科技 1.59 - 0.65 0.95
口卡等物料
上海捷祥测 发行人 仪表检测费 - - 0.44 -
控技术有限
公司 光庭科技 设备计量检测费 - - - 0.34
摄像头、摄像系统
发行人 - 1.66 0.16 -
武汉极目智 设备
能技术有限 摄像头、PCBA、
公司 光庭科技 FFC、基板等原材 25.10 174.60 - -

永安财产保 发行人 购买商业保险 0.17 18.46 19.44 4.74
险股份有限
公司襄阳中 光庭科技 购买商业保险 - 0.06 - -
心支公司
发行人 开发板、芯片 0.70 1.17 - -
昴氏(上
海)电子贸 电池管理、开关稳
易有限公司 光庭科技 压、电压转换、 0.14 2.52 - -
IC、连接器、晶振
湖北省计量 发行人 测试服务费 - 4.09 - -
测试技术研
究院 光庭科技 检测费 - 1.02 1.53 3.43

湖北锦江报 发行人 免 3C 认证费用 - - 0.07 0.03
关公司 光庭科技 报关服务费 - 0.04 - -
总线开发测试仿真
沈阳东信创 系统软硬件、
发行人 - 2.40 0.42 -
智科技有限 CANape 设备软件
公司 等
光庭科技 测量标定系统 9.18 - - -
上海市国际 发行人 车展展位费 16.64 - - -
展览有限公
司 光庭科技 车展展位费 3.40 - -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光庭科技重合的供应商中,与发行人交易金额相对较
大的供应商主要系中海庭、上海英恒电子有限公司、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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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武汉理工大学。具体情况如下:

(a)中海庭

2018 年,发行人向中海庭的采购为 247.01 万元,金额相对较大,主要系中
海庭作为发行人子公司期间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在上汽创投取得中海庭控制
权后,由中海庭负责继续实施。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与中海庭的采
购交易主要系基于业务需要委托中海庭进行数据的采集与加工,交易金额相对
较小。光庭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的受托研发和生产制造等业务,
在经营中所需的导航软件及高精度地图数据委托专业从事地图数据软件开发的
中海庭实施,与其主营业务相符,具有合理性。

(b)上海英恒电子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光庭科技向上海英恒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英恒”)
采购了开发板、程序编制器、调试器等电子元器件,均为硬件采购,采购内容
与光庭科技主营业务内容相匹配。发行人主要向上海英恒采购了 Tasking 软件、
IGBT 模块及开发板、域控制器及开发板,主要发生于 2020 年,其中采购
Tasking 软件的金额为 27.43 万元,占 2020 年向上海英恒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67.39%,主要采购内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向上海
英恒采购的 IGBT 模块及开发板、域控制器及开发板等材料,主要系基于项目的
偶发性需求进行采购,服务于发行人的软件产品测试等用途。上电子述产品标
准化程度高,行业通用性强,市场竞争充分,价格透明,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

(c)武汉理工大学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武汉理工大学采购了自动驾驶卡车列队决策规划与列
队跟踪控制方法研究、电动事业部培训服务、高精度地图 VIEW 工具开发、智
能网联交通仿真系统开发。其中,向武汉理工大学采购的自动驾驶卡车列队决
策规划与列队跟踪控制方法研究,主要系基于武汉市技术创新项目“基于人工
智能的自动驾驶卡车列队控制及测试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的需要,委托武汉
理工大学负责该研究项目中部分自动驾驶技术的研究。光庭科技向武汉理工大
学采购了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场景下编队技术开发服务、基于比亚迪电动车的
自动驾驶仿真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智能驾驶感知和定位技术开发和测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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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下车库感知定位技术、车辆动力学研究等。

综上,光庭科技基于汽车电子产品或组件受托研发业务需要,向武汉理工
大学采购了与自动驾驶相关的前瞻性技术研究服务;除研究课题需要向武汉理
工大学采购自动驾驶技术研究服务外,发行人主要向武汉理工大学采购用于软
件开发的工具、平台及员工培训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与光庭科技存在一定差异,
采购内容与其主营业务相匹配。

(d)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全国性的电商平台京东的运营方,同时成
为发行人及光庭科技的供应商具有商业合理性。

(e)其他重合供应商

发行人与其他重合的供应商的交易仅为项目需要发生的零星采购,主要系
为满足下游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而发生,为辅助性材料或服务。报告期内,发行
人向重合供应商武汉海态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京西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沃华中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虹科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捷祥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极目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昴氏(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湖北锦江报关
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沈阳东信创智科技有限公
司、上海市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7.25 万元、25.23 万元、25.49
万元、18.49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30%、0.98%、0.80%、
1.62%,占比较低,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光庭科技与上述重叠供应商之间的交易都是基
于各自的独立业务需要而发生,合同签订、项目实施以及款项支付等均由各自
独立完成。虽然发行人与光庭科技均向中海庭采购了导航软件或地图数据相关
的技术服务、向上海英恒采购了开发板等电子零部件、向武汉理工大学采购了
自动驾驶相关技术研究,但相应服务或产品的采购都是基于双方主营业务的实
际需求。发行人将采购服务或产品用于软件开发或内部研发项目,光庭科技将
采购的服务或产品用于汽车电子产品的受托研发和制造业务,均具有商业合理
性。发行人向其他重合供应商采购的内容与光庭科技并不相同或仅为零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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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行人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此外,双方采购规模与业务规模匹配,不存在
利用重合供应商输送利益的情形。

○11 前述业务上下游或业务内容的关联是否会导致发行人与光庭科技存在利
益输送、是否会导致双方相互或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对未来发展的潜在
影响

A.发行人与光庭科技主营业务内容存在差异,技术及客户资源积累不同,
报告期内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发
行人主要向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车载信息娱乐系统、仪表显示系统、汽车电
控系统、车载通讯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等领域的软件开发;向
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了人机交互设计(HMI)、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等领域的软
件开发。在汽车电子软件开发领域有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并与多家知名的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竞争优势在于汽车电子软件
领域。

光庭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的受托研发和生产制造等业务,报
告期内,向博世等大型厂商提供了 T-Box 等汽车零部件的开发和生产服务,并
为东风汽车、北汽、长城汽车、上汽、海马汽车等汽车厂商的供应商。经过多
年的发展,光庭科技在汽车电子产品制造及产品开发领域积累的较为丰富的经
验和技术,在软件开发领域并未形成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光庭科技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发行人与光庭科技主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差异,双方专
注于各自的主营业务,各自有独立的销售团队和业务体系,并独立进行市场开
拓、与客户签署协议及客户维护,报告期内未发生互相或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
情形。

B.发行人与光庭科技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独立

光庭科技与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不存在交叉持股或者合营其他公司的情形,
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各自建立了独立、完整的
业务体系,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以及差异化的业务发展规划。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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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光庭科技相互独立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
立性”之“十、同业竞争”中的相关内容。

C.汽车电子软件及汽车电子产品行业均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根据麦肯锡发布的统计数据,随着汽车智能网联化程度的提高,软件在汽
车整车内容结构中占比逐渐提高。根据麦肯锡预计,全球汽车整车内容结构中
软件驱动的占比将在 2030 年达到 30%。根据天风证券研究所的相关数据,2018
年汽车软件定制市场规模约为 65.40 亿元,2023 年全球汽车软件定制市场空间
有望达到 275.42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根据恩智浦预测,2015-2025 年
汽车软件代码量有望呈指数级增长,其年均复合增速约为 21%。

报告期内,光庭科技主要产品包括 T-Box、汽车液晶仪表盘、自动驾驶控
制处理器(ADAS/AD ECU)等,其中 T-Box 收入占比较高。根据赛迪智库发布
的《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 年)》,2018 年中国汽车电子市场规模为
6,285 亿元,预计 2020 年可达到 8,94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31%。

随着汽车行业的回暖及智能网联技术的不断发展,作为上下游关系的汽车
电子产品及汽车电子软件均将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在汽车电子产品及汽车电
子软件行业均面临较好的增长趋势,以及双方在各自业务领域已进行多年布局
并形成相对优势的情形下,一般不轻易进行业务转型,导致双方互相让渡商业
机会及进行利益输送。

D.汽车电子软件及汽车电子产品行业均有一定的进入壁垒

光庭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的受托研发和生产制造,发行人主
营业务为汽车电子软件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互相进入对方所处业务领域并
让渡商业机会具有一定的难度,具体情况如下:

(a)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

发行人自成立之日起,主要从事汽车电子软件的开发及软件技术服务,未
涉及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汽车电子产品研发与生产过程中涉及电路设
计、汽车电子电器架构设计、生产工具及治具制造、工艺流程管控等多方面的
技术和经验,发行人在上述领域并未进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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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市场独立开展定制化的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并形成一定的市场
竞争力,需要在操作系统、驱动程序、基础软件、中间件、应用软件、云端软
件等多领域均有相应的技术布局,并要具备软件全生命周期的开发能力。光庭
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的受托研发和生产制造,主要技术包括汽车
电子电路设计、结构设计、系统集成等。光庭科技在汽车电子产品开发过程中
的软件开发,主要系在其基础软件平台上,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裁剪或定制开发
来快速实现,主要服务于内部需求,目前尚不具备其产品领域之外的软件的开
发实力。

(b)存在较高的行业认证壁垒

取得知名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或车厂的软件供应商认证需要较长时间,
进入客户认证体系后一般不容易被替换。发行人拥有国际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
评估的最高资质 CMMI L5 资质,是湖北省第一家通过 CMMI L5 的本土企业,
同时发行人也拥有甲级测绘资质、CNAS 专业资质、A-SPICE 认证等多项专业
资质和认证。通过多年研究并结合汽车网联化发展的共性需求,发行人形成了
满足信息安全规范要求的包含车载端、云端及手机端软件的汽车网联解决方案。
该汽车网联解决方案通过欧盟及俄罗斯紧急呼叫(E-Call)、中国《电动汽车远
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32960)的认证,在信息安全方通过了渗
透性测试(P-Test),并获得通用漏洞评分系统(CVSS)最高等级安全评价。
建立上述管理体系或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需要较长的时间,对于新进入者形成
一定的壁垒。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进入门槛较高,需要建立满足汽车行业要求的质量管理
体系(如 IATF16949),并建立满足可保证产品持续供货的供应链、生产制造、
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相关软硬件体系。此外,获得汽车品牌商的供应商资格
认证周期长,行业壁垒高,目前高端汽车电子产品主要由国外厂家所主导,发
行人进入汽车电子产品行业难度较大。

(c)存在一定的人才壁垒

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涉及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及装备制造技术等,
属于多学科交叉的行业,优良的产品及服务保障要求企业拥有一支涵盖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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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自动化、机械、软件、装备制造等多领域专家在内的研发和经营管理团
队,以及经验丰富的供应链管理、生产工艺管控、质量保证等专业技术人员。

汽车电子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行业开发规模较大,需要嵌入式、web 等相
关领域的大量软件开发人才,并具体分布在动力总成、信息娱乐、底盘、车身、
智能网联等多应用领域,依托各领域的专业技术团队方可实现核心技术积累和
建立竞争优势。

企业培育符合上述技术要求的专业型人才,需要大量的时间积累和卓越的
体系支持,因此,相互进入各自行业具有一定的人才壁垒。

综上,虽然光庭科技与发行人存在上下游关系,但从双方所处行业发展趋
势及进入对方业务领域的壁垒来看,双方涉足对方业务存在较大难度,且报告
期内发行人与光庭科技不存在利益输送或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双方在业务、
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各自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因此,双方的业务上下游及业务内容的关联性不会导致发行人与光庭科技存在
利益输送,不会导致双方相互或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未
来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光庭科技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光庭科技与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不存在交叉持股或者合营其他公司的情形,
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各自建立了独立、完整的
业务体系,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以及差异化的业务发展规划。

A.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独立拥有开展业务所需资产,发行人资产与光庭科技的资产严格分
开。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所需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资产混同的情形。

a.房产、土地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光庭科技的房屋、土地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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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取得方
序号 权属人 产权证号 坐落 土地用途
(m2) 式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
鄂(2018)武
园三路 1 号智能化汽车
汉市东开不动
1 光庭科技 电子仪表车载导航综合 3,546.14 工业 自建
产权第
设备 2 栋/单元 1-5 层/
0071853 号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
鄂(2018)武
园三路 1 号智能化汽车
汉市东开不动
2 光庭科技 电子仪表车载导航综合 7,720.06 工业 自建
产权第
设备 3 栋/单元 1-2 层 1
0071849 号


光庭科技上述房产主要用于生产、实验室、仓储、办公等。报告期内,光
庭科技曾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出租了部分闲置的办公场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终止与光庭科技的所有租赁协议,另行向第三方
租赁经营所需的房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办公场所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发区光谷软件园等地,与光庭科技完全分开,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
他资源要素”。同时,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12 月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位于武
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一宗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 22,860.88 平方米,发行人
将在该土地上建设经营所需的房屋,目前建设工程尚未完工。

b.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注册商标 7 项;由于光庭科技生产制造
的汽车电子产品主要面向汽车整车制造商或其供应商,不属于大众消费品,其
尚未申请注册商标。光庭科技与发行人不存在使用对方商标进行经营或销售产
品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取得专利 29 项,其中发明专利 25 项,外
观设计 4 项;发行人已取得软件著作权 178 项。光庭科技拥有专利 21 项,其中,
发明专利 20 项,实用新型 1 项,拥有软件著作权 16 项。发行人与光庭科技的专
利均系独立自主拥有,不存在光庭科技与发行人相互使用对方专利的情形。

B.人员独立情况

光庭科技与光庭信息与各自的员工独立签订劳动合同,除董事长朱敦尧外,

31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他人员不存在重复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 30 日,光庭科技员工
总数分别为 86 人、114 人、86 人、92 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光庭科技员工构成如下:

专业结构 员工人数(名) 占比
生产人员 14 15.22%
销售人员 6 6.52%
研发人员 57 61.96%
后勤与管理人员 15 16.30%
合计 92 100.00%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员工总数分
别为 970 人、1,237 人、1,236 人、1,417 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光庭信息及其子公司员工构成如下:

人员类型 人数(人) 占员工人数比例
销售人员 56 3.95%
管理人员 121 8.54%
研发与技术实施人员 1,240 87.51%
合计 1,417 100.00%

综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光庭科技与发行人均独立拥有经营所需的员
工,且人员与其经营规模、收入结构相匹配,不存在人员混同的情况。

C.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开立单独的银行账户,未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
独立纳税。

报告期内,光庭科技存在直接或间接向发行人拆借资金以及发行人为光庭
科技的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
独立性”之“十二、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除拆借周期少于一周的情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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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向光庭科技拆出的资金已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提利息,拆借资金已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全部归还完毕;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光庭科技提供的担保已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全部解除完毕。此后,发行人与光庭科技未发生新增的资金
拆借行为,也未发生新增的对外担保。光庭科技直接或间接向发行人拆借资金、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光庭科技的借款提供担保,未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2019 年 11 月至
今,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无新增的资金拆借和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上述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或进
行了事后确认,独立董事发布了认可的独立意见。

D.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并建立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各
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明确,形成了独立完善的管理和生产经营体系。

光庭科技主要办公场所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三路 1 号的自
建房屋,发行人主要办公场所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软件园的租赁
房屋。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光庭科技租赁的场所为独立的空间,与
光庭科技的经营场所明确区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不存在向
光庭科技租赁办公场所的情形。发行人组织机构与光庭科技相互独立,双方不
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E.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直接
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服务与销售业
务体系,与光庭科技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光庭科技存在向对方采购和销售的情形。其中,发行
人向光庭科技采购的金额分别 18.87 万元、55.60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
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15%、0.36%、0.00%、0.00%;发行人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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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科技销售金额分别为 559.83 万元、577.04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占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1%、1.90%、0.00%、0.00%。上述关联交易不
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且发行人与光庭科技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型交易的比例
较低,未对发行人的独立经营造成重大影响。2020 年以来,发行人与光庭科技
未发生新增的关联采购或销售交易。

综上,发行人与光庭科技在主营业务、商业模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
资产、人员、财务、业务、机构方面保持独立,仅少部分客户、供应商存在重
叠情形,占比及影响程度较小。发行人与光庭科技自成立以来,均具有完整的
资产和业务体系,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双方产品和业务不具有替代性、竞
争性或利益冲突。发行人与光庭科技之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光庭科技股权、光庭科技业务安排及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

发行人专注于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产品和服务得到
了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马瑞利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的广泛认可,并与上汽集团、佛吉亚歌乐、电装、日本电产形成了投资
或战略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电子软件相关业务实现收入 19,442.51
万元、27,439.19 万元、29,506.59 万元、15,936.00 万元,2019 年、2020 年增长
率分别为 41.13%、7.53%。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汽车电子软件创新,为客户提
供专业的软件解决方案和软件技术服务;同时,面对汽车产业的变革,公司将
紧密围绕“软件定义汽车”,与重点客户及合作伙伴携手打造汽车电子软件创
新共生型生态,探索长期共赢的新型合作机制,成为全球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商
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最值得信赖的战略合作伙伴。

光庭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的受托研发和生产制造等业务,报
告期内,光庭科技为大型汽车电子供应商或汽车厂商提供了汽车电子产品或组
件的开发和生产服务。报告期内,光庭科技销售收入分别为 3,730.17 万元、
2,749.32 万元、1,166.64 万元、900.28 万元,经营规模仍然较小。未来,光庭科
技希望通过上述产品或组件开发,带来更多的汽车电子产品生产订单,继续专
注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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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更好地保护发行人及股东的利益,避免上市后出现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
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及光庭科技采取了如下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一直筹划光庭科技的重组,重组完成
后,朱敦尧将不再持有光庭科技的股权

自 2019 年 3 月开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及光庭科技在光庭
科技第二大股东烟台市蓬莱区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投资”)的
支持下,与某跨国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拟引入该跨国公司作为战略股东和合
作伙伴,对光庭科技进行重组。根据拟定的重组方案,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将不再持有光庭科技的股权。但由于新冠疫情等多方
面因素的影响,经过前后一年多时间的谈判与沟通,该跨国公司对光庭科技的
投资未能最终获得管理层的批准,拟定的重组方案无法继续实施。目前,光庭
科技仍在积极寻求引入战略投资者,尝试其他的重组方案,以最终实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持有的光庭科技股权的全部转让。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于 2021 年 3 月出具了不可撤销的
专项承诺:

“为更好地保护光庭信息及其股东的利益,本人将积极寻求包括光庭信息
在内的潜在投资者,在本承诺作出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本人持有的光庭科技全
部股权的转让。

在本人向光庭科技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转让光庭科技的股权时,光
庭信息在同等条件下可就本人转让的全部或部分光庭科技股权行使优先受让权。

光庭信息受让光庭科技股权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及受本人控制
的光庭信息其他股东将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相关股权的转让,本人将放弃在光庭科技的全部
剩余权益,由光庭科技以 1 元对价回购本人对光庭科技的全部剩余出资。”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敦尧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31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光庭信息
所生产、开发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与光庭信息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生产、开发任何与光庭信息
所生产、开发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与光庭信息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任何
与光庭信息所生产产品或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法人或组织;
不在任何与光庭信息所生产产品或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法人
或组织中担任任何职务。

(3)如光庭信息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不直
接或间接生产、开发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相竞争的产品,从事或参与与发行
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
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
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得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光庭信息所有,并赔偿因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光庭信息造成的全部损失。”

3、光庭科技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光庭科技于 2021 年 3 月出具了不可撤
销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目前/未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业不会从事汽车电子软件开发及相关的软件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光庭信息
从事的汽车电子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第三方测试服务、软件许可等汽车
电子软件相关业务)和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

本公司将努力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目前/未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遵守上
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该等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光庭信
息及其下属企业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该等企业将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从事上述业务获得的收益归光庭信息所有。”

31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有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敦尧,详细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上汽创投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 励元齐心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坚木坚贯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共有 4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别是名古屋光庭、东京光庭、武汉
乐庭以及山东光庭,其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四)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发行人共有 4 家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公司关联方。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319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
切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实施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企业

公司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实施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截至报告期末,主要关联
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武汉光庭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间接持股
1 “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
43%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司”)
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 发行人参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公司 朱敦尧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企业
发行人参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朱敦尧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兼
总经理王军德担任董事
发行人参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 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朱敦尧担任董事兼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
王军德担任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参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朱敦尧担任董事,董事兼总经理王军德担
5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任董事,董事吴珩担任董事,董事欧阳业
恒担任董事的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持股 43%并
6 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长兴洪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持有 99%出
7
限合伙) 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长兴洪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持有 99%出
8
限合伙) 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长兴洪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持有 99%出
9
限合伙) 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持有
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0 33.6393%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限合伙)
的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持有
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11 4.6078%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限合伙)
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控制的光庭
12 武汉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科技持股 30%的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的弟弟朱敦
13 广州市国舜手袋有限公司 舜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
持股 100%的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的弟弟朱敦
14 广州国舜科技有限公司
舜持股 90.02%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


32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事的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配偶李梅持股 90%
15 上海有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 董事吴珩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企
16
公司 业
17 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18 上汽通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19 上海赛可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20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21 上海汽车集团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22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23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24 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25 房车生活家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26 上汽香港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27 安吉华宇物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28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29 安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吴珩担任董事的企业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30 广州海之境旅游科技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企业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31 广州源合智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企业
深圳前海广证中海达投资管理有限公
32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33 广州中海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企业
34 江苏中海达海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的企业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35 苏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企业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36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的企业

37 广州都市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38 苏州迅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39 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
40 郑州联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广州星创梦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41 董事欧阳业恒持有 99%财产份额的企业
(有限合伙)
42 吉林加一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刘大安担任董事的企业



32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监事刘大安持股 100%,其配偶滕素兰担任
43 北京希持商业有限公司
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监事刘大安持有 60%财产份额,其配偶滕
44 北京同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素兰持有 40%财产份额的企业
45 北京华税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事刘大安的配偶滕素兰担任董事的企业
独立董事王宇宁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
46 武汉博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上述关联企业中,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光庭科技、
电装光庭、中海庭、都市圈、交通科技研究院、中海达。

(七)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控
1 向阳同行投资咨询(武汉)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2019 年 8 月 21 日已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持
有 95%的出资额并担任该公司的
2 株式会社 ZIC 董事长的企业。2020 年 10 月 14
日,ZIC 向横滨地方法务局港北
出张所完成了解散登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曾
持有 57.6%出资份额的企业,
武汉全嘉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3 2019 年 12 月已对外转让全部出
伙)
资,并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注销
完毕
发行人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 湖北光庭职业培训学校
2019 年 8 月已注销完毕
朱敦禹持股 100%的企业,2018
5 仙桃华庭投资有限公司
年 11 月 19 日已注销
董事欧阳业恒曾经担任董事的企
6 武汉天际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其于 2020 年 6 月辞任董事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法定代表人、
7 广州塞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 99%
的企业,2017 年 2 月 21 日已注销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法定代表人、
8 广州市荣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2019
年 1 月 30 日已注销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的企业,
9 深圳市五岳中海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7 日已注销。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的企业,
10 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辞任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的企业,
11 广东智慧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已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辞任


322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的企业,
12 武汉汉宁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已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辞任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的企业的
13 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的企业的
14 武汉海达数云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董事欧阳业恒担任董事的企业的
15 武汉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控
16 湖北光庭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制的光庭科技持股 65%的企业,
2020 年 7 月 20 日已注销
财务总监葛坤担任执行董事、总
17 武汉道顺贸易有限公司 经理的企业,2020 年 6 月 12 日已
注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担
18 武汉中国光谷汽车电子行业协会 任法定代表人的社会团体,2020
年 11 月 10 日已注销
监事刘大安曾持股 18.40%,其配
19 水墨京华(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偶滕素兰曾持股 9.20%的企业,
已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转让退出
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
20 胡慧萍
事,已于 2020 年 7 月辞任
21 武汉汇捷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胡慧萍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已
22 胡开春
于 2018 年 4 月 3 日辞任
曾任董事的胡开春持有 73.33%财
阿拉山口市顺然盈润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
23 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企业
曾任董事的胡开春担任董事的企
24 磐石市飞跃模具有限公司

曾任董事的胡开春曾担任董事的
25 北京科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已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辞

曾任董事的胡开春曾担任董事的
26 长春易控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已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辞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事,已
27 杨继平
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辞任
董事欧阳业恒曾担任法定代表
28 广州中海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人、经理的企业,已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辞任
董事欧阳业恒曾担任法定代表
29 广州海达星宇技术有限公司 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辞任
董事欧阳业恒曾担任董事的企
30 深圳中铭高科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业,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辞任
董事欧阳业恒曾担任法定代表
31 西安灵境旅游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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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辞任

上述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中,报告期内曾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
联方为向阳同行、浙江中海达。

十二、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6月
向董事、监事、
董事、监事、高级
高级管理人员支 359.27 721.75 628.81 544.44
管理人员
付薪酬
中海庭 5.67 60.47 20.83 247.01
光庭科技 - - 55.60 18.87
关联采购
都市圈 - - 2.12 41.51
经常性 浙江中海达 - 0.10 - -
关联交
光庭科技 - - 577.04 559.83

关联销售 中海庭 221.08 472.85 815.89 357.81
电装光庭 1,422.94 1,449.60 - -
关联租 电装光庭 - - 117.44 -
赁(本
房屋租 光庭科技 - 42.53 50.65 28.77
公司作

为承租
侯稳娥 - 28.80 57.60 82.80
方)
汽车租赁(本公
中海庭 - 35.64 - 90.00
司作为承租方)
汽车租赁(本公
中海庭 - - - 2.59
司作为出租方)
关联担保 光庭科技 - - 注
关联方资金拆借 向阳同行 - - - 1,700.00
偶发性
关 联 交 利息收入 向阳同行 - - - 54.90
易 中海庭
- - 173.45 -
(销售)
关联资产转让 交通科技研究院
- 42.60 96.46 -
(采购)
电装光庭(销售) - - 0.77 -
放弃高精度电子 中海庭 - - - 6,558.21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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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6月
地图业务的补偿

赞助费与会费 汽车电子协会 - 18.00 - -

代理销售 QNX 产 中海庭 - 2.17 11.68 -
品(含税价) 中海达 - 24.00 - -
代光庭科技采购
光庭科技 - 4.77 - -
汽车电子产品
注:2017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为光庭科技的 1,70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该
担保持续至 2018 年 3 月 2 日;2017 年 10 月 10 日,发行人子公司武汉乐庭为光庭科技 5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持续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薪酬金额 359.27 721.75 628.81 544.44

2、关联采购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与关联方经常性采购总金
额分别为 307.39 万元、78.55 万元、60.56 万元、5.67 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交易价格的 2021 年 1-6 2020 年 2019 年
关联方 2018 年度
内容 确定方法 月 度 度
中海庭 接受劳务 市场价 5.67 60.47 20.83 247.01
采购硬件 市场价 - - 8.45 -
光庭科技
接受劳务 市场价 - - 47.15 18.87
都市圈 接受劳务 市场价 - - 2.12 41.51
浙江
接受劳务 市场价 - 0.10 - -
中海达
合计 5.67 60.56 78.55 307.39
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0.06% 0.36% 0.50% 2.44%

(1)与光庭科技的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部分项目需要向光庭科技采购汽车电子硬件和相关技
术服务及自动驾驶调查报告,上述交易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较小,对发行人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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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2020 年,发行人未再向光庭科技采购硬件或技术服务。

(2)与中海庭的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中海庭采购软件开发服务的情形,主要系 2017 年
12 月以前,中海庭仍为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发行人取得的部分项目由
中海庭负责相关内容的实施,上汽创投 2017 年 12 月取得中海庭控制权后,上
述未完结的工作由中海庭继续完成,导致发行人 2018 年向中海庭采购的金额相
对较大。2019 年以来,向中海庭采购交易相对较小。发行人与中海庭合作期间,
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中海庭主营业务为面向汽车自动驾驶及智慧城市提供高精度地图及增值服
务、高精度定位及大数据挖掘服务。2018 年 9 月 3 日,中海庭取得了自然资源
部颁发的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可以独立开展高精度地图制作的相
关业务。2018 年 9 月 6 日,发行人向测绘资质主管部门提交了取消甲级测绘资
质中的专业范围“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申请,并获受理。根据发行人与上汽
创投等中海庭股东签署的《股东协议》,发行人不再从事高精度地图业务,并
将已跟客户签署协议的业务委托中海庭实施;中海庭作为发行人子公司期间已
经开始实施的其他项目,在上汽创投取得中海庭控制权后,由中海庭负责继续
实施,从而导致发行人向中海庭采购高精度地图相关的软件开发服务的关联交
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3)与都市圈的交易

2018 年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山东光庭委托都市圈进行了部分数据采集与加工,
发行人与都市圈的交易逐年下降。

都市圈系上市公司中海达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提供三维地理信息采集生产、
时空地理数据中心建设、行业软件系统开发与集成运营等服务,在城市测绘、
自然资源、市政建设、综治社管等领域具有较多技术积累和成功案例,其母公
司中海达在数据采集所需的精准定位装备领域也有较高的知名度。因此,都市
圈是市场上数据采集服务优质的供应商之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向都市圈采购了地图数据的采集和加工
服务,2017 年、2018 年、2019 年采购金额分别为 186.24 万元、41.51 万元、2.12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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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020 年以来未发生采购交易。其中,2017 年的采购主要系原子公司中海
庭因地图业务需要委托都市圈进行地图数据的采集与加工,2018 年发行人控股
子公司山东光庭因智慧城市等业务需要委托都市圈进行了部分数据采集与加工。
发行人在综合考虑供应商技术实力、信誉和市场知名度等因素后,选择都市圈
作为部分数据采集和加工服务的供应商,并通过平等协商达成最后的交易,具
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4)与浙江中海达的交易

浙江中海达为关联方中海达的控股子公司,2020 年,浙江中海达为发行人
提供了精准定位设备修理服务,交易金额 0.10 万元。

3、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交易价格的 2021 年 1-6 2020 年 2019 年
关联方 2018 年度
内容 确定方法 月 度 度
提供软 件
光庭科技 市场价 - - 577.04 559.83
开发劳务
提供软 件
中海庭 市场价 221.08 472.85 815.89 357.81
开发劳务
提供软 件
电装光庭 市场价 1,422.94 1,449.60 - -
开发劳务
合计 1,644.02 1,922.45 1,392.93 917.64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9.78% 5.77% 4.59% 3.78%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向关联方光庭科技、中海
庭、电装光庭提供软件开发服务收入总额分别为 917.64 万元、1,392.93 万元、
1,922.45 万元、1,644.0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8%、4.59%、
5.77%、9.78%,占比较低。

(1)与光庭科技的交易

①交易的基本情况

光庭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零部件的研发、集成、生产和销售业务,其产
品搭载的软件存在委托发行人开发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光庭科技提供
了 APP 开发、T-BOX 产品软件系统开发等服务。发行人与光庭科技的合作遵循
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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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光庭科技提供汽车电子嵌入式软件开发相关的技
术服务及第三方测试服务。2018 年、2019 年,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559.83 万元、
577.04 万元,2020 年以来未发生关联销售。发行人向光庭科技提供的服务按定
价和结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项目计价和工作量计价,其中,项目计价系由交
易双方提前协商确定项目的总金额;工作量计价包括工时计价或按其他工作量
标准计价,其中工时计价为主要结算方式,即按发行人为其提供的总工作月数、
天数或小时数为依据进行结算。具体销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技术服
- - - - 538.02 93.24% 559.83 100.00%

第三方测试 - - - - 39.02 6.76% - -
合计 - - - - 577.04 100.00% 559.83 100.00%
其中:
工时计价模 - - - - 548.11 94.99% 555.35 99.20%

项目计价模
- - - - 28.92 5.01% 4.48 0.8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光庭科技提供的服务主要系按工时计价的软件技术服
务,占比均超过 90%,项目计价相关收入占比较小。工时计价模式下,发行人
向光庭科技提供服务的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向光庭科技销售金额
- - 538.02 559.83
(万元)
向光庭科技销售单价
- - 131.47 121.48
(元/小时)
向非关联方提供服务
的平均单价(元/小 141.10 141.23 147.06 154.85
时)
注: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单价系指向非关联方提供的按工时计价的服务单价,上
述销售单价均为结算的平均单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光庭科技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价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
术服务的平均单价,主要原因包括:(1)发行人与光庭科技合作的博世 T-box
产品项目处于前期研究与开发阶段,博世给予的开发经费较少,经光庭科技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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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友好协商,发行人同意产品开发阶段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向光庭科技提供
技术服务,待博世产品量产出货时,发行人按件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补偿。
2019 年,发行人取得光庭科技给予的补偿 12.55 万元。2020 年,由于博世产品
市场销售不及预期,且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光庭科技上述 T-box 产品出货
量大幅萎缩。(2)通过参与博世产品的开发,有助于发行人在 T-box 软件开发
领域的技术和经验积累,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

综上,发行人与光庭科技的合作方式,系在当时对博世产品市场销售相对
乐观的背景下达成的,且该项目有助于发行人技术和经验的积累,交易价格具
有商业合理性。随着博世项目实施完毕,2020 年以来,除日本子公司代光庭科
技在日本采购零星的汽车电子产品,发行人与光庭科技未发生新增的关联销售。

(2)与中海庭的交易

①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海庭于 2017 年 12 月成为上汽创投的控股子公司,开始承担上汽集团自
动驾驶高精度地图数据相关业务的实施,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中海庭向
发行人采购了测试、系统平台开发等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海庭提供服
务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中海庭提供软件开发或数据加工相关的技术服务,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357.81 万元、
815.89 万元、472.85 万元、221.08 万元,主要为工时计价模式。

发行人向中海庭提供服务的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向中海庭销售金额
221.08 472.85 815.89 357.81
(万元)
向中海庭销售单价
112.67 117.19 156.68 151.58
(元/小时)
向非关联方提供服务
的平均单价(元/小 141.10 141.23 147.06 154.85
时)

2018 年、2019 年、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向中海庭提供服务的价格与其他第
三方加权平均价格略有差异,主要原因系:(1)发行人报价时会考虑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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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客户发展潜力、人员服务过程中的其他成本、费用等其他因素,从而导
致不同客户报价存在一定的差异;(2)项目需求不同,项目实施人员的结构也
会有所差异,平均单价则相应发生变化。上述原因共同导致了向不同客户提供
服务的价格存在一定差异,总体而言,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中海庭提供服务
的价格处于合理水平。

2020 年,发行人向中海庭提供服务的价格较低,主要系 2020 年上半年新型
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发行人员工居家办公,应中海庭要求降低提供服务的价格,
导致平均价格有所下降,与交易的实际情况相符。

(3)与电装光庭的交易

①交易的基本情况

电装光庭系发行人的参股公司,主要从事面向丰田汽车公司的智能座舱相
关软件开发。出于成本、效率、技术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电装光庭与发行人在
智能座舱相关软件开发方面存在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电装光庭提供
软件开发服务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电装光庭提供软件技术服务、汽车仪表软件开发
及软件许可服务,关联销售发生于 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交易金额分别为
1,449.60 万元和 1,422.94 万元,主要采取工时计价模式。具体销售内容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技术服务 1,026.65 72.15% 1,400.60 96.62% - - - -
汽车仪表软件
395.16 27.77% 47.87 3.30%
开发
软件许可 1.13 0.08% 1.13 0.08% - - - -
合计 1,422.94 100.00% 1,449.60 100.00% - - - -
其中:
1,026.65 72.15% 1,400.60 96.62% - - - -
工时计价模式
项目计价模式 396.29 27.85% 49.00 3.38% - -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电装光庭提供的服务主要系按工时计价的软件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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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占比分别为 96.62%、72.15%,项目计价相关收入占比较小。工时计价模式
下,发行人向电装光庭提供服务的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向电装光庭销售金额
1,026.65 1,400.60 - -
(万元)
向电装光庭销售单价
151.68 148.81 - -
(元/小时)
向非关联方提供服务的平
141.10 141.23 147.06 154.85
均单价(元/小时)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电装光庭提供软件技术服务的价格略高于向其他第三
方提供服务的价格,二者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与公允性。

(4)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每年年初对与光庭科技、中海庭、电装光庭的上述关
联销售进行了预计,并经发行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
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综上,发行人向光庭科技、中海庭、电装光庭提供服务的价格具有合理性,
符合交易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内部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不存在显
失公允的情形。

4、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 2021 年 1- 2020 年 2019 年
出租方 承租方 2018 年度
情况 6月 度 度
光庭科技 光庭信息 房屋租赁 - 21.00 26.80 17.00
光庭科技 武汉乐庭 房屋租赁 - 21.53 23.85 11.77
电装光庭 光庭信息 房屋租赁 - - 101.49 -
电装光庭 光庭信息 设备租赁 - - 15.95 -
侯稳娥
光庭信息 房屋租赁 - 28.80 57.60 82.80
(注)
合计 - 71.33 225.69 111.57
注:侯稳娥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侯稳娥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因其系受实际控制人配偶李梅委托负
责租赁房屋的合同签订事项,因此其与发行人的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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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向光庭科技租赁房屋的情形。因业务需
要,发行人及子公司先后向光庭科技租赁厂房或办公楼作为实验室、子公司研
发和办公场所、应客户技术保密要求设立的本田项目独立办公场所等。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不存在向光庭科技租赁房屋的情形。

发行人与电装光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电装光庭武汉市东湖开发
区光谷软件园中路以西软件园 6 期 4 栋 5 层的房屋作为办公场地,建筑面积
852.275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月租金为
92,188.56 元(含税)。此外,发行人与电装光庭签订《设备租用协议书》,承
租电装光庭的自有服务器等设备,租赁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为 18.02 万元(含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解决部分员工在上海长期工作期间的住宿问题,发行
人与侯稳娥签署租赁协议,租赁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数套房屋。上述租赁房屋
中部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所有。发行人与侯稳娥签署的租赁合同对租金
及租赁期间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约定,租金以实际入住人数为依据进行结算。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终止与侯稳娥的上述房屋租赁。

发行人与光庭科技、电装光庭、侯稳娥之间房屋租赁定价系参考房屋所在
地周边的其他同类型房屋租赁的价格并经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
送的情形。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 2021 年 1-
出租方 承租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情况 6月
中海庭 光庭信息 汽车租赁 - 35.64 - 90.00
光庭信息 中海庭 汽车租赁 - - - 2.59

2017 年 9 月,为满足发行人汽车测试业务需要,发行人与中海庭签订《汽
车租赁合同》,承租中海庭 7 辆东风日产 2017 款奇骏汽车,租赁期限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双方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汽车租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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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为 121.94 万元。

根据发行人与中海庭签署的《用于高精度地图点云数据采集的移动测量车
租赁服务协议》,发行人向中海庭租赁 2 辆移动测量车,用于高精度地图点云
数据采集,预计累计使用时间为 3 个月,租赁费用合计为 45.15 万元。2020 年,
实际发生租赁费 35.64 万元。因包含激光雷达、高精度惯导等设备的移动测量车
购置成本较高,租赁价格较高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与中海庭签订《租车协议》,发行人向中海庭出租 1 辆东风风
神汽车用于日常运营,租赁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租
金为 3 万元(含税)。

(2)向中海庭租赁 7 辆汽车定价 121.94 万元的依据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与中海庭签署的《汽车租赁合同》,发行人因日产 AD1 走行测
试项目需要,向中海庭租赁 7 辆东风日产 2017 款奇骏汽车,租赁期间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含税租赁金额为 121.94 万元,每辆车年租金
17.42 万元。租赁价格的确定,主要考虑因素包括:(1)租赁的汽车为新车,
发行人需要对汽车进行一定的改装后方可用于测试业务,改装会对其后续使用
和再次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2)上述租赁汽车一年内平均每辆行驶 5.45
万公里,从而加速了汽车的折旧;(3)租赁汽车购买价格相对较高,每辆汽车
购买价格为 24.58 万元。考虑到上述因素,并结合当时汽车租赁市场价格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租赁价格确定为每辆车年租金 17.42 万元,定价比较合理。

2、关联担保
担保/抵押金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经履行完毕
光庭信息 光庭科技 1,700.00 2017-8-31 2018-3-2 是
武汉乐庭 光庭科技 500.00 2017-8-16 2019-11-26 是

光庭科技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借款 1700
万元,借款合同编号“B0100017009Z”。根据汉口银行“ D010001700B3”
《权利质押合同》,2017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以 1,800 万元大额存单为上述借款
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汉口银行“D010001700JB”《保证金质押合同》,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用 5 亿日元保证金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笔借款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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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3 月 2 日偿还完毕。

光庭科技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借款 500 万元,借款合同编号“70012017280650”。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ZB7007201700000016”《最高额保证合同》,武汉乐庭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光庭科技以自有的凤凰山产业园 2、3 栋房地产抵押手续于 2019
年办理完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解除武汉乐庭对光庭科
技贷款提供的保证担保。

3、关联方资金拆借

(1)资金拆借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关联方 拆出金额 借出日期 偿还日期 6 月 30 备注
日余额
向阳同行 1,700.00 2018 年 3 月 2 日 2018 年 12 月 28 日 - 由发行人借出

2018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向关联方向阳同行拆出资金 1,700 万元,本次资金
拆借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 54.9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借款
本金和利息已全部结清。

(2)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原因和资金用途,资金拆出、归还路径,计息情况
及依据,相应资金是否实质在体外代公司垫付成本费用

2017 年-2020 年,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拆出金 计息依据和 原因及资金
关联方 借出日期 偿还日期 拆出路径 归还路径
额 计息情况 用途
月利率 转借光庭科 中海庭向交 交通科技
交通科技
100.00 2017.6.12 2018.1.31 5‰,计息 技用于业务 通科技研究 研究院归
研究院
3.35 万元 发展需要 院借出 还中海庭
满足借款方 光庭科技
中海庭向光
光庭科技 100.00 2017.2.17 2018.11.2 业务发展需 归还中海
庭科技借出
月利率 要 庭
5‰,2017 满足借款方 光庭科技
中海庭向光
光庭科技 100.00 2017.7.26 2018.11.2 年合计计息 业务发展需 归还中海
庭科技借出
7.15 万元 要 庭
(注) 借款方用于 光庭科技
中海庭向光
光庭科技 450.00 2017.8.31 2017.9.1 归还银行贷 归还中海
庭科技借出
款 庭
借款方用于 光庭科技
短期拆借, 发行人向光
光庭科技 550.00 2017.8. 31 2017.9.1 归还银行贷 委托交通
未计息 庭科技借出
款 科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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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出金 计息依据和 原因及资金
关联方 借出日期 偿还日期 拆出路径 归还路径
额 计息情况 用途
院代为支

年利率
转借光庭科 向阳同行
4.35%,计 发行人向向
向阳同行 1,700.00 2018.3.2 2018.12.28 技用于归还 归还发行
息 54.90 万 阳同行借出
银行贷款 人

注:2017 年 12 月,上汽创投增资中海庭并取得其控制权,发行人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因此,2018 年上述关联方与中海庭资金拆借的利息未在发行人合并报表体现。

经核查,上述关联方拆入的资金主要直接或间接用于光庭科技归还银行贷
款,或用于光庭科技其他日常经营用途,不存在将资金转出后在体外代公司垫
付成本费用的情形。

(3)说明资金拆借事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发行人财务是否独立,报告期
内是否存在关联方无偿占用或变相占有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早期,因光庭科技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直接或间接向其提供了借
款,借款双已签署协议,对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进行了约定,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关联方占用资金均已归还完毕。除发行人向光庭科技的隔天拆借外,
其他资金拆借已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年利率 4.35%)或双方约定的利率
(月利率 5‰)计提相应的利息并结清,未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19
年及以后,发行人未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形。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进行了补充确认。
独立董事对发行人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该
期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设立以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已开立单独的银行账户,未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
法独立纳税。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关联方资金拆借均已归还完毕,利息已
结清,此后,发行人未发生新增的资金拆借和对外担保,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
及担保未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司按相关规则要求是否对前述事项进行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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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期间,发行人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与关联担保未按相关规定予
以披露,不符合新三板当时有效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本
次发行及上市申请文件中,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8 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进一
步完整披露或完善相关信息,主动纠正了上述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形。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关联方资金拆借均已归还完毕,利息已结清,关联担保已
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解除完毕,此后,发行人未发生新增的资金拆借和对外担
保,上述不规范的情形整改情况良好。

发行人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开始在新三板挂牌转让,2018 年 10 月,发行人
股票终止在新三板挂牌。新三板挂牌期间,发行人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
而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管措施或处分的情形,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的情形。

(5)公司对关联资金拆借及担保的整改情况,整改后相关财务内部控制是
否健全有效及依据

①公司对关联资金拆借及担保的整改情况

为规范上述情形,发行人陆续清理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和关联担保,具体规
范和整改情况如下:

A.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出资金主要发生于 2017 年和 2018 年初,2018 年 4 月
以来,发行人杜绝了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拆出的资
金已全部收回,利息已结清。

发行人关联方担保发生于 2017 年,截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关联担保已全
部解除完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新增的对外担保。发行
人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及担保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B.发行人通过制定建立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程序及规范,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2020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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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等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相关决策事项、决策程序作出了具体规
定。

C.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上市辅导培训强化学习并掌握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并完成考核,避免发生公司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D.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报告期
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和担保事项进行审议确认。独立董事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 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
行为,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 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所发生的
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D.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
《避免占用资金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
为:

(a)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为本人代垫费用,也不互
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b)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
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使用: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
给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使用;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的关
联方提供委托贷款;③委托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④为本人及本
人的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⑤代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
偿还债务;⑥其他实质导致公司资金被占用的行为。

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
人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为止。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赔偿由此给公司造
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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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整改后相关财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及依据

如上所述,发行人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相关决策事项、决策程序作出了
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程序及规范。自 2019 年 11 月关联方资金拆
借及担保事项整改完毕以来,公司未发生新增的资金拆借和对外担保事项,发
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与经营性相关的资金往来,资金流水与业务合同、
结算单据匹配。对于新增的其他关联交易,发行人已根据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
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或补充确认,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文件齐备。发行人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与关联交易相
关的内部控制有效。

发行人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
审核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2-00373 号),认为公
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4、关联方利息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关联方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8 年度

向阳同行 利息收入 - - - 54.90

5、关联资产转让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转让-转让
中海庭 - - 173.45 -
软件
交通科技研 资产转让-购买
- 42.60 96.46 -
究院 软件
资产转让-转让
电装光庭 - - 0.77 -
软件

2020 年,因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向交通科技研究院采购了其闲置的工具
软件,合计金额 42.60 万元,按交通科技研究研的采购成本定价,具有合理性。

2019 年,发行人向中海庭转让其于 2017 年向北京城际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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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购买的电子地图数据 1 套。交易发生的原因系发行人已放弃导航电子地图制
作相关业务,且该电子地图数据为中海庭所需,本次交易采取平价转让的方式
进行,交易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2019 年,发行人向交通科技研究院购买全国交通数据以用于地理信息系统
(GIS)行业应用业务,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价,交易价格不存在显
失公允的情形。

2019 年,发行人向电装光庭转让软件使用权,销售金额为 0.77 万元,占当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6、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放弃高精度电子地图业务的补偿

2018 年,发行人放弃高精度电子地图业务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
质,并协助中海庭取得该项资质,中海庭支付 7,000 万元(含税价)作为补偿,
发行人确认营业外收入 6,558.21 万元。

中海庭向发行人支付补偿款项 7,000 万元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①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是开展高精度地图业务的必要前提

汽车自动驾驶领域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成为国内多家互联网企业及
汽车厂商重点布局的领域之一,高精度地图是自动驾驶发展不可或缺的工具。
根据《关于导航电子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自动驾驶地图生产
测试与应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系开展
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业务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上汽集团与光庭信息合作的基
础。

②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企业相对较少,行业具有一定的
准入门槛

自《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于 2004 年发布以来,
取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数量增加较为缓慢,截至上汽创投
向中海庭增资之日,全国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仅 14 家。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由光庭信息所拥有,该资质不可以转让,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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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资质主体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向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申请,因此只能由光庭信息协助中海庭取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

拥有法定数量的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申请该资质的核心条件之一,
由于注册测绘师等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稀缺性,协议约定光庭信息在必要时应
将为符合申请该等甲级测绘资质所需的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入中海
庭,以确保中海庭符合该甲级测绘资质的申请条件并顺利申请取得该测绘资质。

③出于战略布局等需要,市场给予高精度地图业务较高的估值并进行较大
投入

由于自动驾驶仍处于研究和验证阶段,自动驾驶汽车尚未量产,高精度地
图经营企业普遍出现亏损或微利,但出于战略布局的考虑,市场仍给予高精度
地图业务较高的估值并进行较大的投入。参考案例如:2014 年,腾讯收购了腾
讯大地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科菱航睿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100%股权,收购时腾讯大地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00 万元。2013 年,百度收购了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
购时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00 万元,收购完成后,百度
认购其增资 11,200.00 万元。上述交易案例为本次中海庭向发行人支付补偿金额
的确定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④中海庭向发行人支付放弃高精度地图业务的补偿,有利于维护发行人作
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利益

光庭信息承诺注销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将有利于中海庭申请该
资质,同时有利于光庭信息与中海庭避免在高精度地图业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
竞争的可能性。但光庭信息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和独立的利益主体,放弃高精
度电子地图业务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需要得到合理的补偿,中海
庭以技术服务费/知识产权转让费的方式向光庭信息支付补偿款项 7,000 万元,
综合考虑了光庭信息在相关业务和资质上多年的积累、以及该资质的市场价值,
并经相关方协商确定,具有合理性。

(2)行业协会会费及研讨会赞助费

2020 年,发行人向光谷汽车电子协会支付 15 万元智能网联企业发展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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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费和 3 万元会费。

(3)日本子公司代光庭科技采购设备

2020 年,发行人子公司东京光庭代光庭科技在日本购买 1.34 万元汽车电子
零部件,发行人子公司名古屋光庭代光庭科技在日本购买 3.43 万元设备。

上述交易金额较小,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影响。

(4)代理销售 QNX 产品

2019 年光庭信息作为加拿大黑莓公司 QNX 产品大中华区 VAI(战略合作伙
伴),代理销售给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价值 11.68 万元(含税价)软件
产品;2020 年,光庭信息作为加拿大黑莓公司 QNX 产品大中华区 VAI(战略合
作伙伴),代理销售给中海达价值 24.00 万元(含税价)软件产品,代理销售给
中海庭价值 2.17 万元(含税价)的软件产品维护费。上述代理销售均属于平价
销售,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7、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海庭的汽车租赁系因业务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租赁
用途与双方经营内容相匹配,具有合理性,租赁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发行人向光庭科技、向阳同行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和资金拆借,主要发生
在报告期早期,资金拆借已结清借款本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资
金拆借及对外担保均已清理完毕,未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与中海庭、交通科技研究院、电装光庭发生的软件产品转让,以及
向光谷汽车电子协会提供智能网联企业发展研讨会赞助费和会费均系经营所需,
未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放弃高精度电子地图业务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并协助
中海庭取得该资质,系为履行上汽创投增资中海庭时各方签署的股东协议,并
获得合理补偿,发行人获得的款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未
对发行人经常性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发行人向中海庭和中海达代理销售 QNX 产品销售金额较小,且为平价销售,
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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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均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光庭科技 - - 1,001.69 1,140.29
应收账款 中海庭 102.62 149.91 639.08 124.02
电装光庭 601.70 339.43
光庭科技 - 1.19 3.30 -
中海庭 - - - 5,000.00
其他应收款
电装光庭(注) 41.50 53.55 19.21 31.56
朱敦尧 - 67.11 - -
注:报告期内,参股公司电装光庭向发行人借调部分员工参与其经营。报告期各期末,
对电装光庭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发行人代电装光庭垫付的,应由电装光庭承担的上述人员
薪酬。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电装光庭 - - 117.44 -
应付账款
光庭科技 - - 42.95 -
光庭科技 - - 5.01 -
其他应付款 都市圈 - - 3.40 9.62
交通科技研究院 - - - 2.11

十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回避表决制度及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
决策程序等相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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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或进行了事后确认。

(二)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2020 年 6 月,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汤湘希、
蔡忠亮、王宇宁为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审
慎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与关联方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 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在董事会审议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四、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和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制定并完善了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回避制度进行了规定,以保证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此外,公司还结合实际,制定了《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范围、决策权限、审批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另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的
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不干涉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控制地位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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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

二、本人保证在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
尽可能减少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对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
联交易,本人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确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
证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件进行,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
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
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发
行人谋求任何超出协议之外的利益。

四、以上声明、保证及承诺适用于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除了发行人之外的
所有其他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该等企业按照与本人同样的标
准遵守以上保证及承诺事项。

五、如以上声明与事实不符,或者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保
证及承诺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发行人
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五、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一)报告期内新增的关联方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关联方请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八)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以及“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二)报告期关联方减少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减少的关联方主要是由于关联方注销、关联自然人辞任相关
职务所致,具体请参见“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一、关联方及关联
交易”之“(七)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后续未与上述原关联方发生交易或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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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反映了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
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以合并口径反映。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会
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5,878,691.25 225,660,461.42 70,485,529.32 128,613,073.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06,000,000.00 -
应收票据 250,000.00 516,102.00 3,086,600.00 -
应收账款 100,533,936.25 92,309,365.08 98,905,619.29 112,707,057.29
预付款项 1,909,212.74 2,066,214.75 1,839,949.20 1,543,387.73
其他应收款 2,870,820.88 3,809,649.69 2,391,944.00 53,884,711.30
其中:应收利
- - - 249,750.00

存货 25,827,140.28 18,291,756.76 20,065,047.30 12,469,370.55
合同资产 1,201,248.34 1,607,396.47 - -
其他流动资产 7,352,861.00 6,555,333.67 1,190,596.38 8,379,896.38
流动资产合计 305,823,910.74 350,816,279.84 303,965,285.49 317,597,497.0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28,114,050.47 132,668,215.78 130,265,833.19 78,847,320.84
固定资产 10,881,362.85 10,217,457.89 7,760,070.38 6,122,270.15
在建工程 63,217,681.58 21,366,467.35 - -
使用权资产 3,298,052.08 - - -
无形资产 23,326,357.71 21,856,242.91 21,909,165.03 11,010,313.91
长期待摊费用 175,172.37 282,823.15 387,821.91 804,8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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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53,240.33 1,309,129.73 2,089,123.35 2,548,347.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04,535.93 982,254.25 785,424.8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3,970,453.32 188,682,591.06 163,197,438.74 99,333,152.21
资产总计 539,794,364.06 539,498,870.90 467,162,724.23 416,930,649.27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9,844,856.61 39,846,141.35 14,349,442.46 9,545,862.66
预收款项 - - 16,071,743.41 4,578,994.36
合同负债 4,040,951.84 5,273,415.53 - -
应付职工薪酬 13,691,742.20 29,635,231.47 23,097,061.48 18,080,631.14
应交税费 4,100,831.81 3,906,267.09 6,504,169.33 22,913,273.48
其他应付款 2,200,747.81 2,826,527.43 2,619,059.95 1,563,525.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810,655.58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5,689,785.85 81,487,582.87 62,641,476.63 56,682,287.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886,200.00 - - -
租赁负债 1,145,173.82 - - -
预计负债 3,908,201.03 4,213,411.50 3,263,354.23 3,614,137.31
递延收益 3,184,243.30 2,981,113.81 3,364,745.58 4,257,888.02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123,818.15 7,194,525.31 6,628,099.81 7,872,025.33
负债合计 78,813,604.00 88,682,108.18 69,269,576.44 64,554,312.73
股东权益:
股本 69,466,700.00 69,466,700.00 69,466,700.00 69,466,700.00
资本公积 126,386,997.91 126,386,997.91 125,715,851.50 125,715,851.50
其他综合收益 -1,083,979.75 -93,529.69 217,681.59 -49,963.45
盈余公积 25,064,010.63 25,064,010.63 17,927,771.50 12,449,250.96
未分配利润 232,717,459.71 222,292,048.16 177,253,851.08 137,905,848.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52,551,188.50 443,116,227.01 390,581,855.67 345,487,687.45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8,429,571.56 7,700,535.71 7,311,292.12 6,888,649.09
股东权益合计 460,980,760.06 450,816,762.72 397,893,147.79 352,376,3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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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539,794,364.06 539,498,870.90 467,162,724.23 416,930,649.2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8,583,878.52 334,374,514.24 304,573,460.53 242,772,846.84
减:营业成本 88,779,882.71 167,474,229.01 156,540,104.16 125,960,937.50
税金及附加 170,504.52 703,939.57 937,994.73 823,701.47
销售费用 10,646,141.88 19,972,513.75 21,036,127.30 22,894,171.00
管理费用 20,108,827.75 42,256,049.99 38,592,636.83 56,002,712.65
研发费用 15,062,465.21 37,185,529.14 31,664,240.76 21,065,930.25
财务费用 4,681,080.59 -1,865,470.75 -1,382,581.96 -4,917,901.90
其中:利息费用 38,150.24 - - -
利息收入 1,021,131.99 1,573,409.83 264,900.68 1,040,562.15
加:其他收益 2,509,871.79 8,104,186.46 5,192,286.75 7,061,092.63
投资收益(损失
-2,993,615.44 4,451,786.04 640,473.18 -1,578,968.74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2,993,615.44 2,540,513.90 -1,081,487.65 -2,245,111.68
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 -893,142.61 631,300.74 3,499,243.58 -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 -243,577.58 -887,275.85 -1,146,054.72 -6,328,697.26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 116,542.79 125,816.81 456,589.77 -17,436.34
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 27,631,054.81 81,073,537.73 65,827,477.27 20,079,286.16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5,523.03 666,292.37 459,792.71 66,173,422.08
减:营业外支出 215,958.12 1,249,283.00 75,552.46 210,584.00
三、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号 27,430,619.72 80,490,547.10 66,211,717.52 86,042,124.24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382,832.32 7,086,857.30 7,069,211.31 15,445,7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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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四、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 25,047,787.40 73,403,689.80 59,142,506.21 70,596,394.03
列)
(一)按经营持续
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 25,047,787.40 73,403,689.80 59,142,506.21 70,596,394.03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
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净亏
24,318,751.55 73,014,446.21 58,719,863.18 69,814,229.61
损以“-”号填
列)
2.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净亏损以“-” 729,035.85 389,243.59 422,643.03 782,164.42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
-990,450.06 -311,211.28 267,645.04 918,920.57
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990,450.06 -311,211.28 267,645.04 918,920.57
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
-990,450.06 -311,211.28 267,645.04 918,920.57
的其他综合收益
(8) 外 币 财 务 报
-990,450.06 -311,211.28 267,645.04 918,920.57
表折算差额
(二)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 - - -
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057,337.34 73,092,478.52 59,410,151.25 71,515,314.60
(一)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23,328,301.49 72,703,234.93 58,987,508.22 70,733,150.18
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729,035.85 389,243.59 422,643.03 782,164.4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35 1.05 0.85 1.01

(二)稀释每股收
0.35 1.05 0.85 1.01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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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
173,799,658.75 354,544,551.58 352,607,044.27 198,494,584.75
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2,072.23 718,611.45 802,826.70
收到其他与经营
5,473,792.98 12,514,350.77 61,071,721.62 31,166,638.70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179,273,451.73 367,700,974.58 414,397,377.34 230,464,050.15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
26,642,172.45 46,071,924.30 36,587,955.05 41,322,754.66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129,532,395.42 185,131,494.59 183,460,263.60 123,013,443.55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62,085.76 23,774,275.36 38,741,075.00 15,993,909.52
支付其他与经营
14,695,073.85 30,681,395.78 32,812,134.41 33,113,131.77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176,831,727.48 285,659,090.03 291,601,428.06 213,443,239.50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2,441,724.25 82,041,884.55 122,795,949.28 17,020,810.65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
- 303,000,000.00 321,093,211.51 76,800,000.00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
- 1,911,272.14 1,721,960.83 666,142.94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640,933.74 2,251,765.02 130,255.00 193,9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 - - 46,632,506.25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640,933.74 307,163,037.16 322,945,427.34 124,292,549.19
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54,186,012.30 15,102,655.81 20,299,298.30 4,168,653.80
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7,000,000.00 461,300,000.00 95,069,394.44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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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
- - - 17,000,000.00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54,186,012.30 212,102,655.81 481,599,298.30 116,238,048.24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53,545,078.56 95,060,381.35 -158,653,870.96 8,054,500.95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
- - - -
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
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
15,190,000.00 - - -
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
- -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15,190,000.00 - - -
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
- - - -
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支付 13,970,977.78 20,840,010.00 13,893,340.00 -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
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
4,244,207.35 1,200,000.00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18,215,185.13 22,040,010.00 13,893,340.00 -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3,025,185.13 -22,040,010.00 -13,893,340.00 -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 -5,901,668.23 -60,686.30 1,623,717.19 3,073,235.64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
-60,030,207.67 155,001,569.60 -48,127,544.49 28,148,547.24
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
225,487,098.92 70,485,529.32 118,613,073.81 90,464,526.57
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
165,456,891.25 225,487,098.92 70,485,529.32 118,613,073.81
现金等价物余额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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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8,273,759.44 211,785,969.57 53,815,837.07 106,526,030.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06,000,000.00 -
应收票据 250,000.00 516,102.00 2,326,600.00 -
应收账款 82,060,844.20 79,731,151.15 87,420,617.03 99,094,760.74
预付款项 1,597,332.53 1,786,736.83 1,734,461.28 1,308,802.90
其他应收款 2,730,958.03 3,645,421.22 2,042,299.62 53,068,460.16
其中:应收利
- - - 249,750.00

存货 20,580,991.71 14,349,128.92 17,892,292.34 12,028,730.54
合同资产 754,131.84 1,141,825.57 - -
其他流动资产 7,175,428.97 5,958,439.14 - 3,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63,423,446.72 318,914,774.40 271,232,107.34 275,026,784.9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22,750,777.72 127,304,943.03 124,902,560.44 73,484,048.09
固定资产 9,957,093.15 9,550,305.25 6,942,580.82 5,262,061.25
在建工程 63,217,681.58 21,366,467.35 - -
使用权资产 1,404,281.35 - - -
无形资产 23,255,130.81 21,802,627.68 21,878,640.13 10,995,705.91
长期待摊费用 175,172.37 276,723.15 357,321.91 749,999.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2,248.02 1,256,311.07 2,017,080.94 2,468,305.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04,535.93 982,254.25 785,424.8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5,616,920.93 182,539,631.78 156,883,609.12 92,960,121.08
资产总计 489,040,367.65 501,454,406.18 428,115,716.46 367,986,906.0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8,584,734.63 37,611,662.67 18,457,000.09 10,109,081.41
预收款项 - - 15,153,688.49 4,578,994.36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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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合同负债 3,629,482.67 4,976,559.89 - -
应付职工薪酬 11,873,629.12 26,564,625.76 20,057,296.29 14,534,839.16
应交税费 1,739,635.96 625,750.13 3,519,344.94 19,604,061.38
其他应付款 15,111,274.69 23,536,425.32 14,073,232.83 1,896,259.88
一年内到期的非
894,728.90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1,833,485.97 93,315,023.77 71,260,562.64 50,723,236.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886,200.00 - - -
租赁负债 226,586.45 - - -
预计负债 3,311,624.05 3,656,947.72 3,182,615.10 3,589,854.12
递延收益 3,184,243.30 2,981,113.81 3,364,745.58 4,257,888.02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608,653.80 6,638,061.53 6,547,360.68 7,847,742.14
负债合计 83,442,139.77 99,953,085.30 77,807,923.32 58,570,978.33
股东权益:
股本 69,466,700.00 69,466,700.00 69,466,700.00 69,466,700.00
资本公积 136,603,133.24 136,603,133.24 135,931,986.83 135,931,986.83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盈余公积 25,064,010.63 25,064,010.63 17,927,771.50 12,449,250.96
未分配利润 174,464,384.01 170,367,477.01 126,981,334.81 91,567,989.95
股东权益合计 405,598,227.88 401,501,320.88 350,307,793.14 309,415,927.74
负债和股东权益
489,040,367.65 501,454,406.18 428,115,716.46 367,986,906.07
总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43,395,746.83 295,815,825.14 267,085,825.02 206,275,353.50
减:营业成本 82,802,697.46 153,379,944.00 145,627,337.78 112,654,302.89
税金及附加 159,219.51 639,819.75 854,387.62 718,052.30
销售费用 8,331,726.52 17,268,308.37 19,682,622.75 20,751,544.31
管理费用 13,939,604.20 28,558,645.78 23,886,175.33 44,177,216.51
研发费用 10,785,656.46 31,626,512.49 24,679,643.61 15,383,468.26
财务费用 4,866,084.73 -1,456,760.97 -1,400,265.91 -4,892,303.74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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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其中:利息费
239,055.95 479,944.67 106,969.41 -

利息收入 1,019,740.04 1,565,133.64 252,936.09 914,892.28
加:其他收益 2,263,208.82 7,098,289.77 4,801,594.50 6,667,753.87
投资收益(损
失以“-”号填 -4,554,165.31 4,313,654.73 334,583.87 -5,679,215.92
列)
其中: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 -4,554,165.31 2,402,382.59 -1,081,487.65 -2,245,111.68
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 -465,120.23 684,971.08 2,487,365.32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 -218,519.39 -306,133.09 -926,157.51 -5,284,342.43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 116,542.79 150,399.51 449,943.02 -17,877.54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19,652,704.63 77,740,537.72 60,903,253.04 13,169,390.95
加:营业外收
11,450.00 627,019.34 420,991.61 66,118,556.50

减:营业外支
100.00 1,115,509.53 39,846.97 597,096.85

三、利润总额 19,664,054.63 77,252,047.53 61,284,397.68 78,690,850.60
减:所得税费
1,673,807.63 5,889,656.20 6,499,192.28 14,247,909.26

四、净利润 17,990,247.00 71,362,391.33 54,785,205.40 64,442,941.34
(一)持续经
营净利润(净亏
17,990,247.00 71,362,391.33 54,785,205.40 64,442,941.34
损以“-”号填
列)
(二)终止经
营净利润(净亏
- - - -
损以“-”号填
列)
五、其他综合收
- - - -
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
17,990,247.00 71,362,391.33 54,785,205.40 64,442,941.34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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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142,285,022.85 301,638,525.59 298,662,999.19 161,974,464.33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2,072.23 718,611.45 802,826.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11,279,552.51 33,025,300.44 105,605,672.48 30,389,445.93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53,564,575.36 335,305,898.26 404,987,283.12 193,166,736.96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20,190,259.92 41,960,592.13 32,705,726.39 39,096,629.65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110,027,381.44 156,086,139.16 148,639,300.66 95,262,188.85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98,032.38 15,525,413.28 29,952,955.91 8,647,861.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25,379,388.88 37,339,232.26 59,778,239.04 26,132,825.47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56,995,062.62 250,911,376.83 271,076,222.00 169,139,505.20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430,487.26 84,394,521.43 133,911,061.12 24,027,231.76
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 303,000,000.00 292,700,000.00 5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 1,911,272.14 1,416,071.52 476,707.95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640,933.74 2,271,955.00 128,610.00 193,900.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 - 46,632,506.25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640,933.74 307,183,227.14 294,244,681.52 102,303,114.20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3,652,694.58 14,850,866.89 20,001,881.60 3,696,769.81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7,000,000.00 438,200,000.00 73,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
金净额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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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 - - 17,000,000.00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53,652,694.58 211,850,866.89 458,201,881.60 93,696,769.81
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53,011,760.84 95,332,360.25 -163,957,200.08 8,606,344.39
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15,19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 - - -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5,190,000.00 - - -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3,970,977.78 20,840,010.00 13,893,34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3,765,442.00 1,200,000.00 - -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7,736,419.78 22,040,010.00 13,893,340.00 -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546,419.78 -22,040,010.00 -13,893,340.00 -
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771,979.75 109,898.32 1,229,285.38 2,299,030.7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63,760,647.63 157,796,770.00 -42,710,193.58 34,932,606.92
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211,612,607.07 53,815,837.07 96,526,030.65 61,593,423.73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
147,851,959.44 211,612,607.07 53,815,837.07 96,526,030.65
金等价物余额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和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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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2-00696
号),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大信所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
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大信所不对这些事项单独
发表意见。

大信所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主要从事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软件许可、第三方测试服务、
系统集成业务。公司 2021 年 1-6 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营业收入
分 别 为 :168,583,878.52 元 、334,374,514.24 元 、304,573,460.53 元 、
242,772,846.84 元。鉴于营业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
达到特定目的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大信所将收入确
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大信所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分析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满足收入确
认条件;

②了解、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③检查重要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
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恰当;

④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核对框架合同、订单、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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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发票,以评价收入确认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⑤采取抽样方式检查报告期大客户、新增客户等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
包括框架合同、订单、结算单、验收单、发票;

⑥分析并核查报告期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并对重要客户进行走访及发函
程序,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2、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109,524,942.27 元、100,390,947.88 元、
107,185,786.14 元 、122,982,356.09 元 , 坏 账 准 备 分 别 为 8,991,006.02 元 、
8,081,582.80 元 、8,280,166.85 元 、10,275,298.80 元 ,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00,533,936.25 元、92,309,365.08 元、98,905,619.29 元、112,707,057.29 元,账面
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62%、17.11%、21.17%、27.03%。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公司应收账款减值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
失)的现值为基础确认,考虑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应收账款的账龄、交易对
方的信用等级和历史还款记录等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2019 年 1 月 1 日公
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的减值进行评估,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预
期信用损失是以此类应收账款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考虑所有
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
险等因素确定预期发生信用风险损失率。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
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公司管理层重大会计判
断和估计,因此大信所将应收账款减值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大信所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了解并评价公司对应收款项减值评估的主要控制措施以及运作的有效性;

②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
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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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检查公司用以构成相关判断的资料是否准确、合理,包括用于计算历史
损失率的数据的准确性、预期信用损失是否按目前经济状况和前瞻性资料进行
适当调整等;

④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
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⑤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客户信誉情况和客户的历史回款情况,并执
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等,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
理性。

(三)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从业务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
的重要性。在性质方面,公司会评估业务是否属于经常性业务,是否会对公司
报告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等因素。公司在
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计算值为营业收入的
0.5%,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为计算值的 50%。

三、影响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影响公司收入的因素主要为市场需求、公司技术实力及研发投入、客户开
拓及综合服务能力。

1、市场需求

公司是一家紧密围绕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和
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专业汽车电子软件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
企业。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软件定义汽车”成为重要
发展趋势。软件将带动汽车技术的革新,引领汽车产品差异化发展潮流,成为
汽车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基础和核心。根据天风证券研究所预测,2018 年汽
车软件定制市场规模约为 65.40 亿元,2023 年全球汽车软件定制市场空间有望
达到 275.42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根据恩智浦官网预测,2015-2025 年
汽车中代码量有望呈指数级增长,其年均复合增速约为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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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以智能座舱、智能电控、移动地图数据服务、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以及智能驾驶等多项产品及技术服务为支撑的核心竞争力。
首先,智能座舱业务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未来汽车座舱将实现全液晶仪表、
中控屏、HUD、后座娱乐屏以及流媒体后视镜等多屏融合,为人、车、路之间
带来更加智能的交互体验,智能座舱软件产品及相关测试服务的市场规模未来
将持续提升。其次,新能源汽车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在我
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也已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根据东吴证券研究所预测,
我国电机电控市场 2025 年将达到 453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1.78%,具备广
阔的市场空间,未来将带动公司智能电控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同时,智能驾驶
等先进技术的发展及前沿理念的推广,拓展了公司的发展方向。综上,汽车电
子软件行业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市场需求,对公司未来收入增长将产
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2、技术实力及研发投入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技术研发和人才队伍建设,
切实贯彻并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依靠自主创新实现企业持续
发展。公司建立了一支理论基础扎实、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专业研究团队成
员包括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电子等多学科人才,知识、年龄结
构合理,专业素质高,从业经验丰富,且富于创造性。公司研发团队核心骨干
在汽车电子、人工智能、物联网、软件开发等领域拥有多年的研究经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29 项,软件著作权 178 项,具备较强的
研发和技术实力。

公司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2,106.59 万元、3,166.42 万元、3,718.55 万元和 1,506.2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8%、10.40%、11.12%和 8.93%。为持续
保持公司在核心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公司未来将继续探索和研究行业前沿技术,
继续巩固和深化公司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3、客户开拓及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大型企业,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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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以及合作领域的拓展,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公
司与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电装、佛吉亚歌乐、马瑞利、日立、日产汽车等
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公司与电装合资成立电装光庭,强化
了双方在智能座舱、车载仪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公司与日本电产在智能电控
领域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是其在中国市场的重要战略伙伴,报告期内双方业
务合作规模快速提升。凭借着良好的大客户服务能力,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
逐步提升,客户开发能力不断增强,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知名汽车电子零部
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持续增加。近年来,公司相继拓展了与上汽集团、
蔚来汽车、长安汽车、雷诺三星、丰田通商、华为等公司的业务合作,预期将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服
务,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将对公司未来盈利经营
能力或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

(二)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人工成本、技术服务费、交通差旅费、软硬件采购、
折旧摊销等构成,主要为人工成本。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人工成本分别为 8,424.58 万元、12,000.66 万元、
11,959.78 万元和 7,283.20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6.95%、
76.99%、71.78%和 82.23%。公司所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专业性强,对于
专业人才的要求较高,公司员工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直接决定公司产品及服
务质量,保持核心员工的稳定并及时扩充人才队伍至关重要。公司成本中人工
成本占比较大,工资水平的提升对公司的成本有较大影响,人工成本成为影响
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

(三)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
非财务指标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及自身业务特点,营业收入增长率和毛
利率指标对公司有重要意义,对公司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具有较强预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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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增长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判断公司成长性的重要指标。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营
业收入较上年分别增长 25.46%和 9.7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发
展态势良好。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一方面是得益于行业的快速增长,另一方
面,得益于公司技术实力及客户服务能力的提升。具体情况见本节“十一、经
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2、毛利率

毛利率反映了公司的综合获利能力,直接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2018 年、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8.11%、48.66%、
50.01%和 47.31%,盈利水平较高。具体情况见本节“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
“(三)主营业务毛利额、毛利率变动分析”。

除此以外,影响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非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公司的竞争优势
和自主创新能力等,突出的竞争优势是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内在基础,强大的
自主创新能力是公司持续成长的保障。

四、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
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持股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比例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2018.1.1
光庭信息技术株式
日本东京 100.00% 是 是 是 是 是
会社
名古屋光庭信息有
日本名古屋 100.00% 是 是 是 是 是
限公司
武汉乐庭软件技术
湖北武汉 75.00% 是 是 是 是 是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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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比例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2018.1.1
山东光庭信息技术
山东蓬莱 76.92% 是 是 是 是 是
有限公司
北京光庭信息技术
北京 - 否 否 否 否 是
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光庭信
内蒙古呼和
息技术有限责任公 - 否 否 否 否 是
浩特

美国光庭信息技术
美国加利福
有限公司(加利福 - 否 否 否 是 是
尼亚州
尼亚州)
美国光庭信息技术
美国伊利诺
有限公司(伊利诺 - 否 否 否 否 是
伊州
伊州)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减少
不再纳入合并起
子公司名称 变更原因
始时间
北京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注销
呼和浩特市光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2 月 注销
美国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加利福尼亚
2019 年 5 月 注销
州)
美国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伊利诺伊
2018 年 2 月 注销
州)

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申报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
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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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
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五)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
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
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
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
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
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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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
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
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
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
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
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
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
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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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
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
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
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
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
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
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
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
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
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
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
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
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
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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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
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
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
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
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
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
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适用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
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
及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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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
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
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
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
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
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
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
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4、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 100.00 万以上的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
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法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
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段划分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组合,并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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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组合内容
非合并范围内组合 合并范围外的公司应收款项
合并范围组合 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非合并范围内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合并范围组合 不计提坏账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3 3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5 5
1至2年 20 20
2至3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等的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

(十一)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
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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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
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
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
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
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
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
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
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
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
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
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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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
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
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
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
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
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
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
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
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
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
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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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
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
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
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
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
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
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
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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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
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
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
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
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
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
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
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
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
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
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
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
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
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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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
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组合 1 合并范围外的公司
组合 2 合并范围内的公司

对于划分为组合 1 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3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5
1至2年 20
2至3年 50
3 年以上 100

对于划分为组合 2 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
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
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3)其他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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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龄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利息组合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组合 应收股利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应收其他第三方非货款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
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利息组合、应收股利组合,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
司将无法按其他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
龄划分的各段其他应收款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账龄
段其他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各账龄段其他应收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 龄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3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5
1至2年 20
2至3年 50
3 年以上 100

(4)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除租赁应收
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
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
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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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在提供服务
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人工费用、材料、物料等。主要包括开发项目成
本、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个别计价法或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四)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
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
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之“(十二)预期信
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2、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
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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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
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购
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
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
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
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
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
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
本公司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
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
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决权
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
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
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
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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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
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专用设备、运输设备、通用设备等;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
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
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
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专用设备 5-10 5 9.5-19
运输设备 5 5 19
通用设备 3-5 5 19-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
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
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
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十七)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
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
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
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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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十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
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
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
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
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
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
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寿命(年)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50 直线法
软件 5-10 直线法
著作权 5-10 直线法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
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
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
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
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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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
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
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
期损益。

(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
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
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
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
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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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
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
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
当期损益。

(二十一)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
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
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
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
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
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
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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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
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
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
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
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二)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
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
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
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
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二十三)收入(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适用)

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①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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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持续提供的劳务,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提供给客户的劳务对
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应当采用相同
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具体方法

(1)定制软件开发

定制软件开发是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软件设计与定制化开发,向客户交
付开发成果并收取开发费的业务。公司在将开发成果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后
确认收入。

(2)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包括现场技术支持、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维护服务等。现
场技术支持指公司响应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派出相应的技术人员,根据客户的指
示从事软件开发、测试等工作,并按照约定的价格以及实际服务时限向客户收
取技术服务费,现场技术支持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根据客户确认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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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的技术服务工时量按期确认技术服务费收入;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指公司
为客户提供管理系统配套数据的采集、建库、整理归档等工作,数据采集及整
理服务在向客户提交数据采集成果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维护服务是指公
司为客户提供的一定服务期限的系统升级、维护、故障排除与处理服务的业务,
维护服务在约定的维护期内采用直线法按月确认收入。

(3)软件许可

软件许可是指授权客户使用本公司的自有软件产品,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授
权数量或时间进行收费的业务。按授权数量结算的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确认
的当期在其终端产品中实际安装使用的软件拷贝数量和约定的单价按期确认软
件许可收入;按授权期间结算的模式下,公司在授权期间内根据约定金额按期
确认软件许可收入。

(4)第三方测试服务

第三方测试服务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相关的测试活动,并向客户
提交相应的测试成果或报告。合同约定分期交付测试成果并按测试成果数量结
算的,公司按客户确认的测试成果数量分期确认收入;合同未约定分期交付测
试成果和结算的,合同中约定需要验收确认的,公司在测试成果经客户确认或
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合同中未约定验收条款的,公司向客户交付测试成果
或测试报告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5)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是指将软件、硬件与数据组合成一个信息系统,系统各个部分能
有机协调工作以满足客户需求,并向客户收取费用的业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
以产品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二十四)收入(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
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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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
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
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
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
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
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
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
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
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
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
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
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
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
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
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
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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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具体方法

(1)定制软件开发

定制软件开发是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软件设计与定制化开发,最终向客
户交付开发成果并收取开发费的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
在将软件开发成果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点确认收入。

(2)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包括现场技术支持、维护服务、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等。现
场技术支持指公司响应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派出相应的技术人员,根据客户的指
示从事软件开发、测试等工作,并按照约定的价格以及实际服务时限向客户收
取技术服务费,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公司根据客户确认的实际完成的技
术服务工时量按期确认技术服务费收入;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指公司为客户提
供管理系统配套数据的采集、建库、整理归档等工作,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在
向客户提交数据采集成果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维护服务是指公司为客户
提供的一定服务期限的系统升级、维护、故障排除与处理服务的业务,维护服
务在约定的维护期内采用直线法按月确认收入。

(3)软件许可

软件许可是指授权客户使用本公司的自有软件产品,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授
权数量或时间进行收费的业务。按授权数量结算的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确认
的当期在其终端产品中实际安装使用的软件拷贝数量和约定的单价按期确认软
件许可收入;按授权期间结算的模式下,公司在授权期间内根据约定金额按期
确认软件许可收入。

(4)第三方测试服务

第三方测试服务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相关的测试活动,并向客户
提交相应的测试成果或报告。测试服务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如果符合在某一时
段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条件,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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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照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产出的度量为客户确认的交付数量/金额或测试完
工进度;如果不符合在某一时段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条件,则在客户取得
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即如果交付后不需要客户验收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向客
户交付测试成果后,如果交付后需要客户验收的,收入确认时点为通过客户验
收之后。

(5)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是指将软件、硬件与数据组合成一个信息系统,系统各个部分能
有机协调工作以满足客户需求,并向客户收取费用的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取得客户出具的项目进度相关证明文件之后,在客户取得
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即公司在其提供的系统产品通过客户验收之后
一次性确认收入。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对比

发行人按照业务分类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①定制软件开发

中科创达、凌志软件、东软集团软件开发业务如果符合在某一时段内按履
约进度确认收入的条件,按履约进度确认相应收入,否则在项目完工验收后一
次性确认收入;发行人软件开发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不符合
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在将软件开发成果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后,客户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发行人在软件开发收入确认政策上
与可比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②软件技术服务

发行人现场技术支持收入确认政策与诚迈科技软件技术人员劳务输出业务、
凌志软件国内行业应用软件解决方案工作量合同的收入确认政策一致,根据客
户确认的工作量按照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可比公司中没有披露数据采集及整
理服务收入确认政策,发行人在向客户提交数据采集成果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
收入;发行人维护服务收入确认政策与凌志软件国内软件产品售后技术支持的
收入确认政策一致,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按期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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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第三方测试服务

发行人第三方测试服务收入确认政策与可比公司技术服务收入确认政策一
致,如果符合在某一时段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条件,按履约进度确认相应
收入,否则在服务完成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④软件许可

发行人软件许可收入确认政策与中科创达软件许可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一
致,根据授权情形分为按授权数量确认和在授权期间分摊确认。

⑤系统集成

东软集团系统集成收入如果符合在某一时段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条件,
按履约进度确认相应收入,否则在项目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发行人系
统集成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不符合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
项目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发行人在系统集成收入确认政策上与可比公
司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综上所述,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各项业务确认政策及确认时点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与可比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十五)合同成本(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
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
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
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
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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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
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
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
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二十六)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
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
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
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
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
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
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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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
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
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
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
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
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
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
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八)租赁(2021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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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
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二十九)租赁(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租入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
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
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
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
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
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
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
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
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
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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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
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
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
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
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
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
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
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
产的账面价值。

2、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
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
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
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
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
值中。

(三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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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
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
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
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
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
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
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
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三十一)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
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
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
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
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示为
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示为持有待售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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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
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
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三十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
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通知”),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
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
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5)财政部 2017 年 7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6)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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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影响说明如下: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之
“(十一)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及(十二)预期信用损失
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对本公司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金额 2019 年 1 月 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28,613,073.81 249,750.00 128,862,823.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69,394.44 8,269,394.44
其他应收款 53,884,711.30 -249,750.00 53,634,961.30
其他流动资产 8,379,896.38 -8,269,394.44 110,501.94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
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之
“(二十四)收入(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
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
资产:
应收账款 98,905,619.29 -1,385,791.76 97,519,827.53
合同资产 - 1,385,791.76 1,385,7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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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
负债:
合同负债 - 16,061,185.57 16,061,185.57
预收款项 16,071,743.41 -16,071,743.41 -
其他流动负债 - 10,557.84 10,557.84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财务报表格式通知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通知的要求,除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产生的列报
变化以外,本公司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
费用”项目、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单独列示、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等。本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
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4)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
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根据首次执
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
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
资产:
使用权资产 - 2,523,575.64 2,523,575.64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1,060,362.54 1,060,362.54

租赁负债 - 1,463,213.10 1,463,213.10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视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报表调整事项如
下: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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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确认政策调整

为了更好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加谨慎地反映公司的经营业
绩,同时也参考了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会计实务的变化趋势,发行人对
定制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业务模式的收入确认政策进行了变更,定制软件开发
由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调整为在将开发成果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
后确认收入,系统集成收入确认政策由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调整为
按照合同约定以产品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收入政策调整对
报告期各年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 - -929.36 955.30
营业成本 - - -422.85 520.24
净利润 - - -455.56 428.25

2020 年 9 月 5 日,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调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0 年以后发行人按照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已不存在调整前后
的收入、成本和利润差异。

(2)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调整

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经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将 3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 0 提高
至 3%,将原先押金保证金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无减值迹象则不计提,变更为统
一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同时为保持报告期内会计估计的一致性,对报
告期进行了追溯调整。

(3)其他调整

经 2020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的其他主
要会计差错事项包括:调整售后维护费并补计提预计负债、对报告期内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重新计算调整递延收益及其他收益、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等。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报告期内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
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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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8 年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差异 调整比例
总资产 43,143.31 41,693.06 -1,450.24 -3.36%
净资产 37,008.58 35,237.63 -1,770.95 -4.79%
营业收入 23,321.99 24,277.28 955.30 4.10%
净利润 7,430.36 7,059.64 -370.73 -4.99%
2019 年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差异 调整比例
总资产 47,648.33 46,716.27 -932.06 -1.96%
净资产 41,408.12 39,789.31 -1,618.81 -3.91%
营业收入 31,386.71 30,457.35 -929.36 -2.96%
净利润 6,294.82 5,914.25 -380.57 -6.05%

六、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
0% 、 3% 、 5% 、
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
增值税 6% 、 9% 、 13% 、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
16%、17%
分为应交增值税
日本消费税 销售额 8%、10% 注1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10% 、 12.5% 、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注2
15%、20%等
注 1:日本消费税是日本对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课征的一种税,征收实行单一比例税
率,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税率为 8%,2019 年 10 月 1 日起税率调整为 10%。
注 2:主要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15%
包括法人税、法人居民税、法人事业税、
光庭信息技术株式会社 复兴特别法人税、法人都民税等,根据其
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的税金
包括法人税、法人居民税、法人事业税、
名古屋光庭信息有限公司 复兴特别法人税、法人都民税等,根据其
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的税金
武汉乐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2.5%、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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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

(二)税收优惠

1、增值税优惠及批文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
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
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1〕100 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销售的软件产品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
策的公告》(公告〔2019〕第 39 号)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
减应纳税额。

2、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

(1)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 年第 45
号)规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
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武
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2020 年、2021 年 1-6
月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2016 年 12 月 29 日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2017 年至 2018 年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
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 年至 2021 年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
据该税收优惠政策,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至 2019 年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9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2017 年 4 月 25 日武汉乐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获得证书编号为鄂 RQ-
2017-0055 的软件企业证书和鄂 RC-2017-0250 的软件产品证书,享受所得税两
免三减半,2016 年至 2017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 年至 2020 年按照法定税率
25%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该税收优惠政策,武汉乐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按照法定税率 25%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
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
等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
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武汉乐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且在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享受所得税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5)根据 2018 年 7 月 11 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
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 号)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
由 50 万元提高至 100 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
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且在 2018 年度应
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享受所得税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13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
12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
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山东光庭信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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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术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且在 2021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
享受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7)2017 年 11 月 28 日武汉乐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7 年至 2019 年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继续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 年至 2022 年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该税
收优惠政策,武汉乐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1-6 月按照按 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三)发行人税收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税收优惠政策未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关于税收优惠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参见本节之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十)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税收优惠的可持续性

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在报告期内持续且稳定执行。

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依据为《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
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 年第 45 号),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短期内该
政策变化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已进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预计未来
将持续享受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同时符合多项定期减免税
优惠政策条件的,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依据为《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执行,
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短期内该政策变化的可能性较小。公司退税的软件产品
均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公司预计未来会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相关优
惠政策。

增值税免税/零税率收入优惠政策,依据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从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执行,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短期内该政策变化的可能性较小。公司相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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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务收入所涉及的报税资料均已备查,近年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
开发和相关的技术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预计未来会继续技术
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离岸服务外包
业务执行增值税零税率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武汉乐庭为高新技术企业,且报告期内
公司及武汉乐庭研发人员占比、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研发
费用占收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等情况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计未来仍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且公司将持续对研发项目进行投入,预期可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五)发行人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 1,527.92 万元、947.92 万元、
1,245.32 万元和 543.25 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18.28%、14.32%、
15.47%和 19.80%。其中,影响金额较大的税收优惠主要为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
过 3%部分即征即退、增值税免税/零税率收入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和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

整体而言,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结果具有一定的影响,但公司对相关税收
优惠政策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的经营成果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四、财务风险”中对税收优
惠政策变化的风险进行了披露。

(六)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满复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发 行 人 经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
GR201942001884,2019 年 11 月 28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将于 2022 年年底
进行下一次复审,复审期间是 2019 年至 2021 年。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相关
规定,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期满通过复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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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分部信息

发行人只设有一个经营分部,按业务类型、应用领域、地区列示的主营业
务收入信息,参见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的相关内容。

八、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11.65 12.58 45.66 -1.74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229.79 742.66 447.63 668.60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 - - 54.90
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1.13 172.20 66.6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20.04 -120.60 -0.71 6,546.28
支净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21.20 65.85 38.87 -2,315.52
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42.60 891.62 703.65 5,019.13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
21.20 91.19 99.09 1,101.7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21.40 800.43 604.55 3,917.36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
4.76 10.19 15.43 12.62
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
216.64 790.24 589.12 3,904.74
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31.88 7,301.44 5,871.99 6,981.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2,215.24 6,511.21 5,282.86 3,076.68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等构成。报告
期各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3,904.74 万元、
589.12 万元、790.24 万元和 216.64 万元,占各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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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分别为 55.93%、10.03%、10.82%和 8.91%。

2018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主要由于公司放弃高精度电子地图业务
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并协助中海庭取得该项资质,中海庭支付
7,000 万元(含税价)作为补偿,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 6,558.21 万元。同时,公
司 2018 年度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 2,322.75 万元。

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以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金额相对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021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相对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5.49 4.31 4.85 5.60
速动比率(倍) 5.03 4.08 4.53 5.3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06% 19.93% 18.17% 15.9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14.60% 16.44% 14.83% 15.4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6.51 6.38 5.62 4.97
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2.66% 2.37% 2.75% 3.12%
占净资产的比例
注:上述财务指标未经说明,均指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
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母公司资产
(4)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合并报表负债/合并报表资产
(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6)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1 3.25 2.65 2.57
存货周转率(次) 3.96 8.40 9.20 7.92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万
2,945.12 8,544.30 7,215.80 9,027.96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9.72 - -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0.04 1.18 1.77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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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86 2.23 -0.69 0.41
每股净资产(元/股) 6.64 6.49 5.73 5.0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2,431.88 7,301.44 5,871.99 6,981.42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万 2,215.24 6,511.21 5,282.86 3,076.68
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93% 11.12% 10.40% 8.68%
注:上述财务指标未经说明,均指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
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初期末平均值;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余额期初期末平均值;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4)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6)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7)每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9)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税后非
经常性损益
(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2021 年 1-6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报告期利润 月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43 17.52 15.95 23.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95 15.62 14.35 10.3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35 1.05 0.85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0.32 0.94 0.76 0.4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35 1.05 0.85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0.32 0.94 0.76 0.4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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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
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
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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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
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可比公司选择

(一)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标准

公司在进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时,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考虑的选取
标准包括行业标准、数据可得性与可比性标准、业务标准。

1、行业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故选择“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作为同行业可
比公司选择的行业标准。

2、数据可得性与可比性标准

非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详细的财务及业务数据,难以获取所需比较数据,
基于数据可得性原则,剔除非上市可比公司;因境外上市公司与境内企业竞争
环境、客户类型、业务区域不同,适用的会计准则也不同,难以获得适用的可
比数据,剔除境外同行业上市公司。最终选择境内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
司。

3、业务标准
(1)选取与公司业务类型或业务构成相近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公司的
主要业务特点,选取以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等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作为
同行业可比公司。
(2)选取与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相近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公司的主要产品
应用领域,优先选取主要或部分从事汽车电子软件及技术服务业务的公司作为
同行业可比公司。
(3)选取与公司销售区域及业务模式相近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公司主
要销售区域及业务模式,优先选取从事对日软件开发业务的公司作为同行业可
比公司。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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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过程

公司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范围选择可比公司,并考虑数据可
得性及可比性以及业务相似度因素加以筛选。

1、主要竞争对手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过程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 Elektrobit、东软集团(600718.SH)、中科创达
(300496.SZ) 、 诚 迈 科 技 (300598.SZ) 、 四 维 图 新 (002405.SZ) 等 。
Elektrobit 是大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系非上市企业,难以获取所需比较数据,
且主要经营地位于境外,因此未将其纳入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竞争对手如东
软集团、中科创达、诚迈科技和四维图新均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纳入可比公司
选取范围。

2、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过程
除主要竞争对手外,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根据可比公
司选择标准,选取了与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模式相近的凌志软件(688588.SH)作
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最终选取中科创达、东软集团、四维图新、凌志软件、
诚迈科技作为相似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综上,公司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与公司业务构成、业务模式情况相
近,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全面、具有可比性。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中科创达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智能操作系统产品和技术提供商,其业务主要
集中于智能软件业务、智能网联汽车业务、智能物联网业务,其业务模式包括
软件开发模式、技术服务模式、软件许可模式、商品销售模式,2020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262,788.36 万元,汽车业务收入在其营业收入中占比为 29.31%,与本
公司在业务领域及业务模式上均具备较大的相似度。

东软集团是一家面向全球提供 IT 解决方案与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业务
领域覆盖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智能汽车互联、智慧城市、企业互联及其他,
公司提供的产品包括自主软件、产品及服务,系统集成及物业广告,2020 年东
软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617,365.94 万元,其中智能汽车互联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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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247.21 万元、智慧城市业务实现收入 154,239.39 万元、企业互联及其他业务
实现收入 207,332.36 万元,与本公司在业务领域及业务模式上具备较强的相似
度。

四维图新是一家导航地图行业的领军企业,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板块包括
导航业务、高级辅助驾驶及自动驾驶业务、芯片业务、位置大数据服务业务、
车联网业务。2020 年,四维图新营业总收入 21.47 亿元,其中,导航业务营业
收入 6.41 亿元,高级辅助驾驶及自动驾驶业务营业收入 1.07 亿元,位置大数据
服务营业收入 2.97 亿元,车联网业务营业收入 7.69 亿元,与本公司在业务领域
具备较强的相似度。

凌志软件是一家金融软件外包公司,其中对日软件开发服务是其主要业务,
主要的业务模式包括定制软件开发、软件售后服务以及人员派驻。2020 年凌志
软件主营业务收入为 62,991.78 万元,其中对日软件开发服务收入为 52,909.26 万
元,占比 83.99%。公司对日本的业务收入占比较大,因此公司业务模式、销售
区域与凌志软件具备较强的相似度。

诚迈科技是一家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技术服务及解
决方案研发与销售,业务覆盖移动智能终端、智能驾舱系统、智慧城市业务,
主要业务包括技术服务、软件定制服务、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2020 年诚
迈科技主营业务收入为 93,493.33 万元,其中软件技术人员劳务输出业务收入为
67,174.37 万元,占比为 71.85%,软件定制服务收入为 14,608.97 万元,占比为
15.63%,与本公司在业务领域及业务模式上具备较强的相似度。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6,858.39 33,437.45 30,457.35 24,277.28
营业成本 8,877.99 16,747.42 15,654.01 12,596.09
销售费用 1,064.61 1,997.25 2,103.61 2,289.42
管理费用 2,010.88 4,225.60 3,859.26 5,600.27
研发费用 1,506.25 3,718.55 3,166.42 2,1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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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其他收益 250.99 810.42 519.23 706.11
投资收益 -299.36 445.18 64.05 -157.90
营业利润 2,763.11 8,107.35 6,582.75 2,007.93
利润总额 2,743.06 8,049.05 6,621.17 8,604.21
净利润 2,504.78 7,340.37 5,914.25 7,059.6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431.88 7,301.44 5,871.99 6,981.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
2,215.24 6,511.21 5,282.86 3,076.68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汽车电
子软件产品、技术服务及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保持
快速发展态势,营业收入分别为 24,277.28 万元、30,457.35 万元、33,437.45 万元
和 16,858.39 万元, 2019 年、2020 年增长率分别为 25.46%、9.78%。公司凭借
高水平的技术实力以及多年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与众多国际
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较高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3,076.68 万元、5,282.86 万元、
6,511.21 万元和 2,215.24 万元。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
业务 16,810.41 99.72% 33,335.34 99.69% 30,356.24 99.67% 24,248.77 99.88%
收入
其他
业务 47.98 0.28% 102.11 0.31% 101.11 0.33% 28.51 0.12%
收入
合计 16,858.39 100.00% 33,437.45 100.00% 30,457.35 100.00% 24,277.2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
比分别为 99.88%、99.67%、99.69%和 99.72%,主业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
房屋租赁收入、校企实习基地合作收入等,占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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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4,248.77 万元、30,356.24 万
元和 33,335.34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17.25%,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

(1)汽车电子软件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随着“软件定义汽车”时代的到来,智能网联汽车将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
主要趋势,而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离不开汽车电子软件技术的发展,软件在汽
车整车内容结构中的比重将逐步提高,汽车电子软件数量、代码数量快速增长,
软件复杂程度不断提升,汽车电子软件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根据天风证券研
究所预测,2018 年汽车软件定制市场规模约为 65.40 亿元,2023 年全球汽车软
件定制市场空间有望达到 275.42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根据恩智浦预
测,2015-2025 年汽车软件代码量有望呈指数级增长,其年均复合增速约为 21%。
汽车电子软件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和旺盛的市场需求带动了公司报告期内收入
的持续增长。
(2)公司深耕汽车电子软件行业,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公司汽车电子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领域业务范围不断拓展,由车载导航系
统逐渐拓展至车载娱乐系统、液晶仪表显示系统、车载通讯系统、高级驾驶辅
助系统(ADAS)、底盘电控系统、电驱动系统等软件领域,具备了面向智能
网联汽车的全域全栈软件开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
能网联汽车测试、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业务收入均实现了快速增长。
(3)公司持续挖掘客户新增业务需求并积极开拓新客户
公司通过多年积累,与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马瑞
利等国际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日产汽车、上汽集团、长安汽车等汽车整
车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和合作领域的拓展,
销售额不断提升。在保持原有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公司凭借与国际知名客
户丰富的项目合作经验,得到了雷诺三星、蔚来汽车、丰田通商、李尔等新客
户的认可,销售额实现了快速提升。
(4)公司注重前瞻性研发,持续满足客户未来发展需求
公司属于技术驱动型企业,公司一直以来注重前瞻性研发,报告期内研发
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8%、10.40%、11.12%和 8.93%,公司精准预判
和把握汽车电子领域发展趋势,通过研发积累了技术先发优势,契合并持续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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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客户需求,驱动业绩的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类型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定制软
7,642.77 45.46% 16,161.39 48.48% 15,479.14 50.99% 12,853.12 53.01%
件开发
软件技
6,175.51 36.74% 10,025.49 30.07% 8,473.61 27.91% 5,741.29 23.68%
术服务
第三方
测试服 2,562.50 15.24% 5,325.11 15.97% 4,055.80 13.36% 2,627.54 10.84%

软件许
429.63 2.56% 1,132.46 3.40% 1,668.53 5.50% 1,029.27 4.24%

系统集
- - 690.89 2.07% 679.16 2.24% 1,997.56 8.24%

合计 16,810.41 100.00% 33,335.34 100.00% 30,356.24 100.00% 24,248.77 100.00%

2018 年至 2020 年,各业务类型收入如下图所示:


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18,000.00
16,000.00
14,000.00
12,000.00
10,000.00
8,000.00
6,000.00
4,000.00
2,000.00
-
定制软件开发 软件技术服务 第三方测试服务 软件许可 系统集成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公司各业务类型收入增长的原因分析如下:

(1)定制软件开发

定制软件开发指客户以实现单一或多个模块功能为目标,委托公司根据合
同约定承担其整体或部分的软件定制化开发,并根据功能的实现对工作成果进
行验收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定制软件开发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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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50.99%、48.48%和 45.46%,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
司定制软件开发收入分别为 12,853.12 万元、15,479.14 万元、16,161.39 万元和
7,642.77 万元,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收入复合增长率达 12.13%,增速较快。

2019 年,定制软件开发业务收入为 15,479.14 万元,较 2018 年增长了
2,626.02 万元,增幅为 20.43%,主要系:① 2019 年,公司对日本电产艾莱希斯
株式会社的定制软件开发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1,915.67 万元。公司是日本电产在
国内的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多年来积极配合及协助日本电产在中国地区业务的
推广。截至 2020 年 9 月,日本电产在中国电机电控市场排名提升至市场第 7,
市场份额为 5.6%,报告期内与日本电产建立合作关系的汽车整车制造商数量不
断增加,如上汽集团、一汽轿车、广汽集团、吉利汽车等;同时,日本电产准
确把握了新能源乘用车的市场增长趋势,对国内新能源车市场提前进行了战略
布局,其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相应带动了公司对其新能源电机控制器系统、电
子助力转向系统、底盘制动系统等的定制软件开发业务规模的增长。② 2019 年,
公司对 MSE 的定制软件开发收入较 2018 年公司对电装株式会社的销售收入增
长 1,522.28 万元。MSE 承接业务后与公司合作规模上升的原因主要是:A. MSE
是由日本通信运营商 NTT、松下(パナソニック株式会社)以及电装合资成立
的一家专门从事汽车电子软件业务的公司,2019 年起电装转换了采购模式,将
MSE 作为其主要的软件服务商,并由 MSE 对电装原先的供应商资源进行了整合
优化,公司以高水平的技术实力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体系取代了一部分电装原
先合作的日本本土的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因此销售额有所提升。B.2019 年公
司陆续与 MSE 合作了大发、斯巴鲁的 7 寸仪表项目,代码量提升使得项目收入
规模有所提升。

2020 年,定制软件开发业务收入为 16,161.39 万元,较 2019 年增长了 682.25
万元,增幅为 4.41%,主要系公司当期新增与李尔(上海)汽车部件技术有限
公司、日本歌乐株式会社等新客户的车载通讯系统(T-BOX)、车载信息娱乐
系统等业务的合作。

(2)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现场技术支持、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维护服务等,
现场技术支持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其软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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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与测试服务,由客户主导整体项目进度、人员安排以及质量控制,最终根据
公司提供的工作量进行结算的业务。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管
理系统配套数据的采集、建库、整理归档等工作。维护服务是指公司为客户提
供的一定服务期限的系统升级、维护、故障排除与处理服务的业务。报告期内,
软件技术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3.68%、27.91%、30.07%和
36.74%,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场技术
5,495.95 89.00% 8,043.26 80.23% 7,095.39 83.74% 4,615.14 80.39%
支持
技术服务-
数据采集
564.93 9.15% 1,781.11 17.77% 1,250.70 14.76% 1,015.22 17.68%
及整理服

技术服务-
114.63 1.86% 201.12 2.01% 127.52 1.50% 110.93 1.93%
维护服务
合计 6,175.51 100.00% 10,025.49 100.00% 8,473.61 100.00% 5,741.29 100.00%

软件技术服务中,现场技术支持收入分别为 4,615.14 万元、7,095.39 万元、
8,043.26 万元和 5,495.95 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 80.39%、83.74%、80.23%和
89.00%,系主要的收入来源。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和维护服务收入占比相对较
小,报告期内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软件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 5,741.29 万元、8,473.61 万元、
10,025.49 万元和 6,175.51 万元,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32.14%,
实现了快速增长。

2019 年公司软件技术服务收入为 8,473.61 万元,较 2018 年增长了 2,732.32
万元,增幅为 47.59%,主要系:①公司对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
司及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的软件技术服务收入增长了 1,288.56
万元,主要由于 A.延锋伟世通市场规模的扩大,所合作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及车
型不断增加,如丰田汽车、华人运通等,因此与公司合作的项目数量不断提升。
B.公司与延锋伟世通合作的项目领域由汽车中控系统拓展至液晶仪表显示系统、
空调控制系统等,技术人员类型从软件开发人员拓展至系统工程师、软件集成
工程师等,驱动了销售额的提升;②2019 年,公司对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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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得科”)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了 745.20 万元,
主要是日本电产在中国的业务规模提升所致。尼得科是日本电产为了更好地为
国内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服务而在国内设立的子公司,公司通过向其提供经验
丰富的技术人员协助其为国内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更及时、全面的技术服务。
随着日本电产与吉利汽车、广汽集团等国内汽车整车制造商在电子助力转向系
统项目、新能源电驱动系统项目合作的增加,对公司的现场技术支持需求增加,
带动了公司 2019 年对尼得科销售额的增长。③数据采集与整理服务收入较上年
也有所增长,主要是公司持续服务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
凭借积累的项目经验及良好的口碑,获取了更多项目合作机会,实现了收入的
增长。

2020 年公司软件技术服务收入为 10,025.49 万元,较上年增长 1,551.88 万元,
增幅为 18.31%,主要系:①公司新增了与电装光庭现场技术支持业务的合作,
2020 年对其现场技术支持业务收入金额为 1,363.87 万元。电装光庭是公司与电
装合资成立,主要协助电装进行丰田汽车等日系汽车的智能座舱软件开发,通
过在国内本土化经营提升经营效率、加强对客户的本地服务响应。由于电装光
庭成立时间较短,业务团队组建需要一定时间,其当年承接了丰田汽车多个车
型的仪表软件开发项目,开发人手相对不足,因此 2020 年向公司采购现场技术
支持服务金额较大。②2020 年,公司对华为的现场技术支持业务收入较上年增
加了 1,270.77 万元,主要是公司与华为的合作模式按客户要求转变为以现场技
术支持为主,并且新增了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因此收入规模增长
较多。③随着日本电产在中国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对尼得科的销售收入持续
增长,2020 年公司对其现场技术支持收入较上年增长了 833.27 万元。

(3)第三方测试服务

第三方测试服务指光庭信息接受客户委托,使用专业仪器设备或软件工具
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客户指定的产品进行测试与评价,出具专业测评报告的
服务。光庭信息向客户提供的第三方测试服务主要包括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
走行测试、信赖评价、传感器验证等。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测试服务收入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84%、13.36%、15.97%和 15.24%,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第三方测试服务收入分别为 2,627.54 万元、4,055.80 万元、5,325.1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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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 2,562.50 万元,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复合增长率为 42.36%,保持快速增
长趋势。

2019 年公司第三方测试服务收入为 4,055.80 万元,较上年增长 1,428.27 万
元,增幅为 54.36%,主要是:①基于公司与日产汽车合作的中国地图走行测试
项目的成功经验,公司后续又取得了雷诺三星、东风汽车等汽车整车制造商的
走行测试项目,其中,2019 年公司对雷诺三星的第三方测试收入为 1,059.47 万
元,对东风汽车的第三方测试收入为 336.07 万元。②公司对日本电产、马瑞利、
上汽集团的智能网联汽车软硬件测试项目增加也促进了 2019 年第三方测试服务
收入的增长。

2020 年公司第三方测试服务收入为 5,325.11 万元,较上年增长 1,269.31 万
元,增幅为 31.30%,主要是: ①公司新增了与丰田通商先端电子(大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丰田通商”)走行测试业务的合作,2020 年对其业务收入金
额为 1,147.21 万元。基于公司与日产汽车、雷诺三星、东风日产汽车中国地图
走行测试项目的成功经验,丰田通商委托公司为其提供自动驾驶传感器测试服
务,提升了公司第三方测试服务收入规模。②公司对日本电产的第三方测试服
务业务收入规模较上年增加了 779.64 万元,主要是基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步入快
速发展期以及日本电产在国内车载电控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扩大,公司为其提供
的电机控制器耐久性试验和电磁兼容性试验规模随之提升。

(4)软件许可

软件许可是指授权客户使用本公司的自有软件产品,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授
权数量或时间进行收费的业务。公司向客户许可的软件产品是公司自行研发的
导航数据处理引擎,通过公司的数据处理引擎可将各主要图商的原始地图数据
处理成车载导航仪可使用的标准数据格式。公司许可的导航数据处理引擎主要
面向日产汽车的英菲尼迪、奇骏等多款车型的导航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软件许可收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2019
年软件许可收入较上年增长 62.11%,主要系对日立的软件许可收入增加。2020
年公司软件许可收入较上年减少 32.13%,主要是由于日产汽车部分车型进入升
级换代阶段,新款车型不再使用现有的导航系统产品,同时受到新型冠状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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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汽车销量有所下滑,导致客户与公司结算的导航数据编译系统许可
的终端数量降低,因此 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公司软件许可收入下降较多。

(5)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指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向客户交付符合运行条件的定
制化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的调试安装服务。报告期内,光庭信息
的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是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各类行业应用,目标客户主
要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报告期,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分别为 1,997.56
万元、679.16 万元和 690.89 万元,收入规模较小。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
况以及自身优势,决定将汽车电子软件及技术服务业务作为战略重点方向,收
缩了在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领域的布局,因此系统集成收入 2019 年
及 2020 年有所降低。2021 年 1-6 月公司无系统集成收入。

3、主营业务收入应用领域分布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应用领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汽车电
子软件
15,936.00 94.80% 29,506.59 88.51% 27,439.19 90.39% 19,442.51 80.18%
和技术
服务
地理信
息系统
(GIS) 874.41 5.20% 3,828.75 11.49% 2,917.05 9.61% 4,806.26 19.82%
行业应

合计 16,810.41 100.00% 33,335.34 100.00% 30,356.24 100.00% 24,248.7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和地理信息
系统(GIS)行业应用两项收入构成,其中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是公司收入
的最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0.18%、90.39%、88.51%
和 94.80%。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实现了快速增长,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3.19%,驱动了公司整体业绩的增长。

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系公司为自然资源、住建、税务、旅游等行
业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数据处理、可视化及分析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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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挖掘服务,包括时空大数据云平台、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信息化解决方案、智
慧旅游信息化解决方案、空间地理数据采集和处理服务等。报告期各期地理信
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收入分别为 4,806.26 万元、2,917.05 万元、3,828.75
万元和 874.41 万元,收入规模较小。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务快速增长,但公司人员规
模有限,且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毛利率整体上低于汽车电子软件和技
术服务业务,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以及自身优势,决定将汽车电子软
件及技术服务业务作为战略重点方向,将更多精力和资源用于发展汽车电子软
件和技术服务相关业务,收缩了在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的布局,
导致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收入
占比降低。

(2)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按照应用领域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智能座
6,600.55 41.42% 11,313.26 38.34% 11,561.36 42.13% 9,544.12 49.09%

智能电
2,989.95 18.76% 7,900.48 26.78% 5,939.21 21.64% 2,440.61 12.55%

智能网
联汽车 3,072.18 19.28% 5,485.85 18.59% 5,434.95 19.81% 3,728.40 19.18%
测试
移动地
图数据 2,866.86 17.99% 3,813.72 12.92% 3,668.19 13.37% 3,323.20 17.09%
服务
智能驾
406.47 2.55% 993.27 3.37% 835.48 3.04% 406.19 2.09%

合计 15,936.00 100.00% 29,506.59 100.00% 27,439.19 100.00% 19,442.51 100.00%

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按具
体应用领域可分为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移动地图数据服
务、智能驾驶五项业务。其中,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移
动地图数据服务业务收入规模较大,报告期收入合计占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
务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91%、96.96%、96.63%和 97.45%。智能驾驶业务报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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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内收入规模较小,是公司战略布局领域。

①智能座舱

公司智能座舱解决方案主要包括用户体验(UX)设计和人机界面(HMI)
软件开发服务、仪表平台软件解决方案、软硬分离解决方案、虚拟化座舱整体
解决方案以及 T-BOX 软件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智能座舱业务收入占汽车电子
软件和技术服务的比重分别为 49.09%、42.13%、38.34%和 41.42%,是公司的传
统核心优势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座舱销售收入分别为 9,544.12 万元、
11,561.36 万元、11,313.26 万元和 6,600.55 万元,收入有所增长。伴随着提升用
户驾驶体验理念的推广和技术的成熟,座舱智能化需求快速增长。在智能座舱
业务下,公司主要为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MSE、马瑞利
等知名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及日产汽车、蔚来汽车等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液
晶仪表盘、抬头显示系统(HUD)、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流媒体后视镜、车载
通信系统(T-BOX)等各种零部件的软件定制开发和技术服务,收入规模有所
增长。

②智能电控

公司智能电控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新能源电机控制器解决方案、电子助力
转向系统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与电子伺服制动系统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智能电控
是公司重要的业务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控业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440.61 万元、5,939.21 万元、7,900.48 万元和 2,989.95 万元,收入有所增长。
目前公司智能电控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日本电产,公司与日本电产较早就建立了
战略合作关系,是其在中国市场的重要战略伙伴,日本电产近年来在国内汽车
零部件市场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份额的提升,带动了公司智能电控业务规
模不断增长。

③智能网联汽车测试

公司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业务主要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
自动驾驶算法公司,提供智能座舱、自动驾驶等领域的测试评价、数据产品及
技术平台等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也是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之一。报告期内
公司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收入分别为 3,728.40 万元、5,434.95 万元、5,485.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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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3,072.18 万元,收入有所增长,主要是 2018 年公司与日产汽车合作的中国地
图走行测试项目规模较大,以及由于上述项目的成功经验,公司后续又取得了
雷诺三星、东风汽车等汽车整车制造商以及丰田通商等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
的走行测试项目,驱动了报告期内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业务收入的增长。

④移动地图数据服务

公司地图数据服务主要针对各种移动出行和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基于地图
的深度定制开发和移动大数据增值服务,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全球导航电
子地图编译系统、L2+自动驾驶地图更新服务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地图数据业务
收入分别为 3,323.20 万元、3,668.19 万元、3,813.72 万元和 2,866.86 万元,收入
持续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与日立、华为、日产汽车等客户的合作项目不断
增加所致。

⑤智能驾驶

公司智能驾驶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乘用车 ADAS 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并承
担新一代融合泊车方案(APA)相关前沿技术的开发。报告期内智能驾驶业务
收入规模较小,是公司未来战略布局的业务方向。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1,379.33 67.69% 19,889.63 59.67% 17,781.30 58.58% 15,716.44 64.81%

境外 5,431.09 32.31% 13,445.71 40.33% 12,574.94 41.42% 8,532.34 35.19%
其中:日
4,754.24 28.28% 12,997.43 38.99% 11,512.37 37.92% 8,453.34 34.86%

德国 587.88 3.50% - - - - - -

波兰 88.97 0.53% - - - - - -

韩国 - - 448.28 1.34% 1,059.47 3.49% - -

马来西亚 - - - - 3.10 0.01% 79.00 0.33%

合计 16,810.41 100.00% 33,335.34 100.00% 30,356.24 100.00% 24,248.7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收入为 15,716.44 万元、17,781.30 万元、19,889.63 万元
和 11,379.3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4.81%、58.58%、59.67%和
67.69%。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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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2%、40.33%和 32.31%。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源于日本,报告期内公司合作
的主要境外客户为日本电产、电装、日立、日产汽车等知名国际汽车电子零部
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季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6,807.36 40.49% 5,887.22 17.66% 5,669.89 18.68% 3,459.34 14.27%




10,003.05 59.51% 6,894.88 20.68% 6,309.27 20.78% 3,458.09 14.26%




- - 7,405.09 22.21% 7,096.12 23.38% 5,789.87 23.88%




- - 13,148.14 39.44% 11,280.96 37.16% 11,541.48 47.60%



16,810.41 100.00% 33,335.34 100.00% 30,356.24 100.00% 24,248.77 100.00%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各级地
方政府部门,上述客户内部通常存在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客户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受客户年度预算工作的影响,即在预算编制与审批阶段,
新增需求较少,在预算编制结束后,客户计划中的项目陆续实施,需求增加。
随着项目的开展,根据项目周期以及客户的结算周期,公司在下半年结算的项
目收入较多;此外,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政府部门的项目验收、
结算工作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公司第四季度的收入相对较大。

2018 年至 2020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各季度收入占比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中科创达 东软集团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第一季度 16.82% 18.33% 19.19% 11.89% 15.96%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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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23.12% 21.91% 20.28% 20.63% 19.02% 21.55%
第三季度 28.07% 29.51% 21.93% 23.45% 20.22% 20.54%
第四季度 31.99% 30.25% 38.60% 44.02% 44.80% 40.66%
四维图新 凌志软件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第一季度 18.37% 22.60% 21.22% 21.61% 22.74% 21.87%
第二季度 26.40% 24.32% 25.19% 22.88% 24.97% 23.58%
第三季度 26.45% 19.54% 24.99% 26.32% 26.42% 26.13%
第四季度 28.78% 33.54% 28.60% 29.18% 25.87% 28.41%
诚迈科技 本公司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第一季度 14.29% 18.75% 21.06% 17.66% 18.68% 14.27%
第二季度 25.57% 25.61% 23.72% 20.68% 20.78% 14.26%
第三季度 23.96% 26.11% 26.33% 22.21% 23.38% 23.88%
第四季度 36.19% 29.53% 28.89% 39.44% 37.16% 47.60%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凌志软件主要从事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与客户通常约
定按月下单、按月验收,因此其年度收入分布较为均衡。诚迈科技主要从事软
件技术人员劳务输出业务,按照项目当期实际投入的人月(或人天)以及约定
的人月(或人天)单价确认收入,因此收入分布也较为均衡。除凌志软件和诚
迈科技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相对较高,营业
收入亦存在季节性特征。因此,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具有合理性,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公司主要客户及对应的最终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最终使用客户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2021 年 1-6 月

序号 公司主要客户名称 主要最终使用客户名称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 日本电产
浙江吉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日野自动车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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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主要客户名称 主要最终使用客户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宝雅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2 佛吉亚歌乐 Maruti Suzuki India Limited
本田技研工业有限公司
大发汽车工业株式会社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3 MSE 日野自动车株式会社
株式会社 SUBARU
铃木株式会社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延锋伟世通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5 电装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要客户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2)2020 年度

序号 公司主要客户名称 主要最终使用客户名称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 日本电产
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株式会社 SUBARU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2 MSE 大发工业株式会社
日野自动车株式会社
铃木株式会社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延锋伟世通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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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4 佛吉亚歌乐 铃木株式会社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株式会社 SUBARU
5 电装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铃木株式会社

与 2019 年度相比,日本电产、MSE、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仍为公司
2020 年度前五大客户,2019 年第五大客户马瑞利在 2020 年降为当年第八大客
户,2020 年第五大客户为电装。电装与马瑞利报告期内均为公司主要客户,非
报告期内新增客户,主要客户排名的变动主要由于其终端客户车型更新换代周
期性影响,各年承接的订单存在一定的波动。

(3)2019 年度

序号 公司主要客户名称 主要最终使用客户名称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 日本电产 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 延锋伟世通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株式会社 SUBARU
3 MSE
大发工业株式会社
日野自动车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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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木株式会社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4 佛吉亚歌乐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
5 马瑞利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铃木株式会社

与 2018 年度相比,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仍为公司 2019 年
度前五大客户,MSE、马瑞利新进入 2019 年前五大客户,电装和日产汽车销售
额有所减少,未进入前五大客户。马瑞利报告期内均为公司主要客户,MSE 系
2019 年新增客户,主要客户排名的变动主要由于:

A.电装株式会社 2019 年起将其与发行人间的业务基本转移至 MSE 执行,
导致公司对 MSE 的销售额增加较多,对电装株式会社的销售额大幅减少。业务
转移的原因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四)电装集团
2019 年起退出前五大客户的合理性及起电装株式会社将其与发行人间的业务基
本转移至 MSE 执行的原因及合理性”的相关说明。

B.马瑞利当年承接了较多的新车型全液晶仪表开发项目,对公司软件开发
服务和智能网联汽车软硬件测试服务采购额增加较多。

C.2018 年公司对日产汽车 AD1 走形测试项目销售收入金额较高,2019 年对
日产汽车的走形测试业务收入下降较多,导致当年对日产汽车的整体销售额有
所下降。

(4)2018 年度

序号 公司主要客户名称 主要最终使用客户名称
株式会社 SUBARU
1 电装
大发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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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主要客户名称 主要最终使用客户名称
日野自动车株式会社
铃木株式会社
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2 佛吉亚歌乐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
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3 电产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裕隆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 延锋伟世通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 日产汽车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7、新增客户对当年营业收入的影响程度

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新增客户
1,400.01 8.30% 6,387.27 19.10% 7,631.64 25.06% 5,455.83 22.47%
收入
原有客户
15,458.38 91.70% 27,050.18 80.90% 22,825.71 74.94% 18,821.45 77.53%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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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合计 16,858.39 33,437.45 100.00% 30,457.35 100.00% 24,277.28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原有客户,但公司仍持续积极开拓
新客户,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20 年新增客户贡献的收入同比下降 16.31%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1)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 年初新冠疫情的爆发,公司总部位于武汉市,
一季度差旅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司原定的市场开发计划
和节奏,给公司的整体客户开发和业务拓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受
疫情影响,部分新项目合作进度有所推迟;

(2)电装株式会社将其与发行人间的业务基本转移至 MSE 执行的影响。
电装为公司 2018 年第一大客户,2019 年起电装株式会社将其与发行人间的业务
基本转移至 MSE 执行,导致 2019 年公司新增客户中第一大客户为 MSE,2019
年公司对 MSE 的销售金额为 3,964.80 万元,占当年新增客户收入总额的 51.95%。
若剔除 MSE 的影响,2020 年新增客户的销售金额较 2019 年上升 2,720.43 万元。

8、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及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中科创达 168,931.98 61.42% 262,788.36 43.85% 182,680.32 19.85% 146,419.83
东软集团 320,069.20 29.51% 760,745.76 -8.91% 835,170.75 14.37% 715,141.07
四维图新 118,233.40 24.42% 211,797.63 -7.09% 227,956.83 6.78% 212,496.11
凌志软件 32,245.03 15.05% 62,991.78 5.62% 59,639.39 21.69% 46,705.29
诚迈科技 60,150.17 61.65% 93,493.33 42.15% 65,772.39 18.82% 53,390.84
平均值 - 38.41% - 15.12% - 16.30% -
光庭信息 16,810.41 34.28% 33,335.34 9.81% 30,356.24 25.19% 24,248.77
注:2021 年 1-6 月增长率以 2020 年 1-6 月收入为比较基准。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因此营业收入增速相对较快,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 年度中科创达智能操
作系统技术优势的持续扩大、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智能物联网业务中智能计
算模组出货量大幅增加导致其收入增长较快;2021 年上半年中科创达智能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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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业务发展情况较好,带动整体业务收入增幅较大。2020 年度及 2021 年上半
年,诚迈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较快一方面由于其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业
务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其合资厂商及新能源汽车客户新业务开拓情
况较好,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业务收入增长较多。除中科创达和诚迈科技外,其
他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均低于本公司。公
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与同行业存在一定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9、各类业务人均创收、人均成本及其与可比公司差异情况

(1)公司各期各类业务人均创收、人均成本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业务类
型 人均创 人均成 人均创 人均成 人均创 人均成 人均创 人均成
收 本 收 本 收 本 收 本
定 制 软
16.54 8.10 39.42 17.61 37.11 16.86 39.82 18.81
件开发
软 件 技
13.21 8.65 28.48 18.39 26.39 18.60 27.45 21.16
术服务
第 三 方
测 试 服 38.25 13.46 78.07 33.76 51.33 23.77 84.46 29.29

软 件 许
97.64 37.86 496.69 150.94 415.06 90.37 - -

系 统 集
- - 127.47 59.11 77.97 39.12 212.28 111.30

主营业
16.79 8.85 39.78 19.88 36.57 18.78 42.32 21.96

注 1:人工数量=各年度每月各类型业务员工人数总和/12,每月各类型业务员工人数=
当月某类型业务工时合计/当月各类型业务工时合计×开发人员人数。
注 2:2018 年度软件许可业务投入的人工工时较小,折合人数不足一人。

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各年度人均收入和人均成本比较稳定。
2018 年软件技术服务人均成本较高主要由于当年度数据采集及整理业务委托外
部供应商提供外业数据采集等服务成本金额较大。2019 年定制软件开发和软件
技术服务人均创收及人均成本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为更好的把握汽车电子行业
发展机遇,储备行业优质人才,公司当年加大了人才招募力度,员工数量较
2018 年增长较多。

发行人第三方测试服务业务 2018 年人均创收较高主要是由于 2018 年日产
汽车委托公司对其所开发自动驾驶系统进行中国本地化适应性测试和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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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范围涵盖国内各主要省市的大部分城市及城市周边的高速公路、国道等,
由于公司在导航地图领域具备丰富经验,具有独特的竞争力,对客户议价能力
较高,同时由于项目采用整体打包价的形式,公司对国内特殊路况熟悉程度高,
避免了大量的重复走行,当年该项目收入占比较大,因此人均创收较高。2019
年第三方测试服务业务人均创收及人均成本有所降低主要由于员工数量较 2018
年增长较多。

发行人软件许可业务 2021 年 1-6 月人均创收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受英菲尼
迪相关车型在华销量下滑以及奇骏导航系统升级暂不搭载现有导航地图数据的
共同影响,导致公司对北京图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和佛吉亚歌乐电子(东
莞)有限公司软件许可收入下降较多,对日立的软件许可业务的收入占比提升
较多。同时,公司对北京图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和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
有限公司的业务毛利率均为 100%,人工成本主要由对日立的软件许可业务产生,
因此软件许可业务的人均创收有所降低。

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 2019 年人均创收、人均成本有所降低主要由于发行人
策略性控制了系统集成业务规模(尤其是硬件占比较高的系统集成业务),导
致硬件部分收入下降较快,人均创收、人均成本有所降低。2020 年系统集成业
务人创收、人均成本有所增长主要是公司从事系统集成相关业务人员有所减少
所致。2021 年 1-6 月公司无系统集成业务收入。

(2)可比同行业人均创收分析

可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未单独披露项目实施人员数量及其在各个业
务中的分配情况,因此按技术员工人数口径计算人均创收,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 46.79 49.05 55.83
东软集团 - 56.57 63.87 54.45
四维图新 - 196.67 194.01 174.82
凌志软件 - 40.52 40.99 34.89
诚迈科技 - 25.29 22.55 23.57
平均值 - 73.17 74.09 68.71
发行人 16.79 39.78 36.57 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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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人数=(年初员工人数+年末员工人数)/2;发行人平均人数
=∑(各月员工人数)/12。
注 2:四维图新采用生产人员人数计算;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技术员工人数计算;
发行人采用业务实施人员人数计算。
注 3: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员工结构情况。
发行人人均创收水平低于中科创达、东软集团、四维图新,高于诚迈科技,
与凌志软件较为接近:

①发行人人均创收低于中科创达主要是由于:A.中科创达软件许可业务规
模及业务占比均高于发行人,2018 年至 2020 年,中科创达软件许可收入分别为
1.54 亿、1.54 亿、1.14 亿元,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48%、8.45%和 4.37%,由
于其软件许可业务主要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人工投入较少,因此人均创收
水平较高;B. 2018 年至 2020 年中科创达商品销售及其他业务占比分别为
20.57%、18.22%和 22.87%,商品销售业务成本结构中人工投入占比相对较小,
因此人均创收较高;C.中科创达 2018 年至 2020 年成本结构中服务采购成本占比
分别为 13.80%、17.35%和 9.39%,占比较高,其内部员工投入相对较少,因此
人均创收较高。

②发行人人均创收低于东软集团主要是由于:A.东软集团收入规模明显大
于发行人,2018年至 2020 年,收入分别为 71.71 亿元、83.66亿元和 76.22 亿元,
由于规模效应导致其人均创收大于发行人;B.东软集团系统集成业务收入规模
及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2018 年至 2020 年年收入金额分别为 10.88
亿元、10.89 亿元和 9.30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17%、13.02%和
12.20%,系统集成业务包括较多配套硬件收入,因此收入规模相对较大,人均
创收相对较高。

③四维图新人均创收高于发行人主要是:A.四维图新 2018 年至 2020 年研发
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9.82%、51.50%和 55.02%,通过大额的研发投入
降低了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投入水平,由于计算人均创收时仅考虑生产人员,因
此其人均创收水平较高;B.四维图新成本结构中物料成本、数据加工成本的比
重较高,2018 年至 2020 年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3.76%、94.71%
和 50.43%,由于硬件销售收入较高以及外购技术服务使得其人均创收水平较高。

④诚迈科技主要从事软件外包服务,并根据人员报价及工作量收取技术服
务费,业务收入与派遣人员数量关联度较高,同时由于智能终端业务发展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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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较为激烈,人均创收较少。

(3)可比同行业人均成本分析

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未单独披露项目实施人员数量及其在各个业务中
的分配情况,因此按技术员工人数口径计算人均成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 26.10 28.14 32.54
东软集团 - 41.74 47.14 38.12
四维图新 - 67.77 60.78 51.31
凌志软件 - 21.14 22.69 20.60
诚迈科技 - 19.36 16.62 17.03
平均值 - 35.22 35.07 31.92
发行人 8.85 19.88 18.78 21.96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人数=(年初员工人数+年末员工人数)/2;发行人平均人数
=∑(各月员工人数)/12。
注 2:四维图新采用生产人员人数计算;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技术员工人数计算;
发行人采用业务实施人员人数计算。
注 3: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员工结构情况。
发行人人均成本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中低于中科创达、东软集团、凌
志软件、四维图新,高于诚迈科技。发行人人均成本低于东软集团、四维图新
主要是由于成本结构的差异。东软集团人均成本较高主要是由于其成本中硬件
采购占比较高所致。四维图新人均成本较高主要是由于其成本中物料成本及数
据加工成本占比较高所致。此外,发行人技术人员主要在武汉,武汉的平均薪
酬水平较低也是导致公司人均成本低于可比公司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并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逐
年增加。公司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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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
业务 8,856.57 99.76% 16,662.82 99.49% 15,586.38 99.57% 12,583.44 99.90%
成本
其他
业务 21.42 0.24% 84.60 0.51% 67.63 0.43% 12.65 0.10%
成本
合计 8,877.99 100.00% 16,747.42 100.00% 15,654.01 100.00% 12,596.09 100.00%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类型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类型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成本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7,283.20 82.23% 11,959.78 71.78% 12,000.66 76.99% 8,424.58 66.95%
技术服务
688.31 7.77% 2,622.02 15.74% 1,490.54 9.56% 1,470.51 11.69%

交通差旅
457.63 5.17% 993.31 5.96% 974.07 6.25% 950.72 7.56%

软硬件采
52.51 0.59% 192.87 1.16% 239.56 1.54% 903.14 7.18%

折旧摊销
130.24 1.47% 349.35 2.10% 332.98 2.14% 362.80 2.88%

其他 244.68 2.76% 545.48 3.27% 548.56 3.52% 471.69 3.75%
合计 8,856.57 100.00% 16,662.82 100.00% 15,586.38 100.00% 12,583.44 100.00%

公司主要成本由人工成本、技术服务费、交通差旅费、软硬件采购、折旧
摊销费等构成,其中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66.95%、76.99%、
71.78%和 82.23%,是公司主要的成本项目。

①人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分别为 8,424.58 万元、12,000.66 万元、11,959.78
万元和 7,283.20 万元。2019 年度,人工成本上升主要是随着业务规模和营业收
入的不断增长,公司招聘的开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同时薪酬水平存在一定的
涨幅,综合导致了人工成本的增加。

2020 年度人工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主要是 A.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的影响,为减轻受疫情影响的湖北企业的负担,湖北省出台了《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阶段性免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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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减免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6 月企业承担的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B.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受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
部分员工实际工作时间减少,因此导致 2020 年员工平均工资水平有所降低。

2021 年 1-6 月,随着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公司招聘的开发人
员数量不断增加,同时员工薪酬水平有所提升,综合导致了人工成本的增加。

②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主要是公司将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务下的专业实验室测
试、车辆驾驶服务、交互设计以及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下的外业
调查、档案登记等非公司核心业务范围内技术服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供应商而产
生的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费分别为 1,470.51 万元、1,490.54 万元、
2,622.02 万元和 688.31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11.69%、9.56%、15.74%
和 7.77%,占比有所波动主要是由于各期项目执行内容存在差异导致技术服务
采购需求变动所致。

③交通差旅费

交通差旅费主要是公司技术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差旅、交通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交通差旅费分别为 950.72 万元、974.07 万元、993.31 万元和
457.63 万元。2019 年度差旅费较 2018 年微增,主要原因是 2018 年 7 月公司成
立了南京分公司,2019 年南京分公司员工逐步到位,减少了总部开发人员的差
旅活动,降低了差旅费支出;2020 年度,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公司
开发人员的差旅活动频率大幅降低,因此交通差旅费增幅较小。

④软硬件采购

软硬件采购主要是公司根据具体项目需要采购项目所需的软件和硬件,报
告期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小,2018 年软硬件采购成本占比较高主要是采购
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项目所需设备及软件所致,随着公司对地理
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的收缩,软硬件采购成本相应降低。

⑤折旧摊销费

折旧摊销费主要是公司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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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

其他成本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人工成本、差旅费等以及办公费、中介服务
费、招待费等费用,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型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业务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定制软
3,741.40 42.24% 7,219.52 43.33% 7,032.33 45.12% 6,073.24 48.26%
件开发
软件技
4,047.00 45.69% 6,475.71 38.86% 5,971.83 38.31% 4,424.44 35.16%
术服务
第三方
901.59 10.18% 2,303.05 13.82% 1,878.22 12.05% 911.32 7.24%
测试
软件许
166.59 1.88% 344.15 2.07% 363.28 2.33% 127.13 1.01%

系统集
- - 320.39 1.92% 340.72 2.19% 1,047.32 8.32%

合计 8,856.57 100.00% 16,662.82 100.00% 15,586.38 100.00% 12,583.44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型的构成结构与收入结构不存在重大差异,其
中,技术服务成本占比较高、软件许可成本占比较低主要是由于不同业务下公
司毛利率水平存在差异所致。软件技术服务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约定技术人员的
服务单价并承担外派人员的人工成本及差旅费等,毛利率低于公司主营业务毛
利率,软件许可业务模式下由于公司主要成本发生在前期开发过程中,授权许
可期间产生的成本较小,因此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

3、开发项目成本的成本归集和分配流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发项目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流程

(1)项目立项。公司以项目为成本计算对象,项目立项是项目启动的主要
标志,也是成本归集的起点。公司实施的所有商务项目(也称“业务项目”)
必须立项,商务项目是根据商务合同或订单(或类似证据),提供商务项目成
本预算、项目启动(KICKOFF)会议记录和照片,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业务
部门领导和财务部门审批后,项目管理部才受理立项。以客户邮件、意向书、
定点通知书、报价依赖书等商务资料申请立项的,只能申请临时项目立项,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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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项目期限为三个月,经批准后可以延期三个月,最长六个月;若在规定期限
内取得商务合同或订单,临时项目转为正式商务项目。

(2)各类成本的归集及分配

①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包括工资、奖金、社保费、公积金、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发行人以项目工时记录作为人工成本归集和分配的依据。公司采用日志电
子记录系统对项目工时进行管理,项目实施人员每周在项目管理系统中依据个
人参与项目情况,填报实际工作项目及工时,并提报项目经理审批。每月终了,
财务部门从工时系统中导出经审核的月度项目工时表,作为工资和奖金归集和
分配的依据,项目实施人员的工资和奖金直接对应到其参与的一个或多个项目。
社保费、公积金、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按部门归集,按项目工时占部门总工
时的比例分配至项目成本。

②软硬件采购成本

发行人软硬件采购成本主要包括外购的软件、数据库、地图数据、作为软
件载体的硬盘、系统集成中的硬件设备等。

软硬件采购成本通常为项目直接成本,可以直接归属至具体项目。公司要
求业务部门在提交采购申请时注明对应项目名称,在之后的采购审批、验收入
库、领用、申请付款等环节项目名称一直沿用,财务部门根据领用情况直接按
照项目进行归集。

③技术服务费

发行人技术服务费主要包括委外测试、委外数据采集、测试车辆驾驶服务
外包等发生的成本。

技术服务费通常为项目直接成本,可以直接归属至具体项目。公司要求业
务部门在提交技术服务采购申请时注明对应项目名称,在之后的采购审批、成
果验收、申请付款等环节项目名称一直沿用,财务部门根据成本发生情况直接
按照项目进行归集。

④交通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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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差旅费主要核算为项目实施发生的交通费、车辆使用费、差旅费(含
住宿费、出差补贴)等。

交通差旅费通常为项目直接成本,可以直接归属至具体项目。公司要求项
目实施人员在出差申请及费用报销时注明对应项目名称,财务部门根据费用发
生情况直接按照项目进行归集。

⑤折旧及摊销

折旧及摊销核算公司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等费
用。

折旧及摊销主要为项目间接成本,公司按业务部门进行归集,按项目工时
占业务部门总工时的比例将成本分配至各项目。

⑥其他

其他项目主要核算项目实施相关的网络通讯费、设备租赁费、项目专属办
公场地租赁费、项目实施相关的办公费和会议费、以及部门公共费用等。

该类成本费用部分为项目直接费用,该部分费用在发生或报销时由项目实
施人员选择相对应项目,经项目经理等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报
销人员所选项目将费用进行归集;部分为项目公共费用,如共用的网络通讯费、
通用测试设备的折旧费等,该部分费用按业务部门进行归集,按项目工时占业
务部门总工时的比例分配至各项目。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成本核算流程制度执行,通过检查各项目的成本明细项
目以及内控流程,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实施成本不包含与合同项目无关的支出。

(3)开发项目成本相应项目是否均已签订合同

公司的主要客户多为大型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汽车整车制造商、各级
政府职能部门,上述客户内部审批环节较多,致使部分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存在
延迟的情形。

4、主营业务成本组成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及合理性

(1)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组成结构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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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组成结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成本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7,283.20 82.23% 11,959.78 71.78% 12,000.66 76.99% 8,424.58 66.95%
技术服务
688.31 7.77% 2,622.02 15.74% 1,490.54 9.56% 1,470.51 11.69%

交通差旅
457.63 5.17% 993.31 5.96% 974.07 6.25% 950.72 7.56%

软硬件采
52.51 0.59% 192.87 1.16% 239.56 1.54% 903.14 7.18%

折旧摊销
130.24 1.47% 349.35 2.10% 332.98 2.14% 362.80 2.88%

其他 244.68 2.76% 545.48 3.27% 548.56 3.52% 471.69 3.75%
合计 8,856.57 100.00% 16,662.82 100.00% 15,586.38 100.00% 12,583.44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人工成本、技术服务费、交通差旅费、软硬件采购、
折旧摊销费、其他等构成,其中人工成本、技术服务费、交通差旅费、软硬件
采购为主要项目,各期合计占比分别为 93.37%、94.34%、94.63%和 95.77%。

①人工成本

发行人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66.95%、76.99%、71.78%和
82.23%,是公司主要的成本项目,与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业务特点相匹配。

2019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人工成本的占比较 2018 年提升 10.04%,主
要是由于:A.为保持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发行人为员工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
体系,2019 年技术员工平均薪酬有所上升,同时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优质
人才储备,当年员工数量有所增长,人工成本占比提升;B.人工成本占比相对
较高的现场技术支持业务的收入占比不断提升,2018 年、2019 年分别为 19.03%、
23.37%,导致了整体人工成本占比的提升;C.由于公司策略性的降低了系统集
成业务中的硬件收入占比,因此报告期内软硬件采购金额降幅较大,2018 年、
2019年软硬件采购金额分别为 903.14万元、239.56 万元,成本占比分别为 7.18%
和 1.54%,因此其他类型成本占比相应提升。

2020 年人工成本占比降低主要是由于:A.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
为减轻受疫情影响的湖北企业的负担,湖北省出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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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的实施意见》减免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6 月企业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因此人工成本有所降低。B.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受疫情
防控措施的影响部分员工实际工作时间减少,因此导致 2020 年员工平均工资水
平有所降低。C.2020 年,由于公司承接的日本电产电机控制器产品性能测试业
务以及其他实车测试项目需要在具有资质的专业实验场所进行,因此当年技术
服务费增长较多,占比由 2019 年的 9.56%提升至 15.74%,其他类型成本占比相
应减少。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人工成本的占比较 2020 年提升 10.46%,
主要是: A.为保持技术团队的核心竞争力,发行人增加了优质人才储备,并提
升了员工薪酬水平,导致 2021 年 1-6 月人工成本占比提升;B.当期成本结构中
技术服务费占比有所降低,导致人工成本占比相对提升。由于各期项目执行内
容、项目周期不同,采购需求存在较大差异,本期技术服务采购需求较大的数
据采集及整理业务、日本电产电机控制器产品性能测试业务的收入占比相对降
低,因此导致技术服务费有所减少。同时,公司注重业务团队的搭建,不断完
善汽车电子软件领域人才结构,对外采购技术服务有所减少。

②技术服务费

发行人技术服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1.69%、9.56%、15.74%和
7.77%,占比较小,由于发行人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主要采用自建团队的
方式进行软件开发活动,产生技术服务费主要是公司将非公司核心业务范围内
技术服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供应商以及由于临时性的人手短缺而采购外部供应商
服务等,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处理服务、检验测试服务、开发设计服务等。因此,
发行人技术服务费占比较低与发行人业务特点相匹配。

总体上,公司技术服务费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而增长,但其发生也具有一
定的偶然性,主要原因在于:A.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某一时间段内,某
类领域的人员可能会出现紧缺,为弥补暂时性人手不足,公司会临时使用部分
外部技术人员;B.从效率与成本的角度,公司会将部分非核心业务委托第三方
公司提供服务。因此,公司各年度技术服务费的占比受到项目内容、项目周期、
项目难度等因素的影响,各年度间存在一定的波动。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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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交通差旅费

发行人交通差旅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56%、6.25%、5.96%和
5.17%,占比较小,与公司以定制软件开发业务为主的业务特点相符合。定制软
件开发业务产生交通差旅费主要是一些项目规模较大、时间紧急、复杂性较高,
需要与客户面对面沟通所产生的差旅费用,规模小、熟悉度高的项目差旅费较
小。因此,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提升,交通差旅费占比有所降低。

④软硬件采购

发行人软硬件采购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18%、1.54%、1.16%和
0.59%,占比较小,与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业务特点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软
硬件采购占下降较多主要是:A.公司策略性控制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
项目中硬件占比,系统集成业务中硬件收入降低,硬件采购金额降低较多。B.
公司软件采购成本主要是项目交付给客户的开发平台、数据平台等计算机软件,
公司采购软件具备一定的偶然性,与项目开发内容相关,因此各年度采购金额
存在一定的波动。

(2)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①主营业务成本构成项目比较

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费用类别 中科创达 东软集团 四维图新 凌志软件 诚迈科技 发行人
人工成本 直接人工 人工成本 人工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 人工成本
技术服务 服务采购 项目分包 数据加工 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外协成本
费 成本 费 成本 费 费
交通差旅 交通差旅 交通差旅
- 差旅费 - -
费 费 费
硬件产品
软硬件采 软硬件采
和材料采 - 物料成本 - -
购 购
购成本
折旧摊销 资产折旧 折旧摊销 折旧摊销
- 折旧 -
费 摊销 费 费
房屋及设
备租赁成 其他开发
其他 - 其他 其他 其他
本、其他 费用
成本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基本相同,包括人工成本、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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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服务费、交通差旅费、软硬件采购、折旧摊销费以及其他等;由于各家公司
成本划分的原则存在一定差异,列示的成本项目存在一定差异。

②人工成本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人工成本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科创
45,705.12 46.71% 80,557.74 54.96% 51,374.48 49.02% 45,068.34 52.79%

四维图
1,575.85 2.97% 2,749.70 3.76% 2,944.14 4.16% 2,985.46 4.80%

凌志软
- - - - 24,338.93 73.69% 19,600.60 71.10%

诚迈科
35,740.22 77.87% 47,680.89 66.50% 37,160.12 76.42% 28,431.39 73.68%

发行人 7,283.20 82.23% 11,959.78 71.78% 12,000.66 76.99% 8,424.58 66.95%
注 1:东软集团年度报告未按照成本项目披露具体金额,故未纳入比较范围。
注 2:凌志软件 2020 年、2021 年 1-6 月未披露具体成本项目。

发行人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凌志软件、诚迈
科技接近。中科创达人工成本占比较低主要是由于其存在智能物联网相关业务,
该业务主要以商品销售模式进行,因此存在硬件产品和材料采购成本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硬件产品和材料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6.39%、
24.73%、27.61%和 36.08%,因此人工成本占比相对较低。四维图新人工成本占
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根据其年报披露,主要是其导航、芯片等业务相
关人工成本均未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且成本结构中数据加工成本占比较高,其
主要通过采购外包服务的方式经营,因此人工成本占比较低。

③技术服务费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服务费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科创
9,929.38 10.15% 13,759.81 9.39% 18,185.24 17.35% 11,780.32 13.80%

四维图
- - - - 33,161.66 46.91% 23,632.18 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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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软
- - - - 5,336.55 16.16% 5,057.76 18.35%

诚迈科
6,019.49 13.12% 13,640.71 19.02% 9,718.93 19.99% 8,666.40 22.46%

发行人 688.31 7.77% 2,622.02 15.74% 1,490.54 9.56% 1,470.51 11.69%
注 1:东软集团年度报告未按照成本项目披露具体金额,故未纳入比较范围。
注 2:凌志软件 2020 年、2021 年 1-6 月未披露具体成本项目。
注 3:四维图新 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成本口径发生了变化,未纳入比较。
发行人技术服务费占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偏低,是由于发行人主要采用自
建团队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采购技术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采集及处
理服务、检验测试服务、开发设计服务等非公司核心业务以及由于人员暂时性
短缺采购的临时性服务。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流程,能够较好的协
调员工工作安排,减少因临时需要而采购外协服务的情况。四维图新技术服务
费占比较高主要是其将导航业务、车联网业务、位置大数据业务的大部分数据
加工工作委托给其他机构进行,因此产生了较大的数据加工成本。

④交通差旅费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交通差旅费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诚迈科技 562.80 1.23% 680.81 0.95% 892.42 1.84% 746.29 1.93%
发行人 457.63 5.17% 993.31 5.96% 974.07 6.25% 950.72 7.56%
注 1:东软集团年度报告未按照成本项目披露具体金额,故未纳入比较范围。
注 2:中科创达、四维图新、凌志软件未单独披露交通差旅费,故不纳入比较范围。
可比公司除诚迈科技外均未单独披露其交通差旅费占比,发行人交通差旅
费占比高于诚迈科技主要是由于诚迈科技分子公司遍布全国主要省市,包括北
京、上海、广东、湖北、江苏、山东、山西、四川、湖南等,因此能够基本覆
盖主要客户集中地;发行人分子公司数量较少,除武汉外,仅在蓬莱、南京、
杭州、日本东京、日本名古屋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因此产生的交通差旅费高于
诚迈科技。

⑤软硬件采购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软硬件采购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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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科创
35,306.85 36.08% 40,469.92 27.61% 25,923.81 24.73% 22,529.99 26.39%

四维图
21,916.44 41.34% 34,710.56 47.47% 33,791.29 47.80% 34,714.95 55.79%

发行人 52.51 0.59% 192.87 1.16% 239.56 1.54% 903.14 7.18%
注 1:东软集团年度报告未按照成本项目披露具体金额,故未纳入比较范围。
注 2:凌志软件、诚迈科技未单独披露软硬件采购,故不纳入比较范围。
发行人软硬件采购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各公司业务
领域差异导致。发行人软硬件采购主要是由于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
务产生,公司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
为 19.82%、9.61%、11.49%和 5.20%,非公司核心业务,因此相应软硬件采购成
本占比较低。中科创达软硬件采购占比较高主要是其智能物联网业务产生,主
要产品为机器人、VR/AR、Dash Camera(行车记录仪)、可穿戴设备等,因此
硬件产品及原材料等采购成本较高。四维图新软硬件采购主要是其汽车电子芯
片、乘用车智能网联、商用车智能网联、导航等业务采购硬件、原材料产生,
物料采购成本占比较高。

⑥折旧摊销费比较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四维图新 220.10 0.42% 385.12 0.53% 703.35 0.99% 766.91 1.23%
诚迈科技 122.60 0.27% 124.39 0.17% 147.06 0.30% 175.65 0.46%
发行人 130.24 1.47% 349.35 2.10% 332.98 2.14% 362.80 2.88%
注 1:东软集团年度报告未按照成本项目披露具体金额,故未纳入比较范围。
注 2:中科创达、凌志软件未单独披露折旧摊销费,故不纳入比较范围。

发行人折旧摊销费占比高于四维图新和诚迈科技主要是由于诚迈科技软件
服务外包业务占比较高,因此其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四维图新收入规模较大,
资产使用具备较大的规模效应,且其大部分折旧摊销计入了研发费用,因此其
折旧摊销费成本占比较低。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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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类业务的成本构成和变化原因

(1)定制软件开发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成本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3,343.32 89.36% 5,852.58 81.07% 5,988.96 85.16% 4,777.15 78.66%
技术服务
83.05 2.22% 535.84 7.42% 248.38 3.53% 494.68 8.15%

交通差旅
90.01 2.41% 290.42 4.02% 265.24 3.77% 352.18 5.80%

软硬件采
9.87 0.26% 44.48 0.62% 31.51 0.45% 62.05 1.02%

折旧摊销
70.98 1.90% 214.31 2.97% 199.97 2.84% 198.44 3.27%

其他 144.16 3.85% 281.90 3.90% 298.27 4.24% 188.74 3.11%
合计 3,741.40 100.00% 7,219.52 100.00% 7,032.33 100.00% 6,073.24 100.00%

定制软件开发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技术服务费和交通差旅费等构成,其
中人工成本是最主要的成本项目,报告期占比分别为 78.66%、85.16%、81.07%
和 89.36%。报告期内,定制软件开发业务人工成本占比基本保持稳定,2019 年
人工成本提升较大主要由于为加强对优质人才的激励,公司当年度提升了开发
人员的平均薪酬,同时为了增强对客户的服务能力,招聘的开发人员数量增多
综合所致。2020 年人工成本有所降低主要是为减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企业的
不利影响,湖北省出台政策减免了企业 2020 年 2 月至 6 月应承担的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因素导致员工平均薪酬降低所致。2021 年 1-6 月人
工成本占比有所提升主要由于为加强对优质人才的激励,公司当年度提升了开
发人员的平均薪酬,同时为了增强对客户的服务能力,招聘的开发人员数量增
多综合所致。当期公司对外采购的技术服务费金额有所降低,也是导致人工成
本占比上升的原因之一。

公司定制软件开发业务产生技术服务费主要是公司将非公司核心业务范围
内技术服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供应商以及由于临时性的人手短缺而采购外部供应
商服务等,主要包括开发设计服务、人员派遣服务、数据服务等。报告期内技
术服务费金额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因为各期项目执行内容、执行周期不同,
采购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十一、(二)、10、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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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分析”。

报告期内,定制软件开发交通差旅费主要是一些项目规模较大、时间紧急、
复杂性较高,需要与客户面对面沟通所产生的差旅费用,规模小、熟悉度高的
项目差旅费较小,因此公司差旅费总体保持平稳,并未随收入的增长而明显增
长。

(2)软件技术服务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成本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3,428.99 84.73% 5,036.53 77.78% 4,708.03 78.84% 3,054.96 69.05%
技术服务费 162.92 4.03% 650.86 10.05% 470.55 7.88% 590.77 13.35%
交通差旅费 313.10 7.74% 481.75 7.44% 501.25 8.39% 462.81 10.46%
软硬件采购 5.70 0.14% 30.22 0.47% 11.69 0.20% 34.55 0.78%
折旧摊销费 52.50 1.30% 110.61 1.71% 95.31 1.60% 140.13 3.17%
其他 83.79 2.07% 165.74 2.56% 184.99 3.10% 141.21 3.19%
合计 4,047.00 100.00% 6,475.71 100.00% 5,971.83 100.00% 4,424.44 100.00%

软件技术服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技术服务费和交通差旅费等构成,其
中人工成本是最主要的成本项目,报告期占比分别为 69.05%、78.84%、77.78%
和 84.73%,报告期内人工成本占比基本保持稳定。2021 年 1-6 月人工成本占比
有所提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度提升了技术服务人员的平均薪酬,招聘的员工
数量增多导致人工成本上升,同时当期数据采集及整理业务规模相对缩减,当
年对外采购数据采集处理服务金额减少,导致人工成本占比相对提升所致。

2019 年人工成本金额增长较大主要是①2019 年由于对了加强对优质人才的
激励,公司当年度提升了开发人员的平均薪酬,同时为了增强对客户的服务能
力,招聘的开发人员数量增多。②因项目需求变动,当年的技术服务费降低,
成本占比降低,导致其他类型成本占比提升。③公司对大客户的现场技术支持
收入规模的扩大,差旅费的使用效率提升,导致交通差旅费成本占比相对降低,
导致其他类型成本占比提升。2020 年人工成本金额增长主要是由于软件技术服
务规模提升较快,公司招聘的从事软件技术服务业务的技术人员数量相应增加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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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软件技术服务产生技术服务费主要是公司将非公司核心业务范围内技
术服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供应商以及由于临时性的人手短缺而采购外部供应商服
务等,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处理服务、人员派遣服务等。报告期内各类采购项目
金额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因为各期项目执行内容、执行周期不同,采购需
求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十一、(二)、10、技术服务费分
析”。

报告期内,公司软件技术服务业务交通差旅费分别为 462.81 万元、501.25
万元、481.75 万元和 313.10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2019 年,软件技术服务差旅
费略有增长,主要是现场技术支持业务差旅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2020 年由
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公司部分员工采用居家办公的形式为客户提供技
术支持,因此差旅费有所降低。软件技术服务业务交通差旅费占比分别为
10.46%、8.39%、7.44%和 7.74%,整体呈降低趋势主要是由于软件技术服务业
务规模的提升使得交通差旅费的使用效率加强,同时公司也通过设立南京分公
司等方式增强对客户的当地响应,减少交通差旅费支出金额,因此报告期内交
通差旅费占比逐渐降低。

(3)第三方测试服务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成本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478.09 53.03% 950.15 41.26% 1,124.67 59.88% 449.85 49.36%
技术服务
314.25 34.86% 995.76 43.24% 401.54 21.38% 116.90 12.83%

交通差旅
54.05 5.99% 207.71 9.02% 188.52 10.04% 122.49 13.44%

软硬件采
36.94 4.10% 35.70 1.55% 74.48 3.97% 70.38 7.72%

折旧摊销
6.26 0.69% 21.91 0.95% 29.81 1.59% 22.69 2.49%

其他 12.00 1.33% 91.83 3.99% 59.20 3.15% 129.00 14.16%
合计 901.59 100.00% 2,303.05 100.00% 1,878.22 100.00% 911.32 100.00%

第三方测试服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技术服务费和交通差旅费等构成,
其中人工成本是最主要的成本项目,报告期占比分别为 49.36%、59.88%、41.26%
和 53.03%。2019 年第三方测试服务人工成本金额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①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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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方测试服务最大项目为日产汽车 AD1 中国数据走行测试项目,占到第
三方测试业务收入的 65.84%,该项目车辆租赁费、驾驶服务费金额较高,人工
成本占比为 37.23%,因此拉低了人工成本占比水平,2019 年随着规模的扩大,
项目类型增加,人工成本有所提升。②公司加强对优质人才的激励,公司当年
度提升了开发人员的平均薪酬,同时由于业务规模的扩大,招聘的技术人员数
量增多综合所致。

2020 年人工成本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①为减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企业
的不利影响,湖北省出台政策减免了企业 2020 年 2 月至 6 月应承担的基本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因此导致员工平均薪酬降低。②2020 年公司为日
本电产提供的电机控制器产品性能测试业务规模大幅提升,由于测试需要在特
定的实验环境中进行,因此公司增加了对具备资质的专业实验环境及设备提供
商的检验测试服务采购,因此技术服务费成本占比由 21.38%提升至 43.24%,人
工成本占比相应降低。

公司第三方测试服务产生技术服务费主要是公司将非公司核心业务范围内
技术服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供应商,主要包括检验调查服务、实车测试驾驶劳务、
人员派遣服务等。报告期内技术服务费金额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因为各期
项目执行内容、执行周期不同,采购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
“十一、(二)、8、技术服务费分析”。

报告期内,第三方测试服务业务交通差旅费 2019 年较 2018 年有所增长,
2020 年交通差旅费增长较少主要是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交通差旅活动降低
所致。2021 年 1-6 月,交通差旅费有所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当期为丰田通商服
务的走行测试项目主要工作由走行部分转变为数据分析部分,因此 2021 年 1-6
月较 2020 年差旅费下降较多。

(4)软件许可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成本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32.81 19.69% 33.09 9.62% 58.82 16.19% 8.26 6.50%
技术服务
128.08 76.88% 310.45 90.21% 299.48 82.44% 118.70 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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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差旅
0.47 0.28% 0.05 0.01% - - 0.11 0.09%

折旧摊销
0.51 0.31% 0.16 0.05% 2.44 0.67% - -

其他 4.72 2.84% 0.41 0.12% 2.54 0.70% 0.06 0.05%
合计 166.59 100.00% 344.15 100.00% 363.28 100.00% 127.13 100.00%

软件许可业务成本主要由技术服务费及人工成本等构成,其中技术服务费
是最主要的成本项目,报告期占比分别为 93.37%、82.44%、90.21%和 76.88%。
软件许可业务采购的技术服务费主要为数据处理服务费,与相应客户许可收入
规模匹配。

2018 年公司软件许可业务产生人工成本较少,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
6 月公司对日立的收入占比提升较多,公司对日立的软件许可业务模式为公司负
责统筹原始地图数据采购、数据格式转换并以光盘形式提交给客户,因此人工
成本有所提升。

(5)系统集成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成本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 - 87.43 27.29% 120.18 35.27% 134.36 12.83%
技术服务费 - - 129.13 40.30% 70.59 20.72% 149.46 14.27%
交通差旅费 - - 13.39 4.18% 19.06 5.59% 13.13 1.25%
软硬件采购 - - 82.48 25.74% 121.88 35.77% 736.16 70.29%
折旧摊销费 - - 2.36 0.74% 5.45 1.60% 1.54 0.15%
其他 - - 5.60 1.75% 3.56 1.05% 12.68 1.21%
合计 - - 320.39 100.00% 340.72 100.00% 1,047.32 100.00%

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成本包括技术服务费、软硬件采购、人工成本等。报告
期内人工成本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策略性收缩了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
业务,因此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技术人员数量减少。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产生技术服务费主要是公司将非公司核心业务范围内技
术服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供应商,主要包括开发设计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现场
实施服务等。报告期内各类采购项目金额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因为各期项
目执行内容、执行周期不同,采购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情况请参见“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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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技术服务费分析”。

系统集成业务软硬件采购占比大幅度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策略性收缩了项
目中硬件业务的收入规模,提升项目毛利率水平,因此软硬件采购成本降低。

6、各类业务成本结构与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比较情况

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中科创达、东软集团、四维图新、诚迈科技上市
时间较早,其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各类业务的成本结构。

凌志软件于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其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人工成本和其他开发
费用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23,996.18 90.07% 19,963.00 90.04%
其他开发费用 2,644.63 9.93% 2,207.50 9.96%
合计 26,640.81 100.00% 22,170.50 100.00%

注:人工成本包括职工薪酬和外协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业务人工成本和技术服务费合计占比分别
为 86.80%、88.70%、88.49%和 91.58%,与凌志软件接近,凌志软件其他开发费
用占比较低主要是由于凌志软件客户集中度和收入规模高于发行人,凌志软件
2018 年、2019 年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72.85%、75.97%,其中第一大客
户占比分别为 44.42%、42.41%,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51.92%、
57.68%、52.98%和 47.85%, 第 一 大 客 户 占 比 为 12.02%、19.62%、23.84%和
18.02%,由于凌志软件的客户更集中、收入规模更大,因此其交通差旅费、房
租水电物业等具备更大的规模效应,其他开发费用占比较低。

7、人工成本分析

(1)人工成本占比逐年上升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分别为 8,424.58 万元、12,000.66 万元、11,959.78
万元和 7,283.20 万元,人工成本占比分别为 66.95%、76.99%、71.78%和 82.23%,
人工成本占比呈先升后降的趋势。2019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人工成本的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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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 2018 年提升 10.04%,主要是由于:①为保持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发行人为
员工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2019 年技术员工平均薪酬有所上升,同时为
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优质人才储备,当年员工数量有所增长,人工成本占比
提升;②人工成本占比相对较高的现场技术支持业务的收入占比不断提升,
2018 年、2019 年分别为 19.03%、23.37%,导致了整体人工成本占比的提升;③
由于公司策略性的降低了系统集成业务中的硬件收入占比,因此报告期内软硬
件采购金额降幅较大,2018 年、2019 年软硬件采购金额分别为 903.14 万元、
239.56 万元,成本占比分别为 7.18%和 1.54%,因此其他类型成本占比相应提升。

2020 年人工成本占比降低主要是由于: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
为减轻受疫情影响的湖北企业的负担,湖北省出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
费的实施意见》减免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6 月企业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因此人工成本有所降低。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受疫情
防控措施的影响部分员工实际工作时间减少,因此导致 2020 年员工平均工资水
平有所降低。③2020 年,由于公司承接的日本电产电机控制器产品性能测试业
务以及其他实车测试项目需要在具有资质的专业实验场所进行,因此当年技术
服务费增长较多,占比由 2019 年的 9.56%提升至 15.74%,其他类型成本占比相
应减少。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人工成本的占比较 2020 年提升 10.46%,
主要是: A.为保持技术团队的核心竞争力,发行人增加了优质人才储备,并提
升了员工薪酬水平,导致 2021 年 1-6 月人工成本占比提升;B.当期成本结构中
技术服务费占比有所降低,导致人工成本占比相对提升。由于各期项目执行内
容、项目周期不同,采购需求存在较大差异,本期技术服务采购需求较大的数
据采集及整理业务、日本电产电机控制器产品性能测试业务的收入占比相对降
低,因此导致技术服务费有所减少。同时,公司注重业务团队的搭建,不断完
善汽车电子软件领域人才结构,对外采购技术服务有所减少。

(2)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员工范围

发行人员工按照其工作职责类型可以划分为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研发与
技术实施人员。研发与技术实施人员中,部分员工专职从事研发工作,部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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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既从事主营业务中的开发工作,也参与部分研发项目相关工作,公司按照研
发项目和商务项目的实际项目工时对人工成本分别进行核算,公司计入主营业
务成本的员工范围由计入商务项目的人员工时构成。公司制定了《项目工作日
志填报制度》,员工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项目按天填报工时,各项目经理、
部门经理对员工提交的工时所属项目的准确性进行审批后,财务部门从工时系
统中导出经审核的月度项目工时表,据此核算人工成本。综上,公司计入主营
业务成本的员工范围划分准确清晰。

(3)各项业务人工数量、平均薪酬情况,人工成本变化与人工数量变化情
况,人工平均薪酬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

①各项业务平均人工数量和平均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平均人工数量和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业务类型 人工数 平均薪 人工数 平均薪 人工数 平均薪 人工数 平均薪
量 酬 量 酬 量 酬 量 酬
定制软件
462 8.39 410 14.62 417 15.49 323 14.82
开发
软件技术
468 8.50 352 14.65 321 15.82 209 14.63
服务
第三方测
67 8.27 68 14.27 79 15.35 31 14.48
试服务
软件许可 4 8.64 2 14.87 4 15.78 1 14.52
系统集成 - - 5 16.52 9 14.88 9 14.30
合计 1001 8.43 838 14.62 830 15.60 573 14.72
注:人工数量=各年度每月各类型业务员工人数总和/月份数,每月各类型业务员工人
数=当月某业务类型工时/当月各类型业务工时合计*开发人员人数,人工数量已四舍五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业务平均薪酬水平合理,2020 年,发行人人均薪酬有
所下降主要是由于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为减轻受疫情影响的湖北
企业的负担,湖北省出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减免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6 月企业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因此员
工平均薪酬有所降低。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受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部分
员工实际工作时间减少,因此导致 2020 年员工平均工资水平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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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人工数量和人工成本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业务类
型 人工数 人工成 人工 人工成 人工 人工成 人工 人工成
量 本 数量 本 数量 本 数量 本
定制软
462 3,343.32 410 5,852.58 417 5,988.96 323 4,777.15
件开发
软件技
468 3,428.99 352 5,036.53 321 4,708.03 209 3,054.96
术服务
第三方
测试服 67 478.09 68 950.15 79 1,124.67 31 449.85

软件许
4 32.81 2 33.09 4 58.82 1 8.26

系统集
- - 5 87.43 9 120.18 9 134.36

合计 1,001 7,283.20 838 11,959.78 830 12,000.66 573 8,424.58
注:人工数量=各年度每月各类型业务员工人数总和/月份数,每月各类型业务员工人
数=当月某业务类型工时/当月各类型业务工时合计*开发人员人数,人工数量已四舍五入。
由上表可知,公司各项业务人工数量和人工成本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人
工成本变化与人工数量变化匹配。

②人工平均薪酬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

A.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年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 19.85 22.17 23.48
东软集团 - 21.15 23.18 19.66
四维图新 - 24.62 23.23 24.03
凌志软件 - 19.22 20.04 17.72
诚迈科技 - 14.51 15.23 14.54
平均值 - 19.87 20.77 19.88
发行人 8.43 14.62 15.60 14.72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技术人员人数=(年初技术人员人数+年末技术人员人数)/2;
发行人开发人员平均人数=∑(各月开发人员人数)/12。
注 2: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人员平均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生额-销售费用(职工
薪酬)-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平均技术人员,发行人开发人员平均薪酬=(应付职工薪
酬贷方发生额-销售费用(职工薪酬)-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平
均开发人员。
注 3:四维图新技术员工人数采用技术人员加生产人员合并计算;其他同行业可比公
司采用技术员工人数计算;发行人采用开发人员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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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1 年 6 月末人员结构情况。
发行人技术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与诚迈科技接近,低于
中科创达、东软集团、四维图新、凌志软件,主要是发行人主要经营地位于湖
北武汉,当地的薪酬水平较低,中科创达和四维图新的主要经营地均位于北京,
东软集团的主要经营地位于沈阳、大连,子公司员工遍布全国各地,凌志软件
日本子公司人员数量较多,且其在上海、北京均设有分子公司,因此其技术人
员平均薪酬水平较高。

B.武汉市上市公司平均薪酬水平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年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盛天网络 - 19.48 22.65 22.50
中科通达 - 14.08 14.26 14.12
传神语联 7.10 12.59 14.81 12.53
平均值 7.10 15.38 17.24 16.38
发行人 8.43 14.62 15.60 14.72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人数=(年初员工人数+年末员工人数)/2;发行人平均人数
=∑(各月员工人数)/12。
注 2:传神语联员工人数采用研发人员加生产人员合并计算;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采
用技术员工人数计算;发行人采用研发与技术实施人员人数计算。
注 3:同地区可比公司盛天网络、中科通达未披露 2021 年 6 月末员工结构。
发行人选取了注册地位于武汉且所属证监会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的公司进行比较。经比较,发行人技术人员平均薪酬低于盛天网络,
高于中科通达、传神语联水平。

C.与武汉市社平工资比较情况

根据武汉市统计局的数据, 2018 年、2019 年,武汉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分别 11.45 万元、12.43 万元,发行
人技术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

8、技术服务费分析

(1)不同业务产生技术服务费的原因,所对应技术服务的明细构成、数量、
单价及金额占比情况

①发行人各业务产生技术服务费金额及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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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业务类型产生的技术服务费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定制软件
83.05 12.07% 535.84 20.44% 248.38 16.66% 494.68 33.64%
开发
软件技术
162.92 23.67% 650.86 24.82% 470.55 31.57% 590.77 40.17%
服务
第三方测
314.25 45.66% 995.76 37.98% 401.54 26.94% 116.90 7.95%
试服务
软件许可 128.08 18.61% 310.45 11.84% 299.48 20.09% 118.70 8.07%
系统集成 - - 129.13 4.92% 70.59 4.74% 149.46 10.16%
合计 688.31 100.00% 2,622.02 100.00% 1,490.54 100.00% 1,470.51 100.00%

②各类型业务公司采购技术服务情况及原因

A.定制软件开发

报告期内,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业务主营业务成本中技术服务费构成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采购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开发设计
30.38 36.58% 303.71 56.68% 112.93 45.47% 242.49 49.02%
服务
人员派遣
34.88 42.00% 143.52 26.78% 39.40 15.86% 89.09 18.01%
服务
数据服务 17.19 20.70% 41.91 7.82% 94.34 37.98% 123.60 24.99%
其他 0.61 0.73% 46.69 8.71% 1.70 0.69% 39.50 7.98%
合计 83.05 100.00% 535.84 100.00% 248.38 100.00% 494.68 100.00%

公司定制软件开发业务产生技术服务费主要是公司将非公司核心业务范围
内技术服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供应商以及由于临时性的人手短缺而采购外部供应
商服务等,主要包括开发设计服务、人员派遣服务、数据服务等。报告期内各
类采购项目金额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因为各期项目执行内容、项目周期不
同,采购需求存在较大差异。

a.开发设计服务。开发设计服务指公司由于临时性人手短缺或出于成本效
益优化考虑将软件的部分功能或模块开发服务外包给外部供应商。2018 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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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开发设计服务金额较高,主要是当年公司对延锋伟世通的仪表 HMI 项目委
托外部供应商提供专业的交互设计服务产生技术服务费较大。2020 年公司采购
开发设计服务金额较高主要是当年公司对延锋伟世通的 HMI 仪表项目委托外部
供应商提供专业的交互设计服务以及智慧旅游项目、产业园大数据平台建设项
目等向供应商采购大数据展示平台、统计分析平台的软件开发服务,金额较大
所致。公司注重业务团队的搭建,不断完善汽车电子软件领域人才结构,对外
采购开发设计服务有所减少。

b.人员派遣服务。人员派遣服务是指外部供应商根据公司要求向公司派遣
专业员工提供技术服务,2020 年公司采购人员派遣服务金额较大主要是当年与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华人运通车载音频模块软件开发项目向供应
商采购专业的车载音频软件开发服务所致。

c.数据服务。数据服务是指公司委托外部供应商根据公司的要求采集、加
工、制作特定数据的服务,主要是部分软件开发项目应客户要求,公司向供应
商采购数据服务并将数据集成至公司开发的软件系统中一并交付给客户。

B.软件技术服务

公司软件技术服务产生技术服务费主要是公司将非公司核心业务范围内技
术服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供应商以及由于临时性的人手短缺而采购外部供应商服
务等,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处理服务、人员派遣服务等。报告期内各类采购项目
金额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因为各期项目执行内容、执行时间不同,采购需
求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软件技术服务业务主营业务成本中技术服
务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数据采集
120.40 73.90% 560.97 86.19% 438.95 93.29% 375.33 63.53%
处理服务
人员派遣
3.56 2.18% - - 7.95 1.69% 152.36 25.79%
服务
网络运营
35.34 21.69% 42.23 6.49% - - 0.44 0.07%

其他 3.62 2.22% 47.65 7.32% 23.65 5.03% 62.63 10.60%
合计 162.92 100.00% 650.86 100.00% 470.55 100.00% 590.7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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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数据采集处理服务。数据采集处理服务是指公司从事数据采集及整理业
务时将专业度较低、人力投入较高的外业数据采集工作外包以及因临时性人手
不足将部分数据处理工作委托给外部供应商而形成的技术服务采购。报告期内,
数据采集处理服务金额分别为 375.33 万元、438.95 万元、560.97 万元和 120.40
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与公司数据采集及整理业务规模相匹配。2021 年 1-6
月由于公司数据采集及整理业务规模相对缩减,因此当年对外采购数据采集处
理服务金额较小。

b.人员派遣服务。人员派遣服务是指外部供应商根据公司要求向公司派遣
专业员工提供技术服务。2018 年公司采购人员派遣服务较高主要是在数据采集
及整理业务中公司采购人员派遣服务并由公司自行组织管理相关人员进行外业
数据采集及处理。后续公司将数据采集整理工作直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因此
人员派遣服务采购金额降低。

C.第三方测试服务

公司第三方测试服务产生技术服务费主要是公司将非公司核心业务范围内
技术服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供应商,主要包括检验调查服务、实车测试驾驶劳务、
人员派遣服务等。报告期内各类采购项目金额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因为各
期项目执行内容、执行时间不同,采购需求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
第三方测试服务业务主营业务成本中技术服务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检验调查
74.82 23.81% 797.67 80.11% 297.99 74.21% 28.34 24.24%
服务
实车测试
185.52 59.04% 153.09 15.37% 81.97 20.41% 0.15 0.13%
驾驶劳务
人员派遣
16.93 5.39% 20.55 2.06% 11.95 2.97% 73.26 62.67%
服务
其他 36.98 11.77% 24.45 2.46% 9.63 2.40% 15.16 12.96%
合计 314.25 100.00% 995.76 100.00% 401.54 100.00% 116.90 100.00%

a.检验调查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检验调查服务金额大幅增长主要是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日本电产的电机控制器产品性能测试业务规模大幅提升,
由于测试需要在特定的实验环境中进行,因此公司增加了对具备资质的专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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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环境及设备提供商的检测服务采购。2021 年 1-6 月检验调查服务采购金额下
降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对日本电产的新能源电机控制器系统测试服务业务
规模有所下降所致。

b.实车测试驾驶劳务。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实车测试驾
驶劳务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承接了东风汽车、雷诺三星汽车、丰田通商、安波
福、麦格纳等公司的走行测试项目,将项目中驾驶服务部分外包给专业机构所
致。

c.人员派遣服务。2018 年公司人员派遣服务费较高主要是日产汽车走行测
试项目委托外部供应商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走行测服务及数据分析服务所致。

D.软件许可

报告期内,发行人软件许可业务主营业务成本中技术服务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数据处理
124.80 97.44% 310.45 100.00% 288.92 96.47% 118.70 100.00%
服务
其他 3.28 2.56% - - 10.56 3.53% - -
合计 128.08 100.00% 310.45 100.00% 299.48 100.00% 118.70 100.00%

公司软件许可业务技术服务费金额较小,主要是采购的数据处理服务费。
由于公司对日立的软件许可业务模式为公司负责统筹原始地图数据采购、数据
格式转换并以光盘形式提交给客户,因此需要对外采购地图数据以及导航引导
音声数据制作等其他数据处理服务。软件许可业务产生的技术服务费的变动趋
势与软件许可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金额变动合理。

E.系统集成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产生技术服务费主要是公司将非公司核心业务范围内技
术服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供应商,主要包括开发设计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现场
实施服务等。报告期内各类采购项目金额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因为各期项
目执行内容、执行时间不同,采购需求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系统
集成业务主营业务成本中技术服务费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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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开发设计服务 - - 94.34 73.23% - - - -
数据处理服务 - - 18.87 14.65% 68.46 96.98% - -
现场实施服务 - - -8.06 -6.26% - - 134.67 90.47%
网络运营费 - - 21.20 16.46% 0.42 0.59% - -
其他 - - 2.78 1.93% 1.71 2.43% 14.79 9.53%
合计 - - 129.13 100.00% 70.59 100.00% 149.46 100.00%

a.开发设计服务。2018 年、2020 年公司采购开发设计服务金额较高主要是
智慧旅游项目向供应商采购大数据展示平台、统计分析平台的软件开发服务所
致。

b.数据服务。2019 年公司采购数据服务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当年公司对山
东省遥感技术应用中心的省级遥感监测执法工作项目采购遥感数据处理服务所
致。

c.现场实施服务。2018 年度公司采购现场实施服务主要是为提高成本效率、
加强客户满意度,委托外部供应商为客户提供系统的安装、部署和培训等工作。

(2)公司软件技术服务收入逐年快速增长但 2018 年起技术服务费保持相
对稳定的合理性

发行人软件技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现场技术支持、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
维护服务等,现场技术支持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
参与其软件开发与测试服务,由客户主导整体项目进度、人员安排以及质量控
制,最终根据公司提供的工作量进行结算的业务。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指公司
为客户提供管理系统配套数据的采集、建库、整理归档等工作。维护服务是指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一定服务期限的系统升级、维护、故障排除与处理服务的业
务。

发行人采购的技术服务主要是公司将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务下的检
验测试服务、开发设计服务以及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下的外业调
查、档案登记等非公司核心业务范围内技术服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供应商而产生
的费用。公司各类型业务均可能产生技术服务采购,与软件技术服务收入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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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匹配关系。

(3)公司技术服务费与营业收入、业务量变动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费与营业收入、业务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技术服务费 688.31 2,622.02 75.91% 1,490.54 1.36% 1,470.51
主营业务收入 16,810.41 33,335.34 9.81% 30,356.24 25.19% 24,248.77

总体而言,随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及业务量的增长,技术服务费相应增
长,技术服务费与业务规模存在一定的正相关,但其发生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主要原因在于:①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某一时间段内,某类领域的人员
可能会出现紧缺,为弥补暂时性人手不足,公司会临时使用部分外部技术人员;
②从效率与成本的角度,公司会将部分非核心业务委托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
因此,公司各年度技术服务费的发生额除与业务规模相关外,也受到项目内容、
项目时间、项目难度等因素的影响,各年度间存在一定的波动。

9、软硬件采购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软硬件采购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采购 0.72 1.36% 33.59 17.42% 12.86 5.37% 248.86 27.55%
硬件采购 51.80 98.64% 159.28 82.58% 226.70 94.63% 654.29 72.45%
合计 52.51 100.00% 192.87 100.00% 239.56 100.00% 903.14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软件采购及硬件采购金额均有所波动,
主要是各期项目内容存在差异所致的。

(1)软件采购

发行人不同业务的软件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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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定制软件开
0.71 99.16% 26.60 79.19% - - 63.98 25.71%

软件技术服
0.01 0.84% 3.66 10.89% 3.79 29.49% 2.72 1.09%

第三方测试
- - 3.33 9.92% - - - -
服务
系统集成 - - - - 9.07 70.51% 182.15 73.20%
合计 0.72 100.00% 33.59 100.00% 12.86 100.00% 248.86 100.00%

公司采购的软件包括开发平台、数据平台等计算机软件,公司采购软件具
备一定的偶然性,与项目开发内容相关,因此各年度采购金额存在一定的波动。

定制软件开发业务采购软件金额较小,2018 年采购软件主要是与深圳联友
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合作的智能驾驶舱开发项目采购 QNX 开发平台软件。
2020 年采购软件主要是为日本电产提供新能源电机控制器系统测试服务采购的
tasking 编译工具。

软件技术服务业务和第三方测试服务采购软件金额较小。

系统集成业务采购软件金额较小,2018 年采购软件金额较大主要是为蓬莱
市旅游局开发的蓬莱市智慧旅游建设项目采购的软件开发平台、数据交互平台、
数据等。

(2)硬件采购

发行人不同业务的硬件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定制软件
9.16 17.69% 17.88 11.22% 31.51 13.90% -1.93 -0.29%
开发
软件技术
5.69 10.99% 26.56 16.68% 7.90 3.48% 31.83 4.87%
服务
第三方测
36.94 71.32% 32.37 20.32% 74.48 32.85% 70.38 10.76%
试服务
系统集成 - - 82.48 51.78% 112.81 49.76% 554.00 84.67%
合计 51.80 100.00% 159.28 100.00% 226.70 100.00% 654.29 100.00%

①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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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采购主要是由系统集成业务产生,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 554.00 万
元、112.81 万元、82.48 万元和 0.00 万元,占整体硬件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84.67%、49.76%、51.78%和 0.00%。系统集成业务硬件采购主要是公司为各级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旅游局等开发建设各类智慧管理系统需要配套采购硬件设
备,包括视频系统、电脑、平板电脑、服务器、单兵设备、外业巡查取证设备
等。

系统集成业务硬件采购金额与其收入金额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系统集成收入 - 690.89 1.73% 679.16 -66.00% 1,997.56
系统集成成本 中
- 82.48 -26.89% 112.81 -79.64% 554.00
硬件采购

由上表可以看出,系统集成业务硬件采购金额逐年降低,2019 年硬件采购
成本减少幅度大于收入减少幅度、2020 年系统集成收入略有增长但硬件采购成
本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策略性控制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项目中硬件占
比导致系统集成业务中硬件收入降低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系统集成业务软硬件
收入结构分布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软件收入占比 - 83.88% 56.26% 62.00%
硬件收入占比 - 16.12% 43.74% 38.00%

②第三方测试服务

第三方测试服务业务采购硬件金额较少,主要是走行测试项目采购储存及
传送数据所需的硬盘, 2018 年主要为日产汽车走行测试项目产生的硬件采购成
本,2019 年主要是雷诺三星汽车产生的硬件采购成本。

定制软件开发及软件技术服务产生的硬件采购成本较小,主要是采购零星
的电子耗材。

10、其他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其他项目归集的主要内容如下:



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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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成本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
47.84 19.55% 108.56 19.90% 123.61 22.53% 95.25 20.19%

差旅费 33.97 13.88% 87.81 16.10% 74.10 13.51% 73.33 15.55%
办公费 122.70 50.15% 240.59 44.11% 255.35 46.55% 189.70 40.22%
中介服
3.50 1.43% 35.06 6.43% 14.10 2.57% 45.08 9.56%
务费
招待费 13.87 5.67% 31.56 5.79% 40.89 7.45% 29.51 6.26%
其他 22.79 9.31% 41.90 7.68% 40.50 7.38% 38.82 8.23%
合计 244.68 100.00% 545.48 100.00% 548.56 100.00% 471.69 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其他项目分别为 471.69 万元、548.56 万元和
545.48 万元和 244.68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75%、3.52%、3.27%
和 2.76%,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人工成本、差旅费等以及办公租赁费、中
介服务费、招待费等,金额变动具备合理性。由于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各项目的
综合事务管理,其人工成本、差旅费属于业务部门的间接费用,无法直接与项
目一一对应,因此于其他成本中进行归集,类似于生产企业中在制造费用中归
集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
接费用。

2020 年人工成本降低主要是由于为减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企业的不利影
响,湖北省出台政策减免了企业 2020 年 2 月至 6 月应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因此导致员工平均薪酬降低所致。

(三)主营业务毛利额、毛利率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额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定制软件开
3,901.37 49.05% 8,941.87 53.63% 8,446.81 57.19% 6,779.88 58.12%

软件技术服
2,128.52 26.76% 3,549.78 21.29% 2,501.78 16.94% 1,316.8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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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测试
1,660.91 20.88% 3,022.06 18.13% 2,177.58 14.74% 1,716.22 14.71%
服务
软件许可 263.04 3.31% 788.30 4.73% 1,305.24 8.84% 902.14 7.73%
系统集成 - - 370.51 2.22% 338.44 2.29% 950.24 8.15%
合计 7,953.84 100.00% 16,672.52 100.00% 14,769.86 100.00% 11,665.33 100.00%

报 告 期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额 分 别 为 11,665.33 万 元 、14,769.86 万 元 、
16,672.52 万元和 7,953.84 万元,其中定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和第三方测
试服务毛利额占比较高,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及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对毛利 对毛利 对毛利 对毛利
毛利率 率的贡 毛利率 率的贡 毛利率 率的贡 毛利率 率的贡
献 献 献 献
定制软
51.05% 23.21% 55.33% 26.82% 54.57% 27.83% 52.75% 27.96%
件开发
软件技
34.47% 12.66% 35.41% 10.65% 29.52% 8.24% 22.94% 5.43%
术服务
第三方
测试服 64.82% 9.88% 56.75% 9.07% 53.69% 7.17% 65.32% 7.08%

软件许
61.22% 1.56% 69.61% 2.36% 78.23% 4.30% 87.65% 3.72%

系统集
- - 53.63% 1.11% 49.83% 1.11% 47.57% 3.92%

主营业
务毛利 47.31% 47.31% 50.01% 50.01% 48.66% 48.66% 48.11% 48.11%

注:对毛利率的贡献=该项业务毛利率×该项业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稳定,报告期内分别为 48.11%、48.66%、50.01%
和 47.31%。定制软件开发毛利率水平较高,同时由于收入规模较大,对毛利率
贡献最大;软件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规模较大但毛利率水平较低,第三方测试服
务毛利率水平较高但收入规模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对毛利率贡献相对较小;软
件许可业务、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占比低,对毛利率的贡献较小。

(2)分业务类型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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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定制软件开发毛利率分析

定制软件开发指客户以实现单一或多个模块功能为目标,委托公司根据合
同约定承担其整体或部分的软件定制化开发,并根据功能的实现对工作成果进
行验收的业务。该类业务的技术含量较高,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因此毛利率水
平较高。由于定制软件开发项目毛利率受报价构成、实施内容、开发业务的复
杂程度、客户议价能力及公司对该客户的战略定位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不
同项目间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已具有多年的定制软件开发经验,储备了大量的
软件开发基础框架及管理模式,部分软件开发的基础性架构可以被复制,可大
幅减少后期软件开发成本。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和技术积累增加带来
的代码和模块复用率的提升,公司定制软件开发业务的毛利率保持上升的趋势。

2019 年,定制软件开发毛利率为 54.57%,较上年提升 1.82%,主要是 A.毛
利率较高的汽车电子领域软件定制软件开发业务的收入占比由 86.91%提升至
94.45%。由于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以及自身优势,决定将汽车电子软
件及技术服务业务作为战略重点方向,将更多精力和资源用于发展汽车电子软
件和技术服务相关业务,收缩了在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的布局,
导致 2019 年度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收入规模降低。B. 地理信息系统
(GIS)行业应用领域定制软件开发毛利率由 38.94%提升至 60.74%,主要是
2019 年公司的国资管理平台、土地执法类项目金额较大,相关软件系统的成熟
度和软件复用率较高,同时公司减少了新业务的开拓,因此毛利率水平提升较
大。

2020 年,定制软件开发毛利率为 55.33%,较 2019 年提升了 0.76%,主要是
随着公司与日本电产、日本歌乐株式会社等日本优质客户的收入占比的提升,
汽车电子领域软件定制软件开发业务的毛利率从 54.21%提升至 57.10%所致。

2021 年 1-6 月,定制软件开发毛利率为 51.05%,较 2020 年降低了 4.28%,
主要是:A.公司当期承接了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的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管理信息
系统升级完善项目,该项目属于部级项目,是公司向全国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起
推广作用的战略级项目,项目的议价空间较低同时项目要求高、成本投入较高,
拉低了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B.受到 MSE、日
本电产等大客户的开发计划延迟、内部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当期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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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务规模有所减少,导致公司人员利用率有所降低,因此汽车电子领域定制
软件开发业务的毛利率有所降低。

②软件技术服务毛利率分析

软件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现场技术支持、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维护服务等,
现场技术支持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其软件开
发与测试服务,由客户主导整体项目进度、人员安排以及质量控制,最终根据
公司提供的工作量进行结算的业务,成本主要以人工成本和交通差旅费为主,
毛利率总体上比较稳定。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毛利率受项目内容、客户议价能
力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维护服务毛利率受项目实施开发内容、维护期内故
障率的影响,不同项目间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软件技术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22.94%、29.52%、35.41%和 34.47%,
整体呈增长趋势。

2019 年,软件技术服务毛利率较 2018 年度增加 6.59%,剔除 2018 年亏损
项目影响后,2019 年软件技术服务毛利率提升主要是 2018 年公司设立了南京分
公司,2018 年末至 2020 年 6 月末,南京分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 15 人、27 人和
34 人,减少了总部开发人员的交通差旅费支出。同时,由于规模效应,随着公
司软件技术服务规模的增长,费用开支效率提高,使得交通差旅费的增长幅度
小于收入增长幅度。

2020 年,软件技术服务毛利率较 2019 年度增加 5.88%,主要是:

A.现场技术支持业务毛利率从 26.84%提升至 32.03%,增长了 5.19%。a.疫
情期间公司员工部分时间采用居家办公的形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减少了差旅成
本;b.因为疫情,政府减免了 2020 年 2-6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
保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薪酬成本;c.由于 2020 年华为与供应商的合作模式
发生了转换,公司与其合作模式由定制软件开发转变为以现场技术支持模式为
主,华为业务的毛利率较高,提升了现场技术支持的平均毛利率水平。

B.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毛利率从 42.24%提升至 50.92%,毛利率增长了
8.68%。a.公司的数据业务团队的熟练程度、工作效率及规范化程度提升,节省
了成本。b.数据采集及整理工作包括外业调查和内业处理工作,内业处理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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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集回来的数据进行加工、校正、整理入库等,技术含量较高,是公司的核
心优势所在,公司通过内部开发的数据转换工具,提升了数据处理效率,降低
了成本,提升了毛利率水平。

同行业可比公司诚迈科技主要从事软件技术人员劳务输出业务,报告期内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7.73%、26.07%、23.39%和 23.73%,与本公司软件技术
服务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③第三方测试服务毛利率分析

公司向客户提供的第三方测试服务主要包括电控系统产品性能测试、软件
可靠性测试、走行测试、软件信赖评价等与汽车电子软件相关的测试服务。报
告期内,第三方测试服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65.32%、53.69%、56.75%和 64.82%。

2019 年第三方测试服务毛利率较 2018 年降低 11.63%,主要是 A.公司 2019
年开始与雷诺三星合作自动驾驶走行测试项目,项目收入规模较大,2019 年该
项目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走行服务部分,由于与客户的结算基础为走行里程,里
程单价降低,导致毛利率相对较低;B.公司与马瑞利合作的测试服务项目处于
合作模式的探索期,因此毛利率水平较低。

2020 年度第三方测试服务毛利率较 2019 年提升 3.06%,主要是:A.雷诺三
星走行测试项目 2020 年收入主要来源于数据管理和数据分析部分,毛利率较高。
B.公司与马瑞利的测试项目合作步入正轨,因此毛利率水平有所回升。

2021 年 1-6 月第三方测试服务毛利率较 2020 年提升 8.06%,主要是公司当
期承接的走行测试项目的收入比例有所提升,新增了与安波福、麦格纳等客户
的走行测试项目合作,该部分业务的毛利率相对较高,拉升了第三方测试服务
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走行测试业务占第三方测试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5.84%、
42.14%、39.18%和 51.79%,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走行里程、平均价格、平
均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1,327.00 2,086.28 1,709.03 1,730.01
走行里程(万公里) 10.21 45.67 29.28 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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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价格(元/公
129.94 45.68 58.36 56.17
里)
销售成本(万元) 406.53 692.61 730.93 526.20
走行里程(万公里) 10.21 45.67 29.28 30.80
平均成本(元/公
39.81 15.17 24.96 17.08
里)

2019 年走行测试平均价格与 2018 年较为接近,2019 年平均成本较 2018 年
有所提升主要是公司 2019 年开始与雷诺三星合作自动驾驶走行测试项目,项目
收入规模较大,2019 年该项目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走行服务部分,当年数据分析
收入较少,项目毛利率较低,平均成本较高。

2020 年走行测试销售价格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对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
限公司、麦格纳电子(张家港)有限公司走行测试项目采用竞标方式取得,中
标价格较低,上述走行项目仅为走行路试服务,不包含数据分析服务,平均价
格较低,拉低了整体平均水平。平均成本降低主要是由于雷诺三星走行测试项
目 2020 年收入主要来源于数据管理和数据分析部分,因此项目毛利率较高,平
均成本较低。

2021 年 1-6 月,走行测试平均价格、平均成本均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 A.
公司当期与丰田通商合作的走行测试业务实车走行部分工作已基本完成,进入
数据分析阶段,因此走行里程数较低,平均价格和平均成本较高;B.公司当期
承接了安波福的走行测试业务,客户指定需由参与过相关宝马汽车驾驶培训的
司机驾驶,因此司机劳务费大幅高于普通司机,导致平均价格和平均成本同时
上涨。

④软件许可毛利率分析

软件许可是指授权客户使用本公司的自有软件产品,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授
权数量或时间进行收费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软件许可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7.65%、78.23%、69.61%和 61.22%,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软件许可业务毛利
率水平较高主要是许可产品相关的开发工作主要发生在前期,授权期间发生的
项目成本较少。软件许可毛利率逐年降低主要是:

A.受英菲尼迪相关车型在华销量下滑以及奇骏导航系统升级暂不搭载现有
导航地图数据的共同影响,导致公司对北京图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和佛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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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软件许可收入有所下降,上述两个客户毛利率较
高,公司对其收入规模减少导致整体毛利率水平降低;

B 公司对日立的软件许可业务模式为由公司负责统筹原始地图数据采购、
数据格式转换并以光盘形式提交给客户,毛利率相对较低,由于公司对日立的
收入占比提升,因此综合毛利率有所降低。

⑤系统集成毛利率分析

系统集成指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向客户交付符合运行条件的定
制化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的调试安装服务。系统集成业务的毛利
率主要受到项目内容、软硬件结构、软件复用率、客户议价能力、业务战略定
位等因素影响,项目之间毛利率存在差异。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系统集成业
务毛利率分别为 47.57%、49.83%和 53.63%,2020 年度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是
因为当年土地执法类项目金额较大,相关软件系统的成熟度和软件复用率较高,
节省开发成本,同时项目硬件部分占比较低所致。2021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系
统集成业务收入。

(3)各业务不同产品、服务项目的毛利率水平、变动原因以及与可比产品、
服务的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

①定制软件开发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用领域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比 比
智能座舱 49.43% 59.37% 52.88% 55.87% 51.30% 55.73% 54.89% 54.62%
智能电控 51.18% 14.84% 70.07% 25.21% 67.89% 24.22% 58.30% 14.26%
汽车电
子软件 地图数据
60.18% 15.46% 54.02% 8.18% 42.15% 10.65% 53.35% 15.69%
和技术 服务
服务 智能驾驶 67.08% 5.32% 38.70% 3.58% 43.52% 3.84% 41.97% 2.34%
智能网联
73.32% 2.45% - - - - - -
汽车测试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21.92% 2.56% 32.34% 7.15% 60.74% 5.55% 38.94% 13.09%
(GIS)行业应用
合计 51.05% 100.00% 55.33% 100.00% 54.57% 100.00% 52.75% 100.00%

报告期内,定制软件开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2.75%、54.57%、55.33%和
51.05%,2019 年毛利率提升主要是由于智能电控业务毛利率从 58.30%提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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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9%、收入占比从 14.26%提升至 24.22%以及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
业务毛利率由 38.94%提升至 60.74%所致,2020 年毛利率略有提升主要由于智能
座舱业务毛利率从 51.30%提升至 52.88%,智能电控业务毛利率从 67.89%提升
至 70.07%、收入占比从 24.22%提升至 25.21%。2021 年 1-6 月毛利率有所降低
主要由于智能电控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以及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
毛利率较低所致。

A.智能座舱

报告期内,智能座舱定制软件开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4.89%、51.30%、
52.88%和 49.43%,毛利率较为稳定。

B.智能电控

2018 年-2020 年,公司智能电控业务毛利率不断提升主要是公司是日本电产
中国地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随着合作年限的增加,合作经验逐步积累、技
术逐渐成熟。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以及汽车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市场需求的快速
增加,以及日本电产在国内车载电机电控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升,与公司合作
规模不断扩大,由于规模效应带动成本降低,毛利率逐步提升。2021 年 1-6 月
由于日本电产的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开发计划延迟等因素影响,当期与公司的
业务规模有所减少,导致公司员工人员利用率有所降低,同时人员薪酬水平有
所提升,因此智能电控定制软件开发业务的毛利率有所降低。

C.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

2019 年 , 地理 信 息系统 (GIS) 行 业 应 用领 域 定制 软件 开 发毛利 率 为
60.74%,较上年增长了 21.79%,主要是 2019 年公司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
应用软件开发收入规模较小,国资管理平台、土地执法类项目占比较高,相关
软件系统的成熟度和软件复用率较高,因此毛利率水平提升较大。

2020 年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领域定制软件开发毛利率为 32.34%,
较上年下降了 28.39%,主要是当年度项目变化,国资平台项目减少,同时公司
承接了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属于
部级项目,是公司向全国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起推广作用的战略级项目,项目的
议价空间较低同时项目要求高、成本投入较高,因此毛利率水平较低,拉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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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领域定制软件开发业务的毛利率水平。

2021 年 1-6 月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领域定制软件开发毛利率为-
21.92%,主要是:公司当期承接了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的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管
理信息系统升级完善项目,该项目属于部级项目,是公司向全国各级自然资源
部门起推广作用的战略级项目,项目的议价空间较低同时项目要求高、成本投
入较高,因此拉低了整体毛利率水平。

②软件技术服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比 比 比
现场技术支
32.17% 89.00% 32.03% 80.23% 26.84% 83.74% 20.29% 80.39%

数据采集及
53.40% 9.15% 50.92% 17.77% 42.24% 14.76% 36.13% 17.68%
整理服务
维护服务 51.15% 1.86% 33.00% 2.01% 54.06% 1.50% 12.47% 1.93%
合计 34.47% 100.00% 35.41% 100.00% 29.52% 100.00% 22.94% 100.00%

报告期内,软件技术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22.94%、29.52%、35.41%和 34.47%,
2019 年毛利率提升主要是由于现场技术支持业务毛利率从 20.29%提升至 26.84%,
以及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毛利率由 36.13%提升至 42.24%;2020 年毛利率提升主
要是由于现场技术支持毛利率从 26.84%进一步提升至 32.03%、数据采集及整理
服务毛利率从 42.24%进一步提升至 50.92%所致。

A.现场技术支持

2019 年,现场技术支持毛利率较 2018 年度增加 6.56%,主要是由于:A. 特
殊项目亏损导致 2018 年现场技术支持毛利率大幅降低。2018 年公司对长安汽车
的毛利额为-187.29 万元,主要是公司对长安汽车外派项目属于业内首次挑战汽
车电子软硬分离的技术研发,成本投入超出预期。扣除上述项目的影响后,公
司 2018 年现场技术支持业务毛利率为 25.50%。B. 2018 年年底公司设立了南京
分公司并正式营运,2018 年至 2020 年,南京分公司平均员工人数分别为 15 人、
27 人和 36 人,减少了总部开发人员的交通差旅费支出。同时,由于规模效应,
随着公司软件技术服务规模的增长,费用开支效率提高,使得交通差旅费的增
长幅度小于收入增长幅度,2019 年现场技术支持业务毛利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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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现场技术支持毛利率较 2019 年增长 5.19%,主要是由于:A.疫情期
间公司员工部分时间采用居家办公的形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减少了差旅成本;
B.因为疫情,政府减免了 2020 年 2-6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薪酬成本;C.由于 2020 年华为与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发生了
转换,公司与其合作模式由定制软件开发转变为以现场技术支持模式为主,华
为业务的毛利率较高,提升了现场技术支持的平均毛利率水平。

B.数据采集与整理

报告期内,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36.13%、42.24%、50.92%和
53.40%,毛利率逐年提升,主要是:A.公司的数据业务团队的熟练程度、工作
效率及规范化程度提升,节省了成本;B.数据采集及整理工作包括外业调查和
内业处理工作,内业处理主要对采集回来的数据进行加工、校正、整理入库等,
技术含量较高,是公司的核心优势所在,公司通过内部开发的数据转换工具,
提升了数据处理效率,降低了成本,提升了毛利率水平。

C.维护服务

维护服务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一定服务期限的系统升级、维护、故障排
除与处理服务的业务。维护服务收入规模较小,报告期内分别为 110.93 万元、
127.52 万元、201.12 万元和 114.63 万元,对公司整体业务毛利率影响很小。维
护服务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12.47%、54.06%、33.00%和 51.15%,存在一定的
波动。维护业务的工作内容主要为软件升级、技术支持和数据补录等,由于政
府一般在各年度的第四季度制定下年度的项目预算,因此维护项目的收入已提
前确定,维护项目的成本与当年度的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动、项目前期开发内容
等有关,因此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2018 年及 2020 年国家自然资源管理政策
变动较大,因此软件功能的更新、升级等的工作量较大,维护服务的毛利率较
低。

③第三方测试服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用领域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比 比 比
汽车 智能
67.67% 13.05% 51.67% 33.26% 67.50% 24.45% 14.02% 0.94%
电子 电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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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用领域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比 比 比
软件 地图
和技 数据 58.80% 9.91% - - - - - -
术服 服务
务 智能
网联
64.74% 77.04% 61.10% 58.96% 49.22% 75.55% 65.80% 99.06%
汽车
测试
智能
- - 45.49% 7.78% - - - -
驾驶
合计 64.82% 100.00% 56.75% 100.00% 53.69% 100.00% 65.32% 100.00%

报 告 期内 , 第三 方测试 服 务毛 利 率分 别为 65.32%、53.69%、56.75%和
64.82%,2019 年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业务毛利率从 65.80%
降低至 49.22%所致,2020 年毛利率提升主要是由于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业务毛利
率从 49.22%提升至 61.10%所致。2021 年 1-6 月毛利率提升主要是由于智能网联
汽车测试业务收入占比由 58.96%提升至 77.04%以及智能电控业务毛利率由
51.67%提升至 67.67%所致。

A.智能电控业务:报告期内,智能电控业务第三方测试服务毛利率有所提
升,2018 年毛利率较低主要是由于与日本电产的测试业务处于探索和培育阶段,
收入金额仅为 24.65 万元,因此毛利率与后续年度差异较大。2020 年,智能电
控业务毛利率较上年降低 15.83%主要是由于疫情影响,为配合客户的降本策略,
公司对日本电产的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耐久性试验及电磁兼容性试验的报价
有所降低,因此毛利率有所减少。2021 年 1-6 月,公司智能电控业务毛利率有
所回升。

B.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业务:2019 年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业务第三方测试服务
毛利率为 49.22%,较 2018 年降低了 16.58%,主要是:A.公司 2019 年开始与雷
诺三星合作自动驾驶走行测试项目,项目收入规模较大,2019 年该项目的收入
主要来源于走行服务部分,由于与客户的结算基础为走行里程,里程单价降低,
导致毛利率相对较低;B.公司与马瑞利合作的测试服务项目处于合作模式的探
索期,因此毛利率水平较低。

2020 年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业务第三方测试服务毛利率为 61.10%,较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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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了 11.88%,主要是:A.雷诺三星走行测试项目 2020 年收入主要来源于数据
管理和数据分析部分,毛利率较高;B.公司与马瑞利的测试项目合作步入正轨,
因此毛利率水平有所回升。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中科创达、诚迈科技主要从事智能座舱领域
的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业务,但由于其同时从事智能终端软件业务,因此无法
比较可比产品及服务。

3、同行业毛利率比较

(1)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情况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42.41% 44.22% 42.63% 41.69%
东软集团 29.46% 23.01% 22.47% 26.79%
四维图新 55.65% 67.02% 72.83% 76.84%
凌志软件 46.64% 47.82% 44.62% 40.97%
诚迈科技 23.73% 23.39% 26.07% 27.73%
可比公司均值 39.58% 41.09% 41.72% 42.80%
本公司 47.31% 50.01% 48.66% 48.11%
注 1: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注 2:东软集团毛利率剔除了其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业务。
注 3:四维图新毛利率剔除了其芯片业务。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近,
其中,与中科创达、凌志软件比较接近,高于东软集团、诚迈科技,同时低于
四维图新。

四维图新从事的主要业务板块包括导航业务、高级辅助驾驶及自动驾驶业
务、芯片业务、位置大数据服务业务、车联网业务。四维图新毛利率高于本公
司,主要是由于:(1)四维图新从事的导航及位置大数据服务的毛利率较高,
主要系其销售的导航软件等为量产的成熟软件产品,其开发过程的成本已大部
分计入研发费用,后续业务过程所需成本支出较小。(2)同时,四维图新报告
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65%、56.67%、57.23%和 51.29%,研
发的高额投入也是四维图新保持较高毛利率的重要原因。(3)四维图新的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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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业务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53.54%和 42.76%、33.48%和 20.80%,2018 年、
2019 年与公司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四维图新
车联网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相
关承运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所致。

东软集团是一家面向全球提供 IT 解决方案与服务的公司,产品与服务覆盖
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智能汽车互联、智慧城市以及企业互联等领域。东软集
团毛利率水平低于本公司,主要是由于:(1)东软集团业务领域较广,除智能
汽车互联业务外,还包括智慧城市、企业互联及其他业务、医疗健康及社会保
障,与发行人主要业务领域存在一定差异。(2)在智能汽车互联领域,东软集
团定位于汽车电子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主要聚焦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包含软
件的智能硬件和解决方案,产品形态主要为量产的车载智能电子产品,如 T-
BOX、智能天线、ADAS 控制器、多功能摄像头等,与本公司以定制软件开发
及相关技术服务为主的产品及业务模式存在较大差别。汽车行业硬件产品生产
批量大、产出主要依赖机器设备,产品可快速复制且收入具有持续性,因此相
较于定制软件开发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从事汽车电子硬件业务的上市公司德
赛西威、均胜电子、华阳集团 2020 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23.39%、13.31%和
23.62%。因此公司的毛利率水平相较东软集团较高。在汽车电子领域,东软集
团建立了与众多国内国际汽车整车制造商、国际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的长期
合作,在全球前 30 大汽车厂商中,85%使用了东软的软件与服务,东软集团合
作的国内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商包括一汽红旗、东风本田、广汽本田、吉利、长
城、宇通客车等。东软集团未披露其与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的合作情况。由
于东软集团汽车电子业务主要定位于汽车电子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因此其合作
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客户多于发行人、收入规模大于发行人,但主要由于其收入
结构中硬件占比较高,导致了其毛利率低于发行人。

中科创达是一家智能操作系统产品和技术提供商,以智能操作系统技术为
核心,聚焦人工智能关键技术,以及智能系统、智能物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
领域的产品化与技术创新。本公司毛利率与中科创达较为接近,中科创达毛利
率略低于本公司主要是:(1)中科创达业务包括智能软件业务、智能网联汽车
业务、智能物联网业务,虽然其智能网联汽车业务的收入占比已由 2016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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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逐步提升至 2020 年的 29.31%,但其核心业务仍为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
产品应用领域不同导致双方毛利率存在差异。(2)中科创达智能物联网业务主
要以商品销售的模式开展,智能终端领域包括机器人、AR/VR、智能 Camera、
可穿戴设备、资产定位器等。由于智能物联网业务属于硬件产品销售业务,毛
利率水平相对较低,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16.20%、16.34%、22.91%和 20.69%。
发行人未从事此类硬件产品销售业务,若扣除商品销售及其他业务,中科创达
报告期毛利率分别为 48.31%、48.48%、50.54%和 50.09%,与发行人报告期主营
业务毛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3)人工成本是发行人及同行业公司最主要的成
本项目,中科创达总部位于北京,而发行人的技术人员主要位于武汉,发行人
所在区域物价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较低,导致发行人技术人员平均薪酬低
于中科创达,人工成本的优势提高了发行人的毛利率。(4)发行人主要采用自
建团队的方式进行软件开发,外协服务占比较同行业公司偏低,由于公司员工
自行开发相较于对外采购技术服务节省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发行人的
毛利率。中科创达在全球拥有超过 100 家智能网联汽车客户,已有 40 多家汽车
整车制造商客户,整车厂客户涵盖日系、美系、欧系及国产车厂,与通用、大
众、广汽、上汽、三菱、日产及新势力车厂等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尽管
中科创达合作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客户数量较发行人更多,收入规模较发行人更
大,但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其综合毛利率低于发行人。

凌志软件是一家金融软件外包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咨询、设计、开发、
维护等全方位的软件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保险、银行、信托、资产管
理等金融领域。凌志软件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定制软件开发,同时其对日软件开
发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 80%以上,与公司相似度较高,因此公司毛利
率与凌志软件差异较小。公司毛利率略高于凌志软件主要是业务应用领域、客
户结构、技术水平等不同所致。

诚迈科技是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链的软件外包服务提供商,属于软件与信息
服务外包企业,主营业务为软件技术服务及解决方案研发与销售。本公司毛利
率与诚迈科技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①诚迈科技业务模式以软件技术人员劳
务输出业务为主,以软件定制服务、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为辅,报告期诚
迈科技软件技术人员劳务输出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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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7%、71.62%和 79.32%,与本公司以定制软件开发为主的业务结构差异较大,
因此其毛利率低于本公司毛利率水平。报告期内,其软件技术人员劳务输出业
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27.18%、24.29%、22.89%和 21.54%,与本公司技术服务业务
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②诚迈科技软件技术服务主要从事的业务领域为
智能终端,外延发力汽车智能驾驶舱系统,并继续拓展物联网、人工智能、智
慧城市等新领域。智能终端业务为其传统主业,2018 年至 2019 年,智能手机与
移动终端领域的现有解决方案和服务业务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6.30%、66.91%。智能网联汽车是其大力开拓的业务版块,2018 年至 2019 年,
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现有解决方案和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2.55%、17.74%。智能终端行业成熟、竞争较为激烈,因此毛利率水平较低。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相关的软件及技术服务业务,业务范围覆盖智能座舱、
智能电动、智能网联汽车、地图数据服务、智能驾驶等,毛利率相对较高。③
诚迈科技汽车电子业务主要以应用层软件开发和软件测试外包为主,发行人提
供的开发内容包括底层 OS 移植、驱动开发、中间件及应用开发,发行人软件开
发覆盖的范围相对较广,因此发行人毛利率水平相较诚迈科技更高。诚迈科技
客户包括汽车整车制造商和一级供应商,汽车整车制造商包括上汽集团、吉利
汽车、泛亚汽车、小鹏汽车,福特汽车、长安汽车、威马汽车、北汽新能源、
丰田汽车等,一级供应商包括伟世通、博世、北斗星通、德赛西威、均胜电子
等,诚迈科技未披露其所合作的主机厂及一级供应商数量。诚迈科技报告期内
收入规模分别为 5.34 亿元、6.60 亿元、9.38 亿元和 6.03 亿元,由于智能终端业
务是诚迈科技的传统核心业务,推测其中智能终端业务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由
于诚迈科技主要业务范围和业务模式与发行人存在差异,因此毛利率水平不同。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
异主要是各个公司的业务构成、业务模式、业务领域、客户群体等方面的因素
造成的,存在一定的合理性。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客观反映了公
司所在行业的特点、市场状况、自身的技术实力和业务发展情况,毛利率水平
及其变动趋势合理。

(2)各类型业务毛利率比较

①定制软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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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可比公司定制软件开发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47.32% 48.27% 46.36% 42.39%
东软集团 34.43% 27.44% 27.60% 32.40%
凌志软件 - - 46.01% 43.02%
诚迈科技 36.42% 24.78% 30.67% 31.14%
平均值 41.87% 36.53% 41.01% 38.85%
发行人 51.05% 55.33% 54.57% 52.75%
注 1:东软集团选取其自主软件、产品及服务毛利率,由于其产品包含了智能网联汽
车硬件产品,可比性较弱,故计算平均值时剔除东软集团。
注 2:凌志软件 2018 年度、2019 年度选取其对日软件开发服务-定制软件开发业务毛利
率。凌志软件未披露其 2020 年、2021 年 1-6 月对日软件开发服务-定制软件开发业务毛利
率。
注 3:四维图新年度报告仅披露了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的收入、成本情况,未按
照业务模式进行划分,因此未纳入比较。
公司定制软件开发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

A.可比公司业务领域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

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业务主要涉及汽车电子领域,同时涉及少量地理信息
系统(GIS)领域,汽车电子软件领域中主要侧重于智能座舱、智能电控、地图
数据服务业务,存在少量的智能驾驶业务。中科创达、诚迈科技主要侧重于智
能终端软件开发;东软集团的业务范围包括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智能汽车互
联、智慧城市和企业互联及其他,四项业务收入占比均衡;凌志软件对日软件
开发服务以金融行业为主,最终客户涵盖证券、保险、银行、信托、资产管理
等领域。近年来“软件定义汽车”这一理念在行业中逐步形成共识,软件在汽
车制造中的重要性正在逐步提高,目前上市公司中还未有专门从事汽车电子软
件开发业务的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在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所占比重相对较低,
由于其他业务领域毛利率与发行人可比性较弱,因此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之间
存在较大差异。

a.中科创达、诚迈科技比较情况

中科创达、诚迈科技主要侧重于智能终端软件开发,传统移动智能终端行
业市场份额集中度高、国际化竞争激烈、产品及技术更迭快,产业发展成熟,
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为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水平,中科创达和诚迈科技依托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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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优势拓展了汽车电子业务,随着软件在汽车制造中重要性和汽车整车制造
商重视程度的提高,汽车电子软件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发行人自成立起在近十
载的发展历程中,专注于汽车电子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业务,业务由车载导航
系统逐渐拓展至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液晶仪表显示系统、车载通讯系统、高级
驾驶辅助系统(ADAS)、底盘电控系统、电驱动系统等领域,因此发行人毛
利率水平相对较高。

b.东软集团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东软集团自主软件、产品及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32.40%、27.60%、
27.44%和 34.43%,由于该模式包括产品合同销售、客户订制软件、软件维护、
软件升级、培训及网页制作等,由于包含了硬件产品销售业务,因此毛利率相
对较低。东软集团分行业包括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智能汽车互联、智慧城市
以及企业互联及其他,其智能汽车互联业务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21.84%、
18.04%、18.96%和 24.39%,对应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产品销售、客户订制软件、
软件维护、软件升级等,由于其未披露各类业务模式对应的收入结构及毛利率
情况,因此无法准确比较其与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业务模式毛利率的差异。东
软集团主要聚焦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包含软件的智能硬件和解决方案,产品
形态主要为量产的车载智能电子产品,如 T-BOX、智能天线、ADAS 控制器、
多功能摄像头等,与发行人以定制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为主的产品及业务
模式存在较大差别。汽车行业硬件产品生产批量大、产出主要依赖机器设备,
产品可快速复制且收入具有持续性,因此相较于定制软件开发业务毛利率水平
较低。从事汽车电子硬件业务的上市公司德赛西威、均胜电子、华阳集团 2020
年度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3.39%、13.31%和 23.62%。与东软集团智能汽车互联业
务毛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B.可比公司软件开发内容和技术难度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

定制软件项目个性化程度较高,项目毛利率受开发难度、原有技术积累、
客户议价能力及客户的战略定位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不同项目间存在一定
差异,项目的开发内容和技术难度不同导致同行业可比公司定制软件开发业务
的毛利率水平存在差异。发行人从事的主要是技术难度较高的底层 OS 移植、驱
动开发、中间件及应用开发等层面的开发,因此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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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发行人对日业务占比较高

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业务中对日业务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中对
日业务收入占比比较情况如下:

地区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15.76% 15.35% 18.20% 19.13%
东软集团 - 23.46% 20.18% 20.67%
凌志软件 79.12% 76.94% 75.47% 74.56%
诚迈科技 6.19% 8.67% 19.47% 15.27%
发行人 47.06% 59.44% 57.42% 44.89%
注 1:东软集团、诚迈科技仅披露境外客户收入占比。
注 2:四维图新年度报告仅披露了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的收入、成本情况,未按
照业务模式进行划分,因此未纳入比较。
注 3:2021 年 1-6 月同行业可比公司东软集团未披露其境内外客户收入占比。

日本客户对优质的软件开发服务的需求较大、对产品品质要求较高,但由
于日本的软件工程师资源相对较少,当地的服务价格相对较高,由于公司能够
以相较日本当地更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因此公司对日本客户
的议价空间较大,毛利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毛利率分地
区情况如下:

地区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日本 53.73% 62.64% 63.53% 65.34%
中国 48.66% 44.61% 42.48% 42.49%
定制软件开发综合毛利率 51.05% 55.33% 54.57% 52.75%

公司对日业务的收入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科创达、东软集团、诚迈科
技相比较高,因此整体毛利率水平较高。凌志软件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以金融行
业为主,最终客户涵盖证券、保险、银行、信托、资产管理等领域,其所处行
业发展相对成熟,因此毛利率水平与发行人存在差异。

D.发行人成本中技术服务费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发行人成本中技术服务费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采集处理服务、检验测试服
务、开发设计服务等非公司核心业务以及由于人员暂时性短缺导致的临时性开
发服务。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服务费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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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科创
9,929.38 10.15% 13,759.81 9.39% 18,185.24 17.35% 11,780.32 13.80%

凌志软
- - - - 5,336.55 16.16% 5,057.76 18.35%

诚迈科
6,019.49 13.12% 13,640.71 19.02% 9,718.93 19.99% 8,666.40 22.46%

发行人 83.05 2.22% 535.84 7.42% 248.38 3.53% 494.68 8.15%
注 1:东软集团年度报告未按照成本项目披露具体金额,故未纳入比较范围。凌志软
件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报未披露具体成本项目。
注 2:四维图新年度报告仅披露了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的收入、成本情况,未按
照业务模式进行划分,因此未纳入比较。
注 3: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技术服务费计算,发行人采用定制软件
开发业务中的技术服务费计算。
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成本结构中技术服务占比分别为 8.15%、3.53%、7.42%
和 2.22%,发行人技术服务费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由于发行人具备较
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主要采用自建团队的方式进行软件开发活动,公司自行开
发相较于对外采购技术服务节省了成本,因此公司毛利率水平相较同行业可比
公司更高。

②软件技术服务

同行业可比公司软件技术服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48.19% 48.89% 43.78% 44.34%
东软集团 34.43% 27.44% 27.60% 32.40%
凌志软件 - - 15.13% 16.13%
诚迈科技 21.54% 22.89% 24.29% 27.18%
平均值 34.87% 35.89% 27.73% 29.22%
发行人 34.47% 35.41% 29.52% 22.94%
注 1:东软集团选取其自主软件、产品及服务毛利率,业务类型较多,可比性较弱,
故计算平均值时剔除东软集团。
注 2:凌志软件 2018 年、2019 年选取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人员派驻业务,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未披露软件技术服务毛利率。
注 3:四维图新年度报告仅披露了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的收入、成本情况,未按
照业务模式进行划分,因此未纳入比较。

发行人软件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现场技术支持、数据采集及整理服务、维护
服务等,其中现场技术支持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发行人软件技术服务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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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现场技术支持 32.17% 32.03% 26.84% 20.29%
数据采集与整理 53.40% 50.92% 42.24% 36.13%
维护服务 51.15% 33.00% 54.06% 12.47%
软件技术服务合计 34.47% 35.41% 29.52% 22.94%

A.现场技术支持

发行人现场技术支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软件技术服务平均毛利率水平不存
在明显差异,其中,低于中科创达毛利率水平,高于凌志软件毛利率水平,与
东软集团、诚迈科技毛利率水平接近。

发行人现场技术支持毛利率水平低于中科创达主要是因为:a.中科创达服
务的主要客户是汽车整车制造商,减少了一级供应商这一中间环节,利润空间
相对较大。b.由于发行人国内主要经营地为武汉,现场技术支持业务中客户所
在地往往位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公司需承担员工的差旅费和外勤
补贴,中科创达总部位于北京,分子公司分布于国内多个城市,包括深圳、上
海、南京、成都、重庆、武汉、西安、沈阳、大连等,差旅费支出小于发行人,
故毛利率水平较高。

凌志软件的技术服务毛利率低于发行人主要是:2018 年、2019 年凌志软件
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人员派驻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54%和 0.38%,
收入规模较小,且各期仅涉及一个项目,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可比性较弱。

诚迈科技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现有解决方案和服务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
毛利率为 33.41%、27.28%,由于诚迈科技软件技术人员劳务输出业务收入占比
高,因此综合来看其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软件技术人员劳务输出业务毛利率水平
与发行人现场技术支持业务的毛利率比较接近。

B.数据采集与整理

由于数据采集与整理并非发行人主要业务,因此在可比公司选取过程中未
选取从事该类业务的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创智和宇”)披露了其数据采集服务业务 2018、2019 年度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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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52.30%和 38.75%,与发行人 2018 年和 2019 年数据采集和整理业务毛利
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C.维护服务

维护服务非发行人主要业务,报告期各期收入金额分别为 110.93 万元、
127.52 万元、201.12 万元和 114.63 万元,主要是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客户
提供的一定服务期限的系统升级、维护、故障排除与处理服务的业务,收入金
额较小,对毛利率影响很小。

③第三方测试服务

由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单独披露测试服务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因此无
法单独比较第三方测试服务毛利率情况。发行人报告期第三方测试服务毛利率
分别为 65.32%、53.69%、56.75%和 64.8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主营业
务毛利率,主要原因是:A.发行人走行测试业务毛利率高,且占第三方测试服
务的比重较高。基于公司多年来积累了导航地图业务的深厚基础并且对国内特
殊道路路况熟悉程度较高,客户委托公司对其自动驾驶系统进行中国本地化适
应性测试和数据分析,合作客户包括日产、雷诺三星、丰田通商等,由于目前
国内具备该项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较少,因此公司对客户的议价能力较高。同行
业可比公司较少从事该项业务,因此走行测试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
均主营业务毛利率;B.公司对日本电产的电机控制器产品性能测试业务规模快
速提升,同时由于公司对国内的测试标准、测试环境熟悉,能够为客户提供较
好的测试方案,对客户的议价能力较高,因此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提升了第
三方测试服务的平均毛利率水平。

④软件许可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仅中科创达从事软件许可业务,其报告期内毛利
率与发行人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82.85% 83.09% 80.06% 82.75%
发行人 61.22% 69.61% 78.23% 87.65%

2018 年、2019 年公司软件许可毛利率和中科创达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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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软件许可主要涉及 Kanzi 系列产品,产生成本主要是由于中科创达存
在无形资产资本化情况,报告期内,中科创达无形资产中自有软件各期摊销增
加金额分别为 1,085.50 万元、1,036.64 万元、1,653.19 万元和 320.92 万元。发行
人软件许可毛利率逐年降低主要是:A.受英菲尼迪相关车型在华销量下滑以及
奇骏导航系统升级暂不搭载现有导航地图数据的共同影响,导致公司对北京图
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和佛吉亚歌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软件许可收入有
所下降,上述两个客户毛利率较高,公司对其收入规模减少导致整体毛利率水
平降低。B.公司对日立的软件许可业务模式为公司负责统筹原始地图数据采购、
数据格式转换并以光盘形式提交给客户,毛利率相对较低,由于公司对日立的
收入占比提升,因此综合毛利率有所降低。

⑤系统集成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仅东软集团从事系统集成业务,且其系统集成业
务内容与发行人差异较大。为更好地比较系统集成业务与同行业毛利率的差异,
新增选取了天亿马、科创信息作为系统集成业务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公司系一家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
致力于为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 2020 年度,公司信息系
领域客户提供信息技术解决方案,从业务类 统集成服务收入占比
型上可划分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 47.72%、软件开 发及技
及技术服务、信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维 术 服 务 收 入 占 比
天亿马
服务。公司已形成社会网格化管理、社会治 11.01%、信息系 统运维
安综合治理、“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一系列 服务收入占比 3.13%、信
典型解决方案,广泛服务于公检法、交通、 息设备销售收入占比
教育、医疗卫生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企 38.15%。
业客户。
公司是国内智慧政务及智慧企业领域的信息
化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致力于为政企客户
提供集软件开发、系统集成、IT 运维等于一
体的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公司注重云计
2020 年度,公司智慧政
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可信计算等领域的
务收入占比 69.63%、智
科创信息 技术研发及产品创新,经过多年的研发投
慧 企 业 收 入 占 比
入,已经形成了集基础设施集约化管理、数
30.15%。
据资源智能化处理、业务应用敏捷化开发等
功能于一体的核心技术体系及支撑平台,并
以此为基础,针对政企客户的不同需求,开
发了多类数字政府及智慧企业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与发行人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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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东软集团 10.08% 12.11% 13.66% 13.85%
天亿马 - 37.72% 37.38% 38.16%
科创信息 32.75% 37.07% 35.38% 39.13%
平均值 21.42% 28.97% 28.81% 30.38%
发行人 - 53.63% 49.83% 47.57%
注:天亿马选取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毛利率,科创信息选取其智慧政务业务毛利
率。
根据东软集团官网,其系统集成服务包括云集成服务、数据中心建设集成
服务、智能化建设集成服务,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智慧城
市和企业互联及其他,但未公开披露系统集成业务的具体情况。其与发行人毛
利率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A.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涉及智慧城市领域,不
涉及医疗健康以及企业互联等领域,不同业务领域毛利率水平存在差异。B.由
于业务领域的差异,系统中软硬件的占比不同导致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通常
情况下,系统集成业务中硬件价格比较透明,毛利率较低,而软件部分的毛利
率较高。2018 年至 2020 年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中软件部分收入占比分别为
62.00%、56.26%和 83.88%,导致系统集成的毛利率较高。C.发行人专注于为各
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供不动产、旅游、执法监察管理系统,软件的复用率较
高,节省了开发成本,提高了毛利率水平。

天亿马提供的系统集成服务主要应用于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
领域,其中智慧政务是其主要收入来源,2018 年至 2020 年,智慧政务业务收入
占比为 58.58%、74.91%和 65.30%;科创信息提供的系统集成服务主要应用于智
慧政务及智慧企业领域,2018 年至 2020 年,其智慧政务业务占比为 71.27%、
76.70%和 69.63%,天亿马及科创信息与发行人的系统集成业务相似度较高。公
司毛利率高于天亿马、科创信息毛利率,主要原因是公司近年来以汽车电子软
件为主要发展方向,策略性收缩了 GIS 行业应用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报告期
内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 1,997.56 万元、679.16 万、690.89 万元和 0 万元),在业
务承接时主动放弃盈利能力较差的项目;同时尽可能专注于不动产、旅游、执
法监察管理相关领域,在这些领域公司积累了较多的项目经验,软件成熟度和
复用率较高,从而导致毛利率水平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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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系统集成业务的毛利率主要受到项目内容、软硬件结构、软件复用
率、客户议价能力、业务战略定位等因素影响,因此可比公司之间毛利率之间
存在一定差异具备合理性。

(3)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42.41% 44.22% 42.63% 41.69%
东软集团 29.46% 23.01% 22.47% 26.79%
四维图新 55.65% 67.02% 72.83% 76.84%
凌志软件 46.64% 47.82% 44.62% 40.97%
诚迈科技 23.73% 23.39% 26.07% 27.73%
可比公司均值 39.58% 41.09% 41.72% 42.80%
本公司 47.31% 50.01% 48.66% 48.11%
注 1: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注 2:东软集团毛利率剔除了其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业务。
注 3:四维图新毛利率剔除了其芯片业务。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科创达、凌志软件毛利率呈上升趋势;东
软集团、四维图新和诚迈科技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
稳定、2018 年至 2020 年略有上升;同时,发行人毛利率低于四维图新,高于中
科创达、东软集团、凌志软件、诚迈科技。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差异主要由于各公司在业务结构、经营
模式、成本结构、人均薪酬等方面的差异所导致,符合行业特征,与公司产品
技术含量相匹配。具体如下:

①中科创达

报告期内,中科创达各业务毛利率及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类型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收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比 毛利率 收入比 毛利率 收入比
入比例
例 例 例
软件开发 47.32% 34.45% 48.27% 36.31% 46.36% 30.20% 42.39% 44.55%
技术服务 48.19% 34.00% 48.89% 36.44% 43.78% 43.13% 44.34% 24.40%
软件许可 82.85% 4.88% 83.09% 4.37% 80.06% 8.45% 82.7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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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
20.69% 26.68% 22.91% 22.87% 16.34% 18.22% 16.20% 20.57%
及其他
综合毛利
42.25% 100.00% 44.22% 100.00% 42.63% 100.00% 41.71% 100.00%


2018 年至 2020 年,中科创达综合毛利率呈上升趋势,2021 年 1-6 月毛利率
略有降低,与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发行人毛利率高于中科创达的
原因分析如下:

A.中科创达从事智能物联网业务,智能终端领域包括机器人、AR/VR、智
能 Camera、可穿戴设备、资产定位器等,属于硬件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水平
相对较低。智能物联网业务主要以商品销售为主,报告期内商品销售及其他业
务毛利率分别为 16.20%、16.34%、22.91%和 20.69%,发行人未从事此类硬件销
售业务,若扣除商品销售及其他业务,中科创达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48.31%、
48.48%、50.54%和 50.09%,与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B.人工成本是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最主要的成本项目,中科创达总部
位于北京,而发行人的技术人员主要位于武汉,发行人所在区域物价水平、社
会平均工资水平较低,导致发行人技术人员平均薪酬低于中科创达,因此发行
人毛利率高于中科创达。

C.发行人成本结构中技术服务费占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偏低,是由于发行
人主要采用自建团队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员工自行开发相较于对外
采购技术服务节省了成本,因此公司毛利率水平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更高。

D.发行人专注于汽车电子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业务,中科创达业务范围较
广,包括智能软件业务(智能手机、平板、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网联汽车业
务以及智能物联网业务。2020 年中科创达智能软件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约 44.22%,智能网联汽车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29.31%。传统移动智
能终端行业市场份额集中度高、国际化竞争激烈、产品及技术更迭快,产业发
展成熟,因此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业务方兴未艾,软件在
汽车产业链中地位和重要性不断提升,因此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

②东软集团

报告期内,东软集团各业务毛利率及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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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类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型 毛利率 收入比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医疗健
康及社 47.57% 15.07% 40.11% 18.81% 39.89% 21.40% 39.74% 23.66%
会保障
智能汽
24.39% 42.90% 18.96% 33.75% 18.04% 28.49% 21.84% 20.81%
车互联
智慧城
37.83% 15.34% 24.86% 20.24% 24.61% 21.18% 25.99% 25.79%

企业互
联及其 32.81% 26.70% 26.59% 27.20% 25.25% 28.93% 31.43% 29.74%

综合毛
32.19% 100.00% 26.21% 100.00% 26.19% 100.00% 30.00% 100.00%
利率
注: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中,与东软集团毛利率比较时剔除
了其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业务。

由于东软集团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业务和发行人差异较大,因此在毛利率
比较时剔除了该业务,除此以外智能汽车互联、智慧城市、企业互联及其他业
务 2018 年至 2019 年毛利率呈下降趋势,2019 年至 2021 年 1-6 月年毛利率呈上
升趋势。由于东软集团主要聚焦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包含软件的智能硬件和
解决方案,产品形态主要为量产的车载智能电子产品,如 T-BOX、智能天线、
ADAS 控制器、多功能摄像头等,与发行人以定制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为
主的产品及业务模式存在较大差别。汽车行业硬件产品生产批量大、产出主要
依赖机器设备,产品可快速复制且收入具有持续性,因此相较于定制软件开发
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同时,由于 2019 年国内汽车行业不景气,汽车销量持续
下降,车载智能硬件的需求受到一定影响,东软集团战略性拓展智能汽车互联
业务,导致 2019 年毛利率有所降低。

③四维图新

报告期内,四维图新各业务毛利率及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 占主营 占主营 占主营 占主营
类型 毛利率 业务收 毛利率 业务收 毛利率 业务收 毛利率 业务收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导航 98.00% 27.74% 96.56% 30.25% 94.33% 36.45% 91.30% 36.48%
高级
88.07% 4.98% 96.29% 5.05% 99.29% 4.56% 100.00% 2.49%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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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自
动驾

芯片 51.83% 12.90% 56.27% 14.36% 51.35% 17.89% 54.36% 27.25%
位置
大数
78.91% 9.63% 79.60% 14.02% 74.29% 10.53% 78.02% 8.27%
据服

车联
20.80% 44.75% 33.48% 36.31% 42.76% 30.57% 53.54% 25.52%

主营
业务
55.16% 100.00% 65.48% 100.00% 68.99% 100.00% 70.72% 100.00%
毛利

注: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中,与四维图新毛利率比较时剔除
了其芯片业务。
四维图新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降低主要是由于其毛利率较低的车联
网业务收入占比提升,同时业务毛利率有所降低所致。四维图新 2018 年、2019
年车联网业务毛利率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2018 年其
车联网业务毛利率高于发行人主要是由于其研发投入较高,四维图新报告期内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65%、56.67%和 57.23%,四维图新高额的
研发投入提高了产品销售毛利率。四维图新车联网业务 2019 年毛利率降低较快
主要是随商用车联网业务销量增长,终端设备成本大幅增加所致;2020 年、
2021 年 1-6 月毛利率有所降低主要是公司车联网业务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
承运成本计入营业成本以及物料成本提升所致。

④凌志软件

2018 年至 2020 年,凌志软件毛利率呈上升趋势,2021 年 1-6 月毛利率略有
下降,与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发行人毛利率略高于凌志软件主要
是由于凌志软件是一家从事金融行业软件开发服务的企业,业务范围涵盖了证
券、保险、银行、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领域,与发行人业务应用领域、客户
结构、技术水平等存在差异。发行人和凌志软件对日业务占比均比较高,客户
的商业环境和商业习惯有一定的相似度,因此毛利率较为接近。2018 年至 2020
年,凌志软件毛利率有所提升主要是由于其对日软件开发服务毛利率提升所致。

⑤诚迈科技

报告期内,诚迈科技各业务毛利率及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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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类 占主营 占主营 占主营 占主营
型 毛利率 业务收 毛利率 业务收 毛利率 业务收 毛利率 业务收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软件技
术人员
21.54% 79.49% 22.89% 71.85% 24.29% 74.74% 27.18% 86.96%
劳务输
出业务
软件定
36.42% 13.58% 24.78% 15.63% 30.67% 23.30% 31.14% 12.01%
制服务
软硬件
产品的
23.93% 6.94% 23.88% 12.52% - 1.87% - 1.03%
开发和
销售
主营业
务毛利 23.73% 100.00% 23.31% 100.00% 26.14% 99.91% 27.74% 100.00%

注:2018 年、2019 年诚迈科技未披露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毛利率。
诚迈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

A. 其软件技术人员劳务输出业务毛利率降低所致。诚迈科技软件技术服务
主要从事的业务领域为智能终端,2018 年至 2019 年,智能手机与移动终端领域
的现有解决方案和服务业务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6.30%、66.91%。
智能终端行业竞争较为激烈,2018 年至 2019 年,毛利率分别为 28.54%和
27.28%,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

B.由于技术人员数量和薪酬水平的提升,诚迈科技的成本结构中人工成本
占收入的比重上升,报告期内,其主营业务成本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53.24%、56.29%、50.84%和 59.29%,人工成本有所增长导致毛利率水平
降低,2020 年,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主要是 2020 年软硬件产品的开
发 和 销 售 业 务 占 比 提 升 较 大 , 报 告 期 内 分 别 为 1.03%、1.87%、12.52%和
6.94%,,导致了 2020 年材料成本占比较高所致。

C.诚迈科技对国内业务的收入占比较高,2018 年至 2020 年分别为 84.73%、
80.53%和 91.36%,发行人对日业务占比逐年提升,2018 年至 2020 年分别为
34.86%、37.92%和 38.99%,由于对日业务的毛利率高于国内业务,随着对日业
务占比的提升,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8 年至 2020 年呈上涨趋势。

(4)公司后续毛利率不存在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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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一家紧密围绕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和
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专业汽车电子软件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
企业。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软件定义汽车”成为重要
发展趋势。软件将带动汽车技术的革新,引领汽车产品差异化发展潮流,成为
汽车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基础和核心。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以智能座
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移动地图数据服务以及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等多项产
品及技术服务为支撑的核心竞争力。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技术研发和人才队伍建设,
切实贯彻并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依靠自主创新实现企业持续
发展。公司建立了一支理论基础扎实、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专业研究团队成
员包括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电子等多学科人才,知识、年龄结
构合理,专业素质高,从业经验丰富,且富于创造性。公司研发团队核心骨干
在汽车电子、人工智能、物联网、软件开发等领域拥有多年的研究经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29 项,软件著作权 178 项,具备较强的
研发和技术实力。为持续保持公司在核心技术上的领先优势,以及市场占有优
势,公司未来将会对研发进行持续投入,继续巩固和深化公司的技术优势,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大型企业,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以及合作领域的拓展,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公
司与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电装、佛吉亚歌乐、马瑞利、日立、日产汽车等
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公司与电装合资成立电装光庭,强化
了双方在智能座舱、车载仪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公司与日本电产在智能电控
领域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是其在中国市场的重要战略伙伴,报告期内双方业
务合作规模快速提升。凭借着良好的大客户服务能力,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
逐步提升,客户开发能力不断增强,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知名汽车电子零部
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持续增加。近年来,公司先后拓展了与上汽集团、
蔚来汽车、长安汽车、雷诺三星、丰田通商、华为等新客户,预期将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凭借较强技术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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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
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公司毛利率不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例 例 例 例
销售费
1,064.61 6.32% 1,997.25 5.97% 2,103.61 6.91% 2,289.42 9.43%

管理费
2,010.88 11.93% 4,225.60 12.64% 3,859.26 12.67% 5,600.27 23.07%

研发费
1,506.25 8.93% 3,718.55 11.12% 3,166.42 10.40% 2,106.59 8.68%

财务费
468.11 2.78% -186.55 -0.56% -138.26 -0.45% -491.79 -2.03%

合计 5,049.85 29.95% 9,754.86 29.17% 8,991.04 29.52% 9,504.49 39.15%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扩张和营业收入的增加,公司的期间费用整体呈上升
趋势。2018 年公司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当期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2,322.75 万元
导致管理费用较高所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公司期间费用率
分别为 29.52%、29.17%和 29.95%,基本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27.96 58.98% 1,065.56 53.35% 890.42 42.33% 754.14 32.94%
交通及差
80.02 7.52% 149.92 7.51% 292.31 13.90% 284.20 12.41%
旅费
售后维护
61.21 5.75% 281.84 14.11% 213.32 10.14% 526.09 22.98%

业务宣传
67.68 6.36% 88.63 4.44% 247.50 11.77% 245.87 10.74%

招待费 93.00 8.74% 174.26 8.72% 212.93 10.12% 219.78 9.60%
办公费 38.37 3.60% 54.50 2.73% 72.00 3.42% 71.82 3.14%
租赁费 34.63 3.25% 69.66 3.49% 80.53 3.83% 70.48 3.08%
中介服务
28.21 2.65% 91.58 4.59% 56.96 2.71% 91.73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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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折旧摊销 32.35 3.04% 21.24 1.06% 27.74 1.32% 22.91 1.00%
其他费用 1.18 0.11% 0.07 - 9.90 0.47% 2.39 0.10%
合计 1,064.61 100.00% 1,997.25 100.00% 2,103.61 100.00% 2,289.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9.43%、6.91%、5.97%和 6.32%,整体呈
降低的趋势,主要系:①2018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当年地理信息
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收入规模大幅提升,因此所计提的售后服务费相应增
加。②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多年来与大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依靠高水平的技术实力和良好的服务赢得与客户持续合作的机会,因此随
着收入的快速增长,销售费用率随之降低。③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武汉,2020
年度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相应的交通差旅、业务宣传及招待活动显
著减少,导致当期销售费用率略有降低。

发行人销售费用项目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交通及差旅费、售后维护费、业
务宣传费、招待费等。①报告期各期,职工薪酬与交通差旅费合计占比分别为
45.35%、56.22%、60.86%和 66.50%,占比较高,与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的销
售方式相匹配。②公司售后维护费占比分别为 22.98%、10.14%、14.11%和
5.75%,占比较低,主要是公司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按照行业惯例为
客户提供售后免费维护期。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占比下降主要是由
于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收入规模降低导致当年计提的售后维护费降低
以及公司 2018 年实际发生的售后维护费较大所致。③公司业务宣传费占比分别
为 10.74%、11.77%、4.44%和 6.36%,占比较低,与公司业务特点匹配。2020
年、2021 年 1-6 月业务宣传费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对图新经纬的软件许可
数量下降,相应产品推广费用降低所致。④公司招待费占比分别为 9.60%、
10.12%、8.72%和 8.74%,占比较低,与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业务特点匹配。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3.30% 4.15% 4.74% 6.52%
东软集团 8.31% 7.38% 6.91% 8.31%
四维图新 5.15% 5.10% 5.18%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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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软件 3.41% 4.20% 5.31% 5.86%
诚迈科技 2.32% 2.55% 3.53% 3.90%
可比公司均值 4.50% 4.68% 5.13% 6.15%
本公司 6.32% 5.97% 6.91% 9.43%

公司 2019 年度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
2018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均值,主要系公司当年地理信息系统
(GIS)行业应用业务的收入规模较大,计提的售后维护费金额较高,导致公司
当年的销售费用率水平较高。

(1)销售费用结构情况与可比公司比较

发行人销售费用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①销售费用构成项目比较

发行人销售费用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费用类别 中科创达 东软集团 四维图新 凌志软件 诚迈科技 发行人
职工薪酬 人工费用 职工薪酬 人工费用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
交通差旅 交通差旅 差旅交通 交通及差
交通差旅 业务经费 差旅费
费 费 费 旅费
广告展览 业务及广
广告宣 业务宣传
宣传推广 市场推广 及服务 业务招待 告展览
传、交际 费、招待
及招待费 费 费、业务 费 费、业务
费 费
经费 招待费
办公物
办公费、
办公物业 折旧及日 料、房租 办公及通 办公费、
固定资产 折旧摊
费及折旧 常办公费 物业、折 讯费、折 租赁费、
折旧 销、房租
摊销 用 旧摊销、 旧及摊销 折旧摊销

保险费
中介类费 咨询及服 咨询服务 中介服务
- - -
用 务费 费 费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 - - -
费用 费用 成本
知识产权 专利版权 特许权使
- - - -
费用 费 用费
售后维护 售后维护
- - - - -
费 费
其他 -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费用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项目基本相同,包括职工薪酬、交通差
旅费、宣传推广及招待费、办公物业费及折旧摊销、中介类费用以及其他;同
行业可比公司中科创达与东软集团存在股权激励并将股权激励费用计入销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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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发行人将股权激励费用统一计入管理费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中科创达、
四维图新存在一定专利版权费和特许权使用费,发行人不存在此类销售费用。

②职工薪酬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职工薪酬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科创
4,129.77 73.80% 7,000.00 64.19% 4,499.16 52.01% 6,496.66 68.02%

东软集
18,480.91 69.28% 36,963.82 65.74% 38,131.11 65.98% 40,775.01 68.42%

四维图
3,748.15 60.82% 6,602.82 60.30% 6,259.33 52.28% 6,857.61 52.13%

凌志软
600.96 54.68% 1,382.03 52.22% 1,453.88 45.90% 1,314.94 48.04%

诚迈科
875.43 62.67% 1,547.68 64.68% 1,501.00 64.35% 1,181.35 56.68%

发行人 627.96 58.98% 1,065.56 53.35% 890.42 42.33% 754.14 32.94%

发行人职工薪酬占销售费用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

A.发行人销售团队精简。由于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的汽车整车制造
商和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多年来与大客户保持了稳
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依靠高水平的技术实力和良好的服务赢得与客户持续合作
的机会,因此所需销售人员数量相对较少。

B.发行人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与诚迈科技接近,低
于中科创达、东软集团、四维图新、凌志软件,主要是发行人主要经营地位于
湖北武汉,当地的物价消费水平较低,中科创达和四维图新的主要经营地均位
于北京,东软集团的主要经营地位于沈阳、大连,子公司员工遍布全国各地,
凌志软件日本子公司承担日本市场拓展和业务洽谈的职能,部分销售人员分布
于日本,因此其销售人员平均薪酬水平较高。

C.公司对核心员工进行了股权激励,股份支付统一计入管理费用,因此销
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类项目金额偏小。

③交通差旅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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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交通差旅费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科创达 171.89 3.07% 449.91 4.13% 795.55 9.20% 670.11 7.02%
东软集团 1,628.40 6.10% 3,685.09 6.55% 5,285.39 9.15% 5,925.56 9.94%
凌志软件 79.79 7.26% 264.95 10.01% 381.71 12.05% 444.23 16.23%
诚迈科技 57.99 4.15% 143.24 5.99% 257.52 11.04% 280.18 13.44%
发行人 80.02 7.52% 149.92 7.51% 292.31 13.90% 284.20 12.41%
注:四维图新仅披露业务经费项目但未说明其具体含义,为避免比较口径不一致,故
不纳入比较。

发行人交通差旅费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东软集
团、中科创达销售收入规模较大,同时由于两家公司各地的分支机构数量较多,
因此其交通差旅费占比略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凌志软件和诚迈科技收入规模
与发行人较为接近,交通差旅费占比也较为相近。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诚
迈科技缩减了销售费用中差旅费支出金额,因此交通差旅费占比有所降低。

④宣传推广及招待费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宣传推广及招待费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科创达 328.94 5.88% 1,515.68 13.90% 1,809.15 20.91% 611.06 6.40%
东软集团 3,092.34 11.59% 7,581.75 13.48% 8,531.96 14.76% 9,126.92 15.32%
凌志软件 112.88 10.27% 451.82 17.07% 537.74 16.98% 371.65 13.58%
诚迈科技 420.77 30.12% 566.23 23.66% 441.47 18.93% 520.48 24.97%
发行人 160.68 15.09% 262.88 13.16% 460.43 21.89% 465.66 20.34%
注:四维图新仅披露业务经费项目但未说明其具体含义,为避免比较口径不一致,故
不纳入比较。

发行人宣传推广及招待费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
东软集团销售收入规模明显大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由于规模效应的影响,其宣
传推广及招待费占比相对较低。凌志软件客户集中度较高,2018 年至 2020 年,
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72.85%、75.97%和 75.15%,其中第一大客户占比
分别为 44.42%、42.41%和 38.87%,因此其宣传推广及招待费占比相对较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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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达 2019 年、2020 年宣传推广及招待费占比与发行人不存在明显差异,2018
年占比较低主要是由于其当年拓展市场需要导致人工费用大幅增长,因此宣传
推广及招待费占比相对降低,2021 年 1-6 月中科创达宣传推广及招待费占比较
低主要是由于中科创达当期缩减了市场推广费支出规模,导致占比有所降低。
2018 年、2019 年诚迈科技与发行人宣传推广及招待费占比较为相近,2020 年、
2021 年 1-6 月由于诚迈科技缩减了差旅费支出规模,因此宣传推广及招待费占
比相对提升。

(2)销售费用结构与公司直销模式相匹配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公司与日本电
产、延锋伟世通、电装等国际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日产汽车、长安汽
车等国内外知名的汽车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该类客户主要与公
司签署框架协议明确合作关系,并按时或按项目向公司提出订单需求。除上述
合作模式外,公司亦会与包括上述客户在内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汽车整车制
造商、其他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客户就特定项目签订合作协议,该类项目
的主要来源为公司销售拓展、其他客户推荐或业主方公开采购招标等销售渠道。

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交通差旅费占比较大,宣传推广费等支出占比
较小,与公司直销模式相匹配。

(3)销售费用率逐年下降的合理性,主营业务收入较快速增长但销售费用
规模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因

①发行人销售费用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 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职工薪酬 627.96 1,065.56 19.67% 890.42 18.07% 754.14
交通及差旅费 80.02 149.92 -48.71% 292.31 2.85% 284.20
售后维护费 61.21 281.84 32.12% 213.32 -59.45% 526.09
业务宣传费 67.68 88.63 -64.19% 247.50 0.66% 245.87
招待费 93.00 174.26 -18.16% 212.93 -3.12% 2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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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38.37 54.50 -24.31% 72.00 0.25% 71.82
租赁费 34.63 69.66 -13.50% 80.53 14.26% 70.48
中介服务费 28.21 91.58 60.79% 56.96 -37.91% 91.73
折旧摊销 32.35 21.24 -23.45% 27.74 21.10% 22.91
其他费用 1.18 0.07 -99.29% 9.90 314.40% 2.39
合计 1,064.61 1,997.25 -5.06% 2,103.61 -8.12% 2,289.42

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快速增长但销售费用规模保持相对稳定的
原因,2019 年销售费用不升反降的原因

A.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较 2018 年度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售后维护费减少
312.77 万元。2019 年发行人售后维护费降低主要是 2018 年公司地理信息系统
(GIS)行业应用业务收入规模较大,计提的售后维护费较高,由于地理信息系
统(GIS)行业应用业务非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策略性降低了该项业务规模,
因此售后维护费金额有所降低。因此,虽然公司整体收入金额增长,但是售后
服务费降低具备合理性。

B.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前
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51.92%、57.68%、52.98%和 47.85%。公司与大客户
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依靠高水平的技术实力和良好的服务赢得与客户
持续合作的机会,因此收入在报告期内持续增长,销售费用规模保持相对稳定。

C.公司注重费用的管控,加强经营效率,销售费用规模相对稳定,2020 年
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公司交通差旅及招待活动频率降低,因此
交通差旅费及招待费有所降低。

③销售费用率逐年下降的合理性及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同时
当年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的收入大幅降低,相关售后维护费减少,
导致公司当年的销售费用率降低。2020 年销售费用率降低主要是受到新型冠状
病毒疫情的影响,公司交通差旅及招待活动频率降低,因此交通差旅费及招待
费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销售费用率呈下降趋势,与发行人销售
费用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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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3.30% 4.15% 4.74% 6.52%
东软集团 8.31% 7.38% 6.91% 8.31%
四维图新 5.15% 5.10% 5.18% 6.17%
凌志软件 3.41% 4.20% 5.31% 5.86%
诚迈科技 2.32% 2.55% 3.53% 3.90%
可比公司均值 4.50% 4.68% 5.13% 6.15%
本公司 6.32% 5.97% 6.91% 9.43%

(4)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代垫费用的情形,销售费用的核算完整

①公司在费用核算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报告期内得到有效
执行

公司在费用核算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建立了《差旅费报
销制度》《费用报销和对外付款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和内部审批流
程,从而确保公司能通过合理的内部控制流程保证各具体项目的核算真实、准
确、完整。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人员岗位职能管理规则及相关薪酬、考核、
考勤制度,不同部门、岗位的员工根据各自岗位职责从事相应工作。公司计入
成本、费用的人员薪酬依据员工所处的部门及岗位进行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费用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对于差旅费、业务招待
费等成本、费用的报销及审批,主要涉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管理层,
经员工发起费用报销申请,发起时需明确报销的项目,业务部门主要对其所属
项目的准确性、费用事项及票据的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予以审核确认,财
务部负责审核费用单据及所填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合规,审核通过后将费
用归集到对应的项目中。针对人工成本核算,人力资源部按月提供具体人员所
属部门、职能、出勤等情况,薪资核算员按月编制工资薪酬数据,形成工资表
并经总经理审核后,财务部据此核算人工成本。

综上,公司的费用核算制度制定和执行有效,可以保证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完整性。

②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的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销售费用的核算真实、完整,不存在关联方代垫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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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工薪酬分析

①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以及数量变化,平均薪酬水平与行业、地区比较情况,
人员数量变化情况

A.发行人销售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情况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人员数量
52 44 42 41
(人)
平均薪酬(万
12.15 24.22 21.20 18.39
元)
注:销售人员数量取年度各月人数的平均值。
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人员数量基本保持稳定,销售人员数量增长较少主要
是由于:①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战略性缩减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
务,从事该业务的销售人员数量有所减少。②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技术人
员通过优质的服务、高水平的技术实力与客户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销售
团队较为精简。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保持稳定上升趋势。

B.发行人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同地区比较情况

a.发行人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 194.44 124.98 191.08
东软集团 - 37.99 30.81 31.04
四维图新 - 26.90 26.08 29.06
凌志软件 - 55.28 58.16 61.16
诚迈科技 - 25.58 26.33 23.16
平均值 - 36.44 35.35 36.11
发行人 12.15 24.22 21.20 18.39
注 1:平均薪酬=销售费用-职工薪酬/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人员平
均人数取年初年末人数平均,发行人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取各月人数平均。
注 2:中科创达销售人员平均薪酬较为异常,故不纳入平均值计算。
注 3: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1 年 6 月末人员结构。

发行人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与诚迈科技接近,低于
东软集团、四维图新、凌志软件,主要是发行人主要经营地位于湖北武汉,当
地的物价消费水平较低,中科创达和四维图新的主要经营地均位于北京,东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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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的主要经营地位于沈阳、大连,子公司员工遍布全国各地,凌志软件日本
子公司承担日本市场拓展和业务洽谈的职能,部分销售人员分布于日本,因此
其销售人员平均薪酬水平较高。

b.发行人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与同地区公司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盛天网络 - 17.40 16.38 11.72
中科通达 - 22.71 27.24 24.30
传神语联 11.01 17.01 15.59 13.18
平均值 11.01 19.04 19.74 16.40
发行人 12.15 24.22 21.20 18.39
注 1:平均薪酬=销售费用-职工薪酬/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同地区可比公司销售人员平
均人数取年初年末人数平均,发行人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取各月人数平均。
注 2:同地区可比公司盛天网络、中科通达未披露 2021 年 6 月末人员结构。
发行人选取了注册地位于武汉且所属证监会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的公司进行比较。经比较,发行人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同地区同
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c.与武汉市社平工资比较情况

根据武汉市统计局的数据,2018 年、2019 年,武汉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分别 11.45 万元、12.43 万元,发行
人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

②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费用与业务拓展量、收入增长量匹配情况,公司销
售人员人均创收水平与可比公司差异情况

A.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费用与业务拓展量、收入增长量匹配关系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月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销售费用-职工薪
627.96 1,065.56 19.67% 890.42 18.07% 754.14

主营业务收入金
16,810.41 33,335.34 9.81% 30,356.24 25.19% 24,248.77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增长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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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B.公司销售人员人均创收水平与可比公司差异情况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 7,299.68 5,074.61 4,307.60
东软集团 - 783.35 676.02 545.91
四维图新 - 874.81 962.39 904.09
凌志软件 - 2,520.37 2,386.49 2,172.34
诚迈科技 - 1,550.24 1,158.13 1,047.09
平均值 - 1,432.19 1,295.76 1,167.36
发行人 324.20 759.94 725.17 592.13
注 1:中科创达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销售人员数量分别为 38 人、34 人、
38 人,据此计算的销售人员薪酬水平也较为异常,故不纳入平均值计算范围。
注 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1 年 6 月末人员结构。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间销售人员人均创收差异较大,发行人销售人员人
均创收水平与东软集团较为接近,低于中科创达、凌志软件、诚迈科技和四维
图新。凌志软件报告期各期末销售人员数量分别为 24 人、26 人、24 人,销售人
员数量较少,主要是由于其客户集中度较高,凌志软件 2018 年至 2020 年前五
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72.85%、75.97%和 75.15%,其中第一大客户占比分别
为 44.42%、42.41%和 38.87%,因此所需的销售团队规模较小,导致了凌志软件
人均创收高于发行人。诚迈科技客户集中度与发行人接近,销售模式不存在明
显差异,但由于其销售规模大于发行人,在规模效应影响下,销售人员人均创
收水平高于发行人。

(6)业务宣传费归集内容及变动合理性

①业务宣传费归集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宣传费分别为 245.87 万元、247.50 万元、88.63 万元和
67.68 万元,金额较小。发行人业务宣传费包括产品推广费、展会费及其他,业
务宣传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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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推广费 2.16 3.19% 52.43 59.16% 189.03 76.38% 215.45 87.63%
展会费及其
65.52 96.81% 36.20 40.84% 58.47 23.62% 30.42 12.37%

合计 67.68 100.00% 88.63 100.00% 247.50 100.00% 245.87 100.00%

发行人业务宣传费主要由产品推广费、展会费及其他构成。产品推广费主
要是为了推广公司的导航数据转换引擎产品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展会费及其他
主要是发行人参与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中国地理
信息产业大会等展会发生的展位租赁费、宣传品制作费用等。

②业务宣传费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宣传费的变动主要是由于产品推广费的变动引起的。

北京图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新经纬”)是公司软件许
可业务的主要客户之一,公司运用自行研发的导航地图数据处理引擎将原始地
图数据格式进行转换并交付给图新经纬,图新经纬集成后统一交付给日产汽车。
公司与图新经纬合作的导航数据处理引擎包括两款,分别为 08IT(主要用于英
菲尼迪 Q70、Q70L 车型)和 IT-GEN5(主要用于英菲尼迪 Q50、Q50L 车型)。
在汽车零售过程中,汽车销售服务 4S 店销售人员以向终端消费者赠送京东电子
礼品卡的形式促进相关车型的销售,由于车型的销量与公司软件许可数量相关,
公司按许可数量承担推广费用。

公司产品推广费与公司同图新经纬之间的软件许可数量的匹配性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08IT 许可数量(件) - 1,545 4,384 9,600
推广费(08IT)(万元) - 14.68 41.65 91.20
IT-GEN5 许可数量(件) 300 5,244 20,470 17,257
推广费(IT-GEN5)(万元) 2.16 37.76 147.38 124.25
产品推广费合计(万元) 2.16 52.43 189.03 215.45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产品推广费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对图新经纬的软
件许可数量下降所致,发行人产品推广费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7)交通及差旅费变动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交通及差旅费按照业务领域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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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2018 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月 度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汽车电子 交通及
42.56 70.67 -63.26% 192.35 52.42% 126.20
软件和技 差旅费
术服务 收入 15,936.00 29,506.59 7.53% 27,439.19 41.13% 19,442.51
地理信息 交通及
37.46 79.25 -20.72% 99.96 -36.74% 158.00
系 统 差旅费
( GIS ) 行
收入 874.41 3,828.75 31.25% 2,917.05 -39.31% 4,806.26
业应用
交通及
80.02 149.92 -48.71% 292.31 2.85% 284.20
差旅费
合计
主营业
16,810.41 33,335.34 9.81% 30,356.24 25.19% 24,248.77
务收入

2019 年,公司交通差旅费为 292.31 万元,较上年增长 2.85%,低于主营业
务收入增长率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公司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收入
较上年降低了 39.31%,该业务交通差旅费相应降低,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
业务收入及交通差旅费保持增长,但是由于发行人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
用业务交通差旅费占收入的比例高于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务,因此导致
了交通差旅费增幅较少。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但是交通差旅费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的差旅活动频率大幅降低,因此交通差旅
费金额下降较多。

综上,发行人交通差旅费变动具备合理性,与业务拓展量、收入增长量具
备匹配性。

(8)招待费变动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招待费按照业务领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 2018 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6月 度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汽车电 招待费 38.26 78.75 -18.60% 96.75 47.03% 65.80
子软件
和技术 收入 15,936.00 29,506.59 7.53% 27,439.19 41.13% 19,442.51
服务
招待费 54.74 95.50 -17.80% 116.18 -24.55% 1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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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信
息系 统
( GIS ) 收入 874.41 3,828.75 31.25% 2,917.05 -39.31% 4,806.26
行业 应

招待费 93.00 174.26 -18.16% 212.93 -3.12% 219.78
合计 主营业
16,810.41 33,335.34 9.81% 30,356.24 25.19% 24,248.77
务收入

2019 年,公司招待费为 212.93 万元,较上年减少 3.12%,未随主营业务收
入增长主要是由于:2019 年公司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收入较上
年降低了 39.31%,该业务招待费相应降低,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务收入
及招待费保持增长,但是由于发行人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招待费
占收入的比例高于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务,因此导致了招待费有所降低。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但是招待费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新型
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的招待活动频率大幅降低,因此招待费金额下
降较多。

综上,发行人招待费变动具备合理性,与业务拓展量、收入增长量具备匹
配性。

(9)售后维护费、中介服务费变动分析

①售后维护费、中介服务费归集内容

发行人的售后维护费归集的主要是售后服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差旅费等,
中介服务费归集的主要是招投标费、中标服务费等。

②售后维护费波动的合理性,售后维护费与售后维护业务量匹配性,售后
服务费 2018 年远高于其他年度的原因及其真实性

售后维护费包含当期 GIS 业务收入计提的售后维护费和实际发生的售后维
护费超出计提部分,报告期内,各期销售费用-售后维护费明细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6月
当期 GIS 业务收入计提的售后维护
61.21 268.01 204.19 336.44

实际发生的售后维护费超出计提部
- 13.83 9.13 1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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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1.21 281.84 213.32 526.09

售后维护费的波动受当期 GIS 业务收入和实际发生的售后维护费超支的影
响,售后维护费与当期 GIS 业务收入呈正相关,当期 GIS 业务收入增长时,按
比例计提的售后维护费就会增加,当实际发生的售后维护费超过计提金额时,
超支部分会计入当期售后维护费,导致售后维护费增加。由上表可知,2018 年
售后维护费波动明显,主要系 2018 年 GIS 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 93.69%,导致计
提的售后维护费比上期增加 93.69%,实际发生的售后维护费超出计提部分,主
要系 2017 年密集推出执法、指挥中心、一张图、智慧旅游等新产品,维护升级
工作增加,相关成本主要体现在 2018 年的售后维护费中;同时为提升客户服务
体验,缩短响应时间,公司升级了售后服务体系,导致服务成本上升。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售后维护费与售后维护业务量匹配,与公司的实际业
务经营状况相符。

③售后服务费与预计负债的关系,并结合各期售后服务的实际金额、预计
负债的期初金额、本期计提、本期结转、期后余额,披露相关产品及业务仅
GIS 需要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准确性,与同行业的差异情况,按
收入 7%预计的原因及其准确性、充分性

A.售后服务费与预计负债的关系。发行人按照合并范围内的各会计主体各
期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收入的 7%计提预计负债并计入售后维护费,
当实际发生售后服务支出时结转预计负债,若当期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超出
期初预计负债余额时,超出部分计入当期售后服务费。

B.报告期内,售后服务实际金额及预计负债变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合计
月 度 度 度
预计负债结转金额 91.73 173.01 239.27 148.72 652.73
超支计入销售费用金额 - 13.83 9.13 189.65 212.61
售后服务实际发生金额小计 91.73 186.84 248.40 338.37 865.34
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
874.41 3,828.75 2,917.05 4,806.26 12,426.47
用收入
占比 10.49% 4.88% 8.52% 7.04% 6.96%
注:2019、2020 年存在小额超支计入销售费用的情况是子公司山东光庭造成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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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母公司及杭州分公司期初预计负债金额均超过当年实际发生售后维护费。
C.预计负债的期初金额、本期计提、本期结转、期后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期初余额 421.34 326.34 361.41 173.70
本期计提 61.21 268.01 204.19 336.44
本期结转 91.73 173.01 239.27 148.72
期末余额 390.82 421.34 326.34 361.41

D.相关产品及业务仅 GIS 需要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准确性,
与同行业的差异情况

公司对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的售后服务义务计提了预计负债主要
系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的销售合同按惯例约定了售后免费维护期。
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务需在交付前就作业成果进行反复沟通验证,交付
后通常不存在继续提供售后服务的情形。

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如下:
汽车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
公司名称
务 务
东软集团 未明确披露 未明确披露
中科创达 未计提售后维护费 不适用
诚迈科技 未计提售后维护费 未计提售后维护费
四维图新 未计提售后维护费 不适用
凌志软件 未计提售后维护费 不适用
发行人 未计提售后维护费 计提售后维护费
注:东软集团公开披露的年报中确认了预计负债,但未明确其预计负债针对的具体业
务类别。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中科创达、诚迈科技、四维图新、凌志软件均未就汽车
电子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务计提售后维护费,与发行人一致。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诚迈科技未就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计提预
计负债,东软集团虽未说明计提预计负债的业务类型但有计提预计负债,发行
人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地理信息系统(GIS)
行业应用业务计提售后维护费具有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仅对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需要计提预计负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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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E.按收入 7%预计的原因及其准确性、充分性

发行人按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收入的 7%计提预计负债主要
系参考历年各期售后维护费的实际发生金额与各年度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
应用收入的比例,报告期各期售后维护费的实际发生金额与各年度地理信息系
统(GIS)行业应用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04%、8.52%、4.88%、10.49%,其中
2021 年 1-6 月比例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收入多
集中在下半年验收确认收入,2021 年 1-6 月确认收入较少,导致比例较高。各
期平均为 6.96%,与 7%的计提比例比较接近,所以按收入 7%计提预计负债原
因合理。

除 2018 年因合理原因导致实际发生的售后维护费超出期初预计负债外,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合并层面看,实际发生的售后维护费均未超出
当期期初预计负债,且 2020 年末预计负债余额与当年 GIS 行业应用收入的比例
已超过了 11%,2021 年 6 月末预计负债余额与当年 GIS 行业应用收入的比例已
超过了 45%,说明发行人对相关的售后维护义务计提充分,所以发行人不存在
少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形。

综上所述,售后维护费的波动具备合理性,售后维护费与地理信息系统
(GIS)行业应用收入匹配,售后服务费 2018 年远高于其他年度具备合理性、
真实性,仅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需要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合理、
准确,与同行业的无明显差异,按其收入的 7%计提的原因合理,金额准确、充
分。

(10)办公费变动合理性

发行人办公费主要包括通讯费、文印费、会议费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办
公费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6,858.39 33,437.45 30,457.35 24,277.28
办公费(万元) 38.37 54.50 72.00 71.82
销售人员数量(人) 52 44 42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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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销售人员办公费
0.74 1.24 1.71 1.75
(万元/人)

由上表可知,2019 年度发行人办公费基本保持稳定,2020 年度办公费有所
降低,未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具体原因分析如下:①2019 年公司办公费
较上年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是由于公司客户集中度和稳定性较高,聘请的销售
人员数量基本保持稳定,且单位人员办公费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办公费未随
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②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但办公费有所降低,
主要是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配合国家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员工采
用居家办公的形式工作,线下会议次数减少,因此办公费用有所降低。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189.06 59.13% 2,438.98 57.72% 2,373.15 61.49% 1,875.75 33.49%
租赁费 287.02 14.27% 555.76 13.15% 551.29 14.28% 450.82 8.05%
办公费 209.94 10.44% 498.52 11.80% 346.83 8.99% 323.07 5.77%
折旧摊销
133.98 6.66% 260.15 6.16% 243.13 6.30% 151.42 2.70%

交通及差
43.64 2.17% 84.33 2.00% 162.07 4.20% 148.86 2.66%
旅费
中介服务
115.67 5.75% 323.41 7.65% 112.85 2.92% 220.54 3.94%

招待费 25.07 1.25% 36.59 0.87% 46.80 1.21% 35.98 0.64%
股份支付
- - - - - - 2,322.75 41.48%
费用
其他费用 6.50 0.32% 27.87 0.66% 23.15 0.60% 71.09 1.27%
合计 2,010.88 100.00% 4,225.60 100.00% 3,859.26 100.00% 5,600.27 100.00%

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用、租赁费、办公费、折旧摊销费
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5,600.27 万元、3,859.26 万元、4,225.60
万元和 2,010.88 万元。2018 年管理费用较高主要系当年实施股权激励产生股份
支付费用 2,322.75 万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公司管理费用为 3,277.52 万元、
3,859.26 万元、4,225.60 万元和 2,010.88 万元,总体随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

(1)股份支付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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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支付的形成原因、具体对象、股份数量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
况”。

2017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敦尧与蔡幼波等 21 名员工签订武汉励元齐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转让协议、与王军德等 32 名员工签订武汉鼎
立恒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转让协议,朱敦尧将所持有的励元
齐心 5.65 万元出资份额、鼎立恒丰 17.63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公司员工,间接
转让光庭信息股份 94.70 万股,对应光庭信息每股转让价格 4.25 元/股。参考当
时新三板挂牌交易价格将每股公允价值定为 9 元/股。根据员工支付的对价与公
允价值的差额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449.83 万元。

2018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敦尧与蔡幼波等 22 名员工签订武汉励元齐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转让协议、与王军德等 36 名员工签订武汉鼎
立恒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转让协议,朱敦尧将所持有的励元
齐心 34.71 万元出资份额、鼎立恒丰 79.67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公司员工,间接
转让光庭信息股份 489.00 万股,每股转让价格 4.25 元/股。参考当时新三板挂牌
交易价格,将每股公允价值定为 9 元/股。根据员工支付的对价与公允价值的差
额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322.75 万元。

(2)租赁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中的租赁费主要系房屋租金,除此之外,还包
括日常经营中的少量办公设备、汽车、花卉等租赁支出。报告期内,随着公司
租赁面积的增加,租赁费用呈上升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租赁费总额(万元) 287.02 555.76 551.29 450.82
其中:房屋租赁费总额
280.85 541.18 515.88 437.67
(万元)
房屋租赁费占租赁费总
97.85% 97.38% 93.60% 97.08%
额比例
平均租赁面积(平方
9,045.49 8,947.02 8,334.55 6,898.81
米)
平均租赁价格(元/平方
620.98 604.87 618.96 634.41
米/年)
注 1:日本子公司房屋租赁费中包含停车位租赁,为便于分析,上表房屋租赁费统计
未包含停车位租赁费。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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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由于部分场所年度内发生租赁面积变动,或发生场地搬迁,故按年度内租赁时
间加权计算平均租赁面积。
(3)中介服务费

管理费用中的中介服务费包括上市辅导服务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顾
问服务费、咨询认证费等费用。

报告期内,中介服务费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中介服务费 115.67 323.41 186.57% 112.85 -48.83% 220.54

报告期内,除 2019 年度中介服务费有所下降外,整体呈上升趋势。

2019 年中介服务费比 2018 年下降 107.69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发生财
务顾问费 77.83 万元和新增 CMMI5 软件成熟度认证评估服务费 37.74 万元,2019
年度未发生财务顾问费,CMMI5 软件成熟度认证评估服务三年一次,2019 年未
发生该服务,导致 2019 年中介服务费相比 2018 年下降较多。

2020 年中介服务费比 2019 年增长 210.56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0 年正式启
动 IPO 计划,新增与 IPO 上市相关的中介服务费用 197.21 万元。

(4)同行业管理费用率比较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9.21% 8.80% 11.29% 12.29%
东软集团 9.42% 7.97% 7.99% 8.23%
四维图新 12.58% 16.31% 17.26% 22.41%
凌志软件 5.62% 6.42% 7.98% 11.99%
诚迈科技 6.19% 7.15% 9.27% 11.03%
平均值 8.60% 9.33% 10.76% 13.19%
本公司 11.93% 12.64% 12.67% 13.50%
注:为保持可比性,以上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的计算均不含研发费用和股权激励费用。

2018 年、2019 年公司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管理费用率相较同行业公司不存
在显著差异。由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对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偏小,规模效应不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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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导致管理费用率整体略高于行业平均
水平。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199.80 79.65% 3,412.37 91.77% 2,643.71 83.49% 1,960.56 93.07%



外 220.95 14.67% 244.36 6.57% 485.63 15.34% 112.15 5.32%


85.50 5.68% 61.82 1.66% 37.09 1.17% 33.89 1.61%


1,506.25 100.00% 3,718.55 100.00% 3,166.42 100.00% 2,106.5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委外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
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68%、10.40%、
11.12%和 8.93%。2019 年度委外费有所增加,主要系智能电控相关研发项目委
托专业机构进行硬件测试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科创达 10.39% 14.07% 15.16% 14.59%
东软集团 11.70% 10.94% 10.22% 12.69%
四维图新 47.54% 55.02% 51.50% 59.82%
凌志软件 9.68% 9.42% 9.06% 9.15%
诚迈科技 8.39% 5.75% 9.59% 9.07%
可比公司均值 17.54% 19.04% 19.11% 21.06%
本公司 8.93% 11.12% 10.40% 8.68%
注:为保持可比性,以上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的计算均不含股权激励费用。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四维图新的研发费用率较高,主要是其报告期内对高精
度地图、高精度定位、自动驾驶整体解决方案、芯片等相关领域及业务的研发
投入力度很大。除四维图新外,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率略低于中科创达,与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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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凌志软件、诚迈科技不存在明显差异。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研发费用 研发
序 预算
项目名称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进展(截止
号 金额
1-6 月 度 度 度 2021.6.30)
自动驾驶高帧率
1 视觉传感器应用 600.00 88.38 95.14 498.93 179.05 进行中
研究
基于一芯多屏的
2 300.00 - - 35.36 324.95 已完成
软件研发
EV 国标对应版及
3 下一代 TBox 的终 150.00 - - - 176.54 已完成
端以及云端研发
基于 Model 专用
4 语言的车载软件 100.00 - - 11.86 130.07 已完成
开发工具研发
车身电子通信协
5 200.00 - - - 261.12 已完成
议栈开发
光庭交通数据挖
6 150.00 - - 3.72 195.85 已完成
掘基础平台
光庭 Web 地图平
7 150.00 - - 10.92 157.14 已完成

全球 ADAS 高精
8 度数据编译量产 100.00 - - 34.95 141.53 已完成
系统
基于 Hypervisor 技
9 术的智能驾驶舱 370.00 - - 20.85 143.90 已完成
方案开发
高精度协同定位
10 技术及动态高精 895.00 35.11 144.99 27.31 7.25 进行中
度地图增量技术
高精度地图的一
11 65.00 - - 31.41 31.03 已完成
种编辑软件开发
基 于 Adaptive
AutoSAR 架 构 的
12 270.00 - - 266.98 - 已完成
Tbox 平台软件开

高速摄像头研究
13 300.00 52.16 71.92 134.83 - 已完成
技术
自然资源空间规
14 150.00 - - 81.06 - 已完成
划云平台
智慧城市大数据
15 400.00 - - 268.95 - 已完成
应用平台
汽车电控单元在
16 180.00 - - 373.58 - 已完成
线诊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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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 研发
序 预算
项目名称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进展(截止
号 金额
1-6 月 度 度 度 2021.6.30)
数据建库和数据
17 三维 GIS 平台研 130.00 - - 158.06 - 已完成

大数据实时处理
18 与深度学习云平 100.00 - - 114.96 - 已完成

面向自动驾驶的
真实场景库及仿
19 140.00 124.62 170.20 110.50 - 已完成
真场景库的构建
方法
基于嵌入式平台
20 的 HMI 自动化测 318.20 - - 299.19 - 已完成
试系统
自动驾驶汽车稳
21 200.00 - 122.90 172.79 - 已完成
定性测试研发
模拟座舱车机系
22 400.00 - 226.05 50.12 - 已完成

基于嵌入式平台
23 的 HMI 截图测试 390.00 - 322.71 - - 已完成
系统
智能网联大数据
24 200.00 - 165.51 - - 已完成
云控系统
中精度地图数据
25 244.00 - 228.32 - - 已完成
转换研发
全方位 ICV 测试
26 150.00 - 74.44 - - 已完成
技术开发
自动驾驶数据分
27 215.00 - 100.78 - - 已完成
析综合评价系统
智能座舱测试自
28 动化系统(机器 42.00 - 101.07 - - 已完成
人)
下一代智能驾舱
29 460.00 - 392.54 - - 已完成
POC 项目
基 于 AUTOSAR
30 系统的车载通信 700.00 - 547.51 - - 已完成
模块解决方案
自然资源卫片执
31 300.00 - 199.74 - - 已完成
法智能监管平台
AR 地图数据生产
32 151.00 - 176.14 - - 已完成
系统开发
面向 MVT 的手机
33 60.00 - 79.58 - - 已完成
地图编译平台
乐庭自动泊车
34 ECU 标定软件的 55.00 - 53.53 - - 已完成
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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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 研发
序 预算
项目名称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进展(截止
号 金额
1-6 月 度 度 度 2021.6.30)
乐庭自动泊车控
35 制轨迹计算软件 55.00 - 52.38 - - 已完成
的开发项目
一种 APA 的台上
36 调试软件开发项 60.00 - 59.85 - - 已完成

HMI 涂 抹测试 应
37 70.00 - 68.25 - - 已完成
用软件的开发
自动驾驶仿真平
38 60.30 60.09 - - - 已完成

ADAS 域控制器开
39 95.90 27.07 - - - 进行中

基 于 AUTOSAR
40 200.00 280.11 - - - 进行中
的软件解决方案
车联网先导区重
41 156.88 8.31 - - - 进行中
庆试点项目
光庭智能驾驶系
42 760.00 158.73 - - - 进行中

43 EHP3.0 系统开发 100.00 25.68 - - - 进行中
驾驶经验数据挖
44 70.00 29.48 - - - 进行中
掘平台
自动化测试统合
45 290.00 141.17 - - - 进行中
平台
自动驾驶公共道
46 80.00 102.77 - - - 进行中
路测评
车云平台及工具
47 178.00 33.27 - - - 进行中
链构建项目
乐 庭 基 于 CKAF
48 260.00 123.51 - - - 进行中
的软件开发
乐 庭 CameraEcu
49 260.00 160.51 - - - 进行中
自动化软件开发
合计 1,450.97 3,453.55 2,706.33 1,748.42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息支出 3.82 - - -
减:利息收入 102.11 157.34 26.49 104.06
汇兑损失 561.08 - - -
减:汇兑收益 - 39.41 124.80 397.62
手续费支出 5.33 10.20 13.03 9.88
合计 468.11 -186.55 -138.26 -4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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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公司与日本客户主
要采用日元进行结算,日元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规模较大,其中 2018 年至 2020
年为汇兑收益,2021 年 1-6 月为汇兑损失,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
动所致。报告期内日元对人民币汇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五)其他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14.90 706.20 325.95 507.89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4.89 38.36 154.41 190.99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13.53 14.53 3.80 7.23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优
7.49 51.33 35.07 -

税费减免 0.18 - - -
合计 250.99 810.42 519.23 706.11

根据 2017 年 5 月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将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公司
将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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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2019 2018 与资产相关/与
项目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收益相关
ODC 研发中心专项补贴 - - 79.19 88.12 与资产相关
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 1.88 16.86 41.09 44.20 与资产相关
省产业创新能力专项资金 - 8.34 21.24 45.78 与资产相关
省科技厅技术创新专项资金 5.59 12.32 12.90 12.90 与资产相关
基于智能网联汽车的驾驶场景
7.42 0.84 - - 与资产相关
库数据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
研发投入补贴 - 24.05 47.34 178.88 与收益相关
创新补贴 - 60.00 56.60 3.00 与收益相关
软件行业增值税退税 - 64.21 71.86 80.28 与收益相关
高企认定补贴 19.00 10.00 10.00 10.00 与收益相关
服务贸易、对外经贸补贴 153.80 132.07 76.61 72.21 与收益相关
专利、软件著作权、版权补贴 - 1.00 - 0.20 与收益相关
文化、科技、技术类补贴 15.00 16.50 - 26.84 与收益相关
社保、见习、人才类补贴 - 41.37 59.39 62.11 与收益相关
网络信息、软件信息类企业补
- - - 58.05 与收益相关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13.53 14.53 3.80 7.23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优惠 7.49 51.33 35.07 - 与收益相关
税费减免 0.18 - - - 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 27.10 91.70 - - 与收益相关
稳岗返还补贴 - 51.10 - - 与收益相关
增资扩产奖励 - 100.00 - - 与收益相关
就业专项奖补资金 - 51.25 - - 与收益相关
日本政府持续经营等补助 - 56.66 - - 与收益相关
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 - 6.29 4.15 16.32 与收益相关
合计 250.99 810.42 519.23 706.11

(六)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
-299.36 254.05 -108.15 -224.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 - - - 66.61
间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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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
- 191.13 172.20 -
资收益
合计 -299.36 445.18 64.05 -157.9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金额较小,主要是对参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收
益以及出于现金管理目的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七)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
据相关规定,增设“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损失以“-”号列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92.30 -41.95 133.23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
2.98 105.08 216.69 -

信用减值损失小计 -89.31 63.13 349.9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 -366.5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189.06
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 3.90 5.70 - -
存货跌价损失 -28.26 -94.43 -114.61 -22.7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54.52
资产减值损失小计 -24.36 -88.73 -114.61 -632.87
合计 -113.67 -25.60 235.32 -632.87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波动较大主要系应收款项相关
的坏账准备计提和冲回以及存货跌价损失的影响。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增长较快,同时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中海庭补偿款余额较大,导致 2018 年坏账准
备计提大幅增加。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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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营业外收入及支出

1、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62.30 39.14 50.00
其他 1.55 4.33 6.84 6,567.34
合计 1.55 66.63 45.98 6,617.34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金额整体较小,公司 2018 年其他营业外收入较大
主要是公司放弃高精度电子地图业务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并协
助中海庭取得该项资质,中海庭支付 7,000 万元(含税价)作为补偿,发行人确
认营业外收入 6,558.21 万元。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6 月 与收益相关
2017 年度创新发展优秀
- - - 50.00 收益相关
企业奖励
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财
- - 9.14 - 收益相关
政补贴
东湖开发区 2019 年文
化产业专项企业营收增 - - 20.00 - 收益相关
长奖励
东湖开发区 2019 年隐
形冠军科技小巨人企业 - - 10.00 - 收益相关
奖励
小规模纳税人补助 - 12.30 - - 收益相关
上市报辅奖励 - 50.00 收益相关
合计 - 62.30 39.14 50.00

2、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债务重组损失 - 40.05 - -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 - - 2.90 2.70
对外捐赠支出 - 27.88 - -
滞纳金 3.20 55.02 - -
其他 18.40 1.98 4.65 18.36


51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合计 21.60 124.93 7.56 21.0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21.06 万元、7.56 万元、124.93 万元
和 21.60 万元,金额较小。2020 年,发生债务重组损失 40.05 万元,主要是公司
减免客户北京和勤联创技术有限公司的部分款项所致。2020 年,公司发生滞纳
金 55.02 万元,主要是公司为员工周艳补缴以前年度社保公积金所产生的滞纳金
以及因前期会计差错调整产生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九)主要税种税款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本期 本期 本期 本期
本期 本期 本期 本期
已交 应交 应交 已交
应交数 已交数 已交数 应交数
数 数 数 数
增值税 76.50 93.65 448.53 515.39 775.02 1,190.75 934.94 574.83
日本消费税 270.48 314.06 611.56 590.63 628.98 683.31 525.03 580.29
企业所得税 232.43 100.15 659.82 1,064.58 675.51 1,905.92 1,631.31 333.92

(十)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税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值税税负超
增值税 - 64.21 71.86 80.28
3%返还
增值税免税收入
增值税 152.63 103.13 153.55 235.94
优惠
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 7.49 51.33 35.07 -
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税
所得税 21.71 - 403.20 1,001.22
收优惠金额
小型微利企业税
所得税 - - - -
收优惠金额
软件企业两免三
减半税收优惠金 所得税 - - 0.02 41.96

研发费用加计扣
所得税 110.96 257.33 284.23 213.52

重点软件企业优
所得税 250.46 769.33 - -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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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税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合计 543.25 1,245.32 947.92 1,572.92
利润总额 2,743.06 8,049.05 6,621.17 8,604.21
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比
19.80% 15.47% 14.32% 18.28%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 1,572.92 万元、947.92 万元、
1,245.32 万元和 543.25 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18.28%、14.32%、
15.47%和 19.80%,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报告期内税收
优惠保持持续性,公司对相关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
30,582.39 56.66% 35,081.63 65.03% 30,396.53 65.07% 31,759.75 76.18%
资产
非流
动资 23,397.05 43.34% 18,868.26 34.97% 16,319.74 34.93% 9,933.32 23.82%

资产
53,979.44 100.00% 53,949.89 100.00% 46,716.27 100.00% 41,693.06 100.00%
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41,693.06 万元、46,716.27 万元、53,949.89
万元和 53,979.44 万元,呈增长趋势,主要来自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及经
营业绩的积累。资产结构方面,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76.18%、65.07%、65.03%和 56.66%,流动资产占比高反映了公司良好的资产
流动性和较强的变现能力。2021 年 6 月 30 日流动资产占比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
公司在建工程增长较多所致。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及构成如下: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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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6,587.87 54.24% 22,566.05 64.32% 7,048.55 23.19% 12,861.31 40.50%
交易性金
- - - - 10,600.00 34.87% - -
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00 0.08% 51.61 0.15% 308.66 1.02% - -
应收账款 10,053.39 32.87% 9,230.94 26.31% 9,890.56 32.54% 11,270.71 35.49%
预付款项 190.92 0.62% 206.62 0.59% 183.99 0.61% 154.34 0.49%
其他应收
287.08 0.94% 380.96 1.09% 239.19 0.79% 5,388.47 16.97%

其中:应
- - - - - - 24.98 0.08%
收利息
存货 2,582.71 8.45% 1,829.18 5.21% 2,006.50 6.60% 1,246.94 3.93%
合同资产 120.12 0.39% 160.74 0.46% - - - -
其他流动
735.29 2.40% 655.53 1.87% 119.06 0.39% 837.99 2.64%
资产
流动资产
30,582.39 100.00% 35,081.63 100.00% 30,396.53 100.00% 31,759.75 100.00%
合计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报
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9.91%、97.20%、
95.85%和 95.56%。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 12.63 0.08% 48.77 0.22% 20.68 0.29% 21.73 0.17%
银行存
16,533.06 99.67% 22,499.94 99.71% 7,026.46 99.69% 11,823.29 91.93%

银行存
款-定期
- - 17.34 0.08% - - - -
存款应
收利息
其他货
42.18 0.25% - - 1.42 0.02% 1,016.29 7.90%
币资金
合计 16,587.87 100.00% 22,566.05 100.00% 7,048.55 100.00% 12,861.3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2,861.31 万元、7,048.55 万元、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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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66.05 万元和 16,587.87 万元,主要系银行存款。2019 年末银行存款金额相对
较低主要由于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年末尚未到期赎回。2020 年末银行存款较上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 2020 年销售回款情况较好及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2021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修建新总部基地(光庭信息智能网
联汽车电子软件园项目)相关投入较多以及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为保持团队竞争
力,扩增了公司人员规模同时提升了员工薪酬水平,因此导致当期员工薪酬相
关支出增长较多所致。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放在境外货币资金为 1,715.96 万元,其他货
币资金为 42.18 万元,主要为保函保证金,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因抵押、质押
或冻结等受到限制的款项。

(1)集团货币资金归集相关约定

2019 年 2 月 15 日之前,发行人不存在集团货币资金归集相关约定。

为了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签订了《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全球现金管理服务协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①中国银行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现金管理方案设计、系统接入、服务支持等
整体服务;

②中国银行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现金管理产品服务,包括账户管理、收付款
管理、流动性管理、投融资管理、风险管理等。

光庭信息在中国银行开立的账户作为现金池主账户(牵头账户),用于资
金的归集、下拨、计息和办理集团本部的各项收支结算业务,武汉乐庭、山东
光庭、光庭信息南京分公司和杭州分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的账户作为参加现金
管理的成员账户办理各项收支结算业务。

发行人已根据各境内下属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设定其可支配
资金上限,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各境内下属单位中国银行账户中超过可支配资
金上限的现金会被自动划归至母公司账户。

(2)发行人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情况及外汇使用情况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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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
金额
日期 类别 存放单位 存放地 币种 汇率 (人民
(原币)
币)
东京光庭 日本东京 日元 17,650.34 0.058428 1,031.27
银行
存款 名古屋光
日本名古屋 日元 11,707.78 0.058428 684.06

2021.
东京光庭 日本东京 日元 2.72 0.058428 0.16
6.30
现金 名古屋光
日本名古屋 日元 7.86 0.058428 0.46

合计 29,368.71 0.058428 1,715.96
东京光庭 日本东京 日元 12,562.96 0.063236 794.43
银行
存款 名古屋光
日本名古屋 日元 7,635.61 0.063236 482.85

2020.
东京光庭 日本东京 日元 3.15 0.063236 0.20
12.31
现金 名古屋光
日本名古屋 日元 0.66 0.063236 0.04

合计 20,202.37 0.063236 1,277.52
东京光庭 日本东京 日元 9,792.46 0.064086 627.56
银行
存款 名古屋光
日本名古屋 日元 10,445.93 0.064086 669.44

2019.
东京光庭 日本东京 日元 6.78 0.064086 0.43
12.31
现金 名古屋光
日本名古屋 日元 2.78 0.064086 0.18

合计 20,247.95 0.064086 1,297.61
东京光庭 日本东京 日元 5,884.27 0.061887 364.16
银行
存款 名古屋光
日本名古屋 日元 10,770.90 0.061887 666.58

2018.
东京光庭 日本东京 日元 3.12 0.061887 0.19
12.31
现金 名古屋光
日本名古屋 日元 3.76 0.061887 0.23

合计 16,662.05 0.061887 1,031.1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合计 16,587.87 万元,其中存放在境外的货币
资金合计 1,715.96 万元,占比较低。存放在境外的银行存款均存放于本公司之
日本子公司东京光庭、名古屋光庭在当地开立的银行账户内,现金存放于东京
光庭、名古屋光庭办公场所内。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均存放于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经营所在
地,其中大部分存放于母公司处,不存在将大额现金存放于非主要经营地的情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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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公司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来源于日本客户对日本子公司的销售回款,主
要用于采购付款、支付员工薪酬及其他各项费用等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存放在
境外的货币资金总额与境外经营活动规模相匹配。

(3)现金交易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和采购环节存在少量现金交易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现金销售金额 - 0.40 - 0.74
现金销售金额占营
- 0.00% - 0.00%
业收入的比例
现金采购金额 - 0.01 0.84 -
现金采购金额占采
- 0.00% 0.03% -
购额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现金销售金额分别为 0.74 万元、0 万元、0.40 万元和 0
万元,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现金销售主要为公司处置旧电脑
等办公设备产生的现金交易,由于金额较小,通常在交易时使用现金现场结算。

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服务采购与软硬件产品采购,主要通过
银行转账方式付款,2019 年和 2020 年存在少量零星采购以现金付款,金额较低,
分别为 0.84 万元和 0.01 万元,使用现金交易相对便捷,符合交易习惯及行业经
营特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10,600 万元,均为公司以现金管理
为目的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3、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银行承兑汇票 25.00 51.61 308.66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合计 25.00 51.61 308.6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少数客户如伟世通等存在
少量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与公司结算款项的情况,金额较小。公司收到应收票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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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的出票人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偿还能力,不存在票据无法兑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收票据贴现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账面余额 10,952.49 10,039.09 10,718.58 12,298.24
坏账准备 899.10 808.16 828.02 1,027.53
账面价值 10,053.39 9,230.94 9,890.56 11,270.7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2.87% 26.31% 32.54% 35.49%
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270.71 万元、9,890.56 万
元、9,230.94 万元和 10,053.3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49%、32.54%、
26.31%和 32.87%,是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

(1)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952.49 10,039.09 10,718.58 12,298.24
营业收入 16,858.39 33,437.45 30,457.35 24,277.28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4.97% 30.02% 35.19% 50.66%
营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0.66%、
35.19%、30.02%和 64.97%。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
要是因为公司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
比较高,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
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增加了销售回款的考核力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不断提高,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规模保持稳定。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2,298.24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0.66%,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有以下原因:①销售收入的季节性影响。2018 年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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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营业收入金额为 11,542.62 万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47.60%,
占比明显高于 2019 年、2020 年四季度,而四季度销售收入产生的应收账款大部
分处于信用期内。②销售收入结构的变化。2018 年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
应用收入金额为 4,806.26 万元,占 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9.82%,金额
及占比均高于 2019 年和 2020 年。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收入主要来源
于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受政府部门采购付款审批流程较长的影响,其结算
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③个别金额较大的项目的影响。公司承接
的日产汽车 AD1 测试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通过验收,该项目合同金额合计 2.89
亿日元,当月确认该项目收入约 1,730 万元人民币,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上升较多。

2019 年公司收缩了平均账期相对较长的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类
业务,大力发展汽车电子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类业务,同时加强了应收账款的
管理。2019 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35,260.70 万元,高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2019 年公司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的情况下,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了 1,579.66 万元。

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应收账款余
额与上期末基本持平。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①2019 年末、 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末,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
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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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6.30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
245.37 2.24% 122.68 50.00% 122.68 1.22%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10,707.12 97.76% 776.42 7.25% 9,930.71 98.78%
收账款
其中:组合 1:非合并范
10,707.12 97.76% 776.42 7.25% 9,930.71 98.78%
围内应收账款
合计 10,952.49 100.00% 899.10 8.21% 10,053.39 100.00%
2020.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
245.37 2.44% 122.68 50.00% 122.68 1.33%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9,793.73 97.56% 685.47 7.00% 9,108.25 98.67%
收账款
其中:组合 1:非合并范
9,793.73 97.56% 685.47 7.00% 9,108.25 98.67%
围内应收账款
合计 10,039.09 100.00% 808.16 8.05% 9,230.94 100.00%
2019.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10,718.58 100.00% 828.02 7.73% 9,890.56 100.00%
收账款
其中:组合 1:非合并范
10,718.58 100.00% 828.02 7.73% 9,890.56 100.00%
围内应收账款
合计 10,718.58 100.00% 828.02 7.73% 9,890.56 100.00%

2019 年末,公司不存在按照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020 年末,公司按照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期信用损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计提原因
失率
客户经营情况发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 3 个月-1 生变化,预计应
245.37 122.68 50%
份有限公司 年、1-2 年 收账款无法全额
收回


525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245.37 122.68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按照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期信用损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计提原因
失率
客户经营情况发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 生变化,预计应
245.37 122.68 1-2 年 50%
份有限公司 收账款无法全额
收回
合计 245.37 122.68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预期 预期 预期
账龄 账面余 信用 坏账 账面余 信用 坏账 账面余 信用 坏账
额 损失 准备 额 损失 准备 额 损失 准备
率 率 率
3个
月以 7,394.74 3% 221.84 7,195.07 3% 215.85 6,734.91 3% 202.05

3个
月至 2,301.53 5% 115.08 1,832.99 5% 91.65 2,404.97 5% 120.25
1年
1至
607.77 20% 121.55 283.33 20% 56.67 1,320.57 20% 264.11
2年
2至
170.29 50% 85.14 322.07 50% 161.03 33.06 50% 16.53
3年
3年
232.80 100% 232.80 160.27 100% 160.27 225.08 100% 225.08
以上
合计 10,707.12 776.42 9,793.73 685.47 10,718.58 828.02

②2018 年末,公司按照已发生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
下:




52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18.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 - -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12,298.24 100.00% 1,027.53 8.36% 11,270.71 100.00%
收账款
其中:组合 1:非合并范
12,298.24 100.00% 1,027.53 8.36% 11,270.71 100.00%
围内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 - - -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2,298.24 100.00% 1,027.53 8.36% 11,270.71 100.00%

2018 年末,公司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3 个月以内 7,901.46 3% 237.04
3 个月至 1 年 2,803.29 5% 140.16
1至2年 765.96 20% 153.19
2至3年 660.78 50% 330.39
3 年以上 166.74 100% 166.74
合计 12,298.24 1,027.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的比例较高,分别为 87.04%、
85.27%、92.18%和 90.56%,应收账款质量良好,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
比例呈上升趋势。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是部分政府客户、大客户以
及光庭科技回款时间较长所致。此外,部分合同预留了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作
为质保金也会导致应收账款账龄超过 1 年。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
开展初期,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对质保期约定的时间相对较长,约为 1-5 年不
等,后续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缩短为 1 年左右,部分 2017 年之前执行的项目质保
期未完结导致报告期内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较长。

公司客户主要以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科技
企业为主,如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MSE、日立、马瑞


52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利、日产汽车、上汽集团、雷诺三星、长安汽车、华为等,客户总体上规模较
大,信誉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低。

(3)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
中科 东软 四维 凌志 诚迈 平均 光庭
账龄
创达 集团 图新 软件 科技 值 信息
3 个月以内(含 3 个
1% 1% 1% 1% 5% 2% 3%
月)
3 个月至 1 年(含 1
1% 1% 1% 1% 5% 2% 5%
年)
1-2 年 10% 8% 10% 30% 20% 16% 20%
2-3 年 20% 20% 50% 50% 50% 38% 50%
3-4 年 50% 40% 100% 100% 100% 78% 100%
4-5 年 70% 40% 100% 100% 100% 82% 10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与同行业公司中科创达、东软集团、四维图新相比更加谨慎,总体上不存在重
大差异。

(4)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①整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 坏账准备
总额的比例
1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1,392.68 12.72% 47.40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
2 900.56 8.22% 51.75

3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819.28 7.48% 24.58
2021.6.30
4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601.70 5.49% 18.05
尼得科艾莱希斯电子(浙江)有限公
5 493.23 4.50% 14.80

合计 4,207.45 38.42% 156.57
1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1,710.07 17.03% 51.30

2020.12.31 2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778.52 7.75% 26.45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
3 623.11 6.21% 29.45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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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
4 615.54 6.13% 25.00

5 丰田通商先端电子(大连)有限公司 464.86 4.63% 13.95
合计 4,192.09 41.76% 146.14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
1 1,490.45 13.91% 88.50

2 日本电产艾莱希斯株式会社 1,429.85 13.34% 42.90

2019.12. 3 武汉光庭科技有限公司 1,001.69 9.35% 113.35
31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
4 749.37 6.99% 37.59

5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650.75 6.07% 19.52
合计 5,322.10 49.65% 301.86
1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2,086.31 16.96% 62.59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
2 1,300.68 10.58% 86.83


2018.12. 3 武汉光庭科技有限公司 1,140.29 9.27% 172.02
31 4 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1,048.76 8.53% 31.46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南京)有限公
5 787.73 6.41% 41.84

合计 6,363.78 51.75% 394.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名欠款单位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 6,363.78 万元、
5,322.10 万元、4,162.09 万元和 4,207.45 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
为 51.75%、49.65%、41.46%和 38.42%。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主要是与公司紧密合作的国内国际知名客户,该
类客户信用良好,且与公司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发生大额坏账的
可能性很小。

②具体情况

A.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框架合
同、项目
交易内 产品服务
客户名称 合同、采 账面余额 账龄 回款金额
容 用途
购订单签
订时间
车载娱乐 0-3个
佛吉亚歌乐电子 1,111.65 326.94
软件开 信息系统 2016-2021 月
(厦门)有限公
发 应用、自 年 3个月-
司 281.03 281.03
动泊车系 1年

529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统应用
0-3个
444.43 126.51
延锋伟世通电子 软件开 月
车载仪表 2014-2021 3个月-
科技(上海)有 发、技 352.08 220.78
应用 年 1年
限公司 术服务
104.05 1-2年 104.05
软件开
发、技
日本电产艾莱希 术服 汽车软件 2016-2021 0-3个
819.28 819.28
斯株式会社 务、第 应用 年 月
三方测

车载仪表
电装光庭汽车电 软件开
应用、人 2020-2021 0-3个
子(武汉)有限 发、技 601.70 601.70
力派遣服 年 月
公司 术服务

电动助力
尼得科艾莱希斯 软件开 转向系统
2017-2021 0-3个
电子(浙江)有 发、技 应用、人 493.23 493.23
年 月
限公司 术服务 力派遣服

小计 4,207.45 2,973.51

B.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框架合
同、项目
产品服务用 账面 回款金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合同、采 账龄
途 余额 额
购订单签
订时间
软件开
日本电产艾莱希 2016- 0-3 个
发、技术 汽车软件应用 1,710.07 1,710.07
斯株式会社 2020 年 月
服务
0-3 个
佛吉亚歌乐电子 623.90 623.90
车载娱乐信息 2016- 月
(厦门)有限公 软件开发
系统应用 2020 年 3 个月-
司 154.62 154.62
1年
0-3 个
延锋伟世通电子 软件开 85.31 0.25
2014- 月
科技(上海)有 发、技术 车载仪表应用
2020 年 3 个月-
限公司 服务 537.79 504.79
1年
0-3 个
延锋伟世通电子 软件开 288.99 288.99
2015- 月
科技(南京)有 发、技术 车载仪表应用
2020 年 3 个月-
限公司 服务 326.55 326.55
1年
丰田通商先端电
第三方测 0-3 个
子(大连)有限 自动驾驶路试 2020 年 464.86 464.86
试 月
公司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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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合
同、项目
产品服务用 账面 回款金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合同、采 账龄
途 余额 额
购订单签
订时间
小计 4,192.09 4,074.03

C.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框架合
同、项目
交易内 产品服务用 账面余 回款金
客户名称 合同、采 账龄
容 途 额 额
购订单签
订时间
软件开 0-3 个
561.77 561.77
发、技 月
延锋伟世通电子
术服 车载仪表应 2014- 3 个月-
科技(上海)有 760.56 760.56
务、第 用 2019 年 1年
限公司
三方测
168.12 1-2 年 168.12

软件开
日本电产艾莱希 发、第 汽车软件应 2016- 0-3 个
1,429.85 1,429.85
斯株式会社 三方测 用 2019 年 月

0-3 个
技术服 282.14 282.14

武汉光庭科技有 务、第 人力派遣服 2017- 3 个月-
限公司 三方测 务 2019 年 260.13 260.13
1年

459.42 1-2 年 459.42
0-3 个
229.53 229.53
延锋伟世通电子 软件开 月
车载仪表应 2015- 3 个月-
科技(南京)有 发、技 488.44 488.44
用 2019 年 1年
限公司 术服务
31.40 1-2 年 31.40
厦门歌乐电子企 软件开 更新地图数 2016- 0-3 个
650.74 650.74
业有限公司 发 据 2019 年 月
小计 5,322.10 5,322.10
注:厦门歌乐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2020 年更名为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D.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框架合
同、项目
交易内 产品服务用 账面 回款金
客户名称 合同、采 账龄
容 途 余额 额
购订单签
订时间


53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软件开
日产汽车株式会 发、第 地图数据应 2017- 0-3 个
2,086.31 2,086.31
社 三方测 用 2018 年 月

软件开 0-3 个
433.56 433.56
发、技 月
延锋伟世通电子
术服 车载仪表应 2014- 3 个月-
科技(上海)有 663.98 663.98
务、第 用 2018 年 1年
限公司
三方测
203.14 1-2 年 203.14

0-3 个
软件开 167.63 167.63

发、技
3 个月-
武汉光庭科技有 术服 高精度地图 2017- 420.23 420.23
1年
限公司 务、第 应用 2018 年
三方测 434.13 1-2 年 434.13
试 118.31 2-3 年 118.31
厦门歌乐电子企 软件开 车载娱乐信 2016- 0-3 个
1,048.76 1,048.76
业有限公司 发 息系统应用 2018 年 月
0-3 个
208.40 208.40
延锋伟世通电子 软件开 月
车载仪表应 2015- 3 个月-
科技(南京)有 发、技 535.22 535.22
用 2018 年 1年
限公司 术服务
44.11 1-2 年 44.11
小计 6,363.78 6,363.78
注:厦门歌乐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2020 年更名为佛吉亚歌乐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实际销售数量及金额与合
同约定均一致,公司 2018 年至 2019 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均已收回,2020 年末
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账龄均为 1 年以内,2021 年 6 月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账
龄 97.53%在 1 年以内。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0 年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已
收回 97.18%,2021 年 6 月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已收回 70.67%,且未发生坏账
核销,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公司对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准确。

(5)第三方回款相关情况

①第三方回款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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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 174.91 1,290.42 2,018.48 2,096.85
营业收入 16,858.39 33,437.45 30,457.35 24,277.28
第三方回款占营业
1.04% 3.86% 6.63% 8.64%
收入比例

②第三方回款的形成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第三方回款情形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指定
财政部门或专门部门统一付款,以及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
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形成。报告期各期各类原因形成第三方回款的金额
及构成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情形一:
政府采购项目指定
174.91 100.00% 1,035.40 80.24% 1,957.01 96.95% 2,094.85 99.90%
财政部门或专门部
门统一付款
情形二:
客户所属集团通过
集团财务公司或指 - - 255.02 19.76% 52.04 2.58% 2.00 0.10%
定相关公司代客户
统一对外付款
情形三:
- - - - 9.43 0.47% - -
其他
合计 174.91 100.00% 1,290.42 100.00% 2,018.48 100.00% 2,096.85 100.00%

(6)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各期末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应收账款余
10,952.49 10,039.09 10,718.58 12,298.24

期后回款金
5,419.76 8,280.54 10,195.43 11,804.80

回款率 49.48% 82.48% 95.12% 95.99%

由上表可知,2018 年至 2019 年的回款率在 90%以上,未回款的主要系地理
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相关业务的质保金,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回款率为 49.48%,且未发生坏账核销情况,回款较好,应收账

53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款坏账计提充分。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54.34 万元、183.99 万元、
206.62 万元和 190.92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49%、0.61%、0.59%和
0.62%,主要是预付租金、采购软件款等,占比较小。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总额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比例
刘虹 非关联方 62.53 32.75%
武汉创星汇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80 8.80%
唐磊 非关联方 15.09 7.90%
广州智唯易才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05 7.88%
谢慧 非关联方 13.83 7.25%
合计 123.30 64.58%

6、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利息 - - - 24.98
其他应收款项 349.38 446.49 409.83 5,751.67
减:坏账准备 62.29 65.52 170.64 388.17
合计 287.08 380.96 239.19 5,388.47

公司 2018 年末应收利息为 24.98 万元,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利息,2019 年
末和 2020 年 12 月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定期存款利息列示于货币资金科
目。

公司 2018 年末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应收中海庭的补偿款。公司放弃高精度电
子地图业务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并协助中海庭取得该项资质,
中海庭向公司支付 7,000 万元(含税价)作为补偿。截至 2018 年末中海庭已支
付 2,000 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 5,000 万元。除此以外,公司报告期内的其他应
收款主要是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及往来款,具体款项性质情况如下: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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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往来款 53.69 72.96 33.24 91.72
备用金 5.29 8.93 52.70 110.57
押金保证金 286.56 287.04 319.08 510.30
其他 3.84 77.56 4.81 5,039.07
小计 349.38 446.49 409.83 5,751.67
减:坏账准备 62.29 65.52 170.64 388.17
合计 287.08 380.96 239.19 5,363.5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合计数 账龄
期末余额
的比例
刘虹 押金 78.79 22.55% 3 个月-1 年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
往来款 41.50 11.88% 0-3 个月
汉)有限公司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保证金 30.47 8.72% 1 年以内,2-3 年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保证金 20.00 5.72% 0-3 个月
深圳市宝能汽车供应链
保证金 15.00 4.29% 3 个月-1 年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185.76 53.16%

7、存货

(1)存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存货种类 账面价 账面价 账面价 账面价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值 值 值 值
开发项目成
2,582.71 100.00% 1,829.18 100.00% 2,006.06 99.98% 1,246.27 99.95%

库存商品 - - - - 0.44 0.02% 0.67 0.05%
合计 2,582.71 100.00% 1,829.18 100.00% 2,006.50 100.00% 1,246.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46.94 万元、2,006.50 万元、
1,829.18 万元和 2,582.7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3%、6.60%、5.21%
和 8.45%。其中主要是开发项目成本,占存货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99.95%、
99.98%、100.00%和 100.00%。开发项目成本为公司正在实施但尚未达到收入确

535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认条件的项目归集的各项成本,主要包括开发人员的薪酬、外购服务成本、外
购软硬件等。库存商品主要为系统集成业务采购的服务器、电脑等 IT 硬件设备,
由于 IT 硬件设备存在品牌价格、型号均较多,且更新换代快等特点,公司主要
采取“以销定采”的方式,取得客户订单后再根据供应商市场询价结果,组织
开展具体采购,整体金额较小。

2019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8 年末增加 759.57 万元,主要由于公司业务规
模不断扩大,在手订单不断增长,公司正在实施但尚未确认收入的项目成本增
加所致。

2021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20 年末增加 753.54 万元,主要是①公司业
务规模持续增长,在手订单不断增长,公司正在实施但尚未确认收入的项目成
本增加;②发行人定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在项目完工后一次性确认收
入,由于项目实施周期和客户验收周期的影响,公司下半年度验收的项目较多,
未确认收入时发生的项目成本在存货中反映,导致公司半年度末的存货金额相
对较高。

(2)存货减值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21.6.30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开发项目成本 2,611.25 28.53 2,582.71
库存商品 - - -
合计 2,611.25 28.53 2,582.71
2020.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开发项目成本 1,867.34 38.17 1,829.18
库存商品 - - -
合计 1,867.34 38.17 1,829.18
201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开发项目成本 2,120.67 114.61 2,006.06
库存商品 0.44 - 0.44
合计 2,121.11 114.61 2,006.50


53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开发项目成本 1,280.50 34.23 1,246.27
库存商品 0.67 - 0.67
合计 1,281.17 34.23 1,246.9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
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
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为:发行人存货主要为未完成的定制化软
件开发项目成本和系统集成项目成本,除个别例外情况,存货项目均与合同或
订单相对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根据存货对应的合同/订单金额,减去至
相关项目到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测算
各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
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
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34.23 万元、114.61 万元、38.17
万元和 28.53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合同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账面余额 166.80 211.31 - -
坏账准备 46.67 50.57 - -
账面价值 120.12 160.74 - -
合 同 资 产账 面
0.39% 0.46% - -
价值/流动资产

2020 年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公司
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

53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

公司合同资产主要为应收合同质保金等,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末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为 0.46%和 0.39%,占比较小。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缴所得税 153.56 323.72 37.93 -
待抵扣进项税额 159.65 2.01 4.03 11.05
待认证进项税额 - 46.78
预缴消费税 - - 77.11 -
金融理财产品 - - - 826.94
预付上市费用 422.08 283.02
合计 735.29 655.53 119.06 837.99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所得税、预付上市费用及金融理财产品等,
报告期各期末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4%、0.39%、1.87%和 2.40%,占比较
小。2018 年其他流动资产较大主要系公司出于现金管理目的购买金融理财产品
年底尚未到期所致。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规模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
12,811.41 54.76% 13,266.82 70.31% 13,026.58 79.82% 7,884.73 79.38%

固定资产 1,088.14 4.65% 1,021.75 5.42% 776.01 4.76% 612.23 6.16%
在建工程 6,321.77 27.02% 2,136.65 11.32% - - - -
使用权资产 329.81 1.41% - - - - - -
无形资产 2,332.64 9.97% 2,185.62 11.58% 2,190.92 13.42% 1,101.03 11.08%
长期待摊费
17.52 0.07% 28.28 0.15% 38.78 0.24% 80.49 0.81%

递延所得税
135.32 0.58% 130.91 0.69% 208.91 1.28% 254.83 2.57%
资产
其他非流动
360.45 1.54% 98.23 0.52% 78.54 0.48% - -
资产

53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非流动资产
23,397.05 100.00% 18,868.26 100.00% 16,319.74 100.00% 9,933.32 100.00%
合计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
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非流动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6.62%、98.00%、98.64%和 96.40%。

1、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等的投资,分别为
7,884.73 万元、13,026.58 万元、13,266.82 万元和 12,811.4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
的比重分别为 79.38%、79.82%、70.31%和 54.76%,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
518.48 534.40 595.36 455.96
任公司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
7,056.26 7,349.73 7,338.42 7,428.77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
4,950.46 5,063.09 4,745.09 -
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
286.21 319.60 347.72 -
中心有限公司
合计 12,811.41 13,266.82 13,026.58 7,884.73

2018 年,公司与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在以往业务合作的基础上,
通过股权方式进一步加强双方间战略合作,共同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电装光庭汽
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公司认缴出资 4,900 万元并持有电装光庭 49%的股
份,2018 年 12 月 29 日电装光庭取得营业执照。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尚未实际
出资。2019 年 1 月,公司缴纳出资款 4,900 万元,导致 2019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
大幅增加。

(2)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情况

①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和武汉理工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立的
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以货币方式出资 1,000.00 万元,持
股 40%,享有同比例的表决权,武汉理工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


539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500.00 万元,持股 60%,享有同比例的表决权,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属于发行人的合营企业,取得方式为原始投资取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关于对合营企业投资的初始计量的规定:“以支付现
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发行人对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计量为 1,000.00 万元。

②湖北光庭职业培训学校

2013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发起组建民办非企业单位湖北光庭职业培训学校,
并投入 54.52 万元,其中 50.00 万元(货币出资 20.00 万元,实物出资 30.00 万
元)作为开办资金,占开办资金的 100.00%,其余 4.52 万元作为捐赠,发行人
将湖北光庭职业培训学校作为其他投资单位,取得方式为原始投资取得,参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关于对子公司投资的初始计量的规定
进行计量,发行人对湖北光庭职业培训学校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为 54.52 万
元。

③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发行人以货币出资 1,400.00 万元设立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 1,400.00 万元,属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计量的金额为 1,400.00 万元。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货币
14,600.00 万元向中海庭增资,其中 2698.4127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1901.5872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中海庭注册资本增加至 5,591.00531 万元, 上汽创投
持股 51.00%,2017 年 12 月 21 日,上汽创投取得中海庭控制权,发行人因上汽
创投增资丧失对中海庭控制权,中海庭从发行人的子公司变为联营企业,取得
方式为原始投资取得。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33 号-合并报
表》,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重新计量金额为 7,574.82 万元。计算过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
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六)2、中海庭相关股权公允价值是否合理、
投资收益的具体计算过程及其合规性”的相关说明。


54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④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与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同,决定
在中国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
汉)有限公司,发行人以货币方式出资 4,900.00 万元,持股 49%,享有同比例
的表决权,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5,100.00 万元,持股
51%,享有同比例的表决权,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属于发行人
的合营企业,取得方式为原始投资取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中关于对合营企业投资的初始计量的规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
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发行人对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为 4,900.00
万元。

⑤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6 日发行人与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光谷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武汉市众向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发行人以货币出资 350.00 万元,持股 35%,兴民智通(武汉)
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340.00 万元,持股 34%,武汉光谷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210.00 万元,持股 21%,武汉市众向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
出资 50.00 万元,持股 5%,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50.00 万
元,持股 5%,各投资方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相同,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
新中心有限公司属于发行人的联营企业,取得方式为原始投资取得。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关于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初始计量的规定: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发行人对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为 350.00 万元。

(3)后续计量方法及依据
后续计量
序号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方法
1 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40.00% 合营企业 权益法



54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后续计量
序号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方法
2 湖北光庭职业培训学校 100.00% 其他投资单位 成本法
3 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6.46% 联营企业 权益法
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
4 49.00% 合营企业 权益法

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
5 35.00% 联营企业 权益法
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联营企业投资,应
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发行人对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电装光庭汽
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属于合营企业投资,对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属于联营企业投资,以上长期股权投
资均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湖北光庭职业培训学校系 2013 年 12 月 3 日由发
行人发起组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湖北光庭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
发展,盈余不得分红,对湖北光庭职业培训学校长期股权投资均采用成本法进
行后续计量。

(4)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
产减值》,发行人在报告期末结合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两方面对长期股权投资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分析:

①武汉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A.交通科技研究院具体业务开展内容为:依托武汉理工大学国家水运应急
安全工程中心,开展围绕智能交通、水运应急安全等相关技术中试与产业化。
重点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领域,依托武汉理工大学“一级道路运输安全评
审机构”、“二级水路运输安全评审机构”、“二级收费公路安全评审机构”
资质,为道路水路企业和政府机构提供完整的安全咨询服务,帮助政府和企业
提高交通运输安全能力;参与部分省市的政府机构采购社会化服务,交通应急
安全十四五规划等技术服务工作,在技术服务基础上开展与上述技术相关的工
程化、信息化系统建设。交通科技研究院 2018 年至 2021 年 1-6 月净利润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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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5 万元、348.49 万元、-152.40 万元、-39.78 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在手订单 186.70 万元,经营情况好于往年同期。(2)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
基准日,按照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 1,334.62 万元(武瑞评咨字【2021】第 020
号),增值率 0.27%, 资产未发生减值迹象。(3)综上,报告期末发行人对交
通科技研究院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

②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A. 中海庭 2017 年至 2019 年持续亏损,2020 年扭亏为盈,盈利 42.76 万元,
2021 年 1-6 月因项目尚未完全交付,亏损 1,085.70 万元。因为高精度地图业务
尚处于研发投入期,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尚未开始,行业价值及盈利能力暂未能
在财务数据中体现出来。中海庭作为高精度地图供应商,以控股股东上汽集团
为依托,通过多次实车配验,与上汽、北汽、长安等车厂建立了合作关系,与
日资汽车品牌合作在积极推进中。目前,中海庭拥有甲级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
质,研发及管理体系已趋健全,高精度地图生产工艺先进,已形成了 35 万公里
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高精度地图、300 多项专利、自动化数据编译和生产工
具等有价值的成果。结合研发成果、运营现状、财务数据等方面,中海庭的经
营情况持续向好。

B.2017 年 3 月 31 日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增资中海庭
为目的股东权益全部价值评估价值为 14,000.00 万元(东洲评报字【2017】第
1113 号),2017 年 12 月 15 日,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货
币 14,600.00 万元向中海庭增资,取得中海庭 51.00%的股份,换算成增资时点全
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28,627.45 万元。2020 年 8 月 31 日中海庭以员工股权激励为
目的股东权益全部价值评估价值为 29,500.00 万元(东洲评报字【2020】第 1558
号)。从评估结果上来看,中海庭股东权益全部价值评估价值略有上升。

综上,报告期末发行人对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不存
在减值迹象。

③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电装集团计划在中国建立一个面向中国市场,集研发、生产、制造为一体
的汽车电子企业,提升日本电装在中国区域的竞争力,在此背景下,电装光庭


54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由电装集团与光庭信息合资成立,由电装集团控股。电装
集团与丰田之间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电装光庭主要协助电装集团进行丰田等
日系汽车的智能座舱、车载仪表软件开发,随着丰田加大中国市场的布局,丰
田汽车在国内的销量持续增长,电装光庭来自于丰田的软件开发业务预计也会
保持增长趋势。除了继续保持跟丰田的紧密合作外,电装光庭还积极开拓与中
国本土汽车厂商的合作,包括长安、广汽、奇瑞等。电装光庭 2019 年开始实际
经营,经营初期业务规模较小,2019 年亏损 316.14 万元;2020 年收入大幅增长,
并扭亏为盈,当年盈利 677.17 万元,2021 年 1-6 月盈利 64.59 万元,电装光庭财
务状况有所改善,且预计收入仍将保持增长趋势,盈利情况也会持续向好,经
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
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报告期末发行人对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
汉)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

④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6 日,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支持下,武汉
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平台并
组建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35%的股份。武
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019 年亏损 6.52 万元,2020 年亏损
80.33 万元,2021 年 1-6 月亏损 95.42 万元,主要因为该公司尚处于研发投入阶
段,开放道路测试平台尚在建设中,还未形成持续性收入,这也是行业内公司
初创期的正常情况。随着人工智能、5G 通信、车联网等新兴技术的介入,汽车
将逐步从传统的交通工具演变为高度智能网联化的移动终端,技术的不断成熟
和政策的大力扶持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快速增长,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
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技术和资源积累将逐步转化为现实的盈利能力。综上,报
告期末发行人对武汉光谷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
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发行人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账面价值核算准确,后
续计量方法恰当、依据充分,报告期内各期确认的投资收益准确,报告期末长
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



54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专用设备 585.86 512.73 409.89 266.60
运输设备 266.91 263.31 289.03 236.71
原值
通用设备 1,757.87 1,573.48 1,232.86 1,032.76
合计 2,610.64 2,349.53 1,931.78 1,536.07
专用设备 280.25 244.01 220.19 167.11

累计折 运输设备 152.18 131.04 152.52 123.15
旧 通用设备 1,090.07 952.73 783.06 633.59
合计 1,522.50 1,327.78 1,155.78 923.84
专用设备 - - - -

减值准 运输设备 - - - -
备 通用设备 - - - -
合计 - - - -
专用设备 305.61 268.72 189.70 99.50

账面价 运输设备 114.73 132.27 136.51 113.56
值 通用设备 667.79 620.75 449.80 399.17
合计 1,088.14 1,021.75 776.01 612.2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分别为 612.23 万元、776.01 万元、
1,021.75 万元和 1,088.1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16%、4.76%、5.42%
和 4.65%。报告期内公司通用设备增加主要由于员工人数增加,公司相应购置
了电脑、显示器等办公设备。公司固定资产金额较小,占总资产比重较低,主
要由于公司为软件企业,不涉及大量的生产环节,公司主要办公和研发场所均
为租赁取得。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状况良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不存在减值迹象,
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光庭信息智能网联汽
6,321.77 2,136.65 - -
车电子软件园项目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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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减值准备 - - - -
合计 6,321.77 2,136.65 -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 6,321.77 万元,为公司新
总部基地一期建设相关的支出。

4、使用权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房屋及建筑物 334.23 - - -
原值 运输设备 49.50 - - -
合计 383.73 - - -
房屋及建筑物 52.28 - - -
累计折
运输设备 1.65 - - -

合计 53.93 - - -
房屋及建筑物 - - - -
减值准
运输设备 - - - -

合计 - - - -
房屋及建筑物 281.96 - - -
账面价
运输设备 47.85 - - -

合计 329.81 - - -

2021 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除
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确认为使用权资产。2021 年 6 月末使用权资产
账面价值为 329.8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1.41%,占比较小。

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土地使用权 1,143.51 1,143.51 1,099.00 -
软件使用权 1,948.44 1,712.88 1,473.87 1,233.45
原值
软件著作权 653.34 653.34 653.34 653.34
合计 3,745.29 3,509.73 3,226.21 1,886.79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36.21 24.78 1.83 -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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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软件使用权 723.11 645.99 499.90 382.86
软件著作权 653.34 653.34 533.56 402.89
合计 1,412.66 1,324.11 1,035.29 785.76
土地使用权 - - - -
软件使用权 - - - -
减值准备
软件著作权 - - - -
合计 - - - -
土地使用权 1,107.30 1,118.73 1,097.17 -
软件使用权 1,225.34 1,066.89 973.97 850.58
账面价值
软件著作权 - - 119.78 250.45
合计 2,332.64 2,185.62 2,190.92 1,101.0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01.03 万元、2,190.92 万元、
2,185.62 万元和 2,332.64 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著作权。

2019 年 12 月,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西路以
东、港边田一路以南、佛祖岭一路以西的工业用地,初始入账价值为 1,099.00
万元,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公司无形资产中的著作权系 2015 年研发费用资本化形成,公司均已取得相
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著作权账面价值为 0 万
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软件使用权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形资产中的软件使用权均为外购取得。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无形资产中软件账面原值前 20 名的软件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软件名称 账面原值 供应商 购置日期 用途 软件大类

微软 WinPro、
北京雷安泰克 员工日常办公
1 SQLSvrStdCore、 85.47 2014/8/19 通用软件
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
WinSvrDataCtr 等软件
微软 WinSvrDataCtr、
北京雷安泰克 员工日常办公
2 WinPro、VSDplymntStd 85.47 2015/2/12 通用软件
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
等软件
软件 QNX Hypervisor 东润科技发展 虚拟化平台开
3 84.81 2018/4/9 专业软件
2.0 1 套(12 万美元) 有限公司 发软件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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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名称 账面原值 供应商 购置日期 用途 软件大类

莱茵技术监护 Automotive
Automotive SPICE L2 软
4 70.33 (深圳)有限 2018/10/25 SPICE 认证使 专业软件
件认证
公司 用
武汉交通科技 智慧城市项目
5 全国交通地图生产软件 64.60 研究院有限责 2019/11/20 使用的地图数 专业软件
任公司 据
深圳市长柏科 人机交互
6 Kanzi 工具 59.60 2021/5/31 专业软件
技有限公司 (HMI)开发
2015-11-
SDK license (0.75 万美 嵌入式远程访
7 58.34 RealVNC lTD 30、2015- 专业软件
元) 问控制
12-31
深圳市长柏科 人机交互
8 kanzi 工具 52.74 2021/5/17 专业软件
技有限公司 (HMI)开发
测量标定系统 沈阳东信创智 测量标定诊断
9 42.21 2019/4/12 专业软件
(CANape) 科技有限公司 烧写 ECU
Navigation
10 NDS 使用权 41.82 Data Standard 2015/12/9 软件开发平台 专业软件
e.V.
沈阳东信创智 CAN 总线数据
11 总线分析测试系统 40.40 2020/4/17 专业软件
科技有限公司 采集与模拟
测量标定诊断
测量标定系统、总线分 沈阳东信创智 烧写 ECU、
12 36.07 2020/7/15 专业软件
析测试系统 科技有限公司 CAN 总线数据
采集与模拟
迈斯沃克软件
系统设计与仿
13 Matlab 工具 35.15 (北京)有限 2019/10/23 专业软件
真软件
公司
汉宜电子科技
代码静态分析
14 QAC 静态测试工具 32.57 (上海)有限 2020/11/12 专业软件
工具
公司
武汉交通科技 智慧城市项目
15 全国交通电子地图数据 31.86 研究院有限责 2019/11/20 使用的地图数 专业软件
任公司 据
武汉但虎信息 国土资源 GIS
16 GIS 平台软件 28.30 2017/1/23 专业软件
技术有限公司 开发平台
重庆市赛孚盛 地图数据倾斜
17 Skyline 软件 25.64 2016/12/16 专业软件
科技有限公司 摄影开发
上海怿星电子 人机交互
18 Kanzi 工具软件 25.64 2017/7/31 专业软件
科技有限公司 (HMI)开发
上海怿星电子 人机交互
19 kanzi 工具 24.60 2019/10/17 专业软件
科技有限公司 (HMI)开发
kanzi 软件 studio license 上海怿星电子 人机交互
20 24.51 2018/12/31 专业软件
(USB Dongle based) 科技有限公司 (HMI)开发
合计 950.15 - - - -

软件期末账面原值总额 1,948.44 - - - -

占比 48.76% - - - -

(3)软件著作权

发行人无形资产中的软件著作权包括“光庭主动安全与自动驾驶预研软件
V1.0”、“光庭车载通信控制单元预研软件 V1.0”,均为自主研发取得。具体
情况如下: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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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软件著作权账面原值
653.34 653.34 653.34 653.34
(万元)
软件著作权账面净值
- - 119.78 250.45
(万元)
数量(个) 2 2 2 2

上述著作权研发支出在相关研发项目完成关键节点,并出具项目状态审核
报告时开始资本化,在软件著作权首次发表时停止资本化,无形资产形成过程
如下:
首次发表 资本化开始 资本化结束 资本化金额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时间 时点 时点 (万元)
光庭主动安全
与自动驾驶预 2016SR046339 2015.12.31 2015.8.1 2015.12.31 352.48
研软件 V1.0
光庭车载通信
控制单元预研 2016SR046337 2015.12.31 2015.8.1 2015.12.31 300.86
软件 V1.0

发行人研发支出资本化主要发生于 2015 年,报告期内,未发生研发支出资
本化的情形。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以前年度研发支出资本化项目进行梳理,
认为发行人以前年度研发支出资本化主要基于管理层当期对研发项目的可行性
和收益预期的判断,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如在报告期内将上述研发费用资本化
视同会计差错调整会导致报告期利润增加,不符合谨慎性原则。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资本化形成的著作权账面价值为 54.45 万元,占 2020 年 6 月 30 日资
产总额的比例为 0.12%,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0.1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
述研发费用资本化形成的著作权已摊销完毕,账面价值为 0.00 万元,不会对报
告期以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任何影响。上述资本化费用的摊销对报告
期利润表的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对营业利润的影响 - -119.78 -130.67 -130.67

(4)土地使用权

2019 年 9 月,发行人以网上挂牌方式竞得位于武汉东湖高新佛祖岭西路以
东、港边田一路以南、佛祖岭一路以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25,635.84 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 1,099.00 万元。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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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向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支付了上述土地出
让金,并确认无形资产 1,099.00 万元。2020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缴纳了土地出
让相关的契税和印花税合计 44.51 万元,发行人确认对应的无形资产 44.51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无形资产中土地账面原值为 1,143.51 万元。发行人上述
土地通过网上挂牌方式竞得,履行了所需的招拍挂手续,土地出让价格具有公
允性,土地出让相关的款项已支付完毕。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 80.49 万元、38.78 万元、
28.28 万元和 17.52 万元,为尚未摊销完毕的办公室装修费用。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递延 递延 递延 递延
项目 可抵扣 可抵扣 可抵扣 可抵扣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暂时性 暂时性 暂时性 暂时性
税资 税资 税资 税资
差异 差异 差异 差异
产 产 产 产
资产减
1,018.40 100.72 940.61 91.56 1,082.36 160.77 1,352.49 200.74
值准备
预计负
390.82 34.61 421.34 39.35 326.34 48.14 361.41 54.09

合计 1,409.22 135.32 1,361.95 130.91 1,408.70 208.91 1,713.90 254.83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动系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
债变动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0 万元、78.54 万元、98.23
万元和 360.45 万元,主要是预付的软件采购款。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效率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效率指标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1 3.22 2.65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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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周转率(次) 3.96 8.40 9.20 7.92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均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各期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57 次、2.65 次、3.22 次和 1.61 次,周转率呈上升
趋势,主要系公司优化了业务结构,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提高了收入质量。

报告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92 次、9.20 次、8.40 次和 3.96 次,存货周
转较快,呈上升趋势。

2、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2021 年 1-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6月
中科创达 2.11 3.99 3.10 3.19
东软集团 2.32 4.98 4.13 3.80
四维图新 1.56 2.78 3.62 3.64
应收账款周转率
凌志软件 3.31 7.08 8.60 8.49
(次)
诚迈科技 1.14 2.16 1.83 1.91
可比公司均值 2.09 4.20 4.26 4.21
本公司 1.61 3.22 2.65 2.57
中科创达 1.71 4.15 42.00 70.76
东软集团 0.46 1.60 3.87 3.63
四维图新 2.51 5.70 8.67 7.91
存货周转率
凌志软件 23.16 34.41 35.60 31.67
(次)
诚迈科技 7.86 22.56 42.68 148.30
可比公司均值 7.14 13.68 26.57 52.45
本公司 3.96 8.40 9.20 7.92

(1)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客户结构及结
算周期不同。凌志软件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业务客户,
其与客户主要按月结算,且给予大多数日本客户的信用期为 1 个月,因此其应
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同行业水平。除凌志软件外,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
同行业公司水平,受到项目的验收周期、客户信用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

(2)存货周转率比较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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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东软集团,低于中科创达(除 2020 年外)、
凌志软件、诚迈科技及四维图新,主要系业务领域及业务模式存在差异:

凌志软件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对日软件开发服务、国内行业应用软件解决方
案、培训收入等,其存货全部为国内行业应用软件解决方案项目在未完成部署
上线之前发生的项目成本,由于该项业务占其总体收入规模比重不到 20%,占
比较低,存货规模相对较小,导致存货周转率较高。

中科创达 2018 年-2019 年存货结构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其存货主要是与
智能物联网/智能硬件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根据其招股说明书的披露,
中科创达主营业务收入中除商品销售收入外大部分均不涉及存货,因此存货周
转率较高。2020 年中科创达适用了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有所延后,于 2020 年
开始确认了大额合同履约成本并调整期初金额,因此 2020 年、2021 年 1-6 月存
货周转率大幅降低。

东软集团业务及存货结构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除智能汽车互联业务外,
东软集团还主要从事智慧城市、企业互联及其他、医疗健康及社会保障等业务,
且其智能汽车互联业务除汽车电子软件外还包括汽车电子硬件,包括但不限于
T-BOX,车辆计算平台,高精度定位 PCU、X-Cube 多功能摄像头、ADAS 控制
器、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自动驾驶传感器和控制器等。因此,其报告期内存货
主要为在产品、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规模较大,因此存货周转率水平较
低。2020 年东软集团适用了新收入准则,并将部分软件开发、服务、系统集成
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完工百分比法改为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
入,使得收入确认延后,于 2020 年开始确认了大额合同履约成本并调整期初金
额,因此 2020 年存货周转率大幅降低。

四维图新从事导航、位置大数据服务及车联网业务外,还从事芯片制造业
务,存在较大金额的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导致其存货周转水平偏低。

诚迈科技主要从事软件技术人员劳务输出业务,按照项目当期实际投入的
人月(或人天)以及约定的人月(或人天)单价确认收入,因此存货金额较小,
存货周转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优化客户结构,加强资产管理,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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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和存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

十三、偿债能力分析

(一)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2,984.49 37.87% 3,984.61 44.93% 1,434.94 20.72% 954.59 14.79%
预收款项 - - - - 1,607.17 23.20% 457.90 7.09%
合同负债 404.10 5.13% 527.34 5.95% - - - -
应付职工
1,369.17 17.37% 2,963.52 33.42% 2,309.71 33.34% 1,808.06 28.01%
薪酬
应交税费 410.08 5.20% 390.63 4.40% 650.42 9.39% 2,291.33 35.49%
其他应付
220.07 2.79% 282.65 3.19% 261.91 3.78% 156.35 2.42%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181.07 2.30% - - - - - -
动负债
流动负债
5,568.98 70.66% 8,148.76 91.89% 6,264.15 90.43% 5,668.23 87.81%
合计
长期借款 1,488.62 18.89% - - - - - -
租赁负债 114.52 1.45% - - - - - -
预计负债 390.82 4.96% 421.34 4.75% 326.34 4.71% 361.41 5.60%
递延收益 318.42 4.04% 298.11 3.36% 336.47 4.86% 425.79 6.60%
非流动负
2,312.38 29.34% 719.45 8.11% 662.81 9.57% 787.20 12.19%
债合计
负债合计 7,881.36 100.00% 8,868.21 100.00% 6,926.96 100.00% 6,455.43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负 债 总 额 分 别 为 6,455.43 万 元 、6,926.96 万 元 、
8,868.21 万元和 7,881.3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81%、
90.43%、91.89%和 70.66%,2021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降低主要是为补充
新总部基地资金投入,公司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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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负债项目分析

1、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 以 内
2,790.90 93.51% 3,790.12 95.12% 1,221.19 85.10% 784.99 82.23%
(含 1 年)
1 年以上 193.59 6.49% 194.49 4.88% 213.76 14.90% 169.60 17.77%
合计 2,984.49 100.00% 3,984.61 100.00% 1,434.94 100.00% 954.5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954.59 万元、1,434.94 万元、3,984.61
万元和 2,984.4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79%、20.72%、44.93%和
37.87%,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相关的技术服务,主要成本
为人力成本,不需要大规模外部采购,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工程款、
技术服务款及软硬件采购款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作良好,报告期末一年以
上的应付账款占比较低,账龄较长的应付账款主要系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
应用业务部分委外服务的供应商结算期较长所致。

2020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19 年增加 2,549.67 万元,增幅为 177.68%,主要由
于公司新总部基地一期建设相关的支出增加较多,期末应付的相关工程款及设
计费增加 1,764.24 万元;此外,应付部分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费支出及应付本次
申请首发上市相关中介费用也增加较多,共同导致应付账款金额的上升。

2021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较 2020 年末减少 1,000.13 万元,降低了 25.10%,主
要是公司当期支付了部分新总部基地一期建设相关费用以及首发上市相关中介
费用,同时公司当期对外采购的技术服务费金额有所降低,因此应付账款较上
年有所减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期末应付账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应付账款金额 账龄
款金额的比例
湖北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
工程款 1,364.59 45.72% 一年以内

上海纵核信息技术有限公
技术服务费 177.49 5.95% 一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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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期末应付账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应付账款金额 账龄
款金额的比例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
技术服务费 165.64 5.55% 一年以内
津)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
技术服务费 135.69 4.55% 1-2 年
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湖北智旅云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133.96 4.49% 一年以内
合计 1,977.36 66.25%

2、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通常会要求客户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支付一定的进度
款,在项目未验收前均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待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一并结
转至营业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2020 年起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科目核算。

2018 年及 2019 年末,公司的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57.90 万元、1,607.17 万
元,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末合同负债金额为 527.34 万元、404.10 万元。报告
期内预收账款受未完工项目的规模、付款条件、验收时间等因素影响不断变化。

2019 年,公司承接了李尔(上海)汽车部件技术有限公司“GWM T5 Tbox
平台软件开发”、胶州市自然资源局“胶州市自然资源智能监管平台”、合创汽
车科技有限公司“模拟座舱系统车机模拟子系统开发”和 Renault Samsung Motors
Co.,LTD.“雷诺汽车 AD&ADAS 功能实车走行”等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上述
项目主要在 2019 年下半年承接,截至 2019 年末尚未完成,预收款项或合同负
债尚未结转收入,导致 2019 年末预收账款金额较上年末增加较多。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其中短期薪酬包括工
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分别为 1,808.06 万元、2,309.71 万元、2,963.52 万元、
1,369.17 万元。公司从事的汽车电子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业务属于技术密集型行
业,人力成本支出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张,公司员工数量相应增加,报
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呈增长趋势。

4、应交税费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291.33 万元、650.4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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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63 万元和 410.0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5.49%、9.39%、4.40%和
5.20%。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税种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增值税 4.97 22.12 88.99 504.72
消费税 128.17 171.75 227.92 205.14
企业所得税 65.45 103.34 222.30 1,414.78
土地使用税 2.29 2.29 - -
个人所得税 192.89 66.25 77.38 80.71
城市维护建设税 0.32 2.88 10.17 40.65
教育费附加 0.14 1.23 4.36 17.42
地方教育费附加 0.09 0.72 2.25 8.86
印花税 2.12 3.16 3.15 4.77
其他税费 13.65 16.88 13.91 14.27
合计 410.08 390.63 650.42 2,291.33

5、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往来款 66.53 59.65 67.35 28.00
员工报销款 67.08 151.64 130.83 94.79
代收代付款 73.25 62.25 47.96 33.56
其他 13.22 9.11 15.77 -
合计 220.07 282.65 261.91 156.35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往来款、员工报销款、代收代付款等,报告期各
期末金额分别为 156.35 万元、261.91 万元、282.65 万元和 220.07 万元,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2%、3.78%、3.19%和 2.79%,占比较小。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0.38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1.5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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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49.17 - - -
合计 181.07 - - -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
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等,2021 年 6 月末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为 181.0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2.30%,占比较小。

7、长期借款

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不存在长期借款,2021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的账
面价值为 1,488.6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18.89%。由于新总部基地建设项
目所需投资规模较大,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贷款
1,519.00 万元专项用于汽车电子产业园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6 日
至 2029 年 4 月 23 日。

8、租赁负债

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不存在租赁负债,2021 年 6 月末公司租赁负债的账
面价值为 114.5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1.45%,占比较低。2021 年起,公
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除短期租赁及低价值
资产租赁外)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相应确认租赁负债。

9、预计负债

公司预计负债为公司对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业务计提的项目售后
维护费用,公司参考各期售后维护费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各年度/期间地理信息
系统(GIS)行业应用收入的 7%为标准进行计提。报告期各期末预计负债余额
分别为 361.41 万元、326.34 万元、421.34 万元和 390.82 万元。公司对售后维护
义务进行了合理估计和充分计提。

7、递延收益

公司递延收益均为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
期各期末分别为 425.79 万元、336.47 万元、298.11 万元和 318.42 万元。

报告期内,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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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ODC 研发中心专项补贴 - - - 79.19
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 15.23 17.12 33.98 75.07
省科技厅技术创新重大项目 52.30 57.89 70.21 83.11
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 - 8.34 29.58
GNSS/MEMSIMU 深耦合车载导航
引擎研制与车道级应用示范项目补 - - - 29.75

自动驾驶电动汽车集成与示范项目 195.00 173.95 173.95 129.10
基于智能网联汽车的驾驶场景库数
41.74 49.16 50.00 -
据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
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测试示范
14.15 - - -
应用基地建设研究
合计 318.42 298.11 336.47 425.79

(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5.49 4.31 4.85 5.60
速动比率(倍) 5.03 4.08 4.53 5.3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06% 19.93% 18.17% 15.9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
14.60% 16.44% 14.83% 15.48%
表)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945.12 8,544.30 7,215.80 9,027.96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9.72 - -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且基本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率水
平较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

2、影响偿债能力的其他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银行借款,
无表外融资及或有负债等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

十四、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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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18 年末公司总股份数 69,466,7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人民币 2.00 元(含税)现金红利。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19 年末公司总股份数 69,466,7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人民币 3.00 元(含税)现金红利。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20 年末公司总股份数 69,466,700.00 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3,893,340.00 元(含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十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44.17 8,204.19 12,279.59 1,702.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354.51 9,506.04 -15,865.39 805.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02.52 -2,204.00 -1,389.3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590.17 -6.07 162.37 307.32
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03.02 15,500.16 -4,812.75 2,814.8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545.69 22,548.71 7,048.55 11,861.31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6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379.97 35,454.46 35,260.70 19,849.4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21 71.86 80.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7.38 1,251.44 6,107.17 3,1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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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927.35 36,770.10 41,439.74 23,046.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64.22 4,607.19 3,658.80 4,132.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953.24 18,513.15 18,346.03 12,301.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6.21 2,377.43 3,874.11 1,599.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69.51 3,068.14 3,281.21 3,311.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83.17 28,565.91 29,160.14 21,344.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17 8,204.19 12,279.59 1,702.08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分别为 1,702.08 万元、
12,279.59 万元、8,204.19 万元和 244.1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系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变动、投资收益等引起,
2019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应收账
款的催收力度,当期收回的应收账款较多,以及收到中海庭支付的补偿款所致。
2020 年,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维持在较高水
平。2021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主要是:①由于经营
规模扩大以及为保持团队竞争力,公司增加了团队规模、提高了员工薪酬水平
导致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多;②由于经营规模扩大以
及本期支付上年年末经营性应付较多,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
所增长。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 20,313.50 万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2,185.86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为 109.22%,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净利润 2,504.78 7,340.37 5,914.25 7,059.64
加:信用减值损失 89.31 -63.13 -349.92 -
资产减值准备 24.36 88.73 114.61 632.8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 254.97 325.65 280.96 216.39
资性房地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88.55 288.82 287.42 25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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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77 38.12 52.75 53.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11.65 -12.58 -45.66 1.74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 - 2.90 2.70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3.82 - - -54.90
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
299.36 -445.18 -64.05 157.90
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4.41 78.00 45.92 -82.98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 - - -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
-743.90 253.77 -839.94 616.60
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908.46 486.94 6,583.18 -10,582.51
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1,363.31 -175.30 297.19 1,100.47
以“-”号填列)
其他 - - - 2,322.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17 8,204.19 12,279.59 1,702.08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300.00 32,109.32 7,68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1.13 172.20 66.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4.09 225.18 13.03 19.39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663.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09 30,716.30 32,294.54 12,429.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418.60 1,510.27 2,029.93 416.8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700.00 46,130.00 9,506.9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7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18.60 21,210.27 48,159.93 11,6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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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4.51 9,506.04 -15,865.39 805.4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05.45 万元、-15,865.39
万元、9,506.04 万元和-5,354.51 万元。

2019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主要是公司投资电装光庭 4,900 万元,以及
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出较多。

2020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大主要是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
致。

2021 年 1-6 月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主要是公司为新总部基地建设投入资
金较大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 - - -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19.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9.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397.10 2,084.00 1,389.33 -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 -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24.42 12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1.52 2,204.00 1,389.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2.52 -2,204.00 -1,389.33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0 万元、-1,389.33 万
元、-2,204.00 万元和-302.52 万元,现金流出主要系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2021 年 1-6 月,为了补充新总部基地建设资金,公司向浦发银行取得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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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00 万元,因此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大。

十六、发行人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
为 416.87 万元、2,029.93 万元、1,510.27 万元和 5,418.60 万元,主要为公司根据
经营需要购置的办公设备、软件和土地使用权、建设新总部基地等;此外,公
司出资 4,900 万元与电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资成立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
有限公司,深化合作,强化了双方在智能座舱、车载仪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
为公司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本次拟通过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
23,008.33 23,008.33
台建设项目
智能网联汽车模拟及测试平台建设项
11,007.55 11,007.55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15.98 4,715.98
合计 38,731.86 38,731.86

除上述及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相关的资本性支出外,公司无其他可预见的重
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有关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之“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十七、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分别为 15.48%、
14.83%、16.44%和 14.60%;流动比率分别为 5.60、4.85、4.31 和 5.49,速动比
率分别为 5.38、4.53、4.08 和 5.03,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
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债务未偿还的情况。

随着收入规模增加,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和存货余额呈现增加态势,增加
了公司的管理压力,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若发生坏账或跌价损失,可能对于
公司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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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措施包括:(1)建立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加大货款
催收力度,保证及时回款;(2)定期监测货款回收及客户信用情况,适时通过
法律手段催收,尽可能控制流动性风险;(3)优化存货结构,提升存货周转水
平;(4)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大对老客户销售金额,同时拓展客户群体,
培育更多优质客户。

十八、持续经营能力

(一)整体情况

公司是一家紧密围绕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和
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专业汽车电子软件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
企业。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软件定义汽车”成为重要
发展趋势。软件将带动汽车技术的革新,引领汽车产品差异化发展潮流,成为
汽车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基础和核心。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以智能座
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移动地图数据服务以及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等多项产
品及技术服务为支撑的核心竞争力。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技术研发和人才队伍建设,
切实贯彻并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依靠自主创新实现企业持续
发展。公司建立了一支理论基础扎实、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专业研究团队成
员包括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电子等多学科人才,知识、年龄结
构合理,专业素质高,从业经验丰富,且富于创造性。公司研发团队核心骨干
在汽车电子、人工智能、物联网、软件开发等领域拥有多年的研究经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29 项,软件著作权 178 项,具备较强的
研发和技术实力。为持续保持公司在核心技术上的领先优势,以及市场占有优
势,公司未来将会对研发进行持续投入,继续巩固和深化公司的技术优势,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大型企业,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以及合作领域的拓展,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公
司与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电装、佛吉亚歌乐、马瑞利、日立、日产汽车等
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公司与电装合资成立电装光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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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双方在智能座舱、车载仪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公司与日本电产在智能电控
领域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是其在中国市场的重要战略伙伴,报告期内双方业
务合作规模快速提升。凭借着良好的大客户服务能力,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
逐步提升,客户开发能力不断增强,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知名汽车电子零部
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持续增加。近年来,公司相继拓展了与上汽集团、
蔚来汽车、长安汽车、雷诺三星、丰田通商、华为等公司的业务合作,预期将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凭借较强技术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
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二)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同比 2020
金额 年 1-6 月同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期增长率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2,431.88 13.31% 7,301.44 24.34% 5,871.99 -15.89% 6,981.42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2,215.24 12.35% 6,511.21 23.25% 5,282.86 71.71% 3,076.68
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据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保持了持续增长。

公司 2018 年扣非前净利润较高,其中非经常性损益 3,904.74 万元,主要影
响因素为:①发行人 2018 年放弃高精度地图业务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
资质并协助中海庭建立和完善高精度地图业务体系和业务团队、取得导航电子
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作为补偿和报酬,中海庭向发行人支付 7,000.00 万元,
发行人因此确认营业外收入 6,558.21 万元;②发行人 2018 年一次性计提的股份
支付费用 2,322.75 万元。剔除非经常损益的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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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了持续增长。

(三)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发行人是一家致力于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汽车电子
软件产品、技术服务及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保持快
速发展态势,营业收入分别为 24,277.28 万元、30,457.35 万元、33,437.45 万元、
16,858.39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 6 月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5.46%、
9.78%、34.45%;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
别为 3,076.68 万元、5,282.86 万元、6,511.21 万元、2,215.24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 6 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
期增长 71.71%、23.25%、12.35%;整体而言,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发展势
头良好,盈利规模呈增长趋势,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如下:

1、汽车电子软件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随着“软件定义汽车”时代的到来,智能网联汽车将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
主要趋势,而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离不开汽车电子软件技术的发展,软件在汽
车整车内容结构中的比重将逐步提高,汽车电子软件数量、代码数量快速增长、
软件复杂程度不断提升,汽车电子软件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根据天风证券研
究所发布的《全球汽车软件行业展望》中的预测,2018 年汽车软件定制市场规
模约为 65.40 亿元,2023 年全球汽车软件定制市场空间有望达到 275.42 亿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根据恩智浦预测,2015-2025 年汽车软件代码量有望呈
指数级增长,其年均复合增速约为 21%。汽车电子软件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和
旺盛的市场需求带动了公司报告期内盈利规模的持续增长。

2、发行人深耕汽车电子软件行业,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电子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领域业务范围不断拓展,
由车载导航系统逐渐拓展至车载娱乐系统、液晶仪表显示系统、车载通讯系统、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底盘电控系统、电驱动系统等软件领域,具备了面向智能
网联汽车的全域全栈软件开发能力。发行人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电子软件的开发
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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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持续挖掘客户新增业务需求并积极开拓新客户

通过多年积累,发行人与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马
瑞利、日立等国际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日产汽车、上汽集团等汽车整
车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与重要客户合作的不断深入以及合
作领域的拓展,公司盈利规模不断提升。在保持原有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
公司凭借与国际知名客户丰富的项目合作经验,得到了雷诺三星、长安汽车、
李尔、安波福、麦格纳等新客户的认可,建立了更为广泛的合作关系与更为广
阔的合作前景。客户资源的不断积累,推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断提升。

4、发行人注重前瞻性研发,持续满足客户未来发展需求

公司属于技术驱动型企业,公司一直以来注重前瞻性研发,报告期内发行
人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8%、10.40%、11.12%、8.93%,保持增
长趋势。公司通过积极预判和把握汽车电子领域发展趋势,利用研发积累了相
当的技术先发优势,能够契合并持续满足客户需求,驱动业绩的增长,提高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
保、诉讼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承诺以及或有事项。

(二)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三)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二十、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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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政
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经营模式、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定价方式、主要
客户和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
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2021 年 1-9 月审阅报告情况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会计师已
对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大信阅字(2021)
第 2-00005 号的《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
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2021 年 1-9 月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发行人披露的 2021 年 1-9 月的财务报
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发行人披露的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2021 年 1-9 月主要财务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

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和 2021 年 1-9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变动比例
资产合计 58,313.28 53,949.89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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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 10,247.74 8,868.21 15.56%
所有者权益合
48,065.54 45,081.68 6.62%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所有者权 47,030.75 44,311.62 6.14%
益合计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7,713.00 20,241.74 36.91%
营业利润 4,677.07 4,148.62 12.74%
利润总额 4,857.51 4,142.16 17.27%
净利润 4,484.03 3,524.53 27.22%
归属于母公司
4,219.30 3,528.08 19.59%
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449.68 4,522.77 -90.06%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单位:万元
影响因素
2021 年 9 2020 年 12
项目 变动额 变动率 重大变动说明及影响 是否具有
月 30 日 月 31 日
持续性
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上
年年末减少主要系:
①公司 2020 年 7 月开 产业园项
始 建 设 光 庭 信 息 智 能 目预计于
网 联 汽 车 电 子 软 件 园 2021 年
项目(以下简称“产业 下半年建
园项目”),随着工程 设完毕,
持 续 进 行 , 投 资 活 动 仍将影响
现 金 流 出 较 大 导 致 2021 年
货币资 2021 年三季度末货币 下半年度
14,320.75 22,566.05 -8,245.29 -36.54%
金 资金减少;②随着业 货币资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 公 司 金,对后
2021 年 1-9 月招聘的员 续年度不
工数量有所增加,同 产生影
时 员 工 薪 酬 水 平 也 有 响;公司
一 定 的 增 长 , 支 付 给 经营规模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扩大具有
的现金较大导致 2021 持续性。
年三季度末的货币资
金减少。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较 上 公司经营
应收账 年 年 末 增 加 主 要 系 由 规模扩大
12,410.56 9,230.94 3,179.63 34.45%
款 于 公 司 在 汽 车 电 子 软 具有持续
件领域不断深耕,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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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优质客户数量有
所增加且合作领域不
断拓展,导致 2021 年
1-9 月公司收入规模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了
36.91%, 经 营 规 模 的
扩大导致应收账款有
所增长。
存货较上年年末大幅
上升主要是由于①公
司业务规模较上年度
增加,2021 年 1-9 月收
入较 2020 年同期增长
36.91%, 导 致 存 货 规
模有所提升;②发行
人定制软件开发、系
公司业务
统集成等业务在项目
规模扩大
完工后一次性确认收
具有持续
入,由于项目实施周
存货 3,392.93 1,829.18 1,563.75 85.49% 性;个别
期和客户验收周期的
项目影响
影响,公司四季度验
不具备持
收的项目较多,未确
续性。
认收入时发生的项目
成本在存货中反映,
导致公司第三季度末
的存货金额相对较
高 ;③受 个 别 大 项 目
实施周期较长的影
响,存货金额有所提
升。
长期股
12,604.31 13,266.82 -662.52 -4.99% - -
权投资
固定资产有所增长主
公司业务
要是随着业务规模扩
固定资 规模扩大
1,211.11 1,021.75 189.37 18.53% 大,公司新增采购了
产 具有持续
开发设备及办公设备
性。
所致。
在建工程大幅增加主
要系发行人 2020年 7 月
开始建设产业园项
目,随着工程持续进
在建工
8,580.76 2,136.65 6,444.12 301.60% 行,在建工程相应增 否

加。预计 2021 年四季
度产业园项目建设完
毕,达到可使用状态
时转为固定资产。
公司业务
无形资产有所增长主
无形资 规模扩大
2,470.82 2,185.62 285.19 13.05% 要是随着业务规模扩
产 具有持续
大,公司新增采购了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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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软件及办公软件
所致。
总资产 58,313.28 53,949.89 4,363.39 8.09% - -
应付账
3,950.92 3,984.61 -33.70 -0.85% - -

主要系预收款项对应
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
条件所致。合同负债
合同负
585.00 527.34 57.66 10.93% 变动属于经营活动中 否

的正常变动,不会对
发行人产生重大影
响。
应付职工薪酬有所减
少主要系 2020 年年末
计提奖金涵盖期间是
2020 年 7-12 月,2021
年 9 月末计提奖金涵盖
期间是 2021 年 7-9 月,
奖金分月计提,每半
年发放一次,2020 年
应付职
2,324.38 2,963.52 -639.14 -21.57% 末计提奖金已于 2021 否
工薪酬
年 初 发 放 完 毕 , 2021
年上半年度奖金已于 6
月份发放完毕。应付
职工薪酬变动跟公司
工资、奖金计提和支
付时间节点相关,不
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
影响。
由于产业园项目所需
投资规模较大,公司
向浦发银行贷款 1,519
万元,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9 年 4 月
长期借
1,382.29 - 1,382.29 - 23 日。2021 年 9 月末 否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7.57%, 具 备 良 好 的
偿债能力,不会对发
行人的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总负债有所增长主要
是由于产业园项目投
资规模较大,向银行
负债合
10,247.74 8,868.21 1,379.53 15.56% 取得贷款所致,公司 否

目前资产负债率水平
较低,不会对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股东权
48,065.54 45,081.68 2,983.86 6.62% - -
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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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单位:万元
影响因素是
2021 年 1- 2020 年 1- 重大变动说明及
项目 变动额 变动率 否具有持续
9月 9月 影响

营业收入与上年
同期相比有较大
增长主要系发行
人在汽车电子软
件领域与优质客
户在更多业务领
域开展了广泛持
续的合作;同
时,相较去年同 经营规模扩
期,公司 2021 年 大具有持续
营业收
27,713.00 20,241.74 7,471.25 36.91% 1-9 月新增了与安 性,疫情影

波福、麦格纳、 响不具持续
诺博汽车科技有 性。
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联陆智能交
通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等优质
客户的合作;另
外本期受疫情影
响小于上年同
期。
营业成本与上年
同期相比有所增
长主要系①公司
收入规模较同期
增长了 36.91%,带
动成本提升。②
公司业务结构发
生 变 化 ,2021 年
1-9 月,公司软件
技术服务业务规 经营规模扩
模有所提升,导 大具有持续
营业成
15,115.78 10,224.77 4,891.01 47.83% 致 毛 利 率 较 高 的 性,疫情影

定制软件开发、 响不具持续
软件许可业务的 性。
收入占比有所下
降。③人工成本
增加。2020 年 1-9
月由于受到新型
疫情影响,湖北
省政府减免了 2-6
月企业承担的基
本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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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人工成本有
所 降 低 ,2021 年
无上述优惠政
策,同时公司提
高了员工薪酬水
平、员工数量也
有所增加,综合
导致人工成本增
长。
销售费用与上年
同期相比有所增 经营规模扩
长主要系发行人 大具有持续
销售费
1,680.52 1,222.49 458.03 37.47%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同 性,疫情影

时本期受疫情影 响不具持续
响小于上年同期 性
所致。
管理费用与上年
同期相比有所增
管理费
3,134.87 2,845.45 289.42 10.17% 长 主 要 系 发 行 人 是

经营规模扩大所
致。
研发费
2,435.84 2,699.58 -263.73 -9.77% - -

财务费用大幅增
长主要原因是人
民币对日元汇率
上涨,导致产生
汇兑损失较多。
与未来人民
财务费 若未来公司外销
516.14 -216.98 733.11 337.88% 币汇率的变
用 业务保持较高水
动相关。
平,且人民币对
日元持续升值,
会对公司盈利能
力带来不利影
响。
公司归属于母公
归属于 司股东的净利润
母公司 有所增长主要是
4,219.30 3,528.08 691.22 19.59% 是
股东的 由于当期业务规
净利润 模不断扩大所
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单位:万元
影响因
2021 年 1- 2020 年 1- 重大变动说明及 素是否
项目 变动额 变动率
9月 9月 影响 具有持
续性
销售商品、 25,807.27 24,480.54 1,326.73 5.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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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主要系经营规模
购买商品、
扩大及本期支付
接受劳务支 4,030.42 2,790.73 1,239.69 44.42% 是
上年年末经营性
付的现金
应付较多所致。
主要系①经营规
模扩大导致人员
增加和工资调增
经营规
所致。②2020 年
模扩大
由于受到新冠疫
具有持
情影响,湖北省
支付给职工 续性,
政府减免了 2-6 月
以及为职工 19,206.95 14,094.52 5,112.42 36.27% 社保政
企业承担的基本
支付的现金 策影响
养老保险、失业
不具有
保险、工伤保
持续
险,2021 年无上
性。
述优惠政策,导
致社保费用增
加。
主要系①本期支
付给职工以及为
经营规
职工支付的现金
模扩大
较上期增长较
及为职
经营活动产 多;②本期收回
工支付
生的现金流 449.68 4,522.77 -4,073.08 -90.06% 当期销售及上期
现金增
量净额 期末应收款的现
加具有
金的比例相对上
持续
期较低;③本期
性。
支付上年年末经
营性应付较大。
主要系 2021 年 1-
收回投资收 9 月公司未进行理
- 30,300.00 -30,300.00 -100.00% 否
到的现金 财产品投资所
致。
购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 主要系产业园项
产和其他长 7,864.88 777.24 7,087.63 911.89% 目建设增加在建 否
期资产支付 工程投入所致。
的现金
主要系 2021 年 1-
投资支付的 9 月公司未进行理
- 19,700.00 -19,700.00 -100.00% 否
现金 财产品投资所
致。
主要系产业园项
投资活动产
目建设投入较大
生的现金流 -7,641.57 10,211.21 -17,852.78 -174.84% 否
以及去年同期理
量净额
财投资收回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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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多导致的现金
流变化。
主要是公司为补
取得借款收 充产业园项目建
1,519.00 - 1,519.00 - 否
到的现金 设资金,向浦发
银行贷款所致。
主要系产业园项
分配股利、 目建设投入较
利润或偿付 大,公司向股东
1,411.65 2,084.00 -672.35 -32.26% 否
利息支付的 进行现金股利分
现金 配金额减少所
致。
主要是公司为产
业园项目建设向
筹资活动产
浦发银行贷款以
生的现金流 -421.46 -2,084.00 1,662.54 79.78% 否
及支付股利分红
量净额
款导致现金流变
动。
主要系人民币对
日元汇率上涨所
致。人民币对日 与未来
汇率变动对
元汇率上涨会减 人民币
现金及现金
-656.79 95.59 -752.38 -787.06% 少发行人结汇时 汇率的
等价物的影
取得的人民币金 变动相

额,对发行人现 关
金流量造成不利
影响。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12.66 -2.62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
695.05 322.64
除外,如增值税即征即退)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1.1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56 -18.7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3.11 36.63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711.26 529.02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24 74.0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62.02 454.99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2.01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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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600.01 448.94

2021 年 1-9 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净额为 600.01 万元,较 2020 年 1-9 月增加 151.07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21 年 1-9
月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五)2021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及主要变动原因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项目 2020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预计)
营业收入 41,800-44,000 33,437.45 8,362.55-10,562.55 25.01%-31.59%
归属于发
行人股东 7,400-8,400 7,301.44 98.56-1,098.56 1.35%-15.05%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
6,500-7,200 6,511.21 -11.21-688.79 -0.17%-10.58%
发行人股
东的净利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约为 41,800-44,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5.01%-31.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500-
7,2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7%-10.58%。

2021 年度,公司紧跟“软件定义汽车(SDV)”和“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发展
趋势,在汽车电子软件行业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持续发力,主营业务继续保持
良好发展态势,业务规模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呈上升趋势。公司对佛吉亚歌乐、
电装、日立、李尔、华为等重要客户的收入均实现了较大增长;同时,公司持
续加大对新项目、新客户的开拓力度,新增了与安波福、诺博汽车科技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麦格纳、联陆智能交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优质企业的合
作,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上述 2021 年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发
行人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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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经发行人 2020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315.5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情况而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投入金额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 2020-420118- 20204201000
23,008.33 23,008.33
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65-03-046966 100000656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 2020-420118- 20204201000
11,007.55 11,007.55
平台建设项目 65-03-046964 100000658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 2020-420118- 20204201000
4,715.98 4,715.98
心建设项目 65-03-046968 100000657
合计 38,731.86 38,731.86 -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38,731.86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 38,731.86 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采用自筹资金的方式进行先
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以后根据实际情况置换先期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满足
上述项目后尚有剩余,公司将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主营业务;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量,公司将通过自
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安排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
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后适用)》并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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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下:

1、募集资金的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
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
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
“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单独的专户管理。公司存在两次以
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
交易所并公告。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由承担募投项目的相关部门
组成项目实施组,项目组可以将整个项目根据实施计划分解成不同的子项目,
对每一个子项目进行立项并会同财务部进行项目预算,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审议通过后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后,项目实施组将审
批后的立项报告、项目预算及相关资料 3 个工作日内报证券事务部和审计部备
案。

3、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变更

公司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投项目。公司变更后
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新募投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4、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公司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
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
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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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委员会的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公告内容应当
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存在的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
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发行人本次拟募集的资金将投入到“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
台”、“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以及“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
三个项目中。“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顺应当前汽车电子电
气架构由分布式架构向集中式架构演变的技术方向,“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
拟平台”适应汽车网联化与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
着眼于未来中长期内的汽车电子软件技术前沿,在紧密围绕公司现有的主营业
务的基础上分别对公司的研发与业务平台进行有针对性地提升,更加贴近未来
汽车发展的方向,为公司向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与产品提供支持,从而提
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良性发展。

(四)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及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
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进行,并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以及发
行人业务的创新、创造与创意性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与支持。科技创新是汽车
行业持续发展的动力,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升级,以及汽车电
子电气架构由分布式向集成式的演变,软件将重新定义汽车的未来。未来,发
行人将着眼于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通过利用公司积累的汽车软件跨域经验与
技术,凭借“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智能网联汽车测试
和模拟平台”以及“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三个项目,实现提升公司技
术实力、持续改进公司以及完善公司业务开发流程的目的,助力公司把握未来
“软件定义汽车”的发展良机。作为国内汽车电子软件行业的重要参与者,发
行人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充分体现了“软件定义汽车”的科技属性,倚靠
现有行业发展方向所赋予的创意性,助推发行人驱动业务持续创新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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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一)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
合的新型产业形态。随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中云计算、高精度地图、自动驾
驶解决方案等自主核心技术的突破和完善,以及 5G 通信、物联网和传感器等相
关产品的逐步市场化,全球智能网联汽车的市场规模将持续快速增长。根据赛
迪智库预测,2021 年全球智能网联汽车市场规模将超过 12,000 亿元。凭借市场
基数优势,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的市场规模在全球智能网联汽车市场规模中的占
比将逐步提高,2021 年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市场规模将突破 4,600 亿元。随着汽
车智能网联化的提高和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软件定义汽车”将成为汽车产
业的重要发展趋势。软件正通过带动着汽车技术的革新与引领汽车产品差异化
发展潮流而逐渐成为汽车网联化、智能化发展的基础和核心。根据天风证券研
究所预测,2018 年汽车软件定制市场规模约为 65.40 亿元,2023 年全球汽车软
件定制市场空间有望达到 275.42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

汽车电子电气架构不断升级是软件在汽车功能构成中重要性持续提升的基
础。自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出现至今,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已经逐渐从分布式架构
发展至域集中式架构。在分布式阶段,车辆各功能由不同的单一电子控制单元
(ECU)控制,一辆车分布着上百个 ECU;到了域集中式阶段,ADAS、车身
控制、多媒体等功能可以通过域控制器实现局部的集中化处理。在域集中式阶
段,汽车每个功能域都具有集中的智能化处理单元,具备较强的运算处理能力,
运行着适应该域业务特点的智能操作系统,并且与运行在域内各 ECU 上的相对
简单的固件代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该域所承载的功能和应用。在智能网联汽
车的技术发展阶段,集成的域控制器作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关键核心零部件,其
基础软件的可靠性是决定域控制器功能实现的关键,因此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
电子基础软件平台的建设十分重要。

本项目将充分利用和整合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积累的全域全栈式软件开发
能力,基于公司在软硬件分离技术、虚拟化技术等方面的领先研究成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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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服务的新型架构,创新实现基于域控制器架构的新一代智能网联汽车基础
软件平台。公司着眼于为未来汽车整车制造商构建汽车软件能力提供基础共性
软件平台、设计标准和工程开发服务,成为汽车产业链重构后汽车整车制造商
的软件战略合作伙伴,以全面升级公司的软件能力,提升公司在“软件定义汽
车”时代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抢占市场发展先机的需要

汽车所搭载的软件是汽车智能化和网联化的基础。一方面,伴随着汽车电
子电气架构逐渐从分布式架构向域集中式架构演进,以及汽车功能越来越多样、
复杂,汽车行业和信息技术行业的融合日益深入,“软件定义汽车”将成为重
要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已经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方
向,将带动传统汽车行业全面升级,引领汽车工业发生历史性的变革。在传感
器和控制运算技术的创新以及软件功能升级的协同作用下,汽车可被软件重构
和再造,软件将带动汽车技术的革新,汽车产品将不断增值并向个性化、差异
化发展。由此,汽车功能应用的开发模式今后将类比于目前互联网应用的开发
模式。通过软硬件分离的设计,未来汽车整车制造商只需向传统供应商采购符
合软硬分离标准的硬件产品;而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将基于标准的硬件平台进
行汽车功能的开发。

随着汽车中软件价值比重的不断提升,汽车电子软件基础平台会变得越来
越重要。为顺应行业发展的趋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拟进行基于域控制
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将充分利用和整合公
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积累的全域全栈式软件开发能力,基于公司在软硬件分离技
术、虚拟化技术等方面的领先研究成果,公司可为未来汽车整车制造商构建汽
车软件能力提供基础软件平台、设计标准和工程开发服务,从而升级公司商业
模式并成为汽车产业链重构后汽车整车制造商的软件战略合作伙伴。本项目的
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抢占“软件定义汽车”时代下行业发展
的先机。

(2)下游客户战略转型和产业升级对软件服务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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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电子软件快速发展、“软件定义汽车”的大背景下,汽车整车制造
商期望自主掌握软件语话权以掌握产业链价值分配、提升产品竞争力及品牌影
响力,并以此掌握车辆数据和用户入口,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基于车
辆端的运营增值服务,从而解决产业升级痛点。然而,由于缺少长期的软件开
发积累和足够的汽车软件人才,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战略转型需要引入新型软件
供应商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本项目建设的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将面向下一代汽车电
子电气架构,覆盖汽车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能电控等主要领域。通过本项
目提供的汽车电子软件基础平台,汽车整车制造商与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能快
速地对各种汽车功能进行定制开发,在市场中保持差异化竞争优势。项目建成
后,将有助于我国汽车整车制造商掌握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摆脱国际垄断企
业控制,保护产业安全,并提高我国整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提升公司核心能力及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上的地位的需要

公司深耕汽车电子软件业务近十载年,以卓越的产品软件工程能力和经验
优势,以及快速、成熟、规模化的产品交付能力,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和电
动化领域形成了以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液晶仪表显示系统、车载导航系统、车
载通讯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底盘电控系统、电驱动系统等多
项产品为支撑的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基于以域控制器为核心的第二代电子电气架构,将充分围绕智能座
舱域控制器、智能驾驶域控制器、车身域控制器和新能源动力域控制器打造汽
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使公司在面向服务的软件架构、车联网、OTA、网络安
全、功能安全等领域的开发能力得到大幅提升,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研发实力,
提升竞争门槛。通过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软件基础平台的建设,公司将建
立新的产业合作模式,公司将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的新型软件供应商参与其软
件设计和集成过程。与此同时,公司将打造适应未来汽车发展趋势的软件开发
团队和软件开发管理流程,提升公司与产业链上下游的生态合作与管理能力,
全面升级公司的软件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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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智能网联汽车在建设新的产业生态、推动国家技术创新、提高交通安全、
实现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智能网联汽车受到国家政策支持,未
来发展前景广阔,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与市场基础。

(2)项目的市场前景广阔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
合的新型产业形态。随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中云计算、高精度地图、自动驾
驶解决方案等自主核心技术的突破和完善,以及 5G 通信、物联网和传感器等相
关产品的逐步市场化,全球智能网联汽车的市场规模将持续快速增长。根据赛
迪智库预测,2021 年全球智能网联汽车市场规模将超过 12,000 亿元。凭借市场
基数优势,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的市场规模在全球智能网联汽车市场规模中的占
比将逐步提高,2021 年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市场规模将突破 4,600 亿元。

(3)公司的在行业经验及客户资源方面的积累

公司与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汽车整车制造商紧密合作,为客
户提供完整的软件产品和服务。在近十年的发展中,公司融入客户生态发展体
系,加速提升软件品质,为驾乘者提供丰富的智能驾驶体验。目前,公司凭借
领先的技术、优质的质量管理以及高效的运营管理,得到了众多汽车电子工业
界顶尖企业的广泛认可。公司先后为众多国内外的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电子
零部件供应商商提供专业的软件开发服务,主要客户包括日本电产、延锋伟世
通、佛吉亚歌乐、电装、马瑞利、日产汽车、上汽集团、雷诺三星、长安汽车、
蔚来汽车、MSE、日立、华为等。公司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与客户资源为公司
业务的拓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供了基础。

(4)公司在技术方面的积累

软件基础架构设计能力,特别是基于面向服务架构(SOA)的软件架构和
系统设计能力,是构建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软件基础平台的关键技术。经
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掌握软件基础架构的开发能力。通过与长安汽车联合
研发第一代车载 ROM,公司的软硬分离架构设计能力与智能座舱产品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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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得到了检验;公司基于 AUTOSAR 的软件架构设计能力已经通过高级驾驶
辅助系统(ADAS)与新能源电驱动系统等产品得到客户的认可。同时,公司
掌握了座舱域、车身域、驾驶域、新能源电机电控等领域核心技术,以及存储、
通信、信息安全、功能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具备了从底层操作系统、驱动程
序、基础软件、功能软件、应用软件到云端软件的全域全栈的产品开发和测试
验证能力。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拟通过新建研发办公场地,配置先进的设
备、软件,引进专业人才,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
电子基础软件平台,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本项目的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物的建设、软硬件设施购置及人才招聘等。

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23,008.3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4,032.99 万元,占比
60.99%;项目实施费用 6,560.80 万元,占比 28.51%;铺底流动资金 2,414.55 万
元,占比 10.49%。

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投资不含税估算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合计 占比
T+1 T+2
1 建设投资 9,216.05 4,816.94 14,032.99 60.99%
1.1 土建工程 2,996.51 - 2,996.51 13.02%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318.95 1,891.40 3,210.35 13.95%
1.3 软件购置及安装费 4,219.59 2,696.16 6,915.75 30.06%
1.4 建设工程其它费用 242.14 - 242.14 1.05%
1.5 预备费 438.86 229.38 668.24 2.90%
2 项目实施费用 3,185.53 3,375.27 6,560.80 28.51%
3 铺底流动资金 - 2,414.55 2,414.55 10.49%
4 项目总投资 12,401.58 10,606.75 23,008.33 100.00%

6、预计项目投资效益

本项目计算期为 8 年,其中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经营期为 84 个月。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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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产后经营期内预计的年平均销售收入为 27,875.00 万元,年平均净利润为
5,177.72 万元,税后静态回收期为 6.76 年(含计划建设期 2 年),税后投资内部
收益率为 17.36%。

7、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的环保问题

本项目为非生产类项目,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与噪音等,不存在环
保问题。

(二)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

智能网联汽车是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
代通信与网络技术的智能移动终端。由于智能汽车涉及更加复杂的功能和应用,
如何测试和验证其功能和性能的有效性是智能汽车实现量产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传统的汽车功能测试方式主要为道路测试和场地测试,但前述两种测试方式面
临测试成本高、测试工况少、测试周期长等难题,在开发时间、成本、灵活性
等方面难以满足智能网联汽车复杂功能下的开发验证需求。智能网联汽车模拟
测试拥有场景丰富、重复性和安全性高等优势,可将真实驾驶员、真实传感器、
真实控制器在虚拟仿真的环境下深度集成,以丰富的测试手段、高度逼真的测
试场景、高精度的模拟测试设备,完成覆盖智能网联汽车从研发到实车测试期
间的一系列测试及验证,包括感知层测试、决策层测试、执行层测试以及人机
交互和人机界面(HMI)的测试等。广泛应用针对汽车智能网联化研究和测试
需求的模拟系统,可加速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验证,有效降低测试成本并缩短
开发周期,成为试验场测试的有效补充。据波士顿咨询预测,2035 年全球自动
驾驶汽车销量将达 1,200 万辆,其中超过 1/4 的自动驾驶汽车将在中国售出,在
此趋势下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及模拟平台将迎来广阔的市场。目前,尽管 L3 级别
自动驾驶技术尚未实现大规模量产,但是在特定区域限定场景下的 L3 与 L4 级
别自动驾驶功能的商业化已落地。随着自动驾驶商业化加速落地,将引起汽车
行业对自动驾驶功能持续快速的差异化和精细化研发投入,行业将对智能网联
汽车模拟测试产生更多需求。

近年来国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模拟测试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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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发展。其中:2020 年 2 月 24 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委联合印发《智能汽
车创新发展战略》,其中包括完善测试评价技术、开展应用示范试点、创新产
业发展形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汽车大数据平台、完善技术标准、推动
认证认可、完善扶持政策等内容。

本项目将构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及模拟平台以完成公司智能驾驶数据及增
值服务的市场转化,并强化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上的综合测试服务提供
商的领先地位。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软件定义汽车”为智能网联汽车模拟测试带来发展机遇

随着软件在汽车功能架构中的重要性日益提升,软件在“软件定义汽车”
时代中不再仅作为控制汽车硬件的底层技术,更将作为令汽车具备自学习能力
并自行拓展丰富功能的智能系统。与此同时,伴随着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的演进
以及软硬件分离技术的突破,汽车行业将加速与信息技术行业深入融合,由传
统的代步工具演变为智能移动终端。在此前提下,智能汽车功能应用的开发模
式亦会与互联网应用的开发模式趋同,由此带来的功能创新及迭代将加速智能
网联汽车的发展。汽车智能网联化进程中,汽车功能的应用场景由简单转向复
杂,汽车产业链的发展由单一演变为多元,为智能网联汽车模拟测试领域带来
巨大的商机和市场空间。

为顺应行业发展的趋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适时启动智能网联汽车
测试和模拟平台的建设,通过新建办公与实验场所、购置先进软硬件设施和招
聘高技能人才,利用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领域的优势,以提升公司在智能
网联汽车产业链上的综合测试服务能力。

(2)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的客观要求

公司聚焦于汽车电子软件行业,形成了以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开发和软件技
术服务为核心的业务体系,将成为未来新型汽车工业生态链的重要参与者。在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领域,为智能网联汽车提供全面的咨询和测评服务是公司基
本发展战略。本项目依托公司优质的产品技术、有竞争力的智能驾驶数据以及
丰富的国内外客户合作经验构建智能网联汽车模拟环境,实现公司智能驾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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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及增值服务的市场转化;同时,本项目搭建的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测试应用平
台将强化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上作为综合测试服务提供商的领先地位。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
车制造商的业务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3)保持技术优势和市场领先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随着智能驾驶技术的蓬勃发展,智能驾驶数据和增值服务成为汽车电子软
件服务商业务价值与体系的关键支撑点,基于数据之上的测试和模拟平台是整
个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产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其发展水平将直接决定了智能网
联汽车产品研发高度和测试速度。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将智能驾驶数据
及增值服务快速融入到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和测试验证环节,在日益竞争激烈的
市场竞争中,协助产业链中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快速完成产
品的研发和测试,推出面向“软件定义汽车”时代的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和产品。
本项目有助于公司聚焦于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产业链的技术前沿,保持技术优势
和市场领先性,使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不断迭代的环境中获得市场先机,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智能网联汽车行业作为国家优先发展和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政府先
后出台多项鼓励和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政策,为智能网联汽车模拟测试领
域的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项目的市场前景广阔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
合的新型产业形态,所涉及的汽车电子软件与传感器技术较传统汽车而言更加
复杂。传统汽车测试方法已无法完全满足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对日益复杂的汽车
电子软件与传感器技术进行测试的需求。而智能网联汽车模拟测试平台覆盖智
能网联汽车从研发到实车测试期间的一系列测试及验证,包括感知层测试、决
策层测试、执行层测试以及人机交互和人机界面(HMI)的测试,拥有场景丰
富、重复性和安全性高等优势,可解决传统汽车的测试方式所面临的测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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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试工况少、测试周期长等难题,是智能网联汽车量产前进行道路测试和
场地测试的有效补充。在虚拟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模拟平台以丰富的
测试手段、高度逼真的测试场景、高精度的模拟测试设备,在虚拟环境下将真
实驾驶员、真实传感器、真实控制器深度集成,为智能网联汽车的丰富功能应
用提供了全面的测试。因此,在不断提升的智能网联汽车市场规模与市场渗透
率推动下,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面临广阔的市场前景。

(3)公司的在行业经验及客户资源方面的积累

汽车属于对功能安全性要求极为严苛的产品,在正式量产前进行充分且全
面的测试对验证其功能安全性至关重要;对于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参与者而言,
汽车产品特点形成了较高的行业竞争门槛,因此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汽车整
车制造商往往选择具有长期信任合作基础的服务商对其产品功能进行测试。综
合前述特点,公司在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的长期积累为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
模拟平台的运营提供了可行性。

目前,公司可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智能座舱、智能
电控、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覆盖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液晶仪表显示系统、车载导航系统、车载通讯系统、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底盘电控系统、电驱动系统等汽车功能系统,
具备汽车电子软件的全域全栈开发能力。自成立以来,公司积累的主要客户包
括日本电产、延锋伟世通、佛吉亚歌乐、电装、马瑞利、日产汽车、上汽集团、
雷诺三星、长安汽车、蔚来汽车、MSE、日立、华为等。公司丰富的项目实施
经验与客户资源为今后公司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模拟平台业务的拓展和规模的
扩大提供了坚实基础。

(4)公司在技术方面的积累

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领域,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提供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第
三方测试服务的公司之一,具备为智能网联汽车进行全面测试的技术能力。公
司可进行包括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走行测试、信赖评价、传感器验证在内
的多项测试服务,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场景与功能数据。目前,公
司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领域形成了包括自动标注、数字孪生重构、自动驾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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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及验证等核心技术。通过公司积累的深厚的技术经验与大量的智能驾驶数据,
公司已具备了包括数据处理、场景构建、模拟与道路试验等服务的一站式服务
技术实施能力。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拟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场地建设与
装修,配置先进的设备、软件,引进专业人才,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及模拟平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场地建设与装修、软硬件设施购置及人才招聘等。

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11,007.55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8,467.77 万元,占比
76.93%;项目实施费用 1,415.42 万元,占比 12.86%;铺底流动资金 1,124.36 万
元,占比 10.21%。

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投资不含税估算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合计 占比
T+1 T+2
1 建设投资 4,292.95 4,174.82 8,467.77 76.93%
1.1 土建工程 1,251.48 - 1,251.48 11.37%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983.35 2,524.05 4,507.40 40.95%
1.3 软件购置及安装费 742.44 1,451.97 2,194.41 19.94%
1.4 建设工程其它费用 111.26 - 111.26 1.01%
1.5 预备费 204.43 198.80 403.23 3.66%
2 项目实施费用 470.80 944.62 1,415.42 12.86%
3 铺底流动资金 - 1,124.36 1,124.36 10.21%
4 项目总投资 4,763.75 6,243.80 11,007.55 100.00%

6、预计项目投资效益

本项目计算期为 8 年,其中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经营期为 84 个月。本项目
达产后经营期内预计的年平均销售收入为 12,331.67 万元,年平均净利润为
2,284.26 万元,税后静态回收期为 6.48 年(含计划建设期 2 年),税后投资内部
收益率为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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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的环保问题

本项目为非生产类项目,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与噪音等,不存在环
保问题。

(三)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

当前汽车产业正处于百年一遇的大变革时期,“软件定义汽车”既是这场
变革的重要特征,又是主要的技术推动力。伴随着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的演进,
软件将实现更多的汽车功能特性,汽车逐步由传统的代步工具演变为智能移动
终端。在这个过程中,汽车电子软件将由单一功能架构演变为面向服务架构,
汽车电子软件服务的竞争门槛将进一步提高,全域全栈的汽车电子软件开发能
力对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的发展而言至关重要。

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一系列涉及汽车电子软件的鼓励支持政策,其中:
2018 年 12 月,工信部发布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提
出了多项举措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发展;2019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智能驾驶、车路
协同)研发,形成自主可控完整的产业链;2020 年 8 月,国务院颁布《新时代
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进一步优化集成
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
质量。这些政策为汽车电子软件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机遇。

为充分利用行业政策机遇,适应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发展需求,公司拟建
立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立足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技术研究,配合公司的
战略布局,提升和强化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行业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人工智能、芯片、传感器、大数据以及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
发展为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变革,加快推动了汽车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更促
进了汽车由传统代步工具向智能移动终端的演变。传统汽车与先进技术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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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为汽车行业整体向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发展提供了动力,智能网联
汽车在市场中的渗透率日益提升。

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离不开汽车电子软件的发展。一方面,智能网联汽车
功能较传统汽车而言更加丰富,随着汽车功能与软件的日趋复杂,智能网联汽
车所搭载的软件代码量大幅提升;另一方面,智能网联汽车的电子电气架构逐
渐由分布式架构向域集中式架构演进,汽车电子软件由单一功能架构向面向服
务架构转变,高可扩展性标准化软件架构、智能互联、智能感知以及决策与控
制技术成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关键技术。汽车电子软件技术的发展正成为汽
车智能化、网联化革新的基础和核心。随着汽车电子所涉及软件设计的工作量
和结构复杂性的提升,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正迎来行业发展所带来的新机遇和
新挑战。

为此,公司将在现有产品和技术积累基础上,根据行业技术发展的方向和
需求,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以集中优势资源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相
关软件的关键技术研究,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2)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增强公司的技术服务与创新能力的需要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卓越的软件产品工程能力和经验优势,以及
快速、成熟和规模化的软件交付能力,在汽车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移动地图数据服务等领域形成了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技
术储备。当前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汽车产业
的变革正在不断加快,尤其是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
与汽车产业的深度融合,公司所面临的技术挑战亦日益增加。行业发展的趋势
以及变革对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迫切需要
建立更强的研发组织并投入更多的研发资源。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公司在行业前沿技术领域取得
突破,建立强大的技术储备,同时提升公司在“软件定义汽车”时代下的软件
开发能力,有效地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为公司吸纳优秀研发人才

在汽车电子软件服务业中,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快速迭代的技术创新对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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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团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依托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的建设,
以项目研发为抓手,招揽和吸纳高层次技术人才和行业专家,建立专业的研发
团队和研发体系,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并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
先优势。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汽车电子软件行业作为国家优先发展和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政府先
后出台多项鼓励和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为汽车电子软件行业的快速发展营造
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公司在技术方面的积累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聚焦技术研发,将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放在企业发展
首位,切实贯彻并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依靠自主创新实现企
业持续发展。公司长期致力于汽车电子软件行业,形成了以汽车电子软件开发
和软件技术服务为核心的业务与技术体系。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29 项,软件著作权 178 项。同时,公司还与武汉
理工大学在计算机视觉与自动驾驶仿真平台、与日本东京大学在高速视觉算法
等领域有深入合作。强大的技术积累为公司开展本项目提供了扎实的技术基础。

(3)公司具备良好技术创新基础

公司持续不断地进行技术研发投入,先后获得 CMMI L5 认证、A-SPICE 认
证等资质认证以及“国家重点新产品”、“武汉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湖
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等奖项,公司还获评为 2013-2018 年度“湖北省优秀软
件企业”、“2018 年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等荣誉。
上述资质和荣誉反映了公司良好的技术创新基础。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拟通过建设研究办公场地,配置先进的研
发设备及软件工具,强化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先端技术领域的研究能力。本项
目将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吸引高端研发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究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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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力,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撑。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
地建设与装修、软硬件设施购置及研发技术人才的引进等。

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4,715.9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669.10 万元,占比
56.60%;项目实施费用 2,046.88 万元,占比 43.40%。

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 投资不含税估算
工程或费用名称 合计 占比
号 T+1 T+2
1 建设投资 2,290.50 378.60 2,669.10 56.60%
1.1 土建工程 1,542.39 - 1,542.39 32.71%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247.40 244.80 492.20 10.44%
1.3 软件购置及安装费 258.56 115.77 374.33 7.94%
1.4 建设工程其它费用 133.08 - 133.08 2.82%
1.5 预备费 109.07 18.03 127.10 2.70%
2 项目实施费用 400.80 1,646.08 2,046.88 43.40%
3 项目总投资 2,691.30 2,024.68 4,715.98 100.00%

6、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的环保问题

本项目为非生产类项目,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与噪音等,不存在环
保问题。

三、发行人战略规划

(一)整体发展战略

汽车工业已经进入百年一遇的大变革时期。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
化、共享化的推进过程中,“软件定义汽车”以及“软件助推汽车数字化转型”
已经成为行业的共识。近年来,大部分汽车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均
在其发展战略中强化了软件的核心地位。软件与传感器、服务一起成为了越来
越多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战略核心,汽车整车制造商也针对汽车数字化转型提
出了多项规划举措。软件竞争力重构和汽车数字经济转型成为了汽车业界共同
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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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聚焦于汽车电子软件研发,在智能座舱、智能电控、
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移动数据服务等领域形成了先发优势,产品涵
盖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液晶仪表显示系统、车载导航系统、车载通讯系统、高
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底盘电控系统、电驱动系统等多个汽车功能系统。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汽车电子软件创新,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软件解决方案和软
件技术服务;同时,面对汽车产业的变革,公司将紧密围绕“软件定义汽车”,
与重点客户及合作伙伴携手打造汽车电子软件创新共生型生态,探索长期共赢
的新型合作机制,成为全球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最值得信
赖的战略合作伙伴。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与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和汽车整车制造商共同围绕智能座舱、智能电控和智能驾驶等新型关键技术课
题展开紧密合作,形成了一系列具备前瞻性和领先性的核心技术和专业解决方
案,为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聚焦关键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优质客户资源,与重点产品领域的头部企业,如
电装、佛吉亚歌乐和上汽集团等,通过资本与战略合作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
伴关系。公司充分利用武汉地区的人才优势和区位优势,协助关键客户在武汉
强化软件研发中心布局,有效保障了关键客户在中国的市场领先地位。公司与
优质关键客户之间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成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把握行业发展机会,培育细分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随着用户对驾驶安全的需求增强和全球范围针对自动驾驶的立法加速,汽
车整车制造商纷纷加大了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在中国市场的导入速度,
ADAS 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畅销车型的新卖点。针对中国道路状况复杂、驾驶行
为差异化特点显著的现状,公司基于连续多年的前沿智能驾驶研究经验,推出
了从单一传感器验证到整车 ADAS 评价的综合解决方案,有效的缩短了汽车整
车制造商 ADAS 解决方案在中国市场的导入开发时间,提高了传感器供应商的
商品可用性和商品竞争力。目前公司已经在这一细分领域形成了专业的整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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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方案,市场领先优势明显。未来随着 ADAS 传感器的多元化、车型普及率和
单车装配率的快速提升,公司在这一领域的业务增长机会将十分明显。

此外,汽车智能座舱系统也在朝着大屏化、多屏化的方向快速发展。根据
汽车之家、中汽协统计的数据,2019 年中国汽车前装市场驾驶信息显示系统的
渗透率为 15.00%,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的渗透率为 83.10%;根据东吴证券研究所
的测算,2025 年中国汽车前装市场驾驶信息显示系统的渗透率将达到 60%,车
载信息娱乐系统的渗透率将达到 98%。公司充分发挥在车载信息娱乐系统与液
晶仪表显示系统软件开发领域“起步早、解决方案多元化”的优势,通过深化
与电装、延锋伟世通、马瑞利等汽车座舱领域头部零部件供应商以及黑莓等操
作系统厂商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在智能座舱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确保了关键客户的市场领导地位,间接扩大了公司在智能座舱领域的软件市场
占有率。

3、通过生态合作构建新型竞争力

公司通过与芯片厂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底层软件服务商进行战略合作,
以及与第三方生态服务商对软件应用生态开发展开创新合作,在汽车电子软件
生态上开展了创新实践,构建了符合“软件定义汽车”时代的新型竞争力。

通过与产业链上的操作系统厂商和芯片厂商的战略合作,公司进一步巩固
了其技术服务和软件解决方案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全球领先的安全操作系统
供应商黑莓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成为黑莓 QNX 操作系统全球范围的战略合作
伙伴;公司亦与汽车电子领域领先的半导体厂商日本瑞萨展开了全方位的合作,
相关产品覆盖智能座舱、智能网关、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和新能源汽
车等领域。特别是在智能座舱领域,公司建立了全系列的基于瑞萨 R-CAR 系列
产品的产品线解决方案;并与腾讯等第三方生态服务商对软件应用生态开发展
开合作,使其软件框架及应用能适配各种车机系统。

电动化是国家智能网联汽车的核心战略,电机控制是电动汽车“三电”系
统的核心技术。公司通过与电机元器件厂商、芯片厂商展开合作,围绕电机控
制形成了完整的软件研发能力和可扩展的软件解决方案。公司与日本电产开展
战略合作,在中国推出了领先的一体化 Power-pack 型 EPS 和 E-Axle 驱动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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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成功地在广汽集团和吉利汽车的多款新能源汽车中应用。目前,电动汽车和
电机控制领域相关的定制软件开发与软件技术服务目前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业
务之一。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聚焦汽车电子软件领域,把握“软件定义汽车”的发展机遇

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发展催生庞大的汽车电子软件市场,软件是
新技术应用、新业态建设、新模式产生的重要驱动力量。汽车电子软件服务商
需不断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印象,方能在“软件定义汽车”时代占领市场
先机。目前,公司以软件工程化的理念和软件产品开发的快速交付能力构建了
“软件工厂”,并以此形成了相关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汽车
电子软件领域,通过进一步拓展汽车电子软件业务,努力提升品牌形象和行业
地位,以巩固公司在汽车电子软件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2、加强先端技术研发,继续保持核心技术领域的领先性和竞争力

未来,在保持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移动
地图数据服务等技术领域先进性的基础上,公司将重点针对基于域控制器的汽
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高帧频视觉等智能网联
汽车软件系统架构和基础软件平台的核心关键技术开展研发工作,持续提升公
司在智能网联汽车相关领域软件技术的领先性和竞争力。

3、大力引进技术领军和高端人才,补齐关键领域技术人才短板

公司现阶段的研发、生产、管理团队经过了多年的锤炼磨合,形成了高效、
扎实的研发能力、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随着汽车向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
发展,公司将大力引进在前沿技术研究、产品及战略规划等方面具有丰富实践
经验和领先意识的高端人才,并通过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研究团
队对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关键技术领域进行突破,补齐公司
的人才短板,满足公司规模化发展的需求。

4、强化全球市场战略和营销管理,建成系统化、多层次的销售体系

公司目前已在中国及日本设立了多个分子公司,形成了事业部互动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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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布局合理的市场营销基础体系。未来,公司将重点强化在国内外汽车设计
与工业中心城市的营销布局,建立全球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络,打造系统化与多
层次的销售体系,更好地服务和培育战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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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
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制定
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作了详细规定。

(一)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保障投资者依法获取本公司信息的权利,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章程(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
案)》,对股东查阅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公司信息的权利作出明确规定。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等内
容,对公司信息披露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
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方式和职责。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
案)》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向投资者披露公司公开信息,保障投资者权益。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1、完善股东投票机制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草案)》,对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所适用累计
投票制度、候选人通知、投票与当选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也对建立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
监事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办法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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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
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股东可
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当选。

(2)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乘以待选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候
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独立董事的当选。

2、投资者沟通的机构设置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与投资者的具体沟通工作,董事会
办公室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
作。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首先,公司将会不断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原有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的基础上,制订更加具体的操作细则,并规范操作的流程,明确负责投资
者关系管理的相关人员的权责与分工。其次,将派遣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参加
行业内各种重要会议、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宏观政策等,提升员工专业知识水
平。此外,为有效提升各类投资者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良好体验和满意度,
公司将探索网络投资者管理工作专区,或者充分利用公司微信、APP 等工具与
投资者互动。最后,在规范、充分的信息披露基础上,通过与投资者和分析师
就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治理、经营业绩等进行准确、及时和清晰的双向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并向管理层反馈来自资本市场的信息,进一步
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公司形成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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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
股票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
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2、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计划和预案:

(1)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5)当时国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3、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
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利润,并优先考虑釆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现金分红的具体政策:

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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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②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事项发生,应当釆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 1 年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
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
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根据本章程,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③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
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
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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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
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
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
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经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
会表决条件。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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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差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章程(草案)》《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草案)》《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对建立累积投票制、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方式、征集投票权等投票机制作出了规定。

(一)累积投票制

1、《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办法
如下:

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
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
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按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当选。

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
待选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候选人,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独立董事的当选。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规定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3、《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草案)》的规定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个以上董事或监事
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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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公司实施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任期不应实施交错任期制。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累积投票制的效用,将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二者合并
累积投票。但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当选人数不能超过章程规定的各自应选人
数。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
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超过应选人数的,该次股东大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
相同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再次选举。再次选举仍实行累积投票
制。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应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予以特别
说明。

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向股东发放或公布由公司制定并经股东
大会通过的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必须制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并且在选票
的显著位置就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计票方法作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股东可以亲自投票,也可以委托
他人代为投票。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可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具体操作应按有关实施办法办理。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前款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5.3 条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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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网络投票方式

1、《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应明确载明网络的表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表决的结束时间,会
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
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
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
保密义务。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的规定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公
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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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
理的讨论时间。

3、《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以外,应当向股东提供安全、经济、
便捷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
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现场股东大会应当在交易日召
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
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如深证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大会互联网系
统表决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征集投票权

1、《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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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关于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
类似特殊安排的情形。

(六)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公司关于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公司报告期内连续三年盈利,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无需因尚未盈利或
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事项,做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特殊安排。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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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
同情况

(一)销售合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及报告期内履行完毕的交易金额在
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日元以上,或其他对发行人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销售合同如
下:
合同金额
序号 客户 销售内容 合同日期 履行情况
(万元)
三维地图工具化与数
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据处理委托开发项目 510.68 2021/3/24 正在履行
(第五期)
知行汽车科技(苏州) 新进驾驶辅助研发路
2 662.50 2021/3/1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试及技术服务
丰田通商先端电子(大 先进驾驶辅助研发路
3 注1 2020/5/8 正在履行
连)有限公司 试及技术服务
三维地图工具化与数
4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据处理委托开发项目 518.28 2020/5/27 正在履行
(第三期)
莱州市农村房地产一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5 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及 508.00 2020/9/8 正在履行

农房数据库建设项目
2020 年整体优化框架
-终端云服务-业务块
6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590.46 2020/9/7 正在履行
67-Map 手表项目-
2020Q4 委托开发项目
安波福有限公司(Aptiv
汽车 ADAS 传感器数 78.78 万
7 Global Operations 2020/9/11 正在履行
据采集及加工服务 美元
Limited)
李尔(上海)汽车部件 GWM TCU 相关软件
8 680.00 2019/10/29 履行完毕
技术有限公司 开发
雷诺三星汽车有限公司
9 (Renault Samsung ADAS 测试外包服务 注2 2019/5/16 履行完毕
Motors Co., Ltd.)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
10 技术服务 637.42 2020/1/13 履行完毕
(上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
11 EZ3 项目 606.27 2019/9/30 履行完毕
限公司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
12 技术服务 569.19 2019/11/8 履行完毕
(上海)有限公司
蓬莱市智慧旅游建设
13 蓬莱市旅游局 583.79 2018/1/26 履行完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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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序号 客户 销售内容 合同日期 履行情况
(万元)
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
14 技术服务 509.40 2019/9/3 履行完毕
(上海)有限公司
AD 中国城市及郊区
8,930.00
15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走行图像分析业务委 2018/9/29 履行完毕
万日元

AD 中国郊区走行图 9,990.00
16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2018/1/10 履行完毕
像采集业务委托 万日元
AD 中国城市走行图 9,980.00
17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 2018/1/10 履行完毕
像采集业务委托 万日元
注 1:根据发行人与丰田通商先端电子(大连)有限公司签署的先进驾驶辅助研发路
试及技术服务合同,发行人为其提供先进驾驶辅助研发路试及技术服务,采集有效数据总
里程 15 万公里。
注 2:根据发行人与 Renault Samsung Motors Co., Ltd.签署的 ADAS 测试外包协议,发
行人为其提供 ADAS 测试外包服务,2 年合计测试行驶里程 35 万公里。该合同最终确认收
入金额 1,507.76 万元。

(二)采购合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及报告期内履行完毕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金
序号 供应商 采购内容 额(万 合同日期 履行情况
元)
AUTOSAR、
蓝聪科技(上海)有限公
1 Nucleus 等软件采购 220.00 2021/3/30 正在履行

及相关技术支持
沈阳东信创智科技有限公 智能驾驶仿真测试
2 105.00 2021/3/22 正在履行
司 系统
沈阳东信创智科技有限公 毫米波雷达回波模
3 106.40 2021/3/19 正在履行
司 拟设备
胶州市农村乱占耕
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
4 地建房专项摸排整 132.00 2021/5/17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治工作服务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 HTOE 试验、电气
5 101.96 2021/3/25 正在履行
津)有限公司 性能测试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 电机控制器 DV 试
6 500.73 2020/5/8 正在履行
津)有限公司 验
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 i-Vista 中国智能汽
7 158.00 2020/6/11 正在履行
公司 车指数验证试验
重庆圣眸科技开发有限公 华人运通 VX1 AMP
8 137.50 2019/7/10 正在履行
司 软件产品开发
德斯拜思机电控制技术
9 MCU-HIL 设备 129.00 2020/6/2 正在履行
(上海)有限公司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 电机控制器 DV 试
10 158.28 2019/12/2 履行完毕
津)有限公司 验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 电机控制器 DV 试
11 122.16 2019/12/2 履行完毕
津)有限公司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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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
序号 供应商 采购内容 额(万 合同日期 履行情况
元)
沈阳东信创智科技有限公
12 Vector 产品 103.70 2019/3/13 履行完毕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 电机控制器 DV 试
13 276.99 2020/6/4 履行完毕
津)有限公司 验
上海纵核信息技术有限公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14 111.44 2020/12/8 履行完毕
司 图斑调查服务
上海纵核信息技术有限公 新昌县农房乱占耕
15 103.19 2020/12/10 履行完毕
司 地建房调查项目
文旅大数据中心系
16 湖北智旅云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20/12/7 履行完毕
统等内容的建设

(三)担保合同

公司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被担 合同履
序号 担保方 债权人 上限 抵押物/保证 担保期限
保方 行情况
(万元)
汉口银行股
光庭 存 单 、 保 证 金 2017.8.31- 履行
1 光庭信息 份有限公司 1,700.00
科技 (注) 2018.3.31 完毕
江岸支行
上海浦东发
光 庭 展银行股份 2017.8.16- 履行
2 武汉乐庭 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科技 有限公司武 2019.11.26 完毕
汉分行
注:武汉光庭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借款
1700 万元,借款合同编号“B0100017009Z”。根据汉口银行“ D010001700B3”《权利质
押合同》,2017 年 8 月 31 日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用 1800 万元大额存单为上述
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汉口银行“ D010001700JB”《保证金质押合同》,2017 年 12 月
25 日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用 5 亿日元保证金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为 1700 万元,该笔借款已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偿还完毕。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序 合同金额 用 面积 合同履
受让人 出让人 地址 签订时间
号 (万元) 途 (m2) 行情况
武汉市国土 东湖高新佛祖

资源和规划 岭西路以东、
业 履行
1 光庭信息 局东湖新技 1,099.00 25,635.84 港边田一路以 2019.12.31
用 完毕
术开发区分 南、佛祖岭一

局 路以西

(五)工程合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及报告期内履行完毕的交易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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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包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 合同履
承包人 工程名称 地址
号 人 (万元) 期 行情况
湖北海盛建 佛祖岭西路以
光 庭 光庭信息汽车电 正在
1 设工程有限 11,000.00 东,港边田一 2020.11.27
信息 子产业园一期 履行
公司 路以南
湖北警笛消
光庭信息汽车电 佛祖岭西路以
光 庭 防保安设备 正在
2 子产业园(一 698.00 东,港边田一 2021.1.7
信息 集团有限公 履行
期)消防工程 路以南

光庭信息汽车电
上海安悦节 佛祖岭西路以
光 庭 子产业园项目 正在
3 能技术有限 1,230.00 东,港边田一 2021.4.26
信息 (一期)通风空 履行
公司 路以南
调系统安装工程
武汉福星宏 光庭信息汽车电 佛祖岭西路以
光 庭 正在
4 辉装饰工程 子产业园一期铝 710.07 东,港边田一 2021.6.16
信息 履行
有限公司 合金门窗工程 路以南

(六)授信合同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机构 协议号 授信期间
(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1 7020202000000006 9,000.00 2020.10.26 -2030.10.26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七)抵押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

抵押权人 抵押合同编号 权金额(万 抵押期间 抵押物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
ZD7020202
1 行股份有限公司 1,143.05 2020.10.26-2030.10.26 不动产权
000000006
武汉分行

(八)保荐协议

公司与国金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
机构为公司提供保荐服务。

(九)其他重要合同

1、中海庭股东协议

2017 年 9 月,发行人与上汽创投、中海达、武汉众创兴图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关于中海庭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根据股东协议,中海庭应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或上汽创投同意的其他日期前取
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或届时法律法规设置的替代性资质,发行人
承诺全力配合中海庭申请取得上述测绘资质。在中海庭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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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测绘资质或届时法律法规设置的替代性资质的过程中,发行人承诺根据上
汽创投的要求,及时注销其名下的该项资质或履行其他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
求的必要程序。中海庭按协议约定向发行人支付 7,000 万元,款项支付的前提为
中海庭获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合同已履行
完毕。

2、与浦发银行合作协议

2019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
下简称“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三年。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在该协议有效期内向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 1 亿元等值人民币的本外币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额度根据发行人资金需求、
经营情况及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授信业务批复条件为准,以上额度可根据浦发银
行武汉分行业务发展需要,在合作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调增。

二、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三、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周艳申请发行人支付工伤就业补助金等劳动人事争议一案

2020 年 9 月 11 日,周艳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
仲裁,请求发行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工伤伤残补助金差
额、工资差额、奖金、未休年假工资、工作补贴福利,共计 637,432.50 元。

2020 年 12 月 29 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
决发行人向周艳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资及生活费差额、奖金、未休
年休假工资共计 64,719.78 元并驳回其他仲裁请求。

2020 年 12 月 30 日,周艳因不服本次仲裁裁决,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案件处于审理阶段。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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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艳申请确认与发行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一案

2020 年 9 月 17 日,周艳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
与发行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2020 年 12 月 28 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
决驳回周艳的仲裁请求。

2020 年 12 月 30 日,周艳因不服本次仲裁裁决,周艳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案件处于审理阶段。

3、周艳申请光庭信息支付工资差额劳动人事争议案

2020 年 10 月 14 日,周艳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发
行人向其支付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工资差额 25,000.00 元。

2021 年 1 月 13 日,因本案审理需以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北京市海
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3 日至相关案件审理结果生效
之日中止审理。

4、与周艳相关争议发生的原因,与相关人员存在“工资差额”纠纷的原因

2020 年 9 月、2020 年 10 月,周艳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会提出劳动
仲裁申请,请求发行人支付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工资差额
142,156.26 元,以及支付 2020 年 9 月的工资差额 25,000.00 元。

经核查,该员工与发行人发生工资差额纠纷主要系因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于
2020 年 9 月到期,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9 月期间因疫情以及拒绝调岗的原因,
该员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正常工作,双方对工资支付产生争议。

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于 2020 年 12 月作出京海劳人仲字[2020]第 18727
号《裁决书》,裁决发行人支付周艳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8 月工资及生活费差
额共计 7,922.22 元(包含待岗第一月少支付工资以及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8 月
生活费差额)、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奖金 14,100.00 元、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未休年假工资 17,296.56 元。对于该员工要求支付
2020 年 9 月的工资差额 25,000.00 元的仲裁申请案件,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
中止审理,尚未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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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之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行政处
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行
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等情况。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
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
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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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
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朱敦尧 王军德 李森林


葛坤 欧阳业恒 吴珩


王宇宁 蔡忠亮 汤湘希


全体监事:


蔡幼波 刘大安 孙凯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朱敦禹 程德心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15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朱敦尧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1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 赵简明




项目协办人:
曾国鑫




保荐机构总经理: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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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姜文国

董事长:
冉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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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张东晓 褚逸凡 朱艳萍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功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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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
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
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索保国 张岭 周迁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咏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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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
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资产评估师:
吴宇翔 王盈芳
(已离职)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
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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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盈芳的离职证明


王盈芳原为本公司出具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所涉及
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
沪第 0471 号)的签字注册评估师之一。王盈芳已于 2017 年 11 月从本机构离
职,故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上市申请文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中王盈芳未签字。

特此证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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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5007 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580 号验资报告无
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信会师报
字[2015]第 115007 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580 号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潘莉华 饶海兵 王亮
(已离职)



验资机构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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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王亮离职情况的说明



王亮原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员工,为武汉光庭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5007 号验资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
师。王亮因个人原因,已于 2016 年 4 月从本机构离职,故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本次上市申请文件的验资机构声明中王亮未签字。

特此说明。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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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情况的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朱建弟变更为杨志
国、朱建弟,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说明仅供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项目使用。

特此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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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
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附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一)查阅地点

1、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软件园一期以西、南湖南路以南光谷软件园六
期 2 幢 8 层 208 号

电话:027-59906736

传真:027-87690695

联系人:朱敦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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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联系人:王展翔、赵简明

(二)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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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一、发行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份锁定
事宜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
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5、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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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6、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
述承诺。”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朱敦禹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敦尧的弟弟,就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
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5、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
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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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
述承诺。”

(三)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德、李森林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后的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
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5、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
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6、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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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承诺。”

(四)发行人其他自然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其他自然人股东就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
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五)发行人机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发行人机构股东中上汽创投、坚木坚贯、中海达就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
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
公司所有。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
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2、发行人机构股东中吉林汽车创投、银行吉星就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本企业承诺并保证,本企业所持有光庭信息股份自其股票在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六)发行人持股平台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鼎力恒丰、励元齐心就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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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
公司所有。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
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二、发行人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持股意向
及减持意向如下:

“1、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
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
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3、在不影响本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以及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
调整);

4、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进行减持;

5、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
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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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
成的损失。

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朱敦禹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后的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
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
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3、在不影响本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以及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
调整);

4、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进行减持;

5、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
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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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
成的损失。

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
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励元齐心、鼎立恒丰就股份
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
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
份减持行为;

2、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
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
新规定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
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进行减持;

5、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
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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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
造成的损失。”

(四)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上汽创投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上汽创投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
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
份减持行为;

2、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
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
新规定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
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进行减持;

5、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
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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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
造成的损失”。

2、坚木坚贯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坚木坚贯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
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
份减持行为;

2、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
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
新规定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3、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
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进行减持;

4、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
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
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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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
际情况,公司现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1、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公司股票出现当日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
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立即启动本预案;

(3)稳定股价预案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并
在 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
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为: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制定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
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
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
告具体实施方案。

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不以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为目标。当次稳定股价方案实
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
定股价预案。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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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
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
内启动决策程序,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
公司将采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等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
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
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④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 30 个
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
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⑤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拟用于回购资金应为自筹资金。除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各项: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
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单一会
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
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
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
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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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通
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
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
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
案。

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的 30%,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
的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
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
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
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B.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

C.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
审计报告为依据)。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①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
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
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
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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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③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
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④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单
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超过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
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的 3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
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
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
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⑤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公司上市后 3 年内拟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同时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应因其履
行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而免除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之责
任。”

(二)关于发行人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机制时,
遵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决议,并根据该等决议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利润分配、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
回购股份等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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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
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
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3、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
出的相应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关于稳定公司股价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执行《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相关规定,
在启动股价稳定机制时,遵守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决
议,并根据该等决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等涉及股东表决的关于稳定股价具体实
施方案的议案时,本人承诺就该等议案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
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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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
相关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机制时,遵守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稳
定股价的决议,并根据该等决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

2、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等涉及董事表决的关
于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时,本人承诺就该等议案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
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失效。”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股份回购和股份购
回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 1 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
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之“三、关于公司上市后
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和“五、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五、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发行人就欺诈发行的股份购回作出承诺如下: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
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
后 30 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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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就欺诈发行的股份购回作出承诺如下:

“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如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欺诈发行行为,
或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发
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在上述事项由有权部
门认定后 30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措施;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依据协商
价格或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是不低于原转让价格(如发行人股票自首次公开
发行至上述事项认定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原转让价格应相应调整)
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欺诈发行行为,或招股
说明书存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等相关规定,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拟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具体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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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
长期回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
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
目建设,尽早实现募投项目逾预期收益。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
适用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研
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发
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等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
并制定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
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
来回报能力。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和《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引投资者并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

4、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
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
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

5、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技术研发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致力于提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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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技术研发。同时,公司将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以及对杰出贡献员工的
激励措施,以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发展,提高行业竞争力并形成新的经营业绩增
长点。”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
本人职责必需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
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
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
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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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 50%薪酬(如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
及本人持股的发行人股东的现金分红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和 50%薪酬(如有)予
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
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
费。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
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
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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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
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3)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 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的现金分红和 50%
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4)如因本人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针对上市后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公司已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
上市后届时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
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
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满足该
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倘若届时本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草案)》之规定执行相关利润分配
政策,则本公司应遵照签署的《关于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之要
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施。”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发行人上市后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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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适用于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上市
后届时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本人将督促公司上市后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应满足该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倘若届时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草案)》之规定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
策,则本人将遵照签署的《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之要求
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施。”

八、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赔偿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赔偿责
任承诺如下: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
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
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
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
份数量应 做相应调整。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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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赔偿责任的
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赔偿责任承诺如下: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发行
人的 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启动依
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
有)。回购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
前三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回购价格
及回购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
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
述 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
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赔偿责
任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赔偿责任承诺如下: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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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
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
额确定。

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
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
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
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中介机构关于赔偿责任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保荐人已经审阅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
件,确认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保荐人对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武
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
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
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
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方式和
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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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大信审字[2021]第 2-00696 号审计报告、大
信专审字[2021]第 2-00373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大信专审字[2021]第 2-00370 号
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本所保证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
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光庭信息
所生产、开发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与光庭信息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生产、开发任何与光庭信息
所生产、开发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与光庭信息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任何
与光庭信息所生产产品或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法人或组织;
不在任何与光庭信息所生产产品或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法人
或组织中担任任何职务。

三、如光庭信息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不直
接或间接生产、开发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相竞争的产品,从事或参与与发行
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
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
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得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光庭信息所有,并赔偿因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光庭信息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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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持有的光庭科技股权安排的承诺

1、2021 年 3 月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于 2021 年 3 月出具了不可撤销的专项承
诺:

“为更好地保护光庭信息及其股东的利益,本人将积极寻求包括光庭信息
在内的潜在投资者,在本承诺作出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本人持有的光庭科技全
部股权的转让。

在本人向光庭科技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转让光庭科技的股权时,光
庭信息在同等条件下可就本人转让的全部或部分光庭科技股权行使优先受让权。

光庭信息受让光庭科技股权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人及受本人控制
的光庭信息其他股东将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相关股权的转让,本人将放弃在光庭科技的全部
剩余权益,由光庭科技以 1 元对价回购本人对光庭科技的全部剩余出资。”

2、2021 年 6 月出具的承诺

为避免侵害发行人及股东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于 2021 年 6
月作出进一步承诺 :“若后续由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庭信息”)收购本人间接持有的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武汉
光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仍简称“光庭科技”)全部或部分股权/权益:

如果交易方案同时包括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跨国企业等非关联的外部投
资者对光庭科技进行增资或受让光庭科技股权,或交易前六个月内曾存在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或跨国企业等非关联的外部投资者对光庭科技进行增资或受让
光庭科技股权,本人承诺向光庭信息转让光庭科技股权/权益的价格不高于上述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跨国企业投资者的增资价格或股权受让价格。

如果由光庭信息单独收购光庭科技全部或部分股权/权益,本人同意交易价
格不高于交易基准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股权公允价
值,且不高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

上述承诺以及本人 2021 年 3 月出具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专项承诺,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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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光庭科技及其控股公司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十、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就规范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的
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不干涉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控制地位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

二、本人保证在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
尽可能减少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对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
联交易,本人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确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
证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件进行,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
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
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发
行人谋求任何超出协议之外的利益。

四、以上声明、保证及承诺适用于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除了发行人之外的
所有其他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该等企业按照与本人同样的标
准遵守以上保证及承诺事项。

五、如以上声明与事实不符,或者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保
证及承诺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发行人
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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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的
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不干涉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促使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
决定或行为。

二、本人保证在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
尽可能减少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对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
联交易,本人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确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
证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件进行,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
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
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发
行人谋求任何超出协议之外的利益。

四、以上声明、保证及承诺适用于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除了发行人之外的
所有其他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该等企业按照与本人同样的标
准遵守以上保证及承诺事项。

五、如以上声明与事实不符,或者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保
证及承诺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发行人
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一、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了进一步保障发行人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为本人代垫费用,也不互
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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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偿还债务;

(6)其他实质导致公司资金被占用的行为。

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
人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为止。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赔偿由此给公司造
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的承诺

为了进一步保障发行人利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上汽创投、励元齐
心、坚木坚贯,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鼎立恒丰承诺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为本企业代垫费用,
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
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偿还债务;

(6)其他实质导致公司资金被占用的行为。

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
企业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为止。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企业赔偿由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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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针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出具相关承诺并提
出相应约束措施,本公司若未履行公开承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后 10 日内,公
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
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盖章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
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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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上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
措施的承诺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未
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若
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十三、发行人出具的股东信息披露承诺函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规
定,发行人出具了以下承诺:

“(1)除股东坚木坚贯中的间接股东冯艳萍已去世,正在进行股权继承/
转让相关手续外,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发行人及其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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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
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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