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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8-01-3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Financial Leasing Corporation Limited)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99号金融城 1号楼 8-9、11-19、25-33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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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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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7
一、本次发行方案. 7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7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7
四、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8
五、关于上市后三年内本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11
六、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3
七、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4
八、关于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 15
九、中介机构关于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 16
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 17
十一、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17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0?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22?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2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2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23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24
四、发行人的业务与技术情况. 26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28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28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1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49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9?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64?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65
一、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风险. 65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68
三、重要合同. 70
四、诉讼或仲裁.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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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76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76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76?
第七节备查文件.77
一、查阅时间. 77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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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江苏金融租赁指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或章程指《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股东大会指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指本公司监事、监事会
普通股、A股指本公司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指本公司在境内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63,999.9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招股意向书/招股书指本公司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招股意向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指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人民银行、央行、中央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江苏银监局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国资委指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限公司指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指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扬子大桥指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广靖锡澄指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银行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金融公司、IFC 指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青岛融诚指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堆龙荣诚指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信指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巴租赁指 BNP Paribas Lease Group SA
苏州物资指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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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世纪同仁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江苏华信指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
资本充足率指根据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指标计算要求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指商业银行持有符合规定的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指出租人因融资租赁业务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租赁业务本金及未实现融资收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指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为租赁业务本金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指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扣除出租人计提的减值准备
大型、中型、小型客户指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具体划型分类标准划定的企事业单位客户
ROA 指总资产收益率
ROE 指净资产收益率
招银租赁指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交银租赁指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华融租赁指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租赁指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租赁指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皖江租赁指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远东宏信指远东宏信有限公司
国银租赁指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沣邦租赁指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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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议案》;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本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63,999.9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均为
公开发行的新股,本次发行中本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391,798.3925万元用于补充资本金。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2、公司股东南京银行、国际金融公司、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法
巴租赁及苏州物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滚存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股票发行后新老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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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共享。
四、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应当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及条件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及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万元或者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5)公司不存在不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情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方式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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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制定现金分红方案的要求
(1)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等状况,在确保公司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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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
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应当提供
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由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
(五)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透明。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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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上市后三年内本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
预案和承诺
本公司 2016年 4月 19日召开的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股价下跌外,若出现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若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股票收盘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稳定股价措施,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内参照公司股价
表现并结合经营状况确定回购价格和数量区间,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并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个月内,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表决中给予配合。
(3)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单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结果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本规模不符合上市条件。回购期间,如遇除权除息,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公司承诺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愿意接受有权监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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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增持
江苏交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承诺:
(1)如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
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上述公司应在该情形出现后向公司送达增持股票的书面通知并由公司进行公告,该通知中应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和完成时间等信息。
(2)增持行为应于公司公告次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且用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30%。上述公司单次增持拟使用资金总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
(3)如上述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则公司有权将上述公司相等金额
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完毕上述增持义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如果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
低于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公司将于该情形出现 20个交易日内,按照内部决策程序拟定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并进行公告,具体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和完成时间等信息。
(2)增持行为应于公司公告次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且上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 1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 30%。
(3)如上述人员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则归属于上述人员的当年公司现金
分红收益及薪酬(以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及薪酬总额的 30%为限)归公司所有。
(三)承诺履行期限
本承诺函于上市后三年内有效,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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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期间或之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如再次出现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六、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承

1、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可能减
持部分发行人股份,但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数量总额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2、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持股 5%以上(含 5%)期间,如进行减持,
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提前 3 个交易日书面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书面通知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及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二)公司股东南京银行、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及法巴租赁承

1、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2、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
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3、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
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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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5、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
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公司股东国际金融公司承诺
国际金融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持股或减持计划,将基于多种因素作出,包括当时的市场情况、投资前景以及国际金融公司是否已完成在发行人中应发挥的作用等。如确需进行减持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
七、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的 30 天内,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的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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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在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直至投资者的损失基本得到补偿之日(以实际得到补偿的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占提出了补偿主张且主体适格的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 90%为准),上述股东均放弃发行人在上述期间内发放的现金分红。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八、关于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本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承诺:如违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如违反回购股份的相关承诺,发行人有权将与履行回购义务所需款项等额的应付现金股利予以截留,直至履行回购义务。如违反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应将出售股份取得的收益(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给发行人。如违反减持价格的相关承诺,应向发行人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按发行价格与减持价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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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之差,以及转让股份数相乘计算。如未及时上缴收益或作出补偿,发行人有权从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违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九、中介机构关于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承诺: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意向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华泰联合证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承诺:普华永道中天对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17年11月8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
第11074号审计报告;审核了发行人于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17年11月8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409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对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业务,于2017年11月8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398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确认,对出
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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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包括如果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的合理预测,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受股本摊薄的影响,本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呈下降趋势,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订了多项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具体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摊薄即期回
报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前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公司提示投资者:由于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为保障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作为上述承诺
的责任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及其他相关章节,并特别关注对下述风险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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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比率上升的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的不良部分金额分别为16,140.87万元、27,458.27万元、39,670.74万元和
42,977.71万元,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分别为0.62%、0.86%、0.96%和0.92%,公
司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符合监管要求。如果未来出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导致承租人的还款能力下降的情形,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组合的质量可能出现下降,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会上升,会要求公司提取更多的减值准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利率波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租赁业务产生的租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公司盈利能力主要受租赁业务收益率以及融资利率影响。随着人民银行不断放松利率管制,利率的波动幅度可能加大。如果利率水平发生波动,租赁业务收益率以及融资利率也会随之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当基准利率下降时,若租赁业务收益率下降幅度大于融资利率下降幅度,或者当基准利率上升时,若租赁业务收益率上升幅度小于融资利率上升幅度,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期限错配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根据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合同约定的未折现现金流计算,本公司即期、1个月以内、1-3个月到期、3个月至1年到期、1年至5年到期和5年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净头寸分别为-2,552.65万元、-194,980.03万元、
-217,306.16万元、-1,015,315.69万元、2,455,669.76万元和42,063.56万元,本公
司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期限并不完全匹配。
公司有息债务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而公司融资租赁的收款期限一般在三年以上。公司会通过监管未来现金流来实现日常资金管理,满足公司业务正常运转的流动性需求。但公司资金来源可能会受到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的不利影响,例如承租人延期偿还贷款、同业拆借市场流动性紧张等,加大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期限不匹配的程度,将会导致本公司的流动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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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集中于部分行业的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在水利环境设施领域的比例为
41.97%,在医疗领域比例为36.32%,行业集中度较高。如果上述行业的融资政
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将业务领域拓展到其他行业,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风险
在银监会、商务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蓬勃发展,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从2007年的93家,增加到2016年底的7,120家(金融租赁公司59家,内资租赁公司204家,外资租赁公司6,857家1),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同时,融资租赁行业还面临着银行、信托、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市场竞争力可能会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税收政策风险
我国对于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近年来进行了多次调整。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该即征即退政策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根据相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本公司提供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其他租赁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同时,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变化对本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1 数据来源:中国租赁联盟,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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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来我国对于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如停止执行即征即退政策等,会对行业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监管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受到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严格监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除需遵守《公司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需面对监管部门颁布的诸多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公司若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能导致公司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深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仍在不断地变化过程中,同时除银行业的行业监管以外,公司还面临其他政府机构的日常监管。如若公司因不符合有关监管要求而遭受处罚,公司的声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以政府平台业务为例,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行人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所涉及的客户数量分别为22家、24家、37家和43家,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分别为75,319.38万元、65,701.88万元、304,923.19万元和
348,277.67万元,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占比分别为2.91%、2.05%、7.37%和
7.48%。报告期内,发行人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整体占比较低,均处于正常履行状
态,未产生过不良资产,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此类业务情况。但是如若相关监管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发行人此类业务所涉及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债务危机等情形,有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017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7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
长32.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2.09%。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客户和融资对象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190,000万元~200,000万元,较去年同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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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增长5.23%~10.77%;净利润区间为100,000万元~105,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
长21.35%~27.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00,000万元~103,000万元,较
去年同期增长23.11%~26.8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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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63,999.97万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
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1.43%;本次发行中本公司
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根据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采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59元(按2017年9月30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万元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
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概算明细如下:
保荐及承销费用 7,169.81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240.57万元
律师费用 165.09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 625.95万元
合计 8,20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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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
注册资本:234,665.0268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34,665.026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熊先根
成立日期:1988年 04月 23日
住 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99号金融城 1号楼 8-9、11-19、25-33
层2
邮政编码:210009
电 话:025-86816906
传 真:025-86816907
互联网网址:www.jsleasing.cn
电子信箱:info@jsleasing.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发行人系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以 2014年 5月 31日为基准日,将经审计净资产 3,873,442,184.92元,扣除一般风险准备金 271,873,559.87 元
以及拟向股东分配的利润 216,995,173.03元后,剩余部分为 3,384,573,452.02 元,
股东以此抵作股款投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其中 2,346,650,268.00 元折成股份公
司实收股本,剩余的 1,037,923,184.02元转入公司资本公积金,不再折股。
2 经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苏银监复【2017】117号)批准,公司住所变更为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99号金融城 1号楼 8-9、11-19、25-33层。2017年 6月 23
日,公司完成住所变更的工商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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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7月 31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 24697号),对发行人净资产进行了审计。
2014年 8月 1日,华信评估所出具了《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4]第 158号),对发行人净资产进行了评估。2014 年 11 月 11 日,江苏省银监局下发了《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批复》(苏银监复[2014]468号)。2014年 11月 17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678号),对上述折股认购进行了审验。2014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234,665.03万股,本次公开发行预计采用公开
发行新股(以下称“新股发行”)方式,发行股数不超过 63,999.97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控制下的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公司股东南京银行、国际金融公司、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法巴租赁及苏州物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按发行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本次 A股发行前本次 A 股发行后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
(万股)比例(%)持股数
(万股)比例(%)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SS)国有股东 64,000.00 27.27 64,000.0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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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法人持股 63,000.00 26.86 63,000.00 21.09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SS)国有股东 29,220.00 12.45 29,220.00 9.78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SS)国有股东 23,400.00 9.97 23,400.00 7.83
国际金融公司境外法人持股 20,000.00 8.52 20,000.00 6.70
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堆龙荣诚)
境内法人持股 19,411.80 8.27 19,411.80 6.50
法巴租赁境外法人持股 15,253.23 6.50 15,253.23 5.11
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国有股东 380 0.16 380 0.13
社会公众股-- 63,999.97 21.43
合计 234,665.03 100.00 298,665.00 100.00
注:SS指State-owned Shareholder,国有股东。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39号),江苏交通控股持有 64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 27.27%,界定为国有股东;扬子大桥持有 292,200,000股,占总股本的 12.45%,
界定为国有股东;广靖锡澄持有 234,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9.97%;界定为国
有股东;苏州物资持有 3,800,000股,占总股本的 0.16%,界定为国有股东。
2015年 11月 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65号),批准了发行人的国有股转持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号)和《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按照前述要求,在本次发行上市时,本公司上述国有股东不再根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转持本公司的相关股份。
本公司上述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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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扬子大桥、广靖锡澄的关联关系如下:江苏交通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扬子大桥合计 74.44%的股权,江苏交通控股间接持有广
靖锡澄 85%的股权。因而,江苏交通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49.69%的股权。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与技术情况
(一)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为中国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服务的行业涉及医疗、教育、工业制造、农业机械等。
(二)主要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
根据业务流程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公司参照银监会的监管要求以及行业经验,制定了《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租后事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并通过业务部门、项目审核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协同运作,构建了包括项目前期调查阶段、项目审核阶段及租后管理阶段在内的,较为完善的业务管理体系。
2、融资模式
公司的融资主要由金融同业部负责。金融同业部根据资金需求制定融资计划并进行资金管理。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同业拆入资金、金融债、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控制融资成本,降低流动性风险。公司未来还将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登陆资本市场,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
3、风险管理模式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针对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政策和业务操作指引,将公司的风险管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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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在各个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能中。公司还建立了风险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风险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实行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体系,并根据监管要求明确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项目审核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能。
(三)行业竞争状况及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在经历初创、迅猛发展、清理整顿后,我国融资租赁业逐渐走向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2007 年 3 月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合格金融机构参股或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随后,国内主要的商业银行先后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随着商业银行进入融资租赁业,我国融资租赁业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2016年底,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 53,300亿元,比 2007年 240亿元的总量增长 222倍。
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放开,国内融资租赁公司总数由 2007年的 93家增长到2016年底的 7,120家。截至 2016年底,金融租赁公司 59家,内资租赁公司 204家,外资租赁公司 6,857家。金融租赁公司虽然数量较少,但是凭借融资渠道以及风险管理水平方面的优势,在我国租赁市场中占据的市场份额最大。
根据银行业协会下属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的统计,报告期内在全国金融租赁公司中,江苏金融租赁各项指标的排名情况不断上升,资产规模排名中等,盈利能力排名前列,具体排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 2017年1-9月(名次/家数)
2016年
(名次/家数)
2015年
(名次/家数)
2014年
(名次/家数)
1 总资产 13/55 16/50 17/40 16/262 净资产 9/55 12/50 15/40 15/263 净利润 8/55 8/50 10/40 9/264 ROA 4/55 7/50 2/40 2/265 ROE 2/55 2/50 1/40 6/26注:截至2017年9月末,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因成立时间较短或尚未提供数据等原因,因此暂未纳入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当期统计范围。
其中,报告期各期末总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的金融租赁公司的具体排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 2017年1-9月(名次/家数)
2016年
(名次/家数)
2015年
(名次/家数)
2014年
(名次/家数)
1 总资产 13/37 16/32 17/25 16/212 净资产 9/37 12/32 15/25 15/21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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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净利润 8/37 8/32 10/25 9/214 ROA 2/37 1/32 1/25 2/215 ROE 2/37 2/32 1/25 6/21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7年 9月末,公司拥有 10处房产。
(二)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 2017年 9月末,本公司已取得的重要的资质证书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经营范围许可期限首次取得时间
1 金融许可证 No. 00578689 许可经营银监会批准的业务 2017/06/23起 1988年 4月
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50325号
经营医疗器械业务 2015/6/1-2020/5/31 2004年 9月
3 同业拆借资格银总部函[2015]10号同业拆借 2015年 2月 5日起 2008年 4月
注:经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苏银监复【2017】117号)批准,公司住所变更为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11-19、25-33层。2017年6月23
日,公司完成《金融许可证》的更换。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及其所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从事不同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除江苏交通控股、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外,本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南京银行、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及其对外投资企业均不涉及融资租赁业务,国际金融公司、法巴租赁未在中国境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因此与本公司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江苏交通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 49.69%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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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
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54 江苏远洋远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2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55 香港江通有限公司
3 无锡市靖澄广告有限公司 56 江苏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
4 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7 江苏远洋(香港)船务有限公司
5 昆山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8 苏州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6 江苏宁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59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7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 60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8 宁沪置业(苏州)有限公司 61 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9 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62 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 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63 江苏集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1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64 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江苏快鹿扬州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5 南京空港油料有限公司
13 江苏快鹿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66 江苏蓝天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4 江苏快鹿宿迁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7 江苏鼎宸有限公司
15 江苏快鹿南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8 南京大通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16 江苏快鹿徐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69 江苏康居源置业有限公司
17 江苏快鹿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70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8 南京飞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71 江苏省铁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19 江苏快鹿商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72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0 江苏快鹿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73 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1 江苏快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74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2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5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23 江苏京沪广告有限公司 76 太仓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24 江苏和泰置业有限公司 77 太仓泸州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25 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8 太仓泉州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26 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9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80 协立投资咨询管理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
28 江苏沪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81 常州金坛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9 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2 苏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3 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 江苏通宁和泰置业有限公司 84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
32 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5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33 江苏溧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86 通昌置业南通有限公司
34 江苏溧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7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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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江苏溧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8 江苏大丰港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9 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7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90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8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91 云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9 苏州苏通大桥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92 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40 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93 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1 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94 苏交控清洁能源徐州有限公司
42 江苏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95 苏交控清洁能源铜山有限公司
43 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96 苏交控丰县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44 江苏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97 苏交控新能源科技丰县有限公司
45 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8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6 江苏省苏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99 江苏兴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7 江苏省铁路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100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48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1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49 江苏金陵润扬大桥酒店有限公司 102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0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3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1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104 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2 江苏省外轮供应公司 105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53 江苏远洋新世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中,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企业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
1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10 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2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4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3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6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5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9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控股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江苏交通控股不能控制但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且在报告期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的单位如下所示;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
1 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 4 南通通沙港务有限公司
2 苏州君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
3 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 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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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扬子大桥、广靖锡澄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南京银行、国际金融公司、青岛融诚(现更名为堆龙荣诚)及法巴租赁,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分别为 26.86%、8.52%、8.27%和 6.50%。
5、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无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
6、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职务姓名
董事蔡任杰、常青、孙宏宁、陈祥辉、饶建辉、顾德军、杜文毅、许长新
监事彭向峰、陆彩明、刘明、陶莉、叶岚、许峰
高级管理人员常青、孙宏宁、陈祥辉、靳向东、张迅、钱永祥、姚蓓
7、其他关联方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前述已披露关联方以外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董事禹志强担任独立董事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杜文毅、饶建辉担任董事
南京跃进汽车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杜文毅担任董事
江苏博瑞杰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饶建辉担任董事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China—ASEANInvestmentCooperationFund)
公司原董事MichaelK.Ipson(叶迈克)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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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腾信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凯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樊扬担任董事
天津乐乐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樊扬配偶控制的公司
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尉安宁担任董事
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颜延担任董事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公司独立董事王明朗担任合伙人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
公司原监事孙宏宁担任董事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监事陈仲扬担任董事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许峰担任董事的公司
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监事许峰、原监事孙宏宁担任董事
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控股高管靳向东担任董事
宁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
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苏北铁路有限公司
交通控股高管钱永祥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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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交通控股董事顾德军担任董事
银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力合联升电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控股董事许长新担任独立董事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交通控股高管张迅担任董事
(三)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融资产生的利息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北京银行 4,150.97 5,415.90 5,945.83 4,524.89
南京银行 8,039.35 3,577.17 843.30 8,668.41
国际金融公司 2,812.26 2,962.09 1,815.97 1,815.98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682.95 1,204.65 1,218.93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7.90 293.41 289.26 211.75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17.81 210.97 350.22 558.44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3.36 225.76 -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1.38 327.17 -
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 123.94 272.60 300.00
南通通沙港务有限公司- 96.18 79.78 -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44.71 107.53 117.00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31.42 198.25 180.27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11.07 93.88 26.29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1,130.42 1,371.51
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 416.79 845.96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2.23 305.61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7.38 373.12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8.89
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6.91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9.22
苏州君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8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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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88.70 ---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991.68 ---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63 ---
合计 16,963.37 13,877.37 13,463.42 20,793.68
税前利息支出总额 124,605.59 117,607.92 121,537.56 97,127.72
占税前利息支出总额比例 13.61% 11.80% 11.08% 21.41%
定价原则参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期Shibor利率或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等确定
注:南京银行利息支出中包含其为公司承销金融债及资产支持证券而产生的债券承销费的摊销。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该债券承销费的摊销分别为94.12万元、
249.61万元、221.44万元和322.10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税前)总金额的比重分别为21.41%、11.08%、11.80%和13.61%。随着公司融资渠道的
不断拓宽,公司在融资渠道方面对关联方的利息支出比例总体处于较低水平,在融资方面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
(2)手续费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南京银行 305.33 895.82 - 17.00
法巴租赁 527.81 371.35 248.31 -
国际金融公司 59.84 39.23 --
合计 892.98 1,306.41 248.31 17.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总额 1,851.73 2,397.51 1,435.36 1,120.42
占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总额比例 48.22% 54.49% 17.30% 1.52%
主营业务成本 119,096.08 111,076.35 107,752.43 88,407.69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75% 1.18% 0.23% 0.02%
定价原则公司将手续费支出作为现金流出纳入合同收益率或融资利率的考量,根据合同收益率或融资利率判断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由业务推介费、咨询服务费、融资手续费构成,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业务推介费 1,039.33 1,499.14 461.54 365.57
咨询服务费 527.81 371.35 248.31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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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手续费 251.02 443.78 590.56 659.00
其他 33.55 83.23 134.96 95.84
合计 1,851.73 2,397.51 1,435.36 1,120.42
业务推介费是指公司为获取客户资源,通过合作机构介绍并与承租人成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向其支付的费用。业务推介费的收费标准是在综合考虑项目综合收益率、项目规模、项目类型、项目的获取难度等因素经双方协议确定。2014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因南京银行成功向公司推介项目,公司对南京银行产生手续费支出。
咨询服务费目前仅向法巴租赁支付,是根据公司与法巴租赁签订的合作协议,法巴租赁帮助公司建立厂融中心,针对厂商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产品规划、管理程序设计、市场营销等环节给予公司指导和建议,并根据自身合作厂商以及公司的需求情况,对双方进行引荐。公司根据厂融中心的新增业务投放金额,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税后)向法巴租赁支付咨询服务费。
融资手续费主要为公司向融资对象支付的拆借承诺费、额度管理费、保函手续费、财务顾问费以及因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向信托、资产托管方支付的费用。其中拆借承诺费是指融资对象在约定借款额度和有效期内因对公司预留拆借资金头寸而向公司收取的费用。拆借承诺费按照协议约定的借款额度、公司未使用的借款期限按一定费率计算。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根据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对国际金融公司产生手续费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产生的手续费支出按市场原则定价,且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低,对公司业务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产生的利息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沣邦租赁 2,177.74 243.58 --
南京银行 112.53 91.73 34.04 320.78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93 ---
北京银行 0.02 1.07 4.94 2.11
江苏银行 0.004 0.005 1.14 5.4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6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0.04
合计 2,293.22 336.39 40.12 328.36
利息收入 229,007.27 248,583.01 201,605.10 159,639.17
占利息收入比例 1.00% 0.14% 0.02% 0.21%
定价原则
银行存款或资金拆借业务参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或同期 Shibor利率确定;融资租赁业务综合承租人经营情况、租赁物情况、担保情况等风险因素,以及与承租人商务谈判情况确定合同收益率公司对沣邦租赁和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的收入产生于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对其他关联方的收入由公司将资金存放于关联方,以及在同业市场上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所产生。上述业务均按市场原则定价,与同期同类业务的定价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收入金额及占比均较低,对公司业务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4)物业管理费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3.22 35.76 31.53 28.46
合计 23.22 35.76 31.53 28.46
业务及管理费 12,718.27 12,680.24 8,182.66 6,808.88
占业务及管理费比例 0.18% 0.28% 0.39% 0.42%
定价原则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的价格标准确定
公司购置了位于和泰大厦 26、27 楼的房产并向第三方租赁和泰大厦的其他
部分房产作为公司业务经营场所。和泰大厦为正常对外租售的商用写字楼,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报告期内,由于业主委员会聘用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公司按照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的价格标准,向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该物业管理费用占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较低,对公司业务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7
关键管理人员 805.25 1,103.00 822.48 784.78
合计 805.25 1,103.00 822.48 784.78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担保人担保事项合同金额(万元)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
1 江苏交通控股
10江苏租赁债 50,000.00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2 江苏交通控股
14江苏租赁债 150,000.00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3 江苏交通控股
平安—江苏金融租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300,000.00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发生的费用等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4个月止
注1: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二)10、应付债券”,
公司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平安—江苏金融租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一、(二)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注2:“10江苏租赁债”金融债已于2015年内到期并完成兑付;“14江苏租赁债”第一期于2017年2月到期并完成兑付,“14江苏租赁债”第二期于2017年9月完成兑付。
(三)与关联方的往来余额
1、银行存款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南京银行 16.38 115.53 75.70 10,072.36
北京银行 3.12 3.13 156.14 149.43
江苏银行 1.34 1.37 1.38 0.73
对关联方合计 20.84 120.02 233.22 10,222.52
银行存款 44,730.50 35,005.93 52,113.25 33,653.41
占比 0.05% 0.34% 0.44% 30.37%
2、应收融资租赁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沣邦租赁 18,945.31 55,011.70 --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184.97 ---
对关联方合计 19,130.27 55,011.70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8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4,656,727.63 4,139,581.22 3,203,815.99 2,590,925.16
占比 0.41% 1.33%--
2016年11月,公司对沣邦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上述业务于2016年度产生的收入情况请参见本节“三、(二)、1、(3)利息收入”。上述业务按
市场原则定价,与同期同类业务的定价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及收入金额占比均较低,对公司业务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法巴租赁 17.50 - 21.43 34.09
对关联方合计 17.50 - 21.43 34.09
其他应收款 1,861.97 812.78 3,165.38 7,446.43
占比 0.94%- 0.68% 0.46%
报告期内,公司对法巴租赁的其他应收款系公司为法巴租赁派驻业务人员代垫支付的房租,2014年末、2015年末以及2017年9月末余额均为未完成支付的代垫款余额。上述款项余额均在期后及时完成支付,不存在长期拖欠的情形。
4、其他资产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公司
1,106.94 737.96 --
国际金融公司 300.93 360.77 440.56 -
对关联方合计 1,407.87 1,098.73 440.56 -
2015年度,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期限为5年,金额为40,000万元,并根据该协议约定向国际金融公司预先支付的借款前端费等。2016年7月,公司向国际金融公司提取了该借款,上述前端费在借款协议约定的期间内逐步摊销。
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集中购买并统一打造省国际人才公寓的通知》,公司向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公司预付购买人才公寓住房的部分款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9
5、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42,000.00 --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000.00 ---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 10,000.00 10,000.00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 5,000.00 7,000.00 3,500.00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4,000.00 27,000.00
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 5,000.00 5,000.00
南通通沙港务有限公司-- 4,000.00 -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11,000.00 -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10,000.00 -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0,000.00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30,000.00
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 15,300.00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500.00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100.00
对关联方合计 75,500.00 5,000.00 93,000.00 102,400.00
有息债务余额 3,612,651.03 3,136,298.58 2,383,039.14 1,927,378.63
占比 2.09% 0.16% 3.90% 5.31%
注:有息债务包括借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应付债券,下同。
6、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国际金融公司 71,500.00 71,500.00 31,500.00 31,500.00
对关联方合计 71,500.00 71,500.00 31,500.00 31,500.00
有息债务余额 3,612,651.03 3,136,298.58 2,383,039.14 1,927,378.63
占比 1.98% 2.28% 1.32% 1.63%
2013 年 3 月公司按照与国际金融公司签订的协议,向国际金融公司借入款项人民币 31,500万元,期限为 5年,借款利率为 5.765%,按季支付利息,本金
到期一次性支付。
2015年度,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期限为 5年,金额为 40,000万元,借款利率为 4.86%,按季支付利息,本金到期一次性支付。2016年 7月,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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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国际金融公司提取了该借款。
7、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12月 31日 2014年 12月 31日南京银行 170,000.00 220,000.00 50,000.00 50,000.00
北京银行 130,000.00 100,000.00 150,000.00 100,000.00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000.00 -
对关联方合计 300,000.00 320,000.00 220,000.00 150,000.00
有息债务余额 3,612,651.03 3,136,298.58 2,383,039.14 1,927,378.63
占比 8.30% 10.20% 9.23% 7.78%
8、应付利息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国际金融公司 782.90 782.90 388.07 388.0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1.39 270.88 67.22 502.9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9.58 113.82 603.33 175.69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50.75 ---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6.92 ---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6.04 - 15.20 17.11
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44 6.65 11.21 6.42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63 ---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5.19 46.20
江苏省通沙汽车轮渡管理处-- 7.41 9.17
南通通沙港务有限公司-- 5.32 -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66 3.67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5.94 -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14.62 -
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 13.29 -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3.29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55.00
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 24.74
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8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02
对关联方合计 1,456.64 1,174.24 1,202.77 1,246.08
应付利息 22,685.00 20,261.60 15,163.62 9,569.35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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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6.42% 5.80% 7.93% 13.02%
9、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名称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法巴租赁 489.81 331.65 248.31 -
南京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70 ---
对关联方合计 497.51 331.65 248.31 -
其他应付款 41,534.62 24,848.18 21,803.34 15,628.66
占比 1.20% 1.33% 1.14%-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对法巴租赁的其他应付款为公司计提的应付未付的手续费支出。
(四)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参照市场环境,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并履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决策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颜延、王明朗、裴平、孙传绪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作价公允,符合市场公平原则,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决策行为合法、有效。公司申报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及误导性陈述。”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有董事 12名,其中独立董事 4名,任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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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期间至 2020年 11月止。各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熊先根先生,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董事长,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江苏产权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公司总经理;江苏金融租赁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江苏金融租赁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义勤先生,1963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金融租赁业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杜文毅先生: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交通规划设计院计划财务室副主任、主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处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刘恩奇先生:1964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综合计划处科员、信托处业务一科副科长、信托处业务一科科长、信贷四部副总经理、新街口支行副行长、信贷业务部副经理、雨花支行行长;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武汉分行副行长拟任人选、副行长、党委委员;2012 年 7 月至今任南京银行财务负责人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行长及党委委员。
饶建辉先生:1958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董事,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铁道部戚墅堰机车车辆厂团委副书记、书记;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工部副部长、部长,统战部副部长、部长,团省委常委,省青联秘书长;江苏沪宁高速公路南京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尉安宁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董事,农业经济学博士。历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银川)经济学统计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自然资源局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董事、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董事、常务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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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业务发展主管、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2012 年至今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樊扬先生:1972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渣打银行天津分行信贷助理;荷兰银行北京分行信贷经理;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经理;北京鹏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国际金融公司投资官员、高级投资官员。现任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执行总经理。
Olivier De Ryck(奥理德)先生:1963年 5月出生,比利时国籍。本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Regionale du Nord银行欧洲业务经理;Parisienne de
Credit银行国际分支经理;富通银行(法国)业务中心经理;富通租赁集团(法国)子公司总经理;富通租赁集团区域经理,分管法国、比利时、瑞士、意大利、波兰、罗马尼亚、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事务;法巴租赁欧洲地中海地区国际部总经理;法巴租赁国际业务部、非战略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法巴租赁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颜延先生:1972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独立董事,博士硕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拥有律师资格,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江苏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厅主任科员。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王明朗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国史密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裴平先生:195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大学金融学系主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南京大学国际金融管理研究所所长。
孙传绪先生:195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本科生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江苏省地税局稽查局长、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任副秘书长。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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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有监事 6名,其中职工监事 2名,任期至 2020年 11月止。各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许峰先生:1973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办公室科员,工业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国民经济综合处副科长,主任科员;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职员;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陈仲扬先生:1967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计划处科员、副科长(主持工作);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路产路权处路权处副处长、处长;江苏交通控股营运安全部副部长、工程技术部副部长、扩建项目办公室主任。2016年 10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企管法务部部长。
潘瑞荣先生:1964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南京银行财务会计处副处长、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现任南京银行总行审计部总经理。
徐泽敏先生:196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监事,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交通局监理公司监理组长;江苏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锡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
王仲惠先生:196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职工监事,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江苏金融租赁劳资员、业务部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业务部副经理、经理、稽核部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评审部资深评审主管。
汪宇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职工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苏金融租赁业务部副经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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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部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风险管理部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张义勤先生:1963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金融租赁业务员、业务主办、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总经理。
佘云祥先生:1962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金融租赁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现任江苏金融租赁副总经理。
朱强先生:1966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显像管厂供应科长;南京三能电力仪表有限公司总师办主任;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江苏金融租赁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副总经理。
张春彪先生: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财务总监,本科学历。历任南京金陵机械厂财务科会计;南京长江家用电器厂财会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江苏金融租赁财务部会计、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财务总监。
郑寅生先生:1974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市场总监,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会计处副主任科员;香港恒生银行(中国)南京分行财务主管;江苏金融租赁业务部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江苏金融租赁市场总监。
周柏青先生:197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金融租赁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江苏金融租赁董事会秘书。
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所任职务 2016年从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万元)
熊先根董事长 125.40
姚蓓董事未在本公司领薪
杜文毅董事未在本公司领薪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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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志强董事未在本公司领薪
饶建辉董事未在本公司领薪
Michael K.Ipson(叶迈克)董事未在本公司领薪
樊扬董事未在本公司领薪
Olivier De Ryck(奥理德)董事未在本公司领薪
颜延独立董事 10.00
王明朗独立董事 10.00
裴平独立董事 10.00
孙传绪独立董事 10.00
孙宏宁监事会主席未在本公司领薪
潘瑞荣监事未在本公司领薪
许峰监事未在本公司领薪
徐泽敏监事未在本公司领薪
袁汉平监事未在本公司领薪
陈勋职工监事 108.80
汪宇职工监事 68.40
张义勤总经理 125.40
佘云祥副总经理 102.50
朱强副总经理 95.00
张春彪财务总监 69.08
郑寅生市场总监 63.80
周柏青董事会秘书 63.80
注1:上表中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包含以前年度延期至本年度支付的薪酬和当年度实际支付的薪酬,不包含当年度延期至以后年度支付的薪酬。
注2:在本公司领薪的董事长及高管人员未在其他关联方处领薪。
注3:袁汉平已于2016年11月辞任监事。
注4: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监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均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均不存在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对外投资。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职务姓名兼职情况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本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董事杜文毅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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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南京跃进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股东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博瑞杰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江苏沪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饶建辉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股东堆龙荣诚之股东北京中信的管理合伙人
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股东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
中腾信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凯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樊扬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宁波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尉安宁
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OlivierDeRyck
(奥理德)
法巴租赁
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负责亚洲、美国)
本公司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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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颜延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明朗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裴平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传绪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陈仲扬
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本公司股东潘瑞荣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股东南京银行控制的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投资发展部部长
本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太仓港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南京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省国际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许峰
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监事
徐泽敏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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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无锡市靖澄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苏州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以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兼职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其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江苏交通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扬子大桥合计74.44%的股权,江苏交通控股间接持有广
靖锡澄85%的股权。因而,江苏交通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49.69%的股
权。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投资性质的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和投资主体。江苏交通控股成立于 1993年 3月 5日,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68亿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291号,法定代表人为蔡任杰,经营范围为: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在省政府授权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高速公路收费,实业投资,国内贸易。
江苏交通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苏交通控股总资产为2,626.33亿元,净资产为918.49亿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
81.30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
至2017年9月30日,江苏交通控股总资产为2,871.28亿元,净资产为1,038.15亿
元,2017年1-9月净利润为78.0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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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842,264.18 5,801,971.83 5,752,567.81 10,685,310.50
银行存款 447,305,045.63 350,059,288.81 521,132,513.05 336,534,060.77
应收融资租赁款 45,158,726,578.74 40,192,165,461.15 31,305,525,892.19 25,442,072,818.18
应收票据 1,000,000.00 - 1,850,000.00 5,056,953.75
拆出资金 300,000,000.00 5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855,338.60 24,759,941.56 --
应收账款 27,069,545.92 48,835,590.67 52,186,108.47 63,167,383.50
应收利息 324,809,604.68 262,358,804.55 175,348,631.77 161,402,596.4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6,697,094.20 66,399,517.05 27,996,162.78 -
其他应收款 18,619,742.16 8,127,789.33 31,653,789.68 74,464,345.65
投资性房地产 10,015,171.53 10,359,164.51 10,911,097.67 8,351,517.13
固定资产 560,443,650.25 32,734,197.98 33,751,765.74 31,669,259.08
在建工程 0.00 512,130,168.40 505,873,252.11 478,823,264.92
无形资产 9,157,585.86 7,211,790.48 5,315,728.20 3,895,417.45
长期待摊费用 12,439,097.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5,620,861.96 197,754,573.11 80,954,335.99 30,075,686.45
其他资产 175,806,795.37 16,546,500.69 6,355,555.56 1,950,000.00
资产合计 47,379,408,376.81 41,785,244,760.12 32,764,607,401.02 26,648,148,613.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借款 4,193,557,247.00 2,195,250,000.00 2,600,051,000.00 2,775,453,000.00
拆入资金 25,593,333,333.36 22,627,083,333.35 16,222,416,666.67 14,504,380,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
应付账款 122,739,242.59 45,745,309.90 20,574,988.50 72,824,655.84
递延收益 633,544,142.00 569,054,730.86 405,341,325.05 348,028,992.50
应付职工薪酬 69,077,546.86 29,924,674.02 6,735,050.05 3,904,648.62
应付利息 226,850,036.85 202,615,964.28 151,636,216.41 95,693,510.83
应交税费 137,161,403.62 178,151,289.88 136,046,661.02 78,010,592.10
其他应付款 415,346,166.48 248,481,824.88 218,033,366.81 156,286,573.71
应付债券 3,339,619,741.23 3,540,652,446.01 2,007,923,760.15 1,993,953,275.96
长期应付款 3,560,598,591.96 3,743,886,472.03 3,335,720,685.55 2,374,934,124.79
应付股利--- 216,995,173.03
其他负债 18,757,013.74 14,675,560.81 --
负债合计 41,310,584,465.69 36,395,521,606.02 28,104,479,720.21 22,620,464,547.38
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2,346,650,268.00 2,346,650,268.00 2,346,650,268.00 2,346,650,268.00
资本公积 1,037,923,184.02 1,037,923,184.02 1,037,923,184.02 1,037,923,184.02
其他综合收益 5,775,698.57 5,552,515.70 --
盈余公积 192,772,362.65 192,772,362.65 110,368,066.89 37,123,705.46
一般风险准备 623,474,422.12 623,474,422.12 482,070,588.45 390,166,808.42
未分配利润 1,862,227,975.76 1,183,350,401.61 683,115,573.45 215,820,100.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68,823,911.12 5,389,723,154.10 4,660,127,680.81 4,027,684,066.4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7,379,408,376.81 41,785,244,760.12 32,764,607,401.02 26,648,148,613.8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收入 2,290,072,743.09 2,485,830,079.29 2,016,051,025.40 1,596,391,684.91
利息支出-1,172,443,541.51 -1,086,788,441.92 -1,063,170,726.62 -872,872,733.47
净利息收入 1,117,629,201.58 1,399,041,637.37 952,880,298.78 723,518,951.44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96,913,581.88 434,287,346.21 384,163,334.63 341,451,901.5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8,517,251.05 -23,975,050.32 -14,353,586.68 -11,204,160.25
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8,396,330.83 410,312,295.89 369,809,747.95 330,247,741.34
汇兑损失-3,242,591.85 ---
投资收益 2,964,736.98 712,8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02,983.75 -2,547,645.15 --
其他业务收入 7,221,498.62 2,221,263.72 2,726,876.13 2,489,605.45
其他业务成本-2,803,456.78 -4,150,199.40 -864,766.54 -477,498.72
营业收入 1,508,568,703.13 1,805,590,152.43 1,324,552,156.32 1,055,778,799.51
税金及附加-3,553,216.02 -22,593,986.38 -33,586,226.86 -27,879,562.95
业务及管理费-127,182,665.68 -126,802,398.49 -81,826,618.70 -68,088,767.25
资产减值损失-222,250,607.48 -558,901,420.88 -322,329,940.12 -224,448,162.80
营业支出-352,986,489.18 -708,297,805.75 -437,742,785.68 -320,416,493.00
营业利润 1,155,582,213.95 1,097,292,346.68 886,809,370.64 735,362,306.51
营业外收入 425,259.19 2,262,454.98 90,574,527.12 72,879,168.65
营业外支出-628,355.72 -497,617.80 -278,288.51 -84,505.63
利润总额 1,155,379,117.42 1,099,057,183.86 977,105,609.25 808,156,969.53
减:所得税费用-288,769,521.83 -275,014,226.27 -244,661,994.90 -202,160,783.26
净利润 866,609,595.59 824,042,957.59 732,443,614.35 605,996,186.27
其他综合收益 223,182.87 5,552,515.70 --
综合收益总额 866,832,778.46 829,595,473.29 732,443,614.35 605,996,186.27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0.37 0.35 0.31 0.2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的租赁本金 21,837,816,478.12 16,415,772,078.79 9,929,001,039.11 7,980,406,393.78
吸收租赁风险金/保证金所收到的现金 780,246,962.80 977,807,301.00 953,042,253.00 776,156,600.30
收到的租赁收益 2,343,128,894.11 2,624,220,881.50 2,289,180,237.79 1,540,023,640.00
借款及同业拆借净增加额 4,961,271,647.01 5,999,865,666.68 1,542,634,666.67 5,015,261,000.00
收到的手续费收入 511,328,680.50 623,390,663.08 505,887,116.02 517,014,784.5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减少额-- 2,331,754.32 3,465,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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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3,00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74,207.76 10,240,400.59 130,169,684.17 64,030,969.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53,866,870.30 26,651,296,991.64 18,352,246,751.08 15,896,358,516.99
支付的租赁资产款-27,860,155,084.60 -26,341,023,479.32 -16,104,904,640.80 -15,208,900,653.75
支付的利息-1,012,008,215.98 -1,019,908,199.93 -1,024,567,626.77 -933,586,788.37
偿还租赁风险金/保证金所支付的现金-57,795,295.00 -64,992,395.00 -10,513,182.71 -23,959,175.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5,093,558.08 -63,771,466.23 -50,212,857.42 -43,662,907.89
支付的各项税费-404,675,417.94 -481,124,715.48 -482,310,330.14 -358,852,235.98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增加额-273,058.87 -8,344.0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658,476,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8,590,382.93 -60,435,381.88 -46,701,426.80 -61,407,119.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438,591,013.40 -28,031,263,981.85 -17,719,210,064.64 -17,288,844,880.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275,856.90 -1,379,966,990.21 633,036,686.44 -1,392,486,363.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307,586.7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94,292.80 712,8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 35,000.00 52,500.00 1,888.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36,879.51 765,300.00 1,888.35 -
投资支付的现金--31,0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6,652,108.67 -36,943,671.44 -6,741,639.25 -187,515,118.55
支付与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210,000.00 0.00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862,108.67 -67,943,671.44 -6,741,639.25 -187,515,118.55
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65,525,229.16 -67,178,371.44 -6,739,750.90 -187,515,118.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与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2,184,695.8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151,868,038.89 1,994,000,000.00 913,828,000.00 1,5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1,868,038.89 1,994,000,000.00 913,828,000.00 1,782,184,695.80
偿还债券支付的现金-3,357,989,225.37 -465,861,200.00 -904,600,000.00 -
偿付利息及手续费支付的现金-206,122,459.39 -102,025,602.58 -136,532,298.60 -22,500,000.00
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187,732,021.44 -100,000,000.00 -316,995,173.03 -150,000,000.00
支付与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61,970.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54,605,676.33 -667,886,802.58 -1,358,127,471.63 -172,500,000.00
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602,737,637.44 1,326,113,197.42 -444,299,471.63 1,609,684,695.80
汇率变动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7,012,990.30 -121,032,164.23 181,997,463.91 29,683,213.2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4,712,595.74 525,744,759.97 343,747,296.06 314,064,082.7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1,725,586.04 404,712,595.74 525,744,759.97 343,747,296.06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92 4.40 -0.18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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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136.77 -183.48 --
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及其他应收款 862.06 1,577.19 703.18 1.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正常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 9,045.01 7,233.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23 72.09 -15.20 47.65
小计 1,978.53 1,570.18 9,732.81 7,280.97
所得税影响额-494.63 -392.55 -2,433.20 -1,820.24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483.90 1,177.64 7,299.61 5,460.72
净利润数 86,660.96 82,404.30 73,244.36 60,599.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5,177.06 81,226.66 65,944.76 55,138.89
(三)主要财务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为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期间 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
2016年 12月 31日/2016年度
2015年 12月 31日/2015年度
2014年 12月 31日/2014年度
资产负债率 87.19% 87.10% 85.78% 84.8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 0.35 0.31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36 0.35 0.28 0.23
每股净资产(元) 2.59 2.30 1.99 1.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3 -0.59 0.27 -0.60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0.15 -0.05 0.08 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5% 16.45% 16.89% 15.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9% 16.22% 15.21% 14.29%
总资产收益率 1.94% 2.21% 2.47% 2.69%
费用率 4.73% 4.34% 3.41% 3.51%
成本收入比 8.43% 7.02% 6.18% 6.45%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项目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7年1-9月 15.15% 14.89%
2016年度 16.45% 16.22%
2015年度 16.89% 15.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4年度 15.70% 14.29%
2017年1-9月 0.37 0.36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2016年度 0.35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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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
2015年度 0.31 0.28
2014年度 0.26 0.23
2017年1-9月 0.37 0.36
2016年度 0.35 0.35
2015年度 0.31 0.28
稀释每股收益

2014年度 0.26 0.23
3、主要监管指标
本公司数据
指标类别指标名称指标标准(%)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资本充足率注 1 11.69% 12.35% 14.48% 15.2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注 1 10.66% 11.26% 13.32% 14.14%资本充足(新办法)
一级资本充足率注 1 10.66% 11.26% 13.32% 14.14%
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50 6.32% 8.36% 7.83% 11.09%
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30 6.32% 8.36% 7.83% 11.09%
单一客户关联度≤30 2.64% 8.36%--
单一股东关联度≤30 2.64% 8.36%--
全部关联度≤50 2.67% 8.36%--
同业拆借比例≤100 5.27% 7.28% 16.40% 24.25%
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5 0.92% 0.96% 0.86% 0.62%
拨备覆盖率? ≥150 327.74% 303.41% 266.82% 289.44%
其他指标
拨备率? 注 2 3.02% 2.91% 2.29% 1.80%
注1:根据《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2]57号),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9%、9.3%、9.7%和10.1%,一级资本充
足率不低于6.9%、7.3%、7.7%和8.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9%、6.3%、6.7%和7.1%。
注2:根据《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盈利能力较强、贷款损失准备补提较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6年底前,拨备率不低于2.5%。
(四)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分析的意见
1、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收入 229,007.27 248,583.01 201,605.10 159,639.17
利息支出-117,244.35 -108,678.84 -106,317.07 -87,287.27
净利息收入 111,762.92 139,904.16 95,288.03 72,351.9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9,691.36 43,428.73 38,416.33 34,145.1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851.73 -2,397.51 -1,435.36 -1,120.42
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839.63 41,031.23 36,980.97 33,0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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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296.47 71.28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0.30 -254.76 --
其他业务收入 722.15 222.13 272.69 248.96
其他业务成本-280.35 -415.02 -86.48 -47.75
营业收入 150,856.87 180,559.02 132,455.22 105,577.88
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加26,877.34万元,增幅25.46%,
2016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加48,103.80万元,增幅36.32%,2014年—2016年营业
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77%。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
收入等所构成的租赁业务收入的增长所推动的。
利息收入主要包括租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包括租赁手续费收入等。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构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租息收入 227,720.50 247,816.77 200,805.48 158,417.92
委托贷款- 117.85 124.73 138.25
银行存款 805.23 561.85 634.43 506.01
同业拆放 481.54 86.53 40.47 577.00
利息收入小计 229,007.27 248,583.01 201,605.10 159,639.17
租赁手续费收入 39,493.46 43,286.57 38,416.33 34,145.19
其他手续费收入 197.90 142.16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小计 39,691.36 43,428.73 38,416.33 34,145.19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68,698.63 292,011.74 240,021.44 193,784.36
其中,租息收入、租赁手续费收入等构成公司的租赁业务收入,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租息收入 227,720.50 247,816.77 200,805.48 158,417.92
租赁手续费收入 39,493.46 43,286.57 38,416.33 34,145.19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17.85 124.73 138.25
租赁业务收入小计 267,213.97 291,221.19 239,346.54 192,701.36
(1)租赁业务收入按行业分类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行业?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6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卫生和社会工作 101,408.60 37.95 123,668.04 42.47 101,245.30 42.30 79,003.11 41.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1,893.32 34.39 69,006.92 23.70 42,358.56 17.70 31,345.46 16.27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8,877.90 7.06 32,294.22 11.09 26,730.80 11.17 16,505.82 8.57
教育 19,366.77 7.25 25,822.09 8.87 29,090.68 12.15 29,104.12 15.1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851.10 5.18 18,646.57 6.40 16,286.09 6.80 11,213.79 5.8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172.24 1.56 7,051.08 2.42 9,497.49 3.97 7,303.17 3.79
制造业 3,326.89 1.25 5,094.00 1.75 8,142.47 3.40 15,312.25 7.95
其他 14,317.14 5.36 9,638.28 3.31 5,995.13 2.50 2,913.64 1.51
合计 267,213.97 100.00 291,221.19 100.00 239,346.54 100.00 192,701.36 100.00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公司租赁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卫生、水利等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的行业,制造业对公司的收入贡献显著降低,与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行业分布变动情况基本一致。
(2)租赁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地区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江苏省 44,270.28 16.57 64,458.71 22.13 67,026.68 28.00 68,795.60 35.70
湖南省 32,636.62 12.21 34,049.47 11.69 21,151.96 8.84 12,735.90 6.61
四川省 23,266.17 8.71 29,590.51 10.16 25,397.32 10.61 18,896.49 9.81
安徽省 20,303.42 7.60 29,273.16 10.05 27,344.60 11.42 25,372.70 13.17
河南省 24,399.56 9.13 21,767.10 7.47 14,220.49 5.94 11,081.03 5.75
山东省 15,851.29 5.93 16,527.43 5.68 11,932.00 4.99 9,233.89 4.79
云南省 15,602.11 5.84 16,309.42 5.60 12,989.68 5.43 7,094.81 3.68
贵州省 14,586.99 5.46 10,734.96 3.69 6,477.76 2.71 2,336.19 1.21
湖北省 12,169.11 4.55 10,460.39 3.59 7,235.88 3.02 4,007.85 2.08
辽宁省 10,701.87 4.00 9,921.78 3.41 8,531.82 3.56 3,746.92 1.94
江西省 6,092.03 2.28 7,963.07 2.73 7,216.04 3.01 3,417.67 1.77
重庆市 4,261.26 1.59 5,947.70 2.04 5,580.31 2.33 5,061.96 2.63
内蒙古自治区 5,236.62 1.96 5,732.25 1.97 4,077.17 1.70 4,658.42 2.42
其他地区 37,836.65 14.16 28,485.25 9.78 20,164.80 8.42 16,261.93 8.44
合计 267,213.97 100.00 291,221.19 100.00 239,346.54 100.00 192,701.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江苏省,并积极向省外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拓展。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在江苏省租赁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7
35.70%、28.00%、22.13%和16.57%,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而在湖南省、河南
省等中西部地区的租赁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上升,因此公司不存在因业务集中在某一区域而产生区域依赖风险。
(3)租赁业务收入按客户类型分类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客户
类型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
(%)大型 21,321.77 7.98 27,335.88 9.39 29,235.43 12.21 26,582.27 13.79
中型 116,872.67 43.74 143,976.80 49.44 119,061.06 49.74 95,531.78 49.58
小型 116,717.87 43.68 113,363.71 38.93 88,573.85 37.01 69,795.40 36.22
微型及个人 12,301.65 4.60 6,544.81 2.25 2,476.20 1.03 791.91 0.41
合计 267,213.97 100.00 291,221.19 100.00 239,346.54 100.00 192,701.36 100.00
公司客户以中小型客户为主。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对中小型客户租赁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85.79%、86.75%、88.37%和87.42%。
(4)租赁业务收入按业务模式分类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
(%)直租业务 9,067.25 3.39 6,079.98 2.09 7,435.14 3.11 13,032.57 6.76
回租业务 258,146.72 96.61 285,023.36 97.87 231,786.67 96.84 179,530.54 93.17
其他-- 117.85 0.04 124.73 0.05 138.25 0.07
合计 267,213.97 100.00 291,221.19 100.00 239,346.54 100.00 192,701.36 100.00
注:其他为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公司业务以回租业务为主。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租赁业务收入中回租业务占比分别为93.17%、96.84%、97.87%和96.61%。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业务收益率、融资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税后租赁收益率A
税前融资利率
B
税后融资利率C
租赁业务利差
D=A-C
2017年1-9月 7.87% 4.64% 4.36% 3.51%
2016年度 8.18% 4.40% 4.07% 4.11%
2015年度 8.09% 5.43% 4.75% 3.34%
2014年度 8.94% 6.00% 5.39% 3.55%
注:税后租赁业务收益率=(租息收入+手续费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日均余额
与2014年度相比,2015年度公司租赁收益率、融资利率等逐步下降,租赁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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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利差水平也有所下降。受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以及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租赁收益率有所降低。而公司的融资合同主要为固定利率合同,虽然随着基准利率的下调也逐步下降,但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受此影响,公司2015年度租赁业务利差有所下降。
与2015年度相比,2016年度公司租赁业务利差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主要系如下两个原因所致:第一、回租业务适用增值税率下降的影响。《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2012年10月启动“营改增”试点至2016年5月前,公司回租业务适用税率为17%,2016年5月1日起,公司回租业务适用税率为6%。合同初始签订时,公司根据与承租人协商确定的本金、合同期数、合同利率等,确定租金收取的计划安排,每期租金总额由本金、不含税租息及增值税三部分构成。合同执行期内,税收政策的变动对每期租金总额不构成影响。回租合同适用税率下降后,租金总额和本金均不变,增值税下降,不含税租息增加,从而推动税后租赁收益率上升;第
二、2016年度,由于货币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足,公司融资利率下降幅度较大。
与2016年度相比,2017年1-9月公司租赁业务利差有所下降,主要系如下两个原因所致:第一、受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等因素
的影响,公司租赁收益率有所降低;第二、2017年1-9月,受人民银行政策调控
影响货币市场流动性逐步收紧,资金利率不断上升,导致公司2017年1-9月融资利率较2016年度有所上升。
2、资产负债结构
(1)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84.23 0.01 580.20 0.01 575.26 0.02 1,068.53 0.04
银行存款 44,730.50 0.94 35,005.93 0.84 52,113.25 1.59 33,653.41 1.26
应收融资租赁款 4,515,872.66 95.31 4,019,216.55 96.19 3,130,552.59 95.55 2,544,207.28 95.47
应收票据 100.00 0.002 -- 185.00 0.01 505.70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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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出资金 30,000.00 0.63 5,000.00 0.1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85.53 0.01 2,475.99 0.06 ----
应收账款 2,706.95 0.06 4,883.56 0.12 5,218.61 0.16 6,316.74 0.24
应收利息 32,480.96 0.69 26,235.88 0.63 17,534.86 0.54 16,140.26 0.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669.71 0.14 6,639.95 0.16 2,799.62 0.09 --
其他应收款 1,861.97 0.04 812.78 0.02 3,165.38 0.10 7,446.43 0.28
投资性房地产 1,001.52 0.02 1,035.92 0.02 1,091.11 0.03 835.15 0.03
固定资产 56,044.37 1.18 3,273.42 0.08 3,375.18 0.10 3,166.93 0.12
在建工程-- 51,213.02 1.23 50,587.33 1.54 47,882.33 1.80
无形资产 915.76 0.02 721.18 0.02 531.57 0.02 389.54 0.01
长期待摊费用 1,243.91 0.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562.09 0.54 19,775.46 0.47 8,095.43 0.25 3,007.57 0.11
其他资产 17,580.68 0.37 1,654.65 0.04 635.56 0.02 195.00 0.01
资产总额 4,737,940.84 100 4,178,524.48 100.00 3,276,460.74 100.00 2,664,814.8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2014年至2017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增长77.80%。在发行人资产构成中,以应收融资租赁款为主,2014年
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占资产合计比例分别为95.47%、95.55%、96.19%和95.31%。
(2)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负债金额
(万元)
占比
(%)金额
(万元)
占比(%)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借款 419,355.72 10.15 219,525.00 6.03 260,005.10 9.25 277,545.30 12.27
拆入资金 2,559,333.33 61.95 2,262,708.33 62.17 1,622,241.67 57.72 1,450,438.00 64.1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0,000.00 7.26 300,000.00 8.24 300,000.00 10.67 --
应付账款 12,273.92 0.30 4,574.53 0.13 2,057.50 0.07 7,282.47 0.32
递延收益 63,354.41 1.53 56,905.47 1.56 40,534.13 1.44 34,802.90 1.54
应付职工薪酬 6,907.75 0.17 2,992.47 0.08 673.51 0.02 390.46 0.02
应付利息 22,685.00 0.55 20,261.60 0.56 15,163.62 0.54 9,569.35 0.42
应交税费 13,716.14 0.33 17,815.13 0.49 13,604.67 0.48 7,801.06 0.34
其他应付款 41,534.62 1.01 24,848.18 0.68 21,803.34 0.78 15,628.66 0.69
应付债券 333,961.97 8.08 354,065.24 9.73 200,792.38 7.14 199,395.33 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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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款 356,059.86 8.62 374,388.65 10.29 333,572.07 11.87 237,493.41 10.50
应付股利------ 21,699.52 0.96
其他负债 1,875.70 0.05 1,467.56 0.04 ----
负债总额 4,131,058.45 100 3,639,552.16 100.00 2,810,447.97 100.00 2,262,046.4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由借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合计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5.70%、96.66%、
96.46%和96.07%。
3、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27.59 -137,996.70 63,303.67 -139,248.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52.52 -6,717.84 -673.98 -18,751.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273.76 132,611.32 -44,429.95 160,968.47
汇率变动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701.30 -12,103.22 18,199.75 2,968.3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248.64万元、63,303.67万元、-137,996.70万元和101,527.5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大幅波动,这主要与公司现金流量的核算方式有关。公司现金流量核算中借款、同业拆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股东增资和发行金融债等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量。2014年、2016年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当年度通过吸收股东投资或发行债券所获取的支持业务发展的资金金额大幅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751.51万元、-673.98万元、-6,717.84万元和-6,552.52万元,2014年
至2017年1-9月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8,751.51万元、-674.16万元、-3,694.37万元和-8,665.21万元,主要系公司为
在建工程支付的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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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0,968.47万元、-44,429.95万元、132,611.32万元和-60,273.76万元。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78,218.47万元、91,382.80万元、199,400.00万元和315,186.80万元,其中,2014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系收到法巴租赁投资款28,218.47万元和发行金融债券收取
的款项150,000万元,2015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系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收取的款项91,382.80万元,2016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系发行金融债收取的款项199,400.00万
元,2017年1-9月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发行债券收取的款项315,186.80万
元。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7,250.00万元、-135,812.75万元、-66,788.68万元和-375,460.57万元,系分配股
利向股东支付的现金,以及偿还债券本息所支付的现金。
(五)股利分配情况
1、公司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此外,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2年 3月 30日颁布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在可能损失。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 1.5%,难以一次性达到 1.5%的,可以分年到位,
原则上不得超过 5年。本公司一般准备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提取,在一般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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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余额没有达到财政部的要求下,不能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也不能进行股利分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2、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 3月,公司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3年度股东分红的议案》,合计分红 15,000万元。
2014年 8月,公司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合计分红 21,699.52万元。
2015年 5月,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年度股东分红的议案》,合计分红 10,000万元。
2016年 4月,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合计分红 10,000万元。
2017年 4月,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合计分红 18,773.20万元。
3、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2016年 4月,公司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2017年 4月,公司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如最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截至 2017年一季度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8,105.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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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指定及执行情况;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透明。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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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本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63,999.9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均为公开发行的
新股,本次发行中本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募集资金391,798.3925万元用于补充资本金。
根据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的议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资本金。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净资产将增加。同时,本次发行价格预计将高
于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值,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扩展融资租赁相关业务,但从本次发行完成到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还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内直接效益可能无法明显体现,因此,将在一定程度上相应影响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但长期来看,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改善盈利结构,从而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将得以提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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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风险
(一)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比率上升的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的不良部分金额分别为16,140.87万元、27,458.27万元、39,670.74万元和
42,977.71万元,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分别为0.62%、0.86%、0.96%和0.92%,公
司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符合监管要求。如果未来出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导致承租人的还款能力下降的情形,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组合的质量可能出现下降,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会上升,会要求公司提取更多的减值准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占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80%、2.29%、2.91%和3.02%。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的计算受承租人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和还款意向、保证人的代偿能力、承租人所属的行业以及宏观经济等多项因素的影响。此外,公司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用以确定准备水平的模型是否可靠。模型的局限性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准确或充足地提取减值准备。如果减值准备最终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公司可能需要提取额外准备,可能导致利润下降,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利率波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租赁业务产生的租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公司盈利能力主要受租赁业务收益率以及融资利率影响。随着人民银行不断放松利率管制,利率的波动幅度可能加大。如果利率水平发生波动,租赁业务收益率以及融资利率也会随之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当基准利率下降时,若租赁业务收益率下降幅度大于融资利率下降幅度,或者当基准利率上升时,若租赁业务收益率上升幅度小于融资利率上升幅度,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业务集中于部分行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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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在水利环境设施领域的比例为
41.97%,在医疗领域比例为36.32%,行业集中度较高。如果上述行业的融资政
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将业务领域拓展到其他行业,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业务集中于中小型客户的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向中小型客户发放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占比为
85.81%。相对于大型客户而言,中小型客户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低,如
果由于国家政策或市场因素等原因,导致中小型客户的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可能会导致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率增加、减值准备不足,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期限错配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根据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合同约定的未折现现金流计算,本公司即期、1个月以内、1-3个月到期、3个月至1年到期、1年至5年到期和5年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净头寸分别为-2,552.65万元、-194,980.03万元、
-217,306.16万元、-1,015,315.69万元、2,455,669.76万元和42,063.56万元,本公
司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期限并不完全匹配。
公司有息债务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而公司融资租赁的收款期限一般在三年以上。公司会通过监管未来现金流来实现日常资金管理,满足公司业务正常运转的流动性需求。但公司资金来源可能会受到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的不利影响,例如承租人延期偿还贷款、同业拆借市场流动性紧张等,加大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期限不匹配的程度,将会导致本公司的流动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六)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实施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做出了改进,以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但是内部控制可能存在未得到全面、有效执行的情况,并可能由此对本公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等都有较快的增长,尤其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公司的资产规模等将会有更大的增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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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这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可使用的资源或工具有限,如果本公司不能有效地实施、持续遵循或继续优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将导致公司内控体系不能有效地应对公司所面对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不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增长、经营地域与行业范围的扩大,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并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融资渠道对关联方依赖的风险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税前)占同期税前利息支出总金额的比重分别为21.41%、11.08%、11.80%和13.61%,
同时,江苏交通控股为公司的部分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2010年金融债券、2014年第一期金融债券、201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以及2015年与平安资产管理合作开展的融资租赁资产支持计划。虽然公司近年来致力于拓宽融资渠道,减少对关联方的依赖,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在融资渠道上存在对关联方依赖的风险。
(八)业务区域集中度风险
虽然近年来随着业务拓展深入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业务区域集中度逐步下降,但是在江苏地区仍然保持一定的区域集中度。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在江苏地区的比例为13.82%。如果上述区域出现重大的
经济环境或政策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九)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的预期效益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货币政策变化、行业竞争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若短期内募集资金未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经营业绩也未能相应提高,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短期内可能出现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十)无法获取充足合格员工的风险
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对公司人力资源的要求大幅提高,公司各项业务开展、风险管理等都需要具有经验的高素质人才来完成,公司需要招聘、培训和挽留合格人才以管理新增和现有的业务活动,并为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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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和全面的福利保障体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提升,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对人员的需求以及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水平都会增加,公司可能会面临短期内无法选聘到合格员工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如果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增加,资产不良率提升,进而对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针对整个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的调控措施也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例如,政府对特定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产生限制,进而对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在银监会、商务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蓬勃发展,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从2007年的93家,增加到2016年底的7,120家(金融租赁公司59家,内资租赁公司204家,外资租赁公司6,857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同时,融资租赁行业还面临着银行、信托、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市场竞争力可能会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税收政策风险
我国对于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近年来进行了多次调整。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该即征即退政策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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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财税[2016]36号),根据相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本公司提供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其他租赁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同时,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变化对本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如果未来我国对于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如停止执行即征即退政策等,会对行业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监管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受到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严格监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除需遵守《公司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需面对监管部门颁布的诸多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公司若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能导致公司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深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仍在不断地变化过程中,同时除银行业的行业监管以外,公司还面临其他政府机构的日常监管。如若公司因不符合有关监管要求而遭受处罚,公司的声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以政府平台业务为例,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发行人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所涉及的客户数量分别为22家、24家、37家和43家,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分别为75,319.38万元、65,701.88万元、304,923.19万元和
348,277.67万元,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占比分别为2.91%、2.05%、7.37%和
7.48%。报告期内,发行人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整体占比较低,均处于正常履行状
态,未产生过不良资产,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此类业务情况。但是如若相关监管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发行人此类业务所涉及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债务危机等情形,有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租赁物所有权难以行使的风险
目前我国法律对融资租赁资产的物权保护制度还不完善,除飞机、船舶和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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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辆外,我国尚未设立普通动产所有权登记制度,对于以占有为公示方法的动产,占有即推定为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承租人恶意将属于出租人所有的租赁资产转让或者抵押、质押给第三人,支付了合理对价的善意第三人,对于承租人交付的动产享有所有权,出租人只能向无处分权的承租人请求赔偿,不能向善意第三人主张对租赁资产的权利。虽然政府、行业协会等已通过各种方式来保护融资租赁公司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但动产所有权登记制度的缺失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仍将面临租赁物所有权难以行使的风险。
(六)股息支付受到法规限制的风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只能以可供分配利润支付股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公司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并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一般准备和任意盈余公积后的余额。某年度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将被保留,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如本公司于某年度没有净利润,或净利润未能符合财政部关于提取一般准备的规定,则可能不会分配股利。另外,如果本公司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我国监管标准或违反其他法规,将被银监会禁止支付股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重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10,000万元以上的租赁合同如下:
序号承租人合同编号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万元)租赁期限
1 江阴国立能源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84号 32,569.64 2017.04.12-2024.04.12
2 利辛县人民医院苏租[2016]租赁字第 695号 26,067.65 2016.08.10-2021.06.10
3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苏租[2014]租赁字第 444号 22,848.13 2014.09.02-2019.09.04
4 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股份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257号 20,000.00 2017.07.04-20122.07.04
5 湖南昭山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239号 20,000.00 2017.05.24-2019.05.24
6 邵东县人民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411号 20,000.00 2017.09.04-2022.09.04
7 莒县人民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328号 20,000.00 2017.07.20-2022.07.20
8 大冶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331号 20,000.00 2017.07.19-2022.07.19
9 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292号 20,000.00 2017.07.05-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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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郸城县人民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6号 18,973.27 2017.02.27-2022.02.25
11 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3号 18,745.27 2017.01.12-2022.01.12
12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60号 18,465.89 2017.04.07-2020.04.07
13 天津滨海盘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70号 18,463.79 2017.06.23-2020.06.23
14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213号 18,451.38 2017.04.25-2020.04.25
15 邵阳龙昇新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698号 18,234.89 2016.10.19-2021.10.19
16 大连旅顺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16号 18,000.00 2017.03.13-2022.03.13
17 大连顺兴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4号 18,000.00 2017.01.10-2022.01.10
18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822号 17,988.48 2017.02.24-2022.02.24
19 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897号 17,988.48 2017.02.24-2022.02.24
20 盐城市大丰区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830号 17,892.96 2016.12.05-2021.12.05
21 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30号 17,790.99 2017.03.17-2022.01.13
22 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217号 17,674.60 2017.06.13-2022.06.13
23 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96号 17,550.20 2017.04.13-2022.03.13
24 金堂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39号 17,500.00 2017.03.16-2021.03.16
25 响水县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06号 17,486.46 2017.03.14-2021.03.14
26 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327号 17,395.85 2017.07.25-2021.07.25
27 江西和济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09号 17,255.91 2017.03.16-2021.03.16
28 凤城市中心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38号 16,533.02 2017.01.13-2022.01.13
29 成都海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694号 16,524.12 2016.08.12-2021.08.12
30 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714号 16,400.74 2016.08.30-2021.08.25
31 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752号 16,363.64 2016.09.29-2022.03.25
32 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759号 16,045.72 2016.10.11-2021.10.11
33 弥勒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22号 16,012.30 2017.03.20-2021.04.24
34 灵璧县人民医院苏租[2016]租赁字第 656号 16,000.00 2016.07.19-2021.07.19
35 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711号 16,000.00 2016.08.25-2021.08.25
36 毕节市兴农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349号 16,000.00 2017.08.22-2022.08.22
37 宜都市三立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661号 16,000.00 2016.07.25-2021.07.25
38 六盘水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596号 15,932.01 2016.10.10-2021.10.10
39 太和县中医院苏租[2016]租赁字第 788号 15,870.60 2016.11.07-2021.09.07
40 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704号 15,710.52 2016.08.17-2022.06.17
41 长葛市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219号 15,706.02 2017.04.26-2021.08.10
42 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689号 15,394.82 2016.08.22-2020.08.22
43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802号 15,225.54 2016.11.18-2019.11.18
44 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35号 15,178.58 2017.03.15-2021.11.23
45 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公苏租[2017]租赁字第 136号 15,175.77 2017.03.15-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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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禹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76号 15,025.24 2017.03.23-2021.09.22
47 怀远县第二人民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240号 14,400.00 2017.05.18-2022.05.18
48 龙山县人民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253号 14,382.32 2017.06.05-2022.06.05
49 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298号 14,342.62 2017.07.18-2022.07.18
50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692号 14,178.95 2016.09.14-2021.09.14
51 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832号 14,004.71 2016.11.30-2021.11.25
52 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815号 13,874.20 2016.11.23-2021.11.23
53 句容新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235号 13,839.43 2017.06.07-2022.06.07
54 株洲芦淞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62号 13,506.60 2017.05.09-2022.05.09
55 周口市川汇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07号 13,500.00 2017.03.10-2021.03.10
56 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202号 13,487.08 2017.04.13-2022.04.13
57 许昌市东兴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849号 13,292.74 2017.01.10-2022.01.10
58 蒙自市教育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21号 13,194.46 2017.03.20-2021.04.18
59 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15号 13,125.00 2017.03.23-2021.03.23
60 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266号 13,053.96 2017.06.13-2021.06.13
61 腾冲腾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24号 13,011.89 2017.03.20-2021.12.16
62 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777号 13,002.31 2016.11.09-2021.11.09
63 图木舒克银丰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C170523000501 12,767.61 2017.06.23-2022.05.15
64 襄城县裕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85号 12,760.22 2017.03.30-2022.01.06
65 鹤岗市人民医院苏租[2016]租赁字第 708号 12,426.79 2016.08.22-2021.08.22
66 禹州市人民医院苏租[2016]租赁字第 686号 12,345.69 2016.09.26-2021.09.25
67 江苏临港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748号 12,221.53 2016.09.23-2021.09.23
68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283号 12,096.79 2016.04.21-2019.04.21
69 成都市锦城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350号 12,000.00 2017.09.06-2022.09.06
70 蚌埠村乡好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3号 11,877.37 2017.01.05-2022.01.05
71 新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159号 11,799.90 2017.03.23-2022.03.23
72 盘锦市中心医院苏租[2015]租赁字第 482号 11,318.31 2015.06.30-2020.06.10
73 泗县人民医院苏租[2016]租赁字第 508号 11,169.33 2016.06.07-2021.04.07
74 奎屯银丰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C170523000301 11,149.52 2017.07.28-2022.03.15
75 东港市中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312号 11,000.00 2017.07.17-2022.07.17
76 寿县县医院苏租[2016]租赁字第 329号 10,429.10 2016.05.04-2021.03.04
77 蕲春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苏租[2016]租赁字第 826号 10,390.77 2016.12.06-2021.12.06
78 淮安市淮安医院苏租[2015]租赁字第 894号 10,306.85 2015.11.19-2020.11.19
79 寿阳县人民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227号 10,127.30 2017.05.04-2023.05.04
8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283号 10,000.00 2017.06.20-2022.06.20
81 邵东县中医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412号 10,000.00 2017.09.04-2022.09.0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3
82 河北省内丘县人民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218号 10,000.00 2017.04.25-2023.04.25
83 松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351号 10,000.00 2017.08.03-2021.08.03
84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苏租[2017]租赁字第 317号 10,000.00 2017.07.17-2022.07.17
85 江苏阜农投资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326号 10,000.00 2017.08.04-2022.08.04
86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苏租[2017]租赁字第 203号 10,000.00 2017.04.20-2022.04.20
(二)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的银行借款金额50,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借款金额(万元)借款时间借款银行借款利率担保方式1 300,000.00 2015.6.11-2021.6.11 平安资产管理 6.10%无
2 50,000.00 2016.10.13-2017.10.13 上海银行 3.60%无
3 50,000.00 2016.10.21-2017.10.20 上海银行 3.60%无
4 50,000.00 2017.1.13-2018.1.12 中国银行 4.40%无
5 50,000.00 2017.2.20-2017.10.16 北京银行 5.20%无
6 50,000.00 2017.2.24-2018.2.23 中国银行 5.20%无
7 50,000.00 2017.3.9-2018.3.8 中国银行 5.17%无
8 50,000.00 2017.4.10-2017.11.9 民生银行 5.25%无
9 50,000.00 2017.4.11-2017.11.22 重庆农商行 5.25%无
10 50,000.00 2017.4.13-2017.11.14 民生银行 5.25%无
11 50,000.00 2017.4.14-2017.12.7 南京银行 5.10%无
12 50,000.00 2017.4.17-2017.12.5 昆仑银行 5.20%无
13 50,000.00 2017.4.24-2017.11.16 平安银行 5.20%无
14 50,000.00 2017.5.4-2018.5.4 南京银行 5.25%无
15 50,000.00 2017.5.5-2018.5.4 中国银行 5.30%无
16 50,000.00 2017.5.10-2018.5.10 北京银行 5.45%无
17 50,000.00 2017.5.23-2018.5.22 国家开发银行 4.35%无
18 50,000.00 2017.6.27-2018.5.24 交银国际信托 5.60%无
19 50,000.00 2017.6.30-2018.4.9 重庆农商行 5.85%无
20 50,000.00 2017.7.4-2018.4.19 建设银行 5.60%无
21 50,000.00 2017.7.4-2018.4.25 建设银行 5.60%无
22 50,000.00 2017.7.10-2018.7.10 上海农商行 5.50%无
23 50,000.00 2017.7.21-2018.1.19 南京银行 5.55%无
24 50,000.00 2017.8.1-2018.8.1 中信银行 5.50%无
25 50,000.00 2017.8.10-2017.11.10 重庆农商行 3.70%无
26 50,000.00 2017.8.10-2018.8.10 上海农商行 5.30%无
27 50,000.00 2017.8.10-2018.1.5 重庆农商行 5.40%无
28 50,000.00 2017.8.16-2018.2.9 浦发银行 5.45%无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4
29 50,000.00 2017.9.11-2018.9.11 兴业银行 5.50%无
30 50,000.00 2017.9.13-2018.8.28 上海银行 5.60%无
31 50,000.00 2017.9.14-2018.9.4 农业银行 5.60%无
(三)其他重要合同
截至 2017年 9月 30日,公司其他重要合同如下:
1、金融债
201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系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320号以及中国人民
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14)第 231号批准,公司于 2014年 9月 29日公开发行
的 201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面值为 140,000.00万元。该债券为票面利率为 5.75%
的附息固定利率金融债券,起息日为 2014年 10月 8日,到期兑付日为 2017年10月 8日,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2016 年金融债券系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6)86 号文件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书》(银市场许准予字 2016 第 108 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6年 8月 24日发行附息固定利率金融债券,面值为 200,000.00万元,到期日为 2019年 8月 25日,票面利
率为 3.25%,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2、资产支持证券
2015 年资产支持证券系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4)第 823 号及中国人民
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15)第 19号批准,公司于 2015年 4月 17日,与受托
人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结构化主体,由其发行相关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 918,000,000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 123,459,996元,本公司持有全部次级档证券。
2017 年资产支持证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16)第 211 号
批准以及经中国银监会备案,公司于 2017年 1月 18日与受托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结构化主体,由其发行相关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合计人民币 1,873,439,118 元,其中优先档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5
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 1,655,000,000 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218,439,118元,本公司持有全部次级档证券。
2017年4月14日,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与受托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结构化主体,由其发行相关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档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合计人民币1,819,590,016元,其中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1,634,000,000元,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为人民币185,590,016元,本公司持有部分优先档证券(1.32
亿元)及全部次级档证券。
四、诉讼或仲裁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审理完毕的诉讼案件中,发行人作为原告的案件共计21笔,涉及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共计2,690.7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1,448.48万元;发行人未决诉讼相关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占2017年9月末应收
融资租赁款余额比重较低,且已经计提了较为充分的减值准备。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作为被告且尚未审理完毕的诉讼案件共4笔,涉诉直接金额为206.30万元(未考虑根据时间计提的相关违约金、诉讼相关费用
等),诉讼涉及金额占发行人利润比重较小。公司对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在业务开展时即根据合同约定确认为应付账款,之后因未收到承租人的付款通知书而未予以支付,因此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对公司的诉讼事项无需确认预计负债。除此事项外,上述其他案件败诉的可能性较低,在资产负债表日现时义务很可能不存在,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公司的可能性较低,所以不满足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
综上,未决诉讼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6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名 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99号金融城 1号楼 8-9、11-19、
25-33层
025-86816906 025-86816907 周柏青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
02、03、04)、17A、18A、24A、
25A、26A
025-83387763 025-83387711 石丽、王天红
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532-2号金蝶科技园 D栋 5楼 025-83232150 025-83329335
王长平、刘颖颖
会计师事务所及验资机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021-23238 021-23238800 胡亮、顾瑛验资复核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号东塔楼 15层 021-23238 021-23238800
许剑辉、孙桂岭
资产评估机构
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 31-1号22层 025-84410941 025-84410423
张挺、钟才莉
资产评估复核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 7号 2门 202层 025-83206155 025-83206200
吴玉明、王新涛
股票登记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 021-58708 021-58899400 -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振华支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021-68808 021-68807813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时间 2018年2月1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年2月6日
申购日期 2018年2月7日
缴款日期 2018年2月9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7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查阅时间
本公司招股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查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00,下午 2:
30-4:3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一)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99号金融城 1号楼
联系电话:025-86816906
传 真:025-86816907
联系人:周柏青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1号楼 4层
电 话:025-83387763
传 真:025-83387711
联系人:石丽、王天红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8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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