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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8-03-13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51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招股说明书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 15,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71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8年 3月 14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91,775.1148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及其子公司轻盐创投出具《承
诺函》,承诺自湖南盐业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相关人员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现
金方式;(2)轻盐集团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2、公司股东高新创投出具《承诺函》,承诺其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湖南盐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3、公司其他8家股东均出具《承诺函》,承诺其本
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湖南盐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招股说明书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签署日期: 2018 年 3 月 13 日
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提请投资者详细阅读“第四节风险因素”,并特别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盐业体制改革的风险
1996 年,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国家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国家对食盐的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报告期内,公司食盐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31,693.35万元、134,937.83 万元
和 99,982.27 万元,主营业务占比分别为 58.95%、62.42%及 45.85%。2016 年 4
月 22日,国务院发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该方案,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为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主要取消了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具体规定:
“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过渡期内,允许省级食盐批发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开展跨省自主经营。待过渡期结束后,若盐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公司食盐业务将面临因盐业体制改革政策变化引起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宏观经济周期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两碱用盐、小工业盐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97%、21.83%及 30.98%。上述产品为下游盐化工行业的基础
原料,其市场需求主要受盐化工行业发展情况的影响,与宏观经济联系密切,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影响,报告期前三年盐化工行业市场整体低迷,同时受工业盐供应增速过快的影响,制盐行业整体效益亦呈现下降的走势,2016年下半年开始,受供给侧改革等因素影响,下游产业景气度快速回升,带动公司
招股说明书工业盐收入快速上升。若未来宏观经济或下游产业发生波动,将影响公司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的市场销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业绩变动风险
自 2017 年开始,食盐销售价格已全面放开,其价格由过往的政府定价转向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因而导致食盐价格出现波动。截至目前食盐零售价格依旧保持稳定,但食盐批发价格已出现明显波动。随着食盐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若未来食盐市场竞争程度持续提高,食盐价格波动加大,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科学缜密的论证,且公司已掌握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同时加强了人才储备与培训等工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项目管理能力不足、项目施工管理不善、项目进度拖延等问题,存在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募投项目建设导致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44%、
7.48%和 8.5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预计将比发行前有显著增加。鉴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难以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产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做了多方面的准备,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尽管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环境
招股说明书等条件做出的,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将面临投资预期效益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五)主要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煤炭为公司生产盐及盐产品所需的主要能源。报告期内,煤炭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6.19%、18.20%及 30.89%,煤炭成本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
比较高,因此其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具有重大影响。报告期内煤炭的采购价格波动较大,若未来出现价格的大幅上升将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对公司盐及产品的销售造成一定的市场压力风险。
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作出如下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
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
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结合的方式分配利
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并按照
招股说明书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五)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
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七)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招股说明书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此外,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要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之“四、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二)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15 年 6月 17 日,经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按照 2014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5%,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利润36,634,765元。
2016 年 4月 13 日,经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按照 201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利润51,489,703元。
2017 年 3月 17 日,经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按照 2016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利润11,057,336元。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016 年 4 月 13 日,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日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其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
招股说明书有。
(四)股东关于锁定股份的承诺
轻盐集团、轻盐创投出具承诺:“自湖南盐业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高新创投出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 8 家股东均出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轻盐集团承诺:
“1、持股意向
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公司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本公司实际状况及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择机进行适当的增持或减持。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计划
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累计净减持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公司持股锁定期届满之日所持股份总数的 20%。
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上市后,公司发生送股、转增、配股、分红等除权除息行为的,该“首次
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在发行人上市后,只要本公司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总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本公司在减持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发行人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出现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所采取的具体措施: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3、同时采取公司回购公司股
票以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两种措施。
除触及《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禁止增持或者回购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回购或增持公司不超过总股本 5%的股票,直至消除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票增持方案并严格履行,若应由公司履行股票回购方案而公司未能履行,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应由公司回购的全部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未能履行上述股票
招股说明书增持方案的人员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承诺对公司未来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七)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对投资者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连带责任。控股股东以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份对上述承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一、本公司为湖南盐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制作、出具的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二、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
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一、本所为湖南盐业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制作、出具的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上述承诺为本所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承诺:“一、本所为湖南盐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制作、出具的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上述承诺为本所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招股说明书
(八)国有股转持事宜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6)50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轻盐集团等 11 家国有股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转持部分国有股,最终划转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的数量确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号)和《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按照前述要求,在本次发行上市时,本公司上述国有股东不再根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转持本公司的相关股份。
本公司的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规定,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6年 3月 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
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招股说明书
1、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扩大业务规模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盐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食盐、小工业盐、两碱用盐。本次发行股票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规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实力,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给予公司全体股东更多回报奠定坚实的基础。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及其子公司轻盐创投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承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湖南盐业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湖南盐业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招股说明书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说明
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公司自身业务情况等因素,公司预计 2018 年 1 季度的收入区间为 49,000.00 万元至 55,000.00 万元,上一年度
同期数为 48,921.64 万元,同比预计增长 0.16%至 12.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4,400.00 万元至 4,700.00万元,上一年度同
期数为 4,360.41万元,同比增长 0.91%至 7.79%。(上述有关公司 2018 年第一季
度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招股说明书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特别风险提示. 4
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6
目录.. 15
第一节释义. 19
第二节概览. 23
一、发行人简介.. 23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26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6
四、本次发行情况. 28
五、募集资金运用. 28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3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0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3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 34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34
第四节风险因素. 35
一、盐业体制改革的风险. 35
二、宏观经济周期性风险. 35
三、业绩变动风险. 36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 36
五、主要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37
六、短期偿债风险. 37
七、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37
八、环境保护风险. 37
九、卫生安全的风险.. 38
十、安全生产风险. 38
十一、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当控制的风险... 38
十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38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40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40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40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3
四、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52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54
六、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56
招股说明书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95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108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111
十、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17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123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23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24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51
四、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155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203
六、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 257
七、特许经营权. 261
八、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266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69
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269
二、同业竞争情况... 270
三、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情况.. 272
四、关联交易... 275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294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9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持股情况. 29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兼职情况. 300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30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30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02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合同. 302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302
第九节公司治理.. 305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305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316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情况. 318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情况. 318
五、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318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320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32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321
三、财务会计报表... 322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45
五、税项. 371
招股说明书
六、分部信息... 373
七、最近一年同一控制下收购兼并情况.. 375
八、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报表.. 375
九、最近一年末主要资产情况.. 376
十、最近一年末主要债项. 378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380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情况及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 381
十三、报告期内会计报表附注中或有事项、期后事项、承诺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381
十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382
十五、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384
十六、验资报告. 386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87
一、财务状况分析... 387
二、盈利能力分析... 430
三、2017年较 2016年变动幅度较大的科目分析. 462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465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466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466
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与相关承诺. 467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471
一、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471
二、未来五年的具体发展目标和规划. 471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473
四、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473
五、上述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474
六、本次募集资金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474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475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47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和产能的匹配关系. 47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82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507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509
一、发行人报告期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分配情况. 509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510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处置安排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512
四、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512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516
一、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 516
二、发行人的重大合同.. 517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523
招股说明书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525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536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549
一、备查文件... 549
二、查阅时间... 549
三、文件查阅地点... 549
招股说明书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基本术语
湖南盐业、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
指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轻盐集团指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轻盐创投指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轻盐集团全资子公司
湘江投资指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股东
贵州盐业指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股东
广东盐业指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浙江盐业指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江苏盐业指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股东
广西盐业指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系公司股东
湖南发展指湖南发展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湖南财信指
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 2 月 1 日名称变更为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高新创投指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湘衡盐化指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鹅物流指
衡阳天鹅物流有限公司,系湘衡盐化全资子公司(2017年 9月 13日,天鹅物流已办理完成注销登记)
湘澧盐化指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九二盐业指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晶鑫科技指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雪天技术指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娄底商贸指
娄底盐业雪天商贸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2017年 3月 1日,娄底商贸已办理完成注销登记)
湘潭商贸指
湘潭盐业雪天商贸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2017年 3月 15日,湘潭商贸已办理完成注销登记)
轻盐科技指
湖南省轻盐科技有限公司,系湖南盐业持股 100%的子公司,于 2014年 3月注销
招股说明书会昌自来水指
会昌县盐产业基地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系九二盐业全资子公司,于 2015年 12月注销
益阳久盛指
益阳久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湖南盐业参股 45%的公司,于 2015年 12月已将股权转让给轻盐集团
轻盐技术指
湖南轻工盐业集团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全资子公司
轻盐食品指湖南轻盐食品投资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全资子公司
开门生活指
湖南开门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用名湖南轻盐商贸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全资子公司
轻盐宏创指湖南轻盐宏创商贸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全资子公司
轻盐新阳光指
湖南轻盐新阳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控股子公司
轻盐资产指湖南轻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全资子公司
晶鑫物业指
湖南晶鑫物业管理公司,系轻盐集团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轻工研究院指湖南轻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系轻盐集团控股子公司
雪天精化指
湖南雪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控股子公司
造纸研究所指湖南省造纸研究所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控股子公司
新阳光医疗指
湖南轻盐新阳光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控股子公司
纺织设计院指
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系轻盐集团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陶研后勤指
湖南省陶研后勤服务中心,系轻盐集团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轻工供销指湖南省轻工供销公司,系轻盐集团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轻工食品指湖南省轻工食品公司,系轻盐集团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轻工实业指
湖南省轻工实业发展公司,系轻盐集团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陶瓷开发指
湖南省陶瓷新技术新材料开发中心,系轻盐集团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印刷公司指湖南省造纸印刷公司,系轻盐集团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陶瓷玻璃指湖南省陶瓷玻璃公司,系轻盐集团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龙牌股份指
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轻盐食品控股子公司
建通工程指
湖南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下属单位纺织设计院控股子公司
招股说明书众鑫物业指
湖南众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轻盐集团下属单位纺织设计院控股子公司
博派新材料指
湖南博派新材料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控股子公司造纸研究所控股子公司
轻盐晟富指
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全资子公司轻盐创投全资子公司
湘雅五医院指
湖南湘雅五医院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系轻盐集团控股子公司新阳光医疗子公司
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启元律所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省国资委指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指现行有效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待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生效
《年鉴》指
中国盐业协会组织出版的 2015年、2016 年《中国盐业年鉴》。如无特殊说明,本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盐行业数据均来自该年鉴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A股指
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人民币普通

本次发行指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报告期指 2015年度、2016年度及 2017年度
元指人民币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专业术语
食盐指
化学名为氯化钠,分子式为 NaCl,是人类生存最重要的营养物质之一,也是烹饪中最常用的调味料
工业盐指除食盐以外的其他用盐,主要包括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
两碱用盐指
两碱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主要用于烧碱、纯碱的生产制造
小工业盐指除两碱用盐以外的工业盐,主要用于印染等行业
芒硝指
化学名为硫酸钠,是硫酸盐类矿物经加工精制而成的结晶体,主要用于合成洗涤剂、印染等行业
招股说明书纯碱指
化学名为碳酸钠,俗称苏打,基础化工原料之一,广泛应用于玻璃、冶金、日化、医药、造纸等行业
品种盐指食盐的高端产品(如低钠盐)等其他产品
日用盐指居民日常生活用盐
卤水指盐类含量高于 5%的液态矿产
氯化钙指
分子式为CaCl2,典型的离子型卤化物,室温下为白色固体,主要用途包括制冷设备所用盐水、道路融冰剂和干燥剂
小苏打指
分子式为NaHCO3,化学名为碳酸氢钠,白色细小晶体,在水中的溶解度小于碳酸钠。公司生产的小苏打主要用于食品制作过程中的膨松剂
联碱法指
以氨、工业盐、二氧化碳为主要原料、生产过程可以联产氯化铵的纯碱生产方法
氨碱法指以氨、工业盐、石灰石为主要原料的纯碱生产方法
天然碱法指以天然碱为原料,通过蒸发法或碳化法生产纯碱的方法
烧碱指
化学名为氢氧化钠,纯品为无色透明晶体,在空气中易潮解,溶于水呈强碱性,主要用于肥皂、造纸、印染等行业
氯碱指
即氯碱行业,主要通过用电解饱和NaCl溶液的方法来制取氯气、氢气和烧碱,并以上述中间产品为原料生产一系列氯碱化工产品
氯化铵指
分子式为NH4Cl,简称“氯铵”,为无色晶体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是一种速效氮素化学肥料,含氮量24%-25%左右,适用于小麦、水稻等农作物
碘酸钾指
分子式为KIO3,能溶于水和碘化钾水溶液,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医药上作防治地方甲状腺肿病的加碘剂或药剂,也可用于有机合成
五效真空蒸发技术指
一种井矿盐生产技术,采用多个蒸发罐充分利用热蒸汽进行真空蒸发制盐,有效提高能源利用率
盐硝联产技术指
利用NaCl和Na2SO4的溶解度随温度的变化规律,从含硝卤水中生产盐产品和副产品芒硝,实现母液再利用
热电联产指
在实现蒸汽、电同时生产的情况下,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具有节能环保等综合效益
三废指公司生产活动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股说明书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招股说明书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况
公司名称: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6,775.1148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传良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519号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16日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公司是由轻盐集团、轻盐创投、湘江投资、贵州盐业、江苏盐业、广西盐业、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财信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
2011 年 12 月 15 日,经湖南盐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由上述 8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湖南盐业。同日,轻盐集团取得了湖南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文件(湘国资产权函[2011]290 号),原则同意轻盐集团联合其他 7 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湖南盐业。
2011 年 12 月 16 日,湖南盐业取得湖南省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3095166(5-1)N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其主要产品为食盐、两
招股说明书碱用盐、小工业盐及芒硝。
(四)核心竞争优势
1、渠道优势
公司是湖南省内最大的食盐、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生产企业。公司凭借长期以来形成的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建立了覆盖全省的销售渠道。公司下属的 5家子公司及 83 家分公司直接与盐产品相关,其销售半径遍及全省并深入至省内各地、县级市。近年来,公司在保持省内产销一体的基础上,加快战略扩张步伐,于2014 年对外收购了九二盐业。截止目前,公司拥有湘衡盐化、湘澧盐化、九二盐业、雪天技术四家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在保持省内稳固市场地位的同时亦在华南地区建立了良好的销售渠道并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基础。
2、资源优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三个采矿权,分别为湘衡盐矿、湘澧盐矿及九二盐矿。湘衡盐化拥有的采矿权可采面积 4.05 平方公里,NaCl 储量 6.5
亿吨,芒硝储量 1.8 亿吨。湘澧盐化拥有的采矿权可采面积为 7.2平方公里,NaCl
储量 0.95 亿吨,芒硝储量 1.53亿吨。九二盐矿可采面积为 1.69平方公里,NaCl
储量 3.1 亿吨。
3、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产销一体化、跨省联运的盐业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专注于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98 项注册商标。
其中“雪天”注册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天鹅”注册商标被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雪天”牌精制盐为湖南省名牌产品、“天鹅”牌工业盐、食用盐被授予湖南省名牌产品称号。
4、区位及运输优势
公司三大盐矿分布在湖南和江西境内,毗邻贵州省、广西省、广东省和福建省等无井矿盐的省份,由于食盐、小工业盐、两碱用盐具有一定的销售半径,公司盐矿所在位置提供了天然的区位优势。湘衡盐化位于盐业市场容量巨大的湖
招股说明书南、广东、广西三省区的地理中心,邻近港、澳地区及东南亚国家,华南全部、华东及西南局部均在最优销售半径范围。湘澧盐化拥有年吞吐量百万吨的自动化装卸水运码头,常年可保证 500吨级船只通航,在环洞庭湖及沿长江区域具有明显的物流优势,便于公司盐产品、原材料及能源的装卸运输。相对其他运输方式,公司利用水运方式,产品的销售半径更长。
5、技术优势
公司制定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了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并积累了深厚的技术优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80项专利,其中 18项为发明专利。在矿山采卤技术方面,公司联合相关单位研究开发了“双井连通及三井连通采卤技术”,大大节约了生产成本,增加岩盐矿开采的回采率,该技术于 1998年 12月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研究开发了“连通井组多盐层分层爆破开采技术”,减少新井投入,对延长矿山寿命,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在卤水净化工艺技术方面,公司通过国际合作再创新在国内真空制盐行业首次成功应用“石灰-烟道汽二氧化碳卤水净化工艺”,该工艺与国内普遍采用的两碱法相比,既可以减少废气排放,又可以大幅减少纯碱用量,大幅降低生产成本,该技术于 2012 年 2 月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研究开发了“卤水净化精卤提质,固体悬浮物含量由 200mg/L 下降至 10mg/L 以下工艺技术”,缩减了制盐洗罐周期,从而降低制盐生产成本,节约能源。
在制盐工艺方面,公司研究开发了“六效蒸发母液回收盐硝联产工艺技术”,吨产品汽耗由原来的 0.86吨/吨下降至 0.82吨/吨,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2013
年该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研究开发了“制盐 4组罐生产装置卤水脱氧工艺技术”,实现了增加系统产量和延缓设备腐蚀的目的,该技术 2013 年获得衡阳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在多品种盐生产技术开发方面,公司先后研究开发了“安全环保高效去农残果蔬清洗盐配方及生产技术”、“环境友好型氯盐融雪剂配方及生产技术”、“新型高效制盐专用阻垢剂配方及生产技术”等新产品、新技术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
招股说明书地位。公司作为产销一体的盐化公司,其工艺技术、生产装备、经济效益等各项指标均具有一定优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轻盐集团持有湖南盐业 549,147,412 股,占注册资本的 71.53%,为公司控股股东。轻盐集团系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出资,湖南省
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
公司名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传良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519号
成立时间 1986年 7月 26日
经营范围
从事盐的开采、加工及其相关的化工业务、食品批发零售业务、塑料制品业、陶瓷制品业、医疗服务业;盐及相关化工产业投资,餐饮、旅馆、旅游及娱乐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资产经营管理(以上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日化产品、电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食品、工业微生物、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工程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中介);自有房屋租赁;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健康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8]2668号),公司 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78,859.32 100,252.66 117,034.47
非流动资产 231,632.30 227,023.95 232,516.27
资产总计 310,491.62 327,276.62 349,550.74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负债 69,227.60 85,769.90 127,448.18
非流动负债 46,316.29 63,192.63 51,216.46
负债合计 115,543.89 148,962.53 178,664.64
股东权益 194,947.73 178,314.09 170,886.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80,515.65 165,833.22 157,396.86
(二)合并利润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220,399.15 217,563.52 225,883.67
营业利润 20,945.81 16,903.86 25,989.40
利润总额 20,852.14 18,403.23 26,957.90
净利润 17,992.76 14,424.84 20,71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5,946.55 13,859.31 20,367.10
综合收益 18,038.56 14,426.14 20,67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5,992.35 13,860.61 20,322.40
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孰低)
14,811.75 12,027.98 17,520.8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71.44 31,702.99 40,41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35.43 -11,695.58 3,250.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量净额-34,709.54 -30,089.27 -12,238.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660.59 -10,091.20 31,423.03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 1.14 1.17 0.92
速动比率 0.80 0.96 0.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2.99 28.97 36.38
资产负债率(合并)(%) 37.21 45.52 51.11
招股说明书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比(%)
0.19 0.05 0.04
财务指标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785.98 44,002.42 51,522.56
利息保障倍数 7.66 3.98 5.1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77 22.48 22.68
存货周转率(次) 5.62 4.72 4.3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3 0.41 0.5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40 -0.13 0.41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 15,000万股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运用
经湖南盐业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备案环评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36,378.87 25,271.54
湘经信投资备[2016]6号
衡环评[2016]030号
常环建[2016]109号
望环批[2016]20号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30,623.05 21,273.10
湘经信投资备衡环评[2016]031号
招股说明书序号
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备案环评
项目[2016]7号
常环建[2016]110号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3,355.28 2,330.83 ——
合计 70,357.20 48,875.47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招股说明书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数及占比:不超过1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6.34%;本次发行中本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
4、每股发行价格: 3.71元
5、发行市盈率: 22.99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
按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35元/股(按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50元/股(按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 1.48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
产计算)
9、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市值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10、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
招股说明书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55,650.0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48,875.47万元
13、发行费用(不含税)概
算:
保荐及承销费用: 5,283.02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665.09万元
律师费用: 240.57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24.53万元
发行手续费: 161.32万元
合计: 6,774.53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519号
法定代表人:冯传良
电话: 0731-8444 9266
传真: 0731-8443 8305
联系人:李智诚、沈红燕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招股说明书
电话: 0755-82404851
传真: 0755-82434614
保荐代表人:王志、欧阳刚
项目协办人:张勰
项目经办人:冯海斌、周鹏、王耀、杨金表、陈正元、唐伟、刘思月、易海玥、张陈灵、颜屹仡
(三)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新城A座17层
负责人:丁少波
电话: 0731-8295 3778
传真: 0731-8295 3779
经办律师:蔡波、邹华斌、谢亚勇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号楼
负责人:邱靖之
电话: 010-88827799
传真: 010-88018737
经办注册会计师:康顺平、钟炽兵、陈美华
(五)资产评估机构1: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9层21层
法定代表人:徐伟建
招股说明书
电话: 010-88018767
传真: 010-88019300
经办注册评估师:王盖君、段承辉
(六)资产评估机构2: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11楼A座
法定代表人:汤锦东
电话: 020-83637940
传真: 020-83637840
经办注册评估师:李亮、陈波
(七)资产评估机构3:湖南中和正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527都市阳光608房
法定代表人:蒋武明
电话: 0731-85121768
传真: 0731-85122770
经办注册评估师:钟小高、石敖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 021-6887 0587
传真: 021-5875 4185
(九)收款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户名: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账号: 19014528342687
(十)申请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 8
传真: 021-6880 486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1、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8年3月13日
2、开始询价推介的日期: 2018年3月7日
3、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 2018年3月13日
4、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8年3月14日和2018年3月16日
5、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还应特别认真考虑本节以下各项风险因素。以下排序遵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盐业体制改革的风险
1996 年,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国家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国家对食盐的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报告期内,公司食盐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31,693.35万元、134,937.83 万元
和 99,982.27 万元,主营业务占比分别为 58.95%、62.42%及 45.85%。2016 年 4
月 22日,国务院实施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该方案,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为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主要取消了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具体规定:
“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过渡期内,允许省级食盐批发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开展跨省自主经营。待过渡期结束后,若盐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公司食盐业务将面临因盐业体制改革政策变化引起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宏观经济周期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两碱用盐、小工业盐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97%、21.83%及 30.98%。上述产品为下游盐化工行业的基础
原料,其市场需求主要受盐化工行业发展情况的影响,与宏观经济联系密切,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影响,报告期前三年盐化工行业市场整体低迷,同时受工业盐供应增速过快的影响,制盐行业整体效益亦呈现下降的走势,2016
招股说明书年下半年开始,受供给侧改革等因素影响,下游产业景气度快速回升,带动公司工业盐收入快速上升。若未来宏观经济或下游产业发生波动,将影响公司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的市场销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业绩变动风险
自 2017 年开始,食盐销售价格已全面放开,其价格由过往的政府定价转向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因而导致食盐价格出现波动。截至目前食盐零售价格依旧保持稳定,但食盐批发价格已出现明显波动。随着食盐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若未来食盐市场竞争程度持续提高,食盐价格波动加大,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科学缜密的论证,且公司已掌握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同时加强了人才储备与培训等工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项目管理能力不足、项目施工管理不善、项目进度拖延等问题,存在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募投项目建设导致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44%、
7.48%和 8.5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预计将比发行前有显著增加。鉴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难以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产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做了多方面的准备,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尽管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招股说明书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环境等条件做出的,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将面临投资预期效益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五、主要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煤炭为公司生产盐及盐产品所需的主要能源。报告期内,煤炭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6.19%、18.20%及 30.89%,煤炭成本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
比较高,因此其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具有重大影响。报告期内煤炭的采购价格波动较大,若未来出现价格的大幅上升将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对公司盐及产品的销售造成一定的市场压力风险。
六、短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处于较低水平,流动比率分别为
0.92、1.17 及 1.14,速动比率分别为 0.72、0.96 及 0.80,公司存在一定的短
期偿债压力。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总体水平较低,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大量资本性支出。公司将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为契机,积极利用国内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平台,进一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七、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及 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913.96
万元、8,438.51 万元和 5,886.67 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2.68、22.48
和 30.77。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和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并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并按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但如果未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使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务受到不利影响。
八、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
招股说明书废渣等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公司已建立一整套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引进了一系列先进的环保设备,经技术处理后的“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排放标准。公司现有生产装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产业布局、装置规模与工艺、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但随着我国政府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从而增加公司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
九、卫生安全的风险
食盐,作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是生活必需品。国家对食盐这种生活必需品的安全非常重视,如果公司不能严格执行相关卫生要求,将存在食盐产品质量卫生风险。此外,盐还是重要的化工基本原料,一旦出现两碱用盐或小工业盐与食盐混淆的情况,则会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十、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为化工生产企业,部分生产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易引发安全事故。
公司配备了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及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但不排除因员工生产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造成安全事故的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十一、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轻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49,147,412 股,持股比例为71.53%,通过轻盐创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258,502股,持股比例为 3.42%,
持股比例合计为 74.95%。本次发行后轻盐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虽然公司
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如果轻盐集团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可能会给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一定风险。
十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湘衡盐化、晶鑫科技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
招股说明书年至 2017 年发行人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合计为 181.09 万元、39.26 万元及
1,276.01 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87%、0.27%及 7.09%。目前,湘
衡盐化持有的编号为 GR201643000574高新企业认证书,有效期为 3 年,2016年度-2018 年度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晶鑫科技持有的编号为GF201443015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书,有效期 3 年,2014 年度-2016 年度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晶鑫科技高新技术证书到期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27 日,正在办理复审申请当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经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示程序,2017 年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算所得税。若未来湘衡盐化和晶鑫科技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未能延续,则公司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将有所上升,从而使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6,775.1148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传良
成立日期: 2011年 12月 16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519号
邮政编码: 410005
电话: 0731-84449266
传真号码: 0731-84438305
互联网地址: www.hnsc.cc
电子信箱: officer@hnsc.cc
经营范围:
从事食盐、工业盐、其他用盐及盐化工产品的分装、批发、配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日杂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生产销售;农牧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的销售;以自有资产进行超市投资及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新材料、节能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轻盐集团、轻盐创投、湘江投资、贵州盐业、江苏盐业、广西盐业、
招股说明书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财信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
2011 年 12 月 15 日,经湖南盐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由上述 8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湖南盐业。同日,轻盐集团取得了湖南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文件(湘国资产权函[2011]290 号),原则同意轻盐集团联合其他 7 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湖南盐业。
2011 年 12 月 16 日,湖南盐业取得湖南省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3095166(5-1)N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轻盐集团(SS) 52,056.2931 73.32
2 轻盐创投(SS) 5,225.8502 7.36
3 湘江投资(SS) 3,688.9529 5.2
4 贵州盐业(SS) 3,266.1564 4.6
5 江苏盐业(SS) 1,959.6938 2.76
6 广西盐业(SS) 1,959.6938 2.76
7 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S) 1,536.8973 2.16
8 湖南财信(SS) 1,306.4625 1.84
合计 71,000.0 100.00
(三)发行人成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轻盐集团。发起设立时,轻盐集团经营范围为:食用盐、预包装食品销售;生产、分装、销售、调运盐及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激光图像制品、轻工机械及仪器仪表、日杂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旅游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投资餐饮、旅馆、旅游及娱乐项目;销售汽车及配件、造纸原料、纸及制品、通讯设备、饲料、家用水净化设备、家具、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工艺美术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允
招股说明书许的矿产品;自有房屋租赁;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主要资产为经营上述业务的经营性资产及对外投资的股权。
在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轻盐集团不再直接从事盐业业务经营,而是对湖南盐业进行股权管理。
(四)发行人设立时的改制重组情况
公司是由轻盐集团、轻盐创投、湘江投资、贵州盐业、江苏盐业、广西盐业、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财信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非改制重组成立。
(五)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成立时主要从事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拥有的主要资产为经营上述业务的经营性资产及对外投资的股权。
(六)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及其联系
公司是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其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
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作,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由于轻盐集团已将完整的盐及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的经营业务和资产注入了湖南盐业,公司与主要发起人轻盐集团只存在少量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均已办理了土地、房产、机动车等资产或权利权属证书的权利人名称变更手续。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
1、公司设立(2011年12月)
2011年12月15日,轻盐集团、轻盐创投、湘江投资、贵州盐业、江苏盐业、广西盐业、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财信共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约定各发起人对股份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108,690.45万元,并按65.3231%
的比例折为发起人股,其中轻盐集团以评估值为人民币79,690.45万元的净资产
出资;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3.874%
的股权对应价值人民币2,352.76万元出资;轻盐创投、湘江投资、贵州盐业、江
苏盐业、广西盐业、湖南财信分别以货币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5,647.24万元、
5,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出资。各发起人同意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轻盐创投、贵州盐业、江苏盐业、广西盐业、湖南财信将各自认缴出资的100%缴足,湘江投资将认缴出资中的1,500万元缴足;剩余出资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2个月内,由轻盐集团、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各自认缴出资的100%缴足,湘江投资将认缴出资中的剩余4,147.24万元缴足。
2011年12月15日,湖南省国资委向轻盐集团出具了《关于同意设立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1]290号),批复如下:(1)原则同意轻盐集团联合其他7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湖南盐
业股份有限公司;(2)原则同意湖南盐业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3)请轻盐集
团筹备召开创立大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湖南盐业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011年12月15日,经湖南盐业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由上述8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湖南盐业。
2011年12月1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所出具了
招股说明书XYZH/2011CSA1037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15日止,湖南盐业(筹)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46,977,036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701%。各股东首期出资明细如下:(1)轻
盐创投实际缴纳出资额80,000,000元(货币),其中52,258,502元作为实收资本、27,741,498元作为资本公积;(2)贵州盐业实际缴纳出资额50,000,000元(货币),
其中32,661,564元作为实收资本、17,338,436元作为资本公积;(3)广西盐业实
际缴纳出资额30,000,000元(货币),其中19,596,938元作为实收资本、10,403,062元作为资本公积;(4)江苏盐业实际缴纳出资额30,000,000元(货币),
其中19,596,938元作为实收资本、10,403,062元作为资本公积;(5)湘江投资实
际缴纳出资额15,000,000元(货币),其中9,798,469元作为实收资本、5,201,531元作为资本公积;(6)湖南财信实际缴纳出资额20,000,000元(货币),其中
13,064,625元作为实收资本、6,935,375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1年12月16日,湖南盐业在湖南省工商局完成了设立登记。公司设立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股份比例(%)
1 轻盐集团(SS) 52,056.2931 - 73.32
2 轻盐创投(SS) 5,225.8502 5,225.8502 7.36
3 湘江投资(SS) 3,688.9529 979.8469 5.20
4 贵州盐业(SS) 3,266.1564 3,266.1564 4.60
5 江苏盐业(SS) 1,959.6938 1,959.6938 2.76
6 广西盐业(SS) 1,959.6938 1,959.6938 2.76
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S)
1,536.8973 - 2.16
8 湖南财信(SS) 1,306.4625 1,306.4625 1.84
合计 71,000.0 14,697.7036 100.00
2、增加实收资本(2011年12月)
2011年12月27日,湖南盐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决议:(1)
公司各股东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已经验资机构验证,同意办理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2)本次公司工商
登记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章程修改,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招股说明书本次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已进行评估。2011年11月28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0284号”《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盐业相关的资产及负债投资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该报告,截至2011年8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轻盐集团纳入本次评估范围资产组合的评估值为796,904,484.03元。该评估报告于2011年12月15日经
湖南省国资委备案。
2011年12月27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所出具了XYZH/2011CSA1037—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26日止,湖南盐业已收到轻盐集团、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湘江投资缴纳的第2期出资,即本期湖南盐业新增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563,022,964元,其中:(1)轻
盐集团出资额为人民币796,904,484.03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包括轻盐集团以
盐业为主业的资产和业务,涉及4家子公司和14家分公司。出资净资产评估价值和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均为796,904,484.03元,其中520,562,931元作为实收资
本,276,341,553.03元作为资本公积。上述投入净资产中包含对晶鑫科技99%的
股权投资、对湘衡盐化96.216%的股权投资、对轻盐科技100%的股权投资、对湘
澧盐化100%的股权投资。轻盐集团与湖南盐业已于2011年12月26日前就净资产办理了财产转移手续和股权变更手续。(2)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
民币23,527,613.39元。出资方式为其对湘衡盐化的3.784%股权。评估价值和全
体股东确认的价值均为23,527,613.39元,其中15,368,973元作为实收资本,
8,158,640.39元作为资本公积。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3日就
出资的股权办理了变更手续。(3)湘江投资货币出资41,472,385.91元(货币),
其中27,091,060元作为实收资本,14,381,325.91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1年12月29日,湖南盐业在湖南省工商局完成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股份比例(%)
1 轻盐集团(SS) 52,056.2931 52,056.2931 73.32
2 轻盐创投(SS) 5,225.8502 5,225.8502 7.36
3 湘江投资(SS) 3,688.9529 3,688.9529 5.20
4 贵州盐业(SS) 3,266.1564 3,266.1564 4.60
招股说明书5 江苏盐业(SS) 1,959.6938 1,959.6938 2.76
6 广西盐业(SS) 1,959.6938 1,959.6938 2.76
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S)
1,536.8973 1,536.8973 2.16
8 湖南财信(SS) 1,306.4625 1,306.4625 1.84
合计 71,000.0 71,000.0 100.00
3、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2012年10月)
2012年9月6日,经湖南盐业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轻盐集团、广东盐业以1.68元/股的价格认购湖南盐业4,298.8096万股。其中,轻盐
集团以货币2,322万元认购1,382.1429万股,广东盐业以货币4,900万元认购
2,916.6667万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至人民币75,298.8096万元。2012年9
月11日,湖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2]185号),对上述增资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确认。
2012年9月12日,广东盐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增资事宜。根据《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投资额(指本企业按项目持股比例承担的投资总额)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主业投资项目”即重大投资项目由国资委审核管理,本次广东盐业对发行人增资且金额在5000万以下,无须取得广东省国资委的批复。
2012年9月17日,湖南盐业与广东盐业签订了相关的增资协议。
2012年7月31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了天兴评报字(2012)第488号《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湖南盐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市场价值为112,372.76万元,
每股价值为1.583元。2012年9月11日,湖南盐业的产权持有单位轻盐集团向湖南
省国资委申报办理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2012年10月1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所出具了XYZH/2011CSA1037—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2012年10月10日,轻盐集团缴纳出资2,322万元,其中1,382.1429万元作为实收资本,939.8571万
元作为资本公积;广东盐业缴纳出资4,900万元,其中2,916.6667万元作为实收
招股说明书资本,1,983.3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2年10月25日,湖南盐业在湖南省工商局完成本次增资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1 轻盐集团(SS) 53,438.4360 70.97
2 轻盐创投(SS) 5,225.8502 6.94
3 湘江投资(SS) 3,688.9529 4.90
4 贵州盐业(SS) 3,266.1564 4.34
5 广东盐业(SS) 2,916.6667 3.87
6 江苏盐业(SS) 1,959.6938 2.60
7 广西盐业(SS) 1,959.6938 2.60
8 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S) 1,536.8973 2.04
9 湖南财信(SS) 1,306.4625 1.74
合计 75,298.8096 100.00
4、第一次股权转让(2013年7月)
2013年4月,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发展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湖南盐业2.04%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到湖
南发展;2013年4月21日,轻盐创投与浙江盐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轻盐创投以1.83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湖南盐业的2,600万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
浙江盐业。
2013年4月11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关于对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股权行为涉及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中广信湘评报字[2013]第004号),截止2012年12月31日,湖南盐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市场价值为135,871.79万元,每股价值为
1.803元。同时,考虑2012年度分红以及过渡期预计净利润,最终确定股权转让
价格为1.83元/股。2013年4月26日,湖南盐业的产权持有单位轻盐集团向湖南省
国资委申报办理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2013年4月26日,湖南盐业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给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股份的议案》。
招股说明书2013年4月26日,湖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3]62号),对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批复。
2013年7月27日,湖南省财政厅向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划转的批复》(湘财建函[2013]43号),同意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湖南盐业1,536.8973万股(股份比例
2.04%),以出资方式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
2013年7月,湖南盐业在湖南省工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1 轻盐集团(SS) 53,438.4360 70.97
2 湘江投资(SS) 3,688.9529 4.90
3 贵州盐业(SS) 3,266.1564 4.34
4 广东盐业(SS) 2,916.6667 3.87
5 轻盐创投(SS) 2,625.8502 3.49
6 浙江盐业(SS) 2,600.00 3.45
7 江苏盐业(SS) 1,959.6938 2.60
8 广西盐业(SS) 1,959.6938 2.60
9 湖南发展(SS) 1,536.8973 2.04
10 湖南财信(SS) 1,306.4625 1.74
合计 75,298.8096 100.00
5、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2015年7月)
2013年12月13日,湖南省国资委作出了《关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其中批复内容有“一、2013年安排你公司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资本性支出3000万元,用于支持你公司湘衡盐化制盐系统综合节能技改二期工程。该预算资金以补充国有资本金形式注入你公司……”。
2014年8月10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行为涉及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中广信湘评报字[2014]第006号)。截止2013年12月31日,湖南盐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市场价值为146,523.25万元,每股价值为1.946元。2014年9月2日,湖南盐业的产权持有单
招股说明书位轻盐集团向湖南省国资委申报办理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2014年9月17日,湖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4]169号),对上述增资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确认。
2014年9月29日,经湖南盐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轻盐集团以货币形式按2.0321元/股的价格认购湖南盐业1,476.3052万股。变更后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76,775.1148万元。
2015年7月24日,湖南盐业在湖南省工商局完成本次增资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1 轻盐集团(SS) 54,914.7412 71.53
2 湘江投资(SS) 3,688.9529 4.80
3 贵州盐业(SS) 3,266.1564 4.25
4 广东盐业(SS) 2,916.6667 3.80
5 轻盐创投(SS) 2,625.8502 3.42
6 浙江盐业(SS) 2,600.00 3.39
7 江苏盐业(SS) 1,959.6938 2.55
8 广西盐业(SS) 1,959.6938 2.55
9 湖南发展(SS) 1,536.8973 2.00
10 湖南财信(SS) 1,306.4625 1.70
合计 76,775.1148 100.00
2016年3月22日,天职国际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6178-5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历次验资报告及出资的复核报告》。根据该复核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湖南盐业已入账的实收资本账面余额为767,751,148.00元,资本公积账面
余额为421,373,335.33元,各股东应出资的货币资金、净资产、股权已按有关规
定出资到位,公司已对其进行账务处理。根据湖南盐业提供的2014年4月23号59号凭证附件:2014年4月11日《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回单》记载,轻盐集团向湖南盐业转入30,000,000.00元。
6、第二次股权转让(2016年3月)
2015年7月3日,江苏盐业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集团公司所持
招股说明书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015年7月14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转让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14号),对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批复。
2016年3月,江苏盐业与高新创投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江苏盐业将其持有湖南盐业500万股(股份比例0.65%),按照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高新创投。
2016年1月28日,湖南中和正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书》(湘中正评报字[2016]02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6月30日,湖南盐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22,021.01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59,462.53
万元,增值率36.58%,每股评估价2.89元。依据江苏省国资委2015年8月10日印
发的《省国资关于进一步取消、调整部分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的通知》(苏国资[2015]64号),该次评估无需备案。
2016年3月7日,湖南盐业在湖南省工商局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1 轻盐集团(SS) 54,914.7412 71.53
2 湘江投资(SS) 3,688.9529 4.80
3 贵州盐业(SS) 3,266.1564 4.25
4 广东盐业(SS) 2,916.6667 3.80
5 轻盐创投(SS) 2,625.8502 3.42
6 浙江盐业(SS) 2,600.00 3.39
7 江苏盐业(SS) 1,459.6938 1.90
8 广西盐业(SS) 1,959.6938 2.55
9 湖南发展(SS) 1,536.8973 2.00
10 湖南财信(SS) 1,306.4625 1.70
11 高新创投(SS) 500.0 0.65
合计 76,775.1148 100.00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4年10月,湖南盐业向九二盐业增资19,500万元,成为九二盐业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述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
招股说明书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湖南盐业(2013.12.31)九二盐业(2014.5.31)占比
资产总额(万元) 271,206.90 40,392.08 14.89%
净资产(万元) 124,589.62 6,839.18 5.49%
项目湖南盐业(2013年)九二盐业(2013年)占比
营业收入(万元) 216,261.63 10,603.01 4.90%
增资前,九二盐业具体情况如下:
1、九二盐业基本情况
九二盐业成立于2005年1月,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岩盐地下开采(待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许可后,凭许可证经营),精制盐、绿色食品精制盐(凭许可证生产,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有效期至2020年2月10日)。一般项目:卤水供应(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截至2014年5月31日,九二盐业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出资额出资形式出资比例
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 5,000万元现金 50%
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 3,000万元现金 30%
杨赋斌 1,000万元现金 10%
谢祚珍 500万元现金 5%
吴龙彬 500万元现金 5%
合计 10,000 万元- 100%
2、九二盐业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5月 31日项目 2014年 1-5月
流动资产 13,402.34 营业收入 4,164.43
非流动资产 26,989.75 营业成本 3,372.97
总资产 40,392.08 营业利润-1,148.60
流动负债 25,052.90 利润总额-1,293.32
非流动负债 8,500.00 净利润-1,293.32
负债合计 33,552.9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39.18 --
注:上述财务数据引自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4]10339 号)
招股说明书
3、九二盐业经营性资产评估情况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201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九二盐业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湘评报字[2014]第007号),九二盐业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其价值为12,317.48万元。
4、本次收购各方履行的程序
2014年9月9日,湖南盐业董事会审议以现金19,500万元向九二盐业进行增资扩股。以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31日九二盐业经评估的总价值12,317万元为基础,经新老股东协商,九二盐业原全部权益最终溢价估值为1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在九二盐业的持股比例为60%,九二盐业原有老股东的持股比例为40%。2014年9月28日,湖南盐业向湖南省国资委申请备案,并取得了湘国资投备[2014]26号项目备案表。
2014年10月,经九二盐业股东会审议通过,各股东同意湖南盐业向公司增资。
2014年10月17日,九二盐业办理了工商变更,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
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1、2011年12月,公司设立
2011年12月1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所出具了XYZH/2011CSA1037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15日止,湖南盐业(筹)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46,977,036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701%。各股东首期出资明细如下:(1)轻
盐创投实际缴纳出资额80,000,000元(货币),其中52,258,502元作为实收资本、27,741,498元作为资本公积;(2)贵州盐业实际缴纳出资额50,000,000元(货币),
其中32,661,564元作为实收资本、17,338,436元作为资本公积;(3)广西盐业实
际缴纳出资额30,000,000元(货币),其中19,596,938元作为实收资本、
招股说明书10,403,062元作为资本公积;(4)江苏盐业实际缴纳出资额30,000,000元(货币),
其中19,596,938元作为实收资本、10,403,062元作为资本公积;(5)湘江投资实
际缴纳出资额15,000,000元(货币),其中9,798,469元作为实收资本、5,201,531元作为资本公积;(6)湖南财信实际缴纳出资额20,000,000元(货币),其中
13,064,625元作为实收资本、6,935,375元作为资本公积。
2、2011年12月,变更公司实收资本
2011年12月27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所出具了XYZH/2011CSA1037—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26日止,湖南盐业已收到轻盐集团、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湘江投资缴纳的第2期出资,即本期湖南盐业新增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563,022,964元,其中:(1)轻
盐集团出资额为人民币796,904,484.03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包括轻盐集团以
盐业为主业的资产和业务,涉及4家子公司和14家分公司。出资净资产评估价值和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均为796,904,484.03元,其中520,562,931元作为实收资
本,276,341,553.03元作为资本公积。上述投入净资产中包含对晶鑫科技99%的
股权投资、对湘衡盐化96.216%的股权投资、对轻盐科技100%的股权投资、对湘
澧盐化100%的股权投资。轻盐集团与湖南盐业已于2011年12月26日前就净资产办理了财产转移手续和股权变更手续。(2)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
民币23,527,613.39元。出资方式为其对湘衡盐化的3.784%股权。评估价值和全
体股东确认的价值均为23,527,613.39元,其中15,368,973元作为实收资本,
8,158,640.39元作为资本公积。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3日就
出资的股权办理了变更手续。(3)湘江投资货币出资41,472,385.91元(货币),
其中27,091,060元作为实收资本,14,381,325.91元作为资本公积。
3、2012年10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2年10月1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所出具了XYZH/2011CSA1037—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2012年10月10日,轻盐集团缴纳出资2,322万元,其中1,382.1429万元作为实收资本,939.8571万
元作为资本公积;广东盐业缴纳出资4,900万元,其中2,916.6667万元作为实收
资本,1,983.3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招股说明书
4、2016年3月,验资复核
2016年3月22日,天职国际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6178-5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历次验资报告及出资的复核报告》。根据该复核报告,天职国际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所为湖南盐业出具的XYZH/2011CSA1037号《验资报告》、XYZH/2011CSA1037-1号《验资报告》、XYZH/2011CSA1037-2号《验资报告》以及2014年9月轻盐集团向湖南盐业增资3,000.00万元事项进行了验资
复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所已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对湖南盐业验资实施了必要的验证程序,没有相反的证据表明该验资报告的内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湖南盐业已入账的实收资本账面余额为767,751,148.00元,各股东应出资的货币资金、净资产、股权已按有关规定出资
到位,公司已对其进行账务处理;根据湖南盐业提供的2014年4月23号59号凭证附件:2014年4月11日《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回单》记载,轻盐集团向湖南盐业转入30,000,000.00元。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湖南盐业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投入资产情况如下:
出资方出资形式金额(元)
轻盐集团(SS)与盐业相关的资产及负债 796,904,484.03
轻盐创投(SS)货币 80,000,000
贵州盐业(SS)货币 50,000,000
广西盐业(SS)货币 30,000,000
江苏盐业(SS)货币 30,000,000
湘江投资(SS)货币 56,472,385.91
湖南财信(SS)货币 20,000,000
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S)股权 23,527,613.39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职能部门情况
湖南盐业设立的各职能部门及其具体职责如下:
序号部门名称主要职责
1 办公室
文秘综合、协调督办、对外宣传、综治维稳、知识产权保护、普法教育和法律事务、公务接待、行政后勤、代表公司对外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2 战略发展部
战略研究、发展规划、基建技改、技术创新、对外投资、改革改制
3 人力资源部
干部管理、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劳动用工、招聘培训、社会保障、人事档案管理、技术职称
4 市场经营部营销管理、品牌运营、储备盐管理、市场监管、应收账款管理
5 企业管理部
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管理体系建设、两化融合体系运行、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6 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产权管理、筹资融资、审计协调、税务筹划
7 党群工作部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和宣传工作、群团工作
8 审计部财务审计、基建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控建设
9 证券部上市筹备、三会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
六、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直接控股 5家子公司,包括湘衡盐化、湘澧盐化、九二盐业、雪天技术、晶鑫科技;公司拥有 83 家分公司;子公司湘衡盐化、湘澧盐化、九二盐业、雪天技术等共拥有 155家分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曾经直接控股子公司包括娄底商贸、湘潭商贸、轻盐科技,曾经通过九二盐业间接控股会昌自来水,曾经通过湘衡盐化间接控股天鹅物流,上述公司已经办理了工商注销。报告期内,公司曾经参股益阳久盛,目前已经完成股权转让。
公司拥有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一)湘衡盐化
1、湘衡盐化基本情况
湘衡盐化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成立于 1981年 6月 12日,注册资本 24,000万元,住所地为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盐矿新村,经营范围为岩盐采选;食用盐、
招股说明书鸡精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批发及零售);工业盐及其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岩盐卤水、无水硫酸钠的生产销售;饲料添加剂及其系列畜牧、水产养殖类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工业盐塑料编织袋生产;盐业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贵重金属销售(不含黄金电子平台交易、远程期货交易);自有厂房、设备租赁;供电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湘衡盐化总资产为 125,977.59 万元、净资产为
89,675.64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为 7,719.96 万元。
2、湘衡盐化历史沿革
(1)1981年 6 月,公司设立
1981 年 6 月 12 日,湖南省湘衡盐矿(以下简称“湘衡盐矿”)在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18501839-6《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湖南省湘衡盐矿,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住所为茶山坳,法定代表人为蒋宏元,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4,609 万元,经营范围为盐矿采选、精盐、钙营养食用盐制造岩盐卤水、芒硝。
湘衡盐化自 1981年 6月公司设立至 2011年 7月改制期间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2)2011年 7 月企业改制
为顺应国有企业改制要求,2011 年 4 月 1 日,湘衡盐矿向湖南省国资委填报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011 年 5 月 4 日,湘衡盐矿领取了注册号为 43040002249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康云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01.6193 万元。
2011年 6月 27日,湖南省工商局向衡阳市工商局作出了“(湘)名内字[2011]第 22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将湘衡盐矿企业名称变更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2011 年 6月 27 日,湘衡盐化召开了《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第一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事项:(1)同意对湘衡盐矿进行公司制改造,改
制后的公司名为湘衡盐化;(2)同意湘衡盐化由轻盐集团与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改制而成;(3)确认并通过《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4)确认李智诚、周立葆、徐有朝、熊乐良、肖彧、吴荣都、王民危担任湘衡
盐化董事会董事,其中李智诚为董事长、周立葆为总经理;(5)确认刘增益、何
耿、肖恒军为湘衡盐化监事会监事,刘增益为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6月 28 日,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湘国企发改办[2011]32号”《关于湖南省湘澧盐化、湘衡盐矿公司制改造的批复》,批复如下:(1)原则同意《湖南省湘衡盐矿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将湖南省湘衡盐矿整体改制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2)湘衡盐矿经评估备案,净资产为 58,746.70万元(包含土地出
让金 3,723.93万元和采矿权价款),剔除土地出让金后的净资产投入改制后的公
司,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5 亿元,其中你公司占比
96.216%,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采矿权价款的 25%(2,081.97 万元)形
成国有资本金,占比 3.784%,其中 567.6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其余转入资本
公积。
2011 年 6月 28 日,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湘衡盐矿作出了“湘轻盐规发[2011]2 号”《关于湖南省湘衡盐矿公司制改造的批复》文件,批复如下:
(1)同意《湖南省湘衡盐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将湖南省湘衡盐矿整
体改制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2)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金为 15,000 万元,由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成,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公司 96.216%的股
份,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持有 3.784%的股份;(3)以 2010年 6月 30日为基准日,
湘衡盐矿经审计评估净资产为 55,022.77 万元(已扣除土地出让金 3,723.93 万
元,含采矿权价款),全部投入到新公司,其中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采矿权价款的 25%(2,081.97 万元)入股,567.6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其余转入
资本公积。
招股说明书2011 年 6月 26 日,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湘衡盐矿作出了《关于湖南省湘衡盐矿公司制改造的批复》,批复如下:(1)同意《湖南省湘衡盐矿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将湖南省湘衡盐矿整体改制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2)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5,000 万元,由湖南
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成,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公司 96.216%的股份,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3.784%的股份;(3)以201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湘衡盐矿净资产为55,022.77
万元(已扣除土地出让金 3,723.93万元,含采矿权价款),全部投入到新公司,
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采矿权价款的 25%(2,081.97 万元)入股,其中
567.6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其余转入资本公积。
2011年 6月 29日,湖南天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天城验字[2011]2102号”《验资报告》,湘衡盐矿以 2010年 6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已经湖南中和正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湘中正评报字
(2011)1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净资产评估值 58,361.58 万元;经湖南省轻
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净资产 58,746.70 万元,差异原因是评估备案时减少了流动负债 385.12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29 日,湘衡盐化已收到全体股东以湘衡盐矿净资产转入实收资本15,000 万元。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4,43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6.216%;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67.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8%;
净资产多于注册资本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2011 年 7 月 29 日,衡阳市工商局作出了“(衡)内资登记字[2011]第 419号”《准予设立改制登记通知书》,准予湘衡盐化办理设立改制登记;同时,湘衡盐化领取了注册号为 43040002249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法定代表人为李智诚,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岩盐采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精制盐、肠衣盐、加碘食用盐,非碘食用盐的生产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2 年 3月 31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12 年 12月 31日);精制工业盐生产销售;工业盐塑料编织袋生
招股说明书产;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精制盐、肠衣盐、加碘食用盐、非碘食用盐;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岩盐卤水、芒硝经销。
改制设立时,湘衡盐化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4,432.40 96.2 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67.60 3.78
合计 15,000.00 100.00
(3)2011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1 年 11 月 28 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盐业相关的资产及负债投资设立股份公司项目长期股权投资评估说明之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即“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 0284号”《评估报告》。
2011 年 12 月 15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轻盐集团作出了“湘国资产权函[2011]290 号”《关于同意设立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批复内容如下:(1)原则同意你公司
联合其他 7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湖南盐业;(2)原则同意湖南盐业国有股权管
理方案。
2011 年 12月 15 日,轻盐集团(甲方)、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与湖南盐业(丙方)签订《协议书》,约定甲方持有湘衡盐化的 96.216%股权,
乙方持有湘衡盐化 3.784%的股权,全部以股权出资投入至丙方。
2011 年 12 月 20 日,湘衡盐化召开股东会,作出了如下决议:(1)同意轻
盐集团用其持有的湘衡盐化 96.216%的股权作价 598,238,085.912元人民币作为
对湖南盐业的出资额,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其持有湘衡盐化 3.784%的
股权作价 23,527,614.088 元人民币作为对湖南盐业的出资额;股权出资手续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2)同意原股东轻盐集团、湖南发展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湘衡盐化股权,新股东湖南盐业持有湘衡盐化价值621,765,700.00 元人民币的公司 100%的股权,湘衡盐化变更为法人独资有限公
司;(3)因湘衡盐化股权出资后变更为法人独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招股说明书成员和董事长由新股东重新任命,同意李智诚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公司董事长;(4)通过《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11 年 12 月 23 日,衡阳市工商局作出了“(衡)内资登记字[2011]第 579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对湘衡盐化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办理变更登记;同时,湘衡盐化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本次股权转让后,湘衡盐化注册资本仍为 15,000 万元,变更为湖南盐业全资子公司。
(4)2013年 7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3 年 5月 17 日,湖南盐业向湘衡盐化作出了“湘盐企发[2013]10 号”《关于增加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1)湖南盐业已
下发“湘盐企发[2012]12 号”文,同意你公司实施二期工程,对Ⅱ组罐进行技改;(2)湖南盐业决定对你公司新增资本金 6,000万元。
2013年 6月 7日,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湘翼会验字[2013]第 047 号”《验资报告》,经审计,截至 2013 年 6 月 7 日止,湘衡盐化已收到湖南盐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6,00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6,000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21,000 万元。
2013 年 7月 3 日,衡阳市工商局作出了“(衡)内资登记字[2013]第 324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时,湘衡盐化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1,000万元,仍为湖南盐业全资子公司。
(5)2014年 5 月,变更注册资本
2014 年 5月 7 日,湖南盐业作出了《股东决定》,同意湘衡盐化注册资本增加至 24,000 万元;变更经营范围;同意湘衡盐化《章程修正案》。2014 年 5月 8日,湖南盐业作出了“湘盐法律发[2014]2 号”《关于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等事项变更的批复》。
2014 年 5 月 16 日,衡阳市工商局作出了“(衡)内资登记字[2014]第 144
招股说明书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时,湘衡盐化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00万元,仍为湖南盐业全资子公司。
本次变更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止,湘衡盐化的历史沿革未发生新的变化。
(二)湘澧盐化
1、湘澧盐化基本情况
湘澧盐化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成立于 1989 年 12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19,000 万元,住所为常德市津市市襄阳街办事处盐矿社区,经营范围为井盐采选;食用盐、非食用盐的生产、销售;工业无水硫酸钠(芒硝)生产、销售锅炉灰渣综合利用、销售;热力汽销售。盐化产品、食品添加剂(碘酸钾)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及塑料包装印刷;住宿(仅供分公司使用);自有房屋租赁;机械加工;邮电代办服务;普通货物装卸、搬运;代办运输业务;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生产销售;海藻提取液的销售及食盐、调味品批发零售;物流配送服务;建筑工程维修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湘澧盐化总资产为 58,193.75 万元、净资产为
28,330.47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为 791.93 万元。
2、湘澧盐化历史沿革
(1)1989年 12 月,公司设立
1989 年 10月 7 日,湖南省湘澧盐化向津市市工商局出具了《关于重新进行法人和营业性登记注册的申请报告》。
1989 年 12 月 19 日,湖南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津市办事处出具了“湘常(法)会(1989)验字第 494 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湘澧盐化注册资金合计
4,786.1771万元,其中固定资金 4,330.1771 万元,流动资金 456.00 万元。
1989 年 12月湖南省轻工业厅填制了《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1989
招股说明书年 12月 19日津市市工商局核发《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9024292-3,登记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为湖南省湘澧盐化;住所为湖南省津市市皇姑山;法定代表人为沈克炯;注册资金为 4,786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方式为采盐;经营范围为主营井盐;兼营芒硝、煤渣砖。
湘澧盐化自 1989 年 12 月公司设立至 2011 年 7 月改制期间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在该期间内,主管部门未发生变化,出资及历史沿革合法有效。
(2)2011年 7 月,企业改制
2011年 6月 28日,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了“湘国企发改办[2011]32 号”《关于湖南省湘澧盐化、湘衡盐矿公司制改造的批复》文件,批复内容如下:(1)原则同意《湖南省湘澧盐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
案》;(2)湘澧盐化经评估备案,净资产为 29,716.05万元(含土地出让金 3,425.29
万元),剔除土地出让金后的净资产投入改制后的公司,湘澧盐化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轻盐集团占比为 100%。
2011 年 6月 28 日,轻盐集团作出了“湘轻盐规发[2011]1号”《关于湖南省湘澧盐化公司制改造的批复》文件,批复内容如下:(1)同意《湖南省湘澧盐化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将湖南省湘澧盐化整体改制为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2)湘澧盐化注册资本金为 13,000 万元,全部为轻盐集团出资;
(3)以 201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湘澧盐化经审计评估净资产为 26,470.76
万元(已扣除土地出让金 3,245.29万元),另轻盐集团对湘澧盐化 5,000 万元的
现金投资,共 31,470.76 万元全部投入到新公司。
2011 年 7月 7 日,常德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常德源涛验字(2011)
第 0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7 月 1 日止,湘衡盐化已收到轻盐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3,0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100%;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 4,364.12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3.57%,以实物资产出
资 8,635.88 万元。
2011 年 7月 7 日,湖南省工商局向津市市工商局作出了“(湘)名内字[2011]第 239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湖南省湘澧盐化有
招股说明书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7月 8 日,湘澧盐化填制了《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2011年 7月 28日,津市市工商局出具“(津市)内资登记字[2011]第 95 号”《准予设立改制登记通知书》,准予湘澧盐化设立改制登记;湘澧盐化领取了注册号为43078100210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信息:名称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津市市襄阳街办事处盐矿社区;法定代表人姓名郭志宏;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13,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井盐采选,食用盐、非食用盐的生产、销售,工业无水硫酸钠(芒硝)生产、销售,锅炉灰渣综合利用、销售,热力汽销售。
改制后,湘澧盐化为轻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2011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1 年 11 月 28 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盐业相关的资产及负债投资设立股份公司项目长期股权投资评估说明之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即“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 0284号”《评估报告》。
2011 年 12 月 16 日,根据省国资委“湘国资产权函[2011]290 号”《关于同意设立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轻盐集团作出了《关于以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同时,湖南盐业作出了《关于同意以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2011 年 12 月 16 日,轻盐集团(甲方)与湖南盐业(乙方)签订了《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湘澧盐化 100%股权以投资的方式转让给乙方。
2011 年 12月 22 日,津市市工商局作出了“(津市)内资登记字[2011]第 125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湘澧盐化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投资者名称办理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招股说明书股权变更后,湘澧盐化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4)2013年 7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3 年 5月 13 日,湖南盐业作出了“湘盐企发[2013]11号”《关于增加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的批复》文件,决定对湘澧盐化新增资本金 5,000万元。
2013年 6月 4日,常德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常源涛验字[2013]029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6 月 4 日止,湘澧盐化已收到股东湖南盐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8,000万元。
2013 年 7 月 4 日,津市市工商局作出了“(津市)内资登记字[2013]第 44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湘澧盐化的注册资本、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办理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仍为湖南盐业全资子公司。
(5)2017年 6 月 29日,增加注册资本
2017 年 5月 25 日,湖南盐业作出了“湘盐战发[2017]15号”《关于对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文件,决定对湘澧盐化新增资本 1,000 万元。
截至 2017年 6 月 21日止,湘澧盐化已收到股东湖南盐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9,000万元。
2017 年 8 月 7 日,津市市工商局作出了“(津市)内资登记字[2013]第 44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湘澧盐化的注册资本、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办理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仍为湖南盐业全资子公司。
本次变更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止,湘澧盐化的历史沿革未发生新的变化。
招股说明书
(三)九二盐业
1、九二盐业基本情况
九二盐业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5年 1月 20日。注册资本 2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 1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0%;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 30%;谢祚珍持有 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 5%;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住所地为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白埠村,经营范围为:工业盐、精制盐、绿色食品精制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岩盐地下开采,卤水供应,自来水生产销售,水力发电;液氯(44.3kt/a)、烧碱(312.5kt/a,32%)、盐酸(140kt/a,31%)、次氯酸钠
(4720t/a,10%)、废硫酸(2.5kt/a,75%)生产、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
有效期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食用盐批发(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九二盐业总资产为 65,208.78 万元、净资产为
35,892.73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为 5,089.47 万元。
2、九二盐业历史沿革
(1)2005年 1 月,公司设立
2004 年 12月 8 日,九二盐业召开股东会,决议由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谢祚珍、吴龙彬、杨赋斌共同发起组建新公司,拟用名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1月 20 日,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赣联会师验字[2005]第 01019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1月 19日止,九二盐业(筹)收到股东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谢祚珍、吴龙彬、杨赋斌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000 万元整,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5 年 1 月 20 日会昌县工商局核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621352000130,登记的信息有:名称为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会
招股说明书昌县筠门岭镇;法定代表人为谢祚珍;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食用盐、工业盐及其他盐制品、盐化工生产加工及销售;营业期限自 2005年 1月 20日至 2025年 1月 19日。
公司设立时,九二盐业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 1,500.00 30.00
2 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 30.00
3 谢祚珍 750.00 15.00
4 吴龙彬 750.00 15.00
5 杨赋斌 500.00 10.00
合计 5,000.00 100.00
(2)2005年 9 月,股权转让
2005 年 5月 15 日,九二盐业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将持有的股权人民币1,500万元转让给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
2005 年 5月 15 日,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500万元。
2005 年 9月 5 日,九二盐业向会昌县工商局提交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九二盐业原股东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九二盐业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 1,500.00 30.00
2 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30.00
3 谢祚珍 750.00 15.00
4 吴龙彬 750.00 15.00
5 杨赋斌 500.00 10.00
合计 5,000.00 100.00
(3)2008年 3 月,增加注册资本、股权转让
2007 年 11月 20 日,九二盐业召开股东会,决议九二盐业增资 5,000万元,
招股说明书其中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增资 3,000 万元,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500 万元,杨赋斌增资 500 万元;股东谢祚珍、吴龙彬按原始价格各出让 250万元出资额给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
2008 年 3月 10 日,谢祚珍、吴龙彬分别与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08 年 3月 17 日,江西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赣联会师验字[2008]第 0305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8年 3月 15日止,九二盐业已收到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杨赋斌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整;变更后九二盐业的累计注册资本 1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2008 年 3月 27 日,会昌县工商局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九二盐业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 5,000.00 50.00
2 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30.00
3 杨赋斌 1,000.00 10.00
4 谢祚珍 500.00 5.00
5 吴龙彬 500.00 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4)2014年 10 月新增注册资本
2014 年 5 月 4 日,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湖南盐业出资不超过 2 亿元对九二盐业进行并购重组并达成控股。2014 年 9 月 28日,湖南盐业出资对九二盐业股权结构调整,以现金 19,500 万元对九二盐业进行增资扩股,填制了“湘国资投备[2014]026 号”《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2014 年 9月 30日,湖南省国资委签署“同意”的备案意见。
2014 年 9月 17 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作出了“中广信湘评报字[2014]第 007 号”《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行为涉及的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九二盐业在
招股说明书评估基准日 2014年 5月 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317.48万元。经湖南盐
业与九二盐业原股东方协商,各方同意九二盐业截至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最终溢价估值为 13,000 万元。
2014 年 10月,九二盐业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湖南盐业向公司增资,截至2014 年 5 月 31 日(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最终估值为 13,000 万元,经湖南盐业与老股东协商,该 13,000万元股权价值对应增资后 40%的股权,依此折算,湖南盐业获得 60%的股权须投入 19,500 万元货币资金,由于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 10,000万元对应 40%股权,湖南盐业投入 15,000万元对应 60%股权,另外 4,500万元计入增资后公司的资本公积;并明确了增资后的公司股权情况。之后,九二盐业又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1)通过新的《公司章程》;(2)选举
康云彪、张锋杰、唐虎、吴森林、谭芳为董事,选举王闽春、谢劲松、杨文军为监事;(3)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4 年 10 月 17 日,会昌县工商局作出了“(会)登记内变字[2014]37959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并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康云彪,注册资本变更为 25,000 万元整。
此次增资完成后,九二盐业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60.00
2 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 5,000.00 20.00
3 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12.00
4 杨赋斌 1,000.00 4.00
5 谢祚珍 500.00 2.00
6 吴龙彬 500.00 2.00
合计 25,000.00 100.00
(7)2014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14 年 10 月 31 日,九二盐业召开股东会,作出了如下决议:(1)一致同
意吴龙彬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2%,合计人民币 500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 650万元;(2)一致同意杨赋斌将其持有的占
公司注册资本 4%,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
招股说明书司,转让价格 1,300 万元;(3)一致同意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占公
司注册资本 7%,合计人民币 1,75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 2,275万元;(4)一致同意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占
公司注册资本 17%,合计人民币 4,25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 5,525 万元;(5)一致同意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
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3%,合计人民币 75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谢祚珍,转让价格 975万元。
2014 年 11月 1 日,九二盐业股权各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订了《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标的、价款同股东会决议。
2014 年 12 月 4 日,九二盐业以公司名义出具《确认函》,确认九二盐业于2014年 10月 31日和 11月 1日在公司所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等均真实并继续有效。
2014 年 12 月 5 日,会昌县工商局作出了“(会)登记内变字[2014]45586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并颁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九二盐业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60.00
2 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 7,500.00 30.00
3 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 1,250.00 5.00
4 谢祚珍 1,250.00 5.00
合计 25,000.00 100.00
本次变更后,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九二盐业的历史沿革未发生新的变化。
(四)雪天技术
1、雪天技术基本情况
雪天技术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成立于 2012年 7月 30日,注册资本 3,000万元,住所为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湘仪路 44 号 2 楼,经营范围为盐业技术的研
招股说明书究、开发、推广、应用、转让及咨询服务;盐业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低钠盐、海藻碘低纳盐、海藻碘盐、加碘海晶食盐、腌制盐、护肤类化妆品、日用洗涤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各类盐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雪天技术总资产为 4,751.07 万元、净资产为
4,420.35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为 488.66 万元。
2、雪天技术历史沿革
(1)2012年 7 月,公司设立
2012 年 7月 2 日,湖南盐业作出《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决定出资 2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 18 日,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湘正会验字[2012]21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2年 7月 16 日,雪天技术(筹)已收到湖南盐业缴纳的出资人民币 2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2 年 7月 30 日,雪天技术在湖南省工商局完成设立工商登记。
公司设立时,湖南盐业持有雪天技术 100%的股权。
(2) 2013年 7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3 年 5月 13 日,湖南盐业作出《关于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决定对雪天技术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2013 年 6 月 28 日,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湘正会验字[2013]21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3年 6月 21 日,雪天技术已收到湖南盐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3 年 7月 25 日,雪天技术在湖南省工商局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湖南盐业持有雪天技术 100%的股权。
招股说明书
(3)2015年 4 月,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1月 13 日,湖南盐业作出了《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将雪天技术注册资本由 400万元增加至 3000万元。
2015 年 4月 13 日,雪天技术在湖南省工商局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湖南盐业持有雪天技术 100%的股权。
(五)晶鑫科技
1、晶鑫科技基本情况
晶鑫科技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1998年 6月 23日。注册资本 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 4,9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9%;轻盐新阳光持有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住所为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工业园文轩路 17号,经营范围为激光图像制品、复合膜、降解膜、塑料制品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聚丙烯合成纸的研发、生产、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晶鑫科技总资产为 10,965.29 万元、净资产为
7,498.30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为 1,042.42 万元。
2、晶鑫科技历史沿革
(1)1994年 3 月,公司设立
1993 年 12 月 23 日,湖南省盐业公司制订了《长沙晶鑫实业发展公司组织章程》;1994 年 2 月 3 日,长沙晶鑫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晶鑫”)填制了《资金信用证明》、《长沙晶鑫实业发展公司集资花名清册》;1994 年 3月 11日,长沙晶鑫作为甲方,与 89 名自然人股东为乙方签订了《集资协议》;1994年 3月 11日,湖南省盐业公司向长沙市工商局提交了“湘盐劳人发[1994]07 号”《关于成立长沙晶鑫实业发展公司的报告》; 1994年 3月 18日,湖南省盐业公司出具了《场地证明》,证明将长沙市银盆南路 15 号盐业公司办公楼 9 楼 72 平方米房间拨给长沙晶鑫作为办公、经营场所。
招股说明书1994年 3月 11日,湖南省盐业公司填制了《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1994年 3月 29日,长沙市工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18387996-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要登记项目:企业名称为长沙晶鑫实业发展公司,住所为长沙市银盆南路 15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校军,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50万元,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经营方式为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经营范围为主营盐化工产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矿产品、轻工产品、汽车配件、水产品、政策允许经营的金属材料;兼营化学清洗。
长沙晶鑫由 89 名湖南省盐业公司职工集资 50万元设立,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
(2)1998年 6 月,改制成晶鑫科技
1998 年 5 月 8 日,长沙晶鑫向湖南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盐业集团”)提交了“长晶发(1998)02号”《关于请求资产产权界定的报告》,报
告内容:我司于 1994 年 4月由原省盐业公司职工集资入股兴办,1995 年 3月公司独资创办了长沙晶鑫激光防伪全息图像厂;现有总资产 1834万元,净资产 1646万元,请求予以界定资产产权。1998年 5月 26日,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作出了“湘国资产界字[1998]001 号”《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书》,界定如下:鉴于长沙晶鑫无国家投入,国有资本金为零,因此该企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1998年 5月 28 日,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长沙晶鑫作出了“湘盐财发(1998)18 号”
《关于对长沙晶鑫实业发展公司集体资产产权确认的意见》,认为:你司原为职工集资入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经省审计师事务所对你司的财产清查和资产评估结果,省国资局以“湘国资产界字(1998)001号”文予以产权界定,界定为非
国有资产;因此,同意你司股东会对你司集体资产的确认意见。
1998 年 5月 21 日,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湘审师评字(1998)第 22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长沙晶鑫净资产为 20,730,749.85元。1998年 5
月 24日,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湘审师评字(1998)第 232 号”《资产评
估报告书》,经评估,盐业集团所属无形资产—激光全息防伪标识的特许生产、销售权的评估价值为 1,484,323.68 元。1998 年 5 月 28 日,湖南省国有资产管
理局向盐业集团作出了“湘国资认字[1998]22 号”《关于湖南盐业集团有限责任
招股说明书公司无形资产作价入股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文件,批复内容如下:你司拟将激光全息防伪标识的特许生产、销售权作价投入到“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委托省审计师事务所对该项资产进行了评估。经我局对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审核、验证,同意该项评估结果。该项无形资产经评估价值为 148.32
万元。
1998 年 5月 6 日,长沙晶鑫作出了“长晶工字(1998)01号”《长沙晶鑫实
业发展公司第二届职工大会关于公司进行股份制改组的决议》,会议一致同意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组。1998 年 5 月 8 日,长沙晶鑫向盐业集团提交了“长晶发
(1998)01 号”《关于进行股份制改组、改造的请示》,全体职工和股东一致同
意公司进行股份制改组、改造,申请批复。1998 年 5月 12日,盐业集团作出了“湘盐财发(1998)15 号”《关于同意长沙晶鑫实业发展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
司的批复》,同意长沙晶鑫进行股份制改组、改造。
1998 年 5月 20 日,长沙晶鑫向盐业集团提交了“长晶发(1998)03 号”《关
于组建“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并申请转报省体改委,呈报晶鑫科技的注册资本为 1,520万元,出资方式为国有法人股盐业集团经评估确认后的无形资产投入计 150 万元,占总股本的 9.87%;自然人股 1370 万元,占总股本
的 90.13%,其中原股东以存量资本投入 500 万元,自然人股东以现金认购 870
万元。1998年 5月 20 日,盐业集团向省体改委提交了《关于申请组建“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告》。 1998年 5 月 22日,长沙晶鑫作出了“长晶发
(1998)04号”《关于“长沙晶鑫实业发展公司”改组为“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等事项的决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将净资产中的 500 万元按原投资比例量化到原股东,转作改制后股份公司的实收资本,将净资产中的 1,573.07
万元转为改制后的晶新科技的资本公积,用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接受盐业集团以经评估确认后作价 150万元的无形资产投入到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新接受自然人股东唐回湘、宋复查、刘建农、刘武装等 36 人投入的现金 870 万元,参与公司股份制改组。1998年 5月 28日,湖南省体改委向盐业集团作出了“湘体改字[1998]25 号”《关于设立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同意组建晶鑫科技及公司章程,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等。
招股说明书1998 年 5 月 26 日,湖南省工商局向晶鑫科技出了“(湘)名称预核[1998]第 1789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晶鑫科技起草了《发起人协议》,制订了公司《章程》。
1998 年 6月 5 日,晶鑫科技召开创立大会。
1998 年 6 月 8 日,长沙高新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长高会所[1998]验字第25号”《验资报告》,截至 1998年 6月 8日止,晶鑫科技(筹)已收到各股东投入的资本为 1,52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870 万元,无形资产 150万元,实物资产500万元。
1998 年 6月 23 日,湖南省工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4301000121(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信息:名称为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董小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2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激光图像制品、复合膜、降解膜、塑料制品、包装物料、聚丙烯合成纸;经销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其他食品、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成立日期为 1998 年 6月 23 日。
晶鑫科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湖南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无形资产 150.00 9.87
2 周文芳
现金 6.30
5.35
存量资产 75.00
3 周卫平
现金 12.50
5.10
存量资产 65.00
4 刘文华现金 74.90 4.93
5 孙沅媛现金 70.90 4.6 颜昌鸾现金 59.90 3.94
7 吴伯刚
现金 3.90
3.68
存量资产 52.00
8 宋复查现金 54.60 3.59
9 葛晓林现金 54.00 3.55
10 龚加珍现金 54.00 3.55
招股说明书序号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1 李宝源
现金 3.60
3.39
存量资产 48.00
12 刘建农现金 51.40 3.38
13 李友才现金 50.90 3.35
14 唐回湘现金 49.30 3.24
15 刘昌福现金 48.50 3.19
16 雷质勤现金 47.50 3.13
17 夏超美
现金 3.90
3.09
存量资产 43.00
18 高弄璋现金 44.50 2.93
19 刘武装现金 40.80 2.68
20 杨正华
现金 3.00
2.57
存量资产 36.00
21 赵瑛瑛
现金 2.70
2.55
存量资产 36.00
22 刘丁兰
现金 2.40
2.26
存量资产 32.00
23 王大清现金 31.90 2.10
24 肖亚非
现金 11.70
1.95
存量资产 18.00
25 刘华忠现金 29.20 1.92
26 杨黄河
现金 2.10
1.85
存量资产 26.00
27 李宁现金 23.90 1.57
28 覃烨现金 20.60 1.36
29 张捷
现金 1.80
1.17
存量资产 16.00
30 黄猛翔
现金 1.20
1.13
存量资产 16.00
31 王国富
现金 1.20
1.07
存量资产 15.00
32 易娟
现金 0.90
0.65
存量资产 9.00
33 葛平现金 4.80 0.32
34 邹瑾
现金 0.30
0.28
存量资产 4.00
35 谭利民
现金 0.30
0.28
存量资产 4.00
招股说明书序号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6 黄蔚
现金 0.30
0.28
存量资产 4.00
37 董小新
现金 0.30
0.09
存量资产 1.00
合计— 1,520.00 100.00
(3)2001年 5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1 年 3 月 30 日,晶鑫科技 2000 年度股东大会作出了《关于通过将 200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决议》,决议以 2000 年末的股份数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10股。
2001 年 4月 20 日,湖南省地产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作出了“湘金证字[2011]026 号”《关于同意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批复》,同意以 2000 年末的 1,520 万股为基数,以公司资本公积按每 10 股转增10股,转增股份后股本总额由 1,520万股增加到 3,040万股,注册资本由 1,520万元增加到 3,040万元,各发起人股东及持股比例不变。
2001 年 5 月 3 日,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南验字(2001)第
YA06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1年 4 月 25日,晶鑫科技已根据股东会决议将资本公积1,520万元转入实收资本,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040万元。
2001 年 5 月 17 日,湖南省工商局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040 万元。
此次增资后,晶鑫科技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9.87
2 周文芳 162.60 5.35
3 周卫平 155.00 5.10
4 刘文华 149.80 4.93
5 孙沅媛 141.80 4.6 颜昌鸾 119.80 3.94
7 吴伯刚 111.80 3.68
8 宋复查 109.20 3.59
9 葛晓林 108.00 3.55
招股说明书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0 龚加珍 108.00 3.55
11 李宝源 103.20 3.39
12 刘建农 102.80 3.38
13 李友才 101.80 3.35
14 唐回湘 98.60 3.24
15 刘昌福 97.00 3.19
16 雷质勤 95.00 3.13
17 夏超美 93.80 3.09
18 高弄璋 89.00 2.93
19 刘武装 81.60 2.68
20 杨正华 78.00 2.57
21 赵瑛瑛 77.40 2.55
22 刘丁兰 68.80 2.26
23 王大清 63.80 2.10
24 肖亚非 59.40 1.95
25 刘华忠 58.40 1.92
26 杨黄河 56.20 1.85
27 李宁 47.80 1.57
28 覃烨 41.20 1.36
29 张捷 35.60 1.17
30 黄猛翔 34.40 1.13
31 王国富 32.40 1.07
32 易娟 19.80 0.65
33 葛平 9.60 0.32
34 邹瑾 8.60 0.28
35 谭利民 8.60 0.28
36 黄蔚 8.60 0.28
37 董小新 2.60 0.09
合计 3,040.00 100.00
(4)2007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2 年 6 月 27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出了“湘政办发[2002]30 号”《关于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深化改革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将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与湖南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组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即晶鑫科技原股东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 11月 8 日,轻盐集团向省工商局出具了《关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
招股说明书团有限公司”名称变化的说明》。
2007 年 9月 14 日,晶鑫科技 2007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1)《关于
定向增资扩股的预案》;(2)《关于派送现金的预案》;(3)《关于送股的预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同时,晶鑫科技股东签署了新的公
司《章程》。
2007 年 11月 5 日,湖南英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湘英特(2007)
验字第 01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11 月 5 日 15 时许,晶鑫科技已收到轻盐集团缴纳的人民币 731万元,此次,晶鑫科技已将资本公积 511.7 万元(本
次轻盐集团货币出资的资本溢价),未分配利润 3,259.3万元转增实收资本 3,771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42万元。
2007 年 12 月 5 日,湖南省工商局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住所变更为长沙市麓谷工业园麓泉路 17 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7,542 万元。
此次增资后,晶鑫科技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262.00 29.99
2 周文芳 325.20 4.31
3 周卫平 310.00 4.11
4 刘文华 299.60 3.97
5 孙沅媛 283.60 3.76
6 颜昌鸾 239.60 3.18
7 吴伯刚 223.60 2.96
8 宋复查 218.40 2.9
9 葛晓林 216.00 2.86
10 李宝源 206.40 2.74
11 刘建农 205.60 2.73
12 李友才 203.60 2.70
13 唐回湘 197.20 2.61
14 刘昌福 194.00 2.57
15 雷质勤 190.00 2.52
16 夏超美 187.60 2.49
17 高弄璋 178.00 2.36
18 刘武装 163.20 2.16
招股说明书19 杨正华 156.00 2.07
20 赵瑛瑛 154.80 2.05
21 刘丁兰 137.60 1.82 王大清 127.60 1.69
23 肖亚非 118.80 1.58
24 刘华忠 116.80 1.55
25 杨黄河 112.40 1.49
26 李宁 95.60 1.27
27 覃烨 82.40 1.09
28 张捷 71.20 0.94
29 黄猛翔 68.80 0.91
30 王国富 64.80 0.86
31 易娟 39.60 0.53
32 葛平 19.20 0.25
33 邹瑾 17.20 0.23
34 谭利民 17.20 0.23
35 黄蔚 17.20 0.23
36 罗明芬 16.00 0.21
37 董小新 5.20 0.07
合计 7,542.00 100.00
(5)2010年 6 月,股权转让及减资
2009 年 11月 24 日,晶鑫科技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1)
同意《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2)同意《关于减少注册
资本 2542 万元的预案》;(3)同意《股东湖南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自然
人股东股权的预案》;(4)同意《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预案》;
(5)同意增加公司章程的第 32条第十二项。
2009 年 11 月 24 日,自然人股东杨正华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 50万股权转让给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丁兰等 16 位自然人股东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合计持有的 2688万元股权转让给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4月 20 日,晶鑫科技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2010 年 4月 23 日,晶鑫科技在湖南日报刊登公司注册资本由原 7,542万元减少为 5,000 万元的公告。2010 年 6 月 7 日,晶鑫科技出具了《湖南晶鑫科技
招股说明书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说明》,至 2010年 6月 7日止,未有债权人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公司对原有债务负有清偿责任,全体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
2010 年 6 月 7 日,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湘鹏程验字
(2010)第 701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5 月 17 日止,晶鑫科技已减少
孙沅媛等 20位股东的出资合计人民币 2,542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5,000万元,达到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变更后轻盐集团出资为人民币 4,95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99%,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5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
2010 年 6 月 28 日,湖南省工商局作出了“(湘)内资登记字[2010]第 686号”《核准登记通知书》,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5,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激光图像制品、复合膜、降解膜、塑料制品、包装物料、聚丙烯合成纸;经销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不含食品)。”
此次减资和股权转让后,晶鑫科技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4,950.00 99.00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00 1.00
合计 5,000.00 100.00
(6)2011年 12 月,股东变更
2011 年 11月 18 日,晶鑫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按照湖南省国资委 2011年9 月 29 日下发的“湘国资产权函[2011]217 号”《关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有关问题的意见函》的要求,将公司的法人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 4,950万股权全部变更到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所占总股本比例 99%不变。
招股说明书2011 年 11 月 28 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盐业相关的资产及负债投资设立股份公司项目长期股权投资评估说明之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 0284 号”《评估报告》。
2011 年 12月 16 日,根据湖南省国资委 2011年 12月 15日下发的湘国资产权函[2011]290 号《关于同意设立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轻盐集团作出了《关于以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同时,湖南盐业作出了《关于同意以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2011 年 12月 12 日,晶鑫科技填制了《公司备案申请书》,向湖南省工商局申请对章程修正案进行备案。
此次变更后,晶鑫科技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4,950.00 99.00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湖南轻盐新阳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00
合计 5,000.00 100.00
本次变更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晶鑫科技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新的变化。
(六)娄底商贸
1、娄底商贸基本情况
娄底商贸曾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已于 2017 年3月 1日完成注销。娄底商贸原工商注册信息如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住所地为娄底市娄星区白塘路西侧盐业公司 0005 幢三、四层,经营范围为食盐、工
业盐、其他用盐及盐化工产品的分装、批发、配送;预包装食品批发;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日杂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生产、销售;农牧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建材、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
招股说明书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清算截止日 2016年 12月 30日,娄底商贸总资产为 1,837.26万元、净
资产为 1,837.26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 521.64万元。
2、娄底商贸历史沿革
(1)2015年 3 月,公司设立
2015 年 2月 10 日,娄底商贸(筹)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组建娄底商贸。公司名称娄底盐业雪天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股东 26名。
2015 年 3 月 26 日,娄底市工商局出具了“(娄底)内资登记字[2015]第 45号”《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娄底商贸于当日领取了该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31300065293 号的《营业执照》,登记的信息如下:名称为娄底盐业雪天商贸有限公司,住所为娄底市娄星区白塘路西侧盐业公司 0005 栋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为晏勇,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食盐、工业盐、其他用盐及盐化工产品的分装、批发、配送;预包装食品批发;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日杂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生产、销售;农牧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建材、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时,娄底商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510.00 51.00
2 晏勇 30.00 3.00
3 张建春 30.00 3.00
4 胡国平 28.00 2.80
5 章海燕 23.00 2.30
6 李衔 23.00 2.30
7 梁革平 23.00 2.30
8 罗志刚 23.00 2.30
9 赵中华 21.00 2.10
10 朱子德 21.00 2.10
11 吴中兵 20.00 2.00
12 黄建国 20.00 2.00
招股说明书13 潘卫雄 20.00 2.00
14 吴雄 20.00 2.00
15 黄峥彦 19.00 1.90
16 王珍 19.00 1.90
17 朱向 19.00 1.90
18 杨登攀 18.00 1.80
19 晏远陵 18.00 1.80
20 欧阳勇 17.00 1.70
21 周勇 16.00 1.60
22 罗振湘 16.00 1.60
23 刘可为 15.00 1.50
24 戴志华 13.00 1.30
25 李晓柏 9.00 0.90
26 周建祥 9.00 0.90
合计 1,000.00 100.00
(2)2016年 3 月,股权转让
2016 年 3 月 3 日,晏勇与龚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晏勇将其持有娄底商贸 3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龚文。
2016 年 3月 4 日,娄底商贸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6年 3月 16日,娄底商贸在娄底市工商局办理了上述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娄底商贸股东及持股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510.00 51.00
2 龚文 30.00 3.00
3 张建春 30.00 3.00
4 胡国平 28.00 2.80
5 章海燕 23.00 2.30
6 李衔 23.00 2.30
7 梁革平 23.00 2.30
8 罗志刚 23.00 2.30
9 赵中华 21.00 2.10
10 朱子德 21.00 2.10
11 吴中兵 20.00 2.00
12 黄建国 20.00 2.00
13 潘卫雄 20.00 2.00
14 吴雄 20.00 2.00
15 黄峥彦 19.00 1.90
招股说明书16 王珍 19.00 1.90
17 朱向 19.00 1.90
18 杨登攀 18.00 1.80
19 晏远陵 18.00 1.80
20 欧阳勇 17.00 1.70
21 周勇 16.00 1.60
22 罗振湘 16.00 1.60
23 刘可为 15.00 1.50
24 戴志华 13.00 1.30
25 李晓柏 9.00 0.90
26 周建祥 9.00 0.90
合计 1,000.00 100.00
(3)2017年 3 月,公司注销
2016 年 9月 30 日,娄底商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由公司股东龚文、杨登攀、胡国平三人组成公司清算组,其中龚文为组长。
2016 年 10月 10 日,公司在《娄底晚报》登报公示。
2016 年 11 月 8 日,娄底市工商局出具“(娄底)登记内备核字(2016)第
8177号”《备案通知书》,准予娄底商贸清算组备案。
2017 年 2 月 18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7]456 号”《清算报告》: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0 日,娄底商贸账面资产总计 18,372,602.10 元,清算损益
合计 239.67 元;预计资产可变现净值总计 18,372,602.10元。
2017 年 2月 19 日,娄底商贸召开股东会,确认了《清算报告》并对清算后的剩余资产进行了分配:公司对自然人股东分配金额 6,136,000.00 元,其余的
12,236,602.1元全部归湖南盐业所有。
2017 年 2 月 7 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新区地方税务局、娄底市娄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清税证明》,证明娄底商贸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2017 年 3月 1 日,娄底市工商局出具了“(娄底)登记内核注字[2017]第 813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了公司的注销。
(七)湘潭商贸
招股说明书
1、湘潭商贸基本情况
湘潭商贸曾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5年 1月 27日。湘潭商贸原工商注册信息如下: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800万元,住所为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宝塔路 50 号,经营范围为食盐、工业盐、其他用盐及盐化工产品的分装、批发、配送;预包装食品批发,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日杂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的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农牧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建材、矿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停车收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清算截止日 2016年 12月 31日,湘潭商贸总资产为 1,396.09万元、净
资产为 1,366.02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 351.34万元。
2017 年 3 月 15 日,湘潭商贸取得了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潭市工商)登记内注核字(2017)第 864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决定准予湘潭
商贸注销登记。
2、湘潭商贸历史沿革
(1)2015年 1 月,公司设立
2015 年 1 月 7 日,湘潭商贸(筹)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组建湘潭商贸。公司名称湘潭盐业雪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800 万元,公司股东48名。
2015年 1月 27日,湘潭市工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430300087164号的《营业执照》,登记的信息如下:名称为湘潭盐业雪天商贸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宝塔路 50 号,法定代表人为欧亚雄,注册资本为 800万元,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食盐、工业盐、其他用盐及盐化工产品的分装、批发、配送;预包装食品批发,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日杂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的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农牧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建材、矿产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招股说明书设立时,湘潭商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408 51
2 欧亚雄 37 4.625
3 谭学元 23.5 2.938
4 王宏 23 2.875
5 唐锦铭 13 1.625
6 肖蓉海 11 1.375
7 杨立新 10 1.25
8 赵景 10 1.25
9 袁中革 9 1.125
10 刘瑾琳 9 1.125
11 林东兴 9 1.125
12 夏继红 9 1.125
13 成伯高 9 1.125
14 袁敏 8 1
15 魏玲 8 1
16 马少军 8 1
17 韩建军 8 1
18 葛晓林 8 1
19 王豫湘 8 1
20 谭香 8 1
21 陈晓清 8 1
22 黄河 7 0.875
23 郭征 7 0.875
24 成丹 7 0.875
25 成路 6 0.75
26 花颖 6 0.75
27 刘泽亚 6 0.75
28 周卫 6 0.75
29 李健勇 6 0.75
30 石亮军 6 0.75
31 张莉 6 0.75
32 阳玲玲 6 0.75
33 黄翰韬 6 0.75
34 颜美湘 6 0.75
35 吴辉 6 0.75
36 周顺利 6 0.75
招股说明书37 黄立庚 6 0.75
38 刘畅 6 0.75
39 黄军求 6 0.75
40 李安 6 0.75
41 向前 6 0.75
42 谢湘玲 6 0.75
43 徐志贤 6 0.75
44 许鑫磊 6 0.75
45 彭钢 5.5 0.6875
46 曾多 3 0.375
47 李江波 3 0.375
48 何京灿 3 0.375
合计 800 100
(2)2017年 3 月,公司注销
2016 年 10 月 27 日,湘潭商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对公司进行清算,并在清算工作完成后将公司予以工商登记注销。公司清算基准日为 2016年 10月 31日。
2016 年 10月 28 日,湘潭市工商局出具“(湘市工商)登记内备核字(2016)
第 6736 号”《备案通知书》,准予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
2016 年 10月 31 日,公司在《湘潭晚报》对注销进行了登报公示。
2017 年 2 月 18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7]455 号”《清算报告》: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湘潭雪天公司账面资产总计 13,960,887.38 元,清算
损益合计-36,443.53 元;预计资产可变现净值总计 13,660,234.00 元。
2016 年 12月 31 日,湘潭商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确认《清算报告》,并对清算后的剩余资产进行了分配:公司对自然人股东分配金额 4,802,000 元,其余的 8,858,234元全部归湖南盐业所有。
2017 年 2月 28 日,湘潭市岳塘区地方税务局、湘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联合出具《清税证明》,证明湘潭商贸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2017 年 3 月 13 日,湘潭市工商局出具“(潭市工商)登记内注核字[2017]
招股说明书第 864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了公司的注销。
(八)轻盐科技
1、轻盐科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轻盐科技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4年 3月 19 日注销。轻盐科技原工商注册信息如下:成立日期为 2003 年 9月 18日,住所为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湘仪路 44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本生,注册资本为 500万元。
2、轻盐科技历史沿革
(1)2003年 9 月,公司设立
2003年 6月 20日,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发“湘轻盐人发[2003]11号”《关于成立“湖南省轻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决定成立轻盐科技。
2003年 8月 12 日,轻盐科技召开股东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2003 年 9月 3 日,湖南英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湘英特(2003)
验字第 09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3 年 9 月 3 日止,轻盐科技(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3 年 9月 18 日,轻盐科技完成了设立工商登记。
轻盐科技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68.00 13.60
2 苏倪华 38.90 7.78
3 刘文华 35.20 7.04
4 唐回湘 31.20 6.24
5 陈万清 30.20 6.04
6 高弄璋 28.70 5.74
7 肖亚非 27.90 5.58
8 张建春 25.20 5.04
9 邹崇钦 28.20 5.64
10 袁素真 23.10 4.62
11 刘小伟 22.60 4.52
招股说明书12 谷安武 21.70 4.34
13 曾跃中 21.60 4.32
14 朱永发 18.90 3.78
15 庞毓梅 18.00 3.60
16 唐骋时 14.60 2.92
17 葛晓林 14.40 2.88
18 易娟 13.90 2.78
19 王湘澧 10.40 2.08
20 覃烨 7.30 1.46
合计 500.00 100.00
(2)2007年 4 月,股权转让
2006 年 12月 25 日,苏倪华、刘文华、唐回湘、陈万清、高弄璋、肖亚非、张建春、邹崇钦、袁素真、刘小伟、谷安武、曾跃中、朱永发、庞毓梅、唐骋时、易娟、王湘澧、覃烨等 19 人与轻盐集团签订《湖南省轻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轻盐科技股权转让给轻盐集团。
2007 年 4月 2 日,轻盐科技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7 年 4月 18 日,轻盐科技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本次股权变更后,轻盐科技变更为轻盐集团全资子公司。
(3)2011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16 日,轻盐科技召开股东会,决议轻盐集团将所持轻盐科技100%的股权转让给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日,轻盐集团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湖南省轻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
2011 年 12 月 22 日,轻盐科技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本次股权变更后,轻盐科技变更为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2014年 3 月,公司注销
2013年 11月 8日长沙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审批同意轻盐科技完成地税登记注销。2013 年 12 月 24 日,长沙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轻盐科技完成国税登记注销。
招股说明书2014 年 1月 10 日,轻盐科技做出股东决定将公司注销,并成立清算组处理相关事宜。同日,轻盐科技向长沙市工商局提交了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报告。
2014 年 1月 16 日,公司在《长沙晚报》登载注销公告。
2014 年 3月 10 日,公司出具了《清算报告》。
2014 年 3 月 19 日,长沙市工商局出具“(湘长)内资登记字[2014]第 296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了轻盐科技的工商注销。
(九)会昌自来水
1、会昌自来水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会昌自来水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二盐业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5年 12 月注销。会昌自来水原工商注册信息如下:成立日期为 2008 年 10 月 21日,住所为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白埠村,法定代表人为康云彪,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2015 年 11 月 20 日,会昌自来水出资人九二盐业作出决定,注销会昌自来水公司。2015年 12月 29日会昌县工商局准予办理了注销登记。
2、会昌自来水历史沿革
(1)2008年 10 月,会昌自来水设立
2008年 5月 26日,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为出具了“会发改投资字[2008]14号”《关于核准会昌县盐产业基地自来水厂的批复》:同意新建盐产业基地自来水厂。
2008 年 7月 14 日,九二盐业召开股东会,决议出资成立自来水公司。
2008 年 10月 14 日,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分所出具“赣中审虔验字[2008]12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8 年 10 月 14 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300万元,实物出资 700万元;实物出资部分已经江西东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赣东升评报字[2008]42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 1,303.642 万元,全体股
东确认价值 700.00 万元。
招股说明书2008 年 10 月 21 日,会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460733110168的《营业执照》。
会昌自来水设立时,九二盐业持有其股权比例为 100%:
(2)2015年 12 月,会昌自来水注销
2015 年 11月 10 日,会昌自来水出资人作出《出资人决定》,决议成立清算组对会昌自来水资产进行清算。
2015 年 11月 20日,会昌自来水出资人作出《出资人决定》,决定注销会昌自来水公司。
2015 年 11月 25 日,公司清算组出具了《清算报告》。
2015 年 12月 18日,会昌自来水在《新法制报》上刊登了注销公告。
2015 年 12月 29 日,会昌县工商局准予办理了注销登记。
(十)益阳久盛
1、益阳久盛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益阳久盛曾为公司参股公司。益阳久盛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1日,住所为益阳市高新区金山路 590号,法定代表人为宋桂良,注册资本为 2,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2015 年 12 月 14 日,益阳久盛股东会同意湖南盐业所持 900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轻盐集团,并签订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2015 年 12 月 24 日办理了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股权转让后益阳久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轻盐集团 900.00 45.00
2 李能图 600.00 30.00
3 益阳龙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0 25.00
合计 2,000.00 100.00
2、转让前,益阳久盛历史沿革
(1)2015年 4 月,公司设立
招股说明书2014 年 7月 18 日,益阳久盛(筹)召开股东会,决议设立益阳市久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万元,其中湖南盐业认缴出资 900 万元,持有45%的股份;益阳龙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100 万元,持有 55%的股份。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014 年 12月 24 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湘益)名私字[2014]第1733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015 年 4 月 21 日,益阳市工商局出具“(湘益)私营登记字[2015]第 1545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核准了益阳久盛的设立登记。
设立时,益阳久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益阳龙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00 55
2 湖南盐业 900 45
合计 2,000 100
(2)2015年 10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0 月 14 日,益阳久盛召开股东会,决议益阳龙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600万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李能图,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5 年 10 月 15 日,益阳龙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能图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015 年 10月 16 日,益阳市工商局出具了“(湘益)登记内变核字(2015)
第 15427 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本次股权转让后,益阳久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盐业 900 45
2 益阳龙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 25
3 李能图 600 30
合计 2,000 100
招股说明书
(3)2015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14 日,益阳久盛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议股东湖南盐业将所持有的 900万元出资额合计 45%的注册资本转让给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并签署《关于股权转让及系列协议之概括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益阳久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900 45
2 益阳龙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 25
3 李能图 600 30
合计 2,000 100
(十一)天鹅物流
1、天鹅物流基本情况
衡阳天鹅物流有限公司曾为湘衡盐化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 22日,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住所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综合楼一楼 105-108室,经营范围为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货物运输;内河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租赁,其他机械和设备租赁;元明粉、饲料添加剂、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食盐和调味品的销售;食品的销售;住宿服务;餐饮管理服务;卷烟零售;日用品、文具用品、图书、报刊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天鹅物流历史沿革
(1)2016年 11 月,公司设立
2016年 11月 7日,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拟定了天鹅物流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公司名称为衡阳天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新,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全部由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出资时间为2065年 12月 30日前。
2016 年 11月 10 日,天鹅物流作出了股东决定,通过了公司章程。
招股说明书2016 年 11月 16 日公司向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衡)登记内设受字(2016)第 10218
号”《受理通知书》。2016 年 11月 22日,衡阳市工商局核准了公司的设立登记。
(2)2017年 9 月,公司注销
2017 年 5 月 17 日,天鹅物流作出股东决定,注销天鹅物流,2017 年 5 月18 日,衡阳市工商局对天鹅物流清算成员进行了备案。天鹅物流已于 2017 年 5月 19日在《衡阳日报》刊登清算公告。
2017 年 8月 21 日,衡阳市珠晖区税务局、衡阳市珠晖区国家税务局联合出具《清税证明》,证明天鹅物流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2017 年 9月 6 日,天鹅物流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确认《清算报告》,并对清算后的剩余资产进行了分配。
2017年9月13日,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衡)登记内注核字(2017)
第5599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了公司的注销。
天鹅物流存续期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天鹅物流注销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公司是由轻盐集团、轻盐创投、湘江投资、贵州盐业、江苏盐业、广西盐业、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财信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除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外其他发起人的情况如下:
1、轻盐创投
轻盐创投目前持有湖南盐业2,625.8502万股,占湖南盐业总股本的3.42%。
轻盐创投成立于2010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97,882.2971万
元人民币,住所为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28楼,经营范
招股说明书围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轻盐集团持有轻盐创投股权比例为100%。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日,轻盐创投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57,167.95 万元、
净资产为 119,776.99 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 1,346.39万元。
2、湘江投资
湘江投资目前持有湖南盐业3,688.9529万股,占湖南盐业总股本的4.80%。
湘江投资成立于2009年6月30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627号长海创业基地3楼,经营范围为对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的投资、资本经营、产权管理;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湘江投资股权比例分别为
99.50%和0.5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湘江投资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0,557.08万元、净资
产为251,661.61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3,097.85万元。
3、贵州盐业
贵州盐业目前持有湖南盐业 3,266.1564 万股,占湖南盐业总股本的 4.25%。
贵州盐业成立于 1990年 8月 1日,注册资本为 16,8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D 区 2 栋 21 楼,经营范围为批零兼营预包装食品;汽车货物运输(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食盐、工业用盐、盐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家电、钢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农产品、农、牧、渔业用盐、洗涤、洗浴用盐、五金;二、三类机电产品;包装
物;汽车配件的批零兼营;碘盐防伪标识;房屋租赁;食盐分装(管理型)经营;盐及盐化工产品配送;物业管理。贵州省人民政府持有贵州盐业股权比例为100%。
招股说明书截至 2017年 12 月 31日,贵州盐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40,012.68 万元、
净资产为 76,380.61 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 621.10万元。
4、江苏盐业
江苏盐业目前持有湖南盐业 1,459.6938 万股,占湖南盐业总股本的 1.90%。
江苏盐业成立于 1987 年 6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156,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 386号,经营范围为原盐、加工盐的销售。实业投资,化工产品、机械、电力、种植、养殖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建筑勘探设计,国内外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交通运输、广告经营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苏省国资委持有江苏盐业股权比例为 100%。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江苏盐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120,765.47万元、
净资产为 603,722.98 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 40,014.08万元。
5、广西盐业
广西盐业目前持有湖南盐业 1,959.6938 万股,占湖南盐业总股本的 2.55%。
广西盐业成立于 1989年 7月 31日,注册资本为 10,495.411151万元人民币,
住所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02号桂盐大厦综合楼四、五层,经营范围为盐品、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日用品、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瓶装酒、饲料、化肥的购销(盐品的加工、零售、批发、分装、配送仅供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按许可证有效期及经营场所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服务;进出口贸易;烟草零售(仅供分支机构经营使用)。兼营:
自有房屋租赁。广西盐业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持有广西盐业股权比例为 100%。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日,广西盐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47,592.86 万元、
净资产为 105,252.06 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 39.57万元。
6、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2013 年 4 月,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发起设立时所持有的湖南盐业 2.04%的股权,增资湖南发展。截至目前,湖南发展持有湖南盐业 2.00%
的股权。
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26 日,2015 年 4 月 30日更名为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 17楼,经营范围为交通运输、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能源工业、信息工业等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融资;土地资源储备及综合开发;矿产资源储备及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及并购;金融业投资;经授权持有和经营中央在湘单位、省属改制企业所形成的国有土地和矿业权的国家股权;资本经营及提供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湖南省国资委和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98.58%和 1.42%。
7、湖南财信
湖南财信目前持有湖南盐业 1,306.4625 万股,占湖南盐业总股本的 1.70%。
湖南财信成立于 2001 年 1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3号财信大厦 701 房,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私募产业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财信股权比例为 100%。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日,湖南财信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24,464.74 万元、净
资产为 28,830.08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 263.47 万元。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轻盐集团,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其他股东持股均未超过 5%,具体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 湘江投资(SS) 36,889,529 4.80
2 贵州盐业(SS) 32,661,564 4.25
3 广东盐业(SS) 29,166,667 3.80
4 轻盐创投(SS) 26,258,502 3.42
5 浙江盐业(SS) 26,000,000 3.39
6 广西盐业(SS) 19,596,938 2.55
7 湖南发展(SS) 15,368,973 2.00
8 江苏盐业(SS) 14,596,938 1.90
9 湖南财信(SS) 13,064,625 1.70
10 高新创投(SS) 5,000,0.65
上述股东中,除浙江盐业、广东盐业、湖南发展及高新创投外,其他六位股东均为发起人,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
有发行人 5%以上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其
中,轻盐创投、湖南财信、高新创投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三家企业均已在中国证券基金投资业协会备案,具体备案情况如下:
1、轻盐创投
基金管理人全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编号 P1002316
组织机构代码 56766192-6
登记时间 2014-05-20
2、高新创投
基金管理人全称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登记编号 P1008609
组织机构代码 66395747-9
登记时间 2015-02-15
3、湖南财信
基金管理人全称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编号 P1060992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707259868Y
登记时间 2017-01-17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轻盐创投、高新创投、湖南财信属于
招股说明书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均已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发行人现有股东不存在以其发起或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认购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湖南盐业的控股股东是轻盐集团,轻盐集团目前持有湖南盐业 54,914.7412
万股,占湖南盐业总股本的 71.53%;湖南省国资委持有轻盐集团股权比例为
100%,因此,湖南盐业的实际控制人是湖南省国资委。
轻盐集团成立于 1986年 7月 26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冯传良,住所为长沙市建湘路 519 号,经营范围为从事盐的开采、加工及其相关的化工业务、食品批发零售业务、塑料制品业、陶瓷制品业、医疗服务业;盐及相关化工产业投资,餐饮、旅馆、旅游及娱乐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资产经营管理(以上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日化产品、电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食品、工业微生物、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工程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中介);自有房屋租赁;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健康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日,轻盐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990,880.68 万元,
净资产为 599,249.51,2017年度净利润为 20,917.79万元。
(四)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轻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
1、基本情况
(1)公司制法人基本情况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主营业务
1 轻盐技术 2015.3.2 500
长沙市天心区仰天湖新村一号办公楼 4楼
食品、农副产品、饲料及非危险和监控类的阻垢剂、絮凝剂、抗结剂的研究、开发;上述相关技术、设备、科研成果的研发、推广、应用及技术服务、培训、转让、协作和咨询;非危险和监控类的阻垢剂、絮凝剂、抗结剂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轻盐创投 2010.12.31 97,882.2971
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519号轻工盐业大厦 6楼
以自有资产进行创业投资及其他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管理咨询、财务顾问,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轻盐食品 2015.4.8 10,000
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519号
省内外食品企业、生物工程企业及其它企业的收购、兼并、重组及控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开门生活 2015.1.14 10,000
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519号
针纺织品、保健品、工艺品、床上用品、服装鞋帽、摄影摄像器材、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厨房用具、卫生洁具的网上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建设与管理服务;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电脑维修服务;连锁超市特许经营;货运代理及物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培训;商务信息咨询、品牌策划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会务会展服务;食品分装;粮食收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轻盐宏创 2016.4.20 5,000
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519号
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卫生洁具、家俱、室内装饰材料、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砂石原料、煤、钢材、水泥、环保材料、针纺织品、文化艺术品、健身器材、体育器材、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配件的销售;自营和
招股说明书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主营业务
代理各类商品和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打包、装卸搬运及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轻盐新阳光 1997.11.14 52,000
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519号轻工盐业大厦 624房
以自有资产从事能源投资、固定收益投资及其他项目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资产管理、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市政工程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他配套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轻工研究院 2000.11.13 944.52
长沙市天心区仰天湖新村一号
研究、开发政策允许的日用化学品、专用化学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工器材;研究、开发食品生产技术、电子技术并提供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及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雪天精化 2002.2.6 3,850
浏阳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 253号
98.5%避蚊胺、98%驱蚊酯、电池、电化学产品、清凉剂、驱蚊制剂、香
料的生产、销售;精油萃取;食品、工业微生物制品的研究;提供本企业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轻盐资产 2015.1.30 5,000
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519号
集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及资产重组;工程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建筑材料的销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房屋及建筑物的维修;物业管理;自有场馆及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和有形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造纸研究所 2001.1.19 650
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 7号
从事纸及纸制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转让、咨询服务;造纸原料、助剂、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建通工程 1995.6.28 300 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提供工程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招股说明书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主营业务
168号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 众鑫物业 1998.12.7 50
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168号
三级物业管理及水电、空调设备安装、维修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13 龙牌股份 2011.3.28 10,087.7036
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富洲路98号九华服务大楼 13 层1310室
酱油和调味品的研制、开发;酱油生产设备研发、制造、销售;酱油、食醋、酱菜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 新阳光医疗 2015.12.08 180,000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泉路17号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101-308房
以自有资产进行医疗领域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健康医疗产业项目的管理、运营;医院经营管理;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健康管理;养老产业策划、咨询;教育管理;商业信息咨询;建材、装饰材料的销售;钢材零售;贸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 博派新材料 2012.5.18 800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机修分厂厂房
喷墨材料、纸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的销售。
16 湘雅五医院 2015.06.25 3,000
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88号
以自有资产进行医院及健康养老产业投资、运营、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心理咨询、营养健康咨询;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销售;医生集团的经营管理,医疗大数据管理;医疗教育、培训;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 轻盐晟富 2017.08.15 1,000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53号楷林国际大厦 A座 1605房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招股说明书注:表 15博派新材料已无实际经营。
(2)非公司制法人基本情况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址主营业务备注
1 晶鑫物业 1996.3.22 50
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519号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销售塑料制品、五金、电工器材、百货、建筑材料。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有形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全民所有制
2 陶瓷玻璃 1987.9.24 300
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71 号 4楼 426房
供应陶玻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燃料及备品备件,经销陶玻企业生产的产品和对外开展一万美元以下的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小批量出口订贷、托运业务。销售家用电器、服装、体育用品、文化用品、装饰材料,提供陶玻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承接室内装饰业务及装饰产品成套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全民所有制
3 印刷公司 1988.2.26 1,678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167号
造纸印刷企业生产所需的木浆、非危险及监控类化工原料、有色金属材料及其设备与配件、纺织品、纸张、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湘绣、汽车配件、农副产品的销售;造纸及印刷技术的开发和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全民所有制
4 轻工食品 1995.7.24 50
长沙市建湘路603号
预包装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2年 12月 25日);食品机械、仪器仪表、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摩托车和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提供经济信息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
全民所有制
5 纺织设计院 1993.10.19 800 长沙市天心区轻工、纺织、建筑、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全民所有制
招股说明书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址主营业务备注
向东南路 168号
测量,工程承包,压力管道设计及其技术服务,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经营自身开发的产品、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提供文印、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陶研后勤 2001.1.5 570
醴陵市寨子岭315号
后勤服务;陶瓷产品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全民所有制
7 轻工供销 1981.7.10 825
长沙市西湖路196号
纸张(不含新闻纸)、汽车(不含小轿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日用杂品、汽车配件、摩托车、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纺织原料。
全民所有制
8 轻工实业 1987.12.29 171
长沙市建湘中路 603号
组织供应轻工企业生产所需的计外原辅材料,经销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重油和政策允许的轻工产品(含胶印书刊纸)、化工原料。其它食品(含烟零售)、五金、交电、化工、橡胶、饲料、文化用品、工业用木材,提供轻工工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全民所有制
9 陶瓷开发 1985.10.10 24
长沙市建湘路603号
陶瓷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陶瓷行业工程技术承包、技术转让、工艺、窑炉、干燥器设计、热平衡测试及其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自身开发、生产的产品。
全民所有制
注:轻工食品、轻工供销、轻工实业、陶瓷开发都已无实际经营,目前正在办理注销
招股说明书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1)公司制法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2017.12.31 2017年度
审计情况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 轻盐技术 238.14 -111.11 -184.84 未审计
2 轻盐创投 257,136.32 119,745.59 1,315.00 未审计
3 轻盐食品 10,746.30 9,218.34 -194.74 未审计
4 开门生活 3,241.08 2,995.58 -94.13 未审计
5 轻盐宏创 117,581.48 5,252.56 395.35 未审计
6 轻盐新阳光 70,534.94 7,618.10 721.72 未审计
7 轻工研究院 3,840.90 2,672.68 -361.51 未审计
8 雪天精化 6,610.51 6,399.14 114.56 未审计
9 轻盐资产 5,320.90 5,129.09 25.11 未审计
10 造纸研究所 2,362.02 -1,470.75 -250.87 未审计
11 建通工程 379.48 375.11 1.07 未审计
12 众鑫物业 41.84 17.04 -2.42 未审计
13 龙牌股份 27,950.40 13,861.39 -1,210.73 未审计
14 新阳光医疗 73,704.38 66,140.51 757.23 未审计
15 博派新材料----
16 湘雅五医院 70,027.81 2,512.00 -未审计
注:博派新材料,由于已无实际经营,因此无法提供财务报表。
(2)非公司制法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2017.12.31 2017年度审计情
况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 晶鑫物业 30.31 -224.66 28.52 未审计
2 陶瓷玻璃---
3 印刷公司---
4 轻工食品---
5 纺织设计院 3,064.61 1,070.25 0.00 未审计
6 陶研后勤 657.57 -42.51 -38.41 未审计
7 轻工供销---
8 轻工实业---
招股说明书序号
名称
2017.12.31 2017年度审计情
况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9 陶瓷开发---
注:陶瓷玻璃、印刷公司、轻工食品、轻工供销、轻工实业、陶瓷开发六家非法人企业子公司,由于已无实际经营,因此无法提供财务报表。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67,751,148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34%。
按发行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项目
股东类别
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轻盐集团(SS) 549,147,412 71.53 549,147,412 59.84
湘江投资(SS) 36,889,529 4.80 36,889,529 4.02
贵州盐业(SS) 32,661,564 4.25 32,661,564 3.56
广东盐业(SS) 29,166,667 3.80 29,166,667 3.18
轻盐创投(SS) 26,258,502 3.42 26,258,502 2.86
浙江盐业(SS) 26,000,000 3.39 26,000,000 2.83
广西盐业(SS) 19,596,938 2.55 19,596,938 2.14
湖南发展(SS) 15,368,973 2.00 15,368,973 1.67
江苏盐业(SS) 14,596,938 1.90 14,596,938 1.59
湖南财信(SS) 13,064,625 1.70 13,064,625 1.42
高新创投(SS) 5,000,0.65 5,000,0.54
社会公众股-- 150,000,000 16.34
合计 767,751,148 100 917,751,148 100
注:SS为 State-own Shareholder的缩写,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6)34号],公司 11家股东均界定为
国有股(SS)。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6)50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招股说明书行股票并上市时,轻盐集团等 11 家国有股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转持部分国有股,最终划转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的数量确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 号)和《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 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按照前述要求,在本次发行上市时,本公司上述国有股东不再根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 号)转持本公司的相关股份。
本公司的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 轻盐集团(SS) 549,147,412 71.53
2 湘江投资(SS) 36,889,529 4.80
3 贵州盐业(SS) 32,661,564 4.25
4 广东盐业(SS) 29,166,667 3.80
5 轻盐创投(SS) 26,258,502 3.42
6 浙江盐业(SS) 26,000,000 3.39
7 广西盐业(SS) 19,596,938 2.55
8 湖南发展(SS) 15,368,973 2.00
9 江苏盐业(SS) 14,596,938 1.90
10 湖南财信(SS) 13,064,625 1.70
(三)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

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自然人股东。
(四)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
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轻盐创投系轻盐集团全资子公司。轻盐创投持有公司26,258,502股份,占发行前注册资本的3.42%;轻盐集团持有公司549,147,412
股份,占发行前注册资本的71.53%。除此之外,其他各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1、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期、减持价格及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轻盐创投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湖南盐业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相关人员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现金方式;(2)轻盐集
团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2、其他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高新创投出具《承诺函》,承诺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湖南盐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其他8家股东均出具《承诺函》,承诺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招股说明书自湖南盐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有在册员工 4,472 人,公司员工按专业结构、学历构成、年龄分布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类别专业结构人数占比
专业结构
研发人员 135 3.02%
管理人员 409 9.15%
生产人员 1,560 34.88%
销售与客户服务人员 1,183 26.45%
其他人员 1,185 26.50%
合计 4,472 100.00%
学历构成
研究生及以上 35 0.78%
本科 701 15.68%
专科 1,430 31.98%
专科以下 2,306 51.57%
合计 4,472 100.00%
年龄分布
30岁及以下 620 13.86%
31-45岁 2,103 47.03%
46岁及以上 1,749 39.11%
合计 4,472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册员工共计 4,472 人,均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用工的情形。
为了保障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对部分司机、门卫、仓管员、开票员等非核心生产岗位、季节性用工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总人数为 71 人。2015 年、2016 年、2017年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招股说明书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
正式在册员工 4,472 98.44% 4,256 98.29% 4,877 98.31%
劳务派遣用工 71 1.56% 74 1.71% 84 1.69%
用工总数 4,543 100% 4330 100% 4,96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雪天技术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存在超过 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经过整改及规范,截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雪天技术已与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签署了正式劳动合同。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征,用工比例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情况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在册人数 4,472 4,256 4,877
养老保险
参保人数 4,330 4,179 4,852
未参保人数 142 77 25
失业保险
参保人数 4,322 4,149 4,823
未参保人数 150 107 54
医疗保险
参保人数 4,327 4,198 4,834
未参保人数 145 58 43
工伤保险
参保人数 3,952 3,975 4,578
未参保人数 520 281 299
生育保险
参保人数 4,323 4,198 4,556
未参保人数 149 58 321
住房公积金
参加人数 4,184 4,101 4,713
未参加人数 288 155 164
上述期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与员工人数有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有:(1)部分员工未及时转移前任职单位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关系,其社
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仍在原单位缴纳;(2)由于小包盐产能扩大,九二盐业2017
年新招部分员工,新入职员工未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3)
因城镇“五险一金”社会保险体系与农村社会保险体系范围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叠,部分员工由于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不愿意再缴
招股说明书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部分土地被政府征收的失业农民,其社保由当地县财政缴纳;(4)发行人员工人数统计口径中包括了返聘的离退休人员,该等离退休人
员不属于应参保人员,所以发行人没有为其缴纳社保;(5)发行人员工人数统计
口径中包括了内退员工,发行人员工人数统计口径中包括了内退员工,部分内退员工未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6)发行人为应对盐业体制改革的要求,贯彻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604号)文件精神,对湖南省外食盐市场进行开拓,于2017年在湖南省外设立分公司,该等分公司部分新招聘的部分员工尚未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
2、公司在册员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
(1)“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公司项目单位个人
2017年度
湖南盐业(总部)
养老保险 19.0% 8.0%
医疗保险 8.0% 2.0%
失业保险 0.7% 0.3%
工伤保险 1.4%-
生育保险 0.7%-
住房公积金 12.0% 12.0%
发行人子分公司
养老保险 19.0-22.0% 8.0%
医疗保险 6.0-10.0% 2.0%
失业保险 0.2-2.0% 0.3-0.7%
工伤保险 0.2-2.2%-
生育保险 0.25-0.7%-
住房公积金 5.0-12.0% 5.0-12.0%
2016年度
湖南盐业(总部)
养老保险 19.0%、20.0% 8.0%
医疗保险 8.0% 2.0%
失业保险 1.3%、1.0% 0.7%、0.5%
工伤保险 1.4%、2.0%-
生育保险 0.7%-
住房公积金 12.0% 12.0%
发行人子分公司养老保险 19.0%、20.0% 8.0%
招股说明书公司项目单位个人
医疗保险 3.0-8.0% 2.0%
失业保险 1.0-2.0% 0.5-1.0%
工伤保险 0.9-3.0%-
生育保险 0.4-0.7%-
住房公积金 8.0-12.0% 8.0-12.0%
2015年度
湖南盐业(总部)
养老保险 20.0% 8.0%
医疗保险 8.0% 2.0%
失业保险 1.3%、2.0% 0.7%、1.0%
工伤保险 2.0%-
生育保险 0.7%-
住房公积金 12.0% 12.0%
发行人子分公司
养老保险 20.0% 8.0%
医疗保险 3.0-8.0% 2.0%
失业保险 1.0-2.0% 0.5-1.0%
工伤保险 1.0-3.0%-
生育保险 0.5-0.7%-
住房公积金 8.0-12.0% 8.0-12.0%
注:发行人及下属子分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存在地域差异,但均符合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有关缴费比例的规定。
2015 年 5 月 27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湘政办发[2015]45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通知》:“从2015 年 3 月 1 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 3%降至 2%,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 2%降至 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 1%降至
0.7%。”
2016 年 4 月 28 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出具“湘人社发〔2016〕23 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省本级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以下标准执行: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7%、1.0%、1.4%、1.6%、1.8%、
2.2%、2.5%、2.7%。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6 年 7 月 18 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出具“湘
招股说明书人社发[2016]36 号”《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止,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 20%降低至 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 2%降至 1.5%,其中
单位费用由 1.3%降至 1%,个人费率由 0.7%降至 0.5%。
2017 年 5 月 27 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出具“湘人社发[2017]38 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30 日止,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 1.5%降至 1%,其中:单位费率由 1%降至 0.7%,
个人费率由 0.5%降至 0.3%。
(2)“五险一金”缴纳金额
2015 年至 2017 年,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养老保险 4,661.04 5,454.04 5,250.58
失业保险 166.79 266.76 316.46
医疗保险 1,880.96 3,092.50 2,896.08
工伤保险 274.39 300.75 407.50
生育保险 135.20 218.28 144.55
住房公积金 2,745.78 3,487.06 3,551.02
合计 9,864.16 12,819.39 12,566.19
(3)“五险一金”欠缴情况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合计
社会保险欠缴金额 89.19 74.30 41.33 204.82
住房公积金欠缴金额 55.59 46.10 49.48 151.17
合计欠缴金额 144.78 120.40 90.82 356.00
招股说明书2015年、2016年、2017年,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欠缴金额分别为90.82
万元、120.40万元以及144.78万,欠缴金额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原因合理且已经逐步规范。公司报告期内未按规定由公司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金额、住房公积金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并不影响发行人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出具《关于社保的承诺》以及《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根据该等承诺,若发行人因欠缴社保、公积金需补交相关款项或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轻盐集团承担相关补缴和处罚的经济责任,与发行人无关。
(三)其他劳务用工情况
发行人存在对外采购劳务的情形,岗位主要集中在搬运装卸、手工包装、保洁、门卫等辅助性、临时性岗位,该等岗位具有操作简易、纯劳动密集、用工时间不固定、用工流动性大等特点。
1、向劳务供应商采购劳务
公司就部分操作简易或纯劳动密集的岗位,与劳务供应商(主要为装卸运输类公司、保洁公司、保安公司等)签订劳务采购合同,由劳务供应商负责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发行人按照工作量与劳务供应商进行劳务费用结算。
主要岗位涉及搬运装卸、手工包装、保洁、门卫等岗位。
公司对外采购劳务的情形中,发行人与供应商建立了合同关系,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通过签订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务采购内容、结算方式、支付方式以及其他权利义务,发行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劳务费用,不存在拖欠劳务费的情形,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法律风险或潜在纠纷。
招股说明书
2、通过支付劳务费用进行临时性用工
发行人存在临时性用工情形,该等情形下,发行人直接与劳务人员根据劳务量、工作时间进行劳务费用结算。2015年、2016年、2017年各期末临时性用工涉及到的劳务人员数量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临时性用工劳务人数 0 105 282
在册员工人数 4,472 4,256 4,877
占比 0.00% 2.47% 5.78%
发行人通过岗位调整、改为劳务派遣用工或者向外部第三方公司采购劳务等方式进行了规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经不存在临时性用工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劳务用
工进行核查的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用工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主要包括未及时为少量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子公司雪天技术劳务派遣比例超标以及少量临时性用工的情形。但上述情形涉及到的用工规模占公司总体用工规模的比重较小,对发行人经营活动影响和财务状况影响较小,且报告期内,发行人就上述不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进行了逐步整改,不再存在劳务派遣比例超标和临时性用工的问题。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受到过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处罚,并且取得了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用工存在少量劳动纠纷,但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或财务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目前亦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劳动纠纷。综上,发行人劳务用工方面存在少量不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但上述情形不构成严重违法行为,亦不构成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十、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
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招股说明书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期及减持价格的承诺详见本节“八、(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轻盐集团、轻盐创投、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出现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所采取的具体措施: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3、同时采取公司回购公司股
票以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两种措施。
除触及《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禁止增持或者回购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回购或增持公司不超过总股本5%的股票,直至消除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票增持方案并严格履行,若应由公司履行股票回购方案而公司未能履行,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应由公司回购的全部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未能履行上述股票增持方案的人员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承诺对公司未来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招股说明书
(三)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轻盐集团、轻盐创投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从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发行人以不低于发行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若发行人未能履行依法以不低于发行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控股股东将依法以不低于发行价代为履行上述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购回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
发行人控股股东以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份对上述承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人回购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执行。”
(四)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轻盐集团、轻盐创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对投资者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连带责任。控股股东以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份对上述承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做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具体如下:
“1、轻盐集团及所投资的除湖南盐业以外的其它企业均未投资于任何与湖
南盐业存在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且没有为他人经营与湖南盐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轻盐集团及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与湖南盐业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同业竞争。
2、轻盐集团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不开展对与湖南盐业
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湖南盐业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湖南盐业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湖南盐业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轻盐集团控制的轻盐创投、轻盐技术、轻盐食品、轻工研究院、雪天精化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做出不可撤销地声明并承诺如下:
“1、公司及所投资的企业均未投资于任何与湖南盐业存在有相同或类似业
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且没有为他人经营与湖南盐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公司及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与湖南盐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不开展对与湖南盐业经营
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湖南盐业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湖南盐业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湖南盐业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轻盐集团、轻盐创投就减少和规范与湖南盐业的关联交易,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具体如下:
“1、截止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及所投资或控制
的其他企业与湖南盐业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湖南盐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湖南盐
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
招股说明书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湖南盐业及中小股东利益。
3、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的规定,绝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湖南盐业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进行有损湖南盐业及其他股东的关联交易。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湖南盐业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湖南盐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七)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控股股东轻盐集团、轻盐创投就避免对湖南盐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的占用事宜,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决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湖南盐业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2、如违反上述承诺占用湖南盐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而给
湖南盐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八)关于填补被摊薄回报的承诺
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及其子公司轻盐创投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承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湖南盐业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湖南盐业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招股说明书“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设立以来的变化情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其主要产品为食盐、两碱用盐、小工业盐及芒硝。
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食盐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食品制造业(C14),小工业盐、两碱用盐属于“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采盐行业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的“采盐”(1030);食盐行业属于“食品制造业”中的“盐加
工”(C1494);小工业盐、两碱用盐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9);食盐销售行业属于“批发零售业”中的“盐及调味品批发(F5125)”。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工信部为我国盐行业的最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盐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
中国盐业协会是我国制盐行业的自律性组织,系由与盐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教育、勘察设计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旨在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贯彻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反映企业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发挥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
(二)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
1、盐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年份制定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1990年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盐资源实行保护,并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国家鼓励发展盐业生产,对盐的生产经营实行计划管理
招股说明书年份制定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1994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盐业管理问题的批复》[国函(1994)
13号]
工业盐继续依照《盐业管理条例》实行计划管理。
1994年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国家将长期采取以供应加碘食盐为主的防治措施来应对碘缺乏危害
1996年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国家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根据食盐资源状况和国家核定的食盐产量,按照合理布局、保证质量的要求,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国家对食盐的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的要求,保持食盐的合理库存。
1996年中国轻工总会
中国轻工总会关于贯彻实施<食盐专营办法>若干规定的意见》(轻总盐办[1996]4号)
该意见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确定和审批、申领《食盐批发许可证》的条件及审批、备案、执行食盐价格的要求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2000年国家计委办公厅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工业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929号)
两碱用盐价格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两碱以外的其他工业盐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中准供应价格和浮动幅度。中准供应价格要根据其他工业盐经销成本,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制定。其他工业盐经销成本差别过大,执行同一中准供应价格不尽合理的,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分类制定不同的中准供应价格。各盐业公司可根据实际经销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的供应价格。
2002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食盐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分配调拨,由各级盐业批发企业专营。两碱用盐由盐、碱生产企业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直接供货。用盐企业应当将订立的合同及其履行情况报送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用盐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由当地盐业批发企业统一经营。
招股说明书年份制定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2003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27号)
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食盐生产、经销环节分别制定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食盐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和小包装费用标准。
2006年国家发改委《全国制盐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发改办工业[2006]605号)
优先支持盐碱同步配套项目建设;在总量控制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井矿盐)制盐项目,应符合年产能达60万吨以上等指标要求;井矿盐区采用盐硝联产、分效预热、热电联产工艺和技术,全部采用计算机集散控制技术、卤水净化和自动化包装;井矿盐企业全面实现可控的矿山开采,岩盐矿石的采收率由15%左右提高到25%,吨盐综合能耗为140kg标煤。
2011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
该目录将“100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新建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万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列入限制类,将“1、单套
10万吨/年以下的真空制盐装置、20万吨/年以下的湖盐和30万吨/年以下的北方海盐生产设施;2、利用矿盐卤水、油气田水且采
用平锅、滩晒制盐的生产工艺与装置;3、2
万吨/年及以下的南方海盐生产装置”列入淘汰类。
2011年中国盐业协会
《关于发布盐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中盐协[2011]45号)
井矿盐企业应注重五效蒸发技术、矿山综合利用技术、液体盐生产等技术和机械热压缩制盐工艺的研究和消化吸收,使50%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并达到清洁生产标准。吨盐综合能耗平均降到125kg标煤以下;现有产能60万吨/年的装置吨盐综合能耗控制在120kg标煤以下;新建装置吨盐综合能耗力争控制在110kg标煤以下。
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节能减排制盐方面,提倡加快盐硝联产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推广分效预热、热电联产等节能技术。另外,该规划要求严格控制井矿盐产能增长,降低能耗指标。井矿盐加强机械热压缩制盐工艺开发,推广卤水净化和五效蒸发技术。通过产业政策调控和市场引导,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2013年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原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招股说明书年份制定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国发[2004]20号),制盐项目核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现处理决定为取消;原依据《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现处理决定为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2015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取消了发改委“食盐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审批”、“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和干线运输计划审批”两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016年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
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
201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1)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允许生
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允许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省经营,允许符合规定的省外企业在本省开展食盐批发经营业务;(2)
在强化监管、保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依据市场化原则对食盐价格进行改革;(3)取消对
小工业盐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工业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4)建立由政府
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5)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
保障食盐供应安全。
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轻工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41号
节能减排制盐方面,提倡热压缩(MVR)母液制造研发与推广先进技术,精制盐“石灰-烟道气”卤水净化技术,真空制盐大粒结晶工艺技术,膜法生产高纯度液体盐技术,岩盐盐穴综合利用技术。另外,该规划要求推动盐业向安全、绿色、规范、集聚方向发展。重点是调整优化工业盐结构,丰富多品种食用盐。加强盐业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推进监管体系、流通体系、信用体系、储备体系、应急机制和追溯体系建设,保障食盐安
招股说明书年份制定部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全。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竞争力。
2017年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在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的基础上,对原办法进行修改,主要改革范围覆盖了食盐专营制度、食盐供应安全、食盐质量安全管控等方面,并废止了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盐业管理条例》。
未来盐业体制改革将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完善监管体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2、制盐行业各环节规定
①食盐相关主要规定及改革前后政策对比
环节具体要求政策依据
开采私营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发盐资源
1990年《盐业管理条例》
生产
自 1996 年起国家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并对食盐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
2017 年 1 月 1 日后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1996年《食盐专营办法》、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17年《食盐专营办法》
储运
2017 年 1 月 1 日前,食盐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在当时的准运制度下,跨省运输食盐的,应当持有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盐业主管机构核发食盐准运证;省内运输食盐的,应当持有省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食盐准运证。在本省内运输其他工业盐的,应当持有盐业批发企业出具的有效凭证。承运人不得承运无食盐准运证的食盐和无有效凭证的其他工业盐。禁止伪造、涂改、转借、买卖食盐准运证。
2017 年 1 月 1 日后,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1996年《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2012 年修正发布)、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销售
2017 年 1 月 1 日前,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食盐批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计划购进食盐,并1990年《盐业管理条例》、1996年《食盐
招股说明书环节具体要求政策依据
按照规定的销售范围销售食盐。
2017年 1月 1日后,生产企业可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
专营办法》、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17年《食盐专营办法》
定价
2017 年 1 月 1 日前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食盐生产、经销环节分别制定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含产区批发价格和销区批发价格,下同)和零售价格。食盐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和小包装费用标准。
自 2017 年 1月 1日后,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2003年《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 27 号)、2016 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17年《食盐专营办法》
②工业盐相关主要规定及改革前后政策对比
环节具体要求政策依据
开采私营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发盐资源
1990年《盐业管理条例》
生产
实行国家总量计划指导下的合同订货,中国轻工总会和化工部每年联合组织订货会,盐碱生产企业双方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签订合同,直接结算;
1995年《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两碱工业用盐由制盐企业按照盐、碱生产企业订购合同组织生产,其他工业用盐由制盐企业根据计划组织生产。
2012 年《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修正发布)
运输
盐碱双方根据签订的合同向运输部门申请计划。
1995年《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
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销售
两碱工业用盐由制盐企业按照盐、碱生产企业双方订购合同,直接供货。
2012 年《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修正发
招股说明书环节具体要求政策依据
布)
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工业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2016 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定价
两碱工业用盐和其他工业用盐的价格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2 年《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修正发布)
从 2017 年 1月 1日起,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
2016 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3、盐业体制改革对发行人业务环节的具体影响
环节盐改之前《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版)
对发行人的影响
生产
自 1996 年起国家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并对食盐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
2017年1月1日后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国家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
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变,对发行人的生产模式没有重大影响。
储运
2017 年 1 月 1 日前,食盐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在当时的准运制度下,跨省运输食盐的,应当持有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盐业主管机构核发食盐准运证;省内运输食盐的,应当持有省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食盐准运证。
2017 年 1 月 1 日后,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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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发行人食盐产品运输需要运输服务供应商持有食盐准运证,改革之后不再需要。
招股说明书环节盐改之前《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版)
对发行人的影响
在本省内运输其他工业盐的,应当持有盐业批发企业出具的有效凭证。承运人不得承运无食盐准运证的食盐和无有效凭证的其他工业盐。禁止伪造、涂改、转借、买卖食盐准运证。
销售
2017 年 1 月 1 日前,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食盐批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计划购进食盐,并按照规定的销售范围销售食盐。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各司其职,生产企业只负责食盐生产而不能直接进入市场,食盐批发企业按照国家食盐定价划区供应,各区域之间不形成竞争。
2017 年 1 月 1 日后,生产企业可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
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应当确定其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并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生产企业可以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且允许跨区域经营,发行人的盐化子公司可以跨省销售自有品牌食盐至终端客户。
定价
2017 年 1 月 1 日前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食盐生产、经销环节分别制定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含产区批发价格和销区批发价格,下同)和零售价格。
食盐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和小包装费用标准。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后,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食盐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日常监测。当食盐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者其他应急措施。
放开食盐政府定价,发行人可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进行市场化定价。
食盐储备制度
省级食盐储备为政府储备
鼓励企业在供求关系稳定或产能大于需求时,在最低库存基础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按照食盐储备制度在原有食盐储备制度上,建立社会责任储
招股说明书环节盐改之前《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版)
对发行人的影响
建立成本自担的社会责任储备。
要求,承担企业食盐储备责任,保持食盐的合理库存。
备制度。
(三)盐行业基本情况
1、盐产品分类和用途
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也是化学工业的基础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印染、冶金、食品加工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按用途分类,盐产品可分为食盐、小工业盐和两碱用盐等。食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其所含钠元素是人体生长发育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两碱用盐是两碱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主要用于烧碱、纯碱的生产制造;小工业盐是除两碱用盐以外的工业盐,主要用于印染等行业。
2、制盐工艺介绍
根据盐种不同,盐业资源可分为井矿盐、海盐、湖盐三大类,其生产工艺及生产工序也相应的有所不同。
井矿盐为钻井水溶开采地下岩盐经加工制成的盐或以钻井汲取地下天然卤水制成的盐。生产工序主要包括采卤、卤水净化、蒸发制盐、离心脱水、干燥包装,或不经干燥生产湿工业盐,亦可在卤水净化后生产液体盐。
采卤技术方面,目前井矿盐的开采普遍采用地面钻井水溶法采卤,在此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定向钻井对接技术也日趋成熟,逐步推广应用。地面钻井水溶采矿法矿山建设投资少、周期短、劳动生产率高,实现了优质高产、低成本,可以开采埋藏深度大、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好,无采矿尾渣排放,是环保型的采矿方法。钻井水溶采矿法对矿床品位有一定要求,适于中、高品位矿床。
制盐工艺方面,目前国内主要采用包括真空蒸发、盐销联产、离心脱水、沸腾干燥等在内的真空蒸发制盐工艺,其主流技术发展主要围绕节能降耗、五效真空蒸发工艺、热泵技术等展开。目前,随着真空制盐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的不断
招股说明书提高,井矿盐制盐综合能耗持续下降。技术工艺的不断进步,使得真空制盐技术目前已发展成为一种能耗较低,同时兼具高产优质、生产自动化程度高,可兼备热电联产等优势的制盐工艺。这一技术的广泛应用,使我国制盐工业跨入现代化生产的行列。
湖盐是从盐湖中直接采出的盐和以盐湖卤水为原料在盐田中晒制而成的盐。
根据盐湖中的石盐矿床赋存状态和晶间卤水条件不同,湖盐制盐可采用三种方式,包括直接采出石盐矿床、石盐矿床采空区利用晶间卤水晒制再生盐以及充水溶解石盐矿床,或直接抽取盐湖卤水,在湖内或湖外滩晒制盐。我国湖盐资源主要分布在青海、新疆和内蒙古等地区。
海盐是将海水引入露天的盐田中经摊晒工艺制得的盐,其生产工序包括纳潮、制卤、结晶、收盐、堆坨等,通常需占用大量的滩涂资源。
3、国际盐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我国制盐工业格局及发展趋势》介绍,全球可以规模化生产盐的国家约100个,其中排列前15位国家的盐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的85%,主要产地分布在亚洲、北美、大洋洲和欧洲,主要消耗地在亚洲、北美和欧洲市场。中国和美国是原盐的主要生产国,2010年世界盐产量为2.76亿吨,其中:中国占27.23%,美
国占16.29%;其他的重要盐产地为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和墨西哥等。《中国
制盐工业“十二五”展望》预测,世界盐的总产销量在2015年将达到3.1-3.2亿
吨。
4、国内盐行业发展状况及竞争格局
(1)食用盐市场
2017 年前,我国食盐销售严格执行国家专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食盐生产由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其年度生产计划由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组织实施;虽然《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取消了省级盐业主管部门的食盐年度生产计划审批权力,但由于《食盐专营办法》并未废除,相关部门亦未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因此在实际生产经营中,食盐年度生产计划仍
招股说明书旧保留,改由中国盐业协会、中国盐业总公司通过组织召开全国食盐产销衔接会议的方式议定并执行。食盐的销售同样受专营制度管控,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盐业公司统一调配。由于食盐为生活必需品,其需求主要取决于人口因素,弹性较小,加之食盐的销售严格受到专营制度管控,因此食用盐市场相对平稳,区域市场内不存在直接竞争。
根据国务院 2016 年 4 月 22 日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在坚持食盐专营体制基础上从 2017 年开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渡期两年,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上述改革方案的实施将对于我国食盐行业完善盐业管理体制、促进盐业资源有效配置、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确保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等方面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我国食盐行业经营环境将发生较大变化:
1)食盐市场竞争活力提升,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
2017 年 1 月 1 日前,我国食盐行业由国家专营管控,食盐销售采用食盐专营管理方式,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各司其职,生产企业只负责食盐生产而不能直接进入市场,食盐批发企业按照国家食盐定价划区供应,各区域之间不形成竞争;
国务院 2016年 4月 22日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未取消食盐专营,但生产企业可以直接进入流通渠道,各省级批发企业可以开展跨省经营,同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市场竞争会有所加剧。
招股说明书2)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同时改革方案要求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因此食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
因此,作为产供销一体化的盐业公司,湖南盐业在盐业体制改革背景中将依托现有渠道优势、品牌优势、技术优势,挖掘企业自身潜力,完善食盐产品结构,力争在稳定现有食盐市场占有率情况下进一步开拓食盐市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盐业体制改革后食盐品种趋于丰富
盐业体制改革前,盐行业市场食盐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包装较为简单,产品
同质化程度相对较高。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内,盐业企业在确保食盐安全原则情况下将通过细分食盐消费群体,研究开发生产各类食盐品种,进行品牌建设,依托并强化销售渠道,满足各类消费群体健康优质的饮食需求。
4)盐业体制改革期间食盐零售价格稳定,食盐批发价格降后稳中有升
食盐产品本身同质化程度较高,各地盐业公司受益于原食盐专营制度相关要求,在当地食盐消费市场均建立了较强的品牌识别度并积累了稳固的消费群体;我国食盐市场将在一定时期相对激烈的竞争后逐步形成稳定的市场格局,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产销一体企业则更易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食盐价格放开后,因各盐业公司为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在批发环节食盐价格会有所下滑。当经过
招股说明书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区域性大公司后,食盐价格可能会有所回升。
结合 2017年市场情况来看,预计未来全国零售食盐价格仍将保持相对稳定,食盐批发价格则将在改革初期,受市场竞争渐进开放的影响而有所下滑;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竞争格局的逐步稳定,食盐批发价格亦将随之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
(2)工业盐市场
整体来看,我国工业盐市场下游客户以两碱化工企业为主,其余则为印染、医疗等化工企业,其共同特点是对盐产品的需求量大,价格敏感度较高;另一方面,我国工业盐市场目前仍处于产能相对过剩的局面,工业盐作为一种工业用基础原材料,产品自身同质化程度较高。2017 年工业盐价格上升,达到历史较高的水平。
在进入新世纪之前,受制于整体技术水平落后,以及下游两碱化工行业需求不足,我国盐行业的发展较世界先进水平存在相当差距。在1999年至2010年期间,我国盐行业获得了一次发展高峰。伴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化工行业,包括作为盐产品主要下游行业的两碱化工普遍进入高速增长期,掀起了一波产能扩建的高潮:至2004年底,全国烧碱的总产量已突破1,000万吨,纯碱产量达到1,250万吨。两碱化工行业的高速发展直接带动了我国盐行业的大力发展;国内制盐企业纷纷陆续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引进新工艺新技术,加大大型装置设备的投入,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盐资源综合利用率,使得国内盐产能、产量得到飞速发展,原盐产量已由建国初期的年产不足300万吨增至2011年的8,154万吨,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
2011年以来,由于宏观经济影响,作为盐行业的主要下游产业,国内两碱化工、印染等经济周期性较强的盐化工行业整体低迷,进入弱周期,因此国内制盐行业相应受到影响。针对盐行业的发展状况,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以引导盐行业的健康发展。未来在制盐行业政策引导下,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方式,部分大型制盐企业将利用先进生产技术,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行业技术水平。
招股说明书按照《盐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末全国盐产品产能控制在10,200万吨/年以内,产量稳定在9,000万吨/年左右(含两碱工业自备盐产量),年均增长4.3%。
(3)盐业体制改革新规对发行人发展影响如下:
①盐业体制改革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发行人的发展
此次盐改明确了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保持专营、只减不增的要求,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本次盐改后,食盐价格将完全市场化,定点生产企业可以直接进入流通环节,批发型企业将会面对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挑战,利润空间将会被进一步压缩。作为产销一体化的盐业公司,发行人在盐业体制改革背景中将依托现有资源优势、渠道优势、品牌优势、技术优势,挖掘企业自身潜力,完善食盐产品结构,力争在稳定现有食盐市场占有率情况下进一步开拓食盐市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同时改革方案要求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产销规模、技术水平、储备经营能力、卫生质量保障条件等因素,加快制定严格规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新的准入条件,通过提高准入标准,把落后产能和达不到要求的企业逐步淘汰出局;要求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因此,食盐行业未来的兼并整合将会加速,产业集中度将会逐步提高。为了应对盐改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发行人从 2014 年就提前进行战略布局,通过对江西九二盐业的收购整合,在产销规模和经营能力上得到较大的提升。发行人未来还将继续通过同行业并购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产能、扩张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收购九二盐业的成功经验将有利于发行人在盐改后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
招股说明书②省内市场地位稳固
公司是湖南省内最大的食盐、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生产企业。公司凭借长期以来形成的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建立了覆盖全省的销售渠道。公司下属的 5家子公司及 83 家分公司直接从事与盐产品相关业务,其销售半径遍及并深入至省内各地、县级市。盐业体制改革以后,由于取消了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原各省级食盐批发专营企业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竞争。根据盐改政策,跨区域食盐经营的竞争主体仅限于现有食盐批发企业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因此,外来竞争者要进入湖南省市场只能依靠其自建渠道销售或直接销售给商超等终端客户等方式进行,短期内标的公司仍将在湖南省内保持行业绝对的领先地位。
③跨区域经营优势明显
A、区位及运输优势
公司三大盐矿分布在湖南和江西境内,由于盐产品具有一定的销售半径,公司盐矿位于盐业市场容量巨大地理中心,所在位置具有天然的区位优势,业务范围可辐射广东、广西、福建、浙江、贵州等人口大省、用盐大省。湘衡盐化、九二盐业分别地处湖南南部和江西南部,在华南区域形成了较好的区位协同和市场屏障。
此外,发行人还具有较强的运输优势。湘衡盐化地处京广线最大的货运编组站,同时,湘衡盐化拥有铁路栈桥专线,使得火车发运非常便捷。湘澧盐化拥有年吞吐量百万吨的自动化装卸水运码头,常年可保证 500吨级船只通航,在环洞庭湖及沿长江区域具有明显的物流优势,便于公司盐产品、原材料及能源的装卸运输。
B、资源优势
发行人省外食盐目标市场主要集中在湖南周边省份,目标省份中多数省份无井矿盐生产企业,如广东、广西、贵州、福建、浙江等,该等省份井矿盐主要通过外省供给,而井矿盐相较于海盐更纯净、品质更好。
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拥有在湖南、江西拥有三个采矿权,分别为湘衡盐矿、湘澧盐矿及九二盐矿,在华南区域具有相对明显的资源优势。湘衡盐化拥有的采矿权可采面积
4.05 平方公里,NaCl 储量 6.5 亿吨,芒硝储量 1.8 亿吨。湘澧盐化拥有的采矿
权可采面积为 7.2 平方公里,NaCl 储量 0.95 亿吨,芒硝储量 1.53 亿吨。九二
盐矿可采面积为 1.69 平方公里,NaCl储量 3.1亿吨。
C、市场营销优势
工业盐市场放开管制多年,发行人作为国内盐业产销一体化的公司之一,下属生产型子公司多年前已经直面市场,通过工业盐的销售,培养了市场化的营销队伍,因此,发行人相较于广东、广西、贵州、福建、浙江等目标省份原有的食盐批发企业,具有更强的营销人才优势。同时,上述省份的食盐批发企业无自有盐产品生产企业,其盐产品需对外进行采购再进行销售,发行人下属生产企业在进入该等省份直接销售食盐的过程中,具有更强的成本优势。
5、行业主要企业
根据 2016 年《中国盐业年鉴》,截至 2015 年年底,全国盐业系统共拥有注册登记制盐企业 288 家,资产总额为 1,166.86 亿元,从业人员为 116,483 人;
批发企业 2,113家,资产总额 510.64亿元,从业人员 67,684人。中国盐业总公
司是中国盐行业龙头企业、唯一中央企业、亚洲最大的盐业企业及国内重要的化工企业,年产各类盐 1,800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 17%,其中食盐产销量 225万吨,约占全国 21.5%,涉及盐化、农用化肥及农药产品、精细化工等领域,除此
之外还有广东盐业、广西盐业、贵州盐业等各省市的盐业公司。制盐行业内上市公司及其简要情况如下:
主要企业名称简要情况主要产品
井神股份
公司制盐生产能力在国内名列前茅,2016年盐产品年产量428.64万吨、元明粉年产量45.98万吨、纯
碱年产量52.10万吨。
食盐、小工业盐、两碱用盐、元明粉及纯碱
云南能投
公司是云南省内最大的食盐、工业盐和氯碱生产企业,也是云南省唯一具有食盐生产、批发许可证企业。
食盐、小工业盐、两碱用盐、芒硝
兰太实业
公司是集制盐、盐化工、生物制药、矿产资源开发于一体,横跨内蒙古、青海、江西、山东等四省(区)食盐、小工业盐、两碱用盐、纯碱、
招股说明书主要企业名称简要情况主要产品
六地的大型上市企业,拥有丰富的盐湖资源。氯酸钠
6、盐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
我国盐业资源储量丰富,根据2016年《中国盐业年鉴》,2015年全国原盐产能11,345万吨,其中:海盐产能3,900万吨,较2014年减少1.30%,井矿盐产能6,255
万吨,较2014年增长5.90%,湖盐产能1,190万吨,较2014年增长4.20%;2015年
我国原盐产量为8,876万吨,同比减少3.60%;2015年我国原盐总消费量为9,312
万吨,同比减少3.9%,其中两碱用盐消费量约为7,885万吨,较2014年同比减少
2.2%,食盐消费量为934万吨,较2014年同比减少10.9%,小工业盐消费量为363
万吨,较2014年同比减少17%;2015年我国原盐出口量130万吨,同比减少19.30%。
截至2015年底,我国盐行业的市场供需情况呈现出以下特点:
(1)产能增速放缓
近年来,受下游盐化工行业的景气程度影响,我国制盐工业的扩能步伐正在逐步减弱。截至2015年底,全国原盐产能11,345万吨,较2014年增加375万吨,同比增速略有回升;“十二五”期间,我国原盐产能呈增长趋势,但近两年产能增速呈放缓趋势。
数据来源:2016年中国盐业统计年鉴
2015年,全国原盐年生产能力11,345万吨,其产能按盐品种结构图列示如下:
招股说明书数据来源:2016年中国盐业统计年鉴
从产能结构上看,井矿盐的产能占比最高,且保持最高的增速,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产能结构海盐井矿盐湖盐总计
2015年
产能(万吨) 3,900 6,255 1,190 11,345
结构比例 34.38% 55.13% 10.49% 100.00%
同比增长-1.27% 6.38% 4.39% 2.09%
2014年
产能(万吨) 3,950 5,880 1,140 10,970
结构比例 36.01% 53.60% 10.39% 100.00%
同比增长-0.80% 4.53% 0.18% 2.09%
数据来源:2015年和2016年中国盐业统计年鉴
(2)整体产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随着前期井矿盐新增新产能的逐步释放,近年来国内盐行业产量总体保持增长势头,2015年有所回落。2015年,全国原盐总产量达到8,876万吨,同比2014年的9,210万吨减少3.6%。其中,海盐因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
生产面积大幅减少,产量整体呈下滑趋势,仅在2014年因当年整体天气状况理想、利于生产而出现一定程度产量回升;2015年全国海盐总产量3,233万吨,较2014年增产10万吨、同比增长0.4%。另一方面,井矿盐产量有所下降,2015年较2014
年减产334万吨、同比减少8.8%;湖盐方面,2015年全国湖盐产量1,187万吨,较
上一年总产量增长8%。
招股说明书
(3)需求总量继续增长,但2015年有所回落
2014年和2015年全国原盐总消费量分别为9,690万吨和9,312万吨,其中2015年全年国内两碱用盐消费量占全国盐总消费量的84.68%。由于下游两碱行业走势
低迷,两碱用盐消费量有所下降。其中,2015年两碱用盐较2014年同比减少2.21%。
年份
名称
消费量(吨)增长率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两碱用盐 7,885 8,063 7,335 -2.21% 9.93%
食盐及小工业盐 1,297 1,485 1,458 -12.66% 1.85%
出口 130 142 157 -8.45%-9.55%
合计 9,312 9,690 8,950 -3.90% 8.27%
数据来源:2015年和2016年中国盐业统计年鉴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作为盐行业中利润贡献最大的部分,食盐消费量在保持相对稳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对高端品种盐的需求也在迅速提升,逐渐成为盐行业新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另一方面,进入2016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影响,原盐行业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弱。2016年1-6月,全国原盐总消费量4,041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
1.88%;其中,两碱用盐及食盐均出现下滑,两碱用盐消费同比减少1.29%,食盐
及小工业盐消费同比减少5.14%。
(4)进口原盐依旧冲击国内沿海盐业市场,但下跌趋势明显
2015年,全国进口原盐602万吨,较2014年减少了19%;进口数量大幅下跌趋势明显,其主要原因为(1)我国烧碱、纯碱市场延续持续疲软的需求格局,各
地去产能化迹象明显;(2)国内原盐产能持续增长,供大于求的格局表现突出;
(3)伴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各地对原盐下游的生存环境进行严控,低端产业
受到淘汰;(4)进口原盐整体定价模式较为死板,导致低价进口盐冲击市场,高
端进口盐步履缓慢。
2015年,国内进口原盐主要来自印度、澳大利亚、墨西哥,进口量分别为
305.14万吨、232.80万吨、60.99万吨,共计598.93万吨,占总进口量的99.44%。
其中进口工业盐和进口食盐的占比分别为99.84%和0.16%。
招股说明书
7、盐产品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分析
(1)盐产品生产成本分析
制盐所需能源煤炭、电力和原材料在盐产品成本结构中占比较大,因此其价格波动对制盐成本影响较大。报告期内,作为制盐企业主要能源的煤炭价格波动较大。2014年至 2015 年期间,因工业行业整体产能过剩加之宏观经济持续低迷,国内煤炭价格持续下滑,其中秦皇岛动力煤到岸价最低至 370元/吨;受此影响,国内制盐企业的生产成本亦基本成下降趋势。进入 2016 年下半年,我国供给侧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各类上游工业品价格逐步复苏,煤炭价格亦开始上涨,截至2016 年年底,秦皇岛动力煤到岸价格为 600 元/吨,较报告期内最低价增长约
62.16%。但由于 2016 年上半年煤炭价格仍处于下行通道,因此整体来看,2016
年全年盐产品单位成本较上一年度仍呈现小幅下降。2017 年,煤炭价格依然维持高位。报告期内,煤炭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2)盐产品市场价格分析
1)食盐
在食盐专营制度下,食盐供应纳入国家计划,价格由政府统一制定。根据《食盐价格管理办法》,食盐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国大包装食盐统一由
招股说明书国家发改委制定,小包装食盐零售价则由各省物价局制定,因此报告期内,食盐产品的价格一直保持在稳定水平。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我国食盐行业进入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所有盐产品价格放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在此背景下,全国食盐零售价格相对稳定,食盐批发价格有所下降。
2)工业盐
报告期前期,受近年来下游石油和化学工业持续低迷影响,两碱行业整体效益下滑,虽然对盐产品的需求有所增长,但受井矿盐新产能释放、进口盐冲击和两碱效益不佳等因素影响,原盐价格一路下滑,特别是海盐和井矿盐价格下滑严重,许多制盐企业售价低于成本价,其价格下降至近年最低谷。2016 年上半年,国内原盐市场较 2015 年更加低迷,为近几年行情最低。
2016 年下半年以来,受益于供给侧改革,两碱行业景气度有所升高,工业盐量价齐升,其中,井矿盐价格由 2016年上半年的 170元/吨上升到 350元/吨。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盐无替代性产品,食盐加碘是防治碘缺乏症最有效手段,并将长期维

盐是人类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食品调味料,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质,同时又是化学工业之母,广泛应用于轻工、化工等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行业内尚未发现可以大规模生产的替代品,用于食品、两碱工业等行业。
另一方面,碘是人体每日新陈代谢必需的微量元素,早期我国大部分地区存在着碘营养缺乏的问题,为此,国务院于20世纪90年代颁发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指出国家对消除碘缺乏危害,采取长期供应加碘食盐为主的综合防范措施。近一个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的实践工作证明,食盐加碘是防治碘缺乏症最有效手段,并且安全、经济,易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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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长期以来,我国制盐生产行业存在业内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零散、实力整体较弱的特点。近年来,随着相关调整政策的不断出台,盐行业的准入标准逐渐提高,监管日趋严格;2011年,国家发改委颁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将“100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新建南方海盐盐场项目以及60万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列入限制类,将“单套10万吨/年以下的真空制盐装置、20万吨/年以下的湖盐和30万吨/年以下的北方海盐生产设施、利用矿盐卤水、油气田水且采用平锅、滩晒制盐的生产工艺与装置以及2万吨/年及以下的南方海盐生产装置”列入淘汰类,进一步遏止了制盐行业的无序及盲目扩张。与此同时在市场层面,地方大型制盐企业通过兼并、改造中小型盐厂,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开展大规模生产,降低产品成本、开拓产品市场并提高产品知名度,制盐工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多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盐业企业集团,逐步提高了制盐产业集中度。截至2014年底,行业内前20大生产企业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比例已由2004年底的不足50%提高至65.9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数量亦由121
家减少至98家。
(3)产业政策促进技术创新
2011年以来,制盐行业有关主管部门连续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对制盐行业的技术发展提出了要求。其中,中国盐业协会2011年下发的《关于发布盐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中盐协[2011]45号)中要求,“井矿盐注重五效蒸发技术、矿山综合利用技术、液体盐生产技术和机械热压缩制盐工艺的研究和消化吸收,50%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并达到清洁生产标准。吨盐综合能耗平均降到125kg标煤以下;现有产能60万吨/年的装置吨盐综合能耗控制在120kg标煤以下;新建装置吨盐综合能耗力争控制在110kg标煤以下;海盐加强盐田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高产品质量和单产能力;进一步加强对苦卤的综合利用,力争实现零排放;湖盐加强湖盐开采与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此外,工信部2012年出台的《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亦明确提倡“加快盐硝联产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推广分效预热、热电联产等节能技术。另外,井矿盐加强机械热压缩制盐工艺开发,推广卤水净化和五效蒸发技术。通过产业政策调控
招股说明书和市场引导,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上述产业政策从宏观层面鼓励并引导行业整体技术创新水平的不断提高,进而促进了制盐行业的积极发展。
2、不利因素
(1)盐业资源分布不均衡
从总体上看,我国盐资源储量丰富,但在整体分布上,其储量、品位等资源禀赋分布不够均衡。由于盐产品的制取对原盐资源以及能源的依赖度较高,加之受交通等因素的影响,因此造成部分地区在发展时面临产销衔接困难的问题。
(2)资源利用水平较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盐行业的技术水平发展迅速,但截至目前,与世界先进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盐资源的开发利用,其整体水平依旧不高。具体来说,海盐区卤水资源浪费严重,海水中各类资源提取率低;卤水化工、水产养殖、盐田生物等产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产业化进程推进缓慢,卤水中化学资源仅提取了常量成分钠、钾、溴等,未提取海水中的稀有元素。井矿盐企业关键设备、自动化控制等装备水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与国际先进制盐企业存在差距。
湖盐区则受运输条件限制,无法发挥资源优势,盐湖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缺乏统筹规划,地质勘探程度薄弱,不能满足规划设计和生产开发的需要,个别盐湖存在无序开采现象。
(五)上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对制盐行业的影响
盐行业上游行业为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制盐所需能源在盐产品成本结构中占比较大,因此能源价格的波动对制盐成本产生较大影响。能源行业属周期性行业,其发展状况直接取决于经济周期的变动。
制盐行业的主要下游产业为两碱化工行业,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盐行业的市场需求情况。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步入下行周期,两碱化工行业亦陷入低迷期,制盐行业同样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总体来看,盐行业的上游能源行业及下游两碱化工行业的发展均与宏观经济
招股说明书情况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经济周期性,因而导致盐行业的市场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
1、下游两碱化工行业基本情况
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原盐消费结构中,两碱工业耗盐占比较高,其下游纯碱行业和氯碱行业是制盐行业的主要消费行业,目前已形成以纯碱行业和氯碱行业为龙头、下游产品快速发展的盐化工产业格局。截至 2014 年底,全国纯碱产能达 3,159.78万吨;产量为 2,514.20万吨,较 2013年同比增加 3.49%。
自 2015 年开始,受供给侧改革带动,纯碱产能开始削减,到当年末,纯碱产能为 2,907 万吨,较上一年减少了约 8.00%,但产量依旧有少量上升,达 2,591.80
万吨。其后,在 2016 年,受益于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带来的产能退出,叠加下半年环保巡视与煤价等上涨因素,纯碱价格一路攀升,创历史新高:截至 2017年 6 月,国内重质纯碱价格为 1,689 元/吨,较 2013 年低位价格增长 47.25%轻
质纯碱价格为 1,750 元/吨,较 2013年低位价格增长了 36.83%。
烧碱方面,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氯碱行业依托本地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规模实力快速扩张,并已迅速成为全球氯碱工业中的重要成员之一,全国烧碱产能已由 2005年的 1,471万吨/年增长至 2015年的 3,873万吨/年,增长幅度
招股说明书达 163.29%。
数据来源:2010年-2016年《中国盐业年鉴》、Wind 资讯、生意社
由于宏观大环境景气度不佳,下游化工行业大多进入低迷期;加之部分行业如平板玻璃等自身亦面临繁重的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使得两碱化工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日益严重。2014 全年,受行业整体环境低迷的影响,我国两碱化工行业新开工及扩建项目减少,产能增幅明显减缓,行业处于更新换代、产能淘汰的转型期。与纯碱行业类似,烧碱行业状况在 2015 年出现转折。随着去产能政策的落地,在经历了连续十年的高速增长后,全国烧碱产能增速在 2016 年开始放缓,至 2016年底,全国烧碱产能为 3,945万吨;与此同时,下游氧化铝、造纸、印染等行业开始复苏,市场需求逐步提升。受上述因素共同影响,烧碱价格开始持续上涨,并在 2016 年下半年呈加速上涨态势,一路突破了 1,000元/吨的历史高位。截至目前,受益于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持续旺盛,烧碱行业继续保持高位调整的行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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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情况
1、周期性
根据产品消费用途不同,制盐行业可分为食用盐、两碱化工用盐以及其他小工业盐三个细分行业。其中,食用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产销量相对稳定,无明显周期性;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两碱化工等下游行业的运行情况,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较大,具有较强的周期性。
2、区域性
制盐行业有较强的区域性。针对食盐行业,我国实行食盐专营制度。根据《盐业管理条例》,各省盐业公司须在本区域内组织食盐的销售及供应,不得跨区域经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2017年1月1日起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
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
招股说明书工业盐方面,虽然我国的工业盐目前已经实现市场化经营,但由于工业盐产品单位价值较低,对运输费用较为敏感,超出一定销售半径的工业盐产品将失去竞争力,因此其竞争受到较强的区域性限制。
3、季节性
由于我国居民多有冬季腌制食品的传统,每年冬季的食盐需求量较其余月份呈明显上升态势;因此我国的食盐行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则无明显季节性特征。
(七)进入制盐行业的主要障碍
1、产业政策壁垒
制盐行业具有较高的政策壁垒。根据《食盐专营办法》,我国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根据食盐资源状况和国家核定的食盐产量,按照合理布局、保证质量的要求,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因此,在我国现行的食盐专营制度下,未被列入工信部公布的全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及未取得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无法从事相关业务。
2、资金壁垒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1年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新建北方海盐项目规模需不低于100万吨/年,井矿盐项目应不低于60万吨/年,而新建
招股说明书南方海盐盐场项目原则上不予批准。在此情况下,新建制盐项目往往需要在建设初期便投入大型制盐生产设备装置,从而对潜在投资者构成较高的资金壁垒。
3、资源壁垒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对新建制盐项目的规模提出了较高要求,相应的亦需要新建制盐项目具备相应的资源条件。其中,海水制盐多采用滩晒工艺,生产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若企业无法拥有足够的相关资源将影响自身的产量,进而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井矿盐生产企业则需要拥有盐储量丰富的岩盐矿,以确保制盐原材料的供应。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产品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2014年至今,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年份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食盐及小工业盐-- 9.66 5.10
两碱用盐-- 2.68 2.46
注:市场占有率=销量/全国总需求量,其中全国总需求量数据来自《年鉴》,由于2016年中国盐业年鉴中只披露了2015年分类别的原盐消费量,2017年、2018年的中国盐业年鉴尚未发布,因此,2016年、2017年的市场占有率无法计算。
(二)公司竞争优势
1、渠道优势
公司是湖南省内最大的食盐、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生产企业。公司凭借长期以来形成的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建立了覆盖全省的销售渠道。公司下属的 5家子公司及 83 家分公司直接从事与盐产品相关业务,其销售半径遍及并深入至省内各地、县级市。近年来,公司在保持省内产销一体的基础上,加快战略扩张步伐,于 2014 年对外收购了九二盐业。截止目前,公司拥有湘衡盐化、湘澧盐化、九二盐业和雪天技术四家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在保持省内稳固市场地位的同时亦在华南地区建立了良好的销售渠道并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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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源优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三个采矿权,分别为湘衡盐矿、湘澧盐矿及九二盐矿。湘衡盐化拥有的采矿权可采面积 4.05 平方公里,NaCl 储量 6.5
亿吨,芒硝储量 1.8 亿吨。湘澧盐化拥有的采矿权可采面积为 7.2平方公里,NaCl
储量 0.95 亿吨,芒硝储量 1.53亿吨。九二盐矿可采面积为 1.69平方公里,NaCl
储量 3.1 亿吨。
3、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产销一体化、跨省联运的盐业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专注于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98 项注册商标。
其中“雪天”注册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天鹅”注册商标被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雪天”牌精制盐为湖南省名牌产品、“天鹅”牌工业盐、食用盐被授予湖南省名牌产品称号。
4、区位及运输优势
国内主要盐矿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地理》2005年 01期
如上图所示公司三大盐矿分布在湖南和江西境内,毗邻贵州省、广西省、广
招股说明书东省和福建省等无井矿盐的省份,由于食盐、小工业盐、两碱用盐具有一定的销售半径,公司盐矿所在位置提供了天然的区位优势。湘衡盐化位于盐业市场容量巨大的湖南、广东、广西三省区的地理中心,邻近港、澳地区及东南亚国家,华南全部、华东及西南局部均在最优销售半径范围。湘澧盐化拥有年吞吐量百万吨的自动化装卸水运码头,常年可保证 500吨级船只通航,在环洞庭湖及沿长江区域具有明显的物流优势,便于公司盐产品、原材料及能源的装卸运输。相对其他运输方式,公司利用水运方式,产品的销售半径更长。
5、技术优势
公司制定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了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并积累了深厚的技术优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80项专利,其中 18项为发明专利。在矿山采卤技术方面,公司联合相关单位研究开发了“双井连通及三井连通采卤技术”,大大节约了生产成本,增加岩盐矿开采的回采率,该技术于 1998年 12月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研究开发了“连通井组多盐层分层爆破开采技术”,减少新井投入,对延长矿山寿命,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在卤水净化工艺技术方面,公司通过国际合作再创新在国内真空制盐行业首次成功应用“石灰-烟道汽二氧化碳卤水净化工艺”,该工艺与国内普遍采用的两碱法相比,既可以减少废气排放,又可以大幅减少纯碱用量,大幅降低生产成本,该技术于 2012 年 2 月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研究开发了“卤水净化精卤提质,固体悬浮物含量由 200mg/L 下降至 10mg/L 以下工艺技术”,缩减了制盐洗罐周期,从而降低制盐生产成本,节约能源。
在制盐工艺方面,公司研究开发了“六效蒸发母液回收盐硝联产工艺技术”,吨产品汽耗由原来的 0.86吨/吨下降至 0.82吨/吨,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2013
年该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研究开发了“制盐 4组罐生产装置卤水脱氧工艺技术”,实现了增加系统产量和延缓设备腐蚀的目的,该技术 2013 年获得衡阳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在多品种盐生产技术开发方面,公司先后研究开发了“安全环保高效去农残
招股说明书果蔬清洗盐配方及生产技术”、“环境友好型氯盐融雪剂配方及生产技术”、“新型高效制盐专用阻垢剂配方及生产技术”等新产品、新技术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作为产销一体的盐化公司,其工艺技术、生产装备、经济效益等各项指标均具有一定优势。
(三)公司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经营资金主要依靠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且成本较高,对公司业务经营、市场开拓等方面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随着公司的发展、先进生产设备及大型生产装置的引进,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缺口,以往的融资渠道将不能满足公司快速持续发展的需求。融资渠道单一有可能影响公司内涵增长、外延扩张的发展目标。
2、产品相对单一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为传统食盐、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在高端品种盐、日化盐等利润较高的产品上由于进入市场时间较短,销售规模较小。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大高端品种盐、日化盐等的开发及推广力度,提高公司在上述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四)主要竞争对手简况
盐产品及盐化工产品具有一定的销售半径,属于区域性市场竞争。公司主要产品为盐产品,其市场竞争中所面对的竞争对手列表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简要情况
1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湖北省内唯一的产销一体化企业,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设有 93家分公司、两个 10万吨的现代化食盐分装基地及 8家全资、控股子公司。
2 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江西省内唯一的产销一体化企业,拥有两家制盐子公司,并在全省境内设立了 12家销售分公司。
3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拥有两套年产 30万吨精制盐、2万吨无水硝和一套年产 10万吨高纯度盐生产装置,实际年产能达 120万吨,是国内制盐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型制盐企业。
招股说明书序号单位名称简要情况
4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拥有盐资源储量 4.2亿吨,年制盐能力达
62.5万吨;其主要产品“百仙”牌食用盐系江西省
重点保护产品
5 中盐新干盐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岩盐储量丰富,矿体品位较高。目前具有年产85万吨盐硝联产生产能力,同时配套年装载量达80万吨的铁路专用线。主要产品包括中盐牌精碘盐、精制盐、工业盐和无水硫酸钠
注:上述信息来自各公司官方网站
四、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食盐、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其主要用途及规格为如下:
产品种类具体名称用途规格
食用盐
食用精制盐食品加工 25kg、50kg、1000kg
加碘精制盐食用、食品加工 25kg、50kg、320g、400g、500g、2500g
绿色加碘盐食用 250g、400g、500g、50kg
低钠盐食用 250g、320g、400g、500g
海藻碘盐食用 320g
肠衣盐肠衣加工 50kg
海藻碘低钠盐食用 320g
腌制盐食用 400g
工业盐
小工业盐
主要用于印染、
制革、炼钒等行业
50kg、1000kg
两碱用盐
用于纯碱、烧碱
行业
50kg、1000kg、散装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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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及其各分公司的采购工作由股份公司通过“分类管理、集中招标、分散采购”的采购策略进行开展。
(1)在具体执行时,由公司根据物资消耗的历史数据制定原材料和物料的
采购计划,其中大宗物资的采购采用集中招标的方式进行,其余部分因采购较为稳定,经审批后由各分公司分散采购。
(2)湘衡盐化、湘澧盐化等生产子公司层面,则采用“统一备案,分散采
购”的分类管理采购模式。在具体执行时,各子公司以客户订单和市场预测为基础,形成生产计划,据以制定原材料及物料的采购计划,报公司备案后分别各自实施。根据采购品的使用情况、物流特征等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对煤炭、编织袋、碘酸钾等大宗物资进行定点、定厂采购,采购价格经公司价格委员会或招标确定;对备品备件等零散物资,因其品种多、占用资金少,公司根据其耗用的历史情况实行批量有计划性采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评定采购材料质量的品质手册,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程序、不合格材料审查程序、材料承认管理程序、供应商考核程序和新供应商导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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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考核程序,使供应商和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
让供应商充分了解公司的质量要求,进而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原材料,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依据该考核程序,公司对供应商供应材料的品质、交货日期及售后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供应商月度和年度考核成绩,设定考核等级。根据考核成绩,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施考核激励,将考核等级低的供应商的采购量转移至考核等级高的供应商。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与重要供应商签署了框架性的采购协议,约定长期合作关系,根据生产的具体需求报送采购订单。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统一计划,自主执行”的生产模式。各生产公司根据以往的销售情况、存货储备需求和市场订单提交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经公司企业管理部、市场经营部综合平衡后,以文件形式下达月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公司依据公司下达的计划组织生产。其中,各生产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纳入公司财务月度及季度考核规定,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成本指标由公司财务部于每年年初集中制定,并分解至各分厂,由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生产成本控制措施。
在实际生产中,公司企业管理部对各生产公司的生产运行情况进行督导及管控,并相应的做出分析与建议。
3、营销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设立的销售分公司进行省内食盐的销售,其销售终端包括在13 个地级市设立的市级分公司及其下设的 70 家县级分公司共计 83 家销售分公司。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的销售渠道遍布全省范围并下沉到县一级地区,具有较强的覆盖性及独占性。
2017 年 1 月 1 日后,生产企业可以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在湖南省外市场,由湘衡盐化、湘澧盐化、九二盐业和雪天技术四家生产公司自设销售分公司,负责所在地市范围内的食盐销售业务,以零售终端为主要客户,使用自有物流或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合作进行产品配送和销售。
招股说明书针对市场化的两碱化工用盐、芒硝,公司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进行销售,湘衡盐化、湘澧盐化以及九二盐业三家生产公司自主开拓市场,与客户建立直接联系、签订供货合同、并按合同组织生产运输。
针对小工业盐和畜牧盐,公司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方式进行销售,由湘衡盐化、湘澧盐化、九二盐业和雪天技术四家生产公司自主招聘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并按合同组织生产、运输、促销支持与经销商管理。
针对包装物及非盐商品贸易,公司通过直销方式进行销售。
公司按照客户是否将所购置的产品用于自身的生产和消费,将销售分为直销与经销,其中直销是指公司产品不通过中间商直接销售给如调味品加工企业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等最终客户的模式,经销是指公司通过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将产品转售给其他经销商或终端客户的模式。
(1)公司报告期内按直销和经销划分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分类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直销 36,322.18 16.26% 41,547.18 19.22% 106,705.30 48.93%
经销 187,089.78 83.74% 174,614.47 80.78% 111,363.38 51.07%
小计 223,411.96 100.00% 216,161.64 100.00% 218,068.68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23,411.96万元、216,161.64万元、218,068.68万元,其中经销商收入占比分
别为 83.74%、80.78%、51.07%,2015年、2016 年度各期经销商收入占比总体保
持稳定。2017年经销收入占比下降,而直销收入占比上升。
2017 年经销收入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经销收入以湖南省内食盐经销收入为主,2017 年盐业体制改革后,发行人省内食盐销售价格下降,导致总体经销收入下降。
招股说明书2017 年直销收入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发行人下属盐化子公司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可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盐化子公司在 2017年加大了省外市场的开拓,省外食盐市场以直销方式为主,新增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全畅投资有限公司(李锦记)等食品加工类直销客户,使得省外食盐直销收入增加;另外一方面,由于 2016 年下半年开始,两碱用盐市场回暖、价格走高,两碱用盐的销售收入增加,该趋势一直维持到 2017 年,而两碱用盐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导致了公司两碱用盐直销收入的增加。
(2)公司经销商地域分布及经销商数量情况
2015 年-2017 年,公司经销商分布在湖南、广东、贵州、广西、江西等省份,具体情况如下表:
地区
2015年度 2016年度
经销商数量(家)
比例(%)
经销收入(万元)
比例(%)
经销商数量(家)
比例(%)
经销收入(万元)
比例(%)
广东 51 0.20 27,099.56 14.48 58 0.23 27,716.57 15.87
湖南 25,393 99.62 149,932.34 80.14 25,196 99.55 133,163.08 76.26
湖北 3 0.01 353.2 0.19 4 0.02 335.26 0.19
广西 1 0.00 4,706.83 2.52 1 0.00 6,775.77 3.88
福建 22 0.09 1,500.75 0.80 22 0.09 2,140.82 1.23
贵州 1 0.00 2,148.34 1.15 1 0.00 1,918.97 1.10
江西 7 0.03 455.11 0.24 10 0.04 1,042.18 0.60
江苏 1 0.00 60.59 0.03 1 0.00 47.43 0.03
其他地区 11 0.04 833.07 0.45 16 0.06 1,474.38 0.84
小计 25,490 100.00 187,089.79 100.00 25,309 100.00 174,614.46 100.00
接上表:
地区
2017年度
经销商数量(家)比例(%)经销收入(万元)比例(%)
广东 83 0.34% 26,469.27 23.77%
招股说明书地区
2017年度
经销商数量(家)比例(%)经销收入(万元)比例(%)
湖南 24,19.13% 56,304.09 50.56%
湖北 18 0.07% 2,326.73 2.09%
广西 11 0.05% 3,533.03 3.17%
福建 16 0.07% 1,427.20 1.28%
贵州 3 0.01% 3,014.56 2.71%
江西 41 0.17% 12,467.53 11.20%
江苏 6 0.02% 1,017.66 0.91%
其他地区 34 0.14% 4,803.30 4.31%
小计 24,411 100.00% 111,363.38 100.00%
从公司经销商的地域分布来看,以湖南省内为主,省外经销商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江西等湖南周边省份,2015年-2017年湖南地区经销商数量占比分别为99.62%、99.55%、99.13%,湖南地区经销商收入占比分别为80.14%、76.26%、
50.56%。
2017年,湖南地区经销收入下降较多,而省外区域的经销收入占比提高。一方面,湖南省内经销商以食盐经销商为主,2017年,随着盐业制度改革推进,省内食盐批发价格下降,导致省内经销收入下降。另外一方面,尽管省外食盐经销市场价格也有所下降,并导致省外食盐经销收入下降,但公司子公司九二盐业自2017年开始生产并销售烧碱类产品,烧碱类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同时,随着工业盐行情的回暖,省外通过经销模式销售的工业盐收入有所增加。烧碱类产品和工业盐产品经销收入的增加抵消了省外食盐经销收入规模的缩减带来的影响,使得省外经销收入规模总体有所增长,占总经销收入的比重提高。
(3)公司经销商众多,报告期内前十位经销商销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主要经销商销售金额地域
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
2015 年度
1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9,512.96 广东 4.26%
招股说明书序号主要经销商销售金额地域
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
2 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 5,359.87 广东 2.40%
3 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 4,706.83 广西 2.11%
4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4,311.07 广东 1.93%
5 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 3,253.34 广东 1.46%
6 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48.74 贵州 0.96%
7 佛山市清泉化工有限公司 945.46 广东 0.42%
8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45.96 福建 0.38%
9 广州市海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24.57 广东 0.23%
10 中山市力天贸易化工有限公司 418.49 广东 0.19%
小计 32,027.30 14.34%
2016 年度
1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0,955.86 广东 5.07%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 6,775.77 广西 3.13%
3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4,872.67 广东 2.25%
4 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 3,112.66 广东 1.44%
5 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 2,690.34 广东 1.24%
6 广州市复兴化工有限公司 2,278.16 广东 1.05%
7 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18.97 贵州 0.89%
8 佛山市清泉化工有限公司 1,506.50 广东 0.70%
9 广州市金铨贸易有限公司 1,493.35 广东 0.69%
10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58.32 广东 0.49%
小计 36,662.59 16.96%
2017 年度
1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9,056.92 广东 4.15%
2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4,206.92 广东 1.93%
3 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72.16 贵州 1.36%
4 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 2,602.06 广东 1.19%
5 广州市复兴化工有限公司 2,566.50 广东 1.18%
6 佛山市清泉化工有限公司 2,523.46 广东 1.16%
7 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 2,102.76 广西 0.96%
8 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 1,904.28 广东 0.87%
9 广州市金铨贸易有限公司 1,873.44 广东 0.86%
招股说明书序号主要经销商销售金额地域
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
10 赣州市永康贸易有限公司 1,734.33 江西 0.80%
小计 31,542.83 14.46%
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一直为发行人的客户,前十位的经销商累计共计 13家,未发生重大变化,2015 年度至 2017 年前十大经销商的销售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比较稳定。
(4)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基本情况
①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2005年 07月 05日
注册资本 1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
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氯化钠,五金制品,机械设备,日用百货,服装,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如珠
销售内容两碱用盐
②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2001年 01月 03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
销售:纯碱,元明粉,工业盐,陶瓷原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除外),建筑材料,饲料,塑料原料及制品,有色金属(贵、废旧金属除外);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湛斌
销售内容两碱用盐
③佛山市清泉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2012年 10月 09日
注册资本 81.00万元人民币
招股说明书主要业务
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盐、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电气机械、建材、纺织品、服装;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均洪
销售内容小工业盐
④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1992年 07月 31日
注册资本 48,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
食盐、各类盐、无机盐的批发;批发预包装食品;盐业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皮具、箱包、办公用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饲料添加剂的批发和零售;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内容食盐
⑤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1995年 10月 05日
注册资本 30,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
对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的组织管理;销售:盐产品,包装材料,盐化工产品;海洋资源开发;商业信息咨询;销售:
预包装食品(含酒精饮料)、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五金、交电;酒类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销售内容食盐
⑥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1989年 07月 31日
注册资本 10,495.411151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
盐品、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日用品、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瓶装酒、饲料、化肥的购销(盐品的加工、零售、批发、分装、配送仅供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
招股说明书项目内容
品的批发零售(按许可证有效期及经营场所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服务;进出口贸易;烟草零售(仅供分支机构经营使用)。兼营:自有房屋租赁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销售内容食盐
⑦广州市复兴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2009年 10月 23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
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代理;饲料添加剂零售;饲料添加剂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财务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食用盐销售(不含批发);装卸搬运;代收代缴水电费;租赁业务(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汪忠凯
销售内容两碱用盐
⑧广州市海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2009年 06月 15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
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饲料批发;饲料零售;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零售;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水族器材及用品零售;水族器材及用品批发;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其他水产品加工(不含食品、饲料类生产);饲料添加剂批发;饲料添加剂零售;食品添加剂批发;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水产饲料制造;饲料加工;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散装食品批发;食品添加剂制造;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邱之辉
销售内容小工业盐
招股说明书⑨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1990年 08月 01日
注册资本 16,8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
(批零兼营预包装食品;汽车货物运输(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食盐、工业用盐、盐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家电、钢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农产品、农、牧、渔业用盐、洗涤、洗浴用盐、五金;二、三类机电产品;包装
物;汽车配件的批零兼营;碘盐防伪标识;房屋租赁;食盐分装(管理型)经营;盐及盐化工产品配送;物业管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贵州省人民政府
销售内容食盐
⑩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2013年 01月 16日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
批发、销售:铝制品、矿产品(不含稀有、贵重矿产品)、五金、化工(不含危险、剧毒品)、建材、机器设备,天然气购销。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内容两碱用盐
?中山市力天贸易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2014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
销售:化工原料、工业氯化钠、五金、机械设备、日用品、服装、建筑材料、饲料添加剂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元江、戈伟、董莹斐、陶彪、吴力
销售内容工业盐、饲料添加剂、芒硝、粉盐
?广州市金铨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2005年11月07日
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
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贸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铁路运
招股说明书输设备批发;电线、电缆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调味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大立
销售内容两碱用盐
?赣州市永康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成立时间 2009年03月17日
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主要业务
液氨、氢氧化钠(片碱、液碱)、盐酸、硝酸钾批发(不带仓储)(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7年5月3日);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锡、锑、金、银、萤石、盐及放射性矿产品)、机电设备、办公设备、五金交电、针织纺品、摩托车配件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瑞珍、曾庆全
销售内容烧碱
(5)报告期内经销商按销售金额分类情况如下:
分类
经销商
数量(家)
经销商数量占比
金额
(万元)
变动
数量(家)
变动金额
(万元)
2015 年度
0-500 万元经销商销售收入 25,479 99.96% 152,268.31 --
500-1000 万元经销商销售收入 3 0.01% 2,315.99 --
1000-5000万元经销商销售收入 6 0.02% 17,605.81 --
5000 万元以上经销商销售收入 2 0.01% 14,899.68 --
小计 25,490 100.00% 187,089.78 --
2016 年度
0-500 万元经销商销售收入 25,291 99.93% 137,156.82 -188 -15,111.49
500-1000 万元经销商销售收入 9 0.04% 5,666.14 6 3,350.15
1000-5000万元经销商销售收入 7 0.03% 14,059.89 1 -3,545.92
5000 万元以上经销商销售收入 2 0.01% 17,731.63 0 2,831.95
小计 25,309 100.00% 174,614.47 -181 -12,475.31
2017 年度
招股说明书分类
经销商
数量(家)
经销商数量占比
金额
(万元)
变动
数量(家)
变动金额
(万元)
0-500 万元经销商销售收入 24,381 99.88% 62,548.34 -910 -74,608.48
500-1000 万元经销商销售收入 11 0.05% 7,854.79 2 2,188.65
1000-5000万元经销商销售收入 18 0.07% 31,903.33 11 17,843.44
5000 万元以上经销商销售收入 1 0.00% 9,056.92 -1 -8,674.71
小计 24,411 100.00% 111,363.38 -898 -63,251.09
报告期内,公司 500 万元以内的经销商分别占总经销商数量的 99.96%、
99.93%、99.88%,主要是省内小型食盐经销企业。超过 500万元以上的经销商主
要为省外的省级食盐定点批发企、工业盐经销商和烧碱类产品经销商。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超过 500万元以上的经销商数量分别为 11、18、30家,
其中,2016年超过 500万元以上经销商相比 2015年增加了 7家,主要是因为 2016年下半年工业盐市场开始复苏,工业盐经销商客户增多,所以超过 500 万元的经销商数量增多;2017 年超过 500 万元以上经销商相比 2016 年增加了 12 家,一方面因为 2017 年工业盐市场持续复苏导致工业盐经销客户有所增加,另外一方面因为公司子公司九二盐业自 2017 年开始生产并销售烧碱,而烧碱的主要销售方式是通过经销商销售,2017年新增的 12 家超过 500万元销售额以上的经销商中有 4家是烧碱类产品的经销商。
(6)经销商与发行人之间如何核算、经销成本分摊规则
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交易采用买断式销售模式,发行人以销售合同或订单确定的价格向经销商销售,发行人与主要经销商之间签订年度经销合同,根据每月对方提供的订货单安排生产,组织发货,对方签收后,每月对账后结算,主要经销商给予一定的账期,其他经销商一般是款到发货,签收后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处理。发行人与经销商均按销售合同或订单确定的价格结算,不存在成本费用的分摊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产量情况
招股说明书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能产量产能产量产能产量
食用盐
122.91
63.87
61.67
两碱用盐 198.41 214.80 212.81
小工业盐 25.47 39.28 9.24
畜牧盐 27.22 24.31 19.91
合计 388 374.01 320 342.26 290 303.63
发行人下属盐化子公司一直以来注重生产工艺的改进和资源利用效率,并持续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技改,一方面使得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单位能耗的盐产品产出量得到了提升,另一方面,生产效率得到了较大提高,有效生产天数增加,从而产量也有所提升。其中湘衡盐化2013年6月启动锅炉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可充分利用周边富余的电石废渣有效脱硫。九二盐业2015年12月公司进行制盐工艺技改,使得选矿回收率提高到98.60%,比设计回收率高出7.60%,相应地提高了
产盐量。
此外,为了环境保护,发行人三家盐化子公司分别进行根据各自矿区实际情况,在采矿过程中所进行的资源循环利用及环境治理措施,产生了额外的产量。
2、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产销率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量销量产销率产量销量产销率产量销量产销率
食用盐
122.91 117.37 95.49 63.87 69.23 108.40 61.67 65.97 106.97
两碱用盐
198.41 196.47 99.02 214.80 218.25 101.61 212.81 211.08 99.19
小工业盐
25.47 24.33 95.54 39.28 38.77 98.70 9.24 9.44 102.16
畜牧盐
27.22 27.44 100.80 24.31 24.73 101.73 19.91 18.92 95.07
3、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招股说明书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食盐 99,982.27 45.85 134,937.83 62.42 131,693.35 58.95
两碱用盐 59,356.98 27.22 37,493.85 17.35 43,642.33 19.53
小工业盐 8,210.57 3.77 9,688.15 4.48 3,199.95 1.43
畜牧盐 9,250.15 4.24 6,580.28 3.04 4,787.32 2.14
烧碱 12,936.69 5.93 ----
合计 189,736.66 87.01 188,700.11 87.29 183,322.95 82.05
4、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万元)销售数量(万吨)平均价格(元/吨)
2017年度
食盐 99,982.27 117.37 851.88
省内:大包装食盐 7,656.80 14.80 517.22
省外:大包装食盐 24,399.45 56.44 432.32
省内:小包装食盐 45,776.73 24.43 1,873.96
省外:小包装食盐 22,149.30 21.70 1,020.85
两碱用盐 59,356.98 196.47 302.12
小工业盐 8,210.57 24.37.47
畜牧盐 9,250.15 27.44 337.10
2016年度
食盐 134,937.83 69.23 1,949.07
省内:大包装食盐 14,605.86 16.62 878.94
省外:大包装食盐 11,922.63 26.36 452.25
省内:小包装食盐 101,298.22 21.02 4818.10
省外:小包装食盐 7,111.12 5.23 1360.39
两碱用盐 37,493.85 218.24 171.80
小工业盐 9,688.15 38.77 249.86
畜牧盐 6,580.28 24.73 266.07
2015年度
食盐 131,693.35 65.97 1,996.15
省内:大包装食盐 13,217.78 16.25 813.16
省外:大包装食盐 9,648.62 21.46 449.60
省内:小包装食盐 102,505.88 22.99 4,457.94
省外:小包装食盐 6,321.06 5.26 1200.73
招股说明书产品名称营业收入(万元)销售数量(万吨)平均价格(元/吨)
两碱用盐 43,642.33 211.08 206.76
小工业盐 3,199.95 9.44 339.03
畜牧盐 4,787.32 18.92 252.98
(1)各类盐的价格确定方法
①食用盐的价格
在2017年1月1日之前,我国实行食盐专营制度,食盐供应纳入国家计划,价格由政府统一制定。根据《食盐价格管理办法》,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食盐生产、经销环节分别制定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含产区批发价格和销区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食盐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和小包装费用标准。
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我国食盐行业进入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所有盐产品价格放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因此,2017年1月1日以后,发行人的食用盐销售价格主要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②两碱用盐、小工业盐及畜牧盐
两碱用盐、小工业盐和畜牧盐已市场化多年,发行人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进行定价。
(2)各类盐产品的价格合理性分析
①食用盐价格合理性分析
2015年-2016年发行人的大包装食盐销售价格主要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094号)执行,根据文件,无碘井矿盐和含碘井矿盐的出厂指导价分别为375元/吨和455元/吨,湖南产区大包井矿盐批发价为489元/吨-523元/吨。具体交易过程中,省外大包装食盐一般按照出厂价计算,2015年-2016年期间省外大包食盐平均售价在448元/吨-453元/吨之间波动,符合指导价格的要求。
招股说明书2015-2016年间,省内大包食盐的销售价格主要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工业用盐和加工用盐价格的批复》(湘价函【2005】1号)的指导价格来确定。根据文件,大包食盐的指导含税价格为900元/吨,企业可以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用户购买量大小,在上下10%的幅度内浮动。2015-2016年间,省内大包食盐的平均售价在813元/吨-879元/吨之间波动,符合上述文件的定价要求。
2015年-2016年发行人主要向外省食盐专营单位销售小包食盐,价格由双方根据《食盐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食盐出厂价格基础上附加相应加工成本、包装成本以及运费成本协商制定。2015-2016年间省外小包盐的销售价格在1,200元/吨-1,365元/吨之间波动,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井神股份小包食盐的销售价格对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单位:元/吨
公司产品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发行人省外:小包装食盐 1,360.39 1,200.73
井神股份
省内:小包装食盐- 1,689.79
省外:小包装食盐- 749.55
注:井神股份数据来自于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其中2015年售价为1-6月的平均售价,2016及2017年井神股份未公开披露过其小包盐销售的价格。
发行人省内销售的小包食盐以基础盐为主,其销售价格主要是各分公司对外销售的批发价格。经向湖南省物价局备案,2015-2016年间发行人省内小包基础食盐的定价原则为根据物价局批复的零售价格倒扣10%-12%确定批发价格。报告期内发行人小包食盐的主要品种350g和400g绿色加碘精制盐经批复的零售价格分别为1.5元/包和2.0元/包(湘价函【2014】86号),换算后的零售价格为4,285
元/吨和5,000元/吨,按10%倒扣后的批发价分别为3,856元/吨和4,500元/吨。
2015-2016年间发行人省内销售小包盐的平均销售价格在4,457元/吨-4,818元/吨之间波动,波动原因主要是受高端盐价格变化的影响,发行人省内小包食盐的销售价格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017年1月1日盐改实施后,为了应对省内的外来竞争以及开拓其他外省市场,抢占份额,发行人大幅下调了各类食盐的销售价格。经对比井神股份于2017年10月3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2017年1月1日盐改实施后国内食盐生产和销售企业普遍下调了其产品价格,发行人产品价格的变化情况符合竞争环境的变
招股说明书化及市场行情。
②两碱用盐、小工业盐和畜牧盐价格合理性分析
两碱用盐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市场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供求情况波动。2015年、2016年由于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两碱用盐的价格一路下滑。2016年底下游产业开始回暖,两碱用盐的价格也相应回升。从湖北市场的两碱用盐市场价格比较情况来看,发行人的销售价格波动情况符合市场行情,不存在明显异常。
期间市场价格查询结果
发行人价格
(不含税)
2017年
湖北地区50kg包装两碱用盐3-4月份含税出厂价格为320-360元/吨
302.12元/吨
2016年
湖北地区50kg包装两碱用盐12月份含税出厂价格为250-270元/吨
171.80元/吨
2015年
湖北地区50kg包装两碱用盐1月份、3-8月份含税出厂价格为200-230元/吨
206.76元/吨
2014年
湖北地区50kg包装两碱用盐5月份含税出厂价格为250-260元/吨、6月份为260-280元/吨、7-12月份为200-230元/吨
227.24元/吨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化工报(中化新网)http://ccin.com.cn/,由于网站上只公布了部分月份的售价信息,查询结果未覆盖全年所有月份。
小工业盐和畜牧盐价格主要参考两碱用盐的销售价格确定,由于小工业盐和畜牧盐客户的每笔采购数量大幅低于两碱用盐的客户,因此单价一般比两碱用盐高。
5、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内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17年度
1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9,056.92 4.15
2 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5,233.35 2.40
3 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 4,713.13 2.16
4 广东盐业 4,206.92 1.93
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3,551.80 1.63
6 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3,475.78 1.59
7 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 3,165.17 1.45
8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128.41 1.43
招股说明书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9 贵州盐业 2,972.16 1.36
10 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 2,602.06 1.19
合计 42,105.70 19.31
2016年度
1 广东盐业 10,955.86 5.07
2 广西盐业 6,775.77 3.13
3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4,872.67 2.25
4 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4,663.41 2.16
5 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 3,112.66 1.44
6 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 2,690.34 1.24
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2,587.98 1.2
8 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 2,440.69 1.13
9 广州市复兴化工有限公司 2,278.16 1.05
10 贵州盐业 1,918.97 0.89
合计 42,296.51 19.57
2015年度
1 广东盐业 9,512.96 4.26
2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8,611.81 3.85
3 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 5,359.87 2.4
4 广西盐业 4,706.83 2.11
5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4,311.07 1.93
6 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3,618.00 1.62
7 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 3,253.34 1.46
8 广西田东锦盛化工有限公司 2,919.14 1.31
9 贵州盐业 2,148.74 0.96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2,102.83 0.94
合计 46,544.59 20.84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2017年1月1日盐改实施后,生产企业允许进入流通领域跨区经营,产
品可以直接销售给省外客户,因此2017年增加了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等直销客户,广东盐业、广西盐业等省外经销商的销售收入则相应有所下降。
(2)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是2015年新增加的客户,主要是为了寻找新的
招股说明书利润增长点而开展的纸浆贸易业务,由于利润微薄,2015年后未开展该类经营业务。
(3)贵州盐业的销售收入2015年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2015年开始贵州盐
业减少了高端多品种食盐的采购。
(4)其他工业盐客户在报告期内的销售变化情况主要是受市场行情、公司
议价能力、供求关系、客户经营状况、市场开拓等因素综合影响择优选择的结果。
如2016年下半年开始市场回暖,工业盐价格上涨较快,公司减少了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等价格接受能力较低的客户的发货量,增加了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价格接受能力较高的客户的销售量。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情况稳步增长主要与对方的业务规模扩大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董事杨胜财现任贵州盐业总经理助理;公司监事周金扬现任广西盐业公司总会计师、财务部长;公司监事童海现任广东盐业部门副职。除上述人员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没有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食盐前五大客户
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
销售模式经营状况
2017年度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5,233.35
2.40 直销存续
2 广东盐业

4,206.92
1.93 经销存续
贵州盐业

2,972.16
1.36 经销存续
4 广西盐业 2,102.76 0.96 经销存续
招股说明书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
销售模式经营状况
5 全畅投资有限公司 1,733.97 0.80 直销存续
合计 16,249.16 7.45 --
2016年度
1 广东盐业 10,955.86 5.07 经销存续
2 广西盐业 6,775.77 3.13 经销存续
3 贵州盐业 1,918.97 0.89 经销存续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加加集团(长沙)有限公司)
1,404.23 0.65 直销存续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58.32 0.49 经销存续
合计 22,113.15 10.23 --
2015年度
1 广东盐业 9,512.96 4.26 经销存续
2 广西盐业 4,706.83 2.11 经销存续
3 贵州盐业 2,148.74 0.96 经销存续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加加集团(长沙)有限公司)
1,266.62 0.57 直销存续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45.96 0.38 经销存续
合计 18,481.11 8.28 --
注:公司客户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和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均受全畅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交易金额为两家客户的合并金额。
上述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主营业务等情况如下:
①广东盐业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5-10-05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
对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的组织管理;销售:盐产品,包装材料,盐化工产品;海洋资源开发;商业信息咨询;销售:预包装食品(含酒精饮料)、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五金、交电;酒类批发。
招股说明书客户名称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广东省无井矿盐,因此需要从周边省份采购食盐。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②广西盐业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
成立时间 1989-07-31
注册资本 10,495.4112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营业务
盐品、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日用品、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瓶装酒、饲料、化肥的购销(盐品的加工、零售、批发、分装、配送仅供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按许可证有效期及经营场所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服务;进出口贸易;烟草零售(仅供分支机构经营使用)。兼营:自有房屋租赁。
业务由来广西省无井矿盐,因此需要从周边省份采购食盐。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③贵州盐业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0-08-01
注册资本 16,8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贵州省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批零兼营预包装食品;汽车货物运输(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食盐、工业用盐、盐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家电、钢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农产品、农、牧、渔业用盐、洗涤、洗浴用盐、五金;二、三类机电产品;包装物;
汽车配件的批零兼营;碘盐防伪标识;房屋租赁;食盐分装(管理型)经营;盐及盐化工产品配送;物业管理。)
业务由来贵州省无井矿盐,因此需要从周边省份采购食盐。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④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加加集团(长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客户名称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6年 08月 03日
注册资本 115,2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杨振、杨子江、肖赛平
主营业务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酱油(酿造酱油)的生产、销售;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分装)、味精]的生产、销售;调味料(液体、固态)的生产、销售;鸡精、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大米、食用植物油的生产、销售;谷类及其他作物的种植、豆类和谷物的种植;预包装食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2017年 1月 1日前食盐销售仍处于专营阶段,而整个湖南省内只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食盐批发许可证,因此,湖南省内的终端企业只能向湖南盐业采购食盐。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⑤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2-07-31
注册资本 48,0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食盐、各类盐、无机盐的批发;批发预包装食品;盐业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皮具、箱包、办公用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饲料添加剂的批发和零售;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福建省无井矿盐,因此需要从周边省份采购食盐。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⑥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年 6月 7日
注册资本 50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属维京群岛兴兆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HENSIL WORLDWIDE INVESTMENTS LIMITED
主营业务
生产、销售调味品、副食品、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农副产品加工;废旧瓶罐等食品包装材料回收;信息咨询服务;自有物业及自有设备出租;工业旅游服务。
业务由来
盐业体制改革的过渡期,发行人可以开展跨区域经营,发行人直接进入广东省市场,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自主开拓的客户
招股说明书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⑦全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系合并下属公司统计总数,其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全畅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8-10-28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
主营业务-
业务由来
盐业体制改革的过渡期,发行人可以开展跨区域经营,发行人直接进入广东省市场,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自主开拓的客户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2017 年开始,我国食盐行业进入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制盐企业可以开展跨区域经营。在此背景下,发行人的食盐产品得以直接进入广东省市场,并在市场竞争、自主开拓的情况下与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全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在内地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建立了合作。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食盐前五大客户及销售额的变化主要系食盐体制改革背景下发行人通过市场竞争自主开拓新市场、新客户所致。
(2)两碱用盐前五大客户
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
销售模式经营状况
2017年度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9,056.92 4.15 经销存续
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
4,713.13 2.16 直销存续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3,551.80 1.63 直销存续
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3,475.78 1.59 直销存续
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
3,165.17 1.45 直销存续
合计 23,962.79 10.99 --
2016年度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4,872.67 2.25 经销存续
2 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 4,663.41 2.16 直销存续
招股说明书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
销售模式经营状况
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
3,112.66 1.44 经销存续
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
2,690.34 1.24 经销存续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2,587.98 1.20 直销存续
合计 17,927.06 8.29 --
2015年度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
5,359.87 2.40 经销存续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4,311.07 1.93 经销存续
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3,618.00 1.62 直销存续
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
3,253.34 1.46 经销存续
广西田东锦盛化工有限公司
2,919.14 1.31 直销存续
合计 19,461.42 8.72 --
注:公司客户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和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均受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交易金额为两家客户的合并金额。
上述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主营业务等情况如下:
①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01-16
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批发、销售:铝制品、矿产品(不含稀有、贵重矿产品)、五金、化工(不含危险、剧毒品)、建材、机器设备,天然气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②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系合并下属公司统计总数,其基本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客户名称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10-26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广西柳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以公司拥有的法定资本、增值资本和借入资本金通过对外投资、上市、收购、兼并、破产、重组、参股、控股、产权交易、股份转让、租赁等各种途径进行优化配置、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装卸服务、铁路运输代理服务;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机械设备安装、维护;系列微肥试产;铁路专用线延伸服务;副产电(仅向本公司各控股及下属子公司供应);化肥、化工产品研究、开发、设计、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加工;设备修理;设备保温;化工防腐蚀施工叁级(凭防腐施工单位资格证书核准的范围经营);代办运输服务;蓬布租赁;铆焊制作;房屋修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钢材、五金交电的销售;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③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01-03
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曾湛斌
主营业务
销售:纯碱,元明粉,工业盐,陶瓷原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除外),建筑材料,饲料,塑料原料及制品,有色金属(贵、废旧金属除外);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④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07-05
注册资本 11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张如珠、张振威
主营业务
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氯化钠,五金制品,机械设备,日用百货,服装,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招股说明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00-05-31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
主营业务
石油化工、化纤、化肥及其它政策允许的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提供石油化工技术研究、开发及信息咨询、成果转让服务;石油化工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⑥广西田东锦盛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广西田东锦盛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08-17
注册资本 34,588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烧碱、聚氯乙稀、液氯、盐酸、氯化氢、电石、石灰、食品添加剂盐酸、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无水氯化钙、三氯乙烯、氯化石蜡、氯化聚乙烯(CPE)、氯化橡胶、食品添加剂活性白土、活性白土、环氧氯丙烷(ECH)、锰硅合金、锰铁合金、工业用水、热力生产和供应、钠基膨润土及衍生产品加工、生产、销售、经营与开发;氧化铝产品贸易;供电、发电;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凡是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⑦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07-13
注册资本 40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徐湘芝、刘国清
主营业务氨[液化的,含氨>50%]40t/a、氨溶液[含氨> 10%~≤
招股说明书35%]1500t/a、硫磺 72t/a生产(有效期至 2018年 2月 14日);纯碱、氯化铵制造、销售;小苏打、水玻璃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⑧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年 01月 21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江门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生产、销售:化学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许可范围经营);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租赁;港口经营、港口理货业务(凭有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报告期各年度前五大客户与发行人一直保持合作,均非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每年销售金额的变动均属正常变动。
(3)小工业盐前五大客户
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
销售模式
经营状况
2017年度惠州市联丰盛贸易有限公司
767.86 0.35 经销存续
2 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 612.41 0.28 经销存续
3 惠来县海盈盐业有限公司 515.41 0.24 直销存续
4 东莞市精联化工有限公司 267.76 0.12 经销存续
5 东莞市宝来化工有限公司 258.57 0.12 经销存续
合计 2,422.01 1.11 --
2016年度
招股说明书序号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
销售模式
经营状况
1 东莞市宝来化工有限公司 369.89 0.17 经销存续
惠州市联丰盛贸易有限公司
327.99 0.15 经销存续
3 广州市三帆贸易有限公司 316.81 0.15 经销存续
4 福建志荣贸易有限公司 299.59 0.14 经销存续
5 广州市广莹贸易有限公司 243.20 0.11 经销存续
合计 1,557.47 0.72 --
2015年度衡阳市盐管家盐业有限公司
375.12 0.17 经销存续
2 东莞市宝来化工有限公司 268.64 0.12 经销存续
广州市创通多化工有限公司
255.14 0.11
经销
存续
4 荆洲市三雄化工有限公司 251.83 0.11 经销存续
武汉新兴均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36.28 0.11
经销
存续
合计 1,387.02 0.62 --
上述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主营业务等情况如下:
①东莞市宝来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东莞市宝来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09-04
注册资本 6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廖褒来、谢丽暹
主营业务
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工业盐、食用添加剂、食用盐、腌制盐(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②惠州市联丰盛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惠州市联丰盛贸易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成立时间 2012-07-11
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谢亚立、谢亚成
主营业务
销售:工业盐、纯碱、元明粉、洗涤用品、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③广州市三帆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广州市三帆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06-28
注册资本 30万
主要股东洪妃尼、陈良湛、陈良童
主营业务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涂料零售;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试剂和助剂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批发;涂料批发;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食品添加剂零售;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食品添加剂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饲料添加剂零售;饲料添加剂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④福建志荣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福建志荣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06-06
注册资本 1,0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许奇志
主营业务
批发、零售:洗衣粉、饲料添加剂、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⑤广州广莹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客户名称广州广莹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04-19
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林佩婵
主营业务
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清洁用品批发;工艺品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食品添加剂零售;香精及香料零售;饲料批发;饲料零售;饲料添加剂批发;饲料添加剂零售;包装材料的销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⑥衡阳市盐管家盐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衡阳市盐管家盐业有限公司(曾用名:衡阳市炜晟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11-26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谢雯、刘芳
主营业务
工业盐、元明粉、饲料添加剂、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含网络销售)及网络推广服务;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⑦广州市创通多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广州市创通多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12-15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吴秋发
主营业务
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饲料添加剂零售;饲料添加剂批发;化学工程研究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
招股说明书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⑧荆州市三雄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荆州市三雄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 05月 24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索定祖、索学玲
主营业务
食用盐、工业用盐、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及印染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普通货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⑨武汉新兴均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武汉新兴均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07-28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杨丽娟、姚建平
主营业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金属矿、煤炭、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服装批零兼营;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易制毒化学品:
三氯甲烷、乙醚、甲苯、高锰酸钾、丙酮、硫酸、盐酸;易制爆化学品:高锰酸钾;成品油:柴油经营(票面)(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⑩惠来县海盈盐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惠来县海盈盐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1-28
注册资本 58.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郑良萍、江文照
主营业务销售:工业用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物品)。
招股说明书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11-02
注册资本 36,879.13767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食盐销售,普通货运,煤炭批发经营。(以下仅限公司的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食品、煤炭、保健品的销售;乙酸(冰醋酸)、硫磺、苯、甲醇、氢氧化钠溶液、氯乙烯、氯化钠、邻苯二甲酸酐的批发(不仓储),工业盐的加工、销售、装卸、搬运,仓储服务,货运港口的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盐化工产品、包装材料、日用百货、珠宝、铂金制品、铝锭、家具、家用电器、服饰、鞋帽、日用化学品、化妆品、纸及纸制品、五金、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用水净化设备、钢材、汽车、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加工,化肥销售,实业投资,软件研发;饲料添加剂、日用化学品、化妆品的研发、生产、加工,调味品、粮油制品、农副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代办电信业务,酒店管理。
食盐、工业盐及盐化工产品、味精、食糖的包装、分装、配送,住宿、餐饮。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东莞市精联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东莞市精联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08月 10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郑智勇、陈桂珠
主营业务
批发(不设储存):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
业务由来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运输成本后的自主选择。
合作情况继续合作
报告期内,小工业盐销售额占盐产品销售总额分别为 1.75%、5.13%以及
4.64%,占工业盐销售额分别为 6.83%、20.53%以及 12.15%。小工业盐本身的销
售总额较小,所占盐产品销售总额比重较低,其单个客户的采购金额更小,其客
招股说明书户的增减变动亦是市场竞争下的合理变化,这种变动对发行人盐产品整体销售总额亦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情况
产品名称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编织袋(元/条) 1.01 1.13 1.30
煤(元/吨) 668.64 500.29 513.02
塑料粒子(元/千克) 8.99 8.73 9.00
编织袋、塑料粒子的市场价格无权威统计数据。报告期内,我国煤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采购单价波动与煤炭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因为产地和运输费用的不同,采购单价与市场单价不完全一致。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情况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耗用额
(万元)
占比(%)
耗用额
(万元)
占比(%)
耗用额
(万元)
占比(%)
编织袋 5,172.54 4.54 4,851.29 4.83 5,410.99 4.95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耗用额
(万元)
占比(%)
耗用额
(万元)
占比(%)
耗用额
(万元)
占比(%)
煤 35,236.57 30.89 18,290.07 18.20 17,682.23 16.19
塑料粒子 3,171.09 2.78 2,223.76 2.21 3,184.78 2.92
3、主要供应商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2017年度
1 湖南祺清贸易有限公司 20,891.46 18.32
2 江苏科尔能源有限公司 5,334.07 4.68
3 福建永丰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3,561.32 3.12
4 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3,535.10 3.10
5 耒阳市铜锣坪煤业有限公司 2,760.13 2.42
合计 36,082.09 31.63
2016年度
1 刘玲与刘宏夫妻共同控制的企业 8,515.33 8.47
2 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 3,900.49 3.88
3 开门生活 3,376.43 3.36
4 耒阳市铜锣坪煤业有限公司 2,239.12 2.23
5 萍乡市国达贸易有限公司 2,197.07 2.19
合计 20,228.43 20.13
2015年度
1 开门生活 8,403.99 7.69
2 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5,993.29 5.45
3 澧县宏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192.56 4.75
4 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 5,139.16 4.70
5 萍乡市国达贸易有限公司 3,457.66 3.17
合计 28,186.65 25.76
注:
1、澧县宏发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澧县宏基园贸易有限公司均是胡圣志控制的企业,
2014 年与澧县宏发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由于澧县宏发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 年 7 月 13 日注销,2015 年开始与其控制的另一单位澧县宏基园贸易有限公司交易
2、湖南祺清贸易有限公司和澧县宏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是刘玲和刘宏共同控制的企业,
刘玲与刘宏是夫妻关系,其中澧县宏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年 6月份注销,2016年 6月后与刘玲控制的湖南祺清贸易有限公司开始交易。2016 年湖南祺清贸易有限公司和澧县
招股说明书宏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均有发生交易,合并披露。
3、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及中粮国际(北
京)有限公司均受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最终控制,对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上述三家供应商的合并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变动的原因主要有:
(1)招标方式导致。由于公司严格按照大宗物资实行招标采购,采购部门
会严格按照招标流程和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择优选择,尽量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
(2)根据市场价格选择。随着无烟煤的价格上涨,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开
始减少对无烟煤的采购量,加大向其他公司烟煤的采购量。
(3)为了寻找新的利润点,2015年新增了对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
司、山东省对外出版贸易有限公司大宗原材料纸浆贸易交易。
(4)2017年,前五大供应商新增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向中粮
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控制的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及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采购粮油类产品用于非盐贸易。2017年,公司加大了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非盐产品的采购,使得对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采购量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除开门生活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没有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分不同采购品种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编织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编织袋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比例、采购内容、付款方式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内容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同类采购比例(%)
付款方式
2017年度
1 湖南嘉利包装有限公司编织袋 2,495.70 42.71 银行转账、票
招股说明书序号
名称内容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同类采购比例(%)
付款方式
2 衡阳市朝华塑业有限公司编织袋 734.25 12.56 据
3 湖南新向维包装有限公司编织袋 727.67 12.45
4 南塑集团有限公司编织袋 672.30 11.50
贵州瑞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编织袋 598.81 10.25
合计 5,228.73 89.47
2016年度
1 湖南嘉利包装有限公司编织袋 1,642.09 32.57
银行转账、票据
2 衡阳市朝华塑业有限公司编织袋 1,151.72 22.84
湖南运达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编织袋 571.73 11.34
衡南县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编织袋 460.64 9.14
5 江西亚美达科技有限公司编织袋 388.95 7.71
合计 4,215.13 83.61
2015年度
1 衡阳市朝华塑业有限公司编织袋 930.53 17.41
银行转账、票据
2 湖南嘉利包装有限公司编织袋 883.98 16.54
3 衡阳玉璋塑业有限公司编织袋 687.55 12.87
4 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编织袋 514.01 9.62
衡南县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编织袋 272.07 5.09
合计 3,288.14 61.53
报告期内,因公司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公司前五名编织袋供应商有所变化,因部分供应商如长沙星沙包装有限公司、益阳市华荣包装有限公司和衡阳玉璋塑业有限公司在招标时未能中标,采购量减少,并增加对其他供应商如湖南嘉利包装有限公司的采购,单个供应商采购占比变化符合商业逻辑。
(2)塑料粒子
序号名称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占同类采购比例(%)
付款方式
2017年度
1 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塑料粒子 883.42 27.39
银行转账、票据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塑料粒子 734.73 22.78
招股说明书序号名称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占同类采购比例(%)
付款方式
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湖南分公司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
塑料粒子 608.01 18.85
4 湖南大易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粒子 555.61 17.23
5 武汉奥邦化工有限公司塑料粒子 318.02 9.86
合计 3,099.79 96.12
2016年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湖南分公司
塑料粒子 985.67 46.94
银行转账、票据
2 湖南大易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粒子 534.26 25.44
武汉欣联创塑化有限公司
塑料粒子
178.16 8.48
埃克森美孚化工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塑料粒子 118.60 5.65
5 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塑料粒子 103.91 4.95
合计 1,920.60 91.46
2015年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湖南分公司
塑料粒子 1,580.51 48.05
银行转账、票据
2 湖南大易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粒子 642.21 19.52
长沙市瀚友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塑料粒子 305.62 9.29
中盐华东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塑料粒子 266.60 8.11
5 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塑料粒子 233.34 7.09
合计 3,028.29 92.07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塑料粒子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比较高,主要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湖南分公司、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大易塑业有限公司,单个供应商采购占比根据中标情况会有所波动。
(3)煤
序号名称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占同类采购比付款方式
招股说明书例(%)
2017年度
1 湖南祺清贸易有限公司煤炭 20,891.46 55.81
银行转账、票据
2 江苏科尔能源有限公司煤炭 5,334.07 14.25
福建永丰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 3,561.32 9.51
耒阳市铜锣坪煤业有限公司
煤炭 2,760.13 7.37
澧县宏基园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 2,224.72 5.94
合计 34,771.70 92.89
2016年度刘玲与刘宏夫妻共同控制的企业
煤炭 8,515.33 34.45
银行转账、票据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
煤炭 3,900.49 15.78
3 耒阳市铜锣坪煤业有限公司
煤炭 2,239.12 9.06
萍乡市国达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 2,197.07 8.89
澧县宏基园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 2,011.18 8.14
合计 18,863.19 76.32
2015年度澧县宏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 5,192.56 22.08
银行转账、票据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
煤炭 5,139.16 21.85
萍乡市国达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 3,457.66 14.70
龙岩市环闽投资有限公司
煤炭 2,079.83 8.84
澧县宏基园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 1,432.47 6.09
合计 17,301.68 73.56
注:湖南祺清贸易有限公司和澧县宏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是刘玲和刘宏共同控制的企业,刘玲与刘宏是夫妻关系,其中澧县宏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6 月份注销,2016年 6 月后与刘玲控制的湖南祺清贸易有限公司开始交易。2016 年湖南祺清贸易有限公司和澧县宏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均有发生交易,合并披露。
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发行人煤的主要供应商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①招标方式导致。由于公司严格按照大宗物资实行招标采购,供应部门会严格按照招标流程和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择优选择,尽量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
②根据市场价格选择。随着无烟煤的价格上涨,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开始减少对无烟煤的采购量,加大向其他公司烟煤的采购量。
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的主要煤炭供应商,向其采购无烟煤,由于其具备地理位置的优势,采购成本相对较低。
随着无烟煤的价格上涨较快,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开始减少对其的采购量。
澧县宏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湘澧盐化的煤炭供应商,主要向其采购烟煤,2016 年 7 月澧县宏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销后,发行人不再与其有业务往来,开始与其实际控制人刘宏之妻刘玲控制的湖南祺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烟煤的市场价格相对较低,因此对其采购金额占比逐年增长。
耒阳市铜锣坪煤业有限公司、萍乡市国达贸易有限公司、重庆长盛煤炭有限公司都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的煤炭供应商,其不同年度采购金额及占比的变动主要系每次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不同,招标采购量也不一致,导致年度之间有变化,排名变动是由于其他单位采购金额变化较大导致此消彼长的。
(六)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并健全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坚持落实执行,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
(1)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为确保安全生产,公司通过研究、分析,按照公司自身的生产工序及各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风险关键环节量身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
招股说明书援预案》、《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等管理制度,强化了公司对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预防排查、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理等环节的控制。面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公司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编制《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强化员工薪酬考核制度与公司生产之间的关系,促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针对安全生产,公司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负责组织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督促各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公司与下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落实责任、细化考核、规范流程、强化体系建设及防汛等专项工作,实行每月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平时加强检查指导,年终进行综合考评,保证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行。
公司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领导负责、岗位责任等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风险意识
公司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各单位开展“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警示周活动;组织员工观看《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消防法》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宣教片;举办安全演讲比赛;组织《安全生产法》知识讲座,征集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通过张贴安全标语、宣传画、安全知识灯谜,组织职工观看事故案例展览、习惯性违章看板等,对安全生产典型事例和身边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探索安全管理的规律和防范对策;积极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系列活动,通过对各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了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环保情况
(1)环境保护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下属子公司均制定了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在生产经营中得到有效执
招股说明书行。公司以“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为核心,实行热电联产、盐硝联产、废水循环综合利用等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和工艺,从源头上降低“三废”排放量,减少环境污染。
(2)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1)废水排放和治理情况
制卤厂井矿盐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采、输卤设备用水和地面冲洗含盐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矿区采卤。制盐厂生产运行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干燥冷却水、蒸发冷凝水、蒸发冷却水。产生废水经废水池收集处理后用作矿区采卤用水或自备热电站锅炉用水。热电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水、脱硫系统产生的废水、工业杂用水、输煤系统冲洗废水、冲渣废水。其中水处理产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工业杂用水也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输煤系统冲洗废水、脱硫系统产生的废水和冲渣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包装厂、物流部地面冲洗含盐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矿区采卤。
2)废气排放和治理情况
制盐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制盐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含盐粉尘废气,该废气经干、湿二级除尘后,废气中的粉尘含量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热电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烧煤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公司通过静电布袋二级除尘系统、脱硫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排放和治理情况
公司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盐泥、锅炉燃煤产生的灰渣和脱硫除尘系统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其中盐泥经脱水处理后,用于锅炉掺烧脱硫,或盐泥和脱硫产生的污泥回填矿井;灰渣收集后外售,用于制砖、水泥生产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的排放和治理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噪音,主要采取消音、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音源的噪音。
招股说明书
(3)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设施名称
台(套)
时间处理能力
生产天数
运行天数
与主体设施的同步运转率
湘衡盐化
脱硫、除尘设施2015年 75.4万 m3/h 328 328 100%
2016年 75.4万 m3/h 343 343 100%
2017年 75.4万 m3/h 344 344 100%
废水回收系统2015年 960m3/h 328 328 100%
2016年 960m3/h 343 343 100%
2017年 960m3/h 344 344 100%
湘澧盐化
静电(+布袋)除尘器2015年 23.5万 m3/h 320 320 100%
2016年 23.5万 m3/h 317 317 100%
2017年 23.5万 m3/h 314 314 100%
脱硫系统 2
2015年 23.5万 m3/h 320 320 100%
2016年 23.5万 m3/h 317 317 100%
2017年 23.5万 m3/h 314 314 100%
九二盐业
脱硫装置 1
2015年 12万 m3/h 251 251 100%
2016年 12万 m3/h 315 315 100%
2017年 12万 m3/h 312 312 100%
除尘装置 1
2015年 12万 m3/h 251 251 100%
2016年 12万 m3/h 315 315 100%
2017年 12万 m3/h 312 312 100%
(4)报告期环保投入、支出及费用情况
1)报告期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主要用于购买环保设备、污染处理过程中所消耗的一次性材料、排污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购买环保设备 1,086.00 311.06 2,669.80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材料等消耗性支出 192.04 83.45 68.53
排污费 711.37 744.62 784.92
合计 1,989.41 1,139.13 3,523.25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0.90% 0.52% 1.56%
2)报告期环保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环保支出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环保设备折旧 841.06 843.34 654.23
材料等消耗性支出 192.04 83.45 68.53
排污费 711.37 744.62 784.92
合计 1,744.48 1,671.41 1,507.68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0.79% 0.77% 0.67%
2015 年-2017 年,发行人每年的环保投入都在 1,000 万元以上,2015 年度达到 3,500万元,2017 年投入 1,989.41万元,高额的环保投入确保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的“三废”排放量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相关要求。特别是 2015 年度公司的环保投入大幅度提升之后,2016 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量较 2015 年度显著减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关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投入与其排污量是匹配的。
3)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吨
三废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废水
COD 303.13 222.22 288.18
SS 157.12 175.51 330.56
氨氮 30.94 11.16 33.42
废气
SO2 284.58 405.17 854.32
NOx 644.88 625.22 1,072.42
烟尘 90.71 80.84 186.32
废渣
炉灰 70,782.22 41,946.90 96,863.23
炉渣 24,185.20 33,142.30 35,711.32
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公司“三废”主要排放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逐年降低,主要原因系由于煤炭燃烧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提高,报告期内公司新购的环保设备投入使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排放物逐年降低。2016 年度,公司加大节水管理力度,有效降低了废水排放量;此外,公司还通过分级送风低温燃烧技术及调整锅炉吹风系统等多项手段提高了煤炭燃烧效率,在本年度大大降低了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及废渣排放量。
(5)排污许可证
持证单位许可证号主要污染物有效期发证单位
湘衡盐化
湘环衡管证字第2012019号
氨氮、SS、S2、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煤灰、炉渣
2012.12.11
-
2015.12.10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硫化物、SS、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016.06.30
-
2019.06.30
湘澧盐化
湘环(津临)字第([2014]04)号
SO2、烟尘、NOX、
COD、SS、S2-
2014.01.01
-
2014.12.31
津市市环境保护局
湘环(津临)字第([2015]01)号
SO2、烟尘、NOX、
COD、SS、S2-
2015.01.01
-
2015.12.31
湘环(津临)字第([2016]01)号
COD、SS、氨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016.01.01
-
2016.12.31
湘环(津临)字第([2017]01)号
COD、SS、NH3-N、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017.01.01
-
2017.12.31
38001P
-
2017.07.01
-
2020.06.30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九二盐业
2013L063 废气
2013.12.2-
2014.12.1
会昌县环境保护局
2015L001 废气
2015.1.1-
2015.5.30
会昌县环境保护局
2016021 废水、废气
2016.12.20
-
2017.12.19
会昌县环境保护局46X7001P
-
2017.06.21
-
2020.06.20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晶鑫科技长环(许可)第 COD、氨氮、苯、 2012.2.20 长沙市高新技术
招股说明书持证单位许可证号主要污染物有效期发证单位
(GX1243004)号甲苯-
2015.2.19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管环保局
长环(许可)第(GX152921003)号
化学需氧量、氨氮
2015.3.10
-
2018.3.9
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管环保局
注:湘衡盐化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6月30日没有排污许可证,系因2015年9月22日湖南省环保厅下发“湘环发〔2015〕28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排污许可证的管理。据此,衡阳市环保局于2015年12月28日对排污许可证的审领表进行了修改,湘衡盐化根据新的审领表提交了材料,最终于2016年6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16年3月8日,衡阳市环保局出具《证明》,证明湘衡盐化的排污许可证已到期,因新版本的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正在制定,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需要到2016年4月份才能正式发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需要取得排污许可的四家子公司均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6)项目的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试生产批复等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环评批复试生产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湘衡盐化 30万吨/年小包装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
2016年 4月 26日,衡阳市环保局出具“衡环评[2016]030号”环评批复
-未到该阶段湘衡盐化制盐Ⅲ、Ⅳ组罐改造工程
2016年 4月 26日,衡阳市环保局出具“衡环评[2016]031号”环评批复
-未到该阶段60 万吨盐硝联产节能技改工程项目
2013年 1月 22日,湖南省环保厅出具“湘环评表[2013]7号”环评审批意见
2015 年 12 月 31日,津市市环保局出具环保竣工验收预审意见。
2016年 5月 20日,常德市环保局出具“常环建(2016)89号”《常
德市环保局关于湘澧盐化 60 万吨盐硝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20 万吨/年食用盐包装配送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2016年 6月 29日,常德市环保局向湖南盐业出具了“常环建[2016]109号”环评批复
-未到该阶段
招股说明书序号
项目名称环评批复试生产批复环保竣工验收20 万吨/年液体盐和 12万吨/年大颗粒盐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2016年 6月 29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常环建(2016)110
号”环评批复
-未到该阶段60 万吨/年制盐节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工程
2015年 3月 30日,会昌县环保局出具“会环审字[2015]103号”环评批复
-
2016 年 10 月 21 日取得会昌县人民政府出具的《会昌县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备案表》30 万吨/年小包盐扩建项目
2017 年 5 月 9 日,会昌县环保局出具“会环审字[2017]15 号”环评批复
-
不再组织环保竣工验收2000 吨日用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2014年 3月 17日,长沙市望城区环保局出具“望环批[2014]13号”环评批复
-
2016年 11月 9号,取得望城区环保局出具的编号为“望环验[2016]61 号”《关于2000 吨日化品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的函》一万吨食用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14 年 10 月 16 日,长沙市岳麓区环保局出具“岳环审[2014]19号”环评批复
-
2016年 4月 25日,取得岳麓区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年产 2 万吨食用盐 5 千吨日化用盐建设项目
2016 年 1 月 6 日,长沙市望城区环保局出具“望环批[2016]1号”环评批复
-未到该阶段
2.5 万吨/年品
种盐改造项目
2016年 4月 27日,长沙市望城区环保局出具“望环批[2016]20号”环评批复
-未到该阶段
注:2016年4月8日,国家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29号”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省、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也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自此,建设项目均不再要求试生产,因而也无试生产批复。
(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子公司湘衡盐化与湘澧盐化被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两家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进行了监测,并按照要求对外公布相关信息,不存在违反《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招股说明书的通知》(环发[2013]81 号)的规定的情形。
(8)环保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因环境保护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其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公司处罚日期处罚决定书编号处罚机关处罚金额
九二盐业 2015.01.23
(赣市)环行罚[2015]11号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5万元
九二盐业 2015.08.24 赣环行罚[2015]65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10万元
九二盐业 2016.05.04 会环行罚[2016]06号会昌县环境保护局 10万元
九二盐业 2016.12.21
(赣市)环行罚[2016]17号
会昌县环境保护局 20.9万元
湘衡盐化 2015.03.16 衡环罚字[2015]SZD004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 28.41万元
2017 年 3月 15 日,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相关说明,证明“自 2014年以来,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在环保设施改造过程中污染物超标,分别于2014年 1月、2014 年 9月和 2015年 3月被我局作出‘衡环罚字[2013]SZD002’、‘衡环罚字[2014]SZD001’、‘衡环罚字[2015]SZD004’等 3 次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实现了达标排放,其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未涉及责令停产、停业和暂扣、吊销许可证等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
2016 年 9月 12 日,九二盐业属地管辖环保部门会昌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 2013年 1月以来,一直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合法经营,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根据(赣市)环行罚[2015]11 号、(赣)环行罚[2015]65 号、会环行罚[2016]06 号相关文件,公司虽然曾受到过行政处罚,但处罚事项轻微,且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会昌县环保局认为其受过的行政处罚不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
2017 年 5月 10 日,九二盐业向江西省环保厅环监局(全称:江西省环境监察局,该局系江西省环保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对全省环境监察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行政稽查,送达省环保厅作出的行政
招股说明书处罚文书,并对被处罚人履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直至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检查指导全省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等)提交《关于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处罚情况的说明》,该文对“赣环行罚[2015]65号”行政处罚事项及其整改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违规行为环境危害较少,情节较轻,属一般违法行为。”2017 年 5 月 11 日,江西省环境监察局对该文所述事项进行了核实,确认情况属实。
2017 年 5月 10 日,九二盐业向赣州市环境保护局提交《关于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处罚情况的说明》,该文对“(赣市)环行罚[2015]11 号”、“(赣市)环行罚[2016]17 号”两次行政处罚事项及其整改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违规行为环境危害较少,情节较轻,属一般违法行为。” 2017 年 5 月12日,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文所述事项进行了核实,确认情况属实。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所受环保处罚均已整改验收。江西省环境监察局、赣州市环境保护局、会昌县环境保护局、衡阳市环保局认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所受环保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受环保处罚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所规定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公司从事生产的主要子公司湘衡盐化、湘澧盐化、九二盐业、晶鑫科技均取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的守法证明,证明该四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一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生产经营,不存在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
截至 2017 年 12月 31日,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原值(万元)账面价值(万元)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03,811.76 71,276.67 68.66%
机器设备 138,411.19 65,570.71 47.37%
招股说明书项目原值(万元)账面价值(万元)成新率
运输设备 5,481.24 1,626.09 29.67%
电子设备 11,748.40 1,340.03 11.41%
其他 942.19 60.31 6.40%
合计 260,394.78 139,873.82 53.72%
1、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产明细如下表: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1 湖南盐业
益房权证朝阳字第711013872号
朝阳区朝阳办事处江金社区 101等 5套
4,111.03
2 湖南盐业
常房权证监证字第0344912号
城南青阳阁社区居委会 2,632.41
3 湖南盐业桃房权字第 41805号桃源县漳江镇漳江南路 490.34
4 湖南盐业桃房权字第 41806号桃源县漳江镇漳江南路 664.07
5 湖南盐业
沅房权证城字第711002419号
沅陵镇辰州东街 2 栋
101、102
425.18
6 湖南盐业
沅房权证城字第711002418号
沅陵镇辰州东街 1 栋
101、102等 14套
446.99
7 湖南盐业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 711001481号
晨阳镇八一路 313.56
8 湖南盐业
邵房权证字第R0057949号
双清区邵兴路盐业公司综合楼
2,688.9 湖南盐业
邵房权证字第R0057951号
双清区邵兴路盐业公司仓库 A栋
1,197.97
10 湖南盐业
邵房权证字第R0057950号
双清区邵兴路盐业公司仓库 B栋
1,974.80
11 湖南盐业
房权证城字第00011588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中心路一、二层
241.26
12 湖南盐业
房权证城字第00011589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中心路三、四层
241.26
13 湖南盐业
绥房权证长铺镇字第 711000941号
长铺镇朱砂塘居委临海路盐业局 201、301 等 2

467.63
14 湖南盐业
绥房权证长铺镇字第 711000939号
长铺镇朱砂塘居委临海路盐业局 101
284.24
15 湖南盐业
潭房权证字第2011042823号
湘潭市九华示范区长潭西线以东桃李北路以西
3,371.25
16 湖南盐业潭房权证字第湘潭市九华示范区长潭 602.81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2011042824号西线以东桃李北路以西
17 湖南盐业
潭房权证字第2011042825号
湘潭市九华示范区长潭西线以东桃李北路以西
29.84
18 湖南盐业
望房权证黄字第711007219号
望城区黄金乡雷峰大道西侧科技办公楼 101、
102等 27套
5,067.36
19 湖南盐业
望房权证黄字第711002221号
望城区黄金乡雷锋大道西侧生产车间 101、201
8,399.76
20 湖南盐业
浏房权证字第712003983号
浏阳市环城线 914.46
21 湖南盐业
湘房权证文星镇字第 A0013945号
湘阴县文星镇汇涉桥盐业公司院内
335.25
22 湖南盐业
湘房权证文星镇字第 A0013946号
湘阴县文星镇汇涉桥盐业公司院内
289.16
23 湖南盐业
湘房权证文星镇字第 A0013947
湘阴县文星镇汇涉桥盐业公司院内
1,607.86
24 湖南盐业
湘房权证文星镇字第 A0013948号
湘阴县文星镇汇涉桥盐业公司院内
168.29
25 湖南盐业
湘房权证文星镇字第 A0013949号
湘阴县文星镇先锋路牛轭湾
1,541.54
26 湖南盐业
东房权证字第16018545号
衡东县新塘镇岳东路 2号
2,301.77
27 湖南盐业
祁房权证浯溪镇字第 711009647号
长虹街道办事处人民西路社区盘龙路
783.96
28 湖南盐业
祁房权证浯溪镇字第 711009645号
长虹街道办事处人民西路社区盘龙路 101、102
等 12套
809.91
29 湖南盐业
祁房权证浯溪镇字第 711009646号
长虹街道办事处人民西路社区盘龙路 104、301
等 20套
971.35
湖南盐业安化县公司
安房权证东坪镇字第 713003832号
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
415.39
湖南盐业安化县公司
安房权证东坪镇字第 713003831号
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
204.06
湖南盐业安化县公司
安房权证梅城镇字第 713003829号
安化县梅城镇西街 861.34
湖南盐业安仁县分公司
安房权证城关镇字第 712000218号
安仁县城关镇五一中路
302.25
湖南盐业安仁县分公司
安房权永乐江镇字第 713001173号
安仁县永乐江镇五一中路
235.35
35 湖南盐业安仁安房权证永乐江镇安仁县永乐江镇五一中 291.27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县分公司字第 713001174号路整层湖南盐业安乡县分公司
安乡县房权证深柳镇字 A0012567
安乡县深柳镇深柳社区大桥中路
581.88
湖南盐业安乡县分公司
安乡县房权证深柳镇字 A0012566
安乡县深柳镇深柳社区大桥中路
786.10
湖南盐业茶陵县分公司
茶房权证茶字第1007210号
茶陵县思聪乡老虎山 788.92
湖南盐业茶陵县分公司
茶房权证茶字第1007209号
茶陵县思聪乡老虎山 292.12
湖南盐业常宁市分公司
常房权证常宁市字第 07023351
常宁市宜阳办事处劳动北路
867.67
湖南盐业郴州市分公司
郴房权证北湖字第713030183号
工业大道全部 1,359.62
湖南盐业郴州市分公司
郴房权证北湖字第713030184号
工业大道全部 929.25
湖南盐业郴州市分公司
郴房权证苏仙字第713029821号
白鹿新村一组团 301、
960.74
湖南盐业城步县分公司
房权证城字第00015936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中心路 13号
147.00
湖南盐业城步县分公司
房权证城字第00015937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中心路 13号
168.24
湖南盐业慈利县分公司
慈房权证零阳镇字第 713004187号
慈利县零阳镇零阳西路58号 5栋 111
594.09
湖南盐业慈利县分公司
慈房权证零阳镇字第 713004189号
慈利县零阳镇零阳西路58号 4栋 111
723.24
湖南盐业慈利县分公司
慈房权证零阳镇字第 713004188号
慈利县零阳镇零阳西路58号 6栋 134.10
湖南盐业道县分公司
道县房权证道江镇字第 00033011号
道江镇潇水南路 608.24
湖南盐业东安县分公司
东房权证白牙市镇字第 712001139号
白牙市镇建设大道 30号(仓库二)101
487.58
湖南盐业东安县分公司
东房权证白牙市镇字第 712001141号
白牙市镇建设大道 30号(仓库一)101
309.66
湖南盐业东安县分公司
东房权证白牙市镇字第 712001138号
白牙市镇建设大道 30号
333.19
湖南盐业洞口县分公司
洞房权证洞口镇字第 713005056号
洞口县洞口镇大正街587号 101
128.37
湖南盐业洞口县分公司
洞房权证洞口镇字第 713005055号
洞口县洞口镇大正街587号
655.39
湖南盐业桂东县分公司
桂东房权证桂东县字第壹万零肆佰零城关镇湘赣路 27号 455.00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陆号湖南盐业桂阳县分公司
桂阳县房权证城区字第 00058282号
城关镇百花路 22号 1幢多套室
676.07
湖南盐业汉寿县分公司
常(汉)房权证汉字第 0107840号
汉寿县龙阳镇龙阳中路(盐业公司院内)
674.34
湖南盐业汉寿县分公司
常(汉)房权证汉字第 0107839号
汉寿县龙阳镇龙阳中路(盐业公司院内)
158.12
湖南盐业汉寿县分公司
常(汉)房权证汉字第 0107838号
汉寿县龙阳镇龙阳中路
883.09
湖南盐业衡东分公司
东房权证字第16019767号
衡东县新塘镇文峰北路 608.85
湖南盐业衡阳市分公司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80041号
衡阳市珠晖区丰收菜园48号
1,245.60
湖南盐业衡阳市分公司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80044号
衡阳市珠晖区丰收菜园48号
37.62
湖南盐业衡阳市分公司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80042号
衡阳市珠晖区丰收菜园48号
220.50
湖南盐业衡阳市分公司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80043号
衡阳市珠晖区丰收菜园48号
60.72
湖南盐业衡阳市分公司
衡房权证蒸湘区字第 08179710号
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 23号
366.74
湖南盐业洪江市分公司
洪江房权证安江镇字第 712001046
洪江市安江镇向阳街新建路全栋
906.53
湖南盐业华容县分公司
华房权证城关镇字第 00110917号
华容县城关镇城乡路 597.24
湖南盐业华容县分公司
华房权证城关镇字第 00110001号
华容县城关镇城乡路 942.08
湖南盐业会同县分公司
会房权证林城镇字第 00018811号
林城镇中心街 474.46
湖南盐业会同县分公司
会房权证林城镇字第 00018814号
林城镇中心街 16.84
湖南盐业会同县分公司
会房权证林城镇字第 00018812号
林城镇中心街 23.21
湖南盐业会同县分公司
会房权证林城镇字第 00018810号
林城镇中心街 175.05
湖南盐业会同县分公司
会房权证林城镇字第 00018813号
林城镇中心街 1,079.78
湖南盐业嘉禾县分公司
郴房权证嘉字第00017511号
嘉禾县城关镇中华西路17号 01号仓库
435.20
湖南盐业嘉禾县分公司
郴房权证嘉字第00017509号
嘉禾县城关镇中华西路17号 301房
215.31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湖南盐业江华瑶族自治县分公司
江华房权证沱江字第 110775号
沱江镇春晓路 53号 65.52
湖南盐业江华瑶族自治县分公司
江华房权证沱江字第 110677号
沱江镇春晓路 53号 297.11
湖南盐业江华瑶族自治县分公司
江华房权证沱江字第 110678号
沱江镇春晓路 53号 532.26
湖南盐业江永县分公司
江永县房权证潇浦镇字第4304400019459号
江永县潇浦镇永阳路131号(所在 1-3层)
463.14
湖南盐业靖州县分公司
靖房权证 2011 字第03-000815
红星西路 197号 718.98
湖南盐业靖州县分公司
靖房权证 2011 字第03-000813
红星西路 197号 361.71
湖南盐业靖州县分公司
靖房权证 2011 字第03-000814
红星西路 197号 54.00
湖南盐业靖州县分公司
靖房权证字第00017145号
靖州县果阳镇火车站 909.51
湖南盐业靖州县分公司
靖房权证字第00017146号
靖州县果阳镇火车站 539.00
湖南盐业靖州县分公司
靖房权证字第00017147号
靖州县果阳镇火车站 136.35
湖南盐业耒阳市分公司
耒阳市房权证灶市街字第 00087149号
灶市街道办事处五一中路 104号,3幢
853.18
湖南盐业耒阳市分公司
耒阳市房权证灶市街字第 00087146号
灶市街道办事处五一中路 104号,1幢 4层 401
266.51
湖南盐业冷水江市分公司
冷房权证冷办字第713005992号
冷办冷金路 76 栋 101、
197.73
湖南盐业冷水江市分公司
冷房权证冷办字第713005993号
冷办冷金路 101 329.31
湖南盐业醴陵市分公司
醴房权证阳三石字第 713011293号
醴陵市泉湖路 96号 401 290.92
湖南盐业醴陵市分公司
醴房权证阳三石字第 713011294号
醴陵市泉湖路 96号 301 346.70
湖南盐业涟源市分公司
涟房权证 2013 字第0300396号
湖南盐业涟源市分公司 1,018.85
湖南盐业临湘市分公司
临房权证五里区字第 00057604号
临湘市金桥路 690.16
94 湖南盐业临湘临房权证五里区字临湘市金桥路 713.26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市分公司第 00056700号湖南盐业隆回县分公司
隆房权证桃洪镇字第 20132898号
隆回县桃洪镇盐业路 53号
595.11
湖南盐业隆回县分公司
隆房权证桃洪镇字第 20132899号
隆回县桃洪镇盐业路 53号
443.58
湖南盐业娄底市分公司
娄房权证娄底字第S201406110012号
娄底市万宝镇芭蕉村芭蕉组谭邵路连接线东侧0015幢
2,846.82
湖南盐业娄底市分公司
娄房权证娄底市字第 S20139230199号
娄星区白塘路西侧盐业公司 0005幢
639.52
湖南盐业麻阳县分公司
麻房权证 2013 第1981号
麻阳县高村镇富川南路 680.77
湖南盐业麻阳县分公司
麻房权证 2012 第0587号
麻阳县高村镇富川南路 276.80
湖南盐业麻阳县分公司
麻房权证 2012 第0588号
麻阳县高村镇富川南路 137.86
湖南盐业汨罗市分公司
汨房权证城关镇字第 00051447号
汨罗市城关镇瞭家山盐业公司办公楼
629.52
湖南盐业汨罗市分公司
汨房权证城关镇字第 00051446号
汨罗市瞭家山盐业公司仓库
853.71
湖南盐业南县分公司
南房权证茅草街镇字第 00066748号
南县茅草街镇银河街 777.60
湖南盐业南县分公司
南房权证茅草街镇字第 00066747号
南县茅草街镇银河街 1,101.79
湖南盐业南县分公司
南房权证南洲镇字第 1015522号
南县南洲镇和平街居委会 72号(太济街)
188.34
湖南盐业南县分公司
南房权证茅草街镇字第 00066746号
南县茅草街镇银河街 108.30
湖南盐业宁乡县分公司
宁房权证玉潭字第713017335号
宁乡县玉潭镇人民南路53号 1栋
235.50
湖南盐业宁乡县分公司
宁房权证玉潭字第713017338号
宁乡县玉潭镇人民南路53号 1栋
411.54
湖南盐业宁乡县分公司
宁房权证白马桥字第 713017838号
宁乡县白马桥人民南路187号
451.69
湖南盐业宁乡县分公司
宁房权证白马桥字第 713017839号
宁乡县白马桥人民南路187号
848.90
湖南盐业宁远县分公司
宁房权证 2013 字第00032395号
舜陵镇水市路 349号 282.03
湖南盐业宁远县分公司
宁房权证 2013 字第00032394号
舜陵镇水市路 349号 293.90
114 湖南盐业宁远宁房权证 2013 字第舜陵镇水市路 349号 110.45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县分公司 00032396号湖南盐业宁远县分公司
宁房权证 2013 字第00032393号
舜陵镇水市路 349号 239.62
湖南盐业平江县分公司
平房权证城字第20132497号
平江县城关镇北街首家坪
222.817
湖南盐业平江县分公司
平房权证城字第20139962号
平江县城关镇北街首家坪
741.86
湖南盐业平江县分公司
平房权证城字第20139961号
平江县城关镇北街首家坪
507.119
湖南盐业平江县分公司
平房权证城字第20139959号
平江县城关镇北街首家坪
93.47
湖南盐业平江县分公司
平房权证城字第20140682号
平江县城关镇北街首家坪
520.38
湖南盐业汝城县分公司
汝城县房权证转移登记字第 00016870号
城关镇新建东路 131050栋
347.60
湖南盐业邵东县分公司
邵房权证两市镇字第 714064号
两市镇建设中路101-214
643.04
湖南盐业邵东县分公司
邵房权证两市镇字第 714061号
邵东火车站 101 1,323.36
湖南盐业邵阳县分公司
邵房权证塘渡口镇字第 713004557号
邵阳县塘渡口镇兴隆街
553.46
湖南盐业邵阳县分公司
邵房权证塘渡口镇字第 713004558号
邵阳县塘渡口镇兴隆街
101、102等 3套
125.126
湖南盐业邵阳县分公司
邵房权证塘渡口镇字第 713004559号
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冲街
201、401
175.69
湖南盐业双峰县分公司
双房权证永 2013 字第 0675号
永丰镇复兴街 467号 324.55
湖南盐业双峰县分公司
双房权证永 2013 字第 1708号
永丰镇复兴路 219.51
湖南盐业桃江县分公司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 713006428号
桃花江镇西溪街 101栋 420.05
湖南盐业桃江县分公司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 713006426号
桃花江镇胜利街 098栋 287.02
湖南盐业通道县分公司
通房权证牙屯堡字第 712000276号
牙屯堡镇一队大桥头002/团-1栋
745.46
湖南盐业通道县分公司
通房权证牙屯堡字第 712000277号
牙屯堡镇一队大桥头001/团-1栋 101、201等
2套
163.77
湖南盐业通道县分公司
通房权证双江字第712000279号
双江镇长征中路184/1-4栋
426.04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湖南盐业武冈市分公司
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 713004319号
武冈市水西门办事处乐洋西路(1)102、103等
3套
463.50
湖南盐业武冈市分公司
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 713004320号
武冈市水西门办事处乐洋西路(2)101
354.42
湖南盐业武冈市分公司
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 713004321号
武冈市水西门办事处乐洋西路 107 号 301、401
等 3套
622.62
湖南盐业新化县分公司
房权证新房字第G01400469号
梅苑开发区望城街 4号 1,880.96
湖南盐业新化县分公司
房权证新房字第G01400470号
梅苑开发区望城街 4号 309.66
湖南盐业新化县分公司
房权证新房字第G01300702号
上梅镇火车站街 655.68
湖南盐业新晃县分公司
晃房权证新晃县字第 00034937号
新晃县新晃镇中山路201房
229.06
湖南盐业新宁县分公司
新房权证金石镇字第 713003595号
新宁县金石镇松枫路 25号 1
140.19
湖南盐业新宁县分公司
新房权证金石镇字第 713003596号
新宁县金石镇松枫路 25号 2
471.55
湖南盐业新田县分公司
新房权证龙泉镇字第 714004号
龙泉镇中山路无栋 102 118.29
湖南盐业新田县分公司
新房权证龙泉镇字第 714001号
龙泉镇中山路无栋 101 52.30
湖南盐业新田县分公司
新房权证龙泉镇字第 714003号
龙泉镇中山路无栋 501 54.98
湖南盐业新田县分公司
新房权证龙泉镇字第 714002号
龙泉镇中山路无栋 201、
301等 3套
187.95
湖南盐业溆浦县分公司
溆浦县房权证卢峰镇字第 712000903号
溆浦县卢峰镇团结街(盐业公司仓库 3 栋)
332.42
湖南盐业溆浦县分公司
溆浦县房权证卢峰镇字第 712000913号
溆浦县卢峰镇团结街(盐业公司仓库 4 栋)
442.79
湖南盐业溆浦县分公司
溆浦县房权证卢峰镇字第 712000912号
溆浦县卢峰镇团结街(盐业公司仓库 5 栋)
176.88
湖南盐业溆浦县分公司
溆浦县房权证卢峰镇字第 712000904号
溆浦县卢峰镇团结街(盐业公司仓库 7 栋)
482.89
湖南盐业溆浦县分公司
溆浦县房权证卢峰镇字第 712000914号
溆浦县卢峰镇团结街(盐业公司仓库 8 栋)
154.96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101、201等 2套
湖南盐业炎陵县分公司
炎房权证炎字第1004530号
霞阳镇井冈西路盐业公司
315.00
湖南盐业炎陵县分公司
炎房权证炎字第1004531号
霞阳镇井冈西路盐业公司
716.12
湖南盐业宜章县分公司
宜房权证白石渡第713003370号
白石渡镇建设东路234-024栋 101
639.51
湖南盐业宜章县分公司
宜房权证白石渡第713003372号
白石渡镇建设东路234-034栋 101
471.00
湖南盐业宜章县分公司
宜房权证白石渡第713003371号
白石渡镇解放路204-104栋 104
589.83
湖南盐业宜章县分公司
宜房权证城关镇第714002474号
城关镇宜兴路125-2-016栋 201
157.68
湖南盐业永兴县分公司
房权证永兴县字第20130505251号
永兴县便江镇大桥北路 362.38
湖南盐业永兴县分公司
房权证永兴县字第20130505250号
永兴县便江镇大桥路 271.70
湖南盐业永州市分公司
永房权证冷字第713022015号
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69号 1001、901
1,123.84
湖南盐业沅江市分公司
沅房权证庆云山字第 713007755号
庆云山办事处书院路 66号 101
783.08
湖南盐业沅江市分公司
沅房权证庆云山字第 713007756号
庆云山办事处书院路
220.69
湖南盐业岳阳市分公司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 334215号
岳阳市临港新区城陵矶办事处港口社区
1,544.09
湖南盐业岳阳市分公司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 334216号
岳阳市临港新区城陵矶办事处港口社区
1,438.47
湖南盐业岳阳市分公司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 343106号
岳阳市临港新区城陵矶办事处港口社区
1,787.10
湖南盐业岳阳县分公司
岳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 044138号
岳阳县城关镇天鹅南路 580.47
湖南盐业岳阳县分公司
岳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 044137号
岳阳县城关镇天鹅南路 315.22
湖南盐业张家界市分公司
张房权证崇字第713009689号
张家界市永定区思善桥居委会永定西路整栋
139.70
湖南盐业张家界市分公司
张房权证崇字第713009688号
张家界市永定区思善桥居委会永定西路整栋
279.72
湖南盐业张家界市分公司
张房权证崇字第713009690号
张家界市永定区思善桥居委会永定西路整栋
323.70
湖南盐业芷江县分公司
芷房权证芷江字第00035019号
芷江县芷江镇西站路火车西站盐库
771.88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湖南盐业芷江县分公司
芷房权证芷江字第00035020号
芷江县芷江镇前进路西站盐库
292.28
湖南盐业株洲市分公司
株房权证株字第1000378782号
荷塘区新华东路 1318号盐仓库(1)
427.70
湖南盐业株洲市分公司
株房权证株字第1000378769号
荷塘区新华东路 1318号盐仓库(2)
604.21
湖南盐业株洲市分公司
株房权证株字第1000378738号
荷塘区新华东路 1318号综合楼
432.36
湖南盐业资兴市分公司
资房权证兴宁镇字第 714000850号
鲤鱼江镇大兴路盐业公司 1栋 101
529.80
湖南盐业资兴市分公司
资房权证鲤鱼江字第 714000849号
鲤鱼江镇大兴路盐业公司 1栋 201
303.42
178 晶鑫科技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岳麓区麓泉路 17号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装印刷车间 101
4,730.09
179 晶鑫科技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岳麓区麓泉路 17号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号生产厂房 101
7,516.85
180 晶鑫科技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岳麓区麓泉路 17号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101
3,940.19
181 晶鑫科技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149724号
高新区火炬城 1,842.17
182 晶鑫科技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149723号
高新区火炬城 2,641.00
183 晶鑫科技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00462774号
高新区火炬城龙脊路晶鑫住宅小区
361.77
184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496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办公楼
1,630.71
185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499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制卤仓库
844.44
186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01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俱乐部
1,125.24
187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55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食堂
631.89
188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56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综合楼
2,195.34
189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495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值班室
17.89
190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03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职工学校
2,249.94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191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498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二号锅炉房
2,724.20
192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00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加氯房
14.78
193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57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水泵房
121.68
194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02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清水池泵房
182.82
195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494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制卤车间
413.27
196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37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制卤厂厂房
735.13
197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38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输卤值班室
30.82
198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39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衡采样房
247.19
199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40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卤水净化车间
998.53
200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41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制机修车间
736.70
201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42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加吊车车间
439.11
202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44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机加车间厕所
26.19
203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46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塑编厂厕所
28.97
204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47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塑编厂厂房
2,214.49
205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48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离心干燥车间
3,033.02
206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49号
珠晖区茶山坳镇湘衡盐化招待所
1,066.14
207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50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门卫办公楼
282.59
208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51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电站办公楼
666.50
209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52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电站厂房
3,392.10
210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53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水处理主厂房
365.73
211 湘衡盐化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 804.19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第 08265054号冷却塔 2号楼
212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55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冷却塔 1号楼
804.19
213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56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灰渣库 1、2
292.19
214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57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电站气机房
216.16
215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58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碎煤机房
452.28
216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59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除尘综合楼工程
355.38
217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61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精制盐仓储
22,964.17
218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62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盐酸车间厂房
3,252.30
219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63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制盐办公楼
1,126.87
220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64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简易平房
27.68
221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65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小车库工程
142.55
222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66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老车库主房
1,187.19
223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67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老车库附房
352.424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5068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液化气站房
88.55
225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6408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干煤棚
3,350.94
226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6410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木材仓库
410.75
227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6411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制卤办公室等
667.74
228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6412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采卤泵房
310.07
229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6413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娱乐室等
1,280.230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6414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清水池化验室
70.34
231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6415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五金车间等
3,398.30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232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6417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循环水泵房
1,733.55
233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38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盐酸车间 2
6,979.71
234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86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塑编厂门卫
83.70
235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87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塑编厂值班室
13.99
236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89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盐酸车间 1
2,356.94
237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90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机加锻压车间
256.74
238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91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机加材料库
184.10
239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92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制盐车间 15万吨生产用房 3
216.59
240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93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制盐车间 15万吨生产用房 2
263.44
241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94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制盐车间 15万吨生产用房 2
782.82
242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95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制盐车间 15万吨生产用房 1
848.32
243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96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制盐车间 15万吨生产用房 1
1,988.10
244 湘衡盐化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267497号
珠晖区茶山坳湘衡盐矿一号锅炉房等
2,088.64
245 湘澧盐化
澧房权证盐字第711007288号
澧县盐井镇民主村(桂竹园泵房)101
228.25
246 湘澧盐化
澧房权证盐字第711007292号
澧县盐井镇清源村(戈山车间办公室)101
333.72
247 湘澧盐化
澧房权证盐字第711007293号
澧县盐井镇民主村(桂竹园办公室)101
240.72
248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57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4#
1,510.92
249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58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5#
1,215.40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250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21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9#
332.85
251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23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3#
2,640.00
252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24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2#
1,848.32
253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63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24#
2,656.07
254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34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23#
549.52
255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35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31#
1,980.90
256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33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22#
2,217.60
257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32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21#
1,626.01
258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29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15#
902.20
259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61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17#
2,107.00
260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26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12#
686.40
261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27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13#
343.20
262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28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14#
4,753.62
263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30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18#
2,067.00
264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31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19#
547.39
265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60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16#
2,621.50
266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62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20#
7,254.00
267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65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34#
2,665.10
268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45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8#
3,012.04
269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46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25#
518.70
270 湘澧盐化津房权证城南字第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 668.10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002547号化)厂区 26#
271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48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27#
453.60
272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49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28#
314.3
273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59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7#
7,777.65
274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39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37#
984.59
275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37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36#
90.20
276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36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35#
84.29
277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38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38#
2,289.69
278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56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1#
3,187.80
279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52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32#
738.75
280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18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办公区 1#
2,202.00
281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68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盐兴区 10#
1,101.60
282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13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办公区 7#
1,383.78
283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15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办公区 5#
1,932.00
284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16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办公区 4#
1,447.39
285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14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办公区 6#
503.75
286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17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办公区 2#
1,818.00
287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44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办公区 3#
2,456.60
288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43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盐兴区 1#
440.00
289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53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盐兴区 6#
653.21
290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42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盐兴区 3#
762.76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291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41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盐兴区 4#
940.57
292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55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盐兴区 8#
615.70
293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54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盐兴区 7#
326.04
294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40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盐兴区 5#
502.90
295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66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盐兴区 2#
2,379.88
296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67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盐兴区 9#
794.08
297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50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29#
416.64
298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19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11#
696.34
299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20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10#
834.48
300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22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6#
1,000.80
301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51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30#
480.00
302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002564号
津市市盐矿路(湘澧盐化)厂区 33#
3,311.00
303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056101号
新建住院部 350.30
304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056102号
69套简易楼 2,700.90
305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056100号
河边仓库 3,888.66
306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056099号
农业局北一栋 57.66
307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056098号
盐城酒家 302.29
308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056277号
生产总调 240.00
309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056280号
地磅房(新) 206.36
310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056281号
散湿盐仓库 2,420.00
311 湘澧盐化津房权证监证字第 60万吨盐硝车间 2,194.04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0056278号
312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056276号
芒硝仓库 1,886.25
313 湘澧盐化
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056279号
卤水净化车间 427.20
314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筠门岭镇字第 00014256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4,973.13
315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筠门岭镇字第 00014258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2,570.88
316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筠门岭镇字第 00014262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4,275.11
317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筠门岭镇字第 00014260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1,801.56
318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筠门岭镇字第 00014263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1,896.54
319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筠门岭镇字第 00014259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8,562.67
320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筠门岭镇字第 00014257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6,655.97
321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筠门岭镇字第 00014255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417.66
322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筠门岭镇字第 00014261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19.35
323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筠门岭镇字第 00014264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435.64
324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60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液氨计量槽厂房
463.04
325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61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汽车衡器操作时
57.26
326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62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 DCS控制楼
1,584.89
327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63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循环水泵房
139.74
328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64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
66.53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一期工程柴油发电机房
329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65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液氯包装厂房
1,060.67
330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66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盐库及维修间厂房
549.96
331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67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膜过滤厂房
497.08
332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68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碱罐区碱装车泵房
48.70
333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69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冷冻站配电室
341.534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70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 11KV变电站主楼
551.36
335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71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电解、整流、脱氯厂房
1,544.40
336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72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空压制氮厂房
324.96
337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73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操作室
50.89
338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74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液氯修瓶厂房
362.12
339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75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液氯液化厂房
475.96
340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76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次钠稀硫酸装
14.54
招股说明书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建筑面积(m2)
车平台
341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77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化盐压滤厂房
627.01
342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78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厂区浴室及厕所
142.10
343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79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高纯盐酸装车泵房
48.57
344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80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氢气处理厂房
83.42
345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81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盐酸合成厂房
568.86
346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82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氯气处理厂房
402.70
347 九二盐业
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0015583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3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一期工程冷冻站
106.09
湖南盐业邵阳分公司
邵房权证塘渡口镇字第 716001833号
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冲街43号
372.61
注:上述房产的抵押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
情况”。
2、公司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租赁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价格(元)租赁期间用途湖南盐业常德分公司
轻盐集团
深柳镇字 A0011229
5,009.46
120,000.00 元/半

2018 年 1 月 1日至 2018 年 6月 30日
办公及综合
澧房权证澧阳镇字第712001455号
汉房字第 0001197号
汉房字第 0010033号
常(汉)房权证汉字第0102073号
桃房权证桃字第 41553号
桃房权证桃字第 41552号
石房权证石门字 0054956
常房权农字第 0175号
汉房权证汉字第 01032号
7,649.00
79,620.00元/半

仓储
汉房权证汉字第 00906号
汉房字第 0010035号
汉房权证国字第 00233号
汉房字第 0010034
桃房权证字第 002237号
桃房权证字第 002238号
桃房权证字第 002239号
桃房权证桃字第 41550号
桃房权证桃字第 47191号
桃房权证桃字第 47211号
桃房权(陬)字 00876号
招股说明书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价格(元)租赁期间用途
澧国用(2012)第 823号
澧国用(2012)第 822号
澧国用(2012)第 821号
澧房权证澧阳镇字第712001431号
澧房权证澧阳镇字第712001456号
临房权证合口镇字第 02864号
临房权证合口镇字第 02865号
临房权证合口镇字第 02265号
石房权证楚江字第 00036718号
石房权证楚江字第 00036719号
石房权证石门字第 0054955号
石房权证楚江字第 00039566号
常房权字第 024983号
常房权字第 024975号
常房权字第 024980号
常鼎房权字第甲-0880号
招股说明书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价格(元)租赁期间用途
常鼎房权字第甲-0881号
常鼎房权字第甲-0882号
常鼎房权字第甲-0883号
湖南盐业岳阳分公司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296032号
1,927.89
56,000.00元/半

办公及综合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296034号
岳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041418号
临房权证五里区字第00057608号
2,590.19
49,000.00元/半

仓储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296033号
岳市房字第甲 09908号
湖南盐业怀化分公司
怀房权证鹤城字第 00105641号
3,582.00
80,000.00元/半

办公及综合
通道房权证双江字第711001480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1001447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6001094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6001095号
芷房权证芷江字第 00039995号
招股说明书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价格(元)租赁期间用途
溆浦县房权证卢峰镇字第711002565号
麻房权证 2011字第 1468号
溆浦县房权证卢峰镇字第711002562号
洪房权证洪江区字第711000947号
8,202.00
112,000.00 元/半

仓储
洪房权证洪江区字第711000944号
洪房权证洪江区字第711000946号
洪房权证洪江区字第711000945号
辰房权证火马冲字第711001440号
辰房权证火马冲字第711001441号
辰房权证火马冲字第711001442号
辰房权证火马冲字第711001443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1001445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1001444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
招股说明书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价格(元)租赁期间用途
711001447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1001448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1001439号
怀房权证产权中心字第716009700号
怀房权证产权中心字第716009701号
会房权证林城镇字第00016941号
晃房权证新晃字第 00030497号
芷房权证芷江字第 00039994号
溆浦县房权证卢峰镇字第711002557号
沅房权证城区字第 00015486号
湖南盐业湘潭分公司
潭房权证湘潭市字第 258168号
3,800.00
91,200.00元/半

办公及综合
潭房权证岳塘区字第2014020069号
1,765.95
21,300.00元/半

仓储潭房权证岳塘区字第2014019606号
潭房权证雨湖区字第
招股说明书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价格(元)租赁期间用途
2014019452号
湖南盐业益阳分公司
沅房权证琼湖字第709000596号
10,710.46
300,500.00 元/半

办公及综合
安房权证东坪镇字第713003834号
安房权证东坪镇字第713003833号
南房权证南洲镇字第1009249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712001157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712001156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714005615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714005627号
4,791.46
57,000.00元/半

仓储
桃房权证马迹塘镇字第714003297号
桃房权证马迹塘镇字第714003298号
安房权证平口镇字第714002833号
益房权证赫山字第714006116号
益房权证赫山字第
招股说明书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价格(元)租赁期间用途
714006111号
益房权证赫山字第714006112号
益房权证赫山字第714006113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714005612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714005613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714005614号
南房权证南洲镇字第1009250号
南房权证南洲镇第 00014275号
湖南盐业张家界分公司
桑房证字第 00010624
426.00
10,224.00元/半

办公及综合
468.00 7,276.00元/半年仓储
湖南盐业株洲分公司
株房权证株字第 1000378740 400.00
24,000.00元/半

办公及综合
茶房权证茶字第 1011584号
3,080.26
36,000.00元/半

仓储
醴房权证阳三办字第06825号
醴房权证阳三办字第06823号
招股说明书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价格(元)租赁期间用途
醴房权证阳三办字第06824号
株房权证株字第 1000378781号湖南盐业郴州市分公司
邓玉兰
临房权证初始字第 A0009264号
415.00
26,775.00元/半

2018 年 1月至2018年 6月
仓储
临房权证初始字第 A0009266号
临房权证初始字第 A0009267号
临房权证初始字第 A0009269号湖南盐业张家界市分公司
自治州轻纺总公司张家界经营部
张家界房权证永定字第004964号
300.00 45,000元/年
2016 年 4月至2018年 4月
办公湖南盐业邵阳分公司
邵阳市永庆物流有限公司
- 1,300.00 202,800 元/两年
2016 年 1月至2018年 12月
仓储湖南盐业临澧县分公司
夏应清
临房权证安福镇字第 17052号
487.48 15,000 元/半年
2018 年 1月至2018年 6月
货物仓储
6 雪天技术轻盐资产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00264639号
2,347.04 40,000 元/半年
2018 年 1月至2018年 6月
办公及仓储
7 衡阳市分公司刘隆辉- 3,000.00 90,000 元/半年
2018 年 1月至2018年 7月
仓储物流
8 衡阳市分公司蔡灿- 500 25,000 元/半年
2018 年 1月至2018年 7月
办公用房
招股说明书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价格(元)租赁期间用途
9 衡阳市分公司蔡灿- 800 50,000 元/半年
2018 年 1月至2018年 7月
外聘人员住宿
10 资兴市分公司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货运中心
- 200.00 14,400/年
2017 年 4 月 1日至 2018 年 3月 31日
仓库
上述租赁房产中,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向邵阳市永庆物流有限公司租赁的1,300㎡房产无产权证书,主要原因为邵阳市永庆物流有限公司构建的仓库使用的土地属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娄底车务段,因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公司因此仓库产权纠纷无法继续租赁,公司能够租赁该仓库附近的其他仓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衡阳市分公司租赁的刘隆辉、蔡灿的房产,该房产位于村集体土地上,当地即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镇高碧村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该处土地上的房产属于刘隆辉、蔡灿所有,因此,虽该处房产没有权证,但并不会影响衡阳市分公司的租赁使用,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资兴市分公司向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货运中心租赁的200㎡房产无法办理房产证书,如果公司因此仓库产权纠纷无法继续租赁,公司能够租赁该仓库附近的其他仓库,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其他的房产均有产权证书。
虽租赁合同没有备案,但是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但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未进行房屋租赁备案,可能会被处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但是未进行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而,未进行备案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招股说明书
3、主要机械设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原值 500 万元以上的主要机械设备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综合成新率
1 电解槽 3 6,805.48 92.50%
2 制盐项目设备 1 5,739.89 87.50%
3 锅炉环保节能改造项目暂估 1 2,423.30 71.50%
4 蒸发罐Ⅰ~Ⅱ 2 2,158.38 34.67%
5 HE205加热室-EV205蒸发罐 1 2,108.51 53.59%
6 EV301蒸发罐 1 1,962.91 53.59%
7 小包装分装车间设备 1 1,550.56 92.50%
8 HE301加热室 1 1,499.61 53.83%
9 四采区暂估机器设备 1 1,454.74 68.33%
10 锅炉节能环保项目暂估机器设备 1 1,416.32 82.10%
11 2#锅炉 1 1,334.07 42.49%
12 2#脱硫系统 1 1,262.86 67.75%
13 1#锅炉 1 1,128.47 26.30%
14 循环水管 1 1,080.78 68.36%
15 锅炉 1 1,072.34 5.00%
16 15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 1 1,013.56 14.18%
17 反应桶 1 956.14 80.09%
18 循环流化床锅炉 75/h 1 912.11 65.33%
19 301 循环泵 1 829.04 53.59%
20 EV301蒸发罐 1 737.75 68.23%
21 DY401沸腾干燥床 1 709.64 53.59%
22 蒸发罐 1 701.87 14.21%
23 EV206蒸发罐 1 651.02 68.23%
24 2205(S2205)不锈钢焊管 90,773 633.41 68.23%
25 120t/h精制 NaCl 干燥系统成套设备 2 629.42 68.23%
26 组合式副产蒸汽 HCL合成炉 3 626.48 92.50%
27 加热室 1 602.75 14.18%
28 75t/h烟气脱硫设备 1 598.82 5.00%
29 HE202加热室-EV202蒸发罐 1 588.39 53.59%
30 HE204加热室-EV204蒸发罐 1 587.64 53.59%
31 HE201加热室-EV201蒸发罐 1 584.71 53.59%
32 1#脱硫系统 1 559.28 34.01%
招股说明书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万元)综合成新率
33 EV302闪发罐 1 556.09 68.23%
34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1 553.58 46.13%
35 HE203加热室-EV203蒸发罐 1 550.88 53.59%
36 2#汽轮发电机 1 540.35 27.82%
37 EV205蒸发罐 1 531.24 41.82%
38 EV303闪发罐 1 530.38 68.23%
39 印刷机(2号) 1 530.00 99.23%
40 离心机 2 519.12 68.23%
41 Ⅲ~Ⅴ效加热室 3 507.69 53.37%
(二)与业务相关的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有注册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
1、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获得商标注册证的注册商标98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注册号注册日期商标
类别
权利限制
1 湘衡盐化 3586250 2005-06-14

1 无
2 湘衡盐化 4623271 2008-11-14

1 无
3 湘衡盐化 693367 1994-06-14

30 无
4 湘衡盐化 159002 1982-06-30

30 无
5 湘澧盐化 159571 1982-07-15

1 无
6 湘澧盐化 1416087 2000-07-07

1 无
7 湘澧盐化 4367832 2008-02-14

1 无
招股说明书序号
注册人注册号注册日期商标
类别
权利限制
8 湘澧盐化 3451959 2004-07-14

30 无
9 晶鑫科技 1656798 2001-10-28

16 无
10 晶鑫科技 6264098 2010-02-28

16 无
11 晶鑫科技 1327443 1999-10-21

42 无
12 晶鑫科技 1739638 2002-03-28

42 无
13 晶鑫科技 5455280 2009-09-21

41 无
14 晶鑫科技 5455281 2010-04-28

41 无
15 晶鑫科技 7773664 2010-12-28

16 无
16 晶鑫科技 7773671 2011-07-07

40 无
17 九二盐业 602872 1992-7-20

30 无
18 湖南盐业 11168972 2013-11-28

42 无
19 湖南盐业 11183445 2015-9-7

35 无
20 湖南盐业 11184175 2015-4-14

6 无
21 湖南盐业 7695748 2010-12-14

20 无
22 湖南盐业 7698812 2011-1-7

35 无
招股说明书序号
注册人注册号注册日期商标
类别
权利限制
23 湖南盐业 7684213 2010-12-7

7 无
24 湖南盐业 7695974 2010-11-28

24 无
25 湖南盐业 7695866 2010-11-28

23 无
26 湖南盐业 7686963 2011-3-7

13 无
27 湖南盐业 7686933 2011-3-7

11 无
28 湖南盐业 11284648 2013-12-28

1 无
29 湖南盐业 11124116 2013-11-14

35 无
30 湖南盐业 7686923 2010-11-28

10 无
31 湖南盐业 11183860 2013-11-28

22 无
32 湖南盐业 11123965 2013-11-14

1 无
33 湖南盐业 11184258 2013-11-28

5 无
34 湖南盐业 7695890 2010-11-28

25 无
35 湖南盐业 7698910 2011-1-21

37 无
36 湖南盐业 7684107 2010-12-7

4 无
37 湖南盐业 7684099 2010-11-14

3 无
38 湖南盐业 7695991 2010-11-28

26 无
招股说明书序号
注册人注册号注册日期商标
类别
权利限制
39 湖南盐业 11174911 2014-3-21

36 无
40 湖南盐业 7698970 2011-1-21

38 无
41 湖南盐业 7698688 2011-1-7

30 无
42 湖南盐业 7684175 2010-12-7

6 无
43 湖南盐业 7684057 2010-12-7

1 无
44 湖南盐业 7696026 2010-11-28

28 无
45 湖南盐业 7696006 2010-11-28

27 无
46 湖南盐业 11124330 2013-11-28

30 无
47 湖南盐业 7698750 2011-1-21

31 无
48 湖南盐业 7684078 2011-1-7

2 无
49 湖南盐业 7701601 2011-1-7

45 无
50 湖南盐业 7686992 2010-12-28

16 无
51 湖南盐业 11124241 2015-9-28

1 无
52 湖南盐业 11183613 2013-11-28

30 无
53 湖南盐业 7698870 2011-1-21

36 无
54 湖南盐业 7695828 2010-11-28

22 无
招股说明书序号
注册人注册号注册日期商标
类别
权利限制
55 湖南盐业 1366386 2000-2-21

30 无
56 湖南盐业 1367416 2000-2-21

42 无
57 湖南盐业 538055 1990-12-30

30 无
58 湖南盐业 19309 2013-11-14

1 无
59 湖南盐业 11184361 2013-11-28

3 无
60 湖南盐业 19568 2014-1-14

35 无
61 湖南盐业 19411 2013-11-14

30 无
62 湖南盐业 7684387 2011-3-7

9 无
63 湖南盐业 7699061 2011-1-21

40 无
64 湖南盐业 7701554 2011-1-7

42 无
65 湖南盐业 7696041 2011-1-14

29 无
66 湖南盐业 7687096 2010-11-21

19 无
67 湖南盐业 7687003 2010-11-21

17 无
68 湖南盐业 7686973 2010-12-28

14 无
69 湖南盐业 7686953 2010-11-28

12 无
70 湖南盐业 1362394 2000-2-7

39 无
招股说明书序号
注册人注册号注册日期商标
类别
权利限制
71 湖南盐业 11124032 2013-11-14

30 无
72 湖南盐业 11184069 2013-11-28

16 无
73 湖南盐业 7701582 2011-5-14 无
74 湖南盐业 7684135 2011-1-21

5 无
75 湖南盐业 7699142 2011-1-7

41 无
76 湖南盐业 7698784 2011-1-21

32 无
77 湖南盐业 7684233 2011-3-7

8 无
78 湖南盐业 7701562 2011-1-7

43 无
79 湖南盐业 7687039 2010-11-28

18 无
80 湖南盐业 11183704 2015-4-14

29 无
81 湖南盐业 7686981 2010-12-28

15 无
82 湖南盐业 7699035 2011-1-7

39 无
83 湖南盐业 7695786 2011-1-21

21 无
84 湖南盐业 16173934 2016-3-21

30 无
85 湖南盐业 16588822 2016-5-21

35 无
86 湘衡盐化 14223227 2016-9-14

1 无
87 湘衡盐化 19396131 2017-04-28

30 无
招股说明书序号
注册人注册号注册日期商标
类别
权利限制
88 湘衡盐化 19395875A 2017-06-21

30 无
89 雪天技术 19942689 2017-06-28

35 无
90 湘衡盐化 19395694 2017-07-28

30 无
91 湘澧盐化 20705609 2017-9-14

1 无
92 湘衡盐化 19396201 2017-7-7

30 无
93 湘衡盐化 19396170 2017-7-7

30 无
94 雪天技术 19942767 2017-6-28

30 无
95 雪天技术 19942844 2017-6-28

30 无
96 雪天技术 19942899 2017-6-28

35 无
97 湘澧盐化 20950149 2017-12-7

30 无
98 湘澧盐化 20706805 2017-11-21

5 无
2、专利
(1)已取得的专利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80项专利权,其中 18项发明专利,58项实用新型专利,4 项外观设计,具体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序号
专利类型
申请号-专利号
发明名称申请人申请日发明专利7X
一种水性聚氨酯复合胶的制备方法
晶鑫科技 2006/11/15发明专利24
钙离子沉降法提取海藻碘及由其生产的海藻碘盐
雪天技术 2011/2/25发明专利4X
一种盐硝联产方法湘衡盐化 2013/6/28发明专利54
一种卤泥回填方法湘衡盐化 2013/6/28发明专利07
一种制盐蒸发罐盐腿装置湘衡盐化 2013/6/28发明专利04
全自动连续式低钠盐生产方法
湘衡盐化 2013/6/28发明专利19
硫酸钠型卤水六效蒸发生产盐硝的装置
湘衡盐化 2013/6/28发明专利10
制盐二次蒸汽清洗装置及方法
湘衡盐化 2013/6/28发明专利09
一种制盐系统真空脱氧方法湘衡盐化 2013/6/28发明专利19
一种减少精卤中悬浮物的装置及方法
湘衡盐化 2013/11/19发明专利7X
一种以小苏打生产废液为原料制备氯化铵的工艺方法
湘衡盐化 2013/11/19发明专利50
卤水净化废渣生产轻质碳酸钙的方法及二级反应桶
湘衡盐化 2013/11/19发明专利21
一种进线铜排的连接方式湘衡盐化 2013/11/19发明专利12
一种卤水净化废渣脱硫工艺湘衡盐化 2013/11/19发明专利68
一种电石渣/石灰-烟气法卤水净化工艺
湘衡盐化 2014/12/2发明专利39
一种火车自动定量发运控制装置及其方法
湘衡盐化 2014/12/3发明专利74
一种盐硝联产的蒸汽回收方法及装置
湘衡盐化 2015/11/20发明专利62
薰衣草足浴盐及其加工方法湖南盐业 2015/05/06实用新型57
一种照明灯节能自动控制装置
湘衡盐化 2015/11/20实用新型01
一种低压钢制管道补漏装置湘衡盐化 2015/11/20
招股说明书序号
专利类型
申请号-专利号
发明名称申请人申请日实用新型83
一种新型塑料膜复合机晶鑫科技 2012/12/28实用新型29
一种新型制袋机晶鑫科技 2012/12/28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印刷机晶鑫科技 2012/12/28实用新型86
一种豆奶粉包装膜晶鑫科技 2012/12/28实用新型8X
一种新型吹膜机晶鑫科技 2012/12/28实用新型77
一种新型分切机晶鑫科技 2012/12/28实用新型97
抗静电的食品包装膜晶鑫科技 2012/12/28实用新型98
一种带式运输机摩擦调心托辊支架底座
湘衡盐化 2013/6/8实用新型58
一种带电动机再启动控制器的循环泵控制装置
湘衡盐化 2013/6/8实用新型10
一种冷凝水桶汽水分离装置湘衡盐化 2013/6/8实用新型3X
一种双端面机械密封动环定位装置
湘衡盐化 2013/6/8实用新型9X
一种干盐加抗结剂混合装置湘衡盐化 2013/6/8实用新型76
一种简易气动振动筛湘衡盐化 2013/6/8实用新型07
一种电除尘阴极悬挂装置湘衡盐化 2013/6/8实用新型86
一种制盐蒸发罐液位冲洗恒定液位装置
湘衡盐化 2013/6/8实用新型5X
一种高效盐硝联产装置湘衡盐化 2013/6/28实用新型20
一种低钠盐自动化生产配料装置
湘衡盐化 2013/6/28实用新型60
离子膜烧碱用盐的生产装置湘衡盐化 2013/6/28实用新型43
一种制盐加热室阳极装置湘衡盐化 2013/6/28实用新型51
一种可遥控的桥式码垛机湘衡盐化 2013/7/5
招股说明书序号
专利类型
申请号-专利号
发明名称申请人申请日实用新型01
一种食盐加碘装置湘衡盐化 2013/7/5实用新型63
冷凝水桶用挡水帽及包括挡水帽的冷凝水桶
湘衡盐化 2013/11/19实用新型67
一种顶部护板及包括该顶部护板的返料器
湘衡盐化 2013/11/19实用新型02
一种二次仪表的接线结构湘衡盐化 2013/11/19实用新型20
一种搅拌器湘衡盐化 2013/11/19实用新型47
一种制盐蒸发罐变送器防结晶装置
湘衡盐化 2014/12/2实用新型29
一种石灰防堵投加控制装置湘衡盐化 2014/12/2实用新型04
一种火车自动定量发运控制装置
湘衡盐化 2014/12/3实用新型一种连锁式添加阻垢剂的控制系统
湘衡盐化 2014/12/3实用新型75
一种新型气动蝶阀湘衡盐化 2014/12/3实用新型45
一种气动阀门反馈装置湘衡盐化 2014/12/3实用新型88
一种离心机下料装置湘衡盐化 2014/12/3实用新型39
一种循环多级连续式水沬除尘装置
湘衡盐化 2014/12/3实用新型16
一种盐硝联产的蒸汽回收方法及装置
湘衡盐化 2015/11/20实用新型60
一种消除管道振动的装置和方法
湘衡盐化 2015/11/20实用新型23
一种降低干燥床粉盐含量的装置
湘衡盐化 2015/11/20实用新型15
一种芒硝冷却装置湘衡盐化 2015/11/20实用新型01
一种采卤泵的后轴承及其冷却装置
湘衡盐化 2015/11/20实用新型19
一种用于输煤采样收集系统的手动控制装置
湘衡盐化 2015/11/20实用新型24
一种便于维修的长轴湘衡盐化 2016/8/3
招股说明书序号
专利类型
申请号-专利号
发明名称申请人申请日实用新型81
一种预防蒸发罐大块盐生成的装置
湘衡盐化 2016/7/20实用新型66
一种固定胶带输送机自动清扫器
湘衡盐化 2016/7/20实用新型28
一种用于输灰仓泵的取压装置
湘衡盐化 2016/7/20实用新型2X
一种用于减少动力气源带水的取压装置
湘衡盐化 2016/7/20实用新型53
一种二级卤水净化烟气输送装置
湘衡盐化 2016/7/20实用新型47
一种用于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的气体输送装置
湘衡盐化 2016/7/20实用新型02
一种膜体上胶装置晶鑫科技 2017/03/31实用新型20
一种胶水混合装置晶鑫科技 2017/03/31实用新型38
一种枕形食盐小包装袋的排气装置
湘衡盐化 2017/04/12实用新型71
一种适用于间歇式混合添加液态添加剂的装置
湘衡盐化 2017/04/12实用新型09
一种膜体贴合装置晶鑫科技 2017/03/31实用新型97
一种包装膜复合涂布装置晶鑫科技 2017/03/31实用新型18
一种双码复合设备晶鑫科技 2017/03/31实用新型8X
一种复合膜生产设备晶鑫科技 2017/03/31实用新型51
一种复合包装膜赋码装置晶鑫科技 2017/03/31实用新型11
一种贴标喷码机晶鑫科技 2017/03/31外观设计87
包装袋(南岳寿盐-黄)湘衡盐化 2016/8/23外观设计26
包装袋(南岳寿盐-白)湘衡盐化 2016/8/23外观设计54
包装袋(雪牌生态盐系列)湘澧盐化 2016/12/23外观设计97
包装袋(活水盐)湘澧盐化 2017/04/07
招股说明书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取得166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
1 湖南盐业
益国用(2012)
第 D07号
海棠路与金山路交叉处东南角
5,750.23
综合用地
出让
2 湖南盐业
常国用(2012转)第 1 号
常德市朗州路
420.24
商业、住宅
出让
3 湖南盐业
桃国用(2011)
第 03831号
桃源县漳江镇莲花湖居委会
470.80
商服用地
出让
4 湖南盐业
桃国用(2011)
第 03832号
桃源县漳江镇莲花湖居委会
531.82
商服用地
出让
5 湖南盐业
桃国用(2011)
第 03833号
桃源县漳江镇莲花湖居委会
832.12
商服用地
出让
6 湖南盐业
桃国用(2011)
第 03834号
桃源县漳江镇莲花湖居委会
1,105.64
商服用地
出让
7 湖南盐业
桃国用(2011)
第 03835号
桃源县漳江镇莲花湖居委会
1,126.94
商服用地
出让
8 湖南盐业
辰国用(2011)
第2904902015号
辰溪县新城八一路
32.12
商住综合
出让
9 湖南盐业
城儒国用
(2011)第 7
-166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中心路
125.00
商业用地
出让
10 湖南盐业
绥国用(2012)
第 0405号
绥宁县长铺镇东征路 55号
126.70
仓储用地
出让
11 湖南盐业
望变更国用2012第 0114号
望城县黄金镇雷锋大道西侧
15,129.50
工业用地
出让
12 湖南盐业
望变更国用2012第 0130号
望城县黄金镇雷锋大道西侧
9,160.70
工业用地
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
13 湖南盐业
浏国用(2012)
第 01876号
浏阳市环城线
929.76
仓储用地
出让
14 湖南盐业
湘国用(2011)
第 033724879号
湘阴县文星镇湘营路与先锋路交汇东南角
2,807.00
办公仓储用地
出让
15 湖南盐业
湘国用(2011)
第 020387649号
湘阴县文星镇先锋路(汇步桥)
800.00
商住用地
出让
16 湖南盐业
东国用(2011)
字第 2000号
衡东县新塘填岳东路 2号
3,548.70
机关团体用地
出让
17 湖南盐业
祁国用[2011]第 2044号
永州市祁阳县浯溪镇新华北路
1,480.30 综合出让
18 湖南盐业
祁国用[2011]第 2045号
永州市祁阳县浯溪镇新华北路
981.14 综合出让
湖南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沅国用(2011)
第 1896号
沅陵县沅陵镇 2号小区辰州东街
2,042.17
综合用地
出让
20 湖南盐业
潭九国用2011第 A01084号
湘潭市九华示范区长潭西线以东,桃李北路以西
10,807.0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资兴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74号
资兴市兴宁镇环城路旁
680.0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资兴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75号
资兴市鲤鱼江镇大兴路旁
65.77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株洲市分公司
湘国用 2014第 072号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1318号
3,756.41
工业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株洲市分公司
湘国用 2014第 095号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1318号
68.74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芷江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67号
芷江县芷江镇火车西站
3,608.00
仓储用地
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湖南盐业张家界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53号
永定区崇文办事处思善桥居委会
1,666.1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岳阳县分公司
湘国用 2014第 165号
岳阳县城关镇天鹅南路西侧
124.10
商务金融用地(企业办公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岳阳县分公司
湘国用 2014第 166号
岳阳县城关镇天鹅南路西侧
1,178.4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岳阳市分公司
湘国有(2014)
第 162号
岳阳市城陵矶
9,341.0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沅江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050号
沅江市书院路 66号
839.6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沅江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051号
沅江市书院路 67号
78.57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永州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09号
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潇湘东路
182.06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永兴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77号
永兴县城关镇大桥北路
482.7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永兴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76号
永兴县城关镇大桥北路
292.5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宜章县分公司
宜国用(2014)
第 1027号
宜章县玉溪镇宜兴路
24.33
城镇住宅
出让湖南盐业宜章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82号
白石渡镇人民路(建设东路)
622.06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宜章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83号
白石渡镇人民路(建设东路)
482.53
仓储用地
出让
38 湖南盐业湘国用(2014)白石渡镇解 634.50 仓储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
宜章县分公司
第 084号放路用地湖南盐业炎陵县分公司
湘国用 2014第 096号
炎陵县霞阳镇井冈西路
1,248.70
仓储、住宅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溆浦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68号
溆浦县卢峰镇团结街
4,219.2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新田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15号
新田县龙泉镇中山路以西(原副食品公司院内)
16.89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新田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16号
新田县龙泉镇中山路以西(原副食品公司院内)
7.46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新田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17号
新田县龙泉镇中山路以西(原副食品公司院内)
7.85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新田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18号
新田县龙泉镇中山路以西(原副食品公司院内)
26.84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新宁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字第 103号
新宁县金石镇松枫路 25号
1,527.12
批发零售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新晃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62号
新晃县中山路 131号
83.28
批发零售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新化县分公司
新国用(2014)
第 G0518号
梅苑开发区望城街 4 号
2,343.60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新化县分公司
新国用(2014)
第 G0519号
梅苑开发区望城街 4 号
321.30 仓储出让
49 湖南盐业新国用(2013)新化县上梅 269.26 工业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
新化县分公司
第 G1400 号镇火车站街二层湖南盐业武冈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字第 100号
武冈市水西门办事处乐洋西路
957.96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武冈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字第 99号
武冈市水西门办事处乐洋西路
158.32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通道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65号
通道双江镇长征中路 46号
417.87
批发零售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通道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66号
通道牙屯堡镇团头一组
1,427.75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桃江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052号
桃花江镇胜利街环北路161号
679.63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桃江县分公司
桃国用(2014)
2783号
桃花江镇迎宾路南侧天子山路西侧
5,063.68
仓储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绥宁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04号
绥宁县长铺镇东正路 55号
201.9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双峰县分公司
双国用(2013)
第 1381号
双峰县永丰镇复兴路 48号
81.20 商服出让
湖南盐业邵阳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97号
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冲街43号
78.50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邵阳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98号
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冲街43号
586.9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邵阳市分公司
邵市国用
(2011)字第
D00145号
邵阳市双清区邵兴路
9,028.40
办公、仓储
出让湖南盐业邵东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07号
邵东县两市镇建设中路
1,125.05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
62 湖南盐业湘国用(2014)邵东县大禾 1,848.70 仓储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
邵东县分公司
第 171号塘街道办事处邵东火车站
用地湖南盐业汝城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89号
汝城县城关镇新建东路
366.5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平江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70号
平江县城关镇北街首家坪
3,434.0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宁远县分公司
湘宁国用〔2012〕第000823号
宁远县舜陵镇水市路349号
325.01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宁远县分公司
湘宁国用〔2012〕第000826号
宁远县舜陵镇水市路349号
251.96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宁远县分公司
湘宁国用〔2012〕第000825号
宁远县舜陵镇水市路349号
105.17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宁远县分公司
湘宁国用〔2012〕第000824号
宁远县舜陵镇水市路349号
66.06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宁乡县分公司
宁(1)国用
(2013)第633

宁乡县白马桥乡凤形社区
4,760.00
工业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南县分公司
南国用(2014)
1291号
南县茅草街镇银河街
3,479.60
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南县分公司
南国用(2014)
1290号
南县南洲镇和街居委会72号
410.90
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汨罗市分公司
湘国用 2014第 167号
汨罗市燎家山S308线西侧(C块)
223.27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汨罗市分公司
湘国用 2014第 168号
汨罗市燎家山S309线西侧(B块)
1,422.0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麻阳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63号
麻阳县高村镇滨河社区一小区富州南里 001 号
1,408.80
批发零售用地
出让
75 湖南盐业娄国用(2014)娄星区万宝 4,650.59 工业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
娄底市分公司
第 14256号镇芭蕉村潭邵路连接线东侧湖南盐业娄底市分公司
娄国用(2013)
第 13668号
娄星区白塘路西侧盐业公司0005栋
301、401土

126.14
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隆回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01号
隆回县桃洪镇盐业路 53号
226.90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隆回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02号
隆回县桃洪镇盐业路 53号
443.7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浏阳市分公司
浏国用(2012)
第 03842号
浏阳市环城线
3,734.62
办公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临湘市分公司
临国用(2014)
第 143号
临湘市市区金桥路
165.02
机关团体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临湘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69号
临湘市市区金桥路
865.93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涟源市分公司
涟国用(2014)
第 140102001号
涟源市车站路 135号
2,149.80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醴陵市分公司
湘国用 2014第 071号
醴陵市阳三街道办事处泉湖路96号
138.00
其它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冷水江市分公司
冷国用(2013)
第 13-29-141号
冷水江市金竹西路
697.20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耒阳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55号
耒阳灶市街办事处五一中路 104 号
1,270.2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耒阳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56号
耒阳灶市街办事处五一中路 104 号
80.1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靖州县分公司
靖国用(2011)
第 1174号
靖州县城环城南路(火车站货坪)
1,694.05
仓储用地
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湖南盐业靖州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60号
靖州县城渠阳镇环城南路(火车站货坪)
3,841.17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江华瑶族自治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10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53号
90.40
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江华瑶族自治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11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53号
633.00
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江永分公司
江永国用
(2014)第746

江永县永阳路 131号
162.00 住宅出让
湖南盐业嘉禾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85号
嘉禾县城关镇中华西路12号
437.1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嘉禾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86号
嘉禾县城关镇中华西路12号
75.43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会同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64号
会同县林城镇中心街
2,379.00
其它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华容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63号
华容县城关镇城乡路
191.90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华容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64号
华容县城关镇城乡路
904.0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洪江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61号
洪江市安江镇新建路119号
627.90
批发零售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衡阳市分公司
衡国用(2014A)第08-08408号
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 23号
617.63
工业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衡阳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54号
衡阳市珠晖区丰收菜园48号
3,415.2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衡东县分东国用(2014)
字第 1207号
衡东县新塘镇文锋北路
657.60
仓储用地
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
公司湖南盐业汉寿县分公司
汉国用(2013)汉寿县龙阳镇龙阳大道
2,458.15
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桂阳县分公司
桂国用(2014)
第 0820号
桂阳县城关镇百花路 22号
315.00
城镇混合住宅
出让湖南盐业桂东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79号
桂东县城关镇湘赣路 27号
422.10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洞口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05号
洞口县洞口镇大正街587号
1,349.60
其它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东安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12号
白牙市镇建设大道
92.42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东安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13号
白牙市镇建设大道
360.58 仓储出让
湖南盐业东安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14号
白牙市镇建设大道
526.95 仓储出让
湖南盐业道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08号
道县道江镇潇水南路西侧
135.65
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慈利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57号
慈利县零阳镇零阳西路058号
3,674.80
工业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城步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106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中心路
193.0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郴州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87号
郴州市苏仙区沿江路
255.45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郴州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88号
郴州市北湖区下猸桥
3,888.7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常宁市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58号
常宁市宜办事处劳动北路
613.30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
114 湖南盐业湘国用 2014 茶陵县思聪 393.30 商务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
茶陵县分公司
第 069号老虎山金融用地湖南盐业茶陵县分公司
湘国用 2014第 070号
茶陵县思聪老虎山
290.3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安乡县分公司
安国用(2012)
第 780号
安乡县深柳镇深柳社区
1,703.0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安乡县分公司
安国用〔2012〕第 778号
安乡县深柳镇深柳社区
98.10
商业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安仁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80号
安仁县城五一中路
918.70
工业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安仁县分公司
湘国用(2014)
第 081号
安仁县城五一中路
58.25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安化县分公司
安国用(2013)
2232号
东坪镇建设居委沿河街
33.96
商服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安化县分公司
安国用(2013)
2230号
东坪镇建设居委沿河街
449.00
仓储用地
出让湖南盐业安化县分公司
安国用(2013)
第 2231号
安化县梅城镇西街
452.00
仓储用地
出让
123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05)
第 464号
会昌县周田镇河下水泵房
80.00 工业出让
124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05)
第 465号
会昌县周田镇新圩村新锋村民小组
533.34 工业出让
125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05)
第 466号
会昌县周田镇新圩村新锋村民小组
373.34 工业出让
126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05)
第 467号
会昌县周田镇新圩村新锋村民小组
127.27 工业出让
127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05)
第 468号
会昌县周田镇教化岽二采区
2,772.00 工业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
128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05)
第 469号
会昌县周田镇下营区茶亭岽
566.00 工业出让
129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05)
第 470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石久村民小组欧壁石
360.00 工业出让
130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05)
第 471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100,348.00 工业出让
131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06)
第 146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137,671.07 工业出让
132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06)
第 053号
会昌县筠门岭镇岗头山
241,206.42 工业出让
133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14)
第 1451号
氟盐化工产业基地纬四路北侧A1地块
6145.65 工业出让
134 九二盐业
会国用(2014)
第 1454号
氟盐化工产业基地纬四路北侧A1地块
6296.81 工业出让
135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96号
津市市大同路
47,658.20 工业出让
136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203号
津市市盐矿路
1,827.30 工业出让
137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98号
津市市盐矿路
2,638.50 工业出让
138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97号
津市市襄窑河路北、果园东
478.80 工业出让
139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204号
津市市果园路北、澧水南岸
44,405.80 工业出让
140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94号
津市市盐矿社区
269,775.30 工业出让
141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201号
津市市盐矿路
22,113.40 工业出让
142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95号
津市市盐矿路
34,987.90 工业出让
143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92号
津市市湘澧盐矿
5,222.30 工业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
144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99号
津市市盐矿路
13,745.60 工业出让
145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200号
津市市盐矿路
4,829.60 工业出让
146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202号
津市市盐矿路
15,593.90 工业出让
147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86号
津市市大同路
3,822.00 综合出让
148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87 号
澧县盐井镇张家场村
43,710.32 工业出让
149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88号
津市市襄阳街 18号
9,066.70 工业出让
150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90号
澧县盐井镇张家场村
180.18 工业出让
151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91号
澧县盐井镇分水岭村
3,242.63 工业出让
152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89号
澧县盐井镇分水岭村
34,255.49 工业出让
153 湘澧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93号
澧县盐井镇张家场村
20.31 工业出让
154 湘衡盐化
衡国用(2012A)第05-15190号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2,492.10
仓储用地
出让
155 湘衡盐化
衡国用(2012A)第05-15191号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53,627.70
工业用地
出让
156 湘衡盐化
衡国用(2012A)第05-15192号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
3,402.10
工业用地
出让
157 湘衡盐化
衡国用(2012A)第05-15193号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
6,881.10
工业用地
出让
158 湘衡盐化
衡国用(2012A)第05-15194号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藕塘村
13,336.10
工业用地
出让
159 湘衡盐化
衡国用(2011A)第05-12757号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
6,042.32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160 湘衡盐化
衡国用(2011A)第05-12756号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
15,986.75
工业用地
出让
招股说明书序号使用权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
取得方式
161 湘衡盐化
湘国用(2012)
第 163号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405,859.50
工业用地
出让
162 湘衡盐化
衡国用(2012A)第05-15189号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34,532.80
工业用地
出让
163 晶鑫科技
长国用(2006)
第 045182号
高开区麓谷 19,721.66
工业用地
出让
164 晶鑫科技
长国用(2005)
第 050401号
岳麓区银盆南路高新区
837.96
工业用地
出让
165 晶鑫科技
长国用(2005)
第 050400号
岳麓区银盆南路高新区
584.50
工业用地
出让
166 晶鑫科技
长国用(2006)
第 030057号
高开区火炬城龙脊路晶鑫住宅小区
215.20
住宅用地
出让
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发
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4、采矿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采矿权共计3处,具体情况如下:
采矿权人矿山名称证号
开采矿种
生产
规模
(万吨/年)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湘衡盐化
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湘衡盐矿
C4302009066120076664
岩盐
248 2023.4.20
出让取得
湘澧盐化
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津市盐矿路湘澧盐矿
C430201026120103906
岩盐
80 2026.07.29
出让取得
九二盐业江西九二盐矿 C3602011016130104267
岩盐
60 2028.10.10
出让取得
另外,2016年 7月 19日,九二盐业通过网上出让方式有偿取得位于江西省贛州市会昌县周田镇的棕田岩盐矿采矿权,出让价款为 3,801.00 万元。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取得采矿权证书。会昌县周田镇棕田盐矿区采矿权的取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出让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形。
六、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
(一)研究开发情况
公司的研发体系和架构主要由湘衡盐化技术分中心、湘澧盐化技术分中心、晶鑫科技术分中心以及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多品种盐研发生产基地构成。
湘衡盐化设立了企业技术中心,同时成立企业科学技术协会。根据工作需要,技术中心和科协的组成人员分布在公司所属的部室、生产厂,技术中心办公室和科协秘书处与科技部同署办公,并以项目为中心,分设了包括采矿及环境保护工程组、热能工程组、化工及制盐工程组、公用工程组以及中心化验室在内的课题组。
湘澧盐化技术(产品)研发中心以盐和盐化工技术开发站、产品研发中心组成,分别由科技规划部和质量部管理负责管理和实施。
晶鑫科技针对新产品开发,构建了以技术质量部人员为主的研发团队,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成立了长沙市塑料软包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于2014年12月获得长沙市科技局批准挂牌。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构架如下:研发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下设四个小组,即设计组、检验组、实验组、试产组。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二)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具有9项核心技术,其技术来源、成熟程度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成熟程度
1 六效蒸发母液回收盐硝联产工艺技术原始创新成熟
招股说明书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成熟程度
2 双井连通及三井连通采卤技术集成创新成熟
3 连通井组多盐层分层对接开采技术集成创新成熟
4 石灰-烟道汽二氧化碳卤水净化工艺方法集成创新成熟
5 多品种食盐增鲜增咸减钠技术原始创新成熟
6 制盐 4组罐生产装置卤水脱氧工艺技术原始创新成熟卤水净化精卤提质,固体悬浮物含量由 200mg/l 下降至 10mg/l以下工艺技术
原始创新成熟
8 环境友好型氯盐融雪剂配方及生产技术原始创新成熟
9 安全环保高效去农残果蔬清洗盐配方及生产技术原始创新成熟
1、六效蒸发母液回收盐硝联产工艺技术
六效蒸发母液回收盐硝联产工艺技术是公司研发的专利工艺,在硫酸钠型卤水盐硝联产生产中,首次推行六效蒸发制盐母液回收盐硝联产工艺技术,吨产品汽耗由原来的0.86吨/吨下降至0.82吨/吨,使得公司生产的能源利用效率大为提
升。公司已取得关于该技术的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名称为硫酸钠型卤水六效蒸发生产盐硝的装置,专利号为ZL2013102658919,专利申请日为2013年6月28日。
2、双井连通及三井连通采卤技术
该技术是公司联合相关单位研发的采矿工艺,通过在水溶钻井开采地下岩盐的过程中,采用一正一斜两井连通,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三井连通,可以增大岩盐矿开采的回采率。
3、连通井组多盐层分层爆破开采技术
该技术是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研发的采卤技术。通过对接井的直井进行探孔,爆破上部盐层,悬浮固井,下中心管,注水建槽形成溶腔。对接井的斜井利用水平井计算模板和测斜成果,确定造斜点,探孔,声幅测井,开窗,定向钻进,下套管,固井,定向水平钻进,与爆破上部盐层的直井进行水平对接,回采卤水。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大幅度提高块段采出率,可将现有的采出率由5%提高至25%以上。该项目的实施可大大地减少井矿盐矿山的新井投入,大大地减少矿山建设投资,不需要新井所必需的建井和建槽时间,有着明显的经济效益;对缓解盐矿资源偏紧的状况,延长矿山寿命,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有着明显的社会效
招股说明书益和环境效益。
4、石灰-烟道汽二氧化碳卤水净化工艺方法
本技术是公司引进合作再创新的卤水净化工艺,系对原卤进行净化处理的一种方法,用以除去卤水中的钙、镁离子;该方法与两碱法相比,通过利用锅炉烟道气中的二氧化碳,既可以减少废气排放,又可以大幅减少纯碱用量。该技术于2012年2月被授予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5、多品种食盐增鲜增咸减钠技术
本技术为公司创新研发的高端品种盐制造工艺,针对人们普遍反映的低钠盐咸度降低和氯化钾带来的苦涩味难题,通过添加香菇、海藻、生姜等天然鲜味物质来提高低钠盐的苦涩味阈值,同时添加增咸因子降低其咸味阈值,以达到增鲜减钠不减咸的目的。
6、制盐4组罐生产装置卤水脱氧工艺技术
本技术为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开发的原盐生产工艺,其在制盐4组罐五效蒸发母液回收盐硝联产生产工艺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进罐卤水实施脱氧技术应用,可同时实现增加系统产量并延缓设备腐蚀。2013年7月10日,该项目获衡阳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7、卤水净化精卤提质,固体悬浮物含量由200mg/L下降至10mg/L以下工艺技

本技术为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开发的原盐生产工艺。本技术通过在石灰-烟道汽二氧化碳法卤水净过程中投入相应的技术措施和检测设备,将目前普遍工艺中的精卤中固体悬浮物含量指标从50~200mg/L精确控制在10mg/L以下,大大缩减了制盐周期,从而降低制盐生产成本。
8、环境友好型氯盐融雪剂配方及生产技术
本技术为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开发的,碳钢腐蚀率和混凝土腐蚀率两个主要技术指标均大大优于国家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通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沈阳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认定,实现了“环保、成本低廉、融雪效果好”的研究
招股说明书目标。
9、安全环保高效去农残果蔬清洗盐配方及生产技术
通过研究果蔬上残留农药的种类及特性,以深井矿盐为主成分,利用氯化钠润湿、扩散、渗透以及杀菌消毒的基本作用,在配方中针对性地提升产品去除农药残留、污渍、细菌、虫卵的功效,且不破坏瓜果蔬菜的营养成分,天然、安全、环保、高效、无二次残留,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大大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检测,本产品去农残效果大大优于国标要求,达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已经雪天技术生产上市。
(三)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进展情况卤水制盐专用阻垢剂原料 T15 的合成及生产应用试验
在小试工作基础上,通过行中间试验,实现工业化应用,验证产品工业实际应用效果,完成项目产品的性能和安全评价,为产品实现工业化生产和推广应用打下基础。
正在进行中列管式换热器强化换热及在线清洗系统
在制盐预热器管内安装强制换热及在线清洗装置,利用循环卤水驱动旋转部件,以改变卤水的层流为紊流状态,强制换热。
正在进行中乳酸菌快速腌制盐研制及生产技术
乳酸菌快速腌制盐是通过选育优良的乳酸菌种,采用先进的冻干粉制备工艺生产直投式蔬菜专用发酵剂,再配合添加保脆剂、缓冲剂、乳酸菌营养剂等成分而获得的快速腌制盐。该产品可应用于蔬菜腌制加工生产,有效缩短发酵腌制周期从 90 天降到 15 天以内,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同时可抑制蔬菜腌制成品中亚硝酸盐等致癌物的产生。
正在进行中
(四)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新技术研发工作,始终将研发作为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技术开发与研究的投入力度,确保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 2015年
研发费用 4,000.12 3,709.47 3,671.70
营业收入 220,399.15 217,563.52 225,883.67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1.81% 1.71% 1.63%
(五)技术创新机制
为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规范技术开发费的管理使用,加强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公司建立并完善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费管理办法》、《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用于加强技术中心管理,推进公司科技进步,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紧密结合,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为调动公司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正加紧完善制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等相关制度,对在科技项目、成果、论文、专利等方面有创新成果的人员给予嘉奖,并为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技术骨干提供技术考察、技术交流会等机会,形成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
公司以培训中心为平台,不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内部培训,加强技术人员创新意识和能力,逐步提升公司科研团队研发能力。公司通过建立与健全技术创新机制,给技术研发人员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将技术创新团队打造成多层次梯队型技术创新研发团队,极大地提升公司创新能力。
七、特许经营权
公司是湖南省唯一的盐业产销一体化企业,湘衡盐化持有工信部颁发的SD-055号《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湘澧盐化持有工信部颁发的SD-054号《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雪天技术持有工信部颁发的DZ-012号《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九二盐业持有工信委于2015年1月14日颁发的SD-033号《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根据工信部于2015年下发的工信部消费[2015]180号文件,目前由工信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盐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食盐批发许可证》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其具体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序号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许可业务范围
1 湖南盐业食盐批字第 18008号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2 常德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29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3 辰溪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68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4 洪江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76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5 怀化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65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6 会同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73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7 靖州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74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8 麻阳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70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9 通道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75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10 新晃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72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11 溆浦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69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12 沅陵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66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13 沅陵县分公司五强溪批发部食盐批字第 18067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14 芷江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71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15 津市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28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16 郴州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46号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17 郴州临武县批发部食盐批字第 18053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18 桂东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49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19 桂阳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47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20 嘉禾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52号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21 汝城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51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22 宜章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54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23 永兴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50号分装、批发、配送食盐、
招股说明书序号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许可业务范围
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24 资兴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48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25 娄底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81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26 双峰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83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27 新化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82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28 新化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85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29 湘潭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05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30 沅江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22号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31 沅江市分公司黄茅洲批发部食盐批字第 18023号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32 东安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59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33 平江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17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34 湘阴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16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35 益阳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20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36 江华瑶族自治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63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37 新田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60号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38 永州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56号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39 宁远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62号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40 茶陵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11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41 炎陵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12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42 桑植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79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43 安仁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55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44 醴陵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06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45 株洲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07号分装、批发、配送
46 攸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10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招股说明书序号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许可业务范围
47 华容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18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48 岳阳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13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49 临湘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19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50 岳阳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14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51 衡阳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38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52 安化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26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53 安化县分公司梅城批发部食盐批字第 18027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54 安化县分公司平口批发部食盐批字第 18104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55 桃江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21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
56 慈利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78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57 张家界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77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58 湘乡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06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59 安乡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30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60 汉寿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36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61 澧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33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62 临澧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32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63 石门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31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64 桃源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34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65 涟源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84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66 娄底市分公司娄星批发部食盐批字第 18086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67 道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61号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
招股说明书序号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许可业务范围

68 江永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64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69 蓝山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57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70 祁阳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58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71 长沙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02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72 宁乡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04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73 浏阳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03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74 衡阳市分公司江东批发部食盐批字第 18039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75 耒阳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42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76 衡东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075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77 祁东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44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78 常宁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45 号
分装、批发、配送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79 城步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94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80 绥宁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95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81 洞口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96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82 隆回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90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83 邵东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88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84 邵阳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87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85 邵阳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91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86 新宁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92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87 武冈市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93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招股说明书序号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许可业务范围
88 新邵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89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89 南县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24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90 南县分公司茅草街批发部食盐批字第 18025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91 汨罗分公司食盐批字第 18015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
92 衡阳市分公司西渡批发部食盐批字第 18041 号
食盐、工业盐、及其它用盐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食盐批字第(湘)180114号
批发食盐
94 湘衡盐化
食盐批字第(湘)180112号
食盐
95 湘澧盐化
食盐批字第(湘)180113号
食盐
96 九二盐业
食盐批字第JXYP201601 号
食用盐
注:根据工信部《关于延长食盐批发许可证证书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有效期的通知》(工信厅消费[2015]180 号),上述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有效期均延长至2018年 12月 31日。
八、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符合 GB/T19001-2008/ISO9001:2008 标准,所属单位均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主要生产企业湘衡盐化、湘澧盐化和九二盐业还通过了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 HACCP认证。公司积极开展各种质量管理评审工作,根据公司产品质量追求卓越的理念,寻求管理体系改进、提升的方式,持续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以期达到最佳绩效。公司针对主要产品的关键性能制定了严格的质量验收标准,并实行《小包盐质量分段考核管理办法》,确保食盐安全。
公司把 ISO9001 质量体系及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地应用于公司产品设计和生产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质量控制体系执行质量控制。所有产品均按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具体产品遵循的质量控制标准如下:
招股说明书产品名称标准备案号
食用盐 GB/T5461-2016 -
海藻碘盐 Q/HNSC0001S-2015 430616S-2015
精制海藻碘盐 Q/HNSC0004S-2015 430619S-2015
低钠盐 Q/HNSC0008S-2013 430318S-2013
精制低钠盐 Q/HNSC0003S-2015 430618S-2015
肠衣盐 QB/T2606-2003 -
绿色加碘精制盐 NY/T1040-2012 -
绿色食品食用盐 NY/T1040-2012 -
腌制盐 Q/HNSC0007S-2013 430317S-2013
海藻鲜味盐 Q/HNSC0011S-2013 43061S-2013
鲜味低钠盐 Q/HNSC0012S-2015 430620S-2015
螺旋藻碘盐 QB2829-2006 -
工业盐 GB/T5462-2015 -
粉状工业盐 Q/OYAF010-2015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湘质技监 2015200号
融雪盐 Q/OCYD002-2013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湘质技监 2013175号
沐浴盐乳 Q/OCYD001—2013 湘质技监 2013161号
果蔬清洗盐 Q/OCYD003—2013 湘质技监 2014165号
工业无水硫酸钠 GB/T6009-2014 -
饲料添加剂氯化钠 GB/T23880-2009 -
饲料添加剂硫酸钠 Q/EEAT002-2014 企业标准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始终遵循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按照绿色环保、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严格实施标准化管理,建立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形成了齐备、准确、可靠、实用的原始记录和基础台账。制定了《质量管理办法》、《质量分段考核管理办法》、《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质量管理制度。对盐产品的内部质量定期监控。每季度抽送样品到省级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监督检验,以确保盐产品的产品质量。公司盐业生产子公司每天每批次均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对小包盐生产加工企业及经销单位定期进行质量考核,其考核结果与当年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公司多次组织不同层次的“全面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招股说明书公司所属单位均设有质量管理部门和检测化验室,并配备了高性能的检测仪器,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分光光度计、酸度仪、白度仪、快速自动量热仪、自动定硫仪、恒温干燥箱、马弗炉、各种称量天平、粉碎机、振筛、智能电子拉力试验机、热封仪、拉力试验机、微电脑压缩强度试验机等设备、仪器,建立了完整详细的检测记录台账,保证生产所涉及原辅材料、成品及各项工艺指标得到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重大法律纠纷。
(三)质量方面所获荣誉
公司“雪天”牌精制盐为湖南省名牌产品。“雪天”牌注册商标连续 9 年被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2011年 5月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为“全国驰名商标”。
湘衡盐化公司“天鹅”牌商标被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天鹅”牌工业盐、食用盐被授予湖南省名牌产品称号。公司先后获得“全国轻工业博览会银奖”、“国家级绿色矿山创建单位”、“省高新技术企业”、“省产品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系发起设立,轻盐集团盐及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的经营业务和资产全部进入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后,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和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具备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采矿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三)财务独立情况
招股说明书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均系专职工作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兼职的情况。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独立支配自主资金和资产,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不存在控股股东任意干预公司资金运用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公司分权管理与监督职能,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职能,定员定岗,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公司各职能部门均独立履行其职能,独立开展日常经营活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体系、生产体系、销售体系和研发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发生过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资产、机构、人员、财务和业务方面的描述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同业竞争情况
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情况
1、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轻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轻盐集团主要从事盐及相关化工产业投资,国家允许的实业投资及创业投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等业务,这些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并不相同或近似,因此轻盐集团与发行人并不存在同业竞争。
2、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轻盐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虽然存在经营范围与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业务有相同或类似之处,但并无实质经营,均未独立开展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性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但在非盐贸易方面,开门生活曾于 2015 年度以及 2016 年 1-4 月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自 2016 年 4 月以后,开门生活转型为电商平台,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如下表所示:
关联方名称报告期内曾存在过相同或近似的经营范围现状
轻盐集团
盐及相关化工产业投资,国家允许的实业投资及创业投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化产品、电化学产品、工业微生物、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工程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化工原料、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金属材料;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中介);餐饮、旅馆、旅游及娱乐项目的投资;自有房屋租赁;提供经济信息(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信息)咨询。
从事股权投资相关业务
开门生活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塑料制品、包装物料、日杂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器、文化产品、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陶瓷、农牧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矿产品、汽车配件、针纺织的材料、金属材料、工艺美术品、机电设备、服装、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工业盐的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货物打包、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新材料、节能从事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服务
招股说明书关联方名称报告期内曾存在过相同或近似的经营范围现状
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轻工研究院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日用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电工器材;研究、开发食品生产技术、电子技术并提供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及代理发布。
从事日化产品的研究、开发
雪天精化
98.5%避蚊胺、98%驱蚊酯、电池、电化学产品、
清凉剂、驱蚊制剂、香料的生产、销售;精油萃取;食品、工业微生物制品的研究;提供本企业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从事避蚊胺、驱蚊酯等日化产品的生产、销售
轻盐食品
省内外食品企业、生物工程企业及其他企业的收购、兼并、重组及控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相关业务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避免同业竞争而出具的承诺
轻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轻盐创投、轻盐技术、轻盐食品、轻工研究院、雪天精化均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三、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关于关联方的披露要求,本着充分披露原则,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披露如下: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名称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与公司的关系
湖南省国资委--公司实际控制人
轻盐集团有限公司
从事盐的开采、加工及其相关的化工业务、食品批发零售业务、塑料制品业、陶瓷制品业、医疗服务业;盐及相关化工产业投资,餐饮、旅馆、旅游及娱乐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资产经营管理(以上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提供经济信息公司控股股东
招股说明书关联方名称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与公司的关系
咨询;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日化产品、电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食品、工业微生物、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工程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中介);自有房屋租赁;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健康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轻盐集团外,不存在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
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四)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四)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五)持有对发行人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
份的股东
公司名称备注
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九二盐业股东,持股 30%
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23 日,系自然人吴龙彬独资公司。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 3,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 27 楼 09-11 室。经营范围是企业自有资金
招股说明书投资;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关联方还包括: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其中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联自然人名称
轻盐集团任职主要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冯传良董事长、党委书记湖南盐业董事长-
李志勇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湖南盐业副董事长-
康云彪董事、党委委员湖南盐业董事、总经理-
陈军职工董事、工会主席无-
邓放明外部董事湖南农业大学教授-
廖斌外部董事
湖南兆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董事长、总裁
-
齐大峰外部董事上海集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CEO -
周宇君外部董事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颜军外部董事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负责人
-
陈伟董事会秘书轻盐创投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谢军监事会主席湖南省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实际控制人
潘小青监事
湖南省国资委监事会二办事处处长
实际控制人
罗建来监事
湖南省国资委监事会二办事处副处长
实际控制人
彭轶监事湖南盐业监事-
招股说明书湖南省国资委监事会二办事处主任科员
实际控制人
何新职工监事轻盐新阳光党支部书记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汪俊
职工监事、纪检监审部副部长
无-
杨正华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无-
潘桂华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轻盐资产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徐宗云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开门生活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毛育新副总经理无-
文建波总经济师轻盐新阳光执行董事、总经理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刘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无-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关联方还包括: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其中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四、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交易对象交易性质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开门生活采购非盐商品- 3,376.43 8,403.99
雪天精化采购原材料- 3.47 1.20
造纸研究所采购包装物 163.97 - 77.96
龙牌股份采购非盐商品 144.61 33.98 -
湖南轻工盐业集团技术采购阻垢剂 35.83 --
招股说明书交易对象交易性质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中心有限公司
纺织设计院采购劳务 21.98 --
合计 366.39 3,413.88 8,483.14
报告期内,与其他无关联关系供应商的交易价格相比,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价格适中,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2015 年及 2016 年,湖南盐业各销售分公司从开门生活采购的非盐产品主要为油、酒、味精、米以及各种食品、饮料,用途是利用湖南盐业的盐产品配送渠道,最终销售给公司的盐产品客户。湖南盐业本身的非盐贸易中的油、酒、味精、米等产品,如开门生活有集中采购优势的,由开门生活统一进行集购,降低采购成本,开门生活在集采的同时如有其他客户需要上述产品时,会一并进行采购,再对外销售,但这部分由开门生活对外销售的比例极低,2015 开门生活总销售金额为 8,575.05万元,其中向湖南盐业销售的金额为 8,403.99万元,占开门生
活总销售金额的 98.01%;2016年开门生活总销售金额 4,899.12万元,其中向湖
南盐业销售的金额为 3,376.43 万元,占开门生活总销售金额的 68.92%。2015
年及 2016 年与湖南盐业的非盐贸易业务有一定的重叠,但占比较小,且对于销售给湖南盐业与第三方的销售价格对比后,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转移利润情形。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交易对象交易性质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龙牌股份销售盐产品 252.51 252.52 96.36
开门生活销售盐产品 0.47 1.41 0.29
开门生活销售非盐商品 11.36 1.12 342.58
轻盐集团销售盐产品 2.02 1.98 1.21
轻盐集团销售非盐商品 28.55 0.33 -
晶鑫物业销售盐产品 0.22 - 1.16
晶鑫物业销售非盐商品 0.98 0.88 3.41
轻盐食品销售盐产品 0.09 0.31 0.07
轻盐食品销售非盐商品 0.50 1.65 0.07
轻盐技术销售盐产品- 0.21 0.05
轻盐技术销售非盐商品- - 0.03
招股说明书交易对象交易性质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轻盐新阳光销售盐产品- 0.27 -
雪天精化销售盐产品 1.48 -
轻盐宏创销售盐产品 0.04 0.99 -
轻盐宏创销售非盐商品 1.13 3.41 -
轻盐资产销售非盐商品 4.71 0.61 -
轻盐创投销售非盐商品 0.69 --
轻工研究院销售非盐商品 1.19 --
纺织设计院销售盐产品 0.21 --
纺织设计院销售非盐产品 0.58 --
合计 305.25 267.16 445.23
报告期内,与其他无关联关系客户的交易价格相比,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价格适中,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3、关联租赁
(1)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租赁收益定价依据
2017年度确认租赁费
2016年度确认租赁费
2015年度确认租赁费
轻盐集团
湖南盐业
房产 2013/1/1 2017/12/31
市场定价
357.90 357.90 375.80
晶鑫物业
湖南盐业
房产 2013/1/1 2015/12/31
市场定价
-- 10.00
晶鑫物业
雪天技术
房产 2013/1/1 2015/12/31
市场定价
-- 10.00
轻盐资产
雪天技术
房产 2016/1/1 2017/12/31
市场定价
7.71 7.69 -
合计----- 365.62 365.59 395.80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租赁价格均参照市场定价执行,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2)租赁房产情况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期间用途湖南盐业轻盐集团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716066678号
2,300.00
2017 年 1 月至 2017年 12月
办公
湖南盐业常德分深柳镇字 5,009.46 办公
招股说明书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期间用途
公司 A0011229 及综合澧房权证澧阳镇字第712001455号
汉房字第 0001197号
汉房字第 0010033号
常(汉)房权证汉字第 0102073号
桃房权证桃字第41553号
桃房权证桃字第41552号
石房权证石门字常房权农字第0175号
汉房权证汉字第01032号
12,488.98 仓储
汉房权证汉字第00906号
汉房字第 0010035号
汉房权证国字第00233号
汉房字第 0010034
桃房权证字第002237号
桃房权证字第002238号
桃房权证字第002239号
桃房权证桃字第41550号
桃房权证桃字第47191号
桃房权证桃字第47211号
桃房权(陬)字00876号
澧国用(2012)第
招股说明书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期间用途
823 号
澧国用(2012)第
822 号
澧国用(2012)第
821 号
澧房权证澧阳镇字第712001431号
澧房权证澧阳镇字第712001456号
临房权证合口镇字第 02266号
临房权证合口镇字第 02864号
临房权证合口镇字第 02865号
临房权证安福镇字第 17687号
临房权证合口镇字第 02265号
石房权证楚江字第 00036718号
石房权证楚江字第 00036719号
石房权证石门字第 0054955号
石房权证楚江字第 00039566号
常房权字第024983号
常房权字第024979号
常房权字第024974号
常房权字第024977号
常房权字第024975号
常房权字第024980号
常鼎房权字第甲-0880号
招股说明书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期间用途
常鼎房权字第甲-0881号
常鼎房权字第甲-0882号
常鼎房权字第甲-0883号
常房权字第024981号
湖南盐业津市分公司
津字第 003183号
2,801.39
办公及综合
津房权证城北字第 004678号
津字第 003034号 1,417.10 仓储
湖南盐业岳阳分公司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 296032号
1,927.89
办公及综合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 296034号
岳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 041418号
临房权证五里区字第 00057608号
2,590.19 仓储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 296033号
岳市房字第甲09908号
湖南盐业怀化分公司
怀房权证鹤城字第 00105641号
3,582.00
办公及综合
通道房权证双江字第711001480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1001447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6001094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6001095号
芷房权证芷江字第 00039995号
溆浦县房权证卢峰镇字第711002565号
麻房权证 2011 字第 1468号
招股说明书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期间用途
溆浦县房权证卢峰镇字第711002562号
洪房权证洪江区字第711000947号
8,202.00 仓储
洪房权证洪江区字第711000944号
洪房权证洪江区字第711000946号
洪房权证洪江区字第711000945号
辰房权证火马冲字第711001440号
辰房权证火马冲字第711001441号
辰房权证火马冲字第711001442号
辰房权证火马冲字第711001443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1001445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1001444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1001447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1001448号
辰房权证辰阳镇字第711001439号
怀房权证产权中心字第 716009700号
怀房权证产权中心字第 716009701号
会房权证林城镇字第 00016941号
晃房权证新晃字第 00030497号
芷房权证芷江字第 00039994号
招股说明书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期间用途
溆浦县房权证卢峰镇字第711002557号
沅房权证城区字第 00015486号
湖南盐业湘潭分公司
潭房权证湘潭市字第 258168号
3,800.00
办公及综合
潭房权证岳塘区字第 2014020069号
1,765.95 仓储
潭房权证岳塘区字第 2014019606号
潭房权证雨湖区字第 2014019452号
湖南盐业益阳分公司
沅房权证琼湖字第 709000596号
10,710.46
办公及综合
安房权证东坪镇字第713003834号
安房权证东坪镇字第713003833号
南房权证南洲镇字第 1009249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 712001157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 712001156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 714005615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 714005627号
4,791.46 仓储
桃房权证马迹塘镇字第 714003297号
招股说明书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期间用途
桃房权证马迹塘镇字第 714003298号
安房权证平口镇字第714002833号
益房权证赫山字第 714006116号
益房权证赫山字第 714006111号
益房权证赫山字第 714006112号
益房权证赫山字第 714006113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 714005612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 714005613号
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 714005614号
南房权证南洲镇字第 1009250号
南房权证南洲镇第 00014275号
湖南盐业张家界分公司
桑房证字第
426.00
办公及综合
468.00 仓储
湖南盐业长沙分公司
宁房权证玉潭字
880.00 仓储
湖南盐业株洲分公司
株房权证株字第
400.00
办公及综合
茶房权证茶字第1011584号
3,080.26 仓储醴房权证阳三办
字第 06825号
醴房权证阳三办
招股说明书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证编号租赁面积(㎡)租赁期间用途
字第 06823号
醴房权证阳三办字第 06824号
株房权证株字第1000378781号
2 雪天技术
轻盐资产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00264639号
2,175.00
2017 年 1 月至 2017年 12月
仓储及综合
(3)关联租赁的备案情况
怀化市房屋租赁事务所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0002823),湖南盐业怀化分公司向轻盐集团租赁的怀化市鹤城区天星西路 2
栋(房产证号为:00105641,租赁期限为: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日),租赁合同已办理登记备案。
津市市房地产管理局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出具《房屋租赁登记证》(津房租证第 JY0002 号),湖南盐业津市分公司向轻盐集团租赁的津市市九澧大道盐业公司 5栋(房产证号为:004678,租赁期限为壹年),租赁合同已办理登记备案。
除上述租赁合同外,其他关联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在报告期内的关联租赁中,出租方拥有租赁物业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权将该等租赁物业出租给承租方。虽然部分租赁合同没有备案,但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未进行房屋租赁备案,可能会被处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但是未进行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而,未进行备案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4、其他关联交易
(1)代收代付水电费
单位:万元
收款方付款方定价依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湖南盐业轻盐创投按实际代付金额-- 8.51
湖南盐业轻盐新阳光按实际代付金额-- 7.35
合计-- 15.86
招股说明书上述关联交易为湖南盐业代收代付水电费。
(2)湖南盐业向晶鑫物业支付物业费
单位:万元
服务类型定价依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物业费市场定价 209.52 215.19 237.28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资金拆借基本情况
(1)借入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关联方借入资金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①轻盐集团报告期内曾发行两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包括用于归还子公司银行借款。发行人根据相关募集文件约定,从轻盐集团借入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②发行人从轻盐集团借入资金作临时周转。
报告期各年度借入资金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期初余额借入金额归还金额期末余额
加权平均借入天数
利息支出
资金用途
利息支付情况
2015年度
轻盐集团 20,000.00 5,000.00 25,000.00 - 94.78 435.73
期初 2亿元为利用中票募集资金置换贷款
按照2014年7月轻盐集团发行的 5年期中期票据的利率 6.7%计
提并支付利息
本期新增 5,000万元用于临时周转
参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计提并支付利息
2016年度
招股说明书轻盐集团- 30,000.00 14,307.80 15,692.20 122 472.99
利用中票募集资金置换贷款
按照2016年8月轻盐集团发行的“5+N”年期中期票据利率 4.35%
并参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后确定的 4.75%
计提并支付利息
2017年度
轻盐集团 15,692.20 - 15,692.20 - 89 173.24
利用中票募集资金置换贷款
按照2016年8月轻盐集团发行的“5+N”年期中期票据利率 4.35%
并参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后确定的 4.75%
计提并支付利息
注:加权平均借入天数=/n ni i ii i???(借入资金借入天数)借入资金
(2)借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借出资金主要是用于短期或临时的周转,报告期各年度借出资金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期初余额
借出金额归还金额
期末余额
加权平均借出天数
利息支出
资金用途
利息支付情况
2015年度
招股说明书轻盐集团- 27,700.00 27,700.00 - 136.52 616.51
短期资金周转
参考同期公司借入资金的成本计提并收取利息
轻盐创投- 20,000.00 20,000.00 - 7.5 18.13
临时资金周转
参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成本计提并收取利息
2016年度
轻盐集团- 21,000.00 21,000.00 - 26.48 60.69
临时资金周转
参考本期向轻盐集团借入资金的成本计提并收取利息
注:加权平均借出天数=/n ni i ii i???(借出资金借出天数)借出资金

②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资金拆借行为经公司内部审批,但 2013 年-2016 年关联方资金拆借未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3年 1月 1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进行了确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 年 12月 31日期间发生的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进行了确认。确认公司 2013年度至 2016年度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
③资金拆借的利息支付情况
招股说明书公司与轻盐集团按照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提利息,在拆借资金回笼时进行利息的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具体利息结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象交易性质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轻盐集团利息收入- 60.69 616.51
轻盐创投利息收入-- 18.13
轻盐集团利息支出 173.24 472.99 435.73
④是否违反《贷款通则》的相关情况
《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 1 倍以上至 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但根据 2015年 9月 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 号)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 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自 2015 年 9月 1日起,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被有条件的认定为有效,且收取合理范围内的利息也得到了人民法院的认可。
根据上述规定,2015 年 9 月 1 日之前,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不符合《贷款通则》之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鉴于目前行政处罚的时效已过,因此不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发行人与其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用于日常经营,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因此自 2015 年 9 月 1 日以来发行人与其关联方进行上述资金拆借的行为有效,属于合法行为。⑤发行人对向关联方实施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性资金使用行为的内部控制措施和执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中对包括向关联方实施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性资金使用行为
招股说明书在内的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应就关联交易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还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更加详尽的规定。
2015 年度的资金拆借,未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3年 1月 1日至2015年 12月 31日期间发生的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进行了确认。
2016 年度的资金拆借,未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6 年 1月 1日至 2016 年 12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进行了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能够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交易对象交易性质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轻盐新阳光购买房产-- 5,288.68
轻盐集团股权转让-- 900.00
轻盐集团购买固定资产- 3.28 -
开门生活销售固定资产- 1.36 -
2015 年与轻盐新阳光的关联交易为公司预付的时代阳光大道办公楼房款,公司按照市场价格签订了购房合同。
(三)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名称被担保方名称
最高担保限额(元)
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轻盐集团湘衡盐化 50,000,000.00 2012/1/10 2016/12/10
轻盐集团湘衡盐化 120,000,000.00 2013/9/10 2015/1/7
1、2011 年 12 月 22 日,轻盐集团与农业银行衡阳江东支行签订
43100120110052421 号《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湘衡盐化在农业银行衡阳江
招股说明书东支行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4301042010124 号借款合同提供保证,保证金额为 5,000.00 万元,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
年。截至 2016年 12 月 10日,湘衡盐化已归还该笔银行贷款。
2、2013年 8月 26日,轻盐集团与农业银行衡阳分行签订 4310052013002922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湘衡盐化在农业银行衡阳分行的借款提供保证,保证金额为 12,000.00 万元,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 2013 年 9 月 10 日到
2017 年 9 月 10 日。此保证合同在 2015 年 1 月 7 日已经终止,合同项下借款由湖南盐业与农业银行衡阳分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招股说明书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 年 12月 31日 2015 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
湖南开门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8,199.40 1,409.97 513,138.02 26,181.90 2,519,674.50 125,983.73
应收账款
广州市小山投资有限公司
---- 24,031.00 24,031.00
预付款项
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5,452.23 ---
预付款项
湖南开门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2,508,066.93 -
预付款项
湖南省造纸研究所有限公司
---- 564,411.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南轻盐新阳光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2,886,767.67 - 52,886,767.67 -
合计 28,199.40 1,409.97 53,405,357.92 26,181.90 68,502,951.60 150,014.73
招股说明书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付账款轻盐新阳光-- 20,000.00
应付账款开门生活- 3,509,173.42 -
应付账款轻盐技术 264,200.00 59,350.43 -
应付账款纺织设计院 62,400.00 --
其他应付款轻盐集团 1,095,391.10 3,579,047.63 242,046.20
其他应付款晶鑫物业 523,809.52 --
其他应付款轻盐新阳光-- 18,443.86
其他应付款开门生活- 3,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轻盐资产 50,000.00 50,000.00 -
长期应付款轻盐集团- 156,922,036.25 -
应付股利轻盐新阳光- 42,986.82 -
预收款项晶鑫物业- 4,257.58 -
(五)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及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
措施
1、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股东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1、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无异议;2、确认
公司 2013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期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
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1、《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1)对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无异议;(2)确
认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招股说明书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2、《关于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策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公允性。此外,轻盐集团、轻盐创投就减少和规范与湖南盐业的关联交易,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各董事简历如下:
冯传良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湖南轻工高等专科成教中心副主任,湖南轻工高等专科成教中心主任,轻盐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轻盐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轻盐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轻盐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轻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轻盐集团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轻盐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轻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轻盐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轻盐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其中,2011 年 12 月至 2013年 12月兼任湖南盐业董事、总经理。现任湖南盐业董事长,轻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志勇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历任湖南省轻工建设公司团委书记、项目经理、工程处处长、党支部书记,湖南省轻工业厅团委书记,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行政处副处长,湖南省陶瓷研究所党委书记,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房产开发部部长兼轻工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轻盐集团董事兼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轻盐集团董事兼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轻盐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轻盐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湖南盐业副董事长,轻盐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苏德辉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招股说明书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湖南省金环进出口总公司秘书科长、进出口部副经理、经营管理办副主任、体改办副主任,湖南省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轻盐集团证券部负责人,轻盐集团办公室主任,轻盐集团党委委员、董事、总法律顾问。
其中,2011年 12月至 2013年 9月兼任兼湖南盐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3年 10月至 2015年 12月兼任湖南盐业总经理。2015年 12月至 2016 年 5月任轻盐集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湖南盐业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轻盐集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现任湖南盐业董事,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湖南发展高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石文华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第五分析室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湖南省发改委北京联络处项目部主任,湖南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部门副经理,湖南省经建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主任。现任湖南盐业董事,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办公室主任、招商湘江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康云彪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历任湘衡盐化助理工程师、人事科副科长、科长,衡阳天鹅轻化有限公司经理,湘衡盐化副矿长,轻盐集团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湖南省轻工供销公司第一副总经理,郴州市盐业分公司总经理,湘衡盐化矿长,轻盐集团党委委员、湖南盐业副总经理,轻盐集团党委委员、总经济师、九二盐业董事长。
现任湖南盐业董事、总经理,轻盐集团党委委员、董事。
杨胜财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贵州省盐业公司财务科办事员,贵州省盐业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湖南盐业监事。现任湖南盐业董事,贵州盐业总经理助理,贵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贵州渝黔盐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铜仁荣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斌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现任湖南盐业独立董事,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招股说明书曾担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建钢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湖南省清产核资办副主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统计评价处处长,湖南财信控股公司副总经理,财政部财科所财政历史研究室主任,财政部财科所综合政策研究室主任,财政部财科所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湖南盐业独立董事,深圳王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邦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东莞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正德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1993 年 6 月至今,湖南大学任教。现任湖南盐业独立董事,湖南大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监事会成员
李名辉先生,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湖南省轻工业厅人事教育处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副处级干部,岳阳造纸厂厂长助理,岳阳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轻盐集团审计部主任、审计部部长、监察审计部部长、高级总裁。现任湖南盐业监事会主席。
彭轶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湖南省国资委资本合作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现任湖南盐业监事,湖南省国资委监事会二处主任科员。
周金扬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广西盐业平果支公司财务股长,广西盐业百色分公司财务科长,广西盐业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长、总会计师。现任湖南盐业监事,广西盐业公司总会计师、财务部长。
刘发云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历任湘衡盐矿宣传部副部长、宣传部部长、热电分厂党支部书记、质量管理部部长、党群部部长。现任湖南盐业职工监事,湘澧盐化党委副书记、
招股说明书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童海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先后在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盐业等单位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现任湖南盐业监事,广东盐业部门副职、广东广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三)高级管理人员
康云彪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具体简历情况详见本节“一、(一)
董事会成员简介”。
李智诚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历任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岩土工程部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副经理、经理,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副院长、工会主席,湖南众鑫物业公司董事长,湖南盐业常德盐业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湘衡盐化党委书记、副矿长,湘衡盐化董事长,轻盐集团办公室主任,轻盐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湖南盐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战略发展部部长。
王哈滨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轻盐集团运销部副科长、科长、运销部副部长,生产运销部副部长、部长,湖南盐业长沙市分公司总经理,轻盐集团总经理助理,湖南盐业市场管理部部长。现任湖南盐业副总经理。
陈全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历任轻盐集团副科级干部、湖南省轻工干部中专学校校长助理、副校长、校长,轻盐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委干部部副部长)、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监察审计部部长、纪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湖南盐业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湖南盐业副总经理兼审计部部长。
李瑛女士,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轻盐集团职工培训中心财务科科长、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湖
招股说明书南盐业财务管理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现任湖南盐业财务总监兼财务管理部部长。
(四)核心技术人员
吴荣都先生,1965年9月出生,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化工工艺专业,学士学位,工程师职称。主持了30万吨盐硝联产项目技改工作、60万吨盐的节能改造工作,有多年生产技术管理的经历,“五效蒸发母液回收法联产工艺”获衡阳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是“一种制盐系统真空脱氧方法”和“硫酸钠型卤水六效蒸发生产盐硝的装置”发明专利的发明人,现任九二盐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昌武先生,1964年5月出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工程师职称,能源环保协会节能评估师。主持与荷兰阿克苏公司合作完成石灰烟道法卤水净化节能降耗与提高产品品质工程,是“卤水净化废渣生产轻质碳酸钙的方法及二级反应桶”、“一种制盐蒸发罐盐腿装置”和“硫酸钠型卤水六效蒸发生产盐硝的装置”发明专利的发明人,现任湘衡盐化副总经理。
邓盛余先生,1966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地质系探矿工程专业,工学学士,探矿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主持或参与了多项盐矿开采课题研究,其中利用电潜没泵开采失闭溶腔岩盐技术,采用黑梯熔铸爆破分层开采复盐层的研究通过科技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验收,确定为国内领先技术,并获两项专利;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倾斜薄盐层矿床开采布井方法浅析”、“盐井爆破”、“盐井爆破技术的应用研究”等论文,现任湘衡盐化副总经理。
张胜先生,1967年6月出生,毕业于郑州轻工学院制冷专业,工程师职称。
2002-2003年主持完成冷冻提硝系统改造,引进螺杆式压缩机和蒸发式冷凝器;2013年主持完成工业无水硫酸钠7万吨/年蒸发装置改造;2011-2012年参与《湖南省湘澧盐化60万吨/年盐硝联产节能环保工程》项目,并主持完成卤水净化工程和散湿盐在线生产改造;2014年主持完成矿山1000米PE管输卤管线改造;2015年主持完成5万吨/年小包多品种盐在线工程改造;2015年主持完成1#锅炉电-袋联合除尘系统、高压电机变频器、灰飞返烧系统改造及35KV升压站改造工程,现任湘澧盐化副总经理。
招股说明书杨卫先生,1972年10月出生,湖南省衡山市人,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职称,湘潭大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多次参与和组织了各类制盐生产装置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有丰富的制盐生产,矿山采卤,能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方面的研发与改造经验。“石灰烟道气法卤水净化工艺技术”获得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是“一种制盐系统真空脱氧方法”、“硫酸钠型卤水六效蒸发生产盐硝的装置”和“一种制盐蒸发罐盐腿装置”发明专利的发明人,现任九二盐业总工程师。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姓名职位本届任职起始日
冯传良董事长 2014年 12月 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李志勇副董事长 2014年 12月 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苏德辉董事 2014年 12月 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石文华董事 2014年 12月 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康云彪董事 2016年 4月 13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杨胜财董事 2014年 12月 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李斌独立董事 2015年 12月 2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罗建钢独立董事 2015年 12月 2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熊正德独立董事 2015年 12月 2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李名辉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2014年 12月 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彭轶监事 2015年 6月 17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周金扬监事 2014年 12月 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刘发云职工监事 2014年 12月 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童海监事 2014年 12月 9日至 2017年 12月 8日
注:本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已于2017年12月8日届满,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备换届工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中,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工作顺利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也相应顺延。在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
招股说明书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
间的关系及兼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
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均不存在配偶关系或亲属关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
公司的关系
冯传良董事长轻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控股股东
李志勇副董事长轻盐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控股股东
苏德辉董事
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关联方
湖南发展高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石文华董事
招商湘江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关联方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办公室主任无
康云彪
董事、
总经理
轻盐集团董事、党委委员
控股股东
杨胜财董事
贵州盐业总经理助理股东
贵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招股说明书姓名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
公司的关系
贵州渝黔盐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关联方
铜仁荣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李斌独立董事湖南大学教授无
罗建钢独立董事
邦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方
东莞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联方
深圳王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方
熊正德独立董事湖南大学
教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彭轶监事湖南省国资委主任科员
实际控制人
周金扬监事广西盐业总会计师、财务部长股东
刘发云职工监事湘澧盐化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子公司
童海监事
广东盐业部门副职股东
广东广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关联方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任职对外投资企业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石文华董事
长沙市厚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1.02 19.40
湖南厚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20 1.0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姓名公司职务 2017年税前薪酬(万元)
冯传良董事长 58.40
李志勇副董事长-
苏德辉董事-
石文华董事-
康云彪董事、总经理 46.72
招股说明书姓名公司职务 2017年税前薪酬(万元)
杨胜财董事-
李斌独立董事 8.00
罗建钢独立董事 8.00
熊正德独立董事 8.00
李智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3.80
王哈滨副总经理 43.80
陈全胜副总经理 43.80
李瑛财务总监 43.80
李名辉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52.56
彭轶监事-
周金扬监事-
刘发云职工监事 18.00
童海监事-
吴荣都九二盐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30.00
赵昌武湘衡盐化副总经理 26.25
邓盛余湘衡盐化副总经理 26.25
张胜湘澧盐化副总经理 18.00
杨卫九二盐业总工程师 22.5
注:在辅导期间,经规范,外部董事李志勇、苏德辉从2016年6月开始不再从发行人处领取工资。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签订的合同
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都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未与公司签订其他协议。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化情况
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


职务
报告期期初董事会构成
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2015年 12月 29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6年 4月 13日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长冯传良冯传良冯传良
董事李志勇李志勇李志勇
董事苏德辉苏德辉苏德辉
董事郭志宏郭志宏康云彪
董事石文华石文华石文华
董事杨胜财杨胜财杨胜财
独立董事-李斌李斌
独立董事-罗建钢罗建钢
独立董事-熊正德熊正德
报告期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冯传良、李志勇、苏德辉、郭志宏、石文华、杨胜财。
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股东大会决议,选举李斌、罗建钢、熊正德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6年3月21日,因个人原因郭志宏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01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康云彪为公司董事。
2016年4月13日至今,公司董事未发生变化,董事会成员为:冯传良、李志勇、苏德辉、石文华、康云彪、杨胜财、李斌、罗建钢、熊正德。
(二)监事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监事会成员为:李名辉、刘发云、蓝珺、童海、周金杨。
2015年5月26日,蓝珺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201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蓝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增选彭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15年6月17日至今,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化,监事会成员为:李名辉、刘发
招股说明书云、彭轶、童海、周金杨。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职务
报告期期初高管构成
报告期内变动情况(2015年 12月 14日)
总经理苏德辉康云彪
财务总监杨正华李瑛
董事会秘书李智诚李智诚
副总经理刘桢李智诚(兼任)
副总经理徐宗云王哈滨
副总经理潘桂华陈全胜
副总经理龙江虹
副总经理杨正华(兼任)
报告期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苏德辉、副总经理刘桢、徐宗云、潘桂华、龙江虹、杨正华,财务总监杨正华,董事会秘书李智诚。
2015年12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作出决议,苏德辉、杨正华、徐宗云、刘祯、潘桂华、龙江虹均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相应职务,聘任康云彪为公司总经理,李智诚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哈滨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全胜为公司副总经理,李瑛为公司财务总监。
2015年12月14日至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分别为:总经理康云彪,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智诚,副总经理王哈滨、陈全胜,财务总监李瑛。
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公司治理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
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总经理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
公司自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独立有效地运作,没有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自成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1、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监事,决定公司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招股说明书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的下列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⑤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①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作出决议;
②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
③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招股说明书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
1 2011.12.15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 2012.4.27 2011年度股东大会
3 2012.9.6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 2013.4.26 2012年度股东大会
5 2013.12.10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6 2014.4.25 2013年度股东大会
7 2014.9.29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8 2014.12.26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9 2015.6.17 2014年度股东大会
10 2015.12.29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1 2016.3.4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2016.4.13 2015年度股东大会
13 2017.3.17 2016年度股东大会
14 2018.1.6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11年12月15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13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修订。
自公司成立以来,董事会运行规范,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
招股说明书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审批除第十条第(十一)外的所有对外担保事项;
(9)有权审批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担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0)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按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3)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5)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6)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招股说明书
(17)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8)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提请董事会予以罢免;
(19)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2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二次,时间由董事长确定并负责召集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在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的,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在需要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招股说明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
1 2011.12.15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11.12.27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12.2.24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4 2012.3.30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5 2012.5.2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12.8.20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7 2013.4.1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8 2013.12.5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9 2013.12.23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0 2014.4.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1 2014.6.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2 2014.9.9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3 2014.9.2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4 2014.12.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5 2014.12.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6 2014.12.26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7 2015.2.10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8 2015.5.26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9 2015.8.10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 2015.11.28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1 2015.12.14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2 2016.2.22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3 2016.3.1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4 2016.3.22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5 2016.9.18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6 2017.2.2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7 2017.4.20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8 2017.6.28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9 2017.8.1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30 2017.9.29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31 2017.11.0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32 2017.11.20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3 2018.2.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34 2018.3.5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1、战略委员会
招股说明书本届战略委员会成员由4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冯传良先生、李斌女士、熊正德先生以及石文华先生,其中李斌女士及熊正德先生为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冯传良先生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提名委员会
本届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斌女士、李志勇先生、熊正德先生,其中:李斌女士及熊正德先生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李斌女士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和制订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聘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评议并提出意见;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熊正德先生、苏德辉先生、罗建钢先生,其中:熊正德与罗建钢先生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招股说明书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熊正德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根据董事及经理人员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订薪酬和考核、激励计划或方案;薪酬和考核、激励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和考核、激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审计委员会
本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罗建钢先生、李斌女士以及杨胜财先生。其中:李斌女士及罗建钢先生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罗建钢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其负责人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1年12月15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于201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修订。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招股说明书
1、监事会组成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股东代表监事3人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5)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7)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席。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列席监事会会议;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和书面投票等方式进行
4、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
招股说明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
1 2011.12.15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12.8.20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13.4.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4 2013.12.5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5 2014.4.3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14.9.9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7 2014.12.1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8 2014.12.26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9 2015.5.26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10 2015.11.25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11 2016.3.22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2 2016.9.18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3 2017.2.24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4 2017.6.28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五)独立董事
2015年12月29日,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独立董事构成
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公司聘任了李斌女士、罗建钢先生以及熊正德先生3名独立董事,其中罗建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2、独立董事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公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
招股说明书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1)、(2)、(3)、(4)、(6)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
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2015年12月14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聘请李智诚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
(2)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招股说明书
(3)公司上市后,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
(5)公司上市后,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6)公司上市后,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
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7)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8)公司上市后,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
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9)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公司上市后,
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公司上市后,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10)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
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11)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12)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
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公司上市后,还应在出现该等情形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13)履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招股说明书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自成立至今,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因环境保护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六)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部分内容,相关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浏阳市分公司因经营未标示矿物质及微量元素的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的食盐违反相关规定,2015年7月31日,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浏工商案字[2015]141号《浏阳市工商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浏阳市分公司罚款7,876.45元。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
具了相关《证明》,公司浏阳市分公司虽然曾受到行政处罚,但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公司浏阳市分公司受过的行政处罚不属于公司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
岳阳县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2016年10月21日,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岳市工商案处字(2016)31号《行政处
罚决定书》,对岳阳县分公司罚款5万元。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相关《证明》,公司岳阳县分公司虽然曾受过行政处罚,但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岳阳县分公司受过的行政处罚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自2014年以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公司永州市分公司下属江华、新田、祁阳、江永四个县级分公司因强制搭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2016年10月26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湘工商竞处字[201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永州市分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处以罚款27.2887万元。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
相关《证明》,公司下属永州市分公司虽然曾受到过行政处罚,但该分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依法规范经营,自2014年以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招股说明书经核查,前述处罚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资金往来,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部分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
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及注册会计师的
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的企业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且完整,并且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财务核算、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环节,能够适合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提高效率、防范经营风险以及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报告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湖南盐业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招股说明书相关规范于 2017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 2017 年 12月 31日、2016年 12月 31日、201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6 年度、201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8] 2668号)。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本期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关键审计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应收账款
2017年 12月 31 日应收账款 8,643.72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 2,757.05万元。
管理层在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估时,对于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需要综合考虑应收账款的账龄、债务人的行业现状及还款记录等;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管理层根据账龄的长短,确定按一定的比例计提,对于合并范围外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无重大减值迹象,按账龄计提;由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评估需要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申报会计师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申报会计师针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及测试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期末可回收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了管理层计算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账龄、债务人的行业现状、历史还款情况等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4)对于管理层按照账龄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通过复核公司以往的应收款项回收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坏账准备计提标准,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并选取样本对账龄准确性进行
招股说明书测试;
5)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合并会计报表期间
湘衡盐化湖南衡阳 24,000.00 100 报告期内
湘澧盐化湖南津市 19,000.00 100 报告期内
晶鑫科技湖南长沙 5,000.00 99 报告期内
雪天技术湖南长沙 3,000.00 100 报告期内
九二盐业江西会昌 25,000.00 60
2014 年 10 月出资收购后纳入合并范围
湘潭雪天湖南湘潭 800.00 51
2015年 1月,出资设立后纳入合并范围;2017年 3月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娄底雪天湖南娄底 1,000.00 51
2015年 3月,出资设立纳入合并范围;2017年3月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会昌自来水江西会昌 1,000.00 100
九二盐业全资子公司,2014年 10月纳入合并范围;2015年 12 月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天鹅物流湖南衡阳 2,000.00 100
2016 年 11 月,出资设立纳入合并范围;2017 年 10 月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注:以上子公司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
司(企业)、参股公司情况”。
2、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招股说明书①2015 年度
2015 年 1月,根据公司决议,投资成立湘潭盐业雪天商贸有限公司,由公司出资 51%,其他个人股东出资 49%,注册资金 800.00万元,其中:公司货币资
金出资 408.00万元,个人股东货币资金出资 392.00万元,2015年纳入合并范
围。
2015 年 3月,根据公司决议,投资成立娄底盐业雪天商贸有限公司,由公司出资 51%,其他股东出资 49%,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其中:公司货币资金出资 510.00万元,少数股东货币资金出资 490.00
万元,2015 年纳入合并范围。
2015 年 11月,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将九二盐业全资子公司会昌自来水进行清算并进行注销,并于 2015年 12月 29日完成了注销手续,2015年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②2016 年度
2016年11月,湘衡盐化投资成立衡阳天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2,000.00
万元,2016 年纳入合并范围。
③2017 年度
2016 年 9月 30 日,娄底商贸召开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并于 2017年 3月 1日完成了注销手续,2017年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16 年 10月 27 日,湘潭商贸召开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并于 2017年 3月 15日完成了注销手续,2017年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17 年 5月 17 日,天鹅物流召开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并于 2017年 9月 13日完成了注销手续,2017年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三、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招股说明书单位: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6,516,929.04 523,122,807.75 643,116,803.84
应收票据 215,036,346.33 146,416,864.14 89,682,250.25
应收账款 58,866,681.68 84,385,099.11 109,139,581.74
预付账款 22,550,208.96 22,525,883.46 22,609,670.27
其他应收款 13,104,722.52 18,884,099.22 23,182,632.69
存货 233,734,718.25 176,128,967.73 251,972,298.58
其他流动资产 28,783,564.80 31,062,926.69 30,641,504.16
流动资产合计 788,593,171.58 1,002,526,648.10 1,170,344,741.5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398,738,196.08 1,467,289,576.17 1,376,344,737.49
在建工程 232,655,775.74 72,222,834.34 249,199,431.87
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 521,157,271.12 541,337,677.65 527,907,043.87
商誉 12,312,553.33 12,312,553.33 12,312,553.33
长期待摊费用 500,000.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759,058.83 43,811,219.72 44,089,680.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200,145.15 133,265,662.19 115,309,214.5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16,323,000.27 2,270,239,523.40 2,325,162,661.62
资产总计 3,104,916,171.85 3,272,766,171.50 3,495,507,403.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1,000,000.00 325,000,000.00 496,000,000.00
应付票据 10,000,000.00 - 105,409,765.05
应付账款 139,690,542.09 102,834,724.51 199,212,039.47
预收账款 60,536,685.42 75,322,804.68 111,327,280.75
应付职工薪酬 54,279,612.83 61,969,863.42 35,642,791.54
应交税费 31,416,196.66 38,664,785.00 52,296,774.47
应付利息 780,092.45 670,405.15 920,000.00
应付股利 950,000.00 1,355,973.82 -
其他应付款 132,224,737.50 172,430,413.41 119,219,788.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1,398,133.33 79,450,000.00 154,453,333.33
流动负债合计 692,276,000.28 857,698,969.99 1,274,481,773.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14,033,366.67 317,416,700.00 384,346,666.67
长期应付款 6,815,543.64 173,752,379.89 6,815,543.6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5,333,000.00 110,119,000.00 93,917,000.00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专项应付款 20,000,000.00 --
预计负债 541,116.00 75,302.10 224,184.50
递延收益 16,995,667.54 19,670,027.54 14,334,387.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9,444,210.50 10,892,916.40 12,526,845.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3,162,904.35 631,926,325.93 512,164,628.04
负债合计 1,155,438,904.63 1,489,625,295.92 1,786,646,401.63
股东权益:
股本 767,751,148.00 767,751,148.00 767,751,148.00
资本公积 242,815,173.69 242,815,173.69 242,815,173.69
其他综合收益 357,000.00 -101,000.00 -114,000.00
专项储备 33,833.40 2,075,725.27 4,828,508.51
盈余公积 77,947,946.04 70,227,982.06 57,944,016.26
未分配利润 716,251,417.67 575,563,201.64 500,743,754.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05,156,518.80 1,658,332,230.66 1,573,968,601.43
少数股东权益 144,320,748.42 124,808,644.92 134,892,400.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49,477,267.22 1,783,140,875.58 1,708,861,001.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04,916,171.85 3,272,766,171.50 3,495,507,403.15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534,671.83 273,370,404.46 445,038,641.78
应收票据 580,000.00 34,154,649.95 10,422,018.90
应收账款 4,169,197.41 10,249,414.64 9,623,597.62
预付账款 16,462,167.35 15,593,084.62 20,552,976.72
其他应收款 122,409,836.86 231,934,234.55 182,844,811.14
存货 79,894,732.12 63,504,172.69 152,017,355.74
其他流动资产 4,707,184.28 2,205,733.74 6,341,598.75
流动资产合计 245,757,789.85 631,011,694.65 826,841,000.6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507,770,062.30 1,497,770,062.30 1,480,950,062.30
固定资产 98,033,088.85 105,821,628.41 108,031,040.89
在建工程 65,470,802.16 2,115,255.50 1,839,735.50
无形资产 110,981,790.92 118,595,411.02 121,589,662.96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208,937.00 21,843,363.04 16,850,779.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220,576.89 93,735,212.40 90,190,482.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47,685,258.12 1,839,880,932.67 1,819,451,764.22
资产总计 2,093,443,047.97 2,470,892,627.32 2,646,292,764.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00.00
应付票据-- 85,409,765.05
应付账款 9,495,080.27 169,008,394.22 87,533,075.18
预收账款 13,333,213.92 39,603,464.19 89,187,439.72
应付职工薪酬 17,078,360.93 28,310,305.24 18,762,596.39
应交税费 3,263,237.95 17,379,957.21 32,998,652.03
应付利息 186,041.67 194,000.00 920,000.00
应付股利- 1,312,987.00 -
其他应付款 24,013,988.71 83,863,661.46 49,918,369.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000,000.00 6,000,000.00 9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73,369,923.45 345,672,769.32 604,729,898.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5,000,000.00 141,000,000.00 30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6,815,543.64 163,737,579.89 6,815,543.6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2,485,000.00 61,247,000.00 46,874,000.00
递延收益 4,275,747.54 4,275,747.54 4,275,747.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8,576,291.18 370,260,327.43 357,965,291.18
负债合计 271,946,214.63 715,933,096.75 962,695,189.28
股东权益:
股本 767,751,148.00 767,751,148.00 767,751,148.00
资本公积 424,603,186.01 424,603,186.01 424,603,186.01
其他综合收益 299,000.00 -96,000.00 -108,000.00
盈余公积 77,947,946.04 70,227,982.06 57,944,016.26
未分配利润 550,895,553.29 492,473,214.50 433,407,225.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21,496,833.34 1,754,959,530.57 1,683,597,575.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093,443,047.97 2,470,892,627.32 2,646,292,764.87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203,991,498.27 2,175,635,185.78 2,258,836,727.80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其中:营业收入 2,203,991,498.27 2,175,635,185.78 2,258,836,727.80
二、营业总成本 2,000,699,120.48 2,012,083,424.82 2,001,086,955.95
其中:营业成本 1,152,502,555.62 1,010,902,033.72 1,105,477,781.00
税金及附加 79,468,574.02 66,729,452.50 51,873,213.09
销售费用 528,966,977.23 553,572,678.55 525,316,109.77
管理费用 206,814,230.04 313,111,525.90 267,776,614.28
财务费用 32,124,984.99 49,304,167.79 43,574,582.79
资产减值损失 821,798.58 18,463,566.36 7,068,655.0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58,089.69 -1,913,438.3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3,191,396.30 728,762.46 4,057,708.35
其他收益 2,974,360.0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209,458,134.09 169,038,613.11 259,894,041.88
加:营业外收入 4,700,138.91 23,689,397.23 14,946,675.02
减:营业外支出 5,636,887.56 8,695,715.96 5,261,705.6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208,521,385.44 184,032,294.38 269,579,011.30
减:所得税费用 28,593,764.93 39,783,857.57 62,425,241.5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79,927,620.51 144,248,436.81 207,153,769.7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179,926,144.75 135,613,182.88 201,439,456.5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1,475.76 8,635,253.93 5,714,313.18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9,465,517.01 138,593,115.47 203,670,971.1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
以“-”号填列)
20,462,103.50 5,655,321.34 3,482,798.6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458,000.00 13,000.00 -447,000.00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458,000.00 13,000.00 -447,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58,000.00 13,000.00 -447,00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458,000.00 13,000.00 -447,000.00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0,385,620.51 144,261,436.81 206,706,769.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59,923,517.01 138,606,115.47 203,223,971.1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462,103.50 5,655,321.34 3,482,798.62
(四)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08,023,291.93 1,412,215,239.00 1,663,097,975.39
其中:营业收入 708,023,291.93 1,412,215,239.00 1,663,097,975.39
二、营业总成本 739,060,474.87 1,284,310,676.61 1,430,663,145.21
其中:营业成本 479,660,237.04 808,416,817.33 981,775,538.62
税金及附加 7,298,213.37 14,008,103.13 12,194,648.36
销售费用 210,386,227.54 318,030,005.74 333,050,253.44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管理费用 38,556,442.35 126,347,334.39 87,614,034.07
财务费用 1,710,731.95 14,033,417.89 13,612,184.64
资产减值损失 1,448,622.62 3,474,998.13 2,416,486.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7,688,213.14 17,273,711.18 11,095,796.6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3,186,032.74 600,822.05 4,055,695.2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69,837,062.94 145,779,095.62 247,586,322.08
加:营业外收入 2,927,499.40 11,591,298.94 6,255,888.72
减:营业外支出 1,930,496.53 3,540,369.59 2,090,750.9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70,834,065.81 153,830,024.97 251,751,459.84
减:所得税费用-6,365,573.96 30,990,366.99 60,740,973.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77,199,639.77 122,839,657.98 191,010,486.28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7,199,639.77 122,839,657.98 191,010,486.28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395,000.00 12,000.00 -379,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95,000.00 12,000.00 -379,00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395,000.00 12,000.00 -379,000.00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 77,594,639.77 122,851,657.98 190,631,486.28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66,199,234.92 2,370,227,527.23 2,528,251,873.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346,313.32 119,309,231.48 47,570,100.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02,545,548.24 2,489,536,758.71 2,575,821,973.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80,481,626.43 943,096,365.99 968,558,713.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7,117,665.85 551,085,600.68 570,813,031.5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3,155,208.15 306,818,547.37 293,062,093.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7,076,690.08 371,506,335.94 339,278,132.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27,831,190.51 2,172,506,849.98 2,171,711,970.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714,357.73 317,029,908.73 404,110,002.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43,086,561.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6,944.44 25,102,245.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303,183.74 7,182,061.28 6,595,584.6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8,310,000.00 484,502,8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03,183.74 196,099,005.72 959,287,191.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44,657,513.76 133,054,761.18 224,777,358.87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5,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00,000.00 477,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657,513.76 313,054,761.18 926,777,358.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354,330.02 -116,955,755.46 32,509,832.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82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8,82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9,000,000.00 620,000,000.00 1,019,3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0 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9,000,000.00 920,000,000.00 1,078,12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94,430,000.00 953,953,300.00 846,147,86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4,743,370.73 123,861,440.84 104,359,165.2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0,938,000.00 91,217.2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922,036.25 143,077,963.75 2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6,095,406.98 1,220,892,704.59 1,200,507,025.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095,406.98
-300,892,704.59 -122,387,025.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870,499.44 -93,491.76 -2,546.2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306,605,878.71 -100,912,043.08 314,230,263.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3,122,807.75 624,034,850.83 309,804,586.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余额
216,516,929.04 523,122,807.75 624,034,850.83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11,234,105.11 1,530,334,450.66 1,938,419,273.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45,447.27 38,527,150.33 12,581,954.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9,079,552.38 1,568,861,600.99 1,951,001,227.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2,040,703.60 823,216,247.18 1,050,138,672.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6,368,814.41 276,658,040.20 316,827,730.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269,380.52 157,926,527.53 168,096,486.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550,809.09 120,103,006.98 215,260,041.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3,229,707.62 1,377,903,821.89 1,750,322,930.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150,155.24
190,957,779.10 200,678,297.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395,489.48 44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38,213.14 5,965,819.52 23,692,807.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153,631.03 1,862,206.53 4,508,593.2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00,000.00 477,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87,333.65 187,828,026.05 950,201,401.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283,538.38 18,137,081.51 100,009,950.8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26,000,000.00 234,18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00,000.00 477,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283,538.38 224,137,081.51 811,189,950.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03,795.27 -36,309,055.46 139,011,450.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0 6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0 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0,000,000.00 6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00,000.00 543,000,000.00 35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667,336.41 73,157,044.20 74,291,851.8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922,036.25 143,077,963.75 2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589,372.66 759,235,007.95 678,291,851.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589,372.66 -309,235,007.95 -28,291,851.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255,835,732.63 -154,586,284.31 311,397,895.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3,370,404.46 427,956,688.77 116,558,792.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余额
17,534,671.83 273,370,404.46 427,956,688.77
招股说明书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242,815,173.69 -101,000.00 2,075,725.27 70,227,982.06 575,563,201.64 124,808,644.92 1,783,140,875.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67,751,148.00 242,815,173.69 -101,000.00 2,075,725.27 70,227,982.06 575,563,201.64 124,808,644.92 1,783,140,875.5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458,000.00 -2,041,891.87 7,719,963.98 140,688,216.03 19,512,103.50 166,336,391.64
(一)综合收益总额-- 458,000.00 -- 159,465,517.01 20,462,103.50 180,385,620.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
的金额
--------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7,719,963.98 -18,777,300.98 -950,000.00 -12,007,337.00
1.提取盈余公积---- 7,719,963.98 -7,719,963.98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11,057,337.00 -950,000.00 -12,007,337.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
5.其他--
(五)专项储备----2,041,891.87 ----2,041,891.87
1、本期提取--- 16,188,932.25 -- 2,053,045.50 18,241,977.75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2、本期使用----18,230,824.12 ---2,053,045.50 -20,283,869.62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242,815,173.69 357,000.00 33,833.40 77,947,946.04 716,251,417.67 144,320,748.42 1,949,477,267.22
单位:元
项目
2016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242,815,173.69 -114,000.00 4,828,508.51 57,944,016.26 500,743,754.97 134,892,400.09 1,708,861,001.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67,751,148.00 242,815,173.69 -114,000.00 4,828,508.51 57,944,016.26 500,743,754.97 134,892,400.09 1,708,861,001.5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13,000.00 -2,752,783.24 12,283,965.80 74,819,446.67 -10,083,755.17 74,279,874.06
(一)综合收益总额-- 13,000.00 -- 138,593,115.47 5,655,321.34 144,261,436.8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6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
的金额
--------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283,965.80 -63,773,668.80 -15,739,076.51 -67,228,779.51
1.提取盈余公积---- 12,283,965.80 -12,283,965.8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51,489,703.00 -10,980,986.82 -62,470,689.82
4.其他-------4,758,089.69 -4,758,089.69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6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5.其他--
(五)专项储备----2,752,783.24 ----2,752,783.24
1、本期提取--- 13,606,873.00 -- 1,056,644.48 14,663,517.48
2、本期使用----16,359,656.24 ---1,056,644.48 -17,416,300.72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242,815,173.69 -101,000.00 2,075,725.27 70,227,982.06 575,563,201.64 124,808,644.92 1,783,140,875.58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242,815,173.69 333,000.00 8,901,755.66 38,842,967.63 352,808,596.50 122,637,112.00 1,534,089,753.4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67,751,148.00 242,815,173.69 333,000.00 8,901,755.66 38,842,967.63 352,808,596.50 122,637,112.00 1,534,089,753.4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447,000.00 -4,073,247.15 19,101,048.63 147,935,158.47 12,255,288.09 174,771,248.04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447,000.00 -- 203,670,971.10 3,482,798.62 206,706,769.7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 8,820,000.00 8,82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8,820,000.00 8,82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
的金额
--------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9,101,048.63 -55,735,812.63 -47,510.53 -36,682,274.53
1.提取盈余公积---- 19,101,048.63 -19,101,048.6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36,634,764.00 -47,510.53 -36,682,274.53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
5.其他--
(五)专项储备----4,073,247.15 ----4,073,247.15
1、本期提取--- 12,302,137.21 -- 725,601.79 13,027,739.00
2、本期使用---
-16,375,384.3
---725,601.79 -17,100,986.15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242,815,173.69 -114,000.00 4,828,508.51 57,944,016.26 500,743,754.97 134,892,400.09 1,708,861,001.52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424,603,186.01 -96,000.00 70,227,982.06 492,473,214.50 1,754,959,530.57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67,751,148.00 424,603,186.01 -96,000.00 70,227,982.06 492,473,214.50 1,754,959,530.5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95,000.00 7,719,963.98 58,422,338.79 66,537,302.77
(一)综合收益总额-- 395,000.00 - 77,199,639.7,594,639.7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7,719,963.98 -18,777,300.98 -11,057,337.00
1.提取盈余公积--- 7,719,963.98 -7,719,963.98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1,057,337.00 -11,057,337.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

------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424,603,186.01 299,000.00 77,947,946.04 550,895,553.29 1,821,496,833.34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424,603,186.01 -108,000.00 57,944,016.26 433,407,225.32 1,683,597,575.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67,751,148.00 424,603,186.01 -108,000.00 57,944,016.26 433,407,225.32 1,683,597,575.5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2,000.00 12,283,965.80 59,065,989.18 71,361,954.98
(一)综合收益总额-- 12,000.00 - 122,839,657.98 122,851,657.9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6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283,965.80 -63,773,668.80 -51,489,703.00
1.提取盈余公积--- 12,283,965.80 -12,283,965.8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1,489,703.00 -51,489,703.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

------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6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本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424,603,186.01 -96,000.00 70,227,982.06 492,473,214.50 1,754,959,530.57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424,603,186.01 271,000.00 38,842,967.63 298,132,551.67 1,529,600,853.3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67,751,148.00 424,603,186.01 271,000.00 38,842,967.63 298,132,551.67 1,529,600,853.3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79,000.00 19,101,048.63 135,274,673.65 153,996,722.28
(一)综合收益总额---379,000.00 - 191,010,486.28 190,631,486.2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9,101,048.63 -55,735,812.63 -36,634,764.00
1.提取盈余公积--- 19,101,048.63 -19,101,048.6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5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6,634,764.00 -36,634,764.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767,751,148.00 424,603,186.01 -108,000.00 57,944,016.26 433,407,225.32 1,683,597,575.59
招股说明书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是根据下列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下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三)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月 1日至 12 月 31日止。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计量属性在本报告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报告
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报告期无计量属性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
招股说明书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六)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招股说明书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招股说明书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八)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招股说明书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
招股说明书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
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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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其中“大幅下降”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
招股说明书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十一)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公司将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 5%以上(含 5%)并且单项金额超过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的客户欠款列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关联方本公司所有关联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关联方
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1)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招股说明书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4年 50 5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存货的
招股说明书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三)持有待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
招股说明书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十四)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
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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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招股说明书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其他综合收益份额,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
招股说明书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及计价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 10 5 9.50
电子设备平均年限法 3-5 5 19-31.67
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 4 5 23.75
其他设备平均年限法 3-5 5 19-31.67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
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
招股说明书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
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
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90%以上(含90%)];(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十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
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招股说明书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九)无形资产
1、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采矿权、排放权等,按取得时
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一)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
他法定权利;(二)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
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
招股说明书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每个会计期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
2、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
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二十)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对于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招股说明书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对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商誉的部分,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确认标准:公司已经支付,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计价及摊销: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
招股说明书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职工参加由本公司设立的退休福利供款计划。职工按照一定基数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本公司按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款,供款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设定受益计划
(1)内退福利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亦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设定受益义务每年由独立精算师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率、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二十三)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
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招股说明书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
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
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招股说明书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五)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根据财企〔2012〕16 号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公司所属矿山为非金属矿山,按每月开采的原矿产量每吨4元计提安全生产
招股说明书费。
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安全生产费用处理。
(二十六)收入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主要商品盐产品、芒硝、包装袋、贸易产品等以产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对方,收到经客户验收后的结算清单并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招股说明书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二十七)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
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其他收益。
4、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
招股说明书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5、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
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本公司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
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7、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
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
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
借款费用。
(二十八)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招股说明书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招股说明书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九)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变更公司有关的会计政策,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列报的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招股说明书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项目。
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收到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披露。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成本费用。
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其他收益
合并报表:将 2017 年度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中与当期收益相关的共计9,670,335.00元,从合并利润表
“营业外收入”调整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成本”列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974,360.00元,
从合并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整为“其他收益”列报;
母公司单体报表:将2017年度与当期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748,600.00元,从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调整为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列报;
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持续经营净利润、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从2017年5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期末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披露,比较数据同口径调整。
资产处置收益
合并报表:将资产处置收益从合并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调整为“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列报,2017年度影响3,191,396.30元,2016年度
影响728,762.46元,2015年度影响4,057,708.35元;
母公司单体报表:将资产处置收益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调整为“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列报,2017年度影响3,186,032.74元,2016
年度影响600,822.05元,2015年度影响4,055,695.22元;
终止经营净利润
合并报表:2017年度影响1,475.76元,2016年度影响
8,635,253.93元,2015年度影响5,714,313.18元;
母公司单体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招股说明书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食盐、粮食、食用植物油 2017年 6月 30日前按13%,从 2017年 7月 1日后按 11%;其他 17%
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 2016年 5月 1日前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
资源税销售数量
固体盐 10元/吨;液体盐 2 元/吨;从 2016年 7月 1 日开始湖南地区按照裸盐销售收入的 5%计提,江西地区按照 4%计提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5%、2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应纳流转税额 2%
房产税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
1.2%
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 12%
其他税项按税法规定执行
注:从 2016年 5 月 1 日后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实行营改增,营业税税目不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自 2017年 7月 1日起,我国增值税税率取消 13%税率档,因此食盐、粮食、食用植物油 2017年 6 月 30日前按 13%,从 2017年 7月 1日后按 11%。
资源税在 2016 年 6 月以前从量计征,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5 号文件规定:固体盐:销量*10元/吨,液态盐:销量*2 元/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资源税从 2016年 7月开始从价计征,井矿盐的税率幅度为 1%-6%。根据国税总局颁布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出具了《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赣财法〔2016〕53号)规定江西省井矿盐的税率幅度为 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出具了《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税〔2016〕16号)规定湖南省井矿盐的税率幅度为 5%。
(二)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子公司晶鑫科技于2014年8月2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43015,有效期3年,2014年度-2016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2017年8月27日证书到期后晶鑫科技已申请复查,2017年12月,晶鑫科技在2017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二批981家名单中,有效期3年,2017年度-2019年度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目前高新证书正在办理中。
招股说明书子公司湘衡盐化于2013年9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343000103,有效期3年,2013年度-2015年度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2016年证书到期后湘衡盐化已申请复审,2016年12月,湘衡盐化获取了新的高新企业认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43000574,有效期3年,2016年度-2018年度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六、分部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盐产品及其他
商品贸易分部
盐及盐化工生产经营分部
抵销合计
一、对外交易收

70,802.33 149,596.82 - 220,399.15
二、分部间交易
收入
525.30 41,542.01 -42,067.31 -
三、对联营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四、资产减值损

144.86 -94.80 32.12 82.18
五、折旧费和摊
销费
1,707.72 18,543.94 568.96 20,820.62
六、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
7,083.41 24,876.37 -11,107.64 20,852.14
七、所得税费用-636.56 3,830.64 -334.71 2,859.38
八、净利润(净
亏损)
7,719.96 21,045.74 -10,772.94 17,992.76
九、资产总额 209,344.30 261,318.80 -160,171.49 310,491.62
十、负债总额 27,194.62 98,334.57 -9,985.30 115,543.89
十一、其他重要
的非现金项目
- - - -
1.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 30.00 - 30.00
2.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 - -
3.长期股权投资-856.12 5,238.65 -568.96 3,813.56
招股说明书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项目
2016年度
盐产品及其他
商品贸易分部
盐及盐化工生产经营分部
抵销合计
一、对外交易收

129,166.76 88,396.76 - 217,563.52
二、分部间交易
收入
24,207.90 56,659.26 -80,867.16 -
三、对联营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四、资产减值损

334.15 1,900.72 -388.52 1,846.36
五、折旧费和摊
销费
1,947.06 17,135.98 574.22 19,657.26
六、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
16,551.04 960.20 891.98 18,403.23
七、所得税费用 3,394.10 48.40 535.89 3,978.39
八、净利润(净
亏损)
13,156.94 911.81 356.10 14,424.84
九、资产总额 249,228.81 264,725.75 -186,677.94 327,276.72
十、负债总额 73,732.86 113,725.54 -38,495.87 148,962.53
十一、其他重要
的非现金项目
- - - -
1.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400.78 155.18 - 555.96
2.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 - -
3.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154.54 -4,735.71 -574.22 -5,464.47
项目
2015年度
盐产品及其他
商品贸易分部
盐及盐化工生产经营分部
抵销合计
一、对外交易收

147,267.46 78,616.22 - 225,883.67
二、分部间交易
收入
30,177.72 70,729.42 -100,907.14 -
招股说明书
三、对联营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四、资产减值损

254.99 902.79 -450.92 706.87
五、折旧费和摊
销费
2,038.69 25,787.94 579.48 28,406.11
六、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
25,888.84 3,563.52 -2,494.46 26,957.90
七、所得税费用 6,257.48 283.42 -298.38 6,242.52
八、净利润(净
亏损)
19,631.36 3,280.09 -2,196.07 20,715.38
九、资产总额 270,413.43 251,346.08 -172,206.97 349,550.74
十、负债总额 99,723.36 103,042.32 -24,101.04 178,664.64
十一、其他重要
的非现金项目
- - - -
1.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25.76 24.40 - 50.16
2.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 - -
3.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7,076.93 6,834.31 -684.67 13,226.57
七、最近一年同一控制下收购兼并情况
最近一年,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兼并情况。
八、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报表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83.55 231.43 167.09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48.21 1,961.73 1,072.72
(3)计入当期损益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60.69 616.51
招股说明书
(4)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93.71
(5)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1.34
(6)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76.12 --
(7)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8)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1.82 -145.11 134.5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566.06 2,108.75 3,693.18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398.76 230.83 833.6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167.30 1,877.92 2,859.5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1,134.80 1,831.34 2,846.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32.50 46.59 13.27
九、最近一年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现金 78.53
银行存款 21,573.16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21,651.69
2、应收票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1,503.63
合计 21,503.63
招股说明书
3、应收账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1)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12.31
金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765.18 31.99 1,608.03 58.1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账龄分析法 5,282.76 61.12 596.1.28
2、关联方组合 2.82 0.03 0.14 5.00
组合小计 5,285.58 61.15 596.25 11.28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92.96 6.86 552.77 93.22
合计 8,643.72 100.00 2,757.05 -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
2017.12.31
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4,264.78 213.24 5.00
1-2年(含 2年) 508.66 50.87 10.00
2-3年(含 3年) 137.24 27.45 20.00
3-4年(含 4年) 127.92 63.96 50.00
4-5年(含 5年) 7.12 3.56 50.00
5年以上 237.03 237.03 100.00
合计 5,282.76 596.11 -
4、存货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招股说明书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 10,655.66 - 10,655.66
在产品 196.55 - 196.55
库存商品 10,720.50 302.93 10,417.58
发出商品 2,293.11 189.42 2,103.69
合计 23,865.82 492.35 23,373.47
(二)主要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折旧年限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3,811.76 20年 32,535.09 - 71,276.67
机器设备 138,411.19 10年 70,856.77 1,983.70 65,570.71
运输工具 5,481.24 4年 3,855.15 - 1,626.09
电子设备 11,748.40 3-5年 10,408.37 - 1,340.03
其他设备 942.19 3-5年 881.88 - 60.31
合计 260,394.78 118,537.26 1,983.70 139,873.82
2、无形资产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摊销年限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软件 702.57 3-5年 466.58 - 235.99
土地使用权
48,170.16
按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年限摊销
7,019.39 - 41,150.78
采矿权 14,761.86
按采矿权预计受益期限摊销
4,163.80 - 10,598.07
排放权 132.00
按排放权预计受益期限摊销
1.10 - 130.90
合计 637.66.60 11,650.87 - 52,115.73
十、最近一年末主要债项
(一)主要流动负债
招股说明书
1、短期借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抵押借款 3,000.00
保证借款 17,100.00
合计 20,100.00
2、应付账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原材料及商品采购款 10,355.98
设备采购款 1,312.09
工程应付款 2,185.02
运费及其他 115.96
合计 13,969.05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信用借款 600.00
抵押借款 238.33
保证借款 4,300.00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1,001.48
合计 6,139.81
(二)主要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招股说明书单位:万元
借款条件类别金额
信用借款 13,500.00
抵押借款 953.34
保证借款 16,950.00
合计 31,403.34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一)股本/实收资本
公司股本自设立以来变化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所述。
(二)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资本公积变动是由于公司增资导致的股本溢价。
(三)盈余公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期初余额 7,022.80 5,794.40 3,884.30
本期增加 772.00 1,228.40 1,910.10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7,794.80 7,022.80 5,794.40
(四)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57,556.32 50,074.38 35,280.86
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946.55 13,859.31 20,367.10
减:提取盈余公积 772.00 -1,228.40 -1,910.10
对所有者的分配-1,105.73 -5,148.97 -3,663.48
未分配利润 71,625.14 57,556.32 50,074.38
招股说明书
(五)少数股东权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年初余额 12,480.86 13,489.24 12,263.71
加: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 2,046.21 565.53 348.28
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减少资本- - 882.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882.00
2、其他- --
利润分配-95.00 -1,573.91 -4.75
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1、本年提取 205.30 105.66 72.56
2、本年使用-205.30 -105.66 -72.56
年末余额 14,432.07 12,480.86 13,489.24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情况及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
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312.28 62,403.49 30,980.46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7,471.44 31,702.99 40,411.00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3,335.43 -11,695.58 3,250.98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34,709.54 -30,089.27 -12,238.7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87.05 -9.35 -0.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660.59 -10,091.20 31,423.0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651.69 52,312.28 62,403.49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三、报告期内会计报表附注中或有事项、期后事项、
承诺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或有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其他重
招股说明书要事项”之“四、发行人的诉讼与仲裁事项”。
(二)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 1.14 1.17 0.92
速动比率 0.80 0.96 0.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2.99 28.97 36.38
资产负债率(合并)(%) 37.21 45.52 51.1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比(%)
0.19 0.05 0.04
财务指标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785.98 44,002.42 51,522.56
利息保障倍数 7.66 3.97 5.1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77 22.48 22.68
存货周转率(次) 5.62 4.72 4.3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3 0.41 0.5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40 -0.13 0.41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招股说明书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期末净资产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的本公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1 8.61 13.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6 7.48 11.4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1 0.18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19 0.16 0.23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
招股说明书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EPS)=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十五、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一)2011年 12月,公司设立
轻盐集团拟以其盐业相关的资产及负债投资设立湖南盐业。2011年11月28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028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对截至2011年8月31日的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资产组合评估值为79,690.45万元,评估增值38,311.41万元,增值率为92.59%。
经湖南省国资委批示,轻盐集团按照上述评估结果投资设立湖南盐业。
(二)2012年 10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轻盐集团拟增资湖南盐业。2012年7月31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天兴评报字(2012)第48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招股说明书本次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对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6,280.19万元,评估值为112,372.76
万元,评估增值6,092.57万元,增值率为5.73%。
经湖南省国资委批示,轻盐集团按照上述评估结果增资湖南盐业。
(三)2013年 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湖南轻盐创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湖南盐业部分股权。2013年4月11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中广信湘评报字[2013]第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其提供湖南盐业全部权益价值参考依据,本次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27,093.66万元,评估值为135,871.79万元,评估
增值8,778.13万元,增值率为6.91%。
经湖南省国资委批示,湖南轻盐创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评估结果转让所持湖南盐业部分股权。
(四)2015年 7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轻盐集团拟增资湖南盐业。2014年8月10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中广信湘评报字[2014]第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35,574.65万元,评估
值为146,523.25万元,评估增值10,948.60万元,增值率为8.08%。
经湖南省国资委批示,轻盐集团按照上述评估结果增资湖南盐业。
(五)2016年 3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所持湖南盐业部分股权。2016年1月28日,湖南中和正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出具湘中正评报字[2016]0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其提供湖南盐业全部权益价值参考依据,本次采用收益法对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招股说明书162,558.48万元,评估值为222,021.01万元,评估增值59,462.53万元,增值率
为36.58%。
经江苏省国资委批示,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上述评估结果转让所持湖南盐业部分股权。
十六、验资报告
历次验资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历次
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的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78,859.32 25.40% 100,252.66 30.63% 117,034.47 33.48%
非流动资产 231,632.30 74.60% 227,023.95 69.37% 232,516.27 66.52%
资产总计 310,491.62 100.00% 327,276.62 100.00% 349,550.7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49,550.74万元、
327,276.62万元和310,491.62万元。
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从事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该行业的特点是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48%、30.63%和25.40%,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66.52%、69.37%和74.60%。
1、主要流动资产构成项目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上述合计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6.09%、95.87%和95.48%。其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货币资金(万元) 21,651.69 52,312.28 64,311.68
占流动资产比例(%) 27.46 52.18 54.95
招股说明书占总资产比例(%) 6.97 15.98 18.40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4,311.68万元、
52,312.28万元和21,651.6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4.95%、52.18%和
27.46%,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40%、15.98%和6.97%。
2016年末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11,999.4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减少了借款
并偿还债务等活动导致现金净流出较多所致。
2017年末余额较2016年末减少30,660.5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偿还债务、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等活动导致现金净流出较多所致。
(2)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17.12.31/
2017年度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应收账款净额(万元) 5,886.67 8,438.51 10,913.96
应收票据余额(万元) 21,503.63 14,641.69 8,968.23
营业收入(万元) 220,399.15 217,563.52 225,883.67
应收账款净额和应收票据余额之和占营业收入比例(%)
12.43 10.61 8.80
总资产(万元) 310,491.62 327,276.62 349,550.74
应收账款净额和应收票据余额之和占总资产比例(%)
8.82 7.05 5.69
①应收账款
A、各类业务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食用盐、工业盐及其他盐化产品、包装物及非盐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各类业务的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食用盐 1,333.74 839.63 1,005.97
工业盐及其他盐化产品
6,782.48 10,167.33 11,494.65
包装物 127.22 289.59 213.92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非盐贸易 400.28 742.49 628.65
合计 8,643.72 12,039.04 13,343.19
B、各类业务的付款政策及应收账款余额变化分析
a、食用盐
食用盐业务的客户主要包括各省的盐业公司、食品和调味品加工企业、终端超市、小批发商。对于信用较好、规模较大、合作较稳定的各省盐业公司、食品和调味品加工企业,发行人一般给予30天左右的付款期;终端超市、小批发商一般规模较小,付款政策以先收款后发货或现款销售为主。
2016年末食用盐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较2015年末下降166.34万元,主要是各
省盐业公司的月度采购波动所致。2017年末食用盐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上升了494.11万元,主要是因为食盐专营制度放开后公司通过产品和价格优势积极开
拓了海天、美味鲜、厨邦、李锦记等大型的省外调味品加工企业,该类客户信用较好,根据信用政策享有一定的信用期,导致应收账款余额上升。
b、工业盐及其他盐化产品
工业盐及其他盐化产品业务的客户主要包括化工、造纸等用盐企业及贸易公司,发行人根据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客观评价后,一般会给予30-60天的信用期,部分信用较好的企业信用期可放宽到180天,部分规模较小的客户也可能采取先收款后发货或现款销售的政策。
2015年末,由于下游两碱化工企业普遍不景气导致资金紧张,因此工业盐及其他盐化产品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两碱化工行业于2016年四季度开始逐渐转暖,导致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下降。2017年,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及下游产业回暖带动,工业盐产品行情持续改善,客户回款加快,导致2017年末工业盐及其他盐化产品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下降3,384.85万元。
c、包装物
包装物业务的客户主要系向子公司晶鑫科技塑料包装袋的客户,以食品加工企业为主。发行人根据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客观评价后,一般会给予30-60天左
招股说明书右的信用期。
2017年末包装物的应收账款余额下降较多,主要是本年晶鑫科技的对外销售收入下降导致。
d、非盐贸易
非盐贸易业务的客户主要系向发行人采购酒、油等非盐产品的小商超,发行人一般采取现款销售的政策。
2015年非盐贸易业务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长沙市分公司与湖南省尚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粮油贸易供应链合作形成新增的应收账款355.02万元,该笔应收账款余额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余299.64万元没有收
回,发行人已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除上述款项外,非盐贸易业务的余额一直保持较小规模。
C、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账龄
2017.12.31
金额(万元)坏账准备(万元)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4,264.78 213.24 5
1-2年(含 2年) 508.66 50.87 10
2-3年(含 3年) 137.24 27.45 20
3-4年(含 4年) 127.92 63.96 50
4-5年(含 5年) 7.12 3.56 50
5年以上 237.03 237.03 100
合计 5,282.76 596.11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2017年 12月 31日余额(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江西中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061.51 53.08 5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招股说明书单位名称
2017年 12月 31日余额(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 903.54 754.83 83.54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 800.13 800.13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2,765.18 1,608.03 -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17年 12月 31日余额(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湖南省尚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99.64 299.64 100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梧州市联溢化工有限公司 200.94 160.75 80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衡阳市科弘工贸有限公司 50.19 50.19 100
企业已停产,款项无法收回
沅陵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
42.18 42.18 100
企业已停产,款项无法收回
合计 592.96 552.77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基本能够反映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位客户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与公司
关系
金额(万元)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万元)
江西中广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061.51 1年以内 12.28 53.08
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903.54 1-2年、2-3年 10.45 754.83
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800.13 4-5年 9.26 800.13
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非关联方 409.89 1年以内 4.74 20.49
招股说明书单位名称
与公司
关系
金额(万元)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万元)
公司
湘潭碱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377.15 1年以内 4.36 18.86
合计- 3,552.22 - 41.09 1,647.39
公司对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主要系销售盐产品形成。
D、发行人与客户的信用政策
a、客户价值评估小组的设置
?分子公司成立客户信用管理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分管销售副总及财务总监任副主任,成员由销售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办公室(法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客户信用管理委员会日常会议由财务部负责召集。
?信用管理委员会负责规范企业信用管理行为,按程序审核和批准各类授信,对违反信用管理制度行为进行处惩。
?对客户信用评价结果及授信进行审核并授权执行,对客户信用进行动态管理。
?对重要客户超额授信以及重要客户企业状况和财务状况发生大的变动而引起货款突然大增和风险加剧时按程序报告公司总经理并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作出决定。
?对客户信用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股份公司提出制度修改完善建议。
?对客户失信行为采取措施,包括停止供货、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采取法律诉讼等方式。
b、总体要求
公司对客户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通过对采购计划、提货状况、合同约定付款执行情况、应收账款余额、业务规模、法律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湖南盐业分子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湖南盐业审核批准后执行。
招股说明书c、客户信用等级设定
公司采用百分制法设定A、B、C、D4个信用等级,各信用等级标准参照如下:
客户信用等级
采购计划提货状况
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及执行情况
应收账款余额
业务规模法律资质
A
可行的采购计划,较好地兼顾供需双方的利益,其计划得到本公司认可,给本公司合理安排生产提供有益的帮助.
严格遵守合同的提货时间准时提货,未给本公司增加不合理的库存。
按合同约定付款,连续二年以上无逾期付款等情形。
授信期内,余额没有新增
月销量≥5000吨
各类资料齐全,信用调查报告显示生产经营正常。
B
对本公司制定有采购计划,但计划不够周密。有时给本公司合理安排生产造成一定困难。
较严格遵守合同的提货时间,有异常情况能及时与本公司沟通并取得本公司的同意。
按合同约定付款,有逾期付款情形,但不超过3 个月。
授信期内,余额新增20%以内。
2000吨≤月销量≤5000吨
各类资料比较齐全,信用调查报告显示生产经营无异常
C
对本公司的采购计划未能合理安排,多次不配合本公司合理安排的生产。
有时不遵守合同的提货时间,有异常情况也未能及时与本公司沟通,给本公司如期交货造成较大困难。
存在 3个月以上半年以内逾期付款情形。
授信期内,余额新增在20%-50%之间。
月销量≤2000吨
各类资料比较齐全,信用调查报告显示生产经营出现异常
D
对本公司的采购计划随意安排,并不配合本公司合理安排的生产。
极少遵守合同的提货时间及地点,致使本公司交货经常遇到麻烦;
存在半年以上逾期付款情形。
授信期内,余额新增在50%以上。
交易量不稳定的小规模零散客户
无主要信用资料,无信用调查报告披露其生产经营情况
d、授信管理
客户授信的总额度必须结合企业资金状况、利润状况、资产结构等综合考虑。
?客户授信的具体额度必须与客户的价值评估相结合,必须与应收账期相结合。
?客户授信必须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为基本的参照依据。
招股说明书?客户授信的总额度不得超过公司年度预算。
?对评级中的无任何法律资质的客户不予评级,纳入现款现货管理,并且由业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e、客户信用管理内部控制及程序
?销售部门利用公司局域网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表,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业务员根据调查走访结果及客户台账等资料负责填制新老客户信用管理审批表,随同客户信用调查报告报片区经理、销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从市场建设角度提出客户授信等级类别。
?客户信用管理审批表提交财务部审核,由财务部核实相关财务数据并负责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并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控制授信额度。
?客户信用管理审批表提交信用管理委员会其它成员,按照表格设计流程签字确认,对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及授信额度有异议,根据信用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执行。
?销售部根据授予的客户信用额度控制发货、及时结算,办理收款,财务部核实客户信用执行情况。
?财务部对信用超期且推迟付款的客户按月报告信用管理委员会成员,信用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并采取措施。
E、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单位:万元
客户
2015.12.31 2016.12.31 2017.12.31
超过信用期未回收原因余额坏账准备
2016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7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8年 1月回款金额
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
800.13 800.13 - 800.13 800.13 - 800.13 800.13 -对方破产清算
广东省盐业进出口公司
360.68 360.68 -------
对方破产清算,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无法收回,2016年核销。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3.46 21.73 43.46 ------已收回
柳州东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7.77 97.77 - 97.77 97.77 - 97.77 97.77 -对方已关停
广东广正大公司
43.08 43.08 - 43.08 43.08 - 43.08 43.08 -对方已关停
招股说明书客户
2015.12.31 2016.12.31 2017.12.31
超过信用期未回收原因余额坏账准备
2016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7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8年 1月回款金额
厦门德利集团氯碱制造有限公司
39.53 39.53 39.53 ------
收购九二盐业前发生的账龄在 5年以上应收账款,已过诉讼时效,2016年核销
湖南中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1.11 31.11 - 31.11 31.11 - 31.11 31.11 -对方已关停
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18.74 18.74 -------
收购九二盐业前发生的账龄在 5年以上应收账款,已过诉讼时效,2016年核销
株洲天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18.67 18.67 - 18.67 18.67 - 18.67 18.67 -对方已关停
招股说明书客户
2015.12.31 2016.12.31 2017.12.31
超过信用期未回收原因余额坏账准备
2016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7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8年 1月回款金额
广东省盐业运销(企业)集团公司
16.45 16.45 - 16.45 16.45 - 16.45 16.45 -
账龄五年以上欠款,对方拒绝确认,已过诉讼时效,无核销依据。
广东佛山卓顿化工有限公司
13.78 6.89 - 13.78 6.89 13.78 ---已收回
广东市中力化工有限公司
------ 39.32 3.93 -
对方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已启动催款程序
广州市海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24.07 12.41 - 165.18 27.26 -
对方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已启动催款程序
广州正合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50.43 5.04 5.00 45.43 9.09 - 45.43 22.71 -
对方已破产倒闭
衡阳市科弘工贸有限公司
--- 50.19 50.19 - 50.19 50.19 -对方已关停
招股说明书客户
2015.12.31 2016.12.31 2017.12.31
超过信用期未回收原因余额坏账准备
2016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7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8年 1月回款金额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
--- 23.67 2.37 - 28.86 3.25 -已陆续收回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54.43 5.44 - 54.43 10.89 - 54.43 27.22 -
对方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
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
803.00 71.17 - 803.00 803.00 ----
对方破产清算,2017年已向第三方转让该项债权
湖南省尚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55.02 177.51 - 355.02 355.02 55.38 299.64 299.64 -
对方拒绝确认,已提起诉讼
惠州市鑫海化工有限公司
--- 27.93 2.79 27.93 ---已收回
柳州东化化工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252.42 22.08 - 253.38 44.21 253.38 ---已收回
招股说明书客户
2015.12.31 2016.12.31 2017.12.31
超过信用期未回收原因余额坏账准备
2016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7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8年 1月回款金额
湘潭碱业有限公司
------ 377.15 18.86 -
对方资金困难,已启动催款程序并陆续收回
沅陵县友诚实丰矿业有限公司
--- 45.03 45.03 2.85 42.18 42.18 -
因环保问题关停
郑曙--- 1.5 1.5 ----
因包装破损拒绝支付,已核销
中盐广西盐业有限公司防城碘盐厂
10.19 1.02 10.19 ------已收回
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
988.52 98.85 84.98 903.54 754.83 - 903.54 754.83 -对方破产清算
梧州市联溢化工有限公司
------ 200.94 160.75 -
对方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已启动催款程序
招股说明书客户
2015.12.31 2016.12.31 2017.12.31
超过信用期未回收原因余额坏账准备
2016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7年回款金额
余额坏账准备
2018年 1月回款金额
其他 190.40 58.64 94.22 91.12 34.68 19.49 198.30 170.34 -
合计 4,187.81 1,894.53 277.38 3,799.30 3,140.11 372.81 3,412.37 2,588.37 -
从上述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期后回收情况来看,发行人已对有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和超出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以及两类应收账款分别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余额
2018年 1月回款
余额 2017年回款余额 2016年回款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 5,231.35 2,399.37 8,239.74 7,338.14 9,155.38 8,664.09
超出信用期应收账款 3,412.37 - 3,799.30 372.81 4,187.81 277.38
合计 8,643.72 2,399.37 12,039.04 7,710.95 13,343.19 8,941.47
F、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表所示:
时间井神股份兰太实业云南能投湖南盐业
1年以内
0-3 个月(含 3个月)
5%
0%
0.5%
5% 3-6 个月(含 6个月) 2%
7-12个月(含 12个月) 5% 5%
1-2年 10% 15% 10% 10%
2-3年 10% 25% 30% 20%
3-4年 50% 40% 50% 50%
4-5年 50% 80% 80% 50%
5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2015年至2017年各年末,湖南盐业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余额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2.68%、90.05%和80.73%,公司对账龄
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比例为5%,与井神股份一致,较兰太实业和云南能投更加谨慎。对于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计提坏账的比例与井神股份一致,其中公司对于账龄为2-3年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比例为20%,较井神股份更加谨慎。
②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银行承兑汇票 21,503.63 14,641.69 8,968.23
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用票据方式支付的客户以工业
招股说明书盐客户为主。2016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5,673.46万元,主要系两碱
化工行业于2016年四季度开始逐渐转暖,发行人通过票据收回较多货款所致。
2017年,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及下游产业回暖带动,工业盐产品行情持续改善,且售价大幅上升,导致2017年末应收票据余额增加6,861.95万元。
期末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为199,113,884.07元。
期末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为0元。
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余额为10,008,702.78元。
报告期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3)存货
①存货基本情况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存货(万元) 23,373.47 17,612.90 25,197.23
占流动资产比例(%) 29.64 17.57 21.53
占总资产比例(%) 7.53 5.38 7.21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存货余额分别为25,197.23万元、
17,612.90万元和23,373.4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1.53%、17.57%和
29.64%,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21%、5.38%和7.53%。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存货种类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原材料 10,655.66 45.59 6,748.15 38.31 7,368.84 29.24
在产品 196.55 0.84 328.56 1.87 332.38 1.32
库存商品 10,417.58 44.57 8,124.73 46.13 14,190.67 56.32
在途物资-- 192.39 1.09 102.21 0.41
发出商品 2,103.69 9.00 2,219.08 12.60 3,203.14 12.71
合计 23,373.47 100.00 17,612.90 100.00 25,197.2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以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为主。2016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下降主要系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减少6,065.94万元,主要是因为(1)为应对
盐业体制改革,公司在2017年小包盐的产品结构做了较大调整,2016年末集中清
招股说明书理老产品导致库存商品中的食盐库存量下降3.92万吨,余额下降4,472.70万元;
(2)2016年四季度工业盐行情回暖导致库存商品中工业盐库存量下降5.41万吨,
余额下降946.46万元。
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具体情况如下:
存货
类别
存货明细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数量(万条、万吨)
余额(万元)
数量(万条、万吨)
余额(万元)
数量(万条、万吨)
余额(万元)
原材料
编织袋 550.29 521.00 404.69 465.39 187.29 249.09
煤 5.65 4,185.94 4.03 2,017.16 3.22 1,650.04
其他 5,948.73 4,265.60 5,469.71
合计 10,655.66 6,748.15 7,368.84
库存
商品
食用盐 14.29 5,292.03 10.09 4,300.78 14.01 8,773.48
畜牧盐 0.78 120.70 0.87 158.42 1.29 217.64
工业盐 5.30 815.26 2.21 375.27 7.62 1,321.73
芒硝 178.42 254.39 168.23
包装物 205.49 287.45 929.36
非盐贸易类
3,181.51 2,683.55 3,103.46
其他 927.09 274.91 100.45
合计 10,720.50 8,334.77 14,614.35
A、原材料库存合理性分析
发行人原材料库存水平主要与公司采购政策与生产政策有关,发行人原材料主要为煤、内包装、编织袋,期末库存一般供1-2个月左右的生产需求,期末原材料金额与直接材料和燃料动力成本配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原材料期末余额(万元)
10,655.66 6,748.15 7,368.84
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和燃料动力金额(万元)
65,031.16 45,506.71 49,385.01
占比 16.39% 14.83% 14.92%
由上表可知,公司期末原材料比例占当期生产成中直接材料和燃料动力成本
招股说明书比例较为稳定,可供1-2个月的生产,与公司原材料采购政策相符。
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占存货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云南能投 35.79% 32.61% 59.34%
兰太实业 43.18% 36.59% 55.05%
井神股份 22.03% 24.80% 22.99%
平均值 33.67% 31.33% 45.80%
发行人 44.65% 37.62% 28.71%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17年年报,比较数据系根据半年报中的数据计算所得。
公司原材料库存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差异较小,主要是因为产品结构有一定差异所致。
B、库存商品库存合理性分析
发行人各生产企业根据以往的销售情况、存货储备需求和市场订单提交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经公司企业管理部、市场管理部综合平衡后,以文件形式下达月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企业依据公司下达的计划组织生产。
发行人生产周期短,(从原材料投入生产开始,经过加工,到产品完成、验收入库为止的全部时间)一般为1-2天,但公司库存商品较高,通过对发行人的行业有关政策以及公司销售政策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公司根据湘政办发(2013)34号《湖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储备的用于稳定全省食盐市场供应和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合格小包装成品食盐4万吨,故发行人虽生产周期短,但仍保持了较高了库存商品水平。
销售政策:公司通常备货1个月至2个月左右库存,期末库存商品金额与营业成本配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库存商品期末余额
10,720.50 8,334.77 14,614.35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营业成本金额 115,250.26 101,090.20 110,547.78
库存商品余额占营业成本比率
9.30% 8.24% 13.22%
由上表可知,公司2015年至2017年库存商品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保持在
8.24%至13.22%之间,库存商品余额可供1-2个月的销售,较为稳定且与公司销售
政策相符。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占存货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云南能投 52.39% 59.05% 40.56%
兰太实业 53.19% 61.11% 41.25%
井神股份 59.53% 49.08% 52.38%
平均值 55.04% 56.41% 44.73%
发行人 44.92% 46.47% 56.93%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17年年报,比较数据系根据半年报中的数据计算所得。
公司库存商品库存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差异较小,主要是因为产品结构有一定差异所致。
C、非盐商品贸易商品的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种类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油 984.48 563.85 937.78
酒 1,599.06 1,425.37 1,089.12
味精 168.91 188.54 201.76
其他 429.06 505.79 874.8
合计 3,181.51 2,683.55 3,103.46
2016年末非盐商品余额相比2015年末减少419.91万元,2017年末非盐商品余
额相比2016年末增加497.96万元,主要是油类和酒类产品的波动引起。
②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种类如下:
招股说明书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跌价准备余额(万元)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跌价准备余额(万元)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跌价准备余额(万元)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原材料------
库存商品 302.93 2.83% 210.04 2.52% 423.68 2.90%
发出商品 189.42 8.26% 113.40 4.86% 48.89 1.50%
在途物资------
合计 492.35 2.06% 323.45 1.80% 472.57 1.84%
A、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B、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发行人报告期各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对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中的工业盐计提的跌价准备,其他存货基本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通过毛利率、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率的分析,对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减值迹象总体分析如下所示:
期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主营业务毛利率
销售税金率
销售费用率
2017年度 218,068.68 114,057.58 47.70% 3.61% 24.00%
2016年度 216,161.64 100,493.08 53.51% 3.07% 25.44%
2015年度 223,411.96 109,245.97 51.10% 2.30% 23.26%
招股说明书从上表可以看出,2015年度至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1.10%、53.51%和47.70%,考虑销售税金及销售费用影响后的利润率分别为
25.54%、25.00%和20.09%,总体来看,公司库存商品、原材料不存在重大减值迹
象,发行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合理的。
C、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名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云南能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因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数量繁多、单价较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兰太实业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井神股份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发行人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
招股说明书公司名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名称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万元)
占存货的比例
金额(万元)
占存货的比例
金额(万元)
占存货的比例
云南能投-- 197.29 1.44% 966.05 5.72%
兰太实业 3,829.63 9.42% 3,638.84 9.19% 2,132.03 5.52%
井神股份 493.28 1.10% 414.30 1.08% 482.83 1.14%
发行人 492.35 2.06% 323.45 1.80% 472.57 1.84%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17年年报,比较数据系根据半年报中的数据计算所得。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4)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其他流动资产(万元) 2,878.36 3,106.29 3,064.15
占流动资产比例(%) 3.65 3.10 2.62
占总资产比例(%) 0.93 0.95 0.88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064.15
万元、3,106.29万元和2,878.3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62%、3.10%和
3.65%,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88%、0.95%和0.93%。其他流动资产按照性质分类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预缴所得税 33.30 128.86 118.77
待抵扣增值税 1,340.46 231.35 1,411.42
预缴增值税 35.18 1,310.08 -
预缴其他税金 39.45 6.14 -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环境保护押金 1,429.97 1,429.86 1,533.96
合计 2,878.36 3,106.29 3,064.15
2、主要非流动资产构成项目分析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2015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上述资产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2.62%、
91.66%和92.93%。其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固定资产(万元) 139,873.82 146,728.96 137,634.47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60.39 64.63 59.19
占总资产比例(%) 45.05 44.83 39.37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固定资产分别为137,634.47万元、
146,728.96万元和139,873.82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19%、
64.63%和60.39%,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37%、44.83%和45.05%。
①2017年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12月 31日
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7年 12月 31日
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97,155.70 6,804.16 148.10 103,811.76
机器设备 133,935.08 4,773.09 296.98 138,411.19
运输工具 5,687.96 515.71 722.43 5,481.24
电子设备 11,647.81 191.02 90.44 11,748.40
其他设备 940.44 13.12 11.37 942.19
原价合计 249,366.99 12,297.11 1,269.32 260,394.78
2017年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2,297.11万元,主要为从在建工程转入的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7,610.90万元。2017年固定资产减少主要系固定资
产报废处置。
2017年增加的原值大于500万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招股说明书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名称资产原值
晶鑫科技印刷机 530.00
九二盐业小包装分装车间设备 1,550.56
九二盐业电解槽 6,805.48
合计 8,886.04
②2016年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12月 31日
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6年 12月 31日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88,164.25 9,374.46 383.00 97,155.70
机器设备 118,827.18 17,196.18 2,088.28 133,935.08
运输工具 5,718.42 975.07 1,005.53 5,687.96
电子设备 11,369.11 327.37 48.66 11,647.81
其他设备 939.19 1.24 - 940.44
原价合计 225,018.14 27,874.33 3,525.48 249,366.99
2016年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7,874.33万元,主要为由在建工程转入,在建工
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26,144.57万元。2016年固定资产减少主要系固定资产报
废处置。
2016年增加的原值大于500万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名称资产原值
碱厂九二安置地工程 502.98
九二盐业室外道路 558.43
九二盐业电解及整流厂房 523.87
九二盐业电解槽 6,805.48
九二盐业组合式副产蒸汽 HCL合成炉 626.48
九二盐业事故池 707.77
九二盐业厂区内电路 1,367.26
合计 11,092.27
③2015年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单位:万元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5年
12月 31日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82,897.22 7,289.54 2,022.51 88,164.25
机器设备 107,675.38 22,544.07 11,392.27 118,827.18
运输工具 5,216.13 851.74 349.45 5,718.42
电子设备 10,921.34 580.28 132.50 11,369.11
其他设备 934.61 4.58 - 939.19
原价合计 207,644.68 31,270.20 13,896.74 225,018.14
2015年固定资产原值增加31,270.20万元,主要为由在建工程转入,在建工
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20,122.29万元。2015年固定资产减少主要系九二真空制
盐设备技改转入在建工程以及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2015年增加的原值大于500万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名称资产原值
湘衡盐化公寓楼 A栋 633.83
湘衡盐化公寓楼 B栋 613.61
湘衡盐化 2组罐改造构筑物 1,238.84
湘衡盐化 2组罐改造机器设备 2,230.54
湘衡盐化锅炉节能环保项目机器设备 1,253.92
湘衡盐化散湿盐库房屋 629.44
九二盐业 75t/h烟气脱硫设备 598.82
九二盐业制盐项目土建工程 2,407.66
九二盐业真空制盐项目设备 5,739.89
合计 15,346.54
(2)在建工程
项目
2017.12.31/
2017年度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在建工程余额(万元) 23,265.58 7,222.28 24,919.94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10.04 3.18 10.72
占总资产比例(%) 7.49 2.21 7.13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万元) 7,610.90 26,144.57 20,122.29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在建工程分别为24,919.94万元、
7,222.28万元和23,265.58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72%、
招股说明书
3.18%和10.04%,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13%、2.21%和7.49%。
①2017年主要在建工程的增减变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6年 12月 31日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额
其他减少额
2017年 12月31日余额
湘衡盐化 30 万吨/年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工程
3,142.40 6,744.30 -- 9,886.70
阳光城办公楼- 6,368.41 -- 6,368.41
湘澧 20万吨/年食用盐包装仓储配送中心工程
541.17 2,259.53 -- 2,800.70
九二 30 万吨烧碱项目
464.77 2,040.34 2,505.10 --
九二盐业新矿区项目
318.41 349.44 - 64.46 603.39
小包盐扩建项目(二期)
- 643.59 -- 643.59
热电环保工程- 511.80 -- 511.80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EPC项目
- 782.12 389.46 - 392.66
2 万吨离子膜烧碱扩产支出
- 383.04 -- 383.04
九二盐业 30 万吨/年小包盐扩建工程
2,148.31 1,425.32 3,320.22 - 253.41
郴州分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78.28 0.39 -- 178.67
合计 6,793.32 21,508.29 6,214.79 64.46 22,022.36
2017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16,043.30万元,主要系阳光城办公
楼进入装修施工阶段、湘衡盐化30万吨/年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工程和湘澧20万吨/年食用盐包装仓储配送中心工程的持续投入。
②2016年主要在建工程的增减变动
单位:万元
招股说明书项目名称
2015年 12月31日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额
其他减少额
2016年 12月
31日余额
九二盐业 30万吨烧碱项目
20,673.04 2,229.14 22,437.41 - 464.77
湘衡盐化 30 万吨/年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工程
1,787.97 1,354.43 -- 3,142.40
九二盐业 30 万吨/年小包盐扩建工程
1,441.47 1,219.72 512.88 - 2,148.31
湘衡盐化 2 组罐改造项目
317.80 950.58 1,268.38 --
九二盐业新矿区项目- 318.41 -- 318.41
湘澧 20 万吨/年食用盐包装仓储配送中心工程
26.96 514.21 -- 541.17
湘衡盐化小包装仓库扩容工程
27.54 62.72 90.25 --
合计 24,274.78 6,649.19 24,308.93 - 6,615.05
2016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17,697.66万元,主要系九二盐业30
万吨烧碱项目转固定资产22,437.41万元。
③2015年主要在建工程的增减变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4年 12月31日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额
其他减少额
2015年 12月
31日余额
九二盐业 30 万吨烧碱项目
15,126.21 5,621.72 74.89 - 20,673.04
湘衡盐化 30万吨/年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工程
45.70 1,742.27 -- 1,787.97
九二盐业 30万吨/年小包盐扩建工程
- 1,441.47 -- 1,441.47
湘衡盐化 2组罐改造项目
443.27 2,789.79 2,915.25 - 317.80
湘衡盐化小包装仓库扩容工程
465.51 292.41 730.38 - 27.54
九二盐业 60万吨/年制盐节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31.35 8,975.04 9,006.39 --
合计 16,112.03 20,862.71 12,726.92 - 24,247.82
招股说明书
(3)无形资产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无形资产(万元) 52,115.73 54,133.77 52,790.70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22.50 23.84 22.70
占总资产比例(%) 16.78 16.54 15.10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无形资产分别为52,790.70万元、
54,133.77万元和52,115.73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70%、
23.84%和22.50%,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10%、16.54%和16.78%。报告
期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软件 235.99 84.96 71.55
土地使用权 41,150.78 42,722.71 43,820.80
采矿权 10,598.07 11,326.09 8,898.36
排放权 130.90
合计 52,115.73 54,133.77 52,790.70
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组成,报告期内变动不大。
2017年末,采矿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湘衡盐矿采矿权 8,772.96 2,191.90 - 6,581.06
湘澧盐矿采矿权 3,005.48 450.82 - 2,554.66
九二盐矿采矿权 2,983.42 1,521.07 - 1,462.35
合计 14,761.86 4,163.80 - 10,598.07
公司期末对无形资产按照账面净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导致其他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需要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4)商誉
本公司商誉系2014年以1.95亿元对九二盐业进行增资,取得60%股权,九二
招股说明书盐业60%股权合并日公允价值为182,687,446.67元,支付价款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为12,312,553.33元,确认为商誉。
公司于报告期各年末均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报告期内因收购九二盐业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
(二)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各类负债金额及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100.00 17.40% 32,500.00 21.82% 49,600.00 27.76%
应付票据 1,000.00 0.87%- 0.00% 10,540.98 5.90%
应付账款 13,969.05 12.09% 10,283.47 6.90% 19,921.20 11.15%
预收账款 6,053.67 5.24% 7,532.28 5.06% 11,132.73 6.23%
应付职工薪酬 5,427.96 4.70% 6,196.99 4.16% 3,564.28 1.99%
应交税费 3,141.62 2.72% 3,866.48 2.60% 5,229.68 2.93%
应付利息 78.01 0.07% 67.04 0.05% 92.00 0.05%
应付股利 95.00 0.08% 135.60 0.09%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13,222.47 11.44% 17,243.04 11.58% 11,921.98 6.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139.81 5.31% 7,945.00 5.33% 15,445.33 8.64%
流动负债合计 69,227.60 59.91% 85,769.90 57.58% 127,448.18 71.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1,403.34 27.18% 31,741.67 21.31% 38,434.67 21.51%
长期应付款 681.55 0.59% 17,375.24 11.66% 681.55 0.3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533.30 8.25% 11,011.90 7.39% 9,391.70 5.26%
专项应付款 2,000.00 1.73%
预计负债 54.11 0.05% 7.53 0.01% 22.42 0.01%
递延收益 1,699.57 1.47% 1,967.00 1.32% 1,433.44 0.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944.42 0.82% 1,089.29 0.73% 1,252.68 0.7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316.29 40.09% 63,192.63 42.42% 51,216.46 28.67%
负债合计 115,543.89 100.00% 148,962.53 100.00% 178,664.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78,664.64万元、148,962.53万元和
115,543.89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33%、57.58%和59.91%。
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招股说明书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以及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构成。
(1)短期借款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短期借款(万元) 20,100.00 32,500.00 49,600.00
占流动负债比例(%) 29.03 37.89 38.92
占总负债比例(%) 17.40 21.82 27.76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短期借款分别为49,600.00万元、
32,500.00万元和20,100.0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8.92%、
37.89%和29.03%,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7.76%、21.82%和17.40%。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余额持续下降,主要系公司积极调整和优化负债结构,主动减少了短期借款的使用。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付票据(万元) 1,000.00 0.00 10,540.98
应付账款(万元) 13,969.05 10,283.47 19,921.20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之和(万元)
14,969.05 10,283.47 30,462.18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之和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
21.62 11.99 23.90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之和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12.96 6.90 17.05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分别为30,462.18万元、10,283.47万元和14,969.0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
别为23.90%、11.99%和21.62%,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05%、6.90%和
12.96%。
报告期内各年末的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16年末较2015年末减少10,540.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未再新增。
应付账款主要系公司应付供应商的材料、工程和设备款。2016年末较2015年末减少9,637.73万元,主要系因为①随着在建工程本期转固,工程和设备款结
算较多,余额下降;②非盐贸易业务收缩导致非盐商品采购款余额下降。2017
招股说明书年末较2016年末增加3,685.58万元,主要系因为在建工程的持续投入导致设备采
购款和工程应付款余额增加较多。
(3)预收款项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预收款项(万元) 6,053.67 7,532.28 11,132.73
占流动负债比例(%) 8.74 8.78 8.74
占总负债比例(%) 5.24 5.06 6.23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预收款项分别为11,132.73万元、
7,532.28万元和6,053.6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74%、8.78%
和8.74%,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23%、5.06%和5.24%。
发行人对省内终端超市、小批发商等客户以及规模较小的工业盐客户一般采用先收款后发货或现款销售的政策。预收款项的会计核算方法为:收到预收的货款,销售未实现时,借记货币资金,贷记预收款项,销售实现时,借记预收款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科目。报告期各期末的预收账款余额全部为发行人及子公司预收的货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预收盐及盐化工货款 5,476.59 7,409.16 10,340.81
预收非盐货款 574.45 95.81 763.88
预收包装袋货款 2.63 27.31 28.04
合计 6,053.67 7,532.28 11,132.73
预收账款余额从2015年末的11,132.73万元持续下降至2017年末的6,053.67
万元,主要是由于随着盐业体制改革的推进,小包装食盐批发价格下降导致。
发行人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的食盐、工业盐货款,单个客户预收款项金额较小,预收款较为零散,预收款项的客户数情况如下: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各期末预收款项的客户数总计 1,130 2,382 3,292
预收50万元以上的客户数 13 10 13
预收50万元以上的客户款项金额合计(万元)
1,814.77 683.40 1,396.97
招股说明书预收50万元以下的客户数 1,117 2,372 3,279
预收50万元以下的客户款项金额合计(万元)
4,238.90 6,848.89 9,735.75
2017年12月31日50万元以上的预收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预收货款种类是否为经销商期末金额
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352.45
安丽达公司预收盐款是 272.60
中盐广西盐业有限公司北海碘盐中心
预收盐款是 256.41
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公司预收盐款是 227.73
广州市金铨贸易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124.28
衡阳市湘盐致远物贸有限责任公司预收盐款是 99.64
柳州东化化工营销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83.98
东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79.59
哈尔滨希苑物流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79.32
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69.23
东莞市光泰贸易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60.18
陕西华鼎物流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59.01
福州味思源盐业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50.36
合计 1,814.77
2016年12月31日50万元以上的预收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预收货款种类是否为经销商期末金额
衡阳市盐管家盐业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121.23
湘潭碱业有限公司预收盐款否 113.45
陈弟红预收盐款是 72.51
赵开新预收盐款是 60.00
衡阳市湘盐致远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预收盐款是 56.18
黄赵秋预收盐款是 56.00
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
预收盐款是 52.59
招股说明书荆州市湘雪商贸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50.88
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50.57
蒋小伶预收盐款是 50.00
合计 683.40
2015年12月31日50万元以上的预收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预收货款种类
是否为经销商
期末金额
陈弟红预收盐款是 277.23
嘉禾县嘉谊商贸有限公司预收非盐货款是 158.72
广西田东锦盛化工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140.98
湖南湘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收非盐货款否 135.83
益阳市赫山区八字哨镇西林超市预收盐款是 97.44
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94.50
杨林预收盐款否 85.32
长沙市天心区友国谊批发部预收盐款是 85.16
李雪义预收盐款是 78.04
益阳市蓝天食品有限公司预收盐款否 69.65
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预收盐款是 67.76
李莲香预收盐款是 54.00
双峰县建民商行预收盐款是 52.35
合计 1,396.97
(4)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其他应付款(万元) 13,222.47 17,243.04 11,921.98
占流动负债比例(%) 19.10 20.10 9.35
占总负债比例(%) 11.44 11.58 6.67
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客户保证金,应付运输费、劳务费,往来款等项目。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1,921.98万元、
17,243.04万元和13,222.4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35%、20.10%
和19.10%,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67%、11.58%和11.44%。
招股说明书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万元) 6,139.81 7,945.00 15,445.33
长期借款(万元) 31,403.34 31,741.67 38,434.67
二者合计(万元) 37,543.15 39,686.67 53,880.00
二者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32.49 26.64 30.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是公司的长期借款。当在未来一年内需要还款时,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列示。因此,将二者合并分析。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合计分别为53,880.00万元、39,686.67万元和37,543.15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
的比例分别为30.16%、26.64%和32.49%。
2016年末长期借款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一方面系随着在建工程转固偿还了部分借款,同时公司增加了轻盐集团的长期应付款15,692.20万元替代了外部的
银行借款。
(6)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万元) 9,533.30 11,011.90 9,391.70
占非流动负债比例(%) 20.58 17.43 18.34
占总负债比例(%) 8.25 7.39 5.26
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9,391.70
万元、11,011.90万元和9,533.30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8.34%、17.43%和20.58%,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26%、7.39%和8.25%。
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是内退人员、退休人员及遗属人员费用。2016年末余额较2015年末余额增加1,620.20万元,主要系2016年末公司新增内退人员
较多导致。2017年末余额较2016年末余额下降1,478.60万元,主要是支付费用导
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发行人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919.92 870.35 855.27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
635.20 437.28 1,020.68
职工薪酬 2,566.69 3,073.49 2,533.02
可抵扣亏损 1,054.10 --
合计 5,175.91 4,381.12 4,408.9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297.98 410.71 523.44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646.44 678.58 710.72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18.52
合计 944.42 1,089.29 1,252.68
发行人报告期母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减值准备 275.42 362.09 350.60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
- 0.22 -
职工薪酬 1,491.38 1,822.03 1,334.48
可抵扣亏损 1,054.10
合计 2,020.89 2,184.34 1,685.08
①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核算方法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
招股说明书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发行人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的原因,计算过程
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原因主要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养老精算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A、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形成的暂时性差异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A
5,146.33 5,088.17 4,749.58
其中:税率为 15%的部分 B 3,666.62 4,016.88 3,321.28
税率为 25%的部分 C 1,479.71 1,071.29 1,428.30
由于预计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1,117.23 1,898.72 1,986.18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额不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D
期末确认的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E=B*15%+C*25%
919.92 870.35 855.27
B、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 2,540.80 1,749.11 4,082.72
期末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635.20 437.28 1,020.68
C、职工薪酬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精算费用中将于一年内需要支付的部分A
2,173.00 3,032.90 2,243.3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B 9,533.30 11,011.90 9,391.70
减:退休后和遗属福利C 861.30 1,058.40 1,206.20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精算负债D
10,845.00 12,986.40 10,428.80
其中:15%税率精算负债E 1,445.60 1,731.10 741.80
25%税率精算负债F 9,399.40 11,255.30 9,687.00
期末确认的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G=E*15%+F*25%
2,566.69 3,073.49 2,533.02
D、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过程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可抵扣亏损A 4,216.39 --
其中:15%税率可抵扣亏损B ---
25%税率可抵扣亏损C 4,216.39 --
期末确认的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D=B*15%+C*25%
1,054.10 --
2017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均为母公司产生的亏损。
D、母公司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形成的暂时性差异计提
招股说明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减值准备合计A 1,001.69 1,448.36 1,402.40
期末确认的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B=A*25%
275.42 362.09 350.60
E、母公司职工薪酬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精算费用中将于一年内需要支付的部分A
1,438.30 2,044.50 1,660.9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B 5,248.50 6,124.70 4,687.40
减:退休后和遗属福利C 721.30 881.10 1,010.40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精算负债D
5,965.50 7,288.10 5,337.90
期末确认的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E=D*25%
1,491.38 1,822.03 1,334.48
③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原因,计算过程
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原因包括:九二盐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晶鑫科技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A、九二盐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发行人 2014年 10月收购九二盐化时进行评估,固定资产评估增值26,151,120.69元,无形资产评估增值29,928,743.33元,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6,537,780.17元,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7,482,185.83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7年度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各期初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未摊销金额A
1,642.84 2,093.76 2,544.68
各期初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未摊 2,714.32 2,842.89 2,971.45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12.31
/2017年度
2016.12.31
/2016年度
2015.12.31
/2015年度
销金额B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本年摊销C 450.92 450.92 450.92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本年摊销D 128.56 128.56 128.56
税率E 25% 25% 25%
各期末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未摊销金额F=A-C
1,191.92 1,642.84 2,093.76
各期末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未摊销金额G=B-D
2,585.76 2,714.32 2,842.89
期末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递延所得税负债H=F*E
297.98 410.71 523.44
期末无形资产评估增值递延所得税负债I=G*E
646.44 678.58 710.72
B、晶鑫科技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晶鑫科技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2012年前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确认,2012年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后按照发行人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调整为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平均年限法折旧差异调整6,174,113.36元,调整的折旧差异分5年摊销,2012年
-2016年每年摊销1,234,822.67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摊销完毕。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各期末固定资产折旧差异未摊销金额A
-- 123.48
税率B 15% 15% 15%
期末固定资产折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C=A*B
-- 18.52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71.44 31,702.99 40,41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35.43 -11,695.58 3,250.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09.54 -30,089.27 -12,238.70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660.59 -10,091.20 31,423.03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6,619.92 237,022.75 252,825.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34.63 11,930.92 4,757.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8,048.16 94,309.64 96,855.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711.77 55,108.56 57,081.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315.52 30,681.85 29,306.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707.67 37,150.63 33,927.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71.44 31,702.99 40,411.00
2015年至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情况良好。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度下降8,708.01万元,主要是由于净利润下滑导致。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较2016年度下降14,231.55万元,主要是存货余额增加较多以及支付较多的其
他应付款导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6,619.92 237,022.75 252,825.19
营业收入 220,399.15 217,563.52 225,883.67
收现比 107.36% 108.94% 111.93%
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收现比)的比例分别为111.93%、108.94%和107.36%,公司同期确认的销售收入与实际回收
的款项在金额上相匹配,资金回笼与销售确认均处于稳定的发展态势。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4,308.6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69 2,510.2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130.32 718.21 659.56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31.00 48,450.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465.75 13,305.48 22,477.74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5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00.00 47,7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35.43 -11,695.58 3,250.98
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250.98万元、
-11,695.58万元和-13,335.4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变动主要系关联方资金拆借、购建固定资产及购买理财项目引起的。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82.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882.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900.00 62,000.00 101,93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 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9,443.00 95,395.33 84,614.7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474.34 12,386.14 10,435.9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093.80 9.1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92.20 14,307.80 25,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09.54 -30,089.27 -12,238.70
公司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238.70万元、
-30,089.27万元和-34,709.5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筹资活动为获取银行
借款及相应的借款偿还。其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与轻盐集团之间的拆借往来。
(四)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合并资产负债率(%) 37.21 45.52 51.11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12.99 28.97 36.38
流动比率(倍) 1.14 1.17 0.92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速动比率(倍) 0.80 0.96 0.72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785.98 44,002.42 51,522.56
利息保障倍数 7.66 3.98 5.1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3 0.41 0.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8 0.2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40 -0.13 0.41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为应对盐业体制改革,主动改善负债结构,降低银行借款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规模变动不大,但2016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5年末下降17,100万元,致使2016年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均按期偿还银行借款和利息,公司偿债能力较好,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变化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和有息负债余额的变化所致。
目前A股上市公司云南能投(002053)、兰太实业(600328)、井神股份(603299)
等均经营盐产品,与公司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比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比较分析表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
合并资产负债率(%)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002053 云南能投 27.73 27.86 50.96
600328 兰太实业 64.24 66.72 80.46
603299 井神股份 54.07 56.11 56.77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48.68 50.23 62.73
湖南盐业 37.21 45.52 51.11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
流动比率(倍)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002053 云南能投 3.48 3.69 0.49
600328 兰太实业 0.49 0.40 0.36
603299 井神股份 0.69 0.67 0.82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1.55 1.59 0.56
湖南盐业 1.14 1.17 0.92
招股说明书证券代码公司名称
合并资产负债率(%)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
速动比率(倍)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002053 云南能投 3.06 3.35 0.39
600328 兰太实业 0.37 0.28 0.27
603299 井神股份 0.48 0.50 0.58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1.30 1.38 0.41
湖南盐业 0.80 0.96 0.72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17年年报,比较数据系根据半年报中的数据计算所得。
2016年5月,云南能投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不再持有氯碱化工业务,在原有盐业务的基础上,拓展进入天然气业务,形成盐业务和天然气业务双主业的格局,故云南能投在2016年12月末和2017年末相关指标与发行人不具有可比性,与其他两家相比,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指标均好于同行业兰太实业和井神股份的平均水平,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77 22.48 22.68
存货周转率(次) 5.62 4.72 4.31
报告期各年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比较分析表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002053 云南能投 7.62 16.07 25.16
600328 兰太实业 15.5 11.38 10.26
603299 井神股份 16.88 13.83 10.60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13.34 13.76 15.34
湖南盐业 30.77 22.48 22.68
证券代公司名称存货周转率(次)
招股说明书码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002053 云南能投 5.70 3.96 4.95
600328 兰太实业 5.32 4.74 4.37
603299 井神股份 4.22 3.89 3.63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5.08 4.20 4.32
湖南盐业 5.62 4.72 4.31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17年年报,比较数据系根据半年报中的数据年化计算所得。
2017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提升较多,主要是因为2017年工业盐产品行情持续改善,客户回款加快。由于公司主要食盐业务占比较高,而食盐业务的回款速度较快,因此导致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大幅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波动较小,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基本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20,339.15 217,563.52 225,883.67
其中:营业收入 220,339.15 217,563.52 225,883.67
二、营业总成本 200,069.91 201,208.34 200,108.70
其中:营业成本 115,250.26 101,090.20 110,547.78
税金及附加 7,946.86 6,672.95 5,187.32
销售费用 52,896.70 55,357.27 52,531.61
管理费用 20,681.42 31,311.15 26,777.66
财务费用 3,212.50 4,930.42 4,357.46
资产减值损失 82.18 1,846.36 706.8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75.81 -191.34
其他收益 297.44 --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319.14 72.88 405.77
其他收益 297.4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945.81 16,903.86 25,989.40
加:营业外收入 470.01 2,368.94 1,494.67
减:营业外支出 563.69 869.57 526.1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852.14 18,403.23 26,957.90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 2,859.38 3,978.39 6,242.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992.76 14,424.84 20,715.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46.55 13,859.31 20,367.10
(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比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18,068.68 98.94 216,161.64 99.36 223,411.96 98.91
其他业务收入
2,330.47 1.06 1,401.87 0.64 2,471.72 1.09
合计 220,399.15 100.00 217,563.52 100.00 225,883.67 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91%、99.36%和98.94%。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分别为223,411.96万元、216,161.64万元和218,068.68万元。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体变动幅度较小。受包装物及非盐贸易收入减少的影响,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5年减少7,250.32万元,下降了
3.25%。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6年增加1,907.04万元,主要是食盐收
入下降和工业盐、烧碱等收入上升共同导致的。
按业务项目分类,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食用盐 99,982.27 45.85 134,937.83 62.42 131,693.35 58.95
畜牧盐 9,250.15 4.24 6,580.28 3.04 4,787.32 2.14
工业盐 67,567.56 30.98 47,182.00 21.83 46,842.28 20.97
盐产品小计 176,799.98 81.08 188,700.11 87.29 183,322.95 82.06
芒硝 9,231.43 4.23 6,028.69 2.79 5,810.85 2.60
包装物 2,751.67 1.26 3,800.67 1.76 5,016.44 2.25
非盐贸易类 15,357.22 7.04 15,766.72 7.29 27,253.55 12.20
烧碱类 12,936.69 5.93 ----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其他 991.70 0.45 1,865.46 0.86 2,008.16 0.90
合计 218,068.68 100.00 216,161.64 100.00 223,411.96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盐产品的销售,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06%、87.29%和
81.08%。
1、盐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盐产品细分品种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省内:大包装食盐 7,656.80 4.33% 14,605.86 7.74 13,217.78 7.21
省外:大包装食盐 24,399.45 13.80% 11,922.63 6.32 9,648.62 5.26
省内:小包装食盐 45,776.73 25.89% 101,298.22 53.68 102,505.88 55.92
省外:小包装食盐 22,149.30 12.53% 7,111.12 3.77 6,321.06 3.45
食盐小计 99,982.27 56.55% 134,937.83 71.51 131,693.35 71.84
工业盐 67,567.56 38.22% 47,182.00 25.00 46,842.28 25.55
畜牧盐 9,250.15 5.23% 6,580.28 3.49 4,787.32 2.61
合计 176,799.98 100.00% 188,700.11 100.00 183,322.95 100.00
报告期内主要盐产品销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化如下:
产品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省内:大包装食盐
销量(吨) 148,036.29 166,174.95 162,549.29
增幅(%)-10.92 2.23 5.69
平均售价(元/吨) 517.22 878.94 813.16
增幅(%)-41.15 8.09 -0.89
省外:大包装食盐
销量(吨) 564,377.57 263,626.47 214,604.45
增幅(%) 114.08 22.84 -26.21
平均售价(元/吨) 432.32 452.25 449.60
增幅(%)-4.41 0.59 0.28
省内:小包装食盐
销量(吨) 244,278.37 210,245.06 229,940.05
增幅(%) 16.19 -8.57 -1.07
平均售价(元/吨) 1,873.96 4,818.10 4,457.94
增幅(%)-61.11 8.08 3.84
招股说明书产品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省外:小包装食盐
销量(吨) 216,968.67 52,272.63 52,643.68
增幅(%) 315.07 -0.70 5.16
平均售价(元/吨) 1,020.85 1,360.39 1,200.73
增幅(%)-24.96 13.30 -12.06
小计食用盐
销量(吨) 1,173,660.91 692,319.11 659,737.47
增幅(%) 69.53 4.94 -9.27
平均售价(元/吨) 851.88 1,949.07 1,996.15
增幅(%)-56.29 -2.36 9.73
工业盐
销量(吨) 2,208,008.59 2,570,184.00 2,205,180.48
增幅(%)-14.09 16.55 7.70
平均售价(元/吨) 306.01 183.57 212.42
增幅(%) 66.70 -13.58 -11.19
畜牧盐
销量(吨) 274,370.41 247,310.50 189,235.39
增幅(%) 10.94 30.69 288.87
平均售价(元/吨) 337.14 266.07 252.98
增幅(%) 26.71 5.17 -52.12
(1)2016年主要产品销量和销售价格变化分析
①食用盐
2016年食用盐销售收入较2015年上升3,244.50万元,其中省外大包食盐的收
入情况变化较大,其他品种食盐量价均保持稳定。
2016年度公司省外大包装食盐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3,395.09万元,增幅为
23.57%,平均售价变化不大,收入上升主要是销量增加22.84%导致,主要是因为
2015年广东盐业公司调减采购计划的影响消除,本年销量恢复正常水平。
②工业盐
2016年工业盐销售收入较2015年上升339.72万元,增幅为0.73%。其中其中,
销量增加16.55%,主要是因为两碱化工行业于2016年四季度开始逐渐转暖,需求
量回升;但受煤炭等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下降的影响,平均售价下降13.58%。
③畜牧盐
2016年度畜牧盐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1,792.95万元,增幅为37.45%。主要系
招股说明书畜牧盐生产和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导致销量增加30.69%,平均售价相对稳定,上升
5.17%。
(2)2017年主要产品销量和销售价格变化分析
①食用盐
2017年食用盐实现销售117.37万吨,较2016年增加48.13万吨,增幅为
69.53%,但由于销售价格较2016年下降56.29%,本期实现收入较2016年下降
25.90%。
2017年1月1日盐改实施后,为了应对省内的外来竞争以及开拓其他外省市场,抢占份额,发行人大幅下调了各类食盐的销售价格。其中价格调整降幅最大的主要是省内市场,省内大包装食盐和小包装食盐的平均售价较2016年分别下降了41.15%和61.11%。2017年省内市场销量保持相对稳定,省内大包装食盐的销量
较2016年下降了10.92%,省内小包装食盐的销量较2016年上升了16.19%。省外市
场方面,发行人通过区位优势和价格优势在2017年开拓了海天、李锦记等大型的调味品加工企业,促使大包装盐销量大幅上升,2017年销量较2016年增长
114.08%;同时,三个盐化公司开始向省外市场销售小包装盐,促使小包装食盐
2017年销量较2016年增长315.07%。
②工业盐
2017年,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及下游产业回暖带动,工业盐产品行情触底回升,价格一路走高。2017年工业盐实现销售220.80万吨,较2016年下降14.09%,
主要是因为本年食用盐销量大幅上升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工业盐的产能。但由于2017年销售价格较2016年上升66.70%,本年收入较2016年增长43.21%。
③畜牧盐
2017年畜牧盐实现销售27.44万吨,较2016年增长10.94%,受工业盐价格上
升的带动,本年畜牧盐销售单价较2016年上升26.71%,导致本年收入较2016年增
长40.58%。
2、芒硝收入变动分析
招股说明书芒硝是盐类矿物经加工精制而成的结晶体,属于盐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副产品,主要应用于玻璃、印染等行业,因此芒硝的需求主要受下游盐化工市场的影响。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公司芒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60%、
2.79%和4.23%。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行业不景气影响,芒硝2015年的销售情况
不理想,2016年下半年,随着宏观经济逐步复苏,下游行业景气度回暖,2016年度芒硝的销售收入较2015年度增加217.85万元。2017年芒硝行情持续改善,销
售收入较2016年增加3,202.74万元,增幅为53.12%。
3、包装物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控股子公司晶鑫科技主要从事包装袋的生产、销售业务,其生产的包装袋一方面用于满足发行人三家盐化子公司自身小包盐的包装袋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在充分满足自身需求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接收部分省外食盐批发客户的包装袋委托加工订单以及部分食品加工企业的订单需求。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公司包装物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25%、1.76%和1.26%。2016年包装物收入较2015年减少1,215.77万元,主要是
由于原主要客户广东省和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成立了自己的包装物生产厂,对外订单需求减少,导致收入减少1,269.43万元。2017年包装物收入较2016
年减少1,049.00万元,主要是因为盐改后公司小包盐销量大幅提升,三家盐化子
公司对小包装袋的需求增加,因此外接订单逐步减少。
4、非盐贸易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非盐产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向生产厂家、代理商采购。公司开展非盐贸易的原因主要为:非盐产品主要包括油、酒、味精等快消品,与食盐对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消费而言属性较为一致,因此公司在开展非盐贸易时,可以紧密依托食盐终端网络,实现渠道共享。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非盐贸易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12.20%、7.29%、7.04%。报告期内,非盐业务收入结构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招股说明书种类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油 8,087.65 7,540.39 9,150.10
酒 1,140.02 1,244.97 1,886.77
味精 1,088.55 2,597.12 3,580.98
其他 5,041.00 4,384.24 12,635.71
合计 15,357.22 15,766.72 27,253.55
随着各单位落实国家八项规定,对三公经费费用管控,发行人酒类的销售逐年下降。由于味精类产品毛利率较低,公司逐渐收缩味精的贸易业务报告期内收入持续下降。2015年度其他类贸易收入较其他年度高,主要系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漂白硫酸盐针叶浆板8,611.81万元,该业务毛利率较低,自2016年起,
发行人未继续进行该类贸易业务。
5、烧碱收入变动分析
2017年4月,子公司九二盐业的烧碱生产线开始投产,全年实现收入12,936.69万元。
(三)营业成本分析
1、成本核算方法
公司产品的成本核算方法为品种法,公司产品主要分食用盐、畜牧盐、工业盐、芒硝、烧碱、包装物。公司按产品大类归集领用的原材料、包装材料,按产品所在的车间归集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作为本月入库产成品的生产成本。同时,月末将本月归集的生产成本按照产量比重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公司根据客户签收的销售出库单或者验收单确认收入,同时,产成品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并结转营业成本。公司成本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基本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14,057.58 98.97 100,493.08 99.41 109,245.97 98.82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其他业务成本 1,192.68 1.03 597.12 0.59 1,301.81 1.18
合计 115,250.26 98.97 101,090.20 100.00 110,547.78 100.00
营业收入占比 52.29% 46.46% 48.94%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公司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94%、46.46%和52.29%。公司在业务规模的扩大发展期,一直注重成本管理,
控制营业成本。
3、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按业务项目分类,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食用盐 40,075.06 35.14 37,558.63 37.37 33,511.71 30.68
畜牧盐 4,971.15 4.36 4,161.90 4.14 3,346.30 3.06
工业盐 37,282.25 32.69 35,761.24 35.59 36,784.74 33.67
芒硝 3,954.29 3.47 3,463.42 3.45 3,963.83 3.63
包装物 2,317.17 2.03 3,285.57 3.27 4,323.43 3.96
非盐贸易类 15,002.73 13.15 14,986.85 14.91 25,932.78 23.74
烧碱类 9,825.82 8.61 ----
其他 629.11 0.55 1,275.48 1.27 1,383.19 1.27
合计 114,057.58 100.00 100,493.08 100.00 109,245.9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结构相对比较稳定,各类业务营业成本的占比变化不大。
4、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生产成本构成如下:
产品成本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食用盐
直接材料 15,914.58 39.38 13,619.34 47.46 16,608.03 50.39
直接人工 4,736.60 11.72 4,054.75 14.12 4,124.53 12.52
燃料动力 11,423.29 28.27 4,456.86 15.53 4,901.80 14.87
招股说明书制造费用 8,337.91 20.63 6,567.79 22.89 7,321.74 22.22
合计 40,412.39 100.00 28,698.74 100.00 32,956.10 100.00
畜牧盐
直接材料 854.90 17.49 873.38 20.41 670.26 18.83
直接人工 556.84 11.39 557.90 13.04 513.28 14.43
燃料动力 2,353.92 48.15 1,612.29 37.67 1,340.89 37.68
制造费用 1,123.23 22.98 1,236.04 28.88 1,034.23 29.06
合计 4,888.89 100.00 4,279.61 100.00 3,558.66 100.00
工业盐
直接材料 3,746.56 10.12 4,590.30 12.13 4,164.13 11.07
直接人工 4,857.60 13.12 5,813.92 15.37 5,958.11 15.83
燃料动力 18,852.06 50.93 15,118.33 39.97 15,350.26 40.8
制造费用 9,562.61 25.83 12,305.88 32.53 12,152.38 32.3
合计 37,018.82 100.00 37,828.43 100 37,624.88 100
芒硝
直接材料 598.21 16.27 507.23 16.47 574.31 16.97
直接人工 505.09 13.74 536.27 17.42 590.04 17.43
燃料动力 1,654.82 45.01 1,063.23 34.52 1,183.61 34.97
制造费用 918.80 24.99 973.05 31.59 1,036.87 30.63
合计 3,676.92 100.00 3,079.78 100.00 3,384.84 100.00
烧碱及副产品
直接材料 1,570.97 14.93 ----
直接人工 622.01 5.91 ----
燃料动力 6,404.41 60.87 ----
制造费用 1,924.32 18.29 ----
合计 10,521.71 100.00 ----
包装物
直接材料 1,211.80 70.69 2,930.93 95.24 3,604.61 95.24
直接人工 173.27 10.11 58.62 1.9 71.45 1.89
燃料动力------
制造费用 329.14 19.20 87.93 2.86 108.78 2.87
合计 1,714.21 100.00 3,077.47 100.00 3,784.84 100.00
其他
直接材料 78.83 11.81 469.05 42.42 451.05 33.96
直接人工 110.31 16.52 214.09 19.36 196.98 14.84
燃料动力 366.82 54.94 265.76 24.04 536.06 40.36
制造费用 111.66 16.73 156.75 14.18 144.02 10.84
合计 667.62 100.00 1,105.66 100.00 1,328.11 100.00
直接材料合计 23,975.85 24.24 22,990.23 29.45 26,072.39 31.55
直接人工合计 11,561.72 11.69 11,235.54 14.39 11,454.38 13.86
燃料动力合计 41,055.31 41.51 22,516.48 28.84 23,312.62 28.21
制造费用合计 22,307.67 22.56 21,327.44 27.32 21,798.03 26.38
总计 98,900.55 100.00 78,069.69 100.00 82,637.42 100.00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动力和制造费用构成。
2015年和2016年公司生产成本的结构保持相对稳定,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分别为
31.55%和29.45%,直接人工成本占比分别为13.86%和14.39%,燃料动力成本占比
分别为28.21%和28.84%,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26.38%和27.32%。
招股说明书2017年,为了应对盐业体制改革,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的手段对成本结构进行优化,同时,主要燃料煤炭的单价上涨较快,导致生产成本结构发生较大变化。2017年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为24.24%,较2016年下降5.21%,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7年把小包食盐的主要品种从320g和400g调整为500g,导致食盐业务中包装物成本占比大幅下降,受此影响食盐业务中的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从2016年的47.46%
下降至2017年的39.38%。2017年燃料动力成本占比为41.51%,较2016年上升
12.67%,主要是由于煤炭平均采购价格从2016年的500.29元/吨大幅上涨至
668.64元/吨。受燃料动力成本占比大幅上升的影响,2017年直接人工和制造费
用的占比有所下降。
(1)直接材料耗用情况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中各类主要材料的耗用情况如下:
单位:条,千克;元/条,元/千克;元
2017年度
项目领用数量单价金额
编织袋 50,011,726.00 1.03 51,489,743.46
塑料粒子 3,516,583.20 9.02 31,710,949.54
外购片膜 2,608,367.05
添加剂 48,587,373.20
备品备件 25,532,690.61
其他 82,437,745.68
合计 239,758,502.49
2016年度
项目领用数量单价金额
编织袋 42,680,797.00 1.14 48,512,894.74
塑料粒子 2,562,969.40 8.68 22,237,595.99
外购片膜 16,109,979.19
添加剂 33,363,327.54
备品备件 12,022,177.86
其他 97,656,295.77
合计 229,902,271.09
2015年度
项目领用数量单价金额
编织袋 41,674,713.00 1.30 54,109,928.18
塑料粒子 3,513,456.40 9.06 31,847,756.02
招股说明书外购片膜 23,525,123.60
添加剂 35,550,275.41
备品备件 12,034,517.31
其他 103,656,346.77
合计 260,723,947.29
(2)直接人工成本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直接人工成本明细及人均工资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工资 8,349.88 72.22 7,645.93 68.05 7,584.20 66.21
福利费 1,020.69 8.83 1,047.09 9.32 1,046.01 9.13
社会保险 1,889.50 16.34 1,684.11 14.99 1,839.76 16.06
其他 301.65 2.61 858.41 7.64 984.42 8.59
合计 11,561.72 100.00 11,235.54 100.00 11,454.38 100.00
生产人员平均人数 1,343 1,434 1,494
人均工资 6.22 5.33 5.08
为应对盐业体制改革,提高企业竞争力,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对生产人员队伍进行精简和优化,导致生产人员平均人数有所下降。而随着社会整体工资水平的上升,生产人员人均工资逐年上涨。
(四)毛利率分析
1、毛利来源及结构分析
按业务项目分类,公司报告期内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食用盐 59,907.22 57.60 97,379.21 84.19 98,181.64 86.00
畜牧盐 4,279.00 4.11 2,418.38 2.09 1,441.03 1.26
工业盐 30,285.31 29.12 11,420.77 9.87 10,057.54 8.81
芒硝 5,277.14 5.07 2,565.27 2.22 1,847.02 1.62
包装物 434.50 0.42 515.09 0.45 693.01 0.61
非盐贸易类 354.49 0.34 779.87 0.67 1,320.77 1.16
烧碱类 3,110.87 2.99 ----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其他 362.59 0.35 589.98 0.51 624.98 0.55
合计 104,011.11 100.00 115,668.57 100.00 114,165.9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食用盐 59.92% 72.17% 74.55%
工业盐 44.82% 24.21% 21.47%
畜牧盐 46.26% 36.75% 30.10%
盐产品毛利率 53.43% 58.94% 59.83%
芒硝 57.16% 42.55% 31.79%
包装物 15.79% 13.55% 13.81%
非盐贸易类 2.31% 4.95% 4.85%
烧碱类 24.05%--
综合毛利率 47.70% 53.51% 51.10%
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要取决于盐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和产品销售收入结构的变化。
3、分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食用盐
平均售价(元/吨) 851.88 1,949.07 1,996.15
增幅(%)-56.29 -2.36 9.73
平均成本(元/吨) 341.45 542.50 507.96
增幅(%)-37.06 6.80 -0.49
毛利率(%) 59.92 72.17 74.55
工业盐
平均售价(元/吨) 306.01 183.57 212.42
增幅(%) 66.7 -13.58 -11.19
平均成本(元/吨) 168.85 139.14 166.81
增幅(%) 21.35 -16.59 -15.81
毛利率(%) 44.82 24.21 21.47
畜牧盐平均售价(元/吨) 337.14 266.07 252.98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增幅(%) 26.71 5.17 -52.12
平均成本(元/吨) 181.18 168.29 176.83
增幅(%) 7.66 -4.83 -36.14
毛利率(%) 46.26 36.75 30.10
(1)食用盐毛利率分析
2015年至2016年,公司食用盐毛利率保持稳定。2017年,公司食用盐毛利率较上年下降12.2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
①2017年1月1日开始,我国食盐行业进入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时期,所有盐业产品价格放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在此背景下,公司食用盐产品通过下调价格提高产品竞争力以及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因此食用盐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1,097.19元/吨,降幅为
56.29%。
②为应对盐业改革,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包装物成本等手段,使产品的单位成本显著下降。2017年,食盐的单位成本为341.45元/吨,较2016年度大幅
下降201.05元/吨,降幅为37.06%。根据发行人的业务模式,食用盐的销售成本
主要包括各盐化公司的生产成本以及各销售分公司的购进装卸成本。2017年食盐的单位成本大幅下降,系盐化公司的生产成本及各分公司的采购运输成本共同变化导致的。影响单位成本的主要因素如下:
A、单位生产成本变化情况
a、直接材料成本的变化
内包装成本的变化
为了应对盐业改革,提高产品竞争力,发行人2017年在产品结构方面做了较大力度的调整,2016年以前生产的小包盐以320g和400g的高端品种为主,2017年1-6月主要生产500g小包装盐,导致每吨产品耗用的内包装袋个数大幅减少。
2016年耗用内包装直接材料6,537.05万元,单位成本为95.33元/吨,2017
年1-6月耗用内包装直接材料6,383.80万元,单位成本为54.39元/吨,单位成本
招股说明书降低40.94元/吨。
外包装物的成本变化
小包食盐外包装物2017年以前主要以纸箱为主,2017年开始采用编织袋,2016年纸箱生产成本1,940.83万元,单位生产成本28.30元/吨,2017年纸箱生产
成本1,271.27万元,单位生产成本10.83元/吨,单位成本降低17.47元/吨。
b、直接人工成本的变化
2017年的食用盐产量122.91万吨,年化后较2016年产量增长79.25%,但直接
人工成本并没有大幅增加,导致每吨食盐分摊的人工成本大幅下降。2016年支出直接人工费4,054.75万元,单位人工成本63.48元/吨;2017年支出直接人工费
4,736.60万元,单位人工成本38.54元/吨。每吨食用盐单位人工成本下降24.94
元。
c、燃料动力成本的变化
2017年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中的单位燃料动力成本为92.94元/吨,较2016年上
升23.16元/吨,上升33.19%,主要是由于主要燃料煤的平均价格从2016年的
500.29元/吨上涨至2017年的668.64元/吨导致。
d、制造费用成本的变化
制造费用主要以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为主,2017年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中的单位制造费用成本为67.84元/吨,较2016年下降34.99元/吨,主要是由于食用
盐产量增加较快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降低较多。
B、分公司采购运输成本的变化
湖南省内的食盐主要由分公司向客户进行销售,产品从盐化公司转运到分公司的运输费用计入产品成本;省外的食盐销售由盐化公司负责,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2017年盐改后省外的食盐销量大幅提升,导致单位食盐分摊的成本中的运输装卸费下降较多。2016年和2017年食用盐生产成本中的运输装卸费为3,597.64万元和3,827.76万元,单位成本下降21.92元/吨。
招股说明书
(2)工业盐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盐毛利率分别为21.47%、24.21%和44.82%。
2016年较2015年上升主要是因为:①工业盐下游行业景气度未有明显改善,单位售价下降13.58%;②编织袋、煤炭等原材料及燃料采购价格的下降导致单位
成本下降16.59%。
2017年较2016年上升主要原因为:①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及下游产业回暖带动,工业盐产品行情触底回升,单位售价上升66.7%;②煤炭采购价格的上涨导
致单位成本增加21.35%。
(3)畜牧盐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畜牧盐毛利率分别为30.10%、36.75%和46.26%。
2016年较2015年上升主要是因为:①单位售价小幅上升5.17%;②煤炭采购
价格的下降导致单位成本下降4.83%。
2017年较2016年上升主要原因为:①工业盐产品售价大幅回升的带动,畜牧盐单位售价上升26.71%;②煤炭采购价格的上涨导致单位成本增加7.66%。
(4)芒硝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芒硝的毛利率分别为31.79%、42.55%和57.16%,其毛利率的
波动主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2015年度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下滑,导致芒硝的价格下跌,毛利率有所下降。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受盐及盐化工市场回暖因素影响,芒硝的价格逐步回升,从而使得毛利率逐步提高。
(5)包装物毛利率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物的毛利率分别为13.81%、13.55%和15.79%,总体呈现
上升趋势。
(6)非盐贸易毛利率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非盐贸易毛利率分别为4.85%、4.95%和2.31%,由于非盐贸
易业务竞争激烈,2017年毛利率下降明显。
招股说明书
4、同行业毛利率比较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盐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食用盐、小工业盐、两碱用盐和畜牧盐。鉴于盐及盐化工行业并没有产品结构与我公司完全相同的上市公司,因此按盐产品总类选取相关上市公司的毛利比较分析。
股票代码公司名称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002053 云南能投 54.45% 69.76% 62.67%
600328 兰太实业- 48.02% 53.78%
603299 井神股份- 29.65% 32.77%
湖南盐业 53.43% 58.94% 59.83%
注:云南能投数据为其盐硝产品的毛利率、兰太实业为其盐类产品的毛利率、井神股份为其盐类产品的毛利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17年年报,云南能投数据为半年报中的毛利率,兰太实业和井神股份2017年半年报中未披露分产品的毛利率数据。
相比于同类上市公司,湖南盐业、云南能投和兰太实业的盐产品的毛利率处于较高的水平,而井神股份的盐产品的毛利率较低。
公司和云南能投是食用盐产品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企业,食用盐等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较高,因此能够获取销售环节的利润。而井神股份仅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无法获取销售端的利润。
兰太实业也为食盐生产企业,但是其制盐方式为盐湖开采自沉积湖盐,其毛利率变化情况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
(五)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

1、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位(吨)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价(元/吨)增幅(%)单价(元/吨)增幅(%)单价(元/吨)增幅(%)
食用盐 851.88 -56.29 1,949.07 -2.36 1,996.15 9.73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价(元/吨)增幅(%)单价(元/吨)增幅(%)单价(元/吨)增幅(%)
工业盐 306.01 66.7 183.57 -13.58 212.42 -11.19
畜牧盐 337.14 26.71 266.07 5.17 252.98 -52.12
2、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成本的影响
主要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平均采购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单价
增幅(%)
单价增幅(%)单价增幅(%)
编织袋(元/条) 1.01 -8.85 1.13 -3.08 1.30 -4.41
塑料粒子(元/千克) 8.99 3.78% 8.73 -3.00 9.00 -16.20
煤(元/吨) 668.64 33.56 500.29 -2.54 513.02 -5.43
总体而言,2015年至2017年,主要原材料编织袋的单位价格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塑料粒子的单位价格保持较平稳;主要燃料动力煤的单位成本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在持续下跌后于2016年下半年价格大幅回升。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和燃料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敏感性
分析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食用盐价格对营业毛利的敏感系数 0.96% 1.17% 1.15%
工业盐价格对营业毛利的敏感系数 0.65% 0.41% 0.41%
畜牧盐价格对营业毛利的敏感系数 0.09% 0.06% 0.04%
编织袋价格对营业毛利的敏感系数-0.06%-0.06%-0.07%
塑料粒子价格对营业毛利的敏感系数-0.03%-0.02%-0.04%
煤炭价格对营业毛利的敏感系数-0.46%-0.25%-0.27%
注1:销售价格对主营业务毛利的敏感系数指在单位成本和销售量以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销售价格每变动1%,主营业务毛利相应波动的百分比。
注2:主要原材料、燃料价格对主营业务毛利的敏感系数指在销售价格和销售量以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动力价格每变动1%,主营业务毛利相应波动的百分比。
由上表可知,食用盐、工业盐和燃料煤的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变动影响最大。
招股说明书
(六)其他经营成果变化原因分析
1、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化趋势如下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销售费用 52,896.70 24.00 55,357.27 25.44 52,531.61 23.26
管理费用 20,681.42 9.38 31,311.15 14.39 26,777.66 11.85
财务费用 3,212.50 1.46 4,930.42 2.27 4,357.46 1.93
合计 76,790.62 34.84 91,598.84 42.10 83,666.73 37.04
营业收入 220,399.15 217,563.52 225,883.67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波动主要是由于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的波动所造成的。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票代码公司名称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002053 云南能投 27.40% 35.61% 34.17%
600328 兰太实业 22.74% 23.89% 28.03%
603299 井神股份 20.32% 23.06% 24.43%
平均 23.49% 27.52% 28.88%
湖南盐业 34.84% 42.10% 37.04%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17年年报,比较数据为半年报中的期间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与上述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将食盐通过运销系统进行配送,因此需要自行建立完整的食盐终端配送渠道和运营体系,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导致期间费用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费用
①销售费用的具体情况
招股说明书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职工薪酬 18,973.56 27,928.62 27,212.79
运输费 20,919.38 16,354.72 12,446.89
广告及宣传费 1,312.45 1,298.45 3,146.60
配送费 3,436.85 2,968.50 2,985.01
折旧与摊销 1,970.79 2,318.90 2,509.26
装卸费 2,886.87 1,676.70 1,138.13
差旅费 670.42 704.57 791.35
仓储费 335.62 537.59 550.96
市场维护费 826.16 450.48 595.24
其他 1,564.61 1,118.72 1,155.40
合计 52,896.70 55,357.27 52,531.61
2016年度销售费用较2015年度增加2,825.66万元,主要系运输费、装卸费增
加和广告及宣传费减少的共同作用导致。2017年度销售费用较2016年度下降2,460.57万元,主要系运输费、装卸费和配送费等费用的增加以及职工薪酬减少
的共同作用导致。
②销售费用职工薪酬情况
A、销售费用职工薪酬明细与人均工资情况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工资 13,982.80 17,833.39 17,860.73
社会保险 2,865.56 3,581.43 3,439.69
福利费 971.06 1,664.88 1,646.00
其他 1,154.14 4,848.92 4,266.36
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合计 18,973.56 27,928.62 27,212.78
销售人员数量 1,231 1,484 1,584
人均工资 11.36 12.02 11.28
2016年较2015年销售人员减少100人,为正常减员,2016年销售费用中列支的职工薪酬未有明显下降,主要系正常薪酬调整所致,2016年人均工资较2015年提升6.56%。
2017年销售人员数量减少较多,人均工资、福利费和其他薪酬明显下降,主
招股说明书要是因为:盐业体制改革之前,发行人各销售分公司的冗余人员较多,为应对盐改,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员工活力,发行人在2016年底对冗余人员进行了分流,精简了销售队伍,同时对在职人员实施降薪、取消补充医疗保险和减少福利费等政策减轻公司的负担。
B、销售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人均水平比较
地区分布
销售人员数量(人)
工资总额(万元)
平均工资(元/年)
当地人均平均薪酬水平
(元/年)
2017年度
湖南地区 1,184 13,628.22 115,103.21
江西地区 47 354.58 75,442.55
合计 1,231 13,982.80
2016年度
湖南地区 1,460 17,725.88 121,410.14 60,160.00
江西地区 24 107.51 44,795.83 54,699.00
合计 1,484 17,833.39
2015年度
湖南地区 1,561 17,767.45 113,820.95 53,889.00
江西地区 23 93.28 40,556.52 47,760.00
合计 1,584 17,860.73
注 1:上表销售人员数量为报告期各期平均人数
注 2:上表中湖南地区平均工资为湖南省统计局发布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江西地区平均工资为江西省赣州市平均工资,2017年平均工资信息尚未发布。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湖南地区平均工资较当地平均薪酬水平高,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为国有企业,发行人制定了具有激励性的薪酬政策,员工较为稳定且工资相对较高;江西地区销售人员2015年和2016年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主要系当地人均平均薪酬水平为江西赣州市平均工资水平,九二盐业住所地为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白埠村,地理位置相对较为偏僻,故其销售人员工资较当地平均水平略低。
C、销售人员的职能分工
单位:人
人数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招股说明书人数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后台服务 135 265 286
内勤统计 30 27 27
市场策划 11 23 19
市场销售 683 904 968
物流调运 127 129 140
销售管理 234 115 125
其他人员 11 21 19
合计 1,231 1,484 1,584
③发行人运输费用与销售量配比情况
发行人销售的产品中,一部分由客户自提并承担运费;一部分由发行人安排运输并代垫运费,但运输由客户最终承担;一部分为发行人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承担运费和客户承担运费的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发行人承担运费的销售量(万吨) 257.84 166.62 132.98
客户承担运费的销售量(万吨) 149.80 195.68 190.71
合计(万吨) 407.64 362.30 323.69
运输费用金额(万元) 20,919.38 16,354.72 12,446.89
单位运输费用(元/吨) 81.13 98.16 93.60
2015年和2016年,销售量中发行人承担运费部分和客户承担运费部分的比例波动较小,运输费用逐年上涨,主要是由发行人承担运费的销售量增加导致,单位运输费用逐年上升,主要受人工等成本上升以及运输距离变化等影响。2017年,公司承担运费的销售量在整体销售量中的占比大幅上升,主要是因为本期三家盐化公司统一了结算方式,原来由发行人安排运输并代垫运费统一改为由发行人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由于原来由发行人代垫运费的客户主要为省内的工业盐客户,运输距离较短,导致2017年单位运输费用下降较多。
④广告与宣传费变动分析
2015年广告及宣传费较高,主要系因为公司2014年推出了较多新品种食盐,2015年对新品种盐的广告投入力度较大。新品盐广告达到一定效果后,2016年和2017年的广告投入有所减少。
招股说明书⑤折旧与摊销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折旧和摊销费用逐年下降,主要系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⑥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
销售费用率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002053 云南能投 17.68% 16.80% 11.87%
600328 兰太实业 10.92% 8.79% 9.06%
603299 井神股份 10.14% 10.44% 9.75%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12.92% 12.01% 10.23%
湖南盐业 24.00% 25.44% 23.26%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17年年报,比较数据为半年报中的销售费用率。
发行人整体销售费用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高,主要是职工薪酬占比较高导致。对主要的费用构成明细占收入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
云南能投兰太实业井神股份发行人
职工薪酬 4.24% 1.10% 0.68% 8.61%
运输费 9.04% 8.37% 9.03% 9.49%
其他 4.40% 1.45% 0.43% 5.90%
合计 17.68% 10.92% 10.14% 24.00%
(续上表)
项目
2016年度
云南能投兰太实业井神股份发行人
职工薪酬 4.64% 1.29% 0.72% 12.84%
运输费 6.63% 5.38% 9.12% 7.52%
其他 5.53% 2.11% 0.60% 5.08%
合计 16.80% 8.79% 10.44% 25.44%
招股说明书(续上表)
项目
2015年度
云南能投兰太实业井神股份发行人
职工薪酬 3.66% 1.39% 0.67% 12.05%
运输费 3.39% 5.61% 8.53% 5.51%
其他 4.82% 2.06% 0.55% 5.70%
合计 11.87% 9.06% 9.75% 23.26%
注1: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报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17年年报,比较数据为半年报中的费用率。;
注 2:各类别费用率=各类别费用/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占比大幅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方面系因为发行人为产销一体化的公司,食盐终端销售体系的人员较多;另一方面,发行人的国企性质导致其人力资源机制未完全市场化,销售部门中的冗余人员较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人员数量、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及其占收入比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人员数量(人)
职工薪酬(万元)
占比(%)
人员数量(人)
职工薪酬(万元)
占比(%)
人员数量(人)
职工薪酬(万元)
占比(%)
云南能投
--- 454 6,746.63 4.64 540 6,101.53 3.66
兰太实业
--- 41 3,244.89 1.29 112 3,298.27 1.39
井神股份
--- 99 1,556.28 0.72 74 1,369.16 0.67
发行人
1,231 18,973.56 8.61 1,484 27,928.62 12.84 1,584 27,212.78 12.05
注 1:可比上市公司销售人员数量来自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7年可比上市公司尚未披露年报,无法获取销售人员数量;
注 2:发行人销售人员数量为报告期平均人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职工薪酬占收入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高。主要原因系:发
招股说明书行人为销售产销一体化的公司,在湖南省内设立的销售分公司进行省内食盐、小工业盐的销售,其销售终端包括在 13个地级市设立的市级分公司及其下设的 70家县级分公司共计 83 家销售分公司。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的销售渠道遍布全省范围并下沉到县一级地区,其销售效力具有较强的覆盖性及独占性,故销售人员较多,职工薪酬占比较高。
(2)管理费用
①管理费用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职工薪酬 8,295.88 16,645.17 9,622.31
研究开发费 4,000.12 3,709.47 3,671.70
税费- 1,203.02 2,916.07
折旧与摊销 2,576.12 2,422.25 2,694.39
业务招待费 857.80 1,134.40 1,318.63
修理费 1,108.23 1,234.99 1,113.98
车辆费 481.30 873.46 1,023.16
办公费 292.84 467.25 699.05
租赁费 480.49 447.51 468.22
物业管理费 354.88 373.98 397.28
水电费 234.24 292.34 327.88
信息维护费 105.15 192.63 219.20
劳动保护费 55.60 101.19 201.51
会议费 66.02 156.72 180.63
财产保险费 57.04 97.82 110.81
中介机构服务费 113.38 124.91 89.98
咨询费 162.37 152.63 72.83
流动资产损失 75.85 198.06 50.16
清算费用- 3.62 -
其他 1,364.12 1,479.73 1,599.86
合计 20,681.42 31,311.15 26,777.66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研究开发费、税费、折旧与摊销、业务招待费、修理费、车辆费和办公费。2016年度公司的管理费用较 2015年度增加 4,533.49
万元,主要是职工薪酬增加 7,022.86 万元所致。为应对盐业体制改革,精简机
招股说明书构,提高企业竞争力,公司于 2016 年底提供多种分流渠道,引导员工自愿选择内退、买断等方式,合理分流部分员工,导致当年的离职补偿费用和内退精算费用增加较多。2017 年度管理费用同比下降 10,629.73 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员
工分流的影响消除导致职工薪酬下降 8,349.28 万元以及原管理费用中核算的相
关税费从 2016年 6 月起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导致税费下降 1,203.02 万元。
②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情况
A、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明细与人均工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工资 4,882.29 5,338.36 5,465.38
社会保险 1,460.20 1,641.76 1,634.08
福利费 790.57 659.02 708.54
其他 1,162.82 9,006.03 1,814.31
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合计 8,295.88 16,645.17 9,622.31
其中:辞退补偿金和精算费用-453.20 6,494.40 401.80
管理人员数量 439 554 607
人均工资 11.12 9.64 9.00
注 1:上表管理人员数量为报告期各期平均人数
注 2:上表中湖南地区平均工资为湖南省统计局发布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江西地区平均工资为江西省赣州市平均工资,2017年平均工资信息尚未发布。
发行人成立时,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将与盐及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相关的资产注入公司,相关人员也随资产转入,其中有部分为内退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遗属人员,发行人为该部分人员提供了相关内退福利、补充离退休福利及遗属福利。根据 2014年新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9 号-职工薪酬》对薪酬及福利范围的规定,职工薪酬进一步延伸到离职后福利,发行人以精算的方式估计对员工承诺支付其相关福利的金额,并以此为基础计提相关福利所承担的责任。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均聘请韬睿惠悦(Towers Watson)对补充离退休福利、遗属福利及内退福利进行精算,发行人根据精算结果对应付相关福利的余额进行调整,差额在管理费用中确认精算利得或精算损失。
招股说明书为应对盐业体制改革,精简机构,提高企业竞争力,公司于 2016 年底提供多种分流渠道,引导员工自愿选择内退、买断等方式,合理分流部分员工,导致当年的离职补偿费用和内退精算费用增加较多,其中因辞退员工产生的一次性补偿费用为 2,282.90 万元,内退人员增加而产生的精算费用为 4,112.50 万元,精
算损失为 99.00 万元,导致 2016 年职工薪酬中的其他费用大幅高于其他年度。
报告期内其他年度精算费用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折现率调整导致。
报告期内管理人员数量从 607人持续下降至 439人,主要系受人员分流政策的影响。
报告期内人均工资逐年增长,主要系年度调薪的影响。
③管理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人均水平比较
地区分布
管理人员数量(人)工资总额(万元)平均工资(元/年)
当地人均平均薪酬水平
(元/年)
2017年度
湖南地区 374 4,262.61 113,973.53
江西地区 65 619.68 95,335.38
合计 439 4,882.29
2016年度
湖南地区 483 4,827.81 99,954.66 60,160.00
江西地区 71 510.55 71,908.45 54,699.00
合计 554 5,338.36
2015年度
湖南地区 527 4,926.45 93,481.02 53,889.00
江西地区 80 538.93 67,366.25 47,760.00
合计 607 5,465.38
注 1:上表管理人员数量为报告期内平均人数;
注 2:上表中湖南地区平均工资为湖南省统计局发布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江西地区平均工资为江西省赣州市平均工资,2017年平均工资信息尚未发布。
由上表可知,公司平均工资较当地平均薪酬水平高,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为国
招股说明书有企业,薪酬待遇较高,且中高层管理人员较多,工资水平较一般员工高。
④税费变动分析
2016 年管理费用中的税费较 2015 年减少 1,713.05 万元,主要系本年自 5
月份开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的规定将原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费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所致,影响金额 1,362 万元。2017 年该科目金额为 0。
⑤折旧与摊销变动分析
2016 年折旧与摊销较 2015 年减少 272.14 万元,主要系因为折旧和摊销完
毕的资产增加所致。2017 年折旧与摊销较 2016 年增加 153.87 万元,主要是新
增固定资产导致。
⑥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数据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
管理费用率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002053 云南能投 9.70% 17.52% 17.28%
600328 兰太实业 5.53% 7.12% 7.58%
603299 井神股份 6.32% 7.70% 7.92%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7.18% 10.78% 10.93%
湖南盐业 9.38% 14.39% 11.85%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尚未披露 2017 年年报,比较数据为半年报中的销售费用率。
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11.85%、14.39%和 9.38%,处于同行业上
市公司的中间水平。
(3)财务费用
①财务费用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利息支出 3,131.80 6,185.63 6,441.98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减:利息收入 394.22 1,793.86 2,960.36
银行手续费 113.84 132.47 164.92
汇兑损失(减收益) -7.95 9.35 0.25
精算利息 344.31 289.60 415.40
贴现利息支出 24.52 104.84 224.91
其他 0.21 2.39 70.34
合计 3,212.50 4,930.42 4,357.46
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报告期内,财务费用的变动主要受利息收入的影响。2016 年较 2015 年公司的财务费用增加 572.96 万元,主要是
因为2015年赎回相关理财产品后未再购买,导致 2016年利息收入下降较多。2017年财务费用下降 1,717.92 万元,主要是因为偿还银行借款及关联方拆借导致利
息支出下降较多。
②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
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名称
利息收入金额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 19.01
信托理财-- 500.39
景源湘江 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5.91
中国银行日积月累理财产品-- 2.22
合计-- 527.53
信托理财为 2014 年本公司购买的《湖南信托湘潭东城新区物流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信托计划》信托产品 5,000.00 万元,持有期间为 2014 年 7 月 18 日至
2015年 7月 18日。
③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发行人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浮动收益、无活跃市场报价的理财产品,均属于 1年内到期或者可随时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在“其他流动资产”核算。若合同未约定承诺利率或保证预期最低利率,且在资产负债表日无法合理预计收益的金额,则期末不计提应收利息;若合同约定了承诺利率或保证预期最低利率,则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承诺利率或预期最低利率计提利息收入。
招股说明书
2、营业外收支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外收入 470.01 2,368.94 1,494.67
营业外支出 563.69 869.57 526.17
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且均为收益相关。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1 省级储备盐补助- 1,200.00 624.00
2 财政专项经费补贴-- 15.00
3 能源节约利用款-- 30.00
4 减免 2012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 33.56
5 财政环保专项补贴-- 25.00
6 专利补助-- 0.32
7 经信委补助-- 1.48
8 财政国库管理局 2015专利补助-- 1.22
9 企业自主创新补助-- 5.00
10 技改贴息-- 88.00
11 节能减排收入- 101.88 101.88
12 岗位补贴- 24.88 20.00
环保专项脱硫除尘深度技改补贴
- 40.00 40.00
14 脱硫除尘深度技改减排补贴- 10.06 10.06
15 ERP系统应用项目补贴- - 10.00
16 土地招拍挂土地政策优惠奖金- - 67.20
17 工信局制盐技改项目补助- 125.00 -
18 郴州分公司征收补偿金和奖励- 175.59 -
衡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处稳岗补贴
- 35.97 -
20 衡阳市财政局财政返还- 1.48 -
21 专利申请补助- 0.20 -
长沙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稳岗补贴
- 0.81 -
23 节能技改财政奖励- 60.00 -
24 锅炉脱硫项目- 5.50 -
招股说明书序号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25 市财政局科技项目资金- 10.00 -
26 热电厂环保节能技改工程项目- 15.00 -
27 市财政局工业发展资金- 151.11 -
28 节能减排奖励金 35.00 2.40 -
29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补贴- 1.50 -
30 市财政局专利资助- 0.35 -
31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10.00 --
会昌工信局 2016 年度纳税贡献奖
2.00 --
33 科技小巨人研发补贴 10.00
34 地方纳税奖励款 6.74
35 财政局补助 20.00
合计 83.74 1,961.73 1,072.72
2017 年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金额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7年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要求调整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所致。其中,2017年冲减营业成本的政府补助为 86.00 万元,冲减销售费用的政府补助为 604.73 万元,冲减管理
费用的政府补助为 276.30 万元,与资产相关、在其他收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为
297.44 万元,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在营业外收入中确认的政府补助为 83.74
万元。
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主要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和公益性捐赠支出构成。
3、公司利润变动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主营业务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114,165.99 万元、115,668.57 万元和 104,011.11 万元,对当期综合毛
利的贡献率分别为 98.99%、99.31%和 98.92%。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分析表: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
营业利润 20,945.81 24.45 16,830.99 -34.21 25,583.63 -
净利润 17,992.76 24.73 14,424.84 -30.37 20,715.38 -
招股说明书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金额(万元)增幅(%)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5,946.55 15.06 13,859.31 -31.95 20,367.10 -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利润变动较大。2016年相比 2015年减少了 8,752.64
万元,主要系在盐产品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期间费用上升 7,932.11
万元。2017 年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了 11,657.46 万元,但营业利润同比增加
了 4,114.82 万元,主要是因为期间费用下降 14,808.22万元所致。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与收入变动幅
度差异原因分析
(1)2016年
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与收入变动幅度差异原因分析
2016 年营业收入较 2015年减少 8,320.15 万元,降幅 3.68%,但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5 年下降了 6,507.79 万元,降幅为 31.95%。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变动幅度与收入变动幅度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营业利润的变化导致的。2016年营业利润在收入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较 2015年下降了 8,752.64
万元,降幅为 34.21%,主要是由于:煤炭、塑料粒子等主要能源和原材料价格
持续下降导致营业成本下降了 9,457.58 万元,降幅 8.56%;运输费增加和广告
及宣传费减少的共同作用导致销售费用上升了 2,825.66 万元,增幅 5.38%;离
职补偿费用和内退精算费用的增加导致管理费用上升了 4,533.49 万元,增幅
16.93%。
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差异原因分析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5 年下降了5,492.86 万元,降幅为 31.35%,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变动幅度差异
不大。
(2)2017年
招股说明书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与收入变动幅度差异原因分析
2017 年营业收入较 2016年增加 2,775.63 万元,增幅 1.28%,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增加 2,087.24 万元,增幅为 15.06%。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变动幅度与收入变动幅度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营业利润的变化导致的。2017 年营业利润在收入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较 2016 年增加了 4,041.95 万
元,增幅为 23.91%,主要是因为 2016年人员分流费用的影响消除导致管理费用
大幅下降 10,629.73 万元,降幅为 33.95%。
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差异原因分析
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年增加了2,
783.78 万元,增幅为 23.14%,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变动幅度差异不
大。
(七)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83.55 231.43 167.0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48.21 1,961.73 1,072.7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0.69 616.5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1,893.7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191.34
招股说明书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6.1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1.82 -145.11 134.5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566.06 2,108.75 3,693.18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398.76 230.83 833.6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167.30 1,877.92 2,859.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1,134.80 1,831.34 2,846.26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
7.12% 13.21% 13.97%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收益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和委托贷款等活动,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依赖非经常性收益的情形。
(八)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
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9%、8.15%
和-0.45%。整体而言,公司营业外收支的占比较低,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2、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盐及盐化工行业,受相关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如
果将来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
(2)公司产品之一两碱用盐的下游产品主要是纯碱和烧碱,价格受经济周
期影响波动较大,将会对公司收入及利润水平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3)公司的主要能源为煤,在主要产品成本中占比较大,而煤的价格波动
较大,未来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利润水平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三、2017年较 2016年变动幅度较大的科目分析
招股说明书
(一)2017年财务报告中较2016年变动幅度超过30%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
的原因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科目
2017.12.31 2016.12.31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21,651.69 52,312.28 -58.61
2017 年末余额较年初下降
58.61%,公司偿还债务、分配
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等活动导致现金净流出较多。
应收票据 21,503.63 14,641.69
46.87
用票据方式支付的客户以工业盐客户为主,2017 年末余额较年初上升 46.87%,主要
是因为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及下游产业回暖带动,2017年工业盐产品行情持续改善,且售价大幅上升,销售收入增加较多。
应收账款 5,886.67 8,438.51
-30.24
2017 年末余额较年初下降
30.24%,主要是因为 2017 年
工业盐产品行情持续改善,客户回款加快。
其他应收款 1,310.47 1,888.41 -30.60
2017 年末余额较年初下降
30.60%,主要是本年往来款收
回较多所致。
存货 23,373.47 17,612.90 32.71
2017 年末余额较年初上升
32.71%,主要是因为本年煤炭
价格上涨导致期末库存金额增加较多以及省外食盐市场放开后食盐备货增加。
在建工程 23,265.58 7,222.28 222.14
2017 年末余额较年初上升
222.14%,主要系阳光城办公
楼进入装修施工阶段、湘衡盐化 30 万吨/年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工程和湘澧 20 万吨/年食用盐包装仓储配送中心工程的持续投入。
长期待摊费用
50.00 - -
2017 年末较期初增加 50 万元,主要系本年新增的装修费用导致。
短期借款 20,100.00 32,500.00 -38.15
2017 年末余额较年初下降
38.15%,主要系为优化负债结
招股说明书资产负债表科目
2017.12.31 2016.12.31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构,减少短期借款的使用所致。
应付票据 1,000.00 - -
2017 年末较期初增加1,000.00 万元,主要系湘衡
盐化为结算运输费而支付的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 13,969.05 10,283.47 35.84
2017 年末余额较期初上升
35.84%,主要系应付煤炭款增
加导致。
长期应付款 681.55 17,375.24 -96.08
2017 年末余额较年初下降
96.08%,主要系因为本年归还
了控股股东轻盐集团 1.57 亿
元的借款导致。
专项应付款 2,000.00 - -
2017 年末较年初增加 2,000万元,主要系湘衡盐化本期收到二级卤水净化废渣年产 5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建设款所致。
预计负债 54.11 7.53 618.59
2017 年末较年初增加
618.59%,主要是对未决诉讼
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35.70 -10.10 453.47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形成主要为精算业务产生,变动金额为根据精算师报告数据调整金额;2017 年末较期初增加
453.47%,主要系本期使用的
精算折现率调整产生的精算利得所致。
专项储备 3.38 207.57 -98.37
2017 年末较期初下降
98.37%,主要系本年使用的安
全费用较多所致。
(二)2017年财务报告中较2016年变动幅度超过30%的合并利润表科目的原

单位:万元
利润表项目 2017 年度 2016年度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招股说明书管理费用 20,681.42 31,311.15 -33.95
2017 年度同比下降 33.95%,
主要是因为 2016 年因员工分流产生离职补偿费用和内退精算费用 6,395.40 万元,
2017 年该影响消除导致职工薪酬下降 8,349.28 万元;同
时,原管理费用中核算的相关税费从 2016 年 6 月起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导致税费下降1,203.02万元。
财务费用 3,212.50 4,930.42 -34.84
2017 年度同比下降 34.84%,
主要是因为偿还银行借款及杜绝关联方资金拆借导致利息支出下降较多。
资产减值损失 82.18 1,846.36 -95.55
2017 年度同比下降 95.55%,
主要是本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下降较多,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319.14 72.88 337.90
2017年度同比增加 337.90%,
主要是因为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较多。
其他收益 297.44 --
2017 年度按照新颁发的政府补助准则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递延收益摊销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数据的追溯调整。
营业外收入 470.01 2,368.94 -80.16
2017 年度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列报,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营业成本,营业外收入中只核算与公司日常活动不相关的政府补助,由于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数据的追溯调整,2017 年营业外收入大幅下降。
营业外支出 563.69 869.57 -35.18
2017 年度同比下降 35.18%,
主要是因为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下降较多。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支出情况如下:
招股说明书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465.75 13,305.48 22,477.74
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扩大生产产能,包括购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2,477.74 万元、13,305.48万元和 14,465.75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计划投资的重大资本性项目主要包括:湘衡盐化矿山采矿权投资项目;湘澧盐化矿山采矿权等投资项目;九二盐业矿山采矿权与采卤项目以及 30万吨/年小包盐项目等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内容。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
发行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及“四、发行人的诉讼与仲裁事项”披露的诉讼以外,
公司无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说明。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强
公司主营业务为盐产品,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公司收入和盈利都具有连续性。
特别是主营收入占比达80%以上的盐产品,盐产品毛利率稳定在53%以上,显示了较强的盈利能力。
(二)财务结构稳健,融资能力强
公司报告期内的合并资产负债率处于37.21%-51.11%之间,流动比率和速动
招股说明书比率较稳定,总体处于行业中上水平,按期偿债能力强。公司近年来银行信用等级较高,获得多家银行信用贷款授信,信誉良好,融资能力较强。本次募股成功后,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财务制度完善,管控能力强
公司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财务管理、控制经营风险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其次,公司多年来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并与公司绩效管理挂钩,对经营目标的实现具有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另外,公司运用金蝶管理软件实现了财务的集中管控,对各分支机构实现集中记账与资金调配,同时实现了采购、销售、库存等业务协同,建立了财务业务一体化的信息处理流程,实时反映经济活动,快速获取共享信息,对企业经营进行事中控制,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得到快速提高。
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以及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与相关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16年3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规模预计为15,000万股。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较长周期,且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
招股说明书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
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包括“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三个项目。“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对现有食盐产品结构及其相应的物流配送体系进行调整、提升,提高公司食用盐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化程度,丰富食用盐品种规格,强化公司盐产品形象。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是在公司现有基础上对原制盐生产线进行产业升级和节能改造。“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盐产品创新及生产工艺设计能力。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在长期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并拥有大批具有丰富生产经验的生产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本次募投项目可抽调公司现有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通过上岗前技术和操作培训,以适应项目的生产需要。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招股说明书
1、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扩大业务规模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以从事盐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食盐、小工业盐、两碱用盐为主。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规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实力,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给予公司全体股东更多回报奠定坚实的基础。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及其子公司轻盐创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
招股说明书关于填补被摊薄回报的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八)关于填补被摊薄回报的承诺”。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相关事项所形成的董事会决议,获取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书面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具备合理性,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公司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及其子公司轻盐创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相关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及要求。
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一)公司战略发展定位
通过技术改造和兼并联合做大、通过科技进步和创新做强、通过提升在产业价值链上的占位做高为主要战略举措,在保持和扩大公司制盐的区域优势的基础上,提升、改造和重组商贸流通业,实现资本市场上市。
(二)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成为盐行业改革的领跑者、整合者;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者、示范者;成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食品生产者、供应商。致力丰富和健康人们的日常生活,最终成为一个现代化、产融结合的新国企。
二、未来五年的具体发展目标和规划
1、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全面深化公司各层级的改革,增强改革意识,提升改革能力。对外坚持以客户为尊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以新一轮国企改革为契机,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实现管理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升能降。
2、优化调整产权结构
坚持市场化方向,以投资主体多元化带动机制市场化,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引进具有管理优势或市场优势或战略协同的战略投资者,树立开放发展理念,主业企业实行绝对或相对控股,股权比例不低于 34%;其他二级企业实行相对控股;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进管理层、技术骨干、员工持股和期权制度。
3、优化调整人力资源结构
到 2020 年,在控制员工总人数、优化人力资本结构的基础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全员比达 20%,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全员比达 10%。加大高端经营
招股说明书管理型、高端技术创新型、产业高端领军型、国际化经营型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4、加大品牌建设力度
科学制定品牌战略发展规划。依靠研发、技术、管理、质量和文化,改变经济高增长对能源消耗的过分依赖,实现资源利用最小化,企业效益最大化,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围绕“品牌产品—品牌企业”这一发展主线,力求“湘盐”企业品牌、“雪天”产品品牌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美誉度,在消费者心中具有较高的忠诚度。
5、统筹优化营销策略
湘衡盐化在发挥自身区位优势、规模优势、产能优势的基础上,省内销量目标达到公司总销量的 20%,并确定省外广东、广西为重点目标市场,销量目标分别达到公司总销量 50%、30%,产品定位为中低档盐产品。再以中低档盐产品入市,迅速抢占两广市场和江西、浙江等省部分市场,在两广市场占据绝对主导权;湘衡盐化在完成省外市场布局、市场稳步增长、产能规模扩大、运行成本降低情况下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放眼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
湘澧盐化要发挥自身文化底蕴优势,在 2020年完成省内销量 25%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省外 75%的销量目标,其中:湖北 30%、贵州 15%、浙江 10%、上海 10%、其它地区 10%。湘澧盐化要实施差异化战略,产品定位为中高档市场;同时要发挥河运、海运联运优势,把触角深入辽宁等东北市场,抢占一定市场。
九二盐业要发挥自身区位优势,产品定位中低档市场,积极拓展江西市场份额,同时采取进攻策略突破福建和广东东部,并力争实现广东 40%、江西 40%、福建 30%的销量目标,扩大省外市场份额。
晶鑫科技要在巩固内部市场的基础上,加大营销力度,扩大外部市场,完成省内盐业系统 30%、外部市场 70%的销量目标。2020年成为湖南省软包装行业的领军企业,成为国内环保包装、绿色包装的生产基地。
雪天技术要实施差异化战略,立足日化盐系列产品的开发引进和省外差异化食盐的引进,不断推出新产品引领市场潮流,要积极引进省外不同概念盐产品,
招股说明书争取区域总代理权;同时要放远眼光,以日化盐为切入点,率先进入省外市场,发挥先入为主优势,成为政策放开后食盐进入外省市场的桥头堡。力争 2020年,省内、省外分别达到 50%的销售目标。
6、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加大研发投入,运用市场化机制,提高新品食盐研发水平及新品食盐产品质量;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加速产品市场化进程,做到生产一代、储存一代、开发一代的动态良性趋势,使企业的新产品开发保持勃勃生机与活力,成为行业的风向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制盐生产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在绿色、低碳、低耗、节能、环保方面,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上下功夫,打造核心竞争力。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主要基于以下估计和假设:
1、国家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未发生对
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
2、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发情形;
3、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生产所需原材料及能源供应不会出现重大的突发
性变化;
4、公司能够持续保持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5、本次股票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并募集到预期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可以成功实施;
6、没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四、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盐及盐化工行业处于成熟期,两碱用盐、小工业盐等化工产品利润偏低。
单纯依靠自身积累和滚动发展的内生发展模式将无法适应今后的日趋激烈的市
招股说明书场竞争环境。公司通过既定的内涵延伸与外延扩张并举的方针来进行上下游产业链整合,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融资渠道单一是制约公司实施上述计划的主要困难之一。
2、随着公司技术创新、产品结构的日益丰富,公司的发展战略、组织结构、
资源配置及运营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新的挑战。
同时,对公司现有人员在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五、上述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需求、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并充分考虑行业的发展趋势来制定的,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发展计划将对现有业务进行整合和拓展,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定位。通过发展计划的实施,可大幅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提高销售渠道的运营效率,从而在总体上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六、本次募集资金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对于实现前述业务发展目标具有关键性作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主营业务的提高和补充,项目的顺利实施,
将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节约公司生产成本,增强业务利润增长能力,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建立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改变融资渠道单一的局面,为实现公司
业务发展目标提供资金来源,为公司未来通过外延式扩张完善产业结构提供资金保障。
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可以有效调整食盐产品结构,提升食盐配送效率;节能技改、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通过新建研发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能力,为公司盐产品创新及盐化工技术革新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及具体用途
经湖南盐业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备案环评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36,378.87 25,271.54
湘经信投资备[2016]6号
衡环评[2016]030号
常环建[2016]109号
望环批[2016]20号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30,623.05 21,273.10
湘经信投资备[2016]7号
衡环评[2016]031号
常环建[2016]110号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3,355.28 2,330.83 ——
合计 70,357.20 48,875.47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招股说明书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累计投入10,477.95万元。其中已完成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建设以及包装机、气力输送设备
等部分设备的安装,正在进行调试。实施情况如下表列示:
年度
季度
阶段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四季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一季度
施工图设计
土建施工
设备安装调试
此外,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目前尚处于准备阶段,尚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二)募集资金专户专储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分析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良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公司的财务状况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相匹配。
本次募集资金包括“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三个项目。“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
招股说明书目”对现有食盐产品结构及其相应的物流配送体系进行调整、提升,提高公司食用盐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化程度,丰富食用盐品种规格,强化公司盐产品形象。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是在公司现有基础上对原制盐生产线进行产业升级和节能改造。“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盐产品创新及生产工艺设计能力。三个项目仅仅围绕公司现有业务进行,公司具备充分的技术资源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此外,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较强的执行力,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具备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匹配的管理能力。此外,公司已逐步建立了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公司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与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和产能的匹配关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具体将用于“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及“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发行人在食盐方面仅雪天技术新增了2万吨年产能,基本与目前保持一致。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发行人将对其现有食盐产品进行提质升级,丰富其现有产品的品种及规格,针对优质盐、品质盐及普通盐三类目标市场实行产品差异化竞争策略,其整体目标市场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发行人的食盐产品将继续依托现有区位优势及渠道优势就近进入湖南本省及周边广东、广西、贵州等无井矿食用盐原盐生产基地省份的食用盐市场,而上述省份原本即为湘衡盐化及湘澧盐化现有的目标市场。
招股说明书另一方面,“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湘澧盐化将新增20万吨液体盐年产能。上述新增产能系考虑到湘澧盐化周边烧碱企业对液体盐的实际市场需求做出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
“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但由于食盐市场相对稳定,考虑食盐产能消化能力,公司在湘衡盐化、湘澧盐化、雪天技术食盐现有产销量约 50万吨基础上新增 2万吨产能,产能增幅较小。“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考虑项目周边盐产品市场需求,新增 20 万吨液体盐产能。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降低公司的能源消耗,控制盐产品的生产成本,优化现有产品结构。
公司目前固定资产规模与生产能力的配比情况,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将形成的生产能力的配比情况如下:
项目现有生产线
食用盐提质
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制盐系统节能
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260,394.78 34,671.09 30,391.09
年产能(万吨) 388.00 2.00 20.00
产能配比(元/吨) 671.12 17,335.55 1,519.55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其固定资产与产能的配比情况较实施前差异较大,其主要原因系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但新增产能较少;其中“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在原有产能基础上新增了 2万吨产能,“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新增了 20万吨液体盐产能。具体情况如下:
1、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大型食用盐包装配送中心,建设完成后集食用盐小包装、仓储、配送等功能为一体,大大提高公司食用盐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化程度,并进一步优化食用盐生产线的卫生标准,全面满足食用卫生认证的要求,
招股说明书还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其销售渠道优势,提升公司库存管理能力,积极响应市场需求,提升食盐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此外,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发行人还将对其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从而丰富现有食盐产品的品种及规格,形成优质盐、品质盐及普通盐三类产品品种规格。在此情况下,发行人将可以在现有产品方案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定位的市场开展差别化竞争,满足各类型消费者需求,从而增强公司的食盐产品市场竞争力。
但另一方面,由于食盐市场相对稳定,出于对食盐产能消化能力的考虑,本项目仅新增2万吨产能,而更主要的则着眼于对现有产能的提质升级改造。
2、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湘衡盐化和湘澧盐化两部分。湘衡盐化部分主要系针对现有制盐 III、IV 组罐按“六效真空蒸发+母液回收盐硝联产”进行节能改造,进一步提升热能利用率,降低盐产品的综合成本;改造前后产能不变。湘澧盐化在本项目实施后,主要考虑项目周边盐产品市场需求,新增了 20 万吨液体盐年产能;同时,在不增加任何食盐产能的情况下还调整食盐产品结构,将一部分现有产能置换为 12万吨/年大颗粒食用盐。
湘衡盐化节能改造完成后,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情况如下:
车间名称
单位产品消耗指标
备注
电力(kWh/t)蒸发系统蒸汽(t/t)
盐硝车间(改造前) 45 0.83 单位产品电力消
耗含循环水电耗盐硝车间(改造后) 40 0.77
通过上述节能改造,湘衡盐化将形成三套完整的六效盐硝联产装置,热能利用汇率将进一步得到提升,盐产品的综合成本将下降。
湘澧盐化 12万吨/年大颗粒食用盐及 20万吨/年液体盐技改项目的实施则是湘澧盐化在食盐行业“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绿色生产”的发展趋势下做出的升级调整,其中液体盐的生产采用冷冻脱硝+纳滤膜脱硝工艺,吨盐综合能耗折标煤仅 29.23kg。每年 20万吨的液体盐(折 100%干盐),相比固态盐的生产,年可
节约标煤 1.85 万吨。大颗粒食用盐的生产,采用 MVR 热压蒸发制盐工艺,生产
中只需启动蒸汽,吨盐耗电 135KWh,综合能耗折标煤 44.18 kg,该工艺相比现
招股说明书有四效真空蒸发装置年可节约标煤 1.39 万吨。产品平均粒度 0.5-0.8mm,主含
量可达 99.9%。大颗粒食用盐可不添加任何松散剂而长时间保持松散状态,具有
较好的流动性,可以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对天然绿色、有益健康的食用盐消费需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1、公司产品未来市场竞争情况
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我国食盐行业已在 2017年开始进入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目前,所有盐产品价格已经放开,同时食盐准运证已经取消,现有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亦允许以自主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在此背景下,全国零售食盐价格目前仍保持相对稳定,但食盐批发价格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市场竞争的逐步放开呈现下降的趋势;但可以预见的是,伴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盐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也将逐步提升,产品同质化条件下的低成本竞争策略将被全方位、立体的竞争所替代,因此食盐批发价格的下降空间同样有限:由于食盐产品本身同质化程度较高,各地盐业公司受益于原食盐专营制度相关要求,在当地食盐消费市场均建立了较强的品牌识别度并积累了稳固的消费群体;中国盐业协会相关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预计放开价格后,食盐会小幅降价。当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区域性大公司后,食盐价格可能会有所回升。综上所述,我国食盐市场将在盐业改革初期经历短暂震荡后逐步形成稳定的市场格局,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产销一体化企业则更易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
工业盐市场方面,由于工业盐产品目前已实现完全的市场化竞争,因此在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其市场价格及行业竞争情况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产品未来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盐产品业务(含食盐及工业盐)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招股说明书地区名称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比例营业收入比例营业收入比例
湖南 93,781.17 43.01% 144,361.6.78% 155,716.05 69.70%
广东 63,964.95 29.33% 38,032.23 17.59% 38,478.80 17.22%
广西 14,178.24 6.50% 16,290.91 7.54% 13,140.32 5.88%
贵州 3,651.07 1.67% 2,225.75 1.03% 2,149.83 0.96%
重庆 469.83 0.22% 45.19 0.02% 232.85 0.10%
上海 725.50 0.33% 914.24 0.42% 397.44 0.18%
浙江 3,168.38 1.45% 2,401.21 1.11% 2,539.22 1.14%
海南 334.60 0.15% 45.22 0.02% 48.27 0.02%
湖北 3,321.32 1.52% 1,850.94 0.86% 2,823.49 1.26%
江苏 6,506.27 2.98% 2,377.41 1.10% 699.28 0.31%
安徽 974.80 0.45% 210.61 0.10% 521.70 0.23%
江西 15,998.41 7.34% 1,162.69 0.54% 1,986.71 0.89%
福建 6,339.68 2.91% 5,138.56 2.38% 4,596.43 2.06%
其他地区 4,654.46 2.13% 1,105.01 0.51% 81.58 0.04%
合计 218,068.68 100.00% 216,161.64 100.00% 223,411.96 100.00%
如上表所列示,发行人目前的主要客户集中在湖南省以及广东、广西、贵州、浙江、江苏、湖北、福建、江西等周边省份。根据中国盐业年鉴,2013 年全年,湖南及周边 8省(湖北、江西、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合计食用盐销售量达 333.75 万吨/年,占当年我国食用盐总销售量的 30.3%;其中,广
东、广西、贵州三省由于省内无井矿食用盐原盐生产基地,其井矿食用盐原料均需依靠地区外产盐区供应。食用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其市场需求主要受人口因素影响,相对保持稳定。因此,在上述目标区域内,在人口情况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食盐产品将维持较大的市场空间。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对于食盐产品的规格及品类要求也随之提升;而另一方面,盐业体制改革背景下食盐产品未来的市场竞争也将大概率从目前同质化转向差异化。本次募投项目系发行人为顺应上述市场发展态势而做出的主动应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有盐产品生产线产能388万吨(以生产能力统计),其中雪天技术新增2万吨食盐年产能,湘澧盐化新增20万吨液体盐年产能。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系在现有盐产品的基础上调整了产品结构,丰富食用盐品
招股说明书种规格,项目投产后,其产品将对现有产品实现替代升级,其目标市场及主要客户与发行人的现状基本保持一致,发行人将继续凭借区位优势及渠道优势进入本省及周边省份的食用盐市场。湘澧盐化新增20万吨/年液体盐达产后,其主要销售目标为周边烧碱企业。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前后,其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基本保持稳定。其新增产能、产量具备足够的市场基础,与市场需求情况相匹配。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拥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1)国家发改委会在《关于促进食用盐流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以及《推
进食用盐流通现代化实施方案》中,提出保证合格食用盐供应,提高食用盐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了全面规范食用盐配送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国家颁布了行业标准《食用盐配送中心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QB/T2764-2006)及《盐业企业物流信息化系统架构规范》(QB/T2765-2006)。食用盐包装配送工程建设,是本募投项目实施工程的主要内容之一。
(2)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大型食用盐包装配送中心,是与企业自身
优势相契合的工程,符合食用盐市场的迫切需求。工程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发挥销售渠道优势,提升公司库存管理能力,积极响应市场需求,提升食盐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品种规格相对丰富的食盐产品将有利
于满足各类型消费者需求,提高消费者的生活、饮食质量,进而增强公司的食盐产品市场竞争力。
2、市场前景分析
招股说明书2008-2013年,我国食用盐销售量如下:
单位:万吨/年
年份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3年人口数(万人)
人均食盐用量(kg)
全国食用盐销售量
878.03 897.89 924.36 970.17 994.01 1,011.53 136,072.00 7.43
各省食用盐用量和人口总数呈正比,据统计,人均食盐消耗量为5-8kg/人·年左右,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均消耗量要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人均消耗量。我国人口普查调查统计结果,广东省常驻人口超过1亿,跃居全国首位。湖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重庆的常驻人口总和达2.5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5.14%。目
前,湖南省及周边地区常驻人口统计情况如下:
省份人口(万人)占全国人口比例人口排名
广东 10,430.31 7.79% 1
湖南 6,568.37 4.90% 7
湖北 5,723.77 4.27% 9
广西 4,602.66 3.44% 11
贵州 3,474.65 2.59% 19
重庆 2,884.62 2.15% 20
总计 25,076.00 25.14%-
全国 133,972.49 100.00%-
2008-2013年湖南省及周边省份食用盐销售量如下:
序号 省市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 年
1 湖南 32.41 33.39 33.50 35.82 31.91 29.76
2 湖北 36.42 37.04 38.31 37.69 35.92 34.93
3 江西 22.14 22.00 22.57 23.91 24.17 23.51
4 广东 79.23 87.50 91.10 91.43 105.09 115.07
5 广西 24.25 26.63 27.86 27.19 27.57 29.17
6 重庆 24.75 28.94 29.01 28.56 28.08 29.74
7 四川 48.13 53.00 52.21 61.26 65.90 78.12
8 贵州 18.69 17.78 18.92 17.95 16.94 16.37
9 云南 36.64 34.76 36.66 40.67 36.51 41.77
招股说明书序号 省市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 年
合计 253.83 270.61 278.33 290.97 304.26 333.75
上述省市2013年食用盐销售量达333.75万吨/年,占我国食用盐总销售量的
30.3%。由于广东、广西、贵州三省无食用盐原盐生产基地,上述省份的食用盐
原料均需依靠周边产盐区(湖南、江西、湖北)供应。本工程的食用盐产品可以就近进入周边省份的食用盐市场,因此也有较大的市场前景。
3、项目简介
(1)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为36,378.87万元,投资构成分
析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构成
金额
(万元)
占建设投资
的比例(%)
占项目投入总
资金的比例(%)
1 建设投资 34,671.09 100.00
1.1 工程费用 28,806.25 71.37
1.1.1 建筑工程 12,278.22 35.41
1.1.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13,841.11 39.92
1.1.3 安装工程 2,686.92 7.75
1.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2,712.92 7.82 6.72
1.3 预备费 3,151.92 9.09 7.81
1.4 建设期利息
2 流动资金 5,692.61 14.10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1,707.78
3 项目投入总资金(1+2) 40,363.70 100.00
项目总投资
(1+铺底流动资金)
36,378.87
(2)产品的质量标准
公司根据产品质量控制相关制度将质量认证体系各项要求应用于公司产品设计和生产的各个环节。项目建成达产后,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将严格按照产品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具体标准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招股说明书
(3)技术概述及工艺流程
本工程生产原料精制盐,从公司制盐车间的干燥床出来,通过皮带输送机或气力输送送到本工程包装仓储车间。
在食用盐混料工段,碘剂通过加碘装置,定量加入碘剂,通过混合机混合后、用皮带机送到各食用盐料斗贮存。
食用盐在包装生产线上通过计量、包装、整形、装箱(装袋)后,成品箱盐(袋盐)通过输送带送到成品库,采用机器人堆码后,用叉车送到库内储存。食用盐加工配送工艺流程图如下:
(4)项目投资内容
本项目包括湘衡盐化、湘澧盐化、雪天技术三个分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1 主体工程
1、配送车间主体建筑。
2、设备用房
3、将现有小包装车间就地拆除改装为食用盐仓库
2 辅助工程 1、化验室、控制室、操作室、空压机房等
3 配套工程 1、气力输送系统
4 公用工程
1、办公、宿舍、食堂、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回车场、空调热

2、洗手间、更衣室、变配电间
5 环保工程
1、盐尘集气罩
2、车间排风设施
3、生活废水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站
4、地面冲洗水收集池
5、设备减振、隔声措施
6、用于回收车间散落盐的自动吸尘设施
7、固废暂存库
原料盐气力输送原盐料仓
计量包装装箱或装袋往复提升机下楼检重
自动堆码叉车入库
添加混合合
水平输送
招股说明书本项目的主要设备选择情况如下表:
主要设备一览表(湘衡盐化)
序号名称数量
1 加碘装置 1
2 螺旋混合机 1
3 堆码机器人 4
4 自动控制系统 1
5 产品编码系统 1
主要设备一览表(湘澧盐化)
序号设备名称台数
1 品种盐配料系统 6
2 卧袋自动包装装箱生产线 8
3 合并输送带 2
4 成品自动堆码系统 1
5 加碘配料系统 1
主要设备一览表(雪天技术)
序号设备名称台数
1 自动包装机(食用盐) 2
2 自动袋式包装机(食用盐) 2
3 自动瓶罐类灌装机(食用盐) 2
4 自动装箱机及配套线体 12
5 自动包装机(日用盐) 2
6 自动泡罩包装机(日用盐) 2
7 自动瓶罐类灌装机(日用盐) 2
(5)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湘衡盐化、湘澧盐化均为制盐生产企业,原料盐由所属公司制盐车间提供,原料盐供应稳定。另外,雪天技术需要的原料盐主要由湘衡盐化和湘澧盐化供应。
本项目生产中需要的复合膜袋和纸箱、塑编袋等,均可在国内市场上购买。
本项目其他资源和能源耗用主要为湘衡盐化、湘澧盐化、雪天技术及其各自
招股说明书生产线日常的供电供水。其中,湘衡盐化、湘澧盐化生产、生活用电由各公司内部的自备热电厂供应;雪天技术项目的用电由市政电力管网供应。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生活和消防用水从各公司现有管网接入。
(6)项目的组织方式、竣工时间和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包括湘衡盐化、湘澧盐化、雪天技术三个分项目,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分项目所属公司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抽调具有丰富项目建设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的人员到指挥部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工。
整个工程在项目前期落实建设条件和可行性审批后,项目从初步设计开始到试车投产试运行为止,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表如下:
阶段
月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土建施工
设备订货制造
设备管道安装
调试、试车
正式投产运行
(7)环保情况
本项目主要生产功能为食用盐的加工、包装、仓储和配送,主要设备为输送、加工、包装设备,没有生产污水、废渣。在皮带机全程采用透明塑料罩密闭,避免盐尘飞扬,减少粉尘飞扬对车间环境的影响。
食用盐包装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块盐和散落在地上的盐,收集后送回到制盐车间化盐池回用,避免了盐流失造成对环境和土壤的污染。
在散干盐落料点和包装机进口产生的含盐粉尘废气,采用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中的盐粉尘含量可降至20mg/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招股说明书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湿式除尘后含盐废水用管道排入制盐车间化盐池回用,干式除尘后的粉盐可回到每个工段的盐料仓中。
通过加强粉尘治理,改变粉尘飞扬的现象,保证良好的车间生产环境。
(8)项目的选址、土地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本项目包括湘衡盐化、湘澧盐化、雪天技术三个分项目。三个分项目实施地点均在所属公司厂区内,无需新增土地。
(9)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2016年3月2日,公司取得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文件》[湘经信投资备(2016)6号]。
本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湘衡盐化分项目已取得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衡环评[2016]030号批复;湘澧盐化分项目已取得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常环建[2016]109号批复;雪天技术分项目已取得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望环批[2016]20号批复。
(10)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工程投产后,正常年新增销售收入60,539.16万元。其中:湘衡盐化食用
盐30万吨规模不变,新增销售收入32,810.71万元;湘澧盐化食用盐20万吨规模
不变,新增销售收入17,723.45万元;雪天技术新增食用盐规模2.00万吨(改造
前0.50万吨,改造后2.50万吨),新增销售收入10,005.00万元。预测全部投资所
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09%;投资回收期6.52年,含建设期。
(二)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1)湘衡盐化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目前湘衡盐化的三套生产装置蒸发工段均采用0.45MPa(绝)的蒸汽,能耗
招股说明书较高。本项目采用汽轮机背压调整改造后将现有蒸汽压力提高至0.60MPa(绝),
同时将现有制盐III、IV组罐按“六效真空蒸发+母液回收盐硝联产”生产工艺改造,进一步提升热能利用率,降低盐产品的综合成本。
(2)湘澧盐化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绿色生产的需要
液体盐的生产采用冷冻脱硝+纳滤膜脱硝工艺,吨盐综合能耗折标煤仅
29.23kg。每年20万吨的液体盐(折100%干盐),相比固态盐的生产,年可节约标
煤1.85万吨。
大颗粒食用盐的生产,采用MVR热压蒸发制盐工艺,生产中只需启动蒸汽,吨盐耗电135KWh,综合能耗折标煤44.18 kg,该工艺相比现有四效真空蒸发装置
年可节约标煤1.39万吨。产品平均粒度0.5-0.8mm,主含量可达99.9%。大颗粒食
用盐可不添加任何松散剂而长时间保持松散状态,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可以更好的满足消费者对天然绿色、有益健康的食用盐消费需求。
2、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本项目为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湘衡盐化和湘澧盐化两部分。湘衡盐化改造前后产能不变,湘衡盐化产品方案及市场销售均按现有情况;湘澧盐化在本项目实施后,新增20万吨/年液体盐(折100%),同时,在不增加湘澧盐化食盐产能的情况下调整食盐产品结构,将原有制盐原料调整为12万吨/年大颗粒食用盐。
湘澧盐化新增20万吨/年液体盐达产后,其主要销售目标为周边烧碱企业。
2017年6月10日,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签署氯碱用液体盐购买意向书,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提供氯碱用液体盐,数量20万吨,价格随行就市。2017年12月12日,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与常德天盛电化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湘澧盐化向常德天盛电化有限公司供应液体盐,采购数量及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大颗粒食盐主要供应湖南、上海、广西、浙江等省。凭借湘澧盐化已有的水运优势,大颗粒盐产品销售按“依江通海”的布局展开,战略布局如下图所示:
湘澧盐化沿江、沿海一带市场布局图
招股说明书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后,湘澧盐化现有的盐产品结构将有所调整,在不增加总产能的情况下新增每年 12 万吨的大颗粒食用盐产能。该品种食盐粒径约在 0.5—0.8mm,主含量可达 99.9%,口感纯净舒适,颗粒大而均
匀,无需任何松散添加剂即可保持良好流动性。大颗粒食盐作为湘澧盐实施食盐产品差异化战略后的重要产品,主打绿色矿山、千米深井、天然无添加剂和健康概念,主要定位于原有目标市场中的优质食盐市场。凭借湘澧盐化已有的水运优势,大颗粒盐产品销售将继续借助原有销售渠道进入湖南省内及周边省份。12万吨/年大颗粒食用盐项目完成后,市场销售量预测如下所示:
地区
2013年末常住人口
(万人)
全年累计食盐销量(万吨)
湘澧盐化平均运费(元/吨)
预计销量(万吨)
广西 4,719.00 29.17 200.00 1.50
贵州 3,502.00 16.37 160.00 2.00
湖南 6,691.00 29.76 33.00 4.00
湖北 5,799.00 34.93 30.00 0.70
江苏 7,939.00 69.32 70.00 0.40
安徽 6,030.00 36.43 70.00 0.50
浙江 5,498.00 69.56 85.00 0.70
上海 2,415.00 27.40 75.00 1.20
东三省 10,976.00 64.43 180.00 1.00
其他省--- 1.00
总计 12.00
注:人口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食盐销售量数据来源于《2014年中国盐业年鉴》。
津市
南县
长沙
湘潭
株洲
岳阳
鲇鱼口
荆州
万州
洪湖
嘉鱼
武汉
鄂州
黄石
九江
安庆
铜陵
芜湖
马鞍山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宁波
上海
南通
杭州
大连
招股说明书
3、项目简介
(1)项目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额30,623.05万元,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具体投资
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构成
金额
(万元)
占建设投资
的比例(%)
占项目投入总
资金的比例(%)
1 建设投资 30,391.09 100.00
1.1 工程费用 25,664.12 82.35
1.1.1 建筑工程 2,719.10 8.95
1.1.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18,944.50 62.34
1.1.3 安装工程 4,000.52 13.16
1.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964.15 6.46 6.30
1.3 预备费 2,762.83 9.09 8.87
1.4 建设期利息
2 流动资金 773.21 2.48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231.96
3 项目投入总资金(1+2) 31,164.30 100.00
项目总投资
(1+铺底流动资金)
30,623.05
(2)产品的质量标准
公司根据产品质量控制相关制度将质量认证体系各项要求应用于公司产品设计和生产的各个环节。项目建成达产后,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将严格按照产品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实行。
(3)技术概述及工艺流程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分布在湘衡盐化和湘澧盐化两个厂区内,包括湘衡盐化六效盐硝联产技改项目、湘澧盐化液体盐生产车间以及湘澧盐化大颗粒盐生产车间三个分项目。
①湘衡盐化六效盐硝联产技改项目
卤水净化车间来的精制卤水与来自离心干燥工段的离心机滤液混合,加压后流经预热器进行分效预热,与二次蒸汽或冷凝水进行热交换,加热后的混合卤水
招股说明书分别进入200系统的制盐蒸发罐。卤水在制盐蒸发罐内蒸发结晶,各效浓缩后的清液依次转入下一效制盐蒸发罐;各蒸发罐析出的盐经卤水淘洗后进入盐浆桶,再用盐浆泵将盐浆泵至现有离心干燥工段。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精卤 分级预热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301 302 303 HE305 HE306 HE307


硝浆至现有离心干燥工段 盐浆至现有离心干燥工段
注:虚线框内为利旧现有五效生产装置。
②湘澧盐化液体盐生产车间
液体盐车间采用冷冻脱硝+纳滤膜脱硝相结合的液体盐生产工艺,由冷冻脱硝工段、无水硝蒸发工段、低硝水净化工段、陶瓷膜过滤工段及纳滤膜过滤工段组成,其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招股说明书
原料卤水
高硝卤
制盐母液
兑卤桶
混合卤
冷冻脱硝工段十水硝无水硝蒸发工段 无水硝
低硝卤
卤水净化工段 烧碱/纯碱
低硝卤
陶瓷膜过滤工段钙镁泥至现有卤水净化车间
至大颗粒盐车间低硝卤
低硝卤
纳滤膜脱硝工段
兑卤
盐浆
液体盐

③湘澧盐化大颗粒盐生产车间
将液体盐车间陶瓷膜过滤工段来的精制盐水送至大颗粒盐车间,并与来自大颗粒盐离心机的滤液混合后进入预热系统预热,预热后的卤水进入MVR制盐蒸发罐。蒸发罐蒸发产生的二次蒸汽通过蒸汽压缩机加压后送至蒸发罐的加热室,与卤水换热后产生的冷凝水做为预热系统的热源。卤水在蒸发罐内蒸发结晶,结晶析出的大颗粒盐盐浆经淘洗降温后从蒸发罐盐腿排出进入盐浆桶。制盐母液排至液体盐车间兑卤桶,经与原料卤水混合后至冷冻脱硝工段。
从盐浆桶排出的大颗粒盐浆通过盐浆泵送至现有离心干燥车间,经离心、干燥后成品大颗粒盐送至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所新建的仓储基地。盐离心机的滤液返回大颗粒盐车间经与精制盐水混合换热后进入MVR蒸发罐。其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招股说明书精制盐水
盐滤液
二次蒸汽 换热器
混合卤
蒸汽压缩机二次蒸汽 MVR 蒸发罐制盐母液至液体盐冷冻脱硝工段

大颗粒盐盐浆
(4)项目投资内容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湘衡盐化六效盐硝联产技改项目、湘澧盐化液体盐生产车间以及湘澧盐化大颗粒盐生产车间三个分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1 主体工程
1、盐硝车间改造(现有制盐 III组罐及 IV组罐由五效改六效)
2、新增蒸发罐连入现有智能化操作系统
3、汽轮机改造
2 辅助工程 1、热电分厂、化验室、控制室、操作室等
3 配套工程 1、智能化操作系统
4 公用工程
1、办公、宿舍、食堂、给排水系统
2、回车场、空调热源、洗手间、更衣室供电系统
5 环保工程 1、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主要设备选择情况如下:
主要设备一览表(湘衡盐化六效盐硝联产技改项目)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 蒸发罐 2 III、IV 组罐各一台
2 换热器 2 III、IV 组罐各一台
3 冷凝水桶 2 III、IV 组罐各一台
4 各类泵 6 含循环泵两台
招股说明书主要设备一览表(湘澧盐化液体盐生产车间)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 离心机 3 原有设备
2 蒸发罐 3 原有设备
3 干燥床 1 原有设备
4 大颗粒盐原料桶 1
5 陶瓷膜过滤器 1
6 纳滤膜过滤组件 1
主要设备一览表(湘澧盐化大颗粒盐生产车间)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 蒸发罐 4 原有设备
2 循环泵 4 原有设备
3 盐浆桶 1 原有设备
4 板式换热器 2
5 蒸汽压缩机 1
(5)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本工程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包括原卤、蒸汽、电力。原卤由湘衡盐化、湘澧盐化现有采输卤系统供应,运输方式为管道输送;蒸汽、电力均由湘衡盐化、湘澧盐化热电站供应。
(6)项目的组织方式、竣工时间和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湘衡盐化和湘澧盐化两部分,计划同步实施建设。经初步安排,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到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为止,建设周期约为18个月。计划实施进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实施进度表
年阶段
月序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施工图设计
土建施工
非标设备加工



标准设备订货



招股说明书设备管道安装



调试、试车
根据总体进度的安排,项目投产后当年产量达到设计能力的80%,投产运行后一年达到设计能力。
(7)环保情况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湘衡盐化六效盐硝联产技改项目、湘澧盐化液体盐生产车间以及湘澧盐化大颗粒盐生产车间三个分项目。
湘衡盐化六效盐硝联产技改项目完成后盐产品产能不变,不涉及新增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粉尘的排放。
湘澧盐化两个分项目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粉尘的排放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废气主要来自液体盐无水硝蒸发工段,主要通过高空排放,高度25米;废水来自液体盐车间和大颗粒盐车间,主要用于回收采卤再利用;固体废弃物来自液体盐车间,主要为钙镁泥,通过压滤后外运。
(8)项目的选址、土地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本项目为对现有生产系统的节能增效技术改造,不涉及新建工作。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湘衡盐化和湘澧盐化两部分,分别拟建于湘衡盐化及湘澧盐化现有厂区内,无需新增土地。
(9)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2016年3月2日,公司取得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文件》[湘经信投资备(2016)7号]。
本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湘衡盐化分项目已取得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衡环评[2016]031号批复;湘澧盐化分项目已取得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常环建[2016]110号批复。
(10)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建设完成后开始投产,投产后当年内小时产量达到
招股说明书设计能力的80%,投产运行后一年达到设计能力。本项目投产后,湘衡盐化规模不变,新增销售收入为零,但每年可节省电费及蒸汽费共计961.4万元;湘澧盐
化正常年产液体盐(折100%干盐)20万吨,无水硫酸钠3万吨,大颗粒盐12万吨,每年将新增销售收入12,991.79万元。预测全部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5.51%;投资回收期6.36年,含建设期。
(三)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本项目拟投资3,355.28万元,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完善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加
强产品研发、技术合作和技术推广以及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机构平台。项目拟将技术中心打造成为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盐产品和食品研发、检测机构,建成后将成为公司研发基地和展示窗口,实现公司技术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体现在如下几点:
(1)顺应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断完善建立技术中心创新体系是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是实现自我发展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求,也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
(2)加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保持市场领先优势
行业的竞争集中体现在产品技术水平的竞争,谁掌握行业的关键技术,谁就掌握市场的先机。实施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持续创新能力,做到开发一代、生产一代、储存一代的动态良性循环,使企业的新产品开发保持勃勃生机与活力,成为行业的风向标,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有利于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引进行业高端人才,造就一批技术创新带头人;有利于将有市场潜力的技术开发成果以及研究项目,经过技术中心的工程化研究,形成可批量生产的工程化技术,实现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招股说明书
(4)有利于公司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
技术中心的建立,有利于整合和有效利用公司的科研和技术资源,运用市场化机制,提高研发水平及产品质量,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加速产品市场化进程。
2、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研发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和馨佳园1栋东座。
2015年9月,湖南盐业已与轻盐新阳光按照市场价格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该栋房产的3、15、16、17层,计划在取得募集资金后将其中1-2层作为新建技术研发
中心场地。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研发检测中心建设以及研发配套和办公环境建设两个方面。
(1)研发检测中心建设
本项目将科学规划实验室布局,新建标准化的实验研究场所,主要分为研发试制中心和分析检测中心。本项目拟建实验室及配套如下表所示:
序号实验室名称建设内容备注
一、研发试制中心
1 药品室实验室装修并配置药品柜等设施
含标准品存放室和危险品柜等
2 天平室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天平台、实验边台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仅用于研发食品及食盐工艺室(一)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等设施及试验设备食品及食盐工艺室(二)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等设施及试验设备食品加工实验室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通风、吸收罩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6 感观品评室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品评台椅等设施及试验设备日化工艺室
(一)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等设施及试验设备日化工艺室
(二)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9 仪器室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仪器台及角柜、万向罩抽气罩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10 日化分析室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通风柜、器皿柜、试剂柜等设
招股说明书序号实验室名称建设内容备注
施及试验设备
11 食品分析室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通风柜、器皿柜、试剂柜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12 包装工艺室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二、分析检测中心
1 药品室实验室装修并配置药品柜等设施(仅用于检验检测)
含标准品存放室和危险品柜等
2 天平室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天平台、实验边台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仅用于检验检测
3 接样留样室实验室装修并配置样品柜、实验台等设施理化分析室
(一)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通风柜、器皿柜、试剂柜、洗眼器等设施及试验设备理化分析室
(二)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通风柜、器皿柜、试剂柜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6 制水室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制水机等设施设备
7 消解室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通风柜、器皿柜、试剂柜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8 高温室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高温台等设施及试验设备微生物洁净工作室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不锈钢台、器皿柜、试剂柜、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洁净送回排风系统、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10 气瓶室实验室装修并配置防爆气瓶柜等设施GC-MS
ICP-MS 实验室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仪器台及角柜、抽气罩等设施及试验设备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实验室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仪器台及角柜、原子吸收罩等设施及试验设备气相、液相实验室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仪器台及角柜、万向罩抽气罩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技术中心现有院子吸收、原子荧光仪器搬过去
14 仪器室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仪器台及角柜、万向罩抽气罩等设施及试验设备超声波离心机实验室
实验室装修并配置实验台、样品柜等设施及试验设备
(2)研发配套和办公环境建设
招股说明书本项目将研发检测中心中开辟约208平米的专用研发办公场所,实施普通办公装修,为现有和新增的研发人员建立良好的研发办公环境。另外,还将配套展厅以展示公司各阶段的产品、技术和不断推出的新产品,作为对外宣传展示的窗口,楼层中间部分为配套的电梯井、强电弱电井、风井等各类配套设施,以及卫生间、水房、杂物间等辅助办公设施,共计约302平米。本项目拟建办公室及配套如下表所示:
序号房间名称建设内容备注
一、研发试制中心
1 会议室普通办公装修并配备会议桌椅、投影等设施
除去目前技术中心已有办公家具和设施
2 办公室
普通办公装修并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等设施
3 财务室
普通办公装修并配备防盗门、保险柜、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等设施
4 展厅展览陈列普通装修并配备相关设施
二、分析检测中心
资料档案室
普通办公装修并配置文件柜等设施
除去目前技术中心已有办公家具和设施
2 办公室
普通办公装修并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等设施
3 办公室
普通办公装修并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沙发茶几等设施
三、配套设施
1 电力增容将原公专结合部分中的专变容量增大独立接地系统
独立接地系统及调试安装
3 公共设施建设卫生间、杂物间、门禁系统等
3、研发情况
技术中心将加强精细化、多样化、高档化新品种盐的研究与开发,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是新型食盐、定向工业盐、日用盐等新产品、新包装的开发研究,节能环保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并配合公司其他产品板块的发展,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竞争力。本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的主要方向及内容体现如下:
(1)食品及食盐研发:主要研发多品种食盐及食品新产品;配合设计研发
新型包装,包括外观设计和包装结构的研发。本项目中,我们将进行鲜味盐系列
招股说明书产品延伸、调味盐系列等食用盐新产品的研发上市;针对某些食品加工企业特定生产需求的定向食品工业用盐的开发。
(2)制盐及日化研发:配合下属公司进行膜法脱硝及高纯度液体盐生产新
工艺、多效真空制盐嵌入热泵新技术、热循环法硝盐联产新工艺等共性制盐技术研究;开展阻垢剂、絮凝剂等卤水净化新工艺、新技术研究,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制盐技术,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开展厨房清洗盐系列以及个人护理日用盐系列等新产品(配合设计研发新型包装,包括外观设计和包装结构的研发)的研发。
(3)节能、环保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湘衡盐化、湘澧盐化两大制盐企业
先后引进列管式换热器强化换热及在线清洗系统、膜法局部富氧燃烧项目、高效节能电机等一批节能新技术,降低企业的能耗水平,提高企业节能减排水平。
4、项目投资概算情况
项目投入总资金共计3,355.2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755.28万元,人才引
进及培训费用为100万元,研究与推广启动资金为1,3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200.00 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占比说明
一、建设投资合计 1,755.28 52.31%
1 办公场地装修 22.34 0.67%
2 研发检测中心基地建设 489.96 14.60%实验室场地的建设
3 配套及展厅建设装修 118.72 3.54%
4 研发检测中心设备购置费 1,024.26 30.53%
根据涉及研发基本需求和特定项目课题的需要购置
二、人才引进及培训费 100.00 2.98%
领军人才及研发检测人员的引进及培养
三、研发与推广启动资金 1300.00 38.74%
项目情况见项目内容介绍
1 研究开发费用 500.00 14.90%
涉及试验试剂及原料、测试化验、燃料动力、文献资料、知识产权、合作、专家咨询等费用
2 工艺试制及项目技术推广费 800.00 23.84%节能技术推广采用合
招股说明书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占比说明
同能源的方式,按项目启动投入经费预计
四、铺底流动资金 200.00 5.96%
五、项目总投资 3,355.28 100.00%
5、主要设备和软件
本项目新增的主要设备如下表所示: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放置区域
1 微波消解仪 1 消解室
2 生物显微镜 1 培养室或仪器室
3 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GC-MS,ICP-MS实验室
4 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1 GC-MS,ICP-MS实验室
5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气相,液相实验室
6 气相色谱仪 2 气相,液相实验室
7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气相,液相实验室
8 实验室机械式圆盘制曲机 1 食品及食盐工艺室
9 电子鼻 1 感官品评室
10 氨基酸分析仪 1 食品分析室
11 头发梳理性测试仪 1 日化分析室
12 显微镜 1 日化分析室
6、项目用地情况
公司研发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和馨佳园 1栋东座。
2015 年 9 月,湖南盐业已与轻盐新阳光按照市场价格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该栋房产的 3、15、16、17 层,计划在取得募集资金后将其中 1-2层作为新建技术
研发中心场地。
7、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从募集资金到账后开始项目建设,建设期为 8个月,总体目标为完成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装修,设备购置及人才引进培训等基础工作,研发项目与技术推广启动执行期限预计为 2年。
8、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招股说明书本项目的实施将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完善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产品研发、技术合作和技术推广以及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平台优势,形成和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技术领先提供必要保障。本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将最终体现于公司研发实力增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生产单位盈利水平的提升。
(四)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影响
2016 年 4月 22 日,国务院实施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 号),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2017年 1 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为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主要取消了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所有盐产品价格的限制,允许现有食用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用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从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现有食用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2017 年以来,我国食盐市场发展依旧较为平稳,其中食盐零售价格基本保持稳定,食盐批发价格先大幅下降、后有所回升。
由于食盐产品本身同质化程度较高,可以预见,我国食盐市场将在一定时期相对激烈的竞争后逐步形成稳定的市场格局,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产销一体企业则更易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在此背景下,为应对改革背景下食盐行业将产生的市场变化,国内各重要盐业企业均在采取积极措施,寻求做大做强的契机以便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其中,中国盐业总公司已与美国莫顿公司在上海合资成立上海中盐莫顿盐业有限公司,建设全新的分装中心,通过莫顿盐业向国内引进各类美国盐产品;其他盐业企业如云南盐化、井神盐化、重庆合川、云图控股、山东岱岳等亦在积极研究对食用盐产品生产的投入。
根据发行人目前制定的发展规划,公司计划在自身区位优势、规模优势、产能优势的基础上,以湘衡盐业、湘澧盐业和雪天科技三个生产基地为依托,以本省已有的成熟食用盐市场为依托,开拓周边市场,尤其包括广东、广西、贵州等
招股说明书非产地省份的的食用盐市场份额,参与国内食用盐市场竞争。因此,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则成为关系到公司食用盐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本次改革旨在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其中,明确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本次募投项目中,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将在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重点建设食用盐包装配送工程,以提高自身食用盐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发行人的单位产品能耗将进一步降低,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行业内食盐产品的同质化程度较高,随着盐业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市场竞争水平的逐步提高,提高自身产品的差异化、多样化水平对于提升盐业企业能力亦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将对现有食盐产品进行改进升级,丰富现有产品的品种及规格,针对不同市场定位提供优质食盐、品质食盐以及普通食盐三类盐产品,从而实现差异化的竞争策略
综上所述,在盐业体制改革实施后,盐行业市场竞争逐步放开的背景下,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其建设亦符合本次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精神,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募投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
额,募投项目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的匹配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粉尘、含盐废水、废弃包装材料等,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排放物及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1、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环保设施投资(万元)
废气治理粉尘(盐尘)
旋风除尘+水喷淋除尘设施储盐罐布袋除尘器
集气罩
厂房内安装通风换气装置
招股说明书项目环保设施投资(万元)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1 车间保洁废水
收集池(15m3)
噪声治理减振、隔声措施 10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装置
2.5
废包装袋(箱)暂存库
绿化厂区内绿化 25
合计 131.5
2、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污染物环保设施
投资(万元)
废气治理
粉尘(盐尘)
无水硝干燥尾气布袋除尘处理设施+ 15m 排气筒大颗粒盐干燥尾气“旋风除尘+喷淋除尘”处理设施+ 15m排气筒
不凝气
不凝气冷凝器、冷凝水桶、配套管道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
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只进行配套管道建设
3.5
生产废水
依托厂区现有制盐分厂冷凝水桶、输送管线及水池处理,只进行配套管道建设
噪声减振、隔声措施 11.8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装置 1
绿化-厂区内绿化 20
合计- 113.3
募投项目环保投入资金约为 244.8万元。该部分投资全部来源于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从每个项目预留的铺底流动资金中列支。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发行人根据环保相关部门的要求,在募投项目投入划分出了专门的环保投资金额用于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后运营期间所排放的污染物。此外,湘衡盐化、湘澧盐化与雪天科技已分别就此次募投项目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报所在地区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关于“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湘衡盐化已取得衡阳市环境保护局为本项目出具的衡环评[2016]030号批复;湘澧盐化已取
招股说明书得常德市环境保护局为本项目出具的常环建[2016]109号批复;雪天技术已取得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为本项目出具的望环批[2016]20 号批复。关于“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湘衡盐化已取得衡阳市环境保护局为本项目出具的衡环评[2016]031 号批复;湘澧盐化已取得常德市环境保护局为办项目出具的常环建[2016]110 号批复。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投入能够满足主要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处理要求并已取得环境主管部门的认可,二者相匹配。
(六)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能产量产能产量产能产量
食用盐
122.91
63.87
61.67
两碱用盐 198.41 214.80 212.81
小工业盐 25.47 39.28 9.24
畜牧盐 27.22 24.31 19.91
合计 388 374.01 320 342.26 290 303.63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其投资项目包括“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通过“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及“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公司可以有效调整食盐产品结构,提升食盐配送效率;节能技改、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通过“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能力,为公司盐产品创新及盐化工技术革新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发行人拟建设的“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已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2 日取得《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文件》(湘经信投资备[2016]6 号)以及《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文件》(湘经信投资备[2016]7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招股说明书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个投资建设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充分发挥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有一定幅度下降。但是,从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发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高。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将明显增强,资产负债率将有一定幅度下降,公司的偿债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公司的持续融资能力。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与现有食盐业务相关联,体现了食盐产品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及食盐消费者对日常健康生活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发展稳定,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净利润有所增长,随着投资项目产出的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销售不断拓展,以及能耗大大降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将大幅上升,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
(四)新增固定资产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将有较大部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其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按照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分别按 20年、10年、3-5年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均为 5%。建成后各项目的新增年折旧摊销费用如下:
招股说明书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合计
投资额年折旧额投资额年折旧额投资额年折旧额
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14,798.19 702.91 19,872.99 1,887.93 34,671.09 2,590.84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3,219.92 15.30 27,171.17 2,581.26 30,391.09 2,734.21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1,755.28 83.76 -- 1,755.28 83.76
合计 19,773.39 801.97 47,044.16 4,469.19 66,817.46 5,408.81
注:固定资产投资额包含设备安装费,该部分费用未计提折旧。
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后,公司每年增加的折旧费用合计为5,408.81万元。
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食盐产品附加值较高,产品综合毛利率情况较好,因此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每年新增折旧费用对公司影响较小。
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报告期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作出如下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项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定,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5年6月17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按照2014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5%,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利润36,634,765元。
2016年4月13日,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按照201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利润51,489,703元。
2017 年 3月 17 日,经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按照 2016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招股说明书11,057,336元。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作出如下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
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
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结合的方式分配利
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
招股说明书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五)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
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七)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招股说明书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处置安排及已履行的决
策程序
2016年4月13日,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日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其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的情况下,制定本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未来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
分配制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3、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司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
招股说明书红;当公司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小于0.10元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和最低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经营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按照规范文件要求实施股票股利分红。
6、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制定的审议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做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
招股说明书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且超过5000万人民币。
9、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已制定了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的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发行人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利用了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形式,并且《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规定了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招股说明书利润的10%。上述股利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对股利分配政策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需要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有关规定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应当根据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规章及本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正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及时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备案。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依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披露。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监管机构、上交所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文件与报送登记备案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责任机构
董事会秘书:李智诚
招股说明书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444 9266
传真:0731-8443 8305
电子信箱:officer@hnsc.cc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519号轻工盐业大厦
邮编:410305
(三)投资者关系
在投资者提出索取公司资料的要求时,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尽量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在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其他情况进行咨询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尽快给予答复;对有意参观公司的投资者,董事会秘书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负责统一安排和接待。
二、发行人的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将产品的质量、定价方式、运输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进行框架性约定,客户在每次具体进货时通过订单详细规定数量与金额。根据报告期内实际销售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可能超过2,000万元的重要框架合同包括:
序号
签订主体合同期限备注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
湘衡盐化 2017.1.1 2017.12.31
工业盐全年协议总量240,000 吨广州市复兴化工有限公司
湘衡盐化 2017.1.1 2017.12.31
工业盐全年协议总量72,000 吨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湘衡盐化 2017.1.1 2017.12.31
工业盐全年协议总量50,000 吨
4 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湘衡盐化 2017.1.1 2017.12.31 工业盐全年协议总量
招股说明书序号
签订主体合同期限备注
公司 60,000 吨佛山市创洲化工有限公司
湘衡盐化 2017.1.1 2017.12.31
工业盐全年协议总量72,000 吨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
湘衡盐化 2017.1.1 2017.12.31
工业盐全年协议总量100,000 吨佛山市南海小塘互益贸易有限公司
湘衡盐化 2017.1.1 2017.12.31
工业盐全年协议总量72,000 吨
8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湘衡盐化 2017.1.1 2017.12.31
工业盐每月 2-2.2 万

9 九二盐业 2017.1.1 2017.12.31 工业盐每月 7,000吨
10 贵州盐业湘澧盐化 2017.3.1 2017.12.31 食盐 26,000吨
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
九二盐业
2017.1.1 2017.12.31
工业盐全年协议总量60,000 吨
2018.1.1 2018.12.31
工业盐全年协议,每月采购 6,000吨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晶鑫科技 2017.4.1 2018.3.1
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包装袋广州市金铨贸易有限公司
湘衡盐化 2017.1.1 2017.12.31
工业盐全年协议总量48,000 吨
(二)采购合同
公司的采购主要为煤炭等原材料。其中,湖南祺清贸易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湖南分公司与发行人的合作方式为每年年初签订订框架合同,将产品的质量、定价方式、运输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进行框架性约定,公司在每次具体进货时通过订单详细规定数量与金额。除此之外,发行人与供应商的合作均为根据自身用量及市场价格而采取的连续滚动式的订单采购。根据报告期内实际采购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可能超过1,000万元的重要采购合同包括:
序号供应商名称签约主体合同期限数量(吨)备注耒阳市铜锣坪煤业有限公司
湘衡盐化 2016.11.18 -
听从甲方通知或采购计划
采购无烟煤
湘衡盐化 2017.10.19 - 25,000 采购烟煤
湖南祺清贸易有限公司
湘衡盐化 2016.11.26 - 20,000 采购烟煤
湘澧盐化 2017.1.1 2017.12.31 60,000 采购煤炭
招股说明书序号供应商名称签约主体合同期限数量(吨)备注
湘衡盐化 2017.12.26 - 25,000 采购烟煤
澧县宏基园贸易有限公司
湘澧盐化 2017.1.1 2017.12.31 60,000 采购煤炭
湖南嘉利包装有限公司
湘澧盐化 2017.1.1 2017.12.31
根据买方生产实际需要确定
采购编织袋岳阳市恒汇贸易有限公司
湘澧盐化 2017.1.1 2017.12.31
根据买方生产实际需要确定
采购液碱湖南运达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湘澧盐化 2017.1.3 2017.12.31
根据买方生产实际确定
采购包装纸箱湖南运达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湘澧盐化 2017.6.19 2018.6.19
根据买方生产实际确定
采购包装纸箱常德仁和盛五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湘澧盐化 2017.6.19 2018.6.19
根据买方生产实际确定
采购包装纸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湖南分公司
晶鑫科技 2017.1.3 2017.12.31 1,400
采购聚乙烯
(三)银行授信及借款合同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 500万的银行授信及借款合同包括: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主体签订日期
借款金额
借款银行
借款期限
合同编号
1 湖南盐业 2016.5.23 15,000 建行长沙华兴支行 36个月 16-1233-02
2 湘衡盐化 2013.9.9 8,000
中行衡阳市江东支行
60个月
2013年湘衡盐化中银信字 C001
3 湘衡盐化 2015.6.17 3,000
中行衡阳市江东支行
54个月
2015年湘衡盐化中银信字 C001
4 湘衡盐化 2017.3.3 500 农行衡阳分行 1年 43010120170299
5 湘衡盐化 2016.8.10 3,500 工行苗圃支行 5年
0190500019-2016年(苗圃)字 00012号
6 湘衡盐化 2016.10.11 2,000 工行苗圃支行 5年
0190500019-2016年(苗圃)字 00014号
招股说明书7 湘衡盐化 2017.1.10 3,000 工行苗圃支行 55个月
0190500019-2017年苗圃(娄)字 0001号
8 湘衡盐化 2017.6.19 2,000 建行华新支行 1年
建衡华流贷字(2017)
0606号
9 湘衡盐化 2017.8.2 1,000 工行苗圃支行 4年
10 湘衡盐化 2017.8.30 1,000
中行衡阳市江东支行
12个月
2017年湘衡江中银信字 YK001号
11 湘衡盐化 2017.10.19 1,000 建行华新支行 12个月
建衡华流贷字(2017)
1013号
12 湘衡盐化 2017.11.1 2,000
中行衡阳市江东支行
12个月
2017年湘衡江中银信字 YK002号
13 湘衡盐化 2017.11.23 1,500 工行苗圃支行 1年
0190500019-2017年(苗圃)字 07号
14 湘澧盐化 2016.9.27 3,200 工行津市支行 24个月
0190809-2016年(津市)字 00031号
15 湘澧盐化 2016.4.21 3,900 建行津市支行 36个月建常津流(2016)005
16 湘澧盐化 2017.3.1 8,000
华融湘江银行津市支行
2年
华银常(津市支)流资(2017)年第(003)

17 湘澧盐化 2017.3.2 3,000 农行津市支行 1年 43010120170292
18 湘澧盐化 2017.7.12 2,600 工行津市支行 1年
0190809-2017年(津市)字 00017号
19 九二盐业 2015.12.9 5,000 中国银行会昌支行 60个月
2015年会昌中银借字2号
20 九二盐业 2017.2.13 3,000 中国银行会昌支行 1年
2017年会昌中银借字1号
21 九二盐业 2017.5.3 2,500 农行会昌县支行 1年 36010120170001225
(四)抵押合同
1、2013年8月1日,湘衡盐化与中国银行衡阳市江东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
合同》(编号:2013年湘衡中银抵字YK001号),以其拥有的位于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405,859平方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湘国用(2012)163号)作为
抵押,用于担保湘衡盐化自2013年7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债务,所担保债务的金额最高不超过161,937,930.00元。
2、2013年7月19日,湘衡盐化与中国银行衡阳市江东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
合同》(编号:2013年湘衡江中银抵字YK002号),以其拥有的位于衡阳市珠晖区
招股说明书茶山坳9,902.16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用于担保湘衡盐化自2013年7月18日至
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债务,所担保债务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166,000.00元。具
体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坐落面积(m2)房产证号
1 湘衡盐化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413.27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494号
2 湘衡盐化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17.89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495号
3 湘衡盐化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1,630.71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496号
4 湘衡盐化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2,724.10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498号
5 湘衡盐化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844.44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499号
6 湘衡盐化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14.78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00号
7 湘衡盐化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1,125.24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01号
8 湘衡盐化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182.82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02号
9 湘衡盐化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631.89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55号
10 湘衡盐化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2,195.34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56号
11 湘衡盐化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121.68 衡房权证珠晖区字第 08142557号
3、2013年 8月,湘澧盐化与工商银行津市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
同编号:2013 年津市(抵)字 0014 号),以其拥有的 7 宗土地使用权、25 处房产,作价 13,726.00万元作为抵押,用于担保湘衡盐化自 2013年 8月 9日至 2016
年 8 月 9 日期间的债务,所担保的金额最高不超过 9,000.00 万元。具体抵押资
产情况如下:
(1)被抵押土地
序号坐落面积(m2)土地使用权编号
1 津市市盐矿路 13,745.60 湘国用(2012)第 199 号
2 津市市盐矿路 22,113.40 湘国用(2012)第 201 号
3 津市市盐矿路 269,775.00 湘国用(2012)第 194 号
4 津市市盐矿路 9,066.70 湘国用(2012)第 188 号
5 津市市盐矿路 5,222.30 湘国用(2012)第 192 号
6 津市市盐矿路 3,822.00 湘国用(2012)第 186 号
7 津市市盐矿路 4,829.60 湘国用(2012)第 200 号
(2)被抵押房产
序号坐落面积(m2)土地使用权编号
1 津市市盐矿路 549.52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34号
2 津市市盐矿路 1,980.9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35号
3 津市市盐矿路 3,012.04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45号
招股说明书序号坐落面积(m2)土地使用权编号
4 津市市盐矿路 3,187.8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55号
5 津市市盐矿路 1,510.92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57号
6 津市市盐矿路 1,215.4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58号
7 津市市盐矿路 7,777.65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59号
8 津市市盐矿路 2,621.5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60号
9 津市市盐矿路 2,107.0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61号
10 津市市盐矿路 7,254.0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62号
11 津市市盐矿路 2,656.07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63号
12 津市市盐矿路 2,289.69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38号
13 津市市盐矿路 984.59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39号
14 津市市盐矿路 1,818.0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17号
15 津市市盐矿路 2,202.0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18号
16 津市市盐矿路 2,640.0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23号
17 津市市盐矿路 1,848.32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24号
18 津市市盐矿路 686.4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26号
19 津市市盐矿路 343.2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27号
20 津市市盐矿路 4,753.62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28号
21 津市市盐矿路 902.2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29号
22 津市市盐矿路 2,067.0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30号
23 津市市盐矿路 547.39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31号
24 津市市盐矿路 1,626.01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32号
25 津市市盐矿路 2,217.60 津房权证城南字第 002533号
(五)建设工程合同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中的建设工程合同明细如下:
签约主体合同相对人签订时间金额(万元)合同内容
湘衡盐化
湖南省沙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5.10.19 2,408.45
食盐配送中心技改项目配送车间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施工
湘澧盐化
张家界华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6.10.24 2,441.23
食用盐包装仓储配送中心新建工程
(六)其他重大合同
2016 年 7月 19 日,九二盐业与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签订了《会昌县田镇棕田盐矿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赣矿合同字[2016]01 号),约定由九二盐业通过网上出让方式有偿取得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周田镇的岩盐矿采
招股说明书矿权,出让价款为 3,801.00万元。
2016 年 11 月 29 日,湘澧盐化(买受人)与上海松川远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出卖人)签订《全自动装箱生产线及码垛系统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XLYH-GY[2016]11-07),买受人从出卖人处购买食盐全自动装箱生产线及码垛系统一套,购买价格为 5,390,000.00元。
2016 年 11 月 29 日,湘澧盐化(买受人)与上海松川远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出卖人)签订《全自动装袋生产线及码垛系统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XLYH-GY[2016]11-08),买受人从出卖人处购买食盐全自动装袋生产线及码垛系统一套,购买价格为 3,750,000.00元。
2017 年 11月 30 日,九二盐业(买受人)与蒂森克虏伯伍德氯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出卖人)签订《离子膜烧碱电解装置合同》(合同编号:
UCES-JXJE20171130),买受人从出卖人处购买离子膜烧碱电解装置,购买价格为12,180,000.00元。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湖南盐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2014 年 9 月 26 日,湖南盐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衡阳苗圃支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9050290-2014 苗圃(保)字 0006 号),合同约定湖南盐业为湘衡盐化提供 1 亿元担保,债权发生期间自 2014 年 9 月 26 日至 2019年 9月 26日。
2、2015年 12月 9日,湖南盐业与中国银行会昌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2015年会中银信企保字 002号),合同约定湖南盐业为九二盐业《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5年会昌中银借字 2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3、2016 年 3 月 23 日,湖南盐业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华银营三部最保字 2016 年第 006 号),合同约定湖南
招股说明书盐业为湘衡盐化在 6,5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其中,债券的担保本金不超过 5,000 万元,债权发生期间为 2016年至 2017年。
4、2016 年 4 月 21 日,湖南盐业与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建常津保(2016)005 号),合同约定湖南盐业为湘澧盐化
自 2016年 4月 21日至 2019年 4月 20日期间发生的在 6,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2016 年 5 月 24 日,湖南盐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90809-2016年津市(保)字第 0009号),合同约定由湖南盐业为湘澧盐化自 2016年 5月 24日至 2019年 5月 23日期间发生的在 12,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其两年。
6、2016年 5月 24日,湖南盐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62016020088),合同约定由湖南盐业为湘澧盐化在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有效期限自 2016 年 5 月24日至 2019年 5月 23日。
7、2016年 5月 24日,湖南盐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62016020087),合同约定由湖南盐业为湘衡盐化在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有效期限自 2016 年 5 月24日至 2019年 5月 23日。
8、2016年 7月 1日,湖南盐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衡阳苗圃支行签署《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90500019-2015 苗圃(保)字 0004 号),合同约定湖南盐业为湘衡盐化提供最高余额为 2.3亿元的担保,所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 2017
年 7月 1日至 2021 年 7月 1日。
9、2015年 2月 10日,湖南盐业与农行津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43100520150002582),合同约定由湖南盐业为湘澧盐化发生在 2015 年2月 10 日至 2018年 2月 10日总额在 8,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10、2017年 3 月 1日,湖南盐业与华融湘江银行津市支行签署《保证合同》
招股说明书(合同编号:华银常(津市支)保字[2017]年第 004 号),合同约定由湖南盐业为湘澧盐化于 2017 年 3 月 1 日与华融湘江银行津市支行签订的 8,000 万《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11、2017年 6 月 13日,湖南盐业与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华新支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衡华保字[2017]0517 号),合同约定由湖南盐业为湘衡盐化提供最高余额为 1亿元的担保,所担保债权发生期间为 2017 年 2月 22日至 2019 年 2月 22 日。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1、原告湘衡盐化与被告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诉讼
2014 年 1 月 1 日,湘衡盐化与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华湘”)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到 2014 年 12 月31日。2015年双方未签订新合同,但仍按 2014 年模式进行合作。2015 年 11月,湘衡盐化以中盐华湘拖欠货款为由起诉至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诉请中盐华湘支付货款 10,590,340.86 元及逾期利息;2015 年 12 月 28 日,湘衡盐化向衡阳
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查封、冻结中盐华湘银行存款 1,100万元或同等价值其他财产。2016 年 3 月 6 日,中盐华湘重整申请获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湘衡盐化诉中盐华湘合同货款纠纷案及保全措施因中盐华湘申请重整而中止,转入重整程序。
2016 年 8月 17 日,湘衡盐化收到中盐华湘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债权审核确认函》,确定债权金额为 10,590,340.86元。2016年 9月 8日,湘衡盐化向衡阳
市珠晖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诉讼,并于当日收到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珠民二初字第 32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湘衡
盐化撤回对被告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的起诉。目前湘衡盐化已撤诉。
2、原告湘衡盐化与被告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诉讼
2014 年 1 月 1 日,湘衡盐化与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招股说明书富源碱业”)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到 2014年 12月 31日。2015 年双方未签订新合同,但仍按 2014年模式进行合作。2015年 11 月,湘衡盐化以金富源碱业拖欠货款为由起诉至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诉请金富源碱业支付货款 12,006,621.67 元及逾期利息;2015 年 12 月 28 日,
湘衡盐化向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查封、冻结金富源碱业银行存款 1,260万元或同等价值其他财产。
2016 年 11月 10 日,湘衡盐化收到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
珠民二初字第 3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湘衡盐化货款 11,570,497.59元,并自 2016
年 1月 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全部货款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53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目前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告陆续偿还欠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的诉讼欠款已全部还清。
3、原告湘衡盐化与被告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诉讼
2013 年 12月 31 日,湘衡盐化与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桂成”)签订《工业盐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2014年 1月至 2014 年 12月。
2015年双方未签订新合同,但仍按 2014年模式进行合作。2015年 11月 19日,湘衡盐化以柳化桂成拖欠货款为由起诉至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诉请柳化桂成支付货款 3,616,506.61 元及逾期利息;2015 年 12月 28日,湘衡盐化向衡阳市
珠晖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查封、冻结柳化桂成银行存款 400万元或同等价值其他财产,目前此案仍在审。
2016 年 9 月 29 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向湘衡盐化下发了《传票》,定于 2016 年 11月 4日开庭,柳化桂成提起了案件管辖权异议,该案件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已经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下达,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湘
04民辖终 43号民事裁定,裁定撤销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2015)珠民二初第
323号裁定,将本案移送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审理,目前,石峰区人民
招股说明书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湘衡盐化已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收到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的《传票》,通知湘衡盐化其与柳化桂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17年 10 月 26日开庭审理。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
(2017)湘 0204 民初 2133 号《民事调解书》,由柳化桂成在 2017 年 11 月 30
日之前支付拖欠的 3,350,000元货款予湘衡盐化,如不能按期支付,需另行支付150,000元利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湘衡盐化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2017 年 12月 18 日,湘衡盐化与株洲恒和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转让价格为本金中的 28%,即 938,000元;支付时间为协议签订日起十日内支付一半转让款,即 469,000元,其余的转让价款在协议签订起 180天进行最终结算支付,如在上述期间内株洲恒和实业有限公司收到柳化桂成的债权款项,则优先在 28%的范围支付给湘衡盐化,目前株洲恒和实业有限公司已按合同条款支付469,000 元。
4、原告湘衡盐化与被告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诉讼
2013 年 12月 30 日,湘衡盐化与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化诚信”)签订《工业盐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到 2014 年12 月 31 日。2015 年 3 月 31 日,湘衡盐化以株化诚信拖欠货款为由起诉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株化诚信支付货款 4,520,038.17 元及逾期利息;2015年
5月 19 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株中法民二初字 48号判决,判决:
株化诚信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货款 4,520,038.17 元及逾期利息。一
审判决后,株化诚信并未提出上诉;2015 年 8 月 4 日,湘衡盐化以株化诚信未履行给付判决为由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15年 8月 28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株中法执字第 35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
冻结株化诚信价值人民币 500万元财产或扣划其等值银行存款。2015 年 12月 25日,湘衡盐化收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株中法民破字第 2号通知书,通
知:株化诚信破产清算一案已于 12 月 4 日裁定受理,要求湘衡盐化申报债权。
目前株化诚信已进入破产程序,湘衡盐化所持有的无抵押债权将作为普通债权列入破产债权内。
招股说明书2016 年 3月 18 日,湘衡盐化收到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通知,通知债权人会议将延期至 2016年 9月。2017年 5月 5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湘衡盐化申报了 500 万元的普通债权。而按照株洲化工的现有资产及变价方案,资产价值已不足以偿付优先支付款项及优先清偿债权且差额较大,普通债权无法获偿。
5、原告湖南盐业长沙分公司与被告湖南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吴勇平、
湖南波特重工制造有限公司诉讼
2016年 3月 15日,湖南盐业长沙分公司因被告隐瞒其对外担保与负债情况、拖欠并挪用税款,导致法院对双方签订合同交易的不动产进行了司法冻结,损害其利益,因此起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 年 5 月,湖南盐业长沙分公司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2016 年 7月 1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6)湘 01 执保 32 号”执行保全结案通知书,依法查封波特公司所有
位于长沙县榔梨工业园星湖路 22 号厂区的房产,均为轮候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即 2016 年 5 月 10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9日止。根据最高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 22 条之规定,该案财产保全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2016 年 3 月湖南盐业长沙分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6 年 11月 25 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6)湘 01民初 279 号”
《民事调解书》,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一、盐业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波特科技
公司、波特重工公司、吴勇平确认盐业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支付的收购款为 2907万元、资金占用费(银行基准利率)为 142 万元、评估费为 11 万元、审计费为4万元、律师费固定部分收费为 45万元;二、在波特科技公司、波特重工公司、
吴勇平确认上列款项的条件下,根据波特科技公司、波特工公司、吴勇早平的实际情况,盐业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同意波特科技司支付收购款 2,907万元、实际资金占用费为 168万元、评估费为 11万元、审计费为 4万元、律师费 46万元,总计 3,136 万元(叁仟壹佰叁拾陆万元)。三、上列费用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后
由波特科技公司、波特重工公司、吴勇平分两期支付给盐业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1、首期付款包括收购款及资金占用费 1,575 万元、评估费为 11万元、审计费为
招股说明书4万元,律师费 46 万元,总计 1,636万元。以上各项费用于 2016年 11月 11日之前支付到位。2、第二期剩余收购款 1,500 万元于 2016年 11月 25 日前支付完
毕。四、若波特科技公司在约定时间全额支付上列款项,盐业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应当应其要求向法院申请解除资产保全。五、如波特科技公司不能在协议确定的
时间全额支付上列款项,则其应当在上列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确保目标资产能办理过户手续,并在目标资产能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将上列资产的权属变更(过户)到盐业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名下,并办理其他现场实物交接手续。上述工作须在 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六、如波特科技公司不能在本协议确定的日期全额付又不
能依照本协议确定的时间办理目标资产的过户手续,则按二万元每日为标准,由波特科技公司向盐业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支付滞纳金。七、波特重工公司、吴勇平
对波特科技公司的上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八、本协议的签订,与当事人之间签
订的其他协议无关。九、本案受理费及保全费由波特科技公司、波特重工公司、
吴勇平共同承担,该费用在法院作出解除财产保全裁定后三日内由该三位当事人向盐业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支付。十、本协议自原、被告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由于履行期限已过而波特科技公司并未按期履行,湖南盐业长沙市分公司已于 2017 年 2月 14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业已受理湖南盐业长沙市分公司的执行申请,此案进入执行阶段。
同时,湖南盐业长沙市分公司就杨代斌(波特公司债权人之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波特公司财产一事已于 2017 年 2 月向芙蓉区法院提交了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芙蓉区法院于 2017 年 6 月做出驳回湖南盐业长沙市分公司异议申请的裁定。湖南盐业长沙市分公司于 2017年 6月 22日向芙蓉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业已受理。
6、原告湖南盐业长沙分公司与被告湖南省美津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长沙
市尚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长沙市尚采礼品贸易有限公司)、湖南省美乐厨具油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讼
2016 年 5月 19 日,湖南盐业长沙分公司因被告拖欠货款,逾期拒支付,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支付原告货款、货款利息共计 3,566,776.64 元,同
时申请了财产保全。2016 年 5 月 24 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出具
招股说明书“(2016)湘 0112 民初 138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三被告银行存
款 3,566,776.64,或查封、扣押三被告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26 日,望城区法
院出具“(2016)湘 0112执保 279号”《执行受理案件通知书》,对湖南盐业长沙
分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决定予以立案审理。
2016 年 10月 20 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16湘 0112民初13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湖南省美津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市尚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长沙市尚采礼品贸易有限公司)、湖南省美乐厨油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货款 3,550,209.00 元及逾期付款造成的资金占用期间的
利息损失 16,567.64 元,二项合计 3,566,776.64 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
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 35,334.00 元,财产保
全费 5,000.00 元,二项合计 40,334.00 元,由被告湖南省美津园粮油食品有限
公司一长沙市尚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长沙市尚采礼品贸易有限公司)、湖南省美乐厨油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通过强制执行,法院已从被冻结的美津园等三公司的账户中划扣 50 万余元到法院账户,该笔回款已从望城区人民法院账户汇入至湖南盐业长沙市分公司账户。
湖南盐业长沙分公司加大了对湖南省美津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财产执行力度,积极查找其财产线索。目前,湖南盐业长沙分公司已申请冻结了湖南省美津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和湖南省美乐厨具油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各一个经营账户,在冻结的时点上两个账户的余额仅 1.2万余元,冻结后的进账情
况尚在等望城区法院反馈。
7、原告湘澧盐化与被告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诉讼
2016 年 11 月 14 日,湘澧盐化因柳化桂成拖欠货款而将其诉至津市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柳化桂成偿还原告货款 4,658,561.03 元,同时偿还利息损失及
承担本次案件诉讼费用,并于当日申请了财产保全。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招股说明书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由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管辖。2016 年 11 月 28 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6 湘 0781民初 772 号之一),驳回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2016年 12 月 8日,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因不服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将本案移送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管辖。2017 年 2 月,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的管辖权异议。
2017 年 2 月 28 日,湘澧盐化收到津市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湘 0781
民初 772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湖南柳化桂成化
工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货款 4,658,561.03 元,被告
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于 2017年 3月 25日前一次性偿清;二、被告湖南柳
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对原告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自 2016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5 日止的利息;三、被告湖南柳化
桂成化工有限公司在 2017年 3月 25日前偿清全部货款,原告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上述第二项所确定的利息;四、若被告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
限公司未能在 2017年 3月 25日前对原告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偿清全部货款,其后债务利息由被告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对原告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仍未还款,且因株洲市城市改造其应搬离株洲市,目前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正与株洲市政府就该事宜进行谈判中,申请强制执行难度较大。
2017 年 12月 18 日,湘澧盐化与株洲恒和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转让价格为本金中的 28%,即 1,304,397元;支付时间为协议签订日起十日内支付一半转让款,即 652,199元,其余的转让价款在协议签订起 180天进行最终结算支付,如中途株洲恒和实业有限公司收到债权,则优先在 28%的范围支付给湘衡盐化,目前株洲恒和实业有限公司已按合同条款支付 652,199元
8、肖巧玲等 64 人与湘衡盐化之劳务仲裁及诉讼
招股说明书2015 年 9月 5 日,肖巧玲等 64人以湘衡盐化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为由诉至衡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诉请湘衡盐化支付上述各项费用共计 8,559,048 元。2016 年 2 月,除谢春花以外,肖巧玲等 63 人与湘衡盐化调解结案,湘衡盐化支付调解赔偿金 1,173,916 元,谢春花不接受调解并提起诉讼。2016年 8月,谢春花与湘衡盐化达成庭外和解,湘衡盐化支付调解赔偿金 36,909元。
上述调解赔偿金已经支付完毕,此争议已得到妥善解决,双方目前不存在任何未决的劳动纠纷。发行人未因此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且已取得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发行人未为肖巧玲等64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原告长沙高新开发区湖大科园诺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盐业专
利权纠纷
长沙高新开发区湖大科园诺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美网络”)认为发行人“雪天牌”绿色加碘精制盐产品使用的防伪验证操作方法,涉嫌侵犯其所拥有的“基于通信网络的防伪验证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专利号:
CN201110384789.1)之专利权。经过多次交涉,双方对上述产品是否侵权仍存在
较大争议,2018年1月30日,诺美网络向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两项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2018年1月31日,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分别出具“湘知法处字[2018]1号”及“湘知法处字[2018]2号”两份《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受理通知书》,受理了诺美网络的专利权纠纷处理请求。2018年2月5日,发行人与诺美网络签订了《和解协议》,诺美网络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侵犯其专利权的情形,诺美网络也不再就该事项追究发行人的相关责任,且自愿撤回已向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提起的对发行人的两项纠纷处理请求。
(二)诉讼回款情况
1、与下游客户存在较多货款纠纷的原因
(1)与下游客户存在较多货款纠纷的原因及下游生产经营环境的影响
招股说明书2014 全年,受行业整体环境低迷的影响,我国两碱化工行业新开工及扩建项目减少,产能增幅明显减缓,行业处于更新换代、产能淘汰的转型期。2015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遭遇“换档期”、“消化期”、“转型期”“三期叠加”,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迎来重大变革。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入以及产业集中度的不断提升,部分落后产能被淘汰,加之环保要求提高以及盐业体制改革等宏观层面的改革举措及相关政策、法规相继出台,一些历史包袱较重、生产技术相对落后或管理相对欠缺的两碱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出现亏损、限产、停产甚至破产。湘衡盐化、湘澧盐化的下游客户株洲化工集团诚信有限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相继出现上述情况。在正常货款催收手段无法取得成效的情况下,为尽可能收回货款、降低损失,湘衡盐化、湘澧盐化启动了诉讼程序。
(2)公司已计提足额坏账准备,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 2014年、2015年和 2016年三年营业总收入为 670,632.78 万元,上
述货款纠纷涉及的销售总金额为 3,852.27 万元,占发行人三年营业总收入的
0.57%,占发行人报告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很小。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针对上述货款计提了足额的坏账准备,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的应对措施
面对下游两碱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变化,湘衡盐化、湘澧盐化积极应对改革,借势完善自身改革,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产品研发,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在保证业务总量不受大的影响的同时,显著地调整和优化了销售结构,实现了转型发展。在下游化工市场形势较为严峻的条件下,湘衡盐化、湘澧盐化 2015年、2016年均有不错的经营业绩,2017 年至今,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目前盐化公司下游两碱市场结构逐步得到优化,新的供需平衡正在形成,行业状况已显著改善,良好的发展势头已初步显现。
上述诉讼所涉及的回款占发行人销售回款总额比例很小,不会明显影响发行人的销售回款,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招股说明书
2、前述货款纠纷回款情况
(1)上述货款纠纷最新的回款情况
湘衡盐化与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诉讼回款情况: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一直与湘衡盐化保持业务往来,2015 年 12 月 31 日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欠款为 11,570,497.59 元,自该日起该公司陆续回款给湘衡盐化,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该公司尚欠涉诉货款金额为 8,545,609.38 元,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日,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业已还清所有诉讼欠款。
湖南盐业长沙分公司与湖南省美津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市尚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长沙市尚采礼品贸易有限公司)、湖南省美乐厨油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讼回款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湖南盐业长沙分公司已收到上述被告公司执行回款 507,929元。
除上述回款外,其他与发行人有货款纠纷的企业均未有回款,其欠款已经全部计提坏账,发行人已终止了与上述企业的业务往来。
(2)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性
发行人对应收账款的内部管理建立了《财务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客户信用管理指导办法》、《货款终身追责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对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信用管理、催收责任、坏账计提及核销、坏账损失审批处理程序、应收款项追责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2668-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综上,发行人已建立健全有效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3、未来应对措施
为加强内部控制,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资金风险,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优化现有的客户评估体系,从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
招股说明书法人代表的个人情况四个方面对新增客户进行全面的评估,杜绝与信用状况不佳的客户进行业务往来,在原有客户行业中选择合作顺畅、历史资信良好的客户开展合作,并适时发展一部分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良好的新客户进行合作;
(2)严格按照现有内控制度考核销售回款,强化销售人员的回款意识,加
强催收提前量,尽量避免进入司法催收阶段;
(3)对于信誉差、回款慢的客户,及时终止合作,在诉讼时效内采取法律
手段维护发行人的回款权利。
(三)控股股东的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1、原告轻盐集团与被告湖南湘麓汇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纠纷
原告轻盐集团因与被告湖南湘麓汇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起诉至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标的 450万元,目前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进入二审阶段。二审被告撤诉后,整个诉讼已终止。目前未进入执行。
2、原告轻盐集团与被告湖南新晃新源科技事业有限公司纠纷
原告轻盐集团因被告湖南新晃新源科技事业有限公司拖欠集团公司1,194.28 万元货款未还,起诉至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下达了民事调解书
(2015 芙民初字第 4738 号),目前债权人与被告人之间就债务偿还正在协商之中,债权人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核查,除上述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招股说明书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冯传良 李志勇 苏德辉


石文华 康云彪 杨胜财


李斌 罗建钢 熊正德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李名辉 彭轶 周金扬



刘发云 童海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康云彪 李智诚 王哈滨



陈全胜 李瑛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勰

保荐代表人:
王志 欧阳刚

法定代表人:
刘世安

总经理:
刘世安

董事长:
曹实凡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刘世安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曹实凡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蔡波 邹华斌 谢亚勇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丁少波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日

招股说明书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康顺平 钟炽兵 陈美华




会计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王盖君 段承辉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徐伟建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亮 陈波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汤锦东



年 月 日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钟小高 石敖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蒋武明




湖南中和正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康顺平 钟炽兵 陈美华




会计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康顺平 钟炽兵 陈美华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6、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7、公司章程(草案);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9、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文件查阅地点
1、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519号
电话:0731-84449266
传真: 0731-84438305
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网址:www.hnsc.cc
联系人:李智诚、沈红燕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电话:0755-82404851 传真:0755-82434614
联系人:王志、欧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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