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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0-07-3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至21 层
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 不超过6,100,000,000 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
超额配售选择权)
不超过7,000,000,000 股(若全额行使本次发
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8 月10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数: 不超过39,534,790,000 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
超额配售选择权)
不超过40,434,790,000 股(若全额行使本次发
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自本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承诺:自本行A 股股
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本行A 股股份,也不由本行收购其持有
的本行A 股股份。汇金公司目前直接持有本
招股意向书
II
行59.82%的股份,汇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
国再保险目前持有本行4.49%的股份。
中国电力财务公司、申能集团、航天集团、航
天财务公司、宝钢集团、上海城投及广东高速
承诺:自其投资入股本行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行
股份;但如果本行在上述投资者投资入股本行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一年之后上
市,前述36 个月的锁定期承诺将自动终止。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
由本行国有股东划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持有的本行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和锁定义务。
(九)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0 年7 月29 日
招股意向书
III
发行人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行
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
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招股意向书
IV
重大事项提示
1、根据有关规定,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按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并需要于2010年7月1日前
足额提取。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需要在税后利润中计提的一般准备缺口约为27
亿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行已经足额提取一般准备。
2、本行2009年12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审计基准日至首次公开发
行完成日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行2010年1月1日至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之间形成
的净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招股意向书
V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1
第二节 概 览.......................................................................................................................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5
二、主要股东简介.............................................................................................................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8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0
五、募集资金用途...........................................................................................................1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12
一、本次发行情况...........................................................................................................12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13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17
第四节 风险因素.................................................................................................................18
一、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18
二、与银行业有关的风险...............................................................................................29
三、其他风险...................................................................................................................3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35
一、本行基本信息...........................................................................................................35
二、本行历史沿革...........................................................................................................35
三、主要股东情况...........................................................................................................45
四、本行股本及股东情况...............................................................................................46
五、股权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说明...........................................................................89
六、资产评估及验资情况...............................................................................................91
七、本行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95
八、本行组织结构与管理架构.......................................................................................97
九、控股股东的承诺.....................................................................................................100
第六节 本行业务...............................................................................................................101
一、中国银行业概况.....................................................................................................101
二、监管体系.................................................................................................................113
三、本行经营范围及特许经营情况.............................................................................121
四、业务经营情况.........................................................................................................122
五、主要贷款客户.........................................................................................................150
六、信息科技.................................................................................................................151
七、主要固定资产.........................................................................................................152
八、本行的无形资产及商誉.........................................................................................156
招股意向书
VI
第七节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158
一、风险管理.................................................................................................................158
二、内部控制.................................................................................................................185
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97
一、本行与控股股东的关系.........................................................................................197
二、同业竞争.................................................................................................................198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99
四、本行与汇金公司及本行主要关联方的交易.........................................................205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206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211
第九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12
一、本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12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投资情况.................................................228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229
四、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有关协议及作出的重要承诺.............229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230
第十节 公司治理...............................................................................................................232
一、概述.........................................................................................................................232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232
三、本行接受监管与检查的情况.................................................................................240
四、本行控股股东占用本行资金及本行对控股股东的担保情况.............................240
五、管理层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说明以及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241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242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242
二、财务报表.................................................................................................................243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估计.............................................................................251
四、分部报告.................................................................................................................269
五、固定资产.................................................................................................................277
六、无形资产.................................................................................................................278
七、商誉.........................................................................................................................278
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279
九、主要债项.................................................................................................................280
十、股本.........................................................................................................................284
十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及外币金融资产和负债.........................284
十二、承担及或有事项.................................................................................................286
十三、非经常性损益.....................................................................................................289
十四、本行资产评估.....................................................................................................289
十五、历次验资报告.....................................................................................................290
招股意向书
VII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91
一、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291
二、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327
三、现金流量分析.........................................................................................................348
四、对其他事项的分析.................................................................................................350
五、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354
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357
一、本行的发展计划.....................................................................................................357
二、拟定上述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365
三、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366
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367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量.................................................................................................367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367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367
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368
一、股利分配政策.........................................................................................................368
二、本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369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370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370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371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371
二、重大合同.................................................................................................................371
三、诉讼与仲裁事项.....................................................................................................374
四、其他事项.................................................................................................................374
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376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7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8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382
四、审计机构声明.........................................................................................................383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84
六、验资机构声明.........................................................................................................385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386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386
二、查阅地点.................................................................................................................386
三、查阅时间.................................................................................................................386
四、查阅网址.................................................................................................................386
招股意向书
1
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行/发行人/中国光大
银行/光大银行
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行及所属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公开发行A 股的
行为
招股说明书 指 本行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
中国/我国/全国/国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特别说明,
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公司章程/本行章程 指 发行人制定并定期或不定期修订的《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除非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所
指公司章程是指发行人于2008 年5 月12 日股东大会
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的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已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元 指 人民币元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外汇管理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人民银行/人行/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会/中国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股意向书
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审计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国投资公司 指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汇金公司 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 指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的
合称
光大集团总公司 指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指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光大控股 指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光大实业 指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 指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金融租赁 指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再保险 指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财务公司 指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申能集团 指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集团 指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航天财务公司 指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宝钢集团 指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城投 指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高速 指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ATM 指 Automatic (or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自动柜员机
AUM 指 个人金融资产
招股意向书
3
大型商业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交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指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商业银行 指 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
WTO 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贸易组织
巴塞尔资本协议/巴塞
尔协议I
指 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 年制订的一套银行
资本衡量系统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巴
塞尔协议II
指 2004 年6 月26 日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发表
的新资本充足协议
中国银联 指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SHIBOR 指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07 年1 月4 日起发布
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中国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
指 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2007 年1 月1 日起
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
长江三角洲 指 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地:上海市、苏州市、杭州市、
宁波市、南京市和无锡市
珠江三角洲 指 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地: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
厦门市和海口市
招股意向书
4
环渤海地区 指 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地:北京市、青岛市、济南市、
烟台市、天津市和石家庄市
中部地区 指 指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地及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服
务的地区:长沙市、武汉市、合肥市、郑州市和太原

西部地区 指 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地:重庆市、西安市、成都市、
昆明市和南宁市
东北地区 指 本行以下一级分行所在地:黑龙江省、长春市、沈阳
市和大连市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核心指标(试行)》 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实施办法》 指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实施办法》
超额配售选择权 指 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
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
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
向投资者发售
本招股意向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外,所涉及本行财务数据均为合并
口径,第十一节中所涉及财务数据口径具体参见“本行”及“本集团”释义。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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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本
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1、发行人名称(中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中文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英文简称:CEB
2、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3、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4、注册资本:33,434,790,000元
(二)公司历史沿革
本行的前身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6月18日,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人民银行批
准设立的金融企业,成立时由光大集团总公司全资拥有,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1997
年1月,由光大集团总公司等131家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本行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
改制后本行注册资本为280,000万元。经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1999年3月接收了原中国
投资银行(“原投行”)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经人民银行批准,1999年至2003
年,本行进行了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一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280,000万元增
加至821,689万元。
经国务院批复并经银监会核准,汇金公司于2007年11月向本行注资等值于200亿元
人民币的美元,注资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增加至2,821,689万元。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核准,本行于2009年8月向8家境内投资者发行521,790万股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为2.20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由2,821,689万元增加至
招股意向书
6
3,343,479万元。
截至本次发行前,汇金公司为本行的控股股东,直接持股比例为59.82%。
(三)业务概况
本行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本行
总部设在北京,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在中国内地设有483家分支机构(含总行),
资产总额为11,977亿元,贷款总额为6,490亿元,存款总额为8,077亿元,股东权益总额
481亿元。按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计算,本行是中国第六大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行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等。本行为公司客户、
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等客户提供各种公司贷款、票据贴现、公司存款和中间业务等多种
金融产品和服务。本行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大中型的行业龙头企业、资质优良的中小企
业、财政、政府机构客户及同业客户。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零售银行产品和服
务。本行零售银行业务“阳光”系列产品已树立较好的品牌形象,个人理财业务、工程
机械按揭贷款等特色产品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本行拥有较为全面的资金业务资格。本行
通过开展结售汇、汇率利率衍生交易、债券结算代理等,为客户提供资金产品服务。此
外,本行还向客户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包括为客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
资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客户需求提供财务顾问等一揽子金融服务等。
(四)竞争优势
本行的发展愿景是成为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行通过持
续的运营改革,基本形成了各主要业务条线均衡发展,风险管理逐步完善,创新能力日
益增强的经营格局。本行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大的股东背景及独具优势的光大综合金融平台;
2、明确清晰的发展战略及良好的公司治理;
3、审慎高效的风险管理;
4、同业领先、成效卓著的创新能力;
5、稳健的财务状况和日益显现的高增长潜力;
6、科学布局的全国性营销网络及多样化的服务渠道;
招股意向书
7
7、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团队及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8、不断提升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主要股东简介
(一)汇金公司
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3年12月16
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5,521.17亿元,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
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楼继伟。中国投资公司于2007年9月28日成立,经国务院批准,中
国投资公司全资持有汇金公司,为汇金公司的唯一股东。汇金公司根据国家授权,对国
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
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
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本次发行前,汇金公司直接持有本行股份20,000,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的59.82%,是本行的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二)光大集团总公司
光大集团总公司是经国务院《国务院批准通知》(国办通[1990]38号)批准设立,
1990年11月12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全部由
财政部出资,高级管理层成员由国务院任免,住所为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法定代
表人唐双宁。光大集团总公司主营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管理、信托投资、金银交
易的企业进行投资及管理,兼营对非金融企业进行投资及管理,现已发展成为以经营银
行、证券、保险、投资管理等金融业务为主的金融控股集团。光大集团总公司主要控参
股企业包括本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
目前,光大集团总公司正在实施国家主导下的改革重组,根据国务院正式批复的中
国光大集团重组和改革方案,光大集团总公司成为首家由国家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
2007年11月30日,光大集团总公司与光大实业签署了资产负债划转协议,将与实业有关
的资产负债划转到光大实业,2007年12月10日,该协议已经财政部批准生效。
招股意向书
8
截至本次发行前,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141,277,914股,占本次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的6.40%,是本行的第二大股东。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光大集团总公司总资
产为148.53亿元,净资产为-3.53亿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49.58亿元,以上数据经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光大控股
光大控股成立于1972年8月25日(光大控股前身为明辉发展有限公司,1994年光大
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实际控制人,1997年更名为光大控股),是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为0165.HK,法定股本为20亿港元,截至2009年12月31
日,已发行股本为15.92亿港元,注册地址为香港夏愨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四十楼4001
室,董事会主席为唐双宁。光大控股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全面参与直接投资、
资产管理、经纪业务、投资银行及产业投资等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Honorich Holding Limited间接持有光大控股54.46%股份。光大集团
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出资,于1983年5月在香港以民间形式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
为5亿港元,该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为唐双宁、臧秋涛(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
主营投资控股。
截至本次发行前,光大控股持有本行股份1,757,581,229股,占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的5.26%,是本行第三大股东。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光大控股总资产为243.09亿港
元,净资产为218.59亿港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47.59亿港元,以上数据经毕马威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行近三年财务报告的
主要数据及相关指标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招股意向书
9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资产合计 1,197,696 851,838 739,186
其中:贷款总额 648,969 468,487 417,567
负债合计 1,149,575 818,606 714,497
其中:客户存款总额 807,703 625,853 560,703
股东权益合计 48,121 33,232 24,689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营业收入 24,259 24,701 20,044
营业支出 13,736 16,572 11,579
营业利润 10,523 8,129 8,465
利润总额 10,493 7,924 8,389
净利润 7,643 7,316 5,039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06 26,051 12,0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38) (12,530) (1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72 12,648 19,6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621 25,077 31,071
4、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元)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净利润 19.43 0.26 0.26
200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49 0.26 0.26
净利润 25.26 0.26 0.26
200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31 0.21 0.21
净利润 128.55 0.51 0.51
200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3.74 0.57 0.57
(二)主要监管指标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
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按《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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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要求计算的本行相关监管指标比率情况。
本行数据(%)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
标准(%)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资本充足率(1) ≥8 10.39 9.10 7.19
资本充足
核心资本充足率(2) ≥4 6.84 5.98 6.20
不良资产率(3) ≤4 0.66 1.12 2.91
不良贷款率(4) ≤5 1.25 2.00 4.49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5) >100 257.81 238.66 142.47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6) >100 264.76 230.25 144.55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7) ≤15 8.88 12.82 19.87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8) ≤10 5.67 6.68 15.16
信用风险
全部关联度(9) ≤50 0.69 2.82 12.76
资本利润率(10) ≥11 18.79 25.26 41.12
盈利性
成本收入比(11) ≤45 39.30 33.61 31.81
流动性比例(12)(本币) ≥25 35.15 41.71 39.71
(外币) 42.81 223.42 122.63
(本外币) 35.38 47.61 42.53
流动性
风险
流动性缺口率(13) ≥-10 7.87 34.38 5.10
注:相关监管指标的解释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股数:不超过6,100,000,000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
过7,000,000,000股(若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须在得到有关
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
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以提高本行资本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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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提升股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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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股数:不超过6,100,000,000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
过7,000,000,000股(若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须在得到有关
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4、每股发行价格:【 】元
5、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本行与主承销商组织路演
推介,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综合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和市场走势等情
况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后每股收益(按本行200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且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本计算):【 】元
7、发行市盈率(按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倍
8、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本行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1.44元
9、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行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和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且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本计算):
【 】元
10、发行市净率(按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
11、发行市净率(按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
1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
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3、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自然人、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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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14、承销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
次发行的股票
15、募集资金总额:【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元
16、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 】万元,主要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
【 】万元、审计费用【 】万元、律师费用【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万元、股份
托管登记费用【 】万元、路演推介费用【 】万元、印花税【 】万元
17、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 发行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联系电话: (010)6809 8000
传真: (010)6856 1260
董事会秘书: 卢鸿
网址: www.cebbank.com
电子信箱: ir@cebbank.com
2、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剑阁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联系电话: (010)6505 1166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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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 涂艳辉、段爱民
项目协办人: 尤墩周
项目经办人: 卢晓峻、王晟、陈宛、杨素兰、赵熠、吕洪斌、史茜、
韩陆瑶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至21 层
联系电话: (010)6322 2822
传真: (010)6322 2859
保荐代表人: 王承军、赵诚
项目协办人: 陈海峰
项目经办人: 柴育文、陈美霞、蔡畅、徐石晏、徐海林、郑敬辉、
杭立俊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住所: 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联系电话: (021)5403 3888
传真: (021)5404 7982
保荐代表人: 张宏斌、胡浩成
项目协办人: 刘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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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办人: 罗红雨、肇睿、王海峰、孟庆慧、金碧霞
3、 分销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4、 财务顾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电话: (021)2216 9999
传真: (021)2216 9344
联系人: 侯良智、黄岩、陈月凤
财务顾问: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 号恒奥中心B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 冯戎
电话: (010)8808 5892
传真: (010)8808 5256
联系人: 温泉、宋鸿兵、吴晶、韩志谦、申克非
5、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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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北京市东三环中路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 座40 层
联系电话: (010)5878 5588
传真: (010)5878 5566
经办律师: 杨小蕾、龚牧龙、苏峥
联系人: 杨小蕾、龚牧龙
6、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律师: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 号南银大厦21 层
联系电话: (010)8441 5888
传真: (010)6410 6566
经办律师: 周卫平、王建勇
联系人: 周卫平、王建勇
7、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唐家成
住所: 北京东城区东方广场东二座办公楼8 层
联系电话: (010)8508 5000
传真: (010)8518 5111
经办注册会计师: 宋晨阳、蒲红霞
联系人: 宋晨阳、蒲红霞
8、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 王迪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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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
联系电话: (021)5870 8888
传真: (021)5875 4185
9、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 8888
传真: (021)6880 4868
10、收款银行:
光大集团总公司为保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有表决权
股份比例为4.44%)、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光大集团总公司是本行
的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本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0年8 月2 日—2010 年8 月5 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0 年8 月9 日—2010 年8 月10 日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0 年8 月10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0年8 月12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10年8 月18 日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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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发行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
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
(一)本行面临贷款投放集中度风险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向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以
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等四个行业发放的贷款分别约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
19.0%、16.1%、13.8%和13.5%。本行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风险敞口还包括个人住房贷
款和其他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贷款,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个人住房贷款占本行个人贷
款总额的67.0%。近来,我国政府已经或酝酿实施一系列旨在抑制房地产过热的调控措
施。这些政策措施可能对本行与房地产业相关贷款的增速与质量造成负面影响。有关行
业分类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如果
本行贷款高度集中的行业,因宏观调控或行业自身原因等经历较大的衰退,本行的资产
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向前十大单一借款客户发放的贷款余额为339.61亿元,
占本行全部贷款总额的5.23%。
按照银监会有关监管指引,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不高于银行资本净额的10%,单一集
团客户授信余额不高于银行资本净额的15%。本行于2007 年12 月31 日有以下几家借
款客户和集团客户上述两项指标不满足监管要求。
下表列示了于2007 年12 月31 日,本行不满足贷款客户集中度要求的情况。
项目 行业类型 五级分类贷款余额(万元) 占资本净额的比例
借款人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 正常 405,000 15.16%
借款人B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正常 305,950 11.46%
借款人C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正常 295,000 11.05%
借款人D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正常 281,000 10.52%
下表列示了于2007 年12 月31 日,本行不满足集团授信集中度要求的情况。
项目 行业类型 授信余额(万元) 占资本净额的比例
集团A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30,808 19.87%
集团B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95,000 18.53%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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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C 建筑业 491,468 18.40%
集团D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 474,234 17.76%
集团E 批发和零售业 451,948 16.92%
注:由于集团客户下属企业较多,无法对集团客户整体授信余额进行贷款五级分类。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符合银
监会有关监管指引中的要求。如果本行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
度增大,且对较大单一借款客户或较大单一集团客户发放的贷款的质量恶化,将对本行
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行无法保证能够一直有效维持本行贷款组合的质量,贷款组合未来发生的
实际损失可能会超过本行计提的减值损失准备
截至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
为1.25%、2.00%和4.49%。本行的不良贷款曾经对本行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虽然
本行近年来已采取多项措施使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但是本行无法保证现有或日后向客
户提供的贷款质量不会下降。本行贷款组合质量恶化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比如,中国
经济增长放缓及其他不利的宏观经济趋势等因素均可能对本行借款人在日常运营、财务
和流动性方面造成负面影响,从而降低该等借款人偿还本行债务的能力。不良贷款增加
会使本行贷款减值损失上升,从而要求本行提取更多的贷款损失准备,可能对本行的资
产质量、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减值损失准备余额为157.65亿元,贷款减值损失准
备与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率为2.43%,贷款减值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的比率为
194.08%。
本行贷款减值损失准备是基于本行目前对各种可能影响贷款组合质量的多种因素
的判断而计提的,这些因素包括借款人本身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和还款意
愿、担保物的可变现价值、保证人的履约能力、借款人所属行业的情况、本行信贷政策
及其执行情况,以及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和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等。假如本
行对于上述因素的估计和预期与未来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原本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不足
以弥补实际损失,本行可能需要增加计提减值损失准备,从而可能导致本行利润减少,
并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行面临与贷款担保方式相关的风险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余额分别为
招股意向书
20
1,971.18亿元、1,578.16亿元、2,056.55亿元和873.27亿元,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30.4%、24.4%、31.7%和13.5%。
本行部分贷款由借款人的关联机构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作为担保。倘若保证人的财
务状况显著恶化,本行能够收回的金额可能会大幅减少。此外,倘若保证人在某些情况
下未能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其提供的保证有可能被法院视作无效。鉴于以上原因,本
行面临着未必可以收回借款人的关联机构或第三方以保证方式所担保金额的风险。
本行的一部分贷款有抵押物或质押物作为担保。本行贷款的担保物主要是位于境内
的资产,如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债券等。担保物的价值一般超过贷款额。但是由
于本行不能控制的因素,本行贷款担保物的价值可能会出现显著的波动。例如,我国经
济减速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衰退,继而可能使担保本行贷款的房地产价值下跌,这将可
能导致本行贷款担保物变现时收回的金额减少,甚至低于未偿还余额。此外,某些特定
权利可能较本行的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根据2006年8月27日颁布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
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如果破产企业的其他财产不足以支付该企业于2006
年8月27日前所欠其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其个人账户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其他补偿金等,
那么上述职工的有关权利主张将会优先于本行的担保物权获得清偿。通过拍卖、变卖或
其他方式来变现担保物价值的程序可能耗费时日,在执行中可能存在困难。例如,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自2005年12月21日起,对
以房屋抵押进行借款的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
的6个月内,人民法院不得强制借款人及其所抚养家属迁出该房屋。因此,本行控制或
变现该类别担保物可能既困难又耗时。
综上所述,如果借款人丧失履约能力,且本行不能及时变现以实现贷款担保物或保
证的全部或相当部分价值,将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四)本行面临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关的风险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口径,政府融资平台主要包括政府主导或绝对控股,且主要
业务是融入资金,其融资行为全部或部分由地方财政直接或间接承担偿债责任或提供担
保,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准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融资机构。本行政府
招股意向书
21
融资平台贷款主要投向为城投建设、交通运输、土地储备中心、开发区及园区以及国有
资产管理公司等;投放层级主要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融资平台;投放区域主要为长江三
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本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大多有抵押、
质押和保证作为担保;到期期限大部分在5 年以内。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政
府融资平台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行平均水平。此外,本行向政府融资平台发放的贷
款,采取与其他类型贷款相同的审查、审批和监控措施。本行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定
了明确的准入标准,重点支持现金流充足、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并择优支持省或省
会城市级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本行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实行指令性限额管理,项目在进
入审批程序前需经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立项;并由相应的专业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审批
通过后,在放款前仍需进行额度领用,以确保总量控制在限额内;贷款发放后,本行实
施动态的授信后管理,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借款人的资信变化等。
尽管如此,如果部分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主体因为宏观经济波动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因
素出现不利于贷款偿还的情形,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
利影响。
(五)本行面临抵债资产或接收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本息时,本行依法向债务人进行追索,通过协商或司法
程序,以债务人有权处置的(或第三人以其有权处置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抵偿债务,
形成转移至本行的尚未变现的资产,即待处理抵债资产。由于抵债资产存在市场变化或
资产自身折旧造成价值下降等潜在风险,对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本行将计
提减值准备。如果本行抵债资产的价值下降,将对本行产生不利影响。截至2009年12
月31日,本行抵债资产余额247.90万元,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05.80万元。
本行历史上接收的原投行的相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营业网点,曾导致本行
不良资产率大幅提高,其部分物业权证尚未办理至本行名下,具体请参阅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本行业务-主要固定资产”。本行在未来仍有可能因该等接收行为产生一定的损
失。
(六)本行所做的一些表外承诺和担保可能会使本行面临信用风险
本行业务经营过程中会提供承诺和担保服务,包括通过提供承兑、保函、信用证及
其他信用承诺,这些承诺和担保并未体现为本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上述承诺或担保
招股意向书
22
会使本行面临信用风险,虽然本行预计许多承诺于期满时不必全部或部分兑现,但如果
客户不能履约,可能会有一些承诺需要本行兑现。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办理承兑汇票余额1,578.06亿元,保证金存款余额793.24
亿元,占承兑汇票余额的50.3%;开出信用证余额315.01亿元,保证金存款余额61.19亿
元,占开出信用证余额的19.4%;开立各类保函余额406.78亿元,保证金存款余额为56.00
亿元,占开立保函余额的13.8%。
如果本行无法强制要求客户履约,或不能就这些承诺从客户处得到偿付,本行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本行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客户存款是本行主要的资金来源,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三个月以内到期以及
活期的客户存款占比为71.1%,而三个月以上到期的贷款占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的比例
为81.8%,本行的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不完全匹配。
短期存款通常不会在存款到期日之前提取,从而形成了一项稳定的资金来源。2007
年至2009年,本行客户存款总额年复合增长率为20.0%,资金来源增长较快。本行无法
保证这种情况必然会延续下去,特别是在有更多其他投资产品出现的情况下。如果存款
增长乏力,或者大部分储户取出其存入本行的活期存款,或不再续存其到期的定期存款,
本行可能需寻求其他资金来源以满足本行的流动性需求,而其他资金来源的可用性可能
会受到本行无法控制的因素的不利影响,例如市场条件的不利变化和金融市场的剧烈波
动等。基于上述原因,如果本行无法通过客户存款和其他资金来源满足本行的流动性要
求,或者如果本行的资金来源成本提高,将致使本行的流动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
到重大不利影响。
(八)本行可能面临投资风险,并可能面临与不断拓展的业务领域、业务产品及金
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有关的风险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债券投资余额为1,376.24亿元。如果因本行所投资债券
的发行人破产、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偿债义务而违约,以及债券缺乏流动性、
经济下滑等原因,本行将面临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行已经并且将继续致力于扩大产品和服务的范围,如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投
行业务、理财业务、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业务等。业务的扩展使本行面临许多风险
招股意向书
23
和挑战,如:本行在某些全新业务领域没有经验或经验有限,本行未能全面、有效地监
控、分析及报告此类业务风险,可能无法或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开展有效竞争等。本行无
法保证新业务能够实现预期盈利;本行需要招聘外部人员或对现有员工进行再培训,使
其能够开展新的业务;本行必须不断增强风险管理的技术能力,以支持更广泛的业务领
域。如果在这些新的业务领域不能获得期望的成果,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将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本行不能迅速地确定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以满足客户
对某些产品和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本行可能无法保持现有的市场份额,甚至流失现有
客户。
某些新业务可能使本行面临一些较为复杂的风险因素,例如使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
对冲,对冲的有效性不足可能带来风险;与金融衍生产品所挂钩的基础资产内含的风险
因素,例如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也构成金融衍生产品本身的风险因素。
(九)本行的业务快速增长可能无法持续,或者总能取得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增长
本行近年来业务保持高速增长,2007年至2009年,本行总资产年复合增长率为
27.3%,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23.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62.9%。高
速的业务发展对本行管理、运营和资本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业务的扩张会使本行面
临一些风险和挑战,例如没有或缺乏在某些领域开展业务的经验,无法及时招聘、培训
及留住在本行新业务领域有相关经验及知识的雇员及保留足够的后台和业务支持人员
等挑战。对此本行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例如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设,加强员工培训,加
强和扩展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以便有效地管理与新业务、新产品和新服务相关的风险
等。另外,本行为业务扩张及管理与新业务活动有关的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是相对较新的
措施。本行的雇员将需要额外的时间来实施这些措施,并适应这些措施带来的改变。此
外,这些新措施可能不会对本行的企业结构、公司治理或其他方面的经营带来理想的影
响。本行无法保证日后仍能保持现在的发展速度,并且在新的业务领域,本行也许不能
在任何情况下均保证取得预计的成果。如果本行不能实现较快的增长或无法取得足够的
资源来支持目前这样的增长速度,本行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前景可能会受到不
利影响。
(十)本行无法保证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政策与流程能够完全避免或抵御所有风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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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本行通过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政策、组织、流程、技术和文
化,风险管理能力稳步提高,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然而,由于这些措施的实施时间相对较短,本行还需要更长时间来全面评价实施状况、
检验实施效果。本行不能保证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措施能够避免和抵御所有风
险。若干尚未辨识或不能预见的风险,可能高于本行过去数据所显示的水平。而且,本
行的员工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这些政策和流程,本行无法保证所有员工能够始终
一贯地遵循这些政策和流程。
在对本行分支机构的管理中同样可能存在风险。虽然本行采取多项措施以对分支机
构进行集中管理和风险控制,但该等措施不一定能防范所有分支机构在管理和控制方面
的风险,从而可能使本行蒙受损失,导致业务和声誉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也受到本行所获的信息、工具及技术的限制。
我国现行法规对本行可能持有的金融工具及投资的限制,亦会约束本行控制市场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本行无法保证业务经营所高度依赖的本行信息技术系统在任何时点均保持
正常运行,并能够得到及时优化和完善
本行的业务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本行信息技术系统能否及时正确处理涉及多个
市场和多种产品的大量交易。本行财务控制、风险管理、会计、客户服务和其他数据处
理系统、各分行与主数据处理中心之间通讯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本行的业务和有效竞
争力都非常关键。本行拥有位于北京市的两处互为备份的数据处理中心,实现了主要应
用系统的同城同步备份,提高了业务连续性;本行也在可能的情况下建立了备用通讯网
络,但并不是所有备份系统都实时运行,因此无法确保当发生设备故障、软件缺陷、计
算机病毒侵袭、系统升级转换错误导致主要信息技术系统或通讯网络部分出现故障或全
部瘫痪等情况时,本行的业务活动不会遭受中断。
此外,传送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对于本行的运营具有关键性的影响。本行的网络与系
统可能遭到非法入侵并面临其他安全问题。本行无法保证现存的安全措施已足以保障系
统不会遭到非法入侵及病毒侵害或其他干扰情况,例如软硬件缺陷、操作员操作失误或
行为不当等。任何安全漏洞包括非法侵入本行系统获取信息、恶意破坏、丢失或损毁数
据、软件、硬件或其他设备,都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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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本行竞争能力的保持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及时和经济有效地进行信息技术系
统的升级优化。本行未必能够及时和充分地从现有信息系统中获得信息来管理风险,并
对当前经营环境中市场变化和其他变化动态做出相应的应对。因此,本行正在并将继续
投资以改进和升级本行的信息技术系统。如果本行未能正确、及时地改进和升级信息技
术系统,可能会对本行的竞争力、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本行未来可能出现无法满足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行
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本行发行长期次级债补充附
属资本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2007年进行财务重组前,因本行的资本充足
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要求,本行增设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受到限制。2007
年,经国务院批准,汇金公司以股本形式向本行注资等值于200亿元人民币的美元,以
充实本行资本。2009年,经财政部和银监会批准,本行向8家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共
募集资金1,147,938万元。本行分别于2008年4月、6月、12月及2009年3月发行四期总额
为160亿元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为
6.84%,资本充足率为10.39%。
虽然本行承诺上市时符合适用规定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但某些不利的发展变化可
能影响本行继续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的能力。这些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本行资产质量下降;
?? 本行所作投资的价值下降;
?? 银监会提高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
?? 银监会关于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的指引有所变更。
为了支持本行稳健的业务增长和发展,本行今后可能需要筹集更多核心资本或附属
资本,以保证资本充足率高于最低监管要求。未来进一步筹措资本时,本行可能会发行
可计入核心资本的股本证券或可计入附属资本的债务或债券。本行募集资本的能力可能
会受制于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本行未来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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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的信用评级;
?? 监管机构批准;
?? 筹资时的总体市场状况;
?? 我国经济、政治和其他状况。
本行不能保证能够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及时地获得所需资本金。如果本行无法满足
发行长期次级债的最低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本行可能无法募集足够附属资本,以提高
资本充足率。如果本行无法满足资本充足的最低监管要求,银监会可能会要求本行采取
纠正措施,在情况严重时,银监会还有权限制本行资产规模增长,暂停除低风险业务以
外的所有经营活动以及限制本行股利的支付。这些措施可能会对本行声誉、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本行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要求而受到
处罚
银监会于2006年颁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合规风险
管理,使其经营活动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一致。此外,商
业银行还必须遵守国内监管机构的有关运营要求和指导原则。本行受到我国监管机构,
包括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外汇管理局、证监会、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国家审计署等部门对本行遵守法律、法规和指引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监管和检查。部分监管和检查已使本行因违规而受到了罚款及其他处罚,请参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本行业务-监管体系”。这些处罚从单项或总体而言均未对本行的
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然而,本行无法确保将来在任何时点都
能遵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准则及要求,也无法确保不会因此受到法律制裁或
监管处罚。
此外,本行的境外代表处须遵守其所在司法辖区当地的法律及法规,也须遵守司法
辖区的当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本行不能保证该等代表处在任何时点都能达到适
用的法律及监管要求,若其无法达到这些要求,则可能对本行在该等司法辖区的业务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四)本行可能无法及时发现和防止本行员工、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欺诈或其他
不当行为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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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员工、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可能使本行遭受经济损失,
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以及使本行声誉受到严重损害。本行员工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各类:不当授信行为;骗取存款;违规发放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违规办理结售
付汇;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不具备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办理贴
现业务等。第三方针对本行所进行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盗窃和抢劫等。截至
2009年12月31日,本行在国内共有483家分支机构(含总行)。针对本行分支机构分散的
特点,本行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对员工、客户和其他第三方不当行为的检查和防范,但不
一定总能察觉和防止这些行为,本行采取的防范性措施不一定在所有情况下都有效。本
行不能保证员工、客户和其他第三方的不当行为,无论是过去未发现的或是将来发生的,
不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五)本行无法保证能够完全预防或及时发现洗钱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
本行须遵守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其中包括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等法律法规。该等法律法规要求本行采取并实施有关政策
和程序,并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告可疑及大额交易。尽管本行制订了内部制度以监控和防
止本行网络被利用进行洗钱活动,或被恐怖分子与组织利用进行非法或不当交易,但是
鉴于洗钱犯罪活动的日趋复杂和隐蔽性,可疑交易识别判断的主观性等因素的影响,未
必能完全预防有关组织或个人利用本行进行洗钱或其他不当活动。倘若本行不能完全遵
守该等法律法规,本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十六)本行部分自用或租赁物业的土地和房产的正式权属证明尚未取得,而本行
部分租赁物业也存在无法续租的风险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拥有638处物业、总建筑面积为649,757.79平方米,其
中尚有部分土地未以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部分房屋未
取得相应房屋所有权证。前述未取得适当权属证书的物业(不包括正在履行的商品
房预售合同项下的92处建筑面积合计为110,023.54平方米的物业)共计120处,建筑
面积合计为46,264.27平方米,约占本行自有物业总建筑面积的7.12%。具体请参阅本
招股意向书第六节“本行业务-主要固定资产”。本行正积极申请有关物业权属证书,并
计划通过与当地土地和房产管理部门紧密合作,加快办理该等物业的权属证书。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向第三方租赁了907处物业,总建筑面积578,719.65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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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主要是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其中,144处合计建筑面积为88,080.90平方米的租赁
物业的出租方尚未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亦未提供确认其对于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所有权
人同意转租的书面函件,第三方可能因此提出异议并影响到租赁的有效性。具体请参阅
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本行业务-主要固定资产”。此外,本行无法确保在现有物业的租
期届满后,本行还能够以可接受的条件继续租用这些物业。如果第三方提出异议导致租
赁中止,或到期后出租方不再向本行出租该物业,都将使受到影响的分支机构重新选择
营业场所。如果本行不能以可接受的条件重新找到合适的替代场所,本行的业务、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七)本行控股股东及重要关联方能够对本行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股数上限计算并假定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汇金公
司直接持有本行49.61%的股份,并通过中国再保险(汇金公司是中国再保险控股股东,
持有中国再保险85.5%股权)持有本行3.72%的股份。因此,在符合公司章程和适用法
律法规的情况下,汇金公司将可对本行业务及经营行使具有影响力的控制权,其中包括:
?? 本行的业务策略与政策;
?? 分派股利的时间和股利金额;
?? 发行新证券;
?? 董事及监事的提名及选举;
?? 本行管理层,尤其是本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
?? 有关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任何计划;
?? 公司章程的修订;
??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汇金公司的利益有时可能与本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此外,汇金公司代表国家
依法独立行使对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执行国家关于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的
政策措施,对于国务院及(或)人民银行颁布的经济或财政、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存在
重大利益,但这些政策却未必符合本行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行第二大股东光大集团总公司及中国光大集团同母系的附属公司历史上曾与本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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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有较多的关联交易且贷款金额较大,超出了银监会关于对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与银行资
本净额百分比的规定。本行还曾为光大集团总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等债务提供了担保。
2007年7月20日,本行与光大集团总公司、光大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债务重组协
议》,本行已于2007年度全额收回与债权债务重组相关的光大集团总公司的贷款本金和
光大财务有限公司的拆借款本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行对光大集团总公司
欠中国工商银行的1.8亿元表内利息承担的担保责任尚未解除外,本行为光大集团总公
司其他债务提供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具体请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同业竞争与
关联交易”。尽管如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光大集团总公司仍将为本行第二大股东,并
能够对本行施加重要影响。在某些时候,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利益可能与本行其他股东的
利益并不一致。
(十八)本行声誉可能会因媒体对本行或我国银行业的负面报导而受到不利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曾受到不同媒体的负面报道或批评。如本行或我国银行业未来
受到媒体的类似负面报道或批评,包括与有关贷款质量、资本充足状况、偿债能力和内
部控制及管理等问题相关的负面报道或批评,无论该等负面报道或批评是否准确或是否
与本行有关,均可能会损害储户或投资者的信心,从而对本行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
状况乃至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一)银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以及资本市场对资金的分流,可能对本行的业务、经
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当前本行主要与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存在竞
争。此外,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自2006年12月起,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地域分布、
客户基础和经营许可方面的政策限制已被全部取消,本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将变得更为
激烈。上述这些银行将与本行就相同的贷款客户、存款客户以及收费客户进行激烈的竞
争,一些银行还可能拥有比本行更多的财务、管理和技术方面的资源。
我国近期实施了一系列放松银行业管制的措施,比如针对利率、中间业务产品和服
务的措施,这些措施将改变本行与其他银行在客户方面的竞争基础。日益加剧的竞争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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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可能会对本行的业务和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还可能对本行的区域发展战略、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例如:
?? 降低本行在主要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
?? 降低本行贷款组合、存款基础以及其他产品和服务的增长速度;
?? 减少本行利息收入,增加利息支出,降低利息净收入;
?? 减少手续费和佣金收入;
?? 增加非利息支出,如营销费用;
?? 降低本行资产质量;
?? 导致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流失。
此外,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本行可能面对其他投资途径对资金的竞争,
这些竞争可能会对本行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我国银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本行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
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本行的业务可能直接受到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银监会
成立于2003年,承接了人民银行的主要监管职能,成为银行业主要监管者,并发布了一
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指引。例如,银监会颁布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核心指标(试
行)》,修改并制定了新的监管指标。此外,其他监管机构也会单独或与银监会一同实施
影响银行业的政策和措施。例如,根据2008年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扩大商业
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自2008年10月27日起,商
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
20%。从2009年12月开始,政府实施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包括缩短开发商缴纳
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并提高首次缴款比例、将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
比例由之前的40%上调至50%、将购买首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
例由之前的20%上调至30%等。
本行无法保证涉及银行业的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未来不会发生改变,本行无法保证
此类改变不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部分涉及银行业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较新,其解释及应用尚待完善,本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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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保证能够及时调整以充分适应这些变化。如果本行未能完全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或政
策,可能导致本行被处罚或业务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对本行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行可能面临本行无法控制的利率或其他市场风险因素的变化
本行的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净利息收入。2009年度、2008年度和2007年度本
行利息净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80.8%、90.4%和88.7%。我国的利率水平曾受到人民银
行的严格管制,近年来逐步放开。目前,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可以在不低于人民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制定的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存款利率可以在不高于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的
范围内自主确定。从2006年1月1日以来,人民银行先后在2006年4月、2006年8月、2007
年3月、2007年5月、2007年7月、2007年8月,2007年9月、2007年12月、2008年9月、2008
年10月、2008年11月和2008年12月多次调整了人民币存款和贷款基准利率。由于本行设
定存款或贷款利率能力尚受限制,市场提供的风险管理手段相对有限,以及本行在根据
利率变化做出定价决定方面的经验仍相对不足,这些都可能对本行的贷款业务、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银行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利率进一步市场化可能会加大利率的波动幅度。市场
利率的波动变化可能会对本行生息资产的利率与付息负债的利率产生不同影响,导致利
息支出增长大于利息收入增长,可能降低本行的净利息收入,从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外,本行无法保证能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配置、产品
定价以有效应对利率市场化。
本行也在国内及海外市场参与一些固定收益产品、金融工具的交易和投资,利率和
汇率等的波动及交易标的信用等级的变化等均会对这些业务的收入产生影响。例如,利
率上升通常会对本行固定收益证券资产组合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也会因此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行受到国家外汇管制和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
本行绝大部分收入为人民币收入,而人民币目前为非自由兑换货币。银行在资产负
债的币种、期限、时间结构不匹配,形成外汇风险敞口的情况下,将面临汇率变动导致
收益下降或承受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包括交易风险、折算风险和经营
风险。交易风险指在运用外币进行计价收付的交易时,银行因汇率变动蒙受损失的可能
性。折算风险指银行将外币转换成记账本位币时,因汇率变动而呈现账面损失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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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风险是指由于意外汇率变动,而造成银行未来一定期限内收益减少或投资损失的可
能性。
人民币兑美元或其他外汇的汇率不时波动,并且受到诸如我国和国际政治经济环境
变化以及我国政府财政、货币政策在内的诸多因素影响。自1994年起,人民币与美元、
港币等外币的兑换一直依照人民银行所设定的汇率进行,而人民银行则每天根据前一个
工作日银行间的外汇市场汇率和当前世界金融市场上的外汇汇率确定该汇率。自1994
年至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兑美元的官方汇率总体稳定。2005年7月21日我国政府允许
人民币币值根据市场供需及参照一篮子货币在监控范围内浮动。同日,人民币兑美元汇
价升值约2%。自次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人民币兑美元累计升值约18.8%。根据国内
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2010年6月,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
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人民币兑美元或其他各种外币若发生升值,可
能会导致本行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折合成人民币的价值减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
资产的3.1%和负债的3.7%为以外币计价。未来汇率发生的变化,可能会对本行的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本行满足资本充足率和其他监管规定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我国若干对商业银行投资组合的限制性规定,制约了本行追求最优投资回报
及投资组合多元化或对冲本行人民币资产相关风险的能力
由于目前国内的监管限制,本行绝大部分以人民币计价的投资资产都集中于有限的
允许国内商业银行投资的产品品种,例如央行票据、财政部发行的国债、由国内政策性
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衍生产品和
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境内企业债券等。多元化投资能力受限制约了本行追求最优资产回
报的能力。假如本行所持某类投资贬值,该限制会使本行面临更大的投资损失风险。例
如,利率上调可能导致本行持有的定息固定收入债券的价值大幅下跌。此外,由于市场
提供的人民币对冲工具有限,本行管理人民币资产相关风险的能力受到限制,如果人民
币资产的价值短期内大幅下跌将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产
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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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的经营和发展与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收入的增长水
平、城市化进程、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进程和人口的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和货
币政策的变化、我国经济增长步伐的变化、我国加入世贸的承诺、本地资本市场和保险
市场的发展、社会福利制度持续改革以及全球金融业发展中的重大事件等因素,对我国
银行业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也将对本行业务产生较大的影响。
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政策和
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近年来国家实施市场化经济改革,改革的具体措施可能因行业或
地区的不同而做出调整,本行不一定能受惠于所有的措施。
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将影响社会经济环境,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此外,未来
任何可能发生的灾难,其中包括自然灾害及传染病的爆发,可能会对经济增长造成不利
影响。如果我国经济因为任何原因而陷入低迷状态,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都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08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金融危机从局部发展到全球,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
稳定因素增多。受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影响,我国外部需求明显收缩,出口增长放缓,经
济增长下行的压力明显加大。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政府实施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
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多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信贷结构,出台一系列经济刺激
方案和行业振兴规划,有效促进国民经济企稳向好、经济增长持续回升。同时,本行已
经采取了包括减少外币资产头寸、全面风险排查、降低经营成本、加快业务创新等一系
列积极的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但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尚未完全消除,目前经济运行中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出现重大不利
变化,将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进一步产生不利影响。
(二)会计政策的变动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目前我国部分金融企业会计政策正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相关监管机构不断调整
银行业适用的具体会计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发生的变化,将可能影响本行的财务状况。
目前本行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本
行编制的申报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
本行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准备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确定。本行根据中国会计准
则的规定,确定提取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准备的范围,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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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
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等。未来就国内会计准则所作的修订和颁布的解释指引可能
会要求本行更改现行贷款准备政策,并可能因此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此外,未来就国内会计准则所作的修订和颁布的解释、指引等可能会要求本行更改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如果本行对某些财务事项的处理因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而
需要进行重大改变,将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股利支付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本行只能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支付股利。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净利润及期初可分配利润之和(或减去期初累计亏损,
如有),并减去提取的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和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提取)
后的余额。因此,本行日后可能没有足够或没有任何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即使本行的
财务报表显示本行在该期间取得经营利润。此外,如果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8%、核心
资本充足率低于4%或违反其他我国银行业法律法规,银监会有权酌情禁止本行支付股
利或进行其他分配。同时,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需要在税后利润中计提的一般准
备缺口约为27亿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行已经足额提取一般准备。如果本行一般
准备余额无法达到监管要求,本行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四)本行股东质押股份的能力受到适用国内法律、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的限制
根据我国《公司法》,本行不得接受以本行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此外,本行股
份可依法质押,但股东应告知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并依法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东
在本行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股份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净值,且未提供银行存单或国
债质押担保的,不得将本行股份另行质押。鉴于以上原因,除非遵守相关国内法律法规
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投资者可能不能以其在本行的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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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行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中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中文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英文简称:CEB
2、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3、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4、注册资本:33,434,790,000元
5、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6、邮政编码:100045
7、电话号码:(010)6809 8000
8、传真号码:(010)6856 1260
9、互联网网址:www.cebbank.com
10、电子信箱:ir@cebbank.com
11、全行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号码:95595
二、本行历史沿革
(一)本行的发展历史
本行的前身是中国光大银行,是经国务院《关于成立中国光大银行的批复》(国函
[1992]7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筹建中国光大银行的批复》(银复[1991]425号)
批准成立的金融企业,成立时由光大集团总公司全资拥有。本行于1992年4月29日获得
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银金管字第09-0035号),
并于1992年6月18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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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亚洲开发银
行等131家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于1997年将本行改制为国内第一家国有控股并有国际
金融组织参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并同时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
制后本行注册资本为280,000万元。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与国家开发银行于1999年3月18日签订《国家开发银行
与中国光大银行关于转让(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债权债务及同城营业网点的协议》,
根据该转让协议,本行接收了原投行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29个分支行的137家
同城营业网点。截至1999年3月18日,根据原投行接收时提供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和
评估),原投行资产合计654.29亿元,其中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77.82亿元、存放及拆放
同业款项50.03亿元、短期贷款106.60亿元、应收账款37.23亿元、中长期及逾期贷款228.73
亿元、短期及中长期投资74.26亿元;负债合计624.69亿元,其中各项存款387.25亿元、
同业存放及拆入款项29.95亿元、发行长期债券及长期借款64.37亿元、应付账款10.97亿
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余额29.60亿元。接收原投行后,本行对相关资产进行了清理核查,
并将清理核查结果报财政部。根据清理核查结果,按五级分类划分,原投行的不良资产
总额275.35亿元,其中不良贷款259.39亿元。此外,企业欠息47.80亿元。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1999年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行股东按
照持股比例每10股转增5.4股,转增股份总数为15.12亿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完成后,
本行注册资本由280,000万元增加至431,200万元。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1年9月向新老股东以每股发行价1.95元发行31.579
亿股股份,增资扩股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由431,200万元增至746,990万元。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2年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行股东按
照持股比例每10股转增1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由746,990万元
增加至821,689万元。
经国务院批复并经银监会核准,汇金公司于2007年11月向本行注资等值于200亿元
人民币的美元,按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本行新发行的200亿股普通股,入股后本行注册资
本增加至2,821,689万元。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本行于2009年8月向8家境内投资者发行521,790万股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为2.20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由2,821,689万元增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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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3,479万元。
截至本次发行前,汇金公司为本行的控股股东,直接持股比例为59.82%。
成立以来,本行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逐步发展成为
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本行的重组改制情况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改制的批复》(银复[1995]70号)和《关于
中国光大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核准<中国光大银行章程>的批复》(银复[1997]92号),本
行经股份制改造,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131
家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于1997年将本行改制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改制完成后,本行成为国内第一家国有控股并有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全国性股份制
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28亿元,股本总数为28亿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光大集团总
公司持股51.07%,其余130家股东持股48.93%。本行于1999年7月6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名称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00001001174)。
2、财务重组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本行于2007年以来进行了一系列财务重组举措,主要包括:(1)汇
金公司注资;(2)解除本行与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历史关联交易;(3)出售不良资产。
(1)汇金公司注资
为进一步提高本行的抗风险能力,加快本行的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复并经银监
会核准,汇金公司向本行注资等值于200亿元人民币的美元,按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本行
新发行的200亿股普通股,入股后成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当时持股比例为70.88%。上述
注资已经本行2007年11月28日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银监会核准。有关汇金公司的情况,请
参见本节“主要股东情况”。
(2)解除本行与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历史关联交易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光大集团重组和改革方案,本行与光大集团总公司、光大财
务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签署了《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在光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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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公司归还与本行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关联贷款本金1,858,668,700元人民币和
32,094,132.78美元,并解除本行为其债务提供的全部担保责任的前提下,本行同意免除
上述对光大集团总公司关联贷款的全部欠息,并解除光大集团总公司因上述关联贷款在
本行设置的全部担保和质押;在光大财务有限公司归还与本行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拆
借款本金148,500,000美元和162,000,000港元的前提下,本行同意免除上述对光大财务有
限公司拆借款的全部欠息。本行已于2007年度全额收回光大集团总公司的上述贷款本金
和光大财务有限公司的上述拆借款本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行对光大集团
总公司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8亿表内利息承担的担保责任尚未解除外,本
行为光大集团总公司其他债务提供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有关担保解除的详细情况,
请参见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出售不良资产
根据国务院对本行财务重组方案的批复精神,本行于2008年4月以公开竞价出售方
式将账面余额142.06亿元的不良资产无追索权地出售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
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上述不良资产账面余
额142.06亿元,账面净值18.52亿元,出售总价16.44亿元,不良资产转让损失2.08亿元。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上述三家资产管理公司已支付了全部出售款项。上述不良资产分
类情况及与原投行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不良资产类别 金额 原投行相关金额 原投行所占比例
不良贷款 96.97 7.62 7.86%
催收类不良资产 16.65 5.81 34.89%
应收世行转贷款剥离差额(1) 14.58 14.58 100.00%
抵债类资产 13.86 - -
不良资产合计 142.06 28.01 19.72%
注:(1)本行于1999 年3 月18 日接收原投行时,包含原投行承办的世界银行转贷款(“世行转贷款”)本息余额8.53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70.56 亿元)和世行转贷款借款(“世行借款”)本金余额5.86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48.52
亿元)。2000 年,经财政部批准,本行将世行转贷款人民币70.56 亿元及世行借款人民币48.52 亿元于表外核算,
世行转贷款项目贷款本息与世行借款本金的差额约为2.67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2.04 亿元)为应收世行转贷款
剥离差额。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上述应收世行转贷款剥离差额为14.58 亿元。
上述不良贷款中,次级类0.42亿元,可疑类60.19亿元,损失类36.36亿元。于2005
年1月1日前发放并截至2007年底为不良的贷款共77.60亿元,约占本次转让不良贷款余
额的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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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处置不良资产于2007年底的账面余额142.06亿元,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3.54亿元,账面净值18.52亿元。本次不良资产转让售价16.44亿元与账面净值18.52亿
元的差额2.08亿元,已作为不良资产转让损失反映在本行2008年度损益中。本次不良资
产转让对本行以前年度损益没有影响。
(三)本行的运营改革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本行的经营及管理水平,本行不断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和操作
技能,使本行更加市场化,接近国际同业领先水平。本行在组织机构、业务流程、风险
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信息技术等方面都推出了实质性的改革和完善措施,
朝着成为“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战略愿景稳步前进。集中体
现于以下领域:
1、组织机构
为提升本行的管理运营能力,提高全行工作与运行效率,推进经营发展战略的实施
和业务的不断发展,本行不断深化内部经营组织架构改革:
?? 明晰以信贷审批、人员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为主体的垂直管
理体制,以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和管理效率;
?? 加强前中后台专业化经营,循序渐进推进总、分行两级营运中心建设。分步完
成公司业务集中操作,零售业务集中运营,放款中心、单证中心等多个职能中
心向运营中心的集中工作,提高中后台对前台业务营销的支持能力,提高总分
行对基层的服务能力和运营效率;
?? 加强公司业务集约化与专业化经营,打造专业营销能力强、资源配置有效、综
合系统配合协调、市场响应速度快的公司业务运营体系。同时,根据区域市场
特点,围绕主流经济、主流行业和主流产品,组建专业营销部门,大力强化公
司业务的营销组织、统筹规划与产品研发工作,形成总分行之间、直接营销部
门与营销支援部门之间各有侧重、职能互补的公司业务运营格局。此外,建设
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和产品经理团队平行作业、系统推进的营销模式,推进公
司业务营销组织、风险控制、产品研发与客户管理的四位一体化综合运作体系
建设。
2、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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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业务集约化处理,有效提升本行业务的专业化营销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及资
源配置与产出能力,本行不断加强业务流程的优化和改进:
?? 强化业务条线管理,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了公司业务、
零售业务、资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同业业务五大业务条线;
?? 稳步推行公司业务集约化经营模式。通过对公授信业务和对公柜台业务集中到
分行处理、加强营销集中管理与组织、实行资源的统一配置与调控、建立清晰
的条线成本分摊与核算机制、强化交叉销售机制等工作的持续推进,实现操作
风险集中管理、业务集约化处理,有效提升公司业务的专业化营销能力、风险
控制能力、市场认知能力、资源配置与产出能力,达到控制操作风险、提高效
率、降低成本的目的,初步形成由清算、结算、放款、单证等各主要运营业务
组成的集中运营管理模式;
?? 稳步推进零售业务组织架构重组和流程再造,构建个人授信垂直集中管理体
制,实现个人授信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相分离。本行已在分行设立个贷业务中
心。2009 年本行零售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一期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可提供个贷业
务申请自动化处理、审批决策支持和在线审批、业务操作流转、贷款发放、贷
后管理等全流程业务电子化操作及管理,实行个贷审查、放款、贷后管理、抵
押和催收集中,推行标准化产品和标准化流程,统一管理风险,简化业务流程,
提高服务效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科学选址,合理布局,优化流程,规范服
务,强化营销,使支行逐步成为零售业务产品的销售中心和客户服务中心,为
客户提供更为便捷、专业和个性化的服务;
?? 稳步实施全行资金及资产负债市场化配置。2009 年,本行建立了“中央对手方”
机制,初步形成行内金融市场,打通资金、票据和同业等市场业务,实现集约
管理和套利操作,提升了本行把握市场机会、有效进行全行资金配置的能力,
更好地平衡了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本行资金管理效率。
?? 不断优化运营业务操作流程。大集中的核心业务系统,为不断优化业务操作流
程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总行根据分行以及业务部门的要求,对核心业务系统的
流程进行优化、改造,使业务操作流程更加顺畅,并利用系统对操作风险进行
严格控制。
3、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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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核心精神为导向,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秉承“银
行通过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创造价值”的文化理念,持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 组织架构方面,本行构建了董事会领导下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全面风险管
理组织架构,确保风险管理的相对独立性。推行信用风险垂直化管理、市场风
险集中化管理、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层次化管理的组织体系,并根据业务发展
需要,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2009 年本行对全部31 家一级分行完成配
备风险总监,向零售业务部、资金部、信用卡中心及中小企业业务部派驻风险
总监,并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分行行长在风险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初步形成了
组织清晰、职责明确、制衡有效、协调一致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 流程管理方面,本行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制定并实施对于各类风险识别、评估
与计量、监测与报告、风险控制的程序和措施,并通过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
(RCSA)等工具的运用与推广,不断梳理并优化流程,强化风险管理,提高
运营效率;
?? 政策制度方面,本行建立了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管
理的统一的全面风险政策体系,坚持推行风险政策的分层管理、专家制定、定
期重检与动态修订等规范化的政策管理程序,不断完善优化全面风险管理政策
体系,确保风险管理政策的统一性和适用性,并持续提高政策的传导及执行力;
?? 风险技术方面,本行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导向,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实践经
验,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总体规划,逐步建立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
险和操作风险有效衡量、分析与管理的技术支持体系。现已完成了集授信申请
与审批、集团客户管理、授信放款、额度管理、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
类、统计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对公授信和同业授信管理系统,强化了对授信业
务操作各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建立了符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精神的两维信
用评级体系和组合管理模型。目前本行正在按照风险管理系统建设规划,进行
个贷风险管理系统、市场风险管理系统项目和操作风险管理系统项目建设;
?? 风险文化方面,推行以“风险管理创造价值”为核心的风险文化,明确了全行风
险战略、风险偏好与风险容忍度,逐步推进经济资本管理。通过专业培训、岗
位认证、风险收益绩效考核等方式全面普及风险文化理念,不断提升风险意识。
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同时,促进业务发展和银行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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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详情,请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风险管理及内
部控制”。
4、财务管理
本行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来保障财务资源的有效配置、财务预算的全面落实、财务
核算的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切实提升全行的财务管理水平。近年来,本行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不断优化财务管理:
?? 引入国外先进的SAP 系统,建设了具有光大银行特色的、基于独立总账的财务
会计系统,以及考虑成本核算和分摊、资金转移定价等关键性因素的管理会计
系统,实现了财务集中管理(包括费用报销集中管理、资本性支出项目集中管
理、财务数据与信息集中管理),满足了分产品、分业务条线财务预算和核算
的管理会计要求,为业务发展和财务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持平台。该系统获得
2005 中国国际金融(银行)技术暨设备展览会“优秀解决方案奖”。
?? 2006 年开始应用管理会计系统实现了分产品、分业务条线的业务预算和财务预
算,建立了以产品为基础、运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和成本分摊方法,以分行和
业务条线为主体的“条块结合”的全面预算体系,实现了分产品、分业务条线等
的盈利绩效能力计量和有效的财务资源配置,支持了银行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
?? 2006 年开始把经济利润作为衡量银行运营管理水平的一个关键业绩指标,在全
行推行以经济利润为核心的全面价值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经济利润
和经济资本的引导,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等不占用或少占用资本的业务得到了
快速的发展,资源配置的效率得到了提高。
?? 基于进一步提升财务资源有效配置、强化财务合规性管理水平,逐步推行财务
管理组织架构调整,逐步推行分行财务主管行长和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垂直
管理制度;同时,加大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在全行推行财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
制度,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化水平。
5、人力资源管理
本行已实施或正在实施多项措施,以改善本行的人力资源管理,其中包括下列措施:
?? 加强“组织架构与人力资源管理项目”和“能力模型项目”等项目建设,提升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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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层级,为顺利实施各项业务经营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保障;
?? 深化用工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规范拓展全行员工的职业发展
通道;提高培训规划管理水平,提升员工能力;
?? 合理规划人力资源配置方案,持续加大对前台业务人员的配置力度,不断精简
管理人员;
?? 创建全行共享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效率,
初步实现人力资源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的转变,为本行人力资
源工作由传统的人事管理向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向咨询专家和业务部门
合作伙伴等角色的转变奠定了技术基础;
?? 通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实现了全行人员招聘与调配的集中化、规范化、制度化
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本行员工的整体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信息技术
本行秉承以业务发展及其战略实现为主导,以快速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为目标的原
则,通过以下政策和措施为业务和经营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以保证和促进本行业
务的持续发展:
?? 在电子化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较早明确提出并一直遵循全行大集中的模式,为
全行统一管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支持业务高速发展、规避风险等方面提
供先进的架构支撑;
?? 以集中化处理的核心业务、信用卡、贸易融资等系统为核心,基金、第三方存
管等为外围的各类业务处理系统,为本行稳定运营和新型业务的高速发展提供
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 采用业界领先的国际化产品及行业模型,开展了管理会计系统、信用风险管理
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客户服务以及基础数据平台等多个管理类信息化项
目建设,为提高本行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提供技术支持;
?? 建设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各类电子渠道系统,为客户
提供更便捷的专业服务;
?? 强化信息安全、IT 综合质量管理和数据标准化等三大体系的建设,为有效支持
本行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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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建设和完善全行的基础网络、数据中心及同城灾备环境;采用“同城互备
双中心模式”,实现主要应用系统的实时同步备份,为本行的系统运行提供了
安全保障。
有关本行信息技术的详细信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本行业务”。
(四)本行的资产、业务及独立运营情况
1、本行的资产及业务情况
本行改制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完全承继了原中国光大银行的资产、负
债、机构及业务等。
关于本行资产和业务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本行业务”。
2、本行的独立运营情况
本行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资产独立。本行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商标、域名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本行的业务-主要固定资产”部
分所述有关情况外,本行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
权。本行资产独立完整。
?? 人员独立。本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处领取薪酬;本行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
?? 财务独立。本行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
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本行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支
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本行依法独立设立账户,未与任一股东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 机构独立。本行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并独立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本行拥有独立完整的银行业务经营、管理运作体系,独立自主地开
展业务经营。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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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混同的情形。
?? 业务独立。本行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本行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交易。
三、主要股东情况
(一)汇金公司
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3年12月16
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5,521.17亿元,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
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楼继伟。中国投资公司于2007年9月28日成立,经国务院批准,中
国投资公司全资持有汇金公司,为汇金公司的唯一股东。汇金公司根据国家授权,对国
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
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
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本次发行前,汇金公司直接持有本行股份20,000,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的59.82%,是本行的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二)光大集团总公司
光大集团总公司是经国务院《国务院批准通知》(国办通[1990]38号)批准设立,
1990年11月12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全部由
财政部出资,高级管理层成员由国务院任免,住所为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法定代
表人唐双宁。光大集团总公司主营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管理、信托投资、金银交
易的企业进行投资及管理,兼营对非金融企业进行投资及管理,现已发展成为以经营银
行、证券、保险、投资管理等金融业务为主的金融控股集团。光大集团总公司主要控参
股企业包括本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
目前,光大集团总公司正在实施国家主导下的改革重组,根据国务院正式批复的中
国光大集团重组和改革方案,光大集团总公司成为首家由国家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
2007年11月30日,光大集团总公司与光大实业签署了资产负债划转协议,将与实业有关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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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产负债划转到光大实业,2007年12月10日,该协议已经财政部批准生效。
截至本次发行前,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141,277,914股,占本次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的6.40%,是本行的第二大股东。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光大集团总公司总资
产为148.53亿元,净资产为-3.53亿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49.58亿元,以上数据经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光大控股
光大控股成立于1972年8月25日(光大控股前身为明辉发展有限公司,1994年光大
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实际控制人,1997年更名为光大控股),是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为0165.HK,法定股本为20亿港元,截至2009年12月31
日,已发行股本为15.92亿港元,注册地址为香港夏愨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四十楼4001
室,董事会主席为唐双宁。光大控股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全面参与直接投资、
资产管理、经纪业务、投资银行及产业投资等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Honorich Holding Limited间接持有光大控股54.46%股份。光大集团
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出资,于1983年5月在香港以民间形式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
为5亿港元,该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为唐双宁、臧秋涛(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
主营投资控股。
截至本次发行前,光大控股持有本行股份1,757,581,229股,占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的5.26%,是本行第三大股东。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光大控股总资产为243.09亿港
元,净资产为218.59亿港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47.59亿港元,以上数据经毕马威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四、本行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股份公司设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改制的批复》(银复[1995]70号)、《关于核
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东资格的批复》(银银管[1997]8号)、《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变更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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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及核准<中国光大银行章程>的批复》(银复[1997]92号),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烟草
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131家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于1997年将本行改制
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80,000万元。
2、1999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经2000年5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增加注册
资本及修改<中国光大银行章程>的批复》(银复[1999]278号)批准,本行实施了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行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每10股转增5.4股,转增股份总数为151,200
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由280,000万元增加至431,200万元。
3、2001 年增资扩股
经2000年9月28日临时股东大会及2001年9月7日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增资扩股的批复》(银复[2000]217号)、《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调增募
股总量的批复》(银复[2001]147号)、《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的批复》
(银复[2002]81号)批准,本行以每股发行价1.95元进行了增资扩股,共募集新股315,79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1.58亿元。其中参加本行配售的原股东72家,认购新股174,270万
股;新股东93家,认购新股141,520万股。增资扩股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由431,200万
元增至746,990万元,本行股东人数增加到230家。具体情况如下表: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1 中国光大(集
团)总公司
1,342,880,000 31.14 461,714,407 1,804,594,407 24.16 10000010
01085
2 中国光大控
股有限公司
862,400,000 20.00 735,401,117 1,597,801,117 21.39 不适用
3
玉溪红塔烟
草(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169,400,000 3.93 72,367,680 241,767,680 3.24 53040010
00219
4
浙江东南发
电股份有限
公司
- - 160,000,000 160,000,000 2.14 33000040
0000852
5 亚洲开发银

142,021,880 3.29 - 142,021,880 1.90 不适用
6 上海上实(集
团)有限公司
123,200,000 2.86 - 123,200,000 1.65 37020018
03521
7
中国烟草总
公司云南省
公司
77,000,000 1.79 28,197,400 105,197,400 1.41 53000010
05750
8 青岛国信实
业公司
- - 100,000,000 100,000,000 1.34 37020018
03521
招股意向书
48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9 中国船东互
保协会
47,740,000 1.11 35,000,000 82,740,000 1.11
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
证书:社
证字第
3624 号
10 将军烟草集
团有限公司
- - 80,000,000 80,000,000 1.07 37010000
0000322
11
山西省海鑫
钢铁有限公

- - 75,000,000 75,000,000 1.00 14272911
50044
12
宁波大榭开
发区申洲服
饰有限公司
- - 70,000,000 70,000,000 0.94 33020629
00301
13
北京中关村
科技发展(控
股)股份有限
公司
- - 67,500,000 67,500,000 0.90 11000010
42864
14 太原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
66,220,000 1.54 - 66,220,000 0.89 14000010
0058069
15 上海机场(集
团)有限公司
41,580,000 0.96 17,762,976 59,342,976 0.79 31012010
00271
16 中国建筑工
程总公司
58,520,000 1.36 - 58,520,000 0.78 10000103
-5
17
山东诸城市
对外贸易集
团公司
40,040,000 0.93 17,105,088 57,145,088 0.77 16971633
-8
18 红河卷烟厂 30,800,000 0.71 21,197,000 51,997,000 0.70 53252610
00517
19
云天化集团
有限责任公

46,200,000 1.07 3,800,000 50,000,000 0.67 53000010
02114
20 昆明卷烟厂 30,800,000 0.71 13,157,760 43,957,760 0.59 53000010
03421
21 曲靖卷烟厂 30,800,000 0.71 13,157,760 43,957,760 0.59 53030010
00293
22
广东健力宝
集团有限公

27,720,000 0.64 12,280,000 40,000,000 0.54 19374823
-3
23
广州白云国
际机场股份
有限公司
- - 40,000,000 40,000,000 0.54 44000000
0003852
24
上海市糖业
烟酒(集团)
有限公司
25,687,200 0.60 14,312,800 40,000,000 0.54 31000000
0011057
25
青岛澳柯玛
股份有限公

27,720,000 0.64 11,000,000 38,720,000 0.52 37020018
05678
26
上海石油化
工股份有限
公司
26,180,000 0.61 11,184,096 37,364,096 0.50 31000010
02263
招股意向书
49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27 中国轻骑集
团有限公司
25,680,000 0.60 8,970,496 34,650,496 0.46 37010018
02779
28
深圳市国通
电信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32,340,000 0.75 - 32,340,000 0.43 44030110
2985432
29 中技贸易股
份有限公司
32,340,000 0.75 - 32,340,000 0.43 10000010
02653
30
上海市虹口区
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
29,260,000 0.68 2,500,000 31,760,000 0.43 31010910
10767
31 沈阳中一实
业有限公司
- - 30,500,000 30,500,000 0.41 21010021
07166
32 长春客车厂 15,400,000 0.36 15,000,000 30,400,000 0.41 22010111
03086
33
平顶山天鹰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 - 30,000,000 30,000,000 0.40 41040010
024091/1
34 山西华宇实
业有限公司
18,480,000 0.43 10,000,000 28,480,000 0.38
14000010
00675
(2/1)
35
中国港湾建
设(集团)总
公司
27,720,000 0.64 - 27,720,000 0.37 10000049
-7
36 深圳东方英
文书院
19,323,920 0.45 8,255,170 27,579,090 0.37
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
记证:民
证字第
010121 号
37 山西省地方
电力公司
15,400,000 0.36 11,269,720 26,669,720 0.36 14000010
00158
38
天津环球磁
卡股份有限
公司
26,180,000 0.61 - 26,180,000 0.35 10306638
39 中港第一航
务工程局
26,180,000 0.61 - 26,180,000 0.35 12000000
0000639
40
中国石化镇
海炼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

26,180,000 0.61 - 26,180,000 0.35 10000010
00067
41
中国工程与
农业机械进
出口总公司
3,080,000 0.07 23,080,000 26,160,000 0.35 10000010
00067
42 东方希望投
资有限公司
15,112,000 0.35 11,000,000 26,112,000 0.35 31000020
00389
43
苏州工业园
区立达电器
有限公司
- - 26,000,000 26,000,000 0.35 32059421
02614
44 西藏珠峰摩托
车工业公司
- - 26,000,000 26,000,000 0.35 21966270
招股意向书
50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45 山东教育出
版社
- - 25,000,000 25,000,000 0.33 37000018
01712
46 国家电力公
司东北公司
24,640,000 0.57 - 24,640,000 0.33
10000010
03790(4-1
)
47 云南冶金集
团总公司
24,208,800 0.56 - 24,208,800 0.32 53000000
0008134
48
山西杏花村
义泉涌酒业
股份有限公

16,940,000 0.39 7,236,800 24,176,800 0.32 14000010
01400
49
苏州工业园
区国有资产
经营公司
- - 21,500,000 21,500,000 0.29 32059411
01218
50
黑龙江中盟
集团有限公

15,400,000 0.36 6,600,000 22,000,000 0.29 23000011
02295
51
佛山电器照
明股份有限
公司
15,400,000 0.36 6,578,880 21,978,880 0.29
企股粤总
副字第
002889 号
52
吉林化纤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
15,400,000 0.36 6,578,880 21,978,880 0.29 22020010
01129
53 上海港务局 15,400,000 0.36 6,578,880 21,978,880 0.29
企股沪总
字第
038738
(市局)
54
上海市捷强
烟草糖酒(集
团)有限公司
15,400,000 0.36 6,578,880 21,978,880 0.29 31000010
04054
55
中国烟草总
公司山西省
公司
16,940,000 0.39 4,976,500 21,916,500 0.29 14000010
0006677
56 山西省煤炭
运销总公司
21,560,000 0.50 - 21,560,000 0.29 14000011
0105711
57
上海市职工
保障互助中

20,020,000 0.46 - 20,020,000 0.27
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事证第
131000000
896
58
长安汽车(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
9,240,000 0.21 10,760,000 20,000,000 0.27 50000018
00524
59 上海市职工
技术协会
20,000,000 0.46 - 20,000,000 0.27
沪民社证
字第0469

60 苏州市恒润
进出口公司
- - 20,000,000 20,000,000 0.27 32050021
10568
61 苏州市投资
公司
- - 20,000,000 20,000,000 0.27 32059400
0025595
招股意向书
51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62
重庆钢铁(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
- - 20,000,000 20,000,000 0.27
渝直
50000018
01028
63
重庆力帆轰
达实业( 集
团)有限公司
- - 20,000,000 20,000,000 0.27
渝碚
50010900
0001199
64 山西焦化集
团有限公司
16,940,000 0.39 - 16,940,000 0.23 14000010
01515
65
中国汽车工
业西南销售
公司
5,500,000 0.13 10,000,000 15,500,000 0.21 14000020
00380
66 上海自来水
建设公司
10,441,200 0.24 5,000,000 15,441,200 0.21 31011500
0180174
67
大连市热电
集团有限公

15,400,000 0.36 - 15,400,000 0.21
大工商企
法字
6-370121
02001104
316
68
大庆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
区高科技开
发总公司
15,400,000 0.36 - 15,400,000 0.21 23060011
00611
69 福建华伦集
团公司
15,400,000 0.36 - 15,400,000 0.21 20008320
厦806024
70
吉林省吉发
农业开发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15,400,000 0.36 - 15,400,000 0.21 22010811
10166
71
上海陆家嘴金
融贸易区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15,400,000 0.36 - 15,400,000 0.21
企股沪总字
第019040 号
(市局)
72
上海市联合
协作投资(集
团)公司
15,400,000 0.36 - 15,400,000 0.21 3101151020
557
73 上海银行 15,400,000 0.36 - 15,400,000 0.21 31000040
0138557
74 颐中烟草(集
团)有限公司
15,400,000 0.36 - 15,400,000 0.21 37020018
00847
75 中港第三航
务工程
15,400,000 0.36 - 15,400,000 0.21 31010410
10502
76 中国核工业
集团公司
15,400,000 0.36 - 15,400,000 0.21
10000010
03194
(2-2)
77
广东奥迪玩
具实业有限
公司
- - 15,000,000 15,000,000 0.20 44058320
00328
78 河南省莲花
味精集团
- - 15,000,000 15,000,000 0.20 41000010
04614
79 山西天宝不
锈钢有限公
- - 15,000,000 15,000,000 0.20 14000020
00380
招股意向书
52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80
上海梅龙镇
(集团)有限
公司
- - 15,000,000 15,000,000 0.20 31010620
14570
81 重庆海山实
业有限公司
1,631,680 0.04 13,368,320 15,000,000 0.20 50090100
0022548
82
山东魏桥纺
织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14,700,000 0.34 - 14,700,000 0.20 37162618
00243
83 宁波市电力
开发公司
9,240,000 0.21 4,760,000 14,000,000 0.19 33020010
01283
84 江苏苏宁电
器有限公司
- - 13,500,000 13,500,000 0.18 32000000
0022252
85 中谷粮油集
团公司
7,700,000 0.18 5,600,000 13,300,000 0.18 10000010
01607
86
国家环境保
护总局环境
保护对外合
作中心
9,240,000 0.21 3,947,328 13,187,328 0.18
事证第
11000000
1274 号
87
太原市华杰
集团实业有
限公司
9,240,000 0.21 3,947,328 13,187,328 0.18 14010013
01281
88
重庆万友经
济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
7,700,000 0.18 5,128,200 12,828,200 0.17 50000018
04040
89
黄河经济协
作区联合发
展集团公司
山西总公司
7,700,000 0.18 5,030,000 12,730,000 0.17
14000010
00957
(2/2)
90 抚州金通实
业有限公司
7,700,000 0.18 4,076,097 11,776,097 0.16 36250011
00708
91
太原钢联不
锈钢不限公

- - 12,000,000 12,000,000 0.16 14010029
00126
92
大连大起(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
7,700,000 0.18 3,300,000 11,000,000 0.15 21020010
2382
93
江苏省印刷
出版物资公

- - 11,000,000 11,000,000 0.15 32000011
00102
94
江苏省交通
控股有限公

- - 11,000,000 11,000,000 0.15 32000011
01280
95
深圳开发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 - 11,000,000 11,000,000 0.15 44030150
1126473
96
上海宏成城
市建设开发
公司
7,700,000 0.18 3,289,440 10,989,440 0.15 31010610
08387
招股意向书
53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97 厦门航空工
业有限公司
7,700,000 0.18 3,289,440 10,989,440 0.15 35020010
04580
98
中国石化集
团四川维尼
纶厂
7,700,000 0.18 3,289,440 10,989,440 0.15 20280376
-8
99 太原唐润贸
易有限公司
- - 10,573,492 10,573,492 0.14 14010013
00603
100 安徽省电力
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34000010
00805
101
四川成渝高
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企股川总
字第
001085 号
102 福建光盘有
限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35020020
10091
103
葛洲坝集团
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42000000
0009499
104
合肥丰乐种
业股份有限
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34000013
00117
105 河南轮胎股
份有限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41000010
0002081
106 河南省服装
进出口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41000010
00355
107 济南钢铁集
团总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37010018
01897
108
江苏省江海
粮油贸易公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32000011
00819
109 江苏沙钢集
团有限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32000011
03086
110 青岛市旅游
开发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37021218
01388
111 青岛双星集
团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37020018
05202
112 山东六和集
团有限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37020028
05775-A
113 山东省服装
进出口公司
5,000,000 0.12 5,000,000 10,000,000 0.13 37000018
-01500
114 山西华侨制
药厂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14010620
00004
115
苏州城市建
设投资发展
有限责任公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32050011
04499
116
太原新昌达
物资销售中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14010020
0263926
招股意向书
54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117 许继集团有
限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41100011
00176
118 张店钢铁总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37030018
00674
119 郑州祥和集
团有限公司
- - 10,000,000 10,000,000 0.13
郑工商企
41010011
00264
120
重庆市江燕
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10,000,000 0.23 - 10,000,000 0.13 31011510
04915
121 上海市政实
业总公司
9,240,000 0.21 - 9,240,000 0.12 31011510
04915
122
宁波经房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
6,160,000 0.14 2,631,552 8,791,552 0.12 33020020
05929
123
上海液化石
油气经营有
限公司
- - 8,789,440 8,789,440 0.12 31010110
23712
124
山西三维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8,624,000 0.20 - 8,624,000 0.12 14000010
0045860
125
华北制药集
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8,547,000 0.20 - 8,547,000 0.11 13000010
00950
126
上海浦东龙
宇房地产开
发有限责任
公司
3,080,000 0.07 5,000,000 8,080,000 0.11 31011510
10238
127
深圳市鸿波
公用电话有
限公司
4,620,000 0.11 3,380,964 8,000,964 0.11 44030110
3015955
128
厦门市电力
投资发展总
公司
4,620,000 0.11 3,380,036 8,000,036 0.11 35020010
00432
129
黑龙江省大
金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

7,700,000 0.18 - 7,700,000 0.10 23018121
00218
130
宁波经济技
术开发区石
油有限责任
公司
7,700,000 0.18 - 7,700,000 0.10 33020617
400480
131 上海二钢有
限公司
7,700,000 0.18 - 7,700,000 0.10 15038340
0
132
上海沪昌特
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
7,700,000 0.18 - 7,700,000 0.10 31000010
01480
133 上海冶金炉
料公司
7,700,000 0.18 - 7,700,000 0.10 01004070
0
招股意向书
55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134 中国国旅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
7,700,000 0.18 - 7,700,000 0.10 11000000
5003514
135
重庆天成实
业(集团)有
限公司
7,508,320 0.17 - 7,508,320 0.10
渝中
50000018
00177
136 上海华谊(集
团)有限公司
4,312,000 0.10 3,155,500 7,467,500 0.10 31000000
0050369
137
重庆啤酒(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
1,540,000 0.04 5,657,888 7,197,888 0.10 50000018
01008
138 宁波海田国
际贸易公司
4,928,000 0.11 2,105,241 7,033,241 0.09 33020010
01838
139
上海上实国
际贸易( 集
团)有限公司
6,930,000 0.16 - 6,930,000 0.09 15046510
0
140
福建省五金
矿产进出口
公司
4,620,000 0.11 1,973,664 6,593,664 0.09 15814686
-x
141
建设工业(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
4,620,000 0.11 1,973,664 6,593,664 0.09
渝直
50000018
058671-1-
1
142 凌源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
- - 6,490,000 6,490,000 0.09 21130000
4010748
143
山东省东方
国际贸易股
份有限公司
6,480,000 0.15 - 6,480,000 0.09 37000001
8011312
144 青岛碱业股
份有限公司
- 6,350,000 6,350,000 0.09 37020018
05747
145
天津经济技
术开发区东
海公司
3,080,000 0.07 3,120,000 6,200,000 0.08 12019111
00443
146 辽宁省电力
有限公司
6,160,000 0.14 - 6,160,000 0.08 21000010
49933
147
山西东大企
业集团有限
公司
- - 6,000,000 6,000,000 0.08 14010020
01354
148
中国厦门国
际经济技术
合作公司
- - 6,000,000 6,000,000 0.08 35020010
03660
149
安徽省科苑
应用技术开
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4000013
00014
150 北京北大方
正集团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11000015
00806
151 大理卷烟厂 - - 5,500,000 5,500,000 0.07 53290000
0000175
152 大连铁龙实
业股份有限
- - 5,500,000 5,500,000 0.07 大工商企
法字
招股意向书
56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公司 21020011
001486-1
982
153
福建茶叶进
出口有限责
任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5000010
02096
154
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

- - 5,500,000 5,500,000 0.07 35000010
01737
155
广西公路桥
梁工程总公

- - 5,500,000 5,500,000 0.07
(企)
45000010
00664
156 广州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44010111
01830
157 国营七八九

- - 5,500,000 5,500,000 0.07
渝经
50090218
002461-1-
1
158 河北恒利集
团制药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13000010
01959
159
河南丰源实
业股份有限
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41000010
05166
160
河南省葛天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41102211
00021
161
河南中原汽
车贸易集团
股份有限公

- - 5,500,000 5,500,000 0.07 41000010
02259
162
湖南华菱钢
铁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43000010
00817
163
江苏省财政
厅财政信用
资金管理局
- - 5,500,000 5,500,000 0.07 不适用
164 江苏省食品
总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2000021
03769
165
龙口市新达
工具有限公

- - 5,500,000 5,500,000 0.07 37068118
00035
166 南京市公共
交通总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2010010
00336
167
宁波大众化
纤实业有限
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3028220
01145
168
宁波盛光包
装印刷有限
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3021200
0028965
招股意向书
57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169 青岛出版社 - - 5,500,000 5,500,000 0.07
事业单位
法人证
书:事证

13702000
0219
170 山东海辰实
业有限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7000028
00193
171 陕西省人民
出版社
- - 5,500,000 5,500,000 0.07
事业单位
法人证
书:事证

16100000
0374
172 上海地铁建
设有限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1000000
0075363
173
上海复旦光
华信息发展
有限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1000010
06699
174 上海交运(集
团)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1000000
0043290
175 嘉定建业投
资开发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1011410
07878
176 上海市食品
(集团)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1000010
02548
177
深圳农业科
技园发展有
限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44030110
07047
178
沈阳辽能投
资股份有限
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21000010
50963
179
成都蜀海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51010910
00901
180 天津市津能
投资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12000011
90291
181 西安航天科
技工业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61000010
00523
182
西安交通大
学产业集团
总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61010111
10216
183
烟台威龙葡
萄酒股份有
限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7000001
8019911
184
山东银座商
城股份有限
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37000018
05164
185
郑州奥原电
子技术有限
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41010112
10033
招股意向书
58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186
重庆红塔卷
烟销售有限
责任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50010518
00763
187
重庆轻纺控
股(集团)公

- - 5,500,000 5,500,000 0.07
渝直
50000018
05149
188 重庆市设计

- - 5,500,000 5,500,000 0.07
渝直
50000018
00493
189 重庆市自来
水公司
- - 5,500,000 5,500,000 0.07
渝直
50000018
05253
190 重庆新华书
店集团
- - 5,500,000 5,500,000 0.07
渝直
50000018
05786
191 海南南光进
出口公司
4,620,000 0.11 - 4,620,000 0.06 28401564
192 黑龙江省电
力有限公司
4,620,000 0.11 - 4,620,000 0.06 23000011
01618
193 吉林省电力
有限公司
4,620,000 0.11 - 4,620,000 0.06 22010111
00616
194
厦门市路桥
建设投资总
公司
4,620,000 0.11 - 4,620,000 0.06 35020010
02921
195 青岛钢铁集
团公司
3,080,000 0.07 1,320,000 4,400,000 0.06 37020018
04512
196
深圳市宝恒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3,080,000 0.07 1,315,776 4,395,776 0.06 19224718
-9
197
中国嘉陵工
业股份有限
公司
3,080,000 0.07 1,315,776 4,395,776 0.06 20280257
-0-1
198 中国水利电
力对外公司
4,312,000 0.10 - 4,312,000 0.06 10000010
00122
199
中国新兴建
设开发总公

4,312,000 0.10 - 4,312,000 0.06 10000010
03119
200
金花企业(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4,281,200 0.10 - 4,281,200 0.06 29419640
201
黑龙江省龙
江大豆食品
总公司
3,080,000 0.07 920,000 4,000,000 0.05 23000011
01033
202 厦门市财政

2,310,000 0.05 1,690,000 4,000,000 0.05
组织机构
代码证:
00413920
-2
203
鞍山市信托
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2,556,400 0.06 1,100,000 3,656,400 0.05 21030511
00008
招股意向书
59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204
吉林名门电
力实业集团
公司
2,556,400 0.06 1,092,094 3,648,494 0.05 22010111
01284
205 大连船用柴
油机厂
3,080,000 0.07 - 3,080,000 0.04
西工商企
法字
21020311
00488634
206
贵州华联旅
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3,080,000 0.07 - 3,080,000 0.04 21440106
207 黑龙江省纺
织品公司
3,080,000 0.07 - 3,080,000 0.04 23000015
00428
208
牡丹江石油
化学工业集
团公司
3,080,000 0.07 - 3,080,000 0.04 13023239
-5
209
上海第一钢
铁(集团)公

3,080,000 0.07 - 3,080,000 0.04 31000010
00447
210 上海交通投
资公司
3,080,000 0.07 - 3,080,000 0.04 31000000
0080164
211
西北电力建
设第四工程
公司
3,080,000 0.07 - 3,080,000 0.04 61010011
00982
212 中国通广电
子公司
3,080,000 0.07 - 3,080,000 0.04 10000010
00551
213 山东大业集
团公司
500,000 0.01 2,213,600 2,713,600 0.04 37078222
8016787
214 重庆磨床厂 1,540,000 0.04 1,127,888 2,667,888 0.04 50010621
04862
215
国内贸易部
国外贷款事
和管理中心
1,540,000 0.04 1,127,000 2,667,000 0.04 不适用
216
北汽福田车
辆股份有限
公司
1,540,000 0.04 1,126,972 2,666,972 0.04 11000000
5082498
217 青岛工业发
展投资公司
1,540,000 0.04 1,000,000 2,540,000 0.03 37020018
00377
218 北京华普产
业集团
1,694,000 0.04 723,682 2,417,682 0.03 11000025
12834
219
哈尔滨市金
马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1,540,000 0.04 660,000 2,200,000 0.03 23010913
30863
220
重庆市烟草
公司渝中区
公司
1,540,000 0.04 657,888 2,197,888 0.03 50000018
01651
221 上海威海储
运中心
2,002,000 0.05 - 2,002,000 0.03 31010610
01910
222
重庆市烟草
公司北碚区
公司
1,540,000 0.04 300,000 1,840,000 0.02 50010918
10862
招股意向书
60
变更前股本情况 变动 变更后股本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
新认购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
注册号
223
北京世纪龙
洋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1,540,000 0.04 - 1,540,000 0.02 11022823
09874
224
大连通信开
发股份有限
公司
1,540,000 0.04 - 1,540,000 0.02 24132675
-7
225 齐齐哈尔车
辆厂
1,540,000 0.04 - 1,540,000 0.02 23020011
00310
226
山东省交通
开发投资公

1,540,000 0.04 - 1,540,000 0.02 37000018
01002
227 铁道部工程
管理中心
1,540,000 0.04 - 1,540,000 0.02
事证第
11000000
167 号
228 西南合成制
药总厂
1,540,000 0.04 - 1,540,000 0.02
渝直
50000018
01888
229 中国中旅(集
团)公司
1,540,000 0.04 - 1,540,000 0.02
10000010
01061
(1-1)
230
重庆华亚包
装有限责任
公司
1,540,000 0.04 - 1,540,000 0.02
渝直
50000018
05078
合计 4,312,000,000 100.00 3,157,900,000 7,469,900,000 100.00
4、2002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经2002年4月30日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变更注册
资本和章程的批复》(银复[2002]119号)批准,本行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行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每10股转增1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由
746,990万元增加至821,689万元。
5、2007 年汇金公司注资
经2007年11月28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复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
光大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部分条款的批复》(银监复[2007]596号)核准,汇金
公司向本行注资等值于200亿元人民币的美元,按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本行新发行的200
亿股普通股。入股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由821,689万元增至2,821,689万元。
6、2009年增资扩股
为进一步补充资本,经2009年7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并经财政部《关于中国光大
银行引进境内投资者的批复》(财金函[2009]41号)、银监会《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引进境
招股意向书
61
内投资者方案的批复》(银监复[2009]299号)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
改章程部分条款的批复》(银监复[2009]368号)批准,本行分别与中国再保险、中国电
力财务公司、申能集团、航天集团、航天财务公司、宝钢集团、上海城投及广东高速共
8家投资者分别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根据上述《股份认购协议》,本行以每股2.20
元向上述8家投资者合计发行521,790万股股份,共募集资金1,147,938万元。本次增资扩
股已于2009年8月28日完成交割。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由2,821,689万元
增至3,343,479万元。
参与本次增资扩股投资者的具体认购股数和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 4.49%
2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817,900,000 2.45%
3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0 2.39%
4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500,000,000 1.50%
5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 1.50%
6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 1.50%
7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00 1.08%
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00 0.72%
合 计 5,217,900,000 15.61%
(二)历次股权转让情况
1、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权变动情况
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7]285号文、银复[1997]374号文及原国
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41号文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7]145号文
批准,光大集团总公司于1997年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行股份转让给光大控股。本次股份
转让完成后,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变更为87,000万股,占当时本行280,000万股
份总数的31.07%;光大控股持有本行股份56,000万股,占当时本行股份总数的20%。
经财政部《关于光大集团受让亚行行权转让的光大银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财
金函[2007]190号)批准,并根据光大集团总公司与亚洲开发银行签订《股东协议》及
其修改协议,光大集团总公司于2007年12月13日受让了亚洲开发银行行使卖出期权所转
招股意向书
62
让的本行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由198,500万股增至
214,128万股,占当时本行股份总数的7.59%,而亚洲开发银行不再持有本行股份。
2、本行股东历次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1 1997.8 中国光大(集团)
总公司
560,000,000 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
560,000,000 人民银行
240,000
(港元)
2 1998.1 重庆圣迪商贸有
限责任公司
2,000,000 中国光大(集
团)总公司
2,000,000 人民银行 408
3 1999.1 上海七百(集团)
有限公司
19,000,000
上海市虹口区
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
19,000,000 人民银行 4,110
4 1999.2
大庆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建设开
发总公司
10,000,000
大庆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高
科技开发总公

10,000,000 人民银行 无偿划转
5 1999.9 宁波保税区中保
实业发展总公司
3,000,000 宁波市电力开
发公司
3,000,000 人民银行 572
6 2000.1
深圳市招商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原
名称为深圳市招
商贸易发展有限
公司)
10,000,000
深圳市国通电
信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10,000,000 人民银行 2,700
7 2000.7 深圳市大信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深圳市国通电
信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5,000,000 人民银行 1,275
8 2000.7 重庆富隆实业有
限公司
14,000,000
重庆天成实业
(集团)有限
公司(原名称
为重庆天成实
业公司)
14,000,000 人民银行 3,332
9 2000.10 西安市彼特装饰
工程公司
4,620,000 上海自来水建
设公司
4,620,000
法院拍卖
(受让方原
为发行人的
股东,董事
会未再就其
资格进行审
核)
647
10 2001.4 宁波美乐门( 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4,928,000 宁波海田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4,928,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576
11 2001.4
上海陆家嘴(集团)
有限公司(原名称
为上海陆家嘴金融
贸易区开发公司)
15,400,000
上海陆家嘴金
融贸易区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15,4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3,311
招股意向书
63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12 2001.4 中国新兴医药科
技发展总公司
4,312,000 中国新兴建设
开发总公司
4,312,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841
13 2001.4 中益国际经济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4,620,000
厦门市电力投
资发展总公司
(更名为厦门
海翼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4,62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901
14 2001.4 重庆中田机械制
造有限公司
1,540,000 重庆海山实业
有限公司
1,54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293
15 2001.4 中华第一棉纺针
织厂
3,080,000
上海浦东龙宇
房地产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3,08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601
16 2001.4 中国轻工物资供
销华东公司
4,620,000
东方希望投资
有限公司(更
名为东方希望
集团有限公
司)
4,62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901
17 2001.4 北京亚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4,312,000 上海市职工技
术协会
4,312,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841
18 国家电力公司
东北公司
24,640,000
19 辽宁省电力有
限公司
6,160,000
20 吉林省电力有
限公司
4,620,000
21
2001.4 中国东北电力集
团公司
40,040,000
黑龙江省电力
有限公司
4,62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无偿划转
22
重庆市江燕实
业(集团)有
限公司
10,000,000 1,900
23 中国汽车工业
西南销售公司
5,500,000 1,045
24
2001.4
重庆天成实业有
限公司(原名称为
重庆天成实业公
司)
15,591,680
重庆海山实业
有限公司
91,68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17
25 2001.9 山东大业集团公

25,680,000 中国轻骑集团
有限公司
25,68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17,880
26 2001.9 青岛东泽集团公

5,000,000
山东省服装进
出口公司(更
名为山东绮丽
集团公司)
5,0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975
招股意向书
64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27 2001.9
江门甘蔗化工厂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15,688,000 上海市职工技
术协会
15,688,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3,059
28 2001.9
江门甘蔗化工厂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10,492,000
东方希望投资
有限公司 (更
名为东方希望
集团有限公
司)
10,492,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2,046
29 2001.9
齐齐哈尔明月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
( 原名称为齐齐
哈尔市啤酒厂)
1,540,000
北京世纪龙洋
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1,54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180
30 2001.9 青岛东泽集团公

6,480,000
山东省东方国
际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
6,48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1,264
31 2001.9 青岛东泽集团公

14,700,000
山东魏桥纺织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14,7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4,410
32
玉溪红塔烟草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169,400,000 内部划转
33 曲靖卷烟厂 30,800,000 内部划转
34 昆明卷烟厂 30,800,000 内部划转
35
2001.9 中国烟草总公司
云南省公司
261,800,000
红河卷烟厂 30,8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内部划转
36 2002.4 中国建筑工程总
公司
58,520,000 太原唐润贸易
有限公司
58,52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11,119
37 2002.4 广东健力宝饮料

20,000,000 北京宣房投资
管理公司
20,0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3,920
38 2002.4 天津环球磁卡股
份有限公司
26,180,000 天津市津能投
资公司
26,18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5,105
39 天津市津能投
资公司
5,500,000 1,073
40
2002.4
黑龙江大金钢铁
有限责任公司(原
名称为黑龙江省
阿城钢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7,700,000
黑龙江岁宝热
电有限公司
2,2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427
41 2002.4 福建华伦集团有
限公司
15,400,000 福州市商业银

15,4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3,038
招股意向书
65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42 2002.4
太原华杰集团实
业有限公司(原名
称为太原市华杰
集团公司)
500,000 山西天宝不锈
钢有限公司
5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98
43 中国汽车工业西
南销售公司
15,500,000 3,023
44
2002.4
重庆市江燕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重庆中汽西南
汽车有限公司
25,5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议 1,950
45 2002.4 海南中旅农业开
发有限公司
4,620,000 广东奥迪玩具
实业有限公司
4,62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762
46
苏州工业园区国
有资产经营公司
( 原名称为苏州
工业园区国内资
产经营公司)
21,500,000 4,193
47
2002.4
苏州市投资公司 10,000,000
苏州工业园区
地产经营管理
公司
31,5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1,950
48 2002.4 苏州市投资公司 10,000,000 江苏沙钢集团
有限公司
10,0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1,950
49 2002.8
山西华宇实业有
限公司(原名称为
山西省劳动实业
公司)
10,000,000 太原港源贸易
有限公司
10,0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

1,950
50 2002.8 中国通广电子公

2,350,000 深圳中电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35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

825
51 2002.8 福建光盘有限公

11,000,000 厦门共和工贸
有限公司
11,0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

2,145
52 2003.1
宁波大榭开发区
申洲服饰有限公

30,000,000 浙江菲达机电
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

5,670
53 上海上实(集团)
有限公司
135,520,000
54
2003.1 上海上实国际贸
易(集团)有限公

7,623,000
上海爱建信托
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143,143,000
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

21,836
55 2003.4 太原市唐润实业
有限公司
76,002,841 山西国际电力
集团有限公司
76,002,841
2003.4.11 董
事会通讯表

14,821
56 2003.4
大庆高新产业技
术开发区高科技
开发总公司
16,940,000
大庆高新国有
资产运营有限
公司
16,940,000
2003.4.11 董
事会通讯表

无偿划转
招股意向书
66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57 2003.5
宁波大榭开发区
申洲服饰有限公

47,000,000 太原市唐润实
业公司
47,000,000
2003.5.23 董
事会通讯表

8,366
58 2003.7 红河卷烟厂 57,196,700 云南省烟草红
河州公司
57,196,700
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

内部划转
59 2003.7 西藏珠峰摩托车
工业
28,600,000 福建七匹狼集
团公司
28,600,000
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

5,491
60 2003.9 北京宣房投资管
理公司
22,000,000
北京市金正资
产投资经营公

22,000,000
2003.9.24 经
董事会通讯
表决
3,920
61 2003.10
深圳市鸿波公用
电话有限公司(原
名称为顺风通信
终端服务公司)
8,801,060
深圳市鸿波通
信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8,801,060
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

1,199
62 2003.10 上海沪昌特殊钢
股份有限公司
8,470,000 宝钢集团上海
五钢有限公司
8,470,000
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

900
63 2003.11 中技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
35,574,000 太原市唐润实
业有限公司
35,574,000
2003.11.26
董事会通讯
表决
6,297
64 2004.3 宁波经房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9,670,707 云南红塔集团
有限公司
9,670,707
2004.3.29 董
事会通讯表

1,721
65 2004.4 郑州奥原电子技
术有限公司
6,050,000 河南邦杰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
6,050,000
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1,271
66 2004.4 太原市唐润实业
公司
82,574,000
山西柳林兴无
煤矿有限责任
公司
82,574,000
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16,102
67 2004.4 浙江菲达机电集
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上海德延通信
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
30,000,000
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6,300
68 2004.10
上海浦东龙宇房
地产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
8,888,000 上海隆宇企业
发展有限公司
8,888,000
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1,576
69 2004.10 上海爱建信托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143,143,000 上海宏普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
143,143,000
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26,195
70 2004.10 北京世纪龙洋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
726,620 黑龙江北大仓
集团有限公司
726,620
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118
招股意向书
67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71 2004.10 青岛工业发展投
资公司
1,100,000
青岛市企业发
展投资有限公

1,100,000
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

300
72 2005.2 大连通信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
1,694,000 大连邮电通信
建设有限公司
1,694,000
2005.2.7 董
事会通讯表

无偿划转
73 2005.5 中国烟草总公司
云南省公司
115,717,140
玉溪红塔烟草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115,717,140
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

17,126
74 2005.7
中国工程与农业
机械进出口总公

5,000,000 西安重型机械
研究所
5,000,000
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

810
75 2005.10 河南莲花味精集
团有限公司
16,500,000 河南嵩岳碳素
有限公司
16,500,000
2005.10.8 董
事会通讯表

2,762
76 2005.10 北京华普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
2,659,450
北京亚捷恒达
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
2,659,450
2005.10.8 董
事会通讯表

290
77 2005.11 合肥丰乐种业股
份有限公司
11,000,000
合肥市国有资
产控股有限公

11,000,000
2005.11.3 董
事会通讯表

1,827
78 2005.12 上海梅龙镇( 集
团)有限公司
11,000,000
上海静安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
11,000,000
2005.12.20
董事会通讯
表决
无偿划转
79 2006.2 河南丰源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6,050,000 南阳市丰盈物
资有限公司
6,050,000
2006.2.27 董
事会通讯表

1,073
80 2006.2
安信信托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原名
称为鞍山市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4,022,040 天津市商业银

4,022,040
2006.2.27 董
事会通讯表

1,004(以
股抵债)
81 2006.2 安徽省科苑( 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0 上海宏普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
5,500,000
2006.2.27 董
事会通讯表

736
82 2006.6 山东绮丽集团公

11,000,000
山东省国有资
产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11,000,000
2006.6.24 董
事会通讯表

无偿划转
83 2006.6 中国北车集团长
春客车厂
33,440,000
中国北方机车
车辆工业集团
公司
33,440,000
2006.6.24 董
事会通讯表

4,725
招股意向书
68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84 2006.6
铁道部工程管理
中心(原名称为中
国铁路工程发包
公司)
1,694,000 中国铁路建设
投资公司
1,694,000
2006.6.24 董
事会通讯表

无偿划转
85 2006.8 北京世纪龙洋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
967,380 厦门共和工贸
有限公司
967,380
2006.6.24 董
事会通讯表

111
86 2006.11 福建省五金矿产
进出口公司
7,253,030
厦门建昌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7,253,030
2006.11.1 董
事会通讯表

943
87 2006.11 北京市山水出
租汽车公司
22,869,327
2006.11.1 董
事会通讯表

2,098
88 2006.11
中国轻骑集团有
限公司
36,831,546
舟山市普陀油
脂运贸有限公

13,962,219
2006.11.1 董
事会通讯表

1,869
89 2006.11
东北电网有限公
司(原名称为中国
东北电力集团公
司)
27,104,000 无偿划转
90 2006.11
安徽省电力有限
公司(原名称为安
徽省电力公司)
11,000,000 无偿划转
91 2006.11 辽宁省电力有限
公司
6,776,000 无偿划转
92 2006.11 吉林省电力有限
公司
5,082,000 无偿划转
93 2006.11 黑龙江省电力有
限公司
5,082,000 无偿划转
94 2006.11 西北电力建设第
四工程公司
3,388,000
国家电网公司58,432,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

无偿划转
95
绍兴裕隆工贸
集团有限公司
(更名为裕隆
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37,100,000 6,604
96
2006.12
北京中关村科技
发展(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74,250,000
浙江天圣股份
有限公司
37,150,000
2006.12.20
董事会通讯
表决
6,613
97 2007.2 青岛澳柯玛股份
有限公司
42,592,000 上海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公司
42,592,000
2007.2.14 董
事会通讯表

6,602
98 2007.2
河南服装进出口
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原名称为河南
省服装进出口公
司)
11,000,000
上海恒金高科
技投资有限公

11,000,000
2007.2.14 董
事会通讯表

1,860
招股意向书
69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99 2007.2 重庆啤酒(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7,917,677
华宝信托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更名为华宝
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7,917,677
2007.2.14 董
事会通讯表

1,584
100 2007.2 福州市商业银行 16,940,000 北京广厦京都
置业有限公司
16,940,000
2007.2.14 董
事会通讯表

3,727
101 2007.2
大连大起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原名称
为大连起重机厂)
12,100,000 上海冠通投资
有限公司
12,100,000
2007.2.14 董
事会通讯表

3,533
102 2007.2 金花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4,709,320 巴菲特投资有
限公司
4,709,320
2007.2.14 董
事会通讯表

659
103
中国石化上海石
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41,100,506 6,699
104
中国石化镇海炼
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8,798,000 4,694
105
2007.4
中国石化集团四
川维尼纶厂
12,088,384
中国石化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
81,986,890
2007.4.5 董
事会通讯表

1,970
106 2007.4 许继集团有限公

10,000,000 中润合创投资
有限公司
10,000,000
2007.4.5 董
事会通讯表

1,950
107 2007.4 河南省葛天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6,050,000
深圳市通乾投
资股份有限公

6,050,000
2007.4.5 董
事会通讯表

1,000
108 2007.4
吉林华润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原名
称为吉林省吉发
农业开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16,940,000 重庆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公司
16,940,000
2007.4.5 董
事会通讯表

3,219
109 2007.4 天津市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022,040 联合创业担保
有限公司
4,022,040
2007.4.5 董
事会通讯表

730
110 2007.4 舟山市普陀油脂
运贸有限公司
13,962,219
2007.4.26 董
事会通讯表

3,421
111 2007.4 山西东大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
6,600,000
万福集团福建
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
20,562,219
2007.4.26 董
事会通讯表

2,310
112 2007.5 山西柳林兴无煤
矿有限责任公司
82,574,000 海鑫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82,574,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

23,534
招股意向书
70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113 2007.7 三一集团有限
公司
11,00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

4,620
114 2007.8
平高集团有限公
司(原名称为平顶
山天鹰集团有限
公司)
33,000,000
福建福马食品
集团有限公司
22,000,000
2007.8.15 董
事会通讯表

10,835
115 2007.8
力帆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原名称为
重庆力帆轰达实
业(集团)有限公
司)
22,000,000 重庆力帆控股
有限公司
22,000,000
2007.8.15 董
事会通讯表

3,900
116 2007.8 联合创业担保有
限公司
1,522,040 重庆尊贵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1,522,040
2007.8.15 董
事会通讯表

761
117 2007.8
山西双殷科技有
限公司(原名称为
山西华侨制药厂)
11,000,000 北京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公司
11,000,000
2007.8.15 董
事会通讯表

5,522
118 2007.9
三水健力宝健康
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原名称为广东
省健力宝饮料厂)
22,000,000 中信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
22,000,000
2007.9.26 董
事会通讯表

12,936
119 2007.9 中润合创投资有
限公司
1,000,000
深圳市力元资
产管理有限公

1,000,000
2007.9.26 董
事会通讯表

195
120 2007.9 河南嵩岳碳素有
限公司
16,500,000 中原信托投资
有限公司
16,500,000
2007.9.26 董
事会通讯表

5,280
121 2007.9 联合创业担保有
限公司
1,000,000 海南伟邦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2007.9.26 董
事会通讯表

590
122 2007.9 厦门建昌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1,300,000 厦门嘉道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
1,300,000
2007.9.26 董
事会通讯表

173
123 2007.11
黄河经济协作区
联合发展集团公
司山西总公司(原
名称为黄河经济
协作区联合发展
集团公司)
10,200,000
北京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公司
17,100,000
2007.11.28
董事会通讯
表决
6,018
招股意向书
71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124 2007.11
太原华杰集团实
业有限公司(原名
称为太原市华杰
集团公司)
6,900,000
2007.11.28
董事会通讯
表决
4,071
125 2007.11
宁波经济技术开
发区石油有限责
任公司清算组
8,470,000 吉林省纽森特
实业有限公司
8,470,000
2007.11.28
董事会通讯
表决
5,726
126 2007.11 西安交通大学产
业(集团)总公司
6,050,000 深圳通乾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6,050,000
2007.11.28
董事会通讯
表决
3,207
127 2007.11
广东奥飞动漫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
( 原名称为广东
奥迪玩具实业有
限公司)
21,582,000 珠海奥嘉儿童
用品有限公司
21,582,000
2007.11.28
董事会通讯
表决
9,712
128 2007.12 亚洲开发银行 156,000,000 中国光大(集
团)总公司
156,000,000 财政部 3,384(美
元)
129 2008.1 上海梅龙镇( 集
团)有限公司
5,500,000 上海梅龙镇投
资有限公司
5,50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
937
130 2008.1 上海宏普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
148,643,000 中国出口信用
保险公司
148,643,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
已约定价
格参照的
标准
131 2008.1 深圳市通乾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3,050,000
安徽安粮国际
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3,05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
1,861
132 2008.2 苏州工业园区地
产经营管理公司
34,650,000 苏州圆融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34,650,000 2008.2 董事
会通讯表决
6,143
133 2008.2 厦门嘉道科技开
发有限公司
1,300,000 江苏虎豹集团
有限公司
1,300,000 2008.2 董事
会通讯表决
1,040
134 2008.4
中国嘉陵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集
团)
4,835,354
南方工业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4,835,354 2008.4 董事
会通讯表决
3,868
135 2008.4 重庆华亚包装有
限责任公司
1,550,000 中祥投资有限
公司
1,550,000 2008.4 董事
会通讯表决
784
136 2008.4
河南中原汽车贸
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6,050,000 深圳南天电力
有限公司
6,050,000 2008.4 董事
会通讯表决
4,840
137 2008.4 牡丹江石油化学
工业集团公司
3,388,000
牡丹江市广兴
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
3,388,000 2008.4 董事
会通讯表决
原股东注

138 2008.4 重庆中汽西南汽
车有限公司
28,050,000 重庆中汽西南
实业有限公司
28,050,000 2008.4 董事
会通讯表决
4,973
招股意向书
72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139 2008.4 重庆金冠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
16,500,000 重庆国宏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16,500,000 2008.4 董事
会通讯表决
500
140 2008.4 吉林化纤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24,176,768 吉林化纤进出
口公司
24,176,768 2008.4 董事
会通讯表决
1,209
141 2008.7 山西天宝不锈钢
有限公司
17,050,000 无锡市天隆不
锈钢有限公司
17,050,000
2008.7.7 董
事会通讯表

3,018
142 2008.7 华宝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7,917,677 杭州银河财务
咨询有限公司
7,917,677
2008.7.7 董
事会通讯表

911
143 2008.7 国家电网公司 58,432,000 国网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58,432,000
2008.7.7 董
事会通讯表

无偿划转
144 2008.9 中原信托有限公

8,000,000 浙江天圣股份
有限公司
8,00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
会议
信托财产
分配
145 2008.9 黑龙江省纺织品
公司
1,388,000 1,388,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
会议
527
146 2008.9 厦门建昌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5,953,030
汇联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5,953,03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
会议
2,144
147 2008.9 江苏省江海粮油
贸易公司
11,000,000 江苏省粮食集
团有限公司
11,00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
会议
无偿划转
148 2008.12 广东鸿波通信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
8,801,060 广东省电信实
业集团公司
8,801,060
2008.12.19
董事会通讯
表决
1,486
149 2008.12 重庆中汽西南实
业有限公司
28,050,000 重庆经开汽博
实业有限公司
28,050,000
2008.12.19
董事会通讯
表决
4,973
150 2009.3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1,000,000 上海裕康房地
产有限公司
1,00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
信托财产
分配
151 2009.3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3,000,000 上海庆宁置业
有限公司
3,00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
信托财产
分配
152 2009.3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6,000,000
上海宝由莱金
属物资有限公

6,00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
信托财产
分配
153 2009.3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3,000,000 上海金球置业
有限公司
3,00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
信托财产
分配
154 2009.3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2,000,000 珠海中新置业
有限公司
2,00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
信托财产
分配
155 2009.3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2,000,000 上海刚泰物流
有限公司
2,00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
信托财产
分配
招股意向书
73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156 2009.3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5,000,000 上海宝樽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
信托财产
分配
157 2009.3 上海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
42,592,000 和润集团有限
公司
42,592,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
信托财产
分配
158 2009.3
山西黄河经协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
( 原名称为黄河
经济协作区联合
发展集团公司山
西总公司)
3,803,000 山西仁源实业
有限公司
3,803,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 1,046
159 2009.3 深圳南天电力有
限公司
6,050,000
深圳市正通资
产管理有限公

6,050,000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
1,210
160 2009.11 上海冠通投资有
限公司
12,100,000 浙江天圣纺织
有限公司
12,100,000
2009.11.2 第
四届董事会
通讯表决
4,840
161 2009.11
中国工程与农业
机械进出口总公

23,776,000 北京华隆进出
口公司
23,776,000
2009.11.2 第
四届董事会
通讯表决
无偿划转
162 2009.11 黑龙江岁宝热电
有限公司
2,420,000 哈尔滨阿城热
电厂
2,420,000
2009.11.2 第
四届董事会
通讯表决
1,188(抵
偿债务)
163 2009.11 安徽省科苑( 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 安徽科苑化工
有限公司
550,000
2009.11.2 第
四届董事会
通讯表决
55(冲抵
往来款)
164 2009.12 云南红塔集团有
限公司
9,670,707 9,670,707
2009 年12
月董事会通
讯表决
内部划转
165 2009.12 大理卷烟厂 6,050,000
红塔烟草(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
6,050,000
2009 年12
月董事会通
讯表决
内部划转
166 2009.12 重庆华亚包装有
限责任公司
144,000
华西包装(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
144,000
2009 年12
月董事会通
讯表决
原股东破
产,其所
持股份作
为资产包
的一部分
整体出售
167 2010.2 北京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
8,000,000
派扬企业管理
咨询(上海)
有限公司
8,000,000
2010 年2 月
董事会通讯
表决
信托财产
分配
168 2010.2 北京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
200,000
北京共享智创
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
200,000
2010 年2 月
董事会通讯
表决
信托财产
分配
169 2010.2 北京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
500,000 海南伟邦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2010 年2 月
董事会通讯
表决
信托财产
分配
招股意向书
74


转让
时间
股东名称
(转让方) 转让股数(股)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受让股数
(股)
股东资格审
核情况
转让价款
(万元)
170 2010.2 北京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
2,200,000 中原信托有限
公司
2,200,000
2010 年2 月
董事会通讯
表决
信托财产
分配
171 2010.2 北京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
4,275,000
北京华隆科创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4,275,000
2010 年2 月
董事会通讯
表决
信托财产
分配
172 2010.2 烟台威龙葡萄酒
股份有限公司
6,050,000 龙口市威龙酒
类有限公司
6,050,000
2010 年2 月
董事会通讯
表决
1,210
173 2010.4 重庆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
16,940,000 上海仓桥房产
经营有限公司
16,940,000
2010 年4 月
董事会通讯
表决
7,623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的股东及股本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本行共有239 家股东,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33,434,790,000股。考虑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分别假定
本次发行6,100,000,000股和7,000,000,000股,按照《实施办法》进行国有股转持,本次
发行前后本行股东的持股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1
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SS)
20,000,000,000 59.8179 19,615,121,243 49.6148 19,558,335,853 48.3701
2
中国光大(集
团)总公司
(SLS)
2,141,277,914 6.4043 2,100,071,295 5.3120 2,093,991,630 5.1787
3
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
*(FLS)
1,757,581,229 5.2567 1,757,581,229 4.4457 1,757,581,229 4.3467
4
中国再保险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SLS)
1,500,000,000 4.4863 1,471,134,093 3.7211 1,466,875,189 3.6278
5
中国电力财务
有限公司
(SLS)
817,900,000 2.4463 802,203,667 2.0291 799,887,815 1.9782
6
申能(集团)
有限公司
(SLS)
800,000,000 2.3927 784,604,850 1.9846 782,333,434 1.9348
7
中国航天科技
集团公司
(SLS)
500,000,000 1.4954 490,378,031 1.2404 488,958,396 1.2093
8 航天科技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 1.4954 490,644,560 1.2410 489,264,249 1.2100
招股意向书
75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SLS)
9 宝钢集团有限
公司(SLS)
500,000,000 1.4954 490,378,031 1.2404 488,958,396 1.2093
10
红塔烟草(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SLS)
397,382,295 1.1885 389,735,095 0.9858 388,606,819 0.9611
11
上海城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SLS)
360,000,000 1.0767 360,000,000 0.9106 360,000,000 0.8903
12
广东省高速公
路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40,000,000 0.7178 240,000,000 0.6071 240,000,000 0.5935
13
浙江东南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
*(SLS)
176,000,000 0.5264 176,000,000 0.4452 176,000,000 0.4353
14 海鑫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165,074,000 0.4937 165,074,000 0.4175 165,074,000 0.4082
15
中国出口信用
保险公司
(SLS)
148,643,000 0.4446 145,782,523 0.3687 145,360,486 0.3595
16
青岛国信实业
有限公司
(SLS)
110,000,000 0.329 107,883,167 0.2729 107,570,847 0.2660
17
山西国际电力
集团有限公司
(SLS)
105,339,533 0.3151 103,312,386 0.2613 103,013,298 0.2548
18
红云红河烟草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SLS)
96,707,072 0.2892 94,846,047 0.2399 94,571,470 0.2339
19 中国船东互保
协会
91,014,000 0.2722 91,014,000 0.2302 91,014,000 0.2251
20
将军烟草集团
有限公司
(SLS)
88,000,000 0.2632 86,306,533 0.2183 86,056,678 0.2128
21
中国石化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
*(SLS)
81,986,890 0.2452 81,986,890 0.2074 81,986,890 0.2028
22
太原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
(SLS)
72,842,000 0.2179 71,440,233 0.1807 71,233,415 0.1762
23
上海机场(集
团)有限公司
(SLS)
65,277,274 0.1952 64,021,082 0.1619 63,835,742 0.1579
24 诸城外贸有限
责任公司
62,859,597 0.188 62,859,597 0.1590 62,859,597 0.1555
招股意向书
76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25
国网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SLS)
58,432,000 0.1748 57,307,538 0.1450 57,141,634 0.1413
26 浙江天圣纺织
有限公司
57,250,000 0.1712 57,250,000 0.1448 57,250,000 0.1416
27
云南省烟草公
司红河州公司
(SLS)
57,196,700 0.1711 56,096,010 0.1419 55,933,613 0.1383
28
云天化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SLS)
55,000,000 0.1645 53,941,583 0.1364 53,785,424 0.1330
29
广州白云国际
机场股份有限
公司*(SLS)
44,000,000 0.1316 44,000,000 0.1113 44,000,000 0.1088
30
上海市糖业烟
酒(集团)有限
公司(SLS)
44,000,000 0.1316 43,153,267 0.1092 43,028,339 0.1064
31 和润集团有限
公司
42,592,000 0.1274 42,592,000 0.1077 42,592,000 0.1053
32 天津市津能投
资公司(SLS)
40,898,000 0.1223 40,110,961 0.1015 39,994,841 0.0989
33 裕隆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37,100,000 0.111 37,100,000 0.0938 37,100,000 0.0918
34
深圳市国通电
信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SLS)
35,574,000 0.1064 35,574,000 0.0900 35,574,000 0.0880
35
上海虹口区国
有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SS)
34,936,000 0.1045 34,263,694 0.0867 34,164,501 0.0845
36
苏州圆融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SLS)
34,650,000 0.1036 33,983,198 0.0860 33,884,817 0.0838
37 沈阳中一实业
有限公司
33,550,000 0.1003 33,550,000 0.0849 33,550,000 0.0830
38
中国北方机车
车辆工业集团
公司(SLS)
33,440,000 0.1 32,796,483 0.0830 32,701,538 0.0809
39
中国交通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SLS)
30,492,000 0.0912 30,492,000 0.0771 30,492,000 0.0754
40 深圳东方英文
书院
30,336,999 0.0907 30,336,999 0.0767 30,336,999 0.0750
41
上海德延通信
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
30,000,000 0.0897 30,000,000 0.0759 30,000,000 0.0742
42 中交第一航务
工程局有限公
28,798,000 0.0861 28,798,000 0.0728 28,798,000 0.0712
招股意向书
77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司*(SLS)
43 东方希望集团
有限公司
28,723,200 0.0859 28,723,200 0.0727 28,723,200 0.0710
44
苏州尼盛国际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28,600,000 0.0855 28,600,000 0.0723 28,600,000 0.0707
45 福建七匹狼集
团有限公司
28,600,000 0.0855 28,600,000 0.0723 28,600,000 0.0707
46 重庆经开汽博
实业有限公司
28,050,000 0.0839 28,050,000 0.0710 28,050,000 0.0694
47 山东教育出版
社(SLS)
27,500,000 0.0822 26,970,792 0.0682 26,892,712 0.0665
48
云南冶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SLS)
26,629,680 0.0796 26,194,089 0.0663 26,129,822 0.0646
49
山西杏花村义
泉涌酒业股份
有限公司
26,594,480 0.0795 26,594,480 0.0673 26,594,480 0.0658
50
黑龙江中盟集
团有限公司
(SLS)
24,200,000 0.0724 23,734,297 0.0600 23,665,586 0.0585
51 吉林市凯麟贸
易有限公司
24,176,768 0.0723 24,176,768 0.0612 24,176,768 0.0598
52
上海国际港务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SLS)
24,176,768 0.0723 24,176,768 0.0612 24,176,768 0.0598
53
上海捷强烟草
糖酒(集团)有
限公司(SLS)
24,176,768 0.0723 23,711,512 0.0600 23,642,867 0.0585
54 佛山电器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
24,176,768 0.0723 24,176,768 0.0612 24,176,768 0.0598
55
中国烟草总公
司山西省公司
(SLS)
24,108,150 0.0721 23,644,214 0.0598 23,575,765 0.0583
56 北京华隆进出
口公司(SLS)
23,776,000 0.0711 23,318,456 0.0590 23,250,950 0.0575
57
山西煤炭运销
集团有限公司
(SLS)
23,716,000 0.0709 23,259,611 0.0588 23,192,275 0.0574
58 北京市山水出
租汽车公司
22,869,327 0.0684 22,869,327 0.0578 22,869,327 0.0566
59
上海市职工保
障互助中心
(SLS)
22,022,000 0.0659 21,598,210 0.0546 21,535,684 0.0533
招股意向书
78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60
北京市金正资
产投资经营公
司(SLS)
22,000,000 0.0658 21,576,633 0.0546 21,514,169 0.0532
61
重庆长安工业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SLS)
22,000,000 0.0658 21,576,633 0.0546 21,514,169 0.0532
62
重庆钢铁(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SLS)
22,000,000 0.0658 21,576,633 0.0546 21,514,169 0.0532
63 福建福马食品
集团有限公司
22,000,000 0.0658 22,000,000 0.0556 22,000,000 0.0544
64 上海市职工技
术协会
22,000,000 0.0658 22,000,000 0.0556 22,000,000 0.0544
65 苏州恒润进出
口有限公司
22,000,000 0.0658 22,000,000 0.0556 22,000,000 0.0544
66 重庆力帆控股
有限公司
22,000,000 0.0658 22,000,000 0.0556 22,000,000 0.0544
67 江苏沙钢集团
有限公司
22,000,000 0.0658 22,000,000 0.0556 22,000,000 0.0544
68 珠海力奥盈辉
投资有限公司
21,582,000 0.0645 21,582,000 0.0546 21,582,000 0.0534
69
万福集团福建
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
20,562,219 0.0615 20,562,219 0.0520 20,562,219 0.0509
70 山西华宇集团
有限公司
20,328,000 0.0608 20,328,000 0.0514 20,328,000 0.0503
71
山西焦化集团
有限公司
(SLS)
18,634,000 0.0557 18,275,408 0.0462 18,222,502 0.0451
72 无锡市天隆不
锈钢有限公司
17,050,000 0.051 17,050,000 0.0431 17,050,000 0.0422
73
上海自来水投
资建设有限公
司(SLS)
16,985,320 0.0508 16,780,736 0.0424 16,750,551 0.0414
74
大庆高新国有
资产运营有限
公司(SS)
16,940,000 0.0507 16,614,008 0.0420 16,565,910 0.0410
75
大连市热电集
团有限公司
*(SLS)
16,940,000 0.0507 16,940,000 0.0428 16,940,000 0.0419
76
上海陆家嘴金
融贸易区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SLS)
16,940,000 0.0507 16,940,000 0.0428 16,940,000 0.0419
77 上海市原材料
开发投资公司
16,940,000 0.0507 16,614,008 0.0420 16,565,910 0.0410
招股意向书
79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SLS)
78
颐中烟草(集
团)有限公司
(SLS)
16,940,000 0.0507 16,614,008 0.0420 16,565,910 0.0410
79
中交第三航务
工程局有限公
司*(SLS)
16,940,000 0.0507 16,940,000 0.0428 16,940,000 0.0419
80 中国核工业集
团公司(SLS)
16,940,000 0.0507 16,614,008 0.0420 16,565,910 0.0410
81 北京广厦京都
置业有限公司
16,940,000 0.0507 16,940,000 0.0428 16,940,000 0.0419
82
上海仓桥房产
经营有限公司
(3)
16,940,000 0.0507 16,940,000 0.0428 16,940,000 0.0419
83 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6,940,000 0.0507 16,940,000 0.0428 16,940,000 0.0419
84 重庆国宏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16,500,000 0.0493 16,500,000 0.0417 16,500,000 0.0408
85 山东魏桥创业
集团有限公司
16,170,000 0.0484 16,170,000 0.0409 16,170,000 0.0400
86 宁波市电力开
发公司(SLS)
15,400,000 0.0461 15,103,643 0.0382 15,059,919 0.0372
87 江苏苏宁电器
集团有限公司
14,850,000 0.0444 14,850,000 0.0376 14,850,000 0.0367
88 中谷粮油集团
公司(SLS)
14,630,000 0.0438 14,348,461 0.0363 14,306,923 0.0354
89
环境保护部环
境保护对外合
作中心(SLS)
14,506,061 0.0434 14,226,907 0.0360 14,185,721 0.0351
90
重庆万友经济
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SLS)
14,111,020 0.0422 13,839,468 0.0350 13,799,403 0.0341
91 太原钢联不锈
钢有限公司
13,200,000 0.0395 13,200,000 0.0334 13,200,000 0.0326
92 抚州金通实业
有限公司
12,953,707 0.0387 12,953,707 0.0328 12,953,707 0.0320
93 北京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12,925,000 0.0387 12,925,000 0.0327 12,925,000 0.0320
94
山东省国有资
产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SLS)
12,694,000 0.038 12,449,717 0.0315 12,413,676 0.0307
95
江苏省出版印
刷物资公司
(SLS)
12,100,000 0.0362 11,867,148 0.0300 11,832,793 0.0293
招股意向书
80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96
江苏交通控股
有限公司
(SLS)
12,100,000 0.0362 11,867,148 0.0300 11,832,793 0.0293
97
深圳长城开发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12,100,000 0.0362 12,100,000 0.0306 12,100,000 0.0299
98
上海宏成城市
建设开发公司
(SLS)
12,088,384 0.0362 11,855,756 0.0300 11,821,434 0.0292
99
厦门航空工业
有限公司
(SLS)
12,088,384 0.0362 11,925,544 0.0302 11,901,519 0.0294
100 厦门共和工贸
有限公司
11,967,380 0.0358 11,967,380 0.0303 11,967,380 0.0296
101
四川成渝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SLS)
11,000,000 0.0329 11,000,000 0.0278 11,000,000 0.0272
102
葛洲坝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
司(SLS)
11,000,000 0.0329 10,788,317 0.0273 10,757,085 0.0266
103
合肥市国有资
产控股有限公
司(SLS)
11,000,000 0.0329 10,788,317 0.0273 10,757,085 0.0266
104 风神轮胎股份
有限公司
11,000,000 0.0329 11,000,000 0.0278 11,000,000 0.0272
105 济钢集团有限
公司(SLS)
11,000,000 0.0329 10,788,317 0.0273 10,757,085 0.0266
106
江苏省粮食集
团有限责任公
司(SLS)
11,000,000 0.0329 10,788,317 0.0273 10,757,085 0.0266
107
双星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SLS)
11,000,000 0.0329 10,788,317 0.0273 10,757,085 0.0266
108
苏州城市建设
投资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
(SLS)
11,000,000 0.0329 10,788,317 0.0273 10,757,085 0.0266
109 张店钢铁总厂
(SLS) 11,000,000 0.0329 10,788,317 0.0273 10,757,085 0.0266
110
上海静安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SLS)
11,000,000 0.0329 10,788,317 0.0273 10,757,085 0.0266
111
上海恒金高科
技投资有限公

11,000,000 0.0329 11,000,000 0.0278 11,000,000 0.0272
112 山东六和集团
有限公司
11,000,000 0.0329 11,000,000 0.0278 11,000,000 0.0272
招股意向书
8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113 山西新昌达不
锈钢有限公司
11,000,000 0.0329 11,000,000 0.0278 11,000,000 0.0272
114 郑州祥和集团
有限公司
11,000,000 0.0329 11,000,000 0.0278 11,000,000 0.0272
115 三一集团有限
公司
11,000,000 0.0329 11,000,000 0.0278 11,000,000 0.0272
116 太原港源贸易
有限公司
11,000,000 0.0329 11,000,000 0.0278 11,000,000 0.0272
117 中原信托有限
公司
10,700,000 0.032 10,700,000 0.0271 10,700,000 0.0265
118
中国烟草总公
司重庆市公司
(SLS)
10,491,677 0.0314 10,289,776 0.0260 10,259,987 0.0254
119
上海市政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
(SLS)
10,164,000 0.0304 9,968,405 0.0252 9,939,546 0.0246
120
上海液化石油
气经营有限公
司(SLS)
9,668,384 0.0289 9,482,326 0.0240 9,454,875 0.0234
121 山西三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9,486,400 0.0284 9,486,400 0.0240 9,486,400 0.0235
122
华北制药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9,401,700 0.0281 9,401,700 0.0238 9,401,700 0.0233
123
深圳市通乾投
资股份有限公

9,050,000 0.0271 9,050,000 0.0229 9,050,000 0.0224
124 中润合创投资
有限公司
9,000,000 0.0269 9,000,000 0.0228 9,000,000 0.0223
125 上海隆宇企业
发展有限公司
8,888,000 0.0266 8,888,000 0.0225 8,888,000 0.0220
126
广东省电信实
业集团公司
(SLS)
8,801,060 0.0263 8,631,693 0.0218 8,606,704 0.0213
127
厦门海翼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SLS)
8,800,040 0.0263 8,630,693 0.0218 8,605,707 0.0213
128
宝钢集团上海
二钢有限公司
(SLS)
8,470,000 0.0253 8,307,004 0.0210 8,282,955 0.0205
129
宝钢集团上海
五钢有限公司
(SLS)
8,470,000 0.0253 8,307,004 0.0210 8,282,955 0.0205
130
中钢集团上海
有限公司
(SLS)
8,470,000 0.0253 8,307,004 0.0210 8,282,955 0.0205
招股意向书
82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131 吉林省纽森特
实业有限公司
8,470,000 0.0253 8,470,000 0.0214 8,470,000 0.0209
132 中国国旅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
8,470,000 0.0253 8,470,000 0.0214 8,470,000 0.0209
133
重庆天成实业
(集团)有限
公司
8,259,152 0.0247 8,259,152 0.0209 8,259,152 0.0204
134 上海华谊(集
团)公司(SLS)
8,214,250 0.0246 8,056,175 0.0204 8,032,853 0.0199
135
派扬企业管理
咨询(上海)
有限公司(3)
8,000,000 0.0239 8,000,000 0.0202 8,000,000 0.0198
136 杭州银河财务
咨询有限公司
7,917,677 0.0237 7,917,677 0.0200 7,917,677 0.0196
137 宁波海田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7,736,565 0.0231 7,736,565 0.0196 7,736,565 0.0191
138 汇联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7,341,030 0.022 7,341,030 0.0186 7,341,030 0.0182
139
重庆建设工业
有限责任公司
(SLS)
7,253,030 0.0217 7,113,453 0.0180 7,092,860 0.0175
140
凌源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
*(SLS)
7,139,000 0.0214 7,139,000 0.0181 7,139,000 0.0177
141
山东省东方国
际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
7,128,000 0.0213 7,128,000 0.0180 7,128,000 0.0176
142 太原华杰集团
实业有限公司
7,056,061 0.0211 7,056,061 0.0178 7,056,061 0.0175
143 青岛碱业股份
有限公司
6,985,000 0.0209 6,985,000 0.0177 6,985,000 0.0173
144
天津经济技术
开发区东海公
司(SLS)
6,820,000 0.0204 6,688,756 0.0169 6,669,393 0.0165
145
中国厦门国际
经济技术合作
公司(SLS)
6,600,000 0.0197 6,472,990 0.0164 6,454,251 0.0160
146
江苏省国信资
产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S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47
北大方正集团
有限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48
广西壮族自治
区公路桥梁工
程总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招股意向书
83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149
西南计算机有
限责任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50
湖南华菱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51
南京市公共交
通总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52 青岛出版社
(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53 陕西人民出版
社(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54
上海申通地铁
集团有限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55
上海复旦光华
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56 上海交运(集
团)公司(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57
嘉定建业投资
开发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58
上海市食品
(集团)有限
公司(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59
深圳市农科房
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60
辽宁辽能实业
有限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61
成都蜀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62
西安航天科技
工业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63
山东银座商城
股份有限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5,981,600 0.0151 5,971,508 0.0148
164
重庆轻纺控股
(集团)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65 重庆市设计院
(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招股意向书
84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166
重庆水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67
重庆新华书店
集团公司
(SLS)
6,050,000 0.0181 5,933,574 0.0150 5,916,397 0.0146
168
中铁铁龙集装
箱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69
福建茶叶进出
口有限责任公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70
福建省永安林
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71 广州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72
河北恒利集团
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73
南阳市丰盈物
资有限责任公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74
深圳市正通资
产管理有限公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75 江苏省食品集
团有限公司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76 龙口市新达工
具有限公司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77 宁波大众化纤
实业有限公司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78 宁波盛光包装
印刷有限公司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79 山东海辰实业
有限公司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80 龙口市威龙酒
类有限公司(3)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81 河南邦杰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
6,050,000 0.0181 6,050,000 0.0153 6,050,000 0.0150
182
上海宝由莱金
属物资有限公

6,000,000 0.0179 6,000,000 0.0152 6,000,000 0.0148
183 上海梅龙镇投
资有限公司
5,500,000 0.0164 5,500,000 0.0139 5,500,000 0.0136
招股意向书
85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184 青岛恒丰投资
有限公司
5,500,000 0.0164 5,500,000 0.0139 5,500,000 0.0136
185 青岛宇浩置业
有限公司
5,500,000 0.0164 5,500,000 0.0139 5,500,000 0.0136
186
厦门路桥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SLS)
5,082,000 0.0152 4,984,202 0.0126 4,969,773 0.0123
187
西安重型机械
研究所有限公
司(SLS)
5,000,000 0.015 4,903,780 0.0124 4,889,584 0.0121
188 上海宝樽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 0.015 5,000,000 0.0126 5,000,000 0.0124
189 青岛钢铁有限
公司(SLS)
4,840,000 0.0145 4,746,859 0.0120 4,733,117 0.0117
190
中粮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SLS)
4,835,354 0.0145 4,835,354 0.0122 4,835,354 0.0120
191
南方工业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SLS)
4,835,354 0.0145 4,742,303 0.0120 4,728,574 0.0117
192
中国水利电力
对外公司
(SLS)
4,743,200 0.0142 4,651,922 0.0118 4,638,455 0.0115
193
中国新兴建设
开发总公司
(SLS)
4,743,200 0.0142 4,651,922 0.0118 4,638,455 0.0115
194 巴菲特投资有
限公司
4,709,320 0.0141 4,709,320 0.0119 4,709,320 0.0116
195 厦门市财政局
(SS) 4,400,000 0.0132 4,315,327 0.0109 4,302,834 0.0106
196
黑龙江省龙江
大豆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
(SLS)
4,400,000 0.0132 4,315,327 0.0109 4,302,834 0.0106
197
北京华隆科创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3)
4,275,000 0.0128 4,275,000 0.0108 4,275,000 0.0106
198 山东大业工贸
有限责任公司
4,268,960 0.0128 4,268,960 0.0108 4,268,960 0.0106
199
吉林名门电力
实业集团公司
(SLS)
4,013,343 0.012 3,936,110 0.0100 3,924,716 0.0097
200 山西仁源实业
有限公司
3,803,000 0.0114 3,803,000 0.0096 3,803,000 0.0094
201
牡丹江市广兴
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SS)
3,388,000 0.0101 3,322,802 0.0084 3,313,182 0.0082
招股意向书
86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202
大连船用柴油
机有限公司
(SLS)
3,388,000 0.0101 3,322,802 0.0084 3,313,182 0.0082
203
宝钢集团上海
第一钢铁有限
公司(SLS)
3,388,000 0.0101 3,322,802 0.0084 3,313,182 0.0082
204
上海交通投资
(集团)有限
公司(SLS)
3,388,000 0.0101 3,322,802 0.0084 3,313,182 0.0082
205 京能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
3,388,000 0.0101 3,388,000 0.0086 3,388,000 0.0084
206
安徽安粮国际
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SLS)
3,050,000 0.0091 3,009,665 0.0076 3,003,714 0.0074
207 上海庆宁置业
有限公司
3,000,000 0.009 3,000,000 0.0076 3,000,000 0.0074
208 上海金球置业
有限公司
3,000,000 0.009 3,000,000 0.0076 3,000,000 0.0074
209 重庆磨床有限
责任公司
2,934,677 0.0088 2,934,677 0.0074 2,934,677 0.0073
210
国内贸易部国
外贷款事务管
理中心(SLS)
2,933,700 0.0088 2,877,244 0.0073 2,868,914 0.0071
211 北汽福田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
2,933,669 0.0088 2,933,669 0.0074 2,933,669 0.0073
212
北京亚捷恒达
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
2,659,450 0.008 2,659,450 0.0067 2,659,450 0.0066
213
金马建设开发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420,000 0.0072 2,420,000 0.0061 2,420,000 0.0060
214 哈尔滨阿城热
电厂(SLS)
2,420,000 0.0072 2,373,430 0.0060 2,366,559 0.0059
215
深圳中电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SLS)
2,350,000 0.007 2,350,000 0.0059 2,350,000 0.0058
216 上海威海储运
中心
2,202,200 0.0066 2,202,200 0.0056 2,202,200 0.0054
217 黑龙江省纺织
品公司
2,000,000 0.006 2,000,000 0.0051 2,000,000 0.0049
218 珠海中新置业
有限公司
2,000,000 0.006 2,000,000 0.0051 2,000,000 0.0049
219 上海刚泰物流
有限公司
2,000,000 0.006 2,000,000 0.0051 2,000,000 0.0049
220 青岛工业发展
投资公司
1,694,000 0.0051 1,661,401 0.0042 1,656,591 0.0041
招股意向书
87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SLS)
221
中国北车集团
齐齐哈尔铁路
车辆(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SLS)
1,694,000 0.0051 1,661,401 0.0042 1,656,591 0.0041
222
中国铁路建设
投资公司
(SLS)
1,694,000 0.0051 1,661,401 0.0042 1,656,591 0.0041
223 中国中旅(集
团)公司(SLS)
1,694,000 0.0051 1,661,401 0.0042 1,656,591 0.0041
224 大连邮电通信
建设有限公司
1,694,000 0.0051 1,694,000 0.0043 1,694,000 0.0042
225 重庆西南合成
制药有限公司
1,694,000 0.0051 1,694,000 0.0043 1,694,000 0.0042
226 中祥投资有限
公司
1,550,000 0.0046 1,550,000 0.0039 1,550,000 0.0038
227 重庆尊贵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1,522,040 0.0046 1,522,040 0.0038 1,522,040 0.0038
228 联合创业担保
有限公司
1,500,000 0.0045 1,500,000 0.0038 1,500,000 0.0037
229 海南伟邦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 0.0045 1,500,000 0.0038 1,500,000 0.0037
230 江苏虎豹集团
有限公司
1,300,000 0.0039 1,300,000 0.0033 1,300,000 0.0032
231
青岛市企业发
展投资有限公
司(SLS)
1,100,000 0.0033 1,078,832 0.0027 1,075,708 0.0027
232 中国通广电子
公司(SLS)
1,038,000 0.0031 1,018,025 0.0026 1,015,078 0.0025
233 许继集团有限
公司
1,000,000 0.003 1,000,000 0.0025 1,000,000 0.0025
234 上海裕康房地
产有限公司
1,000,000 0.003 1,000,000 0.0025 1,000,000 0.0025
235
深圳市力元资
产管理有限公

1,000,000 0.003 1,000,000 0.0025 1,000,000 0.0025
236 黑龙江北大仓
集团有限公司
726,620 0.0022 726,620 0.0018 726,620 0.0018
237 安徽科苑化工
有限公司
550,000 0.0016 550,000 0.0014 550,000 0.0014
238
北京共享智创
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3)
200,000 0.0006 200,000 0.0005 200,000 0.0005
招股意向书
88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239
华西包装(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SLS)
144,000 0.0004 141,229 0.0004 140,820 0.0003
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
- - 558,571,013 1.4129 640,983,122 1.5852
社会公众股股

- - 6,100,000,000 15.4294 7,000,000,000 17.3118
总计 33,434,790,000 100 39,534,790,000 100 40,434,790,000 100
注:(1)SS:国家股股东(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SLS:国有法人股股东(State-owned Legal-person Shareholder
的缩写),FLS:境外法人股股东(Foreig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 的缩写)。
(2)根据《实施办法》及财政部于2010 年4 月28 日下发的《财政部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
持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10]41 号),本次发行前的20 家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具体如上表标注(*)所示),
由其国有出资人以现金方式履行转持义务,在本行上市后一次性上缴中央财政;其余111 家国有股东以转股方式
将应转持的股份变更登记到社保基金转持股票账户。国有股东向社保基金会最终划转的股份数量及混合所有制国
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向中央财政上缴的现金将根据本行实际发行股数的10%计算。
(3)前次国有股确权完成后通过受让本行股份成为本行的股东,该等股东的股权性质尚待监管部门确认。
2、股东有关锁定股份的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汇金公司承诺:自本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也不由本行收购其持有的本行A
股股份。汇金公司目前直接持有本行59.82%的股份,汇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再保险
目前持有本行4.49%的股份。
中国电力财务公司、申能集团、航天集团、航天财务公司、宝钢集团、上海城投及
广东高速承诺:自其投资入股本行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
持有的本行股份;但如果本行在上述投资者投资入股本行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起一年之后上市,前述36个月的锁定期承诺将自动终止。
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后,由本行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持有的本行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承诺和义
务。
(四)A股发行前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除汇金公司、光大集团总公司与光大控股外,本行其余股东持有本行
股份均未达到5%。
招股意向书
89
本次发行前,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本行6.40%股份,为本行第二大股东。光大集团
总公司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出资人为财政部。
本次发行前,光大控股持有本行5.26%股份,为本行第三大股东。截至2009年12月
31日,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
Honorich Holding Limited间接持有光大控股54.46%股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
出资,在香港以民间形式注册成立的公司。
光大集团总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成员由国务院任免,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层
成员也由国务院任免并按照香港法律履行相关手续。光大集团总公司和光大集团有限公
司的董事长为同一人,并且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相互重合。
五、股权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说明
(一)质押
截至2010年3月11日,有34家股东将其持有的本行股份设定了质押,该等质押股份
总数为1,044,188,138股,占本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3.12%。

号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质押股数 质押权人
1 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09.8.10 82,57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 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 2008.10.27 62,859,597 山东诸城农村合作银行
3 浙江天圣纺织有限公司 2009.12.2
2010.1.21
37,150,000
12,10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4 裕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8.12.18
2009.2.24
10,000,000
27,100,000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
5 沈阳中一实业有限公司 2010.3.5 33,55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
分行营业部
6 福建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09.4.13 22,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7 上海市原材料开发投资公司 2009.7.27 16,940,000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
海支行
8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 2009.11.30 14,111,020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 山西新昌达不锈钢有限公司 2010.1.6 11,000,000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10 太原港源贸易有限公司 2009.11.17 11,000,000 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1 万福集团福建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
2009.4.22
2009.5.14
10,000,000
1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2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12.30 9,486,4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招股意向书
90

号 股东名称 质押日期 质押股数 质押权人
13 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 2009.5.26 7,000,0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4 中国国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0.1.29 8,470,000 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
15 汇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8.12.4 7,341,030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6 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8.11.19 7,253,030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7 太原华杰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009.1.4 7,056,061 太原市朝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08.12.9 6,05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19 西南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 2009.6.11 6,05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九龙坡支行
20 宁波大众化纤实业有限公司 2008.9.27 6,05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
21 河南邦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4.8.12 6,050,000 青岛京太置业有限公司
22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2009.8.27 5,5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3 山东大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08.10.7 4,268,960 山东诸城农村合作银行密州支行
24 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009.9.14 16,94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园
区支行
25 山西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2009.9.25 20,328,000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
26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2009.12.23 28,6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7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2009.4.3 22,000,000 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玉泉支行
28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2009.5.5 417,000,000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9 太原钢联不锈钢有限公司 2009.12.02 13,2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30 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
司 2009.3.6 22,00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和润集团有限公司 2009.11.12
2009.11.12
30,000,000
12,592,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2 黑龙江省纺织品公司 2009.11.26 2,000,000 哈尔滨市南岗区鑫鹏小额贷款有限
责任公司
33 重庆尊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9.12.11 1,522,040 重庆毫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34 无锡市天隆不锈钢有限公司 2010.1.28 17,0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
山支行
合计 1,044,188,138
(二)冻结
截至2010年3月11日,有1家股东所持有的本行股份被冻结,该等冻结股份总数为
6,050,000股,占本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0.02%。
序号 股东名称 冻结起止日期 冻结股数 冻结机关
1 河南邦杰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
2009.5.21-2010.5.20
2009.7.24-2011.7.23 6,050,000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股意向书
91
合计 6,050,000
上述质押、冻结股份总数占本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3.14%,不会对本行正常的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所列股东外,截至2010年3月11日,本行其他股东未在其持
有的本行股份上设定质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六、资产评估及验资情况
(一)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1、1995 年的资产评估
北京市中正评估公司接受本行委托,对本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评
估,并于1995年12月18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此次评估遵循公认的评估原则,对
委托资产进行了调查核实,在广泛收集有关市场信息及资料的基础上,运用重置成本法
和市场法对资产进行了评估。
此次评估基准日为1995年6月30日,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2,859,709.24万元,评估值2,866,447.79万元,与账面值相比评估增值
6,738.55万元,增值率0.24%。负债账面价值2,722,918.55万元,评估值2,722,918.55万元,
评估增值率0%。净资产账面价值136,790.68万元,评估值143,529.24万元,与账面值相
比评估增值6,738.56万元,增值率4.93%。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6年4月5日以《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
估结果确认的通知》(国资评(1996)300号)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2、2007 年的资产评估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本行委托,对本行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
了评估,并于2007年7月16日出具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清查核实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07)第075号)。
此次评估范围为本行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此次评估工作以持
续经营和公开市场原则为前提,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遵循替代性
原则及其他一般公允的评估原则。在评估过程中,主要采用成本加和法。
此次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评估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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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资产账面价值62,923,396.03万元,评估值63,017,537.37万元,与账面值相比评估增
值94,141.34万元,增值率0.15%。负债账面价值62,916,079.53万元,评估值62,915,140.03
万元,与账面值相比减少939.50万元,增值率0%。净资产账面价值7,316.50万元,评估
值102,397.34万元,与账面值相比评估增值95,080.84万元,增值率1,299.54%。评估增值
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和抵债资产的评估增值较多。
财政部于2007年8月23日以《财政部关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
资产评估结果的批复》(财金函[2007]144号)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3、2008 年的资产评估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本行委托,对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目的
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2008年4月20日出具了《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锋评报字(2008)
第021号)。
此次评估范围为本行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此次评估工作以持
续经营和公开市场原则为前提,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遵循替代性
原则及其他一般公允的评估原则。在评估过程中,确定的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主
要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并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
论。
此次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评估结果如下:
本行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净资产账面价值2,468,909.34万元,评估值7,242,621.90万元,
与账面值相比评估增值4,773,712.56万元,增值率193.35%。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收益
法评估以本行预期未来能够获取利润为基础,不仅包含有形资产所能带来的收益,同时
包含了本行存在的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网点资源、客户资源等)所能带来的
收益。
本行于2008年12月25日取得财政部关于本次评估的《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4、2009年的资产评估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本行委托,对本行引进境内投资者之目的
招股意向书
93
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于2009年5月31日出具了《关于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引入境内投资者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六合正旭评报字(2009)第
028号)。
此次评估范围为本行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此次评估工作以资
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和产权利益
主体变动原则、替代性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在评估过程中,确定的评估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主要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及市场法,并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最终
评估结论。
此次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评估结果如下:
本行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净资产账面价值3,323,208.36万元,评估值5,897,102.30万元,
与账面值相比评估增值2,573,893.94万元,增值率77.45%。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收益
法评估以本行预期未来获利能力为基础,包含了本行存在的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所能带
来的收益。
财政部于2009年7月6日以《财政部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进境内投资者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5、2010年的资产评估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本行委托,对本行拟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并上市事宜而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0年3月26日出具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
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045号)。
此次评估范围为本行纳入财务报表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此次评估工作以资产的持续
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
原则、替代性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在评估过程中,确定的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主要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及市场法,并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
论。
此次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评估结果如下:
本行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净资产账面价值4,810,723.74万元,评估值8,640,419.50万元,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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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账面值相比评估增值3,829,695.76万元,增值率79.61%。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收益
法评估以本行预期未来获利能力为基础,收益中包含了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所能带来的
收益。
财政部于2010年5月10日以《财政部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资产
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二)历次验资情况
本行自设立以来共进行过6 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1、1997 年股份公司成立
中银会计师事务所于1997 年1 月15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银(97)第102 号),
对本行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截至1997 年1 月15 日,本行
已收到光大集团总公司及其他130 家股东投入资本合计432,800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
280,000 万元。
2、1999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于2000 年9 月22 日出具《验资报告》,对本行新增注册
资本实收情况进行验证。截至1999 年12 月31 日,本行已将资本公积151,200 万元转
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31,200 万元。
3、2001 年增资扩股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3 年6 月2 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
道验字(2003)第(81)号),对本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截至2001
年9 月25 日,本行已收到投资各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15,790 万元,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为746,990 万元。
4、2002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3 年6 月3 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
道验字(2003)第(82)号),对本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截至2002
年5 月30 日,本行已将资本公积74,699 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21,689
万元。
5、2007 年汇金公司注资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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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 年12 月3 日出具《验资报告》(KPMG-A(2007)
CR No.0038),对本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截至2007 年11 月30 日,本
行已收到汇金公司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702,812,276.17 美元,以2007 年
11 月30 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1 美元对人民币7.3997 折合2,000,000 万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821,689 万元。
6、2009 年增资扩股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 年8 月28 日出具《验资报告》(KPMG-A(2009)
CR No.0013),对本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截至2009 年8 月28 日,本
行已收到各投资方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521,79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3,343,479 万元。
七、本行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本行员工的基本情况
本行员工包括在岗正式员工及提前退休人员。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2008 年12
月31 日和2007 年12 月31 日,本行在岗员工人数分别为19,217 名、16,987 名和15,179
名。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共有648 人拥有高级职称,876 人次获得金融理财
师(AFP)、国际金融理财师(CFP)及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认证资格。下表列示了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在岗员工按年龄、教育程度和业务条线等类别的构成情况:
员工类别 员工数量(人) 占比(%)
年龄构成
30 岁以下 7,864 40.92
31 岁至40 岁 7,229 37.62
41 岁至50 岁 3,417 17.78
50 岁以上 707 3.68
总计 19,217 100.00
教育程度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018 10.50
本科 11,587 60.30
大学专科 5,004 26.04
高中及以下 608 3.16
总计 19,217 100.00
业务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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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类别 员工数量(人) 占比(%)
公司银行业务 3,686 19.18
零售银行业务 4,651 24.20
信用卡业务 682 3.55
资金、投行、电子银行业务 80 0.42
运营支持 6,595 34.32
95595 客户服务中心 691 3.60
专业管理(1) 2,101 10.93
行政支持及其他 731 3.80
总计 19,217 100.00
注:(1)专业管理具体包括计划财务、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内部审计、规划管理、信息科技、人力资源等。
(二)员工的社会保障情况
本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已为员工办理
了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等。本行执行各地住房管理部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地方政府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
予以缴纳。同时,本行还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等员工福利保障制度。
1、养老保障制度
(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本行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为员工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各地社会保障
部门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养老保险费。
(2)补充退休福利
本行对退休人员提供一定的退休补贴。
(3)企业年金
本行对符合条件职工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由本行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
年金计划供款,本行承担的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住房制度情况
本行员工均按当地政府规定参加当地住房公积金计划。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一定比
例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3、医疗制度情况
本行总行及各分(支)行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执行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招股意向书
97
并按照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保
险费。
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本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本行员工建立了补充医疗
保险制度,对员工发生的基本医保负担以外的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八、本行组织结构与管理架构
(一)本行组织结构
截至本行本次发行前,本行组织结构图如下:
注: (1)包括总行、31家一级分行、6家二级分行、445家支行和1家代表处(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
(2)参股公司为中国银联,控股公司为韶山光大村镇银行、光大金融租赁。
(二)本行总行管理架构
本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制定了相应议事规则。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机构及其职责情况
以及本行的总行管理架构图如下:
汇金公司 光大集团总公司光大控股其他股东
分支机构(1) 参控股公司(2)
59.82% 6.40% 5.26% 28.5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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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股东大会
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行长
风险管理委员会
创新委员会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阳光服务管理委员会
信贷审批委员会
科技战略委员会
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
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
短期融资券分销委员会
大额支出审批委员会
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
机构建设领导小组
同城网点建设管理委员会
零售产品销售管理委员会
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领导小组
保密委员会
国家安全(领导)小组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公司业务部
中小企业业务部
贸易金融部
投行业务部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同业机构部
零售业务部
信用卡中心
资金部
计划财务部
风险管理部
法律合规部
信贷审批部
资产保全部
审计部
信息科技部
电子银行部
运营管理部
战略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
办公室
监察保卫部
重点基建项目管理
办公室
巡视工作办公室
第一巡视工作组
北京分行
天津分行
石家庄分行
太原分行
沈阳分行
大连分行
长春分行
黑龙江分行
上海分行
南京分行
苏州分行
无锡分行
杭州分行
宁波分行
合肥分行
福州分行
厦门分行
济南分行
青岛分行
烟台分行
郑州分行
武汉分行
长沙分行
广州分行
深圳分行
南宁分行
海口分行
重庆分行
成都分行
昆明分行
西安分行
香港代表处
薪酬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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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行分支机构运营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除总行外,本行在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3个主
要经济城市设有482个分支机构,包括31家一级分行、6家二级分行和445家支行,并在
香港设有一家代表处。
本行十分重视网点的科学布局,在经济较为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
海地区的分支机构为288个,占本行分支机构总数的59.6%。近三年本行按地理区域划分
的境内机构数目如下表所示: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地区 境内机构
(个) 占比(%)
境内机构
(个)
占比
(%)
境内机构
(个)
占比
(%)
总行 1 0.21 1 0.23 1 0.25
长江三角洲 95 19.67 81 18.97 75 18.94
珠江三角洲 87 18.01 77 18.03 71 17.93
环渤海地区 106 21.95 93 21.78 85 21.46
中部地区 72 14.91 61 14.29 54 13.64
西部地区 60 12.42 54 12.65 50 12.63
东北地区 62 12.84 60 14.05 60 15.15
境内机构总数 483 100.00 427 100.00 396 100.00
2009年以来,本行加大在经济较为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
区的网点建设力度。2009年,本行合计新设57家分支机构,其中:1家一级分行,4
家二级分行,52家支行,其中在上述三个地区新设分支机构数量达到37家,占合计
新设分支机构总数的64.9%,其余20家新设分支机构中有16家均在其他地区经济较
为发达的省会城市,此外,撤消大连分行辖属1家同城支行,2009年净增56家分支
机构。
(四)本行控股企业
1、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批准,由本行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于2009年9月24日设立了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光大村镇银行
的住所为湖南省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4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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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持有韶
山光大村镇银行70%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韶山光大村镇银行于2009年10月28日
开始营业。
2、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本行与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
道交通建设公司共同出资,于2010年5月19日设立了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金融租赁的住所为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4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经
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一年(含)以上定期存款;接收承租人
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
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持有光大金融租赁90%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光大金
融租赁于2010年6月18日开始营业。
九、控股股东的承诺
本行的控股股东汇金公司已作出有关锁定股份的承诺。请参见本节“本行股本及股
东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情况-股东有关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行的控股股东汇金公司已向本行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招股意向书
101
第六节 本行业务
一、中国银行业概况
(一)中国银行业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5 年至2009 年,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年
复合增长率为16.5%,其中包含金融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9.1%。
虽然2008 年及2009 年受到自然灾害以及国际经济形势动荡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
有所放缓,但总体上仍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2009 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4.05 万亿
元,扣除通胀因素实际同比增长9.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575 元,同比增长7.9%。
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国际需求萎缩,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2.21 万亿美元,同比下
降13.9%。全年税收收入达到5.95 万亿元,同比增长9.8%,受到金融危机及自然灾害
影响,税收收入增速比上年下降7.2 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 元,扣
除通胀因素实际同比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 元,扣除通胀因素实际同比
增长8.5%。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中国按2009 年国内生产总值计为世界
第三大经济体。
下表列出了2005 年至2009 年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进出口总量数据。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05-2009
年复合增长率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184,937 216,314 265,810 314,045 340,507 16.5%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1) 14,185 16,500 20,169 23,708 25,575 15.9%
进出口总量(亿美元) 14,220 17,605 21,766 25,633 22,072 11.6%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注:(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常住人口。
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的财富创造积累和近年来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等的快速发展,
金融服务业实现了快速发展。银行业作为中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中国经
济发展,完善融资体系的作用显著。近年来,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抗风险能
力不断加强,资产质量稳步提升,同时,个人金融产品不断丰富,金融创新步伐加快,
银行业正在向更加合理的收入结构逐步转型。
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
款余额61.20 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42.56 万亿元。2005 年至2009 年,中国银行业
招股意向书
102
的本外币存款与贷款总额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9.5%和19.8%。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到2.40 万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3%。
下表列出中国银行业机构于截至所示日期的人民币及本外币的贷款和存款总额及
年复合增长率。
单位:亿元
2005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5-2009
年复合增长率
人民币贷款总额 194,690 225,285 261,691 303,395 399,685 19.7%
人民币存款总额 287,170 335,434 389,371 466,203 597,741 20.1%
本外币贷款总额 206,838 238,280 277,747 320,049 425,597 19.8%
本外币存款总额 300,209 348,016 401,051 478,444 612,006 19.5%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东部地区1是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地区,该地区银行业也实现较快发展。根
据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2009 年东部地区金融机构的本外币存贷款总额分别占全国金
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总额的60.2%和60.9%。
2008 年以来,国内实体经济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整体经济形势对中国银行
业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保持盈利能力、加强风险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积极应
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中国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以促
进国内经济的稳定增长。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人民币
贷款余额达到40.0 万亿元。2009 年,人民币贷款增加9.6 万亿元,同比多增5.5 万亿元。
(二)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
20 世纪70 年代末以前,中国银行业实行的是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银行体制。
此后,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银行业经历了重大变革,
人民银行所承担的一些商业银行职能逐步分离出来,专注于承担中央银行职能。中国工
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即现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前身)、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
成为独立的机构,分别承担城市工商业、建筑和基本建设、农业与农村以及外汇与贸易
存贷款业务,担当国有专业银行的职责。
20 世纪80 年代中后期,新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纷纷成立,少数新成立的
商业银行获准成为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另外一些只获准在区域市场经营业务。
1 根据人民银行统计口径,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及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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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1994 年成立三家国有
独资政策性银行,承接了国有专业银行的大部分政策性贷款职能;1995 年,颁布了《中
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界定了中央银行的职能和商业银行
的业务范围。光大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成立,城市信用社大规模合并组建为区域
性城市商业银行。
20 世纪90 年代后期,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过热带来的后果,中国政府
采取多项措施改善银行的资产质量,充实银行的资本,其中包括:1998 年财政部发行
特别国债并以股本形式向大型商业银行注资2,700 亿元;1999 年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
收购大型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的不良贷款。
进入21 世纪,中国为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要求和新挑战,一方面加快了金
融立法工作,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同时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另一方面,国家加快对主要商业银行的重组步伐,设立汇金公司代表国家
行使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责任,陆续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
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本行注入外汇资本,剥离不良资产,推动商业银行在境内外
资本市场发行上市,大大增强了银行的资本实力,改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其市场竞
争能力。
2005 年以来,国家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推
进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商业银行入股信托公司,
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商业银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等。光大集团总公司成为首家由国
家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业逐步进入综合化经营的新纪元。
(三)中国银行业现状
中国银行业由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组
成。
下表列出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各类机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相应占比情况。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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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大型商业银行 400,890 50.9 379,026 51.0
股份制商业银行 117,850 15.0 112,215 15.1
城市商业银行 56,800 7.2 53,213 7.2
其他类金融机构(1) 212,151 26.9 198,895 26.8
合计 787,691 100.0 743,349 100.0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
注:(1)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
社、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1、大型商业银行
在中国商业银行体系中,大型商业银行占有重要地位,是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
重要融资来源。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占全国银行业
资产总额的50.9%。
2、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中国境内有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银行获准在全国
范围内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资产总额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15.0%。
下表列出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存款总额、贷款
总额及境内分支机构数量情况。
单位:亿元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
境内分支机构
(个) 资产总额 存款总额 贷款总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8 20,679 16,081 11,85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5 16,227 12,953 9,28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6 17,750 13,419 10,65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3 14,264 11,279 8,83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4 13,322 9,009 7,0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3 11,977 8,077 6,49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 8,455 5,817 4,302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8 6,665 5,439 3,809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1 5,878 4,546 3,595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 2,138 1,387 9,37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 1,634 1,211 874
招股意向书
105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
境内分支机构
(个) 资产总额 存款总额 贷款总额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 41 1,175 1,016 697
合计(2) 4,690 120,164 90,234 76,789
资料来源:银行年报和网站。
注:(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数为截至2010年3月31日数据;
(2)总资产合计数为上述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年报或公司网站披露的总资产数据加总数,与银监会公布的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资产数据略有差异。
3、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通常在获得经营许可的地域范围内经营各类商业银行业务。目前,已
有数家城市商业银行获准在所在地以外的区域跨区经营,并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发行A 股并上市。城市商业银
行的资本实力大幅增强,资产质量不断提高。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全国共有143
家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7.2%。
4、其他类金融机构
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其他类金融机构共包括政策性银行2 家及国家开发银行,农村商业银行43
家,农村合作银行196 家,城市信用社11 家,农村信用社3,056 家,邮政储蓄银行1
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37 家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
行金融机构174 家。2006 年12 月31 日,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中国
邮政储汇局的基础改制设立。2008 年3 月,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改革方案获批,2008
年12 月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其他类金融机构的
资产总额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26.9%。
(四)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1、规模和效益快速增长
2003 年以来,中国银行业规模和效益快速增长。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中国银
行业总资产规模达到78.77 万亿元,2005 年至2009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4%,2009 年
税后利润达到6,684 亿元。作为代表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中国银行业,伴随着国民经济
的健康快速发展实现良好增长。
招股意向书
106
下表列示了2005 年至2009 年,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及盈利情况。
单位:亿元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05-2009
年复合增长率
总资产 374,697 439,500 525,983 623,876 787,691 20.4%
所有者权益 16,627 22,394 30,307 37,861 44,342 27.8%
贷款总额 206,838 238,280 277,747 320,129 425,597 19.8%
存款总额 300,209 348,016 401,051 478,444 612,006 19.5%
税后利润 N.A. N.A. 4,467 5,834 6,684 N.A.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
2、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地位日益加强
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改进经营机制,优化业务流程,
强化风险管理,增强资本实力,实现了综合竞争力的不断提升。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区
域主要在沿江、沿海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并不断拓展营业网点和服务领域。近年来,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总资产规模占行业比重从2005 年的11.9%上升
到2009 年的15.0%。下表列示了2005 年至2009 年主要银行业机构资产规模占比情况。
机构类型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大型商业银行 56.1% 55.2% 53.2% 51.0% 50.9%
股份制商业银行 11.9% 12.4% 13.8% 14.1% 15.0%
城市商业银行 5.4% 5.9% 6.4% 6.6% 7.2%
其他 26.6% 26.6% 26.6% 28.3% 26.9%
合计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
目前,中国银行业中大型商业银行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对于大
型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灵活,管理半径短,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反应较快,产品创新开
发周期短,服务质量和效率较高。相对于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国性分销
网络、资本规模、多元化的产品服务以及先进的信息系统方面有较大优势。
3、资产质量及抗风险能力大幅提升
2004 年以前,中国银行业因历史原因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对银行业的持续健康
发展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为解决不良贷款的历史包袱问题,90 年代后期开始,中国
政府先后采用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发行特别国债注资核销坏账、市场化处置
等方式解决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问题。2003 年以来,随着国家稳步推进银行业重组
改革,主要商业银行加快财务重组步伐,核销不良贷款;此外,监管机构推出了强化风
招股意向书
107
险管理、信贷投放和内部控制的一系列监管指引,并借鉴国际标准推行更为完善的贷款
五级分类制度,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全部商业
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4,973 亿元,不良贷款率由2005 年12 月31 日的8.61%下降
至2009 年12 月31 日的1.58%,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率由2005 年12 月31 日的4.22%
下降到2009 年12 月31 日的0.95%,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全部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达到155.0%,比年初提高38.6 个百
分点。
4、资本实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主要商业银行纷纷通过国家注资、财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境内外发
行上市、发行次级债券、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等多种方式补充银行资本金,加强资本基础。
同时,银监会积极推动建立资本约束和管理机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1.4%,超过国际平均水平。
5、综合经营拓展新的盈利来源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多元化,各商业银行为加速新业务的拓展,适应客
户服务需求特点的变化,加快了综合化经营试点的步伐。2006 年,银监会发布《商业
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为全面开展金融创新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近年来,监管机构
先后出台监管规定,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开办金融租赁业务、开展银行信
托业务等试点,并允许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融资券承销、中期票
据承销等综合经营业务,鼓励商业银行拓宽经营领域,推进产品创新。
2006 年起,商业银行开始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商业银行
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8 家,基金产品从2007 年底的30 只增至46 只,以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管理规模2,332 亿元,市场份额从2007 年底的6.9%增至12.4%。
2007 年银监会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试点设立金融租
赁公司。2008 年,经银监会批准,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开业。连同此前开业的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银金
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国务院同意的5 家商业银行试点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全部开
业。
2008 年银监会印发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指引》、《银行与信托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8
合作业务指引》引导综合经营业务规范发展。2008 年,银监会批准了7 家境内外机构
投资者入股信托公司。
2009 年7 月,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印发《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启动
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地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已有包括
中国银行、北京银行、成都银行及捷克PPF 集团在内的3 家国内商业银行和1 家境外
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2009 年11 月,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在2008
年银监会与保监会签署的《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基
础上,进一步推进了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深层次合作。
6、个人金融产品需求迅速增加
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
模式的转化,居民对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消费金融及个人理财产品成为
银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
5.5 万亿元,同比增加1.8 万亿元。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国内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
达557 只,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为26,761 亿元。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98 家商业银
行个人理财产品存续数量共计5,728 款,账面余额9,744 亿元,业务规模平稳增长,收
益结构保持稳定。
(1)个人贷款
根据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
余额5.5 万亿元,占全国人民币贷款总额的13.8%。2005 年至2009 年,全部金融机构
人民币消费贷款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5.7%。
个人贷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住房按揭贷款。自中国政府于80 年代推行住房体制
改革以来,个人拥有住房数量不断增加,带动住房按揭贷款持续增长。2009 年,人民
币消费贷款余额合计新增1.8 万亿元,其中75%左右为个人住房贷款。
(2)理财服务
近年来,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金融产品需求持续增长,对个人
贷款产品以及非利息收入业务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这为银行的零售及个人银行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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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下表列出所示期间中国个人收入的主要指标
数据和各自的年复合增长率,以及历年基金规模数据: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05-2009
年复合增长率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0,493 11,759 13,786 15,781 17,175 13.1%
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3,255 3,587 4,140 4,761 5,153 12.2%
基金数量(只) 204 307 346 439 557 28.5%.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
除大众理财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以外,相对较富裕的人士对全面及个性化的理财顾
问服务的需求也有所增加。为满足这些需求,不少国内商业银行推出了贵宾理财服务,
一般包括提供个人理财咨询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也在不
断推出多元化理财产品,为银行创造了丰厚的回报。2009 年,98 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产品存续数量共计5,728 款,账面余额9,744 亿元。
(3)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中国个人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近年来,随着银行卡功能不断拓
展,应用领域不断扩大,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发展,银行卡交易成功率提高,支付网络
安全稳定运行能力增强,并伴随着居民支付习惯的改变,中国借记卡、信用卡发卡量和
交易额快速增长,带动银行业手续费收入高速增长。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银行卡
发卡量达到20.3 亿张,同比增长14.0%,交易金额162.8 万亿元,同比增长46.3%。
7、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为提高中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
伐不断加快。2006 年12 月,中国政府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
制,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分行可申请转制为法人银行,经营全面外汇和人民币业务。截
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有46 个国家和地区的194 家银行在华设立了229 家代表处。13
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33 家外商独资银行、2 家合资银行和2 家外商独资财务
公司,另有24 个国家和地区的71 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95 家分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
务的外国银行分行49 家、外资法人银行32 家,获准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外资
银行机构54 家。
同时,境内银行机构也积极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从1996 年本行引进亚洲开发银
行开始,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我国共有31 家中资商业银行合计引进投资总额330
招股意向书
110
亿美元。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进入,增强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促进了公司
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了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与国际的逐步接轨。
银行业的全面开放也为中资银行“走出去”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商业银行加快了
海外发展步伐。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5 家大型商业银行在亚洲、欧洲、美洲、非
洲和大洋洲共设有86 家一级境外营业性机构,收购(或)参股5 家境外机构,业务范
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领域。5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境外设
立分行、代表处或开展境外收购。随着越来越多的中资银行“走出去”,中国银行业在
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和地位不断提升。
8、银行业监管环境不断完善
近年来,国内银行业监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为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并促进市场的
有序竞争,银监会和其他监管机构颁布的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公司治理。银监会要求银行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三会的职能,建立独
立内部稽核职能,加强对董事监事履职的监管;
加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银监会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与措施,
加强监督商业银行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同时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
风险的管理,强化内部控制职能,建立前中后台分离、运营集中的架构,实现有效的管
理与监控;
加强资本管理。银监会2004 年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并于
2007 年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银行遵守该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商业银行需要为风
险资产建立一般准备。2009 年7 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新资本协议修订稿,进一步加
强对银行资本的监管,银监会相应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等资本
管理的相关指引。2009 年10 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
知》,引导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监管要求等制定相应资本管理规划,并要求商业银
行建立动态的资本补充机制。
(五)影响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因素
1、中国整体经济环境
2008 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2009 年,得益于
招股意向书
111
宏观经济政策的积极影响,中国国民经济企稳向好、经济增长持续回升,工业生产增长
强劲、企业利润状况不断改善,国内需求稳定增长、国外需求逐步改善,就业形势保持
平稳。
2010 年,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从中长期来看,
中国经济成长面临的有利条件多于不利因素。中国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
化率从2005 年的43.0%上升至2009 年的46.6%。大量人口向城市迁徙与聚居,将形成
巨大的消费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国际化水平日益提升,2005 年至2009 年,进出口总
额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1.6%,外贸总额的平稳增长、外商投资资金的流入以及更多的中
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将为银行业提供更广泛的金融服务带来机遇。体制转型释放的增长
动力,城市化、人口红利、消费结构升级及国际化水平提升带来的增长潜力,都将有利
于保持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增长。
综上,虽然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增长形成了一定压力,目前经济运行中
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但总体上看,我国市场空间广阔,增长潜力较大,经济发展的长
期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发展的优势没有改变。加之宏观经济刺激政策逐步发挥效应,国
民经济可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也将为银行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环境和机遇。
2、金融市场化和全球化程度
中央银行调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方式与手段逐步市场化,汇率体制改革进一步深
化,中国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程度加深,均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民银行稳步推进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先后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
券市场利率、外币贷款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并放开了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
下限。2007 年初,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SHIBOR 正式运行,以SHIBOR
为基准的市场利率体系逐步形成。近年来人民银行更多的利用市场化的利率政策工具进
行市场调控,包括自2004 年10 月至2007 年12 月期间先后连续9 次提高存贷款基准利
率。随后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自2008 年9 月至2008 年底连续5 次大幅降低存贷
款基准利率,并根据调控需要多次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利率市场化和利率工具的
使用既使商业银行产品定价时更具弹性,也加大了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难度。
外汇市场方面,自2005 年7 月21 日起,中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
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渐增强,汇率参照基准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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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丰富。远期结售汇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并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和询价交易方式。自
2007 年5 月21 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浮动幅度扩大至0.5%。
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2010 年6 月19 日,央行决定进一步推
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随着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国内商业银行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积极
参与国际化竞争。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也加强了国内银行与国外金融机构的紧密联系,
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加快,中国银行业受到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也随之加大。
在2007 年以来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商业银行的部分海外金融产品投资也遭受
了一定损失。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也相应提高了对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要
求。
3、市场竞争态势
随着银行资本实力大大增强,业务转型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提高,国内银行业竞争
日趋激烈。大型商业银行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广泛的网点渠道和全面的产品服务,保
持较强竞争优势。股份制商业银行凭借机制和产品创新,依托强大的信息技术优势,大
幅提高电子银行服务能力,业务快速增长,特别是在中高端客户和中间业务收入领域增
长迅猛。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提高,从2006 年12 月起取消了对外资银行地域、客
户群和经营执照的相关限制,外资银行纷纷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开展针对中高端客户的
投资理财和跨国机构的贸易融资、结算等高端金融产品服务,将对主要商业银行形成一
定竞争压力。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凭借着一级法人的体制优势和地缘优势,通过补
充资本、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差异化经营等方式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邮政储蓄银行
和完成商业化改革后的政策性银行将凭借各自的优势争夺主要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和
信贷资源,未来国内银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
4、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拓宽,直接融资市场的快速
发展,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机遇和挑战。
中国已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产品种类不断丰富,
参与主体和融资规模不断扩大。2009 年,国内非金融机构部门融资总量达到13.07 万亿
元,其中股票、债券、国债等直接融资规模为2.55 万亿元,占非金融企业融资总额的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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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5、金融创新的步伐
随着客户需求的增长及金融管制的放松,资本市场、货币信贷、外汇市场、金融衍
生品市场之间的相互联系会更紧密。在国家鼓励支持下,综合经营试点将稳步推进,商
业银行积极涉足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年金管理业务等资本市
场业务,降低对存贷款业务的依赖。银行和保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在保险产品的开发和
销售等方面合作,银行业独立开展保险业务也迈出重要步伐。
(六)本行面临的竞争状况
本行面临着来自国内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本行目前的竞争对手包括
大型商业银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由于
在整体规模、市场及客户细分等方面与大型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存在差异,本行的
主要竞争对手为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本行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产品、品牌认
知度、客户基础、销售渠道、价格、服务质量以及信息科技等领域。
本行是国内唯一由国家注资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拥有强大的股东背景及独具
优势的光大综合金融平台,明确清晰的发展战略及良好的公司治理,审慎高效的风险管
理,同业领先、成效卓著的创新能力,稳健的财务状况和日益显现的高增长潜力,科学
布局的全国性营销网络及多样化的服务渠道,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团队及高素质的员工
队伍以及不断提升的社会责任意识。(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本行业务-业务经
营情况-本行的竞争优势”)。本行的市场份额不断提高,2007 年至2009 年,本行资产
总额占全国银行业的比重由1.41%提高至1.52%。
二、监管体系
(一)境内银行业的监管
1、境内银行业的监管架构
银行业在中国受到严格的监管,主要监管机构包括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2003
年4月之前,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成立,成
为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并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大部分银行业监管职能;中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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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民银行则保留了中央银行的职能。
(1)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监会是中国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
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
以及受其监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特
定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相关法规,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金
融机构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制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规
章、规则;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核银行业及金融
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风
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
流动性等方面的审慎运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
和非现场监管;对违反适用银行法规规定的行为采取纠正和惩罚措施,包括责令暂停及
关闭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的业务;审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的资格;编制及出版中国银
行业的统计数据和报表等。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一般包括对银行运营场所的检查,要求银行
工作人员进行说明,对与银行运营或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要求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
层进行说明,以及审查银行保存的文件和资料。中国银监会也通过审阅商业银行定期提
交的财务报告及其他报告的方式进行非现场监管。如果银行未能遵守有关规定,中国银
监会有权采取纠正和惩罚措施,其中包括罚款、暂停若干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分
配及资产转让,以及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如果某家银行机构发生了信用危机,中国
银监会可能对其实行接管,或者安排该机构重组。有些情况下,如情节特别严重或商业
银行逾期未按中国银监会要求改正的,中国银监会可能会责令该机构停业,或者吊销其
金融许可证。
(2)中国人民银行
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及维持金融市场稳
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颁布和执行
履行其职责必要的命令和规章;通过确定基准利率、确定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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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向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办理贴现及进行公开市场业务;监督管理
境内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持有、管理、运营中国的外汇储备和黄金
储备;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
洗钱的资金监测;经理国库;维护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搜集金融业的数据,进
行数据分析并作出预测;监督信用信息搜集和评级行业,推动全国信用系统的建立等。
(3)其他监管机构
除了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还受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
理,主要包括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审计署等。
2、境内银行业的监管内容
境内银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产品和服务定
价、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等方面。
(1)市场准入,包括商业银行设立的标准和其他要求、业务范围的确定、金融许
可证的发放、分支机构的设立、经营事项变更的批准、股权及股东的限制等。
(2)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包括对贷款业务、外汇业务、个人理财、证券及资
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自营性投资和衍生产品的
管理等。
(3)产品和服务定价,包括贷款和存款利率、手续费及佣金产品服务定价等。
(4)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及超额存款准备金、对资本充足情
况的监管、贷款损失的分类、计提和核销、流动性及其他经营比率等。
(5)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反
洗钱、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评级等。
(6)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包括外资银行在境内的设立、运营,外资
金融机构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投资等。
3、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
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为巴塞尔协议I)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
于1988年制订,是一套银行资本衡量系统,实施最低资本标准为8%的信用风险衡量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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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自1998年起,巴塞尔委员会开始组织对巴塞尔协议I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4年6月
26日正式发布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或称为巴塞尔协议II)取代巴塞尔协议I。巴塞尔协议
II保留巴塞尔协议I的核心内容,包括要求银行维持最少相当于风险加权资产8%的总资
本的一般规定,但相较于巴塞尔协议I有两大改进:一是在结构上确立了“三大支柱”的
框架,即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第二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第三支柱“信息
披露”;二是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做出重大修订,采用了由简单到复杂的多种方法
来计算资本要求。
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2月23日颁布并于2007年7月3日修订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管理办法》,该办法是以巴塞尔协议I为制订基准,并已在若干方面参考巴塞尔协议II,
包括在总体结构上借鉴了三大支柱的框架。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
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要求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
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
协议。为推动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工作,确保2010年底新资本协议如期实施,2008年9
月1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一批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的通知》,制定
了第一批5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2009年3月,中国正式加入了巴塞尔银行监督委
员会,并将全面参与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以利于提升中国银行业的监管技术和监
管水平。2009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新资本协议框架完善意见》等文件,为使
我国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规制体现国际监管规则修改的最新要求,银监会相应对《商业
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等七个监管文件进行了修改,并于2009年8月至9月间向
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国银监会相继发布了《商业银行
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2011年1月1日施行)、《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
引》(2009年12月1日施行)、《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2010年1月1日施
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2010年1月1日施行)和《商业银行资产
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2010年1月1日施行)等5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
指引,其中《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还适用于暂不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
他商业银行。
4、境内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与行业规章两大部分。
(1)基本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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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
(2)行业规章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等
方面。行业管理方面的规章主要有:《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金融许
可证管理办法》、《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境外金融机构投资
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金融企业财务
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通知》、《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
公司治理方面的规章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股份制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
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业务操作方面的规章主要有:《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金融
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
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
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
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
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
风险防范方面的规章主要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
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
引》、《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金融
机构反洗钱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商业
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核心指标
(试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
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规章主要有《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
(二)近年监管部门对本行的监管审查
本行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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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汇管理局、国家审计署以及其在各地的派出机构的审查
和检查。这些审查、检查和审计曾发现本行的不足之处,本行曾为此受到处罚。尽管这
些调查结果和处罚均没有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本
行已采取行动改善所发现的不足之处。本行的境外代表处受其在各地司法辖区的当地法
律和法规以及法定机关的监管检查。
1、中国银监会对本行的年度检查
中国银监会对本行进行年度检查,包括实地检查本行的总行及分行。根据这些检查,
中国银监会每年出具有关本行的检查报告,其中包括相关的检查结果及改进建议。中国
银监会在其对本行2009年度的检查报告中指出:本行2009年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内部控
制能力有所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包括:及时完成引资工作;资产质量进一步
改善;总行对分行的风险管理和业务营销管控力度加强;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建设
取得新进展等。但中国银监会同时指出,本行在公司治理机制、风险控制方面存在若干
问题并提出下列整改意见,主要包括: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审慎性和
科学性;合理制定年度经营计划,科学控制规模扩张速度;加快上市步伐,尽快建立有
效的资本补充渠道;加强经济形势和政策研究,严控信贷风险;加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的风险监测与管理,严防集中度风险;合理配置资源,有效监测、控制流动性风险。
根据银监会对本行的监管意见,本行采用了如下的改进措施:
主要整改意见 本行采取的主要措施
· 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提高董
事会决策的审慎性和科学性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分设,调整其组
成人员;加强董事会的自身建设,聘请董事会外
部法律顾问,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
强与董事的沟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
支持,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审慎性和独立董
事决策的独立性
· 合理制定年度经营计划,科
学控制规模扩张速度
· 按照外部监管及内部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合理
确定全行存贷款业务计划;强化资本管理,严格
实行资本约束政策,继续执行资本收费制度;加
强信贷投放计划与过程管理,做好规模控制
· 加快上市步伐,尽快建立有
效的资本补充渠道
· 通过积极推进上市工作、提高利润水平等途径补
充核心资本;积极准备发行混合资本债以补充附
属资本;加强风险资产的控制和管理
· 加强经济形势和政策研究,
严控信贷风险
· 加强信贷业务分析和监控,强化信用风险管理;
加强宏观经济走向和行业企业运行动态分析,强
化房地产相关贷款的风险管理;加强信用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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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识别和管理,完善催收体系,加大核销力度
· 加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
险监测与管理,严防集中度
风险
· 加大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排查力度,开展
风险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加
强政策传导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严格
政府融资平台新增授信项目准入标准,强化授信
全流程管理
· 合理配置资源,有效监测、
控制流动性风险
· 加强流动性风险监测与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适
当控制中长期贷款比例,防范流动性风险
2、国家审计署对本行的审计
国家审计署不时对一些国有企业(包括本行)进行审计。国家审计署最近一次于2007
年对本行总行及总行营业部、上海、深圳等27家分行或直属支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
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07年12月24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审金报[2007]119号)。在
审计过程中,国家审计署指出:本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经营效
益有所提高,结构调整取得成效;不断拓展经营空间,部分业务具有市场优势。同时,
国家审计署发现本行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和薄弱环节,其中违规发放贷款、使用虚假发
票报账、账外存放资金、虚增业务规模等问题较为突出。
针对国家审计署检查指出的问题,本行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将各阶段的整改
成果向国家审计署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包括:针对信贷业务违规问题,加强信贷业
务管理,及时结清问题业务并采取多种措施清收不良资产,重检或修订相关业务管理办
法,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流程,本行信贷资产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资产质量继续提高;
针对财务违规问题,严肃财务纪律,追缴账外存放资金,加强费用管理,包括加强费用
预算管理、实施集中定点采购及统一支付制度、修订费用管理办法、推行集中报账制度
和组织虚假发票鉴别知识培训等,本行营业费用得到有效控制,费用产出效率进一步提
高;针对虚增业务规模问题,加强监控和问责,按月对存款的变动趋势和特点进行深入
分析,不定期对全行存款真实性问题以专题形式进行专项抽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
一步完善考核制度,保证业务合规开展。
3、本行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2007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期间,本行及分支机构因违反国内监管规定
而被国内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
外汇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处罚共计34 宗,涉及共
计2,779,146 元罚没款,已缴金额为2,779,146 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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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给予个别机构的处罚6 宗,处罚金额共计1,739,896
元,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关联交易、违规办理票据业务、风险资产计算、信贷规模管
理等;
(2)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给予个别机构的处罚16 宗,处罚金额共计619,000 元,
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漏报可疑交易、违反结算规定、违反反洗钱规定等;
(3)外汇管理局派出机构给予个别机构的处罚6 宗,处罚金额共计315,000 元,
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违反外汇业务规定等;
(4)审计署给予个别机构的处罚1 宗,处罚金额共计30,000 元,主要涉及的处罚
事由为财务违规等;
(5)财政部派出机构给予个别机构的处罚1 宗,处罚金额共计30,000 元,主要涉
及的处罚事由为资产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违规;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给予个别机构的处罚2 宗,处罚金额共计40,250
元,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发布违法广告;
(7)其他机关(包括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局)给予个别机构的处罚2 宗,处罚
金额共计5,000 元,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等。
此外,2007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期间,本行及分支机构存在金额为
219,042 元(含滞纳金)的税务处罚,前述处罚所涉及罚款均已足额补缴。
针对上述问题,本行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针对关联交易问题,通过财务
重组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的关联交易,同时压缩关联方授信余额,加强关联交易授权管理;
针对违规办理票据业务问题,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进一步规范票据业务查询
查复环节的操作问题,加强对票据业务垫款的清收;针对风险资产计算问题,完善会计
核算,明确和细化风险资产统计标准,完善风险资产管理流程,确立风险资产的条线管
理体系,加强风险资产统计工作管理,做好业务培训和系统开发工作;针对信贷规模管
理问题,加强贯彻监管机构的贷款规模控制和指标约束,停止通过理财产品转出行内贷
款;针对反洗钱违规问题,建立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报送系统,进一步制定了反
洗钱的相关制度,并分层次、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反洗钱方面的培训,强化反洗钱意识;
针对结算违规问题,对公业务集中分行处理,修订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分(支)
行会计结算业务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柜台操作风险;针对外汇业务违规问题,认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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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外汇业务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遵守外汇业务规章制度的
自觉性,加大督促检查和对违规操作人员的处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和防范风险;针
对财务违规问题,严肃财务纪律,追缴账外存放资金,加强财务管理,费用产出效率进
一步提高;规范理财产品的宣传和营销,改进理财产品的宣传材料和说明书;施工前及
时办理消防审核;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内控执行情况的监测和检查,持续开展合规教
育活动等。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本行整体经营情况进一步改善,业务稳步发展,盈利能力提高,
资产质量持续改善,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项创新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产品品牌
和业务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本行与光大集团总公司历史遗留的关联交易得到彻底解
决,资本实力加强,公司治理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本行经营范围及特许经营情况
(一)本行的经营范围
经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本行经营范围是:吸收公
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
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特许经营情况
本行总行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近三年新增业务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必要
的批准或备案。
本行及境内分支机构获得的业务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许可证
本行总行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7H111000001)。
本行下属所有分支机构均已取得中国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2、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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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
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外汇管
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商
业银行开办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需经外汇管理局及(或)人民银行批准。本
行已取得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的批准。
3、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除本行2009 年新设立的无锡分行尚未开展保险兼业代理
业务外,本行其他30 家一级分行已取得批准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四、业务经营情况
本行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本行
总部设在北京,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在中国内地设有483 家分支机构(含总
行)。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资产总额为11,977 亿元,贷款总额为6,490 亿元,
存款总额为8,077 亿元,股东权益总额481 亿元。按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
计算,本行是中国第六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行在诸多领域位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是:
1、国内率先开办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发行量约6,351亿元,理财业
务规模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
2、国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领先的承销商。自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业务推出
以来,本行率先取得主承销商资格,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累计发行家数和
发行金额均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一;
3、国内最大的个人工程机械按揭贷款银行;
4、国内基金代理销售位居前列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累计代理销售320只;
5、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代理中央财政直接支付、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中央
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三项业务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6、国内银行间市场的活跃交易者。2009年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量、现券交易量及
远期合约交易量均排名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二;2008年,债券自营投资收益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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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股份制商业银行首位;
7、国内网上担保支付关税金额领先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8、国内企业年金服务客户数量领先的银行;
9、国内唯一一家连续9年荣获美国JP摩根-大通银行颁发的“清算质量认证奖”的银
行。
(一)本行的竞争优势
1、强大的股东背景及独具优势的光大综合金融平台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向本行注资200 亿元后,成为本行的控股股东,
目前直接持有本次发行前本行总股本的59.82%。汇金公司根据国家授权,对国有重点
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
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本行目前是唯一一家由国家注资并
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强大的股东背景使得本行的整体形象和市场地位大大提升。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是本行的主要股东。作为首家由国家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
光大集团总公司目前已逐步形成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租赁及资产管理并立的经营
格局,通过业务协同提供品种丰富的金融服务。本行与光大集团总公司旗下企业广泛展
开交叉销售、渠道共享、客户推荐等多层次合作,为本行拓展收入来源和提升品牌形象
提供了有力支持。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强大的国家信用背景以及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独具
优势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将有助于提升本行的市场形象和地位、应对市场危机和挑战、
拓展交叉销售机会,从而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力。
2、明确清晰的发展战略及良好的公司治理
本行的发展愿景是成为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 年以
来,国内经济在经历金融危机冲击之后将步入稳健发展的新时期,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
展将在前几年激烈竞争形成了新格局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面对内外情况和形势的变化,
本行已将加快发展作为保证近期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手段,提出做大做强公司业务、重
点发展零售业务、加快培育中间业务的均衡发展思路。
自成立以来,本行致力于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本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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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商业银行之一。近年来,
本行持续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建立了由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
成的治理架构及议事制度,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的相
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本行董事会下设六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战略、审计、风险管
理、薪酬、提名以及关联交易控制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为了增强董事
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本行聘任了五名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并出任各专门委
员会的委员。
本行相信,得益于明确清晰的发展战略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本行将实现更好更快的
发展,不断回馈股东和社会。
3、审慎高效的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推进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本行秉承“银行通过
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创造价值”的文化理念,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核心精神为导向并成为
国内首批自愿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商业银行。本行不断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实践经
验,围绕着信用风险垂直化管理、市场风险集中化管理、操作和合规风险层次化管理的
基本理念,从文化、组织架构、流程、政策和技术等方面不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
设,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此外,本行还构建了审计、合规、监保、巡视“四位一体”
的监督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工作互动、人员互补,打造具有光大特色的风
险监督管理体系。
在风险管理理念方面,本行一直坚持结合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选择最为符合自身
发展特点的风险管理理念。2006 年至2008 年,本行以“防御型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
致力于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贷款,压缩存量不良贷款。2009 年以来,本行根据国内外宏
观经济形势逐步向好以及本行经营情况不断改善的趋势,适时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并为
下一步实施由“防御型风险管理”逐步转向“主动型风险管理”,推行积极稳妥的风险
管理政策,不断增强风险管理的核心竞争力奠定良好基础。在风险管理机制方面,本行
不断优化风险管理流程,灵活运用客户准入、风险缓释、风险预警、限额管理、风险转
移、压力测试以及经济资本等工具,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与计量、监测和控制,
同时结合对于行业、区域、客户及产品的深入研究,制定并明确本行风险偏好及资产配
置策略,实现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有机结合。在风险管理成效方面,本行风险管理能
力持续提升,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新增授信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2007 年至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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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保持了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持续“双降”的趋势,同时拨备覆盖率大幅提升。
特别是,本行2005 年后新增公司客户贷款质量良好,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这些新
增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38%。
本行将通过不断强化风险理念,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等方式持续改善本行资产质量,
提升风险定价等核心竞争力,依靠强大的综合风险管理能力提升股东价值。
4、同业领先、成效卓著的创新能力
本行始终坚持“创新为先”的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在组织架构、管理体制、服务
体系、营销策略、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多方面鼓励创新实践,力求通过改革创新不断
提升本行的综合竞争力。本行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企业年金、衍生产品等创新业务
领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2006 年至2008 年连续三年蝉联新浪网评选的“年度最具创新
银行”殊荣。
在公司银行业务方面,本行在全国银行业率先推出“一柜通”企业结算服务,成为
国内首家实现“无在途时间”结算的银行;本行是国内首批取得主承销资格,并在该业
务领域保持领先的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承销商;本行是首批获得企业年金托管人和账
户管理人两项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本行还是国内较早开创供应链融资和全程通汽车
金融服务等特色产品的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方面,本行开发了多项国内首创的个人理
财产品,包括第一支人民币理财产品,第一支人民币结构化理财产品,第一支信用关联
理财产品,第一支信托理财产品,第一支内嵌A 股股票期权的结构化理财产品等,受
到客户广泛欢迎。本行是上海黄金交易所首批金融类会员单位,成为国内首家“个人黄
金定时定额投资业务”试点银行。在个人信贷业务方面,本行先后在国内率先推出固定
利率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工程机械按揭贷款,成为业内的领先者。在资金业务领域,本
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活跃交易商。2009 年,本行建立了“中央对手方”机制,初步
形成行内金融市场,打通资金、票据和同业等市场业务,实现集约管理和套利操作,提
升了本行把握市场机会、有效进行全行资金配置的能力,更好地平衡了资金流动性、安
全性和收益性,提高了本行资金管理效率。
本行在创新能力方面的领先优势为本行实现业务收入多元化,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提高核心竞争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5、稳健的财务状况和日益显现的高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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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实施财务重组并贯彻发展战略,本行的财务状况逐步趋于稳健,具体
表现在:
资产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资产总额、存款总额和贷款总
额分别为11,977 亿元、8,077 亿元和6,490 亿元,较2008 年12 月31 日的余额分别增加
40.6%、29.1%和38.5%。
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本行高度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本行2009 年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为31.57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从2007 年的5.9%上升至13.0%。在零售业务拓
展方面,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个人存款总额和个人贷款总额分别为1,320 亿
元(未包含个人结构性存款)和1,418 亿元,占本行存款总额及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从
2007 年的11.4%和17.2%上升至16.3%和21.9%。
盈利水平不断提高:2007 年至2009 年,本行的净利润由50.39 亿元增长至76.4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3.2%。
资产质量明显改善:2007 年至2009 年,本行不良贷款率由4.49%大幅下降至1.25%,
不良贷款余额由187.47 亿元下降至81.23 亿元,同时拨备覆盖率由91.64%大幅提升至
194.08%,资产质量明显改善。
资本实力显著提升:在业务发展的同时,本行积极拓展外部融资渠道,促使资本充
足水平持续提高。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6.84%和10.39%,资本实力显著提升。
稳健的财务状况为本行下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金融危机的负面影
响正逐步消除,国内外宏观经济持续好转,中国银行业正步入稳步发展和盈利增长的新
时期,本行面临良好发展机遇。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本行的市场形象和行业地位将得
到提升,在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指引下,本行业务高增长的潜力将得以充分发挥,从而
为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6、科学布局的全国性营销网络及多样化的服务渠道
本行的营销网络覆盖全国的主要地区,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共有483 个
分支机构(含总行)。本行十分重视网点的科学布局,在经济较为发达的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省会城市及直辖市的分支机构为453 个,占本行机构总数的
93.8%。2009 年以来,本行进一步加大在经济较为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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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地区、省会城市及直辖市的网点建设力度。2009 年,本行合计新设57 家分支机构,
其中53 家新设分支机构集中于上述地区。同时,本行还拥有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
手机银行、电子支付、自助银行在内的多样化电子化服务渠道,作为营业网点服务的重
要补充。未来,本行将继续加强各类服务渠道的建设力度,以支持本行的业务发展。
7、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团队及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本行的高级管理团队在中国银行业及金融界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主要高管人员均
有超过20 年的金融业管理经验。本行董事长唐双宁先生在金融领域曾担任多个重要领
导职务,曾任银监会副主席,并在中国人民银行担任过多项重要职务;本行副董事长罗
哲夫先生曾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担任过多项重要职务;本行执行董事、行长
郭友先生曾在光大集团总公司、光大控股、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担任过多项
重要职务。本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是具有政府、财政和金融业资深背景的领导、专家、
学者,他们对本行的长期发展可提供巨大的支持和帮助。
本行拥有一支年富力强、教育水平较高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员工约占员工总数的96.8%,其中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员工约占10.5%,在国内银行
中名列前茅。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共有648 人拥有高级职称,共有876 人次
获得金融理财师(AFP)、国际金融理财师(CFP)及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认证资格。同
时,本行大力提倡重视业绩表现的公司文化,深化员工激励约束机制,致力于吸引和留
住优秀员工。
本行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对本行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起
到了非常关键的推动作用。
8、不断提升的社会责任意识
本行不断提升社会责任意识,致力于全方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本行在合理配置金
融资源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积极拓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参与“大地之爱?母亲水窖”
公益项目、大力扶持贫困地区群众、积极开办村镇银行以及捐助四川地震灾区等多个方
面积极发挥企业公民作用。本行自2005 年以来一直积极参与由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
展基金会主办的“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公益项目,通过社会募捐、员工捐款、组织员
工实践以及将公益基金募集与本行借记卡、信用卡及理财计划等产品服务相结合等方
式,迄今已募集善款1,000 余万元,捐建水窖分布于甘肃、宁夏、陕西、内蒙、新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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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等六省(区),为解决当地缺水群众饮水困难作出了巨大贡献。本行自1995 年以来
积极调动各类资源,对湖北省丹江口市和竹山县进行帮助扶持,并于2002 年开始对湖
南省新化县进行定点扶持,截至2008 年底已向新化县投入扶贫资金约1,500 万元,招
商引资约3,300 万元,组织实施扶贫项目50 余个。2009 年,本行设立了韶山光大村镇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力支持村镇银行发展。2008 年5 月12 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
后,本行向地震灾区累计捐款、发放慰问金共计3,268 万元,并出资1,000 万元建设了
综合性的小鱼洞九年制学校。
不断提升的社会责任意识,将促进本行以提供更优质综合金融服务的方式履行企业
公民义务,有效提升本行市场及社会形象。
(二)本行所获的主要荣誉奖项
近年来,本行所获的主要荣誉奖项如下:
2009年
1、 本行连续第三年蝉联新浪网“年度最具创新银行”;
2、 本行在“搜狐网络盛典”评选活动中,获得“2009年最佳履行社会责任银行”
奖,本行“母亲水窖爱心信用卡”获得“2009年最受欢迎的信用卡品牌”奖;
3、 本行在2009年度北青财星榜评选活动中,获得“年度金牌创新奖”;
4、 本行企业年金业务在由《首席财务官》杂志举办的“2009年度中国CFO最信赖
的银行”评选活动中,获得“2009年度最佳企业年金服务”奖;
5、 本行全程通汽车金融网在2009年新京报银行业金字招牌评选活动中,获“年度
最佳公司银行业务奖”,阳光供应链获“年度最佳贸易融资服务奖”,阳光理财
获“年度最佳理财品牌奖”;
6、 本行在《证券时报》首次举办的2009中国区最佳投行(银行类)评选中,获得
“2009中国区最佳银行投行”和“2009中国区最佳债券承销投行”两项大奖;
7、 本行在由《钱经》等全国15家主流媒体举办的第二届“中国理财总评榜”活动
中,获得“2008-2009年度最佳理财银行”、“2008-2009年度最具竞争力银行”
及“2008-2009年度中国最具社会责任金融企业”三个奖项。本行阳光理财品牌
获得“2008-2009年度最具影响力个人理财品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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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本行在《理财周报》“2009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行评选-暨2009年第三届中国最
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活动中,获得“2009年最佳零售银行(最佳财富管理银
行)”奖;本行阳光理财外币“T计划”获得“2009年度最佳银行理财产品”奖;
本行阳光私募基金宝获得“2009年度最佳产品-创新理财系列产品”奖;本行“阳
光理财”品牌获得“最佳银行理财品牌”奖;本行还获得“2009年度最佳设计
与创新团队”奖;
9、 本行在2008年度第二届21世纪金贝奖评选中获得“年度最佳设计与创新团队”
及“年度优秀银行理财品牌”奖;
10、本行在由《经济观察报》举办的“2008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获得“最佳
财富管理银行奖”;
11、本行在由和讯网、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SEEC)等机构联合举办的“2008
年度中国财经风云榜”评选中,获得“年度中国银行业杰出服务奖”。本行亲子
理财系列教育活动获得“2008年度银行业营销奖”。本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同
赢六号”获得“2008年度最具投资价值银行理财产品”奖。本行唐双宁董事长
获得“2008年度中国杰出银行家”奖;
12、本行在由《卓越理财》杂志社、和讯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和北
京东方华尔金融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联合举办的“卓越2008金融理财排行榜”
评选中,“阳光稳健一号”理财产品被评为“最受欢迎人民币理财产品”,“福”
信用卡获“最受欢迎信用卡”奖,网上银行品牌“E路阳光”获得“最受欢迎电
子银行”奖;
13、本行阳光理财产品在《数字商业时代》举办的“融尊榜?2009信用中国”最具
竞争力银行品牌调研活动中,获得2009年度“投资者首选理财产品”奖;本行
信用卡获得“最佳设计奖”;
14、本行在拓索(中国)公司发布的“2008-2009年度银行客户满意度排行榜”中,
位列“信用卡满意度排行榜”榜首;
15、本行“新浪音乐卡”在2009年“伊兰奖”评选中获得卡片设计类最高奖“最佳
安全金融卡设计奖”,为“伊兰奖”开赛22年以来中国制卡和发卡企业首次获得
该奖项。“伊兰奖”由国际制卡商协会(ICMA)举办,代表卡片生产成就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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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16、本行信用卡在《旅伴》杂志进行的“金融2009最受商旅精英欢迎产品/品牌”评
选活动中,获得“最受商旅精英欢迎的信用卡服务”奖;
17、本行门户网站在由《证券时报社》主办的第十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
选中获得“最佳客户体验奖”;
18、本行“E路阳光”网上银行在由和讯网举办的2009年第三届中国电子银行高峰
会评选活动中,获得“最具成长性网上银行(个人网银)”奖和“最佳创新服务
(个人网银)”奖;
19、本行“E路阳光”网上银行在由金融界网站举办的2009年电子银行业务及风险
管理论坛评选活动中,获得2009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品牌”奖;
20、本行“E路阳光”网上银行品牌广告片在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举办的第五届中
国(三亚)国际广告艺术周上,获得“广告创意类优秀奖”;
21、本行在“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中获得“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
机构”。本行为中小企业设计的“阳光创值计划”获得“中国中小企业最佳融资
方案”;
22、本行出国金融业务在北京教育行业年会评选活动中,获得“2009年国际教育行
业年度卓越创新奖”。
2008年
1、 本行在“2008搜狐金融理财网络盛典”评选活动中,获得“最佳个人理财品牌”、
“最具投资价值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奖、“企业网银卓越创新”奖以及“信用卡
卓越创新”奖;
2、 在“卓越2008金融理财排行榜”中,本行阳光稳健一号被评为“最受欢迎人民
币理财产品”,“福”信用卡获“最受欢迎信用卡”奖,网上银行品牌“E路阳光”
荣膺“最受欢迎电子银行”奖;
3、 本行网上银行获中国金融认证中心“2008中国网上银行最佳客户体验奖”;
4、 本行在财政部“2007年度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综合考评”中荣获中央财政直接
支付业务和授权支付业务两项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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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行在中国企业年金网举办的“2007年度优秀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活
动中,获得“2007年度最佳企业年金托管人”奖;
6、 本行客户服务部在金融时报举办的“首届中国金融业呼叫中心”评选中获得“金
融业最佳客户服务中心”奖;
7、 本行在“第二届中国(苏州)国际物流与供应链合作发展峰会”上,荣获“最
佳物流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奖”,成为唯一获得该奖项的金融企业。
2007年
1、 本行获得新浪网“年度最具创新银行”;
2、 本行在《钱经》、《北京晨报》等全国15家媒体及中国理财联盟共同举办的中国
理财总评榜活动中获得“2007年度最佳理财银行”奖;
3、 本行“同享”、“同升”系列理财产品获得搜狐网“最具投资价值银行人民币理财产
品奖”;
4、 本行在华夏时报2007年中国银行业卓越理财品牌评选活动,获得“卓越理财奖”;
5、 本行在财政部“2006年度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综合考评”中荣获中央财政直接
支付业务和授权支付业务两项第一名;
6、 本行获得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对银行业首次授予的唯一“中国工程机械行业
金融突出贡献奖”;
7、 本行信用卡荣获由中国银联颁发的“2006年度银联标准信用卡——业务成长
奖”;由MasterCard国际信用卡组织颁发的“2006最佳信用卡产品创新奖”;由
VISA国际信用卡组织颁发的“2006VISA信用卡最佳业务进步奖”;由JCB国际信
用卡组织颁发的“最具时尚魅力信用卡奖”;
8、 本行“福”信用卡荣获“2006-2007年度中国杰出营销奖”和“最佳渠道奖”、 “卓越
2007金融理财排行榜”最受欢迎信用卡;
9、 本行在路透公司人民币利率互换报价竞赛活动中成为仅有的两家优胜者中唯一
一家国内银行;
10、本行获得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授予的“中国网上银行风险防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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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行“E路阳光”品牌在《新京报》金融行业金字招牌评选中获得金融行业“金字
招牌”奖。
(三)本行的业务和经营
本行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等。下表列出了所示
时期本行各项业务的经营收入。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银行业务 17,731 73.1 18,766 76.0 14,509 72.4
零售银行业务 5,107 21.1 4,576 18.5 3,607 18.0
资金业务 1,418 5.8 1,345 5.4 1,781 8.9
其他(1) 3 0.0 13 0.1 147 0.7
总计 24,259 100.0 24,701 100.0 20,044 100.0
注:(1)该分部主要包括权益投资及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资产和负债。
1、公司银行业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等客户提供各种公司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公司贷款余额为4,615 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71.1%;
票据贴现余额为457 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7.0%;公司存款余额为5,706 亿元,占全
行存款总额的70.6%。2009 年,本行公司银行业务经营收入为177 亿元,占本行营业收
入的73.1%。
(1)客户基础
本行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大中型行业龙头企业,资质优良的中小企业,财政、政府
机构客户及金融同业客户。本行注重不断优化客户结构,拓宽客户基础。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本行公司银行业务存款客户达23 万户,贷款客户超过8,000 户。本行与中
国多数大型企业集团及行业领先的中小企业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本行与近90%的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此外,本行注重不
断优化客户结构,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A 级以上客户贷款余额占授信客户的
比例达到58.9%。
(2)业务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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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贷款产品
本行公司贷款产品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融资及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主要用于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的资金需要,通常期限在1 年以内。项目贷款
多为具体建设项目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期限相对较长。本行公司贷款余额从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的3,314 亿元增加到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的4,615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为18.0%。
中长期项目贷款
中长期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 至10 年。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中长期贷款余
额为2,825 亿元,占本行公司贷款余额的61.2%。本行的中长期贷款主要为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贷款。根据贷款用途划分,本行的固定资产贷款可分为基础设施开发贷款、中期
营运资金贷款、银团贷款和出口信贷贷款等。
供应链融资
本行针对客户需求,在汽车、有色、钢铁、家电等大宗商品制造行业,通过围绕核
心制造企业,对其上下游企业大力发展业务广泛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本行在对供应链上
采购、生产、销售及消费等风险环节严密监控的基础上,根据供应链的资金、票据、结
算、货物等流向,集成产业链上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终端用户等不同客户的金融
需求,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结算、开证、保函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其中,本行在汽车行业推出的“全程通汽车金融服务”目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全程通汽车金融服务网络入网客户达到1,500 余家。2009 年
本行在钢铁行业推出了“金色链”供应链融资服务,进一步增强了本行为客户提供综合
金融服务的能力。
中小企业贷款
本行将中小企业授信业务作为全行发展的战略重点,在总、分行成立了中小企业业
务部,组建中小企业融资专业化服务团队,优化中小企业授信审批机制,大力支持中小
企业发展。本行坚持“3+1”市场定位,一方面以配套型、集聚型和科技创新型三大类
目标市场中的中小企业客户为主导,实行模式化批量授信,一方面以单一优质客户为重
点,提供个性化的授信支持方案。本行针对中小企业客户推出的“阳光创值计划”,该
计划在“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被评为“中国中小企业最佳融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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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指本行向客户按折扣价购买剩余期限不超过6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和
商业承兑汇票。本行将票据贴现业务作为为企业提供综合融资解决方案的重要手段加以
发展,通常为客户提供短期融资,贴现利率主要依据SHIBOR 利率、客户信用状况、
业务综合收益等因素综合确定。
本行围绕融资票据化趋势,大力开展票据融资业务,通过承兑、贴现、转贴现等业
务方式,实现业务大幅度发展。在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综合服务的同时,降低了客户的筹
资成本,提升了客户的盈利能力。2009 年,本行票据贴现买入业务量达到4,781 亿元。
③公司存款产品
本行依据法定的利率及利率浮动区间向客户提供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人民币协定存款以及人民币协议存款在内的各类存款业务。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公司存款余额5,706 亿元,2007 年至2009 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8.1%。
④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多种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发展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是本行的
战略重点之一。2009 年,本行公司银行业务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为16.71 亿元,同比增
长33.6%。
财政代理业务
本行连续多次在中央财政代理业务资格公开招标中成功中标,目前是国内唯一一家
同时拥有代理中央财政直接支付、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三项
业务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代理中央财政集中支付业务方面,截至2009 年12 月
31 日,累计代理中央财政支付业务金额7,466 亿元,与95 家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
属机构建立了直接支付业务往来关系。本行代理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发展态势良
好,为本行吸收财政性存款、降低筹资成本、提升手续费收入打下了良好基础。
银关与银税业务
本行与海关总署及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共同合作开展的税费网上支付及担保业务,为
企业提供网上缴纳各类进出口税、费等代理服务。本行银关业务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银关客户累计备案1,022 户,累计缴税达1,031 亿元。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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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银关业务共实现网上缴税金额452 亿元,较2008 年增长了14.3%。
自2007 年3 月1 日海关总署首家批准本行在全国32 个口岸全面开展银关保业务以
来,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共计开通银关保客户412 户。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根据海关总署统计的网上担保支付关税金额,本行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一位。此
外,本行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税务总局自2006 年2 月15 日率先完成第一笔财库
银税通业务以来,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已累计代缴税款65 万笔,累计缴款金
额达178 亿元。
企业年金管理服务
本行作为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账户管理两项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为企业
客户提供企业年金计划设计、受托咨询、企业年金托管、个人账户管理等相关服务。截
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已经向3,463 个企业提供了企业年金有关服务,这些企业
客户涉及金融、电信服务、烟草、铁路、公共事业、消费品、工业制造、航空、港口等
多个行业。本行在企业年金客户数量、辅助受托服务水平、年金基金账户管理系统能力
以及对客户养老金业务定制化需求的响应能力等方面居于同业领先水平,本行在中央企
业客户年金管理领域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结算及账户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本外币账户管理、汇款、银行汇票、本票、支票及其他可流通
票据等结算及清算服务。2009 年,本行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4.04 亿元,较2008 年的
3.13 亿元增长29.1%。
承兑及担保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信用证、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及其他形式保证付款和履约的担
保服务。担保服务与本行其他信贷产品一样需要经过信贷审批程序的审查。2009 年,
本行承兑及担保手续费收入3.80 亿元,较2008 年3.03 亿元增长25.4%。
托管服务
本行可提供证券投资基金、QDII、QFII、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委托资产、
信托财产、保险资产、证券公司受托投资资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产业投资
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多类托管业务服务。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托管的资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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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为1,848 亿元,其中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达525 亿元。
现金管理服务
本行针对公司客户的收款、付款、融资、理财、账户管理、流动性管理、资金集约
化管理等业务需求,利用自身分布较广的物理网点、先进的网银业务处理系统及丰富的
业务运作经验,为不同类型客户量身定做,提供综合性、一揽子现金管理服务方案。截
至2009 年底,本行为包括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多家国
内外知名企业提供了综合现金管理服务。
(3)市场营销
本行主要采取差异化的产品销售策略,在考虑地区客户产品认知度,风险承受能力
及同业竞争等因素后,在适合的地区,针对适合的客户,通过适合的销售人员,销售适
合的产品。总行制订全行性营销举措及分行业、区域、客户和产品的营销指引,分行根
据指引制订细化的营销计划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营销。
本行主要通过公司客户经理开展营销活动,客户经理负责向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销
售本行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市场分析和客户评估。本行向客户经理提供持续培训,进一
步提高其产品知识、营销技能以及信用评估能力。此外,本行以企业网上银行、电话银
行以及营业网点作为分销渠道,丰富客户营销的服务手段。
本行依据不同客户的特点开展营销,对客户根据其特点及风险特征进行分层,对不
同的客户开展不同类型的营销方式。对于大客户的营销,本行将营销重心集中到总行及
重点中心城市分行,向其提供差别化、高质量、专业化、综合化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
其特定的需求,如为其提供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等。本行通常由总行牵头实施营销和客
户服务活动,通过组建跨部门、跨地区的任务型团队,充分发挥各分行、各业务部门的
优势和特点。总行及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并领导本行的市场营销活动,并由其
担任首席客户经理;对于中小型企业,本行建立了专业化、标准化的营销体系,以确保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本行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和以
客户经理团队为主体的营销体系,强化对市场和客户的研究,加大服务营销力度。
2、零售银行业务
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
行个人贷款余额为1,418 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21.9%;个人存款余额为1,32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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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包含个人结构性存款),占全行存款总额的16.3%。2009 年,本行零售银行业务经
营收入为51.1 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14.4 亿元,同比增
长59.4%。本行零售银行业务“阳光”系列产品已树立较好的品牌形象,个人理财业务、
工程机械按揭贷款业务等特色产品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1)客户基础
本行建立了广泛的个人客户基础。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拥有2,745 万个
人存款客户,累计发行银行卡达到2,872 万张。为了更有效地为客户服务,本行依据
AUM 对客户进行划分。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AUM50 万元以上的客户资产总
额占本行零售银行资产总额的比例由2007 年的35.0%提升至47.0%。
(2)产品及服务
①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本行向购、建住宅的个人提供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针对购买一手房客
户的个人住房贷款、针对购买二手房客户的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为自有住房客户提供
再融资的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以及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本行也向个人提供商业
用房贷款,为其购买商业用房提供融资,贷款一般要求借款人以所购房屋作抵押,贷款
期限不超过10 年,借款人最高可获得房屋价值60%的贷款。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
本行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含固定利率房贷)为951 亿元,占本行个人贷款总额的67.0%。
工程机械按揭贷款
工程机械按揭贷款是本行通过直接和设备制造商及经销商签署“总对总”合作协议,
为购买工程机械设备的自然人提供的按揭贷款产品。与本行合作的工程机械制造商均为
国内同行业骨干企业,40 家制造商合计产值占工程机械行业总产值的60%。本行要求
部分制造商在其销售的工程机械设备上安装GPS 系统,以便随时掌握车主的使用情况。
一旦车主无法还款,制造商需依协议回购车辆并处置,以偿还本行贷款。由于骨干设备
制造商的产品可变现价值高,监控紧密,该类贷款的资产质量较好。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工程机械按揭贷款余额达到265 亿元,占本行个人贷款总额的18.7%。
个人消费类贷款
招股意向书
138
本行个人消费类贷款主要包括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和个人汽车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
款是本行向社会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个人汽车贷款是
指向申请购买车辆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个人助业类贷款
本行的个人助业类贷款主要包括个人助业贷款及小企业主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主要
向自然人发放,用于补充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周转资金;小企业主贷款主要向小企
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发放,用于补充小企业流动资金等合法指定用途。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个人消费类贷款及个人助业类贷款总额达到112 亿
元,占本行个人贷款总额的7.9%。
②银行卡业务
本行向客户提供的银行卡产品包括借记卡及信用卡。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
行累计发行银行卡2,872 万张,其中包括借记卡2,232 万张,信用卡640 万张。本行银
行卡业务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从2007 年的1.15 亿元增加到2009 年的6.11 亿元,年复合
增长率为130.5%。
本行是中国银联的成员银行,并持有中国银联2.60%的股权。本行的银行卡可在本
行在国内的自有网络及位于我国及多个国家的银联网络通用。本行于1999 年加入Visa
网络,于2001 年加入MasterCard 网络,本行的双币种信用卡可通过Visa、MasterCard
网络在全球使用。
借记卡
本行阳光借记卡具有存取款、转账、消费、自动理财、智能转存等多种基础功能,
可作为基金买卖、外汇买卖、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国债、开通第三方存管、出国金融等
中间业务的载体。本行对阳光借记卡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并对AUM10 万以
上的客户发行阳光VIP 卡(包括紫金、黄金、白金三个级别)。
本行对客户群体进行细分,对不同群体的客户发行不同类别、含有特色功能的借记
卡。本行专门针对女性消费群体发行了“阳光伊人卡”;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大地
之爱?母亲水窖”公益项目为主题发行了“母亲水窖阳光卡”;专门针对在本行开办第
三方存管业务的私人客户发行了“阳光存管卡”;针对城市家庭轿车所有者与使用者发
行了“阳光行车卡”;与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联合发行了“阳光医保卡”。
招股意向书
139
信用卡
为加快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加强产品营销的专业性,本行于2004 年在北京成立了
信用卡中心,专门从事信用卡业务。
2007 年至2009 年,本行信用卡发卡量快速增长。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
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640 万张,较2008 年底累计发卡量473 万张增长35.3%,市场占
比接近4%,位于国内同业第二梯队。信用卡发卡量增长较快主要是本行建立了多渠道
的销售体系,形成了以直销渠道为主,多渠道并行的营销模式,保证了业务的稳步增长。
本行以联名卡为主导开拓产品创新。目前已经形成由几十个产品共同构成的产品体系,
并重点打造了“福卡”、“炎黄卡”、“爱心信用卡”、“时尚联名卡”等知名品牌。
本行信用卡产品多次获得国内外奖项,其中“福”信用卡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信用卡贷款余额91 亿元。2009 年,信用卡交易额达到523 亿元,
较2008 年增长了201.8%。
2006 年,本行开始加强信用卡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改进流程,提高服务效率。2007
年,信用卡数据仓库成功上线,为信用卡业务的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营销提供了支持。
本行信用卡中心先后通过CCCS 五星级认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国际认证以及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国际认证,成为国内首家通过ISO27001 认证的信用卡中心,
在客户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③个人存款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各种本外币活期与定期存款服务。个人活期存款产品包括普通
活期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和保证金活期存款;个人定期存款包括普通定期存款、教
育储蓄存款、整存零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和个人通知存款。个人存款为本行提供了
稳定的资金来源。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本行推出了阳光“加息宝”服务,
帮助客户在遇到存款利率调整时确定最优化存款方案,获得客户广泛欢迎。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个人存款余额1,320 亿元(未包含个人结构性存款)。
④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
除了银行卡业务以外,本行还为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包括个
人理财、证券代理、个人结算等。2009 年,本行零售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14.44 亿元,同比增长59.4%。
招股意向书
140
个人理财业务
本行是国内率先获准开办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理
财产品累计发行量约6,351 亿元,其中个人理财产品发行量约4,209 亿元,理财业务规
模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本行依托产品创新推动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大力提升阳光
理财品牌。目前主要品牌包含A、B、A+、C、T 计划、大同系列等十余类,涵盖固定
收益类本外币产品、新股申购类、投资股市、债市类的基金类产品、QDII 及其他结构
性理财产品,可充分满足不同客户的理财需求。2007 年至2009 年,本行理财业务手续
费收入由1.88 亿元快速增长至6.76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89.6%。此外,本行阳光
理财系列产品近年来多次被新浪网、搜狐网等媒体评为年度“百姓最认可的理财品牌”、
“最受欢迎的人民币/外币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已经成为本行最具竞争优势的零
售银行产品之一。
基金代理业务
本行自2006 年起不断加大基金代理业务的发展,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已
累计代销基金320 只,2009 年代销基金规模151 亿元,同比增长50%。本行代销基金
规模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2009 年,本行实现对私代理基金销售手续费收入0.63
亿元。
出国金融
本行作为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多国使馆认可的国内金融机构,为出
国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化出国金融解决方案。近年来,本行出国金融产品不断创新,
2009 年又全新推出“出境旅游资金托管”、“境外意外伤害保险”和“预约开立加拿大
丰业银行账户”三项产品。至此,本行出国金融产品已增至5 大类20 多个品种,预约
开立境外银行账户业务已覆盖英、澳、美、加及新西兰5 个主要留学国家,境外旅游金
融服务得到进一步提升,已初步形成留学、旅游、移民全方位产品服务体系,逐步树立
光大“出国通”服务品牌。2009 年,本行共受理出国金融业务累计39 万人次,各项业
务交易金额160 亿元,其中旅行支票、存款证明、个人购汇和环球汇票等业务增长迅速,
交易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31.6%、86.6%、44.0%和35.6%。
个人实物黄金交易
2008 年,本行着手自主研发了首个银行代理经纪业务系统,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
招股意向书
141
首批金融类会员单位,接受个人客户的委托,代理其在交易所系统进行个人实物黄金业
务的买卖、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的业务。2009 年9 月本行个人实物黄金产品“点金通”
全面推出,业务实现快速发展,产品推出当月签约客户数量即突破3 万户,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累计签约客户数达到7.3 万户。此外,2009 年本行经上海黄金交易所批
准成为“个人黄金质押贷款业务”首家试点银行。本行将继续依托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
务系统支撑,加强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本行投资产品体系,丰富客户投资渠道,
提升银行收入水平。
(3)市场营销
本行在零售业务条线建立了分层交叉营销体系。总行负责制订全行零售业务营销策
略和指引,确定客户、产品和区域营销策略;各分行根据总行下达的营销指引,结合当
地的客户情况和市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指导和组织支行实施,客户经理通过
多种渠道实现终端销售和服务。本行的销售渠道以网点为主,同时通过各种电子银行渠
道,如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等实施分销,近两年又开辟了同业代
销等新兴渠道。
本行对零售银行客户进行分层服务,根据客户在银行的金融资产将客户分成高端客
户、中端客户以及普通客户群体。根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
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针对中高端客户,本行重点采用客户经理一对一营销、短信通知
等方式销售产品,同时不定期组织各种活动增进与客户的关系。针对普通客户,本行以
网点为主,通过大堂经理推介、网点宣传材料展示等方式,配合媒体广告宣传,积极主
动地营销产品和服务。
此外,本行的零售银行业务还采取联动营销的策略,如零售银行部门与公司银行部
合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营销,在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同时争取个人住房贷款的
业务机会。同时,本行还注重各类零售银行产品间的交叉营销,如本行积极向个人住房
贷款客户营销信用卡、理财卡等产品,同时也向理财卡、信用卡客户销售本行各种贷款
产品。
3、资金业务
本行拥有较为全面的资金业务资格。本行是人民币债券市场上活跃的交易成员,通
过对债券投资组合的有效管理,获取稳定的债券投资收益。本行通过开展结售汇、汇率
招股意向书
142
利率衍生交易、债券结算代理等,为客户提供资金产品服务。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包括:
货币市场交易;投资组合管理;代客资金交易及产品开发。本行资金业务在满足本行资
产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利率管理要求同时,努力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2009 年,本
行资金业务经营收入为14.18 亿元,占本行经营收入的5.8%。
(1)货币市场业务
货币市场业务主要包括:(i)通过银行间市场与其他国内银行、外资银行以及非银
行金融机构进行资金拆借交易;(ii)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回购及逆回购交易。债券回购
质押或买断、卖断债券为人民币币种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央行票据等;(iii)在
国际金融市场上,与国际主要银行开展外币资金拆借、外币债券回购、外汇掉期等货币
市场交易。
本行是银行间货币市场活跃的参与者,是银行间市场做市商之一,是人民银行批准
的16 家SHIBOR 利率报价行之一。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款项及拆出资金余额为1,096 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9.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总额为2,544 亿元,占本行负债总额的22.1%。
(2)投资组合管理
本行投资组合主要针对债券投资。本行将投资组合划分为:(i)交易性金融资产;
(ii)可供出售金融资产;(iii)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用于自营交易,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用于自营投资。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分别占本行资产总额的0.9%、4.6%和6.1%。有关本行投资组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资产-投资”。
自营交易
本行为获取短期价差收入进行短期自营交易。自营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
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大型优质企业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及外汇买卖、利率互换交易。另
外,本行也通过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规避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利率互换合约,外汇远期、
掉期合约。除了规避风险,本行一般不持有金融衍生工具来获取短期收益。作为银行间
市场的活跃投资者,2009 年,本行债券交割量达到6.46 万亿元,现券交易量达到1.43
万亿元,远期合约交易量达到592.40 亿元,均排名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二。
招股意向书
143
自营投资
本行通过对投资组合进行管理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本行主要基于对利率、信用
等风险因素的判断来决定本行投资组合的平均投资期限、久期及投资回报目标。本行的
人民币证券投资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短期融资
券、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本行的外币证券投资,主要投资于由国际认可评级机构
评为投资级及以上级别的政府主权债券、金融机构债券、公司债券和资产抵押证券等。
2008 年,本行自营债券投资收益率排名国内股份制银行业首位。
(3)代理客户资金交易活动
本行的代理客户资金交易活动主要有代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以及代客结售汇、外汇买卖业务。本行是人民币外汇业务做市商,2009 年,本行代客
外汇买卖交易量达164 亿美元,银行间市场交易量位居市场前列;远期结售汇业务和货
币掉期业务增长迅速,并推出了小币种对人民币的远期、掉期交易。本行一般通过在市
场上购买风险对应的金融产品来平盘因代客衍生工具交易产生的风险敞口。本行已建立
衍生交易专家团队,提高衍生交易的建模、估值和风险分析能力,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
与债务保值的解决方案,规避利率及汇率等市场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本行还设立了专门的资金产品创新开发团队,开发了包括固定利率贷款、债务保值、
利率互换以及为客户提供各类理财产品的平盘工具等。
4、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通过总行投行业务部与分支行联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投资银行业务,具体业务
包括为客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服务,以及按照客户需求提供财务顾
问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债务融资服务
本行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融资服务,主要产品为短期融资券。本行的短期融资券业
务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05 年5 月首次推出短期融资券业务,本行成为首批获此
业务资格的银行。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作为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已经累计
承销发行短期融资券2,401 亿元,历年累计主承销发行家数排名银行业第一,累计承销
金额排名股份制银行第一。
2008 年4 月首次推出中期票据以来,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累计承销中期
招股意向书
144
票据发行489 亿元,历年累计主承销发行家数和发行金额均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一。
2007 年首次推出财务公司金融债以来,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共为6 家财
务公司承销7 期金融债,其中本行担任独立主承销商2 家、联席主承销商3 家、财务顾
问1 家,参与家数市场排名第二。
本行结合企业客户融资需求,紧密跟踪相关监管动态,正在积极研究推出房地产信
托投资基金(REITs)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创新债务融资产品。
财务顾问及结构化融资服务
在符合监管政策和满足客户需要的前提下,本行作为财务顾问角色,为客户设计和
提供金融衍生产品、债务融资产品、企业投融资顾问、结构化融资等金融解决方案,旨
在帮助客户开拓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运用效率,优化财
务管理。
(四)产品和服务定价监管
1、我国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定价政策
(1)贷款和存款利率
商业银行应在人民银行设定的基准利率的浮动区间内订立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利率。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内有效的基准利率。
招股意向书
145
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从06 年4
月29 日到
06 年8 月
18 日
从06 年8
月19 日到
07 年3 月
17 日
从07 年3
月18 日到
07 年5 月
18 日
从07 年5
月19 日到
07 年7 月
20 日
从07 年7
月21 日到
07 年8 月
21 日
从07 年8
月22 日到
07 年9 月
14 日
从07 年9
月15 日到
07 年12 月
20 日
从07 年12
月21 日到
08 年9 月
16 日
从08 年9
月17 日到
08 年10 月
9 日
从08 年10
月10 日到
08 年10 月
30 日
从08 年10
月31 日到
08 年11 月
27 日
从08 年11
月28 日到
08 年12 月
23 日
从08 年12
月24 日起
贷款
六个月以内 5.40 5.58 5.67 5.85 6.03 6.21 6.48 6.57 6.21 6.12 6.03 5.04 4.86
六个月至一年 5.85 6.12 6.39 6.57 6.84 7.02 7.29 7.47 7.20 6.93 6.66 5.58 5.31
一至三年 6.03 6.30 6.57 6.75 7.02 7.20 7.47 7.56 7.29 7.02 6.75 5.67 5.40
三至五年 6.12 6.48 6.75 6.93 7.20 7.38 7.65 7.74 7.56 7.29 7.02 5.94 5.76
五年至三十年 6.39 6.84 7.11 7.20 7.38 7.56 7.83 7.83 7.74 7.47 7.20 6.12 5.94
个人住房贷款(1)
五年或五年以下 6.12 6.48 6.75 6.93 7.20 7.38 7.65 7.74 7.56 7.29 7.02 5.94 5.76
五年以上 6.39 6.84 7.11 7.20 7.38 7.56 7.83 7.83 7.74 7.47 7.20 6.12 5.94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
五年或五年以下 4.14(3) 4.14 4.32(4) 4.41(5) 4.50(6) 4.59(7) 4.77(8) 4.77 4.59(9) 4.32(10) 4.05(11) 3.51(12) 3.33(13)
五年以上 4.59(3) 4.59 4.77(4) 4.86(5) 4.95(6) 5.04(7) 5.22(8) 5.22 5.13(9) 4.86(10) 4.59(11) 4.05(12) 3.87(13)
存款
活期 0.72 0.72 0.72 0.72 0.81 0.81 0.81 0.72 0.72 0.72 0.72 0.36 0.36
定期
三个月 1.71 1.80 1.98 2.07 2.34 2.61 2.88 3.33 3.33 3.15 2.88 1.98 1.71
六个月 2.07 2.25 2.43 2.61 2.88 3.15 3.42 3.78 3.78 3.51 3.24 2.25 1.98
一年 2.25 2.52 2.79 3.06 3.33 3.60 3.87 4.14 4.14 3.87 3.60 2.52 2.25
两年 2.70 3.06 3.33 3.69 3.96 4.23 4.50 4.68 4.68 4.41 4.14 3.06 2.79
三年 3.24 3.69 3.96 4.41 4.68 4.95 5.22 5.40 5.40 5.13 4.77 3.60 3.33
五年 3.60 4.14 4.41 4.95 5.22 5.49 5.76 5.85 5.85 5.58 5.13 3.87 3.60
招股意向书
146
注:(1)自2005年3月17日起,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与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相同;
(2)自2005年3月17日起,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至3.96%,五年以上期限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至4.41%;
(3)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6年4月28日发布通知,自2006年5月8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
金贷款利率0.18%,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3.96%调整为4.14%,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率由4.41%调整
为4.59%;
(4)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7年3月17日发布通知,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
金贷款利率0.18%,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14%调整为4.32%,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率由4.59%调整
为4.77%;
(5)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7年5月18日发布通知,自2007年5月19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
金贷款利率0.09%,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32%调整为4.41%,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率由4.77%调整
为4.86%;
(6)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7年7月20日发布通知,自2007年7月21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
金贷款利率0.09%,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41%调整为4.50%;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率由4.86%调整
为4.95%;
(7)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7年8月21日发布通知,自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
金贷款利率0.09%,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50%调整为4.59%;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率由4.95%调整
为5.04%;
(8)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7年9月14日发布通知,自2007年9月15日起,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
金贷款利率0.18%,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59%调整为4.77%;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率由5.04%调整
为5.22%;
(9)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通知,自2008年9月17日起,下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
金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77%调整为4.59%;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率由5.22%调整为
5.13%;
(10)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8年10月9日发布通知,自2008年10月10日起,下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利率0.27%,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59%调整为4.32%;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率由5.13%调
整为4.86%;
(11)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8年10月30日发布通知,自2008年10月31日起,下调各档次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0.27%,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32%调整为4.05%;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率由4.86%
调整为4.59%;
(12)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8年11月27日发布通知,自2008年11月28日起,下调各档次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0.54%,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4.05%调整为3.51%;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率由4.59%
调整为4.05%;
(13)经人民银行同意,建设部办公厅于2008年12月23日发布通知,自2008年12月24日起,下调各档次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0.18%,据此五年或五年以下期限贷款利率由3.51%调整为3.33%;五年以上期限贷款利率由4.05%
调整为3.87%。
随着我国政府进一步放松利率管制,商业银行在确定人民币贷款利率和人民币存款
利率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下表列出所示期间内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贷款 存款
从04 年1 月1 日到
04 年10 月28 日(1)
从04 年10 月29
日起(2)
从04 年1 月1 日到
04 年10 月28 日
从04 年10 月29 日

利率上限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的170%(农村信用
社为人民银行基准
利率的200%)
无限制(城市信
用社和农村信用
社为人民银行基
准利率的230%)
除协议存款外按人
民银行基准利率执

除协议存款外按人
民银行基准利率执

利率下限 不低于人民银行基
准利率的90%
不低于人民银行
基准利率的90%
除协议存款外按人
民银行基准利率执

0%
注:(1)个人住房贷款、优惠贷款和若干其他国务院指定贷款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2)2005年3月17日至2006年8月18日期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监管规定与其他种类贷款相同,自2006年8月19
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自2008年10月27日起,商业性个人
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0倍。
招股意向书
147
2004年1月1日前,所有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人民币贷款须按要求采用固定利
率,而一年期以上的人民币贷款须采用浮动利率。当适用的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发生变动
后,采用浮动利率的公司贷款的利率通常在利率变动后,在借款日下一周年届满时重新
确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许一年期以上的贷款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对于公司贷款和个
人消费贷款,商业银行可以与借款人协商按月、按季或按年调整浮动利率条款。对于个
人住房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和一些其他特定贷款,浮动利率条款在适用基准利率调整后
下一年的1月1日重设。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在2005年3月17日以前,人民银行将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定于较相同条款的其他贷款利率为低的水平。人民银行每次调整个人
住房贷款利率后,银行于该日后下一年的1月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自2005年3
月17日至2006年8月18日,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采用同其他种类贷款相同的方式监管;自
2006年8月19日起,个人住房贷款调整为不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85%。2007年9月28
日人民银行及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
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
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
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2008年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扩大商业性个人住
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自2008年10月27日起,商业性个人
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2010
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对购买首套自
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
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
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
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从2004年10月29日起,商业银行可以自行设定人民币存款利率,条件是所设定利率
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适用基准利率。然而,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协议存款的利率设定。
协议存款包括保险公司存款额等于或超过3,000万元且存款期限超过5年的存款、或省级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存款额等于或超过5亿元且存款期限超过5年的存款、或邮政储汇机构
招股意向书
148
存款额等于或超过3,000万元且存款期限超过3年的存款。
人民银行一般不对外币计价贷款利率进行管制。除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且金额
低于等值于300万美元的美元、港元、日元或欧元的存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
小额外币计价存款利率上限外,其他外币存款利率一般不受管制。
商业银行可以基于人民银行再贴现率并在不超过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前提下确定
贴现利率。人民银行再贴现利率从1999年6月10日到2001年9月10日为2.16%;从2001年9
月11日到2004年3月24日为2.97%;从2004年3月25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为3.24%;从
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1月27日为4.32%;从2008年11月28日到2008年12月23日为
2.97%;从2008年12月24日起为1.80%。
(2)手续费和佣金产品和服务
根据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颁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
格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非信贷服务项目包括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
如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以及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
委指定的其他业务。其他以收费和佣金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商业银行根据
市场情况自行决定。商业银行至少要在实施新的收费标准15个工作日前向中国银监会报
告,并至少在10个工作日前在相关的营业场所公告。
2、本行产品和服务定价政策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是本行价格政策的决策机构,负责审定本行的定价政策和基准
价格。同时,本行总行设有利率管理部门,在总行规定的权限内,拟定对各分(支)行
的价格浮动权限。本行各业务经营部门在规定的定价权限内,自主确定提供各项产品的
价格。
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有关利率和价格政策对全行业务按政
府管制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分类管理。政府管制价指本行必须严格执行国
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指本行可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浮动幅度内自
主确定的价格;市场调节价指本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根据市场竞争状况、风险状
况和成本收益情况自主确定产品的价格。
本行可自主酌情设定本行人民币贷款的利率,但最低为中国人民银行厘定的相关基
准利率的90%。本行亦可自主酌情设定本行的活期和定期存款的利率,但最高为中国人
招股意向书
149
民银行厘定的相关基准利率。若干手续费及佣金产品、服务受政府指导价控制,包括中
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规定的人民币基本结算业务,而其他手续费及佣金业务产品、服
务的收费可由本行根据市场情况与本行的融资成本自主决定。
本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定价基本方法、基本原则、价格授权管理、价格审批流
程。本行针对信贷业务建立了贷款定价模型,并开发了产品定价系统,可以通过系统自
动测算每笔业务的目标价格及经济增加值;本行还在服务价格管理方面梳理了所有的服
务类产品,制定了全行服务价格表。在制定价格时,本行主要考虑资金成本、风险成本
和分摊的资本成本及费用等因素,同时,本行还将考虑客户的需求及市场上同业的定价
水平。
(五)本行的销售渠道
本行通过多种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服务,包括遍布全国的营业机构网点及近年来快
速发展的电子银行渠道。
1、营业机构网点
营业机构网点是本行主要的销售渠道。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除总行外,本行
在全国23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3 个主要经济城市设有482 个分支机构,包括31
家一级分行、6 家二级分行和445 家支行。本行分支机构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2、电子银行
本行通过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为公司及个人
客户提供全天候的服务。本行通过收取年费、代理费、结算费及交易费等获得电子银行
的业务收入。
(1)自助银行
本行的自助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多媒体查询机等。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本行共拥有离行式自助银行254 家,自助设备3,566 台。客户可通过自助
银行办理存取款、账户查询、转账、代理缴费等多项业务。由于自助设备可降低运营成
本,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本行将自助银行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之一。2009 年,
本行自助设备实现现金交易3,947 万笔,交易额439 亿元。
招股意向书
150
(2)网上银行
本行通过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为公司及个人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本
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可提供查询、代发管理、网上支付、服务管理、集团服务、银企直
联、管理设置、商户管理等多项功能。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可提供账户管理、转账汇款、
缴费支付、信用卡、投资理财、客户服务、网上支付等一系列功能。
近年来,本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快速发展。2009年,网上银行交易额达到5.95万亿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拥有网上银行签约客户146万户。
本行注重网上银行的安全性,通过加强系统建设,采用第三方数字证书、USB Key、
动态口令、短信通知等多种安全手段,加大对网上银行交易的监控。本行网上银行服务
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在2006年度获得电子商务世界组织评选的“最佳网上支付创新奖”
并在2006年至2008年连续获得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组织评选的“中国网上银行客户体验
奖”及“中国网上银行风险防范奖”。
(3)电话银行
本行电话银行业务通过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95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人工服
务和自助语音服务,包括公司、个人和信用卡业务的业务咨询、服务监督、交易处理等
功能。个人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办理大部分的非现金、非票据类柜台业务,包括账户服
务、转账服务、缴费服务、理财服务等。同时,95595客服中心还可通过客户服务代表
实现主动外呼服务,包括外呼营销、客户回访、信贷催收、客户关怀、市场调查、业务
宣传等。2009年,本行电话银行实现交易1,935万笔,实现交易金额66亿元。
(4)手机银行
手机银行是通过手机上网为客户提供的一种电子银行服务方式,本行手机银行可为
客户提供查询业务、转账汇款、投资理财、手机支付、缴费和信用卡等服务,支持中国
移动、中国电信两大运营商提供的在线服务。
五、主要贷款客户
本行主要贷款客户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资
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资产-贷款总额-借款人集中度”。
招股意向书
151
六、信息科技
(一)管理架构
本行高级管理层设立科技战略委员会,负责全行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标准、信息
安全体系及预算等重大决策。本行在总分行设立信息科技部,负责全行信息化建设的统
筹规划、标准制定、IT 资源调配、项目建设和系统运行维护等。
(二)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
本行信息科技建设根据IT 战略规划,在信息安全、IT 综合质量管理和数据标准化
三大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遵从全行大集中处理模式及面向客户、面向服务的信息系统架
构。主要按照渠道管理、产品开发、决策支持三个方面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在渠道管理方面,一是传统渠道以统一应用平台、系统整合为原则,以总分行前置
系统为枢纽,支持系统间信息交换、前端设备接入管理及分行特色中间业务开发;二是
电子渠道建设以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原则,注重客户体验,完成了网上
银行、电子支付平台、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管理、短信平台等各系统建设并
不断优化升级。
在产品开发方面,从1999 年起,相继用三年时间完成了综合柜台系统的全行大集
中,期间新建的阳光卡、本外币收付清算、贸易融资等关键业务及服务系统均采用全国
集中模式。2004 年开始,通过对现有信息系统应用框架重新规划、整合,相继完成核
心业务系统、信用卡、管理会计系统、个贷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同时
伴随我国资本市场蓬勃发展,新金融产品陆续推出,完成了基金代销、第三方存管、银
期通、企业年金、现金账户管理等系统建设。配合本行运营中心业务集中处理,建设了
内容管理平台(ECM),实现了影像文件统一管理,业务处理流程的优化与再造。
在决策支持方面,一是建设以企业级数据仓库(EDW)为依托,用来支持满足内
部业务管理需要的盈利分析、统计查询、外部监管的信息报送、以及客户管理的信息挖
掘等的决策支持系统。二是建设以利率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资产负债管理,实现流动性分
析和缺口分析、以及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等为主,面向银
行内部管理的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招股意向书
152
(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本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借鉴国际标准和规范,规划全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逐步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和信息安全平台建设。
在信息安全制度建设方面,根据信息安全体系及科技战略框架,结合国家行业及风
险部门的政策框架,确定信息安全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本行信息安全
策略、制度和操作手册,确保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的可持续性。
在信息安全平台建设方面,根据本行信息安全体系的整体规划落实实施信息安全管
理系统的建设,按照信息安全规划定义的网络、边界、主机、终端、用户、数据、应用
和运行等角度建设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或平台。
(四)信息系统运行管理
本行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信息系统运行和管理水平,包括:(i)在北京建立了互为
备份的两个同城数据中心,在服务器、存储、网络和机房设施等方面不断完善同城灾备
体系,提高信息系统灾难抵御能力;(ii)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采用防火墙、IDS(入侵监
测系统)、逻辑分区、物理分区、设备和线路冗余备份等手段提高网络运行安全,建立
全行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和流量监控平台加强网络集中管理;(iii)实施ITSM(信息技
术服务管理)项目,加强系统监控和预警,规范化事件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等日
常运维工作,降低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操作风险;(iv)基于同城双中心的基础架构,
制定了同城灾难恢复计划,并定期进行切换演练;(v)建立总行统一的系统日志集中管
理平台,提高系统预警能力,提供审计监控手段。
(五)信息系统质量管理
本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借鉴国际标准和规范,明确全行信息系统质量管理的总体
发展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开展了应用开发项目管理、配置管理及测试管理项目建设,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流程和标准。
七、主要固定资产
本行固定资产是指本行为开展业务经营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
产。
招股意向书
153
本行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2008 年12 月31 日和2007 年12 月31 日固定资产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及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固定资产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11,623 10,505 5,999
累计折旧 (2,637) (2,324) (2,101)
减值准备 (159) (160) (150)
净额 8,827 8,022 3,748
(一)房屋及建筑物
本行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2008 年12 月31 日和2007 年12 月31 日房屋及建
筑物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房屋及建筑物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5,244 3,531 3,436
累计折旧 (929) (815) (710)
减值准备 (134) (134) (124)
净额 4,180 2,582 2,601
1、本行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拥有638 处建筑面积总计为649,757.79 平方米的物
业,其中450 处为经营性用房(建筑面积为625,693.02 平方米),主要为本行及各分支
行的办公楼及营业厅等,188 处为职工用房(建筑面积为24,064.77 平方米)。在本行
拥有的自有物业中,尚未取得适当权属证书的物业(不包括正在履行的商品房预售
合同项下的92 处建筑面积合计为110,023.54 平方米的物业)共计120 处、建筑面积
合计为46,264.27 平方米,约占本行自有物业总建筑面积的7.12%。本行自有物业的
权属情况如下:
(1)本行已经取得425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492,429.98 平方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
证,该等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并且本行已
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本行已经取得1 处建筑面积为1,040.00 平方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该处房
屋相应占用土地1 宗,占地的分摊面积为215.78 平方米)。该处房屋所占
招股意向书
154
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系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并且本行已取得相应的国有土
地使用证。
(3)本行已经取得14 处建筑面积为1,275.47 平方米房屋(职工用房)的房屋所
有权证,该处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划拨方式获得,并且本
行已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本行已经取得46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8,089.87 平方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但因为土地管理部门不向房屋所有权人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导致本行未
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5)本行已经取得12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17,317.30 平方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但尚未取得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6)本行实际占用48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19,581.63 平方米的房屋,但尚未取得该
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本行认为,如果由上述(5)、(6)项所述物业的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
权瑕疵导致本行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物业且必须搬迁时,本行可以在相关区
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继续办公营业,该等搬迁不会对本行的经
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等搬迁不会对本行上
市造成实质影响。
(7)本行已与第三方签订了92 套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合计建筑面积为
110,023.54 平方米的房屋。根据该等预售合同的约定,该等房屋的出卖人已
取得预售许可证,本行已经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应付的款项。
发行人律师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不违反中国有关房地产转让的规
定,本行取得该等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实质性
法律障碍。
2、租赁房屋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向第三方承租907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578,719.65 平
方米的房屋用于本行各分支行的办公、自助银行及ATM 机的存放,其中:
招股意向书
155
本行承租的549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382,882.98 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方拥有该等房屋
的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协议合法有效。
本行承租的358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195,836.67 平方米的房屋,并且与出租方签署了
租赁合同,但出租方未提供该等房屋的产权证。其中,214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107,755.77
平方米房屋的出租方出具了书面确认函,确认其对于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享有出租该
房屋的权利;144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88,080.90 平方米房屋的出租方未提供房屋所有权
证或书面确认函。在前述出租方已出具确认函的房屋中有186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
93,863.85 平方米房屋的出租人还进一步承诺赔偿本行因所租赁房屋存在权利瑕疵而遭
受的损失。
本行承租的上述房屋中,有45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36,127.44 平方米的房屋办理了租
赁备案手续,其余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本行认为,如果因租赁房屋的权属瑕疵原因或租赁无效而导致无法继续租赁关系,
需要本行相关分支机构搬迁时,相关分支机构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能够合法
租赁的经营场所,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等搬迁不会对本行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亦不会对本行上市造成实质影响。
(二)在建工程
本行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2008 年12 月31 日和2007 年12 月31 日,在建工
程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及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在建工程 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期初余额 4,020 43 17
本期增加 633 3,997 32
在建工程转入/(转出) (1,702) (20) (2)
其他转出 (2) - -
处置 - - (4)
期末余额 2,948 4,020 43
期末净额 2,948 4,020 43
(三)其他主要固定资产
本行其他主要固定资产包括电子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截至2009年12月31日、2008
年12月31日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上述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额
招股意向书
156
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2,285 1,993 1,646
累计折旧 (1,313) (1,170) (1,085)
减值准备 - - -
电子设备
净额 972 823 561
账面原值 807 607 501
累计折旧 (308) (258) (225)
减值准备 - (0.5) (0.5)
其他
净额 499 349 275
八、本行的无形资产及商誉
(一)本行的主要无形资产
本行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域名、计算机软件使用权及土地使用权等。本行
以“中国光大银行”及“China Everbright Bank”、“CEB”等品牌、名称及标志经营业务。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行为注册人的注册商标共计9 项,均在有效期内。
此外,本行已就14 项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光大”、“EVERBRIGHT”、“ ”标识一直由光大集团总公司授权本行无偿使用,
为了更加规范对各该商标的使用,本行于2008 年3 月20 日与光大集团总公司签订的《商
标使用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光大集团总公司授权本行无偿使用“光大” 、
“EVERBRIGHT”、“ ” 等注册商标。具体使用期限为:自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开始,
持续至许可商标有效期截止之日,续展后双方可重新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并进行商标局备
案。
光大集团总公司承诺:光大集团总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
定,在上述3 项注册商标到期日之前,及时向国家注册商标主管部门履行续展程序。在
续展完成后,在本行充分履行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光大集团总
公司将继续许可本行无限期无偿使用该等注册商标。
2、域名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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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为注册人(申请人)的域名共计24 项,均在有效期
内。
3、专利、软件著作权、非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没有专利类、著作权类,以及非专利技术类知识产
权。
(二)本行无形资产及商誉的价值
本行对无形资产以成本或评估值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记入资产负债表内,无形资
产的成本扣除残值和减值准备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本行对商誉不摊销,
期末以成本减减值准备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本行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2008 年12 月31 日和2007 年12 月31 日无形资产
及商誉成本、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及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成本 6,019 6,019 6,019
累计摊销 - - -
减值准备 (4,738) (4,738) (4,738)
商誉
净值 1,281 1,281 1,281
成本 571 447 348
累计摊销 (311) (233) (173)
减值准备 - - -
计算机软件
净值 260 214 176
成本 159 155 144
累计摊销 (55) (51) (46)
减值准备 - - -
土地使用权
净值 104 104 99
成本 24 24 23
累计摊销 (17) (15) (13)
减值准备 - - -
其他
净值 7 9 11
招股意向书
158
第七节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
本行风险管理的指导思想是:配合本行整体战略的实施,推行符合巴塞尔新资本协
议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经济资本管理体系及风险定价机制引导业务组合结构不断
优化,确保收益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并控制本行承担的风险在可承受的风险限额内。
在此基础上,维持与风险承担相匹配的、并与本行战略目标相适应、符合监管要求的资
本充足率,最终实现股东风险回报和本行价值的最大化。
本行风险管理原则:(i)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ii)风险管理独立性原则。风险管理体系与
业务经营体系保持相对独立;(iii)风险管理创造价值原则。平衡风险与收益,兼顾控
制与效率,共创业务价值。
本行风险管理偏好:
?? 信用风险偏好:保持资产组合的适度多元化,以期降低经济环境波动对本行盈
利的负面影响;通过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和经济利润(EVA)
等指标体系持续优化资产组合结构。
?? 市场风险偏好:有效识别、计量、监控所有市场风险相关因素,将市场波动对
本行收入及价值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通过积极的流动性风险管
理,保持稳定、可靠以及低成本的资金来源,保持足够的支付能力,支持资产
业务的发展。
?? 操作风险偏好: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操
作风险评估方法、管理工具及政策体系等,将操作风险控制在适当水平,减少
或缓解操作风险损失,保证业务正常和持续开展。
(一)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1、近年来风险管理改革的主要举措
?? 2004年9月,本行完成信贷风险管理建设项目一期开发并上线。通过该项目的
实施,改革了对公授信的组织架构和流程,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原则建立了
招股意向书
159
二维信用评级体系,实现了对公授信管理的电子化。本行进行对公授信业务管
理体制改革,推进了信贷业务的垂直化、专业化管理,各分(支)行设立信贷
控制部,由总行信贷控制部相对垂直管理;成立南部、东部和北部三个区域信
贷审批中心,由总行信贷审批部垂直管理。全行一般风险对公授信业务由区域
信贷审批中心审查,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信贷审批中心和区域信贷审批中心
分别按照权限审批。
?? 2005年3月,本行设立风险管理部,负责本行全面风险管理。
?? 2005年8月,本行制定《中国光大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并在组织架构、政
策制度、风险技术、业务流程等方面持续进行改善,加强市场风险管理。
?? 2005年11月,本行制定《中国光大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对操作风险管理
的整体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管理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框架性要求,加强操作风
险管理。
?? 2006年2月,本行设立法律合规部,管理本行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政策程序的
情况,加强合规风险、法律风险的管理。
?? 2006年4月,本行实施改进授信风险管理工作方案,进行公司和零售授信业务
组织架构和授信流程改革,进一步加强授信风险管理。向分行派驻风险总监,
由总行统一管理,接受总行主管风险管理副行长的领导,负责所在分行全面风
险管理,同时在授权权限内审批授信项目;推行风险经理制度,并优化公司和
零售授信流程,进一步加强对授信关键环节和风险点的有效控制。
?? 2006年10月,本行完成信贷风险管理建设项目二期开发,实现了同业授信管理
的电子化。
?? 2007年1月,本行在全行各条线及各分支行推广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按照
流程分析法并结合内外部操作风险事件信息、审计及合规检查信息等进行风险
点排查,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行控制改进。
?? 2007年4月,本行针对零售授信业务的风险特点,在全行推行零售授信产品与
作业流程的标准化,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实现规范化审批和高效处理流
程。
招股意向书
160
?? 2007年11月,本行设立运营管理部,负责全行清算结算管理,公司、零售放款
审核,以及信用证、保函等结算产品的集中处理等,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操
作服务,提高本行集中管理和集约化经营水平,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业务效率。
?? 2008年2月,本行将三个区域信贷审批中心的职能和人员整体并入总行信贷审
批部,负责审批超分行风险总监权限的授信业务,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授信
审批专业化建设。
?? 2008年3月,本行在总行设立零售风险总监和零售风险管理中心,统筹全行零
售授信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管理,并负
责超分行权限的零售授信业务审批。
?? 2008年12月,向总行资金部、信用卡部、财富中心派驻风险总监。通过推行总
行条线风险总监派驻制,建立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前台部门之间的有效运作与
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前台第一道风险防范和中台第二道风险控制作用,进一步
强化业务条线风险管理。
?? 2009年2月,总行零售风险总监派驻总行零售业务部,零售风险管理职能相应
转入零售业务部。
?? 2009年3月,进一步明确分行行长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明确分行行
长在风险管理流程中的关键定位,不断推进分行风险管理条线和业务条线按照
“合作、互信、融入、共担”核心风险文化与风险观开展业务,在有效风险管
理创造价值的共识基础上,合理平衡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实现业务健康发展。
?? 2009年9月,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设立中小企业业务部,并向中小企业业
务部派驻风险总监。
?? 2009年9月,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实现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
估(RCSA)及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LDC)的在线进行。
?? 2009年11月,本行进行了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模型升级,基本实现公司客户的评
级全覆盖。
?? 2009年12月,本行完成并提交了《合规自评估报告》以及13个已颁布或拟颁布
合规指引的分报告,并已正式向银监会申请作为第一批实施新资本协议自愿达
招股意向书
161
标银行。
?? 2009年12月,明确了IT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初步建立IT风险管理
的框架体系,并制定了IT风险管理制度,完成对IT外包、IT运维、信息安全和
电子银行系统的自评估工作。
2、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本行近年来不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
划,并持续推进。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总体规划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核心精神为
导向,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围绕信用风险垂直化管理、市场风险集中化管理、
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层次化管理的基本理念,从文化、组织架构、流程、政策和技术等
方面不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1)树立全面风险管理文化
本行大力加强风险文化建设,积极倡导“银行通过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创造价值”为
核心的风险文化理念。
本行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培训、建立岗位认证体系,不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的
素质;通过高级管理层率先垂范、强化问责制,提高全行人员的风险意识;通过持续改
进考核机制,引导全行人员树立资本约束的观念,实现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
维护股东、社会公众和员工的长远利益。
(2)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行构建了董事会领导下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确保风
险管理的相对独立性。推行信用风险垂直化管理、市场风险集中化管理、操作风险与合
规风险层次化管理的组织体系,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行设立风险管理部,独立于前台部门,负责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管理的全面风险管理,对高级管理层负责;设立独立的审计部,对本行风险管理政策、
制度、细则和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向董事会报告。
分行行长主持分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支持分行风险总监做好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按照信用风险垂直化管理、操作和合规风险层次化管理的原则,分行风险总监负责开展
信用风险管理以及授权权限内的授信审查审批工作,并协助分行行长做好操作与合规风
招股意向书
162
险管理工作。风险总监由总行垂直领导,同时向所在分行行长汇报,并接受总行风险管
理部、信贷审批部、资产保全部和法律合规部的业务指导,保证风险管理的相对独立性。
对于信用风险管理,本行按照统一授信原则,对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和同业业务等
的信用风险管理进行统一规划,建立垂直化、专业化的授信业务审批及风险管理体系,
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对于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建立了由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
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资金部等机构构成的组织体系对市场风险进行专门管理。本
行在业务经营中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全部集中于总行资金部进行管理,其他机构未经批准
不得进行资金市场交易活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承担市场风险。
对于操作风险管理,本行采取在董事会确定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指导下和高级管理
层领导下的、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分行行长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
分行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负有对本部门/条线操作
风险进行管理的第一责任;总分行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二道
防线;审计部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三道防线。对于IT风险,本行采取
在操作风险政策指导下的层次化管理架构,即由总行信息科技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开
展IT风险的自评估及相关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通过IT风险独立自评估和风险
事件报告进行第二道防线的控制;总行审计部负责对IT风险进行独立审计,以作为第三
道防线。
对于合规风险管理,本行采取合规政策指导下和合规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分层合规
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为合规风险管理的最终负责人,负责审批全行的合规政策,并全
面管理和监督合规工作;高级管理层领导全行的合规工作;法律合规部负责合规风险管
理工作的统筹、管理、支持工作;各业务条线、部门各分(支)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合
规风险管理;审计部负责对合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对各部门合规措施落实情况进
行再监督。
(3)优化风险管理流程
本行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制定并实施对于各类风险识别、评估与计量、监测与报告、
风险控制的程序和措施,并通过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等工具的运用与推广,
不断梳理并优化流程,强化风险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招股意向书
163
在授信风险管理方面,本行进一步加强了全过程授信风险管理。对公授信推进平行
作业、双线审批,风险经理与客户经理平行作业,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之中,对授信
业务全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实施有效控制,并实现流程优化、提升效率;同时推
进风险管理人人有责的理念的传播,保证业务发展的质量;零售授信推行产品与作业流
程的标准化,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实现规范化审批和高效处理流程;在信贷审批
部内按照区域和行业/产品维度设立审批组,优化授信审批流程,进一步整合资源,推
进授信审批专业化建设;根据授信行业或产品分类实行会议审批和个人审批相结合模
式,进一步强化个人审批;同时建立授信审查审批重检机制,对授信审查审批质量进行
动态监控与评估。
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本行搭建了从可接受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到具体业务品种的
四级额度架构体系,以控制本行各层面的市场风险暴露,确保本行实际承担的市场风险
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第一级即本行可接受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在此整体额度下,
对于利率、汇率风险暴露设立第二级额度,第三级和第四级额度由具体承担市场风险的
业务部门根据业务性质及对市场风险额度的暴露多少及复杂性进行定义。与此同时,还
在第四级额度以下,对具体的交易台(员)设定了交易额度。本行可承受的总体市场风
险水平须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其他级别额度由具体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部门负责汇总提
出对每种市场风险额度的需求,提交市场风险总监审核,并报请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
批。
在预警体系建设方面,本行在总行设立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分行设立风险预警
委员会,统筹总分行两级风险预警的管理工作,加强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本行不断改进
从预警信号的发现、分类、生效、报告到处理、解除的各项风险预警工作流程。在风险
排查的基础上,确定低质量及特别关注客户名单,并制定相应的压缩退出或风险化解计
划。总分行定期按照规定的议程和内容召开例会,研究系统性风险和个案授信项目风险
状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实现对风险的全面预警、及时报告和快速反应。
在风险报告体系方面,本行按照迅速、全面、规范、准确地反映各类风险状况的原
则,建立了全面风险报告体系,涵盖信用、市场、操作风险、案件风险与合规风险管理,
范围涉及全行各个管理层面、部门和单位,按照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矩阵式路线报送,
确保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时监控本行各类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
范和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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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构建系统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
本行通过分层管理、专家参与、定期重检等规范化程序,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
政策制度,在全行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建立了系统的风险管理政策
体系。并结合业务发展、经营环境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提高政策制定的全面性和可操
作性。本行加强专业培训、专项检查,持续提高政策的传导及执行力。
本行信用风险政策分为三层:第一层是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战略、原则和程序,是
指导本行信用风险管理最基本的政策指引,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发布实
施;第二层是信用风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管理本行各项业务信用风险具体的制度
规范,由风险管理部门拟定,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根据信用风险管理基本政策框架
审批通过后发布实施;第三层是各相关业务部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由各
业务管理部门拟定,经风险管理部审核后,主管风险管理副行长与主管相关业务副行长
双签后发布实施。
本行市场风险政策、操作风险政策和合规风险政策采取与信用风险政策相同的分层
管理和专业化制订方式。
(5)建设先进的风险技术支持体系
本行遵循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核心原则,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制定了全面
风险管理技术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逐步建立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有
效计量、分析与管理的技术支持体系。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方面,本行已经正式向中
国银监会提出申请,申请成为2011年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首批国内商业银行之
一;目前本行正在按照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项目,以期进一步提高
本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及资本管理效率。按照本行风险管理系统建设规划,本行已完成了
对公授信和同业授信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实施对公授信风险管理项目,建立
了基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实现了授信业务从授信申请、审查、
审批到放款审核、贷后管理在内的电子化流程,强化了对授信业务操作各关键环节的风
险控制,并有利于对信用风险管理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本行对公授信实行行业组合限额管理,在综合分析外部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和
本行授信表现的基础上,结合本行风险偏好设定行业组合限额,并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实
施。本行定期对行业、产品、地区等不同组合维度的预期损失、监管资本、经济资本、
招股意向书
165
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进行分析和监测、报告,定期调整组合限额,并
结合经济资本管理体系及风险定价机制,合理引导信贷组合结构不断优化,分散和降低
授信集中性风险,改善整体资产质量,实现预期的经营管理目标。
本行在对公客户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基础上,开发了经济资本测度模型,用于
组合与交易层面的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经济利润(EVA)等核心管理指
标的计算,并尝试应用于业务和风险管理实践,形成了注重风险和收益平衡的授信决策
技术体系。
本行按照全面风险管理技术体系建设规划,进行零售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
作风险管理项目、新资本协议合规平台建设,并计划尽快启动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
(ICAAP)、IT风险管理咨询等项目。
?? 本行与Fair Isaac公司合作实施零售风险管理建设项目。2009年本行零售信贷风
险管理系统一期项目正式投产运行,该系统是包含分析模型、决策引擎、工作
流程管理、数据集市的综合性个贷风险管理系统,能够提供个贷业务全流程业
务电子化操作及管理。为配合本行新资本协议实施建设,本行将启动二期项目,
建立完整的零售风险模型监控体系,构建完善的零售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本行
零售风险管理能力。
?? 本行与MISYS公司合作进行新的市场风险管理项目建设。通过该项目,为交易
管理和市场风险管理提供了专业化的系统平台,实现前、中、后台直通式业务
处理,加强资金交易业务、理财业务、衍生业务等的风险管理,配合巴塞尔新
资本协议的实施,满足银监会监管要求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未来新产品
的开发、风险对冲提供支持和参考,进一步提升本行交易管理能力和市场风险
管理水平。
?? 本行与德勤咨询公司合作进行操作风险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通过该项目,实现
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及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LDC)的在线进
行,建立覆盖主要风险类别和重点产品群组的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体系,并
通过对关键风险指标的持续监测,及时了解本行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的变化情
况,加强动态监管,实现对于操作风险的主动管理和事前预警。
?? 鉴于IT风险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本行计划在明年初启动IT风险管理咨询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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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通过对IT开发领域进行独立风险评估工作,初步建立本行的IT风险独立评
估的外包机制,并对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中的RCSA流程清单进行优化,以满足
外部监管要求和内部风险管理需要。
?? 本行正拟与外部公司进行新资本协议合规平台项目建设。本行计划通过该项
目,在现有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实践的基础上,根据新资本协议合规指引的相关
要求,参考国际先进银行的成熟经验,建立既与国际接轨又符本行实际的RWA
计算引擎及合规报表系统,从而为本行达到银监会的合规要求并顺利实施新资
本协议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架构如下:
本行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总行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四个层
面组成。
1、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是本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本行的总体风险控制战略和重大
决策,确定本行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审核高级管理层所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决定本行
的基本管理制度和银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查管理层、审计机
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检讨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并提出改善意见,
督促高级管理层持续改进和完善本行内部控制体系。
董事会
行长
风险管理委员会
副行长副行长主管风险副行长副行长
风险管理部
零售业务部信用卡中心
法律合规部
资金部
资金业务
风险总监
零售业务
风险总监
信用卡
风险总监
资产保全部
副行长
分行行长
分行风险总监
运营管理部公司业务部私人业务部贸易金融部
分行副行长分行副行长分行副行长分行副行长
对公授信管理中心零售授信管理中心
风险管理部
信贷审批部
法律合规部
总行
分行
资产保全部
对公授信后管理中心
副行长
中小企业部
中小企业业
务风险总监
审计部
派驻风险经理
派驻风险经理
公司业务部
贸易金融部
副行长
运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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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本行风险管理战略和可接受的总体风险水平,报董
事会批准后实施;对高级管理层在信用、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对本行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
的意见;定期向董事会提交风险管理报告;拟定本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审查并监督
实施资本规划;提出本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的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目前由武剑先生、郭友先生、王霞女士、史维平先生(James Stent)、
蔡洪滨先生共5名董事组成,其中史维平先生(James Stent)、蔡洪滨先生为独立董事。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为武剑先生。
2、高级管理层及其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负责根据董事会核准的风险管理策略,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制定、落实
各类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细则和限额,并实施管理,确保对于各类风险的有效管控。
本行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贷审批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不良资产处置委员
会、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1)行长
本行行长负责主持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拟定本行基本管理制度;拟定本行的具体规章;本行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等。
(2)主管风险管理副行长
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行长汇报全行风险状况、重大风险事项及
处置情况、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及运作情况;依据本行的整体发展战略,负责组织拟定本
行的风险管理框架和原则以及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偏好等,并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依据授权,批准和监督实施全行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指标,批准并监督实施风险管理政
策和汇报流程,审查风险管理制度,审批风险管理细则;负责组织调整、充实和完善风
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等。
(3)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审议并指导本行的业务发展计划;审议确定资产项目、负债项目以及表外项目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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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结构配置目标和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对修
订本行授信风险管理战略与策略的意见和建议;审议风险管理政策与制度、信贷投向政
策;审议常规性的同业授信政策和同业授信管理制度,及年度性同业授信总体方案;审
议国家或地区风险敞口额度、行业或产品风险敞口额度、授信风险敞口额度;审议授信
审批和管理权限,并报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定期审议全行资产负债运行情况及风险管
理报告等。
(4)信贷审批委员会
审批超过总行信贷审批部权限的授信业务;指导全行信贷审批工作。
(5)风险管理委员会
根据外部经济环境以及银行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情况,审议本行风险管理战略与策
略,并向行长和行办会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审议本行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规章
制度,并按照政策管理程序报经批准过后实施;审议全行风险状况、重大风险事项及处
置情况、风险管理组织及运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各业务条线、风险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
和单位提出的风险管理相关事项;负责本行风险预警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审议各类预警
信号,批准预警行动方案。
(6)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
审定本行不良资产清收业务规程、奖励办法及相关清收政策;审批资产损失方案;
审批以资抵债项目;审批抵债资产处置项目;审批呆账核销项目;审批诉讼、风险代理
项目等。
(7)内控合规预警委员会
听取有关合规预警信号具体内容的汇报;批准合规预警信号的处理方案;指定部门
针对合规预警信号开展专项调查或执行处理方案;其他合规预警管理职责。
3、总行风险管理部门
在本行高级管理层和下设专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本行的风险管理职能由若干部
门负责实施。主要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
(1)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本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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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根据实施情况定期重检和修订,并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负责制定、跟踪并完善本行的信贷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和办法,以及信贷决策规则和流
程;负责全行贷款风险分类的核查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信贷审批工作后评价;编制、
汇总各类风险管理报告,及时向高级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汇报;负责本行信贷资产组合管理;拟定本行信贷组合战略方案;分析信贷组合绩
效;负责组织开发和维护风险管理系统及模型等。
(2)信贷审批部
信贷审批部根据授信风险政策和程序的规定,负责对受理范围内的各类授信业务进
行审查审议、审批;负责授信业务审批授权的具体管理,拟定授信业务审批授权方案,
组织监督、管理和考核全行的整体授信审批授权实施情况;定期对下级信贷审批机构进
行授信审查审批工作重检。
(3)法律合规部
负责统筹组织全行合规风险及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合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建设
工作,负责指导全行合规工作开展,组织业务合法性、合规性审查;负责与外部监管机
构就合规工作进行沟通协调。
(4)资产保全部
资产保全部负责根据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规定,制定有关不良资产管理的实施细
则;负责不良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破产、清盘授信户的债权申报和后续跟进工作;负
责所接收的已进入不良资产保全程序的债务重组工作;负责对不良资产的评级、停息、
免息等进行评估,报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审批;负责准备呆账核销申请资料,报不良资
产处置委员会审核。
(5)其他部门
除上述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外,本行其他部门也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在各自业
务领域承担各自范围内的风险管理职能。本行目前已向零售业务部、信用卡中心、资金
部以及中小企业业务部派驻了风险总监,并根据各业务条线的具体风险特点,建立具有
针对性的风险管理体系。
4、分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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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由分行行长负责,分行风险总监负责开展信用风险管理以及
授信审查审批工作,并协助分行行长做好操作与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分行的风险管理工
作主要括定期或不定期向总行主管风险管理副行长汇报全行风险状况、重大风险事项及
处置情况、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及运作情况;根据总行的要求,组织调整和完善信用、操
作和合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监督实施风险管理政策和汇报
流程;监控所在分行各项业务风险管理指标的执行情况;分行风险总监负责权限内授信
项目的审批。
(三)对主要风险的管理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汇
率风险等)、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行的义务或承担,使本行
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涉及贷款组合、投资组合、各种形式的担保和
其他表内外信用风险敞口。
本行采用规范、统一的授信业务流程和标准管理信用风险。总行风险管理部门会
同其他有关部门定期审查和修订授信业务流程和标准。包括对公授信、零售授信和同业
授信在内的授信业务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环节:(i)受理及授信调查;(ii)授信审批;
(iii)授信额度启用和授信后管理。
(1)对公授信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①受理及授信调查
客户经理根据本行有关授信调查管理规定,通过与授信申请人面谈或者通过主动寻
求目标客户启动授信业务流程。本行所有的对公授信申请均由客户经理受理,授信调查
坚持“双人调查”的原则,客户经理对申请人或目标客户进行全面调查,收集有关信息和
资料,对客户授信资格的合法性、客户的偿债能力、授信业务的合规性和授信方案的合
理性等做出全面评价。授信调查工作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通过走访客户的
财务部门和生产经营场所、主要管理者、商业往来客户和其他债权人等,获取第一手现
场调查材料,全面了解申请人生产经营、管理、财务、信用状况及行业信息等,必要时,
可通过外部征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商业银行对客户资料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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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进行核实,并作备案。如果客户经理认为申请人符合本行有关授信业务政策规定及基
本授信条件,将要求申请人提交授信申请和所需的相关文件。
风险经理与客户经理平行作业,参与授信调查,揭示、评价授信风险,提出风险管
理意见。对授信业务的风险分析和评估通常包括:(i)风险评级;(ii)授信业务评价;
(iii)担保评估。
风险评级
本行对公授信业务的风险评级由客户评级和贷款评级构成。通常情况下,本行对所
有一般风险对公授信业务均需进行客户评级以及贷款评级,保证人须进行客户评级。客
户评级是在综合分析借款人(或保证人)定量与定性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对其未来及时、
足额偿还债务的能力与意愿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以信用等级表示。本行客户评级设10
个等级,每个信用等级都对应一个一年内的违约概率(简称PD)。贷款评级是对特定交
易预期损失率(简称ER)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客户评级和违约损失率因素,是违约概
率(PD)和违约损失率(简称LGD)的乘积。评估的结果以等级表示,设12个等级。
本行使用内部评级系统进行对公授信的风险评级工作。本行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精神开发的内部评级系统于2004年在全行推广运行。该系统根据客户的有关业务及财务
指标,通过客户评级模型计量其违约概率,以此为依据计算出客户评级的初步结果;客
户经理负责风险评级的初评,信贷审查人员负责审核,并以信贷审查人员最终审核的评
级结果为准。本行将授信业务的风险评级结果作为重要决策标准之一,并设立了明确的
准入门槛。
授信业务评价
对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评估是授信调查的首要内容,客户经理负责授信风险分析和
评估。授信申请人应能在不依赖第三者提供资金支持或将抵(质)押品处理变现的情况
下,以其自身的财务资源即可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授信风险分析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i)借款人的诚信;(ii)借款人借入资金
的权限;(iii)贷款用途;(iv)贷款拟投入企业的经营效益,以及经营该企业的所需的
专业管理能力;(v)企业客户的专业知识;(vi)借款人所属行业的前景;(vii)还款条
件;(viii)还款资金来源;(ix)各经济周期的现金流量预测,以及在正常与受压力情况
下的还款能力;(x)对于借款人及有关集团成员当前的授信及财务资料;(xi)抵(质)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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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品的估价及有效性,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及担保的有效性等。
担保评估
通常抵(质)押授信的担保物价值需由独立的资产评估公司评估。本行抵(质)押
授信因担保物种类,以及担保物的具体情况不同而执行不同的抵(质)押率,但原则上
不得超过该类担保物的抵(质)押率上限。主要担保物的抵(质)押率上限规定如下所
示:
主要担保物的种类 抵(质)押率上限
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出让) 70%
房地产 40%-60%
机械设备 30%-40%
质押:
存单、国债、金融债 80%-90%
仓单、提单 70%
其他权利 60%
其他动产 50%
对于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本行需要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和代偿能
力进行分析评估。
②授信审批
审批权限
按照审贷分离原则,本行授信审批机构独立于业务单位,授信审批遵循客观、公正
的原则,独立发表决策意见,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所有授信项目均须按照本行规
定的授信要求和授信调查、审查审批流程办理。本行授信审批授权遵循“授权到人,责
任到人;统一标准、差别授权;定期考核,适时调整”的原则。
本行一般风险对公授信业务由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总行信贷审批部、分行风险总
监等审批机构/受权审批人按权限审批;低风险对公授信业务由公司业务条线各受权审
批人按权限审批。总行信贷审批部根据授信业务分类实行会议审批和个人审批相结合模
式。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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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风险对公授信业务
客户经理完成授信调查报告并经所在经营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交风险经理进
行授信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上报评审委员会审议(部分授信项目可直接上报),经
评审委员会审议后,上报分行主管公司业务副行长审批。对于评审委员会审议未通过的
项目,分行主管公司业务副行长直接进行否决批复;对于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和
直接上报的项目,分行主管公司业务副行长审批同意的,签署审批意见,提交分行风险
总监,否决的项目直接批复;分行风险总监权限内终审的授信项目,分行行长签署意见
后方可出具批复;超分行风险总监权限的授信项目,分行行长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上报,
根据审批权限分别上报总行信贷审批部或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若分行行长分管对公业
务,在履行双线审批的基础上,可不经前述报备或加签审批意见环节)。分行行长对于
本分行对公授信业务具有“一票否决权”,对于风险总监审批否决的授信项目,分行行
长无权复活。
总行信贷审批部按照区域和行业/产品维度设立授信审批组和专业授信审批中心集
中审批,授信审批组包括各区域审批组、贸易融资授信审批组和同业授信审批组,专业
授信审批中心包括中长期授信审批中心和房地产授信审批中心,超过其权限的由总行信
贷审批委员会审批。
?? 低风险对公授信业务
本行低风险对公授信业务按照特别授信流程办理,由公司业务条线各受权审批人按
权限审批。
③授信额度启用和授信后管理
授信额度启用
本行的授信额度启用包括落实授信前提条件、签订合同、放款审核、会计出账等流
程。授信申请获得批准后,由运营管理部(放款审核中心)在审核授信前提条件得到落
实,经有权签字人签署信贷合同,并落实相关法律手续、确认担保效力等条件后,授信
额度才能启用。本行信贷合同绝大部分都是由本行法律合规部制订的标准格式文件,否
则须经本行法律合规部审核同意后使用。
授信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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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本行建立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规范的授信后管理体系,持续监测
所有可能影响还款的因素,对已实施授信进行准确分类;通过非现场和现场检查,及时
发现授信主体的潜在风险并发出预警风险提示,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本行通过收集来
自授信客户和其他渠道的信息获取授信的情况,包括对授信客户定期进行现场检查获得
有关信息。客户经理开展授信后日常监控,及时检查借款人的经营情况与授信用途,以
便及早发现授信可能违约的迹象,并尽快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本行的各分行风险管理部
下设有对公授信后管理中心,中心内设授信后管理岗,专职负责授信后管理的组织、督
导、检查、汇报等。
本行将授信后监控的重点放在可能对授信客户还款能力带来负面影响的因素上,主
要包括:(i)授信客户的经营情况及整体信用风险状况,包括授信客户应收账款和存货
状况、经营现金流变动情况、非正常业务的资金外流等;(ii)贷款资金所投入的项目状
况;(iii)授信抵(质)押物的状况及保证人情况等。
风险预警
本行本着及时报告、快速反应的原则建立了全面风险预警体系,明确了从预警信号
的发现、分类、生效、报告到处理、解除的风险预警工作流程。本行将预警信号根据缓
急程度分为三类,对不同类别的预警信号制定了针对性行动方案要求,经营单位须及时
采取应对措施。总行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分行设立风险预警委员会,分别统筹总分行
风险预警的管理工作,实行例会制,研究系统性风险和个案风险情况,及时处理预警信
号,评价应对措施的执行效果。
贷款风险分类及准备金计提
自1999 年起,本行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实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2007 年初,本行
在对公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客户的违约风险和债项特定的交易风险,实行十二
级风险分类,使风险分类更为精细化。
本行按照“客观真实、标准统一、规范程序、动态分类”的原则进行信贷资产风险
分类和损失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会计准则要求,
自2005 年起,本行开始根据财政部和银监会有关要求计提贷款损失减值准备。
贷款风险分类及预计损失实行分级审定的原则,客户经理负责贷款风险分类的初
分,并对不良贷款进行预计损失测算,风险经理负责对客户经理的初分结果和预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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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进行复核;授信申请阶段,按照授信流程逐级上报,由审批机构进行初步认定,认
定权限同审批权限;存量授信日常管理阶段,由总分行风险部根据认定权限进行最终认
定。
对于不同类别的对公信贷资产,本行采用单项方式和组合方式两种方法计提损失准
备:对不良信贷资产,采用单项方式进行预计损失测算;对正常和关注类信贷资产,以
组合方式计提损失准备。
④不良资产管理
本行资产保全部负责不良资产的接收、清收、处置,抵债资产管理,呆坏账核销等
工作,并负责制订本行不良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政策和制度,管理和督导本行不良资产
的清收处置及考核评价工作。总分行均设立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作为各级不良资产处
置决策机构,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方案、资产损失方案、以物抵债方
案、呆账核销等不良资产管理的审批工作。
本行经营部门按规定向保全部门移交有问题的资产,资产保全部负责及时制定处置
方案,充分利用多种手段迅速有效催收、处置不良资产,努力降低资产损失额和损失率。
不良资产的回收方法主要包括:日常催收、法律追索、贷款(或资产)重组、收取抵债
资产、资产批量处置、核销等。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按层级及权限进行管理。不良
资产核销必须满足财政部规定的核销条件。
日常催收:本行通过短信、电话、信函、上门、约见商谈、委托外部中介机构等催
收方式,通知不良贷款债务人、保证人偿还拖欠款项。
法律追索:在债务人、保证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拒绝签收催收通知、恶意拖欠、
诉讼时效即将丧失或保证期间即将届满,或有其他导致本行贷款可能受损的情况下,本
行通过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等法律手
段,清收债权,保全资产。
贷款重组:本行通过与债权有关各方协商,对贷款各项要素进行重新组合,以控制
和降低授信风险、提高客户还款能力、改善担保条件、使本行债权得到更好保障。不良
贷款重组的方式包括:减免表外利息、变更债务人、调整担保方式、发放盘活贷款、免
除、解除担保责任等。
收取抵债资产:当债务人无法按期以现金偿还债务或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且担保人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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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无力以现金代偿债务时,本行通过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等相关方协商同意,或
经依法裁决,收取相关方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本行债权。
批量处置:本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市场化打包
出售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
核销:当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均无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也无资产进
行抵债时,本行按财政部规定的条件,对债务进行核销,但实行“账销案存”的原则,对
已核销贷款始终保留追索权。
(2)零售授信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①受理及授信调查
零售授信业务客户经理受理业务时需要与授信申请人面谈并面签,并要求其填写申
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交易合同、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及保证人(如
有)的书面承诺及保证能力证明材料等。本行主要根据其收入、信用历史和贷款偿还能
力评估零售授信申请人,并调阅人民银行数据库系统审查借款申请人的历史信用情况。
本行零售授信业务客户经理负责对零售授信申请人进行评价并完成所要的报批材
料,评估主要关注授信申请人的信用风险以及对贷款担保物的估价。作为评估的一部分,
零售授信业务客户经理还进行实地调查和考虑报备材料外的其他信息。对个人贷款担保
物的估价类似于对公授信担保物的评价。对于担保贷款,本行通常要求由本行批准的独
立评估机构评估新发放贷款的担保物价值。
本行在查询人民银行个贷征信系统的基础上,结合申请人及风险缓释的情况进行评
估。根据评估结果,零售授信业务客户经理准备报批材料,提交审批。
②授信审批
零售授信业务审批模式分自动审批和人工审批。自动审批主要由模型自动判断,人
工审批主要由分行风险总监或其授权人按照授权权限审批。除了高风险的零售授信业务
采取集体审议外,本行零售授信业务主要采取个人审批的方式。本行按照“突出战略,
优化流程;适度扩权,总体可控;授权到人,差别组合;强化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
进行审批授权。
③贷款发放和授信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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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客户的借款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本行经办机构有权签字人和借款人、担保人共
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并在贷款条件满足后发放贷款。对个人贷款的监控,本行重点关注
借款人的偿款能力和抵(质)押物状况及其价格变化情况。一旦贷款逾期,本行客户经
理或专职催收人员根据个人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及风险状况,灵活采用电话催收、电子
邮件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法律诉讼等多种手段进行清收、处置。
本行以五级分类核心定义为基本标准,同时参照各级别风险特征进行个人贷款五级
分类。个人贷款进行分类均采取整笔认定的原则,对于出现数期逾期的贷款,根据最早
一期的逾期天数将全部贷款划分相应级别。个人类不良贷款由本行资产保全部门管理。
根据个人类不良贷款的实际情况,可采用催收、诉讼、委外、以资抵债中的一种或多种
方式向借款人、担保人进行有效追索。
(3)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
①信用风险识别
本行信用卡中心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客户群设定不同的审批发卡条件,并充分应用申
请评分模型、行为评分模型和信用额度动态管理规则等风险计量方法,实现信用卡风险
的科学量化管理,从而实现对不同风险和收益的客户群体进行差别管理,决定是否发卡、
发卡种类及给予额度高低。
信用卡中心组建了专业的风险数据分析团队,随时关注国内宏观经济发展及同业信
用卡业务发展动向,并根据业务需要多渠道收集与信用卡风险控制有关的同业资讯,以
供风险政策制定人员参考,针对本行信用卡当前业务重点,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管
理目标,适时调整信用卡信用政策。
通过充分利用内外部征信手段,如本行自建的信用卡黑名单系统、推荐人信用档案、
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公安部身份核查系统、中国银联风险共享信息和同
业风险共享信息等,从多种渠道调查、识别客户潜在的信用风险。
②信用风险控制体系
按照信用卡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信用卡中心下设风险管理部、审批部、催收管理部、
策略研究部等部门,加强了风险防范信息的沟通及相互协调。同时,每年制订信用卡审
批指引,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原则,确定支持发展、限制和禁止发展客户类型和进件条
件、明确特殊核准程序。本行还自主开发审批管理系统、在线调额系统、电子催收系统、
招股意向书
178
操作风险报告登记等系统,并通过开展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工作,揭示风
险、完善内控措施。
(4)同业授信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对于本行国内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有价证券投资和国内金融机构同
业拆借市场业务,本行对每一个交易对手或投资产品设立额度,该额度由总行信贷审批
部或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按权限审批。对于国外有价证券投资和国外同业拆借,本行对
各个国家、地区及交易对手设立信用额度,该额度由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
(5)信用风险管理系统
本行涉及信用风险管理的系统主要包括对公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同业信贷风险管理
系统及个贷系统等。
本行对公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于2004年9月上线运行,实现了授信业务从授信申请、
审查、审批到放款审核、授信后管理在内的电子化流程以及风险评级、组合管理等功能。
此后,本行持续进行对公信贷风险管理系统项目的后续开发,不断完善系统功能。
同业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于2006年8月上线运行,功能包括:同业客户的信息收集、
管理;同业客户的信用评级;同业客户额度的申请、审批、控制与管理;同业贷款业务
的申请、审批、出账、贷后监控;同业授信与业务分析、同业授信额度使用分析、同业
授信质量分析、同业不良变动分析、同业授信审批分析等。
零售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一期于2009年4月上线。该系统是一个包含分析模型、决策
引擎、工作流程管理、数据集市的综合性个贷风险管理系统,是本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的重要内容。该系统能够提供个贷业务进件申请自动化处理、审批决策支持和在线审批、
业务操作流转、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全流程业务电子化操作及管理,强化了贷后管理
功能、优化了报表结构、增加了对催收信息的储存。该系统业务支持范围包括本行八大
类业务品种(含委托贷款),并可实现对法人按揭贷款授信业务的管理。
2、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流动性管理的政策目标是:维持合理的资金头寸,保持足够支付能力,树立经
营稳定、有责任感、可信赖银行形象;以客户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辅以同业市场拆入
及在资本市场发行票据及债券,建立一个适度分散的资金来源组合;建立良好的头寸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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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算及管理制度,避免在不利情况下紧急出售资产套现;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计划,
保证本行有充裕变现能力以应付突发性危机事件。本行的流动性管理力求实现风险与收
益之间的平衡,努力做到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尽量降低流动性成本。
本行流动性管理充分考虑市场融资能力、负债来源的稳定性、央行资金支持等方面
因素,以稳健原则为基础制定有关方案。本行流动性管理同时采取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管
理策略。资产流动性管理策略包括鼓励资产多元化,提高资产的可变现能力,建立适量
的高流动性组合资产等。负债流动性管理策略包括保持负债的稳定性,提高核心存款在
负债中的比重,保持市场良好的融资能力。
本行流动性管理包括正常经营环境下的管理和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在正常情
况下,本行通过定期更新管理政策指引、流动性指标管理、头寸管理、总分行资金往来
管理、流动性资产组合管理、融资授权管理等,将全行流动性调控在适当范围之内。同
时针对可能发生的流动性危机,建立头寸预报、预测制度,进行流动性情景分析,制定
危机应对预案。
资金部负责执行上述政策,负责每日监控流动资金水平变化、预测未来流动性比率
的水平、及建议流动资金组合的调整策略,确保流动资金水平符合管理要求。遇有重大
的支付危机或结构性变化时将及时向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汇报提请决定是否启动应急
预案。
3、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因子(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动
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在经营过程中主要承担利率风险和汇率
风险。
本行对市场风险建立了集中化的管理体系,即在业务经营和发展中所面临的市场风
险敞口集中于总行资金部管理。
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的惯例,本行将表内外资产划分为银行账户资产和
交易账户资产两大类,并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
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利率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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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利率风险管理的政策目标是:制定措施监控风险,设定机制量度、分析、跟进
有关风险变化,在利率风险恶化前采取恰当措施,降低本行损失,确保本行在一个可接
受的利率风险范围内经营其业务,保证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及盈利性。
本行积极探索和改进利率风险管理机制,尝试应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建立起以效
益为中心、科学合理的资产负债定价机制。
在利率风险管理领域初步尝试进行资产负债的主动管理和事前管理,将资产负债管
理缺口分析结果应用到组合结构调整中,控制负债成本增加,努力提升全行净利差水平。
本行主要通过重定价缺口分析来评估银行账户的利息风险状况。本行定期监测缺口
状况,并利用缺口数据进行压力测试,以此为指导,调整生息资产与付息负债的重定价
期限结构,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抵补利率风险。同时,本行密切关注本外币利率走势,紧
跟市场利率变化,适时调整本外币存贷款利率,努力防范利率风险。
对于资金业务,本行采用久期、基点价值等技术计量利率风险,并运用压力测试和
情景分析方法监控风险。
汇率风险管理
本行汇率风险管理的政策目标是:制定措施监控风险,设定机制量度、分析、跟进
有关风险变化,在汇率风险恶化前采取恰当措施,降低本行损失,确保本行在一个可接
受的汇率风险范围内经营其业务。本行的汇率风险体现在资产负债货币结构错配、外汇
利润和外汇资本金受汇率波动可能遭受到的不利影响。
本行尽可能做到资产负债在货币上匹配,通过合理安排各种货币资金来源和运用控
制风险。严格控制结售汇风险敞口,改进结售汇平盘模式,实施一日多价机制,规避汇
率风险。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研究、设计、开发各种规避汇率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积极
开展金融创新,力争利用各种金融工具控制汇率风险。
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为确保本行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本行建立了分级的市场风
险限额管理体系。第一级即本行可接受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其次为针对利率、汇率风
险设立的次级额度,第三级、第四级额度根据业务性质和产品品种设立。为保证限额体
系的执行,本行制定了包括风险限额申请、审批、监控、预警、报告和处理在内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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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限额管理程序。
市场风险管理系统
本行目前所使用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主要有Kondor+及Bloomberg Trading System。
Kondor+系统是市场风险监控系统,直接与路透社的市场信息系统连接,能提供头寸的
估值及敏感度分析。Bloomberg作为市场数据的参考工具,提供输入Kondor+在内的债券
详细定义及其他市场数据分析。Bloomberg Trading System同时还作为债券交易的管理系
统,提供债券头寸的估值和敏感度分析。
为了进一步提升交易管理能力和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本行正在进行“市场风险管理
系统”项目建设,由本行与MISYS公司共同实施。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实现资金交易前
中后台直通式业务处理,为交易控制和市场风险管理提供专业化的系统平台。同时,引
入风险价值(VaR)的计量方法,配合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高市场风险计量和控
制能力。
4、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
风险,主要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违约和产品缺陷、其他外部事件、系统失灵和设
备故障、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劳动保护等风险。本行所指的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
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降低操作风险的不确定性,将操作风险控制在可接受
的合理范围内;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流程优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收益水平;降低突
发性事件的冲击,保证业务正常和持续开展。
本行建立了在董事会确定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指导下和高级管理层领导下的、以三
道防线为基础的、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为操作风险管理的最终负责人,
高级管理层领导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分(支)行管理层负责本机构范围内的操作
风险管理,分行行长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分行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作为
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本部门/条线操作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管理者,负有对
操作风险进行管理的第一责任;总分行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
二道防线,负责全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支持和督促
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三道防线,其中内部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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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负责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依照规定揭示和报告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案件进行查处和责任认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本行参考国际领先银行的做法,初步建立以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为基
础、操作风险事件报告为补充、内部审计及合规评价为支撑的操作风险识别评估体系,
并正在引入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KRI’s)体系。
本行全面推广了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方法,并将本项工作固化为各条
线及各分(支)行的日常工作。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指根据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原
理,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采用一定的方法,由对业务操作风险负直接责任的机构和部
门组织对操作风险状况与控制效果进行的内部评价活动。
本行建立了操作风险报告制度。要求各条线、各分(支)行按照既定的报告范围、
报告路线、报告体例、报告限额进行操作风险事件的报告。操作风险报告制度的实行,
有助于根据损失的分布情况发现操作风险控制薄弱的环节,并可与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
估的结果进行相互验证,在一定程度上检验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工作的质量。
本行审计部与法律合规部分工合作,对各项业务的合规情况、风险情况进行独立检
查和评价。这些独立检查和评价工作的成果一方面可以检验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工作
及操作风险报告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也成为下一次评估的参考,从而通过自我评估和
独立检查、评价的互动,提高本行对操作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能力。
本行正在引入关键风险指标(KRI’s)体系。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是指对与操作
风险有关的业务活动和控制环境进行日常监控的指标体系。本行正在推进操作风险管理
系统项目建设,在该项目中关键风险指标体系的建立及IT实现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
行计划通过该项目,建立覆盖主要风险类别和重点产品群组的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体
系,并通过对关键风险指标的持续监测,及时了解本行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的变化情况,
加强动态监管,实现操作风险的主动管理和事前预警。
5、合规风险管理
本行在总分行均设立了法律合规部,统筹组织全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并在全行各
条线、各层面设立了合规风险管理岗负责日常合规咨询,合规工作统筹,合规执行情况
检查等工作。同时,本行不断推进内控集中化建设,通过在总、分行设立运营管理部,
逐步集中各个业务后台,建立共享的运营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操作与合规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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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此外,本行通过稽核体制改革设立了总行审计部和四个区域审计中心,对全行风险
管理政策、制度、细则和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反洗钱管理
本行设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
织领导本行的反洗钱工作。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反洗钱工作主管行长任组长,成员由
法律合规部、运营管理部、贸易金融部、零售业务部、公司业务部、资金部、电子银行
部、投行业务部、同业机构部、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信用卡中心、信息科技部、监察保
卫部和审计部等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负责人对本业务条线(或本部门)的反
洗钱工作承担管理责任,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均设立反洗钱管理岗位,指定专门的联络员
负责反洗钱的相关具体操作及各项协调与沟通工作。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工
作办公室,作为反洗钱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的常设机构。反洗钱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律
合规部,法律合规部总经理任反洗钱工作办公室主任,内设反洗钱工作岗位。反洗钱工
作办公室具体履行反洗钱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职责。
本行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的监测、识别和报告机制进行规定。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有关大额交
易和可疑交易识别及报告的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监督、领导本行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
易识别及报告工作。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组织、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报送工
作,并负责报送本行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数据等。本行制定了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
制措施,通过员工培训,加强员工反洗钱工作的意识和技能。本行还要求境外分支机构
根据所在地反洗钱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当地反洗钱机构的工作。
关联交易管理
本行董事会及其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对本行关联交易的管理监督,包括
关联方的确认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查等。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
本行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管理职
责和分工,对关联方的信息管理及披露、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等进行了规定,从而规范
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6、内部审计
招股意向书
184
本行审计部独立于业务部门,并通过运用独立报告制度对风险管理和内控进行检查
和独立评价。本行2006年以来持续推进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实行内部审计独立和垂直管
理的体制,以风险为导向,全面加强内部审计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推动内部审计
工作转型。
从2006年底开始,按照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要求,本行进行了
内部审计体制改革,设立首席审计官,建立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和
高管层报告的独立垂直的审计管理体制,在全行设立四个区域审计中心,建立高度独立
垂直的“中心制”内部审计组织体系。总行审计部在首席审计官的领导下,负责审查评价
全行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制定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制定并
组织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对审计中心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开展对总行条线部门及重点
业务、重点分行的审计工作。各区域审计中心在总行审计部的领导下,按照审计工作制
度规范,负责组织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审查评价区域内分行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
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从2007年以来新的审计体制运行效果看,本行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得到提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负责检查本行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
务报告程序,检查本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其实施;(ii)定期听取本行内部审计部
门的工作报告,检查监督本行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
门的工作,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iii)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
事宜发表意见,指导和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iv)负责本行的年度审计工作,就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v)在委员会认为
有必要时有权聘请独立的律师或顾问;(vi)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
本行审计部门以风险导向和周期覆盖为原则确定对各分行及各项业务的审计计划,
通过开展常规审计、专项审计、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后续审计等项目,对全行
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督促被审计的机
构和部门有效履行职责。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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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
(一)本行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报告
1、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及基本原则
本行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先进的内部控制文
化为基础,以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完备的监测评估体系为前提,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
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以严格的审计监督和客观的评价体系为保障,以强大的信息系
统和畅通的沟通渠道为支撑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具体包括:
?? 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和本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 确保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 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 确保本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 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 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股东利益和银行资产安全。
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秉持完整、审慎、有效、独立、合规及适度的原则,具体体
现在:
?? 内部控制渗透到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 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银行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尤其是
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 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 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
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 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
业自律规则;
招股意向书
186
?? 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
部控制的目标。
2、内部控制管理架构
本行已经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
架构,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
互制衡的原则,本行的内部控制管理框架由内部控制决策层、执行层、监督评价层三部
分组成,并形成了由各级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内部控
制管理架构。
(1)决策层
董事会是本行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董事会主要负责确定本行的总体风险控制战略
和重大决策,确定银行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审核银行高级管理层所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
决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和银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层人员,审查管理
层、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检讨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并提出
改善意见,督促高级管理层持续改进和完善本行内部控制体系。
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其中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高级管理层在
信用、市场、流动性、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本行风险状况及风险管
理策略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以及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意见。
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层
本行管理层及各级机构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并贯彻执行。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授权和
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并建立和实
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总行高级管理层下设18 个专业委员会。其中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内控合规预警委员
会负责协调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并维护全行风险预
警体系,听取个案或系统性预警信号发现及处理情况的汇报,批准预警行动方案,协调
招股意向书
187
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
分行管理层负责按照总行高级管理层及总行职能部门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和业务流程,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本行各业务部门、基层行管理层负责按照内部
控制流程和规章制度进行业务操作,及时报告在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监督评价层
本行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部门组成了本行内部控制
体系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评价层。
监事会负责对银行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及董事会、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监督银行的内部控制风险。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管理层纠正损害股东和
银行利益的行为,保障股东权益、银行利益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不定期组织对
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负责制订和实施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方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由外部监事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检查本行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检查内部
控制制度并监督其实施;定期听取本行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检查监督本行内部审
计工作、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
况进行考核、监督;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事宜发表意见,指导和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
工作;负责本行的年度审计工作,就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提
交董事会审议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本行审计部门以风险导向和周期覆盖为原则确定对各分行及各项业务的审计计划,
通过开展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后续审计、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对全行
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督促被审计的机
构和部门有效履行职责。
从2006 年底开始,按照银监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的要求,
本行进行了内部审计体制改革,设立首席审计官,建立对董事会负责的独立垂直的审计
管理体制,总行稽核部更名为审计部,在全国设立四个区域审计中心,建立高度独立垂
直的“中心制”内部审计组织体系。总行审计部以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
引》和《中国光大银行内部审计章程》为指导,在首席审计官的领导下,负责审查评价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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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行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制定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制定并
组织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对审计中心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开展对总行条线部门及重点
业务、重点分行的审计工作。各区域审计中心在总行审计部的领导下,按照审计工作制
度规范,负责组织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审查评价区域内分行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
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为了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2008 年起在各分行法律
合规部配备一名兼职审计联络员,主要负责与审计中心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区域审计
中心报告分行业务条线和法律合规部的检查情况以及重大发现,并督促和跟踪审计发现
问题的整改工作。
3、内部控制环境
本行通过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培育先进的企业文化,加强全员法制教育,树
立正确的金融职业道德观念,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升企业的内部控制
环境。
(1)企业文化和员工道德价值观
本行以成为“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企业愿景,培养员
工“诚信为本、创新为先、团队合作、卓越执行、和谐发展”的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
“培育合规文化,开展合规教育”系列活动,营造“合规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持续
支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向汶川地震灾区、中国光大集团定点扶贫县等地区
和社会公益事业捐款捐物,增强全员社会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客户关系管理,
认真处理客户反映的突出问题,树立客户至上的理念,提倡“总行为分行服务,分行为
基层服务,领导为员工服务,全行为客户服务”,优化服务与业务操作流程,不断改进
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以诚信、服务和品牌赢得客户的信任。
(2)授权和责任
本行经营管理授权是指因经营管理需要,总行行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总行
向总行高级管理层其他成员、总行内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分行负责人所作的经营管理
授权和总行高级管理层其他成员、总行内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分行负责人视经营情况
在总行行长授权范围内向下一级负责人转授权。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总行行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总
行高级管理层其他成员、总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各分行均在总行行长授予的权限内开展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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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活动。
本行制定了《中国光大银行经营管理授权制度》加强对授权的管理,按照先评价后
授权、全面和有限授权相结合、授权到人、权责对等、有效控制、授权与收权相结合的
原则进行授权,强调授权是对责任的分摊,授权人权力的大小与其所承担责任的大小相
适应,权力的行使与责任挂钩。
本行经营管理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类别。基本授权是指对法定经营范
围内的常规业务经营所规定的权限;基本授权实行逐级授权制,分为直接授权和转授权
两种。特别授权是指对法定经营范围内的特殊业务,包括创新业务、特殊融资项目以及
超过基本授权范围的业务所规定的权限。
(3)激励和约束
本行致力于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长效的风险绩效考核制度,培育良好
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为了配合中长期战略实施,本行从2006 年开始采用平衡
计分卡作为战略管理、绩效管理工具,分全行、总行各部门、各分(支)行三个层面构
建平衡计分卡体系,并继续推行以经济利润为导向,以资本约束、成本约束为前提的,
以管理会计为手段的,以推动业务平稳、健康增长为目标的考评制度。为了推进平衡计
分卡实施并加强管理,总行制定了《中国光大银行平衡计分卡管理办法》、《中国光大银
行平衡计分卡设计说明书》、《中国光大银行总行部门绩效薪酬管理办法》、《分支机构绩
效薪酬管理办法》。
本行在员工薪酬福利方面,通过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延迟支付
制度、法定保险制度、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等方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激励与约束
相结合的内部控制体系。
4、风险识别与评估
本行根据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实施计划,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核心精神为导向,
借鉴国际银行先进经验,围绕着信用风险垂直化管理、市场风险集中化管理、操作风险
和合规风险分层化管理的基本理念,从组织架构、政策、流程、技术和文化等方面持续
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并借鉴国外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开发和运用风险评估的
方法和工具,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计量和持续监控。
本行构建了董事会领导下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确保风
招股意向书
190
险管理的相对独立性。本行董事会是本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本行的总
体风险控制战略和重大决策,确定银行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审核银行管理层所制定的风
险防范措施,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审查管理层、审计机构和监管部
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检讨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并提出改善意见,督促管理层
持续改进和完善本行内部控制体系。高级管理层负责根据董事会核准的风险管理策略,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制定、落实各类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细则和限额,并实施管理,
以确保对各类风险的有效管控。
本行制定并实施对于各类风险识别、评估与计量、监测与报告、风险控制的程序和
措施,并通过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等工具的运用与推广,不断梳理并优化流
程,强化风险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本行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核心精神为导向,借鉴国
外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总体规划,逐步建立对于信用风
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有效衡量、分析与管理的技术支持体系。本行已
完成了对公授信、同业授信管理系统建设以及零售、信用卡的专业管理系统建设,实现
了授信业务的电子化流程,强化了对授信业务操作各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建立了符合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精神的两维的信用评级体系(PD、LGD),开发了经济资本测度模型,
应用于客户评级、贷款评级、组合(交易)边际资本测算、组合(交易)RAROC 测算、
风险资本配置等业务和风险管理实践中,形成了先进的技术支持体系。
本行按照迅速、全面、规范、准确地反映各类风险状况的原则,建立了全面风险报
告体系,涵盖信用、市场、流动性、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管理,范围涉及全行各个管理
层面、部门和单位,按照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矩阵式路线报送。风险报告频率包括日报、
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其中日报、周报侧重信息的及时反馈,月报、季报和年报侧
重综合性分析和趋势预测。本行全面风险报告体系服务于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确保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时监控本行各类风险,采
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风险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本行大力加强风险文化的建设,确定了以“银行通过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创造价值”
为核心的风险文化理念。本行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培训、建立岗位认证体系、不断
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通过高级管理层率先垂范、强化问责制,不断提高全行人员
风险意识;通过持续改进考核机制,引导全行人员树立资本约束的观念并强化风险管理
的意识,实现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维护股东、社会公众和员工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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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内部控制措施
本行依照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原则,建立了基本覆盖各个业务领域和渗
透到业务活动全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规范。
6、信息交流与反馈
(1)信息技术系统
本行的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已覆盖银行业务处理和日常管理的各个层面,信息技术
系统的推广使用,有效地支持了银行业务的发展;制定了科技战略发展规划,通过采用
先进技术和理念,实现了先进、可靠、冗余的信息技术系统架构建设。
(2)信息记录管理
为科学管理和使用各类信息资源,本行制定了《中国光大银行生产系统数据备份管
理规定》,该规定中通过“数据调用申请表”等管理表单,对数据信息的存储、调用等
进行了约定;数据的记录管理由各业务系统分别实现。
(3)交流与反馈
本行通过优化OA 系统,改造内部局域网系统,建立规范、高效的公文流转机制,
做到文件分发急缓有序、传递快捷;加强全行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各类涉密文件、资
料的保密管理,加强对全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统一宣传管理;完善各类会议议事规则
和程序;强化各类定期报告制度、重大和紧急情况报告与通报制度,通过多种报告形式,
特别是总行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保持内部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及
时性和有效性,并提高信息传导和沟通效率。
7、监督评价与纠正
(1)内部控制的监督
本行通过制度明确了各层级、各部门在内部控制监督方面的职责,对于在监督中发
现的重大问题上报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下设专门委员会对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
进行监督。
总、分行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通过岗位、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监督与制约,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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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处理业务,最大限度地抵御各种外部和内部的风险。
总、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和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支
持和督促工作,通过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控、统计、分析和评价,对风险部位、
风险环节进行识别、审查、评价、监控,防范和化解各种隐患和风险。
总、分行法律合规部作为本行内部控制监测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和完善,组织督促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对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
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和检查。
内部审计部门和监察保卫部门在内部控制体系中行使再监督职责,防范和化解由于
制度缺陷、工作失误、道德风险等各种原因造成的风险。
同时本行还规定全行员工对本系统和本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负有监
督的权利和责任。对员工举报,本行建立了相应的举报受理、报告和反馈机制,并制定
了相应的办法对员工举报进行鼓励和奖励。
(2)内部控制的检查与汇报
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内部控制活动,对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并就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向管理层报告。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等
根据监督、再监督职责开展各项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向管理层和相关专门委员会报告。
本行管理层根据各业务管理部门就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监督部
门的检查报告掌握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各项会议与报告制度,及时了解银行
的经营和风险状况,了解和掌握本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3)内部控制的评价
本行制定了《中国光大银行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办法》,并根据银行监管机构监管要
求和银行业务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定期组织
评价,定期向决策层汇报。分行按照总行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状况定期进行自评,总行有
关部门定期对分行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审计部在总行对分行评价、监管部门对分行评价、
分行自评及平衡计分卡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不良资产、案件、重大违规及责任
事故等因素对分行内部控制评价得分进行修正,形成分行最终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审计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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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向分行反馈有关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指出分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
进建议和要求,促进全行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
(4)纠正与预防措施
本行建立了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明确了董事会、管理层、各级业务部门、分支
机构、法律合规部和审计部对于内部控制失效应采取的措施和在内部控制中应负的责
任。
本行总、分行建立了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的
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落实。
本行制定了《中国光大银行内部审计实务手册》、《中国光大银行稽核手册(对公授
信业务)》、《中国光大银行稽核手册(对私业务)》、《中国光大银行稽核手册(会计结算
业务)》、《中国光大银行信息系统审计参考指引》、《中国光大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制
度》、《中国光大银行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中国光大银行后续审计指引》、《关于启
用常规审计域的通知》、《中国光大银行全员问责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同时,不
断推进审计业务系统的开发,建立审计流程管理系统和审计查证系统,加强审计工作的
规范化和电子化,逐步建立了严重违规、重大风险和内部控制缺失的预防、报告、处置
和纠正以及责任追究机制,以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严重违规、重大风险和内部控制缺
失进行有效的防范。
8、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措施
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监管要求以及银行经营范围、规模的变化,本行将持续对内部
控制进行改进,遵循外部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先进股份制银行的标准,持续不断地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
(1)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培育全员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文化
本行将按照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引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及管理层在内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强化全员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加强
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发展质量与效益;大力推行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约束机制和管
理考核机制,充分运用经济资本管理方法引导战略贯彻和业务结构调整,提高风险回报
水平;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和内部评级系统的优化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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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本行《中国光大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职责。
本行明确各业务条线和职能部门为内部控制的具体管理和执行部门;风险管理部负责风
险识别和评估工作;内控监测管理部门负责内部控制日常运营的监测管理;内部审计部
负责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工作。本行明确了法律合规部为本行内部控制监测管理部门,
即法律合规部负责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组织督促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建立
和健全内部控制,对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和检
查。
(3)提升制度执行力,夯实管理基础
本行依照流程化管理建设的要求,对全行核心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整合和优化,推
动规章制度的梳理与完善,确保制度的公信力,同时随着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监管政
策等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对制度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保证制度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
2009 年本行进一步整合规章制度的发布渠道,开发规章制度管理系统,实现规章制度
的自动检索和实时更新。强化对制度遵循情况的检查,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严肃问责,
提升惩戒措施的震慑力和效能,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切实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同
时确保制度执行更加有力。
(4)努力推动创新,提高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技术水平
本行将进一步落实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加强科技条线统一管理,不断提高技术创新
和科技管理能力,提高银行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和系统化建设水平和科技对业务、
对客户的综合服务与支持水平,重点建设Bancware ALM 系统、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个
贷风险管理系统、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和公私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项目,加强信息安全基
础设施、信息科技综合质量管理体系和数据标准化规划三大体系建设。加强各类系统的
运行维护,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银行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5)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教育、防范和惩治并举的风险防范
机制
推进风险导向的审计模式,完善审计体系,提高审计质量,突出审计结果的运用,
提升审计工作价值。加强应诉案件管理和反洗钱管理,建立合规绩效考核制度、违规预
警制度,完善违规问责制度。成立专门的巡视工作办公室,落实好巡视制度,加强对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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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班子的监督。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特别严防大案要案的发生。加强网点安全检查,完
善安全防范设施,确保安全运营。培育风险人人有责、合规人人有责、安全人人有责意
识,牢固树立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守法就是信誉的经营理念,努力形成良好
的风险文化和合规文化。
9、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认定
本行有责任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本行已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建
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对于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作
出上述说明,并对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评价的结果,本行确认,本行于2009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
及执行有效性的认定》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KPMG-A(2010)OR No.0024,报告
内容如下: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行”)管理层对2009 年
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认定(见后附贵行出具的《关于内
部控制制度的说明及执行有效性的认定》)。贵行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
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贵行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
性的程序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
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
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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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贵行于2009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
控制。
本报告仅供贵行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目的使
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报告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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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行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截至本次发行前,本行的控股股东为汇金公司,直接持有本行59.82%的已发行股
份。在本次发行后,假定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按照发行股数上限计算,汇金公司直
接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为49.61%。
(一)本行与汇金公司的关系
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3年12月16
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5,521.17亿元,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
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楼继伟。中国投资公司于2007年9月28日成立,经国务院批准,中
国投资公司全资持有汇金公司,为汇金公司的唯一股东。汇金公司根据国家授权,对国
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
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
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鉴于此,发行人、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不将汇金公司视为发行人
的关联方。
(二)本行与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交易
本行与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的交易主要包括吸收存款、买卖债券、进行货
币市场交易及银行间结算等。这些交易按银行业务的正常程序并按市场价格进行。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09年 2008年 2007年11月30日至2007年
12月31日止期间
利息收入 1,872,857 1,347,284 34,499
利息支出 (821,414) (423,674) (20,244)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截至2008年12月31日 截至2007年12月31日
招股意向书
198
项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截至2008年12月31日 截至2007年12月31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 24,780,155 11,149,650 5,991,094
拆出资金 6,141,870 13,435,4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1,01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563,117 2,038,400 5,104,500
应收利息 590,055 656,813 26,131
发放贷款和垫款 932,937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736,261 5,068,526 21,718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304,617 23,962,744 1,078,589
其他资产 - 69,644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61,421,541 8,508,160 4,635,286
拆入资金 1,613,023 1,433,149 24,454
交易性金融负债 4,551,000 6,346,3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645,105 3,132,684 4,585,173
吸收存款 5,050,480 2,308,477 56,506
应付利息 324,312 131,240 42,757
应付次级债 250,000 - -
其他负债 5,172 27,271 -
本行接受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担保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
接受担保金额 15,618,140 49,992,034 -
二、同业竞争
鉴于汇金公司不从事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本行与控股股东汇金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
汇金公司已向本行承诺:(i)只要汇金公司持有本行的股份,而汇金公司按照中国
或发行人股票上市地(如本行股份的股票上市交易)的法律或上市规则被视为本行的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汇金公司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性商
业银行业务;若汇金公司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任何地方参与或进行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或
任何演变为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的业务或活动,汇金公司承诺将立即终止对该等竞争性
商业银行业务的参与、管理或经营;(ii)若汇金公司取得了任何政府批准、授权或许可
招股意向书
199
直接经营商业银行业务,或者取得了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其他机会,则汇金公司承诺立
即放弃该等批准、授权或许可,不从事任何商业银行业务;(iii)尽管有上述(i)、(ii)
的规定,鉴于汇金公司是中国政府设立的从事金融/银行业投资的国有投资公司,汇金
公司可以通过其他下属企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或合作经营以
及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其他权益)在中国国内或者境外从事或参与
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iv)汇金公司作为中国政府设立的从事金融/银行业投资的
国有投资公司应公平地对待其所投资的商业银行,不得将其所取得或可能取得的经营商
业银行业务的政府批准、授权或许可或业务机会授予或提供给任何商业银行,亦不得利
用其作为本行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该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本行而有利于其他其所
投资的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并将避免该种客观结果的发生。汇金公司在行使其股东
权利时,凡涉及本行的事宜,汇金公司将在合理范围内谋求本行利益最大化。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银监会《商业银
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照本行的实际情况,本行关联方
包括:(i)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ii)本行的控股子公司;
(iii)本行合营及联营企业;(iv)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v)其他
关联方。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
除汇金公司外,截至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如下
两家:光大集团总公司和光大控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备注
1 光大集团总公司 6.40% 本行两名董事由其提名
2 光大控股 5.26% 本行两名监事由其提名
2、本行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控股子公司为韶山光大村镇银行和光大金融租
招股意向书
200
赁,除此之外,本行无其他重要的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关于韶山光大村镇银行和
光大金融租赁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本行组织结构
与管理架构—本行控股企业”。
3、本行的合营及联营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本行将共同控制的企
业界定为合营企业,将对其虽无控制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实体视为联营企业,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无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4、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本行的关键管理人员
包括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兄弟姐
妹、子女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行的关键管理人员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九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其他关联方
(1)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股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除持有本行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本行将向本行派出董事的股东界定为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股东。截
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不存在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股东。
报告期内,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
限公司曾向本行派出董事并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
(2)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本行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共同控制或在本行以外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界定为
本行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上述关联方包括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
15 家企业。
报告期内,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
招股意向书
201
限公司、万盟并购集团、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广西桂
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7 月30 日之前)因本行董事同时在该企业兼任董事而构
成本行关联方并与本行发生关联交易。
有关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请参见“第九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本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联交易
1、光大集团总公司
光大集团总公司在2007 年11 月30 日之前持有本行24.16%股份,为本行的第一大
股东;截至本次发行前,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本行6.40%股份,为本行的第二大股东。
光大集团总公司及中国光大集团同母系的附属公司与本行签署了《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及《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1)《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本行、光大集团总公司、光大财务有限公司于2007 年7 月20 日签订的《债权债务
重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i)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光大集团总公司欠本行贷款本
金金额为1,858,668,700 元人民币、32,094,132.78 美元。光大集团总公司承诺尽快筹措
资金归还欠本行的上述债务本金。本行同意在光大集团总公司归还上述债务本金,且本
行为光大集团总公司债务提供的全部担保责任解除后,对光大集团总公司免除因上述债
权计提的全部欠息,并解除光大集团总公司因上述债权在本行设置的全部担保和质押;
(ii)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光大财务有限公司欠本行拆借款本金金额为148,500,000
美元、162,000,000 港元。光大财务有限公司承诺尽快筹措资金归还欠本行的上述债务
本金,本行同意在光大财务有限公司归还本行上述债务本金后,对光大财务有限公司免
除因上述债权计提的全部欠息。本行已于2007 年度全额收回光大集团总公司的上述贷
款本金和光大财务有限公司的上述拆借款本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行对光
大集团总公司欠中国工商银行的1.8 亿表内利息承担的担保责任尚未解除外,本行为光
大集团总公司其他债务提供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根据2008 年4 月9 日本行与光大
集团总公司签订的《反担保协议》,光大集团总公司将其所持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份中的50,000,000 股质押给本行,作为本行为光大集团总公司金融债券表内利
息担保的反担保,自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本行对光大集团总公司金融债券表内利息的担保
招股意向书
202
责任之日起,上述股权质押解除。
(2)《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2008 年3 月20 日,光大集团总公司与本行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光大集
团总公司许可本行及分支机构无偿使用“光大”、“EVERBRIGHT”、“ ” 等注册商标。
该协议主要约定如下:(i)光大集团总公司同意本行使用“光大”及“EVERBRIGHT”作为
本行中文名称及英文名称的一部分,或者将许可商标作为本行业务中各种产品和服务名
称的一部分或作为本行域名的一部分;(ii)本行有权将许可商标再许可给其他子公司使
用,但该等许可需预先取得光大集团总公司的书面同意;(iii)光大集团总公司保证许
可商标的合法性,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并负责向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协议的备
案存查手续;(iv)未经本行同意,光大集团总公司不得放弃任何许可商标,或放弃对
许可商标进行的相关注册或注册申请;(v)协议有效期追溯至本行依法成立之日生效;
(vi)协议项下商标使用许可权利的期限自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开始,持续至许可商标
有效期截止之日,续展后双方可重新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并进行商标局备案。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光大集团总公司及中国光大集团同母系的附属公司进行的重
大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千元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项目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利息收入 4,690 52 805 26,635 - 18,591
利息支出 (4,382) (118,402) (1,776) (208,510) (1,057) (137,780)
业务及管理费 - (65,424) - (41,680) - (35,184)
报告期内,与本行发生交易的中国光大集团同母系的附属公司包括:
中国光大集团同母系的附属公司名称 与本行关系
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与光大集团总公司同一董事长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光大财务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3
中国光大集团同母系的附属公司名称 与本行关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光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1) 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1) 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
光大国际饭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 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
光大石油天然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 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
光大置业有限公司(1) 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
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 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
中国光大旅游总公司(1) 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总公司的合营公司
注:(1)上述公司于2007 年11 月30 日划转至汇金公司下属公司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除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其他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尚在办理
中。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光大集团总公司及中国光大集团同母系的附属公司的往来
款项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千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截至2008年12月31日 截至2007年12月31日
项目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 - 250,000 335,000 - 324,269
应收利息 - - 385 - - 70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 13,812,776 - 5,894,824 - 7,507,447
吸收存款 56,066 2,608,306 58,199 199,218 98,260 300,095
应付利息 5 3,703 73 6,273 - 5,281
本行向光大集团总公司提供担保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
提供担保余额 179,928 179,928 3,133,897
光大集团总公司于1997 年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本金共计为21 亿元的3 年期金融债券,由本行对上述金融债
券的本息提供担保。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光大集团总公司已归还了应付北京银行
招股意向书
204
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债券3 亿元,并相应解除了本行的担保义务。截至2008 年12 月
31 日,光大集团总公司应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金融债券
本金18 亿元已归还,应付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债券所对应的利息已经免
除,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相应解除了本行对光大集团总公司上述金融债券本息
的担保义务;除光大集团总公司应付中国工商银行的金融债券表内利息约1.8 亿元外,
中国工商银行已解除了本行对光大集团总公司相应金融债券本金及表外利息部分的担
保义务。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与光大集团总公司于2007 年7 月11 日签订的《债权债务重
组协议》,约定将上述约1.8 亿元金融债券表内利息转为中国工商银行对拟成立的中国
光大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中国工商银行同意自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成立并与其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之后,解除本行对光大集团总公司金融债券表内利息
的担保责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成立。
另外,本行为其他银行向光大集团总公司提供的贷款本金(于2006 年12 月31 日
贷款本金余额为2.2 亿元)提供担保,光大集团总公司于2007 年全额归还了该贷款,
并相应解除了本行的担保义务。
2、光大控股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光大控股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利息收入 360 - -
利息支出 (19) - (64)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光大控股的往来款项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 150,000 - -
应收利息 248 - -
吸收存款 845 - 792
3、其他关联方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其他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利息收入 21,745 3,806 33,431
招股意向书
205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利息支出 (398) (109) (9,521)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其他关联方往来款项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 - 500,000 -
应收利息 3,056 93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8,427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550,894 - -
吸收存款 3,082 170,060 -
应付利息 7 624 -
4、关键管理人员
单位:千元
项目 2009 年(1) 2008 年 2007 年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1,974 26,307 40,560
注:(1)上述薪酬金额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管理层预估金额。
在报告期内,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银行业务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进行。
四、本行与汇金公司及本行主要关联方的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与汇金公司及本行主要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项目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1,899,704 5.08% 1,378,530 3.20% 86,521 0.28%
利息支出 (944,615) 5.30% (634,069) 3.05% (168,666) 1.26%
业务及管理费 (65,424) 0.69% (41,680) 0.50% (35,184) 0.55%
报告期内,本行与汇金公司及本行主要关联方的往来款项期末余额及占比情况如
下:
单位:千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重大表内项目如下: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4,780,155 24.64% 11,149,650 18.77% 5,991,094 38.96%
拆出资金 6,141,870 67.78% 13,435,440 68.71% - -
招股意向书
206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451,016 3.5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563,117 7.88% 2,038,400 4.11% 5,104,500 9.69%
应收利息 593,359 17.76% 658,128 19.34% 26,834 1.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1,082,937 0.17% 1,085,000 0.24% 324,269 0.0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844,688 16.19% 5,068,526 8.79% 21,718 0.05%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304,617 35.77% 23,962,744 39.16% 1,078,589 1.55%
其他资产 - - 69,644 0.30%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75,785,211 32.77% 14,402,984 11.84% 12,142,733 13.53%
拆入资金 1,613,023 6.99% 1,433,149 46.24% 24,454 7.49%
交易性金融负债 4,551,000 56.47% 6,346,350 30.6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645,105 59.05% 3,132,684 45.03% 4,585,173 11.82%
吸收存款 7,718,779 0.97% 2,735,954 0.45% 455,653 0.08%
应付利息 328,027 5.22% 138,210 2.09% 48,038 1.19%
应付次级债 250,000 1.16% - - - -
其他负债 5,172 0.01% 27,271 0.10% - -
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接受担保余额 15,618,140 9.37% 49,992,034 33.35% - -
提供担保余额 179,928 12.55% 179,928 2.15% 3,133,897 15.46%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一)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及程序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股东在本行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股份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净
值,且未提供银行存单或国债质押担保的,不得将本行股份另行质押。”
“第四十五条 本行对股东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第八十五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八)对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
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可以自行回避,也可由任何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出回避请求。”
招股意向书
207
“第九十条 股东大会就本行为本行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进行表决的,该
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规定,
对本行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十一)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本行已有的或
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
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第一百二十八条 独立董事……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四)重大关联交易
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并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应经过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作出
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
“第一百二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
见:……(七)重大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
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第一百三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审
议批准除《公司法》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以外的重大关联交易,就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向股东大会做专项报告;……(十一)在股东大会授权
的范围内,审议批准本行……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四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
“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对董事会拟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
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
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六十条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
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关联交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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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的成员不应包括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就经本行行长授权的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或其他有权审批机构审批的一般关
联交易予以备案;
(二)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报董事会审议;
(三)在各经营年度结束后,就全年本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体状况、风险程度、
结构分布向董事会进行详实报告;
(四)拟定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五)负责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应当及时向本行相关工
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
宜。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百分之一
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百分
之五以上的交易。”
“第一百九十四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若给本行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行《中国光大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中国光大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
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条 本行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
“第三条 本行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
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本行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
件进行。”
“第十六条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并向董事会和监
招股意向书
209
事会报告。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总行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批
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
“第十七条 本行的工作人员在日常业务中,发现符合关联方的条件而未被确认为
关联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及时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报告。”
“第十九条 本行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
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
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
交易。”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是本行董事会按照《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本行关联交易的审查审批和管理,控制
关联交易风险。”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
持。”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或决策时,与该关
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对重大关联交易做出的决议,必须由无重大利害关
系的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批准。”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
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应当形成决议,出席会议的委员应
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决议由董监事会办公室保存。”
“第三十二条 一般关联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并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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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通过的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批准;委员会否决的重大关
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备案。如董事会在规定期限(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同意见,委员
会应复议一次,复议意见为最终审核意见。”
“第三十三条 重大关联交易应当在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由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监事会,同时报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本行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应当在批准之日起十
个工作日内由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监事会。”
“第三十四条 本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或决策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
系的人员应当回避。该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出席方可举
行,并由出席董事过半数批准方可通过。”
“第三十五条 本行的独立董事应当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
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行不得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
本行不得提供以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的授信。
本行不得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关联方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
保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本行向关联方提供授信发生损失的,在二年内不得再向该关联方提
供授信,但为减少该授信的损失,经本行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本行的一笔关联交易被否决后,在六个月内不得就同一内容的关联
交易进行审议。”
“第四十条 本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本行对
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5%。
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50%。……”
“第四十二条 本行不得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一次专项审
计,并将审计结果报本行董事会和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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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本行董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会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
关联交易情况做出专项报告。……”
(三)独立董事对本行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行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履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此,独立董事
发表了如下意见:本行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定。
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对本行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为维护本行全体股东及本行的利益,本行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在公司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中国光大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
内容,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本行全体股东及本行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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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行董事
本行所有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共有董事15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唐双宁先生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 光大集团总公司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罗哲夫先生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光大集团总公司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郭友先生 执行董事、行长、
党委副书记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俞二牛先生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冯艾玲女士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林燕女士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段毅才先生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王霞女士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武剑先生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武青先生 执行董事、副行长、
党委副书记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钟瑞明先生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史维平先生
(James Stent)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王巍先生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贾康先生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蔡洪滨先生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唐双宁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郭友先生担任本行行长,主持
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行长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和董事
会的授权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行长角色互相分离,各自有明确的职责区分。
1、本行各位董事简历
唐双宁先生 195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自2007 年7 月起加入本行并出任董事长、
党委书记。唐先生同时担任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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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控股董事会主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2003 年4 月至2007 年6 月,唐先生任银监会副主
席、党委委员,期间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A 班学习;1999 年12 月至2003 年
4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1998 年7 月至1999 年12 月,任中国人民银
行货币金银局局长;1997 年5 月至1998 年7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司长;1994
年2 月至1997 年5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组成员兼沈阳市分行行长、党组
书记;1989 年8 月至1994 年2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沈阳市分行副行长、行长;
1982 年8 月至1989 年8 月,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历任多个职位,包括投资
一处综合组长、办公室副主任、沈阳市分行常务副行长。唐先生是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
员,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于1982 年在东北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
用专业毕业,于1996 年在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罗哲夫先生 1953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自2009 年4 月起加入本行并出任副董事长。罗先生
同时自2008 年12 月起担任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2009 年起担任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6 年6 月至2008 年12 月,罗先生任中国建设银行副
行长、执行董事;2000 年11 月至2006 年6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1986 年7 月
至2000 年11 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历任多个职位,包括总行干部、副处长、处长、研究
室主任助理、教育部副主任、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计划部总经理、深圳市分行行长、香
港分行行长、北京市分行行长。罗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82 年在吉林财贸学院商业
经济专业本科毕业,于1986 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
郭友先生 1957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自2004 年8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党
委副书记。郭先生同时担任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2004 年8 月至2009 年4 月,郭
先生任本行副董事长;2001 年11 月至2004 年7 月,任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
总经理兼光大控股行政总裁;2000 年2 月至2001 年11 月,任光大控股行政总裁;1998
年8 月至2000 年2 月,任本行副行长;1997 年1 月至1998 年8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副司长;1995 年7 月至1997 年1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投资
公司(新加坡)总经理;1994 年11 月至1995 年7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储备业
务中心外汇交易部主任;1992 年10 月至1994 年11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业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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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司外汇储备处副处长;1989 年1 月至1992 年10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研究室、
政策法规司干部。郭先生是第十三届北京市人大代表,高级经济师,于1980 年在黑河
师范学校英语专业毕业,于1989 年在黄河大学美国研究所美国研究专业研究生毕业,
于2007 年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曾于1991 年至1992 年赴伦
敦经济学院经济系进修。
俞二牛先生 1949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9 年11 月起任本行董事。俞先生现供职于中国投资公司,
同时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7 年12 月至2009 年7 月,俞先生任中
国投资公司董事、人力资源部总监、党委组织部部长、工会主席;2007 年6 月至2007
年12 月,供职于汇金公司;2004 年8 月至2007 年6 月,汇金公司派任中国银行董事;
1987 年10 月至2004 年8 月,历任财政部人事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人事教育
司副司长、司长(期间在2000 年7 月至2004 年8 月兼任财政部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
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副主任)。俞先生于1989 年9 月至1993 年8 月在北京电大人事管理
专业学习,于1997 年在空军政治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于2001 年在首都经贸大
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冯艾玲女士 195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冯女士现为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
司的职员。自2002 年4 月至2007 年11 月,冯女士任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正司级
巡视员;1999 年至2002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1993 年至1999 年,
在国家体改委宏观司工作,任宏观司副司长;1985 年至1993 年,在国务院研究中心对
外经济研究部,从事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外汇外债、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研究工作;1990
年至1991 年,在日本长期信用银行进修学习;1984 年至1989 年作为国务院外贸体制
改革办公室成员参与外贸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工作;1982 年至1985 年,在原国务院经
济研究中心工作,从事流通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方面的研究。冯女士是副研究员,于
1982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2002 年至2007 年11 月在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攻读理论经济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并曾作为日本名古屋大学客座教
授从事中日宏观经济比较研究和日本大藏省财政金融研究所(FAIR)的客座研究员独
立从事日本经济和金融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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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燕女士 195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林女士现为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
司的职员。自2000 年6 月至2007 年11 月,林女士任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1989 年8
月至2000 年6 月,任财政部预算司总会计处副处长、处长;1985 年5 月至1989 年8
月,任财政部预算司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82 年10 月至1985 年5 月,任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科员。林女士是经济师,于1982 年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专
业本科毕业。
段毅才先生 1952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段先生现为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
司的职员,同时任光大实业董事。自2000 年6 月至2007 年8 月,段先生任财政部企业
司副巡视员;1998 年6 月至2000 年5 月,任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处长;1994 年6 月至
1998 年5 月,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长;1991 年1 月至1994 年5 月,任国家
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段先生于1977 年在南开大学政治
经济学系毕业,于1999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王霞女士 1970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王女士自2006 年12 月起任汇金
公司光大股权管理部主任,兼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8 月至2006 年12
月,王女士任汇金公司综合部副主任;1995 年7 月至2005 年8 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
总行银行卡部干部、基金托管部境外处副处长。王女士于1992 年在山西财经大学国际
贸易系本科毕业,于1995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硕士研究生毕业,于2005 年在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系博士研究生毕业。
武剑先生 1970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武先生现为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
司的职员。2006 年12 月至2007 年12 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风险政策管理部总
经理,内部评级工程办公室主任;2006 年6 月至1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助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办公室副主任;2003 年10 月至2006 年6 月任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风险计量处处长,内部评级工程技术总监;2001 年9 月至2003
年10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贷风险管理部风险预警处副处长;1999 年7 月至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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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贷风险管理部风险研究处主任科员。武先生是中国人民
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国家体改研究基金会高级研究员,于1993 年在天津大学技术
经济与系统工程系本科毕业,于1996 年在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于1999
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毕业。
武青先生 1953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自2009 年2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自2003 年1 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2006 年2 月至2007 年11
月,武先生任本行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2003 年8 月至2006 年1 月,任本行副行
长;2003 年4 月至2006 年1 月,任本行董事;2002 年10 月至2003 年1 月,任中国建
设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2001 年2 月至2002 年10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息科技部
总经理;1997 年6 月至2001 年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科技部总经理;1997 年1 月至
1997 年6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计算中心总经理;1995 年3 月至1997 年1 月,任中国
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1984 年4 月至1995 年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历任
多个职务,包括前门支行代理行长、行长,北京分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1977 年12
月至1978 年11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前门支行干部。武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
1986 年6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函授学院基建经济专业在职大学本科毕业,于1995 年4 月
至1997 年10 月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和北京大学国际金融研
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在职学习,于2002 年3 月至2002 年6 月在中央党校金融班学习。
钟瑞明先生 195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董事,自2006 年9 月起任本行董事。钟先生现任守辉投资有限公司主席,
同时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旭日控股
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及香港民建联总干事。自2006 年至2008 年,钟先生任香港城市大学校董
会主席;2004 年至2005 年,任香港上市公司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1997 年至
2003 年,任香港房屋协会主席;1999 年至2001 年,任投资银行怡富集团中国业务主席
兼该行基金管理香港区主席;1997 年至1999 年,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
中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总经理;1997 年至2002 年,任九广铁路公司
管理局成员兼该公司物业发展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
政区行政会议成员,期间兼任多个行政咨询委员会委员,包括土地基金咨询委员会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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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等;1988 年至1997 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1985 年至
1988 年,同时兼任中英土地委员会中方代表;1983 年至1988 年,在香港南洋商业银行
历任总会计师、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席;1979 年至1983 年,
任永道会计师事务所(Coopers&Lybrand)高级审计主任。钟先生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资
深会员,于1976 年在香港大学毕业获得理学士,于1977 年获香港大学学士后教育文凭,
于1987 年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钟先生于1998 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
太平绅士,于2000 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是第十、十一届全国政
协委员。
史维平先生(James Stent) 1945 年出生 美国国籍
本行独立董事,自2006 年9 月起任本行董事。自2004 年起,史先生在北京文化遗
产保护中心任理事;2003 年至2006 年,史先生任中国民生银行独立董事,同时还在董
事会中的多个委员会任职,包括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03 年至2006 年,任中国
生态旅游公司首席执行官;2002 年,任国际水资源管理研究所顾问;2002 年至2004
年,任亚洲银行(大众有限公司)董事;1984 年至2002 年,任亚洲银行(大众有限公
司)高级副总裁(1984-1989)、执行副总裁(1989-1998)、高级执行副总裁(1998-2002);
1982 年至1984 年,任Rama Tower 公司首席执行官;1979 年至1982 年,任美国国安银
行副总裁;1973 年至1978 年,任花旗银行助理副总。史先生为1966 年至1967 年香港
中文大学交换学生,1968 年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文学学士,1973 年在伍德罗·威尔
逊公共和国际事务学院、普林斯顿大学获公共事务硕士。
王巍先生 195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董事,自2008 年5 月起任本行董事。王先生现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同时兼任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长和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先生曾任
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并曾任职于美国大
通摩根银行和世界银行等境外机构。王先生于1982 年在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系会计专业
本科毕业,于1985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毕业,于1992
年在美国福特姆大学(Fordham University)文理学院经济系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毕业。
贾康先生 195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董事,自2008 年5 月起任本行董事。贾先生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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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委员会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
秘书长,财政部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税务学会、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和
中国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同时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用友政务软件
公司董事。自2001 年5 月起,贾先生任财政部科研所所长(正司级);1994 年12 月至
2001 年5 月,任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副司级);1986 年9 月至1994 年12 月,任财政
部科研所基础室、综合室副主任、主任;1985 年5 月至1986 年9 月,任财政部科研所
基础室研究人员。贾先生是经济学博士、研究员,于1982 年1 月在北京经济学院经济
系本科毕业,于1985 年4 月在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部经济学财政专业硕士毕业,于1998
年7 月在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部经济学财政专业(在职学习)博士毕业,并曾于1988
年入选亨氏基金项目,赴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贾康先生是《财政研究》主
编、孙冶方经济学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上
海市人民政府特聘专家,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和甘肃省人民政府顾问,西
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南
开大学、厦门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广东商学院等校特聘教授,1995
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7 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参
加国家经济政策制订研究工作和主持或参加国内外多项课题。
蔡洪滨先生 1967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董事,自2009 年11 月起任本行董事。蔡先生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大学莫里斯经济政策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
副院长,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泰和诚医
疗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5 年起,蔡先生任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教授,曾任系主任、院长助理;1997 年至2005 年,
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系助理教授。蔡先生于1988 年获武汉大学数学系理学
学士学位,于1991 年获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经济学硕士学位,于1997 年获美国斯坦福
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蔡先生长期致力于博弈论、产业组织、公司金融和中国经济等领
域的研究,在国际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众多论文,于2006 年获得教育部新世纪
优秀人才称号,是2007 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008 年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
教授。
2、本行董事的选聘情况
招股意向书
219
参见本节“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董事的变动情况”。
(二)本行监事
本行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
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本行现共有监事11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南京明先生 监事会主席、
股东代表监事
光大控股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牟辉军先生
监事会副主席、
职工代表监事 工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陈爽先生 股东代表监事 光大控股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庞继英先生 股东代表监事 中国再保险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张传菊女士 股东代表监事 中国电力财务公司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吴俊豪先生 股东代表监事 申能集团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夏斌先生 外部监事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王寰邦先生 外部监事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陈昱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 工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杨兵兵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 工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李伟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 工会 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11 月
1、本行各位监事简历
南京明先生 195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7年12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自2005年8月至2007年11月,
南先生任汇金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05年7月,任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主
任;2002年9月至2003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二司司长;1999年2月至2002年8月,
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二司副司长;1996年9月至1999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副行长;1994年5月至1996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处长;1987年9月至1994年4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副处长、处长;1986年1月至1987年8月,任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广告司副处长;1981年9月至1985年12月,任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干部、副处
级秘书。南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74年在天津师范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获得2004
年度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牟辉军先生 1956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9年11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副主席。自2010年5月起,牟先生
任光大金融租赁监事长;自2009年11月起,牟先生任本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自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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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年6月起,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申银
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董事;2004年6月至2009年10月,
任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光大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国务院派驻中国光大集团监事会、
中国中信集团监事会专职监事、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中
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处长;1989年11月至2000年7月,历任人民银行条法司
法规一处主任科员、人民银行条法司行政复议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人民银行烟台市分
行副行长、人民银行条法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人民银行条法司立法处处长;1984
年7月至1989年11月,任武警北京总队警卫处正营、少校警官;1977年6月至1984年7月,
任北京市公安局九处干部。牟先生于1985年在北京政法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于
2000年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毕业。
陈爽先生 1967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7 年12 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陈先生现任光大控股执行董事、行政总
裁,同时兼任光大集团总公司法律部副主任,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律部主任。自
2007 年8 月起,陈先生任光大控股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5 月起,任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2004 年9 月至2007 年8 月,任光大
控股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02 年起,任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 年12 月至2007
年11 月,任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自2001 年2 月起,任光大集团总公司法律部
副主任;2001 年2 月至2007 年5 月,任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主任;1999 年12
月至2001 年2 月,任交通银行法律事务室处长;1998 年2 月至1999 年12 月,任交通
银行办公室条法处副处长;1996 年9 月至1998 年2 月,任交通银行办公室条法处主任
科员;1992 年7 月至1996 年9 月,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科员、副主任科员。陈先生
是高级经济师,于1992 年在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毕业,于2003 年获香港大
学专业进修学院法律文凭。
庞继英先生 1952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9 年11 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庞先生现任中国再保险副董事长、工会
主席,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6
月起,庞先生任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2 月起,任华泰保险经
纪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3 月起,任中国再保险工会主席;2007 年8 月起,任中国再
招股意向书
221
保险副董事长;1999 年1 月至2007 年8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金融稳定
局巡视员;1994 年3 月至1999 年1 月,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总裁;1985 年3
月至1994 年3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1983 年8 月至1985 年3
月,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庞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83 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法
律专业本科毕业,于2003 年在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张传菊女士 1957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9 年11 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张女士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05 年11 月起,张女士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12 月至2005
年11 月,任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总会计师;1998 年9 月至2003 年12 月,历任山东
鲁能发展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1995 年4 月至1998 年9 月,任山东鲁能新
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87 年6 月至1995 年4 月,任山东省电力服务总公司财务科
主管、科长;1984 年6 月至1987 年6 月,任山东省电力局行政主管会计;1983 年7
月至1984 年6 月,任山东枣庄电业局行政主管会计;1980 年7 月至1983 年7 月,任
山东郓城县财政局企业财务科会计。张女士是高级会计师,于1991 年在北京动力经济
学院财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
吴俊豪先生 1965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9 年11 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吴先生现任申能集团金融管理部副经理。
自2009 年8 月起,吴先生任申能集团金融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6 年1 月至
2009 年8 月,历任申能集团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管、高级主管;2003 年9 月至2006
年1 月,任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主管;2001 年10 月至2002 年11 月,任上海
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7 月至2001 年10 月,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1986 年7 月至1997 年9 月,任江苏化工学院(现更名为常州大学)管
理系教师、教研室主任。吴先生是经济师,于1986 年在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
济学专业本科毕业,于2000 年在华东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夏斌先生 195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6 年9 月起出任本行外部监事。夏先生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所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等职。自2003 年7
月至2006 年9 月,夏先生任本行独立董事;2002 年9 月起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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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研究所所长;2002 年9 月之前,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司长、政策研
究室副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中国证监会交易部主任兼信息部主任、中国人民
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夏先生是国内资深的金融经济专家,于1984 年在中国人
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王寰邦先生 1940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5 年11 月起出任本行外部监事。王先生同时任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王先生自2001 年至2003 年任中澳合资兖州矿业电铝公司非执行董事;2001 年至
2007 年,任上海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9 年至2001 年,任香港广东省银行总
经理;1996 年至1999 年,任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1992 年至1996 年,任中国银
行悉尼分行(澳洲地区)总经理、中银财务(澳大利亚)董事长;1982 年至1992 年,
任中国银行总行信贷部副总经理至总经理;1978 年至1982 年,任中国银行伦敦分行总
经理助理;1963 年至1978 年,任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办事员至副经理。王先生是高级
经济师,于1963 年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本科毕业,自1997 年始享受国务院颁发的
“政府特殊津贴”。
陈昱女士 1965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3 年7 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自2010 年5 月起,陈女士任光大金融租
赁董事;自2009 年9 月起,陈女士任本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7 年9
月至2009 年9 月,任本行北京分行副行长;2006 年1 月至2007 年9 月,任本行总行
营业部主任助理;2000 年2 月至2006 年1 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1998 年12 月至2000 年2 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1994
年9 月至1998 年12 月,任本行总行财会部副处长、处长;1988 年7 月至1994 年9 月,
任职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会计处。陈女士于1988 年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专业本科
毕业。
杨兵兵先生 197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6年9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自2006年6月起,杨先生任本行风险管理部
副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06年6月,任本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04年11月至2005
年3月,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2001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中银(香港)有限公司风
险管理部授信管理处副处主管(主持工作);1999年9月至2001年10月,任中银集团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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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管理处业务部经理;1998年9月至1999年9月,中银集团香港培训中心国际金融管理专业
学习;1996年10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信贷管理部;1994年7月至1996
年10月,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信贷一部。杨先生于1994年在江苏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本
科毕业,于2004年获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李伟先生 1973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6年9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自2010年3月起,李先生任本行上海分行计
划财务部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李先生任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2006年12月至2008年2月,任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5
年2月至2006年12月,任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科长;2003年10月至2005年2月,任职
于总行管理会计项目组;2001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职于本行上海分行财务会计部;
1999年12月至2001年6月,任职于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1999年3月至12月,任职于
本行上海分行营业部;1995年7月至1999年3月,任职于中国投资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信贷
部、国际部、会计部。李先生是经济师,于1995年在上海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
2、本行监事的选聘情况
请参见本节“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监事的变动情
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郭友先生 执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
武青先生 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林立先生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首席审计官
李子卿先生 副行长
单建保先生 副行长
李杰女士 副行长
张华宇先生 副行长
刘珺先生 行长助理
卢鸿先生 董事会秘书(行长助理级)
1、本行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郭友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节“本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董事”。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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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青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节“本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董事”。
林立先生 196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8 年12 月起出任本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自2009 年9 月起,林先生同
时任本行首席审计官。2005 年3 月至2008 年12 月,林先生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集团办公厅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体改办主任、法律部负责人,
兼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执董办主任(至2007 年11 月)、中国光大投资管
理公司监事长、光大置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上
海光大会展中心董事;2003 年2 月至2005 年2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
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集团党委秘书(至2007 年6 月);1999 年10 月至2003
年1 月,先后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干部、副处级秘书、处长、集团党组秘
书; 1994 年4 月至1999 年9 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法规局、办公厅、综合计划局
干部;1990 年7 月至1994 年3 月,任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干部。林先生是高级经济师,
于1990 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李子卿先生 1952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1998 年4 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自2010 年5 月起,李先生任光大金融租赁董事
长;1997 年4 月至1998 年4 月,李先生任本行党组成员;1990 年1 月至1998 年3 月,
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1987 年4 月至1989 年12 月,任国家外汇
管理局电脑部主任;1985 年11 月至1987 年3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1984 年6 月至1985 年10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干部;1982 年10 月至1984
年5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1981 年2 月至1982 年9 月,任中国银行综合局干部。
李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77 年在北京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毕业,于1998 年获得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单建保先生 195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0 年1 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自2000 年1 月起,单先生任本行副行长、本行
董事(至2007 年11 月止)、本行南非代表处首席代表(至2005 年7 月止);1998 年8
月至1999 年12 月,任中国银行结算业务部总经理;1996 年8 月至1998 年8 月,任中
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0 年1 月至1996 年8 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
分行国际贸易结算处副处长、处长;1985 年10 月至1990 年1 月,任中国银行伦敦分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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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副经理;1980 年2 月至1985 年10 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干部。单先生是高级
经济师,1998 年6 月至2000 年4 月,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在职研究生结业。
李杰女士 195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3 年8 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2002 年4 月至2003 年1 月,李女士任本行计
划财务部总经理;2001 年4 月至2002 年4 月,任本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1999 年3
月至2001 年4 月,任交通银行珠海分行行长;1997 年11 月至1999 年3 月,任交通银
行珠海分行副行长;1995 年3 月至1997 年11 月,任交通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1988
年10 月至1995 年3 月,任交通银行济南分行计划处副处长、财会处处长;1984 年4
月至1988 年9 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槐荫办计财科长;1980 年1 月至1984
年4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槐荫办事处会计科。李女士拥有会计师职称,于
1980 年在山东省银行学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
张华宇先生 195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7 年3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自2005 年5 月至2007 年3 月,张先生任本行行
长助理,兼本行总行营业部主任;2001 年2 月至2001 年7 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党委
书记;2001 年8 月至2005 年5 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主任;2000 年4 月至2001 年1
月,任交通银行西安分行行长;1994 年11 月至2000 年3 月,在交通银行工作,历任
郑州分行信贷部管理处处长、西安分行副行长;1992 年2 月至1994 年10 月,任河南
省商丘地区城市信用联社主任;1990 年8 月至1992 年1 月,任河南省商丘地区夏邑县
人民银行行长;1988 年8 月至1990 年7 月,任河南省商丘地区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
张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8 年在湖南财经学院取得本科学历,曾参加厦门大学研究生
课程班学习和美国加州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联办MBA 硕士项目学习,于2002 年获得
美国加州大学MBA 学位,于2008 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 1972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9 年7 月起任本行行长助理。自2008 年12 月至2009 年11 月,刘先生任本
行资金部总经理;2000 年12 月至2008 年12 月,历任本行香港代表处首席代表、资金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资金部总经理、投行业务部总经理;1993 年7 月至2000 年
12 月,历任本行国际业务部外汇交易员、国际业务部筹资处及代理行处副处长、国际
业务部代理行处处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代理行处处长。刘先生是高级经济师,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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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996 年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东北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于2003 年在香港
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毕业。
卢鸿先生 1963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09 年7 月起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自1994 年4 月至2009 年9 月,卢先生历任
本行行员、证券部经理、总行股份制改制办公室业务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处长、计划资
金部总经理助理兼资金调度处处长、总行营业部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副总经
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1993 年3 月至1994 年3 月,任华夏证
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1987 年6 月至1993 年2 月,任铁道部规划院工程师,其
间在日本MIT 学院和MKC 公司研修学习。卢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87 年在上海铁
道学院土木工程系铁道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2001 年在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毕业。
2、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情况
参见本节“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变
动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行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控股股东及其他单位的重要任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单位及其他
单位主要任职情况:
姓 名 本行职务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唐双宁先生 董事长
非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
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
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光大控股董事会主席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罗哲夫先生 副董事长
非执行董事
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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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本行职务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郭友先生 执行董事、行长、
党委副书记
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
俞二牛先生 非执行董事 中国投资公司职员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艾玲女士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职员
林燕女士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职员
段毅才先生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职员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霞女士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综合部光大股权管理处主任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武剑先生 非执行董事 汇金公司职员
钟瑞明先生 独立董事 守辉投资有限公司主席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旭日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香港民建联总干事
史维平先生
(James Stent)
独立董事 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理事
王巍先生 独立董事 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长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贾康先生 独立董事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财政部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用友政务软件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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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本行职务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蔡洪滨先生 独立董事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北京大学莫里斯经济政策研究所所长
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泰和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牟辉军先生 监事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董事
光大金融租赁监事长
陈爽先生 监事 光大控股执行董事、总裁
光大集团总公司法律部副主任
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律部主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庞继英先生 监事 中国再保险副董事长、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
张传菊女士 监事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俊豪先生 监事 申能集团金融管理部副经理
夏斌先生 外部监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王寰邦先生 外部监事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昱女士 监事 光大金融租赁董事
李子卿先生 副行长 光大金融租赁董事长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行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的情况,
也不存在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投资情况
(一)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本行股份的情况。
招股意向书
229
(二)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对
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直接控制的企业。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报酬包括工资、奖
金、社会保险计划、住房公积金计划和其他福利。本行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按其职
责领取津贴。
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在本行领取报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 2009 年度报酬总额(税前,万元)
郭友 153.08
武青 139.60
钟瑞明 20.00
史维平(James Stent) 20.00
王巍 20.00
贾康 20.00
蔡洪滨 3.33
南京明 141.37
夏斌 16.00
王寰邦 16.00
陈昱 175.09
杨兵兵 124.31
李伟 61.00
林立 139.06
李子卿 138.73
单建保 138.73
李杰 138.73
张华宇 138.73
刘珺 34.20
卢鸿 34.20
注:(1)上述薪酬金额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董事会批准的最终金额。
(2)刘珺和卢鸿的报酬金额均为其担任高管期间领取的报酬。
四、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有关协议及作出的重要承
招股意向书
230

本行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签订重大的商务合同。本行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也未对本行作出过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承诺。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以下是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所有的人员变动均履
行了本行章程所规定的程序。
(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1、2007 年5 月18 日,吴明华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职务。
2、2007 年6 月25 日,王明权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职务。
3、2007 年7 月18 日,本行股东大会以通讯表决的形式,选举唐双宁为本行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7 月20 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唐双宁为本行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
4、2007 年7 月30 日,周立群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董事职务。
5、2007 年11 月28 日,本行召开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冯艾玲、林
燕、段毅才、龙增来、武剑、王霞、武青为本行董事,选举郭国庆为本行独立董事;刘
会疆、夏晶寒、龙长生、李元成、郭明、姜波、单建保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职务。
6、2007 年12 月13 日,韩诚(Francis Edward Hawke)因亚洲开发银行行使卖方
期权退出对本行全部投资而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职务。
7、2008 年5 月12 日,本行股东大会以通讯表决的形式,选举王巍、贾康为本行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009 年4 月14 日,本行股东大会以通讯表决方式,选举罗哲夫为本行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吴少华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职务;4 月23 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通过决议选
举罗哲夫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郭友不再担任副董事长职务。
9、2009 年11 月9 日,本行股东大会以通讯表决方式,选举唐双宁、罗哲夫、郭
友、俞二牛、冯艾玲、林燕、段毅才、王霞、武剑、武青、钟瑞明、史维平(James S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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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王巍、贾康、蔡洪滨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龙增来、郭国庆不再担任本行董事。2009
年11 月13 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通过决议选举唐双宁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罗
哲夫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1、2007 年11 月28 日,本行召开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南京明、陈
爽、刘会疆、夏晶寒、周晓冬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上述人员与夏斌、王寰邦、陈昱、
杨兵兵、李伟、张军共同组成本行第四届监事会;武青、许力为、王玉贵、安郁厚、刘
青山不再担任本行监事职务。2007 年11 月13 日,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选举南京明担任本行监事会主席。
2、2009 年11 月9 日,本行股东大会以通讯表决方式,选举南京明、陈爽、庞继
英、张传菊、吴俊豪、夏斌、王寰邦担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2009 年11 月12 日召
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牟辉军、陈昱、杨兵兵、李伟共同组成本行
第五届监事会;刘会疆、夏晶寒、周晓冬、张军不再担任本行监事职务。2009 年11 月
27 日,本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南京明担任本行监事会主席,牟辉军担
任本行监事会副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2007 年1 月26 日,本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张华宇担任本行
副行长。
2、2008 年12 月,林立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3、2009 年2 月13 日,本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武青担任本行
副行长。吴少华、解植春由于工作调整,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4、2009 年3 月25 日,白元勤不再担任本行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行级)。
5、2009 年7 月14 日,本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聘任刘珺担任本行
行长助理,聘任卢鸿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陈元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6、2009 年9 月24 日,本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姜波因工作调整,
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首席审计官;聘任林立为本行首席审计官。
招股意向书
232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概述
本行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本行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
行机构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本行制定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行董事会下设六个专
门委员会,分别在战略、审计、风险管理、薪酬、提名、关联交易控制方面协助董事会
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为了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本行聘任了五名独立董
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并出任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同时,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人数达到二分之一以上,并由独立董事出
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任。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
(一)本行的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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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8)对发行本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作出决议;
(9)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行章程;
(11)回购本行股份;
(12)对本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批准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14)审议本行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一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
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度。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
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本行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本行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本行的董事会
本行设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不少于十一人,不超过十九人。其
中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1、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决定执行过
招股意向书
234
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与调整;
(5)制订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本行重大收购、回购方案;
(8)制订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审议批准除《公司法》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以
外的重大关联交易,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向股东大会做专
项报告;
(10)审议批准本行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确定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
(11)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审议批准本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2)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涉及全系统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13)聘任或者解聘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
长、财务负责人、行长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4)决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事、财务、薪酬等)以及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政策;
(15)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
(16)制定本行信息披露制度,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
告体系的完整性、准确性承担最终责任;
(17)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管理职责;
(18)听取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工作;
(19)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本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审议中国银监会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银行执行整改情况;
(21)定期评估和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
(2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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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运行情况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4次,若有需要则安排召开临时会议。自
2007年1月1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董事会一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
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制度。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6个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
本行战略委员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罗哲夫先生、郭友先生、俞二牛先生、冯
艾玲女士、林燕女士、段毅才先生、王霞女士、史维平先生(James Stent)、王巍先生。
副董事长罗哲夫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定期对本行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确保本行发展战略与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相一致;(ii)审议本行资本
充足率管理目标和资本补充规划,提出本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的建议;(iii)审议年
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以及执行过程中的重大变化和调整,向董事会提出建议;(iv)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对外投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v)
对经董事会批准的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vi)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史维平先生(James Stent)、林燕女士、武剑
先生、武青先生、钟瑞明先生、贾康先生。独立董事史维平先生(James Stent)为审计
委员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负责检查本行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
程序,检查本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其实施;(ii)定期听取本行内部审计部门的工
作报告,检查监督本行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工
作,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iii)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事宜发
表意见,指导和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iv)负责本行的年度审计工作,就财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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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v)在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时有权聘请独立的律师或顾问;(vi)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武剑先生、郭友先生、王霞女士、史维平
先生(James Stent)、蔡洪滨先生。非执行董事武剑先生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拟定本行风险管理战略和可接受的总体风险
水平,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ii)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信用、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
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iii)对本行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进行评估,并向
董事会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的意见;(iv)定期向董事会提交风险管理报告;(v)
负责拟定本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审查并监督实施资本规划;(vi)提出本行资本充
足率信息披露的建议;(vii)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
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钟瑞明先生、武青先生、王巍先生、
贾康先生、蔡洪滨先生。独立董事钟瑞明先生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就经本行行长授权的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
或其他有权审批机构审批的一般关联交易予以备案;(ii)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
报董事会审议;(iii)在各经营年度结束后,就全年本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体状况、
风险程度、结构分布向董事会进行详实报告;(iv)拟定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报董
事会批准后执行;(v)负责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应当及时向
本行相关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vi)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5)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俞二牛先生、唐双宁先生、冯艾玲女士、段毅
才先生、钟瑞明先生、史维平先生(James Stent)、王巍先生、贾康先生、蔡洪滨先生。
非执行董事俞二牛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任。
招股意向书
237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ii)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向董事会提出考核、评价的建议;(iii)审查涉及全行工资、福利方面
的基本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iv)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6)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蔡洪滨先生、钟瑞明先生、史维平先生(James
Stent)、王巍先生、贾康先生。独立董事蔡洪滨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建立合格的备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才库;(ii)
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
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iii)根据董事长的提名,综合考虑董事的专长和意愿以及
董事会的需要,提出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构成的建议,报董事会批准;(iv)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本行的监事会
本行设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三人,不超过十一人,其中
至少包括两名外部监事,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的任免由过半数监事会成员选
举决定。
1、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
本行利益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本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本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予以纠正;
(4)检查本行财务;
(5)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监督;
(6)对董事、董事长、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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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行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8)列席董事会会议;
(9)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10)依照法律及本行章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1)发现本行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本行承担;
(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2、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4次,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
通知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若有需要则安排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在
会议召开七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监
事会一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执行监事会制度。
3、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1)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5名监事组成,包括夏斌先生、南京明先生、陈爽先生、张传菊女士、
杨兵兵先生。外部监事夏斌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根据本行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监
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议;(ii)负责拟定监事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并向监事
会提出建议;(iii)对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iv)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由5名监事组成,包括王寰邦先生、牟辉军先生、庞继英先生、吴俊豪
先生、陈昱女士。外部监事王寰邦先生为监督委员会主任。
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i)负责拟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
招股意向书
239
督方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ii)负责拟定对董事的离任鉴定,提交监事
会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通报;(iii)负责拟定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
监督方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iv)负责拟定对本行财务活动的监督方
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v)了解董事会定期报告的编制和相关重大调整
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vi)与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本行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
行沟通,并根据需要对本行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监督建议;(vii)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本行的独立董事
1、本行的独立董事
本行的独立董事须满足本行章程、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董
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应当报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和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目前本行董事会中已有5名独立董事,本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及比例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规定。
本行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的主任;同
时,在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
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2、本行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本行
决策,对本行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本行的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与建议,并对需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本行治理结构和规
范本行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本行的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章程,本行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本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本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委任。其主要职责是:
1、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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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2、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3、负责本行信息披露事务,督促本行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
内部报告制度,促使本行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保证本行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
法、真实和完整;
4、负责与本行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
措施,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5、负责本行和相关当事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
络;
6、协调本行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
提供本行信息披露资料;
7、负责保管本行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票的资料;
8、保证有权得到本行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9、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务。
三、本行接受监管与检查的情况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本行业务-监管体系-近年监管部门对本行的监管审
查”。
四、本行控股股东占用本行资金及本行对控股股东的担保情况
除正常经营的银行业务外,本行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本行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招股意向书
241
五、管理层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说明以及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鉴证
意见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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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行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
2007年度、2008年度及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上述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并出具了KPMG-A(2010)AR No.0120号审计报告。本节只提供从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摘录的部分信息。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遵循声明
本行为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普通股”)而编制本
财务报表。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合并财务状
况和财务状况、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有关财务报表
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计量属性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但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的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除外。
(四)记账本位币及列报货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集团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招股意向书
243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截至12 月31 日截至12 月31 日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7,372 137,367 100,284 120,639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 100,583 100,546 59,405 15,376
拆出资金 9,061 9,061 19,552 12,6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401 10,401 12,668 7,509
衍生金融资产 2,585 2,585 3,759 1,6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1,295 121,295 49,582 52,655
应收利息 3,341 3,341 3,403 2,691
发放贷款和垫款 632,151 632,115 450,521 395,1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4,618 54,618 57,662 44,923
持有至到期投资 73,530 73,530 61,187 69,544
长期股权投资 99 134 98 122
固定资产 8,827 8,826 8,022 3,748
无形资产 371 371 327 285
商誉 1,281 1,281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6 576 736 2,241
其他资产 41,604 41,602 23,349 8,802
资产总计 1,197,696 1,197,649 851,838 73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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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截至12 月31 日截至12 月31 日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放款项 231,260 231,260 121,694 89,722
拆入资金 23,091 23,091 3,099 326
交易性金融负债 8,059 8,059 20,682 20,041
衍生金融负债 2,236 2,236 3,871 1,08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642 14,642 6,957 38,787
吸收存款 799,644 799,611 605,170 540,661
应付职工薪酬 3,420 3,420 2,910 1,642
应交税费 753 753 848 3,670
应付利息 6,284 6,284 6,599 4,026
预计负债 60 60 61 197
应付次级债 21,550 21,550 18,550 5,550
其他负债 38,577 38,576 28,164 8,793
负债合计 1,149,575 1,149,541 818,606 714,497
股东权益
股本 33,435 33,435 28,217 28,217
资本公积 6,434 6,434 1,084 (142)
盈余公积 1,157 1,157 393 -
一般准备 5,485 5,485 1,376 -
未分配利润 1,596 1,596 2,162 (3,3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合计 48,107 48,107 33,232 24,689
少数股东权益 15 - - -
股东权益合计 48,121 48,107 33,232 24,68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197,696 1,197,649 851,838 739,186
招股意向书
245
(二)利润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37,424 37,424 43,105 31,106
利息支出 (17,822) (17,822) (20,769) (13,333)
利息净收入 19,602 19,602 22,336 17,77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533 3,533 2,607 1,67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76) (376) (433) (48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157 3,157 2,174 1,190
投资收益 755 755 214 366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278 278 (322) 519
汇兑净收益 405 405 211 147
其他业务收入 62 62 87 50
营业收入合计 24,259 24,258 24,701 20,044
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10) (1,810) (1,960) (1,466)
业务及管理费 (9,533) (9,532) (8,301) (6,377)
资产减值损失 (2,360) (2,360) (6,288) (3,700)
其他业务成本 (33) (33) (23) (36)
营业支出合计 (13,736) (13,735) (16,572) (11,579)
营业利润 10,523 10,523 8,129 8,465
加:营业外收入 52 52 79 60
减:营业外支出 (82) (82) (285) (136)
利润总额 10,493 10,493 7,924 8,389
减:所得税费用 (2,849) (2,849) (608) (3,350)
净利润 7,643 7,644 7,316 5,0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43 7,644 7,316 5,039
少数股东损益 (0.2) - - -
其他综合收益 (880) (880) 1,227 (168)
综合收益总额 6,763 6,764 8,543 4,8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6,763 6,764 8,543 4,8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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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三)现金流量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181,897 181,865 64,925 35,36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09,566 109,566 31,973 42,139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19,991 19,991 2,773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少额 - - - 3,409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 - 441 -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41,148 41,148 44,625 31,524
收回的已于以前年度核销的贷款 42 42 140 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 3,19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7,699 7,699 - 32,47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9 1,279 5,388 4,4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623 361,590 153,455 149,483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181,096) (181,060) (60,085) (69,404)
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 (23,009) (23,006) (2) (32,30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加额 (20,378) (20,378) (5,944)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766) (766) - (1,041)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219)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17,584) (17,584) (18,237) (12,88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712) (4,712) (3,574) (2,7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62) (4,362) (4,408) (1,3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71,950) (71,950) - (14,53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 - (31,86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59) (13,260) (3,285) (2,9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7,117) (337,078) (127,405) (137,4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06 24,512 26,051 12,060
招股意向书
24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13,972 313,972 394,249 327,90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 3 - 2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收到的现金
净额 21 21 14 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3,996 313,996 394,264 327,943
投资支付的现金 (324,336) (324,371) (403,066) (325,9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1,897) (1,894) (3,728) (2,1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234) (326,265) (406,794) (328,0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38) (12,269) (12,530) (1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股东注资收到的现金 11,447 11,447 - 20,000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5 - - -
发行次级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2,995 2,995 12,9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58 14,443 12,979 20,000
偿付次级债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940) (940) (331) (338)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2,145) (2,14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6) (3,086) (331) (3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72 11,357 12,648 19,66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 (19) (1,092) (549)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621 23,581 25,077 31,07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268 92,268 67,191 36,12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5,888 115,849 92,268 6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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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
公积
盈余
公积
一般
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小计
少数股
东权益
股东权
益合计
2009 年1 月1 日余额 28,217 1,084 393 1,376 2,162 33,232 - 33,232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净利润 - - - - 7,643 7,643 (0.2) 7,643
2.其他综合收益 - (880) - - - (880) - (880)
上述1 和2 小计 - (880) - - 7,643 6,763 (0.2) 6,763
3.因股权变动引起的股
东权益变化
–股东投入资本 5,218 6,230 - - - 11,447 - 11,447
–因设立新子公司产生
的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15 15
小计 5,218 6,230 - - - 11,447 15 11,462
4.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 - 764 - (764) -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4,109 (4,109)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3,336) (3,336) - (3,336)
小计 - - 764 4,109 (8,210) (3,336) - (3,336)
2009 年12 月31 日余额33,435 6,434 1,157 5,485 1,596 48,107 15 48,121
招股意向书
249
本行
单位:百万元
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一般
准备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2009 年1 月1 日余额 28,217 1,084 393 1,376 2,162 33,232
本期间增减变动金额:
1.净利润 - - - - 7,644 7,644
2.其他综合收益 - (880) - - - (880)
上述1 和2 小计 - (880) - - 7,644 6,764
3.股东投入资本 5,218 6,230 - - - 11,447
4.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 - 764 - (764) -
–提取一般准备 - - - 4,109 (4,109)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3,336) (3,336)
小计 - - 764 4,109 (8,210) (3,336)
2009 年12 月31 日余额 33,435 6,434 1,157 5,485 1,596 48,107
招股意向书
250
本集团及本行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
公积
盈余
公积
一般
准备
未分配利
润/(未弥
补亏损)
少数股
东权益
股东权
益合计
2008 年1 月1 日余额 28,217 (142) - - (3,385) - 24,689
本期间增减变动金额:
1.净利润 - - - - 7,316 - 7,316
2.其他综合收益 - 1,227 - - - - 1,227
上述1 和2 小计 - 1,227 - - 7,316 - 8,543
3.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 - 393 - (393)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1,376 (1,376) - -
小计 - - 393 1,376 (1,769) - -
2008 年12 月31 日余额 28,217 1,084 393 1,376 2,162 - 33,232
招股意向书
251
本集团及本行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未弥补亏损
少数股东
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2007 年1 月1 日余额 8,217 25 (8,425) - (182)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净利润 - - 5,039 - 5,039
2.其他综合收益 - (168) - - (168)
上述1 和2 小计 - (168) 5,039 - 4,872
3.股东投入股本 20,000 - - - 20,000
2007 年12 月31 日余额28,217 (142) (3,385) - 24,689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估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行及本行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受控制子公司的经营
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
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
交易损益均已抵销。
本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如无特别注明,则一般为本集团。
(二)外币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
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
即期汇率是人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或根据公
布的外汇牌价套算的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
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
招股意向书
252
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其差额计入资本
公积;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其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可随时支取的备付金、期限短的存
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四)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类别: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
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
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本集团为了近
期内出售或回购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
具,衍生金融工具,以及于确认时被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在下列情况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基准作内部管理、评估及汇报;
招股意向书
253
-有关的指定可消除或明显减少因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
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含一项嵌入衍生工具,该衍生工具可大幅改变按原合同
规定的现金流量;或
-嵌入衍生工具无法从混合工具中分拆。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或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且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
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但不包括:
-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或
-符合贷款及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指本集团持有的有固定或可确定回收金额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但不包括:
-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并将其归类为持有作交易用途的
金融资产;
-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或
-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本集团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这些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款及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
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初始确认后,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招股意向书
254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
归类到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
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
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在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
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2、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在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计提减
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
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
的事项。
(1)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集团采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①个别方式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或具有独特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个别方
式评估其减值损失。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或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该贷款或应收款项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可能无法确定导致减值的单一事件,但本集团可以通过若干事件所产生的综
合影响确定该金融资产是否出现减值。
短期贷款及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
招股意向书
255
失时未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计算有抵押的贷款及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会反映收回抵押品可
能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去取得及出售该抵押品的成本。
② 组合方式
以组合方式评估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已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表
明已发生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没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同类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组合方式评估时,贷款和应收款项将根据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分类
及进行减值测试。减值的客观证据主要包括该组贷款或应收款项虽无法辨认其中的单笔
贷款或应收款项的现金流量在减少,但根据已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
组贷款或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以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单项金额并不重大的同类贷款
对于单项金额并不重大的同类贷款,本集团采用滚动率方法评估组合的减值损失。
该方法使用对违约概率和历史损失经验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减值损失;并根据反映当前经
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以及管理层基于历史经验的判断进行调整。
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贷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必须经过个别方式评估。如个别方式评估中没有任何发生减
值的客观证据或不能可靠地计量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则将
其归类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并以组合方式评估其减值损失。此评
估涵盖了于资产负债表日出现减值但有待日后才能个别确认已出现减值的贷款。
评估组合减值损失的因素包括: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的历史损失经验;
-从出现损失到该损失被识别所需时间;及
-当前经济及信用环境,以及管理层基于历史经验对目前环境下固有损失的判断。
从出现损失到该损失被识别所需的时间由管理层结合经营环境及历史经验确定。
当可根据客观证据对金融资产组合中的个别资产确定其减值时,这些资产将会从该
金融资产组合中剔除。按组合方式评估减值的资产不包括按个别方式进行减值评估并且
已经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资产。
招股意向书
256
本集团定期审阅和评估所有已发生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变
动及其引起的损失准备的变动。
贷款和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集团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
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
余成本。
当采取法律手段和其他必要的追偿措施后仍未能收回贷款或应收款项,在完成所有
必要审批程序及确定损失金额后,本集团将对该等贷款或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核销时冲
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已核销的贷款或应收款项在期后收回时,收回的金额冲减当期减
值准备支出。
重组贷款是指本集团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以至无法按照原贷款条款如期还款而
与其酌情重新确定贷款条款的贷款项目。于重组时,本集团将重组贷款按单项方式评估
为已减值贷款。本集团持续监管重组贷款,当该重组贷款达到特定标准时将不再认定为
已减值贷款。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
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
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集团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
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
摊余成本。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集团将原直接计
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股东权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从股东权益内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的累计损失数额等于该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后与当期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减去原已计入损益的减
值损失后的余额。
招股意向书
257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
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该类资产
公允价值的任何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对被投资企业没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本集团将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
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减值损失不能转回。
3、公允价值的确定
本集团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本集团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
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现行出价;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
现行要价。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
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采用的估
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如果采用现金
流量折现法分析,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将以管理层的最佳估计为准,而所用的折现率为
合同条款及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适用的市场收益率。如果
采用其他估值技术,使用的参数将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数据为准。
在估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会考虑可能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公允价值构成影响的所有市场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无风险利率、信用风险、外汇汇
率及市场波动。
本集团会从产生或购入该金融工具的市场获取市场数据。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某项金融资产(或某项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某组相类似的
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将被终止确认:
招股意向书
258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
-本集团已转移几乎所有与该金融资产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的风险和报酬,但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
制。
当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本集团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2)金融负债
当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取消或到期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才能终
止确认。当一项金融负债被同一个债务人以另一项负债所取代,且新的金融负债的条款
与原负债实质上显著不同,或对当前负债的条款作出了重大的修改,则该替代或修改事
项将作为原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以及一项新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处理。两者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抵销
如果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现时可执行的;并
且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该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将在资产负债表内互相抵销并以净额列示。
(五)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的标的资产不予确认,支付款项作为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并按
照摊余成本计量。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并按适用的会计政策计量。收到的资金
在资产负债表内作为负债列示,并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在相关交易期间以实际利率法摊销,相应确认
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六)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本节“三、(一)合并财务
招股意向书
259
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处理。
在本行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于非企业合
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本行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期末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记
入资产负债表内。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
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除外。
(2)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指本集团对被投资企业没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本类投资采用
成本法核算,即以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并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长期股权投资以成
本减去减值准备后记入资产负债表内。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集
团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处置或转让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扣除减
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
产。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计入资产
负债表内。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
提折旧。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35 年 3% 2.8%-3.2%
(八)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或股份制改造基准日评估值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记入资产负债
表内。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去减值准备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费用。
招股意向书
260
在有关建造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
接或间接成本,全部资本化为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
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
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
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
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
预计净残值后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分别
为: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35 年 3% 2.8%-3.2%
电子设备 3-5年 3%-5% 19.0%-32.3%
其他 5-10年 3%-5% 9.5%-19.4%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
(九)经营租赁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
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或股份制改造基准日评估值减
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记入资产负债表内。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残值和减值准备
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分别为:
招股意向书
261
资产类别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30-50 年
计算机软件 5年
其他 5-10年
(十一)商誉
本集团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期末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记入资产负债表内。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是指本集团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
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抵债资产入账价值是取得日之相关贷款及垫款账面价值与该资产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的较低者。抵债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初始确认及后续重新评估的减值损失计入损益。
(十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对下列资产进行审阅,判断其是否存在
减值的迹象,主要包括: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商誉;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
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
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本集团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
招股意向书
262
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
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有迹象表明单项资产可能发生
减值的,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性进
行估计,本集团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
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
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
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
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
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十四)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
出。除辞退福利外,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相应增加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1、退休福利
(1)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中国有关法规,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向当地社会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上述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
则计入当期损益。职工退休后,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职工支付社会
招股意向书
263
基本养老金。
(2)企业年金计划
本集团对符合条件职工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由本集团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
例向年金计划供款,本集团承担的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3)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为符合条件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主要包括
退休补贴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退休福利”)。本集团以精算方式估计上述职工退休后
需向其支付的补充退休福利的现值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并于职工在本集团提供服务期
间计入当期损益,任何精算收益及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除以上所述外,本集团再无其他需支付职工退休及其他退休后福利的重大责任。
2、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除退休福利外,本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
积金及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本集团每月按
照缴纳基数的一定比例向相关部门支付住房公积金及上述社会保险费用,并按照权责发
生制原则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所得税
本集团除了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
益外,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税法规定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和
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
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
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
转以后期间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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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
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实现或结算方式,依据已
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
的净额列示:(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
利;(2)并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
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发生重大金额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
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十六)财务担保、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1、财务担保
财务担保是指由发出人(“担保人”)根据债务工具的条款支付指定款项,以补偿担
保受益人(“持有人”)因某一特定债务人不能偿付到期债务而产生的损失。如果本集团
向客户作出财务担保,担保的公允价值(即已收取的担保费)初始确认为递延收入,作
为其他负债列示。递延收入在担保期内摊销并于利润表中确认为作出财务担保的收入。
此外,当担保持有人可能根据这项担保向本集团提出申索、并且向本集团提出的申索金
额预期会高于其他负债中该担保相应的账面值(即初始确认金额减累计摊销后的金额),
则按照本节“(十六)2、其他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所述确认预计负债。
2、其他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
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预
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计量。本集团在确定最佳估计
招股意向书
265
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
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对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
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
济利益流出本集团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则本集团会将该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
披露为或有负债。
(十七)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作为客户的管理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不
包括本集团因受托业务而持有的资产以及有关向客户交回该等资产的承诺,因为该等资
产的风险及收益由客户承担。
本集团通过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客户向本集团提供资金(“委托资金”),
并由本集团按照客户的指示向第三方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由于本集团并不承担委
托贷款及相关委托资金的风险及回报,因此委托贷款及委托资金按其本金记录为资产负
债表外项目,而且并未就这些委托贷款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十八)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本集团、并且同时满足以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1、利息收入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根据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实际利率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利息收入包括折让或溢价摊销,或生息资产的初始账面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
异按实际利率基准计算的摊销。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利息收入的方法。实
际利率是将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的期间(如适用)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至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会在考虑金融工
具的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权、看涨期权、类似期权等,但不会考虑未来信用损失)
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算项目包括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订约方之间所支付
或收取的各项费用、交易费用和所有其他溢价或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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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贷款按照计算相关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
折现率计算利息收入。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
作为对实际利率的调整,本集团对收取的导致形成或取得金融资产的收入或承诺费
进行递延。如果本集团在贷款承诺期满时还没有发放贷款,有关收费将确认为手续费及
佣金收入。
3、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十九)支出确认
1、利息支出
金融负债的利息支出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占用资金的时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并
在相应期间予以确认。
2、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二十)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不确认为资产负债
表日的负债,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二十一)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
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
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本集团及本行的关联方
包括但不限于:
本行的母公司,本行的子公司,与本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本集团实
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与本集团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
或个人,本集团的合营企业,本集团的联营企业,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行母公司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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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管理人员,与本行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
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
业。
(二十二)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
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
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损失
本集团定期审阅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以评估其是否
出现减值损失,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
示单项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
降的可观察数据、显示相关金融资产组合中债务人的还款状况出现负面变动的可观察数
据,或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引起组合内资产违约等事项。
个别方式评估的贷款和垫款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金额为该金融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净减少额。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上述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
失金额是根据与该金融资产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确定,并根据
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以及管理层基于历史经验的判断进行调整。管理层定期
审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小估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投资公允价值大幅或持续下跌。在确定公允
价值是否出现大幅或持续下跌时需要进行判断。在进行判断时,本集团会考虑债券投资
的历史市场波动记录和债务人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属行业表现等因素。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可提供报价的金融工具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括采用市场的最新交易信息,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
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集团建立了一套工作流程,以确保由符合专
业资格的人员开发估值技术,并由独立于开发人员的人员负责公允价值的验证和审阅工
作。估值技术在使用前需经过验证和调整,以确保估值结果反映实际市场状况。本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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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的估值模型尽可能多地采用市场信息并尽少采用本集团特有信息。需要指出的是估
值模型使用的部分信息需要管理层进行估计(例如信用和交易对手风险、风险相关系数
等)。本集团定期审阅上述估计和假设,必要时进行调整。
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类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在评价某金融资产是否符合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的条件时,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如果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某项投资至到
期日的判断发生偏差,可能会导致整个投资组合被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所得税
确定所得税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本集团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务
影响,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准备。本集团定期根据更新的税收法规重新评估这些交易的
税务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按可抵扣税务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只会在未来期间很有可能有足够应纳税所得用作抵扣暂时性差异时确认,所以需要管
理层判断获得未来应纳税所得的可能性。本集团持续审阅对递延所得税的判断,如果预
计未来很可能获得能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未来应纳税所得,将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
5、非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定期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
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
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由于本集团不能可靠获得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因此不能可靠估计资产的
公允价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售价、相关经营
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
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售价和相关经营成
本的预测。
6、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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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使用寿命,以确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
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已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
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四、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以供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
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对于不符合任何用来确定报告分部的量化条件的分部予
以合并列报。
本集团按业务条线和经营地区将业务划分为不同的营运组别,从而进行业务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已按与内部报送信息一致的方式列报,这些内部报送信息是提供给本
集团管理层以向分部分配资源并评价分部业绩。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了下列
报告分部:
公司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企业贷
款、贸易融资、存款服务、代理服务、现金管理服务、财务顾问与咨询服务、汇款和结
算服务、托管服务及担保服务等。
零售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个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款服务、银行卡服
务、个人理财服务、汇款服务和证券代理服务等。
资金业务
该分部包括于银行间市场进行同业拆借交易、回购交易、债券投资和买卖、自营衍
生金融工具及自营外汇买卖。资金业务分部亦包括代客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和代客外汇买
卖。该分部还对本集团流动性水平进行管理,包括发行债券。
其他业务
该分部主要包括权益投资及相关收益。
招股意向书
270
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费用及经营成果是按照本集团会计政策计量。
分部之间的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及条件进行。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是参考市场价格
确定,并已在各分部的业绩中反映。与第三方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对外净利
息收入/支出”列示,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调整所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和支出以“分部间
净利息收入/支出”列示。
分部收入、支出、资产与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
分部的项目。分部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包含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抵销的内部往来的余
额和内部交易。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分部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
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一)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
招股意向书
271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公司银行
业务
零售银行
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11,401 3,095 5,106 - 19,602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4,419 516 (4,934) - -
利息净收入 15,819 3,611 171 - 19,60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671 1,444 42 - 3,157
投资收益 - - 753 3 75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278 - 278
汇兑净收益 204 27 174 - 405
其他业务收入 37 24 0.4 - 62
营业收入 17,731 5,107 1,418 3 24,259
二、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42) (409) (59) - (1,810)
业务及管理费 (6,306) (3,162) (65) - (9,533)
资产减值损失 (1,044) (1,386) 70 - (2,360)
其他业务成本 (33) - - - (33)
营业支出 (8,725) (4,957) (54) - (13,736)
三、营业利润 9,006 150 1,364 3 10,523
加:营业外收入 15 0.1 - 37 52
减:营业外支出 (52) - - (30) (82)
四、分部利润总额 8,970 150 1,364 9 10,493
五、分部资产 784,545 195,147 216,048 99 1,195,839
六、分部负债 921,982 172,823 53,575 - 1,148,380
七、其他分部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429) (250) (3) - (683)
–资本性支出 1,056 616 9 - 1,681
招股意向书
272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续)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公司银行
业务
零售银行
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11,405 3,498 7,433 - 22,336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5,971 109 (6,079) - -
利息净收入 17,376 3,606 1,354 - 22,33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251 906 18 - 2,174
投资收益 - - 201 13 214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 - - (322) - (322)
汇兑净收益 83 34 95 - 211
其他业务收入 57 30 0.1 - 87
营业收入 18,766 4,576 1,345 13 24,701
二、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90) (363) (107) - (1,960)
业务及管理费 (5,108) (3,138) (55) - (8,301)
资产减值损失 (5,192) (899) (196) - (6,288)
其他业务成本 (23) - - - (23)
营业支出 (11,813) (4,400) (359) - (16,572)
三、营业利润 6,953 176 987 13 8,129
加:营业外收入 27 - - 52 79
减:营业外支出 (240) - - (44) (285)
四、分部利润总额 6,741 176 987 21 7,924
五、分部资产 503,022 137,505 209,185 108 849,821
六、分部负债 648,272 137,931 32,399 0.5 818,603
七、其他分部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315) (243) (3) - (561)
–资本性支出 2,690 2,078 24 - 4,793
招股意向书
273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续)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公司银行
业务
零售银行
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11,012 1,830 4,931 - 17,772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2,785 1,082 (3,867) - -
利息净收入 13,797 2,912 1,064 - 17,77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09 676 5 - 1,190
投资收益 - - 220 147 366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519 - 519
汇兑净收益/(损失) 182 (8) (26) - 147
其他业务收入 22 28 0.1 - 50
营业收入 14,509 3,607 1,781 147 20,044
二、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1) (264) (130) (11) (1,466)
业务及管理费 (4,070) (2,276) (30) - (6,377)
资产减值损失 (3,481) (210) - (8) (3,700)
其他业务成本 (36) (1) - - (36)
营业支出 (8,649) (2,751) (161) (19) (11,579)
三、营业利润 5,861 856 1,621 128 8,465
加:营业外收入 - - - 60 60
减:营业外支出 (102) - - (34) (136)
四、分部利润总额 5,759 856 1,621 154 8,389
五、分部资产 425,962 92,284 217,265 153 735,665
六、分部负债 573,326 97,910 43,197 60 714,494
七、其他分部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335) (210) (3) - (548)
–资本性支出 385 242 3 -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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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续)
报告分部资产和负债调节: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报告分部资产 1,195,839 849,821 735,665
商誉 1,281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6 736 2,241
合并资产合计 1,197,696 851,838 739,186
报告分部负债 1,148,380 818,603 714,494
应付股利 1,194 3 3
合并负债合计 1,149,575 818,606 714,497
招股意向书
275
(二)地区信息
本集团主要是于中国境内经营,分行遍布全国主要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并在湖
南省韶山市设立子公司。
列报地区信息时,营业收入是以产生收入的分行所在地为基准归集。各地区的划分
如下:
-“长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上海、南京、杭州、苏州、宁波、
无锡;
-“珠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广州、深圳、福州、厦门、海口;
-“环渤海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青
岛、烟台;
-“中部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及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服务的地区:郑州、太原、
长沙、武汉、合肥;
-“西部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西安、成都、重庆、昆明、南宁;
-“东北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黑龙江、长春、沈阳、大连;及
-“总行”是指本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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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地区信息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长江三
角洲
珠江三
角洲
环渤海
地区
中部
地区
西部
地区
东北
地区
总行 合计
营业收入 5,439 2,951 5,469 3,184 2,868 1,550 2,797 24,259
利润总额 2,059 1,515 2,398 1,454 1,079 395 1,593 10,493
2008 年
长江三
角洲
珠江三
角洲
环渤海
地区
中部
地区
西部
地区
东北
地区
总行 合计
营业收入 5,942 3,730 6,663 3,162 2,749 1,904 552 24,701
利润/(损失)
总额 1,370 1,037 3,344 808 952 800 (387) 7,924
2007 年
长江三
角洲
珠江三
角洲
环渤海
地区
中部
地区
西部
地区
东北
地区
总行 合计
营业收入 4,675 2,903 4,595 2,773 2,132 1,412 1,555 20,044
利润总额 2,586 162 2,434 1,361 755 607 485 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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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五、固定资产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账面原值 5,244 3,531 3,436
累计折旧 (929) (815) (710)
减值准备 (134) (134) (124)
房屋及建筑物
净额 4,180 2,582 2,601
账面原值 339 354 373
累计折旧 (86) (81) (80)
减值准备 (25) (25) (26)
投资物业
净额 228 249 267
账面原值 2,948 4,020 43
累计折旧 - - -
减值准备 - - -
在建工程
净额 2,948 4,020 43
账面原值 2,285 1,993 1,646
累计折旧 (1,313) (1,170) (1,085)
减值准备 - - -
电子设备
净额 972 823 561
账面原值 807 607 501
累计折旧 (308) (258) (225)
减值准备 - (0.5) (0.5)
其他
净额 499 349 275
合计 净额 8,827 8,022 3,748
于2009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主要包括本集团尚未交付使用仍在装修过程中的办公
楼,账面价值计人民币29.02亿元(2008年12月31日:人民币39.91亿元),预算金额为人
民币34.00亿元(2008年12月31日:人民币45.02亿元),工程投入占预算的85.35%(2008
年12月31日:88.65%),资金来源于本集团自有资金。
于2009年12月31日,有账面价值计人民币1.05亿元(2008年12月31日:人民币1.23
亿元;2007年12月31日:人民币3.55亿元)的房屋及建筑物的产权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本集团管理层预期在办理产权手续上不会有重大成本发生。
招股意向书
278
六、无形资产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成本 159 155 144
土地使用权 累计摊销 (55) (51) (46)
账面价值 104 104 99
成本 571 447 348
计算机软件 累计摊销 (311) (233) (173)
账面价值 260 214 176
成本 24 24 23
其他 累计摊销 (17) (15) (13)
账面价值 7 9 11
合计 账面价值 371 327 285
七、商誉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成本 6,019 6,019 6,019
商誉 减值准备 (4,738) (4,738) (4,738)
账面价值 1,281 1,281 1,281
经人行批准,本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于1999年3月18日签订了《国家开
发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关于转让(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债权债务及同城营业网点的协
议》(“转让协议”)。根据该转让协议,国开行以转让协议签订日为基准日,将原中国投
资银行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原投行29个分支行的137家同城营业网点,转让给
本行。转让协议自1999年3月18日起生效。本行根据转让协议,以原投行于协议生效日
的账面值记录接收的资产负债。于2001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金函[2001]20号《财政
部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后有关商誉确认入账问题的意见》,本行对接
收的原投行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核定,并将收购成本与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
的差额扣减递延税项后的余额人民币65.37亿元作为商誉处理。本行原将商誉以直线法
按20年期限平均摊销。本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再对商誉进行摊销,将累计摊销
人民币5.18亿元与商誉成本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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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本行将商誉分配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以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的方法确定。本行根据管理层批准的最近未来5年财务预算预计现金流量,超过5
年财务预算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保持稳定。有关增长率不会超过资产组所在行业的长期
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确定预算利润。采用的折现率
12%反映了与相关分部有关的特定风险。
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一)按性质分析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可抵扣/(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可抵扣/(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可抵扣/(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92 848 4,931 1,233 9,635 2,4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89) (272) (1,985) (496) (671) (168)
净额 2,303 576 2,945 736 8,964 2,241
(二)递延所得税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1) 应付职工薪酬
金融工具公允
价值变动净收
益(2)
以前年度累计
亏损结转(3)
递延所得税资
产/(负债)
2007 年12 月31 日 2,409 - (168) - 2,241
在利润表中确认 (1,675) - 80 499 (1,096)
在权益中确认 - - (409) - (409)
2008 年12 月31 日 734 - (496) 499 736
在利润表中确认 (149) 264 (69) (499) (454)
在权益中确认 - - 293 - 293
2009 年12 月31 日 584 264 (272) - 576
注:(1)本集团对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损失准备。该减值损失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预
计可收回金额确定。然而,可用作税前抵扣的减值损失金额是指按资产负债表日符合中国所得税法规规定的资产
账面总价值的1%及符合核销标准并获税务机关批准的资产损失核销金额。
(2)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于其变现时须计征税项。
(3)根据财税[2008]29 号文,本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减值准备后形成的账面累计亏损人民币139.00 亿元,自
2008 年1 月1 日起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允许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所得弥补。本集团确信在此期间可以实现足
够的税前所得弥补上述亏损,因此本集团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34.75 亿元。
本行在重组中转让不良金融资产发生的损失,已按前段所述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所得弥补,故不能在企业
所得税税前重复扣除。因此本集团于2008 年度相应减记于以前年度确认的与上述不良金融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人民币18.30 亿元。
(4)本集团于2009 年12 月31 日对资产减值准备计人民币45.42 亿元(2008 年12 月31 日:人民币53.23 亿元;
2007 年12 月31 日:人民币68.96 亿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计人民币11.36 亿元(2008 年12 月31 日:人
民币13.31 亿元;2007 年12 月31 日:人民币17.24 亿元),主要是由于这些减值准备所对应的资产的核销损失
在可预见未来能否取得相关税务机关的批准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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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九、主要债项
(一)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截至12 月31 日截至12 月31 日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中国境内存放款项
–银行 188,367 188,367 79,886 26,722
–其他金融机构 42,893 42,893 41,808 63,000
合计 231,260 231,260 121,694 89,722
(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按交易对手类型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中国境内
–银行 14,638 6,950 19,148
–其他金融机构 3 3 19,635
–其他企业 1 4 4
合计 14,642 6,957 38,787
2、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银行承兑汇票 7,638 3,450 4,768
中央银行票据 7,000 3,500 10,944
证券 4 7 23,075
合计 14,642 6,957 38,787
(三)客户存款
本集团及本行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存款(1)
招股意向书
281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吸收存款 799,644 99.0 605,170 96.7 540,661 96.4
公司存款
活期 298,564 37.0 244,326 39.0 243,952 43.5
定期 272,070 33.7 187,539 30.0 164,898 29.4
小计 570,633 70.6 431,865 69.0 408,850 72.9
个人存款
活期 49,694 6.2 32,192 5.1 31,853 5.7
定期 82,271 10.2 59,848 9.6 32,160 5.7
小计 131,965 16.3 92,040 14.7 64,013 11.4
保证金存款 95,133 11.8 78,316 12.5 63,692 11.4
汇出汇款及应解汇款 1,913 0.2 2,950 0.5 4,107 0.7
结构性存款 8,059 1.0 20,682 3.3 20,041 3.6
客户存款总额 807,703 100.0 625,853 100.0 560,703 100.0
注:(1)客户存款包括吸收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负债中的结构性存款。
(四)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及本行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2,335 2,024 1,082
应付职工福利费 10 26 25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23 21 35
应付住房公积金 14 20 21
应付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187 174 102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720 534 230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131 110 147
合计 3,420 2,910 1,642
(五)应交税费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应交营业税及附加 519 579 525
应交企业所得税 157 175 3,089
其他 77 94 56
合计 753 848 3,670
(六)应付利息
招股意向书
282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应付吸收存款利息 5,448 5,388 3,808
应付次级债利息 374 317 15
应付其他利息 461 894 202
合计 6,284 6,599 4,026
(七)应付次级债
于2004年6月23日发行的浮动利率次级债务人民币55.50亿元期限为6年期,票面年
利率是根据付息日前第5个工作日人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基本利差2.61%确
定,该利率每半年重定。
于2008年4月25日发行的2008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固定利率部分人民币35.00亿元期
限为10年期,票面年利率为5.85%。本集团可以选择于2013年4月28日按面值赎回这些债
券;如果本集团不行使赎回权,则自2013年4月28日起的5年期间,债券票面年利率增加
至8.85%。
于2008年4月25日发行的2008年第一期次级债券浮动利率部分人民币25.00亿元期
限为10年期,票面年利率每年根据人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加基本利差
1.66%重定。本集团可以选择于2013年4月28日按面值赎回这些债券;如果本集团不行使
赎回权,则基本利差自2013年4月28日起的5年期间增加至4.66%。
于2008年6月27日发行的2008年第二期固定利率次级债券人民币20.00亿元期限为
10年期,票面年利率为5.92%。本集团可选择于2013年6月30日按面值赎回这些债券;如
果本集团不行使赎回权,则自2013年6月30日起的5年期间,债券票面年利率增加至
8.92%。
于2008年12月15日发行的2008年第三期固定利率次级债券人民币50.00亿元期限为
10年期,票面年利率为4.05%。本集团可选择于2013年12月17日按面值赎回这些债券;
如果本集团不行使赎回权,则自2013年12月17日起的5年期间,债券票面年利率增加至
7.05%。
于2009年3月13日发行的2009年第一期固定利率次级债券人民币30.00亿元期限为
10年期,票面年利率为3.75%。本集团可选择于2014年3月17日按面值赎回这些债券;如
果本集团不行使赎回权,则自2014年3月17日起的5年期间,债券票面年利率增加至
招股意向书
283
6.75%。
于2009年12月31日,上述次级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15.86亿元(2008年12月31日:
人民币191.24亿元;2007年12月31日:人民币55.57亿元)。
(八)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主要是根据未决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及损失可能性合理预计的诉讼损失。预
计负债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年初余额 61 197 85
本年计提 28 8 128
本年偿付 (4) (45) (15)
本年转回 (25) (99) (0.4)
年末余额 60 61 197
(九)其他负债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2009 年12 月
31 日
2009 年12 月
31 日
2008 年12 月
31 日
2007 年12 月
31 日
代理理财资金 35,287 35,287 25,468 7,017
应付股利 1,194 1,194 3 3
久悬未取款项 518 518 446 474
代收代付款项 450 450 819 242
暂收世行转贷款资金 358 358 376 224
暂收待处理抵债资产变
现款 49 49 105 183
其他 720 719 946 648
合计 38,577 38,576 28,164 8,793
代理理财资金
代理理财资金是由于理财产品投资与相对应的代理理财资金的金额或期限并不完
全匹配,因此将该部分代理理财资产于财务报表内列示为资产,对应的代理理财资金则
在财务报表内列示为负债。
招股意向书
284
十、股本
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汇金公司及其子公司 21,500 64.31% 20,000 70.88% 20,000 70.88%
光大集团总公司 2,141 6.40% 2,141 7.59% 2,141 7.59%
光大控股 1,758 5.26% 1,758 6.23% 1,758 6.23%
其他股东(1) 8,036 24.03% 4,318 15.30% 4,318 15.30%
合计 33,435 100.00% 28,217 100.00% 28,217 100.00%
注:(1)其他股东单个占总股本比例均少于5%。
汇金公司于2007年12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本行70.88%的股份;于2009
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本行59.82%的股份,并通过其下属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本行4.49%的股份。
汇金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向本行投入等值于人民币200亿元的美元,按每股人民
币1元的价格购买200亿股本行新发行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本行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82.1689亿元变更为人民币282.1689亿元,募集的股份总额由82.1689亿股
增加为282.1689亿股。
本行于2009年8月以每股人民币2.2元的价格增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52.179亿
股普通股,相应地本行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82.1689亿元变更为人民币334.3479亿元,
募集的股份总额由282.1689亿股增加为334.3479亿股,产生的股本溢价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金额人民币62.3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股本的实收情况已经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十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及外币金融资产和负债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单位:百万元
招股意向书
285
2009 年
1 月1 日
本年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损失)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1)
本年(计
提)/转回的
减值准备
2009 年
12 月31 日
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668 (150) - - 10,401
衍生金融资产 3,759 (1,174) - - 2,58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7,662 - 204 91 54,618
金融资产合计 74,089 (1,324) 204 91 67,604
金融负债合计 24,554 1,602 - - 10,295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1 月1 日
本年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损失)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1)
本年(计
提)/转回的
减值准备
2008 年
12 月31 日
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09 334 - - 12,668
衍生金融资产 1,619 2,140 - - 3,75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4,923 - 1,084 (91) 57,662
金融资产合计 54,051 2,474 1,084 (91) 74,089
金融负债合计 21,124 (2,796) - - 24,554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 月1 日
本年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损失)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1)
本年(计
提)/转回的
减值准备
2007 年
12 月31 日
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06 (188) - - 7,509
衍生金融资产 31 1,588 - - 1,61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3,757 - (142) - 44,923
金融资产合计 54,994 1,400 (142) - 54,051
金融负债合计 22,834 (1,044) - - 21,124
注:(1)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已扣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二)外币金融资产和负债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1 月1 日
本年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损失)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1)
本年(计
提)/转回的
减值准备
2009 年
12 月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1,907 (699) - - 1,208
发放贷款和垫款 9,103 - - (84) 22,87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23 - (5) 91 1,365
持有至到期投资 660 - - 23 1,301
招股意向书
286
2009 年
1 月1 日
本年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损失)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1)
本年(计
提)/转回的
减值准备
2009 年
12 月31 日
外币金融资产合计 12,292 (699) (5) 30 26,752
外币金融负债合计 10,577 598 - - 4,933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1 月1 日
本年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损失)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1)
本年(计
提)/转回的
减值准备
2008 年
12 月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37 0.1 - - -
衍生金融资产 1,088 819 - - 1,907
发放贷款和垫款 17,175 - - (53) 9,1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13 - (37) (91) 623
持有至到期投资 4,122 - - (85) 660
外币金融资产合计 26,034 819 (37) (229) 12,292
外币金融负债合计 6,937 (1,555) - - 10,577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1 月1 日
本年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损失)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1)
本年(计
提)/转回的
减值准备
2007 年
12 月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6 (49) - - 37
衍生金融资产 29 1,059 - - 1,088
发放贷款和垫款 9,093 - - 48 17,17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32 - (19) - 3,613
持有至到期投资 4,366 - - - 4,122
外币金融资产合计 16,976 1,010 (19) 48 26,034
外币金融负债合计 7,117 (719) - - 6,937
注:(1)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已扣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十二、承担及或有事项
(一)信贷承诺
本集团的信贷承诺包括贷款及信用卡承诺、承兑汇票、财务担保及信用证。
本集团贷款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尚未支用贷款额度及信用卡透支额度。本
集团提供财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以保证客户向第三方履行合约。承兑是指本集团对客
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本集团管理层预期大部分的承兑汇票均会同时与客户偿
付款项结清。
招股意向书
287
本集团及本行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贷款承诺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为1 年以内 17,186 5,041 3,141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为1 年或以上 20,164 11,400 19,008
信用卡承诺 20,772 16,446 8,045
小计 58,122 32,888 30,193
承兑汇票 157,806 115,949 85,703
开出保函 40,678 38,190 26,828
开出信用证 31,501 18,648 13,998
担保 1,434 8,371 20,268
合计 289,542 214,045 176,991
上述信贷业务为本集团可能承担的信贷风险。本集团管理层定期评估其或有损失并
在必要时确认预计负债。由于有关信用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使用,上述合同金额并不
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二)信贷风险加权金额
本集团及本行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或有负债及承担的信贷风险加权金额 115,081 87,741 53,798
信贷风险加权金额是依据银监会制定的规则,根据交易对手的状况和到期期限的特
点计算的。采用的风险权重由0%至100%不等。
(三)经营租赁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等经营租赁协议须在以下期间支付的最
低租赁付款额为: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1 年以内(含1 年) 588 406 418
1 年以上2 年以内(含2 年) 531 361 372
招股意向书
288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2 年以上3 年以内(含3 年) 455 323 273
3 年以上 1,657 1,112 758
合计 3,232 2,203 1,821
(四)资本支出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已授权的资本支出承诺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已订约但未支付
?购置物业及设备 591 248 2,325
已授权但未订约
?购置物业及设备 590 177 14
合计 1,181 425 2,339
(五)承销及兑付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债券承销承诺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承销承诺 10,200 6,700 500
作为中国国债承销商,若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到期日前兑付债券,本集团有责任为债
券持有人兑付该债券。该债券于到期日前的兑付金额是按票面价值加上兑付日未付利
息。应付债券持有人的应计利息按照财政部和人行有关规则计算。兑付金额可能与兑付
日市场上交易的相近似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同。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值对已承销、出售,但未到期的国债的兑付承
诺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兑付承诺 14,087 14,049 15,682
(六)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2009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作为被起诉方的未决诉讼案件及纠纷,涉及索偿总额
招股意向书
289
人民币3.70亿元(2008年12月31日:人民币1.18亿元;2007年12月31日:人民币3.31亿
元)。本集团根据内部律师及外部经办律师意见,对所涉案件及纠纷的可能损失确认为
预计负债。本集团相信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合理并足够的。
十三、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
规定,本集团及本行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清理睡眠户净收入 12 6 6
– 清理挂账收入 7 12 21
– 抵债资产变现净收入/(损失)(1) 1 25 (1)
– 处置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净损失(1) (3) (3) (12)
– 风险代理支出 (48) (32) (88)
– 不良金融资产转让损失 - (208) -
– 其他净收益/(损失)(1) 1 (5) (3)
– 税率变动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 (538)
小计 (30) (205) (614)
– 以前年度累计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75 -
– 不良金融资产转让而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0) -
小计 - 1,645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0) 1,440 (614)
以上有关项目对税务的影响 3 (6) 19
合计 (27) 1,434 (595)
注:(1)部分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抵债资产变现净损失,以及包含于其他净损失中的赔偿金、违约金及罚金和非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抵扣。
十四、本行资产评估
有关本行历次资产评估情况,请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资产评估及验资情
况”。
招股意向书
290
十五、历次验资报告
有关本行历次验资情况,请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资产评估及验资情况”。
招股意向书
291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总资产分别为11,976.96亿元、8,518.38
亿元和7,391.86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40.6%和15.2%。总资产的增长主
要由于本行资产组合中贷款及其他生息资产的增长。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总资
产的构成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贷款总额(1) 648,969 - 468,487 - 417,567 -
贷款净额(2) 633,203 52.9 454,470 53.4 400,207 54.2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 632,151 52.8 450,521 52.9 395,104 53.5
固定利率房贷 1,051 0.1 3,949 0.5 5,103 0.7
投资净额(3) 137,597 11.5 127,666 15.0 116,995 15.8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7,372 11.5 100,284 11.8 120,639 16.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00,583 8.4 59,405 7.0 15,376 2.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拆出资金净额 130,356 10.9 69,135 8.1 65,302 8.8
其他资产(4) 58,585 4.9 40,878 4.8 20,667 2.8
资产合计 1,197,696 100.0 851,838 100.0 739,186 100.0
注: (1)贷款总额包括以合同本金计量的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该类贷款合同本金余额于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12 月31 日分别为10.53 亿元、39.13 亿元和52.83 亿元。
(2)贷款净额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该类贷款的公允价值于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12 月31 日分别为10.51 亿元、39.49 亿元和51.03 亿元。
(3)包括交易性债券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
(4)包括贵金属、应收利息、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
在本行资产负债表上,发放贷款及垫款以扣除损失准备后的净额列示。在本节讨论
中,除另有指明外,发放贷款及垫款是扣除损失准备前的总额。
1、贷款总额
本行资产大部分是客户贷款。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净
额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52.9%、53.4%和54.2%。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总额为6,489.69亿元、4,684.87
招股意向书
292
亿元和4,175.67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8.5%和12.2%。截至2009年、2008
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净额分别为6,332.03亿元、4,544.70亿元和4,002.07亿元,
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9.3%和13.6%。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总额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贷款总额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贷款 461,454 71.1 341,013 72.8 331,353 79.4
票据贴现 45,679 7.0 33,027 7.0 14,505 3.4
个人贷款(1) 141,835 21.9 94,446 20.2 71,709 17.2
贷款总额 648,969 100.0 468,487 100.0 417,567 100.0
注:(1)个人贷款包括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该类贷款合同本金余额于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12 月31 日分
别为10.53 亿元、39.13 亿元和52.83 亿元。
公司贷款是本行贷款总额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
日,公司贷款余额分别为4,614.54亿元、3,410.13亿元和3,313.53亿元,2009年和2008年
同比增长分别为35.3%和2.9%。
票据贴现是本行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重要载体。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
月31日,票据贴现余额分别为456.79亿元、330.27亿元和145.05亿元,2009年和2008年
同比增长38.3%和127.7%。
个人贷款是本行发展战略重点。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个人贷款
余额分别为1,418.35亿元、944.46亿元和717.09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
50.2%和31.7%。
① 公司贷款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余额分别为4,614.54亿元、
3,410.13亿元和3,313.53亿元,分别占本行贷款总额的71.1%、72.8%和79.4%,2009年和
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5.3%和2.9%。2009年,本行公司贷款余额快速增长,主要是由
于2009年以来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裕,货币信贷快速增长;同时,本行完成增资扩股,资
本金得到大幅充实,本行抓住内外部良好机遇,实现公司贷款业务快速发展。
按期限划分的公司贷款分布情况
招股意向书
293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公司贷款按期限类型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贷款 178,958 38.8 164,789 48.3 156,239 47.2
中长期贷款 282,497 61.2 176,224 51.7 175,114 52.8
公司贷款总额 461,454 100.0 341,013 100.0 331,353 100.0
2009年,本行致力于调整贷款结构,加强营销力度,信贷重点投放向大中型优质企
业的中长期基本建设类优质项目,使得中长期贷款占公司贷款的比例显著提升。
按规模划分的公司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公司贷款按规模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1 千万以下 4,056 0.9
1 千万(含)至5 千万 39,027 8.4
5 千万(含)至1 亿 35,482 7.7
1 亿(含)以上 382,889 83.0
公司贷款总额 461,454 100.0
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公司贷款按行业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项目 12 月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制造业 87,734 19.0 69,007 20.2 63,784 19.3
电力设备行业 3,345 0.7 3,091 0.9 1,028 0.3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 18,731 4.1 13,777 4.0 10,190 3.1
石油化工业 14,174 3.1 13,907 4.1 12,377 3.7
炼焦业 2,400 0.5 1,314 0.4 673 0.2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7,740 1.7 5,395 1.6 4,258 1.3
其他制造业 41,344 9.0 31,523 9.2 35,258 1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4,406 16.1 54,786 16.1 52,696 15.9
房地产业 63,767 13.8 31,731 9.3 28,163 8.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 62,271 13.5 50,591 14.8 46,490 14.0
招股意向书
294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项目 12 月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2,627 11.4 29,043 8.5 35,535 10.7
投资与资产管理业 40,528 8.8 25,205 7.4 31,468 9.5
其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099 2.6 3,838 1.1 4,067 1.2
批发和零售业 44,881 9.8 22,962 6.7 25,284 7.6
钢铁批发和零售业 17,953 3.9 - - 6,875 2.1
煤炭及制品批发业 4,340 0.9 930 0.3 1,441 0.4
石油化工批发和零售业 812 0.2 1,041 0.3 3,501 1.1
其他批发和零售业 21,777 4.7 20,991 6.2 13,467 4.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6,488 5.8 36,769 10.8 28,636 8.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24,049 5.2 34,821 10.2 26,171 8.0
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439 0.5 1,948 0.6 2,465 0.7
采矿业 13,922 3.0 15,092 4.4 12,457 3.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01 0.1 597 0.2 1,449 0.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8,607 1.9 7,955 2.3 4,976 1.5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03 0.1 264 0.1 1,443 0.5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4,485 1.0 6,196 1.8 4,472 1.3
其他采矿业 126 0.0 80 0.0 117 0.0
建筑业 8,463 1.8 15,202 4.5 15,983 4.8
其他(1) 26,896 5.8 15,830 4.7 22,325 6.7
公司贷款总额 461,454 100.0 341,013 100.0 331,353 100.0
注:(1)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
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09 年,本行贷款规模同比增长最大的三个行业分别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其中:(i)房地产业较2008 年同比增长320.36 亿元,其中主要
为土地储备和园区贷款以及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ii)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较2008 年同
比增长235.84 亿元,其中主要为公共管理类贷款;(iii)批发和零售业较2008 年同比增
长219.19 亿元,其中主要以钢铁批发和零售业贷款为主,上述除向重点客户发放的贷
款外,其他多数贷款均以钢材作为抵押物。
上述行业贷款大幅增加,主要因为:(i)2009 年上半年为应对经济危机,本行根
据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
见》(银发〔2009〕92 号)所提出的相关要求,重点增加了与4 万亿投资相关抗周期性
的行业,以及有充足担保的抵押类贷款,以减少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因而土地储备和
园区贷款、公共管理等财政背景类贷款增长较多;(ii)本行为防范信贷风险,加强了经
招股意向书
295
营性物业抵押贷款、钢材货押贷款等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力度。
2009 年,本行贷款规模同比下降最大的行业分别为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业、建筑业、采矿业,上述行业贷款规模分别较2008 年同比下降102.81 亿元、67.39
亿元和11.70 亿元。主要是本行结合对于上述行业的运行趋势分析,对相关行业的贷款
投放进行了一定控制。
近年来,本行建立了系统性的行业管理体系。本行行业管理以股东回报最大化为导
向,选择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和经济利润(EVA)较高的行业,不断完
善各种产品配套的行业解决方案,通过供应链融资等营销模式延伸拓展核心企业的上下
游客户,加强低质量客户的主动压缩退出,积极进行结构优化,提高整体营销能力和风
险控制水平。本行在注重行业管理的同时,通过选定重点区域、战略转型主导产品以及
有效平衡风险与收益的作业模式实现行业组合的优化。为防范行业集中性风险和加强精
细化管理,本行设定了行业限额,分为指导性限额和指令性限额。本行积极鼓励发展贸
易融资等资本占用较少、综合收益较高的授信产品,对其单独设立指导性限额。
② 票据贴现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票据贴现分别占本行贷款总额的7.0%、
7.0%和3.4%。
票据贴现业务是本行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重要载体,是服务客户信贷需求的重要
工具。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票据贴现余额分别为456.79亿元、
330.27亿元和145.05亿元。2009年本行票据贴现余额较2008年同比增长38.3%,主要是由
于2009年以来央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得以延续,票据贴现余额随承兑汇票授信余额增长而
不断扩大。2009年下半年以来,本行及时根据贷款投放力度加大、票据贴现收益率下降
的情况,调整票据贴现业务余额,票据贴现余额增长幅度呈下降趋势。2008年本行票据
贴现余额较2007年同比大幅增长127.7%,主要由于2008年三季度以来央行执行较为宽松
的货币政策,银行整体授信额度提高,承兑汇票授信额度也相应提高,承兑汇票数量增
长较快,同时票据贴现市场整体利率水平较高,本行将信贷资源投向票据贴现业务以获
得更高的收益。
③ 个人贷款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余额分别占贷款总额的
招股意向书
296
21.9%、20.2%和17.2%。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个人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分布
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个人贷款及垫款 140,783 99.3 90,533 95.9 66,426 92.6
住房抵押贷款 94,046 66.3 58,352 61.8 47,080 65.7
工程机械贷款 26,481 18.7 18,748 19.9 11,864 16.5
信用卡贷款 9,055 6.4 4,486 4.7 888 1.2
其他(1) 11,201 7.9 8,948 9.5 6,594 9.2
固定利率房贷 1,053 0.7 3,913 4.1 5,283 7.4
个人贷款总额 141,835 100.0 94,446 100.0 71,709 100.0
注:(1)主要包括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助业类贷款、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汽车贷款等。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余额分别为1,418.35亿元、
944.46亿元和717.09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50.2%和31.7%。个人贷款的
高速增长主要来自本行住房抵押贷款、工程机械贷款和信用卡贷款的持续增长。
本行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快速增长。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住
房抵押贷款余额分别为940.46亿元、583.52亿元和470.80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
长分别为61.2%和23.9%。住房抵押贷款快速增长主要是因为:(i)本行将个人住房贷款
业务作为发展战略重点之一,持续加大对个人贷款的营销组织和资源投入;(ii)本行优
化审批流程,开发应用了个人贷款标准化体系,提高了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iii)本
行加大个人住房贷款产品的开发和创新,在还款期限、频率等方面不断创新,满足客户
多样化的需求;(iv)本行整合客户服务体系,建立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加强了零售
条线综合服务和交叉销售。
工程机械贷款是本行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个人贷款产品。2003年起,本行根据
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较早在同业推出工程机械贷款并获得广泛认可。本行持续不断优
化产品流程,规模获得持续快速增长,业务规模居国内领先地位。截至2009年、2008
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工程机械贷款余额分别为264.81亿元、187.48亿元和118.64
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41.2%和58.0%。本行与国内外著名工程机械设
备制造商和经销商建立了紧密的联系,通过协议确立了制造商回购担保和经销商风险共
担机制,并借助GPS等技术手段监控按揭设备的运营状况,督促借款人按期履约。较为
招股意向书
297
完备的风险控制措施,保障了该项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本行信用卡业务发展较为迅速。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信用
卡贷款余额分别为90.55亿元、44.86亿元和8.88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
101.9%和405.2%。2007年至2009年期间,信用卡贷款余额保持高速增长,主要原因是
本行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建立了“福卡”、“阳光卡”等一系列深受客户欢迎的特色品牌,
并加大对个人中高端信贷客户的信用卡营销,信用卡发卡量和交易额大幅提高。截至
2009年12月31日,本行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640万张,较2008年底累计发卡量473万张增
长35.3%;2009年和2008年分别实现交易额523.07亿元和173.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201.8%和203.4%。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个人贷款余额分别为112.01亿元、
89.48亿元和65.94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25.2%和35.7%。其他个人贷款
余额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开发针对优质小企业主的助业贷款,以及针对中高端客户
发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产品规模迅速扩大。
固定利率住房贷款指本行发放的固定利率住房按揭贷款,其主要目标客户是存在加
息预期,并希望锁定贷款利率的个人客户。本行在贷款发放后即在银行间市场进行掉期
交易,以规避相应利率风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截至2009年12
月31日,本行固定利率房贷合同本金余额为10.53亿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0.7%,固定
利率房贷余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自人民银行2007年6次提高贷款基准利率后,固定利率
房贷的利率水平显著上升,贷款人对申请固定利率房贷的需求减弱。此外,2008年三季
度以来央行多次降息后,部分原固定利率房贷贷款人为降低利息负担申请将原固定利率
贷款转为浮动利率贷款。
(2)按地域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本行以发放贷款的分支机构所在地为基础,按地域对贷款进行了分类。通常情况下,
借款人的所在地与发放贷款的分支机构的所在地之间存在较高的关联性。下表列示了于
所示日期,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按地域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181,878 28.1 128,693 27.7 105,209 25.5
招股意向书
298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珠江三角洲 89,411 13.8 71,279 15.3 64,572 15.7
环渤海地区 140,592 21.7 100,184 21.6 94,695 23.0
中部地区 94,395 14.6 66,944 14.4 63,117 15.3
西部地区 92,767 14.3 63,369 13.6 49,933 12.1
东北地区 39,780 6.1 29,552 6.4 28,151 6.8
总行 9,094 1.4 4,553 1.0 6,607 1.6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1) 647,916 100.0 464,574 100.0 412,284 100.0
注:(1)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中不含固定利率房贷。
(3)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按担保方式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贷款 197,118 30.4 127,464 27.4 101,519 24.6
保证贷款 157,816 24.4 154,492 33.3 174,532 42.3
抵押贷款 205,655 31.7 121,869 26.2 93,517 22.7
质押贷款 87,327 13.5 60,749 13.1 42,716 10.4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1) 647,916 100.0 464,574 100.0 412,284 100.0
注:(1)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中不含固定利率房贷。
信用贷款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由2007年12月31日的24.6%上升至2009
年12月31日的30.4%,主要原因是本行加大公司贷款客户结构调整,本行针对优质客户
发放的信用贷款规模提高。保证贷款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由2007年12月31
日的42.3%持续下降至2009年12月31日的24.4%,主要是由于本行2006年开始与政策性
银行合作开发基建项目贷款,该类贷款由政策性银行向本行提供保证担保,贷款风险及
收益水平均较低,而随着本行资本实力增强,逐渐压缩低收益贷款,与政策性银行合作
贷款规模降低。
(4)借款人集中度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核心指标(试行)》,本行向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以
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10%为限。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十大单一借款人的贷款情
况。
招股意向书
299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
行业 金额 占贷款总额
的比例(%)
占资本净额(1)
的比例(%)
借款人A 房地产业 4,000 0.6 5.7
借款人B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73 0.6 5.5
借款人C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800 0.6 5.4
借款人D 批发和零售业 3,677 0.6 5.2
借款人E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620 0.6 5.1
借款人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00 0.5 5.0
借款人G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13 0.5 4.8
借款人H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800 0.4 4.0
借款人I 房地产业 2,777 0.4 3.9
借款人J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500 0.4 3.5
总额 33,961 5.2 48.2
注:(1)贷款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本行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的比例,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法定要求计算。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核心指标(试行)》,本行向任何单一集团借款人授信总额,
以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15%为限。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十大集团借款人的授信
总额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
行业 授信总额 占资本净额(1)
的比例(%)
集团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264 8.9
集团B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955 8.4
集团C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686 8.1
集团D 批发和零售业 5,679 8.1
集团E 建筑业 5,606 8.0
集团F 制造业 5,420 7.7
集团G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348 7.6
集团H 金融业 4,657 6.6
集团I 批发和零售业 4,600 6.5
集团J 采矿业 4,226 6.0
总额 53,441 75.8
注:(1)授信总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本行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的比例,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法定要求计算。
(5)发放贷款及垫款到期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按剩余期限划分的贷款产品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
一年内到期 一到五年到期五年以上到期逾期/实时偿还 总额
招股意向书
300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
一年内到期 一到五年到期五年以上到期逾期/实时偿还 总额
公司贷款
短期贷款 174,961 - - 3,996 178,958
中长期贷款 52,917 180,959 46,477 2,144 282,497
小计 227,878 180,959 46,477 6,141 461,454
票据贴现 45,679 - - - 45,679
个人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 5,754 22,974 63,858 1,460 94,046
工程机械贷款 12,856 11,080 - 2,544 26,481
信用卡贷款 - - - 9,055 9,055
其他(1) 6,506 2,839 1,406 450 11,201
小计 25,117 36,894 65,264 13,509 140,783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2) 298,674 217,852 111,740 19,650 647,916
注:(1)主要包括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助业类贷款、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汽车贷款等。
(2)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中不含固定利率房贷。
2、发放贷款及垫款的资产质量
本行通过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制度来衡量和监管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资产质量,该
分类制度符合银监会颁布的相关指引。
贷款风险分类标准
贷款风险分类是指按照贷款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类别的过程。贷款风险程度
的评估主要通过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和本行信贷管理等因素,综合
评估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以判断贷款本息及时足额收回的可能性。贷款风险
分类要根据贷款风险程度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在运用上述标准时,本行在进行贷款分
类时亦会考虑贷款本金或利息的逾期时间及其他因素。贷款分类标准详情如下:
正常类: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的贷款。正常类贷款通常具备以下特征:
? 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效益良好,财务管理规范,主要财务指标和
现金流量结构合理;
? 借款人还款意愿强,还本付息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 借款人没有出现重大预警信号;
招股意向书
301
? 借款人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管理结构未发生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
化;
? 担保完整有效,保证人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正常,抵(质)押物完好无损;
? 信贷档案和重要文件保存完整;
? 借款人结算往来正常。
关注类: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
利影响的因素,继续发展下去将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贷款分为
关注类:
? 借款人拖欠利息或/和本金、分期还款出现拖期、垫款;
? 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不利变化,并将明显影响授信的偿还;
? 借款人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 信贷档案不全或重要文件遗失,对本行债权的法律效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授信审批程序发放的贷款;
? 抵(质)押物发现不利变化,并可能明显影响授信的偿还;
? 出现其他重大预警信号,并可能明显影响授信的偿还。
次级类: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
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该类贷款的本息损失预计一般
不超过60%。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贷款分为次级类:
? 借款人拖欠利息或/和本金、分期还款拖期、垫款91天至1年(含)的贷款;
? 银行已提起诉讼催收贷款。
可疑类: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
失。该类贷款的本息损失预计一般不超过90%。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贷款分为可疑类:
? 拖欠利息或/和本金、分期还款拖期、垫款1年以上;
? 借款人已严重资不抵债,经营严重亏损,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招股意向书
302
? 贷款会发生较大损失,但由于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抵(质)押物处理、
未决诉讼或未终结执行等因素,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损失类: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
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该类贷款的本息损失预计在90%-100%。具备以下特征之一
的,贷款分为损失类:
? 借款人和担保人已经依法宣告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不能还清的贷款;
? 借款人虽未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且借款人已经名存实
亡,复工无望,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经确
认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保险赔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 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 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银行仍无法收回
的贷款;
? 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逾期贷款;
? 其他进入核销程序并上报总行审批的贷款。
(1)按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的发放贷款及垫款按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分布情况。
本行按照五级分类制度,将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划分为不良贷款。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 622,261 96.0 429,371 92.4 384,412 93.2
关注 17,533 2.7 25,840 5.6 9,125 2.2
小计 639,793 98.7 455,212 98.0 393,537 95.4
次级 1,010 0.2 1,834 0.4 1,228 0.3
可疑 3,523 0.5 4,800 1.0 12,248 3.0
损失 3,590 0.6 2,728 0.6 5,271 1.3
小计 8,123 1.3 9,362 2.0 18,747 4.6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647,916 100.0 464,574 100.0 412,284 100.0
招股意向书
303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利率房贷 1,053 - 3,913 - 5,283 -
贷款总额 648,969 - 468,487 - 417,567 -
不良贷款率(1) 1.25% 2.00% 4.49%
注:(1)按照不良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总额计算,其中贷款总额包含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
2007年至2009年,本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持续“双降”,本行贷款整体质
量大幅改善,主要是本行持续推进了风险管理改革,具体措施包括:(i)奉行风险管理
与业务发展共创价值的理念;(ii)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垂直化体系,实施分行风险总监派
驻制;(iii)实行信贷审批集中和平行作业机制;(iv)强化行业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管
理;(v)积极发展贸易融资、住房按揭贷款等风险缓释能力较强、资本占用较少的授信
产品;(vi)加强低质量客户的主动压缩退出;(vii)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保全力度,
集中打包处置不良贷款。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影响,我国出口增长放缓,内需相对不足,
经济增长面临严峻挑战。针对2008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为进一步提升资
产质量,本行从行业、地区、客户等多维度对本行的信贷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和风险排
查,着重对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的行业、区域性系统风险较为突出的地区和出现风险隐
患的客户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在第一时间对排查中发现的销售额明显下降、经营亏损、
开工率严重不足等尚处于正常类的贷款进行了风险分类调整,并制定了相应的压缩退出
或风险化解计划,严密防范由行业性、系统性、集团性风险导致的本行资产质量恶化。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贷款
正常 441,432 68.1 311,714 67.1 306,576 74.4
关注 13,560 2.1 21,168 4.6 6,896 1.7
次级 541 0.1 1,388 0.3 1,009 0.2
可疑 3,266 0.5 4,658 1.0 11,871 2.9
损失 2,656 0.4 2,085 0.4 5,001 1.2
小计 461,454 71.2 341,013 73.4 331,353 80.4
不良贷款率(1) 1.40% 2.38% 5.40%
票据贴现
招股意向书
304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 45,679 7.1 33,027 7.1 14,505 3.5
关注 - - - - - -
次级 - - - - - -
可疑 - - - - - -
损失 - - - - - -
小计 45,679 7.1 33,027 7.1 14,505 3.5
不良贷款率(1) - - -
个人贷款
正常 135,150 20.9 84,630 18.2 63,331 15.3
关注 3,973 0.6 4,672 1.0 2,229 0.5
次级 469 0.1 446 0.1 219 0.1
可疑 258 0.0 142 0.0 377 0.1
损失 934 0.1 643 0.1 270 0.1
小计 140,783 21.7 90,533 19.5 66,426 16.1
不良贷款率(1) 1.18% 1.36% 1.30%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647,916 464,574 412,284
固定利率房贷 1,053 3,913 5,283
不良贷款率(2) 1.25% 2.00% 4.49%
注:(1)各类别不良贷款总额除以该类别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2)按照不良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总额计算,其中贷款总额包含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关注类贷款余额为135.60亿元,较2008年底减少
76.08亿元,公司关注类贷款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1%,较2008年底下
降2.5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i)本行加大排查力度,针对关注类贷款客户全力开展风
险化解工作,部分关注类贷款结清,使得关注类贷款余额及占比均有所下降;(ii)2009
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逐渐好转,本行部分关注类贷款转为正常类贷款。截至2008
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关注类贷款余额为211.68亿元,较2007年底大幅增加142.72亿元,
公司关注类贷款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为4.6%,较2007年底增加2.9个百分
点,主要是由于2008年下半年本行对全行贷款进行了多维度、深层次的风险排查,由于
本行部分客户和地区的贷款受到国际经济下滑和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影响较大,且本行将
逾期1天以上的临时性欠款纳入关注类贷款管理,故关注类贷款有较大幅度增加。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关注类贷款余额为39.73亿元,较2008年底下降6.99
招股意向书
305
亿元,个人关注类贷款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为0.6%,较2008年底下降0.4
个百分点,主要是随着部分个人客户信用水平的逐步好转,本行部分个人关注类贷款回
收或转为正常类贷款。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个人关注类贷款余额为46.72亿元,较2007
年底的22.29亿元增加24.43亿元,个人关注类贷款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为
1.0%,较2007年底增加0.5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本行将逾期1天以上的临时性欠款也纳入
关注类贷款管理,关注类贷款余额较上年有所增加。同时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对房地产
市场和工程机械行业产生一定影响,住房抵押贷款和工程机械贷款的逾期数量增加也是
个人关注类贷款余额上升的原因。
本行贷款质量的变化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时期,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中公司贷款不良余额的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期初 8,131 17,881 25,895
降级 632 2,320 2,513
升级 - - (169)
回收 (2,036) (1,694) (6,602)
转出 (25) (16) (4)
核销 (463) (828) (3,949)
出售 - (9,697) -
新发放的贷款及垫款产生的不良贷款 224 164 197
期末 6,462 8,131 17,881
不良贷款率 1.40% 2.38% 5.40%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不良余额为64.62亿元,较2008年底下降16.69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40%,较2008年底下降0.9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09年本行公
司贷款整体信用质量有所改善,降级金额较2008年大幅减少16.88亿元。同时,本行加
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不良贷款回收及核销金额达到24.99亿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
本行公司贷款不良余额为81.31亿元,较2007年底下降97.5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38%,
较2007年底下降3.0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08年4月本行打包出售不良贷款96.97亿元,
其中主要为可疑类及损失类贷款。
(2)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不良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
招股意向书
306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
贷款率
(%)(1)
金额 占比(%)
不良
贷款率
(%)(1)
金额 占比(%)
不良
贷款率
(%)(1)
公司贷款
短期贷款 4,259 52.5 2.38 5,741 61.3 3.48 14,160 75.5 9.06
中长期贷款 2,203 27.1 0.78 2,389 25.5 1.36 3,721 19.9 2.13
小计 6,462 79.6 1.40 8,131 86.8 2.38 17,881 95.4 5.40
票据贴现 - - - - - - - - -
个人贷款及垫款
住房抵押贷款 821 10.1 0.87 793 8.5 1.36 483 2.6 1.03
信用卡贷款 506 6.2 5.59 62 0.7 1.38 28 0.1 3.14
其他贷款(2) 333 4.1 0.88 377 4.0 1.36 355 1.9 1.92
小计 1,661 20.4 1.18 1,231 13.2 1.36 866 4.6 1.30
不良贷款总额 8,123 100.0 1.25(3) 9,362 100.0 2.00(3) 18,747 100.0 4.49(3)
注:(1)按照每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计算。
(2)主要包括工程机械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助业类贷款、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汽车贷款等。
(3)按照不良贷款除以贷款总额计算。
2007年以来本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由2007年底的4.49%下降至2009年底的
1.25%。从产品组合角度分析,这主要由于本行公司贷款质量持续改善及不良贷款率较
低的个人贷款占本行贷款的比重不断增加。
本行公司贷款的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由2007年底的5.40%下降至2009年底的
1.40%,主要由于:(i)本行信贷风险管理政策与执行持续改进,包括出台了相应的行
业信贷指引,指导全行的信贷投放,加强对信用风险的控制;(ii)本行积极调整客户结
构,加强对低质量客户的主动压缩退出;(iii)本行推行集中审批和平行作业机制,强
化授信风险控制,新发放贷款质量不断提高;(iv)本行加大对不良贷款处置回收的力
度;(v)本行于2008年4月一次性打包出售96.97亿元不良公司贷款。本行中长期贷款主
要为优质客户的固定资产贷款和大中型优质项目贷款,不良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本行短
期不良贷款主要是历史上沉淀的不良流动资金贷款,随着近年来本行贷款回收力度加
大,短期贷款的不良额快速下降,但2005年以前发放的贷款由于历史原因,处置难度较
大,导致短期贷款的不良率仍相对较高。
2007年至2009年,本行的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迅速,承担的风险敞口不断增大,但通
过实施风险关口前移,强化审批标准,严格落实贷款抵(质)押手续和放款程序,加强
贷后管理,使本行个人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i)本行优势产品个人
招股意向书
307
住房按揭贷款不良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2009年底不良率进一步下降,主要由于本行
2006年开始推行个贷流程标准化项目,将分行个贷审批、放款、贷后管理的职能集中,
提高个贷管理和风控的集约化水平;本行明确大力发展中高端个人住房贷款客户的战略
定位,个人客户整体资信水平较优;(ii)本行针对特色产品工程机械贷款实施了一系列
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手段,包括安装GPS定位装置实现抵押资产实时监控,由机械设备
制造商提供回购担保等。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信用卡不良贷款率为5.59%,较2008
年底上升了4.21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i)2009年本行信用卡业务规模大幅上升,年
末累计发卡量达到640万张,较2008年底增长35.3%,本行部分信用卡贷款受到国际金融
危机和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影响出现不利变化,不良贷款额有所增加;(ii)本行一贯采用
非常谨慎的信用卡贷款核销标准,不良贷款额逐步积累。本行2009年信用卡贷款不良率
相对较高,但整体风险程度仍在可承受范围内:(i)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本行信用
卡贷款损失率(指截止到报告时点逾期180天以上的信用卡贷款本金除以信用卡贷款本
金总额的百分比)仍然控制在本行设定的风险损失容忍度指标3.50%之内;(ii)本行已
对此类不良贷款计提了充足的减值准备,2009年末信用卡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达到
125.0%;(iii)同时,本行加强了信用卡全面风险管理,提高了在市场营销、审查审批、
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风险指标控制在既定范围。截至2008年12
月31日,本行信用卡不良贷款率为1.38%,较2007年底下降了1.7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
于本行近年来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截至2008年底信用卡贷款余额较2007年底增长
405.2%。
(3)按地域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不良贷款按地理区域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地区
金额 占比(%)
不良
贷款率
(%)(1)
金额 占比(%)
不良
贷款率
(%)(1)
金额 占比(%)
不良
贷款率
(%)(1)
长江三角洲 1,816 22.4 1.00 1,552 16.6 1.21 1,218 6.5 1.16
珠江三角洲 1,852 22.8 2.07 2,398 25.6 3.36 2,429 13.0 3.76
环渤海地区 1,133 13.9 0.81 1,671 17.8 1.67 2,707 14.4 2.86
中部地区 1,288 15.8 1.36 1,573 16.8 2.35 2,569 13.7 4.07
西部地区 828 10.2 0.89 1,121 12.0 1.77 1,903 10.1 3.81
东北地区 671 8.3 1.69 919 9.8 3.11 2,175 11.6 7.73
招股意向书
308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地区
金额 占比(%)
不良
贷款率
(%)(1)
金额 占比(%)
不良
贷款率
(%)(1)
金额 占比(%)
不良
贷款率
(%)(1)
总行 535 6.6 5.88 129 1.4 2.83 5,746 30.7 86.97
不良贷款总额 8,123 100.0 1.25(2) 9,362 100.0 2.00(2) 18,747 100.0 4.49(2)
注:(1)按照每地区不良贷款除以该地区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计算。
(2)按照不良贷款除以贷款总额计算。
2007年,本行总行不良贷款率较高,主要由于部分分行将不良贷款整体打包上划至
总行管理导致。2008年总行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2008年4月本行一次性打
包出售96.97亿元不良公司贷款,历史上划至总行的不良贷款得以处置。截至2009年12
月31日,本行总行不良贷款率为5.88%,较2008年上升3.05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信用
卡不良贷款率有所升高。
(4)按行业划分的不良公司贷款分布情况
2007年至2009年,本行的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采矿业及其他类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均实现了持
续下降,主要是由于本行加强对行业的限额管理和授信准入管理,积极进行结构优化,
主动压缩退出低质量客户;同时强化不良贷款的清收和核销,2008年4月份集中打包处
置不良贷款,对2008年底较2007年底不良贷款率的显著下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007年至2009年,本行电力设备行业不良贷款率波动相对较大。2008年,电力设备
行业新增贷款20.63亿元,不良贷款上升2.45亿元,不良贷款率9.90%。其中,新增不良
贷款2笔(约1.1亿元,其中0.11亿元于2008年当年收回),其余不良贷款增加是由于本行
进一步细化管理,将部分其他行业贷款重分类所致。2009年,本行电力设备行业不良贷
款余额下降0.70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至7.05%,该行业不良贷款率高于平均水平的原
因是由于近年来电力设备行业受到经济放缓影响较大。本行已对上述行业采取针对性风
险防范措施,限制信贷投放量,该行业2009年贷款余额仅上升2.54亿元,增幅为8.2%,
远低于本行同期公司贷款总体增长幅度35.3%。尽管不良贷款余额有所下降,但由于该
行业贷款总额增长较缓,因此不良率相对其他行业较高。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公司贷款不良余额按照行业划分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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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行业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1)
金额 占比
(%)
不良
贷款率
(%)(1)
制造业 2,910 45.0 3.32 3,297 40.6 4.78 6,316 35.3 9.90
电力设备行业 236 3.7 7.05 306 3.8 9.90 61 0.3 5.93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 122 1.9 0.65 119 1.5 0.86 102 0.6 1.01
石油化工业 385 6.0 2.72 441 5.4 3.17 1,094 6.1 8.84
炼焦业 1 0.0 0.04 15 0.2 1.14 - -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26 2.0 1.63 135 1.7 2.51 142 0.8 3.34
其他制造业 2,040 31.6 4.93 2,281 28.1 7.24 4,917 27.5 13.95
批发和零售业 1,055 16.3 2.35 1,188 14.6 5.17 3,766 21.1 14.89
钢铁批发和零售业 287 4.4 1.60 - - - 188 1.1 2.73
煤炭及制品批发业 9 0.1 0.21 32 0.4 3.43 187 1.0 12.97
石油化工批发和零售业 9 0.1 1.16 9 0.1 0.91 64 0.4 1.82
其他批发和零售业 750 11.6 3.44 1,147 14.1 5.46 3,328 18.6 24.7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 709 11.0 1.14 721 8.9 1.43 834 4.7 1.7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45 8.4 1.04 788 9.7 2.71 2,030 11.4 5.71
投资与资产管理业 90 1.4 0.22 215 2.6 0.85 1,363 7.6 4.33
其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55 7.0 3.76 573 7.0 14.92 668 3.7 16.42
房地产业 517 8.0 0.81 668 8.2 2.11 2,142 12.0 7.61
建筑业 171 2.6 2.02 330 4.1 2.17 564 3.2 3.53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0 2.0 0.49 328 4.0 0.89 203 1.1 0.71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71 1.1 0.30 232 2.8 0.66 110 0.6 0.42
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9 0.9 2.41 96 1.2 4.94 92 0.5 3.74
采矿业 63 1.0 0.45 104 1.3 0.69 122 0.7 0.9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 - - - -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0 0.1 0.11 10 0.1 0.12 10 0.1 0.2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4 0.2 4.73 14 0.2 5.43 15 0.1 1.0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9 0.6 0.86 80 1.0 1.29 81 0.5 1.80
其他采矿业 - - - - - - 16 0.1 14.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 0.0 0.00 156 1.9 0.29 63 0.4 0.12
其他(2) 362 5.6 1.34 551 6.8 3.48 1,841 10.1 8.25
不良公司贷款总额 6,462 100.0 1.40 8,131 100.0 2.38 17,881 100.0 5.40
注:(1)按照每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贷款总额计算。
(2)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
招股意向书
310
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5)新老公司客户贷款
本行将2005年1月1日以后与本行发生信贷关系的公司客户定义为新客户。本行新公
司客户贷款质量良好,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38%,其中2005年当年
新增的公司客户经4年左右时间观察,至2009年12月31日的不良贷款率为0.77%。下表列
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公司贷款按照新老客户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
老客户 新客户 其中2005
年新客户
其中2006
年新客户
其中2007
年新客户
其中2008
年新客户
其中2009
年新客户 合计
正常 136,309 305,123 45,249 37,344 39,601 49,292 133,638 441,432
关注 5,092 8,468 3,078 1,475 2,299 1,205 411 13,560
次级 354 187 41 43 72 26 5 541
可疑 2,503 763 194 129 280 159 - 3,266
损失 2,414 242 140 51 38 12 - 2,656
小计 146,671 314,783 48,702 39,042 42,291 50,694 134,054 461,454
不良贷款总额 5,270 1,192 376 223 391 197 5 6,462
不良贷款率 3.59% 0.38% 0.77% 0.57% 0.92% 0.39% 0.00% 1.40%
(6)十大不良贷款借款人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不良贷款余额最高的十大单一借款人。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
行业 金额 占公司类不良贷款总额
的百分比(%)
占资本净额(1)
的比例(%)
借款人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5 8.9 0.8
借款人B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60 5.6 0.5
借款人C 房地产业 173 2.7 0.2
借款人D 制造业 159 2.5 0.2
借款人E 批发和零售业 150 2.3 0.2
借款人F 制造业 116 1.8 0.2
借款人G 制造业 100 1.5 0.1
借款人H 制造业 99 1.5 0.1
借款人I 住宿和餐饮业 85 1.3 0.1
借款人J 住宿和餐饮业 83 1.3 0.1
总额 1,900 29.4 2.7
注:(1)贷款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本行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的比例,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法定要求计算。
(7)发放贷款及垫款逾期情况
招股意向书
311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逾期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即期贷款 636,298 98.2 450,522 96.9 390,103 94.6
逾期贷款
逾期3 个月以内(含3 个月) 4,192 0.6 6,850 1.5 4,529 1.1
逾期3 个月至1 年(含1 年) 1,548 0.2 1,304 0.3 1,655 0.4
逾期1 年以上3 年以内(含3 年) 2,951 0.5 3,143 0.7 8,551 2.1
逾期3 年以上 2,928 0.5 2,756 0.6 7,447 1.8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647,916 100.0 464,574 100.0 412,284 100.0
3、发放贷款及垫款的损失准备
本行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贷款进行减值评估、确定损失
准备的水平以及确定年内的减值损失支出。
(1)按贷款五级分类的损失准备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类别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损失准备
对贷款比
率(%)(1)
金额 占比(%)
损失准备
对贷款比
率(%)(1)
金额 占比(%)
损失准备
对贷款比
率(%)(1)
正常 7,184 45.6 1.15 3,771 26.8 0.88 2,389 13.9 0.62
关注 2,002 12.7 11.42 3,364 23.9 13.02 725 4.2 7.94
次级 397 2.5 39.30 652 4.6 35.57 382 2.2 31.09
可疑 2,713 17.2 77.01 3,605 25.7 75.12 8,503 49.5 69.42
损失 3,468 22.0 96.62 2,661 19.0 97.53 5,181 30.2 98.29
贷款损失准备金总额 15,765 100.0 2.43 14,053 100.0 3.02 17,180 100.0 4.17
注:(1)按照每类贷款的损失准备除以该类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计算。
(2)贷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内,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期初 14,053 17,180 17,901
当期计提(1) 2,385 6,050 3,706
招股意向书
312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折现回拨 (129) (208) (512)
转出(2) (25) (11) (4)
核销 (561) (850) (3,981)
本年处置 - (8,248) -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42 140 70
期末 15,765 14,053 17,180
注:(1)等于在本行利润表中确认为本行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净额。
(2)主要包括贷款资产划转为抵债资产。
2009年,本行计提贷款减值损失23.85亿元,较2008年减少的原因是(i)由于受到
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本行2008年对不良贷款充分计提了贷款减值
损失,拨备覆盖率达到150.11%;(ii)2009年,国内经济逐渐好转,本行贷款总体质量
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余额有所下降。
2008年,本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60.50亿元,较2007年增加23.44亿元。主要由于:
(i)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较2007年增加523亿元,而正常类贷款的大幅增加导致相应的
贷款损失准备也有所增加;(ii)随着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加剧,部分企业盈利能
力显著下降,还款能力下降较为明显,导致总体关注类贷款增加较多,关注类贷款损失
准备计提比例由2007年的7.94%上升到2008年的13.02%,相应贷款损失准备大幅增加
26.39亿元;(iii)部分存量不良贷款进一步恶化,不良贷款损失程度增加,导致减值损
失准备的计提增加。
2007年,本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37.06亿元,计提规模较大主要是由于:(i)发放贷
款及垫款额增长较快,本行对新增贷款计提了相应的贷款损失;(ii)随着国家不断加大
宏观调控政策,下列因素对本行贷款风险状况产生影响,一是从紧的货币政策,使利率
持续上升,企业筹资难度加大,筹资成本升高;二是资产价格上升趋势放缓,波动加大;
三是行业政策调整,“两高一剩”(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经营环境更加严峻;
四是人民币升值、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和国际市场需求下降,出口相关企业受到较大
影响;(iii)部分存量不良贷款进一步恶化,不良贷款损失程度增加,本行相应增加了
计提减值损失准备的幅度。
(3)按产品类型划分贷款损失准备的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贷款损失准备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
招股意向书
313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损失准备对
不良贷款比
率(%)(1)
金额
损失准备对
不良贷款比
率(%)(1)
金额
损失准备对
不良贷款比
率(%)(1)
公司贷款
短期贷款 6,789 159.42 7,581 132.05 12,396 87.54
中长期贷款 6,163 279.69 4,892 204.71 4,029 108.27
小计 12,952 200.43 12,473 153.40 16,425 91.85
票据贴现 28 不适用20 不适用33 不适用
个人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 1,436 174.92 895 112.89 307 63.65
信用卡贷款 633 125.00 147 237.70 36 128.82
其他贷款(2) 716 214.80 518 137.40 379 106.76
小计 2,785 167.70 1,560 126.71 722 83.39
发放贷款及垫款准备金总额 15,765 194.08 14,053 150.11 17,180 91.64
注:(1)按照每类贷款的损失准备除以该类别不良贷款总额计算。
(2)主要包括工程机械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助业类贷款、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汽车贷款等。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信用卡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为6.33亿元,较2008年底增长
4.86亿元,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i)本行信用卡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信用卡贷款
余额由2008年底的44.86亿元增长到2009年12月31日的90.55亿元,增幅达到101.85%;
(ii)本行信用卡贷款不良率有所上升,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为5.59%,较2008年底增
加4.21个百分点,使按照组合基准计提的减值准备有所上升。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信用
卡业务的信用风险,本行及时采取收紧审批政策、加强贷中账户管理、强化催收管理体
系建设,以及积极的核销等措施来控制风险。
(4)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损失准备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公司贷款的损失准备按照行业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行业
金额 占比(%)
损失准备
对不良贷
款比率
(%)(1)
金额 占比(%)
损失准备
对不良贷
款比率
(%)(1)
金额 占比(%)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制造业 4,186 32.3 143.84 4,431 35.5 134.38 5,632 34.3 89.1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
务业
1,606 12.4 226.53 1,432 11.5 198.54 825 5.0 99.00
批发和零售业 1,551 12.0 147.07 1,276 10.2 107.38 3,242 19.7 86.08
房地产业 1,425 11.0 275.66 1,203 9.6 180.12 1,621 9.9 75.69
招股意向书
314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行业
金额 占比(%)
损失准备
对不良贷
款比率
(%)(1)
金额 占比(%)
损失准备
对不良贷
款比率
(%)(1)
金额 占比(%)
损失准
备对不
良贷款
比率
(%)(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91 10.0 236.84 1,207 9.7 153.23 1,962 11.9 96.6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1,053 8.1 87,840.78 700 5.6 447.86 454 2.8 718.9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659 5.1 508.54 903 7.3 275.67 439 2.7 216.97
建筑业 291 2.2 170.45 408 3.3 123.57 502 3.1 88.97
采矿业 267 2.1 426.09 301 2.4 290.47 198 1.2 162.05
其他(2) 622 4.8 172.05 612 4.9 111.13 1,550 9.4 84.10
公司贷款准备金总额 12,952 100.0 200.43 12,473 100.0 153.40 16,425 100.0 91.85
注:(1)按照每类贷款的损失准备除以该类别不良贷款总额计算。
(2)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
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5)按地域划分的贷款损失准备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贷款损失准备按地域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地区
金额 占比(%)
损失准备
对不良贷
款比率
(%)(1)
金额 占比(%)
损失准备
对不良贷
款比率
(%)(1)
金额 占比(%)
损失准备
对不良贷
款比率
(%)(1)
长江三角洲 4,064 25.8 223.72 3,295 23.5 212.34 1,526 8.9 125.20
珠江三角洲 2,948 18.7 159.23 3,311 23.6 138.06 2,430 14.1 100.04
环渤海地区 2,655 16.8 234.38 2,280 16.2 136.47 2,495 14.5 92.20
中部地区 2,645 16.8 205.38 2,642 18.8 168.02 2,528 14.7 98.42
西部地区 1,782 11.3 215.10 1,349 9.6 120.43 1,536 8.9 80.70
东北地区 1,015 6.4 151.20 973 6.9 105.87 2,156 12.6 99.11
总行 656 4.2 122.76 202 1.4 156.83 4,509 26.3 78.47
贷款损失准备金总额 15,765 100.0 194.08 14,053 100.0 150.11 17,180 100.0 91.64
注:(1)按照每类贷款的损失准备除以该类别不良贷款总额计算。
4、投资
本行的投资包括以人民币和外币计价的上市和非上市证券。截至2009年、2008年、
和2007年12月31日,投资净额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11.5%、15.0%和15.8%。本行主要按
照持有证券意图将投资分为:(i)持有至到期投资、(ii)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iii)交
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债券)。就持有的投资类型而言,本
招股意向书
315
行将投资分为(i)债券投资、(ii)股权投资。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投资组合的构成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投资 137,624 99.9 127,674 99.9 116,921 99.8
持有至到期投资 73,656 53.5 61,292 48.0 69,602 59.4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 54,618 39.6 57,662 45.1 44,913 38.3
交易性债券投资 9,350 6.8 8,720 6.8 2,405 2.1
债券投资减值准备 (126) - (105) - (58) -
股权投资 126 0.1 125 0.1 254 0.2
长期股权投资 126 0.1 125 0.1 244 0.2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 - - - - 10 0.01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7) - (27) - (122) -
投资总额 137,750 100.0 127,799 100.0 117,175 100
投资净额 137,597 - 127,666 - 116,995 -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投资总额分别为1,377.50亿元、
1,277.99亿元和1,171.75亿元。截至2009年底,本行投资总额较2008年底增长7.8%,低于
总资产增长幅度,主要是由于2009年本行调整资源配置,将资源主要投向于收益率较高
的贷款业务。截至2008年底投资总额较2007年底增长9.1%。2008年底投资总额的增加,
主要是由于债券投资余额的增加。
(1)债券投资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投资组合中按发行人划分的各债券投资品种。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项目 12 月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 26,676 19.4 18,769 14.7 25,841 22.1
中国人民银行 34,867 25.3 49,588 38.8 36,207 31.0
政策性银行 5,343 3.9 3,516 2.8 29,634 25.3
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37,722 27.4 32,175 25.2 2,055 1.8
境内其他机构 31,307 22.7 22,846 17.9 17,216 14.7
境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285 0.9 627 0.5 3,373 2.9
境外公营机构及其他机构 425 0.3 153 0.1 2,596 2.2
债券投资总额 137,624 100.0 127,674 100.0 116,921 100.0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债券投资余额分别为1,376.24亿元、
招股意向书
316
1,276.74亿元和1,169.21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的债券投资余额较2008年底增
长7.8%,其中本行投资央行票据的规模有所下降,持有国债、政策性银行、境内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债券、境内其他机构债券以及境外债券投资规模均有所上升。持有境内其
他机构债券余额及占比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近年来,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企业类债
券发展迅速,逐步成为银行间市场的重要投资品种之一,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本
行积极参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投资。持有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余额及占比有
所上升主要是由于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由政策性银行转变为商业银行,对国家开发银行
的债券投资分类由政策性银行转为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行债券投资余额较2007年底增长9.2%,其中本行持有的境
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境内其他机构债券规模均有所上升,但境外债券投资规模
显著下降。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的境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余额和境外公
营机构及其他机构债券投资余额分别为12.85亿元和4.25亿元,分别较2008年底增加6.58
亿元和2.72亿元,主要是因为本行2009年基于对国际资本市场及信用市场逐步向好趋势
的判断,增加了政府担保类及中国相关企业外币债券的投资规模。截至2009年12月31
日,本行并未持有境外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次级按揭贷款支持债券。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交易性债券投资中按机构划分的交易性债券投资。
单位:百万元
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中国境内
–中国政府 243 520 551
–人行 - - 110
–政策性银行 20 238 434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451 -
–其他机构 9,087 7,511 1,274
小计 9,350 8,720 2,369
中国境外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 37
–其他机构 - - -
小计 - - 37
招股意向书
317
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合计 9,350 8,720 2,405
2008年和2009年,本行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年终余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
2008年下半年以来,债券市场流动性较好,本行逐渐扩大交易账户规模,以短期融资券
等短期债券为主以获取更大收益。
本行境内交易性债券投资中持有的其他机构债券主要是短期融资券。随着短期融资
券的市场发行量不断增加、市场交易的日渐活跃,本行根据宏观经济及利率走势,积极
参与短期融资券的投资交易,因此截至2008年12月31日及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投资余
额有所增加。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持有的按照发行人的地理位置划分的债券投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境内 135,742 98.6 126,826 99.3 110,725 94.7
中国境外 1,882 1.4 848 0.7 6,196 5.3
债券投资总额 137,624 100.0 127,674 100.0 116,921 100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98.6%的债券投资为中国境内债券投资,较2008年12月
31日的99.3%小幅下降0.70个百分点,而中国境外债券投资占比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
本行2009年对于境外债券投资策略进行一定调整后,境外债券投资增幅超过本币债券增
幅。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的境外债券投资余额为8.48亿元,较2007年底的61.96
亿元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2008年本行人民币存款资金大幅回升相应增加人
民币债券投资运用;另一方面,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境外金融市场波动加剧,本行进
一步压缩境外债券投资规模。
(2)股权投资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股权投资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126 100 125 100.0 244 96.1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 - - - - 10 3.9
权益投资总额 126 100 125 100.0 254 100.0
招股意向书
318
本行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从2007年12月31日的2.44亿元减少至2009年12月31日的1.26
亿元,主要是由于本行于2008年4月打包处置不良资产时,将催收的股权投资出售。
(3)债券投资的到期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债券投资剩余期限的余额。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
3 个月内到期 3-12 个月到期1-5 年到期5 年以上到期 总额
债务工具
政府 2,080 3,646 7,391 13,559 26,676
中国人民银行 5,909 18,624 10,334 - 34,867
政策性银行 280 407 3,831 825 5,343
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985 1,002 17,157 18,578 37,722
境内其他机构 1,009 11,778 13,720 4,799 31,307
境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68 - 551 665 1,285
境外公营机构其他机构 - - 231 194 425
总额 10,332 35,457 53,215 38,620 137,624
(4)账面值与公允价值
所有被分类为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均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下表列
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投资组合中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项目
账面值 公允值 账面值 公允值 账面值 公允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 73,530 74,026 61,187 63,537 69,544 68,416
(5)投资集中度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账面价值超过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合并权益10%的投资情
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账面价值 占投资总额比例(%) 占本行股东权益比例(%)
人行 34,867 25.3 72.5
财政部 26,503 19.3 55.1
国家开发银行 31,441 22.8 65.3
5、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i)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ii)存放同业
招股意向书
319
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iii)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iv)其他资产,包括代理
理财资产、其他应收款、抵债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固定资
产和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现金、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和财政
性存款。法定存款准备金为本行被要求存放于人民银行的最低存款水平,最低水平按本
行客户存款的百分比确定。超额存款准备金指存放人民银行的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存
款。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分别为
1,373.72亿元、1,002.84亿元和1,206.39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现金和存放中
央银行款项较2008年底增长37.0%,主要是由于本行客户存款大幅增加。截至2008年12
月31日,本行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较2007年底减少16.9%。2008年本行现金和存放
中央银行款项较2007年有所降低的主要原因是:(i)央行6月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至
17.5%的最高点后持续下调存款准备金率至2008年底的13.5%;(ii)2008年本行相应减
少了超额存款准备金规模,将部分资金投向收益率更高的业务上。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主要包括人民币计价和外币计价的银行间存款。截至
2009年12月31日,本行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为1,005.83亿元,较2008年底大
幅增长69.3%,主要是由于2009年本行对同业业务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整,管理目标由“满
足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向“通过赚取市场价差实现盈利”进行转变,因此本行加大了
同业市场资金运作,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大幅增加。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
行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为594.05亿元,较2007年底大幅增加286.3%,主要由
于2008年央行多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可用于存放同业的资金规模显著增加,同时受货
币市场波动影响,存放同业收益率较2007年显著上升,本行大幅增加存放境内银行款项
以提高投资收益率。存放同业款项减值损失准备余额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
月31日分别为0.15亿元、0.15亿元和4.40亿元。
拆出资金主要为本行在货币市场进行的与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拆放款项。截至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拆出资金净额分别为90.61亿元、195.52亿元和
126.47亿元,本行拆出资金净额的变动主要是本行资产负债流动性管理的正常波动。
2009年,本行根据对于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提前进行资产负债结构调整,降低了拆出
资金规模。本行拆出资金减值损失准备余额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分别
为0.01亿元、0.01亿元和5.48亿元。
招股意向书
3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为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的买入返售债券及中央银行
票据业务。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额分别为
1,212.95亿元、495.82亿元和526.55亿元。2009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大幅增加,主要
是由于本行调整同业业务管理模式,加大了同业市场资金运作。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其他资产余额分别为585.85亿元、
408.78亿元和206.67亿元。其中主要包括代理理财资产、其他应收款、抵债资产、长期
待摊费用、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代理理财资产是指本行作为理财投资者的代理人,用所募集的理财资金购买的信托
投资。代理理财资产金额是由于理财产品投资与相对应的代理理财资金的期限不匹配,
因此本行将该部分代理理财资产于财务报表内列示,而对应的代理理财资金于其他负债
内列示。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代理理财资产余额分别为396.06亿元、
213.01亿元和58.23亿元。2008年及2009年代理理财资产的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理财
业务快速增长。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其他应收款核算对象以及报告期内减值准备计提情
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原值 减值准备 原值 减值准备 原值 减值准备
委托理财垫款 266 266 266 266 266 266
应收手续费收入 119 - 116 - 110 -
待摊费用 176 - 156 - 104 -
贷记卡超限费、滞纳金 39 - 50 30 - -
待结案诉讼费 141 110 149 122 225 193
原投行相关款项 70 10 42 13 1,491 1,461
催收款项 - - - - 719 715
其他 305 12 568 14 226 22
总计 1,114 399 1,347 445 3,141 2,657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应收款原值和减值准备余额较2007年12月31日大幅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4月本行进行了不良资产打包出售。其中,涉及其他应收款对
应的原值及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原投行相关款项原值14.42亿元、减值准备人民币14.42
亿元,催收款项原值3.54亿元、减值准备人民币3.52亿元,以及待结案诉讼费等其他项
目原值0.84亿元、减值准备0.84亿元。本行其他应收款属于正常经营所发生,本行定期
招股意向书
321
进行清理,避免长期挂账的情况,并且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按季度对其他应收
款进行减值准备测试,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2007至2009年,本行其他应收款中委托理财垫款的原值及减值准备均为2.66亿元,
主要原因是:该等垫款主要对应本行代理销售的委托理财产品,由于相关委托理财项目
没有达到预期,委托理财的本金和利息没有按时兑付给客户。虽然相关合同中有明确条
款说明本行不承担该项目的任何风险或损失,但是本行代受托方垫付了相应的本金和利
息。鉴于以上委托理财业务始于2004年,逾期时间较长且其回收可能性较低,本行足额
计提了减值准备2.66亿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25.85亿元,较2008年底下降
31.2%,主要是受到人民币利率及汇率波动的影响。截至2008年底,本行衍生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37.59亿元,较2007年底增长132.2%,主要是由于人民币基准利率波动较大,
人民币利率掉期业务的快速增长;此外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剧导致远期外汇和外汇掉期业
务的快速增长。
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
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本行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原投行
资产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应付职工薪酬、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结转和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所引起。本行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递延所得税资产
(1) 原投行资产减值损失 - - 226
(2)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584 734 2,183
(3) 应付职工薪酬 264 - -
(4) 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结转 - 499 -
(5)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272) (496) (168)
(6) 按实际利率计算贷款利息收入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576 736 2,241
(1)原投行资产减值损失: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颁布的财税
[2002]198号文《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核销和处置不良资产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本
行在核销和处置原投行不良资产时适用以下财务税收政策:本行在2001年至2009年期
招股意向书
322
间,可以用为原投行不良资产提取的144亿元专项准备金核销原投行的呆账和处置原投
行的不良资产;在上述期间内,本行接收原投行不良资产形成的损失,凡符合税收规定
呆账损失条件的,经本行总行报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准予按实际损失额在企业所
得税前扣除。因此,有关的呆账准备余额于未来年度本行核销此等呆账时,将作为申报
所得税的纳税所得额之可抵扣项,此重大暂时性差异产生的税收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
资产。
(2)其他资产减值损失:本行对其他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损失准备。
该减值损失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预计可收回金额确定。然而,可用作
税前抵扣的减值损失金额是指按资产负债表日符合中国所得税法规规定的资产账面总
价值的1%及符合核销标准并获税务机关批准的资产损失核销金额。
(3)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结转:以前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十二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所得税费用”。
本行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非信贷资产减值
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本年初数 5,589 10,084 11,279
本年计提 118 252 170
本年转回 (144) (14) (177)
本年处置 - (4,320) -
核销及其他 (31) (413) (1,188)
本年末数 5,533 5,589 10,084
自本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来,本行对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审计,足额计提了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并且通过打包出售和核销解决了长期挂账的不良资产问题,提高了
资产质量。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主要是由于:(i)2008年4月的不良资产打包处
置,减值准备减少43.20亿元;(ii)本行加大核销力度,2007年、2008年和2009年,本
行核销金额分别为11.88亿元、4.13亿元和0.31亿元;(iii)在增提方面,主要是贷记卡超
限费、滞纳金、委托代理理财资产、未决诉讼和外币债券的减值准备。
(二)负债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1,495.75亿元、
招股意向书
323
8,186.06亿元和7,144.97亿元,2007年至2009年负债总额年复合增长率为26.8%。客户存
款历来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客户存款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3%、76.5%和78.4%。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负债的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存款 807,703 70.3 625,853 76.5 560,703 78.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31,260 20.1 121,694 14.9 89,722 12.6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37,732 3.3 10,056 1.2 39,113 5.5
应付次级债券 21,550 1.9 18,550 2.3 5,550 0.8
其他负债(1) 51,330 4.5 42,453 5.2 19,410 2.7
负债总额 1,149,575 100.0 818,606 100.0 714,497 100.0
注:(1)包括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其他负债。
1、客户存款
本行为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活期及定期存款产品。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按
产品类型和客户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存款(1)
吸收存款 799,644 99.0 605,170 96.7 540,661 96.4
公司存款
活期 298,564 37.0 244,326 39.0 243,952 43.5
定期 272,070 33.7 187,539 30.0 164,898 29.4
小计 570,633 70.6 431,865 69.0 408,850 72.9
个人存款
活期 49,694 6.2 32,192 5.1 31,853 5.7
定期 82,271 10.2 59,848 9.6 32,160 5.7
小计 131,965 16.3 92,040 14.7 64,013 11.4
保证金存款 95,133 11.8 78,316 12.5 63,692 11.4
汇出汇款及应解汇款 1,913 0.2 2,950 0.5 4,107 0.7
结构性存款 8,059 1.0 20,682 3.3 20,041 3.6
客户存款总额 807,703 100.0 625,853 100.0 560,703 100.0
注:(1)客户存款包括吸收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负债中的结构性存款。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客户存款总额分别为8,077.03亿元、
6,258.53亿元和5,607.03亿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存款余额5,706.33亿元,较2008年底大幅增长32.1%,
招股意向书
324
主要是由于(i)2009年以来,市场整体流动性保持较好水平;(ii)本行通过加大考核
力度,重点推广企业年金、现金管理、全程通等特色产品,构建稳健的授信客户群体形
成稳定的业务沉淀存款,以及通过加大对重点公司客户的营销力度等措施不断大力吸收
公司存款。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存款余额4,318.65亿元,较2007年底增长
5.63%。本行公司存款相对客户存款总额的占比始终保持在70%左右,成为本行稳定的
存款资金来源。
本行通过增加交叉销售、积极拓展存款产品类型和功能、拓宽存款渠道等举措,推
动个人存款增长。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存款达到1,319.65亿元,较2008年底
增长43.4%,其中个人定期存款增长37.5%,个人活期存款增长54.4%。截至2008年12月
31日,本行个人存款达到920.40亿元,较2007年底增长43.8%,其中个人定期存款增长
86.1%。2007年至2009年,本行个人存款年复合增长率43.6%,高于公司存款增长速度,
个人存款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重从2007年底的11.4%上升至2009年底的16.3%,主要是
由于随着本行资本实力不断增强,近两年的网点建设力度明显加强,配合本行优质的理
财业务服务,吸引了较多的个人存款客户。同时,个人存款在2007和2008年由于央行的
多次加息以及资本市场低迷影响,体现出一定的定期化趋势,个人定期存款占客户存款
总额的比例由2007年底的5.7%持续提升至2009年底的10.2%。
本行保证金存款主要包括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联结
保证金和其他保证金。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保证金存款总额分
别为951.33亿元、783.16亿元和636.92亿元。2007年以来,本行大力发展以票据业务为
载体的链式融资业务,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信用证保证金余额及保函保证金余额总体
均有所增长,本行2008年及2009年保证金存款增幅分别达23.0%及21.5%。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结构性存款余额分别为80.59亿元、
206.82亿元和200.41亿元。本行结构性存款主要为结构性理财产品。2008年以来,相关
结构性理财产品逐步到期兑付,且由于该等产品市场需求有限,本行亦没有新发售该等
产品。因此,2009年本行的结构性存款余额大幅下降。
(1)按地域划分的客户存款分布情况
本行根据客户存款分行所处的地理位置对存款进行了分类。通常情况下,存款人所
处的地理位置与客户存款的分行所处的地理位置有较高的关联性。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
招股意向书
325
期,按地理区域划分的客户存款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年12 月31 日 2007年12 月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172,340 21.3 134,129 21.4 120,962 21.7
珠江三角洲 115,103 14.3 90,895 14.5 81,998 14.6
环渤海地区 233,502 28.9 184,207 29.4 154,959 27.6
中部地区 104,379 12.9 76,719 12.3 69,024 12.3
西部地区 102,398 12.7 73,558 11.8 68,577 12.2
东北地区 65,935 8.2 53,595 8.6 54,442 9.7
总行 14,045 1.7 12,749 2.0 10,741 1.9
总计 807,703 100.0 625,853 100.0 560,703 100.0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位于经济较为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珠
江三角洲及环渤海地区的分行存款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5%、65.3%和
63.8%。
(2)根据剩余期限统计的存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按剩余期限统计的吸收存款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活期 3个月内到期3-12 月到期 1-5 年到期 5年以上到期 总计
项目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金额 占比
(%)
公司存款 299,084 79.2 111,403 57.9 102,827 63.2 56,820 85.4 500 100.0 570,633 71.4
个人存款 49,700 13.2 44,117 22.9 28,896 17.8 9,252 13.9 - - 131,965 16.5
保证金存款 26,712 7.1 36,946 19.2 31,045 19.1 430 0.6 - - 95,133 11.9
汇出汇款
及应解汇款
1,913 0.5 - - - - - - - - 1,913 0.2
吸收存款总额 377,408 100.0 192,465 100.0 162,768 100.0 66,501 100.0 500 100.0 799,644 100.0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分别
为2,312.60亿元、1,216.94亿元和897.22亿元,2007年至200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60.5%。
2007年以来,随着国内证券市场升温、基金托管规模快速增长、证券第三方存管业
务不断发展,本行大力拓展第三方存管业务,证券、基金类金融机构在本行存放资金大
幅增加,成为本行资金的重要来源。2009年,本行调整同业业务管理模式,加大同业资
金运作力度,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较2008年显著提升,同比增幅达90.0%。
2007年至2009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大幅增加,使得其占负债总额的比
招股意向书
326
例得以稳步提高,由2007年底的12.6%提升至2009年底的20.1%。
3、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230.91亿元、30.99
亿元和3.26亿元,其变化反映银行间存款的正常波动。2009年,本行拆入资金余额同比
大幅增加645.0%,主要是因为本行根据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提前进行资产负债结构
调整,加大了拆入资金等主动负债业务。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主要为与银行开展的卖出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及银行承兑汇票
业务。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146.42
亿元、69.57亿元和387.87亿元。2009年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同比大幅增加
110.5%,主要是因为本行根据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提前进行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加
大了卖出回购等主动负债业务。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的变动主要是本行资产负
债流动性管理的正常波动。
4、应付次级债
经银监会批准,本行于2004年6月23日发行面值总额为55.50亿元、期限为6年期的
次级债务,该次级债务于2010年6月23日到期。本期债务为浮动利率,债务利率为基准
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付息日前第5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整
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基本利差为2.61%。
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8年4月25日完成面值总额为60.00亿元、
期限为10年期的2008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发行。该次级债券于2018年4月28日到期,其中
品种一为35.00亿元固定利率债券,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5.85%;品种二为25.00亿元浮动
利率债券,前5年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加基本利差1.66%(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首个计息期间的基准利率为4.14%)。本行每年支付一
次利息。本行可选择于2013年4月28日按面值赎回上述次级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
权,对于固定利率债券,则从2013年4月28日至到期日止的5个计息年度票面年利率在上
述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对于浮动利率债券,后5个计息年度的基本利差将在
上述基本利差的基础上提高3%。
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8年6月27日完成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0.00
亿元、期限为10年期的2008年第二期次级债券的发行。该次级债券于2018年6月30日到
招股意向书
327
期,为固定利率债券,前5年票面利率为5.92%,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本行可选择于2013
年6月30日按面值赎回上述次级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
至债券到期日止的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上述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
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8年12月15日完成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0.00亿元、期限为10年期的2008年第三期次级债券的发行。该次级债券于2018年12月
17日到期,为固定利率债券,前5年票面利率为4.05%,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本行可选择
于2013年12月17日按面值赎回上述次级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
年度开始至债券到期日止的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上述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
高3%。
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9年3月13日完成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00
亿元、期限为10年期的2009年第一期次级债券的发行。该次级债券于2019年3月17日到
期,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75%,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本行可选择于2014年3
月17日按面值赎回这些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自2014年3月17日起的5年期间,
债券票面年利率增加至6.75%。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应付次级债余额为215.50亿元。
二、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本行2009年、2008年和200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76.43亿元、73.16亿元和50.39亿元,
拨备前利润总额分别为128.52亿元、142.12亿元和120.89亿元,2007年至2009年拨备前
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3.1%。拨备前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i)本行的利息净收入总体
实现增长;(ii)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实现高速增长;(iii)本行营业支出增速慢于
营业收入增速。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同比增长率2008 年 同比增长率2007 年 同比增长率
利息净收入 19,602 (12.2%) 22,336 25.7% 17,772 37.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157 45.2% 2,174 82.7% 1,190 101.0%
其他非利息收入(1) 1,500 685.3% 191 (82.3%) 1,082 331.1%
营业收入 24,259 (1.8%) 24,701 23.2% 20,044 45.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10) (7.7%) (1,960) 33.7% (1,466) 40.7%
业务及管理费(2) (9,533) 14.8% (8,301) 30.2% (6,377) 17.4%
招股意向书
328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同比增长率2008 年 同比增长率2007 年 同比增长率
其他业务成本 (33) 43.5% (23) (36.1%) (36) 28.6%
资产减值损失 (2,360) (62.5%) (6,288) 69.9% (3,700) 28.4%
营业支出 (13,736) (17.1%) (16,572) 43.1% (11,579) 23.4%
营业利润 10,523 29.5% 8,129 (4.0%) 8,465 91.9%
营业外收支净额 (30) (85.4%) (205) 169.7% (76) 442.9%
利润总额 10,493 32.4% 7,924 (5.5%) 8,389 90.8%
扣除:所得税 (2,849) 368.7% (608) (81.9%) (3,350) 91.8%
净利润 7,643 4.5% 7,316 45.2% 5,039 90.2%
注:(1)包括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汇兑净损益、投资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2)包括员工成本、物业及设备支出、摊销费、其他业务及管理费。
1、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一直是本行营业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09年、2008年和2007年,利息
净收入分别占本行营业收入的80.8%、90.4%和88.7%。
下表列示了所示时期内,本行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和利息净收入。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利息收入 37,424 43,105 31,106
利息支出 (17,822) (20,769) (13,333)
利息净收入 19,602 22,336 17,772
本行2009年的净利息收入为196.02亿元,较2008年的223.36亿元同比下降12.2%。
2008年的利息净收入为223.36亿元,较2007年的177.72亿元同比增长25.7%。
下表列示了所示时期内,本行资产和负债的平均余额、相关的利息收入或支出及平
均收益或成本。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每日余额平均数。非生息资产、非付
息负债及减值损失准备的平均余额为2009、2008和2007的期末余额的算术平均数。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平均
余额 利息 平均利
率(%)
平均
余额 利息 平均利
率(%)
平均
余额 利息 平均利
率(%)
资产
贷款总额 612,324 28,917 4.72 469,674 32,329 6.88 405,327 24,120 5.95
债券投资(1) 122,374 4,411 3.6 116,095 4,658 4.01 113,017 3,643 3.22
存放央行款项 110,019 1,548 1.41 109,624 1,834 1.67 69,929 1,133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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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平均
余额 利息 平均利
率(%)
平均
余额 利息 平均利
率(%)
平均
余额 利息 平均利
率(%)
存放同业款项 112,026 1,807 1.61 35,823 1,341 3.74 17,250 477 2.7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
拆出资金
48,596 632 1.3 65,174 2,147 3.29 35,181 1,097 3.12
总生息资产 1,005,339 37,316 3.71 796,390 42,309 5.31 640,704 30,470 4.76
转贴现利息支出调整 - 109 - - 795 - - 636 -
减值损失准备 (20,470) - - (23,407) - - (28,222) - -
非生息资产(2) 57,960 - - 40,416 - - 30,467 - -
总资产 1,042,829 37,424 - 813,399 43,104 - 642,949 31,106 -
负债
吸收存款 745,381 12,607 1.69 560,617 12,927 2.31 500,421 9,807 1.96
结构性存款 12,612 628 4.98 24,328 809 3.32 23,531 501 2.1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152,863 3,227 2.11 144,492 5,225 3.62 82,502 1,675 2.03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
21,811 254 1.17 13,177 381 2.89 11,215 373 3.33
应付次级债 20,934 998 4.77 10,815 632 5.85 5,550 341 6.14
总付息负债 953,599 17,713 1.86 753,429 19,974 2.65 623,219 12,697 2.04
转贴现利息支出调整 - 109 - - 795 - - 636 -
非付息负债(3) 46,891 - - 30,931 - - 14,992 - -
总负债 1,000,491 17,822 - 784,360 20,769 - 638,211 13,333 -
利息净收入 - 19,602 - - 22,336 - - 17,772 -
净利差(4) 1.85% 2.66% 2.72%
净利息收益率(5) 1.95% 2.80% 2.77%
注:(1)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和交易性金融债券。
(2)包括现金、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可供出售的权益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产。
(3)包括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预计负债及其他负债。
(4)按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总付息负债的平均成本之差计算。
(5)以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的平均余额计算。
下表说明了所示时期内,本行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由于规模和利率改变而产生的变
化的分布。规模的变化是根据平均余额的变化衡量,而利率的变化是根据平均利率的变
化衡量,由规模和利率共同引起的变化分配在规模变化中。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09 年对比2008 年 2008年对比2007 年
项目
增长/(下降) 净增长/(下
(3)
增长/(下降) 净增长/(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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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的原因 的原因
规模(1) 利率(2) 规模(1) 利率(2)
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6,737 (10,149) (3,412) 4,429 3,780 8,209
投资(4) 226 (473) (247) 123 892 1,015
存放央行款项 6 (291) (286) 664 37 701
存放同业款项 1,229 (763) 466 695 169 8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拆出资金 (216) (1,299) 1,515) 988 62 1,050
利息收入变动 7,982 (12,975) (4,993) 6,900 4,939 11,839
负债
吸收存款 3,125 (3,445) (320) 1,388 1,732 3,120
结构性存款 (583) 403 (181) 27 281 30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77 (2,175) (1,998) 2,242 1,308 3,550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1 (227) (127) 57 (49) 8
应付发行次级债券 482 (117) 366 308 (17) 291
利息支出变动 3,301 (5,562) (2,261) 4,021 3,256 7,277
利息净收入变化 4,681 (7,414) (2,734) 2,880 1,682 4,562
注:(1)代表本期间平均余额相对前一期间的变动额乘以前一期间的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加上本期间平均余额相
对前一期间的变动额乘以本期间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相对前一期间的变动额。
(2)代表本期间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相对前一期间的变动乘以前一期间平均余额的金额。
(3)代表本期间利息收入或支出相对前一期间利息收入或支出的变动额。
(4)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债券和交易性金融债券。
(1)利息收入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利息收入分别为374.24亿元、431.05亿元和311.06
亿元。2008年本行利息收入同比增长38.6%,主要是由于生息资产规模及收益率的上升。
2009年本行利息收入同比下降13.2%,主要是由于生息资产整体收益率的显著下降。
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利息收入一直是本行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09年、2008年和2007
年,客户贷款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总利息收入的77.3%、75.0%和77.5%。
下表列示了所示时期内,本行客户贷款主要产品的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和平均收益
率,其中固定利率住房贷款余额及利息收入已包含在个人贷款项目中。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平均 利息 平均 平均 利息 平均 平均 利息 平均
项目
余额 收入 收益率
(%) 余额 收入 收益率
(%) 余额 收入 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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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平均 利息 平均 平均 利息 平均 平均 利息 平均
项目
余额 收入 收益率
(%) 余额 收入 收益率
(%) 余额 收入 收益率
(%)
公司贷款 401,090 21,268 5.30 345,132 23,843 6.91 321,315 19,461 6.06
票据贴现 101,191 2,031 2.01 39,010 2,418 6.20 27,122 1,126 4.15
个人贷款 110,044 5,618 5.11 85,532 6,068 7.09 56,890 3,532 6.21
客户贷款总额 612,324 28,917 4.72 469,674 32,329 6.88 405,327 24,120 5.95
2009年,客户贷款利息收入为289.17亿元,客户贷款平均收益率从2008年的6.88%
大幅下降至4.72%,客户贷款平均余额由4,696.74亿元增至6,123.24亿元,增长了30.4%。
2008年,客户贷款利息收入为323.29亿元,较2007年同比增长34.0%,主要是由于客户
贷款平均余额由4,053.27亿元增至4,696.74亿元,增长了15.9%,以及客户贷款平均收益
率由2007年的5.95%大幅提高至6.88%。
公司贷款利息收入一直是本行客户贷款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09年、2008
年和2007年,公司贷款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客户贷款总利息收入的73.5%、73.8%和
80.7%。公司贷款利息收入占比稳中有降,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占比逐年上升。
2009年与2008年相比
2009年,本行公司贷款平均收益率由2008年的6.91%下降至5.30%,平均余额自2008
年的3,451.32亿元上升到4,010.90亿元,增长16.2%。本行公司贷款平均收益率较年初下
降了161个基点,主要是由于央行自2008年三季度以来连续五次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其
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合计下调216个基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合计下调189个基
点,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幅度相对较小。本行自2009年以来,大力调整公司贷款结
构,其中中长期贷款占比由2008年12月31日的51.7%大幅提高至2009年12月31日的
61.2%,对本行减小公司贷款平均收益率的下降幅度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2009年,本行票据贴现平均收益率自2008年的6.20%下降至2.01%,平均余额自2008
年的390.10亿元上升到1,011.91亿元,增长159.4%。票据贴现平均收益水平大幅下降,
主要由于:(i)2008年三季度以来,央行大幅下调贷款基准利率;(ii)2009年以来市场
流动性较为充裕,票据贴现周转率有所下降。票据贴现平均余额大幅上升主要由于:(i)
本行继续大力推进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ii)2009年以来央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得以延续,
信贷投放力度加大,承兑汇票授信余额快速增长,票据贴现余额随之不断扩大。
招股意向书
332
2009年,本行个人贷款平均收益率自2008年的7.09%下降至5.11%,平均余额自2008
年的855.32亿元上升到1,100.44亿元,增长28.7%。个人贷款平均收益率下降主要是由于
(i)央行自2008年三季度末以来连续五次下调贷款基准利率,随着个人住房贷款在2009
年的重新定价,降息影响集中体现;(ii)2008年10月,央行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扩大为0.70倍,本行对2008年10月以后新增的个人住房
贷款及绝大部分2008年10月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了重新定价。另一方面,本行
重点产品工程机械贷款规模快速增长,其收益率主要为基准利率上浮,对减小本行个人
贷款平均收益率的下降幅度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2008年与2007年相比
2008年,本行公司贷款平均收益率由2007年的6.06%增至6.91%,平均余额由
3,213.15亿元上升到3,451.32亿元,增长了7.4%。公司贷款平均收益率较年初提高的主要
原因是:(i)虽受到2008年第三季度末以来央行大幅降低基准利率对利差的负面影响,
全年贷款收益率仍显现出央行2007年6次提高贷款基准利率的滞后影响;(ii)2008年前
三季度,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深入,市场流动性趋紧,本行公司贷款的议价能力不断增强,
发放基准利率及上浮贷款的比例增加;(iii)本行贷款结构持续优化,生息资产占比有
所提升。
2008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大幅上升,同比增长114.7%。本行票据贴现的平均
收益率自2007年的4.15%升至2008年的6.20%,同时票据贴现平均余额大幅上升,同比
增长43.8%。2008年票据贴现平均收益水平大幅增长,主要由于:(i)央行2007年6次提
高贷款基准利率的滞后影响继续显现,市场总体利率水平维持高位;(ii)2008年市场整
体流动性有限,市场票据周转率较高,本行根据市场形势,通过加速贴现票据周转速度,
在有限信贷和资金规模条件下,实现收益最大化。2008年票据贴现平均余额大幅增长,
主要由于:(i)本行大力发展的贸易融资业务推动票据贴现需求的显著增长;(ii)2008
年三季度以来央行执行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流动性加大,票据贴现余额增长较快。
2008年,本行个人贷款平均余额从2007年的568.90亿元快速增长50.3%,达到855.32
亿元,平均收益率自6.21%增至7.09%。个人贷款平均余额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2008
年加大对战略重点产品个人住房贷款的资源投入,并通过增加住房开发贷款实现交叉销
售。此外,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本行特色产品工程机械贷款增长较快。
个人贷款平均收益率的上升主要是由于:(i)央行2007年6次提高贷款基准利率,随着
招股意向书
333
个人住房贷款在2008年重新定价,上述加息影响集中体现;(ii)本行的重点产品工程机
械贷款规模快速增长,占个人贷款比重不断提高,工程机械贷款的收益率主要为基准利
率上浮,因此提高个人贷款整体收益率。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一直是本行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2008年和2007
年,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利息收入的11.8%、10.8%和11.7%。此外,本行交易
性债券投资的规模快速增加,该部分债券的投资收益很大部分体现在非利息收入中。
2009年与2008年相比
2009年,本行债券投资平均收益率由2008年的4.01%下降至3.60%,下降41个基点。
债券平均余额略有上升,同比增长5.4%。债券投资平均收益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是:(i)
2008年三季度以来央行执行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市场资金面较为充裕,带动人民币债
券市场收益率整体下调;(ii)本行以前年度投资的部分票息较高的中短期债券陆续到期,
债券再投资收益率下降。
2008年与2007年相比
2008年,本行债券投资平均收益率由3.22%提高79个基点至4.01%,而债券平均余
额略有上升,同比增长2.7%。债券投资收益率上升主要是由于(i)2007年至2008年9月,
央行多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市场流动性持续收紧,带动人民币债券市场收益率显
著提高;(ii)本行以前年度投资的部分票息较低的中短期债券自2007年下半年陆续到期,
2008年债券再投资收益率显著提高。
存放央行款项的利息收入
2009年,本行的存放央行款项的利息收入为15.48亿元,平均余额为1,100.19亿元,
较2008年的1,096.24亿元上升0.4%,平均收益率为1.41%,较2008年的1.67%有所下降。
2009年存放央行款项平均收益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是:(i)2008年央行下调了法定存款准
备金及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相应影响本行存放央行款项的收益率;(ii)本行由于结算
需要,提高了收益率较低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存放比例。
2008年,本行的存放央行款项的利息收入为18.34亿元,平均余额为1,096.24亿元,
较2007年的699.29亿元同比增长56.8%,平均收益率为1.67%,较2007年的1.62%小幅提
招股意向书
334
高。平均余额上升的原因是受央行2008年6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以及本行客户存款
大幅增长的影响。
存放同业款项的利息收入
2009年,本行的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为18.07亿元,平均余额为1,120.26亿元,较
2008年的358.23亿元增长212.7%,平均收益率由2008年的3.74%下降至1.61%。存放同业
款项平均余额增加较快的原因主要是本行根据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增加了存放同业款项
的余额。存放同业款项平均收益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受2008年三季度以来国内宽松货币政
策影响,市场资金面宽裕,国内同业存款利率水平整体下降。
2008年,本行的存放同业款项的利息收入为13.41亿元,较2007年的4.77亿元同比增
长181.1%,平均余额为358.23亿元,较2007年的172.50亿元同比增长107.7%,平均收益
率由2.77%上升到3.74%。2008年前三季度,受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影响,同业拆借市场
收益率有所增加,本行根据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增加了存放同业款项的余额。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拆出资金的利息收入
2009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拆出资金的利息收入为6.32亿元,平均收益率由2008
年的3.29%下降至1.30%,平均余额由651.74亿元下降至485.96亿元。平均收益率下降较
快主要是由于2009年国内货币市场收益率呈现下降趋势,平均余额下降主要是本行流动
性管理的需要。
2008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拆出资金的利息收入为21.47亿元,平均收益率由2007
年的3.12%增至3.29%,平均余额由351.81亿元增至651.74亿元。平均收益率上升的主要
原因是货币市场收益率提高,平均余额上升的原因是本行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2)利息支出
2009年利息支出为178.22亿元,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由2008年的2.65%下降至1.86%,
付息负债平均余额为9,535.99亿元,较2008年增长26.6%。2008年利息支出为207.69亿元,
较2007年的133.33亿元同比增长55.8%,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由2007年的2.04%上升至
2.65%,付息负债平均余额为7,534.29亿元,较2007年同比增长20.9%。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最大组成部分。2009年、2008年和2007年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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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存款利息支出分别占本行利息支出的74.3%、66.1%和77.3%。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公司和个人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成本。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平均
余额
利息
支出
平均
成本(%)
平均
余额
利息
支出
平均
成本(%)
平均
余额
利息
支出
平均
成本(%)
公司存款
定期 346,447 8,676 2.50 240,885 8,631 3.58 222,748 6,422 2.88
活期 277,403 1,759 0.63 235,644 2,335 0.99 203,585 2,032 1.00
小计 623,850 10,435 1.67 476,529 10,966 2.30 426,333 8,454 1.98
个人存款
定期 84,230 2,039 2.42 54,489 1,770 3.25 48,629 1,157 2.38
活期 37,301 133 0.36 29,598 191 0.65 25,458 196 0.77
小计 121,531 2,171 1.79 84,087 1,961 2.33 74,088 1,353 1.83
结构性存款 12,612 628 4.98 24,328 809 3.32 23,531 501 2.13
客户存款总额 757,993 13,235 1.75 584,944 13,736 2.35 523,952 10,308 1.97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的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132.35亿元、137.36亿元和
103.08亿元。2008年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同比增长33.3%,主要是由于客户存款平均余额
和平均成本均有所增加。2009年客户存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29.6%,但由于平均成本从
2008年的2.35%下降至1.75%,2009年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同比下降3.6%。
2009年与2008年相比
2009年,公司存款利息支出为104.35亿元,公司存款平均余额为6,238.50亿元,较
2008年增长30.9%,平均成本为1.67%,受到央行2008年5次下调存款基准利率影响,公
司存款平均成本较2008年下降63个基点。公司定期存款平均余额达到3,464.47亿元,较
2008年大幅增长43.8%,主要是由于本行2008年三季度以来票据贴现业务带来的保证金
存款余额大幅增长。公司存款规模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i)本行重点推广年金、银
关保、现金管理、全程通等特色产品,发挥产品对于存款的拉动作用;(ii)本行结合产
品推广,加大了对于各类重点客户的营销力度。
2009年,个人存款利息支出21.71亿元,平均余额为1,215.31亿元,较2008年增长
44.5%,平均成本为1.79%,较2008年下降54个基点。个人定期存款平均余额为842.30
亿元,较2008年增长54.6%,平均成本为2.42%,较2008年下降83个基点。个人存款规
模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i)本行通过加大批量工资代发业务拓展力度,新增大量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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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发客户及代发沉淀资金存款;(ii)本行抓住国内股市回暖契机,积极推进第三方合作渠
道的建设,拓展第三方存管账户存款来源;(iii)以支付易(电话POS)项目为切入点,
加强小企业、私人企业等目标客户开发力度,显著加大了结算资金沉淀规模。个人存款
平均成本下降主要是由于央行2008年三季度以来大幅下调存款基准利率。
2009年,结构性存款利息支出6.28亿元,平均余额为126.12亿元,较2008年下降
48.2%,平均成本为4.98%,较2008年上升166个基点。结构性存款平均成本有所上升,
主要是由于2007年及2008年,央行多次上调存款基准利率,受到加息影响,本行于2007
年及2008年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付息率处于较高水平。2009年,本行部分于2007年及2008
年发行的利率较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一次性还本付息,使得2009年结构性存款平均成本
上升;结构性存款平均余额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本行基于对外资
银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谨慎考虑,暂停了浮动收益结构性产品的发行和对外平盘交
易,新产品发行暂停和存量产品的陆续到期导致余额出现下降。
2008年与2007年相比
2008年,公司存款利息支出为109.66亿元,公司存款平均余额为4,765.29亿元,较
2007年增长11.8%,平均成本为2.30%,较2007年增加32个基点。2008年公司定期存款
平均余额达到2,408.85亿元,较2007年同比增长8.1%,主要原因是受2008年资本市场低
迷影响,市场资金回流至银行导致定期存款规模有所增加。公司存款平均成本提高的主
要原因是央行2007年6次提高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的影响继续显现。
2008年,个人存款利息支出19.61亿元,个人存款平均余额为840.87亿元,较2007
年增长13.5%,平均成本为2.33%,较2007年增加50个基点。2008年个人定期存款平均
余额为544.89亿元,较2007年增长12.1%,平均成本为3.25%。个人存款平均成本提高的
主要原因是央行2007年6次提高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的影响继续显现。
2008年,结构性存款利息支出8.09亿元,平均余额为243.28亿元,较2007年小幅上
升3.4%,平均成本为3.32%,较2007年上升119个基点。结构性存款平均成本有所上升,
主要是由于本行部分于2007年发行的利率较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08年一次性还本
付息。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的利息支出分别为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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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亿元、52.25亿元和16.75亿元。
2008年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的利息支出同比增长211.9%,主要是由于同业
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平均余额和平均成本均大幅增加。2009年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平均余额同比增长5.8%,但由于平均成本从2008年的3.62%下降至2.11%,2009
年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的利息支出同比下降38.2%。
2007年至2009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平均余额大幅增长,主要是由
于2007年以来国内资本市场活跃,本行加大同业营销,基金、证券托管业务快速增长,
带动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在本行存款金额大幅增长。此外,2007年以来本行抓住证券第
三方存管业务发展的契机,与光大证券等证券公司合作,第三方存管客户存款大幅增长。
2008年和2009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分别同比上升159个基点及下降151
个基点,波动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受央行分别于2007年及2008年多次上调及下调存款基准
利率的影响。
(3)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
净利差是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的平均成本之间的差额。净利息收益率是
利息净收入与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
2009年,本行净利差为1.85%,较2008年下降81个基点。2008年,本行净利差为
2.66%,较2007年的2.72%下降6个基点。
2009年,本行净利息收益率为1.95%,较2008年下降85个基点。2008年净利息收益
率为2.80%,较2007年的2.77%上升3个基点。
2009年,本行贷款收益率、债券投资收益率、存放央行款项收益率、存放同业款项
收益率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拆出资金收益率均较2008年下降,整体生息资产收益率比
2008年下降160个基点,整体付息负债平均成本较2008年下降79个基点,主要是由于央
行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及银行间市场收益率下降的影响。生息资产收益率的下降速度快
于整体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的下降速度,主要是由于2008年三季度以来央行大幅降低贷款
及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降幅大于存款利率。
2008年,本行贷款收益率、债券投资收益率、存放央行款项收益率、存放同业款项
收益率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拆出资金收益率均较2007年上升,整体生息资产收益率比
2007年提高55个基点。由于央行2008年前三季度提高存款基准利率以及银行间市场收益
招股意向书
338
率提高的影响,本行客户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平均成本较2007年均有所
上升,整体付息负债平均成本较2007年上升61个基点。整体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的增速快
于生息资产收益率的增速,主要是由于2008年三季度以来央行大幅降低贷款及存款基准
利率,贷款利率降幅大于存款利率,以及降息引发的存款定期化现象,使得本行的付息
负债成本上升更快。
2、非利息收入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期间,本行非利息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533 2,607 1,67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76) (433) (48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157 2,174 1,190
汇兑净损益 405 211 147
投资收益 755 214 366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1) 278 (322) 519
其他业务收入 62 87 50
其他非利息收入 1,500 190 1,082
合计 4,657 2,364 2,272
注:(1)主要包括衍生工具和交易性金融工具。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非利息收入为46.57亿元、23.64亿元和22.72亿元,2009
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97.0%和4.0%。本行持续致力于拓展收入来源多元化、提高
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的发展战略。2009年,本行非利息收入实现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本
行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迅速。同时,本行投资策略得当,投资
收益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并获得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78亿元。2009年和2008年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分别比上年提高45.2%和82.7%,实现了快速增长。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行非利息收入最大组成部分,且近年来增长迅速。2009
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31.57亿元、21.74亿元和11.90亿
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3.0%、8.8%和5.9%,2007年至2009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62.9%。这反映了本行将拓展中间业务作为本行业务战略重点之一,通过加强产品创新、
改进业务组织结构和加大资源投入等措施,实现了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大幅增长。下
招股意向书
339
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内,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承销及咨询手续费 707 595 311
理财服务手续费 676 425 188
银行卡手续费 611 265 115
代理业务手续费 499 520 501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404 313 208
承兑及担保手续费 380 303 230
其他 256 186 124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533 2,607 1,67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76) (433) (48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157 2,174 1,190
承销及咨询手续费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承销与咨询手续费收入分别为7.07亿元、5.95亿元和3.11
亿元,2007年至2009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50.8%。本行承销及咨询费收入主要包括本行
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承销收入,以及财务顾问咨询费收入。
银行卡手续费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年费、取现费、交易费和商户佣金。2009年、2008年和
2007年本行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分别为6.11亿元、2.65亿元和1.15亿元,2007年至2009年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30.5%。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i)本行借记卡
消费额和自助设备交易额大幅增加;(ii)本行信用卡发卡量快速增长,推动信用卡消费
额快速增加。2009年,信用卡手续费收入达到4.75亿元,较2008年同比增长158.4%。2008
年信用卡手续费收入达到1.84亿元,较2007年同比增长155.6%。
理财服务手续费
本行大力发展理财业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累计发行金额约6,351亿
元。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理财服务手续费分别为6.76亿元、4.25亿元和1.88
亿元,2007年至200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89.6%,主要得益于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快速增长。
代理业务手续费
本行的代理手续费收入主要来源于代理基金销售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收费业
招股意向书
340
务等。2009年、2008年和2007年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分别为4.99亿元、5.20亿元和5.01
亿元,收入水平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是由于本行代理业务规模保持相对稳定。
承兑及担保手续费
本行承兑及担保手续费主要包括担保费收入及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收入。2009年、
2008年和2007年本行承兑及担保手续费分别为3.80亿元、3.03亿元和2.30亿元,2007年
至200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28.5%。承兑及担保手续费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担保及承
兑汇票业务持续增长。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结算与清算手续费分别为4.04亿元、3.13亿元和2.08
亿元,2007年至200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39.4%。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
本行国际及国内结算手续费收入不断增长。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别为3.76亿元、4.33亿元和4.88
亿元。2008年、2009年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别同比下降11.3%和13.2%,主要是由于本
行自2008年起压缩调整联合贷款业务,向政策性银行支付贷款手续费支出持续减少。
(2)其他非利息收入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其他非利息收入分别为15.00亿元、1.90亿元和10.82
亿元。
投资收益
本行的投资收益主要包括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收益、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收
益、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净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投资收
益分别为7.55亿元、2.14亿元和3.66亿元。本行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债券投资收益的增
长。该项收益的变化主要反映了本行当年出售交易性债券投资和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收益
的变化,本行作为银行间市场做市商,债券交易盈利能力不断提升。2009年,本行出售
部分持有的债券,实现8.67亿元债券投资收益,主要是由于(i)2009年债券价格上涨,
为了锁定投资的盈利,本行出售了部分债券;(ii)本行资产负债结构调整的需要。此外,
本行2007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收益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本行出售持有的上海浦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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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权益,获得收益1.47亿元。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下表列示了所示时期内,本行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交易性债券 (113) 119 (8)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 (70) 209 (253)
衍生工具 461 (650) 780
合计 278 (322) 519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主要来自于交易性债券投资、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
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重估净收益或亏损。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公允价
值变动净损益分别为2.78亿元、-3.22亿元和5.19亿元。2007至2009年公允价值变动净损
益变动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i)在交易性债券投资方面,由于市场存在降息预期,
2008年以来债券投资收益率呈下降趋势,因此本行交易性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由
2007年的-0.08亿元大幅上升至2008年的1.19亿元。2009年,由于宏观经济环境不断改善,
债券市场收益率逐步回升,因此2009年交易性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大幅下降至-1.13
亿元;(ii)在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方面,本行将固定利率房贷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2009年,市场存在升息预期,固定利率房贷产品
出现公允价值负变动;(iii)在衍生工具方面,本行使用利率掉期衍生工具对冲固定利
率房贷产品所隐含的市场风险,由于本行对于未来利率走势的预期,本行积累了收取浮
动利率、支付固定利率的净利率掉期敞口。在2009年收益率上浮的环境下,产生了公允
价值正变动。
汇兑净损益
汇兑净损益主要包括持有的外币和外币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净收
益或亏损。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汇兑净收益分别为4.05亿元、2.11亿元和1.47
亿元,主要由于自2005年7月国家实行汇率体制改革以来,随着人民币不断升值以及人
民币对其他货币汇率波动增大,本行结售汇收入快速增长。同时,2009年、2008年和2007
年本行外币资金敞口损失分别为0.01亿元、3.90亿元和3.04亿元,部分抵销了本行汇兑
净收益。
招股意向书
342
3、业务及管理费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职工薪酬费用 5,401 4,583 3,142
物业及设备支出 1,411 1,161 1,048
其他(1) 2,722 2,557 2,187
业务及管理费 9,533 8,301 6,377
成本收入比(2) 39.30% 33.61% 31.81%
注:(1)其他主要包括摊销费、通讯及交通费用、印刷及文具费用、广告及宣传费用、聘请专业机构费用、法律相
关费用及其他杂费。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95.33亿元、83.01亿元和63.77
亿元,2007年至200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22.3%。
(1)职工薪酬费用
职工薪酬费用主要包括薪金、奖金及员工福利、住房补贴、补充退休福利、“五险
一金”及其他。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的职工薪酬费用分别为54.01亿元、45.83
亿元和31.42亿元,2007年至200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31.1%。职工的薪酬费用持续增加主
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本行推进机构建设进程,加快信用卡等战略重点业务发展,员工
数量不断增加;二是同绩效挂钩的员工薪金、奖金随业绩提升而有所增加。
(2)物业及设备支出
物业及设备支出主要包括折旧费、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本行的物业及
设备支出在2009年、2008年和2007年分别为14.11亿元、11.61亿元和10.48亿元,2007年
至200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6.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行网点相关的租金及固定资产折
旧略有增加。
(3)其他业务及管理费
本行的其他业务及管理费在2009年、2008年和2007年分别为27.22亿元、25.57亿元
和21.87亿元,2007年至2009年复合增长率为11.6%。其他业务及管理费用平稳增加,主
要是由于伴随业务发展,业务拓展及管理费用上升。
4、营业税金及附加
招股意向书
343
营业税主要对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征收。2009
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为18.10亿元、19.60亿元和14.66亿元。
本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变化与本行同期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之和的变化相符。
5、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贷款和其他资产的减值损失准备。2009年、2008年和2007
年,本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3.60亿元、62.88亿元和37.00亿元。
下表列示了所示期间内,本行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2,385 6,050 3,706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16) 43 (49)
其他 (9) 195 42
合计 2,360 6,288 3,700
本行资产减值损失的最大组成部分为贷款减值损失准备。2009年、2008年和2007
年,本行贷款减值损失准备分别为23.85亿元、60.50亿元和37.06亿元。本行贷款减值损
失准备变化的原因分析请参见本节“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的
损失准备”。
6、所得税费用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期间,本行所得税费用的组成。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当期所得税 2,521 - 3,089
递延所得税 454 1,096 261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125) (488) -
合计 2,849 608 3,350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期间本行所得税费用的税项调节。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招股意向书
344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税前利润 10,493 7,924 8,389
以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2,623 1,981 2,768
不可作纳税抵扣的支出
-员工薪酬支出 59 30 777
-资产减值损失 142 770 -
-其他 101 172 121
小计 302 971 898
非纳税项目收益
-中国国债利息收入 (203) (211) (323)
-其他 - - (21)
小计 (203) (211) (344)
以前年度累计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75) -
不良金融资产转让而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30 -
小计 - (1,645) -
以前年度多计提所得税调整 (125) (488) -
未确认暂时性差异的变动 252 - (511)
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 - 538
所得税费用 2,849 608 3,350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的所得税费用分别为28.49亿元、6.08亿元和33.50
亿元。
2008 年所得税费用为6.08 亿元,主要包括以前年度累计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34.75 亿元、扣减因不良金融资产转让而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8.30 亿元及2008
年应纳税所得额产生的所得税费用19.81 亿元。本行2008 年所得税费用较2007 年同比
下降81.9%,主要是由于本行受到以下税收政策的影响:
一是以前年度累计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4.75亿元。财税[2008]29号文规定,
本行在重组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减值准备后形成的账面累计亏损139亿元,自
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允许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所得弥补。本行确信在此
期间可以实现足够的税前所得弥补上述亏损,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未弥
补亏损139亿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4.75亿元(139×25%),并冲减相应金额的当期所
得税费用,增加当期税后利润34.75亿元。本行139亿元累计亏损是由于对原投行和本行
历史上形成的不良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而产生的。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行截至2005
年底计提减值准备298.90亿元,其中信贷资产计提181.20亿元,非信贷资产计提117.70
招股意向书
345
亿元,提取上述减值准备后,2005年底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39亿元。
二是不良金融资产转让而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8.30亿元。本行2008年集中处置
不良资产账面余额142.06亿元,根据财税[2008]29号文规定,本行在重组中纳入集中处
置范围内的不良资产,在实际发生损失时,不得再在企业所得税税前重复扣除。因此,
本行将与已集中处置的不良资产相关的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18.30亿
元予以冲减,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当期税后利润18.30亿元。
7、净利润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的净利润分别为76.43亿元、
73.16亿元和50.39亿元,2007年至2009年复合增长率为23.2%。
8、分部利润
(1)经营分部利润
下表列示了所示时期内,本行的经营分部利润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公司银行
业务
零售银行
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11,401 3,095 5,106 - 19,602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4,419 516 (4,934) - -
利息净收入 15,819 3,611 171 - 19,60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671 1,444 42 - 3,157
投资收益 - - 753 3 75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278 - 278
汇兑净收益 204 27 174 - 405
其他业务收入 37 24 - - 62
营业收入 17,731 5,107 1,418 3 24,259
二、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42) (409) (59) - (1,810)
业务及管理费 (6,306) (3,162) (65) - (9,533)
资产减值损失 (1,044) (1,386) 70 - (2,360)
其他业务成本 (33) - - - (33)
营业支出 (8,725) (4,957) (54) - (13,736)
三、营业利润 9,006 150 1,364 3 10,523
招股意向书
346
2009 年
公司银行
业务
零售银行
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加:营业外收入 15 0.1 - 37 52
减:营业外支出 (52) - - (30) (82)
四、分部利润总额 8,970 150 1,364 9 10,493
经营分部利润(续)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公司银行
业务
零售银行
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11,405 3,498 7,433 - 22,336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5,971 109 (6,079) - -
利息净收入 17,376 3,606 1,354 - 22,33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251 906 18 - 2,174
投资收益 - - 201 13 214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 - - (322) - (322)
汇兑净收益 83 34 95 - 211
其他业务收入 57 30 0.1 - 87
营业收入 18,766 4,576 1,345 13 24,701
二、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90) (363) (107) - (1,960)
业务及管理费 (5,108) (3,138) (55) - (8,301)
资产减值损失 (5,192) (899) (196) - (6,288)
其他业务成本 (23) - - - (23)
营业支出 (11,813) (4,400) (359) - (16,572)
三、营业利润 6,953 176 987 13 8,129
加:营业外收入 27 - - 52 79
减:营业外支出 (240) - - (44) (285)
四、分部利润总额 6,741 176 987 21 7,924
经营分部利润(续)
单位:百万元
2007年
公司银行
业务
零售银行
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11,012 1,830 4,931 - 17,772
招股意向书
347
2007年
公司银行
业务
零售银行
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2,785 1,082 (3,867) - -
利息净收入 13,797 2,912 1,064 - 17,77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09 676 5 - 1,190
投资收益 - - 220 147 366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519 - 519
汇兑净收益/(损失) 182 (8) (26) - 147
其他业务收入 22 28 0.1 - 50
营业收入 14,509 3,607 1,781 147 20,044
二、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1) (264) (130) (11) (1,466)
业务及管理费 (4,070) (2,276) (30) - (6,377)
资产减值损失 (3,481) (210) - (8) (3,700)
其他业务成本 (36) (1) - - (36)
营业支出 (8,649) (2,751) (161) (19) (11,579)
三、营业利润 5,861 856 1,621 128 8,465
加:营业外收入 - - - 60 60
减:营业外支出 (102) - - (34) (136)
四、分部利润总额 5,759 856 1,621 154 8,389
2007 年、2008 年及2009 年,本行公司银行业务利润保持加速增长态势。
2007 年、2008 年及2009 年,本行零售银行业务利润总额分别为8.56 亿元、1.76
亿元和1.50 亿元,变化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i)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增速放
缓的影响,自2008 年以后,本行对零售贷款计提减值准备持续增加。2007 年零售银行
业务资产减值损失为2.10 亿元,而2008 年和2009 年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8.99 亿元和
13.86 亿元,导致2008 年和2009 年零售银行业务利润总额大幅下降;(ii)在业务及管
理费方面,本行以零售业务为战略发展方向,加大对零售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投入,2008
年和2009 年分别为31.38 亿元和31.62 亿元,使整体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持续维
持在较高水平。
2007 年、2008 年及2009 年,本行资金业务利润总额分别为16.21 亿元、9.87 亿元
和13.64 亿元。变化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i)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的波动,随着人
民银行由连续加息到连续降息的周期变化,本行的利率掉期交易公允价值变动较大,
2007 年净收益为6.40 亿元,2008 年净损失8.37 亿元,2009 年净收益为5.90 亿元;(ii)
招股意向书
348
投资收益的波动,本行2007 年出售持有浦发银行的股权,实现投资收益1.47 亿元,以
及2009 年处置大量本行持有债券实现8.67 亿元债券投资的收益;(iii)受国际金融危机
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影响,2008 年本行债券计提了1.96 亿元的减值准备。2009 年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因市价回升而部分转回。
(2)地区信息
下表列示了所示时期内,本行的地区信息。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长江三
角洲
珠江三
角洲
环渤海
地区
中部
地区
西部
地区
东北
地区 总行 合计
营业收入 5,439 2,951 5,469 3,184 2,868 1,550 2,797 24,259
利润总额 2,059 1,515 2,398 1,454 1,079 395 1,593 10,493
2008 年
长江三
角洲
珠江三
角洲
环渤海
地区
中部
地区
西部
地区
东北
地区 总行 合计
营业收入 5,942 3,730 6,663 3,162 2,749 1,904 552 24,701
利润/(损失)总额 1,370 1,037 3,344 808 952 800 (387) 7,924
2007 年
长江三
角洲
珠江三
角洲
环渤海
地区
中部
地区
西部
地区
东北
地区 总行 合计
营业收入 4,675 2,903 4,595 2,773 2,132 1,412 1,555 20,044
利润总额 2,586 162 2,434 1,361 755 607 485 8,389
2007年、2008年及2009年,本行地区分部中经营状况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珠江三角洲
地区和总行的变化。由于珠江三角洲地区部分分行以前年度出现较大不良资产并随着该
地区资产规模的增加,2007年计提了13.47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因此导致该地区于2007
年利润总额水平较低。总行地区分部利润总额的变化主要是由于资金业务利润总额变化
所导致的。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本行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招股意向书
349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361,623 153,455 149,4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337,117) (127,405) (137,4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06 26,051 12,0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313,996 394,264 327,9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326,234) (406,794) (328,0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38) (12,530) (1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14,458 12,979 2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3,086) (331) (3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72 12,648 19,66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9) (1,092) (549)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23,621 25,077 31,071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客户存款净增加额、收取的利息、手续费
及佣金的现金、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净增加额。2009年、2008年和
2007年本行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分别为1,818.97亿元、649.25亿元和353.69亿元。2009年、
2008年和2007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分别为1,095.66亿元、
319.73亿元和421.39亿元。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流入分别为411.48亿元、446.25亿元和315.24亿元。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构成主要为发放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支付利
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以及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2009年、2008年和2007
年本行发放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分别为1,810.96亿元、600.85亿元和694.04亿元。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分别为230.09亿元、0.02
亿元和323.04亿元。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
为175.84亿元、182.37亿元和128.82亿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9年、2008年和
2007年本行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139.72亿元、3,942.49亿元和3,279.03亿元。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构成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
行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243.36亿元、4,030.66亿元和3,259.35亿元。
招股意向书
3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股东注资收到的现金和发行次级债券所
收到的现金。本行于2009年收到8家新股东114.48亿元的注资,于2007年接受汇金公司
20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注资。本行于2009年发行次级债券收到现金29.95亿元,于2008
年发行次级债券收到现金129.79亿元。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构成主要为分配股
利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次级债利息的现金。2009年,本行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为21.45
亿元。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支付次级债利息的现金分别为9.40亿元、3.31亿元
和3.38亿元。
四、对其他事项的分析
(一)衍生金融工具
本行运用货币掉期及远期、利率互换,协助客户进行利率及货币避险交易。本行的
外汇及利率合约大部分是与其他金融机构订立。本行管理人员按对手、行业及国家设定
该等合约的名义限额,并定期检查及控制本行交易对手的实际信用风险敞口。
下表列示本行衍生金融工具于年终时的合约及其名义值和公允值的明细: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名义 公允价值 名义 公允价值 名义 公允价值
项目
金额 资产 负债 金额 资产负债 金额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掉期 62,891 2,450 (2,137) 57,310 3,426 (3,703) 38,110 1,266 (706)
远期利率协议 - - - - - - 6,278 2 (2)
货币衍生工具
远期外汇 10,512 39 (16) 12,372 52 (88) 10,754 211 (67)
外汇掉期 43,831 96 (83) 10,644 281 (80) 21,069 139 (309)
合计 117,234 2,585 (2,236) 80,326 3,759 (3,871) 76,212 1,619 (1,083)
(二)资本支出
本行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营业网点建立和改善信息系统,旨在提升本行市场竞争
力和持续的盈利能力。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的资本性支出分别为16.81亿元、
47.93亿元和6.30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已订约但未支付的资本支出承诺为
招股意向书
351
11.81亿元。
(三)信贷承诺
本行的信贷承诺包括贷款及信用卡承诺、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担保。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的信贷承诺情况: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8年 2007年
贷款承诺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为1 年以内 17,186 5,041 3,141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为1 年或以上 20,164 11,400 19,008
信用卡承诺 20,772 16,446 8,045
小计 58,122 32,888 30,193
承兑汇票 157,806 115,949 85,703
开出保函 40,678 38,190 26,828
开出信用证 31,501 18,648 13,998
担保 1,434 8,371 20,268
合计 289,542 214,045 176,991
贷款承诺是指本行已经审批并签订贷款合同,客户尚未支取的部分。截至2009年12
月31日,本行贷款承诺较2008年12月31日增加252.34亿元,其中原贷款合同到期日为一
年内的贷款承诺增长了121.45亿元。按地区划分,2009年原贷款合同到期日为一年以内
贷款承诺增长的主要地区为:环渤海地区增加36.54亿元,长江三角洲地区增加42.14亿
元,西部地区增加17.96亿元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增加24.56亿元;按行业划分,2009年
贷款承诺增长的主要行业为:房地产业增加35.35亿元,主要为土地储备和园区贷款,
制造业增加23.52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增加23.91亿元以及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增加22.30亿元。
(四)流动性风险
客户存款是本行贷款和投资组合的主要资金来源。客户存款大部分都是短期存款,
其一直是本行筹集资金的稳定来源,且本行相信未来仍能保留这一趋势。截至2009年、
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客户存款分别占本行客户存款的
91.7%、90.9%和89.3%。
本行主要通过监控资产和负债到期期限进行流动性管理,以确保债务到期时有足够
招股意向书
352
资金满足偿付需要。此外,本行还大量投资于央行票据和国债等流动资产,以满足本行
潜在的流动性需求。如果流动性需求进一步增加,本行还可以通过银行间货币市场灵活
地进行资金拆入。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资产与负债的到期日结构。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
无限期 已逾期
/实时偿还3 个月内3 个月
至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
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6,024 41,348 - - - - 137,37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 7,823 86,399 6,361 - - 100,583
拆出资金 - - 7,462 1,299 300 - 9,06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108,299 12,964 32 - 121,295
发放贷款和垫款 - 12,979 102,115 191,922 214,872 110,263 632,151
投资 99 7 10,263 35,454 53,229 39,596 138,648
其他 11,187 1,690 1,818 2,627 40,030 1,233 58,585
总资产 107,310 63,847 316,356 250,629 308,463 151,092 1,197,696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60,065 144,389 8,807 18,000 - 231,260
拆入资金 - 23 23,042 25 - - 23,09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 11,862 2,776 - - 14,642
吸收存款(含结构性存款) - 377,408 196,863 166,430 66,501 500 807,703
应付次级债 - - - 5,550 16,000 - 21,550
其他 - 3,688 37,676 6,163 2,499 1,303 51,330
总负债 - 441,188 413,832 189,751 103,001 1,803 1,149,575
资产负债缺口 107,310 (377,341) (97,476) 60,878 205,462 149,288 48,121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28,184 38,774 38,919 11,356 117,234
(五)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的主要来源是本行银行业务组合到期期限结构或重定价期限结构的错配。
期限结构不匹配可能导致利率现行水平的变化对本行利息净收入产生影响。目前,本行
主要通过缺口分析评估利率风险敞口。对利率风险敞口的管理,本行主要通过基于对利
率市场环境潜在变化趋势的判断来调整银行组合期限的方式进行。
下表列示本期间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
(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
招股意向书
353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 实际
利率 合计 不计息3 个
月内
3 个月
至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
以上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1% 137,372 6,418 130,955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61% 100,583 111 94,111 6,361 - -
拆出资金 1.35% 9,061 - 7,462 1,299 3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8% 121,295 - 108,299 12,964 32 -
发放贷款和垫款 4.72% 632,151 - 435,814 176,362 15,642 4,333
投资 3.60% 138,648 409 12,974 50,072 42,213 32,981
其他 - 58,585 16,394 2,687 674 38,830 -
总资产 3.71% 1,197,696 23,332 792,300 247,733 97,018 37,314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1% 231,260 - 217,453 6,807 7,000 -
拆入资金 1.18% 23,091 23 23,042 2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3% 14,642 4 11,862 2,776 - -
吸收存款(含结构性存款) 1.75% 807,703 4,164 594,618 162,179 46,741 -
应付次级债 4.77% 21,550 - - 8,050 13,500 -
其他 - 51,330 14,044 33,604 3,647 34 -
总负债 1.86% 1,149,575 18,236 880,579 183,484 67,275 -
资产负债缺口 1.85% 48,121 5,096 (88,279) 64,249 29,742 37,314
(六)外汇风险
本行的外汇风险主要包括资金业务外汇自营性投资以及本行其他外汇敞口所产生
的风险。本行通过即期和远期外汇掉期,以及将以外币为单位的资产与相同币种的对应
负债匹配来管理外汇风险。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外汇风险敞口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
人民币 美元折人民币 其他折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5,907 1,128 338 137,37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94,974 2,549 3,060 100,583
拆出资金 6,236 1,114 1,712 9,06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1,263 0.4 32 121,295
发放贷款和垫款 609,274 22,218 659 632,151
投资 135,980 2,520 148 138,648
其他 57,124 259 1,201 58,585
总资产 1,160,759 29,788 7,150 1,197,696
招股意向书
354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目
人民币 美元折人民币 其他折人民币 合计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24,626 6,082 552 231,260
拆入资金 16,106 5,221 1,764 23,09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642 - - 14,642
吸收存款(含结构性存款) 786,839 15,805 5,059 807,703
应付次级债 21,550 - - 21,550
其他 43,661 2,691 4,978 51,330
总负债 1,107,424 29,798 12,353 1,149,575
净头寸 53,335 (10) (5,203) 48,121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担 270,078 16,528 2,936 289,542
衍生金融工具 (6,428) 1,813 4,642 28
人民币兑美元或任何其他货币升值,可能导致本行以外币计价的资产价值下跌。
五、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
(一)主要财务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基本 稀释
净利润 19.43 0.26 0.26
200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49 0.26 0.26
净利润 25.26 0.26 0.26
200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31 0.21 0.21
净利润 128.55 0.51 0.51
200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3.74 0.57 0.57
本行其他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平均资产回报率(%)(1) 0.75 0.92 0.75
成本收入比(%)(2) 39.30 33.61 31.81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3)(元) 0.82 0.92 1.22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4)(元) 0.79 0.89 3.14
注:(1)平均资产回报率=税后利润/平均资产,平均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4)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二)主要监管指标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
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按《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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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要求计算的本行相关监管指标比率情况。
本行数据(%)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
标准(%)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资本充足率(1) ≥8 10.39 9.10 7.19
资本充足
核心资本充足率(2) ≥4 6.84 5.98 6.20
不良资产率(3) ≤4 0.66 1.12 2.91
不良贷款率(4) ≤5 1.25 2.00 4.49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5) >100 257.81 238.66 142.47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6) >100 264.76 230.25 144.55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7) ≤15 8.88 12.82 19.87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8) ≤10 5.67 6.68 15.16
信用风险
全部关联度(9) ≤50 0.69 2.82 12.76
资本利润率(10) ≥11 18.79 25.26 41.12
盈利性
成本收入比(11) ≤45 39.30 33.61 31.81
流动性比例(12)(本币) ≥25 35.15 41.71 39.71
(外币) 42.81 223.42 122.63
(本外币) 35.38 47.61 42.53
流动性
风险
流动性缺口率(13) ≥-10 7.87 34.38 5.10
注: (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期末表内外信用加权风险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2)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净额/(期末表内外信用加权风险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3)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指本行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包
括各项贷款、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不可撤销的
承诺及或有负债。
(4)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不良贷款指次
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5)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
(6)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7)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是指
报告期末授信总额最高的一家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
(8)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是指报告期末各项
贷款余额最高的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9)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方定
义指《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定义。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是指商业银行全部关
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10)资本利润率=税后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11)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2)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贵金属、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
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
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和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
除其中的不良资产)。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
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
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13)流动性缺口率=(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流动性资产-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流动性负债)/90天内到期表内外
流动性资产×100%。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按照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计算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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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资本净额 70,512 43,705 26,708
其中:核心资本净额 46,427 28,705 23,048
加权风险资产净额 676,284 477,143 371,501
市场风险资本 213 250 -
资本充足率(%) 10.39 9.10 7.19
核心资本充足率(%) 6.84 5.98 6.20
(三)主要监管指标的分析
本行近三年的主要监管指标绝大部分符合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
截至2009、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39%、9.10%、
7.19%,本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6.84%、5.98%、6.20%。截至2009年12月31日,
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已达到监管要求。
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相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及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等监管指标
曾不符合监管要求。截至2009年12月31日,以上本行核心监管指标已全部达到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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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本行的发展计划
(一)本行的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1、指导思想
本行要在改革重组的基础上,按照“一年奋力起步,三年改变面貌,五年形成自身
特色,十年勇争同业前列”的指导思想,实现规模、质量、效益和业务结构的均衡发展
和全面提升。
2、战略目标
本行的发展愿景:成为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行的市场定位:以中高端市场为基本定位,在此基础上,逐年增加中小企业客户
占比,扩大财富客户群体。
2010年-2012年目标:适度加快发展。
(1)以上市为契机,努力赶超同业。以上市为契机,通过三年的努力,尽可能在
发展速度上高于同业,在规模和利润上缩小与同业的差距;
(2)巩固已有特色,保持比较优势。巩固已有的特色,保持并突出“阳光理财”、
投行、企业年金、资产托管等业务的同业比较优势,使其成为本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
来源;迅速做大资金和同业业务,培育新的特色品牌,努力提升利润贡献能力。使这些
业务及其它可能的领域走在同业前列;
(3)夯实发展基础,突出创新、服务与科技。加大对创新、服务与科技的投入,
使其成为支持本行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
(二)本行的业务发展策略
2010年-2012年期间,本行要做大做强公司业务,重点发展零售业务,加快培育中
间业务,提升速度,提高质量,实现业务的均衡协调发展。
1、公司银行业务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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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本行公司业务以中高端市场为基本定位,逐渐增加中小企业占比,做大公司业务规
模,扩大客户基础,增加核心客户数量,突出重点行业与业务,强化核心竞争能力。
在客户策略方面,将目标重点客户做深做透,争取成为重点客户的重点合作银行;
继续巩固扩大优质大型、中型客户基础,依托大客户,以上下游供应链关系为线索,大
力拓展优质中小客户,提升忠诚度较高的中小型客户占比,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坚持政
策引导,扩大本行基础客户群体;加强客户关系管理。
在产品策略方面,重点加强一般存款和贷款这两项公司业务的支柱产品建设;实施
产品组合管理,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积极发展贸易融资和中间业务;建立面对客户需
求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一支强有力的产品开发管理队伍;做强资产托管和企业年金业
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积极拓宽与同业客户的合作领域,通过产品创新和深层
次合作,实现收入多元化,使同业业务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区域策略方面,以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为重点发展地区,对这
些地区的重点分行,实行包括网点布局、信贷政策、人力资源和产品创新在内的资源配
置倾斜政策。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加大投入、加速发展,在业务规
模、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上争取赶上同业。其他地区在结构调整中加快发展。
在渠道策略方面,基本完成全国主要城市的网点布设,形成全国性服务网络;逐步
完善公司业务组织架构;加强网上银行等电子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各类销售渠道的综合
营销功能。
2、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策略
零售业务是本行战略重点之一。遵循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积
极扩大目标客户群体,重点拓展中高端客户,通过整合联动,业务创新和能力提升,实
现零售业务标准化、自动化、批量化的作业模式,使零售业务成为本行重要的利润增长
点、持续发展的稳定器和市场品牌的塑造者。全行零售业务在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发
展速度方面要高于国内同业的平均水平。
在客户策略方面,紧紧围绕中高端客户这一目标客户群体,加强市场营销,增强客
户体验。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按照“引入、稳定、提升”的客户拓展路径,通过差异
化产品、分层服务、交叉销售、数据库营销等手段,将非基础客户转化为基础客户,将
基础客户转化为优质客户,培育和壮大本行的目标客户群体,提高客户对本行的粘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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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在营销策略方面,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对客户的金融行为分析,实现差别化、分层
销售,满足客户和细分市场需求,从营销产品向营销目标客户转变,提升客户综合价值;
倡导渠道整合与综合营销,通过个贷和理财产品的整合,储蓄和中间业务的整合,以及
信用卡和借记卡的整合,提高零售条线内部产品的综合营销和交叉销售能力;强化零售
业务总、分、支三级营销组织体系。
在产品策略方面,在丰富零售产品的基础上,以储蓄、个贷和理财产品为主线,突
出品牌和特色,树立本行创新银行的形象;做好理财产品的持续创新,提高理财业务收
入水平,提升本行理财产品的美誉度,强化理财品牌地位;提供针对高端客户的定制产
品服务,力争满足特定客户的特殊需求;建立和完善零售产品的研发工作机制,实现产
品与客户的对接,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开发和提供不同层级的产品和服务。
在区域策略方面,在全行所有分支机构内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其中重点推进环渤海
地区、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零售业务。
在渠道策略方面,加快网点建设,努力扩大在国内市场的覆盖面,重点配置在长江
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网点,完成重点城市财富中心的铺
设;通过新建网点和对现有网点的改造,实施网点的统一布局和标识,推行客户分层服
务体系以及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使网点的零售业务销售能力和服务水平得以持续
改善和提升;强化电子化渠道建设,形成多渠道的零售银行服务网络,在满足不断发展
的客户需求的同时,提升销售和服务能力,降低经营成本;建立专门的零售产品销售队
伍。
3、资金业务发展策略
全行资金业务要落实“大资金、大市场”策略,稳步扩大资产规模,拓宽内外部负
债渠道,提高投研决策能力,持续推动客户结构、业务结构与利润结构的多元化。
在客户策略方面,优化场外客户结构,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
务公司等金融同业提供资金产品报价与交易投资服务,拓展同业合作渠道;拓展内部客
户渠道,通过中央对手方机制,为客户量身设计个性化产品等方式,推动联动营销;努
力发展代客业务,使其成为利润的增长点;提升服务层次,建立全部资金类业务客户的
信息数据库;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按照客户贡献度,对客户分层服务。
在产品策略方面,以自营投资为核心和基础业务,通过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稳健
招股意向书
360
运作,合理高效运用各种资金资源,保持领先的债券投资能力;坚持业务与产品创新,
积极开展内部金融市场的产品整合与交叉销售,将上下限、远期、掉期与本外币贷款融
资业务结合的产品进行标准化包装,发展人民币结构化信贷产品;健全“交易+销售”
模式的代客交易机制,为各条线提供债券、衍生品等资金类产品的定价与交易平台;完
善外汇类业务的营销机制,搭建全行汇率、贵金属产品的平盘渠道。
在管理措施方面,以流动性安全为前提,以利差收益为导向,以保证全系统资金的
正常供应为首要目标,对资金调度运作各环节实施管理,开展期限与机构套利,提高资
金运作效益;加强市场研究,提高对资金市场走势的研判能力,形成科学的投资交易决
策机制,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培育市场知名的投资交易团队;通过内部金融市场买卖市
场化金融工具,执行政策性调控职能,发展经营性职能,作为全行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和
优化的补充手段。
4、投行业务发展策略
依托并促进传统业务的发展,以中高端市场为定位,以债务融资、顾问服务、并购
及股权融资类业务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巩固和加强业内领先地位,成为重要的
中间业务收入来源和新的利润增长点。
客户策略:债务融资承销业务以央企和地方龙头企业为主,私募股权融资顾问业务
以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为主,选择权贷款业务以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的地方
国企和民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并购贷款业务以央企和地方国企为主。
产品策略:不断完善投行业务运营平台,有效地整合内外部资源,准确地细分客户
并提供优质和全方位的产品与服务;实施产品分层策略,保持在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承销业务领域的领先优势;扩大集合票据、私募股权融资顾问、选择权贷款、并购贷款
等业务的份额;推出私募票据、担保票据、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企业资产支持票据以
及直接投资等创新产品。
(三)支持本行战略实现的关键因素
1、创新
(1)在银行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积极开展创新活动,使本行的服务水平、资产质
量、盈利能力和品牌特色不断提升,维护“最具创新银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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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2)加大创新工作的整体筹划力度,科学制定创新项目计划,做好与同业创新的
对标,明确重点创新领域;
(3)逐步健全咨询、督导、奖励、考核“四位一体”创新管理工作机制,充分激
发全行参与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紧迫感,开拓创新工作新局面。
2、服务
(1)对外服务提升品牌,对内服务提高效率,深入开展“阳光服务”,持续打造服
务品牌;
(2)按照“一年看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有影响,四年树品牌”的要求,争取
将“阳光服务”培育成光大银行的品牌;
(3)持续开展星级窗口服务活动,展现全行各机构网点职业化的对外服务形象和
良好的精神面貌,大力加强客户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和体系建设,推动对外服务水平的
提高,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
(4)简化内部工作流程,建立对市场反映迅速的工作机制,提高自上而下的管理
效率,降低内部沟通成本。
3、科技
(1)牢固树立科技兴行、科技领先理念,以先进技术促进业务发展,构建和完善
现代银行信息体系;
(2)围绕客户关系管理、产品创新、电子渠道建设、风险控制等重点领域,加快
应用系统建设,提高科技队伍的支持和研发能力;
(3)加快建设信息系统应急灾备体系,完成异地灾备中心建设和灾备自动化切换
平台的部署工作。
4、风险管理
(1)建立与银行整体战略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确定与战略定位相协调的风险
容忍度标准,实施积极稳妥的风险管理政策;
(2)通过建设符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政策、组织、流程、
技术与文化五个方面不断进行深化与完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在同业竞争中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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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较优势,使之成为本行核心竞争力之一;
(3)培育健康的风险文化,坚持充分了解风险、有效缓释风险、合理承担风险的
原则,以有效的风险管理保障银行又好又快发展。
5、资本管理与资源配置
逐步建立和完善在科学的资本管理基础上的资源配置机制。通过上市、股票增发、
发行次级债、可转债等多种途径,使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适应业务发展。资源配
置要优先满足战略规划中重点业务、重点地区的需要。
6、人力资源
(1)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构建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流程,打造一支具备良
好专业素质、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和恪尽职业操守的干部员工队伍;
(2)依据战略导向配置人力资源,向战略重点区域、业务、产品及渠道倾斜;
(3)合理规划人员结构,重点支持营销一线,精简管理及服务支持部门人员;
(4)保证本行人力资源和人员费用与业务发展速度和市场地位的协调一致,通过
有效的资源投入,提高本行人才核心竞争力;
(5)积极实施人才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承担社会责任,建设具有光大银行
特色的企业文化。
(四)本行的资本补充管理规划
为促进业务发展,提升资本管理效率,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
办法》和《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等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本行特制
定2010年-2012年资本补充管理规划。
1、制定资本补充管理规划的原则及目标
本行制定资本补充管理规划的原则包括:
(1)符合监管要求。通过建立动态资本补充机制、提升资本质量及强化资本约束
等手段,保证资本充足率水平总体稳定,持续满足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各
项监管要求。
(2)支持业务发展。将资本补充管理规划作为本行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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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实现资本管理目标与战略发展目标相匹配,资产规模增长与资本规模增长相匹配。本行
资本补充将坚持“适度超前,留有余地”的前瞻性原则,以确保本行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
展。
(3)注重核心资本。重视核心资本对于风险的抵御作用,不断提升本行核心资本
的内部积累能力。
(4)加强动态管理。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监管政策调整、资本市场变化以及业
务发展状况等因素,对业务增速进行动态调整,并对资本规模、结构、配置等进行动态
管理,实现最佳资本利用效率。
本行资本补充管理规划目标将根据目前的宏观环境及本行战略目标确定,在实施过
程中,本行将根据动态管理的原则,依据宏观环境、监管政策、资本市场变化及业务发
展状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2、本行未来三年资本补充管理方案
本行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全面地分析论证了未来进行补充管理的具体实施措施,并
计划从“拓宽外部融资渠道”及“加强内部资本管理”两个方面努力确保资本补充管理目
标的顺利实现:
(1)积极拓展外部融资渠道,持续进行资本补充
本行将对各类可能的资本补充方案进行持续论证,并根据实际资本需求,积极拓展
融资渠道:
一是通过完成境内A股上市工作,建立资本市场股权融资渠道;
二是在A股上市完成后,本行附属资本补充空间得到拓展,本行将通过发行次级债、
混合资本债等方式补充附属资本;
三是本行将结合资本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择机进行资本市场再融资,并积极准备
和论证海外上市以及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工作,进一步补充核心资本。
(2)全面加强内部资本管理,提升资本管理水平
本行将致力于形成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由战略管理、资本管理、业务定价、资产/
资本配置以及绩效管理等环节组成的紧密结合、循环反馈的完整资本管理体系,并将以
下四大措施为重点,切实提升资本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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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一是提升自身“造血”功能,增强内部积累能力。本行将把提升盈利能力及盈利水平
作为未来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持续加强自身资本“造血”功能。在有效拓
展外部融资渠道的同时,切实增强内部资本积累能力,持续补充核心资本。
二是完善资本管理体系,优化全行资本配置。本行将不断完善资本管理体系,从资
本计划、计量、配置、营运、监测、评价等各个环节加强规范管理,并对资本配置进行
动态监测,适时进行风险资产总量与结构调整。
三是坚持以经济利润为核心,建设全面预算考核体系。本行将坚持以经济利润为核
心的经营理念,树立资本约束观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将成本、收益和风险紧密结合,
推动增长和效益平衡发展。同时,建设全面预算考核体系,通过实施内部转移定价、预
期损失和资本占用收费制度,建立合理的预算及考核体系,引导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的
合理调整。
四是贯彻全面成本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本行将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进
一步贯彻全面成本管理的要求,合理有效控制成本和费用,同时提升业务发展各个环节
的经营管理效率,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3、本行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及融资方式的选择
为推进本行战略目标,实现加速发展,本行未来三年面临较大的资本缺口,如果无
法及时有效补充资本,本行资本充足率将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本行补充资本的主要
渠道包括自身留存利润、发行长期债务、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公开发行上市:
(1)在报告期内,本行净利润持续增长,分红比例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2007
年至2009年期间,本行通过自身留存利润,共补充核心资本超过160亿元,但自身留存
利润规模有限且补充周期较长,难以满足本行未来快速的业务发展需要。
(2)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本行发行长期次
级债务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可计入附属资本的长
期次级债务余额已超过上述额度,通过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已没有空间。
(3)本行2009年已通过私募补充资本金115亿元,在较短时间内再次私募存在较大
困难。境外金融机构由于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在业务经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均存在困难,
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也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招股意向书
365
(4)公开发行上市可实现本行补充较大额度核心资本的需要,有助于本行开拓资
本补充渠道,为本行未来持续补充核心资本奠定良好基础,也为未来进一步补充附属资
本预留空间。
4、本次A股公开发行规模的合理性
本行A 股公开发行拟发行不超过6,100,000,000 股股份(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如果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不超过7,000,000,000 股股份,主
要考虑如下:
(1)满足日益严格监管要求
为适应国内外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严峻形势,监管部门于2008 年下半年开始对
国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要求日益严格,要求各商业银行在2010 年及以后达到更高的
资本充足率,并按季考核。
(2)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总资产规模达到11,977 亿元,较2008 年底增长40.6%。
结合本行的发展战略和增长目标,本行未来三年面临较大的资本缺口。
(3)多渠道补充资本的需要
根据中国银监会2009年10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
通知》,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长期次级债务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本行目前通
过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已没有空间。
综合上述考虑,本次A股公开发行规模的确定充分考虑了监管要求、发展战略以及
多渠道补充资本的需要。本次发行完成后,可基本满足本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
强本行的资本基础,为本行实现战略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拟定上述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
法或途径
(一)拟定上述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且没有对本行发
招股意向书
366
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的现象发生;
2、国家金融体制平稳运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保持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3、国家对商业银行政策遵循既定方针,不会有重大不可预期的改变。
(二)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本行将通过以下方式、方法或途径来实现上述发展计划: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业
务及零售业务,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升非利息收入占比水平;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
制;进一步提高信息科技水平,打造先进的业务平台;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加强人力资
源建设;进一步发挥金融创新的优势。
三、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行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分析现有优势、劣势及业务和资产规模,结合世界经济形势、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金融市场发展、银行业发展趋势和本行发展情况,紧密围绕“把光
大银行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愿景制定。
本行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业务优势和经验,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推动业务转型,
实现均衡发展:做大做强公司业务,重点发展零售业务,加快培育中间业务。积极拓展
新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和管理
水平。
招股意向书
367
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量
本行2009年10月19日股东大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行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的议案。
为支持本行战略目标的实现,本行拟发行不超过6,100,000,000股A股(未考虑本次
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果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不超过7,000,000,000
股A股。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以提高本行资本
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提升股东价值。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
1、对净资产的影响:通过本次发行,本行的净资产将增加。
2、对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的每股净资
产将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募集资金将促进本行业务增长并将对本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产
生影响。
3、对资本充足情况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
充足率将得以提高。
4、对经营成果的影响:通过本次发行,将有助于满足本行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
为本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本保障。
招股意向书
368
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章程,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制订股利分配方案,须经本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行董事会依据本行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资本充足率、发展前景、
本行股东的利益、本行对股利支付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本行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因素,决
定是否分配股利及具体数额。根据《公司法》及本行章程,所有股东对股利均享有同等
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本行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有);
(2)提取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积金;
(3)提取一般准备;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本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
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此外,按照《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49
号)等有关规定,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按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般准备,
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并需要于2010年7月1日前足额提取。截
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需要在税后利润中计提的一般准备缺口约为27亿元。截至2010
年6月30日,本行已经足额提取一般准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能以可分配利润支付股利。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将被保留,
招股意向书
369
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如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8%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或违反其
他我国银行业法规,将被银监会禁止支付股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分配。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0.39%,核心资本充足率为6.84%。
二、本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本行2007年度未分配股利。
本行2009年3月16日股东大会以股东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
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08年度股东大会之后的一个月内,向2008年
12月31日在册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金额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
形成的净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
积金和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的35%提取一般准备之后的剩余部分。按此方案,
2008年度共分配现金股利21.62亿元。
本行2009年12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形成利
润的分配议案》,同意本行于公开发行上市前,向2009年9月30日在册股东按照各自持股
比例及持股天数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金额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之间形
成的净利润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按净利润的70%提取一般准备之后的剩
余部分。按此方案,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共分配现金股利11.74亿元。
本行2010年2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足一般准备及延迟支付已决议分
配现金股利有关问题的议案》,同意本行延迟支付2009年12月8日股东大会已决议分配的
现金股利11.74亿元,在2010年6月30日足额提取一般准备前,本行将暂不向2009年9月
30日在册股东支付该现金股利,并拟以2009年四季度和2010年上半年税后净利润弥补一
般准备缺口。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行已经足额提取一般准备。
本行2010年5月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光大银行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同意将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形成的净利润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
定公积金和按净利润的90%提取一般准备。
招股意向书
370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本行2009年12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审计基准日至首次公开发行完
成日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行2010年1月1日至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
之间形成的净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行股利分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股利分配
政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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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电话:(010)6809 8000
传真:(010)6856 1260
邮政编码:100045
电子邮件:ir@cebbank.com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二、重大合同
本行的重大合同是指正在执行的金额较大或者虽然金额不大但对本行的业务经营、
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的合同。
(一)贷款余额最大的前10名借款人签署的借款合同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前10名借款人在本行的贷款余额合计为
339.61亿元,约占本行贷款余额的5.23%。
(二)其他重大合同
1、汇金公司与本行签署的《投资入股协议》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财务重组方案,本行于2007年11月28日与汇金公司签署了《中央
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入股协议》,对汇金公司向本行投资入股的各项事宜作出了
规定。
2、境内投资者与本行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为进一步补充资本,本行于2009年7月20日与中国再保险、中国电力财务公司、申
能集团、航天集团、航天财务公司、宝钢集团、上海城投和广东高速共8家投资者分别
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对上述投资者向本行投资入股的各项事宜作出了规定。
招股意向书
372
3、不良资产处置协议
本行于2008年4月18日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
议,本行将大连、广州、深圳、海口、合肥、山东、江苏和郑州截至2007年12月31日账
面总额为61.74亿元的8个资产分包按照7.07亿元的价格无追索权地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公司。
本行于2008年4月18日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
议,本行将长沙、沈阳、福建、昆明、上海、西安和重庆截至2007年12月31日账面总额
为20.72亿元的7个资产分包按照4.15亿元的价格无追索权地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司。
本行于2008年4月18日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
议,本行将北京、长春、成都、浙江、黑龙江、南宁、石家庄、太原、天津、武汉截至
2007年12月31日账面总额为59.60亿元的10个资产分包按照5.22亿元的价格无追索权地
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4、房屋买卖合同
本行于2007年11月28日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F
区3号地F3大厦之买卖协议》及其附件《人防工程及自行车库权利转让协议》,并于2007
年12月11日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上述协
议,本行向出卖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F区3号地金祺
大厦33套商品房,总面积为90,351.16平方米,价格为24,000元/平方米,总价款为
2,168,427,840元;同时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行转让该大厦的人防工程及自行车
库的使用权,总面积为6,433.20平方米,价格为24,000元/平方米,总价款为154,396,800
元。
本行于2008年9月9日与山西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地产项目转让合
同》,根据该协议,本行整体受让山西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305号的“安业国际·商务楼”项目,项目使用性质为商用商品房项目(建筑层数为地
下一层、地上八层),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15,600平方米,约定的转让总价款为
174,700,000元(包括转让费用及委托费用);同时本行还委托转让方进行该项目的后续
工程施工及管理等相关事宜。
招股意向书
373
本行于2009年12月4日与浙江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3份《商品房买卖合
同》,根据上述合同,本行向浙江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万川锦苑”项目的预
售商品房12套,总建筑面积为3,487.87平方米,总价款为117,366,455元人民币。
本行于2009年11月11日与苏州工业园区恒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工业园区商
品房(毛坯房)销售合同》,根据该合同,本行向苏州工业园区恒宇置业有限公司购买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东苏绣南路65016号地块的预售商品房47套,总建筑面积为
16,184.51平方米,总价款为298,210,811元人民币。
5、物业租赁协议
本行于2007年与光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光大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书》及两份《补
充协议》,本行租赁位于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写字楼共18,076.11平方米建筑
面积的房间为办公室。双方约定:总租赁面积为18,076.11平方米,合同有效期间月租金
为166元/平方米,管理服务费为每月28元/平方米;其中,B1、B2以及金库免收管理服
务费,月租金为80元/平方米。此外,双方还对双方责任、付款方式、争议解决方式、
续租条件等合同条款作出了具体规定。
6、有关重大关联交易的合同请参见第八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三)其他重大债权债务
1、经银监会批准,本行于2004年6月发行了55.5亿元、期限为6年的次级定期债务
补充附属资本。
2、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8年4月发行了60亿元、期限为10年的
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
3、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8年6月发行了20亿元、期限为10年的
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
4、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8年12月发行了50亿元、期限为10年
的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
5、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9年3月发行了30亿元、期限为10年的
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
招股意向书
374
三、诉讼与仲裁事项
(一)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以及
仲裁案件共计1,927件,涉及标的金额共计约73亿元,主要为借款及信贷合同纠纷案件。
其中855件诉讼案件已终审,处于执行阶段,涉及执行标的金额共计约43亿元。
(二)作为被告或被告方第三人的诉讼、仲裁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被告或被告方第三人的尚未了结的诉
讼及仲裁案件共计51件,涉及标的金额共计约3亿元。该等案件中,涉及标的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的计2件,分别为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及委托贷款合同纠纷。
本行根据上述诉讼、仲裁所涉及不良资产的风险状况或可能承担的负债,已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或确认预计负债。本行相信,即使本行现时的和待决的
法律和仲裁程序的裁决不利于本行,上述案件不会对本行的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本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可能要不时面对员工、客户及其他第三方人士的欺诈和其他不
正当行为。这些不正当行为包括不当授信行为;骗取存款;违规发放外汇质押人民币贷
款;违规办理结售付汇;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不具备真实贸易背景
的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业务等。不正当行为可能是一人所为,也可能与多名本行内部和外
部人员有关,部分该类事件曾涉及包括总行、分行的管理人员。以涉及的金额和其他因
素来说,下列事件较为严重:
(一)原大连分行中山支行行长周素华挪用贴现资金案
原大连分行中山支行行长周素华,自2005年之后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委托办
理贴现的票据,利用时间差将票据提供给关系人曲某进行融资,其中4,000万元票据未
能偿还。2007年11月26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中刑初字第184号判决,
判处周素华挪用资金罪有期徒刑9年。2009年12月26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
审判决周素华无罪。
招股意向书
375
(二)原太原分行私人业务部总经理贾晋松挪用客户理财资金案
原太原分行私人业务部总经理贾晋松,2005年10月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资金归集一
年以后,谎称有总行批准的新陵公路信托理财项目,指令迎泽支行与储户张某签订金额
为1,000万元的虚假理财协议,期限1年,并指令客户直接将款项电汇至安信信托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账户内,冒用银行信用骗取客户资金。2007年4月8日,太原分行向当地公安
机关报案。2007年5月16日,贾晋松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正式逮捕,目前此案二审已经
结束,贾晋松被释放,案件正处于抗诉阶段。
上述事件发生后,本行成立了专门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对于存在的业务违规问题
进行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招股意向书
376
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全体董事签字: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唐双宁 罗哲夫 郭 友
俞二牛 冯艾玲 林 燕
段毅才 王 霞 武 剑
武 青 钟瑞明 史维平(James Stent)
王 巍 贾 康 蔡洪滨
招股意向书
377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全体监事签字:
南京明 牟辉军 陈 爽
庞继英 张传菊 吴俊豪
夏 斌 王寰邦 陈 昱
杨兵兵 李 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意向书
378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全体监事签字:
南京明 牟辉军 陈 爽
庞继英 张传菊 吴俊豪
夏 斌 王寰邦 陈 昱
杨兵兵 李 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意向书
379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除董事、监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林 立 李子卿 单建保
李 杰 张华宇 刘 珺
卢 鸿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意向书
38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涂艳辉 段爱民
项目协办人:
尤墩周
法定代表人:
李剑阁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意向书
38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王承军 赵诚
项目协办人:
陈海峰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意向书
382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所引
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玲
签字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小蕾
签字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龚牧龙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招股意向书
383
四、审计机构声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宋晨阳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蒲红霞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招股意向书
384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
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黄二秋
注册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黎 军
注册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志强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意向书
385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梅
注册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宁波
注册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鹿学军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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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本行章程;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也可到本行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 - 11:00,14:00 - 17:00。
四、查阅网址
www.sse.com.cn
www.ceb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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